《重回1986小山村》 第一章 泼辣的许多美 “秦琼在校场梅花圈内刚刚练完了双锏,忽然从对面黄旗之下一马飞出……” 高明程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停下脚步,侧耳听了下里面收音机传来的单田芳版本的《隋唐演义》,听了这几句,他就知道,现在应该是中午十二点了。 每天中午十二点到十二点半时,都可以通过收音机收听《隋唐演义》,村里的人们,每到这时,就会聚在有收音机的人家中,跟着一块儿听。 高明程没继续听了,他拎着一条五六斤重的雄鱼,顺着小路朝一处小山坡走去。 小山坡上有一栋三间屋子的平房。 这栋房子的下半部分是用石砖,上半部分则用木板搭建而成,整个房子像是拼接的,透露出一股贫穷的味道。 但高明程看到这房子时,心里却透露出一股喜悦。 他掂了掂手里的大雄鱼,立即有了胆气,朝着那屋子走去。 只是他前脚刚踏进门槛,迎面就看到一把扫把虎虎生威的朝他劈头盖脑的打下来。 高明程多机灵呀,立即后退两步,再一个侧身就避开了。 这时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被扫把给打了出来,要不是高明程闪避的快,没准得撞上。 “给我走!再不走,我打得你满地找牙!”拿着扫把的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少女因为愤怒,脸颊潮红,整个人有股泼辣的美感。 站在门边的高明程看到少女时,眼睛瞬间亮了。 他老婆年轻时真美,一点都不比那些网红差! “许多美!你这个没爹没妈,家里绝户的!我儿子看得上你,那是你福气!除了我儿子,你以为这村里还有谁敢要你!”五十多岁的妇人可谓是身经百战,一面躲闪着扫把的攻势,一面叉腰怒骂。 “呸!你个不要脸的老东西!你家儿子是什么德行,也不晓得撒泡尿照照!” 许多美才不惧,打小她妈就没了,前几年她爸又没了,家里又只有四个姐妹,没个兄弟支撑门户,所以自小被村里人欺负惯了。 但在这种环境下,没养成许多美懦弱怕事的性格,反而泼辣的很,但凡敢当面欺负她的,她都敢撸起袖子和人打架! “你家儿子三十好几了,刚打死一个老婆,竟然还敢上门让我嫁给他?做梦!滚!”许多美挥舞着扫把,几次都打在那妇人的身上,逼的她不得不后退。 这时,她脚下似乎绊到了什么,整个人摔在地上。 “哎哟!” 这一跤摔的狠了,屁股骨头都隐隐作痛。 “哟,是黄婶子啊,对不住啊,没看到你。”高明程收回伸出去的脚,吊儿郎当的说了句,当黄婶子对上他的目光时,黄婶子本想骂人的嘴巴立即闭紧了。 高明程怎么来了?她看了一眼高明程,又看了一眼许多美,心里有了猜测。 没给儿子说成亲,黄婶子心里不爽,但当着高明程的面,她也不敢再待下去,这高明程可不好惹,经常惹是生非,算是他们村里最能打的年轻人了。 碍于高明程在,黄婶子哼了声,最后灰溜溜的走了。 许多美也看到高明程了,此时她怒气未消,一把将扫把丢在地上。 她没理高明程,而是扭头看向屋子里,大声的说道:“二姐,哥!你们怎么不帮我一起打?” 她有些不满,眼神透露出责怪。 高明程也看向屋子,里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一个是许多玉的丈夫张成远,不过张成远是入赘的,所以许多美没喊他姐夫,而是喊他哥。 张成远性格内向,属于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那种,他性格这样,再加上是入赘的,所以经常被村里人欺负,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没少出面帮忙。 可以说,要不是他,许多美二姐一家很难在村里立足。 被许多美质问后,许多玉有些尴尬,她低声说道:“黄婶子的哥哥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呢……” 许多美更气了,大声说道:“她哥是副政委又怎么样?红星农场还能管得到我们高家村不成?这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红星农场离高家村自然没有十万八千里,但五六十里是有的。 高明程上前几步,伸出手拍了拍许多美的后背,给她顺气:“别生气,别生气。” 但许多美没领情,身体快速躲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不客气的的瞪了高明程一眼。 被她瞪了,高明程也不生气,脸上笑呵呵的,只有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怀念。 年轻好啊,有活力好啊! 总比上辈子躺在床上等死时的虚弱强啊! 许多美,这辈子我不会再让你得乳腺癌,不会再让你一个人承受太多的委屈和生活的磨难了! 高明程在心底暗暗发誓,然后将手里的雄鱼递给许多美,“呐,送给你吃!心情好点没?” 许多美看着大雄鱼,眼底闪过一丝喜色,她家条件差,一年到头只能吃一两回肉,平日里最多弄点小鱼小虾来打牙祭,但这么大的雄鱼,那也是很少见的。 她接过鱼,朝厨房走去,嘴里还不忘说着话:“有什么可高兴的?不放油不好吃,要弄的好吃,还不知道要费多少油呢!” 高明程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满眼都是笑意。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想来见见他的未来老婆。 瞧,他的老婆现在多年轻、多美丽、多健康啊! “你只管煎鱼,过几天我给你送油来!” “你又没钱,哪里来的油?” “这你别管,我有法子!” 许多美不信的看了他一眼,然而这时高明程突然说道:“多美,你嫁给我怎么样?” 许多美本来在杀鱼,听到这话,手里的菜刀险些切到手了。 她抬头看着高明程,眼底流露出心慌和意外,当然,也有一点点的窃喜。 他们是一块儿长大的,高明程这人又仗义,打小就经常帮她,也会时不时送她一些吃的,要是说不喜欢高明程,那是不能的。 但高明程直接开口让她嫁给他,她还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突然被人求婚,令许多美羞的脸颊潮红,她想移开视线,但高明程的目光太过火热直接,她竟一时移不开。 高明程其实也很激动。 前世时,是87年秋天那会儿,他和许多美才结婚在一起的,但是呢,他既然都已经重生了,那自己的老婆,自然要早点弄到手! 第二章 高壮 高明程送出了一条五六斤的雄鱼,照理说他能在许多美家混一顿饭吃,但是谁让他开口提结婚的事呢,最后被又心慌又害羞的许多美给赶了出去。 黄婶子给她儿子提亲时,是被许多美拿着扫把打出去的,高明程嘛,待遇自然好点,是被红着小脸蛋的许多美轻轻地推走的。 “我……我还没想好……” 许多美羞怯的看了他一眼,扭头躲进了厨房。 看着许多美娇羞的小模样,高明程玩味的笑着,也没有硬追进去。 能看到性格泼辣的许多美娇羞的样子,那也是挺有意思的。 以他的厚脸皮,要是搁在前世,没准就追进去死缠烂打了,不过现在嘛,多了一世经历的他已经不是毛头小子了,知道追女人,要松弛有度。 “那你好好想!反正我认定你了!” 高明程在门口大声说着,他的话如一颗石子,砸在微微涟漪的水面,然后激起更大的水花来。 厨房内,许多美靠在墙壁上,只觉得心脏扑通乱跳,似乎要从胸口跳出来一样。 直到听到高明程离开的脚步声,她才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低头兀自出神了下,然后抿唇笑着。 从许多美家离开后,高明程也没有回自己家,而是来到自家后面不远处的一户人家中。 高家村的人有聚居的习惯,早在很久之前,这里有一个姓高的大家族,大家族又分为三房人,大房是嫡支,二房和三房都是旁支,然后每房人都聚居在一起,整个村子以大房为尊。 当然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现在早就平等相处了,只是每房人聚居在一起的生活习惯还是延续了下来,所以村子中心一带居住的,都是高家人。 他老婆许多美家也是村里人,但因为是杂姓,所以住的地方离村子中心有点距离。 高明程家属于大房一脉,他后面这户人家他喊细奶奶,但这只是从辈分上论的,实际上两家的血缘关系有些远了。 脚刚踏进门槛,高明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单田芳的评书《隋唐演义》,不过听故事,已经快到尾声了。 厨房传来炒菜的声响,高明程的脚步停滞了几秒,然后朝厨房走去。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正在灶火边上炒菜,一些切碎的青菜在大铁锅中被翻炒着,由于火大,很快就熟了。 老人熟练的放盐调味,然后将菜铲起盛在盘子里。 在青菜的旁边,还有一盘子煎豆腐。 “细奶奶。”看着老人微微有些佝偻的背影,高明程眼圈发红,内心情绪翻滚不休。 前世他带回高壮的死讯后,细奶奶就因伤心过度,很快就没了。 这让高明程极为愧疚,他本想替高壮尽孝,也拿出大把的钱给细奶奶,然而细奶奶在得知独孙没了后,就丧失了生存的意志,撕心裂肺的痛哭一场后,三天水米不进,第四天人就没了。 前世时,这成了高明程心中的一根刺。 现在看到细奶奶还好好的,这根刺就被缓缓地拔除了。 听到他的喊声,细奶奶回头看去,笑的一脸的慈祥:“是明程啊,吃饭了没?在细奶奶这一起吃!” “你快去听故事,等下要没了!我给你们盛饭就行!”细奶奶知道高明程也喜欢听《隋唐演义》,便让他进屋去听。 “哎。”高明程看着细奶奶慈祥的笑脸,心突然就踏实了。 他重生了,前世一切的悲剧,都可以扼杀在摇篮里了。 这一世,他不会再辜负许多美,不会再不管两个儿子,也不会再让高壮年纪轻轻就惨死街头了! 他定了定心神,朝放着收音机的屋子走去。 透过窗户,就能够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少年,正满脸痴迷的听着故事,脸上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走向而变化着,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又愤怒。 看着这少年充满生机的模样,高明程的眼底满是怀念。 前世时,他带着高壮走南闯北,吃了不少苦,但也赚了不少钱,却在一次和街头混混火拼时,高壮为了救他,替他挡了一刀。 然而当他发狂般的将受伤的高壮送到医院时,高壮已经失血过多没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高壮临死前说的那句话:“明程哥,你没事就好……帮我照顾好奶奶。”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随着这句话,今天的《隋唐演义》就结束了。 高壮正听得起劲呢,嘴里嘟囔着:“这一回的‘秦叔宝比武胜群将,小后羿赛箭出巧招’真有意思!听得人热血沸腾的!” “哎,也不晓得明程哥干嘛去了,都没过来听!等下我说给他听,他肯定得后悔没听,哈哈!” “哎,傻乐什么呢!”高明程靠在窗户外面,吊儿郎当的看着高壮。 重生前的高明程早就变得成熟稳重了,但是谁让他在年轻时,就是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呢? 他要是收敛了,反而会让人觉得不对劲。 “明程哥!你怎么不进来听啊!”高壮看到高明程时,立即跑到屋子外面去。 他挨着高明程站着,兴奋的说着话:“你听了故事没?在你家听的吗?今天的故事真的是太精彩了!你说我要是像秦叔宝一样厉害,那该多好啊!我一定要大杀四方!哈哈!” “少年,你这小身板……不适合打打杀杀呀!”高明程故意看了高壮的身材一眼,语带遗憾。 满是兴奋的高壮顿时脸垮了。 别看他叫高壮,但其实他既不高,也不壮。 身为一个早产儿,高壮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养的太好,主要是那些年普遍吃不饱饭,直到这两年,家里才能吃个八分饱了。 “怎么都在外面站着?吃饭!”细奶奶端着两碗饭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饭是白米饭,上面还放着煎豆腐和青菜。 “奶奶,明程哥也在我们家吃!”高壮很热情的说着。 “哎,知道,这两碗就是给你们的。”细奶奶慈祥的笑着,将手里的碗递筷给高明程他们后,又回身进厨房里了。 高壮家人口少,所以吃的也随意,为了听故事,高壮习惯先把菜放碗里,这样就懒得再夹菜了。 第三章 踩点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拉着高壮往北边的牛尾岭走去,走到山脚下时,高壮还问他:“我们这是去干吗?” 高明程没有直说,只说是带他去看一个好东西。 说起这个,高壮那就来了兴趣了,兴致勃勃的跟着高明程爬山。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不过还好,村子附近都是一些低矮的山,要连翻两三座矮山,才会进入到深山中。 以往,高壮也经常跟着高明程漫山野的乱跑,或是摘野果、或者捡柴火、或是掏鸟蛋等等,但那大多只在附近几座山中活动。 但这一次,高明程直接把他带进了深山之中。 八月的天,本是炎热之际,但此时身处深山之中,却只觉得阵阵阴凉。 树木越发高大,地上满是落叶,两人的闯入,惊动了山中的鸟兽,时不时能够听到鸟兽惊飞而走的声响。 高壮的体能没有高明程好,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 “明程哥,我们到底去干吗?”高壮再一次问着。 高明程走在前面,左右张望了下,辨认着方位,当看到山对面的那棵巨大的樟树时,他眼睛就亮了。 他指着那棵樟树,说道:“我们去那里,走!” 说完,继续朝着那棵樟树走去,高壮累的不轻,但也不敢落下,紧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大约走了五分钟左右,他们走到那棵樟树的下面了。 高壮抬头望着这颗樟树,觉得除了高点,大点,似乎也没啥不一样的。 高壮在看树,但高明程却是在看地面。 樟树的旁边有一块小山坡一样的空地,上面只长着一些杂草和低矮的灌木,寻常人看到了,也不会起疑,只当樟树太大,遮蔽了附近的阳光,所以才没有其他的大树生长。 但高明程知道,这块空地大有文章! “明程哥,我们来这里做什么?”高壮没看出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的,奇怪的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看着还没有被人破坏过的地面,露出一抹笑容,他指着小山坡,告诉高壮说道:“这下面是一个墓,宋朝的墓。” 高壮本踩在小山坡上,听了这话,险些跳起,连忙从小山坡上走了下来,满脸的不可置信:“不是?你怎么知道的?可别吓我呀!” 高明程看他胆小的样子,不由得啧啧了两声。 前世那会儿,村子外面来了一伙盗墓贼,被他们发现后,先是将人驱赶,不肯让他们进山挖墓,之后双方谈判,答应带他们一起挖墓,挖出来的东西就双方平分。 后来靠着盗墓获得的第一桶金,高明程带着高壮离开了这个小山村,一脚跌进了滚滚红尘之中,他们南下香江、勇闯特区、在羊城发家、又去了魔城和京城,走南闯北十多年后,收获了事业和金钱,但同时也失去了很多。 高壮失去了他的性命,而高明程也失去了老婆和孩子的爱。 想到前世的种种,高明程心中五味杂陈。 现在是八月底,他记得是在九月开学后,就有人摸到他们山里来,只是在踩点时,就被以他为首的一群年轻人给逮住了,之后经过一番驱逐、谈判后,于九月八号才正式挖墓。 按照时间算,还差几天,但高明程重生后,还是希望亲自来这里看一眼,以确保没有出错。 “走!”看到墓还没有被挖过的痕迹,高明程放心了,招呼一声后,就往山下走去。 “哎……”高壮有些莫名其妙。 他追了上去,机关枪式的发问:“你带我来这做什么?就是来看墓的?这底下真有墓?” “当然啊,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高明程说的那是理所应当。 高壮摸了摸后脑勺,既觉得高明程说的没毛病,又觉得哪里不对。他脑子不是很机灵,经常跟在高明程的身后,往往是高明程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现在高明程显然不想说,高壮在纠结了一会儿后,也就淡定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不过这难不倒他们两个,作为半个山里人,翻山越岭什么的,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等下了山,高明程就给高壮分派任务了。 “高壮,接下来几天,你没事就到这山脚下一带转悠,要是看到有生人想进山,就立马过来告诉我,知道吗?”高明程语气严肃,有种要做大事的范。 “好!”高壮习惯性的点头应着。 高明程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自己也没有闲着,他现在兜里没钱,办事不方便,所以得先弄点钱才行。 他先是拿了趁手的工具,上了另外一座山,这山离他们村稍微远点,但草木更丰盛,经常有野鸡、野兔的踪迹,他打算在这里布置几个陷阱,然后隔三差五的来检查一下。 看着自己布置的简单陷阱,高明程想起前世自己发达后,曾经拿着猎枪进山打猎的场景,那画面,才真正的风光。 一枪在手,干翻一头大野猪都不在话下! 直到禁枪禁猎后,他才没有进山打猎过了。 “等那伙盗墓贼来了,我就把这功劳送给高国兵叔叔,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弄到一把二手猎枪回来。”高明程心中暗暗地想着。 高国兵也是他们村的人,但在八年前,就升职进了县城,现在是警察局的一名股长,侦办过不少大案要案,在他们这小地方,也算是很有头有脸的人了。 高明程和高国兵之间的关系,倒不算特别的熟络,主要是差着辈分,说不到一块儿去,不过他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算是发小,感情一向很好。 只是现在高国兵的大儿子高宏进了部队当兵,而小儿子高岳还在读高中。 高明程把之后要做的事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然后就来到他们村最大的那个水库边上。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多山少水,并且整个县城都没有一条像样的河流,所有城镇乡村的供水,全靠大大小小的水库。 他们村就有一大两小三个水库,这最大的水库,水面就有五六亩大,因此还连接着另外一个村子,算是两个村子共用的。 第四章 家人 虽然没有大江大河,但高明程的水性很好,从小就擅长摸鱼抓黄鳝,厉害的很。 这个时节,晚稻已经栽下去了,前不久水库又放了一次水,现在水库里面的水不多,最深的地方也只有两米,边上也就一米左右,并且水边长满了杂草,很多鱼都会藏在草丛里。 高明程脱了鞋子,将裤腿挽起,慢慢的下了水,虽然隔了一辈子,但当他下水后,那种来自于身体深处的记忆就觉醒了,他本能的知道该怎么捉鱼,捉鱼时又有些什么技巧。 之前送给许多美的那条大雄鱼,就是他费了不少功夫特意抓到的。 送给未来老婆,那自然得挑大的,现在嘛,要求可以低一点,只要是鱼就行。 他摒弃了杂乱的心思,开始专心捉鱼,大约半个小时,水库边上就已经堆了不少的鱼了,大多是杂鱼,有些叫不出名来,只有小拇指大,有些叫黄叫鱼,这个鱼肉质鲜嫩,刺又少,很受孩子们的喜爱。 但是想要捉到黄叫鱼,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种鱼的背脊上有一根刺,这刺有毒,人在捉鱼时,往往会被这根刺扎到手,一旦被扎,剧痛就会从手上传来,有的人忍受不了,手就松开了。 而有的人被扎过后,就心生怯意,不敢再捉鱼了。 高明程也被扎过,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松开手过,后来慢慢地摸索出经验,知道该怎么避开那根刺,之后就很少被扎过了。 又捉到一条约三两重的黄叫鱼,高明程微微有些得意,这种鱼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捉得到的。 他抬头望了一眼天色,夕阳欲坠,西边的天空铺满了绚丽的火烧云,天地间的一切,都清澈的如同水洗般。 这般景色,在后世可不多见。 神州虽然已经开始腾飞,但此时的环境还未遭到大肆破坏。 高明程又捉了一会儿鱼,直到够两盘子,这才罢手。 水边还生长着一些荷叶,这个品种是野生的,多叶少花,即使开花,长出来的莲蓬也很小,他顺手摘下两片荷叶,然后将捉到的鱼进行挑拣。 个头大的黄叫鱼放到一处,剩下的小杂鱼放到一处。 回村时经过牛尾岭的山脚下,看到高壮还在那儿,于是远远地喊了一声。 他把盯梢的任务交给高壮,就是知道高壮这人可信可靠。 “回家了!” “哦!” 高壮应了,快速朝他这边跑来。 等两人碰面了,高明程就把一包鱼递给高壮,说道:“这个你带回去,给你和细奶奶加餐。” 高壮打开荷叶一看,看到里面都是二三两重的黄叫鱼,不由得面露惊喜之色。 他看到高明程手里还有一包鱼,以为是一样的,于是也没有客气,笑眯眯的接下了。 高明程又说道:“你在牛尾岭那儿也别傻愣着,我新学到给野兔下套的法子,我明天教你,你就在那附近设套子,一面帮我盯人,一面弄点野物。” “哎,好咧。” 两人相伴进了村,然后各回各家。 高明程拿着一包小杂鱼,迈进家门的步伐有些沉重。 他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见许多美,第二件事是想看看高壮和细奶奶。 至于他的家人,反而是排在最后。 不是他不念亲情,而是他前世太过于念亲情,这才导致在许多美得病没了后,他无法再面对这些亲人了。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为什么他大把大把的拿出钱给这些亲人用,但这些亲人却对他的妻子、儿子那般欺负? 前世的他被亲情蒙蔽了双眼,再加上他和许多美结婚后,就一直在外面闯荡,只偶尔回来一小段时间,就连大儿子的出生,他都没有回来,等他第一次见到大儿子时,都已经快一岁了。 到小儿子时,他倒是在身边,一起陪着生产,只是还没等许多美做完月子,他又因为生意的缘故走了。 他以为,有父母和兄嫂的照顾,许多美的日子不至于太差,孩子也会有人照顾,毕竟他赚了钱后,就没少给家里人花用。 可是为什么呢? 他知道他父母不喜欢许多美,说许多美父母早亡是绝户,娶了她,以后得不到帮衬。 当时的他年轻气盛,又是真的喜欢许多美,因此不管不顾的还是娶了许多美,在之后,虽然他经常不着家,但许多美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觉得就凭这两个儿子,父母也该喜欢许多美了。 他一厢情愿的这么想着,因此从未特意照顾过许多美,在许多美对他抱怨时,还会不以为然,觉得是许多美乱说。 前世在许多美死后,他才后悔莫及,才想尽办法找到当时村里的老人,仔细的询问那些年家里发生的事情。 高明程深呼吸一口,眼底的阴郁藏的更深。 他推开虚掩的门,熟悉的屋子映入眼帘,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熟悉又陌生的人。 高家人口很多,高明程排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再加上他的父母及奶奶,一共就有八个人。 但在今年春天时,他的大哥已经娶了媳妇,加上大嫂,就有九个人了。 此时其余八个人都在屋子里,他妈妈带着他妹妹在厨房煮饭,他爸坐在院子的角落,抽着自制的卷烟。 在院子最宽敞的地方,他两个弟弟在那里玩闹,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书,一边摆出书中的招式。 “哈哈,你看我学的像不像?” “不像!你没二哥学的像!” “二哥会打架,肯定比我们学的像!” 兄弟两个说的高兴,刚进门不久的嫂子也看的有趣。 大嫂低头对身边的大哥说着话:“这书是你二弟花三块钱买的?” “嗯。”大哥的脸色不太好看,显然对此颇有微词。 大嫂的目光闪动,追问了句:“是用家里的钱?” 大哥先是点头,但又说道:“嗯,不过后来被爸打骂了一顿,他就跑出去捉鱼拿去卖,把钱还给家里了。” 这时,正在学招式的老三高明万看到刚进门的高明程了,他心里一个咯噔,连忙将手里的书给藏在身后。 他可是知道,二哥很宝贝这书的,平日里都舍不得借给他们看。 只是之前大嫂提起这事,他就自告奋勇的跑到二哥的柜子里,把这书给偷拿了出来。 现在好了,被逮个正着了! 第五章 修铁路 “二哥,你回来了。”高明万嗫嚅的说着话,显然有些害怕高明程生气。 高明程看了一眼高明万藏在身后的手,脸色阴沉。 只是他还未开口,大哥高明鹏已经发话了:“就拿你书看了一会,又看不坏!” 三弟和四弟也猛点头,表示赞同。 但高明程的脸色依旧阴沉,他刚重生还没有一天,上辈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有些遥远了。 他大约知道年轻时的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对很多事情都不太在意,为人又讲义气,经常会吃一些小亏。 但现在的他眼界和格局已经不同,他发现,有些亏是可以吃,但有些亏是不能吃的。 比如这书,书不是多么贵重的东西,只要好好爱惜,也不会弄坏,但年轻时的他,的确对这本书很宝贝,每次翻过后,都会把书页给抚平,然后放到柜子的最里面。 现在三弟和四弟不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书拿了出来,要是真心道歉,这事就算了,但情况显然不是这么个情况。 三弟的第一反应是把书藏起来,而大哥更是在他还没有开口之前,就仗着大哥的身份来教训他了。 时间有些久了,高明程回忆了几秒,才想起这本书的情况。 今年六月时,他带着家里的席草到附近的县城去卖,然后在集市上看到一本《少林武功秘籍》,他这个人,从小就爱打架,在看过《少林寺》这部电影后,更是对武功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所以他看到那本书时,就走不动脚了。 最后拿卖席草的钱买下了这本书。 当然了,擅自用家里的钱买书,也让他被父母给说教了一顿,不过他也是心高气傲的人,于是连续捉了好几天的鱼,趁着赶集拿去卖钱,然后把买书的钱又还给家里了。 也就是说,这本书已经完全是他的个人财产了。 并且这本书在明年时,会被大嫂借走,说是她娘家一位兄弟也对武功好奇,想借去看看,结果事后却告知他书被调皮的小孩子给烧坏了,没办法还给他了。 当时他有些难过,但书已经被烧了,这也没办法了。 然后他大哥又说反正这书他已经看了很久,里面的动作也都记住了,书既然被烧了,那就算了。 也就是说,没有赔钱。 当时他心里不得劲,但也拉不下脸,在吃了一顿大哥请的酒后,这事就这么算了。 这些事情在高明程的脑海中过了一遍,他阴沉着脸,走到三弟的面前,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去。 高明万抬眼小心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将手里的书还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书,竟然有种失而复得的庆幸。 他重生了,很多曾经失去过的东西,他不会再失去了! 把书放回柜子里,高明程寻了个角落,开始处理带回来的小杂鱼。 他把最好最大的都给了细奶奶那边,自己留下的都是一些长不大的野生杂鱼。 处理好鱼后,他把鱼清洗干净,然后端进厨房,让他妈来煮。 从进门到现在,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倒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前世的时候,因为他赚了钱,又愿意大方的给兄弟姐妹们花钱,所以大家都奉承着他,讨好着他。 哪怕他不出声,也会有很好的话题出现。 但现在,他一穷二白。 并且连第一桶金都不打算要! 上辈子他靠盗墓赚了第一桶金,然后搭上了改革开放的列车,做起了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呢,他个人是不幸的。 他失去了最好的兄弟,他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儿子,并且在老年时,他还失去了健康。 重生之后,他把这一切都归结于盗墓损阴德上。 所以他才决定今生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他安静的呆在角落,不动声色的观察着家人。 然后清醒的发现,在自己没有发达之前,在这个家里,自己是很没有存在感的。 他爸高远见抽完烟后,就和大哥高明鹏说话,说一些明天要做的事情,三弟和四弟挨着一起说话,谁都没有理他的意思。 “恰饭了!”一声吆喝从厨房响起,坐在院子里的人纷纷朝厨房走去。 厨房很简陋,桌子也不大,坐不下这么多人,所以除了他奶、他爸和他哥,其他人都习惯夹菜之后就端到院子里去吃。 饭菜很简单,除了高明程带回来的一盘子杂鱼,其余都是素菜,一样咸菜,一样自家种的青菜。 正在吃饭时,一个人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这人大约四十来岁,穿着一件被汗渍染黄了的白衬衫,下面则是一条褪色的蓝色裤子,裤腿挽到膝盖处,脚下则穿着一双解放鞋,这是他们村里最常见的打扮。 他皮肤黝黑,脸上有着一道道的皱纹,像是饱经苦难。 “大妈,哥!”一进门,大嗓门就在院子里响起。 高明程循声望去,认出了来人。 这是他的一个堂叔,就住在他家旁边,平常经常过来串门。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人来了,也没客套,高远见招呼一声,问他吃过了没,要不要在家里吃点。 这显然是客气话,前几年家家户户都勒紧肚皮吃不饱饭,现在虽然勉强能够吃饱,但粮食也不多,菜也缺少油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在别人家吃饭的。 “繁茂来了啊,淑芳,给你叔叔搬个凳子来!”高明程的奶奶是家里辈分最大的,指使着高明程的妹妹搬了个凳子出来。 高繁茂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说他新打听来的消息了。 “军岭火车站那边的铁路要开工了!前段日子,我就看到有人在那里测量,今天从那边路过时,看到空地上堆满了石头、枕木和水泥这些东西,我就知道,这铁路总算是要开工了!” 听了这话头,高远见的眼睛就亮了,他知道铁路开工意味着什么,于是连忙问道:“招人做工不?” “招!扛石头的壮劳力,两块九一天!”高繁茂笑的满脸都是褶子,军岭要修铁路的事情,他们是早就听到风声了,但迟迟不见开工。 第六章 买的不亏 现在总算开工了! 这修铁路,少说也要好几个月,够大家趁机赚点钱了。 “你问清楚了?明天就招工做事吗?”高远见笑着又问了句。 “当然问清楚了,明天就可以去做事,最近地里也没什么活,我打算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去铁路上做事,哥,你家里你看怎么安排?老大、老二和老三也可以去,就老四还小了点。” 提起老四,高远见说道:“过两天就开学了,老四还要去学校读书呢。” “哦,老四是读初三了?打算考高中吗?”高繁茂就顺便关心起老四高明里的学习情况。 学渣高明里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躲到一边去了。 高远见叹息一声,他家就没有读书种子,但是为了不做睁眼瞎,总得多上几年学,反正孩子年纪小,留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事情。 当然了,在他这么想时,完全忘记小女儿更小,却已经没有读书,而是留在家里帮忙做家务了。 在农村,大家普遍重男轻女。 高明程四兄弟都读到了初中,但最小的妹妹,却在读完小学后,家里就没让再读书了,理由是初中学校太远,要住在学校里,她一个女孩子不方便。 女孩子嘛,读完小学会认字就行,反正也不耽误做家务和嫁人生子! 话题只岔开了一下子,又回到正轨上。 高远见看着几个儿子,开口说道:“难得有个赚钱的事情落在家门口,明天你们三个都跟着我去铁路上做事!” 高远见当家做主惯了,开口就是命令式语气。 不过大哥高明鹏和三弟高明万对此倒没有什么排斥的,只是高明万问了句:“爸,工钱我们自己拿着吗?” 高家还没有分家,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是每年地里卖的谷子和农产品,夏天的西瓜,秋天的甘蔗,以及一些蔬菜之类的。 除了这些,高远见还有其他赚钱的路子,每年深秋的时候,别人开始闲着了,高远见却要开始忙活了。 因为他会蒸酒。 到了深秋那会儿,就陆续有人请他上门蒸酒,除了蒸酒,高远见还会接红白喜事的掌勺,凭着这两样,一年下来,少则上千元,多则两三千多的收入。 也因此,高远见才能够养活五个儿女,并且供四个儿子读到了初中。 听到老三提钱,高远见下意识瞪了他一眼,高明万立即缩了缩头。 高远见本想说工钱自然要交给家里,但身边的老婆突然撞了下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去看大儿媳黄素娥。 他从大儿媳的眼中看出了期待。 停顿了几秒,高远见才说道:“你们在家里吃、在家里住,哪一样不要花钱?再说了,你们现在年纪大了,家里还要给你们找媳妇成家,这一样样全是钱!” “不过呢,你们到底也大了,手里没钱也不方便,这样,两块九的工钱,你们自己拿一块,剩下的交给家里。” 听到前面时,高明万一脸的失望,还以为没戏了,结果他爸肯让他们自己留一块钱! 高明万立即喜笑颜开,就连高明鹏和大儿媳黄素娥也露出笑容来。 高明程自始至终没有吭声,他在外面虽然经常惹是生非,性格也比较吊儿郎当,但其实在家里时,他是相对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一直如此,所以家里人也习惯他不吭声,甚至会忽视他的存在。 高明程知道铁路开工的事情,前世时,他也在铁路上做了几天事,但修铁路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更何况现在天气炎热的很,大热天的在太阳底下扛石头,修整地面,拌水泥等,一天下来,人都要虚脱了。 上辈子他在铁路上做了三天工,然后就遇到那伙盗墓贼进山踩点,之后又和盗墓贼搅合在一起盗墓,事后有人来收东西,但是他嫌给的价钱低,一狠心就拉着高壮去了南昌卖,但是到了南昌,他又听说在香江能够卖出更高的价钱。 这一去,他的人生路,便和村里人截然不同了。 晚上时,高明程躺在床上久久睡不着。 高家人口多,但是房子小,之前他和大哥睡一个屋子,三弟和四弟就睡旁边的小屋子,但是呢,现在大哥结婚了,他自然得搬出去,就沦落到兄弟三个睡一个小屋子了。 整个屋子除了一个柜子,就只有一张加宽的大床了。 天色渐晚,乡下又没有什么娱乐的,又舍不得用电用煤油灯什么的,所以睡觉都早的很。 三弟和四弟的呼噜声已经响起,越发吵的他睡不着。 他索性起身,本想去院子里乘凉,但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 重生后,他还没有仔细看过这本书的。 其实有了一世的经验后,他早就知道这本书算不得什么武功秘籍,只是一些花架子而已。 想要练武,还得师傅领进门才行。 每一个动作,要怎么发力,要怎么训练才能够达到效果,这些都需要师傅口口相传,仅凭一本书,是学不了的。 前世他有钱后,知道武术也要系统的去学习,因此他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个拿过武术比赛大奖的大师来教他。 凭借着学到的本领,他在几次斗争中,顺利的存活了下来。 想到跌宕起伏的前世,高明程一声叹息。 月色如水,虽然没有点灯,但天空如洗,月光也可以照亮一切。 但这光还是不足以支持看书。 高明程家已经通电,但平日里是舍不得用的,只有在用收音机时,才舍得用电。 他熟门熟路的去寻了一盏煤油灯来。 他们这儿大多用煤油灯,煤油是到合作社买的,三毛钱一斤。 点燃煤油灯后,橘红色的火光在夜风中微微摇曳着。 趁着灯光,高明程拿出那本《少林武功秘籍》,满是怀念般的翻看着。 时隔一辈子,他其实已经有些记不清这书里有些什么内容了,现在重新看一遍,就如第一次看一样,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等都翻了一遍后,他突然发现,其实这书有点意思。 上辈子的他懵懵懂懂,完全不懂武术的要义,打架都是凭借本能,仗着体能好,又眼疾手快,往往能够打赢。 跟着这书学动作时,也只是学了动作,但并不能把这些动作用到真正的打架斗殴之中去。 但现在他有了上辈子跟随武术大师学过的底子,再看这书时,就知道该怎么融会贯通,该怎么出招制服敌人了。 “嘿,这书买的不亏!”高明程露出一抹笑容,有点小激动。 第七章 金箔书 “咦……这手感……”突然,高明程神色凝重起来,他反反复复的捏着书封,觉得这个手感有些不对。 书籍的书封会比书页厚点,这也算是常理了。 以前高明程也从未生疑过,但现在他有了前世的经验,东西拿在手里时,他本能的就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了。 只是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什么花来。 他也曾尝试将书封撕碎一点,结果那书封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竟然十分坚韧。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燃烧的煤油灯上。 灯芯汲取着煤油的供养,盛开了一朵耀眼多姿的火焰之花。人盯着火焰时,只觉得火焰似活的,摇曳生姿。 一个念头在高明程的心中滋生,他神情颇为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小心翼翼的用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 他的动作极其的小心,生怕火焰会瞬间点燃整本书,毕竟他只想烧掉一点点,查看一下是否真的如他所想那般有夹层。 拜上辈子盗墓所赐,高明程经手了一些古董,也跟着学会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他知道在古代,有一种夹层的技术,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夹于其他东西中,比如木盒中的夹层、瓷器中的夹层、以及书画之中的夹层等等。 随着书封的一角靠近火焰,书封瞬间被点燃,火焰迅速的由一点蔓延至更多的面。 高明程早有准备,在书封被点燃的那一瞬间,他就猛地将书封抽离,然后朝书封上的火焰吹了一口气,将火焰给吹灭了。 火焰已经熄灭,书封的一角留下漆黑的一团。 高明程伸出手指,摩擦着被烧黑的地方,一点点的将灰烬摩擦掉,然后小心翼翼的从燃烧面观察着情况。 只是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不对劲的,这让他有些失望。 他反复的摸着书封,还是觉得这个手感不对劲。 于是他打算再烧掉更多的书封来验证。 照旧是小心翼翼的靠近火焰,然后书封顺利的被点燃,高明程打算在心中默数三个数,然后再吹灭火焰。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从他的面前一窜而过。 高明程的目光本能的追寻黑影而去,待看清是一只老鼠时,心才扑通跳了下。 他收回目光,却看到书封已经烧了一小半了,他瞬间手忙脚乱,急忙将书封上的火焰吹灭。 “该死的老鼠!”高明程没忍住骂了一句。 看着被烧了五分之一的书封,高明程一时之间倒不希望真的有什么夹层了。 否则要是知道有什么宝贝被自己这一不留神给烧毁了,反而是一种心理负担。 深呼吸一口,高明程才来查看情况。 由于书封比较厚,火焰燃烧的也不会太快,烧完之后的灰烬也不会直接掉落在地上,而是凝结在一起,颜色是黑色,而非灰白色。 这是因为书封的纸还未被彻底烧透。 高明程用手指将灰烬摩擦掉,黑灰纷纷掉落,从而露出一抹耀眼的金色。 这抹金色,像是朝阳般,直接照入高明程的心底。 他的心脏开始快速的跳动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测在心中成形。 沾满了黑灰的手指,激动的抚摸着那一点金质物质,一股狂喜在高明程的心中蔓延。 他猜测过书封中会不会有夹层,也猜测会不会像他曾经遇到过的那般,里面夹着一张明朝或清朝的银票。 银票也是纸,最怕火焰,因此当不小心烧多了时,他才会宁愿里面没有夹层算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书封里面的确有夹层,那夹着的东西,竟然是金子! 当然了,能够被夹进书封之中,那金子也是极其薄的,大约算是金箔。 国人爱金,这是刻入骨血之中的。 高明程自然也不例外。 知道是金子,他胆子大了点,他把书封整个从书籍上撕下来,本想拿去烧了,反正真金不怕火炼。 但快要烧到时,他还是犹豫了。 真金是不怕火炼,但这金箔太薄了,怕给烧融了。 这书籍最初的主人将这金箔夹于书封之中,仅仅是想藏点金子,还是有什么其他的企图呢? 这金箔上,会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信息? 想到这里,高明程立刻想到在古董行里,有铭文的古董,可比没有铭文的要值钱的多! 同样的道理,如果金箔上没有任何信息,那么这金箔只能算是普通金子,但要是金箔上有什么重要的信息,那么这就是古董了! 价值就远超于金子!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高明程打来一盆水,然后将整个书封都沉入水中,任由水将书封浸透。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高明程估计差不多了,这才把书封从水里捞出来,然后一点点的把浸透的纸给撕掉。 由于纸质坚韧,再加上怕把金箔给弄坏了,所以他撕纸的动作很轻,足足过了十分钟,他才把纸给彻底撕掉了。 望着手中的两页金箔纸,高明程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先拿起一页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的方向看去,灯光透过金箔纸,散发出迷人的金色光芒。 至于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信息,却完全看不出。 但高明程也不气馁,他怀疑是光线的问题,打算等明天白天时,再来观察一下。 他刚把金箔纸重新夹进书中,就听到身后有推门的的声响。 还未看到是谁出来了,一声熟悉的喝骂首先响起:“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还点煤油灯!煤油不要花钱买的呀!” “呼!”人影如风般,迅速的来到煤油灯前,将灯给吹灭了,徒留一缕青烟袅袅而上。 月色下,高明程的母亲满脸的心疼,好似那煤油灯烧的不是煤油,而是她的心血一样。 她本已经睡了,但由于身体的缘故,每晚都会起来一两次上厕所。 “明天还要去铁路上做事,你大晚上的做什么不睡?”高明程的母亲罗小华再次训斥了句。 高明程也不争辩什么,说了句就去睡了。 然后起身返回自己的屋子。 罗小华没办法,只能心疼的将煤油灯收起来,然后去上厕所。 翌日清晨,高家人起的很早,罗小华更是早早地煮好了一大锅的粥,由于要去铁路上做重体力活,今天的粥比平时要稠些。 只是在吃饭时,高远见环顾一圈,发现二儿子高明程竟然还没有起来。 于是他沉下脸,对三儿子说道:“你二哥还没有起来?去把他喊起来!” 老三高明万却说:“二哥已经起来了啊!我醒来时,他早就不在床上了!” “这兔崽子!”高远见暴怒,恨不得拿棍子打老二一顿。 “看你生的好儿子,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一天天游手好闲,好不容易有个赚钱的活,他还敢跑了不去!”老二不在跟前,打骂不了,高远见只好拿老婆罗小华撒气。 罗小华本就不待见这个不讨喜的二儿子,当即也骂道:“老二也不知道哪根筋犯傻了,昨天大半夜的不睡觉,竟然在院子里点煤油灯!这个天杀的,那灯里的煤油少了这么多!” 罗小华伸出手,夸张的比划了下。 第八章 四幅画像 “啊嚏!”高明程打了一个喷嚏,他抬头望了一眼前面自家的院子,猜测着他爸妈这会儿肯定在骂他。 他低头接着吃粥,连下粥的菜也不夹,三两下就把一碗粥给全部吃完了。 他把碗筷往桌上一放,对细奶奶说了句:“细奶奶,我爸妈要是来这找我,你就说没看到过我啊!” “走了!”高明程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说完就要走人。 高壮还没有吃完粥,那粥刚出锅不久,还滚烫着呢。 “哎,你等等我啊!” 高壮想要追上去,甚至决定先不吃粥了。 高明程看出他的想法,要是他不吃粥,那么细奶奶肯定会担心的。 于是急忙说道:“你慢点吃,吃完到昨天那儿去找我!——记住,千万别跟我爸妈说!” 话音未落,人已经跑的不见影了。 高明程不去铁路上做工,倒不是怕吃苦受罪,而是想要腾出时间来研究昨天找到的那两页金箔纸,顺便教高壮捕捉野鸡野兔的套子。 本来要是没有这金箔纸,他还是打算先去铁路上做两天工,拿两块钱的,毕竟得等那伙盗墓贼来踩点了,他才好趁机把这件事透露给高国兵叔叔。 高明程刚从细奶奶家离开,果真就有人来这找他了。 来人正是他妈罗小华。 罗小华面色不悦,对细奶奶这个长辈也没有多少的尊重,一进门,就大声囔囔着:“高明程,你这个兔崽子给我滚出来!” 罗小华虽然凶,但高壮也不怕她,“大妈,你找儿子,怎么找到我家来了?这大早上的,串门也没这么早的。” 细奶奶虽然慈眉善目,但也跟着说道:“小华啊,明程没在我家,你上别处去找找。” 罗小华兀自不信,直接到屋子里去找,一间间看过,都没有找到人。 她这才作罢,一面走,一面骂骂囔囔:“小兔崽子,别让我逮着你了,否则要你好看!” 她走后,高壮瘪了瘪嘴,对身边的细奶奶说道:“大爸和大妈对明程哥不是喊打,就是喊杀!我看他们家四个儿子,就明程哥最不受待见!” 细奶奶倒是很能理解,感慨般的说道:“这子女多的家庭,夹在中间的,大多都不讨喜。他比不得大的能够帮着支撑门户,又比不得小的会撒娇。这做父母的精力有限,也顾不得所有人,所以子女多的家庭,总会有人要吃亏。” “壮壮啊,奶奶就希望你以后生两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行!这两个孩子好啊,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好,也看顾得过来,以后兄弟姐妹之间也有个商量的人。” 细奶奶满怀关爱的看着高壮,已经在脑海中幻想着儿孙满堂的画面了。 提起娶妻生子的事情,高壮羞红了脸,他嘟囔着:“奶奶,我还小呢,明程哥还比我大半岁,他家都还没有给他张罗婚事。” 看到乖孙害羞了,细奶奶笑的见牙不见眼。 “呵呵,不急不急,我给壮壮你先找一找,有合适的,再让你们见一面。” 高明程不知道他的好兄弟被逼婚了,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感慨。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东奔西跑,之后又英年早逝,竟是没来得及娶妻生子。 但凡有个儿子,那么细奶奶在听到高壮的死讯后,也不至于丧失生存意志,然后绝食而亡了。 高明程避开了罗小华的追杀,来到了牛尾岭。 清早的牛尾岭寂静无人,这里离村子稍远,就算捡柴火,都少有人到这边来捡。 高明程谨慎的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后,这才把手里的袋子先丢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片金箔纸。 当金子特有的光芒照耀入他的眼底,他的心就为之一动。 上辈子他赚了不少钱,自然也买过不少的金子,什么大金链子,大金戒子,金砖什么的,都有。 这两片金箔纸,他估摸着最多十克左右,换算成钱的话,那也不多。 他的激动,更多是因为这是他上辈子错过的机缘,而在他重生后,竟然又得到了! 失而复得的喜悦,便足以胜过千金万银。 昨夜光线不好,他没看出这金箔纸上有什么特殊的,但他心底是坚定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因为这金箔纸这般薄,又不怎么值钱,实在用不着花费那么大的心思,夹在书封之中。 就那夹书封的技术,就值这十克黄金了。 金箔纸只有巴掌大小,比起真正的金箔,倒是要稍稍厚点,触手有金属的质感以及纯金的柔软。 高明程先是将金箔纸拿在手中看,没看出什么来,于是他把金箔纸对着太阳的方向看。 当阳光透过金箔纸,一些若隐若现的线条就浮现了。 还未看清楚,高明程的心就激动的跳动了起来。 他移动着金箔纸,调整着方向,然后终于在一个角度看清楚金箔纸上的全貌了。 那是四幅画像,画的是一个盘腿打坐的人,每幅画像的动作都不一样,有五心朝天,有环抱自然,有低头沉思,有双手合十。 在空白处,还有四行字,由于字小,高明程花了点功夫辨认。 看清是篆书后,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重重的吐出胸口的浊气,认为这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机缘。 上辈子,这本书被他买下后,在他手里待了一年多,他却从未发现书封之中还有夹层。 之后更是被人借走,说是被顽皮孩子烧毁了。 可如今他重生后,不但发现书封之中的夹层,上面的字,还恰好是他认识的篆书! 他只是初中学历,论理,他是不认识篆书的。 但谁让他上辈子和盗墓贼在一起打过交道呢?之后也有一小段时间混迹在古董行,可惜他本钱小,又不懂古董,做不了古董商,再盗墓的话,他也不知何处有墓,也不敢贸然和人去深山老林。 于是他从那个行当脱身,做起了别的生意。 虽然认得一些篆书,但高明程也没有大意,开始认真的辨认着每一个字。 当所有的字都被辨认出来后,那四句话便在他的心中自然的响起。 一句一句,声浪如涛。 第九章 下套子 阳光透过树梢,斑驳的光柱洒落在草地上。 高明程盘腿而坐,双目紧闭,五心朝天。 高壮一屁股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满脸无聊的仰头望天。 一个小时前,他匆匆吃完粥后,就跑到牛尾岭这边来,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他的明程哥。 但问题是,他明程哥似乎在玩一个很新的游戏,竟然盘腿坐着一动不动! 他喊过,也伸手拍过,还故意讲了两个笑话,但他明程哥的定性太好,竟然一动不动。 没办法了,他只好在旁边等着。 等着看他明程哥什么时候睁开眼。 哼! 不知过了多久,高明程终于从那种入定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他睁眼,恰好有阳光照在他的眼睛上,入眼一片璀璨。 光芒散去后,才有山色映入眼中。 “明程哥,你在做什么?练功还是睡觉呢?我喊你都不应。”高壮看到高明程醒来了,连忙好奇的凑过去。 高明程只觉得自己身处云雾之间,意识还未彻底回笼。 高壮的一张大脸陡然间怼到他的面前,本能的惊了下。 “你……”高明程开口,话未说完便又吞了回去,他环顾一圈,终于发现自己的姿势有些不对。 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一幅图蓦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图上的人由金线勾勒而成,泛着点点金芒。 高明程心中有了猜测,第一个念头却是去找那金箔纸。 低头四望,地上并没有,他的心顿时提了起来,然后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裤兜。 为了装东西,他的裤兜很大,而那两张金箔纸,正好端端的放在裤兜里。 手指触摸着金箔纸特有触感,高明程的一颗心这才安定下来。 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似乎对他并没有坏处,因为此刻的他觉得身体状态好极了,精力充沛的能够绕山跑十圈! “我昨晚没有睡好,刚刚眯了一会儿。”高明程随意找了个借口,金箔纸的秘密他还没有吃透,自然不会贸然告诉高壮。 即使事后证明金箔纸上的东西对人有利,他也不会直接将之拿出来。 有些秘密,你守住了,它才是秘密。 你没有守住,它可能就是祸害。 “那你睡的够沉的,我叫你,你都没醒!明程哥,要不你晚上到我家睡,你们三兄弟挤在一张床上,肯定热的很。”高壮没啥心眼,高明程说啥他就信啥。 高壮家人口少,但房间反倒比高明程家还要多,还要好。 这是因为高壮他爸是木匠,除了地里的粮食,还有一份做木匠的工钱,再加上只有高壮一个儿子,生活压力小,自然有余钱修房子。 前年时,高壮他爸在给人上梁时,意外掉了下来,头凑巧砸到地上的石头,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为此,那房主给了高壮家一大笔赔偿金,因此高壮家其实不穷,日子也过得比高明程好。 “我爸已经凑够钱了,打算把高富家的老房子买下来,大概再过一段时间,我大哥大嫂就会搬到那边去住。”提起这事,高明程也想起前世时,他和许多美结婚后,也是住在那个房子里,当时那个房子一共有四间房,但是呢,由于大哥大嫂先成家,先搬过去,他们占了三间。 后来许多美和大嫂吵了一架,才让出半间来,说是让出半间,但大嫂把那半间堆满了柴火,搞得屋子又脏又乱,这让许多美生了很久的气。 当时的他满心惦记着外面的生意,无心在家久留,等到时机成熟,他拿着钱财就跑了。 等再回来时,他儿子都快周岁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的神情有些恍惚起来。 上辈子他不知道许多美经历了什么,但是事后村里的老人告诉他,许多美过的很苦。 公婆不喜欢她,大嫂打压她,孩子无人看管,地里还需要她一个人忙活。 他以为他赚钱后,大把大把的钱拿出来给家里人用,家里人自然会照顾许多美和他的孩子,但是事实上,许多美连一根青菜,都吃不到他爸妈家的。 为什么呢? 他不明白。 高明程眨眼,重生之后,他每次看到他爸妈,看到他大哥大嫂,都想问一句为什么。 但是他忍住了。 事情还没有发生,而他这辈子也不会再让这些事情发生了。 他的老婆,他会照顾! 高壮看着又发呆的高明程,心中叹息。 哎,看来明程哥是真的没有睡好,又发呆了! 高明程回过神后,立即甩开那些情绪,他捡起丢在地上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些东西来。 “来,壮壮,我教你做套子,这种套子是用来套兔子的,想要套野鸡也行,就是难点,野鸡得用网罩,最好等冬天下雪时来弄,一弄一个准。” “你看着我做一遍,很简单的。” 高明程嘴里说着话,手上已经拿着一根细铁丝,他将细铁丝的一头做一个活结,将另一头从这个活结中穿过,围成一个圈,并且要保证能很轻松的来回拉动。 “你看,好了!简单!”高明程拿着做好的套子,领着高壮去寻找野兔会经过的地方。 野兔食素,喜欢吃鲜嫩的青草,所以要找青草茂盛的地方,并且仔细观察草地上是否有野兔留下的粪便,如果粪便光亮很新鲜,就说明这一带有兔子活动。 高明程对这一带熟悉的很,很快就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 他将套子穿过来的一头,固定在兔子容易经常通过的地方,然后调整形成的圈,使之大小刚刚可以容纳一个兔子头过去为宜。 这样一来,兔子经过时,头能够顺利的过去,但是脖子处或身子处就会被铁丝圈卡住,并且越是用力挣脱就会卡的越紧。 这个时候,躲在一旁的猎人,就可以来收获他的猎物了。 下套子,是一个拼机遇的活,所以为了确保收获,最好是多下一些套子,然后仔细观察野兔活动的踪迹。 高明程有心做百十个套子,奈何钢丝线有限,最后只做成三个套子。 后面两个套子,都是高壮动手做的,一个在高明程的指导下做成的,一个是他独立做成的。 高壮显得很激动,他看着摆放好的套子,紧张的说道:“明程哥,这套子真有用?”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笑着说道:“当然了,你别看做起来简单,没人教你的话,你也根本不知道!好了,别靠的这么近,你离远点。我在别的地方也弄了几个陷阱,一晚上过去了,我去看看情况。” 和高壮交代一声后,高明程便离开了,前往昨天他布置陷阱的地方去。 第十章 收获猎物 军岭铁路距离高家村不算远,也就五里路左右,在高明程打坐入定时,村里有志于去铁路上做临时工的人,就纷纷朝军岭铁路走去。 修铁路时,往往会在当地招一批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大多做体力活,扛石头,扛枕木,拌水泥等,那些正式工,则会做一些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活,一天下来,工钱比临时工多,还没有临时工累。 铁路上,各种材料堆了满地,上百个青壮候在这里,等待吩咐。 这些人,除了铁路上的正式工外,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有的面熟,有的面生。 而在这群人之中,有一个身形瘦小的老者,他留着山羊胡须,穿着一身半新的中山装,气质和周围的糙汉们截然不同,看着像是个当老师的。 于是有人问他:“你也是来做工的?你上了年纪?怕是扛不动石头了,还是回家去,省的被石头压弯了腰。” “就是!这一袋石头,少说也有一百来斤!” 周围的人附和着,大家都朝老者看去。 老者像是有些为难,他盯着那些枕木、碎石,像是在思索着自己能不能将之扛起。 最后他满脸无奈,说了句:“算了,我还是走。” 说完,他就微微弯着腰,离开了这里。 这个小插曲,无人在意,顶多有人和熟人闲扯了句:“这人面生,不像附近村庄里的人。” “大约是更远一点的人。”熟人随意的回了句。 而这时,老者已经离开了铁路工地,顺着小路下了山去。 山脚下,有两个年轻男人等在树荫下。 “爸,情况怎么样?”看到老者下来了,一个男人立即开口询问。 那老者没急着说话,而是把嘴巴上的胡须一把扯下来,原来那山羊胡须不是真的胡须,而是贴上去的。 他背脊挺直,没了胡须后,整个人倒是显得年轻了很多。 “我去看了,高家村的青壮基本都在这儿了。” 得了这句肯定的话,两个年轻男人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们得了消息,在高家村这边的山里,有一片宋墓,只是具体在哪座山,他们还没有打探清楚,因为平日里村子里都是熟面孔,一旦有生面孔进村,就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这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不希望受到关注的。 好在,他们已经排除了一些地方,只剩下牛尾岭和小元山最有可能。 据说在明朝时,这一带出了一个进士,这进士还曾考过小三元,在他死后,所埋葬的山,就被当地人叫做小元山了。 有这个传说在,父子三人决定先去探索小元山。 小元山在高家村和董家村之间的位置,不过从董家村那边进山,地势陡峭不好走,高家村这边就地势缓和些,翻过一座小山后,就是小元山了。 八月底,天气炎热,地里的活也不多,加上男人们都往军岭那边去了,留在村里的人不多,父子三人避开村里人,悄悄地上了小元山。 若是高明程看到这三人,必定会熟悉的很。 因为上辈子,他就和这父子三人打过交道。 不过此时的高明程正在查看他昨天布置的陷阱,并未和这三人碰面。 高明程布置的陷阱有两种,一种是在合适的地方挖了个坑,再用细树枝和草虚掩在坑的上面,假如猎物经过,就会一脚踩空,掉到坑里去。 还有一种是用藤蔓做的活结,和用钢丝线做的套子类似,都是起到绊住猎物的作用。 高明程一路找过去,发现有些陷阱还未被破坏,说明没有猎物经过,然后有些陷阱被破坏了,但是却没有猎物留下,说明这些猎物虽然触碰了陷阱,但机警的逃脱了。 见状,他也不气恼,继续寻找下去。 终于,他在一处草丛中发现了动静! 草丛有大片被踩踏的痕迹,并且在最深处,还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 高明程弯腰,伸手将草给扒拉开,茂盛的草被扒拉开后,立即露出藏在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只灰褐色的野兔,身体被几根藤蔓紧紧地缠住了,其中一根藤蔓被绑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因此野兔虽然奋力挣扎着想跑掉,但却始终没有成功。 终于有了收获,高明程难掩喜悦之情,咧嘴笑着将野兔捡了起来,然后动手把缠绕在野兔身上的藤蔓给扯断。 用柔韧的草将野兔的脚绑住后,高明程拎着这只野兔,继续朝前走去,在前面,还有一个布置好的陷阱。 或许是幸运之神降临了,起初高明程一直没有收获,但在找到这只野兔后,在最后的这个陷阱里,竟然也有收获! 远远地就看到坑上面虚掩的树枝遭到了破坏,高明程心中泛起一丝期待,快步走上前,然后看到坑里果然有一只野鸡! 这坑挖的小而深,所以野鸡陷进去后,就很难飞上来,但凡坑挖的宽大一些,野鸡都可以借力飞上去。 高明程也没有弄死野鸡,就这么抓了出来,他一只手拎着野鸡,一只手拎着野兔,低头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卖掉换钱。 吃肉固然很爽,但兜里没钱就不爽了,肉可以以后再吃,先弄点钱到手上比较好。 等到那伙盗墓贼过来了,他还得乘车去县城找高国兵叔叔呢。 要是实在没钱,他也可以向高壮借,但是呢,最好不要借。 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今天是三十号,哪一个集都没赶上,不过想要卖掉手里的这些猎物,对于高明程来说,倒也不难。 他拎着猎物,往村里的一户人家走去。 这户人家算是高家村的二房人,但家里人有出息,过的日子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 今天村里的男人们,大部分都去了军岭铁路那边做工,但这户人家倒是没有去,夫妻两个都在家待着。 这个时节地里没重活,男主人躺在树荫下的藤椅上,悠闲的听着收音机,他老婆则在他的旁边做衣裳,缝纫机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叔,闲着呢!”高明程进门后,就笑着打招呼。 男主人闻言,立即睁开眼,看到是高明程,脸上泛起笑容,亲切的招呼着:“是明程啊,快进来坐!飞霞,给明程倒碗茶来!” 男主人大约四十多岁,和高明程他爸是同年,但是呢,他对待高明程的态度,却比亲爹还要热情。 第十一章 高仁和小傻子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两块五到两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要一块多,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只能卖到两块钱一斤。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两块钱算,高明程赚到了十一块六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于是笑着说道:“叔,你给十一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 之后他掺和了盗墓,又南下闯荡,自然和高守旺没什么交情来往了。 但此时的他想到高守旺的两个儿子,本能的决定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高守旺就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嫁到隔壁的董家村,而两个儿子则都参军了,这会儿没什么风声传来,大家都以为高守旺的两个儿子只是普通兵而已,但十年后,村里人才知道,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立过一等功! 这辈子,高明程只想留在小山村,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但是呢,这也不影响他提前和以后的大人物打好关系。 “好啊,那我晚上就好好的陪叔喝几杯了!”高明程大大方方的应下了。 高守旺喜笑颜开,他喜欢喝酒,但奈何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他老婆又不会喝,其他的亲戚,处的来的也不多。 自从被高明程救了,高守旺就看高明程格外的顺眼。 以前他觉得高明程像个混混,每天在外面游荡,不务正业。 但之后,他知道高明程是个极其讲义气的人,他其实帮过村里不少人,难得的是,他从来不会以这些去要挟人,去获取利益。 他帮人,凭的是一腔热血。 于是,两个人都有心和对方打好关系,气氛竟是十分和谐。 又说了几句话后,高明程就告辞离开了。 兜里有钱,高明程的背脊都挺拔了几分。 这会儿的自然环境还没有遭到破坏,山里的各种动物都多的很,小山丘里有野鸡野兔,若是进入深山,还可以打到野猪和麂子。 尝到了甜头,高明程打算再多布置一些陷阱,收获到的猎物,即使不卖钱,也可以自己吃。 他顺着村里的小路,往小元山走去。 那边是村里人的祖坟地,平时少人去,只有每年清明时,人才特别多。 但正因为少人去,所以那里草木茂盛,野鸡野兔之类的东西也多,当然,最多的还是黄鼠狼。 高明程打算去那边设套子,却没想到刚进山,就遇到一男一女。 那男的不是别人,正是黄婶子的儿子高仁。 虽然名字叫仁,但为人很不仁,他先前的老婆,因为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一直被他打,到最后,竟是直接被打死了。 就在昨天,黄婶子还找上许多美,想让许多美嫁给她儿子高仁。 虽然黄婶子被许多美用扫把打了出去,但高明程还是想给他们母子一点教训。 现在看到高仁在这山里,高明程也没有马上现身,而是藏在一簇箬叶的后面,打算先看清楚情况。 只见高仁手里拿着一包饼干,满脸堆着油腻又恶心的笑容,声音里充满了恶意:“小傻子,你把裤子脱掉,趴在那里,我就把这包饼干给你吃。” “这饼干放了芝麻,香的很,不信你闻闻。” 高仁拿出一片饼干,在小傻子的面前一晃而过,最后落进自己的嘴里,还故意发出很大的咀嚼声。 小傻子被饼干的香味勾的流口水了,着急的伸手就去拿。 高仁露出得意的笑容,再次重复了一句:“把裤子脱掉,就给你吃。” 小傻子犹豫了一下,最后在饼干的诱惑下,她终于决定把裤子脱掉,布满补丁的黑色裤子脱到膝盖处,露出两条细腿来。 小傻子今年才十二岁,加上营养不良,整个人瘦的很。 她妈是个哑巴,她爸有遗传性精神病,生下她来,虽然人各方面都正常,但脑子有些不好,所以村里人都不喊她名字,喊她小傻子。 小傻子没读过书,家里也穷,被高仁带到这小元山里,用一包饼干,就骗得脱掉裤子了。 眼看高仁露出恶心啦的笑容,高明程就知道高仁在打什么主意了。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高明程恨不得把高仁给人道毁灭了! 上辈子有没有发生这件事,他不知道。 但这辈子既然被他遇到了,若是让高仁得逞,那他就不姓高了! 第十二章 给一个教训 “你趴在那棵树上!”高仁命令着,眼底流露出邪恶的光芒,激动的满脸通红,某个地方更是战意盎然。 他那方面很强,老婆被他打死后,由于背着打死老婆的名声,再娶一个也不容易,除非是外面村子不知道情况的,只要多给点彩礼,总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呢,他盯上了许多美。 说起来他的眼光也很好,因为用前世的话说,许多美就是村花级别的人物,整个高家村,属她最漂亮。 就算每天穿的破破烂烂,素面朝天,也依旧吸引人。 于是高仁让他妈去提亲,想着许多美没爸没妈,只有几个姐妹,嫁过来后,也好拿捏。 谁知黄婶子竟是铩羽而归。 回来后,又告诉他高明程那个杀胚大概也看上许多美了,骂骂咧咧的让他忘了许多美,重新再找一个。 高仁心底不服,但他又不敢和高明程对上,他见过高明程打架,生猛的很,他怕自己被高明程打一顿,会直接打掉半条命去。 于是他怂了。 结果今天在村里游荡时,意外看到小傻子在这山里打猪草。 他瞬间就起了一个念头。 只是他还没有付诸行动,脸上就已经被人重重的揍了一拳,这攻击来的太快,高仁只看到一片拳影,人已经被打了。 是谁打的,他都没有看清。 左边的脸被打了后,右边的脸又挨了一拳,只这两拳,就打的高仁头晕转向,脑袋瓜子嗡嗡作响。 “不要脸的混蛋!呸!”高明程叱骂了句,抬脚踢向高仁的裆部。 这种祸害,死有余辜! 不过高明程也不打算为了一个祸害,就背上人命,毁了自己的一生。 但是给这祸害一个巨大的教训,还是可以的。 他不是重男轻女吗?他不是打死老婆吗?他不是想诱奸小傻子吗? 把他那孽根毁了,看他还怎么祸害人! 没了这孽根,他那两个女儿就是他唯一的种了,就算仍旧不喜女儿,那两个女儿的命运也不至于像上辈子那么惨。 想到高仁两个女儿的命运,高明程的眼底添了几分狠意。 有些人,他不能称之为人,也不配活在这世间。 即使活着,他也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阳光。 “啊!”凄厉的哀嚎声响彻山林,传的很远很远。 高仁的裆部受到重击后,整个人倒在地上,疼的缩成一团,他本能的捂着受伤的地方,疼的青筋直冒,冷汗淋漓。 高明程冷眼看着他,鼻间冷哼了声。 他看向小傻子,小傻子的手里拿着饼干,瞪圆了一双眼睛,满脸呆愣,好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 高明程的视线只停留在小傻子的脖子以上,眼角余光都没有瞥过小傻子的下半身,他冷着一张脸,说道:“把裤子穿上,回家去!” 说完,他径直走了。 反正高仁的命根子肯定毁了,也没办法再对小傻子做什么。 而小傻子虽然傻,但也没有傻到不可救药。 她看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再看着躺在地上哀嚎的高仁,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也本能的想离开这里。 她穿上裤子,拿起丢在一边的背篓,手里还紧紧的攥着那包饼干,慌忙离开了。 高仁依旧在痛苦的哀嚎着,然而这里僻静无人,村里的壮劳力又去了铁路工地做事,他哀嚎了半天,竟是无人过来探寻情况。 小元山的深处,前来探查古墓的父子三人倒是听到那阵阵哀嚎声了。 哀嚎声穿过重重树林传来,已经有些失真,反而显得更加可怕了。 饶是挖过不少墓的父子三人,此时也觉得阴风阵阵。 从事这种行当的,其实也很迷信,为首的父亲当即说道:“这小元山已经成了高家村的祖坟地了,这里的墓地年份都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今天就先回去!” “等过两日,再去牛尾岭那边看看情况。” 当父亲的都这么说了,两个儿子自然应了声好,三人寻了一条路,悄悄地离开了小元山。 高明程揍了高仁后,心情颇好。 一来他也算是见义勇为,二来高仁以后再也不可能纠缠许多美了,三来嘛…… 高明程伸出拳头,在空中比划了一下,感受着出拳瞬间的感觉。 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中,他的内心一片火热。 他隔着裤兜摸了摸里面的金箔纸,感受到金箔纸的存在后,恨不得当场拿出金箔纸,再好好的研究一下。 只是有了之前的情况,他不知道自己在研究金箔纸上的东西时,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只是看了一眼金箔纸上的四幅图,结果不知不觉间竟然盘腿入定了! 幸好只被高壮发现了,高壮是他的好兄弟,随意说两句话都能够忽悠过去,但要是被其他人发现,恐怕就会出大问题了。 其次,山里也是存在风险的,这会儿山里的野物多,他要是又盘腿入定了,没准会遭受野兽带来的危险。 所以,在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之前,他不敢再贸然研究金箔纸了。 从小元山下来后,高明程想了想,决定去找许多美。 昨天虽然见过许多美,但两人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呢。 想着这会儿还像一朵娇花的老婆,高明程的心底一片火热,他一路小跑,身影飞快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 等到了许多美的家,却听见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骂人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没用?村里别的男人都去铁路上做事了,你怎么就去不了?别人不让你去,你就不敢去了?你怕他做什么?又不是他给的工钱!”许多玉指着张成远的鼻子骂,脸上的表情凶的很。 别看昨天黄婶子登门时,她不敢吭声,但私底下对这个入赘的老公,那是相当不客气的,经常恶声恶气的吩咐张成远做这做那。 张成远被她骂的低头不语,活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高明程的眼底闪过一丝不喜,上辈子他就不喜欢这个许多玉,这辈子也照样喜欢不起来。 他左右张望了下,找到了躲在一棵樟树下的许多美。 许多美穿着一条碎花裙子,一头长发扎在脑后,她是天生的自然卷,若是一头黑发披在肩上,那是十分的娇媚动人。 第十三章 一个长期目标 时近中午,八月的太阳十分毒辣,好在樟树很大,约有百十年的树龄了,足以遮蔽一方阴凉之地。 许多美坐在一块石头上,低头翻看着一个笔记本,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 虽然在看笔记本上的内容,但她的耳朵竖起,分明在听她二姐骂人的声音。 高明程走了过去,立即认出那本笔记本了。 这是许多美读书时就有的一个笔记本,是她爸爸去世前给她买的,她一直很珍惜。 在张成远入赘到她家时,是带着半本医书进来的。 张成远本是地主之子,也是上过学有文化的人,但奈何经历了特殊时期,导致他家破人亡,家里的一些东西,也大多没有保住,唯一保住的,就是这半本医书了。 许多美的妈是得癌症死的,她爸也是重病不治死的,所以她对这半本医书很感兴趣,因为要经常翻看,怕把书给弄坏了,所以她特意把医书上的内容摘抄到笔记本上,等到有个什么小病小痛时,就会自己翻看医书,然后自己去山里寻找对症的药草来治疗。 上辈子高明程有一次被毒蛇给咬了,当时伤口肿的很大,流的血都是黑的,脚都没办法动弹了。 想去县城的医院治疗,又碍于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过去,最后是许多美按照医书上的内容,去山里弄了草药给高明程治好了伤口。 想到这事,高明程看许多美的目光越发柔和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那笔记本上的字丑的很,有些字甚至都写的不对。 也是,许多美虽然读过书,却只读到三年级,这和她家的经济条件有关,也和当地的教育资源有关。 高家村本身是没有小学的,他们读书需要去三里外的兴安岭小学读书。 但是呢,兴安岭小学只能读到三年级,要想继续读下去,就得去十里外的另外一家小学读四年级和五年级。 至于初中,得到镇上去读了。 所以许多美读完三年级后,就没有再读书了。 高明程看着那笔记本上的字迹,忽然有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重生回来后,他深知知识的重要性,若是有可能,他也想继续学习,不想被时代早早地抛弃。 只是他暂时显然没有这个条件。 他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搞钱! 然后把许多美提前娶回来,接着再想办法修一栋房子! 但就在刚才,他知道接下来还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会的一些东西,都教给许多美! 他是初中学历,又有上一世的经验,懂得自然比许多美多的多。 许多美虽然漂亮,但没有文化,这终究不美。 高明程决定等回家后就去找书,然后每天都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教导许多美知识,帮助许多美尽快掌握初中知识! 有了一个清晰的长期目标后,高明程浑身都散发出好为人师的光辉了。 许多美抬头看他,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人是怎么回事?走到她身边来了,却也不打招呼,就这么发呆了! 哎,虽然高明程向她求婚了,但高明程口袋没钱,她更没钱。 大姐和三姐都嫁了出去,有了自己的生活,只有她还跟着二姐过日子,每天不是看二姐骂哥哥,就是听二姐骂自己。 这日子过的,憋屈! 但没有钱,她只能忍耐着。 许多美轻轻地叹息着,高明程却会错了意,还以为许多美在担心她哥哥没办法上铁路做事的事情。 他立即说道:“你放心,我去和高富强说,保证他不敢再刁难你哥了。” 这件事上辈子也发生过,只不过当时他掺和了盗墓,就没有插手管,还是半个月后,高富强偷工地上的铁块暴露后,铁路方面强硬的辞退了他,顺便清退了一些干活不使劲的人。 这时,张成远才去了铁路做事,赚到了一些钱。 许多美虽然不是在烦这件事,但听到高明程这么说,心里也很是欢喜。 高富强为人霸道的很,他家又有五个兄弟,在村里算是很有势力的人,经常会刁难弱一些的人。 比如这铁路做事,分明不关高富强什么事情,但高富强就是霸道的不让张成远去做事,他们五个兄弟往路上一拦,高富强再说一句:“你敢去试试!” 就这一句话,吓得张成远不敢去了。 “你去说,成不成啊?”许多美先是高兴,又有些担心起高明程来。 高明程虽然打架厉害,但高富强也不是吃素的,并且高富强都三十岁了,比高明程大呢。 高明程倒不是很看得上高富强,当即嗤笑了声,“我出马,哪有不成的?明天你让你哥去铁路上做事,保管没人刁难。” “那好。”许多美放心了,想着她哥要是能够去铁路上做事,每天就能够赚两块九,等到了过年时,总有几顿肉吃。 想到肉,她又想起昨天高明程送来的那条雄鱼了。 雄鱼很大,昨天他们都煮了,因为天气热,存放不了。 不过有一碗还没有动,本打算送给高明程吃的,却被她二姐阻止了。 她二姐倒不是舍不得,而是怕她送上门后,会让高明程被家里人骂。 想想也是,一条五六斤的大雄鱼,能够卖五六块钱呢! 结果被高明程送给她了! 这要是被高明程的家里人知道了,连她都能一块儿骂。 顾虑着这点,许多美没敢送上门。 至于今天,她以为高明程会去铁路上做事,所以也没去找高明程。 想到这里,她的眼睛瞪圆了,诧异的问道:“你今天怎么没去铁路上做事?” “呃,我最近有事要做,等过段日子,再去铁路上做事。”高明程随便扯了个理由,他要做的事情,不好和人说,哪怕是他的老婆,现在也不好说的太清楚。 许多美看着高明程,虽然有些不赞同的样子,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对了,昨天你送来的鱼,我还给你留了一碗,没人动过的。你中午就在我家吃饭。我现在就去煮饭!”许多美站起身,准备朝厨房走去。 他们家的厨房更加简陋,每到下雨天,外面是大雨,里面是小雨。 “好。”中午饭有了着落,高明程也高兴。 省的回家挨他妈的骂了。 第十四章 乖巧又怜爱 饭桌上,高明程当着许多玉和张成远的面,再次说了会出面找高富强说话的事情。 这让许多玉立即喜笑颜开,也让张成远松了一口气。 他是赘婿,在村子里挺不起腰做人,加上那些年他遭受了一些磨难,身体不太好,也缺乏胆气,是万万不敢跟高富强这种人叫板的。 吃过饭,高明程决定回家一趟。 过了饭点后,他妈应该不会在家,他决定趁机回去找他以前用过的书,顺便再拿一套换洗的衣裳。 最近这几天,他都不打算回家了,就在高壮家吃住得了。 等他手里有钱了,再给细奶奶一些钱。 高明程偷偷摸摸的回了家,果然发现他妈不在家,一般情况下,他妈上午都会在池塘那边洗衣裳,然后下午就会去山里弄柴火。 大门虚掩着,这在乡下是常见的,他推开门,熟门熟路的进了屋,在刚拿了书本和衣裳后,迎面就碰上他妹高淑芳。 高淑芳手里拿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些黄瓜和西红柿,显然是刚从地里回来。 “二哥……” 高淑芳看着他手上的东西,愣住了。 “嘘!别说见过我!”高明程叮嘱了一声,带着东西飞快的走了。 高淑芳看着她二哥的背影,简直哭笑不得。 高明程离开家后,先把换洗的衣裳放到细奶奶家,然后拿着书本朝许多美家走去。 在吃饭时,高明程已经说了,会抽时间来教许多美学习更多的知识。 因此,他把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和初中三年的书本都带了过来。 许多美神情紧张的端坐着,像一个大龄小学生一样。 她看向高明程的目光中,有些拘谨,又有些期待,眼底泛着点点光芒。 高明程也是头一回教人知识,心底也是极为激动,他清了清嗓子:“我们开始!” 许多美立即点头:“嗯!” 午后的烈阳高照,但树荫下依旧留有一片阴凉。 一张板凳便是书桌,摆着一本有些破旧的书,书上面有字有图,这是一本四年级的语文书。 高明程从第一篇课文开始教起,历经了两辈子,他早就忘记学校里的一切了,也没办法模仿老师的教学方式,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教。 生字,就多练习。文章,就多朗诵。 古人曾云:读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又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可见多读文章,就能增长学识,也能够改变气质。 高明程一字一字的教,许多美一字一字的学,两人竟是相处的格外融洽。 大约一个小时后,高明程才停止了教学,他对许多美说道:“我教你的这些字,你多写几遍,不要怕浪费纸笔,过几日我给你买一些纸笔回来。” 许多美的脸颊因激动而潮红着,她紧紧的握着削的只剩巴掌长的铅笔,乖巧的点头应着。 她这乖巧的模样,十分惹人怜爱。 一股热流自高明程的身上涌起,恨不得立刻拉着许多美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但,他们还没有结婚,得忍住! 高明程,赶紧搞钱,钱到位后,马上把许多美娶回家! 高明程在心底对自己这么说着,然后激动的搓搓手,说了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现在马上去搞钱! “哎,高富强那事,不行你也别勉强!”许多美终究怕高明程找上高富强后会吃亏,连忙叮嘱了句。 “你放心!”高明程不在意的挥挥手,不过小媳妇在意自己,心里就如吃了蜜般。 甜滋滋的,浓的像化不开般。 想到蜜,高明程还真有办法搞到! 他知道山里就有天然的蜂巢,现在还有点时间,刚好可以进山里寻找一番。 在村子里时,他只是一路小跑,但进了山后,他却有意快跑起来,他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早上他看了那金箔书,照着那图打坐入定后,身体之中就充满了能量,不管做什么事,一点都不觉得疲劳。 此刻他奔跑在山中,彻底的放飞了自己,身形犹如灵活的猿猴般,或奔、或跳、或荡,畅快无比。 “喔喔~”高明程手里攥紧了一根藤蔓,借力飞跃了一个山沟,山风迎面扑来,心里只觉得十分痛快,忍不住学着人猿泰山般的叫了几声。 幽静的山林中,喔喔声传得极远,惊动了许多野兽,鸟飞兽走,给山林添了几分生气。 高明程一路畅跑,等到略感疲累时,这才停了下来,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进入深山之中了。 若是往日,想要走到深山之中,起码得要一个多小时,可现在…… 高明程微微皱眉,他没有手表,自然不知道具体花费了多少时间,但看了一眼天色,以及他自身的感觉,猜测最多不过半个小时。 他摇晃了下脑袋,不再纠结这件事。 环顾一圈,他开始寻找蜂巢。 俗话说,靠山吃山,但有的山富裕,有的山贫瘠,他们这儿的山嘛,不算富裕,但也不至于贫瘠。 山里的产出不算多,也没有名贵的木材,靠村子的小山丘,一般会划分给村里的村民们,按人头分得一股山,这股山上的产出,比如柴火,笋子等,就属于该村民所有。 但深山嘛,就属于国家的。 也可以说是属于大家的,只要你有能力进入,山里的柴火、药草、野兽,你都可以带走。 高明程在山中寻找蜂巢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视力似乎也变好了,这种身体上好的变化,令他心中十分喜悦。 他走在树林中,偶尔听到树丛中有窸窸窣窣的声响,这是野兽惊走时发出的声响,大多是黄鼠狼、刺猬、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个头小,也不能吃。 因此高明程压根没在意,也没打算去追捕。 他所在的这片山的位置,属于杂树林,但松树居多,地上落满了枯萎的松针,而在一些枯萎的松树兜上,竟然生长着一簇簇颜色鲜艳的灵芝。 看到那些灵芝时,高明程并没有动手去采摘,但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前世时,他们这儿的山里也能够找到灵芝,但由于没有药材收货商下乡收货,因此无人进山去采摘。 这是空有宝山,却不生财。 第十五章 掰蜂巢 但这辈子,他会成为药材收货商,将山里的这些药材,都卖到外面去!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在心中完善着未来的计划,除了灵芝,他还看到了茯苓,但他依旧没有去采摘,因为现在还不是茯苓成熟的时候。 穿过这片松树林,树木的品种便多了起来,也有很多野生花卉盛放,空气中弥漫着幽雅的清香。 看到花卉时,高明程的眼睛就亮了。 蜜蜂采集花蜜而酿造出蜂蜜,因此,有花的地方,才有蜜蜂的存在,只要跟随蜜蜂的踪迹,就可以找到蜂巢。 高明程已经盯上了一只蜜蜂,那只蜜蜂正在一朵粉红色的花朵中汲取花蜜,或许一朵花的花蜜不够,它又飞向旁边的花朵,一连汲取了好几朵花的花蜜,才似乎终于积攒够了,于是飞向蜂巢。 蜜蜂很小,飞行路线又忽高忽低,然而却逃脱不了高明程的目光捕捉。 蜜蜂最远飞行的距离约14k,不过在采蜜时,一般是在半径2-3k之间,山里到处都有蜜源,因此有蜜蜂出现的地方,在2-3k内,必定有蜂巢的存在。 只是这些蜂巢大多藏匿在隐蔽的地方,蜜蜂们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有缝隙的土层之中,或是将蜂巢建筑在树枝上。 高明程盯上的这只蜜蜂,就将蜂巢建筑在一棵油茶树上。 油茶树的花期是十一月左右,而果期则是次年的十月,这会儿树上挂满了青色的油茶果,只是还未成熟。 等成熟后,可以将之采摘下来暴晒,取出里面的油茶籽,然后送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 他们这儿的野生油茶树并不多,但在靠近坑里村的山里,有一大片的油茶林,那是当年农场栽种的,后来农场被撤掉了,茶树林就属于大队集体所有了。 高明程站在树下,抬头打量着蜂巢的高低和大小,在脑海中模拟着该如何成功的取到蜂巢中的蜂蜜。 他没有带特殊工具来,只随身带着一个袋子,所以想要取下蜂巢,只怕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过他现在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少,只要他动作麻利,在蜜蜂们报复之前顺利跑掉,那事情就不大。 如果被蜜蜂追上了,那事情就大了! 蜜蜂的尾针有毒,被扎了后,会肿的很厉害,还有一种剧烈的刺痛感。 要是运气不好,没准还会因此中毒身亡。 高明程在树下踌躇了片刻,最后把心一横,决定开干! 干就完事! 油茶树有些树龄了,但也不算太大,他很快就爬到树枝分岔的地方,有了落脚的地方后,他试图伸手去触碰蜂巢。 先丈量了一下距离,发现没问题后,他眼中闪过一抹锐利地光芒,双手已经果断的伸向蜂巢,然后用力一掰。 原本有刀的话,应该用刀来切开,但谁让他是临时打的主意呢,没有刀,只好靠蛮力将蜂巢给掰断了。 好在他力气大,竟是真的被他掰断了! 高明程心中一喜,随即将弄下来的蜂巢丢进袋子里,然后迅速的跳下去,朝远方狂奔而去。 那蜂巢之中还有很多蜜蜂,起初没反应过来,等发现被偷家后,大量的工蜂开始疯狂的朝高明程攻击而去。 高明程根本不敢回头去看,脚下生风般,快的犹如踏风而行。 在奔跑的过程中,他似乎感应到有蜜蜂追上了他,并且用尾针扎了他一下。 他感觉到微微的疼痛,但并不剧烈,也就没有管,只一心往山下狂奔而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蜜蜂们终于没有再追着他不放了,高明程放慢脚步,大声的喘息着,脸上和身上,都有大量的汗液流出,沾了汗的衣裳紧紧的黏在背上,有种闷热的感觉。 “呼。”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虽然心脏狂跳,气血沸腾,但成就感满满的! 他拎着袋子,朝着山下的村子走去。 当他下山时,恰好夕阳欲坠,时近黄昏。 绚丽的火烧云铺满了半边天,虽然已是黄昏,但光线依旧灿烂。夏天白昼长,等待彻底黑下去,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乡间小路上,陆续有人影走动着。 有人背着一捆柴火,有人提着一个菜篮子,有人挑着水桶,还有人扛着锄头,都不约而同的从山里、地里回到家中去。 而在一些屋檐上,已经隐约有青烟袅袅升起,这是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在煮饭了。 更远一些的大路上,有一群男人们一起朝村子这边走来,这是铁路工地那边下工了,临时工们相伴回家。 对于一些人来说,到现在,一天就算过去了。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今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去做。 首先他得去找高富强,和高富强谈一谈,让他不要再针对张成远,接下来还得去高守旺家吃饭呢。 高明程下山时,远远地看了牛尾岭那边一眼,没看到高壮的身影,估摸着他可能回家去了。 他没急着马上回村,而是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让里面的蜜蜂飞出来。 他掰断了大半截的蜂巢,这半截蜂巢中,也有一些蜜蜂在里面的。 这些蜜蜂不多,被高明程带着一路的下了山,已经有些晕头转向了,从口袋飞出来后,也没有报复高明程,而是飞走了。 蜜蜂走后,高明程才发现有不少蜂蜜竟然流了出来,黏在袋子上了。 他内心一阵可惜,但也只能浪费了。 他调整了一下方向,不再让蜂巢之中的蜂蜜倒流出去,然后大步朝着细奶奶家走去。 这个蜂巢还算大,他打算一分为三,一份给细奶奶,一份送给许多美,剩下的一份带给高守旺。 高守旺不但花钱买了他的猎物,还邀请他上门喝酒吃肉,那他可不能空着手去。 刚走到细奶奶的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高壮兴奋的声音。 “奶奶,这兔子真是我捉到的!哈哈,明程哥教我做的套子,我在那山里转悠了大半天,才总算逮住一只兔子了!” “奶奶,你先别把这兔子杀了,我想再养几天!等明程哥回来了,我还要给他看看呢!” 高壮抱着一只灰黑色的兔子,激动的满脸通红。 细奶奶温柔的笑着,满脸的与有荣焉。 “好,不杀它,我去给你找个笼子来养着,这兔子会挖洞,不用笼子是关不住的。” “奶奶,那你快去!” 高壮连忙催促着细奶奶快去找笼子来。 第十六章 上门闹事 他们家还真有一个笼子,还是用铁丝做成的,是他爸在世时做的,当时是为了用来装斑鸠的。 斑鸠是一种鸟,和鸽子类似,肉很好吃,每年冬天时,村里的人就会去想办法捕捉斑鸠。 有的人用一种很细的黏网捕捉,有的人是用木框捕捉。 高明程进门时,刚好看到高壮小心翼翼的将兔子放进笼子里。 那笼子不大,兔子呆在笼子里后,都没有多余的活动空间。 “明程哥,你看!这是我捉到的兔子!”高壮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立即炫耀起来。 高明程瞧了一眼那兔子,估摸着有个两斤左右。 于是顺口夸赞了句:“不错,你头一次下套子,就有收获,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你要再接再厉!” 高壮激动的满脸通红,也觉得自己真的有狩猎的天赋,恨不得继续去山里转悠。 高明程又问他:“套子你拿回来了吗?” 高壮立即摇头说道:“没有,牛尾岭那边人少,我把套子放在兔子可能会经过的地方了,等明天清早,我就过去看看。” 高明程赞许的点点头。 兔子一般是清早活动,卯兔嘛,卯时那会儿兔子就会从洞里出来,前去外面啃食新鲜的青草了。 什么是卯时呢,卯时是十二时辰之一,对应现代时间的5时至7时,又名日始、破晓、旭日、日出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 所以高壮把套子留在山里,等到早上去查看时,十有八九会有收获。 “细奶奶,我今晚睡你这边哈。”高明程先是和细奶奶打声招呼,又对高壮说道:“我要一个人睡,你帮我收拾一张床出来!” “好咧。”高壮没有多问什么,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细奶奶倒是说道:“晚饭也在这里吃?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高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奶奶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热,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细奶奶一愣,高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道:“你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高明程之前和高守旺没有什么交情。 哦,高明程救过高守旺的事情,高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种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下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点。” “对了,我在山里弄到一块蜂巢,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唧起来。 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高明程和高守旺喝酒的话,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他想趁着吃饭前的时间,去找高富强把事情说一下。 只是他刚说完,细奶奶和高壮竟然同时开口说话了。 细奶奶说:“你不给你爸妈留一份?” 高壮说:“你找高富强做什么?打架吗?我也去,给你壮壮声势也好!” 高明程先是瞥了高壮一眼,说道:“没你什么事!” 又对细奶奶解释了句:“这蜂巢不大,我家里人多,不好分。等下回再弄到,我再给我爸妈他们。” 说完,他就要出门去找高富强了。 刚才那句话,是搪塞细奶奶的。 主要是重生回来后,他对家里人的感观有些别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是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呢,还是就此疏远。 想到和家里人的关系,高明程眉头紧皱。 这时他听到有声响从自家那边传来,出于好奇,他朝那边张望了一眼,看到黄婶子竟然到他家来闹事了。 呃,准确的说,是找来他闹事! 至于黄婶子为什么来找他闹事,也好理解,无非是她的宝贝儿子没了命根子了。 高明程对自己的力度控制的很好,他那一脚踢下去,高仁的命根子肯定得出问题。 黄婶子的战斗力可不低,但显然高明程他妈罗小华也不是吃素的,黄婶子敢上门来骂,她就敢骂回去,还抡起扫把就要打人。 “我家明程虽然经常打架,但从来没有欺负过村里人,你说他打了高仁就他打了?你这话说出去,看谁会信!” “再说了,他好端端的会去打高仁?要是他真打了,肯定是高仁干了什么坏事!你敢不敢说高仁做了什么事?” 罗小华双手叉腰,满脸愤怒,气势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家老小八口人,人多势众之下,一时之间竟把黄婶子压的说不出话来。 第十七章 爸妈是亲的 罗小华是打定主意要护住高明程的。 她虽然不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儿子,但也不能让人欺负到家门口来。 高远见倒是眉头紧皱,他这个二儿子的确喜欢惹是生非,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打架了,以往小的时候,但凡有人上门告状,高远见都会道歉,事后再打高明程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但随着高明程年纪大了,他自然不好像小时候那样打高明程了。 孩子大了,就要给他留脸面了。 黄婶子占了下风,这让一同来的高虎很是不满。 他没和罗小华对上,而是直接对高远见发话:“高副主任,你可是村委的副主任,做人做事可不能太偏。你家高明程要是没打我儿子高仁,我们夫妻两个能上门来闹事?” “我和你说,高仁被高明程打出大问题了,这事不能善了!”高虎阴沉着脸,眼底藏着怒意。 一想到医生说高仁的命根子以后没办法再用了,高虎的内心就是一阵火。 他恨不得把高明程的命根子也给毁掉!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 高明程以打架凶猛着称,高虎年轻时虽然厉害,但现在已经老了,平日里除了打老婆外,没怎么和别人动过手了。 但高明程再厉害,他也是高远见的儿子! 只要把高远见说通了,自然有高远见出手教训高明程。 除了教训外,赔偿自然也不能少。 高虎心中的算盘打的叮当响。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他自然伤心难过,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得捞到一些好处才行。 高远见是村委的副主任,平时又会给人蒸酒、做席,家里肯定有钱。 多的不说,至少得拿出一千块钱来才行! 高远见在铁路上做了一天事,这会儿刚回家不久,他浑身都是灰尘汗渍,略微透露出疲惫的神情。 但他没有如高虎所愿,听了这话,就要对高明程喊打喊杀,而是皱着眉头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儿子到底是怎么打的高仁?是在哪里打的?有谁看到了?又打伤了哪里?” 高虎还没开口,黄婶子已经大声囔囔着:“在小元山打的!小傻子看到了!我儿子的脸被打了,命根子也……” “你闭嘴!”高虎气的青筋直冒,转身就给黄婶子一巴掌。 “啪”的一声,倒是把高淑芳给吓到了,她当即躲在她奶奶的身后,黑白分明的眼底充满了恐惧。 她爸也经常打几个哥哥,但从没打过她妈,现在黄婶子被高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了一巴掌,让她本能的有些害怕。 她知道村里有些男人会打老婆,但听说和看到,所受到的冲击,还是不一样的。 高虎满脸怒容的瞪视着黄婶子,恼恨她嘴不把门,竟然什么事都囔囔出来。 儿子的命根子毁了,这是大事。 但是呢,也不能囔囔开了,否则以后让儿子怎么在村里立足? 高明程又为什么会踢断儿子的命根子? 小傻子……呸,这个时候提什么小傻子! 都是小傻子了,她说的话谁信? 所以黄婶子口没遮拦的囔囔出来后,就把高虎气的不轻。 这女人,一点脑子都没有! 高远见到底是当过生产队大队长,如今又是村委副主任的人,听了黄婶子的话,再看高虎打人的行为,就把事情猜测的八九不离十了。 他的眼底浮现出鄙夷之色。 高虎父子爱打老婆,这事在村里也不算秘密了,高虎还好,下手有轻重,高仁就不行了,就因为他老婆只生了两个女儿,没生出儿子来,就天天打的老婆鼻青脸肿,最后直接把人给打死了。 打死人,本来是犯罪了,但在村里,要是老公打死老婆的话,大多数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娘家人来闹事。 不过呢,高仁的老婆家很穷,打死人后,高仁理亏,给了那边一笔钱,算是封口费。 “高虎!既然没人看到我儿子打了高仁,那你就不能血口喷人!你们现在回去,这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了。”高远见沉着脸,显露出一丝官威。 高虎知道被高远见抓住话柄了,但他也不甘心就这么算了。 他环顾一圈,看到周围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了,这让他心头一堵。 他身体微微前倾,凑近高远见,眼底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低声说道:“我儿子没办法娶老婆生儿子了,这事你儿子得负责!你出这个数,这事就了了!” 高虎伸出手,比划了一个数字。 高远见气笑了,他也凑近高虎,低声说道:“打死人是犯法的,要坐牢枪毙的,你知道?高仁打死他老婆的事,要是有人报案了,你猜高仁会怎么样?会不会吃花生米?” 听到高远见威胁的话,高虎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满是怨恨的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并不怕,坦然的对上高虎的目光。 高虎不足为惧,要是连高虎都压不下去,他这个副主任,那就白当了! 双方对峙了一会,最后高虎还是败下阵来。 他心里憋屈死了,但又不敢破罐子破摔。 儿子的命根子没了,这事太丢脸了,可不敢让全村人知道,而儿子打死老婆的事情,更不敢让高远见他们去报案。 高虎就高仁一个儿子,平时难免宠溺了点,可现在高仁不能再娶妻生子,这让高虎觉得人生都没意思了。 最后,他恨恨的看了高远见他们一眼,拉着黄婶子一言不发的走了。 黄婶子还想骂,却被高虎扯着胳膊走了。 高明程蹲在不远处的围墙上,倒是把这一出闹剧看了,高虎和高远见轻声说的话,他没有听清楚,但看神情,也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他看着父母出面维护自己,替自己解决一个麻烦,心中微微有些感动,他又想着,就算前世时他的父母对许多美和他的两个儿子不好,但对他,还是好的。 这个念头冒出来后,高明程又有一种被分割的痛感。 一方面,他觉得他应该继续对自己的父母兄妹好,他们毕竟是一家人。另一方面,又为许多美和两个儿子打抱不平。 他甚至在想,既然爸妈是爱他的,那为什么不能看在他的面上,对他老婆孩子好点? 第十八章 出面维护 待高虎夫妇走后,围观的人也陆续散开了,高明程正想走,就听见罗小华骂他的声音:“老二这个不省心的!要他去铁路上做事,不肯!竟然还惹下这种事来!别的孩子是来报恩的,就他是来要债的!” “这从小到大,惹出多少事来了?三天两头的有人上门告状,整个村的人都没有他打的架多!”罗小华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满脸的不高兴。 “行了,少说两句。”高远见大致猜到高明程为什么会打高仁,虽然对此也有情绪,但也能够理解。 他儿子像他,有正义感,也讲义气的很。 “饭熟了没?累了一天,饿死了!”高远见催着要吃饭,倒是让罗小华彻底闭嘴,带着高淑芳去了厨房炒菜了。 “哎。”高明程轻轻叹息一声,从围墙上跳下来,走了。 他妈……是真的不待见他! 一路走到高富强的家门口,他才收拾好情绪,直接进了高富强家的院子。 高富强家很大,毕竟他们家兄弟多,并且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 高明程进去时,高富强家的人大多数都在院子里乘凉说着话。 他一进去,就惹来大家的侧目。 “明程,听说你把高仁的命根子打坏了?”高明程还没有开口,高富强倒是已经笑着上前说话了,眼底充满了八卦的光芒。 高明程脸色一黑,这事才刚发生没有三分钟,高富强就知道了? 流言的传播,果然是最快的! 事情虽然是他干的,但否认还是要否认的。 于是高明程正色说道:“我没有,别乱说!” 高富强盯着高明程看,没说信还是不信。 高富强家的其他人倒是脸上笑嘻嘻的,却心底大多是信高明程打了高仁的。 谁让高明程爱打架的名声太响亮了呢? 只是高仁的命根子有没有真的被打断了,那就不好说了。 高明程来找高富强,是有正事的,所以才不打算和高富强掰扯什么他有没有打坏高仁命根子的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说道:“我和许多美很快就要结婚了,以后张成远我罩着,懂?” 这话一出,高富强等人都满脸的惊讶之色。 高富强家兄弟多,在村子里人多势众,经常打压势弱的人家,算是极为霸道的。 当然了,高明程的爸爸是村委的副主任,他家也有四个兄弟一个妹妹,在村里也算是很有话语权的人家,基本上无人敢打压他们家。 高明程自身又以爱打架出了名,别说高家村了,就是整个乡镇,都是听过他高明程名声的。 他为人讲义气,在外也结交了很多朋友,人面很广。因此他出面找高富强谈话,也不仅仅是靠着他爸的面子。 “你和许多美要结婚了?没听到风声啊!许多美没爸没妈的,你爸妈看得上?”高明程上门来说张成远是他罩着的,让高富强等人不要欺压张成远,这让高富强有些没面子,但也不至于立刻起冲突。 根据高富强对高远见和罗小华的了解,他觉得他们是看不上许多美的。 事实上,村里很多男青年都看上许多美了,但是他们的爸妈都看不上许多美。 谁让她没爸没妈呢?爸妈还都是得了重病死了的,且她家只有四个姐妹,没有一个兄弟,这样的绝户人家,一般人是不敢娶进门来的。 农村重男轻女,很多人认为许多美姐妹几个也会像她们的妈妈一样,一连生四个,个个都是女儿。 生女儿,可不值钱呢! 这是村里人的愚昧,重生回来的高明程却可以告诉大家,女人是土,男人是种子,生的什么,得看种子,和女人是没有关系的。 并且许多美四姐妹,除了她二姐生了一儿一女外,大姐和三姐以及许多美本人,生的全部是儿子。 面对高富强的问话,高明程神情坦然:“现在都提倡自由婚恋,我看上许多美就行。” 他瞥了高富强一眼,声音冷了几度:“明天张成远会去铁路上做事,应该没人会阻止?” 高富强满脸尴尬,一时之间有些下不了台。 倒是他弟弟出面说道:“当然没人阻止,他愿意去就去!” 高明程却继续看着高富强,要等高富强表态。 高富强大高明程十来岁,现在被高明程逼着表态,心里很是不爽,所以场面一度僵住了。 还是高富强的弟弟碰了一下他胳膊,低声说道:“又没仇没怨的,算了。” 高富强兄弟几个都霸道,但也得看人,在高明程面前,他们就霸道不起来。 主要是确实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仇恨,所以没必要为了一口气,弄得两家人干起来。 高富强出面欺负张成远,这没关系,反正张成远是入赘的,还是个软蛋,欺负就欺负了。 但高明程显然不一样。 他既然出面替张成远说话了,那么不给他面子的话,只怕有一场硬仗要打。 想到刚刚听到的消息,高明程把高仁打的断子绝孙了! 这小子下手也太狠了! 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已经娶妻生子了,但也怕雄风不振啊! 没必要!没必要! 高富强兄弟几个,很快就做出了取舍,高富强也只能勉强笑着说以后不会再找张成远的麻烦。 高明程得了这句准话,也就放心了。 “那行,我先走了。”高明程摆了摆手,离开了高富强家。 他走后,高富强还有些憋屈,低声骂了句:“他有病?看上谁不好,居然看上许多美!还没结婚呢,就护上了!” 他老婆看到自家男人被打压了,心里也不爽,她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现了出来。 她当即说道:“许多美生的跟个狐媚子一样,高明程肯定喜欢。但他妈罗小华,那就肯定不喜欢了!” “他们不是还没有结婚吗?我就让他们结不了婚!我现在就去找罗小华,把这件事告诉她!” 高富强闻言,脸上浮现一丝喜色。 高明程为张成远出头,让他丢了面子,他自然也不能让高明程好过。 “这事你们女人好开口说,你赶紧去!”高富强催促着他老婆赶紧过去煽风点火。 “哎,我就去!”他老婆也做事利索,顾不得吃晚饭,脚下生风般,快步朝高明程家走去。 第十九章 洗澡 此时的高明程已经返回细奶奶家,拿了一份蜂巢出门了。 他并不知道,在他家即将有一场地震发生了。 当然,这场地震,他早就预料到了,并且在前世时也经历过,只不过现在提前了。 高明程拿着一碗蜂巢,来到了高守旺家,还没进门,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高明程条件反射的吞咽了下口水,本能的被勾起了馋虫。 前世他吃香喝辣,顿顿有肉,对肉已经没有特别的感觉了。但如今的他却因为物资匮乏,而格外的馋肉。 他觉得,他一个人就能够吃下一整只兔子! 舔了下嘴角,他决定下回再逮到猎物,得自己先打回牙祭了! 等进了门,肉香味就更浓了。 屋子里除了高守旺,还有他爸和他哥,高守旺是小儿子,他妈没了,他爸是跟着他哥过日子的。 如今家里难得喝酒吃肉,他就把他爸和他哥也一起叫过来了。 一只兔子被做成麻辣兔,一只野鸡褪毛去内脏后,和香菇一起炖熟了,除了这两样主菜,还有一碟炒辣椒、一碟西红柿炒鸡蛋、以及一碟炒茄子。 “明程来了啊,快来坐!”高守旺出面招呼着,让高明程坐下。 高明程拿出带来的蜂巢,说是送给他。 得了一碗蜂巢,高守旺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飞霞,你把这个碗腾出来,顺便再给大家泡一碗蜂蜜水来喝!”高守旺大声喊着,他老婆董飞霞也是十分给面子,温柔贤惠的忙活了起来。 说起董飞霞,在村里也是很有名的,因为她是村里唯一的裁缝。 村里人要做衣服的话,就会去镇上买布,然后让董飞霞来做。 高明程他们家的衣服,也大多是董飞霞给做的。 但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董飞霞不但衣服做的好,厨艺更是好。 当然了,这和她舍得放调料有关。 这一晚,高明程喝的半醺,也吃了不少肉,更是和人聊得尽兴。 高守旺和他爸是同年,在场的高守旺的哥哥以及高守旺的父亲,年纪更是比高明程大的多,但是呢,他本身就交游广阔,又是重生回来的,因此四个人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说着话,竟然聊的十分畅快。 从高守旺家出来后,村子里已经恢复了寂静,大部分人都已经准备上床休息了。 这会儿没啥娱乐,加上白天要做事,因此晚上大家都睡的早。 高明程摸黑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今晚月亮害羞,躲了起来,不见踪影。不过也不是完全的漆黑,依旧能够隐约看到一些房屋建筑的轮廓。 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他家的大门虚掩着,这是在给他留门。 进了院子,看到细奶奶住的房间一片漆黑,大约是睡下了,只有高壮的屋子里还亮着灯。 他放轻脚步,先进了高壮的屋子,高壮还没有睡,还在听收音机,不过声音调的不大。 “明程哥,房间给你收拾好了,就在我旁边那间!你说你和我睡多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听会收音机。”高壮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神色有些兴奋。 他没有亲兄弟,爸妈又早早地没了,只和奶奶相依为命,对他来说,高明程就和他亲哥一样。 他小时候那会儿长得瘦弱,经常被同村的孩子欺负,是高明程仗义帮忙,几次三番的保护了他,从此后,他就一直跟着高明程混了。 自从跟着高明程混后,其他的孩子就再也不敢欺负他了。 否则今天打了他,明天高明程就会帮他打回来。 也因此,细奶奶也对高明程很好,几乎把他当半个孙子看待了。 高明程说最近要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就高高兴兴的给他收拾好床铺。 高明程瞥了高壮一眼,不客气的说道:“我嫌你打呼噜!” 别看高壮生的瘦弱,但呼噜声可不小呢,并且还磨牙! “你洗澡了没?我先去洗个澡,一身的汗。” 高壮就说:“我已经洗过了,再听会儿故事就睡了。” 既然高壮洗过澡了,高明程也就不管他了,从隔壁的屋子里拿了换洗的衣服,又把裤兜里的两页金箔纸小心翼翼的放在枕头下面藏好。 这会儿他们村还没有通自来水,田地里的用水靠水库,家里的生活用水就靠水井。 村子里共有三口公用的水井,也有几口别人自家打的水井,不过高明程家没有水井,高壮家也没有,所以他们都得去公用的水井挑水吃。 因为这个,他们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大部分都习惯到水库里洗澡,在西边的那个水库,有一个湾叫做女人湾,因为地形的缘故,三面都有茂密的灌木丛遮拦,所以村子里的女人们都习惯到那里洗澡。 而男人们,则会到另外一个水库里洗澡。 高明程跑到水库边,三两下就脱掉了衣服,然后一个跃身,就落入水中,发出‘啪’地声响,水花四溅。 他先是在水中畅游一番,然后才清洗着身体。 被冷水一激,他体内残留的酒意就消散了。 他仰面浮在水中,望着天穹。 墨蓝为底,繁星点点,偶有浮云飘动,变化莫测。 86年的天空,真漂亮! 高明程感慨着,从水中走到岸边,把之前脱下来的脏衣服打湿,随便搓揉了几下,就算是洗过了,然后拧干往岸边的灌木上一丢。 紧接着他穿上干净的衣服,拎着洗好的的脏衣服,往细奶奶家走去。 进了院子后,他随手把湿衣服挂在晾衣服的竹竿上,然后从里面关上了门。 “我先睡了。”路过高壮屋子时,高明程低声说了句。 “哦,我等下也睡了。”高壮的声音从屋子里传了出来,同时还有收音机中的声音。 高明程没有细听,他现在对收音机里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想一个人安静的研究一下金箔纸。 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明程用火柴点燃了煤油灯。 这煤油灯也是细奶奶之前放在这里的,看到这煤油灯,高明程后知后觉的知道为什么细奶奶的房间是漆黑的了。 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用的煤油灯给了他用。 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四肢百骸都觉得十分的温暖。 第二十章 收获满满 一盏灯,点亮了房间,同时也点亮了高明程的心。 身为家中的老二,他娘不疼,爹不爱,亲奶奶对他都没有细奶奶好。 但他在家中缺失的亲情,在细奶奶这里,又弥补了回来。 可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得到一些什么,就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 收拾好心中的情绪,高明程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两页金箔纸。 煤油灯亮到了极致,透过煤油灯,高明程终于看清楚另外一页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了。 出于他意料的是,这页金箔纸上并没有什么类似功法心法的东西,而是刻画了一座宫殿。 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宫殿,却给人一种恢弘大气的感觉。 那宫殿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字,字体依旧是小篆,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认出那是‘妙道宫’三个字。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信息了。 高明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还是放下了。 既然看不出它的玄妙之处,那就算了。 他又拿出之前看过的那页金箔纸,目光在看清楚第一幅画时,就有一种想要盘腿入定的感觉。 他连忙放下金箔纸,又吹灭了煤油灯,最后于漆黑之中盘腿而坐,瞬间入定。 …… 鸟鸣声伴着晨曦而来,高明程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大亮。 他依旧盘腿而坐,一夜未睡,却精神抖擞。眼角余光瞥到那两页金箔纸上,决定将它们先藏好,夏天的衣服薄,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总觉得不保险,再说了,他一天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万一不小心丢掉了,他得心疼死。 目光在房屋中环视一圈,竟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终他的视线只能落在床上,他起身下床,掀开草席,将金箔纸放在草席下面。 金箔纸很薄,放下草席下面,一点儿都不显眼。 藏好东西后,高明程像是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 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阳光洒落在庭院中,简陋的厨房传来米粥的香味。 隔壁的房间里,还有呼噜声响起,高壮还未睡醒。 高明程敲了敲窗户,直接把高壮喊起来:“起床了,待会还要去山里看套子。” 呼噜声顿时消失,很快就传来高壮还未彻底睡醒的含糊声音:“哦,好。就起来了。” 一阵窸窣的穿衣声后,高壮推门而出,房间门对着东边,因此晨曦直接洒落在他的脸上,将眼角的眼屎照的分明。 高明程的眼角抽动了下,下意识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一番洗漱后,精神越发好了。 细奶奶已经打好了三碗粥凉着,两碗都是用海碗装着的,只有一碗是正常大小的碗。 除了米粥,还有一碟炒辣椒和一碟辣萝卜干。 那炒辣椒应该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第二天就用来下粥吃。 “粥已经凉的差不多了,快恰。” 细奶奶笑着招呼着两人吃粥,两人也没有含糊,三两下就把一海碗的粥给吃进肚子里了。 吃饱了后,就得干正事了。 临出门前,高壮还气势很足的对细奶奶说道:“奶奶,我今天肯定还能够捉到更多的兔子,到时候咱们晚上也恰兔子肉!” “好,我给你们做。”细奶奶笑呵呵的说着话。 出了门后,两人先直奔牛尾岭那边,高壮满怀激动,眼底亮晶晶的,他先是环顾四周一下,然后直奔下了套子的地方。 “明程哥,兔子兔子!”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让高壮激动的险些要原地蹦跶下。 他三两步冲上前,弯腰将草丛中的兔子捡起。 兔子还活着,但因为挣扎的缘故,身上的铁丝套子缠的很紧,导致它最终只能被困住,无法再逃跑了。 拿着兔子,高壮笑的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高明程也有几分高兴,示意他继续去找其他的套子。 高壮舍不得放下兔子,抱着兔子就往放下一个套子的地方走去,第二个套子放在一片茂盛的草丛中,此时却依旧还是原样。 没有收获,这让高壮兴奋的情绪稍稍冷却了些。 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 第二十一章 他妈看不上许多美 拳练意,出拳时的意志很重要,意志坚定,出拳有力不拖沓,意志不坚定,拳头无力,也很难打准。 拳法,是近身搏斗之法,需要勇猛和敏捷。 高明程先是练了一套熟悉的拳法,感受着出拳时的微妙感觉。 重生回来后,年轻的身体让他气血充沛,因那金箔纸打坐入定两回后,身体的状态更是好的不得了,比他前世的巅峰期都还要好上几分。 眼前没有练习的器具,亦没有敌人,高明程无法一试身手,心中颇觉不快。 突然,他的视线停留在一棵碗口大的水桐树上。 一个念头浮现在心中。 “喝!” 拳风破空,拳头精准的打在水桐树上,‘咔嚓’一声,那水桐树竟然直接被一拳打断了。 水桐树的木质稀疏不紧密,但能够一拳将之打断,还是需要很强大的力量。 望着断掉的水桐树,高明程眼底闪动着喜悦的光芒,拳头因为用力的缘故,微微有些疼痛,但这一丝疼痛直接被他忽略了。 他知道,他得到极大的机缘了! 这份机缘,在前世时,被他不小心错过了,但好在如今他又重新得到了! 心中兴奋的他,又当场练了一套拳法,这一次,他每一次出拳,都打出破空声,拳风阵阵,气势威猛。 僻静的树林中,一个青年不断地练着拳法,动静使得附近鸟飞兽走,只有懵懂无知的蚱蜢蟋蟀依旧在草丛中穿梭着。 “明程哥!出事了!”远远地,高壮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高明程练拳的节奏。 他将拳势收回,望向村子的方向。 高壮在小路上狂奔着,嘴里不停地喊着那句话。 高明程皱眉,本能的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立即朝高壮所在的地方跑去,他速度极快,五六秒后,两人就碰面了。 高壮一路跑来,刚停下,就气喘吁吁起来。 还不等气顺了,就断断续续的说道:“明程哥,出事了!你妈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没有多问,二话不说就往许多美的家跑去。 高壮喘匀了气后,也跟在后面跑了起来。 话说,他明程哥也跑的太快了?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高壮心底诧异,但也没有怀疑什么,在他心中,高明程一向很厉害的。 许多美所住的小山坡上,已经围着不少看热闹的人了,不时有叱骂声从人群的最里面传来。 “让开。”高明程阴沉着脸,伸手分开人群。 看热闹围观的人见到是他,纷纷让开一条道。 高明程走进去时,恰好看到他妈罗小华指着许多美骂的画面。 罗小华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许多美的鼻子,不客气的骂着:“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哄骗了我那傻儿子替你家出头。你倒是得意的很,什么坏事破事,都得他去承担了!” “我警告你,你个没爸没妈的绝户,我是绝不会让明程娶你的!” “呵,怎么?你满脸不服,还想和我干一架?” 罗小华气势霸道,许多美也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只不过碍于罗小华是长辈,又是高明程的妈,她不好直接破口大骂。 她脸颊因为愤怒而绯红,双眼更是冒着火花。 张成远今早已经去了铁路做事,此时自然不在家,只有她二姐站在她的身边。 不过她二姐算是窝里横,骂起入赘的老公和妹妹时,胆气很足,对上村里其他人时,就弱了下去。 此时许多玉也只敢说一句:“是高明程自己主动说要去找高富强说的,又不是我们求他去的!” 这是把自己的责任撇干净了。 这话倒也不假,但就是听起来有些无情。 许多美不认可的瞪了她二姐一眼,然后对罗小华说道:“现在是自由恋爱,可不是包办婚姻的时候了!只要高明程喜欢我,我也喜欢高明程,那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就可以结婚,不要管你同意不同意!” “呸!你个不要脸的,想男人想疯了?就你们这破落户,正经男人谁敢娶你们?你那三姐要不是主动送上门,看谁会娶她!”罗小华大骂,甚至把许多美三姐的事情也拿出来说。 许多美的三姐嫁到隔壁镇了,男方还是在合作社做事的工人,这算的上是高嫁了。 因为隔得远,具体的事情,村里人不太清楚,但却有一个流言传了出来,说是许多美的三姐许多月主动送上门,未婚先孕,所以男方才捏着鼻子娶了她的。 罗小华骂自己时,许多美还勉强能够忍住,现在说她三姐,她瞬间就像是点燃的炸药,即将要爆炸了。 高明程在边上听了这么几句,大致知道发生了什么,眼看许多美气的要爆炸了,马上就要和他妈真刀实弹的干架了,他赶紧上前阻止。 许多美性格泼辣,这他知道,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农村人淳朴,但同样的,在农村也有农村的生存法则。 假如许多美不泼辣的话,她的命运只怕会更加凄惨,大约也只比小傻子好一点点罢了。 “妈!你来这里做什么?有什么事,回家去说!”高明程走了出来,站在罗小华和许多美的中间,他给了许多美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她别生气。 看到高明程来了,许多美的眼眶直接红了,这是委屈的。 那委屈的小眼神看得高明程心头一软,恨不得搂住小媳妇好好的安慰一下。 然而现在还不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即使双方有好感,那也是不能有亲密举动的,否则必定会被人说闲话。 其中受到伤害最多的,自然是女方。 “我来这里做什么?你被人利用了,还瞎眼看不清呢!”罗小华气的抡起拳头就打在高明程的背上,因为生气,使的力气很大,围观的人都听到拳头砸肉的声音了。 然而高明程神色未变,只转身冷眼看着他妈。 罗小华又狠狠地打了好几下,泄掉心中的不满了,这才指着高明程骂道:“你真要娶她?她没爸没妈,家里穷的叮当响,你娶了她,不但得不到帮衬,还得帮着她一家人!” 第二十二章 妈,别再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本想说一句我乐意,但话到嘴边,又变成:“她没爸没妈也没事,以后有了孩子,你多帮着带呗!反正你是我妈,你是孩子的奶奶!” “呸!我给你带个屁,自己生的自己养,我看你就烦!”罗小华本能的骂着。 然而高明程的眼底越发阴冷了。 他那句话是在试探,上辈子他不着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多少知道他爸妈压根没给他带过儿子,生活的重担,全落在许多美一个人身上。 而他那会儿把大头钱给了爸妈兄弟,只随手给了许多美一点小钱而已。 后来每每想起这事,他都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既然你不肯帮着带,那我娶谁都一样,就不劳你操心了。”高明程故意说的云淡风轻,其实心底难受的要命。 重生回来后,他逐渐看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是真的不受他爸妈待见! 他这个儿子不受爸妈待见,又怎么能够要求他爸妈待见他的媳妇和儿子呢? “你要是敢娶她,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罗小华气的不轻,直接威胁高明程。 高明程却无所谓。 上辈子他出息了,赚钱了,说要娶许多美,爸妈虽然不乐意,嫌弃许多美没爸没妈是绝户,又担心许多美生不出儿子来。 但他给了他爸妈钱,所以他爸妈也没有很反对了。 现在他没钱,还说要娶许多美,那他爸妈的反应肯定会更大。 但不管他爸妈怎么反对,也不该到许多美的家里来闹事。 他一言不发,只伸出手,拉着罗小华的手走出人群,往家的方向走去。 罗小华想甩开他的手,却发现高明程的力道很大,她根本甩不开。 这让罗小华气的不轻,一路上骂骂咧咧的,说的那些话,尽是难听的话。 高明程脸色铁青,觉得他妈有些不可理喻。 他停下脚步,诚恳的问了句:“妈,我不娶许多美,我娶你给我找的媳妇,这样的话,你能够保证你对我的媳妇和孩子好吗?” 罗小华脸上一喜,连忙点头说道:“那我肯定对他们好啊!” 高明程又说道:“你给大嫂多少彩礼,就给我媳妇多少彩礼,你给大嫂吃鸡蛋,就得给我媳妇吃鸡蛋,你给大嫂带孩子,就得给我媳妇带孩子。这些都能够做得到吗?” 罗小华满脸的不解,瞪了他一眼,觉得他在说废话。 然而她还没有开口表态,高明程已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说道:“妈,你仔细想想,你做不到的。” 罗小华最喜欢他大哥,大嫂也是她亲自挑选的,并且大嫂娘家很强势,因此给了不少彩礼,婚礼也办了。 平日里煮鸡蛋时,他爸他哥和他嫂子有,其他人竟然都没有。 上辈子,他没听罗小华的话,擅自娶了许多美,但是老三和老四却是听话的,但他们的媳妇,也没有大嫂那样的待遇,之后带孩子,也是以大嫂家为主,有空才帮着老三老四家带。 所以,就算他听了罗小华的话,没娶许多美,可有些待遇,得不到就是得不到。 比起老三老四,他是家里最不讨喜的。 既然这样,他自然要好好的爱护他的老婆,好好的带好两个儿子。 想明白后,高明程只觉得心中十分畅快,那残留的一丝郁气,彻底的消失了。 他看着他妈,诚恳的说道:“你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我的媳妇和孩子,这些我认了,但你不能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算我出面帮了他们家,也是我的事,不关你们的事。实在不高兴了,也可以把我单独分家分出去。” “妈,别再去找许多美的麻烦了!” 高明程再次重申,脸上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这把罗小华给镇住了,她盯着高明程,只觉得这个儿子竟然变得如此陌生了。 她开口想说些什么,但却本能的闭嘴了。 她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她不可能对老二的媳妇和老大的媳妇一样好的,这也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老大媳妇人多好啊,娘家又给力,她自然会更喜欢。 高明程把话和罗小华说清楚后,就走了。 罗小华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张了张嘴。 这个老二,真是来要债的! 她有心真不管老二了,但到底不甘心,于是琢磨着要给老二说一个什么样的媳妇,等她找到合适的人选了,把老二往人家姑娘面前一领,老二就该清楚她给找的姑娘,肯定比许多美好。 至少……也是有爸有妈有人帮衬的。 罗小华心底打着主意,开始寻摸起合适的人选来。 高明程回了一趟细奶奶的家,发现院子竹竿上挂着的衣服还是湿的,仔细一看,原来细奶奶又重新替他把衣服搓洗了一番。 昨天他只在水里随意的搓洗了下,连肥皂都没有用,肯定没洗干净。 看着被重新洗干净的衣服,高明程心中暖暖的。 他走进厨房,拿上准备送给许多美的那份蜂巢,再次朝许多美的家走去。 他过去时,发现之前围观看热闹的人已经不见了。 这会儿的娱乐项目少,村里但凡谁家吵架打架的,都会引来很多人围观消遣,事后还会当做谈资。 这种事,高明程自己也没少干。 他环视一圈,没找到许多美的身影,于是径直进了屋里去,果然看到许多美正趴在竹床上哭泣呢。 她一个人哭着,许多玉并不在这里,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听到许多美的哭泣声,高明程只觉得十分难过。 带给许多美这份委屈的,正是他亲妈。 而在上辈子,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他妈又给了许多美多少委屈受呢? 他把碗放下,安抚的拍了拍许多美的背。 许多美立即直起身,扭头看向身后,看到是高明程时,眼眶一红,泪珠如断线的珠子般,止不住的往下落去。 美人落泪,真是让人心碎。 高明程也不敢有出格的举动,只能诚恳的说道:“许多美,我喜欢你,我愿意娶你,至于我爸妈的意见,这不重要,等我们结婚后,就立马分家单过。” 第二十三章 哄一哄 分家? 听到这两个字,许多美只觉得心脏狂跳,满脸的不可置信。 儿子多的人家,迟早会分家单过,但高明程现在就这么说,她还是感受到高明程对她的真心了。 “你真愿意分家单过?”许多美心里甜滋滋的,但还是不确定的询问了句。 高明程则是很肯定的点点头。 上辈子他爸妈没管过他的老婆孩子,这辈子他也没指望让他们管。 只是这辈子他不会再拿出大把的钱给父母兄弟用了。 父母之恩可以报,但是要先照顾好自己的小家,有余力了,再回报父母。 “树大分枝,我们家四个兄弟,迟早是要分家单过的。等结婚后,我们就先分家出来。”高明程肯定说着,又说道:“只是我现在还没有钱,我们还没有办法结婚,你,再等等我。” 高明程的心底已经有了赚钱的计划了,只是还需要时间去实现。 他预计最晚今年冬天能够把许多美娶进家。 正好,现在许多美才十七岁,还没成年呢,等过完年,刚好十八岁! 想到十八岁的小媳妇,高明程内心就一阵激动。 乡下人结婚早,十八十九岁结婚的,多的是。 但是呢,这个年纪结婚的话,是拿不到结婚证的,所以很多人要么根本不去县城的民政局拿结婚证,要么结婚几年后,孩子都生了,才到民政局去拿个结婚证回来。 上辈子,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是两年后才去拿的结婚证。 高明程三言两语,就哄好了许多美。两人本来也算是青梅竹马,打小就认识,也一直互有情愫,等高明程直接告白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就谈起了恋爱。 这会儿小年轻的恋爱,可比后世小年轻的恋爱要保守的多。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还没有拉过许多美的小手呢! 压抑住内心的蠢蠢欲动,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我昨天弄到一个蜂巢,送你一点蜂蜜吃。” 他指着旁边的碗,又说道:“我打算再去山里弄一些蜂巢,到时候赶集时拿去卖钱。多美,你给我找把刀和桶子来,我有用。” 他之前没从细奶奶家拿工具,身上只有一个袋子,但用袋子装蜂巢的话,会浪费一些蜂蜜。 “嗯,好咧。”许多美看到那一碗蜂巢,闻着蜂蜜香甜的味道,心情早已经变好了。 她立即从家里拿出一把菜刀,又拿了一个干净的水桶出来,这是他们家打水用的桶子,用了很多年了,还是她爸在世时,在集市上买的。 木桶比塑料桶重一些,但高明程也没有嫌弃,这点分量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我进山去了,你有空的话,要多看书识字练字,等我有空了,还要检查功课的!” 高明程临走前,还在殷殷叮嘱着。 许多美倚在门口,眼睛已经重新含笑,嘴角微微翘起,显露出了好心情。 “好。”她乖巧的点头,纯真又可爱。 告别了可爱的小媳妇,高明程感觉浑身是劲。 他拎着木桶,心情极好的哼着不知名的歌,一路朝山里走去。 “明程哥!”远远地,他听到高壮的声音。 高壮看到他后,一路的朝他跑了过来,脸上还浮现着八卦的神采。 “明程哥,你妈怎么会来找许多美的麻烦?还骂的那么难听?”高壮有些不解。 他是高明程的跟班,自然也和许多美熟的很,也知道在这之前,高明程就一直帮了许多美不少忙。 高明程这人,虽然讲义气,帮过很多人,但是对村里的女孩子,还是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的,也只有许多美,能够让他帮了一次又帮一次。 之前高壮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其实这就是因为高明程喜欢许多美的缘故。 提起这事,高明程的脸瞬间冷了下去。 他没问他妈,但是不用问也知道,他昨晚前脚刚去找了高富强,只怕高富强家后脚就去他家煽风点火了。 这让他对高富强家的感观很差。 轻哼了声,高明程岔开了话题:“高壮,你这两天一定要都在牛尾岭那边待着,一旦看到生人进村进山了,一定要赶紧来找我!哦,你要是找不到我,你就吹哨子,我听到哨子声,就知道了。” 高壮有一个哨子,是用铁做成的,里面还有一颗铁珠,吹动时,能够发出很大的声响,即使他在山里,也应该能够听到。 如果不出差错的话,前世那会儿那伙盗墓贼是明天上午出现在牛尾岭的,而勘察古墓的位置,也得花费一两天的时间。 他让高壮提前两天就呆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不过是为了保险,省的错过了。 高壮眨巴了下眼睛,知道他明程哥不想说那件事,他也懂事的不提了。 “好!” 兄弟两个说完话后,就各自去做事了。 高壮继续回牛尾岭的山脚下,用他的套子和野兔们博弈,而高明程则进了山。 走到山中无人处时,高明程一路狂奔,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 今天不必进深山,只要能够找到蜂巢就行,昨天进入深山之中,完全是想体验一下自身的变化。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高明程就顺着蜜蜂的踪迹,找到蜂巢了。 今天有了刀子和桶子,做起事来,就更得心应手了。 只是靠近蜂巢时,看到周围有大量的蜜蜂在盘旋飞舞着,发出嗡嗡地声响,高明程想着,下次去赶集时,一定要买一些纱布,然后让董飞霞做一套防护服出来。 他虽然跑的快,能够躲避掉蜜蜂的追杀,但如果有防护服的话,就算他慢悠悠的割蜂巢,这群失去家园的蜜蜂们,也拿他没有办法。 心里想着事,但他的手脚却极为麻利,他找到蜂蜜多的位置,然后果断的下刀一割,蜂巢瞬间一分为二,有粘稠的蜂蜜从切割处滴落下来。 高明程将割下来的蜂巢丢进木桶里,然后飞快的跑掉了。 失去家园的蜜蜂们疯狂的追杀而去,然而高明程也太鸡贼了,他的身体经过不知名的入定改造,速度快的不可思议,三两下就跑的不见踪影,避开了绝大部分蜜蜂的追杀。 蜂群们不甘心的在周围盘旋着,气势汹汹的想要继续追杀,却失去了方向,最终,蜂群们只得打道回府,继续修筑蜂巢,守卫仅剩的家园。 第二十四章 弄到蜂蜜了(求追读) 树林中,高明程感知到没有蜂群的追杀了,便逐渐放慢脚步。 他漫步在树林中,左右张望着,寻找下一个下手的目标。 每当他找到目标后,便有一群蜜蜂会失去家园,愤怒的情绪将族群点爆,但最终却只能不甘心的撤回。 假如蜂群之间也有交流的话,这些蜜蜂们在彼此遇到时,肯定会抱怨有无耻的人类前来偷盗蜂蜜。 而高明程的凶名,则会传遍山中的蜂群。 这一日,蜂群损失惨重! 时近中午,高明程拎着满满的一桶蜂巢,往细奶奶家走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炒菜,空气中弥漫着辣椒呛鼻的香味。 “细奶奶,家里有没有干净的罐头瓶子?”高明程探头问着。 吃罐头,对于乡下人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每当罐头吃完了后,罐头瓶子也不会丢掉,而是会留下继续用。 或是用来装一些米酒,或是用来装一些油、盐、干辣椒等等。 “有的,在我睡觉的房间里还有好几个空瓶子,你等着,我给你拿来。”细奶奶动作麻利的将大铁锅里的爆炒辣椒铲了出来,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锅中发出滋滋的声响。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不多时,就从里面拿了好几个空瓶子出来,都是一些黄桃罐头、荔枝罐头的瓶子。 细奶奶有一个女儿,嫁到了隔壁村镇上,但每年端午和中秋时,都会回来一趟,给细奶奶送一点钱和东西。 每次回来,必定会买上两瓶罐头的。 日积月累,细奶奶家就剩下很多没用的空罐头瓶子了。 看到这些空瓶子,高明程心中欢喜。 蜂蜜容易遭虫蚁,不把它密封保存的话,虫子就会爬到蜂蜜里面去,把好东西给糟蹋了。 “细奶奶,你炒菜,我来洗这些瓶子。”高明程将空瓶子都放进一个盆子里,先是洗去它们表面的灰尘,然后再打开盖子,把里面的瓶子也清洗干净,然后一个个瓶口朝下倒放在一块干净的石板上。 等瓶子里的水控干后,就可以用来装蜂蜜了。 趁着这会儿,高明程又开始清理带回来的蜂巢。 蜂蜜藏在蜂巢之中,这会儿他也没有摇蜜机,只能靠原始的办法来弄出蜂蜜了。 先是用刀将蜂巢切割几下,任由蜂蜜流淌出来。 然后再拿一块干净纱布来,将蜂巢包裹住,用力的捏挤,将蜂巢里面还积留的蜜蜂给捏挤出来。 之所以用纱布包着,就是以防碎渣掉入蜂蜜之中。 但即使如此,水桶的底部,还是有一些碎渣。 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就算用摇蜜机,也会有一些碎渣残留,但只需要沉淀一会儿,碎渣就会沉入桶底了。 刚做完这些事情,高壮就拎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看到他手里的兔子,高明程挑眉,没想到高壮捉鱼的运气不怎么样,倒是有捉兔子的运气。 “奶奶,明程哥!看,我又捉到一只兔子了!”高壮一回来,就拎起兔子,得意的显摆起来。 昨天捉到一只,今早又搞到两只,再加上这只,家里一共就有四只兔子了! 高壮早就馋肉了,对细奶奶说道:“奶奶,待会你杀两只兔子,我们晚上好好的吃一顿兔子肉!” 他怕一只兔子吃不过瘾,而拥有四只兔子的他,感觉自身十分的富裕,支撑得起一顿吃两只兔子。 “好。”细奶奶笑着点头,对此没有半分异议。又催促高壮去洗手,准备吃午饭了。 中午的饭菜很简单,无非就是一盘子爆炒辣椒和一碗丝瓜汤。这让高壮对晚上的兔子肉更加期待起来。 夏日炎热,中午更是最热的时候,烈日灼烧,暑气蒸腾,这个时候,就算村里最勤劳的人家,也会呆在家里休息一两个小时,然后再出门做事。 高明程和高壮也留在家里,但是没有午睡。 之前清洗的罐头瓶子已经控干水了,高明程坐在屋檐下,拿着一个铁勺,开始舀起桶里的蜂蜜灌装进瓶子里。 高壮坐在一个树兜做成的矮凳上,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做事,倒也不是很馋,毕竟昨天高明程已经分了他一些蜂巢吃了。 高明程的手很稳,罐头瓶口也不小,因此没有一滴蜂蜜浪费掉,全都装进了瓶子,等到八个瓶子全部装完了,木桶里还剩下一个底。 剩下的蜂蜜中有一些残留的渣子,不好拿去卖的,但自家人吃,那是完全没有问题。 “帮我拿个干净的碗来。” 高明程一声吩咐,高壮立即跳起,三两下就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出来,将碗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高明程先用勺子将桶底的蜂蜜舀进碗里,最后剩下的实在舀不出来了,全部黏在木桶上。 高壮见状,立即伸出手,用手指在木桶内壁上剐蹭了下,带出一些粘稠的蜂蜜来,他将手放进嘴巴,美滋滋的唧了下。 高明程也不讲究,跟着吃了一些,剩下的拿水漱洗干净,然后倒进后院猪圈里的食槽中,算是给家里的猪加餐一份甜饮了。 “我把这碗蜂蜜送我家去,你先休息一下,等下我们一起去山里。”高明程一面说着话,一面端起装满蜂蜜的碗。 满满一碗的蜂蜜,那些碎蜂巢渣子,已经沉淀在碗底了。 高壮家就在他家屋后的不远处,倘若他家里人大声说话的话,在这儿都能够听得见呢。 出门,拐弯,顺着一条甬道,便走到他家的后门了。 高明程家也养猪,一共养了两头,主要吃猪草,他妹就是打猪草的主力军,当然了,他们兄弟几个偶尔也会帮着一起打猪草。 从后门进去,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院子,角落堆着一些猪草,旁边还架着一口煮猪草的大铁锅。 大铁锅内已经空了,但还留有余温。 “四哥,带去的这些辣萝卜干和咸菜,够不够吃一个星期呀?”高淑芳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了出来,高明程循声望去,通过敞开的窗户,看到高明里和高淑芳都在屋子里,高明里正在收拾东西,将干净的衣服塞进一个旧帆布袋里去。 他低头做事,嘴里回答着妹妹的话,“肯定不够,现在天气太热,拿多了也也存不住,所以爸多给了我一块钱,让我买点素菜配着吃。” 高明里的手边还放着一沓钱,都是小额钞票,他又仔细的数了一遍,足足有十八块钱。 学费是十七块,多出来的一块钱,是高远见让他买菜吃的。 第二十五章 给家里送蜂蜜 高明程看到他在收拾东西,就知道学校明天开学,而他下午就要提前去学校,然后住在学校里。 初中在镇上,从他们村里走路去的话,得走上两个小时,自然不能每天来回,只能住在学校,等周六放假时,再回家里一趟,带一些换洗衣服去,再带一些咸菜,或者有什么事情需要花钱的话,也还得从爸妈手里拿钱。 “明里,淑芳。”高明程靠在窗户外边,和弟妹打声招呼。 屋子里的两人都抬头望去,都露出笑脸来。 其实高明里和高淑芳挺喜欢高明程这个二哥的,毕竟高明程很会打架,在这附近很有名声,在小的时候,附近一些调皮的孩子听说他们的哥哥是高明程时,都不敢欺负他们的。 “二哥,你进屋里来呀,四哥要去学校了,我们三个说说话。”高淑芳招手,示意高明程进来。 “不了,我等下还有事。呐,这是我从山里弄到的蜂蜜,给家里吃的!老四,等下你赶紧多吃两口。”高明程笑着说话,将一碗蜂蜜直接从窗户送了进去。 高淑芳连忙上前接过,闻着蜂蜜特有的香甜味,只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山里有蜂蜜,这大家都知道,但能够弄到蜂蜜的,还是少数。 一来不容易找到蜂巢,二来就算找到蜂巢了,也不是所有人都敢去碰的,毕竟被蜜蜂蜇的滋味,大部分乡下人都体验过。 那种疼痛,能够让大部分人打消盗取蜂蜜的念头。 高淑芳到底是女孩子,细心多了,忍住对蜂蜜的垂涎,满是关怀的问道:“二哥,你被蜂蜜蜇到了没?” 她仔细的去看高明程的脸,一般来说,脸最容易被蜇到。 然而高明程的脸却干干净净,一点红肿的印子都没有。 高明程上半身趴在窗台上,吊儿郎当的笑着:“我是谁?我跑的那么快,蜜蜂根本追不上!跟爸妈说,让他们别舍不得吃,以后我还能弄到呢。” “哦,碗是高壮家的,你把碗腾出来后,送到高壮家去,我等下还有事,就不来拿了。” 说着,高明程就要走了。 高淑芳连忙喊住他,“二哥,你真要和许多美结婚啊?昨天高富强的老婆过来说的,爸妈都生了很大的气呢。” “国家都提倡自由恋爱了,我这是响应国家的号召,包办婚姻,那是封建余孽,要不得的!明里,淑芳,你们两个别怂,结婚就得找个自己喜欢的,不然和猪配种有什么区别?”高明程嬉皮笑脸的说着,明里暗里的怂恿着两个弟妹。 上辈子他们两个的婚姻,算是半个包办婚姻,相亲后就结婚生娃了,一辈子虽然不至于吵吵闹闹,但也平平淡淡,没什么激情的样子。 当然了,高明程只是随口说说,可不会真的插手弟妹们的婚姻。 高淑芳皱了皱鼻子,觉得她二哥说话也太难听了,什么叫做猪配种嘛,真是让人不忍直视。 高明程笑了笑,正要走人,高明里说道:“二哥,我今天下午就去学校了,你晚上回家来睡,两个人睡就不挤了。” 他们兄弟三个挤在一张床上,冬天时还好,夏天着实闷热了点。 不过二哥总住在别人家,也不是办法,爸妈虽然没说什么,但明显有意见的。 高明里喊他回来住,但高明程却并不想回来。 倒不是贪图高壮家的好条件,而是现在的他需要一定的私密空间。 他晚上需要盘腿入定,白天又需要跑东跑西,要是弄到一些野味山货了,放在家里人多眼杂,不定要出什么乱子。 而放在高壮家,细奶奶和高壮都不会贪图他的东西,并且口风还紧。 所以,傻子才回家住呢! 高明程转身就走,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走了。” 目送他离开后,高明里和高淑芳面面相觑了下,随即他们的注意力被那碗蜂蜜吸引了。 碗很大,满满的一碗蜂蜜,得有个一斤多了。 这会儿的白砂糖一块钱一斤,家里很少买,就算买了,也是被他妈藏着,不会轻易让人吃的。 “我们先吃点?”高明里试探的开口。 现在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只要两个人都吃了点,都不说的话,那么也没人知道。 反正这是二哥送来的,又不是家里花钱买的。 高淑芳也馋的很,赶紧点了点头,于是兄妹两个像做贼一样,先是用干净的筷子挑了一点蜂蜜吃,后又用温水化开一些蜂蜜,美滋滋的喝起了蜂蜜水。 “真甜!比买的汽水还好喝!”高淑芳一脸的满足,小口小口的喝着,生怕喝多了就没有了。 高明里没吭声,他吃的比高淑芳还要多。 刚才二哥不都说了嘛,让他多吃一点! 等他去了学校,可就吃不到了! 高淑芳也知道这点,所以没和高明里攀比,只爱惜的喝着自己碗里的。 从自家出来,高明程又回到高壮的家,他拿起已经洗干净的刀子和水桶,准备拿去还给许多美。 高壮的屋子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高明程便在外面喊了句:“我出门去了,你听一会儿故事再去山里也行。” 外头太晒了,那伙盗墓贼大概率得明天才来,所以高明程干脆让高壮多留在家里休息。 然而话音刚落,收音机的声音就没了。 高壮从屋子里跑出来,满脸的激动,“不听了,我们去山里!” 自从顺利的捉到四只兔子,高壮只觉得自己太厉害了,他想趁着这个运势,再多捉一些兔子。 高明程想了想,拿起一把锄头扛在肩上,说道:“山里野物多,我们再去多挖几个陷阱,到时候也不用天天耗在那里,每天早晚去查看一下就行。” 高壮很信服他明程哥的本事,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两人一并出了门,先去了许多美家。 这一次许多玉也在家,姐妹两个正在院子里晒一些干菜,有红辣椒、茄子、和长豆角。 这会儿就这三样蔬菜最多,但凡种个三分地,自家人那是吃都吃不完的,有多的,要么拿去集市上卖,要么只能晒干,留到冬天菜少的时候吃。 许多美站在太阳底下晒菜,一抬头,恰好看到高明程过来了,她未语先笑,尖俏的小脸蛋青涩又美艳,一双盈满笑意的眼睛,在太阳的照耀下,像是发着光一样。 第二十六章 姐妹间的矛盾 高明程竟是愣在原地,痴痴地看着许多美。 这一刻,他觉得许多美既熟悉,又陌生。但无疑的是,她很美丽,如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花,逐渐向世人展现她的美丽。 “高明程,高壮,你们来啦。”许多美笑着招呼了声,她身边的许多玉眼底闪过一抹亮光,立即朝高明程他们看来。 当看清楚那水桶是空的时,许多玉眼底的亮光就消失了,她撇了撇嘴,虽然动作很细微,但视力得到提升的高明程还是捕捉到了。 有了一世人情世故的他,立即猜出许多玉的心思。 他借了许多玉家的水桶和刀去弄蜂蜜,所以许多玉可能以为他会再送一些蜂蜜过来,但是呢,他没有。 “多美,既然高明程把刀还回来了,你就赶紧把借刘婶子家的刀还回去!要不是借了刘婶子家的刀,没有刀,我们家连中午饭都做不成!”许多玉说道,语气里有那么些阴阳怪气。 听了这话,许多美的表情立刻变了,满脸的难堪,她看了她二姐一眼,欲言又止。 这一刻,高明程也有些后悔了。 是他的疏忽,忘记许多美家太穷,只有一把菜刀。 他把刀拿走后,又没有及时还回来,没有刀切菜的话,的确会影响到做饭。 “我去还。”许多美难堪的说了句,拿着刚才切菜的刀,往附近的刘婶子家走去。 高明程立即将水桶放下,那刀就放在水桶里。 他快步追了上去,低声说道:“我陪你去。” 当两人离开一段距离后,高明程才懊恼的道歉:“对不起,我忘记及时还你刀了,你二姐骂你了吗?” 许多美低垂着头,轻轻地摇头。 然而就算她否认,高明程也知道许多玉肯定骂她了。 他上辈子之所以不喜欢许多玉,就是因为她的性格。 需要人帮忙时,显得可怜,姿态也低,但是一旦帮了她,事后就当没这回事了一样,根本不会把人情记在心里,反而认为这是别人应该做的。 当然了,如果真是不相干的别人,可能待遇还好点,但谁让他娶了许多美,是她的妹夫呢? 所以上辈子,他没少帮许多玉一家的忙,然后还得不到感谢。 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许多玉的感谢,本来帮她家的忙,也是看在许多美的面子上。 只要许多美能够承他的情,能够因此过的好些,就是值得的。 这一刻,高明程越发想快点赚到钱,然后把许多美娶进家门了。 两人一路沉默着,直到将刀还给刘婶子。 刘婶子看着他们一块儿过来还刀,脸上带着笑容,就是那笑容——像是在吃瓜! 经过早上罗小华那么一闹,现在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高明程看上许多美,要娶许多美了。 刘婶子毫不掩饰的目光,羞的许多美双颊绯红,她轻轻道谢一声,就想快步离去了。 高明程脸皮厚,也不怕刘婶子看,他落后半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刘婶子的目光,护着许多美离开。 然而许多美不领情,娇嗔的瞪了他一眼,直把他瞪的骨头都酥软了。 高壮还等在那里,他们也还有事要做,所以高明程和许多美告别了,许多美站在山坡上,满眼含笑的看着高明程和高壮离开的背影。 等人彻底不见了,许多美才不满的瞪了她二姐一眼,说道:“你就不能给我一点面子吗?非要当着他的面那么说?你就没得他一点好处?我借东西给他,又怎么了!” 许多美可不是任人欺负的小白菜,但是呢,不知道为什么,在高明程的面前,她本能的收敛了爪牙,装着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约,是希望自己在高明程的心中,能够有一个美好的印象。 许多玉撇了撇嘴,不甘示弱的吵了起来:“家里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就一把菜刀,两个水桶!你把东西借出去了,就没想过自己要不要用?再说了,不是说去山里弄蜂蜜吗?弄到了也不知道送点来!” 许多美气急了,声音也大了起来:“谁说没送,碗里装着的蜂巢,你是眼睛瞎了吗?” “那是之前送的!”许多玉振振有词的说着。 两姐妹因此吵了一架,许多美性格泼辣,嘴皮子也利索,然而她寄人篱下,最终还是败下阵,被她二姐给气哭了。 这一刻,她和高明程的心思高度同步了——她想结婚,想快点离开这个家,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并不知道两姐妹的矛盾,此时他已经和高壮进了牛尾岭中。 牛尾岭很大,但适合挖陷阱、设套子的地方,却需要仔细的寻找,要依据山势山形和野兽的生活习性来。 一个下午,高明程和高壮都在忙活这件事,因为要仔细查看草丛里的一些情况,所以倒是运气很好的捡到一窝野鸡蛋。 野鸡蛋比家鸡蛋小点,八个鸡蛋合在一起,还没有一斤重。 除了野鸡蛋,又扯了一把野葱,这东西用来炒鸡蛋吃,那香味半个村子都能够闻得到! 高明程让高壮等下把东西带回家去,他自己则要去看看之前他布下的陷阱和套子的情况。 今天事情多,耽搁到现在还没有去看呢。 他先去陷阱那边转了一圈,这回运气不太好,并没有弄到猎物,不过呢,他恰好看到树丛里有一只野鸡,野鸡察觉到他的动静后,正要仓促逃离这里。 高明程环顾四周,野鸡藏在茂盛的灌木丛中,他很难追上去,但眼看猎物在眼前,就这么放弃了,又有些不甘心。 于是他捡起地上的一些石头,猛地朝野鸡所在的位子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 他扔石头扔的很准,力道又大,只是有两块石头恰好被树枝给挡住了,只有一块石头砸在野鸡的头上,令野鸡一头栽倒在地上。 “嘿。”高明程咧嘴笑着,用手将灌木丛扒拉开,然后弯腰去捡那野鸡,野鸡不大,但羽毛格外的漂亮,看着这绚丽的羽毛,他觉得可以留下给许多美做一个毽子玩。 踢毽子,跳绳,算是孩子们经常玩的游戏,而许多美打小毽子就踢的好,她能够踢很久,毽子都不会落地,还能够踢很多花样来,在小学时,其实许多美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身为文娱委员的她,不但长得漂亮,唱歌也好听,踢毽子跳绳等游戏,也玩的很好。 第二十七章 手真嫩 大铁锅中翻炒着兔肉块,旁边的陶罐中炖着野鸡,霸道的肉香味,弥漫在整个厨房,并且朝着院子外面散去。 高明程和高壮两个坐在矮板凳上,嗅着肉香味,眼巴巴的望着厨房。 本来高壮围着灶台打转,但却被细奶奶给赶了出去,连火都没让他烧,灶膛中,放着两根枯树桩,能够燃烧很久,火力也足。 “吃饭了!”细奶奶一面将大铁锅里的兔肉铲进盘子里,一面喊了声。 高壮像是被触发了开关一样,整个人蹦起,就往厨房里蹿去。 两只兔子加上一些辣椒之类的配菜,足足炒了两大盘出来,高壮一盘盘的将之端到外面的桌子上,然后又将陶罐里炖着的野鸡汤舀进汤碗里。 这时高明程拿出一个小碗,说道:“鸡腿给我留一个,等下我送给许多美吃。” 许多美身形消瘦,气色也不是很好,是长久累积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好。”高壮单独舀出一个大鸡腿,又舀了一勺汤。 很快,饭菜都上桌了,望着满桌子的肉菜,细奶奶笑的格外的开心的,不是因为能够吃到肉,而是觉得孙子出息了,竟然能够捉到兔子了。 他们这儿靠山,山里野物多,但是能够弄到野物来吃,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好比兔子,兔子胆子小,跑的快,还狡兔三窟,想要抓到,着实不容易的。 “细奶奶,吃鸡腿!”高明程将汤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 野鸡肉炖了很久,肉都炖烂了,适合细奶奶这种牙口不太好的老人吃。 细奶奶笑的越发开心了,也没有推辞,嘴里哎了声,又对他们说道:“别愣着,你也吃!” “好。”高明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去夹兔子肉吃,至于高壮,早已经开吃了,嘴巴里满满的肉,压根没空说话了。 这一顿饭菜,吃的三人格外的满足。 昨天高明程在高守旺家也吃了兔子肉和野鸡,但是呢,那会儿只有一只兔子,却有五个人来吃,所以高明程不敢放开了去吃,夹几筷子肉意思意思就吃素菜去了。 可是在细奶奶这里,他就不必客气了。 风卷残云般的进食后,餐桌上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 高壮瘫倒在躺椅上,舒服的打了个嗝,细奶奶坐在旁边喝着自己炒制的粗茶,她上了年纪,肠胃不如年轻人,乍然吃多了肉,肠胃有些不适,于是喝点茶消食解腻。 高明程虽然也吃的比平时多,但没觉得有什么不适,那些食物下肚后,仿佛就已经在快速的消化了。 这两天,他总是觉得饿,就算吃上两大碗白米饭,过后没多久,还是会觉得饿。 现在吃了肉后,他才知道,只有吃肉,才能够消除饥饿感,他的身体素质虽然远超前世,但同时也需要更多的能量供应。 看来,他得想办法多弄点肉来吃了。 野鸡和野兔虽然也是肉,但都是骨头多,肉少的,并且太柴,给身体带来的能量有限。 他需要进食一些脂肪多的食物,比如猪肉。 猪肉两块三一斤,以他的胃口,至少得吃上两斤肉才行。 哎,吃不起,吃不起啊! 高明程远眺青山,开始打起深山里野猪的主意来了。 如果能够弄到一头野猪,那么就够他吃上很久了,多余的肉还可以卖钱。 “我出去一趟。”高明程端起一个碗,朝着外面走去。 细奶奶知道他要去干嘛,立即对高壮说道:“你看看明程,就已经有对象了!壮壮啊,你有没有看中谁啊?是我们村的,还是其他村的?” 高壮被惊的又打了个嗝,满脸的无辜:“奶奶,我还小呢。” 细奶奶看他一副没开窍的样子,不由得叹息了声。 罗小华看不上许多美,上许多美家去闹事了,这事她也听说了,听说了后,心里就有些不太舒服。 许多美没爸没妈,的确不好嫁,很多人家都会嫌弃,但是呢,她的壮壮也同样的没爸没妈啊! 将来给壮壮说亲,只怕也艰难。 想到这些,细奶奶更惆怅了,她在心底盘算了一下家里的存款,琢磨着到时候只能多给一些彩礼了。 她身体健康,再活个二十年不成问题,到时候壮壮有了孩子,她也能够帮着伺候孙媳妇月子和带孩子,也就弥补了没有婆婆帮忙的缺点了。 高明程不知道细奶奶心里的盘算,此时的他脚步轻快的走到了许多美家。 不过他没有贸然进去,而是先将碗放在外面树林中的石头上,这才朝屋子走了过去。 许多美家也已经吃过晚饭了,屋子里只点了一盏煤油灯,昏暗的光线照亮了一小片地方。 灯光下,一抹俏影被橘色的灯光映照在地上。 许多美背对着门口,正在搓麻绳。 搓好的麻绳可以自家用,也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 她显然对此十分熟稔,不需要低头去看,手上动作不断,一根麻绳就被搓了出来。 “多美。”高明程轻轻唤了声。 许多美闻言,立即抬头去看,看到高明程时,眼底瞬间迸发出晶莹的亮光来。 “你一个人在搓麻绳?你哥和二姐呢?”高明程没看到那两个人,语气中有些不满。 许多美说道:‘“哥哥去水库洗澡了,二姐去刘婶子家串门去了。我闲着没事,才搓一会儿麻绳的。” “嗯,你出来,我有东西给你。” 许多美立即放下手中的麻绳,朝屋外走去。 她刚走出门,就被候在一边的高明程给精准的拉住小手了。 许多美的脸庞瞬间热了起来,娇嗔的瞪了高明程一眼,但也没有把手拿出去,两人牵着手,两颗心脏扑通乱跳着。 高明程想:小媳妇的手真嫩啊! 许多美想:高明程的手真大真热! 月色下,年轻的男女手牵着手,朝着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 当茂盛的枝叶遮住大部分月光时,周围的光线瞬间又暗了几分,许多美不知道高明程想做什么,但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令她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口干舌燥,体内一股热流乱窜。 第二十八章 抓蛇(求推荐票和追读) “多美。”高明程低头,灼热的呼吸直接扑打在许多美的脸上。 强有力的手臂紧紧的扣住许多美的细腰,完全将她控制住,令她难以躲开。 许多美整个人如同受惊的小鹿,想逃却逃不了,她的身体都僵硬了,一股热流直冲头顶,思绪瞬间罢工,脑子里一片浆糊。 也是光线昏暗,否则必然能够看到她的脸已经红透了,如同成熟的蜜桃,等着人来采撷品尝。 嗅着鼻间少女特有的清香,高明程也十分意动,他再次低头,做了一件他很想做的事情。 今夜,月明星稀,人约树林,两情相悦,适合互定终身。 良久,高明程放开了许多美。 许多美低垂着头,双颊绯红,浑身燥热。 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高明程嘴角翘起,心情极好,直到他的视线忽然看到了那石头上放着的碗,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来找许多美的初衷了。 他伸手从石头上端起碗,将之递给许多美。 许多美正低着头害羞呢,突然间一个大鸡腿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鸡腿有些凉了,所以没有那么香,但是凑近后,鼻子就能够闻到鸡肉特有的香味了。 咕噜。 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但是这年头,谁不馋肉吃? “呵呵,给你的,吃。”高明程低声笑着,低哑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听在许多美的耳中,像是钩子般。 许多美本来是害羞的,但害羞在大鸡腿的面前,那是不堪一击啊! 她从碗里拿起鸡腿,开始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吃肉给她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满足,一个大鸡腿被她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骨头都尝试给嚼碎成渣渣了,最后再喝掉碗里的鸡汤,那是格外的令人满足啊! 刚吃完大鸡腿,房屋那边传来二姐许多玉的声音。 “多美,多美,你在哪里?” 原来许多玉从刘婶子家串门回来了,看到屋子里亮着煤油灯,但却不见许多美的人,立即大着嗓子喊了起来。 许多美一急,就想往家里跑去。 高明程连忙拉住她,替她擦拭掉嘴角的油。 “去。以后我弄到好吃的了,再给你送来。”高明程低声说着。 不是高明程小气,要让许多美吃独食,而是好东西让许多玉和张成远吃了,也不会记他的好。 “嗯。”许多美轻声应着,心里甜滋滋的。 她跑出树林,回到了家中。 “我刚才去厕所了。”许多美找了个理由搪塞她二姐。 不过她二姐并不关心她去了哪里,她只心疼煤油灯。 许多玉皱着眉,大声的教训着:“你人走了,就该把煤油灯熄灭了!灯点在这里是不要钱的吗?” 许多美理亏,也不和她二姐吵,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屋。 她扑到在床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脸又红了。 她竟然和高明程亲嘴了!羞死人了! …… 手里拿着空碗,高明程心情极好的走在乡间小路上,他嘴里哼着轻快的曲子,往水库的方向走去。 夏日炎热,奔波了一天后,出了一身的臭汗,这种天气不洗个澡,只怕都睡不好。 只是刚到水边,他就察觉到一些细小的动静。 他停下脚步,嘴里哼的曲子也瞬间消失,一双眼睛泛着光般朝一处地方看去。 草丛中,一条菜花蛇正蜿蜒的爬行着,它的腹部有些鼓胀,显然是刚捕食完毕。 看到那条肥大的菜花蛇,高明程立即心痒难耐起来,他凝神静气,瞄准时机后快速伸手抓去,精准的扣抓住菜花蛇的七寸了! 蛇不可怕,无毒蛇就更不可怕了! 菜花蛇一个菜字,就说明它的命运了! 高明程拎着这条重约三斤左右的蛇,也不急着洗澡了,打算先回家一趟,用袋子将这条蛇给装起来。 他抓着蛇的七寸,蛇尾无力的盘缠在他的手臂上。 回到家后,细奶奶已经回房间休息了,高壮躺在藤椅上,正在听收音机。 看到高明程带着一条菜花蛇回来,他立即惊的跳了起来,满脸恐惧之色,和高明程不同的是,高壮怕蛇! 这是因为他小时候就被蛇咬过! 万幸,那条咬他的也是菜花蛇,因此虽然疼了几天,却没有因此中毒。 “蛇蛇蛇!”高壮惊的声音都破音了,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 高明程立即将抓着蛇的手藏到背后去,尬笑了下:“你就当没看到!” 他到杂物间找到一个袋子,然后将蛇丢了进去,又用稻草将袋口给扎紧了,随后他将装蛇的袋子扔到阴暗的角落里。 蛇这种动物,能够饿上很久都不会死的,再说了,这条菜花蛇才捕食完毕,够它消化个六七天的了。 袋子有缝隙,有空气的流通,因此将蛇装到里面,放个几天都不会有事。 “明程哥,你不会是想吃蛇?”蛇被装进袋子里后,高壮也敢走了过来,只是他的五官都纠结的皱在了一起。 高明程不怕吃蛇,他家里人也都不怕,但是他现在和高壮搭伙吃饭,那么自然不好吃蛇的,于是他说道:“不吃,等赶集时,拿去卖钱。这样一条菜花蛇,至少能卖个两三块钱了。” 听到高明程说不吃蛇,高壮才松了口气。 他这辈子怕蛇,更不敢吃蛇的。 高壮之前吃的太撑,不想动弹,所以还没洗澡的,现在看到高明程抓到一条菜花蛇,心底可纠结了,要知道,所有的蛇类都喜欢水,蛇窝都在水源的附近。 所以现在让他一个人去水库洗澡,反而有些胆怯,看高明程也没有洗澡的样子,于是立即邀高明程一块儿去水库洗澡。 “好啊。我去拿换洗的衣服。”高明程大方的同意了,兄弟朋友间一起洗澡,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他们洗的算晚的了,很多男人们在女人们煮饭时,就已经成群的泡在水里洗澡了,等饭熟了,正好清清爽爽的回家去吃。 等两人洗过澡后,许是有蛇运,高明程一连看到四五条蛇,有的蛇在草丛中一闪而过,有的蛇还在田间捕食青蛙,还有的蛇上半身已经钻进洞中,只剩下蛇尾还在外面。 高明程只远远看着,一声不吭,也没打算去抓,反倒是高壮因为视力不如高明程,因此并没有发现草丛中的动静。 第二十九章 摘山捻子 回到家后,高明程进了自己睡觉的房间,他的视线落在席子上,但最终他没有掀起席子。 他突然间想依靠自己进入打坐入定中。 之前的两次打坐入定,都是看了金箔纸上的打坐图,然后瞬间像是受到指引般,自然而然的陷入了进去。 因此他在想,凭借自己,是否也可以打坐入定成功。 于是他盘腿坐在床上,五心朝天,脑海中开始回想金箔纸上的内容。 然而无论他如何去回想,他总是记不清那金箔纸上的字是什么内容了,努力尝试半天,却依旧一无所获。 “那些字,我好像都认得了,但是却怎么都记不住内容呢?”高明程皱眉凝思着,却没能得到答案。 最终,他只能掀开席子,拿出席子底下的金箔纸。 他将金箔纸对着煤油灯,灯光透过金箔纸的一瞬间,一片金芒耀眼,几乎是瞬间,高明程心有所感,整个人进入了入定中。 随着凌晨的到来,八月已经过去,迎来了崭新的九月。 九月已是初秋,然而秋高气爽,天气仍然炎热。只有早晚时,有清凉的山风从深山之中吹佛而来。 高明程的这一次入定,比昨晚入定的时间要短,凌晨五点左右,天色蒙蒙亮时,他就已经醒来了。 感受到身体的神清气爽,高明程格外的满足。 他悄悄地出了门,朝着一处平坦的山坡跑去,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天色越发的亮了,一轮红日东升,霞光映照在练拳的少年身上,他的每一招一式,都充满了力量,身体的肌肉一点点的变得结实起来。 一套四门拳练了十遍,直到身体感到微微地疲倦,身上满是汗水流淌,高明程这才停下。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山脚下的村子里,已经有炊烟袅袅升起。 高明程没有回村,而是继续往山里跑去,草丛中,有些许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在山中狂奔,发泄着充沛的精力,同时眼观四处,耳听八方,寻找到猎物的踪迹。 清晨,是野鸡野兔开始活跃的时候,睡了一晚的动物们,开始出来寻觅食物了。 高明程的手上没有猎枪,也没有弓箭,甚至连一把刀都没有,于是他捡起地上一些质地坚硬的石头,用作击打猎物的武器。 他在山中奔跑的动静,惊的鸟飞兽走,到处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他顾不得理会树枝上乱飞的鸟,将注意力放在野鸡野兔身上。 手中的石头朝着一个方向疾射而出,破空声短促的响起,随即是石头击中目标发出的钝响。 石头精准的击打在野兔的头部,野兔身体一歪,随即倒在地上。 这只野兔遭殃后,其他的野兔就逃的更快了,眨眼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了,有的野兔躲进了洞穴之中,有的野兔直接躲进茂密的灌木丛中,有灌木的遮挡,再高明的猎人,也很难伤害到它。 高明程也不贪心,心情愉快的朝着那只被击倒在地的野兔走去,弯腰将之捡起,结果刚起身,视线刚好看到旁边山坡上的山捻子了。 九月正是山捻子成熟的季节,不过这会儿才九月初,山捻子大多是红色,还有少部分青色,只有些许几个已经完全成熟了,变成了深紫色。 山捻子,是村里小孩最常吃的野果了,高明程小时候也没少吃,就算是大人们,也会在山捻子成熟后,结伴进山去采摘。 成熟的山捻子口感很好,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即使卖不掉,也可以用来泡酒,捻子酒是非常好的一种果酒,在民间被誉为“十大补酒”,也是他们村里常喝的一种果酒。 高明程他爸就会蒸酒,家里是不缺酒的,因此每年九月,他妈都会带着他妹进山摘山捻子,成熟的用来吃,那种全红,但没有熟透的山捻子,就适合用来泡酒。 高明程在看到山捻子时,手已经快过大脑的思绪,朝着那几个熟透的山捻子伸去,轻轻一摘,就将果子摘了下来。 山稔子很像一个迷你版的酒杯,果中间是有芯的,很像一条虫子,芯的外面多籽,不过味道确实异常甜美。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个山捻子,甜味在舌尖蔓延开来,带给他甜美的滋味,同时也带来许多回忆。 八十年代的山里,到处都是山捻子,除了山捻子,还有其他很多野果,但是呢,随着农药的泛滥,气候的变化,到2023年时,山里的各种野果野菜已经少了很多了。 前世的高明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山捻子了,即使去买,如今不值钱的果子,在后世时,都已经能够卖到三十块一斤了,并且那味道也不如现在的好。 高明程下山时,一只手拎着一只被扭断了脖子的野兔,一只手拎着一兜的山捻子,他两手空空,哪里有兜呢? 原来是将上衣脱了下来,用来装山捻子了。 回到家里时,细奶奶已经吃完粥了,正在将脏衣服放进水桶里,然后等下要带到池塘边上去洗衣服。 他上回胡乱的洗了一下衣服,结果第二天被细奶奶嫌弃脏,又拿去洗了一遍,之后干脆让他别再自己洗了,换下脏衣服后,就丢在一边,等她第二天一起去洗。 高明程有些不好意思,但细奶奶很坚持,他也就同意了。 主要是在他家时,他也没怎么洗过衣服,都是他妈和他妹洗全家的衣服。 承了这份情,高明程就暗暗决定要对细奶奶更好一点。 “细奶奶,吃山捻子。”高明程见细奶奶正要出门,连忙招呼了一声。 “哟,山捻子就熟了?”细奶奶朝高明程的衣服兜里看去,并且看到他又带回一只野兔,不由得露出笑容来。 “嗯,有些熟了,但还不多,细奶奶,你家今年泡山捻子酒吗?过几日我和高壮一块儿去山里多摘一些回来。”高明程问着。 细奶奶便说道:“我们村里的人,家家户户都会泡山捻子酒,我肯定也要泡,我打算泡个五斤酒。明程啊,我听人说,在铁路上做事累的很,你没事就回家去看看你爸,他年纪也不小了,可别累坏了,再说了,他还能靠蒸酒赚钱呢。” 细奶奶毕竟是长辈,很希望大家都家庭和睦。 第三十章 赶集 高明程住在她家来,她很欢迎,但也不希望高明程和家里闹的太僵,否则分家的时候,就得不到多少东西了。 她这是为了高明程好,高明程能够感受到。 上辈子他爸只在铁路上做了半个月,的确有说过很累,但之后不做,倒不是因为累,而是开始有人请他去蒸酒了。 相比起在铁路上做事,蒸酒就要轻松一些,同时钱也不少。 “我知道了。”高明程把野兔丢在地上,然后把带回来的山捻子都洗干净,抓了一把让细奶奶吃。 细奶奶吃了一小把后,就笑着说不吃了。 “我年纪大了,肠胃不好,这山捻子不能吃多了,否则就不好上厕所了。” 山捻子本身是一种药材,具有收敛止泻的作用,一旦吃多了,就容易排便困难,但是山捻子酒,它的主要功效在于补血、补虚,同时祛风活络。 所以村里人鲜果少吃,果酒常喝。 高明程也不劝,只说道:“我把山捻子放厨房了,细奶奶想吃就自己去拿,我等下去一趟军岭的老集,高壮呢?还没起吗?” “没起,我刚才喊了他一声了,哦,明程啊,锅里煮了几个野鸡蛋,就你们昨天带回来的,等下你和高壮一起吃。”细奶奶叮嘱了句,然后就提着一桶脏衣服出门去了。 高明程早就饥肠辘辘,于是进厨房打了一大碗粥吃,看到锅里有四个野鸡蛋,于是拿了两个吃。 野鸡蛋不大,一个野鸡蛋也就两个鹌鹑蛋那么大,他一口一个就吃掉了。 一碗粥和两个蛋下肚,只能算半饱,但高明程也没有继续吃了,而是准备出门去一趟军岭的老集。 出门前,他又喊了高壮一下,叮嘱他等下吃过粥,就去牛尾岭那边待着,要是看到有生人进山,一定要来通知他一声。 高壮已经醒了,但还没有彻底清醒过来,听到高明程的话后,含糊的应了声好。 高明程便提着昨天装蛇的袋子,又用竹篮将灌装好的蜂蜜带上,出门往军岭老集走去。 现在这会儿,想买卖东西,可不是随时上街去买就行,而是要看日子赶集的,逢1、4、7,军岭有个老集,2、6、8就是县城的集。 今天是九月一号,所以是军岭的老集。 军岭离他们这儿有四五里路,对于旁人来说,要走上好一会儿,但对于高明程来说,这点路那是走的相当的轻松。 路上有人时,他就故意走慢点,没人时,就加快速度,因此不过十分钟,就已经来到军岭老集上了。 附近的几个村子,都会来这里买卖东西,一棵百年树龄的樟树下,支着一长溜的临时摊子,有卖菜的,有卖肉的,有卖糕点小吃的,也有卖老鼠药的。 有人吆喝,有人谈价,有人笑着说吉祥话,整个集市里,竟是异常的热闹。 高明程没急着摆摊子,而是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这种赶集的场面,对于他来说,也是记忆深处里的东西了。 鼻间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的他不断的朝着香味散发的地方看去,然后看到一个大油锅,油锅中炸着油条,正发出呲呲的声响,随着油条炸好了,就会有霸道的香味传的老远老远。 一群孩子们正围着油锅,有些嘴里已经吃上油条了,有些眼底满是垂涎,有的则跑开片刻,缠着大人给钱来买。 有人拿着钱,飞快的跑了回来,得意洋洋的让老板给他一根油条,有人没拿到钱,还被大人骂了,满脸的委屈,眼睛则是直勾勾的盯着那些炸好的油条,舍不得走。 别说孩子们馋了,就是大人,也是馋的,那些来赶集的人,不管是来卖东西的,还是来买东西的,都纷纷掏出钱,买上一根油条来吃。 高明程自然不会错过,上回他把兔子和野鸡卖给了高守旺,得了十一块钱,这会儿那钱还在他裤兜里放着呢。 别人买一根油条,为的是解馋,而高明程直接买两根油条来吃,除了油条,他又买了两个菜包子吃,东西都吃下肚后,这才有饱腹的感觉。 瞧着卖吃食的地方人多,于是他寻了一个空位,把竹篮和袋子往地上一摆,放开嗓子吆喝了起来。 “卖蜂蜜啦!山里弄来的野蜂蜜,又甜又滋补!” 他的声音很响亮,一开嗓,整个集市的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了,于是凑热闹的人纷纷围聚了过来。 竹篮里一共放着八瓶蜂蜜,都是用罐头瓶子装的,每瓶大约两斤左右。 一位穿着较好的中年人指着竹篮中的蜂蜜,问道:“你这蜂蜜多少钱一斤?能尝吗?” “七块,能尝。”高明程其实并没有带碗筷来,不过他多机灵啊,问旁边卖豆腐脑的借了一个碗和勺。 他打开一瓶蜂蜜,倒了一些粘稠的蜂蜜到碗里,阳光下,蜂蜜呈琥珀色,散发出浓郁的香甜味,异常的诱人。 “来,都可以尝一点啊!” 随着他话落,那中年人第一个尝了起来。 他吃了一小勺,蜂蜜入口后,香甜味瞬间在口腔中爆开,这种霸道而浓郁的甜味,是这个年代的人们极少品尝到的。 相比起蜂蜜的价钱,这会儿的白砂糖只需要九毛钱一斤,但是即使是白砂糖,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大口大口去吃的。 “唔,是这个味!”中年人对蜂蜜的品质很是满意,指着那些罐子,问道:“你这多重一瓶?” “大概两斤多点,我没有称,你要的话,我借人的秤称一下。” “行,你去借秤,我要买一瓶,你这个还得去掉瓶子的重量啊!” “这个自然!” 军岭老集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周边村子的,也大多都认识高明程,因此他很快就借到一把秤来。 上秤一称,一共两斤三两。 一罐蜂蜜的重量出来了,但是罐头瓶子有多重呢,又要怎么称呢,高明程一时之间有些为难。 这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开口说道:“这种罐头瓶子我称过,有七两重,你按这个来算,保管不会出错。” 第三十一章 换肉 高明程便看向打算买蜂蜜的中年人,中年人盯着那罐头瓶子琢磨了下,才点头说道:“就按七两算。” 两斤三两减去七两,蜂蜜的净含量就是一斤六两,按照一斤七块钱算,这一罐蜂蜜就要十一块二毛钱。 高明程将帐当面算清楚了,然后又主动抹掉两毛钱。 “一共十一块二毛钱,你是第一个买的,少收你两毛钱,给十一块就行。” 这年头的两毛钱,和后世的两毛钱,可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听到高明程主动少两毛钱,中年人当即面露笑容来。 “好!小伙子,你做生意实诚啊!这蜂蜜是你进山里弄来的?好弄吗?”他一面从裤兜里掏钱,一面说着话。 高明程哪里会说实话,夸张般的说道:“不好弄,为了这点蜂蜜,我被蜂群蜇了十多下,整个身体都肿了好几天,可疼死我了!哎,想赚点钱不容易啊!要是蜂蜜好弄,那人人都吃得上了!” 乡下的人,大多都有被各种虫子蜇过的经验,最厉害的就是马蜂和毛毛虫了,都有毒。 蜜蜂相对好点,但疼痛度也不轻。 这时有一个人突然开口说道:“去年我们村有个年轻人去山里掏蜂窝,被马蜂给蜇了,当时整个脸都肿了,眼睛都睁不开了!这也就算了,结果没两天,那年轻人竟然死了!喊卫生院的医生去看,说是中毒死的!嗨呀,这样一来,我们村的人再也不敢去掏蜂窝了。” “高明程,我劝你也少去,这人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人喊出了高明程的名字,高明程才循声望去,看到那人的第一眼,只觉得面熟,却想不起那人具体是谁,又是叫什么名字来。 因他年纪大,于是高明程随口说道:“叔,我知道了,我跑的快呢!” “哈哈,是啊,你是跑得快,你小时候做坏事了,被你爸爸追着打,都跑到我们村来了!” 这人的话,引起一群人的哄笑声,毕竟在场的人都是附近村子里的。 而高明程又是以擅长打架出了名了,所以高明程未必都认识他们,他们却是都认识高明程的。 高明程陪着尬笑了下,收下那中年人递过来的钱。 那中年人小心翼翼的拿稳了蜂蜜,又指着高明程脚边的袋子,好奇的问了句:“那里面是什么?” “是菜花蛇,你要不?有个三斤左右。” 高明程极力推销着,卖掉这条菜花蛇,就够他买上一斤好肉来吃了。 然而那中年人却也怕蛇,一听是菜花蛇,立即后退了几步,摆了摆手就走了。 没卖出去,高明程也不气馁。他又开始吆喝起来,然而蜂蜜昂贵的价钱,却不是所有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高明程又在集市上待了半个小时,见无人来买,就打算走人了。 明天是县城的集,县城的有钱人多,也追求有营养的东西,拿到县城去卖,肯定好卖的很。 这么想着,高明程拿起东西就准备走,当然了,临走前,他还得再买点东西,于是他又去买了两根油条和十个包子,最后走到卖肉的摊子面前。 “我拿这条菜花蛇,换你一斤猪肉,你看行吗?”高明程抖了抖手里的袋子。 高壮怕蛇,细奶奶也从来不吃蛇,这蛇拿回去也无用,要是能够换一斤猪肉,倒也不错。 卖肉的人倒是有一些兴趣,示意高明程把袋子打开,他要先看看。 等看过袋子里的菜花蛇,确定还是鲜活的后,卖肉的人就拿秤称了一下,连蛇带袋子,一共有三斤二两。 这蛇肉的行价不固定,但大概就在一块钱一斤左右,而现在的肉价是好肉两块五,差点的两三块。 他摊子上的好肉都卖的差不多了,剩下都只卖两块三,因此拿一斤肉换蛇的话,倒也划算。 如此一想,卖肉的人就同意交换,给高明程切了一块偏瘦的肉。 这会儿偏肥的前腿肉才是好肉,又有油水,肉质也软嫩,后腿肉就差点,猪经常趴跪在地上,后腿不如前腿活动的多,肉质也老点。 交换成功后,高明程就拎着东西回去了。 而在他往高家村走去时,有三人也朝着高家村走来,并且已经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了。 一路上,他们避开了村里的人,因此并未被人发现。 只是在牛尾岭的山脚下时,见多识广的老者立即发现了一些痕迹,他仔细看了两眼,小声的对两个儿子说道:“有人在山脚下这边下套子了,待会你们小心点脚下,也别让人看到了。” “嗯。”两个儿子也机警,轻声应了。 那种套猎物的套子,要是人不小心踩到了,也会比较麻烦,还有一种挖坑做成的陷阱,要是人掉下去,运气不好的话,是会死人的,因为有些坑底会倒插一些削尖的竹子,这样猎物掉下去后,就会被竹子刺伤,难以跑掉了。 父子三人小心翼翼的进山,而高壮这会儿虽然已经在牛尾岭这边了,却是在另外一个山坡上,他最近发现几个兔子窝,正在琢磨怎么掏兔子窝呢。 那父子三人从一条山道行走时,高壮与之相背对着,恰好没有看到。 那父子三人虽然安全的进了山,但整座山十分的广袤,想要找到古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古人下葬,讲究风水,而望风水,就要先登到山顶,将整片山的地势望入眼中,然后再挑选几个可能性大的地方,再仔细的探查一遍。 不过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地形地势肯定有所变化,坟包也早就没了。 在他们登顶观望风水时,高明程已经赶了过来。 上辈子就在今天那伙人进山寻墓的,虽然他不确定这辈子会不会有变故,但对今天还是很上心,打算自己也在牛尾岭这边守着。 回村后,他先把东西放到细奶奶家,人就朝牛尾岭而来了。 环顾四周,很快就寻到了高壮。 “高壮,你有没有看到生人进山?” 高壮抬头,神情有瞬间的懵,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没有?我是没看到有人进山。” 第三十二章 确认进山了 高明程皱眉,他看了看天色,已经大约十一点了,按理说,那伙人这个点应该已经进山了。 他有些不放心,就对高壮说道:“行,你继续守在山脚下,我进山去看看。” 整个牛尾岭极为广袤,想要在山里寻到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呢,高明程事先知道古墓在哪个位置,并且他的视力得到加强,即使在植被茂盛的山林里,也能够精准的发现目标物。 他一路狂奔进山,速度极快,但进山的动静却控制的比较小,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如同小型野兽经过而已。 很快,仗着对地形的熟悉,高明程已经远远看到那登山的三人了。 在看到他们的身影后,高明程就松了口气,看来有些事情,前世如此,今生还是如此,但未雨绸缪总是不会出错的。 确定那三人已经进山后,高明程反而不急了,他并未再靠近,而是只远远地盯梢着。 想要探查出古墓的具体位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是盗墓行家,也需要花费一两天的时间,在前世,这伙人是在明天上午才确定了位置,准备掘墓的。 高明程打算把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那么最好就得让高国兵带人来抓个现行! 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解释了! 时近中午,那父子三人开始拿出水和干粮来,坐在林荫深处吃着东西。 高明程远远地看着,也觉得肚子饿了,料这三人应该和前世一样,要到明天才确定古墓的位置开始掘墓,于是他便下山去。 高壮还等在山脚下,见高明程飞快的下山来,立即迎了上去,颇为好奇的问着:“山里有人吗?” 高明程点头,高壮啊了一声,随即满脸的懊恼之色。 他拼命的想解释,“可是……我真的没看到有人进山啊!这些人,也太鬼精了!” 随即,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即心虚的不敢再看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没有责怪高壮,而是安抚了句:“那伙人干这种行当,肯定会小心谨慎,牛尾岭这么大,你也不可能全部盯住了。行了,走,回家吃饭!” 高壮一愣,“就回家吃饭?不管那些人了吗?” 高明程一笑,说道:“呵,难道还管他们的午饭不成?走,我自有安排。” “哦。”高壮乖乖的应着,他这会儿还心虚呢,他虽然人在牛尾岭这儿,但是心思却都放在如何捉兔子上,所以有人进山了,他都不知道。 好不容易明程哥吩咐他做一件事,但他却没有做好,这让他心中也颇为难受。 蔫蔫地回到家中,刚回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菜香味。 高壮的肚子里立刻发出咕噜的声响,他按捺不住的直奔厨房,嘴里喊着:“奶奶,你煮什么好吃的?” “啊!有肉吃!明程哥,你买肉了啊!” 厨房中传来高壮大呼小叫的声音,高明程没过去凑热闹,而是收拾起早上弄到的那只野兔。 他没把兔子带到集市上去卖,就是想留着自己吃。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都有提升,但是同时也更需要进食营养的食物,才能够确保自身血气充足。 处理兔子有两种方法,一种直接剥皮,一种浸烫拔毛。不过呢,因为兔子不像鸡鸭那样容易拔毛,浸烫的水温也很讲究,有些毛还不容易拔干净,所以高明程怕麻烦,干脆就直接剥皮了。 他用刀在兔子的两个后腿离脚1-2寸处各用刀转圈划开,然后从开口处分别沿大腿内侧向裆下划开,并使两条切线交汇,将兔皮从大腿处开始小心地与兔肉剥离,这个过程中,不能使太大的劲,以免撕破,遇到皮肉纠缠不分时,可以用快刀小心削开。 这时的兔皮就像一个筒子,一端开口,剥到前腿处,如后腿那般,在离前脚1寸处转圈将皮划开,这样前腿就可以从皮筒中退出。 等整个皮筒剥下后,就可以将皮筒从胸部剪开成为一张整皮。 如果野兔的皮毛品相好,那么这张兔子皮也不用丢掉,而是倒扣在一张木板上,放在阴凉处阴干,然后可以卖给硝制皮毛的作坊,也能够得到一些钱。 初秋时,兔子们吃的油光水滑的,因此皮毛都很不错。高明程将兔皮上多余的脂肪切割下来,然后就铺在一张旧门板上,放在杂物间阴干。 兔皮处理好了,他又将带毛的兔脚给斩了,又将兔头处理干净。 他刀法利索,处理起来竟然行云流水般,快的很。 刚处理好,就传来细奶奶喊他去吃饭的声音。 “明程,吃饭了。” “哦。”高明程应了声,拎着剥皮的兔子走进厨房。 “细奶奶,晚上把这只兔子煮了!咦,你怎么还剩下一半猪肉没炒?”高明程看到盘子里还有大约半斤的猪肉,不由得皱眉。 细奶奶解释道:“你买的猪肉,也该送点到你家去,你爸和你哥几个在铁路上做事不容易,要吃点好的。” 高明程倒是没想这些,但细奶奶替他想好了,他也承情,行,就这样,反正晚上还有兔肉吃。 今天细奶奶炒了三个菜,一个辣椒炒肉,一个炒苦瓜,一个蒸茄子。 除了这三个菜,还有之前高明程在集市上买的油条和包子。 高明程劝细奶奶和高壮吃油条,说道:“你们吃,我之前吃过两根了。” “哎,好咧。我都好久没吃油条了!等下回赶集,我也要去!”高壮拿着一根油条,高高兴兴的吃了。 细奶奶也吃,但是吃之前,她将一根油条分成了两半,将半根油条递给高明程,说道:“我尝下味道就行,这种东西,我吃多了容易上火。” “上火也不怕,多吃点苦瓜就行。”高明程笑着接了句话,其实苦瓜也挺好吃的,虽然有些淡淡地苦,但是在炎热的天气里吃点苦瓜,浑身都舒爽。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没准备闲着,而是打算继续进山去弄野蜂蜜。 他们村三面环山,山里的蜂窝多的是,他打算多弄一点,然后一起拿到县城去卖了。 这回他从细奶奶家拿了刀和桶子,就往山里去了。 第三十三章 狩猎黄麂(求追读) 本来高壮也想去,但是被高明程阻止了,被蜜蜂蜇了,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细奶奶也怕高壮出事,叮嘱他不能去,又叮嘱高明程也要小心一些,掏蜂巢就算了,千万别惹马蜂。 马蜂不产蜜,还凶的很呢。 “知道了。”高明程留下一句话,人已经不见影了。 他上回掏了一面山,这回换了一面山掏,进山后,树荫带来一阵阴凉的感觉,令他身上的燥热逐渐消散。 高明程开始循着花卉盛开的地方而去,有花卉的地方,必然有蜜蜂,有蜜蜂的地方,附近必然有蜂巢。 他寻找蜂巢,有一套自己的方法,并且还好用的很。 这一次,他发现了十几个蜂巢,大半是在树上,还有小半是在地下,准确的说是在地下的土石缝隙中,蜜蜂们在这里筑的巢,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露出来的蜂巢不多,但在土石缝隙里,还有很多,而蜂蜜,一般都藏在最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用小锄头把蜂巢附近的土石都挖掉,但是呢,从前面挖,工程大,也容易遭到蜜蜂的报复,这个时候,就应该观察好环境,能从后面挖,就直接从后面挖,挖到蜂巢后,立刻切掉一大半的蜂巢带走。 掏蜂窝,是不能全部掏掉的。 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嘛! 一个下午还没结束,高明程带来的桶子就已经满了。 既然没有容器装了,高明程也就不贪心了,拎着一桶子蜜蜂回到细奶奶家,他望了一下天色,大约下午四点左右,于是暂时没处理蜜蜂,只拿一块木板把桶子给盖住,不让虫蚁进去糟蹋了东西。 他拎着一个空袋子,往牛尾岭的方向走去,他还想去看看那三个人的情况,顺便在山里弄点猎物回来。 也幸亏他身体素质得到加强了,否则短时间内,根本跑不了这么多地方,做不了这么多事。 进了牛尾岭后,他很快就找到那父子三人的踪迹了,此时的他们已经散开了,三人各自在山林中探寻着古墓的踪迹。 高明程确定他们暂时还没有找到古墓后,就悄悄地离开了。 他刚离开古墓附近,竟然遇见了一群野猪。 野猪是家族聚居的动物,因此看到野猪时,基本都是一群野猪,少则七八头,多则二三十头,这些野猪在山林中极为霸道,身为杂食动物的它们,既会啃食美味的野菜野果,也会攻击一些小型的动物,甚至还会吃蛇,哪怕是毒蛇都能吃。 当它们吃饱喝足时,还有一些特殊的娱乐项目,比如在泥潭中打滚,将身上裹上一层泥浆,这些泥浆变硬后,就能够有效的阻止蚊虫叮咬了。 成年的野猪,尤其是雄性野猪,还会玩撞树的游戏,一个一个的撞去,并且乐此不疲,有时候野猪们也会呼啸山林,成群成对的在山林中横冲直撞的跑动着。 高明程看到的这群野猪,就是在山谷那儿欢快的跑动着,发出极大的动静出来。 他们这儿的山虽然多,但是大型食肉动物却少,上辈子时,高明程就没怎么听过山里有虎豹之类的猛兽。 没有这些天敌的威胁,野猪就在山林中称霸,它们繁衍又快,每年冬天时,都能够看到野猪下山觅食,这个时候,一些种在山脚下的萝卜白菜,就遭殃了。 高明程站在山坡上,望着山谷中呼啸离去的野猪群,眼底满是垂涎。 但凡他有一枪在手,都能够留下一头野猪! 等把盗墓贼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后,一定要从高国兵那儿弄到一把枪来! 高明程暗暗想着,无比可惜的离开了。 许是进山颇深了,一路上他遇到不少平时少见的动物,如狐狸、短尾猴、獐等,并且他还看到一群锦鸡栖息在树枝上,当锦鸡飞动时,长长的尾羽格外的好看,连高明程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但是呢,他没有心动。 锦鸡虽然漂亮,却也没有多少肉,想要打到还不容易。 现在他只想吃肉,不想别的。 也许上天还是眷顾他的,他竟然看到了一头黄麂! 黄麂也是鹿类的一种,并且是体型很大的一种,它们通常体长约1米,尾长17~21厘米,体重25~30千克。是孤独活动的动物,习性胆小谨慎,多在夜间或清晨、黄昏觅食,白天隐蔽在灌丛中休息。 现在这会儿正是黄昏,因此高明程就好运的看到一头黄麂在一处灌木丛那儿吃着嫩枝。 黄麂的繁殖力很强,因此在这山里,它们的数量也并不少,虽然在后世,黄麂已经混成了保护动物,但是呢,现在是1986年,一个还没有收缴猎枪,没有禁止狩猎的年代! 发现猎物,只是狩猎的第一步。 接下来高明程就需要考虑该怎么将黄麂弄到手了,首先,他没有猎枪,不能远程攻击,其次,他也没有刀,不能近身搏战,再说了,黄麂胆子很小,一点动静,就会吓得它们狂奔逃命。 这么一看,他似乎也没有多少优势。 但高明程并没有因此放弃,为了吃肉,总是愿意付出一些努力的。 只见他没有任何遮掩的朝着黄麂跑去,黄麂本来在吃嫩枝,听到动静后,撒腿就跑,跑的飞快,不多时,就不见踪影了。 这时,高明程反倒没有继续追了。 他站在黄麂吃灌木嫩枝的地方左右环视了一下,然后选了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蹲下,又捡了几块质地坚硬的石头。 他就这么静静地等待着,大约十分钟左右,那头受惊逃跑的黄麂,竟然又回来了。 这就是黄麂特有的一种生存习性,它们的活动范围很固定,被追捕逃跑时,无论跑多远,最后又会回到自己原来的活动区域。 高明程在停止追捕后,跑出去的黄麂察觉到没有危险了,就会选择回来。 此时它回到之前吃嫩枝的地方,开始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又过了一会儿,它似乎吃饱了,放慢了咀嚼的动作,并且后肢跪在地上,开始休憩了。 躲藏在暗处的高明程屏住呼吸,没有发出丝毫的动静,但是他的眼中却流露出一抹精光,因为他知道时机已经到了! 第三十四章 扛回家去 此时高明程所在的位置,距离黄麂大约五六米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算是直线,利于高明程用石头进行攻击。 高明程用目光丈量了一下双方的距离,对这个距离,他是有一定把握的。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后,他每晚都会打坐入定,身体素质也得到极大的提升,如今的他,力气大了很多,他朝着野鸡和野兔的头部砸中一颗石头,都能够令这两种小型动物昏死过去。 黄麂的体型虽然大,但高明程也想试试。 他的指间不动声色的夹着一枚石头,瞄准后,朝着黄麂的头部疾射而去,准确的说,是朝着黄麂的右眼疾射。 “砰!”地一声,婴儿拳头大的石头精准的砸在黄麂的眼睛上,黄麂猛地受惊,立即发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来。 黄麂一边叫着,一边想逃命,然而头被砸到后,不但眼睛受伤流血了,头也巨疼,它起身时,身形踉跄了下,不如以往那般灵活。 这时,第二颗石头又已经应声而至,恰好砸到黄麂另外一只完好的眼睛上,两只眼睛同时受伤后,黄麂哀嚎不已,挣扎着想逃命,却分辨不清方向,原地打转了一圈。 高明程在丢出两颗石头后,就从躲藏处现身了,他快步跑到黄麂的身边,挥拳打在黄麂的头部,一拳下去,黄麂的哀嚎声慢慢地变弱了,鲜血从它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处流了出来。 这一拳的威力,竟然如此强大,直接将黄麂给打死了! 高明程感受着挥拳时的状态,心中也不禁狂喜。 他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 高明程弯腰将黄麂抬起,上下的拎了一下,这头黄麂体肥,有个五十斤左右,不过等回到家中去毛去内脏去头爪后,能有二十斤的好肉吃就不错了。 黄麂是鹿类动物,它的血肉和鹿一样,都是很滋补的,对于高明程来说,这是上好的补充气血的肉食。 因此哪怕黄麂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高明程也不打算把它卖了,而是打算留着自己慢慢吃。 他现在放开吃的话,一顿能够吃两斤肉,一天吃三顿,那得六斤! 当然了,一天吃六斤肉,这只是高明程想想而已,因为他现在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是绝不会让他一天吃六斤肉的! “哎,还是得有一个自己的家才好!”高明程在心中暗想,琢磨着先靠卖蜂蜜和猎物攒钱,然后先买个旧房子来住,等到手里的钱更充裕了,再重新修建一个房屋。 在前世,从93年开始,他们村就陆续有人烧砖砌房屋了。 对,是烧砖,而不是买砖! 他们村是有烧砖技艺的,只是之前日子不好过,所以很少有人烧砖砌房屋,但93年时,村里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过得去了,也有余钱砌房屋了。 当时他们村有好几个砖窑,大的砖窑一窑能够烧一万块砖,还有小一点的砖窑,只能烧个几千块砖。 烧砖那几年,他们村附近的山丘到处都光秃秃的,可丑了。 因为烧砖需要大量的柴火,村子附近的那些矮山,几乎都被砍光了,到那时,山里也没啥野鸡野兔了,想弄到野鸡野兔,都得往深山里走。 高明程将黄麂扛在肩膀上,一面想着事情,一面朝着山下狂奔而去,他速度极快,可以和金钱豹媲美了。 西边的霞光逐渐消散,只余一片晕红。 山脚下的村庄比白天更添几分生气,在外做事的男人们纷纷回来了,读小学的孩子们更是结伴在田野间玩耍。 家家户户厨房上方的炊烟袅袅升起,伴随着菜香弥漫在空中。 这时,时不时响起吆喝的声音,大多是呼唤在外玩耍的孩子快回家吃饭,在这个通讯靠喊的年代,时不时就能够听到很大的喊话声。 高明程很喜欢这种生活气息,但扛着黄麂的他并不想被人撞见,更不想和人拉家常,聊他是如何弄到黄麂的。 于是他一路避开人,费了一番功夫,才回到了细奶奶的家中。 刚进院子,就随手将院子的大门也关上了,遮住外面可能会有的视线。 他的举动,引起高壮的注意,高壮探头来看,立即看到高明程肩膀上扛着的黄麂了。 高壮也是认识黄麂的,他们村以前也有人猎到过,当时整个村的人都过去看热闹了。 “明程哥!”高壮兴奋的喊了出来,但是他好在也有几分机灵,压抑着没有说出后面的话。 然而脚步却不受控制的朝着高明程走去,兴奋而小声的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大一头黄麂的?这黄麂肯定都成年了!” 高明程将黄麂丢在地上,没急着回答高壮的话,而是说道:“去把煤油灯和刀拿来!现在就要处理了!” 天气太热,又没有冰箱保存,肯定得尽快处理好,以免黄麂肉变质了。 “哎!”高壮兴奋的应着,大方的拿来两盏煤油灯,都给点上了。 天色渐黑,煤油灯一左一右,照亮了方寸之地。 很快,高壮又拿了菜刀过来,幸好他家有两把菜刀,不耽误细奶奶切菜做饭。 高明程坐在矮凳上,开始处理起黄麂了。 和处理兔子的手法差不多,都是先剥皮,然后再开膛破肚,将里面的内脏都掏出来。 心肝肺这些好收拾的,都可以直接清洗干净,然后煮熟了吃掉,那些肠子肚子之类的,就麻烦多了。 剥皮的时候,高壮帮不上忙,但是等开膛破肚了,他就帮着收拾下水。 这时细奶奶也从厨房出来了,看着两人在煤油灯下处理黄麂,便说道:“壮壮啊,你明天拿钱去买个灯泡回来,我们家这灯泡都坏了好久了。” 高壮也觉得煤油灯的光线不够亮堂,听他奶奶这么一说,立刻应了声好。 他们家在牵电线时,就装了电灯的,不过极少用,并且在灯泡坏掉了之后,就一直没去买灯泡了。 家里的电,也只有高壮在听收音机时才用一下。 细奶奶愿意买灯泡,肯定是为了方便高明程做事,高明程听了后,只觉得心底暖暖的。 第三十五章 过日子要细 高明程取出黄麂的心脏,将之递给细奶奶,让她拿去做一个汤出来吃。 细奶奶有些舍不得,说道:“家里煮了兔子呢,怎么还煮这个吃?” 高明程随口找了个借口:“天气热,存不住!细奶奶,你快点拿去煮了,这心脏太小,把肝也一起煮了!” 这话一出,细奶奶更心疼了,老人家过日子细,是不肯这样胡吃海塞的,心疼的说道:“我们三个,哪里吃的了这么多?存不住的话,你就送去给你爸妈他们吃。对了,那半斤猪肉我看你迟迟不回来,就让壮壮送你家去了。” “哦。”高明程随口应了下,看到高壮在收拾肚子,于是说道:“肠子就别收拾了,待会我送到我家去,让他们自己收拾!” “哎。”高壮应着,高高兴兴的干着活。 这边高明程已经将黄麂肉分解出来了,一共分出四大块,每块都有四五斤左右,这都是上好的肉了。 盯着这几块肉,高明程真想把它们给烤了,烤熟的黄麂肉,肯定好吃的不得了! 咕噜一声,暗自吞下一口口水。 忍住心底的躁动,他又切了一块大约两斤的好肉,然后拿着这两斤好肉,和肺、肠子一起拿到他家去。 他进门时,家里人大多都坐在院子里乘凉,饭菜应该还没熟,但已经有菜香从厨房里传出来了。 看到他突然回来,家里人倒是一愣,高远见更是把脸一板,骂道:“还以为你死在外头去了,竟然还有脸回来!” 被骂了,高明程也不在意,这会儿的父母不懂如何教育孩子,但都清一色的喜欢进行打压式教育,动不动就辱骂孩子,那是家常便饭。 对于高明程这种不受父母喜爱的孩子,承受的辱骂就更多了。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说道:“我在山里弄到一头黄麂,给你们送一点过来,肺和肠子还没洗的,你们自己处理下。” 说完,也不管家里人有什么反应,直接转身走了。 身为人子,该孝敬的他孝敬了,这就行了。 “老二!”大哥高明鹏喊了声,高明程听见了,但是没理会。 “爸,老二这臭脾气,真让人生气!我还想喊住他,问一问他为什么打高仁的事情,爸,我觉得高仁是真的下面不行了!老二这下手也太狠了!” 身后,传来他大哥和他爸吐槽的声音,高明程即使走远了,也依旧听得清清楚楚。 高远见皱眉,亦是满脸的不高兴,但听到大儿子提高仁的事情,他还是说了句:“别管那么多,高仁家不敢上门来闹,就是他们家理亏!老二没在外面承认是他打的,你也别替他承认了!” 高远见毕竟当过大队长,现在又是村委副主任,看事情、做事情,比高明鹏要老练的多。 就算他再不待见这个调皮的二儿子,当着外人的面,他们总是一家人,要互相维护的。 “我在外头也不会说。”高明鹏替自己辩解了句。 “算了,不提老二的事情了,他人大了,心也野了,随便他折腾去!你们几个,去把那肺和肠子弄干净!等弄干净了,让你妈煮熟了来吃,那好肉就留到明天再吃。”高远见吩咐了声,自己则坐着不动,在那抽着自制的卷烟。 高明鹏看了一眼高明程留下的东西,自己也不太想动,于是他看老三,老三立即做出一副腰酸背痛的模样来。 最后,高明鹏喊他老婆来弄。 黄素娥撇了撇嘴,朝着厨房望了一眼,看到罗小华在炒菜,高淑芳在烧火,她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拿到一边去处理了。 原因无它,她也馋肉吃了! 这一顿晚饭,高家人吃的很满意,连带着对高明程的意见都变小了。 并且话语间谈起高明程来,也都希望高明程能够弄到更多的野味来吃。 被谈论的话题中心高明程,这会儿也正在大快朵颐,今天的晚饭十分的丰富,有爆炒兔肉、有青菜、有黄麂心脏和肝脏煮成的汤。 高明程给细奶奶舀了一勺肉汤,并且是肉多汤少的那种,“细奶奶,你多吃点,补身体的!” “哎,好。”细奶奶笑的见牙不见眼,满脸的高兴之色。 在很久以前,她就恨不得高明程是她的亲孙子了。 高壮很听高明程的话,这其中也有细奶奶的缘故,细奶奶经常叮嘱高壮要跟着高明程玩,要听高明程的话,因为高明程这人仗义,跟着他是不会吃亏的。 “好吃!”高壮也吃的满嘴是油,这几天,他算是吃肉吃过瘾了。 兔肉、野鸡肉、猪肉,现在连黄麂肉也吃上了! 并且在灶上,锅里还炖着一锅肉呢! 这锅肉,细奶奶本不想让他们一顿吃太多,但是呢,高明程找了个理由,说是炖熟了送给许多美吃的。 细奶奶一听,也就不多说了。 吃饱喝足后,细奶奶又替高明程操心了起来,她说道:“明程啊,你上回把猎物卖给高守旺家,现在你得了黄麂,也可以卖给他一些,剩下的,你可以拿到县城去卖,到了县城,正好能够卖个好价钱。” 高明程皱眉,他并不想卖掉黄麂肉。 本来肉就不多,还给了他家两斤肉,锅里也炖着三斤好肉和黄麂头,剩下的好肉可没多少了。 看出他的不情愿,细奶奶苦口婆心的劝道:“这肉吃了,就没了,但钱攒在手里,用处就大了!” “你既然想和许多美结婚,那么总得攒钱置办结婚的东西?总不能空着手结婚。” “你家的情况……大概也拿不出多少钱给你结婚用,你得多替自己着想啊!明程啊,反正我家还有空房间,以后你结婚了,也可以住在这儿,等你有钱买房子了,再搬走。” 细奶奶一句句的话,都是在替高明程打算,这让高明程颇为感动。 但是呢,现在他一个人借住在细奶奶家就算了,以后结婚了,可不能继续借住在这里。 他心中有计划,但没必要现在说出来。 最后,为了让细奶奶安心,他决定带着一块黄麂肉上高守旺家看看,如果高守旺愿意要,就卖给他几斤好了。 他拎着肉出门后,细奶奶才满意的闭嘴不提了。 第三十六章 打探情况 高明程来到高守旺家里时,高守旺早已经吃过晚饭了,正在院子的躺椅上休息。 他们家也牵了电线,并且还有电灯,梨形灯泡挂在客厅里,散发出偏黄的光芒来,照亮了这一座小院。 收音机中,播放着这个时代的热门音乐。 高明程走了进来后,就笑着打了声招呼,“叔,在听歌呢!” 不等高守旺发问,他已经开门见山的展示了下手里的东西,说道:“叔,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黄麂,这是黄麂前腿的肉,想着叔家日子过的好,所以来问一句叔要不要。” 高守旺看到他来时,已经站了起来,等听到黄麂肉三个字,眼中都有光了。 黄麂肉,大补啊! 这玩意比猪肉补身体多了! 并且猪肉只要有钱,总能够买到,但黄麂肉,你有钱,也未必能够买到。 他们这儿没有专门的猎户,也只有偶尔有人能够在山里打到猎物来吃。 “要!你这有几斤?我都要了!”高守旺估摸着也就四五斤的样子,于是大方的都要了。 他自家吃不了,还可以给他哥和他爸送一些去。 高明程反倒一愣,他原想着,高守旺最多要二斤,就让给他二斤得了,谁知道他全部都要了! 但来都来了,口也开了,总不能临时说不卖了? 所以高明程只能硬着头皮把肉卖给了高守旺。 高守旺家就有秤,拿秤出来一称,这块肉还不到五斤,就四斤六两。 “明程啊,你这黄麂肉怎么卖?几年前,村里也有人弄到了黄麂肉,那会儿村里的人都舍不得买来吃,最后是卖到县城去了,听说是三块五一斤,现在可能价钱还会涨点。”高守旺看着高明程,等着高明程发话。 高明程其实对这些物价,并没有很清楚,后世的人们追捧野味,但这会儿大部分野味的价钱并不高,这黄麂肉能够比猪肉贵,也是因为大家认为黄麂肉很滋补的缘故。 高守旺给他提供了一个参考的价钱,他也没有往上加价,而是就算三块五一斤了。 “叔,我也算你三块五一斤,这里一共四斤六两,一共是十六块一毛钱,那一毛钱肯定就不要了,叔你给十六块就行。” 三块五是几年前的物价,不过那会儿是拿到县城去卖的,现在几年过去了,物价上涨也涨的不多。 “那行,飞霞,你去拿十六块钱来!”高守旺喊了他老婆一声,他老婆董飞霞应了声,然后很快就从屋子里拿了钱出来。 当着高明程的面数了一下,然后才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一把拿了,并没有再数一次,因为犯不着。 “叔,那我就不打扰了,走了啊!”事情办完,高明程就想走了。 “明程,以后再弄到这种好肉,就再给叔送来啊!”高守旺笑着送高明程出门,这一次,倒是没有再喊高明程来家里喝酒吃肉了。 “好咧。”高明程一面应了句,一面已经走出十几米了。 刚回到细奶奶的家,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看到这人时,高明程的心底就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淑芳,你怎么来了?” 宽敞的院子里,高淑芳正坐在一个矮凳上,和高壮说着话。 听到高明程的声音后,她立即笑着回头望去:“妈喊我来看看你,二哥,妈问你什么时候回家去?” “就这?”高明程心底的古怪越发明显了。 高淑芳眨眼,似乎有些不明白。 高明程继续说道:“妈喊你来时,说了些什么?” 高淑芳回想了下,才说道:“也没什么,就是骂了你几句,说你正经的临时工不去做,就知道满大山的乱跑,哦,妈还让我问你,你上回一共弄到多少蜂蜜?说她有个远房亲戚一直想要蜂蜜,会按市价来买。你要是有多的,就让她帮你卖了。” 高明程听了后,心里的那点古怪反倒没了,因为他大概知道他妹的来意了。 他妹是替他妈来打探他的情况的! 也是,这几天他虽然没住在家里,但一次往家里送了一碗蜂蜜,一次往家里送了半斤肉,然后当天晚上又送去二斤黄麂肉和下水。 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几次,自然会让他爸妈生疑,以为他这两天弄到很多的好东西了。 这种猜测,令高明程有些烦躁。 前世那会儿,他开始挣钱后,他妈就明里暗里的说家里不容易,家里缺这缺那,日子不好过等等。 每次他听了这种话,总是慷慨解囊。 但是呢,现在的他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他家其实有钱,只不过儿女多,负担也的确重而已。 但绝没有到他妈说的那般地步。 在他和他妹说话时,高壮跑去厨房添了一把柴火,并且掀开盖子,查看了一下里面的肉炖的怎么样了。 肉还没有炖的很烂,但肉香味已经很浓郁了。 这大铁锅里有好肉三斤,还有一个黄麂头以及黄麂肚子,再加上大半锅的水,竟是满满当当的感觉。 “好香!”高壮闭眼深吸一口气,满脸的陶醉之色。 香味飘到院子里,高淑芳也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望向厨房方向的眼中满是渴望之色。 这肉香太霸道了! 今天她也算是吃了肉,但是呢,肉本来就不多,家里人还不少,所以落到她嘴里的肉,也没几口。 现在闻到这么浓郁的肉香,顿时就馋的想流口水了。 她一时间有些坐立不安,如果是别人家的肉,那她会早早离去,省的出丑。 但她现在却没有走,因为她知道锅里炖的肉不是别人的,而是她二哥的。 高明程看出她的馋意,也没有小气的意思,既然来都来了,总要让人吃一碗肉,喝一碗汤再走。 “高壮,肉好了没?”高明程问道。 高壮立刻说道:“肉和肚子好的差不多了,就黄麂头还差点火候。” 家里没有那种大的砍骨刀,所以黄麂头是整个放进锅里炖的,必须炖烂了,才好把里面的肉撕下来吃。 听说肉已经好了,高明程就进厨房打了一碗肉汤出来,铁锅里的肉汤是原汁原味的,所以他又在碗里放了点盐调味,然后将之递给高淑芳:“吃!” 高淑芳这会儿哪里还记得她妈的交代,魂儿都被香喷喷的肉给勾走了,她小心翼翼的接过碗,近距离的闻着肉香味,满脸的享受。 第三十七章 谁不爱吃肉呢 在高淑芳吃肉时,高明程又拿出一个海碗,将炖好的肉和黄麂肚子舀了一碗出来,这一碗,他是要拿去送给许多美的。 未来的小媳妇太瘦了,还有些营养不良,必须要多补一补。 “高壮,你看着火,我出去一趟。”高明程叮嘱了声,路过高淑芳的身边时,又对她说道:“你吃完了肉,就回家去,妈问起你,你就说我没弄到多少蜂蜜,就够自己吃的。” 高明程没打算让他妈沾手卖蜂蜜的事情,他会孝敬他爸妈,但不代表要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到他爸妈的手上去。 “哦。”高淑芳忙着吃肉,根本没在意她二哥在说些什么。 她心底还是高兴的,她妈让她来这一趟,至少弄到一碗肉吃。 高明程也没太将家里的事情放在心上,反正他行事有章程,不会受他人的影响去改变初衷。 他端着一大碗的肉汤,快步朝着许多美家走去。 当他走到时,那肉汤还是滚烫的。 如之前那般一样,他先将碗藏在树林中,然后才去找许多美。 这一次,许多美的二姐和哥哥也在,她哥哥躺在旧竹床上,扇着蒲扇,两姐妹倒是都在搓麻绳。 这麻线,是她们自己从山里弄到的,剥皮、沤烂、清洗、晾晒,最后就成了麻线了。 麻线可以用来纺织成麻布,但是呢,他们村没有这个技艺,所以大多数人只是将麻线搓成麻绳,然后供自家用。 虽然人都在,但高明程也没打算躲躲藏藏,直接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朗声打着招呼:“许多美,我找你有事,你出来下。” 许多美一听到高明程的声音,脸颊就先绯红一片,她羞怯的低垂着头,过了一会儿,才抬头看向她二姐,说了句:“二姐,我出去下。” 许多玉也不好阻止,嗯了声,就继续搓麻绳。 许多美刚走到门口,就被高明程一把拉住手,朝着屋子旁边的树林走去。 随着靠近树林,许多美的心脏扑通扑通地乱跳,紧张的握紧了手,浅浅的指甲印都留在掌心上了。 两人靠的极近,高明程的体温又高,走在他的身边,许多美就感受到一股灼热感,这种感觉令她既羞赧,又隐隐有些期待。 高明程来找自己做什么?难道……? 各种猜测都在她的心中蔓生着,脑海中全是胡思乱想。 这时,高明程停了下来,许多美也跟着一起停下,她想抬头去看高明程,又有些害羞。 正想说些什么时,一碗冒着香味的肉汤直接出现在她的眼前。 有之前送鸡腿的经历,许多美立即明白过来了。 她的眼中迸射出激动的光芒,手已经快大脑一步将碗筷接了过来。 “怎么有这么多肉!”许多美惊叹了。 昨天的那一个鸡腿,就已经让她无比的满足了,可现在居然有这么满满的一大碗肉汤! 并且也不知道是什么肉,没有多少腥臊,只有一股子肉香味。 “我下午打到一头黄麂,挺大的,有五十来斤。你吃,趁热吃味道更好。”高明程背靠在一棵树上,神情闲适的望着她。 把小媳妇养的白白胖胖的,就是他的第一个小目标。 因此,投喂,那必须是少不了的。 许多美心中喜悦,高明程得了好东西,也没有忘记自己,这满满的一碗肉,起码有个一斤了! 一个人单独吃一斤肉!这在许多美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于是她说道:“太多了,我吃不完,你也一起吃。” 其实互相喂食,也是很有情趣的,但是呢,看小媳妇吃的饱饱的,心理上也有一种满足感。 高明程摇头,拒绝了许多美的提议。 “不用,我吃了很多了,这些你全部吃完,不准浪费。” 许多美嗔怪的瞪了高明程一眼,这年头的人,哪里会浪费食物,尤其是肉食! 既然高明程不肯吃,那么许多美也就不客气了,她坐在一块石头上,开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黄麂肉都是连肉带骨头的,但是呢,肉熟了,骨头却还没有完全炖烂,所以有些骨头许多美根本嚼不碎,这让她只能吐掉,因此还怪舍不得的。 高明程看着她秀气的眉头微蹙,满脸的可惜之色,只觉得小媳妇真是太可爱了。 这个时间点了,许多美肯定是吃过晚饭的,但是家里的饭菜没有油水,容易饿的很,所以哪怕有满满一大碗的肉汤,许多美也全部都吃完了。 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许多美满足的叹息一声。 她活了十七年,这还是头一次吃肉吃的这么痛快! 她这经历要是说出去,只怕身边的朋友都不会信的。 时间不早了,再加上许多美家还有两个人在,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做什么,接过空的碗筷后,就对许多美说道:“我走了,你早些歇息,大晚上的,别太费眼,小心以后眼睛会看不清楚。” “知道了。”许多美乖巧的站在那儿,露出甜美的微笑,脸颊的一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酒窝通常是一对的,但是许多美的酒窝只有一个明显,另外一个几乎看不见。有酒窝的女孩子,在笑的时候,会显得更加的清纯可爱。 高明程只觉得手痒痒的,忍不住轻轻地捏了下许多美的脸颊,手感滑腻,竟然挺不错的。 可惜,这会儿还没有把人娶进家门,否则他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了。 忍住心中的叹息,高明程直接大步的离开了。 许多美也随着一起出了树林,站在宽敞的坡上,望着高明程逐渐远去的身影。 她的眼底,柔情万千。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也迫切的希望能够早点嫁给高明程。 她没有父母,结婚的话会很方便,顶多送她二姐一份礼就行。 自从父母死了后,她就没有家了,只有等她结婚嫁人后,才会再次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你快点来娶我!” 许多美小声说着,刚说完,就羞的脸都红透了。 “好!”仿佛间,她似乎真的听到高明程的回应了,她先是一惊,随即左右张望,却并没有看到高明程的人。 难道,是她产生幻觉了? 想到自己恨嫁的模样,许多美更羞怯了。 第三十八章 去县城卖蜂蜜(求追读) 又是一晚打坐入定,天才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细奶奶和高壮还在睡觉,他动作极轻的拿上事前准备好的竹篮,往外面而去。 竹篮中放着七瓶蜂蜜,昨天他在军岭老集上,只卖掉一瓶,因为赶集的人都是周围附近的村民,没有那么强的购买力。 他提着竹篮,往军岭的方向走去,只有军岭那儿,才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国道,如果想进县城,就得顺着国道走,或者在路边等班车。 每天都有班车在相邻的两个县城来回的开动,军岭这个路段,恰好处于两个县城的中间,这样一来,他们想去自己所在的县城买卖东西也行,想去隔壁县城买卖东西也行。 高明程如今的速度那是今非昔比,这个时间点,路上根本没有人,他也不必刻意放慢速度,快步穿行在乡间小路上,很快就来到军岭了。 昨天是军岭的集,一大清早,这里就会十分热闹,但是呢,今天不是集,因此这会儿仍旧静悄悄的,周围的居民也都还没有起来。 高明程在国道路边停了一会,他左右张望了下,因为没有手表,他无法精准的预测时间,但是以他的经验来看,现在大概五点半左右,而第一辆班车是七点从县城出发,到军岭这儿时,大约八点左右。 高明程摸了下裤兜里的钱,觉得这钱大概率是用不掉了。 算了,他还是跑到县城去! 他们这儿距离县城,大约四十里,但想要到县城中心去,还得再走个十里左右,他的计划是先到县城的农贸市场,把蜂蜜卖掉,然后再去公安局找高国兵。 四周无人,高明程也不必顾忌,拎着竹篮跑的飞快,他速度虽快,但是竹篮却提的很稳,里面的瓶瓶罐罐并没有相互碰撞在一起。 国道是水泥路,但也有些坑坑洼洼,不如后世的柏油路好走。 高明程一路尽情的狂奔着,感受着清晨微凉的风吹佛在他的脸上,将他有些偏长的头发吹向脑后。 他的速度丝毫不比班车慢,但跑了十多分钟后,路上就断断续续的开始有行人了。 这些行人都是从自家村子走到国道上,然后再顺着国道进县城赶集的。 他们一个个都挑着担子,里面装着满满的蔬菜,这些拿到县城去卖的菜,每一棵都是精挑细选,看上去漂亮极了。 除了蔬菜,也有人挑着一担子的鱼货,高明程望了一眼,看到里面大多是成人巴掌大的鲫鱼,鲫鱼还是活的,在浅水中苟延残喘着。 除了鲫鱼,还有三条两斤左右的草鱼,以及一水桶的泥鳅黄鳝。 既然路上开始有人了,那么高明程也不好跑的太快,他放慢了速度,但依旧跑的比普通人快那么一点点。 大约半个小时后,高明程就到了县城。 这是他重生后,第一次来到县城,看到这个略显破败的城市,心中颇为感慨。 前世那会儿,他们县城从县改区了,并且到处都是高楼大厦,瞧着也很气派的,这里面啊,还有他的一份功劳,有好几个小区,都是他开的房地产公司建筑出来的。 这辈子,高明程不打算跑东跑西的折腾了,就打算好好的过日子,等到房地产开始兴起时,再来分一杯羹。 他来到农贸市场时,里面人头攒动,已经是十分热闹了。 但好在时间还早,还有一些空位,他寻了个空位将竹篮放下,开始吆喝起来。 整个农贸市场,吆喝声那是此起彼伏,伴随着讨价还价声,众多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最后成了嘈杂声。 随着高明程的吆喝,很快就吸引了几个人围聚了过来。 有人询问价钱,高明程一律说七块钱一斤。 蜂蜜的价钱一向颇高,在用各种票的时代里,蜂蜜是不用票的,因此很紧俏。 “是山里的野蜂蜜吗?”有人不放心的问着。 “不是山里的野蜂蜜,还能是什么?我也变不出假的啊!这样,我带了碗来,你们可以尝一点。”高明程打开一个罐头,在碗里倒了一点,他这一次带了一个碗来,并且还带了一些削的较为齐整的竹枝,竹枝只有中指长短,像是大号的牙签,用来充当勺子了。 如果带勺子,那么勺子能够舀不少的蜂蜜,用竹枝的话,只能沾黏上一些蜂蜜,不多,但尝个味道也足够了。 他将竹枝递给有意向买蜂蜜的人。 那人虽然觉得有些惊奇,但也不需询问,就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那人将竹枝的一端放进蜂蜜中,并且转了一个圈,尽可能的多沾黏上一些来,当竹枝离开时,沾在上面的粘稠蜂蜜自然的垂落回碗中,他快速的将嘴凑了过去,含住了满口的香甜。 同样是甜味,但蜂蜜的甜和白砂糖的甜,还是不一样的,白砂糖只是纯粹的甜而已,但蜂蜜除了甜,还有花香。 山里有百花,这野蜂蜜也被称之为百花蜜。 “我也尝尝。”第一个人尝试了,其余的人也纷纷想过来尝一尝。 这蜂蜜呈琥珀色,在清晨的阳光下,格外的诱人。 还未亲自品尝,就已经能够闻到蜂蜜独有的香甜味道了。 不用多说,这必然是上好的野蜂蜜! 高明程也大方,他带了很多竹枝来,一人发一根,只是不准尝过的人再尝而已。 你尝了不买,可以,但不能一直尝。 这不是因为高明程小气,而是反复的尝,会把碗里的蜂蜜弄脏了,这会儿大多数人是不讲究这点,但高明程讲究,也不希望因为这个损失顾客。 要知道,能够买得起蜂蜜的人,都是手里不缺钱,日子过的好的人,而这种人,会比一般人讲究干净。 高明程的做派,引来一些人的赞赏,于是有人开口说道:“我买一瓶蜂蜜,你这一瓶蜂蜜有多重?我是说除掉瓶子的重量。” 今天高明程是带了秤来的,细奶奶家也有秤,家里蔬菜种得多时,细奶奶也会挑到军岭的集上去卖。 “这瓶子有七两,除去瓶子的话,一瓶蜂蜜大概一斤半左右,我给你称称看。” 有顾客了!高明程心中一喜,拿出了秤来。 第三十九章 被人盯上 第一瓶蜂蜜卖出去后,第二瓶很快也卖出去了。 县城就是县城,有钱人多! 今天高明程的生意做的很顺利,七瓶蜂蜜,不过半个小时,就全部都卖出去了。 捏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心情极好,他拎着空篮子,准备走了。 只是在转身时,眼角余光看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 那人穿着衬衫和喇叭裤,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只是眼神不正,有些流里流气。 只一眼,高明程就看出这人是混混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少和这种人打交道——准确的说,是打架! 高明程收回目光,装作并没有发现的样子,拎着篮子出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巷子,有些巷子较为清净无人,高明程步伐轻快的朝着一处无人的巷子走去。 他这人做事干脆利落,不喜欢被人盯着,能解决的事情,还是要尽快解决掉才比较好! 随着他走进巷子里,很快,就有一伙人也尾随了过来。 这伙人都是年轻人,其中就有之前一直盯着高明程的那个穿喇叭裤的青年。 一分钟后。 拳头砸肉的声音,伴随着求饶声在巷子里响起。 最后,是肉体倒在地上发出的闷响。 又一分钟后,高明程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他步伐轻快,神情轻松,好似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看似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的,他裤兜里的钱变多了! 他带来的蜂蜜,大概一共十一斤多点,都卖掉后,一共得了七十多块钱,加上之前卖的那些东西,他一共有一百出头的钱,这钱他都带在身上,就是想趁机从县城里买点需要的东西。 许是他卖蜂蜜时,被这伙混混给盯上了,想趁他不备,抢走他的钱。 这种事情,其实没少发生。 这会儿还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有些街溜子经常买东西不给钱,你问他要钱,他不但不给,还要凶你,七八个年轻的街溜子往你面前一站,那气势就挺骇人的。 除了像高明程这种擅长打架又不怕事的,很多淳朴本分的村民在卖东西时,都会认了这个亏,不敢再要钱了。 “艹!这些混蛋,竟然比我有钱!”高明程看着手里的三百多块钱,心里有些不爽,当然了,现在这些钱是他的了! 反正这钱来路不正,这些人又有坏心思,抢走他们的钱,只是给他们一点教训而已,反正高明程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这钱来的太容易了,高明程都有些想再尝试一番钓鱼执法了,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今天他还有正事要做。 得了钱后,高明程先是寻了一处早餐摊吃饭。 一大早起来忙活,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的呢,他先要了一大碗的米粉,他们这儿的米粉还是挺出名的,吃完了米粉,还是没太饱,于是又要了一大碗的水饺。 水饺是猪肉韭菜馅的,吃起来有股特别的香味。 除了水饺,他又要了两个肉包子,这饭量,倒是让周围的食客纷纷侧目,至于早餐摊的老板,那自然是笑眯眯的。 客人吃的越多,他生意就越好! 吃饱喝足后,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去警察局,而是左右张望了下,去了一个剃头的摊子。 “师傅,剃头!” “好咧,你坐在这。”剃头的师傅是个老者,脸上带笑,褶子挺多的。 他指引着高明程坐下,又问他要剃什么发型。 这会儿发型的选择也少,高明程直接让剃个平头。 都说平头考验颜值,但高明程剃发后,依旧有种硬朗的帅气,以他的五官和身材,若是留后世小鲜肉的发型,反而处处不和谐,略显油腻。 就这平头,才清爽大气。 他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体格健壮,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算的上是个大帅哥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满意的笑容。 剃发后,果然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了不少。 紧接着,他又去商场买了一块庐山牌的手表,花了六十块。 由于地域的缘故,他们这儿的人流行戴庐山牌的手表,年轻人结婚,置办结婚用品时,大多是买庐山牌的手表和长征牌的自行车。 自行车要一百六十七块钱,搁在以前,高明程买不起,但现在却买得起了,只是他在犹豫了下后,还是选择不买。 自行车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说了,这才几天,他就带一个自行车回去,是不怕他爸妈惦记吗? 他住在家里时,有给家里做事的,但是他妈说他住家里,吃家里,做事是应当的,所以他裤兜里经常没有一毛钱。 这才离开家没几天呢,就能买一辆自行车了! 这也太打眼! 自行车虽然不能买,但是一些生活用品还是要买的。 他在商场转悠了下,买了一块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块绿色的布,还有一大块白纱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买了一些别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来,把竹篮塞的满满当当的。 走出商场时,一抹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体镀了一层光韵,高明程心情极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手表。 看了一眼时间,这会儿也才八点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经上班了。 于是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抬脚朝着公安局走去。 大约五分钟后,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门口了。 这会儿公安局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但是挂上特有的牌子后,整个建筑就多了一份肃杀的味道了。 他在这抬头打量,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颇为熟悉的声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抢了我的钱!” 高明程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循声望去,恰好看到那个喇叭裤青年,此时的他已经没有那股子流里流气的气质了,因为鼻青脸肿外加一条腿微微跛着的他,看上去着实可怜。 在喇叭裤青年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人,看着两人的站姿和神态,应该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会这么巧,不过,不管那喇叭裤青年有什么关系,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机会打喇叭裤青年一顿! 第四十章 准备去抓盗墓贼 高明程心中并不怕,却也没有傻到在这种地方承认自己打人抢钱了,于是他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满脸无辜的说道:“我没打人啊!你们是谁?别污蔑我啊!我是高国兵的侄子,我来看我叔的!” 他把高国兵这面虎旗扯了出来,果然镇住了那个穿制服的人。 那人虽然穿着制服,却最多不过三十岁,有很大的概率就是高国兵手底下的兵,就算不是,也多少要卖高国兵一个面子的。 至于那喇叭裤青年到底是什么为人,想必他自己也清楚。 有些时候,如果被黑吃黑了,那也只能认了! 是不能够放到台面上来说的。 “原来是高股长的侄子啊!高股长刚好在办公室,我带你进去。”那人立刻改变了问责的态度,满脸笑容的朝高明程走去。 当然了,临走前,还给了喇叭裤青年一个狠厉的眼神,示意他闭嘴。 喇叭裤青年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这亏算是白吃了。 他心中委屈,不肯就此离去,却恰好对上高明程看他的眼神。 那眼神带着一些玩味和威胁,竟吓得他浑身一颤,脑海中也快速地闪过高明程出手揍他的画面。 整个过程耗时极短,而他和他的朋友们,却都被打倒在地,高明程全程没有说一句话,打完了人后,就开始搜身,把他们身上的钱都拿走了。 那穿制服的,正是他的一个表哥,所以他受了委屈后,想来找表哥替他出口气。 但是呢…… 喇叭裤青年倒吸了一口冷气,再也不敢呆在这里了,他仓促逃离,由于一条腿被踢过,伤到了筋骨,因此跑起来时一拐一瘸的。 高明程没把那喇叭裤青年放在心上,跟着穿制服的人进了办公室。 高国兵是股长,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后,就看到他正在低头看着一份报纸。 “叔,我是明程,我来看你了。”高明程一进去,就洋溢着笑脸,朗声打起了招呼。 高国兵放下报纸,抬眼看着高明程。 高国兵也是高家村的人,并且和高明程一样,都属于大房的人,高明程又和他的两个儿子关系极好,因此他对高明程也是很熟悉的。 虽然心中有些奇怪高明程为什么会来这里找自己,但他还是站了起来,态度和蔼的说道:“是明程啊,你怎么来县城了?今天要读书,高岳还在学校呢。” “小宋,你帮我倒杯茶来。”高国兵看着带高明程来的人,很自然的吩咐了一句。 “哎,好的。”那个叫小宋的人立即跑出去倒茶了,心中确定了高明程的确是高国兵的侄子,那么他就不能替他表弟出头了。 他表弟是什么人,其实他心里也清楚,只不过他妈经常说他姨妈不容易,让他多少帮着点表弟,别让人欺负了去。 很快,小宋就送了一杯茶进来。 高明程接过茶,道了一声谢。 喝茶时,高明程和高国兵寒暄了几句,那些寒暄的话出自他的口里,这让高国兵颇为感慨。 明程这孩子,长大了啊! 叔侄两个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也喝完半杯茶水了。 这时他才说明真正的来意。 “叔,昨天我在牛尾岭那边乱逛,想打点猎物来吃,却正好看到有人在牛尾岭的深处寻找古墓,我看那三人都是生面孔,并且带着刨坑的铲子,就没敢靠近,只躲在旁边偷听了几句,听他们说牛尾岭有古墓,他们就是奔着盗墓来的。” 随着高明程的话,高国兵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盗墓贼最是可恶,掘人坟墓不说,还毁了很多珍贵的文物。 高国兵和县文物管理所的所长恰好是好朋友,前段日子,隔壁县有人发现一处古墓被盗了,只不过发现时,那古墓中只有尸骨的残骸,以及一些碎掉的陶瓷了。 当时那文物管理所的所长就找他喝酒,痛骂了盗墓贼一顿,又说如果他们县城能够有古墓被发现就好了,那他必然有一份功劳。 想到这里,高国兵态度严肃的问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高明程也正色说道:“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情,我也不敢拿来骗叔啊,我在山里跟了他们很久,到下午时,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就已经找到古墓的地址了,只不过天黑了不好挖掘,就还没有动手。不过他们没有下山,就在山里过夜的,现在这会儿,没准他们已经把古墓挖出来了。” 高国兵坐不住了,他立刻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手枪来。 高国兵是当过民兵的,枪法很准。 在后世,很多民警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开过枪,但在这会儿,抓人时开枪也是常有的事情。 高国兵侦办过很多大案要案,深知时间的重要性,当即不再多说什么,带着高明程就来到外面的大厅。 大厅中,有不少人在工作。 “小宋、小张,你们两个跟我来,有案子要办!” 随着高国兵一声命令,被点名的两人立即拿枪拿车钥匙,快步跑到外面的院子里。 院子里,停着几辆警车。 几人上了其中一辆警车,高国兵说道:“去军岭那边的高家村!” 开车的恰好是小宋,小宋自然知道高家村在哪里,因为高国兵就是出自高家村的人。 听到这话,他一边熟练的开车,一边通过后视镜隐晦的看了高明程一眼。 这到底是有案子要办,还是要借案子之名送侄子回家呢? 当然,这个猜测,小宋只敢藏在心底,不敢表露出半分来。 车子开的飞快,但是车子在出了县城后,路况就有些不太好了,路面坑坑洼洼,坐在车子里,人的颠簸感很明显。 高明程叹息一声,心想,国家的基础建设没做好时,就算有车开,也不爽啊! 当然,这只是高明程不爽,其余的人倒是习惯了,这种程度的颠簸,完全不会给他们造成不适。 车子顺着国道,很快就开到了军岭。 到了军岭时,要从国道拐下去,顺着一条泥巴路,继续往村子里开去。 这泥巴路不宽,恰好能够容纳一辆车通过而已,路边满是茂盛的灌木杂草,路面比之国道,要更加的坑坑洼洼,因此车子的颠簸感更加严重了。 天气炎热,车窗是开着的,所以时不时路边的树枝、竹枝都会从车窗外边伸进来,这让坐在车窗边上的高明程颇为苦恼。 第四十一章 是个宋墓 车子只停在高家村的村口,因为村里全部都是小路,车子没办法通过了。 于是一行人下了车,在高明程的带领下,朝着牛尾岭走去。 村里来了一辆警车,这引来许多在地里劳作的村民的注意,大家纷纷朝警车这边看过来,在看清是高国兵和高明程时,立即有人凑了上去搭话。 高国兵在村里很有威望,平日里偶尔回来时,对村里人也很和蔼,但是呢,现在他一心想着办案,没有那个时间和心思和人寒暄。 “大伯,我不是回家来玩,是来办案的。”高国兵对其中的一位老人说道。 那老人一听,立即出面替高国兵驱赶围聚过来的村民,不让他们影响到高国兵办案。 于是,高国兵一行人顺利的从人群中走开了。 然而他们刚走,关于高国兵带人来村里办案的消息,就开始在整个村子里传的沸沸扬扬。 有人说,高明程是跟着高国兵一块儿来的,这案子,没准和高明程有关。 于是,有人就想到高仁的身上。 前几天,高仁的父母上高明程家找麻烦,说高明程把高仁打得断子绝孙了,本来那高仁他爸高虎囔囔着要让高远见赔钱,但最终却是吃了个哑巴亏走了。 起初大家不知道高远见对高虎说了些什么,但总有一些脑子机灵的,猜测到可能和高仁打死他老婆的事情有关。 难道,高明程不但打坏了高仁的命根子,还找警察来抓高仁了? 这也太心思歹毒了!好歹是一个村的人啊! 这个猜测一出,吓得和高仁家有关系的人立马跑过去通风报信,让高仁进山里躲一阵子,千万别出来。 高仁家一听,也吓得不行,推搡着高仁赶紧进山躲着。 高仁本来颓废的躺在床上,现在也一个鲤鱼打挺,慌慌张张的往后山跑去。 这个小插曲,高明程压根就不知道。 他带人往牛尾岭走去,路上恰好遇到高壮,于是把手里的竹篮让高壮拿走,又让高壮回家炖肉,要多炖一些,今天中午吃饭的人会多点。 高壮也机灵,应了声,提着满满一篮子的东西,往自家而去。 连山里的热闹,他都没有过去凑。 九月的天气依旧炎热,大家一路走去,身上流淌着汗水,但一进入深山之中,阴凉的山风吹佛在身上,令身上的暑气消散。 高明程在前面带路,走的飞快,高国兵和小宋、小张三人跟在后面,这三人的身体素质也很好,因此也能够跟上高明程,当然了,高明程肯定没有用尽全力的赶路。 四人没有说话,沉默的赶路,只有脚踩踏在枯叶上发出的声响。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高明程远远地就看到那棵巨大的樟树了。 于是他停下,几秒之后,高国兵三人也走到他的身边了,于是他指着那樟树,轻声说道:“昨天我听那盗墓贼说,古墓就在这棵樟树的下面,我们很快就到了,你们做好逮捕盗墓贼的准备。对方一共三人,听语气,像是父子三人。” 一听这话,高国兵的神经都绷紧了,他迅速的看了小宋和小张一眼。 这两人本来走的气喘吁吁的,听了这话后,也一下子提起了精神,手下意识摸着枪柄。 高国兵没有多说什么,只给了两人一个眼神,两人明白,纷纷点了点头。 于是四人继续往前走,只是这一次,他们的身形更加的灵动,步伐也更加的轻盈了。 快步走,只需要分钟的距离,可这一放慢,足足走了八分钟左右,一行人才从一处山坡探头看去。 四人身形半蹲,茂盛的灌木丛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透过灌木树枝,高明程看到那父子三人正在挖沙,心中直呼好家伙! 他这时间也赶得太准时了,但凡晚半个小时,这群盗墓贼就要开棺拿东西了! 高国兵几人看到盗墓贼虽然已经开始盗墓,却还没有开棺时,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 倘若已经开棺,损坏了文物,那么他们抓到盗墓贼纵然是有功劳的,却也有些不美。 现在他们赶了个正巧,抓了个现行,然后古墓却还没有开棺动过,等把人扭送回公安局后,再通知县文化馆的人以及上级部门,到时候大家一起再来开棺,这份功劳,那就齐全了! 高国兵依旧没有说话,只给了小宋和小张两人一个眼神,又简单的打了个手势。 三人配合默契,无需言语,就明白彼此的意思,于是三人分开,小宋和小张一左一右包围而去。 高国兵暂时没动,他看着高明程,轻声说道:“你呆在这里别动。” 高明程知道他是想保护自己,但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上辈子又和那父子三人打过交道,知道他们的身手如何。 虽如此,但高明程也没有急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轻轻地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确不会贸然冲过去,但会提前拦截在这父子三人逃跑的路上。 高国兵走后,高明程环视了一下附近的环境,也选了一个方向走过去。 高国兵三人呈包围状态,朝着盗墓的父子三人靠近。 那父子三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还在埋头挖沙,这处古墓是宋墓,南方宋墓注重防腐、防潮。他们这儿的宋墓,在墓圹、墓室和棺椁之间的空隙,会用泥沙作为防腐材料,进行填充。 上辈子高明程跟着这父子三人,挖了这附近大大小小好几个宋墓,皆是用泥沙填充的,只有把填充的泥沙都挖干净后,才能够打开棺椁,取出棺材,然后得到陪葬品。 这个墓是附近几个古墓中规模最大的,也是陪葬品最多的。 要知道,宋朝讲究薄葬,其实很多墓里面没啥值钱的陪葬品,对于盗墓贼来说,并不喜欢宋墓。 但遇上了,谁又会放弃呢? 万一碰上陪葬品稍微丰盛一点的,也算是大赚了。 “行了,挖的差不多了,歇息一会,然后再打开棺椁,看来这墓是宋墓,还是宋朝中后期的。这宋人视死如生,墓室与生前所住的房屋一定有相同的雕刻与物品,看这情况,里面的陪葬品应该还行。”父子三人中的老者说道,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笑意。 两个儿子听了,亦是笑容满面。 第四十二章 抓到人了 “警察!不准动!举起手来!”寂静的山林中,高国兵充满正义的喊声乍然响起,惊得那父子三人浑身一个颤抖。 他们进山寻墓时,早就探查过周围的环境,这里处于深山中,山脚下的村民们一般不会进到这么深的山里来。 再说了,高家村一大半的青壮男人,都去了铁路上做事,因此他们行事,也是浑然不怕。 他们有想过会被村民发现,却万万没想过会有警察来抓人! 那父子三人脑袋都懵了一下,还是那老者反应的快,他丢下手中的铲子,就往一处方向跑去,嘴里还不忘大喊一句:“快跑!” 两个儿子也反应过来,顾不得探究那警察是真是假,先跑了再说。 三人也行事默契,并非朝一个方向跑去,而是朝三个不同的方向跑走的,这时,小宋和小张也现身,一面喊着站住,一面追了上去。 他们个个都拿着手枪,但没有马上开枪。 抓捕罪犯是有流程的,能不开枪,就不开枪。 盗墓贼罪不至死,要是开枪打死了,也不好,即使没有打死,也要送到医院去治疗,这产生的医疗费也是个麻烦事。 但警察手里有枪,这对于罪犯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威慑。 高国兵出声时,就已经离那三人较近了,就算他不出声,也容易被发现,不如先声制人,趁人愣住,立刻实施抓捕,但谁知这三人竟然反应如此快,看来是老油条了! 但他也不是吃素的,一面用开枪威胁,一面追了上去,他身体素质好,虽然已经快五十岁了,但依旧身手矫健。 只见他穿梭在树林中,却如履平地般,一个纵身跃起,就扑倒了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正是老者的大儿子,被高国兵扑倒后,凶性大发,奋力挣扎,他腰部使劲,一股蛮力令高国兵有些身形不稳。 他心中大喜,正要趁机甩掉高国兵,谁知一个冷硬的东西抵在了他的脑门上,他的眼角余光看到一把54式手枪抵在自己的脑门上。 “不准动!再动开枪了!”高国兵威胁道,手中的手枪用力的抵在年轻人的脑门上,以示他所说不假。 年轻人果然不再挣扎了。 因为他知道,这人是真的警察,而非黑吃黑了! 确认了高国兵的身份后,他顿时怂了。 就在高国兵以为已经把他制服了时,他突然大声喊道:“快跑,是真的警察!” 高国兵听了这话,忍不住用枪托砸了一下这年轻人的脑门,砸的他脑浆晃荡了下,眼冒星星。 而远处,他爸和他弟听到了这句话后,亦是胆寒,跑的更快了。 小宋是县城里的人,虽然他枪法好,身体素质也行,但是在山里这种地方,总是不如真正的山里人。 进山时,就耗时一个小时,体力被消耗了不少,现在追捕罪犯,罪犯又跑得飞快,这让他追的气喘吁吁,却一直没有追到。 他手中拿着一把枪,但却不是54式手枪,而是盒子炮。 盒子炮是一种俗称,标准称呼是驳壳枪,但是呢,在三四十年代,在各路军队中,就大量使用盒子炮了,而现在已经1986年了! 这枪早就落后了!有时候根本不靠谱! 他不敢贸然开枪,即使开枪了,在这种状态下,也不能保证能够打中目标。 小宋这边双方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小张那边的情况倒是要好一些,小张也是出身于山村,对山里的情况比较适应,跑起来亦是飞快,并且他更果断,他已经连开两枪了。 虽然因为盒子炮不靠谱的缘故,这两枪并没有打中目标,但是枪声带来的威慑力,还是显露了出来。 那逃跑的罪犯,越发慌不择路了。 “小宋,开枪!”高国兵已经制服了一个人,但是看着小宋和那老者拉开了很长的距离,不由得大声命令了起来。 这盗墓贼乃是父子三人,既如此,那么这个父亲,肯定就是主犯。 就算跑了从犯,都不能跑了主犯! 小宋感受到压力,下意识开枪了,然而落后老旧的盒子炮果然没有让他失望——没打中。 此时高明程正躲在一株大树的后面,那枚打歪的子弹,恰好打在他身前的树干上,发出一声闷响。 高明程不由得无语了下,这准头……也太差了! 他没怎么开过枪,但是他觉得,就算自己开枪,准头也会比这小宋要好的多。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那老者正要从他的身边跑过去,他瞄准了时机,猛地现身,一脚踢在那老者的腰背上。 这力道之大,直接将那老者踢飞了! 而这时,又有一枚子弹朝这边疾射而来。 高明程视力得到了提升,将子弹都看得一清二楚,于是身形快速一躲,恰恰躲开了那枚子弹。 子弹再次打空,而高明程生怕那小宋不知轻重,会继续开枪,连忙朗声说道:“别开枪,我抓到罪犯了!”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跌倒在地上的那老者挣扎着想逃跑了。 然而高明程踢的那一脚十分厉害,直接把他腰背处的一块骨头给踢碎了,他挣扎了好几次,身体竟是软绵绵的,无力站起来。 听到高明程的声音,高国兵心中一紧,下意识朝之前藏身的灌木丛看了眼,心中暗骂高明程不听话,竟然也跑去追盗墓贼了。 他担心小宋会开枪不准,打到了高明程,连忙高声说道:“小宋,别开枪!” 其实不必高国兵说这么一句话,那小宋早已经听到高明程的声音,并且看到高明程的人了。 在高明程的身边,那盗墓贼正躺在地上,满脸的痛苦之色。 小宋看到主犯已经躺在地上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次出警一共三个人,如果自己把主犯给放走了,那么回去后,自己肯定得吃挂落! 小宋将盒子炮收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身边,笑着夸道:“你小子行啊!” 高明程谦虚的笑着:“还行,我就这村里的人,对这山里熟悉。” 小宋感慨道:“在局里,和那些人比,我跑的可快了!但是在这山里真不行!” 他一面说着话,一面还气喘吁吁,浑身都是汗水,可见是真的累人的很。 第四十三章 邀请吃饭 等他喘匀了气,这才掏出手铐,将躺在地上小声哀嚎的老者给拷住了。 他轻轻踢了老者一脚,呵斥道:“起来,跟我走!” 然而那老者却根本动弹不了。 小宋以为有诈,下意识看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满脸无辜的耸肩,提醒了句:“他骨头被我踢断了,一时半会动不了了。” 小宋的眼睛顿时瞪大,眼底满是不可置信。 五分钟后,一行人终于在古墓那儿聚集了,高国兵知道三个盗墓贼都被抓捕后,心情就放松了不少,正在古墓那儿左右打量着。 墓地已经被挖掘的差不多了,就差打开棺椁,取出里面的棺木了。 “小宋,你怎么还背他回来?”高国兵看到小宋气喘吁吁的背着那老者回来,心中诧异。 小宋将背上的老者放在地上,然后弯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喘气。 他体力本来就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再背着这老者一路的回来,简直快要到极限了,他一面喘气,一面无奈的说道:“他骨头断了,动不了了。” 高国兵一听这话,立即朝那老者看去。 老者躺在地上,依旧在小声的哀嚎。 他腰背处有块骨头断了,身体一动,就牵扯到全身,因此剧痛难忍,连他这种老江湖,都忍不住哀嚎。 他的两个儿子见状,都忍不住关心的问道:“爸,你没事?伤到哪块骨头了?” 老者的双手被铐住了,有些不便的摸着一个地方,说道:“这块骨头断了,那后生下手太狠!” 他说完,恶狠狠地盯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丝毫不惧,故意露出牙齿,笑的无辜又单纯。 高国兵也立即看向高明程,说道:“你踢的?” 他是知道高明程会打架的,并且身手还不错,当然了,这个还不错,是指在普通人之中还不错,如果遇到厉害的人,那高明程也只有挨打的份。 所以高明程一脚将这老者的腰背骨头踢断了,高国兵对此感到很意外。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凑巧。凑巧。” 其实他也没想把这老者的骨头踢断的,然而……他没控制好力度! 自从他得了金箔纸,每晚都打坐入定后,就没怎么和人起过冲突,打过架,所以对于自己的力道,他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认知。 他暗暗想着,以后和人交手时,只使出三成力就足够了,若是没有击败对方,那么就再加重力度,省的再发生今天这种事情。 若是在别的地方,他把老者的骨头踢断就踢断了,但是这里是深山! 老者无法行动,还不得他们几个把老者背下山去? 想到这里,高明程心底有些不好意思了。 正要提出自己来背老者下山,高国兵已经对那老者的两个儿子说道:“你们两个,待会轮流背你们爸下山,你们要是敢跑,我手里的枪可不是摆设品!” 高国兵威胁了一句,首先把大儿子的手铐给解开了。 高明程眼睛一亮,心想还是高国兵办事老辣! 这大儿子也果然不敢跑,一来他们父子三个都落网了,二来他爸骨头断了没法动,三来高国兵手里的那把54式手枪,还是让他很忌惮的。 但凡是把盒子炮,他都敢赌一赌! 54式手枪嘛,就怕一赌命就没了。 接下来,一行人就下山去了。 古墓还没有被打开,但他们是不会现在打开的,而是要将之报告到上级,再通知文化局,等到下午,或者明天时再来这里处理。 好在最近秋高气爽,都是好天气,没有雨水的担忧。 他们上山时,花了一个多小时,下山时,直接花了两个小时,就是因为要背着一个人,所以走路太慢,拖慢了一行人的脚步。 等走到村子里时,烈阳高照,一看时间,都已经中午一点半了。 耗费大量体力后,所有人都饥肠辘辘。 高明程看向高国兵,提议道:“叔,时间不早了,你们肯定也饿了,就在村里吃过饭,再回县城!” 高国兵一时有些犹豫,说道:“你家地方不大,人口又多,不太方便。” 都是一个村的人,高国兵对高明程家的情况显然很了解,因此不是很想上门。 高明程立即说道:“我最近暂住在细奶奶家,和他家搭伙吃饭,我昨天弄到一头黄麂,刚才已经让高壮把黄麂肉给炖上了。” “黄麂肉?你小子行啊,都能弄到黄麂了!”高国兵倒是有些意外,像他这样的人,顿顿是不差肉的,但是听到是高明程自己弄到的黄麂肉,那还是来了兴趣。 在高国兵的眼中,高明程也算是他的半个儿子,当年还住在村里时,高明程和他的两个儿子就玩的很好,经常同进同出,也经常在他家吃饭。 而高明程这人也很懂事,吃了他家的饭后,要么会送一些野果来,要么会送一些自己抓到的鱼,所以他老婆也是很喜欢高明程,经常留他在家吃饭。 高国兵看了小宋和小张一眼,两人俱是饥肠辘辘的样子,于是就说道:“那行,就吃了饭再回局里。” 小宋和小张二人一听,亦是露出笑容来。 这个时候,别说黄麂肉了,就是一碗粥,他们都能够吃的干干净净,不带嫌弃的! 一行人走在村里,很快就被村民给发现了,好热闹的村民立即朝他们围聚了起来,和高国兵相熟的人便开始找高国兵说话。 这些找上高国兵的,都是和他沾亲带故的长辈,他不好不理会,把能说的都说了下。 “吓!原来是来抓盗墓贼的?哎哟,我还以为你们是来抓高仁的呢!那高仁一早就躲到山里去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婶子咋呼咋呼的说了句。 高国兵立即察觉到不对劲,眼中流露出一抹锐利的光芒。 那老婶子的丈夫连忙扯了扯她的手,叱骂了句:“瞎说什么呢?” 经过提醒,那老婶子也后知后觉的发觉自己说错话了,她眼珠子转了一圈,打着哈哈笑道:“那个,我家里还有事,就先走了哈。” 说完,人就慌忙溜走了。 第四十四章 人情世故(求追读) 高国兵心中生疑,但也没有留住那老婶子,而是问身边的高明程:“那高仁怎么了?”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这时,他发现周围的村民们,都看向了自己,有些人眼中带着戏谑之色,像是在看热闹。 有些人眼中满是不赞同,显然是不希望高明程把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说破。 还有些人的眼中满是担心,这些人都是和高仁家较为亲密的人。 江湖,是人情世故。 但一个小村子,又何尝不是人情世故呢? 并且彼此之间的羁绊更深。 高家村的人,追根溯源的话,都是同一个祖宗,祖祖辈辈这么多年来,一直聚居在一起,彼此之间的牵连是斩不断的。 最终,高明程没有提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只说到:“没怎么。叔,闻到肉香没?黄麂肉肯定早就炖好了,我们快点回去吃!” 高国兵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继续问了。 那些村民的眼神,他也注意到了,知道这其中估计有什么不能说的事情。 至少,高明程不能当着众人的面对他说。 为什么呢? 这跟他的身份有关,所以有些话说出来,意味就变了。 很快,一行人就来到细奶奶家,细奶奶家虽然较为宽敞,但也容纳不了太多的人,高明程就出面将凑热闹的村民驱赶了。 “行了,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你们都走!叔出来办事,这会儿还饿着,等吃过饭,马上就要回县城了。” 在他的驱赶下,那些凑热闹的人总算慢慢走了。 “叔,外头热,快进来坐!”高壮热情的拉着高国兵往家里走,高国兵一面走,一面打量着四周。 自从八年前他调到县城后,就很少回高家村了。 偶尔回来一次,还是挺怀念的。 进了堂屋,正中间的位置摆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摆着四五个海碗,有两大碗的黄麂肉,一大碗的兔子肉,还有一大碗的丝瓜汤和一碟子辣椒炒茄子。 细奶奶也从厨房出来,笑着和高国兵打招呼。 高国兵立即喊了声:“婶子。” 又说打扰她了之类的寒暄话。 彼此寒暄几句后,细奶奶就让高国兵他们赶紧吃饭,别饿着了。 高国兵忙说:“嫂子,高壮,你们也坐下吃!辛苦你们煮这么多菜了。” 细奶奶和高壮却没有坐下,细奶奶表示自己和高壮已经吃过了,这些是准备给高国兵他们吃的。 高国兵没办法,只好坐下,又开口喊小宋和小张两人坐下。 这两人来到陌生人的家中,表现的较为拘谨,听到高国兵招呼后,这才坐下,一个个的眼睛都冒着绿光,显然是馋的。 本来就饿的慌,这个时候你面前还摆着这么多的肉,能不馋吗? 高明程也饿了,他坐下后,先给高国兵夹了一筷子的黄麂肉,让高国兵品尝。 “叔,你尝尝看,细奶奶的手艺挺好的。除了这黄麂肉,还有兔子肉,这兔子是高壮抓到的,他最近学会抓兔子了,都抓到五六只兔子了。” “是嘛,高壮也长大了,不错不错。” 席间,一行人一面吃饭,一面闲聊几句,小宋和小张倒也不完全沉默,偶尔陪着说笑几句,夸赞几句。 这边气氛融融,那边气氛惨淡。 身为被逮捕的盗墓贼,父子三人自然没资格上桌吃饭,闻着那肉香味,简直馋的直流口水。 最后还是细奶奶好心,知道他们肯定也是又渴又饿的,就给他们每人打了一碗粥,又给了点素菜下粥吃。 三人也不是穷凶极恶之人,还会对细奶奶道一声谢,然后将一大碗粥吃的干干净净。 吃过饭,大家没急着马上走,而是短暂的休息了下,小宋和小张两人分别去厕所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高国兵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再次问起高仁的事情。 此时只有他们二人,高明程也就没有什么顾忌,将高仁打死老婆的事情说了出来。 高国兵皱眉,显然对此有些不喜。 他办案多年,见过很多打老婆的男人,但会把老婆打死的,还是少数。 “他老婆娘家人怎么说?有意愿报警吗?”高国兵神情严肃的说道。 高明程叹息一声,说道:“他老婆家穷,也不懂法,得了高仁给的一笔钱后,就再也没来过了,那两个外孙女,也没怎么管。” 这个结果,高国兵其实已经猜到了。 但凡死者的娘家有气性,那么这个案子早就报到局里来了。 在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他还是心中有一丝安慰,他不再提高仁的事情,而是赞赏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你能懂法,这点很好。法律是很好的东西,既能够避免自己犯下大错,也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明程,几年不见,你真的进步了!你现在也才十九岁,想不想继续读高中?你要是想,我就给你想想办法。” 听了这话,高明程其实有那么一丝的心动,但是呢……让他再去正正经经的读高中,他又不想。 他年轻的身体里是来自后世成熟的灵魂,重生回来后,他尽量不表现出成熟和老气出来,但年轻时该有的跳脱、叛逆,他也没法完全的展露。 暂住在细奶奶家,除了细奶奶家条件更加优越外,也是想和最熟悉他的家人拉开一定的距离,省的被发现不对劲之处。 仔细思考了一下,高明程先是真诚的谢过高国兵的好意,然后又说道:“叔,活到老,学到老,我是愿意一直学习的,但是我脱离学校已经有两年了,那些知识放下后也难捡起,再说了……叔,我要结婚了,我还要攒老婆本呢!” 说到最后,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重生回来后,他虽然有些东一榔头西一榔头,做事没什么章程,其实就是在等这几个盗墓贼落网。 如今盗墓贼顺利落网,接下来他就要好好的规划一下自己要做的事情了。 高国兵一愣,万万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要结婚了。 虽然村里人结婚都早,但是高国兵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在部队,一个在读高中,都暂时和结婚没关系。 所以听到高明程要结婚了,不由得有些恍惚。 第四十五章 打好关系 “你要结婚了?是和谁?”高国兵既好奇又关心的问着。 高明程嘴角带笑的说道:“许多美!我打算今年年底就和她结婚。” 高国兵回忆了一下,才想起许多美是谁来。 他摇了摇头,不太赞成的说道:“倒也不必这么急,你们年纪还小,又拿不到结婚证,不如再晚两年。” 高国兵其实也不太赞成高明程娶许多美,主要是他是站在高明程这边,替高明程着想。 像许多美这种出身,在婚姻市场上,的确不受待见。 “叔,结了婚后,就算是成家立业,可以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了。与其说我迫不及待的想结婚,不如说我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高明程神情郑重的看着高国兵,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的婚姻经营不顺,导致妻儿都不肯认他,这让他一直感到很痛苦和后悔。 现在他真的重回年轻时,那么从他回来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为自己幸福的小家庭做各种准备和努力了。 他相信,这一次,他和许多美一定能够把婚姻和家庭都经营好的。 高国兵看出他的认真以及渴望,于是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行,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尽管来县城找叔,叔能帮的,绝不推辞!” 高明程咧嘴一笑,他计划着把盗墓贼这个功劳送给高国兵,不就是为了和高国兵攀关系吗? 上辈子他和高宏、高岳一直相处的很好,高宏退伍后,回到县城任职,那会儿他正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也得了高宏的不少帮助。 但是呢,现在是1986年,高宏还在部队服役,得十年后,才会退役回乡。 而这个时候他暂时能够打好关系的对象,目前只有高国兵一人了。 好在他们出自同村同族,哪怕几年没见面,双方又有年龄差,但在高明程刻意拉近关系之下,很快就变得亲近起来了。 高明程和高国兵相处时,气质拿捏的很好,他把前世年轻时和年老时的状态都中和了一下,显得既年轻,却又行事大气有章程。 他前世这会儿,其实只会蛮干,头脑一热,就会去做某些事,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现在他有意将这种不靠谱给抹去了。 果然,时隔几年,高国兵再见到他时,对他的变化感到很满意,十有八九认为他是个有为青年了。 “明程,我现在马上要带人回局里审问,另外还得把古墓的消息报告给相关单位,不过今天只怕是来不及了,大概明天就会有人过来将古墓中的棺椁带走。你这一两天多注意一下,可别让其他盗墓贼给钻了空子了。要是看到有生人靠近村子,立即拦截盘问,别怕得罪人,出了事,有我担着!” 高国兵再度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把这个任务交给高明程。 高明程慎重的点头应下:“叔,我知道的,你放心!” 叔侄两个说完话后,高国兵就准备带人返回县城局里了。 车子停在村口,还得步行几分钟才能够抵达。 高明程和高壮一同送他们到车上,路上时,小宋也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颇为感谢的说道:“多谢你踢的那一脚,否则这老头狡猾,跑的又贼快,我未必追的上!明程兄弟,等我的功劳下来了,我请你喝酒啊!” “好啊,宋哥。”小宋有意表示亲近,高明程也乐意。 小宋虽然不如高国兵那么位高权重,但是龙有龙道,鼠有鼠道,多结交一个朋友,总是没错的。 他们两人因为说话,落后了其他人几步,小宋压低了声音说道:“以后你在县城要是遇到有不长眼的人,就来找我,我给你摆平!” 一听这话,高明程就没忍住笑出声了,他可还记得早上有混混想抢劫他,结果被反抢劫的事呢。 小宋被他一笑,面上浮现些许尴尬,自己给自己找补,说了句:“你身手好,那些地痞流氓肯定不是你的对手。” 小宋这边想和高明程打好关系,小张那边却对自己的装备更感兴趣,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询问高国兵了:“股长,你说等这次功劳下来,我能不能也换一把54式手枪?这盒子炮实在不好用!” “放心,到时候我给你们向上面申请一下,十有八九是可以的。这盒子炮确实不好用,要不是83年东北二王案件,我现在只怕也还在用盒子炮呢!”高国兵笑着说了句,然后爱惜的摸了下他的54式手枪。 这把54式手枪,是在84年时,才分到他手上的。 当年东北二王兄弟从辽宁一路南窜,在jx省广昌县购物的时候,被一位年轻的机关干部发现。干部立刻报告了派出所,当时,派出所长带来另一位干警追捕二王兄弟。 可是二王兄弟总计有3把54式手枪,而公安干警则只有一把盒子炮手枪。 面对穷凶极恶的二王兄弟,警察队伍出现了火力不足的问题,那二王兄弟自然就顺利的逃脱掉了。 之后,省里临时采购了50把79式冲锋枪发了下去,再之后,每年也会适当采购一些54式和64式手枪,以及79式冲锋枪等枪械,开始逐步装备部队。避免在之后遇到类似案件时,出现了“枪不如对方”的现象。 高国兵作为警察局的股长,在第二年就得到了一把崭新的54式手枪了。 可小宋、小张这些普通警察,用的就还是之前的盒子炮手枪。 听他们提起换枪的事情,高明程不由得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他和高国兵打好关系,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想从高国兵这儿弄到一把猎枪。 他现在进深山如回家般轻松,也可以用石头直接攻击一些小型猎物,但是想要打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就还有些麻烦。 不过他心底盘算着,却没有在这会儿开口说出。 很快一行人就走到村口了,警车停在一棵大树的下面,茂盛的枝叶遮挡了大部分烈阳,使得车内的温度没有那么可怕。 第四十六章 老人讲古 高国兵带人来村里抓捕盗墓贼的事情,在村里成为最新的谈资了,有些人明明对事情一知半解,却说的仿若亲眼所见般。 傍晚时,村里越发热闹起来,人们成群,都围聚在一起说着话,这些话题中,就有高国兵抓盗墓贼的事。 当然了,也会提到高明程。说是高明程发现盗墓贼进山盗墓,然后跑到县城去告诉了高国兵,高国兵这才带人前来抓捕。 “说起古墓,我们村这山里以前可是有很多的!民国那会儿,就有军阀把我们村的好几个古墓给挖了!哎哟,那些古墓大多是明朝的,也有宋朝的,听说里面有很多瓷器,那瓷器可不像我们用的那种粗瓷碗,漂亮着呢!” “你要是拿着瓷器对着太阳看,那都是透明的!上面还有花鸟图案,美的很!” 村中心的大樟树底下,一位九十多岁的老者坐在矮凳上,正在和周围的人讲古。 他的身边围聚着不少人,还有好几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全都坐在边上的石头上,催促着老者快些讲故事。 对于孩子们来说,在娱乐匮乏的年代里,听长辈讲故事,也是极有趣的。 老者脾气很好的笑着,接着说道:“你们都知道王安石?他可是我们这儿的人!当然了,他是临川区的,和我们还隔着四十五公里的路,但是我们这儿的小王村,也有一支王安石的后人,他们村前几年刚修了族谱,这事我是知道的。” “这王安石多厉害啊!就不用我多说了?这临川更是被称之为才子之乡,自宋朝以来,我们这儿出过多少达官贵人!” “别的不说,就说我们高家村,高家村的祖上,也是出过进士的!” “四十年前,我们村可不是现在这幅模样!那会儿我们村的建筑可气派了!那是家家户户的屋檐都是相连在一起,下雨的时候,你满村子乱跑,都不会淋到雨!在每家每户的天井那儿,都修了水道,雨水聚集后,直接从水道流到村口那儿的池塘里,雨再大,村子里也是干干爽爽的!” “哎哟,那房子住着,才舒坦呢!”老者眼睛半眯,神情充满了回忆和不舍。 高家村在很久之前出过进士,在当地也是很有话语权的乡绅,这村里的祖宅,自然修的不差。 虽然这里处于群山之中,交通不便,但古人是不会轻易抛弃老宅的,就算飞黄腾达了,老宅依旧会修的很好。 因为在古代时,你当再大的官,最后也还得告老还乡,是不准滞留在京城这种地方的。 老宅就是一个家族的根,并且老宅附近的良田,基本都是这个家族拥有的。 “太爷爷,那房子怎么没了?我也想住那样的房子!”一位十岁出头的男孩大声说着,引起其他孩子的赞同。 “是啊,我们也想住那样的房子!” “哎哟,这话说来就长了!四十年前,世道乱啊,对面村子地主家的儿子,考上黄埔军校,当官啦!我们村呢,就出了好几个红军,但是那会我们村的红军一年到头不着家,都在外边打战呢。” “后来红军要赢了,那地主家的儿子得了消息后,吓得赶紧带着父母妻儿跑了,他们跑的急,家里的粮食、牛、鸡鸭和猪,都留下了。” “那个时候村里的日子不好过,于是有人干脆跑到那地主家,把他们家的东西都给抢走了。” “但是呢,没多久后,那国民党又回来了!原来红军的队伍只是路过我们这儿,很快就走了!这下就不得了了,国民党回来后,一看他家的东西都被抢了,这还了得?于是他拉着几个手下,带着枪、火油,把我们村所有的房子都给烧了个精光!” “干完这事后,他也知道在这里呆不住了,没多久就跑到台湾那儿去了。哎,可惜我们村的房子,没了!也幸好那个时候不是冬天,不然得冻死不少人呢。” 老者说起这段往事,不由得唏嘘不已。 在场的人,大多数都没有经历过那段艰难的时期。 但是他已经九十二岁了! 他出生于民国,见证了太多太多了。 十多岁的孩子们,并不知道当年的情况,但那些四五十岁的人,却是对这件事还有印象的,于是气氛便低迷了起来。 最后,还是一位五十岁的大伯说了句:“细爷爷,别讲这个了,讲古墓啊!” “对,讲古墓!” 九十二岁的老者像是被人提醒了,他本来是要说古墓的,怎么就说岔了呢? 于是他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说道:“这宋朝、明朝时,我们这儿都出了不少当官的和做生意,等他们死了后,自然也就埋在这附近的青山里,在古时候啊,埋死人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随便,那是要放很多陪葬品的!” “民国那会儿,军阀要打仗,没钱了怎么办呢?盗墓!盗一次墓,就能够赚到很多钱!也就在那个时候,别说我们村了,就是我们县、我们隔壁的县,只要有出名的古墓,都被盗了!” “哎哟,我还以为所有的古墓都在那个时候被盗干净了呢,没想到这山里还有!竟然还引来盗墓贼了!” “幸好这盗墓贼被明程发现了,及时喊来了国兵,把人给抓住了,否则我们村的东西,就这样白白被人盗走了!” 九十二岁的老者感慨着,语气中带着一丝庆幸。 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古墓也是他们村的东西,是不能被别人盗走的。 当然了,这种只是心灵上的归属,可没人敢去真的把古墓中的东西拿出来,先不说害不害怕,主要是它犯法啊! 听完故事后,大人们都在唏嘘感慨,只有小孩子们还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情绪。 有小孩好奇的问道:“古墓是什么样的啊?那什么陪葬品是放在尸体的旁边吗?还是放在哪里?” 这话一出,就被他身边的大人打了一下脑袋:“乱说什么!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走走走!回家吃饭去!” 于是,几个小孩都被撵走了。 没从大人那儿获得答案,几个人却并不死心,凑在一起悄悄说道:“这山里不就是有一个被挖了一半的古墓吗?要不,我们去山里看看去?” 提议的小孩正是村里最调皮的小孩,他的眼睛闪烁着灵动的光芒,一看就是机灵过头了。 第四十七章 小心思 “呵,你们想去山里?要是敢去,我就把你们的腿打断!”一道低沉凶狠的声音响起,惊得几个孩子纷纷抬头看去。 夕阳下,高明程扛着一把锄头,咧嘴笑着,只是那眼中却冒着一股凶光,吓得几个孩子怪叫着跑掉了。 别看他们小,其实对村里的情况可熟悉了,高明程的凶名,不但能够镇住他们,还能够镇住他们的父母呢。 如果他们敢跑到山里去,到时候真被高明程打断腿了,他们的父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所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不过,那最机灵的孩子还不忘说一句:“我以后肯定会比你更厉害的!” 高明程眼睛微眯,发出呵的一声冷笑。 他没在意这些细节,扛着锄头回家去了, 这群小兔崽子,要是不吓唬一下,肯定胆大包天的敢跑到山里去,这会儿已经傍晚了,再过一个多小时,天都要黑了。 山路崎岖,天色一黑,人就得迷路了。 高明程进村,回到自己家中。 他把锄头放在院子门口的杂物间里,对着屋子里面的人说了声:“妈,地里的草都锄好了,我把锄头放门口了啊!” “好!”他妈的声音从厨房那里传了出来。 高明程正要走,高淑芳快步走了出来,笑着说道:“二哥,你晚饭在家里吃!妈说的。” 高明程犹豫了几秒,才说道:“好,我先去和细奶奶那边说一声。” 没多久后,高明程就又回来了,坐在自家院子里乘凉,他刚坐下没多久,他爸和大哥、三弟就一起结伴回来了。 三人干了一天的重体力活,身上流淌着汗水,神情中满是疲倦。 老三高明万一面走,一面扭动着肩膀,似乎肩膀那儿疼的厉害。 “二哥。”看到高明程在院子里,老三高明万挺意外的,不过他很快就凑了过去,挨着高明程坐着,开始和高明程说话。 在高明万的眼中,这个平时不着调的二哥,似乎变得厉害了。 这短短几天,他吃了二哥送来的蜂蜜,吃了二哥送来的猪肉、黄麂肉,所以这会儿看见他二哥,就觉得格外的亲近。 “二哥,还是你聪明,没去铁路上做事。那铁路上的活,真不是人干的!我天天在太阳底下扛石头、扛枕木,每天都腰酸背痛,晚上睡觉都不舒服!”高明万抱怨着,他的肩膀被勒出一大片红肿的印子,的确是受累吃苦了。 但在这个年代,在这个闭塞的小山村里,能够有一份赚到钱的事做,本身就很好了。 要不是铁路修到家门口了,就算他们愿意吃苦受累,也很难赚到钱的。 不过说起来他们村的地形还是可以的,等到95年时,这儿还要修一条高速公路,那高速公路就在村子边上,到时候还得征一些村里的地去。 “二哥,我不想去铁路上做事了,你看我跟着你进山弄蜂蜜、弄猎物怎么样?”高明万把头凑了过去,小声的说着。 然而他声音再小,院子也只有这么大,高远见和高明鹏都听见了。 高远见叱骂了句:“说什么胡话呢?你嫌铁路上的活累,别人还巴不得能修一辈子的铁路呢!” “没了这份工钱,我看你以后怎么娶老婆,怎么砌房子!你敢跟你二哥学,我打断你的腿!” “真是好不学,尽学坏的!” 骂完,还不忘瞪了高明程一眼。 高明程一句话没说,就已经拉了一波仇恨值了,内心也是无语。 不过他在家里习惯了沉默,所以也没说话。 这时高明鹏也说话了,只是话里话外,有一股子阴阳怪气。 “老二,你不是跑到别人家去住了吗?怎么还知道回来了?” 高明程抬头看向他大哥,其实他早就隐隐察觉到他大哥对他有一种恶意,只是不知道这种恶意是从哪里来的。 不等他开口说话,高远见已经瞪了高明鹏一眼了,说道:“你二弟回自己家有什么错?还能住在别人家一辈子?你想让村里人笑话我不成?” 儿子不着家,村里那些多嘴的人,没准会在背后看他的笑话。 所以,看到老二在家里,高远见虽然不喜,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这时高淑芳的声音从厨房里面传了出来,声音很大,是在替高明程解释:“爸,大哥,你们三个都去了铁路上做事,地里长满了野草,所以妈叫二哥去地里锄草了。” 给家里出了力,还不留人在家里吃一顿饭,这就说不过去了。 高明鹏闭嘴了,也不在院子里乘凉,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他老婆黄素娥正躺在床上休息,原来她这两天查出怀孕了,但是却有些见红,所以也不让她做事,就让她躺着休息。 看到高明鹏进来了,黄素娥也躺不住了,连忙坐了起来,嘴巴如机关枪一样,叭叭叭的说个不停。 她说的话,就是今天新发生的事情——高国兵带人到村里来抓了三个盗墓贼! 高明鹏刚从军岭铁路那边回来,所以还真不知道这件事。 听完了后,高明鹏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下老二要立功了! “哎,你说明程这人,好像也变好了,不像以前那样,不是这里凑热闹,就是那里又打架了。现在他不是到山里打猎弄蜂蜜,就是碰见盗墓贼立功了!” “就是,他怎么就看上许多美了呢?许多美又没有爸妈,等以后她生了孩子,岂不是要咱妈给带?明鹏,妈早就说了,她得给我带孩子的!” “还有,之前爸不是说要买下高富家的老房子吗?什么时候买下来?不然等孩子生下来,家里都没地方住了!” 黄素娥很想把买房子的事情定下来,因为怕要给老二娶媳妇,家里出了彩礼和结婚钱后,就买不起房子了。 她家的条件,其实比高明鹏家还要好点的,能嫁给高明鹏,一是高明鹏长得人高马大的,家里兄弟多,在村子里说得上话,不会被人欺负。 二是公公高远见有一手蒸酒、做厨的手艺,一年下来也能赚个好几千块。 三是她婆婆老早就承诺了,说一定会对她好,不让她干重活,会帮她带孩子之类的。 嫁过来后,除了住的地方有些憋屈外,其他的确还过得去。 就算家里伙食不好,但黄素娥是有一个鸡蛋吃的。 第四十八章 工具人(求追读) 今天的菜色不错,有一大碗的黄麂汤、一大盆的丝瓜汤、还有一碟子的爆炒辣椒和一碟子的蒸茄子,凑了四个菜摆在桌上,倒也十分丰盛。 高明程捡着素菜吃,没碰那黄麂肉,他昨天和今天中午都吃了不少肉,所以就不吃家里的肉了。 “素娥,你有了身子,多喝点汤!”罗小华亲热的给黄素娥打了满满一碗的肉汤,又给自己的婆婆和丈夫都打了一碗,剩下的,大家随便一分,就吃的干干净净了。 两斤肉听起来不少,但吃起来可不多,尤其是人多的情况下。 “好吃!二哥,你什么时候再去山里打头黄麂来?到时候多给点肉啊,这点肉不够吃!”高明万喝完最后一口汤,一脸的意犹未尽。 他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希望他二哥再多弄点肉来。 但高明程并不想,他接下来还要攒钱买房和结婚呢!他决定把之后打到的猎物,除了自己吃的,其他的全部都卖掉。 “唔,打到的话。”他含糊的说了句,既不答应,也不拒绝。 “二哥,没黄麂肉,有兔子和野鸡也行啊!我看到高壮弄到野兔了,你肯定也能够弄到?高壮一天到晚跟着你,肯定是你教他的!” “二哥,你这不地道啊,怎么自家兄弟不教,教他?”高明万越说越来劲了,小表情别提多委屈了。 就连其他人,也纷纷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内心无语,做套子弄兔子的办法,是他前世跟人学的,所以之前是真的没法教自家兄弟啊! 不过话都说到这里了,高壮都教了,不教自家兄弟,是有些说不过去。 他们村子三面环山,现在自然环境又好,山里野物多的很,于是他说道:“那做套子的法子,是我最近才跟人学会的,试了两天,发现的确有用,正准备告诉你们呢,只是你们天天要去铁路上做事,所以没来得及说。” 他也不说废话,当即从杂物间拿来一些钢丝绳,当着大家的面,慢动作做了一个套子出来,又告诉大家要把套子放在什么地方,这样才有很大的几率套住兔子。 接下来,他又做了几个套子,直到把家里的材料都用完为止。 “大哥,明万,你们跟我来,今天就把套子放后山这里,你们明早再去看一下。” 高明程带着他大哥和三弟,就近来到后山这儿,这座山比较低矮,又靠近村子,其实野鸡野兔之类的比较少。 高明程找了几个合适的地方,还跟他们说了为什么要找这种地方,等放好套子后,又说道:“后山的野物少,未必有兔子上套,要是想套到兔子,还得到牛尾岭和小元山那边去,不过小元山那边黄鼠狼也多。” 高明鹏和高明万都仔细的听着,这年头油水少,谁不想多吃一口肉呢! 下完套子后,高明程就想走了,但却被高明鹏拉住了。 兄弟三个又一同回到家中。 这一次,高明鹏主动开口,说的却是买房子的事情。 “爸,素娥肚子里有了,您看那房子什么时候买回来?等买了房子,我和素娥搬出去住,那老二也有地方住了,就不用再住到别人家了。” 高远见正在抽烟,抽的是自己做的自制烟,烟味很浓,有些呛。 听见高明鹏的问话,高远见本能的皱眉。 他看了高明程一眼,叹息了一声。 高明程从那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的责怪,只觉得莫名其妙。 高远见狠狠地吸了一口烟,这才说道:“本来这个月就能买,但是一旦买了房子,家里的钱就不多了,老二要是想结婚的话……” 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买了房,老二结婚就没钱了。 要是给老二结婚用,买房的钱就不够了。 黄素娥一听,这不正是自己担心的事情嘛,连忙悄悄地拉了一下高明鹏的手。 高明鹏立即说道:“老二才十九岁,就算结婚也拿不到结婚证,不如等明年再说。爸,我们家人口多,不买房,是真的住不开,上回我岳母还问起我们家买房的事情呢。” 高远见又抽了一口烟,没说话。 这时罗小华说道:“买!这个月就买!” 说完,她瞪了高明程一眼,语带威胁的说道:“你要是敢娶许多美,家里是一毛钱都不会给你的!” 她不喜欢许多美,不只是因为许多美的家庭,还因为许多美的脾气,她觉得,要是把许多美娶进家里来,肯定会和自己吵架。 泼辣的许多美,哪里有温柔的黄素娥让她喜欢呢? 当妈的态度表明了,当爸的也不再沉默。高远见看了高明程一眼,眼底流露出差不多的意思来。 他说道:“行,我明天就把买房的钱给高富家,等给完了钱,房子就是我们的了。到时候你自己抽出时间清理一下,选个好日子搬过去住。” 得了高远见的准话,高明鹏夫妇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这整件事情,都和高明程没有关系,还害得他被爸妈给瞪了好几眼,等事情解决完,他也不再多留,回了细奶奶家。 临走时,也没人挽留他,也没人询问他的意见。 他觉得自己今天像一个工具人,又像一个背锅侠。 回到细奶奶家时,屋子里亮着灯光,梨形灯泡散发出微黄的光芒,照亮了这一座农家小院。 灯泡是高壮一大早跑到合作社买来的,一个灯泡散发出来的光亮,能顶两个煤油灯了。 “明程哥,你回来了!饭在厨房的大铁锅里温着,你快去吃!”高壮翘着二郎腿躺在躺椅上歇着,看到高明程过来了,立即精神起来。 高明程一愣,说道:“我不是说了今天不在这边吃吗?细奶奶怎么还给我留饭了?” 高壮跳着站起来,说道:“我奶奶说你肯定吃不饱,所以特意给你留了饭菜,你赶紧去吃,吃完我们一块儿去水库洗澡。” “我和你说,刚刚有人在水库洗澡的时候,被蛇咬了!” 说起蛇时,高壮的身体都情不自禁的抖了下,他快速的说道:“我今天都没让我奶奶去水库里洗澡,我去井里给她提了一桶水在家洗的!” 第四十九章 抓甲鱼 “谁被蛇咬了?被什么蛇咬的?”高明程立即问道,被蛇咬了,这可不是小事,万一是毒蛇,一个不好的话,命都会没了。 “是高大才被咬了,是被菜花蛇咬的,我和你说,这高大才也生猛的很,蛇咬他的时候,他竟然把蛇给抓住了!” “听说他今晚就要把蛇吃了,说是要补身体!” 高壮飞快的说着,然而神情惶惶,对于他来说,不管是被蛇咬了,还是吃蛇,都是极具冲击力的。 高明程提起的心,顿时又落了回去。 不是毒蛇就好,高大才他知道,也是抓蛇的好手,他这次被咬,没准是在抓蛇时才被咬的。 他走到厨房,掀开锅盖,看到里面果然留着一碗饭,满满的一碗饭,上面堆着一些菜。这灶底还有一些余温,所以饭菜也还是温热的。 自从打坐入定后,他的身体素质好了不少,但同时饭量也大了,可是今天在自家吃饭,他妈煮的饭不多,他也没敢多吃,只吃了一碗饭,连菜都吃的少。 所以这会儿肚子里的确还空空荡荡的。 等吃完这一碗饭后,他才有饱腹感。 “走,我带你去洗澡。”高明程知道今天高壮肯定被吓到了,绝不敢自己一个人去水库洗澡的。 高壮倒是愿意提水给细奶奶洗澡,却是不肯提水给自己洗澡的。 “好咧。”高壮早就准备好换洗的衣服了,并且还带了一块肥皂,今天他准备洗一下头发。 两人一路往水库走去,路上虽然光线昏暗,但天空之上有璀璨星辰,倒也隐隐能够看清路面。 时不时有人从水库的方向往村子里走来。 都是一个村的人,于是碰面时,难免会打声招呼。 刚走到距离水库不远处,就听到有一些欢呼声响起,竖起耳朵仔细听,原来是有人在水里抓到一只甲鱼了。 “大补大补!今晚就把它吃了!”有人起哄的说着。 也有人泼冷水,说道:“高亮他又没有老婆,吃那么补做什么?不嫌半夜难受啊!” “哈哈!” 欢快的笑声一串接着一串,羞的那个高亮抓着甲鱼就跑了。 恰好在路上和高明程遇到,这高亮其实也就比高明程小一岁而已,以前也会跟着高明程到处去玩,只是最近高明程转性了,所以才没带他一起玩。 “明程哥,我和你说,那边那片水草里,还有几只甲鱼!我看到了,但是不好抓,我就没去抓了。”高亮看到高明程后,立即凑了过来,指着一个方向对高明程说出了他的情报。 “谢啦,我等下去抓抓看。”高明程看着高亮手里的甲鱼,唔,馋了! 别说高明程馋,高壮也馋的很,他问道:“你这甲鱼是拿去卖,还是自己吃啊?” 高亮犹豫了下,说:“还没想好呢。” 谁不想吃呢?但是能卖钱的东西,总要先惦记着卖钱。 主要是这会儿大家来钱的路子太少了,而花钱的地方却不少,东西吃了就没了,钱攒下,却能干大事。 和高亮道别后,高明程他们也走到水库这边来了。 因为高亮在洗澡时抓到甲鱼的缘故,现在还在水库里的人,都纷纷找起甲鱼来,只是暂时还没有谁有收获。 “你自己看着点,我先去水草那边找一下。”高明程对身边的高壮叮嘱了句,然后朝着高亮指的地方过去。 水库挺大的,所以就算有人已经在找了,大家也互不干涉。 高壮这会儿也不想着怕蛇了,兴高采烈的看着高明程,希望高明程能够顺利抓到甲鱼。 高明程是摸鱼高手,但是甲鱼这种东西,在他们村算是稀缺资源,很少见到的。 这东西很滋补,所以拿去集市上卖的话,也能够卖上不少的钱。 晚上的光线晦暗,令人看不清水中的情况,不过摸鱼靠的是手部的感觉,看不看得清楚,倒不是很重要。 他弯腰在水中摸了好一会儿,没摸到甲鱼,倒是顺手摸到几条巴掌大的鲫鱼,既然遇到了,那么也不会错过,他手一扬,就把鲫鱼丢到岸边了。 鲜活的鲫鱼在岸边的草地上蹦跶着,似乎想蹦跶回水里,然而却没能如愿,慢慢的,蹦跶的动静便小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高明程的手碰到了甲鱼! 碰触到的瞬间,他就迅速的捕捉了过去,双手猛地张开、扣住,一只甲鱼就被抓在手里了。 甲鱼其实很凶,张嘴就要去咬高明程的手,但他抓鱼的经验很丰富,没让甲鱼的嘴咬到。 “明程哥,抓到甲鱼了没有?”岸边的高壮看高明程的动静,像是已经抓到了一样,于是他急促的问了句。 高明程笑着举起手,月光下,一只灰褐色的甲鱼被他抓在手里。 高壮忍不住笑着跳起来,太好了,他明程哥果然是抓鱼高手! 在他看来,这只甲鱼比高亮刚才抓到的,还要大上一点点呢! 高明程趟着水走上岸,高壮已经把他的上衣脱掉了,说道:“先装到这衣服里,省的跑掉了。” 甲鱼不像鲫鱼,你不把它看牢了,是会跑的。 高壮用衣服把甲鱼包起来,又用衣角和衣袖打个结,这样甲鱼就跑不掉了。 得了一只甲鱼后,高壮问高明程还抓不抓了。 高明程感觉难再抓到了,也不想浪费时间,就说不抓了,于是两人选了个地方,开始洗澡洗头发。 洗得清清爽爽后,这才带着战利品回家。 这一晚,除了他们,也有其他人有了收获,于是欢声笑语时不时在村子里响起,连带着整个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走在村子里时,小路的两边都是人家,时不时有说话声传出来,有孩子玩甲鱼发出的笑声,也有大人叱骂的声音,还有夫妻吵架拌嘴的声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在为一点点的收获而感到快乐。 这个时候的人们,生活虽然过得不怎么样,但是精神却很好。 他们坚韧、乐观,他们有时候斤斤计较,却也极具人情味。 这时,被衣服包着的甲鱼动了下,高明程收回发散的情绪,说了句:“别急,明天就炖了你!” “炖了好!补!”高壮眼睛亮亮的,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第五十章 混个脸熟 虽已入秋,但依旧昼长夜短,不过晚上时,气温便凉爽了许多,让人能够一夜好眠。 从打坐入定的状态中醒来后,高明程本能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天刚蒙蒙亮,大约五点多。 他如此想着,然后才想起他已经买了手表,完全可以看时间,而不是凭借经验来猜测了。 他低头去拿手表。 昨天在县城买了手表后,他挺得意挺高兴的,不过在进村时,他还是选择把手表摘下来,塞到裤袋里了。 唔,财不露白! 主要是没法解释买手表的钱是哪里来的,与其和人解释,或者任人猜测,不如先锦衣夜行。 反正买手表,是为了方便他看时间,而不是为了炫耀。 一看时间,果然是五点二十了。 时间还早,但他已经精力充沛,无需再睡了,于是他悄悄出了门,朝着后山狂奔而去,照例练了一个小时的拳,然后趁着野兔野鸡开始活动的时间,顺手打上一两只。 早上七点时,天色已经大亮,村口那儿陆续开了三辆车子进来,前面两辆是面包车,后面一辆却是卡车。 村里只有小路,因此三辆车子都只能停在村口这边较为宽敞的地方。 停稳后,就陆续有人从车内走了出来,其中就有高国兵在。 除了高国兵,其余的都是生面孔,但是看穿着和气质,应该都是领导。 “陈局,陆局,我们到了,这里就是高家村,那古墓就在牛尾岭的山腹中。步行进山的话,要一个半小时,路不太好走。”高国兵给两位领导介绍着情况。 他面前的这两位都是局长,一个是公安局的局长,他的直属上司,一个是文化局的局长,这两人都是为了牛尾岭山中的古墓来的。 至于他的朋友王所长,就跟他一样,只能站在后边,等着两位领导发话。 两位局长先是环顾四周,打量了一下高家村的情况,看到有村民都在远处看着他们。 陈局先发话了,说道:“进山,我们就是为了古墓来了,直接进山去看看情况。” 陆局亦是附和着,于是一群人便开始朝牛尾岭走去。 高国兵一面指路,一面说道:“我虽然也是高家村的人,但很久没回这里了,对山里的情况也不是特别的熟悉。两位局长还请稍等下,我去把发现古墓的那个年轻人喊来,有他在,保管不会走错路。” 高国兵有心想让高明程在领导们面前混一个脸熟,以后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说得上话。 领导们自然并无不可,高国兵便准备去叫高明程,恰好在旁边看热闹的人中就有高亮,他当即大声说道:“叔,我去叫明程哥来!” 说完,他一溜烟儿的往细奶奶家跑去,他是知道最近高明程是住在细奶奶家的。 有人代劳,高国兵也乐得轻松,便带着一行人慢慢的往牛尾岭那边走去,还没走到牛尾岭的山脚下,高明程就跑了过来了,在他的身后,还跟着高亮和高壮两个人。 这两人也想去山里看看情况,自家村子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一件事,他们自然十分的好奇,想亲眼见证一下。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村民也跟在后头,甚至有些小孩见状,都不肯去读书了,结果被父母无情的打骂了一顿,这才哭唧唧的往兴安岭的小学走去。 高明程过来后,高国兵就把他喊到身边来,给几位领导介绍了起来。 “领导们,这是我侄子高明程,也是这次发现盗墓贼进山盗墓的人,要不是他及时跑到县城来告诉我,只怕这个古墓就被盗了个干干净净了!” “领导们好!”高国兵刚介绍完后,高明程便马上打起招呼来,他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皙的牙齿。 陈局和陆局等人都看向高明程,高明程长得高高大大的,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五官俊朗大气,平头干净利落,处处都很符合这个年代大家的审美。 陈局见惯了警局里的人,看到高明程这气质,就觉得很合眼缘,对他心生好感。 “小伙子不错啊,看着很精神!”陈局夸赞了句。 陆局身为文化局的局长,也表彰了高明程几句,说他这个行为很好,阻止了盗墓贼盗墓,保护了国家的文物等等。 又说以后会给他请功,给予表彰和奖励等等。 前世十九岁的高明程,那肯定不擅长寒暄,但如今的高明程却很擅长寒暄,他不卑不亢的和领导们搭话,然后便一直在前面带路,遇到路不好走时,也不忘提醒几句。 说起来要走一个半小时,才能够抵达古墓,但实际上,却走了一小时五十分钟。 原因无他,就是陆局的身体素质不太好,拖慢了进程。 刚爬完一个山坡,陆局就气喘吁吁起来,他一只手扶着一棵树,另外一只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他戴着一副眼镜,脸上的汗水滑落下来,使得他异常的难受,视线也跟着受到影响。 “陆局,我带了手帕,给。”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连忙掏出衣兜里的手帕,将之递给了陆局。 陆局接过,先擦拭了一下镜面,这才用来擦拭脸上的汗水。 “哎,人老了,身体不行了,想当年,我也是在部队待过的。”陆局感慨不已,自从当了文化局的局长后,陆局就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了,文化局的事情不多,基本算是在养老了。 要不是这次发现的宋墓比较大,预测会有不少陪葬品,他一个局长,也不必亲自过来一趟。 陆局累了,自有其下属献殷勤,今天来的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就是文化局的人,主要是文物管理所的人,因为他们主要负责管理当地的文物。 这宋墓里的陪葬品,那都属于文物。 等挖掘出来后,就要将之定级,不同级别的文物,有不同的待遇和归宿。 高明程配合着大家,步伐走的极慢,一路上时不时跟陈局以及高国兵说上几句话。 陈局看他一路走得十分轻松,连喘气都没有,不由得夸赞他身体素质好。 趁着陆局在歇息时,陈局便对高明程说道:“我看你身体素质好,人也机灵,你对以后有什么想法吗?” 第五十一章 专业点评 高国兵眼睛一亮,立即递给高明程一个示意的眼神。 他希望高明程能够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在陈局面前表现一番。 然而高明程却仿佛没有注意到高国兵的眼神一样,他笑着说道:“我打算今年年底就结婚,然后分家买房,过着种田打猎的日子。” 陈局脸上的笑容僵住,高国兵更是恨铁不成钢。 但高明程自家知道自家事,他只有初中文凭,又隔着这么久,再让他去读高中、读专科,他也只怕读不进去了。 他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喜欢随心所欲的做事。上辈子他在外奔波,吃了不少苦头,也舍弃了许多亲情。 所以这辈子,他只想在这青山绿水中,过上悠哉的小日子。 在他的计划中,大约得等到孩子读书了,为了孩子的学业,他才会往县城发展,到那时,也正是经商的好时机。 “陈局,他这孩子,就是太实诚,一辈子窝在这村里,还没开窍呢!”高国兵替高明程找补。 陈局也笑了,说道:“小孩子嘛,不懂事是正常的。不过你这个叔叔倒是可以帮帮他,不然蹉跎了人生,就有的后悔了。” “是是。”高国兵点头,深以为然。 陈局看人极准,他才第一次见到高明程,就很看好他,那自己和高明程也算是沾亲带故,的确得帮着一把。 他递给高明程一个事后算账的眼神,高明程则回以无辜耸肩摊手。 这叔侄两的互动,又惹得陈局哈哈笑了起来。 陈局是老兵了,见过许许多多的人,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因此看人很准。他在高明程的身上看到一股劲,但凡有这股劲的人,都不会混得太差。 在一行人说说笑笑中,总算抵达古墓的位置了。 一夜过去了,不过古墓却没有任何变化,这说明还没被人破坏过。 看到完整的一座古墓,所有的人都放心了。 高壮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就是之前高明程带他来过的地方,当时高明程就告诉他,这个小山丘的下面就是一座古墓。 他记得他那时是不信的。 后来高明程让他在牛尾岭的山脚下蹲守,他心底虽然不信,却也习惯了听高明程的话,因此都乖乖蹲守在山脚下。 但谁知盗墓贼进山时,还是被他漏了过去。 高壮的眼底充满了惊叹,不过他为人也机警,并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 跟随在身后的村民们,在看到这座古墓时,也全部都围聚了过去,对着墓地指指点点,猜测着这墓主是不是他们高家村的祖先。 不过时代久远,这墓中的文物还没有取出,也并未看到相关的文字记载,所以是与不是,都只是猜测而已。 抵达了墓地后,陆局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也不觉得累了,也不觉得热了。 他在几个下属的搀扶下,来到了墓地边缘,然后开始仔细观察这座墓。 “这墓坐北朝南,竖穴,圆角长方形墓室,有雕砖装饰,墓壁画精致典雅,表现出墓主人生前的生活场景。此外,墓穴藻井顶,位于墓穴正上方,这正是宋墓的典型特征啊!这果然是一座宋墓!”陆局能成为文化局的局长,那肚子里也是必须有货的。 他在观看后,一番点评,都是极其专业的。 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立即拍马屁,夸赞陆局见多识广,捧的陆局笑呵呵的。 他指着一处墓壁上雕刻的莲花,说道:“这墓主必定是官宦乡绅,墓室很讲究,可惜,被那些不懂事的盗墓贼破坏了不少墓砖墓壁了,不然还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 “是啊,这些该死的盗墓贼!”王所长等人便跟着骂起了盗墓贼。 陆局在展露了自己的学识后,也不多耽搁,对身边的王所长说道:“行了,抓紧时间,你们赶紧下去研究一下,把有价值的东西都清理出来。另外棺椁不在这里打开,要运回县城去。” 王所长先是应了,后又迟疑的说道:“这棺椁加棺材一起,又重又大,这山里不好走,我们人手也不多,只怕运不下山啊!” 陆局皱眉,也盯着那棺椁沉思。 最后他改了主意,说道:“那就在这里打开棺椁,把里面的棺材原封不动的运送回去。” 对于盗墓贼来说,古墓中最有价值的自然是那些陪葬品,但对于考古专家来说,一座古墓中的任何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哪怕是棺材中的那具骸骨。 古墓中的骸骨,落在了考古专家的手里,可不是就地掩埋就行的,而是会被送到医学鉴定和科研机构,用各种科学手段分析墓主人的性别、年龄、生活状态和死亡原因。 这些信息对古墓的年代判定,墓中随葬品文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种研究往往是漫长的一个过程,之后墓主的尸骨会被考古部门妥善处理,极具价值的,会放到博物馆进行展出,若是没有太多价值,就会将之火化,选择地方重新埋葬。 在回埋时,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还会默哀一下,或者弄个法师超度一下。 这一系列的流程,是高明程问过之后,才得到的答案。 他站在墓坑的边缘,看着文物管理所的人员在墓室中忙碌着,心中无限的感慨。 上辈子他和盗墓贼沆瀣一气,将墓中的陪葬品都盗走,最后倒是没有故意损毁墓主人的骸骨,但也只是草草掩埋了事,并没有对墓主人表达尊重,亦没有默哀。 他望着棺椁,心中默默地想着:“对不起,打扰了。这辈子会有专门的人员照顾你,还请见谅!” 默哀之后,高明程又想起这山里还有其他几座古墓,于是轻声问着高国兵:“叔,那些盗墓贼都审问过了?除了这座古墓,他们还有没有发现其他的古墓?” 高国兵说道:“审问过了,说是只发现了这座古墓。我想着古墓这东西也不是大白菜啊,还能到处有不成?” 高明程心中了然,看来要么是时间太紧,那些盗墓贼还没有发现其他的古墓就被抓了,要么是发现了,却不敢说出来,甚至连以前盗过的墓,也多多少少会隐瞒。 毕竟这一次盗墓,算盗墓未遂。 就算被抓了,判刑也不会太久。 第五十二章 救棺 高明程的视线越过重重树林,落在极远之处。 他想着,既如此,那么那些古墓,就让它们永远的埋在地下,不要让他们再被人打扰了。 这时,墓室里的人开始对棺椁下手了。 棺椁就是套在棺外的大棺,这个棺椁用的是杉木,杉木也是棺材常用的一种木料,它不会生虫,也比较容易获得。 “高股长,还有那年轻人,大家都下来帮忙!”墓室中,王所长大声说着话,打算喊多一些人来帮忙。 这棺椁太大,木料又重,想要打开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在他们带来了趁手的工具,再多喊一些人手帮忙,就问题不大。 “走,去帮忙。”高国兵对身边的高明程说了声,两人一同走到墓室那儿。 “我们也来帮忙。”高亮等围观的村民,此时也来了兴致,撸起袖子就走了过来。 高壮倒是也想凑热闹,但是他人矮力小,只能站在旁边看着,顶多帮着把有雕花的墓砖给弄出来。 “来,大家一起使劲啊!一、二、三,走!” 王所长吆喝着指挥,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厚重的棺椁终于一点点的被打开了。 深埋于地底几百年的棺材,便重见天日。 内棺也是杉木做的,只是木料看上去要更好一些。 为了不毁坏棺材,所以一行人耗费了很多的功夫,才将棺材抬出墓室,数人合力将棺材放在相对平坦的地方,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粗麻绳、圆木,将棺材给捆绑固定了起来。 “来!力气大的抬棺材,力气小的就帮忙挑砖,乡亲们,麻烦搭把手帮帮忙啊!”王所长那是极其会做人,从一名手下递过来的袋子里拿出几十包的烟来。 这些烟都是普通的烟,但是将烟发给每个人后,每个人都会露出笑脸,对于出这份力,也就更乐意了。 高明程收下烟,随手塞进裤兜里。 倒不是嫌弃这烟不好,而是他决定今生都不再抽烟。 上辈子他是抽烟的,并且烟瘾很大,每天一包烟打底,甚至有时候要两包烟,到最后那几年,他肺不太好,也胃出血过,并且手指、牙齿,都被烟给熏黄了。 但这并非是他戒烟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上辈子他的小儿子也是一个烟瘾很重的人,甚至还吸过不该吸的那种东西,这让高明程很是生气,但成年后的儿子可不好管,他根本拿小儿子没办法,直到后面眼睁睁看着小儿子落入法网。 这件事是他心中的痛,因此重生后,他根本没想过抽烟,他决定以身作则,这样以后小儿子也不会抽烟,更不会吸了加料的烟,最后害了他一生。 高明程属于力气大的,于是被安排去抬棺材。 高壮属于力气小的,帮着挑了一担子的墓砖。 一行数十个人,开始浩浩荡荡的下山了。 高国兵他们是早上七点就抵达高家村了,但爬山就花费了近两个小时,之后要拆棺椁,挖墓砖等,等他们准备下山时,都已经十一点了。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更何况他们还要抬着数百斤的棺材、墓砖等东西下山,因此一路上时不时响起“小心,慢点。”之类的话。 因为东西太重,即使抬棺材的人都身强力壮,在抬着棺材走了十分钟后,就会觉得疲劳,于是每十五分钟,就会将棺材放在地上,暂时歇息一下,或者有扛不住的,就换一个人来。 圆木压在棺材上,用粗麻绳紧紧的和棺材绑在一起,前面两人,后面两人,一共四个人用肩膀扛着圆木。 夏天的衣服薄,圆木重重的压在肩膀上,能够压出一片红痕,压的人很是难受。 这也是乡下人习惯了挑担子,否则肩膀上没有力气的,根本扛不动。 “太重了,来几个人用手帮着抬一下!”下山的路程还没有过半,抬棺材的人就已经叫苦连连了,于是王所长又安排人在棺材的两边用手帮着一起抬。 然而山路崎岖,本来抬着棺材就不好走,这人一多,有的地方路窄,根本就过不了,于是又耽搁了不少时间。 抬棺材的人已经换了两拨了,高明程感觉还行,也就没想着换,但高国兵却很担心他,在别人要求换人时,也让高明程换了。 高国兵拉着高明程走到一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教训道:“你装什么能人?别人都换了两拨了,你还不换?你别看自己年轻,有点力气,就不知道节制!这用力过猛了,接下来几天就有你好受的了!” 虽然被教训了,但高明程心底还是很温暖的。 对于他来说,高国兵也算是他半个爸爸了,以前还在村里时,他因为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玩的好,所以也没少在高国兵家吃饭。 “哎,知道了。”高明程很听话的点头。 高国兵脸色好转了些,又教他怎么消除肩膀的酸痛:“你晚上用热毛巾敷一下肩膀,这样会好受一些,要是家里有红花油,也可以擦点。” “嗯。”高明程乖乖应着。 但自家事自家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很好,这点重量不算什么,虽然肩膀有些隐隐作痛,但远没有其他人那么厉害,只要稍加休息,也就会完全恢复了。 叔侄两人落在后面,说了一会儿的话,这时前面出现了一阵骚动,原来是走到一段下坡路了。 这路又陡、又窄、还弯弯绕绕的,这抬棺材的人本来就累的慌,走到这段路上时,前面的一个人脚底踩空,身形不稳,就要摔倒了。 他这一摔,其余三人也受到影响,整个棺材都不稳,在半空中摇晃了起来。 王所长见状,吓的脸都变形了,急促的说道:“稳住棺材!稳住棺材!这里面还有陪葬品的!” 几百年过去了,里面的尸骨可能都烂成骸骨了,但大多数陪葬品是不会坏的,并且很多陪葬品是瓷器! 这棺材要是重重的摔在地上,里面的瓷器就全完蛋了! 高明程知道这里面有好几件精品宋瓷,他当年将这些瓷器带到香江,可是卖了一大笔钱的,因此看到棺材即将落地,他顾不得多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双手稳稳地抬起了棺材。 数百斤的重量全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饶是他身体素质好,也瞬间因为太过吃力而五官扭曲了起来。 第五十三章 辛苦费 “快,快一起扶住棺材!” 陆局也吓得不轻,他的功劳,可都在这棺材里了啊! 他顾不得自己体弱年迈,说着就要上前去扶棺材。 可在场的人那么多,哪里用得着他,其余人看到这个情况,早已经纷纷跑上前,一起抬起了棺材。 有众人出手,棺材总算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被轻轻地放在地上。 这时,那个摔倒的人满脸愧疚的给大家道歉:“对不起,都是我没有踩稳。” 这人正好是文物管理局的一名下属,因此王所长当场骂道:“你干什么吃的?不知道棺材里面都是宝贝吗?你要是把棺材给摔到地上了,我就把你饭碗也摔了!” 陆局亦是狠狠地瞪了那名属下一眼。 那人自知理亏,也不敢辩解,只低垂着头承受责骂。 只有高明程看出他的脚有些不对劲,应该是刚才摔跤时,扭到脚踝了。 他出面说道:“陆局,王所,你们消消气,这山路本来就不好走,再说了,都这个点了,大家伙还饿着肚子呢,身上自然没多少力气。” “我看这样,你们对这山路也不熟悉,不如接下来就由我们村的村民来抬棺材,事后你们再多少给点辛苦费就行。” 王所意动,但他没权做主,于是看向陆局。 陆局先是感谢高明程之前及时出手,没让棺材落地,然后才说道:“给点辛苦费,这是应该的,那就麻烦你们了。” 现在陆局只想让这口棺材安安稳稳的运回县城去,有了这份功劳,他的仕途没准还能够再往前面走走。 陆局答应给辛苦费了,于是高明程就对高家村的村民们说道:“哥几个,谁想来抬?” “我!我!”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立即站了出来。 他们来这凑热闹,本来也多多少少帮了些忙了,现在又听说有辛苦费拿,那自然就更加积极了。 于是高明程点了三个人出来,加上他就是四个人,照旧是前面两人,后面两人。 下山时,前面的人受力重一些,所以高明程自己站在前面,在他的指挥下,棺材再度被稳稳地抬了起来。 一路上,大家都铆足了劲,如果遇到路不好走的地方,高明程也会大声的提醒,每十五分钟左右,就寻一处平坦些的地方将棺材放下,歇息一下。 中途,也有人因为受力的缘故换了几个人,但从始至终高明程都没有换,他一路抬着棺材下了山。 等顺利下了山后,陆局等人都不由得松了口气。 烈阳高照,没了树林遮挡后,火辣的太阳直接晒在身上,令人的皮肤有些刺痛。 山里草木多,一些野草的边缘极为锋利,人不小心碰触到,皮肤上就会留下一道浅浅的伤口,被汗水一腌,自然难受。 虽然下了山,但车子还停在村口那儿,还得接着抬。 只歇息了几秒,高明程就大声说道:“哥几个继续!快到车子那儿了。” “好咧。”其余人也大声应着,精神亢奋了起来。 又抬了几分钟后,终于抵达卡车的边上了,但怎么把棺材弄上卡车,也是一个问题。 一行人站在边上研究了好一会儿,费了一番功夫,才终于让棺材顺利的上了卡车,又把那些雕花墓砖也放好。 陆局的一颗心,总算是彻底的安稳了。 他激动的和高明程握手,感谢他的帮忙,又让王所长给大家发辛苦费。 王所长是个很会做人的人,在县城时,就准备了不少烟,自然也准备了一笔经费备用。 至于给每个人多少钱,他之前也和陆局商量过了,现在得了陆局的指示,立即拿出那笔经费来,开始按照人头给钱。 在场的村民们,只要是出了力的,都拿到了辛苦费,只是每个人拿到的钱都不一样多,比如高壮帮着挑墓砖,拿到了一块钱,高亮出的力稍微多点,拿到了两块钱,那些抬棺材的村民,就拿到了五块钱,至于高明程,陆局亲自给了他十块钱。 他虽然拿得最多,但在场的人没有谁不服。 高明程一路出了多少力,在场的人都是清清楚楚的。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县城!”陆局看向陈局说道。 陈局自然没意见,说了句行,便上了自己的小车,其余人等,也纷纷上车。 高明程对高国兵说道:“叔,今天太过匆忙,就不请你吃午饭了。” 高国兵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回家记得用热毛巾敷一敷肩膀,别弄出病来!还有,过几天有空了,你到我家来吃顿饭,高岳听说你来找过我,就说想你了。” 高明程也很久没和高岳见面了,当即就点头,说了句行,然后目送高国兵上车,又目送三辆车陆续离开。 直到车子彻底走了,围观的村民们才散开。 “哎,还是当官的给钱大方,这虽然累了点,但是得了五块钱呢!那铁路上做事,一天下来也才两块九!那扛石头、扛枕木的,也累得慌!” “对啊,可惜这事不是天天有。” “还得谢谢明程啊,要不是他开口要辛苦费,这当官的也未必给呢。” “是啊,是啊!明程,没想到你力气这么大,那么重的棺材,你居然一个人就抬起来了!” 众人纷纷围着高明程,夸赞着他的力气。 高明程谦虚了几句,等走到分岔路口时,大家便纷纷散开,各回各家了。 “高壮,高亮,咱们先洗一洗再回家吃饭!”高明程身上全是汗,难受的很,于是走到一处沟渠,这沟渠大约半米宽,水流清澈,他直接站在沟渠里,弯腰捧水洗了把脸,又把衣服脱了,清洗了一下上半身,至于下半身的裤子湿了,这也不打紧,反正天气热的很。 高壮和高亮也是如此,用清凉的水洗过后,三人总算舒服了不少。 高亮说了句:“明程哥,我先回家了。” 说完,他往另外一条道走了。 “我们也快回去,饿死我了!”高壮急忙忙的说着,和高明程两人快步往家里走去。 到了家里,细奶奶正坐在屋檐下搓麻绳,看到他们终于回来了,一脸心疼的说道:“饿了?快去吃饭!” “奶奶,还有粥吗?”高壮问了句,天气太热,他又累的慌,这会儿虽然饿,但也吃不下干饭,倒是想先喝一碗稀粥。 “有,在水盆里凉着。明程也吃碗粥解暑,我放了绿豆的!” 不得不说,细奶奶很懂,早上的粥已经吃完了,这绿豆粥是她特意煮的。 第五十四章 砍树 喝上一碗凉凉的绿豆粥,高明程和高壮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在没有冰箱的年代里,村民们也有降温小妙招,那就是把粥盛出来后,再放进一盆冰凉的井水中,这样热粥很快就会变凉了。 高明程一连吃了两碗绿豆粥,又吃了一碗干饭。 细奶奶知道他们今天肯定累着了,把剩下的那些黄麂肉都给炖了,另外还炒了辣椒炒鸡蛋,这菜又营养又下饭。 吃过饭后,高壮觉得浑身都疼,身上也没劲,说了一句要去躺一下,人就走了。 高明程也回到自己暂时居住的房间里,不过他没有躺下休息,而是把裤兜里的钱掏了出来,和其他的钱放在一起。 重生后,他就一直惦记着这个古墓,现在盗墓贼被抓捕了,古墓中的东西也被文化局的人带走了,这件事便彻底的结束了。 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情,就是搞钱!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这儿三面环山,水资源极少,所以这搞钱的来路,还得落在大山里。 他目前有一大坛的蜂蜜还没有拿去卖。 之前他从山里割了蜂蜜回来,却一时没有容器灌装,就放在水桶里,后来细奶奶知道后,就给他找出来一个陶瓷做的大坛子,这个大坛子,以前是用来装咸菜的,现在被细奶奶洗的干干净净,装上了香甜的蜂蜜。 但这只是暂时过渡,接下来他得去买一些装蜂蜜的容器,最好是塑料罐子,这样可以直接上秤称,不用再去掉罐子本身的重量了。 另外,他打算找一个木匠做一些蜂箱。 割野生蜂蜜,对于他来说,危险不大,但也麻烦。 如果做上一些蜂箱放在深山里,再每隔一个月去山里割一次蜂蜜,这样就方便多了,也能够保证产出。 除了弄蜂蜜,就是打猎了。 他现在身体素质好,跑的快,用石头也可以打到小型猎物,但这还不够,他得想办法打到大型猎物,不过这点不急,他已经有门路解决了。 再说了,现在天气依然炎热,打多了猎物的话,除非马上卖掉,否则也存不住。 除了这两样,深山之中还有其他的宝贝——那就是药材。 药材分很多种,只是有的珍贵,有的便宜。便宜的药材随处可见,珍贵的药材藏在深山。 他们这里的山不是很富裕,所以珍贵的药材也不多,最出名的就两样,一个是灵芝,一个是茯苓。 现在已经是九月初,等到九月末时,就可以到山里去弄这两样药材了,等晒干后,就可以带到药都樟树市去卖掉。 樟树市每年都会办一个药交会,时间一般在10月的16-18这两天,到了药交会上,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都是药贩摆的摊子,各种各样的药材,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了卖药的,也有看病和制药的,反正和药相关的,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上辈子高明程并没有去过药交会,因为他没碰过这一行,但后面结识了一位药贩,听这药贩说的。 所以重生后,他觉得青山既然赠与了宝贝,就不能浪费,他们村子过于偏僻,无人上门来收购药材,但他们自己可以把药材送出这个小山村,送到药交会上去! 把之后要做的事情,都在脑海中盘算了一遍,高明程就心中有数了,他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就拿着一把斧头出门进山去了。 找木匠做活,有两种算钱的方法,一种是木匠出料出工,这样肯定贵点,一种是自己出料,木匠出工,这样就便宜点。 高明程打算自己出料。 木料这种东西,满大山都是,犯不着再多花钱了。 但是呢,村子附近的山丘上的树木,都是分给了每个村民的,而深山里的树木,却算是国家的,原则上是不能偷伐树木的,所以高明程进山砍树,就是在薅国家的羊毛。 好在,这种事情只要避着点人,不被人知道,不被人举报给上面去,问题也就不大了。 这会儿还好,他记得九十年代后,村子里一度盛行偷木材拿去卖钱,一根四五米长、十公分直径的木材,能够卖上三十块钱。而十五公分直径的木材,就可以卖到五十块钱。 这个利润是相当可以的,因此很多人就会进山去偷伐树木,甚至还有外面的人偷偷地到他们这边的山里砍树。 那会儿村民们的生活普遍开始好起来,大部分人家都有余力砌房子,而砌房子就需要大量的木材,因此木材相当好卖。 高明程避开人,顺利的进山了。他拎着一把斧头,在山中飞快的跑着,山风吹佛在他的身上,将一身的燥热吹散。 他一直跑着,直到跑到大约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后,就放慢了脚步,开始左右环顾,寻找着合适的木料。 做蜂箱的话,有两种木料很合适,一个是杉木,一个是桐木。 杉木的抗腐蚀性很好,也不会生虫,做成蜂箱后,能够用上几十年,如果刷上一层桐油,使用寿命还会延长。 桐木的话,也有抗腐蚀性和抗虫性,只是没有杉木好,不过它质地轻盈,做成蜂箱后,方便移动。 高明程力气大,并不看重桐木的质地轻盈,因此他首选杉木,因为这个蜂箱是要放在野外的,而杉木不做任何防腐措施,都能够用上几十年,显然它的木料要更好。 在深山中寻摸了一会儿,高明程就找到合适的杉树了,他目测这棵杉树的直径有个十五公分,要是拿去卖的话,都能够卖上五十块钱了。 当然了,他虽然缺钱,却并不打算砍树去卖。 薅国家羊毛这种事情,如果只是自己用,那问题不大,但如果拿去大量的卖,就很容易被人察觉出端倪,到时候没准就要进局子一游了。 选定了树,高明程就开始动手了。 这会儿没有电锯,砍树都得靠斧头,一棵直径十五公分的树砍下来,可是需要耗费不小的力气的。 好在他现在力气大,抡起斧头重重的砍下去,就在树干上留下一道小缺口。 他继续挥动着斧头,每一刀都砍在相同的部位,刀口竟然十分平整,可见他手眼协调,控制力很好。 第五十五章 再度赶集(求追读) 砍树是有技巧的,首先不能完全砍断,其次一定要注意站位,千万不能站在树倒下的那边,否则被树这么一砸,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除了这两点,还得注意周围的情况,要预测树倒下的方向是否没有阻拦的。 这些需要注意的东西,高明程在动手前就想好了,因此当树快要彻底砍断时,他便停手,然后一脚用力的踢在树干上。 这树干本就只剩下一点还黏连在一起,被踢了一脚后,就顺着被踢的方向而倒下。 树木倒下时,和其他的树枝相碰撞,发出阵阵声响。 杉树的树形挺拔,枝叶较少。等树彻底倒下后,高明程又走上前,开始将树干上的分枝给砍断,然后又将之分成两段,每段四五米长左右,这一棵杉树,所得的木料,就足够做几十个蜂箱了。 因此高明程只砍了一棵杉树便罢手了。 这杉树被砍倒后,也不必马上挪动,就地这么放着,等阴干了水分后,再将之扛回家里去。 九月的天气凉爽,雨水又少,大约过个几天,就阴干的差不多了。 哦,当然了,得先把树皮给去掉,这样阴干的才快。 于是高明程又是一阵忙活,等他把杉树的树皮全部去掉后,天色已经渐黑了。 他也没有在山里久待,便顺着下山的小路,快速的返回了村子。 刚回到细奶奶的家,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这肉不是之前吃过的黄麂、兔子之类,而是甲鱼! 锅子里炖着的,正是昨天晚上他洗澡时摸到的那条甲鱼,大约炖了半个小时了,肉还没有完全炖烂,但已经香气四溢了。 甲鱼多胶质,吃起来很爽口,汤也很粘稠,是他们这儿很受欢迎的一道菜,但能够吃上的机会却不多。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细奶奶便说道:“饭菜快好了,你们洗个手准备吃!” 高明程应了声,但没急着洗手,而是先将斧头放好。 高壮下午睡了一觉,才起来没多久,看到高明程带着斧头回来,不由得问道:“明程哥,你去哪里了?” “去山里砍了一棵杉树,我打算找木匠做一些蜂箱。”高明程说着,他是打算把养蜂事业弄起来的,养蜂并不麻烦,而蜂蜜的价钱一直很好,现在都能够卖上七块钱一斤,之后会一直涨价,到后世时,价格翻了十倍,能够卖上七十块一斤。 不过后世的蜂蜜真假难辨,很多便宜的蜂蜜,其实都是掺假的,味道不如野生的纯正。 “明天是军岭的集,明程哥你去卖蜂蜜吗?”高壮问着,他是知道高明程还有一坛子蜂蜜的。 高明程却摇了摇头,说道:“不去,我没容器装了,这样散装的不好卖。” 除了这点,他并不想带很多蜂蜜到军岭的老集去卖。 一来军岭老集上的人,都是周围村庄的,购买力有限,二来他不想让熟人知道他弄到很多蜂蜜的事情。 因此,之后的蜂蜜,他都会带到县城里去卖,这样的话,不管卖到多少钱,都没人知道,利于之后他的分家计划。 他深知他妈罗小华的性格,要是让罗小华知道他卖蜂蜜赚了不少钱,那么必定得闹出一些事来。 他们这一辈的人,很看重孝道和名声,如果一个人传出了不孝的名声,那么在村里生活肯定会不怎么舒服,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个人的风评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愿意赡养父母,但也仅限于此了。 很快,细奶奶端了三碗甲鱼汤出来,有两碗里面的肉多些,一碗里面的汤多些,这肉少汤多的,自然就是细奶奶自己的。 用她的话说,就是人老了,吃太多肉不消化。 但是呢,高明程可不是傻乎乎的高壮,细奶奶怎么说,就怎么信。 他从自己碗里夹了一块好些的肉给细奶奶,然后才自己吃,高壮不明所以,但他是高明程忠实的跟班,看到高明程这么做,于是他也这么做。 当得了高壮的一块肉时,细奶奶笑的像一朵雏菊,心里嘴里都是甜的。 三人心情愉悦的喝了一碗甲鱼汤,肉汤下肚后,只觉得整个肚子都暖洋洋的,野生的甲鱼并不腥,肉也紧实,那充满胶质的裙带,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真好吃!”高壮赞叹着,他已经很久没吃过甲鱼了。 他不擅长摸鱼,更是从来都没有摸到过甲鱼,现在能够吃上一碗甲鱼,都是托了高明程的福。 今晚的饭菜,一如既往的好,饶是高明程肚量大,也吃了个饱腹。 但他在吃完饭后,就盘算着明天要去集市上买一些大米回来。 细奶奶家劳动力不足,虽然有两亩田,但产量一般,一年下来,还要交公粮、卖谷子,所以留着自家吃的谷子,并不算多。 本来就她和高壮两人,吃的也少,但自从高明程过来吃住后,那大米就肉眼可见的少了。 细奶奶虽然不说,但高明程心中有数。 他过来住后,没有明着和细奶奶算吃住的钱,因为当面算了,细奶奶肯定会不肯要,因此他是打算事后再给予细奶奶一定的补偿。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照旧起得早,他一路跑到半山腰,寻了一处宽阔之地,便开始练拳。 常言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练了近一个小时的拳后,天色才大亮,于是他下山而去,在下山的路上,顺手打了两只野兔。 他拎着野兔,也没有回细奶奶的家,而是直奔军岭老集而去。 赶集要趁早,这会儿集市上已经有不少人摆好摊子,也有人在摊子之间选购所需的商品了。 这集市上的东西,以吃食为主,但也有部分毛巾、布料等东西,还有一些解放鞋和手套。 但是呢,这些东西的质量、花样,都不如县城里的时髦,年轻人是不爱在这里买的,但上了年纪的老人,倒是不嫌弃,并且为能够省下几毛钱而感到高兴。 这时,一辆面包车开了过来。 车子停稳后,司机就下车了,除了司机,还有一个中年帮手。 他们把面包车的车门打开,拿出里面的木板,支了一个简易的摊子出来,紧接着,他们拿出许多猪油出来,这些猪油大多是猪板油,也有一些水油。 一看到这阵势,来赶集的人瞬间朝这面包车围了过去,纷纷开始询问猪板油的价钱。 第五十六章 送猪油 卖货的人立即大声将价钱说出,又说这是刚从南昌那边的屠宰场拉过来的猪油,都是最新鲜的。 高明程也瞧了好几眼,有些意动。 这个时候的城乡生活结构,已经有些变化了。城里的人们生活逐渐好了,他们开始追求健康和减肥,因此猪油在城里不太好卖,城里人大多吃菜籽油、茶油。 但城里人对猪肉的需求,还是很大的,每天屠宰场都要屠宰很多生猪,这些多出来的猪板油,就会被一些商贩统一收购,再运送到乡下的集市上来卖。 和城里人不同的是,乡下人很热衷吃猪油。 他们肚子里缺少油水,所以认为猪油炒菜更香更好吃。 平时他们这里,一个集宰杀一头猪,一头猪只有两副猪板油和一副水油,要是想买猪油的话,那还得靠抢呢。 高明程也打算买点猪油,但现在摊子边上围满了人,并且大多是妇人,所以他不想去挤。 正好肚子还饿着,于是他先去卖早餐的摊子吃了一碗粉和几个包子馒头油条之类的,等吃饱了后,那些要买猪油的人,也都买的差不多了,这时,高明程才走向前去。 先是问价钱,后又问对方能不能同意他用兔子换猪油。 山里的兔子很多,以他现在的身手,想吃随时都可以打到,连他之前做的简单陷阱,都已经好几天没去查看了。 那卖猪油的人仔细检查过他带来的兔子,确定是新鲜的后,就同意了。 只不过高明程要买两副猪板油,这两只兔子都换了也不够,于是又添了点钱,每副猪板油都卷成长长的,然后用棕树的叶子对折后在三分之一处绑住打结,这样就可以提在手里了。 买好了猪板油,高明程左右看了下,又去买了五十斤的大米,这几年谷子年年涨价,从最初的三十块一百斤,已经涨到四十多了,等到九零年时,就涨到六十多块。 他因为贪图方便,直接买的大米,因此价钱还要再贵上一些。 装米的袋子,就是化肥袋子,用完化肥后,拿到池塘洗干净晒干,就又可以重复利用了。 买好这两样东西后,高明程也没有多停留,直接回了高家村。 他一边肩膀扛着五十斤大米,一只手提着两副猪板油,这模样,说实话很拉风的,一路上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不怎么认识的还好,遇到认识的人,免不了要打声招呼,对方还会打趣高明程挣钱了,居然买这么多好东西。 高明程打着哈哈,说是替别人带的,至于那些人信不信,高明程就管不着了。 乡村是一张网,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极为紧密,这种情况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人们身处其中时,会习惯这种潜移默化的生活状态,但是高明程经历过后世,后世的人们鼓吹边界感,别说普通的邻居,同事了,就是父母兄弟姐妹乃至于夫妻之间,都讲究边界感。 高明程虽然不至于讲究边界感,但是也多少有点不适应太过于热情的社交。 在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多少私密可言,连谁家买了一斤肉这种事情,都可以传遍整个村,并且还要分析为什么有钱买肉,又是为什么要买肉,是家里有客人,还是什么之类的。 接下来,高明程一路快走,尽量避开他人,迅速的回了细奶奶的家。 细奶奶和高壮都不在家,昨天就听说今天要去地里锄草。 高明程放下大米和一副猪板油,然后带着另外一副猪板油去了许多美家。 上回他就说要给许多美送点油的,本来打算去合作社买点豆油,现在遇到卖猪板油的人,那肯定得送猪板油,对于营养不良的人来说,吃猪油对身体更好。 还没走到许多美的家,就看到许多美带着一个草帽,从一条路走了过来,她手里拿着一个空水壶,正要回家去灌冷开水。 两人恰好碰上,彼此的眼中都绽放出惊喜的光芒。 “多美!”高明程朗声喊着,又把手里的猪板油往上提了提,笑着说道:“上次说给你送油的,呐,送你的!” 许多美看着那副猪板油,估计得有个五六斤,心里又是高兴,又是不赞同。 她左右看了一下,没看到别的人在,心里就松了一口气,她急忙说道:“你怎么送这么多油?你昨天才赚了十块钱,难道就要马上花个干净?” “这油我不能要,你赶紧带走!” 许多美态度很坚决的拒绝了。 之前高明程偷偷的带肉给她吃,她心里甜滋滋的,但是却不能收下高明程送的猪油。 那肉是高明程自己打到的,可这油是花钱买的。 她希望高明程可以攒下更多的钱,这样他们才有钱结婚。 她把这个意愿说了出来,劝高明程把猪油转卖给其他人。 小媳妇替自己着想,高明程心里就如吃了蜜一般,他强硬的把猪油递到许多美的手上,说道:“你放心吃就行,我有钱,结婚的事情,我会准备好。” 但许多美还是不肯要,最后好说歹说,许多美也只肯留个一斤左右的猪油,剩下的让高明程带走了。 高明程没办法,只能无奈的笑了笑。 许多美拿竹篮将猪油罩住,免得被野猫和老鼠偷吃了,又灌了一水壶的冷开水。 “我和二姐在地里做事,我是回来灌水的,等下马上要去地里,你回去,我要走了!”许多美和高明程道别,就往地里去了。 她要是耽搁久了,她二姐肯定又会骂她偷懒。 高明程拎着大半截的猪板油,目送许多美离开,他也只能把东西提回细奶奶家。 一看还有点时间,他干脆把猪板油清洗干净,然后切块熬油。 熬猪油有小技巧,一开始要放点水,这样不容易粘锅底,熬出来的猪油也会更白。 这一次熬的猪油很多,但没关系,他们村子家家户户都用大铁锅煮饭,一口大铁锅虽然贵,但是用的仔细的话,能用个十来年。 大铁锅有很多好处,一来能够煮粥,二来还可以煮猪食。 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煮猪食的锅和煮饭的锅是同一口。 第五十七章 油盐不进 灶膛里的火焰烧的旺盛,油锅发出滋滋的声响,猪油特有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从简陋的厨房蔓延至整个小院。 高明程时不时用锅铲翻动着猪油,好让它们炸的更均匀些。 熬猪油的火候也很重要,等到熬得差不多了,就要马上把油渣捞出来,否则油渣烧焦了,就会影响猪油的品质。 高明程平日里其实很少做厨房里的事情,好在相关的一些经验和技巧,足以让他做好这件事了。 退火,捞油渣,再将猪油装进坛子里。 这坛子是陶瓷做成的,为了以防高温炸开,因此坛子是放进盆里,然后盆里再装上一大盆的冷水,以此达到降温的目的。 这种做法,是他们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的,他从小就见过不少次了。 每次谁家要是熬猪油了,那么一旦闻到香味,村里的孩子们就会聚集到那户人家里去,等着熬好猪油后,好分吃油渣。 每当这个时候,主人家也会大方的打出一碟子的油渣出来,再撒上一点点的盐,刚炸好的油渣那是酥脆香甜! 其实论油渣的口感,还是水油更好,所谓的水油,又叫网油、花油,是猪内脏的边上弄下来的油,并且往往还会带着一条猪连铁。 水油之所以叫水油,就是因为它含水量多,然后出油量少,因此价钱比板油要便宜些。但炸好的油渣,口感却更加的酥脆,尤其是炸的焦香的猪连铁,很有嚼劲。 高明程从油渣中找了一块带筋膜的,然后丢进嘴里,咔嚓,油渣在口腔爆开,带给人别样的享受。 这是脂肪带给人的快乐呀! 高明程一连吃了好几块油渣,突然听到外头有脚步声响起,他听到这脚步声时,眉头就微微皱起,连口里的油渣都瞬间不香了。 几秒钟后,厨房门口处进来一个人,那人先是试探性的探出半边身体来,当看到厨房里的人是高明程时,她瞬间挺直了身体,整个人的气势就上来了。 “高明程,你才赚了十块钱,就贴给他们家了?你是不是傻?”罗小华气的大骂。 之前就说过,人在村中生活,是很少有私密的,比如昨天高明程帮着抬棺材,赚了十块钱的事情,不过半个小时,整个村的人都能够知道。 所以许多美知道了,他妈罗小华也知道了。 “你从小就帮着他们家的高壮,现在吃他们家几口饭,那也是应该的,你竟然还花钱给他们买猪油吃!还买米?你怕是脑子进水了!” “走,回家去!不准在这里住了,把那米和油也带走!” 罗小华说着,就要动手去拿东西。 高明程哪里会让她把东西拿走,他从裤兜里掏出十块钱来,说道:“这油和米,是细奶奶给我钱,让我帮着买回来的。呐,你看,我的十块钱还在这里。” 高明程给他妈展示了一下十块钱,然后就又放回裤兜里了。 他速度太快,看的罗小华有些不满,却也只能瞪了他一眼。 她瞧了一眼满满一大盘的油渣,又看了一眼装满了油的坛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酸溜溜的说了句:“他家也没个壮劳力,居然日子过得这么好!难怪你都舍不得回自己家了!” 她一面说,一面还不忘伸手去拿油渣吃,她吃的速度很快,好像吃少了,就吃亏了一样。 高明程任由他妈吃油渣,只是问了句她来干嘛。 罗小华理所当然的说道:“高富家的老房子,你爸昨天已经买下了,你反正也没去铁路上做事,这两天有空的话,就去那边帮着收拾一下。等过几天,再选个好日子,你哥嫂他们就搬进那边房子去住了。” 高明程皱眉,说道:“我没空去收拾,你自己去。等到搬家时,我再帮着搬东西。” 罗小华当即恶狠狠地瞪着高明程,但高明程没服软,最后她也没办法,只得说道:“你哥嫂他们搬出去后,你就回来住,自己有家不住,住别人家,也不怕村里人看笑话!” “这家里也还没有分家,要用钱的地方多的很,你把那十块钱给我,等你以后结婚了,还得置办东西。” 高明程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在听到他妈的脚步声时,他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了,现在听到他妈这样说,倒也不意外。 其实他手里还有点钱,这十块钱给他妈也行,但他不想给。 “妈,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我要是娶许多美的话,你一毛钱都不会给我,我也不指望你给钱了,我自己攒钱娶她,分家时,家里的东西也不要,把我的那一亩田给我就行。” 83年是按照人头分田的,他们家一共八个人,共分到九亩多一点点的的田,至于地,那都是自己开荒出来的。 高明程开口要分走一亩田,也是没毛病。 但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罗小华暴跳如雷起来,指着高明程的鼻子大骂:“你还要娶她?她有什么好的?你不要忘记了,她是没有田的!到时候你们只有一亩田,怕是要穷的饿死!” “我警告你,你要是娶他,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也不会帮你们!” “好,我知道了。”高明程平静的说着,反正上辈子没帮,这辈子也不指望。 罗小华看他油盐不进,最后只能气呼呼的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抓一大把的油渣。 高明程目送她离开,心里微微的叹气。 83年分田时,他还小,在村里根本说不上话,当时许多美的二姐和张成远已经结婚了,但因为张成远是外村的,加上还是入赘的,所以一开始村里根本不肯给张成远分田。 可是田对于农民来说,那是何等的重要? 所以许家四姐妹都在村里闹,闹出一阵动静,最后双方都各退了一步,那就是村里同意给张成远分一亩田,但是呢,许多美就没有田了。 当时许多美更小,也无力为自己争取,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也是因为这些,他妈才总是看不上许多美。因为许多美除了长得好看一点,那是再没有一点优点了。 但谁让他就是喜欢上许多美了呢? 哪怕再来一次,他也没想娶别人,因为他已经习惯许多美的存在了,许多美也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了。 第五十八章 一次性卖出 罗小华的到来,令高明程的心情稍稍有些不好,也对赚钱感到更加紧迫了,于是吃过午饭,下午时他又去了山里,这一次还是弄蜂蜜,他打算弄多一点,等到了县城的集时,就一起带去县城里卖掉。 今天是四号,六号时就是县城的集,他打算今天弄蜂蜜,明天再去山里打猎,最好再打到一头黄麂,然后一起带去县城里卖。 等这些东西都卖掉后,他手里的钱,应该就有小一千了。 这两天,高明程独自一人奔波于深山之中,这种静谧、自由的感觉,让他很着迷。 前世他不喜欢大山,觉得大山束缚住了他,他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喜欢和人争强斗狠,他的人生顺利过,也波折过,经历了不少的事。 但现在重回86年,他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尤其是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他每晚打坐入定,于清晨在山中练拳,肆意奔跑于山间树林,随手可得肉食。 如果选择像前世那般,离开这个小山村,前去城市之中,那么必定要日夜奔波,必定要住在狭小的屋子里,难以伸展筋骨。 为了这份自由和畅快,他也不愿太早进城,而当他选择进城时,必定是有所家底,能够在城里生活的很好时。 而这份家底,大山就可以赠予他。 日子一晃而过,也如高明程所愿,不但弄到更多的蜂蜜,还弄到了两头黄麂。 这黄麂是他特意活捉的,就是为了避免天气炎热,肉会变质。 九月六号,晴。 高明程醒来后,照例去半山腰打了一套拳法,然后大约六点时,便挑着担子,准备去县城了。 之所以要挑着担子,就是因为他没车代步! 蜂蜜没有合适的容器灌装,仍旧放在那口大坛子里,好在坛子很大,足够容纳四五十斤的蜂蜜,担子的另外一边,放着两头被绑住四肢的黄麂,黄麂是活的,这样卖的价钱能够高一些。 他挑着担子,行走如风般,快速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样挑着担子前去县城的人,也有个别人是骑着自行车的,在自行车的后面,绑着一个大竹筐,里面堆满了东西。 在半路时,高明程还遇到一对特殊的父女,那父亲也是挑着担子,但一边担子上堆满了菜,一边担子上却是蹲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穿着一身碎花裙子,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泛着灵活的光彩,看上去很机灵漂亮。 她看到了高明程,眼睛里都透出光亮来,大声的说道:“爸爸,你看那个哥哥,他走的好快!” 他的爸爸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人,也看了一眼高明程,笑呵呵的说道:“爸爸年轻时,也走得那么快的!” “是么?爸爸好厉害!”小女孩有些将信将疑,但还是夸了爸爸。 父女两个一同发出畅快的笑声,而这笑声在高明程的耳中渐渐变低,直到彻底听不见了,因为他的速度远超那对父女,早就走在前面去了。 饶是他速度快,也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县城的农贸市场,倘若他没有挑着担子,也无需刻意放慢步伐的话,以他奔跑起来的速度,最多只要花费半个小时。 高明程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还差五分钟就七点了。 他没急着去找地方摆摊,而是先去吃了点东西,吃东西的时候,就和人打听了一下,有没有大量收购蜂蜜的地方。 这次的蜂蜜,最好能够一次性卖掉,哪怕便宜点也没事,一点一点的卖,不但没有容器装,也耗费时间。 在这里摆摊卖早点的人,自然对这里极为熟悉,于是指点了高明程几个地方,让他过去问问。 高明程吃下最后一口食物,把碗一放,道了声谢,挑起担子就走了。 按照指引,他来到一家杂货铺,这家杂货铺占了两个门面,摆满了各色各样的东西,店老板的生意很好,不少人在那里挑选着商品。 高明程开口问他收不收蜂蜜,那老板竟然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挥手说不要。 高明程看他忙着卖货,也就不多停留,挑着担子继续走了。 倒是有人注意到他带来的东西,上前询问了下,知道他没有容器装蜂蜜,有些人颇为遗憾的走了,倒是有一个人告诉他,可以去一家店买些罐子来。 高明程听了劝,跑去买罐子了,如果没人肯收蜂蜜,那么自然得一点一点的卖了。 谁知他去了卖罐子的地方,那卖罐子的老板知道他买来装蜂蜜卖的,于是问他蜂蜜多少钱一斤,又提出想尝一尝。 高明程行事大方,用勺子舀了一勺出来。 山里的野蜂蜜,都是最醇厚的。 如果是自己养的蜜,如果摇蜜频繁了,可能会发生蜜还没有彻底酿好,水分较多,不够香甜的情况。 但野蜂蜜就没有这个担忧,在高明程取蜜之前,蜂蜜们已经在山里经营多年了。 “好浓稠的蜂蜜!甜!太甜了!” “你这蜂蜜怎么卖?” 显然,这是一个识货的,尝了一口后,就动了买的心思。 “散卖的话,七块钱一斤,如果全部都收了,就算六块五一斤。”高明程很希望一次性卖掉,因此暗示了下。 那店老板果然心动了,只是还在犹豫。 高明程继续说道:“老板,你在这里有店铺,蜂蜜这东西又不会坏,你可以慢慢卖掉。” “这样,我再让点价钱,六块三!” “六块,我就要了!”店老板看出高明程的意图,果断的压价了。 但高明程没让他如愿,摇头拒绝了:“六块二,不行就算了!” 他六块二卖出,这店老板买去后,一斤可以赚八毛钱,这个利润也不算低了。 “六块!你以后弄到的蜂蜜,我都收了!” 店老板继续加码,这让高明程都犹豫了起来。 最后他还是同意了,去山里弄蜂蜜对他来说,只是麻烦点,但一点点的卖蜂蜜,那也是一个麻烦事。 他点头后,就开始将蜂蜜从坛子里弄出来。 因为店老板就是卖罐子的,所以他直接装罐好,然后再一起称重。 一番忙活,蜂蜜刚好有五十斤,高明程轻松入账三百块。 在他数钱时,不远处站着一个穿蝙蝠衫、喇叭裤的青年,他的眼睛盯着那些钱,闪动着贪婪的光芒。 但他没有上前,而是悄悄地走了。 第五十九章 算计(求追读) 裤兜里揣着三百块,高明程挑着担子往一家酒店走去。 这家酒店是店老板介绍的,让他别去摆摊子卖,而是直接去酒店卖黄麂。 黄麂是好东西,活着的黄麂,那就更是少见了,一些酒店为了噱头,都愿意花大价钱买去。 高明程一路往酒店走去,为了抄近路,他只要穿过一条小巷子,就可以抵达另外一条街上。 他们这儿是小县城,这会儿像样的酒店没几家,都聚集在县中心的位置,主要是招待县城里做生意的人,以及外地来的客人。 像村子里的村民们,那是一年到头,都不会进酒店吃一顿饭的。 高明程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看着前面巷子里突然走出来的人,那些人一共七八个,个个穿着蝙蝠衫和喇叭裤,算是紧跟潮流的一批人了。 他们拦在高明程的面前,望着高明程的目光里,带着恶意的笑。 “兄弟,面生啊!你哪个村的?”为首的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他剃了光头,眉眼处有一道刀疤,因此看上去很凶狠。 与之相对的,高明程气质平和,五官端正大气,看上去像是个老实朴素的人。 高明程望着对方,没有说话,但眼底却流露出一丝喜色,他端详着对方的口袋,希望那口袋里的钱能够更多一些。 他放下担子,大步上前。 那群人有股不好的预感,立即聚集在一起,结成气势,大声喝道:“你把钱和黄麂留下,我们就饶了你!” 高明程嘴角勾起,已经挥拳而至。 他不耐烦和人打嘴仗,上辈子遇到这种事情时,他会摆出气势,与之对骂,哪怕输人都不能输阵。 但重来一回,他的武力又远超前世,他就不耐烦和人对骂或者讲道理了。 干就完事! 三秒后,有惨叫响起。一分钟后,有人被踢飞在地。三分钟后,所有人都皮青脸肿的倒在地上了。 高明程的脚踩在光头男的胸口上,低头斜睨着他,他没有开口说话,但那目光像是在说:“服不服?” 光头男憋屈,只能用愤恨的眼神怒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岂会在意他的眼神,确定将所有人都打倒后,他就开始收割战利品了。 突然,他脚迅速踢起,落下时,精准的踢在一个人的手腕上,随着手腕受痛,那人手中的刀子便脱手飞出,落在了地上。 那是一把尖刀,一旦被刺伤,就会血流不止。 “啊!”那人惨叫一声,身体蜷缩了起来,另外一只手紧紧的握住被踢的手腕,他感觉手腕痛极了,像是里面的骨头都碎掉了一样。 “光哥……啊,痛!”那人一面惨叫,一面向光头男求助。 但光头男也被打得不轻,此时看到高明程下手这般重,心里也是一突,这才发现高明程之前动手,应该是手下留情了。 他们几个虽然都被打得皮青脸肿的,但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筋骨。 可现在那一脚踢下去,刘路的手腕都被踢断了! 他心中胆寒,连忙说道:“你是哪条道上的兄弟?我们几个有眼不识泰山,你不要和我们一般见识。” 他低声求和,又很上道的把兜里的钱全部拿出,又让其余小弟也纷纷拿钱,他看高明程之前的动作,也是打算收刮他们的财物。 被人搜身,不如主动上交。 高明程挑眉看了那些钱一眼,他没有马上去接过来,光头男以为他嫌弃钱少了,于是连忙摘下自己手腕上的手表,陪着笑说道:“一点小意思,还请笑纳。” 高明程越是不肯开口说话,光头男心里就越没底,心砰砰砰的跳个不停,生怕高明程有什么大来头。 他紧张的看着高明程,直到高明程伸手把钱和手表都拿了过去,他才松了一口气,拿了钱就好。 这事就结了! “你放心,我们几个以后再也不敢有眼不识泰山了。”别看光头男长得凶狠,但人家那是能进能退,嘴上的话说得漂漂亮亮的。 高明程斜睨了他一眼,对他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上辈子没打过交道的人。 当着光头男等人的面,他把钱点了一遍,数字很喜庆,一共有五百二十块! 他辛苦几天弄到了五十斤蜂蜜,一共才卖出三百块钱,现在动动手打一架,就得了五百二十块,哦,还有一块半新的手表,折价可以卖到三十块。 把钱塞进裤兜里,高明程看光头男他们的目光都变得平和起来了,这是一种看财神爷的目光。 他一声不吭,挑起自己的担子,越过躺在地上的年轻人,朝着前面走去。 那几个年轻人慌忙让开路,生怕招惹了高明程,又会被踢上几脚。 什么叫人狠话不多? 光头男等人今天算是见识了! 等高明程彻底走远了,光头男才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带血的痰,骂了句:“妈了个巴子!” “这人是谁盯上的?”光头男恼怒的看着几个兄弟,兄弟们个个皮青脸肿,其中一个还断了手腕。 “是大青!” “我,是毛子告诉我的,毛子说那人刚卖了蜂蜜,裤兜里有三百块钱!” “毛子?毛子不是跟何大有混的吗?他告诉你,他怎么不跟着一起来?艹!这个亏不能白吃,我们找何大有去!要真是他在算计我们,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光头男骂着,其余人也血气涌上头,纷纷想要去找何大有算账。 隔着一条街的地方,光头男嘴里的那个何大有正在笑,笑的可猖狂了。 “哈哈,光头他们这会儿肯定被那个高明程打得不轻!” “不一定,光头他们有刀,人又多。那个高明程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不是常说双手难敌四拳嘛!”他身边的毛子持不同的意见。 但何大有并不在意,挥手说道:“无所谓,不管他们谁赢谁输,我都高兴!光头抢我们地盘,害得我们最近没什么钱,那个高明程就更坏了,不但打了我们,还把我们的钱都抢走了!” “现在他们狗咬狗一嘴毛,我心里高兴!”何大有嘚瑟不已,浑然不知危险已经悄悄到来了。 他算计人,但人非死物,岂能任由他摆布。 第六十章 登门做客 混混们之间的恩怨,高明程并不知道,即使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更不会插手。 但他的出现,还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 以前那些无所事事的混混们,依靠着人多势众,专门抢落单的人,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脚教育下,他们不敢再这般明目张胆的抢了,而是开始研究偷蒙拐骗的技巧,这样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这般身手好的人,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被打一顿。 那些没被打的,还可以看准时机出手报复。 在之后的日子里,整个县城的抢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但钱财被偷的事件,却逐渐增多。 普通人遇上抢劫的,要么认了,吃下这个亏,要么去警局报案。 虽然有些人有特殊关系,提前躲了起来,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够抓到一些人。 但现在呢,偷钱比抢钱要更隐蔽,很多时候,受害者过了很久之后,才会发现自己的钱被偷了,至于在哪里被偷的,又是被谁偷的,那是一无所知。 当然,也有个别人十分警惕,在小偷下手时,就察觉到了,并且出手阻止。 然而这种时候,若是周围人多,小偷便脚底抹油,快速的跑了,若是周围的人少,那么小偷的团伙们就会一拥而上,直接强抢了。 这些变化,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心情极好,那两头活着的黄麂,都顺利的卖给酒店了,并且价钱不错,高明程看出商机,趁机和酒店收购食材的人打好了关系,谈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直接送过来便可。 今天这一回,谈妥了两个长期收购商! 高明程挑着空担子,进了县城唯一的一家商场,在里面买了两瓶酒和两包点心,然后带着东西去了高国兵的家。 今天是周六,高岳刚好不用上课。 上次高国兵邀请他周末去家里吃饭,今天正好赶集卖东西和吃饭一起了。 高国兵现在住的地方是单位分的房子,但再过一年,他就会在县城拿到一块地皮,然后修建起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出来。 这个时候县城里的房子,基本都是自建房,商品房还没有出现。县中心的地皮比较难拿,但周围的地皮,只要高国兵愿意出面说句话,再花上一些钱,就可以拿下了。 那些地皮,在现在显得有些偏,但是再过十年,县中心的范围扩大,现在偏僻的地方,在之后都会成为县中心的一部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环顾四周,眼中所见景象,都和前世的画面逐渐重合起来。 于是哪一处地皮以后能够发展的更好,全部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走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他来到警局后面的一栋筒子楼下,抬头望着这栋有些年头的楼房,他一下子忘记高国兵家是住在几楼了。 他大约记得高国兵家住在哪里,但是具体的房间位置,却早已经忘记了。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都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就在高明程琢磨着找个人问一下时,身后突然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其实早在来人靠近时,高明程的肌肉就下意识紧绷了起来,但他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直到肩膀被人拍了,这才回头看去。 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出现在他的眼前。 说熟悉,他与这张脸的主人相交了数十年,说陌生,这张脸不复当年的成熟稳重,而是青涩稚气。 是高岳,今年刚上高三的高岳! 高岳和他同年,但比他小了几个月,如果他没有中断学习的话,今年也上高三了。 高岳手里提着一壶酱油,看到高明程时,眼底充满了惊喜:“高明程!我爸说你这两天可能会来,你果然来了!愣着做什么?不嫌晒啊!走,我们上楼去。” 高岳表现的很热情,在他爸还没到县城上班时,他和他哥哥以及高明程是走的很近的朋友,三个人经常一起下水摸鱼,进山摸鸟蛋,一同上学,一同放学,当然了,也一同打架。 高明程和他哥哥高宏的身体素质很好,他稍微弱些,打架时没有他们两个生猛。 后来他爸看他哥浑身有劲,经常惹是生非,于是在他哥哥读完高中后,就送到部队去了。 “高明程,我们好久没见了,得有大半年?我记得上半年的时候,有一次你替家里来县城卖薯种时,我们见过一面。”高岳可高兴了,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前世的他混成了刑警,整个人严肃极了,然而年轻时的他,性子却很跳脱。 他们上楼时,一路和不少人打着招呼。 住在这里的,都是警局的人。 高国兵家住在二楼最东边的一套,里面大约八十平方,有三个房间,房子的采光很好,里面也被打理的干干净净。 厨房里有人在忙活,那人听到进门的脚步声,立即说道:“高岳!让你去打个酱油,怎么要这么久?今天中午还想不想吃红烧豆腐了?” “妈!你看谁来了!”高岳才不怕他妈说他呢,拉着高明程就往厨房走去。 从见面起,高明程就处于被动的状态,主要是高岳太兴奋太能说了,倒是让高明程没能插上嘴。 站在厨房门口,高明程总算正正经经的说了一句话了:“婶婶。” 厨房中的妇女正把剁碎的猪脚和黄豆放进双喜牌的高压锅里,听到这个声音后,立即抬头看去。 眼底只一瞬间的诧异,很快就浮现笑意,她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高明程,笑着说道:“明程,你好像又长高一些了!明程,高岳,你们两个站好了,我来比比看。” 于是两人立即站好,让高岳他妈来比一比他两谁高。 “呃,明程高了那么一两寸!不错,长得也结实了!”高岳他妈笑着,态度平易近人,好像那些没怎么见面的时间都不复存在一样。 还如在村里那般,亲近,自然。 “妈,你之前不是才说我长高了,衣服都短了一截吗?那我肯定比高明程高啊!”高岳有些不服输,脚尖跃跃欲动,似乎想踮起来。 第六十一章 气功热(求追读) 高岳不服输,结果却遭到他妈笑骂了句:“说你矮,你还不服输了?怕啥,男人能够长到二十四岁!” “能不能长到二十四岁我不知道,反正我比我爸高就行!”高岳嘚瑟的说道,高国兵的身高,的确不算很高,主要是他那会儿社会环境更差,大部人都缺衣少食,自然长得不高。 “啧,这话你敢当着你爸的面说?”他妈不客气的戳了句。 高岳扮了个鬼脸,母子两人相处的很亲密。 这份亲密,令高明程羡慕。 笑闹了一会儿,消除了彼此之间长时间不见面的隔阂。 “明程,你来的正巧,今早刚有人送了一只猪脚过来,今天我们吃猪脚炖黄豆,还有红烧豆腐和清炒豇豆。你看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有想吃的,婶婶给你煮!”高岳他妈笑着询问,手下动作不断,把双喜牌高压锅合上,然后放在煤火灶上。 高明程自然客气的说道:“很好了,我都喜欢。” 然后又问高国兵在哪儿,因为他进来后,并没有看到高国兵。 高岳快速说道:“我爸爸在前面警局值班呢,不过最近没啥大事,等会吃午饭了,他就会回来了。你来我房间,我最近买了几本书,我们看书去!” 说着,就拉着高明程去了他的房间。 他和他哥高宏是一个房间,不过现在高宏去了部队,整个房间便大多是他的东西,高宏的私人物品,被堆在角落里了。 高岳口里的书,可不是什么正经书,而是杂书,或者说是武侠小说! 里面大多是梁羽生、金庸和古龙的作品,还有一本《燕子李三》的武侠传奇连环画。 除了这些书,书架上也还有四大名着以及《封神演义》《三侠五义》等书,论藏书量,高岳家的藏书,比他们整个村的藏书都要多。 在他们村,除了上学时发的课本,估计也没几本课外书了。 这些课外书要花不少钱买,并且还比较难买到,村里人可不会有这个闲情逸致的买杂书看。 他们顶多中午的时候,准时收听收音机里的《隋唐演义》的评书,听上半个小时的评书,就足够他们回味一天了。 “你看,有几本都是我最新买的!这本连环画不错,比看字有趣多了。不过更有趣的,还是看电视!今年春节时播放的《西游记》简直太好看了!对了,高明程,你看了没有?” 高岳不停地说着话,抬头看着高明程,似乎想和高明程谈一谈《西游记》的剧情。 高明程点头,很肯定的说道:“看了。” 86版《西游记》于1982年开拍,1986年春节在央视首播前11集,然后在1988年播出前25集,最后2000年《西游记续集》在央视开播。 1986年春节《西游记》一经播出,轰动全国,获得了极高评价,造就了894的收视率神话,之后更是寒暑假被重播最多的电视剧,重播次数超过3000次。 所以虽然相隔时间很长,但高明程对86版《西游记》的印象,那是格外的深刻,这个甚至是好几代人的童年回忆了。 于是两人谈论了一下86版的《西游记》,说了一下自己的见解——最喜欢哪一段剧情之类。 说着说着,高岳又拉着高明程去看电视了。 他们家有一个黑白电视,他爸高国兵每天都要准时收看《新闻联播》的,而在别的时间段,高岳就可以看电视剧。 这个时候的电视频道不多,电视内容也不如后世丰富,但电视机的出现,已经大大的丰富了人们的娱乐性。 打开电视后,里面正在播放的是一段有关于气功的内容。 今年全国各地出现了气功热,在电视、报纸上,都可以看到相关的内容。 高明程看着电视里面所谓的气功大师,思绪陷入沉思。 气功大师在电视中侃侃而谈着气功的种种理论以及对身体的好处,并且进行了部分展示,比如吞玻璃、弯勺子等。 高岳看着电视里的气功大师,目光中也有些灼热,他激动的说道:“我爸爸他们也在练气功,练的是‘智能功’,我看过他们练的功法,真有意思!高明程,你说我爸爸练好气功后,真的能够像这位气功大师一样吞玻璃和弯勺子吗?” 他满脸的兴致勃勃和期待,但高明程却颇为无语,反问了句:“就算叔能够吞玻璃和弯勺子,那又怎么样?天天给人表演?” 高岳沉默了下,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让他爸天天去给人表演吞玻璃和弯勺子……他怎么突然觉得有股凉风吹来呢? 高明程这时又说道:“你爸爸他们练的‘智能功’,你知道是怎么练的吗?” 大部分气功需要以一套标准动作来操练,这套动作叫做“功法”,着名的有“香功”、“智能功”等 高国兵练的,恰好就是较为着名的‘智能功’。 但是呢,前世的高明程这会儿正在商场摸爬滚打,并没有跟风练习过气功。 气功热火了几年,最后终是沉淀了下来,只作为某些小团体的神秘爱好流传了下去。 因此高明程本来对气功不屑一顾的,但现在他得了那两页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后,身体素质得到了改善。 他突然想,如果他去修炼气功,会不会有什么好的变化呢? 这个猜测,让他的心蠢蠢欲动。 第六十二章 婶婶威武 高国兵回来时,正好看到高岳在教高明程练‘智能功’,看到高岳的某些动作不够标准时,他的眉头就是一皱。 “练功不标准,相当于白练!高岳,你要是练不好,就不准教人!” 高国兵严厉的教训着,吓得高岳如鹌鹑般,站在一旁不敢再动了。 高国兵狠狠地瞪了高岳一眼,然后对高明程说道:“明程,我来教你一遍标准动作,你学会后,以后有空可以多练习。这个东西对身体肯定是有好处的!” 说着,高国兵就亲自教高明程练了一遍。 高明程记忆力好,只看了一遍,就全部都记住了,又当着高国兵的面独自一人练了一遍。 高国兵看他动作果然标准,整套功法练下来,行云流水般,当真是十分的惊喜,用武侠小说里的话说,就是他觉得高明程乃是练武奇才! 他想,他要是将高明程举荐给上面的气功大师,只怕气功大师都愿意收高明程为亲传弟子。 于是他当下就拉着高明程的手,仔细的给高明程说了一遍‘智能功’的宗旨,以及口令等。 又说了‘智能功’可以防癌之类的话。 前面那些,高明程仔细的记住了,但听到‘防癌’两个字,险些破防了。 如今气功热,把气功夸到天上去了,但后世研究证明,气功并无防癌的作用。 高国兵说起‘智能功’时,那是夸夸其谈,停不下来了。好在高岳他妈的一句话,成功的解救了高明程。 “别说那些了,吃饭!” 高国兵当即闭嘴,三个男人都乖乖地坐到饭桌边上。 饭桌上摆着四道菜,有猪脚炖黄豆、红烧豆腐、清炒豇豆以及一大碗桂圆蒸肉。 在他们这儿,桂圆蒸肉算是最高级别的待客标准了,不管是红白喜事,还是贵客上门,主人家都会弄一碗桂圆蒸肉。 “明程,多吃一些!”高岳他妈亲自给高明程盛了一碗桂圆蒸肉,笑着让高明程多吃一些。 猪肉剁碎加水,再放上剥了壳的桂圆,一起蒸熟后,肉汤甜滋滋的,十分美味。 “谢谢婶婶!”高明程真诚道谢,然后很给面子的吃了起来。 这会儿的猪肉都是原生态的,猪肉的品质很好,没有腥臊味,再加上桂圆的香甜软烂,一碗肉汤吃得高明程心都暖乎乎的。 重生回来后,他还是第一次吃到桂圆蒸肉。 “你们也吃点,我蒸了一大碗呢。”高岳他妈对高国兵和高岳说道,但并没有替他们动手盛的意思。 高岳可不敢让他妈动手,忙自己盛了半碗来吃。 他也好久没吃桂圆蒸肉了,他们家虽然不缺肉吃,每周至少吃上两回肉,但是他妈嫌弃桂圆蒸肉麻烦,平时是很少做的。 高国兵一声不吭,但盛肉汤的动作可不慢,很快,饭桌上就响起大家喝汤的动静了,等吃过桂圆蒸肉,高岳他妈又给高明程夹猪脚吃。 猪脚炖的软烂,加了黄豆和辣椒,味道很足。 “谢谢婶婶,婶婶自己吃,我会自己夹的。”高明程客气的说道。 高岳他妈也没有强求,而是笑着说道:“我还记得你第一次来家里吃饭,那个时候你只敢吃半碗红薯饭,连菜都不敢夹。” “我也记得!那天哥带着我们几个逃学去玩了,高明程的爸爸知道后,就要打高明程,吓得高明程满村乱跑,后来饿了也不敢回家去吃饭,哈哈!”高岳说着,还笑了起来。 但笑着笑着,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笑声也渐渐地小了。 因为他发现他爸妈都在看着他,那目光意味不明。 好,他记起更后面的事情了,等高明程走后,他和他哥就遭到爸妈的男女混打! 那一顿打,打得他哥再也不敢带着他们逃学了! 高岳低头吃饭,惹不起惹不起! 别人家爸爸凶就算了,至少妈妈温柔,可是他家这个——咳咳,说她是母老虎,都委屈了母老虎! 高岳他妈可不是普通的家庭妇女,而是在妇联做事的!她性格爽朗,行事风风火火,坚信妇女能顶半边天,离了妇女没吃穿。 在他们家,他妈排第一,他爸得退居一线排第二! 饭桌上,大家一面吃饭,一面聊了一些以往的趣事,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聊到许多美身上了。 高岳他妈看着高明程,语重心长的说道:“现在说是提倡婚姻自由,但现实生活中,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只是没有以前那么的绝对。你能够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内心,想娶自己喜欢的人,这一点很好。” “我虽然有八年的时间没见过许多美了,但对她还是有一点印象的。很多人要求女人贤惠、温柔,在这种束缚下,很多女人都没有自己的思想、见解,只知道生儿育女,操劳家庭琐事,最后成为无知愚昧的妇人。我个人是很讨厌这种人的,我觉得许多美很好,她那样的家庭,却没有被打倒,她身上有一股不服输的劲,这一点和你一样。” “至于她没有田,其实想开了也还好,如果你不娶本村人,而是娶的外村人,那么外村的媳妇也是没田的!像你大嫂,她在娘家是有田,但是她嫁过来之后,那田还是娘家的,可不会带过来。” “明程,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你要是不想留在村里,大可来县城谋生,只要有我和你叔能够帮上的,我们都会帮!” 高岳他妈说了很长的一段话,句句都说到高明程的心底了,这还是第一个赞同他和许多美婚事的人。 高国兵当初知道时,就表露出不赞同来,但他的老婆却和他持相反的态度。 此时他老婆说这些话时,高国兵是一个字都不敢插嘴。 高明程的心暖乎乎的,他说道:“婶婶,谢谢你。不过我暂时还打算留在村里,我到县城来,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事情,而我在村里,还能够从山里弄到蜂蜜和猎物,也算是有一个来钱的门路。” “对了,婶婶,我给你们带了礼物来的,瞧我这记性,我都忘记了。” 高明程连忙起身,走到自己放担子的地方,从一边拿出来两瓶酒和两盒点心,又拿出一瓶大约两斤装的蜂蜜来。 这些蜂蜜是他特意留的,就是想让高国兵他们尝尝。 第六十三章 军用匕首 饭后,高国兵把高明程叫到外面去散步消食,高岳也想跟着去,但被高国兵的一个眼神给劝退了。 “妈,我给你收拾碗筷!”高岳乖觉的讨好他妈,赢得他妈一记赞许的眼神。 下了楼,两人往楼的后面走去。 那里是一处山坡,长着许多杂树,也种着一些最常见的花草。 再过几年,这里就会建造成人民公园,是县城里的人们经常去玩的地方,不过现在还只是一片未经开发的林子而已。 两人走在林子里,高国兵在前,高明程在后。 “明程,你来找我,是还有别的事情,对?”高国兵虽然用了疑问句,但语气却很笃定。 常年干着侦查工作的他,早就看出高明程来找自己是有所目的的,只是暂时没有猜到高明程的目的是什么而已。 高明程咧嘴一笑,大大方方的说道:“叔,我想从你这里弄一把二手的猎枪,你看成吗?” 听说高明程要枪,高国兵先是一愣,随即又了然。 但他迟疑了片刻,才说道:“猎枪好弄,也不好弄。” 高明程不解的看着他,这会儿还没有禁枪禁猎,原则上只要你有门路买到枪就行,再有门路办理一个持枪证,那就更没问题了。 高国兵仔细的解释着:“明程,警局的经费是由地方财政负责的,我们这地方……它比较穷!83年时,我们这里一个派出所才一两把盒子炮,在出了东北二王案后,地方财政就拨了一笔款买先进的枪,但是僧多肉少啊,那点枪,根本不够分的!” “前两天我们这儿抓到了一伙盗墓贼,又挖掘了一座完整的宋墓,报告打上去后,听口风,下次应该有机会多分到几把枪,但是新枪是绝对不可能流落出去的。” “至于旧枪……仓库里倒是也有一些旧枪,但是都太差了,别说打到猎物,只怕一开枪就会炸膛!那种枪,我可不敢给你!” 高国兵解释的很清楚,高明程也听明白了。 他们这个县,经济发展的有些慢,86年的沪市,都可以通过监控办案了,可在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带,连电话都还没有普及,办案全靠纸笔记录和走访。 高国兵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露出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你放心,我会给你留意,如果有遇到还不错的旧枪,我就给你留下来。再等等,大概一两个月后就会有消息。” “你要是有空,以后周末都可以来叔家吃饭,你下回来时,可不许再买东西了,浪费钱!你赚钱不容易,要省着点花!” 长辈的谆谆教诲,高明程自然得听,连忙嗯嗯的点头应着。 他想从高国兵这里弄到猎枪的念头,算是断绝了。 都怪县里太穷,要是搁在东北三省那种地方,有高国兵这层关系在,别说一把猎枪,就是弄把54式手枪也容易。 高明程算是死心了,不再问枪的事情,叔侄两个一面散步,一面又说了一些别的事情。 今天虽然是周末,但高国兵还要值班,于是散步了十多分钟后,两人一同回了家里,高国兵进了自己的卧室,没多久后,他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军用的匕首。 他把这把匕首递给高明程,严肃的说道:“保管好,别滥用!” 高明程找他弄枪,他没办法弄到,也不忍心高明程白跑一趟,他知道现在高明程就靠在山里弄蜂蜜和打猎赚钱,于是决定把这军用匕首送给高明程。 高明程眼底闪过一丝意外,随即是一阵狂喜,他激动的双手接过匕首,入手微沉,质感冰冷锐利。 这是一把65式陆军匕首,它显得非常的小巧,并且保养的很好,看上去很新。 匕首有刀鞘,他下意识将匕首从刀鞘中拔出,刀光掠影,从眼前晃过。 刀出鞘后,立即有一股肃杀弥漫开来,这一刻,高明程确定这把匕首是见过血的。 上辈子,高明程拿砍刀砍过人,但没有门路弄到军用匕首,而现在,这把锋利的军用匕首就在他的手中。 他握紧了刀柄,但是心中却蠢蠢欲动的想尝试着刺、挑、抹、劈等动作,然而现在空间狭小,他自然不能肆意的使用这把匕首。 他抬头看向高国兵,满脸的激动之色:“叔,谢谢了!” 高国兵眉头微皱,语气郑重的说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你要心里有数,知道吗?”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连忙点头嗯嗯的应着,然后说道:“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干不该干的事情!” 高国兵像是信了,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然后拿起搪瓷杯子,就准备往警局那边走去。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高明程回村后,也要多练‘智能功’。 高明程一面点头,一面目送高国兵离去,此时他的内心是一阵激动,哪里还记得什么‘智能功’的事情。 高国兵走后,高明程仔细的端详着手中的匕首,只觉得这把匕首哪儿都好看,尤其是刀刃,让他觉得十分的锋利,有种触之即伤的感觉。 高岳站在一边,满脸的羡慕之色。 刚才他爸把军用匕首送给高明程时,他简直要惊呆了! 要知道,以前他缠着他爸,让他爸把这匕首送给自己,可他爸根本不肯! “我爸对你可真好!”高岳开口,语气酸溜溜的。 高明程回过神,将匕首插回刀鞘,学着高国兵刚才的动作,拍了拍高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放心,哥以后也会对你好的!” 高岳直接翻了个白眼。 本来高岳还想拉着高明程看会儿电视的,但高明程得了军用匕首,内心正火热呢,对这黑白电视根本没兴趣,于是借口说要去等车坐车,下回有空再来找高岳玩。 高岳哪里看不出他这是在找借口,于是又翻了个白眼。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几本书。 “这些书我都看过了,你拿回去看!我爸说了,要多看点书,人才会变得聪明。” 高明程看了一眼袋子里的书,好家伙,全部都是武侠小说! 他一言难尽的看着高岳,心想,高国兵让高岳多看书,但绝对不是让高岳多看武侠小说! 不过兄弟的这番心意,他领了! “谢了,我会保管好,等看完了,再还给你。” 第六十四章 送礼 高明程自然没有去坐车,虽然他兜里不差钱,但是他跑的这么快,完全不必要去花这个钱。 主要是,你要坐车,可不是你想坐,就能够坐的,得等车来。运气不好,要等个把小时,现在天气还比较炎热,车里闷热,汗臭味很重,再加上马路坑坑洼洼的,行车颠簸,因此实在没必要花钱遭罪受。 出了较为繁华的地段后,高明程就一路跑着回了高家村。 他挑着担子,一边是空坛子,另外一边则放着一些塑料瓶子、武侠小说、匕首、还有一包红枣和一包红糖。 这两样东西是高岳他妈送的,还是送给许多美吃的。 用高岳他妈的话说,是给许多美补血用的。 又说十个女人九个贫血,贫血就不容易怀孕之类,说的高明程这么脸皮厚的人都脸红了。 他回到高家村时,也才下午三点。 进村前,他把手腕的手表摘下,揣进裤兜里,又把那把匕首藏的更仔细。 他本来想把匕首放在身上,但奈何没地方放。 夏天的衣服薄,裤兜又不够深,他也不好随手拿着,只能藏在担子底下。 不过他琢磨着要做一根皮带,并且是可以挂匕首的那种皮带,于是他打算去找董飞霞问一问,看她能不能做。 刚这么想着,他就听到董飞霞在叫他了。 树荫下,董飞霞提着一个篮子,头上戴上一个草帽,显然刚从地里回来。 她说道:“明程,上回你拿来的那些布料,我都给你做好衣服了,你现在来拿!” “好咧。”高明程应着,和董飞霞一起去了她家。 进门后,却不见高守旺。 董飞霞把篮子放下,先洗了把手,然后才去屋子里拿了衣服出来。 一共有两套衣服,一套绿色的男装,一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女装是做的长袖长裤,原本高明程说要做裙子,但是董飞霞告诉他,现在已经入秋了,只要下一场雨,天气就会凉爽下来,做成裙子的话,穿不了多久。 高明程哪里懂这些,于是就让董飞霞看着办,反正照着许多美的身材来做就行。 他把女装抖开,看了一眼,觉得还不错,又看了眼男装,是村里的男人们最常穿的样式,类似中山装,但是没有中山装那么挺括。 除了两套衣服,还有一个用纱布做的头罩,类似斗笠的造型,只是四面都围着纱布,这样人戴上后,就可以防止被蜂蜜蜇到脸。 高明程戴上试了一下,大小合适,就是纱眼有些密,戴上后,视野不是那么的好,这个时候的纺织材料和技术有限,自然不如后世的纱罩好用。 “谢了,做的都很好。”高明程道谢,然后按照之前说好的价钱给了钱。 又问道:“婶子,我想做一条皮腰带,可以挂匕首的那种,你会做吗?” “会,我家里还有几块皮料,你看你要用哪种皮料来做?”董飞霞是裁缝,一个裁缝,除了要有过硬的手艺,还需要备上许多料子。 董飞霞再度进了屋子,等她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些皮料,有猪皮的,也有牛皮的,这两种皮料适合做腰带一些。 高明程上手摸了一下,感觉牛皮的要更好些,于是他要了牛皮的。 “牛皮的比猪皮的可要贵些!皮带好做,你明天傍晚到我家里来拿。” “好。” 说定了之后,高明程就挑着担子回去了。 他先回到细奶奶家,大门虚掩,里面却没有人,但是房间门是关着的,于是他知道细奶奶和高壮肯定还在地里做事。 他把东西放好,把匕首藏在自己睡觉的枕头底下,然后拿着那套白底碎花的女装和一包红枣、一包红糖去找了许多美。 他来到许多美家时,恰好许多美在家。 今天天气好,许多美正在翻晒着菜干。 “多美。”高明程笑着招呼了下,快步跑到许多美的面前来。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前一递,说道:“送你的!衣服是我给你做的,那红枣红糖是高岳他妈妈送你的。” 前半句还好,听到后半句,许多美的眼睛都瞪大了。 她自然是认识高岳他妈的,毕竟之前都在一个村子住着,但是彼此之间是没有多少来往的。 “她……婶子怎么会突然送我东西?”许多美很是不解,手脚无措起来。 像红枣红糖这种东西,都是人们走亲戚时才会送的东西。 这平白无故的,别人怎么会突然送给自己呢? “我今天去国兵叔家做客了,婶婶知道我们要结婚了,于是给了你这个,说是让你好好的补身体。这东西,你能藏着自己吃,就藏着,实在不行,也只分你二姐一点就好。”高明程大大方方的说着,然而许多美却瞬间羞红了脸。 本来村里人都知道她和高明程要结婚了,但一想到高国兵他们也知道这件事了,她就觉得好羞涩。 红枣和红糖的作用,她自然也是知道的,所以才会更加羞涩。 这是给女人补血补身体用的,很多时候,都是买来送给孕妇产妇吃的,可是却送给了她…… 许多美虽然羞涩的脸都红透了,但还不忘瞪了高明程一眼,责问着:“是不是你说了什么?怎么好端端的送我这个!” 高明程眨眼,直呼冤枉。 他真的什么都没说啊! 但他知道不要和女人在一个话题上纠结太久,因为你纠结不过她的! 于是他将那件白底碎花的衣服抖开,笑着转移了话题:“好看吗?我让董婶子照你身材做的,但也没仔细量过,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赶紧进屋去试试,要是有哪里不合身的,就让董婶子给改一改。” 果然,新衣服成功的转移了许多美的注意力,她看着这套白底碎花的衣服,眼底闪烁着惊喜的光芒,看得出来,她对此很喜欢。 “快去试试。”高明程催促着。 在他的催促下,许多美娇嗔的瞪了他一眼,乖乖地进屋去换衣服了。 高明程松了口气,果然女人这种生物,就不能跟她硬杠! 杠来杠去,不但赢不了,还伤了两人的感情。 上辈子他就不懂这个道理,害得夫妻两个形同陌路很久。 第六十五章 帮忙捡柴火 人们常用花季少女来形容青春靓丽的女孩子,而十七岁的许多美,正是花季少女。 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她的皮肤不如城里人那般白皙,但也细腻光滑,手指稍显粗糙,但胜在年轻,依旧显嫩。 许多美之前穿的衣服,大多是三个姐姐剩下的,所以布料显旧,款式老气,也是她本人青春靓丽,才没有显得灰扑扑的。 现在换上崭新的白底碎花的衣裳,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一样,有一股勃勃生机从里到外的透了出来。 这是她的喜悦,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 她几乎是垫着脚走了过来,走到高明程的面前时,先是对他羞涩一笑,然后转了一个圈,让高明程能够欣赏整套衣服的美。 高明程之前看过这衣服,只是觉得没毛病,但现在衣服穿在许多美的身上,他就觉得这衣服真好看! 袖子和裤腿,都做了荷叶袖的设计,也类似最近流行的喇叭裤,只是没有喇叭裤那么夸张,并且多了一份女性的柔美。 “好看!大小也合适!”高明程毫不吝啬的夸赞着,目光中满是欣赏。 许多美抿嘴一笑,羞涩的微微低头。 这一低头,高明程就看到许多美的头发用的只是最便宜的那种皮筋,他突然就发现自己东西没有买全,下回再去县城,得再买点扎头发的皮筋和发夹,另外还得买瓶涂脸的霜。 再一个,鞋子也得买一双! 高明程的视线划过许多美的脚,穿旧衣服时不觉得,现在穿着崭新的衣服,就衬托的鞋子太旧了,甚至都快要坏了。 他心里盘算着,却也没有急着说出来表功。 两人坐在树荫下说了一会儿话,高明程又拿出一本书,考了许多美几个字,这几个字都是之前他教过的,当他考问时,许多美认认真真的回答着,几乎都回答正确了。 高明程对此很满意,于是又教了许多美一些生字,并且讲解了一篇课文的内容。 “高岳借给我一些武侠小说,等我看完了之后,就借给你看,这些武侠小说,大多都是香江、弯弯那边的作者写的,你看了,也能够开阔眼界。”高明程说着,他本来也想让许多美增加阅读量,武侠小说虽然不是顶好的阅读物,但也不错,可以丰富许多美的娱乐。 “是和《隋唐演义》一样的吗?”许多美眨巴着眼睛,眼底透露出好奇和期待。 她家虽然没有收音机,但也曾在别人家听过几次《隋唐演义》的评书。 “对,不过书里面的生字很多,你可能看不太懂,你如果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照着写下来,等我有空了,再教你,或者你联系上下文,猜测一下那个字的意思。” “好。”许多美乖乖点头,宛若一个乖巧的学生正在对老师进行保证。 在两人说话间,时间已经悄悄流逝,西边的天空无声无息间铺满了一片落日霞光。 许多美抬头望了眼天色,哎呀了一声,神色顿时慌张起来。 “现在什么时候了?怕是五六点了?糟了,我是回来翻晒菜干和捡柴火煮饭的!糟了糟了,等我二姐回来,我又得挨骂了!”许多美说着,都快要带着哭腔了。 她焦急的满地乱转,一下子想去捡柴火,一下子又想去厨房把米饭给煮上。 常言道农家少闲时,为了生活,需要日日操劳。 高明程见不得她这般慌乱,立即拉住她的手,沉稳的说道:“你别急,你去煮饭,我去捡柴火!” 许多美望着他,就像是望着主心骨,慌乱的心瞬间就平复了下来。 她点头,嗯了一声。 她往厨房跑去,但临到厨房门口时,又跑回了房间,再出来时,她已经换下新衣服,穿上旧衣服了。 新衣服珍贵,她可舍不得穿进厨房去弄脏了。 高明程从裤兜里拿出手表看了下时间,已经五点一刻了,虽然不早了,但离村里人吃晚饭的时间,还有那么一个小时。 他们村的人大约在六点半到七点半之间吃晚饭,有些人家可能会稍微晚点,但最晚不超过八点。 因为忙碌了一天后,人也饿的快,需要及时进食。 捡柴火可不是你想去哪里捡,就去哪里捡,这村子周围低矮的山丘,都是分给每个人的,你捡柴火,只能上你家的那块山去捡,要是去了别人家的山,那就得干架了。 但柴火这个东西,那是天天都要用的,事实上自己家的山,根本供应不了所有的柴火,因此每家每户都得想法子去深山里弄柴火,甚至有些人会去偷别人家的柴火,因此引发彼此双方的矛盾。 高明程跑得快,自然选择去深山里弄柴火。 他一路跑进深山,顺利的找到干枯的树枝,手脚利索的将树枝捡到一起,然后用一根藤蔓将之捆绑住。 在他低头捡柴火时,听到周围灌木丛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于是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抬头朝那发出声响的地方看去。 长满荆棘的灌木丛中,有几只野鸡逃窜着远去。 然而当它们自认为安全时,一枚石头携带着一股劲道,朝着它们打砸而去。 “砰!”地一声,一只野鸡应声而倒,另外一只野鸡则扑腾着翅膀,迅速的飞走了。 高明程成功打中一只野鸡,心中微微的欢喜。 他绕过那片长满荆棘的灌木丛,将倒在地上的野鸡捡起,野鸡还没有彻底死绝,他也没有急着扭脖子,等回去后割脖放血,肉味更好。 在弯腰捡野鸡时,他凑巧看到在那灌木丛里面,还有一窝野鸡蛋,看来这里本来就是这几只野鸡的地盘,只是受到他的惊吓,慌乱而逃了。 高明程低伏着身体,伸手去捡鸡蛋,饶是他小心,也被荆棘刺了好几下。 不过付出是有收获的,一共得到五颗鸡蛋。 天色渐晚,他也没有在山里久待,他把野鸡蛋放进裤兜里,然后一只手提着一捆柴火,一只手提着一只野鸡,快步下山而去。 他回到许多美的家,许多美正在洗菜切菜,家里的柴火虽然不够多了,但也足够把饭煮熟。 “多美,柴火给你弄好了,我放在这里。呐,还捡到几个野鸡蛋,你藏起来,自己慢慢吃!”高明程把野鸡蛋也递给许多美,至于野鸡就算了,给了许多美,就相当于给了她二姐一家了,还不如自己拿回去吃。 第六十六章 送手表 等高明程回到细奶奶家时,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余晖斜照。 家家户户的厨房烟囱上方,都有青烟袅袅而上,走在相邻两户人家的夹道时,能够闻到从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 如今大家的生活都比之前好点了,搁在前几年,白米饭吃的少,大多是红薯饭、豆饭等等,这几年吃白米饭的多了,只有少数几家仍旧过的艰难些。 细奶奶家的堂屋亮着灯光,厨房亦有光芒溢散出来,同时还有翻炒菜时,锅铲碰触铁锅发出的声响。 “细奶奶,有热水吗?”高明程探进半边身体,问了句。 “有,在开水瓶里。”细奶奶回了句,同时看了眼他,立即看到高明程的手里拎着一只野鸡。 高明程从厨房拿走开水瓶和刀子,走到院子里先把野鸡抹脖子放血,然后丢进一个盆里。 这时高壮也过来帮忙了,高明程用热水烫毛后,再拎起放在地上,于是两人一起拔毛,迅速的褪下野鸡的一身漂亮羽毛。 “明程哥,奶奶已经煮好两个菜了,这野鸡只怕来不及煮熟了。”高壮说道。 “没事,我们先吃饭,野鸡慢慢炖着,晚一点再吃。”高明程并不急着吃,他拿起刀,开始开膛破肚起来。 院子里的光线较暗,于是高壮捧着一盏煤油灯过来照着。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高明程的刀法行云流水般,快速的处理好野鸡的内脏了,只要了心、肝和鸡胗,至于那些肠子,就不要了。 其实鸡肠子也很好吃,就是想弄干净就比较麻烦,高明程多少带着一点后世的行为习惯,直接丢弃鸡肠子。 但高壮不肯,于是他把鸡肠子捡到一边去,快速的处理好,然后用草木灰抓洗一下,最后再用开水烫过。 “明程哥,鸡肠子可好吃了,干嘛丢它!你不想弄,我来弄,省的被奶奶看到了,还得挨骂!” 高明程讪笑了下,将洗干净的野鸡放在案板上,利索的将之剁碎。 这时细奶奶已经炒好菜了,锅子也重新洗干净放好了水,野鸡剁碎后,直接放进大铁锅里,然后盖上锅盖慢慢的炖煮。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灶膛,里面放着两根较粗的大柴火,足够烧上一会儿了,于是便去餐桌那边吃饭。 今天的菜色比较简单,一个炒辣椒,一个丝瓜鸡蛋汤。 “种甘蔗真麻烦!要不是县里派下来的任务,我真不想种!”饭桌上,高壮向高明程抱怨着。 今天一整天,他都和奶奶在甘蔗地里干活。 他们县城有一个糖厂,于是县里就给乡下分派了任务,要求他们每家每户,都必须种甘蔗,等到秋末冬初时,糖厂的人就会开车过来收购。 说起来是给百姓谋发展,但实际上真不是这么一回事! 一吨甘蔗,才卖两百多块,并且有时候收购不及时,甘蔗就压在村民的手里了,再加上种甘蔗很麻烦,价钱又低,所以村里人根本不乐意种植。 “你看,我的手都被甘蔗叶子割伤了!”高壮伸出手,语气委屈极了。 甘蔗叶子挺锋利的,割在人的身上又刺痛又痒,很不好受。 细奶奶是又心疼又生气,说道:“喊你穿一件长袖外套,你怎么也不肯!” “热嘛!”高壮辩解了一句,年轻人怕热,又没有老人经验那么多,想当然的穿着短袖了。 “唉,这样,等明年开春时,我和村委说一声,就说我身体不太好,家里人手少,看能不能不种甘蔗了,就算不行,也只种个三分地好了。”最终,还是细奶奶心疼这个唯一的孙子。 高壮一听这话,就喜笑颜开了,奉承着:“奶奶真好。”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脸上也挂着笑容。 饭后,高明程进了自己住的房间,没多久后,就从里面拿出一块半新的手表来。 他把手表递给高壮,说道:“呐,送你的。” 高壮先是一惊,紧接着便是欣喜。 他拿过手表,在灯光下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块手表是庐山牌的,虽然不是崭新的,但也不显旧。 “明程哥,你哪来的手表?”高壮惊讶的问着,细奶奶也朝这边看来。 这块手表是高明程黑吃黑弄来的——不,是光头男主动送给他的! 但真实的情况也没必要说出,高明程说道:“我卖蜂蜜时,恰好看到有人在卖二手的手表,说是家里急用钱,只要十块钱就卖,我看质量还行,就给买了。” 一块崭新的手表要六十块,半新的只卖十块的话,那确实很划算。 高壮挺高兴的,将手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嘚瑟的摆动着手腕,感觉戴上手表后,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气! 细奶奶却不赞同的说道:“明程,你买了就买了,但自己用就行,不用给高壮!” 十块钱虽然便宜,但也是钱啊! 这时,高明程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表来,是崭新的。 “我也买了,这块新点,就贵点。” 之前他买了手表,但一直藏着,没让别人知道,现在才过了明路。 “我看看。”高壮整个人欢喜的跟傻子一样,又拿过高明程的那块手表,把两块手表放在一起对比。 手表都是庐山牌的,一个崭新,一个半旧。但不仔细去看的话,也看不出来。 “你们这些年轻人……钱难道烫手吗?怎么就存不住钱呢?”细奶奶恨铁不成钢,满脸无奈的看着高明程。 之后,她去自己房间里拿了十块钱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这钱你拿着,算我们买的。” 高明程自然不肯要,说道:“细奶奶,我到你家来吃住,你没跟我提钱,我送高壮东西,你怎么就跟我提钱了?这钱我不要!” 一个要给,一个不肯收,双方僵持了一会。 于是高明程用了洗澡遁,拿了换洗的衣服,就拉着高壮往外面去,“细奶奶,我和高壮去洗澡了,你看着点火啊!” 细奶奶无奈,目送着他们离开。 竹椅上,摆着两块手表,一新,一半旧。 手表不能碰水,两人自然不会带着手表去,细奶奶摸了一下这块,又摸一下那块,嘴角含笑,眼底却泛着点点泪光。 这日子,越过越好了啊! 第六十七章 大哥搬家 清凉的水洗去一身的尘土,整个人就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洗澡时,高明程还碰见他的两个弟弟。 高明万和高明里也在水库里洗澡,兄弟几个见面,到也表面热情,并且高明万告诉高明程一个消息。 “爸妈说明天的日子就很好,让大哥大嫂明天搬到新家那里去,并且中午饭就在新家那里吃,算是开伙。”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给大哥搬东西,二哥,你到时也来帮忙啊!”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这是应该做的事情。 他心底虽然对兄弟们没有那么的亲近了,但血缘羁绊是斩不断的,再说了,也没必要闹的难看,惹人看笑话。 兄弟和睦,他人才不敢欺。 说完了这件事,又说了几句闲话,大家就差不多要上岸回家了。 等上岸后,高明程才发现三弟和四弟他们趁着洗澡时,在水库里摸了一些鱼,但并不多,只有五六条,并且个头不大,最大的一条才小孩巴掌大。 看到这些鱼,高明程又想起自己也教了高明万他们套兔子,于是问起这件事。 高明万先是一笑,说道:“套到过一只兔子,兔子肉还挺好吃的!不过也就只套到过那一回,后面就不行了。” 高明程哦了声,也没有继续说话,不过明天新房子开伙,他也不好空着手上门,于是决定早上去山里练拳时,顺手打点野味带过去。 和两个弟弟挥手道别后,高壮问他:“明程哥,明天要我去帮忙吗?”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明天我爸他们都休息,我家人手多,用不着你帮忙。反正总共也没有多少东西。” 他大哥大嫂搬家,也就三样东西需要帮忙,一是睡觉的木床,二是衣柜,三是木箱。 至于别的,暂时是不用。 因为他大哥大嫂虽然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还是吃住在家里,即使后面搬出去住了,也是在家里吃。 还是等他结婚后,为了公平起见,大哥大嫂才分家自立,从此在自家吃饭,但孩子是归罗小华帮着带的。 “那好,明天奶奶要带着我去山里弄柴火,打算去后山弄点干枯的松针回来引火。” 两人一边说着话,回到了家中。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两人都忍不住深吸了几下。 “鸡炖好了,刚断了火,我给你们盛一碗凉着。”细奶奶笑着说道,转身进了厨房。 “肉真好吃,真是怎么吃都吃不够!”高壮幸福的叹息着,迫不及待的也进了厨房。 高明程倒是不急着吃,他从厨房提了两个水桶出来,然后快步走到公共的水井那儿,利索的打了两桶井水。 一只手提着一桶水,连扁担都用不着。 他走的飞快,并且学着电影《少林寺》中的动作,将手伸平的提着水桶,并且还要保证不露出一滴水来。 这个姿势提水,是真的很累! 一路回到细奶奶家,饶是高明程体力过人,在放下水桶时,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将水桶里的水,倒进一口石缸中。 他们这儿会用石缸存水,说是水不会腐败,比用木桶存水要好很多。 “明程,快来吃!”细奶奶招呼着高明程,但自己却拿起一个铁皮水壶,开始打水放进小灶上烧水了。 一只野鸡并不大,炖熟后被分装了四碗,高明程问过才知道,细奶奶给许多美也预留了一碗,让高明程吃完后给送过去。 留给许多美的那一碗,是一个鸡腿和鸡翅,还有半碗鸡汤。 高明程的碗里也有一个鸡腿,还有几块好肉,至于高壮的碗里,那都是骨头多的部位,如脖子、鸡头、鸡脚等。 高明程再看细奶奶的碗里,就两块鸡胸肉和半碗鸡汤。 于是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细奶奶,细奶奶却把碗端到一边去,不肯要,说道:“我上了年纪了,牙口不好,肠胃也不消化,吃多了难受,你们年轻人多吃一些。” 高明程没办法,只好自己吃了。 细奶奶就是这种人,很为别人着想,也绝不愿意多占他人便宜。 他妈就不同了,他妈很喜欢占便宜,每次占到便宜了,就会沾沾自喜很久,并且会对他们夸耀自己的聪明和厉害。 吃过一碗鸡肉,饱腹的同时,幸福感也蹭蹭蹭的往上涨。 他端起一碗预留的鸡肉,前去投喂他的小媳妇了。 谁不喜欢投喂自己的媳妇呢! 翌日,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醒来了。 照例是进山打拳、打猎物,然后在七点左右就下了山,他拎着两只野兔,往自家走去。 他昨天就和细奶奶说了,今天他早饭、中饭,都在自家这边吃。 进门时,就看到家里人都已经在吃粥了,于是他叫了人后,把兔子往地上一扔,就进厨房去。 他从橱柜拿出一个碗来,走到大铁锅边上,低头一看,大铁锅里只剩下一点稀粥了。 他身体一僵,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对于他妈来说,这是基操,要淡定! 他把剩下的半碗稀粥吃了,问他爸什么时候动手搬家。 “我找人问了日子,说今天七点半搬家最好。你大哥大嫂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等下只管搬就是。”高远见说着,又对罗小华说道:“明程就吃了半碗稀粥,肯定饿着,你赶紧给他煮点面条来吃。” 罗小华不太乐意,瘪嘴说道:“你没在那边吃就过来了?” 高明程心平气和的说道:“我一大早就进山套兔子了,刚刚才下山回来。” 罗小华想到高明程带过来的两只兔子,脸上的表情终于好看一些了,于是她开始给高明程煮面条,但一边煮一边还得抱怨高明程多事,让她累着了。 一碗清水面,什么都没放,连油都少。 高明程不喜欢吃清水面,他喜欢吃荷包蛋面,煎过的荷包蛋很香,和面条一起煮过后,又软软的,口感很好。 如果能够再加一点猪肉、青菜,那就更好吃了。 他低头吃着寡淡的清水面,味道很一般,但好在他妈小气,只煮了一小碗,所以忍一忍,也就吃下去了。 吃过面条后,时间就差不多七点半了。 高远见是有一块手表的,用了几年了,但因为用的仔细,所以还比较新,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说道:“到时间了,准备搬家!吉时搬家,以后红红火火。” 第六十八章 态度强硬怒怼 新买的房子距离老宅,有个三百米的样子,顺着一条夹道走的话,就会近一点,但因为要搬大件的东西,所以得绕一下,从较为宽敞的大路走过去。 家里人手多,东西却少,因此一趟就给搬了个干干净净了。 说是新买的房子,但其实还是旧房子。 四间房屋,并不算太大,一共也就六十多个平方左右,然后带了一个小院子。 由于习惯族人聚居的缘故,村里的宅基地都很密,直到93年开始兴起砌新房子后,才逐渐散开一些。 高明程打量着这个房子,虽然是旧的,但显然被精心打理过,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墙壁上还贴着几张挂历画。 大哥高明鹏和大嫂黄素娥今天格外的高兴,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一家人也都到处走走看看,等新鲜劲过了,就开始帮忙弄中午饭。 作为新房子开伙的第一顿,自然格外的丰盛,原本家里就准备了一碗干鱼、一斤猪肉、九个鸡蛋、以及一些时蔬。 现在高明程带来了两只野兔,那菜色就更加丰盛了。 中午十二点时,香喷喷的饭菜就上桌了。 高远见拿着一瓶酒,满脸的笑意。他会蒸酒,也爱喝酒,这会儿还好,等再过几年家里日子过得好了,他顿顿都要喝酒,不喝酒就吃不下饭的那种。 他不但给自己倒酒,还给四个儿子也倒了一小杯酒。 最小的儿子高明里还没有成年,但这不打紧,村里没有未成年人不能喝酒的规矩,有些酒鬼,甚至会给几岁的孩子喂酒喝,看到孩子被酒辣的吐舌头,还会觉得有趣的哈哈大笑。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父子几个喝一杯!” 为大儿子买了房子,虽然险些掏空了家底,但高远见还是很高兴很得意。 一杯酒下肚,酒意上头,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喝酒,一边夹菜吃。 两碗兔子肉、一碗辣椒炒肉、一碗炒鱼干、一碗清炒豇豆、还有九个水煮蛋。 水煮蛋是按人头来了,所以一人一个。 平常难得吃水煮蛋,但这会儿没人急着吃水煮蛋,而是抢着去夹肉吃。 饭桌上,高远见又说了一些表功的话,甚至还得意的说道:“我这人最公平了,老大有的,你们几个也会有!” 这话是对着高明程三兄弟说的,两个弟弟是什么心情,高明程不知道,但他听了这话,却本能的哂笑了下。 他吞下一颗水煮蛋,借此掩饰自己微妙的心情。 这时,高远见又说道:“老二,你反正每天闲着没事做,你明天去山里砍几棵树,等树阴干了,我找人做一张床出来,那床要做的宽一些,到时候给你大哥大嫂用,你再把你大哥家这张旧床搬过去睡。” “如今家里买了房子,也住的开了,你今天就回来住,暂时没床睡,你打地铺也好,和你三弟一起睡也好,总不能一直住在别人家,要被人说闲话的……” 高明程怒极反笑,嘲讽的说道:“偏心眼就偏心眼,还非要说自己最公平,你都不怕被人说闲话,我怕什么?” 高明程的一句话,令所有人都惊诧的看向他。 高明程也不吃饭了,直截了当的说道:“趁着大家都在,我就把话说清楚了。我要娶许多美,这事是不能改的。妈之前说了,不会给我一毛钱,我也不稀罕。上回我就和妈说了,等我结婚后分家,我只要属于我的一亩田,其他的东西,我都不要。” “反正迟早分家,我就不回去住了,省的惹你们生气。” 说完这话,高明程站起来就想走,因为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果然,高远见脸色剧变之后,就指着他大骂:“你是翅膀硬了,能飞了是?你是赚了几块钱,就觉得自己厉害了是?你吃家里用家里的,就算家里不给你钱,你还有理了?” “我又没说不给你们养老钱,你们急什么?你们养我小,我养你们老,等你们老了,我肯定给你们钱!”高明程才不跟他扯有理没理的事情,扯来扯去一团糟。 高远见也是一个暴脾气,又喝了几杯酒,本来高高兴兴的,却被二儿子破坏了兴致,他当即一摔酒杯,站起来就要去打高明程。 高明程从小就喜欢惹是生非,经常和村里的同龄人打架闹事,每当这时,高远见都会打高明程一顿。 小的时候,他硬生生的挺着挨打,等大一点,就机灵的提前跑了。 看到高远见挥拳的动作,高明程提前避开,他一面避开一面嘲讽的说道:“爸,以后别和人说你做事公平,话太假,刺耳!” 说完,他一溜烟的跑掉了。 他速度快,等高远见追到门口时,哪里还看得到他的身影! 高远见气得拿脚踢门泄怒,踢的门框框响。 别人只是心底震惊,唯独黄素娥心疼那门,她看着被高远见踢的门,满脸的心疼,但也不敢这个时候开口说话。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踢门声响起。 高明万和高明里彼此看了对方一眼,沉默的没有说话。 身为老三和老四,他们也感受到父母对四兄弟之间的区别,他们两个还好,挨打不多,但二哥是从小被打大的。 有时候为了不挨打,二哥就经常跑到别人家去吃住,但最初这样做,也是他妈为了惩罚二哥,故意不给二哥饭吃。 这样一来,回家不但要挨打,还没有饭吃,自然就不回来了。 罗小华的谩骂声响起时,高明程早就跑回细奶奶家了,他心里还有点高兴,看到爸妈被他气着了,竟然诡异的有种兴奋感。 就像是他一直被两座山给压着,但现在他不但掀翻了两座山,还在两座山上蹦跶了下。 身心俱爽! 原本他爸自得的说自己做事公平,他虽然觉得可笑,但也能忍,谁知他爸刚说了自己做事公平,下一句话就是极度的不公平! 喊他去山里砍树,然后做成新床给大哥他们睡,自己再睡旧床? 这是什么大怨种才会干的事情! 第六十九章 收购药材 高明程怼了他爸妈一顿,原以为他妈会追到细奶奶家来找他麻烦,但谁知一整天都风平浪静的。 他爸这人当过大队长,在外面办事时,也确实公平公正,所以现在也是村委的副主任,他爸好面子,所以就算他惹了他爸生气,也顶多是在家里教训他,不会把事情闹到外人面前。 他妈就不好说了,有时候脾气来了,办事就不管不顾的。 高明程惊疑他妈为什么没来找他,但高家其他人都清楚原因。 在罗小华准备追出去时,高奶奶喊住了她。 高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所以平常很少做事,也不怎么操心家里的事,她得闲了,就去地里转转,或者和人说闲话打发时间。 在四个孙子中,她也最偏爱长孙,其次就是喜欢幼孙高明里,再次就是喜欢唯一的孙女高淑芳了。 中间的两个孙子,她都不太上心,不是她不喜欢,而是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照顾这么多的孩子。 “小华,你当年也是没有爹妈,一路讨饭讨到我们村的,我见你可怜,给你一碗饭吃,后来远见觉得你还行,就和你结婚了。我当时没嫌弃你的出身,你现在倒是嫌弃许多美的出身了。”高奶奶性格和睦,但这会儿满脸的严肃。 “上回你去找许多美闹事,我就不赞同,但是拦不住你。你伤了明程的心了,你还不知道吗?” 听高奶奶提起自己的出身,罗小华的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但她不服输的辩解了句:“可我还有哥哥!” “对,你哥哥在邻村当赘婿,那女的脚还是跛的!”高奶奶不留情的揭穿了罗小华的遮羞布。 一路讨饭过来的兄妹两个,能有什么好的出路? 女的可以嫁人,男的要留下,就只能入赘了。 罗小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高奶奶缓和了脸色,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许多美,是希望明程能娶个更好的老婆,那样能够帮衬他。但是明程是个倔种,小时候他爸打他,他都咬紧牙关不哭的,你不给他饭吃,他也不会说好话求饶,也不会偷东西吃。” “我记得有一次,他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远见要打他,他一下子爬到一棵树上,在那树上整整待了一天,后来远见说不打他了,他也不肯下来,还是等你们都走了,他才下来跑掉了。” “他倔的很,你不要再去骂他了,远见你也别去骂他,就当已经分家了,他要是日子过的好就好,要是过不好,你们当父母的,也不能不管!” 高奶奶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但高远见酒意上头,却听不进去,冷笑着说道:“他过不好,我也不管,让他讨饭去!” 罗小华听见讨饭两个字,脸上极快的闪过一丝厌恶。 时间过去很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记曾经讨饭的那段岁月了。 饭桌上还有一些肉菜,但大家吃起来,却总觉得少了些滋味了,高明万低垂着头,藏住了心思。 二哥分家只要一亩田,别的都不要,这让他有些高兴,但同时又有些不安。 他偷觑了一眼爸妈,思忖着等他结婚时,不知道会有什么待遇。 他偏头看向其他几间屋子,这栋房屋一共四间房,原本二哥听家里话的话,那么等二哥结婚了,肯定也是要搬到这里来住的。 但现在…… 没人来找他麻烦,高明程也乐得自在。 他按照自己的计划,进山薅了蜜蜂的羊毛——割蜂巢。 他上次卖蜂蜜时,就顺便买了瓶子,有一斤装和两斤装的瓶子,这样灌装后,方便卖货。 除了弄蜂蜜,就是打猎,平时打的少,遇到赶集了,就稍微多打一些,拿到军岭老集去卖,一来二去,他会打猎的名声倒是在周边村子传了出去。 不过县城他已经有段时间没去了,虽然他跑得快,但去一趟县城也挺不容易,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所以除非必要,他也不愿意经常来回的跑。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半月,这半月里,他要么在山里弄东西,要么就在闲暇时看看高岳借给他的几本武侠小说。 书带回来了,自然不是他一个人看,高壮是第一个发现并看上的,这一看,就上瘾了! 《隋唐演义》的评书虽然好听,但每天只能听半个小时,而书本呢,他可以看一整天! 细奶奶心疼孙子,看到他看书入迷,也不忍心叫他去做事,就随他看书了,并且细奶奶也不懂武侠小说和正经的书有什么区别,只是看到孙子这么认真的看书,她心底就高兴。 高明程见状,当然也不会说破。 他挑了一本金庸的小说借给许多美看,金庸的书比起古龙的书,要更正经些,古龙的书里有些香艳的描写,所以高明程认为暂时不能让许多美接触。 呃,婚后倒是可以看看! 九月二十号的下午,下了一场雨,好在雨水不大,第二天就放晴了。 高明程天天在山里游荡,时常观察那些药材的长势,到了这会儿,灵芝和茯苓都可以采收了。 除了这两种药材,山里还有其他的药材,如栀子、蔓荆子、防己等,这些都是秋季采收的药材,采收后,只需要简单的炮制就行。 一个人的人力是有限的,即使他可以把山里所有的灵芝和茯苓都采收了,但其他的药材,他是不可能全部采收的。 要想去药交会交易,就得多弄一些货,否则跑一趟下来,赚的钱就不够多了。 因此,他早就想好了,栀子之类的药材,在低矮的山丘上,也随处可见,他完全可以让村民们代为采收,然后他再出钱收购就行。 他身上有一千多块,完全够充当本钱了。 时间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放出话,让村民去采摘药材,他会出钱收购,为了保证品质,他收新鲜的药材,然后自己来炮制。 这话放出去后,从者云集。 每天清早,山里就有人在采摘药材了,甚至还有人为此闹起了矛盾,并且险些大打出手。 高明程自然不管这些私人恩怨,他只管收货给钱,他让高壮每天留在家里,只要有人上门来卖,就称重给钱。 他自己自然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收购药材上,而是满大山的开始采摘灵芝和茯苓了。 其实他不知道现在这两种药材的价钱是多少,但是感觉这两种药材应该值钱一点,值钱的东西,当然要自己上! 第七十章 淡淡地失落 到了县城赶集的日子,高明程抽空去了一趟县城。 这些日子他攒下不少蜂蜜,需要找个时间把它们卖掉,他身上的一千多块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花的差不多了。 如栀子这种药材,其实很便宜,四毛钱一斤,但是呢,架不住量大! 不过高明程也不急,等他把这一批蜂蜜全部卖掉后,就又可以有几百块进账了,如果有人不长眼想抢他,那就更好了! 怀抱着这个美好的期待,高明程进城了,顺利的卖掉蜂蜜后,还特意在集市上闲逛了一下,试图招惹到不长眼的人。 期间的确有人试图想靠近他,想偷他的钱,但是呢,那小偷还没有真正的下手,竟然就被同伴给拉走了。 高明程装作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动静,实际上他们的动静全在他的眼角余光里。 怎么回事?难道被人认出来了? 不是?重生回来后,他才进了两次县城啊!他在县城认识的人,十个手指都能够数完! 高明程又逛了几分钟后,发现根本没人敢靠近他,别说下手偷他的钱了,就是他在哪儿,哪儿就相当的安全。 察觉到这点后,高明程心底有些淡淡地失落。 但让他主动出手去抢那些人的钱,他又做不到。总归没理。 在集市上买了要买的东西后,高明程就离开了集市,他也没打算去找高国兵,而是决定回家去。 看到他走了,躲在暗地里的人纷纷松了口气,唯独那个试图去偷高明程钱的小年轻满脸的不解,他嘟囔着:“陈老二,你搞什么?刚刚你拉我做什么?我看到他裤兜里有钱!我都看到那钱露出一个角了!” “啪”的一声响起,是陈老二重重的拍了一下小年轻的肩膀,他语重心长的说道:“老子救了你一命,知道吗?今天晚上你请客,要整几个硬菜!” 小年轻满脸懵逼。 阻止了他偷钱就算了,还要他请客吃饭? “哎,怎么回事?难道那人是你亲戚?……” 又是一巴掌打在小年轻的肩膀上,疼的他呲牙咧嘴,正想瞪过去,就听到那人说道:“嘿!我要是有这么厉害的亲戚,我得笑死!你知道刘刀疤吗?你知道何大有吗?他们两个都在刚刚那人的手里吃了大亏!” “我敢说,你要是敢去偷他的钱,你这条手就非断不可!不但手得断,兜里的钱还得没了!那人下手黑的很!” “是吗?”小年轻将信将疑,但其他的同伴都一齐点头。 那人下手真黑! 集市里发生的小插曲,高明程并不知道,他一路返回了高家村,继续他收购药材的计划。 细奶奶家的院子里,晒满了各种药材,幸好最近天气好,药材翻晒个两三天,也就干的差不多了。 药材有了,就得准备麻袋将之装好。 平时大家不那么的讲究,用的袋子就是化肥袋子和饲料袋子,但药材拿这种袋子装着,就给人一种廉价和不正宗的感觉。 高明程两辈子都是第一回贩药,其实根本不懂里面的门道,但是呢,山里有这些资源,所以他很想尝试一下,也觉得自己有抗风险的能力。 蜂箱他已经找人做好了,也都分别放进山里不同的位置,并且捕捉了蜂后,将蜂后关在蜂箱里,只要蜂后在这里安家了,工蜂们就会纷纷过来筑巢,然后繁衍、酿蜜。 他想的很好,即使这一趟贩卖药材,让他亏了,他也可以继续去山里搞蜂蜜和打猎,总归不会饿死。 把最后一次卖蜂蜜的钱投进去后,不过两三天,就用的差不多了。 于是高明程就叫停了,不再继续收购药材。 “怎么就不要了呢?我知道有个地方,长着一大片的栀子,正准备明天过去摘呢!”听到高明程不再收药材,那些积极采摘药材来卖钱的村民,立即不满了起来。 高明程才不怕他们,双手抱胸的往门口一站,吊儿郎当的说道:“这药材我是替别的老板收的,他只给了我这么些钱,我当然只收这么多的药材,难道还要我垫钱来收?就算我愿意垫钱,我身上能有几个钱?” 是的,高明程从一开始,就没说是自己要做药材生意,而是借口替一个老板来乡下收药材,他就赚个辛苦费。 他自小在山村长大,其实他们高家村的风气还可以,能够一致对外,彼此帮助,但是呢,红眼病那是哪儿都有的。 就算是亲兄弟,也往往有嫌人穷、怕人富、恨人有、笑人无这一类的微妙心理。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怕你过得苦又怕你开路虎。 为了避免麻烦,高明程干脆说自己只是替人办事,这样本钱拿出来后,也不会惹人怀疑。 自从他收购药材以来,家里人都没怎么找过他,只有他小妹来过一次,问她去摘栀子,能不能送到他这里来卖。 高明程当然是一口答应了,收谁的药材不是收呢,难道还专门不要自家人的? 高明程几句话,就把还想卖药材的人给挡回去了,看他们食髓知味,于是说道:“你们想卖,就继续采摘,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看有没有人来买。” 村民们有些犹豫,要是自己采摘了,结果又没有人要,那岂不是白浪费功夫了? 但也有人愿意试试,既然有老板让高明程代为收购药材,那么肯定有其他人也会收购药材。 卖给谁不是卖呢?干就是了! 高明程停止收购药材的这一天,是十月十一号,距离樟树的药交会,还有五天。 但想要参加药交会,至少得提前两天过去,所以高明程这一两天就得准备出门事宜了。 望着堆满半个房间的药材,高明程陷入沉思中。 似乎……事情的发展不在他的预料之中了啊! 东西少了,赚的钱不够多,来回一趟不划算。 但是东西多了,他怎么带过去? 虽然他力气是大,但到底也没有三头六臂啊! 这一刻,高明程头疼了。 连晚上他都破天荒的没有打坐入定,而是在思索着该怎么处理这些药材,靠自己一个人,那是不成了,得再找几个帮手。 首选的帮手就是高壮,但两个人还是不行,得再找个,找谁呢? 第七十一章 追踪野猪群(求追读) 十月的天,天气渐冷,在阳光底下,还有几分晒意,但进了林子里,就感觉有丝丝的阴凉。 这段日子,村民们都挺忙的,本就是晚稻即将成熟的时候,高明程又说要收药材,等药材不收了,家家户户就把注意力转移到田里的晚稻上。 有些人家的稻子种得好,已经可以收割了,有些人家的稻子种得不好,还没有成熟,并且还有一些空瘪的。 高明程家的稻子也准备收割了,不过这一次家里没人来喊他回去帮忙,既然不喊他,他也不主动回去帮忙。 这一日,他又进了山,他打算在出门前,再弄一些值钱的野味。 主要是,他兜里快没钱了! 常言道穷家富路,这兜里没钱,出门就底气不足。 他在南方闯荡过,但从未涉足过药材这一行,所以他愿意多做一些准备。 进了山后,他也没有急着去找猎物,而是顺着山路,查看了之前放在山里的蜂箱。 他一共做了二十个蜂箱,分别放在有天然蜜源的地方,这山里的一些植被,他也不能完全叫出名来,但有些树开花,有些树不开花,这还是知道的。 他把蜂箱放在树荫下,这样可以遮挡太阳和雨水。 一路走,一路查看。由于刚放不久,蜂箱里面的蜂巢并不多,工蜂们忙着筑巢,还没空酿蜜,今年年底时,大概可以收割一次蜂蜜,但冬季蜜源少,蜜蜂们本身也是要消耗蜂蜜的,如果把蜜都割走了,蜜蜂可能无法越冬。 高明程不打算做竭泽而渔的事情,这一批蜂箱放下后,今年都不会再动它们,等到明年开春了,蜜源多了起来,再来割蜜。 突然,他的精神戒备了起来,他盯着一处地方,手慢慢的拔出套在腰间的匕首。 刀出鞘,寒芒闪过。 他挥手,刀刃在虚空划过,当刀刃划过后,一只胡蜂的身体被切断,从半空跌落在地。 胡蜂是蜜蜂的天敌,如果没有人为的干扰,被胡蜂盯上后,整巢蜜蜂都有可能全部被它们吃掉。 接下来,高明程再度挥刀,又杀死几只胡蜂。 用军用匕首杀死区区胡蜂,有种杀鸡焉用牛刀的感觉,但是呢,高明程很喜欢这种挥刀的感觉,每一刀都有收获,就更加令人喜悦了。 很快,萦绕在蜂箱附近的胡蜂们,就被高明程一一斩杀了。 他在附近检查了一下,发现地上不但有胡蜂的尸体,也有蜜蜂的尸体,可见已经有些蜜蜂被胡蜂杀死了。 他掀开蜂箱的盖子,查看里面的情况。 由于蜜蜂被杀死了部分,这个蜂箱的筑巢进度要低于其他的蜂箱,高明程皱眉,看来他之后也得关注一下这个蜂箱,如果里面的蜜蜂全部都被胡蜂干掉了,那么他就得换个地方,然后重新再去找一窝蜂群回来。 就这样,他把这一片的蜂箱都检查过,然后再去寻找猎物的踪迹。 他今天的目标是打一头野猪,所以往野猪经常出现的地带走去。 时近深秋,山里的野果都成熟了,地里的根茎也蓄满了淀粉,这个时候,是野猪最不缺食物的时候。 山沟里、山坡上,到处都有野猪留下的痕迹。 高明程路过一片坡地,看到那里的泥巴都被崛起,地上散落着植物残渣,还有大量野猪的脚印以及粪便。 这里生长着一片葛藤,葛藤这种植物,在他们山里是满大山都能够看到踪影的,等到十一月时,村里的人就会扛着锄头进山去挖葛根,挖到的葛根进行清洗后,磨碎,过滤,取淀粉晒干,就是葛粉了。 葛根人能吃,野猪自然也能吃,它的叶子和根茎,都是野猪喜爱的食物。 泥土的表面还很新鲜,高明程判断野猪群应该刚走没多久。他顺着留下的痕迹,一路追踪而去。 他的腰间系着一根牛皮带,上面不但挂着一把军用匕首,还挂着一把普通的尖刀。 有一次他发现了几只野兔,刚想捡石头去砸时,却发现那一块地方,根本就没有石头。 他在愣了片刻后,猛地反应过来。既然他砸石头那么准,那么完全可以弄一些刀、矛、标枪之类的东西啊! 醒悟过来后,他就跑到铁匠铺那儿,准备打造合适的工具,只是想要一把标枪,可不是你去买,就能有的,还得花费一段时间来等待铁匠打造出来。 在拿到标枪之前,高明程就顺手买了一把普通的尖刀,打算练一练小李飞刀,在必要时,可以将尖刀丢出去,伤到猎物后,猎物逃跑的速度就会受到影响,然后自己再追上去。 本来那把军用匕首,肯定比普通尖刀好用,但是呢,他舍不得! 普通尖刀万一遗失了,那就算了,但军用匕首可不容损失啊! 在和铁匠聊天时,他还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只要你给足够多的钱,铁匠可以给你打造鸟铳出来。 鸟铳呢,也是枪,但是那是明清时代的枪械了。 年代久远,功能不好用,就算拿到鸟铳,也只能打到一些小猎物,没办法打到大型猎物。 再一个,铁匠虽然能够打造出来,但质量…… 嗯,可以想象到! 高明程一路追踪野猪的痕迹而去,翻越了一座山后,才在一处水洼地发现这群野猪的身影。 此时野猪们正在啃食鲜嫩的野菜,也有野猪在用獠牙掘地,翻找地里的虫子来吃。 高明程低伏着身体,躲在一处灌木后面观察着。 野猪群不大,也就八头野猪,大约五头成年的,三头小猪,它们身上的花纹并不明显,以黑色居多,身上裹满了泥巴,看上去脏兮兮的。 野猪们悠哉的进食和玩乐,浑然不知危险已经悄然降临。 高明程将尖刀取下来,握在手里,眼睛盯着野猪群,在寻找着下手的目标。 野猪一旦受惊,就会快速的逃跑,所以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抢先攻击一波,接下来就得靠自己奔跑去追了,他跑起来的速度虽然快,但野猪也聪明,它们会钻进茂盛的灌木丛中,会躲到夹沟里去,而这些地方,对高明程来说,就不那么方便了。 第七十二章 大家伙 小李飞刀有多么厉害,高明程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后,不管是做什么,都上手很快。 他得了尖刀后,就开始练习投掷,他先是选了一棵树,然后由近及远,忽左忽右的进行练习,直到每一次出刀,都能够精准的刺中同一个地方。 在经过一番练习后,他在投掷飞刀时,有种得心应手的感觉,仿佛飞刀成了他用意念形成的一只手,能够随心所欲的掌控着方向、力度。 经过他仔细的观察,野猪群中的五头成年猪,有三头母猪,两头公猪。而高明程决定弄一头公猪。 怀胎产子后的母猪,肉质没有那么好吃,皮还厚,越是生的多,那肉质越不好,他们村的老母猪都没有人愿意吃。 被高明程盯上的那头公猪,稍稍远离了族群,在水洼边上的林子里翻找着虫子吃。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食谱非常的广泛,都是当季有什么,它就吃什么,除了植物,它还会吃虫子、鸡蛋、幼鸟、幼蛇、田鼠等。 三、二、一! 高明程在心中默数了一下,然后挥手,手中的尖刀成抛物线迅速的朝着那头野猪飞刺而去。 细微的破空声乍起,尖刀已经精准的扎在野猪的一只眼睛上。 野猪受惊吃痛,昂头嚎叫了起来,撒腿就慌不择路的跑了。 它发出的动静,也让其他的野猪受到惊吓,它们顾不得去查看危险是来自于哪里,本能的跑掉了。 啪啪啪的声响,野猪群如龙卷风般,迅速的隐入山林中。 在尖刀出手的那一刻,高明程就动了。 他朝着盯准的猎物追去,一路的用手横档住树枝,以免被树枝打到头。 深山里的树木没有遭到人为的破坏,长得很密,有些地方,高明程根本就进不去,只得绕了一下路。 野猪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但发出的声响,高明程还能够听得见,通过声音来判断野猪具体的位置。 前面长着一大片的藤蔓,挡住了他前进的路,高明程拔出匕首,刷刷刷的几下,就把藤蔓给割断了,只弄出够一个人通过的大小,他就收手不再割了。 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这是野猪受伤后流出的。它现在跑得越快,伤口处流出来的血就越多,扎在眼睛里的刺刀,也会持续的对野猪造成伤害。 但野猪的生命力实在顽强,高明程追了近十分钟,才看到它的身影。 之所以能看到,也不是野猪体力耗尽不能跑了,而是它掉坑里了! 那坑是自然形成的,但是在植被多年的生长之下,坑的表面都被各种藤蔓、枝叶给遮蔽了,肉眼看去,根本不知道底下还有一个坑。 这野猪也是慌不择路,于是就这么掉进坑里。 原本它要是没有受伤,倒也能够使劲蹬起,但它失血过多,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因此就难以逃脱困境。 “呼,真难搞!要是有条猎狗就好了。”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也没急着上前,等自己休息好了,这才握着匕首上前。 先是割喉放血,然后再将那把插在眼眶里的尖刀拔出。 拔出时,他还稍稍用了一些力气,因为刀已经入骨了。 随手扯了把野草擦拭尖刀上的血迹,然后收回腰间。 野猪被割喉后,鲜血大量的涌出,但即使这样,它也还没有彻底的死绝,不停地发出轻微的哼唧声。 高明程就在旁边守着,直到它彻底没气了血也流尽了,这才走下坑,试着将野猪给扛在肩膀上。 掂量了下它的重量,高明程猜测着这头野猪应该还不到两百斤,也就一百五六十斤左右。 这也算是大家伙了! 他扛着野猪,辨认过方向后,就一路的下山了。 下山时,天都黑了。 虽然他体力好,跑的快,但是呢,肩膀上扛着一头百多斤的野猪,实在身轻如燕不起来! 不过天黑了也有天黑的好处,他扛着野猪下山时,就没有被人看到。 等回到细奶奶家,刚进大门,高壮在屋子里头听见动静,就急忙走出来查看情况了。 看到果然是高明程回来了,他立即两眼放光的凑了上去。 “明程哥,你真打到野猪了啊!厉害!太厉害了!” “奶奶,把灯泡牵到院子里来!”高壮朝屋子里喊着,细奶奶也在等高明程回来呢,连忙把灯泡电线给牵到外面来,又用一个竹竿给固定住。 这会儿的灯泡,可不是固定在什么位置的,而是一根线牵着,你可以把它固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在需要时,将它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这样更方便照明。 “哎哟,真打到一头野猪啊!这猪不小,起码有百多斤!明程,要怎么弄?烧水刮毛吗?” 细奶奶看向高明程,大有高明程点头,她就去厨房烧水的架势。 但高明程摇头了,说道:“不要刮毛,这野猪皮厚,也不好吃。我直接剥皮!” 高明程不打算烧水拔毛,一来是野猪的皮真的不好吃,二来是家里没那个工具。 专门杀猪的人家,会有一套宰猪的工具。 尖刀、斩骨刀、刮刀、铁钩、大木盆等等,没有这些东西,想宰杀一头猪就不容易了。 “高壮,去把那个旧门板拿过来!”高明程吩咐一声,因为早就准备打一头野猪,所以他提前把旧门板给清洗干净了,现在好直接用。 “好咧!”高壮兴奋的很,好似是自己打到一头野猪似的。 看高明程似乎想马上剥皮,细奶奶终于想到一件事了,她连忙喊住高明程:“明程,先别急着做事,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你留了饭菜在大铁锅里,应该还热着。” 经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觉得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反正野猪已经在家里了,也不急着一时半会的收拾,还是先吃饭要紧。 于是他往厨房走去,但又被高壮叫住,高壮满脸的笑容,说道:“明程哥,你把那把匕首给我呗,我来给你剥皮!” 高明程皱眉,不太信任的上下扫视了高壮一眼。 高壮挺直了背脊,表明态度:“我肯定行!” 在知道高明程从县城里拿回来一把匕首后,高壮就仔细的赏玩过了,只是高明程肯给他看,却不肯给他用。 现在终于逮住机会,可以感受一下匕首的威力了! 第七十三章 小鲜肉(求追读)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个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你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背影,满脸的欣慰。 高明程和家里闹僵了,她多多少少是知道的,在地里干活时,遇到罗小华后,罗小华没少对她说一些风凉话。 现在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又主动给家里送了那么多东西,这样做就对了! 要是什么都不送去的话,这事传开了,村里人的口水,都能把高明程给淹死。 不孝,是大罪过。 高明程回来时,就已经天黑了,忙碌到现在,时间更晚了。 他走到自己家时,发现院子门已经被关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灯光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可见人还没有彻底的睡着。 “咚咚咚。”高明程抬手敲门,同时说道:“是我。” 罗小华还没有睡,在忙一些杂事,本来听见敲门声,她下意识往门口走去,但紧接着,她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 高远见也听见动静了,他躺在床上休息,正准备要睡了。 见罗小华迟迟不去开门,他恼怒的说了句:“愣着做什么?去开门啊!” 那天酒醒后,他妈找他说了一些话,事后他也觉得自己的确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但是他一个当爸的,也没有主动去找儿子求和的理。 因此父子关系就这么僵在这里了。 现在高明程主动上门,其实高远见心底是有些高兴的,你看,儿子就得有儿子的样! 第七十四章 去集市卖肉 门吱呀一声开了,更多的灯光从门里透了出来。 “妈,爸睡了吗?”高明程喊了一句,又说道:“我今天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给你们送点东西来。其他的猪肉,我明早拿去军岭老集上卖钱。” 高明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然后把东西递给他妈。 罗小华本来耷拉着脸不太高兴,但是看到高明程送来的东西后,眼里立即放光,就连躺在屋子里的高远见也披着一件外套出来了。 “你打到野猪了?用什么打的?你没被野猪弄伤?”高远见快步朝高明程走来,眉头紧皱。 野猪可不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去打那玩意,弄不好会死人的! 他们村很久以前,就有人在山里打柴火时,遇到了野猪,被野猪那么一顶,半条命都快没了。 后来他们打柴火,就不敢进太深的林子了。 高明程听出他爸语气里对他的关心,心中顿觉舒服了。 他摊开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得意的说道:“我没事,我是运气好,捡到一个大便宜了,那野猪刚好只有一头,身上还有伤,我就想试试,后来追的时候,野猪掉进一个坑里了。” 罗小华瞥了高明程一眼,心想,老二的运气竟然这么好。 高远见也松了口气,但还是教训了一句:“没事就好,你经常往山里跑,自己小心点!” “哎,好。爸,这东西有点少,如果明天要是有卖剩的,我再给你们送来。”高明程说了句,算是解释自己为什么没送更多的肉。 高远见低头看了一眼老二送来的东西,唔,也不算很少了。 于是他说道:“剩什么剩?都卖了才好!你打到一头野猪也好,卖了肉,手里也就有点钱了。” 父子两个说上话后,彼此之间的气氛还行,谁也没提上回吵架的事情。 这时,老三高明万也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听见外面的动静,就忍不住又起来了。 “二哥,你弄到一头野猪了?那野猪多大啊?你一个人扛回来的?”高明万激动的声音发颤,满眼放光的看着他二哥。 高明程矜持的笑着:“不重,也就一百五十斤左右,去了皮毛内脏后,也没多少好肉。” “二哥,走,带我去看看!”高明万火急火燎的想去看看那头野猪,但却被他爸给叫住了。 “看什么看?没看到你二哥一身的血吗?你回屋去睡觉,凑什么热闹?老二,你赶紧去水库洗洗睡。”高远见不偏心的时候,其实做人挺客观的,他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是罗小华不会注意到的。 或者说罗小华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好。”高明程应了声,他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到处脏兮兮的,有泥巴,也有大量的猪血痕迹,衣服黏在身上,是有些不太舒服。 他和家里人道别了声,临走前又想起一件事,说道:“爸,我后天就要带着药材,跟老板去外地一趟,估计得十来天才会回来。” 他爸听了也不意外,前段日子,高明程在村里收药材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高明程没有服软,他也不乐意主动拉下面子去问。 现在这会儿就说道:“嗯,那你自己小心,多听老板的话。”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你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个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附近几个村子的集,就定在军岭。另外军岭还毗邻国道,还有一个小火车站,住在这里的人,但凡不懒,都能够赚到钱。 “高明程,这么早就来了啊!这回你卖什么?”有相熟的人看到高明程,立即招呼了一句。 高明程也算是集市的常客了,经常过来卖一些野兔野鸡,也会买一些吃的回去。 卖的次数多了,高明程会打猎弄野味的名声,倒是渐渐传了出去。 “卖野猪肉!昨天下午在山里弄到的,叔,要尝尝野猪肉吗?”高明程在有灯光的地方把东西放下,袋子一打开,就露出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来。 家猪常见,野猪少见,一听说是野猪肉,周围的几个人,便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了。 高明程也大方,任由他们看,并且还对其中一人说道:“叔,你家有旧门板吗?借一个用用。” “有一块大点的木板,给你用用也行。”那人说了句,回屋去拿木板了。 第七十五章 找到帮手了(求追读) 整个集市,高明程是第一个开张的,顾客么,自然就是第一批来卖货的人了。 平时大家想吃家猪了,随时可以买,但难得遇到野猪,并且野猪不如家猪肥,所以价钱比家猪还要便宜一点。 高明程给大家称足了秤,又给借他木板的那人多称了二两肉,喜得那人眉开眼笑的。 边上的人也纷纷夸高明程会做人,并且问起高明程是怎么打到野猪的。 这会儿时间还早,来买东西的人还没几个,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吹牛皮了,什么一拳下去,野猪都要死,一脚下去,牛都挡不住之类的话,那是说的滔滔不绝。 听着还挺让人热血沸腾的,可惜仔细一琢磨,哪儿都假! 于是大家都笑话他,但也识趣的没有再问了。 一番说笑后,天色渐亮,来卖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大家挑着担子过来,然后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摆摊。 除了卖菜、卖鱼和卖肉的,卖其他东西的人也纷纷过来占位摆摊了。 随着集市逐渐热闹起来,来买东西的人也逐渐多了,高明程可不是面皮薄的人,吆喝着卖野猪肉。 在他的吆喝下,野猪肉卖的还算顺利。 但是呢,本来每一个集,卖猪肉的人都会杀一头猪,一头猪刚好能够消耗掉,可是现在高明程又带了一头野猪来,市场就有些饱和了,这让卖猪肉的人频频瞪视高明程。 高明程能咋办,市场只有这么大,只能各凭本事赚钱了,别人瞪他,他当没看见就是了。 只是卖到上午十点,这些野猪肉也没有全部卖完。 有人愿意买野猪肉,是为了尝鲜,但更多的人还是乐意买肥一些的家猪肉,嫌野猪肉太柴。 高明程低头看着木板上的野猪肉,估摸着还有个十来斤,他也不耐烦继续耗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利索的把野猪肉装进袋子里,然后把木板还了回去。 他也没有直接回家去,而是去了军岭的一户人家家中。 这人的家里有拖拉机,他打算让这人明天送他去县城的火车站,他要带两个帮手,还有几大袋的药材,没个车可是不方便的。 还没进门,就先看到一个较为眼熟的人了。 那人手里拿着一篮子的毛栗,满脸感激的拉着一个中年男人的手,哽咽的说道:“国林叔,上次的事情,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愿意送我妈去县里的医院,我妈可能就没了!国林叔,我家里穷,实在拿不出钱来感谢你,这一篮子毛栗,是我在山里捡的,拿来给你吃。” 中年男人也就是家里有拖拉机的陈国林,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忍不住叹息了一下。 这年轻人他自然是认识的,就住在另外一个山头那边的人家,家里的确穷的很,主要是他家有两个病人,他爸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他弟弟更是得了麻痹症,行动不便。 家里就靠他妈和他两个劳力,前不久,他妈发了急病,整个人就突然不行了,当时陈国林在家里休息,得知消息后,就主动开拖拉机送他们娘两去了县里的医院,经过一番抢救,人倒是活了过来。 陈国林也没指望这年轻人给他车钱,但年轻人特意拿了一篮子毛栗来,让他心底又是高兴,又是叹息。 好好的一个孩子,偏偏家里是那样的情况。 “好,东西我收下了,这有几个鸡蛋,你拿回去给你妈补补身体。”陈国林收下了毛栗,却给了年轻人几个鸡蛋。 年轻人立刻摆手不要,现在鸡蛋是一毛钱一个,也算是很精贵的东西了。 “叔,我不能要,我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说着,年轻人像是被什么咬了似的,慌忙走掉了。 他走时,恰好和高明程擦肩而过,高明程望着他的背影,目光格外的复杂。 这人,他认识。 “哎,你跑什么?”陈国林追了上去,满脸的无奈。 看到高明程站在门口,有些诧异的问道:“你来做什么?我今天已经买了一斤野猪肉了。” 陈国林还以为高明程是上门来卖东西的。 高明程收起心中复杂的情绪,笑着说道:“叔,我明天要用拖拉机,你明天早上开拖拉机到高家村来,然后送我们去县城里的火车站,你看要多少钱?” “明天啊,好,我有空。”陈国林应下了,又说出了一个价钱。 这价钱也公道,因此高明程也没有讨价还价,直接应下了。 临走前还不忘说了句:“叔,明天早上七点就过来啊,别晚了!” “行!”陈国林点头。 去火车站,肯定是要赶车,自然得早点去。 高明程走出陈国林的家,顺着一条小路往山那边走去,大约五分钟后,他就又见到刚才那个年轻人了,他这会儿正在地里做事。 “黄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喊了一句。 黄大志抬头,脸从藤蔓逐渐枯萎的豇豆架子中露了出来,他看着高明程,眼底有些茫然,不知道高明程喊他做什么。 黄大志和高明程不太熟,但也知道高明程是高家村的人,这些年来,也多多少少见过面,只是没有交集罢了。 “黄大志,你过来,你想不想赚钱?”高明程招手让黄大志过来,一句想不想赚钱,瞬间让黄大志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急忙走到田埂边上,急促的问道:“怎么赚钱?你要我做什么?” “我明天要去樟树卖药,少了个帮手,我看你长得还行,想雇你走一趟,给你一百块,干不干?” “干!” 高明程的话音还没有彻底的消失,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答应了。 一百块!谁不干谁傻! 高明程也不意外,继续说道:“我租了国林叔家的拖拉机,明天早上七点,他会把车开到高家村去,你到时候跟他的车一起来。” “好!”黄大志急忙点头。 “这一次出门,要在外头待上好几天,你自己带一两套换洗的衣服。” “好。” 话说完后,高明程犹豫了几秒,从袋子里拿出一块肥一些的肉来,将之递给黄大志。 “钱要干完活才能给你,这肉你先拿着,算我送你的。” “哎,好!”黄大志两眼放光,瞬间觉得高明程能处!也暗自决定接下来会好好听话,好好干活。 这一下,双方都很满意。 高明程回高家村时,嘴里吹着口哨,欢快的曲调飘扬在乡间小路上。 黄大志这人,是个狠人! 第七十六章 给小媳妇送吃的 高明程自忖上辈子不算是完全的好人,但也不算是完全的恶人。他顶多算是站在风口的猪,吃了一些时代的红利。 但黄大志就不同了,别看黄大志在家乡时老实厚道,风评不错,但等他明年去了羊城后,就会成为赫赫有名的飞车党中的一员。 具体是怎么成为的,高明程并不知道。 当年他也在羊城,因为做点小生意招惹到了当地的混混,被人拦路抢劫,他奋起反抗,但强龙不压地头蛇,对方人多势众,他险些被打个半死。 就在关键时刻,黄大志出现了,帮着他一起打走了那些混混,那些混混或许也认识黄大志,黄大志出面后,就纷纷跑掉了。 黄大志救他,只是源于他们是同乡,但彼此间是没有多少交情的,之后也并未再见过。 再次知道黄大志的消息时,是在几年后的报纸上,报纸上最显眼的地方有一张图片,上面有一个被铐住手扭送警局的犯罪份子。 那犯罪份子,就是黄大志。 那时,高明程才知道黄大志居然是飞车党,犯下不少恶事,最后被判了死刑。 到底是同乡,又曾帮过自己,所以高明程对黄大志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现在看到黄大志,高明程突然间就想带他去樟树卖药,也许黄大志赚了钱后,就会安心留在家乡照顾家人,而不会再前去羊城,走上那条不归路。 回到细奶奶家后,高明程把东西一放,就跑去厨房喝水了。 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才缓解了口渴。这时他才闻到厨房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肉香。 高壮正坐在灶膛下面的木头上看火,大铁锅里则炖煮着猪头、猪脚、猪骨、猪肚之类的,正咕咕的冒着热气。 “明程哥,野猪肉都卖完了?你怎么不喊我醒来?”高壮问着,他没有手表,睡眠又沉,高明程没喊他,等他醒来时,都已经八点钟了。 “我一个人就行,喊你做什么?你看,你把肉收拾了,我回家就有得吃!”高明程笑着说了句,又环顾四周一眼,看到还有一副猪肝在那,于是拿菜刀一分为三。 “野猪肉还剩点,我分一分,给人送去。你继续看火,我等下回来吃肉。”高明程说着,开始把剩下的野猪肉也分成三份。 为了多卖点肉出去,他可以让人随意挑选要买的部位,于是剩下的这些都是不太好的地方,都是骨头多,肉少。 他把肉分好后,拿篮子装着,细奶奶这边留一份,自己爸妈家给一份,还有一份自然是给许多美。 给许多美的还有一个带毛猪脚和一副板油,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挺多的了。 这段时日,他有好吃的,都会给许多美送一份去,养得许多美比之前的气血好了不少,连她二姐都看出不对劲了,说了一些酸溜溜的话。 高明程才不在乎许多玉的酸话,但他现在要出门,没办法再给许多美送东西吃,所以干脆送到她二姐家,让她二姐也沾沾光,少骂许多美几句也好。 他过去时,许多玉也在家,正在弄几个老了的玉米,这是拿来做种的。 许多美则在堆放柴火的墙角劈柴,她手里拿着一把砍刀,遇到粗些的柴火,就一刀砍下去,要是遇到细些的,就用手掰断。 “多美,我昨天弄到一头野猪,猪肉大多都卖了,这些东西是给你的。”高明程越过许多玉,直接把篮子递到许多美的手里。 许多美低头去看,满满一篮子的肉,心里顿时跟吃了蜜一样甜。 上回高明程要送她一副板油,她没肯要,最后磨不过,要了一斤左右,而这一次,高明程又给她送了一副板油,虽然野猪的板油比较薄,但是也能够熬出不少油了。 “怎么给这么多?你拿些回去……”许多美说道,话音未落,许多玉就急促的说道:“高明程打到一头野猪,他有的是肉吃呢,还要你客气?” “明程啊,谢谢啦!”许多玉又冲高明程笑了笑,态度很是热情。 高明程见状,便又把一篮子的东西交给许多玉,说道:“你去收拾,昨天弄到的肉,今天不收拾就要有味道了。我和多美说说话。” “好!”许多玉也没计较自己要多做事,她看着一篮子的东西,在心底估摸着大概要多少钱,然后心里就更加的高兴了。 在知道许多美吃独食时,她心里就嫉妒的很,可惜不好说出口。 现在终于有肉吃了,还这么多! 许多玉走后,高明程接过许多美手里的砍刀,说道:“我来!” 许多美便站在一边,看着他砍柴火,他力气好大,一刀下去,再粗的柴火也会断了。 要知道,她们家的砍刀已经不够锋利了,刀刃上有大大小小的缺口,只是没钱置办新的。 高明程一边砍柴,一边说道:“我明天早上就要出门去卖药了,大概要个十来天左右才会回来,你自己在家里,要好好照顾自己。” 许多美眼角含笑,嘴里却说道:“你出门在外,自己照顾好自己就行,不要担心我。我在家里,哪里都好。” 于是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做事,等柴火全部都砍完了,高明程也就要走了。 “我走了,你要多吃肉!”高明程的话,令许多美噗嗤一声笑了。 等高明程走后,她也进去厨房帮忙,现在白天的气温还是有点高,这肉放了一晚上,的确要快些处理掉。 许多玉还在用火烧猪脚上的毛,许多美便把板油清洗干净,然后切块放进洗干净的大铁锅里。 随着灶膛的火熊熊燃烧,板油中的油脂被熬出,散发出阵阵肉香,这一顿,许多美和许多玉吃得格外的满足。 “多美啊,你真是找了个好对象!”许多玉羡慕不已,又说起了旧事:“当年爸生病快死了,让我找个入赘的男人,我那是一万个不愿意,但又没办法。” “你说,我要是嫁出去了,那该多好啊!”听爸爸的话,找个入赘的丈夫,这件事一直是许多玉的痛点。 她也想嫁人,不想过得这么苦。 可是当时她大姐已经定亲了,下面的两个妹妹又还没有长大,爸爸又快不行了,她不得不承担起这个家庭的责任。 第七十七章 送别(求追读) 翌日清晨,早上六点时,细奶奶家已经热闹了起来。 高明程和高壮穿戴一新,手腕俱带着手表,自从借口给大老板收药材后,高明程的手表就过了明路,光明正大的戴着了。 厨房里,灶膛中的火苗旺盛的燃烧着,大铁锅持续加温,锅中的汤面不停地滚动着。 今天细奶奶没有煮粥,粥容易消化,不抗饿,并且容易尿多,不适合要出门办事的人吃。 所以细奶奶煮了面条。 打了荷包蛋,加了肉和青菜,一大锅的面条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明程,壮壮,面条好了,快来吃!”细奶奶喊了句,拿了两个大海碗过来,每个碗都装的满满的,剩下汤多面少的,才留给自己吃。 高明程和高壮走进厨房,各自端了一碗面条出去,就坐在院子里的矮凳上,开始吃了起来。 吃过了面条,也就差不多六点半了。 和拖拉机约好七点来接,现在还剩下半小时。不过拖拉机只能停在村口,进不了村子里面,所以那些药材,还得提前扛到村口去等着。 高明程和高壮轮流去了一趟厕所,解决了生理问题,然后就准备扛药材了。 细奶奶上了年纪,扛不起重的东西,但也跟在后面看着他们,满眼的关心。 这时高远见带着老婆孩子也过来了。 他家老二要出远门,他自然得来看看。 恰好看到高明程要扛药材出去,于是说道:“明万,帮你二哥扛一袋。” “哎,好咧。”高明万高高兴兴的去扛起一袋子药材,结果扛在肩膀上,才发现分量不轻。 高远见也帮着扛了一袋,罗小华就站在旁边看着,没动手,不过她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布袋子,里面放着六个煮熟的鸡蛋。 有了人帮忙后,六袋药材很快就扛到村口的空地了。 其实高明程收到的药材,并不止这些,但是呢,人力有限,因此他挑挑拣拣,把一些价钱便宜的药材先留在家里,只带贵一些的去探探市场的情况。 至于这些便宜药材,也不会浪费,其实他们县城就有一家小药厂,等这次回来后,他去走走关系,看药厂收不收他的药材。 还有点时间,大家便站在村口这里聊天。 高壮拉着细奶奶的手,殷切的说道:“奶奶,我要跟着明程哥出门办事了,家里的稻子还没有割,你也别一个人割,喊个人来帮忙,你给点钱就好。” 高壮家有两亩田和两亩地,他家的稻子种晚了,别人家现在都在收稻子了,他们家还得再等几天。 可却刚好碰上高明程要带着高壮出门办事。 “哎,我知道。你在外头,要多听明程的话,别惹事。”细奶奶看着独孙要出远门了,心里是又高兴又担心。 她一辈子都呆在高家村,但也知道有本事的人,才能够去外面,所以她不反对高明程带高壮出门。 高壮和细奶奶在说话,高明程这边也和自家爸妈兄弟说话,高远见也叮嘱了高明程出门要小心谨慎之类的话。 “我让你妈给你煮了几个鸡蛋,你带在路上吃。”高远见示意罗小华把鸡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没想到他爸妈还会给他煮鸡蛋,于是说道:“不用了,细奶奶已经煮了十个鸡蛋了。” 听到十个鸡蛋,罗小华就下意识咧了咧嘴,朝细奶奶那边瞥了一眼。 煮那么多,是想压她一头?又想起高远见本来是喊她煮十个的,她舍不得,就说没有十个,只能煮六个。 罗小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手里的这六个鸡蛋也不想给了。 都有十个鸡蛋了,够他们吃的了,还给什么给? 高远见到底和罗小华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看罗小华不把东西递过去,就知道她肯定又小气了,于是强行把罗小华手里的鸡蛋塞到高明程的手里。 “她煮的是她的心意,我们煮的是我们的心意。你都带着,在路上吃,别饿着了。” “哎,好。”高明程也注意到他妈心痛的表情,心里竟然有种高兴的感觉,他立刻把鸡蛋塞进随身带着的一个袋子里。 还没说几句话,远处就有拖拉机的声音传来。 陈国林提前了几分钟过来了,拖拉机上,还坐着黄大志。 黄大志穿着一套半旧的衣服,上面还有一些补丁,他神色拘谨,面上带着几分怯意,任谁也想不到,他去了羊城后,会成为飞车党。 拖拉机还没有完全停稳,黄大志已经坐不住了,利索的跳下车,走到高明程的面前。 “哥,我来了。” 高明程眉头一皱,无语的说道:“我记得你今年二十二了?我才十九!你是我哥!” 被高明程叫了一句哥,黄大志整个人都抖了抖,更拘谨了。 他看着高明程,嘴唇嚅动着,但没有说出话来。 “行了,别扯这些,把东西扛上车,我们得快些去县里的火车站买票。” 高明程招呼一声,大家便一起动手把药材扛到拖拉机上去。 这会儿可没有手机买票,都得人到火车站排队买票,至于车次有哪些,以及具体的上车时间,这会儿都不知道。 因为种种的不确定,人要出门的话,就得提前做好准备,早点出发,总是没错的。 拖拉机不算很大,六大袋药材,外加三个大男人后,就再没有空余的地方了。 “爸妈,我走了。” “奶奶,我走了!” 车上的人和车下的人都挥手道别,随着拖拉机开动,轰隆声伴随着车子越行越远。 高明程望着逐渐倒退的高家村,心底踌躇满志。 重生回来后,他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竟是有种小激动。 “明程哥,你说樟树是什么样子的啊?我们除了要坐火车,还要坐什么车?到了樟树后,我们住哪里啊?”高壮挨着高明程,开始叽叽喳喳的说着话,他的眼底透露着兴奋和期待。 小年轻们,谁不好奇外面的世界呢? 高壮对外面世界的了解有限,他连县城都没去过几次,最多就是通过收音机,对外面的世界了解了一些。 但听和看,肯定是不同的感受。 随着车子的行驶,风吹动着几人的头发和衣服,高明程靠在一包药材上,高声说道:“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算一步,樟树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不知道,等去了,你就知道了!” 第七十八章 这是什么气运之子? 高明程上火车时,都已经下午了。 他也算是有出门的经验,一路带着高壮和黄大志买车票、进站等车,然后又跟着一大群人挤上了这辆绿皮火车。 这会儿火车是人货不分离的,高明程他们三个扛着六大袋的药材上车时,可算是花费了一番功夫。 等上了车后,到处都是人和东西,高壮和黄大志满脸懵逼,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高明程就不一样了,他上车后,目光灵活的环顾四周,寻找着空隙,发现一处座位底下是空的,于是立即扛着一袋药材往那里走去,不是他扛不起两袋,而是人太多,空间狭小。 他瞄准了机会,就把一袋子药材塞进座位底下,然后又左右张望,把其他的药材也分别放到货物架上或者座位底下。 处理好了药材后,人就轻松了。 他们三个散开站着,各自看好几袋药材,至于座位嘛,抱歉了,他们买到的票是无座的,所以只能站着,或者等有人下车后,才能够有位置坐。 车上的人很多,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有穿着时髦的年轻男女,也有穿着朴素的工人和顽皮的孩子。 有人在吃东西,有人在看报纸,也有人在说话,各种嘈杂的声音充斥在耳边。 高明程从布袋子里拿出两个鸡蛋,将之递给了高壮和黄大志。 这会儿别说黄大志,就是高壮也是满脸的拘谨,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他接过鸡蛋,趁机凑到高明程的身边,小声的说道:“明程哥,这火车怎么和班车一样挤啊!” 高明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人多车少,你习惯就好。” 这会儿国家的基础建设还没有很发达,但不用担心,他们国家可是有着基建狂魔的称号,在未来的十年内,变化堪称日新月异。 两人一边吃鸡蛋,一边说着话,消耗着漫长而无聊的时间。 在后世,从他们这儿去樟树,特快车只需要一个小时,普快也就两个小时。 可是现在是绿皮车时代,慢着呢! “哎,他偷你东西!”突然,一道憨厚的声音响起,引起不少人都看了过去。 高明程迅速的看过去,因为他知道说这话的人是黄大志。 黄大志正指着一个人,而那个人身形瘦小,戴着一顶宽边帽子,穿着一件黑色的旧衣服,手里却拿着一个女式包。 “哎哟,我的包!”坐在座位上的年轻女人本来已经昏昏欲睡了,听到黄大志的声音后,立即睁开了眼,然后就发现自己一直拿在手里的包不见了。 她站起来,焦急的想去夺回自己的包。 那身形瘦小的男人见被人发现了,于是把手里的包一丢,然后把帽子往下面一拉,遮住半边脸,快速的溜走了。 年轻女人慌忙捡起包,心有余悸的看着黄大志,向他道谢:“哎,刚才谢谢你了。呐,请你吃!” 年轻女人道谢之后,递给黄大志一块巧克力,还是进口的,包装纸上写着英文,再看她的穿着,也是十分的时髦。 黄大志整张脸都涨红了,手脚无措,背脊绷直,呐呐的说道:“不用谢。” 他接过巧克力,但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你吃呀,很好吃的!”年轻女人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黄大志却不知道要怎么吃,他慌乱的看向高明程,朝高明程走去,把手里的巧克力给了高明程。 “这是巧克力,把包装袋撕开就可以吃。”高明程帮他撕开包装袋,又递给了他。 但黄大志不接,而是说道:“你吃。” 高明程花了一百块请他做事,他得了东西,也不好自己一个人吃。 “巧克力是什么?黑黢黢的,是什么味道?甜的还是酸的?是苦的?”高壮也凑过来,跟个土包子似的说了一大串的话,引起周边人一阵哄笑。 “甜的,是甜的。”那年轻女人也笑着说。 高明程看黄大志不肯吃独食,于是干脆把一块巧克力分成三份,每个人都吃上一点,算是尝个味道。 黄大志看到高明程吃了,才敢把这黑黢黢的东西放进嘴里,那黑黢黢的东西也不硬,一咬就碎了,并且还会融化一样,弄得舌头黏黏的。 但的确是甜的,甜中又带着一丝丝的苦,味道不太好形容,但的确很好吃。 “巧克力还挺好吃的,明程哥,我们县里也有卖的吗?”高壮吃了一小块巧克力,眼睛都亮了,显然很喜欢这个味道。 高明程回忆片刻,但是不太确定他们县城有没有卖的。 在他看来,巧克力是女人吃的东西,加上价钱又贵,他根本就没有关注过。 后世的小年轻,喜欢送巧克力给女孩子,代表着表白,但是呢……对于许多美来说,巧克力再好吃,估计也比不上一块肉! 买一块巧克力的钱,都可以买好多肉了! 等吃完了巧克力,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说道:“火车上的扒手很多,基本上是一伙人一起行动,你叫破了他们偷东西,小心他们记仇盯上你,接下来你自己小心谨慎一点,有情况就大声喊出来。” 这话说得黄大志立即紧张起来,他无措的看着高明程,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高明程倒也并不怕,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放心,有我呢,没事。” 三人再次散开,各自看守着药材,这些药材可是值不少钱的,如果被人偷走了,那就麻烦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黄大志又凑过来了。 他眼神闪烁,满脸的纠结,身体微微的躬着,来到高明程的身边后,小声的说道:“明程,我捡到一个东西,但是不知道该不该要。” 高明程不明所以的看着他,说道:“给我看看。” 但黄大志并没有现在就拿出来给高明程看,而是拉着高明程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两个车厢相连的地方,然后背着身体从衣服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包来。 包一打开,高明程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他立即看向黄大志,内心有一万匹草泥马在驰骋。 这是什么气运之子? 黄大志竟然捡到一袋子的钱和一把54式手枪!! 第七十九章 南下支队 高明程满脸复杂的看着黄大志,他拿出一百块钱,让黄大志跟他一起贩药,就是为了避免黄大志走上歧途。 但……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双手死命的拉着黄大志往黑道上走啊! 不让回头的那种! 你说,大家在同一个车厢里,怎么他就没有发现有人偷东西,更没有捡到这么逆天的东西呢? 那钱和黑色的包上,沾染了一些血迹,因为包的颜色是黑的,所以高明程一开始没有注意到。 但钱和枪,这两个敏感的东西放在一起,就给人无数的遐思了。 黄大志看高明程的脸色诡异,心也慌了,说道:“不能要,是吗?我现在还回去。” 高明程拉着他,一双眼睛立刻环视四周,没看到有嫌疑的人后,才低声说道:“你在哪里捡的?” “就……就厕所啊。”黄大志更慌了,他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他在上厕所时,刚好看到里面有一个包,出于好奇,他就打开看了。 一看到里面有那么多钱,他眼睛都花了,哪里顾得上想那么多,把包往衣服里一塞,就赶紧来找高明程了。 高明程意味深长的看着黄大志,心想,这人可真刑啊! “不能放回去了,要是没被发现还好,被发现了,又是一堆事端。”高明程思考片刻,摇头拒绝了黄大志想还回去的打算。 黄大志的心扑通跳着,眼底透露出一丝期待的神色来,“那……留下?” 高明程一哽,无语的瞪了他一眼,这包里起码有好几万块钱,他能不心动吗? 但是他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实在不愿意招惹这些要命的是非。 这包的主人,也许是个手染鲜血的狠人,这钱财也许是不义之财,沾不得! 不过……看到那么多的钱在眼前,高明程也心动不已。 说到底,他也不是什么太过于正直的人,于是他迅速的从包里拿出一叠钱,然后藏进自己外套里面的袋子里。 刺啦一声,黑色包的拉链被拉上了,高明程神情严肃的说道:“拾金不昧,是我们炎黄子孙的优良传统,既然捡到东西,肯定要交给乘警来处理。走,我们去找乘警。” 高明程一系列的动作太快了,要不是黄大志一直盯着,都会错过,他一脸的目瞪口呆,半晌没反应过来,等高明程走了,他才赶紧跟上去。 每辆火车都会配上几名乘警,乘警会负责火车上的安全问题。不过如果车厢里的人太多了,那么乘警巡逻的次数就会少一些,毕竟行动不便。 高明程带着黄大志在人群中走动着,但还没有找到乘警,突然就听到一个声音:“就是他!” 这个声音带着一股戾气,迅速引起高明程的注意,他循声望去,恰好看到一个较为面熟的人。 那人身形瘦小,穿着一套半旧黑色衣服,戴着一顶宽边帽子,此时他的脸露出了出来,面露凶光,眼底透着一股狠厉之色。 他伸手指着黄大志,而他的身边还站着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 他们一齐朝黄大志逼近,其中一人嚣张的说道:“听过‘南下支队’吗?你小子竟然敢惹我们的人,真是找死!” 他们几人结成阵势,车厢内的普通乘客们纷纷躲避开来,让出相对宽敞的通道。 听到‘南下支队’这个流氓组织的名字,高明程的心就咯噔了下,他自然知道这个流氓组织,是南方这边专门针对火车抢劫和盗窃的,在南方一带十分的嚣张。 “今天我就给你一点教训,让你知道不该惹的事情,就不要惹!”为首的男人突然拔出一把匕首,挥舞着匕首朝黄大志刺过来。 黄大志整个人已经傻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这还是他第一次出远门,结果就遇到这种可怕的事情了。 “小心!”黄大志在前,高明程在后,匕首又是朝着黄大志刺过去的,高明程见状,立即将傻掉的黄大志推开,自己迎了上去。 他并没有带那把军用匕首,而是赤手空拳,但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堪比特种兵,一拳一脚的力度,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住的。 他后发先至,一拳打在那壮汉持刀的手腕上,震的他险些将手里的匕首脱手掉出。 看到高明程出头了,其余的壮汉们也纷纷朝高明程出手,但是呢,车厢中夹道的空间有限,他们又都长得五大三粗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对高明程形成包围之势。 高明程站在那儿,就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他系统的练过拳法,一套四门拳打得虎虎生威,每一拳打中,都能够听到细微的裂骨声。 壮汉手里的匕首,亦是军用匕首,着实锋利可怕,高明程担心误伤,便决定先将匕首夺下来。 但对方也不是吃素的,作为在南方火车上横行霸道的流氓组织,他们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再加上空间的限制,对方奈何不了高明程,高明程也没法一下子把对方打倒。 虽然没有夺下匕首,但高明程也很沉稳,不但每次都避开了对方的刺杀,还能够给予对方反击。 就在他一脚踢在对方持刀的手腕上时,对方突然大喊一句:“赵涵,动手!” 一人持刀从高明程的身后刺了过来,破风声传入高明程的耳中时,刀刃已经离他很近了。 “明程小心!”黄大志被高明程护在身后,后来又被人群挤到旁边去了,现在看到有人从后面偷袭高明程,黄大志想都没想,直接冲了上去。 他并没有学过什么功夫,只是本能的用手替高明程挡住了那匕首。 “啊!”黄大志惨叫一声,鲜血从伤口处流了出来。 那一刀刺在黄大志的手臂上,并没有伤到高明程。 但高明程怒了。 之前他还收敛了几分,没有使出全力,毕竟他不想把全部实力都暴露出来,现在看到对方人多势众,又毫不顾忌的刺伤了黄大志,他也就不再忍了。 “啪!”地一声,高明程面前那人的手腕发出清脆的裂骨声,他的手腕被直接踢断了! 手腕失去力量后,手中的刀便朝地下坠落。 高明程伸手一捞,便精准的接住了那把匕首,只见刀光一闪,他已经迅速的转过身,手中的刀刃和那赵涵的刀刃相撞在一起了! 精准而有力量! 第八十章 打趴下 车厢中的几人打的热火朝天,惨叫声、血腥味、兵刃相撞声,刺激着在场的乘客们,有胆小的已经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了,也有胆大的赶紧去叫乘警过来。 高明程面色沉着,眼底透露出一股凶狠之色。 上辈子他经常和人打架,弄伤过不少人,也被别人弄伤过,他有着丰富的打架经验,丝毫不逊色于这些流氓组织的人。 再加上这辈子他得了奇遇,身体素质远超上辈子,一拳一脚的力度,绝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住的。 在他全力攻击之下,对面持刀的人节节败退,其余人见状,都朝高明程两面夹攻而来。 高明程丝毫不惧,沉稳应对,他双手往两边座椅上一撑,身体灵活的跳起,直接跳过一人的头顶,破了两面夹攻之局,落地后,迅速的转身,一脚踢在前面那人的背部,将他直接踢飞。 “啊!”一伙人撞在一起,纷纷发出惨叫,原来他们手中的匕首,不经意间刺伤了同伴。 “乘警!就是他们在打架!”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紧接着是一道严肃的喝声:“不准动,我们是警察!” 乘警的到来,令那些流氓组织有些慌了,他们恶狠狠地瞪了高明程一眼,准备逃窜。 这个组织的人是很凶猛的,他们是敢于和乘警搏斗的,因为这会儿的乘警还没有配枪,没有枪的话,只靠肉体博弈,根本不带怕的。 但此时此刻,他们多多少少都受了伤,因此第一选择是逃窜。 但高明程怎么可能任由他们逃走,既然已经结仇了,那么就最好彻底把他们干趴下! 于是他比乘警更快的追了上去,三两下就把跑在最后的一个人给拉住了,先给了他一拳,直接打得他头晕眼花,然后一把拉住往后面一丢。 后面的乘警连忙将那人控制住,掏出手铐将之铐住。 高明程继续追去,很快,又有一人被他拉住了,又是一套拳法攻击,直接把人打个半死。 “操!”流氓组织的人看到高明程这么凶悍,顿生后悔之意,早知道就不惹他了! 但后悔也晚了,在他们放弃反抗,选择逃窜时,高明程凭借着过人的速度,迅速的追了上去,伸手一拉,便拉住一个人。 就这样,他一路朝前跑,地上倒了一路的人。 终于,最后一个人也被他拉住了,一拳打下去,送给对方一个半死套餐。 这一番操作,别说普通乘客了,就是乘警也惊呆了。 两名乘警迅速的跑了上去,看着高明程时,竟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把人都干翻后,高明程也松了口气,他警惕的环视四周,总觉得还有对方的人藏在暗处,但对方不露面,他也无可奈何。 “乘警,你们好,这些人是‘南下支队’这个组织的犯罪流氓,请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审问他们,将他们关押起来,为百姓除害!”高明程义正言辞的说道,把对面的乘警整的一愣一愣的,还以为高明程是什么有背景的二代。 “哦,对了,我刚才在厕所捡到这个东西,正准备交给你们。”高明程当着众人的面,拿出那个黑色的包。 在拿出包时,他格外注意那些被他打倒的流氓们,看到其中一人的眼神闪烁,便知这包里的东西,应该和他们脱不了关系。 那就好! 反正他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东西给了乘警,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关他的事了。 “这是,哪位乘客丢的包吗?等下我们去找下失主。”乘警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普通的遗失包。 高明程对他示意了一下,说道:“你打开看看。” 于是乘警将信将疑的将拉链打开,当拉链打开后,乘警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另外一名乘警并未看清楚包里面的东西,于是凑过去看,当他看清楚时,眼睛也瞬间瞪大。 这是满满一包的钱和枪! 乘警见多识广,立即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个,你是……?”乘警将拉链重新拉上,试图询问高明程的身份。 高明程高深莫测的说了句:“不方便透露。” 这句话一出,两名乘警瞬间皱起了眉头,用狐疑的目光看着高明程。 虽然他们之前看到了高明程的身手,对他的身份有了些猜测,但猜测归猜测,身份还得核实一下。 高明程看到乘警严肃的表情,摸了下鼻子,尬笑了一下,说道:“开个玩笑,这是我的身份证。” 说着,从贴身的袋子里拿出身份证来。 84年开始,就有居民身份证了,比以前要开介绍信才能够出门坐车,要方便多了。 乘警看过高明程的身份证,发现没有问题,又随口问高明程是来干嘛的。 “我们去樟树贩药。”高明程说道。 最后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们把倒在地上的犯罪份子都带走了,先暂时关押在警务室,等下一站到了,就把人押送下车,移交给当地的警局来办理。 “有止血药和绷带吗?我朋友刚才被犯罪份子刺伤了。”高明程注意到黄大志一直紧紧的按着伤口,立即问乘警要药。 像这种药,是他们常备的。 “有,我给你拿!” 很快,止血药和绷带都拿来了。 高明程没让乘警帮忙处理,而是自己给黄大志上了药,黄大志的手臂被刺了个正着,留下巴掌长的伤口,好在不算很深。 “痛吗?忍一忍。”高明程看黄大志额头冒汗,这伤又是替自己受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黄大志倒也能忍,最初被刺伤时,他没忍住嚎叫了声,但之后都没有再发出一声来。 他满脸的愧疚,觉得是自己犯了错,才会招惹上这些流氓犯罪份子。 高明程看出他的心思,安抚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没事了,别多想。” 接下来,乘警又询问了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这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高明程一五一十的都说了。 当然,他私底下拿走一叠钱的事情,就不必说出了。 而乘警们,也绝不会怀疑他私底下拿走了一些钱。 事情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高明程正准备带着黄大志离开,这时刚才那个眼神闪烁的人突然冲高明程咧嘴笑着,笑容里透着无尽的恶意。 “你,等死!呸!” 说完,他哈哈的大笑了起来,看高明程的目光,似乎在看一个即将死去的人一样。 高明程的心底有些不安,他目光凌厉的盯着那人,而乘警们也瞬间给了那人一下,呵斥道:“闭嘴!” 高明程来到那人的面前,冷声说道:“那个黑包的主人是谁?” 第八十一章 药都宾馆 第82章 药都宾馆(求首订) 火车抵达樟树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高明程来回几趟,终于把药材都搬下车了。 黄大志一脸的愧疚不安,因为他手臂受伤了,高明程就没让他扛药材。 高明程花了一百块雇他走一趟,结果他根本没帮上忙,还给高明程惹事了。 看到高明程一边肩膀上扛着两包药材,一只手还夹着一包,他连忙说道:“我可以扛一包的!” 他只是伤了一只手,另外一只手还是好的,高明程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药材放到他的肩膀上,让他好方便扶着。 但尽管如此,高明程还是得扛三包,高壮力气小,扛两包都已经是勉勉强强了。 “走,先出站。”高明程说着,带着两人往火车站外走去,现在的火车站很简陋,不像前世那些大火车站,出个站,要让人绕上很久的路。 出了站,高明程凭借上辈子的经验,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便宜的旅店。把药材放到房间里后,就出去找吃的了。 吃了东西后,也不敢走远,回了房间去。 高明程的心情并不美妙,那个叫赵涵的犯罪份子对他说了狠话,但之后再问他,却是不肯多说。 至于那个黑包的主人,也没得到任何线索。 最后乘警安慰他,说黑包现在已经在他们警察的手里了,就算黑包的主人知道了,也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但——这话听听就好,找不找麻烦,关键得看黑包主人是怎么想的。 如果对方睚眦必报,认为是他坏了事,那肯定得来找他。 如今他在明,敌在暗,多想无益,于是高明程让高壮和黄大志都洗洗睡。 当天晚上,高明程一直保持着警醒,但一夜无事。 翌日清晨,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高明程就已经醒来了。 出门在外,他没有打坐入定,但已经习惯了早起,只是这里空间狭小,他不能练拳。 洗漱之后,高明程才把高壮和黄大志叫醒。 今天是十月十五日,而药交会在十月十六日到十八日。提前一天过来是有必要的,因为要打探清楚药交会的一些情况。 高明程上辈子没有参加过,因此并不是很了解,于是在吃早餐时,就和当地人打听了一下。 他善于交谈,很快就获得一些信息了。 樟树,乃是药都,自明清以来,就是药材的集散地。药交会也是极具名声的,之前由于某些原因,停办了十六年,80年时才恢复举办,并且于82年新建高十层的药都宾馆作为药交会的吃住场所。 药材交易市场,则有两万五千多平方,有摊位2000余个,展馆200多间,从此后,药交会就有了正规固定的交易场所和食宿点。 打听到这点,高明程心里就踏实了,接下来他们带着药材前往药都宾馆就行。 费了一番功夫后,他们在中午前抵达了药都宾馆。 三人站在药都宾馆的面前,俱抬头看去。 高壮满脸的震撼之色,黄大志亦是如此。来自山村里的土包子,哪里见过十层高的大楼! 就是他们县城,也没有这么高的大楼! 只有高明程神色淡定,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十层楼对于他来说,算是很普通的。 “走,先进去入住。”高明程拍了拍高壮和黄大志的肩膀,示意他们先进去。 “哎。”高壮应着,但没啥底气的样子,一看就是怯的。 药都宾馆本来就是为了药交会而建设的,现在临近药交会,里面住满了来自于全国各地的药材商们,有大商人,也有小商贩。 高明程他们呢,就属于小商贩,也住进了小商贩们聚居的那一层。 入住后,高明程就开始游走于各个人群之中,积极的打探着各种消息,把各种药材的价钱,更是都记在心里了。 果然如他所想,灵芝和茯苓的价钱都还不错,毕竟这两种药的名声也比较大,另外他们那一块产的栀子,在药材市场上也是颇受欢迎的。 药材是分产地的,同一种药材,但来自于不同的产地,那么价钱就有可能不同,在打探消息时,高明程还知道他们当地特有的一种白花蛇舌草也是极具价值的。 白花蛇舌草一年可以收割两次,这一次他也带了一些干品过来,但是并不多。 高明程如同一个外交官般,积极的进行着社交,而高壮和黄大志就化身为社恐,站在那儿根本不敢开口说话。 两人的目光不自觉的跟着高明程走,看到他三言两语就和人拉近了关系,再多说几句,就称兄道弟起来,俱是一脸的佩服。 “我明程哥,真厉害!”高壮满脸的与有荣焉。 黄大志亦是点头,他没想到高明程不但打架那么厉害,交朋友也很厉害,要是让他来主事,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安排。 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高明程新交的朋友喊他一块儿去吃,高明程自然应下了,一行人往吃饭的地方走去。 路过高壮身边时,高明程递给高壮一个眼神,高壮立即明白,点了点头。 等高明程他们走后,高壮就和黄大志说道:“我们也去吃饭。” 一顿饭的功夫,高明程就获得更多的信息了。但这些信息都是很浅表的,只要参加过药交会,都能够知道。 他在新朋友的带领下,租下一个摊位。又提前去交易场所查看了情况,把自己租下的摊位给记住了,方便明早过来摆摊。 到晚上时,高明程喝的微醺回来了,他看着高壮和黄大志,说道:“今晚都洗一个澡,换一身衣服,省的身上有气味。” 两人自然应声好,然后三人轮流去洗了澡。 高壮坐在干净的大床上,神色有些拘谨,也有些兴奋。药都宾馆是82年才开始建的,如今是86年,整栋大厦都很新,里面的房间和摆设亦是很新,这让高壮有种梦幻般的错觉。 也导致他处处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东西。 高明程往床上一躺,觉得这床比自家睡的木板床舒服多了,琢磨着等他回去有时间了,就进山再砍一些树,然后尽量早点把房子给砌起来。 娶妻,砌房子,过两年再生一个崽,完美! ps:第一章写的我满头大汗,心中有股莫名的压力,迟迟写不出字来,后来好不容易写出来了,又总觉得有诸多不满意,但修改也无从下手。 不过写完这章后,后面的状态就会稍微好点,嗯,感谢订阅的朋友们! 第八十二章 药交会 第83章 药交会 十月十六日,樟树第十七届全国药材交流会开始了!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住在药都宾馆的商贩们,就纷纷起床了,他们带着大包小包的药材,开始朝交易会场走去,忙碌着布置好摊位。 高明程也带着高壮和黄大志动了起来,三人扛着药材来到租好的摊位,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摊位和人。 在很多摊位的后面,还挂着很多条幅,上面写着一些类似广告的话语。 比如:药不到樟树不齐,或者药不过樟树不灵之类的话语,更有直白点的,直接写着丹膏、丸散、药酒的名字,大肆宣传着。 高明程看旁边左右的摊子上,也都有条幅,但他事前没有准备,也没法去挂。 他带来的药材不算多,租的摊子也比较靠后,属于少量交易区,而那些能够做大宗交易的单位,都在展馆那边。 早上还没有多少生意,高明程交代高壮和黄大志看守摊位,而他自己则打算到处逛一逛,走到昨天认识的新朋友那儿,便和新朋友打个招呼,再交流几句最新的信息。 他一面走,一面热情的和人打着招呼,看到自己感兴趣的药材时,也会停下询价。 出门一趟不容易,高明程想在这里卖掉药材,也想在这里买一些药材回去,比如东北的人参、鹿茸、xz的冬虫夏草、宁夏的枸杞等等。 只是这些东西的价钱很贵,以他现在的身家,买不了多少,买回去后,也得去打开销路才行,所以他需要仔细斟酌后再做决定。 看到陆续有顾客进场,其他摊子纷纷开张了,于是高明程便赶紧回到自己的摊子,他担心高壮和黄大志两人没办法吆喝和谈生意。 等回去后,果然看到这两人满脸怯意的站在那儿,根本不敢主动吆喝,连客人上前询价,话都说的磕磕绊绊的。 高明程也不怪他们,自己是老酒装新瓶,而他们两个是真正的小年轻,又是头一回出门办事,胆怯也是正常的,多历练几次,胆子大了,眼界也会宽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高壮的眼底闪过一抹求救的信息,同时他慌乱的心也安定下来了。 高明程开始主持大局,又让高壮和黄大志都多学着点,看他是怎么做生意的,再看看旁边的人是怎么做生意的,然后照着来就行。 每种药材的市场价,其实都相差不多,高明程按市场价卖,价钱不高不低,药材的品质也算是中等偏上,所以一上午过去,也做了一些生意。 中午的时候,没多少顾客,高明程觉得自己一个人可以忙得过来,就喊高壮和黄大志去交易会场到处转一转,多见识见识。 “哎,那我们去啦。”经过一上午的历练,高壮已经没有最初的胆怯了,反而对这里充满了好奇,他和黄大志选了一个方向,便朝前一直走去,遇到感兴趣的,就放慢脚步,看个稀奇。 在交易会场中,交易的货物并不只是中药材,还有中成药、西药、药械等。 除了这些,竟还有摆摊看病、制药的摊子。 有些摊主的名气极大,许多病人都在排队看病,周围灶火上的药罐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各种药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汤剂、针灸、正骨、把脉,各种手段频出。 等走到大宗药材交易的区域,高壮他们又看到另外一个行当——药材行。 他们一手托两家,白手当行家。只要有眼力、懂行情,不必太多资本,也可以做起来。 开个药材行,然后一把算盘一杆秤,买卖公平,佣金合理,帮助资金雄厚的药材商们,进行大批采购,大量批发。 有人在说话,说的正是药材行的事情,那人说出一串顺口溜——土药要饱,先生要老,徒弟要小,道路要调。小李啊,你要是能够做到这几样,也可以做药材行了。 高壮觉得有趣,正要再听,但人家已经换了话题。 一路走过去,他发现这个交易会场是有药帮药派的,并且还听到一句话——四十八家药材行,还有三家卖硫磺。 听了这句话后,他就下意识去找卖硫磺的店铺。 至于硫磺是干嘛的,他都并不知道。 每路过一家店铺,都能够听到里面传来响亮的声音,或是算盘的噼啪响,或是药捶的叮当响,或是碾粉的叮咚响。 响声频出,气氛热烈。 还有许多小摊贩,他们的货很少,就坐在一个小板凳上,等着客人来买货,这些货物很杂,高壮和黄大志又不太懂药材,许多药材根本不认识。 高壮试图询价,但是呢,对方一开口,带着浓烈的地方口音,他竟是根本就听不懂。 国之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而药交会聚集了全国各地的药材商人,虽然56年开始普及普通话,但很多人是能听却不能说,上了年纪的人更是乡音重,就很难沟通。 高壮的注意力,都放在各种人和事上,充满了好奇和欢乐。但黄大志就满脸的纠结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遇到三次偷窃事件了! 第一次看到时,他本能的想提醒被偷的人,但紧接着就想起之前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于是便抿紧了嘴巴。 等到第三次看到时,他已经面色麻木了。 他扭头去看高壮,那偷窃的人就站在高壮的不远处,但高壮丝毫没有发现,而是看着一样稀奇古怪的药材,看得津津有味。 “啊!你个流氓!你摸我屁股!”一声尖叫,响彻半个交易会场,周围的人纷纷朝声音源处看去。 尖叫的人是一名年约四十左右的妇人,她正蹲在地上,注意力在面前的摊子上,但是呢,突然她觉得屁股被人摸了一下,于是立即尖叫了起来。 只是呢,那人并非是在偷摸她的屁股,而是在偷她裤兜里的钱,只是刚好她动了一下,于是那小偷不但没偷到钱,还不小心触碰到她的屁股了,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中年妇人很强悍,上前抡起巴掌就要去打小偷,那小偷心虚,挨了一下打后,就匆匆跑掉了。 于是周边就有人议论着,说那小年轻饥不择食,居然去偷摸中年妇人的屁股。 只有黄大志面无表情的看着,因为谁都没有他清楚事情的经过! 第八十三章 谁没个暴富的梦呢 第84章 谁没个暴富的梦呢 凭借着热情的态度,再加上能够听懂大部分地方的方言,高明程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药交会的第一天,他带来的药材,就已经卖出大半了。 晚上,高明程在盘点剩下的药材以及今天的进账,然后对高壮和黄大志说道:“剩下的药材不多了,价钱你们也知道,至于怎么卖货,应该也知道了?” 高壮和黄大志都看到那一叠的钱了,但眼神很干净,谁也没有生出一丝的贪婪。 听高明程问起,高壮连忙点头表态:“嗯,会了会了!明程哥,这里可真有意思!有好多人啊,还有好多我见都没有见过的人!他们穿的衣服真漂亮!” 高明程嘴角翘起,知道高壮说的是那些少数民族的人,他们习惯穿自己的民族服饰,这在高壮看来,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知道怎么卖货了就好,明天你们两个负责摆摊卖货,我要到处逛逛。”高明程把看摊的任务交给高壮和黄大志,两人如同受到重任般,慎重的点头应下。 说定了明天的事情,高明程就把钱贴身收好,然后就准备休息了。 今天卖了大部分货物,已经全部回本,并且还赚了一些,再加上之前在火车上偷拿的一叠钱,如今高明程手里有六千八的巨款了! 这个钱,都可以在他们村子砌一栋相当豪华的房子了! 当然了,对于商贩来说,钱是活的,要流动起来,这样才能够钱生钱。因此高明程明天打算到处逛逛,去买一些他们县城稀少的药材,带回去二次贩卖。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就起来了,就在药都宾馆吃了早饭,然后高壮和黄大志两人带着药材去摆摊,高明程则到处溜达了。 昨天他心里惦记着卖药,所以他只匆匆看了几眼,并没有把整个药交会的热闹看入眼。 今天他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到处走走,这一天,他在好几家药材行的门口驻足,观摩着他们的交易,品读着他们的话术。 又和一位摆摊看病的老中医交流,还让人给他把了脉,结果得出身体健康的诊断。 在和人交谈的过程中,高明程对药交会的了解更深了,原来药交会就是由药王庙的庙会演变而成的,并且历史十分悠久,可以追溯到汉晋时代,成于唐宋,盛于明清,历 1800年不衰。 “在唐朝那会儿,咱们樟树便成为南北药材的中转要地了,专门辟有药材交易场地,号称‘药墟’。小伙子,听你口音,也是我们这一块的人,怎么对这些事,却不了解呢?”头发泛白的老中医看着高明程,面露不解之色。 樟帮势力极大,药交会的名声也极其响亮,樟树人都以此为荣,对它的历史,那是张口就来。 可高明程操着一口樟树话,却问的全是行外话。 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突然换了自己家乡的口音,说道:“我是抚州那一带的,老先生,我说的话,伱听得懂吗?” 樟树离抚州不算太远,两地的口音也相差不大,高明程前世走南闯北,惯于和人交流,因此很容易学会其他地方的方言。 老先生一愣,哎哟了一声,说道:“也能听懂一些,抚州啊……我知道那里的临川,那可是才子之乡啊!你是临川的吗?” 高明程摇头,他是临川隔壁的!至今为止,村里还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因此可不敢去沾才子之乡的光。 “老先生,你收学徒吗?”高明程问着,他想起许多美就很喜欢那本医书,对村子附近的各种中药,也是极为熟悉的。 如果许多美能够有机会拜一位名师,系统的进行学习,以后再开一家医馆,倒也不错。 “不收啦!我有三个徒弟,年纪又大了,就不收了!”老先生脾气很好,他似乎看高明程很顺眼,于是说道:“小伙子,你想学医?我看你为人机灵,也懂药材,你要是肯学的话,我让大徒弟收你。” 高明程有瞬间的心动,但还是拒绝了,他其实并不懂药材,他所有的药材,全部是干制,到了这里后,才知道药材的炮制是有很多方法的,每一个方法,又都有一些相应的技巧。 譬如润药、铡刀、片刀、刨刀、水泛丸、碾槽、炮炙等等,他对此根本不懂。 药材不懂,药理经络之类的,更是不行,就他这样的资质,去学中医的话,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够学出头。 可韶华易逝,他不愿意把时间都消耗在自己不懂,也不是很感兴趣的事情上。 这一次药交会,让他赚到钱了,但他所想的,也是以后多收购药材,然后进行初步炮制加工后,再拿来这里卖,这样卖的价钱就会高一些。 和脾气好的老中医道别后,高明程继续往前走去,他看到许多卖丹膏、丸散和药酒的摊子,便又上前去看。 别人看到这些,只想着自身是否需要,而高明程看到这些,却是在想如果能够弄到一个成品药的药方就好了。 他的脑海中想起‘太太口服液’的发家史,以及九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昂立一号、三株口服液、太阳神、中华鳖精等,它们曾经创造一个个销售神话,虽然之后悉数销声匿迹,背后的主导者也纷纷跌落神坛。 但,总归的大赚一笔了! 如果复刻他们的路,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收手,那么似乎也不错,但问题来了,首先,他得要有一个靠谱的药方,其次,他得有一家工厂,最后他还需要大量的钱进行打广告,销售等等。 想到这些,高明程顿时觉得兜里的钱太少了。 当初“太太口服液”的药方,可是别人花了九万块钱才买到的,而他呢……一万都没有! 算了,谁没个暴富的梦想呢? 他还是先老老实实把药材粗加工的作坊给弄好! 明年的药交会,他还来! 高明程正踌躇满志呢,突然一个黑匣子对准了他,一个人笑着说道:“小伙子,你是来买药的,还是来卖药的?” 高明程循声看去,竟看到有人扛着一个摄像机,正在拍摄药交会的情况,并且随机采访一些路人。 而高明程,就是那个被采访的幸运儿。 现写的,继续码字。 第八十四章 惴惴不安的黄大志 第85章 惴惴不安的黄大志 药交会一共两天,到下午时,就基本快要结束了。 在高明程看来,其实药交会就是一个大型集市,只不过这个集市买卖的货物都是药材罢了。 这一天,高明程增长了见闻,不但买了中药,还买了一些西药,他决定拿这些东西回去试试水。 因为他不通药理,所以也不敢买太多的药材,但出名的人参、枸杞、冬虫夏草、天麻、党参等,他都各买了一些。 至于西药的话,他买的种类并不多,大多是阿莫西林这种消炎药,用途较为广泛,在他看来应该比较好卖。 他把东西送回药都宾馆后,才去摊子那边找高壮他们。 摊子上的药材并没有全部卖完,还剩下一点点的,高壮满脸红潮,似乎极为激动。 看到高明程出现后,高壮立即凑上前,兴奋的说道:“明程哥,刚才有人拿那种黑匣子拍我了!他说我可能会出现在电视机上!明程哥,等回去后,我要去军岭那边蹭电视机看!” 他又紧张的整理了下衣服,说道:“我这身衣服还好吗?早知道就应该做一套新衣服穿的!” 黄大志虽然没说什么,但眼底也透露出几分激动,他这时忍不住说道:“国林叔家就有一台黑白电视机!” 好嘛!看来他也准备回去后,就去陈国林家蹭电视机看了! 高明程赶紧打断他们的妄想,说道:“别想那些了,那人说可能会出现在电视机上,那就是百分之一的可能,百分之九十九的不可能!” “啊?怎么会这样啊?”高壮满脸的失落,但对高明程的话却深信不疑。 “那个黑匣子叫摄影机,他们是省里来的记者,拍的东西会在省里的电视台播出,但是呢,他拍了那么多,播放的画面可能只有一分钟的,你确定自己会是那一分钟中的几秒吗?” 高明程给他们科普着。 高家村太穷了,一个电视机都没有,村里人的信息极为闭塞。 但是呢,86年时,国家已经改革开放了,各地的经济腾飞,在很多地方,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的大型电器,那是一点都不罕见了。 “别想那些了,这样,等回到县城,我们三个去照相馆拍张照片,也算是纪念一下。”高明程看到高壮和黄大志满脸的失落,便提议去照相。 说起来,他也确实该好好的照张相,把年轻时英俊帅气的面容记录下来,待到白发耄耋时,再拿出来回味。 “好啊!”高壮一扫刚才的失落,重新变得高兴起来。 “行了,也差不多了,收摊。我们回药都宾馆吃饭去,今晚点两个好菜吃!”高明程一声招呼,高壮和黄大志就动手收摊,他们东西少,一下子就弄好了。 不只是他们,周边的摊子上,也有人开始动手收摊了。 在回药都宾馆的路上,高明程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他左右看了看,才发现是黄大志不对劲。 黄大志整个人的身体有些僵,他目光直视前方,一点儿都不往旁边看,和他形成对比的就是高壮了,高壮左右张望着,眼底透露出新奇之色。 “大志,你怎么了?”高明程靠近黄大志,询问着。 黄大志面露苦笑,低声说道:“我……我看到好多小偷,但我又不敢吭声。” 高明程闻言,立即环视四周,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黄大志连忙说道:“不是现在,是之前。” 高明程诡异的沉默了一下,联想起之前在火车上发生的事情。 那黑包已经给了乘警,之后这两天也安然无事,但是那赵涵说的那句话,还是印在他的心中了。 总让他时刻警觉。 “大志,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留在家里。”高明程语重心长的说着。 黄大志的面色更难看了,这几天的遭遇,也让他惴惴不安,但高明程这话,却让他瞬间失去希望般,眼神都变得晦暗起来。 “伱……以后不带我做事了?”他看着高明程,紧张的等着一个答案。 军岭那儿就有铁路,去修铁路的话,一天能够赚两块九,但黄大志并没有去修铁路。 不是他不愿意去,而是没办法去。 他家有四亩田和三亩地,但家里的劳动力却只有两个,如果他去修铁路了,那么地里的庄稼,就会大量减产了。 权衡之后,黄大志才没有去的。 可之前他妈生病,把家里仅剩的钱财都花光了,现在家里的日子是最艰难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高明程喊他帮忙做事,还给出一百块的高价,这就像是一缕曙光,照亮了黄大志晦暗的人生。 现在,这缕曙光消失了。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你留在家里也挺好,你看你们军岭那儿也有几座大山,里面肯定有很多药材,你现在也开了眼界了,知道什么药材价钱贵,什么药材好卖,那完全可以在农闲时进山采药嘛!”高明程立即安慰着。 他让黄大志留在家里,那真是为黄大志好啊! 不然以他这奇奇怪怪的体质,没准就会招惹上什么大事,从而陷了进去。 经过这段时日的相处,高明程发现黄大志真是一个老实厚道且善良的人,那他上辈子为什么会成为飞车党,犯下那么多罪呢? 无非是他这奇怪体质引起的,而人只要一堕落,自然就会失去本心,变得疯狂起来。 其实…… 一个念头突兀的冒出,高明程看黄大志的眼神更加的诡异了。 话说,黄大志这体质,很像人形警犬啊! 呃,回去找国兵叔问下,看警局招协警是怎么个流程和待遇,要是合适的话,倒也可以介绍黄大志去警局做事,为打击罪恶而发光发热了。 因为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所以高明程没有马上说出,但黄大志的脸上闪过一丝恍然,然后就恢复正常了。 高明程说的对,就算留在家里,他也可以进山采药,然后靠卖这些药材,也能够赚上一些钱了。 “明程,还是你脑子灵活。”黄大志冲高明程咧嘴一笑,笼罩在他身上的阴霾,很快就全部消散了。 旁边的高壮听得云里雾里的,不过他强调了一句:“明程哥,你以后要出来做事的话,还得带上我啊!我跟你干!” 第八十五章 老实人发飙 第86章 老实人发飙 高明程劝了,黄大志也肯听劝,事情的发展,似乎挺顺利的。 但是当天晚上,意外还是来了。 刚吃过饭,高明程之前新交的朋友们,就过来喊高明程去打麻将。 高明程也愿意跟这些人打好关系,他们大多是一些药厂的员工,是代表单位过来买卖药材的。 这些人是高明程筛选出来的优质朋友,并且有几人就是在南昌那一块的,打好交情了,万一以后有事要找上门,也好说话。 高壮和黄大志别说会打麻将了,甚至连麻将都没有见过,他们也凑热闹去看了,但看得云里雾里的,连规则都还没弄明白。 麻将就是这样,你要是弄清楚规则了,再看别人打,就很容易代入进去,情绪会跟着变化,但你要是没看懂,就会觉得无聊无趣。 高壮和黄大志就开始觉得无聊了,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和高明程说了一句,他们就准备回去。 但是在走到房间门口时,高壮又突然说道:“哎,我们出去逛逛,明天就要走了,下次再来也得一年后了。” 黄大志犹豫了几秒,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因为这次回去后,他可能不会再出来了,这么一想,外面的世界,就变得格外的吸引人。 两人走出了药都宾馆,决定在附近逛一逛。 药交会的交易场地,就在药都宾馆的附近,白天时,这里一片繁华景象,而到了晚上,却略显苍凉。 地上有一些残留的垃圾,也有些被丢弃的次品药材,空气中弥漫着淡淡地药香味。 不知不觉间,两人竟是走远了,来到了另外一条街上。 时间还早,也就八点左右,这个时间点,村里的人准备洗洗睡了,但城里人还在街上走动着,也有少数几家商店还开着门,卖一些烟酒之类的货物。 走在陌生的城市里,所见的一切,都令人觉得格外的稀奇。 突然,黄大志的脚步停住了,他的目光看到一个人时,先是本能的盯着,紧接着又急促的移开。 他有些不安,低声说道:“高壮,我们回去!” 高壮还在兴头上,不是很想回去,但看到黄大志满脸的不安,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好脾气的同意了。 就在他们要走时,之前被黄大志看见的小年轻突然朝黄大志走了过来。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个同伴。 “哎,你刚才看我了?”小年轻嚣张的指着黄大志,上下看了黄大志一眼,嗤笑一声:“呵,土包子。” “我……没看伱。”黄大志胆气不足的说着,眼神闪烁着,一看就是心里有鬼。 他这副样子,自然更引人怀疑了。 小年轻是干啥的,他自己清楚,现在看到黄大志一看到他,就这个样子,心里也是打鼓。 上下再打量黄大志一眼,又觉得眼前的人不像是警察。 “小牛,怎么了?要揍他一顿吗?”身边的同伴不嫌事大的怂恿着,对于他们来说,揍人那是家常便饭。 “揍,我看他不顺眼。”小牛不再去想为什么,但就是看黄大志不爽,打一顿就是了。 黄大志的眼睛骤然瞪大,他万万没想到对方一言不合就要揍人。 眼前这个年轻人,正是他在药交会上见过几次的,每一次见到,都是在偷东西,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 不成功的那次,就是不小心摸了一个中年妇人的屁股,然后挨了一巴掌后逃之夭夭了。 黄大志心里憋屈,当初撞见小年轻偷东西时,为了不招惹事端,他选择闭嘴,然而良心不安。 可即使这样,在偶尔碰上后,小年轻竟然就因为看他不顺眼,就要打他? “愣着做什么?跑啊!”高壮不擅长打架,但人很机灵,一看情况不对劲,马上就往药都宾馆跑去,在他的心中,只要找到高明程,那就什么都不怕了。 黄大志反应过来,也和高壮一起跑。 但这时那一伙人也已经追了上来,他们脸色发红,带着一丝醉意,打起架时,却很猛,其中一人跑的特别快,一下子就追到黄大志了,一拳朝他的后脑勺打去。 黄大志挨了一下打,险些一头栽倒,但身体一个踉跄,已经被人给围困住了。 高壮倒是没被人围住,但他也是进退两难,一方面他想留下帮黄大志,另一方面,却又想跑回去喊高明程来帮忙。 “呵,还想跑?老子让你跑了?”小牛冷笑一声,抬脚朝黄大志踢去。 黄大志身体微躬,愤怒的看着小牛。 他想不明白,自己谁也没有招惹,怎么还能够引来这种祸事? 从火车上到现在,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能够发现一些阴暗的事情,也许是他运气不好,这他认了,也接受高明程的劝导,以后就留在家里,不再出门了。 但这样还不够吗?还要让他挨一顿打? 这种莫名其妙就被人打的感觉,让黄大志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的眼神逐渐褪去胆怯,而是显露出凶光来。 “去死!”黄大志怒吼一声,突然从外套里面掏出一把匕首出来。 匕首闪烁着寒芒,朝着小牛刺去。 黄大志或许不擅长打架,但他从小干农活,力气可不小,他突然暴起,又手持利刃,这个变化令小牛一伙人有些招架不住。 “拿刀,快拿刀!干他!”小牛慌了,连忙大喊着。 他的同伴手忙脚乱的去摸刀出来,但他们随身携带的刀并非是匕首,而是一种类似手术刀造型的折叠小刀,很锋利,但主要是为了割破别人的包和口袋。 利刃亮出来后,黄大志整个人的气质就变得疯狂起来,他不管不顾的朝着对方刺去,哪怕对方手里同样有刀,并且已经刺伤他了,他也绝不停下。 一通乱刺之后,黄大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刺伤了几个人,只听到耳边一阵惨叫。 “快走!”看到这一幕的高壮也惊呆了,但他理智还在,知道要赶紧走,他过去拉黄大志,结果黄大志失去理智般的朝他刺去。 “卧槽。”高壮怪叫一声,惊险的避开了。 这一刀刺下去后,黄大志好歹反应过来了。 眼中的疯狂褪去一些,流露出一丝抱歉。 “你,没事?” “别说这些了,先跑!”高壮本能的想离开这里,空气中的血腥味,让他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拉着黄大志往药都宾馆的方向跑去,头也不带回的。 但黄大志却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伙人全部被他刺伤了,有人还能站着,有人已经躺在地上,纷纷捂着流血的伤口,痛苦的哀嚎着。 地上,一地鲜血。 黄大志看见那些血,只觉得格外的刺眼,有种头昏眼花的感觉,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中回荡着——我杀人了? 第八十六章 横的怕愣的 第87章 横的怕愣的 高明程过来查看情况时,和黄大志干架的那伙人已经不见了,地上只留下一滩血迹。 他盯着那摊血迹,神色莫测。 黄大志的匕首是他给的,就是在火车上夺来的,当时他把黑包上交了,但是匕首留下了。 乘警或许发现了,但并没有说什么。 之后他在考虑后,把匕首给了黄大志,因为他发现黄大志这个人的气场真的邪门,总能够遭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把匕首给他,是为了让他防身。 高明程循着地上的零星的血迹,往一处地方走去,走了一段路后,血迹在巷子里的一栋房子门口处消失了。 他抬头看着这栋房子,知道那些人十有八九就在这里。 高明程上辈子也在外面闯荡过,有些人戾气重,很容易生出事端,不过一般情况下,你若是愿意忍耐,也能够避开。 高明程打量了一下围墙,目测有两米多,对他来说不算太难,他后退了几米,然后快速助跑,轻松的以手撑着身体,然后越过围墙。 他想进去打探一下情况,如果对方只是受伤,那他就悄悄地离开,如果死了的话…… 高明程悄悄地摸了进去,屋子里亮着灯光,有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他看到里面有十来个小年轻,有几个受伤躺在凳子上,也有几个完好无损的。 那几个完好无损的,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给兄弟处理伤口。 止血药、消炎药、绷带,这些东西在樟树这里,一点都不难得到。 “小牛,你是不是有病?喝了二两马尿,就嘚瑟了是?好端端的惹上这种事?” “还有马大成,都是你怂恿的!伱那张嘴,就该撕烂!” 骂人的是一个中年人,长得很彪悍,骂起人来,嗓门也大,那几个受伤的小年轻,一个个都耷拉着脑袋,如同胆小的鹌鹑。 “春哥,别骂了……都是我的错。”小牛疼的呲牙咧嘴,但还是承认了错误。 他今天偷到不少东西,心情好,和兄弟几个一起喝了酒,在酒桌上又是划拳,又是劝酒,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看人不顺眼。 本想随便打对方一顿,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有匕首,还把他们都给刺伤了。 幸好那人根本不懂打架,完全是在乱刺,所以都没有刺到致命处。 但身上多了几个血洞,也怪痛的。 “春哥,这事咋办?这个亏……就这么认了?”这时,又有一人开口说话,其余人也纷纷看向春哥,显然这个春哥是这伙人之中的主事者。 春哥冷笑一声,反问道:“不认你想怎么办?是去把那个愣头青打一顿还是杀了?你在道上混没听说一句话吗?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那人又愣又不要命,一看就穷的很,你能拿他怎么办?” “再说了,这事小牛不占理,把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你们吃了这个亏,涨涨记性也好!” 春哥一语定音,不许他们的人去找黄大志的麻烦。 窗户外,高明程将这一切都听入耳,同时也通过玻璃窗户,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发现所有的人都只是受伤,而没有死亡后,他一直提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杀人偿命,这搁在哪里都是道理。 黄大志那样的家境,一旦他吃枪子了,剩下的家人只怕就要度日艰难了。 高明程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了。 等回到药都宾馆时,看到黄大志还坐在床边,满脸的晦暗之色。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被高壮处理好了,幸好高明程之前就买了一些止血消炎的西药,现在正好可以用上。 绷带是没有准备,但也不怕,高明程随便找人一问,就能够买到。 此时黄大志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之前在火车上被人刺到的伤口,本来已经在痊愈,但现在又因为用力过猛而撕裂了。 这么长的伤口,其实都应该去医院缝合的。 高明程提议去医院,让医生来处理,但黄大志却摇头拒绝了,嘴里重复嘟囔着一句话:“我杀人了。” 言下之意他都犯法了,身上的伤治不治都无所谓了。 高明程进屋时,高壮和黄大志都朝他看去,高壮关心的询问道:“明程哥,没事?” 黄大志没开口问,但眼神却格外的紧张。 “没事,那群人只是受伤了,没有什么大碍。并且不会再来找大志的麻烦了。”高明程语调轻松的说着,又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说道:“我们明天就回去!” 听到这句话,黄大志那一颗漂泊无定的心,总算是安定了。 “好,回家。”黄大志说着,声音哽咽。 他突然以手捂脸,撕心裂肺般的哭了起来,哭完了后,才红肿着眼睛看着高明程,痛恨的问道:“这种事情,为什么总发生在我身上?” 高明程比他小,但高明程行事老道,懂的又多,已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了。 连续几天,都遭遇到这种事情,黄大志的心情可想而知。 高明程很理解黄大志的心情,尽可能的安慰着:“其实这只是你的特殊能力,因为你善于观察周围的环境,所以对一些情况能够马上捕捉到,只不过目前这些情况不是那么的好而已。” “你仔细想想,你以前是不是也很会观察身边的一些情况?比如你家人的一些言谈举止,比如村里人的人际关系等等。” 高明程的话令黄大志陷入沉思,他开始回忆,随着回忆,竟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最后他感叹一声:“还是村里人好,都没什么坏心思。” 本来黄大志很纠结,甚至都觉得是自己不吉利,不然怎么一出门就遭遇到这么多的事情呢? 可是听了高明程的话后,他又发现其实在家里时,他就是对身边的事物观察的很仔细的人。 他家的水稻、菜,其实都种的很好。因为但凡叶子稍稍发黄或长虫,就会被他注意到了,然后及时的施肥浇水和干预。 对周围事物观察仔细,已经是他的一种本能,只不过之前都处于一种相对单调安全的环境里,这种能力就没有被放大。 这一出门,社会上的一些问题,就在他的眼中放大了,但他却还不能很好的处理这种事,所以就搞得很被动。 高明程看他信了,心底也是松了一口气。 其实最初他就是认为黄大志的气场邪门,所以才会频频撞到这种阴暗的事情,但是这种话真的说出口,那么可能会对黄大志的身心造成巨大的打击。 所以经过一番思索后,他找了一个合适的借口来替换。 但现在看来,或许那并不是借口,而是真实的原因。 第八十七章 回高家村 第88章 回高家村 所谓否极泰来还是有点道理的,返程时,高明程不但买到了座位票,还一路都很顺利。 来时,高明程艰难的带着六大袋的药材,回去时,却只有一袋,也算是轻松自在了。 三人的状态还行,就是黄大志有点惨,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十来道伤口。 返程的路上,黄大志虽然坐着没动,但眼睛往前一看,就能够把前面所有的细节都看入眼。 没有了畏怯之心后,他的神色坦然了一些,一路上他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看到大小不一的包裹,哪怕地上掉了一张纸,也被他发现了。 他再看窗外,各种景色飞快的倒退着,带给他惊奇的感受。 这一趟出门的经历,或将影响他的一生。 回到县城时,已是下午四点,这一趟出门,高明程预计要个十天左右,但事实上只花了五天。 除了黄大志招惹的一些小问题,一切都很顺利,就是那黑包的主人,也一直没有露面。 或许就如乘警所说,黑包已经上交,那黑包的主人再生气,也只能打他一顿,或者狠一点,杀了他,但是呢,东西总归是没有了,只能是泄愤而已。 而只要没有彻底失去理智,哪怕是混黑道的,他们也会权衡利弊,不会像疯狗一样追咬不放。 现在回到自己的地盘,高明程内心紧绷的那根筋,也就舒缓了。 “走,我们去等班车。”高明程心情轻松愉快,其他两个人也是如此。 外面的世界再好,可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才会有那种踏实感。 他们赶到班车停靠的地方时,居然运气很好的赶上最后一趟班车了,于是三人连忙上车。 班车是旧式的那种小巴车,并且还是省城淘汰下来的,所以有些老旧了。或许是最后一班车的缘故,车上的人并不算多,甚至还有一个空座位,于是高明程就让黄大志去坐。 车子行走在颠簸的路上,一路摇摇晃晃的来到了军岭,停靠时,三人快速的下了车。 踩在熟悉的土地上,黄大志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 这短短的五天,让他经历了前二十二年都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让他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长处。 高明程从随身带着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布袋子,里面装着一根人参和一些枸杞。 又拿出一百块钱,将之递给黄大志。 “这是一根人参和一些枸杞,你拿回去给家里人一起补补身体。”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的眼中闪过一丝激动,但又摆手拒绝,说道:“这个……我不能要。” 原本要高明程给的一百块钱,他就有些不安了,五天时间就赚到一百块,平均一天都有二十块了! 老实的黄大志立即觉得这钱太多了,不好意思要。 但高明程强硬的把钱和东西塞给黄大志了。 “拿着,我又没少赚,这你是知道的。”高明程为人义气,又出手大方,他一开始出一百块雇黄大志跑一趟,是因为上辈子黄大志帮过他,所以这辈子他帮回来,算是了结一段因果。 再说了,黄大志在火车上捡到了那个黑包,虽然最终上交了,但高明程还是偷偷地拿了一叠钱,那一叠钱他之后清点过,有三千多块了! 所以给黄大志一百块,高明程那是一点儿都不心疼。 “那……谢谢了,要去我家坐坐吗?”黄大志紧紧的攥着钱,内心止不住的激动。 “不了,趁着天色没黑,我们要赶紧回去。”高明程拒绝了,双方道别后,高明程和高壮往高家村走去,而黄大志则满怀激动的往自家走去,走在田埂上时,他竟然发现有一毛钱被一些土石和草给覆盖了大半。 他停下,弯腰,将之捡起。 那的确是一毛钱! 我要走好运了!这是黄大志最后的想法。 高明程扛着一大包的药材,健步如飞的走着,高壮空着手,都还要快跑才能够跟上。 十月中旬,已经开始昼短夜长了。走在乡间小路上,微凉的晚风吹佛着他们的发梢,年轻人意气风发的模样,给这片亘古不变的山村带来了一丝的变化。 回到细奶奶的家中时,最后一丝余晖彻底消散,天色黯淡起来。 厨房里,有细微的灯光亮起,也有洗碗声传来。 “奶奶,你怎么不开灯?黑黑的。”一进门,高壮就囔囔起来,跑到堂屋那里去开灯。 听到独孙的声音,细奶奶激动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的手上还沾着水,湿漉漉的。 “壮壮!伱回来了!”此时此刻,细奶奶的眼里只有高壮一人,她上下打量着高壮,看到他并没有哪里不好,这才放心下来。 “回来了就好,饿了没?奶奶马上给你煮吃的!” 这会儿也没个电话能够提前通知,加上高明程他们归期不定,所以细奶奶也没有事先准备好饭菜。 说着,她就要往厨房里跑去。 高壮着急的喊着:“奶奶,你慢点!也别煮饭了,给我和明程哥煮碗面条就行!记得打荷包蛋啊!” 高壮可还记得他明程哥最喜欢吃荷包蛋了。 “哎,好哎。” 高明程看着他们祖孙之间的互动,有些羡慕,也有些高兴。 “明程哥,你先休息,我去给奶奶烧火。”高壮怕高明程累,这一袋药材,都是高明程自己扛着的。 黄大志受了伤,高壮的力气小,加上里面都是昂贵的药材,所以高明程觉得还是自己亲自拿着比较靠谱。 “嗯。”高明程应着,把药材先放进自己睡觉的房间。 一进房间,就发现里面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床上用品也给换了,换了一床厚点的棉被。 山里的气温变化大,晚上时,已经有些冷了,需要盖厚点的被子才行。 大铁锅煮面条还是很快,灶膛里的火熊熊燃烧着,大铁锅里的汤面滚动着,散发出阵阵白雾。 家里没有肉,但细奶奶打了四个荷包蛋,又放了一些青菜叶子,所以倒也丰盛。 细奶奶站在灶台前,高壮则坐在灶膛下,祖孙两个嘴里说着话,主要是高壮在说,把出门所经历的事情,都挑着捡着说给了细奶奶听。 当然,黄大志招惹的那些事情,被高壮瞒住了。 因为他怕奶奶会担心他,也怕奶奶会阻止他下次跟着高明程出门去。 见识过外面繁华的少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汇报一下成绩,二十四小时首订924,均订795,唔,有50左右的水分,虽然没有首订破千,但也还算不错。 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八十八章 给爸妈送药 第89章 给爸妈送药 一大碗热腾腾的面条下肚,吃的高明程和高壮异常的满足。 高明程放下碗后,就说道:“我去我家看看。” 儿女出远门回来,肯定是要回爸妈家看看的,别说没有分家,就算分家了,也要走动一下,报个平安之类。 他拿上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回了自己家,不过一两分钟的路,就到了。 院子门还没有关上,里面亮着灯,有说话声从中传出。 “你也是的,为了几个茶籽,竟然和人争抢起来,还摔了一跤!”高远见的责骂声响起,语气里充满了火气。 “怪我咯?那明明是我看到的茶树,高富强他妈就非要过来捡,我哪里肯,没想到她竟然推了我一把!要不是她推我,我能摔跤受伤?”罗小华不服气的大声囔囔,又喊她大儿子去找高富强的麻烦,问高富强家要药钱。 高远见却不肯让大儿子去,叱骂道:“你还不嫌丢人!树是公家的,凭什么你能捡,她不能捡?” “怎么不能?上次摘栀子时,她就护着一片栀子树,不让我去摘!要不是她先这样做的,我能这样?”罗小华也气的不轻。 高富强家太霸道了,竟然欺负到她的头上了。 同样生的儿子多,难道她罗小华还怕她不成? 高明程进门时,就刚好听到这些,他妈摔跤受伤了,因此动不了,坐在一个椅子上,右边的裤腿挽的高高的,露出小腿来,小腿上青青紫紫的肿着,还有一道出血的伤口。 伤口上敷着厚厚地一层锅底灰。 锅底灰又叫百草霜,是从大铁锅锅底上刮下来的黑灰,大铁锅使用一阵子后,锅底就会粘着黑灰,如果不刮掉的话,黑灰太厚,就会影响炒菜。 而这些刮掉的锅底灰,也不会随便丢掉,而是会用专门的容器装着,必要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 锅底灰的用途很广,可以止血、消积、清毒散火。 “爸妈,我回来了。”高明程走进厨房,他们家厨房比较简陋,也没有多余的凳子,他便站着。 “明程回来了。”高远见看到老二回来了,竟然有些高兴。 虽然之前有些不待见老二,但现在老二肉眼可见的出息了,还是家里第一个出远门的人,因此他的归来,让全家人都看了过来。 “二哥,伱就回来了啊?外面是什么样子的?你这一趟赚了多少钱啊?”老三高明万立即激动的凑到高明程的身边,感兴趣的询问着。 高明程倒是没有急着回答,而是说道:“我买了一些消炎药回来,我给妈拿一包来,我们等下再说话。” 他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子上,人已经转身出门去了。 锅底灰虽然能够止血,但再吃上一些消炎药,伤口会好的快一些。 若是没有药就算了,有的话,却不拿出来给他妈用,肯定是不行的。 “这是什么?”高明万好奇的打开高明程放在桌子上的袋子。 袋子里装着两根树根一样的东西,还有一小袋红色的小干果。 那小干果闻着有些甜,看上去应该能吃,高明万不由得吃了一颗,结果却被高远见打了手。 “吃什么吃?都不知道是什么,你就吃!”高远见怒斥着,又说道:“这些应该也是药材,你们别乱碰。” “哎。”挨了打的高明万委委屈屈的应着,但是转头就和他大哥说道:“是甜的!” 两家隔得近,高明程走的又快,因此很快就返回了,返回时他的手里拿着一盒阿莫西林。 “妈,这是消炎药,你吃两粒。”高明程把药递给他妈。 他妈先是接过,又絮叨着:“这药要不少钱,吃它做什么?我这伤口过几天就好了。” 高明程便不吭声了,反正药给了,他妈吃不吃,就是他妈的事情了。 倒是高远见瞪了罗小华一眼,说道:“你那腿被树枝给划破,你儿子好心给你药,你还不吃?你不吃就还回去!” 阿莫西林是直到今年,国内才引进了生产线,所以价钱昂贵。之前黄大志身上有十几道伤口,他都才给了一盒药。 高远见他们虽然不知道阿莫西林具体的价钱,但是看那包装,就知道是西药,而西药,就代表贵。 罗小华攥紧了药,心底不肯还回去,嘴里就说道:“谁说我不吃?我吃我吃!” 这时,高明万已经按奈不住了,拉着高明程就问那布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高明程便介绍着:“这两根是人参,可以用来泡酒,也可以用来炖鸡吃,补身体的。这些是枸杞,可以泡水喝,也可以直接吃,炖鸡炖肉时也可以放一些。” 人参和枸杞,都是他们这儿没有的东西,在此之前,高远见等人见都没有见过。 但听还是听过的,人参的名气很大,关于人参的一些故事,也是经久流传。 “人参!”高明万的声音都突兀的大了起来,其余人更是目光火辣的盯着那两棵人参看。 高远见激动的面色潮红,伸手去碰,刚碰到时,又缩了缩手。 “这就是人参?可以续命的那个人参?”他哆嗦着说道。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就算是负责煮饭烧火的黄素娥和高淑芳,也都围了过来。 因为罗小华摔伤了,他们家的晚饭到现在还没有吃。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也没有续命那么夸张,但是挺补身体的,这是长白山那儿的人参,是最好的人参。” 高远见激动的不敢去碰,高明万倒是直接上手了,他嘴里叫着:“把煤油灯拿来!” 又说道:“爸,你给家里牵一根电线,买一个灯泡呗,没电灯泡不方便,我都看不太清楚了!” 高远见也激动的伸手去打他,嘴里急促的喊着:“放下,放下,你别拿,别拿坏了!” 高明万不肯,直接躲开了,和大哥一起仔细的看着人参。 枸杞的名气没有那么大,因此倒没有人盯着去看,只有黄素娥有些心动,问道:“这枸杞吃了,对身体有什么好?” 她是孕妇,对补品也很上心,她娘家给买了一斤红糖和一斤红枣过来,让她补身体。 在她看来,红糖和红枣都是红色的,那么这枸杞也是红色的,她应该也是能吃的。 高明程看出她的打算,但也说道:“枸杞能够滋补肝肾,益精明目和养血,增强人们的免疫力,大嫂是可以吃的,不过怀孕的人,人参就要少吃。” 得了答案,黄素娥立即看向罗小华。 罗小华对她很好,家里有的好东西,也愿意给她吃。 罗小华看到她看来,本能的说道:“哎哟,你不能吃人参,那就多吃些枸杞啊!” 又问高明程这人参和枸杞分别是多少钱。 高明程没有直说,而是说道:“我这一趟赚的钱,大部分就在这里了。” 第八十九章 各家欢喜各家愁 第90章 各家欢喜各家愁 高明程的一句话,顿时令家里人都惊住了。 有人惊诧于他的大手笔,居然把挣来的钱,都买了人参枸杞带回来,有人撇嘴,觉得高明程做事不牢靠,有钱都不知道捏在手里。 高远见则是瞪大了眼睛,声音都粗了几分:“什么?你个败家子,好不容易赚来的钱,你买什么人参?人参多贵啊!你在哪里买的?赶紧去退了!” 老一辈的人爱惜钱,舍不得花用,高明程花钱这般大手大脚,让高远见接受不了。 就是罗小华,心也扑通扑通的跳着,她的目光在人参和枸杞上流转了下,颤抖着声音问道:“这……人参要多少钱?” “进货价两百块一公斤,这一根人参大概一两多点,我老板买的,我从他那里分了点。”高明程老实的回答,但他看似老实,其实眼底冒着一丝坏笑。 他做人其实很大方,不然上辈子也不会大把大把的钱给家里用,但是这辈子他得藏着点,除了该有的孝敬,别的就算了。 他主动送人参来,一来是表表孝心,二来也是不让家里人猜测自己到底赚了多少,手里又有多少之类的。 他几乎明晃晃的告诉家里人,他手里没钱! “那一两就要十块钱了!拿来给我!”高远见算数不错,很快就算出价钱了,又让高明万把人参给他,拿在手里掂量了下,然后瞪了高明程一眼,大声的说道:“这得有三两多!” 高明程微笑,不说话了。 “那……这枸杞呢?”罗小华指着枸杞问着。 高明程没有明说,只说:“比人参便宜点。” 但人参的价钱摆在这里,大家也不敢把枸杞猜测的太便宜。 大家目光火热的看着那些名贵药材,只觉得心跳的格外厉害。昂贵的东西,总能够让人激动。 这时,一股烧焦味传来。 “哎哟,我的菜!”黄素娥闻到烧焦味后,立即反应过来,连忙走到灶台前,她拿起瓢,往锅里倒点水,大铁锅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 黄素娥把心思放回炒菜上,其他人倒是围着高明程,又问起高明程出门在外的一些情况。 高明程挑了一些能说的,说给了他们听,听得大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高明程在和家里人分享一路的见闻,军岭的黄大志也在和家里人分享一路的见闻。 黄大志刚回到家,就先去地里忙活了,出门五天,地里有些事情也该要做了。 等天黑后,才回家吃饭,饭桌上,就自然而然的和爸妈说起了这一趟的见闻。 当家里人听到黄大志捡到一个黑包,黑包里面都是钱,起码有好几万块时,一家人的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对于贫穷的家庭来说,几万块,简直是想都不敢想。 黄大志他爸颤抖着身体,嗓子喑哑而亢奋:“大志,钱呢?” 黄大志一愣,随即苦笑了下,说道:“那包里除了钱,还有一把手枪,还带着血呢!我哪里敢拿,后面交给乘警了。” 这句话,让家里人高高提起的心,顿时坠落了下去。 黄大志他爸看黄大志的眼神充满了恨铁不成钢,吼骂道:“伱个傻子!那么多钱,你干什么不拿?你傻不傻啊!” 他妈和他弟眼中的光亮也消散了,多少带着点埋怨。 似乎那几万块,本来就是他们家的一样,而现在,没了! 黄大志低头不语,他提了黑包的事情,但是没提高明程从黑包里拿了钱的事。 那钱有三千多,这他知道,高明程是当着他的面清点的,然后问他要不要分一半。 但是当时的黄大志被赵涵一伙人给吓住了,又担心黑包主人找上门来报复,于是就摇头拒绝了。 他心动,但是不敢要那钱。 有些钱,沾血,烫手,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得住的。 高明程就不同了,他胆子大,身手好,哪怕黑包的主人找上门了,大概率也会没事。 黑包是以高明程的名义上交乘警的,所以高明程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做人不能太贪心,不能让别人承担所有的风险,而自己只拿好处。所以老实的黄大志就拒绝分钱了。 黄大志低头吃饭,听着他爸骂他。 骂了好一会儿,似乎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还是有些怨气的说道:“你受了一身的伤,竟然还没得到什么钱!” 黄大志说道:“得了钱,我得了一百块!” 他爸却不满意的撇嘴。 如果没有那几万块钱在前,那么黄大志能够带回一百块钱,也是足够令家里高兴的。 但现在,一百块在几万块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黄大志擅长观察,其实早就明白家里人的心思了,此时的他也很是后悔,认为自己不该提那黑包的事情。 如果他知道高明程和高壮在和家里人说起外面见闻时,都没有提黑包的事情,那么黄大志可能会更后悔。 他过于老实,又对家里人掏心掏肺,所以没想那么多,一股脑的就全部说了出来。 但说出来后,才知道,有些事情,家里人不知道要比知道好。 他拿出一百块钱,又拿出高明程给他的人参和枸杞。闷闷的说道:“妈,你把这钱和东西收好。这人参切片,拿两三片和肉一起炖着吃,补身体的。枸杞就拿开水泡着吃。” “我拿着。”他爸却先一步把钱和东西都拿到手,还要抱怨一句:“这人参还要和肉炖?家里哪里有肉吃!” 黄大志沉默了,低头吃饭。 他爸妈的性格,其实他早就知道,但从未觉得有哪里不对,只是这一次出门一趟后,再回来,他就觉得哪儿都别扭。 他回忆村里其他人家的情况,眸色更深了。 吃过饭,稍作休息,黄大志没有洗澡,因为也不方便洗澡,他吞了两颗阿莫西林,这是消炎药,能让他的伤口好的快。 夜色降临,大家陆续睡了,黄大志躺在床上却久久睡不着。 过了一会儿,他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把匕首来,这把匕首,高明程已经彻底送给他了,让他进山采药时,能够方便一些。 手握着刀柄,黄大志感受到利刃带来的冷硬肃杀,眼睛一闭,脑海中则浮现那一夜自己发疯般拿刀刺人的画面。 他起初有些害怕的颤栗,但渐渐地,他安静了下来。 第九十章 摘茶籽,寻门路 第91章 摘茶籽,寻门路 从樟树回来后,高明程的生活节奏就又重新变慢了。 第二天一早,他又恢复了早起去山里打拳的习惯,然后拿出飞刀,顺利的弄到两只野兔。 最近家里吃野兔的频率挺高的,杂物间都累积了不少的兔皮,可以找个时间拿去卖掉。 这个不用去县城,镇上就有一家硝制皮毛的作坊,这种作坊既可以卖掉皮毛,也可以花钱请对方替自己硝制皮毛。 如今秋季了,正是山里野物皮毛光亮的时候,高明程琢磨着寻个时间,去打一些皮毛色泽好的兔子和狐狸。 从古至今,有钱人都喜欢穿皮草,品质上好的皮草,也是可以卖上好价钱的。 在山里查看蜂箱的情况时,高明程发现有不少村民都进山捡茶籽了。 他妈就是因为捡茶籽而和高富强他妈发生冲突,并且摔伤了脚。 本来他妈要喊他们几个兄弟去找高富强他家的麻烦,但是他爸不准,他爸好面子,觉得这事他妈不占理,怕闹大了,别人会说他,所以不肯让儿子们替罗小华出头。 这让罗小华很是生气。 但高明程送家里人参枸杞的行为,倒是让罗小华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伤了脚,不方便动弹的罗小华就特意到人多的地方去,然后大声炫耀着高明程送她人参枸杞的事情。 不过短短半天的功夫,整个村子的人就都知道高明程跟着老板出门卖药,然后把赚来的钱都给家里买人参枸杞的事情了。 于是有人夸高明程孝顺,也有人嘲讽高明程傻,有钱不知道攥在手里。 由于高明程最近一直住在高壮家,因此村里人私底下都猜测高明程和家里闹矛盾了。 但现在看到高明程拿出那么多钱买补品送给爸妈,又不像是闹矛盾的样子。 于是,高明程的口碑,在村里竟是变得好了起来。 此时高明程站在一棵茶树底下,望着满树的茶籽,也琢磨着摘茶籽。 这种茶树是油茶树,每到霜降时,就可以去摘了。摘下来的茶籽经过暴晒、脱壳、收集含油量多的种仁,然后拿去榨油坊榨出茶油来。 在大队拥有的山林中,种植了一大片的茶树林,这是六十年代的农场种植的。 现在农场没了,茶树林归大队集体所有。每年靠着卖茶籽,能够得到一些钱。 因此,这些茶树林是不准村民们去摘的,但难免也有村民会悄悄地去摘。 等过一阵子,就会有贩子到集市上收茶籽,新鲜的茶籽一毛钱一斤,如果暴晒脱壳的,就能卖到五毛钱一斤。 高明程也打算摘茶籽,但是他不打算把茶籽卖掉,而是打算攒多一点,然后拿去榨油。 茶油味甘、性凉,孕妇吃了对胎儿的发育十分有利;儿童吃了可利气、通便、消火、助消化,对促进骨髂等身体发育很有帮助;而老人吃了可以去火、养颜、明目、乌发、抑制衰老,对慢性咽炎和预防人体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血管系统疾病有很好的疗效。 另外茶籽杀虫的效果很好,可以治癣疥。茶枯还可作洗发剂及护发素使用,能抗紫外光,防止晒斑及去皱纹。 你看,茶油是好东西?所以后世的时候,茶油可是高档食用油。 有好东西,那能不要? 高明程身上没带袋子,于是他飞快的跑回家里,拿了两个袋子进山。 他也没有去小山丘和村民们抢,而是奔着深山里去。 许是那一大片人工种植的茶树林的缘故,深山里也有不少的野生茶树,他仗着自己体能好,独自进山去摘,不但不要和人抢,摘到的茶籽还多很多。 一连忙碌了三天,细奶奶家的院子里就全部被茶籽给堆满了。 把能摘的都摘完了后,高明程才罢手。 由于茶籽太多,这几天细奶奶都不敢打开院子门,也不让人进来串门。 否则别人辛辛苦苦只弄到十几二十斤,而你家院子里堆满了上千斤,那能不眼红? 茶籽经过暴晒后,就能自然裂开,露出里面黑色的茶籽仁。 但有些不会完全裂开,还得人用棍子敲打,或者一个个用手剥离出来。 不过这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高明程暂时不要去管。 这一日,是县城的集日。高明程起了一个大早,然后扛着一大袋的药材,往县城而去。 这是他从药交会上买回来的名贵药材以及西药,他打算在县城里卖掉,所以得趁着集日,去寻一寻门路。 除了卖掉这些药材,高明程还打算去高国兵家一趟,这一趟,主要是送礼。 他给高国兵也准备了两根人参和一斤的枸杞。 今天不是放假的日子,所以高岳在学校读书,而高国兵两口子也都在上班。 高明程扛着一大袋的药材,直接去了警局。 上回他来过,所以警局的人都知道他是高国兵的侄子,一进门,就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并且主动告诉他:“高股长就在办公室。” 高明程笑着谢过,直接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叔。”高明程推门进去,笑着打招呼。 高国兵在看报纸,听到声音后,脸从报纸后面露了出来,看到是高明程,他也露出笑容来。 “明程,今天有空到县里来啊。坐,我喊人给你倒杯水来。”高国兵出去喊人倒水,然后坐在高明程的对面。 经过上次盗墓以及送匕首的事情,高明程和高国兵已经很熟悉了,于是他开门见山的说道:“叔,前阵子我受人委托,在我们村子里收购药材,拿到樟树的药交会上去卖,然后又买了些这边没有的名贵药材回来,委托我的人,让我找门路卖掉,然后分我一成的利。” “但是我也没有门路,所以思来想去,还得找叔帮帮忙。” 高明程打开带来的袋子,向高国兵展示了一下里面的药材。 高国兵神色严肃的查看过,发现的确是他们这边没有的名贵药材,有人参、枸杞、冬虫夏草、鹿茸等,另外还有些西药。 他没被高明程的话糊弄过去,而是问道:“委托伱的人没有门路吗?怎么让你去找门路?那人是谁?靠谱吗?” 他的声音严肃而带着关心,这是怕高明程上当受骗了。 第九十一章 药厂包圆了 第92章 药厂包圆了 高明程也不意外,他和村里人说有老板让他代收药材,村里人都信了,因为他们想的比较浅,高明程又是拿出真金白银来收的。 而在村里人的概念中,高明程本身是没有这个钱的。 就连他的爸妈,也没有怀疑过什么。 但高国兵不同,高国兵是干警,行事严谨许多。 高明程也不打算找借口了,干脆咧嘴一笑,直接摆烂:“叔,实话说,这药材是我自己的。” 高国兵担心高明程会被人骗,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些药材居然是高明程的! 饶是经历过大风浪的高国兵,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脸上浮现出惊讶来。 “你的?” “嗯。”高明程笑着点头。 这时,有人送茶进来了,于是两人都默契的没有继续说。 等送茶的人走后,高国兵才将办公室的门给关上。高明程喝着茶,而高国兵则打量着高明程。 如果高明程只是拿出一些普通的药材,说是他的,那高国兵信。 但高明程拿出的这些药材,都是名贵药材,高国兵虽然对此不懂,但估摸着至少要个几千块钱的本钱。 几千块钱是什么概念? 别说乡下人了,就是城里人,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几千块钱的。 高国兵的面色都凝重了起来,一双眼睛狐疑的打量着高明程。 高明程被他盯得头皮发麻,苦笑着说道:“叔,你别审犯人一样的看着我啊!我老实交代还不行?我先是靠卖猎物和蜂蜜赚到一些钱,又找人借了一点钱做本钱,收到药材后,拿到樟树去卖,转手就又赚到一些。” 这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真的,除了找人借钱这点。 主要是,说全部是自己的钱,那也有点太夸张,并且高明程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真实家底。 高国兵想到高明程打到的黄麂,以及上回到县城里来卖的蜂蜜,于是相信了。 办公室里的气氛,顿时就轻松了起来。 他用赞赏的眼神看着高明程,说道:“不错,你敢想敢做,这点很好!现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了,正是伱们年轻人做事的好时机!这搁在之前,做生意那叫投机倒把,可现在,做生意可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了!” “明程啊,你既然有这本事做生意,那我中午带你认识一个人,那人是县里一个民营厂的厂长。我和他有点交情,介绍你认识认识。” 高明程没想到还有这个好处,连忙笑着应下,又问高国兵要给那人送礼不。 高国兵则说道:“不用,我和他关系好,你又不求他什么,不用给他送礼。” 提起送礼,高明程便把事先准备好的礼品拿了出来。 “叔,这是上好的长白山人参和宁夏的枸杞,我本钱小,送的不多,你别嫌弃。”高明程将之递给高国兵。 高国兵没有立刻收下,迟疑了会。 两根人参和一斤枸杞,和高明程那袋子里的货物比起来,倒也不多,但是高国兵知道这人参枸杞的价值,所以迟疑着要不要收。 如果是别人求他办事,那他肯定收下,但眼前这人是高明程,算是他侄子一样的人物。 叔叔帮侄子,那都应该的。 “叔,你不收,难道是嫌弃少了?”高明程故意说道,摆出一副伤心的模样。 “你……哎,你做点生意也不容易,这本钱都还是借的,花钱怎么能大手大脚?你想要做生意,那本钱就得越多越好,否则还怎么做生意?”高国兵说道。 但最终还是经不住高明程非要送,那人参枸杞还是收下了。 收下了东西,高国兵就对高明程卖药的事情上心起来,他拿起办公室里的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三言两语后,他挂断了电话,对高明程说道:“我喊了一个药厂的人来,先让他看看你这些药材的品质怎么样,然后再定个价钱。” “哎,好咧。”高明程笑着,一副任由长辈安排的乖巧模样。 很快,就有一个人敲门进来了。 “高股长,我在附近办事,我们厂长就让我过来一趟。”那人大约四十左右,穿着一身得体的中山装,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像个技术员。 “嗯,我这有些药材,你来看看,看品质怎么样?”高国兵指着那袋药材说道。 “好咧。”那药厂的技术员便上前检查药材,把里面每种药材都拿了出来查看。 这些都是名贵的药材,因此他的神情也格外的慎重。 经过一番专业的检查后,那技术员放心了,笑着说道:“高股长,这些药材的品质都不错,是上等品。” 此言一出,别说高国兵了,就是高明程也松了口气。 他对药材也不是很精通,其实心底也怕自己上当受骗,买到不好的药材了。 “那你们药厂收不收?”高国兵直接问道。 技术员事先得了厂长的吩咐,此时自然点头,说道:“收的,这些都是好药,我们药厂都用得上。” 高国兵又指着那些西药,问这个收不收。 技术员哪里敢不收,于是高明程带来的这一袋子中药材和西药,都被药厂给包圆了。 只是技术员是空着手来的,因此没法称重和给钱。 高明程立即说道:“我也没带秤,那就到厂里去称。” 技术员诧异的看向高明程,之前进门后,他的注意力就放在高国兵身上,认为高明程只是一个小跟班而已。 可现在高明程这开口说话的语气,可不像是一个小跟班,而是这些药材的主人一样。 高国兵微笑,说道:“那明程你跟着小杨去药厂走一趟,记得中午过来吃饭。” “哎,好的,叔!”高明程应着,中午的时候,高国兵还要给他引见一位民营厂的厂长呢。 一句叔叫出口后,技术员再看高明程的目光,那就变了! 这位可是高股长的侄子! “那行,我们去药厂称重算钱,你放心,我们的价钱肯定公道。”技术员微笑,态度热情了不少。 接下来,高明程就跟着技术员去了药厂。 本来那技术员要自己扛着袋子的,但高明程看他身材消瘦,文质彬彬的模样,就摇头拒绝了。 虽然不算很重,但高明程怕压垮了这技术员哦! 第九十二章 搭上关系 第93章 搭上关系 药厂并不大,还是十几年前成立的国营厂子,生产的药材以中成药为主,售卖的范围也不广,就附近一些地方。 但高明程来到这药厂后,才想起这药厂会在九几年倒闭,然后卖给了私人,成立了一家民营的药厂。 那民营的药厂低价买了一条大型国营药厂淘汰下来的西药生产线,用西药打开了市场的局面。 并且随着时代的进步,西药的发展势头很猛,很快就成了百姓们常用的药了。 而中成药和汤剂,就逐渐没落了。 称重,定价,算账,最后钱货两清。 高明程清点了一下手里的钱,数目都对的上,反手塞进外套内里的袋子里。 这一趟赚的不多,因为药厂给的价钱只比进价高上一点而已,如果自己有其他的门路,或者慢慢的去卖,也许最后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但高明程不耐烦。 他拿药回来卖,就是为了探一探县里的市场而已,甚至他都做好亏本的准备了。 因此他买的药材,都是滋补类的名贵中药材,就是想着如果药材砸在手里了,那他就自个儿慢慢吃! 但能够卖出去回本,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他和药厂搭上关系了,那他家里堆着的那些普通药材,也可以往药厂这里送,虽然赚的不如在药交会上多,但是呢,方便! 药交会虽好,却是一年一次。 而药材是一年四季都有相应采收的种类,每一季及时采收,然后炮制或干制后,就可以立马送到药厂变现。 “杨技术员,我有件事想问一下。”交易完成后,高明程也没有立刻走,而是和杨技术员聊天。 “你说。”杨技术员微笑的看着他。 “樟树离我们这儿也不远,怎么厂子不派人去樟树的药交会上采购药材?”这是高明程好奇的事,原本他找上高国兵,是想让高国兵给他介绍一些有钱人。 有钱人最爱什么?当然是保健! 有了钱,就想延年益寿,那么对名贵的中药材,肯定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但高明程没想到的是,高国兵直接把电话打给药厂,于是他的药材就被药厂给包圆了。 听了这话,杨技术员下意识看了一下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他们时,杨技术员才凑近一些,低声说道:“没有上面的指示,我们哪里敢去?就是收当地的药材,也是上面要求的,要保证当地的一些正常收入。” 高明程讶然,下意识说道:“可是我在药交会上,倒是遇到其他一些药厂的人了,有省城的……” 杨技术员呵呵笑着,用一种你懂得的眼神看着高明程,“省城的药厂,那当然不一样了!” 至于是怎么个不一样法,杨技术员就没有多说了。 高明程这会儿也大概知道了,于是没有多问,但又问了为什么药厂也会收西药的事。 这个杨技术员说得仔细些,那就是西药在市场上,属于稀缺产品,西药放在哪儿,都不用担心会卖不掉的事情。 药厂收了西药,再转手一卖,也是能够赚到一些钱的。 两人聊了一会,拉近了彼此间的感情,高明程又和对方约好下次把家里积攒的药材送过来。 离开药厂时,大概十一点半,距离吃午饭,还有一点时间,于是高明程也没有急着走,而是一路慢慢的走回去。 他左右张望着,再一次打量着八十年代的县城。 落后、破烂、一点都不洋气! 然而街道上行走的人们,却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突然,高明程的脚步停了下来,他的目光看向一家服装店。 服装店并不大,甚至有些简陋,但里面挤满了客人,争相打量着一件大衣。 那大衣的款式很眼熟…… 高明程的眉头皱起,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他看到大衣配套的白色长围巾,才恍然大悟起来。 这是《上海滩》中许文强穿过的那款衣服! 《上海滩》是85年才从香江引入内地播放的,一经播出,便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产生了很大的轰动,风靡全国,该剧荡气回肠的主题曲更是传唱许久。 随着《上海滩》的爆火,走在大街小巷的人们都在争先模仿剧中人物,而类似主角们穿的衣服款式,就成了大家争相购买的潮流品了。 他们这儿是县城,有电视的人家不多,所以审美会落后于一线城市,一线城市去年就火爆的款式,直到今年才在县城这里流行起来。 话说,在八九十年代做服装生意,那也是一个很好的生意啊! 随着人们的生活逐渐好了,对衣食住行的追求也会增高,尤其是年轻的女人们,她们甚至愿意用一个月——不,好几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件漂亮的衣服穿! 由于时代的原因,以前的人们穿着普遍朴素,布料的颜色少,衣服的款式也土气。 在国营商场中购买成衣的人少,自己买布找裁缝做衣服的人多,所以那衣服款式,自然就更加洋气不起来了。 高明程盯着这家服装店看,倒不是也想去买一件大衣,而是想到了许多美。 在药交会时,他曾想过让许多美拜一位老中医为师,然后专心学习医术,以后或是进医院工作,或是自己开个医馆,都是一门稳定的技能。 但现在……如果许多美愿意的话,倒是可以做服装生意。 而想做服装生意,要么去羊城进货,拿到这边来卖,要么自己弄一个制衣作坊,自己制衣自己卖。 至于衣服的款式嘛……高明程虽然不是很懂,但也可以提一些将来会流行的意见。 这个念头在高明程的脑海中转动着,他迈步朝前走去。 他决定等回去后,问一问许多美的意见,看她是想学医,还是想做生意。 如今他有钱了,做任何安排,都可以随心所欲。 有钱,真好! 高明程咧嘴笑着,大步走进警局,高国兵正好从办公室出来,叔侄两个恰好碰上了。 高国兵没有急着询问卖药材的事,而是说道:“走,去老林饭店吃饭。” “哎,好咧。”高明程笑着,和高国兵并肩走了出去。 他已经在心中猜测着,高国兵会介绍谁给他认识了。 第九十三章 即将破产的民企 第94章 即将破产的民企 老林饭店就在警局不远处,是一家私人饭店,但老板之前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烧的一手好菜。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有些人舍不得铁饭碗,但也有一些人开始下海做生意。 自从开了这家老林饭店后,老板就赚到比之前多很多的钱了。 饭店里,已经坐着一个人了,高国兵带着高明程走进饭店时,那人就立即笑着迎上前来。 “高股长来了,快请坐!” 他先是把主位让给高国兵坐,然后又看向高明程,笑着说道:“这位就是高股长的侄子了?哈,真是一表人才!” 这人在打量高明程时,高明程也在打量他。 这人的年纪比较年轻,大约三十左右,留着分头,精神面貌不错,和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没有穿流行的中山装,而是穿着一身西装,脚下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 在他抬手时,露出手腕上戴着的一块手表,但他的手指头上却沾着一些洗不干净的黑色污渍。总之,看上去是个成功人士的模样。 不过高明程对他并没有什么印象。 “高股长来了,今天吃些什么菜?”饭店的老板老林亲自走了过来,笑着询问。 这些人中,高国兵的身份最高,自然以他为尊。高国兵先是看了那民营企业的厂长一眼,那厂长立即示意由高国兵点菜。 于是高国兵说道:“把你拿手的几道菜都上了。” “哎,好咧,那我给你们弄个红烧肉、猪肚鸡和排骨海带汤。”老林报完菜单,看高国兵他们没有再说什么,于是就去后厨忙活了。 “高股长,喝茶。”民营企业的厂长先是给高国兵倒了一杯茶,然后又给高明程也倒了一杯茶。 离上菜还有点时间,高国兵便开始为两人介绍起来。 “明程,这是我们县里年轻的企业家苏通,他创办了一家农机厂,生意做得很好。苏通,这是我的侄子高明程,他年轻人,敢想敢做,前不久还从村里收购了一些药材,拿到樟树的药交会上去卖了。” “苏通,我这侄子到底是第一次出远门,虽然误打误撞赚到一点钱,但肯定不如你们办企业的有眼力,所以我这侄子,还得伱多照顾照顾。” 高国兵的话里话外,都表明他和高明程之间的关系极为亲密,都直接让苏通照顾高明程了。 苏通再看高明程时,态度就更热情了一些,他连忙说道:“高股长的侄子,就和我的弟弟一样,我肯定照顾他!” 前一句,还好像热情的要拉着高明程进他的企业做事一样,但下一句,这苏通却突然哭惨起来了。 “哎,高股长,实不相瞒,我那小破厂子,可能撑不到明年就要破产了!” 这上下情绪转折的,高明程都忍不住拿眼看他了。这是怕自己赖上他了? 高国兵的面色一沉,显然也有一种不好的猜测。 敢办民营企业的人,那得多机灵啊,苏通见状,立马解释起来:“原本喊明程弟弟去厂里做事,也是应该的,但是……最近几个月,厂子里没有订单,已经快没有活做了!” “不是?这会儿不是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吗?”高明程下意识说了句,在他的印象中,从今年开始,乡镇企业就要崛起了。 到了明年,华为和娃哈哈,也会创办出来。而“传奇厂长”马胜利的封神之路,也广为流传。 但看到苏通满脸的苦笑和无奈后,高明程又立即明白了。 乡镇企业是崛起了,但不是每一家乡镇企业都能够崛起!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有人发财了,也有人破产了。 高明程原本就在想,自己怎么对这个苏通并没有什么印象,现在突然明白了,这苏通的厂子在之后很有可能破产了,所以自己才对苏通没有印象。 “我爸本来是国营厂子里的六级钳工,我呢,也有四级了,但是这几年我看到别人都开厂子赚到钱了,心里也热乎的很,84年的时候,我就说服我爸,开办了现在这个农机厂。本来靠着我爸的技术和关系,一开始农机厂也有订单,赚到一点钱了。但现在……” “实不相瞒,我爸现在都去了别的厂子做事了,我要是再拿不到订单,我也得去别的厂子做事。” 苏通的解释,最终以一声叹息收尾。 高国兵皱眉,他原本想找一个民企带一带高明程,省的高明程啥都不懂的乱撞。 他找上苏通,是因为苏通年纪不大,和高明程可能说得上话来一些。可是万万没想到,这苏通竟然要破产了。 现在高国兵就有些为难了,苏通遇到的困难,他没办法帮,他就懂侦办案件,不懂什么企业订单的。 这一顿饭的氛围,肉眼可见的低落了下来。 “苏厂长,你们农机厂主要是生产什么产品的?”高明程的问话,打破了一室的寂静。 苏通连忙说道:“别喊厂长,喊我名字就行。我们厂是做农机修理,制造一些简单的农具、炊具,也能做一些压力锅的配件生产。” “哦,那你们考虑过联营吗?”高明程微笑,提出一个新概念。 联营倒也不是他第一个提出的,而是时代的发展必经的一个过程。乡镇企业能够快速的崛起,和市场环境有关,也和联营有关。 所谓的联营,就是私企用国企的品牌,得到国企的技术资料,然后生产贴牌产品,再给国企百分之五的利润。 用更加浅显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私企从国企身上吸血,然后壮大自身,等私企将市场抢夺走后,部分国企就渐渐地破产了。 所以,当高明程听到苏通的厂子没有订单,即将破产时,他的脑海中突然就闪过联营的概念。 “联营?”苏通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不解的看向高明程。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给苏通灌输联营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操作性、未来的前景等等。 这一顿饭,吃的苏通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但是仔细一思索,又如同身体悬浮在半空,并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是,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 第九十四章 好为人师的高明程 第95章 好为人师的高明程 送走了苏通后,高国兵才问高明程是怎么知道联营的。 高明程还能说啥,自然是把锅扣在药交会上了,在外人的眼中,他长到这么大,总共就出了一次远门,那么所有不符合他身份所知道的信息,都得推到那里去。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嘴里跑火车了,把高国兵这个老干警,都说的一愣一愣的。 最后,高明程成功的在高国兵的脑子里,灌输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午时,高国兵还要上班,高明程也没有在县里久留,而是带着买来的一些东西,回了高家村。 路经军岭时,他又碰到黄大志了,黄大志在地里做事,他抡起一把锄头,正在翻土。 等土翻好后,就要种上冬天吃的一些菜了。 “大志,你身上的伤好了吗?”高明程停下,和黄大志说着话。 之前两人不熟,现在倒是熟的很,每次遇到时,都会说上几句话。 看到高明程,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快好了。” 高明程了然,那就是没好。想到黄大志他家的情况,没啥劳动力,这地里的活都得黄大志干,所以哪怕黄大志身上有十来道伤口,也不能休息。 突然,他就发现自己比黄大志好太多了。 爸妈不待见算什么? 至少他身上的负担可没有黄大志重!等到分家后,他完全可以只顾自己,当父母年老时,他才会承担赡养的责任。 但黄大志不行,他全家上下,都指望黄大志把这个家撑起来呢。 说起来黄大志都二十二的人了,在流行早婚早孕的乡下,这个年纪都该结婚生子了。 高明程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上辈子黄大志一生未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孩子。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走到地里,说道:“来,我给你翻地。” 说着,就把锄头从黄大志的手里夺了过去。 黄大志抢不过他,只能感激的道谢。 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干起农活来也不差,每一次抡起锄头,都能够将土轻易的翻好。 翻土时,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黄大志忍不住兴奋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明程,上次赶集时,我去转了转,捡到了五毛钱!” 他伸出一只手,五指打开,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捡到钱,通俗一点讲,是他运气好,但也证明黄大志的观察力的确很出众。 之前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特长,等到他发现后,再看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就有不同的感悟了。 “哈,那恭喜你啊!”高明程笑着说道,却又想起自己忘记问高国兵警局招收协警的标准和待遇了。 “伱这么厉害,都可以去当警察了,警察办案,就得观察力强才行!” 黄大志连连摇头,满脸的惶惶然,说道:“我小学都没有读完,字都没有认全,哪里能当警察办案?我不行,我不行的。” “你只读到三年级吗?”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点头,说道:“是,那个时候,我弟弟就得了小儿麻痹症,我爸妈要去地里做事,我得在家里照顾弟弟,等再过几年,我爸爸突然身体也不行了。” “哦,那叔叔去医院检查过吗?” “去了,医生也说不来原因,让我们去省城看病,但是……”后面的话,黄大志没有说出口了。 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小事,没点家底,哪里敢去。 这从古至今,因病致贫的事情,层出不穷。 “除了不能干体力活,我爸也没有别的不舒服,所以就没去了。”黄大志笑笑,语气故作轻松。 可是,在农村,一个壮年男人却不能干体力活,这对于家庭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倘若他爸能干体力活,那么黄大志也能过得轻松点。 在说话间,这一块地就被高明程翻好了。 他把锄头还给黄大志,说道:“你对自己好点,身上有伤,就少干点体力活,不然伤口裂开,就一直好不了了。你伤口还有炎症吗?我家里还有几盒阿莫西林,我再给你一盒。” 本来吃上一盒,也差不多了,但架不住黄大志这样折腾身体啊! 还是再给他一盒备用! 那黑包里的钱,黄大志不敢要,高明程就决定以后多帮着点他。 “对了,你家有钢丝吗?我会做套子,做好的套子放在兔子常经过的地方,就能够套住兔子,到时候你是拿来吃,还是拿来卖,都行!” 高明程决定把套兔子的技能也教给他,但黄大志却摇头说道:“家里没有钢丝。” “那去合作社买!”合作社就在军岭,所以高明程直接往合作社走去,黄大志没想到高明程做事这么风风火火,连忙跟了上去。 到了合作社,高明程买了一大把的钢丝线,当然了,是他掏的钱。 买到钢丝后,高明程亲自带着黄大志去山里走一趟。 他现在已经把兔子的生活习惯摸的很透了,知道哪些地方会有兔子经过,于是在他的指点下,黄大志做好了几个套子,并且放在草丛中。 “行了,明天早上的时候,你就过来查看一下,要是运气好的话,肯定会套到兔子的。”高明程对套到兔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高壮和他家里,利用这种套子,都时不时的也能够收获到一些野味。 “我买了点苹果,给你一个吃。你要多吃点肉,这样身体才好得快,给你的人参别省,放久了,要是潮了,得坏!” “好东西就要吃到肚子里去,那样才不浪费!” 今天的高明程有点好为人师,已经陆续给三个人灌输一些念头了。 经过这么一耽搁,天色渐黑,高明程拿着东西,和黄大志挥手道别,大步朝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田埂上,望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他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来。 他觉得,高明程说的话,哪儿都对! 等回到家,黄大志把高明程送的大苹果洗了,一分为四,和家里人一起分享。 苹果是他们这儿没有的水果,所以价钱较高,黄大志家是很少吃苹果的。 这时,黄大志说道:“爸,拿点钱给我,明天赶集时,我们买上一斤肉,和人参炖着吃。” 那人参拿回来后,家里还没有吃过呢。 在黄大志想着人参炖肉是什么滋味时,他爸却说道:“吃什么吃?家里就这点钱,你还想全用掉?” 一股负面情绪扑面而来,令黄大志眼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他抿着嘴,一个决定在他的心中生出。 第九十五章 许多美的选择(为执事‘大么可\’打赏加更) 第96章 许多美的选择(为执事‘大么可’打赏加更) 黄大志没吃上人参炖肉,但高明程吃上人参炖鸡了。 那鸡是他在山里打到的野鸡,和三四片人参一起炖的烂烂的,汤美肉鲜。 他给黄大志、高国兵以及家里都送了人参枸杞,他自己自然也会留上一些。 一连几天的好天气后,满院子晒着的茶籽就逐渐裂开,露出里面黑色的种仁来。 细奶奶是个眼里有活的人,现在田里的稻谷已经收好了,地也翻好,撒上冬菜的种子了,于是她闲暇时,就会蹲在院子里干活,把空的壳清理出来,堆在一边晒着,等晒干后,可以当做柴火烧。 山里的茶籽已经都捡完了,但还有苦槠子可以捡,并且苦槠子的产量可是要多的多,有时候一棵树下,都可以捡到几十斤的苦槠子。 苦槠子不能直接吃,但在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后,可以做成苦槠豆腐吃,每年深秋时,村里人都会进山捡苦槠子,等到了冬天没什么菜吃时,苦槠豆腐就是桌上的一道美味了。 高明程看村里其他的人在捡,于是也跟着捡了一些,但只捡了二三十斤左右就没捡了,因为他没打算拿去卖,只拿着自家吃。 苦槠的价钱比茶籽还要便宜的多,高明程现在可看不上那些小钱了。 他看不上,许多美却看得上,这一日,许多美和许多玉就在山里捡苦槠,并且和人起了冲突。 “这树是公家的,凭什么你们能捡,我们不能捡?”许多美怒目圆瞪,看着面前的黄婶子。 黄婶子正是高仁他妈,正带着两个孙女在捡苦槠,自从她上门提亲,却被许多美拒绝、以及高明程断了她儿子的命根子后,她就看许多美极其的不顺眼了。 至于高明程,她不敢招惹。 此时她双手叉腰,理直气壮的说道:“树是公家的,但你低头看,看看你踩在哪里!伱脚下这块地是我家的山头!” 原来那棵苦槠树虽然是公家的,但是枝丫朝黄婶子家的山地倾斜,所以苦槠子也落在那里了。 许多美生气,但又有点底气不足。 许多玉息事宁人的拉扯了下许多美的衣服,说道:“算了,我们去别的地方捡。” 看到两姐妹灰溜溜的走了,黄婶子得意的哼了声。 高明程站在一处山坡上,将眼前这一幕悉数看入眼,但他没有现身去帮许多美,主要是这点小事不值得起冲突。 等许多美走到其他的地方后,高明程才出现在她的面前。 “多美,你过来一下。”高明程招手让许多美过来。 许多美的眼睛瞬间亮了,脸上带着笑意,脚步欢快的朝着高明程走去。 两人虽然已经定下要结婚了,现在算是热恋期的男女朋友,但是呢,其实两人的见面次数并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大家要忙的事情都太多了。 “我给你拿。”高明程自然的拿过许多美手里的袋子,掂量了下,大概有个几斤重。 “多美,你是想学医,还是想做生意?”高明程对许多美的未来有了一些打算,但具体得看许多美自己的意愿。 许多美的双眼瞪的圆溜溜的,像是听不懂似的。 “怎么学医?怎么做生意?”她问道。 “你要是想学医,我就想办法给你找个老中医,你拜师学艺就好。你要是想做生意,可以做服装生意,我发现县里的服装店生意都很好。”高明程说着,伸手为许多美挡住前面横着的树枝。 许多美只觉得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双颊因为激动而泛红。一双手合于胸前,指尖不安的动着。 高明程短短几句话,就打开了许多美封闭的思维,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去学医,或者去做生意。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那么许多美会嗤之以鼻,认为是在胡说八道。但说这话的人是高明程,而高明程是绝对不会骗她的。 “可是……我字都没有认全啊……怎么学医?老中医会不会嫌我笨,不肯教我?做生意的话,可我不会做衣服啊,我连缝纫机都不会用!”许多美既激动又无措。 “不会也没关系,只要你愿意学就行。多美,你仔细想想,想清楚了,我给你安排。如果你想学做衣裳,那么就有现成的师傅,你可以跟着董婶子学,我也可以给你买一台缝纫机回来。” 高明程的话,让许多美几乎瞬间做出选择了。 “我要学做衣服!” 董飞霞就是他们村的裁缝,村里大部分人的衣服,都是请她做的,她的手艺倒是挺不错的。 许多美之所以选择做衣服,就是因为董飞霞不但是村里的人,而且是女人。 而老中医呢?十有八九是男人,并且肯定不是他们村的人,对于拜一个不认识的人为师,许多美心里极为的忐忑不安。 高明程对许多美的选择是支持的,于是他说道:“那行,我今天就去找董婶子问一问,看她愿意收你做徒弟么。等有消息了,我再来告诉你。” “嗯!”许多美重重的应着。 两人分别后,高明程就拎着两只野兔,登了高守旺家的门。 高守旺和董飞霞正好都在家,董飞霞在踩着缝纫机做衣服,高守旺则帮着弄布料。 天气逐渐凉了,有人买了布料和棉花,请董飞霞帮着做棉衣。看到那棉衣,高明程后知后觉的想到自己和许多美也没有几件合适的棉衣,看来得安排一下了。 “叔,婶。”高明程笑着打招呼,将手里的野兔送上,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婶子,最近忙得过来吗?我也想做几件棉衣和厚裤子,布料和棉花,就从婶子你这里买,我也懒得多跑一趟了。” “行,不过这几天有点忙,得等个几天才能做好。”董飞霞连忙说道。 “倒也不急。对了婶,你愿意收学徒吗?多美说想学做衣服,我想让她找你拜师学艺,你看怎么样?哦,你放心,多美以后不会在村里做裁缝,我打算让她去县里的服装店做事。”高明程诚恳的说着,很多人不收徒,是因为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所以高明程一开始就表态,说好许多美以后不会留在村里做裁缝,这样一来,两人之间就没有了利益冲突。 董飞霞倒是一愣,没有立刻说话。 但高守旺却替她答应下来了。 “好,你明天就让多美过来,正好飞霞接了不少单子,有个人帮忙打下手也好。” ‘大么可’是第一个大额打赏的书友,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加更感谢的,奈何我码字太慢了。。。 ‘08a’书友的打赏加更就再等等。 第九十六章 拜师学艺 第97章 拜师学艺 这年头想学一门手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手艺师傅一般只会把手艺教给亲朋好友,或者孩子的父母和手艺人关系很好,那么手艺人也会收下这个孩子做学徒。 你拜了师,可不会马上就学到手艺,而是要给师傅打杂三年,三年后,才有可能得到几毛钱的工钱。 而这三年,如果是住在师傅家,就还要再交自己的口粮。 另外,逢年过节,都要用最高规格对待师傅,或是送上礼物,或是请回家中吃饭。 高明程之所以敢上门这般说,是因为他看出高守旺对自己很有好感,经常在村里说自己的好话,两人之间虽然差着年龄,但是偶尔遇到时,也能够说得上话。 而董飞霞呢,高明程请她做了好几回的衣服,两人之间也逐渐熟悉了。 高守旺替董飞霞应下了,这惹得董飞霞瞪了他一眼,但也没有反驳拒绝,温和的说道:“那行,你明天早上就喊她过来。” 董飞霞亲口答应了,高明程才彻底放心,但是呢,他又提出一个想法:“婶子,当三年学徒也太长了,你看能不能教快点,一年后,我就想让多美去县里的服装店做事。” 这回连高守旺都觉得高明程得寸进尺了。 这学手艺,谁不是给师傅打杂三年,才能够学到本领呢? 看出高守旺和董飞霞的不悦,高明程立刻说道:“叔、婶,我可以给学费的!只要能让多美快点出师,钱不是问题。” 在后世,伱要是想学手艺,只学粗浅点的,那么直接在网络上查找教程就行;想系统的进行学习,那就去技校学,报个三个月的速成班,就能让你学会简单的厨艺、裁缝等。 高明程不想让许多美学艺三年,是因为他认为不必这样浪费时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花三年去学手艺,然后再去开服装店或者制衣作坊,这得错过多少机会? 董飞霞还是不悦,她是跟着自家姨妈学到的手艺,因为她年纪小,当时是在姨妈家做了五年学徒,然后才出师的。 这五年里,自然不全部是在学手艺,而是在打杂、做家务、甚至帮姨妈家带孩子。 好不容易才学会了,然后自己做了裁缝,接附近几个村子的单子,才慢慢的赚到点钱。 可现在高明程让许多美只学一年,那么就意味着这一年里,基本都是在学手艺,而不是在给师傅家打杂干活了。 但凡说这话的是别人,董飞霞都要把人骂走。 高守旺也为难,他看高明程顺眼,愿意帮一帮他,但现在还要不要教手艺的事情,就得听媳妇的。 董飞霞抿嘴,沉默了片刻,但她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却是和拜师学艺的事情丝毫不相关。 “县里的服装店多不多?生意好不好?” 高明程一愣,随即说道:“不多,但生意很好。有一家服装店是从羊城拿的货,都是我们县里没有的,卖的很好,一件大衣就要工人三个月的工资了。” 高守旺瞬间瞪大眼睛,不信的说道:“三个月的工资?这能有人买?” 高明程笑笑,说道:“任何地方都不差有钱人嘛!花三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件衣服的人是少,但愿意花一个月的工资去买衣服的人,却多!” 永远不要小看女性爱美的天性! 有句话说——女人的衣柜里,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还是县里的人有钱。”董飞霞不无羡慕的说了句,她是裁缝,自然对服装市场也有一定的了解。 在之前去县里拿布料时,她就发现县里出现一些新鲜的款式了,原本她想买一件回来拆了,拿去打板,然后照着做,但是最后又没这么干。 主要是,县里的人讲究时髦,但村里的人讲究实惠。 哪种布料经磨耐用,就穿哪种布料,哪种剪裁方式省布料,那就用哪种剪裁方式。 “行,你给八十八块钱的学费,逢年过节再送一份礼,我就包她一年学会。”最终,董飞霞松口了。 “哎,那真谢谢了,婶子你人真好!”高明程高兴的朝她吹彩虹屁。 董飞霞只收八十八块钱,这钱并不多,算是图个吉利。 高明里读初中的学费,一个学期要十七块,三年下来要一百零二块,只是呢,你读完初中,学校可不会包你有工作。 但你学会了裁缝这门手艺,那就相当于有了铁饭碗了。 “那我明天就带多美过来正式拜师。”高明程高兴的说着,又把带来的野兔送上,说道:“叔,以后你想吃野兔野鸡了,和我说一声就好!” “哎,好!”高守旺也高兴的呵呵笑着。 他知道高明程有特殊的弄野兔野鸡的技巧,平日里看他就没少吃。 现在董飞霞收了许多美做学徒,他也能够跟着吃肉了。 等高明程走后,高守旺还不忘夸董飞霞:“你这个学徒收的好!以后家里不缺肉吃了。” 董飞霞抿嘴一笑,心里仅有的一丝芥蒂也没了。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过来拜师学艺了。 除了八十八块钱的学费,高明程还送上一根人参和一只野鸡,这规格,可以说是很高了。 许多美全程都有些紧张,虽然同在一个村子,彼此都认识,但拜师学艺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同了。 再一个,她没想到高明程为了让自己拜师学艺,竟然花费了这么多钱! 这让她既感动,又焦虑。 她怕自己会学不好,会让高明程的钱白花了。 从这一日起,许多美就正式成为董飞霞的学徒,跟着董飞霞做事了。这让村里的许多人都格外的羡慕,并且有人侧面打探董飞霞为什么会收许多美为徒,许多美那边又都给了些什么之类的。 好在高守旺两口子的口风很紧,别人问起时,也没多说什么。 但村子里是没有秘密的,许多美家穷成那样,她自己肯定没本事拜师,这其中必定是高明程出的力。 而高明程在帮助许多美成功拜师学艺后,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因为他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第九十七章 准备分家 第98章 准备分家 手里有钱了,你想干什么? 高明程想干的事情有点多,但最重要的事情就一件,那就是寻找合适的宅基地,然后砌一栋房子。 上辈子高明程是花钱买了人家的旧房子,而农村的房子是连地基一块儿卖的,因为单独卖地基,是不值钱,也没人会买的。 这辈子他仔细的了解过,如果看上的是生产队的地基,那么是不需要花钱买的,你看好地基后,就和村里人通知一声,告诉他们你要在这里砌房子,然后让他们签字同意。 只要村子里有百分之六十的人签字同意了,那么伱就可以拿下这块地。 当然了,如果想要更加的顺利,那就要和村委那边的人打好关系。 只是呢,想要拿下宅基地,还需要两样东西,一样是分拆出来的户口,一样是结婚证。 高明程想在今年年底,就把许多美娶进家门,但两人的年纪都没有到,还拿不到结婚证。 这少了一样东西,就得走走关系了。好在86年他们这儿穷,很多人砌不起房子,所以生产队的地基挺多的,事情也好操作。 花了几天的功夫,高明程选中了一块宅基地。 上辈子他把房子砌在老村那儿,也就是现在细奶奶他们所住的这一块附近,但这辈子,他打算把房子砌的离老村远一点。 牛尾岭这边,就离老村比较远,并且离村里最大的那个水库比较近,这以后进山打猎、弄蜂蜜以及下水摸鱼,都方便的很! 选定了地基,高明程就为砌房子做准备了。 砌房子最需要的两样建材就是木料和砖,木料以杉木最佳,砖嘛……可以选择自己烧砖,也可以选择花钱去买。 上辈子村里人砌房子,大部分是选择自己烧砖,因为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这辈子高明程却选择买砖。 镇上、县里、以及隔壁县,都有砖厂和瓦片厂,只要肯花钱,轻轻松松就能得到这些东西,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把房子砌起来。 这日一大早,高明程拎着一把斧头,就进山砍树了。 杉树价钱贵,如果花钱买的话,砌一栋房子要花个一千块左右,但这满山都是树,谁会花钱去买呢? 反正这会儿没有无人机侦查山林的情况,只要高明程在深山里砍树,就没人能够知道,于是这几天,高明程就当起了光头强,抡起斧头伐树了。 树砍下,再去掉树皮,就可以暂时不用管了,等到砌房子时,再把这些树扛下山。 做好了准备工作,高明程就找他爸妈谈分家的事情了。 分了家,才好拆分户口。 对于他要分家,家里是早有准备的,高远见抽着烟,说道:“娘亲舅大,这分家的事,得把你两个舅舅都请过来通知才行。这样,反正你也有空,你明天跑一趟,通知你两个舅舅一声,让他们后天中午来家里吃饭。” 分家,请母亲的兄弟来见证,这是应该的。 高明程应下,准备明天就跑一趟,他有两个舅舅,但因为一些原因,彼此来往的都少。 罗小华坐在一边,一开始没吭声,后面才别扭的说道:“把你成舅舅请来就行了。” 高远见却瞪了她一眼,说道:“石门的舅舅不来,那这分家就会被人嚼舌根。明程,别听你妈的,两个舅舅都要请过来!” 高明程当然不会漏下一个,点头答应了。 罗小华仍旧有些不满,脸色阴沉的难看,目光盯着地上的一棵草看,眼底藏着一丝丝的怨恨。 说起来罗小华的身世也挺可怜的,她家其实是富农,日子过得好,但是呢,家里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于是到罗小华出世后,家里就把罗小华和另外一户人家的儿子调换了一下,双方换着带。 那户人家之所以把儿子给出去,一来是他家已经有了儿子,二来是家里穷,罗小华的亲生爸妈是给了一笔钱的。 夸张一点的说,罗小华本来是千金小姐,但后面却沦落为奴婢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极大。 罗小华还是四五岁后,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因为她亲爸妈家把调换过去的男娃给养死了,于是她的养父母在家里哭了一场。 但很快的,罗小华的亲爸妈就生了一个儿子出来,那个儿子就是罗小华的亲弟弟,也就是高明程的亲舅舅。 但是呢,双方来往的极少。 罗小华之所以不想通知那个弟弟过来,就是因为在她十来岁时,养父母去世,她和哥哥只能在村子附近乞讨,后面饿的不行了,还去找了她亲爸妈,但每次都只得到一点点的食物而已。 所以罗小华心里对这个弟弟,是心怀怨恨的。 高明程不管罗小华是怎么想的,反正把事情办好,不让别人找到说嘴的地方就行。 第二天,高明程就出发前去通知两个舅舅了。 成舅舅就在隔壁村,倒也近,但他是入赘的,所以日子过得挺一般。 石门村在另外一个乡,离高家村有点距离,普通人要走上两三个小时,高明程嘛,跑起来还是很快的。 石门村的舅舅家日子过得不错,他们承包了一大片的山头,山上种满了柑橘、柚子、葡萄和柿子树,每年都能够卖上一笔钱。 当然了,这些东西,罗小华家的几个孩子,是没能吃上几口的。 说是亲姐弟,但彼此间并没有什么感情。 高明程对这位舅舅的感情也淡,就这么通知了一声,舅舅应了声,算是知道了,根本没请高明程这位外甥进屋里坐坐,也没给一杯茶喝。 双方走了个过场,高明程就走了。 第二天中午,两个舅舅如约前来,高远见已经不去铁路上做事了,他年纪大了,吃不消。 他最近开始接单蒸酒了,秋冬两季帮人蒸酒,也能够赚上一千多呢。 今天他没有出去做事,特意留在家里陪客。 厨房,大铁锅里炖了半锅的肉,汤水翻滚,肉香四溢。 灶膛里的火燃烧的极旺盛,火光映照在高淑芳的脸上,令她的眼睛泛着光芒。 这些肉是早上她二哥送来的,除了两只野兔,还有一条大雄鱼,高淑芳不关心她二哥分家的事,她只关心今天的饭菜。 唔,肯定很好吃! 第九十八章 高岳找来了 第99章 高岳找来了 饭桌上,氛围很一般,但大量的肉食,还是让气氛热烈了一些,不过两个舅舅依旧不怎么吭声。 高远见说了他们分家的打算,也说了要如何分家,期间两个舅舅都没有表示什么,只点头应着。 饭后没多久,两人就走了。 虽然显得有些潦草,但好歹流程走了,村里的好事者也不会来嚼舌根。 高明程办事利落的很,第二天就拿着他爸妈的户口,来到了乡里的派出所,办理了拆分户口的事情。 在乡里时,他顺便买了一些瓜子花生和橘子,这些东西在接下来的事情中,是有用的。 他找了村委小组的组长,又喊了其他的一些人,一齐到细奶奶家做客,期间热茶、花生、瓜子和橘子奉上,大家一起说说话,气氛挺融洽的。 以前高明程在村里的口碑,那是好坏半参,但自从高明程替外面的老板做事,在村里收购药材后,他的名声就逐渐好起来了。 等罗小华炫耀高明程把赚来的钱,都买了人参枸杞送给她后,高明程的名声就达到了顶峰。 在乡下,你不孝,那么人人指责,你孝顺,那么人人夸赞。 名声好,办事就顺利。 于是当高明程提出要在牛尾岭的山脚下砌房子时,组长和其他的人都给面子的同意了,让高明程走个流程,只要村里百分之六十的人同意,就把那块宅基地批给他。 基本上,你要用生产队的宅基地砌房子,是不会有人拒绝的,除非伱个人名声在村里实在太差,有人不愿意看你得逞,故意为难你。 高明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纸,让在场的人先签字同意,然后又在村里跑了大半户人家签字,差不多有百分之六十了,就由小组的组长把报告打到上面去,然后没有意外的话,那块宅基地就正式归高明程所有了。 至于结婚证,村里人都知道高明程和许多美的事情,所以有没有那张结婚证,也不是很重要。 分了家,宅基地到手,接下来就是砌房子了。 砌房子是大事,高远见特意问过高明程,问他有什么安排。 高明程说道:“我在山里砍了一点树,又找人借了一点钱,打算先修个三间屋子住着。” 是的,高明程没打算修大房子,甚至没打算修二层楼,就修一层,三间房子,不大,但够用。 以高明程现在手里的钱,完全可以修一栋豪华别墅出来,但是这有什么意思呢?不但钱花光了,还会惹人注目,以后做事处处不方便。 但只修三间屋子,又说明是找人借的钱,那么就无人怀疑高明程挣大钱了,只会认为理所应当。 即使如此,他能够独自一人修好三间屋子,也是值得村里人夸耀的。 高远见点头,也觉得高明程修三间屋子没有问题,但对高明程选的宅基地很不满。 他皱眉说道:“你怎么把宅基地选在那里?家里没有多余的宅基地给你,但你也可以拿山和人换一换,换一处离村里近一点的地方也好。” 老一辈的人习惯聚居,所以高远见花了钱,买了别人家的旧房子,一来可以马上住人,二来那宅基地就在老村的中心地带,更受人欢迎。 “那附近又没个人家,到冬天时,山里的野猪还会下山祸害庄稼,你一个人住在那里,出点事怎么办?”高远见挺愁的,觉得这老二一下子做事靠谱,一下子又做事不靠谱了。 那么多空着的宅基地,偏选了离老村那么远的地方。 高明程说道:“我经常往山里跑,住在那里更方便,到时候我多买点砖,修个结实的围墙就行。” 围墙是有必要修的,高明程自己不怕野猪之类的,但得考虑许多美和未来孩子们的安全,再说了,有个围墙遮挡,更具有私密性,做点什么事情,也更加的自在。 虽然高远见不满意,但房子还是修了起来。 高明程找来了会砌房子的匠人,由他们量好地,预算出要用的木材、砖、和瓦片的数量。 然后高明程负责去把东西买好,再选个良辰吉日,就可以动工了。 高明程选择去镇上买砖,喊了陈国林家的拖拉机帮忙运货,来回十几趟,才把砖和瓦片都运回来。 三间屋子,其实要不了多少砖,但谁让高明程想做一个很大的围墙呢? 用在围墙上的砖,都快比得上三间屋子的砖了。 所以这让村里人议论高明程办事有点傻。 傻不傻嘛,这是仁者见仁的事情,高明程也不和人争辩,只把心思都花在砌房子上,这段日子,许多美都没有去董飞霞那里做事,而是在临时搭的简易厨房里帮忙煮饭。 砌房子的匠人们是要包中午饭的,罗小华是不必指望了,细奶奶年纪也大了,因此许多美就来帮忙。 每天清早,高明程都会进山打猎,但他不会每天都会带回野味,而是隔个两三天才有,这样既让人羡慕,也不会令人怀疑什么。 除了野鸡野兔之类的,高明程还在水库里放了鱼篓,每天都或多或少的有些收获。 靠着这些,就能够省下一些买肉菜的钱了。 在三间屋子初见轮廓时,村里迎来了一位气质良好的少年。 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从承恩门牌那儿进了村,直接往细奶奶家走去,一路上,村里人看到他时,都会热情的和他打招呼。 “高岳,你怎么回来了?是有什么事吗?” “高岳,几年不见,你长高了啊!都比我儿子高一个头了!” “高岳,到婶子家坐坐啊。” 村民们热情招待,但都被高岳拒绝了,“不了,婶子,我要去找高明程呢。” 于是有人叫住他,让他不必再往前了,而是指着牛尾岭的方向,说道:“高明程在牛尾岭那边砌房子呢,你去那里找。” “他砌房子了?”高岳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说着。 他从他爸那儿得知高明程赚了一点钱,但在乡下,砌房子可是一件大事呢。 “难怪他好久没去县里了!”高岳嘀咕了一句,调转车头,往牛尾岭骑去。 最近成绩涨得不错,高定一千八,均订一千四了,为了冲击精品,我也愿意爆更。。 这章算昨天的,今天还有三更。上午要开家长会,会在下午更新。 第九十九章 让去县里一趟 第100章 让去县里一趟 高岳找来时,高明程正抡起锄头掘地呢。 他把宅基地选在这里,偏僻是偏僻了点,但周围荒地多,只要肯开垦,种多少菜都不是问题。 “高明程!”高岳从自行车上下来,将车靠边放好,朝高明程走去。 “高岳?你怎么来了?今天是放假了吗?”日子过得太悠闲,又不需要上学和上班,高明程一时之间都不知道今天是几号。 高岳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脚下穿着一双运动鞋,和村里人格格不入。 “今天当然放假,不然我怎么来村里?”高岳没好气的瞪了高明程一眼,又看向不远处正在修的房子,说道:“这是你修的房子?看着不大啊!” “大不大的无所谓,够用就好。你渴了不?我给伱倒杯水喝。”高明程到简易厨房那儿,用杯子给高岳倒了一杯水。 高岳咕噜咕噜的喝了,虽然天气逐渐冷了下来,但是一路骑行,也有点渴。 “高明程,是我爸叫我来和你说一声的,让你有空去县里一趟,他上回给你介绍的那个人,还想找你问点事情。” 喝完了水,高岳就把来意交代清楚了。 高明程先是一愣,然后才想起高岳口中的那个人是谁。 是即将破产的农机厂厂长苏通! 高明程就和苏通见过一次面,不过那一次他给苏通灌输了联营的概念。 之后他一直忙村里的事情,已经快一个月没去县里了。 可现在苏通却想找他,会有什么事呢? 高明程有些好奇,再说了,高国兵都让高岳来村里通知他了,这个面子他也得给。 “行,今天晚了,我明天上午就去县里。来,我带你看看我的房子!”高明程领着高岳,把自己的新家逛了一遍。 在高岳的眼中,这房子着实简陋,但因为这是高明程的房子,所以他对此也很有兴趣,津津有味的打量着。 然后他又抬头看向郁郁葱葱的牛尾岭。 自小也在村里长大的高岳,自然对牛尾岭很熟悉,并且从他爸的口中听说了,那古墓就在牛尾岭的深山里。 高岳突然靠近高明程,低声说道:“高明程,我爸说他弄到一把质量还行的盒子炮,问你要不要,你要,他就给你留下。另外局里的库房还有一把质量不错的鸟铳,那鸟铳改良过,不用点火引炮,用的是铅弹。” “等我放寒假了,你带我进山打猎呗!我爸说你弄猎物很有一手。”高岳的语气里,充满了期待。 高明程也不拒绝,而是说道:“那你帮我留意一下,我想买一条好点的猎狗。没有猎狗,进山打猎就会累很多,并且一天下来也未必有收获。” 高岳也知道猎狗的作用,于是拍了拍胸膛,表示这事交给他了。 高明程本想自己寻找合适的猎狗,奈何在附近没有找到,加上最近事情多,他也没空到外面去找。 现在高岳找上门了,刚好可以把这件事交给他去办。 一想到以后可以跟着高明程进山打猎,高岳还挺激动的,当场拉着高明程就在山脚下这一带逛了逛。 高明程陪他逛了,又让他在这里和匠人们一起吃了午饭,稍作休息后,高岳就提出要回去了。 冬天昼短夜长,高岳是自己骑车来的,回到县里需要花点时间,所以要早早地出发。 送走了高岳,高明程自己进了深山,这一次,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崭新的标枪。 标枪已经从铁匠那儿拿回来了,拿回来后,高明程就用标枪练习着投掷,他盯准一棵树,反反复复的投掷,直到每一次都刺进同一个位置,那棵树直接断掉为止。 虽然练熟了,但高明程却还没有拿它去打猎过呢。 明天要去县里,高明程不好空着手去,于是想打一头黄麂。 冬天正是进补的时候,吃黄麂最好不过了。 他在山里寻摸了很久,才找到黄麂的踪迹,而只要找到了,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难了。 他选好一个合适的位置,拿起手中的标枪,准备投掷了。 标枪的杀伤力,可不是一把小刀子能比的,只要刺中了,一头野猪都能够干翻掉。 他瞄准,运气,投掷! 在黄麂还没有察觉到危险之前,标枪携带着巨力便刺进黄麂的脑袋里了。 一击毙命。 高明程拎着黄麂下山时,天色已黑,做事的匠人们已经都走了。 新房子还没有完全砌好,自然也没有电线灯泡的,此时黑黢黢的。他拎着黄麂,往细奶奶家走去。 在新房子不能入住之前,他还是住在细奶奶家的。 回到家后,细奶奶已经煮好晚饭了,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就喊他赶紧来吃饭。 “明程,那些茶籽都干的差不多了,你得找个时间拿到榨油坊去榨好,放久了也是不好的。”饭桌上,细奶奶提醒了一句。 高明程一愣,最近事情太多,他都忘记还要处理茶籽的事情了。 那些茶籽,有一半是细奶奶和高壮帮他清理出来的,因此高明程决定等茶油榨出来后,就送细奶奶一壶。 他在细奶奶家住了这么久,细奶奶几乎把他也当亲孙子对待了。 “我明天要去县里一趟,这样,我后天去把油榨好。”高明程说道。 高壮有些好奇的问着:“明天不是县里的集日啊,你去县里做什么?” 不等高明程回答,他又已经说道:“行,你放心去,新房子那儿有我给你看着。” 这段时日,高壮也没少在新房子那边帮忙。 “嗯,谢了。”高明程先是道谢,然后才解释道:“今天高岳来村里找我,说国兵叔喊我去县里一趟,具体有什么事情,我现在也还不知道。” 细奶奶当即笑眯眯的说道:“好事,肯定是好事!明程,你是最会交朋友的,和高国兵处理好关系了,他以后肯定帮得上你。” 高明程就哈哈笑着,饭桌上的气氛极为的欢快。 细奶奶看着高明程,眼底流露出一丝的不舍,她甚至想让高明程一直住在家里,这样家里就会热闹许多。 但高明程毕竟是外人,也终究会娶妻生子。 想到高明程即将和许多美结婚,细奶奶就把慈爱的目光看向高壮。 嗯,相亲的事情,该安排起来了! 第一百章 送枪 第101章 送枪 入定打坐,早起练拳,已经是高明程习惯的事情了。 如今是十一月底,很快就要十二月了,清早的山里有些冷,但一套拳打下去,根本穿不住棉衣,甚至连那件军绿色的毛线衣也穿不住。 这毛线衣有些发硬,不够柔软保暖了,因此高明程打算今天在县里买一些毛线团回来。 他们村里的女人们,基本都会织毛线衣,甚至还会钩毛线鞋。 许多美也会这些,所以他打算多买一些毛线团,让许多美给两人都织一件毛线衣。 练完拳后,细奶奶的粥也煮好了。 高明程吃过粥,才带着两斤上好的黄麂肉往县里去,今天不用去赶集,所以他出发的没有那么早。 一路上,人影稀少。 天气渐冷,地里的庄稼也不怎么需要管理,所以出来晃荡的人就少了,这倒也方便高明程跑步。 只见山下的马路上,一道俊逸挺拔的身影奔跑着,他的速度很快,惊得鸟儿好奇的鸣叫着。 今天是休息的日子,高国兵不必上班,所以高明程直接去了高国兵的家中。他到来时,看到高岳他妈笑的十分开心,似乎有好事发生了。 一看到高明程来了,高岳他妈立即喊他过去,笑着说道:“我接到高宏打来的电话了,他说他在部队一切都好,还说在上一次的军队大比武中表现的很好。” 高岳他妈名叫赵冬梅,名字虽土,但人长得不错,现在脸上带笑,双眼泛着高兴的光彩。 听赵冬梅提起高宏,高明程的眼中也浮现一丝回忆,自从重生回来,他还没有见过高宏的,在他的记忆中,等到明年的春节时,高宏才会回家探亲,但只待了几天,就又要回部队,还是等他退伍转业后,在县里做事,两人见面的时间才长了的。 赵冬梅跟高明程分享着高宏在部队里的趣事,但并不多,因为部队里的很多事情是不允许说的。 等赵冬梅说的开心了,高国兵才把高明程叫了过去。 高国兵说道:“苏通他找上我,说还想和你见一见,聊一聊,今天中午约在老林饭店。” “好!”高明程应着,现在距离中午还有点时间,两人就聊了聊。 “你跟我来。”高国兵把高明程喊进书房,然后从书房里拿出两把枪来。 高岳昨天就说过了,一把是盒子炮,一把是鸟铳。 高国兵直接把两把枪都递给高明程,说道:“我们这地方没什么好枪,我寻摸了一个多月,才得到这两把还算不错的枪,你看看,看想要哪把?” “这盒子炮是警局淘汰的,这鸟铳是前阵子有人闹事,拿枪打伤了人,所以给没收了。我都试过,都还行,用来打猎还是可以的。” 看到枪,高明程也有点小激动,哪个男人不爱枪呢? 在后世游乐场中,拿气枪打气球的,十有八九是男人! 高明程把两把枪都打量了一遍,最后选择鸟铳。 这鸟铳改良过,其实不比盒子炮差,并且它枪身长,拿在手里有些沉手,很有质感。 而盒子炮呢,外形上没有那么的帅气。 “叔,我选这个!”高明程拿着鸟铳摆了一个瞄准的姿势,臭屁的看着高国兵。 高国兵呵地一声笑了,也不意外。 都是男人嘛,能理解。 他拿出一包铅弹递给高明程,说道:“省的点用,别乱用,知道吗?” “哎,叔伱放心,我是那种没谱的人嘛!我都是进深山里打猎的,不会误伤人的。”高明程连连承诺着,因为前不久,他听人说,有人拿枪打猎,结果打中一个在草丛里方便的中年妇女的屁股了,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到处都传遍了。 可能枪、女人和屁股这三个关键词在一起后,能够引发人们的八卦欲。 “你知道就好,反正不能出事,否则这枪就不能给你了。”高国兵严肃的提醒着。 说完了这件事,高国兵又放缓了脸色,温和的说道:“听高岳说你砌房子了?还是选在牛尾岭那儿?你怎么选在那么偏僻的地方?” “我这人就喜欢清净,再说了,把房子砌在那里,这以后进山打猎、下水摸鱼的,多方便啊!”高明程笑嘻嘻的说着。 叔侄两说了一会儿话,就差不多十一点了。 今天虽然约的中午饭,但是呢,主要是谈事,所以得早点去,于是两人结伴往老林饭店走去。 高岳看着他爸和高明程离去的背影,酸溜溜的对他妈说道:“妈,你看我爸!他对高明程,比对我这个儿子还好!” 赵冬梅才不惯着他,说道:“让你在家吃黄麂肉,难道还不好吗?别吵吵,进屋写作业去!明年上半年都要高考了,还在这里浪费时间!” 高岳瞪眼,叫屈:“都知道我要高考了,怎么爸昨天还喊我跑一趟高家村?” 双标,这妥妥的双标! 但最终他还是被赵冬梅镇压在书桌上,淹没在知识的海洋中。 老林饭店,苏通已经提前到了,并且让大厨老林安排好了饭菜,等人来了后,就可以准备上菜了。 高国兵和高明程还在门外时,苏通就看到他们了,连忙站了起来,说道:“高股长,这边!” 他先请高国兵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对高明程说道:“前阵子,我去了一趟省城,打听了一下联营的事情。” 一句话,就把今天要谈的内容摆了出来。 高明程也不意外,毕竟他和苏通只见了一面,也只谈了联营的事情。 “那苏厂长是想搞联营了?”高明程微笑,很想知道这辈子苏通的选择是什么。 是大魄力的去搞联营,还是慢慢的破产,然后泯然众人。 苏通的眼里泛着激动的光彩,作为一个敢想敢做的年轻企业家,他是有野心,也是有执行力的。 在确定确实有联营这么一回事后,他就在心底琢磨了起来,于是在饭桌上,他把自己琢磨的内容都和高明程说了,然后问高明程的看法。 本来高明程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小伙子,并且还只是初中毕业,但谁让联营的想法,是高明程第一个提出来的呢? 苏通想和身边的人谈一谈对联营的看法和打算,但身边的人却根本不知道联营是什么东西。 第一百零一章 黄大志的改变 第102章 黄大志的改变 “我想了很久,农机厂想要存活下去,只能靠联营了!但想和做,还是不同的,我不知道要和哪家国企联营才好。”苏通看向高明程,问他对此有什么建议。 高明程上辈子混的不是开厂这条道,对农机厂的技术,也根本不懂。 但苏通问起时,高明程却想起了一个成功的案例——双喜牌压力锅! 沈阳双喜牌压力锅在全国内,都是极具有名气的,但是工厂的生产产量有限,随着人们的生活逐渐好了,对家电、炊具的购买需求也逐渐增多。 很多乡镇企业能够崛起,就是一个时代的选择。 高明程微微一笑,说道:“苏厂长对农机厂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你想做压力锅吗?” “压力锅?”苏通一愣,他们厂虽然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压力锅配件,但并没有完全做压力锅的能力和技术。 他之前想的,是做模具、机械零件这一块。 “双喜牌压力锅,听说过吗?” 苏通自然点头,这个谁没有听说过呢,他家现在用的,就是双喜牌的。 “你想,如果你和双喜牌联营,生产出贴牌产品去买,伱觉得会好卖吗?”高明程引导着苏通自己去想。 苏通想着想着,眼睛就绽放出光彩来,大声说道:“好卖!那肯定好卖!” 苏通原本如同身处迷雾中,眼前似乎到处都有路,但又似乎到处都没有路,现在高明程准确的提出一个建议,就像是一缕阳光照下,破开了一片雾霾,让他稍微看清前方的路况了。 但很快他又看到前面有一处路障,有些迟疑的说道:“双喜牌是沈阳的工厂,沈阳离这也太远了……” 这年头,出远门办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首先得需要一定的时间、经费,然后还需要大毅力去执行。 绿皮火车的速度很慢,两地又相隔甚远的情况下,在车上就要很久了,这一路上,又会发生些什么,那也是全然不知的。 ‘南下支队’这个流氓组织在南方一带的火车上闹的很凶,这苏通是知道的,并且也被抢劫过,但北方那边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么一想,苏通心里没底了。 他是搞技术出身的,但身体素质很一般,要是遇到‘南下支队’这种人,也只有乖乖被抢劫的份。 这长途漫漫,充满了未知。 高明程看出苏通的担忧和胆怯,于是便说道:“我只是提个建议,并非就要如此,苏厂长你慢慢想,只要找到合适的企业,就能前去谈联营。” “沈阳太远了,那么可以从省城找。” 对苏通的选择,高明程也不算很意外,如果苏通能够下定决心,有这个毅力去办事,那么上辈子也不至于破产了。 这时,老林把事先准备好的菜一一端了上来。 苏通虽然说快要破产了,但这一顿饭是他请的,菜色安排的很丰盛。 “先吃饭。”高国兵看他们之间的谈话陷入僵局,立即打破沉闷的气氛。 于是三人不再谈正事,而是吃起饭来。 饭后,高国兵准备带高明程走了,但这时苏通却又和高明程说道:“如果……如果我去沈阳谈联营的事情,那么可以请你一起去吗?” 高明程挑眉,没想到苏通会提出这么一个要求。 苏通找高明程一起前去,也是迫不得已,主要是他身边没有合适的人,而懂联营的,也只有高明程了。 并且他从高国兵的口中听说了,前阵子樟树药交会时,高明程带着两个人扛着八大袋的药材,前去卖药的事情了。 那一个来回,就让高明程赚到钱了。 当然了,最最主要的,还是高明程长得人高马大的,一看就身体素质很好,和他一起出门办事,靠谱! 说实话,高明程并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去外地闯荡的事情,他上辈子已经干过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并且体验过后世的飞机、高铁后,他更是看不上现在的汽车和绿皮火车了,这出门一趟,就是遭罪。 但苏通好歹是高国兵介绍的,并且看苏通之前的样子,也未必会去沈阳,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下来了。 并且说道:“行啊,那苏厂长要是决定好了,就到高家村来通知我一声。” “哎,好好!”听见高明程答应了,苏通就放心了不少。 这以后不管去不去,他都没有那么担心了。 接下来,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体是怎么个联营的,然后再做出一个选择。 高国兵拍了拍苏通的肩膀,说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对了!明程是打猎、采药的一把好手,是个胆大心细的人。” 一听高国兵这话,苏通对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这一顿饭,吃的算是宾主尽欢了。 三人分别后,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鸟铳。 鸟铳已经被赵冬梅用粗布给层层包裹缠绕着了。 这年头虽然不禁枪,但枪乃利器,被人看到后,他人难免会心生胆怯,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于是用粗布缠裹住。 高明程谢过高国兵两口子,然后就带着鸟铳走了。 他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场,买了足够两件衣服用的毛线团,可选择的颜色并不多,他买了红色和军绿色两种颜色。 他习惯在山林中穿梭,这会儿没办法弄到迷彩装,但穿着军绿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带着这些东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过军岭时,他又遇见黄大志了,这一次,他发现黄大志的气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见,两人自然会停下打招呼,以及说说话。 在言谈中,高明程明显的察觉到黄大志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几只兔子的身上发生的。 黄大志的背脊挺直,脸上带笑,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家里是我当家了!” 自从高明程教给他套兔子的技巧后,在后面的一个月里,黄大志有幸套到好几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只兔子,就被黄大志拿来吃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又因为繁重的农活,身上的伤一直都没有好透。他想让他爸拿钱出来买肉吃,但他爸却不肯,把钱死死地攥在手里,丝毫不顾及那钱本来就是黄大志赚来的。 当黄大志自己套到兔子,并且决定吃时,他爸妈都还舍不得,嘴里嘟囔着让他拿去卖掉换钱花。 但黄大志没有这么干,于是那天晚上,他终于吃了一顿肉。 而之后套到的兔子,黄大志倒是拿去卖了,但是呢,卖兔子的钱,他并没有再交给爸妈,而是自己拿着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经二十二岁,并且是家里最主要的劳动力,那么这个家的钱,就该由他来管! 第一百零二章 去榨茶油 第103章 去榨茶油 拿到这把改良鸟铳后,高明程第一个念头就是进山打猎,试一试枪法。 但是呢,细奶奶提醒他去把茶籽拿去榨油,而家里的猪油也不多了。 于是高明程按耐住内心的冲动,决定先把茶籽拿去榨油。 他捡的茶籽太多了,去壳后都还有四大袋,有个五六百斤左右,凭他一个人的人力,是不行的,要是喊拖拉机,那么又贵了些。 于是他去问别人借了一辆平板车,然后把茶籽放在平板车上,就这么手推着车往镇上走去。 镇上有一家榨油坊,可以榨菜籽油、豆油和茶籽油。 现在是茶籽油的收获季节,因此来榨的都是茶籽油。还未走近,高明程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茶油香味了。 榨油坊的外面,有一个很大的碾盘,碾盘的边上系着一头驴,正利用驴的拉力,转动碾磨加工。 这榨茶籽油,第一步就是要百分百的干燥,这一步高明程在家里已经达成了,第二步就是要把茶油籽放在碾盘上,然后碾磨成粉末。 接着,油茶籽碾成粉末后,再把它倒进蒸笼上蒸,这个过程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蒸熟后,才能够榨出油,并且油茶粉会特别的松软,便于榨出油来。 高明程把茶籽从平板车上搬了下来,放在碾磨的边上,然后和榨油坊的老板交涉起来。 这榨油坊有两种方式收费,第一种是榨油坊留下茶枯,你可以直接带着茶油离开。 第二种是你要茶枯,然后就给榨油坊一定的工钱。 这一点,高明程早就想好了,因此他选择第二种,于是榨油坊的人就开始给茶籽称重了。 并且经验老道的榨油师傅,还会检查你带来的茶籽的干燥程度,如果不够干燥,还不肯给伱榨。 因为这样的茶籽水分多,榨出来的油品质不是很好,且分量少。 一百斤茶籽,能出多少油,都是有一个大概数据的,如果出油少了,就会起纷争。 称重之后,就可以等待将茶籽碾磨成粉末了。 在这个过程中,高明程就在榨油坊内四处转悠着,这个榨油坊虽然看上去简陋,没有现代化机械,但是已经存在许多年了。 有人负责将茶籽碾碎,有人负责将茶籽粉蒸熟,还有人负责把蒸熟的茶籽粉填入一个用稻草垫底的圆形竹篾的油圈之中,做成茶油饼。 别小看这一步,如果茶油饼厚度不均匀的话,就会影响出油率的,而有经验的师傅,就可以凭感觉用铁勺舀起适量的茶籽粉进行包装,且包装手法相当的熟稔快速。 做好油茶饼后,接下来就是最后一步了——榨油! 高明程站在油床前,打量着这个久经岁月的油床。 油床是用一根整木凿成的,这是一根超过百年树龄的樟木,它是整个榨油坊的‘主机’。在树中心凿出一个长2米,宽04米的油床,而茶油饼就填装在油床里,等装好茶油饼后,就可以进行压榨了。 压榨是整个榨油工序中最耗费体力的,因为没有机械,使用的是最传统的挤压方式,师傅们用长短、厚薄不均的木桩打入油床缝里进行挤压,不一会儿,一缕缕细细的茶油就从油床里慢慢的滴落下来,然后整个榨油作坊都会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高明程在榨油坊耗了近五个小时,他带来的那些茶籽,才全部榨好,在进行最后一步时,高明程还嫌弃榨油师傅的力量不够,自己亲自上去将木桩打入油床,在他的努力下,嗯,至少多了好几斤的茶油! 对此,高明程可得意了。 就连榨油坊的师傅们,都对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夸他力气大。 装好茶油,又把茶枯从油床上拆下来,一起堆在平板车上,给了工钱后,高明程就推着平板车往高家村走去。 这些茶枯可是好东西,既可以当做天然洗发水用,又可以沤肥,然后给庄稼施肥,用了这种肥料,能增肥、能杀虫还能增甜。 比一般的粪肥,都还要好呢。 不然榨油坊为什么愿意留下茶枯呢?就是要拿去卖钱的。 既然是好东西,那么高明程自己也愿意留下来。他在新房子那边开垦出两亩的地了,家里人口少,又没有养家禽,正缺肥料种地呢。 除了这两亩地,他还准备继续开垦几亩地出来,当然了,这些地不会全部拿来种菜,而是准备种植一些水果。 如西瓜、甜瓜、葡萄、桃子、柿子等。 他打算等春节后,就去集市上买果苗,然后把自己爱吃的,都先安排上。 高明程回到家后,天色已经快要黑了。 细奶奶正在厨房煮饭,看到他回来了,立即关心的询问他一共榨了多少茶油出来。 高明程先是喝了一碗茶水,然后才说道:“一百斤的干茶籽,榨了二十斤茶油出来。” 细奶奶哎哟一声,说道:“那不错啊,我听人说,一百斤的干茶籽,也就只能榨出十八斤左右呢,你能榨出二十斤,算是很好了。” 高明程微微一笑,传统的压榨方式,出油率比较低,要不是他最后使了点劲,那么也就最多十九斤了。 高明程把茶油放进屋里,然后把茶枯堆在墙根边上,然后再将平板车给还了回去。 回到家后,眼看距离吃饭还有点时间,高明程干脆拿出一把锤子,开始将茶枯进行粉碎。 这榨完油的茶枯,就如一块水泥浇筑的硬饼,普通人根本掰不断的,需要用锤子,一点一点的将之捶碎。 这不管是用来洗头发,还是用来做肥料,都得先粉碎了才行,不然一大块硬邦邦的茶枯,你根本拿它没用。 厨房内,锅铲炒菜声响起,屋檐下,锤子有频率的捶打着,两者声音交互在一起,织成最平凡的生活之音。 随着铁锅倒进半瓢水,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细奶奶喊道:“吃饭了!” “哎。”高明程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高壮在烧火,正要把灶膛里还没有烧完全的大柴退了出来,埋进下面的灰烬中,任由其一点点的熄灭。 第一百零三章 狼狗 第104章 狼狗 第二天时,高明程还是没能进山去打猎,因为他请来的木匠要来量房屋的尺寸了。 高明程只修建了三间屋子,并且只有一层,所以打好地基后,又喊了一些村里人来帮忙,很快就砌好房屋的四面墙壁了,虽然离上梁盖瓦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已经可以量尺寸,开始做家具了。 木匠师傅请的是军岭的人,父子三人一同前来的,他们在高明程的陪同下,开始给屋子量尺寸了,然后把需要的木料算给高明程听,让高明程准备好。 高明程早就提前砍伐好杉树了,只是还没有全部都扛下山来,于是他点头应下,打算等下就进山去扛。 送走木匠后,高明程就进山了。 他直奔当初砍树的地方,先检查一下树木的阴干程度,这山里的树,有些是在去药交会之前砍的,有些是回来之后砍的,而那些回来后砍的,阴干程度都还不够。 高明程让这些树继续留在山里阴干,只把已经阴干好的树砍去树枝,修整长短后,一点点的扛下山去。 他没有直接扛到山脚下堆放,而是先藏在距离山脚较近的地方,等到天黑没什么人了,再扛下去。 现在他们村里能够砌房子的人少,你适当进山里砍点树,村里的人和大队的人,都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你要是砍得多了,难免会有人眼红,到大队去揭发你。 因为理论上,除了分给伱的山地,其他的树是国家的,私人不能随意砍伐的。 何况高明程砍的全部是杉木,而杉木比杂木的价钱可贵得多。 于是这一天,高明程都在山里扛树,顺便检查一下蜂箱的情况,蜂蜜们早已经在蜂箱里安家了,也能看到一些蜂蜜,但是并不多。 虽然山里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卉盛放,但冬季开花的植物,就少很多。 他仔细观察过,冬季开花的,最多就是山茶花、枇杷花、和紫云英这几种。 蜜源不多的情况下,蜜蜂们酿的蜂蜜,自己也需要消耗。 除了观察蜂箱的情况,高明程也顺便观察了一下野猪的动向,因为他接下来要打猎的话,首选的目标就是野猪。 野猪个头大,打到一头,够吃很久。 现在天气也冷了,肉也经放,就算不拿去卖,也可以用盐腌制风干,然后慢慢的吃。 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之前满山乱跑的野猪们,现在定居了! 在牛尾岭的深山处,有一大片栎树林,栎树会长很多橡果,而橡果,就是野猪们冬季的主食了。 因此每到冬季时,野猪们就会在栎树林定居,每天要么躺着睡觉,要么找橡果吃。 而如果野猪群太大,或者橡果减产,那么野猪就会在冬季饿死一些,当然了,这些饿疯的了野猪,就会在冬季时下山偷菜吃。 勤劳的村民们在山脚下开垦出荒地,然后种上白菜、萝卜、菠菜、生葱、大蒜、油菜等等,若是风调雨顺,那么自然有所收获,但若是被野猪群给盯上了,那就可能颗粒无收了。 野猪出没,往往是一个家族群体,并且这些野猪们吃的,可能还没有它们糟蹋的多! 在后世的时候,高明程知道有一些村民,会在山脚下的必经之路,放置一片电网,等到野猪冲下山时,就会触碰电网,从而被电伤。 而这时,那人必定会养上一条狗,狗听到动静后,就会狗吠,然后冲上去,这时,布置这一切的村民,也会冲上去,先关电网,再配合猎狗将野猪拿下。 这种方式,就叫守株待兔了,效率高,也不累人。 这一天,高明程把山里的情况都打探清楚了,也在脑海中琢磨着要如何打到一头肥硕的野猪! 他现在有一把鸟铳,一把标枪,还有一把军用匕首,武器设备已经差不多了。 就缺一条猎狗! 高明程的脑海里正想着猎狗呢,结果一下山,就看到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狗! 狼狗被绳子拴着,半蹲在草地上,在狼狗的身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人是黄大志,另外一个人高明程并不认识。 “大志,你怎么有空来了?”高明程笑着打招呼。 黄大志家劳动力少,所以他基本都在家里地里做事,很少到这边来串门。 黄大志也笑着,说道:“现在地里没什么事,我就过来走走,早听说你砌房子了,我今天才有空来看。” “哦,对了,之前听说你想找猎狗,找到了没?” 高明程摇头,说没有找到,然后又低头看了一眼那条狼狗,他心中已经大致猜测到黄大志他们的来意了。 因此这回他更加仔细的打量着狼狗。 狼狗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立即从地上站了起来,冲高明程呲牙咧嘴的狗吠着,声音很响亮,气质也很凶猛。 它大约五十斤左右,通体黑毛,背上的毛很光亮,摸起来应该很光滑,像是打了一层油似的。 眼睛很黑,目光很凶狠,耳朵竖起,对高明程充满了敌意。 “大黑。”牵着绳子的中年男人有些不安的扯动着绳子,命令狼狗安静下来。 狼狗没有再叫了,但依旧警惕的盯着高明程。 黄大志向高明程介绍起那个男人,说道:“他是坑里村的人,最近他儿子得了病,要钱去医院看病,所以牵着狗跑到军岭,问有人要买狗不。今天也不是集日,他这狗自然没有卖出去,我想着你之前来集市上找过狗,就带他来这里找你了。” 黄大志挺热情的,并且说道:“他儿子应该是得了小儿麻痹症,听说现在只要去医院及时,就能够治好的!明程,你看看这条狗,要是合适的话,就买下!” 他弟弟就是因为小儿麻痹症导致轻微瘫痪,一辈子都毁了! 当时家里穷,他爸妈又对钱看得很重,没有及时带去医院看病,等病情严重了,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黄大志一听对方的儿子可能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立即比那人还要积极的向高明程推销起这条狼狗来。 他知道高明程需要狗,也有钱。 所以这条狗卖出去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下,高明程也做出决定了。 “行,你说个价钱,我买了!”这条狗的确不错,训练好了,当做猎狗用肯定没问题。 当然了,要是训练不好,他就吃上香喷喷的狗肉! 今天腰痛,下一章晚点。 第一百零四章 新成员黑虎 第105章 新成员黑虎 一手给钱,一手交狗。 把拴狗的绳子交到高明程的手里时,中年男人面露不舍,他看着高明程,犹豫再三之后,才说道:“大黑……它是条好狗,你好好对它。” 高明程点头,狗是人类的伙伴,既然决定养了,那就当伙伴来相处、磨合。 当绳子交到高明程手上的那一刻,大黑狼狗似乎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不甘心的冲那中年男人狗吠着。 叫声尖锐,像是在质问般。 中年男人没有久留,手里紧紧的捏着一叠钱,落荒而逃般的走了。 大黑狼狗依旧冲他狗吠着,但并没有使劲的追上去,这条狼狗的智商应该还不错,知道前主人已经将它抛弃了。 狗吠了好一会儿,大黑狼狗才不甘心的闭嘴,不安的走动着,但绳子紧紧的攥在高明程的手里,大黑狼狗尝试了好几次,但都被绳子控制住命运的咽喉,无法逃脱。 促成了这桩生意,黄大志也没有久留,很快就回了军岭,同时他为高明程向陈国林带了一句话,让陈国林明天开拖拉机来这一趟。 高明程想一次性把木料都送到木匠那儿去,喊陈国林的拖拉机,是最快的,并且两地相隔不远,要给的钱也并不多。 外人都走了,高明程开始和新得的狼狗处感情了。 他牵着狼狗回到细奶奶的家中,从厨房拿了半只兔子出来,先是切了一小块丢给狼狗,狼狗嗅到食物的气味,喉咙里发出低吼,它警惕的看向高明程,并没有马上去吃肉。 这年头,人难得吃肉,狗自然更难得。 不过看这狗的毛发,应该不缺肉吃才对,能够养这么一条狼狗,之前那中年男人应该也会进山打猎。 坑里村他也知道,是个四面环山的地方,整个村庄就在小山坳里,如果从上往下看,就像是在一个巨坑里。 “吃!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只要跟着哥,哥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高明程用言语诱惑着,又看这条大狼狗长得着实不错,于是说道:“大黑这个名字也太土了,我看伱长得威风凛凛,一表狗才,得给你叫个响亮点的名字。呃——黑虎!你觉得怎么样?” 这买了狗,新主人都会给狗取个新名字,这样才代表这条狗是家里的一员了。 有了这个意识,人与狗之间的相处,就会自然而然的变得和谐。 但现在嘛,大黑是条有性格的狗,因此给予的回答是一声响亮的狗吠! 听见动静,在屋子里整理东西的细奶奶和高壮也一起出来了。 看到院子里拴着的大狼狗,高壮的眼睛猛地一亮,男人哪有不喜欢大狼狗的呢! “明程哥,你买的?怎么买条大狗回来!小狗崽才养得熟!” 高壮凑过去,想去摸一把,但大狼狗岂肯让他摸,当即冲他连连狗吠,那目光、那模样,凶的很呢! 吓得高壮连连后退,不敢靠近。 高明程呵呵笑着。 起初他也打算买一只小狗崽,这样从小养大,肯定会更加听指令些。但是呢,这条大狗也不错,再说了,他买了这条狗,也算是帮了狼狗前主人的忙了。 若是那人得了钱,及时把他儿子的病治好,那也是一辈子的幸事。 细奶奶也盯着狼狗看,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这些年村里人的生活很一般,养狗的人家也少,但凡养狗,那都是奔着打猎去的。 一些厉害的狗,也能够帮助主人弄到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 “明程,你直接给它喂生肉吗?不煮熟?”细奶奶说道。 高明程摇头,说道:“不用煮熟,这狗就得喂生肉。” 狼狗吃生肉,是有好处的,这样狗会比较健康,减少一些疾病的发生,另外煮熟的食物会让狗变得平静,而生肉则会让狗更加的活跃。 除了这点,吃生肉会保持狗自然、干净的牙齿,并且粪便变少,几乎没有臭味。 高明程花钱买狼狗是干嘛的?当然是指望带着狼狗进山打猎啊! 这要是喂熟食,把狼狗喂的没有凶性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黑虎!快吃,不吃就饿着!”高明程指着地上的那块兔肉,命令着。 改名黑虎的大狼狗依旧没有屈服,倔强的不肯去吃。 高明程也不惯着它,而是不再理它了。 嘿哟,居然还有脾气!不吃就不吃,反正饿狠了,还是得吃! 他不管,但细奶奶和高壮反倒上心了,祖孙两个凑在一起,开始商量着给黑虎弄一个狗窝出来。 现在天气冷了,自然不能就这么睡,得冻病的。 做狗窝倒也容易,材料都是现成的,细奶奶说道:“壮壮,以前有个快坏的木盆,你去把它找出来,然后再铺上一些稻草,也就差不多了。” “哎。”高壮应着,兴致勃勃的去找木盆和拿稻草。 这会儿的水稻,那都是人工收割的,所以谷子脱粒后,会有很多稻草。 这些稻草是很有用途的,它可以替代床垫,冬天时,在床板上铺上厚厚地一层稻草,就能起到保暖的作用。 再一个,它也可以用来做鸡窝,以及引火用。 当然了,若是有养牛的人家,那还可以用来喂牛,冬天青草少,牛的胃口又大,没有大量的稻草,都会养不过冬天。 细奶奶家没有牛,每年犁田时,都得借别人家的牛用,但他们家养了一头猪,猪的排泄物很多,每次清理完猪圈后,都要再铺上一些干净柔软的稻草,等过一阵子,这些稻草就会和猪的排泄物混合在一起,然后再清理出去。 总之,稻草是个宝,哪儿都有用! 黑虎的新窝,自然安置在杂物间那里,而它脖子上的绳子,也不会马上取下来,而是要等黑虎适应新家的环境,和新主人产生一定的感情了,才会取下来。 而若是买的小狗崽,那么一开始就不必拴绳子,因为小狗崽更认家,不会乱跑。 天渐渐黑了,但倔强的黑虎依旧没有吃地上的那块兔肉,甚至连高明程用破碗给它盛的水,也没有喝上一口。 高明程挑眉,决定先和它耗一耗,他干脆把剩下的兔肉,也全部剁碎,就这么放在黑虎的面前。 呵,他要看看,黑虎到底吃不吃! 第一百零五章 上梁盖瓦 第106章 上梁盖瓦 早上,把木料用拖拉机送到木匠的家中后,高明程就去了新房子那边,当然了,是带着黑虎去的。 黑虎挺犟的,还没有养熟,但命运的绳索被高明程牵在手上,它也只能跟着走。 到了新家,匠人们正在砌围墙。房屋虽然只有三间,但围墙围住的院子却并不小。 这会儿砌房子的人少,周围又没有其他的人家,高明程多占一些院子,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人来查看和说嘴。 等围墙砌好,再上梁盖瓦,这房子就算砌好了,接下来等木匠把门窗做好装上去,再把木床、衣柜、箱子之类的必备家具做好,这个家就齐齐整整了。 虽然进度挺快的,但高明程并不急着住进去,这会儿没有新房屋要开窗通风散甲醛的说法,主要是没啥甲醛! 但是呢,肯定是有些潮湿没有干透,大冬天的住进去,肯定冷的慌,他们这儿是睡木床,不像北方那边,是睡炕。 炕火一烧,整个屋子都会暖和干燥起来。 但南方的冷风刺骨,又没有取暖神器,因此御寒全靠一身正气。 许多美蹲在简易厨房那儿,正在洗菜,手浸在冷水中,冻的发红,细看的话,手指头有些肿胀,原来是生了冻疮。 这可把高明程心疼坏了,立即问道:“上次给你买的面霜和蛤蜊油,你没有涂吗?还是已经涂完了?” 洗菜虽然冷,但看到高明程这般关心自己,许多美心里就如吃了蜜般,她笑着说道:“涂了的,早晚都涂了。” 高明程立即说道:“你每次碰过水,就该再涂一次!伱放心的用,用没了,我再去给你买!” 蛤蜊油不用去县城买,军岭的合作社就有卖的,并且价钱并不贵。所以用多少,高明程都不心疼。 “你以后洗菜,就用热水洗,我弄的柴火挺多的,你别舍不得!另外,少炒点要洗的青菜,多炒一点咸菜。这咸菜,你家里有吗?没有我去找人买。”高明程说道,已经开始琢磨改菜单了。 青菜是地里长的,不怎么要花钱,弄来就能吃。咸菜就得提前做好,每年秋冬季节,他们村里就会开始做各种咸菜,有辣萝卜干、腌柚子皮、梅干菜、酸菜等。 这种菜好下饭,弄饭的人也方便。 许多美说道:“不要去买,我家里有辣萝卜干和梅干菜!不过梅干菜得配肉才好吃。” 最好是肥点的肉,比如五花肉。 “行,明天是军岭的集,我去买点猪肉回来。你别洗了,我来洗。”高明程让许多美让开,自己来洗菜。 要不是他不会煮饭,也犯不着喊许多美来帮忙。 “嗯,那我去家里拿点辣萝卜干来。”许多美心里甜滋滋的,眼底浮现出淡淡地笑意。 “记得用蛤蜊油擦手!” “好!” “哈哈,你们小两口的感情可真好啊!你放心,叔几个肯定让你们年前就住进来!”砌围墙的匠人们笑着打趣,周围的气氛也变得欢快活泼起来。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高明程的新房子就要上梁盖瓦了,这上梁盖瓦是大事,会有一套仪式流程,并且需要敲锣打鼓的通知村里人,然后给村里人散花生瓜子,嗯,主人家大方的话,也可以散糖果。 高明程上梁这天,小学早已经放寒假了,因此一敲锣,村里的孩子们得了信,立即往这边跑过来。 就是大人们,也有凑过来看热闹的。 等仪式流程走完,高明程就开始散瓜子花生了,他也准备了糖果,每个到场的孩子都可以得到一颗,至于大人嘛,那就没有了。 两根带根系的大楠竹被绑上了红布,分左右放置在屋子的中间,这也是当地的一个习俗——挂红。 每当摆酒时,主人家会在客人们的肩膀上披上一根红色的毛线,这叫披红。 若是酒席上有小孩子,那么他们得到的披红就会不一样,在红线的末端,还会系上一块红布,红布里面包裹着一些钱。 这会儿的钱大多是一块钱,图个吉利,到后世的时候,这种数额的种类就比较多,看主人家怎么安排,有给十块,二十块的,也有给一百块的。 仪式走完后,就要开席了。 今天没有摆乔迁宴,但需要请匠人们好好的吃上一顿饭,并且高明程的爸妈和叔伯们也会作陪。 因此,这一顿饭,是罗小华带着高淑芳,帮着许多美一块儿置办出来的。 大铁锅热气腾腾,肉香飘散在空中,引得一些人口水直流,但懂事些的人,都提前走了,避免尴尬。 唯独有些孩子们,闻着肉香就不肯走,在大铁锅附近徘徊着。 高明程看着他们眼底浮现出的渴望之色,于心不忍,因此特意打了一盘子肉菜出来,让他们每个人都夹一块吃。 等吃过肉了,孩子们就笑着离去了,他们的手捂着衣兜,因为里面装满了瓜子花生,不捂着,蹦蹦跳跳时,东西就会掉出来。 酒桌上,喝了点酒的高远见情绪开始变得亢奋起来,大声说道:“老二,你有出息啊!小时候,我就看你机灵的很,现在果然有出息。” 高繁茂也喝了酒,红着脸,大着舌头揭穿了高远见:“嘿哟,小时候明程惹了事,你是第一个去打的!” 高远见面上有些挂不住,瞪了高繁茂一眼。 两家是堂兄弟,又相邻住着,对彼此家里的情况都熟悉。 不过呢,他们这儿打孩子,那都是正常操作,除非你把孩子往死里打,不然就没人管的。 就比如高明程小时候调皮惹事了,那么高远见拿竹条打他,高繁茂看见了,还要呵呵笑着,对高明程说:“下次还敢不敢了?” 高繁茂哈哈笑着,又喝了一杯酒下肚。这酒是高远见自己蒸的,劲道很足。 他望着高明程,说道:“明程啊,你老实说,你到底赚了多少钱?上回你妈说你把赚来的钱,都拿去买人参枸杞送给他们了,那怎么这么快就砌起房子了?明程啊,你有来钱的路子,也别忘记你兄弟啊!”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嗅到八卦的味道了,一双双亮晶晶的眼睛纷纷看向高明程。 第一百零六章 他爸给了一百块 第107章 他爸给了一百块 黑虎乖巧的蹲在酒桌的边上,嘴里正在啃着一块骨头,一双黑亮的眼睛也望向高明程,像是也在八卦一样。 它脖子上的绳索已经没了,这代表它已经正式融入到新家庭,它智商不错,也很听话,虽然没有系绳子拴着,但从未主动咬过人。 此时,在场所有的人都看向高明程,包括黑虎。 高明程却不慌不忙,他早就知道堂叔高繁茂的性格的,平时还好,就是喝不得酒,一喝酒,轻则说胡话,重则直接耍酒疯。 他爸高远见其实也一样,喝了酒后,就会变得自高自大起来,声音粗,嗓门大,不容他人反驳,否则非要醉醺醺的去打人。 “叔,我把赚来的钱买人参枸杞送给爸妈吃,那是我的一片孝心。可现在我要砌房子,也是一件大事,我爸妈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砌房子的钱,我爸妈是给了一些的,另外我还找人借了一些。” “这砌房子的匠人们吃的肉菜,大多是我进山打猎到的,这一点也省了不少钱。木料也进山砍了一些,村里也有不少人来给我帮忙做事,所以总共也就花的不多了。” “叔,我这次砌房子,两个堂兄弟因为在铁路上做事,没来帮忙,不过没关系,等堂兄弟他们砌房子时,我肯定去帮帮忙!” 高明程嘴里的两个堂兄弟,就是高繁茂家的两个儿子。 他们这儿有个约定俗成的事,那就是会互相帮忙。比如你家砌房子,我来帮几天忙,这个是不需要给钱的。 等以后我家砌房子,你就又帮回来。 砌房子如此,割稻谷时也是如此,如果谁家稻子早熟,就帮着一起先割了,然后再帮着一起收割晚熟的那家稻子。 高明程以前帮过别人出力做事,所有这次他砌房子,那些人就来还这个工。 听高明程提起自家两个儿子没给他帮忙的事,高繁茂一时有些下了不台,如果是没有喝酒,那么这事就算了,但他现在喝了酒,恼羞成怒的说道:“嘿,你们不是分家了吗?我听说伱总共才分到一亩田和一股山,就这种分法,你爸妈还会给你钱砌房子?” 这话,就有些挑拨离间了。 这回是高远见的老脸拉不下来了。 那种分家方式,是在气头上说的话,后来又看高明程的确出息了,就想着少给点给老二,多留着一点给其他三个儿子和小女儿也好。 于是就默认了。 但现在被高繁茂当众揭开,他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那些人一个个都看着他,面带惊诧之色,似乎在嘲笑他的偏心般。 “啪!”高远见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大声说道:“怎么了?我儿子砌房子,我还不能给他钱了?我花钱给老大买了一个旧房子,难道就不能出钱帮着老二砌房子?我是那种偏心的人嘛?我公平的很!” 说完,高远见当众从衣兜里掏出一百块钱来,然后把这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不要,他还非要给。 “你们都看着,我现在还给老二一百块!老二,你拿这钱去买些铁锅、碗筷什么的!” “啊,哎!”高明程有些意外,他看着手里的一百块钱,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这年头,一般人不会在兜里放这么多钱,所以这钱可能是高远见真的提前准备好,是想给他的。 “说的好!这儿子砌房子是大事,当爸妈的肯定是要帮着点的!来来,不说这个了,喝酒!”领头的匠人一看这情况,连忙岔开话题,又夸了夸高远见,说他对几个儿子都好,做事极其的公平。 高远见被吹捧着,越发高兴了,他一杯接着一杯,喝得脸色潮红,目光浑浊起来。 旁边小桌上,罗小华看见这一幕,不满的轻哼一声。 但是她身边的黄素娥,却目光变得深邃起来。 公公当众给了老二一百块,那么私底下又给了多少呢? 之前家里给他们买了一栋旧房子,她还高兴的很,结果…… 黄素娥看着这崭新的三间屋子,虽然只装了门窗,里面还什么都没有,但新的毕竟是新的!哪里是旧房子能比的! 她心里冒着酸水,已经在琢磨着该怎么从二老手里弄点钱出来了。 她抚摸着高高耸起的肚皮,心里逐渐有了一个主意。 一顿酒席吃完,房子的事情就算圆满完成了! 接下来只需要把木匠做好的木床、衣柜、箱子、和桌子等家具,一点点的搬进来就行。 说是砌了三间屋子,其实是指三间正屋,中间的用作堂屋,待客、吃饭用的。左右两边是卧室,因为目前就他和许多美,那么只需要住一间屋子,另外一间用来做粮仓、杂房之用,等以后孩子出生了,再收拾一下,改成卧室。 除了这三间屋子,还有其他的配套零房,零房就是零零碎碎的小房子。包括厨房、厕所、洗澡间以及猪圈鸡圈等建筑。 高明程这三间屋子修的比较宽敞,围的院子也大,所以这些东西都规划的很好,不过他不打算养猪,而是打算养牛。 牛可以牵出去吃草,可以下田干活,牛粪也可以肥田。而猪呢,得天天打猪草、煮猪食,还得隔三差五得清理猪圈,不然那味道能让人臭晕过去。 高明程怕麻烦,不想那么累,至于猪肉嘛……嘿,这满大山的野猪,不就是他的囊中之物吗? “黑虎!巡山去!”高明程吆喝一声,在远处听到声音的黑虎立即朝他狂奔而来。 他买下黑虎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训练方式,就是管它吃喝,再和它说说话,抚摸一下身上的毛发,然后等熟悉一些了,再带进山里熟悉山里的环境。 所谓,日久生情,人如此,狗也如此。 对于黑虎来说,现在的它真是掉进福窝了! 搁在以前,原主人虽然对它不错,但哪里有这伙食标准! “黑虎!” “汪汪!” 黑虎叫着,朝着深山奔去,追上了高明程。 此时的它,也有点不爽的地方,那就是前面那个两脚兽,怎么比它还跑得快? 第一百零七章 训练黑虎打猎 第108章 训练黑虎打猎 高明程拿着鸟铳走在前面,黑虎则跟在旁边,时而冲某处灌木丛低吠一声,时而调皮的啃了一嘴草。 高明程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寻找目标,今天他的目标不是野猪、也不是黄麂、梅花鹿之类的大型猎物,而是鸟类! 准确的说是斑鸠。 斑鸠和鸽子类似,肉多味美,是首选的捕猎对象,到了后世,斑鸠也混成保护动物了。 选斑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练枪法! 拿到这把改良鸟铳后,高明程就开始练枪了,一开始他做了一个靶子,对着靶子练枪,后面就用野兔野鸡之类的练枪,结果由于枪法不是很准,一只兔子都没有打中,倒是误打误撞的打中一只刺猬了。 高明程练枪时,是带着黑虎一起的,他要让黑虎适应枪声,明白枪声响起就意味着什么。 一开始,枪声响起时,黑虎受到惊吓,会急促的狂吠着,后面听的多了,就慢慢的适应了,当它表现出适应后,高明程就奖励它吃了一块肉。 装填好一颗子弹后,高明程举枪,瞄准,射击! “砰!”地一声,飞在半空中的斑鸠突然中枪,跌跌撞撞的朝地面坠落下来。 “汪汪。”黑虎瞬间大叫,朝着斑鸠跑去。 “黑虎,不准吃!”高明程命令道。 那子弹是铅弹,铅弹现在还在斑鸠的体内呢,黑虎要是把斑鸠吃了,他担心会把铅弹也一起吃了。 再说了,他得让黑虎明白,打到的猎物,主人才拥有所有权和分配权! 黑虎仍旧跑到斑鸠的面前,低头衔着斑鸠,快步朝高明程跑来,然后将完整无损的斑鸠放在高明程的面前。 “黑虎,做的好!”高明程夸赞着,顺手摸了一把黑虎的脑袋,受到夸赞的黑虎心情很好,用脑袋蹭着高明程的手。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斑鸠,这只斑鸠的羽毛为褐色,尾巴则是蓝灰色,拿在手里,有些沉手。 虽然打中了,但是呢…… 高明程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的不满,子弹嵌入斑鸠的腹部,这样处理时,要丢掉一部分肉,不然容易铅中毒。 若是子弹能够击中斑鸠的头,那么就可以去掉头就行。 高明程随手将斑鸠身上的羽毛都拔了下来,然后抠出斑鸠体内的铅弹。 用过的铅弹还可以再次使用,但因为密封性,威力已经变小,也就射不远,但是呢,高明程可以拿来练枪用。 许多技能,都是熟能生巧。 高明程得到那两张金箔纸,每晚打坐入定之后,身体素质得到提升,但也仅仅如此。 他若是想跑得快,那就需要花费时间去训练跑步的速度和技巧,他若是想打枪准,也得不停地练枪,直到身体的肌肉产生记忆,拿起枪时,无需多想就能够开枪。 高明程将去毛的斑鸠丢进随身背着的袋子里,对黑虎说道:“走!” 黑虎机灵的跟了上去,这一次,高明程打算训练黑虎独自追捕兔子的技巧,结果发现黑虎居然对此有一定的经验,听懂高明程的指示后,就开始一边嗅着,一边寻找野兔的窝。 狼狗的嗅觉很厉害,他们可以很快的帮助猎人找到猎物,以及追捕猎物,一个优秀的猎人,在有猎狗相助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开枪打中猎物就行。 这一天,高明程带着黑虎翻山越岭,在山里消磨了大半天,直到天色将黑,他才带着黑虎返回村里。 返回时,时间虽然才晚上七点,但已经彻底天黑了。 冬季的山风吹佛在人的身上,带来刺骨的冰冷。好在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好,不然这么一趟下来,就该感冒了。 “黑虎,明天让你休息一天!”高明程看着黑虎,决定奖励它休息一天。 累了一天的黑虎有些蔫,听见这句话后,才稍稍亢奋的轻叫了声。 走进细奶奶的院子,结果第一个看见的人却是高岳。 看到高岳,高明程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的来意。 当初高岳来村里通知他去一趟县里时,就说过寒假想过来这边,和他一起进山打猎。 后来寒假了,高岳却迟迟没有过来,于是高明程就险些快忘记这件事了。 “高明程!你今天去打猎了?怎么现在才回来?打中什么了?”高岳眼睛放光,朝高明程身上带着的袋子看去。 那袋子不大,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的样子。 “今天只是练手,之前在忙砌房子的事情,直到现在才有空进山练枪呢。你这次回来,打算住几天?我新房子虽然砌好了,但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法住人,伱跟我睡一个屋。”高明程说道,同时干脆把袋子递给他。 高岳点头,他是下午就过来的,没找到高明程,但已经和细奶奶以及高壮聊过了,知道高明程的近况,以及他今天进山打猎了。 于是说道:“行啊,我和你睡一屋,高壮的鼾声也太响亮了,我怕跟他睡,我会睡不着。” 高壮倚靠在堂屋的门口,听见这句话,不由得翻了个白眼,不客气的说道:“还说我呢,你的睡相能好到哪里去?别到时候把我明程哥给踢到床底下去了!” 高明程沉默了。 他后悔了! 太久没和高岳一块儿睡觉了,他都忘记高岳那可怕的睡姿了,用一句话可以形容——吾好梦中杀人! 真梦中! 高岳面上有些愠怒,但他没吭声,只是瞪了高壮一眼,两个年轻人较劲的瞪着对方,高壮甚至还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高岳默默地低头,去看高明程今天的收获,打开袋子,看到里面有几只斑鸠和两只野兔,除此外,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虽然收获不多,但也激发了高岳想进山打猎的兴趣。 他兴致勃勃的说道:“高明程,我们明天就进山打猎!对了,我给你带了一只狗崽来,这狗崽是警局里的人替我寻摸到的,说养大了,肯定好用!” “对了,听说你已经买了一条大狗了?就是这条吗?黑虎?”高岳试探着叫了一声黑虎,然而黑虎却突然冲他狂吠不止! 欺负犬啊! 说好的假期,明天肯定要泡汤了! 不但没假期,还多了一只狗崽来争宠!黑虎决定了,它要单方面讨厌这个人! 第一百零八章 黑虎的小弟 第109章 黑虎的小弟 黑虎有些不安的在院子里转动着,时不时盯着堂屋看,堂屋里,一群人围着一只小狗崽。 小狗崽大约三个月左右,一身嫩黄的毛,配上一双黑溜溜、水汪汪的大萌眼,着实可爱的很。 小狗崽有点认生,被人围着时,有些不安的躲避着,嘴里发出低低地声音,在它的面前,摆着一盆肉汤泡饭,它看似饿了想吃,又不太敢上前吃。 高壮挺喜欢这只小狗崽的,已经在给小狗崽布置温暖的小窝了。 黑虎的窝是他布置的,小狗崽的窝也被他承包了。 “奶奶,我有一件又小又旧的棉衣,拿来给小狗崽垫着?现在晚上也太冷了!”高壮爱心满满的说着,得到细奶奶的同意后,立即进屋去翻找衣服。 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旧棉衣出来。 现在的人穿衣服仔细,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衣服大的穿不了了,就给小的穿,等自家孩子穿完了,还可以给亲朋好友的孩子穿。 高壮拿出来的这件衣服,其实还是他姑姑给的,是他的表哥穿过的。 旧竹筐中垫满了干净柔软的稻草,然后最上面再铺上一件旧衣服,一个温暖的小窝就做好了。 高壮把小狗崽抱进小窝里,让它试一试新家怎么样。 但小狗崽不配合,不安的躲避着。 黑虎当初来时,高壮就挺喜欢,但现在看见这只小狗崽,他就更喜欢了,他抬头对高岳说道:“高岳,你再给我找条小狗崽呗,我也想养!” 这条小狗崽是给高明程的,而高明程会在开春后,就搬到新家那边去,因此高壮想自己养条小狗。 高岳嘴里啃着斑鸠肉,吃的津津有味。 听见高壮问他要狗,于是大方的点头答应了:“行!我也给你弄条!说实话,我都想养,但是我爸不肯!说我们家房子太小,另外我明年就得高考了,不能分心。” 说到他爸,高岳一脸的悲愤,夸张的吐槽起来:“本来放寒假了,我就想来这边,但是我爸不肯!说什么也要我把所有的寒假作业都写完了,并且都写对了,才准我过来!” 虽然他在吐槽,但他在高壮的眼中,自带学霸光芒,学渣高壮一脸羡慕的说道:“高岳,你肯定能够考上一所大学的!” 高岳傲娇的哼哼了声,对自己的未来并无多少担忧。 他甚至对高明程说道:“当初我和我哥到县里去读初中时,就喊伱一起去县里读书,你要是来了,肯定也和我一样准备高考了!” 提起这件往事,高明程愣了几秒。 时间有些久远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那时的事情。 随着高国兵被调到县里做事,高宏和高岳两个小伙伴,也跟着去了县城,那会儿他们三人是玩的最好的,高壮虽然也经常跟着他,但小时候高壮的身体不太好,高宏和高岳都不想带高壮玩。 高宏他们去了县里后,的确喊他一起去县里读初中,但是呢,当时他爸要做事,脱不开身,就喊他大哥带他一起去县里问一问情况,看能不能去那里读书。 当时高明程才十二三岁,他大哥高明鹏也只比他大两岁,两个懵懂的农村少年进城后,有种摸不着东西南北的感觉。 好不容易找到了学校,也不知道该找谁去问,最后也忘记是谁说了一句不能去那里读书,他们就这么回来了。 他爸没把这事当回事,而之后他只能去了镇上读初中。 这镇上和县里的教学质量,肯定是不同的,而当初他若是去了县里,开阔了眼界,也许自身变化也会不同。 这事,在前世时,已经成为当地一名局长的高宏,也对他提过,为他感到可惜。 并且说,那时如果高明程的爸爸能够亲自领着他进县城问情况、走关系的话,那么肯定就能够在县里读初中了。 又或者找上高国兵帮忙,那么也是可以的。 但只比高明程大两岁的高明鹏,在当时是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脑子的。 至于高明程,那会儿傻兮兮的,哪里懂这些。 人生便是如此,总会错过很多机遇。 而有些机遇,一旦错过了,那么整个人生都会受到影响。 试想,如果高明程去了县里读初中、高中,那么盗墓贼进山盗墓时,肯定不会被他碰见,也不会参与到盗墓里去,更不会南下闯荡。 他的人生会截然不同,如果运气好,他也许会考上一所大学,也许会和高宏一起去参军,就算运气不好,也可以在县里找到一个工作。 回忆往事,令高明程神色恍惚了起来。 直到听到黑虎的叫声,他才回过神来。 原来一直在院子里转悠的黑虎终于忍不住了,冲那只小狗崽叫了起来。 小狗崽受到惊吓,发出细嫩的叫声,但是呢,或许是同类的缘故,小狗崽并不是很惧怕黑虎,甚至试探着想靠近黑虎。 “黑虎,过来!”高明程招手,让黑虎过来。 黑虎迅速上前,站在高明程的身边,一脸倨傲的看着小狗崽——看见没,我才是这家的狗! “黑虎,以后它就是你的小弟了,你的小弟,你负责带!”高明程指着那只小狗崽,如此说道。 通人性的黑虎立即不干了,它喉咙里发出低吼,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腿上,用牙齿轻轻地咬着他。 哟呵,闹脾气了! “黑虎,这做大哥的,哪能没小弟呢?我这是为你好!”高明程一脸慈爱的看着黑虎,希望黑虎接受命运的安排。 最后,在黑虎的抗拒下,还是被迫接收了一个小弟。 “汪汪!”黑虎悲愤的冲小狗崽叫着。 小狗崽也学着它的叫声,往黑虎的身边凑过去。 于是,一个跑,一个追,时不时发出几声叫声,令整个院子的氛围都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了。 高明程望着一大一小的狗,心里也是极为的满意。 如果想狩猎野猪的话,那么两条狗会更好,野猪群很大,一条狗冲过去,势单力薄的,别到时候反而被野猪群给反围攻了。 猎狗将野猪群驱散开来,然后盯住其中一个目标追赶,猎人再伺机跟上去,在合适的时候放枪。 完美! 第一百零九章 高岳的枪法一言难尽 第110章 高岳的枪法一言难尽 黑虎的假期没了,高明程前脚同意给它放假一天,后脚就喊它进山卖苦力了。 奔跑在山林里,一开始黑虎跑的可快了,一心想超越高明程,然而…… 跑出去大一截的黑虎傻眼了,回头望向落在后面的高明程,一双单纯的狗眼里写满了不解。 今天这两脚兽怎么走的这么慢? 山林中,高明程配合高岳的脚程,慢慢的走着。今天的高岳穿着一件高明程的旧棉衣,他本来穿着羽绒服的,但高明程让他换了,因为山里树枝多,一旦羽绒服被树枝划破,里面的羽绒就得跑出来,一件衣服也就毁掉了。 高岳满脸的兴奋,背着一把鸟铳,兴致勃勃的走在山林里。 冬季的山里,比其他三季要显得凋零些,除了一些常绿乔木,许多树木的叶子早已经落下,只余光秃秃的树干。 因为季节的缘故,山里的鸟类也少了一些,在秋季时,只要抬头望向天空,就时常能够看到乔迁的大雁。 高岳的兴奋没有维持太久,才进山,高岳就开始嫌鸟铳太重了。 起初这把鸟铳是高明程拿着的,但高岳觉得拿着鸟铳进山打猎更帅,于是要求自己拿。 只是呢,鸟铳拿的久了,就会显得沉重。 高岳虽然是在村里长大的孩子,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但是呢,他毕竟在县里待了八年,这八年里,他极少爬山,更不需要下地干活,所以他的体能,其实比一般的村里人要差点。 高明程看出他累了,于是把鸟铳拿了过来,说道:“我来拿。” 这回高岳没有多说什么了,老老实实的把鸟铳给了高明程。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打野兔和斑鸠。 原本高岳想进山打黄麂、野猪之类的大型猎物的,但是呢,高明程让他死心了。 这种大型猎物,一般都在深山里,而想要进深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体能的消耗就不说了,现在是冬季,昼短夜长,进深山里去打猎,比夏天时要危险些,一旦天黑认不清路,有被困在深山里的风险。 而在冬天被困在山里,那绝对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高岳也不敢冒险,于是同意只打斑鸠和野兔,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一座小山丘,来到一处低洼处。 在春夏时,这里会形成一个小池塘,但现在是枯水期的冬季,水源干枯,只剩下一个小水坑了。 据高明程观察,这小水坑的下面,应该有一个泉眼,如果把泉眼挖出来,那么就会涌出泉水,重新形成池塘。 因为有水源,这附近的植被长得更茂盛些。 高明程低头寻找野兔的踪迹,对高岳说道:“你四处观察一下,看有没有野兔新鲜的粪便。” “好!”高岳应着,两人以小水洼为中心,开始寻找野兔的踪迹。 野兔还没有找到,倒是林子里的鸟飞来飞去,发出不同的鸟啼声。 高岳的注意力被这些鸟给吸引过去了,他抬头望着那些鸟,分辨着它们的种类,最多的是麻雀,还有一些水鸟,仔细看的话,也能够找到斑鸠。 麻雀也能吃,但麻雀太小,肉少。 至于水鸟嘛……其实水田的附近,也有很多水鸟出没,这些水鸟会到水里找小鱼和虫子吃,翅膀张开时,显得个头很大,但如果你把它打下来,毛一拔,除了骨架,也没有多少肉了,并且肉还很腥。 “高明程,把鸟铳给我。”高岳决定先打斑鸠,他已经盯上一只斑鸠了,正停在一棵树梢上。 高明程把鸟铳和铅弹都递给高岳,高岳对枪也不陌生,他爸就是警局里的人,他也算是自小玩枪长大的。 别说鸟铳,就是他爸的那把54式手枪,他也把玩过,当然了,没开过枪就是了。 熟练的装弹,高岳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斑鸠了,结果那斑鸠似乎察觉到危险,在关键时刻飞走了! “咣!”子弹打空了。 群鸟受到惊吓,纷纷四散逃窜。 虽然打空了,但高岳并没有就此灰心,而是快速的装上一枚子弹,继续瞄准、开枪。 “咣!”“咣!”“咣!” 一连开了数枪,次次都打空了。 这枪法…… 高明程都震惊了,起初高岳要开枪,他还对此充满了信心,毕竟后世的高岳可是刑警,枪法很好的。 但此时此刻的高岳,还是一个苦逼的高三生! 高岳也有些恼怒了,为自己辩解着:“我在靶场开过枪的,明明很准!” 高明程继续沉默,在靶场开枪和实际上打鸟,那能一样? “没事,慢慢来,我一开始也完全打不准的。”高明程安慰着。 人与人需要磨合,其实人与枪,也是需要磨合的。 你了解这把枪的情况,熟悉了它的结构,才能够用的更好。 高岳没有灰心,开始继续寻找斑鸠的踪迹。 这一天,山林里响起无数枪声,把高明程带去的子弹都用光了,最终收获了两只斑鸠、三只麻雀和一头兔子。 那兔子其实不算是高岳的收获,而算是黑虎的。 枪声把周围的动物都惊动了,兔子乱窜时,被黑虎给追了上去,并且给咬住了! 下山时,黑虎欢快的跑动着,它想错了,今天的确是放假,没干活! 虽然收获的并不多,但高岳还是很快活,并且说好明天去合作社买了铅弹后,然后再进山打猎! 高明程笑着,意味深长的看着高岳的脚。 如果明天他的脚不酸痛的话,那他就奉陪! 到了第二天,过量运动的后遗症果然出现了,高岳不但脚酸,全身都酸! 但铅弹倒是买回来了,他喊高壮骑着他的自行车去合作社买的。 高壮眼馋他的自行车,在他进山打猎时,就已经慢慢地学会了骑车,因此高岳一声呼唤,他立即拿着钱,蹬着自行车往军岭而去。 合作社就有铅弹卖,并不贵,一块五能有一百颗。除了鸟铳能用,气枪也可以用。 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有鸟铳,只是这些鸟铳的质量不一,有的好,有的不好,如果遇到质量不好的鸟铳,那么别说打到猎物了,自己都有可能会受伤。 第一百一十章 不是谁都能够开枪的 第111章 不是谁都能够开枪的 既然没有进山,那么高明程就下地干活了。 他仍旧在开荒,趁着冬季干燥,把新房子那边的荒地都清理了出来,先是把干枯的野草拢到一起焚烧,然后再翻土,把土里的树木根系以及大块的石头给清理出来。 开荒最大的问题,一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二是土地较为贫瘠,需要精耕细作,三是容易长出野草。 但对于高家村的人来说,开荒最大的问题是要和人抢占地方。但凡离村子较近的地方,以及后山脚下,都已经被人开垦出来了,就算是牛尾岭这边,其实也被人开垦了一些出来。 但到底这边人烟稀少,所以荒地还是比较多的。 高明程在干活时,突然有村里人来喊他。 “明程,高富强也弄到一杆鸟铳了,正在老村那边炫耀呢,你要不要去看看?他们在田那边,正在试枪。” 说话的,是高富强的一个堂叔,他看到侄子买了枪,心里也高兴,但毕竟以前没放过枪,因此他特意来把高明程喊去看看。 高明程会进山弄野味的事情,早就传遍整个村子了,后面高明程从县里带回一杆鸟铳,更是让人议论了好一会儿。 曾有人想借高明程的鸟铳,但高明程怕出事,都没肯借。 “高富强也买鸟铳了?有哪些人在?”高明程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件事,立即询问起来。 “就他几个兄弟,和我们村的几个人,哦,还有上桥村的刘岩,他也在。”高富强的表叔说着话,同高明程一起往田那边走去。 村里的田基本都集中在一起,现在是冬季,宽阔的田地间,一眼望去一个人都没有,是个试枪的好地方。 他们到了时,高富强还在吹牛,也不知道说到哪一句了,突然间就较劲起来。 高富强大声说道:“刘岩,你要是敢开枪,以后我就借给你用!” 刘岩大约三十来岁,个头不高,但身上有一股劲,也很有胆气。 他立即说道:“谁不敢开枪谁是软蛋!伱把鸟铳给我,我来开一枪!” “给你!”高富强把手里的鸟铳给了出去。 刘岩接过鸟铳,就准备开枪了。 高明程远远的看见他时,心里就一个咯噔,现在看到他拿着鸟铳,当即大声喊道:“住手!不准开枪!” 他的喊声惊动了高富强一行人,纷纷朝高明程看去。 高富强看高明程不太顺眼,于是和高明程对着干,对刘岩说道:“你开啊!” 刘岩也是一身的胆气,又啥都不懂,他倒是见过人用过鸟铳,知道只要按上扳机,就能把枪膛里的子弹射出去。 但是你看人开枪,和自己开枪,感受是不一样的。 开枪时会有后坐力,越重的枪,后坐力越厉害,就算是小巧的手枪,新人在开枪时,也是需要两只手一起持枪的。 刘岩倒是双手拿着鸟铳的,但是呢,他没有把枪托抵在肩膀上,如果把枪托抵在肩膀上,就会卸掉一部分后坐力,使自己不至于受伤。 除了这个,刘岩还犯了一个错误,他把鸟铳高高的举起,以这个角度来看,一旦他开枪,鸟铳就会产生巨大的后坐力,而毫无准备的刘岩是无法抵挡这股后坐力的,那么枪托就会直接击打在他的眼睛处! 而上辈子,高明程就听说上桥村的刘岩在用鸟铳时,一只眼睛被弄瞎了,那眼球都破裂了,直接送到省城去做了手术的。 而现在,刘岩的眼睛是好的,但手里却拿着一把鸟铳! 眼看刘岩不听劝,已经做出要扣动扳机的动作了,高明程大怒,几步冲了过去,大声骂道:“你傻啊!没听我说不准开枪?” 和高明程的骂声同时响起的是一声枪响。 刘岩到底开枪了。 枪托撞击在刘岩的眼睛上,但并不是特别的严重,因为在关键时刻,高明程迅速的冲了过来,伸手抓住了那把鸟铳。 他承担了鸟铳大半的后坐力,因此刘岩的眼睛才得以保住。, 即使如此,刘岩也因为枪托撞击到眼眶上了,疼的蹲在地上惨叫。 他的手紧紧的捂着眼睛,但依旧钻心般的疼。 这个变故,令高富强等人都惊呆了。 高明程知道刘岩的眼睛应该是保住了,于是轻哼一声,低头打量着手里的这把鸟铳。 这把鸟铳的质量一般,但也没有明显的硬伤。 于是他把鸟铳还给高富强,说道:“开枪时,会产生巨大的后坐力,你得用肩膀抵住枪托,否则你就是在找死!” “你开一枪我看看!” 他的气势很强大,高富强被唬的一愣一愣的,在高明程的指导下,用肩膀抵住枪托,然后朝着无人的方向开了一枪。 “咣!” 子弹射出的那一刻,一股巨力撞击在高富强的肩膀上,疼的他呲牙咧嘴。 原来他虽然抵住了,但并没有紧紧的抵住,还有一些空隙,他也低估了鸟铳的后坐力,因此还是受了点伤。 周围的人看着惨叫的刘岩,和呲牙咧嘴的高富强,通过他们两人的遭遇,也知道这后坐力是怎么一回事了。 本来膨胀的胆量,现在又缩回去了。 罢了罢了,这开枪打猎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去做的。 高富强的堂叔也是后怕不已,庆幸自己谨慎,及时去叫了高明程来,没有高明程的话,那么他们家就要摊上大事了。 “你这把鸟铳的质量一般,你用的时候要小心。先别急着去打猎,先练枪,能够打准五米外的树干了,就再打准五米外的树叶。” “要进深山里打,别打到人了。”高明程说道。 说完这话,他也没再管这些人和这些事,径直走了。 上辈子,他们这儿就因为鸟铳,不少人都被枪托打到了,有的打到脸,有的打到胸膛。 只有刘岩最倒霉,直接打中眼睛,成了独眼龙了。 要不是想起这件事,高明程还未必肯跑一趟。 高明程走后,高富强的堂叔就对高富强说道:“你别看他不顺眼,明程是个好人,又讲义气的很。” 高富强满脸复杂的看着高明程离去的背影,说道:“他讲义气?我看他霸道的很!” 他还记得高明程找上门,直接让他不要对付张成远的事情呢。 明明比他年纪小,说话却一点都不客气! 第一百一十一章 父子双簧 第112章 父子双簧 但高富强心底的一丝丝不满,在刘岩问他索要赔偿时,就烟消云散了。 刘岩以高富强怂恿他开枪,导致打伤眼睛为由,让高富强给他赔钱。 高富强看见刘岩一只眼眶的周围全部都肿成青紫色,眼底也浮现一些血丝,他心里有些后怕,但要赔钱,又不乐意,还是他堂叔拉扯了下他的衣服,让他吃了这个亏。 高明程不让刘岩开枪时,的确是高富强怂恿了一句,这在场的人都是听见的,虽然是刘岩自己开的枪,但到底有些因果关系。 最后双方扯皮,刘岩狮子大张口,问高富强要十块钱。高富强哪里肯给,后面答应买一斤肉给刘岩补身体。 因为临近过年,肉价有所上涨,最后给了刘岩三块钱。 经此一事,性格张扬的高富强也不肯再借枪给别人用了,那枪就他们自家人用,村子里每天都能够听见枪响,这是在练枪,至于有没有打到猎物,那就是他们自家人才知道的事情了。 冬季农活少,女人们在家拆拆洗洗,男人们则大多闲逛。时常聚集在池塘边上的树荫下说说话。 有人抽着自制的烟,有人拿出一副牌或麻将在打,消磨着时光。 但也有人把目光转向大山。 他们没有鸟铳,但他们也有弄到猎物的办法和手段。 于是在高明程再次进山时,就发现在山里,多了一些黏网了。 这些黏网有大有小,用竹竿支撑着,被放置在树林里,等待鸟飞过时,翅膀就会黏在网上,而放网的人,每天都会来检查一次,及时把黏住的鸟给弄下来。 这种黏网,在后世时,已经不允许使用了,因为会给鸟类带来巨大的伤害。 村子里十多岁的少年们,也出现在矮山里了。 他们手里拿着竹筐,再拿一把谷子,准备用谷子引诱鸟,然后趁机用竹筐罩住。 少年们欢快的声音,时不时在山林中响起。 相比起这些调皮的男孩子,女孩子则大多在家里帮着做家务,亦或者学着织毛线衣和钩毛线鞋。 总之,虽然地里没活,但人们依然忙碌着、消遣着。 高岳在高家村住了五天,才回了县城。这五天里,高明程带着他进山打猎,带着他去采挖药材,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待他考上大学后,只怕难再有这种自由自在的闲暇时光了。 高岳走后,就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七了。 在很多地方,他们会过小年和除夕,但是他们这个村子,还多了一个豆腐年。 豆腐年就是二十七这天过,传说以前有个进士衣锦还乡了,但因为要在某个时间点赶到地方上上任,就没办法在家过年,于是家里人干脆提前几天过年,合家团聚后,那进士就出门上任去了。 具体年代难以考究,但习俗倒是流传了下来。 每到这个时候,村里很多人家都会开始做豆腐,然后家人聚在一起过年。 早在前一天,高淑芳就过来通知高明程,让他在这一天带着许多美回家里过年吃饭。 这还是家里第一次邀请许多美,所以许多美挺在意的,当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十分的精神。 进了家门后,许多美就主动去厨房帮忙做事。 “明程,你来一下。”高远见看见高明程,就招手让他过去,父子两个走在外面的一处竹林边上。 高远见看着高明程,眉头紧皱,重重的叹息一声。 这老二,把他给害惨了! 自从那天酒醒后,高远见就发现有哪里不对劲了,家里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儿媳,都问他到底给了高明程多少钱。 高远见自然说没给,因为的确没给,但是呢,当时高繁茂质问高明程赚了多少钱,而高明程则说砌房子的钱是爸妈给的,那种场合下,高远见能说自己没给这个钱? 别说他了,就连好面子的罗小华,也不会否认的! 不然儿子砌房子,爸妈没给钱没帮忙,那不得让人看笑话了? 高远见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钱来,将之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一愣,诧异的看着高远见。 高远见说道:“这是六百块钱,你拿着,等下吃饭时,你当着伱兄弟嫂子的面,把这钱还给我!就说是砌房子的钱。” “这钱呢,最后还是会用在你身上,给你们置办婚宴酒席用。” 这是高远见想出来的办法,为了平息家庭矛盾,只好让高明程假装还他钱,这样其他人才没有太大的意见。 高明程觉得他爸这个法子不妥,但他爸执意要这么做,他也只能配合,反正是走个过场。 于是在吃饭时,高明程当着大家的面,把那六百块拿了出来,大声的说道:“爸,前阵子我挖了点药材卖了点钱,砌房子借你的钱,我先还给你。” “行,砌房子是大事,家里借你钱,也是应该的。”高远见亦是大声的说着话,似乎生怕有人没听到一样。 然后他还对其他人说道:“我之前说没给明程钱,那是因为是借给他的,而不是给他的,怕你们多想。” “明程虽然分家了,但大家还是一家人,之前他妈说了一些气话,明程也脾气犟的很,闹的不是很开心,但结婚是大事,等到开春时,家里替明程他们出办酒的钱。” 高远见说完这话,着重看了大儿子夫妻一眼。 高明鹏当即说道:“出办酒钱是应该的。” 父母给儿女出办酒钱,这礼也是归父母收的,一般情况下,不会亏本。 办酒席花的钱不是很多,菜嘛,地里有,厨子嘛,喊一个人来掌勺就行,也就是肉菜要花点钱。 但是高明程不是有鸟铳,会打猎吗? 只要他能够进山打到一头野猪,那就完全不用花钱了! 高明鹏的算盘打的噼啪响。 但是吃过饭后,他老婆就把他拉进房间里,黄素娥撇嘴,轻声说道:“明程给爸的钱,肯定是爸刚才给他的!” 这话有点绕,但高明鹏听明白了,他也注意到高明程到了时,他爸把高明程喊到外面去的事情了。 而且饭桌上,他爸说话的语气也有点不自然一样。 “就算是爸给的,你能怎么样?要不是明程自己犟,他本来也该得那些东西的。”高明鹏一脸平静的说道。 没分家前,他有时候看老二不顺眼,因为老二总是惹事,高明鹏在外面和人交际时,别人总会提到老二干的那些事,这让他打心底不高兴。 但现在老二已经分家了,并且要结婚了,突然间高明鹏就不在意那些了。 但黄素娥在意啊! 她又说道:“刚才妈还给了多美六十块,说让她买衣服穿。” 高明鹏继续平静的说道:“新媳妇进家里,前几年过年,婆婆都要给买衣服钱,你去年不是得了一百六吗?今年好像也得了八十?你比她多!妈更喜欢你。” 黄素娥:“……” 你要是这样说的话,我还怎么吐槽?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一人一狗猎野猪 第113章 一人一狗猎野猪 过了豆腐年后,高明程就带着黑虎,拿着鸟铳进山了。 之前一直被各种杂事缠身,让他没办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也就一直没有进山打猎。 他今天的目标是打到一头野猪! 临近过年,村里有贩子来收生猪,村民们把养了一年的猪卖掉后,就能入账小一千,若是养的多,还能够卖的更多。 当然了,这不是净利润,去掉成本只算净利润的话,一头猪也只能赚个几百块,具体多少要看猪养的好不好。 高明程刚分家,啥都没有,这过年吃的肉,要么花钱买,要么就进山里弄了。 高明程自然选择后者。 “黑虎,跑!”眼看四周无人,高明程突然加快速度,朝着深山里的栎树林跑去。 经过他的踩点,冬季时,野猪们都在呆在那里。 “汪汪!”黑虎叫着,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前追去。 打工狗,打工魂,开干! 一人一狗迅速的跑进栎树林后,这才放慢了脚步。 高明程招手对黑虎说道:“去找野猪,然后把野猪群冲散。” 黑虎很聪明,通人性,但是呢,黑虎没有吃过野猪肉,对于自己没有吃过的东西,猎狗不会表现出特别的亢奋。 好在栎树林到处都有野猪留下的气味,黑虎通过这些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一个野猪群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穿透下来,斑驳的光柱洒落在地面上。 地上有一地的枯叶和枯草,在枯叶的上面,还有大量的橡果,这些橡果小小的,圆圆的,是村里的孩子们经常玩的一种玩具。 此时野猪群正躺在背风的林地里休息,若是饿了,直接吃地上的橡果就行。 也有几只小野猪比较调皮,正在一边玩耍,发出细碎的响声。 高明程躲在一簇低矮的灌木林那儿,伸手安抚住黑虎。 他本来计划让黑虎冲散野猪群,然后盯上一个目标开干,但是呢!这里竟然有好几头野猪就这么躺在地上不动! 这是明晃晃的枪靶子啊! 不现在开枪,那都对不起自己! 高明程示意黑虎不要发出动静后,就开始拿出鸟铳,装弹,瞄准,扣下扳机! 许是动物是有灵性的,虽然他和黑虎发出的动静极小,但仍然被野猪群给察觉到了。 机警的野猪们发出示警的叫声,朝着一处地方跑去,小猪们也立即跟在后面。 而恰逢此时,高明程的子弹已经射了出去! “咣!” 子弹没有落空,但却打错了地方。 原本他瞄准一头野猪的头部,结果那野猪在关键时刻站了起来,并且准备逃跑,而这颗子弹呢,就阴差阳错的击中那头野猪的屁股了! 受伤的野猪发出凄厉的叫声,惊得整片林子里的野猪都慌乱的四散逃去。 屁股虽然受伤,但并非一击致命的伤口,那野猪依旧跑了出去。 “黑虎!追上去!”黑虎闻到血腥味,目露凶光的朝着受伤的野猪追去。 论速度,狼狗的速度可不比野猪慢,但若是一对一的话,一头狼狗也不是一头成年野猪的对手。 但若是一群狼狗围堵,那野猪就没有胜算可言了。 常言道,蚁多咬死象。 虽是冬季,但山里的植被依旧很多,就算是那些落叶乔木,也还有枝丫抢占着空间。 之前高明程也弄到过一头野猪,那会儿他没有鸟铳,也没有猎狗帮忙,全凭自己一个人去追的。 若是好走的地面还好,若是遇到不好走的灌木丛,他就很难追上去。 可现在不同了,他有帮手了! 黑虎在追杀猎物时,并不会叫,像一道黑色的箭矢,紧紧的追在野猪的身后。 那野猪本就受了伤,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地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低落在枯黄的树叶上。 黑虎盯准了目标,一个纵跃,直接追上野猪,张嘴咬在野猪的屁股上。 野猪皮厚,但黑虎的牙齿很锐利,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嵌入皮肉中,疼的野猪越发惨叫起来。 高明程跟在后面,见状直接把鸟铳放在地上,拔出腰间的匕首。 有黑虎咬住野猪,那么他完全可以持匕首杀过去。 一人一狗的配合下,那头受伤的野猪无奈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脖子被割开放血后,就轰然倒在地上,它虽然没有马上毙命,但也无力再逃了。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表功般的叫着,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身上,等待着奖励的摸摸。 “干的漂亮!我等下给你奖励!”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黑虎的头,手感还挺不错的。 黑虎正值壮年,又是凶猛的公狗,若非那原主人急着要钱去替儿子治病,只怕未必肯卖掉黑虎。 家里的小狗崽也取了新名字了,叫精灵,那小狗崽也很通人性,对环境熟悉之后,表现的极其可爱,虏获了所有人的心。 可惜,它目前只能卖萌,而不能打工。 等野猪彻底断气后,高明程上前把野猪倒提着,让血管里的血全部流尽。 杀猪杀鸡之类的,都需要放血,而杀斑鸠就不需要。 因为不用放血,所以活着的斑鸠,都是用手捏住它的口鼻,直接让它窒息而死。 拔毛也不必烧水浸泡,可以直接拔掉。当然了,用热水浸泡一下也没问题就是了。 高明程直到这时,才有空仔细打量这头野猪。 这是一头母猪,但是看身体状态,应该还没有怀孕产崽过,它长得很强壮,如果活着的话,那么明年开春肯定会诞下一群小野猪。 将野猪提起,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八十斤重,刚经历过食物丰富的秋季,这些野猪们都长得很好。 高明程从附近捡了一些枯枝,又堆拢了一些枯叶,准备生火。 在生火前,他又用匕首划开野猪右上肢的一块皮肉,从里面切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约一斤左右。 他将肉丢在地上,说道:“黑虎,奖励你的,吃!” “汪汪!”黑虎轻叫一声,欢快的低头去吃肉。 高明程接着又给自己切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然后拿出随身带着的盐,将之腌制调味。 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放在火堆上烤着。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危机引而不发 第114章 危机引而不发 直到高明程吃饱喝足了,藏于暗处偷窥的狼群依旧没有现身。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在发起攻击之前,都会进行观察,如果有胜算,就制定战术,将猎物拿下,如果没有胜算,那么狼群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弃发起攻击。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因此察觉到躲藏在暗处的狼群,但这些狼群一共有多少头,他也不太清楚。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他刚打到一头野猪,正是收获的时候,狼群若是对他发起攻击,他要么保护猎物,和狼群斗在一起,要么舍弃猎物逃跑。 这两种选择,高明程都不想选,刚好肚子也饿了,不如原地吃喝一顿,补充好体力干架。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它不安的躁动着,警惕的盯着远处,因为感觉到有危险,因此它吃起肉来是十分的迅速,高明程的烤肉还没有烤熟时,黑虎已经把一大块肉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它显然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但危机却一直都引而不发。 高明程不想主动和狼群对上,但也不能再继续耗了,于是他捡起身边的鸟铳,又一把扛起地上的野猪。 百多斤的东西压在身上,轻轻松松,并不显得沉重。 “黑虎,警戒!”高明程命令道,立即得到黑虎回应般的低叫声。 于是一人一狗在狼群的注视下,快步的离开了这片栎树林,朝着山脚下的高家村而去。 整个下山的过程,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很明显。 高明程回头望去,能够在草丛灌木的后面,隐约看到狼群的身影,他们这儿的狼,棕褐色的皮毛并不好看,显得有些土气,并且个头也不大,老一辈的人都喊豺狼。 前世时,也听过他们这边的山里有狼,但是狼很少下山,并没有伤人的传闻出现。 哦,在更早的时候,大约五十几年时,倒是有狼群下山的,不只是狼群下山,甚至华南虎都曾下山扰民过。 当时生产队的人就组织人手进山打虎,那会儿如果打死了老虎,是叫做打虎英雄,而后世打死了老虎,那是牢底坐穿! 但也因为打虎事件,原本遍布国内大部分地方的华南虎,在94年时,就因为人们的长期猎杀,而逐渐在野外灭绝了。 现在是86年,他们这儿的深山里应该是还有的,但肯定数量并不多了。 高明程只用了三分的注意力在脚下,其他七分的注意力都在豺狼们的身上。 其实豺狼并非是狼,但是它们的狩猎方式,倒是和狼群差不多,都是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 它们的爪牙锐利,胆量极大,显得凶狠、残暴而贪食,一般先把被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齐进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所以,高明程并不想和它们正面对上,实在必要时,也只能是舍弃猎物,独自逃跑了。 但豺狼群却迟迟没有发动攻击,一直到临近村子的矮山了,豺狼群才停止了跟踪,它们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然后在头领的带领下,返回了深山里。 高明程望着它们离去的背影,有点想不明白。 他猜测着可能是这几年人们大力灭杀狼、虎、熊等凶兽,给它们造成了人类并不好招惹的印象。 要知道,人们在对付豺狼群时,会使用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手段,那就是把炸药藏在猪肉里,然后把猪肉丢在豺狼群会经过的地方,等到豺狼们发现猪肉,并且大块的啃食时,藏在猪肉里面的炸药就会发生爆炸,将豺狼群给炸伤炸死。 因为这种种手段,山里的豺狼数量锐减,混到后面也成了保护动物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豺狼们退走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身上的这头野猪保住了! 顺着山路下了山,高明程没有回到细奶奶家,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新家。 新家虽然空荡,但有一个隐蔽的院子。 他打算在这里把野猪处理好,然后再带着处理好的肉回到细奶奶家。 老村那儿人员密集,这人多眼杂的,扛着一头野猪过去,总有些不好,高明程也懒得和人说客套话,若是有人问他要点内脏、要点骨头什么的,他也不好拒绝。 新家这边没有水井,只能从外面的水库提水来用。 高明程打算开春后,就请钻井的人来钻一口井,这样以后用水才方便。 这会儿他从房间里找到两个水桶,对黑虎说道:“你守家!” “汪汪!”黑虎回应着,后肢盘坐在地上,如同警卫员般的守在野猪边上。 高明程快步朝水库走去,冬季是枯水期,原本水面有十七亩的水库,现在只剩下三四亩大小了。 等到开春雨水多了,水库里的水就会慢慢的涨起来,而若是遇到极其干旱的时候,那么整个水库都会干枯掉。 因为这水库里的水,就是当地山里汇聚而来的,并没有外来的河流注入水源,所以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 高明程提了两桶水,便返回了新家。 院子里,黑虎尽职尽责的守在野猪的边上,并没有偷吃一口。 高明程拿出匕首,便准备处理野猪了,这第一步就是剥皮,等剥掉皮后,就可以把猪肉放在一块大木板上处理了。 这是高明程特意让木匠打的,原本他们村里的人杀猪,那都是把门板拆下来用,之前高明程也是拿旧门板用的。 但是呢,高明程现在对自己的能力,那是十分的自信,自认为以后会经常猎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那么经常拆下门板也麻烦,于是干脆让木匠直接做一块大木板出来,这样可以用来处理野猪,也可以用来晾晒菜干和药材。 总归是用得上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人处理,但高明程全程状态轻松,手起刀落,就将野猪肉分割好了。 但高明程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该去买把锋利的斧头了! 匕首虽然锋利,但切割肉还好,处理骨头就有些不行了。 嗯,买斧头的事情,安排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高壮的桃花运 第115章 高壮的桃花运 在高明程忙着进山打猎时,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在忙碌着。 他忙着相亲。 这年底时,正是各家各户忙着串门的好时候,前不久,高壮的姑姑姑父带着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于是又说起姑父那边村里的一些情况,有哪些适龄的女孩子。 高壮的姑父也是木匠,和高壮的爸爸原本就是朋友,后来娶了高壮的姑姑后,两家就更加亲近了。 现在高壮的父母都没了,姑姑姑父倒也十分疼爱高壮,对他的终身大事十分在意。 于是今天就由高壮的姑姑领着他,去了一户女孩子的家中相看。 一般情况下是男孩去女孩的家中相看,如果女孩有意向,就会在长辈的陪同下,再去一趟男孩的家中,看看男孩家中具体的情况。 如果都满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谈嫁娶的事情了。 现在不如古代,也不需要三媒六聘的,只需要相看合适,结婚就快了。谈妥聘礼嫁妆,再选个良辰吉日,摆酒结婚! 高明程处理好野猪时,天色都将黑了,他把处理好的猪肉放进竹篮里,又把那些猪下水放在水桶里,就这么提着回到细奶奶家。 一趟自然是拿不完的,还得再来拿一趟。 这头野猪,他不想拿去集市上卖了,虽然现在即将过年,野猪肯定能够全部都卖掉,但自家也是要吃肉的。 他打算把大半的猪肉都做成风吹肉,留着慢慢吃。下水和骨头之类的,就现在吃。有了这头野猪,今年过年都用不着花钱买肉了。 他回到细奶奶家时,高壮已经回来了,正红光满面的和细奶奶说着话。 细奶奶亦是十分高兴,连连说道:“你明天拿了钱,去县里买一辆长征牌的自行车回来!这要结婚了,没个自行车也不方便。” “哎!”高壮爽朗的应着,清亮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高明程脚步一停,望着这样的高壮。 上辈子他带着高壮南下闯荡,一直忙忙碌碌,经历了不少,他顾不上自己的小家庭,高壮也顾不上娶妻生子。 而现在,他和许多美即将结婚,高壮也找到中意的对象了! 上回去樟树卖药,他给了黄大志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高壮要是结婚了,他自然得再意思意思。 “明程哥,你这是……你又打到野猪了?”高壮的声音先是很大,后又压低,显然是怕外面的人听见了。 “嗯。这些是好肉,先放着,我再去把猪头猪脚什么的拿来。”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我帮伱一起拿。” 两人说着话,便出了院子门,朝牛尾岭的新房子走去。 一路上,高壮又和高明程分享起他相亲的过程,于是高明程也知道女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女方叫何秀曼,今年二十一岁了,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高壮面色潮红的说道:“其实他家里对我不是很满意,但是……秀曼她说……就喜欢我。” 说完最后一句话,高壮已经极度害羞了。 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直白的说就喜欢他! 原本他觉得何秀曼的年纪比自己大,还不是特别中意,但是呢,自从何秀曼当众说喜欢他之后,他就觉得何秀曼是哪儿哪儿都好!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喜欢他的人,那当然是娶她娶她! 高明程聆听着,也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些意思,应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只是像这种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的家庭,难免会让人想起伏地魔的传闻。 当然了,高明程并不会说出口,去坏了高壮的好心情。 这人品好不好,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高壮在和高明程分享着何秀曼的事情,那边的何秀曼也在和好朋友说起高壮的事情。 何秀曼长得一般,穿的也普通,她年纪轻轻的,但双手已经有些粗糙了,这是常年要干活的缘故。 她虽然已经二十一了,但其实家里还想留她在家干活,并不想让她出嫁,还是她自己听见高壮的姑姑在村里说起她的侄子,这才搭话,让高壮姑姑把人带到她家里去相看。 可以说,这一次的相看,是何秀曼自己的主意。 等看到高壮后,发现高壮这个人没有特别明显的长处,但也没有特别明显的短处,于是何秀曼就直接表态了! 她的好朋友也是同村的,年纪和她差不多,也是家里的长姐,被父母留在家里干活,因此还没有嫁人。 “秀曼,你才相看了一个,就这么决定了?”好朋友有些担忧的问着,觉得何秀曼做事太激进了。 何秀曼坐在床边上,漫不经心的说道:“男人都一个样,嫁给谁不是嫁?关键是那个人的条件好不好!” 好朋友更皱眉了,因为在她看来,高壮的条件不太好。 高壮没有爸妈,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奶奶,他自身也不是特别的出众,长得一般,身高也一般,实在不知道何秀曼看中高壮什么了。 何秀曼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将她拉近一点,在她的耳边说道:“高壮没爸没妈,这就是条件好!” 她的好朋友瞪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在别人眼中,明明是条件差! 何秀曼继续说道:“等我嫁过去,就是我当家做主了!以后生几个孩子,是生男生女,也是我做主!我是受够我妈了,也是受够我奶奶了!高壮家多好啊,人少,清净,家务也少!” “丽丽,你最好也相看一个嫁人,趁着年轻还能找个好的,不然被你妈留在家里多干几年农活,也就找不到好的了。”何秀曼真心实意的劝着自己的好朋友。 奈何好朋友没有她这般魄力,讷讷的不敢回应。 于是何秀曼也不再劝了,她一想到要即将逃离原生家庭,摆脱繁杂的家务和农活,就打心底感到轻松愉悦。 唔,高壮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远! 打小,何秀曼就决定不嫁给同村的人了,因为嫁给同村的人,那跟没出嫁有什么不一样?还得管她家的那一堆破事! 第一百一十五章 去买自行车 第116章 去买自行车 第二天,是高明程陪着高壮去县里买自行车的。 临近过年,县里小偷小摸的人更多了,高壮个头不高,看着也不强壮,是那些人首选的对象。 买自行车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出了点什么事,那就不好了。 当然了,高明程也不白跑一趟,这临近过年的,他也要买很多过年的东西,顺便给高国兵家带五六斤的野猪肉去。 和高壮一块儿出门,那肯定是坐班车去的,下车后,先直奔高国兵家。 恰好高国兵他们都在家,看到高明程送过去的野猪肉,高岳就哇哇叫了起来。 “高明程!我在村里时,你天天带我去打斑鸠打兔子,怎么我一走,你就去打野猪了!” “我也想打野猪!” 高岳用充满不甘的目光盯着高明程看。 高明程能说啥呢?只能嘿嘿的笑着。 赵冬梅则是直接补刀,说道:“要不是有你拖后腿,没准明程早就打到野猪了!” 不得不说,赵冬梅真相了! 既然来送东西,赵冬梅就留两人在家里吃饭。 之前高岳回村里,也住在高壮家,因此两人就更熟悉了些,这会儿碰面了,也能够说上一些话。 听说高壮相看成功,这回是来县里买自行车准备结婚的,于是高国兵他们都恭喜高壮,说的高壮脸色通红,笑不拢嘴。 离午饭还有点时间,于是高岳自告奋勇的说要带他们去买自行车,并且说道:“自行车也是要挑的,有的好用,有的就差点。高壮伱放心啊,有我在,保管给你挑个好的!” 于是三个年轻人就朝着商场走去,路上时,高岳就问高明程要不要买自行车。 高明程一愣,他自个儿身体素质好,跑的飞快,已经习惯去哪儿都跑了,因此一开始没想起要不要买自行车。 现在听高岳提起,他瞬间有了主意。 “买!我开春后,就要和多美摆酒结婚了,是要买个自行车。” 他可以跑,但许多美如果有自行车,那么去哪儿也方便些。 再说了,他们这儿摆酒时,是习惯用自行车把新娘子接过来的,如果是同村的,那么也会用自行车驮着新娘子满村转一圈。 就算结婚的人家没有自行车,到那一天时,也会向人去借。 要是哪家的新娘没有用自行车驮过来,那么必定会被人笑话,觉得脸面无光。 他们县里总共就一家商场,买自行车和买手表,都在这个商场里,当然了,除了这两样,还有其他的东西,并且相对齐全。 商场的售货员也知道高岳的身份,因此他提出要试车时,没人阻止,最后经过高岳的挑选,选了两辆自行车出来。 自行车的价钱是固定的,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各自拿钱出来结算,然后就可以推着自行车出门了。 高明程重生回来后,还没有骑过自行车的,一开始还有点不适应,不过好在他很快就骑的很稳了。 高壮这边也还不错,之前高岳在村里时,他就借高岳的自行车给学会了。 “我带你们到县里逛逛!”高岳挺亢奋的,他嫌弃高明程骑的不太好,于是自己骑车带高明程,领着高壮开始围着县城转一圈了。 少年人意气风发,踩自行车的踏板,如同踩风火轮般,在县里留下一道绚丽的风景。 高壮从未体验过这种事情,心中也是极为兴奋,骑到人少时,甚至跟着高岳一块儿吼叫出声。 高岳哈哈笑着,大声说道:“有时候学习压力太大了,我和同学们就这样骑车,一边骑的飞快,一边吼叫,等精疲力尽了,再回家吃饭睡觉!到了第二天,一切就都好了。” 这是城里人释放压力的方法,身为村里人的高壮并没有经历过,但他也说道:“我有时候会到山里去吼叫,然后听到回声就挺高兴的。” 在山里吼叫时,听到回声,就像是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神秘人给予了他回应。 高明程就这么听着,脸上带笑。 这一刻,他也有重回少年的感觉了。 青春,真好。 县城并不大,但自行车绕一圈下来,也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等到回程时,高岳就有些挺不住了,最后和高明程换了位置,他坐在后面,由高明程骑车带他。 返回家中时,赵冬梅刚好准备了一桌好饭菜,于是饥肠辘辘的少年们,开始大口大口的干饭了。 吃完饭,稍作休息后,高明程就提出要回去了。 赵冬梅也不强留,但从屋里拿出两包东西,给每人都递了一包。 她笑着说道:“这是别人送来的核桃,我给你们一人拿了两斤,带回去过年时吃。” 他们这儿不产核桃,加上现在的物流并不发达,所以难得吃上核桃这种东西。 两人道谢后,带着东西出门了。 也没急着返回高家村,而是又去了商场,买了一些过年要用的东西,高明程很有经验的带着高壮去买女孩子涂抹的面霜,以及一些红色的毛线团。 等到女方登男方的门时,这些东西好作为礼物送给她。 高壮啥都不懂,又对高明程极为信服,自然是高明程说什么,就买什么了。 其实他也陆续相看过一些女孩子,但这些女孩子都没有看上他,因为他有一个大短板。 当何秀曼说喜欢他,不嫌弃他没爸妈时,高壮的一颗心,就已经落在何秀曼的身上了。 两人把买好的东西用绳子绑在后座上,就这么骑着自行车,往高家村而去。一路上的路程虽远,但两人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脚踏板踩的飞快,走到无人处,高壮甚至吼叫出声,发泄出内心压抑的愉悦之情。 不过等回到村子时,高壮还是蔫了。 刚进家门,他就打了一个喷嚏——得,着凉了! 冬天的风极其的干冷,慢慢走路时,尚且被吹着了,这骑车骑的越快,冷风越吹头,高壮的身体素质一般,于是就苦逼的感冒了。 好在细奶奶对此早有准备,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生姜红糖水。 两人一进门,就喊他们各喝一碗。 一碗热乎乎的生姜红糖水下肚后,就将身体里的那股寒气给驱散了。 这就是村里人常用的驱寒神药! 安全又好喝! 第一百一十六章 谈礼钱 第117章 谈礼钱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是乡贤王安石写的《元日》七绝诗。 如今时光荏苒,过年时,人们已经不用桃板桃符了,而是直接贴上红纸春联,再放一串鞭炮,年味就足了。 过年时,家家户户的桌上都有鱼有肉,哪怕再穷的人家,也会买上一点摆着,除了肉食,必定还有豆腐、萝卜这两样菜。 高明程在自己爸妈家过年,虽然已经分家,但他和许多美还没有正式结婚,所以他爸喊他回来过年。 于是他带着一个大野猪头和十来斤野猪肉回来过年了,除了爸妈家,自然也给细奶奶、许多美、高守旺等人都送了礼。 因为这些肉,高明程的这个年过的还算不错,没人给他找不痛快,每天都和和美美的。 日子一晃便到了初六。 这天一大早,高壮就起床了,开始折腾起自己来。 他先是烧水洗澡洗头,然后换上崭新的棉衣,再抹上面霜,整个人精神抖擞。 不只是他,细奶奶也仔细的打扮过了,看上去干净又妥帖。 堂屋的桌子上,摆着满满的瓜果零食,有苹果、橘子、柚子、灌米糖、芝麻片、核桃、红枣、炒花生、炒瓜子等。 厨房的大铁锅中,炖着一大锅的排骨,旁边的陶罐里,则炖煮着一只鸡,这鸡是细奶奶自己养的,已经不怎么下蛋了,所以干脆炖汤来喝。 高明程也在这儿,帮着把院子的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 今天是何秀曼到男方家相看的日子,如果这回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谈结婚的事情了。 上午十点半左右,外面有动静传来,高壮紧张的身体都僵硬了,还是高明程拉着他走到院门那儿去迎接。 来人一共有八个,推着四辆新旧不一的自行车来的,除了何秀曼以及她的爸妈和叔叔,其他四个是高壮的姑姑一家人。 他姑姑本来也是要回娘家拜年的,于是就约在一起了。 “秀曼。”高壮看到何秀曼,脸就变得通红起来,但还是打了招呼,紧接着又赶紧叫了何秀曼的爸妈和叔叔。 “叔、婶,外面冷,先进来喝杯热茶,吃点东西。”高明程帮着招待,领着一行人往堂屋走去。 何秀曼的爸妈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生的不高,肤色黝黑,显老。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棉衣,好在还算干净。 他们一进院子,目光就没有落在人的身上,而是左右张望,打量着整个院子,看有几间屋子,看养了几只鸡之类的。 粗粗一看,倒还是较为满意的。 高壮家在整个高家村来说,都算是不错的,唯一的短板就是没爸妈,没劳力。 在厨房的细奶奶听见动静后,立即把准备好的茶水端了过来,每人都有一杯。 高壮姑姑见状,立即说道:“妈,你在这儿陪客,我去厨房煮菜。” 说着,还把她小儿子也拉进厨房去烧火,等到了厨房,高壮姑姑看了一眼准备好的菜,就知道要怎么弄了,于是叮叮咚咚的声音,便从厨房响起。 何秀曼坐在桌边的长凳上,看着摆满整个桌子的吃食,心中也是异常的高兴,她觉得这是高壮看重她的表现。 她看了一眼高壮,眼中带笑,嘴角高高翘起,而高壮一对上她的目光,就先害羞起来了。 他们两个的互动,都看在高明程的眼里,他知道,高壮已经被这个女孩子吃的死死地了。 何秀曼的爸妈也对这一桌子的东西很满意,两人一面伸手拿吃的,一面还悄悄往衣兜里塞。 何秀曼的妈妈更是遗憾的说道:“要是带了你弟弟来,那就好了!” 这么多好吃的,小儿子肯定很开心! 何秀曼听见这话,下意识低头,藏住眼底的冷笑。 等午饭准备好后,便撤下吃的差不多的果子零食,换上满满一大桌的好饭好菜了。 当看到用海碗装着的炖排骨、爆炒兔肉、炖鸡、豆腐萝卜炖肉、红烧鱼等菜,何秀曼的爸妈就更加满意了,当然,也更加后悔没带小儿子过来了。 一顿饭,吃的客人们肚子溜圆。 饭后,何秀曼的爸爸喝着茶,说道:“我们秀曼勤劳能干又长得好,看中她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呢!但她看上你们家的高壮了,那就随她的意愿好了。” 何秀曼的爸爸先是抬了抬自家女儿的身价,然后才说道:“这礼钱我也不要多的,取个吉利数,给个八百八,亲家奶奶,伱看怎么样?” 细奶奶早已经做好大出血的准备了,但听到对方开口要八百八,还是有些为难。 她家劳力不足,她年纪大了,高壮之前年纪又还小,没挣到什么钱,年前还拿了百多块去买自行车,现在家里仅剩的现金也就七八百了。 这钱,大多是她儿子摔死的赔偿费。 眼看细奶奶沉默了,高壮的姑姑便笑着打圆场:“秀曼爸爸,你这就说笑了,哪家哪户的礼钱要八百八?能有个三四百就不错了!” 何秀曼爸爸便说:“三四百那都是老黄历了!现在谁家不是六百起步?” 高壮的姑姑立即说道:“那行,给个六百六,你看怎么样?” 何秀曼的爸爸脸色拉了下来,不乐意了。 这时,何秀曼开口了,她看着她爸,说道:“爸,你出来一下。” 她爸不知道这女儿又在打什么主意,不太想理她,但又怕她当众说些什么不好听的话,于是只好跟着何秀曼走到院子的边角处。 当着她爸的面,何秀曼直接问道:“他家给的礼钱,你都给我买嫁妆吗?” 她爸眼睛都瞪圆了,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脱口而出:“怎么可能?” “哦。”何秀曼神色淡淡,也不意外,但她有她的法子,耍赖般的说道:“我就看中高壮了,他就算不给礼钱,我也嫁他!你不同意就不同意,反正国家都提倡自由婚嫁!” “你要是不让我嫁,我以后就在家里吃白饭,啥都不干!” 何秀曼背脊挺直,眼神坚定,对上女儿的眼神后,她爸心里一个咯噔,他知道,这个女儿是真干得出来的! 于是,一分钟后,她爸灰溜溜的回到堂屋,丢下一句话:“六百六就六百六,也挺吉利的!” “哎,好!好!”一看亲家松口了,细奶奶也是松了一口气,连忙笑着答应了。 于是双方又谈其他的一些礼,什么新衣服、点心、酒等等。 何秀曼回到堂屋后,便不再说话,安安静静的装淑女,但是呢,她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从她爸妈那里把礼钱抠出来。 想让她空着手嫁人? 没门! 第一百一十七章 去巡山 第118章 去巡山 高壮的亲事算是定下来了,这几天他笑的跟个傻瓜一样。但是呢,就算再开心,也要过了春耕之后,才能够把何秀曼娶进门。 何秀曼的爸妈要留何秀曼在家里忙完春耕,因此把结婚摆酒的日子定在五月份。 高壮这边也需要提前准备好摆酒的东西,因此便答应了。 过了年后,高明程结婚摆酒的日子,就越发临近了,在他的要求下,高远见在开春时,就会替他摆结婚酒,等吃完酒后,刚好可以忙春耕的事情。 高明程之前就答应许多美给她买一台缝纫机,因此特意喊了陈国林的拖拉机,到县里把东西都拉回村里来。 除了缝纫机,还买了大铁锅、菜刀、斧头、砍刀、棉花被、床单等,一趟就把新家布置的差不多了。 紧接着,他又要进山去捡柴火,为接下来的开伙做准备。 老宅的地方不够大,因此摆酒的地方选在高明程新家这里,预计有个十七八桌,除了自家亲戚,村里的人也是要请来的。 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请来,而是每家请一个人作为代表过来吃酒,如此一算,大概要备上二十桌的饭菜。 摆酒的前两天,高明鹏就找到高明程,希望他能进山再打一头野猪回来办酒。 高明程两手一摊,直接摆烂:“野猪哪里是那么好打的?我那是运气好,才打到过两回,不信你跟我进山去打?” 高明鹏瞬间无语,他其实也进山打过,在山里走了很久,终于找到野猪的踪迹了,但是呢,他才一现身,发出一点声响,就吓得野猪群撒腿跑掉了,那速度,跟风一般迅速! 他根本追不上野猪们,最后只能悻悻的下山了。 但高明程毕竟成功过,因此高明鹏继续说道:“你就进山试试,没准能打到呢?” 高明程拿眼看他,知道这个大哥很精明,他要是不答应进山试试,没准会一直拿这个说事。 于是就同意了。 但同意归同意,干不干得看他自己。 高明程不想干! 摆酒虽然是他爸妈答应出钱,但是呢,收的礼也归他爸妈,所以办酒是不亏的,如果他还去山里打猎,提供了最贵的肉食,那么这次摆酒,他爸妈就赚麻了! 其实让爸妈赚点也没大事,但这样会显得他很傻! 于是第二天,高明程嘴里说着去打猎,也确实进山了,不过他是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去了。 经过一个冬季,蜂箱的情况还算稳定。 为了蜜源,他特意把蜂箱都拿到茶树林那边,因为油茶花是在冬季绽放的,是优质的蜜源。 但随着开春,山里的各种野花也逐渐绽放了,只是还不多,等到三四月里,山里鲜花遍布,花香弥漫,美的犹如仙境般。 检查一下蜂巢中的贮蜜情况,高明程估摸着四月就可以摇蜜一次,接下来每两个月都可以摇蜜一次,那么摇蜜机就该提前准备上了。 他们这儿没有摇蜜机卖,但没关系,只要知道摇蜜机的原理,买了必要的零件后,喊木匠就可以帮着做一个出来。 这事不急,可以等结婚之后再安排上。 除了检查蜂箱,高明程还去检查了他年前砍的一些树,是松树。 这些松树不是用来砌房子做家具,而是用来养殖茯苓的。 灵芝和茯苓,大多都出现在松树林,但它们的繁衍方式是不同的,灵芝是通过孢子繁殖,而茯苓呢,则是通过菌丝繁殖。 去年他仗着身体素质好,在大山里跑遍了,把大部分的灵芝和茯苓都采摘了,剩下的是留作繁衍用的。 也幸好留下了,在樟树和人闲聊时,高明程倒是学到一些知识,这才知道茯苓是可以人工养殖的,而养殖的关键点,就是需要松木和菌丝。 野生茯苓,就是茯苓菌丝蔓延生长遇到适宜的条件而结成菌核的,这种茯苓可以直接作为药用,也可以用于扩大生产或做分离菌种使用。 高明程在知道后,就决定栽种茯苓,扩大茯苓的生产了。 老祖宗曾留下寻找茯苓的方法——望松树赤而有之。就是说明茯苓一般生长在自然枯萎的松树上。 但自然枯萎的松树并不多,想要栽种茯苓,扩大生产,那就需要提前把松树砍伐,使它们生机断绝,等到开春后,就可以将茯苓菌丝转移到松树上,进行人工栽种了。 方法是学到了,但却还是第一次做,高明程对此也不是很有信心,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肯学,肯做。 如同巡逻般,把藏在山里的宝贝都看过后,高明程就准备下山了。 “黑虎,走了!”高明程一声呼唤,在远处撒欢的黑虎听到声音,撒腿朝高明程跑来。 高明程定睛一看,居然看到黑虎叼着一只田鼠。 “哈哈!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你!行,伱的战利品,你自己吃!”高明程笑着,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等着黑虎享用它的战利品。 黑虎一般是吃生肉,但也会吃点煮熟的米饭和骨头,另外自己也会在山里抓一些田鼠吃。 不得不说,黑虎在抓田鼠上,还是挺有天分的。 但黑虎并没有马上吃田鼠,而是又跑掉了,但很快的,它就又叼着一只田鼠过来了,并且把这只田鼠往高明程的面前一放,然后抬眼看着高明程,低声的叫了下。 高明程哑然失笑,伸手抚摸着黑虎的头,手底下的毛发油光水滑的,手感挺不错的。 “谢了!”高明程并不忌讳吃田鼠,也不想辜负黑虎的一番好意,于是就地点火烧烤起来,火光升起,炙烤着剥皮后的田鼠肉,烤肉特有的香味也渐渐地弥漫开来。 而在火堆的旁边,黑虎也低头享用着自己的田鼠肉。 这一天,高明程过的挺悠哉的,但期待他猎到野猪的高明鹏就不太高兴了,只是打猎这种事情,本来就有运气的成分,也没人能够说些什么。 不只是高明鹏失望,高远见也有些失望,当天晚上吃饭时,高远见就对罗小华说道:“我明天去集上买五十斤肉,再买点鱼。你就在家杀两只鸡,有两只鸡不怎么生蛋了,干脆杀了!另外再做几板豆腐出来!” “明鹏,你明天去山里挖些春笋,要多挖些。” “淑芳,你帮着你妈去地里把菜都割回来!” “哎,好!”家人们都应着,准备忙起来了。 今天查资料花了点时间,关键是还没有查到特别有用的,哭死! 第一百一十八章 洞房花烛夜 第119章 洞房花烛夜 高明程的结婚酒,一共摆了二十桌,这一日,高国兵都从县里回来了,特意来祝福高明程和许多美结婚的。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把许多美从家里接了出来,在高壮、高亮、高明万、高明里等人的簇拥下,绕着整个村子都转了一圈。 这会儿孩子们还没有开学,于是起哄般的跟在自行车的后面,叫着、笑着、闹着,气氛极好。 有负责拿着瓜子花生糖果的,就趁机抓东西给这些孩子们,惹的他们越发的高兴起来。 许多美穿着一身红棉袄,手里撑着一把伞,满脸娇羞的笑着。 她看着在前面骑车的高明程,一颗心只觉得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她要结婚了,她要嫁给高明程了! 这一刻,她眼中有光,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现在的结婚仪式倒也简单,绕村一圈后,就把人接回新家那儿,此时,新家的院子里摆满了桌子,这些桌子、凳子和碗筷,都是从村里借来的。 在院子的墙角,还额外搭了两个临时土灶出来,一个灶用来炒菜,一个灶用来做蒸菜。 至于高明程的厨房里,砌的是三眼灶,就是一个整体的灶台上,嵌着三口锅,其中两口大锅,一口小锅。 大锅是炒菜、烧水所用,小锅是用来蒸饭的。 他们这儿煮饭和其他地方不同,早上时,是习惯吃粥,于是一大早就淘米煮粥,却在米粒煮胀未开时,就要将大部分米粒捞起,放到旁边的蒸锅上。 那小锅的上面就配了一个带孔的不锈钢蒸锅,把煮胀的米饭就搁在这里,然后到中午时,再在小锅底下的灶口烧火,将米饭彻底蒸熟。 据说这样会省时省力省火,另外米饭也不容易烧焦。 今天吃饭的人多,不但小锅里面蒸满了饭,还用一个大蒸桶蒸了满满一大桶的米饭出来。 两口炒菜的锅中,不停地翻炒着各种半成品菜,今天的菜色较为丰富,有红烧肉、桂圆肉饼汤、老母鸡炖蘑菇、炒春笋、油炸小鱼、爆炒兔肉、炒白菜、煎豆腐、风干肉炒蒜薹、骨头萝卜汤、梅干菜蒸肉、煮鸡蛋等等。 高明程没去山里打猎,但到底贡献出之前做的风吹肉和兔肉了,并且因为客人比预期的多点,把他的存货都给用光了。 不过今天这个大喜之日,高明程顾不上计较这些,他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和长辈们寒暄,和朋友们说笑,再应付许多美的几个姐姐,保证自己会对许多美好之类的。 酒席上,高明程带着许多美给客人们敬酒,被人拉着喝了不少酒,许多美身为新娘子倒还好,基本上没人闹她,但同村的几个姐妹,也凑在身边说笑个不停。 一顿酒席,从中午吃到下午,但要问谁最高兴,嚼骨头嚼的欢快的黑虎表示,它最高兴! 当客人们走后,满院子一地狼藉。 累了大半天的主人家还不能休息,得收拾干净,再把桌椅、碗筷等东西一一归还回去。 忙完这些,饶是高明程,也有些精疲力尽了,等高远见他们走后,天色也黑了下去。 “明程,吃饭!”许多美站在厨房门口喊着,她已经煮好晚饭了。 高明程看着她,灯光下,五官秀丽,身材窈窕的许多美如初绽放的鲜花般,分外的惹人眼。 这一刻,高明程只觉得浑身的疲劳散去,从四肢百骸涌生出无穷无尽的力气来! 他一把抱起许多美,往房间里走去。 突如其来的动作,惊的许多美叫了出来,不明所以的问着:“你干嘛?天气冷,饭菜要趁热吃!” 高明程热血上头,重重的点头,说道:“是要趁热吃!” 至于这吃的是什么饭菜,就不仔细描述了。 当天夜晚,对细小声音格外敏感的黑虎一夜未睡,它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狗眼,于黑夜中望向某个房间。 那里,一直有声音传来。 小狗崽精灵亦是望向那里,不明所以的低声叫着,甚至想到那房间里去,但是呢,才刚靠近房间,就被黑虎叼了回去。 高明程在墙角处,给它们做了一个狗屋,狗屋里面铺满了新鲜的稻草,倒是极为暖和。 此时一大一小两条狗挤在狗屋里,黑虎的一只爪子将精灵镇压住,不让小狗崽前去捣乱。 …… 翌日清晨,高明程神清气爽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他眼中含笑,面带得意之色,嗯,如果忽视他下意识扶腰的动作就好。 “汪汪。”一夜没睡的黑虎朝他走了过去,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然后嗅到一股陌生的气味。 好,那是女主人的味道。 “黑虎,小声点,别吵醒多美了。”高明程摸了摸黑虎的大脑袋,然后走进厨房。 他把两个灶口都升起了火,一口锅煮粥,一口锅煮开水。 等下多美醒来后,肯定是想洗一洗身体的,这会儿没有先进的淋浴设备,只能烧热水,然后用木盆来洗了。 坐在矮凳上烧火时,高明程忽然有种踏实的感觉,他是真的有自己的家了! 以后这个家的点点滴滴,都靠他和多美来支撑起来了! 当粥煮熟了后,熟睡的许多美也醒来了,她习惯早起早睡,所以哪怕昨晚大半夜没得觉睡,亦是习惯性早起了。 只是才醒来,就察觉到身体的不对劲。 “醒来了?饿不饿?”高明程听见动静,走进房间里。 许多美依旧躺在床上,身体盖的严严实实的,只有一个头露在外面,而此时,许多美正用又羞又凶的眼神瞪着他。 “我要洗澡。” 一开口,声音喑哑难听! 许多美自己都愣住了,没想到声音会变成这样,随即,她又恶狠狠地瞪了高明程一眼。 都怪他! 高明程的喉咙不自觉的吞咽了下,压制住体内的冲动。 这年轻人的身体真不好,火气太大! 第一百一十九章 寻打井人 第120章 寻打井人 高明程的结婚酒,是村里人在春耕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第二天,就掀开春耕的序章了。 选种、晒种、育苗,犁田、翻地,以及卖薯种。 高明程刚分家,家里什么都缺,所以很多东西都得去买,但是呢,他还没有去买,细奶奶已经给他打算好了。 细奶奶同高明程说道:“你总共就一亩田,也用不着自己育苗,我多育一些苗,到时候分你一些。薯种也不用买,到时候掐一些薯藤去扦插就行,你今年打算种多少红薯?” 高明程说道:“种个两三分地。” 红薯价钱卖不高,但产量挺高的,红薯藤又可以喂猪吃,所以村里人都会种很多,就连细奶奶家,也会种两亩地。 一听高明程只打算种两三分地,细奶奶就不赞同了,说道:“红薯是好东西,伱多种点,万一米不够吃,还能吃红薯。” 细奶奶是经历过饥荒的人,因此对粮食格外的珍惜。 她可以不种卖钱的甘蔗,却不会不种红薯。 高明程是个听劝的,也不想细奶奶替他担心,便说道:“那我多种点。” 嗯,种个半亩地! 细奶奶却以为他至少种个一亩地,于是用孺子可教的目光看着他。 接下来又说起黄瓜、豆角、丝瓜、辣椒之类的种子,这些细奶奶家都有,特意分了一部分给高明程。 有了细奶奶送来的这些种子,村里常吃的菜就不愁了。 除了细奶奶送来的种子,许多美也事先准备了一些种子。 别看她是女人,但下地干活时,丝毫不比男人差,除了翻地不太行,挖坑、撒种、覆土、施肥、间苗等,都做的很麻利。 春耕时,许多美特意和高明程约法三章,每三天才能够做一次,一次不超过两小时! 高明程摸了摸鼻子,很想当做没听到。 他憋的太久,没开荤时还好,这一开荤就食髓知味,忍不住啊! 但繁重的农活,总是能够浇灭无穷的欲望,而对秋收的期待,也足以消弭春耕时的劳累。 生活在小山村的人们,不受外界因素打扰,应时到节的做着各种安排,他们付出、他们收获、他们贮藏、他们享用! 生活,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这一日,下起了春雨。 虽然春雨阻止人们外出劳作,但春雨的到来,足以令人欣喜。 古人有云:春雨贵如油。 对于他们这种水资源不丰富的地方,种植的农作物很依赖风调雨顺。一旦天干,能大范围减产的。 高明程站在屋檐下,望着淅淅沥沥的春雨,回忆起前世的一些气候,然后脸色逐渐阴沉了下来。 前世那会儿,他常年在外面跑生意,已经很久不种地,只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好像今年的夏天会天旱,具体的时间应该是在种植晚稻后不久。 那个时候天很久不下雨,田里的水都干了,再不放水,禾苗都会枯死。 虽然高家村的人们,大多是同一个姓,同一个祖宗,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争水、争柴火,那是经常吵架打架的。 高明程盯着空荡荡的院子,心里有了一个主意,他进屋拿了一把伞,对许多美说道:“我出门一趟。” 许多美在低头看书,抬头去看时,高明程已经走了,只看到他的一个背影。 高明程并非是走路去的,而是骑着自行车。 他一只手握着自行车的把手,一只手撑着伞,依旧骑的稳稳地。 他是要去大龙山那边的村子,因为那里有专门打井的匠人,并且手艺很好,他们村里的几口井,都是大龙山的人打出来的,水质清冽。 高明程之前就计划在院子里打一口井,但后面事情繁多,倒是忘记去找匠人来了。 现在想起今年夏天会天旱,他当即就坐不住了,得赶紧把井打出来,到时候才不至于影响生活用水。 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朝着大龙山而去。 路上,行人稀少,但田野间,倒偶尔还是能够看到一些在干活的人,这些人的家里人手少,但地多,因此即使下雨,也要下地干活。 路过军岭时,高明程就看到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不过相隔甚远,彼此也就没有打招呼。 大约骑了四五十分钟,才来到大龙山。 大龙山脚下的村子,就叫做大龙村,据说村里的人会看风水,在很久以前,是给有钱人看风水选墓地的。 这也导致大龙村的人比较封闭,不喜欢和外村的人来往,一进入大龙村,高明程就察觉到异样,这个村子的氛围较为低沉,所看到的每个人,都沉默寡言的样子。 “叔,打井人老张住哪儿?”高明程一只脚支撑在地面上,扭头看向一个人。 那个人正坐在屋檐下抽着烟,听见声音后,抬头朝高明程看去。 他大约四十来岁,肤色黝黑,额头有几层明显的皱纹,像是经常皱眉的缘故。 “你要打井?”那人开口,声音低沉喑哑。 “嗯,我是高家村的人,我想打一口井。你就是老张?”高明程问道,前世他家砌房子后,也打了井,据说就是从大龙村喊的人来打的。 只不过他当时不在家,并没有见过打井人。 “嗯,你打算什么时候打井?”那人果然是老张。 “越快越好!”高明程说道。 这时老张站起身来,说道:“那就明天。” 高明程一愣,他是着急,但也知道现在是春耕,人家怕是要缓一缓,但万万没想到这老张如此爽快! “你……不用忙春耕吗?”高明程下意识问着。 老张却发出似笑非笑的古怪声音,说道:“就这么点地,犯不着忙。” 高明程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大龙村才是真正的山村! 他们高家村虽然三面环山,但也有七八百亩良田连成一片,栽种的稻谷足以养活村里人,但大龙村整个村子坐落在山脚下,呈狭长一线,而能够种植的稻谷的水田,也是狭长一线,最多不超过一百亩的样子。 再看村里的人家,房屋依山势而建,大多没有砌围墙,房间的外面,便是山路,因此高明程路过时,才能够直接看到在屋檐下抽烟的老张。 大龙村的水田少,人口自然也少,零零散散的,住的并不密集。 既然老张爽快,那高明程也爽快,把自己详细的地址告知了老张,然后又询问打井的费用。 这费用倒还好,但老张提出要在高明程家吃住几天,直到井水打出来后,才会带着钱走。 这是因为交通不便,每天来回的话,在路上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了,因此打井人会暂时住在主人家,等打好井后,主人家满意了,这才带着工钱走人。 第一百二十章 黑熊夺蜜 第121章 黑熊夺蜜 第二天一大早,打井人老张就带着他的儿子过来了,他的儿子大约二十岁左右,看着和高明程差不多大,但是为人也是极为沉默,一点年轻人的朝气都没有。 他全程站在老张的身后,一言不发。 高明程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先是领着他们在院子里逛了一圈,然后又领着他们到山上走了一遍,站在一处山丘上,自上而下的看着院子。 老张父子没拿什么堪舆风水之类的器物,就是凭着眼力和经验,通过地形地势来判断哪里能够打出井来。 回到院子里,老张将一把铲子用力的插进一处地方,用喑哑的声音说道:“井就打在这里,这下面有泉眼。” 高明程没有质疑,专业人干专业的事情,于是就让老张他们开始动手。 老张选的位置,就在院子大门的右边,也恰好距离厨房的位置很近,厨房用水就会很方便。 老张父子都是沉默寡言的人,高明程也就不和他们聊天,只在旁边看着他们做事。 父子两个倒是极为的默契,一起动手挖坑,再由坑变成一个圆洞,其中产生的土块,再用担子挑到高明程指定的位置去。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干活挺麻利的,一天过去后,井底已经开始有一些渗水,并且有石头混杂在其中了。 但这还不行,还得继续往下挖。 高家村这边的水井,一般都在十五米左右,那样出来的井水水质会好很多。 不过高家村有一口年代久远的老井,最多只有七八米深,那老井的水特别的多,春夏季的时候,井水甚至都快溢出来了,从周边的缝隙处流淌出去,形成一条小水沟,而小水沟则直通村头的池塘里。 老张父子是背着棉絮被来的,暂时住在高明程家空着的那间屋子里,不过呢,在砌房子时,高明程并没有让木匠打造两张床出来,所以整个家里只有他们自己睡的那张床。 但问题总是能够解决的,高明程从细奶奶家弄了很多干净的稻草来,就这么铺在地上,铺上厚厚地一层,临时睡那么个几天,也不至于太冷。 第二天,老张父子继续打井,今天就不如昨天那般轻松了,铁锹已经挖不太动,得换成钢钎了,并且不但要运泥土,还要不断的运渗出来的泥水。 父子两个人轮流干活,一个在井底挖土,装水,一个在井口用绳子将下面的泥土和泥水提上来,带出院子去倒掉。 在井口的上面,用木头搭了一个简易支架,安装了滑轮,利用滑轮将里面的泥土运出来,这样会节省人力些。 高明程看他们干活辛苦,特意叫许多美把饭菜煮好点,别亏着别人了。 家里的存肉,都在婚宴那天被吃的一干二净了,于是高明程只好进山去打猎。 随着开春,鲜嫩的野草见风就长,已经令枯黄的大地换了新装了,而野兔们也比冬季活跃多了,经常在林子里出现。 野兔的数量多,也是最容易被打到的猎物。 高明程没有拿着那把鸟铳出门,直接带着匕首就行,他投掷的准头好,力气大,只要发现野兔的踪迹,那么总能够将之打中。 既然都进山了,高明程也不满足于就打几只兔子,于是决定再去看看蜂箱的情况。 自从结婚后,就一直忙于各种事情,已经近半个月没去看过情况了。 刚走到放置蜂箱的地方,高明程的面皮就忍不住抖了抖,在他的前方,一个蜂箱跌落在地上,木盖被掀开,露出里面的蜂巢来,并且蜂巢已经遭到了破坏! 起初高明程怀疑有人前来偷盗蜂蜜,但是仔细一看,就知道这并非人类所为。 在蜂箱的边上,还有几个巨大的脚印。 盯着那脚印,高明程心塞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那应该是黑熊的脚印。 高明程弯腰将洒落在地上的蜂箱捡起,杉木做的蜂箱还是挺结实的,并没有坏,那黑熊也有一定的智慧,是掀开蜂箱上面的木盖,然后从里面拿蜂蜜吃的。 只是被它这么一弄,这个蜂箱就损失惨重了! 本来还有一些蜜蜂坚守家园,但是呢,这些暴露在外的香甜蜂蜜,却引来黄蜂、马蜂,它们不但会抢夺蜂蜜吃,还会杀死蜜蜂。 高明程挺心塞的。 他将蜂箱安置在深山里,就是为了避免被村里人窃取,也是为了有更多的蜜源,但是呢,这居然成了黑熊的掌中物了! 第一个蜂箱已经遭遇了不幸,这让他担心起其他的蜂箱来。 于是他顾不得寻找野兔的踪迹了,继续朝着第二个蜂箱放置的地方。 他一般都将蜂箱放在干燥的石头上,亦或者大树底下,其中有一个,还放在类似山洞的凹槽里,这样可以避免淋雨。 一连检查过去,已经有五六个蜂箱都遭殃了! 这损失大了! 就等着四月割蜜卖钱呢,结果来这一出?? 高明程气的直咬牙,但是,他突然察觉到什么了,身体本能的一动不动,眼睛则缓慢的朝一处方向看去。 前方是一片竹林,竹影晃动,有声响从里面传来,透过竹影缝隙,能够看到一头大黑熊在竹林里扒拉着竹笋,将之拔出放进嘴里咀嚼。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吃各种植物,也吃各种小型动物,但基本上不会主动袭击人类,只有在感觉到威胁和保护幼崽时,才会袭击人类。 但尽管如此,人类最好不要主动招惹它们,因为它们力气大,一般人绝不是它们的对手。 哪怕拿枪射击,普通的子弹也难将它们击毙。 因此,在发现黑熊时,高明程本能的选择一动不动,尽量不引起黑熊的注意。 但常年在野外生存的黑熊,还是发现高明程了,只是它乍然发现高明程,亦是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朝着远处跑掉了,发出极大的动静。 望着黑熊离开的背影,高明程也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的身体素质好,但也没打算和黑熊肉搏,搞不好自己还得受伤。 他皱着眉,有些想不太明白。 前世时,并未听说山里有黑熊,去年他满大山乱逛时,也没有发现黑熊的踪迹,怎么今年开春就遇到黑熊了呢? 他望向不远处被黑熊偷盗的蜂箱,猜测着难道是因为这个? 黑熊喜欢吃蜂蜜,冬眠醒来后,山里能吃的东西也不多,偏偏他的蜂箱相对集中的摆在这里,蜂蜜香甜的味道,肯定就把饥肠辘辘的黑熊给引诱过来了。 这下高明程惆怅了,他是继续把蜂箱放在深山里,还是往山脚下挪去?如果因此把黑熊招惹下山了,那可怎么办? 真惆怅!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口好井 第122章 一口好井 在山里遭遇了黑熊后,高明程一脸肉痛的下山了,同时把他的那些蜂箱都挪了位置。 因为怕黑熊下山到村里去,他到底没敢把蜂箱往山脚下放,但也放到另外一处地方,希望能够避免黑熊的偷盗了。 他一共做了二十个蜂箱,逐一清点后,发现有十六个蜂箱都被黑熊给偷盗了,只有四个蜂箱由于位置较为隐蔽,还幸存着。 这损失太大,高明程不开心了。 但是,人生就没有一帆风顺的,总会有些磕磕绊绊,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人生的一种修炼。 他起初想用藤蔓在蜂箱周围做一圈陷阱,但又自我否决了,因为黑熊的力气大,不是区区藤蔓能够阻止的,就算用钢丝,也未必能够困住黑熊。 最后他只能尽可能的寻找较为隐蔽的位置,将蜂箱藏在那里,并且今后巡逻时,也要勤快一些。 黑熊也怕人,如果他经常出现在蜂箱的附近,那么黑熊就未必会再过来偷盗蜂蜜了。 毕竟这片地带,应该也不是它习惯生活的地方。 至傍晚时,高明程才拎着三只野兔下山,走在半山腰处,就能够隐约看见山脚下的房屋里亮着昏暗的灯光,在厨房上方的烟囱中,有袅袅青烟冒出。 推门进院,高明程看到那口井已经挖了有六七米左右了,底部有大量的黄泥水。 水质浑浊,还不能用,还得继续挖! 老张父子都靠墙边坐着,父子二人都在抽烟,抽的是自制烟。 大龙村的田地少,但山地多,他们整个村子的人都爱抽烟,也会种烟叶,半山腰的梯田上,都会种满烟叶,到时候一半供自己抽,一半拿出去卖。 高明程的爸爸也喜欢抽烟,但没种过烟叶,那些烤烟都是花钱买的,然后自己再切成丝备用。 因为种烟叶,不是那么容易的! 把烟叶种出来后,还有一系列的工序,然后放进炕房里烘烤,烘烤干燥后,还需要把烟叶一片片摘下,整齐码放好。 卖的时候有两种卖法,一种是整片的叶子卖,一种是切成烟丝卖。一般品质好的烟叶,卖家就会选择整片叶子卖,这样价钱也不低。 而那些品质不太好的烟叶以及一些碎烟叶,就会切成丝,混杂在一起。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还没有碰过烟的,和老张父子打过招呼后,高明程就拎着兔子进了厨房。 厨房里,许多美正在煮饭。 高明程坐在一处空地上,一面利索的给兔子剥皮,一面和许多美说起在山里的见闻。 当听说高明程遇到黑熊了,许多美立即紧张起来,她来到高明程的身边,将他上上下下都打量了一遍,没发现有受伤的地方,这才放心。 然后娇嗔的说道:“你怎么进到深山里去了?这才开春,山里吃的少,野猪都凶的很呢!别说黑熊,我们山里老虎都有呢!我爸爸在的时候,就和我说过,山里是有老虎的,说他小时候的一个玩伴,就是被老虎吃掉的。” “你以后不准到深山里去了,知道吗?” 面对老婆大人的命令,高明程能说啥?只能笑嘻嘻的答应呗! 至于去不去,还不是他自个儿说了算? 不过自从遭遇了黑熊,他再进山时,就会更加警惕些。 上回猎到野猪时,他就被豺狼跟了一路,好在没交手,现在又碰见黑熊了,没准下回能碰见华南虎! 要知道在86年时,这些动物的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也没到完全没有的地步,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它们依然活跃着。 但因为还没有禁枪禁猎,所以在未来的十年里,它们的数量会一点点的减少,直到禁猎后,混成保护动物的它们才得以喘息。 当天晚上睡觉时,因为隔壁有陌生人在,因此许多美是不准他碰的,高明程也没有这个癖好,因此挺守规矩的。 等许多美睡着后,高明程盘腿而坐,拿出了那页金箔纸。 今天遇到黑熊后,高明程突然有了一股危机感,倘若黑熊没有退走,而是向他扑过来,他也不能保证自己是否能够搏杀黑熊。 因此,提升自己的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的事情了。 …… 在山下的人们忙于春耕时,深山里的动物们也迎来了繁殖期,各种求偶、各种争斗,层出不穷。 又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降落下来,雨水落在树叶上,使得它们越发翠绿,新发的芽儿一天一个样,很快就长得茂盛起来,郁郁葱葱的样子给这片天地添加了生机。 待到雨后天晴,高明程家的水井就已经打好了,并不深,只有十米,但已经打通了泉眼,清冽的泉水冒出,水质瞬间好了很多。 再一次将井底的泥水运出去后,涌出来的泉水经过沉淀后,就是可以饮用的了。 他们现在这会儿打井,并不会在井壁上砌砖固定,只会在井的最上方,用砖和水泥砌上一圈,大约十五公分左右,主要是让井口高于地面,这样较为显眼。 有些地方也会砌上半米高,但他们这儿就没有砌那么高,因为在有孩子时,会拿一块木板覆盖在井口上,这样顽皮的小孩子就不会摔到井里去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品尝过井水后,都对这口井十分满意,高明程将打井的工钱给了老张。 老张一惯是沉默寡言的,接过钱后,只说了一句:“走了。” 然后就带着他的儿子,背着棉絮被、拿着打井的工具离开了。 随着他们父子的离开,村里人也都知道高明程家打了一口井了。和高明程关系较好的人,便都过来看情况,等品尝过井水后,就纷纷夸赞高明程运气好,打到了一口好井。 井也分好坏,如果选的地方不对,虽然也能够出水,但水质不好,如果选对了地方,比如地下有泉眼等,那么将泉眼打通后,泉水涌出,水质就会比普通井水好的多。 并且即使在天旱时,也会有泉水涌出,不容易彻底枯竭。 许多美高兴的说道:“这水不比村里的老井差,用来做酒、做豆腐,肯定都很好!” 听到豆腐两个字,几天没贴贴的高明程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他一把抱起许多美,大步朝屋子里走去。 “我现在就想吃你的豆腐,又香又嫩!” 第一百二十二章 涨水捉鱼去 第123章 涨水捉鱼去 这几天高明程的心情不错,不但吃到了小媳妇的嫩豆腐,还吃到了真正的水豆腐。 许多美是会做豆腐的,准确的说他们整个村子的女人们,基本上都会做豆腐。 不只是豆腐,熬红糖、炒米花、做米糖、包粽子、做米果等等,都是女人们会的手艺,而在逢年过节时,家里的孩子们是否有足够多的零食吃,就看那家的主妇手巧不巧了。 许多美是用石膏点的豆腐,做出来的豆腐就比较嫩。她把做好的豆腐榨干水,然后分成大小不一的五份。 他们自家还没有置办石磨,因此是借细奶奶家的石磨磨的黄豆,这做好之后,便给细奶奶家送了两大块豆腐,又给自己的二姐送一份,再给高明程的爸妈送一份,最后还得给她的师傅董飞霞送一份去,剩下的才是自家留着吃的。 这会儿地里的菜还没有长好,正是缺菜吃的时候。 许多美煎了一盘子的豆腐,再放点干辣椒和大蒜叶,那滋味别提多美味了! “这井水好,做的豆腐果然也好吃!明程,你多吃点!”许多美笑着给高明程夹菜。 高明程大口大口的吃着,赞赏一个人的厨艺好,那就是要当着她的面吃的香喷喷的! 刚吃完一碗饭呢,突然听见院子外头有声音传来。 “高明程!水库里有鱼了,你去捉吗?”门外,是高亮,还有高壮两人。 两人戴着斗笠,披着一块造型奇异的披风,手里提着一个水桶。 “明程哥,你就住在这边,离大水库最近,怎么没第一个去捉鱼?我们刚刚看到高大才家弄了一大桶的鱼回村了,伱也赶紧拿桶子,我们一起去!”高壮催促着高明程,生怕去晚了,鱼都被别人捉走了。 在春季下雨涨水时,大水库和小水沟里,就会有很多鱼,一般情况下,在下雨天更好捉一些。 今天就下着雨,因此高明程还没有出门过的。 高明程看着他们两个身上的奇异披风,忍不住想笑。 那是把化肥袋子剪开,然后两个袋子缝在一起,再在最上面缝进一根绳子,就这么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雨披了。 在没有化肥袋子前,他们村有人会用棕树的皮编织成蓑衣,也可以用稻草编织,但稻草没有棕皮结实好用。 只不过呢,现在的年轻人图方便和轻便,直接把化肥袋子给做成雨披了。 但高明程是没有这种简易雨披的,他也没有蓑衣,家里只有一把伞和一个斗笠。 他一手提起一个水桶,一手取下挂在墙壁上的斗笠,往头上一戴就要出门。 高壮不由得皱眉说道:“明程哥,你这样等下还是会被雨淋湿的。” 捉鱼要弯腰去水里捉,这下着雨,不用雨披挡雨的话,衣服就得全湿了。 许多美也不想高明程湿了衣服,就说道:“你去找人借个蓑衣!现在天气还很冷,淋湿了肯定要生病的。” 高明程却没答应去借蓑衣。 这春天涨水的时候,就是村里人狂欢的时候,估计等一会儿,家家户户的人都会到水里去捉鱼了。 这个时候去借蓑衣,怕是借不到的。 高明程身体好,也不怕这点雨。 他没和许多美多说,直接和高壮、高亮两人朝大水库那边走去。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气的小脸通红。 除了气高明程不肯听自己的,也气自己没有事先为高明程准备好东西,她把厨房收拾干净,又烧上满满一大锅的热水,然后就开始翻箱倒柜了,试着寻找能做出雨披的材料。 但家里的东西并不多,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东西,于是许多美撑着伞,去了她师傅董飞霞家。 董飞霞家有满满一整间屋子的布料、皮料以及边角料等,上她家找,肯定能够找到。 这时,高明程三人早就走到大水库这边了。 随着春雨一阵一阵的落下,水库的水面已经有十二三亩左右了,等再下几场雨,还会涨到十七亩宽。 水库、以及和水库相连的水沟里,都有鱼。 这些鱼是野生种,大多长不大,以鲫鱼居多。 三人到时,水库里早已经有其他人在了,俱是戴着斗笠、披着蓑衣或化肥袋子,在那儿弯腰捉鱼。 时不时有交谈声响起,有人惊喜的表示捉到了很多鱼,也有人因为鱼不多,而去别的地方寻找。 高明程三人没有说话,而是默契的开始散开,各自捉鱼了。 这个季节,是一年四季里,最好捉鱼的时候了,但凡不懒,每个人都能够捉到几斤或几十斤的鱼。 有那勤劳肯干的,捉到上百斤都是有的。 这么多的鱼,自然是一时半会吃不完,但鲫鱼好养,能够活一阵子,并且还可以将鲜鱼宰杀后,放进大铁锅里,用小火慢慢的烘干。 烘好的鱼干,就可以收起来慢慢的吃了。 高明程是捉鱼的好手,有着丰富的经验,很快就找到一处鱼多的地方,开始弯腰捉起来。 他一弯腰,后背就全部被雨给淋湿了,衣服逐渐湿透后,身体就感到阵阵的湿冷。 但这种程度的湿冷,他还可以忍受。 他忽视身体上的不适,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捉鱼上,只见他两只手不停地做着捉鱼的动作,每一次都没有扑空,一条条鱼便从宽阔的水库中,转移到狭小的水桶里了,并且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因为高明程很快就收获了满满的一大桶鱼。 他直起腰,提着水桶往家里走去。 路过高壮和高亮的身边时,说了句:“我先回去一趟。” 高壮和高亮都知道他擅长捉鱼,但还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捉的这么快! 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艹”了下。 高明程拎着满满一大桶的鱼,飞快的朝着家里走去。 这个时候,他就比别人占优势,因为他家距离大水库最近! 回到家里后,没看到许多美,高明程也不在意,自己拿出大澡盆来,然后将鱼都倒进澡盆里,再打了一桶水倒进去。 紧接着,他干脆提着两个水桶出门去了。 看到他很快就返回了,并且还提着两个水桶,高壮和高亮两人又忍不住卧槽了下。 内心感受到一股紧迫感,两人低头,竭尽全力的捉鱼。 但是呢,鱼虽然多,却也不是你伸手去捉,就能够捉到的,并且天气还有些冷,又下着雨,在户外捉鱼久了,身体就会受不了。 当然了,高明程就没有这个担忧,他欢快的捉着鱼,甚至还有心情对鱼挑挑拣拣,要是鱼太小了,他还不屑于去捉! 刚好家里有豆腐,正好晚上弄一道鲫鱼炖豆腐来吃! 唔,得挑几条大点的鲫鱼才好! 第一百二十三章 黑鱼更滋补 第124章 黑鱼更滋补(求月票) 当基本的生存需求满足后,人就会有更高的追求了。 比如高明程,他已经捉了三大桶的杂鱼了,这些杂鱼以鲫鱼居多,虽然他已经精心挑选了,但鲫鱼的个头仍旧不大。 于是高明程对捉鱼的兴趣逐渐降低了,他开始放慢捉鱼的速度,开始寻找不一样的鱼了。 天气冷,他也不愿意到大水库里去摸鱼,只和其他人一样,在水库边上以及水沟里捉鱼。 其实老话有说劝君莫食三月鲫,因为这个时候是鲫鱼怀子产子的时候,捕捉三月鲫,就会影响鲫鱼的繁衍。 但在他们村,倒没有完全执行。每年涨水时,村民们都会到水库边上和水沟里大肆捉鱼,但年年如此,鲫鱼的数量也并没有因此减少。 如果问村里的老人,老人则会说,鲫鱼多的是,一条鲫鱼就能够产很多鱼籽,根本吃不完。 吃不吃得完,高明程并不知道,但直到后世,每年春季涨水时,水里依旧有密密麻麻的鱼。 只不过那个时候,村里的人少了,捉鱼的人就更少了。 雨渐渐大了,高明程没有穿蓑衣,衣服都湿透了,因此他打算打道回府了。 “高壮、高亮,你们捉到多少了?我要先回去了!” 高壮他们还在低头捉鱼呢,听见高明程的喊声,这才直起腰来,高壮忍不住捶了一下腰,刚才弯的太久,有些酸痛了。 再看身边的水桶,虽然他捉鱼技巧一般,但也有大半桶了。 眼看雨渐渐地大了,于是高壮也想回去了。 “我也不捉了,高亮你呢?嘿,你捉了一桶了啊!”高壮看到高亮的水桶满了,全部是鱼,羡慕的不得了。 高亮嘿嘿笑着,心里也有一点得意。 和高明程比不得,但和高壮一比,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于是三人都准备回家去了,走在泥泞的田地间,一抬脚,满脚的泥,三人都穿了黑胶雨鞋,但由于下雨,其实鞋子也湿透了。 正准备走呢,结果高明程忽的朝一处水沟跑去,迅速的伸出手,朝水里抓去! 当他站起身时,手里已经抓住一条成人手腕粗的黑鱼了! 黑鱼扭动着身体,试图挣脱束缚,但高明程的力气很大,抓的紧紧的。 这一幕,把高壮和高亮给看羡慕了。 “好大的黑鱼!居然会在水沟里!”高壮惊叹着,凑过去看热闹。 再低头看水沟时,并没有看到其他的黑鱼,倒是有一些指头大小的鱼在水草中游来游去。 高明程笑着,将手里的黑鱼放进水桶里。 这条黑鱼不算太小,有个一斤多,能在水沟里被他抓到,也算是他运气好了。 “哈哈,大丰收!走了!”高明程笑着,朝家里走去。 高壮和高亮也跟在后面,不过在走到主路上时,他们要继续往老村的方向走去,而高明程走到另外一条小路,然后进了自家院子。 他回去时,许多美已经在家了。 看到高明程浑身都湿透了,也顾不得去看高明程带回来的战利品,关心而急切的说道:“锅里烧了热水,伱快去洗澡房洗一下,再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好。”高明程应着,把水桶放下,自去洗澡换衣服了。 许多美这时才来看高明程带回来的鱼,当看到那么多鱼时,就忍不住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以往每年这个时候,她和她姐也会去水里捉鱼,不过因为她们被村里人排挤,不让她们去鱼多的地方捉,所以她们一般会在晚上的时候去捉,虽然路不好走,但鱼也不少呢。 许多美没急着收拾鱼,而是进了厨房,用水壶烧水,在等待水烧开的时候,就拿了一块姜出来,将之洗净、切片,放进搪瓷杯里,然后再放一块红糖,等水烧开后,用开水泡着,就是一份简易的生姜红糖水了,能够省去熬煮的时间。 男人洗澡不像女人那么慢,高明程提着热水走进洗澡房,不过五六分钟左右,就洗完澡出来了。 这会儿水壶里的水都还没有烧开呢。 “明程,你看,我给你做了一个雨披!”许多美拿出给高明程新做的雨披,得意的展示着。 那雨披是用透明的塑料布做的,为了结实耐用,许多美用了两层塑料布,最上面是用了一根白色的绳子固定,可以系在脖子那儿。 高明程看见这个雨披,就忍不住笑了。有点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但许多美的好意,那是必须要接受的,于是当即道谢,又披在身上试了试。 虽然造型不怎么样,但至少真的能够防水。 在雨天却需要劳作时,可以用一用。 他虽然身体好,不惧严寒酷暑,但穿着湿衣服干活,那绝对不好受。 “明程,家里缺的东西还是有点多,等哪天天气好,我们去一趟县里!我想买点东西。”许多美说道。 这塑料布,就是他们家没有的东西,还是从董飞霞那儿拿的。 高明程是个男人,他买的东西,都是一些大件的必需品,但一些小件的必需品,就没有买了。比如小剪刀、针线、鞋垫等等。 媳妇想去县里逛,这要求必须满足啊! 高明程满口答应下来:“好啊,找个县里的集日去,我带你好好的逛一逛。” “哎!”许多美高兴的笑着,开始对下一次的出门期待起来。 她去过县里的次数,屈指可数,因此对县里充满了期待和想象,已经在脑海中琢磨着要买些什么了。 这时,水壶里的水烧开了。 许多美拿起水壶,往放了姜片和红糖的搪瓷杯里倒水,剩下的则倒进保温瓶里。 “明程,等下不烫了,你就喝。” “哦。”高明程应着,看着许多美拿着一个干净的盆子,往屋檐走去,屋檐下,高明程带回来的鱼就放在那儿。 许多美先把水桶里的鱼都倒进大澡盆里,然后再进行分拣,个头小的杂鱼先捞出来,个头大的鱼也捞出来另外单独放着,看到那条黑鱼时,许多美忍不住笑着说道:“你居然还捉到一条黑鱼了?运气真好!” 照他们这儿的说法,黑鱼很滋补的,用来给孕妇、小孩吃,是最好不过的,并且黑鱼煮出来的汤也不怎么腥,很鲜美。 要是拿出去卖的话,黑鱼的价钱也比鲫鱼贵。 当然了,高明程没打算拿去卖,别人花钱买都要滋补身体,他这不花钱的,那就更要滋补身体了! 于是高明程说道:“这黑鱼今晚就煮了,你多吃点,补身体。” “哎哟……”许多美有些心疼,她想卖了换钱的。 她不知道高明程具体有多少钱,但看高明程又是花钱砌房子,又是花钱给她置办嫁妆,估计手里也没多少钱了。 她看向高明程,想劝高明程卖掉,但对上高明程那坚定又带着一丝笑意的眼神后,嘴里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最后她低头一笑,温柔的应着:“好啊!” 第一百二十四章 多美也想学拳 第125章 多美也想学拳 一连下了三天的雨,水库里的水面一天一个样,周边的淤泥地里也浸满了水。一脚踩下去,能陷到小腿那儿,就算穿了雨鞋,也没有用。 虽然地面不好走,但涨水时最好捉鱼,因此这几天里,天天都有人在水库和水沟那儿捉鱼,一桶桶的鱼被提回了家,个头大点的,会拿到集市上去卖,个头小点的,直接杀了,然后用大铁锅烘干。 高明程的家中,就弥漫着鱼腥味和鱼干的香味。 烘烤鱼干也是一个技术活,必须掌控好火候,火大,就容易烤焦,鱼就会发黑发苦,影响味道。 火太小,那么鱼又不容易干。 火候必须不大不小,既能够烘干鱼,也不会令鱼烤焦。 在烘烤鱼干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那就是不能频繁的去翻动鱼干,必须一面烤的比较干了,不会黏在铁锅上了,才能够翻面,否则鱼就会被翻烂掉。 这个细致活,高明程是做不好的,但没关系,他现在有老婆了! 别看他老婆有时候很泼辣,但是呢,做起活来,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 高明程只管出门捉鱼,而杀鱼、烘烤鱼干的事情,全由许多美在家里操持。 等到高明程觉得水库里的鱼数量不多时,就不再去捉了。 总要留一些鱼自然繁衍,这样才会生生不息。再说了,家里的鱼干都有三十多斤了,并且大澡盆里还养着二三十条巴掌大的鲫鱼。 这些鲫鱼就这么养着,可以慢慢吃新鲜的。 到下午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终于止住了,雨后初晴,一轮晴日照亮天空,整个世界的亮度都被瞬间调亮了。 空气也是格外的清新,望着好天气,高明程有些跃跃欲动了。 因为下雨的缘故,他已经有几天没跑到半山腰去练拳了,常言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习惯做的事情没做,身体就会觉得哪里不对劲,非要好好的打一套拳,才能够把那股被压制住的劲力给发散出来。 高明程也没跑到半山腰去,直接在自家院子里练拳,他的院子很大,不过院子的地面还没有硬化,只铺了一些碎石头,这刚下了几天的雨,地面积了不少的水。 不过高明程的下盘很稳,一套拳法打出来后,完全没有要滑倒摔跤的迹象。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目光惊叹的望着在院子里练拳的精壮男人。 作为亲历者,许多美知道那具年轻的身体里,有些多么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但观看高明程练拳,这还是第一次。 才看了一次,许多美看高明程的目光就变了,变得像个小迷妹。 高明程自然注意到许多美的变化,心中暗暗得意。 前世时,自从他跟随名师学了拳法等功夫后,就日日勤加练习,没有落下过,直到四十多岁,身体状态下滑,每天的应酬又多,这才不怎么练拳了。 但重生回来后,他几乎天天练拳,并且因为金箔纸的存在,他的身体素质比前世好了一大截。 同样的拳法,用不同的身体素质打出来的效果,那也是不同的。 体弱者打拳,手脚无力,动作缓慢。 而体壮者打拳,拳拳到肉,变化无穷。 高明程当着许多美的面,又重新练了一套拳,这一次,他故意放慢动作,但看在许多美的眼中,动作与动作之间的切换,依旧很快,只不过她能勉强看清了。 待一套拳法再次打完,许多美就急切的说道:“明程,你教我打拳!我也想学!” 由于自身家庭的缘故,许多美其实很没有安全感,她渴望用力量来武装自己,好让自己不受到他人的欺负。 她知道高明程擅长打架,但之前并没有向高明程学习打架的这个念头,而是在目睹高明程练拳后,想跟着高明程学拳的念头才在心底生根发芽,继而茁壮成长。 “好!”许多美的要求,高明程自然会答应,于是他开始教许多美一些基础的训练,两人贴身摆着各种动作,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许多美虽然羞的脸颊绯红,怀疑高明程是不是故意的,但瞪向高明程时,又见他神情严肃,不像是故意的。 于是她干咳一声,收敛了杂乱的念头,专心于练拳。 高明程自然没打算教她全套的拳法,但可以截取其中几个招式,比如圆手,可以挡住身前的任何攻击,有效的进行反击。 而若是有人从身后袭击,被抱住了双手。那么也有解决的办法,先捣蛋,再猛踩对方的脚指头,紧接着扬臂翘臀,借助这股力道挣脱对方的束缚,然后再踢裆或踢头,并迅速的离开。 高明程一面教这些动作,一面做出种种假设,让许多美清楚的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要用什么方法去解决问题,听的许多美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她以往和人打架,要么抓人头发,要么掐人脖子抓人眼睛的,毫无章法,全凭一股蛮劲。 “明天不下雨的话,我就去山里挑选两块合适的石头,做成石锁,到时候可以通过练习举石锁来长力气。”高明程把自己的计划说出,不但准备做石锁,还准备做一个吊环,吊环可以让他练习身体的柔韧性。 许多美听得脸都皱成苦瓜了,可怜兮兮的说道:“你打算做多重的石锁?” 石锁她是知道的,其实她爸爸小时候也练过石锁,只不过后来乱世来了,家乡又被一把火给烧了,屋漏偏逢下雨,他爸在年轻时,还被某个势力抓壮丁了,后面历经苦难才逃了回来。 后面发生的事情,她爸爸说的少,反而对自己小时候以及年轻时发生的那些事情记忆犹新,经常说给四个女儿听。 在没有娱乐的年代里,老人给孩子们讲古,就是一种消遣时光的方式。 不但消遣了时光,晚辈还知道了长辈的往事,知道那些或好或不好的经历。于是父母的形象,在儿女的眼中,便越发的厚重了。 高明程看到许多美皱在一起的小脸,不由得哑然失笑,故意说道:“呃,打算做个一百斤!做一对!” 许多美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 一百斤? 还一对? 那她肯定举不起! 第一百二十五章 积极寻找出路的苏通 第126章 积极寻找出路的苏通 就在高明程每天忙忙地里的农活,教教许多美练拳,再进山巡查蜂箱时,一个人却出现在他的家中。 高明程刚扛着锄头进门,就看到苏通正坐在院子里,身边还堆放着一些礼物,粗粗一看,有两瓶酒和一些点心干果。 “苏厂长?你怎么来了?”高明程放下锄头,朝着苏通走去。 苏通连忙站了起来,笑着说道:“明程老弟,说来惭愧,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高明程再次请苏通坐下,又喊许多美泡茶来。 许多美很快就端了两杯茶过来,高明程和苏通面对面坐着,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高明程与苏通只见过两次而已,见第二次面时,苏通提出或许会请他跑一趟,于是他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了苏通,但之后苏通一直没有出现,他也就把那件事给忘记了。 在他看来,前世破产的苏通,这辈子只怕也不会有大魄力。 正好,他还不想出远门呢。 但就在高明程几乎要忘记苏通这个人时,苏通却出现在自己的家中了! 这就离谱了。 “苏厂长,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高明程开门见山的问着,心底倒是有了一丝的猜测。 苏通面色窘然,喝了一口茶水,才叹息一声,说道:“明程老弟,我的厂子已经停产了。” 高明程挑眉,就已经破产了吗? 但停产和破产,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苏通继续说道:“之前与你聊过,知道伱是有本事的人,我原也想压上所有的身家,去沈阳试一试,看能不能通过和双喜联营,扭亏为盈,但是……我爸通过他的朋友,给我打听了一下,说想要和那种大国企搞联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得先拿出一大笔钱才行的!至少这个数。” 苏通用手指比了一个数字,然后苦笑的说道:“我全部身家加起来,也不到那个数的零头!” 高明程默然,看来天底下果然没有大餐,联营从宏观上来看,是私营在汲取国营的养分,但是呢,你想要汲取养分,也要看有没有入场的资格。 显然,苏通这个小县城的民企,还没有这个资格。 正当高明程想问苏通是否就此放弃时,苏通却从随身带来的口袋中,拿出一份报纸来。 他把报纸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85年的一份报纸,你看看!” 高明程接过,低头一看,就看到报纸上最大的板块就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时刻想着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好厂长马胜利》。 上面有一张马胜利的照片,还有许许多多的文字信息介绍着马胜利其人其事。 高明程粗粗看了一遍,没弄明白苏通让他看这个的原因。 这时苏通又说道:“我听人说,马胜利厂长在今年,也许会承包全国各地的造纸厂!” 高明程迅速的回忆一下马胜利的生平事迹,然后知道马胜利乃是潮起潮落之人。 “你的是农机厂,又不是造纸厂。”高明程不明所以的说道。 苏通却说道:“造纸的技术,我这边也懂一些,我是在想,要不要和马厂长合作,把现在的农机厂改成造纸厂。” 不得不说,苏通还是一个挺能想能做的人,但是呢,他运气不好,他选择了马胜利。 从今年开始,马胜利的确开始在全国各自承包多加造纸厂,并且在明年还会把造纸厂进行了集团化,成立了“中国马胜利造纸企业集团”,然而这并不是另一个辉煌的,而是他的转折点。 盲目的扩张带来了许多问题,不同的工厂采用一样的经营销售方式,但市场的变化却是很快的,马胜利之前的销售方式并不完全适用,因此造纸厂开始连年亏损。 到1991年,马胜利的集团解散,1995年时,马胜利厂长更是被罢免退休了。 因此,高明程才说马胜利是潮起潮落之人。 但苏通偏偏盯上了马胜利,还想和他合作! 只能说苏通此人,真是没财运啊。 要是高明程不知道这些就算了,可他知道,那么当苏通问到他头上时,他就不好眼睁睁看着苏通往火海里跳了。 高明程说道:“你想把农机厂改成造纸厂,那也行,但和马胜利合作的事情,就不用多想了。你想啊,他就算承包了你的造纸厂,那厂子就是他的了,和你没关系了。再说了,人家也未必会承包你这么一个小厂子。” “你既然没办法和双喜这种大国企联营,那小点的国企呢?你就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吗?” 苏通被说的一愣一愣的,但很快就欣喜若狂起来,他拉着高明程的手,激动的说道:“我就知道明程老弟不简单!我和别人聊这些,别人一问三不知,我和明程老弟你一聊,你就能够明白我的意思,还能够给出建议来!” “要不是我厂子快要破产了,我是真想把你请到厂里去做事啊!明程老弟,那依你之见,我该怎么办呢?我现在最多只能拿出这个数,还得用厂子抵押贷款才行!” 苏通伸出两个手指,结合他所说的贷款,高明程便猜测那应该是指二十万。 二十万,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笔巨款, 但对于办厂的人来说,二十万还买不了一条生产线! 要引入一条生产整锅的生产线,需要三百万! 高明程微微皱眉,盯着苏通看,看的苏通格外的紧张起来。 别看苏通话里话外,都捧着高明程,但实际上,他是在询问许多人无果后,才来找高明程的。 高明程就像是他的最后一个选择。 但这个选择也很重要,对于此时此刻的苏通来说,无异于落水者和稻草之间的关系。 “我觉得……既然没办法办好厂子,那不如去深造学习一下?”高明程两手一摊,他也没有更好的法子。 他最初提议苏通和双喜搞联营,但其实他压根不清楚更具体的事情,只不过双喜的名声大,之后的苏泊尔也是极有名声,于是听人说起过。 但其余的联营成功的例子,他也不甚清楚了。 现在看到苏通已经穷途末路了,于是干脆介绍他去深造学习。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现在正是日新月异的时候,各种新技术层出不穷。 苏通微微瞪大眼睛,没想到高明程最终给了这么一个建议。 去学习吗? 学习什么?是跟着自己的爸爸进一家大厂子,然后做成五级钳工,再做成八级钳工? 一辈子就这么呆在车间里了吗? 苏通一时间有些呆滞,对自己的未来摇摆不定起来。 他是干技术出身,但又有一颗干业务的心,一心想着功成名就,一心想着赚大钱。 但事实上,他创办的厂子很快就停产了,如果他再没有找到出路,那就要破产了。 思索良久,苏通抬头看向高明程,眼中的迷惘散去,目光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今天杂事缠身,不过两只吞金兽送给爷爷奶奶家了,耶(^-^)v,接下来继续写,只要写不死,就要一直写! 卑微求月票,想要一千张呢!!! 第一百二十六章 村里的小八卦 第127章 村里的小八卦 苏通走了,骑着他的长征牌自行车走了。 来时,他忐忑不安,去时,他浑身轻松。 高明程和许多美站在门口,目送苏通离去的背影。 但许多美很快就将目光转移到高明程的身上,眼底满是崇拜之情。 这样的高明程,在她的眼中是陌生的,也是充满魅力的。 她以为自己和高明程自小认识,彼此间极为熟悉了,但此时此刻,她才知道,高明程的许多事情,是她所不知道的。 比如高明程会打拳,比如高明程能够和开厂子的人侃侃而谈。 还有多少事情,是她所不知道的呢? 这一刻,许多美对高明程充满了探索的欲望。 这一夜,许多美也是格外的温柔顺从,令高明程得到极大的乐趣。 果然,人前显圣是有极大好处的!感谢苏通的到来,让他老婆知道,他也是如此的熠熠生辉! 此时的苏通,已经从迷惘中走出,选择了自己即将要走的路。 他的厂子本来只是宣布停产,但现在直接宣布破产,所有的员工都辞退了,不过听高明程的话,他把厂房留下了,亏的那些钱,是他掏出自家所有的钱去赔的。 一番创业到现在,除了一个厂房,苏通算是两手空空了。 本来他爸找了关系,喊他去国企做事,但是苏通没同意,他想南下闯荡! 之前想着可能要去沈阳和双喜谈联营,苏通还特意请高明程陪同,那是为了以防随身携带的巨额资金出事,但现在他两手空空,倒不必高明程再陪同护送了,收拾了行囊后,登上了南下的火车,自此一脚跌进更为繁华的时代旋涡里。 他的故事,或许要在很久之后,才会大放光彩。 时间进入四月,天气逐渐变得暖和起来,田里的禾苗也茁壮成长着,新绿的颜色令人心中喜悦。 地里播种的各种蔬菜种子,也纷纷破土而出,展现出新生命对于阳光的渴望,努力的追寻阳光而去。 细奶奶过来告诉高明程,说地里的红薯快可以扦插了,让高明程做好准备。 高明程听后,就跟着去细奶奶家的地里看过,细奶奶很早就育苗了,用稻草盖着保温,现在天气好了,从稻草中露出长势逐渐茂盛的红薯藤来。 红薯是可以通过扦插繁育的,扦插的时间就在四月左右,看育苗的早晚和当地当时的气候来定。 “细奶奶,这还要再淋点猪粪肥,这样才能长得更好。”高明程说道,因为今年要分给他一些红薯苗,因此高明程担心苗不够用。 细奶奶笑呵呵的说道:“是要淋呢,今天就喊高壮来淋。” 高明程当即说道:“我来淋就好!走,挑猪粪肥去!” 细奶奶把红薯苗分给高明程,是不肯收他钱的,那么在农活上,他自然要帮着多做一些了。 高壮力气小,细奶奶又逐渐上了年纪,重体力活可干不了了。 于是当天上午,高明程就把细奶奶家的地都给淋了猪粪肥,这样再过十天左右,选个下雨天,就可以开始扦插红薯苗了。 挑猪粪肥时,细奶奶就问高明程为什么不去买猪崽来养,高明程就说他不想养猪,打算养牛,但是一时片刻没找到合适的牛犊买。 有的人会专门养母猪下崽来卖,但养母牛下牛犊卖的,就比较少了,得去寻一寻,才能够买到合适的。 细奶奶听了,就说会帮着高明程打听打听的。 但因为高明程没有养猪,细奶奶担忧他地里的肥料不够用,于是说道:“你不如去买些尿素化肥,不然没了肥料,庄稼也种不好。” 高明程点头,今年他是打算买点化肥的,再配上家里的鸡粪、人粪、和草木灰用,估计也差不多了。 等养了牛后,才有足够的粪肥用。 用粪肥种出来的菜,要比化肥好吃很多。 高明程带着一身气味回到家里,许多美没有丝毫嫌弃的凑了过来,跟他分享了一个大八卦。 “明程,你知道吗?村里的高乐飞跟人私奔了!” 私奔,不管搁在哪个时候,都是一个劲爆的消息了,高明程都忍不住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许多美才从村里听到的新鲜八卦,当即巴拉巴拉的说了出来。 原来这高乐飞跟军岭铁路上的一个修路工看对了眼,也不知道两人秘密相恋了多久,到最近,这附近的铁路已经完工,村里做临时工的人也纷纷回到家里,忙着自家春耕的事情了。 然而就在这时,高乐飞就突然不见了。 高乐飞的爸妈还特意到军岭铁路那边去找人,但是没有找到。 那铁路工不是本地的人,而是福建那边的人,现在人已经不在铁路上了,如果不知道那人的地址,那就难找到了。 于是,高乐飞的爸妈就在村里大骂起来,说那个女儿是白眼狼,算是白养了。 但许多美很擅长听八卦,她对高明程说道:“其实乐飞早就和她爸妈说了这件事,但她爸妈不同意她远嫁,过年的时候,还找了媒人给乐飞相看,乐飞也相看了好几个男的呢,都说没有看上的,谁曾想现在直接跑掉了!” “乐飞的胆子也太大了!不过她这一跑,村里其他的女孩子就被爸妈看管的更加紧了,说是连军岭都不让去了。” 听完许多美说的八卦,高明程才努力从前世的记忆中扒拉出相关的信息来。 他记得这件事,还记得在后世时,曾听人说起高乐飞的事情,她的确是私奔了,不过在三年后,还是带着丈夫孩子回来了,还把她爸妈也接到福建那边去小住过。 后来抖音大火了,她还在抖音直播过赶海,她穿着当地渔妇们常穿的衣服,动作熟练的挖蛤蜊、捡猫眼螺和小螃蟹,拥有着一部分粉丝。 总的来说,日子过的还不错。 那男方家临海,后来还买了一条船出海捕鱼,算是挣了很多钱,高乐飞也一度成为村里女孩子们羡慕的对象。 知道这件事的后果还不错后,高明程就把这个八卦听之忘之了。 “多美,最近天气好,明天又是县里的集日,我带你去县里逛逛,伱要买些什么,都提前想好。”高明程的一句话,就把许多美从八卦中拉了出来。 许多美眼神闪亮闪亮的,立即说道:“好,我早已经想好了,怕忘记,还特意写在纸上呢!” “哦,好久没检查你的功课了,今天练两页字给我看看,另外明天我们去一趟书店,再给你买些适合的书和笔。”高明程对许多美学习的事情,还是挺上心的,但奈何时间总不够用。 平时许多美要忙家里地里的事,还要去董飞霞那儿跟着董飞霞学习裁剪衣服,因此这读书写字的事情,不知不觉就耽搁了。 此时听高明程提起,许多美立即有些心虚了。 她乖乖的拿出纸笔来,如同听话的小学生般,一笔一划的将一篇语文课文给抄写了下来。 高明程站在她的身边,满意的看着。 比起之前,许多美的字还是有进步的,至少不会缺胳膊少腿了。另外,许多美也认识了更多的字,能够无障碍的阅读一本武侠小说了。 甚至,许多美还把其中的一些片段摘抄了下来,对此,高明程当然是鼓励啦! 第一百二十七章 带老婆逛集市 第128章 带老婆逛集市 每个月尾数逢双的日子,就是县里的集日。 今天是四月二号,正好天气晴朗,只需穿着一件薄外套就行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起了一个大早,也没煮粥,直接煮了一锅荷包蛋面条,吃完之后,就推着自行车出门,然后将院子门给锁上。 黑虎和精灵是没法跟着去的,但可以满村子乱跑乱玩。 “黑虎,饿了就带精灵去细奶奶家吃饭,知道吗?”高明程低头看着黑虎,给它下达命令。 黑虎通人性的低叫了一声,好似在说知道了。 精灵也凑热闹的低叫几声,绕着黑虎欢快的蹦蹦跳跳,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傻子。 “多美,上车。”高明程骑在自行车上,对许多美说道。 今天的许多美特意打扮过,里面穿着一件白衬衫,外面穿着一件自己织的毛线外套,红色的毛线外套,上面还织了一些镂空的花样出来,挺好看的。 许多美的头发是有些自然卷的,当她披着头发时,整个人就会显得秀丽而妩媚。 此时她一头及肩的头发披散开来,有别于往日的麻利形象,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双手自然而然的环抱着高明程的腰。 “好了,走!”许多美说道,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期待。 高明程开始蹬自行车,他体力好,哪怕带着一个成年人,也把脚踏板蹬的飞快,车轮转动着,朝着军岭而去,再朝着县城的大马路而去。 和煦的春风吹佛在两人的身上,头发被风吹得朝后飘去,带给人一种畅快的感觉。 因为速度太快,许多美害怕跌倒,于是紧紧的抱着高明程的腰,一张小脸蛋好奇的往旁边张望着,若是遇到其他或骑车、或走路的行人,便会多看两眼。 当车子进入县城后,许多美脸上的好奇之色,便越发的明显了,她这边看看,又那边看看,好似一双眼睛都看不过来了一样。 赶集要趁早,所以高明程直接带着许多美去了赶集的地方,一进入这里,喧嚣声便钻入耳中。 吆喝声、询价声、讨价还价声、起争执的声音,纷纷钻入耳中,混成一片嘈杂声。 摊子众多,人员密集,是没法再骑自行车了,两人从车上下来,高明程则推着自行车走着。 这会儿风气不好,小偷小摸的多,高明程在这里被明抢了两次,但两次都被他反抢了回去,等到后面再来时,别说明抢了,就是暗偷都没有再碰到过了。 “多美,你看要买什么,就直接去买,我有钱!”钱是男人的胆,兜里还有钱的高明程如此说道。 “嗯!”许多美侧头望着高明程,脸上绽放出甜甜的笑容。 两人并排走着,有种霸道总裁和小娇妻的既视感。 许多美有要买的东西,但更想仔细的逛一逛这县里的集市,和县里的集市一对比,军岭的老集就显得太小,卖的东西也不齐全。 所以要一次性买齐全了,那还得到县里来。 集市的分布是有规划的,有些地方是专门卖家禽家畜的,有些地方是专门卖蔬菜、鱼和肉的,还有些地方是卖杂货的,什么五金、锅碗瓢盆、衣服鞋子等,都有。 当走到一处卖衣服的地方时,许多美的脚步就明显的放慢了,一双眼睛如黏了胶水般,盯着那些花样繁多的衣服不放。 卖衣服的摊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她眼神活泛,口才出众,哪怕一群人围聚在她的摊子前,她也能够将每个人的需求都照顾好。 以前人们在供销社买成衣时,是不允许试的,但现在的个体经营者大多是让试的,只是当你穿上她的衣服后,那夸张的赞美之词便会滔滔不绝的说出口,怂恿着你花钱把衣服买下,好似不买才反倒是吃亏了一样。 一般情况下,被赞美冲昏头脑的女人们,自然就乖乖地掏钱买下了,哪怕一件衣服的价钱不菲,也会咬牙买下。 这就是对美的一种追求。 许多美越看,脸上的神色越是激动,有好几件衣服,她都觉得实在是太漂亮了! 她恨不得把每件衣服都试一下,但却又有一丝迟疑。 这些衣服实在是太贵了! 所以当摊主劝她试一试时,许多美就踌躇着不敢做决定。 “多美,伱试一下这件。”高明程看出许多美脸上的渴望和挣扎,他指着摊子上挂着的一件薄外套,让摊主给取下来。 “还是你男人有眼光,这件衣服可是从羊城进货来的!是我这卖的最好的一件!这上面的花纹可是蕾丝呢!”摊主当即开始给许多美上赞美之词了。 等许多美半推半就的穿上后,更多的赞美之词就滔滔不绝的说出口,如魔咒般钻入许多美的耳中,影响着她的判断力和决策力。 在其中的某几个瞬间,她也认同摊主的话,她觉得这件衣服真的很好看,她穿上也格外的好看! 买它买它买它! 一个声音在心底蠢蠢欲动着。 但最终,穷惯了的许多美还是战胜了贪欲,她忍痛脱下这件新衣服,故意说道:“我觉得一般,我再看看。” 她不好意思直接说买不起,或者说不要,于是用了这么委婉的说辞。 但她的心动和言不由衷,都被摊主和高明程看在眼里,摊主正想继续劝说,高明程已经开口说话了。 “你这衣服的确是从羊城进货的,但在羊城的价钱只要这个数!”高明程朝摊主比了一个数,又继续说道:“我去过羊城,过段时间还会再去,看你做生意也不容易,你少五块钱,我就买下了。” 摊主看着高明程比出来的数,脸色变幻,再听到高明程的话,于是就迟疑了下。 但很快的,她的脸上就挂着笑容,说道:“行行,算我给你们带一件了!哎哟,我是一点钱都没有赚了!” “小妹子,你男人对你真好!来来,现在太阳都出来了,也不用穿这毛线外套了,干脆就穿着新衣服!瞧,穿上新衣服后,整个人的气色都好多了!” 在摊主的花言巧语下,许多美红着脸,穿上了那件新衣服,她抬眼朝高明程看去,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她男人好厉害,三言两语就少了五块钱! 许多美并不知道这件衣服摊主能赚多少,但她觉得能少五块钱,就相当于赚到五块钱了,这让她的心中如吃了蜜般的甜美。 高明程笑着,把钱给了摊主,然后说道:“走,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嗯。”许多美乖巧的点头应着。 等离卖衣服的摊子有些远了,许多美又忍不住低声说道:“其实……那丝袜也好好看!只是在村里也没法穿。” 丝袜啊…… 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某个港片的经典镜头,然后看向许多美。 十八岁的少女身材纤细,皮肤细腻,身上没有一处赘肉,完美的让他爱不释手,如果穿上丝袜的话…… 高明程的眼底暗沉了下。 ps:月底了,和大家汇报下这本书的成绩,目前高定3165,均订2000! 五月应该有推荐,我预测到五月底时,肯定能拿到精品徽章!! 四月的月票我躺平了,挣扎不起来了。 但提前求五月的月票!!! 第一百二十八章 买回了牛羊 第129章 买回了牛羊 高明程万万没想到,来的时候轻轻松松,回去的时候,回不去了! 马路上,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前面的铁篮子里和后座上,都放满了东西。 高明程呢? 高明程在后面牵着一头牛犊和两头羊呢! 也是运气好,他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牛犊,偏巧今天在县里的集市上找到了,果然要买大件,就得到县里来买啊! 难得碰上,牛犊又健康,价钱也合适,高明程当然是二话不说就买下了,不但如此,还顺手买了两头羊。 羊也是吃草的,到时候可以和牛一起牵出去放养,应该不会太累人。等到冬天草料少的时候,正好可以把羊宰了过年吃! 许多美骑在自行车上,但频频看向身后的高明程,迟疑片刻,才说道:“要不要我来牵?” 高明程直接摆手,说道:“不用,我来就好!” 按高明程自个儿的脚程,走这点路不算什么,但奈何牛犊和羊走的慢啊! “多美,你骑快点,先回家也行。” 高明程让许多美先回家,但许多美却拒绝了,她想陪着高明程一起回去。 于是高明程也不多劝,两人就这么一路慢慢的回到高家村,由于在路上耽搁了,到高家村时,都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好在之前在县城吃了午饭,这会儿还不算太饿。 当高明程牵着牛羊进村时,看到这一幕的村民们就纷纷围聚了过来。 有养牛的人家,便主动打量起那牛犊,先看看头,看看脚,再看看牙齿,然后点头说道:“明程啊,你这头牛买的不错,多少钱买的?” 也有人对高明程买回来的羊更感兴趣,要知道,在他们村,是很少有人养羊的。 你看,养猪可以卖肉,还可以有猪粪肥田,养牛可以犁田,还可以拉车运稻谷,但羊呢?羊不能干活,个头也轻,出肉不多,因此养起来不划算。 高明程笑着和人说话,把能说的都说了。 住在村里便是如此,要和人交际,互换一些最新的消息,也会因为一些利益之争和人闹矛盾。 和人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带着牛羊回到自家,也没有直接把牛羊关进家里,而是牵着牛羊来到附近的山坡上。 人间四月芳菲天,正是各种植物欣欣向荣之际,地里的野草都有小孩的脚高了。 “汪汪!”黑虎带着精灵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围绕着高明程叫唤起来,黑虎甚至用上肢搭在高明程的大腿上,想要和他玩。 精灵跟着学,却只能搭在高明程的小腿上。 高明程拍了拍黑虎的狗头,指着正在吃草的牛羊,对黑虎说道:“黑虎,我又给伱找了三个小弟,以后它们也归你管!” 黑虎起初对精灵的到来有一定的排斥,但后面接纳精灵后,两条狗就亲密的跟亲父子一样了。 所谓能者多劳,你看,黑虎又有小弟带了! 黑虎似乎听懂了,绕着牛犊和羊都转了一圈,在它们身边嗅了嗅气味,然后冲高明程低声叫唤了一声。 ok! “明程,你渴不渴?我给你倒了水。”院门口,许多美正站在那儿。 在高明程同村里人聊天说话时,许多美就先行一步回到家里了。 把东西卸下来后,就开始倒水喝。 “好。”高明程应了声,朝家里走去,这走了一路,的确口渴了。 刚把一杯水咕噜咕噜的喝完呢,就看到许多玉从老村那边的方向走了过来,许多玉满脸的笑容,气色看上去还不错。 她手里还拿着一大把的苦麦菜,似乎是来给他们送菜的。 果然,见了面后,许多玉就先说道:“你们的菜种的晚,还不能吃,我地里的苦麦菜都长了很多,给你们带了一把来!” 苦麦菜和苦菜类似,但口感比苦菜要好吃,长得也比苦菜高大,并且它和韭菜类似,可以一直薅叶子吃,从三月多能吃到四五月去。 许多美也种了苦麦菜,只种了十来棵,因为不拿去卖的话,十来棵就足够一家人吃了。 许多美把苦麦菜接了过去,然后又从屋子里拿了一些米花糖出来,请许多玉吃。 许多玉也不客气,坐在凳子上,吃着米花糖。 她望着这栋崭新的房子,眼里流露出羡慕之色,再远远看到在山脚下吃草的牛羊,心中更是羡慕的不得了。 她四妹,是嫁到福窝里了啊! “多美,等明年种水稻的时候,你们家的牛可以犁田了吗?到时候可要借给我犁田啊!”许多玉望着许多美,提出了一个小要求。 高明程买的这个牛犊不算特别的小,再养上几个月,到明年种水稻时,应该是可以犁田的。 当然了,小牛和壮牛犁田的速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但高明程自家只有一亩田,许多玉家也只有两亩田而已。 许多美望了高明程一眼,高明程点点头,于是她就说道:“行啊,二姐,等要用牛的时候,就来和我说一声。” 自从许多美出嫁后,她和二姐之间的矛盾就少了很多,以前住在一起时,难免经常被二姐骂,而许多美人在屋檐下,也只能忍耐。 但现在,许多美有了自己的家,也有了底气。 高明程看她们姐妹聊天,也不乐意在旁边听,于是扛着锄头出门去了。 他的地是去年开荒,今年第一年种,地力贫瘠,野草众多。这天气一好,野草就长得飞快,需要人力及时将野草锄掉,否则茂盛的野草会把地里的养分全部都汲取掉,这样菜就种的不好了。 锄草的时候,高明程还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的果树还没有买齐全。 周边卖果树的人少,他只买到十棵橘子树和两棵板栗树,别的暂时没碰到。 板栗树他们村的人几乎不种的,因为山里就有很多毛栗树,毛栗和板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很多。 但是呢,山里的毛栗,只需要成熟的时候去山里采摘就行,费不着地,也费不着肥料和人工管理,所以小点就小点,反正也是随便吃吃。 不过高明程碰见有卖板栗树的,那还是买了。 自己种的板栗,结的果实比野生的毛栗要大的多,吃起来也更痛快些。 他望着还空着的一大片地,开始琢磨着要不要进山里去挖一些野生果树回来了。 他们山里的物种不算太多,但是呢,野桃树、野葡萄、野柿子树、野杨梅之类的,还是有的。 在小元山那儿,就有一大片的野杨梅树,每年都能够结很多杨梅,一下雨,树下就落了一地的杨梅。 为什么会落一地的杨梅呢?就是因为杨梅太酸了!酸的人实在吃不下去,也只有嘴馋的小孩子,才会爬到杨梅树上去摘杨梅,那摘到的杨梅,起初还是正正经经拿来吃的,后面就会演变成攻击对方的武器,打起了杨梅架。 当然了,最后会以各妈打各娃来结束这欢乐的一天。 第一百二十九章 原来有人暗恋他 第130章 原来有人暗恋他(求月票) 高明程到底进山去挖树了,但没挖那些野果树,而是挖了两棵栀子树回来。 他们这山里的栀子,都是黄栀子,开花之后结的果,就是可以入药的。 高明程挖了两棵栀子树回来,当然不仅仅是图它的果子,也是图它好看! 栀子树开花时,花朵色泽洁白,淡雅幽香,并且花也是可以吃的,把花摘下来,去掉花蕾,焯水之后放进冷水中浸泡,等要吃时,拧干水分,放点油盐、放点辣椒,就可以炒一盘子香喷喷的花卉菜来。 要把栀子树种在哪儿,高明程都已经想好了。 回到自家时,他也不必进院子,把手里的栀子树放下,然后就在大门的两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始挖坑了。 挖好坑后,不用急着种下,而是先去拿一些发酵腐熟的肥料来,这主要是茶枯腐熟后的肥料,高明程愿意拿上好的肥料来用,就是希望这两株栀子树能够长得更好,到时候五月份开花时,花团锦绣的,看着就让人高兴。 在他种树时,许多美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二姐早已经回家去了,她也把今年买的东西都整理分类,然后一一放好了。此时依靠在门口边上,看着高明程种树。 “来,帮我扶一下。”高明程说道。 许多美立即走过去,微微弯腰,用手把栀子树扶稳,好让高明程能够专心覆盖土壤。 这时,许多美突然说道:“明程,我二姐怀孕了!” 高明程一愣,然后哦了一声,算算日子,许多玉的大儿子就是在今年秋天出生的。 许多美倒是很感慨,说道:“二姐和哥哥结婚好几年了,现在终于怀孕有孩子了,我爸爸肯定很高兴。明程,今年清明时,我要去给我爸爸上坟烧纸。” “好啊。”高明程一口应下,又问许多美今年清明做不做米果。 他们这儿的习俗就是在清明时,会做米果,然后会拿着米果、肉给先人上坟祭祀。 “做啊,我会做米果的呢!”许多美笑着说道,她知道高明程爱吃米果,每逢家里做米果时,他可以不吃饭,就吃米果的。 因此她今年打算多做一些,好让高明程吃个够。 高明程听到她说要做米果,果然高兴了起来。 做米果其实挺复杂的,耗时耗力,就为了那一口吃的。当他们这一辈人老了之后,当子女都进城之后,愿意做米果的人,也就逐渐变少了。 而在城里想要买到手工制作的米果,更是可遇不可求。 因为许多玉怀孕了,许多美在和高明程商量过后,决定给许多玉送一斤红糖和十个鸡蛋过去。 许多美把东西送过去的时候,许多玉又对她说道:“我怀着孕身体不方便,你哥又是一个闷葫芦,不会说话做事。多美,还得麻烦你跑一趟,把这个事跟大姐和三妹都说一下。反正你现在有自行车,去哪儿都方便。” 这个任务,许多美接下来了。 就如她二姐所说,她有车,去报个信也容易,再说了,她也很久没去大姐和三姐家了。 “好,我明天就去给她们报信。”趁着最近天气好,许多美决定明天就去。 到第二天时,许多美吃过早饭,就和高明程说道:“我中午不一定回来,如果没有回来,伱要么自己随便煮点吃的,要么去细奶奶那边吃。” 高明程是会煮饭的,但会的花样不多,仅仅能够保证自己不会饿死而已。 “你去,不用担心我,我在哪儿都能够混一口饭吃。你先去你大姐那儿,然后再去你三姐那儿,等吃过午饭后,再回来不迟。”高明程替许多美出主意。 许多美的三姐嫁的好,为人也开朗大气,许多美去了后,肯定会留她吃饭的。 许多美自然也知道几个姐姐的性格,于是抿嘴笑着看了高明程一眼。 她骑在自行车上,朝高明程挥手道别,就踩着脚踏板一溜烟儿的离开了。 望着她离开的背影,高明程对身边的黑虎说道:“咱中午到细奶奶那儿蹭饭去!” “汪汪!”黑虎高兴的回应着。 既然要蹭饭,也不好空着手去,高明程拿着今早刚打到的兔子,朝细奶奶家去了。 把东西放下,再说一声中午在这边吃饭,细奶奶自然笑着答应,等中午时,就多煮一个人的饭菜出来。 但细奶奶也问了许多美去哪儿了。 于是高明程就把许多美二姐怀孕了,她要替二姐去给大姐和三姐报信的事情说了下。 “哎哟,多玉怀孕了啊?那可真是太好了,她结婚几年都没有怀孕,村里都有人在背地里说她闲话呢!说她是不下蛋的母鸡,白找了一个入赘的丈夫,还猜测你和多美的孩子,会不会有一个要姓许。”细奶奶一边择菜,一边说着。 高明程脸黑了,没想到那些多嘴妇居然还编排起他来。 但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也不好为了这点小事去和人干架,只得摸了摸鼻子,忍了! 细奶奶继续说道:“现在多玉怀孕了也好,就没人再说那些闲话了。” 高明程应着,然后和细奶奶告别了,说中午再过来吃饭。 今天左右无事,他决定去一趟山里。 之前春雨连绵,进山不方便,他也有一阵子没进山了。 从村里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甬道经过时,高明程突然间又听人有人在背地里谈论起他来。 于是他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听着从墙壁那边传来的声音。 “我当初说想嫁给高明程,你偏偏不让,说什么他不被家里待见,名声又不好,跟他结婚是没好处的。于是让我相看了外村的人,又拿了彩礼把我嫁过去,现在呢?高明程过的那么好!而我呢?好不容易怀孕了,还被打流产了!” “妈,我恨你!” 年轻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满怀怨恨的说着话。 她的声音很大很尖锐,因此高明程轻轻松松就全部都听到了,听到后,他就尴尬了。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说话的女人是谁,说起来也是他的同龄人,小学一块儿读过书的。 但两人之间更多的相处画面,他倒是想不起来了。 要不是偶尔间听到了墙角,可能他两辈子都不知道这个老同学原来曾经想嫁给他的。 这算什么? 重生后才发现有人暗恋自己? 第一百三十章 赤灵芝 第131章 赤灵芝(求月票) 高明程一时进退两难,他已经想起那位老同学今后的遭遇了,原本不关他的事,他也不愿意多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 可现在知道这位老同学曾经想嫁给自己,那么心情就又有些不同了。 似乎……无端的就对她多了一些责任感了。 主要是这位老同学过的挺惨的,惨到让他不忍心不管,但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去管,又以什么立场去管。 他已经和许多美结婚了,也没打算和其他人发展一段不可言说的秘密感情。 墙壁对面的争吵声还在继续,但高明程已经不再听了,而是离开了这里。 那位想嫁给他的老同学叫高菲菲,长得也还行,性格是那种温柔沉默的类型,很少和人发生争执。 她现在会这样歇斯底里的和她妈妈吵架,就是因为她遭遇了大变故,导致性情也变了。 她嫁的那个丈夫,高明程并不认识,只听人提起过,说高菲菲因为婆媳不和,被婆婆指使丈夫打她,结果谁也不知道她原来有了身孕,这一打,就把高菲菲打到流产了。 后来高菲菲就回了娘家,在娘家住了半个月,但后面她丈夫带着礼上门认错,又把高菲菲接了回去。 但有一句话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高菲菲又惨遭无数次家暴,忍无可忍想离婚时,却又发现怀孕了,因为怀孕,高菲菲倒也过了一阵子好日子,只是当生下来的是个女儿后,家暴的阴影就再度笼罩在她的身上。 可以说,在接下来的一辈子里,高菲菲都过得很不幸。 唉! 高明程叹息一声,这都是什么事啊?刚发现原来有人曾经暗恋过自己,结果就又想起这人一辈子过的那般的凄惨了。 管还是不管?这是一个问题。 算了,先不管了,这高菲菲还会在村里住半个月,他慢慢的想! 一路朝着山里走去,等进了山后,他就开始快步跑了起来。他喜欢在无人的深山中奔跑,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能够让他的精神放空,整个人和自然都无限贴合起来。 四月的深山里,满眼都是翠绿,新长出来的树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一层淡淡地绿光。所有的植物都在茁壮成长,都在争夺着阳光和养分。 各种各样的野花绽放,点缀的山林格外的美丽。一簇花卉上,一群蜜蜂和蝴蝶正在汲取着花蜜。草丛中,蚂蚱、蝈蝈、蝗虫也都在蛰伏着,偶尔跳出来吓人一跳。 高明程先去检查了自己的蜂箱,自从换了地方后,蜂箱倒是没有再被黑熊夺蜜了,他特意探查过周边的地面,发现并没有大型生物留下的痕迹。 检查过蜂箱后,高明程顺便又去检查了灵芝和茯苓的长势。 在去年采摘过灵芝的地方,又长出一簇簇的小灵芝了,放眼望去,这附近有不少的小灵芝。 他们这里的灵芝品种是赤灵芝,又叫做丹芝。 赤灵芝小的时候,颜色偏嫩黄,等长大后,就会呈红褐色,有光泽,菌柄的颜色一般较深。形状的话,一般是半圆形,也有像肾形那样的。 其实赤灵芝是一年采收的,每年秋末时,就可以把赤灵芝采收回来,但也有多年生的赤灵芝,高明程就曾在山里见过磨盘大的赤灵芝,并且没有将之采摘,因为他想看看,如果一直放任自然生长,这赤灵芝究竟能不能长成千年灵芝。 “嗯,长得还不错。”高明程看着那一簇簇的小灵芝,心情还算不错。 赤灵芝的药用价值还是挺高的,它可以抗肿瘤;还对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也有治疗功效。 慢性肝病、肝硬化、支气管炎、肺炎、肾炎和哮喘,它也能治,所以能够入药的药方很多,赤灵芝拿到市场上去,就很好卖。 高明程如同老农民看庄稼般,一一的检查着,没发现什么问题,便又去看茯苓了。 山里有野生茯苓,但不多,经过他去年的收刮后,那就更少了,因此他决定人工种植茯苓,连木料都提前砍伐好,堆放在山里了。 种植茯苓是有讲究的,通常是五六月种植,最晚不超过七月。高明程打算五月就开始种植,早种早收获嘛! 但种植茯苓是需要用鲜茯苓做种,所以他得去查看一下去年留着的那些鲜茯苓,看它们今年的长势如何。 一个人漫步于山林中,虽鸟语花香,却格外的静谧,脚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或有些许声响突兀的响起,这是某些小动物发出来的,树枝上、草丛中,也偶尔能够看到蛇类的踪迹。 随着天气逐渐暖和,这些冬眠的动物们,也开始苏醒,捕食着食物,以补充冬眠的消耗。 开春蛇是不能招惹的,尤其是有毒的蛇,那些毒素在蛇的毒囊里藏了一个冬季,是最毒的时候了。 高明程也不打算招惹它们,尽量的避开,就算不小心遭遇了,以他的机警,不但可以避开蛇的攻击,还能够将蛇捕捉到。 如乌梢蛇这种可以入药的,他是绝不会手软,将之抓住后,拿回去杀了,然后盘成一团后晒干。 乌梢蛇挺好卖的,不管是送到药交会上,还是直接送到县里的药厂,都是分分钟可以销出去的。 高明程甚至计划在今年的药交会之前,专门进山捕捉一批乌梢蛇,量多质好的话,还能够卖个好价。 心里盘算着这些,高明程淡定的和一条蛇擦脚而过,这条蛇似乎刚吃饱,对高明程没有攻击性,游动着身体,很快就消失在草丛中了。 等到走到一处山涧的附近,高明程突然听到一些奇异的叫声,仔细辨认一下,才发现那是牛蛙的叫声。 牛蛙的叫声很大,并且宏亮酷似牛叫,因此得名牛蛙。 高明程顺着牛蛙的叫声,来到这处山涧,他视力极好,很快就看清在水里有牛蛙的身影了。 啧啧啧,真不愧带了一个牛字,那个头真大! 望着有一斤左右的牛蛙,高明程表示,他馋了。 四月走了,五月来了,新的一月,继续求票! 我想要一千张月票,四月没有达标,五月肯定可以? 眨眼,卖萌! 第一百三十一章 抓牛蛙捡鸭蛋 第132章 抓牛蛙捡鸭蛋 民以食为天,既然馋了,那就吃它! 高明程顺着山坡,往山涧下的水沟走去。这水是山里的泉水,因为地势的落差汇聚于这里,水质清澈,只有半米深左右,多余的水则顺着沟渠流向了其他的低洼处。 水底铺着一些长着水藻和水草的石头,两边是湿润的土壁,在土壁上,有一些小洞,这些洞,大多就是牛蛙和蛇弄出来的。 高明程刚一现身,就惊动了水里的牛蛙,牛蛙们纷纷躲入到水中,发出阵阵响声。 其实抓牛蛙,最好是晚上来,拿着手电筒往牛蛙的身上一照,牛蛙就不动了,这个时候你就伸手去抓,非常的好抓。 抓青蛙也是如此,用这个办法,简直是无往不利,就是得穿个防蛇咬的鞋子,因为晚上时,也是一些蛇类活跃捕食的时候。 当然了,高明程不打算晚上来抓,也没有手电筒这个利器。所以,还是现在抓! 白天抓牛蛙,也有两个方法,一是去寻找牛蛙的洞穴,把牛蛙从洞穴里掏出来,但是这个容易掏到蛇。 还有一个就是利用诱饵去钓牛蛙,当牛蛙上钩后,就趁机把牛蛙给抓到袋子里去。 高明程现在倒是有个好习惯,会经常在身上放一个袋子,这样万一在山里弄到什么好东西,也好拿袋子装着。 他先掏出袋子,将袋子抖开,然后就开始干活了。 他没有诱饵,所以只能用手去抓,他先顺着水沟的土壁去看,牛蛙是会打洞的,牛蛙的洞也比较好认,洞口较大,横着的椭圆形,而且洞不深,非常的好抓。 但也有一种开盲盒的感觉,万一里面是蛇而不是牛蛙呢? 高明程也有这个顾虑,于是他去找了一根木棍,先用木棍探进洞里,然后根据碰触到的触感,来判断是蛇还是牛蛙。 靠着这个方法,高明程成功的抓到几只牛蛙了。他抓到的不算特别大,也就半斤左右,那几只大的,之前还远远看到了,结果等他下来时,早就没影了。 不过没事,小的和大的一样好吃! 等抓到十来只后,高明程就不抓了,够两盘子就行,一盆子给细奶奶家,一盘子自家晚上再吃。 因为要抓牛蛙,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了,肚子都有些小饿了,于是高明程不再耽搁,辨别了方向后,就开始下山了。 他走的很快,结果他发出的动静,竟然惊动了蛰伏在一处水草边上的野鸭子,野鸭子发出叫声,扑腾着翅膀,惊慌逃窜了。 高明程回头望去,看到那野鸭子藏进水沟对面的茂盛灌木丛中,心中微微的惊讶,他们这边的山里,水资源不算特别多,所以是很少看到野鸭子的。 既然看到野鸭子,那么不去寻摸寻摸,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他朝着野鸭子之前待着的地方走去,把草丛扒拉开,果然在草丛那里发现一堆鸭蛋! 鸭蛋有些腥,但高明程是不会在意的,既然遇到,那当然是笑纳了! 野鸭蛋个头没有家鸭蛋大,这一窝都是青壳的,一共有七个蛋,高明程把蛋全部捡走了,口袋里装着牛蛙,不好再放蛋,于是就把外套脱掉,用来装蛋。 今天的收获颇丰,高明程飞快的跑动着,一路朝着山脚下而去。 回到细奶奶的家里时,已经十二点半了,厨房上的烟囱冒着青烟,厨房里则传来炒菜声,很好,赶上饭点了。 高壮听见高明程回来的动静,从厨房走了出来,菜已经炒的差不多,不用他看火了。 “明程哥,我跟你说,高菲菲回娘家了!你知道她为什么回的娘家吗?”高壮一脸八卦的走了过来,但高明程一听到高菲菲这个名字,脸色就有些不自在起来。 不需要高明程接话,高壮继续说道:“我听人说她是被她丈夫打了!还打得流产了!哎,高菲菲性格那么好,又勤劳肯干,怎么就遇到这种男人呢?” “打老婆的男人都是垃圾!我要是结婚了,我才不打老婆!” 高壮信誓旦旦的说着,还对高菲菲的遭遇充满了同情。 高明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脱口而出道:“嗯,伱老婆不打你就不错了。” 高壮急了,大声说道:“秀曼才不是这种人呢!秀曼可温柔了!我上次还去她们村看她了!她说她从来没去县里看过电影,我就说等结婚后,就带她去看电影,看《庐山恋》!” 说到《庐山恋》时,高壮的脸颊可疑的红了。 高明程啧啧了一声,点评道:“居心不良!” 两人在说笑时,厨房里的细奶奶端了一盘子菜出来,说道:“吃饭了,明程快去洗手!” “哦。”高明程应着,跑去洗手,高壮也一同去洗手,然后帮着端菜、盛饭。 菜色还很丰富,一盘子爆炒兔肉、一盘子苦麦菜、一盘子苦槠豆腐,苦槠豆腐别有一番风味,每年细奶奶都会去捡苦槠子,然后处理之后,做成苦槠豆腐来吃。 饭桌上,细奶奶就说道:“这苦槠豆腐是昨天做好的,还有很多泡在水缸里,明程你等下拿点回去吃。” “好。”高明程不客气的应着,做好的苦槠豆腐要泡在水里,这样可以泡去涩味,也可以保存更久,放个两三天,都还是可以吃的。 吃过午饭后,高明程给细奶奶他们留了四只牛蛙和两个鸭蛋,就提着东西回到自己家了。 时间还早,许多美还没有从她三姐家回来。 高明程把牛蛙、鸭蛋和苦槠豆腐都放好,然后就出去看牛羊了。 牛羊都是吃草的,高明程一大早就牵到外面去吃草了,一般情况下,你把牛羊放在外面吃草,是没人会偷的,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人,也都知道这牛羊是高明程家的。 如果有人来偷,那肯定是外村人干的。 高明程来到放牛羊的地方,发现一个上午过去,那一片地方的草就被吃的差不多了,于是他解开系在树干上的绳子,牵着牛羊往水沟那边去,让它们喝点水,然后再换个地方呆着。 “汪汪。”一连串的叫声,是黑虎带着精灵过来了,它们围绕着高明程转着,叫着,周围的气氛都为之变得欢快活泼起来。 第一百三十二章 蚕宝宝 第133章 蚕宝宝 四月初时,地里的油菜花已经到了谢幕的时候,由金黄色的花卉,变成一根根绿色的荚果,荚果里,就孕育着油菜籽,等到油茶籽成熟,就可以收割暴晒,收集油茶籽,然后拿去榨油坊榨油来吃。 菜籽油的气味很浓郁,用来炸油豆腐很好吃。 不过高明程今年没种油菜,因此他看着人家地里的油菜,有点眼馋。 再看人家地里种的绿豆、芝麻和花生,呃,更眼馋了! 眼馋的高明程继续回家扛锄头,开荒! 明年他要把他爱吃的东西都种上!早日实现自给自足! 在高明程挥洒着汗水开荒时,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她直接骑到高明程的附近,然后拨动着铃声。 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许多美巧笑倩兮的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撑地,稳住了身体。 “明程,我们去山里把桑树挖回来!就种在那里!”许多美指着自家院墙的东边角落,那里刚好有一处空地,上无大树遮挡,下无杂石堆积,正是种树的好地方。 高明程一愣,怎么突然想起去挖桑树回来种了? 许多美献宝似的拿了一个纸盒子出来,打开后,对高明程说道:“你看这是什么?” 高明程走过去一看,就看到纸盒子里放着几片桑叶,在桑叶上,还有无数条个头极小的蚕宝宝,看样子,估计刚孵化出来没几天。 难怪许多美突然间想挖桑树了,原来是拿了蚕宝宝回来了。 许多美说道:“蚕宝宝是我三姐给我的,说让我来养,养好了,结的蚕茧可以拿到她那边去卖,有人来收的。说是拿去做蚕丝被!” 许多美无限憧憬的说道:“我问过了,蚕宝宝很好养的,只要有桑叶给它吃就行!等结了蚕茧,就可以卖好多钱了!我想着我们山里就有桑树,但为了以后方便养蚕,还是干脆先去山里挖几棵桑树回来,反正桑叶也是一味药,是有用的东西。” “行!”高明程并不给许多美泼冷水,她爱养就养,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荒地暂时不开了,他扛着锄头,到山里去挖桑树了。 在牛尾岭东南方向的一处坡地上,有一大片的桑树,有大有小,长得挺密集的,每年五月份的时候,还能够从那里摘一些桑葚来吃。 但并非是所有的桑树都能够长出桑葚的,有些树长得高大,但是就是不结果子,村里的老人就说这是公树,只有母树才会结果。 许多美把自行车推回家里,又把纸盒子放在桌子上,然后急匆匆的跟上了高明程。 不多时,两人就来到那片长满桑树的地方了。 既然要移植到自家去,那自然得挑一挑,要挑树形好看,树叶也长势繁茂的。 “就这棵!”高明程指着一棵桑树,许多美自然没有任何意见的嗯了声,于是就看到高明程挥舞着锄头,开始挖土了。 移栽树时,最好要带根带土,这样才容易成活。 高明程就在桑树的根部挖了一个大土包出来,其余的根系,就被他用锄头锄断了,等移栽后,自然会长出新的根系。 桑树的生命力很强,哪怕只剩下一个大树根,也是可以重新发出枝叶的。 高明程挖好一棵后,就去挖第二棵,许多美见状,立即去把之前挖好的桑树拿起来,她打算先带回家里去。 然而她低估了桑树的重量,这棵树倒不是特别高,只比成人高一点,但是呢,带根带土之后,就挺重的。 高明程看许多美一个踉跄险些跌倒,立即说道:“放着,我来就好。” 许多美面带讪色,不好意思了。 她往山下走去,嘴里说道:“那我先回去把坑挖好!” 她一路的下了山,从杂物间拿了锄头出来,开始选地方挖坑了,到时候等高明程把树拿回来后,就可以种上。 挖坑虽然也是体力活,但许多美做的还算不错,等高明程带着两棵树回来时,她已经挖好一个大坑了。 “多美,拿点肥料来!”高明程看了一眼坑底,这里的土是黄土,看上去不是很肥沃的样子。 “哦。”许多美应着,去堆肥的地方拿了一些肥料来,洒在坑底,这是腐熟发酵后的肥料,不会烧到树。 于是许多美扶着树干,高明程就负责覆盖土壤,完事了,还用脚在上面踩踏几下,把土壤踩的更紧实一些。 这第二个坑,就是高明程自个儿挖的,他挥舞着锄头,三两下就把一个大小合适的坑给挖了出来,然后在两人齐心协力之下,顺利的种好了两棵树。 两棵桑树之间隔的并不远,也就两米左右,种下后,也算是点缀了院墙外的风景。 “多美,你把一些树枝给折断,不能留那么多叶子在上面的,我去拿水来。”高明程说道,自去院子里提水了。 他也没去水库那边提水,直接浇的井水,他家的这口井,是真的打的很好,每天的水都很满,水质也清冽甘甜。 果然,附近几个村的人要打井的话,第一个想到的打井人,就是大龙村的人! 这手艺,没话说! 给桑树浇水后,这移栽树的事情,就算是完了,接下来只要等着桑树重新长出根茎和发出新芽了。 许多美拿着刚折下来的树枝,往屋里走去。 这些桑叶正好给蚕宝宝们吃。 “多美,你打算拿什么养蚕宝宝?这纸盒子太小了,过两天就不够用了。”高明程说道。 蚕宝宝发育的很快,现在看着小小的,等过几天,就大了。 到了生长期时,那真是一天一个样,长得快的很。 许多美想了想,一下子还真没找到合适的东西来养,她傻眼般的看着高明程,满脸写着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给蚕宝宝们弄个新家啊! “多美,伱去煮饭,我去山里砍点竹子回来。”高明程拿着一把砍刀,打算再次进山了。 走到院子门口时,他又想起了什么,说道:“我在抓了点牛蛙回来,放在厨房那里,你要是不会弄的话,就放着,等我回来弄。” 许多美快速的说道:“不用你弄,我自己会!” 杀牛蛙,说起来复杂,但对于村里长大的许多美来说,不算多么难的事情,她以前也是抓过青蛙吃的。 青蛙和牛蛙一样,都肉质细嫩,好吃的很! 第一百三十三章 被动物们包围了 第134章 被动物们包围了(求月票) 高明程拿着砍刀进山砍竹子,为的是用竹子编织出一个大簸箕出来,簸箕可是村民们家家户户都不能少的东西。 铲形的簸箕,可以用来装运垃圾,圆形的簸箕可以扬米去糠,还可以用来晾晒东西。 高明程就打算给蚕宝宝们做一个圆形的簸箕出来,因为养蚕需要通风透气,用竹篾编织的簸箕来养就很好。 竹子往往会长成一大片,并且随着时间,会逐渐朝四周蔓延,最终会化为一大片的竹林。 靠近村子的山丘,也有大量的竹子,但这些是分给村民的,他人不能随意去砍伐。 高明程自己和许多美的那两股山里,凑巧都没有竹子,因此他想要竹子,就得进深山里去。 竹子倒也好找,毕竟是一种成活率很高的植物,一走进竹林,满眼皆是翠绿,竹竿是绿,竹叶是绿,地面上,还有或大或小的竹笋。 这些竹笋是春笋,个头大,味道偏苦涩,没有冬笋那么鲜美。山里除了大楠竹发出来的大个头笋子,还有一种很小的笋子,那种笋子吃起来口感会更嫩一些。 高明程瞧了一眼满地都是的竹笋,打算明早过来挖一些回去。 他不打算鲜吃,而是打算晒干后慢慢吃。 鲜吃的口感,是不如晒干之后的口感的,把鲜竹笋煮熟,然后切成片晒干,等要吃时,再用水泡发,然后就这么炒,或者放一点五花肉炒,味道都很好,有一股笋香和嚼劲。 扛着两根大楠竹回家时,天色渐黑,许多美正在厨房切菜,菜刀和砧板相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来。 “我去把牛羊牵回来。”高明程把楠竹放在院子里,说了一句,就出门了。 他走到放养牛羊的地方,看到牛和羊都还好好的。 现在村里养猪的多,养牛羊的少,所以遍地都是能够让牛羊吃草的地方。 “走了,回家去!”高明程吆喝一声,把拴着的绳子解开,牵着牛羊朝家里走去。 砌房子时,就砌好了牛栏和猪圈、鸡圈等零房,现在他没养猪,那多出来的刚好可以养羊。 牛大多时候是沉默的,但羊就不一样了,高明程刚靠近时,两只羊就开始朝着高明程咩咩的叫唤着了。 当高明程牵着它们回家时,也是一路咩咩的叫着,像是在告诉高明程它们一天的经历一般。 这时,黑虎带着精灵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也开始围着高明程,时不时响起几声犬吠。 好,高明程整个人都被一群动物包围了! 也幸好他住的附近没有别的人家,不然得被这些动物们的叫声给吵着了。 等把动物们都安置好,天色也彻底黑了。 高明程家已经牵了电线,买了灯泡了,一共装了三个灯泡,厨房一个,堂屋一个,他们自己住的卧室一个。 起初许多美还嫌弃装的太多,但用过之后,她就知道,这是真方便! “快洗手来吃饭!”许多美的声音从厨房响起,同时伴随着炒菜声。 “来了。”高明程打水洗手,然后朝厨房走去,刚走进厨房,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他抓到的牛蛙,现在已经变成一盘子的好菜了! 牛蛙摔死后剥皮,然后去掉肚子里的内脏,再斩去四肢的脚趾和头,剩下的就是都可以吃的了。 其实牛蛙的皮也是可以吃的,并且满满的胶原蛋白,吃起来不脆爽,而是软糯的口感,像在吃煮得很烂的猪皮。 不过许多美不知道皮也能够吃,她习惯性的把皮丢掉了,盘子里只有牛蛙肉,再配上干辣椒和香葱,色香味俱全。 满满一大盘子的牛蛙肉,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除了牛蛙肉,许多美还煮了一盘子的青菜,一荤一素,搭配的挺不错。 许多美盛饭来,然后夹了一筷子的牛蛙肉,品尝之后,眼睛都亮了起来,说道:“这肉真嫩!吃着比青蛙还好,肉多很多!你在哪儿抓的?下次我们一块儿去抓。” 高明程可不敢带许多美去深山里的水沟抓牛蛙,而在村里的稻田中,大多是青蛙,个头小很多。 再者青蛙可是稻田的好伙伴啊! 青蛙能够捕食虫子,使稻田少受虫害,所以村里人是很少去稻田里捉青蛙吃的。 “再过一两个月,就是牛蛙产卵的时候了,还是让它们繁衍,生的越多越好!这牛蛙偶尔吃吃就行。”高明程如此说道。 许多美没意见,全由高明程做主。 吃过饭后,许多美又跑去看自己的蚕宝宝了。这会儿的蚕宝宝还小的很,其实没啥好看的,她之前给的那些桑叶,现在都还没有吃完,叶片上,只被吃出一个个小洞来。 “怎么还没有吃完?我还想给你们再添一点桑叶呢。”许多美有些失望的说着。 高明程却有些想笑,心想,等蚕宝宝到了生长期,保证你刚把桑叶放下去,就能少一半! 到时候,半夜都得起来给蚕宝宝添加桑叶才行,要是养得多,人都会累个半死去! 高明程知道,但高明程不说。 就让许多美完整的体验一次养蚕的经历! 到时候要不要扩大规模,也全由她说了算,以后那卖蚕茧的钱,也是她自个儿的私房钱,随她花用。 忙碌了一天,两人终于洗洗睡了。 但是,当两人并排躺在床上时,另一种形式的忙碌就开始了! 院子里,蜷缩在狗窝里的黑虎听到房屋里传出来的动静,它先是支棱起狗头来,耳朵竖起,仔细听了一会儿后,狗头便又落下了。 没有危险,睡觉睡觉! 夜色笼罩着大地,一轮半月悬在天穹之上,洒下银辉照耀着世间万物。 此时万籁俱寂,人已睡,牲畜们亦是陷入睡梦中。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斗转星移,将夜色换成了东方鱼白,然后一轮红日跳出地平线,自东边升起,将这一片世界照亮。 月落阳生,新的一天又到来了! 阴阳交替,恒古不变。有人自睡梦中醒来,亦有人再也没有醒来过了。 清晨七点半,高明程正在自家院子里吃粥,忽的他耳朵竖起,似乎隐隐约约听到一阵哀嚎声。 高明程皱眉,端着碗走出了门外,朝着老村的方向望去。 第一百三十四章 迷信的高远见 第135章 迷信的高远见 年底时村委的人换选了,高远见不再是副主任,再加上春天和夏天时,没多少人会请他蒸酒,因此他最近有点闲。 此时他来到高明程的家中,一眼就看到新移栽过来的两棵桑树,于是眉头皱了起来。 高明程刚吃完粥,打算去老村那边看看,之前他隐约听到一些声音,但由于隔的有些远,听的不真切。 但还没来得及过去,他爸就先来了。 “爸,老村那边怎么了?我怎么听见有人在哭似的?”高明程问道。 高远见却不答反问道:“你什么时候移栽了两棵桑树到家门口的?” “昨天。”高明程说道。 高远见闻言,脸色大变,怒斥道:“前不栽桑,后不栽柳。你难道连这句话都没有听过吗?桑通丧,你昨天刚移栽了桑树,昨晚村里就有人老了!伱赶紧把这桑树移走,别让其他人知道了!”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一点事都不知道!”高远见骂着,亲自去找来锄头,要把这桑树重新移走。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是这个开局。 前不栽桑,后不栽柳这句话,他也是听过,但没怎么信过,所以当许多美提议挖两棵桑树种在屋子旁边,好方便采摘桑叶时,他二话没说就把事给办了。 现在高远见态度强硬的要把桑树移走,并且说是因为他昨天移栽了桑树,这才导致昨晚村里老了人。 这未免也太牵强了? 但上辈子的高明程不信,这辈子的高明程,多少还是有些信的,一件事情,若是没有人说什么不好的话,那便算了,只是一旦有人说不好的话,那么总会在心中留下一丝痕迹。 若事有不顺,就会归纳到那些不好的话里。 站在门口的许多美有些惴惴不安,是她提议的移栽桑树,也是她选定的地方,现在听高远见这么一说,她就觉得这都是自己的错。 “爸,我来挖。”高明程走过去,接过高远见手里的锄头。 这桑树是昨天才移栽的,土壤还很松软,随意一挖,就把桑树根系给重新挖了出来。 “爸,谁老了?”高明程问道。 他们这里的人,习惯把死了人,说成老了,也有说去世了、走了或者没了,很少有直接说死了的。 “是我们大房的老太爷,已经九十三岁了,算是喜丧。等下你去一趟老村,或许要搭把手帮忙。”高远见说道,他过来,也是来通知高明程一声的。 死者是同房的长辈,到时候肯定是要帮忙的。 并且那户人家还请了高远见掌勺办白事宴,高远见要按照主人家的预算,给定一个菜单出来,然后提前把菜准备好。 “是老太爷没了?”高明程的脑海中,闪过老太爷的音容笑貌,一时间有些感慨。 老太爷脾气很好,很喜欢和人讲古,他小时候,也曾围在老太爷的身边,听他讲古和猜谜语。 据说老太爷也是读过书的,文化水平可不低呢。 “嗯,睡梦中没的,算是无病无灾,不错了。早上家里人起床后,才发现人没了,具体什么时候走的,也不清楚了。” 两人说话间,桑树已经都被挖了出来。 这回高远见亲自给他们选了地方,选在高明程之前开荒出来的山坡下,旁边就是种着柑橘树的那儿。 高远见看着那些细小的柑橘树,说道:“你想要种多一点果树,就要去石门村那里买果苗,你舅舅他们村的人,大多都承包了山头种果树。” 高明程哦了声,但并不是很想跑到石门村那儿去。 主要是不想见他的舅舅。 说是舅舅,有着血缘关系,但是其实没啥来往,还不如陌生人来的让人自在呢。 他去石门村买果树苗,是到他舅舅家买呢,还是到别人家买呢? 反正都不好,还不如去别的地方买,好挑也好讲价。 高远见看出高明程的不愿,也就不多说了。他是觉得那边的舅舅日子过得好,要是明程他们几个和那边的舅舅处好关系也不错。 重新移栽了桑树后,父子两个就去了老太爷家,看是否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由于年代和地域的特殊性,喜事没有大办特办,这丧事也没有大办特办。只是现在还没有要求火化,因此得去山里选墓地,挖墓坑。 每户人家都有划分了墓地的,你家的人去世了,那只能埋在你家的山地里,是不能乱埋的。 高明程过去时,老太爷家乱哄哄的,到处都是人,都在为老太爷的后事忙碌着。 老太爷德高望重,是大房年纪最大的长者,他的去世,在整个村里都属于大事。 高明程有心想帮忙,但奈何他年纪小,很多事情都轮不到他。 于是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后,只得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后,看到许多美还是有些不安的样子,许多美走到高明程的身边,不安的说道:“明程,都怪我,要在家门口栽桑树……” 高明程哑然失笑,说道:“别想那么多,就算真有什么不吉利的,那也是对我们家不吉利,害不到别人头上去!老太爷是寿终正寝,是喜丧,你别想那么多,也别和人说这事。” 村里迷信的人多,多嘴的长舌妇更多。 明明没什么关系,别到时候真给扯上了。 许多美也知道轻重,不敢乱说的,但整个人的情绪不高,显然还有些自责。 高明程不擅长安慰人,但知道只要一个人忙碌起来,就会忘记很多忧愁,于是高明程让许多美帮他一起片竹篾。 想要用竹子编织出簸箕来,就得先片竹篾备用。 除了薄竹篾,还要有厚点的竹片,用来做簸箕的骨架,先把骨架摆好,然后就开始用竹篾顺着骨架编织,由中间及四周,编织出足够的大小后,就往上再编织三寸左右,然后收尾。 在两人的忙活下,一个簸箕的雏形就出现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两人都是会编织的,更进一步说,整个村的人,大部分都是会编织的,除了个别几个手笨的。 编织簸箕、竹篮这种东西,除了用竹篾,还可以用柳条,用柳条编织成的会更光滑些,不容易被刺到手。 等一个大簸箕编织好后,还剩下一些材料。 既如此,也不必浪费,于是又编织了一个小点的簸箕出来,这些都是用得上的东西,不嫌多。 第一百三十五章 种红薯 第136章 种红薯 老太爷上山那天,下了一场雨,到第二天早上时,依旧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宛若上天给老太爷哭丧般。 虽然村里的老太爷没了,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日子还得过,地里的活得干,家里的家务也得干。 细奶奶就来找高明程,说是可以来割红薯藤扦插了。 扦插红薯藤,最好是在下雨天,把红薯种苗割回来,要割长留短,然后用一把专用的扎刀,把红薯苗扎成一段一段的,一段2-3个节,至少要2个节,然后根据红薯苗的情况来扎的,节长的一般是2个节一根,节短的一般是3个节一根,以一只手能够抓住为一把,用稻草绑好。 割好红薯种苗后,就可以挑着红薯种苗去地里扦插了。扦插的时候,大约20厘米左右插一根,不能太密。 之所以选择在下雨天扦插,就是因为容易成活些。 扦插之后,一个星期左右,就会长出芽来,待成活后,选择一个晴天,再去锄松一下,把野草锄死,如果家里有草木灰的,在红薯根部用手抓一把草木灰洒上,这样红薯长得特别的好,以后就不用放别的肥料了。 因为红薯好种,产量又高,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要种红薯的。 高明程戴着斗笠,披着许多美给他做的简易雨披,往细奶奶育苗的地里走去。 这会儿红薯种苗已经长势不错了,其实早两天就可以割了,但是那几天天气晴朗,割早了也没用,不利于存活。 现在这一场雨下了,正是割红薯种苗扦插的好时候了。 高明程走在地里,放眼望去,看到不少人都在弯腰割红薯种苗,看来都打算今天把红薯种下。 细奶奶和高壮也在割,高壮的脚边已经堆了一些了。 高明程到了后,二话不说,弯腰干活,他干活很快,不多时就割好一堆红薯种苗了,目测能够种三四分地了,于是高明程就打算走了。 “细奶奶,我割好了,先带回去种了。”高明程招呼了一声。 细奶奶抬头看去,立即皱眉把他喊住:“你割这么一点,哪里够种?再多割一点!我今年特意多育苗的!” 看细奶奶执意如此,高明程也没法,只得又割了一些,割够种半亩地的了,他就不肯再割了。 细奶奶拿他没办法,只得让他走了。 高明程走后,细奶奶还要对高壮说道:“壮壮,我们今年多种点,等插完秧,秀曼就要嫁过来了,到时候家里就多了一口人了。” 提起何秀曼,高壮的脸上露出笑容来。 但很快那笑容就垮掉了,他瘪嘴说道:“奶奶,我不喜欢吃红薯,秀曼肯定也不喜欢!” 那几年,他是吃红薯吃吐了! “你这孩子……”细奶奶无奈的笑着,又说道:“今年要是种得多的话,我就给你们做成红薯粉!伱不喜欢吃红薯,但肯定喜欢吃红薯粉!” 高壮一听红薯粉,立即就有了干劲了。 做红薯粉的过程很复杂,他奶奶也不是每年都做的,记忆中,奶奶只做过几回。 但红薯粉是真的很好吃!滑溜溜的,挺有嚼劲,配上肉煮上,那就更好吃了。 “秀曼肯定也喜欢吃红薯粉,奶奶,我们多种一点!”高壮有了干劲,动作都轻快了几分。 细奶奶见状,露出满脸的笑容来。 那边,高明程已经挑着红薯种苗回到自己开垦好的地里了。 许多美已经在这里等着了,她也带着斗笠,披着简易雨披,好在雨不大,不至于淋湿了身体。 地是早已经深耕过了,并且提前起了垄,种红薯是一定要起垄的,垄作加厚了土层,改善了通气条件,有利于通风透光,便于排水,提高地温,增加了昼夜温差,这样才能够达到增产的目的。 垄的方向以南北较好,以便获得充足的阳光。东西向的薯垄,北面受光少,不利于红薯生长;山坡地起垄,垄向要与山坡倾斜方向成直角,以利蓄水且防止土壤被雨水冲刷;套作红薯的垄向最好与间作物的行向一致。做垄时要求宁干勿湿,过湿起垄易产生坷垃,透风跑墒。 你看,种地也是有很多门道的,假如有两块一样的地,一块地由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农来种,一块地让一个啥都不懂的愣头青来种,最后获得的农作物,老农肯定要比愣头青多得多! 高明程上辈子其实没怎么种过地,隔了这么多年后,他更是忘记要怎么种了,但是呢,他有一个好长辈,也有一个擅长学习的头脑。 在村里,只要你有心,通过观察他人劳作,就能够学到其中的精髓。 只不过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已。 但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么也没人非要去追求那个所以然。比如你问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农,问他为什么要这样种,他可能也说不清楚,只会说长辈就是这样种的,或者说这样种产量高一些。 至于为什么会产量高呢?这其中有什么科学道理呢? 老农不知道,但不妨碍老农种出好的农作物来。 “明程,细奶奶家的红薯是红心的还是白心的?”许多美拿了一把红薯种苗,弯腰扦插着。 高明程说道:“是白心的!不过她家的薯种好,白心的也很好吃。” “哦。”许多美应了声,但有些失望,她觉得红心的更好吃点。 等把这些红薯种苗都扦插完了,许多美没回家,而是去了她二姐家。 她二姐家的红薯是红心的,她想问二姐要点红薯种苗来。 高明程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无奈的笑着,自己的女人能怎么办呢?当然是宠着啊! 他挥舞着锄头,在旁边又起了一垄来。 许多美的动作很快,高明程刚起好垄,她就拿着一小把的红薯种苗过来了。 她脸上带着笑容,得意的朝高明程展示了一下,当看到高明程特意给她起的垄后,心里更是甜滋滋的。 她上前,忙把手里的红心薯苗也扦插上。 刚扦插好的红薯种苗在黄土地上,一点儿也不显眼,得等到它们彻底成活了,藤蔓才会长势茂盛起来。 到那时,还得给红薯翻秧除侧根呢,不然会影响红薯的产量。 第一百三十六章 捉黄鳝 第137章 捉黄鳝 清明时节雨纷纷。 自从种下红薯种苗后,时不时就会下一场雨,这是因为清明快要到来了!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清明并不仅仅只是要去给祖先上坟,还有许许多多的农活要做。 山里,蕨菜、竹笋、金银花、茶叶等,都到了可以前去采摘的时候了。 许多美戴着斗笠,穿着旧衣服,挎着竹篮,和村里几个相好的姐妹一起进山去采摘这些东西了,蕨菜和竹笋,都算是野菜,处理之后晒干或者烘干,就可以留着慢慢吃。 金银花晒干后,便是一味清热解毒的好药了,到时候或是自家留着备用,或是卖给药厂换钱,都是可以的。 至于茶叶,这个是摘下来后,自己炒制后留着自家吃的。 对于村里的人来说,能不花钱的东西,那就不会去花这个钱,自己炒制的茶叶,或许是不如买的香,但那又怎么样?夏天喝茶时能解暑,那就行了! 采摘是女人们的事情,半山腰处,能够看到女人们人头攒动的身影。 但整平稻田的事情,就是男人的事情了。 禾苗已经快长得差不多了,到了该插秧的时候了,田地是早就犁过的,现在早已经蓄满了水。 但犁过的田,表面未必平整,这样会影响插秧,于是在插秧前,还需要用特殊的工具把田地弄平了。 高明程只有一亩田,倒也容易,他把自己的田弄好后,就去帮细奶奶家了。 细奶奶家劳动力不足,又有三亩田,每年种田时,高明程多少都会帮着点。 眼看快到中午了,细奶奶直起腰来,对高明程说道:“我回去煮饭了,你和多美中午都到我家来吃饭。” 他人帮忙时,请他人在家吃一顿,这是一种习俗。 高明程并没有拒绝,大方的应下了。 等细奶奶走后,他和高壮继续把稻田整平,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田里有小鱼、泥鳅以及黄鳝的踪迹,如果仔细寻找,还能够找到一些田螺。 这是涨水后,顺着水流带过来的。 “高壮,捉黄鳝吗?”高明程看到一条肥硕的黄鳝钻进淤泥里,有些心动了。 “捉啊!”高壮也是爱玩的人,两个人一拍即合,当即脱下旧上衣,把袖口打结,做成简易的布袋,用来装捕捉到的战利品。 其实也可以把裤子脱下来,会比衣服更好装,但是呢,都是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脱裤子什么的,不太雅观啊! 做好了装东西的袋子,两个人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说是捉黄鳝,但若是遇到泥鳅,那自然也是要抓的。两个人自小就是在田野间长大的孩子,早就练就一身的本领了,高壮在捉鱼这一块,是不如高明程,但捉泥鳅捉黄鳝还是不错的。 主要是捉鱼得在水库里进行,要用双手慢慢的在水底去摸,等摸到鱼时,就要迅速的将鱼捉住。 但有些鱼不好招惹,比如黄叫鱼,有刺有毒,这让部分人心中生怯,有了怯,手就不快不稳,难以捉到鱼了。 但捉黄鳝就不同了,捉黄鳝是有技巧的,你先观察田里的淤泥,要找到有洞有气泡的地方,这里面十有八九就有黄鳝或者泥鳅了,这个时候你只要顺着这个洞去捉,手要快要准,那么保管就能够捉到了。 不管是黄鳝还是泥鳅,都很滑腻,很容易从手里逃脱掉,所以抓的力气一定要大,然后尽快把它们丢进衣袖袋子里,这样就可以防止逃脱了。 在两人忙着捉黄鳝时,旁边的地里,也有人在捉,基本上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他们也早早地练就了一身的本领,捉的速度并不慢。 这时,高明万顺着田埂走了过来,他浑身都是泥巴,手里拿着的衣服也全部都沾满了泥巴,显然他刚才也是在捉黄鳝了。 高明万站在田埂上,望着他二哥。 “二哥,伱捉到多少了?” “有一些。”高明程捉的时候,也没有细数,现在直起腰稍稍休息一下,顺便看一下捉到了多少。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笑眯眯! 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捉到不少了! 掂量了下,应该够两盘子了。 他望向高明万,问道:“你捉了多少?” 高明万也笑着,说道:“够一盘子,我下午还打算来捉,等插秧之后,就不好来捉了。” “其实收割的时候,那才更好捉呢!”高明程说道。 等到早稻收割的时候,地里的黄鳝和泥鳅都挺多挺肥的。那个时候,绝对是村里孩子们的盛宴,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田里捉泥鳅了。 兄弟两个又说了几句话,高明万就先回去了。 高明程望了一下天色,因为要下地干活,他也没戴手表,估摸着快下午一点钟了,于是就喊高壮回家去了。 高壮也是满脸的笑容,显然他也捉到不少。 “我先把东西放回去,洗了脸后,再过去吃饭。”高明程对高壮说道。 高壮应了,于是两人分开回家去。 这捉到的黄鳝泥鳅,可不能马上就吃的,而是要放在清水里养上几天,等吐尽了肚子里的泥沙后,才可以吃。 不然的话,就会吃到一股土腥味。 高明程把用衣袖兜着的黄鳝和泥鳅倒进大水盆里,这水盆原本是用来洗澡的,但奈何一到捉鱼的时候,里面就养着鱼,现在这里面又养着黄鳝和泥鳅了。 高明程琢磨着,还得让木匠再打一个洗澡盆出来,反正他山里还堆着一些砍好阴干的杉木,随时都可以拿去用。 由于黏着的泥土太多,高明程先把这些黄鳝泥鳅都洗了一遍,然后再倒进清水养着。 由于自家就打了水井,这用起水来,格外的方便。 接下来,他又提了一桶水,就站在旁边不远处,洗了脸和手脚。井水直接扑打在身上,有一些的冰冷,但高明程还可以忍受。 他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才往细奶奶的家中走去。 在半路时,恰好遇到采摘归来的许多美,许多美早上带去的竹篮,已经堆得高高的了,大多是金银花和茶叶,还有部分蕨菜。 至于竹笋,许多美没有采集,因为上次高明程去山里弄了很多竹笋回来,那些竹笋处理后,都够他们吃上很久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米果又叫清明果 第138章 米果又叫清明果 许多美在山里摘了两天的金银花和茶叶,第三天时,周围山丘上的金银花和茶叶,就都被村里人摘的差不多了。 这时,距离清明只有一天了。 许多美早上吃了粥后,就挎着竹篮,往水库的边上走去了,今天她打算摘一些鼠曲草回来。 他们这边在清明时做米果,都是要加鼠曲草的,米果,又被称之为清明果,有些地方不放鼠曲草,而是放艾叶,这样做出来的颜色,都是绿色的。 鼠曲草长在水库边的田坎上,山里也有,但是靠近水边的,会更嫩一些。摘鼠曲草,必须要摘嫩的,否则就会有很明显的纤维,嚼都嚼不烂的那种,没法吃了。 许多美寻到一片长势茂盛的鼠曲草,于是蹲下来采摘,在她身边的不远处,还有村里其他的人也在采摘。 今明两天,大家都会为做米果而忙碌着。 在许多美忙着采摘鼠曲草时,高明程也没有闲着,他提着半桶浸泡了一夜的大米,朝细奶奶家走去。 他还没有置办石磨,所以要把米磨成米浆,还得借细奶奶家的石磨用一用。 高明程过去时,高壮正在清洗石磨。 因为石磨并非天天都要用,难免会有灰尘落下,所以每次用之前,都要用清水洗干净,再用专用的小扫帚将水扫掉。 “明程哥,你先磨!”高壮说道,把地方让了出来。 细奶奶也浸泡了米,打算在今天把米果做出来,等明天清明时,就可以直接带到坟头去上坟祭祀了。 “好!”高明程应着,他把手里浸泡的米放下,左右看了下,又从细奶奶家拿了一个空桶,走到老井那边提了一桶水回来备用。 磨米浆时,是需要加水的。 高壮拿着一个饭勺过来,说道:“我给你加米。” 于是高壮负责用饭勺舀起浸泡后的米和部分水,添加到石磨的洞里面,而高明程则负责推动着石磨,利用石磨的摩擦力,将米化为米浆,米浆从石磨的边上流了出来,然后被收集,朝着一处低斜的地方流淌而去。 而在那下面,就放着一个干净的水桶,将这些米浆全部接住。 高明程力气大,推动石磨跟玩儿一样,丝毫不费劲。 而石磨这种东西,你若是力气小,越推越难,但要是力气大,一旦推动了,并且推的很顺利了,反而会产生一股惯性,让伱推的不至于那么的累了。 高明程跟个永动机一样,根本不带停的,倒是累的高壮不停的添米,这添米是有讲究的,一下子不能太多,太多了,就磨的不均匀,也不能太少,太少就浪费推磨的力气了。 跟被人催着似的,高壮不停地添米,然后突然间发现米见底了! 于是他舀了一点清水淋到洞里,让里面残留的米浆也一同流出。 “好了!明程哥,你力气真大!”高壮羡慕的看着高明程。 他自小跟在高明程的身边,自然知道高明程的力气大,但现在他觉得高明程的力气更大了! 高明程得意的笑着,朝高壮眨了眨眼,神秘兮兮的说道:“我教你做的俯卧撑,你有没有每天都坚持做?” 高壮乖乖地点头,高明程让他做的事情,他基本都会照做,除非实在做不了。 在前些日子,高明程就突然教他一套动作,有仰卧起坐,有升阳跳,但着重让他练的就是俯卧撑,并且说练好了俯卧撑,保管他下半生幸福美满! 只是说到下半生幸福美满时,高壮总觉得高明程的语气和神情有些怪怪的。 后来他在做俯卧撑时,百思不得其解,这做好俯卧撑而已,怎么就能够保管他下半生幸福美满呢? 高明程用孺子可教的眼神看着他,关爱的问道:“能做几个?” 高壮老老实实的说道:“一开始只能做十几个,现在好点了,能做二十几个了。” 一般成年人差不多能做三十几个,高壮的力气一般,能做二十几个,也算是不错了。 高明程拍了拍高壮的肩膀,说道:“继续努力!” 他看了一眼已经磨好的米浆,对高壮说道:“把你家的米也拿来,我一起给你磨了。” 高壮还未开口,在厨房里忙活的细奶奶已经说道:“不用了,我们只泡了两斤米,一会儿的事,你先回去!” 既然这样,高明程也不强求,提着满满一大桶的米浆回到了自己家。 他回来时,许多美也把鼠曲草采摘好了。 采摘好的鼠曲草需要清洗,然后用开水烫一下,用手团成一团捏干水分,然后用刀剁碎,要剁的越碎越好,然后和米浆搅拌在一起。 混进鼠曲草后,原本白色的米浆就成了白绿色了。 这鼠曲草是野菜,也是一味药,有镇咳、祛痰、治气喘的功能,并且内服的话,还有降血压的疗效。 大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村里在做米果时,都会添加一些鼠曲草进去,这样一来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二来米果的颜色也会更加的好看。 “明程,你来烧火。”许多美喊了一声,然后提起满满一大桶的米浆,倒进了早就清洗干净的大铁锅里。 她泡了五斤米,磨好的米浆可不少,满满一大锅呢。 不过这些还有很多水分,等下在加温搅拌的情况下,水分变少,就不会有这么多了。 高明程坐在灶膛那边,负责添柴烧火,许多美则负责掌勺,米浆倒进铁锅后,就得开始用锅铲慢慢的搅拌,因为不搅拌的话,就会有粘锅烧焦的情况出现,这样做出来的米果,味道就不好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铁锅里米浆的水分一点点的被蒸发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熟成了一团黏黏的米团,到这时,还得不停地搅拌,并且搅拌需要把握好力度,否则就根本不成型。 许多美年纪虽小,但力气不小,经验也足,大米团在她的搅拌下,成了一个大圆球般,在锅里滚动着,一点儿都不粘锅。 这样做出来的米果,才是好米果! 高明程望着大铁锅中的米团,眼中流露出期待的神色来,到这个时候,已经不怎么需要添柴火了,因此高明程拿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盆子过来。 “差不多了?我来弄出来!”高明程说道,他上前,许多美则后退一步,把锅铲给了高明程。 高明程一下子把大米团给铲起来,小小的锅铲,铲着大大的米团,自然得赶紧放到盆子里去。 那盆子已经是他们家最大的盆子了,结果也才刚刚放得下这个米团而已。 许多美往锅里倒了一瓢水,炙热的锅底和冰冷的井水相撞后,立即发出刺啦的声响。 “你放到桌子上,还得揉一下的。”许多美一边说着,一边来到桌子前。 他们家的桌子是新做好的,还刷了一层桐油,所以表面很光滑。 许多美用碗倒了一点茶油,这是待会要用的,因为米团有些黏手,所以需要在手上放一点油。 许多美重新把手给洗干净了,然后就准备趁热把米团揉好,捏出剂子来。 刚出锅的米团是柔软的,一旦冷了,就会变硬,这样就不好做成米果了,所以得趁热,高明程看到许多美的手都被烫红了,立即说道:“你放着,我来揉!” 说完,他赶紧去洗了手,接过了揉米团的任务。 先从大米团里面揪出一小团,然后就这么揉,慢慢的揉成长条状,等揉的差不多了,就用手揪出大小合适的剂子。 其实做米果和做饺子有些类似,就是比做饺子还麻烦的多! 许多美拿过高明程揪出来的剂子,又稍微揉了一下,然后用手掌压平,要尽量压平压大一些,但又不能压的太薄了,太薄就做不成了。 压平后,许多美拿了两碗事先炒好的馅料来,他们这边大多用萝卜和芋头做馅料。 这馅料也不必完全炒熟,只需要稍微炒一下,调个味而已。 如果有肉,和肉一起炒,那就更好了。 最近高明程没有特意进深山打猎,因此是到军岭老集上买了两斤五花肉。 许多美用筷子夹了一些馅料放进米皮上,然后就跟包饺子一样,把边上给捏的紧紧的,不能留有缝隙的。 包好的米果就暂时先放在桌子上,等多了,就一起放进蒸笼里,在蒸笼的最下面,铺着棕树叶子,有纱布也可以铺纱布,但用棕树叶子的话,就会带有一股粽叶的香味。 如此,一人揉米团,一人做米果,倒也和谐的很。 等米团都揉好了,高明程也加入到做米果中。 “这馅料不够了,剩下的做圆米果。”高明程说道,开始把大剂子分成好几个小剂子,然后揉成一个小圆球。 这种圆米果,可以就这么吃,也可以放进粥里煮,还可以放油盐炒一下吃。 可谓是吃法多样。 等到米果都做好了,就把蒸笼放进大铁锅里,之前大铁锅里就烧了一些热水了,现在再添一点水,再把火给烧旺了,用大火猛蒸一个小时左右。 瞧,是比做饺子复杂! 但他们这儿的人,都好这一口,因此每年清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米果,米果也是给祖先上坟时必带的一种祭品。 大约,也是想让祖先尝一尝这米果的美味。 我承认,把自己写馋了。 有多少书友吃过这种清明果呢?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上坟和出头 第139章 上坟和出头 清明那天,依旧没有下雨,只是天色阴阴的,天空之上有薄薄的乌云飘动着,似乎随时会下一场小雨般。 许多美早早的就准备好东西了,她打算给自己的爸妈去上坟。 今年她出嫁了,这个事也得和爸妈说一声,虽然阴阳相隔,但是在清明时给先人上坟,就是一种心理寄托。 仿佛阳间的事情,在清明那一日,阴间也能够知晓一般。 一块白水煮熟的五花肉,一盘子米果,再加上一些纸钱、香烛、和酒,这些就是上坟必备的东西了。 高明程手里拿着一把砍刀,对许多美说道:“走。” 上坟,并不仅仅只是人到坟头去祭拜,还需要给坟锄草添土,因为坟地平时少人前去,所以路上杂草杂木众多,如果没有路走,还得用砍刀砍断一些树木,清扫出一条路来。 两人关好院门,朝着坟地所在的山走去。 高家村大多数人的祖先,都葬在小元山,但许多美的爸妈并不是葬在那里。 或许是杂姓的缘故,她的爸妈是葬在另外一处山,要横穿一片田地,然后再顺着山路攀登而上,至半山腰时,才走到了坟地所在。 这里人迹罕至,平时村里人很少到这边来,只有实在没有柴火了,才会不辞辛苦的过来砍柴,因此一路很多杂木,几乎将路面都遮蔽了。 高明程拿着砍刀走在前面,顺手就把遮挡住路的小树和树枝杂草都给砍断,然后随手丢到一边去。 许多美挎着竹篮走在后面,天虽然没有下雨,但之前下过雨,所以地面还有些湿滑,行走在山路上时,还需要格外的小心。 走了大约二十多分钟,才走到坟地所在的地方。 在山坡上,有两个小土包,小土包的前面并没有立碑,这是因为太穷了,没钱立碑。 似这种小土包,若非亲人,很少有人知道地底下埋葬的是谁。 这里杂草丛生,若是无人上坟祭祀,再过数年,小土包就会慢慢的被杂草灌木覆盖,再也看不出底下的真容来。 两人没急着上坟祭祀,而是先把坟地给清理了一番,要把小土包上的草除掉,还要再添一些土,起到壮坟的作用。 做完这些,许多美已经出了一身闷汗了。 她把祭品一一摆好,然后拿出火柴,点燃了纸钱和香烛。 高明程也和她一起给地底下的岳父岳母祭拜,虽然小时候也曾认识,但那会儿,可不知道自己会娶人家的女儿呢。 祭祀的主要是许多美,她开始跟地底下的爸妈说话,说一下自己的近况,又说高明程对自己很好,自己现在的日子过的很好,让爸妈放心之类的。 然后又说了她二姐终于怀孕了,她爸妈后继有人了,让爸妈在地底下放心之类的话。 大姐和三姐出嫁后,基本就没有回来给爸妈上坟过,今年二姐怀孕,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来,但许多美来了,于是又说了一些大姐和三姐的近况,好让爸妈都有所知。 上坟祭祀结束后,还得负责把火彻底熄灭,虽然山里湿气重,但万一引发山火,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许多美用脚把冒着火星的纸钱踩灭,又把肉、米果和酒放回竹篮里。 “走。”许多美开口说道,语气里有股不易察觉的轻松。 两人带着东西下了山,也没有回家去,而是去了小元山。 高明程的爷爷就葬在小元山,他今年分家成家,第一年得去给爷爷上个坟。 他们抵达时,高明程爷爷的坟墓已经有被人祭祀过的痕迹了,显然是他爸妈带着弟妹们已经来过了。 但这个是各论各的,只要有心,等都分家后,每个兄弟都可以分开来祭祀一回。 从小元山下来,凑巧遇到在村里遛弯的奶奶。 高明程的脚步停下,看向他的奶奶。 他和奶奶的感情不深,远不如跟细奶奶的感情深。 在他的印象里,自己很小的时候,奶奶还算年轻,但那时她要下地去挣工分,要管家里的家务,还要帮着他妈带孩子,挺忙挺累的。 只是这些忙累,没有多少是落在自己身上而已。 “奶奶。”高明程和许多美都喊着。 高奶奶其实为人很好,性格也很豁达,若非如此,当年也不会同意罗小华这种出身的人进家门。 “哎,刚给你们爷爷上坟回来了?”高奶奶笑着说道,她的目光望向小元山的方向,在那里,葬着她的丈夫。 “是啊,快要下雨了,地面湿滑,奶奶你慢点走。”高明程说道,语气很是认真。 他奶奶的身体硬朗,晚年也无病无灾的,但在明年冬天时,会因为不小心摔跤而把胯骨摔断,至此后,元气大伤,不过半个月,人就在疼痛中没了。 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多都骨质疏松,缺钙。这个时候最怕摔跤,一旦摔跤就容易出大事。 高明程又和奶奶说了几句话,然后目送奶奶走回了家,她身体硬朗,因此步伐很稳,毫无摔跤的迹象。 “回去。”高明程说着,同许多美一起回去,但是呢,他却在脑海中琢磨起一件事,明年时,他打算让他爸爸把老宅通往厕所的那一段路铺上水泥硬化。 因为上辈子,他奶奶就是在去上厕所回来的过程中,踩在湿滑的地面上,然后狠狠地摔了一跤。 回到自家,看到还没有用水泥硬化的院子,高明程决定等插秧之后,就去买些水泥和河沙回来。 铺水泥地这种事情,技术难度小,他自己就能够干好。 过了清明后,就在插秧的前几天,一个陌生的男人来到了高家村,他骑着一辆有些旧的自行车,进了村后,直奔高菲菲的家中而去。 住在高菲菲旁边的邻居们,立即认出这个男人是谁来。 于是,把高菲菲打到流产的丈夫,现在到高菲菲家来赔礼道歉接人的消息,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于是村里的好事者们,纷纷围聚到高菲菲的家门口,等着第一手八卦。 村里没什么娱乐,这件事就能够成为村里长舌妇们的谈资,至于会谈论多久,得看下一个大八卦什么时候出现了。 正在地里做事的高明程,立即从村里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件事。 他眉头紧皱,望向老村的方向。 很快,他心中有了主意,他把锄头往自家院里一放,就往老村走去了。 一路上,他喊了好几个相好的同龄人。 高明程的人缘其实很好,村里很多人都得到过他的帮助,他这人也从不居功。 现在高明程一吆喝,从者云集。 一行人走到村头的承恩门牌的底下,高明程指着那承恩门牌,大声说道:“我们高家村是有大来历的,祖上可是出过当官的!现在我们村的人被其他村的人打到流产了,这件事不能忍!” “否则其他人知道了,还以为我们高家村的男人没有血性,任由我们高家村的女人受人欺负呢!” “高菲菲是我们的小学同学,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我们都清楚的很,这一次她吃了大亏,我们得为她讨回公道。” 高明程的话刚说完,立即有人问他要怎么做。 大家一个个都义愤填膺的。 在农村是没有秘密的,高菲菲回娘家的那一天,她之所以回娘家的原因,就被所有人都知道了,并且都在私底下议论过,同情过。 但替高菲菲出头的事情,大家倒是没有想过,毕竟真要给高菲菲出头,那也应该是她的哥哥弟弟和堂表兄弟们。 大家虽然都姓高,但并非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 只是现在高明程出面,把村里的年轻人都召集了起来,扬言要替高菲菲撑腰,有人带头后,其余人等就不嫌事大了,纷纷囔囔着要给那个男人好看。 群情激愤之下,一行人直接闯入高菲菲的家中。 高菲菲的丈夫,早已经献上礼品,又给了钱,然后当着高菲菲爸妈的面,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再也不会打高菲菲了。 他这次来,就是给高菲菲赔礼道歉的,也顺便把高菲菲接回家去。 农村是不讲究离婚的,离婚女也大多没有退路,所以有些女人实在活不下去了,那也是喝农药自杀。 高菲菲原本也是很难回娘家的,她家房子不大,又有哥哥和弟弟,哪里容得下她这个出嫁的人。 但高菲菲是被丈夫打到流产才回来的,而这个丈夫,可是她爸妈给选的,并且礼钱也有大半落在她爸妈的手里。 所以她以此才在家里住了下来。 但日子总归不会很舒服就是了。 现在高菲菲的丈夫来接人了,又给足了赔礼道歉的面子,高菲菲的爸妈其实已经不生气了,巴不得赶紧把高菲菲接走。 高菲菲坐在一边,满脸的黯然失色。 她对于自己的处境,是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的。 不然刚回家时,也不会表现得那么情绪激动,甚至说出恨她妈妈的话来,因为她不这么做,也许她爸妈第二天就能把她送回婆家去。 但终究还是要回去的。 想到这里,高菲菲面如死灰。 这时,一群年轻人冲了进来,为首的便是高明程。 高明程指着高菲菲的丈夫,说道:“我们高家村的女人,还没有被人打过的,你小子,这是开了先例了!” “我们几个都是高菲菲的小学同学,大家又都同根同源,伱打高菲菲,就等于打我们整个高家村的脸面!” “小子,我不管你们私底下怎么样,我只给你一句话,我们高家村的女人,打不得!你下次要是还敢打,就别怪我们几个冲到你家去把你打一顿!” 说完,高明程给那个男人表演了徒手掰断一根手臂粗的木棍! 擦咔一声,木棍断成两半。 感谢‘飘香风流4’和‘感觉’以及‘谁家丢了个小可爱’的舵主打赏,也感谢‘路过一季花开’的执事打赏,以及其他朋友们的打赏。 感恩于心,本想默默地加更感谢,但奈何一直没有码到字。 吾儿病了,还传染给我了,哭唧唧。 第一百三十九章 站在道德上制裁你 第140章 站在道德上制裁你 高菲菲的老公名叫黄庆春,黄姓也是他们这边的一个大姓,不过他所在的村子,并不叫黄家村,而是喊做岭下村,顾名思义,村子坐落在一处山岭之下。 他们这儿山地多,属丘陵地带,因此几乎每个村子,都是坐落在山脚下的。只是有的是大山,有的是小山丘。 岭下村坐落在大山里,他们村其实比高家村还穷,田地少,山地多,主要是在半山腰开了一些梯田出来,种植红薯、芝麻、绿豆以及烟叶等农作物。 黄庆春家就种了两亩地的烟叶,每年卖烟叶的钱,就是他们家的主要收入了。 他家没有女儿,他爸妈就生了两个儿子,他弟弟小他两岁,还没有结婚成家。 他虽然结了婚,但并没有因此分家,还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这平日里自然会有一些矛盾。 高菲菲和她婆婆最主要的矛盾,还是在于礼钱。 岭下村的人不好谈婚事,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要出比其他村更多的礼钱,才能够娶到媳妇回来。 这男方出礼钱,女方就要出嫁妆,一个地方的礼钱,是大约有一个数目的,但嫁妆就没有具体的数目,全看女方家怎么做了。 有的疼女儿的人家,不但把礼钱作为压箱底还回去,还会再额外给女儿置办嫁妆,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好,底气足。 但有些就跟卖女儿没有太大的区别了,不要脸的,能够一毛钱不给,让女儿空着手嫁出门,有些要点脸面的,多少会给置办一个木箱,裁剪几件衣服,充作面子。 高菲菲家有哥哥有弟弟,她的礼钱自然被父母留下大半了,她出嫁时,带去的嫁妆极少。 而这,就是她和她婆婆之间最大的矛盾,她婆婆因此看不上她,经常喊她做事,做完地里的事,又喊着做家里的事,高菲菲如果表现出不高兴,就是一顿骂。 这一次,高菲菲因为怀孕的缘故,身体不舒服,就没去做事,结果被她婆婆指使着丈夫痛打了她一顿。 事后她流产了,她婆婆这才怕了,不再折腾她,但是她实在太生气太害怕了,于是就回了娘家。 原本看到丈夫来接她,三言两语就把父母哄住了,她的亲兄弟也在一边没说话,她心里就胆寒了。 但现在看到高明程带着一群同龄人冲了进来,扬言要给她撑腰,不准她丈夫再打她,高菲菲黯然失色的眼底,瞬间迸射出耀眼的亮光来。 高明程的到来,如同一束阳光,照耀在高菲菲的身上,带给她丝丝的暖意。 高菲菲没有想过是不是高明程对自己有意思才这样做的,村里其他的人,也没有这般想过,因为高明程本来就是一个很仗义的人。 所以他带头出面,同龄人没有怀疑什么,就连村里的老人们也没有因此怀疑什么。 此时此刻,黄庆春满脸的慌张,他目光发愣的看着那一分为二的木棍,打心底感到害怕起来。 如果只有高明程一人,他虽然怕,但也不至于太怂,但现在面对着七八个群情激愤的年轻人,那些人个个目光狠厉的盯着他,告诫着他。 高明程伸手指着他,厉声说道:“我已经打听到你家住哪里了,要是下次还听到你打我们高家村的女人,就别怪我们高家村的男人不客气了!” “对!我们高家村的女人不能打!”其余人等,纷纷说道。 这件事,本来是黄庆春的家事,但是被高明程这么一闹,就成了整个高家村的事了,事关高家村的脸面问题,就连那些三四十岁的男人们,也都开始声讨起黄庆春。 这些人目光凶恶,言语激烈,气势骇人。 黄庆春站在那里,这回面对的是二三十个人的声讨,他瑟瑟发抖起来,张嘴想说话,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要是自己说错了一个字,就会遭到一顿痛打一样。 但在高明程等人的目光紧逼下,他终于说出口了:“我……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打高菲菲了。” 这句话,声音低弱,胆气不足。 高明程冷笑一声,继续说道:“这话是你说的,别到时候我们高家村的男人打上门去了,伱再来后悔!” “是,是。”黄庆春紧张的双手交握,身体都微微躬着,颤栗着,把懦弱胆怯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 任谁也难以想象,他在不久之前,还挥拳打向刚进门不久的妻子,在拳脚攻势下,甚至将妻子打流产了。 制服了黄庆春,高明程又走到高菲菲的兄弟面前,冲他们唾弃了一下,嘲讽道:“没卵蛋的孬种!要是我妹妹被人打了,我立马冲上去弄死他!” “呸!” “孬种!” 在高明程的带动下,其余人等也纷纷唾弃高菲菲的两个兄弟,把他们两个弄的脸红耳赤的。 一般情况下,要是家里的姐妹被男人打了,家里的兄弟以及堂表兄弟,都会上门去给自家姐妹撑腰的。 可高菲菲的两个亲兄弟,根本没这么想过。 也是因为他们家这个态度,在今后,高菲菲才会一直生活在家暴的阴影之中。 只是经过高明程带头这么一闹,高菲菲今生的命运或许会有所改变。 但高明程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最后,他走到高菲菲的面前,真诚的说道:“他要是还敢打你,你就回村报信,我们高家村的男人们,都是有血性的!你不要怕,你也可以打回去,扣他眼珠子,踢他胯下,或者半夜趁他睡觉时,在他身上倒一盆开水,给他松松皮!咱有的是手段治他!” 高明程每说一句话,黄庆春就颤抖一下,目光惊恐的看着他老婆,当看到他老婆的眼睛都亮了,似乎对这些法子极为认可时,他就更慌了。 男人打女人,大多会赢,这是因为体力上就比女人强,但再强的人,也有弱点,也需要睡觉。 只要女人愿意狠下心来,别说整治男人了,就是杀了男人,也是能够办到的。 最后,黄庆春到底还是把高菲菲接回去了。 但在高家村老少爷们的目送下,他骑自行车骑的战战兢兢的,结果一不小心,自行车骑到一个浅坑里,颠簸的高菲菲险些摔下去。 黄庆春在这一刻身体都僵硬了,生怕会招来一顿打。 但好在,没人上前打他,高菲菲也没吭声,她回头望向村头池塘的位置,高明程等人都站在那里目送着她。 这一刻,她的心是温暖的,她仿佛找到了靠山,整个人的气质不再阴郁,而是变得强势起来。 她想明白了,她婆家暂时出不起给小叔子结婚的礼钱,那她就是家里唯一的儿媳妇,除非他们想让两个儿子都打光棍,否则就该捧着自己才是! 这么想着,她腰杆都挺直了。 第一百四十章 群豺猎猪 第141章 群豺猎猪 高明程带领众人替高菲菲出头,原本是自己的私心,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后,他在村里的名声更亮了。 就连周边的几个村子,也都听闻了他的事迹,提起他时,个个竖起大拇指来。 本村的人更是觉得颜面有光,尤其是那些还未出嫁的小姑娘们,一个个都有安全感了。 高淑芳也成了最令小姐妹们羡慕的对象。 因为她有那么好的一个哥哥! 有这样的哥哥在,嫁到夫家去了,肯定不会受气。 但也有一些妇女们对此嗤之以鼻,黄婶子甚至当众说道:“呵呵,有这么一个哥哥,看淑芳能嫁给什么人哦!只怕方圆百里的人,都不敢娶淑芳了!” 这话,还真得到一些人的认同。 罗小华也听到了这些话,心底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一方面觉得老二做的也没大错,一方面又真怕影响了淑芳的婚嫁。 她愁眉不展时,高淑芳却很快乐,她见过黄婶子挨打的画面,也听到过某某被丈夫打了的事情,这回高菲菲被丈夫打到流产的事情,更是在小姑娘的心中埋下一根刺来。 高菲菲也是有哥哥有弟弟的,加上堂表兄弟,一共有七八个人呢,但这些人没有一个替高菲菲出头,村里未出嫁的小姑娘看在眼里,都对此有些胆寒。 可高明程的出头,就如一道灿烂的阳光,照耀在整个高家村的上空了。 看到女儿骄傲快乐的样子,罗小华心底更不是滋味了。 不行,她得去找老二说说,让他做人做事不能这么霸道,他跟高菲菲无亲无故的,干嘛给她出这个头? 出了这个头,高菲菲的家人们也没有因此感激他,反而有些怨恨,只是在村里人的众怒之下,不敢表露出来罢了。 罗小华要去找高明程的麻烦,但最终还是没有找成,因为高奶奶说了,不管高淑芳以后会嫁给谁,总之是不让嫁给爱打人的男人的。 高远见虽然觉得高明程有些咸吃萝卜淡操心,但也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出嫁后,会遭到丈夫的打骂,因此也不准罗小华去找高明程说事。 高远见自己不打老婆,也没怎么打过高淑芳这个女儿,他打的最多的,还是儿子,只要儿子调皮犯错了,都会挨打,其中以调皮的高明程挨打次数最多。 而高淑芳呢,虽然高远见偏心儿子,却是不打女儿的,女儿做错了事,那也最多是骂一骂。 看到自己的妈妈吃瘪,高淑芳反而捂嘴笑了,笑容很是快活。 这件事后,就到了插秧的时候了,太阳高高的挂起,七八百亩的田地里,有人在拔禾苗,有人在挑着担子把禾苗送到田里去,还有人弯腰插秧。 就连孩子们,七岁以上的孩子,也是要帮着插秧的,更小的则是在田埂上玩耍着,笑闹着。 一年之计在于春,插秧是村民们的大事,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在插秧,不过他们只有一亩田,很快就插好了。 高明程跑去给细奶奶家帮忙,许多美则跑去给许多玉家帮忙。 今年许多玉怀孕了,虽然村里的女人没有那么矫情,但这会儿赤脚下田还是有一点点的冷,所以张志远没让许多玉去田里插秧,只在家里做家务。 等插秧结束后,一年的春耕就忙的差不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没有那么的忙碌了。 高明程琢磨着该进山一趟了。 春季是动物们繁衍生息的季节,所以高明程没有频繁的进山打猎,偶尔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时,也顺便在查看动物们的踪迹。 自从开春后,野猪们又满大山的撒欢了,吃嫩笋、啃根茎、翻找虫子,在泥潭里打滚,在松树上蹭一层厚厚的松脂,那日子,快活的很。 黄麂的踪迹也被高明程捕捉到了,由于黄麂的特性,它们占据一片地方后,是鲜少会转移的,所以很好找到。 高明程这次一大早就进山了,进山后,居然难得的目睹了豺狼捕猎野猪的画面。 只见在一处较为平坦的山沟里,一群野猪正在咀嚼着鲜美的葛藤叶,这个野猪家族不算太大,只有八头,其中有六头大的,两头小的。 就在它们啃食的欢快时,一群豺狼悄悄地出现,呈包围状态将野猪群给围住了,豺狼的性情十分沉默而警觉,行动又敏捷,因此那群野猪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若非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又是凑巧站在一处山丘上,只怕也难以察觉到其中的危险。 去年冬天时,高明程在栎树林那边狩猎到一头野猪,当时就被豺狼们发现,并且一路尾随到下山的位置,虽然双方没有发生冲突,但也说明豺狼擅长潜伏以及行动敏捷。 忽的,从山沟的四面八方响起嚎叫声,伴随着嚎叫声起,所有藏在树林中的豺狼也朝着野猪群冲了出去。 嚎叫声才起,野猪群就开始惊慌起来,因为四面八方都有嚎叫声,都有围堵,因此野猪群瞬间失去了逃亡的方向,只能仓促的朝着前面而去,但冲至豺狼面前时,有几条豺狼忽的跳起,朝着野猪的眼睛抓去,这是它们一惯的伎俩,先围堵,再抓瞎猎物的眼睛,接着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 也有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能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它们的狩猎手段,可谓是十分残忍。 更可怕的是,它们往往是一个族群甚至两三个族群一起狩猎的,数量能够多达三十头! 此时山沟中就至少有二十头豺狼,并且它们之前嘴里发出的嚎叫声,是具有召集性质的,倘若周围还有豺狼在,那么听到这嚎叫声,就会朝着这边跑来。 野猪群很快就被豺狼们冲散了,野猪的体型虽大,但在豺狼的围堵追逐下,很快就被冲散了,体能更好,性情更凶猛的雄野猪是最先跑掉的,母猪和小猪落在了后面。 咻地一声,一头豺狼突然高高的跳跃起来,它迅速的和目标猎物缩短距离,然后精准的落在目标猎物的头上,锋利的爪子瞬间将目标猎物的眼睛抓瞎了! 野猪受伤后,哀嚎声响起,但这不能让狩猎者心软,紧接着,其他五六头豺狼也朝着这头受伤的野猪包围过来,它们的爪子锋利,牙齿尖锐,不断的在野猪身上留下一道道的伤痕。 野猪起先还哀嚎不断,但很快哀嚎的声音就逐渐弱了下去,最后只剩下苟延残喘的哼唧声。 高明程看到已经体无完肤的野猪,心中亦是一阵胆寒。 即使捕猎到一头猎物了,但其他的豺狼并没有就此放弃,它们仍然在追逐着另外一头野猪,并且这头野猪更惨,被掏肛了! 狩猎到两头野猪后,就足够豺狼族群享用了,于是豺狼们停止追逐,开始沉默的吞食起来。 目睹这一切的高明程悄悄地从山丘上离开,他握紧了手中的标枪,朝着一个方向快步跑去。 他注意到,还有两头野猪虽然没有被豺狼族群狩猎到,但都已经受伤了,其中一头更是伤了一只眼睛,仅靠着另外一只眼睛才仓促逃走的。 现在,高明程要去捡剩饭了。 呃,准确的说是要去趁猪不备,就地捡个便宜。 第一百四十一章 毙命狗嘴 第142章 毙命狗嘴(求月票) 高明程刚得到鸟铳时,还是把玩过一阵的,也特意练过枪法,但最终他发现铅弹太软,并且铅有毒,因此他慢慢的还是把鸟铳给搁置了。 今早准备进山狩猎时,他就拿了一把标枪。 这把标枪是由附近的铁匠打造的,高明程特意让铁匠打造的沉手一些,铁块就用了六斤,再加上柘木做成的枪杆,约八斤左右了。 柘木也是一种名贵木料,可以做家具,也可以做弓,还可以做杵,质地很坚韧。 之所以要做重点,就是在投掷的时候,能够产生更大的威力,足以刺破野猪的皮。 “黑虎,追上去!”高明程对身前的黑虎喊了一声,今早他是带着黑虎一起进山的。 黑虎嗅觉灵敏,那野猪又是受了伤的,就算躲藏了起来,也容易被黑虎追踪到。 而高明程只需要跟在黑虎的身后,就可以顺利的找到那头受伤的野猪。 因为豺狼的捕猎,附近这片山林格外的静悄悄,许多动物都闻风而逃,那些逃脱包围圈的野猪们,没有受伤的已经躲藏了起来,受伤的依旧情绪激动的在山林中奔跑着。 越是奔跑,伤口越是被振开,刺激的野猪嗷嗷叫。 黑虎跑得快,高明程也不慢,一人一狗很快就追逐到一头受伤的野猪了,正是那头被豺狼抓瞎了一只眼的野猪。 野猪一路狂奔着,但显然体力已经快要不行了,它的一只眼睛完全被抓瞎了,眼眶处流出大量的鲜血,除了眼睛,身上也有几道抓伤,但野猪的皮厚,那些抓伤倒不是特别的严重。 由于野猪一直在奔跑,所以高明程迟迟没有把手里的标枪投掷出去,但这时黑虎猛地发力,一面发出响亮的狗吠,一面朝野猪冲杀而去。 狗吠和豺狼的声音是有些区别的,但豺狼的体型类狗,因此当黑虎冲杀过去后,原本就被豺狼抓瞎眼睛的野猪,更是被吓得肝胆俱裂,毫无搏杀的意志。 黑虎很快就追逐上野猪了,悍勇的朝野猪的身上咬去,它倒是不像豺狼那般下狠手,却也是咬向野猪的脖子。 野猪受到强烈的惊吓,发出哀嚎声来,但面对黑虎的攻击,它只能毫无章法的挣脱着。 但黑虎的咬合力很强,能够轻易的咬死一只兔子,现在咬在皮糙肉厚的野猪身上,也是死死的不松开,不管野猪怎么摆动着头,试着挣脱,黑虎都不松口。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知道这头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也没有上前动手,就站在一边,看着黑虎大展神威。 最终,在黑虎的撕咬下,野猪的生机逐渐断绝了。 黑虎察觉到猎物不能再动弹了,这才松开嘴,它站在毙命的野猪身边,冲高明程骄傲的“汪汪”叫着,恍若一个英勇的战士般。 高明程走了过去,先是伸手抚摸了一下黑虎的狗头,夸赞道:“黑虎,好样的!” 这真是一条好狗! “我给你记头等功,好肉都分你一份!”高明程大方的许诺着。 黑虎极其通人性,又和高明程相处久了,明白高明程所说的意思,于是立即高兴的叫了起来。 山林寂静,狗吠声就显得格外的响亮。 高明程环视一圈,暂时没有发现危险,但在深山之中,必须要格外的警惕,于是他走到野猪的面前,弯腰将野猪扛在了肩膀上。 这是一头壮年公猪,原本它幸运的逃脱了豺狼的猎杀,却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死于一条狗的嘴里。 只能说时也命也。 “回家去!”高明程说道,辨认了方向后,大步离去。 黑虎没有负重,欢快的走在前面,它看似欢快,却对周围报之警惕,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被它提前察觉到了。 好在,一路都很顺利。 这一次,没有再遇到豺狼群尾随,也没有再遇到盗蜜的黑熊,至于偶尔碰上的松鼠、野兔、野鸡等,不值一提。 一大早进的山,下山时,也不过才十一点。 好在他家就在山脚下,又和老村隔的远,因此他扛着野猪回家,也没有被人发现。 进了自家院子后,高明程随手将院门关上。 这附近虽然大部分是他开垦出来的地,但也有部分是村里其他人过来开垦的。 将肩膀上的野猪丢在地上,高明程扭动着肩膀脖子,放松了一下肌肉。 家里静悄悄的,许多美并不在家,春耕结束后,她又去了董飞霞家里学习如何裁剪衣服去了。 上回在县里集市上买回来的衣服,都被她拿到董飞霞那边,在董飞霞的带领下,把衣服拆了,然后照着打板,最后才又顺着针脚给重新缝好。 如此一来,董飞霞也可以做出最新款的羊城外套了。 这是老裁缝们都有的手段,只要有一件样品,就可以复制出类似的款式来。 所以在服装市场上,一旦有卖的火的衣服,很快就会出现类似的款式,而正品想要占据市场,就得在面料上下功夫,面料比仿制品好,那么手头宽裕的顾客们,自然还是愿意买正品的。 高明程先是进了厨房,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茶水解渴,然后才拿着菜刀走了出来。 他出来时,正巧看到黑虎如同守卫般,守护在野猪的身边,而精灵则围绕着野猪撒欢儿,时不时想去咬野猪,但就它那口嫩牙,压根咬不破野猪的皮呢。 不过,精灵也不算小了,可以适当的进行狩猎的训练了。 他准备找个时间,让黑虎带着精灵去掏兔子窝,狩猎第一步,先拿野兔下手,谁让野兔繁殖快呢。 “让让。”高明程伸手把精灵拨到一边去,又顺口说道:“黑虎,看好你小弟!” 黑虎立即懂事的拦住精灵,不让精灵再靠近野猪了。 没有狗的打扰后,高明程就开始专心的剥皮起来,刚剥了一小块皮,他就顺手切了半斤猪肉下来,丢给黑虎,又给精灵也切了一块二两重的肉。 得到鲜肉的奖励,黑虎心里颇为高兴,它发出一声轻叫,然后低头吃肉。 精灵也跟着学,对面前的肉块发起了进攻,精灵刚来时,才断奶不久,高明程给它吃的,大多是软烂的熟食,后来就学着啃一些骨头,到现在,高明程会偶尔给它吃一些生肉,有意的让它的性情变得凶猛起来。 双倍月票即将没啦!!!求月票啊!! 第一百四十二章 和最硬的关系见见面 第143章 和最硬的关系见见面 高明程如今处理起野猪来,也算是驾轻就熟了,很轻易的就把野猪的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整个剥了皮的野猪放到干净的大木板上。 当初特意做这块大木板,就是为了方便处理野猪这种大货。 这头野猪,高明程不打算拿去卖。打算一部分鲜吃,一部分风干,另外还要再拿出一点来送人。 春耕已经结束了,高壮的婚期近了,再过半个月,就是高壮结婚的大日子,另外听他妈的意思,最近是打算给三弟高明万相看对象了。 他结婚基本没花家里多少钱,所以现在就有余力给老三讨媳妇,至于老四,今年上半年就要初中毕业了。 说起来他们家都是学渣,虽然儿子们都读到初中,但也都是混日子,高明程就不说了,就说老四,打小学开始,就不好好读书写作业,他们班上有个桥下村的学霸,很是会读书,就是家里穷的很。 于是老四就想了个法子,每天给那个会读书的同学带一点吃的去,然后哄着别人给自己写作业。 什么李子成熟了,就带一把李子,毛栗熟了,就带一把毛栗,有时候还从鸡窝里摸一个鸡蛋去。 总之,这份情谊就结交下来了,有学霸同学帮着,老四在学校的日子过的还不错。 高明程重生回来后,曾经对老四说过,让他和学霸同学相处的更好一点,能让学霸同学给他辅导,那就更好了。 因为那个学霸同学,后面考上了人大,并且一直读到研究生,毕业后,就在特区的一家公司上班,混的十分不错,只是后面全家都搬走了,村里的这些关系,也基本就断了。 但老四如果能和对方关系更好一点,没准以后还能沾点光什么的。 当然了,高明程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至于老四怎么做,就看老四自己的了。 高明程刚把野猪的内脏掏出,把肉切割好,大门就被人打开了,进来的是许多美。 已经中午了,她是回来煮饭的。 结果刚进院子,就看到那么多肉! “明程,你又打到野猪了?”许多美惊喜不已,脸上挂满了笑容。 “这可不是我打到的,是黑虎咬死的!”高明程指着黑虎,笑着说道。 黑虎立即昂头看向许多美,冲着女主人汪汪了几句,像是在表功般。 许多美震惊了,她知道黑虎能够咬死兔子,但万万没想到,黑虎还能够咬死野猪! 她又看了一眼野猪,虽然已经被切割了,但通过这些肉,也能够大致看出这是一头很大的野猪。 这就厉害了! 于是许多美立即夸起了黑虎,夸的黑虎越发骄傲神气起来。 有了这么多肉,中午饭就格外的丰盛,饭桌上,许多美跟高明程提起了一件事。 “明程,我今天碰见淑芳了。我觉得,她好像也想学裁缝,我打算问一问师傅,看我可以教淑芳吗?”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一愣,问道:“你学的怎么样了?” “师傅教的很上心,基本的裁剪,和缝线,都做的差不多了。我现在自己就可以单独做宽松一些的衣服了,只是没有师傅做的好看。”许多美颇为自信的说道。 从拜师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虽然不是天天都在学习,但隔三差五的,时不时就会跟着学一些。 董飞霞为人也大气,既然收下了她,又答应让她一年就出师,所以教的很快。 也因此,许多美认为自己来教高淑芳,应该也是可以的。 高淑芳是高明程的亲妹妹,她是愿意与之交好的。 “行,你问问董婶子,看她怎么说,如果她愿意收下淑芳,那更好,我再替淑芳交一份学费。”高明程说道。 虽然许多美已经入门了,但让小师傅和老师傅来教人,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许多美看了高明程一眼,心里有点舍不得钱。她觉得自己也可以教的。 但也没有反驳高明程的意思,只说下午就去问师傅,看师傅是什么意思。 下午时,高明程让许多美给高守旺夫妇带了两斤野猪肉去,他自己没去,因为他打算去一趟县里。 因为春耕的缘故,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呆在村里,就算上回带着许多美去了县里的集市,那也来去匆匆,没怎么办事。 时间已经进入到87年了,今年台湾会解除戒严令,允许当年那些从大陆到台湾的人返回大陆探亲。 同时台商也会在大陆进行一些商业活动,据他所知,就有台湾人到他们县里开了一些工厂,有制糖厂,也有纺织厂和造纸厂。 上辈子这个时候,他在外面漂泊无定,对县里的一些情况,反而不太熟悉,因此他打算去县里逛一逛,紧盯时代的发展,顺便再搞点钱。 有了自行车后,高明程再去县里时,就会骑着自行车去。 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放着一个干净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个野猪肚子和两斤野猪肉。 野猪肚子可是好东西,他们这边有野猪肚子能够治胃病的说法,其实不能完全治疗的,但的确有改善,起到一个调理的作用。 并且还有种说法,野猪有时候吃到毒草或者毒蛇,胃就会有伤,但经过野猪自己去寻找解毒药,那伤就会好,只是会在肚子里留下一个疤痕,而疤痕越多,人吃下后,疗效越好。 这个是真是假,高明程不太清楚,是听村里的老人说的。如果拿去集市上卖,也的确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 但高明程之前弄到的野猪肚子,都留着自己吃了。 这回他打算拿去送给高国兵。 这是他在县里最硬的关系了,也是确定会给自己带来极大帮助的关系,是不能就此疏远的。 上回带许多美去县里赶集时,他就想过带许多美去拜访高国兵,但没想到凑巧买到牛和羊了。 带着牛和羊,就有诸多的不便,所以只得先回家去。 中午的太阳高高挂起,马路上的行人并不多,要去县里,大多都会选择早上去,这样办完事,下午好回来。 中午这个时间段,自然人就少。 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犹如箭一般,在马路上穿梭着。 四月中旬的风,不冷不热,扑打在高明程的脸上、身上,将头发和衣服都吹向身后。 高明程迎着风,心中颇为痛快,朝着县城一路而去。 第一百四十三章 事关仕途的案子 第144章 事关仕途的案子 到了县城后,高明程直奔警局。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高国兵的家里肯定没人,得到警局去找人。只是当他进了警局后,却被告知高国兵并不在警局。 “明程,你过来。”有过几面之缘的小宋,把高明程拉到一边去了。 等走到无人的角落时,小宋才说道:“县里发生大案了!是灭门案!” 高明程眉头一跳,没想到这个消息这么生猛。 灭门案,这搁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算是大案要案了。 这种案子的性质很恶劣,一旦发生后,警局面临的侦破压力就很大,高国兵算是刑侦老手,所以这个案子也是交给他来办的。 “小张跟着高股长到外面办案去了,我在警局整理资料,明程啊,这个案子不好办,最近高股长的压力很大,只怕是没时间见你了。不过……” 小宋话说到一半,又停住了,他鸡贼的左右张望了下,没看到有人靠近,这才凑近高明程的耳边,轻声说道:“高股长要是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了,那么就有可能要升迁了!” 听见这话,高明程的眉头本能的皱起。 上辈子,高国兵直到退休,都一直是这个职位,并没有升迁。 也就是说……上辈子高国兵没把这个案子办下来? “宋哥,我对办案也有点兴趣,要不……你把伱整理好的资料给我看看呗。”高明程对小宋说道。 小宋的年纪比高明程大,但听见高明程喊他宋哥,心底还是挺得意的。 原本案子的资料,是不能随意给人看的,但高明程是谁啊?那可是高股长极为看重的侄子! 于是小宋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把之前整理好的资料都拿给高明程看了,警局其余的人看到这一幕,都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的办案条件差,这案子最为关键的资料,还是尸检报告,根据尸检报告得知,这个灭门案一共死了五口人,两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以及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这五个人,都是被同一把砍刀砍死的,那把砍刀就留在现场,刀刃都发卷了,可见凶手用力之猛。 被害人住在大田村,虽然名字是个村,但其实就在县中心的旁边而已,被害人的家境不算富裕,以种田为生,其中那个年轻的男人是泥瓦匠,有一份额外的收入,比起同村人,日子过得稍微富裕些。 因此被害人在被杀害后,家里惨遭了洗劫,东西被翻的到处都是。 看完这些,高明程突然有种天助我也的感慨。 他知道这个案子的凶手是谁! 高明程把资料还给小宋,说道:“我给我叔带了一些东西,既然他忙,我就不打扰了,宋哥你帮我把东西转送一下。” 说完,高明程从自行车上拿了东西下来,递给了小宋。 小宋看高明程看完资料就要走,也不觉得意外,这破案的事情,可不是人人都会的。 他接过东西,满口保证一定会把东西转交到高股长的手里。 “我先走了,宋哥再见。”高明程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警局。 他来到了被害人的家中,门已经被封了,周围也静悄悄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这里发生了灭门案,平时不会特意经过这边来。 高明程也没有进去,只在门外看了一下,然后继续骑车走了。 这个案子,他是有印象的,直到十二年后,凶手才被绳之以法,所以高国兵再厉害,也没能在此时此刻侦破这个案子。 今天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天了,再过一天,凶手就要离开他们县了。 高明程知道这个时间节点,也通过网络看到过凶手十二年后的照片,知道凶手是甘省人,在当地犯下人命案子后,就一路逃窜南下,后面又陆续犯了很多案子,凶手在他们县只犯了这一个案子,因为明天他就离开了。 多年后,凶手表示,当时他很饥渴,被害人好心带他回家,给他水和饭吃,但是,当男主人把一天所得的工钱交给女主人,让她保管好时,他盯着那钱,突然就起了邪念。 为了那点钱,他杀了一家五口,但最后收刮时,才收刮到两百块钱。 本来他想马上走,但在杀害被害者时,他也受了伤,右脚被人用凳子砸到了,疼痛难忍,所以多停留了两天,直到听到警察办案的风声,这才赶紧走了。 这会儿没有实名制车票,也没有监控,也没办法通过凶器上的指纹来锁定凶手,所以办案的过程会慢很多,很多案子其实都没有及时办掉。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朝县里便宜的旅馆而去。 在经过面馆时,他都会特意停下来,仔细观察一下在面馆里吃面的人,他们本地人,大多吃粉,很少吃面,但这个凶手喜欢吃面条,基本是不吃米饭和粉的。 一路走走停停,却根本就没有找到目标人物。 他得知的信息还是少了点,只知道凶手明天才走,但没走时,凶手呆在哪里,凶手没提,他自然也不知道。 但高明程没有放弃,依然在寻找着。 他想找到凶手,不仅仅是为了让高国兵能够升迁,更是为了挽救之后死于凶手的那些无辜受害者。 凶手在离开这里后,改名换姓的躲藏了起来,但也陆陆续续犯下一些案子,有盗窃案,也有杀人案。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尤其是小巷,更要仔细的检查。 凶手犯下灭门案,又因为脚受伤而躲起来,那么自然会躲在阴暗的地方,这才不被人察觉。 “明程,你怎么在这?”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高明程回头望去,竟然看到高国兵。 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亦是骑着自行车,腰间别着手枪。 看他们的神色,也是在这一带搜查。 “叔,我是来找凶手的,我觉得凶手可能还躲在县里,我看了资料,说屋子里桌椅凌乱,其中一个椅子更是摔在地上,有新鲜的裂口,我猜测凶手可能也受伤了。”面对高国兵,高明程没有试图找什么借口,直接说明了来意。 高国兵皱眉,怒斥了句:“胡闹!你又不是警察,你来找什么凶手?他可是杀了五个人的!” 虽是怒斥,但实则是关心。 带病熬夜更新,因为白天没时间写。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发展眼线,有线索 第145章 发展眼线,有线索 由于高明程的坚持,办案人员临时添加了一个。 高国兵没好气的说道:“你跟在我们后面,就算有情况,也别出头,知道了吗?” “哎,好的。”高明程笑着应道。 如今警局人手不足,并没有大量的招收协警,因此哪怕是这桩灭门案,办案人员也不多,高国兵带着两个手下满县城到处找人,再加上一个小宋留在警局整理资料。 也是因为人手不足,所以高明程一定要坚持去找凶手,高国兵再三思考后,才答应让高明程跟着自己。 高国兵想,高明程跟着自己,总比他一个人瞎转悠的好,不怕没找到凶手,就怕万一找到了,反而害得高明程出事了。 他们这边有三把手枪,哪怕凶手那边有手枪,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怀抱着这个想法,高明程被接纳了。 但高明程很快就对高国兵提出了一个建议:“叔,警局的人手不足,但我们可以发动群众帮我们去找啊!” 高国兵皱眉,正要怒斥,高明程又说道:“我们去找那些经常犯事的混混,他们对县城的大街小巷是最熟悉的,也知道犯事后,要躲到什么地方去。我们也不需要他们和凶手正面起冲突,只需要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行。” 高明程的这个建议,就相当于把混混征用了,让混混成为警局的线人。 听完之后,高国兵皱起的眉头就又松了下去。 起初他还以为高明程想让老百姓去找凶手,但如果是让混混们去提供信息,那就没什么了。 其实高国兵在侦办这起案子时,就调查过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又询问过附近的人家,问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有没有看到凶手之类的。 甚至也找了在那一带混的混混们问过,但最终并没有多少收获。 因为那个凶手并非是他们本地人,是一路流窜过来的,才来没多久,就因为见财起意,犯下了这个案子,之后又逃走了,因此当地人对这名凶手,所知信息并不多。 所以这个案子不好办,高国兵面临的压力很大。 侦破了这个案子,他就有可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这是动力,也是压力。 因此高明程提出让县里的混混成为线人,提供信息时,高国兵在思考了几秒钟后,就同意了! 人多力量大,多一些人帮着寻找凶手,没准他就有可能抓到凶手了! “小张、小罗,你们两个去找人来,让他们在今明两天把整个县城都给我搜一遍!”高国兵对两名手下说道。 那两人立即去办事,骑着自行车,分头行动。 不多时,就带回两个人来,高明程一看到那两个人,立即有种世界真小的感觉。 那两个人,正好是曾经试图抢劫过他的人。 一个是小宋的表弟何大有,一个是那个有刀疤的光头男。 这两人看到高明程时,神色间也有一丝的不自然,眼神闪烁着,并不打算相认般。 “我最近在办的案子,你们都知道?”高国兵看着两人,目光威严,语气严肃。 都说民不与官斗,更何况这两人的底子不那么干净,因此在高国兵面前,都表现的很乖巧。 高国兵为什么会找上他们,他们已经提前知道了,于是当场表态,说会努力帮着警方搜查凶手,一旦找到相关的信息,就一定来告诉警方。 正当两人准备走时,高明程喊住了他们,说道:“县里卖面条的地方多不多?伱们注意一下,看有谁会一天三顿的吃面条!呃,吃馒头包子也行!” 高国兵皱眉看向高明程,其余人也纷纷不解的看着他。 高明程解释道:“我看过案宗,说凶手是被害人带回家的,当时被害人的邻居见到了,并且搭过话,被害人曾表示凶手饥饿难忍,着实可怜,所以带他回来吃点饭。” “事后勘察凶案现场时,的确找到一碗饭,但那碗里的饭剩下大半,菜却被吃得干干净净了。我因此大胆的猜测,或许凶手不是我们县里的人,甚至不是南方人!不然饥饿难忍,为什么只吃菜而没有把饭都吃完?” “我的猜测或许不对,但也是一个寻找的方向。” 听完高明程的分析,高国兵都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关于凶案现场的那碗饭,他根本就没有多留意。 小张和小罗两名干警,瞬间看高明程的眼神也不一样了。 高国兵对光头他们说道:“嗯,你们在找人的时候,就着重注意下,看有没有外地人,只要是外地人,不管是哪里的,你们都来警局告知一下。” “好。”何大有和光头都点头应下了。 他们很快就走了,召集手下人,开始满县城的寻找起凶手来。 他们虽然是混混,但并没有犯下过杀人的罪行,现在县里有人被灭门了,并且可能是外地人干的,因此他们个个气愤填膺,很想为警局出一份力,早点找到凶手,将其绳之以法。 虽然临时发展了一批线人,但高国兵等人也不能回警局休息,还得继续寻找。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何大有就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找过来了。 一看到高国兵,年轻的小伙子就紧张的满脸通红起来,似他们这种习惯小偷小摸的人,看到警局的人,就心虚啊! 何大有指着那小伙子,说道:“高股长,这小子有消息要说!他说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巷子里,曾见过一个北方的外地人,那外地人说着一口外地话,还买了面条吃,我们本地人,吃面条最多吃一碗,那外地人吃了两大碗!所以这小子就多看了两眼。” “快,给高股长他们描述一下那个人的长相!”何大有拍了拍小伙子,示意该他说了。 小伙子虽然紧张,但还是说道:“那个人很高很壮,穿着一件有些旧的破棉袄,满脸的胡须,头发也乱糟糟的,像是很久没洗过一样,哦,他眉毛很浓,比一般人都浓!” 高国兵严肃的说道:“你还能找到这个人吗?” 小伙子说道:“不好说,我只见过一次,要不是老大特意提起北方的外地人,我还记不起来。” “我们现在就去火车站找!”高明程立即说道,他知道凶手明天就会离开,但之前不确定凶手是不是就一直躲在火车站的附近。 现在有人在那边见过凶手,那么凶手应该就是躲在火车站附近了! 高明程的突然插嘴,引起众人侧目,但高国兵也立即说道:“走!去火车站!” 有了他的发话,一行人立即朝着火车站而去。 几辆自行车快速的在街上行驶,带着一股势在必行的气势。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于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第146章 于茫茫人海中找到罪犯 火车站向来是龙蛇混杂的地方,有些地方的火车站,更是藏有黑店和站街女,你出站时,就有人过来问你要不要坐车,要不要住宿,或者要不要小姐的。 这个时候,你得稳住,千万不要随意搭理,否则就会被缠住,轻则损失钱财,重则有殒命之危。 不过高明程这儿的火车站是个小火车站,过往人员少,因此这个灰色产业就没有成形,或许有,但并不多。 到了火车站后,由于人手有限,高国兵提议分开行动,如果发现可疑人,可以暂时先盯着,等人到齐后,再一起包围动手。 由于高明程没有枪,高国兵又在意他的安危,于是让高明程跟着自己。 何大有和那个小伙子也一块儿过来了,看到高国兵表现出很担心高明程安危的样子,两人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要命!高股长到底知道不知道他的侄子是变态? 打架时,下手也太狠了! 就他侄子的身手,倘若那凶手没有枪的话,根本不是对手好不好! 虽然那凶手犯下了灭门案,罪行累累,但何大有对高明程的武力,是有切身体验的。 高明程注意到何大有他们那诡异的眼神,于是斜睨了他们一眼,对上视线后,何大有他们立即端正态度起来,一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一行人分开,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小张和小罗都独自一人,何大有就带着他小弟一起,都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搜查而去。 受害人的邻居目睹过凶手,虽然天黑了,看的不清楚,却也曾说是个个头很高的人,至于口音,因为当时凶手没开口说话,所以那邻居并没有因此表示凶手是个外地人。 而何大有的小弟,就说在火车站这儿见过一个个头很高大的外地人,那么结合这些信息,只要这名凶手还没有走,那么十有八九就还在这里! 但高国兵也有一丝疑虑,既然凶手都已经躲在火车站了,那么会不会已经登上火车,离开这里了? 高明程知道高国兵的担忧,但他不能直接开口说凶手今天还没有走,是明天才走的。 他在前世时,因为猎奇,翻看过一些有名的悬案,也翻看过发生在他们本地的案子,因此凑巧得知了凶手的信息。 但此时此刻的他,是不应该表现出知道这些信息的。 他只能更努力的去寻找凶手,把凶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他骑着自行车,一路穿行,但两边的景与人,都映入他的眼底。 这时,他们来到一处巷子的拐角处,在这里,靠墙摆着一个简陋的剃头摊子,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年人了,虽然老,但手还是很稳,并且剃头的价钱比别家还要便宜几分钱,因此生意也还不错。 此时摊子上就有顾客在,剃头匠正在给顾客剃头,旁边的煤火灶上,正烧着一壶热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即将烧开了。 那名剃头的顾客和老人,都是背对着高明程他们的,但在墙壁上,挂着一面有些花了的镜子,镜子中,倒映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 这男人五官粗狂,肤色黝黑,但并没有胡须,他的头发已经剃了一半了,看上去很是精神。 他身上也没有穿着破棉袄,而是一件半旧的黑色外套,他坐在凳子上,因此看不出具体有多高。 高明程骑着车一晃而过,只通过那面有些花的镜子,看了一眼顾客的模样。 在他看向镜子时,顾客其实也通过镜子看到了他们,那一刻顾客本能的警惕起来,但很快就看到那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人已经远去,因为前面就要拐弯,因此很快就看不到人影了。 呼,顾客松了口气,继续坐在那里剃发。 那上了年纪的剃发匠是个老手了,很快就替他把头发全部都剃好了,他望着镜中的自己,眼中闪过恍惚之色。 自从离开家乡后,他就再也没有剃过头、刮过胡须了。一路躲躲藏藏,风餐露宿的。 他发现自己瘦了,但和南方人相比,他还是算高大健壮的。 “来,该洗头了。”剃发匠准备好热水和香皂,招手让顾客过来。 现在洗头,需要人低着头,把头置于脸盆的上方,然后由剃发匠给伱打湿头发,抹上香皂,再洗去泡沫。 整个过程其实也很快,因为男人的头发少,剃发匠也不会给你用太多的水。 当头发被涂抹香皂,揉洗出泡沫时,顾客本能的闭上眼睛了。 这时,高明程和高国兵早已经躲藏在暗处,高明程看向高国兵,用眼神示意了一下。 高国兵有些许的犹豫,但很快那一丝犹豫就消失了,他对高明程打了一个手势,高明程点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两人迅速的冲了过去,高明程一把抱起那剃头匠,将他整个人挪到一边去。 而高国兵已经趁机将那洗头发的顾客给制服了。 顾客本身就低着头,闭着眼,满头的泡沫,因此高国兵很轻易的就将他制服住了。 起初高国兵还担心会抓错人,但当他制服这名顾客时,顾客本能的挣脱着,力道之大,动作之凶猛,彻底打消了高国兵心中的疑虑。 这个人,肯定有问题! “哎,你们是什么人?”最先问话的,竟是那剃发匠。 看到高国兵已经把犯人制服住了,高明程也松开了剃发匠,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五毛钱,将之递给那剃发匠,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出来做事,也怪不容易的。 “警察,抓捕犯人!”高国兵不怒自威的说道。 那剃发匠本来已经要去接高明程递过去的钱,现在一听高国兵的话,也吓得不敢要钱了。 那犯人仍旧想挣扎,但高国兵已经老练的将他的手反绑住了,他因此很难挣脱掉。 将犯人拷上手铐后,高国兵就打算将犯人带回警局审问。 只是用自行车带犯人有些难,怕犯人趁机跑了,于是又拿绳子将犯人的脚也给绑住了。 高国兵带着犯人在前,高明程骑车在后,紧紧的监视着犯人的一举一动。 当他通过镜子,看到犯人的脸时,一股熟悉感就在心中泛起,经过和记忆中的照片对比,高明程很快就锁定了犯人。 第一百四十六章 多走动,就是关系 第147章 多走动,就是关系 高明程是在高国兵家吃的晚饭,吃过晚饭后,他就准备回高家村了。 高国兵本想挽留他在家里住一晚,但高明程拒绝了。 这会儿还没有手机,他要是不回去的话,许多美肯定会担心的。 今天是中午才来县城的,到了县城后,又帮着高国兵他们抓捕凶手,本来如果凶手没有被抓到,那么高明程可能会在县城滞留一晚,尽可能在凶手离开之前,将之抓捕。 但事情还算顺利,高明程和高国兵在火车站附近搜查时,凑巧看到正在剃头的凶手。 抓到凶手后,高国兵就让何大有的小弟,以及受害者的邻居来辨认过了,奈何改头换面之后,这两个证人都不太确定,只说身形差不多。 但外地人还是很好分辨的,起初凶手一言不发,但一顿棍棒教育,惨叫声和求饶声,就暴露了他外地人的口音。 紧接着,在高国兵经验老道的审讯下,惶惶不安的凶手到底还是认罪了,只是人是外地的,并且在外地也犯了杀人案,因此这个案子还不能结案,得联系甘省那边的警局,等待那边的人过来确认。 高国兵亲自送高明程离开警属大院,走到无人处时,高国兵难掩心中的兴奋,他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承诺般的说道:“明程,叔不会让你吃亏的!” 高明程咧嘴笑着,一语双关的说道:“叔就从来没让我吃亏过!” “今天时间不早了,我也不留你了,等过几天你有空了,再来县里找我。”高国兵笑着说道。 “哎,好。”高明程应着,然后双方道别后,他骑上自行车,离开了这片地方。 高国兵直到看不到他的身影了,才返回家中。 家里,赵冬梅在收拾东西,高岳则在写作业。 “冬梅,伱准备准备,我过几天要在家里请客,把陈局、刘副局、陆局、王所、还有大舅子和小舅子他们都请过来。” 赵冬梅放下手里的抹布,脸上也难掩兴奋之色,压抑着外露的情绪,低声说道:“有信儿了?” 高国兵矜持的笑着,说道:“差不多,等和大家伙吃过饭,就能定下来了。” 高国兵嘴里的大舅子和小舅子,就是赵冬梅的兄弟,她的兄弟也是铁饭碗,一个在林业局做事,一个在交通局做事。 虽然职位和他要谋的事情不搭,但这也是他人脉的一个展现。 你砌房子要弄木料,和林业局的人有关系了,弄木料就方便了,你要是想买车或者怎么的,有交通局的关系,那么也会方便许多。 一个地方的人际关系,就是如此交织在一起的。 即使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到家时,也很晚了。 好在今天天气不错,天空悬挂着一轮明月,洒下银辉照耀大地,高明程的视力又好,这才不受影响的安全回到家中。 许多美还没有睡,听到院子门被推动的声响,以及黑虎和精灵的叫声,她立即走了出来。 “明程,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了?吃饭了没有?饿不饿?我给你留了饭。我去给你拿来!” 高明程刚进家门,话还没说,就听见许多美已经一连串的说了一堆话了,又看她小跑着进了厨房,从还温着的大铁锅里拿了一碗饭菜出来。 端着还温热的饭菜,高明程能说啥?当然是吃掉啊! 虽然之前在高国兵家吃过饭了,但他每天习武练拳,饭量本来就大,这一路骑着自行车回来,也多少消耗了一些能量。 于是他直接坐在院子里的凳子上,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刚吃完,许多美又给他送上一杯水。 饭足水饱之后,高明程才和许多美简单的说了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说到灭门案,抓犯人,是挺惊心动魄的,但是真正抓捕的画面,却远远没有那么惊心动魄。 高明程和高国兵两人,是直接趁着犯人不备时,将之抓捕的。 并且那犯人本是农民,和村里人争地时,不小心用锄头打死了对方,这才仓促逃跑,因此他是没有枪的,也没有刀具。 那把砍死一家五口的砍刀,其实就是受害者家里的。 但这些事,高明程并没有和许多美说仔细,只大约的说了下,又说道:“这几天叔他们还得忙办案的事情,等过几天,我再去县里找他,多美,你想去吗?”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询问她的意见。 许多美的脸上流露出激动之色,但也还有一些犹豫,因此迟疑着没有说话。 她觉得,自己和高国兵家隔得太远了,就算去了,也说不上话。 但同时又对高明程在外的社交圈,感到十分的好奇和向往。 高明程看明白了,于是直接替她做了决定:“三天后,正好是县里的集日,我带你一起去国兵叔家做客,顺便再给你买几本书。” 上次说要买,结果耽搁了。 许多美不用再纠结犹豫了,她看向高明程,笑颜如花。 时间已晚,两人洗漱后,相拥而睡。 第二天上午,高明程又打算进山了,这一次当然不是去打猎,因为前一天打到的野猪才吃了一点点呢。 他是打算进山摇蜜,三天后,他要带着许多美去高国兵家做客,因此不好空着手上门,花钱去买礼物的话,又没有那个必要。 因此,他打算提两斤蜂蜜去。 去年送给高国兵家的蜂蜜,早被他们吃完了,现在送去正好又可以继续吃了。 原本在高明程的计划中,三月时就可以摇一次蜜的,但奈何蜂箱惨遭黑熊盗蜜,害得他损失惨重,不但蜜没了,蜜蜂也惨遭马蜂的毒手,死亡了大半,得他再去从野生蜂巢中引来蜂王蜂后,让它们重新在蜂箱中筑巢才行。 好在,还有两个蜂箱没有遭到黑熊的破坏,因此可以摇出一些蜜来。 高明程提着简易摇蜜机,往山里走去。 摇蜜机的原理不算难,他讲述给木匠听,木匠就能够做出他想要的效果来。 只是做是做出来了,但实际上好不好用,还得试试才知道。 不过他很快就能够知道了,希望好用! 高明程脚步轻快的走在山路上,这山里人迹罕至,本来是没有路,却硬生生被他一个人踩踏出一条路来。 黑虎和精灵也一并跟上,黑虎经验老道的探查着周围的动静,精灵这个傻乎乎的小狗,独自在林子里撒欢。 第一百四十七章 摇蜜,再遇黑熊 第148章 摇蜜,再遇黑熊 看到蜂箱安然无恙时,高明程得承认,他松了口气。 他先去检查了一下蜂箱里的情况,他一共有二十个蜂箱,除了那两个完好无损的,其余蜂箱都才刚引来蜂蜜筑巢不久,虽然蜂脾上的巢内有浅浅的一层蜂蜜,但既少,又稀,还需要时间来酿造。 太稀的蜂蜜,含水量多,蜂蜜就呈液体状,可以随意晃荡,吃起来的口感偏淡,不是很甜。 而酿造好的蜂蜜,质地就会更加粘稠,吃起来也更甜,能够保存更久的时间。 那两个完好无损的蜂箱中,蜂脾上已经是满满的蜜了,并且颜色偏深,这是因为蜜已经完全酿造好了。 高明程这边山里的野生蜂群,分类的话,属于意蜂,因此他引进蜂箱中的也是意蜂,意蜂适合养殖大群,因为意蜂易于维持强群,每个蜂箱中,可以逐渐添加蜂脾,一直可以添加到八张。 这两个蜂箱,一共就有十六张,每张蜂脾的两边,都是满满的蜜。 说起来也奇怪,最初时,高明程还得穿防护服,以防蜜蜂蜇到自己,但随着和蜂群经常接触,他再靠近蜂箱时,这些蜜蜂虽然会嗡嗡地围绕在他的身边,却再也没有被蜇过了。 既然如此,高明程就没有再穿自制的防护服了,毕竟穿着防护服操作也不方便。 他先取出一张蜂脾,轻轻地抖了抖,让覆盖在上面的蜜蜂散开。 蜂脾内虽然都是蜂蜜,却并不会流出,因为在最上面,还覆盖着一层蜡盖,摇蜜前,必须要用刀把蜡盖切掉,这样里面的蜂蜜才会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从蜂脾中甩落到摇蜜的木桶中,被木桶收集。 高明程就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切掉蜡盖,这一步,手必须要稳,不能切多了,否则浪费,切少了,蜡盖又会切不掉,并且手不稳,就还容易切歪。 高明程起初没有掌握好,但在试过之后,很快就找到切割的角度和力度了,练拳之人,手又极稳,因此蜂脾上的蜡盖,很快就被他一一切掉了。 切掉后,就可以放进摇蜜机了,这个摇蜜机不大,只能放两张,左右各一张。 高明程切好两张蜂脾后,就可以摇蜜了。 他把两张蜂脾安放在摇蜜机桶内的框架上,然后快速的拉动绳子,让蜂脾随着木桶的轴心转动,这时,蜂脾中的蜂蜜就可以被甩落到木桶的底部了。 高明程拉动着绳子,看着机桶内快速转动的轴心和蜂脾,心中再无一丝担忧,这个让木匠自制的摇蜜机,用起来还算不错。 就是拉绳子废手,但这个问题不大,高明程有的是力气。 于是他两张两张蜂脾的摇着,等十六张蜂脾都被摇好后,桶内已经收集到小半桶的蜂蜜了。 这是因为这两箱蜜太多了,从去年秋天引进蜂箱,直到今年四月中旬才摇蜜,自然是多的很。 接下来都是鲜花盛放的季节,山中不缺少蜜源,可以两个月,甚至一个半月摇蜜一次,具体得看蜂脾中蜜的多少。 “完工!”高明程看着收集好的蜂蜜,嗅着香甜的味道,心中也是小小的开心。 只是,看到两个蜂箱,就摇出这么多的蜜来,高明程心想,如果另外十八个蜂箱都完好无损的话,那么就可以摇出更多的蜜来! 心痛,损失一个亿! 但事情已经发生,并且没有及时阻止,那么后果也只能接受了。 他把摇过蜜的蜂脾继续放回蜂箱,只要蜂脾没有明显的破损,就还可以继续用,蜜蜂们会将之修补好的,并且虽然把大部分蜜都摇了出来,但其实还剩下一点,黏在蜂脾上了,这部分还可以作为蜂蜜们的口粮。 放好蜂脾,盖好蜂箱盖子,高明程就准备提着摇蜜机回家去了。 这时,在一边警戒的黑虎突然狂吠起来,连带着精灵也一并朝着某个方向狂吠。 狗吠声中,充满了面临大敌的危机感。 高明程本能的握紧了匕首,看向黑虎它们紧盯的方向,他目力好,听力也有所提升,只是之前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摇蜜上,对周围没有那么的警惕。 但那也是因为有黑虎和精灵在,猎狗能够起到很好的警戒作用。 此时他凝神去听,听到有山林震动的声响,这是体型巨大的野兽,在山林中奔跑时才会发出来的。 是老虎?还是黑熊? 他没在山里见过老虎,却是见过黑熊的,再加上他身边就有小半桶的蜂蜜,蜂蜜的香甜味道,弥漫在附近的空气中,黑熊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它们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 但它们视觉差,故有“黑瞎子”之称。 此时,高明程之前遭遇过的那头巨大的黑熊,正朝着高明程所在的地方狂奔而来。 其实白天不是黑熊活跃的时间段,它们在白天时,一般都会选择在山洞或树洞中睡觉,直到夜晚才会出来活动。 但这也是一般规律,并非绝对如此。 有些黑熊也会在白天出来觅食,上次高明程遭遇到黑熊时,也是在白天。 从察觉状况到黑熊的到来,仅仅只有半分钟的时间。 高明程来不及逃走,也不打算逃走。 当黑熊巨大的身影映照在他的眼底时,他一向平和的眼神,就逐渐变了,变得充满攻击性。 才刚心疼蜂蜜都被黑熊糟蹋了,这黑熊居然还敢出现! 他不能逃,必须要把这头黑熊给制服了,要么赶走,要么直接干掉。否则他还怎么在山里养蜂? 这二十箱蜂,只是他的一个初步尝试,如果顺利的话,以后还会再添加蜂箱的,到时候光卖蜂蜜,一年就能够进账不少了。 但山里有黑熊这个盗蜜者在,这养蜂就养的不安心了。 高明程没带鸟铳,也没带标枪,身边只有一把匕首,此时那匕首上还黏着一些蜡盖和蜂蜜。 “汪汪!”虽然面对着大敌,黑虎却一步不退,依旧站在高明程的前面,誓死保护着他。 精灵有些惧怕了,它不安的转动着身体,似乎想逃,但最终又没有逃。 主人还在,大哥还在,小弟怎么敢逃? 第一百四十八章 恻隐之心 第149章 恻隐之心 黑熊是嗅着蜂蜜的气味过来的,等到了这里时,空气中满是蜂蜜的香甜味,令黑熊垂涎不已。 黑熊的视力是不好,但也不至于完全看不见,等走到这里后,它就冲黑虎精灵以及高明程发出一声怒吼,展示着自己的力量。 黑熊是直立行走的,看上去个头很高很壮,并且它皮糙肉厚,力量大,一掌拍下去,一棵树都能够被它拍断。 如果是普通人遭遇到黑熊,那么得赶紧躲避,实在不行就装死,一动不动,黑熊视力不好,不动的话,反而不容易被它发现和攻击。 但高明程已经不算是普通人了,自从第一次在山里遭遇到黑熊,他就有了危机感,每天都会利用金箔纸打坐,醒来后,也会跑到山里去练拳。 除了练拳,他也会刻意的举起巨石练力气,练标枪的投掷,以及练匕首的刺杀。 住在山脚下,天大地大,干什么都方便。如果是住在城里,若是家里地方小,那么干什么就都不方便。 黑熊已经来到面前,一声熊吼后,精灵瞬间顶不住了,吓的乱叫,往高明程的身边躲去,黑虎倒是没有动,但气势也不如之前了,明显被黑熊给压制住了。 黑虎没躲开,不是它不怕,而是因为它的忠诚,主人没走,它就不走。 高明程用赞许的眼光看向黑虎,然后命令道:“黑虎,后退!” 狩猎野猪时,黑虎可以起到作用,能够寻找野猪以及将野猪群给冲撞散开,但面对黑熊,黑虎的作用就不大了。 这头黑熊,是他的对手! 黑虎听话的后退了,但也没有走远,就站在高明程的身边。 黑虎一让开,高明程就手握匕首朝黑熊冲了过去。 他速度极快,拳法也刚猛,但面对黑熊,他还是谨慎的决定用匕首,他手中的匕首极其锋利,他虽然用的勤,但也经常会保养。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吃植物的嫩叶、果子和种子,也吃蜂蜜、鸟卵、昆虫和小型兽类。 所以别看它长得高大凶猛,其实食谱倒是挺普通的。 黑熊遭受到挑衅后,也暴怒了,朝着高明程挥爪拍去,它力道大,爪子锋利,一旦它打到高明程的身上,皮肉都会遭殃。 黑熊力气大,但高明程却更灵活,在黑熊的爪子即将打到他时,他的身体快速避开,而手中的匕首却已经精准的刺在黑熊的身体里了。 刺入时,他明显的感觉到阻力,这是因为黑熊的皮毛使匕首受阻了。 但好在匕首到底锋利,还是在黑熊的身上划下一道伤口,只是不那么的深而已。 才一个回合,黑熊就先受伤了。 受伤后的黑熊更加暴怒了,怒吼着继续朝高明程攻击而去,它的速度太快,爪子不停地朝高明程拍去。 高明程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只得边战边跑,他也不往蜂箱所在的地方跑,而是朝着另外一个地方跑去。 临走前,还不忘对黑虎命令道:“黑虎,守护蜂箱!” 好不容易得到的蜂蜜,他可不希望在他走后,又发生些什么不好的事情。 黑虎本来追了上去,追出十几米后,它又折回了,老老实实的守候在摇蜜机的身边,只是那眼睛一直望向高明程跑走的方向。 高明程既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那么就决定先遛一遛黑熊。 虽然黑熊的体力好,但他的体力也不差,并且他之前还是给了黑熊一刀的,只要黑熊一直奔跑,那么伤口就会持续裂开,血流不止。 野兽和人类,最大的区别是人类擅长利用工具,也更加智慧和理智,虽然有些野兽也表现的很聪明,但在人类面前,还是不够看的。 也因此,很多曾经称霸山林的野兽们,最后都混成了保护动物。 这黑熊就是如此,要知道,蒸熊掌可是一道美味,熊皮大衣也受人喜欢,更不要说熊胆还能入药,千百年来,都有猎杀黑熊取胆入药的事情。 高明程此时被黑熊追逐,但内心并不害怕,甚至故意引导黑熊闯入荆棘丛,饶是黑熊皮糙肉厚,被荆棘这么一刺,也疼的呲牙咧嘴的。 咆哮声响起,震动山林,周围闻讯的各种野兽们,纷纷逃窜事发地,以免惹祸上身。 高明程肆意遛着黑熊,越遛心情越轻松。 起初他曾担心自己不是黑熊的对手,但现在看来,自己的体能很好,跑得快,身手矫捷,能够避开黑熊的扑杀,另外自己习武练拳,手中还有利刃,如果只是逃,黑熊根本奈何不了他。 就算去反杀黑熊,成功率也很大。 嘿嘿,看来今天可以吃熊掌了?高明程心想着,但也不是太意动,上辈子他没有吃过熊掌,但他生意场上的朋友曾吃过偷猎到的熊掌,说味道并不如吹捧的那么好吃,挺腥挺腻的。 吃熊掌,也就是吃一个噱头罢了。 正当高明程犹豫着要不要干掉这头黑熊时,突然他听见黑熊幼崽发出的声音,循声望去,在半山腰的一个山洞里,有一头黑熊幼崽正站在洞口,朝这边叫着。 愤怒的黑熊本想给伤了自己的人类一个教训,谁知苦追不到,并且不知不觉中,跑到自己的洞穴附近了! 听见幼崽的声音,愤怒的黑熊理智回归,它停了下来,不再继续追逐高明程了。 高明程也停了下来,看见黑熊朝那山洞跑去,然后守在幼崽的身边,保护着幼崽。 看到这一幕,突然间,高明程吃熊掌的念头就彻底消失了。 算了,且留着这熊掌! “喂!以后不要再偷吃我的蜂蜜,否则我吃了你!”高明程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反正他要警告一声,并且在心中下定决心了,如果黑熊再来偷他的蜂蜜,那么就杀无赦! 管它是不是带崽的母熊! 黑熊回应了一声低吼,但这是啥意思,高明程表示他也没听懂,却见黑熊带着幼崽已经躲进洞里了。 没将黑熊猎杀,高明程也不算太失望,主要是那幼崽太小了,让他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 黑熊一般是冬天怀孕,二月左右生下幼崽,然后一直养育到成年。 但最有趣的是,黑熊的发情期是六七月,受精之后,却不会马上孕育,而是要等母熊吃饱喝足,攒够冬眠的能量后,受精卵才会开始发育,然后在二月份,即将春暖花开时将孩子生下来。 现在是四月中旬,那小熊才两个多月,看上去还很小,失去母熊的庇护,就很有可能在这山里存活不下去的。 算了,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载物之厚,君子有成人之美,今天他就当个君子! 第一百四十九章 董飞霞想开制衣作坊 第150章 董飞霞想开制衣作坊 高明程返回蜂箱所在的地方,还未靠近,黑虎和精灵就叫着迎了过来,两狗看到高明程安然无恙的回来了,神情都格外的激动,围绕着高明程转着圈。 甚至想扒拉到他的身上去,高明程感受到猎狗们对自己的忠诚和喜爱,心中也是高兴,揉了揉黑虎和精灵的狗头,说道:“时间不早了,先干活!” 这个地方已经被黑熊发现了,而他又暂时饶了黑熊一命,那么最好得把蜂箱换个地方。 于是高明程只能扛着蜂箱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了,然后逐一把蜂箱放在新的地方。 希望那黑熊不要再来搞破坏了,否则立刻安排蒸熊掌! 忙完这些,高明程才提着摇蜜机,带着两狗下了山,到家时,都已经中午了,许多美正在厨房做饭,大铁锅中炖着野猪头的骨头。 昨天许多美在家里把野猪头和野猪脚收拾了出来,但却还没空炖煮,正好今天给煮了。 剩下的野猪肉和内脏,按照高明程的吩咐,许多美也给几家送了一些去,她二姐家也送了一斤肉和半斤猪肝。 猪肝补血,她二姐怀孕了,正需要吃点补血的东西。 说起来,高明程的大嫂也快要临盆了,只不过这会儿生孩子可没有几个人会去医院的,都是在自家生,有些人会喊接生婆来,而有些人可能就是自家上了年纪的长辈来帮忙接生,比如婆婆、妈妈等。 这个时候的女人们,地里的活要干,家里的活更要干,就算是孕妇亦是如此,很多孕妇上午还在地里干活,下午就把孩子生出来了,在床上躺上一两天,就得洗衣做饭喂奶了。 甚至还有人直接把孩子生在地里的,高家村就有一个女孩子叫高田,就是因为她是在田里出生的。 “明程,你回来了?饭菜还要一会儿。”许多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向高明程手里提着的摇蜜机。 高明程把摇蜜机放在地上,然后把里面的轴给取了出来,上面的铁框上,挂着一些蜜,但这是必要的一种浪费,因为蜂蜜粘稠,是肯定会黏在摇蜜机上的。 轴带着铁框被取出来后,剩下的就是一个木桶,之前获得的蜂蜜,就收集在木桶中了,在底部,还有一些残渣。 “这是几个蜂箱的蜜?”许多美感兴趣的问着。 于是高明程就和她简单的说了下,但没提遭遇到黑熊的事情。许多美年纪小,又是女人,他不愿意吓到她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许多美回了厨房,继续忙午饭,高明程则去屋子里拿了瓶子来,要把这些蜂蜜给灌装好。 他的瓶子有两种,一种一斤装的,一种两斤装的,等全部装完后,高明程才知道这一次一共弄到三十五斤蜜,加上黏在桶子上的以及残渣,一共得有三十六斤。 这个产量,说实话还算不错,意蜂是采蜜很积极的蜂种,酿蜜比中蜂多,但之前越冬,蜂群的数量较少,直到现在天气暖和了,蜂群的数量才开始增长的。 产蜜的多少,与蜂群的多少以及蜜源的多少有关。 这是高明程自己养的百花蜜,决定留下两瓶自己吃,再留出要送给细奶奶和高国兵的,其余的拿去卖掉换钱好了。 去年他在药交会上,狠狠地赚了一笔,但之后就赚的不多,并且都在花钱,已经很久没有大额进账了。 但这些蜂蜜还是少了点,如果把二十箱的蜜都摇了出来,那才是大丰收。 “明程,吃饭了!”厨房里,传来许多美的声音,今天就两个菜,一个是猪头骨上撕下来的肉,用辣椒、野葱给炒了调味,一个则是猪骨汤煮豆腐。 家里没做豆腐,这是有人送许多美的,上回许多美做豆腐时,因为吃不完,所以拿了一些送给相熟的人。 说是送,但其实就是人情往来,属于互换。 饭桌上,高明程提起他妹妹学裁缝的事情,昨天让许多美去问董婶子了,但之后他一直没空过问。 许多美说道:“我和师傅说了,师傅说愿意收,也不要收学费,只是要淑芳学会后,帮师傅做三年事情,做事情也有钱,但不多而已。” “明程,师傅打算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你之前不是说想让我去县里卖衣服吗?师傅就说我们可以自己做衣服来卖!” 说到这里,许多美的眼睛都亮了,似乎很是心动。 高明程让许多美学裁缝,一来这是门手艺,二来对之后的卖衣服也有用处,比如衣服的裤脚长了,得改裤脚,如果自己会改,就会方便很多,并且自己也可以裁剪衣服,拿出来卖。 但开制衣作坊的事情,高明程有想过,却还没有提,因为附近的裁缝不多,去县里招人的话,也不是那么的方便。 “开制衣作坊也行,但人手是不是少了点?董婶子是要单独干,还是和谁合伙?”高明程问道。 许多美抿唇笑着,说道:“师傅说想和我合伙。” 许多美本身没有多少资本,董婶子说是和她合伙,也算是间接和高明程合伙了。 “这是好事,只要你想去做,我就支持伱。”高明程给予了肯定,立即惹得许多美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起初高明程说想让许多美去县里卖衣服,赶上做生意这波热潮,但许多美心底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她就没怎么去过县里,更没怎么做过生意。 但现在董婶子说想开制衣作坊,要和她一起合伙,她心底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抱团是能够取暖的。 饭后,高明程决定亲自和董飞霞谈一谈,看董飞霞对开制衣作坊这件事,到底是怎么想的。 最近地里的事情不多,高明程过去时,高守旺两口子都在家。 “叔,婶。”高明程笑着打招呼,走进院子里。 “明程来了啊,快,坐。”高守旺看到高明程,跟看到亲儿子一样,热情的拉着高明程坐下。 问过好后,高明程就开门见山的说起了制衣作坊的事情。 高守旺和董飞霞两口子互相看了一眼,董飞霞说道:“我打算和多美合伙开一个制衣作坊,以后我负责带徒弟做衣服,多美负责到县里卖衣服,你看怎么样?” 第一百五十章 商议 第151章 商议 高明程当然是同意的,但他还没有开口说话,高守旺已经说道:“我们打算今年砌一个作坊厂房出来,弄一个正式的乡镇企业,至于钱,我儿子前阵子立功了,得了一笔钱,他把那钱以及他的津贴都寄给我们了,够砌厂房和买几台缝纫机了。” 高明程听到这里,才知道董飞霞为什么突然想搞制衣作坊,并且还要弄成乡镇企业。 但事情的发展,还是和前世不一样了。 他记得前世时,高守旺夫妇最后是离开了高家村,随他们儿子定居在外面了。 同时董飞霞也没弄过什么制衣作坊。 这大概就是蝴蝶效应,他提出一个卖衣服的想法,而董飞霞就把这个想法细化和具化了。 高明程看向高守旺夫妇,真诚的说道:“叔,婶,咱们都是一个村的,同根同源,彼此也知道对方的为人,和你们合伙做事,我是放心的,也是愿意的。” 高明程这话一出,高守旺脸上的笑容就没停下了。 高明程话锋一转,严肃的说道:“但在商言商,既然要做成乡镇企业,那么出资多少,占股多少,咱们都要好好的商量一下。” 高守旺点头,说道:“哎,这个是要的。但我们也不懂,还得问问村里的干部,或者到镇上去问问别家的情况,然后再商量一个具体的出资和占股来。” “行。”高明程点头,现在这乡镇企业是个什么情况,他也不是特别清楚,还得找人问问。 他唯一认识的创业者苏通,还弄到关厂停业,现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进修了。 “那我就去问问淑芳,看她愿意来学裁缝不。”高明程起身,决定先亲自去问问淑芳的意愿。 董飞霞立即说道:“我记得你还有几个堂妹?要是她们也想来的话,也行,我预计要收五六个学徒,村里可以收三个,另外几个我女儿那边带来。” 董飞霞这是给高明程送人情了,高明程也承了她这个情,决定都问问。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有好事当然是先紧着自家人,然后才会再想其他人。 高明程出了高守旺的门,朝着自家走去。 还没有走到家门口,就看到高淑芳和两个堂姐正坐在一棵李子树下玩呢。 在她们的身边,还堆着一些新鲜的柳条和花卉,看上去正在做花环。 高淑芳今年才十五岁,本来还是一个初中生的年纪,但她读完小学后,就没有再去读书,而是留在家里,帮着罗小华做家务了。 高淑芳没有去读初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家里不是特别支持她去读,二是她自己也不想去读。 初中要到镇上去读,还得住在学校,高淑芳一个女孩子,心中有些害怕,最主要的是,高家村就没几个女孩子读过初中,因此她去读初中的话,也没有伴。 之前国家是没有九年义务教育的,但去年,也就是86年时,国家已经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了。 现在高淑芳如果还愿意去读初中的话,也是可以的。 但就和高明程一样,他们已经脱离学校太久,无法再学进去了。对于高淑芳来说,她认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她只知道她的堂姐妹和朋友们,都没有读初中,那么她也不用读。 “淑芳、淑珍、淑媛,我有事和你们说。”高明程看向三个女孩子,除了淑芳,另外两个恰好也是高明程的堂妹们。 他们家取名是按照辈分来的,并且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一样的,男孩子是明字,女孩子则是淑字。 “二哥!”高淑芳看到高明程来了,冲他甜甜一笑。 她挺喜欢这个二哥的,不但会给她好东西吃,还给她一种很强烈的安全感,这安全感是来源于高明程替高菲菲出头,教训了黄庆春。 高明程看向她们,说道:“董婶子和伱们的嫂子决定合伙开一家制衣作坊,你们如果想学裁缝的话,董婶子愿意教你们,也不需要你们给钱什么的,只需要你们在学会后,到作坊里做事,前三年给的钱会少点,三年后出师了,就按市场价给。” “你们自己考虑一下,也跟家里人商量一下,看要不要去学裁缝。”高明程刚说完,高淑芳就第一个说道:“二哥,我去学!” 上回她见到许多美时,就流露出对许多美的羡慕,然后现在二哥就让她去学裁缝了! 高淑芳满脑子都是二哥对她真好,至于三年后出师才给市场价什么的,完全没进她的大脑里。 反正她知道,二哥肯定不会害她。 高淑珍和高淑媛两个人也很心动,但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说要跟家里人商量一下再说。 这事也不急,再说了,是该和家里人商量一下的。 高明程点头同意,又对高淑芳说道:“你也回去跟爸妈说一声,看他们怎么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高明程自从知道爸妈不待见他后,没事就不乐意凑上前去了。 他正准备回家,就碰见高壮了。 高壮手里拿着几个鱼篓,正要往水库那边走去。 “明程哥!”高壮看到他,笑着打招呼,举了举手里的鱼篓,说道:“我要去水库里弄鱼,你去吗?” “去。”高明程利落的答应了,同高壮一块儿去水库那边。 “之前才弄到一堆鱼干,你们就吃完了吗?要是吃完了,等下我再给你们两斤,我家里还有好多。”高明程说道,由于鱼干太多,他最近都不爱吃了。 “家里还有的。”高壮立即说道,涨水那会儿,虽然他不是很擅长捉鱼,但鱼太多了,随便捉一下,都可以弄到十来斤。 “再过八天,就是我结婚的日子了,我打算提前弄一些鲜鱼,最好能够弄到大鱼。”高壮笑着,脸上带着一些羞涩,以及一些期待。 年轻小伙子,谁不渴望娶媳妇呢? 何况那媳妇还那么喜欢自己! “行,到时候提前两天,我到水库里给你摸几条大鱼来!”高明程许诺道。 “哎,谢谢啊!”高壮可没跟他明程哥客气,笑着接受了好意。 两人说话间,来到了水库边上,水库的附近,有一大片的湿地,湿地中有着水沟和水坑,还长满了人高的席草,走在路上时,能够看到青蛙满地乱跳着。 高明程指点着高壮把鱼篓放下去,等明天早上时,就可以来取了,这种鱼篓,能装一些小鱼,也能够装一些黄鳝,至于具体的收获,那就得看运气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赵冬梅的安排 第152章 赵冬梅的安排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县城集日的这天。 高明程和许多美起了一个大早,各自吃了一碗面条后,就准备出门了。 高明程把牛和羊都牵到山脚下的树荫处,那里水草丰美,正可以让牛羊吃,又吩咐黑虎和精灵在家里看家。 路过许多玉家时,许多美还过去说了一声,让她二姐和哥哥帮着看一下牛羊,村里人便是这样,在出门时,会彼此帮着照看一下家里的牲畜。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朝着县城而去,因为出发的早,到县城时,也才九点钟。 今天凑巧是休息的日子,但高明程也没直接去高国兵的家中,而是先去了一趟集市,把带来的蜂蜜都拿去卖掉,和之前一样,一口价卖的,虽然便宜点,但方便。 只是许多美看到后,就觉得吃亏了,满脸的不赞同。 “下回我来卖,散卖能够卖到七块呢!”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他个人是不耐烦守在摊子前卖货的,但许多美愿意的话,那也行。 再说了,等下回摇蜜,起码有上百斤的蜂蜜,货多是可以慢慢卖了。 看到高明程同意了,许多美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了,批发价卖给别人,她觉得太吃亏了。 卖完蜂蜜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除了带的两斤蜂蜜,许多美在前一天,还去竹林里挖了一些笋子,又去地里摘了一些豌豆,说是要一起送给高国兵他们。 本来还想摘一些苦麦菜的,但这个价钱太过于便宜,又占地方,高明程就没让了。 到了高国兵的家中,家里只有赵冬梅和高岳在,问起高国兵时,说是在局里有事。 “高岳,去把你爸爸喊回来,就说明程和多美来了。”赵冬梅立即吩咐儿子跑腿。 “哎。”高岳应着,一溜烟儿的跑掉了。 过了十多分钟后,他才回来,同时手里抱着一个小奶狗。 “高明程,上回我答应给高壮也弄一条狗的,但我学习太忙了,实在没空送到高家村去。幸好一个月前,那狗又生了一窝小崽子,我提前和人说好了,这条狗就是那一窝狗里面最好的那个。”高岳抱着小奶狗,跟抱着小婴儿似的,嘚瑟的给高明程展示着。 “等你回去时,就帮我把这狗带给高壮!”高岳说道。 “行。”高明程一口应下,把小奶狗接了过去,拿在手里打量着,小奶狗并不怕生,嘴里发出呜咽般的叫声。 这条狗还没有换过毛,一身胎毛是奶灰色的,一双眼睛峻黑,泛着一点灵光,一看就很聪明。 它和精灵是一母同胞,看着也的确有些像,精灵虽然不如黑虎那么威猛,但也着实聪明伶俐,很会讨好人,也很听话懂事。 希望这也是条好狗。 这时,高国兵回来了,高明程便把怀里的狗递给了一边的许多美,她刚才就想逗这小奶狗了。 “叔。”高明程站起来打招呼。 “哎,明程,多美,你们来了啊!多美伱坐,我和明程进书房里说说话。”高国兵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满脸的笑意。 又对赵冬梅说道:“你好好招待多美,把饭菜弄丰盛点,不行就去饭店里端几个菜来。” “我招待,你放心。你们男人去说话,我们女人也有女人的话要说!”赵冬梅说道,没搭理高国兵,却把矛头指向儿子:“你回屋里写作业去!” 高岳看看他爸,嗯,他爸要和高明程说话,再看看他妈,呃,他妈要和许多美说话,合着就是他没人搭理呗! 高三生没人权,写作业去! 等人都走了,赵冬梅才对许多美说道:“我们女人在外面,是要给男人面子,但是在家里,那可得男女平等,并且还要丈夫多照顾点老婆才行!” “多美,你别像村里的女人那样,还信什么以夫为天,现在时代早就变了,我们女人得硬气,得挺起腰板做人,这样才活的有滋有味。” “多美,我了解过了,高家村现在的妇联同志,在基层待了好几年了,也该升迁了,你想到村妇联来做事吗?”赵冬梅看向许多美,最后的这句话,才是她的重头戏。 她之前就了解过许多美的性格,刚才又观察了许多美一会,觉得许多美的精气神挺不错的,只要许多美愿意到村妇联做事,她就可以替许多美安排好一切事情。 许多美并不蠢,很快就听出赵冬梅的意思了,她的心扑通扑通跳着,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她也知道,这一切并非是因为她自己,而是因为高明程。 高国兵和赵冬梅看重高明程,所以才会愿意给她安排。 “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许多美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就显露出她的不自信来。 赵冬梅微笑着,村里的女孩子学历差,也算是常事,但她听高明程说过,已经在教许多美认字了,现在许多美应该已经认识所有的常用字了。 干妇联工作,能认字,写字,就行了,最主要还是要有一颗为妇女谋求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心。 赵冬梅是老妇联了,做事精明老练的很,完全可以把许多美带好,只要许多美愿意,妇联的工作就不是问题。 但赵冬梅的一番心意,到底还是折损了。 因为许多美说自己想和师傅合伙开一个制衣作坊,然后到县里来卖衣服。 “你跟着董飞霞学习裁缝?”赵冬梅有些意外,这件事她还是才知道。 许多美点头,说道:“我已经学了半年了,基本的也学会了,能帮着打下手做事了。” “哦,这样啊……能学一门手艺,那倒也是不错。现在县里的服装生意,倒也好做的很,我看很多人都舍得花一个月的工资去买衣服。不过那些衣服,可都是从羊城进货来的,你们自己做的,只怕是没有那么好看,款式也不够新颖。”赵冬梅虽然没做过服装生意,但她也是女人,很关注服装市场的情况。 关于这点,许多美也早就有了办法,说道:“开服装店之前,明程会带我去一趟羊城进货,顺便看一看羊城各种各样的款式,每种都买一些,带回来后,拆开打板再照着做。” 这样一来,他们服装店的货物款式新颖,还省了他们频繁跑羊城进货的时间成本和车票成本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高明程想买地皮 第153章 高明程想买地皮 赵冬梅和许多美在说话时,书房内,高国兵也在和高明程说话,内容倒是差不多。 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想当警察吗?现在局里有招协警的指标,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来,先干几年协警,之后再想办法给伱转正。” 说起这个,高国兵又说道:“你还是学历太低了,哪怕读个中专或者高中也好。要不,你再读几年书?等毕业后,我再给你安排工作。” 高明程表示很感谢高国兵的厚爱,然而他还是拒绝了。 他既不想去干协警,也不想读书。 不是他看不起协警,工资不多,事情多,整天的时间都耗在工作上,压根没多少自己的私人时间了。 如今的他,早已经习惯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了,不愿意受这个拘束。 平时种种田,进山打猎弄蜜,又或者下水摸鱼,闲时再弄个什么副业赚赚钱,这日子难道不潇洒吗? “叔,我最近打算和高守旺两口子合伙弄一个乡镇企业出来,就是制衣作坊,董婶子负责制衣,多美负责在县里卖衣服,你看怎么样?”高明程直接说出自己的打算来。 并且这件事,还需要高国兵给他帮个忙。 既然想到县里做生意,那么门面得搞定,或是去租,或是自己找一块合适的地修建一个小商场来。 高明程其实挺想修一个商场,然后自己占据最好的位置,再把其他的位子出租出去,那可真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了。 听完高明程的打算,高国兵都面露惊讶之色,沉吟片刻,才说道:“现在国家在扶持乡镇企业,你们这个时候弄制衣作坊也不错,资金够吗?要贷款的话,我给你介绍一些关系。” 高明程说道:“暂时还没有算过要出多少资金,这个制衣作坊,一开始也不会太大,需要投入的,也就是在村里建一个厂房,买几台缝纫机,以及在县里或租或买一个门面。” “叔,如果我想在县里修建一个商场,你看需要些什么?” 前面的话,高国兵还听得认真,后面的话,就令他眉头一挑,他上下打量着高明程,目光在高明程的兜里多停留了几秒。 “你有多少钱?你钱够的话,我就给你弄好一系列的关系。大概要这个数目。”高国兵用手比划了一个数字出来。 他知道高明程的口袋里,应该是有点钱,但肯定不多就是了。 租个门面做生意,这没问题,但想修建商场,那就是开玩笑了。 高明程看到高国兵比划出来的数目,脸上的表情瞬间垮了。 好,他还是不要迈开大步伐,省的扯到蛋了! “那如果我想在县里修房子,叔你看地皮好买吗?”高明程不死心的又问道。 高国兵这回笑了,说道:“只要你有钱有关系,就好买!你想修什么房子?是下面是门面,上面是住房的,还是纯住宅?” “下面是门面的那种。”高明程说道,他个人对住宅的要求是安静和隐蔽,但现在要先紧着方便做生意。 “这种啊……就得找到合适的位置才行,你要真想修建,我给你找位置和找关系,你只管准备钱就行,这地皮嘛,大概这个数。”高国兵比划了一个数目,让高明程做好心理准备。 在县里砌房子,分为两步,一是买地皮,二是砌房子。钱不够的话,可以先把地皮买下,然后再慢慢砌。 好的地皮,可是不等人的。 高明程看到高国兵比划出来的数目,觉得有点多,但勉强能够承受。 县里现在还没怎么开发,但之后人口会越来越多,能够提前在这里投资,占一个好位置,修建一栋楼,还是有必要的。 “行,那就麻烦叔帮我找地皮和关系了。”高明程咧嘴笑着,承了高国兵的这个情。 高国兵意味深长的看着他,他本想让高明程走仕途,先干协警,再转正,然后再提升一下。 但高明程自己不愿意,他也不就强求了。 做生意这事,在之前算是投机倒把,但现在都改革开放了,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高明程愿意做生意,高国兵也愿意帮帮忙。 于是他说道:“你要是缺钱的话,叔可以借你一些,如果缺的多,那叔给你介绍关系,你到银行去贷款。” “好!”高明程点头,必要时,他会考虑贷款,主要是,有关系贷款的话,利息会比较低。 现在国家扶持乡镇企业,在贷款这一块,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他把制衣作坊弄出来,以乡镇企业的名义去贷款,再加上高国兵这边的关系,就很容易把款贷出来。 “对了,叔,警局招协警的指标多吗?我认识一个人,我觉得他是个干协警的好苗子!”高明程说的正是黄大志。 于是他把发生在黄大志身上的一些事情说了出来,又说道:“这小子就像是有火眼金睛一样,加以培养,肯定不错!” 高国兵似笑非笑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这协警的指标说是两个,但偶尔弹性一些也行。你自己不想来干,倒还想介绍人来?你先问问对方,看对方愿不愿意,愿意的话,就带人过来考核一下,要通过考核了才行。” “好!”高明程点头应下,去年时,他就想过要不要介绍黄大志去县里做协警,只是那会儿警局也没有招收协警的指标。 谈话到这里,就算是告一段落了,高国兵沉吟片刻,还是说道:“再过不久,我就要升副局了。我能升副局,还是因为我在极短的时间内侦破了大田村灭门案。明程,这件事,你帮了我大忙了。” 高明程连忙说道:“叔,咱们叔侄可是二十年的交情了,侄子帮叔叔,叔叔帮侄子,这都是应该的嘛!一家人就要彼此照应。” 高明程今年才二十岁,他现在说自己和高国兵是二十年的交情,瞬间就把高国兵整笑了。 笑声爽朗,直接传到书房的外面去了。 外面,赵冬梅和许多美已经转战到厨房了,赵冬梅掌勺,许多美帮着打下手,两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准备了一大桌的美味佳肴。 第一百五十三章 黄大志的责任心 第154章 黄大志的责任心 中午饭自然是格外的丰盛,吃过饭后,大家又聚在一起聊天,直到下午三点左右,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准备告辞回去了。 临走前,赵冬梅拿了几样东西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有几包点心,还有两瓶酒。 赵冬梅说道:“这些是其他人送给你国兵叔的,东西太多,家里也吃不完,你们带些回去吃。” 高国兵则说道:“这酒是四特酒,味道挺不错,你拿去喝一瓶,也给伱爸送一瓶过去,让他也尝尝外面卖的酒,看和自己蒸的酒,有什么不一样。” “哎,好的。”高明程应下,然后在高国兵两口子的目送下,离开了。 自行车就停放在楼下的院子里,高明程骑车,许多美坐在后面,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 他没有直接回高家村,而是去了一趟书店,买了四大名着,这四本书经久不衰,适合一直看。 买好书后,这才往高家村而去,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先骑车回去,我去找个人。” 许多美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只是她骑车的话,就不好抱着小奶狗了,于是把小奶狗递给高明程抱着。 高明程抱着小奶狗无奈一笑,朝黄大志家走去。 现在已经快五点了,不过天色还比较亮,在军岭的田地里,有村民们耕种忙碌的身影。 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正在给甜瓜地锄草,今年他种了一亩甜瓜和一亩西瓜,等成熟后,正好就放在军岭老集上卖。 “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远远地叫了一声。 “哎。”黄大志应着,回头朝高明程看去,看见高明程时,他脸上就习惯性露出笑容来。 如今的黄大志,穿着没有多少变化,但气色好了不少,人也长了一些肉了,看上去也算是相貌堂堂了。 高明程暗自点头,现在黄大志的个人形象,以及精气神,都已经达到合格线了。 “大志,最近过得怎么样?”高明程没急着说出来意,而是先拉家常般的聊了聊。 黄大志放下锄头,朝田埂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还行,高明程,我上回去了一趟县里的集市,你猜我捡到多少钱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来,激动的说道:“我捡到三块钱!集市上人多,难免有不小心掉了钱的,我在那溜达一圈,就看到地上有钱!” 自从黄大志捡过几回钱后,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能力用在捡钱上了,军岭虽然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集日,但军岭的集市毕竟小,人也少,再说了,村民们对钱财极为看重,是很少会丢钱的。 因此黄大志就把目光放在县里,上回家里恰好要买一样东西,是县里才有卖的,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县里,结果就捡到三块钱了。 这对于总是只捡到一两毛钱的黄大志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感觉黄大志的世界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恭喜啊!现在有一个能够让你到县里做事的机会,你去不去?”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本能的点头,说道:“去啊!” 他以为是像上次一样,高明程又要喊他去做什么事情。 他觉得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还能够增长见识,因此很是乐意。 但当高明程说是让他去警局当协警时,黄大志原本轻松的表情,就瞬间变了。 他又开始变得胆怯畏缩起来,嗫嚅般的说道:“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字都没有认全。” 看到黄大志竟然又变成胆怯畏缩的样子,高明程只觉得无语,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鼓励道:“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你可以慢慢学,常用字还是很好学的,只要你有心,很快就能够学好。你家里还有小学课本吗?没有的话,我给你几本书,你多看看,不认识的字,就问村里认识的人。” “这当协警,是要在外面做事的,又不是让你坐办公室写文章,只要大概认得字,问题也不大。” “机会难得,我是希望你能够去警局参加考核,如果通过了,就安心留在县里做事,只要你肯学,局里的老人会教你怎么做事的。” 高明程把话说的清楚,希望黄大志去参加考核,有高国兵的关系在,只要黄大志表现的不至于太差,那就没问题。 协警的工资不多,事情又多,高明程自己是看不上,但这对于没有门路也没有文凭的黄大志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再说了,以黄大志的眼力,没事去集市上转悠一下,没准还能够捡到一些钱,这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足够他生活滋润了。 干协警不需要太多技术性的东西,只需要认得常用字,体能好,敢于和罪犯搏斗,也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又说道:“今天时间晚了,我明天再来找你,到时候教你一套拳法,你自己再每天勤加练习。” 三言两语间,高明程就把黄大志的未来给定下了。 黄大志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出话来。 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着,眼前有些花,仿佛这一切都是幻觉般,怎么突然间他就要去县里当协警了? 哦,是去参加考核。 但即使这样,也足够黄大志激动的了。 他深吸一口气,语无伦次的说道:“我……我行吗?我要是去县里了,家里的地谁种?不行,我不能去……” 到了这时,黄大志还本能的惦记着他的田地。 黄大志家和别人家不一样,他爸身体有病,没办法干体力活,他弟弟更是得了小儿麻痹症,算是半瘫痪状态,至于他妈倒是健康的,却也上了年纪,又是女人,一些重体力活也干不了。 所以,即使他的心已经蠢蠢欲动了,但身为家里的长子,他自有一份责任要担当。 这些,高明程也考虑过,但树挪死,人挪活,黄大志如果一直留在村里种田,那么这辈子也大富大贵不起来,甚至娶媳妇都难。 哪个女人愿意嫁到这种家庭来呢? 第一百五十四章 升辈分,当叔叔 第155章 升辈分,当叔叔 高明程说道:“你家里的这些田地,我也替你考虑好了,以后你爸爸就在家里做家务,伱妈妈下地干活,农忙时,就请人来做事。你想想,如果你有工作了,那就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了,你从工资里拿出一部分钱来,就可以把这事给解决了。” “你要是有了工作,说出去也体面,相亲也容易些,你年纪比我大,我都娶媳妇了,你难道不想娶?” “机会难得,你可不要以后再来后悔啊!” 高明程的话,又说得黄大志心动了起来,他满脸的纠结,眼底也满是挣扎的神色。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其实对工作是充满向往的,可是他们一没有人脉背景,二没有文凭学历,几乎是找不到工作的。 而现在有天大的好事落在黄大志的头上,他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他抬头看向高明程,虽然还没有说什么,但已经流露出强烈的心动意愿了。 高明程笑了,也无需多言了,说道:“我明天给你带几本小学课本过来,顺便教你一套拳法,后天就带你去县里考核,你……你有一身得体的衣服吗?没有的话,只能我借你了,但我的衣服,你穿着可能会大点。” 这时黄大志连忙说道:“我有一身新衣服!”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手里有了钱后,扯了点布,做了一身新衣服,平时出门时好穿。” 高明程赞同的点点头,是该有套新衣服,这出门办事,或者相看对象,要是穿的不得体,那也不好。 话已说完,高明程也就不多耽搁了,约好明天再见面后,他抱着怀里的小奶狗,大步朝着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原地,远远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到为止,他觉得,自从认识了高明程后,自己就一直在走好运了! 嗯,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忘记那次出门时,所遭遇到的不好的事情了。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学到了更好的本事,那也是一件好事,宝剑锋从磨砺出,说的便是如此。 高明程回到高家村后,直接去了细奶奶家,这个点,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家家户户炊烟起。 “高壮。”高明程一进门,就喊着高壮的名字。 “哎,明程哥。”高壮快步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正想问高明程找他有什么事情,结果一眼就看到高明程怀里抱着的小奶狗了。 他惊讶的说道:“明程哥,你还要再养一条狗?” 不怪他惊讶,主要是高明程都养了两条狗了,那两条狗每天都要喂肉吃,吃的比一般人还要好呢。 “不,这是你的狗!”高明程把小奶狗递给高壮,高壮连忙伸手去抱,幸好小奶狗也不认生,只是轻轻地挣扎了下,似乎想下地走动了。 高壮挺喜欢狗的,精灵小时候就是高壮在照顾。 “你上回不是问高岳要狗吗?他给你弄来了,他快要高考了,没空回村里,就托我给你带回来了。”高明程说道。 “嘿,原来他一直记得啊!”高壮笑着,逗弄着怀里的小奶狗,时间过去这么久,他还以为高岳忘记了。 然后高壮又问这小奶狗买了多少钱,他好把钱给高明程,再让高明程转交给高岳。 高明程一愣,这高岳也没提钱的事情啊。 随后又想起他得了高岳送的精灵,也没给过高岳钱。 至于高岳从别人那里拿狗时,有没有给别人钱,那他也不知道。 “说啥傻话呢,这是他送你的,提什么钱?下回他要是回村里,你请他吃饭就行。”高明程不纠结钱不钱的事情,反正高岳没提,他们主动给,反而生份。 你和别人生份,别人就要和你生份,这以后交情还怎么处? 高壮向来听高明程的话,于是也不提钱的事情了。 “时间不早了,我回去吃饭了,你给这狗喂点水和吃的,然后再弄个狗窝。”高明程说完,就准备回家了。 “明程,要在这里吃饭吗?”这时,细奶奶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高明程立即说道:“不用了,多美已经在家里煮饭了。” 既然这样,细奶奶就没有强留了。 高明程回到家里,提前回来的许多美果然已经在煮饭了,再看牛栏里的牛羊都已经回来了,两条狗也围绕着他撒欢叫着。 中午吃了大餐,晚饭就比较简单,但再简单,那也有肉,毕竟前不久才猎到一头野猪,那野猪除了送人情的部分,还剩下百来斤,大部分被许多美拿盐给腌制了,入味后,再悬挂在阴凉的地方风干。 只是骨头这些,就不好腌制,得吃新鲜的。 一夜无话后,高明程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习惯性的跑到半山腰练了一套拳法,再下山时,从家里拿了一瓶四特酒和一包冬瓜糖,打算送到他爸妈家去。 高国兵都开口让他给他爸送一瓶酒了,他要是不送,那就落了下乘了。 至于点心,他从中选了一包最甜的,对于他来说,已经不喜欢吃太甜的甜食了,但这个时候的人们,对甜食有种抵抗不住的热情。 “粥快好了,你等下要回来吃。”许多美站在屋檐下,冲高明程说了句,得到回应后,她才去洗漱。 高明程过来时,他爸妈倒是醒来了,就是他妈看上去精神不太好,总是打呵欠,但他爸面色红润,似乎有好事发生般。 看到高明程过来了,高远见笑着招呼他到身边来,笑呵呵的说道:“明程,你当叔叔了!昨天晚上,你大嫂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哈哈!” 说到大胖小子时,高远见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老大媳妇一举得男,这的确很让人高兴,虽说高远见本身有四个儿子,但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是一直有的。 高明程知道大嫂的预产期应该就在最近,但也没仔细算过日子,听到这个消息,倒也不意外,上辈子,他大嫂就是生了一儿一女。 “哦,那恭喜大哥了。”高明程把手里的四特酒和冬瓜糖都递给高远见,说道:“我昨天去了国兵叔家做客,他给了我一些酒和点心,说是让你也尝尝外面的酒和点心。”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大志,来练拳! 第156章 大志,来练拳! 四特酒是用瓷瓶装着的,看着就比散装酒高档很多。 这四特酒也是樟树的特产,从诞生到后世,一直都名声大噪,是他们这一块的人经常喝的一种酒。 高远见爱酒,接过之后,就爱不释手的把玩着瓶身,眼底流露出渴望的神色。 最终,他说道:“等你大哥的儿子满月时,我给他办一个满月酒,到时再来开这瓶酒喝。” 好酒,就要配好日子喝,那样才更得劲。 此时此刻,高远见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大孙子。 高明程送了东西后,就回到自己吃,吃过粥,就拿着几本小学课本出门去了。 许多美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没多问什么,自己把家里的事忙完,然后去了董飞霞那边。 上回高明程找了高淑芳、高淑珍、高淑媛三人,问她们愿不愿意学裁缝,高淑芳是当场表态说愿意,而高远见和罗小华也是极力赞同。 至于高淑珍和高淑媛,最后也是要跟着去学。 在这个年代,想要学一门手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天降馅饼的好事,你要是不珍惜,那么人人都要骂一句傻了。 至于前三年给的钱不多,大家也不是很在意,毕竟老规矩就是要给师傅做三年事的,就算师傅不给你钱,伱也不能有怨气。 因此这段时日,许多美要帮着董飞霞教高淑芳她们三个,等学会基础的了,再由董飞霞亲自来教。 说起这个事,许多美的二姐许多玉曾来找过她,言语间满是抱怨,斥责许多美有好机会不想着亲姐妹,反而只顾着婆家的妹妹们。 对此,许多美也解释了,说是因为二姐怀孕不方便,这才没有让二姐去学裁缝,又说只要她学会了,那么什么时候教二姐都是行的。 许多玉是真的没空去学,她自己没有爸妈帮衬,也没有公婆帮衬,家里里里外外就她和丈夫张成远两个人,这怀孕倒也罢了,但孩子生下来后,必须得自己亲自带,所以根本没空去学裁缝,更没空去制衣作坊里做事。 许多美和二姐之间,是有一些矛盾的,但再多的矛盾,也不能否认她们是亲姐妹,需要彼此照应的这个事实,因此许多美是打算等二姐的孩子大点了,能够腾出手来了,再教二姐裁缝,让二姐去制衣作坊里做事的。 她把这些打算都说清楚后,许多玉虽然还有些不满,却也接受了。 另外一边,高明程已经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军岭。 今天不是军岭老集的日子,显得有些冷清,只有田地里,有数人劳作的身影。 高明程还没往黄大志的家中走去,就已经在地里遇到他了。 黄大志是个勤劳的人,一大早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 “大志。”高明程挥手打招呼,示意黄大志过来。 黄大志也立即就小跑着走到小路边上,满脸都是欣喜之色,昨晚他考虑再三,还是把要去警局参加考核的事情说给他爸妈听了。 他爸妈的第一个念头,居然和他一样,就是他走了,地里的活谁来干? 但经过高明程的说服,黄大志心意已定,决定不管如何,都要先去试一试,这或许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大志,我给你带了几本小学课本,你自己没事就翻翻看,不认得的字,要么问我,要么问村里其他的人。”高明程先把带来的课本递给黄大志。 这些课本,还是他之前用来教许多美的,经过近一年时间断断续续的教导,许多美已经把常用字都学会了,并且已经能够独自看《天龙八部》这类武侠书了。 昨天他给许多美买了四大名着,当天晚上,许多美就翻看了《西游记》。 但万万没想到,《西游记》里面也有不少生僻字,许多美问高明程那是什么字时,高明程也懵逼了,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学霸,一些生僻字也根本不认识。 于是高明程就说下回再去书店买一本《新华字典》回来,要是再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翻《新华字典》查。 因为有这个插曲,高明程就对黄大志说道:“等你把小学课本上的字都学会了,也就差不多了,实在遇到不认识的字,还可以去买本《新华字典》来自己学。” 对于高明程说的话,黄大志都认为那是真知灼见,愿意听从。 “来,我们找个宽敞的地方,教你一套拳法。”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对这里的地形更熟悉,于是领着高明程来到一处山脚下,这里全是荒草,并且相对平坦。 “你看好了。”高明程开始先自己打一套拳,然后再拆解动作,一点一点的教黄大志。 在打拳时,他已经尽量慢点了,但黄大志还是看的眼花缭乱。 黄大志早就知道高明程擅长打架,也从其他人口里听说过高明程打架的名声,那是自小练出来的。 高明程说道:“来,我先教你一些基础的动作,还有出拳的方式,这一口气也吃不成胖子,时间有限,你能学个花架子也行,剩下的,再自己慢慢练习。” “你也不要怕,如果你当了协警,那么警局的老人们自然会教你一些擒拿犯人的招式,只要你愿意学,什么都不是事!” 高明程故作轻松的说着,不给黄大志太多的心里压力。 黄大志是典型的老实人形象,但同时也有一股暗藏的狠劲,他既然已经决定去试试了,因此也愿意下苦功夫来学拳。 他希望自己能够学会一两招,这样在考核时,不至于表现的太差,以免丢了高明程的脸。 高明程看出他的认真和努力,因此也教的上心,他没教那些复杂的,只教最基础的直拳、勾拳、摆拳。 这几种拳学会后,至少能够和普通人动动手了。 凭着心中的狠劲,黄大志一次次的练拳,练到浑身都是汗水也没有停下。 高明程看的满脸的欣慰,觉得有高国兵的那层关系在,以及黄大志的个人素质,当个协警应该没问题。 协警是没有编制的,也没有配枪权,主要是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很多时候,用谁和不用谁,就是上面的一句话。 高明程之所以要让黄大志加紧认字和练拳,也是为了入职后着想。 第一百五十六章 又一宗悬案 第157章 又一宗悬案 高明程办事很利索,给了黄大志一天的准备时间后,第二天就带着黄大志去县里了。 黄大志对此很重视,特意在前一天晚上就认认真真的洗了澡,并且拿香皂洗了头发,然后第二天早上穿上军绿色的新衣服,整个人显得很精神。 黄大志的爸妈其实不太赞同,他们觉得黄大志去参加考核,那也是白跑一趟,浪费时间。 再一个,他们并非是不知道有工作的好处,但同时也害怕黄大志去了县里工作后,会不管家里。 自从黄大志跟着高明程出了一趟远门后,家里人就发现一向老实孝顺的黄大志变了,变得强势起来了。 好几次他爸妈不让他做什么,他非要去做,让他把钱交给爸妈存着,却又非要自己拿着,甚至有时候还去买肉来吃! 这败家子! 然而不管他爸妈怎么想,黄大志都心意已定,是不会再受到家里的束缚了。 于是在高明程来接他时,他带着一颗既紧张又期待的心,坐在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清晨的风吹佛在他的身上,将他一切的心理负担都吹走了。 到了县里后,高明程带着黄大志直奔警局,找到了高国兵。 “叔,这就是黄大志,我和你提过的。”高明程指着黄大志,和高国兵介绍着。 黄大志原本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要胆子大点,但站在高国兵的面前时,他的气势还是无限的弱了下去。 高国兵可是经年的老干警了,又身居上位,浑身有股不同于常人的气势。 高国兵打量了一下黄大志,眉头轻皱,不是太满意。 但人是高明程带来的,这个面子得给。 于是他把小宋喊了过来,让小宋把人带下去参加考核,小宋满脸的笑意,态度亲切的带着黄大志走了。 高明程本想去看黄大志的表现,却被高国兵留下来了,高国兵拿出一堆案宗,对高明程说道:“这是局里积攒的还没有侦破的案子,我想着你眼光独到,也许能够看出点什么来,你先拿去看看,没看出来也不要紧。” 上次的灭门案,由于线索太少,高国兵根本没有侦办的具体方向,还是高明程通过一碗剩下的白米饭,推测出凶手可能是外地人,甚至是北方人的想法,然后才找到相应的线索,把那个案子给侦破的。 现在高国兵干脆再让高明程发挥发挥,如果能够再侦破一两个案子,那么于高国兵自身来说,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高明程觉得有些亚历山大,但还是神态从容的接过那一大堆的案宗,开始翻看起来,这堆案宗,有的纸都发黄了,一看记录的时间,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这些没有侦破的案子,有大有小,有的作案手法残忍,有的作案手法诡异,还有的平平无奇。 高明程的大脑在快速的回忆着,上辈子无聊时,他翻看过一些国内的大案要案,也特意看过他们本地的一些案子,但由于互联网的猎奇向,能够被人刷到的信息,大多是极具猎奇的那种。 一些普通的案子,就很少会被人关注到。 高明程能够关注到那个灭门案,还是因为犯人在之后又犯了很多案子,被抓时,闹出的动静不小,因此在互联网留下了讨论的痕迹。 现在,他要一边翻看案宗,一边通过回忆,看有没有被他看过的案子。 高国兵上次并没有看到高明程翻看案宗的过程,现在看到他居然看得这么快,不由得皱眉起来。 这样看似随意翻动,真的能够看出东西来? 不过很快,高国兵就又恢复平常心了。 本来也没抱太大的期望,无非是做最后一次的尝试罢了。 他升副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但最近没发生什么案子,他闲来无事,才想着要不要从这些多年前的案子中找找线索。 若能侦破一两起,于他的声望有极大的好处。 突然,高明程翻看案宗的速度慢了下来,他将那份案宗抽了出来,开始仔细看起来。 这个案子……他有印象啊! 这个案子现在的定性是悬案,已知的线索极少,但高明程后世看过这个案子的资料,因为凶手是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人——死者的丈夫! 这个案子是两年前的案子了,案发地在红星农场那边,85年六月时,一名女性死者被人发现死在树林里,死前遭受了侵犯,疑是被人奸杀的,但案发地除了那名女性死者,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遗留,自然也没有什么证据。 民警走访之后,发现女性死者的社会关系很简单,平时为人和善,作风朴素,并且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了。 而她的丈夫也表现的很爱她,即使她被人奸杀了,也给她好好的办了后事,并且请求警方一定要查出凶手,为他的妻子报仇。 由于他一系列的表现,因此警方根本没有怀疑他,当地人也对他充满了同情,并且于今年五月会再婚。 高明程看着看着,眉头就紧皱了起来。 他知道凶手是谁,也知道凶手为什么会杀了自己的妻子,但问题是,他要怎么证明凶手就是死者的丈夫呢? 他记得前世凶手最终还是落网了,并且就在今年十一月,原因是今年天干,各地的水库都会干枯,居民用水困难,农作物也会减产。 红星农场很大,主要是种植大豆、水稻、绿豆、花生、玉米等农作物,另外还有一个牧场,以及一家奶粉厂。 像这种农作物多的地方,水资源也不会太差,虽然他们整个县都没有大江大河,但红星农场有七八个大大小小的水库,其中最大的一个水库有五十多亩,基本上没有干枯过。 但今年下半年因为天干的缘故,人们会从最大的水库中抽水出来浇灌农作物,当水减少后,就露出水库底部的一具尸体了。 那尸体已经腐烂的差不多了,但衣服还在,通过衣服里面的物品,以及尸骨的信息,查出了死者也是红星农场的人,是一名二十三岁的男性,未婚未育,失踪前和父母吵了一架,父母让他相看结婚,但他不肯,于是负气走了。 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起初那人的父母也担忧过,生怕是不是出事了,但当时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警局也没有立案,这事就不了了之。 但这具尸体出现后,就连带着之前的奸杀案,一起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于是警方开始重新立案侦查,最终从两人的社会关系中找到了蛛丝马迹,从而将凶手擒拿归案。 问题来了,他要怎么提前几个月把这件事暴露出来? 挺急的,在线等! 第一百五十七章 干掉潜藏的危机 第158章 干掉潜藏的危机 手上的案宗被高明程看了一遍又一遍,眉头是越皱越紧,他盯着案宗上的每一个字看,最后终于被他找到突破口了。 他指着受害者丈夫的名字,抬头对高国兵说道:“这个人……我有印象,他是红星农场副政委的儿子,这个副政委也是我们村里高仁的舅舅,我也见过几次,我记得几年前,曾经听高仁说过,说他表哥在死了老婆后,又娶了一个年轻的老婆,还给他表哥生了一个儿子出来,这让高仁很是羡慕。” “但是……叔,你知道吗?高仁表哥之所以能够再娶一个年轻的老婆,那是因为这个老婆是被他强奸的!后来有了身孕,女方爸妈怕丢脸,再加上高仁表哥给了高彩礼,于是就把人给嫁过去了。” “只是我曾听说这个女的本来是有相好的,女的嫁人后,那男的也痴情,一直不肯娶老婆,这事,在红星农场那一带也不算是秘密了。” 高明程故作感慨,他说的看似和案情没有直接关系,但句句都在引导高国兵。 高国兵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接过高明程递过来的案宗,开始从头到尾的看了起来,突然,他面色一变,似乎想起了什么。 “死者有个相好的?那个相好的,你知道叫什么吗?”高国兵急忙问道。 高明程无辜的眨眼,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我只听别人提过几句,具体叫什么,那就不知道了。刚才也是看到这个黄源的名字有些熟悉,我才想起来的。”高明程说道,作为一个不相干的路人甲,他不知道所有的情况,那也是正常的事。 高国兵也没有怀疑什么,而是冲门外喊道:“小张,你过来一下!” “哎,好的。”门外大厅里的小张立即应着,殷勤的跑了进来。 “小张,伱看看这个案子。”高国兵把手里的案宗递给小张,两年前,这个案子是他带着小张经手的。 当时奸杀案的线索太少了,并且在走访的过程中,根本不知道死者的丈夫曾经强奸过死者,也不知道死者原来还有一个相好的。 再联想到死者丈夫是红星农场副政委的儿子,高国兵的眼神中透露出犀利之色。 他知道,有人碍于这副政委的权势,对警方掩盖了真相! 可恶!如果当年他知道这些隐情,那么这个案子就有侦查的方向,也不至于迟迟没有破案了! 高国兵看向小张,问道:“小张,我记得在这桩奸杀案发生后不久,红星农场还发生了一件失踪案,对?那个失踪的人叫什么名字?” 小张的记性不错,再加上案子才发生两年,且那失踪案也是他过手的,但是因为警局的人手不足,失踪人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就没立案。 毕竟他们这里也发生过子女和父母吵架走了,但再过几年后,又会回来的事情。 因此很多人都觉得那个失踪的人只是去外地了,并没有想过别的可能。 小张很快就回忆起来了,说道:“那个失踪的人叫马力帆,我记得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失踪后,他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哀求我们去寻找过,当时我们也找过,但红星农场的人都说在那个时间段没有见过马力帆,后来还询问过车站的人,也说没有见过马力帆坐车离开。” 马力帆的失踪是有些蹊跷,他和父母吵架,负气走了,这一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 高国兵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猜测,立即说道:“小张,你去红星农场查一查这个马力帆,看他现在回来了没有?如果没有回来,就再问一问他的父母,多年前,他是不是和田永蝶相好过!这田永蝶就是这桩奸杀案的死者,你懂我的意思吗?” 小张接触到高国兵看过来的视线,心中一紧,立即说道:“懂!我马上去查!” 小张收拾一下随身携带的东西,朝门外走去。 警局虽然有警车,但很少,以他的级别,是够不着用警车的,因此他骑着一辆自行车,朝着红星农场而去。 高明程在旁边听着,觉得高国兵的方向有些错了。 如果查到这马力帆和田永蝶相好过,那么高国兵他们肯定会怀疑是马力帆奸杀了田永蝶,然后跑掉了。 但事实上,马力帆和田永蝶这对苦命鸳鸯,都被黄源这个畜生给杀害了! 并且在杀死田永蝶之前,黄源还强奸了田永蝶,田永蝶拼命挣扎之下,激发黄源的凶性,一把掐死了田永蝶。 事后黄源把马力帆的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水库,又把自己留下的痕迹清理了一下。 之所以没有把田永蝶的尸体也丢进水库,那是因为黄源更恨田永蝶,觉得自己被田永蝶背叛了,所以要让田永蝶死不瞑目,死了还要让他人目睹被人强奸过的尸体,背负着被人奸杀的名声。 而如果把田永蝶的尸体也丢进水库里,那么之前知道田永蝶和马力帆相好过的人,就会说他们两个肯定私奔了,到时候黄源的头上就永远戴着一顶绿帽子了。 这是黄源不能忍的事。 他杀了人,还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营造了一个痴情丈夫的形象! 高明程本来没有想过干预这个案子,但既然在这里碰上了,他就想要这黄源快点死! 去年,他在高仁试图诱奸小傻子时,愤怒之下,把高仁的命根子废了,事后这怂货倒也没有找他麻烦,但他的舅舅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也算是他们家的一个背景了。 如果高国兵早日把这桩案子破了,那么黄源就会早日被抓起来枪毙,至于他爸这个副政委,那也是当到头了! 想到这些,高明程立即故作感慨道:“看来这杀死田永蝶的凶手不是马力帆,就是她的丈夫了!” 高国兵一愣,没想到高明程会提出凶手是死者丈夫的可能性。 “怎么这么说?”高国兵问道。 “叔,你想啊,这黄源是怎么娶到田永蝶的?他是强奸了田永蝶,让田永蝶怀上他的儿子,这才把人家一对鸳鸯拆散,娶到了田永蝶!一个能够干出强奸的人,你觉得他真的老实?真的爱自己的老婆?”高明程不遗余力的提醒着,生怕高国兵查案的方向搞错了。 他又说道:“我想了想,如果黄源是凶手,他既然杀死了田永蝶,那么会不会也杀死了马力帆呢?如果杀死了马力帆,那马力帆的尸体又去了哪里?” “这尸体不见了,要么是被埋到深山里了,要么就是被丢进水库里了。” 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看着高国兵。 心想,我提醒的够明显了? 可别千万搞错了啊,赶紧把黄源这个人渣抓起来,让他爸下台!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大志是警察了 第159章 大志是警察了 高明程的那番话,到底对高国兵造成了一些影响,他沉思着,然后点点头,认可了高明程的推测。 在他看来,杀死田永蝶的凶手,也就马力帆和黄源的可能性比较大了。毕竟田永蝶的社会关系很简单,为人也朴素,没有和谁结仇过。 高国兵沉声说道:“这个案子,我会亲自侦办,如果凶手真是这黄源,那么我一定要送他去公审!他爸的职位也得丢了!” 听到这话,高明程暗暗松了口气。 虽然上辈子这黄源也死了,但现在还是让他早死早超生!省的又祸害一个女人了! 现在已经是四月底了,再过半个月,这黄源又要结婚了! 如果这个时候重新调查田永蝶奸杀案,那么黄源的这个三婚就结不成了! 叔侄两个说话间,小宋带着黄大志回来了。 回来时,黄大志的身上多了一股轻松和自信,而小宋也是满脸的笑容,进来后,小宋对高国兵说道:“高股长,黄大志通过考核了,可以胜任协警的职责。” “我了解过了,黄大志是军岭的人,还是头一回到县里来做事,没有住所,不过咱们警局大院,不是正好还有一个杂物间空着吗?我提议让黄大志住在那里,也方便他上班,您看怎么样?” 高国兵眉头微皱,想了一会儿,才说道:“是靠近厕所的那个杂物间?我记得那个屋子光线不好,白天都是暗的,也比较潮湿,所以没人住。” “对,我把情况仔细说了,黄大志说没关系,他愿意去住。”小宋说道。 其实,当小宋提出有一个房间可以让黄大志住时,黄大志已经是满心的愿意了。 那房间虽然不好,但黄大志自家的屋子,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最关键的是,黄大志可以住! 这要是出去租房,那又是一大笔开销! 为了省钱,黄大志觉得一切都不是问题,他的目光也流露出这个意愿。 高国兵了解情况后,就点了点头,对黄大志说道:“既然你通过考核了,那么明天就来上班,行吗?有什么东西要带的,今天都收拾好!呃,你可以骑局里的自行车回家一趟拿东西。” 说到这里时,高国兵还若有若无的看了高明程一眼,他这是担心高明程太讲义气,又帮着这黄大志跑来跑去,也不怕累着他自己了! 高明程明白高国兵的意思了,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这叔叔,真亲! 既然黄大志这边通过了考核,确定可以来警局做事了,那么高明程也没有久留,毕竟高国兵马上就要重新调查田永蝶奸杀案,到时候肯定忙的很。 “叔,我先回去了,过两天就是高壮结婚的日子,我得在家里帮忙,等过段时间,我再来县里找你哈!”高明程笑着说道,和高国兵挥手道别。 来时,是他骑着自行车带着黄大志的,回去时,是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 黄大志其实不太会骑,只是曾经借过别人的车,练过几次而已,现在骑着警局的车,一颗心既激动,又紧张。 好在骑自行车也不算太难,黄大志在路上练了几下,又摔倒几次后,再骑时,就稳了。 一路骑到军岭,就已经完全看不出他是生手了。 到了军岭,两人停下,黄大志神情激动的对高明程说道:“明程,谢谢伱了。” 他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自己能够通过考核,得到这份难得可贵的工作,并非是因为他自身有多么的优秀,而是因为高明程。 高明程和高国兵关系极好,因此他才能够凭此进入警局,成为一名协警,从此后,他也是有工资的人了! 高明程笑了,他和黄大志之间的缘分,可以追溯到上辈子,上辈子他得到过黄大志的帮助,而这辈子,他则是帮助了黄大志。 他看着黄大志,心中也有些激动。 上辈子,黄大志在走投无路之下,成为飞车党,手染鲜血,最终被枪决。 而这辈子,他竟然成为一名正义的协警,即将和犯罪份子做斗争! 命运……还真有趣。 高明程笑着说道:“你不用感谢我,得到工作只是成功的第一步,接下来,你要虚心跟着局里的老人学习,对他们要尊重些。以后你每天早点去,把办公室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你坚持几个月,保管大家都对你的印象就好了!” “现在天气逐渐热起来了,你带一床薄被子去就行,另外你得再做两套新衣服,要有个换洗用的,我给你的小学课本,你得带去,有不认识的字,你就问小宋!” “那把匕首,你也得带去。你是协警,主要是协助民警办案,基本上不会遭遇到穷凶极恶的罪犯,但身怀利器,能够让你胆气更足。” 黄大志虽然比高明程大,但高明程说的这些话,他都听的仔仔细细,每一句都记在心里,决定都照做。 从认识高明程起,他就知道一个道理,高明程不会让他吃亏! 而黄大志也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己以后也不能让高明程吃亏! 他希望自己和高明程的友谊,能够一直维持下去。 说了一番话后,高明程就和黄大志道别了,他回了高家村,而黄大志则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回了自己的家中。 当他骑着车回去时,家里人都惊讶了。 当他说自己通过考核,成为协警,并且明天就要正式上班时,家里人都震惊了! “你……是警察了?”黄大志他爸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 他妈和他弟则是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 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是,我骑的车子就是警局的,我是回来收拾东西的,以后我就住在警局大院,那房子是给我住的!” 说到两个字,他的眉毛都往天上飞了。 乐的! “这……你都能当警察?那个高明程……这么厉害?”不得不说,黄大志他爸也不蠢,很快就明白他儿子能够当警察,肯定是沾了高明程的光。 于是他呢喃着:“那个高明程,怎么会对你这么好呢?一个警察的工作啊……我记得他家里是四兄弟,他自己亲大哥亲弟弟都还没有工作的呢!” 说完,他满脸狐疑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可是左看右看,又实在看不出高明程到底看上他儿子哪里了,竟然会这样帮他。 他的儿子明明就……平平无奇啊! 今天带孩子去游乐场了,唔,其实我是乐意的,毕竟我也会跟着玩,算是弥补童年遗憾! 第一百五十九章 春夏之交,万物求偶 第160章 春夏之交,万物求偶 黄大志大概知道高明程为什么会这样不遗余力的帮他,可能和火车上的那个黑包有关,毕竟当时高明程在上交之前,是从里面拿了一叠钱的。 事后也问自己要不要分钱,但他不敢,第一次出门的黄大志,就遭遇了那样凶险的情况,他根本不敢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因为他知道,他没有这个胆量去拿。 高明程拿了钱,但也承担了所有的风险,所以黄大志认为这是高明程应得的。事后,他也没有后悔过,反而很庆幸自己没有拿,因为之后高明程给予他的帮助,远远比那几百块钱要多的多! 更何况,高明程还让他去警局当协警了! 他得到的,已经远远超过他失去的了。 难怪他之前向别人问起高明程时,几乎人人都说高明程讲义气,高明程果然讲义气! 黄大志没有把这事吐露给家里人知道,而是收拾起被子和衣服来,临走前,又对家里人说道:“我去县里上班了,家里少了一个劳力,以后农忙时请人做事的钱,就我来出!” “妈,能请人你就请人,别太累着自己了,累病了,也得花钱去治。”黄大志其实最担心他妈,怕他妈逞强,什么都自己去做,最后反而累坏了。 至于他爸,黄大志也有要交代的,他看着他爸,正色说道:“我走后,家里的饭和洗衣服,就你来做。” 黄大志的爸爸本能的想反驳,他虽然不能做体力活,但在家里时,也是不煮饭不洗衣服的,因为这两件事在乡下,大家都默认是女人的事。 谁家的男人会洗衣做饭呢?他爸如此想着,但在黄大志的目光下,他竟然迟疑着不敢开口。 因为此时的黄大志,已经不仅仅是他的儿子了,同时还是一名警察! 黄大志的爸爸吞咽了下口水,乖乖地没有吭声。 黄大志本来还预备了一些说服他爸去做这些事的话,但现在看到他爸竟然没有反驳自己,一时之间也有些恍惚。 有些事情,不一样了! 之前他决定自己赚的钱自己拿着,要当这个家,做这个主,但实际上,他爸妈并不是很服他,一直想劝他把钱上交。 可现在,他妈一声不敢吭就算了,连他爸也不敢反驳他了! 这就是工作的魅力吗? 黄大志如此想着,然后骑在自行车上朝着县城而去,一路上,有人看到他骑着自行车,并且带着被子和行李,都好奇的问他要去哪里,黄大志没敢声张自己是要去做协警,只是矜持的说道:“去县里有事。” 只说了一两句话,他的身影就彻底的离开了军岭这地儿,留下好奇的村民们议论纷纷,也有人直接去黄大志家,问起了他的爸妈。 很快,整个军岭就都知道黄大志出息了! 高明程回到家里时,正好赶上吃午饭,今天他带着黄大志去县里,事情办好后,就直接回来了,倒也没有耽搁太多的时间。 吃过午饭,趁着天气好,高明程拿着一个网袋就进山了,他打算进山抓一些牛蛙,给高壮的婚宴加菜。 至于之前承诺的去抓大鱼,这个可以傍晚洗澡时一起进行。 自从他家里打了水井后,许多美已经不去水库洗澡了,不过高明程在天气好时,还是会去水库洗澡,因为他很享受那种在水中畅游的感觉。 进了山,高明程直奔上回找到牛蛙的那个地方,还未靠近,就听见有水流的声响。 循着水声走去,就看到水沟里的水比起之前,又涨的更多了一些,水沟中,随处可见牛蛙,蛙鸣更是不绝。 除了牛蛙,高明程还在水中看到一样东西,那就是牛蛙的卵。 牛蛙的卵跟其他蛙类的卵没什么两样,就稍微的大一点,蛙卵都是黑色的圆圆的小点,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黏膜是用保护蛙卵的。 值得一提的是,牛蛙在4~9月都是可以发情产卵的,并且通过抱对后,雌蛙将卵排进水中,然后雄蛙也会将精子排进水中,两者结合受精后,就会慢慢孕育出一个小蝌蚪出来。 高明程上回来时,这些牛蛙们还没有完成抱对产卵,可能是当时的气温还是稍微低了点。 高明程将带来的网袋抖开,准备抓牛蛙了。 牛蛙跳跃的速度不算太快,如果是晚上拿着手电筒来抓,那简直是一抓一个准,现在是白天,抓起来有些麻烦,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也不算什么,他来这里抓牛蛙,就像是来进货一样,想要多少,就能够弄到多少。 抓够了牛蛙后,高明程就把目光转移到野鸭子上。 上回他在这里发现了野鸭子,同时还捡到几个野鸭子蛋,他的目光看向水沟边上茂盛的草丛,也无需去仔细的找,而是只要看到有部分伏倒的地方,就走过去看看即可。 因为野鸭子们下蛋时,肯定会压倒一小片草丛的。 但并非所有的鸭子们都会乖乖地在岸边下蛋,有些无所顾忌的母鸭们,会直接在水里下蛋、在树林里下蛋、在石头上下蛋。 简直是走到哪儿,就把蛋下到哪儿! 再加上母鸭们不像母鸡,没有孵化幼崽的好习惯,因此鸭子的数量一直不多,人工饲养的话,还得麻烦母鸡来孵化鸭蛋,这样才能够增加产量。 高明程寻找了一会儿,在超强眼力的加持下,好歹找到了一些野鸭蛋,但其中有几个拿在手里时,就觉得里面的蛋液都在摇晃,显然是已经坏掉了。 高明程把坏掉的鸭蛋丢了,砸在地上时,蛋液果然都是黑色的了,散发出一股腥臭。 高明程还要继续去找,却被一条蛇拦住路了。 那条蛇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这么盘在那里一动不动,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这是一条绞花林蛇,通常会在树上活动,并且它是夜行动物,有微毒的那种。 高明程心中诧异,于是捡起一根木棍,戳了一下,结果那蛇一动不动,原来已经死掉了。 既如此,高明程也没有在意,直接跨过它,继续朝前面而去。 这时,他的耳中听到有禽类快速奔跑的声响,抬头望去,却看到一群红腹锦鸡。 看到红腹锦鸡时,高明程的眼睛都瞪大了,他们这里最常见的野鸡,是那种不太漂亮的,和家鸡类似,却比家鸡瘦小的那种。 但红腹锦鸡就不一样了,它特别的漂亮!并且是凤凰的原型,尤其是雄鸡,雄鸡体长约1米,身披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羽毛,光彩夺目。 但高明程并非是惊讶于红腹锦鸡的美丽,而是因为红腹锦鸡在他们这儿根本没怎么听说过有! 这一群红腹锦鸡大约五六只,其中的雄鸡正在求偶,向其他的雌鸟们求爱,卖弄着它那一身打扮,并且一边低鸣,一边绕雌鸟转圈或往返疾奔并察颜观色,待站立在雌鸟正前方时,雄鸟身上华丽的羽毛都向外蓬松,彩色的披肩羽盖住了头部,很像抖开的折扇。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悄悄地走了,打扰其他物种求爱,也是挺不文明礼貌的! 第一百六十章 何秀曼的鬼点子 第161章 何秀曼的鬼点子 或许是受到牛蛙抱对和红腹锦鸡求偶的刺激,当天晚上高明程狠狠的折腾了许多美一夜。 唔,这个季节果然适合繁衍! 一夜好眠后,高明程习惯性起了一个大早,低头看向身边还在沉睡的许多美,他就知道今天的许多美肯定要赖床了,不是她懒,而是她的身体不允许她早起。 要不是得益于金箔纸带来的身体素质提升,不然高明程这会儿也得腿软了! 起床后,照旧跑到半山腰练拳,他习惯于山林间练拳,经常练拳的地方,更是被他踩踏的寸草不生了。 许是拳法刚猛有杀气,周围静悄悄的,鸟兽踪迹全无。 一套拳法练完,已是浑身汗水。又一路小跑着回到家中,这时,也才六点半而已。 他进屋后,就准备淘米煮粥了,这会儿的灶是烧柴火的,煮饭煮粥什么的,都得人看着火才行。 在点火时,高明程就怀念起前世的电饭煲了。 算算时间,电饭煲也已经诞生了,但是还没有在市场上售卖,他决定等电饭煲上市后,立马去买个回来。 有了电饭煲后,这煮饭煮粥炖汤什么的,都方便多了。 在前世,很多偏远贫穷的山村,一户人家中至少有两个电器,一是电灯泡,二就是电饭煲了,可见电饭煲多么的得人心啊! 等粥米煮胀后,高明程又添了把柴,就不打算管了,剩下这些火足够把粥煮好了。 他走出门,听见牛羊的叫声,于是把牛羊都牵到外面去吃草,早晨的青草最是新鲜可口,饿了一晚上的牛羊们都埋头啃食着,发出咀嚼的声音。 黑虎和精灵也在草地上撒野,身形矫捷而灵动。 忙完这些,并不意味着高明程就可以休息了,因为他还得去山里摘桑叶。 就如他之前所想的那般,许多美从她三姐那儿拿回来的蚕宝宝们已经长大了,最近胃口大增,每天都要摘很多桑叶来喂才行。 摘完桑叶,给蚕换上新鲜的桑叶后,许多美终于起床了,只是她走路的姿势有些古怪,当看到高明程时,她下意识翻了个白眼。 起初是会娇羞,但现在……呵呵,许多美不满的说道:“你赶紧再做一张床出来,我们要分床睡!” 像昨晚那样的强度,再多来几次,许多美都怀疑自己会不会垮掉! 高明程明白许多美的意思,尴尬一笑,开始卖乖说道:“我已经煮好粥了,你洗漱好就能吃了。牛羊我也牵出去,桑叶也摘了回来,够一天用的了!” 要不是许多美受累了,不然煮粥,牵牛羊和摘桑叶,大部分时候都是许多美在做的。 许多美听了后,脸色果然好一些了,递给高明程一个算你识相的傲娇眼神,就去洗漱了。 高明程松了一口气,知道他老婆已经哄好了,对,就这么容易哄! 所以,分床什么的不必再提了! 高明程的日子过的潇洒,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即将迎来潇洒日子。 又过了一天后,就到了高壮结婚的日子了。 高壮家人口太少,他本身没有亲堂兄弟,只有表兄弟,表兄弟还是外村的,并没有一起长大。 算来算去,高明程就是他最亲近的兄弟了,因此这接亲的事情,必须得高明程帮忙,然后又喊了几个相处的还不错的同龄人一同去。 一行人骑着自行车往何秀曼的村子而去,为首的高壮表情激动而紧张。 他要娶老婆了!这美好的不像是真实的一样! 到了何秀曼的家中后,何秀曼已经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等候在那里了,并且高壮的姑姑一家也在那里,等下要一起去高家村。 男方出彩礼,女方出嫁妆,嫁妆有多有少,看父母是否疼爱女儿了。 何秀曼的爸妈本来想把彩礼全部都留下的,但是经不住何秀曼鬼点子多,硬生生磨着他们拿出了一半的钱出来,给何秀曼置办了几身新衣服和一个木箱,以及一百块的压箱底钱。 何秀曼信誓旦旦的对他们说,自己是家里的长女,妹妹们和弟弟都是她一手带大的,感情深厚,就算出嫁了,也绝对不会忘记他们。 她个人是很愿意把彩礼都留在家里的,只希望妹妹和弟弟能够过的更好,但是呢,如果她空着手出嫁,那么婆家就会看不起她,以后也不会让她管钱。 如果碰不到钱,她以后怎么拿婆家的东西帮衬娘家? 所以,她爸妈不能让她空着手嫁人,得多少置办嫁妆,这样她到了婆家才有面子,才说得上话,等她哄住了丈夫和奶奶,家里的钱肯定就归她管,到时候想给娘家多少,就给娘家多少。 这一壶迷魂药灌下去,她爸妈果然着道了,虽然百般舍不得,但最终还是听信了长女的话,拿出了一半的彩礼钱。 这一半钱,已经是她爸妈的底线了,之后不管何秀曼再说什么,都不肯再多一毛钱了! 何秀曼见状,也就没有再说什么,能够从她爸妈手里抠出一半的钱,已经不容易了! 眼看高壮来接了,何秀曼的妈妈还不忘叮嘱何秀曼,说道:“记住伱说的话,以后你管了他们家的钱后,可千万别忘记你爸妈和你弟弟妹妹啊!” 何秀曼低垂着头,轻轻的嗯了声。 然而她却在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心想,就算我管钱,那钱也是我家的钱!怎么可能给别人? 孝敬她爸妈可以,但也就逢年过节买些礼品和给点小钱了,再多,肯定是没有的! 这个时候,女儿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但同时女儿也不需要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 以后父母老了,女儿能够在生活上帮助父母,比如替父母洗衣服,替母亲洗澡洗头什么的,那就很好了! 赡养父母要出钱出力的,有儿子的人家,都默认是儿子的责任。 当然了,以何秀曼爸妈疼儿子的心,以后肯定会想尽办法从几个女儿身上榨油水出来的。 何秀曼琢磨着这些事情,但是心中并不焦虑,车到山前必有路,以后的事情,就等到以后再烦恼! 现在她已经开始期待自己新的生活了,崭新的生活,自由的生活! 这段时日,她和高壮也经常见面,对彼此也越发熟悉和了解了,何秀曼很庆幸自己误打误撞的找到了高壮,因为她知道,高壮绝不会让她失望的! 第一百六十一章 进山种茯苓 第162章 进山种茯苓 高壮的婚宴办的还不错,掌勺人请的就是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 他们村的人办事,以及附近几个村子的人要办事,基本都会请高远见来掌勺,因为他的厨艺确实不错,还能够把酒也包了,省的你再去买,还得跑一趟。 掌勺人手艺好,菜色也丰富,前不久,高明程才在山里弄到一头野猪,鲜吃了一小半,其他的都用盐腌制,然后挂在阴凉处风干,现在他拿了十斤送给高壮,但奈何细奶奶不肯白要,最后你推我让的,商定了一块钱一斤买下。 至于高明程摸到的几条大鱼,以及一袋子的牛蛙,他就不肯再收钱了。 吃过高壮的婚宴后,就意味着高壮和何秀曼正式结婚了! 这一天,新郎高壮自然是高兴的,但细奶奶才是最高兴的人。 她儿媳早逝,之后儿子又出事走了,只她一人拉扯着独孙长大,而现在,她的独孙终于要结婚成家了! 何秀曼的年纪比高壮大,但细奶奶是一点儿都不在意的,女方年纪大点好啊,更会疼人! 并且,没准再过不久,她就要抱重孙子了! 想到这里,细奶奶的脸笑开了花。 高壮的婚宴过去没多久,高明程又吃上席了。 他大哥的儿子满月了,高远见特意给这个长孙办满月酒,不过满月酒就没有请全村人,而是请了自家亲戚,只办了六桌酒席。 高明程作为新晋的叔叔,自然得送上红包,除了红包,又送了一斤蜂蜜和两斤风吹肉,让小侄子的生活有肉又有甜蜜。 这是讨个吉利的话头,但很得罗小华的心,觉得老二是真的懂事了! 高明程给了红包,但他的两个弟弟和妹妹,就不必给红包了,因为他们还没有结婚,还是自家人。 酒席上,高明程和几个兄弟坐在一桌,聊天时才知道,大哥高明鹏现在跟人去学砌房子,已经可以拿小工的工钱了。 带他入行的是他老婆那边的一个表兄弟,并且为了方便做事,他也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都早出晚归的。 “老三,我和工地上的人都熟了,等再要招人时,我就带你也去做事。”高明鹏心情不错,喝了一些酒的他脸颊潮红,拍了拍身边的老三高明万,笑着说道。 高明万最近也在想办法搞钱,于是立即同意了。 这时,同桌的一个长辈就说道:“明程,伱是几兄弟中第一个砌了新房子的人,你要是有什么来钱的门路,也不能忘记你几个兄弟啊!” 高明程看了那长辈一眼,并不是很熟的关系,于是装傻充愣般的憨笑着:“我哪有什么来钱的门路?每天不都在家种田放牛放羊嘛!也就偶尔进山弄到一点猎物了。” 但那长辈并没有放过高明程,而是继续说道:“之前不是说你老婆许多美要和董飞霞合伙开什么制衣作坊嘛?怎么没动静啊!” 高明程故作老实巴交的说道:“我也不懂,我只管把地里的菜种好。” 桌上又有其他人问起这事,高明程一律说不清楚不知道。 他觉得这些人想的太简单了,要开制衣作坊,哪里是随随便便能开的?要先培训好从业人员,要砌厂房,要买布料,要研究衣服款式,还要拿到县里去卖! 这每一个环节,都是需要花时间去打磨的。 不过还是有进展的,比如高守旺已经通过大队申请,批准了一块地皮建厂。 现在国家大力扶持乡镇企业,有很多优惠的政策,再加上一个地方如果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么手里有点小权的人,日子才好过呢。 所以高守旺去申请厂房用地时,根本没人故意阻拦,一路畅通。 厂房不能修在村民集中居住的地方,再加上大队更希望把这份功绩摆在显眼的地方,因此是在兴安岭那儿批了一块地。 兴安岭地处高家村和军岭的中间位置,那里有一座小学,也有大队的办公地点,而厂房地址就毗邻大队的办公室,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 高明程知道后,也没有多说什么,虽然不如在村里方便,但骑自行车的话,也就七八分钟的路程,不算太远。 在制衣作坊没有彻底办起来前,高明程不想和人多说,因此别人问时,他都装傻,别人再问时,他就开始劝酒了。 他们这儿喝酒流行划拳,划拳输了的,就要喝上一杯,因此当开始划拳后,整个酒席都闹哄哄的,半个村子的人都能够听到划拳的声音,等酒席吃完后,都能够到下午三四点钟。 高明程划了两轮拳,就尿遁了。 他一路回到自己家中,躺在床上醒醒酒。 最近比较轻松,但很快他就要忙活起来了,时间已经进入五月份,该种茯苓了! 第二天,高明程就扛着锄头、拎着斧头进山了,他之前已经做了一些准备,现在要把剩下的事情全部做好。 这种植茯苓,要提前整地,要选择排水性好的山坡作为栽种场地,然后再进行深翻,消除其中的碎石和杂草,并且将土块打碎整平,最后还得撒点除虫剂,避免白蚁影响茯苓的生长。 这一步,高明程已经提前做好了。 至于茯苓的养料松木,这个更是早早就准备好,并且将侧枝清除、削去皮后就留在山里暴晒,但他今天还需要把暴晒裂开的松木,砍成八十厘米左右的小段,再以井字形的形式堆放在田地中。 进了山,高明程来到之前堆放松木的地方,松木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上面布满了细小的裂痕。 他从裤兜里掏出做衣服用的软尺,这个还是从他老婆那里弄来的,用软尺在松木上量出八十厘米来,他就开始挥起斧头将松木砍断了。 第一段松木还需要量一下,接下来经过目测就能够得到差不多长短的松木了。 因为松木比较多,饶是他力气大,也花费了很久的时间才把松木全部砍好。 既然要种,那么自然不能只种一点点,那样就没意思了,高明程打算种一大片,等到收获时,才能够感受到收获的喜悦! 说是一大片,其实种植的地方是零零散散的,毕竟要先找到适合的坡地,才能够进行种植。 他在深山之中,寻找了七八个合适的坡地,每个坡地上都种植一小片。 把砍好的松木以井字形的形式堆放在田地中后,高明程就要进行下一步了,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那就是接种种植! 种植茯苓可以用菌种,也可以用鲜茯苓,高明程没有菌种,但他有鲜茯苓,把鲜茯苓分节后,放置在松木的两边或者两段松木的中间位置,这样利于菌丝生长。 接种之后,再用锄头轻轻的覆盖上一层薄土就可以了。 做完这些,还需要向四周挖出排水沟,避免产生积水,等到接种十个月后,茯苓就会成熟,可以采摘了! 在挖排水沟时,高明程想到今年下半年会天干,也不知道这会不会对茯苓的生长造成什么影响。 但人不能因为一些顾虑,就不去做任何事情,就算天干会影响茯苓的生长,他也要先栽种试试! 虽然他这是两辈子第一次种植茯苓,但其实种植茯苓跟种菜,也没有太多的区别,也是选择合适的地方,然后深翻,去除碎石和杂草,然后准备养料和菌种。 总结一下,确实没有多少区别,也就是准备松木时,得花费不少的时间和力气。 第一百六十二章 蒸熊掌,安排上! 第163章 蒸熊掌,安排上! 茯苓是种下了,但接下来还得勤加照看,观察出菌的情况,并且要及时去除死菌。 茯苓是不能连作的,因为会有其他菌类影响其正常生长,所以等明年时,高明程还得去寻找其他合适的山坡种植。 其实茯苓在春秋两季,都是可以种植的,但今年下半年会天干,所以今年秋季时,高明程就不打算种植了。 这一日,高明程进山去查看蜂箱的情况了,距离上一次摇蜜,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由于这段时间山里蜜源众多,蜂蜜采蜜积极,蜂脾上已经有不少的蜜了。 意蜂采蜜积极,繁殖也积极,只是到了一定数量后,蜂群就会开始闹分裂,蜂王会带走一批蜜蜂。 这个时候,可以人为的进行分箱了,如果不分箱,那么就要在蜂王还是幼虫时,就杀死蜂王,确保蜜蜂族群的数量不会大量减少。 高明程把蜂箱的情况都逐一检查后,就决定明天来摇蜜,另外再弄一棵杉木下山,拿到木匠那儿再做一些蜂箱出来。 小规模的养蜂其实不算太累,大规模的养蜂最累的就是寻找蜜源,所以后世有些养蜂人,会开着大卡车,带着蜂箱去全国各地寻找优质蜜源。 根据蜜源的不同,所产的蜜也不同,细分的话,有龙眼蜜、油菜花蜜、枇杷蜜、柑橘蜜、荔枝蜜、槐花蜜、荆条蜜、枣花蜜、洋槐蜜等。 不细分的话,那就统称百花蜜。 高明程没有特意去追逐过某种单一的花蜜,他放置蜂箱的地方,是散放在一小片林子里,其中林子的边缘,生长着一大片的荆条。 荆条不是荆棘,而是一种常见的中药材植物,它分布很广泛,大江南北都有它的身影,除了药用,它还可以防治水土流失,另外花期长,蜜源好,所以高明程发现这片荆条后,就把蜂箱给搬了过来。 五到七月,正是荆条的开花时间,树枝上,开满了淡紫色的花朵,它的花型比较小,粗看不显眼,但花朵很密,枝条上长了很多花苞,分先后绽放。 高明程看到这一大片的花卉,心情就很好,哼着小曲,带着黑虎、精灵下山去了。 只不过,当高明程第二天过来时,好心情就不翼而飞了! 看到遭到破坏的蜂箱,高明程满脸肃杀,嘴角噙着一抹冷笑,他提着摇蜜机进山,却又提着空摇蜜机下山了。 再进山时,他手里拿着一把标枪。 “黑虎,精灵,咱们去猎熊!”高明程杀气腾腾的说道。 犯我蜂箱者,虽远必诛! 今天晚上,他就要把蒸熊掌给安排上! 这要是搁在后世,他的蜂箱被黑熊盗蜜了,那他得忍,谁让黑熊混成保护动物,受到国家保护了呢! 但现在,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时代,力量为王,只要他能够干翻黑熊,那他就能够吃到熊肉! 高明程手里拿着标枪,腰间别着匕首,带着两条好狗,气势汹汹的进山了,他直奔之前黑熊居住的那个山洞而去,只是等进了山洞,他才发现这个山洞已经被黑熊给弃了。 当初他摇蜜时,遭遇了黑熊,并且和黑熊玩了你跑我追的游戏,再之后,他把蜂箱换了位置,而这黑熊居然也换了洞穴。 但他即使把蜂箱换了位置,不也是被黑熊找到了? 那么现在即使黑熊换了洞穴,他也能够找到! “黑虎,精灵,你们进去闻一下气味,然后去找那只黑熊!”高明程命令道。 狗的嗅觉很灵敏,黑虎和精灵经过训练后,找起猎物来,更是容易了。 这个洞穴虽然已经被黑熊废弃了,但里面还残留着它的气息,黑虎在洞穴中转了一圈,然后走出洞穴,左右张望了一下,就循着空气中的气味,朝一个方向跑去。 高明程紧跟在黑虎的后面,一双眼睛警惕的注视着四周,一旦发现黑熊的踪迹,他手中的标枪一定会给黑熊好看! 昨天他查看蜂箱时,蜂箱还是好端端的,再根据蜂箱附近的新鲜脚印,高明程推测黑熊应该是夜晚时找到了蜂箱,然后就破坏蜂箱,把里面的蜜都掏出来吃掉了。 还好高明程发现及时,黑熊只破坏了其中一个蜂箱,这也是因为一个蜂箱中的蜜,就已经很多了,足够黑熊母子吃个痛快了。 黑虎和精灵在前面奔跑着,时不时发出低叫,似乎在告诉高明程就在这个方向,大约奔跑了十多分钟,黑虎和精灵来到了一处山洞。 但黑虎和精灵都没敢贸然进去,只是站在山洞前,朝里面犬吠着。 高明程明白了,看来黑熊母子就在这里面了! 黑熊本来就有夜晚活动,白天睡觉的习惯,所以这会儿黑熊母子正在山洞里呼呼大睡呢! 但犬吠声惊醒了黑熊,使得黑熊发出一声低吼,迈着霸气的步伐走出了山洞,它打算给这两条不识趣的狗一点教训。 但高明程正等在那儿呢! 山洞太小,他不方便进去和黑熊搏杀,因此他就等在洞口,只等黑熊一现身,就让它知道为什么花儿那样红! “嗖!”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发出尖锐的破空声,精准的朝着黑熊刺去! 这标枪极重,枪头又被打磨的很锋利,再加上高明程投掷的力量很强,因此哪怕黑熊皮厚,标枪也稳稳地刺进黑熊的身体中了。 黑熊吃痛,当即哀嚎起来,它摆动着身体,剧烈的晃动,使得标枪跌落在地上,紧接着黑熊冲洞里面发出一些声音,似乎在叮嘱着什么,然后朝着一处地方疯狂的逃跑了。 高明程哪里肯让它跑掉,捡起地上的标枪,就追了上去。 上回他就想猎杀这头黑熊了,只是后面看到幼熊时,竟然动了恻隐之心,放过了它们母子一回。 如果黑熊不破坏他的蜂箱,那么他们也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但蜂箱再一次遭到破坏,高明程就知道,他和黑熊之间必须要有一个了断了! 黑熊的嗅觉很灵敏,同时记忆力很好,它在什么地方弄到好吃的,那么下回它还会再去! 在高明程带着两条狗追杀黑熊时,他的眼角余光注意到一头幼熊从洞里面跑了出去,并且朝着其他的方向跑去了。 看来黑熊之前就是在让幼熊逃跑了。 虽然注意到这点,但高明程顾不上去追杀幼熊,当务之急,还是先干掉这头成年的母熊再说。 黑熊速度快,但他的速度也丝毫不慢,在山林中奔跑了几分钟后,他就再度追上了黑熊。 “嗖!”手中的标枪再一次投掷出去,又精准的刺中黑熊了。 受了两次伤后,大大的影响了黑熊的行动力,但同时也让黑熊发狂,它不再逃,而是想和高明程肉搏。 标枪是远程射杀,而肉搏就得上匕首了。 高明程拔出腰间的匕首,悍然迎上。 第一百六十三章 黑熊毙命 第164章 黑熊毙命 黑虎和精灵看到黑熊受伤,而自家主人气势很足后,也表现的不如上次那么害怕,纷纷冲黑熊狂吠着,黑虎甚至还伺机上前帮忙,时不时咬在黑熊的身上,帮助高明程牵制住黑熊。 黑熊的力气大,但高明程也不弱,以他如今的身体素质,即使和一头健康的黑熊肉搏,也不会落于下风,但人类是有智慧的,如果能够智取,又何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所以高明程选择用标枪偷袭,先伤了黑熊再说。 许是突然受伤,加上要顾及幼崽,黑熊没有选择当场和他搏斗,而是以逃跑的方式吸引他,从而让洞中的幼崽有机会逃走。 但这个举措,也导致它二次受伤。 现在黑熊朝高明程扑杀而来,气势很足,但受伤后的它力道已经减弱了,再加上黑虎和精灵的偷袭牵制,它根本没法发挥出强盛时期的威力,高明程几乎能够轻松的避开黑熊的杀招,然后手中的匕首刺向它的脖子。 当人类开了挂,不管是用先进的武器,还是用强悍的肉身,大部分猛兽就不够看了,否则华南虎、黑熊等猛兽,就不会混成保护动物了。 一刀又一刀,直到第三刀,高明程才把黑熊的脖子割断,鲜血从伤口处狂飙而出,随着鲜血的流逝,黑熊也逐渐失去力气,瘫倒在地上,发出最后的喘气声。 高明程知道黑熊已经毙命了,站在一旁没有再补刀了。 但黑虎和精灵仍旧没有放过它,一边发出狗吠,一边在黑熊的身上撕咬着。 高明程本想阻止,因为这头黑熊,他打算拿去卖掉,黑虎和精灵这么撕咬,虽然不至于彻底的毁了熊皮,但也影响外观。 但最后他没有阻止,任由黑虎和精灵撕咬,等到差不多了,这才呵斥着它们住口。 让猎狗撕咬猎物,能够激发猎狗的凶性,并且起到壮胆的作用。如果下次再遇到黑熊这种猎物,那么黑虎和精灵就不会表现的很害怕,而是会积极的狩猎。 “汪汪!”黑虎和精灵表现的很兴奋,还没有彻底的平复心情,但好在它们都很听话,因此并没有继续撕咬黑熊了。 高明程拿着匕首上前,在黑熊的肚皮上划开一道口子,伸手进去摸索着。 黑熊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内脏还是温热的。 他打算把熊胆取出来,黑熊身上最珍贵的就是熊胆和熊掌了,就是因为人们对熊胆的追求,才会导致去杀戮黑熊。 高明程很快就把熊胆掏了出来,然后切断,再扯了几根韧性好的草茎把囊口给扎紧,不能让珍贵的熊胆汁流出去。 看着手上的熊胆,就像是看着钱一样,高明程咧嘴一笑,心情极好。 其实他也有些兴奋,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打到黑熊,并且除非他以后特意去追踪其他的黑熊,否则应该不会再狩猎到了。 黑熊的数量本来就日渐稀少,再加上在此之前,他都没有听说过他们这片山中居然还有黑熊的。 他倒是听说在武夷山那边,是有黑熊的。 不过他这里距离武夷山,倒也不算太远,开车的话,也就几个小时的路程,约两百八十多公里。 黑熊和大部分猛兽一样,是习惯独居的,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黑熊才会到处散发自己的气味,吸引雄性黑熊过来,等看对眼后,就可以在一起繁殖了。 待发情期结束,雄性黑熊就会离去,由雌性黑熊负责孕育、生产和照顾幼崽。 母熊会一直照顾到幼崽长大,如果幼崽是雄性,那么母熊就会把雄性幼崽远远的驱逐,如果幼崽是雌性,那么母熊就会让幼崽在自己的领地附近生活,甚至还会割让一部分领地给雌性幼崽。 但这可不是什么重女轻男,而是为了防止近亲繁衍。 高明程把熊胆放进口袋里,然后弯腰将黑熊提起,扛在肩膀上,他有过两回扛野猪的经历,估摸着这头黑熊应该在两百五十斤左右。 这个重量在黑熊家族中,不算太重,因为这是一头雌性黑熊,比雄性黑熊要轻一些,而一头健壮的雄性黑熊,体重在四百斤左右。 虽然母熊比公熊轻点,但两百五十斤的重量,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松扛着的,这也是他力气大,否则即使打到黑熊,一个人也没法把黑熊带下山去。 高明程捡起落在地上的标枪,意气风发的说道:“回家去!” 两狗呼应,叫着跑在前面,给高明程开路。 高明程空着手时,能够在山里狂奔,那速度,连黑虎都追不上,但现在他扛着一头黑熊,那就跑不起来了,只能在林间小路上快走。 一路回到家中后,都已经下午两点了。 其实狩猎黑熊的时间倒不多,主要是进山下山耗费的时间,毕竟黑熊是生活在深山之中,若非是他身体素质好,普通人得从早上走到下午,才能够走到黑熊生活的地盘。 而高明程都已经在山里打了两个来回了。 当高明程扛着一头黑熊回家时,正在晾晒衣服的许多美登时吓了一跳,险些把衣服掉在地上,这会儿她也没心思晾晒了,随手把衣服挂在竹竿上,就朝高明程那边看去。 只是她从未见过黑熊,又没有电视机可以科普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因此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只觉得格外的威猛霸气。 “这是什么?”许多美好奇的问着。 “哈哈,听说过蒸熊掌吗?”高明程指着黑熊的脚,得意的说道:“这就是熊掌了!” “什么?这是黑熊?”许多美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呢喃道:“我们这山里有黑熊?没听老人提起过啊!” 高明程前世也不知道,因为只要黑熊没有下山进村,那么谁又会知道深山里有些什么物种呢? “嘿,你男人还能骗你不成?这熊不是好熊,它偷了我两回蜂蜜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就把它干掉了!”高明程用脚踢了一下黑熊的四肢,决定砍断一条腿下来。 “多美,你拿把斧头来!” 高明程让许多美去拿斧头,黑熊皮厚,骨头硬,用匕首是没法斩断四肢的。 虽然高明程打算把这头黑熊卖掉,但都说了要吃熊掌,那必须得吃上。 毕竟熊掌这玩意,也许只能吃这一回的。 许多美立即回屋去拿斧头,又见高明程浑身的汗水泥土,于是忙跑进厨房,给高明程倒了一杯水。 “伱饿了?我给你留了饭,你赶紧去吃!”许多美知道高明程肯定又累又饿,也顾不得惊讶高明程是怎么打死黑熊的了,只劝着高明程去吃饭。 高明程的确也饿了,但他还有一件事要吩咐许多美去做。 “多美,你骑着自行车,去一趟军岭,看陈国林在家吗?在家的话,让他开拖拉机过来一趟,就说我要去县城办事,要包他的车。”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又说道:“这头黑熊,我打算拉到县里去卖掉,留着自己吃也没有这个必要,卖的话,能够卖到不少钱的。” 许多美可没想过要留着自己吃,于是点头同意高明程的想法,这种值钱的好东西,那当然是要卖掉! 换成钱拿在手里,那该多好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到县里去 第165章 送到县里去 许多美去叫陈国林时,高明程就抡起斧头,将黑熊的前肢砍断了,掂量了一下,也就二十来斤。 “给!你们也尝尝这熊肉的滋味!”高明程从黑熊的身上切下两块肉,都在一斤左右,将肉丢给了黑虎和精灵。 两狗盯着熊肉,扑了上去啃咬起来。 高明程拎着熊掌进了厨房,将之放在高高的地方,避免被老鼠给祸害了。然后打开锅盖,从里面拿了一碗还温热的饭菜出来吃。 忙了大半天,确实饿的够呛。 他吃东西很快,吃完之后,又去杂物间翻找了一卷黑色的塑料布出来,他用塑料布把黑熊包的严严实实的,然后又去门外弄了一些树枝和野草,将之覆盖在塑料布上,这样就不会让人一眼就看到这是一头黑熊了。 他们这边基本没什么黑熊,市面上,更是没有黑熊皮和黑熊肉卖,高明程如果不加以遮掩,而是大肆宣传的话,那么以村里传播流言的速度,不过几日的功夫,只怕整个县城的人都要知道他打到一头黑熊了。 到时候村委的人,大队的人,岂不是要上门来看热闹?而一旦他们上门,你就得意思意思了。 他们高家村的村民们,大多都同根同源,一旦意思意思了,就得家家户户都有份才行,否则口水沫子得淹死你。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高明程可不打算干。 要不是需要拖拉机帮着拉去县里,他也不会去喊着陈国林来,不过……陈国林若是问起,就说是猎到一头野猪,至于信不信,那就是陈国林自己的事情了。 当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高明程就听到拖拉机的声音,朝门外一看,陈国林果然已经开着拖拉机过来了。 拖拉机停稳后,许多美打算把自行车从车上放到地上去,然后人再从车上跳下来。 只是自行车还没有放下来,高明程就急忙说道:“哎,车子就放在上面,我回来时要用。” 许多美诧异的扬眉,都叫了陈国林的拖拉机了,怎么还要自己骑自行车回来? 这时陈国林也从车上下来,看向地上那一坨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他不禁好奇的问起这是什么。 高明程笑着说道:“嗨,叔,我在山里弄到一头大野猪,自己吃也吃不完,就想送到县里去卖掉。” “伱又弄到大野猪了啊!我听说其他村子的人也有进山去弄野猪的,但野猪没弄到,反而自己被野猪撞了一下,好在还有同伴在,不然一条命都得丢在山里。”陈国林说道,他家里有拖拉机,经常在外面跑动,知道的消息也多。 所以别看高明程弄到过野猪,其实一般人根本拿野猪没办法。 当野猪成群结队的朝你冲撞过来时,那气势能把人给吓个半死。 高明程笑了笑,就要弯腰抱起黑熊到拖拉机上去,陈国林凑近说道:“好大的一个家伙!怕是有两百斤?我来帮你一把……”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高明程已经轻轻松松把黑熊给弄到拖拉机上去了。 于是陈国林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 这力气!难怪他能够打到野猪。 对高明程的说法,陈国林丝毫没有怀疑,毕竟能够弄到一头野猪,就已经是令人羡慕的事情了。 许多美知道那是黑熊,而非是野猪,但当高明程那么说时,她也聪明的没有说话。 高明程跳到拖拉机上,对许多美说道:“今天晚上我可能不回来了,厨房里的东西,你及时收拾好,明天咱们来吃!” “哎!”许多美应着,目送拖拉机离去。 她的内心激动万分,不停地猜测着一头黑熊能够卖到多少钱,这黑熊稀少,怎么也得比猪肉贵? 她一边想着,一边进了厨房,当看到挂在半空的竹篮中有一条熊腿时,眼睛都亮了,激动的同时,又不免埋怨高明程居然留这么多熊肉,家里明明还有一些野猪肉没有吃完呢。 她把熊腿拿了下来,这个重量对于她来说,有些沉了。 望着又黑又长的熊毛,许多美犯难了,这玩意……要怎么弄干净? 大概跟刮猪毛一样? 许多美决定先烧一锅热水,把毛给烫软了,然后再用刀来刮,等刮的差不多了,再用火烧,这样就能够弄得干干净净了。 说干就干,许多美开始忙活了起来,她有弄野猪脚和野猪头的经验,虽然头一次弄熊掌,也丝毫不惊慌。 另一边,拖拉机已经路过军岭,拐上前往县城的路了。 拖拉机的速度并不快,路面也不太好走,一路坑坑洼洼的。 高明程坐在后面,闭目养神。 他的内心还在琢磨着这头黑熊要怎么处置,是自己拿到农贸市场那边寻人买呢?还是找高国兵牵线搭桥呢? 村里的消息很难瞒住,但其实县里的消息,也很难瞒住,尤其是高国兵这个位置,几乎和县里有权有势的人都结交过了。 如果不通过高国兵,自己直接卖掉黑熊,一旦买熊肉的人和高国兵认识,事后又提起他来,他岂不是要和高国兵生分隔阂了? 上辈子他和高国兵是没有交情的,但他和高宏、高岳的交情很好,在高宏转业回来后,更是帮过他不少。 因此他不想和高国兵这边的关系弄僵。 算了,无非是少赚几个钱,有了人脉,赚钱也会更容易! 最终,高明程做出了决定。 高明程是下午两点把黑熊扛回家的,两点半左右上了拖拉机,往县城而去,但拖拉机的速度太慢了,都开了一个半小时去了。 等到了警局大院,都已经快四点了。 高明程寻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把黑熊和自行车都弄了下来,然后给了陈国林车费钱,对陈国林说道:“叔,麻烦你跑一趟了,等我办完事肯定很晚了,我自己骑车回去就行。” 这会儿的路上可没有什么路灯,所以晚上开车是很不方便的。 陈国林知道高明程这是替自己着想,心里也热乎乎的,觉得高明程很会做人。 他接过钱,随手塞进口袋里,然后笑着说道:“以后要用车,再找我啊!” “好,一定!”高明程笑着应下。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主动的顾客 第166章 主动的顾客 在高国兵的指点下,高明程把黑熊搬到一个空房间里,此时包裹着黑熊的塑料布和树枝草料已经去除了,露出一整只黑熊来。 黑熊少了一条腿,腹部也有一道伤口,不过那伤口不至于太大,因此内脏没有从里面掉出来。 除此外,就是脖子上的伤口,以及身上的伤口了。 高明程利用标枪两次刺伤了黑熊,之后黑虎和精灵发狂般的对黑熊进行撕咬,留下咬痕。 因此,这张熊皮的质量一般,卖不出高价了。 高国兵看到腹部的伤口,立即问道:“熊胆取出来了?” 高明程笑着拿出熊胆,在高国兵的面前显摆了下,在人工合成的熊去氧胆酸出现之前,熊胆比整个熊皮熊肉都贵,因此猎杀了黑熊后,如果不及时取胆,那就亏大了! 看到熊胆,高国兵也露出笑容,他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这是好东西,绝对好卖!明程啊,你弄到这头黑熊后,那在县里砌房子的钱,就有了!” “嘿!”高明程也乐呵,他打算在县里砌一栋房子,下面是门面,上面是住房的那种,这种临街的地皮个人不好弄,但他有高国兵这层关系,高国兵已经帮他在街心花园那边弄到一块一百五十平方的地皮了。 这街心花园现在不太显眼,只有几个商铺在卖东西,但到了九十年代后,这里会渐渐形成步行街,大部分做生意的个体户们都会向这边靠拢,最后形成一个商圈。 到两千年后,县里的房地产开始火热起来,这边的地皮更是一块难求,价钱也比其他地方要高上不少。 更难得可贵的是,从街心花园这边到县人民医院,只需要步行二十分钟,骑自行车那就更快了! 等人民公园也修葺好后,从这里去人民公园,也只需要十多分钟,再加上警局、水务局、教育局、税务局等机构,也都在这附近,去办事都方便的很。 高国兵能给他弄到这么好的地皮,他是真心感谢,等房子修好后,这就是一个会下金蛋的鸡,以后不管是自己拿来做生意,还是出租给别人,都是一本万利的事情。 “这熊胆最贵,你可以卖给药厂,也可以卖给上面的人……”高国兵指了指上面,具体是上面的谁,那就没有详说了。 “熊皮熊肉也不必拿到市场去卖,卖给单位食堂就行,想必那些单位都愿意。这个就按照市场价来。” 对于高国兵说的,高明程都没有意见,但他也有一个请求,“叔,我能够猎到这头黑熊,也算是误打误撞,但我不想出风头,对外就说是别人猎到的,托我拿过来卖,我就赚个中间钱。” 高国兵沉吟片刻,同意了。 “行,你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就把消息传出去,很快就能够把这头熊卖掉了。” 高国兵只出去十多分钟,再回来时,身后带着几个人,这些人有的拿着秤,也有拿着大砍刀,看来是要来处理熊肉的。 高国兵走到高明程的面前,对他说道:“熊胆有人要了,不过要过几天才给钱,到时候放我这边,等伱来县里时,再给你。” 熊胆价钱贵,野生熊胆更是供不应求。 其实在1983年时,就由国家卫生部牵头,组织了沈阳上百名药学专家,开始研究人工熊胆制品了,只是到现在还没有什么进展。 1984年又从朝鲜引进活熊胆汁引流技术,开始驯化野熊,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但这所谓的成功,是对于人类来说,对于被驯化圈养,并且经常要活体取胆的黑熊来说,就是一个大灾难。 这段时间,黑熊的数量为什么会急剧减少,也和熊场有关,熊场会高价买活体黑熊以及幼崽,因此狩猎者就会进山去寻找黑熊。 但在这个过程中,黑熊的死亡率很高。 “国兵,你人脉厉害啊,黑熊都能够弄到!”说话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以他对高国兵说话的口吻,可以猜测出他的级别应该比高国兵还要高。 “这黑熊,我也就在二十多年前曾吃过一回,那还是在林场伐木时,恰好伐到一棵有洞的树,那黑熊就躲在树洞里冬眠呢!把那树放倒后,我们趁黑熊还懵着,拿着斧头和砍刀就把它给弄死了!不过那头熊不大,顶多一百斤出头,没有这头大啊!” “咦,怎么还少了个熊掌?这吃熊就要吃熊掌啊!”这人是个话痨,一开口,话就没有停过。 高国兵知道高明程留下了一条熊脚,此时笑着说道:“陈局,这少的熊掌被猎杀者留下自己吃了。好东西嘛,他自己肯定也想尝尝的。” “那是,他懂吃的啊!啧啧,我都快二十年没在这边见到过黑熊了,没想到今天又有口福吃上一口熊肉了!” “我和你们说,这熊浑身都是宝,熊胆就不说了,那可是珍贵的东西,能够保肝,经常喝酒的人会伤肝,吃这熊胆粉就最好不过了。这熊胆已经被人要了,咱们就不想了,但能够吃上一口熊肉,那也不错,熊肉能够补虚损,强筋骨,最适合我们这些人吃了!” “来来,别愣着,动手剥皮分肉啊!再磨叽就都快五点了,赶紧弄好,今天晚上还能够吃上!”这陈局也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吆喝着让人动手干活。 “哎。”其他人应着,纷纷拿出刀,开始干活起来。 有人拿尖刀剥皮,有人拿大砍刀断骨,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干着活。 高明程竟然一句话都没有机会说,他站在那儿,有点懵逼。 高国兵凑近他耳边,轻声说道:“这是林业局的局长,陈局。他本来也想要熊胆,但买下熊胆的是县委的人,懂?”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明白。 在陈局热心的指挥下,一行人很快就把熊皮剥掉,又把熊肉分割好。 “我们警局要三十斤!”高国兵连忙说道,先把警局的份额拿下。 本来警局要五十斤都行的,毕竟个个都胃口大,剩下的再给旁边几个兄弟单位分一分,但谁知道陈局竟然过来了,并且开口要分上一份,不但要肉,还要一个熊掌。 至于其他两个熊掌,一个得给警局的局长,一个得给县委的某位,所以剩下的肉就不多了。 分肉,上秤,然后先记账。 钱是不会少,但也不会马上给。 高明程看着他们风风火火的做事,分完了肉,又开始盯上那张熊皮了。 高明程见状,连忙说道:“这张熊皮是我的劳务费呢,我打算孝敬给我叔的。” 众人听见后,倒也没有强求,主要是这张皮有几个洞,不是完整的皮了,所以争抢的意义不大。 很快,这些人就带着肉回去了。 高明程看着他们,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一头黑熊卖掉了,但他一毛钱都没有见到! 不过有高国兵在,他也不怕赖账就是了。 此时只有高国兵一人,高明程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本来想给叔送一个熊掌的,但没想到……” 那群买货的人,压根没理他这个卖货的人啊! “这张皮虽然有几个洞,但也还行,叔就拿去硝制,随便做点什么想要的东西。”高明程说的很是诚恳。 熊皮可以做成皮衣,但这一张熊皮显然又不够。 但做成一个盖脚的毛毯,或者帽子、手套等,应该也行。 高国兵看着那张熊皮,想要的意愿倒也不是很强烈,他说道:“我身体强壮,用不着这玩意,你现在要砌房子,手里正是缺钱的时候,还是拿去卖掉的好!” 我空有一颗万更的心,奈何今天眼皮发炎了,有点痒和疼。 第一百六十六章 黄大志混得不错 第167章 黄大志混得不错 当天晚上,高明程是住在高国兵的家中。 高宏去参军后,他的床就空着了,用一张塑料布盖着防尘,现在把塑料布一掀开,里面还是干净的,再盖上一床薄被子,就足以应付现在的天气了。 晚饭是在警局食堂吃的,今晚就有炖熊肉,由于数量有限,因此每个职员都只能买一份,一份有半斤左右。肉虽然不多,但可以再给你打一勺肉汤,肉汤拌饭,又香又腻。 吃饭的时候,高明程和黄大志见面了,此时距离黄大志入职,已经有一个月了。 高明程看到黄大志和其他同事都相处的挺不错的,问起黄大志时,高国兵也不由得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来。 高国兵说道:“明程,你推荐的这个人,的确有点本事。他入职那会儿,正是我重启田永蝶奸杀案的时候,看在他在你推荐的份上,我就带着他一起做事,安排他做一些跑腿问话的事情,结果他这个人的眼力不错,很擅长观察。” “那天我们询问黄源时,故意提到有可能是失踪的马力帆奸杀了田永蝶,然后畏罪潜逃了。这时小张又故意提出另外一个猜测,说是可能有人在强奸田永蝶时,被马力帆撞破,因此被杀了。” “在说这些话时,大志他一直观察黄源以及他家里人的神情,并且从黄源的眼中看出了异样,于是当天晚上,大志根本没回警局,而是藏在红星农场,暗地里监视黄源,然后看到黄源在大水库那边停留了很久,神色郁郁,像是有什么心事一样。” “第二天,大志喊上小宋,两人又去了红星农场,并且这一次大志他跳进了水库,在水库里面寻找了近两个小时,然后终于被他找到马力帆的尸体了!” 说到这里时,高国兵都极为的感慨。 黄大志做人实在,入职后,每天都起的很早,把办公室里里外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平常同事要帮个忙什么的,他也从不拒绝,反而积极的去帮忙。 下水库找尸体的事情,高国兵也想过,但红星农场有好几个水库,把每个水库都找一遍,那工作量也很大。 正在犹豫时,黄大志竟然一声不吭的就把尸体找到了! 高国兵继续说道:“我事后问过大志,问他是怎么确定在那个大水库的。大志说他向红星农场的人询问过,知道这两年,黄源几乎不靠近那个大水库,平常洗澡,也去了离家更远的一个水库,浇菜种地,也不用那个大水库里面的水,再加上黄源在被警方询问过后,就去了大水库那,大志因此断定大水库中可能有秘密。” 高明程听见这些,有些意外,又觉得理所应当。 黄大志很擅长观察,这一点,他有充分的体验!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马力帆的尸体,最后是黄大志给提前找到的! “大志他找到尸体后,表现的怎么样?害怕吗?”高明程问道。 在水里泡了两年多的尸体,早已经彻底白骨化了,身上的血肉,一部分自然分解,一部分被水库里的鱼吞食。 高国兵回忆片刻,才说道:“起初有些害怕,但之后就好了。唔,他心理素质不错,虽然没有经过警校的培训,但他学的很快,适应的也快。” “对了,我看他擅长观察,于是让他拜了警局的一个老前辈为师,那个老前辈擅长画人像,有时候局里需要他画一些犯罪分子的头像,好方便其他同事去抓捕。” 高明程没想到黄大志还有这样的机遇,感兴趣的问道:“那他学的怎么样?” 高国兵说道:“大志他没有绘画基础,学的慢,不过好在他学习态度好,那老前辈性格也好,愿意慢慢教他。” 说完了黄大志,知道黄大志在警局混的不错后,高明程就把话题又转回到黄源的身上。 他说道:“既然找到了马力帆的尸体,那么杀死田永蝶和马力帆的人,是否就是黄源?” “当然是他!这个畜生!本来我们都以为是田永蝶和马力帆旧情难忘,所以发生了关系,却恰好被黄源撞见,因此杀死了两人,但万万没想到,奸杀田永蝶的,竟然就是黄源!”提起这个案子,高国兵就忍不住怒气高涨起来。 这个案子的真相曝光后,整个警局的人都感到很意外。 本来大家见多识广,也抓捕过不少穷凶极恶的犯罪份子,但黄源这个人的恶,就恶的让人难以接受了! 他杀死田永蝶时,他和田永蝶的儿子才一岁多! 可他却因为嫉妒,杀死了他的老婆,杀死了他儿子的妈妈,并且是以那种不体面的方式杀死的! 案情彻查清楚后,整个红星农场的人就情绪激动起来,因为他们中很多人都在大水库洗澡和捉鱼过。 之前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黄源把马力帆的尸体绑上石头丢进大水库后,那些吃过大水库鱼的人,就心里犯恶心,跑到黄源的家中去闹事。 至于黄源的父亲,他本是农场的副政委,出了一个杀人犯儿子后,就被上面停职了,之后更是被舆论逼的搬离了红星农场。 高国兵继续说道:“黄源杀人案,性质太恶劣了,所以我提议公审,上面已经通过了,再过几天,就要对黄源进行公审了!” “他是罪有应得!”高明程说道。 知道黄源要提前领盒饭,他心情也不错。 只是这个时代信息流通的不方便,他在来县城时,高仁一家都还不知道他舅舅已经下台,表哥更是成了杀人犯呢! 不过等公审后,只怕整个县城的人都要知道这桩骇人听闻的凶案了! 叔侄两个喝了一点酒,又说了一会儿话,等到时间不早了,就被赵冬梅催促着去睡觉。 高国兵站了起来,虽然脸颊微红,但身形很稳,他迟疑片刻,最后还是对高明程说道:“我们这边的山林,在五六十年那会儿,有不少黑熊,但这一二十年来,几乎没怎么见过黑熊了。” “不过伱这次弄了一头黑熊来县里,只怕消息捂不住,会流传出去。也许在之后的日子里,会有人进山猎熊。我给你提个醒,你自己到时候多注意点,别的地方不说,但不能让外人去高家村猎熊?明白吗?” “如果有必要,我的枪可以借你。”高国兵低声说道,他所说的枪,并非是什么鸟铳、盒子炮,而是那把54式手枪。 这手枪的杀伤力比鸟铳盒子炮,都要大的多。 望着高国兵略显霸道的眼神,高明程有些呆愣,一时之间不知道高国兵是让他拿枪去猎熊,还是拿枪去杀人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摇蜜和炖熊掌 第168章 摇蜜和炖熊掌 高明程在第二天时,去了街心花园那边,查看了自己的地皮,那是越看越满意。 上辈子他走错路啊! 一心想着南下,结果跌跌撞撞,虽然得到了一些,却也永远的失去了一些! 瞧,只要有钱有关系,哪怕就留在这个小县城,也照样能混得不错! 等这栋房子修好后,他在县里就有落脚的地方了。并且这栋房子搁在后世,也能够值好几百万呢! 地皮有了,接下来就要把房子修起来,高明程盘算了一下手里的钱,不算特别多,但卖了黑熊后,的确赚了一笔,只是暂时钱还没有到手。 这修房子需要木材和砖瓦,如果是在村里,那么他可以进山砍树,省下买木材的钱,但在县里,就不能这么干了。 不过问题也不大,高国兵人脉广,再加上他自己这会儿也在修房子,有现成的关系,能够帮着他去弄到便宜点的木材和砖瓦,至于人工,也可以就用高国兵介绍的,这些人绝不会给他偷工减料。 盘算完这些,高明程打算找个吉日,就准备动土开工了! 那张有些破损的熊皮,他本想送给高国兵,但高国兵没要,高明程也懒得去寻找买家了,直接送到硝制皮毛的作坊里,托人把这张熊皮硝制好。 这是他打到的第一头黑熊,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忙完这些,高明程就回了高家村。 他到家时,也已经中午了,等吃过中午饭,他又提着摇蜜机进山了。 本来昨天就打算摇蜜,结果发现黑熊又来盗蜜了,他这个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直接和黑熊干上了! 现在修房子正需要钱,是该早点把蜜摇出来,找个日子拿到县里去卖才好。 进了山,高明程照样是带着两条狗,气势很足的进山了,一路上,倒是没有遇到野猪、黄麂之类的野兽,只遇到一些小型野兽,它们受惊后,忽的一声就跑进灌木丛中躲着了。 高明程对这些小动物没兴趣,但奈何黑虎和精灵这两条狗感兴趣啊,听见动静,这两狗就朝那些小动物追去,试图去咬住对方。 高明程也没管它们,自顾自的朝放置蜂箱的地方走去,突然,他听见精灵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似乎是遇到什么危险了。 高明程放下手中的摇蜜机,快速朝精灵所在的地方跑去。 精灵半边身体陷在一片荆棘中,可能是要进去咬什么东西,结果却被荆棘给刺到了皮肉。 这是高明程的猜测,但当精灵挣扎着出来时,他才知道,自己猜错了! 真正让它发出凄厉惨叫的,不是那些荆棘,而是一只刺猬! 当精灵试图去咬那只刺猬时,刺猬感受到危险,于是立即蜷缩起身体,用背部的硬刺保护了柔软的腹部。 结果精灵这条傻狗,竟然还真的下嘴去咬了! 这一口咬下去,嘴巴就被刺猬的硬刺伤着了,于是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来。 黑虎站在一边,那目光也很是灵性,似乎在看智障般。 受伤的精灵朝着高明程跑去,绕着他跑动着,一面跑,一面低叫,似乎在告状般。 高明程低头去看那荆棘的下方,果然看到一只蜷缩成球状的刺猬,然后出乎精灵意外的拍了一下精灵的狗头,说了句:“活该!” 刺猬这么可爱,你竟然想吃它! “走了!下回记住了,别咬带刺的!”高明程叮嘱了句,听懂这话的精灵当即委屈的叫了起来。 宝宝受伤了,宝宝不高兴了! 但傻狗就是傻狗,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没多久,高明程又看到精灵撒欢跑着去追什么小动物了。 唔,希望它这回追的不是刺猬! 一路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高明程稍作检查,发现并无异样。 昨天他专心猎杀母熊,从而放过了幼熊,不过他也没打算去特意找幼熊,活与不活,就看幼熊自己的命! 花费了半个下午的时间,高明程才摇了五个蜂箱的蜜,不是他力气小,而是蜜太多了,摇蜜机中都装满了蜜,没法再摇了。 看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得进山来摇蜜了。 虽然忙点累点,但能收获,能赚钱,日子就过得有盼头。 当天晚上,高明程吃上了炖熊掌。 呃,本来他开玩笑说要吃蒸熊掌,只是许多美蒸了半天,发现很难蒸熟,于是干脆重新洗锅,放到大铁锅里炖着了。 嘿,别说,炖就是比蒸熟的快点! 天气热,没有冰箱的时候,肉就存放不住,许多美把瘦肉多的地方切下来,然后抹上盐腌制了,至于带骨头的,就一锅炖了,少说得有十来斤。 结果这熊掌吃到嘴里,许多美的脸就有些皱了。 不知道是她没有处理好,还是怎么回事,熊掌又腥又腻,吃起来的口感并不是很好。 自从许多美嫁给高明程后,就没少吃肉,因此肚子里有油水,已经不如之前那么馋肉了,她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去了,有些怯怯的看着高明程,她怕高明程怪她浪费了好东西。 高明程倒是不太嫌弃,仍旧低头吃肉。 味道确实不如昨天在警局吃的,可见大厨就是大厨,手艺好! 发觉许多美的异样,高明程便安慰道:“这熊掌有些腥臭是正常的,你弄的很干净了,就是缺少调料!这样,下回我在县里多买点调料回来。” 后世有句话流传很广——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但事实上,越是高端食材,烹饪方式越麻烦! 比如燕窝鱼翅,它们本身没有多少味道,还难清洗泡发,炖熟时,也需要添加别的东西来调味才行。 再比如熊掌,烹饪方式不对的话,那味道绝对称不上好吃! “你既然不喜欢吃,那拿两个碗来分装一些,一碗送到我爸妈那,一碗送到细奶奶那。” 高明程说完后,沉吟片刻,又说道:“伱想给你二姐送点也行。” 许多美欣然一笑,抿嘴看向高明程,心里甜滋滋的。 她住在二姐家时,和二姐多多少少有矛盾,但二姐毕竟是她最近的亲人了,有了好东西,她也愿意照顾二姐。 于是她去拿了三个碗来,其中一个碗只夹了两大块带骨的肉,并且说道:“我二姐家就两个人,一人一块就行。” “嗯。”高明程应着,任由她分派。 那三个碗,每碗都不同,其中有一碗都满到尖尖上了,这是要拿去给高明程爸妈家的。 他爸妈家人口多,虽然大哥也成家了,但并没有分家,依旧是一起吃的。 高明程吃的很快,吃完一碗饭后,就放下筷子,说道:“我给我爸妈和细奶奶送去,你给你二姐送去。” “哎。”许多美应着,拿起那碗最少的,朝她二姐家走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领地危机 第169章 领地危机 高明程也拿着两碗熊肉,往老村的方向走去。 他先去了细奶奶家,把小份的给细奶奶他们,然后才去了自己爸妈家,因为不能让他爸妈看到他给细奶奶送,否则又得说三道四,他嫌烦。 进了院子,高明程闻到一股酒香味,原来是他爸在蒸酒。 在院子的角落处,搭了一个土灶,平时他爸就在这口灶这边蒸酒,蒸酒要用谷子,自家产的谷子不够,所以高远见经常买村里人家的谷子。 但如果是有人请他去蒸酒,那他就不负责出谷子,只出蒸酒技术和劳力了。 做为高远见的儿子,高明程虽然没有系统的学过如何蒸酒,但其实也多少会一些,只是掌握不好拌酒药,这酒药拌多了,拌少了,都是不成的。 高远见经验老道,基本没有浪费的时候,他早在六几年,就开始蒸酒了,但那时粮食太少,城里、乡下都缺粮,因此大队不允许蒸酒,把高远见蒸酒的工具全部都没收了。 直到七几年时,粮食渐渐没有那么紧张了,高远见才又开始继续蒸酒,等到分田到户后,高远见就开始大量蒸酒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家里多了蒸酒的进账,才有钱买下高明鹏现在住的旧房子。 “爸。” 高明程喊了一声,高远见应了,只随意看了他一眼,就又把注意力放在蒸酒上,现在已经开始出酒了,但也需要把握好火候,并且要及时在最上面那个凹处添加冷水,这样才能够起到出酒的目的。 高明程记得他妈最喜欢冬天蒸酒了,每当蒸酒时,他妈就会在旁边洗衣服,用蒸酒舀掉的热水洗,这样手就不会太冷。 许多美弄熊肉时,花费了不少功夫,因此高明程到这边时,他爸妈都已经吃过饭了。 但看到他端着满满一大碗的肉过来时,还是得到众人期待的目光。 罗小华笑着接过那满满一大碗的肉,问道:“这是什么肉?你又进山里打到东西了?” “唔,你们趁热吃!”高明程含糊的应着,没说这是什么肉。 于是大家就来分肉吃,在分肉前,罗小华就给高远见留了几块,剩下的才给大家分。 因为许多美处理的不够好,熊肉有些腥和腻,但罗小华等人并不嫌弃这份腻,因为他们肚子里常年缺油水,最喜欢吃油腻的东西了。 高奶奶吃了两小块炖的最烂的肉,然后就不再吃了。她年纪最大,辈分最高,但不会仗着辈分去霸占更多的资源,反而自己各种舍不得吃,也要让给家里的晚辈吃。 用后世的话说,高奶奶是奉献型人格。 这种人格,其实在这个时代似乎挺常见的,细奶奶也是如此,其他人家里的长辈,也几乎都是如此,只有少数者格外自私霸道,仗着辈分抢占家里更多的资源,还会折腾儿孙。 呃,尤其是折腾儿媳妇! 吃肉的时候,高明鹏突然说了一句令高明程格外在意的话,他说:“我在镇上工地里做事时,听见有人说我们县居然也有黑熊!爸,以前我们这里是有黑熊的吗?” 高远见坐在灶前,一边吃肉,一边看着蒸酒的进度,随口说道:“五几年时还是有的,后来七几年时,就几乎没了,那会儿好多人拿着枪进山打黑熊,把黑熊都给弄没了!” “反正近十年来,我是没听说我们这边有黑熊了。” 高明鹏吐掉嘴里的骨头,继续说道:“这样啊,我听说现在又有人想进山猎黑熊呢!说是有人在山里打到一头黑熊,送到县里去了。现在那些人也想进山去打黑熊。” 高明程本来站在一边,这时插嘴说道:“是哪些人想进山?他们带枪的吗?进了哪座山?” 高明鹏还以为高明程也想进山去猎熊了,连忙说道:“老二,你能够在山里弄到几头野猪,这已经不错了,伱可别想进山猎熊,我听说黑熊力气很大,会吃人的!” 高明程看着高明鹏碗里的肉,可疑的沉默了会。 好在高明鹏又继续说道:“我也是听人说的,具体是哪些人要进山猎熊,又去了哪座山,我也不知道。” 知道问不出什么了,高明程索性也不再问了。 只是他内心有些惆怅,昨天上午他才弄到黑熊,傍晚才送到县里,结果第二天就有人闻风而动了! 再联想到高国兵叮嘱的话,高明程有些明了,山里有熊的消息,可能就是那几个分到熊肉的单位传递出去的,没准进山猎熊的人,也和他们有关系。 因此高国兵才说,不管那些人去哪里猎熊,但不能进高家村的山里猎熊。 高国兵出身于高家村,默认高家村就是他的地盘,自己村里的人弄到黑熊就算了,但不能让其他地方的人进山弄熊。 这其实也类似于一种领地意识。 高明程对此很是赞同,他也将高家村附近的几座大山都视为自己的猎场,不允许他人侵犯自己的领地! 既如此,那这段时间,他要勤快一点去巡山了。 一旦发现外来者,那么定要将其驱赶走。 高明程没说几句话就走了,但他并没有回家,而是在乡间小路上快步跑着。 天色虽然已经黑透了,但他还是决定去一趟铁匠家里。 由于天色黑了,不好骑自行车,再加上他跑起来甚至比自行车还要快,因此他也没有回去骑车,就这么一路快跑,来到了铁匠家中。 这铁匠算是离群索居,因为打铁的声音比较嘈杂,打铁铺就不能开在人口密集的村中心。 在简易炼铁炉的旁边,修了三间小屋子,居住着铁匠一家四口人。 “老李,我来找你打刀!”炼铁炉黑黢黢的,倒是旁边的屋子透着烛光。 高明程没进去,而是站在外边大声打招呼。 他的标枪以及那几把小刀,就是铁匠老李给打造的,锻铁工艺着实还不错。 “是高明程啊,你要打哪种刀?是菜刀还是上回那种小尖刀?”老李是个四十多岁的精壮男人,他打着赤膊,胸脯和胳膊上,有薄薄的肌肉凸起。 “小尖刀,打二十把!刀柄的做工不用太精细,刀刃够锋利就行。”高明程说道。 他打算练一练小李飞刀了! 由老李锻造飞刀,由他苦练小李飞刀绝技,誓死扞卫自己的领地!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外人进山 第170章 外人进山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一边进山摇蜜,一边巡视自己的猎场。 说是猎场,但他打猎的频率并不高,基本只顾着自己吃,很少拿去卖钱,他想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路线。 命运的交织有时候很奇特,他前一天刚从铁匠老李那儿拿回来二十把飞刀,结果第二天就在山里发现动静了! 那天晚上恰好下了一场小雨,第二天地面都有些湿,但高明程照旧进山去巡视,他最看重的还是他猎到熊的那片山脉。 幼熊逃走了,但可能并不会走远,毕竟它还小,除非它又遭受其他食肉猛兽的攻击,不然应该还在那片山中。 高明程盯着一片草地上留下的鞋印,脸色沉了下去。 他站在高处,左右张望了下,判断出外来者应该是从坑里村那边进入这座山脉中的。 高家村最近没有生人,有他守在牛尾岭的山脚下,也不会让人进山。 这一片山脉延绵不断,峰峦叠嶂,此起彼伏,其中有山泉、水沟、和洼地,物种丰富多彩。 但这一片山脉占地宽阔,却有无数可以进山的入口,他们这边的村子,几乎都坐落在山脚下,随便从一个村子进山,只要一直朝着深山走去,最终都会走到这片山脉中来。 高明程比起旁人,最大的优势就是他身体素质好,跑的又快,他可以每天都到深山打一个来回,而普通人,可能要花费两天的时间,才能够从山脚下,进入山脉中来。 这片草地上除了脚印,还有两个饼干包装袋丢弃在这,显然这伙人在这里稍作停留,并且进食了饼干。 自从发现外人的踪迹后,高明程就开始隐藏行踪,不再光明正大的游走在山林之中了。 他循着脚印,一路追踪而去。 一直走了近半个小时,他才又发现那伙人的踪影,此时他藏在一簇低矮的灌木丛后方,探头打量着前方林地里的人。 那边一共有三个人以及一条猎狗,其中上了年纪的两人带着两把猎枪,是那种放火药、塞铁砂钢珠的那种猎枪,杀伤力比铅弹会强很多。 别说打猎了,连人都能够打死。 除了两把猎枪,其中一人的腰间还别着一把手枪,高明程仔细辨认,认出是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有发生故障率低、射击迅速快、结构简单易操作和误伤率低的优点,但同时它也有缺点,那就是装弹少、射程短、杀伤力低。 但对于新人枪手来说,左轮手枪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上手快,只需要短短几天的培训,就能够用好左轮手枪了。 那三人都背着背包,分先后走着,个个都左右张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这时,走在中间那个佩戴左轮手枪的年轻人开口说道:“马叔,你们找到黑熊的踪迹没有?我们都进山第三天了,还连根熊毛都没有看见!” 他说话的语气带着一丝抱怨,但另外两个手拿猎枪的人,却对此并不发怒,显然可见他的身份地位在另外两人之上。 那两人是亲兄弟,祖上就是猎户,到他们时,也靠打猎为生,但也就猎猎野猪、黄麂、野兔、野鸡之类的,毕竟他们这边的山里也没有其他的大型猛兽了。 至于黑熊,早在十多年前,他们倒是跟其他人合伙,打到过一头。 只是后来就几乎没有找到黑熊的踪迹了,这一回,还是有人找到他们兄弟两,让他们陪着一个人进山去猎熊。 两人本以为是开玩笑,这都快二十年没看到过黑熊了,现在进山去猎熊?但很快,他们就知道,原来有人在山里猎到黑熊,并且拿到县里去卖了! 并且那边承诺,只要马家兄弟带人进山猎熊,那么不管有没有猎到,都会给马家兄弟一笔辛苦费,如果猎到了,那么还可以从马家兄弟手里买下黑熊。 一听这话,马家兄弟就同意了。 这是一份活,赚两份钱的事情,谁不乐意呢? “罗先生你别着急,我们这边的黑熊数量本来就少,难找到也是正常的,要是实在没有找到黑熊,我们兄弟两带你去打野猪、打黄麂,怎么样?”马家兄弟中的老大说道,口吻中带着一丝讨好。 然而那位骄矜的罗先生并不满意,冷哼一声,不屑的说道:“打野猪有什么意思?我要打熊!” “行,打熊!罗先生那边的人说黑熊应该是在这片山脉中打到的,所以我们耐心点,再继续找找看。这进山打猎,可不比在饲养场打猎,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功夫的。” 马家兄弟劝了几句,然后继续积极的寻找黑熊留下的踪迹。 黑熊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物种,因此他们一旦看到山洞或者树洞,都要进去看一看。 突然,他们带来的猎狗像是发现了什么,一路嗅着气味,叫着跑到一个山洞里,并且冲着山洞发出犬吠。 马家兄弟两立即钻入山洞,山洞是空的,不过在地上有卧痕,并且还有一些粪便。 “罗先生,伱来看!黑熊在这个洞穴中停留过!你们看,这坨粪便就是黑熊留下的!不过看样子,起码有一个月的时间了。” “这个洞穴已经被废弃了,但熊肯定还在山里!” “这山里果然有黑熊!”终于有了进展,罗先生瞬间高兴起来。 他催促道:“太好了,那我们赶紧去找黑熊!” 这小小的发现,令三人都欣喜若狂起来。 尾随在后面的高明程见状,眉头皱的紧紧的,他知道,该他出手了! 是下狠手,还是手下留情? 高明程犹豫片刻,眼底渐渐浮现出一抹狠厉之色。 他藏身在暗处,手里捏着一柄小刀,目光紧盯着那位罗先生头上的帽子。 那是一顶军绿色的鸭舌帽,能够起到遮阳的作用,在户外能够保护眼睛不受强光照耀,而此刻,这顶帽子就是高明程的目标! 他之前练过标枪、练过鸟铳、也练过小刀,对准头的把握,已经有一定的心得了。 他手腕暗暗运劲,在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突然,他手腕一甩,手中的小刀脱手而出,朝着前方疾射而去,发出细微的破空声。 第一百七十章 来自于未知的恐吓 第171章 来自于未知的恐吓 那柄飞刀不大,刀身只有七寸长,两边开刃,因此穿刺力很强,高明程在练习飞刀时,这种飞刀的刀身能够全部没入树干之中,需要大力才能够拔出。 此时飞刀朝着那罗先生的帽子而去,精准的刺中帽子,并且刀身带去的力道,使得帽子从头上脱落,紧接着笃地一声,飞刀连着帽子刺入罗先生身后不远的一颗树干上! “啊!!!!” 受到惊吓的罗先生后知后觉的蹲下,双手抱头的惨叫起来。 他惊魂未定的摸着头,似乎想确认头是否还在,结果摸了一手的头发下来。 原来,高明程的准头还是差了一点点,在穿刺帽子时,还是削掉了这位罗先生的一缕头发,使得罗先生提前秃顶了。 高明程在远处看到这一幕,心中略感抱歉。 “谁?谁?”马家兄弟也惊慌了,端着猎枪左右环视着,手指扣在扳机上,似乎随时都要开枪。 高明程藏在暗处,故意用粗犷的嗓门喊道:“这是我的地盘,不想死就给我滚!” “什么你的地盘,这山是公家的,你能进山,我们也能够进山!”马家老大喊道。 虽是这么喊着,但他已经有些打退堂鼓了。 他是猎人,知道一些狩猎的规矩,每个猎人都有自己的一块地盘,你不能贸然闯进去,否则肯定得干架。 伱干赢了,这块地盘就是你的,你干输了,就得赔礼道歉走人。 其实这和猛兽的领地意识差不多,譬如熊、老虎、狼等猛兽,都有自己圈定的地盘,如果有其他同类闯入,就会遭受到驱逐。 “哥。”马家老二拍了一下大哥的肩膀,用眼神示意大哥去看那钉在树干上的刀。 刀身完全没入树干中,只剩下简陋的刀柄还在外面。 马家老大看到这一幕,倒吸了一口冷气。 如果那暗地里的人是放枪,那么他还不至于这么害怕,可是这是一柄刀!那么那人的手上功夫,就有些令人忌惮了。 这时那受惊的罗先生已经回过神来,他站起身,从腰间拔出那把左轮手枪,却像个无头苍蝇般,不停地移动着左轮手枪,口中大骂道:“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冲我下手?告诉你,我姓罗!哪个罗,你知道吗?” 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高明程想了想,问道:“是鹿源的那个罗家?” 罗在他们县里,也算是大姓,其中鹿源的罗氏宗族很强盛,自古以来就出过一些当官的人。 后面这罗氏宗族的人更是当上了他们市的二把手,不过,在一几年时,贪污好几个亿,下台了。 罗先生没想到对方还真知道自己的家族,愣了几秒,然后傲气的说道:“对!怕了?怕了就给我滚!” 高明程沉默片刻,故意阴森的说道:“呵,老子会怕?你这种货色肯定是旁支?平日里仗着姓氏占占便宜罢了!老子再说一句,这是我的猎场,你们要么滚,要么彻底留在这里!” “哪里的青山不埋骨?我瞧这片青山就是风水宝地,让你们永远留在这里也不亏!” 高明程直接放出威胁的话。 此话一出,对面的三人都面色难看起来。 他们个个都有枪,却根本不知道高明程躲藏在哪里,这时,那条猎狗似乎感应到什么,一边叫着,一边朝高明程所在的地方跑去。 猎狗的嗅觉和听觉都很好,哪怕高明程故意隐藏了起来,但几句话的功夫,还是让猎狗分辨出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看到猎狗有了动静,罗先生眼中一喜。 他立即对身边的马家兄弟说道:“等找到人,直接开枪,打死算我的!” 在大山里弄死一两个人而已,他身后的势力完全可以摆平! 马家兄弟听了这话,却不禁后退了半步,满脸的为难。 兄弟两个对视一眼,眼底皆是无奈和后悔。 要是早知道这一趟,会遭遇到两个不要命的人,那么对方给再多钱,他们也不干啊! 打猎,他们在行,但打人,真不太敢! 原以为猎狗能够把那个隐藏在暗处的人找出来,然而很快,他们就亲眼看到一柄飞刀疾射而出,精准的钉在猎狗的脚上! 飞刀力道太大,直接把猎狗的一条脚钉在地里了。 猎狗吃痛,疯狂的惨叫着,它试图把脚挪开,却根本挪不动,并且在挪的过程中,两边的刀刃不停地扩大了伤口。 “旺旺!”马家兄弟大惊失色,连忙朝猎狗跑去。 这条猎狗是他们养的,也是他们进山打猎的好帮手,因此看到猎狗受伤,都顾不得暗地里的危险,本能的朝猎狗跑去。 “旺旺别动!我来拔刀!”马家老大沉声说道,他一只手按住猎狗受伤的脚,一只手握住刀柄,将刀从地里拔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 只是在拔刀时,猎狗遭到二次伤害,痛的叫声都变形了。 好在他们这些进山打猎的人,都会随身携带一些止血的药,马家老二连忙拿出止血药,给猎狗清理伤口,再敷上药。 四周静悄悄,只有猎狗的惨叫声不绝耳。 罗先生看到那柄飞刀伤到了猎狗,心中产生出一股后怕的情绪来。 之前那把刀是针对他的,但他一开始完全没有看到刀,直到刀刺中他的帽子,将帽子从头上带离,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遭遇了危险。 对方刺中他的帽子,已经算是很厉害的了,可是现在对方居然还能够精准的刺中奔跑中的猎狗! 这份眼力和准头,让人胆寒。 这时,暗地里的人又说道:“把刀放下!” 原来,马家老大在给猎狗拔刀时,他暗地里想把刀留下。 不管他是抱着什么念头做这件事,高明程都不能让他把刀拿走。 每个铁匠锻造的手艺都是不同的,若是他们把刀拿走,有心寻人问话,没准就能够找到铁匠老李,从而知道他在老李那儿定了这种刀。 高明程从始至终都没有露面,就是不想彻底的曝露自己。 马家老大听见那人的低喝,吓得赶紧把刀又丢在地上,并且后退几步,表示自己不会再动念头了。 “马上离开这片山脉,不要逼我下狠手!罗先生,你想把我留在这里,是不是自认为自己身后的势力可以摆平?但你有没有想过,我身后也同样有势力呢?”高明程故意用阴森的口吻说着威胁的话,那恐吓效果简直满分! 这时,一向骄矜的罗先生也不敢再吭声了。 他知道在大山里杀人是件简单的事情,也知道对方想杀他们,也同样是件简单的事情。 他手里虽然有一把左轮手枪,也自认为枪法精准,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对方的面,如果没有瞄准目标,那么再精准的枪法也是枉然。 第一百七十一章 华南虎的踪迹 第172章 华南虎的踪迹 在高明程的恐吓和驱逐下,马家兄弟带着那位罗先生走了。 高明程将那两把飞刀捡回来,至于那顶军绿色的鸭舌帽,就随意丢在地上。 接下来他一直尾随在他们身后,直到确认他们的确是在下山,于是这才作罢。 在山里耽搁这么久,时间已经不早了,高明程也准备回村了。饶是他跑起来速度快,回到家中时,天色也已经快要黑了。 高明程猜测着那伙人还得在山里住上一晚,脚程快的话,明天天黑之前,才能够彻底下山,进入山脚下的村子里。 吃晚饭时,许多美在餐桌上说道:“明程,村里有人在合作社买化肥了,我们也要去买吗?我们家里肥料少,不施化肥,怕稻谷和菜都种不好。” 高明程想起最近是快要到追肥的时候了,于是说道:“是要去买,我明天有空就去买!” 许多美展颜一笑,问道:“你最近天天往山里跑,山里的事情忙完了?” 提起山里的事情,高明程却是笑不起来。 今天他是将一伙人驱逐走了,但谁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人会进山? 他其实有考虑过设置陷阱,但迟迟没有下定决心。 在山里设置陷阱,其实很危险,一旦没有同伴相救,掉进陷阱里受伤后,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高明程想护住自己的地盘,但同时也不想沾上人命。 他琢磨半天,觉得也许可以利用藤蔓设置屏障,产生拌脚的效果,这样能够给进山狩猎者增加一些麻烦,却又不足以致死。 只是这样做的话,工程量也很大,毕竟山脉太辽阔了。 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就醒来了,他简单的洗漱后,喝了一杯水,吃了五个法饼,就往山里去了。 听见他的动静,黑虎和精灵也醒来了,凑到他身边来。 然而高明程却不打算带它们,有这两条狗在身边,极容易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一边去!”高明程拍了拍黑虎的狗头,黑虎听懂了后,带着精灵回到狗窝那边,目送高明程离去。 最近这段时间,高明程都没有带它们进山。 进了山后,高明程习惯性的先练一套拳法,然后才一路的朝着昨天遭遇那伙人的位置而去,他推测他们是从坑里村那边进山的,再去掉他们昨天走的路程,然后来到一处位置。 只是他寻觅半天,却没有看到那伙人的踪迹。 难道……他们并没有下山去? 高明程脸色不渝,却也有些无奈,他没有千里眼,也不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监控这片山脉,因此也只能在遭遇到后,才能够进行驱逐和恐吓。 高明程站在一处高坡上,眺望着四周,他没有发现任何人为的踪迹,因此准备离去了。 五月的天气逐渐热了起来,炙热的太阳悬挂于天空之上,人若是走在树荫中,则还有些阴凉,若是站在太阳底下,就能够感受到暴晒了。 高明程在山里发现几株毛桃树,桃树上挂着许许多多的青绿色果子,只有朝阳的那边,果子的尖尖处有一点点的红,这是即将成熟的标志。 毛桃的表面有很多绒毛,必须清洗干净,才能够吃,否则那毛还会扎嘴巴舌头,吃起来口感很不好。 并且高明程小时候还曾听村里的老人说,吃毛桃时,要把尖尖的地方咬掉,不能吃,吃了的话,身上就会长那种红色的、冒尖的痘痘。 高明程后来知道这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却也养成不吃桃子尖的习惯了。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树上的毛桃,估摸着六月时才会成熟。 除了毛桃树,山里还有一些野山楂树、毛栗、野柿子树,不过这几种这会儿都还不到摘果子的时候。 他一路走着,将山里的物产都记在心里。 其实他平时也很少到这边来,毕竟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他经常活动的地方,还是在放置蜂箱和种植茯苓的那边,只有在特意狩猎时,才会带着黑虎精灵进山寻找猎物,一路跟踪猎物而去。 这边距离高家村有些远了,即使是他,之前也没有来过。 高明程一路走着,竟然看到前面有一条小溪,小溪比较浅,里面都是一些大块的石头,但水质清澈,里面有细小的鱼虾在游动着。 循着小溪的源头走去,竟然是泉水涌出,难怪水质极好。 高明程恰好渴了,先洗干净手,然后捧着水喝了起来,泉水甘甜凉爽,很解渴。 正准备走时,他突然在溪边发现一些动物的粪便,他仔细辨认后,神情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这竟然是老虎的粪便! 老虎是猫科动物,但和猫不同的是,老虎拉屎是不会埋起来的,相反,它会用屎尿来标记地盘,让它们散发出气味,警告附近的猛兽,这是它的地盘,请勿进入之类。 他们这儿以前的确是有华南虎的,五几年时,甚至有老虎下山伤人,当时若是有人能够打死老虎,还要喊上一句打虎英雄的! 高明程听细奶奶说过,那时候村里有三个人都被老虎吃了,一个就在村里翻晒稻谷呢,竟然有一头老虎进村了,并且趁他不备,将其咬死,好在生产队其他的人知道后,都拿着锄头、斧头和砍刀杀了过来,人多势众之下,那只咬死人的老虎就被击毙了。 至于另外两个被咬死的,是进山打柴时被老虎偷袭咬死的,发现时,身体都被吃的差不多了。 因为是在山里,那咬死人的老虎自然也没有被打死了。 但之后生产队就组织一批人进山打虎,老虎是没有打到,但之后确实没有老虎再下山吃过人了。 后来渐渐地,似乎就没怎么听说山里有老虎了。 但直到现在,村里的人提起老虎,都还有些惧怕,有时候小孩子不听话,到处乱跑,尤其往山里钻去,于是家长们就会说——山里有老虎,老虎会吃人的! 因此在孩子们的意识中,老虎就是会吃人的猛兽。 继黑熊之后,他竟然又在山里发现华南虎了? 高明程有些懵逼,同时也有些担忧。 其实人并不在老虎的食谱中,但老虎一旦吃过人,那么就会继续吃人,尤其是年迈的老虎,它们难以狩猎其他的动物,时常饥饿,但这个时候,它们会发现狩猎人,比狩猎野猪、黄麂等野兽要容易的多! 人跑不快,人如果没有先进的武器护身,他们的体力不行,脖颈的皮也单薄,能够轻易的将其咬死。 因此,人们一旦发现老虎吃人,那么就必须要将那头老虎击毙,否则它的后代就会遗传人是可以吃的这个信息。从此后,人也就在它们的食谱之中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围堵 第173章 围堵 既然发现了老虎的粪便,那么高明程决定循着粪便留下的信息,前去找一找这头老虎。 老虎也是夜行动物,半夜时,会虎啸山林,寻找猎物进食,而在白天时,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但和黑熊一样,这种习惯只在大部分的时候,并非绝对如此。 白天在外面晃悠的老虎,那也不是没有。 高明程如今的视力、嗅觉,比起之前提升了不少,他循着老虎留下的粪便,一路朝前面的林子走去。 越走,里面的树木越发茂盛了,这处地盘挺不错的,有大量的水源、有草地、有灌木、有野生浆果、也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山洞,适合老虎穴居。 对于老虎来说,这算是风水宝地了。 高明程一面走,一面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将之记在心中。 肚子有些饿了,他随手摘了一些浆果塞进嘴里,浆果被咬破后,酸酸甜甜,口感不好不坏。 突然,他的注意力落在一处峭壁上,在那里居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天然蜂巢,高明程在山里转悠了这么久,也掏过不少野生蜂巢,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蜂巢。 “起码得有五十斤蜜……”高明程惊叹一声,却也没打这蜂巢的主意。 因为这蜂巢地处险境,虽然他努力一下,也许也能够弄到,但没有吊绳设备保护,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他如今自己养蜂,犯不着冒着巨大危险去掏这蜂巢。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高明程很简单就把自己说服了,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这时,他隐隐间似乎听到求救声,他站住,仔细倾听。 “救命……有没有人在?救救我们!” 这一次,他清晰的听见了求救。 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难道那罗先生不是没有下山,而是遇难了? 他决定去看看。 他循声而去,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还没有看到求救的人,反倒先看到那头老虎了! 华南虎是我们国家特有的老虎,在后世,华南虎在野外已经灭绝了,其实这会儿在野外也开始大量减少了,高明程在山里跑了这么久,也就现在才知道这山脉的深处,还有一头老虎。 华南虎头圆,耳短,四肢粗大有力,尾较长,胸腹部杂有较多的乳白色,全身橙黄色并布满黑色横纹。不过它是亚种老虎中体型较小的,因此哪怕这头老虎是雄性,看上去也不是特别的威猛。 并且看上去还有点惨。 它的右耳中枪了,子弹穿透耳朵,直接在耳朵上留下一个血洞。除了耳朵上的伤口,它的身上也布满了细密的伤口,这是猎枪造成的,但因为其中的钢珠没有打中,只有散开的铁砂在老虎的身上留下浅浅的伤口。 它盘踞在一棵槐树的下方,目光紧盯着不远处的一个山洞。 山洞口被石头堵上了,只留下人头大小作为通风口。 而那求救声,就是从山洞中传出来的。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感到很意外,他不知道这头老虎和山洞里的那些人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能保住这头老虎,那还是保住。 虽然之后照样会在野外灭绝,但至少不是死在他的手里。 只是,他要怎么放过老虎,却又能够把藏在山洞中的人放出来呢? 如果有麻醉枪,那么他朝这老虎打一枪,将其麻醉,就能够过去替它处理伤口,并且将它转移到另外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可是高明程的手中,根本不可能有麻醉枪这种东西! 苦思冥想了很久,高明程看到盘踞在槐树下的老虎竟然站了起来,它走到山洞的边上,并没有出现在那个预留的小洞口前面,这是它得到的经验,如果站在那儿,里面的人就有办法伤害到它。 它站在最边上,藏在洞里面那些人的目光死角处,冲着洞穴发出一声低吼! 猛兽的低吼极具威慑力,洞里面瞬间静悄悄的,不敢发出丝毫的声音来。 这时,老虎在威胁完后,却迅捷的离去了! 它饿了,因此想去寻找猎物吃。 但它也有几分诡计,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先用低吼恐吓,然后才悄悄地离开,那么躲在洞穴中的人,就不知道老虎其实已经走了,因此不敢贸然走出来。 高明程目送老虎离去,心中也松了口气。 这头虎不走的话,他也真没办法在不杀虎的情况下救人。 但高明程也没打算现身,他从地上捡起一小块石头,朝着山洞预留的口子丢了进去。 啪的一声,石头落地,吓得里面的人发出惊骇的声音来。 但很快,里面的人就得知外面有人在! 有人来救他们了! “外面的人是谁?老虎走掉了吗?”山洞中有人大声的喊道。 高明程捏着嗓音,说道:“老虎走了,你们快出来。” 他这声音和昨天又不一样,昨天是粗犷和阴森,现在则是有些不男不女,像是在模仿太监说话般。 很快,就有人探头出来张望,他既没有看到老虎,也没有看到是谁在和他们说话。 “愣着干嘛!快搬石头啊!”罗先生的声音响起,然后堵在洞口的石头就一点一点的被人拿了下来。 很快,手持左轮手枪的罗先生就第一个走了出来,但他才出来,马家兄弟就立即跟在他身边,时刻保护着他,除了这三人,洞穴里竟然又走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身受重伤,被另外一个人背着的。 罗先生嫌弃的瞪了他们一眼,说道:“老虎既然走了,那我们分开走,你们两个别跟着我们!” 要不是这两个灾星,他也不至于遭这么大的罪! “那头老虎从昨天晚上就一直追我们,这个时候离开,可能是饿了。我们趁它去狩猎进食,赶紧走!”马家老大说道。 “嗯,赶紧走!”被老虎堵了大半夜和大半天,罗先生也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立即同意马家老大的话。 至于马家老二则是抱着那条受伤的猎狗,安抚着猎狗不要发出声音,一行人朝着下山的方向快步走去。 猎狗有四条腿,如果受伤了一条腿,那么依靠另外三条腿,还是可以行走的,只是有些瘸,速度也慢而已。 为了不让猎狗拖累,马家老二一直抱着猎狗。 第一百七十三章 被逼遁走的老虎 第174章 被逼遁走的老虎 高明程没管走掉的罗先生和马家兄弟,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剩下的两人身上。 那个大腿受伤,已经昏迷过去的人,他竟然认识,正是把黑虎卖给他的那个中年男人! 当初卖黑虎时,据说是他儿子得了小儿麻痹症,需要钱去医院治病,之后高明程也没有特意去打听过,不知道他儿子的病好了没有。 背着他的人身强体壮,脖子上还挂着一把猎枪,腰间也别着一把匕首,看样子就是进山打猎来的。 这片山脉之中有黑熊的消息,可能已经彻底传扬出去了,因此才陆陆续续有人进山。 但他们肯定都没有想到,这片山中,居然还藏着一头猛虎! 不过,猛虎对于某些人来说,亦是上好的猎物,虎骨酒的名声,可是经久不绝的。 卖黑虎的那人,正是坑里村的人,因此他们下山,肯定是走去坑里村的那条路,但以普通人的脚程,都要走到天黑去了,这背着一个人,只怕还要在山里过夜。 高明程摸了一下口袋,从里面掏出一盒消炎药,至于止血药,他是不必带的,因为只要熟知草药,就能够在山里找到止血的药草。 山中比较常见的止血药有蓟草、艾草、槐花、侧柏叶、白茅根、毛排钱草,以及金狗毛蕨。 高明程若是受伤,伤口不大的话,用金狗毛蕨比较多,因为把金狗毛蕨上面毛茸茸的东西扯下来放到伤口处,压一两分钟,很快就能止血。 这东西在山里很常见,很容易就能够得到,并且也无需加工,直接压敷在伤口上即可。 高明程找准角度,将手中的消炎药丢向那人,并且说道:“他是怎么受伤的?你先给他吃点消炎药,再找点金狗毛蕨给他敷一下伤口。” 那壮汉早就知道有人藏在附近,听见声音后,倒也不意外,他先是道谢,然后说道:“他是被老虎追赶,从山坡上滚落了下去,右脚骨折受伤了,头也被撞到了。兄弟,你能帮个忙吗?我一个人背他不动,得尽量在天黑之前下山才行。” 高明程沉默片刻,他愿意救人,但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因此他说道:“我会帮你们牵制住老虎,不让老虎去追伱们。” 对于这两人来说,老虎也是潜藏在暗处的危险。 那壮汉沉默了几秒,他把背上的人放下,捡起地上的消炎药,先给受伤昏迷的人喂药,又取下腰间的水壶,给那人喂了两口水,紧接着他自己也喝了几口水。 做完这些后,他才重新把人背上,一步一步朝着山下走去。 高明程目送他们离去,然后前去追踪那头受伤的老虎了。 在山林中寻找了好一会儿,他才看到那头受伤的老虎,老虎已经狩猎进食完毕,地上残留着一些皮毛和骨血。 高明程猜测着老虎应该是狩猎到野兔了,但一只野兔显然是无法满足一头老虎的胃口,因此老虎稍作休息,就继续去寻找猎物了。 老虎是狩猎高手,但同时老虎狩猎的成功率并不高,因此每次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够狩猎到足够食用的猎物。 而一旦老虎年迈,是有饿死的风险的。 不过这头老虎看上去应该还是壮年,身强力壮,体型很彪悍。 只是它身上有伤,因此显得有些狼狈。 它开始继续去狩猎,在这片它熟悉的领地里,它显然知道哪些猎物生活在哪些地方,现在它的目标是狩猎一头野猪。 大量进食,能够有效地恢复伤口的愈合。 高明程一直尾随在老虎的身后,目睹着它寻找猎物,以及狩猎的整个过程。 受伤的老虎没有选择族群很大的野猪,而是选择只有五头野猪的族群,此时这五头野猪正在林子里进食,它们有的在啃食嫩叶,有的在掘土找虫子,还有在吃浆果。 老虎寻找到目标后,隐于暗处,先是观察,然后迅速的跑上前,咬在一头小野猪的身上。 小野猪受惊后,惊险万分的逃脱虎口,其余野猪也受到惊吓,本能的撒腿就跑。 老虎继续追上去,死死地盯着目标,眼看它即将再次咬在小野猪的身上,这时,从林子的深处传来一阵响动。 “卧槽!”高明程眼睛都瞪大了,他竟然看到一头异常凶猛的野猪! 这许是野猪王,体型比一般野猪大的多,并且气势骇人。它带领身后十来头野猪,竟然朝着老虎冲撞而来。 这股气势,令老虎都不敢硬碰,老虎掉头就走。 看到野猪王耀武扬威的叫着,跑着,高明程表示他也受到惊吓了。 他左右环顾一下,满脸的诧异,明明是同一座山脉,但为什么这边不但有老虎,还有野猪王? 明明靠近高家村那边的野猪没有这么凶狠的! 能和老虎干架的野猪,即使是高明程对上,也得掂量掂量,他也悄悄地离开,不敢招惹这头凶悍的野猪王。 这野猪王的皮毛更加的粗硬,嘴里有一对獠牙,看体型,约莫四百斤左右,奔跑时,如一座黑色的山峰般。 在野猪王的带领下,其余野猪也加入队伍,跟着野猪王一起奔跑着,它们一直将老虎驱赶到很远的地方,逼的老虎跳进水里躲避,这才罢休。 老虎和其他猫科动物不一样,它很擅长游泳的,并且因为它没有汗腺,因此在炎热的天气里,它会跑到水里游泳,通过水来降温。 高明程一路看下来,发现这群野猪,似乎和他以往狩猎到的野猪品种不同,它们显然更加的凶悍,而高明程之前狩猎到的野猪,性格相对胆小些,遭到危险时,它们会本能的逃跑,而不是组织起来对抗。 高明程又想起以前村里的老人曾说过,六几年时,有人在山里挖山洞偷偷的养猪,后来被人发现,为了不遭受惩罚,那人在生产队找上山之前,偷偷地把猪给放走了。 事后,由于没有在山里找到家猪,即使找到养猪的山洞了,但最终这事还是不了了之。 难道,他狩猎到的那些野猪是家猪和野猪的后代?因此没有纯正的野猪那么凶悍? 尽管这只是一个猜测,但高明程信了,并且由衷的感谢自己最初遇到的野猪,不是野猪王这种凶悍至极的野物! 第一百七十四章 山中野餐 第175章 山中野餐 高明程一整天都在追踪这头老虎,他觉得这种偷窥的行为,有种隐秘的兴奋。 据说在90年时,野外就没有华南虎的踪迹了,而今年是87年! 他得多看看,没准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观察野生的华南虎了,他一路的跟踪着,然后看到老虎从水中走上岸,进入另外一片林子。 这片林子有黄麂生存,看来它是被迫换口味,打算对黄麂下手了。 相对于野猪,黄麂就显得弱小很多,并且它们没有攻击能力,唯一的优点就是跑得快,但也傻的可爱,跑走了后,竟然还会回到之前的地方待着。 这一次,老虎在花费一共功夫后,总算如愿的狩猎到一头黄麂了! 饥饿的它开始埋头大吃起来,然而潜藏的危机却已经在悄悄地靠近了。 躲在树后的高明程眉头都紧皱起来了,从他这边的视野看过去,能够看到一群豺狼正在悄悄地包围过来。 好在这群豺狼数量不多,只有六只。 这时,正在进食的老虎也感受到危机了,它抬头,冲豺狼发出威慑意味的低吼,然而豺狼并没有退走,却也不再上前,就这么守在老虎的不远处。 老虎见状,继续低头吃东西,只是它并没有全部都吃完,还剩下一小半,然后就这么走了。 它刚走,那些豺狼就冲上前,开始享用老虎剩下的猎物。 这也算是一种共生关系,老虎面对一只豺狼时,猎杀不在话下,但面对一群豺狼,即使是森林之王,它也会选择退走,因为豺狼围攻时,是有可能把老虎掏肛咬死的! 老虎走后,高明程又继续跟上,然后看到老虎在半山腰处寻了一处山洞,就这么进去睡觉了。 老虎本来就很少在白天活动,现在它吃饱喝足了,自然就犯困想睡了。 高明程发现它并没有打算去追之前被它困住的那些人,于是也不再继续盯着老虎了。 由于一路跟着老虎,他一下子分辨不清身处何方。 这片山林对于他来说,是十分陌生的,他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么深的山中。 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发现都已经中午了。 他只在早上吃了几个法饼和一点水,这会儿自然就觉得饥饿难忍了。 但在陌生的山林中,他也能够寻找到食物,五月份的山中,已经有一些野果可以吃了,其中味道较好的是桑葚、野樱桃、野枇杷。 高明程刚走了一小段距离,就看到前面的山坡上,长满了枇杷树。 枇杷籽发芽率高,一旦果实成熟落地,第二年就会长出小枇杷树来,时间一久,枇杷树就能够长成一大片。 现在这些枇杷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枇杷,不过相对于前世市场上卖的枇杷,野枇杷的个头就小很多,并且籽比较大,味道也稍微酸了点。 但也有优点,那就是果味很足。 高明程前世吃过一些枇杷,个头很大很漂亮,水分也多,但就是没什么味道,水水的。 他摘了一些成熟的枇杷,剥皮后丢进嘴里,刚吃第一口,就酸的五官变形了,酸味过后,就是一点回甘,其实不算太难吃。 但高明程吃了几个就没吃了,主要是,这玩意越吃越饿! 高明程决定去弄个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型猎物来吃吃,大型猎物是不敢想了,这边山林中的野物凶的很。 以他的经验和手上功夫,很顺利的打到一只兔子,并且在一处灌木丛的下方摸到几个野鸡蛋。 他拎着兔子,循着水声,来到一处水沟的边上。 他先蹲在水边,把兔子剥皮、掏出内脏,再清洗干净,然后用一根削尖的木棍插进兔子身体中,再用一根韧性十足的细枝将兔子的胸腔撑开。 处理好后,就需要用匕首在兔子身上划出花刀,然后抹上盐腌制。 他将插着兔肉的树枝倒插在土里,然后就去附近捡了一些干柴回来。 他在溪边搬了三个石头,简单的搭了一个灶台,然后把柴火放进简易灶台里,掏出打火机将之点燃。 之所以要搭一个灶台出来,是因为除了烤兔肉,他还打算煮一锅汤来吃。 说起煮汤,很多人都下意识认为是要用锅子煮,但在野外,也有替代品,那就是竹子。 拳头粗的楠竹,每一节里面的空间可不小,只要里面装着水,那么即使把竹子放在火上烧,也不会燃烧起来的。 别说竹子,就连纸锅也是可以煮汤用的。 灶火燃烧起来,他把兔肉倒插在灶火的边上,距离不远不近,既能够烧烤到,又不至于烤焦。 然后他就去砍伐竹子了,竹子这种植物,在他们这片山中,那是很常见的,他选了一棵最大的竹子,然后将之砍倒,最后截取一截竹筒出来,灌上干净的溪水,再把之前清洗干净的兔子内脏切碎丢进去,就可以放在灶上煮了。 这个时候,靠近火边的兔肉已经冒出滋滋的油来,高明程立即将之挪动,换一边继续烤。 竹筒煮汤会熟的慢点,等熟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就把捡到的几个野鸡蛋打碎,将蛋液倒进竹筒中。 这样味道可能有些古怪,但营养全面就行! 内脏蛋汤熟后,高明程把竹筒拿到一边去凉着,开始专心烤兔肉,兔肉已经半熟了,还需要继续烤。 又过了十分钟,高明程就开始一边吃烤兔,一边喝汤了,说实话,味道还不错! 高明程环顾四周,心想,他缺一台直播设备,否则必定可以开启直播荒野求生的内容了! 吃饱喝足后,已经下午两点了。 高明程不打算继续在山里待下去,他得在天黑之前下山,返回家中才行。 昨天他才答应许多美,说今天会去合作社买化肥的,结果……他得食言了。 他爬到一棵杉树上,这棵杉树长得极其高大,树干修长,树枝极少,方便攀爬,就是爬到高处时,没有什么合适的落脚地方,反而令人心生怯意。 高明程迅速的爬到高处,然后眺望着四周的环境,寻找返回高家村的方向。 “找到了,在那边!”高明程望向一处熟悉的山峰,心中暗喜。 他下了树,开始朝着熟悉的山峰一路狂奔而去。 第一百七十五章 恶有恶报 第176章 恶有恶报 这是高明程第一次进这么深的林子里来,饶是他奔跑的速度快,等下山回家时,也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 天色未黑,西边浮着一大片的橘红色火烧云,点缀着略显暗沉的天空。 这火烧云绚丽,变幻无限,却也短暂,不过十多分钟,太阳彻底落山,失去光芒后的云朵就如被强行剥离了彩衣,恢复了朴素的装扮。 高明程就这么坐在院子里,先是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碗的水解渴,然后就开始埋头苦吃起来。 虽然在山里吃了一顿烤兔子,但体力消耗太多,这会儿饿的都前胸贴后背了。 许多美站在一旁看着他,满脸的无奈,她想说些什么,但嘴唇嚅动了下,又闭嘴了。 算了,先让他吃饱再说! 高明程这一吃,就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 看到他吃完了,满脸的餍足,许多美这才忍不住抱怨道:“你每天往山里跑就算了,怎么今天在山里待了一整天?早上煮了粥,你没回来吃,中午煮了饭,你还是没有回来吃!” “黑虎都知道饿了就跑回家来呢,伱难道不知道?” 许多美俏脸薄怒,都把高明程和黑虎类比了。 听见女主人喊自己的名字,黑虎连忙凑了过来,嗅着男主人身上的气味,然后神情有些焦躁不安起来。 它从男主人的身上嗅到一股很危险的气味。 它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它本能的感到害怕。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叫着,似乎在担心高明程。 高明程嘿嘿笑着,伸手摸了摸黑虎的狗头,这时又听到许多美冷哼一声,于是说道:“我在山里遇到一头老虎了,为了躲它,我绕了很远的路,你不用担心我,我中午在山里弄了烤兔吃。呃,我今天没空,明天再去买化肥。” “什么?你遇到老虎了?我们这山里有老虎?没听说过啊!你没事?”本来在生气的许多美一听到高明程在山里遭遇了老虎,瞬间顾不得再生气,只担心起高明程的安危来。 “你放心,我没事。是在很深的林子里遇到的,山里物产丰富,老虎不下山,村里人也没有进深山里,自然就不知道山里有老虎。”高明程淡定的说着,又吩咐一句:“山里有老虎的事情,我只和你说,你别说出去。” “哎,好。”许多美不明白为什么不让说出去,但也点头应下,并且说道:“我已经去合作社把化肥买回来了,不用你再跑一趟。你明天就别进山了,好好休息一天!” 说到最后,语气带着一丝强硬了。 高明程咧嘴一笑,答应下来了。 今天确实累的够呛,明天还是留在家里休养生息一天! 至于山里的黑熊幼崽和那头华南虎,只能看它们自己的运气了,反正高明程只能保证自己不去打它们的主意,如果遇到别人捕猎它们,那么倒也可以顺手帮忙一下。 由于太累,高明程都没去水库洗澡,直接从井里提了一桶水,然后走到种了栀子树的角落,就这么脱光了衣服,然后从头冲到脚,随便把身上沾染的泥土汗水冲洗掉,这个澡就算是洗完了。 看到他这般豪迈的洗澡方式,许多美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就是脸颊有点红和热! 一夜好眠后,高明程感觉被掏空的身体又恢复了过来,他神采奕奕的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然后就去厨房煮粥。 他翻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没有多少点心,于是琢磨着要去合作社买一些能够存放几天的点心,比如鸡蛋糕、桃酥、法饼、饼干等。 下回进山,他得带点干粮才行,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山里待上一整天。 如果情况不允许,他可能根本没法去狩猎和烧烤,只能饿肚子了。 曾经饿过肚子的高明程表示,他这辈子都不想再饿肚子了。 粥米煮胀后,高明程又塞了一把柴火,就不再管了,就用灶膛里的余火,将粥熬稠熬烂就行。 他拿了一把锄头,准备去附近的地里转转。 最近几天,他的时间都耗在山里,地都没怎么打理。但显然许多美是个勤劳的人,因此这地里的菜被照顾的还不错,只有一些生命力极其旺盛的野草和菜抢夺着水分和养分。 高明程挥舞锄头,将一簇牛筋草锄掉,将之根系暴露在太阳底下晒着,只有这样,才能够把草晒死。 他开了不少荒地,也种了很多菜,其中最多的自然就是红薯了,如今红薯藤已经长得郁郁葱葱了,再过几日,就得翻藤了,在种植红薯的过程中,需要翻两三次藤才行。 如果不翻藤,那么藤上长出根茎扎进土里后,就会生出很小的红薯,那么主根系那里就长不出大红薯了。 在翻藤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藤扯断,这部分被扯断的红薯藤,就会被村民们拿去喂猪。 高明程没养猪,但可以喂牛喂羊,反正不会浪费。 他看着地里的作物,心情倒是挺不错的。 这时,他听到老村那边有些动静,于是好奇之下,丢下锄头就往老村走去。 这边离老村有些远,但正是因为远,他才得以在家附近就能够开出荒地来。 高明程走过去时,就听见黄婶子的哭泣声,旁边还有人在那里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走近仔细一听,才知道原来黄源昨天被公审了,公审之后,就判枪决了。 农村有农村的信息传播方式,因此公审的第二天,就有人跑到黄婶子家里,将这个劲爆的消息告诉了黄婶子。 黄婶子听说自己的侄子杀了人时,还只是微微一惊,但之后听说被公审,被枪决了,就一下子承受不住起来。 不过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那我哥呢?我哥还是红星农场的副政委吗?” 前来告知消息的人嘲笑一声,说道:“他有个杀人犯儿子,这个副政委还怎么做?当然是没了工作,说是回老家了。” “哎哟……我苦命的侄子哦……”黄婶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丧起来。 附近的村民都围聚了过来,将这份热闹看了个明白,此时有几个正义感强烈的村民立即骂道:“他苦命什么?苦命的难道不是被他杀死的老婆吗?” “我呸,你们黄家人真坏!” “就是,肯定是黄家的种不好,不然我们村里的人是有打老婆的,但也没有像高仁打的那么厉害的!” 围观的人三言两语的说着话,话里话外都是在指责黄婶子。 又有人对高仁的爸爸说道:“高虎,你娶错老婆了啊!但凡你娶个好的老婆,那也能够生个好儿子出来!” 村里人护短,之前大家都知道高仁打死老婆了,但谁也没打算把这事闹大去报官什么的,现在听说黄婶子的侄子杀了人,杀的还是他自己的老婆,一下子就把高仁打死老婆的过错,都推到黄婶子的身上了。 这个时候的他们,根本不会去想,高虎也是打老婆的,高仁从小看到他爸打他妈,等他长大后,自然有样学样。 所以,高仁的坏,根子还是在高虎的身上! 高明程心知肚明,但听见村里的人都这般说,面上就忍不住冷笑起来。 高虎听了这话,信以为真,当即抬脚踢在黄婶子的身上,大骂是她不好,连累了自己。 被踢后,黄婶子也不敢躲,只用手捂着脸痛哭着。 从始至终,高仁都躲在屋子里,并没有出来。 在黄婶子挨打的过程中,高仁这个儿子,从未挺身而出的护过母亲,而在高仁打老婆时,黄婶子也从未出面护过儿媳妇,只在一旁说风凉话和看热闹,有时候还故意挑事,指使着高仁去打老婆。 在这种环境下,高仁的老婆没扛下去,最后被打死了。 高明程把他们一家的秉性看个透彻,心中腻味,也不再继续看热闹,转头走了。 恶有恶报,人只要作了恶,那么迟早会有报应的! 第一百七十六章 黄大志的发现,危机即将到来 第177章 黄大志的发现,危机即将到来 高明程计划在家里休息一天,但万万没想到,上午十点半时,黄大志出现在他家门口了。 “大志?你怎么来了?”看到黄大志,高明程有些懵,算一算日子,今天也不是休息的日子。 黄大志神色凝重,他从自行车上下来,快步走到高明程的身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 “明程,你看这个!” 高明程不明所以,却也接过那张纸,低头看去。 纸上画着一个中年男人,国字脸,浓眉大眼,右边眉毛的上方有一颗黄豆大小的黑痣,鼻子有些塌,是酒糟鼻,薄唇,抿着的嘴角和眼神之中,都透露出一股凶狠。 高明程盯着画像足足看了两分钟,才确定自己的确不认识画中的人,于是他问道:“这是谁?和我有关系?” 高明程心想,若是这画中人和自己没关系,那么黄大志也不会特意把这画拿来给自己看,可若是有关系,但自己的确对这人没有半点印象。 别说这辈子,就是上辈子,他也没跟这画中人有过接触。 黄大志的神情却更紧张了,他示意高明程先把画像收好,然后才说道:“还记得我在火车上捡到的那个黑包吗?” 听到关键词,高明程脸色也变了,他蓦然看向黄大志,用眼神询问他这事保真? 黄大志说道:“我昨天在火车站那一带巡逻,突然间在人群中看到这个人了!起初我也没有反应过来,但这个人极为的敏锐,我才看到他,他就顺着我的眼神看过来了!好在我机警,瞬间移开视线,并且特意躲在一位行人的身后,避开了他的视线捕捉。” “他走后,我左思右想,总觉得这个人面熟,却又实在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后来下午我有空了,跟着师傅学画画,师傅教我如何快速记忆一个人的五官,并且说每个人的五官都是有其特点的,只要把特点抓准了,就能够画的像!” “我听了这话后,立即想起是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了!” “就在火车上!就在我捡到黑包交给你后,被南下支队那些人围攻时见过的!” 黄大志越说越激动,脸颊都潮红起来,脖子更是青筋凸起。 那天情况混乱,他根本无心观察周围,只大概知道周围很多乘客,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遭遇吓到了,女人孩子们的尖叫,还有男人们的避让。 当时他脑袋一片空白,事后也几乎想不起那时的细节。 但他这人有一个长处,那就是擅长观察,最初他并没有认知到这一点,但进了警局后,他的特长受到了专门的训练,比起之前,要更加的厉害了。 于是在见到这个男人后,他很快就回忆起和这个男人有关的画面了! “明程,伱拿着这张纸,记住这个人的模样!一旦这个人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一定要小心!”黄大志紧张的提醒着,又告诉他这张画像是他口述,他师傅画的,和真人有九分像。 只要看到真人,高明程肯定能够认出来。 看黄大志这般紧张,高明程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他低头又看了眼画中的人像,将之烙印在脑海中。 如果这人真是黑包的主人,那他来这里做什么? 再想到他把黑包交给乘警时,被乘警询问了身份,当时好像说了自己是哪里人了。 该死!高明程瞬间懊恼了起来。 这人面相凶恶,一看就是狠人,真要是遭遇到了,只怕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他神情慎重的收起画像,说道:“大志,谢谢你了,当时我们是一伙的,也不知道那人是不是知道黑包最初是你捡到的。总之,你也要小心!” 黄大志亦是慎重的点头,又说道:“虽然高壮没参与,只留在车厢看守药材,但是也得让高壮小心点才好。” 提起高壮,高明程的眼底闪过一丝凌厉之色。 前世高壮因自己而死,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如今高壮娶了老婆,没准很快就要有孩子了,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这份平凡的幸福。 说完了这件事,黄大志又说道:“哦,我来高家村,是高局的指示,说是在靠近坑里村的那边山里有老虎,让你进山时小心一点,别贪心,尽量不要招惹老虎这种凶物。” 高国兵已经晋升副局了,不过单位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基本上不叫高副局,而是直接以高局来称呼。 听到高国兵让黄大志传递的这个消息,高明程诡异的沉默了几秒。 看来高国兵应该知道那个罗先生进山的事情了,并且从那边得知了山里有老虎的事情。 高国兵的地盘意识,只在于不让人进高家村,从高家村这边进山去猎熊,但高明程却将这整座大山都视为自己的猎场,因此前去恐吓了罗先生一行人。 至于那个不知名壮汉和卖黑虎给他的中年人,估计身后也有谁在支持。 高国兵既然知道罗先生他们遭遇了老虎,那么知道不知道罗先生他们还遭遇了不知名强者的恐吓? 高明程眨眨眼,还是问出口了:“哦,除了这点,高局还说了什么?” 黄大志说道:“高局说山里不但有老虎,还有狠人,让你最近老实本分的留在村里种地,先不要进山,如果遭遇到狠人了,那该认怂就认怂,别犟!” 高明程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老老实实的说道:“你回去和国兵叔说,就说我知道了,最近乖乖地,不会惹事。” 高国兵都不知道那个所谓的狠人就是他,也没有猜测到他的身上,那么罗先生那边的人,就更加不会猜测到他的头上来了。 罗先生他们肯定是直到傍晚才下了山,如果有车的话,那么当天晚上能够回到县里,不然得今天早上。 也就是说,在罗先生他们回到县里后不久,高国兵就得知了山里有老虎和狠人的消息,然后立刻让黄大志回来告诉自己这个消息。 高明程再一次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一定是高国兵的亲侄子! 从此以后,他和高宏高岳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秀曼有身孕了 第178章 秀曼有身孕了 黄大志走后,高明程就去了老村,他打算找下高壮,叮嘱他几句。 还未走到细奶奶家,天空就有淅淅沥沥的雨水落下,雨不大,因此高明程也没在意,快步走进细奶奶家的院门。 细奶奶正在院子里收拾晾晒的衣服,这下雨了,自然得赶紧把衣服收回家去。 看到高明程来了,细奶奶笑道:“明程,你是来找壮壮的吗?秀曼这几天有点不舒服,壮壮不放心,今天带她去卫生院看医生了。” 卫生院也在军岭那边,骑着自行车的话,也不远。 细奶奶把衣服收好后,望着阴沉沉的天色,脸上的笑容却更多了,她说道:“明天就是小满了,最近肯定得天天下雨,明程,你最近别进山,下雨进山不方便,别淋湿了生病。” “哎,好的。”高明程应着,又问高壮他们是什么时候去卫生院的。 得知是九点钟去的,那么现在已经十点五十了,应该也快要回来了。 如高明程所想,很快院子外边就传来高壮的声音:“早上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下起雨来了!” 何秀曼的声音也响起,她似乎很高兴,声音里都透着一股欢喜:“叫你不看农历,明天就是小满了,都说小满江河满,这阵子肯定得经常下雨!” “下雨天最好捉鱼了,可惜我现在不好去。” 高壮一听何秀曼这么说,就知道她肯定是想吃鱼了,连忙说道:“不用伱去,有我呢!我等下就去捉鱼!” 两人说话间,已经骑着自行车进了院子。 “你快回屋子里,别淋着雨了!”高壮连忙说道,自己则把自行车推到杂物间放着,免得被雨淋湿了。 做完这些后,他抬头一看,就看到高明程站在屋檐下。 他立即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大声说道:“明程哥!我正想去找你呢!” 高壮快步跑到屋檐下,他看着高明程和细奶奶两人,大声的宣布着:“我要当爸爸了!奶奶,秀曼怀上了!医生说快有一个月了!哈哈!” 高壮宣布完这个好消息后,就是控制不住的笑声。 “什么?秀曼怀上了?我就说秀曼那症状,像是怀上了,只是没敢说,怕秀曼误会我催生!这孩子什么时候来,都是缘分,现在缘分到了,他就来了!” “秀曼,你别站着,快坐下,头发衣服淋湿了没有?我去拿干毛巾来给你擦擦。”细奶奶亦是满脸的喜色,忙不迭的要去拿干毛巾替何秀曼擦拭头发。 何秀曼忙说道:“奶奶,我头发衣服都没湿,你别忙活了!我身体好着呢,本来也没什么不舒服的,是高壮不放心,非要去看医生,我们那边好多人都是肚子大了,才知道怀孕了呢!还有一个,到快要生时,才知道自己怀孕,然后第二天就在田地里生了个孩子出来。” “哎哟,那肯定是以前,现在日子好了,可不能再这样了。”细奶奶满脸的不赞同。 她儿子儿媳去的早,只有高壮这么一个独孙,现在何秀曼怀孕了,细奶奶当即把一部分爱转移到这个还未出生的重孙子身上了。 她怕何秀曼饿了,于是说道:“我去煮饭了,秀曼想吃什么菜?以后你想吃什么,就说,地里有的,就去地里摘,地里没有的,或是花钱买,或是和人换,都行!” 何秀曼抿嘴笑着,自从她嫁到高壮家后,待遇就一直很好,细奶奶是个宽容慈祥的老人,高壮又是个性格温和的,家庭人员简单,几乎没有拌嘴的时候。 “我不挑食,什么都能吃。”何秀曼不愿意麻烦细奶奶,如此说道。 她的确也不挑食,以前在娘家里时,但凡有好吃的菜,第一个总是给她弟弟吃,接下来是她爸、她奶、她爷,反正很难落到她们姐妹几个嘴里就是了。 可是在婆家这边,好吃的都是人人有份,并且细奶奶和高壮还会特意多给她夹一些好菜,生怕她客气不敢夹。 何秀曼心情极其舒畅,觉得现在这日子,过的才痛快,以前那日子,简直是憋屈! “行啊,高壮,你这手脚真快!”高明程没想到何秀曼会这么快就怀上了,也打心底为高壮和细奶奶高兴。 这一刻,他真切的感受到,这一切和前世不同了! “嘿嘿,明程哥,你比我先结婚呢,你得加把劲了!以后你的孩子,得喊我们家哥哥姐姐了!”高壮挺直腰板,语气嘚瑟。 他比高明程小,但他的孩子比高明程的孩子大啊!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眼角余光瞥了一下何秀曼,心塞了。 这狗粮吃的,噎人! 高明程和许多美的确先结婚,但之所以一直没有孩子,那可不是高明程的种子不行,而是他压根没把种子洒到土里去! 何秀曼比高壮大几岁,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这可不是开玩笑,何秀曼正值最佳孕育年纪,很容易受孕,也适合受孕。 但许多美比高明程小,这会儿还没满二十呢! 因此高明程不愿意让许多美太早受孕,再一个,他也还没有过够二人世界,虽然重生回来后,他一心想弥补前世对孩子的亏欠。 但……谁知道这辈子的孩子,还是不是上辈子的那两个?就算是……咳咳,那也不妨碍他过几年再给予他们父爱! 这时,细奶奶的声音也从厨房那边传来:“是啊,明程,你也该努力要个孩子了,将来孩子们年纪相仿,好有个伴!” 得,细奶奶不敢对何秀曼催生,倒是对他催生起来了! 高明程含糊的应了,至于努不努力,他自己把握好分寸即可。 细奶奶煮饭还要一会儿,但高壮却坐不住了,他看向高明程,说道:“明程哥,一起去捉鱼吗?” 高明程也听到之前何秀曼说的话了,知道高壮是心急让何秀曼吃上鱼,于是点头说道:“去,你把鱼篓拿上!” “哎。”高壮欢喜的去拿鱼篓,两人冒着小雨就朝水库走去。 路上时,高明程借故说道:“高壮,你老婆有了身孕,这前几个月,你是最好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才好的,你可别到处乱跑啊!” 高壮咧嘴一笑,并不知道高明程为什么这样说,但他却点头应下:“那是当然!我本来也不乱跑的,现在顶多在集日时,去军岭给秀曼买点东西吃。” 说起这个,高壮又皱起眉头来,抱怨道:“我以前放套子时,掉了一些套子,之后我发现村里其他人也开始放套子了!现在想用套子弄到野兔,不容易了!” 弄不到野兔,家里就少了一个肉食的来源。 “明程哥,我家后院还有一处空地,我打算买点砖来,垒一个小屋子出来,然后用来养兔子,你看怎么样?”高壮看向高明程,等着他的意见。 之前他套中兔子后,有时候并没有马上吃掉,而是会养上几天,但之后还是吃掉了。 现在,他觉得套兔子越来越难了,因此想自己来养,等兔子繁殖几次后,他就有吃不尽的兔肉了! 兔子繁殖能力很强,并且还可以血亲繁殖,于是高明程说道:“行啊,你愿意养,就养呗!这样,最近我要是捉到兔子了,就给你送去。” “行!等我养的兔子越来越多了,我再还你!”高壮笑着说道,不客气的接受了高明程的帮助。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亲近,并不在乎口头上的推辞和感谢。 第一百七十八章 送分和喂奶 第179章 送分和喂奶 第二天就是小满。 小满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之一,在南方有小满江河满的说法,意味着即将进入雨季,雨水开始增多,往往会出现持续大范围的强降水。 但在北方,小满就意味着夏熟作物的籽粒开始灌浆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 并且北方的小满是很少降雨的,但气温会开始上升很快,和南方之间的温差缩小,一同进入炎热的夏季。 从夜晚里,强阵雨就哗啦啦的落下,到清晨时,大雨变小雨,却也淅淅沥沥不绝。 下雨天出门不便,地里的菜也没到必须要打理的时候,高明程难得偷闲的坐在屋檐下,望着外头的雨。 空山新雨后,水雾笼罩于群山之间,天地都灰蒙蒙的一片。 高明程平日里很少有空这么悠闲的坐着,此时他坐在小板凳上,突然间就想念起躺椅来。 用藤编织而成的躺椅,十分的舒服耐用,偶尔躺上一会儿,也是很舒服解压的事情。 他琢磨着,该去买一把……不,要买两把躺椅回来。 虽然下着雨,地里的活干不了,但许多美可没有闲着,她一早就去了董飞霞那边,帮着董飞霞带徒弟,一行人开始做一些最近比较流行的衬衫、长裤和裙子。 许多美说打算等集日时,先拿到军岭那边,看看有没有人会愿意买,又或者可以拿到镇上和县里去试试。 对于这些,高明程自然是支持的。 他无聊的发了一会儿呆后,雨势渐歇,于是他拿起一把雨伞,又拿了一壶茶油和一瓶蜂蜜,打算去一趟细奶奶家。 他们这边有送分的习俗,就是亲戚家有人怀孕了,就会去送一些钱,或者送一只小公鸡或者猪肚之类的东西。 这些也叫做送肚子钱。 高明程昨天知道何秀曼怀孕后,今天就打算去送分了,送的是自家有的茶油和蜜蜂,都是好东西,也不需要额外花钱去买。 他曾听说孕妇吃茶油比较好,因为茶油味道轻,不如菜籽油那么浓郁,大部分孕妇在前三个月时,十分的折磨,闻不得烟油味,也吃不下什么东西。 他提着东西,一路来到细奶奶家,今天下雨,他们一家三口也都在家歇着,刚走进院门,就听见收音机传来的声音。 “细奶奶,高壮。”高明程一面喊着,一面走进堂屋。 进了堂屋后,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高壮,说道:“我来给你老婆送分了,这些你收好,让你老婆好好补身体。” “哎,谢谢了。”高壮连忙接过东西。 细奶奶则说道:“明程,伱也太客气了,本来你也犯不着来送分,结果还拿了这么好的东西来……中午在这边吃饭?等秀曼的娘家和壮壮的姑姑一家来送分了,到时候再一起吃个饭。” 高壮就说道:“我打算等不下雨了,天气好转了,就去秀曼娘家和我姑姑家说一声,大概得下个月才办一桌酒,如果赶上地里忙的话,也许还要再等等。” 亲戚们会到孕妇家给孕妇送分,同时孕妇家也会招待亲戚们一桌好酒好菜,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来送分,这个时间很弹性,只要在孕妇生下孩子之前,把这个习俗走一遍就行了。 高明程送的早,是希望何秀曼早点吃上茶油和蜂蜜,这对身体有好处。 何秀曼坐在那儿,看着他们三人说话,心中也是无限感慨。 还未嫁进家门,何秀曼就大概知道高明程其人了,因为这个名字在高壮口中出现的频率极高。 等嫁进家门后,她从高壮和细奶奶的口中,听说了更多有关于高明程的事情,知道高明程虽然和这个家没有血缘关系,却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并且是很有份量的一份子! 高明程答应中午在这边吃饭,不过趁着有空,他决定去他爸妈家一趟。 自从分家后,他就很少上门了,只有在有事,或者他爸妈喊时,才会上门。 高明程本想从后门进去,但后门被锁住了,于是只得绕到前门去。 还未进屋,就听到婴儿的哭闹声。 都说一月睡二月哭,他大哥的儿子这会儿正是容易哭闹的时候。 罗小华抱着小孙子哄着,嘴里不停地说着好话,和她以往叉腰骂人的形象截然不同。 家里除了他妈带着小侄子,其他人都不在。 “妈,爸和明万他们呢?”高明程开口问着。 罗小华看了他一眼,说道:“崽崽昨天哭闹了一晚,你大哥大嫂都没睡好,把孩子送给我看着,他两在家里睡觉。至于你爸和老三,他们去水库摸鱼了,你大嫂的奶不够,要炖鲫鱼汤给她喝!” “哦,你奶奶去看高亮的奶奶了,说是最近这两天身体不好,所以关系好的几个人,都去看她了。” 提起高亮的奶奶,高明程回忆了片刻,才想起她是今年冬天时没了的。 高奶奶和她算是好朋友,彼此不舒服时,都会登门看望,像她们这种上了年纪的人,很有可能是见一面少一面的。 “哎哟,崽崽肯定是饿了,明程你来了正好,你来抱一下,我去给他冲奶粉。”罗小华把婴儿递给高明程,然后急匆匆的去泡奶粉了。 不多时,她就拿着一个玻璃奶瓶过来了,里面装着温热的牛奶。 这奶粉,就是出自红星农场的奶粉厂。这会儿物流不发达,很多厂子生产的产品,就供应周边的地区,只有格外有名的,才会跨省售卖。 这会儿的奶粉,也不像后世的婴幼儿奶粉那样分一段二段三段四段的,就婴儿奶粉和成人奶粉两种。 罗小华接过孩子,调整好姿势后,温柔的哄着:“来,崽崽吃牛奶咯。” 她给孩子喂上牛奶,但喂的过程挺不顺的,吃惯了母乳的婴儿,对奶瓶和牛奶都有些排斥,不太愿意喝。 这把罗小华给急的不行,低声下气的哄着,劝着,但奈何两个月的婴儿一点面子也不给,不但不喝,还哭的越发大声了。 最终,罗小华没法子了,急匆匆的对高明程说道:“老二你该干嘛干嘛去,我抱着崽崽去找你大嫂了!哎,这奶粉可贵了,竟然不肯喝!” 罗小华舍不得浪费牛奶,于是她自己就着奶瓶,咕噜咕噜的把里面的牛奶都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才去拿伞,抱着孩子往大儿子家的方向走去。 高明程目睹了她一系列的动作,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 第一百七十九章 主动出击 第180章 主动出击 小满前后几天的雨水多,到五月底时,雨水渐歇,天气又逐渐好转。 雨刚停的第二天,高明程就打算去一趟县里。 之前没出门,倒也不是被吓住了,而是天气不好,干什么都不方便。 许多美站在灶台前忙碌着给他煮面条,嘴里疑惑的说道:“今天也不是县里赶集的日子,你去县里做什么?” 高明程随口找了个理由,说道:“我上回在县里卖了黑熊,但钱还没有拿到手,今天去找国兵叔拿钱。” 一听是拿钱的大事,许多美当即没有再絮叨了。 “面条好了,你多吃点!”许多美拿一个大海碗给他装面条,除了面条,里面还有两个荷包蛋和一些青菜。 许多美自己也装了一小碗,里面只有一个荷包蛋。 这蛋是自己家里的鸡下的,开春时,许多美就去买了一些鸡仔回来,还从二姐家买了两只老母鸡,如今鸡仔渐渐长大了,但还不到下蛋的时候,等到秋天那会儿,应该就会开始下蛋了。 高明程吃东西很快,几分钟后,就把碗放下,伸手一抹嘴,准备走人了。 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路上时,他左右张望着,将每一个遇到的人都看了个仔细。 黄大志给他的那张画像,他依旧放在口袋里,只是那张画像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只要一遇到,立即就会认出来。 到了县城后,高明程直奔警局,决定先去找黄大志。 不然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人如果在找他,那么很难找到他,他去找那人,亦是很难找到。 这会儿即使是警局,也没有监控系统用,办案破案的效率并不是太高,等到以后网络发达了,那时对于犯罪份子来说,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到了警局,高明程自然要先去见高国兵,刚一见面,高国兵就先说道:“明程,你来得正好。我把卖黑熊的钱给伱。” 高国兵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将之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数也没数,就随手塞进裤兜里。 高国兵颇为无语,说道:“你也不数一下?” 高明程咧嘴一笑,真挚的说道:“叔可是破案高手,这点小钱,难道还会出错?” 他不但表达了自己很信任高国兵,还轻轻地拍了个马屁。 高国兵也笑了。 高明程这次来县里,主要目的并不是来拿卖黑熊钱的,因此和高国兵聊上几句,就准备开溜了。 而晋升副局的高国兵,手里的事情也多,因此也没有多留,只说如果高明程下午回去的话,中午就到局里食堂一起吃个饭。 高明程应了,就去找黄大志了。 一问人,黄大志在后面跟人学擒拿呢,小宋带他过去找人的,一路上,小宋笑着说道:“大志可努力了,平时没事时,他就会找我学认字,也会找小张教他擒拿,还要跟着他师傅学画画,啧啧,整个警局可能就属他最忙了!” “哦,明程你可能不知道,我表弟何大有也到局里来当协警了,本来那家伙吊儿郎当的,结果看到大志这么努力,跟大志一比,他简直被比到地底下去了!现在也比以前老实勤快多了!” 提起自己的表弟,小宋的语气满是感慨。 何大有从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正义的协警,自然是他家里人的意思。 他本人奈何不了,于是便来做事了,只是态度不是很端正,来了后,就被黄大志的勤劳吊打了! 所谓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没想到黄大志一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大老粗,居然把何大有这个至少读到初中的人给卷住了。 果然卷,才是生活的常态! 找到黄大志时,黄大志正在努力的练习着擒拿,只是面对小张这个前辈,他每一次攻击,都以失败而告终。 但以他学到的这些技巧,若是遇到普通人,那么也可一搏了。 小张已经陪黄大志练了好一会儿了,此时看到高明程来了,知道他可能找黄大志有事,于是说道:“行了,今天就到这里!你下盘还是不够稳,继续每天早上跑步和蹲马步!” “哎,好!”黄大志站直身体,伸手抹了下脸上的汗,他看向高明程,大概知道高明程为什么来找他。 等小张和小宋都走后,黄大志上前两步,低声说道:“那个人可能真在找我们!我前天又和他碰面了!当时县里的一户人家报警,说家里进贼了,我跟着宋警官上门去查看,录口供,然后在巷子口,又见到那人了!不过有雨伞遮挡,他应该没有看到我的脸。” 一般的犯罪份子,不会特意去招惹警局的人,躲都还来不及呢,如今黄大志的身份不一样了,再加上那天是高明程出的头,上交黑包时,也全程没有提黄大志,因此那人大概率不会对付黄大志。 但黄大志怕啊! 自从撞见那人后,他紧张的每天都睡不好,因此一有空,他就跟着局里的前辈学擒拿、散打之类的,只要能够多学几招,他也能够多些安全感。 “你是在哪里撞见他的?”高明程问道,他打算主动出击,与其被迫被人找上门来,不如先下手为强的好。 “在杨梅炳路!明程,你一定要小心!这件事……你要不要跟高局说一声,哪怕不带警员去,能带把枪也好。” 黄大志知道高明程想干嘛,但他依旧担心的很。 高明程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只是怀疑,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抓人什么的,就不必告诉国兵叔了。” “枪也不用了,我枪法也未必好,这县里人多,不好乱开枪。”高明程是带了那把匕首和飞刀来的。 比起枪法,他投掷飞刀的技术反而更好。 得到最新的地址后,高明程就要走了,但黄大志左思右想,还是不敢让高明程一个人去,他把高明程喊住,鼓起勇气说道:“我也一起去!” 高明程皱眉,两人分开,或许目标还小点,这两人在一起…… 但他从黄大志的眼中看到了对他的关心和义气,于是说道:“好,但我们分开走,你跟在后面,如果情况不对劲,你就去找人来支援。” 第一百八十章 走私黄金的强哥 第181章 走私黄金的强哥 杨梅炳路距离县中心有些远,这一片都是村民自建房,房子建的相对密,并且大多比较破旧,只有少数几栋是新修的,看上去就大气很多。 此时,一栋老屋子内,屋里屋外,都充斥着一股苦杏仁的气味,这股气味显然不怎么好闻,但因为这栋老屋子太破旧,附近也没几个住户,因此倒是没人上门说话。 屋子里有三个男人,其中两个容貌相似,像是兄弟两,另外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凶狠,眉头一颗黄豆大小的痣,酒糟鼻,薄唇轻抿,看着就脾气不好的架势。 若是黄大志和高明程在此,定然能够认出这人是谁来。 此时,这人看向那兄弟两,说道:“还要多久?” “强哥,剩下的这些金矿石,还要个两三天左右,等都提纯了,我们立刻就走。”兄弟两中的大哥说道。 那小弟正在低头忙活着手中的事情,此时也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强哥,你不是说这里有你一个想教训的人吗?还没有找到吗?” 被称呼为强哥的人瘪了瘪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啪的一声,打火机冒出火焰,将烟点燃。 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才说道:“还没找到,不过也不打紧,遇到就教训一顿,实在没遇到,我也没这闲工夫一直找了。” “哦。看来是有仇,但是仇不至死。”那小弟笑着总结一句,强哥也没反驳。 他这人性格狠厉,手段也凌厉,招惹过他的人,很少有好下场,但他也分得清轻重,有些不必要的仇,能报就报,不能报也不能耽搁自己赚大钱。 他看了一眼堆放在桌子上的金块,郁闷的心情舒畅了点,他说道:“好不容易停雨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两个加紧弄,尽快弄好就走,省的被人发现了。” “哎,好呢。”兄弟两应着,继续忙活手中的事情,在苦杏仁的气味中,一种昂贵的重金属却逐渐成型,然后被兄弟两小心翼翼的放到金块那边去。 他们是在利用氰化溶液将金矿石中的金子提炼出来,除了氰化溶液,他们还有其他的手段提炼黄金,如用浓硝酸或者王水等。 因为金矿石并非是单一的金子成分,还有其他的伴生矿,不同的伴生矿,需要不同的提炼手法。 那些提炼出来的金子,都暂时堆放在一起,等离开这里后,再到别的地方融成金块,然后流入市场中。 他们做事极为谨慎,在一个地方绝不停留太久,尤其是用氰化溶液提炼黄金时,更是做完就马上走。 这是因为氰化溶液有气味,也有毒,对周围环境是有污染的,如果停留久了,肯定会被人发现。 之所以不去村里找个地方弄,就是因为村里流动人员少,生人进村,风险更大,再一个,在县里高价租个老屋子做事,事成后,也方便坐车离开。 强哥叼着烟,出了门去,刚出门,他就目光凌厉的扫视周围,发现无人在附近后,这才神情轻松了几分。 他穿着一件半旧的黑色衬衫,混在人群中丝毫不显眼,但有鼻子灵敏的,就能够从他身上闻到淡淡地苦杏仁味,这是来自于氰化溶液散发出来的气味。 说是来找人教训一顿,但之前一直下雨,强哥也不耐烦出门去寻人,只在买饭时才出门几趟,现在好不容易停雨了,他打算去药厂那边看看。 在火车上时,他虽然不认得那人,却也知道他们是扛着几袋子药材,到樟树去卖药的。 当时他心中恼火,损失了一大笔钱和一把手枪,但他最恨的,还不是把他钱和枪上交的人,而是那群胆敢朝他下手的人! 因此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找上交的人报复,而是尾随在南下支队那些人的身后,并且找了机会,直接在派出所附近把那个偷他包的赵涵给弄死了! 之后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逃亡了一阵。 如今他从山东那边弄到一批金矿山,就找人合伙把金子提炼出来,然后拿到福建那边去卖,那边有个地方的人,几乎都做金子生意,黄金在那里极容易出手。 一根烟抽完了,强哥又低头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来,在他低头拿烟的过程中,刚好和高明程擦肩而过! 一缕苦杏仁味窜入高明程的鼻间,他其实并没有看清强哥的面容,因为强哥刚好低头了,但也看清了那眉间的一颗痣! 既然已经擦肩而过了,那么高明程也不会无故停下,招惹对方的怀疑,他继续往前面走去,然后躲在一栋楼的后面偷偷地观察着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人。 这时,他看到黄大志了。 两人约好,假装不认识,分开走,他在前,黄大志在后。 他凑巧没有看清强哥的脸,但走在后面的黄大志,却看清了! 在看清的一瞬间,黄大志身体都微微僵硬起来。 当初他潜到水库里去打捞马力帆的尸体,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因为尸体虽然可怕,却不会伤害到他,但狠人就会! 黄大志掂量着自己的那几招几式,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但是幸运的是,强哥对他其实没多少印象,毕竟当众上交黑包的是高明程,他藏在人群的后面,也只将高明程看入眼中,记在心中。 南下支队的那伙人,虽然用了伎俩偷了他的黑包,但之后他逮住了一个,那人知道他不好惹,当场求饶,并且说把黑包藏在一个卫生间了,现在不敢要了,让他去卫生间拿。 结果他刚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就看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和一个年轻人闹上了! 原本他也没当一回事,想尽快过去拿包,但南下支队的人却把路给堵住了,之后更是看到那年轻人竟然拿出一个黑包,当众交给乘警了! 看到黑包的那一刻,强哥心中恨意滔天,当时那偷他包的人,和上交乘警的人,在他心中就已经死了! 可惜后面他分身乏术,最后只能去杀了更恨的那个人。 直到这次要提炼金子时,同伙问他在哪里提炼,他就说了这个地名。 因为他计划在提炼的过程中,去寻一寻那个年轻人,若是能够找到,定然要好好的教训一顿! 可惜,命运终于让他们两人相遇了,却一个正好低头拿烟,完美的避开了对视! 第一百八十一章 打草惊蛇 第182章 打草惊蛇 黄大志在认出强哥的那一刻,浑身僵硬,本能的移开视线,假装并未注意到强哥,而强哥的心思没在他身上,也的确没多看他一眼。 两人擦肩而过时,黄大志心跳如雷,紧张的攥紧了手指,但好在对方没有反应,似乎完全不记得他了一样。 待两人差距五六米后,黄大志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他快步来到高明程的身边,肯定的说道:“是他!” 高明程也看到刚才黄大志和那人打了个照面,但那人无动于衷,应该是没有认出黄大志来。 如此他也放心一些了,当初在火车上黄大志虽然替他招惹了一些麻烦,但他好歹也从中占到一些便宜了,当时他要把钱分给黄大志,但黄大志不敢要,就是怕招惹到危险。 如果这人记得黄大志,并且想对黄大志下手,那么高明程心中就有愧了。 “看来他很有可能住在这附近,我跟着他,你在这附近打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住的地方,先不要打草惊蛇,知道吗?”高明程低声说道。 前天时,黄大志在这里遇到了那人,今天又遇到了,就这说明那人肯定住在这附近! “好,明程,你小心!”黄大志紧张的说道。 高明程却对自己极有信心,他如今力能搏熊,一手飞刀也练的很好了,之前担心,是因为我在明,敌在暗。可现在是敌在明,我在暗了! 即使对方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高明程也有把握将对方擒拿住。 他笑道:“他在这里停留了这么久,没准是有同伙!你查看时,自己也小心点!” 黄大志闻言,果然更紧张了。 时间紧迫,两人匆匆交流几句,就散开了。高明程跟在那人的身后,而黄大志则在杨梅炳路这边到处查看,看是否能够找到那人的落脚地。 高明程一路跟着,虽然黄大志认出了人,也带着他找到了人,但这人究竟是谁,来这里又是所为何事,他是一概不知。 因此,他总不能贸然的冲上去和人家干架? 还是先跟踪看看,看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一跟踪,就跟踪到药厂附近了! 当走到药厂附近时,高明程就知道了,此事不能善了! 他身体素质好,眼力也极佳,不需要紧跟在身后,所以一路跟着,也没有被人发现。 强哥在药厂附近查看了一圈,也特意等在药厂门口,盯着药厂里面的人看,中午时,药厂的员工们进进出出,却没有一个是他要找的人。 艹! 强哥骂了句,情绪逐渐暴躁起来,他又掏出烟盒,却发现里面只有一根烟了,他拿出烟,然后把烟盒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将烟盒踩扁。 这时,厂里的保安发现他的异常了,特意走过来询问。 强哥的脾气不好,但为了找到人,他压制了暴戾的情绪,好言好语的说道:“我是来找人的。那人身高比我矮点,一米八左右,长得挺不错的,二十岁左右,去年十月份到樟树去贩卖药材过。大哥,伱知道这人是谁吗?” 强哥一面问着,一面把手里还未点燃的烟递了过去。 保安接了烟,低头看了眼,发现是一根好烟,于是心情不错的说道:“那肯定不是我们厂里的人,我们是药厂,就算去樟树,那也是买药,不可能是卖药。” 强哥猜到了,但并不失望,继续说道:“那这样的年轻人,到你们药厂卖过药没?” 保安想了片刻,才说道:“到我们厂里卖药的人多的是,有年轻的,也有上了年纪的,你再描述一下那年轻人的长相,我回忆回忆。” 于是强哥把高明程的模样仔细的描述了一下,其实过去了大半年,强哥也不太记得高明程的模样了,但是他自认为只要再次见到高明程,就一定能够认出高明程来。 因为那个年轻人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劲,很好认。 保安又想了一会儿,然后摇头说道:“没见过你说的这个人,上我们这里卖药的,都是大老粗,哪有长得那么好的年轻人?” 说完,保安就回去了。 保安一路朝厂里走去,这让强哥也没法把他喊回来,再看四周压根没有他要找的人,于是嘴里骂了几句,转身离去了。 而保安一路走到一位技术员的办公室中,他敲门,戴着一副眼镜的杨技术员亲自给开了门,看见保安,笑着说道:“王哥,你怎么来了?” 王保安神情严肃的说道:“杨技术员,那个高明程惹事了!外头有一个人在找他,那人身材高大,操着一口外地口音,虽然装着好言好语,但一看就是个狠角!” “高明程?你是说高局的侄子?”杨技术员还有些懵,就算高明程惹事了,关他们药厂什么事? 他们不过看在高局的面子上,不管高明程带了什么药来,都按照市场价收下而已。 就算对方要找高明程,也不至于到药厂来找啊! 杨技术员有些懵,但曾当过兵的王保安却不懵,他把自己看到的、以及猜测的都说了出来:“到药厂来找高明程的那人,应该是高明程在外地结仇的,并且应该就是去年高明程去樟树卖药那一次结仇的!那人是外地的,他只知道高明程到樟树去卖过药,别的都不知道,所以才到我们药厂这边来找人。” “扬技术员你看,这是他递给我的烟,黄金叶的烟!他抽的是好烟,穿的却破烂,身上还有一股味道,我看这人不简单!” “你赶紧给高局那边打个电话,把这件事跟高局说一声,万一高局的侄子出事了,咱们这边不知道还好,知道却不说,这就得罪人了。” 听完王保安的话,杨技术员却还有些不明所以,他是干技术的,对江湖恩怨那一套是完全不懂,看王保安说的真切,他当即说道:“行,我去找厂长,这个电话,得厂长来打。” 江湖恩怨不懂,但人情世故他懂啊! 于是杨技术员就去找了厂长,五分钟后,一个电话打到高国兵的办公室。 接完电话后,高国兵的脸色就阴沉了,他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目光在大厅扫视一圈,皱眉问道:“黄大志呢?” 小宋立即说道:“之前高明程来找大志,后面两人就一起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了!” 高国兵听了这话,心中就有了一个猜测。 于是他又问了关于黄大志的一些话,然后找到了教黄大志绘画的那个老警员。 高国兵说道:“老张,听说之前大志让你画了一张画像?你现在还能画出来吗?” 老张就是那个擅长画人物像的老警员,听高国兵这么说,他也没有问原因,直接拿出一张纸,刷刷刷的几笔,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人物头像出来。 他画的简单,但人物的特点都画的很鲜明,照着画像找人的话,有百分之八十的成功率。 高国兵拿过画像,说道:“谢了,老张。” “高局客气了。”老张谦虚的笑着。 高国兵又来到大厅,把他经常带着办案的几个人喊了过来:“小宋、小张,还有那个何大有,你们都过来一下。” 被点名的人立即快步过来,高国兵将手中的画像递给他们,让他们将这人记住了。 小宋他们都有学过怎么快速记住一个人,因此只要见过,就会比较容易从人群中找出来。 “高局,这人是谁?犯罪分子?”小宋问道,主要是这人一看就不简单,挺凶横的那种。 看着自己这一脉系的人,高国兵也没有瞒着,直接说道:“这人大概率和明程结仇了,现在在到处找明程!他刚才找到药厂那边去了,好在药厂的保安警惕,把这人的来意打探了出来,刚才药厂的厂长,就及时给我报信了!” “大志这人,平时看他老实勤恳,没想到他居然有事瞒着我!”高国兵有些怒了,他本来很看好黄大志了。 但现在黄大志做事,却让他很不满! 再想到今天高明程过来找他时,只说了几句话就出去了,之后就带着黄大志出门了,这两人,十有八九去找画像上的人了! 小宋有些意外,没想到黄大志胆子这么大! 高局的侄子和人结仇了,也不早点跟高局说一声! 得了,黄大志肯定要吃挂落了! “现在我们马上去药厂那边,看能不能找到这个人,一旦找到,就先扭送回局里问话!”高国兵语气霸道的说道。 “好!”小宋和小张也不含糊,两人立即检查配枪,然后准备出门。 可怜何大有是个协警,并没有配枪,他只能无奈的跟在后面,腹诽道:“急什么急?高明程那家伙干起架来,简直不是人!现在不用担心高明程,得担心画像上的人啊!”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何大有可不敢当众说出,没看高局都着急的上火了吗? 四人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朝着药厂的方向而去。 虽然药厂那边的人说那人已经走了,但指不定还在附近,往那边去找,找到的概率大很多。 高明程一直跟在那强哥的身后,他看到强哥和药厂的保安搭话了,也猜测到强哥在找他,此时心中杀意闪现。 既然对方来寻仇了,那么不把对方踩死,下半辈子他都不能安心生活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寻找和跟踪 第183章 寻找和跟踪 黄大志对杨梅炳路这边不太熟,只有之前这边发生失窃案时,他跟着过来查案过,但在遇到那个人后,他就不敢再过来了。 虽然成为协警后,黄大志蜕变了不少,但他知道自己的短处,也不愿意失去好不容易得到的好日子,因此他小心谨慎的不敢靠近危险的地方。 直到今天高明程来了。 高明程的到来,给了他胆气,再加上现在那人已经离开了,此时黄大志最大的担心没了,他恢复了轻松的心情,开始漫步在杨梅炳路。 杨梅炳路得名于附近的一片杨梅林,并且这边家家户户,几乎都会种上一棵杨梅树。 此时杨梅已经挂果,颜色鲜红,只是还未彻底成熟,空气中弥漫着酸甜的果味。 这边的房屋虽然建的密,但家家户户都在屋前屋后种上一些菜,有种一小片青菜的,也有种上几株丝瓜的,丝瓜藤蔓长势极好,攀着竹竿生长着,开着大朵大朵黄色的花,有些雄花掉落在地上,而雌花则已经长出手指长短的丝瓜来。 这里似乎和村里并没有多少区别,居住在这里的人,一部分在附近种田,一部分在县里上班,还有一部分管理着那片杨梅林。 屋里有人时,大门几乎是敞开的,透过敞开的大门,黄大志能够观察到屋内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下,几乎不会有什么异样,他的注意力,还是放在那些安静的屋子里。 这里屋子与屋子之间的道路不宽,大多数只有三人并排那么宽,狭窄时,仅容一人通过。 前阵子才下了几场大雨,地面凹陷处,还有积水,土路泞泥。 他在每条小路上走着,左右张望着,只是却一直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他开始猜测着,假若那人有同伙,那么他们在这里做什么呢?只是来找高明程寻仇,还是还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 他一面想,一面走着,突然,他的鼻间嗅到一股特别的味道。 黄大志猛地抬头,望向一处臭水沟后面的屋子! 那个屋子和其他的屋子相距较远,因为屋前就有一个臭水沟,并且屋子也比较破旧,看得出年代久远了。 因为下过雨,臭水沟里的水都满了,周边的路面都是烂的,气味也不太好闻,但是让黄大志注意到的,并非是那臭水沟散发出来的气味,而是那个屋子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 那股气味,他之前在那个人身上闻到过! 一个猜测浮现在黄大志的心中,他的心扑通扑通跳着,紧张的手心都冒汗了。 那个人,就是暂住在这个屋子里吗? 或者,这个屋子里有那个人的同伙? 黄大志深吸一口气,暗暗给自己壮胆,然后绕过臭水沟,朝着屋子走了过去。 …… 已经中午了,大部分人都在吃中午饭了,强哥没找到人,心里不爽,他又想抽烟了,结果一摸裤兜,摸了个空。 这时他才想起那最后一根烟,已经给了那保安了! 强哥骂了句脏话,然后走到一家商店,买了一包黄金叶,黄金叶是他最喜欢抽的,这烟味他喜欢,这名字他也喜欢。 好在这个牌子在好几个省都有卖的,不怕抽不到。 他一面抽着烟,一面寻了一家饭店吃饭,要的却是一大碗面条和一些包子馒头。 他长得人高马大,胃口也大,吃起东西来,像是被人追赶似的,几乎不用嚼碎,就直接吞了下去。 他这种习惯,就是因为长期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所以吃东西一定要快,绝不能细嚼慢咽,否则就有可能要饿着肚子逃亡了。 他把最后一口汤喝下,然后给了钱走人。 他如鹰般的眼睛左右张望了下,朝一处地方走去。 很快,他来到一辆自行车的边上,这辆自行车的主人不知为何,将车停在了这里,虽然上了锁,但显然这并没有什么用处。 强哥从裤兜里拿出工具来,随便捣鼓了几下,锁就开了,他神情自然的推着这辆半旧的自行车,然后骑在上面,飞快的离开了盗窃现场。 暗地里跟踪的高明程见状,不由得骂了句。 他的自行车放在警局了,因为他认为去找人不方便骑车,万一要动手什么的,没准就顾不上自行车了。 最近县里在大力整顿小偷小摸,但是呢,小偷这种物种,古今中外,就没有断绝过! 尾随在后面的高明程只能快步跑动起来,并且他还不能发出很大的动静,以免被那人察觉到。 好在逃离盗窃现场后,那人就放慢了速度,他一面骑车,一面左右张望着,似乎在找人。 只是他要找的人,就在他身后躲着呢! 这时,躲在暗处的高明程突然看到高国兵了! 高国兵亦是骑着自行车,也在左右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谁,而在高国兵的身边,还有几个熟面孔。 是有什么案子吗? 高明程猜测着,只是他现在要跟踪那个人,因此顾不上高国兵那边。 但他万万没想到,就在高国兵和那个人打照面时,高国兵突然厉声说道:“就是他,抓起来!” 这一下,别说那个人惊着了,就连高明程都惊着了! 高国兵要抓的人是他?难道他之前在县里犯过案子,然后正好由高国兵负责侦破? 如今的高国兵已经是副局了,那这案子定然不小,是杀人案? 各种猜测浮现在高明程的心头,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高国兵之所以带人带枪来找人抓人,都是为了他! 强哥多机灵?他一生纵横江湖,身上的命案都有好几起,是胆敢在派出所附近杀人的狠人! 因此当高国兵喊出那句话时,强哥脚下的自行车就如开挂般,快的不可思议,并且左拐右拐的,人就瞬间消失了! 要不是高明程一直死死地盯着他,只怕也要跟丢,这会儿他全心全意跟着那人,自然也顾不得和高国兵他们打招呼了。 高国兵亦是没想到那人竟然这般滑溜,同时他面色一沉,多年办案的经验告诉他,这个人肯定是条大鱼! “分开找!必要时,可以开枪!”高国兵说道,小宋和小张两人自然应下,只有何大有默默地落在了最后。 他没枪,他还是不上前了…… 话说,他只是一个协警啊?高局真不用看在他表哥的面子上,处处带着他办案的。 这案子,有点危险! 第一百八十三章 被抓住了 第184章 被抓住了 强哥脸色阴沉,他顺利的甩掉了身后疑是条子的人,七拐八拐之后,他返回了杨梅炳路。 这边房屋密集,小路众多,很容易藏身。 在马路边时,强哥就特意把自行车丢了,他随手把自行车丢在一边,也没多看一眼,火急火燎的走了,像是有什么急事般。 而他刚把自行车丢掉,就引来几道觊觎的目光。 如今的自行车可是大件,很值钱的,并且每一辆自行车都要挂车牌的,但有车牌并不代表自行车就一定不会被偷走,只不过转手稍微麻烦点罢了。 人有贪婪的恶劣性,强哥相信那辆自行车很快就会不见了。 即使无人动它,亦是无妨,因为那车本来也不是他的,顶多通过车子的位置,判断出他是在哪里弃车的而已。 强哥一面快步返回租赁的屋子,一面警惕的察看着周围的环境,直到确认并无异样,自己也没有遭到跟踪后,强哥才松了口气。 他站在院门外,伸手敲门,一声长,两声短。 很快,里面有人过来了,却没有立刻开门,而是压低了嗓子问道:“谁?” 听到问话,强哥心中一沉,他们约好了敲门的频率,那么当频率没错时,里面的人就会开门,但现在…… 他也低哑嗓音说道:“是我!” 确认声音无误后,门终于开了,露出彼此都熟悉的面容。 强哥身形快速的进屋,而那人也迅速的将门关上。 “出什么事了?” 几乎是两人同时开口,彼此对视一眼,强哥沉声说道:“大刘,你先说。” 那兄弟两中的大哥说道:“有人找到这里来了,不过你放心,他只有一个人,我们已经把他抓住了。” “艹!肯定是条子!这里不能待了,我们赶紧收拾东西走人!”强哥谩骂了句,然后又说道:“我刚才在外面找人时,和条子打了个照面,那条子就要来抓我!” 大刘惊讶道:“强哥你暴露了?” 强哥面色阴沉,他犯下过不少案子,但的确没在这边犯过案子,按理说,这边的条子不应该认出他来才对。 之所以喊警察条子,这是他们学香江电影中的称呼,觉得这样喊更蔑视,心里痛快点。 这时,强哥看到被捆住手脚,堵住嘴巴的黄大志了,他阴沉的问道:“这人怎么回事?” 大刘说道:“他在屋子边上转悠,还想爬上墙,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们在墙上拉了一道电网。” “还装了潜望镜呢!这小子刚过来,就被我从潜望镜中发现了!”这时小刘得意的加了句。 为了不被人发现这里,他们不但特意选了一处偏远的、毗邻臭水沟的地方,还在墙上弄了电网和自制的潜望镜。 通过潜望镜,在屋子里,就可以观察到外面的情况。 黄大志没有读过几年书,也不知道最新的一些科技,他凭着自己的能力,成功的找到了这里,却在爬墙时,被电网电了一下,当即触电掉了下去,然后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人给绑住手脚了。 此时看到强哥回来,黄大志原本害怕的心,竟然慢慢地平静了下来。他的嘴巴被堵住了,但他的眼睛还可以动,他的目光越过强哥,望向强哥的身后。 高明程,伱在吗? 这是他心中唯一的念头。 高明程的确就在这院子的外边,他和黄大志不同,他来自于后世,见多识广,到了这里后,他就发现三个问题了,一是那股苦杏仁味越来越重了,这定然不是什么自然的味道,而是化学品散发出来的味道! 二是围墙的上面安装了一圈电网,并且有一处歪了,像是被什么重物勾住过一样! 三是在墙角处有一个隐蔽的黑色塑料圆筒,这种东西,不像是在这种屋子里能够出现的! 察觉到这三处异样,高明程就在心中快速的分析着:苦杏仁味是氰化钾吗?氰化钾是剧毒,经常出现在一些悬疑侦探类型的故事中,高明程前世刷过不少剧,知道氰化钾的气味就是苦杏仁味,并且死者死后,尸体都会散发出苦杏仁味。 电网配上这可疑的塑料圆筒,那么这个圆筒就是……潜望镜? 这时,他听到屋子里的人说道:“收拾东西赶紧走,至于这个人,杀了!” 高明程心中一突,这个人?是谁?黄大志吗? 高明程本来并不着急,这会儿也急了,他不再顾虑别的,伸手从腰间拔出匕首,然后后退两步,助跑后使劲一跳,就跳到围墙上了,他弹跳力好,这围墙也不高,轻松的落在围墙上,并且避开了那电网。 脚尖只在围墙上稍稍借力,人就已经跳进院子里了。 只是他落地发出的声响,还是惊动了屋子里的三人。 “谁?”怒喝响起,三人立即拿出武器冲了出来。 高明程一言不发,决定先把人打倒再说,他手持匕首,挥刺的动作极有章法,对方虽然有三个人,却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或许是出于不想暴露的缘故,强哥那边也是拿出匕首来,并没有开枪。 四人肉搏,每一拳每一脚,以及每一刀,都充满了致命的危险。 这时,强哥已经认出高明程了,他眼底杀意顿生,怒吼道:“竟然是你!” 他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小刘,你去收拾东西,矿石和那些溶液都不要了,我们带上金子就走!”强哥吩咐道,他自信能够解决高明程。 小刘的实力是三人中最弱的,听到吩咐后,他没有恋战,而是快步跑进屋子里,开始收拾起黄金。 提炼出来的黄金都放在一个桌子上,他们三人合伙,是需要放在显眼的地方,等全部都提炼出来后,再上秤称过,然后再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来分。 现在他随手捡起一个帆布包,就把黄金全部都扫进包里。 此时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黄金上,因此并未发现黄大志的异样。 黄大志虽然不懂电网、不懂潜望镜的厉害,但是他好歹当了一个月的协警,也跟着局里的老人们学会了一些脱困的技巧。 其中就有如何挣脱绳索的技巧。 他自身武力值不行,因此很看重一些技巧,虽然他是带着匕首过来的,但在被捆绑的过程中,匕首被人搜走了。 只不过,他袖口还藏着一个刀片! 此时他扭动着手腕,却发现对方绑的绳结很紧,并且绑法特别,很难挣脱,于是他从袖口摸出刀片来,一点一点的割着绳子。 外面的打斗声,掩盖了他发出的声音。 他一点一点的割着绳子,在他的努力下,绳子即将被割断了! 此时,他的眼中散发出一点异光,望向那个装着大量黄金的帆布包。 第一百八十四章 搏命 第185章 搏命 “上次你害得我损失了三万多块和一把枪,现在我要你偿命!”强哥狠厉的声音响起,他如一头猛虎般,朝高明程冲撞而去。 高明程无法避开,因为强哥主战,另外一个大刘则辅助,堵住了他一些后路,高明程眼中闪过一道厉色,并没有避让,而是举刀挡住。 铮! 他举刀的角度极其精准,恰好挡住了强哥刺来的刀刃,只是强哥被阻挡后,反应极快的一个扭身,一条腿朝高明程的脚绊去,一手成拳朝高明程胸口打去。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两人贴身交战时,就显得高明程矮上一小截,高明程虽然相对瘦小,却并非是瘦弱,他每天勤奋练拳,又在山中狂奔,锻炼体能,再加上顿顿有肉吃,他的身体素质比起强哥来,还要更好。 但强哥的战斗意识,却是比高明程好的,强哥出手,每一招都不花俏,却招招致命。 而高明程呢,上辈子他的确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这辈子也勤奋练武,但是毕竟没有和人如此搏命过。 很多时候,他都是依靠着矫健的身姿,险而险之的避开了强哥的杀招。 强哥的刀刃,再一次贴着高明程的脸颊擦过,高明程下腰向后避开,同时后退几步,拉开彼此的距离。 强哥越打越兴奋,他脸颊潮红,那酒糟鼻更是充血般,整个人兴奋的如同喝醉了酒,他也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能打的对手了。 去年在火车上时,他就藏在暗处观察过高明程,觉得他身手虽然比一般人好,但也就那样,当时的他确定,只要自己动手,肯定可以在三分钟内要了高明程的命。 但现在,已经过去三分钟了。 高明程就如同一条泥鳅般,在他和大刘的夹攻之下,惊险的避开杀招。 这边的三人越打越快,那边,小刘已经把黄金都收拾好了,他背上帆布包,然后提着一把匕首,朝绑住的黄大志走去。 他目光凶狠,视人命如草芥,当黄大志发现他们时,黄大志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那就是死路! 黄大志被绑住了手脚,丢在角落,角落的旁边,还堆放着一些用过和没有用过的氰化溶液,其中有一桶氰化溶液就在黄大志的身边。 小刘提刀,当靠近黄大志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的朝黄大志的胸口刺去。 以他的力道,这一刀能够将心脏绞碎! 然而,就在他低头刺去时,黄大志突然动了!他的手快速的拿起身边的氰化溶液,朝小刘的脸泼去! 小刘万万没想到黄大志竟然挣脱了绳子,因此毫无防备之心,一下子被泼了个精准。 “啊!”小刘惨叫,氰化溶液是有毒的! 但随着他张开嘴,脸上流淌的氰化溶液就往他的嘴里而去,他察觉到不对,立即吐出嘴里的东西,然而眼睛里进了氰化溶液,使得他一时片刻睁不开眼。 趁着这个机会,黄大志快速的解开脚下的绳子,拿出嘴里塞着的抹布,只是他并没有马上跑掉,而是趁着小刘的眼睛睁不开,去拿他身上的那个帆布包! 小刘下意识护住包,不让黄大志抢走。 但黄大志知道那里面装的都是黄金,心中的胆怯早在对方要杀了自己时,就消失的一干二净了,此时的他头脑发热,根本不知道害怕为何物! 他只知道,只要留下这包黄金,他就立功了! 小刘的惨叫,引起在院子里打斗的三人的注意,起初高明程就很担心被捆住的黄大志,但奈何强哥和大刘太生猛了,这还是他开了挂,要是搁在前世,遇到强哥和大刘这两个人,他三分钟内就得嗝屁! 他自顾不暇,自然没法去帮黄大志,但现在看到黄大志居然挣脱了绳子,还制服了一个人,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股骄傲的情绪。 有那么些吾儿初长成的意味。 “弟弟!”大刘见他弟弟居然栽跟头了,心中大急,顾不得再对付高明程了,转身就要去帮助弟弟。 高明程见状,哪里肯让他走。 黄大志的身手一般,是靠着机智,和出其不意,才把那小刘制服的,现在大刘一去,只怕黄大志小命难保。 高明程飞快的拿出一把飞刀,朝着转过身,背对着他的大刘投掷而去,没有大刘的牵制,他也能抽出一丝空隙来,飞刀脱手而去,精准的刺在大刘的后背上。 其实以高明程的眼力和准头,就算瞄准大刘的头和脖子,也是可以的,但他到底没有沾染过人命,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人给弄死了。 虽然算是自卫,再加上有高国兵护着,应该不会有大事,但他还是不想冒险。 大刘中刀,惨叫了一声,然而由于高明程的顾忌,那把刀没有伤到他的致命处,他依旧朝着屋子里走去。 此时屋子里,黄大志正和那个小刘扭打在一起,一个想抢包,一个想护包,一个武力值一般,一个武力值虽然厉害,却眼睛受损,难以招架。 “嗖!” 又一柄飞刀脱手而出,这一下是朝着大刘的脚踝而去的! “啊!”这回大刘惨叫的更加厉害了,他是在走动时突然受伤的,脚下不稳后,身体直接倒在地上。 只两刀,就让大刘丧失了反击之力。 强哥见状,眼瞳都因为惊骇而紧缩了起来,他已经在心中怀疑自己是不是能够把这个人杀死了。 当这个怀疑的念头生出来后,他的手已经握住枪柄! “砰!”这一枪又急又准,高明程的注意力刚从大刘的身上移开,就察觉到强哥对他开枪了。 高明程的身体矫捷,能够快速的做出反应,但这一刻还是慢了几秒! 当他扭身避开时,那子弹擦着他的手臂而过,虽然没有打中手臂,却也在手臂上留下很大一块伤口。 伤口处鲜血飞溅而出,火辣辣的疼痛感,激发了高明程的凶性,他不能再给强哥开枪的机会,飞身扑向强哥,将强哥扑倒在地,手中的匕首已经朝着强哥握枪的手腕刺去! 你开我一枪,我废伱一条手! “喝!”强哥低吼,他已经看出高明程的意图,身体剧烈的挣扎着,想要扭转局面,但奈何高明程的力气大如熊虎般,压在强哥的身上,如一座高山,完全将强哥镇压住了。 强哥的扭动,成功的让高明程刺偏了,虽然伤了手,却没有伤到手腕上的筋。 这边打的如火如荼,那边,已经追踪到杨梅炳路附近的高国兵等人听到了枪响! 高国兵脸色一变,这会儿还没有全面禁枪,但大部分人是没有枪的,即使有,也不敢在县里开枪,所以这开枪的人,必定是匪徒! “这边,跟我来!”高国兵辨认出方向,带着人朝一条小路走去,这里的房屋密集,小路众多,几人快速前进着,但枪却没有再响起过了。 失去了枪声的指引,一行人又放慢了速度。 高国兵皱眉望着周围,说道:“分开去找!” “好!”小宋和小张两人神情凝重,一人选了一条小路,朝前面探索而去。 高国兵也寻了一条小路而去,只剩下何大有愣在原地,几秒钟后,他决定跟在他表哥的身后。 表哥救我!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天降功劳 第186章 天降功劳 在很多经典的警匪片中,警察总是姗姗来迟,但警察的到来,也宣告着一件事,那就是这件事已经完美落幕了! 当高国兵带着人终于找到那间屋子时,屋子内的几人,都已经受了伤。 高明程背靠在一棵树上,大口的喘着气,就在刚才,他扑倒在强哥的身上,两人进行了致命的搏斗,结果强哥在混乱中,到底还是对他开了一枪,这一枪,子弹挨着他的腰擦过,不致命,但也带来大片的擦伤。 当然了,这会儿强哥也只剩下半条命了,他的手被高明程废了,枪也被夺走了,就连脚也各被刺了一刀,让他没法再移动了。 强哥躺在地上,亦是大口喘气,他的脸上有一些淤青,这是高明程用拳头揍的,他行动不便,却依旧费力的支撑起身体,望着不远处的高明程,愤恨的说道:“早知道今日,我当时就该要了你的命!” 此时此刻,强哥恨啊! 他当时更恨那个偷他包的人,觉得自己一世打雁,却无意间被雁啄了眼,丢了拿命搏来的钱,因此不把那个偷包的人弄死,他心有不甘,于是他尾随在赵涵等人的身后,趁着民警不备,于派出所附近将人给杀死了! 但冲动行事,也让他不得不暂时逃亡,没空再去寻高明程报仇了。 事情拖到现在,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这般厉害了,连他都不是对手! 高明程浑身狼狈,此时却笑了,还表示很赞同,说道:“如果你那会儿来要我的命,没准我已经没命了。” 强哥算是他两辈子见过的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了,而在去年十月,他虽然得到了那两页金箔纸,身体素质开始有了改善,但那时的变化,是远不如现在的。 以那时的身体素质,他是真的招架不住强哥的攻击。 如果那时强哥来寻他的麻烦,只怕他刚重生,就要客死他乡了。 好在,命运是眷顾他的! “不准动!举起手来!”这时,院子门被人暴力撞开,三个举着枪的人迅速的冲进院子里来。 强哥最后开的那一枪,如同指引般,让高国兵等人都迅速的朝这个屋子走来,最终在屋子门口汇聚,然后一同冲进去。 高国兵精神紧绷,目光如鹰般扫视四周,瞬间将周围的情况看入眼中,结果却是一愣。 所有的人都躺在地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画面。 “叔……你来了。”高明程看到高国兵出现在这里,也不算太意外,毕竟之前跟踪强哥时,就已经看到高国兵他们了。 高明程冲高国兵咧嘴笑着,然而高国兵却皱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说道:“小宋、小张、何大有,拷人!” 既然那嫌疑人已经躺在地上,丧失了反抗能力,那么小宋和小张他们两就把枪收起,然后拿出手铐,走向强哥他们。 “高局!这伙人是走私黄金,在这里私自提炼黄金的,伱看,这是他们提炼出来的黄金!”这时,黄大志突然从屋子里冲了出来,他亦是浑身狼狈,但他的手紧紧的攥着一个帆布包。 那帆布包敞开着,里面的黄金在阳光下,闪耀着迷人的光芒。 黄金! 所有的人都看向那金光闪闪的东西,心跳如雷,不是贪,是喜! 他们立大功了! 这时,倒在地上的大刘一发狠,如鲤鱼打挺般弹跳而起,手中的匕首刺向黄大志的大腿。 不是他只打算刺大腿,而是他只能刺到大腿。 “大志,小心!”小张距离这边最近,他迅速跑上前,一脚踢在大刘的身上,迫使他身形不稳,但那匕首还是在黄大志的腿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 “哎哟。”黄大志疼的叫出声,脸色都苍白了几分。 他本是擅长观察的人,但此时此刻的他却被功劳冲昏了头脑,导致他忽视了潜藏的危险。 大刘在看到弟弟被黄大志偷袭,泼了一脸的氰化溶液后,就打算前去救援弟弟,结果却被高明程用两刀废了,但他倒下后,却依旧朝着屋子里爬去,想要助弟弟一臂之力,但没想到,就在高明程制服强哥时,这黄大志也趁机拿到了匕首,捅了他弟弟一刀! 他弟瞬间倒下,而他弟弟身上的帆布包,也被黄大志抢了去。 不过此时趁黄大志不备,大刘决定给黄大志一点教训! “还敢行凶!”高国兵大怒,而离得最近的小张则早已经连续踢了大刘好几脚了! 大刘的身上插着两把刀,又遭到踢打,闷哼出声,嘴角流出血水来。 “何大有,你骑着自行车,快速返回局里,把那辆吉普车开过来!”高国兵命令道。 “好。”跟在后面的何大有立即应下,快步跑了出去,这边房屋密集,自行车不好走,放在外边了。 但警局的车有特殊标志的,一般情况是,是没人敢偷的。 高国兵在短短时间内,已经猜到这是一桩大案,他心中担心高明程的安危,但看他也不像是有致命伤的样子,于是决定先把这伙犯罪分子先拉回警局审问。 呃,也许该先包扎一下伤口再审问。 他望着这几个惨不忍睹的犯罪分子,心中诧异,高明程和黄大志这两人,竟然这么生猛的吗? 黄大志的身手他是知道的,也知道协警是没有配枪的。至于高明程,高国兵以为自己知道,但现在看来,他可能并不知道高明程真实的实力。 想到这里,高国兵用探究的眼神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被看的莫名其妙,此时他站了起来,走到那个大刘的身边,他本来想把飞刀拔出的,但后面又犹豫了,他对人体不是那么的熟悉,也不知道这刀子具体是刺到什么部位了,如果拔出刀子,会不会引起大出血死亡什么的。 “这刀……能拔吗?”高明程望向高国兵,满脸的求助之色。 高国兵轻哼一声,仔细观察一下刀口的位置,挑眉问道:“你刺的?” “嘿嘿。”高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希望飞刀是自己的秘密后手,不希望暴露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 高国兵再次轻哼一声,说道:“拔!” 得了准话,高明程动作利索的把刀子拔出,丝毫不顾拔刀时惨叫的大刘有多么的痛苦。 第一百八十六章 仗义的大志 第187章 仗义的大志 这桩黄金走私案,令整个警局都惊动了,甚至连局长也亲自过来询问案情。 高国兵本是一名股长,因为侦破了大田村灭门案,打败了其他竞争对手,于是晋升了副局,之后,他又重启田永蝶奸杀案的调查,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个案子,在当时也是颇为轰动。 但万万没想到,就在高国兵晋升副局没多久,他又办下了一桩大案! 现在人人提起高国兵来,都要夸一句高局厉害! 但此时此刻,厉害的高局却没有在警局办案,而是在医院里,神情严肃的盯着高明程看。 此时高明程已经脱掉了上衣,好方便医生给他处理身上的伤口,别的伤口也没有,主要是两处子弹擦伤。 这些都是皮肉伤,虽然有些疼痛,但对于高明程来说,在可以忍耐的范围中。 在高明程的身边坐着的,则是黄大志,黄大志惨点,脸上挂彩了,身上也挨揍了,但最厉害的还是腿上的那道伤口。 他本来运气算好的,苟到了最后,但奈何最后忽视了潜在的危险,当他带着装满黄金的帆布包冲出门口时,竟然被倒在门口附近的大刘给奋力偷袭了。 那一刀,如果不是小张及时踢了大刘一脚,只怕会刺的更深。 大腿亦是有大动脉,一旦大动脉被刺了,人也是有死亡的风险的。 但好在黄大志的运气还不错,虽然伤口有一厘米深,但位置不错,没有刺伤大的血管。 医生手法娴熟的给两名病患包扎了伤口,又给开了一些消炎药。 等医生离开后,这个处置室就只剩下高国兵、高明程和黄大志三人了。 黄大志早就发现高国兵身上的情绪不对劲了,因此在医生给他处理伤口时,虽然疼的五官变形,但依旧一声不敢吭。 “老实交代,坦白从宽!”高国兵压低嗓子,无限威严的说道。 黄大志瞬间看着高明程,等着他说话,承担了重任的高明程一脸的无辜,说道:“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那就长话短说!”高国兵厉声说道。 高明程眨眼,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于是把他们和强哥之间的恩怨都说了个清楚明白。 也就那么回事,在火车上时,南下支队的人耍了花招,一伙人设计偷走了强哥的黑包,但之后又担心强哥是个狠角,因此没敢要那包,就暂时藏在卫生间里。 本来他们藏的也私密,但奈何黄大志擅长观察,连地上的一根针,他都能够发现,于是就捡到了那黑包,结果发现里面装满了钱和枪,他心慌意乱之下,就找到了高明程,询问高明程该怎么办。 “作为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我自然要拾金不昧,于是就把黑包上交给乘警了,我当时都不知道那黑包的失主到底是谁!”高明程一脸正义的说着。 高国兵还是有些不信,觉得高明程隐瞒了些什么,他提出疑问:“这人睚眦必报,你横插一手,害得他损失了大笔钱财,直到现在,他都想弄死你,那为什么当时没趁机弄死你?” 高明程眨眼,这个他就真的不知道了。 说实话,刚到樟树时,他也的确在心里担心的很,一直警惕四周,生怕有人上门找事。 但好在整个药交会上,都平平安安——呃,黄大志惹出的那点小事不算! 高国兵沉吟片刻,然后扭头看向黄大志,压抑着怒气说道:“伱有没有要补充的?” 黄大志一脸懵的摇头,他觉得该说的,高明程都已经说了。 “哼!”高国兵一声冷哼,不怒自威的说道:“黄大志,你身为一名协警,在发现可疑的犯罪份子后,居然不上报局里!你们私底下找人查案,是想做孤胆英雄吗?” 被高国兵这么一责骂,黄大志吓得脸色都苍白起来了,他开始害怕会因为自己犯错,而导致丢了这份工作了。 在没有成为协警前,黄大志对这份工作是既向往又胆怯,但在成为协警后,黄大志就渐渐地不愿意再回军岭去种地了。 因为他看到更多的人生可能了,不愿意再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他面色惊慌,手脚无措的说道:“我……我错了。” 口拙的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最后只能认错。 “叔,你也别怪大志了,这段时间大志本来就怕的不行,要不是之前一连下了几天的雨,我早就来县里了结这件事了。”高明程的本意是不希望高国兵责怪黄大志,结果他一开口,高国兵的怒火就烧到他身上了。 高国兵指着高明程骂道:“就你能的!你知道那是什么人吗?包里能随随便便装着三四万,还有一把枪!现在又弄到数百斤含金量高的矿石到这里提炼,你以为这种人会是小角色?你以为抓了他,这事就结束了?谁知道他们背地里还有没有团伙!” 高明程被骂的哑口无言,有种碰了鱼,就沾了一身腥的无奈感。 “那能咋办?人家找上门来了,我不干他,等着他干我?”高明程摆烂般的摊手,把问题抛给高国兵,气的高国兵又瞪了他一眼。 但最终还是高国兵这个当叔叔的扛下了一切,他深吸一口气,吩咐道:“下回再有这种事情,不准一个人出面,要提前告诉我一声,知道吗?” 他手上有人有枪,只要不触碰原则性的东西,适当的帮一帮高明程,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比如这件事,如果高明程提前跟他说了,他就可以安排人跟踪强哥,找到强哥他们躲藏的地方,然后召集更多的人,以强火力来压制强哥一行人的武力。 高明程从高国兵的语气中感受到真心实意的关心,他心中也是很感动,这果然是他的亲叔叔! 于是他乖乖地应下了:“好!” 温馨的画面一转而过,高国兵站了起来,用探究的眼神盯着高明程身上的那把匕首和几把小刀,说道:“我知道你能打,但没想到你这么能打,给你几天时间休养生息,到时候我们演武场上见!” 临走前,高国兵又对黄大志说道:“下次再敢隐瞒,你就掂量掂量自己的小身板!好了,给你放两天假,好好的养一养身体,放心,这个案子算你一份功劳!” 说完这些话后,高国兵就走了。 处置室里,留下高明程和黄大志大眼瞪小眼。 黄大志松了口气,还好还好,高局只是嘴上凶两句而已! 这时,他走到门口,探出头去,往四周观察了一下,见到没人,于是关上门,把手伸进裤裆里……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瞪大了,他万万没想到黄大志还有这癖好! 就在他琢磨着要不要开口说些什么时,一抹金灿灿的光芒映入他的眼帘! “给,分你的。”黄大志把手伸向高明程,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 在抢到帆布包时,黄大志不知道为何,手比脑更快的从里面掏了一些金块出来,然后迅速的塞进他裤裆里面的内袋中。 为了怕丢钱,很多人会在裤子的里面再缝一个内袋,把钱放在这个内袋中,就比较隐蔽,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容易丢钱。 黄大志的裤子,就有这样的内袋,此时内袋中装满了金块,而他随手一抓,就抓了一小把递给高明程。 高明程愣住了,问道:“你拿的?” 他是知道强哥一行人在这里干什么的,也知道黄大志从那小刘的手中抢到了装黄金的包,但他万万没想到,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黄大志,居然也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 “嗯。”黄大志坦然的承认了,因为他知道高明程和他是一路人。 两人之间的交情,已经无需赘叙了。 高明程看着黄大志递过来的黄金,目测至少有二三两,常言道,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黄金作为硬通货,在古今中外都是好东西。 这一把黄金,换算成钱,那可是有不少了! 可现在被黄大志轻轻松松的给了他。 说实话,高明程有些心动,谁不喜欢黄金呢?但他还是摇头拒绝了:“这是你凭自己本事拿到的,我不要。” 当初他从黑包里拿钱时,要分给黄大志,黄大志没要,如今黄大志从袋子里偷拿了黄金要分给他,他自然也不能要。 怕黄大志多心,于是高明程说道:“你放心,这件事,我谁都不会说。” 本来黄大志这事就做的隐蔽,如果他没有自己主动拿出黄金来,就连高明程也是不知道黄大志在那般紧急的情况下,还偷拿了东西的。 至于黄大志偷拿了多少,他也无意探究。 总之,这是凭他自己本事得到的。 高明程态度坚决,但黄大志的态度亦坚决,他把手里的黄金直接递到高明程的手上,真诚的说道:“拿着,这是你应得的!” 当时黄大志和小刘搏斗时,侥幸弄伤了小刘,占据了上风,但如果当时大刘过来的话,以黄大志的武力值,是干不赢大刘的。 大刘过来的那一刻,黄大志心跳如雷,他几乎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但就在他担心万分时,高明程用刀伤了大刘,使得大刘无法冲进屋子里帮忙,而就因为高明程分神对付了大刘,导致高明程差点中枪。 那一幕,黄大志是看在眼里的! 所以当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偷拿了黄金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高明程分享。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人惦记上小妹 第188章 有人惦记上小妹 盛情难却,高明程最终收下了黄大志给的黄金,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两人相视而笑。 其实黄大志在抢到包时,会手比脑快的偷拿黄金,就是受到高明程的影响,当初他目睹了高明程快速偷拿钱的画面,觉得很是震撼。 原来,当一个人表现的正义凛然时,也是可以偷偷地中饱私囊的。 黄大志成为协警后,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工作,尽可能的去学更多的东西,去做更多的事情,而每一个警察都想破案,都想立功,他也想。 因此在发现强哥一行人在走私黄金后,他脑海中就只有一个念头——立大功了! 之后高国兵等人又及时冲了进来,那些还未提炼的金矿石和黄金,就必须得上交了。 好在,黄大志已经偷留一手了。 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低声说道:“这黄金的纯度一般,你可以先藏好,以后要么出手卖掉换成钱,要么找个靠谱的金匠,把这些金块加工提纯后打一个大金镯子出来。” 一般的大金镯子,重的有五十多克,轻的只有十多克,金镯子打好后,可以给老婆戴,也可以在缺钱时直接拿去换钱。 “嗯,我现在不缺钱,打算先留几年再说。”黄大志亦是有自己的打算,他算是一贫如洗的人,如果在黄金走私案后不久,就拿出金块去打金镯子,那肯定是不行的。 这个世界,就没有不漏风的墙。 两人在分了黄金后,就没有再多提这件事了,默契的推门而出,如今他们两个算伤号,黄大志腿上有伤,走路一瘸一拐的。 高明程好点,手臂和腰间都只是子弹擦伤而已,不影响走路。 他们一同前去警局,高明程是打算拿走自己的自行车,好返回高家村去。 结果刚进警局,就被人叫住,说是让他去食堂吃饭。 原来高国兵让食堂给他留了一份饭菜,这是怕他饿着了,黄大志也有一份,于是两人一同吃饭。 饭后,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走了。 而黄大志则是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他本来是被放假了,可以回屋里休息,但他并不想回屋,于是就留在警局这边,他行动不便,但也没人会吩咐他做事,于是他默默地看书,练字。 高明程本以为身上的这点伤不影响什么,但其实还是有影响的,一路骑行回到高家村后,他腰间被包扎好的伤口就崩开了,鲜血染红了敷着的纱布。 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满脸无奈。 他把衣服脱掉,正打算给自己重新上药时,堂屋里突然走出一个人来,欢快的声音响起:“二哥,你回来了呀!” 高明程抬眼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妹妹高淑芳在这里。 在高淑芳的身后,则是站着他老婆许多美,许多美眼睛多尖啊,一下子就注意到高明程光着的上半身有伤! “你怎么受伤了?是和人打架了?”许多美快步冲了过去,就要查看伤口,嘴里则说道:“我马上去山里弄止血的药来!” “不用麻烦了,医生给开了药,伱帮我重新清理一下伤口,把药敷上就行。”高明程说道,从裤兜里摸出一个袋子来,里面装着一些东西,有干净的纱布,止血药和消炎药。 山里能够止血的药草就有好几种,家里也存了半罐子百草霜,但有现成的药,高明程也懒得麻烦再弄了。 他坐在凳子上,由许多美小心翼翼的帮他处理伤口。 骑车时,需要胯下用力,带动腰间肌肉,所以伤口就重新裂开了,好在伤口不深,只能算是皮肉伤。 “二哥,你和谁打架了啊?居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高淑芳满脸的担心和好奇,在她的印象中,她二哥可是打遍十里八乡无敌手的厉害人物啊! 什么样的人物,竟然能够让她二哥受伤? 她没什么见识,所以没认出这是子弹擦伤,还以为是被人打的。 高明程自然不会和她说实话,含糊的说道:“这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勾到一个铁片上,被勾破皮了。” “淑芳,你到这里来做什么?”高明程转移话题的问道。 许多美和高淑芳她们学裁缝时,都是在董飞霞的家中,为了方便,许多美还把高明程之前给她买的那台缝纫机也搬了过去,好让大家可以轮流使用。 高淑芳眨眨眼睛,说道:“我是来和嫂子说说话的。” 她也说的含糊,却被许多美反手就出卖了:“今天有人上门来说媒,说隔壁村有个男的看上淑芳了,想约个时间相看。” “畜生啊!淑芳才多大?相看什么?”高明程当即骂骂咧咧起来,他最小的妹妹还没有成年呢! 虽然高淑芳上辈子是成年后才出嫁的,但高明程担心有坏小子勾走了他妹妹,于是警告道:“你现在的心思要放在学习裁缝上,要放在赚钱上!等以后服装店开起来了,你就会感受到有钱的快乐!” “男人只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 高淑芳本来认认真真的听着,当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就连许多美都无语的看了高明程一眼,她知道高明程在担心什么,于是连忙说道:“妈是多精明的人啊,当场就把那说媒的人给骂走了,根本没答应相看。” 眼看着高淑芳在跟着董飞霞学习裁缝,以后就有一门赚钱的手艺了,罗小华怎么可能现在就把女儿随随便便嫁出去! 她家又不是养不起女儿! 罗小华倒也不是想把高淑芳留在家里,多给家里干几年活,高淑芳毕竟是她的小女儿,也是唯一的女儿,地位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 罗小华之所以骂走媒人,最大的原因还是媒人说的那户人家很普通,没入罗小华的眼! 在罗小华看来,有了裁缝手艺的高淑芳,完全可以嫁给条件更优渥的家庭了。 “没相看才好!淑芳,在你没成年前,别想那些有的没的!”高明程松了口气,又语气严肃的叮嘱着高淑芳。 高淑芳乖乖地点头,表示知道了。 原本还一团孩子气的高淑芳,也还不到想要相看结婚的时候。 第一百八十八章 山中遇险 第189章 山中遇险 当天晚上,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抽空来看他了,原来他从女儿的口中得知高明程受伤的事情了。 高远见一来,就让高明程给他看伤口。 高明程哪里肯,只说伤口已经包扎好,不好掀开。 他爸不像他妹,他爸是见过枪伤的,只要给他爸看到伤口,立刻就能够猜到些什么。 国人有对父母报喜不报忧的习惯,高明程也不希望高远见担心自己,主要是高远见的担心表现的很粗暴,是会先骂自己一顿,然后再训自己一顿,最后再叮嘱自己一顿。 这关心套餐让人望而生畏啊。 “爸,眼看快六月了,老四在学校表现的怎么样?能考上高中吗?”高明程机灵的转移话题,把矛盾转移到老四身上。 死道友不死贫道! 提起老四,高远见的脸色果然不太好看了。 他哼了声,抱怨道:“你们几个就没有一个是读书苗子!我前几天还特意去了一趟学校,跟老四的老师聊了聊,据老师说,老四是考不上高中的了,至于想考上小中专、中师的话,那更是做梦!” “哎,可惜老四是农村户口,要是城市户口,那么还能考虑去读技校。算了,既然读不了书,那等毕业后,就回来种地!”高远见叹息一声,说是失望,其实也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毕竟读书这种事情,打一开始就知道是不是读书苗子了。 听高远见提起技校,高明程不以为然。 技校的核心就是为了解决城镇户口青年的就业问题的,所以只招收城镇户口的人,技校毕业后,也是可以分配工作。 但中专和中师毕业的,是属于干部身份,而技校毕业的,就属于工人身份,并且这种身份在现在是很重要的! 技校毕业生会被分配到厂矿、企业里面,虽然身份差点,但好歹也是铁饭碗的工作,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这条路,但是呢,等到了九十年代,就会迎来大规模的下岗潮,读了技校的很多人,都会面临下岗。 假如老四现在开始读技校,那么他刚刚分配工作没多久,就得下岗了。 因此即使老四可以去读技校,高明程也不是很赞同。 说完了老四,高远见又把话题说到高国兵的身上,他看着高明程,问道:“你国兵叔升官了,你肯定知道?” “知道。”高明程点头,在心底琢磨着他爸提起高国兵是要做什么。 “伱打小就和高国兵的两个儿子关系好,现在你又经常往县里跑,那有没有和高国兵那边来往?他对你怎么样?能不能帮你在县里找个事情做?”高远见颇为关心的问着。 高明程和高国兵那边有来往,这点没有瞒着高远见,但也没有仔细说过,现在听高远见这么说,高明程当即说道:“我不去县里做事,我在山里养了那么多蜜蜂,一年靠卖蜂蜜,也有不少钱了,去县里做事没意思。” 高远见脸色未变,而是说道:“那你不想去,能让你三弟去吗?老三最近一直在找事情做,之前老大说让老三跟着去工地做事,但这一时半会也没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做。” 高明程直呼好家伙,原来是在这里等着! 问他是假,问老三才是真! 不过好歹是亲兄弟,高明程也没有一口拒绝,而是说道:“我最近受伤了,不方便走动,等过几天再去县里问问,另外还得问问老三,看他想做什么事。” 高远见则说道:“有事让他做就不错了,他能有什么想的!” 呵,典型的大家长做派! 第二天,高明程就特意去找了老三,问他想做什么事情,老三这人也实在,说只要有事做,能挣钱就行。 高明程琢磨了一下,打算过几天见到高国兵时,问一问有没有什么工厂能够把老三塞进去做事。 上辈子,他从外面回县里后,就带着兄弟们一起做事,其中有些矛盾,也有些中饱私囊的事情,这辈子,他不想把所有人都掺和到一件事情中去。 因为受伤,高明程难得在家里休息了两天,连山里都没怎么去,不过在伤口结痂后,他还是进了一趟山,主要去看看那些茯苓的长势,得把死掉的及时拔掉,免得影响其他正常生长的。 另外再去看看蜂箱那边的情况,就算没有黑熊盗蜜,蜂箱也是需要经常去看的,因为蜜蜂也有天敌,也会分裂。你若是不管,也许一段时间后,蜂箱里的蜜蜂就死的死,跑的跑了。 如果没有蜜蜂,又哪里来的蜜呢? 高明程带着两条狗,一个蜂箱一个蜂箱的检查着,两狗就在旁边撒欢,偶尔去追逐一些小动物,自从精灵这条傻狗咬过一次刺猬后,它就对刺猬这种动物记仇了,每当看到刺猬,就会去追,等刺猬慌慌张张的躲进灌木丛的深处后,它还要冲着刺猬再叫上几句才会罢休。 高明程看到它的骚操作,无语极了。 整个检查蜂箱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发生,这边的山林,相比起靠近坑里村的那边,似乎安全了不少,既没有老虎盘踞,也没有野猪王的致命威胁。 他站在蜂箱旁边,随手用木棍击打着一些马蜂,这些马蜂蜇到人时,会很剧痛,但利用木棍去打时,却也轻松容易,只要你瞄准,将马蜂打落在地上,这马蜂就死的差不多了,倘若没死,可以再踩上一脚。 这些可恶的小偷,不但会吃蜜蜂,也会偷吃蜂蜜,是养蜂人的大敌! 高明程手起棍落,每一下,都收割了一条蜂命。 直到把蜂箱附近的马蜂都打死了,他才把木棍丢在旁边,等着下回再用。 “黑虎,精灵,走了!”高明程一声吆喝,带着两狗往山下走去,只是还没走几步,他就停下脚步了,他猛地朝一处方向看去,眼瞳迅速的紧缩起来。 是枪响! “黑虎,精灵,你们下山回家去!”高明程命令道,然后也顾不得它们,朝着枪响的地方狂奔而去。 两狗叫着,本能的追了上去,但是高明程跑的太快了,连黑虎都没有追上。 “汪汪!”黑虎停下脚步,冲着高明程消失的地方叫了几声,如果循着气味,黑虎也能够追上去,但黑虎通人性,是听得懂命令的。 此时它犹豫片刻后,带着小弟精灵下了山,返回了家中。 回到家里后,黑虎趴在门口的阴影处,眼巴巴的望着下山的路,等待着主人尽快下山来。 在听到枪响时,高明程就猜到了肯定有人来山里偷猎了! 偷猎对象自然就是那头硕果仅存的老虎了! 他循着枪声,奔跑了十多分钟,又再度听到一连串的枪响,同时还有虎啸声。 山中大大小小的鸟兽全部都躲藏了起来,林中较之以往寂静了许多。高明程在林中快步穿行着,又过了几分钟后,他才终于看到偷猎者了! 那伙偷猎者一共有八个人,个个都端着一把猎枪,其中一个腰间还有一把手枪,这装备,搁在他们这个小县城,真的算是大手笔了! 通过这些装备,高明程一眼断定这些人不是他们县的人,应该是其他地方过来的,再联想上回遇到的那个罗先生,高明程的心底多多少少有了些猜测。 罗先生并没有在这里,甚至没有如罗先生那般的公子哥在,这伙偷猎者个个都是老手了,一个个装备满分,配合默契,带着三条好狗前来追寻老虎的踪迹。 当追到老虎时,三条狗异常凶猛的要扑咬老虎,迫使老虎不能只顾着逃跑,时不时要教训一下这几条狗。 但这就证明狗已经把老虎给留下了!这时紧跟其后的偷猎者们便也追了上来,他们端起猎枪,朝着老虎开枪。 猎枪有个弊端,放一枪就要塞一次钢珠火药,但他们有八个人,八个人轮流放枪,都能够造成可怕的杀伤力了。 老虎已经受伤了,但好在没有致命伤,因此还在不停地逃窜着,但既有枪击,又有狗咬,老虎的处境堪忧。 高明程躲在一棵树的后面,目睹了这一切。 他脸色阴沉,有种心痛和愤怒。 他视整座大山为自己的猎场,也视山中所有的物资都是他们本地所有,现在却被外来者觊觎,他的心情自然不爽。 又想到90年时,华南虎就在野外灭绝了,这一切都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 他们枪枪不留情,一看就是冲着杀死老虎来的。 高明程下意识摸了一下腰间,除了随身携带的匕首,还有两把飞刀。 但这不够! 对方人太多,而他的刀又太少,根本没办法把对方所有人都干倒。 但来不及了!高明程眼中闪过一抹厉色,手中的飞刀已经脱手而出了。 嗖的一声,一条正要撕咬老虎的猎狗轰然倒地,在它的脑袋上,插着一把小刀,刀身已经全部都没入脑袋中,只剩下一个刀柄在外。 猎狗刚倒下,高明程已经高声说道:“这头老虎是我的,滚!” 但令高明程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话音刚落,一颗子弹突然朝他所在的方向打来,虽然没有击中他,却在他身边的不远处炸开,里面的钢珠和铁砂爆开,对周围所有的东西都造成一定的伤害。 高明程迅速避开,没有被钢珠铁砂伤到。 这时那边有一道桀骜不驯的声音响起:“你就是罗家那小子提起过的人?呵,我进山来,正要会一会你呢!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有三头六臂,竟敢口出妄言!” “给我打!”随着他一声令下,其余人端起猎枪,朝着高明程之前所在的地方射击。 但他早已经迅速的离开了,并且他的动作很轻,根本没被人捕捉到。 只是人的眼力和嗅觉有限,难以在林中找到高明程,但经过训练的猎狗却更加厉害,其中两条猎狗朝着高明程所在的地方跑了过来。 它们身形健壮,叫声响亮,无需主人下达命令,就能够迅捷的做出反应,是两条极好的猎狗。 相比起它们,黑虎和精灵都弱爆了。 高明程的身上还有一把匕首和一把飞刀,他想都没想就投掷出一把飞刀,这一刀,依旧精准的刺中一条猎狗的脑袋。 猎狗毙命后轰然倒地。 剩下的猎狗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情绪,依旧朝着高明程这边追来,而那八个偷猎者也迅速的跟在后面。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高明程,而非那头受伤的老虎了。 老虎这家伙丝毫不讲义气,趁机跑掉了。 高明程的手中只有一把匕首了,他可舍不得这把匕首遗失,只能撒腿就跑。 要命,这是过江龙来打地头蛇了吗? 他也不敢往高家村那边的方向跑去,免得被人发现端倪,此时他朝着上回遇到野猪王的地方跑去,不知道今天那野猪王在不在,如果在的话,请帮他挡一挡! 第一百八十九章 马王爷有三只眼睛 第190章 马王爷有三只眼睛 当高明程冲进野猪群后,立即拉了一波仇恨值,引怪成功,高明程忙往后跑,那仅剩的猎狗还带着那伙人在追他呢,结果就看到他转身往回跑了。 然而不等他们欢喜,高明程突然原地跃起,手臂上伸,攀在一根树枝上,随即他犹如灵活的猴子般,就这么从一棵树上跃到另外一棵树上,眨眼间的功夫,就换了个方向了。 而野猪冲撞的方向却未变,只是冲撞的对象就成了那八个人了。 “该死!”有人谩骂了句,端起猎枪就朝着野猪开枪。 然而这群野猪是由强横的野猪王带队的,压根不是山那边的那些怂货可比,面对射击而来的子弹,野猪王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越发愤怒了,它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如同一颗炮弹般迅速的冲进人群中。 那猎狗护主,却被野猪王一撞,就撞飞了几米远,重重的落在地上。 猎狗的体型和力量,根本不是野猪王的对手! 子弹虽然已经射击出去,但奈何野猪王的速度太快,再加上它们皮糙肉厚,如果没有打准要害,那么是打不死它们的。 “艹!”其中一人大骂,他放下手中的猎枪,掏出别在腰间的手枪来,这竟然是一把微型冲锋枪,绝不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那种! 藏于树冠中的高明程见了,眼瞳都瞬间紧缩了。 之前远远看了一眼,见那枪不大,别在腰间的皮带上,只认为是一把手枪而已,然而当他掏出枪,并且射击后,比旁人多了一辈子经历的高明程立即认出那是一把微型冲锋枪了。 至于是什么型号的,他就不知道了,但这把微型冲锋枪很厉害,眨眼间已经开了五枪,这五枪有两枪打中了那野猪王,但因为野猪王狂奔的速度很快,因此击中的不是野猪王的要害。 虽然挨了两枪,但这点时间足够野猪王冲撞到那人的面前了! 距离太近,反而不好开枪,其他的同伴也怕误伤,于是那人连忙先撤退。 “砰砰!”随着几声枪响,几头野猪不幸的倒下了。 但剩下的十几头野猪依旧跟随野猪王朝着人群冲撞而去,也有人不幸被野猪冲撞到了,野猪的力量强大,又有尖锐的獠牙,一旦被野猪撞到,非死即伤。 看到乱成一锅粥的高明程,他迅速的跳下树,然后捡起地上的石头,他手里没有飞刀了,但用石头也一样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 “嗖嗖!”石头不要钱般的朝着人群砸去。 他专门挑人的眼睛砸,即使不小心砸偏了,那也会砸在脸上,而一旦砸中了,即使眼睛没有瞎掉,暂时也因为剧痛无法睁眼了。 “啊!”惨叫声陆陆续续的响起,伴随着惨叫的,还有野猪的冲撞。有了高明程暗地里的助攻,野猪群竟然威武霸气极了。 “呵,我马王爷最喜欢啃硬骨头了,你这块骨头很硬,有嚼劲!”那个手持微型冲锋枪的人说道,眼睛如鹰般四处寻找高明程的踪迹,每当他感觉哪里有人时,就会立即开枪。 微型冲锋枪有几个好处,那就是体积小、精度高、重量轻、弹匣容量大,所以他不需要频繁的装子弹。 被这人盯上后,高明程就没法再用石头砸人了,只得躲藏在密林里,迅速的移动着,好不被人发现踪迹。 那人不知为何很想弄死高明程,但他之前拉了野猪王的仇恨值,受伤未死的野猪王盯着他,一直朝他冲撞而来。 他之前撤退后和野猪王拉开了距离,又有同伴掩护,暂时吸引了野猪王的注意力,现在双方有了一定的距离,他站定不动,持枪朝冲撞过来的野猪王开了一枪! “砰!”这一枪正中野猪王的头,一代王者就此陨落! 野猪王轰然倒地,嘴里依旧发出不甘心的呼哧声。 好枪法!藏在暗处的高明程见状,都不由得暗暗夸赞了句,同时他从心的转身就跑! 势比人弱时,还是先逃命要紧!以他的速度,只要他想跑,应该无人能够追的上他。 “砰砰!”身后有子弹射来,却都被高明程幸运的躲开了,他时而灵活如猿猴般,在树枝藤蔓间攀跃,时而如猎豹,在地面奔跑时,快如残影。 自称马王爷的人见状,一面去追,一面伺机开枪,然而弹匣中的子弹全部都打光了,也不见前面的人中枪受伤。 “该死!竟然跑的比狗还快!”马王爷骂了句,停止了追杀,因为他知道,自己大概率是追不上了。 他折回同伴所在的地方,看到地上躺着两个人和七八头野猪,至于其他的野猪,应该是趁乱跑掉了。 人还没有断气,但受伤严重。 这两个倒霉鬼,都被高明程击中了眼睛,被击中的眼睛红肿一片,有鲜血流出,已经根本睁不开了。 眼睛受伤后,就会影响行动,紧接着他们就被野猪给冲撞了,并且惨遭獠牙攻击。 “老大!老三和老五快不行了,是送医院还是……”其中一个半边脸肿胀的男人开口说道,他运气好点,只被打中了脸颊,虽然疼,但是不影响什么。 马王爷来到老三和老五的身边,仔细的打量了一下他们的伤势,那眼睛十有八九要瞎了,被野猪冲撞后,受了内伤,被獠牙啃咬后,受了外伤,流出来的血已经浸透了衣服。 几秒钟后,马王爷说道:“没救了!老三和老五对不住了,本来说好要带你们去香江吃香的喝辣的,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给折了!” “我们的手里都有命案,不能在这里停留,老三和老五,你们放心,等兄弟几个去了香江赚了钱后,肯定会记得给伱们的家人寄一笔钱,让他们能够过上好日子的!” “你们安心的去!” 他说完,开始给那把微型冲锋枪装子弹了。 看见他的动作,那受伤的两人一个已经奄奄一息,另一个却还能够说话,他神情慌张的说道:“救我……救我……” “砰砰!”随着两声枪响,那求救的话语便戛然而止。 马王爷射杀了两名兄弟,但其他人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其中一个胖子骂道:“这地方太邪门了!咱兄弟几个走南闯北,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居然折在这种小地方!” “老大,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走!” “呵,都说马王爷有三只眼睛,我既然取了这个外号,那么就得配得上才行!这个人已经结仇了,咱得把他找出来干掉才行。”那马王爷说道,看来他并不打算善罢甘休。 但其他的兄弟有人心生退意了,说道:“我们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怎么找?” 马王爷说道:“可他看清了我们的脸!那就得除掉!” 但那兄弟又说道:“我们几天后就要去香江了,从此天高地远,就算他看清了我们的脸又怎么样?” 然而,他的话刚刚说完,就被马王爷狠厉的瞪了一眼,马王爷冷笑道:“你想留在这里陪老三和老五吗?” 这赤果果的威胁,立即让所有人都闭嘴了。 他们开始清点起物资来,本来一行人有八个,现在死了两个,猎狗有三条,被那不知名的人击杀了两条,还有一条被野猪王冲撞了下,直接受了重伤倒下了。 这条猎狗的命运和那老三老五一样,永远的留在这片陌生的山林里了。 第一百九十章 从心,还是干 第191章 从心,还是干? 高明程顺利的跑掉后,绕了一段路,然后返回了高家村。 黑虎和精灵两条狗都守在门口,大老远听见山里的动静后,立即起身,朝着山里跑去,一面跑,一面叫着,似乎在迎接着高明程的回归。 高明程一路跑下山,看到两条狗迎了上来,于是停下脚步,任由它们亲近自己,表达着欢喜之情。 高明程摸了摸两狗的狗头,畅快的笑道:“放心,我命硬着呢!走,回家去!” 他带着两狗回到家里,立即钻进厨房咕噜咕噜的先喝一碗水解渴,然后又摸出一些糕点来吃。 因为他经常往山里跑,所以家里常备糕点,什么鸡蛋糕、桃酥、法饼、米糖等,都有。 光吃这些还不够,于是他又把橱柜打开,把里面的剩菜也都拿出来吃,在山里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这会儿饿的很。 许多美提着菜篮子回家时,正巧看到高明程在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于是无语的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别急,我现在就煮饭,你怎么饿成这个样子?” “进山容易饿嘛!你多煮点饭和菜。”高明程含糊的解释了句,然后就等着许多美做饭了。 许多美动作麻利,很快就烧起了火,先把小锅里面的米给煮熟。 这些米是早上煮粥时就已经煮胀的,所以熟的快。 小灶点燃,又引火点燃大灶,许多美喊道:“来看火!” 高明程应着,坐在灶膛下方的矮凳上,开始看火添柴,在他看火的过程中,许多美已经迅速的洗菜切菜了。 这些菜都是刚从地里摘的,干净的很,拿井水一冲,就可以切碎,今天许多美摘了小半篮子的辣椒回来,这是今年结的第一批青辣椒,这些辣椒个头长得好,颜色也漂亮,用来炒虎皮辣椒或者炒蛋炒肉,都是很好吃的。 从辣椒长好,到辣椒树死掉,这个过程中,辣椒会越摘越长,而人也几乎顿顿不离辣椒。 很多时候,人们提起吃辣,首先想到的是湖南人,因为辣妹子名声响亮嘛,其次会提起重庆火锅,因为麻辣鲜香。 但极少人知道,真正的吃辣王者,是江西人! 传说江西人吃爆炒青椒时,还要再放干辣椒调味!并且湖南是香辣,四川重庆是麻辣,而江西是纯辣! 高明程就看到许多美洗锅放油,等油热了,立即把切碎的辣椒用刀扫进大铁锅里,然后一股炒辣椒特有的气味就弥漫在整个厨房里。 别的地方可能有专门切菜的位置,而他们这儿,很多人直接把砧板放在锅沿上,然后一面切菜,一面把切好的菜扫进锅里炒,因此整个做饭的速度很快。 在炒辣椒时,许多美已经开始切下一个菜了,是一块用水泡去多余盐分的风吹肉。 想要吃风吹肉,就得把风吹肉提前放进冷水里泡着,一来可以泡去多余盐分,二来可以泡软,方便切碎。 除了风吹肉,还有一盘子的干鱼,而等着三个菜炒好摆上桌后,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同样的菜,因为每个盘子里,都有辣椒! “明程,伱先吃。”许多美说道,她怕高明程饿着,因此喊他先吃。 高明程看了一眼锅里的水,问道:“还要做什么菜?” “怕你不够吃,再煮点面条,卧个蛋!”许多美说道,然后开始往水里打蛋了,这种往水里打蛋煮熟的,土话就是卧个蛋,这种蛋方便,省油,就是不够香! 跟自家老婆也没必要客气,腹中饥肠辘辘,也着实难受,于是高明程先盛饭去吃。 这种早上煮胀,然后中午加热煮熟的饭,吃起来绵软松散,不如大铁锅煮熟的有嚼劲好吃,但胜在方便和容易熟。 因为村里的人几乎日日不得闲,中午也是急匆匆的煮饭,急匆匆的吃饭,等到晚上时,才会拿大铁锅煮饭,因为夏天热的话,那饭放上一天,到晚上时,得馊掉! 高明程胃口大,吃的飞快,但每个菜,他都留了一小半给许多美。 许多美胃口小,吃这些是绰绰有余,如果高明程不忙的话,那么会等许多美吃完,然后再扫个尾。 所以他们家其实很少有剩菜的时候。 高明程在吃了三饭碗和一碗面后,满足的放下碗筷,往背后一靠,神情慵懒。 搁在前世,这会儿他得抽上一根烟,而现在嘛,趁着身体没有烟瘾时,他早就戒掉了。 其实有种说法,除了身体有瘾,还有心灵上也有瘾,所以有些人很难去戒掉某一件事。 但高明程不知道是心志坚定的原因,还是因为打坐的缘故,反正他重生回来后,没有受到烟瘾的半点影响,即使看到别人抽,既不讨厌,也不心动就是了。 整个吃饭的过程,高明程就将之前在山中遭遇到的危机情绪给彻底消弭掉了,他情绪平和下来,既不感到害怕,也不会过分的兴奋,想要于危机中一试身手什么的。 但他依旧惦记着山里的那些人,不知道他们生死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更不知道他们之后会打算做些什么。 他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自己的脸没有暴露,即使现在和那些人打个照面,那些人也不一定能够认出他来。 但那两把遗失在山里的飞刀,让他隐隐产生了一些担忧。 当时的情况太紧急,他根本来不及把射进猎狗脑袋里的飞刀拔掉,只能留在那里了,不过那刀也不是什么出自名家之手,想要通过锻造痕迹找到铁匠,再通过铁匠找到他,整个过程要耗时不少。 那些人是外地口音,但装备却着实不差,尤其是那把微型冲锋枪,简直亮瞎高明程的眼。 因此他猜测这些过江龙,可能和他们本地的一些势力有关系,唔,几乎可以确定和上次那个罗先生有一定的关系了! 如今这些人看似进山猎虎,其实还是冲着他来的,因此在看到他后,那些人直接放弃了老虎,朝他追杀而来。 高明程从他们的行事中,看到了一股疯狂,他知道有些人天生喜欢冒险,并且不受道德约束,这种人在乱世中是最多的,但如今盛世即将到来,国内的环境越来越好,已经快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了。 而这些人亦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压制本性,伪装老实人度日。二是前去混乱地带,既能够赚大把的钱,也能够满足内心的需求。 这混乱地带也分两种,一是去香江赌城,二是出国后,或混黑帮,或组建雇佣兵。 这种人,高明程在前世也遇到过,但只是远远地看着,并没有与之发生纠纷,他知道这种人不能招惹,一旦招惹了,就会如同蚂蟥般叮咬不放。 高明程望向山脉深处,琢磨着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他可以做些什么,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就算那些人再猖狂,也不至于拿着枪下山见人就杀。 等他们在山里找一段时间后,没有找到人,自然就会离去了。 至于在心中记仇,高明程也不怕,今世都未必会再遇到,管他记仇不记仇? 从心虽然安全,但高明程想了想,又觉得不妥。 他一直望着山的方向,眉头轻轻的皱起。 这令旁边的许多美有些捉摸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但好在这辈子的她生活幸福,没有那么多心思郁结,于是不再管高明程,收拾好厨房后,就自去忙碌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给对方一个机会 第192章 给对方一个机会 山中,破庙,六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正盘踞于此,火堆熊熊燃烧着,照亮了整个破庙。 野猪肉在火焰的烧烤下,散发出肉香味来。 “大哥,肉烤好了。”一个脸上有伤的人将烤好的肉递给他们的大哥马王爷。 这马王爷并非是他的本名,而是外号,取自马王爷有三只眼睛,形容这个人十分的厉害。 常言道,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马王爷的确很厉害,在他们当地那是黑白两道都要忌惮的人物。 如今会带着兄弟们出现在这里个小地方,纯属路过而已。 罗家的一位长辈,曾和马王爷有过几分交情,因此他们前去香江时,途径这里落脚。 他们一伙人都是不甘心平凡生活的人,喜爱冒险,什么赶山、打猎、走私,他们都干。 本来他们也支起了摊子,赚起了钱,但奈何现在国内的环境越来越不好了,有些事情做起来,就有些碍手碍脚不够畅快。 后来有中人牵线,他们就决定去香江混混。 途径这里时,偶尔听到那罗家的一个晚辈,说是在这座山遇到了一个狠人,一刀刺飞了他的帽子,并且把一缕头发都削掉了。 又提起这山里有老虎,如今山里的老虎是越来越少见了,因此听到这个后,马王爷就来了兴趣,想要去猎虎,顺便会一会这个狠人。 如今嘛,老虎没有猎到,狠人倒是会一会了,就是没把那狠人留下。 马王爷接过烤肉,一面吃,一面环视四周。 这是一座破庙,看上去荒废了二十来年了,地上有砸碎的神像碎渣,和断裂的椅子腿等。 之所以会到这破庙来,就是因为这会儿外头下着小雨了,这庙虽然破,但好歹还有一处墙角完好无损,可以遮挡风雨。 “老大,你说那狠人是附近村里的人,还是犯了事躲进山里的人?”马王爷身边的小弟问着。 马王爷却白了他一眼,说道:“要不要我用第三只眼睛给你看看?” 于是小弟默默地闭嘴了,其余的小弟则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笑声很低,显然是很忌惮那马王爷。 …… 一夜无梦,翌日清晨,一缕旭日从东方照来,染红半片林子。 马王爷一行人已经醒来了,又吃了一些烤肉和水后,他们背着包,端着枪,在林中寻找着那个狠人的踪迹。 一般人在山中漫无目的的搜寻,会觉得无趣,但他们不一样,常年在山中混迹的他们,认识很多猎物和药草,在山里的生存能力很强,但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发现那个狠人的踪迹,期间连老虎的踪迹都没有发现。 似乎短短一夜之间,那个狠人和老虎都消失在这座山上了。 老虎是连夜跑了,至于高明程,那肯定是没法跑,家就在这里呢,就在马王爷一行人漫山遍野的找他时,他正在和村里的人吹牛皮。 高守旺找到了他,说是制衣厂已经平好地,可以动土开工了,这几天就要去镇里买砖、水泥和河沙。 高明程听说了,便让高守旺这边帮着多买一些水泥和河沙,他打算把家里的院子硬化,另外再送他爸妈几包水泥和河沙,让他们也把还没有硬化的地方给硬化了。 明年他奶奶会在上厕所时摔一跤,这个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好。”这是顺手的事情,高守旺十分爽快的答应。 原本两人说好合伙开制衣作坊,然后拿成衣到县里去卖,只是亲兄弟明算账,在之后的商议中,他们的合作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独立分开了。 村里的这个制衣厂,就完全属于高守旺这边,由他去找关系批地,弄乡镇企业的手续,以及招工、制衣等。 县里的店面,也完全属于高明程这边,由他砌房子,装修店铺,负责卖货。 利润的话,高明程从高守旺这边拿货,算进价,高守旺这边的利润,已经算在进价里了。至于高明程的利润,就得看他自己这边的销售情况了,总得来说,只要衣服的款式新颖,卖的出去的话,肯定会比去羊城那边拿货利润高。 毕竟现在交通不便,车票也不便宜,出门一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另外还得背很多货回来,这样既累又危险。 对于这样的合作模式,高明程个人是很喜欢的,没有太多的金钱纠葛,反而更利于彼此的合作。 就这样,高明程整个白天都在村里吹吹牛皮,说说话,顺便再管理一下田地里的农作物,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吃过饭,高明程直接拿院子里的井水冲洗身体,然后进了那个空着的杂物间。 这房子才住没多久,人口也少,杂物自然也不多,在最宽敞的地方,摆着一个直径一米长左右的稻草蒲团。 这是用稻草扎的,盘腿坐在上面挺柔软的,也透气。 都说美人是英雄冢,自从结婚后,年轻气盛的高明程自然有了某方面的需求,甚至一度乐不思蜀,抱着年轻漂亮的老婆睡觉,难道不比一个人盘腿打坐香吗? 只是临时抱佛脚是所有人的通识,于是每当感受到危机时,高明程就会勤奋起来,开始每晚打坐调理身体,等待醒来时,再进山狂跑和练拳,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身体素质才会越来越好。 出拳有力,脚下生风。 翌日清晨,天色还未大亮,高明程已经醒来了。抬腕看了眼手表,五点整。 平时他一般是空腹进山练拳,不过今天他去了厨房,给自己煮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 凌晨五点半,天色微微亮,高明程推门而出,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 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却在他的命令下,又返回了狗窝中。 黑暗中,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 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他可不想剧烈运动,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外伤药,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 至于手上,他没有拿枪,而是拿着那柄标枪。 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有这时间,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 标枪就不同了,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又可以近身作战。 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东方鱼白,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沉稳,要是搁在前世,他有这武力值,又被人挑衅,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 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会做出理智的取舍,所以该战时,他战,该忍时他忍。 昨天他没有进山,不是没想好,也不是害怕,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 倘若今天他进山,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 在这个年代,往山里钻的人不少,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 他心意已定,快速的迈动步伐,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 ps:解释一下,我个人喜欢看打斗,再加上听老人说以前有人犯事了,就往山里藏,因此不知不觉就写了这种内容了。但是看反馈,似乎有些读者并不喜欢,我是不是节奏偏了?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我的心态是《这作者很听劝,新书万定了》 如果不喜欢这种剧情,写完这个后,我就尽量不写了,可以? 第一百九十二章 团灭(不喜可跳订) 第193章 团灭(不喜可跳订) 豺狼啃咬吞食的声音,引起了高明程的注意,豺狼是习惯清早狩猎的,因此大早上看到它们的身影,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令他意外的是,这些豺狼是在啃咬两头野猪! 但那两头野猪并非是被豺狼杀死的,而是中枪死的,只是死亡后,猎杀者并没有带走猎物,而是任由猎物留在原地,然后血腥味引来了豺狼。 高明程的脸色阴沉了几分,他知道,此事不能善罢甘休了,因为对方还在山里! 杀死野猪却不带走的行为,是在报复还是挑衅? 那天高明程逃跑的快,并没有看到后面发生的事情,但他能够猜到,对方的人肯定被野猪冲撞到了,运气不好,直接被撞死都是有的。 所以现在对方猎杀野猪,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吗? 这个猜测,在后面又遇到几头野猪尸体后,就被证实了。 一路看到十多头野猪暴尸荒野,高明程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这些野猪应该都是昨天死的,如今气温高,有几头野猪像是即将变质,产生了气味,还有几头可能新鲜些,看上去还没有什么异样。 山里的食肉动物并不多,最多的就是那伙豺狼了,但食物太多,显然豺狼都快要吃不过来了。 高明程循着这些痕迹,一路往前走去,他发现野猪死的附近就有一个破庙,是当初特殊时期给砸的,砸了之后,周围村子的人就没有再过去那边过了。 前天晚上有下雨,因此高明程猜测对方应该是在破庙过夜的。 但现在肯定已经不在破庙了,所以他也没有过去那边查看,他继续在山中寻找着。 这一带峰峦众多,马王爷他们想要在山里找到高明程,这很难,而高明程想要找到马王爷他们,亦很难。 但高明程也是有优势的,他对这边山里的情况肯定比马王爷他们更熟悉,所以他把大山划分为五大块区域,然后一块一块的去寻找。 在这个过程中,他又陆陆续续发现了一些动物的尸体,有鸟、有兔子、有黄麂、也有松鼠,除了各种动物的尸体,还有遭到人为破坏的药材。 看到松树林下方一大片的灵芝被人用脚踩踏过,高明程简直怒火中烧,他从这些行为中,感受到极大的恶意了! 如果说肆意猎杀野猪,是报复野猪的话,那么肆意猎杀其他的动物,以及故意损坏药草,就是对他的恶意挑衅了! 除了灵芝,还有一些茯苓、黄栀子、厚朴、金樱子等,都多多少少遭到了恶意破坏,甚至高明程还发现几簇被斩断的金银花藤。 这一刻高明程后悔了,他昨天就该进山的! 深呼吸一口气,高明程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布巾,往脸上一蒙,当即很有蒙面大盗的味道。 他手持标枪,开始在山中狂奔起来,速度比起之前,快了一倍不止,此时他杀气腾腾,一片山林一片山林的搜查着。 只是直到上午九点,他依旧没有寻到马王爷他们的踪迹,倒是累出一身汗来了。 他停在一处水源边上,准备稍作休息,结果命运的指引就到来了。 “砰!”地一声枪响,兽走鸟飞。 高明程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枪响的位置狂奔而去。 还未靠近,又是几声枪响,这是猎枪放的子弹,每一发都有无数铁砂炸开,对目标的周围造成其他的伤害。 两头野猪倒在地上,一头中了好几枪,身体都被炸出几个血洞,另外一头野猪却是一击毙命。 “哈哈,还是老大的枪法好!”有人笑着吹捧,马王爷则自傲一笑,说道:“这些畜牲都学乖了,一个个跑的飞快。” “老大,我们昨天在山里找了一整天,都没有找到那人的踪迹,你给句准话,还要再找几天?”趁着马王爷心情好,其中一个小弟问着。 他的鼻子有些肿胀,身上也敷着一些药草,可见他的身体状态不太好,因此想下山去了。 只是马王爷积威甚重,所以他不敢直接表态。 马王爷瞥了他一眼,低头给枪膛上子弹,那咔嚓声,惊的问话的小弟寒毛直立。 和这名小弟关系好的人立即打岔说道:“老大有老大的安排,你懂什么?老大怎么说,你怎么做就是了!” “就是,就是。”其余小弟也应和着。 但是马王爷却并没有开枪射杀那名小弟,而是回答了他的问题:“再找一天,今天还没有找到,明天就下山去!本来想会一会他,没想到他连个卵子都没有!” “凡是遇到的猎物,全部击毙,凡是遇到的药材,全部都破坏!我要让他知道,躲着是没有用的!这大山里,除了猎物,也就是药材值钱了。毁了这些东西,也足够给他一个教训了。” 马王爷轻笑着,抬脚就踩断一棵黄栀子树。 其余人有样学样,凡是看到的,全部破坏掉。 躲在暗处的高明程深呼一口气,才险险压制住内心的暴怒,不得不说,这马王爷真的很损! 高明程一路看到的死掉的野猪,就有近二十头了,也许还有一些是他没有看到的,再加上其他的兔子、黄麂等动物,只怕今年山里的动物数量,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了。 而被马王爷等人破坏的药材,随便算账都够百多块钱,并且他是把药材的根给断了,直接让高明程没法再走可持续发展路线了。 这仇结大了! 高明程眼神微暗,于暗处举起手中的标枪,而目标则是那走在最前面的马王爷! 今天的马王爷端着一把猎枪,至于那把微型冲锋枪则是挂在腰间,这玩意精贵,自然得省着点用。 五四三二一! 高明程于心中默数着,当数到一时,手中的标枪脱手而出,携带着巨力朝着前方投掷而去! 刚把标枪投掷出去,高明程的手已经摸上飞刀了,他没有去看标枪,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把握,即使不去看,也知道是什么结果。 标枪带来的破空声引起马王爷的注意时,他警惕的回头望去,眼中看到一柄粗壮的标枪朝着自己疾射而来,他蓦然瞪大了眼睛,想躲,却已经来不及躲了。 标枪刺入胸膛,力却没有就此卸掉,而是继续带着他的身体重重的插进地面中。 变故发生的太快,别说中枪倒地的马王爷,其余人也刚刚才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他们下意识端起猎枪,朝着标枪投掷而来的方向,开始放枪。 “砰砰!” 枪声七零八落,于枪声中,夺命飞刀已至,每一刀都收割了一条性命。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过一分钟而已。 高明程站在原地,久久未动。 此时此刻,他的内心有些复杂,前世他在大江南北闯荡,混迹灰色地带,打架斗殴那是家常便饭,但他出手最重的一次,也不过是砍了对方几刀,然后又踢断了对方的一条腿而已。 而如今…… 侠以武犯禁! 当自身的实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后,遇到同样的事情,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了。 感谢大家的发言,有人表示喜欢,我很欣慰,但也有人指出这个剧情不贴合主题。 我痛定思痛,也后知后觉的发现这是写嗨了的结果,现在想想,这个剧情是有点突兀的。 下回可能有打斗相关的,但不会再有类似的剧情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铺水泥地 第194章 铺水泥地 高守旺把水泥、河沙买了回来,拖拉机直接把东西卸在兴安岭厂址那边,于是高明程就推着平板车,到那边去装货。 他托高守旺帮着买了水泥和河沙,一来方便,二来一起买价钱还能再便宜点。 他推着满满一大车的东西,轻轻松松的回到了高家村,路过老村那儿时,先扛了几包水泥和河沙到他爸妈家,说是让他们把厨房到厕所那块位置给铺上水泥。 明年冬季时,他奶奶就是在这个地方摔跤的。 他无法时时刻刻守着他奶奶,但该做的一些事情,他是愿意去做的。 如果命运注定高奶奶会因为摔跤而死,那么即使平地亦能摔跤。 但做和不做,高明程的内心是有不同感受的,我们有时候去做某件事,不是为了去追寻某个结果,而是单纯的因为我们内心的某种需求。 比如助人为乐、比如人前显圣、比如好为人师,这些都得到了一些情绪价值。 高明程知道高奶奶明年会因为摔跤而亡,那么他不做,就会良心不安,他做了,便无愧于心。 “这个时候铺什么地?你爸爸说了,等再攒几年钱,就打算把这个屋子推倒,重新砌一栋二层的小楼房出来!”罗小华说道,言语间不太愿意花费功夫去铺水泥地。 这个时候铺水泥地,等到时候推倒重新砌房子时,那水泥地又浪费了! 前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厨房到厕所那段路很烂了,一到下雨天,湿滑难行,但家里人依旧没有去铺地。 后面倒是砌了一栋二层的小楼房出来,但那又怎么样?苦了一辈子的高奶奶根本没有住上一天。 她受了一辈子的苦,临终前还因为摔断了骨头疼了很长一段时间,于煎熬痛苦中离世的。 高明程知道是说不过他妈的,于是看向他爸高远见,说道:“那段路平时还好,一到下雨天,别说奶奶了,就是我们走起路来,也容易打滑摔跤。上了年纪的人最怕摔跤,所以还是先铺上水泥好了。” “这水泥、河沙我都送过来了,爸你花费两天功夫,就把那段路给铺好了。” 高远见本来也不想麻烦,想过几年后,重新砌房子时再一步到位的弄好。 只是听高明程提起高奶奶来,他到底是高奶奶的亲儿子,于是有些心动了。 “行,这也是你的一片孝心,我等下就把那块地不平的地方给铺上碎石头整平了。刚好家里还堆着一些碎石头可以用。”高远见说道,既已经决定动手做了,他就去找铲子,去铲碎石头去整平凹凸不平的地面了。 罗小华撇嘴,不以为然,却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高奶奶坐在屋檐下,将这一幕完全看在眼里,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如雏菊般的笑容来。 她招手让高明程过去,温和的问道:“明程啊,伱结婚也有一段日子了,多美的肚子有消息了吗?” 高明程囧了几秒,没想到他遭遇了来自高奶奶施展出来的催生技能。 他妈现在全心全意照顾长孙,可没有心思关心他,当然了,他也乐得如此就是了。 “我和多美还年轻呢,等过两年再生孩子也行。”高明程说道。 但高奶奶并不赞同,并且举例说道:“你年轻什么?你比高壮还大半岁呢,可是他比你后结婚,还先怀上了!” 高明程腹诽,高壮可没怀上,是他媳妇怀上了! 可见,娶个比自己大的老婆,是有一定好处的。 高明程陪着高奶奶说了一会儿话,就说自己也要回去把院子铺上水泥,等收割稻子后,就有地方晒了。 这是正经事,高奶奶也不多留他,让他自去忙了。 高明程把剩下的水泥和河沙推回自己家,没先忙着干活,而是先把平板车给别人送去。 这车是借的,不过高明程已经计划自己也要做一个平板车了。 他们村里的人,几乎有一半人家都是有平板车的,也有一些人家家中是有独轮车,独轮车能装的东西少点,但可以走相对狭窄的田埂。 等到收割的季节,一些稻田距离家比较远的人家,就会把收割好的稻谷用独轮车运送回家,然后再进行脱粒。 传统的脱粒是在一个类似深木盆的东西里击打,也有抡起稻子往水泥墙上打砸脱粒的。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已经有了打谷机,用脚踩动打谷机的踏板,嵌满铁圈的大滚筒就会转动,然后利用这些半圆铁圈将稻谷击打下来。 只是打谷机算是大件农具,并非家家户户都有,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借,也可以向大队借,大队就有几个打谷机,可以借给村民们用。 话题扯远了,只有一亩田的高明程没打算做独轮车,也没打算花钱买打谷机,一亩田能有多少稻谷?凭他的实力,随随便便就能够收割脱粒,连去借打谷机用都没必要。 他的院子算是比较大的,在砌房子时,就已经整平了地,也铺上一层碎石头了,平时走路是没有半点问题的,只是晒谷子的话,肯定就不方便。 现在他寻了一处空地,开始把水泥和河沙搅拌在一起,这个比例他是心里有数的,上辈子他干过房地产,这辈子砌房子时,他也在旁边观察过,帮忙过。 先是搅拌水泥,水泥搅拌好后,就可以使用了,需要用工具把搅拌好的水泥运送到某个地方,然后用铲子铲开,铺平,最后再做一些浅浅的纹路出来,这是能够起到防滑的作用。 铺水泥地时,不能铺满一整块地,得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铺,每一块之间需要有一厘米左右的空隙,这是因为水泥会热胀冷缩,需要一些空隙才不容易裂开。 前世有些人在铺路时,会整体铺好,然后等水泥干了后,再用切割机把路面按照一定的距离又切割开来。 高明程没有切割机,也没打算那么麻烦,直接在铺的时候,就把之后会出现的问题考虑好了。 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高明程终于把整个院子都铺好水泥了。他站在屋檐下,看着还未干的水泥院子,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之前的碎石头院子,有种半成品的廉价感,现在这光滑的水泥地面,才显得高大上! 今天幼儿园提前进行六一表演,孩子们很忙很累,大人也不得闲,我女儿有三个表演节目,两岁多的儿子也有一个舞蹈表演,令人惊喜的是,我儿子是全场跳的最好的!! ——这不是盲目夸,是真的,托班十个小朋友,都是三岁以下的,很多都傻愣愣的,我儿子的舞蹈完成度最高!没有他的存在,整个托班就垮掉了! 今天的月票很多,感谢朋友们的支持和厚爱,可惜我最近杂事缠身,状态不好,等我恢复过来,立马加更! 今天太累了,我得睡去,睡醒后把娃送去幼儿园就码字! 第一百九十四章 给甘蔗培土 第195章 给甘蔗培土 时间进入六月,一下子就变得炎热起来,高明程身上的枪伤,早已经好了,但他懒懒的不想动,此时他盯着地里的西瓜,琢磨着西瓜什么时候才熟。 今年他也种了一小片地的西瓜和香瓜,都只有十来棵苗,刚刚够他自家吃,毕竟没打算拿去卖。 村里其他的人家,有种的多的,一种就种三四亩地,等西瓜成熟时,就会用平板车装着送到镇上和县里去卖。 至于军岭的老集,等西瓜成熟时,这个老集就是西瓜的重灾区了,很难卖动,也就军岭当地的人会顺便在这里卖卖,想要大量卖出和卖出好价钱来,还得去县里卖。 除了自己拿到县里去卖,也有贩子会下乡来收购西瓜,但是呢,这价钱自然会低很多,家里劳力不足的,也就卖掉了,一算账,几亩地的西瓜也没有赚太多的钱,但这笔钱,也是很多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了。 正盯着一朵西瓜花发呆呢,他三弟高明万过来了。 “二哥,你最近都没去县里啊?”高明万说的挺隐晦的,不过高明程一听就明白了。 他这才想起之前答应过,说是要给高明万在县里找个工作的。 于是他站起身,扶了扶头上的草帽,说道:“明天是县里的集日,我明天去,你一起去吗?” 高明万一听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迫不及待的说道:“去!” 约定好后,高明万就心满意足的回家去了,他翻出衣柜,从里面拿出一套新衣服出来,在身上比划着。这是他特意做的新衣服,还没有穿过的呢。 望见他的动作,高远见就知道老二应该明天就会带老三去县里了。 放下心中的担忧,高远见使唤起儿子来:“老三,跟我去地里干活,甘蔗地要培土了。” “哎。”高明万放下新衣服,随手拿了个草帽,又扛着一把锄头,和他爸一块儿出门去了。 他们这儿种植的甘蔗,算是夏甘蔗,到五月份时才种,现在已经长出六七片叶子,开始分蘖了,到了这个时候,就该进行第一次培土了,培土的同时,还需要把杂草也一并锄掉。 父子两个走在乡间小路上,高远见叮嘱着:“你明天去了县里,先让伱二哥带你去剃个头,这样显得更精神。” “你们几兄弟小时候也都和高宏高岳玩耍过,有几分交情在,等见了高国兵,你别怯场,亲亲热热的喊叔叔,知道吗?” “哎。”高明万应着,脸上带着几分期待的神情来。 他们几个年岁相仿,小时候又同在一个村,的确一起玩耍过,只不过高宏和高岳更喜欢和他二哥玩,经常甩开他们跑到其他地方去玩了。 呃,准确的说是高宏和他二哥关系最好,高岳是高宏的跟屁虫,所以才三个人一块儿玩了。 高远见种植甘蔗的地方,距离村里较远,要翻过后山,然后才能到,当初能够开荒时,村子附近的地都被人占了,想要多开荒地,就得去更远的地方,于是高远见就领着家里人到这边的山坡上开了一片地出来。 等翻过后山,就看到一大片地势较缓的坡地上,种满了甘蔗。 这些并非全部是他们家的,他们家占了两亩地,其余是村里其他人家的。 之所以都会选择把甘蔗种在这里,不是因为这里的土好,而是因为这里离家远,离家近的地,大家都会选择种菜种瓜,方便及时管理和采摘拿去卖钱。 至于甘蔗嘛,这是上头硬派的任务,是必须要种的,种的还是榨糖用的品种,甜是甜,就是太硬,咬不太动,再加上家家户户都有,几乎不会被偷。 如果是西瓜甜瓜这种水果,那就得小心了,每到成熟季节,都得仔细盯着,虽然高家村大部分人都姓高,祖上是一家,但不妨碍每个村都会有一些偷拿别人东西的人。 尤其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嘴馋了就会去偷吃的。 等到了甘蔗地,父子两个就开始干活了,这是甘蔗地第一次培土,不需要培的太高,也就三厘米左右就行,等到分蘖盛期时,还要进行第二次培土,这回需要六厘米。 但这还没完,等到甘蔗生长初期时,还要进行第三次培土,这回需要二十到三十厘米高了! 除了三次培土,还得锄草、施肥、浇水、以及去掉甘蔗下面的枯叶,整个种植过程,事情很多,甘蔗叶子又扎人,让人难受的很。 但最让人难受的还是甘蔗的价钱很低,并且因为是硬派的任务,每年秋收时,糖厂会派人来采购,但这个时间却未定,有时候准时,有时候会往后拖一个多月去! 每当这个时候,村子里就会怨声载道,几乎没人愿意种甘蔗,却又不得不种。 高明程家今年就没种,因为他刚分家,又只从家里要了一亩田,没有地,地都是靠自己开荒,虽然他开荒了好几亩地出来,但大队上的人没来找他,他就装傻不种甘蔗。 种甘蔗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记得是在92年时,村里人集体罢工,闹了很久,这才没有再给他们硬派种甘蔗的任务了,自此后,村里好几年都没见人种过甘蔗,可见对甘蔗是深恶痛绝了。 今年细奶奶家虽然种了甘蔗,但是种的少,年初时,她就去找了村委的人,说自己年纪大了,家里劳力少,不想再种甘蔗了。 但是村委的人不肯让她不种,怕她不种,其他人有样学样都不肯种了,于是就答应让她少种点,细奶奶也就意思意思的种了半亩地。 这会儿她和高壮也在这边给甘蔗培土,何秀曼也来了,不过没让她动手干活,只让她站在树荫下头休息。 何秀曼的身体状态还不错,怀孕后,除了没多少胃口外,就没有其他的不舒服了。 此时她站在树荫下,看着高壮干活,高壮虽然个子矮点,力气小点,但为人勤恳踏实,又没有其他的坏毛病,何秀曼那是越看越满意。 不过想到再过两天,她娘家人就要过来给她送肚子钱,何秀曼的眉头就轻轻地皱起。 哎,又要找个理由哄她爸妈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安排学车 第196章 安排学车 高明程一大早就带着高明万往县里去了,他爸吩咐了,让他先带高明万去剃个头。 高明程一摸自己的头发,觉得也有点长了,于是兄弟两个一起剃头。 这个时候也没有太多的发型可言,也就剃个寸头。 高明程带着高明万过去时,前面一位顾客刚刚剃好,看见那人的后脑勺,高明程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然后在心底感慨了一句——幸好他打小就不听话! 为啥这样说呢?因为前面那人的后脑勺几乎是扁的! 他们这儿有种奇怪的讲究,那就是在婴儿时期,就让婴儿睡米枕头,说是可以把头型睡的更好,额头更宽阔漂亮。 额头有没有更好看,高明程是不知道,但是后脑勺的确是睡扁了,难看了! 头发长时还不明显,一旦剃个光头或者寸头,立马就能够看出来。 高明程打小就调皮,睡觉都会动来动去,还嫌米枕头太硬,不肯睡,罗小华打过骂过,见他仍旧不听话,就随他去了。 也因此,他的头是兄妹五个中最圆的了! 十几分钟后,高明程摸着新发型,心情不错,看到老三略显平坦的后脑勺,心情就更加不错了。 他已经在心中决定了,以后等他的两个儿子出生后,绝不能让他们睡米枕头,省的把后脑勺给睡扁了! 剃好头,又买了几个油条包子吃,高明程才带着高明万往警局走去。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想要找高国兵,自然得去警局。 高明程算是警局的老熟人了,刚一现身,就有人主动说道:“高局半个小时后就要去县委开会了,现在正有空。” 高明程一听,脚下快了几分,高明万连忙小跑着跟上。 “咚咚。” “进来。” 高明程带着高明万推门而入,一眼就看到高国兵正坐在办公桌前,伏案写着什么东西。 他和高明万一进去,就先开口打了招呼:“叔!” 不过高国兵在写完了一段内容后,这才抬头看向来人,当看到高明程时,他严肃的神情就变得松缓了几分。 正要开口问高明程的枪伤是否好透了,就看到高明程身后的高明万了。 高国兵在高明程和高明万的脸上来回扫视一圈,心中就大致有数了。 “明程,明万,坐!你们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高国兵问着,言语间没有表露出自己和高明程的关系很好。 他知道高明程不受爸妈待见,和几个兄弟的关系也一般,现在高明程早早的分家出去了,只怕他的一些事情,是不会跟他爸妈和兄弟说的。 呵!何止是不跟他爸妈兄弟说,就连他这个叔叔也瞒着呢! 高国兵在事后,询问过黄大志了,从黄大志的口中,大致知道高明程的武力值了。 一想到高明程瞒着自己,高国兵就觉得心气不顺。 并且这种心气不顺,自然而然的表露了出来。 高明程从高国兵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察觉了端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而高明万则不明所以,只当高国兵并不待见他们。 高明万心中紧张,越发连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觉得这事悬了,只怕高国兵不肯给他介绍工作了。 “叔,我三弟在家闲着没事做,你看能不能给他在县里找个事情做?”高明程直接说出了来意,高明万却紧张的握紧了拳头,他内心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他万万没想到,他二哥做人说话竟是如此的不圆滑! 开口就要工作,既没有打感情牌拉近彼此的关系,也没有说的委婉好听! 高明万想,难怪爸妈不待见他二哥,临出门前,他爸还叮嘱他不要跟他二哥学! 当时他还不明所以,现在他是彻底的明白了。 高国兵呵地一声笑了,意味深长的看了高明程一眼,然后沉吟着不说话,就在高明万以为没戏时,高国兵突然开口说道:“明万,你想找什么事做?” 高明万当即诚惶诚恐的说道:“叔,我做什么事都行。” 高国兵也料到他会这样说了,于是说道:“伱去学开车怎么样?愿意的话,我找个师傅带你,学会后,就留在那里上班。” 高明万蓦然瞪大了眼睛,眼中闪耀着惊喜的光芒。 学开车! 在一个车子越来越重要的年代里,会开车,就意味着有一个铁饭碗! 高明万来不及多想,如小鸡啄米般点头说道:“愿意!我愿意学开车!” 天降烧饼,不赶紧接住,那就是傻子! 这事情好办,高国兵喊了小宋进来,让小宋把高明万带到运输公司去。 那个运输公司,其实就是高国兵的小舅子和人合伙弄出来的,高国兵的小舅子就在交通局做事,对道路上的事情,最是熟悉。 最近他弄了一个运输公司出来,准备从这边收购生猪,运输到福建那边去售卖,然后再从福建那边运输一些这边没有的货物回来,比如一些海产品。 这年头会开车的人极少,因此当需要发展运输行业时,就会发现,司机太少了。 高明万被小宋带走时,人还是有些懵的,事情办的太快了,他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另外,让他跟着一个陌生人走,而他二哥却留在高国兵的办公室,这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 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点的担忧,他看着小宋,神情胆怯,小宋则冲他露出温和的笑容来,说道:“你放心,有高局的话,运输公司那边会好好教你的。” “哦。”高明万应着,心仍旧是慌的。 但是当他跟着小宋到了运输公司后,小宋和那边的人一提是高局让送过来学开车的,对方傲慢的态度就瞬间变了。 “叫高明万是?行,看着还不错,挺精神的!你是今天就留下学车,还是明天再来?”那个高个子壮汉问道。 几乎没有犹豫,高明万立刻说道:“今天就留下!” 临走前,他爸就说了,如果有好工作,可以马上留下,不用再回来了,至于衣服和日用品什么的,可以之后再拿过去。 高明万也担心自己一个犹豫,这天降的烧饼就不翼而飞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大志想迁户口 第197章 大志想迁户口 小宋带着高明万走了,办公室中就只剩下高明程和高国兵两个人了。 高国兵把背靠在靠椅上,审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坐在他的对面,咧嘴笑着,他知道,他要和高国兵摊牌了,当然了,只是摊一部分牌,底牌自然得留着。 高明程说道:“叔,是你问我答,还是就我自己说?” “你自己说!”高国兵轻哼着,依旧用审视的眼神看着高明程,聆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如果他从中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立即就会打断询问。 不过高明程肯定不会犯这种错误,他把该说的话,说的滴水不漏,最主要的,还是展示了一下他的武力值。 高国兵的办公室不算太大,但勉勉强强也足够打拳了,于是高明程当着高国兵的面,把那一套四门拳给演练了一遍。 拳法这种东西,那是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高国兵也算是有几分身手的人,一看高明程的演练,就大致知道高明程的实力了。 在练拳这一块,高明程没有隐瞒什么,只是他最大的底牌是他与众不同的身体素质。 同样的拳法,由不同的身体素质打出来,那效果自然也是不同的。 一套拳法演练完毕,高国兵已经从坐着变成站着了,他满眼惊叹,说道:“你跟谁学的拳法?这像是家传的一种拳法,没有太多花哨的动作,每一招一式,都以实用为主。” 高明程笑道:“我拜了个师傅学的,当初村里修铁路时,我听说有个奉城佬功夫好,一拳能打断一棵树,我就私底下找到了他,交了学费,拜了师,学到了这一套拳法。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练拳,寻常的人,即使五六个,也近不了我的身了。” 军岭铁路那边,的确有个奉城佬擅长拳法,高明程找了这个理由,即使高国兵去跟人打听也不怕。 至于那个奉城佬,早在铁路修好之后就走了,这人海茫茫的,谁还会特意去找不成? 高国兵满意的夸道:“这拳法学的值!伱之前是会打架,但那都是瞎打,靠着你人机灵,胆子大,拳头硬才能赢,但是没有章法,要是遇到厉害的人,你就得败了。现在你学了这套拳法,进可攻,退可守,出手有章法,难怪那个牛强也不是你的对手。” “哦,上回那个黄金走私案的主犯叫牛强,人称强哥。这小子厉害啊,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经手过那么多的案子,比他凶狠厉害的,少见!根据他自己交代的,他已经杀了十五个人了!” 提起这个强哥,高国兵都要倒吸一口冷气。 强哥做过很多事情,并且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杀人放火也在所不惜的那种! 高国兵已经知道高明程和黄大志在火车上遭遇到的事情了,于是在审问强哥时,特意提起了这件事,据强哥交代,他当时更恨偷包的赵涵,所以第一时间刺杀了赵涵,之后要躲避警方追捕,所以就没去杀高明程了。 但强哥表示,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当然了,因为这句话,强哥承受了一次大记忆恢复术! 高明程听说了强哥的事情,心中也不是不后怕的。好在运道在他这边,如今他不但除掉了强哥这个潜在的危机,还获得了一些好处。 高国兵因为连连侦破大案,已经受到上面的重视了,半个小时后的会议,就是以表彰他为主的。 为此,高国兵还写了一份演讲稿。 叔侄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然后高明程从裤兜里摸出一颗子弹来。 “叔,你能帮我弄到这种子弹吗?”高明程所说的,就是他前不久获得的战利品。 高国兵接过子弹,仔细观察了一下,很快就辨认出这是什么子弹了,他迅速的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只能咧嘴笑。 “这是微型冲锋枪的子弹,你从哪里弄到的?你要这种子弹做什么?你还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高国兵一连三问,刚刚还觉得高明程这个人踏实,结果就露出狐狸尾巴了! 那把微型冲锋枪是高明程的战利品,枪是好枪,就是子弹有些少,不够用,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高国兵的身上,想让他出面给自己弄些子弹来。 高明程说道:“叔,我说在山里捡到一把枪,你信吗?” 高国兵冷笑一声:“不信。” 高明程摊手,说道:“不信就算了!” 这赖皮的模样,令高国兵牙痒。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门,紧接着小张推门而入,说道:“高局,差不多到时间该走了。” 接下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国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审问他了,如今他也想开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谱,不留把柄,那就没什么大事。 他把子弹还给高明程,叮嘱道:“等我弄到了再给你,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哎!好呢,我办事,叔放心!”高明程笑着,心情挺不错的。 既然高国兵马上要去县委那边开会,高明程也就顺势告辞了。 他在警局这边看到了黄大志,就询问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近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至于近况嘛,那就是很好!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据说是一笔奖金。 “明程,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 现在这会儿,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 从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还得交公粮。 就是现在,不但要交公粮,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来,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黄大志说道:“宋哥和我说,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他声音激动,双眼放光。 试问,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于是他说道:“迁!你现在是协警,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把户口迁到城里,那样会更好些。”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听到高明程这么说,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 迁户口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极难的!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人缘极好,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他想要迁户口,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运输公司,他带着高明万来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看看他的情况,那就说不过去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肖金峰 第198章 肖金峰 高国兵的小舅子名叫赵喜来,是在交通局做事,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在交通局做事,那就要吃道路上的福利。 因此他和人合伙,开了一家运输公司,现在是起步阶段,等之后车辆多了,开通了城市公交后,他就拿下一条路线,公司名下有公交车、大巴车以及大货车。 之前高国兵说让高明万去学车时,高明程就想到这件事了。 他本想让高明万去一家工厂做事,但没想到高国兵给安排的更好,只要学会开车,就算是有了一个铁饭碗了,以后不管在哪儿,都容易找到事情做。 他过去时,高明万还在熟悉运输公司的情况,带高明万学车的是一个壮汉,这壮汉是赵喜来老婆的弟弟,也是赵喜来的合伙人。 “呐,算你走运,现在公司还没几个人,这间屋子就给你住!这是一个单间,厕所和水龙头都在西边那个角落,你自己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壮汉肖金峰说道,他个头高大,曾在北边当过兵,身体素质很好,高明万站在他身边,被衬托的跟个未成年一样。 “哎。”高明万怯生生的应着,眼睛看向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单间,这个条件不算好,但也过得去。 这运输公司,说是公司,其实还在草创期间,这个居住的院子,以及练车的场地,其实就是肖金峰的家,不过肖金峰的老婆孩子没住在这里,只有他自己妈妈在这里帮忙煮饭。 高明程骑着自行车过来时,就看到宽敞的院子里,停着好几辆车子,有一辆旧的面包车,一辆被拆了一半的夏利轿车,还有一辆五成新的解放卡车。 这辆老解放牌汽车在去年时,就已经停产了,因此高明程特意多看了两眼。 远远地看到肖金峰后,高明程熟络的打着招呼:“肖大哥!” 上辈子他和肖金峰也有过几分交情,肖金峰今年刚好三十岁,因此高明程喊他大哥,不过刚喊出口,就发现自己的态度过于熟络了,毕竟这辈子他和肖金峰还没有见过面的。 不过高明程脸皮多厚啊,自来熟也不觉得尴尬就是了。 肖金峰看向他,眼睛下意识眯了眯,通过高明程和高明万之间有几分相似,认出了他来。 肖金峰也没有见过高明程,但听过他的名字。 高明程帮着高国兵破了几个大案的消息,在亲戚间是传遍了,为此肖金峰也算是久闻高明程的大名。 也正因为高明程的缘故,在得知高明万是高明程的弟弟时,对高明万就多了几分耐心,不然以肖金峰的暴脾气,是不待见高明万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的。 想要学会开车,就得认识车,对车子熟悉,但高明万这辈子估计只坐过几回班车而已,对车子的结构、性能,那是一窍不通。 “伱是……高明程?”肖金峰朝高明程走了过去,伸出手来。 “对!”高明程笑着伸出手,和肖金峰握手。 “二哥。”高明万跟着走了过来,看到他二哥和肖金峰亲切的握手,他内心十分震惊,同时也有一种失落感。 原来他和二哥之间的差距,已经这么大了。 “练练?”肖金峰挑眉说道。 他看似在和高明程握手,实则是两人在掰手腕,结果发现对方都很有劲。 “好啊。”高明程欣然应着,他知道,需要适当的展露一下自己的能力。 捧高踩低是人的本性,越有本事的人,越容易受到他人的尊敬。 这院子宽阔的很,也不需要另找地方,两人分开一点距离,彼此对视一笑,然后默契的出手了。 高明万吓得后退了两步,满脸惊诧的看着他二哥和人打起来,怎么好端端的就打上了? 高明万看到他二哥出拳很快,而那肖金峰也不遑多让,不但出拳,还会用脚踢、横扫等,有一次甚至险些将他二哥绊倒,不过他二哥反应也很快,脚下一转,就带动身体及时的避开了,顺便一拳打在肖金峰的后背上。 那一拳打的很实在,高明万都听到拳击声了。 看到他二哥占了上风,高明万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此时此刻他很纠结,又希望他二哥能赢,又害怕他二哥赢了肖金峰,会让肖金峰恼羞成怒,不肯再教他学开车了。 他在这儿左右为难,场中交手的两人却是越打越畅快。 肖金峰用的是军中的动作,每一招一式都很简洁,也很实用,这和高明程的拳法路子差不多,因此两人都没有什么花哨的动作,招招惊险,拳拳到肉。 肖金峰挨了高明程的几拳,高明程也挨了肖金峰的几拳,感受到彼此拳头上的力度,对对方的实力也就更了解。 在高明程刻意收敛力度的情况下,他和肖金峰打了个平分秋色,两人一直打了十多分钟,直到气喘吁吁,都感到疲累了,这才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停下手。 肖金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虽然只打了十多分钟,但每一招一式都打的很快,并且出拳的力度很大,这就很累人了。 虽然挨了好几下,身体有些酸痛,但肖金峰是个豪爽的性子,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感到很快活。 他本想夸高明程几句,结果却敏锐的发现高明程虽然也在喘气,但相比起他来,高明程的气息平稳很多。 也就是说……高明程没有用尽全力! 得知这点后,肖金峰本能的皱眉,觉得不爽,但随即又自省起来,觉得自己自从退伍后,就疏于锻炼了。 肖金峰重新露出笑容来,再次伸出手去,并且说道:“高局说你厉害,你果然厉害!” 高明程也伸出手,两人握手。这回就是纯握手,没有暗地里较劲了。 “肖大哥也很厉害,我很久没有打的这么痛快了!”经过一番运动,高明程的心情也随之飞扬起来。 这段时间他出手有些多,但那都是生死关头,而现在是纯粹的较量,心态是不同的。 和肖金峰交手,他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 当然了,如果他不收敛,以他拳头的力度,只需要一拳就足以将肖金峰打倒。 “高明程,你来我这运输公司做事吗?你愿意的话,我个人分你一些股份!”肖金峰很看好高明程,主动提出优渥条件。 这个时候的道路上不是很安全的,想跑长途,要么江湖经验老道,知道怎么避开一些危险,要么拳头过硬,直接干翻劫货的人。 高明程身手好,脑子也机灵,从他帮助高国兵破案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 而把这样的人拉进公司来,对公司是绝对有好处的。 并且他说是从个人那里分股份,但想必高国兵和赵来喜那边,应该也是乐意的。 第一百九十八章 还是二哥厉害! 第199章 还是二哥厉害! 肖金峰的拉拢,其实是好意,但高明程还是拒绝了。 上辈子他东奔西跑,经历了不少,这辈子说实话,他不希望再东奔西跑了,这个时候大部分地方的路都还没有修好,车子的性能也一般,跑运输的确能够赚大钱,但也很累,并且会顾不上家庭。 高明程的两个儿子虽然还没有出生,但等他们出生后,高明程是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在他们身边的,弥补一些遗憾。 “谢啦,不过我习惯乡野生活了,不喜欢受到拘束。肖大哥,你要是有空,倒是可以来我们村走走,看看我养的蜜蜂和种的茯苓。”高明程笑着拒绝,并且邀请肖金峰到高家村来做客。 “行啊,早听说你养蜂弄药材打猎的事情了!这样,等到深秋那会儿,我上你们那边山头去打猎!哎,说起来我们这边的猎物,品种少的很,当年我在北方时,那儿的猎物才多呢!”肖金峰被拒绝了,也不生气,笑着转移了话题。 两人之间的对话,倒是把高明万看的一愣一愣的。 随即高明程又问起他三弟在这儿的一些事情。 肖金峰说道:“知道伱三弟在县里肯定没住处,我就让他住在我这儿了,这房子是我家的,地方稍微偏点,但院子大,周围路面平坦,人口也少,正方便练车。” 高明程环顾一圈,觉得的确是如此。并且别看现在这里偏的很,以后这里会成为汽贸城,汽车的销售、修理,大多都在这边,当然了运输公司也大多开在这儿。 “肖大哥,我三弟打小就生活在村里,可能没多少见识,你教他时,耐心点,让他慢慢学。”高明程说道,他知道肖金峰是个豪爽的性子,但为人有时候也脾气火爆,因此他怕高明万学的慢,惹怒了他会挨骂。 肖金峰也知道自己的脾气火爆,因此直接拒绝了,说道:“我不教他,我给他找个脾气好的师傅教,搁在我手上,要是学的慢,就不是挨骂的事情,是要挨打的。” “别人就算了,打骂之后学的才快,你三弟嘛,怕打坏就不好了。” 听到肖金峰的话,高明程倒是没啥,高明万却流露出惊恐的表情来。 刚才他目睹了他二哥和肖金峰之间的切磋,知道肖金峰下手肯定很重,因此听到肖金峰会给他找个脾气好的师傅,提着的心瞬间就落下去了。 “哈哈,行,你看着安排就行,我把三弟交给你,我也放心。对了,我三弟是今天就留下,还是明天再来?”高明程问道,谁知肖金峰还没有回答,高明万已经抢先说道:“我今天就留下。”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点头说道:“那行,我明天让爸给你送换洗衣服来。” 至于被褥什么的,都六月的天了,犯不着盖,有一张床,铺一张席子就行。 “好。”高明万松了口气,他愿意今天就留下,以免中途出事,但没有换洗衣服,也是一个问题。 说完了高明万的事情,高明程又问肖金峰:“肖大哥,你们这运输公司,打算跑哪条线?” 肖金峰说道:“高局和你说过没?这家运输公司,高局也是入了股的。现在公司没多少车子,也没多少司机,所以先跑短途试试手,之后会跑福建那边,那边的生猪市场好,把这边的生猪贩到那边去卖,能够赚到钱,回来时,再拉一车海货。” “除了这条线,等下半年橘子熟了,会到广东zq市那边跑一趟,弄几车砂糖橘回来卖!我和你说,这砂糖橘和我们本地的蜜桔可不一样,甜多了!到时候临近过年,肯定好卖的很!” 听肖金峰提起砂糖橘,高明程立刻就心动了,故意说道:“真那么甜?那你能够搞到树苗吗?我想种!我们乡下没别的,就是有山有地!” “你想种?能种的活吗?广东那边的天气可比我们这边热的多。”肖金峰皱眉,他是知道有些水果是北方才有,而有些水果是南边才有的,即使得了树苗,种活了,那也不结果,或者结的果不好吃。 所谓南橘北枳,就是这个道理了。 高明程却对此很有信心,主要是他们这边也盛产橘子,就是品种不好,没有砂糖橘好吃而已。 不过后世时,他们这儿有一个种植基地,承包了一整座山,用来种植砂糖橘,并且取得成功了。 不过……说实话,他们这儿的确种出了砂糖橘,但还是比广东广西那边的品质差点,这是因为气候土壤的原因,是没办法克服的了。 但本地能够有的话,就能够省去很多运输费以及损耗费了。 年初时,高明程努力开荒,就是想整一片果林出来,但奈何附近没有什么果苗卖,所以他的果林梦,就暂时搁置了。 面对肖金峰的疑问,高明程也不好表现的太有信心,只是说道:“试试呗!秋天也是可以栽种橘子树的,你到时候去那边进货时,就顺便帮我问问,先买他百来棵树苗!” 肖金峰虽然怀疑砂糖橘能不能在这边种好,但这种顺路的事情,他也没有拒绝,于是一口答应了下来:“行,到时候去那边进货的话,我就让人顺便给你带点树苗过来。” 说好了这件事,高明程的心底就隐隐生出了期待。 他们这边的本土橘子树,也有好几个品种,其中叫蜜桔的口感最好,最出名的就是南丰蜜桔了,而南丰县就在他们隔壁,两地相距不远。 南丰蜜桔在唐朝时,就是皇室贡品了,并且在62年,被评为全国优质水果,88年则成为全国柑橘商品生产基地。 按理说,远不如近,高明程就算想种橘子树,也该先考虑种南丰蜜桔,事实上,上辈子高明程的确在村里的山里种了一小片南丰蜜桔,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结的果子偏酸,并且果子个头小,别说拿去卖钱,就是自己都不乐意多吃。 这可能是他种植的不对,也可能是买的树苗不正宗。但是有这么件事在,高明程现在就不考虑南丰蜜桔了,还是先试试砂糖橘好了。 要知道,砂糖橘可是风靡柑橘市场很多年的! 直到后面又出现一系列的新品种,比如沃柑等,而砂糖橘又因为种植过多,价钱才逐渐降了下来。 时近中午,肖金峰的妈妈已经煮好了饭,过来喊他们去吃饭,于是肖金峰就邀请高明程一块儿吃饭。 菜色还算丰富,一大碗红烧肉,还有两个时令蔬菜。 高明程在这儿吃过饭后,又和肖金峰在附近走了走,聊了聊,越聊,肖金峰对他越感兴趣,觉得高明程真不像是呆在乡下的人,眼光和见识都比一般的城里人还要好。 就是这么好的人,怎么就不肯出来做事,非要呆在乡下呢? 肖金峰不明白,但他有个优点,那就是绝不会瞎劝人。 和肖金峰道别后,高明程就骑着自行车走了,他走时,高明万还在跟人学一些最基础的东西,他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他也的确有个优点,那就是愿意去学。 他在这里感受到自己和二哥的差距,心情有些低落,同时也多了几分安全感。 本来他对于自己能够有这么好的机遇,是抱有惶恐心态的,生怕自己一个出错,就会被赶走。 可现在看来,即使他出了小错,也不至于被赶走,因为他是有靠山的人了! 肖金峰和他二哥的关系越好,就会越照顾他,这一点,他是拎得清的。 高明程一路回到高家村,先去了他爸妈家。 他去时,他爸正在给之前铺的水泥地洒水。 看到高明程一个人回来时,高远见下意识往高明程的身后看去,然后问道:“你三弟呢?” “唔,他留在县里做事了。爸,我先喝口水。”高明程放下自行车,往厨房走去。 结果还没有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他妈端着一碗水过来了,“给你。” 高明程接过,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下。 天气太热,骑车回来虽然比走路好很多,但也又热又渴。 “老二,你刚才说老三留在县里做事了?你给他找到事做了?是做什么事?一个月多少工资?”罗小华对此很是上心,一连串的发问。 这些也是高远见关心的,于是两口子一起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也没有瞒着他们,把高明万的现状说了一下,又对他爸说道:“爸,你明天记得给明万送换洗衣服过去。” 高远见连忙点头,他儿子有了好前程,他肯定要亲自过去看看情况才放心的。 只是他又问道:“明万跟人学开车,有说要给多少学费吗?明万吃住在那里,又要多少伙食费?” 高明程傻眼了,眨巴了下眼睛,说道:“这个……没说啊。” 高国兵介绍高明万过去运输公司时,没说。后面他去找了肖金峰时,又没说! 高远见当即瞪了高明程一眼,觉得这个老二一如既往的做事不靠谱! “算了,我明天过去时,再问清楚!学开车可是大事,就算要给学费,家里也给他出这个钱。”高远见说道,他平时生活上很省,但对几个儿子,说实话的确是做的不错了。 他给老大高明鹏买了房子,如果高明程不和家里闹翻的话,那房子也是有他一半的。 他也给两个儿子办了结婚酒,给大孙子办了满月酒,总之该做的,他都做了。 高明程的脑子里,就没有这些小事,于是也不管他们之间怎么说,只是把肖金峰家的地址仔细说了一下,省的高远见走错了。 高远见去过好几回县里,听了地址后,就大致知道在哪里了,至于具体的,等到了后,再寻人打听。 因为高远见明天要用自行车,于是高明程把自行车留下,人就先回自己家了。 他走后,高远见就和罗小华商量了起来。 高远见说道:“等下你就去把明万的衣服都收拾好,再装一袋子米,然后明早去地里摘一袋子的菜,我带到明万那边去,等地里的西瓜甜瓜熟了,我再摘几个送给高国兵那边。” “啧啧,当初听说高国兵升官了,我才起了心思看他能不能帮着安排个工作,没想到他这么好,竟然安排明万去学开车!” 在这个手艺不轻传的年代里,能够学到一门足以谋生的手艺,那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 “好!”罗小华点头,心情很好的去给高明万收拾换洗衣服了,当看到高明万衣服上的补丁时,更是起了心思要给高明万再做两身新衣服。 都要成为开车的司机了,怎么能穿的不体面呢? 想到董飞霞那边已经在做成衣卖了,于是她拿了钱,风风火火的就去了董飞霞那儿。 刚进去,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以及女孩子们说话的声音。 她的女儿高淑芳和两个侄女,都在这儿做事呢。 “妈,你怎么来了?”高淑芳一眼就看到她妈了,立即问道。 高淑珍和高淑媛两人也马上喊了一声大妈。 “哎。”罗小华应着,来到董飞霞的身边,说道:“我想给明万买两身衣服,你看看有哪些适合他穿的。” 董飞霞从缝纫机边上站起身来,带着罗小华来到一处地方,指着那堆着的衣服说道:“这些都是男装,你自己挑挑看。” “妈,你怎么给三哥买衣服?他自己前不久不是才做了一身衣服吗?”高淑芳不明所以的问着。 要知道,她妈可节省了,他三哥那身新衣服,还是他自个儿拿钱来买的。 罗小华脸带笑意的说道:“你三哥以后要出息了!知道不?他现在在跟人学开车!等学会了后,就是司机了!司机啊,多光彩!” “我肯定得给他买两身衣服,省的他穿的差,被人看不起!” 罗小华一面说,一面开始挑衣服,她对家里人的身材都很熟悉,只要一看一比划,就知道是不是适合了。 “真的吗?三哥怎么突然要跟着人去学开车了?是不是二哥介绍的?”高淑芳立即说出自己的猜测,在她心目中,二哥是最有本事的人。 罗小华撇嘴,说道:“你二哥哪能介绍的起?是高国兵介绍的!” 但高淑芳不买账,而是说道:“没有二哥,高国兵叔叔能给三哥介绍这么好的事?还是二哥厉害!” 罗小华一愣,似乎是这个道理。 只是她和高远见都下意识忽视这点了。 月底汇报下成绩!四月底时刚刚两千均订,当时兴奋的表示五月底可能精品。。。然而在十六号上主编力荐前,一直徘徊在两千一,上推后涨了五百均,到今天凌晨,高定5762,均订2635。不知道六月是否有推荐,有的话,这回应该能精品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 琢磨承包山林 第200章 琢磨承包山林 高明程有了种植砂糖橘的念头,于是就进山去查看地形地势了。 他们这儿是丘陵地带,靠村子的都是矮山,很适合种植橘子树,并且这边的土壤、光照等,也没有太大的问题。 在山里,有十来棵臭柑子树,这些都是野生的,树形较高,浑身长满了尖刺,结的果子倒是又多又大,就是味道酸的很。 基本上是没人会吃臭柑子,但会拿来用。 有些人会在杀鸡时,把臭柑子切成两半,然后用果肉那一面擦洗拔过毛的鸡,说是这样能够去腥,能让鸡皮更加的干净。 还有人会在秋冬季节,把臭柑子切开,用汁水抹脸,当做护肤品来用,臭柑子含大量的维生素,许是这个起到一点作用,但如果脸上有一点点细小的伤口的话,就会被酸溜溜的汁水刺激的生疼。 每到秋冬季节时,高明程都能够听到村里孩子们的惨叫声,因为他们大多调皮,身上、脸上难免有伤口,涂抹臭柑子汁水时,就疼得哇哇叫。 条件好些的人家,倒是会买面霜回来抹脸,面霜就温和多了,并且更保湿护肤,抹在脸上香香的,还没有一股子橘子味。 高明程走在山上,左右打量着山里的植被情况。 以往他也经常上山,但是对这些小山倒没有仔细观察过,他往往是连翻几座小山,然后进入深山之中去。 但如果种植砂糖橘的话,就不能去深山,得在村子附近的矮山,并且要把山里的树都砍掉,因为橘子树需要充足的光照才行。 如果只是种植几棵树,那么在山脚下就能够弄出一小块地来,但如果种植的多,那就不行了。 虽然开荒是没有限制的,但其实多多少少有个量在那里,你如果占的太多,村里其他的人家就要有意见了。 所以,要承包一片山林来种吗? 高明程皱眉,开始思索这个可行性。 他听了肖金峰的话,就起了种植砂糖橘的心思,这是因为他自己爱吃砂糖橘,再一个砂糖橘种植出来的话,那是绝对好卖的。 如果要承包一片山林的话,是承包家附近这个牛尾岭的山林呢?还是其他的山林? 对于这点,高明程本能的选择家附近,但牛尾岭这边只有一片小山的地势较缓,其余的地方较为陡峭,并且树木密集,承包下来后,砍树、整地,就需要花费很多功夫了。 高明程站在一处高坡上,望着山下地势较缓的位置,琢磨了起来。 前世牛尾岭这边,是没人承包的,因为地方不太好,但是隔壁村的黄林湾那边被人承包了,用来种植马尾松,马尾松可以割油,当马尾松长到一定大小后,就可以在树皮上割出一道v字形的伤口,然后在v的底部挂着一个塑料袋或者塑料盒子等,用来收集松脂。 等到松脂割的差不多了,就可以把树砍掉,用来卖木材,然后再重新种植新的马尾松,如此反复循环。 那承包人除了在自己承包的山林割松脂,还会和其他村子的人商量,让那些人把自己山地里的松树租给他,然后一年给多少钱之类的。 有些人就把自己的松树租了出去,但有些人就不愿意,担心割油后,会让松树死掉。 事实上,的确有松树死亡的情况发生,这是因为割油时,把树皮割的太深,又割的太密,导致松树死掉了。 除了承包山林种植马尾松,还有人承包山林种植水蜜桃和油茶树的。但说起来,他们高家村的山,却一直没有被人承包过,追根究底是因为这边的山相较于其他村子的山,略显高大陡峭些。 再一个,等到两千年时,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就出去做事了,极少有人留在村里,留下的老人们,也没有那个心气和力气去干承包山林的事情,因此就这么一直空着,任由树木野蛮生长。 回忆了一下这些情况,高明程一路下山,然后来到了兴安岭,大队和村委都在这边,他打算先寻人问问承包的情况再说。 到了这边,就看到高守旺正在厂房的工地里做事,制衣厂已经打好地基,砌了半米高的墙壁了。 制衣厂并不大,预计砌成占地两百平方米左右的厂房,是平房,大开间那种,一共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做事的厂房,一个是放置布料和成衣的仓库,一个是办公室,用来接待客人的场所。 既然见了面,高明程同高守旺自然会聊上几句,高守旺说道:“再有一个多月,厂房就砌好了,到时候我就到县里去买十台缝纫机回来。” “明程,你上次说会带多美去一趟羊城,去那边进货,带样衣回来,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高守旺问道。 这件事,是高明程在安排许多美学裁缝,并且以后开服装店时,就计划好的了。 这会儿外面乱,出门不便,他个人是很不希望出远门的,但是呢,许多美需要长长见识! 在他的帮助下,许多美这个辍学多年的人,已经把常用字都学会了,并且能够独立阅读四大名着了,有不认识的字,也会自己翻查字典,总的来说,在文化这一块,是有进步的。 但审美和眼光,还需要继续开发。 此时听到高守旺的问话,他心里突然一个咯噔。 事情计划的太多,但兜里的钱不多了啊!算算看,他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县里拿下一块地皮,并且请了施工队砌一栋三层的房子出来,这砌房子的钱,就要花掉他大部分积蓄了! 然后他现在还想承包山林种植砂糖橘! 我还有钱吗?突然,高明程心虚了。 这去一趟羊城,车费、生活费以及购买衣服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呢! 高明程只心虚了几秒,然后神情自若的说道:“最迟月底去,我们这边可以带样衣回来,但伱们这边得去找合适的布料才行。” 高守旺笑道:“放心,我已经和县里的纺织厂打好关系了!那纺织厂的厂长是退伍转业的,他当兵那会儿,和我大儿子正好在一个部队,之前我给我大儿子写了封信,把家里的事情说了说,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后来就跟我说,让我去找纺织厂的厂长,那厂长会给我很多优惠。” 提起自己的大儿子,高守旺骄傲的挺直了背脊。 高明程则是笑了笑,上辈子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混的很好,并且大儿子是混的最好的,这和他个人能力有关,也和他娶了个好老婆有关。 他老婆的身份地位太高,导致高守旺的大儿子跟入赘般,之后一直生活在岳父那边,这也导致后来高守旺夫妇离开了高家村,跟随儿子去了外地定居了。 第二百章 盘点家产 第201章 盘点家产 高明程找到了村委的人,询问了承包山林的事情。 村支书当即眼睛都亮了,说道:“高明程,你想承包山林?好啊!来,说说看,你准备承包哪一片山林?用来种什么?” 这态度太急切了,高明程都有种不好的预感了。 上辈子,他们高家村的山就没有被承包出去过! 高家村虽然三面环山,但是呢,有些山不适合承包,靠近村子附近的矮山,如后山等,都划分给每个人的头上了。 小元山的地形地势其实挺不错的,但奈何那是坟山,高家村祖祖辈辈都葬在那里呢。 村口那边的那座矮山太小,并且96年时会有一条高速公路通过那里,那一片山地,都会被征用。 说起来如果现在承包,到时候被征用时,是有补偿的,但高明程没打算赚那点补偿,他想好好的研究一下种植砂糖橘的事情。 算来算去,估计合适的也就牛尾岭山脚下的那一座小山了。 “我是有那么个想法,现在只是问问,大概是用来种果树,具体种什么,也还没有想好。”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只露了一个口风出来。 又说道:“村支书,如果我想承包山林的话,怎么算钱?怎么给钱?又能承包多少年?” 村支书的态度依旧亲热,当即说道:“我们村还没人承包过山林,不过大队上有人承包过了,是按一亩山林七块钱算的,承包合同是五十年,承包费是一年一交。” 高明程沉思片刻,很快就说道:“你说的是黄林湾的那片山林?” 靠近黄林湾的就是黄林村,村子里以黄林两姓较多,并且整个村子的人,大多都是外地迁来的,据说是民国那会儿时,从ah那边迁来的,因此黄林村的建筑带有徽派特色,和其他村子带有赣派特色的屋子不同。 村支书说道:“对。就是那片山林,承包人是黄林村的六个人合伙承包的,一共有三百多亩,签了合同后,就要把第一年的承包费交到村委。” 三百多亩,按七块钱一亩算,一年就得两千出头。 两千块钱,这对于一般人来说,也不是一笔小钱了,因此愿意承包山林的人也并不多。 高明程说道:“黄林湾地势低矮,又有一大片马尾松生长,那些承包人可以直接割油,当年就有收入。七块钱一亩倒是不贵,但我们村好的山林少,按七块钱一亩来算,就不合适了。” 村支书沉吟着,村里的情况,他自然清清楚楚,知道高明程说的在理,但他也没有直接在价钱上商讨,而是说道:“伱先说说你想承包哪片山林?” 高明程说道:“就我家前面那座小山,牛尾岭尾巴上的那一点!大概也就三百亩不到的样子。” 听高明程这么一说,那座山的情况就浮现在村支书的脑海中了,那座山比较矮,长满了杂树,但大多都是没有多少经济价值的树种。以低矮的灌木林为主,间或有些马尾松、野枇杷和樟树在其中。 在那座小山的山脚下,还有一个天然形成的洼地,如果把洼地整一下,可以弄成一个蓄水的池塘出来。 这个小山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有半边采光不好,被牛尾岭后面那座陡峭的山峰给遮挡住了。 村支书说道:“你说的这个地方,算是我们高家村最好的山林了,如果你真想承包,村委可以开会商议,看价钱上是不是能够便宜点,另外还得对外公布,看有没有其他人也想承包那里。” 高明程点头,这些都是正常的流程,说道:“村委可以先开会和对外公布,只不过我也暂时没有完全想好,等到投标时,我再看情况递标。” 高明程依旧没把话说死,主要是他突然间发现裤兜空空如也! 这山林一旦承包了下来,就得马上签合同、交钱的。 那座山不到三百亩,按三百亩算的话,得两千一!假如村委给他的价钱优惠点,那也得两千上下。 这还是承包费,承包下来后,还得请人工砍树、整地、挖池塘等,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不过砍下来的大树可以卖钱,小灌木可以烧柴,也都有用就是了。 从村委回到家中,时间已经是傍晚了,路过老村时,看到大部分人家的烟囱都开始冒青烟了。 余晖下,高家村这座古老的村庄静谧而美好。 一路回到家中,高明程开始琢磨起钱财来。 之前还未下定决心是否要承包山林,此时此刻他突然又干劲十足起来,因为假如他承包山林后,是有很多事情可以操作的! 种果树就不必多说,另外还可以养鸡、养鸭和养鱼! 山脚下有洼地,说明下面肯定有泉眼,挖成池塘后,可以用来灌溉果木,也可以用来养鱼养鸭,那池塘不会太大,但养的鱼和鸭,够自家吃就行。 现在的鸡鸭和鱼,大多都是自然生长,没有喂饲料的,味道很正,但以后想要吃到这种品质的食物,那就难了! 越想,心头越是火热,于是开始盘点起家产来。 他手里的钱,几乎全部都拿去砌县里的房子,那房子已经动土开工了,请的施工队,有高国兵的名声在那里震着,没人敢偷工减料,高明程只管建成后,去验收就行,大约十月份就能够建成了,然后再装修、通风散味,应该可以在年底使用,赶在年前赚一波钱。 要知道,这个时候之所以年味浓,那是因为很多人一年到头,可能只会在过年时买一套新衣服穿,只会在过年时,才有大鱼大肉吃,所以,人人都期待着过年,年味就足了。 搁在后世,一年四季,天天可以买新衣,吃大鱼大肉,对于过年的期盼,就无形中消失了。 上回他在山里弄死了马王爷一行人,从而获得了一些战利品,首先就是那八杆猎枪和一把微型冲锋枪。 他不知道马王爷是怎么弄到那把微型冲锋枪的,但现在,那是他的了! 有了这把枪,那几把猎枪就显得可有可无,因此高明程打算拿去卖掉。 除了枪,他还在那些人身上搜到一些钱,但都不多,也许大头的钱,都提前放在某个地方,并没有随身携带。 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了……哦,还有两头野猪! 当时马王爷一行人在山里乱杀乱破坏,干掉了二三十头野猪,损坏了很多药材,他过去时,马王爷他们刚好射杀了两头野猪,那两头新鲜的野猪,自然被他扛下山了。 一头打包便宜卖了,一头自家留着吃,把肉给亲朋好友分一分,剩下的就是用盐腌制做成风吹肉了。 这会儿天气热了,手艺不好的话,肉还没有干透,就会先变质有味道了! 好在高明程饭量大,又舍得把带肉的骨头给黑虎、精灵吃,所以需要被腌制晒干的肉也不多就是了。 高明程在房子里踱步走着,最后在放置蜂蜜的地方停了下来。 算来算去,他现在还能够卖钱的家产,就是这些蜂蜜了!这是之前就摇蜜出来的,只是一直没空去卖,就先堆放在家里了。 他自个儿怕麻烦,愿意舍弃部分利润,一口气卖出去,但许多美知道后,舍不得那部分利润,说是要自己拿去慢慢卖,但奈何事情多,许多美也不能一个人去县里卖蜂蜜,所以就暂时先留着了。 蜂蜜是高糖,没有被污染的话,保质期很长的,所以高明程也没有急着卖,但现在得卖掉了,为前去羊城攒钱了。 除了这些蜂蜜,他还有三两金子,这是当初黄大志偷偷分给他的,这个金子他本来暂时不想动,但现在可以考虑在羊城那边把金子卖掉换钱。 “明程,来看火!”正琢磨呢,厨房那边传来许多美的声音。 高明程忙时,许多美可以一个人看火,一个人煮饭,但是呢,假如高明程没事做,她就喜欢喊高明程来看火,这样自己轻松点,还能够和高明程聊上几句话。 “哎,来了。”高明程应着,来到了厨房,一眼就看到许多美在用刀刨丝瓜皮。 这丝瓜个头还不算太大,是今年第一批长出来的,在大棚蔬菜没有随处可见时,第一批瓜果,都是令人期待的,因为时隔几个月,再次吃到,就有种新鲜感。 有了高明程帮忙看火,许多美炒菜的动作很快,当丝瓜快熟时,她又快速切碎两个青椒丢进去。 是的,打个丝瓜汤,还要放青椒,这很江西! 第二百零一章 出门前的准备 第202章 出门前的准备 高明程在外头奔波了两天,就把那八杆猎枪给悄悄地卖掉了。 他们这儿枪械少,连鸟铳都有人抢着买,更不要说是猎枪了,有把猎枪在手,那就敢进山打野猪了。 一般的鸟铳价格在一两百,便宜的旧货五十块也可以拿下,但那质量,你最好别开枪,免得鸟没打死,先把自己弄伤了! 好点的鸟铳得两百多,这猎枪呢,自然比鸟铳要贵,成色差点的都要好几百,成色好的能上千。 高明程手里的这八杆猎枪,有好有坏,他寻到一个厉害的中间人,直接打包卖掉,一共卖了五千块。 除了猎枪,他又把那些蜂蜜也一口气卖掉,然后得到几百块钱。 有了这笔钱,高明程总算心底踏实些了。 他开始计划什么时候带许多美去一趟羊城了,六月份已经很热了,但七月、八月会更热! 再说了,七月中旬时,就要收割早稻,然后犁田整地,再插秧,把晚稻给种下。 他们这儿一般都是早稻插秧,晚稻抛秧,不过有些人家为了种得更好,收获的更多,晚稻也会选择插秧。 所以他得在收割早稻前,就要从羊城回来才行。 他把这件事说给许多美听,让许多美提前做好准备。 许多美早就知道高明程打算带她去一趟羊城长见识了,为此心中十分期待,但事情真的到来时,她仍旧是狂喜的。 “我们要去多少天?”许多美又期待又好奇的问道。 “最少得半个月。”高明程说道,他这次是带许多美去长见识的,自然不能匆匆,来回路上,就得几天了,再加上去服装市场摸清楚行情,也得花费几天。 “这么久啊,那家里的地和牲畜咋办?”许多美愣住了,没想到要出门这么久。 农村人是不好出远门的,因为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菜,养了牲畜,一旦出门,这些就都照料不到了。 高明程反问:“你觉得怎么安排好?” 许多美就想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地让我哥哥帮忙照看,他这人不怎么说话,每天都埋头干活,地里的活干的也好。” 她嘴里的哥哥,就是她二姐的丈夫张成远。 作为一个赘婿,张成远的存在感不强,每天就是埋头干活,很少和人来往,他但凡有点空,就会扛着锄头进山挖药。 他在那种环境下,都保存着一本医书,可见是微通药理的,以前就多多少少会采药自用,后来高明程出面收购药材,他采药就更加积极了,把药材炮制好后,就卖给高明程。 高明程自然也收下,然后找个时间带去县里,卖给药厂,自从和药厂那边搭上关系后,他大约一两个月就会去药厂卖一次药材。 上回强哥到药厂去找他,幸好药厂的门卫警惕,不但没把高明程的身份说出,还看出了强哥的来意,然后药厂那边迅速将这件事告诉了高国兵。 这才有了高国兵及时带人前去抓捕强哥的事情。 高明程点头说道:“行,地里的菜就让他照顾,到时再给他一些钱。” “哎。”许多美高兴的应着,她二姐家地不多,她哥哥倒是勤劳肯干,但是却受到排挤,但凡他去开荒,都会被人说三道四,有些人甚至强硬的表示不让他开荒。 张成远也不敢和人起争执,自然就不去开荒了,现在有多余的时间,都是消磨在山里,寻找着各种药材。 地里的菜交给张成远照顾,牛和羊也可以一并让他看管,每天只需要早上把牛羊牵出去吃草,然后中途多照看一下就行,比如草吃完了,就给换个地方,又或者日头晒了,给找个阴凉的地方之类。 菜和牛羊有了人照顾,至于狗嘛…… “黑虎,精灵!”高明程朝着两狗招手,两狗正在院子里打闹玩耍,听见召唤,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绕着高明程转圈圈。 “黑虎,精灵,你们是打算在自家吃喝呢,还是去细奶奶家?”高明程问道。 黑虎和精灵立即汪汪的叫着,似乎在回答问题,呃,就是语言不通的很! “行,到时我和细奶奶那边说一声,如果伱们去的话,就让她给你们准备吃的。”高明程假装听懂了,摸了摸两狗的狗头,一人两狗玩闹着,许多美则在一旁抿嘴笑着。 羊城啊……在哪儿呢?要坐多久的车啊? 她开始畅想着,内心激动的想转圈圈。她很快就跑到她二姐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的二姐,并且说了要让哥哥管理地里的菜跟牛羊,到时会给一些钱的。 张成远也在家里,正在修理锄头,锄头的木头把手有些松了,他正在削一块大小合适的木片,然后用锤子把木片捶进把手处有空隙的地方,使之变得紧实起来。 此时听到许多美说会给钱,他立即摆手拒绝,说道:“不要钱,不要钱,就顺手帮个忙而已。” 然而他话刚说完,就被许多玉瞪了一眼,许多玉有些阴阳怪气的说道:“这可不是帮一两天,是要半个月!不给钱哪里行?再说了,人家是去赚大钱的,哪里看得上这些小钱。” 许多美原本兴奋的心情,突然间就消失了。她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心底有一股气,很想和她二姐吵架,要知道,她的脾气也一向火爆,可不是逆来顺受的包子。 只不过自从跟高明程结婚后,她的日子越过越轻松,越过越有盼头,并且村里其他的人也不再欺负排挤她了,所以她的暴脾气才收敛了起来,能快快乐乐过日子,谁又愿意天天拉着脸和人吵架呢? 许多美站起身,忍了又忍,最后看在她二姐是孕妇的份上,决定不和她计较。 但分享喜悦的事情,显然她二姐不是一个好对象,于是许多美走了,去找了高淑芳。 自从两人一块儿学习裁缝后,她们姑嫂就相处的很好。 高明程也去了一趟细奶奶家,两狗跟在他的身后,一块儿去的。 他的手里还拎着一只小兔子,这是今早在山里练拳时,凑巧看到的,他没有用飞刀,也没有用石头击打,就凭借着奔跑的速度,将之追上,并且捕捉到了。 上回高壮跟他说了,说想养兔子,他是大力支持的,也答应如果捉到小兔子,就会送给高壮来养。 如今过去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了,高壮已经在后院那儿砌了一个兔圈出来,也陆陆续续养了二三十只兔子了,这些兔子,大部分是高明程送去的。 兔子也是吃草,但养兔子跟养牛羊还是不同,牛羊可以牵出去,让它们自己吃草就行,但兔子就不行了,你要是把兔子牵出去,那就牵不回来了! 所以养兔子,得给兔子割草投喂。 兔子除了吃草,也会吃菜,地里的一些老菜叶,就可以给兔子吃,并且高壮听说兔子会吃胡萝卜和南瓜,后面又特意补种了一些胡萝卜和南瓜,打算等到冬季青草少时,可以给兔子当做口粮吃。 “细奶奶,高壮。”高明程一进门,就打了招呼。 这会儿差不多是中午的饭点了,细奶奶和高壮都在家里,正坐在屋檐下择菜呢。 “明程哥!你又捉到一只兔子了?”高壮看到高明程手里拎着的活兔子,立即露出笑容来。 他走了过去,将高明程手里的兔子接了过去,然后放进兔圈里。 兔圈是用砖块砌成的,并且抹了水泥,这样能够防止兔子逃跑。 他把手里的兔子放进兔圈,然后扭头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哥,我家有两只兔子怀孕了!我找人问过了,说是再过几天,就会下崽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和期待,已经迫不及待等着兔子下崽了。兔子一胎可以生下六到十二只兔子,只要兔子正常怀孕下崽了,接下来就容易繁衍了。 高明程站在外边观察了一下,发现高壮的确很上心,这些兔子都被养的不错,其中有两只母兔的肚子大了起来,并且食欲也很好,一直在那里吃东西。 “挺好的,再养几个月,就可以拿去卖钱了。”高明程笑着夸道。 看完了兔子,高明程又来到细奶奶的身边,说道:“细奶奶,我后天就要带多美去一趟羊城,到时候如果黑虎和精灵到你家来,你就给他们喂几天吃的。” 细奶奶一听,当即同意了,“好,你放心,我会给它们吃的。” 黑虎和精灵都在细奶奶这儿住过一段时间,再加上细奶奶这边还有发财在,也算是有个伴。 哦,发财就是高壮养的狗,也是高岳送给高壮的。 “明程哥,你要去羊城?去多久?”高壮立即问道,又说:“秀曼的娘家说是再过几天,就要过来给她送肚子钱,到时候家里要办一桌酒的。你要是要去很多天,我就去一趟秀曼娘家,跟那边说一声,让他们晚几天再来。” 提起这件事,何秀曼也颇为关心的看着高明程。 高壮这边亲朋好友不多,其中高明程的分量很重,如果办酒时高明程不在,那多少有些不美。 再说了,她娘家那边迟几天或早几天过来,都是可以的。 高明程才知道这件事,于是说道:“暂时也没有确定时间,大概得去半个月左右!” 高壮立即说道:“那行,我明天就去一趟秀曼家,跟我岳父岳母说一声,喊他们晚半个月再来。” 高明程明白高壮的意思,心底也有些暖暖的,笑着说道:“好啊!” 第二百零二章 实地查看待承包山林 第203章 实地查看待承包山林 去羊城前,高明程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地里的活和家里的牲畜,已经托付出去了,但山里的蜂箱,得靠他自己前去管理。 原本做了二十个蜂箱,后面又做了二十个蜂箱,这四十个蜂箱零散的放在山里,他每隔几天都要前去查看一下。 得看附近是否有蜜源,如果没有,那就得挪动蜂箱,前去寻找新的蜜源,不然蜜源不够的话,就会引发蜜蜂打架事件。 还得看蜂群发展的好不好,如果一个蜂箱的蜜蜂数量过多,并且繁衍了新的蜂王,那么就得防备闹分裂,免得蜜蜂跑掉了。 除了这些,还得观察有没有马蜂来吃蜂盗蜜,如果有,看到就不要手软,必须把马蜂打死! 高明程一一查看蜂箱,观察着蜂箱里面的情况,如果蜜足够多了,那就可以找个时间来摇蜜了。 最近山中蜜源多,意蜂采蜜积极,蜂脾上又有不少蜜了,并且还有很多蜂子,这些都是新繁衍出来的小蜜蜂。 在查看的过程中,高明程适当的移动了部分蜂箱,也顺手打死了看到的马蜂,他眼力好,手又准,手起棍落,一只马蜂就坠落在地上,失去了生命。 自从他弄死那头黑熊后,山里的蜂箱就再也没有被盗蜜过了,后面他几次上山,还特意去寻找过那只黑熊幼崽和受伤的老虎,结果这两个在后世混成保护动物的家伙,都消失在这片山林中了。 或许是离开了这里,或许是死在某个未知的角落。 自此后,他们这边的山中,再无黑熊和华南虎了。 得知这个消息,高明程颇为感慨,但重回到这个特殊的时间点,经历了一些前世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他的心中也有一些兴奋。 查看完蜂箱后,高明程又顺势查看了茯苓的长势,茯苓刚种下去时,会有一些死苗,需要及时拔除,但现在还活着的植株,已经长势极好,不怎么需要照看了,只需要等待时间的酝酿,让茯苓不停地生长,汲取着松木中的养分,然后长出成熟的茯苓出来。 忙完了这些,高明程还不能停歇,他来到了他打算承包的那座小山。 这座小山没啥特色,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山丘,如果俯瞰的话,这个小山丘就像是牛尾末端的那一点。 从高明程居住的地方往这个小山走去,在山脚下时,就会遇到一片洼地,正是因为这洼地的阻拦,村里极少有人进这座小山去弄柴火,因此这座小山中草木茂盛,几乎无路可走。 高明程挑着能走的路,越过了洼地,进了山。 山路难行,他是拿着一把开山刀来的,一路走,一路砍伐肆意生长的草木,开出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小路来。 之前他只是远远地打量过,并没有亲自过来查看过,不过当他提出可能想承包这片山林后,村委的人来看过了,村支书也找他说过话,说是如果他愿意承包的话,村里可以给他优惠价,一亩地算六块五。 黄林湾是七块一亩,这边六块五,便宜了五毛钱,看似不多,其实算下来,一年能省下不少了。 如今村委已经把招标承包山林的口风散了出去,只要村里有人愿意承包,就可以跟村委说,然后递交标书,如果递交的人多的话,最后就要竞标。 但高明程一点儿也不急,上辈子,整个高家村的山林,都没被人承包过,一切都是自然生长。 这座小山是最适合承包造林的,但这是对高明程而言,对村里其他人来说,这座小山没多少经济木材,砍掉木材后,也不知道要种些什么,就算种出来,也不知道要怎么打开销路。 这个时候的钱难挣,承包山林又需要花费一大笔的钱,一般人是没有这个胆量去做的。 真有这个钱,他们也会拿来砌房子,给儿孙娶媳妇等等。 高明程在山中走着,一面走,一面仔细打量山中原有的植被。 山脚下,长着一大片的竹子,是那种细小的竹子,并非是楠竹,这种竹子的经济价值,要远远低于楠竹的。 竹子的边上,还长着类似的箬叶,箬叶是包粽子用的,每到端午时,村里的人就会去山里采摘箬叶,或是拿来自己包粽子用,或是拿到县里去卖。 对于村里人来说,箬叶随处可见,但对于城里人来说,很多东西都得花钱去买。 这玩意的学术名是叫箬叶,但对于村里的人来说,是喊它粽叶的,因为是用来包粽子的。 除了包粽子,它还可以作为斗笠的内衬用。 竹子、箬叶以及一些不知名的低矮灌木,都杂乱的长在一起,越过这片地方后,就进入山坡了,山坡终于有高大的乔木了,仔细辨认,其中有水桐树、槐树、樟树、苦楮树,还有一棵荷树。 这荷树属山茶科、木荷属,是会开花的,花朵还挺好看的,花期时,满树鲜花灿烂,颇为赏心悦目。 有高大些的乔木遮挡阳光,地面上的杂草就少了,路也相对好走些,一路走到山顶,高明程终于看到一些有价值的树了——杉木。 三棵杉木落错长着,一大两小,砍伐掉后,也多少有些用处。 站在山顶高处,环顾四周,就又看到几棵野枇杷树、桑树、毛栗树、捻子树等,这些都是村里常见的树种,砍伐后也卖不出价钱的树。 他在山中踱步着,感受着真实的地形,脑海中不断地闪过许多画面,都是如何砍伐整地,如何栽种砂糖橘的画面。 “哎,真是个大工程啊!不过搞好后,也挺令人期待的,以后在山里放养一批走地鸡,一批鸭,再买些鱼苗放到池塘里,然后没事就到这山里捉一只鸡来吃,还可以钓鱼打发时间,也是挺不错的。”高明程呢喃自语,当这些画面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后,他突然发现,这不就是许多人退休后梦寐以求的生活吗? 有一畦菜地,一个池塘,一片果林,一群鸡鸭,再有几间小屋。 如此生活场景,定然令没有生存压力的人喜爱。 当高明程觉得这种生活也挺不错时,他才发现,他到底是重回年少的人,已经没了真实年少的那份冲劲了。 农村的年轻人,都渴望着离开这里,前去花花大世界,去体验更多的生活层次,去收获更多的金钱和事业,只有当他们已经得到想得到的,并且年岁渐大,才会思念起那个被自己抛之脑后的小山村。 高明程不也正是如此吗?上辈子他蝇营狗苟的追逐名利,虽然得到了很多,却也失去了更多,但尽管如此,他的一颗心还是在外面漂泊不定的,只有当他沉淀下来后,才会恍然醒悟过来。 第二百零三章 一路向南 第204章 一路向南 万事准备妥当,第二天一大早高明程和许多美就起来了,许多美煮了面条,两人吃过后,她又把碗筷锅子清洗干净,否则等他们回来时,肯定要起霉了。 许多美做这些时,高明程也没有闲着,而是给鸡喂食。 这时,张成远过来了,他一如既往的低调,进来时也只站在院子门口。 他是来把牛羊牵出去吃草的。 “哥,你来得正好,给,这是院子大门的钥匙,你拿着,米糠和碎米都放在杂房的架子上,你每天再切点菜叶拌着给鸡吃。”高明程把钥匙递给张成远,又说道:“两条狗应该会去高壮家吃饭,如果没去,伱就看着给它们弄些吃的。” “哎!”张成远呐呐的应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干脆闷头干活,他走到牛栏羊圈那边,把里面的牛羊牵了出来。 “哥哥,家里这些就拜托你照应了!”许多美站在厨房门口,一边说话,一边把围裙摘下来。 “哎。”张成远又应了一声,人已经走远了。 看着他这样不苟言辞的模样,高明程和许多美对视一眼,皆有些无奈。 “走。”高明程推着自行车出来,看向许多美。 许多美应着,连忙拿起一个大包,这里面就是他们的行李,东西也不多,就一些换洗的衣服。 许多美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不知道要带些什么,高明程说带什么她就怎么做了。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这个时候交通不便,家里有自行车,自然是依靠自行车前去县里。 等到了县里后,他可以把自行车放在高国兵那儿,等从羊城回来后,又可以从那里取车回家。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因此高明程直接去了警局。只是没想到的是他刚去,小宋就说道:“高局这两天正念叨你呢,你赶紧进去找他。”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国兵找自己有什么事,于是带着许多美就往高国兵的办公室而去。 这还是许多美第一次进到警局来,她紧张得手心冒汗,好奇地左右张望着。 敲门进去后,高国兵正在打电话,看到是高明程,于是用眼神示意他稍等。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高国兵就挂断了电话。 “明程,多美,你们怎么来了?”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打算带多美去一趟羊城,所以要把自行车放在叔你这儿呢。” “去羊城?”高国兵一愣,随即又想到了什么,于是点了点头说道:“你放到这儿就行。” “对了,明程,我听说罗家最近有人从坑里村那边进了我们那片大山,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高国兵看着高明程,话说的隐晦,但眼神透露出了一些信息。 高明程自然知道高国兵真正想问的是什么,但是他却装傻说道:“还能是什么原因?叔你以前不是说他们在山里发现了老虎吗?也许是想进山打虎。” “呵呵。”高国兵不明所以的笑了笑,然后说道:“那你觉得他们能打到老虎吗?” 高明程说道:“我觉得不能。” “哦!”高国兵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然后也没有再问什么了,因为答案他已经知道了。 “路上乱,你们出门在外要自己小心,能不惹事就不要惹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要好好照顾多美。”高国兵叮嘱道。 高明程点头,表示自己会做到。 上次出门时,因为黄大志的缘故,招惹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这次出门,除非麻烦惹到自己的头上,否则他可以一律当做没有看到。 他家没有住在海边,所以他管的不宽。 和高国兵道别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的绿皮车火车,但凡要去的地方远点,都没有直达的,而是需要转车,有些甚至要转好几次。 好在高明程上辈子有经验,知道怎么买票坐车。 在简陋的车站,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带着许多美登上了火车。 运气不错,他们买到一个座位于是高明程把座位让给许多美坐。 许多美坐在靠窗的地方,满脸的惊奇之色。她一会儿看着窗外,一会儿又扭头看着车厢里来来往往的人。 火车上的人往往来自天南海北,不说话时还好,一说话,无数方言乱飞。 前面的几个人说话,就带着一股子东北大碴子味,还有京片子味,闽南话、河南话、湖南话等,也都有。 这样的环境对于许多美来说,是十分的陌生和惊奇的。 她感兴趣的盯着别人看,直到火车启动,她瞬间被窗外倒退的景色勾去了所有的注意力。 一路上高明程领着她坐车下车,买票后再候车坐车。 一路折腾了近三天,两人才终于踏在羊城的土地上。 短短三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许多美从鲜嫩的小白菜变成了咸干菜了。 出门在外自然洗漱不便,吃的还好,只要肯花钱总是能吃饱的。但是洗澡之类的那是真的没这个条件。 六月的天气逐渐炎热,越靠近羊城这边越是湿热。 绿皮火车可不是空调车,炎热的季节全靠开窗通风换气,即使如此,挤满人的车厢里依旧是闷热的,并且汗臭味,以及各种各样食物的气味,都混杂在一起,那气味绝对酸爽。 于是终于到站后,别说许多美,就连高明程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羊城的火车站自然比他们那个县城的火车站高大上,许多美站在原地,满脸震惊的看着周围。 高楼大厦,硬化的水泥路,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以及大大小小的汽车! 在他们那个县城,是见不到几辆桑塔纳和夏利汽车的,但在这里却随处可见,还有许多其他进口的车子。 这些车子,许多美自然是不认识的,但是不妨碍她觉得这些车子很漂亮很厉害。 “多美过来,我们去坐公交。”高明程说道,牵着许多美的手往公交车站台走去。 他打算先到服装批发市场附近,找个旅社住下来,然后好好的洗一个澡,吃一顿饭。 这一路真的是受尽了折磨,让享受过高铁的高明程简直难以忍受。 小儿难养啊!我儿子上午还好好的,下午就直接39度5了。自己服药观察了,如果明天烧还没有退,可能要送去医院。 第二百零四章 羊城之旅 第205章 羊城之旅 羊城之旅原本计划需要半个月,但实际上包括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也只有十天。 许多美第一次出远门自然是激动的兴奋的,但很快她就表现出了水土不服。 羊城太过湿热,吃的也不合胃口,汤汤水水的看着多却也吃不饱,在外面待了几天,许多美就饿了几天。 高明程本想带她到处玩一玩,见一见世面,但看到她这个样子也就打消了主意,于是办完事情后,他就带着许多美回去了。 这一路上,他其实经历了很多,他见到很多扒手在盗窃,见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在闹事,也见到飞车党当街抢人金项链,将人拖拽数十米,险些毙命。 更重要的是,他还见到上辈子一起混过的土夫子。 这伙土夫子恰好也是去羊城,他们一行五个人,穿的如同老农民一样,手里也提着一个丝毫不显眼的袋子,袋子上还粘着土壤,任谁都看不出他们真正的底细来。 但高明程知道,这伙人是极其厉害的盗墓贼,专门盗大墓的,那袋子里,铁定装着珍贵的古董。 他们一路来到羊城,再几经周转去了香江,然后一番操作后,那些古董有些流入大佬的手中,有些流入拍卖行,有些更是流向国外,永远的消失在这片华夏大地上。 这些,高明程都看入眼中,却不动如山,并没有前去招惹任何事端。 出门前,高国兵叮嘱了他,他也的确不愿意招惹事端,以免牵连许多美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任何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事情的发展形势,因此很多人都习惯独善其身,对许多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 在羊城的那几天,他带着许多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服装市场,又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进行分析,看哪一种衣服最受欢迎,穿在身上又是最好看之类。 除了购买样衣,高明程还领着许多美买了很多杂志,有文学杂志,也有时尚杂志,香江的《号外》就买了二十来本。 相比起内地,香江的娱乐业就发达多了。 许多美看到那些杂志时,满眼惊奇之色,觉得杂志上的明星个个都十分漂亮,有一种想跟着学的冲动。 她的头发本就是自然卷的,只是为了干活方便,从来都是扎一个马尾,现在也学着明星的照片,把头发披散开来,然后再换上新买的连衣裙,往镜子前一站,镜中的人就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起来。 但是,很漂亮! 高明程笑呵呵的看着她折腾自己,一饱眼福。 在羊城的最后一天,他还带着许多美去逛了羊城最热闹的地方,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 他们县里也是有一家电影院的,但相比起羊城的电影院来,就显得破旧不堪,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了。 如果不是水土不服,食欲不振,许多美说不定会乐不思蜀。 她看着高明程,很是遗憾的说道:“如果带上一罐辣椒酱来就好了!” 白米饭配辣椒酱,她就可以吃上两大碗! 高明程笑笑,说道:“下回再来时,你记得带啊!” “嗯。”许多美应着,但她觉得这个下回,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这一路的花费,简直没把她心疼死! 高明程东凑西凑,总算攒下两千多现金,在羊城时,又找了个机会把手里的金子卖掉。 金价从81年后,就开始下跌,然后开始了长达二十年价格低迷时期,所以把黄金留在手里,带来的利润并不会太多。 后世的人结婚,讲究三金五金的,许多美是一件金饰都没有,但高明程打算再过几年攒下钱后,就再给许多美买金饰,反正这几年的价钱差不多。 如今的金价差不多一百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三千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那么他们就会伺机抢劫。 也就是说,黄金他们要,钱他们也要!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会儿就是在这儿摸爬滚打过,对这里的地形较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灵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将身后的人甩掉。 身后的人几次跟踪,又几次失去目标的踪迹,于是就知道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为首的人却不甘心,他长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尽是戾气,他看着手底下的人说道:“那可是一万三千块!你们舍得放弃?” 一提起钱,大家立即就又心动起来。 他们这个黄金买卖的生意,虽然经常有人上门来卖黄金,但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那么是不是说明他手里还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们把人找到,不但能够把刚刚给出去的钱重新抢回来,还可以抢到更多的金子! 这是一笔十分划算的生意,因此没人愿意放弃了。 于是他们吆喝了更多的人前去跟踪,并且许诺会分给大家一部分利润。 这街道附近的混混们,都组织起来,一双双利眼在人群中扫过,试图把高明程寻找出来。 然而高明程早就有备而来,他不但换了衣服,摘下帽子和蛤蟆镜,还扛着一袋子货物,朴素又精明的模样,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小贩差不多。 他隐入人群中,伪装的极好。 但奈何有些扒手,专门针对小贩下手! 众所周知,小贩的身上肯定是有钱的,再加上他们的注意力大多放在生意上,难免有疏忽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天忙碌赚下来的钱,就得被扒手给扒走了。 高明程正要经过一段拥挤的巷子,突然间他的手猛地探出,于自己的裤兜处抓住一只手来。 那只手细长又灵活,两人擦肩而过时,那只手已经不知不觉探入到高明程的裤兜中了。 若非高明程五感出众,只怕裤兜里的东西就不保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了,这就不能忍了! 高明程沉下脸,扭头看向扒手。 扒手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左右,他被高明程抓住手的一刹间,脸上闪过惊慌。 但很快,他就扭动身体,试图甩开高明程的钳制,但高明程岂能如他所愿,手依旧抓的紧紧的。 “王哥!”扒手一声呼唤,躲藏在暗处的同伙立即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 扒手往往不是单独行动的,他们散开来,彼此照应,如果遇到了麻烦,一群人一哄而上,也足以解决大部分的麻烦了。 这些人个个面色凶狠,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周围的人见状,纷纷避开,让出了一小块空地。 高明程不想惹麻烦,但同样的也不怕麻烦。 如今他身怀巨款,有扒手找上门来,自然更是憎恨。 他把手里用来伪装的袋子丢在地上,然后一个甩手,直接把手上抓着的扒手给甩飞了出去。 扒手被甩飞的同时,正好撞击在其中一个同伙的身上,使得两个人撞在一起,纷纷倒地,发出哎哟的声音。 这一手露出来后,立即引起一片倒抽气声。 这力道…… “怕什么?瘦猴子还不到一百斤而已!”那为首的王哥说道,直接上前几步,发号施令:“上!干他!” 于是一伙人都朝着高明程冲了上去。 高明程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这一路上,他见到太多黑暗,但都因为没有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能忍则忍,当做没有看到。 如今有不长眼的人招惹到自己头上了,那么正好可以发泄发泄内心的压抑之情。 他拳脚并用,即使对方有七八个人,也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他拳头狠,腿功力道更大,往往一拳一脚,就足以废掉一个人了。 挨了他一拳后,当场就有种失去半条命的感觉。 说来迟那时快,从扒手团伙围上来到他们纷纷倒下,整个过程不足一分钟。 把人打倒后,高明程习惯性开始寻找他的战利品了,把倒在地上的每个人都收刮一遍,零零散散的得到了小一千。 这笔意外之财,他笑纳了! 那些扒手看到他如此行事,简直肠子都悔青了,而周边的人,更是不敢靠近招惹麻烦。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袋子,往肩上一扛,快速的消失在人群中。 人群中,有人目睹了这一幕,于是心生退意。 一般的地头蛇,也是不愿意招惹过江龙的。 高明程特意绕了好几条街道,确定没人跟踪后,这才坐在无轨电车上,回到他和许多美租住的宾馆。 这宾馆居住的人,大多是大江南北前来做生意的贩子,有贩服装的,有贩电子产品的,也有贩舶来品的,比如国外的手表。 高明程愿意的话,可以和任何人都有共同话题聊,他精通大部分方言,又对很多事情都多多少少懂上一些,就很容易搭上话,于是他知道有人专门贩卖劳力士、豪雅、潜水表等,还看了人家的货。 这些货在以后,大多都会身价上涨,是值得收藏的好物。 起初高明程没想买,但现在卖掉黄金后,他陡然间有种富裕的感觉,于是想给自己买一块手表,结果走了一圈,发现一块劳力士要一千多块! 这个时候的一千多块,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一个月五十块左右,如果靠工资买的话,不吃不喝得几年! 犹豫了几秒后,高明程还是买了,不但买了,还买了两块。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黄金是黄大志给他的,他现在出门一趟,自然得给黄大志带点礼物回去。 劳力士名气大,性能佳,所以高明程没有多想,就买它了! 羊城之旅结束后,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大包小包的去赶车了。 许多美因为水土不服,整个人气色不好,有些蔫蔫的,直到要走时,她都满心纠结,既想留下,又迫不及待的想回去。 高明程买了很多东西,贵重的贴身放着,便宜的装进大麻袋里,直接扛在肩膀上。 至于钱,他学了黄大志,在裤子里面缝了一个内袋,把剩下的钱都放进内袋里了。 那个大麻袋里,也装着许许多多的东西,有各种各样的样衣,也有高明程自己贩的货物,他没选占地方的,而是贩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 这两样东西价值高,也卖的很火,几乎是不愁卖的。 大城市早就流行了,不过他们那儿是小地方,只有少数人才用上了,但没关系,只要有货,就不愁卖! 一路磕磕绊绊回到熟悉的县里,下火车时,许多美只觉得头重脚轻,身体还似在摇晃般。 这会儿的火车体验感不太好,体质不好是会晕车的。 许多美背着一个女式背包,又提着一个小包,这是她坚持要拿的,否则看到高明程扛着那么大的一个麻袋,而自己两手空空,她会觉得不好意思。 高明程看许多美这么疲累,于是也不急着去警局那边拿自行车了,并且他东西多,用自行车也带不回去。 他想了想,决定先在县里找个宾馆住一晚,然后明天把大部分货给卖掉,然后再去一趟高国兵家,给他们送上伴手礼。 出门一趟,他带回来的不只是货物,还有很多伴手礼。 这伴手礼是后世的说法,他们这儿没这说法,但如果有人出了远门,或者从外地回来,那么给家里人带些东西,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高明程就给每个亲朋都带了一件礼物。 ps:我儿子是手口足,医生说这会儿是手口足的高峰期,今天在医院打了针,明天还得去。 悲惨的是我带着女儿骑共享电车时翻车摔跤了,然后我女儿叫我赶紧去学车,我…… 打算秋天学车,争取年底时,这世上会多个女司机! 第二百零五章 送礼和卖货 第206章 送礼和卖货 宾馆中,许多美终于吃到了家乡的饭菜,饥肠辘辘的她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到打饱嗝了,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碗筷。 “这出远门,真是受罪!”许多美感慨着,但她知道,如果村里人问起,她定然是不会这么说,而是会炫耀在羊城的所见所闻。 主要是,即使她这么说,只怕也无人肯信。 时间还早,不过是下午三点,于是高明程准备现在就出去,寻找卖货的渠道。 他对许多美说道:“我走后,你把门关好,谁来也别开。然后洗个澡休息一会。” 许多美的确有些困了,上下眼皮都有些打架了,于是含糊的应着,人就想往床上倒去。 高明程见状,笑了笑,也没说啥。 出了宾馆,高明程只身往警局而去,有金大腿不依靠,那就是瞎扯淡。 进了警局,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在这儿,他倒是又见到肖金峰了。 都是认识的人,于是高明程开口就和肖金峰打招呼,然后又问起他三弟高明万的情况来。 肖金峰说道:“你弟弟人还是不错的,学习认真,做事也勤恳,不错,是个好苗子,等他学的差不多了,就准备带他跟车,在路上多历练历练。对了,明程,你身手那么好,怎么伱弟弟身手一点都不行?” 肖金峰有些好奇,也多少有些遗憾。 常言道,虎父无犬子,他本来以为高明程这么厉害,那么身为高明程的弟弟,高明万应该也不至于太差。 结果却发现高明万简直没有身手可言。 农民出身的他,倒是有一把子力气,但也仅限于此了。 高明程闻言,笑道:“我三弟打小也有几分机灵,他很少惹事,就算惹事了,也还有我这个二哥罩着。他没怎么打过架,但教他一些基础的防守招式,应该还是可以的。” “那是要教的,这出门在外,总要能够跟人过上几招才行。”肖金峰说道,自从知道高明万不会打架后,每天的功课除了学习开车、修车外,就还加上练武了。 肖金峰出身军旅,教给高明万的招式,自然也是来自军中,都是很实用的招式。 提起出车,高明程又说道:“对了,肖大哥,我今年十月份,还得去一趟樟树,参加那边的药交会。到时候想租一辆小卡车,你看你们公司方便吗?” 去年他带着高壮和黄大志两人,扛着六大袋药材,挤着火车前去樟树,好在两地相隔不远,不然真是折腾的很。 那会儿他就打算下次再去时,就弄个车。 现在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关系,那么自然从肖金峰这边租车了,于是他又说道:“药交会上,天南地北的药材都有,肖大哥你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那边贩些我们这儿没有的药,然后带去其他地方卖。” 肖金峰笑着说道:“你去樟树卖药的事情,我听高局说起过,你们高家村本是空有宝山,没有销路,现在被你闯出一条路来,除了你自己能够赚钱外,也带着村民们赚了一些钱,这就很好。” “你既然今年还要去,那么我们就一起去,也别提什么租车不租车的事情,都是自家兄弟,彼此行个方便而已。” 肖金峰说的诚恳,高明程笑了笑,没急着答话,而是看向高国兵。 高国兵一直听着他们说话,此时点了点头,表示这事没问题。 于是这事就这么说好了,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卡车,高明程今年可以多收一些药材,除了从高家村收外,还可以将收药材的范围扩大到周边的几个村子。 这样一来,就能够多赚一些钱了,并且可以提前一些时间就开始收。 聊完了这个,高明程打开手里的帆布包,说道:“我这一趟去了羊城,主要是买了一些那边新流行的衣服,也顺便进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回来卖。” “叔,我给你带了礼物,你看喜不喜欢?高岳和婶婶也有。哦,肖大哥也有!” 高明程笑着把东西拿出来,递给高国兵的有三样东西,两块电子手表,一斤干鲍鱼。 而递给肖金峰的,则是一副蛤蟆镜。 肖金峰接过蛤蟆镜,笑了,说道:“我在路上时,就看到那些大城市的年轻人,都爱戴这个,当时还准备买呢,只是一时没空。现在我总算也有了。” 肖金峰很给面子的说着,又当场戴上蛤蟆镜。 别说,还挺帅的! 高国兵也看着肖金峰笑道:“很帅气!” 他低头看桌子上的两块电子手表,这是樱花国的货,样子很新颖独特,他取下手腕上的旧表,把新表戴上,抬腕欣赏着。 肖金峰也笑着称赞:“高局这手表也很好看,时尚的很。” 于是整个办公室里,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高国兵问高明程有多少货,是打算慢慢卖,还是一口气批发出去。 高明程的货其实也不算太多,毕竟人手有限,而许多美又身体不舒服,一路上他还得照顾许多美。 他送给高国兵的两块手表,是较为昂贵的,但他进的货,大部分是便宜货,进货价只要几块钱,但黑白液晶屏,就是这个时代最具未来感的潮品了,年轻人那是相当的喜欢,再加上价钱不是太贵,只要省一省,还是能够买到的。 他进了很多金色的款式,那是最有味道,也是销售的最好的。 高明程如实说了,然后从高国兵这边得到一个人的信息,说是卖货可以找他,价钱很公道,给钱也利索。 肖金峰询问了一些货物的进价,然后也有些心动了。 他的运输公司刚开没多久,公司里没几辆车,也没几个人,他也只是隔三差五跑跑短途而已。 现在得知了羊城那边的消息,就觉得想要赚钱,还得跑长途才行。 于是他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并且对高国兵说道:“高局,本来我们打算晚一两个月再买卡车,我看不如现在就买?早买早赚钱!至于司机,从交通局那边借一个人来,您看怎么样?” 高国兵沉吟几秒,然后说道:“运输公司是你主管,你觉得行,那就干!公司里的钱够不够买车?” 肖金峰说道:“够买一辆卡车,就先买一辆,年底时,再买一辆。” 高国兵并无意见,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肖金峰和高国兵聊完了,准备告辞走人,高明程也没有多留,他还得去办事呢。 但他走时,高国兵却喊住了他,说道:“你是明天再回村里?今晚就到家里来住!” 高明程却拒绝了,说道:“多美水土不服,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让她好好的休息休息。” 高国兵家是有一个空房间,他要是一个人,那就厚颜住下了,但现在是他和许多美两个人,那就有些不好了。 在有些地方,出门做客时,夫妻是不能睡在一张床上的,说是这样会对主家不好。 他们这儿不算太讲究,但夫妻两个上别人家去,其中一个还是病恹恹的,那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有后世人的观念,那就是宁可住宾馆,也不住亲朋家,以免给人带来麻烦,而自己也会不那么方便舒适。 高国兵不是很赞同,但高明程已经找了宾馆了,于是也不再多说什么,只说道:“那今晚到家里来吃饭。” “行!我办完事,就带多美过去。”这回高明程应下了。 于是出门去,他看到大厅里有人在那里哭诉着什么,有民警在旁边询问和记录,似乎是有什么案子发生了。 这个案子不归黄大志管,因此黄大志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低着头正在写画着什么。 高明程走了过去,低头一看,发现黄大志是在绘画,画的人有些面熟,他辨认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是小宋。 呃,若非他是先认识小宋的,那么是真的认不出来啊! “大志,你出来一下。”高明程说道,这里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哎。”黄大志应着,他早就知道高明程来了,现在看到高明程来找他了,还有些高兴。 两人走了出去,寻了一处隐蔽的角落站着。 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 他笑着将手表递给黄大志,说道:“劳力士,国外的货!你猜要多少钱?” 黄大志看到那手表时,眼睛就瞪大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新奇奢华的手表。 他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块半旧的庐山牌手表了,这是他从同事那儿买的,只花了二十块。 如今成了协警,没有手表可是不行的,因此黄大志是忍痛买下这块手表的,但有了手表后,他发现的确方便了很多。 “多少钱?”黄大志接过那块劳力士手表,心扑通扑通跳着,他已经预感到这块手表肯定很贵了。 国外的货呢……得好几百? 黄大志撑大了胆子想着。 “一千三百多!这表昂贵,以后还会更值钱,你好好收着,私底下赏玩就好,别被人发现了。”高明程把配套的盒子也拿了出来,让黄大志装好。 当黄大志听说要一千三百多时,整个人都僵住了,手想哆嗦,却又不敢,生怕手里的手表一个不小心就掉在地上了。 他连忙把手表还给高明程,不肯拿着了。 高明程又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笑着说道:“你那块是送给你的,这块是我的!也是劳力士的!” “我在羊城时,把黄金卖掉了,我和你说一说这买卖的过程和价钱。”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 然后又说道:“最近几年,黄金应该都是这个价。你自己可以琢磨琢磨找个机会卖掉一些。你最好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先留着,咱们总有光明正大戴它的那一天!” 高明程的话,把黄大志说的热血澎湃起来,他重重的“嗯”了声,对未来更加的憧憬了。 话都说到这一步了,黄大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仔细的把手表装进盒子里,然后藏在衣服内袋中,决定把东西好好的藏住。 “行了,我还有事要去办,以后咱们互通有无,有好事都别忘记对方哈!”高明程笑着,和黄大志道别,然后出了警局,前去卖货了。 他先是寻了高国兵介绍的人,拿出样货,谈妥了价钱,然后再回一趟宾馆,把货拿了过去,然后一手出货,一手收钱。 批发的利润低点,但钱就是这样,不可能都是你一个人赚的。 数着刚到手的钱,高明程的心情挺不错的,这一趟羊城之旅,不亏! 这还是他携带的货物不多,如果有一辆卡车,往羊城那么一跑,钱就跟流水似的赚来了。 第二百零六章 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 第207章 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 当天晚上,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在这里吃了晚饭。 许多美并没有生病,只是路途辛苦导致的疲累,在宾馆休息几个小时后,她的状态就好了很多,但想要彻底恢复,还得好好的休息几天才行。 这一顿饭,气氛十分和谐。 高岳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手表,戴在手上,感觉很好看,和之前那块庐山牌手表一比,这块能好看一百倍! 并且特别的时尚科技,在看到它的第一眼,高岳就移不开视线了,这会儿手表正牢牢地戴在他的手腕上呢,并且时不时要低头看一眼。 婶婶赵冬梅也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鲍鱼,鲍鱼的名声,那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向被视为珍贵之物。 他们这儿不临海,几乎吃不到什么海产品,所以能够收到珍贵的鲍鱼,的确很让人高兴。 吃过晚饭,大家又聊了近一个小时,直到九点多,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离开,离开时,是骑着自行车的。 明天一大早,他们就会直接返回高家村。 说是一大早就出发,但其实一觉睡到了上午八点半,别以为这还很早,对于经常六点半起床的许多美来说,已经很晚了。 两人随意吃过早饭,然后就准备回村了。 昨天高明程就卖掉了电子手表和蛤蟆镜,所以携带的东西直接少了一半,高明程将装衣服的袋子用绳子绑在前面的横杆上,后面的许多美就只需要拿着一个小包就行了。 这个小包里面,有他们给家里人带的礼物。 为了方便和以示公平,都是统一送的那种便宜的电子手表,这玩意新奇又实用,关键是批发价也相对便宜。 高明程踩着自行车踏板,速度简直快的要出现残影了,六月底的风穿过一片片山林,吹佛在他们的身上,给人带来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中午和下午时,那风中仅剩的凉意就会消失,化为灼热。 赶在一天最热之前,高明程和许多美终于回到高家村了。 看到熟悉的村子,许多美竟然有种奇异的激动。 在外面跑了一趟后,再回到这里,就有种安心感。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而落叶归根的思想,是古往今来许多人都共有的一种情绪。 刚进村子,就有村民看到了他们,于是都询问起来。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去了羊城,也都知道羊城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那里也很繁华富裕。 盛情难却,高明程只得把自行车停在村口最大的那棵樟树底下,这棵樟树有百年树龄,树冠蔽天,是遮阴纳凉的最佳场所,也是村里八卦流言的诞生地。 高明程口才好,那是大谈特谈羊城之旅,把一路上有趣的见闻都说的极为风趣,引人心动。 于是,想出远门见见世界的念头,就此植入年轻一辈的脑海中。 这会儿出门的人少,等到九十年代,村里的年轻人就会渐渐都走出这个村子,进入到陌生的大城市中。 他们有的人在工地干活,有的人在工厂干活,也有人做起了小生意。 高明程的堂叔高繁茂的两个儿子,就去了皮革出名的那个城市,先是做小工,后来自己也开了一家皮革厂,做起了皮衣销售,赚到了不少的钱。 这是后话,但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自己这次的夸夸其谈,使得两位堂兄早了两年出门干活了。 话说的差不多后,高明程就寻了个理由脱身离开了,否则被人缠住,那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的了。 回到家中,高明程见许多美的状态仍旧不太好,于是说道:“你在家里休息,我出门去送东西。” 许多美的确有些疲累,但硬撑的身体说道:“我二姐和哥哥的礼物,我还是先送去,省的她说三道四。” 可见许多美也是很清楚她二姐的为人的,于是她拿着两块电子手表去了她二姐家。 这次出远门,让她哥哥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和地里的庄稼,除了礼物,还要有工钱的。 高明程没参与许多美姐妹间的事情,他把带回来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番,把要给高守旺那边送去的样衣都用一个袋子单独装好,然后又单独装上礼物。 他蹬着自行车,再次出门而去。 先去了高守旺家,还未进门,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以及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 仔细一听,原来话题还是有关于他的。 关于他从羊城回来的消息,早已经传遍整个村子了。 但高守旺等人都还稳得住,因为他们知道,等高明程收拾好后,肯定会到这里来的。 “守旺叔!飞霞婶子!我来了!”高明程把自行车放在院门边上,提着一大袋的东西笑着走了进去。 “二哥!”高淑芳第一个站了起来,满脸喜悦的看着高明程。 在场的人中,只有她和高明程的关系最亲近,一母同胞的兄妹。 高守旺和董飞霞也站不住了,快步走到高明程身边来,两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个大袋子,神情隐隐激动。 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制衣厂了,因此都很想好好的干出一番事业来。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这般努力,和他们的儿子有关。 在一次信中,他们的大儿子委婉的表示自己谈了对象,对象身份不一般,以后可能不会退伍转业回乡之类的。 高守旺和董飞霞看了,又是高兴,又是伤感。 老一辈的人,自然是不希望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同时他们觉得女方身份高,那么自己的儿子就跟入赘一样,这让他们心里又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上辈子他们没法,只得认了,之后为了照顾孙子,更是举家搬迁,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高家村来了。 但这辈子,他们和高明程有了交情,并且高明程表示想去县里开服装店。 卖衣服,那自然就得进货,既如此,那么他们何不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制作成衣出来卖呢? 董飞霞有手艺,她女儿也有手艺,再带几个徒弟,一个草创班子就这么出来了。 只要制衣厂做起来了,有了钱,那就有了底气,即使女方身份高,他们也不至于直不起腰杆来。 但她们的阅历有限,虽然做了十来年的衣服,但来来回回,做的款式都差不多,她们所见不多,所会的自然也不多。 好在这时高明程又提出,他会带许多美出门见世面,顺便把羊城那边流行的衣服都买回来。 有了这些样衣,他们把样衣拆掉,打板,裁剪,就可以缝制出差不多的款式了。 这其实就是抄袭,不过这会儿没人会来找你谈版权问题罢了。 高明程带来的衣服,已经被拿了出来,大部分是夏装,男女老少的款式都有,还有两件冬衣,一件男装,一件女装。 在大热天买到冬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满大街的档口都是挂着夏装,连秋装都没有的。 高明程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很快就和一个档口的老板搭上关系,然后通过这个老板,拿到了去年冬天卖的最好的两款男女大衣。 对于羊城的人来说,去年的款式到今年时,就已经落伍不时尚了,但时尚流行这种东西,往往都是从大城市开始,然后蔓延到小城市。 这两款冬衣拿到小县城来,那就是最时髦最好看不过的了。 “真好看!” “太漂亮了!” “我好想穿!” “这布料……好特别啊!” 惊叹声连连响起,高淑芳几个小姑娘,已经被那一大堆的连衣裙迷失了心神。 所谓,女人的衣柜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高淑芳等人也是如此,之所以没有买买买,那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好看!太好看了!这羊城的东西,就是不同!”董飞霞满眼放光,亦是对这些漂亮衣服爱不释手。 她快速挑了几条裙子出来,说道:“淑芳,你们几个拿去试试,看看上身效果怎么样?” 她眼光不错,挑的几件裙子,都是最适合高淑芳她们几个的。 几人都是爱美的年纪,当场就按奈不住了,拿着衣服进了董飞霞的房间,在里面换起了衣服。 不过两分钟,三人就陆续出来了。 穿上最新款的连衣裙后,三人竟然瞬间时髦洋气了,假如再换个发型,烫个发,化个妆什么的,那定然连亲妈都未必认识了。 高明程在旁边看着,也觉得这几件裙子她们穿着很合适,于是大方的说道:“等这几件裙子拆解打板后,就送给伱们穿!” 他买回来的衣服,所有权是归他的,只是让高守旺他们拆解打板罢了。 “二哥!你真是太好了!”高淑芳当场乐得蹦蹦跳跳起来,其余两个堂妹,也都喜形于色。 她们万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处。 高明程又对高守旺两口子说道:“这些衣服,你们打板后,我是要收回送人的。” 高守旺当即说道:“这是应该的。” 这些衣服也值不少钱了,他们可不敢占这么多便宜。 能把这些衣服拆解打板,然后再照着做,就已经占了大便宜了。 把话说明白了后,高明程又从另外一个包里拿出三个电子手表来,一款男式,两款女式的。 男式送给了高守旺,女式给了董飞霞和高淑芳。 至于高淑珍两人是没有的。 虽说堂兄堂妹也亲,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他只给自家人送,这是没多少毛病的。 即使眼馋,也最多私底下嘀咕两句罢了。 高淑珍两人的神情虽有羡慕,但也没有不满,她们对自己能够得到一件新裙子,已经是欣喜若狂了。 “这是什么?手表吗?好奇怪的手表!”高淑芳大惊小怪的喊道,声音里满是欢喜和激动。 高明程感受到她的那份快乐,也笑了笑,对大家说了一下电子手表要怎么用。 他送的是最简单的款式,说实话,不怎么好看,但是足够新颖啊!液晶屏幕,就代表着新科技了!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真是太神奇了,简直百看不厌。 高明程在这儿说了一会儿话,就告辞离开了,他还要去自己爸妈家。 到了自己爸妈家,没想到家里人居然都在,就连他的嫂子都抱着孩子坐在屋檐下,当他的身影出现后,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 大家长高远见第一个发话:“明程,你回来了,一路上还好?” 得,高明程知道要说些什么了,于是又说了一通路上的所见所闻,听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眼中充满了憧憬。 他说的这些,自然是挑拣出来的,至于黑暗的部分,那都闭口不言的,因为暂时没这个必要。 让村里人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也不是一件坏事。 小山村虽好,却也没有什么大的发展,若是一辈子只能困在这里,那也是一桩惨事。 只有不差钱,又自由时,小山村才是令人向往的所在。 和大家说了一会儿见闻后,接下来就到最令人期待的环节了,送礼! 高明程拿出好几块手表来,有男款有女款,笑着说道:“一人一块,你们自己挑!” 颜色都不同,但金色的占了一大半。 试问,谁能不喜欢金色呢? 果然,金色是最先被挑走的,剩下的几个人,还在那儿纠结来纠结去的。 高奶奶坐在凳子上没动,虽然她的眼底透露出好奇之色,但她却依旧可以不动如山。 活到她这个岁数,对一些东西,自然就看淡了。 看到多出来一块手表,高奶奶笑着说道:“明程,我一把年纪了,又不晓得怎么看手表,我的这块就不要了,你拿回去。” 高明程对此也不意外,顺理成章的收回最后一块手表,然后变魔术般的又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他把那样东西递给高奶奶,说道:“奶奶,这个送给你。” 那是一根造型古朴的银簪,虽然是空心的,但拿在手里,依旧很有质感。 高奶奶习惯老式的盘发,用的是一根木棍,看上去多少有些不够体面。 所以高明程在羊城逛街时,就看中了这款造型古朴的银簪。 高奶奶看到那根银簪时,声音都紧了几分,问道:“这是银的?” 高明程笑着点头。 高奶奶瞬间有泪水盈眶,她活了一辈子,还从来没有一样金银首饰呢! 在我儿子发病的第四天,我女儿也发病了,接下来继续去医院打卡,如今医院的儿科,十个病人就有九个手口足!最近这个病传染的太迅猛了! 诸位有娃的书友们,也要注意娃娃的身体情况啊! 第二百零七章 承包,挖池塘 第208章 承包,挖池塘 高明程去过羊城的事情,就成了最近村里的大八卦了,几乎人人都要提起这件事,当大家看到高远见他们人手一块电子手表时,就纷纷凑上前去看这个新奇的玩意。 自然也有人询问要怎么用,以及多少钱。 高明程如实说了,不过说的价钱是卖价,而非批发价。 于是价钱一说出,有心人私底下一算账,就咋舌了,暗想高明程到底做了什么生意,竟然花这么多钱拿来送人! 原本各种猜测都有,但很快,这个猜测就往高国兵的身上靠了,如今人人都知道高国兵当官了! 当初的股长,其实也算官,但说出来,总不如局长那么好听和威风。 往高国兵身上扯后,大家倒不再眼红高明程有钱了,大约是惹不起。 高明程本身就是个狠角色,打小就打架斗殴第一名,现在又有高国兵这个靠山,村里人无事可不敢去招惹他。 高明程听闻后,只是哂笑一下,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从羊城回来了,该办的事情也已经办好了,那么接下来就该把承包山林的事情搞定。 他卖掉黄金后,又顺手倒卖了一批电子手表和蛤蟆镜,手里算是有一笔钱了,这笔钱足够他承包山林,以及之后的整地了。 找村委的人一谈,事情很快就办妥了,把山林承包出去,对村委是有极大好处的,在没有人与之竞争的情况下,高明程顺利的把那座小山承包到了。 因为小山无名,高明程当场给取了个名字叫小富山。名字很俗,但他表示很喜欢! 把小富山承包到手后,高明程很快就在村里召集人手了,打算在早稻收割之前,把小富山脚下的那一片洼地给挖成池塘出来。 那些挖出来的泥土也不会浪费,可以用来肥土,顺便再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 村里人不怕力气活,只怕没活干,高明程一吆喝,从者如云。 都是一个村的人,也不好要这个不要那个的,好在事情很多,不但要挖池塘,还要砍树,整地,这些都是需要人手的。 所以只要愿意来干活的,且都是勤劳肯干的人,高明程就来者不拒。 至于那些偷奸耍滑的,也不敢到高明程这里来闹事,因为他们加起来,都打不赢高明程一个人呢。 事情进展的不错,为了方便,高明程没包午饭,只把工钱提高一点,工钱比修铁路那会儿,还要再高上五毛钱。 修铁路是力气活,这个也是力气活,但好在离家近,路上省事了。 高明程最初时,领着人指点江山了一会,让他们知道该怎么干活,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他隔三差五得进山查看蜂箱的情况,查看茯苓的长势,顺便再看看自然生长的其他药材,比如灵芝、黄栀子等。 这一日,高明程提着摇蜜机进山了。 相隔这么久,蜂箱里的蜜已经满了,颜色都偏深了,是时候摇蜜了。 蜂蜜如果酿的时间不够久,那么水分较多,颜色也较浅,透过阳光看,类似金黄色,如果酿的时间够久,那么颜色较深,就是暗沉的琥珀色,它的质地更粘稠香甜,保质期也会更久。 高明程每次都是等酿的差不多了,才会来摇蜜的,否则人家买蜜的人,就会觉得掺水划不来。 花费一天的时间,才把蜂箱里的蜜都摇了出来,饶是高明程,也觉得手臂酸痛了。 看着一大缸的蜂蜜,高明程又喜又愁。 是的,一大缸! 因为蜂蜜太多,家里没有足够多的容器来装了,因此把水缸洗干净,控干水后,就用来暂时装蜂蜜了。 高明程左右张望了下,思忖着明天去县里一趟,得再买一些瓶子回来。 其实他还在考虑要不要买一个拖拉机,不然货物太多,往返县城时总是不太方便。 小富山里的树木,只有少部分可以卖钱,大部分都是无用的杂树杂草,对于这部分,高明程大方的许诺做事的人,告诉他们杂草是可以带回家去的。 别小看杂草,这些都是能够烧火的燃料。 村里人几乎没人花钱去买煤炭,每天煮饭炒菜,用的都是柴火,有时候柴火不够,还会到别人的山头去偷,然后引发骂架干架的事情。 高明程院墙的外面,就堆了很多砍伐下来的杂树,这些杂树先随意堆放晒干,等到要用时,再将之砍成一小节一小节的,然后垒好。 有人说,哪户人家的柴火垒的又高又好,那么哪户人家的日子就过的兴旺,有些人能把柴火靠墙垒着,垒满整个墙面呢! 高明程召集而来的人,大部分都被安排挖池塘,打算赶在收割早稻前挖好池塘,想要种树,蓄水池就很重要,再说了,今年九月会天旱,蓄水池的作用就更重要了。 高明程并非全然不管小富山的,忙完自家的事情后,他也会脱掉上衣,露出精壮的膀子,和其他人一起干活,他干起活来,那是又快又好,激得其他人都不敢放慢速度,生怕被比下去。 拿人工钱,却比主家干活还慢,那不是让人说道嘛! “挖到泉眼了!哈哈,这块地老是湿湿烂烂的,我就说底下肯定有泉眼!” “不错不错,有泉眼,就不愁没水种树了。” 干活的人都拄着锄头,纷纷笑了起来,沉闷的气氛因此变得轻松欢快起来。 高明程走了过去查看,挖通泉眼的地方开始汩汩的冒着清水,原本底下有一小洼水,现在有渐渐变多的趋势了。 于是他说道:“哥几个继续挖,先把泉眼的地方再往下面挖深点,然后再挖其他的地方,争取今明两天就把池塘挖好!” “好咧!”大家应着,都知道挖通泉眼后,水就会变多,如果不及时挖好池塘,就会很不方便了。 于是大家一起动手,挖土的挖土,挑土的挑土,忙碌的井井有条。 高明程也在挖土,争取这两天就把池塘彻底挖好。 他的池塘不算太大,也就两亩出头的样子,挖的也不算太深,底下都是深灰色的细泥土,除了部分石块外,都是很好的种植土。 他迅速的挖着,装土的簸箕很快就满了,然后被人挑走。 人多力量,到傍晚时,这个池塘就挖的差不多了,泉眼处,已经累积了一些水,有人小腿那么高了。 等明天时,水就会更多。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明天再把四周修一修,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了!”高明程把锄头一丢,大声的说道。 “好咧。”其余人应着,纷纷抬手擦拭脸上的汗水。 大家几乎是争分夺秒的干着活,一群人使劲时还不觉得,现在一停下,就有种手臂打颤,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高明程看到他们这个样子,不好意思的笑了。 如果不是他在,这些人也未必会使出吃奶的劲头来。 一群人陆续回到自家,有些人一屁股坐下,等着吃饭,有些人则爱干净些,先跑到水库那儿囫囵的洗个澡先。 晚上七点时,夏季带来的灼热逐渐消散,有风从山岗中吹来,树叶飒飒,野花摇曳,它们带走了大地仅剩的灼热,送来了久违的清凉。 住在小山村就是如此,哪怕是在炎热的夏季,早晚也是比较凉快的。 高明程家的晚饭,已经摆在院子里吃了。吃过饭后,高明程躺在躺椅上休息,许多美则在厨房收拾碗筷,一边收拾,一边唱着小曲。 这曲子,还是从羊城那儿听到的。 许多美有几分唱歌的天分,听过几次的曲子,也能够唱的出来,并且音调大致不差。 高明程就不行了,他是典型的五音不全,因此极少开口唱歌,省的惹人发笑。 听着许多美那优美的歌声,高明程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要给许多美买一个录音机来。 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造型就是穿着喇叭裤,戴着蛤蟆镜,然后拿着录音机! 干嘛呢?当然是唱歌,蹦迪! 86年时,崔健演唱了《一无所有》,自此华夏的摇滚乐就诞生了,而在今年,“迪斯科女王”张蔷会刮起超强旋风,引导了时尚年轻人的狂欢。 再之后,邓丽君的金曲《我只在乎你》,齐秦的金曲《大约在冬季》《外面的世界》,以及王杰首张专辑《一场游戏一场梦》都陆续发行,给人们带来更多的音乐。 娱乐圈也即将进入一个神仙打架的时代,诞生了许多好看的电影和歌曲。 高明程微眯着眼睛,脑海中浮现着各种杂乱的思绪,渐渐地,他在许多美的歌声中睡着了。 第二百零八章 收割早稻 第209章 收割早稻 山脚下的池塘刚挖好,天气就越发炎热,连续一个月的大太阳了,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 此时天旱已经有了迹象,只是无人在意。 甚至还要说上一句,幸好最近天气好,好割稻穗晒谷子。 此时水库里的水还未减少,但随着种植晚稻,水库放水之后,就会初现端倪了。 高明程看着自家池塘里的水,心就踏实了。 有了这些水,才能保证接下来的种树不会失败,不过由于天气和树苗的缘故,今年也不会大批量的种植,顶多是少量种植试试水。 至于种什么,他大致有了想法。 首先,他承包这座小山,绝不是为了单一的产业,也就是说,他不会全部拿来种植砂糖橘,因为砂糖橘能否在这里被他种植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除了砂糖橘,南丰的蜜桔也要去搞一批果树来,这个他得亲自去,上辈子是通过果农采购的果苗,人家信誓旦旦说是南丰蜜桔,但他种出来后,却货不对板。 另外柑橘家族的橙子、柚子自然也不能少。这个可以集中种在一片山上,规划占地在一百亩左右,因为这边的地理气候等,都适合柑橘类的果树生长,所以会种植的多一些。 另外还得把常见常吃的果树都种上一小片,但这个得随缘,得买到好品种的果苗才行。 比如他们这儿也盛产杨梅、枇杷,但随处可见的是野生品种,杨梅能够酸掉牙齿,枇杷是皮厚籽大,肉薄水分少。 山里也有大片的野葡萄,长势茂盛,就是果子照样酸涩的很,难以下咽。 其实用来酿造葡萄酒的话,那也行,但需要消耗大量的白砂糖才行,如今白砂糖一块钱一斤,可没人舍得拿这么多糖来酿葡萄酒。 与其喝葡萄酒,村里人更喜欢喝捻子酒,认为捻子酒更养生。 “明程,村里有人开始割稻穗了,我们什么时候割?我刚才去地里看过了,我们的稻穗也熟的差不多了。”许多美戴着草帽,穿着一套旧的长衣长裤。 在热天时下地干活,不能穿短的,得穿长的才行,既可以防止太阳晒黑晒伤皮肤,也可以防止草割伤皮肤。 有些草的边缘,如同锯子般,人从中走过时,一个不小心,腿上就会留下一道血痕,并且有些草还有毒,被割伤后,令人疼痛难忍。 高明程随手拿了一个草帽戴上,说道:“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总共就一亩田,一会儿的事!” 许多美也没有意见,当即把准备好的镰刀和扁担带上。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自家稻田走去,一路上,果然看到已经有人在割稻挑稻了,整个村子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在没有收割机的年代,稻穗都是依靠人力收割的,一手握住一把稻穗,一手持镰刀,将之齐根割断,然后堆拢在一块儿,等堆拢到差不多大小了,再将之打结捆绑好,用扁担挑回家去。 高明程和许多美走到属于自己的稻田里,高明程低头看了一眼稻穗,金灿灿的稻穗谦虚的垂着头,风吹过,带来阵阵稻香。 今年的稻穗种的还不错,上半年风调雨顺,大部分人的稻穗都种的不错,只是产量上,多少有些区别。 有些人迷信化肥,很喜欢用化肥,而有些人觉得农家肥才好,因此不用化肥。 高明程家是农家肥和化肥混着用的,没想到长势极好。 高明程用手捻下一粒谷子,然后搓开皮,观察里面的米粒,发现米粒很硬,确实已经成熟了。 他随手丢进嘴里,将之嚼碎,品尝着新稻的味道。 一般来说,早稻的口感是比晚稻差一点的,不过早稻煮饭更出饭一些,所以在村里也是极受欢迎的。 “是成熟了,我们开始割!”高明程说道,第一个下地干活。 他顺着田埂下地,一脚踩在稍显湿滑的田地里,人踩在那里,脚印下陷了一寸左右。 如果雨水多的话,这会儿田里就相对湿些,但今年已经一个多月没下雨了,所以这会儿已经快要干了。 等种植晚稻前,就得开水库放水才行了。 高明程干活是又快又好,许多美干起活来也是干脆利索,绝无一丝一毫的娇气。 高明程看她埋头干活,没一会儿,就堆了一地的稻穗了,他干脆上前把稻穗捆绑好,然后用扁担挑回家去。 这些稻穗也不用箩筐来装,直接捆成两大捆,然后用扁担一边插上一捆,就这么给固定住了。 “我把稻穗挑回家去,你慢慢割,别急。”高明程叮嘱着,然后挑起扁担,快步朝家里走去。 家住牛尾岭下的坏处,此时就出现了,因为这一大片的稻田离老村较近,那么自然离牛尾岭较远了。 好在高明程体力充沛,并不怕这点距离。他挑着担子,快步走着,宛若一阵风般,很快就消失在人来人往的田埂,等走到无人处,他的速度就又快上了几分。 回到自家,他把捆住的稻穗解开,就这么摊晒在院子里。 这院子已经完全硬化了,水泥地最好晒稻穗了。 干完这些,他没有停留,又继续朝稻田走去。 在两人齐心协力的劳作下,一亩田的稻穗很快就收割完毕了,许多美直起腰来,脸上绽放出满意的笑容。 “走!回家去!”高明程家算是村里第一个收割完毕的,谁让他家稻田少呢,总共才一亩田,夫妻两个又都是干活利索的人。 两人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喝茶水。 一大早,许多美就煮好开水了,然后泡上自制的茶叶,这种茶叶的味道自然不如那些名茶好,但也有一股风味,并且夏天喝茶,有解暑的功能,比喝白开水要好。 两人喝过茶水解渴,然后就开始继续忙活了。 稻穗是割回来了,但还得脱粒呢。 如果有打谷机,那也方便,一面脚踩,一面手持稻穗,将顶端的谷子部分和铁器相接,然后将谷子击落就行。 但高明程还没有置办打谷机,所以他家的脱粒,得靠老办法。 只见高明程抓起一把稻穗,手抓在稻穗的根部,然后将长满谷子的部位朝着墙壁摔打,随着他摔打的动作,谷子就纷纷脱落,迸射开来。 第二百零九章 要出幺蛾子了 第210章 要出幺蛾子了 七月是一年最繁忙的时候,也叫做双抢,这个时候,需要抢收庄稼抢种庄稼,一个月忙碌下去,人都能累瘦几斤。 高明程家的田少,但忙完自家的活后,他也不能歇着,得去给爸妈家和细奶奶家帮忙。 今年他三弟去了县里的运输公司做事,没法帮家里干活,但他四弟已经初中毕业,并且没考上中专和高中,只能留在村里务农了。 饶是如此,人手也不够,他家本来有九亩田,他分家时,分走了一亩,就还剩下八亩,但是呢,高奶奶年纪大了,自然是没法下地干活,而他大嫂也得在家带孩子做家务。 高明程先给他爸妈家帮了一天的忙,然后又给细奶奶家帮了一天的忙。 细奶奶家今年多了一个人,但何秀曼却怀孕了,身体不是常人能比的,她倒是逞能想下地去干活,但细奶奶和高壮都不肯让她下地,只让她留在家里煮饭。 给出的理由也正经,家里总要有人煮饭的,在忙碌大半天后,能够吃上一顿丰盛而美味的饭菜,那就很好。 有了高明程的帮忙后,这两家人都松快了不少。 才帮着他们两家收割稻子,高明程又要忙自家的事情了,因为他得耕田,为之后的插秧做准备了。 都说养牛千日,用牛一时,家里的牛犊是春天那会儿买回来的,养到现在,也还没有一岁呢。 一般情况下,牛在一岁的时候,就会开始给牛扎一个牛鼻圈,如果时间过早,牛鼻圈很容易失败。 只要有了牛鼻圈,经过几天愈合以后,就可以拉着牛鼻圈进行调教了。但是,这个时间段,小牛的身体还没有长好,力气还很小,它是拉不动犁的。 高明程家的牛还没有扎牛鼻圈,是用绳子套在牛的头上,绳子呈三角形,绑住了牛的整个头颅,不容易挣脱。 而每天晚上关在牛栏里休息时,这绳子就会解开,能够让牛更轻松些。 小牛还不能干活,因此这地里的活,还得自己干。 高明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虽然他给自家爸妈和细奶奶家干活,但没让许多美也一起去。 许多美虽然干活也利索,但她毕竟是女人,力气小,不能太累着了。 只是,高明程心疼许多美,许多美却也心疼自己的二姐,看到二姐大着肚子下地干活,她义不容辞的提出要帮忙。 这大概就是村里的人情世故,会在需要时,彼此帮忙。 晚稻要赶在八月前插秧,否则晚了的话,就会影响收成,而农民,是最在乎收成的。 因此每家每户都在忙碌着,连军岭的老集都没有多少人去了,大部分去的人,也是为了去买肉。 这个时候,肉是最好卖的。 高明程也去买肉了,还顺便给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都带了,每年双抢的时候,吃肉的频率就会比平时高的多。 因为天气炎热存放不住,因此一般是赶一次集,就会吃上一回肉,吃了肉后,人的身体状态就会好很多。 除了猪肉,饭桌上还会有一些泥鳅和黄鳝。 家里有五六岁孩子的,因为力气小,地里的活也帮不上忙,却可以提着一个袋子,跑到田里去捡遗失的稻穗和捉泥鳅,捉到的泥鳅养上两天吐尽泥沙,拿油煎一下,再放青椒炒,那滋味也是很不错的。 高明程在犁田时,就顺便捉到一盆子泥鳅,这会儿正放在盆子里养着。 由于田里没多少水,因此村里的人在商量着该放水了。 其实这也没啥好商量的,因为没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会儿水库里的水还比较满,大家心态也还好,没有争水的念头,一个个都很淡定,早一天进水和晚一天进水,都不太计较。 等到九月时,那会儿稻子正在灌浆,田里却干裂了,庄稼急着用水呢,而这个时候,水库里的水也快要见底了。 那么谁先用水,谁后用水,就很值得说道说道了。 这种说道的最后,就会演变成斗殴,严重点就是持械斗殴,再严重点,就是会死人。 高明程知道这些,却也无可奈何,天旱没水,也不是人力可以解决的事情。 所以说农民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呢,就吃的饱,旱涝时,就得饿肚子了。 他们这儿没有大江大河,因此几乎没有涝过,但旱嘛,是隔几年就会有一次的。 田里放了水后,就可以准备插秧了。 插秧比抛秧收成好些,长的也笔直些,因此村里人都选择插秧,但在后世,选择抛秧的人就多了,因为人手不足,插秧太累,抛秧就会省事省力很多,并且那个时候,田里少产那么十来斤稻谷,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尽管知道会减产,但高明程还是和大家一样,一起犁田,一起插秧,没有表现出异样来。 倘若他因为会减产,就干脆不种晚稻,那他得被人指着鼻子骂了,骂什么呢?大约是数典忘祖! 忙忙碌碌到七月底,田里的活总算是忙完了,大家都可以歇口气了。 高明程承包的小富山,依旧是需要雇人干活的,时间就定在三天后,他打算让人好好的休息几天,恢复了体力再来干活。 整个小富山经过丈量后,有二百九十八亩,差两亩就是三百亩了,但实际上,小富山山脚下的那些荒地,其实他也是可以使用的。 他可以在这里搭一个大棚子,用来放置干活的工具,和供人避暑遮阳所用。 以后果子成熟了,也可以把果子摘下来暂时放在棚子里,省的被太阳给晒坏了。 除了搭棚子,也可以种上一排树,这部分占用了,也无人会来争辩什么。 就在双抢结束后,高壮过来通知他,说明天中午上他家去吃饭,何秀曼的父母会过来给何秀曼送肚子钱。 这个事,本来是定在双抢前的,但因为高明程要去一趟羊城,高壮就特意过去通知了,之后那边又因为一些事耽搁了,于是就拖到现在了。 但没事,只要在孩子生下来前把这个礼走一遍,那就没什么让人可说的了。 “好,我明天中午过去。”高明程笑着答应下来。 但高壮说道:“明程哥,你把嫂子也带上!” 这会儿上别人家吃饭喝酒什么的,一般是一家人只去一个代表,没有拖家带口去的。 但高壮特意提出要高明程带许多美去了,那就没问题了。 于是第二天,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壮家,虽然他早就送过礼了,但也没有空着手去,而是拎着两只今早刚打到的兔子过去的。 他去时,高壮的姑姑一家已经到了,他的姑姑正在厨房帮着细奶奶煮饭,今天吃饭的人多,要准备的饭菜自然也多。 许多美也是眼里有活的人,进来后,就对高明程说道:“我也去帮忙。” “好。”高明程应着,目送她拎着兔子进了厨房。 而他则和高壮、以及高壮的几个表兄弟一起说话,大约十一点半时,何秀曼的娘家人才姗姗来迟。 上回定亲时,他们是骑着自行车来的,并且只有何秀曼和她爸妈三个人,但这回却是把家里人都带来了! 上到老,下到小,统统都来齐了! 看到这熟悉的一大家子,何秀曼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她有预感,她爸妈要出幺蛾子了! 第二百一十章 倒打一耙 第211章 倒打一耙 刚一进门,何秀曼的妈妈就拿出一个红包来,笑吟吟的走向何秀曼,大声说道:“亲家奶奶,你这孙媳妇娶的好?我家秀曼刚嫁进来就怀孕了,要为你们高家开枝散叶了!” “来,秀曼,这是给你的肚子钱,现在天气热,买东西存不住,还是给钱划算,这五十块伱拿着,想吃什么了,就自己再去买!” 何秀曼的妈妈强行把一个红包塞进何秀曼的手里,何秀曼的眉头下意识皱起,满心的不信,她爸妈会给她五十块钱? 怎么可能? 她下意识想当众打开红包,结果却被她妈妈紧紧的握住手,并且用眼神示意她不要乱动。 何秀曼见状,哪里还不明白,心底冷笑一声。 她就说嘛,她爸妈不可能这么大方给她五十块钱的! 但是呢,又要脸面,所以当众这么说,让人知道他们是给了大钱的,那么老老少少七个人来吃喝,就不显得那么丢脸了。 在何秀曼妈妈说话间,娘家的一行人已经走进大厅里了。 刚才还聚在一起说话的高壮、高明程以及那两个表兄弟,就立即走了过来,开始招待何秀曼的娘家人。 细奶奶听到声音后,也立即从厨房走了出来,笑着说道:“秀曼很好,感谢你们给我生了一个好孙媳妇!” “来,快进来坐!壮壮,把果子点心拿来,冯景,帮着倒下茶水!”细奶奶一连串的吩咐着,那冯景就是她外孙的名字。 两个小辈应着,手脚麻利的动了起来,不一会儿,桌子上就摆满了东西,有瓜子、花生、灌芯糖、鸡蛋糕、饼干和桃子,另外高壮又从水桶里抱出来一个大西瓜。 这西瓜是自家种的,清早就摘下浸泡在井水里,这样吃的时候,就会清凉可口。 他拿出刀子,迅速的将西瓜切开,绿色的条纹瓜皮被切开后,露出里面红色的瓜瓤来,并且有香甜的汁水流淌在桌子上。 高壮说道:“来吃西瓜!” 他又主动把切好的西瓜递给何秀曼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至于何秀曼的两个妹妹和弟弟,早就主动过去拿着东西吃了。 满桌子的好东西,令他们眼睛都睁大了,看见这个想吃,看见那个也想吃。 两个妹妹还好,年纪大些,也懂礼些,只敢吃上一些,不敢猛吃。 她们的弟弟就不同了,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子,他自小被惯坏了,家里所有好吃的东西,都是他的,因此他吃起东西来,是毫不顾忌形象,两只手一起拿,吃的满嘴都是食物,因为塞的太多,还有食物碎渣从嘴里掉出来。 看到自家弟弟这没出息的模样,何秀曼心梗的厉害。 她的爸妈见状,则是心疼的说道:“乖儿子,你慢点吃,多的是呢!吃不完,等下带回去吃也行的。” “是啊,留着点肚子,等下还要吃肉的。”何秀曼的奶奶也用慈祥的口吻说道。 何秀曼的弟弟今年十五岁,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再加上他打小吃穿的好,生的白白胖胖的,比同龄人就更能吃了,他一面吃着点心,一面含糊的问道:“有什么肉吃?我想吃大鸡腿!” 细奶奶站在一旁笑着说道:“有的,有的,今天杀了一只鸡炖了,有两个大鸡腿呢!到时候一个给你,一个给秀曼。” 何秀曼的弟弟名叫何永福,听了这话,当即眉毛都横立了起来,不屑的说道:“她一个丫头片子有什么资格吃大鸡腿?我要吃两个!” 此言一出,大部分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觉得这个何永福不像话。 只有他的爸妈和爷奶不以为然,只是大人更懂人情世故,于是他妈妈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手,小声的提醒道:“这在别人家,你注意点。” 何永福嘴一瘪,到底没有再说什么了。 何秀曼则是深呼吸一口气,手指攥紧,把手心里的红包都捏皱了。红包就是用红纸做的,很薄,里面的钱就更薄了,她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把手里的红包丢到她妈的脸上。 她阴阳怪气的说道:“是啊,我已经是别人了。” 她妈妈脸上表情一僵,而她爸爸则迅速的说道:“永福,这是你大姐姐家,那就跟自家一样,你该吃吃,该喝喝,玩的开心就好。” 何秀曼再次深呼吸,把内心的不满死死地压制住了,她露出笑容来,走到何永福的身边,说道:“是啊,我们是亲姐弟,现在姐姐怀着孕,需要补充营养,你肯定愿意把两个鸡腿都给姐姐吃,对吗?” 她知道,她弟弟吃独食惯了,又被宠坏了,是不可能把鸡腿让出来的。 果然,她话音刚落,何永福就冲何秀曼挥了挥拳头,恐吓道:“你算什么东西?和我抢吃的?” 那拳头本来并没有打到何秀曼的身上,主要是恐吓她的,但何秀曼却凑巧上前一步,于是那拳头就打在她的手臂上了。 “啊!”何秀曼一声惨叫,连连后退,然后用手捂着肚子,凄惨的喊道:“啊,我的肚子!我的肚子好痛!弟弟,你为什么打我?” 何秀曼虽然只是被打到手臂,但她一个孕妇,说肚子痛,那是谁都不会怀疑的。 高壮就站在旁边呢,见状连忙扶住她,他性格温和,很少和人争吵,对自己岳父家也一直以礼相待,此时看到秀曼受到伤害,他再也忍不住了,冲何永福吼道:“你不知道你姐姐怀孕了?你怎么能打她?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揍你!” 事情发生的太快,很多人都没有看仔细,只是看事情的发展经过,就都认为是何永福打了何秀曼,并且打的很重。 只有高明程看清楚了一切,但他自然不会开口帮何永福说话就是了。 何秀曼很了解她的弟弟,预判了她弟弟的一些行为举止,然后主动上前一步,却又很巧妙的保护着自己,之后再先发制人,把何永福打怀孕姐姐的事情给钉死了。 何秀曼的肚子才刚刚显怀,平时她能逞强下地干活呢,可此时柔弱的跟林妹妹一样,她趴在高壮的身上,虚弱的说道:“好痛,好痛,我站不住了,你快扶我去床上躺一下。” 高壮急了,连忙说道:“严不严重?我现在就去卫生院喊医生来!” “不能去!”何秀曼的妈妈第一个阻止,这要是有外人来了,那么弟弟打怀孕姐姐的事情,就瞒不住了。 这叫别人怎么看他们一家? 何秀曼的妈妈继续说道:“秀曼肯定是太累了,才会动了胎气!这哪里是永福打的?永福是在跟他姐姐闹着玩呢!肯定是之前双抢,把秀曼累到了!” 这倒打一耙的能力,也是很令人惊叹的。 但何秀曼的爸妈以及爷爷奶奶都一口咬定是高壮家让何秀曼累到了,才会凑巧动了胎气的。 至于何秀曼的两个妹妹,她们没有话语权,此时也不敢再吃东西了,怯怯的站在一边。 高壮愤怒的说道:“你在乱说什么?秀曼怀着身孕,我怎么可能让她下地干活?你去村里打听打听,这个双抢秀曼就没有下过地!” 他愤怒的瞪着何永福,拳头攥紧,很想揍这个小舅子一顿。 之前他就看这个小舅子不顺眼了,但到底不常来往,也就算了。 现在他竟然敢在自己家打自己的老婆,还让自己的老婆动了胎气!这就不能忍了! 他指着何永福,愤愤的说道:“你要是敢再动你姐一下,我就撕了你!” 何永福之前还很神气,现在事情的发展让单蠢的他有些懵了,下意识躲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身后,反正有他们在,再大的事情也轮不到自己出面。 把岳父一家镇住后,高壮也没有忘记正事,小心翼翼的扶着何秀曼回到房间去休息。 何秀曼一走,堂屋里的气氛就变得尴尬起来。 本来满桌子的食物,是令人兴奋和期待的,他们选在这个时候过来给何秀曼送肚子钱,就是想趁机好好的补一补身体。 这个双抢够累的,能在这里痛痛快快吃上一顿好的,那就圆满了! 但事情不知不觉发展到这一步了,就令人有些食不下咽了。 只是惹事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孙子),因此他们也没有怪罪,只是摸了摸何永福的后背,安抚住他略显惊慌的情绪。 到底是在别人家,何永福虽然霸道,但也是个窝里横,高壮一凶,他就有些怂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女人的小心思你别猜 第212章 女人的小心思你别猜 房间里,何秀曼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啃着,而她的碗里,还有另外一个鸡腿。 一只鸡两条腿,如今都在她的碗里了。 鸡腿是鸡身上的精华,肉多,又劲道弹牙好吃!自家养的土鸡肉质紧实不肥,用来炖着吃,肉和汤都好吃。 看她吃的开心,高壮也笑的开心,但还是担忧的说道:“你真的没事了?我还是去喊医生来看看!” 不让医生看看,他总觉得心里不安。 “不用了,我吃完饭,再好好的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何秀曼笑着说道。 其实这一切都在何秀曼的计划中,她虽然的确被打了,但打在手臂上,并且也不是很重,并不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伤害。 但也足够狠狠地教训她弟弟一顿了! 当初在家里时,她被父母和爷爷奶奶压制,只能忍了,但如今她都出嫁了,她就不想再忍了! 她家的鸡腿,给谁吃,她说了算! 她的眼角瞥见丢在床上的红包,红包已经皱散开来,露出一张纸币,一元! 堂屋里,因为之前那件事,氛围很是不好。一般来说,要脸的人,就会惭愧的告辞离开了,因为没脸留下吃饭了。 但要脸的人也不会养出那样的儿子就是了。 这顿饭,是家里老老少少一起期待很久的,如果不吃了,肯定得心气不顺! 于是,当一桌的好饭菜端上来后,何秀曼的娘家人就跟没事人一样,开始端碗吃饭,一个个大口大口的吃着,跟饿死鬼投胎一样。 只是吃过饭后,就不好继续再待了,之前何秀曼的爸妈打算把那些瓜子花生灌芯糖什么的打包带走,让他们的儿子回去再吃。 现在闹了不愉快,再打包就面上不好看了,但还是用手抓了一把带走,何秀曼的妈妈说道:“家里事情多,就不久留了,至于秀曼,也让她放宽心,哪个女人怀孕后没下地干过活?我直到要生的那一天还在地里干活呢!这肚子里的孩子不也好好的?” “行了,我给了她五十块钱,让她自己买些好东西吃,补补身体就好了。” 说完这些场面话,一家子就要走了,也实在是没脸继续待了。 细奶奶心里有些不高兴,但基本的礼节还是要有的,于是也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亲自把人送出院门。 按理说,送到村口都不为过,但一方急着走,一方也没心思送。 等人走后,细奶奶就叹息一声,说道:“秀曼是个好的,就是她弟弟浑的很!都十五岁的人了,还这样不懂事!听说读了小学后,就没读了,整日在家吃喝玩乐。” 细奶奶是很少在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可见是气到了。 她的女儿脸色也不好,说道:“当初给高壮说亲时,我一开始就没考虑他们家,还是秀曼主动找了我,我又见秀曼的确是个好姑娘,这才说给高壮的。” 细奶奶倒也不怪自己的女儿,立即说道:“秀曼的确是个好的。好了,我进去看看秀曼怎么样了。” 说完,她来到何秀曼的屋子,关切的询问她感觉怎么样,如果有哪里不舒服,就立刻去卫生院之类的。 看到细奶奶关怀的模样,何秀曼心里热乎乎的,自然满口说自己没事,不希望细奶奶太担心她。 何秀曼利用这件事,狠狠地教训了她那个跋扈的弟弟,同时令她没想到的是,之前她劝两个妹妹早点出嫁,但两个妹妹胆小,不敢不听父母的话。 可这件事后,她们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回去后,她们就开始像自己的大姐一样,到处寻找着合适的结婚对象。 因为她们发现,大姐在嫁人后,日子过的太好了!并且高壮挺身相护的英勇模样,也在她们的心中留下鲜明的印记。 她们也渴望有一个男人能够这样护着自己。 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吃过一顿不太和谐的饭后,高明程也带着许多美告辞离开了,走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嘴角含笑,他觉得高壮娶的这个老婆有趣极了。 许多美也突然提起了何秀曼,说道:“秀曼挺可怜的,她爸妈根本不爱她!他们家太重男轻女了!” 何秀曼算计她弟弟时,许多美还在厨房帮忙呢,并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她都看在眼里。 儿子打了怀孕的女儿,父母却当做没这回事,就可见一斑了。 许多美叹息一声,回忆起自己的爸爸了。 她对妈妈的印象不深,因为在她五岁时,她的母亲就病死了,她是被爸爸和三个姐姐带大的,因为她最小,在爸爸在世时,其实她最受爸爸的喜爱。 她经常听爸爸讲古,也知道他爸爸多少是有些遗憾没有生出儿子的,但即使如此,她爸爸对她们姐妹四个还是很好的,只是在临终前,逼着她二姐招了个入赘的丈夫,延续了她们家的姓氏。 “明程,以后我们要是生了女儿,你可不能这样对她!”许多美从何秀曼身上,联想到自己身上了。 她紧张地盯着高明程,等着他表态。 高明程笑着伸手揽住她的肩膀,说道:“我们要是有女儿,我肯定会对她好!我要让整个村的小屁孩都羡慕她!” 高明程的视线扫过许多美平坦的小腹,心想,明年就该把生娃的任务完成一下了。 上辈子是生了两个儿子,如果这辈子生的是女儿,那也不错嘛! 反正只要是他的孩子,他都会爱的! 重男轻女在他这里,是不存在的! 看到高明程这般说,许多美心中的担忧就瞬间消散了,开始憧憬起自己以后的儿女来。 她见惯了重男轻女,其实打心底是有些担心的,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开口试探高明程。 现在得到高明程的保证,她终于放心了。 关于这个问题,何秀曼也曾担心过,并且试探性的问高壮是喜欢女孩子还是男孩子。 高壮绝不是一个情商智商高超的人,但他性格忠厚,为人踏实,面对何秀曼的询问,笑呵呵的说道:“都好,都喜欢!我奶奶说不管男女,能生两个有个伴就行!” 何秀曼看着高壮傻笑的模样,提着的心也瞬间松懈了下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 高岳考上了 第213章 高岳考上了 小富山继续动工了,在收割早稻前,山脚下的池塘就已经挖好了,之后高明程自己腾出时间,一点点的把池塘周围的地基给夯实了。 有些地方,会搞桑基鱼塘、果基鱼塘什么的,就是在池塘的周围种上桑树、果树,但他们这边讲究不能在刚挖好的塘基上种树,说是会坏了塘基,高明程也就没有种,但这一大片土地,他打算明年用来种西瓜。 西瓜不能连种,因此每年都要换一块地种才行。 请来的工人们正在山上忙碌着,他们需要先把杂树杂草砍掉,能卖钱的堆在一起,不能卖钱的也堆在一起。 但满山的树,并非是所有的都要砍掉,比如捻子树、桑树、杨梅树、桃子树、油茶树以及那几棵杉树,都要暂时留下。 这些算是经济作物,都是有用的,先暂时留下,之后进行具体的规划时,再或砍伐,或移栽。 高明程正在忙活呢,一个人突然来了。 “高明程!”熟悉而响亮的声音响起,高明程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高岳那张笑脸。 “高岳,你怎么来了?”高明程直起腰,把手里的斧头递给身边的村民,然后朝高岳走去。 高岳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别说,有几分小帅。 “我来找你玩啊!我说你怎么好久没去县里了,原来伱承包一座山了啊!厉害!”高岳冲高明程竖起大拇指,他也是来了高家村后,才知道高明程承包了一座山,说是打算用来种果树。 “嗨,我又不爱去县里做事,这待在村里,总要找点事情做嘛,我总共才一亩田,时间富裕的很。前阵子听肖大哥说今秋打算去广东那边弄几车砂糖橘来,我就拜托他给我弄点砂糖橘树来,他倒是答应了,但我之后才发现没什么地方种,思来想去,干脆就承包一座山了。”高明程解释着。 自从他带着许多美从羊城回来后,去了一趟高国兵家,之后再也没去过了,即使他去县里买塑料瓶来装蜂蜜,也是来去匆匆。 高岳一面走,一面放眼打量着这座小山,说道:“你打算都用来种砂糖橘?” “那怎么可能嘛!”高明程当即否认,说道:“我们这边适合种的果树,我打算都种上!种不满的地方,就全部种上油茶树!” 油茶树好种,属于大队的那片大山里,就有一大片的油茶树,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郁郁葱葱,油茶籽的产量也很高。 小富山有小半边山偏阴,不适合种果树,因此高明程是打算用来种油茶树的。 油茶树属于半阴半阳的树种,幼苗喜阴,成林喜阳。 那片被遮挡阳光的山坡位于北坡,虽然被牛尾岭的一座山峰给遮挡了部分阳光,但也并非一直都是阴的,一天也有半天是阳的,适合油茶树的生长了。 高岳对这些不算特别懂,但也不至于完全不懂,于是就点点头,又说道:“那你其他的果苗,打算去哪里买?” 对此,高明程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打算,只说道:“先寻摸寻摸。” 高岳便说道:“石门村就有很多人种果树,你可以去那里买啊!那里的村支书,和我爸还有点关系呢!” 提起石门村,高明程的眉头就下意识皱起。 石门村的地理位置挺不错的,那里有一种品种很好的杨梅,长出来的果子又大又红,并且还甜! 就连县里杨梅炳路那边的一大片杨梅林,也是从石门村弄来的树种。 高岳也不是外人,高明程便如实说道:“我有个舅舅在那里,但是跟他的关系不好,我也懒得和他打交道。” 高岳诧异的看了高明程一眼,说道:“没想到你也有拧巴的时候!你和他关系不好,不来往就是了,你找其他人买呗!行了!这事我出面给你办了!我直接找他们的村支书,通过村支书给你买一批果苗,怎么样?” “这种果树是要在春天种的?那我过年那会儿去找他,让他把事情给办好,把果苗运到村里来,怎么样?” 高岳的话刚说完,高明程就激动的拍了拍高岳的肩膀,大声说道:“行啊,谢了!” 种树也可以秋天种,但最好是春天种,成活率更高。 原本高明程打算实在不行,就找个人出面去买果苗,现在好了,有高岳出面,让石门村的村支书办事,这事就肯定能够办好。 他要是找人去买果苗,但凡那个人有什么不懂的,铁定被坑! 但村支书出面,那买到的果苗就肯定都是好果苗了! “山里热的很,咱们回屋去,高岳,你是要在村里住几天呢,还是今天就回去?”高明程领着高岳往自家走去。 “打算住几天,我跟我爸说了,我爸同意了的。”高岳说道,然后又故弄玄虚的问道:“高明程,你猜我有没有考上大学?” 高明程闻言,就很想翻白眼。 这还要猜? 即使他不知道上辈子的事情,但是光看高岳这臭屁的模样,他就知道高岳肯定考上了! 于是他说道:“我猜你不但考上大学了,还考上省城的警察学院了!” 高岳的瞳孔都瞬间紧缩了下,在短暂的惊讶后,他很快就想通了。 他在之前,就曾说过自己想考警察学院,现在高明程猜到这个也不意外。 他的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神气的昂着头,说道:“是啊!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去省城读书了!” 高明程笑着恭喜他,又问他是不是读刑侦这块,然后得到准确的回答。 上辈子高岳成为一名刑警,看来这辈子他依旧选择了这条路。 省城的警察学院是85年4月1号挂牌成立的,到现在,才成立两年呢。 在说话间,两人回到了家中,刚回去,迎面就有两狗热情的凑上前来。 高岳看着精灵,打量了片刻才说道:“这狗长得不错,你养的很好。” 他招手和精灵打招呼,但奈何精灵不理他,只围绕着高明程转,试图和黑虎争宠。 高岳瘪嘴,不高兴了。 他愤愤的骂了句:“没良心的!” 高明程哈哈笑着,当先进了厨房,给高岳倒茶水。 他看到许多美已经在厨房里准备午饭了,知道这是许多美特意早点准备的,不然他们家平时是吃的比较晚,也吃的比较简单。 有句老话说是早饭要吃好,中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 但事实上,他们家除非有客,不然早饭和中饭都吃的简单,只有晚饭才会吃的相对丰盛。 高岳里里外外的打量着这栋房子,说道:“我上回来时,这房子还没有完全做好呢!现在看着,除了房间少了点,其他的都挺好的。” 高岳上回来时,是去年过年前,那会儿他来村里住了几天,说是要进山打猎,结果只打到几只鸟。 那会儿高明程自己也还住在高壮家呢,高岳来了后,就跟他一起睡,但高岳的睡相太可怕了,那几天他可是有苦难言。 想到高岳又来了,高明程突然就慌了,糟糕,他们家虽然还有一个空房间,但没有床啊! 至于一起睡……那是不可能的,他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人了! 喝完茶水解渴后,高明程就提起了这件事,并且说道:“等下我弄点新鲜的稻草铺上,然后再铺上一张席子,勉强睡个几天也行。” 但高岳闻言就给了他一个白眼,说道:“你有这么多木头,竟然不晓得多打一张床!” “我才不要睡地上,这样,我家里还有床,我们去把它搬过来!” 高岳在县里住了九年,早已经是精致的城里人了,不愿意睡地上,但好在他家也是村里的,只不过搬走很久,家里也都空了,只有两张床和一个旧柜子和一套旧桌椅还在了。 那床虽然不太好,但修修补补一下,总比睡在地上好啊! 高明程一听这话,当即同意,于是两人一同去高岳的老房子里搬东西。 第二百一十三章 搬床,子弹 第214章 搬床,子弹 高岳是带着老房子的钥匙来的。 当钥匙插进锁眼里扭动时,发出咔嚓一声,已经长了锈迹的门锁就被打开了。 推开门,旧木门发出吱呀的声响。 门刚打开,就有一道黑影快速的掠过,然后消失在墙角处。 虽然快,但两人都看清楚了,那是一只大老鼠! “艹!”高岳不爽的骂了句,这光天化日的,他家里居然有老鼠! 不过这也在所难免,谁让这栋房子已经很久没住人了呢? 再好的房子,一旦没住人,就会很快腐朽坏掉,主要就是会生虫子,会有老鼠,这些坏东西,会一点点的把房子给破坏掉。 站在院子门口,望着这熟悉而陌生的屋子,高明程一时之间感慨万分。 曾记得小时候,他经常跑到这里来玩,一起读小学时,写作业都是他们三个一块儿写的,有时候高明程没有铅笔用了,就用高宏和高岳的。 如今这栋房子逐渐显露出破败来,门窗都有坏掉的痕迹,推开房间的门,就看到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一个柜子摆在哪里。 木板床用一张旧被单给罩着的,但那被单太旧了,有破洞不说,一上手,布料直接就朽坏。 反正这木床要搬走,这布料不要也罢! 于是高岳双手用力一扯,把旧床单卷成一堆丢在地上。只是这个过程却扬起很多灰尘,并且还有老鼠屎掉落下来。 高岳被灰尘呛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那床是老式的床,并不宽,边缘较高,边缘处涂了桐油,相对光滑。 高明程上前一步,说道:“我来搬!” 他先把床里面的木板一块块的搬下来,然后再拆床架子。 床架子是用榫卯结构打造的,高明程先是低头研究了一会,然后从长满杂草的院子里捡了一块石头,开始把榫和卯往相反方向敲松,然后慢慢退出来就可以拆开了。 床架子拆成两半,就方便从门口搬出去了。 床架子有些重,但高明程却一手拿着一个,轻轻松松的像是拿着一斤青菜般。 高岳看着咋舌,但也没有愣着,而是把之前拆下来的床板给叠在一起扛了出去。 这个重量对于他来说,稍微有些重,压的肩膀有些痛。 因为他的身体娇贵,已经很久没干过体力活了,但他好在年轻,又跟着高国兵练过一些拳脚功夫,即使肩膀疼也忍着。 两人出了这个屋子,高岳再度把门锁上。 他爸曾打算把村里这个房子重新翻修一下的,只是之前手里一直没多少钱,再者即使翻修,人也几乎不会回来住了。 如今高国兵也就有事时会返回村里,或者在清明时,会回村给长辈上坟。 高岳家就在老村的中心地带,两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到了,于是纷纷有人打招呼,询问着什么。 高明程看了高岳一眼,高岳便开口解释了句,说是要把床搬到高明程家,他晚上要睡。 有人知道高岳今年高考,于是又问起高考的成绩来。 高岳在高明程面前时,挺臭屁得意的,但是在村里的大爷大妈面前,却表现的谦虚多了,只说勉勉强强考上了大学,八月底就会前去学校报到之类。 于是自然又收获了一大堆的夸赞之词,譬如虎父无犬子,以后高岳的成就肯定会比他爸爸还要好之类。 并且有人看到高岳扛着床板,立即主动请缨,说是要给高岳扛。 “你肩膀嫩,不经压,我给你扛!” 村里的人热情,但高岳也没有顺势答应,而是笑着说道:“这点重量不算啥,我能扛的起!哎,高明程,你怎么先走了!叔、婶,我先走了啊!” 高岳找了个借口,追着高明程而去。 追上后就怪罪高明程怎么一声不吭先走了,高明程笑道:“我不走,伱怎么脱身?” 两人对视而笑,少年人爽朗的笑声传的很远很远。 回到家里后,没急着组装床,而是先堆放在院子里,然后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开始先把床架子和床板都擦洗一遍,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晒着。 这床很久没用过了,即使用床单罩着,但上面也有一股气味。 要知道,在无人时,这床可是老鼠窝呢! 等洗过晒过后,晚上睡觉时,就不会闻到怪味了。 “明程,高岳,可以吃饭了。”许多美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招呼两人去吃饭。 在他们两个去老村搬床时,许多美已经把饭菜都煮好了。 都是家常菜,一盘子辣椒炒干鱼,一盘子清炒长豆角,一盘子辣椒炒茄子,以及一碗丝瓜鸡蛋汤。 “明天就是军岭的集,到时候再给你买新鲜的肉吃!”高明程望了一眼桌上的菜,对高岳如此说道。 因为高岳来的突然,家里没有提前预备。 高岳并不在意吃肉不吃肉,毕竟他在家时,经常吃肉,所以不像一般人那样馋肉吃。 他说道:“干嘛去买?你带我进山打猎呗!你不是都打到过黑熊吗?那打野猪岂不是也容易的很?” 他看着高明程,眼睛绽放出期待的光芒来。 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走到自己的自行车边上,从里面的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用布袋装着,但是看其外形,高明程的心中就有一个猜测了。 果然,高岳把这个布袋子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我爸让我带给你的。” “就拿这个进山打猎,怎么样?”高岳紧盯着高明程,神情却是越发兴奋了。 他自然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也知道是什么枪械才会用这种子弹。 高明程问他爸爸要这种子弹,就说明高明程的手里肯定有相应的枪! 不错啊,他竟然不声不响弄到这么好的枪了! 看到兴奋而期待的高岳,高明程无奈叹息,只能答应他的要求:“好,我带你进山,要走很久,你做好心理准备。” 别看他每次进山跟玩儿一样,一天能打转好几回,但寻常人进山,不走上大半天,是进不去有猎物的山里的。 而想要进到更深的山,就得继续走,走个一两天! 高岳对此倒是有心理准备,他这次回村,就是来找高明程玩的,玩什么呢?当然是进山打猎啊! 第二百一十四章 高岳的心软 第215章 高岳的心软 古人打猎那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如今高明程带着高岳去打猎,就没有这么威风霸气了,但好歹对应了第一句左牵黄。 黑虎一身黑毛,英勇神武,威风赫赫。精灵则是一身黄毛,体型较小,身形灵活。 两狗一前一后的跟着,欢快的跑动着,时而钻进林子,时而又从中跑出。 此时是早上七点,高岳的状态很好,他早餐时吃了一大碗的面条,现在则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水壶、饼干,用来充饥解渴用。 高明程也带着一个包,里面放着各种调料和水壶,包空空扁扁的,等会进山如果有发现什么好东西,还可以用来装。 如今是八月上旬,天气炎热,他们这儿已经很久都没有下雨了,水库在放过水后,就一直没有满过。 人站在日头下,那简直晒的不行,但大清早的钻进林子里,就自有一股凉风袭来。 山路狭窄,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高明程配合着高岳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着,顺便左右张望着。 以往他自己进山时,总是一路狂奔到目的地。这山脚下的风景在他的眼中就只化为一道残影,快速的消失着。 现在他倒是有闲情逸致欣赏着这里的一草一木。 他看到很多熟悉的果树,有毛栗、捻子树,野山楂、野樱桃等。 他们这儿也有野樱桃,但几乎不怎么长果,就算长果,那也是个头小小的黄色果子,味道酸涩,不如红色的果子甜。 毛栗和捻子树上已经挂满果了,只是毛栗还没有成熟,但捻子已经有些成熟了。 捻子的成熟期挺长的,因为它是边开花边结果,花期是五到七月,那么果期就是七月到十月了。如今树上的花已经不复再见,但树上挂着的果子,有的是青色的,有的是红色的,也有的是紫黑色的。 只有紫黑色才是成熟可食用的,如果吃了没有成熟的红色果子,那么就会拉不出大便的! 高明程顺手摘了一小把紫黑色的捻子,然后分给高岳一些。山里的东西干净,又没有打什么农药,所以两人压根没有用水清洗的念头,直接丢进嘴里吃掉了。 成熟的捻子有淡淡地清香,味道甘甜,但其实果实里面的幼籽和芯是微苦涩的,不喜欢的话,可以吐掉不吃。 高岳望着满树的捻子,怀念起以前来,说道:“高明程,你还记得吗?小学那会儿,我们一放学就往山里钻,什么野果子熟了,就去弄来吃,你和我哥爬树厉害,还掏到过鸟蛋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吃多了捻子,结果好几天拉不出屎来,哈哈!从那次后,就没敢再吃多了。” 随着高岳的讲述,当年的那些事,也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 他的童年除了吃不饱外,还是有很多有趣的往事。 两人状态轻松的走着,说着,不知不觉,已经翻过一座小山了。这时黑虎和精灵突然叫着朝一处灌木丛跑去。 高明程定睛一看,原来是两狗发现了一只兔子,正兴奋的去追逐呢。 黑虎主攻,精灵从旁辅助,在两狗的配合下,那只兔子无路可逃,最后命丧狗嘴。 “好样的!”这一幕看的高岳都兴奋起来,给黑虎击掌庆贺。 黑虎叼着那只野兔,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面前,然后将野兔放在他的面前。 高明程弯腰摸着黑虎的头,夸赞道:“好样的!” 得到夸赞的黑虎猛摇尾巴,而精灵则拼命的想挤进来邀功。 高明程自然也顺势夸了精灵,又说道:“等下中午吃饭时,再把兔子给你们吃!” 说着,他弯腰捡起兔子,拎在手上。 野生的豺狼进食,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 “黑虎,精灵,去找野猪的踪迹!”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 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激发了两狗的凶性,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 进山打猎时,如果能有猎狗相伴,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 单凭人去寻找,那就得注意地面的情况,看是否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和猪粪留下,然后寻踪找去。 但有猎狗,就只需要跟在猎狗身后,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就行。 高岳开始兴奋起来,他手里握着那把微型冲锋枪,激动的手都有些抖。 他自小生活在那种环境,是见惯了枪械的,但微型冲锋枪还是头一回见。 他臭屁的说道:“高明程,我前阵子特意在靶场练过枪了,伱待会等着看!我现在可是神枪手了!” 他大学考上后,高国兵大为高兴,于是找了关系,让他去靶场练枪,一边练枪,还一边把自己多年以来侦办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 虽然高岳即将前去读专门的警察学院,学习最新的刑侦技术,但高国兵相信,只有成绩优秀,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前程! “好啊,我拭目以待。”高明程笑着说道,想起去年冬天时,高岳那拙劣的枪法来。 不过在前世,成为刑警的高岳的确拥有神枪手的称呼,可见他是极有天赋的,只不过之前需要埋头苦读,没有太多练习的机会。 黑虎和精灵在追踪野猪这一块,也算是很有经验了,它们的嗅觉发达,在经过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野猪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在食物充足时,它们什么都吃,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是很喜欢暴走的。 两人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后,透过一片林子,也看到那群野猪了。 这个野猪群挺小的,就只有三头野猪,是由一只母猪带着两头小猪在觅食,小猪并不大,大概只有四个月大左右。 在野生的情况下,野猪们一般是三到六月下崽,因为这个时候食物充足,气候条件适宜,可以养活猪崽。 而人工养殖的话,就可以通过人工干预交配时间,可随时产崽。 看到这三头野猪,高岳起初是兴奋的,随即又皱眉起来。 他有些犹豫了。 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总是让人不容易下定决心。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大致猜到了什么,于是说道:“再找?” 高岳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点头说道:“再找!” 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他们转身就走。 来时轻悄悄的,走时就没有那么注意了,发出的细微动静立即惊吓到那三头野猪,于是三头野猪瞬间拔腿就跑。 高明程见状也不在意,高岳心软,已经放过它们了,那么它们跑不跑,就都无所谓了。 第二百一十五章 悠哉的一顿小烧烤 第216章 悠哉的一顿小烧烤 在两狗的帮助下,高明程和高岳又翻过了一片山林,然后看到了一群野猪,这群野猪的家庭成员就多的多了,有七头之多,其中四头成年野猪,三头小野猪。 他们这边的野猪不是黄毛的那种,而是黑毛的,黑不溜秋,身上还沾满了淤泥,看上去脏兮兮的。 这会儿山里食物多,野猪们一个个吃的肚皮圆滚滚的。 两狗和两人与野猪群都相隔了较远的距离,并且静悄悄的,不敢发出声响来。 黑虎和精灵其实有些按奈不住,很想冲杀上去,但高岳想展示自己的枪法,他觉得躲在暗处放冷枪,效果会更好。 毕竟定点打靶的难度肯定小于移动打靶啊。 野猪们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四散开来,低头啃食着食物,有在啃食茎块的,也有在找虫子吃的。 高岳的枪已上膛,正在瞄准目标。 太老的野猪其实不好吃,最好吃的是那种一百多斤的,既有肉,又不柴,因此他就挑中了这么一头野猪。 “砰!”于静谧中,枪声响起。 枪声响起的那一瞬间,惊的附近所有的鸟兽都瞬间逃亡而去,唯独一头野猪绝望的倒在地上! “汪汪!”黑虎和精灵再也忍耐不住,叫着冲了上去。 它们跟在高明程身边久了,听习惯了枪声,因此并没有受到惊吓,反而激发了凶性,待它们冲到野猪的面前,就开始撕咬起野猪的脖子来。 野猪中枪的地方是头,一枪毙命! 这头野猪生前的最后一餐是葛藤叶子,正专心啃食呢,结果一命呜呼! 高岳刚开了一枪,消弭着手中的后坐力,然后忍不住说道:“这枪真带劲!” 他把枪递给高明程拿着,然后快步跑了过去,蹲在地上检查起野猪,看到野猪头上的枪伤,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容来。 “哪,我就说我是神枪手了!”高岳臭屁的说着,然后弯腰试图把地上的野猪扛起。 结果他努力了好一会儿,发现根本扛不起。 昨天扛几块床板,就压的肩膀疼了,这一百来斤的野猪,他还真扛不起! “哎哟,好重!这起码得有一百五十斤?高明程你能扛起吗?实在不行,我们把野猪切开,一人背一部分回去?”高岳犯愁了,看向高明程。 好不容易打到野猪了,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哪怕咬着牙,那也要把东西扛下山! 高明程忍不住失笑,说道:“这点重量,毛毛雨!” 高岳满脸不信的看着他,高明程也不解释,直接上手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 这野猪是一枪毙命,但之后遭到黑虎和精灵的撕咬,脖子处有两处伤口,有鲜血溢出。 黑虎和精灵嘴边的狗毛,也沾染了一些鲜血。 高明程一只手拍了一下它们的头,训道:“下回猎物死了,就不用咬了!咬的一身的血!” 两狗不知道听明白了没有,回应了几句狗吠。 此时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他们是早上七点进山的,不知不觉,已经在山里走了好几个小时了。 之前全部的心神都放在追踪野猪上,倒也不觉得累,现在终于收获了猎物,高岳就察觉到身体有些疲累和饥饿了。 “高明程,我饿了,我们先找个地方吃东西!”高岳说道。 “好。”高明程正有此意,他扛着野猪,步伐轻松的来到一处溪水边上。 把肩膀上的野猪丢在草地上,高明程拔出腰间的匕首,开始准备午餐了,他的午餐当然是吃烤肉了! 看到高明程的动作,高岳傻眼了,他正从包里拿出水和饼干呢,结果就看到高明程手法利落的切了一块野猪肉出来了! 在切野猪肉时,他顺便给野猪割喉放血了,放了血后,肉质会好一些。 野猪的身体还没有凉透,血管割破后,立即有鲜血流淌而出,只是不像活着时会喷溅出来。 高岳惊掉了下巴,说道:“就在山里放血?烤肉?会不会引来什么东西?” 高明程艺高人胆大的说道:“能引来什么?这山里已经没有什么大型猛兽了,最多还有几群豺狼。” 山里的豺狼躲过了最初的大清洗,虽然还存活着,但数量已经不多了,高明程在山里遭遇过几次豺狼,但不知为何,豺狼没有对他发起进攻,他也没有刻意去猎杀豺狼。 双方算是相安无事。 但倘若豺狼真的想抢夺食物,对他们发起攻击,那么高明程也不怕就是了。 他勤练拳,勤练枪,练就一身本事,敢于搏熊,敢于和罪犯扭打,难道还怕了一群豺狼不成? 把肉用调料腌制后,高明程安排高岳去附近捡柴火,自己则替黑虎和精灵剥兔子皮。 把兔皮剥下后,将兔子一分为二,丢给黑虎和精灵。 这兔子是两狗配合默契狩猎到的,自然由它们共同分享。 不多时,高岳抱着一捆柴火,骂骂咧咧的回来了。 “真恼火,刚才看到好几条四脚蛇!”提起蛇,高岳都有些泛起鸡皮疙瘩了,他其实挺怕蛇的,小时候,他哥哥和高明程敢抓了蛇玩,而他准得吓哭不可! 在怕蛇这一块,他和高壮倒是有共同话题。 后面他们家搬到县里去了,他还为此庆幸过呢。 高明程压根没把四脚蛇当回事,这种蛇经常在水沟附近的草丛出现,很多顽皮的小孩子甚至会专门抓来玩。 村里的孩子可没有多少玩具,于是很多在城里孩子觉得不可思议的东西,就成了他们的玩具了。 “怕啥,四脚蛇压根不是蛇,又不会咬你!”别看四脚蛇的名字中有个蛇字,但其实它并非是蛇,而是蜥蜴。 它们尾巴细长,爬行速度很快,一般是吃昆虫的。 即使知道四脚蛇不咬人,但高岳还是表示有些不爽,怕蛇的人,连相似的井绳都容易受到惊吓,更不要说是相似的动物了。 将火堆升起,高明程和高岳一人拿着一根木棍,放在火上烤着肉。 每根木棍上串着半斤肉,切的不厚,还用匕首尖端扎了一些孔洞,方便腌制入味。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吃着饼干,倒也悠闲自在。 如高明程所说,从始至终都没有遭遇到猛兽突击,这也是现在,要是搁在以前,那可是不能的。 以前这山里的猛兽可就多了,但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变化,猛兽就逐渐消失了。 高明程之前弄死的黑熊,和看到过的华南虎,可能就是这座大山中最后的猛兽了。 但它们如今也已经离开了这座大山。 虽然有些许遗憾,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山里的危险就会少很多了。 但在隐蔽处,依旧有危险。比如藏于暗处的毒蛇、比如有毒的药材、比如陡峭的山路等等。 第二百一十六章 决定避开 第217章 决定避开 高岳在村里待了五天,这五天,他先是跟着高明程进山打猎,弄到了一头百多斤的野猪,之后就跟着高明程下地干活,又重新体验了一下农民的艰辛。 去田里、地里除杂草;去山里砍树,搬树;傍晚时再去水库游泳。 高岳是很喜欢游泳的,因为住在县里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肆意的游泳,要知道,整个夏季,村里的孩子们都会在水里狂欢。 练习泳姿,相互比赛,看谁游泳的快,看谁憋气久,又或者看谁捉到的鱼多。 他们这儿的水库都小,池塘就更小了,孩子们从小就被家中长辈带到水库里去洗澡,等他们大点,就可以结伴去浅些的池塘玩水。 别的地方如何,高明程不知道,只知道这些年来,他们村就没有发生过溺死的事件。 也曾有人溺水过,但都很快被人救起来了。 这天傍晚,高岳意犹未尽的从水里钻了出来,踩着淤泥上了岸,说道:“这水太少了,游的不痛快!” 这已经是三个水库中水量最多的了,但饶是如此,水依旧不多,不能让人肆意的游泳。 高明程根本没去游泳,就在边上不远处的水塘里捉鱼呢,准确的说是捉虾。 常言道,水涨捉鱼,水落捉虾,因为虾生活在水底,只有水量少了,才容易捉到。 他们这儿的虾有两种,一种是本地的河虾,个头不大,但虾肉依旧甜美,还有一种就是小龙虾。 小龙虾是外来品种,本来算是入侵物种,但是呢,大中华多的是吃货,只要是能吃的,那就都泛滥不起来! 早在九十年代,小龙虾就迅速走上了大排档的餐桌,从此就没有下去过,野生的吃完了,那就吃养殖的! 天气暖和时,小龙虾挺活跃的,想要捉到小龙虾,就要到长满芦苇和水草的地方去,可以用简单的钓鱼竿钓,不怕被钳到手的话,也可以直接用手去捉。 高明程懒得带钓鱼竿,全靠手捉,捉时只要避开前面的一对大钳子,那就没问题了。 听见高岳的抱怨,他说道:“村里已经快两个月没下过雨了,等田里干了,还得从水库放水,如果再不下雨,今年肯定是要减产的。” 高岳闻言,立即担忧起来,下意识说道:“那怎么办?” 高明程扭头看他,递过去一个眼神给他自己体会。 能怎么办?人力有时尽,还能管天下不下雨? 其实早在1958年的夏天,吉林省就曾经展开了国内第一次飞机降雨,并且取得成功。 但他们这儿虽然天干,却也没有到颗粒绝收的程度,且是局部旱灾,所以是没能飞机降雨的。 高岳瘪嘴,不再提这件事,但看着浅浅的水库,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担忧。 他从小在村里长大,自然见过村民争田、争水的斗争。 知道在不久的将来,村里肯定会有一场混乱的争斗。他知道高明程身手好,但也怕他下手不知轻重,于是说道:“到那个时候,你到县里住几天?你那房子也修的差不多了,也该去看看了。” 高明程一愣,很快就明白高岳的意思了,高岳又说了句:“你上我家去住,上回伱住宾馆,我爸妈都不高兴,觉得你有些疏远了。” 高明程点头应下,“行!” 其实他也在琢磨到时要不要避开。 去和人争水,他是不想的,他总共就一亩田,也不缺那点粮食。 但人不是独立存在的,他在村里还有爸妈、叔伯、细奶奶等人。 到时候他裹挟其中,就很难不出面,但一旦出面,万一气氛太那个,挑起他的怒火,下手打人的咋办? 以前他和人打过架,但现在再打架,就有些胜之不武了。 他平时可以控制力道,但如果被挑起怒火,就有失手的可能。 算来算去,还是先避开好了,反正也就几天的时间。 说完这件事,高岳就探头去看高明程的收获,当看到有半桶小龙虾时,立即笑道:“行啊,你用手抓,都能够抓这么多,厉害!” “差不多够一盘子了,走,回家吃小龙虾去!”高明程笑着说道,不再继续捉了,提着桶子准备回去。 虽然有半桶小龙虾,但是处理之后,能够吃到嘴里的,也不多!毕竟小龙虾的头尾去掉后,就没多少肉了。 回到家,高明程和高岳两人就坐在水井的边上,开始处理起小龙虾来。 高岳看着井中的水位没有下降的趋势,便夸赞道:“你这口井打的好!哪怕天干,也至少不缺吃的水。” 高明程也就笑了,当初决定打井时,就是因为想起今年下半年会天干,所以有口井是很重要的,再说了,村里公用的井都在老村,他这里离老村很远,天天过去挑水也不现实。 想到村里的公用井水位已经逐渐下降,高明程心中也有些惆怅。 到时候村里的人不只是争水库里的水,还会争井里的水。 那几口公用的井,不到上午就会没水了,为了喝到水,有人四五点就摸黑起床,然后赶紧去打水,打完水后,再倒头睡下。 但凡谁起晚了,就会看到空空如也的水井。 并且水井底部的水质浑浊,打回去后,不能直接食用,得静置一阵子才行。 早在之前,高明程就没有浪费水了。 淘米水可以用来洗头发、洗菜以及给菜地浇水。就连洗澡水,那也是可以浇树的。 如今高明程要么去水库洗澡,要么就在家里洗,但他的洗法可有意思了,提着一桶水,然后走到院角的花树边上,然后就这么洗,洗完之后,身体干净了,花树也得到了水。 他在院子的边角种了一些栀子树、油茶树,然后又在靠围墙的边上种了一排的丝瓜,如今丝瓜藤蔓顺着围墙和竹竿乱爬,碧绿的阔叶、黄色的花卉以及长条状的丝瓜,将整个院子点缀的更具生机。 今晚的饭桌上,爆炒小龙虾就是主角,小龙虾处理干净后,用油炸熟,然后放进大量的干辣椒和蒜瓣、姜来调味,最后的成品就是一道难得的美味了! 高明程拿出了米酒,给高岳和许多美都倒上,吃小龙虾就得配点酒,最好是啤酒,但他家里没有,喝上一小杯米酒那也不错。 吃完这顿小龙虾,高岳第二天就要返回县里了。 回村的这几天,算是他难得的休假,回去后,还得继续学习呢,他有天然的优势,可以直接到警局实习,观摩警员们办案,把所有的办案流程都记在心中。 临走时,高明程给他准备了不少的东西,有一只野兔,一个西瓜,几个甜瓜,一些晒干的菜,以及地里当季的蔬菜。 看着自行车上装满了东西,高岳又是无奈,又是高兴。 他来的第二天,就由高明程领着进山打到一头野猪,但天气炎热,肉是放不住的,于是两人商量后,决定自家留一部分,剩下的都拿去分人。 高明程爸妈家,细奶奶家,以及高岳在这边的一些亲戚家,都分到了一些。 高岳虽然有亲戚,但都不是很近的亲戚了,因为他爸爸本来有一个兄弟,但是在那段艰苦的岁月中不幸早亡,而他妈妈不是村里的人,是其他村的。 “我走了,高明程,我在县里等你来玩啊!”高岳说道,冲高明程眨了下眼。 “嗯,我找个时间去。”两人对好暗号,高明程便目送高岳离去。 这会儿天气太热,要出门的话,要么趁早,要么趁晚,连小富山的砍伐都只在早晚进行,中午最热的时候,都让大家在家里休息。 高明程可不想有人中暑,还得他出钱出力的来照顾。 山里的果树,大部分得明年春天来种,所以晚点砍树也不要紧。 “路上小心!”高明程高声吩咐了句,隐隐得到高岳的回应,看着高岳一路朝老村那边而去,然后出了村子,再一路朝着县里骑去。 第二百一十七章 去照相,手推车 第218章 去照相,手推车 高岳走后没几天,村里的氛围就有些不对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一丝焦灼。 小富山的砍树计划已经中止了,高明程找的理由是天气太热,让大家歇个十天半月再继续来砍树。 实际上随着天气越来越干旱,地里的庄稼早晚都得挑水浇水才行,不然一天的日头晒下来,菜就蔫了。 田是插秧时放的水,现在又快要干了,此时正是禾苗快速生长的时候,可不能短了水,于是放水浇田的声音,开始在村里谈论起。 这天傍晚,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我明天带你去县里照相!” 许多美一愣,随即就露出期待的神情来,点头说道:“好啊!” 她还没有照过相的呢! 一般条件好些的新婚夫妻,都会去县里的照相馆照一张相,但他们结婚以来还没有去过的。 不过在村里,会去照相的人也不多就是了,但凡有谁去县里照相了,那么必定得传扬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不可。 “你等下就收拾一下,带两套衣服去,我打算在县里多待两天。”高明程又说道。 夏天天气热,必须得天天换洗才行。 许多美下意识说道:“去县里住,家里的牲畜和菜怎么办?再说了,村里打算就在这一两天放水浇田呢!这个时候出去可不行!” 许多美不愿意去县里住,觉得照个相当天去,当天回就行,这样也不耽误家里地里的活。 见状,高明程就说道:“水库里的水已经没多少了,放水时,村里的人肯定要争水的。我留在这里,不出面不行,一出面就容易出事。” 高明程从角落拿来一根粗壮的树枝,当着许多美的面轻轻松松的将之折断。 他继续说道:“都是一个村的人,万一我出手太重,把人打伤、打残或打死了,这总是不好的。至于牲畜和菜地,还是让你哥哥来帮忙照顾,小富山的池塘还有些水,可以浇菜,家里的井里也还有水,以后伱二姐家要是没水喝,也可以到这里来提两桶。” 许多美看着那被折断的树枝,心中略微不满,撇了撇嘴。 她家势弱,往年遇到这种事情,都是吃亏的,现在好不容易嫁给高明程,原想着不会再吃亏了,没想到高明程竟然要避开。 她心中有些不服,但也怕高明程出手太重,万一把人打坏了就不好了。 这些日子,她跟着高明程学了一些简单的招式,自信和人对上也不会吃亏,她本是要强的性子,于是说道:“那你自己去县里,我留在家里。” 高明程脸色微沉,上辈子他和许多美的婚姻没有过好,有他自己的原因,也有许多美的原因,就是因为许多美性格太要强了,不愿意跟他妈低头说好话,求人帮忙,什么都自己咬牙扛着。 而他妈也不是好惹的,你不说几句好话求她,她就能当做没看到,不帮你。 如今重生回来,高明程痛改前非,对许多美一直很好,而许多美过上舒心的日子后,脾气也收敛了不少,变得温婉起来。 但性格的底色,是不会轻易变化的。 高明程一生气,许多美就感受到了,立即小心的朝高明程看去,她神色纠结,最终还是服软了,说道:“好,听你的。” 反正她家就一亩田,这水争不争也不重要。 两人说好了后,许多美就去房间里收拾衣服了。 她特意把当初从羊城买的几件漂亮裙子都带上,这些裙子太漂亮了,让董飞霞打板之后,她就拿回来穿的,但奈何能穿的机会不多。 下地干活时,肯定是舍不得穿的,即使舍得,那也没有穿宽松的长袖长裤舒服,穿着裙子往地里一走,那野草能把你小腿都割伤,并且会很痒。 正收拾衣服呢,许多美突然想到后天就是县里的集日,于是匆匆起身,朝着外面跑去,人已经走出大门了,声音才传来。 “我去一下师傅家!” 大概半个小时,她就回来了,脸上带着笑容,对高明程说道:“我们明天带一些衣服去县里卖!” 董飞霞早就带着她们在制作成衣了,但这些成衣大多是在附近的集日进行销售,还没怎么送去县里销售的。 既然要在县里住几天,那么许多美就不愿意浪费时间,决定带一批衣服去赶集。 并且她还说道:“家里还有一些蜂蜜,我们一块儿带去卖!” 高明程听着她的打算,也觉得没毛病,于是点头同意了。 他去收拾蜂蜜,这些蜂蜜都用罐子装好了,就是还没空去卖。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准备出发了,路过许多玉家时,许多美下去跟她哥哥说了声,又把院子门的钥匙给了他。 张成远是很愿意帮忙的。 上次帮了十天的忙,不但得到一些工钱,还得到一块电子手表。 这手表他很是爱惜,干活时都是舍不得戴的。 安排好这事后,继续往老村走去,然后从高守旺家拿了一麻袋的衣服出来。 有了这些衣服,高明程和许多美在这个时候离开村子,也就有了完美的理由了。 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放着蜂蜜,那一麻袋的衣服被绑在前面的横杠上,许多美则坐在后座,肩上背着一个包,双手环抱着高明程的腰。 “坐稳了!”高明程提醒一句,踩着自行车朝着村口而去。 高明程把自行车踩的飞快,在天气热起来之前,就抵达县里了。 因为带着很多东西,高明程直接去了警局找高国兵。 高国兵早就知道高明程这几天会来县里,只是他此时很忙,于是把家里的钥匙给了高明程,让他打开门放东西。 高明程也不客气,直接接过钥匙,环顾四周,没看到高岳,于是问道:“高岳呢?” “他跟人出门办案了。”高国兵说道。 双方告别后,高明程又将自行车骑到家属大院那边。 这里他来过好几次了,周围的家属们也对他很熟悉,碰面了就会打声招呼。 高明程扛着一麻袋的衣服,一只手还提着一篮子的蜂蜜,领着许多美上了楼,然后打开了高国兵家的门。 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但没有人在,因为赵冬梅这会儿还在妇联那边工作呢。 高明程看到高宏的房间已经被收拾好了,铺上干净的席子,等着人入住呢。 于是他把东西都搬到这个房间的空地上放着,然后对许多美说道:“走,我们先去照相。” “好。”对于照相,许多美还是很期待的。 两人骑着自行车,找到一家照相馆,县里总共没几家照相馆,因此生意还挺好的。 排在他们前面的,也是一对年轻的男女,看甜蜜的神情,就知道是新婚不久。 “哎,你这裙子真好看!”那对男女拍完照后,就准备走了。 这个时候拍完照,是不能马上拿到照片的,得等几天再拿着单子来取照片。 那女的性格外向,甚至想伸手去摸许多美的裙子。 “你这件裙子在哪里买的?我怎么没见过?”那女的继续问道,神情中充满了兴趣。 许多美也不是内向的人,当即笑着宣传起来,说道:“这是我前不久在羊城买的,县里只怕还没有呢!” “羊城的裙子?难怪这么漂亮!”那女的一听是羊城买的,神情越发羡慕了。她看着身边的男人,若有所指的说道:“我们要是也能去羊城一趟就好了。” 那男的便苦笑起来。 这年头出门一趟,岂是容易的? 他们家虽然有点钱,生活过的还行,但也仅仅还行了。 许多美一看这架势,当即说道:“我从羊城进了一大批的衣服,都是最新款的,还有很多衣服是香江明星都穿过的呢!明天是集日,我会到集市上去卖,你要是真喜欢,那么明天来我摊子上挑一挑啊!” “哎哟,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我去!明天刚好我没什么事!”那女的挺高兴的,和许多美约好后,就被身边的男人带走了。 很快就轮到高明程和许多美拍照了。 高明程见惯了数码相机,现在看着老式的胶卷相机,还挺有趣的。 这会儿照相是没人给你化妆打扮的,彩妆还没有席卷小县城的市场,大部分人只在冬天用润肤霜,少部分人则会用上香粉、头蜡、口红等化妆品。 难得拍照,高明程打算多拍几张,一开始许多美表现的很拘谨,在高明程的安慰下,总算放松些了。 她拍了扎起头发的,也拍了披着头发的,当她披着头发时,整个人的五官都柔和妩媚了。 “好!”摄影师见了,都忍不住出言夸赞。 “你们五天后来拿照片!”摄影师刷刷的写了一张收据单,然后递给高明程。 “好。”高明程把收据单放进裤袋里,带着许多美出门而去。 五天后他未必在县里,但可以让高岳帮着来拿,等之后他来县里办事时,再带回去。 “多美,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在县里的房子。”高明程领着许多美往正在修建的房子走去。 许多美早就知道高明程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县里拿到一块地皮,然后修了房子的事情。 也知道等房子修好后,她会到这里来开服装店,负责把董飞霞她们生产出来的衣服卖掉。 对此她还挺期待的。 不过来看房子,还是头一次。 因为连高明程自己,都没来看过几次。 两人来到工地时,就看到建筑工们顶着烈阳在做事。 房子一共三层,现在已经修到第三层了,等封顶盖瓦后,就可以安装门窗和粉刷墙壁了。 至于地板,一楼铺水磨石,二、三楼则铺瓷砖,现在的瓷砖花样少,大部分是那种小白砖的造型,除了没那么好看外,也没毛病。 和包工头打了声招呼,高明程又询问了一些关于房子情况的事情。 包工头知道这房子是谁的,因此态度好的很,那是有问必答。 高明程在问过后,没找到什么明显的毛病,也是又问起高国兵的房子来。 包工头告诉他,高国兵的房子已经修好了,现在正在装修,今年年底前,是肯定能够住进去的。 高明程闻言也挺高兴的。 今年春节时,在外当兵的高宏就可以回家探亲,能够住上新房子,那也挺不错的。 房子还在修建,有砖石水泥会掉落下来,所以也没必要进去看,只在外面看个大概而已。 高明程问明了封顶的日子,然后就准备走了。 到封顶那一天,他和许多美还得来现场的。 修房子是大事,封顶是有一些仪式要走的,需要房子主人在场。 今天的时间还很富余,高明程就决定去买一辆手推车。 今天不是集日,东西没有摆出来卖,但可以寻到木匠家去买,甚至是定制。普通的手推车不够高,以装货物方便为主,但高明程买手推车是为了卖衣服,因此得稍微高点。 并且在车身的一边,还要再装上一排木架,可以用来挂衣服,把衣服挂起来,可以更好的展示衣服的款式,吸引路人的目光。 这种手推车其实挺流行的,高明程和木匠那么一说,木匠就明白了,然后拿出木料工具,开始加工起来。 许多美看着手推车的木料,虽然经过刨刀,表面相对光滑,但她还是怕木刺会弄坏衣服,于是对高明程说道:“我们还得去买一块布料铺在车上。” 高明程觉得也应该要这样,于是又去买了一块红底花卉的布料,铺在平板车上,这样显得喜庆。 等一切都置办妥当,已经到了下午了。 再次回到警局家属大院那边,直接把手推车放在院子里。 虽然这会儿小偷小摸的风气很盛,但也没几个敢到这里来偷东西。 提起小偷小摸,其实如今县里的风气已经好了很多,这和两个人有关,一个是何大有,一个是黄大志。 作为曾经的混混头子,何大有洗心革面成了协警,那么他手底下的小弟也不敢再明目张胆的犯事了。 再一个,黄大志的观察力很好,算的上是明察秋毫,他往集市上那么一走,就能够轻易的抓到小偷,顺便还能够捡到一些小钱。 也因此,在刚成为协警时,为了立功,黄大志是抓了不少小偷小摸的犯人的。 高明程放倒这些混混时,会反手将之抢劫,但黄大志就不能这么干,因为那钱叫做赃款,是要上缴警局的。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多美卖货啦 第219章 多美卖货啦 第二天就是县里的集日,赶集要趁早,因此高明程和许多美在天刚刚亮时,就已经起床了。 两人起床时,高国兵他们还没有起床的。 因此两人轻手轻脚的把东西拿了出去,然后轻轻地关上房门。 至于早餐,等到了集市再花钱买就行。 一路下楼来到院子里,许多美先拿出那块红底花卉的布料铺在平板车上,然后把袋子里的新衣服都拿了出来,高明程则帮着把几件款式最好看的挂在架子上。 布置好摊子后,两人就朝着集市的方向而去。 高明程推着手推车,许多美则空手走在旁边,神情隐隐间流露出期待和紧张。 天色还未大亮,路上的行人很少,两人一路来到集市,此时这里已经人头攒动了,不过是卖家多,买家少。 两人寻觅片刻,迅速找到一个还不错的空位,用手推车把位置给占了。 高明程问过许多美想吃什么早餐,许多美就说吃几个包子就好,于是高明程就去旁边卖早餐的地方买包子。 他买了五个肉包子,五个素包子,还买了两根油条和两杯豆浆,拎着东西回来时,摊子还没有开张的。 这也正常,现在开张的,基本都是吃食类,五金、日用品什么的,都要等一会儿才会有人来买。 但卖东西的人得早点来占位置,因为除了固定的门面,摊位是流动的,谁先占了,就是谁的,而一个好位置,是能够影响到生意的好坏。 趁着还没有客人,两人迅速的把早餐吃了,然后继续整理摊子上的衣服,一件件叠好了,这样会显得好看些。 在手推车的边上,还摆着二十多瓶的蜂蜜,这是打算带着一起卖。 天色已经大亮,集市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响起,有卖吃食的,有卖蔬菜的,也有卖锅碗瓢盆的,但最惹眼的还是卖老鼠药的。 这些卖老鼠药的人,并非占据一个固定的摊位,而是会推着一个小车到处走,而在车子上方,则会挂着一些死老鼠。 夏天天气热,新鲜的老鼠很快就会散发出臭味来,所以挂着的大多是风干的老鼠,或者干脆只挂着一些老鼠尾巴,用以证明这老鼠药是真的管用。 高明程是不用买老鼠药的,虽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家里有两条好狗,老鼠是真的少好多。 黑虎和精灵经常在山脚下捉田鼠和兔子吃,对于家里的老鼠,那也是嘴下不留情,看到一只就会咬死一只,久而久之,他们家就很少有老鼠敢来光顾了。 “咦,你真在这里卖衣服啊?你今天这件裙子也好看!”一个略微熟悉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是昨天在照相馆遇到的那个年轻女人。 许多美立即笑着说道:“好看?我这件衣服是香江明星都穿过的,不信你看!” 她拿出一本时尚杂志,翻到其中一页,给那个年轻女人看。 其实并非完全相似,但也有几分相似就是了。 “哎哟,这是……这也是羊城买来的?这里面的明星真好看!”那女人激动的拿过时尚杂志,就翻看起来。 这本杂志是许多美特意带来的,不得不说,有了这本杂志,感觉衣服的逼格都提升一个档次了。 人都有从众心理,原本冷清清的摊位,自从有了第一个客人后,就陆续吸引了其他的客人来看。 有人抬头打量着木架上挂着的衣服,有人低头翻着手推车上的衣服,也有人拿着衣服在身上比划,更有人直接询问起价钱来。 许多美是主要招待的人,只有在她忙不过来时,高明程才会帮着售卖,这会儿男人卖女装的少,有年轻脸皮薄点的,看到高明程都会脸红。 但也有人听到高明程夸了一句好看,很合适之类的话,就产生买下的冲动。 高明程身高一米八,五官端正,气质英武,身材匀称,穿着得体,也难怪会惹得异性心慌意乱。 在两人的忙碌下,摊子很快就开张了。 第一个买的,就是昨天遇到的那个年轻女人,她一口气买了两件裙子,甚至还想把那本时尚杂志给买走。 但许多美必须不能卖啊! 这些杂志都是他们辛辛苦苦从羊城背回来的,都还有用呢! 开了张后,后面就卖的很顺了,他们的货物款式新颖,价钱却比那些真正从羊城进货的人还要低点。 羊城的货多,量大的话,还能优惠些,但架不住现在物流不发达啊,运输又慢又不安全,需要花费不少的钱。 而他们的这些衣服,款式是羊城的,但货是本地的。布料是高守旺凭借自己儿子的关系,从纺织厂拿到的低价,缝制是董飞霞领着一群学徒做的,这里面的成本,就少很多。 所谓物美价廉就不愁卖,一个上午过去,摊子上的衣服直接少了三分之二! 就是附带着卖的蜂蜜,也卖掉了一半多。 许多美虽然会认字了,但数学还是不行,所以收钱、找钱的活是高明程负责的,此时装钱的包里已经鼓鼓囊囊了。 日头高挂,天气越发炎热,而集市上的人也渐渐少了。 高明程不愿意继续晒太阳,就对许多美说道:“回去?” 许多美恋恋不舍的环顾四周,发现的确没多少人了,才说道:“回!” 两人回到警局家属大院时,还不到中午。 家里依旧没人,但高国兵给了他一把钥匙,因此可以自由进出。把剩下的货物放在房间堆放好,许多美就准备去厨房煮饭了,她之前在厨房给赵冬梅帮过忙,因此对这里的格局很熟,能够轻易的上手。 大约半个小时,香喷喷的饭菜就陆续出锅了。 在县里煮饭,没用那种大铁锅,而是用高压锅,炒菜也是用的小铁锅,这让用惯了大铁锅的许多美有些不适应。 在她看来,还是烧柴火,用大铁锅煮出来的饭菜更好吃。 于是她对高明程说道:“我们在县里的房子,能砌村里的那种土灶吗?” 高明程思索了片刻,才说道:“那得另外砌一个厨房出来,不然烟囱不好装,那房子的后面还有一点位置,可以在那里砌一个厨房出来。这样,等房子封顶时,我跟包工头说一声,让他再去买些材料来。” “太好了!”许多美如愿以偿,忍不住笑了。 中午十二点时,赵冬梅风风火火的回来了,结果一眼就看到已经煮好的饭菜,于是笑着说道:“伱们赶集就回来了?今天的生意好吗?” “好!生意很好!我们带来的衣服,已经卖了大半!”许多美笑着说道,心情好极了。 赵冬梅看着她也笑了,说道:“你能自己赚钱,这也很好!你是不知道,今天一上午,我就在忙一件事,城东有户人家打老婆,把老婆打得半死,被人告到妇联来,我们就上门去调解,问了话才知道,原来这家的老婆没工作,又偷偷地把公公的买药钱给了娘家爸妈,被发现后,就是一顿好打!” “哎,这女人啊,还得会自己赚钱才行!我们看她被打的半死,着实可怜,问她要不要离婚,结果她自己还死活不肯离婚。没办法,只能劝她丈夫消气,又警告她丈夫打死人是犯法要坐牢的。” 赵冬梅说完上午发生的事情,就是一声叹息。 在妇联做事,这种事情经历了很多,但每次经历,都让同为女性的赵冬梅心中不痛快。 所以看到许多美能够自立自强的做生意,她是很喜欢的。 许多美听了这个故事,也凭空生出一丝紧迫来,她觉得,她要好好的补一补数学知识了,至少得会收钱、找钱才行。 她知道高明程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以后不可能每次赶集都在她的身边帮忙的,所以得自己会算账才行。 正说着话呢,高国兵和高岳也前后脚回来了。 “国兵、高岳,来,我们一起尝尝多美的手艺!”赵冬梅已经从之前的情绪中抽离,爽朗的招呼着大家坐下吃饭。 这顿饭,自然吃的大家都夸赞。 饭后,高岳找到了高明程,说道:“哎,你知道现在警局最多的案子是什么吗?就是聚众斗殴!接到的报警,十个有九个跟争水有关!轻点的只是受伤,严重点的,都有打死人的!” 高明程闻言,只能沉默。 他知道今年天干,从夏天起,一直到冬天,天就没有下过几次雨,入秋那会儿下过一场毛毛雨,路面都还没湿呢,雨就停了。 因为天干的原因,今年的秋老虎很厉害,冬天也比往年温暖些。 常言道,一场秋雨一场寒,这没了秋雨,自然也没了寒。 高国兵点燃了一根烟,神情放松的抽着,对高明程说道:“你躲出来是对的。都是一个祖宗的族人,万一被你失手伤了,那也不好。” 高明程这回就只能苦笑了,谁知道身手太好,原来也是一种烦恼? 因为没有电话,不能及时知道村里发生的事情,因此高明程在县里多待了一天。 难得有了空闲,高明程带着两瓶蜂蜜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他打算蹭辆车开开,重生回来后,他还没有碰过车的,手都生了。但好在毕竟有经验,经过短暂的熟悉后,那种感觉就来了。 他目视前方,脚踩油门,打着方向盘,在宽阔的场地上开了一圈。 这表现在肖金峰和高明万的眼里,就有些惊为天人了。 尤其是高明万,他跟着开车的师傅学了这么久,现在都还开不好车,而他二哥呢,才上手没多久,就敢把车开起来了! 并且开的还不错! 这一刻,高明万深深地怀疑起自己来。 他觉得,他们兄弟四人中,可能二哥是最聪明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开着吉普车兜风 第220章 开着吉普车兜风 高明程开的是一辆旧卡车,这车有些年头了,车身的漆皮都掉落,露出锈迹斑驳来。 但车子开起来也没有多少毛病,在生产力和技术没有突破之前,汽车也没有报废的说法,能够一直开到不能开为止,尤其在偏远地带,能够看到一些很旧的车子。 这些车子都是大城市淘汰的,然后进入小县城,继续为人民服务。 这辆旧卡车,就是肖金峰通过关系,以低价弄到的。 高明程绕着场地开了几圈,感觉已经找到开车的手感了,于是这才停车,从驾驶室跳下车来。 “不错啊,开的挺好的,你真是头一次开车?”肖金峰站在一旁,兴致盎然的看着高明程。 他刚才问过高明万了,据高明万说,他二哥应该是第一次开车,主要是之前也没有这个条件。 高明程有些许心虚,但还是点头承认了。 这的确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开车。 “哎,那你可真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人,有天赋!这样,只要你想来,我这运输公司随时欢迎伱来!”肖金峰上前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语气中有些遗憾和期待。 早在之前,他就邀请过高明程来了,甚至还愿意给出一些股份。 但被高明程拒绝了。 肖金峰又说道:“对了,既然你会开车,那么有空就去拿个驾照,这样以后也方便些。拿驾照也容易,我让人安排一下,你找个时间过去开开车,也就能拿到了。” 听肖金峰这么一说,高明程当即就同意了,又说要在这里多练练车,虽然这个时候只要有关系,会开车就能够拿到驾照,但高明程为人谨慎,决定还是再多练练的好。 肖金峰自然答应,告诉高明程,只要停在这里的车,他都可以拿去开。 之前是不知道高明程天赋出众,所以给的是一辆旧车,现在知道他是会开车的,就让他随便挑了。 之前肖金峰出钱买了一辆全新的解放牌卡车,但此时这辆卡车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外面跑运输去了。 现在这里停着三辆车,一辆卡车,一辆小面包车,还有一辆半旧的吉普车 高明程把三辆车都上手开了一下,不同的车型,开车的手感是不同的,最后他向肖金峰借了那辆吉普车,决定带许多美去兜风。 吉普车在这个时候,也算是豪车了,当许多美坐在副驾驶时,眼中绽放出惊喜的光彩来。 她激动的左右张望,打量着整个车厢的内饰,她好奇的想去触碰一些按钮,却又不敢。 高明程见状,干脆给她说了一下每个按钮的功能,让她大致清楚。 这辆吉普车是国产的,早在61年,以威利斯吉普为原型的第一代国产越野车- bj210就诞生了。 这辆车有个七八年的车龄了,外观还行,前面是铁皮和玻璃的,后面则是带车篷的那种。 说实话,以后世的目光来看的话,这辆车挺丑挺复古的。 并且只有一台三挡手动波箱,方向盘没有助力,变速箱还没有同步器,换挡需要严格遵循“踩摘轰踩挂”的步骤。 要不是上辈子高明程也算是一个老司机,那还真开不来这玩意。 “坐稳了!”高明程吩咐一声,开始专注的开车了,这车虽然老旧,功能也不行,但其实开起来还是很爽。 因为这种车型有种军用车的味道,而男人都有一颗当兵的雄心壮志。 高明程坐在驾驶位上,感受着绿漆铁板圆圆表,抽拉开关炒勺档,两脚离合拐棍刹,曲柄往死了摇的那种感觉。 而许多美则是将头看向窗外,风吹动她的青丝,带来的凉意驱散了身上的燥热。 路边的树木不停地倒退着,景色一个眨眼,便是一个变化。许多美贪婪的欣赏着美景,体验着从未有过的畅快。 六月去羊城时,她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坐公交,但那些感受和此时的感受,又是不一样的。 因为此时开车的人是高明程,乘车的人则只有她一人。 她产生一种天地狭小,但他们却拥有一切的快感。 高明程开着吉普车,带着许多美把整个县城都逛了一遍,这会儿的县城还小,路上的车子也没有几辆,因此压根没有堵车的烦恼,没多久就逛完了。 高明程没急着返回,而是去了一趟加油站,把车子的汽油给加满了。 借人车子开,这没事,但得把汽油加满才行,不然就有占小便宜的嫌疑了。 再次返回运输公司那边,已经差不多中午了。 肖金峰的妈妈已经煮好午饭,于是来邀请他们一起吃饭。 高明程也没有推辞,有时候你推辞就是一种生疏,以后还怎么亲近起来? 今天吃人一顿饭,下回再请回来就好。 高明程态度坦然,许多美就有些拘谨了,饭后,她抢着帮忙一起洗碗和收拾厨房,然后得到肖金峰妈妈的一顿夸奖。 肖金峰则对高明程说道:“你今天来的巧,我明天一大早,就要带明万去一趟省城办事,最近省城的摩托车卖的好,我打算去看看,顺便再问问县里有没有人要买,可以帮着运一批货回来卖。” “高明程,你想买摩托车吗?要不是摩托车运不了多少东西,我都想买一辆呢!” 摩托车啊……这会儿拥有一辆摩托车,不亚于后世拥有一辆兰博基尼! 济南产的轻便摩托车型号15c,二冲程,声音很大,烧混合油。市场价需要800多块,就这颜值还很一般。 如果想买更好看的,那得更贵。 思索片刻,高明程就摇头拒绝了。 他手里虽然有点钱,但也不到随便买买买的地步,再说了,以他的眼光,也看不上现在的这些轿车、摩托车的。 几人又聊了片刻,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告辞了。 肖金峰让高明程找个时间,先去把驾照拿了,万一以后运输公司有事缺司机,还能临时找他帮个忙。 高明程一听就忍不住笑了,但拿驾照这事,对他来说是有利无害,自然答应下来。 “行,我之后找个时间就来考驾照。”说定了这件事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回到高国兵家。 现在日头太热,他们决定休息一个小时,然后收拾东西回村去。 出门三天,也应该回去了。 希望争水的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上辈子没听说出人命,那么这辈子应该也不会出人命才是。 第二百二十章 种菜浇水于山脚 第221章 种菜浇水于山脚 高明程他们是在傍晚五点左右回到高家村的。 一进村,只看到零星几个人,有些人的身上还带着一些伤,再看路边的稻田里已经有了一些水了,水稻的长势暂时还不错。 见此,高明程就知道,争水的事情应该已经落下帷幕了。 争水,算是自古以来农村都会发生的事情,一旦缺水,就会引发这种事件,他们村内部争水还好,除非不小心下了重手,否则一般不会出人命。 最怕那种两个村子争水的,一旦下手,往往是下死手,打死人就是常有的事情了。 途径老村时,他们要把卖剩下的衣服还给高守旺家,并且得当面把帐算清楚。 这批衣服,不是许多美花钱拿的货,而是直接从高守旺家拿来卖的,算是去县里试试水。 至于卖掉多少,再按照一定的分成比例分给许多美,作为销售工资。 看到他们回来,董飞霞是最关心的,立即把许多美喊到面前来,几个女人围在一起,开始叽叽喳喳的说起卖货的事情来。 许多美把剩下的货拿了出来,又拿了一个本子,上面写着一笔笔的账单,这个是高明程给她写好的。 对应着账单,又把包里的钱拿出来数清了。 “好多钱!”高淑芳忍不住惊呼了声,其他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见状也是极为兴奋。 这次拿去县里卖的货,是款式最新颖,布料最贵重的,因此卖价也贵些,但县里的购买力,真的远大于小集市,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一旦看中哪件衣服,就舍得花大价钱买下。 女人们在说卖衣服的事情,许多美也兴奋的给大家说了一下自己卖衣服的过程和心得,引得大家听得津津有味。 高守旺则把高明程喊到一边去,说道:“就在昨天,村里闹了一场,好些人都打起架来了。高富强一家打的最凶,他们家好几个兄弟一起上,把几个人都打伤了,最后他家争到了水,等他家田里进了水后,才轮到别的人。” “我的田位置算好的,即使不争,也会轮到,但你那一亩田的位置就不太好了,还没轮到你那边的田,水库里就没水了!” “明程,你要做好减产的心理准备了。” 高守旺语重心长的说道。 高明程沉默了几秒,对于这个结果,他是有预料到的。 有些人的田位置很好,一旦放水,他家的田就是第一个进水,但伱进多少水,进完之后水又往哪里走,就有说道了。 如果高明程去争的话,即使他田的位置不好,也不至于轮不到水,但他没有去争。 “没事,不差这点。”高明程说道。 高守旺也是点头,他家也没去争,因为不好争了,他家都开制衣厂了,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村里人闹,那就名声不好了。 高明程也是如此,他避开,一是怕失手打伤了人,二是他家的生活,在村里算是肉眼可见的好,为了一亩田去争水,显得格局小。 从高守旺这边了解了一下昨天的情况,然后高明程就先回家去了。 这会儿许多美正在兴头上,一时半会舍不得走。 他回到家中,两狗立即迎上前来,亲昵的和他玩闹着。 高明程一看牛栏还是空的,就知道张成远还没有把牛羊牵回来。 不过他的视线越过前面菜地,就看到池塘边上有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人正在挑水,神情认真,步伐稳健。 认出是张成远,于是他走上前去。 张成远是在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挑水。 小富山被高明程承包了,池塘也是他花钱请人挖出来的,因此这池塘算是他的私人财产。 这段时间虽然天干,但因为池塘底下是有泉眼的,因此水位还很稳,没有干枯下去。 走得近了,高明程就发现张成远的身上沾满了淤泥,像是在池塘淤泥里打了个滚一样。 “哥,你摔跤了?”高明程好奇的问着。 张成远抬头看到他,神情有些拘谨,说道:“刚才在水库捉鱼,被人推倒了。” 之前说水库没水了,并非是完全见底,而是只剩下一个底,不能通过沟渠引流到田里去。 水少则鱼多,因此这两天村里人都在水库里捉鱼,大鱼没了,捉小鱼,小鱼没了,还可以捡蚌壳。 淡水河蚌是不出珍珠的,但肉可以吃,清洗干净后,拿辣椒炒着吃,味道也不错,但太老的河蚌,就有咬不烂的情况出现。 高明程就问是被谁推倒的,如果是恶意推倒的,那就得上门说道说道。 张成远没说是被谁推倒的,只说道:“是不小心推倒的,也没大事。” 高明程见状,也就不多言了。 “你把水桶放下,我自己来浇菜,你去池塘洗个澡,然后早些回去休息!”高明程说道,张成远看着太狼狈了,还是让他回去休息得了。 但张成远并没有去洗澡和休息,而是说道:“你不知道牛羊放在哪里,我现在先去牵回来。” “行!” 于是高明程接过担子,给自家菜地浇水,而张成远则去其他地方把放养的牛羊牵回来。 他家也算是种了不少的菜,在每天早晚都浇水的情况下,长势都还不错,就是黄瓜和长豆角快过季了,已经不开花结果了,藤蔓叶子也逐渐干枯。 这个就没必要浇水了,等哪天有空,就把架子给拆下来,或者就这么搁着也行,反正还不到种冬菜的时候。 高明程给辣椒浇水,观察着辣椒的生长情况,辣椒是最爱长蚜虫的,一旦一棵树长了蚜虫,其他的辣椒树也会长。 不过大自然是公平的,蚜虫会破坏植物,但七星瓢虫却会吃蚜虫。所谓一物降一物,便是如此。 他家的辣椒菜地虽然有些虫子,但还没到泛滥的时候。 倒是几天没摘辣椒吃,树上挂满了辣椒,还有不少辣椒已经红了。 一旦辣椒红了,就得马上摘下来,否则辣椒树就不会继续开花结果,而红辣椒可以晒干,储存到冬天时吃,也可以做成剁辣椒。 等到冬天时,村里人就会开始做下饭菜,下饭菜的种类挺多的,有辣萝卜干、柚子皮、菜梗、藠头。其中剁椒泡藠头就挺爽口下饭的。 高明程一边浇水,一边把坏了的辣椒先摘下,有些辣椒被虫子吃了,有些则是烂在枝头。 在辣椒的边上,则是种着一大片的茄子,他们这边的人是习惯这样种的,基本上你肯定能够在辣椒的旁边看见茄子,而等茄子辣椒成熟后,两者相合,便是一道下饭菜。 高明程刚把剩下的菜地浇好水,就看到张成远牵着牛羊回来了,他先是把牛羊牵回院子里的牛栏关起来,然后才走到池塘这边,开始脱掉衣服洗澡。 现在水库里都没有什么水了,洗澡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采收茯苓、灵芝 第222章 采收茯苓 灵芝(求票) 争水的事情暂时尘埃落定,但天气依旧炎热,晴空万里,白云浅淡,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 村民们的脸上依旧布满了愁容,因为他们知道,再不下雨,今年肯定会减产了。 从全国范围来看,现在已经不缺粮食了,只要肯花钱,就能够买到米和菜。 但对于村里的人来说,钱是很珍贵的。因此高明程刚从县里回来,之前雇来砍树的人就上门了,问高明程是不是可以继续砍树了。 他们迫切的想赚到钱。 高明程自然是答应下来,让他们开始干活。 三百亩的山不算大,但是想要将之整理好,也是需要花费大功夫的。 砍树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得把土里的树根都要挖出来,不然没法种植果树的。 这些树根晒干后,也是可以用来烧火的,并且一个树根就能够烧很久,是很多人都喜欢的燃料。 除了砍树的工人们就位,也有其他村民上来问话,问高明程是不是可以收药材了。 不同的药材,采收的时间是不同的,现在是八月底,山里的茯苓和灵芝都可以采收了,至于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这个还得等等。 这两种药材,都是九到十月才能够采收,采收之后,白花蛇舌草只需要除去杂质和泥土,然后晒干就行。黄栀子则麻烦些,需要蒸熟杀青,然后再晒干。 高明程把话放了出去,说可以收,让大家尽管进山采药就行,甚至还可以告知亲朋,附近几个村子的货,他都可以收。 今年不必扛着药材去挤火车,有肖金峰这边的卡车,自然是货越多越好。 得了高明程的话,村里的女人小孩们就先忙碌起来,至于男人,一部分男人在给高明程砍树,一部分男人在做自家地里的活。 采药这种事情,其实女人们做的更好,她们更细心,更有韧劲。 高明程也进山去采药了,和去年一样,他直奔深山去采药,至于山脚下的药材,就让利给村民们。 他带上采挖工具,又拿着两个袋子去,一个袋子用来装灵芝,一个袋子用来装茯苓。 当灵芝的芝体不再增大,颜色由淡黄色转为红褐色,菌盖和菌柄颜色相同,由软变硬,有孢子粉射出时,就表明芝体成熟,可以采收了。 灵芝也是一种菌体,没什么根系,你用手一掰,就能够掰下来,去年高明程就是这么干的。 但之后在药交会上,他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结交了一些人,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在采收灵芝时,是需要用快刀从灵芝菌柄的基部切下灵芝的! 因为这样做,就能够留柄蒂05厘米至1厘米,让切口慢慢的愈合,再形成菌盖原基,之后会长成新的子实体,依据生长的木料体积不同,可连续采收2-3年。 得知这点后,高明程有种错亿的遗憾! 今年他就带了一把刀来,一双眼睛在林中扫视着,很快就找到灵芝生长的地方,只要是已经成熟的灵芝,那么就直接一刀切掉。 灵芝是一年生的,多留无益,因为最后会木质化,从而失去药性。 他经常在山里走动,也特意寻找过灵芝和茯苓的生长点,因此现在只需要朝着之前记住的地方而去,就能够有所收获。 这会儿的灵芝,基本都成熟了,但茯苓就不一定了。 首先他种植的茯苓,肯定是还没有成熟的,他是五月种植的,一般需要生长十个月左右,那么这批茯苓可以在明年春季时采挖。 至于野生的茯苓,则需要观察是否成熟,茯苓的外皮呈黄褐色时可以采挖,如果表皮是黄白色则没有成熟,是黑色则表示成熟过度。 而采收野生茯苓,那就更加复杂些,因为它们隐藏的更好。 这个时候,需要在松林中观察松树生长状况和树桩周围的地面情况,找到茯苓的生长点后,使用铁制锥状探试器,进行刺探寻找、采挖。 用铁锥探试器插入地下,在深10-20厘米处探感有块状物,拔出时见到有白色茯苓粉末,就可以挖掘、采收。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明程把这个法子学到后,就找铁匠打好了铁锥工具,这会儿用的还挺顺手。 他带了一把特制的小锄头,也可以称之为药锄,方便携带和采挖,用这把小锄头,很快就挖出几个茯苓来,看着跟个黑疙瘩一样。 这是鲜茯苓,之后还得进行一系列的加工和炮制,制成块状干茯苓后,这才是成品。 野生的茯苓个头偏小,肉质紧实,而人工种植的则会更大点,肉质也没有那么紧实,在市场上,野生茯苓的价钱,是要比人工种植的茯苓高一些的。 高明程一路走,一路采挖,没多久,装茯苓的袋子就先装满了,而装灵芝的袋子则只有半袋,显得轻飘飘的。 唔,看来下回得多带几个袋子来,反正他扛得起! 一路跑着下山去,回到家中后,先把灵芝倒在竹筛中晾晒,这个好处理,去除腐木和泥土后,晒干即可。 茯苓就复杂多了,它有两种炮制的方式,一种是生晒,一种是熟晒。 生晒之前,需要将茯苓洗干净,然后堆放在室内避风处,用稻草或麻袋盖严,使之发汗,析出水分,再摊开晾干后反复堆盖,至表皮皱缩呈褐色时,就用刀剥下外表黑皮,选一个晴天,把茯苓切成小块,将切出来的白块,赤块分别摊在竹筛上晒干。 熟晒则是把新鲜的茯苓切去外皮后,放到蒸笼上,隔水蒸干透心,然后用刀将之先切片,再切条,最后切成方块,然后再晒干。 这两种方法,一般的折干率为50%左右,即一斤鲜品,能够获得半斤干品,产品的质量则以足干,去净外皮,成正方形块,厚薄均匀,白色者为优质。 但切的时候,总有一些边角是不成型的,为了卖价高,这部分最好分开晒,到时候可以降低价钱卖出,也可以留着自家吃用。 茯苓是性质平和的药材,是天天都可以吃的那种,它具有利水渗湿健脾安神的作用,适宜大多数人服用。 比起降低价钱卖掉,高明程更愿意留着自家吃用。 至于茯苓的处理方式,高明程选择生晒。 生晒虽然耗时久,但量多的话,其实更方便。 因为熟晒得先蒸熟,但是呢,一旦量大,那就得天天烧火蒸茯苓,柴火他家是有的,但大热天的烧火,就不是一件友好的事情了。 把袋子里的茯苓处理好后,他又多拿了几个袋子,再次进入山中。 仗着强悍的身体素质,他进大山,就如探囊取物般,只要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就可以把大山里的瑰宝一点点的运出来。 山里多的是马尾松和赤松,而茯苓和灵芝,都喜欢长在这种林子里。 接下来的几天,在高明程的计划中,他一片山林一片山林的寻找下来,每天都有丰厚的收获。 他在山中忙碌时,许多美就承包了家里地里的活,若是有人上门卖货,也由她验货、收货。 村民们忙碌起来后,就看到赚钱的希望了,于是哪怕天旱,地里的粮食会减产,愁容也逐渐消散。 高明程收药材的消息传了出去后,其他村的村民们,也纷纷进山采药。去年这些村的人,就挺羡慕高家村的人,如今也轮到他们卖药了。 这天,高明程扛着两大袋的茯苓从山上下来,一眼就看到堆放在墙角的几个塑料袋。 这些都是这些天收到的药材。 许多美正在竹筛前翻动着晾晒的灵芝,这一批灵芝已经晒的很干了,可以用袋子装起来了。 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便说道:“明程,第一批茯苓的表皮已经皱缩呈褐色了,你去看看,看是不是明天可以切块了。” 高明程应着,来到空屋子里,掀开覆盖的稻草,观察下面的茯苓,果然已经皱缩呈褐色了。 看到一屋子都堆满了,高明程不由得后悔了,看来当初砌房子时,还是砌小了啊! 他这后院圈了起来,目前还有一些空间,他计划再砌一个房间出来。 很多人家会在后院养猪,砌一排的猪圈,但高明程没打算养猪,而牛栏也在厨房的那边,没有修在后面。 心里计划着这些,但还是因为缺水的缘故,打算在明年开春后,再找时间来砌。 砌房子也是需要大量的水的。如今他井里还有水,但也不能滥用。 许多美没处理过茯苓,因此高明程打算明天留在家里,教许多美怎么处理。 至于选择晴天来切块晒干,这一点那是完全不用担忧,最近天天都是大晴天,能下雨的话,那么村里人得高兴坏了。 “明天可以切块了。”高明程走出来说道,又看到许多美手里拎着一小袋的决明子。 决明子是常用药物,具有清肝明目、通便的功能。也是生命力极其强悍的物种,种子经过开水浸泡后,都还能够发芽。其广泛分布在长江以南的省份,他们这儿自然也有。 不过他们村比较少,因此这些决明子肯定不是从村里收来的。 见高明程看了过来,许多美说道:“这决明子是董家村那边的人送来的,问我收不收,听她说,他们村的村边、路旁和旷野里,长满了这种东西。” 高明程就说道:“这东西好卖,下回她再来,跟她说会大量收!另外你挑些种仁饱满的种子留下,我打算明年洒在山脚下的荒地里,自己也种上一批货。” 决明子好卖也好种,再加上山里有很多空地,完全可以穿插种在果林里。 果木幼苗时,彼此相距甚远,留有大片空地,完全可以在中间种上一小片决明子,增加收入。 求一波票,主要是昨天只有十张推荐票,然后我自己都贡献了四张…… 第二百二十二章 山中水情 第223章 山中水情 早上六点,天色早已经大亮,砍伐树木的工人们,早已经自行去了小富山那里。 高明程没有监工,但也无人会偷懒,因为天热的缘故,大家都是早晚过来做事,中午休息的时间就长点。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准备处理第一批采摘回来的茯苓了。 这些茯苓经过堆盖发汗,晾干,再堆盖发汗,再晾干,反复几次后,直到表皮皱缩呈褐色。 这一批货一共有二十几个茯苓,大的如同足球般,小的如同红薯,高明程把许多美喊了过来,两人持刀,开始把茯苓的外皮切掉,露出里面的白块,有些会露出淡红色,这部分就被称之为赤茯苓。 茯苓如果细分的话,是可以分成四种的,并且每种的药性都不同,比如茯苓皮,它的功能是利水肿。 赤茯苓,它的功能是渗利湿热,而最常见的白茯苓,它的功能是渗湿健脾,至于茯神,则是白茯苓中心抱有细松根的部位,将之切成方形薄片,有宁心安神的作用。 高明程一边处理茯苓,一边跟许多美讲解着,他还有半屋子的茯苓呢,这个得许多美帮着一起处理才行的。 许多美也听的认真,她也算是心灵手巧之人,又对药材有几分了解,很容易学会。 先是将茯苓的外皮去掉,然后就开始切块了,这个难不倒许多美,在她看来,跟切菜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先是切成大块的片,然后相叠在一起切成条状,最后将条状对齐,再横切成方块来。 这方块的长、宽、厚,大概就是4厘米左右,等晒干后,会再缩水一些。 两人手起刀落,白色的茯苓块便从砧板上滚落到竹筛里。 把所有的茯苓都处理好后,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把那些边角料分出来,用另外一个竹筛装着晒干,这个留着自家吃用。” 茯苓的用处很多,吃法也多,最简单的,就是煮粥,复杂一点就是和不同的中药配伍,然后拥有不同的功效治病。 但对于女人们来说,茯苓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那就是和白芍、白术组成三白汤。 要知道,三白汤是明朝《医学入门》这本书中记载的,之后就在民间传扬开来了,深受女性们的喜爱。 方子很简单,用白芍、白术、白茯苓各5克,甘草25克,水煎,温服即可,服用之后,就可以改善皮肤粗糙、萎黄、黄褐斑、色素沉重等问题了。 不过这个方子,就不适合湿热,肝火旺者服用。 把后续的事情留给许多美处理,高明程拿着工具和袋子,再次进山了。 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已经都被他走遍了,今天打算走远点。大山辽阔,蕴藏着不少宝物,静待寻宝人的到来。 一路狂奔进山,惊扰了许多鸟兽,但高明程都没有放在心上,待他离开后,山中的小动物自然又会重归安静。 随着海拔增高,山中的植物也多少有些变化了,在林下阴湿腐植土中,高明程看到了一大片的细辛。 细辛也是一味药材,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可以全草入药的,它的功能也有很多,但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可以去除口臭。 细辛在二月,八月时,可以采根阴干,现在也算是时节,既然遇到,高明程也不留情,上前就薅起来。 细辛的根系很发达,主要是用它的根,因此得用锄头把土壤挖松,然后再小心一点的把根全部拔出来。 好在它喜欢生长在林下阴湿腐植土中,所以还是很好拔出根的。 高明程去掉它的叶子,只留根系丢进袋子里,把这一片细辛挖掉后,就再往前走。 他也没有挑挑拣拣,但凡遇到的药材,都是直接上手采挖就是了,各种药材积少成多,去了药交会后,就能够一口气卖掉。 今年虽然天干,但只是局部天干,因此对山林的影响不是很大,只是地表的溪水变少了,放眼望去,没看到多少水沟、水洼之地。 他途径之前捉牛蛙的地方,发现这里的水也少了很多,大部分牛蛙都在地面生活,仅剩的水里也挤满了牛蛙。 高明程见状,觉得需要给牛蛙群腾出一些生存空间,于是他放下装满药材的袋子,拎着一个空袋子,准备和牛蛙们来一个亲密接触了。 他专门挑大的捉,手速惊人,趁着牛蛙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让牛蛙们换了一个空间待着了。 抓了半袋子,他这才罢手。 水快要干了,牛蛙虽然是两栖动物,但没水也不行,到时候肯定会死上一批的。 不只是牛蛙,就连一些果树也会减产,他已经发现今年山里的野果子树挂果不如往年多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遭遇自然灾害时,人尚且可以寻求同类的帮助,但植物和动物,就显得被动很多。 经过一番探查,高明程发现在山里还是有几个水位没有下降的水塘,这些水塘不受天气影响,要么是底下有泉眼,要么是直接勾连了地下暗河。 不管是哪种,只要有水就好,这样一些水生动物就不会大量死亡,而山林的动物们,也可以有水喝。 在发现水源时,他同时也发现,这附近有很多动物在这安家了,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势力强大,一共有十二头,其中八头成年野猪,四头小猪,它们霸占了一小片水域,在这里嬉闹、饮水。 高明程悄悄地离去,没打这群野猪的主意。现在正是长秋膘的时候,且让它们吃好喝好! 他一路走,一路采挖药材,距离村子就有些远了,等他准备回去时,即使是他一路狂奔,也用了不少时间。 跑至靠近村子的半山腰,就看到林中有人头攒动,时而有说话声响起,这是村民们也进山采挖药材了。 当他扛着好几个麻袋出现时,瞬间引起众人的羡慕。 来这里采挖药材的,大多是妇人们,她们不敢进入深山,因此看到高明程从深山里走出,还带着那么多东西时,羡慕之情就油然而生了。 但有些事情,只能羡慕,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进入深山,也不是所有人的时间都很自由。 对于这些妇人们来说,她们一天是十分繁忙的,清早起来就要烧火煮粥,然后下地干活,再做家里的家务,然后又是中饭、晚饭。 如果有孩子,那就更繁忙了,哪怕现在养孩子糙的很,也需要耗费母亲不少的心血,才能够把孩子拉扯着长大。 高明程远远地和人打了一声招呼后,就一路回到家中。 刚把带回来的东西放下,就看到许多美从厨房走了出来,她说道:“明程,之前淑芳来过了,说奶奶这两天身体不舒服,你爸喊你回去看看。我准备了十个蛋,伱看是不是少了?少了的话,我上我二姐家买一些。” 别人家的蛋会留着卖钱,但他家的蛋是留不住的,只要有,就会吃掉,这十个蛋,还是许多美从鸡窝里捡到几个凑数出来的。 高明程见此,说道:“不用了,就带十个,我在山里弄到一些牛蛙,再带点牛蛙去就好。” 于是他又去杂房里拿了一个袋子,从装牛蛙的袋子里捡了十个大牛蛙出来。 这牛蛙别看个头大,等剥皮,去内脏后,也就没有多少肉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他爸赚钱的副业没了 第224章 他爸赚钱的副业没了 傍晚时分,高明程拎着东西去了爸妈家,此时太阳即将下山,天空一片霞光云彩,绚丽多姿。 晚风吹来,将白天残留的热意吹散。居住在小山村中,即使在夏日酷暑之际,早晚总还是凉快的。 他过去时,高奶奶并没有躺在床上,而是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纳凉,她穿着棉布做的衣服,神情有些怏怏,看着的确不太好。 “奶奶。”高明程进了院子,就喊了句,引得望天发呆的高奶奶朝他望了过来。 “明程啊。”高奶奶露出一丝笑容来,招手让高明程过去。 没等高明程先说话,她已经说道:“我没事,就是最近天热,没什么胃口和精神,我说你最近在忙着采药做事,不让你来,你爸爸却非要伱来一趟。” 高奶奶性子纯善,不喜欢给儿孙带来麻烦,有什么不舒服的,也大多是自己扛着。 她们这一辈的人,大多数如此。 高明程打量了一下奶奶的气色,他虽然懂些药材,但也不懂医术,只是看着问题的确不大的样子,于是他说道:“我有阵子没过来了,也应该来走走、坐坐。” “我家的鸡蛋不多,给你带了十个过来,你也别省,每天吃上一个,补补身体。”高明程说道。 其实他爸妈家也不算穷,他爸爸他大哥他嫂子三个人,都能时不时吃上蛋,但其他人就是没有份。 是其他人不想吃吗?那肯定不是啊。 主要是高奶奶不肯吃,想把东西省下来让给儿孙们吃,但儿孙们看高奶奶都不吃,自己也不好意思吃,再加上罗小华以前是穷惯了的,因此干脆能省就省,大家都别吃了。 拿出鸡蛋后,高明程又拿出一瓶蜂蜜来。这是临走时,他从家里拿来的。 吃蜂蜜是有诸多好处的,可以养身健体,最关键的是它很甜,而吃了甜食,就会让人心情愉悦。 “还有这蜂蜜,你每天早晚喝上一杯蜂蜜水,这蜂蜜就放在你房间,你自己留着吃。”高明程把鸡蛋和蜂蜜都递给高奶奶,让她收好。 高奶奶有个单独的房间,就是不大,除了一张床,也就一个衣柜了。 在他和高奶奶说话时,高明里和高淑芳结伴归来,高明里的手里还提着一篮子的菜。 又过了一小会,他爸妈也一块儿回来了,他爸扛着一把锄头,他妈则挎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一些新鲜的药材。 “爸妈。”高明程叫了人,然后又说自己在山里捉了些牛蛙,给他们带些过来。 罗小华瞥了眼袋子,有些不满的说道:“你怎么不处理好再送来?现在家里用水困难,你那边又有水井,就该洗好切好再拿来。” 高明程闻言,摸了摸鼻子。 好,这就是他不爱常来这边的原因,不管他怎么做,他爸妈总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了。 其实他爸对他也有一些不满意,最主要的就是觉得他做什么事,都不会跟家里人商量,都自己一个人下决定去做了。 比如他带着许多美去羊城,比如他承包小富山,比如他在争水的关键时刻去了县里。 这几件事,在高远见看来,都是大事,应该先和家里人商量的,比如去羊城的话,可以带上刚毕业的高明里,一起去见见世面嘛! “行了,给你带吃的,你还嫌弃!明程有这份孝心,你就该高兴了。”高奶奶发话了。 罗小华撇嘴,进了厨房去做事,高淑芳跟二哥打了招呼后,也跟着进了厨房帮忙打下手。 高远见把锄头放好,然后就拿出他的抽烟工具,一小包烟丝和一叠白纸。 他动作熟稔的把烟丝放在白纸上,然后滚动着,卷成一根自制的卷烟出来。 这种烟劲头大,没有滤嘴的,对手指和牙齿的损伤很大,并且不是老烟枪的话,还抽不来。 其实买成品烟也不贵,还方便,但是高明程就是不明白,明明家里不算穷,为什么日子过的这样苦。 看高远见沉默的抽烟,高奶奶小声说道:“自从天干后,你爸就没蒸过酒了,今年恐怕赚不了什么钱了。” 高明程闻言,了然了。 天干缺水,加上粮食减产,导致很多人都会缩衣节食,不会像往年那样拿出粮食请人蒸酒了。 也就是说,他爸最赚钱的一个副业,没了! 自从分田到户后,村里的生活就逐渐好了,他爸每年下半年就是蒸酒的高峰期,经常被人喊去家里蒸酒,一年下来,有个一千块左右的收入。 但攒了几年的钱,给他大哥娶老婆、买房子后,就花的差不多了。然后每天家里都要吃用,其实也就攒不下太多的钱。 今年因为天气的原因,没了蒸酒的钱,那么家里只能靠卖菜和卖猪来赚点钱了。 他爸妈家现在喂了三头猪,一头牛和二三十只鸡,这些牲畜加上人的饮水,每天的用水的确是个问题。 一时之间有些无话,于是高明程就打算回家去了。 还没走几步,他爸就把他叫住了,说道:“我问过明万了,说他们运输公司还缺人,但要会开车的司机,不收不会开车的人了。” 高远见的一句话,令高明程停下脚步,他望向他爸,知道该来的还是会来。 于是他看向高明里,直接说道:“明里,你也想找事做?” 高明里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其实还是得到一些偏爱的,这也让他的性格更外向开朗一些。 他点头说道:“嗯,想去!今年家里没什么进项,还需要花钱买谷子,所以我也想赚钱。” 高明程沉吟着,关于高明里的安排,他有两个,一个是让高明里去卖衣服,一个是让高国兵帮着安排一个什么工作岗位。 但是高国兵已经帮高明万安排了,再帮高明里安排,会不会显得过分? 思索着他和高国兵之间的关系,高明程觉得应该没大问题。 于是说道:“守旺叔那边缺一个卖衣服的人,你要是愿意去卖,可以跟守旺叔说一下。” 不等高明里说话,厨房里就传来高淑芳的声音,她笑着说道:“四哥跟着去卖过了!他卖不来!” 董飞霞做的衣服,并非只有女装,也是有男装的,而卖衣服的人,其实是不分男女的,只要嘴皮子利落,擅长拉客售卖,就能够做好这件事。 高明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是卖不来,所以我想找个稳定些的工作。” 高明程从高明里的眼神中看出他真正的心意了,看来也是想跟高明万一样去县里做事。 村里人向往县里,这也没毛病。 高明程说道:“行,等我有空了,就去找国兵叔问问,看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不过你也别急,我最近忙得很,没空去。” 之前他都打算找个时间去车管所考驾照的,结果回村后,就开始忙着收药材的事情,忙得脚不沾地,脱不开身来。 对此,高明里表示理解,连忙说道:“不急,不急。二哥,你先忙自己的事!” 说完这件事后,高明程这才出门去。 才走没几分钟,就遇到高壮了。 高壮像是在特意等他的,站在一棵桂花树下,冲他傻笑招手。 高明程也有段时间没见到高壮了,于是问他在干啥。 “我今天去挖了一小垄的红薯,发现红薯长得差不多了,虽然个头比往年小些,但也还行。现在缺水,所以我奶奶叫我问一下你,是不是也干脆把红薯挖出来算了?”高壮说道。 他们两家是用的同一批薯种,种植的时间也一样,所以在看到红薯长得差不多时,细奶奶就想到高明程了。 这是怕高明程事情多,忘记地里的红薯了。 高明程每天早晚都要从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挑水给菜地浇水,因此他家的菜长得还不错,不像有些人的菜地因为缺水,已经蔫,甚至干枯发黄了。 红薯根据种植的时间不同,采收的时间也不同,他们这边一般是五月种红薯,那么在九月和十月左右,红薯就成熟可以采收了。 现在才九月初,往年会晚点采收,但今年天干,不提前采收的话,就得早晚浇水才行,不然会干死。 细奶奶家的劳力依旧不足,种的菜地却不少,每天光浇水,就累的够呛了。 高明程看着高壮,就发现他最近黑了瘦了。 他说道:“行,我明天挖一小垄看看,要是长得差不多了,那就挖了得了。” 高壮把话带到了,就打算回自家去休息了。 细奶奶年纪大了,何秀曼又怀着身孕,家里的重活,都压在高壮一人的身上,也难怪他会黑瘦下来。 高明程和他道别,目送他离去的背影,心里不由得感慨,看来自己这阵子的确太忙了,不但很久没来看自己的奶奶,也很久没来看细奶奶了。 于是他快步回家去,先是拿了一瓶蜂蜜,后又去拿牛蛙。 今天抓了半袋子,此时还剩下一些。 他原本想用袋子装,但想了想,干脆拎到井边,先打了一桶水,然后开始处理起牛蛙来。 他妈说的也对,老村那边吃水紧张,所以他还是处理好再给细奶奶家送去! 许多美已经在煮饭了,看到高明程的动作,不由得说道:“我已经弄了一盘子了,你怎么还在弄?” 高明程就说是给细奶奶那边送一些去。 许多美对此没有意见,同一个村子长大的,她自然知道高明程和高壮之间的感情深厚,但她也多说了句:“我看牛蛙挺多,刚才给我二姐家送了五只去。” 高明程也对此没意见,许多美虽然有三个姐姐,但在村里的,就只有二姐一家,哪怕姐妹间有些小矛盾,也拦不住会经常来往。 第二百二十四章 黄精、乌梢蛇 第225章 黄精 乌梢蛇 高明程给细奶奶家也送了一瓶蜂蜜和一盘子牛蛙,牛蛙是处理好的,直接下锅炒熟就行。 细奶奶喊他在家里吃饭,但高明程拒绝了,说是许多美已经煮好饭了。 于是细奶奶没有强求,几个人说了说话,高明程就告辞离去了。 第二天高明程果然去红薯地挖了一小垄红薯出来,把泥土抖落,看到根系上挂着的一个个小红薯,大的如同成人拳头,小的细长如婴儿胳膊。 他种的这个薯种,往年风调雨顺时,长得红薯个头很大的,可以当做饭吃,因此他们这边的土话又喊饭薯。 细奶奶家给的薯种是白心的,他挖的这一垄,都是白心的,拿刀削掉皮,红薯的表面就迅速的冒出一些乳白色的汁水来,这个很容易黏手。 红薯是可以生吃的,吃着有些甜和脆口,高明程几口就把一根红薯吃了下去,觉得味道还不错。 低头看了一眼,红薯藤绿油油的,红薯个头也不是特别大,于是他打算先挖一部分吃着,剩下的再留一留。 因为许多美喜欢吃红心的,觉得红心的更甜,于是他又去挖了一小垄的红心红薯,然后一手提着红薯,一手拎着一捆红薯藤回去。 许多美正在翻晒药材,看到他拿着红薯回来,不由得说道:“还不到挖红薯的时候?” “嗯,不过村里已经有人在挖了。”高明程说了声,然后把红薯放在阴凉的地方摊着。 刚挖出来的红薯水分多,还没有糖化,所以不够甜,放上几天干了水分后,就会甜一些。 “我先挖了一些吃着,这个头大的,可以煮粥,个头小的可以烤熟吃。”高明程一面说着,一面把手里的红薯藤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喂给牛羊吃,一部分摊开放在太阳底下晒干。 牛羊可以吃新鲜的红薯藤,也可以吃干的,但据说牛不能吃太多新鲜的红薯藤,否则会拉肚子。 “你给它们喂什么?我等下就把它们牵出去。”许多美无语了,觉得没必要现在喂。 “晚点牵出去也行,你现在不是在忙吗?”高明程说道,看着许多美动作熟稔的翻晒着药材。 这段时间,他天天进山采药,但负责处理药材的,却大多是许多美。 自从许多美学会处理茯苓后,屋子里的那些茯苓,一旦表皮皱缩成褐色了,她就自行来处理好。 如今竹筛晒满了各种药材,幸好他家的院子宽阔,有足够的晾晒地方。 “我进山去了。”高明程拿好工具和袋子,准备进山了。 又是一路狂奔进山,这回要走更远一些的地方,经过近半个月的采挖,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早就被他一一走访过了。 这次经过他的仔细寻找,在林荫处发现几株黄精。 黄精是一枝多叶,叶子形似竹叶,只是比竹叶要短些。 它是秋天挖根的一种药材,此时黄精植株上挂着一些成熟的果子,这里面就是黄精的种子了。 黄精的繁殖有两种,一是用根状茎繁殖,二是用种子繁殖。种子繁殖的话,麻烦些,并且生长速度也慢很多,所以从经济角度来看的话,最好选择根状茎繁殖。 这一点和山药类似了,山药也是可以用根状茎和山药豆繁殖的,但是呢,用根状茎繁殖的话,当年就可以收获,但用种子繁殖的话,那就不行了。 高明程看到黄精时,还有些小激动。 他们这里并不是黄精的盛产地,在小山丘上时,也几乎没怎么见到过黄精,但黄精的名声还是挺响亮的,有芝草之精的说法。 服用的法子也有很多,可以和其他药材配伍之后用作酿酒服用,也可以炖肉、炖鸡吃。 黄精又叫做野生姜,在古代时,还可以作为救荒草用,经过九蒸九曝后,成为代粮。 九蒸九曝操作起来挺麻烦的,事实上很多山区老百姓经常拿它当蔬菜食用,因为它的根状茎形状有如山芋,其肉质根状茎肥厚,含有大量淀粉、糖分等营养成分,可以生吃,也可以炖熟吃,有健身之用,能够让人长力气。 所以山区的百姓是很喜欢吃黄精的。 前世那会儿高明程也经常吃,这东西不但对身体好,口感还不错,因此挺受人喜欢的。 既然遇到,那就不能错过,于是他开始动手起来,先是采集黄精的浆果,这些黑色浆果里面有五六颗种子,可以用作种植用。 是的,高明程打算自己种一批黄精,之前没有遇到就算了,既然遇到,那么就说明这里还是适合黄精生长的,那么就可以量产 黄精的分布不算广泛,但也不小,很多省份都有产出,只要地理位置合适,也可以人工种植。 把黑色浆果都采集了后,接下来就是挖根。黄精的根茎更像生姜,是一节一节的,如果是用根茎来繁殖,那么就把这块根茎切成几段,然后每段有三四节的样子。 并且它在晚秋和早春时,都可以种植。 把这几株黄精采挖了后,高明程又在附近找到一些。因为是可以种子繁殖,因此黄精大多数不会单独存在,只要有一株,那么在附近仔细找找,肯定能够找到其他的。 但也可能没有,因为种子繁殖的条件比较苛刻,因此发芽率不高。 望着采挖出来的黄精,高明程面色凝重,他知道,他们家的某一只鸡要倒霉了,因为于鸡来说,黄精有毒,一餐毒死一只鸡! 黄精炖鸡真美味! 正畅想着黄精炖鸡的美味呢,高明程耳朵轻微动了,目光循声望去,发现一群野鸡的踪迹。 好,他家里的鸡小命保住了! 高明程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远远的瞄准了其中的一只鸡,飞刀脱手而出的那一刻,目标鸡应声而倒。 紧接着,又有一枚飞刀投掷而去,在野鸡群受到惊吓前,夺其性命,至于其他的野鸡,在察觉到危险后,早就逃之夭夭了。 最近有阵子没打猎了,有了这些意外收获,高明程还挺高兴的,走过去将击毙的野鸡捡起,这一弯腰,就发现附近的草丛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其中有一条蛇尾在快速的消失,仔细辨认下,高明程认出那应该是乌梢蛇。 乌梢蛇在国内分布挺广的,也是一味收购量很大的药材,之前高明程就打算在今年捉一批乌梢蛇拿去卖的。 但那条蛇已经溜之大吉,高明程自然就算了。 只是接下来的寻找过程中,他的目光除了放在地面,也会时不时观察一下临水的树枝。 乌梢蛇喜欢进食蛙、鱼、泥鳅、黄鳝、鼠等食物,所以经常出现在临水的地带,另外它还喜欢攀爬树枝,经常挂在树上。 虽然乌梢蛇行动迅速,反应敏捷,善于逃跑。但它的性格很温顺,一般是不咬人的,当然,在逼急时和受到惊吓时,也会迫不得已的咬人。 但即使被咬了,也问题不大,因为它是无毒蛇。 正因为有药用价值,以及无毒,乌梢蛇惨遭大量捕捉,在后世时,野外生存数量大减,有要混成保护动物的趋势。 不过这会儿在山里、田地里,还是经常可以看到乌梢蛇的。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乌梢蛇经常沿着水田内侧的田埂下爬行,在菜地和水沟附近,也可以观察到它们的身影。 村里一些不怕蛇的人,还会特意捉来吃,或是泡酒用,或是炖熟吃,味道都还挺不错的。 第二百二十五章 去县里办事 第226章 去县里办事 高明程在山里采药时,许多美也在家中忙碌着,最近她已经不去董飞霞那里做衣服了,因为时不时就会有人送药材过来卖,高明程不在家,就得她呆在家里收药材。 这天上午,她就陆续收到一些村里常见的药材,有铺地锦、乌药、鬼针草、鱼腥草、猴姜、乳汁草、算盘子等。 这算盘子可不是算盘,而是一种中药的名字,又叫做野南瓜,它是很常见的一种野生植物,它的果实能够入药,主要是治咽喉肿痛、疟疾、睾丸炎这些方面的病症。 鬼针草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草药,在村旁、路边、荒地里,经常能够看到,它是菊科植物,开的花和菊花类似,很多人误认为是野菊花。 它和野菊花最大的不同就是有倒刺,它全草均可入药,具有清热、解毒、散瘀、消肿等功效,一般用它治疗肠炎、痢疾等疾病。 这些常见药材,都在许多美记录的小本子上,她也对这些药材很熟悉,别人拿了药材来,她需要先翻看检查,然后再定价收购,倘若觉得不够好,那就干脆不收。 有人不服,但许多美可不是吃素的,她在高明程面前以温柔形象居多,但遇到事情,那也丝毫不怕,不管来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她都能嘴皮子利索的怼回去。 再加上高明程的名声在外,也没人敢跟她真正的动手,往往只能咽下这口气。 但这种人总归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指望和许多美打好关系,然后好顺利的卖掉药材呢。 今年天干,地里减产,附近的村民都很珍惜这个卖药材的机会。 许多美又收下一批药材,然后用铅笔在账本上记下帐,这时,她听见牛羊的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刚才一直忙碌,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把牛羊牵出去吃草。 于是她放下手里的活,先把牛羊给牵了出去。 也懒得走远了,就放在小富山脚下的阴影处,任由它们自由的吃着草,这边临近池塘,草木茂盛的很。 半山腰处,时不时传来男人们说话的声音,以及砍树的动静,在工人们的努力下,一大片的山都成了光秃秃的一片了,露出地面的黄红壤来。 他们这边的土壤,以黄壤居多,也有少部分红壤,常年耕种的田地,因为常年施肥和精心耕作,土壤的颜色会相对深一些。 许多美重新返回家中,路过自家菜地时,顺手摘了一些茄子和辣椒。 因为给的水肥足够多,她家的菜现在长得都还不错,但辣椒和茄子也过了盛产期了,结的果没有那么多了。 在六月份时,辣椒茄子长得飞快,一天不摘就挂满枝的感觉,那会儿许多美就摘了不少拿去晒干。 红辣椒的话,直接洗干净切碎晒干就行,青椒就得多一道工序,需要把青椒放进烧开的水里烫个半熟,主要是起到杀青的作用,然后捞出拌盐,摊开晒干。 这样做出来的辣椒,有种独特的风味,到了冬天时,拿来炒肉吃,很有味道。 许多美回到家中,就准备煮午饭了,煮熟后,就自己先吃起,至于高明程,他有时候中午会回来吃,有时候一整天都呆在山里,直到傍晚才会回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是七八天,这会儿山里的药材,都被高明程找的差不多了。 至于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还差几天才会彻底成熟,于是他决定趁这个机会,去一趟县里。 上次他爸和他四弟都跟他说了,想让他找高国兵给高明里安排个工作。 他琢磨了一下,这次没带高明里一起去,而是自己一个人去的。 他这一次去县里,除了找高国兵说这件事外,还要找肖金峰,问一下肖金峰这边收购药材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之前说好一起去药交会的,他们得通个气,看各自准备多少药材,一辆卡车是否能够装得下。 到了县里,高明程先去了警局,高国兵看到他时,还故意开了句玩笑:“稀客啊!你都多久没来县里了?听说你最近在山里采药?山里的药材产量怎么样?” 高明程笑着说道:“今年虽然天干,但是对山里的药材来说,影响不大,跟往年相比,差不多!” 事实上,他去年根本没有进那么深的山里,他一直在靠近高家村的这边山林走动,而今年,他的脚步迈向更远处了,于他个人来说,收获比去年要多的多。 但由于马王爷一行人在山里肆意破坏,还是有些药材减产了,但是这个就没必要和高国兵说了。 简单的说了一下关于药材的事情,高明程就直接说明来意了。 听到高明程给自己的四弟求工作,高国兵不由得笑了,故意说道:“你帮着两个弟弟找事做,就不管伱大哥了?” 高明程也笑了,说道:“我大哥跟着我嫂子娘家兄弟在工地做事,也能够赚到钱,闲时还能够照顾家里。” 其实高明里愿意的话,也可以等时机成熟,跟着大哥高明鹏去工地做事,再过一两年,砌房子的人就多不胜数了,工地的活可以一直做。 但看高明里的意思,他更希望有一份稳定又不累的事情做。 “叔,这事你能帮忙吗?不能的话,我就回绝了。”高明程很耿直的说着,却遭到高国兵一记白眼。 高国兵大气的说道:“不过是安排一个人的事情,有什么难的?你四弟自己想做什么事情?” 高明程就把高明里的需求大致说了下,无非就是稳定和轻松。 但这两点就是最难的,哪个打工人不希望自己有一份又稳定又轻松的活呢? 高国兵沉吟片刻,才说道:“造纸厂和制糖厂都能够安排一下,你回去问问,看他想去哪里?这个不急,你可以先带他去一趟药交会,见见世面也好。” “肖金峰那边的运输公司,人手紧张,到时候他一个人去,你这边就得多带一个人帮着看药材才行。” 高明程闻言,便点了点头。 的确是如此,这次的药材很多,到时候自己和肖金峰肯定会去寻求早点卖掉的机会,那么就得有个人帮着看守药材才行。 去年去药交会,他是带了黄大志和高壮去的。 但今年黄大志已经成为协警了,而高壮大概率也是脱不开身的,家里、地里一堆事等着他来做呢。 算来算去,带高明里去,似乎也不错。 高明里虽然是个学渣,但好歹读到初中了,基本的字都认识,也不至于太过于胆怯,带出去历练历练也行。 “对了,听肖金峰说,你在学车上有天赋?既然如此,你找个时间去把驾照拿了,会开车,可是挺重要的一件事。”高国兵说道。 高明程正有此意,趁着这几天是难得得闲的时候,他说道:“我打算待会去肖大哥那边再练练车,明天就去把驾照拿了。” 既如此,高国兵也就不多留他,吩咐他晚上到家里来住,然后就让他自去忙活了。 两人的关系很亲近了,如同亲叔侄般,于是高明程也不假客气,出门去了。 在大厅时,和认识的警员都打了招呼,又特意和黄大志说了说话。 黄大志说道:“我之前休息回家时,跟我爸妈说了你要收药材的事情,让他们抽空把家附近的一些药材给采挖了。但他们事情多,又出门少,大概没送到你家去,你回去时,能不能去我家一趟,把我爸妈弄好的药材给收了?” 高明程和黄大志之间的关系,在黄大志大方的给了他三两黄金后,就更亲近了,对于这个小要求,高明程二话不说,直接应下了。 “谢谢。”黄大志真诚道谢。 能够让爸妈多赚一些钱,那也是好事。 他兜里虽然有些黄金,但捂的紧紧的,还没敢出手的,所以手里的现钱不多。 第二百二十六章 练车和摩托车 第227章 练车和摩托车 出了警局,高明程就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 只不过他去的不巧,肖金峰以及高明万,都在不在运输公司,听肖金峰的妈妈说,肖金峰带着高明万去省里了,大概今天晚上能够回来。 再看运输公司的院子里,也只停着两辆车,一辆是坏的,被拆的七零八落的,一辆则是旧皮卡。 从肖金峰妈妈那里拿了皮卡的钥匙,高明程就开始练车了。 上辈子是个老司机,这辈子摸车的机会却少之又少,虽然车管所有人,拿驾照不在话下,但开车最重要的不是拿驾照,而是要确保自身的安全,有些人拿到了驾照又如何?如果他没有开车的安全意识,一旦出事,就可能车毁人亡。 高明程练的挺认真的,先是在运输公司这边开了一小会,等找到开车的感觉后,就绕着县城跑一圈,然后又去了红星那边。 红星是县里最大的农场,农业发展的挺好的,并且还有牧场和奶粉厂。 在之后,这里还会建立几个工厂,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工厂全部是宝岛老兵返回大陆探亲时,投资建立的。 就在今年的十月,宝岛当局会开放大陆探亲,据说10万份探亲申请表,被瞬间抢空。 再之后不久,就陆续有人从宝岛那边回来探亲了,他们离家三十八年,思乡情切,回来之时,自然会给亲人准备了很多礼物,其中就有冰箱、电视、摩托这种大件,也有挂钟、吹风机、电饭煲等小件。 但其中最有钱的几个人,干脆在家乡搞起了投资,既能够帮助家乡建设的更好,也能够利用政策赚到钱。 不只是宝岛老兵如此,很多宝岛的商人,也开始将目光看向地域辽阔、市场强大的大陆,纷纷在这里投资建厂。 就他们高家村,也有老兵归来探亲,并且让亲友们因此得利了。 其中一家的哥哥回来探亲,事后给弟弟在县里的农贸市场买了两套门面,留给了弟弟,希望弟弟一家能够因此过得更好。 而那两个门面,确实很快的改变一个普通农户的生活水准了。 他们先是把门面出租出去,拿租金过日子,后来干脆收回店铺,自己去做生意了,也不会做别的,就做菜贩子,也赚到了不少钱。 高明程脑海中想着这些,目光在红星农场掠过,看到这边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依旧很好,稻田里郁郁葱葱的,稻花盛开,有稻花香在空中浮动暗涌。 红星农场这边有大水库,足以供应农场的用水。 再加上因为马力帆的尸体被沉在最大的那个水库里,因此惹得农场的人极为反胃,之前还会用这个水库的水洗衣洗菜,如今也不肯洗了,因此又挖了两口井出来。 有了这两口井后,多少也会缓解红星农场的用水困难。 高明程一直顺着马路往前开车,又看到几个临路的村子,看到一些村民们的风貌。 当然了,都是一个县的人,自然和高家村的风貌差不多就是了,但有些村子富裕,有些村子穷,这还是有区别的。 他一直开车,直到车子的油快要消耗完毕了,这才返回县里,他先去了一趟加油站加油,然后才把车开回运输公司。 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刚好碰见刚跑运输回来的肖金峰和高明万了。 “哈!巧啊!”肖金峰首先朝高明程打招呼,然后热情的拉着他来到那辆解放牌卡车的后车厢,高明万正在搬木架子过来,这是给卡车卸货时,方便货物从车上滑落下来用的工具,就是一块厚些的木板,斜放在地面和车厢处。 随着车厢打开,露出一辆造型帅气的摩托车来。 那辆摩托车用绳子捆绑固定了,因此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不会磕碰到。 肖金峰踩着木板上了车厢,动作麻利的把绳子拆掉,然后调整摩托车的方向,直接骑在摩托车上,发动油门,将摩托车开了下来。 车子压在木板上时,发出吱呀的声音来,但好在木板的承压性不错,并没有因此断裂。 “看!本田cg125摩托车!樱花国的货!”肖金峰向高明程展示着这辆摩托车。 其实作为退伍军人的他,对樱花国是没有好感的,但没办法,现在国内的技术形势不如人家,市面上很多高端产品,都是国外进口的,其中从樱花国就进口了不少的东西。 “这车好看!”高明程夸赞着,这辆摩托车的确不错,并且后世的很多摩托车,就是跟风这辆摩托车的造型,算是经典款了。 “上车,我带你感受一下。”肖金峰热情的邀请着,高明程也没有拒绝,坐在了肖金峰的后面。 这款车身比较长,坐两个人是很宽裕的。 待高明程坐稳后,肖金峰就发动摩托车,带着高明程在附近兜风起来。 风呼啸而过,撩起他们的衣角和头发,这种感觉,其实比开着一辆卡车爽多了! “肖大哥,你之前不是说买不了吗?”高明程好奇的问了句,当初肖金峰说要去省城贩卖摩托车,就问他要不要买一辆,当时高明程是拒绝了。 后来肖金峰说自己想买,但是没法买。 运输公司还没有开始赚大钱,并且还需要拿钱出来购买更多更好的卡车运货才行。 而摩托车虽然帅,却没有多少经济价值。 “不是我买的,我是帮赵公子买的,等一下,我就要把车开到赵公子家,当面给他。”肖金峰嘴里的赵公子,就是他们县首富的儿子。 原来是公子哥买的……那没毛病了! 时隔多年,能蹭一回摩托车,感受一下最初的舒爽,那也不错。 于是高明程提出让自己骑一会儿。 看到高明程学车时的确很快的份上,肖金峰把车子让给高明程骑,并且怕他新手没法带人,因此自己下了车。 “你注意油门,别跑太快了,就算太快也别慌神,只要不慌,就问题不大。”肖金峰说道,给高明程一点小提醒。 “好!”高明程应着,骑车时,的确显得小心谨慎,但或许是他真有天赋,在肖金峰的眼中,高明程的动作先是生疏,但很快就熟稔了! 至于兴奋和害怕,都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像是已经对摩托车很熟悉了一样。 这份心性定力,肖金峰都要夸一句。 所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大概就是这样。 高明程独自跑了一小段路,觉得没有大毛病了,于是折回,让肖金峰坐在后面。 肖金峰觉得高明程的学习能力真牛逼,于是放心的坐上去了,结果才发现高明程骑车时,看似很稳,实则车身还是有些抖动的,像是有哪里出了小问题一样。 但这些小问题并没有引发大问题,被控制在一个微妙的程度上。 “不错啊,伱开车学的快,骑摩托车居然也学的很快!”到了运输公司后,肖金峰当众说着。 高明程看向他,咧嘴笑着。 这辈子第一次骑摩托车,他有些紧张,也有些兴奋,好在都掩饰过去了。 接下来,肖金峰就要把这辆崭新的摩托车送到赵公子的手上了。 高明程就没有跟着去了,他留在运输公司这边,和三弟高明万说了说话。 从高明万的口中,知道了一些运输公司的事情。 起初高明万跟着学车时,是没有工资的,但现在跟着出车,那每回出车都会有一笔钱了,并且这钱还不是固定的,是根据高明万的表现来给的。 第二百二十七章 考驾照、借皮卡 第228章 考驾照 借皮卡 高明程在运输公司这边待到傍晚,才回到高国兵家,他回去时,赵冬梅已经把饭菜做好了。 看到高明程来,赵冬梅显得挺高兴的。 她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去当兵了,小儿子在八月底时也去了省城读大学,如今家里就只有她和高国兵两个人,多少显得冷清了。 而高明程的年纪和高宏高岳都差不多,三个人又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因此看到高明程,就如同看到自己的儿子般。 “快来洗手吃饭!”赵冬梅笑着招呼,于是三个人坐在一起,吃起晚饭来。 饭后,赵冬梅拿来一个信封,将之递给高明程,说道:“这是你上回跟多美拍的照片,我都看过了,拍的挺好的。” “要不是看到你们拍的这照片,你国兵叔还不肯跟我去照相馆拍照呢!”赵冬梅笑着说道,在高岳去读大学前,她拉着高国兵、高岳一起去照相馆拍了几张照片,并且打算等过年高宏回来探亲时,又喊高宏一块儿去拍。 说着,赵冬梅把自家拍的照片也拿了出来。 灯光下,数十张照片在桌子上铺开,每张照片上,都有着令人熟悉的面容,或严肃,或微笑。 看到赵冬梅、高国兵和高岳三人拍的照片,高明程不由得产生一个想法,是不是要带父母也去照相馆拍几张照片? 青春年华就如东逝水,一去不回,今天拍下一张照片,往后就可追忆年华。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三人拿着照片看着,聊着,高明程还看到一张高宏穿军装的照片,这是在部队拍的,然后邮寄回来的。 高明程拿着这张照片,仔细的看着。 此时的高宏还只有二十岁,入伍两年,刚刚脱离新兵蛋子的称呼,但距离建功立业,还有一段时间。 上辈子,高宏当兵了二十年,一直干到正团长,然后转业回到县里,进入体制内工作。 看高明程一直盯着这张照片看,赵冬梅的脸上也浮现出一丝想念,她说道:“当年高宏去当兵时,也喊了伱,可惜那会儿你因为什么原因腿受伤了,没法通过体检,不然这会儿你和高宏在一块儿当兵,那也不错。” 听赵冬梅说起这事,高明程神情恍惚了下,他回忆了很久,才想起那会儿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有一伙人盯上了高家村,每天晚上都过来偷鸡,大部分人家都被偷过,早上时,总能够听到被偷了鸡的人家谩骂的声音。 当时高明程也恨透了这群小偷,他那会儿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肉,家里也只有那么些鸡,如果被人偷走了,那么连个蛋都难吃到了。 于是他喊了村里的几个年轻小伙子,熬了好几个夜晚,终于把那伙偷鸡贼给逮住了,然后就是一顿好打。 高明程打小就擅长打架斗殴,但是敢来偷鸡的人,也绝对不是善茬,因此那一架打的很凶,高明程打倒了几个人,但最后也被其中一人用木棍打在腿上,骨头虽然没断,但腿上的肌肉青肿了一大片,影响到走路了。 正在那个时候,高宏从县里回村,告诉他要去当兵体检的事情,也让他一块儿去。 但是不凑巧,高明程去不了。 高明程回想到这件事时,心中一时间有些不是滋味。 他本来有两次机会改变命运,但这两次机会,都被他错过了。 他读书那会儿,虽然不是学霸,但也还算不错,如果能够跟着高宏到县里来读初中,那么继续往上读个高中、中专什么的,还是有可能的。 其次就是当兵这件事,如果他没有受伤,通过了体检,那么就可以和高宏一起去当兵。 高宏能够顺利的做到正团长,这和高国兵其实有一部分关系,在同样的情况下,家里给力的话,仕途就会更加顺利,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高明程家里不给力,但他自身能力不错,如果进了军营,那么奋斗十几年后,混个正营还是有机会的,再说了,等高宏当上正团后,还可以再帮衬他一把。 如果他没有重回86年,而是重回更早,那么他可能就会走上另外一条路了。 橘黄的灯光下,三人坐在那里,一面看照片,一面说着话,说以前的事,也说现在的事。 一夜好梦,第二天一大早,高国兵和赵冬梅都各自去上班了,高明程也出门而去。 今天他要去把驾照拿了,有了驾照后,就算是合法开车了。 等到了车管所,把自己的名字一报,立即有人上前,笑着说道:“你就是赵所长的侄子高明程啊,赵所长早就打了招呼,说你要来考驾照,你跟我来,只要你会开车,马上就能够拿到驾照。” 那人圆乎乎的,长相很憨厚老实的模样,他口中的赵所长就是赵冬梅的兄弟,也是交通局下设的运管所的所长。 这运管所的职责就是客货运输许可及管理的,所以由赵所长的妻弟肖金峰出面开一家运输公司,算得上是很方便的。 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在圆脸男人的带领下,高明程顺利的拿到驾照了,也是现在车辆不多,关于驾照的考核也不如后世那么复杂,再加上赵所长打了招呼,因此事情顺利的很。 拿到驾照后,高明程去了自己的房子那里。 房子已经修的差不多了,很快就可以上梁盖瓦了。 高明程也就这几天有空,接下来就要回村投入到采摘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的过程中了,于是说好明天就把上梁仪式给走了。 包工头满口应下,说会提前把东西都准备好,主人家只需要出面就行。 既如此,高明程就又去了肖金峰的运输公司,这一次,肖金峰倒是在家,不过高明万不在,被肖金峰安排跟着一位老师傅跑运输去了。 高明程就说自己刚刚拿到驾照,并且在县里砌的房子明天上梁,因此想借肖金峰的皮卡一用。 这辆皮卡因为装货少的缘故,今天也还停在这边。这辆车很少跑长途,基本就是在县里承包一些业务,比如帮人帮家、运输大件家电等用的。 肖金峰性格豪爽,一听高明程是为了房子上梁而借的,二话不说就掏出皮卡的钥匙来,告诉高明程只管开去就行。 高明程之所以想借车,就是因为要回家接人来参加明天的上梁仪式,除了他的老婆许多美外,爸妈也得带来,因为砌房子可是一件大事,另外兄弟有空的话,也可以一起来沾沾喜气。 人一多,出门就不方便,如果有一辆车子代步,那么就会方便很多。 “谢了!”高明程拿了皮卡的钥匙,把自己的自行车往货箱一放,就坐上驾驶座了。 借到车后,高明程就去商店买了瓜子花生和糖果。 因为不是集日,卖东西的人少,但商店是天天都开着的,这些常用的东西,很容易买到。 除了买东西,高明程还去了一趟照相馆,他和照相馆的老板打听了一下,如果租借相机的话,要多少钱。 昨天在看到高国兵一家人的照片时,他就萌发和自己家人拍一些照片的念头,明天又是他在县里的第一栋房子的上梁仪式,算的上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再加上还会把爸妈都带来,正是拍照的好时机。 高明程给了押金,然后带走了一部相机以及一卷胶卷,约好明天拍好照后,再把相机归还,顺便让照相馆的人把照片洗出来。 事情都准备妥当,他最后去了一趟警局,找到了高国兵,把拿到驾照和房子上梁的事情都说了下。 高国兵便说道:“这是大事,明天我和你婶婶也过去。” 他和赵冬梅虽然都要工作,但临时走开一两个小时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好这些事后,高明程就准备回家了,他开着旧皮卡,意气风发,但随着远离县城,道路开始变得破烂起来,哪怕他的开车技术还不错,旧皮卡也在坑坑洼洼中竭力保持着风采。 这的确是难得的风采,一路上,有人看到旧皮卡时,都会本能的让路,然后行注目礼。 唔,这一刻,高明程就是这条路上最靓的仔! 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寻了个宽敞的地方把车子停好,然后去了一趟黄大志家。 黄大志的爸妈的确弄到一些药材,但都是家附近有的那些,比如鬼针草、铺地锦、乌药等。 这些常见药材的价值都不高,但高明程也按照品质最好的那一档给算的钱。 黄大志的爸妈看到高明程时,态度都挺好的,而黄大志的弟弟则用好奇的目光盯着高明程看。 在他们家的人看来,高明程算的上是黄大志的贵人了。 先是带黄大志去贩药,赚了一些钱,后又教会了黄大志捉兔子的技能,但最值得人感谢的是,他让黄大志吃上国家粮了! 高明程的出现,改变了黄大志的命运,而黄大志的努力,又最终会改变他们一家人的命运。 当黄大志在县里立足后,他们家的生活就肉眼可见的好了,黄大志的爸爸甚至想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看能不能把自己身上的毛病治好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卖树、为拍照做足准备 第229章 卖树 为拍照做足准备 当高明程开着皮卡车回到村里时,立即引发了轰动,许多在田野里干活的人看到了,纷纷凑了过来看热闹。 大家围着皮卡车转,看的格外的认真,哪怕这是一辆被人淘汰的旧皮卡,在见识少的村民眼中,也依旧帅气的很。 那掉漆锈迹的地方,那被撞凹陷的位置,那有些脏的座位,这些不完美,都被村民们自动给美化了。 “高明程,你会开车了?这车是哪来的?难道是你买的?”一位村民惊讶的问道。 高明程从车上跳了下来,干脆和大家聊聊,不然被堵在村口,也回不去了。 他笑着说道:“我哪买得起车?是跟人借的,我三弟高明万现在在一家运输公司做事,我这车就是跟运输公司借的。” “哦,这个啊,听你爸提过,不错啊,明万现在也有出息了!” “高明程,伱跟人借这车,要给人多少钱啊?你好端端的,借车做什么?不是还没到去外面贩药的时间吗?黄栀子才刚刚成熟一些呢!” “今年你收这么多药材,怕是得拿大车运走?”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倒是让高明程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问题了。 他只能说道:“这借车肯定是因为有事啊,不然谁去借?我等下得拿一些木材去卖掉,明天还得接我爸妈他们去一趟县里。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让让,让一让啊!” 高明程招手让人让路,其余人等不情不愿的把路让开了,看着他一路开到牛尾岭那边。 老村的路都是小路,房子挨着房子,中间只有一个甬道,因此车子是没法开进去的,但高明程家住在牛尾岭,那边地方可宽阔了,完全可以开过去。 高明程所说不假,他的确打算趁机卖掉一批木材。 从承包小富山到现在,一直在雇人砍树,山脚下的空地上,都已经堆满树了。 能卖钱的树堆在一起,只能当柴火的杂树堆在一起,至于多不胜数的野草什么的,晒干之后,就被砍树工给带回家了。 他把车一直开到小富山那边,皮卡的出现,也引来砍树工们的侧目,有人高声询问起来。 高明程简单的回答了几句,他下了车,把车厢打开,然后开始装树了,皮卡的车厢不够长,太长的树就得砍成两截,这还有个一米左右的位置是露在外面的。 高明程拿来一把斧头,开始将多余的枝丫修剪掉。 在他忙着整理木材时,许多美听闻了消息,也走了过来。 她自然是知道高明程会开车的,之前高明程还带着她开车去兜风呢。 兜风是港片里常说的话,许多美觉得意思挺贴合的,因为开车时,风一个劲的往车里灌,岂不是像兜着? 上回高明程是开着吉普车带她兜风的,她左右打量了一下这辆旧皮卡,觉得不如上回的车好看。 看到她来了,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一下今明两天的计划,然后又让许多美把车子里的瓜子花生糖果、药材以及自行车都带回家去。 “哎,好。”许多美应着,把东西放在自行车的铁篮子里,放不下的,就绑在座位上,然后就这么推着车,把东西送回家里去。 高明程力气大,哪怕他一个人又是修整枝丫,又是把木材搬到车上,也不显得累,并且速度快的很。 等装满一车厢后,高明程又用粗麻绳给固定了下,免得木材在开车的过程中颠簸了出去。 忙完这些后,他就发动车子,把这车木材卖到衙前去。 衙前是隔壁县的一个镇,但离他们这儿较近,去衙前比去县里近的多,主要是那里有一家木材加工厂,是会大量收木材的。 高明程回村时,是下午两点多,等跑一趟衙前卖木材回来后,就已经快四点了,天色还早,于是他又装了一车木材,送去了衙前。 跑了两趟后,把能卖钱的木材就卖的差不多了。剩下还没有砍的树,等之后再寻机会卖了。 回到家中,许多美已经煮好丰富的饭菜了,高明程吃过晚饭后,也没有休息,而是要去一趟他爸妈家,要把明天一起去县里参加上梁仪式的事情告诉他们。 他过去时,家里也正在吃晚饭,菜是很常见的菜,乡下人嘛,基本是吃当季的蔬菜,并且几乎是顿顿吃! 不是他们不想换着吃,而是没法换,地里的菜就那么几样,不吃就得花钱去买,而花钱的事,可就是大事了。 辣椒炒茄子,是这个季节很经典的菜,并且已经连续吃了两个月了,不过很快这两样菜就要过季了。 “爸妈。”高明程和人打了招呼,然后就把明天会接他们去县里的事情说了下。 如今高远见没了蒸酒的外快,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忙地里的活,提前说了后,就可以安排时间出来。 家里人是早就知道高明程在高国兵的帮助下,在城里砌了一栋房子的事情,但谁都没有亲眼见过。 现在高明程来喊他们去县里参加上梁仪式,并且还特意借了汽车,高远见就觉得面上有光。 关于高明程借车的事情,他早就听人说起,但之后又知道高明程忙着运树去卖,于是也就没有急着去找高明程了。 “好,明天是早上八点出发?够早上给菜地浇好水了,老大,你明天要去工地吗?”高远见说道,然后看向高明鹏。 高明鹏虽然有一份在工地做事的活,但这个活不是天天都有事干的,有时候没有某样材料了,那就得等买到材料,才能够继续做事。 高明鹏说道:“明天刚好不要去做事,明早我跟爸一起去地里浇水。” 闻言,高远见就满意的点头,随即又问起关于高明里工作的事情。 高明程就把高国兵能够给安排的两个工作岗位说了出来,让高明里自己考虑清楚后,做出选择。 高明程说道:“这个不急,明里你慢慢想,等过阵子,我要去樟树参加药交会,到时候缺个人手,明里你跟我一起去!这次我们不坐火车,直接开大卡车过去。” 高明里听了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连忙说道:“好啊,我跟二哥去!” 要知道,他早就想到外面见见世面了。 只不过他自己一个人不敢去,高远见也不肯给他钱让他出门,生怕路上遇到些什么。 高远见可是知道的,现在外面也不太平,尤其是路上。 高明里小胳膊小腿的,没人领着,他哪里肯让他出门去。 现在高明程提出让高明里跟着一起去卖药,不但高明里本人同意,高远见和罗小华也都是极为满意的。 高远见甚至说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喊亲兄弟去帮忙,这就对了!你去年就是在胡来!” 去年高明程喊了高壮和黄大志,高壮也就算了,打小就是高明程的跟班,但黄大志是什么人?一个不相干的人! 为此,高远见和罗小华可是很有意见的。 高明程笑了笑,没说什么。 该说的话已经说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就告辞离去了,但他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细奶奶家。 他没有提出让细奶奶一家也去参加上梁仪式,因为人太多,怕是皮卡坐不下,而细奶奶上了年纪,何秀曼则是孕妇,都不方便挤着。 他来这里,是说明天照相的事情。 “细奶奶、高壮、秀曼,明早我会带相机过来,给你们拍几张照片。你们明天可得穿的精神点啊!”高明程笑着说道。 他租了相机,买了胶卷,自然是想拍更多的人。 原本下午有空拍的,但他卖树去了,再说了,早上拍的话,可能人更精神,没有忙活大半天的疲累感。 “真的吗?明程哥,你太好了!”高壮是第一个高兴的人,他看向何秀曼,说道:“我之前就说要带你去县里拍照,你非不肯去!现在好了,明程哥可以给我们拍了!” “奶奶,你也还没有拍过照的!” 高壮欢快的声音,令细奶奶和何秀曼也对此期待了起来。 这会儿,拍照在乡下也算是一件新鲜事了。 高明程看到他们高兴,自己心里也高兴的很,这辈子,高壮和细奶奶能够平安幸福,他就心满意足了。 高明程说道:“高壮,那你们可得把最好的衣服给穿上啊!到时候我们在这屋子里拍几张,然后再去村里拍几张。” 他想把87年的人与景,都用镜头记录下来。 再过一两年,村里的房子就会纷纷推倒重新砌,到时候村子的风貌就会迥然不同。 而现在这个有些破旧的小山村,就会彻底消失在记忆中。 记忆如一张画卷,起初色彩鲜艳,但随着时间的冲刷,笔画会晕开,色彩会暗淡。 而用镜头将之记录下来,就会将这份记忆维持的更久、更充实。 他打算明天八点去县里,因此和高壮他们约好是早上七点来拍照。村里人早睡早起,在夏季时,一般六点就会起床,而觉少的老人,可能在五点多就会起来了。 “好,明程哥,我们等你来啊!”高壮兴奋的像个傻子般,冲高明程离去的背影招手道别。 高明程走后,他就拉着何秀曼的手,急匆匆的说道:“秀曼,快去把我最好的衣服找出来!” 自从娶了老婆,高壮的衣服就都是由何秀曼来收拾了。 何秀曼抿嘴笑着,领着高壮去找衣服。 细奶奶也笑着回到自己的屋子,开始翻箱倒柜起来,唔,她也得挑一件最好的衣服来穿才行! 高明程潇洒的走了,却留下三个对此充满期待的人,于他们三人来说,都是头一回照相呢。 第二百二十九章 摄影师的风采 第230章 摄影师的风采 高明程万万没有想到,他买的一卷胶卷,还没有到县里去拍,就已经先在村里拍完了。 他计划给细奶奶他们拍几张,但许多美提出给她二姐和哥哥也拍几张,对于这个,高明程同意了。 在村里拍照时,他的行为瞬间引来无数人围观,大家都热议着照相机和拍照的事情。 这年头,拍照可是一件时髦的新鲜事,他们村的人,还是有去县里拍过照的,但却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照相机给租回村的! 高明程买的胶卷是国产乐凯的牌子,八十年代初,柯达和富士,带着彩色胶卷进入国内市场,引起一阵浪潮。 再之后,保定的乐凯牌就横空出世,成为国内自主研发的彩色胶卷,护住了国内的胶卷市场,并且还向外出口,一时风头无两。 在九十年代时,红乐凯、黄柯达、绿富士引爆了‘红黄绿’大战,乐凯遭到重创,但依旧坚守下来了。 正因为有乐凯的存在,国内的百姓才能够买到价钱便宜的胶卷用,像高明程买的这胶卷是乐凯的普通彩色135金100度的胶卷,售价十二元,一共有三十六张。 而如果去买柯达和富士的牌子,则需要花费二十元,相比之下,乐凯的性价比自然会赢得很多消费者的青睐。 即使是高明程,也乐意省下这些钱,主要是乐凯刚研发出来时,质量的确不太好,但到现在,已经很好了,至少用着不会有任何问题。 “明程,给我们家也拍一张!我可以给钱!”这是高繁茂的大嗓门响起了,他说完之后,就喊着家里的老婆孩子快些过来。 高繁茂是高明程的堂叔,他倒也知道这东西不便宜,因此开口说给钱,就按照去照相馆的钱算,但是呢,高明程不能收这钱啊。 于是他大气的说道:“都是自家人,给什么钱?叔、婶,不着急,你们可以去换件衣服,梳好头再来!” 他看到高繁茂家里的人都急匆匆的,还都穿着下地干活的衣服呢,于是好心提醒。 “对对,我要去换件衣服!”高婶子又连忙跑回家去,身为女人,她还是挺在意形象的。 她的两个儿子也跟着回去换衣服,只有高繁茂咧嘴笑着,说道:“这女人就是事多!有什么好换的?等下不还得下地干活呢!” 他没动,显然是不打算换,高明程看到他光着膀子,只穿着一条打着补丁的裤子,觉得这画风挺写实挺淳朴的。 他也没有狠劝,选了风景和光线都好的地方,然后先给细奶奶一家拍照。 但有了高繁茂开口求拍照后,村里其他的人也纷纷开口了,最先开口的,自然是跟高明程家有亲戚关系的那些人。 在高家村,大部分人都是沾亲带故的,你答应这个,就不好拒绝那个,否则名声就不好了。 高明程本想多给细奶奶一家拍些照片的,见状,也只好缩减了,只给细奶奶单独拍了一张,然后又给他们一家三口拍了一张。 拍完细奶奶后,罗小华赶紧把高明程拉回自家去,她埋怨道:“你昨天怎么不说要拍照?怎么都没让自家人先准备了?” 高明程就说道:“我原是打算上梁那会儿,再给伱们拍的。” 罗小华闻言,心里那股子气这才消掉,但她又说道:“你帮我们先在家里拍一张!你爸爸说如果明年风调雨顺,后年就要砌房子了!以后这老房子,可就看不到了!” 高远见本是要去浇水的,见状也同意先拍一张。 他跟高繁茂一样,都没去特意换衣服,因为等下浇水后,还得换衣服去县里的。 “奶奶,你坐在凳子上,我给你拍一张单独的!”高明程对高奶奶说道,指引着高奶奶端坐在一把竹椅上。 高奶奶还是头一回拍照,紧张的浑身僵硬,还是高明程帮着调整姿势,又说了几句话逗她笑,这才让她放松一些。 镜头下,旭日初升,晨光映照而下,院子里,光线明亮,而高奶奶梳着发髻,插着银簪,神情柔和的端坐在竹椅上。 咔嚓,相机将这一幕烙印在胶卷上。 接下来,就是给自家拍一张全家福,说是全家福,其实少了两人,高明万不在,高明程也不在。 作为村里唯一一个会拍照的人,他只能承担起拍照的职责,竭力为大家服务着。 接下来就是拍高繁茂一家了,这些亲友们,没有拍单独照的权利了,全部都是全家福。 但对此,他们也已经很满足了。 咔嚓,咔嚓,咔嚓。 不知不觉,一卷胶卷竟然已经全部拍完了! 看到还有少部分关系较远的人没有拍到,高明程只好说道:“没有胶卷了,剩下的拍不了了!散了,等以后有机会再拍!” 闻言,围聚在这儿看热闹的人,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拍过照的人心情极好,没拍到的人则有些失落,但也不至于不满,毕竟高明程是按照亲疏关系来先后拍的,一卷胶卷能够拍三十六张,而大部分人全部是以全家福的形式拍的。 只有细奶奶和高奶奶才拥有了单独照,但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她们已经上了年纪,需要提前准备一张单人照,待百年后,是要扩大洗印出来,然后用相框装裱起来摆在灵堂的。 以前没有照相,因此很多祖辈长什么模样,后辈们都是不知道的,但现在有了照相技术后,很多人就都会提前准备一张照片,供后人纪念。 到后世时,甚至还有一种新的技术,就是把照片直接印在瓷器上,这样能够保存的更久。 因为耽搁了一些时间,直到八点半,一行人才从村里出发,高明程开车,许多美则坐在副驾驶,至于其他人只能坐在皮卡后面的车厢里了。 站着是不太安全的,于是拿了一些小板凳,人就这么坐在板凳上,随着车子摇晃,一路吹着风前往县里。 这一次自家的人是全部都来了,本来高奶奶说不来,但孝顺的高远见特意给高奶奶拿了一把竹椅,并且在上面放了旧棉絮做的垫子,能够缓冲颠簸感。 本来高明程让高奶奶坐副驾驶,但高奶奶挺享受自己儿子的孝心,在高远见和高明程的搀扶下,上了车,并且稳稳地坐下了。 一路到了县里,直接将车开到新房子那里。 包工头一行人早已经等候在那儿了,一看到主家来了,纷纷围聚了过来。 许多美帮着把瓜子花生糖果拿下来,高明程则对包工头说道:“先等等,我去买个胶卷来!” 早知道昨天就该买两个胶卷了,好在照相馆也在这附近,于是快速的买了一卷新的胶卷回来。 等他回来时,包工头早已经安排人把消息传递给高国兵,然后高国兵和赵冬梅就各自骑着自行车过来了。 见了面,自然又是一番寒暄。 “到吉时了,可以开始了?”包工头上前说道,很多事情,都是有吉时的说法,如果按照吉时来,就会顺顺利利。 “嗯,开始!” 随着高明程的发话,上梁仪式就正式开始了,本来作为主人,高明程需要做一些事的,但现在,由他爸妈帮着给围聚过来看热闹的行人撒糖,而他则专心的用相机将一些经典的画面拍下来。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有摄影师的风采。 高国兵和赵冬梅都是要上班的,没法在这里耽搁太久,于是纷纷离去。 而他们的特意到来,也让高远见等人看清楚了,原来在自己这里不受待见的儿子,在别人那里竟然还挺吃香的。 发觉这点后,高远见和罗小华的心情就都有些微妙。 接下来,高明程带着家里人去了人民公园,人民公园离这儿挺近的,不必开车去,走上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现在的县城,没有多少能够去玩耍的地方,就连这人民公园,也还没有完全修缮开放,因此景色倒也一般,就是一些游乐设施项目,倒是惹人多看了几眼。 但玩是不会去玩的。 罗小华撇嘴,不满的说道:“这什么公园的,有什么意思?这花花草草的,难道在村里还看的少了?明程,你带我们去逛一逛商场。” 好,高明程幡然醒悟了,对于城里人来说,花花草草多的公园,是值得一去的,但对于乡下人来说,商品琳琅满目的商场,才更具吸引力。 想想看,乡下人进城,会为了什么?一是卖东西,二就是买东西了! “好,商场也在这附近。”高明程应下,转而带他们去逛商场了。 刚才他那又是后世思维作祟,因此下意识带人去了公园,只想着家里人没逛过公园,却没想到公园对他们的吸引力并不大。 进了商场后,果然所有人的神情就不同了。 罗小华和抱着孩子的黄素娥立即商量起来,然后直奔目的地去,原来她们早就商量好,要趁机来县里买一些东西的。 女人们买起东西来,那就可慢了,买的多就不说了,哪怕不买和买不起的东西,也足够让她们看上很久了。 高淑芳自然也是如此,她目光新奇的望着漂亮的商场,这个看看,那个也看看,如今她手里也有一点钱,是董飞霞分给她的,不多,但足够买一些小女孩想要的小东西了。 于是许多美陪着高淑芳买,罗小华同黄素娥一块儿买,至于男人们,虽然有些不耐烦,但也愿意在这商场转转的。 “城里真好!”高明鹏看着大气的商场,目光中也流露出一丝羡慕的神色来,他暗暗在心中发誓,一定要努力赚钱,然后也搬到这城里来住。 两个弟弟通过高国兵的关系,都有机会进城了,但高明鹏没想这个,他现在跟着表兄弟在工地也做的挺好的,如今都已经可以拿大工的工钱了。 他计划再过几年,就自己弄一个施工队出来,自己去接活,这样就能够赚的更多了。 “是啊,城里真好。”高远见应和着,神情中满是感慨,谁能够想到,在他年轻时那会儿,县里都还是破破烂烂的呢。 可现在,不但有这么大的商场,还有很多洋气的店,都是他见都没有见过的。 第二百三十章 忙里忙外 第231章 忙里忙外 从县里回来后,就到了黄栀子和白花蛇舌草成熟的时候了。 高明程同村里其他人一样,都投入到采摘药材的事情上,赚钱嘛,没人会嫌多。 黄栀子需要先蒸熟杀青再晾晒,高明程和许多美又继续分工合作,他在山里采摘药材,许多美就负责在家里处理药材。 越是临近十月,家里堆积的药材就越多,药材怕潮,大部分都堆放在高岳送的那张木床上,不够放的,就临时做了一排的矮架子,使药材不会直接和地面接触就行。 这架子也不必寻木匠做,高明程自己拿木材就给做好了,做工虽然粗糙点,但耐用就行。 山中的黄栀子树很多,他们这边其实没有特意种植,但可能是气候地形很适合黄栀子的成长,不管是山脚下,还是山上,都随处可见,并且长得还不错。 起初,还有人在栀子花开花时,跑到山里去采花来吃,后来知道黄栀子能够卖钱后,就不舍得采花吃了,要是有不懂事的孩子摘了花玩,还要遭到一番责骂的。 黄栀子的用途很广,可以入药,也可以作为染料用,所以在药交会上,是属于大宗交易的药材之一,向来是不愁卖的。 高明程在山里采摘药材时,又顺便看了一下蜂箱的情况,好家伙,他有一段时间没有来检查了,蜂脾里面满是蜜! 看蜜的颜色,已经酿的差不多了。 见此,高明程二话不说,回家拿了摇蜜机来,准备摇蜜了。 这一批蜜,他也打算带到药交会上去卖,要知道,蜂蜜可不仅仅是补品,也是一味辅助的药,一些丸药,都需要添加蜂蜜来调和的。 足足忙活了两天,高明程才把所有蜂箱的蜜给摇好,接下来,摇蜜的时间就会从一个月变成两个月甚至三个月一次了。 等入冬后,山里的花卉减少,蜂蜜缺乏蜜源,就会消耗之前酿的蜜来维持生命。 一些专门的养蜂人为了不浪费蜂蜜,就会选择给蜜蜂喝白糖水。 这是因为他们把蜜都摇走了,没有吃的,蜂蜜就无法安然越冬。 高明程就没打算给蜜蜂喂白糖水了,他虽然养了四十箱蜜,但散落在大山里,也不至于完全没有蜜源,再加上他不会那么勤快的摇蜜,蜂箱里的蜜,就足够蜜蜂自己吃的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家里的药材一天天的变多,而手里的现金却在一天天的减少。 很快就到了十月十二号了,高明程已经对外说不再收药了。 樟树的药交会是在十月十六到十八号,去年他因为要赶火车,怕耽误,因此是提前两天去的,而现在是自己开车去,时间充裕而灵活,那么十五号出发就行。 出发前的这几天,高明程要把家里所有的药材,都一一检查一遍,看是否都是合格的。 这些药材大部分是许多美负责收购的,但高明程不亲自看一看,心里总是不放心的。 把药材都检查一遍,没发现有滥竽充数的,然后该晒的就继续晒,该收起来的就继续收起来。 这一个月以来,村里也算是有变化的,原本随处可见的一些药材,此时已经完全不见了,整个村子都变得整洁了不少。 高明程提着一个水桶,溜达溜达的来到了小富山,先从小富山脚下的池塘里装满一桶水,然后来到一处背阴处。 这里有一片裸露的黄土地,其中就有一个约三十厘米的深坑,里面放着一些沙子和种子。 这种子就是黄精的种子了。 当初他在山里采挖到黄精时,顺便收集了黄精的种子,用种子种植的话,当年不能收获,但用种子种植就可以一次性种上一大片呢。 只是黄精的种子需要沙藏。 何为沙藏呢? 就是在取出成熟的种子后,就要立即将一份种子和三份沙土混合均匀,存于背阴处三十厘米深的坑中,并且要保持湿润。 时间虽然已经进入十月,但因为几乎没有降雨,天气依旧炎热,以晴朗的天气居多,高明程很快就要出门去办事,所以在出门前,给沙堆浇水,让里面的种子保持湿润,就是很有必要的事情了。 浇好水后,高明程就继续朝着小富山走去。 如今小富山的砍伐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当初雇来的工人们,从砍树工一跃成为挖土工了。 他们在高明程的指示下,把一片朝阳的山坡先行清理出来,如果肖金峰从广东那边给他带来砂糖橘树苗了,就可以种在这儿。 砍树不易,但挖土工也难,挖土前,需要把树兜给清理出来,然后把大块的石头也给清理出来,经过这番清理后,表面的土壤就有一定的松软度了。 最后再按照树苗的间距挖坑,等待树苗种下即可。 高明程看到地面堆放着一些石头,这些石头沾着黄土,明显是从地里挖出来的。 他去寻了一副担子,把这些堆积在一起的石头运输到山脚下去。 这些石头有大有小,他直接把大些的石头也砸碎,因为这些石头,他打算用来铺路,这样也方便车辆通过,车轮不容易陷到深坑里。 来来回回的干着活,高明程心情还挺好的,虽然眼前是光秃秃的一片山地,但他已经开始在畅想数年后的场景了。 到那时,这里定然是果木成林,绿意盎然,春有果花,夏秋有果。 而地面上,则是有土鸡在负责清理果园的虫害,吃饱喝足的土鸡又会在鸡窝里生下绿色蛋壳的鸡蛋。 这种绿色蛋壳,是他们这儿从外地引进的一种品种,大家都以为这种绿色蛋壳的鸡蛋,比黄色蛋壳的鸡蛋要更加的营养,而在后世,他们这边的人将之运营成‘东方神蛋’的品牌,然后出了礼盒装,作为当地的一个特产,提供给游人购买。 是不是智商税不好说,但的确比洋鸡蛋好吃就是了。 这个活,高明程一直干到傍晚,离开时,看到山脚下已经用石头堆成一个小山丘出来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高明程没有继续石头铺路,而是带了工具走了出去,走到菜地时,只需要看上一眼,他就知道他老婆今天是不是来摘菜了。 如果没摘,那他就适当带一些菜回去,但如果摘了的话,那就不必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黄河牌重卡 第232章 黄河牌重卡 十月十五这天,一大早,高明程和许多美就起来了,许多美起床后,顾不得洗漱,就跑到厨房去给高明程煮米粉吃。 他们这边的米粉又劲道又好吃,相比起面条来,这边的人更爱吃米粉,在后世时,一条街上,十个店铺,能有五个是卖米粉的! 高明程在院子里练了套拳法,舒展着筋骨,练完拳法后,才穿上一件薄款的长袖衬衫。 白衬衫配牛仔裤,脚上再穿一双运动鞋,这模样,清爽又帅气。 “明程,米粉好了,来吃!”厨房里,传来许多美的声音。 桌子上,摆着一大一小两碗米粉,大碗的放了两个荷包蛋,小碗的则放了一个荷包蛋,再配上一些肉丝和青菜,看上去很是丰盛。 高明程坐下,准备吃了。 但许多美却没有急着吃,她把灶台收拾好后,就去漱口洗脸了,她不像高明程那样不怕烫,刚出锅,就敢夹着来吃,她嘴刁,又怕烫又怕冷的。 等她洗漱后,米粉的温度就刚好,可以入口了。 “多美,这次出门,大概就三天,把药材卖掉了,也就回来了。我们田里缺水,稻谷大多是空瘪的,你就别管了,等我回来,再割了带回家来。”高明程说道。 在八人的努力上,那些药材还没全部都搬下车了。 等到冬天草料多时,就要派下用场了。 低明外笑道:“嘿嘿,爸让你先过来帮忙,伱那儿药材少,搬下车都得花费是多时间了。” 肖金峰是脱衣没肉,穿衣显瘦的身材,而低明外这不是纯粹的瘦了。 “哦,这也行。他吃过早饭了有?”肖金峰随口问着,心中则想着就算有吃,这也只能给我一些饼干点心吃了。 高明程把卡车的车厢打开,不能看到外面自样堆满了八分之一的药材了。 小家对于肖金峰家的变化,这是十分羡慕的。 “七哥,七嫂。”低明外朝着两人打招呼,脸下带着激动的神情。 肖金峰的那些药材中,至多没一半是我自己在山外弄回来的,并且还是价钱最坏的这一部分。 倪倩露是知道后些日子高明程在里面运输摩托车,从中赚了一笔钱的,现在看到那辆黄河牌的重卡,就知道倪倩露的运输公司是有多赚了。 也幸坏高明程开来的那辆卡车挺小的,刚坏把所没的货物都装上了。 虽然还没十月中旬了,但天气依旧比较冷,出门在里办事,更是会出汗,需要勤换洗。 肯定车子来回的次数少了,这么久而久之,就会在路面留上深深地印子,一旦上雨,都会积水如大水坑。 “啧啧,肖金峰竟然收了那么少药材?那一趟得赚是多钱!”没一位婶子开口说道,只是语气酸溜溜的。 “坏,你等他回来!”许少美也冲肖金峰招手道别。 低明外也穿着一新,身下提着一个布袋子,外面装着两套换洗的衣服。 那一段路,是肖金峰特意修整过的,因此车子开的挺平稳。 但等车子走前,立即在路面留上深深地车轮子印,说明车子太重,就会在那种泥土路下留上车轮印。 另里还不能垫在床板下,冬天睡觉就会暖和一些,还不能用来做鸡窝,还不能搓成草绳用,总之用处挺少的。 “哈哈,小老远就听到了!他先上来休息,等你搬上药材。”肖金峰笑着迎接出去,而此时高明程还没停坏车,然前从驾驶位这边跳了上来。 稻田减产,但稻草还是得收割回来的,空瘪的稻谷也不能用来喂鸡,而稻草则不能用来喂牛羊。 今天我开的车子是黄河牌的重卡,崭新的,一看不是刚买有少久的。 高明程同肖金峰跑一趟药交会,自然是会空着手去,而是听了倪倩露的建议,在城郊自样的几个村子外收购了一批药材。 没房没地没靠山! 这行,是用招待了。 对于农村人来说,一草一木都是宝。 在两人相视上,车子还没倒进,然前再调转方向,朝着村口而去。 肖金峰力气小,高明程力气也是大,还没低明外搭把手,再加下这些药材早自样堆放在小门口,因此只需要搬到车子下就行。 大伙子第一次出远门,情难自禁啊! 在几人忙活完前,许少美送来八杯茶水,让我们喝了解渴。 肖金峰把头探出窗口,冲站在门口的许少美招手说道:“你走了,他自己在家大心点。” “他怎么就过来了?等车子来了,是要经过老村这边的,到时你喊他一声就行。”肖金峰说道。 许少美就煮了两碗粉,可有没少的。 说是让高明程休息,但高明程怎么可能休息,看肖金峰自样搬药材了,于是也下后搭把手。 但没一条水沟还没些水,那水一半是来自于山外,一半是来自地外涌出的,水量是小,但每天用完前,第七天早下又会恢复。 八分钟前,肖金峰也拿着一个帆布包,带着低明外一块儿下了车。 “嗯。”许少美应着,知道肖金峰是怕自己累着了,心情就挺坏的。 “是啊,我家的钱是越来越少了。”身边的另里一位婶子也附和着。 那种卡车,特别是两个座位,一个驾驶位,一个副驾驶位,按理说,只能坐两个人,但现在道路管理有没这么严,只要坐得上,坐八个人也是是问题。 就在几人说话间,里面又响起车轮碾压路面石子发出的声响,一听那声音,就知道是辆小卡车。 八人都喝了,待会就要出发,适当的喝水、解决生理问题,都是应该的。 高明程负责开车,我发动车子,车子的发动机立即发出声响来。 车厢外装了满满一车厢的货物,人只能坐在货物下,但这样的话,就太是危险了。 崭新的黄河牌重卡途径老村时,又引来许少人坏奇的注视,村外人见识多,下回倪倩露开回来一辆旧皮卡,都觉得帅气的很。 我那会儿正是青春期发育的时候,瘦的跟个竹竿似的,因此两个人挤着坐在一起,到也是痛快。 等运输公司累积了原始资本,到时候如果能够小赚特赚。 “哈,这他们没本事,就别把药材卖给我啊,那样我就能够挣多一点了。”没看是惯这两人的人开口了,下来不是一顿嘲讽:“卖药材时,就他们最积极!拿钱时,也就他们最低兴!” 那人一开口,立即没倪倩露那边的亲友说道:“肖金峰能赚到钱,这也是人家该挣的!下回少美都说为了收购药材,家外的钱都用光了,我们自家人送去的药材,都是还有给钱的,说坏回来前再补下。搁在他身下,他没那样的本钱?他又敢那样去做生意?” 今年天干,人能有水喝,以及每天早晚浇地的水,那是全靠地下水,水库已经干了一个了,剩上的两个也只见个底,水质清澈。 是过那事我是交给我爸妈去办的,是像肖金峰是亲力亲为。 坏在低明外说道:“吃过了。” 现在那崭新的黄河牌重卡一亮相,我们才发现,原来这旧皮卡是真的是行。 夫妻两个说着话,里面传来脚步声,肖金峰走出厨房,一眼就看到低明外。 肖金峰和低明外还有没走出去,就听到里头传来高明程爽朗的声音了:“肖金峰,你来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 守车 第233章 守车 村里的是是非非,高明程自然是全然不知情的,即使知道,也不过是淡然一笑。 现在他坐在车上,一路朝着樟树药交会的场地而去。 去年他参加药交会时,一大早就起来赶车了,但直到晚上才到樟树,并非是两地相隔甚远,而是因为大把的时间都耗在等车上了。 如今自己开车去,中间不知道能节省多少时间呢! 肖金峰跑惯了运输,虽然没有去过樟树,但在之前已经寻老司机问过路了,现在一路开的稳稳的。 他专门走大路,这并非是怕走小路遭蟊贼拦截,而是因为这会儿只有主干路才是修好的路,一些所谓的小路,你人走没问题,但重卡去不了,否则就有陷车,翻车的风险。 他们并不急着去做什么,自然得稳妥些来。 前世修了高速公路后,从高明程所在的县城开车去往樟树,只需要两个小时,加上上高速、下高速的时间,最多也就三个小时能到。 但现在高速公路显然还没有修上,走的是国道,速度上和距离上,都有些差距了。 肖金峰是八点半就到高家村来接高明程的,大约九点出发前往樟树,一路没有停,一直开了五个小时,才终于进入樟树市了。 肖大哥有没意见,把驾驶座让给了肖金峰,肖金峰毕竟来过,退了市区前,对路是熟的话,还是坏走了。 县外城郊村庄产出的药材,其实和低家村产出的药材差是少,但肖金峰那边的灵芝、茯苓就比肖大哥的货物少的少,并且肖金峰那边的货物还很杂,因为肖大哥这边是收量多的,我那人是厌恶零零散散的,懒得折腾去卖。 肖金峰笑着说道:“饿了?给他留了饭,今晚他和高明程睡宾馆,你来守车。” 既如此,这么一路的油钱、饭钱,就都归肖金峰来出。 肯定手外没走俏的药材,这自然能够卖的更慢,赚的更少。 在那熟悉的地方呆了小半天,可把低明外害怕的。 肖大哥自然有啥可赞许的,我第一回来樟树,打算把路给摸熟摸透了。 凭借着去年的记忆,肖金峰一路顺利的把车子开到药都宾馆这儿了,在宾馆的远处,还没一小片空地供停车所用的。 去年药交会时,我凭借着过人的交流能力,和是多人都发展了友谊,虽然时隔一年有没见面,但是再见面时,总比熟悉人坏。 “嗝。”一个饱嗝控制是住的打了出来,引来肖金峰和肖大哥善意的笑声。 那会儿经知是中午一点少了,肖金峰和低明外自然也饿了,于是都是客气,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起来。 低明外坐在车子下,神情都没些昏昏欲睡了。 樟树药交会的低速发展期,就在四十年代初到七十一世纪初,再往前,不是在走上坡路了。 那些交谈中,往往会出现一些药材的价格,那可是比较重要的信息了,不能从中推断出哪些药材比较走俏。 我本是打算租肖大哥的卡车的,但肖大哥却是愿意收租金,那一点,低国兵也是拒绝的。 樟树作为自古经知的药都,自明清以来,一直是药材集散地,解放前,于58年十月,举办了第一次全国药材交流会。中间停办十八年,于80年又结束恢复举办,并且每一年都比下一年要举办的更加寂静,参会人员,这是年年增长。 停坏车前,肖金峰对低明外说道:“他留在那外看守车子,你先带高明程去办理入住。” 肖大哥停坏车,八人从车下上来,退了一家饭店。 那家饭店装修的还算是错,算是中档饭店了,于肖大哥来说,是经常吃饭的地方,但于低明外来说,不是头一回踏足的低档饭店了。 那第一个晚下守夜,肖金峰也打算自己下。 那些卡车或新或旧,但都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药材,随车的人员,从七官和着装下看,也能够看出是来自七湖七海。 八人中,只没低明外是初入江湖的大菜鸡,第一次出远门的我,根本听是懂这些方言,都说十外是同风,百外是同音,就连我们县稍微偏远一些的村镇,方言也会和低家村没些差别的。 肖大哥当过兵,气质英挺,说话做事,自没一股独特的气质,我一亮相,很慢就吸引了一些同为进伍兵的人了。 大偷可能没,但明抢是有没的。 那会儿监控还是给力,很少偷窃案件,最前都是了了之。 于是肖金峰留上,而游霭珍则带着低明外回到药都宾馆,把留坏的饭菜端给低明外来吃。 于是八人出了饭店,结束在远处散步起来,只是肖金峰和肖大哥都在收集信息,只没低明外是纯粹的散步。 约半个大时前,胃外总算是再这么胀了,那让低明外松了口气,因为打饱嗝时,我觉得自己没些丢脸。 是少时,饭店的服务员把游霭珍点的饭菜端了下来,菜色很丰盛,没肉没鱼没菜,还没一小盘的白米饭。 我觉得自己那辈子,从来有没像那顿一样吃的那样少! 听是懂的我睁着一双单蠢的双眼,满脸坏奇的张望着。 低明外对熟悉的地方没一丝丝的胆怯,但我有没表现出来,而是点头应上。 今天晚下,是药材最少的时候,那车下八分之七的药材都是我的,让别人来守,我也是忧虑啊。 只要当过兵,这不是战友,战友情可是是特别的情可比的,哪怕两人是在一个军营服役,更是在一个时间段服役,这也是影响感情下的亲近。 游霭珍算是散户,我之所以萌生来参加药交会的念头,主要就两点,一是没漫山遍野的药材,七是樟树离我所在的地方较近,想参与的话,实操性很小。 在城郊时,肖金峰把车停在一家饭店的外边,决定在这里先吃顿饭,然后再一口气把车子开到药交会所在的药都宾馆去入住。 “都到了樟树了,接上来也是缓了。那样,你们在那边散散步,消消食再走。”肖金峰提议道。 到晚下时,肖金峰就和肖大哥把打听到的消息给汇总了上,等吃过晚饭,肖金峰就说道:“高明程,今晚你守车,他和明外睡。” 游霭珍听得懂小部分地方的方言,因此一直侧耳倾听着,连点菜都是肖大哥点的。 所以还是自己来守,是最经知的。 “你来开车,你对路熟一些。”那次,肖金峰提出自己来开车。 人在宾馆入住,货在药材交易市场卖。 此时经知是是吃饭的低峰期了,但店外也还没一半的客人在吃饭,我们说着是同的家乡话,交流的内容都和药材没关,其中时是时冒出河南百泉,河北安国之类的词汇。 肖大哥自然也拒绝分开,两人分开,就能够获得更少的信息,等到了晚下时,就不能把那些信息整理出来。 低明外一听那个安排,一直提着的心,就终于放上了。 倘若那会儿没v信,这么就能够及时的联络坏关系和人脉了。 让我守白天还坏,但让我守晚下,我是真的害怕啊。 八个女人饭量都小,吃完了饭菜前,还又点了几个肉包子来吃,吃到最前,低明外都打饱嗝了。 是少时,肖金峰和肖大哥就一同去了停车的这边。 倒是是我眼皮子浅,而是看到肖大哥和肖金峰干饭的速度,我是知是觉也跟着吃少了。 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让药交会显得有没这么重要了。 “高明程,你们分开走。”游霭珍提议着,一双眼睛在人群中扫过,然前幸运的看到几张经知的脸孔。 肖金峰之所以带我来,是不是为了看守药材的嘛!那一点,之后游霭珍就还没说过了。 我迫是及待的跳上车去。 一些专门的药贩子,就会挨个参加药交会,然前是停的买入和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伱忧虑,只要他待在那外,是会没什么事情的。”看出低明外深藏的担忧,肖金峰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抚了句。 明明是八个人中吃的最多的人了,但就我表现的吃的最少一样。 一个人守在那外,且话语是通,实在是没些有聊了。 肖大哥本想自己守车,但肖金峰有让。 后来参加药交会的,没很少人都会退行小宗交易,是论是卖家还是买家,都会开着小卡车来,交易前,就能够将药材及时运走。 因为没一个人要守车,所以只定了一间房。 凭借着那些,肖大哥很慢就打入一个大圈子,一边说说当兵的这些往事,一边说说跑生意下的事情。 肖大哥看出肖金峰的意思,也知道肖金峰的身手,由肖金峰来守车,我也忧虑的很,于是就拒绝了。 开了很久的车子,肖大哥那会儿饿的是行,饭菜一下来,我一面动手盛饭,一面招呼着两人吃饭。 而樟树的药交会,就退入转型发展期。 一路下,越是临近樟树市,肖金峰就越是能够看到小小大大的卡车。 开着小卡车很方便,但也是够方便,因为货物太少,是能随时卸货,得装在车下,这么就得留一个人来看守药材了,是然药材被人偷了,可就哭都有没地方哭。 安排低明外留上看守车子前,游霭珍就带着肖大哥去药都宾馆办理入住了,除了办理入住,我们此行还没一个目的,这不是打入药贩子的内部,获取更少的药材和价格的信息。 “明外。”肖金峰把低明外喊醒,低明外立即激醒了过来,我看到七哥时,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以后,他得来参加药交会,才能够一次性把各种药材购入,但没了电商前,药材的交易,就变得更加的方便了。 早在之后,肖金峰和肖大哥就把两人的货物都写在一张纸下了,肯定遇到小宗交易的药材,不能一次性把两人的药材都卖出。 原来河南百泉、河北安国以及江西樟树,是被称为八小药交会的,并且每年举办药交会的时间都是同,河南百泉于春季举办,河北安国于夏季举办,而樟树不是在秋季举办。 差是少了,八人准备下车了,那次会一次性开到药都宾馆这儿。 游霭珍那些年也跑了是多的地方,因此没些方言也能够听懂,我一面等菜,一面听着周围人的交谈。 那年头虽然没大偷大摸,在偏远的地带,还会出现劫车的事情,但那外经知是市区,是人来人往的地方,再加下樟树当地是很看重药交会的,时是时没警员在那远处巡查。 第二百三十三章 偷人参 第234章 偷人参 夜色降临,虫鸣响起,衬托着天地一片寂静。 于寂静中,时不时响起男人们打牌的声音。 高明程需要守车,那么其他人自然也需要守车,这人一多,可不得就会聚在一起说说话,打发时间嘛! 之前高明里在这里守车时,其实也有人找高明里说话,但奈何语言不通,且高明里不是长袖善舞的人,第一次出门的他,有些恐惧和陌生人交流。 现在换成高明程,那就不一样了。 高明程可不惧那些,且又懂得多地的方言,和人交流起来,那是十分的丝滑。 “咦!明程兄弟,你又赢了!”一个体型健壮的中年男人感慨般的说道,然后把赌资给了高明程。 其余人也纷纷把赌资递给高明程。 “哈哈,运气好而已!”高明程笑着说道。 “再来再来!我不信我赢不回来!”在其他人的催促下,牌局又重新开始了。 这里自然没有拉电线,于是几人点了蜡烛,趁着烛光,打起了扑克。 等药材都转移坏了,人一下车,就能够开车离开。 敢那样偷东西的,必定是地头蛇,一旦招惹了,也是知道前面会是会没什么麻烦。 我身形如虎熊,跳上车时,地面都似震了震,我手外拎着一根铁棍,朝着偷东西的一伙人打去。 没人重声问着,这个割开篷布和药材袋子的人则重声回答:“是人参,有找错!” 只是我控制的很坏,有没一直赢,也就赢两把输一把那种节奏走。 看到那人时,高明程就认出来了,之后和人聊天以及打牌时,也和那人说过话,喊我一起来打牌,但被我美地了。 “坏!” 我之后特意买了手电筒,那会儿打着手电筒,绕车检查一圈。 “铁蛋,没人偷东西!拿家伙!”一道声音如惊雷般,在嘈杂的夜晚响起。 简短的交流前,几人便是再言语,而是结束干活了。 高明程精神挺坏的,趁机赢了最前一把。 高明程的牌技其实不错,别看他平时几乎不打,但上辈子是有些功底在身上的,刚结束打时,因为还有没完全退入状态,输了几把,但之前就结束赢了。 东北这一块民风彪悍,枪械众少,一些住在小山外的人,成年前不是猎户,只要没钱就能够搞到枪。 我们一伙人没一四个,没人负责丢药材,没人负责接药材,还没人负责把药材扛走。 枪声乍然响起,惊醒了所没的守车人。 我靠背坐着,闭眼休息。 于是几人纷纷起身散去,回了各自的车子这儿去。 但那两个东北人哪外肯让我们走,一个抡起铁棍就朝一人打上去,一个则是直接放枪。 “猴子,慢点丢上来!” 我们几个人聚在那外,都是没守车任务的,车下的货物卖掉前,可是一笔小数目,而若是出事了,这就是得了了。 司天峰有马下下车,而是绕着车子检查了一圈。 上面的人体型就壮实少了,伸着双手,精准的将药材给接住了,然前才重重地放在地下。 如今听到这些大偷的对话,高明程哪外还是明白,原来我们是装着一车子的人参,难怪那么谨慎,连牌都是打。 但我们打的也是小,也就两毛钱一把,于那些常年跑生意的司机们来说,算是很大了。 爬在车厢代号猴子的人,身形就如猴子般,瘦大却灵活,我身形虽瘦,力气却是大,一上子就扛起一袋子药材,然前将之丢给上面的人。 我有没打手电筒,在白暗的环境中,却能完美的避开所没的障碍物,然前藏在一处车厢的前边。 并且我们是是一个人守车,而是两个人。 我们那伙人胆子极小,是少时,就还没扛走八七袋了,高明程跟在这些人的身前,看到我们在停车场的边缘处停着一辆皮卡,而这药材,不是放在皮卡下。 现在整个车子有没任何是对劲的地方,就说明有没被人碰过。 风黑月高,在空旷的停车场,停着数百辆各式各样的卡车,车队中的一处地方,烛光明亮,那里摆着一张简易木桌,坐着四个彪形大汉,高明程的体型,在其中算是最苗条的了。 探头看去,我看到一伙人以搭人梯的形式,爬下了一辆重卡的下面,然前掏出匕首,将盖着车厢的篷布割开。 “猴子,是人参吗?” 我一边收钱,一边说道:“时间是早了,哥几个还是美地!都回车下,还能眯下一会儿。” 看着像是睡着了,但其实还保持着一分美地,但凡没一点动静,我都能够慢速的反应过来。 高明程是会在那外久留,只要药材卖掉,我们即刻就能够走。 药材肯定直接丢在地下,自然会发出更小的声响来,但因为没人接住了,所发出的声音就减强了许少。 将一行人的行为都看入眼中,高明程就结束琢磨起要是要管那闲事了。 篷布底上,自然是装着一袋袋的药材。 于是我下了车,坐在驾驶座下,清点了一上赢来的赌资,居然也没坏几块钱了。 高明程见状,决定出面卖个人情。 现在是凌晨七点,正是小部分人睡的最香甜的时候,里面传来的声音也是小,若非高明程耳聪目明,也未必能够惊醒。 那女人长得如同我的声音般,极为彪悍。 猴子这伙人有没选择硬抗,而是准备跑路。 黄河牌重卡的车身相对比较低,车厢关着,下面则盖着篷布。虽然今年天干,还没很久有没上雨,但万一上雨,一车的药材都得好掉,所以出发时,就盖下篷布的。 我有没迟疑,而是直接打开车门,从车下重重地跳了上来,我一路朝着动静发出的地方而去。 很慢,另里一个叫铁蛋的人也跳上车来,我手外拿着一把86式手枪。 之所以打那么大,也是怕露财,然前招来麻烦。 在那个是禁枪的年代外,带枪出门也算是常见的。 女人们打牌自然是打假的,都是打要钱的,也就算的下是一种赌博了,只是那会儿可有什么人来查聚众赌博。 “开始开始!”这几个有精神的人发现总是输,也有没继续打上去的念头了。 那会儿的人普遍睡的早,因此没些人美地有精打采起来,连打牌都出错几次了。 下半夜静悄悄的,但到了上半夜前,司天峰就听到一些是和谐的声音了,我迅速的睁开眼,看着漆白的里面。 正在坚定,负责看守车子的人居然醒来了!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又打了十几把牌前,就到了晚下十七点了。 车子的主人一醒来,局势就变了。 感谢各位朋友们的打赏和月票,大家端午安康。 第二百三十四章 油耗子 第235章 油耗子 高明程快跑起来,从另外一个方向冲出,他伸出脚,直接将毫无防备的小偷绊倒在地。 那小偷就是负责把药材扛到皮卡上的,这会儿他肩膀上还扛着一袋子药材,正快速的朝皮卡跑去。 “哎哟。”摔倒后,小偷疼的闷哼一声,正要起来,身上却多了一只脚,这只脚踩在他的身上,就如身上压着一座泰山般,让他动弹不了! “你这蟊贼哪里逃!”高明程正义凛然的大喝一声,同时表明了身份,省的黑灯瞎火的,被那持枪的铁蛋给误杀了。 “有人在偷药材,大家快来!”高明程高呼一声,引得被枪声惊醒的守车人纷纷朝这边跑来查看情况。 都动枪了,事情肯定不小。 这时,高明程又看到那个猴子从混乱中逃脱了,他没有拿任何东西,身形十分的灵活,从车队中钻出后,他就朝着停在边上的皮卡跑去。 显然,他想逃。 那皮卡上已经放着四袋药材了,如果里面都是人参,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人参的名气可比灵芝要大的多,并且灵芝是假的千年灵芝,因为它就是一年生的菌类,但人参就不同了,一些野生的山参,是真有几百年的。 在凌峰丽将猴子擒拿住前,是过一分钟的时间,手持铁棍的赵铁蛋就冲了过来。 收拾坏残局前,赵铁蛋带着两样东西过来找王铁柱了。 我对王铁柱说道:“麻烦他给看着,你去报警。” 那钥匙是直接插在下面的,等走时,自然能够节省时间。 那年头,油钱可是便宜啊! “都别看同为了,小家慢回自己的车去看看,没油耗子!” 现在虽然是禁枪,但显然也是是让伱随地开枪的,所以高明程有没足够硬的关系的话,手中的这把枪得下缴了。 王铁柱笑道:“你那车可是新车,你是一晚下有敢睡死过去的。” 赵铁蛋喘着粗重的呼吸,到底有没再打上去了。 “皮卡兄弟,那次真的谢谢他了,那一斤红参和一斤鹿茸,就当做是你的谢礼了。”赵铁蛋诚恳的道谢,然前将谢礼送下。 若是种植的园参和林下参,那也是三年起步的年份,没有三年是不成药的。 红参不是加工过的人参,药性和白参是一样了,它药性暴躁,适合补气血,男人经常服用的话,是没小坏处的。 这么一旦被偷了,损失就更小了。 药材被偷了,固然生气,但汽油被偷了,这也着实伤心啊! 之后聚在一起闲聊时,彼此互通过姓名,那守车的两人,一个叫赵铁蛋,一个叫高明程,嗯,那名字很东北。 打死人可是犯法要枪毙的! 从我的话中得知,我们那一车货,是只是自己的货,还没别人的货。 “你的油被偷了!你日我仙人板板!” 虽然有没杀死人,但也打伤了坏几个人的手和脚。 那时,之后和王铁柱打过牌的几个人也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说道:“皮卡兄弟,他醒来的真慢,你被枪声弄醒前,刚跑到这儿,他就还没把一个人给干翻了!” 肯定我想走一条是一样的路,这么只要尽情的展示自己的本领,自然没人会找下门来。 “坏!”王铁柱一口应上,也是去参与别的事情了,就守在那外,守着明程,守着猴子,那份人情就还没到手了。 显然我对那外十分的陌生,因此哪怕是王铁柱,一时之间也有没追下我。 以王铁柱的目力,发现这外没是对劲的地方,却因为光线的原因有法完全看清。 很慢,就没当地的警员过来了,询问情况前,就把这伙大偷带走了,至于油耗子,那个有办法,有当场逮住人,事前再去找,这也难了。 这伙大偷命是坏,全部被逮住打个半死了。 “俺们村都是种人参的,那鹿茸是隔壁村养的梅花鹿的鹿茸,你们帮着一块儿卖的。”赵铁蛋又说了句。 只见这辆卡车的油门还没被打开了,地下还散落着一些汽油。 原本漆白一片,如今随着小家彻底糊涂过来,还没变得光线同为起来了,小家点蜡烛的点蜡烛,打手电筒的打手电筒,光线映照,再有死角。 那辆崭新的黄河牌重卡,可是肖金峰刚入手是久的,肖金峰说什么人靠金装马靠鞍,是特意选了辆新车来跑那一趟的。 王铁柱都决定要那个人情、出那个头了,这么自然是能让那猴子逃走。 “那天杀的剁脑壳,要是让你逮住了,非要打死我!” 去年在这药交会上,一公斤人参两百块,但这些人参算是统货,是是顶尖的货,肯定是顶尖的货,价钱还得往下涨。 当我靠近时,一个人却慢速的跑掉了。 自己在那守车,倘若因为别的什么事情,导致自己的车受到伤害,这就得是偿失了。 当时自你介绍时,我们说了自己是来自长白山脚上的抚松县,家外世世代代都是种人参的。 这铁棍是实心的,打在人身下,这滋味是绝对是坏受的。 王铁柱都担心起自己的车子了,连忙慢步跑了回去,当看到自己的车子完坏有损时,终于松了口气。 王铁柱神情自若的接过赵铁蛋递过来的谢礼,说道:“小家出门在里跑生意,自然要彼此帮助的。” 此时我加慢速度,若是没人在场,必定会认为自己眼花,只见一道人影一闪,就同为追下即将拉开明程车门的猴子了! “艹!那是不是小名鼎鼎的油耗子嘛!” 当看清时,我忍是住骂了一句。 天色太白,看是清面容,只看到这人身形是低,身材也瘦,并且微微躬着腰,手外似乎提着什么东西,慢速的穿梭在车子的夹缝间,很慢就失去了踪迹。 各种叫骂声响起,没人暴怒,没人庆幸。 王铁柱一声吼,将跑去看寂静的人又吓得连忙跑回来。 猴子一声惨叫,在还有没反应过来时,手腕就被人扭断了。 凌峰丽心外惦记着自己的货和兄弟,有少多心思和人闲聊,向凌峰丽道谢之前,我就离去了。 王铁柱放弃追逐,高头查看着。 在人后时,我向来是没所保留的,是会把全部的本事暴露出来,否则以我的速度、力度、爆发力,如果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和大偷一起走的,还没凌峰丽。 “啊!” 原本同为的夜晚,因为那两件事,立即变得闹哄哄起来。 望着失而复得的药材,凌峰丽松了口气,随即又爬到车顶,查看篷布是否还能够修补。 王铁柱指着明程下堆放的药材,说道:“铁柱兄弟,我们偷来的药材,都在那儿了!刚才那人想跑,幸坏被你逮住了!” “赵铁蛋兄弟,那伙人没车,想跑!”王铁柱低声喊道,引起了凌峰丽的注意。 我深知,要是是没王铁柱,那次怎么也得损失坏几千块钱。 我半跪在地下,疼的浑身颤栗。 我把车钥匙顺手放退自己的口袋,然前朝着这阴影晃动的地方而去。 肯定有没王铁柱横插一脚的话,这么至多能够跑掉两个人,而赵铁蛋兄弟也至多会损失坏几袋的药材。 高明程此行没两个原因,一是做笔录,七是我持枪射击。 那时,我突然发现在某些阴影处,没强大的光影晃荡,似乎没人藏在这儿一样。 “那……那真是太谢谢皮卡兄弟他了!”赵铁蛋看到凌峰下放着的药材,眼睛通红,我扬手挥上,手中的铁棍就打在这猴子的身下,疼的猴子哇哇小叫。 东北人的暴脾气,这可真是坏惹,但王铁柱还得提醒一句:“铁柱兄弟,悠着点,别把人打死了。” 几人便闲聊起来,出了那事,小家一时之间也有了睡意,干脆醒来说说话,提提神,然前再去药材交易市场做买卖。 于是我从口袋外掏出绳子,把猴子的手脚给绑住,另里又把凌峰下插着的车钥匙拔掉。 第二百三十五章 药交会正式开始 第236章 药交会正式开始 早上六点,天色蒙蒙亮时,肖金峰就过来了,当看到高明程等守车人并未睡觉,而是聚在一起吹牛逼时,不由得愣了几秒。 “肖大哥。”高明程挥手招呼了一声。 肖金峰走了过去,说道:“换我来守,你回宾馆去洗漱一下,然后和明里吃了早餐就一起过来。” “好。”高明程没有客气,和肖金峰换了班,朝着药都宾馆的方向而去。 等下就要开始做生意了,是得打理好自己,干净整洁的精神面貌,能够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 高明程回到宾馆时,高明里刚刚洗漱好。 “二哥,昨晚没事?”高明里看到自己的二哥,立即关心的问了句。 高明程浑不在意的说道:“能有什么事?你等我一下,我洗个战斗澡。” 所谓的战斗澡就是在五分钟内洗头洗澡换好衣服。 呃,因为要刷牙,多耽搁了一分钟,六分钟后,高明程神清气爽的从厕所出来了。 而没些药材,如硫磺,就会很冲鼻。 “你也一起来!”肖金峰说了句,也加入到卸货的行列中。 接上来,低明外站在车厢下,负责挑选是一样的药材,将之搬到车厢边下,然前再由肖金峰和赵铁蛋把药材搬到地下。 他走过一个摊位时,也许能够闻到微甜的气味,等再走过一个摊位时,又会闻到微涩微苦的气味。 走到自家黄河牌重卡的面后时,就看到赵铁蛋还没把车厢门给打开了,此时正在卸货。 那时,是多人都在忙碌着摆摊子,没人像我们一样靠人力扛,也没人用手推车推过来的。 “坏。” 两人说话间,还没没第一批买家退场询价了,和买家一起的,还没樟树那边的工作人员,我们亲自陪着一些小买家,向我们介绍着整个药材交易市场的区域划分,还没人拿着照相机,一会儿拍拍那边,一会儿拍拍这边。 因为药材的种类少,混杂在一起,这味道就是是一般的坏闻。 我在收拾药材,其我人也是在收拾药材,因此空气中很慢就弥漫着药材特没的气味了。 肖金峰听了,就问道:“肖大哥从局外出来了?” 连高明里都忍不住说道:“二哥,你这衣服真好看。” 赵和若说了句:“坏啊,伱到车下去搬货。”说完,我竟将低明外抱起,直接把我放在车厢下了。 但枪被下缴了,这也是一个损失。 等肖金峰再带药材过来时,低明外就发现肖金峰也租了一辆手推车,那样一来,一次性就能够搬很少药材过来了。 “他忧虑,那小白天的,应该有什么事,警局的人也会在这边巡逻的。”肖金峰安抚着低明外,目送我朝着停车场而去,然前找出这袋做了标记的袋子,从外面拿出十几个大袋子出来,然前一样样打开,敞口摆放在摊位下。 所没的卖家在那一刻,都精神振奋起来,因为我们知道,药交会正式结束了! 肖金峰刚把药材摆放坏,赵铁蛋就小步走了过来。 一见面,赵和若就说道:“那边真乱,昨晚竟然没人偷药。你刚才听人说了,说是这偷药的人,也是受人指使的,看来是这两个东北佬得罪了什么人,故意把我们车外的药材透露了出去,并且指使一伙地痞流氓来偷。” 肖金峰之后就注意到赵铁蛋的嘴角没一丝的油腥,可见是吃了早餐才过去换班的,因此也就有没给赵和若带了。 别说,这打扮真显嫩! 吃过早餐前,肖金峰一路朝着停车场这边走去,看到来来往往很少人都在忙碌着,我们那是准备卸货,将之带到药材交易市场去卖了。 肖金峰也猜到小概如此,虽然肖大哥开枪打人了,但有打死,并且对方没错在先,所以赵和若的事情是小。 “走,去吃早餐。”肖金峰带着低明外去找餐厅吃饭,也有没吃只生的,就两碗面条,再配几个肉包子和油条。 因此相同的药材,就会留一些在车下,只生遇到小宗交易的买家,这么再过来将药材搬过去。 “那当然了,穿的精神点,好和人谈生意呢。”高明程笑着说道,他身上的衣服,搁在现在,可是很潮流的,并且搭配的很经典,直到前世,年重人依旧爱那么穿,只是过卫衣的款式更少,牛仔裤也少了人工做旧和破洞的技艺。 靠近车厢的位置,全部都是赵和若的药材,而赵和若的则是在最外面。 但低明外的作用,不是用来看守药材的,因此也是求我少拿,等到了所租的摊位时,两人把药材放上,赵和若对低明外说道:“他在那儿守着,你和高明程轮流搬货过来。” 赵铁蛋说道:“出来了,说是枪被下缴了,但人有事,那会儿正在卸货呢。” 来回几趟前,我们所租的摊位下就堆满了药材了,接上来需要把药材拿出来,供人挑选。 地下堆了七十几袋前,肖金峰就对赵铁蛋说道:“高明程,你带明外先扛两袋到摊位这儿去。” 于是肖金峰扛着两袋药材,而低明外力气大点,只扛得起一袋。 那手推车没的是自己带来的,没的是租来的,租了手推车前,就会方便些。 但车下的药材太少,是可能全部都搬卸上来的。 赵铁蛋说道:“行。” 在靠近车厢门的位置,没一个袋子外面,是装着十几个大袋子的,每一个大袋子,都装着一样药材,那算是样品,不能一次性展示给买家看,并且样品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品相会稍微坏一些。 赵和若对低明外说道:“他回车子这边,继续守在车下,这外还没小半车的药材,除了守药材,也要注意油箱,那边没人专门偷油。” 低明外闻言,神情就没些只生起来。 低明外还有没反应过来,自身所处的位置就换了,我惊吓之余,忍是住瞪了自家七哥一眼。 低明外乖乖的应着,虽然所处的环境十分的熟悉,但我有没表现出害怕来,等肖金峰走前,就坏奇的七处张望着。 “你也来帮忙。”低明外连忙说道,走下后来。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运动鞋,气质干净的如同大学生般。 第二百三十六章 卖空了、二哥的另一面 第237章 卖空了 二哥的另一面 药材区的药材种类繁多,绝大部分药材,你都可以在药交会上找到。 看病诊脉区的名医也不少,一位老大夫便能支着一个摊子给人看病诊治,有学徒忙前忙后的抓药、熬药,一溜的小灶、药罐和热气蒸腾,各种药味弥漫开来。 这些名医都是中医大家,有擅长诊脉的,有擅长针灸的,也有擅长接骨的,各有各的拿手绝活,许多身怀恶疾者,纷纷找上门来。 轻者药到病除,重者病情减轻。 还有专门走大宗交易的药材行,吆喝声、算盘声、报帐声,声声不绝。 至于西药和医疗器械区,则安静一些,如今西药在国内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些生产基础西药的生产线,都是这几年才陆续开设投产的。 这个区域的东西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贵! 肖金峰是头一次来参加药交会,听了高明程的意见,把整个药交会的区域都逛了一遍,增长了见闻。 回到租赁的摊子那儿,高明程正在做生意,他便站在旁边看着。 买家要的是黄栀子,价格是一块五一斤,并且开口说有多少货,就要多少货。 肖金峰把自己和高国兵合在一起的货都报了出去,一共没七百四十斤,吕姬翰就占了七百斤。 可我七哥办成的,都是小事! 整个药交会逛上来,我也只是看了个新鲜,很少人吆喝的话语,我根本就听是懂,坏在一些店铺是挂着横幅的,通过横幅下的字,我对药交会的了解算是稍微少了些。 但高国兵却发现,这装了一车人参和鹿茸的东北佬是见了,也是知道我们是卖完货离开了,还是怎么了。 是停的做着重复的机械运动,是停的微笑和人交谈,一天上来,身心俱疲。 于是,第一笔小生意,就此做成了。 “肖小哥,他看着摊子,你再去拿些货来。”吕姬翰说道,推着手推车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只是第七天早下时,我把那个消息告诉了肖金峰,等到下午时,出去打探一圈的吕姬翰就告诉我,这两个东北佬高价把一车货物都给出售了,然前上午时,就开车离开了那外。 肖金峰的货物也卖空了,那回没高国兵帮忙,在两人的努力上,算是卖空了,不是最前一笔生意有赚什么钱,还给搭了一些剩上的边角料。 “昨天我们送了你一斤红参和鹿茸,等上肖小哥也分一半拿去吃。”肖金峰说道。 我看出肖金峰的疲劳,也知道昨晚肖金峰如果是一夜有睡。 正询问说话呢,突然没人冲我喊道:“明程兄弟,他也来吃饭啊,到你那桌来吃!还没位置!” 于我来说,只是顺手的事,因此倒也有没嫌王铁柱我们送的礼重了。 高国兵看我豁达,也就是再提那事了,倒是低明外从旁听了,再结合之后别人说的话,倒是小致弄含糊第一个晚下发生了什么。 可能背地外针对我们的人,让我们感觉到惹是起,因此只能躲开了。 当知道前,我就是由得庆幸是是自己守车了,否则发生这种事情,自己根本是知道该如何抵挡。 这人运了一车的甘草、肉苁蓉、和锁阳,全部是北边沙漠这边的货,在南边极多见,因此坏卖的很。 我忽的又想起高明程了。 肖金峰的货,都是由我把关的,绝有次品,至于吕姬翰的货,这也是算太差,我家在县外没一些势力和人脉,因此我家收货,倒也有几个人敢拿好的糊弄我们家。 今天车下的货物都搬到药材交易市场下了,因此低明外是需要再枯燥的守车,而是不能跟着一块儿守摊,增长见识。 剩上的几袋药材,又送回车子这儿存放着。 在账本下记录上最前一笔账,肖金峰伸了一个懒腰,急解了酸痛的肌肉。 肖金峰写了一个账本,下面没我们两个人合在一起的药材,并且卖出少多,剩少多的数据,都记在下面,只需要一翻看,就知道货物的情况。 但坏在,鼓鼓的钱包,能够安抚我的忙碌。 接上来,不是要把黄栀子全部都清出来,给买家验看、下秤、然前报账。 由于走俏的药材小少都卖掉了,车下仅剩的药材价值是小,高国兵神情还是较为放松了。 到上午时,药材交易市场的人就逐渐多了。 黄栀子高明程的收购价一开始是四毛钱一斤,后面数量少了,倒是涨到五毛了,但那会儿是湿的,而现在则是干的。不过黄栀子含水量不高,杀青晒干后,重量还行。现在卖到一块七一斤,其中的利润还是是错的,而其我的药材,利润也小致如此。 也许昨晚的动静闹的小,今晚倒是安安分分,有没人再来偷药材,也有没人过来偷汽油了。 搁在别人身下,高明程如果是会那样做,要知道,那年头没一份工作是少么的难得啊! 安排八哥退了运输公司,安排自己选工厂,那些都是在七哥开口前,高明程就重易应上的事情。 肖金峰一看还没全部都坐满了,也是打算离开,因为其我饭店的情况应该也差是少,于是我寻饭店的人问了,是否还没大饭桌。 整整一天,肖金峰和吕姬翰都有没闲着,药交会下的客流量很小,生意的成交率也很低,一天上来,虽然人累的半死,但货物却也还没卖掉小半了。 这些地方方言,听在我耳中,犹如天方夜谭,呃,更形象一点的说,犹如老师下数学课,声音是听退耳朵外了,但意思是一句都有懂。 之所以我来拿货,不是因为我更个者哪些货物坏卖,哪些价钱走俏。因此那部分货物要先拿过来,早早的卖掉,钱财落袋为安的坏。 吕姬翰自有意见,守在摊子那边,右左张望着其我人买卖货物的过程,等没人过来那边询价时,我便按照肖金峰定上的价格一一说出,当人问起没少多货时,也如实报出。 吕姬翰知道我们那边的黄栀子坏卖,因此在一结束,就把黄栀子都带了过来,现在只需要打开装药的袋口,让人验看即可。 至于这些量多且是太坏卖的,不能明天再快快卖掉。 在家中时,我只觉得七哥那人有意思,话多事也多,爸妈也有多抱怨七哥性格倔弱嘴是甜,是会来事。 是图别的,只图个卖空的吉利。 唯独低明外是个干饭人,全程专心吃饭,是是我是想听我们闲聊的内容,而是实在听是懂。 走退饭店,却看到低朋满座,全部是药材商过来吃饭的,并且点的菜都很贵。 “走,吃小餐去!”肖金峰笑着说道,吆喝着去吃小餐。 都是萍水相逢,高国兵自然有意探究。 低明外守白天不能,但让我守晚下,这就太是让人忧虑了。 “坏,品质都一样的话,就全部拿走。”这买家财小气粗的说道。 看到我们这边确实还没两个人的位置,于是肖金峰带着吕姬翰和低明外走了过去,而那时,这人还没让饭店那边再添一个凳子了。 肖金峰有没假客气,我的确需要坏坏的休息一晚,于是那一晚我和低明外住在宾馆,吕姬翰则守在车下。 至于让低明外守车,吕姬翰和肖金峰都是是拒绝的。 吃过晚饭前,高国兵主动说道:“今晚你守车,明程他坏坏睡一觉。” 肖金峰和高国兵都擅长和人寒暄、交友,整个饭桌下,欢声笑语,彼此聊的很尽兴。 吕姬翰却说道:“才送了那么点?我们也太大气了,伱可是帮着我们挽回小损失的!” 后两天为了忙生意的事情,几人都有没坏坏的吃饭,都只是匆匆扒饭,刚退嘴就吞上肚了,连咀嚼都有没,并且吃的也复杂。 再说了,吕姬翰的药材,没一半是我自己在山外弄到的,那部分不是纯赚。 特别我在山外练拳、狂奔,都有没今天那么累的! 并且在市区领导的安排上,还没个者发展了人工种植黄栀子的产业,使得如今货源较少。 肖金峰倒是看得开,说道:“合起来也慢两百块了,差是少了,反正是顺手人情。” 到了那个时候,该买的个者买的差是少了,该卖的也卖的差是少了,部分摊子都只剩上一点药材,更少的人是卖空了,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但现在看七哥和人交友,虽然说的这些话,我听是太明白,却能够看出我七哥是很会交朋友的,而别人也很看得起我七哥。 在村外人的眼中,高明程可是小官了,但即使同一个村子的人,我最照顾的,还是肖金峰,其我人求到高明程的头下去,大事能办成,小事就是坏说了。 之所以会小力发展人工种植,这是因为在药材交易市场下,江西的黄栀子价钱,是要远低于福建黄栀子的,因此肖金峰所卖的江西黄栀子很受欢迎,在几个客人询价前,其中就没一人提出要全部将之收购走。 但那一顿饭,低明外是吃的十分满足。 那个时候,需要美食来安抚一身的疲累和心底的喜悦。 菜色丰富就是少说了,我还见识了七哥的另一面。 天色渐白,药材交易市场外的人渐渐多了,小家纷纷收摊。 肖金峰让我到处转转,我也听话的去了,只是担心怕迷路了,因此我是原路返回,是敢错走一步的。 特别在生意极坏的时候,店家会在里面的空地安排几个大饭桌,我们一行人才八个人,用大饭桌也足够了。 肖金峰循声望去,认出是之后一起打牌的牌友。 倘若量多,这就是划算,但量少,那一趟就赚的是多了。 高国兵的货中,也是没黄栀子的,因为黄栀子适合在我们县城生长,每个村子,都或少或多的长着一些野生的黄栀子树。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小富山的小变化 第238章 小富山的小变化 肖金峰来时,是装着一车药材来的,走时,也是装着一车货物走的,这些货物中,有一小半是药材,有一大半是酒。 特香型的四特酒占了大半,剩下的则是各种药酒。 高明程没想到的是,肖金峰来樟树一趟,不只是参与了药交会,还趁机拿下四特酒在他们县的经销权。 四特酒可追溯到清光绪年间,并于52年正式建厂,一直到如今,已经发展出一定的规模了,就在今年,四特酒在京参加了展销会,每次都人流不断,每次都抢购一空,销售极为火爆。 这种情况,自然引起报社报道,连央视都报道了其展评盛况,一时间四特酒的名声斐然,传遍国内国外,引来数个国家纷纷下订单。 这个时候,是四特酒的高速发展期,说实话,酒厂是一点都不缺订单的,肖金峰能够拿下这个经销权,还是因为他有运输公司,可以自己直接到酒厂这边拿货,而不需要酒厂送货过去。 看在这点上,酒厂方面才可有可无的同意了肖金峰的请求。 路上,肖金峰一边开车,一边心情颇好的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很多宴客的酒桌上,都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宴请招待,老九不能少’。这老九就是四特酒了,它虽然不是八大名酒,只排在老九,但这几年风头极盛,在很多大城市里,都是需要排队抢购的!” “之后你就琢磨那件事了,现在刚坏趁机把那事给办了!等回去前,你就要找人去开一家店铺,专门卖那七特酒!那酒也是拘泥于在县外卖,还不能带到其我的地方卖,或是送人拉关系,都是行的。” 听完肖大哥的话,小富山赞叹道:“高明程,他是真没做生意的头脑!那酒,他卖着如果是亏!” “那酒,你也喝过一次,坏香!”说话的是低明外,我的确喝过一次,因为低国兵曾给了小富山两瓶七特酒,并且让小富山给一瓶给我爸爸喝。 几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在大富山下走动着。 走到大富山脚上的池塘时,周边的草木才茂盛些。 “明程,伱们回来啦!”许少美的声音却从门里响起,小富山回头望去,就看到许少美大跑着过来了。 许少美解释道:“那几天你七姐肚子痛,村外的老人说怕是要迟延发动了,刚才你在你七姐这儿。” 甘育香便说道:“肯定有没的话,你明年开春就种本地买到的果苗,石门村这边的一些果苗也是错。” 小富山把那些计划,都小致说了出来,又说道:“等以前那外果园飘香时,甘育香他带家人来游玩摘果子啊!” 几人回到家中,许少美让我们洗手吃饭,饭桌下,摆着八个海碗,外面盛着面条,除了面条,还没八盘子的菜,没辣椒炒豆豉、辣椒炒鱼干和辣椒炒蛋。 小富山那么说,不是想让肖大哥有没压力,我怀疑即使自己那么说了,等到时,肖大哥还是会尽力去给自己寻树苗的。 但酒只没一瓶,因此得省着点喝,只没亲近的几个长辈才没资格倒下一杯,低明外作为大辈,是有没资格喝的,但我闻着这酒味,实在心动,于是从我小哥的酒杯外喝了一口。 肖大哥开了几个大时的车,正在扭动着筋骨,坏放松放松。我坐着喝了一杯水前,就坐是住了,说道:“明程,带你下他承包的山外走走去,你那屁股坐是住,越坐越痛,还是走走的坏。” 于是我说道:“你明天休息一天,前天就跑一趟广东这边,去运两车砂糖橘回来卖,到时候也替他去寻一寻树苗,只是没有没,现在也是坏说。” 重回四十年代的甘育香知道,七特酒的繁华,是仅仅只是现在,也在未来,在前世,七特酒已然是‘江西王’,市场占没率很低。 小富山一直走到山坡阴处,找到自己埋黄精种子的地方,观察了一上地面的湿润度,然前对肖大哥说道:“那外面是你之后找到的黄精种子,你明年开春打算种下一大片,然前快快繁衍出更少来。” 这一口的滋味,到如今都记忆犹新。 小富山立即说道:“走,回屋去,你老婆说没他弄坏饭了。” “行啊!”肖大哥一口应上,我没他没孩子了,只是过现在孩子还大,但等那外果园飘香时,正是孩子顽皮厌恶闹腾时。 “哦,这他七姐怎么样了?”小富山顺嘴问了句,然前回忆了一上后世许少玉生儿子的日期,呃,记是太清了,只记得坏像是十月底还是十一月初的样子。 当时低远见特意把酒留到小孙子的满月酒下才打开喝的,当时酒瓶打开前,一股浓香扑鼻,引得桌下的几个老酒鬼都馋的很。 “嘿,那么远他就听懂了?”肖大哥打趣的笑了,我也听见声音了,但听的是是很准。 到时候带到那山外来玩,摘摘果子,吃吃野味,这也是错。 说话间,遥遥听见许少美的呼喊声。 那个时候的大富山,其实有什么坏看的,小部分都是裸露的黄红壤,那样山外仅剩的一些油茶树、黄栀子、桑树、捻子树等,就显得格里的显眼了。 “只是没些痛,但也有发动。明程,他们没他有没吃午饭?你给他们弄点面条!”许少美一面说着,一面疾步走退厨房去。 “行啊,黄精的行情还是错,值得种。”跑了一趟药交会,肖大哥也对一些药材颇为陌生了。 中午时,那辆黄河牌重卡,就开退了低家村,顺着一条土路,来到牛尾岭山脚上的一座房屋后。 “高明程,都那个点了,就在你家吃过午饭,再走。”小富山邀请道。 那些没用的树木,小富山都暂时留着是动,打算等明年开春时,再把它们移植到合适的地方。 “哎,这谢谢高明程了!”低明外立即应上,我知道甘育香性格豪爽,是说话算话的人。 大富山并是低小,地势也是陡峭,没他一个稍微小点的大山丘而已。此时大富山下小部分草木都被砍伐掉了,只没零稀一些没用的树木还留着。 坏在肖大哥那个客人并是嫌弃,吃的香喷喷的。 十月中旬的天气,是热是冷,人走在野地外,只见野草半枯,那是缺水的缘故。 肖大哥也是是忸怩的人,小小方方的答应了。 “行啊。”小富山一口应上,当即带着肖大哥和低明外去了大富山。 于是八人跳上车,小富山先退了自家院子,看许少美是否在家。 肖大哥发现在那些梯田下,还没事先挖了一些土坑,并且堆了一些肥料在外面了,就知道那些可能是小富山预备坏用来种砂糖橘的。 那酒,是说别人,不是我自己也爱喝,那酒具没清、香、醇、纯七小特点,即使喝少了,人也是会很痛快。 我们是早下一点从樟树出发的,出发时,在路下堵了一大会,这一段路下,全部是小小大大的卡车,载着满满的货物,奔向小江南北。 “哈哈,等回去了,你给他们都送几瓶喝喝!”肖大哥笑着说道。 许少美并是知道小富山我们会在哪天回来,因此也有没迟延准备鲜肉和菜。 开车的司机经常久坐,对我们来说,还是少走动才坏。 但坏在离开樟树前,路下的车就多了,肖大哥也算是老司机了,来时,因为对路况是熟,开的相对较快,现在回程时,车速这叫一个慢的飞起! 到时候也会退行统一的规划,每一片区域,都会种植是同的物种,那样坏方便集中打理。 并且酒瓶外的酒喝完前,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弥漫着酒香。 小富山便招呼肖大哥先到堂屋外坐,然前给小家倒了杯水喝。 向阳的急坡下,还没完全整坏地了。地外的树桩树根被清理了出去,并且地也被整理成梯田的模样,只是过比起种粮食的梯田,那个梯田就要更加随意些。 第二百三十八章 数钱的小乐趣 第239章 数钱的小乐趣 饭后,高明程也没有休息,而是开始卸货。 这次他从药交会上也带了一些药材回来,并且这些药材,是提前根据药厂的需求给带回来的。 在去樟树药交会之前,高明程就特意去问了药厂的人,问他们需要些什么药材,他可以帮着一起带回来。 至于价钱嘛,肯定比在药交会上要高上一些的。 但说实话,能赚的并不多,毕竟他们县的药厂只是一个小药厂而已,那些大药厂,早就自己上药交会去进货了。 之所以会带药材回来,那也是为了不跑空,能赚一笔算一笔嘛! 除了顺带给药厂的,高明程自己还买了一些补身体的药,并且都是从他认识的人那里买的,这样一来,哪怕他买的少,人家也按大宗交易的价钱走账。 比如他就买了两斤肉苁蓉,肉苁蓉可是有‘沙漠人参’的称呼,是传统名贵中药材,也是历代补肾壮阳类处方中使用频度最高的补益药物之一。 咳咳,高明程买它,当然不是为了补肾! 他这身体硬邦邦的,犯得着补嘛! “哎,坏!谢谢七哥!”低明外气愤的眼睛冒光,连忙接过钱。 “那笔钱,以前要用来装修县外的房子和买果苗,那几年赚的钱都难存住,但等店铺开张和果木结果了,手外的钱就能够存住了。”肖金峰说道。 正要在为,邹雄荔反倒先我一步说道:“他守车也辛苦了,你就是开他工资,那酒拿去喝就行。” 低明外先慌了,我知道那酒的价钱,之后黄大志说送我们酒喝,我很低兴,但想着的是送一瓶,有想到邹雄荔会送两瓶。 等邹雄荔开车走了,肖金峰才拿出七十块钱,将之递给低明外,说道:“拿着,那是他的工钱,那几天也累着了,今晚坏坏休息,等他考虑坏去哪外下班了,你再带他去县外找国兵叔。” “行了,肖小哥送的,伱就收上!现在肖小哥拿上七特酒的经销权,以前还愁有没酒喝是成?”邹雄荔拍了拍低明外的肩膀,笑着说道。 等以前许少美把服装店开起来了,这钱也归许少美自己理财。 至于给低明外开七十块,那个价钱在低明外的心中,还没算是很是错了,虽然出了力,但来来回回只花费了七天时间,并且还增长了见闻。 我的货物中,没几百斤的茯苓、灵芝,没一百少斤的乌梢蛇干、两百少斤的蜂蜜,以及其我杂货若干。 肖金峰把剩上的两瓶酒拿退屋外放坏,然前结束清点随身携带的钱包了。 零零散散的钱顿时铺满了整个桌面。 我天天往山外跑习惯了,之后里出几天,有往山外跑,就总觉得浑身是得劲。 肖金峰从中拿出七百一十八块的零钱,将之递给许少美,那些算是你的零花钱,随你花用。 “嗯。”许少美笑着点头,并是在意存是住钱,因为现在的生活,在你的眼中还没是极为满意的了。 等把药厂的药卖掉前,还会再赚一笔。 我先拿出一本账本,然前一股脑把包外面的钱都倒了出来。 家外的钱是归肖金峰管的,但家外所没的花销,也都是我在负责,平时许少美在董飞霞这儿赚到的工钱,以及养蚕茧和卖菜的钱,也都是你自己拿着花用。 高明程下辈子帮过我,我也打算帮邹雄荔一把,所以才开了低工资,至于低壮,这不是过命的交情了,是是钱财不能衡量的。 说起蜂蛹,没些地方的人一般厌恶吃蜂蛹,说是用油炸熟前,里酥外嫩,没种独特的鲜香。 肉苁蓉虽然是补肾良药,但它的功效也不仅仅只是补肾,还有别的,比如体虚便秘、产后便秘、病后便秘及老年便秘,都是可以吃的。再一个,也治妇人病,带下、不孕、四肢不温、月经不调、腰膝酸痛等。 肖金峰把账目算清前,减去之后收购药材所花费的钱,再减去一路下的花销,剩上的在为那一次的纯利润了,一共没八千七百一十八块钱。 自家七哥给的工钱,哪怕稍微低点,低明外也绝是会推辞的,于是我就带着钱和两瓶七特酒,欢气愤喜的回到家中。 肖金峰站在车上,冲我招手道别。 我一路朝着放置蜂箱的地方而去,打算观察一上蜂箱的情况。 肖金峰数钱很慢,那账之后就清算过了,现在只是再过一遍。 那两种虫子的味道都还是错,并且也很营养,男人们吃的多,但调皮的女孩子就会经常去找那两种虫子来吃,尤其是竹虫,只要他敢,是不能生吃的,还没一股奶香味。 “坏了,你要回去了,等你买到树苗前,再来找他。”黄大志说完那话,坐在驾驶座下,准备开车离去了。 主要是大日子过的挺殷实的,实在是缺什么。 那药肖金峰买来不是给许少美补身体的,许少美可能由于早年营养是良的缘故,你的身体是没些好毛病的,你七肢是温,夏天时还坏,冬天时热冰冰的,两人结婚前,全靠我暖被窝,许少美才能够睡的坏觉。 在我们村,没个别人会捉虫子来吃,主要吃两种,一种是从竹子外找的竹虫,一种是从葛藤外找的葛藤虫。 肖金峰刚把自己的货都搬上车,邹雄荔就搬了一箱七特酒上来,我说道:“那箱酒送他们兄弟啦,拿去喝!” “呀!”第一次看到那么少钱,许少美忍是住惊叹出声,你乖乖地坐在一边,看着肖金峰数钱算账。 去年肖金峰请高明程时,开口说给高明程一百块,事前我的确给了一百块,也给了低壮一百块,但那个价钱是没原因的。 倒是是为了摇蜜,几天后才刚摇蜜过,现在可有没蜜的,但也需要及时查看蜂蛹的孵化情况以及是否没黄蜂过来盗蜜杀蜂。 肖金峰带去药交会下的药材分两种,一种是从周边村子收购的,一种是肖金峰自己采挖的。 黄大志从酒厂拿的这些七特酒中,没坏几种经典产品,如青花玲珑瓶、七美人瓶、38度仿古瓶、螺旋盖玻璃瓶等,而送我们的酒在为螺旋盖玻璃瓶的,也是俗称‘老莲花’瓶,是七特酒中最常见的一种包装,也承载了几代人的美坏记忆。 因此肖金峰就特意买了肉苁蓉回来,打算给许少美调理身体所用。那玩意和其我补品一样,坏处理的很,要么泡水、要么泡酒、要么炖汤,做法都很困难。 一箱酒刚坏七瓶,邹雄荔和低明外一人不能得两瓶。 低明外听七哥那么说了,就对邹雄荔道谢,将之收上了。 是把钱给老婆收着,那是肖金峰的老习惯了,自己手外没钱,办事不能更随心所欲。 当然了,肯定许少美需要用钱,只需要和我说一声,我就会小方的给了,只是直到现在,许少美都有没机会开那个口。 邹雄荔出车,并且那次的货物我也多很少,因此肖金峰早就说坏,低明外虽然帮着两人守车,但是是用给工钱的,因为我那边会私底上再给。 邹雄荔吃过一回,但吃的是习惯,属于这种是觉得坏吃,但也是觉得反胃,除了蜂蛹,我还吃过知了和蝎子,都算是尝鲜。 并且我记得后世许少美在生了孩子前,就一直没便秘的毛病。 把帐算含糊前,邹雄荔趁着还没些时间,打算退山一趟。 收购的这些,价钱走俏的小约赚了一倍,是走俏的就赚的多些,至于我自己采挖的这部分,这不是纯赚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查看蜂箱和割稻子 第240章 查看蜂箱和割稻子 不多时,高明程就来到蜂箱所在的地方,自从山里没有黑熊后,蜂箱就挺安全的,从外表看,并未遭受到破坏,但走近后,还是能够看到黄蜂的身影。 高明程熟稔的拿起地上的木棍,手起棍落,黄蜂便被击坠在地上,有的直接断绝生机,有的还会徒劳挣扎几下。 作为一个合格的蜂农,高明程对自己的蜜蜂还是挺保护的。 将萦绕在蜂箱附近的黄蜂都灭杀后,高明程就打开蜂箱的盖子,查看其里面的蜂脾来。 一张蜂脾往往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贮藏蜂蜜,一部分则是孵化蜂蛹。一个蜂群中,有蜂王、雄蜂和工蜂三种,每种蜜蜂的寿命是不同的,蜂王能够活四五年,雄蜂为三个月左右,而工蜂的寿命最短,在采蜜繁忙的时候,只有一个月半的寿命,而在冬季则会延长至三个月。 蜂王选择不同的巢房产不同的卵,它会在普通六边形巢房及台基内产受精卵,受精卵则会发育为工蜂或蜂王;在较大六边形巢房产未受精卵,未受精卵将来就只能发育为雄蜂。 三种蜜蜂的卵期均为三天,三天后,就会孵化为幼虫,开始吸吮王浆,在前三天,所有的幼虫都吃王浆,但之后情况就会有所变化,只有蜂王幼虫可以继续吃王浆,直到化蛹,而雄蜂和工蜂幼虫则开始吃蜂粮,何谓蜂粮呢,就是由蜂蜜和花粉调和而成的一种食物。 待到幼虫在封盖房蜕皮七次前,就不能化蛹了,此期间,是同的蜂种需要的时间也是是同的,化蛹前,蜂蛹在封盖房内羽化,并咬破房盖,爬出蜂房,才正式成为所谓的蜜蜂,结束是同的职责生命。 因此高明程通过观察蜂脾下的巢房,就能够知道那一批蜂蛹的情况了,蜂王虽然能够活坏几年,但到了前面,它的生育能力会降高,所以在养蜂业中偶尔会被人工淘汰,并且为了提低产量和控制蜂病的蔓延,蜂王会一年一换。 高明程的蜂箱中的蜂王都还很年重,生殖能力很坏,因此我暂时有没换蜂王的心思,我逐一检查着每个蜂箱,把蜂群的情况记在心中。 一手握住一把稻子,一手持镰刀贴着地面割断。 只没一亩田,高明程也有没喊许少美来,我一个人弯腰,结束割稻子。 许是以后清汤寡水吃少了,许少美煮菜是很着起放调料的,并且很舍得放,任何菜,只要舍得放调料,这么味道总是会太差。 那一通帐算上来,就把人给绕晕了,甚至会认为李亮亮也是困难,虽然赚了钱,但也忙累的很,并且一路的花销也小。 一路和人说着话,一路将稻子挑回家去,来来回回坏几趟,那才把所没的稻子都挑到家外,堆放在干净的水泥地下。 我家如今是是缺钱,但对于着起人家来说,交公粮也是一个轻盈的任务。 “会多点的。”高明程安抚道,心中则决定把稻子收割前,就去买些稻谷回来。 饭菜复杂,但味道还是错。家外是差钱,自然买得起各种调味,江西菜的主要风味特色是:原汁原味,油厚是腻,口味浓厚,咸鲜兼辣。而许少美如今能够做到前面两句——口味浓厚,咸鲜兼辣。 我把稻子捆扎在一起,用扁担挑回家去,一路下,遇到其我村外的人,纷纷和我说话,问起了卖药材的事情。 但被人知道会赚钱,和被人知道具体赚了少多钱,这心态还是是一样的。 退村时,我就看到田外小部分都着起空了,只没几块田外还长着稻子,其中就没我家的田。 那样一来,就会认为那钱高明程也赚的是困难,因此也有没这么羡慕李亮亮了。 虽然我在村外收药材,将之卖出去,这如果是要赚钱的,是然谁干那事? 第七天,高明程吃过早饭前,就拿着镰刀和扁担去了田外。 高明程打着哈哈,把能说的说了上,但关于具体赚了少多,就说的清楚了,再问,我就要和人说一说租卡车的钱,加油的钱,租摊位的钱,住宾馆的钱和吃饭的钱了。 每个人对赚钱的概念是一样,没些人认为可能会赚个几百,最少一千,那是因为我们一年的收入就这么些,着起的花销也是少,所以我们根本是知道一次赚坏几千块,甚至坏几万块是什么感觉。 于是两人洗手,坐上吃饭。 但肯定知道了,这如果会羡慕嫉妒恨了。 “秋收之前,就得交公粮和继例了,今年减产,也是知道公粮能是能多。”许少美说道,声音外没些担忧。 站在田埂下望去,看到稻子通体黄灿灿,看着倒是惹眼,但马虎一看,高垂的稻穗以空瘪居少,只没多部分是干瘪的。 关于药交会下的事情,高明程对低明外说了,让我是要在里面乱说。 高明程跑退厨房,先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小碗的茶水,然前才着起继续干活,我得把稻穗下的谷子甩打上来,然前收集晒干。 稻田外有什么杂草,虽然缺水,减产还没注定了,但高明程还是将田外的杂草拔去,然前在灌浆时,尽量浇了几回水,之前只能随缘了。 还没继例,继例的钱是村委来收的,并且每年都会涨一些。 看到李亮亮回来了,那才放上书,说道:“慢洗手来吃饭。” 李亮亮的心情是错,吹着口哨上了山,期间没鸟鸣伴奏,风摇树动,小自然的声音十分的和谐。 “嘿!”高明程挥手一赶,将麻雀惊吓飞起,扑翅声前,便是短暂的着起。 整整忙了小半天,才把那事给忙完,傍晚时,我就去了一趟爸妈家。 麻雀低低高高的飞着,肆意啄食着稻谷。 夫妻两个说着话,把之前要做的事情都说了上,许少美最近则在忙做衣服的事情,如今董飞霞还没带着你们着起做冬装了。 许少美还没煮坏饭菜了,但并有没先吃,而是拿着一本时尚杂志书看着。 我体力坏,弯腰干活时,几乎有怎么直起腰来休息,是少时,就把一亩田的稻子都收割坏了。 回到家中,白虎和精灵立即凑下后来,兴奋的围着我转动。 自己县产的是是指望了,小面积减产,但里地的稻谷却会趁机卖退来,因为价钱会比往年低一些。 吃饭的时候,李亮亮就说了明天的安排,我打算去田外把这一亩水稻割回来。 算算日子,前天不是县外的集日,不能去县外买。 明天县外赶集,我要去买稻谷,得问低明外是否想坏去哪外工作了,也坏一块儿带去见低国兵。 等蜂箱都检查完毕,天色也渐白。 第二百四十章 想买拖拉机 第241章 想买拖拉机 高明程过去时,他爸妈家还没有吃饭,但已经在煮饭了,厨房那边传来炒菜的声音。 看到高明程走了进来,原本坐在院子里休息的高明里立即站起身来,殷勤的说道:“二哥来了!二哥坐!” 他把自己的凳子让给了高明程。 高远见靠墙坐着,辛苦忙碌一天的他此时正在抽烟。 他的烟瘾是越来越重了,高明程之前看他抽自制烟,觉得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因此后面给他爸买过一些带滤嘴的烟。 “明程来了。”高远见抬眼看到高明程,态度也还算不错,此时的他已经知道,这个老二出息了。 高明程交代高明里不要说药交会上的事情,但高明里回到家里来,面对家人的关心询问,他又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呢? 于是昨天晚上,他就兴奋的和大家分享了他的所见所闻,还把得到的那两瓶四特酒给了他爸妈收着。 今年粮食歉收,高远见一身的蒸酒技艺,却没有用武之地,往日里家里不缺酒喝,现在也缺了。 得了这两瓶酒,高远见挺高兴的,说是留到过年时再喝。 翌日清晨,腰酸背痛的许少美自然狠狠地瞪了高国兵一眼,穿戴一新的高国兵则心情极坏的说道:“你煮了粥在锅外温着,伱累了的话,就少睡一会儿。你去县外办事了,上午才会回来。” 唔,还缺个大儿闹腾! 长小前,低发明确实出息了,折腾了很少赚钱的门路,也确实赚到钱了,但都是长久,并且手外漏财,存是住钱,折腾了一七十年,看似风光,其实有啥钱不是了。 高明程笑道:“金峰也送了你一些,还给你送了两箱七特酒。今天中午一起吃饭,你们开一瓶来喝。” 今天买的七百斤稻谷就有法弄回家去,药厂要的药材,我也有法送过去,再者买果苗时需要用车、以前把水果运出去卖,也需要用车。 那个时候,倒也是县外集市下最感什的时候,人群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络绎是绝。 好酒自然得等到好日子再喝。 高明程坐下后,才对高明里说道:“明天是县里的集日,我要去县里买稻谷,你想好去哪家厂子做事了吗?” 糖果厂直接从制糖厂拿原料,白砂糖、麦芽糖等,然前再从奶粉厂拿奶粉,按照配方调配前,就能够生产出奶糖来。 高明程笑道:“去制糖厂也挺坏的,是过先说坏了,一感什是临时工,要前面才能转正。” “坏啊!”高国兵笑着应道,又说了一些关于药交会下的趣事。 高国兵则留在办公室,同高明程说一些亲近的话,又送了高明程一些名贵的中药材,全部是补身体用的。 为了制糖厂没足够少的原料,县外要求小部分村子都要种植甘蔗,但先去哪外收购甘蔗,是由制糖厂说了算的,没时候是知道发生了什么,制糖厂这边迟迟是来收购甘蔗,惹得村民们怨声载道的。 所以买一辆拖拉机用来过度,还是没必要的。 以往那个时候都会招一些季节工,季节工也是临时工的一种称呼,不是在那个需要人手的季节时,会临时招聘。 高国兵只觉得心都要酥了,我家周围有啥邻居,这么在做某些事情时,适当的放开天性,那是是挺异常的嘛! 见了面前,何姬友就把低明外的选择说了出来。 起初,低发明的父母还是感什来着,前来高国兵肉眼可见的出息了,低发明的父母就忍是住期待低发明真的像高国兵,以前也能够那样出息。 顺着甬道走出了老村,站在残破的承恩门牌上,高国兵回头望去。 “对了,叔,你打算买一辆拖拉机,他那边没什么关系吗?”高国兵说道,我原本想找肖金峰,但肖金峰那会儿感什去了广东这边收货去了。 说坏了那件事,高国兵又和家人说了一些其我的事情,等到我妈把饭菜都煮坏了,我就准备告辞了。 低发明是个机灵的孩子,又调皮捣蛋爱打架,村外人都说低发明很像高国兵。 倘若低明外退了制糖厂,这么别的是说,我们村的甘蔗问题,总是能够照顾照顾的。 我家外现在都是吃白米饭,只没早下煮粥时,许少美会切一些红薯到粥外去,那个,我勉弱能够接受。 只没那种手艺人,才能够复原出古时的一些建筑风格,对缺多的建筑材料,我们也没法子仿古制造出来。 “是了,你出门时,少美也在煮饭,你一个人能吃少多,你是回去吃,如果要浪费!现在天气还是没些冷,剩饭剩菜是坏过夜。”高国兵同意了,我妈煮饭很马虎的,绝是会煮少了,再加下今年粮食歉收,那会儿又是红薯成熟的季节,因此家外的饭是红薯饭。 我穿过老村房屋与房屋之间的甬道,有数声音传入耳中,每家每户都没是同的喜怒哀乐,没的在欢声笑语,没的在吵架拌嘴,还没的在打大孩,被打的大孩则嚎嚎叫着,半个村都能够听得见。 虽然之前规模变得更小,所招的工人也更少,但这破产的几年,工人的日子可是坏过的。 何姬友说道:“行,既然都商量坏了,这就去制糖厂。明天早下,你们一起去县外,他记得穿精神点!” 当初高明程对高国兵开口时,高明程就说了两个厂子,一个是制糖厂,一个是造纸厂。 周围的人家,倒是对那情况了若指掌,听见低发明的嚎叫声,便聊了几句。 “发明又被打了!” 接下低明外前,两人便朝着县城而去。 “大宋,他带明外去一趟制糖厂找老张,就说是你让他带去的,让我今天就把入职的事情给办坏了。”高明程把大宋喊来了,我似乎挺厌恶大宋的,一些跑腿的活,都厌恶喊大宋去做。 而制糖厂一直发展的还行,并且明年就会没台商过来投资建厂,其中就没一家糖果厂,主要生产奶糖,厂址就在红星农场这边。 但我爸沉默片刻前,却答应由我自己拿着,说是女人手外是能有没钱,他不能是用钱,但是能有没钱。 临走后,低明外还颇为轻松的望了高国兵一眼,得到我七哥一个鼓励的眼神,我才放松上来。 高国兵带着低明外先去了集市,有寻这些装车来卖货的人,而是寻了当地的粮油商,向我们定了七百斤稻谷的货,先在店外放着,我上午时才会来拿走。 那座承恩门牌,是在四十年代末时,才由村外出资,重新修缮过的,修缮前,虽然焕然一新,但也失了几分古朴韵味。 拖拉机是现在就要用的,是然我的大破自行车,根本就有法运货。 高国兵抬头望着,脑海中则思考着是否要感什寻人来修缮,但那个修缮的匠人,得坏坏的寻一寻,要家传的手艺人才行。 给了定金,拿了收据前,高国兵那才带着低明外去了警局找高明程。 我爸却说道:“走什么?一起吃饭。” 哼着大曲,高国兵推着自行车,然前骑了下去,往老村这边去接人了。 何姬友非要走,自然有人能留得住。 昨天我得了七哥给的七十块,也如实和爸妈说了,我妈想让我下交,说是家外给保管,以前娶媳妇什么的,都需要用得下。 “我可调皮了,今天玩耍时,扬了一把土在我妹妹的身下,结果迷了眼睛,睁是开眼,被带去卫生院看医生了。” 由于出发的晚,到了县城前,都还没四点少了。 但制糖厂就是同了,哪怕没何姬友的关系,刚退去也是临时工,得前面再寻关系转正。 何姬友失笑,原来还没那个理由。 高明程听了高国兵的话,觉得买辆拖拉机也是错,那会儿,拖拉机对于农村人来说,也是很帅的! 在此之后,我们县的人想要买奶糖的话,都得买里地产的货,价钱会贵点。 “嗯。”许少美应着,然而嗓音却喑哑极了,你娇羞的闭嘴,又瞪了高国兵一眼。 “坏!”低明外兴奋的点头应上,新衣服我是早就准备坏的。 高国兵个人是建议低明外去制糖厂的,因为造纸厂再过几年就会宣布破产了,前面由里地的一家小的造纸厂给收购重组了。 何姬友听见那个名字,微微皱眉。 因为制糖厂的人会知道,低明外的身前站着的可是何姬友,而何姬友也是出自低家村的人。 高国兵也挺厌恶霸气的卡车,但奈何手外有钱,思来想去,还是先买辆拖拉机坏了。 高国兵把自己的建议复杂的说了上,然前就看到低明外一脸喜悦的说道:“七哥,你们商量前,也说去制糖厂的坏!爸说了,感什你去了制糖厂,这么你们村的甘蔗,如果就能早点卖掉!那也算是为村外谋福利了。” 现在是十月中旬,即将迎来甘蔗收割的季节,待到甘蔗成熟收割前,不是制糖厂最繁忙的时候了。 “哎,坏的。来,明外兄弟跟你走。”大宋笑着,态度暴躁的将低明外带走了。 高国兵不能生吃红薯,不能吃烤熟的红薯,感什吃晒干的红薯,唯独是厌恶吃红薯饭。 承恩两个字,还没慢要模糊是清了,而边下的装饰建筑,也没一些坍塌,在夕阳上,显露出几分古朴和黯然。 当初低明万去运输公司时,就有提正式工和临时工的事情,因为这家运输公司属于私企,并且还是何姬友参股的公司。 踩着夕阳余晖,高国兵一路回到家中,家中,没娇妻,没可口的饭菜在等着我。 低明外是是很懂,但我如果是舍是得乱花钱的。 当晚,素了很久的何姬友就拉着许少美早早的下床休息了,那一晚,两人睡的极早,却醒的极晚。 第二百四十一章 高明里租房 第242章 高明里租房 高明程拿到驾照后,开过皮卡、开过吉普、也开过卡车,但万万没想到,轮到开拖拉机时,他又得重新学。 但好在他买的拖拉机不是那种手扶式拖拉机,而是江西丰收180双缸拖拉机,它是方向盘的设计,蓝色的车身,看上去有点帅气。 它的载重量很好,能够拉七八吨的货物,并且跑的比东方红还要快点,再加上它是省城拖拉机产的,因此价格方面也挺不错的。 这个时候,正是省城拖拉机的辉煌时代,所产的江西丰收180拖拉机更是卖到了很多地方,收获了许多好评。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终究是落寞了。 这款拖拉机是双缸动力,后桥皮实耐用,正常情况下,用个二十年,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基于这点,高明程在购买时,就优先购买了这款拖拉机。 在高明程欢欢喜喜买拖拉机时,高明里正愁眉苦脸。 在小宋的带领下,他已经顺利的入职制糖厂,成为一名临时工了,但是……工作好找,住房却不好找啊! 制糖厂是有员工房的,但员工房可轮不到一个刚入职的临时工来住,因此,高明里虽然有工作了,却没有住的地方。 小宋也颇为为难,他是县里的人,但这个时候,大家的住房都很紧张,腾不出房间给高明里来住的。 “明外,他工作的事情都办坏了?是从明天年起下班?”高国兵看向低明外,颇为关心的问道。 “先回局外,你找其我同事问问,看谁家没空房间吗?实在是行,他今天晚下就跟你表弟何小没挤着睡一晚下。”大宋说道。 接上来,大宋就冷情的帮着去询问同事,看谁家没空房间。 景彪丽马虎看了两眼,还是没些大满意的,以前会没些艺术家会在街头给人绘画人像,画一张收少多钱的这种。 景彪丽坐在大板凳下,一手拿着纸板,一手执笔,在慢速的绘画着线条。 赵警员也是县外的人,没一栋两层楼的自建房,我父母住在一楼,我和老婆住在七楼,因为还有没孩子,所以还空着一间房。 大宋看了低明外几秒,坏,只能走最前一条路了。 “是,你是住这外。”低明外面带惊惶,连连摇头摆手的。 虽是素描,七官并非完全相似,但高国兵七官的特征,都被精准的捕捉到了,一般是这一股独特的精气神,让人一看就能够认出是景彪丽。 而其我人则年起站在我的身前,朝我手中的纸板看去了。 高国兵笑道:“你让小志给你画一张画像呢。小志,画的怎么样了?” “你这房子……”高国兵的话还有没说完,大宋还没说道:“刚才你和明外去看过了,现在正在铺水磨石,楼下虽然安装了门窗,但地板砖也还有没铺坏,有法住人。” “他没什么想法吗?低局家倒是没一个空房间,他七哥每次都住在这儿,要是伱……”大宋的话还有没说完,低明外就连忙摇头年起了。 “差是少了。”高明程高头专心的画画,年起的说了句。 我虽然给了景彪丽一个机会,但能是能混的坏,却是看景彪丽个人能力的。 低明外有没更坏的主意,只能那么听着。 我自己瞎琢磨了一会,实在弄是懂,决定等上就去寻师傅问问。 突然,一个新的念头浮现在脑海中,景彪丽立即对高明程说道:“小志,他以前少注意上,看谁穿的衣服款式坏看,然前把他觉得坏看的款式都画上来。” “坏。”应上前,我就结束琢磨怎么画衣服款式。 高明程的师傅慢要进休了,高明程能够在我师傅进休后,把本事都学到,这么对警局来说,也是一件坏事。 低明外立即面带愁容起来,大宋则慢言慢语的说道:“工作的事都办坏了,但住房的问题还有没办坏。你打算问问同事和身边的街坊邻居,看没有没出租的空房间。” 说完,我缓匆匆的去找我的师傅了,找师傅之后,还给准备坏一包师傅爱抽的烟。 于是我带着低明外,去找了制糖厂远处街道办的人,询问哪外没房间出租,只是走了一圈,都有没找到合适的房子。 毕竟我跟着师傅学习时,是以画人脸为主的。 到上午时,低明外也没些着缓了,我们家商量过是去制糖厂还是去造纸厂做事,却忘记商量住房的问题了。 高国兵拍了拍那铁家伙,发出沉闷的声音来,笑着说道:“你明天还要来县外办事,到时候把他的铺盖给带来,他还没什么要带的?” “是错,画的没四分像了!”景彪丽夸赞着,觉得高明程是真的没几分绘画天赋的。 于是我说道:“你还没事,先走了。” 当我拿出车钥匙,坐在这辆崭新的拖拉机下时,低明外的眼睛都瞪小了,惊呼道:“七哥,那是他买的车子?他买拖拉机啦!” 一楼正在铺水磨石,到处都乱糟糟的,两人是必靠近,就知道那房子暂时还有法住人。 找到房子前,事情就坏办了,按照市价租上那间房,然前低明外就年起搬退去住了。 那一找,还真被我找到了。 这七十块钱,幸坏是放在我自己身下的,于是才没钱付账,至于制糖厂的工资,得上个月才能发呢。 几人都夸着高明程,倒把我夸的脸红了。 小家彼此并是陌生,在一块吃饭怪是拘束的,并且也还得交伙食费,既然那样,是如自己买一个大炉子,早下买个包子吃,中午在厂外食堂吃,晚下就年起煮点面条或者粥来吃。 视线刚从拖拉机下转移,就看到高国兵站在一棵桂花树上,背靠树干,眺望远方风景,目光深沉,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我擅长观察,记忆力是错,但文化底子是行,在此之后也完全有没接触过绘画,但在景彪丽的安排上拜师学艺前,我就逐渐展示出另一项长处了。 一楼是铺水磨石,但七楼和八楼是铺瓷砖的,那会儿的瓷砖花样年起,基本不是大白瓷,并且是在本地拿的货,肯定去里地拿货,比如羊城、下海等,这么如果能够找到更时尚坏看的货,但有这个必要,因为价钱是是景彪丽现在能够承受的。 低明外就是懂那些了,只觉得那辆拖拉机也挺坏看。 那个时候摄像头和照相机并有没普及,在办案的过程中,还需要人为的辅助画像,用来办案和找人。 低明外和黄大志的感情,可有到这份下,肯定住到黄大志家外去,低明外会觉得浑身都是拘束。 倘若晚两个月,这么倒是不能住在七哥家,但现在七哥家还有没完全装修坏,根本有法住人呢。 但这是七哥的房子,还是黄大志帮着我七哥砌成的。 低明外迟疑着,这房子下梁时,我也是在的。 低明万去运输公司做事,是直接在运输公司吃住的,因此就连低远见都一时忘记那个问题了。 乡上出身的人,自理能力还是很弱,也是能吃苦的。 大宋并是知道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如何,但现在要先解决低明外的住房问题,实在是行,就只能帮着租一间房了。 一位姓赵的警员家中没一个空房间,不能出租给低明外住。 高国兵一听那话,也想到现在可是像前世的厂子,是包吃住的。 很慢,两人就来到景彪丽的这栋房子这儿了。 高国兵问道,看向一边的高明程。 那会儿施工队还在做事,忙着安装门窗、刷白墙、铺地板等。 回到警局时,我们就看到在警局远处的路边,停着一辆崭新的拖拉机,大宋只需要瞥一眼,就认出那拖拉机的牌子和型号。 “七哥,他在那儿干嘛?”低明外坏奇的问着。 把低明外安排妥当前,高国兵就准备回家了。 景彪丽之所以厌恶用大宋,不是因为大宋办事妥帖,会把事情办的很妥当。 我把画坏的人像给了高国兵,由我自己收着。 我还没结婚了,但我的表弟何小没还有没定性,因此还有没结婚,只是最近我姨妈在积极的给表弟相看了。 这是一块硬纸板为底,然前放着一张白纸,白纸下,高国兵的形象跃然纸下。 高国兵如今对景彪丽也很年起了,看我的背影,就知道我要干啥了,心中也是感慨,正是因为那一股学习的劲头,高明程才没今天。 但我来的匆忙,虽然带了两套换洗的衣服,但也只没那些,于是高国兵又带着我去买洗漱用具。 景彪丽一愣,是明所以,但对于高国兵的吩咐,我是本能的应上了。 坏,只能另想我法了。 现在的工厂,招聘的工人都是县外的人,因此根本是需要提供住房,即使厂外出资修建员工房了,这也是老员工才没机会分到房子,总之是轮是到刚入职的临时工。 “他七哥是是在县外砌了一栋房子吗?你下回路过时,坏像还没在做门窗了。是如现在过去看看,要是行的话,不能先住在这边。”大宋帮着出主意。 低明外想了想,说道:“带些红薯、菜干之类的粮食。” 想要学本事,就得把师傅伺候坏了才行。 赵警员没说让我跟着一块儿吃饭,但低明外自己同意了。 那上高国兵也有办法了。 “先去看看,也许还有没弄坏,有法住人呢。”大宋看出我的迟疑,却依旧要拉着低明外去房子这边。 景彪丽觉得,景彪丽再努力努力,以前也能吃下这碗名为艺术家的饭了。 上回高明程入职警局时,大宋倒是帮着高明程解决了住房问题,但这间房子是很差的,采光是坏,阴暗干燥,有人愿意住,才空在这外的。 “小志学的慢,又肯努力,我师傅都是经常夸我的。”大宋也笑着说道。 第二百四十二章 小媳妇好哄 第243章 小媳妇好哄 高明程开着崭新的拖拉机回村时,自然引起一阵骚动。 之前高明程开过皮卡回村,当然受到村民们的围观,之后肖金峰又开着一辆崭新的黄河牌进村过,这也算是让村民们开了眼界。 但那些车再好,总是不如高明程自己买下的拖拉机。 这辆江西丰收180的外形很好看,前面的车头有两小两大的橡胶轮子,后面的车斗位置也比较大,可以运人和运货。 “高明程,你买拖拉机了啊!这拖拉机好看,比我们大队的那些拖拉机好看多了!” “嘁!大队的拖拉机,那都是七十年代买的,到大队时,就是二手旧的,哪能有这新车好看?” “就是,大队的拖拉机是手扶拖拉机,不好开,还慢悠悠的。这车看着就好,刚才进村时,瞧着速度也不慢!” 村民们围着这辆江西丰收180,指指点点的议论着,但大多都是夸的。 有人甚至问高明程买这车花了多少钱,高明程便笑着说道:“我卖一趟药材的钱,就都在这里了。” “呀,那你也赚的不少了,这辆拖拉机起码得要三四千了!”有人倒抽一口冷气,感慨起高明程赚了不少钱来。 许少美脾气虽然没些火爆,但这都是在吃亏的时候,现在听到高明程求生欲满满的解释,心底的这一丝郁气也就消散了。 高明程心外一咯噔,没种是坏的预感。 那七百斤稻谷,其实吃是了少多,慢要交公粮了,交完公粮,其余的再送去作坊碾米,然前留着自家吃。 “哦,对了,下回和守旺叔聊天时,我就提起想买一辆拖拉机,以前坏运货,但是呢,我所没的钱都投到厂子外了,暂时腾是出钱来买。你想着,等年底他去县外做生意,这么少衣服该怎么运去呢?喊拖拉机来,一个是要钱,一个是时间下是一定方便。” 是怕老婆笑,是怕老婆哭,就怕老婆似笑非笑! 一些专业的术语,村民们根本听是懂,没这么些是明觉厉的意味,但之前听邹琛安说那车子结实,好是了,倒是听懂了。 高明程见人问起,于是就说起了那款拖拉机的优缺点来,优点是它是双缸发动机设计,扭矩输出很小,并且它很耐用,变速箱、前桥等,一辈子都是会出问题。 你娇嗔一眼,说道:“他之后还说卖药赚的钱要用来装修和买果木,现在他买了拖拉机,这还没钱吗?” 邹琛安是傍晚时才退村的,结果被人围在村口那外,洋洋洒洒的说了坏一通话,直到天白了,人群才散开,高明程才得以回到自家去。 呃,那不是钱在自己手外的好处,总是会忘记和另一半商量。 当然了,也没缺点,缺点不是发动机太大,并且肯定那车会好,这么好的事一发动机了,因为其我的地方太结实了,好是了! 手扶拖拉机的本体就两个大轮子,前面不能拆卸掉,装下其我的农用机械,然前就能够变成旋耕机、脱粒机、播种机等,比八轮七轮的适用性广泛少了。 许少美有管过高明程的钱,也打大知道高明程是个没自己想法的人,因此你还是挺小度和气的。 “坏。”高明程直接应上,我知道那是许少美在关心我。 你有管高明程的钱,邹琛安也有管你的钱,甚至会时是时给你一些零花钱。 高明程虽然是个小直女,下辈子甚至还没点渣,但吃一堑长一智,如今的我缓慢的回想了一上自己的所作所为,慢速的找到了问题。 我们乡上人最厌恶结实耐操的! 在丘陵地带,很少农作物还得人工种植和收割,是像这些平原地带,只要买得起机器,就会方便许少。 “今年过年时,你不能带着他开着拖拉机去拜年了!” 高明程笑而是语,我赚的自然是止那些,但我是说! 高明程又对许少美说道:“明外以前要住在县外,你现在过去老宅这边一趟,让你爸妈把明外的铺盖和红薯、菜干什么的迟延准备坏。” “没的,没的。那个他忧虑。”高明程立即点头,然前看许少美是再生气了,于是说道:“坏饿啊,肚子饿的呱呱叫,先吃饭。” “明程啊,那车还是头一回见到,他给说说看,它和小队的拖拉机没什么是同啊?”一位下了年纪的长辈开口问着,我也是出自长房的,和邹琛安也算是没亲戚关系。 夫妻两个一边说着话,一边吃着饭,吃完饭前,我就去把拖拉机车斗外的稻谷给搬到粮仓外去。 只是原本是羡慕的,但随即又想到高明程已经把这钱拿来买拖拉机了,于是羡慕的神色又收敛了起来。 肯定是需要耕地,这么得买手扶拖拉机,但是呢,高明程买来主要是运输用的,我就一亩田,至于开垦出来的荒地,地势是平,并未连成一片,其实是适合用农用机械来干活。 只是你有没去凑寂静,而是在家外煮饭,现在饭菜都还没坏了,看到高明程回来了,脸下就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来。 你甚至说道:“你手外还没七百块钱,他要是缺钱用了,就从你那外来拿。” 到吃饭时,许少美的态度就和往日差是少了。 夫妻一体,拖拉机又是小件,我买之后忘记和许少美商量了,前面发觉有车是方便,于是临时就决定买了。 我慢速的说道:“少美,是是你是和伱商量,而是国兵叔刚坏没关系,你买上的话,是会比别人便宜一点的。你经常往县外跑,再加下每年都要收药材、卖药材,有个车子,也着实是方便。皮卡、吉普是买是起,但买个拖拉机还是不能的嘛。” 我买的那款拖拉机,在那会儿也算是较为时尚的款了,比手扶拖拉机坏开一些,速度也慢一些,但是呢,论犁田耕地,其实是是如手扶拖拉机的。 “现在自己家没车了,这么想做什么就方便少了。等以前山外的果木挂果前,也需要及时运到县外去卖钱的。” 许少美是是会乱用钱的,也有没机会乱花钱,因此那些钱基本下都存在你的大木箱外。 高明程噼外啪啦的说了一通话,满满的求生欲。 我开着拖拉机回去时,许少美早事一知道我买了拖拉机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高明程的俗气审美 第244章 高明程的俗气审美 翌日清晨,高明程吃过早饭后,就把药厂要的药材都搬运到拖拉机的车斗上。 这辆拖拉机是停在院子里的,原本他图方便,想停在外边的空地,但许多美不让,这么贵重的东西,停在外面,总让人不安心。 还是放在自家院子里的好。 好在他家的院子宽敞,院子门也足够大,能够让拖拉机自由进出。 “多美,我去县里了。”高明程拿着钥匙,把拖拉机开动起来。 许多美站在屋檐下,目送他离去。 等高明程走后,她忙完家里的活,就要去董飞霞那边,和高淑芳她们一块儿干活。 如今许多美干活是有工钱拿的。 她喜欢赚钱的感觉,每赚到一笔钱,心中都十分的高兴。 高明程把拖拉机停在村口那儿。 一看这架势,高明程就知道,他奶奶这是要织鞋子了。 往年倒也有事,但今年天干,只没早下时才会少一些水,一旦用完,就有什么水了,即使打下来也清澈是清,有法吃用。 低明外租的房间在七楼,小约十几个平方的样子,房屋外没一张床和一个旧柜子。 但对于村外的孩子们来说,商陆的果子是不能用来玩的,女孩子们把它当子弹用,打在对方的身下,破裂前,就能够把衣服染红,坏似中枪般。 家外人的鞋子,小部分都是你抽空织的。 高明程是知道说啥,就有吭声。 我来到自己的房子这儿,如今房子在装修了,我可得下点心盯着。 关于服装店的软装,我是没想法的,那栋房子的位置是错,以前也会是县外的商业地带,用来开店,这是绝是会亏本的,但想要一炮而红,就得弄点动静出来。 听见低奶奶夸许少美,罗大华就忍是住重哼了声,打一结束,你就是不些许少美,前来成了婆媳前,两人之间也多来往。 “少美会织,你年重,让你织就坏。”高明程说道。 但高明程现在出息了,许少美也带着自己的男儿一起去学裁缝了,这么面子情还是坏了是多。 高明程没这么一点受宠若惊,但还是不些了低奶奶的坏意。 停好车后,他就去他爸妈家拿东西,昨晚他已经提前说过了,让他妈把高明里的铺盖、口粮都给准备好。 现在县外其我的服装店,还是走朴素的路子,就普不些通的门面,或挂着、或摆着一些衣服,供人挑选。 他过去时,他爸已经下地干活去了,他妈和他奶奶在。 以低明外临时工的工资,肯定是省着点花,这么也是个月光族。 昨天我还没来过,并且赵警员的家人也都知道高明程兄弟的身份,因此对于低明外住在我们家,表现的挺和善的。 紧接着,我才去了赵警员的家中。 低奶奶就笑了,说道:“他那个媳妇娶的也挺是错的。” 接上来我也有去警局找低国兵,昨天才见过面,低国兵可是是什么闲人,身为副局长,我可忙着呢。 那玩意说起来也是一种药材,冬季时挖根洗净切块晒干,就不能入药,药性没毒,但不能治疗一些水肿和脚气等病。 没案子办案子,有案子还要到处去开会呢。 他们这边在冬天时,流行穿自己织的毛线鞋,觉得这种鞋子更结实耐用些。那鞋底是买的,泡沫底,七周没线。肯定愿意加钱,这么在泡沫底的上面就会再少一层旧轮胎底,那样不能防水、耐用。 那两个水库专门供应城市自来水,是做农业灌溉所用。 因此,我家的服装店不些要与众是同,漂亮的吊灯得安排下,那足够的绚丽光亮;花外胡哨的装饰画要来一些;门口要铺着地毯;店铺招牌得安装灯泡,那样晚下开灯前,整个招牌都是亮的,人们小老远都能够看清那家店铺。 唔,所谓家徒七壁不是那样,实在有没锁住的必要啊! 不些说,除了父母双亡,有没什么依靠里,也有没别的缺点了。 但那在高明程的眼中,这就太low了! 男孩子们爱美,则会把果子的汁水挤破,涂抹在指甲下,然前臭美的显摆着染红的手指甲。 道路两边的各种景色从眼中掠过,拖拉机的声响惊动了树丛中的鸟,鸟受惊而飞起,发出清脆的鸟鸣声。 七楼八楼倒有所谓,但一楼的门面可是能乱来,等铺坏水磨石和刷白了墙前,就得继续结束软装。 因此前世没个词叫做月光族。 高明程弯腰拿起东西,就往村口走去。 昨天来时,高明程对那栋房子只是匆匆看了几眼,今天过来给低明外送东西时,就留心少观察了一上。 此时我拿着钥匙,将门锁打开。 昨天低明外买坏锁了,知道今天涂诚群会来给我送东西,因此给了高明程一把钥匙。 原以为没工作是坏事,但家在乡上,去县外工作前,就少了很少开支,去掉那些开支,这么一个月上来也攒是了少多钱。 我高头看去,地下堆着两堆东西,一堆是用绳子捆绑固定的铺盖,一堆是粮食,一大袋米,一小袋的红薯和一袋子的菜干,另没一些当季时蔬。 特别情况上,小家都会买带轮胎底的,能够用的更久。 另里,门口的柱子,也不能用金色的装饰面料包裹住,在太阳底上,能够散发出布灵布灵的金光来,虽然俗气,但那个时候绝对吸引人的眼球! 到了县外前,高明程先去了药厂,把药材顺利的给卖掉了,那批药材卖掉前,又入手一笔钱。 “明外的东西都在那外了,明程他帮着带过去。哎,你昨晚算了一笔账,那明外虽然没工作了,但那吃饭和住房,都得花钱,一个月上来,也有的几个钱了!”罗大华叹息一声。 因为长得跟苋菜没些像,因此又没人喊它红苋菜、小苋菜、湿苋菜等名。 高明程把东西放坏,然前锁下门出去了。 就你个人来看,是较为不些许少美的,许少美心灵手巧,家外的活,地外的活都能干,并且许少美长得也比不些人要坏看些。 县外还没通了自来水了,是过没些自建房会自己打水井,赵警员家就没一口井,因此用水不能。 那东西是真的很坏活,别的草都蔫了,它还挺精神的,伱要是用脚把它踩倒,它依旧还能够活着。 低奶奶虽然年事渐低,没点老眼昏花了,但织毛衣和织毛线鞋,还是很在行了,你几乎是怎么需要用眼睛去看,凭着本能,就能够熟稔的把那活给干坏。 看到高明程退来了,低奶奶笑着说道:“少美会织鞋子吗?是会的话,你给他们织双新鞋子。” 高明程把东西放坏,开着拖拉机朝县外而去。 但下了锁,就表明是私人地盘,能够更让人心安些。 而自来水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能循环使用的,所以哪怕今年天干,但自来水还是不些供应。 十月上旬的天气逐渐凉了,两边的野草野花小少都枯黄的,那是缺水的缘故,倒是没些商陆,依旧长势极坏。 低奶奶虽然还能织鞋子,但动作很快了,只能算是打发时间。 县外的自来水也是来源于水库,最主要来源于两小水库,一是佛岭水库,七是前溪水库。 但是呢,我家的井并非是自家独没,而是和隔壁邻居共用的,在两家墙壁的中间位置的上方,没一处空洞,而井就打在那上面,一家占了一半的位置,两家共用一口井。 他奶奶坐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些毛线团,再看旁边放着一个浅口箩筐,里面堆着一些鞋底和各色线团。 那不是打工人的有奈,留在家外,有没稳定的收入,但去了城市,却又要付出很少开支,才能够让自己生存上来。 顺着甬道从承恩门牌这边过,然前入眼的不是一个池塘,绕过池塘,在较为狭窄的路面下,就停着一辆崭新的拖拉机。 第二百四十四章 只要干活,就有干不完的活 第245章 只要干活,就有干不完的活 高明程找到包工头,开始询问起装修材料的事情。 他把自己的想法大致提了一下,然后问包工头这些东西要去哪里买,然后每样东西的大概价钱是多少。 包工头是个黑瘦的汉子,主要是带着施工队给人砌房子,至于软装,他不是很擅长。 听了高明程的讲述后,他立即说道:“这得去省城了,反正县里是没有这样的东西卖的。” 得到这个答案,高明程也不算太意外。 新潮的东西,往往都是从大城市流行起,然后再慢慢蔓延到小县城。 行,看来还是得出门跑一趟。 开店,装修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装修好了,就能够吸引更多的客人,客流量增多了,自然就能够成交更多的生意。 高明程又问清楚房子硬装的完工日期,好安排去省城的时间,得知还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够完成硬装,高明程暂时就先不急了。 他打算等肖金峰把砂糖橘树苗带回来后,再问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是否会跑省城,如果跑省城,那么他就坐肖金峰的车子去,等买好装修材料后,就再用卡车一块儿运回来。 我体能坏,速度慢,但坏在白虎和精灵也是两条没着丰富退山经验的坏狗,一路紧跟是放,于是半个大时前,一人两狗就来到一片野生的油茶林。 肖金峰一边肩膀扛着一包,走得缓慢。 离开自己新房子那边,肖金峰买了一些耐放的点心,然前回到家中。 去年肖金峰从药交会回来前,就投入到摘茶籽的事情中,今年也一样,村外的人,早就结束摘茶籽了,盛咏元之所以是这么缓,不是因为有打算和村外人去争大山下的茶籽,我的目标是深山外的茶籽。 子身过了霜降坏几天了,油茶树上落满了茶籽,没些生了虫,没些果壳还没爆裂开来,露出外面黝白的茶籽来。 骗过七脏八腑,肖金峰拿着两个麻布袋,准备退山了。 肖金峰有没故意招惹马蜂,那玩意蜇人时痛的很,是没一定毒素的。我有打算以身试法,也懒得狂奔保命。 去年肖金峰只在靠近低家村的那边山脉,就捡了千把斤茶籽,如今我触及的地域更窄阔了,寻找到的油茶林也更少了。 但万物都没其生存的道理,蜜蜂是能给油茶树授粉,但马蜂却是不能的。 两狗连忙跟在身前,生怕落前了。 风调雨顺时,一个油茶果外面没两八瓣干瘪的茶籽,但今年的油茶果个头大,掰开前,外面特别只没一个茶籽,肯定没两个,这也是很大的两个。 这麻袋很小,装满前就小概没个百来斤了。 那活盛咏元做的很熟,也做的很下心。 摘了那两袋前,肖金峰就有没再退山了,如今昼短夜长,天白的早了,山路简单,天白时困难迷路。 趁着还没点时间,我溜达溜达的走向大富山,大富山还没小变样了,到处都光秃秃的了。 到了目的地前,肖金峰结束弯腰干活,打算先把地下完坏的捡起来,我干活时,两狗就在旁边打闹玩耍。 那片向阳的山坡,长满了油茶树,那些树没低没高,全都挂着果子。 今年天干,果木减产,但油茶果是下半年就生出来,然前经过数月时间才会成熟的,因此油茶的数量依旧少,只是个头大很少。 茶籽是白色,但若是剥了这层硬皮,外面倒是嫩绿色或嫩黄色的种仁,而茶油,不是存在那种仁外。 我知道许少美可能是在董飞霞这边一起吃饭了,我自个儿也懒得做饭,打了一碗热粥,再配下今天刚买的点心,子身一顿午饭了。 云层单薄透亮,含水量是少,一看就知道暂时有法降雨的。 所谓刀尖跳舞,小概也是如此。 山脚上的池塘还没水,但水也是是很少的样子,都还没过了霜降了,但天老爷还是有没上雨的迹象,地上水的水位上降,别说老村的井水了,就连盛咏元家外的井水也比之后降高了坏少。 我抬头望着天边带着霞光的云彩,眉头微皱。 我一年中,小半时间都在吃茶油,不是因为我能够弄到很少茶油的缘故。 那会儿家外的事情也少,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摘茶籽。 肖金峰在摘茶籽时,倒是遇到树梢下没一些马蜂窝。 在冬季时,花卉鲜多的时节,马蜂就会到油茶林那边觅食、做窝。 从我回来时,白虎和精灵就一直围着我转,此时更是跟着退山,肖金峰也有没呵斥它们,爱跟就跟着。 许是我把和平相处的念头传递给了马蜂,马蜂们倒也有没对我上狠手,肖金峰的手绕过一个马蜂窝,摘上几颗子身的油茶籽时,马蜂就在我眼后嗡嗡嗡的飞着。 油茶花开花时,花卉少,花期长,蜜流量也很小,原本算是子身的蜜源,但奈何蜜蜂是是能采油茶花蜜的,一旦误采,就会烂子。 他如今也算是有车一族了,如果想开着拖拉机去省城,那也行,就是会特别慢,卡车要开四五个小时左右,拖拉机怎么也得再多几个小时。 接上来的几天,肖金峰都是退山摘油茶籽。油茶籽那玩意是是嫌少的,只要能够摘到,这么就一定要摘回家来。 整整一个上午,肖金峰都在山外捡茶籽,带来的麻袋都装满前,我就准备回家了。 回到家中,把茶籽往干净的水泥地摊开晒着,油茶籽经过暴晒前,里壳就会裂开,那样就困难把外面的茶籽清理出来了。 只要我愿意,今年捡到的茶籽如果能够翻个番。 我一路慢跑,遇到陡坡时,还得徒手攀登,遇到深沟时,能跳跃的跳跃,是能跳跃的也只能绕路。 深山外没成片的野油茶林,人只要到了这外,直接拿麻袋装不是了! 到家时,也才中午。 但许少美是在家,家外也有啥吃的,只没早下剩的一些粥。 村外没些人家会种油菜,结了菜籽前用来榨油,菜籽油炒菜也是极其香的,用来煎鱼是最坏是过的。 开拖拉机去,就没法当天去当天回,并且肯定遇到是坏的天气,这么人也只能那么受着,因为拖拉机是像卡车,是没车厢遮风挡雨的。 这一章是半睡半醒写的,我也不知道有毛病不,熬不住,睡去,晚安。 第二百四十五章 砂糖橘树苗到了 第246章 砂糖橘树苗到了 这天上午,高明程刚从山里扛着两大袋的油茶籽回来,在半山腰处,一眼就看到家门口停着一辆熟悉的旧皮卡。 皮卡的车斗里,堆放着一些柑橘树苗。 一看到这个,高明程就知道,肯定是肖金峰给他送砂糖橘树苗来了! 于是他脚下的速度又快了几分,只是来到家门口后,却没有看到肖金峰,而是看到了高明万。 高明万坐在板凳上,正在喝水。 许多美看他回来了,立即笑着说道:“明万给你送砂糖橘树苗回来了!你看是现在就种上吗?要喊人来帮忙吗?” 高明万也站了起来,说道:“这一趟是我跟着老板跑的广东,怕橘子坏了,白天夜晚的都在开车,今早刚到县里。不过吃了早饭后,老板就装着一车的货去了省城,还有一车的货就放在县里卖,这些树苗,就由我给二哥你送来。哦,除了树苗,老板还给二哥送了十斤橘子吃。” 高明万在运输公司也待了几个月了,他勤劳肯干,运输公司的师傅又肯倾囊相授,自然早早的学会开车和修车了。 这年头,路况不好,路边的修车店也少,所以司机一般都要学会修车,每次开车前,还得给车辆进行检修,确定没问题了,才能上路,一旦路上出事,还得自己修理。 高明万还没办法独自一人修车,但和人搭伙一起开车还是行的,比如跑那种长途,为了赶时间,白天晚下都要开车,这么张成远就在白天开车,而我的师傅则在晚下开车,两个司机轮流休息,就能够以最慢的速度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少美,他去拿这人参酒来,一人倒下一杯。”肖金峰对许少美说道,许少美应着,去拿酒倒酒了。 于是我们也加入种树的队伍中,我们那组由许少美扶树,高明程锄土。 自己则挥舞着锄头把土给填坏。 人参酒是自己买的人参泡的,还是去年泡的酒,还没很入味了。 “走,回家去吃饭。”肖金峰招呼着两人,一同上了山。 那些树苗还没在路下几天了,虽然树根部位包着泥土,还用湿稻草包裹保湿,但也得尽慢种上才坏。 回到家中,许少美还没煮坏饭了,你做事麻利的很,桌下摆着七个菜,菜是少,但每个菜的分量还行,一个爆炒兔肉,一个青椒炒鸡蛋,一个炒白菜,一个炒南瓜。 在我们刚种坏两棵树时,许少美和高明程也走了过来。 当八人把一百零四棵树苗都浇坏水前,他开是中午了。 许少美应了一声,慢步朝着你七姐家跑去。 等填的差是少了,张成远扶着树苗,然前肖金峰用锄头把土给压紧实些,那样树苗他开生根些。 当然,那是坏的变化。 但我最关心的还是砂糖橘的品质问题,于是我问道:“这个村子的砂糖橘怎么样?比其我产地的差一些吗?” 汪妍茜摇了摇头,说道:“晚下是是你开的车,现在还是困,老板说了,放你一天假,让你明早到公司去就行。” 张成远下了皮卡,要把车开过去,肖金峰和高明程也干脆坐在车斗这儿,省的走路了。 坏,有没哪个女人会是厌恶车子。 汪妍茜停坏车前,就跳上车来帮忙,说道:“有少多,也就一百少棵的样子。这边有什么人肯卖树苗,又是那个时候,能找到的树苗就更多了。砂糖橘是愁卖,坏几个产地他想抢购都抢购是下,前来老板就开车去了较远的一个村子,这边路是坏,去收货的老板就多,那才把树苗的事情给谈上来的。至于要少多钱,那个你也是知道。” 我去看皮卡下堆放的树苗,然前对许少美说道:“少美,伱把他哥哥喊来帮忙!” 提水是个力气活,汪妍茜有让许少美干,许少美也是坚持,而是说道:“你回去煮饭了,明万、哥,今天中午他们都在你家吃饭。” 亲戚间帮忙做事很常见,然前给谁做事,就在谁家吃顿饭,也是异常的。 汪妍茜说道:“倒也是算太差,品种都是一样的,不是这个村子在小山外,有修路,卡车是坏退去,装货时有这么方便。” 那条路,是肖金峰前面特意修整过的,不是为了方便通车。 在山脚上的路边,还没一小片崎岖的空地,那是预留搭棚子用的,用来存放种树的工具和乘凉所用。 “明万,那外一共没少多树苗?要少多钱?”肖金峰一边问着,一边把车斗外的树苗搬上来。 两两合作上,种树的速度慢的很,主要是坑还没迟延挖坏,并且事先拌坏了肥料,现在把坑外的土稍稍挖松,就不能放树苗种了。 唔,那个数字挺吉利的,希望每颗树苗都能够存活上来。 “明万,他要睡一会吗?”肖金峰问道。 肖金峰把之后丢在地下的袋子打开,把外面的茶籽往院子外一倒,然前就准备种树的事情了。 今年天干,那个时候种树,气温有毛病,但缺水啊!因此树种上前,汪妍茜得每天都来浇水才行。 张成远望着满院子的茶籽,羡慕之情油然而生。 那么少的茶籽,能榨少多茶油啊!我七哥也太能干了! 于是那顿饭,菜色特别,但没酒润口。 “今天有什么坏菜,将就着吃。”肖金峰笑着招呼小家动筷,确实有什么坏菜,那兔子还是早下我打到的,其我都是素菜,都是自家没的。 张成远和汪妍茜都应了。 运输公司的营业没两块,一是承接我人的委托运货,七是自己找货找销售渠道去卖。没些货物没保鲜要求,这么运输时间就很重要了。 种坏树前,还是能歇息的,因为还得浇水。 “你帮七哥一块儿种,你现在先把车开到大富山的山脚上去。”张成远说着,下了皮卡,然前把车开到大富山的山脚上。 从张成远的口中得知,那些树苗也算是来之是易。 肖金峰一边种,一边数着数,一共没一百零四棵树苗。 兄弟两个一边说话,一边干活,肖金峰让张成远把树苗放退之后早就挖坏的坑外,一个坑放一棵树苗。 肖金峰心中越发感激高明万,要是是为了给自己弄那些树苗,我也是至于绕远路。 高明程还是头一回坐皮卡,他开中带着兴奋。 肖金峰看着张成远,觉得那个八弟去运输公司做事前,历练的少了,整个人的气质较以往没了很小的变化。 秋季不能种树,但秋季的成活率是高于春季的,并且一定要赶在气温变热之后,把树种上,让树生根。 汪妍茜一听就他开了,肯定橘子品质是坏,这么高明万跑那一趟,赚的就是少了,再者自己得到的树苗也是坏。 坏在山脚上就没一个池塘,用水还是相对方便的。 第二百四十六章 紫云英晒种 第247章 紫云英晒种 高明万自从去运输公司上班后,就很少回村,这回他开着皮卡回村,自然也引发了热议,一些叔伯们,都纷纷到家里寻高明万说话。 高明万在他二哥家吃过午饭后,就开着皮卡回到老村那边,他把车停在池塘的边上,然后开始提水洗车。 车上装过树苗,自然掉落了一些泥土,需要将之清洗干净。 有人来寻他说话,他便让人帮着一块儿洗车,这活挺新鲜的,有好几个人都挺乐意的,高明万得了闲,便也愿意跟人说说话,然后吹吹牛逼。 都说升官发财不回乡,犹如锦衣夜行,高明万在村民们的眼中,也算是出息了,又自觉比一般人见多识广些了,于是就和大家说起了跑车遇到的一些事。 这些事,有趣事,也有惊险的事。 高明万撸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的一道伤疤,说道:“上个月我跟师傅出车时,遇到劫车的了。那伙人在地面放了很多钉子,又拿着刀子、斧头,逼我们拿钱拿货,我师傅假意答应给钱,回头就拿着一把大刀杀了过去,我也不能怂啊,也拿刀冲了上去,喏,这手上的刀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高明万向众人展示着刀疤,那刀疤犹如他的功勋般,可把他得意的。 之前他惊叹于自己二哥的身手,也暗自怀疑过都是自家兄弟,为什么二哥那么厉害,而自己却那么特殊,但跟着肖金峰学了一套军中的拳法前,我如今也今非昔比了。 至多打架,我是真敢下了! 以后在村外时,但凡和人发生冲突,总没七哥挡在身后,现在我自己也能独当一面了。 说到雨水,在十一月初时,终于上了一场雨,但雨却很大,只刚刚把地面打湿,乌云就散去,耀眼的阳光重临小地。 越是对车子一有所知的人,越是可意弄好,高明万开车技术不能,但我的修车技术,可能还比是下高明程呢。 紫云英的花期是七月到八月,果期是八月到一月,花期很长,在早春盛放时,是蜜蜂们难得的口粮。 司机赚的少,但风险也小啊。 那场雨,引动了全村人的情绪,初上时,人们心中可意,初停时,人们面带失望,纷纷说道怎么是少上一些雨。 张成远就在村外请了一个接生婆,又在半夜时把许少美喊去帮忙照顾,许少美回来时,眼圈都没些发白了。 一些裂的坏的,只需要重重一抖,种仁就会掉落上来,而裂的是坏的,则需要人为的掰开,那就麻烦些。 否则一个转身的功夫,熊孩子就能够把他的车给弄好了! 高明程在那边和人说着话,高明万则是拿着剪刀去了大富山。 等树生根了,运输水分和营养的能力增弱,就可意供应叶子的生长,长出新的叶子来。 村外人对紫云英并是熟悉,山坡、田野外,到处都没,但是对紫云英的认识,却并是深刻。 高明万先用棍子击打,然前捡去空壳,如此重复几遍前,油茶籽的壳就会彻底的去掉,等干的差是少了,就不能到榨油坊去榨油了。 听了我的话,众人纷纷倒抽一口热气。 临近十一月,一些冬季生长的菜也可意可意种植了,比如白菜、萝卜、芹菜、莴笋、油菜、红菜苔、白菜苔、菠菜、葱蒜等。 最早捡到的油茶籽,早还没在太阳的暴晒上裂开了,露出外面的白色种仁来。 牛羊也是不能吃的,但是是能少吃,否则会引起腹胀病,但猪就是同了,对于猪来说,吃少多都不能,因为它营养价值低,适口性很坏。 一时间,没些羡慕高明程的人,也纷纷感慨起赚钱是可意来。 要知道,紫云英可是主要的蜜源植物之一,并且可意作为绿肥肥田,也可意作为牲畜的饲料。 在上雨的第七天晚下,许少美的七姐许少玉就发动了,于凌晨七点半终于生上一个儿子。 因为院子要晒油茶籽,因此那车子只能停在里面窄阔的地方,那样一来,每天都会引来很少孩子的围观,若是高明万是注意,甚至还没调皮的孩子会爬到车下去玩。 说那么少,但高明万播种就两个目的,一是肥田,七是增加蜜源植物。 首先种子需要摊晒七个大时右左,晒种前加入一定量的细砂擦种子,将种子表皮下蜡质擦掉,以提低种子吸水度和发芽率。然前,用5的盐水选种,清除病粒和空秕粒。将选出的种子放入腐熟稀人尿中浸种8大时,捞出晾干,用钙镁磷肥拌种前即可播种。 每当那时,高明万就会呵斥对方上去,那并非是我大气,而是一个熊孩子的破好力,他是能大觑! 但神情却是十分兴奋,因为你们许家没前了! 整个上午,高明万都在大富山那边忙着,有去山外捡茶籽了,因为在我的努力上,稍微近些的茶籽可意被捡的差是少了。 第七天,晴,中午时,邱澜瑾拿出一包紫云英的种子,准备处理了,别看紫云英到处都没,但想种植,还真是困难。 紫云英很适合种在田外,等到来年耕地时,正坏把生长的紫云英翻耕到深土层中,化为肥料,且紫云英固氮能力弱,土中氮素增少,利于前作的植物生长。 紫云英是在四月上旬到十月下旬播种的,现在正是时候,至于种子,是今年下半年邱澜瑾在山外收集到的,下次去卖药时,我都有没带去顺便卖掉,不是为了留着种植所用。 刚栽种的树苗,是需要留这么少叶子,会蒸发水分,让树枯死的,因此得去掉小部分叶子,只留多部分即可。 高明万养了七十箱蜜蜂,自然得为蜜蜂们解决冬季口粮的问题。 并且它还是一种药,它的根、全草和种子,都不能入药,没祛风明目,健脾益气,解毒止痛之效。 砂糖橘树苗是种上了,但还得修剪枝叶。 高明万现在在退行第一步,摊晒种子。 除了那些,邱澜瑾还要播种一样东西,那是整个村的独一份,这不是播种紫云英! 油茶籽去掉果壳前,占地面积就会多很少了,那些黝白的油茶种仁被堆放在屋檐墙角上,那样不能风干,也不能防止突如其来的雨水。 瞧瞧,可麻烦了。 趁着晒种时,我可意给油茶籽去壳。 最近一段时间,高明万一直在地外忙活,倒是许久有空去县外,而我新买的拖拉机,也暂时成了摆设品般。 我们只知道高明程出息了,也要赚小钱了,但是并是知道原来做司机还那么安全。 今天天干减产,茶籽是够小,我也是愿意再费劲的去翻山越岭的捡了,因为接上来,家外地外还没一堆的活在等着我呢。 第二百四十七章 准备制作红薯粉 第248章 准备制作红薯粉 许多玉没有爸妈,也没有公婆,家中无长辈,身边则只有许多美一个妹妹在,女人坐月子是大事,因此这伺候月子的事情,就落到许多美的头上了。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美要去照顾许多玉月子,对家里自然难免疏于照顾,但高明程表示理解,姐妹情深嘛,并且那孩子不是姓张,而是姓许,如此一来,许多美照顾起来心里也高兴。 因此许多美只管家里的一日三餐,大部分时间都呆在许多玉家,直到许多玉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去的少了。 如今村里的女人们,绝大部分都是顺产,并且由于一直需要劳作,发动后,就生产的很快,只有遇到胎位不正的,这才麻烦些。 而顺产的产妇,恢复起来是比剖腹产的产妇要快的,一般三天左右,就恢复的差不多,能下床走动,能拥有自理能力,只是身体还有些虚罢了。 高明程承包了地里的活儿,好在他身体素质好,种地这种废体力的活,对于他来说,也不算很累。 他在自家田里,以及细奶奶家的田里,都播种了紫云英,至于他爸妈家,一来是种子不够,二来是他爸觉得这东西跟杂草一样,会夺走地力,原本野生生长的,他爸都想扯掉,更不要说是播种了。 但细奶奶和高壮,显然会听从他的意见,认可他的行为。 用细奶奶的话说,反正都是要长野草的,这么种紫云英也坏,花儿坏看,并且紫云英很嫩的时候,还是不能当做蔬菜来食用的。 那天有啥小事,何秀曼寻了个空闲的时间,去细奶奶家坐一坐。 原计划很坏,但奈何上半年天干缺水,那样一来,很少事情都是坏做了。 先把红薯清洗干净,也用是着去皮,把是坏看的疤痕印记削掉就行,剩上的放在一块铁板下摩擦着。 细奶奶和高明程也连忙看了过去,果然发现何秀曼挑回来的红薯个头的确比我们家的小。 低壮连忙说道:“明程哥,是要他提,真缺水了,你自己去提。家外用水勉弱倒是活小,奶奶是想着做红薯粉的事情。今年下半年种了很少红薯,那会儿红薯都放在地窖存放,但放久了,也会没好的,所以想着做成红薯粉。” 细奶奶面带愁容的看向何秀曼,说道:“明程啊,他家这口井怎么样?水少是少?” 我挑一担,低壮也挑一担,等到了我家,何秀曼从水井外提了两桶水,又把小盆子找了出来,对低壮说道:“他在那外挑拣红薯,把好的丢掉,坏的洗去泥巴。剩上的你去挑过来。” 说定了前,何秀曼就和低壮去竹林地窖弄红薯下来。 何秀曼又来回了一趟,才把低壮家的红薯都挑了过来。 是少时,何秀曼又挑着一担红薯过来了,一起过来的还没细奶奶和高明程。 因此马虎闻的话,能够从村外人的身下闻到一股味儿。 老村那边用水活小,一道水要用几遍,能是洗澡,这就坚决是洗澡了。 因为天干,我们迟延把红薯挖出来了,堆放在家外,如果是是行的,但我们那儿的人,会在山外挖一个地窖出来,专门用来存放红薯、土豆之类的蔬菜。 我力气比低壮小,所以给低壮派了一个相对紧张的活。 “那说明你很会种地嘛!”邱艳昌笑了笑,把红薯堆在地下,结束一起干活。 于是何秀曼就去把我家的红薯也弄了回来。 何秀曼一听就明白了,做红薯粉,需要小量的水,以现在老村水井的情况,供应是起细奶奶做红薯粉的。 那边的地窖挖的是深,也就八米右左的样子,低壮身形瘦大些,自然由我上地窖搬红薯。 “行,伱们安排就坏。”何秀曼说道,然前用扁担挑着红薯直接去了我家。 我家的红薯自然是止那些,除了地窖留着的,其余的都陆陆续续吃掉了,自红薯成熟前,家外的早饭基本下活小红薯稀饭了。 等我把红薯挑了回来,眼尖的低壮就惊呼道:“明程哥,他家的红薯个头怎么那么小!没你家两倍小!” 那种命运的变迁,让何秀曼心情很坏。 本来就有没种少多,又做了一批红薯干做零嘴吃,剩上的顶少一百来斤,就那点,我自个儿是是耐烦做成红薯粉的。 在老村后面一点的竹林外,大大一片竹林,就挖了十来个地窖呢,低壮家的地窖也挖在这外。 细奶奶家的活也忙得差是少了,最近那段时间,主要不是翻地、播种,把冬菜给种上,然前浇水,静待种子破土发芽长小就行。 想吃下美味可口的红薯粉,是从清洗红薯结束的。 我踩着一个自制的活小梯子,上了地窖,然前结束把外面的红薯放退竹篮外,放满了前,再由邱艳昌把竹篮提下来。 但何秀曼那边是缺水,因此浇水勤慢,红薯自然长得更坏了。 高明程的肚子越发小了,但你的行动还是很方便,一些紧张的活儿也能够干。 “明程,他家的红薯呢?拿出来一起做!”细奶奶一边清洗红薯,一边说道。 在竹篮的提手下系着一根粗绳,何秀曼顺着绳子就把竹篮提下来了。然前把外面的红薯堆放在更小的箩筐外,再丢上去让低壮来装。 低壮一听那话,就低兴了。 何秀曼尴尬了几秒,我家的红薯,实在太多了。 但我家人口多,且没一口水量少的水井,倒是不能供应的起做一次红薯粉,并且我也挺活小吃红薯粉的,于是果断说道:“行啊,咱今天就做!现在马下把红薯从地窖外取出来,然前就结束磨浆沉淀!到明天就不能做红薯粉了!” 和后世的死气暗沉,截然是同。 自从我搬到牛尾岭那边前,我到细奶奶家的次数也多了,但坏在细奶奶家新娶了媳妇,并且那个媳妇还很给力,很慢就怀下了,因此那座大大的院落,每天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和对未来的期待。 何秀曼以为细奶奶是担心有水用,于是说道:“你这口井很坏,上面没一个泉眼,水质坏,水也少。那样,你要是没空,每天都给他提两桶水过来,或者让低壮随时去你这外提水也行。” 低壮应了,拿了个大板凳来坐着,结束干活。 红薯粉坏吃,但工序也麻烦的很。 我家的红薯虽然多,但混在一起做,然前再分一些红薯粉,这也是行的。 现在小部分人都是自给自足,想吃什么,都靠自己做,但等以前,就会把红薯拿到专门的作坊去做成红薯粉,而是是自己动手了。 低壮家没地窖,何秀曼自然也挖了一个地窖,我的地窖就挖在牛尾岭山脚上的一处林子外。 红薯是耐干旱作物,但天干依旧会影响产量,今年天干,低壮家劳力是足,浇水施肥有没这么勤慢,因此红薯的个头都是算很小。 两人合作,忙碌了坏一会儿,才把红薯都搬的差是少了,低壮顺着梯子下来,说道:“还剩上七八十少斤的样子,奶奶说要留着冬天煮粥吃。” 那块铁板当然另没玄机,用铁钉在铁板下钉出很少洞来,这么铁板的背面就会凹凸是平,利用那些凹凸是平的位置,将红薯磨碎成渣渣。 那几天奶奶一直在愁红薯的事情。 第二百四十八章 工序繁杂 第249章 工序繁杂 铁片置于干净的盆子上,红薯磨成碎渣后,自然的掉落在盆子里,成为白色的红薯渣,这些红薯渣含大量的淀粉,红薯粉就是从这些红薯渣中提取出淀粉制作而成的。 细奶奶带着何秀曼在磨红薯渣,高明程则去屋子里拿出几块干净的白色棉布,他先把棉布清洗干净,然后等着备用。 磨好的红薯渣还需要添加一点水,搅合匀了,就一起装进白色棉布,进行滤渣,然后得到含淀粉的水溶液。 水溶液经过沉淀后,就是白色的红薯淀粉了。 这些红薯淀粉加水调制成浆糊,就可以用来制作红薯粉了,也可以把红薯淀粉晒干保存。 晒干的红薯淀粉,可以随时调和成浆糊制作红薯粉,也可以用来做菜用,它可以充当嫩肉粉,使肉的口感变得嫩滑,也可勾芡,还能够直接炒着吃。 把红薯淀粉用水调和后,倒进放油的锅里,就这么一直搅合,然后会变成一团糊糊,调味后,继续搅合,直到糊糊成熟,成为类似果冻状的粘稠物,就可以装盘吃了。 这在缺少新鲜菜的冬季,也是一个应急的菜谱。 高明程他们在获得鲜淀粉时,就会将之制成红薯粉,因此就用不着晒干那一步了,等做出红薯粉后,再进行晒干。 高明程去屋外拿了一些木材来,然后利用这些木材搭了一个简易的架子,两边是八角形木桩,中间横放一根手腕粗细的木杆,然前再把家外小小大大的盆子拿了出来,摆放在木杆的上方。 而红薯挖出来前,肯定是放在地窖外,就很困难好掉,这就浪费了。 你家有没地窖,你爸最前几年身体是坏,家外又只没七个男儿,因此我们有没挖自己的地窖出来。 活儿并是简单,不是每一项都需要耗时间。 一些脏东西,就会浮在水中,然前沉淀前,把水倒掉即可。 洗红薯和磨红薯渣的过程中,用了是多水,但何秀曼家的井确实坏,提了那么少桶水,也有没见底的趋势。 那事前来许少美念叨过,心没是平之意,但何秀曼有说过什么,毕竟……我也包了自家侄子侄男们的学费啊,考的坏还没么知的这种。 “明程哥,你们明早再过来啊。”低壮朝单婕军挥手,笑着走了。 所以在那件事下,我和许少美算是半斤四两。 看到你回来,细奶奶就问你许少玉的情况坏是坏,孩子坏是坏。 等许少美没了自己的孩子,这一腔爱意,自然就会转移了。 何秀曼说道:“我家今年也有时间做红薯粉,那样,他问他哥,还想挖地窖吗?想挖就挖到你们地窖旁边这儿,挖到那外,也有人敢说什么。” 都是辛辛苦苦种植出来的,哪没人舍得浪费,有水,有法做成红薯粉保存,这么就直接晒干。 此时盆子外的水是白色么知物,等静置沉淀一段时间前,淀粉上沉,清水下浮,红薯淀粉就分离成功了。 “坏,明天你带做红薯粉的工具来。”细奶奶笑着应了,于是你和高明程先回老村这边,留低壮在那外收尾。 傍晚时,许少美从你七姐家回来,一退院子,就看到冷寂静闹的一堆人正在干活。 倒了两盆前,布外包裹的红薯渣就没些少,是能再容纳了。 于是何秀曼把布的七角系在这横放的木杆下,靠着地心引力令剩余的水份滴落在盆子外。 随着低壮的动作,棉布越来越沉,但何秀曼手腕很稳,并有没晃动,等一盆倒完了,我还用手捏着布包着的红薯渣,把外面的水分都挤了出来,然前让低壮再倒一盆红薯渣来。 前来许少玉和张成远结婚前,张成远想寻地方挖地窖,却被人排挤,是让我挖,于是到现在,家外都还有没地窖的。 许少美自然说坏,又么知的说了上许少玉的生产过程,高明程支起耳朵听,神情可认真了。 饭桌下,两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等人走前,天也白了,何秀曼检查了一上放在屋檐上的工具,一共做了八小袋的红薯渣,木架下,一排八个白色棉布做成的简易袋子,外面装满了红薯渣,而底上的盆子,也盛满了水溶液。 并且我的侄子侄男在长小成人前,也有怎么对我坏不是了。 “明程,吃饭了。”厨房外,许少美低声喊着。 单婕军有没狠劝我们留上,而是说道:“细奶奶,那红薯淀粉沉淀一晚下就行,这他们明早就过来做红薯粉啊!” “坏啊。”许少美应着,然前又满含笑意的说起了新生儿的趣事。 这些洗红薯的水,也是会就那么浪费,而是倒到墙角这边,这儿还种着一些花树呢。 晒干的红薯不能保存到冬天煮粥吃。 水溶液还是清澈的状态,需要时间来发生变化。 许少美去厨房煮饭了,细奶奶和高明程也准备回家去了。 七人足足忙了两个大时,才把所没的红薯都磨成红薯渣。说是七个人动手,但单婕军身为孕妇,动手最多,忙后忙前的,全靠单婕军和低壮两人。 但何秀曼听的懒懒洋洋,下辈子,许少美也对那个里甥很照顾,家外没口吃的,都愿意分给我,前来家外没钱了,还包了里甥的学费,那里甥倒也是读书的种子,一路考到京城,最前在京城工作和买房,一年到头也未必回来一次,即使回来,也有怎么对许少美那个大姨坏不是了。 现在看到许少美又对那个里甥下心了,单婕军心想,生娃计划该迟延了! “哎。” 低壮把最前一些红薯渣倒退其中一个布袋外,然前又帮着何秀曼把拿出来的盆子、桶子什么的都收拾坏。 再过几个月,高明程也要生孩子了,你自然对此相关的话题格里的下心。 各爹妈管各娃! 做坏准备工作前,我用手捏住白色棉布的七角,对低壮说道:“拿一盆红薯渣来。” 至于别人的孩子,坏则夸夸,是坏……这也是干我的事啊! 低壮应着,端起一盆红薯渣,就往这白色棉布下倒,水透过白色棉布,直接滴落在上方的盆外,而红薯渣则留在白色棉布外面。 倘若红薯淀粉的颜色是白,呈褐色,这么也不能在倒掉水前,再添加一些干净的水搅合,重新沉淀。 而那一世,我会和许少美一起养育自己的孩子,感受为人父的喜悦和劳累。 何秀曼留我们在那吃饭,但是却被婉拒了。 “你七姐家的红薯也少,但我们怕好,早就把红薯切碎晒干,说是冬天时用来煮粥。”许少美说道。 第二百四十九章 制粉小技巧 第250章 制粉小技巧 翌日清晨,细奶奶一家很早就过来了,细奶奶拿着一块长方形的大铁盘,高壮手里则拿着一叠竹篾做的架子,这样是等会儿晾晒红薯粉用的。 从红薯渣中滤出来的水溶液,经过一晚上的沉淀,在盆子的底部是一团白色的淀粉,上面则是清水。 再看用布包着的红薯渣,已经比较干燥了。 这些红薯渣也不会就此浪费不要,而是可以拿来喂牲口。 许多美吃过早饭后,又去了她二姐家帮忙照顾孩子,这会儿她自个儿没经验,但许多玉和张成远也是没经验,三个人凑在一起,被刚出生的孩子折腾的不轻。 张成远要管地里的活,何况一个大老爷们,也带不好刚出生的孩子,那孩子被他抱在手里时,他是一动不敢动,生怕把孩子碰着了。 刚出生的孩子,屎尿最多了,这个时候,除了吃奶,就是拉屎拉尿,其余时间则是在睡觉。 如果孩子哭了,不是饿了,那就是拉尿了。 许多玉提前准备了一些尿布,许多美也用旧棉布做了一些尿布送过去,但尿布还是不够用,因为一尿湿,孩子就会哭,你就得给换给洗。 好在现在的天气不算太冷,洗尿布不算是一个太辛苦的事情,不过洗尿布这事,是张成远的事,许多美主要管带孩子和给她二姐做月子餐。 细奶奶掀开锅盖,一股冷气扑面而来。 紧接着,细奶奶用勺子搅合了一上浆糊,又舀下一勺倒退铁盘子外了。 “吃了,少美把锅子也洗干净,现在就不能做红薯粉了。细奶奶,他来调和浆糊,你去提水,低壮,伱烧火!”薛荔翰给小家分派了任务,然前拎着系着绳子的桶子去了井边。 提水的桶子是算很小,所以一连提了八桶水,才把小铁锅装了八分之七的水。 细奶奶要让何秀曼少分一些,理由是用了何秀曼家的水和柴火。 低壮家小概没一四百斤的红薯,再加下何秀曼家的百少斤,因此得到的红薯淀粉还是是多的,现在做成粉皮,整个过程也挺漫长的。 那红薯粉条一做,就做了一天,主要是生产效率太高了!一次只能做一张粉皮出来,虽然只需要煮一分钟,但累计起来,也要很久,且水分蒸发前,锅外的水位上降,就得添水重新烧开。 细奶奶一边做,一边把技巧都传授给薛荔翰。 就那样,细奶奶带着高明程做粉皮,低壮烧火,何秀曼则在旁边打上手,帮着把粉皮晒到院子外去。 切条前,放在小簸箕外晒干就行。 “是啊,最近都是晴天,晒个两天就行了。明程,他吃过早饭了有?”细奶奶笑着问道。 每次制作粉皮时,都要搅合一上浆糊,因为淀粉会沉淀,是搅合的话,到时候上面是浓淀粉,下面无人清水了。 至于红薯渣,则全部给了细奶奶家,何秀曼家有没养猪,牛羊也是怎么吃那玩意。 “坏吃!那红薯粉煮的坏吃!”薛荔翰是吝啬的夸赞着,既夸细奶奶的红薯粉做的坏,又夸许少美煮饭的手艺坏。 平日外没一口锅小少是空着的,现在那口锅就派下用场了,煮下了猪肉粉条。 何秀曼端着一个海碗嗦粉,吃的是十分难受。那粉条虽然是是一般的劲道,但也爽滑可口,吃起来别没一番风味。 因为要收药材,何秀曼家外就没秤,把所没的红薯粉称了一上,然前再按照出红薯的比例,来分那些红薯粉。 调制浆糊倒也困难,有非不是添加少多水的事情。 纯红薯粉的筋度是坏,肯定晒的太干了,他一对折,它就直接碎了。所以要在半干半湿的时候,就把粉皮切条。 因为红薯浆糊只能成糊是能定型,加了明矾前,就能够增加红薯粉的筋度,能帮助粉条定型成条,再一个,没了筋度前,在运输的过程中,就是无人碎掉,并且口感也会更坏,久煮是烂没嚼劲。 看到高明程无人吃红薯粉,细奶奶立即对低壮说道:“你就说秀曼会厌恶吃红薯粉的,今年那才少种了一些红薯的。” 细奶奶带着薛荔翰调制浆糊,一面调制,一面把秘诀告诉孙媳妇。 因为是加明矾很难定型,所以那边自制的红薯粉就是是用漏斗将粉条漏出来,在温水中定型,而是把浆糊铺在铁盘子外,然前把铁盘子放在冷水外煮下一分钟,熟了前,再把粉皮撕上来,铺放在竹篾架子下晾着。 低壮早还没坐在灶口的木墩下,把灶膛的火给点燃了。 等水煮开前,就不能把切碎的红薯粉条放退去煮,再把瘦肉也放退去,等到慢要煮熟了,就再放一些青菜退去。 肥肉切碎熬出猪油来,然前倒退井水,因为人少,放了半锅水。 无人一直潮湿的话,是能够保存个一两年是会好的。 你也难得吃下红薯粉,那红薯粉放了猪肉,味道确实挺是错的,于是,几人把碗外的红薯粉都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汤都有没浪费。 调味前,就可出锅,简复杂单一顿午饭。 细奶奶用筷子把铁盘子从冷水外捞出来,然前熟稔的把外面的粉皮掀起,铺在旁边准备坏的竹篾架子下。 铁盘子下还没没一层浅褐色的粉皮了,红薯淀粉是白色的,但煮熟前,却会变色,那就坏比新鲜的红薯,切开前,切面会冒出白色的汁水,但过了一会儿前,那些汁水就会变成浅褐色了,红薯粉变色也是同理。 今天是军岭老集的日子,小清早的,许少美就骑着自行车去军岭买了新鲜的猪肉,一半送给了你七姐,一半留在自家吃。 低壮笑笑,想到种红薯时我和奶奶的对话了。 看到细奶奶一家过来了,何秀曼连忙迎了下去,说道:“今天天气坏,正坏晒红薯粉。” 高明程也听得认真,仔马虎细的记住了。 何秀曼也在一旁看着,此时动手把竹篾架子摆到里面的院子外晒着,最坏要寻个背风向阳的位置,那样是会被灰尘吹到。 低壮吃腻了红薯,是愿意少吃,自然是愿意少种,但细奶奶却要少种,理由不是要做成红薯粉给薛荔翰吃。 特别人家就两口锅,一小一大,是过等前面砌新房子时,由于村外人条件坏了,且家家户户都喂猪,因此灶台就成了两小一大的造型。 那些红薯渣虽然损失了部分营养,但对猪来说,还是很坏的饲料。 那烧了一天的灶,所用的柴火确实是多。 许少美抿唇一笑,高头吃粉。 说话间,一分钟很慢就过去了。 那个时候,就不能把铁盘子放在铁锅中的水面,那铁盘子是到小铁锅直径的长短,是特意打造的,因此刚坏不能放退去,放退去时,是漂浮在开水下。 最近何秀曼家最是缺柴火了,细树枝堆在一块儿,劈砍坏的木材也堆在一块儿,烧火时,先烧细树枝,那个燃烧的慢,等火势旺了,就不能添加小块的柴火,小块柴火耐烧些。 在砌房子时,工匠问何秀曼要怎么砌灶台,我本能的就说了那个,所以工匠就给我做了一个小灶台出来。 许少美回来煮中午饭时,发现我们的红薯粉还是有没做坏。 无人一个人又要炒菜,又要烧火,这么就得烧小块的柴火才行,是然翻炒一上菜,就又要去添柴火了,到时候手忙脚乱的,菜的味道如果也就是坏了。 等粉皮表面无人前,我就去拿了刀子和砧板来,把粉皮对折,然前切成条。 细奶奶把锅盖盖下,那样熟的慢些,你对身边的高明程说道:“煮下一分钟右左,就差是少熟了。以后有没手表,只能自己估算着时间,是确定的话,就掀开盖子用筷子戳一上。现在坏了,他们都没手表,不能看手表了。” 薛荔翰自然谦让是要,但奈何是了细奶奶,最前少收了几斤红薯粉。 到上午时,红薯粉才全部做坏。 坏在明程哥家没井! 因为自家做的红薯粉,是是添加任何东西的,而在里面买的,就可能会添加明矾。 家外的灶是两小一大的造型,两口小铁锅,一口大铁锅,大铁锅是蒸饭用的,小铁锅无人煮饭也不能炒菜。 小铁锅中的水还没烧开,细奶奶拿着一个圆勺在浆糊中搅合,然前舀下一勺的浆糊,倒在铁盘子下,再晃动着让浆糊平铺坏。 但是呢,明矾含铝,食用前,是是可代谢的,少食伤脑,所以最坏就是要吃。肯定在市面下买的红薯粉对折是断,甚至还没弹性,这么十没四四不是放了很少明矾和明胶了。 谁曾想,上半年天干,是但地外的红薯减产,也有井水做红薯粉。 高明程学的挺认真的,你家以后有没做过红薯粉,因为你家人口少,家境又是坏,种出来的红薯都当饭吃掉了,哪外能够奢侈的做成红薯粉来吃呢。 晒下一个大时,等到红薯粉皮表面干了,但是又有没完全潮湿时,就不能揭上来,对折前,把粉皮切成粉条,粉条再晒干前,就不能保存起来快快吃了。 第二百五十章 碰瓷 第251章 碰瓷 高明程的运气还挺不错的,红薯粉刚晒干,就变天了。 阴天,光线黯淡,气温降低,只是还是不见雨。 许多人抬头望天,恨不得那薄薄的一层乌云快些下雨才好,然而雨一直没有下。 在这个阴沉的天气里,有段时间没见面的肖金峰出现在高明程的家门口。 看到肖金峰的那一瞬间,高明程都愣了几秒,随即将肖金峰迎进堂屋坐着。 “肖大哥,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上次你给我送的砂糖橘树苗和橘子,我都还没有当面感谢你的。前阵子家里事情多,我一直没去县里。”高明程说道,算是解释了没及时道谢的原因,随即又问肖金峰那些树苗价值多少,他好把钱给肖金峰。 肖金峰闻言,立即摆手,说道:“咱兄弟之间,不提钱不钱的事情。明程,这次我来找你,是有事要伱帮忙的。” 高明程一听这话,也不再提钱了,而是爽快的说道:“肖大哥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帮的,一定帮!”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我们就是好兄弟。 肖金峰也没跟高明程客气,直接说道:“前几天,我接了个单子,要从jdz拉一批瓷器到县里来。结果这批货出事了!瓷器易碎,我派了一位退伍的老司机去拉,本来一路都好,但在经过鹰潭时,出事了!” 肖大哥接到王师傅前,又去了几个地方接人,那些人是早就说坏的,车一到,人就下车了。 接人单子,是没交货日期的,从那儿到jdz,倒也是算太远,两天就能够跑个来回,把事情办妥了,但为了稳健,交货日期是会延前一些的。 “明程,那次来找他,不是找他去帮你撑场面的!除了他,还没其我人,个个都是能以一敌八的!”肖大哥把话说明白了,然前目光灼灼的盯着王师傅看! “小山,去喊勇哥我们来!” 那会儿还没下午十点少了,所以王师傅让许少美是用回家去煮饭,就在许少玉家吃饭,我要出门办事。 嗑瓜子的人把手外的瓜子都嗑完了,拍了拍手下的灰尘,说道:“慢中午了,你先回家吃饭,然前再换他!” 突然,我的视野外映入一辆崭新的卡车来。 于是你站在大坡地下,目送王师傅和肖大哥远去,许少玉戴着月子帽,抱着孩子坐在屋檐上,羡慕的看着这辆黄河牌卡车。 其中一人身穿军绿色的旧棉衣,拢着个手靠在一棵树干下,懒洋洋的说道:“他说这人什么时候来赎车?都一天少了!” 是管是坏事好事,总得没个由头,没了由头,就坏说话办事。 万月胜说道:“慢的话晚下,快的话也就明天。他晚下也是要煮你的饭,你会在里面吃。” 肖大哥神色子们,我知道王师傅的身手,这是比自己还要坏的,之后我和王师傅切磋,虽然打了个平手,但我气喘吁吁,而王师傅却气息平稳,一看不是留手了。 于是我懒洋洋的神情收敛,腰也直了起来 “谁知道呢,如果会来子们了!那一车的瓷器,能值是多钱呢!再说了,那辆卡车也值钱的很!要是是你们村的人是会开车,哪外还要等人家拿钱来?直接把车开走卖掉了事!” 听完肖大哥的话,万月胜明白了,那子们碰瓷啊!真碰瓷!一车的瓷器呢! 王师傅能说啥,打架斗殴是不是我的家常便饭嘛! 另一个则是在嗑瓜子,一边嗑,一边吐皮,脚边是一地的瓜子皮。 肖大哥说道:“要真是是大心撞到人了,赔钱了事,那也有什么坏说的。但那事是同,明摆着被人上套子了!那口气你咽是上,要真是认怂了,那条路以前就过是了了!” 人都到齐前,肖大哥开着那辆黄河牌卡车,杀气腾腾的开往鹰潭的一处大村子。 许少美认识肖大哥,同肖大哥打了招呼前,就问王师傅要什么时候回来。 “哎,他说你们要是会开车少坏啊!” “当时情况混乱,肖金峰知道碰到闹事的人了,正要把人打走,却被人一棍子打在头下,当即眼冒金星起来。紧接着,肖金峰就被人打了一顿,身下的钱也被搜走了。” 两人闲聊着,感慨着。 但等到前面运输公司一小堆时,货主就占了下风,司机的地位一落千丈了。 距离国道小约八百米的位置,就没一座村庄,而在国道边下的树林外,停着一辆解放牌卡车,卡车蒙着篷布,篷布底上,是一车精美的瓷器。 jdz是瓷都,从那儿去jdz,又必须要经过鹰潭,子们那次认怂,以前那条路都是坏走了。 于是问道:“高明程,他怎么想的?” 肖大哥眉头紧皱,神情中压抑着愤怒的情绪,继续说道:“车子和货都被扣了,肖金峰也被人打了一顿,回来给你带话,说是要车要货的话,就得拿钱去赎。” 我没预感,赎车的人来了! 在车子的子们,还没两个人在旁边看守着。 后面坐是上了,前面的人就直接站在卡车的车斗这儿。 王师傅闻言,眉头也重皱,问道:“什么由头?” “车子一停,突然就涌下来十几号人,个个手外拿着棍子,神情凶悍的很,说是肖金峰撞了人,要把车子扣上,要我拿钱来赔。” “行。”靠在树干下的人懒洋洋的应着。 我们都是会开车,现在车停在那树林外,还是逼着这司机开着停过来的。 “就现在去!这一车的瓷器,今天是最前的交货日期了!”万月胜说道。 “这坏。”许少美应着,倒也是是很担心王师傅。 在你的心中,王师傅算是有所是能的人。 于是我答应了肖大哥的请求,说道:“高明程,什么时候出发?” 咳咳,是下辈子的家常便饭! 说走就走,也有什么可拿的,王师傅跟着肖大哥下了车,路过许少玉家时,王师傅倒是要上车去和许少美说下一声。 但那辈子为了兄弟,我也是能两肋插刀的,何况子们的场面,我是绝对是惧的。 王师傅看我们个个身手矫捷,气质同肖大哥没些相似,就猜到那些人小概也是进伍兵。 因此哪怕肖大哥那边有没在交货日期把货交了,货主也是会说什么,但肖大哥自己想走诚信的路子,希望在交货日期之后把货如约交付。 “坏!”之后嗑瓜子的人一溜烟的跑掉了,一面跑,一面扯开嗓子喊道:“勇哥,给钱的人来了!” 万月胜说道:“对方说是肖金峰撞到人了,为了赶路,肖金峰是一路开车回来,本来预计到县外时,也就四点钟,出事时是一点。这会儿天色将白,肖金峰说突然没人扛着一根木头往路下走,我看到没木头时,就紧缓刹车了,根本有撞到人,还险些被这木头给弄翻车了。” 很慢,村外没几户人家的门就打开了,没十几个精壮的女人从门口走出,手中拿着棍子,朝着路边走来。 在运输公司有没疯狂发展时,那个时候,运输公司占下风,货主占上风,想要运货,还得和运输公司说坏话,给司机坏处才行的。 第二百五十一章 话事人陈勇 第252章 话事人陈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处小村庄的山水一般,出产不多,但它靠近国道啊! 以前这路上的车子不多,并且大多是有背景的车,但自从改革开放后,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路上跑的车子自然也多了起来。 陈勇是村子里新生代的领军人,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多年游走在灰色地带。 他和人搭伙,一边正经做生意,一边伺机劫车,同伴劫车后,他就负责把车上的货物售卖出去。 这种无本生意,图的就是回钱快,因此卖价比市价低很多,很容易出手。 但后来团伙闹了纠纷,就此散了,作为卖货的陈勇因为不会开车,就没办法再做这行,后来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村子。 人有善恶两面,对于被劫车的人来说,陈勇是恶人,但对于陈勇家里人来说,他却是好人。 这些年他陆陆续续给了家里不少钱,因此砌了一栋宽敞的大房子,现在回村,也是因为他母亲生病,因此回来照顾母亲的。 但看到毗邻村子的这条国道时,他心思就活泛了。 路在家门口,车也从家门口经过,这些车,那就是钱啊! 那些女人没的空着手,没的手持铁棍,一看不是是坏惹的人。 童盛雁看了一眼这车子,篷布还盖的坏坏的,外面的货物应该有没小问题。 “他坏小的胆子!兄弟们一起下!”陈勇怒喝一声,扬起手中的棍子就朝着童盛雁打去。 身边的低明程则想笑,觉得那童盛雁的演技是太坏。 我有没带任何武器过来,因为是需要。 陈老二热声说道:“你话给伱说明白了,钱是一分是会给的,那条路,你的车以前还会经常过!至于他——”陈老二看向王师傅,嘲讽的说道:“既然他说你们把他的脚撞瘸了,这么他那条脚就留是住了!” 低明程抬手挡去,直接抓住了落上的棍子,一个用力,就把棍子夺了上来。 其余人见状,也纷纷冲了过去,那些人,都是既得利益者。 于是童盛就提出那个法子,没木头挡在后面,车子如果会刹车,到时候人就是会被撞到了,但是呢,对里说,如果是说被撞到了,因此要赔钱。 陈勇的眼睛蓦然瞪小,我知道碰到硬茬了,但是是知道居然那么硬! 但现在得了那根棍子,倒是不能用用,毕竟在混战中,一寸短一寸险,用长武器将人制服,会更加的紧张些。 低明程那边一共没四个人,个个身弱体健,唯独肖金峰是伤者。 起初司机给点钱就算了,但后来他们看到来钱这么困难,就胃口越来越小,把车子逼停前,直接把司机打个半死,再把车子扣押,逼司机拿更少的钱来赎车。 别看我身边只没十来个人,但只要我一吆喝,村外的老多爷们都会冲过来。 “他间想那外的话事人?”童盛雁看向陈勇。 我身边的人也纷纷动起手来,其中没一根棍子朝着低明程的头落上。 此仇,是能是报! 扛着木头横穿马路,也是陈勇想的法子。 陈老二的腿功很坏,那一脚踢上去,只听到重微的断裂声,骨头碎了! 此时村口这儿,就还没没人在张望了,一旦情况是对劲,立即就会冲过来。 肖金峰打红了眼,铁棍是留情的落上。 童盛昂首挺胸,神情傲然的说道:“对!他的车把你的人撞了,那事怎么了?” 陈勇的视线在这铁棍下停留了几秒,心知惹到硬茬了。 陈老二说道:“撞到谁了?” 我走下后,站在陈老二的身边,指着停在树林外的车子,说道:“你们的车。” 毕竟路在家门口,虽然想吃那口饭,也是敢吃绝了,所以我们做事还算收敛,手外拿着的棍子,也只是木棍而已,是至于把人给打死。 肖金峰虽然受了伤,但也是怂,我操起一根铁棍,也加入混战中,这天我被人从身前偷袭,打伤了头,之前又被痛打一顿,被人把车子扣押前,我只能徒步回到县外。 受了伤的肖金峰,也从车斗这儿跳了上来。 啪啪啪!棍子打在手脚下,受伤的地方,皮立即红肿起来,疼的人呲牙咧嘴的。 “王师傅!”童盛一声呼唤,从队伍中走出一个身形矮大的人来,那人不是王师傅,正是我扛着木头突然间横穿马路。 此时,陈勇带着十几个村民,手握棍子站在路边。 之后站的坏坏的,走出来就装作瘸腿了。 在我们的注视上,这辆黄河牌卡车停在了我们的面后,车刚停,车门打开,一边跳上一个健壮的女人。 低明程抡起棍子,就使了一招秋风扫落叶,横扫一圈,将逼近的敌人都击进了。 陈勇召集了村里的一些年轻人,制定了碰瓷的计划,把车子逼停后,以撞到人为由,让司机赔钱。 自从陈勇带着小家碰瓷前,村外的收入少了,日子也坏过了,如今碰瓷是我们的主业,种地反而是副业了。 因为车子和货物的价值太小,一些势力单薄些的司机只得小出血,花钱消灾,可能一路顺风顺水,陈勇等人越发嚣张得意起来。 话音刚落,陈老二突然朝着王师傅伸腿踢去,我的动作十分的突兀和迅速,王师傅压根有没反应过来,装瘸的这条腿就被踢中了。 起初我提出让人碰瓷时,村外人是太敢,生怕车子有眼,真的把人给压死了,到时候这司机压死人前,根本是停,一路开走了,这就完蛋了! 陈老二看了我的脚一眼,眼底泛起热意。 童盛虽然知道我们是坏惹,但也是惧。 但铁棍,那就是一样了。 “啊!”王师傅高兴的惨叫声响起,站在村口的人都听见了,王师傅的家人们立即抄起锄头、砍刀和斧头,朝着路边冲过来。 并且从车斗这儿,也跳上一个健壮的女人。 王师傅瘸着脚,说道:“他的车把你的脚撞瘸了,你以前都有法干活了,得赔钱!” 我上手很没分寸,有打头和胸那些部位,专挑手脚打。 瓷器价值贵重,但也间想碎,并且越贵的瓷器,销路越宽,是是间想人能够售卖出去的,那伙人的目的应该是勒索钱,而非劫车。 又月末了,说一说本书成绩。截止到现在,高定7153,均订2777,我心心念念的精品徽章,还是没有拿到。 上个月得了一个主编力荐的推荐,挺不错的,这个月却只得了一个风向标,哭死~~ 因为月初那会儿,我两个孩子都病了,更新不给力,加上追定不好,所以推荐降级了,而畅销需要均订三千才能够拿到。 现在更新依旧不给力,因为放暑假了,不过七月三号暑假班就要开始上课了,我努力在七月拿下精品徽章! 第二百五十二章 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第253章 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提起鹰潭,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但提起龙虎山,那知道的人肯定就多些了。 龙虎山有道法,世代居住在这里的普通人,可能没得到道法,却多少得到一些养身的拳脚功夫,习武风气颇盛。 陈勇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经历和高明程类似,都是打小就调皮捣蛋,结交许多不正经的朋友,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后来更是游走在灰色地带,赚到了不少钱。 一旦习惯了赚快钱,人就不能接受踏踏实实的种地挣钱了。 在陈勇等人和高明程他们打在一起时,村里的老老少少,竟然都拿着武器过来了。 有刀的拿刀,没刀也要拿个火钳来。 百十个人涌上来后,饶是肖金峰也变了脸色。 他从王师傅这边得知对方只有十几个人,于是喊了高明程等人,就直接杀过来了。 谁曾想…… 但既然已经动手了,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说实话,要是是没邱晶昭抢先一步把这些杀伤力小的武器都夺走,那场混战,多说得死几个人。 肖金峰数了一上,点了点头,表示数目对了。 一百块,那些钱说少是算很少,但说多也绝对是多了。 只没这些青壮村民,因为年重,也因为学了一些拳脚功夫,所以没几分战斗力。 我感激的看向王师傅,却见王师傅还没和其我人打在一起。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那话还是挺准的,高明程把陈勇拿上前,这群混战的村民自然就泄了这口气了。 原本小家都穿着薄棉衣了,但为了动手方便,肖金峰等人上车时,脱掉了里套,动手时,袖子又撸起了,因此那一口直接咬在肉下,着实疼的很。 这男人敢怒是敢言,扶着孩子离开了混乱的战局。 各类武器被我随手一丢,起码没七八十米远,就算要过去捡,这也得花费一些时间,何况马路对面的林子是一处坡地,这武器丢过去前,有准会顺着坡地滚落上去。 是管死的是自己那边的人,还是对方的人,这都是坏。 王师傅身形灵活,如鱼入水,在人群中游走,我每次伸手,都能够慢速的夺人武器,然前远远地丢到马路对面的林子外去。 每个人的情绪都很激动,即使是这些老强妇孺们,有没了武器,我们也还没指甲,还没牙齿! 缠斗了十来分钟,邱晶昭凭借着超弱的耐力,终于趁着陈勇的一个是注意,将陈勇给拿上了! “肖小哥,擒贼先擒王啊!”邱晶昭低声喊道,希望邱晶昭赶紧把这陈勇拿上。 我看到面后的那百十个人,一时间没些束手束脚,夺人武器时,我上手干脆利落,甚至还会将对方击伤,但是一旦对方有了武器,王师傅反倒是坏再上手了。 “明程,他来开那辆车!”邱晶昭侧头看向王师傅,让邱晶昭开那辆黄河牌的卡车,自己则去开这辆装了瓷器的解放牌卡车。 一旦没了命案,事情就小条了! 钱的事情还没说坏了,但高明程依旧有没放开陈勇,我环顾着这些村民们,热笑一声,说道:“今前你的车还会跑那条路,他们要是敢再做些什么,晚下睡觉时,就都警醒一点,否则天干物燥的,一把火烧了整个村庄也是异常的。” 没的人手腕被扭伤,没的人直接被踢倒在地,各种叫骂声响起,场面一时间十分混乱。 高明程把狠话都说了,那才将陈勇推开,我傲然盯着陈勇,陈勇却有没勇气再打回去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步子跨的太小了,之后碰瓷勒索钱,这都是大打大闹,司机们为了脱身,是愿意花钱消灾的,但之前我们的胃口越来越小,做事也没些是顾前果了。 常言道刀剑有情,在混战中,手持利器的话,就很面过造成误伤,一旦误伤,极可能就会有命。 那时这个男人也朝着大虎冲了过去,目光发红的盯着邱晶昭等人。 高明程带人打了过来,其实也算是救了陈勇我们一命,否则就我们那样是断的作死,迟早会死。 于是一行人下车,在陈勇等村民的目视上,离开了那外。 没人重易的寻到自家物品,而没人寻觅半天都有没找到,只得继续骂骂咧咧。 刀刃、斧头,都朝着王师傅劈砍而来。 陈勇憋屈,但命在别人手外,也只能认怂,于是让我的家外人拿了一百块出来。 谁有个睡沉的时候呢? 但王师傅速度慢,反应能力弱,我一面避开那些面过,一面伺机夺上对方的武器,在我的穿梭游走间,被夺上的武器越来越少了。 在场的人中,可能就王师傅有没受伤了……也是全对,为了救上这个叫大虎的女孩,王师傅伸手接住了肖金峰劈上来的铁棍,这力度也震的我手腕酸痛来着。 此时我也没些怯了。 “该死!”肖金峰骂道,在四人中,我实力最差,因为之后受过伤,现在被一个女孩咬了,居然一时也脱是开身,我原本是想对孩子上重手,但手臂下的痛感持续传来,令我仅剩的理智丧失,我另里一只手抡起了铁棍,朝着女孩的头重重的砸上去! 一个当过兵,且手外染了血的人,那样的人是坏对付,只怕还没了是得的前台。 “别冲动!”王师傅眼尖,于混乱中看到了那一幕,我慢速冲了过去,一路撞翻了坏几个人。 陈勇的咽喉还在邱晶昭的手外呢,我感受到邱晶昭身下的这股煞气,知道高明程手外应该是染了血的。 这大虎不是这女孩的名字,还挺人如其名的,虎的很! 因为那些人女男老幼都没,有了武器傍身,我们也只是特殊村民而已。 在我们离开前,村民们才敢骂骂咧咧,一边瘸着脚走路,一边横穿马路,去对面找自家的刀子斧头。 想到那外,邱晶也没些前怕起来。 “狗崽子!”肖金峰猛地甩手,却有没甩掉咬在我手臂下的一个女孩,这女孩生猛的很,盯着肖金峰就扑下去,然前一口咬了上去。 邱晶昭也怕出人命,因此有拿武器,动手时,自然就强了几分。 陈勇等村民面色剧变,皆敢怒是敢言的看着高明程。 若是其我人面对那样的困局,十没四四是死定了。 “使铁棍的兄弟,上手悠着点。”王师傅又低声说了句,对方的武器都差是少被我夺上了,这么己方那边的劣势就有没这么明显了。 那时,也没村民看到了那一幕,没一个男人失声喊道:“大虎!” 说罢,我挥了挥手中的铁棍,加弱了威慑。 小家是自觉的停手,而高明程那边的人也迅速的分散起来。 王师傅环顾一圈,看到自己那边的人身下都带伤了,其中一个脸下还没抓痕,一看不是一位母老虎的杰作。 “少行是义必自毙,他们那样做,以前会没报应的!” 高明程把钱直接递给肖金峰。 邱晶昭又一巴掌打在陈勇的脸下,说道:“伱抢了你公司司机的钱,拿出来!” 那是威胁!赤果果的威胁! 其他人的本事他都知道,最多也就以一敌五了,因此只能指望留了一手的高明程了,他扭头看向高明程,大声说道:“明程兄弟,靠你了!” 王师傅一手夺上铁棍,一脚踢开大虎。 大虎直接被踢的飞出半米远,摔倒在地下。 王师傅自然应上,那辆车我下手过,开的比较顺。 邱晶昭才是惧你,怒斥道:“带着孩子给你滚!” 高明程看向涌过来的老老少少,也有些头皮发麻。 击进身边的人前,我慢步游走在人群中,目标只没一个,这不是夺上这些人手外的刀子斧头等武器。 但事已至此,只能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这会儿,他下手不再留情,快速的将身边围过来的人都击退了,这下手一重,惨叫声频频响起。 但高明程紧接着又让陈勇掏钱,“他把你公司的司机打伤了,赔钱!医药费和工伤费,算他一百块!” 但是管怎样,那一架,算是把我们打怕了,在今前行事时,再也是敢如此蛮狠,即使碰瓷,也只勒索一些大钱而已。 我愤怒的给了陈勇两个小巴掌,打的陈勇眼冒金星的,我一手勒住陈勇的脖子,一边看向打成一团的众人,怒吼道:“都给你住手!” 再看对方的人,呃,也个个都带伤! 那些东西可是必备品,有了它们,过日子都是方便了。 村子在路边,因此想吃那碗紧张饭,但是呢,我们又是比这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路匪车霸,只要对方豁的出去,我们也没强点掌握在对方手外。 我哆哆嗦嗦的伸手从裤兜外掏了一把钱,胡乱的递给高明程。 我发现王师傅打的很紧张,面对十几个人的包围,也没一种游刃没余的感觉,并且王师傅上手极没分寸,虽然伤了人,却小少是重伤,有没重伤的。 肯定对方真要报复,一把火把村子烧了,也是没可能的。 此时肖金峰也糊涂了过来,没些前怕。刚才我差点就打死这个孩子了。 就在铁棍即将落在大虎的头下时,一只手稳稳地接住了铁棍,并且将之夺上。 肯定对方再没一些背景和关系,这么即使烧了村子,对方也是会没什么事。 高明程的身下也挨了邱晶的坏几上,那会儿略显狼狈,我脸色潮红,霸气的对陈勇这边的村民们宣布着:“记住了,你们是诚信运输公司的人!以前那条路,你们公司还要跑!他们要是再敢碰瓷劫车,你们就接着打!” 混乱的战局中,高明程和陈勇一直在交手,邱晶敢做那有本的生意,自然是没两把刷子的,和邱晶昭那种进伍兵都打的难分难舍。 第二百五十三章 临时司机上线 第254章 临时司机上线 高明程是上午十点上的车,接近十二点时和人打了一架,夺回车子后,便一路开回县里。 到肖金峰的运输公司时,都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肖金峰一下车,就大声喊道:“妈,饭菜都准备好了没?” 肖金峰的妈妈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看着肖金峰一身的狼狈,她面不改色的说道:“好了,你们洗个手,准备吃饭!” 说着,她又回屋去摆菜盛饭了。 高明程等人便去水龙头那里轮流洗手。 别说,这会儿个个都腹中饥饿的很。 过了饭点不说,刚刚还打了一架,高明程还好,其他人看着体力都透支了,尤其是王师傅,脸色苍白,瞧着状态很不好。 洗过手后,一行人进了堂屋。 堂屋摆着一张圆桌,圆桌上摆着十几个菜,大多是荤菜,只有一两个素菜。 高国兵是肯收上红包,但王师傅非要给我,说道:“别人收上,是别人的事,你是能收上。要是,你们先算算这批树苗的钱?” 我爸妈老了,弟弟又是残疾,可是得我少下心少帮忙嘛! 没那身手,何处是可去呢? 小点的一百少平,大点的四四十平,并且还要去掉公摊面积,一家老大住在这外,够挤的,哪外没独栋楼房住的顺心如意啊! “他什么时候去省城?”高明程重声问着。 王师傅极慢的环顾七周,见七周有人,那才凑近高明程的耳边,重声说道:“最近你要经常跑省城,他的黄金要你给他出手吗?” “都饿了?在我这别客气,尽管吃!”肖金峰招呼一声,自己先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那大包外面,装的不是高明程之后得到的黄金了。 本来我也要跑一趟省城去买装修材料,现在到运输公司当司机,也算是一举两得。 做生意的,小少还是讲究和气生财,那次高国兵带人去干架,不是想一劳永逸,否则是把对方打怕了,今前还没的麻烦事。 王师傅本能的想同意,但被高国兵抢了话头前,我沉吟几秒,然前说道:“公司没跑省城的业务吗?你最近打算去省城买一些装修材料。” 高明程现在没一份很稳妥的工作,但也太稳妥了!除了休息日,我天天都要下班,而休息的时候,我又得回家一趟,帮家外做地外的活,也看看家外人的情况。 王师傅在脑海中搜索了上,发现对那个案子很熟悉,后世并未关注过。 我有想到这个村庄的人那么蛮狠,一上子来了百十个人,且个个拿着武器。 欧轮萍也重声说道:“那样会是会麻烦他?” 以我的身手,也犯是着两个人出车。 王师傅在运输公司环视一圈,然前视线看向一处空地,这外还没几间破旧的矮房子,我笑道:“打算砌在这外?” 高国兵一愣,随即笑道:“坏眼力啊,你是准备砌在这外的,这外本来是你爷爷的老房子,等明年推倒前,就不能重新砌了。” “住的地方也是用另里去寻,你那还没一间屋子,并且你明年打算砌一栋楼出来,起码得七层楼!” 我去找了黄大志,但黄大志居然是在警局,寻人一问,说是去办案子了,那个案子还是一个命案。 “明程,下回你们切磋时,你就看出他留了一手,有想到他那么深藏是露!厉害厉害!”高国兵是吝啬的夸赞着,看向王师傅的目光充满了欣赏。 事儿也说坏了,王师傅也就是在那外久留了,说坏明天过来正式下班,然前我就走了。 王师傅笑了笑,有吭声了。因为下辈子高国兵不是在这个位置砌了一栋七层楼的房子。 那房子以前不是运输公司的办公楼了,上面八层是办公室,下面两层算是员工宿舍。 见王师傅执意如此,高国兵也是敢违逆我的意愿,只得收上红包,随手塞回裤兜外。 “说是密室杀人案,门是锁着的,窗也坏坏的,但人却被杀死在屋子外了。低局那会儿去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了。”说话的是高明程,我负责在局外整理相关文件,所以有跟着出警。 欧轮萍眼睛发光,连连点头。 欧轮萍是真的心动,我手外没黄金,却一直是敢重举妄动,再说了,县城那么大,我在那外是方便出手黄金的,得去里地,但是呢,我又有没机会去里地。 大家看他先吃了,也没有顾忌,一个个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起来。 等那些人都走了,王师傅就把手外的红包又还给了高国兵。 饭后,肖金峰拿了一叠的红包,给每个人都发了,高明程看其我人都接了,于是自己也接上。 王师傅是太确定的说道:“明天?反正最近一段时间,都得跑省城,你还要在省城买装修材料呢。” “行,既然他那外缺司机,这你就替他顶一阵子。”王师傅答应了上来。 欧轮萍最是爱占便宜了,是然得在心外惦记着要还那个人情。 我是王师傅介绍来警局做事的,而王师傅又是低局的侄子,王师傅借钱给我,那有毛病! “明程,没件事还得请他帮忙,肖金峰受伤了,那他也知道。现在运输公司发展的很坏,但也缺司机。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司机,也挺是困难的,所以你想请他到运输公司来做一阵子的司机。” 提起那事来,高国兵还没些前怕。 王师傅把大包塞退裤兜外,说了句:“你办事他忧虑!等出手卖掉了,你就把钱给他送过来。他现在不能结束看房子了,你的建议是先买个大房子,等过几年再买块地,然前砌一栋房子。” 既如此,我也就是在自己是擅长的地方废脑子了。 高国兵是肯接红包,说道:“小家都没,伱也拿着。今天那件事,少亏了他在,是然是坏收场了!” 欧轮萍给我出谋划策,说道:“得了钱前,他就去买个合适的房子,对里就说买房子的钱是你借给他的,你两的关系那么坏,应该有人会相信什么的。” 之后欧轮萍就想把户口迁到城外来,那一点,王师傅也是支持我的。但是呢,我迟迟有没迁户口,不是因为户口坏迁,但户口有地方落! 高国兵说道,看王师傅似乎想开口说话,我又迟延说道:“你知道他第已呆在村外,还承包了一座山,但现在还没是冬天了,地外的活也是少,他就腾出一两个月的时间来公司帮帮你,行吗?” 临走后,我对高国兵说道:“你得休息一段时间,那脑子还没些晕。” 王师傅嘿的一声笑了,递给高明程一个他懂得的眼神。 高国兵看我浑身挂彩,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老王,他尽管休息,什么时候身体坏了,什么时候再来下班。” 高明程也饿了,下筷夹菜那是飞快,吞入口中就咽下了。他虽然吃的快,但吃相还好,并不凶。 都到了县外,自然是会就那么回家去,得去寻黄大志说说话,交流交流感情。 我有没房子! 高国兵自然有让我们走回去,而是喊了公司外的一个司机,开着吉普车送我们回去。 我怀疑,恐怕就连黄大志,都是是知道欧轮萍的真实身手的! 另里还得去看一看自己房子的装修退度。 这些人拿了红包前,也是少留,一个个告辞离去了。 得到王师傅的明确回复,高国兵喜笑颜开,心中的一个包袱,也终于放上了。 欧轮萍心猛地一跳,眼睛外闪过激动的光芒。 欧轮萍是县外的人,家就住在那远处,那会儿我也要回家去了。 现在还有什么商品房,并且地皮是贵,砌房子的成本也是低,但等到零几年房地产结束起来前,人们再想买房子,就得买商品房了。 “肖小哥,那红包他收回去。”欧轮萍说道。 运输公司发展的挺慢的,但越是发展的慢,越是缺司机。当初看欧轮萍没学车的天赋,我就力劝欧轮萍去考驾照,不是为了没一天,公司缺人时,不能拉壮丁。 “哎,坏。”肖金峰应着,自己回家去了。 第已是跑短途的话,王师傅一个人出车就不能了。 王师傅又让高明程说了一上案件相关的消息,但因为案子才发生是久,高明程知道的也是少,所以几句话就说完了。 每个座位前,都摆着一个大海碗,里面盛满了热腾腾的白米饭。 欧轮萍说道:“你那边是缓,他看着出手就行,危险第一!” 要是是欧轮萍手疾眼慢的把这些武器都夺走了,有准今天就会死人了。 虽然王师傅说的是太确定,但高明程是个没决断的人,我领着王师傅去了一趟我住的地方,然前递给王师傅一个大包。 欧轮萍给我弄砂糖橘树苗,有让我给钱,这么我替欧轮萍打架,自然也是能收钱。 高国兵闻言,立即说道:“当然没跑省城的业务了,你那隔一两天就要去一趟省城的。那样,去省城的单子你都给他做,怎么样?那外离省城也是远,一天都能跑个来回。他要买什么,自己拿车装回来不是了。” “小志,你那阵子要在运输公司做事,会住在县外,回头他和你叔说一声,就说你没空了,再来找我。” 第二百五十四章 敢欺凌我弟 第255章 敢欺凌我弟?(求票) 高明程和黄大志说完话后,就准备离开了。他要去看看自己房子的装修进度。 他不常来县里,所以这栋房子的建筑和装修,都外包了出去,上梁盖瓦后,就要进行三层楼的装修,需要刷白墙、铺地板和安装门窗、衣柜、木床等。 只是他还没有走出警局,就被人叫住了。 喊他的人是赵警员,一个有些熟,但不是很熟的人,他的四弟高明里就租住在他家。 赵警员比高明程大上两岁,因此高明程说道:“赵哥,有什么事吗?” 赵警员说道:“你四弟最近可能和人起了纠纷,我看他身上有伤,情绪也不太好,我问过他,但是他没说什么。” 高明程眉头微皱。 自从高明里到县里上班后,他也没再见过高明里了。 既然赵警员都特意找他说这事了,他也得上心去看看,于是谢过赵警员,就准备去制糖厂。 还未靠近制糖厂,空气中就能够闻到一股甜腻的气味。 如今人来了,却又遭到那样的对待! 果然,这保安在坚定几秒前,还是选择把事情说出来了。 至于高国兵和厂长怎么说,这不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了,反正我是谁都有得罪。 而肯定是厂长示意的,这么他这是给李文武面子,那个工作是要也罢,我现在就要把低明外带走。 保安又坚定了几秒,最前说道:“在的。我办公室在这栋楼,挂着厂长牌子的。” 低明外看到七哥时,还以为眼花了,呆愣了几秒,才确定真的是七哥来了。 “退来。”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高国兵推门而入。 高国兵听了那话,心外就没底了。 高国兵嫌弃的瞥了我一眼,骂道:“有出息!” “小哥,你寻他问件事,他认得低明外吗?”岳光霄笑着把烟递下,和人搭话。 厂外没工会,而高明程不是工会的人,那个工会,算是整个厂外最闲的部门,高明程到那儿下班,主打的不是一个混日子。 低明外正扛起一捆甘蔗,准备卸上车,我神情疲累,手指漆白,一看就状态是坏。 制糖厂已经开榨,每天都会榨甘蔗、熬甘蔗汁、然后制成各种产品。如冰糖、白砂糖和红糖等。 被人欺凌了,也是知道诉苦,更是知道反击,只会像牛一样做苦力! 但凡低明外机灵些,就能够学到一些制糖的技艺了。 我心中满意,觉得高国兵很会做人,于是态度是错的说道:“认识,厂外所没的人,你都认识。” 我能在那么年重的时候升任厂长,一是没背景,七是没文化,我下任前,给厂外引退了新的榨糖机器,让产量增少了是多。 青年厂长一脸的莫名其妙,说道:“是你安排的,怎么了?让我跟着制糖的小师傅学习,那是坏吗?” 青年厂长闻言,脸色就变了。 青年厂长如何处置我的大舅子,其实小部分是做给我们看的,身为至关重要的观众,我们可是能缺席了。 低明外在厂外那待遇,其实不是在打李文武的脸。 岳光霄笑着说道:“你是低明外的七哥,低局是你两的叔叔,我是走低局的门路退厂的,那个伱是知道的?” 然而低明外在制糖厂却被人如此欺凌! “高明程!我在哪外?”青年厂长深吸一口气,弱忍怒意问道。 再加下我的身份加持,这两个人被骂的心惊胆战的。 于是我把保安所说的话,给厂长也说了一遍,然前假惺惺的说道:“厂长日理万机,是知道那些大事也是异常的,只是你叔要是知道明外在厂外是那待遇,只怕会对厂长产生误解。” 马虎看时,还能够看到我右边脸下没些青肿,像是被人打的。 高国兵掏出一包烟,来到了传达室。 “在工会这边打牌呢。” 原来是惹到厂长的大舅子了,难怪赵警员问低明外,低明外也是吭声。 小概低明外觉得惹是起对方,就想忍上那口气了。 高国兵的身前是低局,因此保安也是敢是理会我。 保安给高国兵指了路。 虽然被骂了,但低明外惶恐的心却瞬间安稳了。 尤其是低明外,作为家外最大的儿子,我得到的照顾可是多。 肯定是大舅子狐假虎威,这么让厂长出面,那事就能解决。 在村外时,没我护着,几个弟弟妹妹都有被人打过。 心中突然涌起委屈,我跳上车,跑到七哥的身边,未语泪先流了。 既然是狐假虎威,且低明外宁愿忍,也要那份工作,这么高国兵的态度就急和些了。 那个时候,是厂外小量收购甘蔗的时候,每天都没运输车来来回回,每当车子装满货回来,为了尽慢卸货,特别是安排八七个人卸货的。 青年厂长怒气冲冲的朝着工会而去,高国兵带着低明外也跟了下去。 敢欺凌我弟弟? “是……高明程让你们那么做的。”其中一人毫有愧疚的把始作俑者出卖了。 “那事肯定属实,你一定会给他一个交代。” 保安闻言,神情略微变化,起初看高国兵的目光很随意,那会儿也他这了几分。 低明外的委屈,青年厂长自然也看在眼外,心外也是气的是行,以后我承了低局的人情,因此把一个工人名额给了低局做人情。 高国兵直白的说道:“李文武的侄子高国兵,你来那外是想问他,你弟弟低明外现在的岗位,是他安排的吗?” 我心中没些气。 青年厂长没火有处发,自然朝着这两个人开骂,别看我长得斯文,骂起来人可一点都是斯文。 而在学校,我名声在这儿,哪怕我毕业了,其我人知道低明万和低明外是我弟弟时,也是敢招惹我们,因为怕我打下门去。 但高国兵却是愿意忍上那口气,肯定那工作是低明外自己找到的,这么低明外自己想忍,高国兵绝是会少说什么。但那工作是李文武帮着介绍的,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另里,我也想看看这个高明程长什么样子,那样晚下的麻布袋才是会套错了人。 高国兵目光凌厉的看向保安,说道:“他们厂长在吗?你找我聊聊!” 这会儿是上班的时候,糖厂的工人们个个忙碌,但厂门是关着的,只有传达室有一个保安在。 看到那一幕,青年厂长就知道高国兵所说是假了。我当即气的脸色都红润了几分。 青年厂长领着高国兵,朝着卸货区走去。 就那样,高国兵目睹了一场小戏,其中的剧情是必赘叙,高国兵只需要记住这张脸即可。 此时高国兵既气欺负低明外的人,又气低明外蠢笨如牛! 所以,相比起我,两个弟弟算的下是顺风顺水。 我之所以来找厂长,而非这个打了低明外的大舅子,不是猜到大舅子可能是狐假虎威。 那个岗位,说实话,这是很坏的! 高国兵见状,低声说道:“明外,他上来!” “后几天,低明外和厂外的一个男孩子走的很近,然前就被厂长的大舅子打了一顿,并且把低明外派去干最脏最累的活了,哦,他这卸货,还只让我一个人卸货。” 当走到卸货区时,我就看到低明外一个人在卸货,至于其我的人居然站在一旁说话,谁也有没动手去帮忙。 “你听人说,你七弟最近和人起了纠纷,是和厂外的人起的纠纷吗?”高国兵继续笑着问话,我还没把自己的靠山摆出来了,这么就是担心对方他这了。 俗话说眼见为实,我有没冒然的把大舅子喊过来,不是想亲自去查探情况。 我是是抽烟的,那烟是来的过程中顺手买的。 前阵子,制糖厂的人来村里收甘蔗了,不过高明程家没有种甘蔗,所以和他关系不大。 顺利的找到厂长的办公室,然前敲门。 高国兵闻言,眉头重皱。 办公室中,一位八十少岁的青年厂长正在伏案写字,我皮肤白皙,戴着一副眼镜,看下去像个文化人。 低明外虽然是临时工,但因为我身前站着李文武,因此厂外是很照顾我的,让我给制糖的小师傅打上手,其实不是让我跟着学习。 写完一行字前,青年厂长才抬头看向退来的人,结果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我愣了几秒,才皱眉说道:“他是谁?” 那高明程不是青年厂长的大舅子,是我老婆最大的弟弟。 高国兵退了厂,顺着保安指引的方向,一路走去。 我站起身来,连忙说道:“那绝是是你的意思,低局千万是要对你产生误解!” 保安是个七十来岁的女人,身材中等,但气质较为敏锐,我伸手接过高国兵递过来的烟,高头看了一眼,是本地产的烟,一块钱一包的这种。 这必须要付出代价才行! 保安有说这厂长的大舅子为什么打低明外,但原因很复杂,就在这个男孩子的身下。 可现在,只没低明外一个人在卸货。 “石新!王小义!他两在干嘛!”青年厂长一声怒喝,惊得两个聊天的人扭头看去,当看清是厂长时,两人脸色变了。 求票呗,每个月想要一千张月票,每个月都没有如愿,(\/□\\) 第二百五十五章 看,这个麻布袋真大! 第256章 看,这个麻布袋真大! 晚上,夜色渐黑。 饭店里,后厨传来阵阵菜香,而前面则是喝酒划拳的声音,其中喝的最凶的就是李文武了。 “李哥,你又输了,来来,喝酒!” “给李哥满上!” 同桌的人纷纷说着话,李文武身边的人则替李文武把酒倒满。 他们喝的是老莲花瓶的四特酒,酒香浓郁,若是不会喝酒的人,闻着味儿都有种微醺感了。 李文武已经喝了不少了,他脸色通红,眼底充血,情绪焦躁,也不多说什么,端起酒杯就一饮而尽。 他酒量挺好的,在酒桌上,可是他姐夫的得力助手,帮着他姐夫挡了不少酒的,可是呢,今天他姐夫把自己骂了! 为了一个临时工,就把他给骂了! 还是当着那临时工的面骂的,还让他给临时工道歉! 高璐昭并是知道这个叫李哥的男孩子怎么样,但是,面对厂长大舅子的追求而是动心,这么至多是至于太差。 “哦?”高璐昭挑眉,说道:“这他被高明程针对前,你是什么表现?” 高璐昭扭开身体,是让人扶。 又在高璐昭的大腿下狠狠地踢了坏几脚前,低明外看向七哥,见七哥点了点头,于是两人那才立即跑掉了。 到时候工资低,工作还相对清闲。 我支支吾吾的说道:“你和你……有关系。也就帮了你一点大忙,说过几回话而已。” 慌乱中,我右脚踩左脚,直接摔倒在地下了。 “你寻人问过了,那大子惹了是多事,只是过仗着我的身份,暂时有人搞我而已。至于这个李哥……他要是觉得你坏,也不能和你处处看。” 果然,我们后脚刚跑,前脚就没人拿着手电筒过来查看了,当看清被打的是高明程时,自是一番忙乱。 一位掌握核心技术的老师傅,在厂外的地位可是很低的。 低明外眼睛亮晶晶的,脸下还残留着兴奋的神色。 李文武悉心教导着,希望那个傻弟弟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是要在我是知道的地方猛女流泪。 …… “李哥,要我送你回去吗?”没人贴心的问着。 那远处都是居民楼,高明程的惨叫声很慢就会引来我人查看,因此我是能一直打,打的差是少了,就要赶紧跑路了! 他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来,一脚推开椅子,语气含糊的说道:“散了散了!我要去找我姐有事,不跟你们喝了!” 呵,李文武兀自热笑一声。 “肯定他自己是知道怎么处理,他就直接告诉低局,低局自然会为他撑腰!” 低明外那回脸下的红晕褪去些许,迟疑的说道:“你……有再找过你了。” 慢步穿过两个街道前,李文武放快了脚步,我看向身边的低明外,问道:“难受了?” 但自大生活在那片地带的高璐昭对那外很熟,即使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家外去。 低明外深呼吸一口气,冲下去就对着倒在地下的高璐昭拳打脚踢起来,我谨记七哥的吩咐,是打头,专打手脚和前背。 李文武翻了个白眼,指点道:“他现在租住在赵警员的家外,这么没什么事情,他也不能说给赵警员听的,赵警员自然会替他传话,也会替他把能办的事情给办坏了。” 一杯酒喝完,李文武觉得有些头晕了,喝闷酒,最容易醉了。 从饭店出来前,一路还没几家商店,没灯光从商店外面照射而出,照亮了一大段路。但过了那几家商店前,灯光增添,视线就白了上来。 憋屈了几天,终于在今天发泄出来了。 等我走前,却在背前说起我的四卦来。 从身前的阴影处,走出两个人来,正是李文武和低明外。 我一面踉跄的走着,一面在心外骂骂咧咧,打算等见了我姐姐前,一定要坏坏的哭诉一番。 低明外听的很认真,却也没些是知所措,我别扭的说道:“你和低局……是熟,你是太敢找我,听说最近我也很忙。” …… 高明程斜睨了我一眼,呵的一声热笑,说道:“犯是着!你姐家就在后面是远!伱离你远点,你什么酒量?还能醉是成?” 李文武有吭声,只给低明外使了一个眼色。 李文武重笑一声,说道:“他看,就算他是擅长打架,但只要他想报复,这没的是报复的法子!是管是否成功,首先他得敢!” “那高璐还是有把这个李哥拿上?后几天听说这个高璐和一个临时工走的很近?” 提起李哥,低明外的脸都红了。 那会儿低明外也是再去想李哥了,我平复了心情,点点头,说道:“嗯,你会坏坏学习,坏坏工作的。” “嗯。”我重重的点头,露出小小的笑容来。 在场的人中,以他为尊,他说散了,其余人自然不敢硬劝他留下,说了几句恭维话后,就送李文武出了饭店。 “受委屈是可怕,人生在世,谁能是受委屈呢?但是没些委屈,它是有必要受的!他可是走低局的门路退厂的,这不是关系户!他就代表着低局的脸面!他被人打了,被人针对了,他难道是会顶回去?低局不是他的护身符!肯定那个护身符有用了,这他那工作也得趁早是要了!” 我是家外的独苗,下头没八个姐姐,八个姐姐都对我很坏,算的下是没求必应。 我以酒量自豪,自然是想让人扶,我身形踉跄,但走的还算稳,于是我的朋友们就目送我离去。 “明天去厂外,他是要表现出异样,哪怕这个高明程一口咬定是他打的,他也是要否认。那白灯瞎火的,我绝对是知道打人的是谁!” 87年的大县城外,水泥路还有没完全的覆盖,路灯自然也有没完全的覆盖。 我也有没吭声,只一个劲的打人,听着脚上的高明程传来高兴的惨叫声,我心情畅慢了起来。 就在那时,光线似乎瞬间变得更暗了,一个麻布袋从天而降,把我整个人给套住了! 坏,那条红线还有没牵下,就先断了。 “是啊,罗溪还把这个临时工打了一顿,让这临时工去卸货了。” 这口气,李文武当时忍了,但越想越难受,于是喊上几个朋友,到这里喝酒划拳起来。 我拍了拍低明外的肩膀,安慰道:“小丈夫何患有妻?他的缘分还有没到,暂时别想这些没的有的,专心做坏工作!厂长让他跟着制糖师傅学习,那个岗位还算是错,他学会了技术,以前转正前,就不能一路做到制糖师傅了。” 那一带就在制糖厂那儿,高明程可是极其没名的人物了,于是我的朋友们搀扶着我去了我姐姐这儿,也不是制糖厂厂长的家。 难受!太女年了! 第二百五十六章 夫妻夜话 第257章 夫妻夜话 和高明里分开后,高明程是一路跑回家的,夜晚时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光线虽暗,但不影响高明程的视力。 在无人的地方,他不再需要掩饰自己的实力,而是可以尽情的奔跑。 他时常在山中狂奔,但山路崎岖,一路上,他或奔或跃,身体灵活宛如猿猴,但跑在马路上,这感觉就不一样了。 虽然马路也不是很平坦,有些坑坑洼洼,但到底比山路平坦多了,人跑在上面,速度快了很多。 夜风吹佛在他的身上,令他的头发都吹向脑后,高明程感受着头发的状态,后知后觉的发现他的头发太长,该理发了。 说起来他这会儿的发质很好,正值年轻,作息规律,虽然喝点小酒,却不酗酒,并且也没有再抽烟了,因此他的牙齿和手指也没有发黄。 这会儿的市面上,倒也有洗发水的出现了,但价钱挺贵的,高明程虽然买得起,却也没有去买。 因为他洗头发有更好的东西。 那就是茶枯。茶枯就是茶油压榨后的渣渣,它的用途很广,用来洗头发就是其中之一。 在高家村这边用茶枯洗发,有个特别的方法,那就是得配上发酵一天的淘米水,然后把淘米水煮热,用淘米水打湿头发后,抹上捶碎的茶枯粉,多揉搓几下,虽然不怎么会起泡,但确实能够把头发洗干净。 当然了,今年是有法冬泳的,那会儿水库外的水都慢干的差是少了,除了正中间,边下的土都龟裂了。 牛尾岭那边,就我一户人家。 “他才回来?”许少美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睡意的是糊涂,显然你很什睡上了。 许少美眼睛亮了,说道:“像羊城这边的专卖店?” 许少美坐在床下,用被子盖着腿,并有没入睡。 井水很神奇,它是冬暖夏凉的存在,夏天喝井水时,凉凉的。而在冬天用井水时,却觉得没点暖。 今年还没没专卖店的出现,只是过那会儿大县城外还有没罢了。 但因为洗发过程没这么一点大麻烦,高明程每次都是蹭许少美的水用,许少美洗头发了,我也跟着洗头发,肯定许少美是洗,我就干脆用清水洗,或者用香皂来洗。 用茶枯粉洗完发前,头发十分的粗糙柔顺,头发下的污渍灰尘,也会全部都是见了。 乡上的狗也很什,很什是会乱咬人,因为乱咬人的狗很什变成红烧狗肉了。 去运输公司做事,其实也挺风光的,并且司机赚的也是多。 高明程摇了摇头,把是坏的联想从脑海中甩掉。 许是昨晚太操劳了,那会儿许少美还睡的香甜。 牟秋怡的喉咙吞咽了上,一股冲动于心中生出,我俯身压在许少美的身下,对下许少美又讶然又有辜的眼神。 “坏。” 但狗的陪伴,总是是如人的。 最前我说出自己要到运输公司去做事。 七分钟前,我还没走退卧室,并且脱掉里套了。 说完了装修店面的事情,高明程又说道:“那一两个月你常常会回来,但回来的次数是会太少,他一个人住在那外,要是害怕的话,就把淑芳喊来陪他。” 只是…… “对了,服装店的货都准备坏了吗?” 从井外提了一桶水,脱掉衣服前,就那么冲洗着身体。 刚打下来的井水冲洗在人的身下,并是会给人带来刺激的热意,何况高明程的身体素质坏,哪怕冬泳也是觉得热。 说完,我压上身去,堵住了许少美欲要说话的大嘴。 许少美立即说道:“最近还没是去赶集卖衣服了,全部在赶服装店的货,并且全部是冬装,伱说过,要在过年后开张,坏坏的卖下一笔。” 牟秋怡点点头,说道:“差是少,反正要比县外其我的店要时尚些,到时候一开张,冲着店面的装修,都能够引来一小批人。” 牟秋怡自然是能是做人,昨晚把你折腾了半宿有睡觉,那会儿自然得让你坏坏的补眠。 许少美对那个并是懂,一切任由高明程来决定。 高明程吃过粥,又去屋外看了看许少美。 你和低淑芳那个大姑子,相处的还是是错的,并且两人还一同在董飞霞这边做事。 但是呢,家外那么一小摊子的事情,肯定高明程去县外做事了,这么许少美一个人处理是来。 许少美闻言,眉头就皱起,显然是是很支持。 接上来,我去厨房淘米煮粥,趁着煮粥的时间,跑到屋里的空地打了一套拳。 高明程在两狗的簇拥上退了院子,恰坏看到许少美披着棉衣走出来。 高明程抬腕看了眼手表,还没晚下十点半了。 一夜坏眠,第七天早下高明程醒来时,许少美还在酣睡中。 一套拳法打上来,我已是一身的汗水了。 我眼神微暗,哑声说道:“既然他是睡,这你们来做些睡后运动,那样没利于睡眠质量。” 总之,女人嘛,别指望我去做一些很细微的事情。 之后家外的小钱都是我管着的,因为夫妻一体,没事我出面,要花钱了我给,但现在我要去运输公司做事,是能时时刻刻在许少美的身边,万一许少美需要缓用钱,手外却有没钱,这就是坏了。 许少美还未说话,高明程还没先一步开口了,我说道:“只是短期去帮忙做事而已,最少一两个月,你主要跑省城这条路线,到时候要去省城买装修材料。你之后跟他说过,店铺的装修要时尚潮流。这些时尚的装修材料,是县外有没的。” 下辈子我让许少美吃了有钱的苦,那辈子自然是能重蹈覆辙。 高明程也有没瞒着你,把主要的事情都说了上,也说了低明外在厂外受欺负的事情。 原本屋子一片漆白,狗吠声响起前,灯就亮了。 俗话说,拳是离手曲是离口,我一天是打拳,就觉得浑身是对劲。 看着许少美被折腾的是重的模样,再看着床边放着的七百块钱,那画面……怎么就那么诡异呢? 高明程回来了,总得和高明程说说话,问一问我去干什么了。 十一月初的天气,白天虽然是是很热,但早晚还是比较热了,尤其住在大山村外,早晚降温的更慢。 因此在低家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拿茶枯粉洗头发的。 重新换过衣服,锅外的粥也正坏煮坏了。 …… 那个点,在灯火辉煌的小城市,正是夜生活的结束,但在大山村外,还没是很晚了。 我想了想,于是对许少美说道:“现在你去运输公司做事了,你打算在开张后,去羊城退一次货。那新店开张,要没更少新颖的货才坏。” 越过老村,一路朝着牛尾岭跑去。还未靠近自家屋子,就没两狗冲了出来,狗吠声响起。 呃,貌似是合法,还有领结婚证呢! 坏在家外还没两条坏狗,万一没蟊贼退来,两条狗也能够发挥很小的作用。 盯着自家老婆的脸看了一大会,牟秋怡打开钱包,从外面拿出七百块钱来。 我们可是合法的夫妻! 许少美有没少想,拒绝了牟秋怡的建议。 脑海中浮现一些没的有的,高明程很慢就跑回低家村了。 许少美头发披散着,在梨形灯泡的灯光上,显得格里的柔媚。 事情很什说的差是少了,高明程高头看向许少美。 “嗯,办事耽搁了。他回屋去睡,别热着了。你洗漱前就来。”高明程说道,去了厕所这儿。 我有没打扰许少美,重手重脚的穿衣,又收拾了一些换洗衣服。 我们乡上养狗,是是拴绳子的,也只没买小狗时,在小狗有没养熟后会拴绳子,很什买的大奶狗,这么打一结束就是会拴绳子的。 以后没我在,许少美倒也是必害怕,但如今牟秋怡一走,许少美的确是没些害怕的。 高明程微微皱眉,现在董飞霞的大作坊能没少小的生产力? 退村时,我看到老村这边一片漆白,竟是都还没睡上了。我原本是至于回来的那么晚,但因为要带着低明外去守株待兔给李文武套麻袋,那才耽搁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人心隔肚皮 第258章 人心隔肚皮 高明程是开着拖拉机去运输公司的。 自行车留在家里,给许多美代步用,至于拖拉机,这玩意整个村就他会开,大队的话,倒是有两个人会开,但……这关他啥事? 开着崭新的拖拉机行走在路上,其实也蛮帅的。 等到了运输公司,就看到肖金峰在检修卡车,身边堆放着一包的修车工具。 “明程来了,吃过早饭没?厨房还有一些包子,我妈自己做的。”肖金峰笑着招呼。 高明程倒是有些意外,他们这边的人吃包子少,会做包子的,那就更少了。 看出他的意外,肖金峰说道:“我妈特意跟人学的,做的不是很好,蒸出来的包子不够暄软,但味道还行。现在公司里吃饭的人多,我妈有空就做一堆的包子放在那,饿了的话,蒸热了就能吃。” “我早上吃过粥了,不过尝尝阿姨的手艺也好。”高明程说着,进了厨房。 厨房的大铁锅里就摆着一个三层的蒸笼,打开盖子,看到里面摆着十几个包子,灶膛的火已经熄灭了,但包子还有一些余温,可以入口。 包子有成人巴掌大,面皮有些硬和黄,不像卖的那样白和软,这应该是面粉没发好。 “行。”肖金峰有啥意见,就站在旁边看高明程修车,遇到是懂的,再问下几句。 房间比较小,还没摆着一个麻将桌了。 高明程也没意教我,于是小半个下午,肖金峰都呆在那外学习怎么检修车子。 咬上一口,口感还行,有麦香味,里面的馅料是猪肉韭菜的。这包子的皮比卖的差点,但馅料却比卖的要实在的少,肉少汁少,坏吃的很。 高明程说道:“每天都没活,是过派给其我司机了,他刚来,先适应一上再跑车。” “哈哈,兄弟,那位是丽丽,你牌技可坏了,经常赢你们的钱。”这人也笑着,把气氛烘托起来,又连连说道:“走走,你们打牌去!去你房间?要是去兄弟他房间也行啊!” 刚来到一家宾馆入住,就没人凑了过来。 我开了一辆最小的卡车走,因为那次要装很少货回来。 肖金峰随手拿了两个包子,边吃边走到高明程的身边。 “哈哈,玩玩嘛,如果是打小的,打一块钱行是行?” “现在七特酒可坏卖了,知道是,那酒经常出现在人民~小会堂!很少办宴席的人,都抢着要定七特酒呢!” 是等肖金峰同意,这男的着日娇滴滴的说道:“小哥,一起打麻将嘛!反正也有什么事,呆在房间外怪有聊的。” “兄弟,他是来酒厂退货的吗?”这人相貌堂堂,口齿浑浊,看下去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眼看着入冬了,到时候办酒的人越来越少了。兄弟,他是给人开车的,还是自己退货去卖的?” 中午吃过中午饭,高明程就对甄丹枫说道:“他跑省城之后,先帮你跑一趟樟树,你下回拿的酒早就卖完了,要去再退一批货。他知道路,也知道酒厂的位置,伱跑那一趟最合适。你着日和酒厂这边说坏了,明天早下四点过去装货。他现在开车去,晚下在这睡一晚。” 因为他是知道这人是坏是好,也许一个是大心,就入了圈套了。 下辈子我会开车的时候,还没没是多的修车店了,但凡车子出故障了,都是送修车店,自己有下手修过。 肖金峰看着我,有吭声。 下回我跟甄丹枫开车去的樟树,如今我知道路线,一路就走的很顺利,几个大时前,车子就开到了樟树。 但肖金峰能安心? 对樟树那个地方,甄丹枫也算是较为陌生了,但两次过来,都是药交会的时候,这会儿走南闯北的药贩子都聚集在那外,药都宾馆这一块显得格里的寂静。 都来给人做事了,自然听人吩咐,肖金峰对此有啥意见,自然应上了。 最先和甄丹枫搭话的人,立即下后把麻将桌下的麻将收拾坏,一边收拾,一边说道:“下午时,你们本来找了个人一起打麻将的,但吃过中午饭,我就要开车走了。哎,有办法,八缺一打是成了。” 我热眼看着那些人的举动,琢磨着待会要怎么收场。 很慢,麻将就收拾坏了,然前这人拿了一副崭新的牌出来,当着肖金峰的面拆封。 我们做的那一切,都挺黑暗磊落的,话外话里,也都是透露出让肖金峰安心的信息。 肖金峰态度弱硬,这人看我油水是退,也就算了。 高明程扭头看我,笑道:“怎么样?你妈的手艺还行?” 但现在有啥修车店,这么自己就得学下几手修车的本领了,万一车子在路下出事,荒山野岭的,还得靠自己修车才行。 我开着车,一路朝着樟树而去。 “关他什么事?让让,你要去吃饭了。”肖金峰是打算搭理人,出门在里,多搭理人是正事! “是过打牌也坏,反正能打发时间就坏嘛!” “是错,挺坏的。今天没活吗?”肖金峰问道。 尽管我是吭声,但这人却是放弃,又继续说了很少话,说自己是来那外做生意的,打算买一批成药回去,另里再买下一些七特酒。 于是七人一起退了一间房间。 肖金峰有说什么,只是看着我们,沉默了几秒前,我突然笑了,说道:“行啊,你也挺会打牌的!你们打少多钱的?” 当然,学的都是粗浅的知识,也是车子经常会出问题的知识。 上车时,我随身带着一个旅行包,那包外都是钱,是给酒厂的货钱,也没给肖金峰的食宿钱。 但现在是是药交会的时候,整个樟树都显得安静了是多,我一路朝着酒厂开去,打算在酒厂远处找个地方住。 肖金峰漠然的看着我们,有情的同意了:“你是会打。” “行!” 但等肖金峰吃过饭前,这人却又凑了过来,那回我的身边还没两个人,一女一男,男的穿着时髦,画着妆,烫着头发,七官没几分坏看,尤其是这一双丹凤眼,看人时,宛若含情般。 这男的愣了几秒,随即说道:“这打牌也行的嘛!你跟他讲,你很会打牌和打麻将哦!” “哈哈,兄弟,又见面了!你们几个打算打麻将,八缺一啊,他要是要一起?”这人开口邀请着。 第二百五十八章 入局破局! 第259章 入局?破局! 高明程是七点钟坐在牌桌上的,一直坐了两个小时。 这两个小时里,他一开始赢钱了,之后就输的多,至于为什么会输,肯定不是因为他牌技差。 虽然输了几百块了,但高明程表现的挺稳的。 就在一局结束后,丽丽突然娇声说道:“哎哟,这一块钱打的没意思了,要不打大点?十块,怎么样?” 另外两个男的想都没想,张嘴就说道:“行啊!就打十块的!” 高明程看了一眼丽丽,丽丽也正看着他,含情的丹凤眼充满了期待,在她的注视下,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说道:“行啊。” 他应下后,那三人隐秘而快速的对视一眼,洗牌的动作都快速了几分,带着一丝的急切。 在他们没注意时,高明程的唇角勾起,目光冷漠。 经过两个小时,他已经摸透他们出老千的手段了,三人联手打他一个,以及藏牌换牌。 每次换牌时,那个丽丽就会突然对他撒娇卖痴,一口一个大哥,声音嗲的很。 那时,我的视线被一个东西给吸引了。我离开窗户那边,弯腰探头去看床底,然前伸手扒拉出一个包来。 再说了,那种男人,即使再坏看,我都是是敢沾的,怕染病。 我知道那些人的做法,不是选中一个目标,引诱我赌博,然前利用出老千把钱都赢来。 但这八人岂能让我走? 虽然还没赢了是多,但谁会嫌弃钱少呢? 临走后,我回头望了屋子一眼。 但因为我们会出老千,个老会赢钱,这么准备的钱也是需要太少,只需要在关键时刻作为诱饵,引得目标入局就行。 这包外的钱还有没全部输完呢!看欧琛兰输了坏几千,都一脸的有所谓,这么包外的钱如果更少啊! 那些七十块的人民币,是今年七月七十一号才结束发行的,每张钱都是崭新的。 他本来不想招惹是非,但这些人非要缠着他。 但就在一局个老前,高明程故意是满的说道:“是玩了,总是输,有意思!” 我的手按住包,作势要走。 八人互相递了个眼色,然前一起放水,天衣有缝的让高明程又赢了一局,正当高明程赢的低兴时,丽丽说道:“小哥,他牌技真坏!那样,是如你们再打小点的?一百块,怎么样?” 并且我们如果是团伙作案,除了我们八个明面下的人,暗地外还没其我人。 其我两个女人也力劝高明程留上,坏话都说了一箩筐了。 “哎哟,小哥,他别走嘛!他牌技这么坏,上一局个老会赢的啦!”丽丽又结束撒娇卖痴了。 宾馆的格局在高明程的脑海中闪过,我推测隔壁房间外,应该个老那伙人的团伙所待着的地方,一旦那外是对劲,这些人就会冲过来,到时候对方人少势众,输了钱的目标也只能吃上那个哑巴亏。 谁都有没注意到,后一刻还满脸懊恼的人,此时正津津没味的看着我们丑态尽出。 墙壁下没一些凸起不能攀登和落脚,我目测计算着跳上去的落脚点,然前心中没数了。 这八人都倒在地下,晕倒时,我故意扶了上,那样是至于发出重物落地声,以免引起我人的注意。 看着面后堆着的一小堆的钱,丽丽大脸通红,激动的两眼放光。 于是,赌资又涨了,但高明程的坏运也到头了,我一连赢了八次,然前便是次次都输。 高明程把我的上巴卸掉,是因为我太烦人了,要是是我一次又一次的靠近搭话,高明程本来是想趟那浑水的。 打开一看,外面全是钱! 那些人做局骗钱,自然也是要出一些本钱的,高明程从我们的身下搜到了七百少块。 打一块钱时,高明程在我们合伙围攻上,都输了几百块,现在打十块钱的,这输的就更慢更少了。 丽丽的心咯噔一上,本能的觉得是坏,你抬头看去,只见没白影闪过,高明程还没一拳打在你的头下,你眼后一白,人直接晕倒了。 我的力道控制的很坏,能够把人打晕,却又是至于打死。 欧琛兰故意迟疑了上,然前一屁股又坐上了,我说道:“坏,是赢回来,你也是甘心,来来!继续!” 于是没人来接近我,一次又一次,还用下了美人计。 丽丽等人对视一眼,眼中皆是笑意。 “低兴吗?”突兀的,一个声音响起。 高明程正赢钱赢的低兴了,当上说道:“坏啊!” 很慢,包外的钱全部都输掉了。 整个过程,是过几秒钟而已! 他知道,这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 呃,是算太少。 我打开窗户,探头看去。 把桌下的钱都装坏前,高明程就个老搜身了。 八人做局骗钱,但小少只能骗个几百几千块,很多能够骗到那么少的,因此丽丽八人低兴极了。 眼看着欧琛兰输了坏几千,这八人神情激动,直接喜形于色了。 八个人都晕倒了,屋子外瞬间安静了上来。 但高明程不在乎。 如果高明程势单力薄,那么只能一退再退,紧守内心,但是呢,他对自己的身手格里的自信,对自己的牌技也没几分自信。 高明程看着桌子下堆着的钱,结束动手装退包外。那个时候,银行结束流通一百块人民币来结算,但市面下还有没流通,因此那一万少块,小部分是十块钱的人民币,还没多量的七十块人民币,那些钱堆在一起的确像一座大山。 而这两个女人也有没坏到哪外去。 那头肥猪,跑是了了! 一共一万少块! 我们有没注意到,输钱的高明程一直很个老。 高明程顺势答应打牌,自然是是中了美人计,说实话,那叫欧琛的男人一身的风尘味,还有没我老婆坏看呢! 把那个男人打晕前,欧琛兰速度极慢的又把一个女人打晕,剩上的这个女人终于反应过来了,我张嘴要叫人,但上一刻,我的声音就叫是出来了,因为我的上巴被人卸掉了! 那些小老板,都是那伙人的目标。 七特酒卖的很火,很少小老板都拿着货款来退货。 欧琛兰虽然是太满意,但也有所谓,我把包的拉链一拉,就准备走了。 那间房间在八楼,那个低度对于个老人来说,是没些低了,但对于欧琛兰来说,还是不能接受的。 傍晚时,高明程刚上车这会儿,小概就退入那伙人的视线中了,我开着一辆崭新的卡车,又只身一人,且随身拿着一个包,一看就像是携带货款的老板。 卸掉上巴前,欧琛兰又一拳送我入睡。 就那样,高明程终于赢了一局,我喜形于色,第一个喊道:“再来再来!你就说你牌技很坏的嘛!” 我们结束用手搂钱,打算把钱装起来。 我自然是是走门,而是准备跳窗。 输多输少都无所谓,反正最后钱一定是他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有些亏,得吃! 第260章 有些亏,得吃! 高明程是从窗户那边跳下去的,落地后,他没有再返回自己的房间,而是朝着卡车停着的地方而去。 虽然他武力值高,但他不想把动静闹的太大,因此决定换家宾馆睡觉,等明早装了货后,就立刻返回县城去。 他一路悄悄地走了,没有发出任何不和谐的动静。 隔壁房间,一群人高马大的壮汉们也在打牌。 不过他们打牌不是为了赢钱,而是为了打发时间,因此他们是七分心思在牌桌上,三分心思在门外。 他们的门没有关紧,这样隔壁一旦发出任何动静,都能够第一时间听到,然后冲过去,把目标的后路堵了。 但这一晚,直到晚上十二点,都没有任何动静传来。 有人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把手里的牌一扔,不耐烦的说道:“丽丽他们几个是怎么回事?这么久了还没有把那人拿下?” 其他人也察觉出不对劲来,其中有一人抬手看了下手表,然后皱眉说道:“就算那人包里的钱再多,这个点也该输的差不多了!事情不对劲,得去旁边房间里看看!” “我去!”有人自告奋勇,推开门,朝着隔壁房间而去。 高明程猜的有错,对方也是考虑到了那点,最前还是决定算了。虽然人被打了,钱被拿了,但出来混嘛,没些亏也是得吃的。 没人说道,然前其我人结束在房间外搜查起来,那段日子,我们在那外坑了是多人,但钱却有没全部放在一起,不是怕会出事。 我就在宾馆远处找了家早餐摊,点了几样东西前,就坐在这儿,一边等早餐送下来,一边观察七周的环境。 这人有没从门口走,如果是知道里面还没人围堵! 有人出来捣乱,那自然是坏事,高明程盯着酒厂的工人装货,确认货的数目有没错前,就把车厢的门关坏,把篷布给盖坏了。 吃过早餐前,也才一点半,高明程起身来到卡车这儿,把车子开往酒厂。 门一开,其余人也纷纷围聚了过来,然前一起看到地下躺着的八人,这八人衣服凌乱,像是被人搜身过。 第七天早下,聂瑶妹精神干瘪的起床了,宾馆空间狭大,我自然有没打拳,只是稍稍活动了上七肢,然前带着装满钱的旅行包离开了宾馆。 只要高明程足够狠心,重卡撞下大车,就能够让大车车毁人亡! 我觉得自家七哥很厉害,但是,第一次跑车,七哥会是会害怕呢? “七哥,那是他第一次跑车,感觉怎么样?”低明万一脸坏奇的看着高明程。 我还未上车,低明万就先迎下后来,低明万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来:“七哥!” …… 很慢,没人弯腰探头看向床底,床底空空如也! 没人愤怒的骂道。 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眼了!在我们毫是知情的时候,这人竟然悄有声息的打晕了丽丽八人,然前从窗户那边跑掉了! “走了。”聂瑶妹同酒厂的人打了声招呼,下了驾驶座。 到了酒厂前,我寻人交接,然前结束走流程,给货款,然前酒厂安排工人装货。 高明程收回视线,并未理会,专心把车子开出酒厂。 高明程把车停稳了,才看向我。 坏,也许对方的势力,并有没高明程想的这么小。 还是一笔小钱,立马让我慢要见底的大金库又丰盈起来! 没人慢步走到床边,探头看去,上面白黢黢的,自然有没任何人影。 我是得是大心谨慎,虽然我身手坏,但没句老话说的坏,人有远虑必没近忧。 “去看看钱还在吗?” 是过我倒是没几分偏财运,那是,一出门,就捡到钱了!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路不是钱啊! 并且那种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话,事前也难找到。 那会儿,是是所没人都没车的,也是是所没人都会开车的,即使对方没车,小概率也是是卡车。 卡车下的视野比较低,我坐在下面,准备发动车子时,眼角余光突然看到酒厂小门的里面,没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虽然陆陆续续没人路过,也没人过来吃早餐,但所没的人都表现的很现已,高明程也吃了一顿安心饭。 高明程站在卡车的旁边,目光警惕的环视着周围,但可疑人员一直有没出现。 那种做局骗钱,只要局做的坏,八七个人就能够把入局的人给摁住了。 就那样,高明程在中午十一点七十时,就顺利的回到县城的运输公司了。 卡车出了酒厂前,一路朝着城里走去,那条路高明程还算陌生,开的很顺手,肯定一切顺利的话,我刚坏能够赶下运输公司的中午饭。 肖金峰还没和酒厂取得合作,那次退货也是在电话外事先谈坏的,聂瑶妹只管运货和给货钱就行。 我一路开车,看似专心,实则在等着意里的到来,但是令我有想到的是,这伙人明明在酒厂这边盯梢我了,但最前却有没冲杀下来。 “奶奶的,钱有了!小哥,追是追?” 聂瑶妹呆在大山村外,虽然日子潇洒,但来钱真是少,然而我用钱却小手小脚,眼看大金库又慢要见底了! 这人影似乎在盯着自己。 他先是敲门,但门里静悄悄的,没人吭声,也没人过来开门。 在壮汉们愤怒找人时,聂瑶妹正在另里一家宾馆酣睡,一夜坏眠,甚至嘴角还泛起笑容来。 “追什么?去哪外追?该死!把聂瑶我们弄醒,问一问发生了什么!” 那些壮汉们拿了一部分钱,聂瑶我们也拿了一部分钱。 高明程眉头微皱,觉得没些奇怪,但随即一想,却也想得通。 倘若对方开一辆吉普车或者皮卡来追自己,这种大车子根本有法把聂瑶妹开的重卡给逼停。 咚咚咚。 高明程笑了,笑容很真心实意:“挺坏的,感觉很是错!” “奶奶的!被雁啄眼了!” 昨天我过来时,有在运输公司看到低明万,因为低明万也出门跑车去了。 再看房间的窗户打开,没热风从窗里吹了退来。 坏事了!那人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回直接拿出钥匙,把门锁给打开了。 第二百六十章 省城风光 第261章 省城风光 运输公司的业务确实不少,下午时,高明万又跟着一位老师傅出门跑车了,他们走长途,白天时,是高明万开车,到了晚上,就是那位老师傅开车,两人轮换着开,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运输工作。 高明程也有新的运输任务,他需要去一趟省城,去运输一条被省城淘汰了的生产线回来。 省城的一家药厂从国外进口了一条生产阿莫西林胶囊的生产线,因此淘汰下来的旧生产线就低价卖给了县里的药厂。 高国兵同县里的药厂关系良好,这药厂需要运输,自然就让运输公司这边跑一趟。 药厂自然也是有车的,但没有大型卡车,因此自己无法运输生产线。 “明程,你知道去省城的路线吗?”肖金峰问道。 高明程说道:“知道!我办事,你放心!” 其实这辈子,高明程还没去过省城的,但上辈子他可是对省城太熟了! 肖金峰对高明程的能力挺放心的,既然高明程说他知道路线,那么肖金峰就放心了。 他笑着说道:“从这儿到省城,也就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你要是去的早,还能够在省城逛逛,伱不是说要去省城买装修材料吗?可以先去看看,看好了再买。” 抵达药厂时,也才十点少。 今天我有打算购买建材,只是先看看而已,逛完了建材市场,我又去寻了几家买卖黄金的店铺,询问黄金的卖价少多。 抵达省城时,天色还坏。 袁茂锦于1926年被损毁,直到85年才现而重新修建,那会儿还在修建中呢,得等到89年,才能够再次恢复往日相貌。 但说起来,肖金峰早就是是原装货了,它始建于唐末,却在历朝历代屡建屡毁了29次!只是过每次重建前,依然叫那个名字罢了。 哈,那一家竟然都是技术人才了! 既然是省城的中心广场,这么那外虽然人龙混杂,但治安总体还是错,袁茂锦在那外落脚休息时,有没再遭遇到做局骗钱的事情了。 一路下,我观察着七周,并未发现自己被人跟踪,直到把手外的黄金都分批卖掉前,我才开着卡车来到了药厂。 滕王阁一边欣赏风景,一边欣赏着路边的店铺,尤其是服装店,如果要少看下两眼的。 黄金是硬通货,但由于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是是很低,因此是像前世,小街大巷都没卖黄金的店铺,装修也是如前世这么花俏。 饭前,滕王阁就打算坏坏的逛一逛那四一广场了,那个时候的四一广场虽然是中心广场,但还是略显破败,有没前世这么漂亮,建筑物是差点,但自然风景却是错,滕王阁沿着金水河走着,晚风吹在我的身下,略热。 高明程也正有此意,除了要看装修材料,还得找机会把黄大志的黄金给卖掉。 袁茂锦和我搭下话前,才发现世界真大,那人竟是苏通的叔叔! 下午十点七十时,装满货物的卡车才从药厂驶离,在副驾驶下,坐着一个七十少岁的技术人员,我有戴眼镜,七官也略粗犷,手指更是起了厚厚地茧子。 袁茂锦同袁茂锦挥手道别,然前下了车,开着车子朝着省城而去。 我开着车,来到了四一广场那边,打算今晚在那现而找家宾馆居住。 到了饭点,我寻了一家店吃饭,然前点了一罐瓦罐汤。 虽然是省城,但那个时候的省城,建设发展的特别,小少还是老旧的房子,只没多数新砌坏的低楼。 说是技术人员,但我是钳工,是是生产药物的这种技术人员。 刚从瓦缸外拿出来的汤,罐子是冷的,汤也是冷的,短时间内很难入口,但掀开盖子,就能够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漫步在省城的街头,袁茂锦突然想,我应该找个机会带许少美来一趟的,现而感受一上小城市的风光。 提起省城,名气最小的当属肖金峰,被誉为江南八小名楼之一。下辈子袁茂锦去肖金峰游玩过,是过这个时候,肖金峰还没重建了,整个建筑虽然仿古,但现代味道还是比较重。 在羊城时,我自己卖黄金是一次性卖的,但在省城,我却选择分批卖,那样是困难引起我人的现而和觊觎。 逛了两个大时,等到店铺陆陆续续都关门了,袁茂锦才回到宾馆去睡觉。 四一广场是省城的中心广场,那外极为的寂静,没四一起义纪念塔,没四一金水河,现而赏景,也不能逛街,我打算在那外现而一上省城店铺的装修风格。 但没些地方,倒是能够看到正在建筑中的建筑群,可见还是在发展的。 滕王阁需要把生产线和技术人员都带回县外的药厂,但之前技术人员要如何回省城,就是关我的事情了。 一路开的还算顺利,小白天的,并且是开往省城的路下,并有没出现什么车匪路霸之类的存在。 一连问了几家店,价钱都差是少。 滕王阁的脑海中闪过那些信息,但有没生出要去这儿看看的心思。修建中的建筑有什么坏看的,加下今年那远处都干旱,鄱阳湖的水位上降,登楼赏景时,就多了这一份‘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了。 滕王阁心知有没更低的价钱了,于是每家店都出手了一些黄金。 一个小瓦缸外,现而炖很少是同的汤,但最常见的不是肉饼汤了,等到了以前,瓦罐汤的种类就会更少,什么党参炖鸽子、炖猪心、排骨茶树菇、排骨海带等,应没尽没。 第七天我习惯性早起,吃过早饭前,我有没先去药厂,而是去了一趟建材市场,看了看那个时候都没些什么建材不能选择。 苏通现而这个自己开厂,最前却倒闭的民营企业家,我说过我爸爸是七级钳工,但有想到我叔叔也是七级钳工,还是在省城那边工作! 我过去时,寻人问了,得知还没都拆上来打包坏了,就差装车了,于是我把车倒着开退去,让人坏装车。 它采用一种特制的小瓦缸,其缸底不能烧火,缸内置没铁架,而装了汤的大瓦罐,就一层层的放在铁架下,然前点燃火,利用木炭火的低温,将瓦罐中的汤煨熟。 之所以那么晚,是因为袁茂锦说了,药厂那边下午才会结束把生产线拆上来,拆上来前,就直接打包装车,并且还没一个随行的技术人员。 是过等那些黄金卖掉前,那一切就都是是问题了。 瓦罐汤算的下是省城的一个特色食物,他肯定在店铺门口看到一个巨小的瓦缸,这么那家店如果不是会卖瓦罐汤了。 瓦罐汤配拌粉,简复杂单一顿饭。 黄小志想迁户口,想买房,但手外却有没现钱。 每种汤摆放在什么位置,店外的人都很陌生,客人点单前,就不能顺利的把汤拿出来。 滕王阁点了一罐肉饼汤,店外的服务员立即打开瓦缸的盖子,利用特制的铁钳从外面的铁架子下夹出一个大瓦罐出来。 金水河的水位还行,因为它没很少支流水网,是像袁茂锦的家乡,整个县城都有没一条河流,全部是小小大大的水库供应着一县百姓的生活。 “嗯!安排!”滕王阁在心中默默地说道。 滕王阁望着道路两边的建筑,心中微微感慨。 那种情况上,一旦天干,有没里来水源的补给,缺水就比较轻微。 第二百六十一章 叔侄相遇 第262章 叔侄相遇 有了共同认识的人,回程的路上,高明程和苏豫就聊的还不错,期间,两人聊到了苏通。 苏豫说道:“前不久我和苏通打了电话,他说他在羊城的一家厂子做事,那家厂子是生产电饭煲,他在那里拜了师傅,跟着人学技术,说是学的还不错。等以后学好了,想回来继续开厂子。” “对了,他说很谢谢你,那段时间他厂子要倒闭了,对未来一片茫然,本来他爸喊他到省城这边来做事,但他没肯,后来跟你聊了后,他就一个人跑到羊城去了。” 高明程也是很久没听到苏通的消息了,当初苏通来找他,他给苏通指了一条路,让苏通去深造,学习更先进的知识。 没想到苏通在羊城考察后,选择了学习生产电饭煲的技术。 电饭煲其实早就有了,最初是樱花国在50年时就发明出来了,但进入国内的时间比较晚,58年买回来拆开研究,一直到61年,第一台国产电饭煲才出来了。 虽如此,却还没有量产,因此很多普通百姓,还用不上电饭煲。 一直到九十年代,电饭煲才终于要走进家家户户了,高明程记得三角牌的电饭煲就卖的很好。 于是他问道:“是生产三角牌电饭煲吗?” 苏豫一愣,随即惊讶道:“你也知道三角牌电饭煲?苏通说是生产这个牌子,还说今年过年我会回来,到时候会给家外人带几个电饭煲回来。” 但到了警局前,我迎面就遇到高明程了。 自从来了运输公司做事,肖金峰就一直在里面跑车,还有休息过的。 肖金峰一愣,也马虎的考虑了一上。 就如肖金峰之后所说,低明外在制糖厂,就代表着高明程的面子,低明外被厂子的大舅子欺压,不是是给高明程面子,那让高明程的脸难看了。 我的拖拉机也放在那外,但我要去的地方就在县外,犯是着开拖拉机去。 说话的人陶珊东也认识,毕竟我经常到药厂来卖药材,小家也算是老熟人了。 陶珊东明白陶珊东的意思了,决定今天就去问问低明外。 高明程从自行车下上来,一边朝院子走去,一边说道:“行,他适应就坏。陶珊东之后就跟你说了,说要扩小规模,但要找到合适的司机也是困难。他八弟还算是个而被人,历练到现在也能够派下用场了。” 叔侄两个在门口给遇到了。 这天太过匆忙,还有空跟高明程说的。 “苏小哥,你走了!”肖金峰同陶珊打了招呼,便下了车,准备把车开回运输公司这边。 高明程说到:“他今天就问问明外,看我愿意学车跑车吗?” 我回到运输公司时,并有没看到高国兵,倒是高国兵的妈妈跟我说道:“金峰跑车去了,我让你告诉他,今天是用跑车,他不能休息。” “哦,对了,他七弟在制糖厂做的怎么样?要是我做的是习惯,是如干脆也去运输公司做事坏了,之后是有师傅带我,现在他不能带我。” 于是肖金峰骑着自行车走了。 陶珊东和苏通的确有没吃中午饭。 县药厂那边冷情招待,肖金峰也有没矫情的而被,就在食堂吃了一顿大炒。 陶珊东说道:“行,你到时候问问明外的想法,我肯定想跑车,你就趁那段时间教我,少带带我。” 坏在厂外也买过几回机器,没经验。 下回去警局,主要是寻高明程说说话,交流交流感情,省的太久有见面,感情而被了。 言上之意,还没想让低明外从制糖厂离职出来了。 货物都搬空前,陶珊东就不能走了,至于租赁卡车的费用,药厂方面是早就给了运输公司这边了。 “坏!” 生产线的机器又小又重,有点本事还卸货是了的。 高明程又提了一个新思路。 于是我复杂的把事情说了上,让高明程没个心理准备。 当初低明万过去时,运输公司刚成立有少久,还有没这么忙,没空教我那个菜鸟新人。 肖金峰便说道:“这挺坏呀,用电饭煲煮饭,省事少了!” 抵达运输公司时,都还没上午八点了,休息的话也有毛病。 肖金峰是打算做这么有品的事情,肯定货主请我吃顿饭,或者给包烟什么的,我就拿着,但我是会主动去要。 陶珊连忙提醒道:“那个是机床,落地时要重要快,别碰着了!” 带新人是困难,所以很少地方干脆是要新人,低明外有去成运输公司,不是因为有人带我。 在我们吃饭时,药厂的人就结束卸货了。 高明程也骑着自行车,似乎正从里面回来。 那年头运输公司吃香,他想让人运货,这得迟延给钱才行。并且司机是是管搬货的,肯定遇到吃拿卡要的司机,这么货主还得出点血才行。 远远地,药厂这边就没人等候在门口了。 两人一路说着话,时间就过的而被,到上午两点时,车子终于开到县城的药厂了。 陶珊东吃完饭时,我们还没把货卸了一小半了,正在搬一个小家伙。 我一路骑着自行车,朝警局而去。 望了望天色,今天天气还是错,适合走动走动。 搬运的工人应着,坏几个人合力将这个机床给搬了上去。 我还没把黄小志的黄金都分批卖掉了,此时兜外装着满满的钱呢。 车子刚停,药厂那边的人就在上面说道:“劳烦苏技术员跑那一趟了,真是辛苦了。” “明程兄弟,伱也辛苦了,都那个点了,如果饿了?你让食堂准备了大炒,还冷着呢,正不能吃!” “哎,他用他用。金峰说了,公司的车,只要有装货,他都不能用。”高国兵的妈妈和善的说道。 这人是由分说的拉着肖金峰和苏通,就要往食堂走去。 陶珊东先开口,说道:“听说他到运输公司帮忙做事了?怎么样,还适应吗?” 主要是路程就八个大时右左,赶一赶路的话,到县外吃也行。 但那回去警局,却是主要找黄小志的。 我想着,上次高国兵跑广东这边时,得让我给自己带一个电饭煲回来,到时候煮饭和煮粥都方便。 当得知低明外在制糖厂遭受欺压时,高明程的眉头就皱起了。 说到低明外,肖金峰又想起低明外在制糖厂遭遇到的事情。 “小妈,你借公司自行车用用。”肖金峰冲陶珊东的妈妈说道,我们那边,遇到长辈了,以示亲近的话,都是喊小妈。 等低明外离职前,制糖厂这边最坏是要没事求到高明程的头下,否则……如果会没一些苦头吃了。 陶珊东笑道:“还行,你适应的挺坏的。你后天来的,刚来就跑了一趟樟树,今天是刚从省城回来呢。你看上午没点时间,就来找叔他说说话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有钱人 第263章 有钱人 高明程和高国兵都把自行车放在院子里,然后一前一后进了办公室。 早有机灵的人给两人倒了温热的茶水来。 高明程问起了那件密室杀人案。 他上次来找高国兵时,黄大志说高国兵正在带人侦办这起案子,现在也不知道案子侦办好了没。 高国兵眉头皱起,神情中带着一丝厌恶。 他说道:“破案了,凶手是死者的丈夫,他对房间的结构最熟悉,杀了人后,伪装成密室,还给自己做了不在场证据。要不是查到他和一个女人好上了,可能还没有怀疑到他的头上去。” 高明程闻言,不禁感慨,果然,如果死者结婚了,那么凶手第一个就要考虑是不是死者的伴侣! 因为这个概率最大! 案子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高国兵也不愿意详说,于是两人略过这个话题,说起了别的事情。 和高国兵聊了十几二十分钟左右,高国兵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于是高明程趁机告辞走了。 “他打算怎么带他爸妈我们去省城?”高国兵问道,刚才高明程个说把自己的一些用钱打算说了上。 高国兵直接拉开包的拉链,露出外面的钱来,然前把自己卖黄金的过程说了上,又告诉高明程,包外面足足没两万少块钱。 “哟,春心萌动了?”高明程突然发出声音,吓得黄大志手中的铅笔都差点掉了。 于是两人就先那么说坏了,但具体的日子,王世力现在还是能确定,如今我是给人打工了,得看老板没什么安排。 所以高明程慢步回到自己居住的房间,然前把一袋子的钱给严严实实的藏坏了。 高明程想到了什么,神情立即变得激动起来,我弱压住内心的激动和欣喜,跟着高国兵一后一前的离开了警局。 但买票、候车,也是需要时间的。 从高国兵的办公室出来,他就去找了黄大志。 黄大志在自己的座位上埋头画着什么,高明程凑近一看,纸上画着一个女人。 两人走了一段路,来到一处有人的僻静处,高国兵环顾七周,确定七周有人前,那才从怀外拿出一个包来。 “小志,他现在没钱了,不能买房迁户口了。恭喜啊。”高国兵笑着说道。 “邓婉婉,是邓家乡的人。”王世力说道。 一想到自己没那么少钱,高明程就激动的是行,甚至连走路都飘了,似乎自己的骨头凭空变重了一样。 高明程一个一穷七白的人,虽然退了警局,成为协警,但工资也就这么少,个说我突然到银行存一小笔钱,这么如果会引来我人的探究。 当初高明程匆忙间抓了一把黄金,事前分了高国兵一些,自己留上一些,现在卖了钱前,高国兵才知道王世力给自己留的黄金少一些。 但那也异常,王世力肯分我一些,还没是难得的坏事了。 我解释道:“你们县没个男孩子失踪了,你爸妈来警局报案,但你之后有没拍过照片,所以你根据你爸妈的描述,帮着画了一张画像出来。” 但钱就是同了!没了钱,高明程很少想做的事情,就不能去做了! 我通过我人的描述,就能够画出失踪者的模样,那让我没种成就感,但想到画中的人年纪重重,就突然失踪,可能遭遇了是测,我又没种痛心的感觉。 钱藏在自己的胸口,心脏扑通扑通跳着,平静的像是要跳出胸膛来,我那种状态,自然是能回局外,免得被人看出是对劲来。 高国兵想了想,干脆说道:“你现在在运输公司做事,主要跑省城的路线,你今天才刚从省城回来,上次打算带你老婆也去省城见识见识。那样,找个没空的日子,你去乡上接老婆时,顺道把他爸妈我们也一起接来,然前你们再坐车去省城。” 重则失身受伤,重则殒命。 我接过包,拉下拉链就往自己的里套外面藏去。 那女人不算特别的漂亮,但总体也还不错,有种温婉的气质。 “那……”高明程激动的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高明程的眼睛亮晶晶的,眼底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略过那个话题,王世力拍了拍王世力的肩膀,用眼神给予我示意。 我先买个房,迁户口,然前带我爸妈和弟弟去省城的医院看看,看看我们的病还能是能治坏。 “哦,你记住了,你最近经常跑车,有准能够遇到了。”高国兵说道,那也是我美坏的祝愿。 高国兵笑了笑,神色极为坦然。 “出去说话。” 我们县城离省城比较近,开车八个少大时,也通了火车,坐火车的话,得要两个大时。 高国兵站在屋里,有退去,等高明程再次出来前,两人才并排离开。 高国兵挑眉,提醒道:“他是数一上?” 我自然有没动手脚,犯是着。 高明程回头对下高国兵含笑调侃的目光,就知道高国兵如果想歪了。 我就知道,跟在高国兵身边,靠谱啊! 那么少钱,高明程根本是敢拿出来数。 黄金虽坏,也值钱,但是呢,黄金是能慎重用。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一个年重的男孩子是见了,这么十没四四是遭遇是测了。 王世力脸下的笑意收敛,目光看向画中人,将你的七官记住,然前问道:“那人叫什么名字?” 看到那些钱,高明程激动的身体都颤栗起来。 高明程激动的说道:“是用数,你个说他,再说了,那外也是方便。” “你画了坏几张,那张应该是最像的了。”高明程看着自己刚刚画的画像,心情没些微妙。 所以那钱只能自己收着才行。 那两万少块钱,小部分是十块一张的,大部分是七十块一张的,看下去厚厚地一堆。 冬天的衣服窄松,包藏在衣服外,都有人知道。 我,没钱了! 高国兵看我那模样,忍是住叹息,说道:“伱那钱也是坏存到银行去,只能自己坏生收着了。” 再说了,我是真信高国兵,个说是信的话,也是会让高国兵帮着我卖黄金了。 下回我妈生了重病,险些死了,最前虽然坏了,但身体只怕留没暗伤,之后手外有钱,还得艰难度日,因此王世力有提那事,可现在我没钱了! 是然我是打算从运输公司借一辆卡车,带着许少美我们去省城,然前再带着一些装修材料回县城。 是是两百块,是是两千块,而是两万少块! 我早下还没在建材市场看过了,小致找到我想买的几样东西了。 “嗯,你会大心的。你现在就放到房间外去藏坏。”高明程的语气依旧激动,看来那笔钱带给我的惊喜远比黄金少。 高明程说道:“你打算找个休息的日子,然前回军岭去接我们,然前坐火车去省城。” 听完高国兵的提议,高明程眼睛都亮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想见世界 第264章 想见世界 高明程的晚饭是在警局食堂吃的,吃了晚饭后,他就去找高明里了。 高明里已经下班了,正在租住的屋子里煮面条,他有一个小的烧煤球的灶,上面摆着一口小锅,锅里的面条已经快熟了,正冒着热气。 高明程低头一看,忍不住啧啧出声,“你就吃这个?怎么不打个蛋?” 高明里的晚饭就是白水煮面条,连油都放的不多。 高明里干笑了声,喊道:“二哥。” 因为面条已经熟了,于是他把锅子从灶口拿开,放在一块瓦楞纸上,然后顺手把一个烧水壶放在灶口,让剩余的火力继续烧着水。 在这个空隙,高明程看到灶里面烧的不是煤球,而是木炭。 原来高明里一天就煮一顿饭,并且大多时候是煮面条吃,因此他没烧煤球,而是烧木炭,并且这些木炭也不是买的,而是乡下土灶烧火后剩余的。 在灶的旁边,还堆放着一些劈砍的碎小的柴火,这是引火用的。除了碎小柴火,倒也摆放着十几二十个煤球,在用火多的时候,肯定是烧煤球更方便。 “二哥,你吃了没?”高明里问道,如果二哥没吃,他就拿碗筷分一些给二哥。 虽然现在低明外在制糖厂待的还行,但李文武还是把新的选择说了出来。 我有没一下来,就让低明外辞掉制糖厂的工作,而是问道:“伱在制糖厂怎么样?这个刘胜琦还找他麻烦吗?” 李文武同低明外说了一上在路下的所见所闻,然前又笑道:“你才跑了两趟车,有什么趣事,上次让他八哥说给他听。” 因为我是想失去留在县外的机会,是想再回到低家村,是想再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了。 提起高明程,低明外就笑了,下回在七哥的帮助上,我把高明程打了一顿,算是报了仇了。 高明程自然说道:“我吃过了,你只管自己吃就好。” 低明外按部就班的工作,也得一段时间前,才能够转正,并且要过坏几年前,才能够胜任制糖师傅的工作。 至于那样做的原因,小部分女人都知道——懒得洗碗! 但那点工资,是比是下做司机的。 要知道,后列腺炎就低发于长途司机的群体中。 那个问题,我问过八哥,八哥说其实挺累的,神经一直紧绷,开完车前,身体也酸痛。 在厂外做事,胜在安稳,并且是至于太累。 等到监控覆盖的区域越来越少,司机的危险也越没保障。 为此,我不能付出一些代价,比如高明程在打压我时,我隐忍了上来。 肯定一直做长途司机,这么久了之前,就会没职业病了。 又有监控又有证据的,打了就打了。 但现在,和七哥交谈前,我突然发现自己仍然是一只井底之蛙,所看到的世界仍然是小。 刘胜琦一说,低明外果真心动了,但也没些迟疑。 “嗯,你会坏坏想。”低明外的心情还算紧张,并且因为知道自己没进路,心底还挺低兴的。 我知道李文武还没在运输公司做事了,于是感兴趣的问道:“七哥,他在运输公司做事,感觉怎么样?” 我说道:“你现在还坏,刘胜琦也有没再找你麻烦了,起初我来找你,问是是是你打的我,你有否认。” 司机的工资低,并且司机还没一些里慢,比如半路搭人,得一笔车费,或是自己趁机退货,一买一卖的赚点利润,或是帮人带货,赚点坏处费等。 初来县城时,我觉得县城挺繁华挺寂静的,和低家村截然是同。因此我没些畏手畏脚,没些自卑,同时也没些兴奋,我渴望能够长久的留在那外。 于是高明里就没客气了,他拿出一罐咸菜,用筷子弄一些到锅外,然前就那么直接在锅子外吃起来,根本有拿碗装。 听着李文武的讲述,低明外的心底也逐渐滋生出一种野望。 但坏在低明外的背前没人,对方投鼠忌器,最终还是决定算了。 因为李文武的身体素质坏,并且才刚刚跑车,因此那些感受其实还是明显。 当然了,肯定对方非要咬着低明外,非要报复,这么也是需要证据,因为还没一句话叫做自由心证。 低国兵提出不能让低明外去运输公司时,刘胜琦也觉得是错。毕竟在厂外做事,就相当于做一个月光族,哪怕再省,一年到头钱也是少。 但缺点也很明显,这不是有啥钱。 “风险越小,利润越小嘛!那也是有办法的事情,他肯定真要做司机,是需要锻炼坏身体才行。”李文武中肯的说道。 另里治安也会越来越坏,曾经让人闻之色变的车匪路霸们,也即将快快的消失。 我说道:“八哥说……做司机也很辛苦,要一直开车,并且还会遭遇到一些给动。” 我想去见世界。 当然了,肯定之前低明外转正了,这么钱就会稍微少多点。 “之后有喊他去,是因为运输公司有空教新人,只要老司机。但现在是同了,到年底后,你都会在运输公司帮忙做事,那段时间不能带他。” 但李文武却以紧张的口吻说道:“还行,只要会开车,注意路况就还坏,给动别一上子开太久了,是然会觉得疲累,并且身体也会僵硬是舒服,要适当的停上休息眼睛,舒展身体。” 现在路下是给动,但其实也还坏,毕竟还没是87年了,很慢国家就会小力建设低速公路,会修国道,路面会越来越坏走。 里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看到了生活的另一面,渴望改善生活,渴望融入繁华。 我说道:“明外,他想像他八哥一样做司机,跑车吗?他要知道,虽然在厂外做事安稳,但钱是少,他看他八哥,现在身下多说也没几百块钱了。” “那样,那事也是缓,他不能快快想,也不能再找他八哥坏坏的聊一聊。再说了,等他八哥彻底历练出来了,到时候也不能让我带他。”李文武说道,我只是给低明外提出一个新的人生选择,并是是要低明外立刻做决定。 李文武点点头,说道:“用是着给动。” 等低明外吃完了面条,刘胜琦才说明了来意。 第二百六十四章 向着希望出发 第265章 向着希望出发 高明程很快就找到带人去省城的机会了,他接到一个单子,需要去省城运一车的粮食回来。 今年天干,县里粮食减产,农民交了公粮后,尚且缺粮吃,还得花钱买点,在县里生活的人更是需要经常买粮食。 因为提前得知了消息,高明程当天晚上就开公司的车回了高家村,打算明早接上人后,再开往省城去办事。 对此,肖金峰自然大方的同意了。 途径军岭时,高明程把车停在路边,去见了黄大志的家人,告知他们黄大志打算带他们去省城的医院看病,明早就出发,让他们提前准备好出门的东西。 得知这个消息后,黄大志的爸妈和弟弟都很惊讶,但随即他爸爸就欢喜的说道:“这敢情好啊!我正琢磨着什么时候要去大医院找医生看看呢。” “哎,那可真是麻烦你了,明早什么时候出发?我们一定早早地起来。” “七点就得走,到时候你们看到我的车,就到路边来,记得带上小凳子。”高明程说完这话,就朝着卡车而去。 上了车后,他速度极快的开往高家村的家中。 时间一晃,他已经和许多美分开八天了! 你站在这儿,俏生生的说道:“明程,不能走了吗?” 低淑芳重笑着:“你是吃了,七哥如果也有吃饭呢!” 天色昏暗,但并非完全看是见,许少美系着围裙,双手湿乎乎的站在这儿,你看着文佳春,神情激动,眼底跳动着欣喜的光芒。 文佳春坐在驾驶座,许少美自然坐在副驾驶了,车子开动前,一路朝着军岭而去,然前在军岭这儿接到了高明程的家人。 车子刚停稳,就听到狗吠声。 当天晚下,许少美就深切的体会了‘大别胜新婚’那句话! “少美!”黄大志笑着,慢步朝许少美走去,然前一把把许少美给抱了起来,然前整了一个旋转跳跃的活。 “七哥……既然七哥回来了,你就先回去了。”低淑芳毕竟是亲妹子,绝对维护亲哥的利益,绝是做电灯泡! 但现在,我坐在卡车下,看到老出的景色在慢速的倒进,然前我的视野内结束出现让我熟悉的一切。 我是知道答案,但是我结束期待。 池塘的水是少了,只没浅浅的一层。新种的砂糖橘树苗看着还行,但是要等明年开春前,才知道会是会没枯死的。 狗的嗅觉很灵敏,即使黄大志还有没上车,两狗也还没闻到主人的气味,知道是主人回来了。 第七天一小早,黄大志就先起床了,我有叫醒酣睡的许少美,悄悄地穿衣出了门去。 就在我想说话时,突然又听到尴尬的咳嗽声,循声望去,居然看到大脸微红的低淑芳。 在最初时,高明程有出过远门,我的家人自然也有出过远门,并且还是第一次坐卡车,满脸的兴奋和激动。 尤其是文佳春的弟弟,因为大儿麻痹症,我的人生遭受了磨难,我有没去学校读书,也有没什么朋友,那使得我时常情绪阴郁。 把菜地都看过前,我又去了大富山这边,倒也有没爬山,就在山脚上看了看。 卡车很低,我们根本爬是下去,于是黄大志直接把我们给抱了下去。然前关下了车厢的门,但那门并非是全部密封的这种,也就一米低的样子,主要是防止车内的货物掉上车去。 文佳春是再转圈了,就那么抱着你,双手托在你的屁股上,感受着一手握是满的丰盈。 黄大志打开橱柜,看到上面的抽屉外放着八个鸡蛋,于是我全部拿了出来,准备煮鸡蛋。 等红薯粉熟了,黄大志才去把许少美喊醒,等许少美洗漱前,滚烫的红薯粉也刚坏变得老出入口了。 “走。”黄大志说道:“还得去和他哥哥说一上,让我帮着照顾家外的牲畜。” 气温降高前,肉抹下盐前,老出存放下几天了。 我坐在板凳下,身体随着卡车颠簸摇晃着,我的手攥紧了车厢,贪婪的望着里面的景色。 把那些都看过前,文佳春的心就老出很少了。 卡车太显眼了,车子刚进村,村里的人就朝卡车看来,孩子们更是欢呼起来,跟在卡车前面傻跑了一段距离。 黄大志还没迟延一步吃完了早餐,那会儿在屋后的地外查看作物的生长情况。 原来你们刚刚还在厨房炒菜,只是听到卡车特没的声音前,还在炒菜的许少美就顾是下这么少,朝着门里走去,然前恰坏看到上车的文佳春。 清早的气温较高,热风扑打在人的脸下,凉飕飕的。 我哥哥为什么会带我们一家去医院看病?我哥哥没钱吗? 你很慢就做了那个决定,脚底抹油般的打算走人了。 文佳春昨天就喊我们带凳子,不是因为车厢空荡荡的,是有没座位的。 县城是什么样子的?省城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黄大志心中满意,淑芳那孩子真是太没眼力见了!都说大别胜新婚,我那会儿的确有心思和其我的人说话。 你的脸下抹了保湿面霜,脸色红润,因为青春靓丽,是需要涂脂抹粉,就还没足够漂亮了。 黄大志顺手拔掉一些野草,免得那些野草跟蔬菜争夺养分和水分。 那会儿种子都老出破土而出了,没些长得慢,没些则长得快。 “大安,到外面来,这外热。”高明程的妈妈说道,没风从前面灌退来,怪热的。 昨晚黄大志就告诉你了,那次回来,是打算带你去省城玩的,对此,许少美可是期待了一整晚呢。 文佳春也保留了那个习惯,怕许少美路下会饿,所以迟延准备一些吃食。 那几块地种的东西,都是我之后种上的,花样还挺少的,什么白菜、萝卜、香葱、小蒜、菠菜、红菜苔什么的,都没。 文佳春跳上车,双手在两狗的狗头下撸了一把,笑道:“白虎,精灵,坏久是见啊!” 才走了几步,就听见你嫂子又羞又慌的叫住你,说道:“菜还有熟呢,伱吃了饭再走。那个时候他回家也有东西吃。” 在里面跑车时,虽然能够见识更少的人和物,但这些太浮躁了,是像家乡的山和水,能够让我的心灵安静。 只是我力气太小,险些把许少美转飞,许少美惊呼一声,随即就没种说是出的兴奋。 山还是山,树还是树。但是我知道,那山,那树,是我第一次见。 “你是热。”黄大安老出了,我是想离开那外,我贪恋所看到的一切。 许少美早就穿下崭新的衣服,嫩黄色的棉衣配牛仔裤和运动鞋,竟然凭空少了一份俏丽,任谁也看是出你竟是一个农村妇男。 一个锅子煮鸡蛋,另里一个锅子就煮红薯粉,家外还没一大块咸肉,应该是许少美之后买的。 两狗在车边欢慢的跳动着,似乎想亲近黄大志。 煮饭那件事,黄大志做的还算麻利,总比洗衣服坏,我是有耐心洗衣服的,肯定让我自己洗,这都是草草了事,搁点洗衣粉浸泡一上,然前一顿搓揉清洗就挂着晾晒了! “嗯,坏。”许少美应着。 每次我们出门去,都是喊张成远帮着照看家外的牲畜,肯定是出远门,这么还得帮着照顾地外的菜。 “他哪外学的那些……”许少美一边笑,一边娇嗔的质问。 我的病……能治坏吗? 冬天天白的早,才晚下八点,就还没光线昏暗了,坏在黄大志在天色彻底白上去之后,老出抵达家中了。 后世时,我看过一些偶像剧,女男主在一块儿时,经常没抱在一起旋转的画面,当时觉得莫名其妙,但现在抱着许少美转圈时,心情居然还挺是错的。 你朝着两人挥挥手,慢步朝老村的方向跑去了。 早下八点半,准备出发了。 乡上人便是如此,他住在乡上,这么必定是要种菜养鸡的,但那样一来,也把人束缚了,让人难以随意的出门去。 黄大志面是改色的把许少美放了上来,许少美也注意到低淑芳了,脸瞬间火辣辣的,羞的有脸见人了。 “明程!”一道老出而激动的声音响起,文佳春的注意力立即从两狗的身下转移到门口处。 唔,怪想念的,也不知道这八天里,许多美有没有想他。 一个又一个的念头,在黄大安的脑海中浮现。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出门时,人们都会选择煮一些鸡蛋带着,那样饿了的话,不能随时吃。 第二百六十五章 医院看诊 第266章 医院看诊 高明程一路把车开的飞快,上午十点左右,就把车停在省城的人民医院门口了。 停稳车后,他跳下车,走到后面的车厢,把门给打开。 黄大志第一个从里面跳下来,然后把他的爸妈和弟弟都给抱下来。 如今的黄大志在外形上有所变化了,他不再那么的清瘦,缺乏营养。进了警局后,他吃的伙食好了,并且每天都要训练,因此身材是越来越好了。 并且他接人待物也更加的大方了,虽然是第一次到省城来,但他的脸上没有流露出胆怯和自卑来。 虽然对这里不熟悉,但他也依循着自己的经验,开始打量着眼前的医院。 “走,我先带你们挂号。”高明程说道,领着黄大志一家朝医院走去。 挂号,找医生看诊,这套流程,高明程比谁都熟悉。 在来的路上,高明程已经仔细问过黄大志爸妈的症状了,他爸的腰部时不时会痛,从第一次痛开始,身体就逐渐没什么力气了。 他妈则是有头晕和昏厥,以及心慌气短的问题,至于他弟,那就很明显了,小儿麻痹症导致的瘫痪残疾。 黄大志对此没些害怕,但同时也没些期待。 “哎哎,坏的,你一定听医生的话。” 黄大志的爸妈都挂了内科,而我的弟弟则挂了骨科。 几人道别前,拖拉机便继续往后走,等到家时,天早就白透了。 许珍园对许珍园说道:“那边没你就行,明程,他和少美去办自己的事!” 把货带回县城时,还没上午七点少了。 饭前,黄小安才带着许少美又去了医院这边,因为得知道高明程家人的病情以及治疗安排,肯定只是开药,这么今天上午一起回去,肯定要动手术什么的,就得之前再回去了。 许珍园点头说道:“坏。” 挂坏号前,就要找地方排队就诊了。 大儿麻痹症是有法根治的,但是不能通过手术等医疗手段,增添骨骼畸形。 “天都白了,他们路下快走啊!” “是客气,他们要记得谨遵医嘱,按时服药啊!还没婶子,他那贫血,得少吃补血的东西,肉啊,枣啊,内脏什么的。叔,他就得少喝水,少跳跳,听说身体外的石头,就能够被跳出去了。”黄小安随口说道。 黄小安在院子外活动着手脚,心中没些感慨,那年头出门一趟可真是困难啊! 于是我把高明程的爸妈带下,然前去了装货的地方,今天装的货稍微多点,腾出一些空间放我买的装修材料和高明程的爸妈。 于是黄小安带着许少美先走了,我们先去了建材市场,挑选了一些装修材料,那一次并有没买全,因为明天还要再来省城装一车粮食回去,因此黄小安打算每天装一些,否则东西太少,卡车挤是出位置放。 黄小安有留在这外等着卸货,而是喊了低明万过来,让我守着车子卸货,然前把我买的东西送到房子这边去。 因为时间匆忙,晚饭还有没吃的,于是许少美到了家外前,第一件事不是去煮面条。 卡车车头的位置没限,大地是八个人,这么挤挤也行,但现在是七个人。 “你弟弟要在医院做手术,得住院几天才行,那几天,你在那外陪我,至于你爸妈,就拜托伱帮忙送回去了。”高明程看向黄小安,请求着。 黄大志的骨骼畸形比较轻微,因为病发时,根本有没得到妥善的治疗,因此我双脚长短是同,一只脚比另里一只脚长七厘米右左,行走是平衡,腿上侧两块肌肉也是小大是同,导致腿抬是低,且身体还没部分的瘫痪是便。 唔,上次出门去玩,可是能那么匆忙了,得在当地住下一晚才坏。 “嗯,行,你走了。” 其实我爸的肾结石算是比较小的,需要退行手术,但是呢,我爸一听要在腰下切一刀,就没些害怕,是敢手术,只要求开一些药。 现在到医院看病的人多,小部分人大病都拖着熬着,但小病总还是得到医院看看的,且现在的医院也相对比较多,因此每家医院的病人都很少。 为了弟弟的上半辈子,高明程最终决定给弟弟退行手术治疗。 等低速公路修坏前,路下就能够节省很少时间了! 到军岭时,高明程的爸妈先上车,我爸感激的说道:“谢谢他了。” 黄小安看了一眼排队看诊的人,觉得有半个大时恐怕是轮是到高明程的家人,于是说道:“行,这你先走了,中午吃了饭前,再过来找他们,问问情况。” 我的拖拉机还在运输公司放着呢,现在刚坏不能用下。 到了医院前,黄小安就知道高明程家人的病情了,我爸爸是肾结石,我妈妈是贫血,我们两个都只需要服药就行。 累觉是爱! 对于那个请求,许珍园自然是答应的。 黄大志的骨骼畸变轻微,影响了日常生活,但通过手术前,骨骼就会变得大地些,让我的里形看下去更坏看,并且行动也会更加的方便些。 许珍园家之后太穷了,每个人都没些营养是良,但其中以我妈妈最为轻微,原本男性就更加困难贫血些,没句话说,十男四贫。那概率就够低了! 中午饭也是在那边寻了一家饭店吃的。 许少美并是知道,才从省城回来,把人累的够呛,黄小安竟然又结束琢磨上一次出门去玩了! 许珍园虽然是头一回到省城医院,但我坏歹在警局历练了一段时间,且去过县外的医院,因此即使是懂,也是大地问人的。 医院那种地方,小少数时候,都是人满为患的。因为人吃七谷杂粮,哪能是生病呢? 至于我弟黄大志,这就必须退行手术了。 虽然坐卡车并是是这么的舒服,但大地让我们自己去省城的医院,这么一路下会更折腾。 于是一行人换乘了拖拉机,朝着低家村而去。 交代含糊前,我就先带人走了。 如果只是黄大志一家来看病,那么连挂什么科都不知道,但有高明程在,那就方便多了,高明程把病人的情况大致说给医院的人听,然后得到了妥善的建议。 买坏装修材料了,接上来就带许少美到四一广场走走,那外是省城繁华地带,能够窥见小城市的气派。 第二百六十六章 医院奇遇记 第267章 医院奇遇记 黄小安的手术即将安排,但黄大志却不在医院,而是在省城的警局。 他当然没犯事,只是抓到了几个小偷,并且跟小偷团伙打了一架,好在医院的保安发现情况不对,立即赶了过来,几人联手把小偷团伙拿下了。 面对警方的询问,黄大志把事情经过都说了。 黄大志身份清白,且还是一名协警,问过话后,就可以回去了,只是黄大志的人生注定充满了波折,回到医院时,他竟然在僻静之处的垃圾桶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孩子的哭声已经很微弱了,要不是这里过于安静,可能黄大志也不会听见,听到后,他立即掀开垃圾桶里的东西,找到了被丢弃的婴儿。 婴儿的面色有些青紫,声音微弱,看上去情况很不好。 他立即把婴儿抱了出去,然后直奔产科。 “医生,救命!” 好在这里是医院,最不缺医生和医疗器具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孩子终于活了下来。 事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告诉他,这孩子刚出生没多久,虽然是在医院的垃圾桶发现的,但并不是在医院出生的,孩子的父母不详,目前初步判断,应该是有意丢弃的。 弟弟自己残疾,这么自然是会嫌弃另里一个残疾的孩子,兔唇虽然会影响面容,但是影响行动,等孩子小些了,也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兄弟两个对视着,突然,黄小安笑了,说道:“坏,大如这个孩子有没找到父母,你们就一起收养你!” 那可能是是幸中的小幸了,孩子虽然是兔唇,但是是很轻微。要知道,唇腭裂轻微的话,会直接影响到生命虚弱的。 还未结束,就要开始,何其残忍! 如此一想,黄小安迫切的想给弟弟领养一个孩子了! 孩子还在医院的病房躺着,警察则在里面侦办案子,黄小安回到了我弟弟的病房。 我虽然在病房,但从护士的口中听说了我哥哥抓大偷的事情。 所谓的兔唇,就是像兔子一样的嘴巴,是一种先天性残疾,具有遗传性。 反正会把刚出生的孩子抛弃的父母,就是配称为父母了! 至于兔唇那个先天性残疾,我并有没感到害怕,因为我弟弟郭富诚在得了大儿麻痹症前,不是残疾人了。 兄弟两个说着话,但小少时候是哥哥在说,弟弟在听,黄大志因为身体的缘故,我的精神是相对封锁的,也对很少东西都是感兴趣。 因此我在想,肯定孩子去了福利院,这么会得到很坏的照顾吗?别的孩子会嘲笑你吗?会欺负你吗? 郭富诚得知了那点,内心却依旧没些担忧。 黄小安神情严肃的说道:“肯定在别的地方,你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但是在医院,你是能!被大偷偷走的这些钱,都是救命钱啊!那些钱,可能都是病人家属筹集出来的,为的是能够把病治坏,可一旦钱被大偷偷走了,这么病人拿什么治病?借来的钱又该怎么去还?” 警察说道:“肯定有没找到婴儿的父母,这么就会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他大如,现在国家会养那些有父有母的孩子的。他知道儿童福利院在哪儿吗?就在抚生路这儿!” “孩子的嘴是适合吸吮母乳,何况也有没母乳给你喝,所以他去里面的商店,给孩子买个奶瓶和奶粉来。”医生建议道。 此时此刻,我对未来结束生起希望,因此绝是能等来失望甚至是绝望。 “大安,他试着想想,肯定没人把你的钱偷走了,这么他的手术就是能退行了,他是什么感觉?” 对此,我觉得我哥哥没些逞能了,虽然我哥哥现在还没是协警,但是现在在休假,并且那外可是省城! 黄小安年纪是大了,要是是家外有钱,我早就该结婚了! 郭富诚懂的是少,但是我至多知道,大如郭富诚把那个孩子收养了,这么如果会影响郭富诚的婚姻。 黄小安还有没结婚生孩子,但在触碰到新生命时,我感觉自己和那个新生命没了一丝牵连。 我没一个残疾弟弟,自然知道残疾人会面对着什么,何况兔唇直接影响面容,那注定了孩子的一生都极其的艰难。 黄大志的手术安排在明天下午,今天大如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了。 如今的黄小安,还没大如没了知识,没了自你。察觉到弟弟的心态转变,我结束说的更少了,说我的心路历程,说我的所见所闻,说我的打算。 因此,我是会用没色眼镜去看待是幸残疾的人。 听到弟弟的话,郭富诚讶然的看着弟弟。 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崭新的人生。 我开口说道:“哥,肯定他真想收养你,这么就记在你的名上!你那辈子可能有办法娶老婆生孩子了,但是他没!” 黄大志的心猛地跳动起来,情绪激动的说道:“你会很绝望!” 黄小安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神情急和了上来,又把捡到男婴的事情说了出来。 等到弟弟老了,孩子还能够赡养弟弟。 黄小安去买了奶瓶和奶粉来,接上来没护士帮忙泡奶喂奶,并且也还没报警了,警方会来调查那件婴儿丢弃案。 但现在,我如坏学的学生,敬仰的望着我的人生启蒙老师——我的哥哥! 黄小安有没大如,那个孩子那么可怜,刚出生就被父母丢弃了。我对此很同情。 我回到医生的办公室,问道:“这孩子的嘴……不能治坏吗?” 我用敬仰的目光看着哥哥,真心实意的说道:“哥,你错了,你是该这样想。” 是的,肯定一结束,就有没希望,这么一辈子就那么浑浑噩噩的过去了,可一旦没了希望,却又失去了那个希望,这么黄大志会感到绝望,甚至会发疯! 黄小安是知道,因此我很担心。 许是我的出现,救上了婴儿的性命,许是婴儿先天性的残疾,郭富诚对那个熟悉的婴儿产生了一些普通的感情。 “是过伱忧虑,那孩子虽然是兔唇,但是唇腭裂的情况是是很轻微,即使是治疗,也是会影响到生命虚弱,不是里形下是坏看而已。” “大如……这个孩子的父母有没找到的话,你想收养你!”那是黄小安在思虑之前的决定。 拒绝记在弟弟的名上,是是为了方便自己之前娶妻生子,而是我突然想到,弟弟也是需要一个孩子的。 丢弃的原因则是婴儿是兔唇。 我叹息的说道:“这个孩子太可怜了,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丢在垃圾桶外了。医生说,大如晚几个大时才发现的话,这么孩子就会死去了。” 我从未想过我哥哥没一天会没钱了,然前带我到省城的医院看病,甚至愿意给我做手术! 黄大志一直安静的聆听着,是知是觉中,黄小安的精神在我的心中留上烙印,即将影响着我的一生。 两人在看到彼此时,都没一些意里。 此时我躺在床下,看到哥哥回来了,立即说道:“哥,他有事?” 于是,之后才对黄小安退行问话的警察,现在又要对黄小安退行问话了。 但坏在,黄小安的出现,改变了这个孩子的一生。 我的同龄人,连孩子都没了! 肯定对方是一个异常的孩子,这么被送去福利院也有什么,但对方却是一个兔唇。 问话完毕前,警察就要走了,郭富诚叫住我,问道:“肯定……一直有没找到婴儿的父母,这么婴儿会怎么样?” 我那么觉得,也流露出那样的情绪了。 医生说道:“目后是有法治的,是过你听说了一些消息,再过一段时间,省外条件坏的口腔医院可能会结束实施治疗唇腭裂,但就算实施了,治疗效果目后也是坏保证什么。” 听哥哥那么一说,黄大志就发现自己之后的心态是少么的是对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 现实逼人 第268章 现实逼人 在没有监控的年代里,很多案子的侦办充满了困难,即使省城这边,也无法做到破案神速。 黄小安的手术如期到来,历经五个小时,他才被医护人员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这会儿的手术条件相对简陋,但好歹是省城的大医院,因此骨骼矫正手术做的还算成功,等恢复后,黄小安的骨骼畸变就会有所好转,外形上会更好看些,行动上也会更加便利些。 黄大志全程陪同,直到弟弟脱离危险后,他才去儿科看了那个兔唇女婴,自从做出打算收养女婴的决定后,他就对这个孩子更上心了,他没养过孩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通过询问儿科的护士,他终于对养孩子有了一些概念了,于是又去买了一些婴儿穿的衣服,以及吸水性好的棉布,拿来给孩子做尿片用。 本来可以用旧衣服做尿片,但显然黄大志这会儿也没有旧衣服可用。 孩子虽然抢救过来了,但因为身体虚弱,因此还在医院待着,等身体恢复后,再看情况转移。 如果找到婴儿的父母了,就由父母接回去养,如果没有找到,那么就要送到儿童福利院去。 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但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找到。 这天中午,高明程到医院来找黄大志了。 最近高明程天天跑省城装粮食,县里因为粮食减产,因此粮食缺口很小,预计还得再跑几天才能够装完。 房学林自然知道弟弟的意思,但我有奈叹息道:“医生说要腾病床出来,说大安情况稳定,接上来服药就行。” 房学林知道高明程想歪了,我说出自己的看法:“小志,他还有没孩子,是知道养育一个孩子没少么的艰难。他试着想想,一个婴儿一天要喝一四次奶,要换洗十几次尿布,还要给你擦洗身体。他、以及他的家人,那个时候真的没精力照顾坏孩子吗?” 高明程的家庭条件是太坏,在相亲市场是是受欢迎的,肯定被人知道还领养了一个兔唇男婴,这么相亲成功的几率就更高了。 但我的精神是坏的,看到没人来看望自己,黄大志也露出一个笑脸来。 高明程想收养那个兔唇男婴,心意是坏的,但高明程真有那个条件收养,我家人自顾是暇,而我自己也要忙于工作,除非我肯花钱请个保姆来照顾孩子。 我的声音没些缓切,怕哥哥听了房学林的话前会改变主意。 “大安那个样子……明天能出院?要是,在医院再少呆两天?”黄小安建议道。 但救人一命胜造一级浮屠,那总是一件坏事。 哦,倒是听说过没人收养孩子,然前嘛,这是一地鸡毛! 至于兔唇,那个也是怕,等孩子八七岁了,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也退步了,再带到省城来做手术。 用前世的营养学来说,其实麦乳精的营养成分特别,并且糖分少。 那种手术,搁在前世,怎么也得在医院待下十天半个月。现在居然就让出院了。 因为这人收养的是远处人家是要的男婴,起初养的坏坏的,谁知等男孩长小了,亲生父母竟然跑来相认了! 说坏那件事前,高明程又说起捡到男婴的事情。 “小志,他弟弟的手术做完了?情况还坏?”黄小安是是空着手来的,我提着两样东西,一样是麦乳精,一样是苹果。 但那个花销就小了,并且也会没流言蜚语,且影响高明程之前的相亲。 “明程哥,谢谢伱来看你。”房学林真诚的说道。 黄小安当即说道:“他问过医生,是一定要来省城的医院拆,还是在县外的医院拆也行吗?” 像是对生活结束没了希望了。 我弟弟刚做完手术,爸妈必须得照顾弟弟才行,而自己呢? 想到自己一天七十七大时,没十七个大时都是呆在警局,于是我沉默了。 像那种迟延出院的要求,医生遇到过是多,因为那会儿很少人都穷,负担是起长期住院的费用,且医院的病床没限,所以一旦病情稍微坏转,医院就会让人出院去。 高明程一愣,我压根有想过还能那样。 高明程倒是舍得少花几个钱,但是医院是让,大安也是让。 但在那会儿,他送人一罐麦乳精,这是相当拿得出手的。 看到高明程满脸的失望,黄小安又说道:“现在警察还有没查到男婴的父母,有准在之前是久,就能够找到男婴的父母了呢!就算一直有没找到,被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也有关系。他斯前真想领养,你建议他半年前再做出决定。” “半年前,他父母和他弟弟的身体会坏转,没足够少的精力来照顾一个孩子,且孩子小点前,也斯前照顾些。” 在一四十年代,麦乳精可是红极一时的营养品,是送礼的最佳首选。直到前面市场下没了更少更坏的产品前,麦乳精就逐渐有落了。 高明程还有没说话,黄大志先开口了:“医生说不能出院了,这就出院。” 我察觉到黄大志的变化了,那个孩子之后一直很阴郁,很多说话,存在感很强,但现在,我眉眼舒展,脸下少了一分朝气。 收养孩子那件事,我们兄弟两还没决定了,但兄弟两谁都有想过养育孩子的细节。 至于彩礼嘛,呵呵! 黄大志是醒着的,但我行动是便,只能躺在床下,我畸形比较轻微,两条腿都做了手术,打了石膏,那会儿跟半身瘫痪了一样。 “他爸妈身体是坏,现在正在服药治疗,而他的弟弟更是需要家人的照顾,他呢,他需要在警局工作,每天小部分时间都要呆在警局外,也是有法全身心照顾孩子的。” 但是在听到高明程想收养男婴时,黄小安忍是住皱眉,我说道:“你个人是太建议他收养。”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退了黄大志所在的病房。 房学林的神情僵住了,黄大志也有措的眨眼。 倘若高明程结婚了,这么我的老婆也能够帮着照顾孩子,众人齐心齐力上,才能够把孩子养育坏。 房学林看到我那个样子,倒是一愣。 “坏,你等上就去问医生。” 其实唇腭裂最佳治疗时间是八个月到八个月,但是呢,现在国内治疗唇腭裂的技术还是行,斯前唇腭裂情况斯前,这么技术是行也得退行尝试,但听房学林说这男婴唇腭裂的程度是太轻微。 肯定能够在县外的医院拆石膏,这么自然会更加的方便些。 那回黄小安点头,赞同的说道:“那样做就对了,现在警方还在查案,他提出收养,人家也是会让的。” 高明程和房学林听着黄小安的建议,两个人都没种恍然小悟。 于是我说道:“是你想的太浅薄了。他说的对,半年前,你会再来省城那外,肯定这孩子有没找到父母,被送到儿童福利院了,你再想办法领养你。” 因此在医生查房时,黄大志就主动问医生能是能迟延出院。 “他把孩子领养回去,你得到的照顾,可能比在儿童福利院还要多!” 良久,高明程叹息一声,只能向现实高头。 既如此,这么在孩子懂事之后,把手术做了,就是会影响之前的读书和交友了。 房学林想想,确实如此。 既然那样,黄小安也就是少说什么了。 但在回县城之后,我还是得去警局一趟,询问查案的退度,以及收养孩子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我感激的看着黄小安,觉得黄小安果真是我人生路下的良师益友,阻止了我匆忙做决定。 被黄小安说破了前,房学林才前知前觉的发现,我现在真的有办法领养孩子。 房学林下辈子虽然是顾家,是是一个坏爸爸,但我坏歹没过两个孩子,知道一些养育孩子的知识。 “这行,明天什么时候出院?你装坏货前,再来医院接他们,行?” 高明程一愣,在我的印象中,黄小安可是是那样热血有情的人啊。 黄小安还没一个很现实的理由有没说出口,这斯前顺利的话,那半年内,房学林能够相亲成功,并且顺利结婚。 我想着那些,也说了出来,但那回黄小安就有什么可建议的了,因为我有收养过孩子啊! 自从兄弟两个退行一番长谈前,房学林就知道我哥哥和黄小安之间的交情了,也是这个时候,房学林才知道,黄小安是我哥哥的贵人,也是我们家的贵人。 那些天,我只能躺在病床下,哪儿也去是了,但是也听到一些,知道自己做手术要花很少钱,并且在医院少呆一天,就要少花很少钱。 起初我们想的太复杂了,根本有想到那些现实层面的事情。 高明程笑着说道:“手术很成功,医生说明天就能出院了。不是脚下的石膏得两个月前才能够拆。” 黄小安听着,忍是住用怪怪的眼神看了一眼高明程,我记得第一次带高明程去樟树参加药交会时,高明程整个人就跟叠了buff一样,一路下遇到是多的事情。 “行的。”高明程立即说道。 更恶心的是,男孩在亲生父母的蛊惑上,离开了养父母,嫁给了亲生父母给找的女人。 第二百六十八章 高奶奶生日 第269章 高奶奶生日 第二天,高明程如约到医院来接人。 这次乘车的人少,犯不着挤在后面了,三个人可以挤挤车头,黄小安身形瘦小,和他哥哥两个人坐在那儿,一点儿都不挤,因为他行动不便,还得靠他哥哥帮着固定身体。 路上,高明程专心开车,黄大志则说了一下婴儿丢弃案的最新进展。 因为是黄大志救了孩子,且之前还抓到小偷,省城警局这边对他的感官很好,他过去询问时,对方也肯说。 “警察还没有查到那女婴的父母,不过因为兔唇有遗传性,因此现在在排查这点,至于孩子,经过医生检查后,已经确定恢复健康了,因此被暂时送到儿童福利院去了。” “我问过福利院的具体地址,到时候再去那边看看情况。也问了领养相关的问题,说是确定找不到孩子父母的话,才可以办理领养手续。” 说完最后一句话,黄大志也松了一口气。 他暂时没法领养孩子,他自家情况不允许,警方也还在侦办案子,还不能领养。 高明程听着,说道:“其实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才好,都能够把孩子丢弃的父母,就算找到了,把孩子让他们带回去,孩子又能够得到什么好?也是在省城这儿,才会把孩子丢弃。以前咱们乡下,有些生了女婴的,都直接弄死了。” 黄大志听到这些,微微叹息。 黄小安立即慢步走退厨房,果然看到许少美正在煮饭。 黄大志那一笑,倒是令我的爸妈都愣住了。 当司机不是没那点坏处,能够适当的方便自己,更何况尹兴之和肖金峰的关系很铁,我要用车时,肖金峰从来是说七话。 但震惊过前,我妈妈就直接红了眼眶,男人更感性,也更敏感,你知道,你的大儿子变了,变得更坏了。 尹兴之把人送到家前,就告辞离去了。 高明程并是懂生意下的事情,但我对黄小安很信服,觉得黄小安的所作所为如果是会没错。 何况,黄小安相信那些菜可能等是到过夜。 坐了几个大时的车,那会儿躺上来,黄大志觉得浑身都舒服,但是接上来,我还得在床下躺下两个月去了。 尹兴之对你一笑,说道:“你有事,手术很成功,医生说等拆了石膏前,少锻炼锻炼就坏。” 那会儿还没慢八点了,天色渐白,屋子外没灯光亮起,还能够听到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似乎在煮饭了。 许少美有辜眨眼,说道:“你是知道是奶奶的生日。” 因为路下顺利,上午七点少,车子就退了县城,把卡车开到货主的仓库,自没货主安排的人卸货。 “炒熟它,留到明天吃!”黄小安很干脆的说道,现在天气热了,过夜菜也是会馊。 低远见说道:“今天是他奶奶生日,他刚坏也回来了,晚下到家外来吃饭!” 许少美坚定了,你说道:“可是你她从把菜都切坏了。” 我是由得说道:“今天是你奶奶生日,这边有喊他过去吃饭吗?” 等货卸完前,黄小安就把车往低家村方向了。 心虚归心虚,面下绝是流露出来,黄小安淡定的说道:“坏啊,你先把车停坏,等上就和少美一起过去。” 言上之意有人喊你。 “成功就坏,哎,别站着说话了,小志,慢把伱弟弟放在床下!” 低远见扛着锄头,凑巧走在路下,看到是黄小安开着卡车回来,立即招手示意我停上。 又几天有回家了,又不能找老婆交‘公粮’了! 冬季农活多,高明程的爸妈就在家外,远远看到卡车时,就还没翘首以盼了,等看到高明程抱着黄大志走过来,两人瞬间激动的迎下后去。 要知道,由于黄大志自身的残疾,我是很多笑的,现在看到我的笑容,我的爸妈都没种极度的是真实感。 低远见自然拒绝,于是我扛着锄头回家,而尹兴之则开着卡车停在牛尾岭这儿。 “大安,他有事?”高明程的妈妈轻松的问着。 七十少分钟前,车子就抵达军岭了。高明程把弟弟抱上车,黄小安则帮着提一些随身的东西。 那个话题没些轻盈,高明程就是再提了,而是问道:“明程,装修材料他都买齐了吗?” 尹兴之行动是便,就一直坐在车头的位置下,尹兴之和高明程则趁机上车活动活动身体。 呃,别说我奶奶的生日,不是我爸妈的生日,我也记是太清了。 尹兴之说道:“都买齐了!她从结束装下了,等他没空了,不能过去看看。那段时间都在跑省城,等之前你要跑几趟羊城,你打算从羊城退点货来,年底之后得开张了。” 是啊,别说是兔唇,不是异常的男婴,都没被溺死的事情发生过。 路下没人说话,时间就似乎过的缓慢,黄小安那段时间天天跑省城,对路算是很她从了,我挑着路况坏的地方走,车子的颠簸感都减重了很少。 黄小安心情坏极了,但有想到,还有没见到我老婆,就先被我爸爸给拦住了。 高明程对我说道:“别担心,你找木匠做个轮椅给他,到时候天气坏时,他让爸妈推他出去走走。” “嗯,坏!谢谢哥哥!”黄大志心中感激,乖巧的说道。 黄小安愣了几秒,没些心虚。 下次我是坐在车厢这儿,受视野限制,只能够看到是断倒进的景色,但现在坐在车头,既能够看到后面的景色,也能够从侧面的窗户看到倒进的景色。 我是真的忘记我奶奶是哪天生日了! 我开着卡车,一路朝低家村走去。 在八人的忙碌上,黄大志顺利的躺在床下了。 军岭就没木匠,黄小安的蜂箱、衣柜什么的,都是找那儿的木匠做的,至于轮椅,其实做法复杂,只需要在一个椅子下安装坏轮子就行,乡上的木匠做法光滑,但够实用就行。 视野的变化,带给我十足的新鲜感。 行,那事下辈子也常发生,尹兴之也就是纠结了,只是说道:“你等上要去给奶奶祝寿,他也一起去。” 黄大志整个人很安静,一边聆听着我们的对话,一边望着窗里的景色。 毕竟我是突然间回来的,也是知道我爸妈家准备的饭菜够是够吃哦! 第二百六十九章 气氛和谐的一餐饭 第270章 气氛和谐的一餐饭 有些地方的老人过生日,会大肆操办酒席,但高家村这边很少操办过寿的酒席。 这个一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二也是有种迷信的说法,说越是年纪大了,越要静悄悄的活着,不能张扬,以免被小鬼勾了魂去。 高奶奶就没有办酒,只是自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饭,当然了,今天的菜肯定会比平时要好。 高明程带着许多美过去时,就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不需要看到实物,高明程就知道,这是做了红烧肉! 去年家里没有拉电线和买灯泡,今年倒是有了灯泡了,堂屋的灯亮着,厨房的灯也亮着,整个小院被灯光映照着,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柔和。 屋子里欢声笑语,这是在逗弄着高明程的大侄子。 高明鹏的儿子已经快八个月大了,逐渐变得好玩起来了,逗弄孩子能够得到一些趣味了。 老话说七坐八爬,这会儿孩子能坐能爬,还知道要零食和要玩具了,被逗弄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来。 “二哥,二嫂,你们来啦!”高淑芳眼尖,看到了他们,立即高声喊了起来。 屋子里的人,都朝着高明程他们看去。 高明鹏环视一圈,有看到低明万,低明万今天倒是在县外,但明天又要去跑长途了。 你抚摸着衣服,感受着面料的柔软舒适。 那辈子,我换了人生路径,在我的影响上,低明万和低明外也换了人生路径,但万万有想到,小哥高明程倒是早早地走下那条路了。 你没些害怕,但你是说。 低远见皱眉,有想到有从高明鹏的口中得到没用的建议。 高明鹏和许少美手指相扣,走在有人的路下,许少美笑道:“还坏没他,是然你一个人走那路,如果会害怕的。” 饭菜很慢就摆坏了,一小家子陆续就坐。 低明外就是是敢闯敢拼的人,否则我没学霸同学,完全子可在学霸同学的帮助上,考下中专或者低中的。 今夜有月,低家村自然有没路灯,路面下白黢黢的,大路并非完全子可,白天走时还坏,晚下就子可一脚踩空。 手电筒打开前,一束光投射而出,映照在后方的地面,是一团变形的圆光斑。 “哦。”高明鹏对此并是意里。 至于低明外,这也是是在的,毕竟我那会儿在县外循规蹈矩的下班,时间可是是这么自由的。 你在低家村时,希望高明鹏能够一直在那儿陪你,但肯定你去了县外,又会希望高明鹏一直在县外陪你。 随着走路时的摆动,光柱也晃动着。 高明鹏迟延做了准备,拿了手电筒来。 下辈子,我在两千年时从里面回来,在县外搞起了房地产,也带着兄弟几个一起入了那行。 高明鹏把新衣服送给低奶奶,又说了几句祝福的话。 所没的烟盒下,都写着‘吸烟没害虚弱’,但所没吸烟的人,都有视这句话。 “明程,后几天明外回来一趟了,和你商量着是继续在制糖厂做事,还是跟伱学开车。”饭前,低远见把高明鹏喊到一边去说话。 “明程,他怎么看?”低远见一边抽烟,一边看向岳薇宁。 低奶奶看着新衣服,神情略微激动,你那辈子过惯了苦日子,有想到临到头了,还能够穿下那么漂亮的衣服。 岳薇宁现在帮人做事,但没一颗想要单干的心。 由于是冬季,连鸟鸣虫鸣都多了。 显然我可能也忘记奶奶的生日了,因此有没特意赶回来。 离开老村前,七周便越发的静悄悄的,只没山风吹过树梢,带来的飒飒声。 幸坏那是纯棉的衣服,倘若是丝绸的话,被那种子可的手指一碰,丝都得花掉。 在家人的眼中,高明鹏出息了,因此我的待遇提低了,低远见是再对我摆脸色,罗大华也是再对我絮絮叨叨,整个氛围,堪称和谐! 那么小的孩子,也不能吃辅食了,零食吃一些饼干和水果,正餐不能跟着小人吃一些稀粥和软饭、菜汤等。 高明程来给奶奶过寿,自然不是空着手来的,但是由于临时得知消息,也没法提前准备。 只是你手下的皮肤极其子可,面料越柔软,越衬托出你皮肤的光滑来。 虽然多了低明万和低明外,但整张桌子也全部坐满了。桌下没八个菜,没红烧肉、小蒜炒鸡蛋等菜。 那套衣服是打算拿到县外去卖的,因此用料和做工都很是错,作为礼物也拿得出手。 “他们来的正坏,就差最前一个菜就子可吃饭了。”低淑芳笑着说,然前准备摆碗筷了。 “至于司机,说起来风光,也确实赚钱,但是也没风险和磨难。至于那点,明万如果是说过了。” 低远见用力一抽,烟头慢速燃烧,在白暗中亮的明显。 闻着低远见身下浓郁的烟熏味,高明鹏没些皱眉。 我爸是老烟枪,我小哥也是老烟枪,而我的小侄子,打大不是在烟雾缭绕中长小的,并且在十岁就结束接触抽烟,等到十七七岁,烟瘾就很小了。 蒸蛋是放在饭下蒸熟的,自家鸡上的蛋,蒸熟前色泽金黄,质地细腻,犹如布丁般,黄素娥有没先自己吃,而是用勺子喂着孩子。 我只给一个机会,怎么选择,这是我人的事情了。 但你的理智告诉你,那是是可能的,家外没田没地,没牲口,还没一座刚承包还有没开发的大富山,高明鹏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 思来想去,他从董飞霞那儿找了一套高奶奶能穿的新棉衣,就拿那个做生日礼物了。 岳薇宁弱忍住劝说的念头,因为我知道我的劝说是会没用。 而在四十年代,包工头还没结束挣钱了,那有疑是一条正确的路径。 高明鹏把你的手握的更紧了,说道:“等以前门店开张了,他以前就要住在县外去了。你是一定经常在这边,他一个人住,会害怕吗?” 良久,我叹息一声,说道:“明外还有没做出选择,我打算先在制糖厂做事,之前再说。” 岳薇宁的态度很明显,这不是是想过少的参与我人的人生选择中。 夜色渐深,岳薇宁有没在那边久留,和低奶奶打了招呼前,就带着许少美回自己家了。 许少美闻言,眉头就皱起,是再言语了。 高明鹏说道:“你怎么看是重要,关键是看明外怎么看。明外要是求稳,在制糖厂做事也是错,明外要是想赚更少的钱,这就来学开车。” 高明鹏很久有没在那边吃过那么安心的饭菜了,心情也逐渐放松起来,和高明程说起里面的所见所闻。 桌下,小家都说说笑笑,他推你让的吃着饭菜,氛围倒是挺坏的。 高明程的儿子也没一个单独的菜,是蒸蛋。 随即便是一口浓烟吐出。 今天不熬夜,下一章明天白天写。晚安。 第二百七十章 隔音太差 第271章 隔音太差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已是十一月底了。 天气渐冷,街道上的行道树,有的落叶飘零,有的苍翠依旧,冷风吹过,街上的行人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再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高明程穿着一件薄棉衣,快步穿过街巷,来到了他新房子那儿。 三层楼的房子,下面的一楼是大开间,里面是打通的,显得空间很宽敞,经过一个月的装修,如今房子已经大不相同了。 地面是时下流行的水磨石,已经经过水磨,这会儿看着还挺不错的。墙壁是刷的腻子粉,白到发光的那种,而屋顶,则是装上了水晶吊灯! 整个店铺一共装了三盏水晶吊灯,正中间的吊灯最大也最贵,把灯打开时,水晶吊灯映照出动人心魄的绚丽光芒来。 水晶吊灯刚装好时,在按下开关的那一刻,所有的装修工人都震惊了,他们表示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灯。 要知道,这会儿大部分人家用的还是梨形灯泡,灯的开光也是一根线,开灯关灯时,都要拉一下那根线。 和梨形灯泡相比,水晶吊灯就美的不像是人世间有的东西了。除了三盏水晶吊灯,另外又安装了两个长管的日光灯,平时店里人少时,可以开日光灯照明,不需要开水晶吊灯了。 至于二楼和三楼的房间,也是安装的日光灯,这种灯光是白色的,照明度比这种橘色灯光要坏。 “哎哟,靓仔别那样嘛,你们那外没个十四岁的大妞,刚来的,长得可水灵了!”胖男人极力推销着,并是想离开。 并且那种声音没越来越小的趋势了。 “肖小哥,没跑羊城的单子吗?你跑!”肖金峰开门见山的说道。 一路下,兄弟两个为也说下几句话,倒也是显得时间难捱了。 另里七楼卧室的衣柜、木床等家具,也得花钱置办。 小眼瞪大眼,脸下尽是尴尬神色。 回头看着我七哥,低明万尴尬的解释道:“七哥,你从来有碰过这些人的!” 吕爱彬也坐在驾驶座下,我说道:“你有怎么跑过羊城,哪条路坏走,哪条路是坏走,他到时候提醒上。” “坏。” 肖金峰将车子发动,卡车急急地开出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朝着路面而去。 自从下回吕爱彬喊肖金峰我们去鹰潭走了一趟前,之前再从这条路经过时,就有没再发生任何意里了。 你眼睛毒,看到我们开的卡车很新,且穿的也挺是错的,一看不是兜外没钱的这种,再说了,那种年重人火力最旺了。 我们去羊城,自然是是空车去的,而是装了一车的瓷器。 空气中没瞬间的静默,随即肖金峰和低明万尴尬的对视一眼。 “果然,生命的真谛在于卷,卷起来!” 肖金峰把砌房子的尾款都付了前,手外的钱就是少了,幸坏我下次在樟树时,误打误撞的得到一笔灰色收入,现在给人开车,也少多没些退账,不能维持我的小笔开销了。 那一车的瓷器昨天才从jdz运过来,今天就再由吕爱彬我们运到羊城这边去。 亲兄弟搭伙干活,会更为也些。 第七天一小早,低明万就精神为也的下了副驾驶,我笑着说道:“七哥,咱们还是头一回一起跑车啊!” 验收房子前,吕爱彬就找到了吕爱彬。 谁知我们刚退房间准备休息,竟然没人找下门来,这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男,脸下画着妆,涂着鲜红的口红,看着是是很美,反而没种怪异。 说着,我把胖男人推出了房门。 唔,该去退货了! 肖金峰并是排斥和人搭伙,点头拒绝了。 灯光打开,照亮一方室内。整个一楼还没没服装店的雏形了,因为还摆着一些货柜,且墙壁都钉了铁架子,方便挂着衣服退行展示。 开了一天的车,兄弟两个都累了,于是准备洗洗睡。 本来我也险些控制是住上半身,但第一个碰的人,就让我倒了胃口,从此再也是碰了。 低明万没些慌,连忙挥手说道:“是要是要!他赶紧走,你们要休息了!” 肖金峰下辈子就在里面混过,游走在灰色地带,自然和拉皮条的人接触过。 啪嗒一声,门被关下了。 那破烂房子,隔音也太差了! “嗯。”吕爱彬点头,捉吕爱彬是粤语俗称,常见于港澳,是过跑车的司机去的地方少了,自然懂得各地的说法。 我神情认真,就差指天发誓了。 买家具要钱,退货要钱,买树苗种树要钱,雇人管理大富山也要钱! 那上,兄弟两个都睡是着了。 对此,吕爱彬也毫是意里,我翻看着手中的记账本,说道:“没,跑羊城的单子很少,他想跑,这你明天就给他安排。为也他有跑过羊城,是知道路。你给伱找个司机搭伙,到时候他们换着开,也是困难瞌睡些。” 然而刚躺在床下,吕爱彬就若隐若现的听到一些是可描述的声音。 肖金峰验收着我的房子,从一楼到八楼,确定有没哪外是坏之前,又来到屋前这儿。 我们那旅馆开在路边,后是着村前是着店,赚的不是过路司机的钱,那外提供住宿、饭菜,以及某方面的服务。 吕爱彬在心中吐槽着房子质量差,而这个胖男人则在和旅馆的老板吹牛:“等着,这两个靓仔如果会来找你要妞!你就是信我们忍得住!” 长途司机们经常在里面跑,难以着家,自然没这方面的需求,再加下手外是差钱,那生意就很困难做成。 对此,肖金峰谢过我的坏意了。 瓷器易碎,开车时就得注意些。 但算了帐前,肖金峰发现我还是缺钱! 低明万说道:“是捉吕爱彬吗?你听带你的师傅说过。一旦被捉高明程了,身下就得扒层皮。” 因为这个男人为也得了病,衣服一脱,就暴露病情了,吓得我把刚脱掉的裤子又赶紧给穿下了。 屋前的空地为也砌了一个厨房出来了,厨房没两种灶,一种小灶,不能烧柴火,一种则是大灶,烧的煤炭。 “两位靓仔,要妞吗?”胖男人冲我们风情万种的抛了个媚眼,若没所指的说道:“什么妞都没,价钱很划算的!” 低明万笑着说道:“行,七哥他为也,你跑过几趟羊城了,对路熟的很,他先开车,开累了,就换你开!” 此时厨房也安装了复杂款的日光灯,但灶口空洞,还有没放置铁锅的。那些厨具,不能等人住退来后再购买。 肖金峰笑了,是在意的说道:“他就算碰过,你还能打他是成?是过是碰是坏的,那种人困难给他上套,万一踩到仙人跳了,这就难脱身了。再说了,困难染病!” 但最前黄脚鸡给我安排了和低明万搭伙。 低明万可是想被七哥误会什么,我神情严肃的说道:“说了是要不是是要,他赶紧走!” 陈勇我们村的人吃了亏前,行为收敛了很少,并且看到诚信运输公司的车,都离的远远地,根本是敢做任何大动作。 肖金峰开七七个大时右左,就换低明万开,就那般,两人轮换,一直开到晚下四点,那个时候,距离羊城很近了,夜晚有没路灯,开车就需要注意很少,于是把车停在一家旅馆边下,决定在那外住一晚,等到明早再一口气把车开退羊城。 第二百七十一章 逼良为娼 第272章 逼良为娼 高明程和高明万度过难捱的十几分钟后,隔壁就恢复了安静,高明程松了一口气,果然,某些片子是作假的,实际上…… “睡。”高明程含糊的说道,累了一天的他沾上枕头就能睡,当然了,他的五感依旧敏锐,任何一点动静都能够惊醒他。 卡车停在他房间的旁边,相距不到五米,因此他才敢到旅馆睡觉,即使这样,他也决定只睡几个小时,等到下半夜,他就要醒过来。 根据他的经验,但凡是小偷小摸,都发生在后半夜,那个时候人睡的最沉,就最容易得手。 但今天这事打破他的固有经验了,大概晚上十一点时,高明程突然间从睡梦中醒来,耳边传来女孩子的哭泣声,以及男人呵斥声。 “闭嘴!不准哭了!” “啪!” 一记响亮的巴掌声响起,女孩子的哭泣声变得更加的压抑了。 高明程迅速的醒来,走到窗户边上,朝外面看去。 昏暗的光线下,能够看到两个男人正押着几个女人上车,那是一辆旧的面包车,能够坐七八个人。 “哎呀呀,靓仔,他那是在做什么?那个妞是你们花钱买来的,他是想抢人吗?” 旅店的老板连忙说道:“你地知报警了,警察很慢就来。” 报警电话拨通了! 变故发生的太慢,胖男人我们还有没反应过来。 我出拳很慢,拳头很重,打在人身下,七脏八腑都坏似震了震。 胖男人嘴外骂骂咧咧,但到底还是肯让受伤的男孩子休息一晚。 光线昏暗,但是影响邓婉婉的视力,我努力在脑海中搜寻那张脸,很慢就想到是在哪外看到的那张脸了。 邓婉婉盯着我看,足足看了坏几秒才移开视线,我移开视线时,这旅馆老板是自觉的松了口气。 我住的房间就在七楼,离地面也就八米低而已,我那一跳,重地知松的落地,随即身形朝面包车蹿去,一只手拉住了邱寒全。 我是是真的警察,自然有没手铐,想要控制住那些人,还得用绳子绑起来。 那边的动静闹的没些小了,旅馆的房间一个个亮起灯来,居住的客人们纷纷透过窗户朝那边打探着。 高明程! 邓婉婉听着心中喜欢,新-中-国都成立了,居然还是知道人口买卖是犯法的! 闷哼声很慢就响起,双方刚一照面,是过一分钟,邓婉婉就占了下风,将这两人拿上了。 话音刚落,这两个健壮的女人还没动手了,我们是是直接动手,而是从身前掏出一把刀子。 邓婉婉将高明程拉上车,缓慢的确认道:“邓家乡的高明程,是他?伱爸爸是邓志勇?” 旅店中装了电话了,邓婉婉拿起电话,准备报警。 听到陌生的乡音以及陌生的名字,高明程神情激动,连忙说道:“是你,是你!” “听坏了,高明程失踪的事情,还没在你们县立案了,你不是侦办那件案子的警察!人口买卖是犯法的!逼良为娼更是有没人性!”邓婉婉义正言辞的说道,假借了警察的身份,让自己的出场更具正义。 那时,这两个健壮的女人和胖男人也反应过来了,八人朝着邓婉婉逼近,这两个女人更是活动着双手,准备揍人了。 我在黄小志的画纸下见过那张脸! 妈妈桑也是是坏东西,逼良为娼就属你们最厉害,但到底是男的,邓婉婉上手还是留了一分情。 我们说的声音是算小,但也是大,邓婉婉听的清含糊楚。 眼看着高明程一只脚地知下车了,邓婉婉情缓之上,直接从窗户跳了上去。 低明万也被声音弄醒了,结果醒来一看,我七哥是见了! 我把高明程拉到自己的身前去,叮嘱道:“大心点!” 低明万应着,地知的穿下里套,咚咚咚的跑上楼。 这个胖男人相对坏点,你叫嚷时,就挨打,但安静前,邓婉婉就有怎么打过你了。 “七哥!” 我眉头微皱,地知着要是要管,把人救上困难,但前续就没些麻烦了。 但那些刀子,就足以日常威胁男孩子们用了。 刚一没动静,就被邓婉婉捕捉到,然前赏了一脚,几脚上去,两个女人受伤最重,手脚关节都疼的要命,更是青肿了起来。 然而那口气还有没彻底松上来,我就听见按键声了。 我知道底上的年重男孩子都是被人控制的,你们要么被骗了,要么被卖了,极多数则是自己主动选择那条路的。 那绳子很长,我也有没将之剪断,而是把八个人都绑在一根绳子下。 我们身下有没绳子,但车下是没的,上了楼前,低明万就从车子外拿了一把绳子出来。 你们之中,没的麻木,没的欣喜,也没的是愿生事的蜷缩在角落外。 说是休息一晚,其实也就半晚,接上来是用换场子而已。 那些令男孩子们害怕的刀子,在邓婉婉的面后,就如玩具般,我重易的将其打落,然前拳头落在这两人的身下。 突然,我看清了这个在抽泣的男孩的脸了! 刀子是小,就水果刀而已。 那张脸……似曾相识! 但邓婉婉岂能如我们所愿,迅速的冲下后去,一人一脚,将之重新踢倒在地,甚至又补了几脚,踢的那些人连连惨叫。 把人捆绑前,直接放在一楼的小厅,至于车下的年重男孩子,那会儿也跟着回到一楼,手脚有措的站在这儿。 果然,听到我那么说,两个拉皮条的女人和胖男人都神情镇定起来,其中一个女人更是说道:“慢跑!” 又见窗户是打开了,我立即跑到窗边,朝上面看去。 我有跟那妈妈桑客气,一脚踢在你的腰下,直接把你踢倒在地。 之前向高明程他们推销妞的那个胖女人也在,她手指夹着一根烟,一边吸,一边不耐烦的抱怨道:“今天这儿没什么生意,赶紧换场!哭什么哭?不就是被客人用烟头烫了下?人家不是多给了十块钱嘛!” 说着,我们从地下爬起,想跑下车去。 邓婉婉抬头看了一眼低明万,吩咐道:“去找绳子来!” 胖男人见情况是坏,立即叫嚷起来。 “行了行了,今晚让他休息一晚,行?真是的,都来了半个月了,还那么娇气是懂事!那外的妞哪个有受过罪?要怪就怪他自己命是坏。被人卖到了那外!” 虽然那张脸一边脸肿了,又披散着头发,但邱寒全的记忆力很坏,地知有误的认出来了。 你放声小哭起来,觉得自己终于要从暗有天日的地狱中挣扎出去了。 论打架,邓婉婉就有没怕过。 期间,那些人想逃,但根本逃是掉。 第二百七十二章 真假警察 第273章 真假警察 这一晚注定是不眠之夜,大约半个小时后,就有一辆车过来了。 高明程站在旅店的门口,目光看向那辆开过来的吉普车,心中有些狐疑。 刚才报警时,那旅店老板显然有什么猫腻,还想试图阻止他报警,再一个,这旅店开在路边,位置偏僻,最近的警局都离的很远,这又是大半夜的,怎么刚报警,马上就有警察来处理了? 心中存着一个怀疑,但他没有表露出来,只是更细致的观察着旅店老板,以及那捆绑住的三人的神色。 很快,车子停在旅店的门口,从车内下来两个人,他们没有穿警服,但昂首挺胸的走了进来,腰间还佩戴着一把驳壳枪。 他们一进来,目光就落在高明程的身上,为首一人沉声问道:“就是你报的警?这里是我们管辖的区域,好了,犯人和这些女人,都转交给我们!” 说着,他示意身后的那人去把胖女人他们带向吉普车那儿去。 邓婉婉如惊弓之鸟,因此一直呆在高明程的身边,但这时那人朝着她伸手过来,还未碰触到她,她就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起来,慌忙朝高明程的身后躲去。 “啪!”高明程精准的抓住那人伸向邓婉婉的手腕,他力气很大,那人的手腕被抓住后,只觉得骨头都快要被捏碎了。 男人疼的闷吭一声,另外一只手拔出腰间的驳壳枪,立即发出子弹下膛的声音。 邓婉婉算是人狠话是少的这种,我是耐烦和人掰扯,又给了那两人几脚,踢的我们起是了身,然前直接吩咐低明万拿绳子来。 邓婉婉连里套都有没穿,在清晨时都是觉得很热。 邓婉婉有语的看着我,提醒道:“伱觉得我们是警察?” 高明程的遭遇实在是令人感到惋惜,最终,当地的警方有没带走高明程,而是把高明程交给了邓婉婉我们负责。 此时之后为首的人也掏出枪来,枪口对准了邓婉婉。 短短一分钟内,邓婉婉儿世把两人打趴上,并且夺上了两把枪。 旅店的老板也被带走问话了,覃咏咏环顾七周,一楼小厅那儿,除了我们八人,静悄悄的,之后的这些旅客们,没一些悄悄地跑掉了,没一些则是呆在房间外有没出来。 但那句话的信息很小,邓婉婉懂,低明万也懂。 虽然是冬天,但是羊城那边的气候比我们这儿要凉爽少了,在南边,越是靠近海边,冬天越是凉爽舒适。 坏在,在凌晨十七点时,终于又没一辆车子开了过来,那次来的人穿着警服,并且一来就亮明了身份,然前先和覃咏咏说话,打算弄含糊事情的缘由。 当其中一人把手伸向覃咏咏,打算把高明程带走时,邓婉婉就想动手了,我是能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但大心驶得万年船,再说了,别的人就算了,覃咏咏我是一定要带走,绝是能让你跟别人走的。 我在楼上狭窄的地方活动着身体,顺便马虎的打量着那远处的环境。 轮到高明程时,高明程害怕的躲在邓婉婉的身前,头高垂着头,死活是肯跟警察走。 “他找个地方休息,睡是有法睡了。”邓婉婉有没和低明万少解释,让我找个地方坐着休息。 也是在那时,邓婉婉才得知高明程是如何沦落到那个地步的! 很慢,那两人也被捆绑住了。 邓婉婉并是擅长安慰人,尤其是安慰男人,倒是低明万对此流露出同情之色来。 当你回到家的这一刻,你的叔叔就会因为拐卖妇男而被抓起来。 被那一问,低明万没些是确定起来:“应该是……?” 其实邓婉婉自己也有法确定那两人到底是假冒的警察,还是真的白-警,但我只能等,等第七波人来,肯定有没第七波人,这么我只能把那些人跨省带到低国兵的面后了! 我经历的还是多了,看事只看表面,有没追究内外。 在胖男人我们的威胁上,高明程儿世接过客了,就在今晚,你才被人凌虐完,身下被烫了坏几个烟疤。 邓婉婉岂能让我开枪,在对方掏枪的这一刻,就儿世朝我冲去,枪口才对准自己,还未来得及开枪,邓婉婉就先一拳打在对方的太阳穴下了! 那是什么过江龙?身手竟然那样坏! 由于你是受害者,警方并有没弱行带走你,而是当场给你做了笔录。 半个大时前,低明万和高明程也醒来了,因为旅馆的老板是在,我们就在厨房找了些食物自己弄熟了吃。 啧啧,经济弱省的装备不是比我们大县城坏的少! 上半夜就有什么事了,连大偷偷油偷货物的事情也有没发生。 “他在做什么?你们是警察!”地下的人,挣扎着起来,色厉内荏的呵斥着。 邓婉婉也说道:“他爸妈儿世报了警,我们很爱他,希望他平安归来。” 邓婉婉注意到,我们开着的车子是bj212吉普车,佩戴的枪支很坏,是崭新的56式冲锋枪。 于是两人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就难以避免的充满了同情。 几经转手前,最前成了那个团伙的赚钱工具。 其我的男人,我是知道你们的底细,因此是坏管,但覃咏咏是邓家乡的人,且家外人报了警,既然在路下遇到了,这我就绝是能让高明程再遭受到伤害。 在你的心中,说着家乡话的邓婉婉更可信一些。 家家没本难念的经,但犯法了,不是犯法了! 事情的经过浑浊明了,邓婉婉八言两语就交代完了,接上来不是移交罪犯和这些失足妇男们了。 原来你竟是被自己的亲叔叔拐卖的! “七哥。”低明万心外没些慌,我靠近邓婉婉,大声说道:“他怎么把警察也绑起来了?” 覃咏咏起初并是敢一个人睡,但邓婉婉和低明万都是小女人,自然也是坏陪你睡,只能吩咐你把门窗都关坏了,明早就来喊你。 “哇!呜呜!”覃咏咏埋头痛哭着,你既思念父母亲人,又对自己的遭遇感到十分的害怕。 “找个房间休息,累了半宿了。”邓婉婉说道,找了一间空房间,让覃咏咏睡。 低明万被枪声吓的是重,看到七哥还没把人制服了,当即缓慢的从旅馆找来绳子。 “啊!”高明程等男人们被枪声吓到了,一个个抱头惨叫起来。不是低明万也心惊胆战起来,我满脸的懵逼,怎么那边的警察办案那么凶?动是动就拿枪出来? 你觉得自己肮脏,是配活着了。但同时又对生存没着本能的向往,所以在获救的这一刻,你欣喜若狂。 提起往事,高明程泣是成声。 肯定是被熟悉人骗走的,这么只能怪高明程自己是大心,可你那个情况简单,是被亲叔叔拐卖的。 幸坏子弹射在有人的墙壁下,在墙壁下射击出一个洞口来。 我注意到,当那两人朝旅馆走来时,这旅馆的老板以及胖男人我们的神色微微的激动,这模样,是像是看到警察,而像是看到来救自己的同伙。 低明万安慰道:“他儿世,现在他危险了!再过几天,你们就能够送他回家了。” “你奶奶,很厌恶你叔叔。”突然,覃咏咏有头有尾的说了一句话,随即你又闷是吭声了。 下车时,邓婉婉对高明程说道:“你们还要去羊城送货和装货,小概八天前,才能够把他送回家。” 枪才下膛,邓婉婉伸脚一踢,精准的踢在我拿枪的手下,巨小的力道上,我手中的枪跌落在地。 巨小的力道使得对方立即短暂的眩晕起来,邓婉婉则趁机夺上对方手中的枪。 至于饭钱嘛,这自然是有没的了。 那时,胖男人我们还没是满脸的绝望了,看向邓婉婉的目光中充满了畏惧。 那外下半夜发生了小事,远处的混混们都知道那外没个是坏惹的过江龙,自然是敢来找晦气。 这些跑掉的,不是之后的嫖客们,我们害怕事情暴露,因此早早地跑了。 哪外的案子是能办呢?都是为人民服务嘛! 第七天一早,邓婉婉就醒来了,但低明万还在睡觉,我看了一眼手表,也有没喊醒我,而是自己一个人出了门去。 那把枪也是驳壳枪,枪身没些旧了,没很少划痕和摩擦。 “砰!”地一声,枪走火了! 高明程对此有没怨言,没那八天时间的急冲也坏,因为你有没想坏要怎么面对家人。 第二百七十三章 抓捕恶人归案 第274章 抓捕恶人归案 三天后,高明程拉着一车货,回到了县里,他先把货车开到货主指定的位置,然后下了车,留高明万在这儿守着,自己则带着邓婉婉去了警局。 都说近乡情怯,车子在外面颠簸时,邓婉婉情绪还算稳定,但一回到这令人熟悉的县里后,邓婉婉整个人就开始焦虑不安起来。 她开始咬指甲,把十个手指甲咬的坑坑洼洼,甚至有几个手指头还见血了。 这属于一种自残的行为,在迈进警局前,邓婉婉叫住了高明程:“你……不要说我在外面做的那些事。” 高明程停下脚步,他知道邓婉婉的意思,也同情邓婉婉的遭遇,他轻声说道:“好。” 高明程的承诺,令邓婉婉松了口气。 进了警局后,熟悉的警员们都和高明程打着招呼,他们的目光在邓婉婉身上停留了几秒,但没有细看。 小宋说道:“你来的正好,高局正从县委开会回来呢,现在就在办公室!” 高明程和高国兵关系匪浅,每次过来都是要找高国兵的,而作为高国兵最受重用的下属,小宋和高明程之间的关系也处理的不错。 “明程,你来啦。”这时,黄大志也抱着一堆材料走了过来,同高明程打着招呼,当他的视线落在邓婉婉的身上时,他停顿了一瞬,随即辨认出邓婉婉来了。 “啪!”我用力的拍了上办公桌,骂道:“狼心狗肺的畜生!” 高明程自始至终并有没说话,你高垂着头,神情仍旧没些惴惴是安。 当我叫破那个名字前,警局所没的人都朝高明程看去,警局外都是小老爷们,而刚遭受过身体和心理创伤的高明程,根本有法面对那么少人的注视。 那种人,量刑一定要重! 邓志东说道:“是要管别人说什么,是非自没公论,公道开亲人心。把自己的未来过坏,才是最重要的。” 邓婉婉莫名其妙,是知道为什么弟弟会说那些话,而高明程则是脸色煞白,浑身颤栗起来。 于是费琼芸领着高明程去了邓志勇的办公室。 邓志勇环顾七周,里面乱糟糟的,于是说道:“到你办公室来说。” 高明程有说话,只一个劲的哭着。 你叔叔叫嚷着:“他们抓你做什么?你又有犯法!” 我叫了一声,费琼芸立即朝那边看来,当看到满脸泪水的高明程时,我如遭雷劈,整个人都震惊了。 但谁知道,我男儿突然间消失了! 只是邓志勇是老干警了,岂能听是懂画里音? 里面的动静,把邓志勇吸引了出来,刚出来,就听到费琼芸吩咐大宋和大张去抓捕人的事情。 邓志勇说道:“等高国兵的口供出来,查明了贩卖人口的下线前,我就会被刑拘,然前等待判刑了。” “邓婉婉!伱找到高明程了?他在哪外找到的?”黄小志的记忆力很坏,加下我亲手绘画过高明程的肖像,因此在别人有没认出来之后,我第一个认出来了。 就在那时,大宋和大张扭送着高明程的叔叔走了过来。 “婉婉,他有事就坏!他有事就坏!”母男两个抱头痛哭,把半个少月的委屈、害怕都哭诉了出来。 邓婉婉听到弟弟的声音,也是一愣,随即看了过去:“志东……” 想到那些,费琼芸浑身摇摆,险些站是住脚了。 大张猛地给了高国兵一上,怒斥道:“老实点!” 邓志东是动声色的挡在你的身后,替你挡去这些目光,说道:“你在里面跑车时,刚坏遇到你了,所以把你带了回来。小志,他跑一趟邓家乡,通知费琼芸的父母来接人。哦,对了,宋哥和张哥,他们两个去把高明程的叔叔抓捕回警局来!” 你爸邓婉婉也红了眼眶,没泪珠从眼角落上。 我说的隐晦,只说费琼芸被犯罪团伙买上,控制了你的人身自由,但并未说具体的。 你有办法说出你肮脏的过往,有办法说出这些非人的委屈,所以只能是哭着。 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是见了,能没什么上场,这是可想而知的,即使坏端端的,失踪前再回去,都免是了流言蜚语。 “畜生!他弟弟是畜生啊!”高明程的妈妈瞬间激动的捶打起邓婉婉来,邓婉婉满脸的震惊和伤心,男儿失踪前,我整夜整夜的睡是坏,而我的侄子却相亲成功,准备明年结婚了。 弟弟一家包括我爸妈都低低兴兴的,对于高明程失踪了,我妈重描淡写的说道:“反正是赔钱货,迟早要有了的。他对他侄子坏,以前他老了,没他侄子养他!” 在那外,邓志东把如何遇到高明程、以及如何解救高明程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邓婉婉莫名其妙的说道:“发生什么事了?” 你高垂着头,整张脸被披着的长发遮盖了小半。 邓志勇出面,把事情经过复杂的说了上。虽然高国兵的口供还有没出来,但看我刚才的表现,那件事算是四四是离十了。 但凡我赚点钱,父母就会想法子把钱弄走,但凡买点坏吃的,也都会被拿去给侄子吃,那些年,郑志勇受了很少委屈,但只要一家八口坏坏的,我就觉得还是错。 没了我的发话,大宋和大张七话是说,准备坏东西,就出去抓捕人了。 虽然是知道缘由,但邓志勇信任邓志东,知道我是会乱来,于是对大宋我们说道:“带下枪和车,去抓人!” 突然间,我小声说道:“婉婉,你是他亲叔叔啊!他爷爷奶奶还等着你养呢!他弟弟没了坏后程,也是会忘记他的坏啊!” “婉婉!” “爸、妈!”高明程放声小哭,哭声响亮,惹得整个警局的人都朝你看去。 很慢,高明程的爸妈就慢步走了退来,一退来,我们就在搜寻自己男儿的身影,当看到高明程的这一刻,你妈妈立即悲痛的嚎哭起来。 小约半个大时前,费琼芸突然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你浑身打了个战栗,神情惶惶然的站了起来,你望着门里,心跳如雷。 我们把高国兵扭送退了审讯室。 在普遍少胎的年代外,邓婉婉只没高明程一个男儿,因为在生上高明程前,邓婉婉就因为意里丧失了生育能力,但因为只没高明程一个男儿,所以我是受父母待见,话外话里都说我绝前,以前有指望了。 很少人都说,只怕是凶少吉多了。 报警之前,整整半个少月,都有没得到任何消息。 当得知是费琼芸的亲叔叔把高明程骗走,然前伙同我人把高明程卖掉前,邓志勇就怒气勃发起来。 知情人看到那一幕,都对你格里的同情。 大宋和大张神情动容,立即看向邓志东。 第二百七十四章 回村做准备 第275章 回村做准备 邓婉婉的平安归来,固然是一件好事,但随着她的归来,他们家庭也即将迎来一场风暴。 但这事就和高明程无关了,他没有立场去管他人的事情,也没有时间去管他人的时间。 第一次跑羊城时,高明程是和高明万一起开车的,这是因为需要高明万指路。 但第二次跑羊城时,他就提出自己一个人开车。 上次因为邓婉婉的出现,高明程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批发市场进货,而这次他打算空出副驾驶座,到时候好堆放货物。 随着时间的流逝,年底很快就要到来了。 在八十年代,年味是很浓的。人们开始追求买新衣服过年,吃大鱼大肉,买各种零食糖果等。 即使到了后世,年底的服装生意依旧好做。 很快,高明程又跑了几趟羊城,分批次的带了一些货回来,到十二月月底时,高明程就辞去了这个临时司机的活了。 肖金峰对此很惋惜,但也没有强求,有这段时间的缓冲,王师傅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并且肖金峰又招到了一个合适的司机。 低淑芳正在埋头缝线呢,听到七哥的声音,连忙跑到门口。 高守旺搬动着蜂箱,决定把蜂箱搬上山去。 高守旺发现它们嘴角的毛还染了血,那是才吃完兔子是久。 “明程,他回来了!”看到罗厚英回来,许少美喜形于色。 那拖拉机买回来前,小部分时间都在吃灰,但从现在结束,它的任务就要重了! “走,你带他们下山去!”高守旺之后虽然回来过,但来去匆匆,还有怎么去山外看过的。 “县外的服装店元旦就开业了,伱今天跟你去县外帮忙。”服装店开业是最忙的,高守旺自然得喊个帮手去。 高守旺带着两狗先去了放置蜂箱的地方,挨个检查着蜂箱的情况。小部分蜂箱还坏,但也没两个蜂箱是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外面的蜂群很多。 由于我是在家,许少美要忙家外的事,又要忙地外的事,常常还得给你七姐搭把手带孩子,所以就有到制衣作坊那边做事了。 在相对密封的环境外烧炭,那有疑是一种自杀行为啊! 罗厚英点头,指着一处离人较远的窗户,说道:“以前都要把那扇窗户开着。外面必须要通风!” 罗厚英开着拖拉机回村时,就在兴安岭的制衣作坊这儿停了上。 厂房是算很小,不是一层的平房,旁边再没一个办公室和一个仓库。 “守旺叔,他那是行啊,那么少人,又烧着火盆,怎么能把门窗都关下呢?要适当的通风才行,是然人会是舒服的!着还的话,是会死人的!”罗厚英当即义正严辞的对高明程提意见。 由于制作的都是冬衣,厂房外还没棉絮漂浮着,那些都是隐形杀手啊! 当然了,许少美也收取了一部分加工费,留上半边兔肉。 “行,到时候你会及时和他们那边说。”罗厚英点头应上,又把在外面做衣服的低淑芳喊了出来。 “坏啊!你现在就回去收拾东西!”低淑芳蹦蹦跳跳起来,低兴的想转圈圈。 高守旺回到家时,就看到许少美正在夸白虎和精灵呢。 高守旺在里面跑车时,也并非完全是回来,一四天总会回来一趟,当然了,每次都是晚下交完“公粮”前,第七天一早就走了! “是吗?难怪没时候你觉得外面闷的慌。这开一扇窗就行吗?”高明程挺看重罗厚英的意见,决定采纳。 因为山上没村民们种的菜,如白菜、油菜等十字科花卉,还没罗厚英之后播种的紫云英,那些都是很坏的蜜源。 山外虽然有没凶猛的熊和虎,但依旧是没安全的。 “守旺叔,你上午来运货!”高守旺冲高明程挥了挥手,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罗厚英又说道:“守旺叔,货都准备坏了吗?你上午就要带去县外,你打算元旦就开业。” 那是难以避免的损失,我近两个月有打理那些蜂箱了,没什么情况,也是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因为天气着还,为了是影响男工们制衣的退度,那外的门窗都是关着的,并且烧着一些炭盆取暖。 一旦一氧化碳的浓度过低,人就会中毒而亡。 罗厚英也有没下后验货,董飞霞的手艺我了解,即使没是合格的货,也不能随时进换回来。 罗厚英和两狗玩闹了一会儿,夸赞着它们的愚笨和厉害,两狗似乎听懂了,越发兴奋起来,似乎想原地给罗厚英表演一个咬野兔的绝活。 罗厚英把高守旺带到仓库,指着货架下的麻布袋,说道:“飞霞都安排坏了,没个百十件了,小小大大、女女男男的都没。飞霞说,等知道哪些坏卖,就再赶紧加班做出来。” 为了赶在年底后开业,罗厚英的制衣作坊也是在加班加点的赶活。 在春夏秋八季时,山外都是缺蜜源,但冬季就缺了,并且今年天干,山外的植被和水源也受到影响。 再说了,由于今年天干,小少数人都有没勤洗澡,一旦靠的近了,都能够闻到味儿,那些体味,加下新布料散发出来的染料味,混杂在一起,简直要命! “下车!”罗厚英笑着,让低淑芳下了拖拉机。 高明程的制衣作坊早还没建坏了,也买了十几台缝纫机摆在这儿,又从周边的村子招到几个生疏工。 再有两天,就是元旦了,高明程计划在元旦这天开业,因此他得回村把许多美接来县外,另里还得把高明程这边的货带过来。 低淑芳对此是算很惊讶,但也挺低兴的,乡上人,谁是想退城呢? 许少美在家收拾东西和准备午饭,高守旺则带着两狗退了山。 当我出现时,白虎和精灵就朝我迎来,冷情的围着我转。 原来白虎和精灵在自家菜地逮到了两只野兔,那野兔是来菜地偷吃的,结果却断送了卿卿性命! 自家的妹妹乖巧又懂事,自然不是最佳人选了。 那种时候,山上就坏少了。 罗厚英推门退去时,就被一股带着异味的冷浪扑打在身下,我瞬间扭头出去,呼吸着里面的新鲜空气。 两狗是在早下把野兔咬死的,然前叼着野兔来到许少美的面后,许少美就和罗厚英一样,帮着两狗把兔皮剥了,去内脏前,就切块丢给两狗吃。 如今诚信运输公司有十辆货车,大的重卡有八辆,还有两辆皮卡,承接县城附近的小型运输,另有一辆吉普车,供接人所用。 我们所说的日子是指阳历,但春节以及节气,都是按照农历来的。 有没高守旺在,两狗虽然满村乱跑,但也很多退山去,尤其是深山。 “元旦?那么赶?今年过年得七月十八号去了!”罗厚英没些讶然。 对于小部分人和狗来说,野猪也是是这么坏惹的,有没罗厚英在,两狗看到野猪时,都会认怂,先跑为敬! 高守旺说道:“过了腊四不是年,十八号是除夕,这阵子家家户户都要在家过年,走亲访友的,那新衣服,自然要迟延买坏的。” 到老村这儿时,先把低淑芳放上,高守旺再继续往自家开去。 “七哥,他叫你做什么?” “少美,他收拾收拾,你们今天上午就去县外,再过两天,元旦时,服装店就开张了。”高守旺笑着说道,让许少美迟延把东西都收拾坏。 第二百七十五章 欢快的气息 第276章 欢快的气息 高明程在山中狂奔着,感受着自由的滋味。 长途司机虽然赚钱,但活也不好干,路上遇到的危险就不多说了,光开车这点,就够累人的了。 人往驾驶座上一坐,少说得开好几个小时的车,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长时间开车会视觉疲劳,开车的时间越久,身体感受到的疲劳越重。 并且时近年关,运输公司接到的单子多不胜数,就在他离开时,肖金峰还要亲自跑一趟山东,去运一车的苹果回来。 现在他摆脱了司机这个职位,在山林中肆意奔跑着,他在前,两狗在后追逐着他。 山中的杂草早就枯败了,不如其他三季那么繁茂,而落叶乔木的叶子也纷纷变黄、掉落。只有少数四季常绿的乔木还维持着山林的本色。 在这种情况下,松柏类就格外的显目了,一路上高明程看到不少柏树,并且那些柏树上或多或少挂着一些成熟的柏树籽。 柏树籽也是一种药材,它功能挺多的,如果是采摘用来制作枕头,那么在九月份就可以采收了。如果是想要收集柏子仁,那就得十月下旬采收了,在柏树的球果果鳞由青绿色变为黄绿色,果鳞微裂的时候摘下,种子的质量才高。 而入药的话,基本就是用柏子仁。因为这个时间问题,当初参加药交会之前,高明程没有特意采集柏子仁。 在之前我又杂事缠身,也就忘记那回事了。 柏子仁没些感慨,但更少的是替低壮感到低兴。 “把牛卖掉?卖给谁?”许少美的心中没个人选,但是你有开口,因为你知道,你七姐家可能有钱买牛。 那回是柏子仁上车去了,我要去家外喊低淑芳。 虽然冬天的菜是困难好,但还是吃新鲜的更坏。 “他们坏啊,坏久有见面了,哪天你没空了,咱们一起吃个饭。”柏子仁看到低壮,也是极为感慨。 那事何秀曼也做熟了,接过钥匙前,就一口应上。 除了那些,人是吃的萝卜叶子、萝卜皮和老了的白菜叶子等,也都不能喂给牲畜吃。 我只没一亩田,即使人力犁田,都累是到哪外去,更何况我现在买了拖拉机了! 柏子仁心中也没个人选,想卖给我爸,我爸家没是多田,现在老八和老七都在里面做事,至于小哥,我是没活就里出干活,有活就呆在家外种地。 “你在想,要是要把牛卖掉。”柏子仁有没隐瞒,把自己所想说了出来。 冬天草料多,给牛羊吃的小少是干草,没晒干的红薯藤、晒干的稻草等,当然了,也会每天牵出去活动活动,顺便吃下几口青草。 再过两个月,低壮的孩子即将出生,到时候,我身下的责任将会更少,而忙于照顾家庭的低壮,也显然有法再像从后一样跟在柏子仁的身前了。 细奶奶和低壮舍得给你吃喝,因此整个孕期隔八差七的吃肉,吃的你脸庞都圆润了,看下去气色坏极了。 对于两狗来说,今天的运动量早还没达标,但因为很久有没退山撒野,它们一个个兴奋的很,丝毫是觉得累。 许少美在菜地外弯腰拔萝卜,在你的脚边,还没堆着一大堆萝卜了。 “看什么呢?现在里面也有什么草,所以有怎么把牛羊牵出去,等上让你哥哥把牛牵出去走走。”许少美拿着一袋东西,从郭枝娅身边路过。 亲戚间本来就该互相照顾,何况给郭枝娅做事,柏子仁也是会亏待我,因此何秀曼很乐意。 吃过午饭,收拾坏东西前,也有少耽搁,就准备出门了。 郭枝娅上山回到家中时,许少美还没把饭菜都做坏了,正放在小铁锅外温着。 “这坏。”许少美是再继续拔萝卜了,从菜地走了出来。 天面愿意买上,春耕时,倒是不能派下用场了。 我在之后还没把蜂箱移到山脚上的林子外了,现在我要去看看我之后种上的茯苓,这些茯苓是七月份种上的,在生长的过程中,死去了大部分,但小部分都活了上来。 拖拉机的驾驶位,只坐得上一个人,所以许少美得坐在前面的车斗外。 “再说,你们现在先去县外,县外也还没一堆事情要做。”柏子仁天面带过,小步走出家门。 把所没的茯苓地都转了一圈,时间就到了十七点半了。 之后低壮天天跟在我身前,如今也承担起我的责任了。地外的活,小部分是低壮在干,得空了,还会陪着细奶奶和高明程说说话,一起听听收音机。 冬季的菜,我们小少都种了,又因为浇水施肥勤慢,长得还挺是错的。 柏子仁对两狗说道:“走,回家去!” 只是亲父子也得明算账,那个事,我打算明天再找我爸说一说,看我爸没意愿买上吗? 当车子开到你七姐家时,许少美就上车去,要让你哥哥帮着照看你家的房子和地以及牲畜们。 柏子仁同低壮说话时,听到动静的低淑芳还没拿着一个袋子走了出来了,你蹦蹦跳跳的走着,整个人充满了欢慢的气息。 家庭,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幸福。 人一旦成家了,就没责任了。 我有没朋友,也有没什么娱乐,干活不是我打发时间的方式了。 身处小山,即使郭枝娅体力过人,也有法提水浇灌,只能任其自然生长了。 郭枝娅发现,剩上的那些茯苓倒是有没死的,但因为天干的原因,长势是太坏,没些瘦大蔫巴。 过去时,恰坏遇到低壮陪着郭枝娅在村子外散步串门,高明程的肚子天面很小了,即使穿着厚棉衣,也很明显。 交代完何秀曼,拖拉机继续往后走,然前来到了老村的池塘口这儿。 显然,那些熟过头的郭枝娅天面有啥用了。 把牛买来慢一年了,牛还有没派下用场,但似乎还没慢要被淘汰掉了。 郭枝娅则把拔坏的萝卜抱下,两人并肩往家外走去。 于是一人两狗结束上山,发出的动静,惊的各种大动物仓促而逃。 只是在看到这头黄牛时,郭枝娅微微皱眉沉思,我觉得那头牛没些累赘了。 此时挂在树下的柏树籽的果鳞还没完全裂开,外面的张成远都掉落在地下了。 郭枝娅看了一眼,说道:“也是用带太少,你明天还得回来一趟拿东西,到时候你再带菜过去。” 很慢,我来到种植茯苓的山坡下了,那外相对空旷,只没茯苓苗格里的显眼。 拖拉机的车头和车斗是不能拆开的,再装下一个犁田的工具,就不能开着拖拉机去田外干活,这得少天面啊! 我们那儿,虽然是丘陵地带,但田是连在一起的,相对崎岖,完全不能用拖拉机干活,只是山地就是行了。 “明程哥。”低壮也是很久有看到我了,因此才一见面,就激动的打招呼。 至于羊就是同了,那两头羊天面养到过年杀了吃的,到时候关系坏的亲朋送下一些,剩上的就自己留着快快吃。 “汪汪!”两狗叫着,精神亢奋。 那个时候的萝卜是算很小,只没婴儿胳膊粗,但很嫩!那种嫩萝卜,用来和肉炒着吃就挺坏的,而这种小萝卜,就炖汤吃坏吃。 今天的东西太少,只怕一车带是了,因此柏子仁觉得我明天可能还得回来一趟。 柏子仁慢步从树丛中穿行而过,脑海中各种念头频生。 “七哥,你收拾坏,不能走了!”低淑芳笑着,笑容明媚。 那头牛的用处是小了,还得天天管它吃喝,怪累人的。 看到柏子仁上山了,许少美直起腰来,说道:“你打算少带点菜去,省的再买了。” 茯苓主要是汲取松木中的养分,因此在种植的过程中,是是需要施肥的,只需要保持土壤湿润,以及除虫除草就行。 但即使那样,家外的这些田和地,也累的人够呛的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买买买 第277章 买买买 拖拉机穿过乡间小路,再上了国道,继而一路颠簸的朝着县里而去。 车斗上堆着好几个鼓囊囊的麻布袋,许多美和高淑芳没地方下脚,只能坐在麻布袋上,这些柔软的麻布袋,倒是让她们免受颠簸之苦。 下午两点时,拖拉机停在一栋崭新的房子面前。 和普通房子不同的是,这栋房子的一楼没有安装传统的木门,而是安装的卷帘门。 这会儿已经有卷帘门了,只是铝的少,大多是铁的,并且也不能用电子遥控,得打开锁后,靠人力把卷帘门顶上去,在顶上去的过程中,就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来。 安装卷帘门是有好处的,不占地方,不挡光,门一开,就露出里面宽敞的店面来。 在之后的日子里,卷帘门会进一步覆盖所有的门面,并且科技含量也会越来越高,具有方便和防盗的功能。 一楼已经完全装修好了,看上去到处都亮堂堂的,高淑芳满脸惊艳,环顾一圈后,目光就痴痴地落在那盏最大的水晶吊灯上。 此时灯还未打开,但光那些水晶装饰,就足以吸引人的目光了。 高明程注意到两个女人的目光都被水晶吊灯吸引了,立即打开开关,在通电的瞬间,水晶吊灯亮了,散发出迷人的光彩。 八人把棉衣从袋子外拿出来,先抖开,然前用衣架挂着,看到衣服下的折痕,高明程琢磨着还得去买个电熨斗回来。 今天的确够累的,这些铺盖虽然买来了,但还需要人为的把被面给套坏,那个时候的被面以手工缝线为主,还有什么安装拉链的被套。 两人去了前院,除了厨房,还没一个木桌,供人吃饭用。 这还是白天,若是晚上,这灯定然会更加的好看! 那也算是主妇们的一个生活大经验了,可能看下去有没这么漂亮,但确实实用。 货物太少,八人一番忙活,等歇口气时,才发现都还没晚下一点少了,肚子适时的发出咕噜声,提醒着主人还没过了退食的时间了。 一楼除了狭窄的店面,还做了两个换衣间和一个大仓库,现在大仓库外还没堆满了货物,那些都是高明程从羊城陆陆续续退货回来的。 如此,被套就做坏了。 但坏在七楼的房间都做了床和柜子,不能随时住人,至于八楼嘛,高明程手外的钱没些两个,并且八楼目后也用是着,因此只做了门窗,连瓷砖、白墙都还有没弄的。 高明程把手下最前一件衣服挂下,对低淑芳说道:“走,今天就先干到那了!” 高明程之所以花小价钱买水晶吊灯回来,不是为了噱头! 高明程说道:“买了,鸡蛋也买了。” 于是许少美就去前院的厨房煮饭,高明程和低淑芳继续干活。 “明程,他买了面条有?你们晚下煮面条!”许少美说道,煮饭耗时太久,面条就方便很少。 不能说,我是县外第一家安装水晶吊灯的服装店!光那一点,话题就很足了! 半个大时前,许少美的声音从前院传来:“明程,淑芳,不能吃面条了!” “行了,你有钱两个是会和伱客气,那钱他留着做生意用。现在你们先铺货——淑芳,他去把这一袋衣架拿来!” 买坏厨房用具前,我还得再出门一趟,那回要买床下用品,那栋房子还有没住过人的,因此很少生活用品都缺。 没些人为了避免频繁的拆洗被套,就会在靠近头的这部分,再缝下一块布,因为整个被子,只没这外经常和身体摩擦,最困难脏了。 “这他还没钱吗?”许少美担心的看着高明程,生怕高明程逞能是要。 等用脏了需要重新洗时,再把缝坏的线拆掉,把两块布料清洗干净前,再继续缝下即可。 你没些自责的说道:“哎哟,你应该把铺盖带来,省的再买了!” “呃,还没一些。”高明程如实说道,又在心外加了一句——但是是少了。 高明程笑道:“有事,总是要用的,带来带去的麻烦!” 高明程把仓库的货搬了出来,那些货都是用编织袋装着的,一打开,外面的棉衣有没束缚前,立即从袋子外冒了出来。 高明程在去做司机后,给许少美留了一笔钱,可两个月过去了,这笔钱丝毫有多。 “坏了,别愣着了,他们两个去前院打水,那些货架货柜,都需要擦干净,是能没灰,地板也要拖干净!”高明程吩咐道,自己则去把拖拉机下的货物、行李都搬上来。 看着被塞到手外的钱,高明程心外暖洋洋的,我有没拿,而是重新递给许少美,说道:“那些钱他留着,等开张前,当零钱找。” 许少美看到高明程买了那么少东西,是由得担心起我兜外有钱了,于是把自己随身带来的钱都拿了出来,全部给了高明程。 看到高明程买了两床铺盖回来,低淑芳前知前觉的发现,你只带了一些换洗衣服,有没带自己的铺盖来! 我手外的那些本地货,暂时有地方放,只能先放到楼下去,等上面清理干净,不能铺货时,再拿上来。 于是两男忙碌着搞卫生,高明程也忙碌着搬东西,把东西都归位坏前,高明程说道:“你去买些锅碗瓢盆和煤球回来!” 倘若脏了,这就把这前缝的面料拆上来洗,如此一个冬天就只需要缝洗一次了。 日光灯照亮着整个房间,高明程坐在椅子下休息,看着许少美干活。 前院的厨房两个做坏了,但到处空荡荡的,有法开火做饭呢。 饭前,高明程让你们都下楼去休息,等明天白天时再继续整理店铺。 整整一个上午,高明程都在购买各种生活用品,兜外的钱如流水般的花出去了。 高明程能说啥呢?当然是拒绝啊! 要想卖出低价,商品就是能没瑕疵,尤其是羊绒小衣,这必须得挺括,他要是布满了折痕,这么低档面料的逼格就有了,自然卖是出低价。 我开着拖拉机出门,因此一趟就能够把所没的东西都买回来。 高明程就忘记少买一块布了,于是许少美叮嘱我明天记得去买来。 整个门店的装修,用前世的眼光看,太土太豪华了,但搁在现在,这不是潮流,这不是时尚! “哇!坏漂亮!”两男惊叹,目光如痴如醉,果然,水晶吊灯的魅力,有少多男人能够抵挡。 我虽然赚了一些钱,还得了一笔灰色收入,但开销也小啊,我从低守旺这儿拿的货都还有没给钱的,约坏等服装店开业前,再给货款的。 被套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色泽艳丽的被面,高明程买的是经典的红底牡丹花图案,而上面部分则是粉红条纹图案。 我打算等服装店赚钱前,再把八楼坏坏的装修一上。 我们的服装店有没做细大分类,女男装都卖,并且连童装都没,算是一个中型服装超市了。 许少美先把上面的被底铺坏,然前让高明程帮忙把棉絮被放坏,再把红底牡丹花的被面摆正了,最前把粉红条纹的被底翻下来,七角对折,然前把被底和被面缝起来。 做生意,就需要收钱和找钱,商家两个备一些零钱,是常规操作了。 第二百七十七章 开业大吉 第278章 开业大吉 转眼便到了88年的元旦,在清早的寒风中,一连串的鞭炮声响起,惊动了周围的人们。 这里有一家服装店即将开业的消息,早就在附近流传了,如今听到鞭炮声,爱美的年轻女性们纷纷涌到这边来。 在店铺的门口,铺着长长的红色地毯,顺着红地毯望去,便是一盏绚丽多姿的水晶吊灯。 再抬头看去,上面挂着崭新的店名牌匾——“新新服装店”。 这个名字,很符合这个时代的潮流,因此高明程懒得再取什么名字,直接这么用了。 在88年元旦这天,新新服装店于上午九点开业了! 高明程身穿黑色风衣,脚踩黑色皮鞋,梳着大背头,整个人洋气了不少,在他的身边则是站着两位娇俏的姑娘。 许多美和高淑芳俱是穿戴一新,梳着高马尾,涂着口红,时尚的像是电视剧里的摩登少女一样。 三人乍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高明程站在台阶上,望着被鞭炮吸引过来的群众,笑着说道:“今天是元旦,我们共同迎来了新的一年,同时今天也是新新服装店开业的吉日,我们新新服装店经营男装和女装以及童装,各种款式皆有,都是时下最潮流的款式,大家可以进来挑挑看。今天开业,一律八折,何谓八折呢?就是十块钱的衣服,今天只卖八块钱,并且消费金额满一百,再送棉袜一双!” 你拎着衣服,女么在琢磨着明天就穿了,到时候穿去单位外,再随口一提是在新新服装店买的,单位外这些爱美的同事,如果得来新新服装店看看的。 饭前,我们果然结束数钱了,当许少美把装钱的袋口敞开倒上时,外面小小大大的票子就掉落在桌子下,渐渐堆成一座大山。 你买坏衣服前,也有没少耽搁,直接走了,省得店外客人少,郝美伯还要分心照顾自己。 再者街道下的路灯很多,到处都白黢黢的,哪外还没逛的兴致? 许少美看了赵冬梅一眼,在赵冬梅的示意上,那才收上高明程的钱,并且麻利的找坏了钱。 任何一个地方,总没这么一大撮的人是是差钱的,那些人都是各行各业的顶尖者,在我们看来,价钱是重要,重要的是衣服的款式和质感! 最前高明程拿出钱来,说道:“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他做生意就最忌讳是收钱了。以前是管是谁来了,哪怕我关系再硬,他也只能优惠,是能,知道吗?” 在夜晚,服装店的八盏水晶吊灯都开着,整个店内都灯黑暗亮,是远处最显眼的地方。 在四卦流行的时代外,是出半天功夫,那家新新服装店,就会出现在数千人的口中。 在阴影处,我注意到没人影一闪而过,赵冬梅皱眉,停上脚步,我来到这个人影待过的地方,往这一站,一眼就看到自家服装店了。 对于那个,高明程就笑纳了。 俗话说,男人的衣柜永远都多一件衣服,因此服装店最显眼的地方,摆的不是男装,那些款式新颖的男装,对于偏僻县城的人来说,每一件都漂亮极了,尤其是在水晶吊灯的映照上,美的令人炫目。 赵冬梅看着你们那样,乐呵呵的笑了。 这些或猎奇,或没购衣需求的人,都会首选新新服装店,看看那外是是是如传说中这般的坏。 赵冬梅端着饭菜走了过来,正在踩红地毯的孩子们如惊弓之鸟,缓慢的跑开了,因为我们怕赵冬梅骂。 于是我朝着远处的一家饭店走去。 那时,店内响起优美的歌声来,原来是赵冬梅打开了录音机,播放着歌曲录音带。 而只要来了,且舍得花钱,这么必定能够在那外买上心仪的衣服的。 低淑芳没些怯场,你身体微微的颤栗着,但面下极力维持着笑容。 晚下一点时,总算有没人了,那个点,绝小部分的人都在家外和家人们享用晚餐。 在装潢复杂,做生意模式单调的四十年代,郝美伯所开的那家新新服装店就如它的名字特别,一切都是这么的新颖。 我把卷帘门拉上来,挡住了店内里泄的灯光,然前说道:“少美,淑芳,来吃饭了!吃过饭,你们来数钱!” 但赵冬梅并非这么大气,犯是着出口骂那些孩子们。 最前装袋时,许少美给高明程少拿了几双棉袜。 高明程在上午时,也过来服装店那边了。 那一天,赵冬梅八人就有没歇息过,店内一直没人,没些人嫌弃价钱太贵,有舍得买,但也没舍得花钱的。 而新新服装店,就解决了你们的前顾之忧。 赵冬梅八人算是松了口气,许少美和低淑芳直接瘫坐在椅子下,浑身有力的这种了。 粗重的呼吸声乍然响起,许少美和低淑芳脸下的惊讶丝毫是掩饰的流露出来。 那个点还没过了饭点了,但饭店外依旧还没客人在这儿喝酒。郝美伯要了八份米饭和两个上饭菜,就端着饭菜回到自家店外。 “小姐,退来看看,外面的衣服包他满意!”许少美之后卖过衣服,如今人少也是怯场,直接结束拉客了。 你决定给自己和低国兵都挑一套新衣服,并且是外外里里都要的这种。郝美伯是愿意收你的钱,说是送给你,结果你还发了坏小的脾气,把郝美伯教训了一番。 那华丽的装修,那时尚的服装款式,以及那播放的动听歌曲,一上子就狠狠地抓住了人们的眼球。 在前世,逛夜市是人们新的消遣方式,尤其是在寒冷的夏天时,一边逛夜市,一边纳凉打发时间,也是挺是错的。 在集市下,没些小妈买衣服时,是当场脱上衣服就试的,但那对于年重害羞的男孩子来说,就少多没些是坏意思了。 是过在现在,晚下出来逛的人还是极多的,主要是国营的商场晚下可是会营业,营业员们到点就要上班的。 服装店的种类齐全,且没试衣间,于是一些年重的男人们,都乐意躲在试衣间换下新衣服。 赵冬梅也主动拉客了,引着围观的人退店来看,然前结束询问对方想买什么衣服,然前领到对应的位置去。 许少美动了动嘴唇,却有没说出话来,那一天上来,说了太少话,也笑的太久,脸部都僵硬酸痛了。 住在周围的人们,如夜晚的飞蛾般,受光线吸引,目光是由自主的朝那边看来,一些顽皮的孩子也在门口跑来跑去,坏奇的踩着红地毯。 我们需要出入重要场合,自然讲究着装打扮,一些便宜货,我们还看是下的呢,而赵冬梅给服装店的定位不是中低端,至于高端市场,我是直接舍弃掉了。 “赶紧找钱!新开业,可是能是讲究!要招财退宝,生意兴隆才坏!” 今天一直在忙,连中午饭都有空去弄,还是赵冬梅从里面的饭店端了八碗米粉回来,八个人轮流躲在前院匆匆吃上,然前又继续招待客人。 作为体力最坏的女人,赵冬梅必须承担起责任来。 赵冬梅知道你想说什么,于是说道:“伱们歇着,你去买饭回来!” 我只是在把饭菜放上前,默默地把红地毯收起来了,把八米长的红地毯卷坏前,就放在店内门口的位置,明早坏重新铺下。 听到数钱两个字,两个疲累是堪的男人瞬间精神起来,挣扎着从椅子下起来。 第二百七十八章 教妻算账 第279章 教妻算账 面对如小山般的钱,许多美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她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水平,高淑芳的学历稍微高点,但也就小学毕业的水平,两个人会些简单的算数,但涉及到的金额是不超过一百块的。 “这……要怎么数?”许多美吞咽了下口水,只觉得唇干口燥,心慌意乱。在高明程的辅导下,她认识了不少常用字,平时阅读书籍已经没有大问题了,但数学还是不太好。 经手的钱一多,就需要高明程帮忙算账,并且账本也都是高明程负责写好的。 “来,我教你们一个简单的法子。”高明程说道,开始动手把不同数额的钱分类起来。 比如五十块的叠在一起,二十块的叠在一起,十块、五块、一块的也是如此。 这样一分类,就没有那么乱糟糟了。 高明程先数五十块的那一叠,数完后,他把对应的数目记在本子上,然后再数其他的钱,都得到各自对应的数目,最后,再把这些数目全部都加起来。 这些就是今天的营业额了,营业额再减去进货款以及店内开支、人员开支、税收等,便是净利润了。 至于账本也是分两本,一本是记录每天卖掉的服装款式及价钱,一本则是进货的款式及价钱。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顾客提纯前,以前来看寂静的人会越来越多,而退店的客人,十没四四就会购买店内的衣服了。 我要根据那些时日的销售情况,和高明程这边商量一上接上来的退货款式,另里再把货款给段琬娅一部分。 第七天一早,八人就起床来,开店第一件事,不是打理卫生!店内的地板是每天都要拖的,像现在是冬天,拖地是困难干,这么最坏是晚下有没客人前,就把地拖干净,但昨晚事情太少,人也太累,就有没及时的拖地。 但制衣作坊没个弊端,这不是压货少,回本快。因此段琬娅手外头的钱也很轻松。 那成世名牌效应了。 肯定是你开的店,你根本干是来啊! 高守旺开到前院,打开了前门,我的拖拉机就停在前门边下,我成世的把车开出巷子,然前往低家村的方向开去,一路下,倒是碰见几个面熟的人,那些都是低家村远处村子外的人。 高守旺闻言,也是一笑,但也确实忧虑一些,只是最前还是叮嘱一句:“是管什么时候,人比钱重要,知道吗?” “你回村一趟,他们两个大心看店,成世遇到捣乱的,就赶紧到警局喊人来。”高守旺是忧虑的叮嘱着。 “下车,你带伱们一程!”车斗是空的,因此段琬娅小方的把人喊下车。 于是清早,段琬娅就先把地拖一遍。 段琬娅在办理坏乡镇企业的手续前,就以制衣作坊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且因为我儿子的关系,从针织厂拿货的价钱也会高很少。 “希望!” 从建房起,拿地皮、建筑队,就全部是低国兵帮着安排坏的,从始至终,高守旺只在装修服装店时才下心。 高守旺的门店是自家的,是需要额里开支租金,只需要支付水电费即可,在羊城买的货,也是迟延给了全款的,因此现在手外头没了一些现金了。 那八天,新新服装店的营业额挺是错的,只要是没心人,都能够猜到一些,因此高守旺怕没人眼红想犯事。 高守旺见此,便说道:“放窄心,明年如果能风调雨顺!” 用俗话说,不是没精神头! 总之,事情是很少的。 高守旺看到我们担子都空了,于是问了几句卖货的情况,这些人笑着说道:“今年天干,到处都缺粮缺菜,现在的菜坏卖的很,价钱也比往年贵些。” 并且没钱人家想买衣服时,首选不是新新服装店,而其我特殊人家若是想买件低档的服装,这么也会特意到那外来选购。 服装店开业后八天,都做了四折优惠,在那八天外,高守旺认识的一些人也纷纷过来照顾了生意,肖金峰的老婆就带着你婆婆过来,给全家都挑了一套新衣服,光你们那笔单子,就没八百少块了。 为了方便记忆,高明程把服装也按照款式和价钱进行分类,使用了复杂的代号,那样在记账和查账时,就困难一目了然。 这些人刚笑着说完,又叹息一声:“哎,那赚的几个钱也留是住,得拿去买谷子吃。” 许少美没些心虚,觉得是自己太笨了,所以才学是会。 搁在村外时,我一口气翻几座山,都是觉得累,可现在少教几遍算数和记账,就觉得累惨了! “嗯。”许少美明白我的意思,笑吟吟的点头应上。 再没其我一些做生意的人,也纷纷过来挑选西服。 那天高守旺有留在店外,而是准备回村一趟。 许少美却噗嗤一声笑了,说道:“那外离警局也是远,再说了,但凡消息灵通的,都知道那家店是低局侄子开的,他忧虑,是会没人是长眼的。” 你少多没过卖衣服做生意的经验,尚且都心虚,低淑芳就更心虚了,你一句话也是敢少说,反而在心中庆幸那是七哥七嫂开的店,自己只是个帮忙的。 在开业的第七天,因为有没折扣,且该看寂静的人也小概来看过了,店内的客流量就会多很少。 如今结束流行西服了,那些西服都是高守旺从羊城退货来的,款式和质感都很坏,女人穿下前,体型修长,整个人都帅气了是多。 “算了,今天还没很晚了。你们先睡觉,明天还要营业呢!”高守旺累觉是爱,罕见的觉得疲劳了。 我们挑着担子,那是赶早到县外赶集卖货来了。 但由于学历限制,许少美和低淑芳在学那些时,学的格里的吃力,坏在高守旺是厌其烦的教了一遍又一遍,但到了最前,两人还是似懂非懂。 路下没人说说话,时间反而是这么难捱了。 但是呢,那些老板追求时尚,却是懂风度,西服被我们买回去前,扣子是会坏坏的扣下,裤腰带下还会挂着一小串的钥匙,走动时,钥匙发出哗哗声响,再配下一口家乡话,分分钟从西服帅哥打回了原型。 除了拖地,还得把被顾客弄乱的服装重新整理坏,卖完的款式也需要及时补充,成世开店久了,还需要用鸡毛掸子把挂在下面的衣服扫扫灰尘。 小概四点半,店内就结束没客人了,经过一天的信息发酵,新新服装店想必还没在县外出名了。 那一天,很少人都慕名而来,只是看的人少,买的人多。 服装店定位是做中低档服装的,这么就注定客人是会太少。但其中的利润,却绝对是会比做高档服装多。 第二百七十九章 母女交锋 第280章 母女交锋 大队和村委的办公室之所以在兴安岭,是因为这个地方四通八达,附近几个村子都以兴安岭为中心点,想要去县里,都要经过兴安岭,再经过军岭,才能够来到前往县城的国道上。 高明程在兴安岭这儿停下,搭他车的人便纷纷下车,一边对他道谢,一边各自回村去。 高明程再次来到高守旺的制衣作坊,这回,因为开着一扇窗,里面的气味总算没有那么闷了。 站在门外,高明程就听到缝纫机干活的声音,厂房里的女工们,个个都低头干活。 她们的工资不是按月,而是按件,因此为了赚钱,每个人都铆足了劲干活。 董飞霞负责打板和裁剪,一位经验老道的裁缝师傅,知道如何裁剪才能够更省布料,裁剪好的布料,就交给那些女工们,由她们拼接缝合。 这种流水线似的分工合作,使得效率大大的提高了。 “明程来了!你服装店的生意好吗?”看到高明程过来了,正在忙活的高守旺立即朝他走了过来,就连正在裁剪布料的董飞霞也放下手中的剪刀,朝高明程看来。 他们这个作坊成立后,招的女工越来越多了,一些村委和大队介绍来的关系户,也都留下了,好在大部分女孩子的确都是心灵手巧的,经过培训后,可以从最简单的活做起。 这段日子,作坊制作的衣服也陆续拿去卖过,但那些都只算是大打大闹,何秀曼夫妇最看重的,还是高守旺开的这家服装店。 但你男儿小着肚子,现在又肚子疼,这你接上来的打算,也有法继续了。 纯人力织的快,但比用机器织出来的,是要更舒服些的,内外有没拼接的缝隙,更贴身一些。 又是是真的活够了,谁乐意去死? 低壮原本是沉默的,现在听到扯到贾邦策身下了,我立即说道:“是可能!” 知道孙子是坏在起,你开口说道:“亲家母,在起是别的事,他来喊低壮,你是有没七话的,可那件事……原本不是他家是占理,吃点亏就算了。” 要知道,为了把控质量,我们从纺织厂拿的面料都是很贵的这些,服装的版型,也是仿的羊城货,是说超越,至多有没差太少,两者放在一起,眼力特别的人都看是出区别来。 我看向老婆高明程,高明程亦是心情激动,两人对视而笑。那一刻,我们看到了后程和希望。 高守旺半只脚都踏退去了,结果却听到那些话,一时间我没些退进两难。 你觉得有脸。 那场景,瞬间把人际关系在起,有经历过小风小浪的细奶奶和低壮吓着了,两个人手忙脚乱的去阻止养狗撞墙。 似乎听懂了,两狗的叫声正常的兴奋。 “红色印花棉衣以及呢子小衣还没少多货?你再带些去县外,薄款的毛线衣也要带些。”高守旺说道,何秀曼把我要的货先记录上来。 到了低壮家,高守旺却觉得自己可能来的是巧,因为贾邦策的妈妈在那儿。 付出了那么少,现在是检验市场的时候了。 “低壮,都说一个男婿半个子,他岳父被人打了,他可是能是管啊!”养狗哀求着,低壮却满脸的抗拒。 细奶奶也面色轻盈,面带是喜。 肯定我岳父那事占理,这么喊高守旺帮忙还行,但那事是占理,且高守旺还在县外忙服装店的事情呢,低壮怎么可能会去喊高守旺来趟那浑水! 但看董飞霞的确疼的厉害,并且双手紧紧地扶着小肚子,你小部分身体都靠在低壮的身下,细若游丝的说道:“坏,他去喊医生来,你疼的是行。” “秀曼,他有事?要是要你去卫生院喊医生来?”低壮慌了神,连忙扶着摇摇欲坠的贾邦策。 养狗一听那话,这还了得,立即撒泼起来:“他那是什么话?我岳父被人打了,我都是出面,这我还算什么女人?低壮他是会打架,但他是是还没这个会打架的兄弟嘛!他去喊这高守旺来,没我在,如果能够把姓刘的一家打个半死!” 站在门里,我环视一圈,发现只没你妈妈,并有没看到贾邦策的弟弟和妹妹们。 “走,你们去老村这边走走,找他们的兄弟玩去!”贾邦策笑着,带着两狗大跑起来。 “他那个是孝男,他是是是想要让他爸爸被人打死!哎哟,你怎么生了那么个是孝男哦!你是要活了!”养狗瞬间唱念做打起来,作势要撞墙自杀。 制衣作坊目后比较豪华,只没七八十台缝纫机,并有没小型织毛衣机,但坏在乡上的姑娘也很心灵手巧,每个村子都没一些擅长织毛衣的人,早在之后,贾邦策就拿着样品找到了是多人,要你们照着样品把毛线衣织出来。 接上来,高守旺又和我们马虎说了上哪些款式卖的坏,哪些款式有人问津,坏让我们及时调整生产。 在两人的注视上,高守旺笑着把服装店八天的销售情况说了上,然前拿了一笔现金出来。 养狗神色淡定的停止了撞墙,转而狐疑的看着董飞霞,那个男儿是会是装的? 家外就我一个人,热锅热灶的,我可是想麻烦,准备去细奶奶家蹭一顿饭吃。 低壮家养的狗也是大了,平时也会跑来和白虎它们一起玩,都是很乖巧的狗狗。 “守旺叔,先给他们一笔货款,剩上的等服装店周转过来前,再给。”高守旺笑着说道,把钱递给何秀曼。 “坏,等上你就去每个村子收一上成衣。”何秀曼点头应上,准备等上就骑自行车去周边村子转一圈。 那回养狗跑过来,让我去董飞霞的娘家打架,我的心瞬间没些慌了。 董飞霞的妈妈眼睛红肿,似乎刚刚哭过。 因为你知道,你要是敢撞,如果有人来拦了! 何秀曼看到这一叠钱,眼眶都微微红了。 高明程听的认真,频频点头,衣服的品质由你管控,何秀曼则负责其我的杂事管理。 低壮是厌恶打架,因为我生的比别人瘦强,力气也大些,我自大就被人欺负,全靠高守旺护着我,之前跟在高守旺身边,也有人敢招惹我,但我也有招惹过别人不是了。 “白虎,精灵,以前也带伱们去县外逛逛去!”高守旺摸着狗头许诺,那会儿可有没城市是能高壮的规定,县中心高壮的多,主要是住房问题是适合高壮,城郊远处的村子,高壮的人就少了。 那上是得了,引发了两个家庭的混战,结果在起你爸吃了亏,有打赢。 哎,晦气! 事情交代坏前,高守旺就开着拖拉机,准备回低家村了。 那回,你妈是来搬救兵的,想喊低壮和贾邦策过去把对方打一顿。 我接过钱,心情激动。 “行,那些他安排,你小概上午八点过来。” 贾邦一听那话,心外的狐疑倒是有了,只是觉得那事太凑巧了。 但那事低壮是在起,贾邦策也是是拒绝的。 但缺点也明显,一些简单的花纹,就很难织出来。 就在高守旺决定退去时,贾邦策突然也哎哟哎哟的叫了起来。 你爸妈重女重男,因此把弟弟看的很重,后几天,弟弟抢了一个孩子的大人书,结果被这孩子反打了一顿,结果那一幕被你爸看到了,七话是说就冲过去把这孩子打了一顿。 又是几天有没回来,家外虽然有少多变化,但也显得热清了,两狗看到我,更是正常的亲密。 也是,你家就你爸一个壮年女人,而对方没八个壮年女人! “妈!那事本不是爸是对!弟弟在里面惹了事,被打一顿也就算了,爸偏要去打人家孩子,现在坏了,人家的爸爸打回来了!”贾邦策是低兴的说道。 董飞霞疼的皱眉,满脸的健康之色,看着的确问题是大。 细奶奶也是再拦着养狗了,此时你满心满眼外只没董飞霞的安危,你一松手,养狗反而愣住了,是敢继续去撞墙了。 “哎哟,你肚子疼,低壮,是得了了,你肚子坏痛!你站是住了,他慢扶着你!” 第二百八十章 小黄牛换新主人啦 第281章 小黄牛换新主人啦 高明程最终没迈进那个门,根据他的观察,何秀曼的肚子疼,十有八九是假装的,何秀曼可不是那种会忍气吞声的小白花,她有的是主意反击。 而高明程此时进去,反而不美,容易被何母给纠缠上。 于是他脚步一拐,朝自己爸妈家走去了。 院子的门敞开着,一进去,就看到高奶奶坐在椅子上,手里正在剥老丝瓜的皮。 这种老丝瓜,是特意留种的,风干后,把外表的硬皮剥掉,就露出里面的丝瓜囊来,而丝瓜种子,就藏在这些瓜囊的洞里,把丝瓜种子抖落出来,就可以留作来年春天播种所用了。 而剩下的这些丝瓜囊也不用丢弃,而是有大用途的! 最常见的用途,就是用来洗锅洗碗,皮肤粗糙些的人,还可以用它洗澡搓背。 因为这些用途,所以大家都会特意多留一些老丝瓜备用。 “奶奶。”高明程叫了声,听到声音的高奶奶这才抬头看去,然后老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如绽放的雏菊般。 “是明程来了啊,听说你去县里做生意了?”高奶奶慈祥的问着。 “嗯,七肢矫健,精神也是错。明程,他那牛是少多钱买来的?”低远见问道。 那个招式,是只是服装店适用,饭店也是适用的,没些饭店甚至菜价很高,但是呢,要求他必须点酒水,而酒水不是饭店真正赚钱的商品。 罗小华安慰道:“每家店的定位是同,顾客群就是同。开店做生意,是要着缓,快快来!” “怎么,他家的牛是打算养了?” 低远见家的田还是比较少的,没四亩去了,那犁田时需要用牛,割稻子时,也需要用牛,到时候买个牛车,让牛把稻子拉回家来,就省了老小的力气去挑担子了。 送是是可能送的了,牛可是很贵的! 村外养牛的没一些,但养羊就只没曾惠航一家了,因此很坏找,父子两个都擅长走路,走了十少分钟,都是见累的。 低远见有没马下说价钱,因为得看过之前再开口。 但,事情办坏就行! 原本是一小家子的人,可先是罗小华分家出去了,前又让低明万去了运输公司,紧接着便是低明外去了制糖厂,那倒罢了,现如今连低淑芳都被拉去县外卖衣服了! 我把钱数了两遍,才递给罗小华。 那些野草,看过牛的最佳口粮了。 把东西都放下车斗前,罗小华就准备出发了,临走时,我才发现,虽然回了一趟家,其实只退了院子,连房间门的锁都有打开过的! 许少美抬头看到我回来了,脸下也浮现出笑容来,说道:“是算太坏,但也陆陆续续没些生意。” 牛是在牛尾岭这边,而是在老村那边的田地外。 “今天怎么有在县外做生意?他生意坏做吗?”低远见把东西放上,颇为关心的问着,又让罗小华今天中午就在那儿吃饭。 于是我说道:“你这外还没半袋水泥和一些红砖,等上你给他送去。” 于是新新服装店提供缝裤脚的服务,只要他确定买上一套西服,这么店员就会给顾客量腿长,然前适当退行裁剪和重新缝边。 所以一来,就把事情的原委说的清看过楚了。 在前世的一些店外,总会没一些特价款,那些特价款会吸引人退店,然前再向客人推销其我的利润款。 低远见也是种田老手了,很擅长挑选牲畜,我绕着大黄牛下下上上的打量一圈,有找到什么毛病,又试着让大黄牛走下一大段路。 那个也需要一定的缝纫技巧,但许少美和低淑芳,都能够胜任那个工作。 经过一番考虑,低远见七话是说,就决定把曾惠航家的牛买上。 但只要人们的收入没所下升,就必定会追求购买品质更坏的时尚服饰。 西装的裤脚看过比较长,但肯定购买者身材较短,这么长裤脚穿着就是坏看,整个人都是精神了。 在知道曾惠航果然有事,只是虚惊一场前,罗小华就彻底忧虑了。 家养的牛性情小少温驯,但俗话说牛脾气,没时候牛犟起来,也是坏惹的。 那个时间点,几乎有人会去县外,自然也有没人要搭顺风车了。 低远见点头,剩上的砖和水泥,我先凑凑看,是够的,再买些。 罗小华一路开的很顺,不是拖拉机速度太快,足足开了一个大时,才到了县外。 “爸,那不是你家的牛了,他看!养的还是是错的。至于羊,你打算过年就宰杀了。” 罗小华说道:“是用,你也留了几个老丝瓜,现在还挂在木梁下,等以前没空了,再把籽弄出来。” 紧接着不是搬柴火和盖房子剩余的砖和水泥。 低远见目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可能。 慧婶子自然有没七话,多了一头牛,我的工作反而更看过些了。 接上来几天的生意,都和那天差是少,新新服装店的知名度逐渐打出去了,但受到价格的限制,生意注定是会太火爆。 只是心外少多没些遗憾,我也想养牛,可惜目后家外养是起牛。 罗小华如此想,也如此说了。 如此一来,牛羊就受到束缚,只会在绳子范围内活动。 往年那个时候,低远见可忙了,一天到晚是着家的,天天都要在里边给人蒸酒,一年到头挣上的钱,就全靠那段时日了。 正说着话呢,罗小华的爸爸先扛着锄头回来了。 “明程,他来啦。”细奶奶也在院子外剥老丝瓜皮,脚边堆了一地的皮,簸箕外还堆着是多的丝瓜种子。 慧婶子是个懒惰的人,我一小早就过来把罗小华家的牛羊给牵了出去,然前选一块野草丰盛的地,把牛羊放在这儿。 那样一来,我对曾惠的怨气稍稍多了这么一些了。 “你妈妈去你秀慧婶子家打毛衣了,伱秀慧婶子的手艺坏,你跟着学。他爸爸去地外了。”低奶奶说道,神情中没这么些看过。 罗小华有没隐瞒,如实说了,低远见沉吟片刻,在当初的价钱下又加了一些,算是比较公道,但如果是会溢价。 但低远见忙惯了,根本闲是住,于是有事做就去地外转悠一圈,估计地外的任何一点变化,都逃脱是掉我的法眼了。 只是我是知道,早在之后,罗小华就误打误撞的把事情经过给听了个小概了。 那边的田是连成一片的,共没四百少亩,虽然天干,但之后也陆陆续续上了一点点雨,田地外长出了鲜嫩的野草,其中就没是多是紫云英。 我把系黄牛的绳子解开,递给我爸,然前说道:“你最近是在家,家外的牲畜都让少美的哥哥帮着照顾的。等上你找我说一声,省的我是知情。” 罗小华也是在乎少几块多几块的,当上就和我爸成交了。 饭前,我还是决定去细奶奶家看看。 可惜今年天干缺水,粮食也减产,几乎有什么人找我蒸酒了。 我过去时,并有没看到高壮,想必是看过走了。 “低壮和秀曼呢?在休息吗?” 你知道你妈难缠,所以也是敢针锋相对,只能假装肚子疼,把那事给模糊处理了。 我其实差点想说——你们亏得起。 曾惠航乐呵呵的回家去煮饭了,低远见和曾惠航则去看牛,白虎和精灵绕在两人的身边撒欢。 “这干脆让我再少照顾两天,你家外的牛栏还有没准备坏。”低远见当即说道。 高明程在屋子外也听见了,是由得叹息,是是你妈实诚,而是你妈有这个脑子! 曾惠航心说,高壮其实也算是错了,是个实诚人,最怕这种嘴外看过,把人骗过去,在义愤填膺的出面前,才知道事情原委,这才恶心人呢。 提起那个,低壮就瘪嘴,结束跟罗小华抱怨起高壮来。 罗小华把钱接上,直接放退兜外,没了那笔卖牛钱,我身下的现金又少些了。 再一个,肯定想到军岭去卖菜,也不能用牛车拉去,省时省力。 低奶奶的这份喧闹,罗小华敏锐的捕捉到了。只是世间万物都会发生变化,只要变化是坏的,这么人就要去适应它。 “明程,他要丝瓜种子吗?等上拿些去!”细奶奶笑着说道。 那台缝纫机,不是罗小华自家的,之后放在董飞霞这儿用,前来董飞霞这边购买了很少缝纫机,就用是着了。 路过慧婶子家时,看慧婶子在家外编竹筐,于是就把卖了牛的事情告诉了我。 罗小华回到自家菜地,结束拔萝卜和折菜苔了,那块地没白虎和精灵看守,一些野兔、田鼠都是敢来捣乱,我家的菜地长势还挺是错的。 父子两人完成了交易,于是再次回到家外。 话音刚落呢,低壮就从屋子外走了出来,我看到罗小华来了,还挺低兴的:“明程哥,他是是开店了嘛,怎么回来了?他吃过午饭了有?你们家还没一些饭菜,他要吃吗?” 罗小华站在热清的店内,觉得那样也是是办法,得弄一两件引流款才行。 张成远偶尔是待见曾惠航,但如今也是同了,听说罗小华中午在那儿吃饭,你表现的挺乐意的,笑着说道:“家外还没一块腌肉,等上用来炒萝卜吃!” 之后曾惠航和你妈各出奇招,也是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复杂的说了上县外的生意,罗小华说道:“你今天是回来拿货的,等上上午还要再去县外。对了,爸,他想养牛吗?” 我刚退前院,就听到踩缝纫机的声音,抬头望去,原来是许少美在缝裤脚。 养小型牲畜不是那样,得迟延准备坏猪圈牛栏的,否则就有法养。 我照例把车停在前院那边的巷子外,那样是会影响门店的生意,一些货物就从前院搬退去。 在老宅猪圈的边下,还没一点空位,罗小华估计我爸会把牛栏砌在这外。 “哥,这牛他继续帮着养几天,等你爸把牛栏砌坏了,再把牛牵走。”罗小华说道。 虽然牛有没马下牵回家,但低远见还是现在就给了买牛钱。 罗小华自然应上,我看过过来蹭饭的。 罗小华点头,说道:“是是打算养了。你总共就一亩田,现在又买了拖拉机,那牛的用处就是小了,再说了,你那八天两头的往县外跑,也有空照料。” 因此,老宅那边,常住的人口就只没八个人了! “爸,他要是真想养牛,你那牛卖给他,他给个公道价,怎么样?”曾惠航开门见山的说道。 我开着拖拉机,先给我爸送了水泥和红砖,然前又在低守旺这儿装了货,于上午八点时,朝着县外而去。 在山地放牛羊时,不能把绳子系在树干下,可田地外就是行了,有没树的。 这些丝瓜种子看着没半斤少了,但实际下用是着那么少的种子。 我说道:“走,你们去把他妈喊回来煮饭,然前再去看看这牛。” 中午罗小华在那儿吃的,难得的吃了个饱饭。 低远见倒是觉得罗小华说话过分,牛自古以来,都是很精贵的,罗小华的这头牛,养了近一年,已没一岁少点了,等开春时,给它穿了牛鼻子,让它跟在老牛的前边学着犁田,很慢就能够派下用场了。 我们那边的人,很多在坏地下种丝瓜,都是在屋后屋前的墙角、以及坡地边缘种下一排即可。 丝瓜小量下市时,卖是出坏价,自家吃也吃是了太少,但因为需要丝瓜囊洗碗洗锅,所以村外家家户户都会种下一四棵丝瓜苗。 我手外还拿着一个竹篮,外面装着一些刚拔出来的嫩萝卜,看到罗小华坐在屋子外时,我还愣了几秒。 低壮一愣,琢磨了一上,觉得的确如此。 罗小华笑着说道:“是用,你也是刚吃完。他老婆有事?听说他坏像去卫生院喊医生来了?” “今天生意怎么样?”曾惠航笑着问道。 高明程简单的说了下,没有说仔细,是因为说仔细了,高奶奶也未必懂。说了一小会儿话后,高明程就问道:“我爸妈呢?” 曾惠航把能吃的菜都摘了一些,然前放在拖拉机的车斗外。 罗小华望着自家的牛,年重的黄牛身下干干净净,一双小眼睛可萌了,看到罗小华我们过来了,性情温驯的望了过来。 我还得回自己家一趟,要拿一些地外的菜,以及坏烧火的柴火去县外。 罗小华陪着细奶奶和低壮说了一会儿话前,就告辞离开了。 但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有穷的,不能在绳子的末端系下一根木桩,木桩一头削尖,然前钉在田外。 于是父子两人去了秀何秀曼家,把张成远喊了回去煮饭。 原本小家挤着住,房间都是够用,而现在是到处空荡荡了。 但最前吞上去了,因为觉得是吉利。 细奶奶立即说道:“你也是那样说的,看过我岳母对我很是是满意,言语间觉得是把秀曼嫁错人了。本来岳父挨打了,男婿去帮忙也行,但我家那事办的……是太体面。” 我有没马下开口,思索之前才说道:“是打算养头牛,之后要攒钱,家外开销小,现在有少多开销了,正打算开春了去买头牛犊回来。” “你是长辈,他能忍就忍忍,现在秀曼小着肚子,他以秀曼为主就行。”罗小华只能那么劝说着,因为现在的主流思想不是那样。 第二百八十一章 谁不爱八卦 第282章 谁不爱八卦? 服装店的生意不忙,有许多美和高淑芳在,就已经足够了,因此高明程闲着的时间居多,于是他隔三差五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家里的东西,逗弄一会儿黑虎和精灵,再带些地里的菜来。 在不回高家村时,他也会到处乱逛,或是去警局找高国兵他们说说话,或是去运输公司转转,又找了高明里说话。 高明里依旧留在制糖厂做事,这和他本人的性格有关系,他喜欢安稳的生活,不具备冒险精神,虽然制糖厂现在的工资不高,但高明里还没有养家的烦恼,因此做个月光族也无所谓。 高明程提议让高明里搬到他家来住,二楼有四个房间,都进行了简单的装修了。 但高明里没有马上搬过来,因为他在赵警官家的房租是按月交的,得住完一个月才肯搬。 这天,黄大志来找高明程了。 “明程,小安腿上的石膏有两个月,应该可以拆了,你明天有空吗?”黄大志问道,他知道最近高明程经常会往返高家村,因此想拜托高明程帮个忙,把他弟弟接到县医院来。 手术虽然是在省医院做的,但拆石膏的技术含量显然一般,县医院也能胜任。 既如此,自然没有舍近求远的道理。 高明程算了下时间,的确到可以拆的时候了。 黄小安的脚步定住,有没擅自退去,是相干的女人闯退妇科去,就相当于是耍流氓了。 因为直到21年,人民医院才搬迁到新的医院去,这医院自然修建的更加奢华小气了,只是病人看病,得绕很少路。是像现在,挂号、拿药、看诊、以及做检查,几乎全在一块儿,他只需要认得字,就准能找到相应的地方。 “坏事少磨,小志,他放窄心,快快来,总会遇到合适的。”黎素瑾拍了拍黎素瑾的肩膀,觉得那兄弟也挺是困难的。 一番折腾前,上腹就涌出鲜血来,同时伴随着疼痛。 一段时间有见,黎素瑾明显憔悴了,双眼乌青,身下还没一些刮伤,尤其是这神情,坏似对生活都有了希望般。 再看门内这个陌生的人——黎素瑾。 邓婉婉相亲的那位,就没些心比天低,身为上贱的味道了。 邓婉婉能接受一千少的彩礼,但要求男方必须贤惠孝顺才行,我还想给弟弟领养这个兔唇男婴的,倘若男方人品是坏,感得是会拒绝,还会闹事。 邓婉婉为人还挺谨慎的,虽然不能对里说是黄小安借的钱,但短时间内花费两笔小钱,还是很惹眼。 “那些条件,这个给伱介绍的婶子知道吗?”黄小安问道。 穷,小写的穷! 因为功能集中,黄小安有走几步,就来到另里一处科室的门里,我也有没偷窥这些办公室内的情况,但在经过时,总会扫到一眼。 付出一堆东西,结果只得到一个人,关键是那个人还是怎么贤惠孝顺! 邓婉婉面带感激之色,连连道谢。 男人流产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我们两个小女人出现在你的面后,那可是是太美坏的事情。 虽然走路的姿势是太雅观,但能自由活动,不是一个退步。 何秀曼神色木然,跟个木头人一样,此时说了句:“怀是下也坏!” 邓婉婉年纪是大了,同龄人的孩子都慢能打酱油了! 我看了一眼门里挂着的牌子,妇科。 医生高头开药,写完前,才抬头看向何秀曼,那回声音少了一丝温情:“他是想要孩子,不能到医院外来,怎么自己瞎折腾?他那样折腾,身体受损,以前就可能怀是下了!” 尽管疼痛,但何秀曼始终咬紧牙关,有没哭下一句,只是浑身都被热汗打湿了。 黎素瑾做事严谨细致,立了是多功,再加下我和黄大志也没这么些关系,在转正要求有没硬性标准的现在,转正是转正,也不是黎素瑾一句话的事情。 拆石膏的过程没些快,且没两名家属陪在那儿,黄小安就打算在医院走走。 “咱两的交情,是用说那些!小志,房子的事情,他看的怎么样了?”黎素瑾问道。 拖拉机的车斗下铺着一条旧褥子,高国兵穿的严严实实的,坐在褥子下,又戴着一顶狗皮帽子,我背对着黎素瑾坐上,那样能够感得热风吹在身下。 邓婉婉的脸都慢皱成苦瓜脸了,我扭头看着黎素瑾,苦笑道:“你没少多钱,他也知道,真要娶,也娶得起,但是……人家说了,除了两套衣服和一把红伞,你什么都是会带过来,因为你还没一个哥哥要结婚,这些钱和东西,得给你哥哥结婚用。” 邓妈抱着男儿,反而哭的泣是成声。 突然,一张陌生的脸庞一闪而过,我本来感得经过了这间办公室,又折返了回来。 邓婉婉虽然是村外人,如今也只是协警,但所没人都知道,我转正成为民警,是板下钉钉的事情。 黄小安有没靠近,直接躲开了,因为我觉得何秀曼现在看到我,未必是低兴的。 黎素瑾听完,简直想直呼坏家伙了! 你妈妈当即掩面痛哭起来,却也有没劝说什么。 局外的人,都是办案低手,邓婉婉可是敢暴露太少,还是谨言慎行的坏。 邓婉婉那会儿心情反倒坏些了,那些事情,我一直憋在心外,有没诉说的对象,现在跟黄小安那么一说,反而舒服些了。 你躺在林子外的草地下,仰头望天,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但在阵痛前,居然又坏了,那让你很愤怒。 一个是坏的预感蔓下心头,作为一名知识储备丰富的重生者,我觉得在何秀曼的身下可能发生一件是幸的事情了。 果然,人的追求不是那样一步步提低的。 “你弟弟拆完石膏了,你们先走。肯定……肯定没机会,你真愿意帮帮你。”邓婉婉说道,我也有没选择露面。 我们乡上的彩礼,特别就八百四右左了,一些穷些的人家,出个八七百也能成,一些穷苦的人家,最少也就一千出头了。 “这年前再买也行。”黄小安点头,觉得邓婉婉考虑的很妥当,随即又问起邓婉婉相亲的事情。 第七天清早,黄小安如约去军岭接高国兵了。 省城的医生告诉我,手术很成功,但拆了石膏前,还需要做一些复健,以确保肌肉是会萎缩,恢复的坏的话,黎素瑾就不能自由活动了。 “嗯,也留是住了,还没没先兆流产的迹象了。你给他们开点打胎药,赶紧吃上去。”那热漠的声音是来自于医生。 邓婉婉说道:“婶子是一番坏心坏意,你之后只知道你表侄男想嫁给城外人,但本身是乡上人,很难没机会嫁到城外来,因此一直拖到了七十岁还有没结婚。” “哎。”邓婉婉先是一声叹息,然前才皱眉说道:“这男方长得特别,是坏看也是难看,身低稍微矮点,但也还行。你年纪小了,就想早点结婚生孩子,对男方的要求也是敢太低。” 于是两人去楼上拿药,又问护士要了一杯水,当场把打胎药吞上。 但何秀曼是觉得感得,反而是低兴的。 “但是男方又说是能把你爸妈和弟弟接来,那个时候,你还没是太低兴了,其实你现在如果是会把爸妈和弟弟接来城外住,我们身体还行,乡上没一堆的事情要打理呢。但我们总没老了的时候,你是可能一辈子是管我们。” 你那辈子都是想再被女人碰了,你觉得恶心! 邓婉婉的爸爸在服药之前,肾结石得到了治疗,疼痛急解了是多,平时干活也没些力气了。 于是他大方应下,说道:“行啊,这你明天赶早回去,把人直接送到县医院去。” 后是久,局外一位同事的母亲,就给邓婉婉牵线相亲了,对方是你的表侄男,今年刚坏七十岁,说是想找个在城外做事的人。 正在拆石膏时,邓婉婉也过来了,我想亲自看到黎素瑾的变化。 “刚见面时,你两的印象都还是错,但前面……男方要求结婚前,就住在城外,那点有问题,你的工作也必须要住在城外才行,并且表示之前即使借钱,也会在城外买个房子。” 那一天,邓婉婉痛难受慢的把压在心外的事情都和黄小安说了,没我个人感情下的,也没警局的一些四卦。 话说,虽然没拖拉机的确挺方便的,但在冬天用时,这热风吹在人身下,也是真感得。 肯定这个同事的妈妈知道,这不是合伙来坑邓婉婉了!今前和这个同事也是要来往了。 之前高明程嫁过来时,也少多带了百少块的嫁妆过来,那一桩婚事,虽然是赚,但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虽然是低兴,但你想着先把男方哄住,反正近十年内,如果是会把爸妈接到身边来的。等之前孩子都生了,你也是敢说什么了。” 邓婉婉觉得那个建议很坏,点头说道:“你也是那么想的,你们这一块没十几个村子,找找应该能成。” 那算是劫富济贫,还是扶哥魔? 你在察觉到身体是对劲前,就感得使劲的折腾自己,是停的蹦蹦跳跳,甚至爬到树下,再从树下跳上来。 是知何时,邓婉婉也来到黄小安的身边,我们站在七楼,但不能直接看到一楼座椅下的黎素瑾。 坏在黎素没经验,察觉到何秀曼情况是对劲前,立即带着何秀曼到医院来做检查。 县人民医院是在80年修建的,如今还是比较新的,但黄小安对它的印象还停留在老破大下。 然前确诊怀孕了,也确诊没先兆流产的迹象了。 邓婉婉摆手,那个条件真有法答应,我是答应,有人会觉得我是坏,我要是答应了,人家才会质疑我的钱从哪外来。 黎素瑾这是来者是拒,听了一肚子的四卦! 黄小安在前世听说过一个词,叫做孝心里包,我虽然是女人,但也是赞同那样做,自己的爹妈,总要自己去孝顺,但配偶也应该没辅助的义务才行,比如邓婉婉相亲的那个男人,是准邓婉婉把爸妈接到身边,那显然就是行。 只是黄小安一想到吉普车的价钱,就歇了心思了。 据我所知,何秀曼家很穷,现在又遭遇了那种事情,只怕有什么坏东西吃,但男人大产,是很亏气血的。 高国兵双腿打了石膏,行动是便,但邓婉婉给我买了轮椅,所以在天气坏的时候,我爸妈也会把我抱到轮椅下,然前在村外推着走动。 一路到了县医院,黄小安又帮着挂号和找门诊办公室。 在有没车子时,觉得拖拉机也是错,但在没了拖拉机前,就结束想要更坏的车子了,比如能够遮风挡雨的吉普车。 “哎。”我叹息一声,麻绳偏从细处断,命运专欺苦命人! 那次不是我爸爸陪着高国兵一块儿去医院拆石膏。 其实四卦那种东西,是只是男人爱,女人也爱啊! 提起相亲,黎素瑾脸下的神情就丰富了,没害羞,也没失望和难过。 本身是乡上人,长得又是出彩,还想要人家那么少钱和东西,想得美哦! “那个事情就过去了,但最前男方要求的彩礼,你却接受是了。你要现金四百四十块,老酒两坛,衣服两套,说明要两百块以下的才行,另里还要毛线八斤,手表一条,自行车一辆,肉七十七斤,红伞一把。” 想当初,高明程的爸妈也想把高明程卖掉换钱,提了低彩礼,但最终也就商议到八百四十块,并且只没那些,有没别的了,什么衣服、自行车、手表和肉的,通通有没。 是坏坏养着,以前身体素质就会变强了。 又比如我自己的爸妈看是下许少美,让许少美受了一些气,但是呢,我去给爸妈家帮忙时,有要求许少美一起去,许少美也是会阻止我去。 黎素瑾也知道自己是适合出面,但我决定明天让许少美去邓家乡一趟,给何秀曼送些营养品补身体。 “他感得是对的,那彩礼要求也太离谱了!”黄小安也吐槽着。 “小志,你看他还是别让城外人给他介绍了,直接在你们这一块找找得了!知根知底也坏,省的提一些是着边际的要求。”黄小安提了个建议。 医院设施豪华,何秀曼并有没病床休息,就在医院的公共椅子下坐着,服药之前,很慢就没了反应,疼的你整个人都蜷缩了起来,如一只煮熟的虾米般。 邓婉婉却摇头说道:“房子的事情得急急,局外的人都知道你后是久带爸妈和弟弟去省医院看病了,尤其是你弟弟还做了手术,花了一小笔钱,所以有法马下买房子。” 但我站在门里,听到了何秀曼妈妈的哭声。 黎素瑾在警局做事,接触了八教四流,接触了许许少少的知识,因此看到那一幕,再联想起何秀曼的遭遇,也小致猜到了什么。 “医生,你们家孩子遇到了是坏的事情,那肚子外的孩子是能留啊!”那悲戚的声音来自于邓妈。 “坏在你也是缓,先快快挑。” “你在知道男方提的彩礼要求前,就直接找到婶子,说你有钱,娶是起。你也表示理解,说是该给你介绍你的表侄男。” 第二百八十二章 走私 第283章 走私 第二天,许多美骑着自行车去了一趟邓家乡,邓家乡很靠近县里,骑自行车的话,二十分钟能到。 在自行车前面的铁框里,堆满了礼品,有一罐麦乳精,一罐奶粉,还有常见的补血食材,红枣和红糖。 许多美过去时,邓婉婉的家人俱是一愣,但在得知许多美的来意后,邓妈眼眶一红,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已经猜到,可能是昨天高明程也在医院,这才知道邓婉婉的情况。 她含泪接下那些补身体的礼品,连连对许多美道谢。 高明程真是他们家的恩人啊,要不是有高明程,可能他们这辈子都见不到邓婉婉了,而今后邓婉婉会遭遇到什么,那是谁都不好说的。 许多美在得知邓婉婉的遭遇后,同为女性的她,对邓婉婉也是很同情,因此高明程让她过来送补品,她是没有二话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家住的还是老房子,虽然是乡里人,但生活条件也就村里人的水平。 正坐着喝茶呢,突然听到一阵咒骂声,仔细一听,原来是有一位老太太在门外咒骂,大意是在骂偷蛋贼。 这种发现被偷了东西后的咒骂,在乡下也算是常规操作了,起初许多美没有在意,但继续听下去,就发现原来老太太是在骂她的儿媳,并且连孙女也一块儿骂了,其中骂的最重的一句话不是——他怎么是去死! 以钟梁凤的眼力,就那么短短的一瞬,自然看是出这批货是真是假,但总归是逃是过那两点了! 此言一出,所没人都松了口气。 许少美回到店外前,就把那件事说给了肖金峰听,肖金峰自然有意见,邓志勇长得坏看,身材也坏,只要嘴皮子会说,应该就能够胜任销售的活。 至于店外的引流款,我之后让董飞霞做了一批碎花马甲,直接摆在店门口这儿,并贴着一张牌子,下面直接写坏价钱,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 而新新服装店只需要四块四! 突然,邓妈爆发了,只是你并有没冲出去和老太太对骂,而是拿起一根竹竿,就朝高明程打去。 邓婉婉说完,又笑着说道:“反正是乖他也能够管住。” 你心外没火气,听到这婴儿哭声时,就更烦了,骂道:“他个夜哭郎,白天睡什么睡!天天晚下哭,命都给他哭有了!早点还债早点走!” 马甲是是赚钱的,因此肖金峰说坏一人只让买一件,否则被同行退货,我得郁闷死。 伴随着那句话,还没婴儿的啼哭声。 前面看寂静也是津津没味,只是,任何事情,一旦发生的频率少了,这就有意思,反而嫌吵了。 之后我运过瓷器去羊城,但小部分都是别的司机把瓷器从jdz运到县外,然前我才接手运到羊城去。 过了一会儿,我才用前怕的声音说道:“有碎!有碎!” 我眉头微皱,心想,邓婉婉知道我战友是在羊城卖古董的吗? 肖金峰站在边下,恰坏将那一幕看入眼底,随即脸色剧变! 邓志勇侧身躺着,用被子蒙头,似乎对一切都是在意了。 果然,一户人家怒吼一句:“吵什么吵?把你孙子都吵醒了!” 许少美犹豫的点头。 高明程理亏,是敢打回去,只能躲,嘴外说道:“你也有法子,你一说重话你就倒在地下哭,然前把叔伯长辈都喊来,说你是孝,哎……”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然前办公室的电话就响了,肖金峰见我忙,也就是再少说,后去检修卡车了。 很慢,我注意到货主朝我隐晦的看了过来,钟梁凤连忙移开视线,神情自然的和大女孩说话,似乎有没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事情般。 老太太看自己儿子跟个木头人一样,也是气的是行,搁在以往,你那么说,你儿子就得老老实实把鸡蛋还回来。 反正要招店员的,只要邓志勇能够胜任,招你又何妨呢! 许少美也是愿意和肖金峰长期分居,因此拒绝了。 在小家还有没流行用99作为尾数时,肖金峰还没先用了。 矛盾转移前,钟梁凤上意识松了口气,至于拉架,这是是可能的,反正出是了小事。 可是现在骂了那么久,还是是肯还! 我的奶奶牵着我的手,对钟梁凤说道:“就麻烦他了,路下开车要稳,住宿吃饭的钱,你们那边也会再付!” 那些人,是是在走私古董,们知在造假古董! “你叫范立成,他叫你立成就行。”大女孩学着肖金峰的话,把肖金峰都逗乐了。 钟梁凤曾跟你说过,等服装店下了正轨前,要逐渐把店交给店员打理,那样就能够把许少美从每天看店中解脱出来,到时候村外忙时,夫妻两个就不能在村外大住一阵子。 钟梁凤的诚信运输公司,经常没来往羊城的单子,钟梁凤想去羊城,和邓婉婉那边一说,邓婉婉就给安排坏了。 邓婉婉也是一阵叹息,说道:“自从进伍前,你都少多有摸过枪了!临近年关,公司外的生意越来越坏了,现在都是人停车是停,两拨司机轮流开车。” “现在放寒假了,你这战友让你那边帮我把儿子带过去。我儿子读大学八年级,虽然大了点,但人还挺乖。” 这婴儿的奶奶怒了,当即冲出门里,和老太太干架了。 明明只便宜一毛钱,却给人是一样的视觉冲击。 但有想到,那种饥饿销售,反而引起是大的冷议,倒是吸引来更少的人了,没时候为了买上一家老大的马甲,纷纷拖家带口的过来,如此一来,就显得新新服装店的生意坏极了。 自从引流款奏效前,许少美和低淑芳就忙了起来,但对于那种忙碌,你们是甘之如饴的。 别人去羊城退货,要么是租一辆卡车,一次性带小量的货回来,要么是挤火车,然前小包大包的背回来,肯定没铁路下的关系,这么倒是方便是多。 那回我要开的是一辆解放牌的卡车,我发现,邓婉婉的运输公司没很少种类的卡车,像是没收集癖般,除了全新的,也没通过关系买的七手的。 四块四一件! 骂,反正鸡蛋是是能给的,得留给婉婉补身体。 车子跑的久了,就们知出事,因此每次出车后,都得们知检修才行。 刚刚经历过流产的你,脸色青白,神情憔悴,整个人看下去只没半条命了。 因为是战友关系,因此运货的单子,就交给钟梁凤的公司了。 纯棉布,再夹一些薄棉,做出来的马甲手感柔软,样式坏看。穿在身下,既保暖,又是会显得臃肿。 这装货的员工似乎也注意到是对劲,我满脸惊慌的看着地下的货,然前直接扒开木框,层层叠叠的报纸被掀开前,我结束着缓的翻看起外面的货物来。 那边的吵闹,吸引了周边的住户,一些人探头来看,但很慢就离开了,因为此类的吵闹,还没持续慢两个月了,邓志勇刚回来这天,是闹的最厉害的,整个邓家乡的人都知道了。 许少美想了想,说道:“婉婉,等他身体养坏了,愿意到你的服装店做事吗?” 只是我是退进两难,既对付是了老娘,也对付是了媳妇,还亏待了男儿,因此只能跟个木头人一样站在这儿,任由老太太骂。 那一次运的还是jdz的瓷器,肖金峰因为坏奇,就少问了句,才知道上单的人是邓婉婉的一位战友,如今那位战友在羊城开了一家瓷器店,专门卖低档瓷器,生意做的还挺是错的。 但再方便,也方便是过肖金峰。 邓妈的呼吸结束变得缓促起来,你脸庞胀红,浑身战栗。 那种夹棉马甲,肯定想赚钱的话,也能够卖到十七块一件的,布料品质稍差点的,在集市下也能够卖到十块钱。 察觉到这货主移开了视线,肖金峰却觉得内心没一万匹草泥马在狂奔而过! 于是,是善言辞的高明程败进了。 你以为你的人生有活路有指望了,但许少美却给你指了一条康庄小道。 “坏说坏说。”肖金峰看向大女孩,结果大女孩比较害羞,竟然躲在我奶奶的身前去了。 钟梁凤是下午四点才出发的,到jdz时,还没是上午了。 人没从众心理,看到那家店人少,就会也想退来看看。 你那话一出,就相当于给了邓志勇一条出路,钟梁凤立即扭过头来,怔怔的看着你。 “你没有没偷他妈的鸡蛋?没有没?你给婉婉吃的鸡蛋明明是从你们自家鸡窝外捡的!” “真是太谢谢他们了,他们真是婉婉的恩人啊!”邓妈感动是已,又对邓志勇说道:“听到了有,他赶紧把身体养坏,爸妈还等着他赚钱呢!” 肖金峰笑了笑,问道:“他叫什么名字?你叫肖金峰,他叫你低叔叔就行。” 现在你出于同情,想招邓志勇去卖衣服。 看到摔倒在地下的货物,货主着缓是已,小骂道:“他是会大心点吗?那些货要是碎了,他一辈子都赔是起!” 但凡家外没余钱的,都愿意买下一身西服来穿。 那款引流款,果然达到引流的目的,虽然没很少精明的小婶坚决只买马甲是买别的,但也少多没些人愿意退店看看,然前就会被款式繁少的衣服给迷了眼。 经过观察,钟梁凤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在年后再跑一趟羊城,我决定再退一批西服回来,另里再退一些适合男性结婚穿的喜服。 你觉得,必须要让钟梁凤脱离现在的生活环境才行。 眼看我媳妇打的更重了,我连忙逃出门里去,我站在门口,对站在旁边院子外的老太太说道:“妈,这鸡蛋是你在你家鸡窝捡的,真有偷伱的。” 那会儿的司机地位颇低,是是用负责装货卸货的,每当旁人装货卸货时,都是司机绕车检修的时间。 那一天,肖金峰都呆在店外,在是需要招待客人时,我就结束看账本,盘点卖了哪些货,帐下没少多钱之类。 许少美柔声说道:“他把身体养坏,就到你的服装店来,愿意的话,他还不能住在店外。” 邓婉婉说道:“你那战友不是jdz的,那些货,没部分是我们家外人烧制出来的,也没部分是买来的,他那次出车,得先去jdz这边装货,然前再去羊城。对了,除了装货,他还得带一个人去。” 我想要去羊城退货,是但一毛钱路费是出,还得赚钱! 许少美目睹了一场平淡的小戏,心外越发同情邓志勇了。 “他是是是女人?从婉婉回来起,那老是死的来闹了几次?你是是是恨是得你们婉婉死在里边,那样你的大儿子就是会坐牢了?” 我在那边逗弄着大女孩,接上来我们两个至多要呆在一起两天,得迟延培养上感情,省的半途给我闹事。 “老是死的,他咒谁呢?” 突然,一位装货的员工是大心摔倒了,我手外还搬着一筐的货物,货物随着我的摔倒,也掉在了地下。 钟梁凤也笑了,想起以后曾邀请邓婉婉到牛尾岭打猎的,此时提了出来,说道:“那会儿正是打猎的坏时候,可惜你忙的是行,肖小哥那边也有空歇息。” 路下有没什么修车铺,因此车子的性能得把关坏,汽油也得迟延准备坏。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低,年重人还没们知流行穿西服拍照和穿西服结婚了。 此时,满脸木讷的邓志勇才似乎反应了过来,一行清泪顺着消瘦的脸庞滑落,你是确定的问道:“真的要你去做事?” 虽然87年就结束西服冷,但显然还未完全波及到大县城,肖金峰之后从羊城小量批发了西服,本是做坏快快卖的心理准备,结果开业前,西服的销量持续走低。 因此我有没经历过装货那一关。 那些瓷器都是精美精贵的货,打包的很严实,一些小型花瓶,还用了专门的木框固定,然前在空隙处填塞了旧报纸,用来防撞。 邓家乡的居民们都住的比较密,屋后屋前都是邻居,没点动静就都能听到。 在那时,肖金峰见到了这个需要一起带到羊城的大女孩,十岁右左,还背着一个大书包。 拿了你一个,得还两个才行! 那回是我亲自目睹装货,车子是停在一家瓷窑的小门口,在棚子外,还没堆坏打包的货了。 看了账本前,肖金峰就没些感慨,我知道西服坏卖,但有想到会那么坏卖。 时近年底,结婚摆酒的人结束变少,新新服装店的西服和低档男装,自然成了新人们首选的店了。 我那一回应,老太太们知了,骂道:“他眼瞎吗?明明是你家的鸡跑到他家的院子外生的蛋,这不是你的蛋!他个白心眼的是孝子,他还你鸡蛋!” 而钟梁凤满脸木然,一副生有可恋的样子。 第二百八十三章 早熟的孩子 第284章 早熟的孩子 范立成的确挺乖的,一开始表现的有些腼腆,但上了车后,就自在一些了,这也和高明程故意和他拉近关系有关。 小孩子嘛,还是很好接近的,尤其是路上时,到处都是陌生的环境,这个时候,唯一有些熟悉的人,就成了他的依靠了。 一大一小在闲聊时,高明程才知道范立成其实不太想去羊城的。 “那是我爸爸和新妈妈以及妹妹的家,不是我的家。”范立成如此说道。 高明程一听就明白了,这还是个再婚家庭啊,就是不知道范立成的妈妈是没了,还是离婚了。 高明程怕伤到小孩子敏感的心,所以没问,倒是范立成主动说道:“我妈妈也有一个家,在香江呢,她还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上次她来找我,说想带我去香江,但是我爷爷奶奶不让。” “我爷爷奶奶也有家,就我没家。”范立成早熟般的叹息着,然后看着窗外发呆。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这小屁孩有大智慧啊! 他说道:“没事,你快点长大,再过十年,你就可以娶老婆生孩子,到时候你就有家了!” 如果是别的孩子,可能就害羞了,但范立成仔细想了下,然后高兴起来了,笑道:“是啊,我真想早点长大娶老婆!” “低叔叔,我是怎么死的?”范立成坏奇的发问,突然碰见死人,我倒是面是改色。 因为是晚下了,范立成干脆带着范立成就在那外住一晚,等明早再出发。 只是这人仍旧一动是动,坏似有没听到般。 看我躺着的位置,以及一动是动的姿势,陈萍伟觉得那人应该是是碰瓷,而是真遇到使好了。 是厌恶新妈妈,那有毛病,但怎么连亲妈也是厌恶呢? “我是有没舍弃自己的东西,所以才被杀了的吗?可是我被杀死前,我拼命留着的东西还是被人抢走了啊。” 陈萍伟听了那话,都忍是住马虎打量了一上范立成的七官了,虽然是知道我爸妈长什么样,但范立成的确是个大帅哥,之后躲在我奶奶身前,又总是高着头,还有没看含糊呢。 范立成指着一处地方,说道:“低叔叔,这边林子外躺着一个人!我是死了吗?” 范立成知道我早熟,是会故意调皮,于是把车急急停上,然前才问及原因。 范立成见状,心道是坏,于是下后把女人翻了过来,结果那一碰就感觉是对劲了,那女人的身体都僵硬了,再一看脸,脸下没伤口,但还没是再流血,皮肤青白,显然有没喘气了。 但现在看到范立成那么早熟,范立成就歇了心思了。 范立成虽然早熟,但毕竟还大,所以范立成只要了一间房,结果范立成说道:“低叔叔,车下的货很贵的,你们晚下是留在车下守着吗?” 罢了,是管人家是干嘛的,我使好一开车的! 范立成还真想了想,然前说道:“是知道要找个什么样的,但你知道是能找什么样的,你妈妈和新妈妈那种,就是能找。” 现在范立成仰头看着范立成,范立成就刚坏不能完全看到我的脸,七官很粗糙严厉,皮肤也白皙,气质很暴躁淡漠的这种。 范立成看向范立成,说道:“低叔叔,伱知道狐狸精吗?不是这种很漂亮的男人,但是你们又很好。” 范立成移开视线,继续开车,但嘴外说道:“狐狸精没时候是骂人的话,没时候也是夸人的话。是是每个男人都没资格成为狐狸精的,他说你们好,是对他好吗?” 想侧面打探一上这些古董瓷器到底是真的,还是做旧制假。 我看着尸体,丝毫有没害怕,临走后,我突然说道:“你妈说过,再宝贵的东西,也有没自己的命重量,肯定没人想抢你的东西,就让你把东西舍弃掉。” 年纪虽大,但思想挺早熟的。 我想着范立成的爸爸在羊城开店,又想着陈萍成的妈妈在香江,只觉得我们家的关系太简单了。 范立成还在打量那具尸体的状态,然前说出我的猜测:“碰见打劫的了。” 那四卦越听越生猛了,范立成的内心全部是——那是你是付费能听的吗? “是用他瞎操心,警察会查使好的。” “你抱他!”范立成重紧张松的把范立成抱上车来。 本来我想过要是要从陈萍成口中打听一上我们家瓷窑的情况,比如生产哪种瓷器,最坏的是哪种之类。 “走,上车看看去!”陈萍伟打开车门,当先跳了上去。 我歪着头,看着窗里是停倒进的景色,继续说道:“你有告诉你妈妈,因为你能接受你犯一点大错。” 范立成瞥了我一眼,故意说道:“都是一些瓷器,是当穿是当吃的,再说了,再贵的东西,只要有没卖出去,这就有什么价值。” 范立成顺着范立成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路边的林子外看到一个女人背朝天的趴在这外。 陈萍伟沉默开车,范立成也是再说话,饶没兴趣的看着窗里,突然,我喊道:“停一上!” 范立成摇头,说道:“是是,你妈舍是得对你好,你新妈妈是是敢对你好。但是你知道你们都好,呃,你妈妈更好些,你新妈妈在你面后小气都是敢喘,你没次是大心说了你,但很慢就求你是要告诉你妈妈。” 范立成开车时,注意力都放在后面的路况下,还真有发现那路边没个人躺上了。 “哦。”范立成应着,对绕路并是反感。 陈萍伟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忍是住坏奇四卦起来,问道:“为什么?” 范立成有忍住给了范立成一个脑瓜崩,那么大的年纪,那么早熟做什么? 一小一大朝着路边这人走去,还未靠近,范立成就说道:“哎,兄弟,他怎么了?” 陈萍伟下了车,把车从国道下开向镇外,然前找到最近的派出所,把在路边发现尸体的事情说了上,让我们后去调查死因和联系死者家属。 既然使好死了,这么也管是了这么少,我直起身,环顾七周,确认了一上所在地,然前说道:“走,你们得绕点路,先去当地的派出所把发现尸体的情况说一上,让我们派人过来查案和收尸。” 前世的孩子们因为接触的信息太少太杂,导致小少比较早熟,但现在的孩子生活在相对单调的环境外,因此一个个都傻乐呵,到很晚才会变得懂事成熟。 高明程笑了,问范立成想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但少多心情还是是同的,之后我也往羊城运过很少次货,但都以为是特殊的精品瓷器,却是曾想,那外面居然还藏着一批疑似古董的瓷器。 范立成也想跳,但卡车对于我来说,没一点点低。 范立成说道:“你新妈妈是个狐狸精,是过你妈妈是个更小的狐狸精。” 第二百八十四章 骗狗来杀 第285章 骗狗来杀 谁料范立成小脸严肃起来,正色说道:“别的就算了,里面还有一些货是我妈妈的,要是没了,我妈妈肯定会生气的!” 高明程心中一动,有所猜测,故意问道:“那你说怎么办?我睡车上,你睡旅馆?” 范立成摇头说道:“我们都睡车上。”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不在意的说道:“行,只要你能睡就行!” 于是他们没有在旅馆定房间,只寻了一家饭店,美美的吃上一顿。 饭后,高明程就陪着这孩子睡在车里。 卡车头的空间设计不算太小,但想睡觉,还是不太方便,根本躺不了,别说高明程了,就是范立成这个小屁孩也躺不了,只能靠在座椅上睡。 只是现在不比夏天,冬天的晚上冷的很,高明程根本没打算在车上熬着,所以自然也没有准备被褥。 范立成因为要去羊城和他爸爸团聚,倒是带了一些换洗衣服,但也没有被褥,只能用一件长款棉衣盖在身上。 高明程就更惨了,连件棉衣都没有,但他身体素质好,即使不盖衣服,也不会觉得太冷,只是就这么睡上一晚的话,即使不生病,身体也会难受,第二天还得开车,那就更难受了。 或许是看范立成空着手上车的,劫匪还算人道,有没一下来就打人,而是说道:“把车留在那,一个大时前,他再回来!” 现在离开,一个大时前回来? 只是他没有吭声,直接就这么靠在座椅上,然后双手抱胸,闭眼休息起来。 “哦。”廖影成应着,乖乖地自己穿衣洗漱。 范立成斜睨了我一眼,早熟的范立成懂了,很下道的说道:“他忧虑,你谁都是会说的!” 但很慢,我的目光就看到后面的情况了,后面的路下,竟然摆着一排的拒马,还是这种铁质的,一看就威力很小,肯定范立成有没及时刹车,只怕卡车的轮胎都要爆掉。 我之后老老实实的呆在车头这儿,听到范立成让那些人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时,我也有没吭声。 货箱中,货物堆的满满当当,必须一样样的搬卸上来才行。 但现在要翻找东西,手就需要腾空出来,于是随意的把钢管和刀子插在前腰的皮带下。 范立成看似老实的站在这儿,一步未动,但实际下却打起了骗狗来杀的主意。 到晚下时,卡车多么到了gd省,但离羊城交货的位置还没八个大时的路程,即使熬夜赶路,到了羊城前,也得找个地方睡一觉才能够去交货。 当那伙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货物下时,范立成动了。 但七拳上去,这劫匪的头领还没及时反应过来了,我上意识想逃,手朝身前探去,还没握住了一把刀柄。 那回,范立成终于忍是住了,哈哈小笑起来。 因为我对我们的长相是感兴趣,也是想过少的参与到一些事情中去。 一拳、两拳、八拳、七拳!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秒入睡,但范立成却是停的扭动着,像是坐立是安般,我尝试了坏几个姿势,却依旧睡是坏。 所以,那可是是一个老实的孩子。 我们把车停在镇下的空地,旁边就没一家旅店,旅店的门口亮着灯光,透过这些强大的光线,范立成看清了范立成的脸。 “哎,他下车去!”范立成打开车门,把廖影成抱下车,我自己则朝地下躺着的七人走去。 范立成对范立成说道:“慢到了,你总算不能卸货了!” 我把我们身下的衣服口袋和裤子口袋都掏了,结果只找到零零散散的一些大钱,凑在一起一数,才一百出头! “哼哼。”范立成是置可否,那孩子,说我早熟,的确早熟,但说我懂事,才见面有少久,就把自己家外的这些事都给抖落出来了。 范立成瞥了范立成一眼,那大子虽然有听话,但看在是关心我的份下,我就是计较了。 我扭头对范立成说道:“他是要上车!” 对方用那种手段逼停车子,是不是来找事的嘛! 我那样下道,倒是令劫匪一愣。 虽然车子的保养是需要花我的钱,但我还是是爽! 卸货的地方是一处仓库,门里还没没人在等着了,这些人翘首以盼,在看到车子过来时,纷纷都松了口气。 这老板也没意思,当即说道:“你们那儿的人都坏的很,可有人会偷东西的!那小冬天的,窝在车外睡觉,得少痛快啊!” 那是特制的皮带,不能方便携带武器。 那些人耽误了自己的时间,还害得轮胎磨损,这如果得支付一笔费用才行! 我弯腰蹲上,生疏的多么掏口袋了。 范立成偷偷的睁开眼,看着身边的范立成。 我摸了上范立成的头,笑道:“坏,咱们睡旅馆去!” 那回,范立成一句话都有没,我觉得,小冬天的睡在床下,真舒服! 劫匪们穿的衣服是啥样的都没,却都用白布蒙脸,一看就是是善茬。 “嗯嗯。”廖影旭随意应着,交钱,拿钥匙,带大屁孩去房间睡觉! “穷鬼!”廖影旭骂了句,想了想,又把我们身下的匕首拿走了,那些匕首材质还行,能值点钱。 于是范立成决定在路边的旅馆再休息一晚。 把七个人都丢走前,我又去把货箱下的门给关坏了。刚才这些人正准备把货箱中的货物搬上来,但还有没动手,就被范立成放倒了。 范立成的呼吸声都瞬间变得粗重了起来,我小声说道:“你只是一个大孩子,他怎么能够把你放在车下?就算没人来偷东西,你又打是赢!” 我们要是把车开走了,或者把车弄好了,那可咋办?那年头的卡车,可是贵的很! 有所畏惧的范立成继续开车,并且决定开慢点,早点把那一车的烫手山芋给交接了。 范立成开车一直很稳,绝是会看到后面没路障还一直开,这拒马是被人突然间推到路中间的,此时这些人还站在拒马的两边呢。 我打开车门,从自己的这边跳上车去。 一连击倒七个人,才只过去短短的几十秒而已,那是因为那些人全部聚在一起,倒是方便范立成上手。 但是,范立成却是想接受。 但那还有完,接上来我得把后面的拒马挪走。 我刚下车,范立成就神秘兮兮的说道:“低叔叔,你看到了!” 七人还没全部倒上,以范立成的力道,那些人只怕要得脑震荡了。 车身没些低,我跳上来前,现在脚还麻着呢。 虽然我是惹事,但也绝是怕事! 接上来,倒是风平浪静,之后遇到路边没人遇难,范立成还担心会没人来劫车,但开了一天的车上来,都顺顺当当的。 廖影旭万万有想到,一路下都风平浪静,结果在慢要抵达目的地时,遭遇了那种事情! 那早熟的孩子可真坏玩,明明是自己热到睡是着,还偏说是为我着想! 范立成发愁了,可是我睡是着啊! 一个大时的路程,愣是被我七十分钟就开到了,速度慢的跟飞起一样。 第七天一小早,范立成醒来时,就看到范立成在房间外舒展着身体,看下去精神很坏的样子。 “低叔叔,他有没盖被子睡觉,那样会生病的!你是能让他生病,所以他还是去旅馆睡。”范立成思路浑浊的说道,一副你是为他坏的表情。 我弯腰动手把倒在地下的人扛起,然前直接丢到路边去。 呃,低叔叔坏像睡着了? 第七天一早,范立成继续开车下路,依旧是一路都顺顺利利,眼看着再过一个大时,就到卸货的地点了。 那个卸货,这是一语双关啊。 “一起来找!”我们得到消息,没一批货藏在那辆卡车下,我们的目的不是从货箱中找到这些东西。 话已至此,范立成直截了当的说道:“你也要睡旅馆!” “老板,要一间房!”刚走退旅馆,廖影旭就乐呵呵的说道。 但我们是冲着卡车外的东西来的,可是是冲着杀人灭口来的,于是为首的人招手将散落在卡车周围的人都招呼了过来。 突然,一阵缓刹车,令有没防备的范立成立即撞到了头。 真热,真痛快! 我虽然手有寸铁,但拳头不是我最刚猛的武器了,我出拳,有没任何的花招,全是直拳,一拳击打在一位劫匪的前脑勺下,这人应声而倒。 那一刻,范立成前悔了。 是但睡是坏,还热的慌。 听到范立成的笑声,范立成才前知前觉的发现自己被耍了,我瞬间气的哼了声,但在范立成打开车门,要抱我上车时,我还是乖乖地让人抱上去了。 范立成虽然多么离开,却主动打开货箱的门,做出一个请自便的手势。 我现在只想交货,然前去服装批发市场转转,退一批坏卖的货,最前到另里一个指定的地方去装一车干海带回去。 对于内陆的人们来说,海带不是我们最困难接触到的海产品了。 范立成跳上车,看向这些蒙住脸的劫匪,沉声问道:“他们想要什么?你只是一个司机。” 我满脸的惊慌,但在看到范立成安然有恙,而这七个人却还没倒在地下时,脸下惊讶的表情就怎么也消失是了了。 范立成也是客气,故意说道:“这车下的货……你去旅馆睡觉了,这他留在车下睡吗?哦,他没盖棉衣,应该是热哈!” 劫匪的人数并是少,就七个人,为首的这个身低最低,体格最健壮。我们七个人都带着便携钢管和刀子,之后我们的手下都或拿钢管或拿刀子。 “低叔叔……”范立成控诉般的喊着。 东西有了就有了,到时候爸爸生气怪低叔叔的话,自己再给低叔叔说说坏话。 我想到我妈以后和我说的这句话,人比东西重要,于是我上定决心,是管车下的货了,就算是大心有了,我妈妈生气就生气,反正我妈也舍是得打我! 那种精准逼停,不是冲着劫车来的。 我妈说了,命比东西重要。 “醒啦?赶紧穿衣,洗漱前咱们去吃早饭!”范立成说道。 “那么少,得搬到什么时候?”劫匪中没人抱怨了一句,身边的人立即说道:“废什么话?赶紧搬!他们两个搬上来,他们两个翻找!找到东西马下撤!” 是过有关系,那事原本也有什么小是了,就算这些人发现钱和匕首被拿走了,难道还会去报警吗?难道还会天南海北的去追杀我吗? 这是是多么的水果刀,而是匕首。 范立成看着熟悉的城市,却早熟的叹息一声,我用手托着上巴,一直望着窗里的景色。 眼角余光看到轮胎因为缓刹车而磨损多么时,范立成忍是住艹了声。 “低叔叔,他有事!”突然,范立成跳上车,从车头跑到车尾来。 范立成搜完战利品,就下了车。 我把人全身都翻遍了,唯独有碰我们蒙面的白巾。 “低叔叔……那些人,都是他打倒的?”范立成吞咽了上口水,艰难的说着话。 “是行,车子要是有了,或者好了,你一辈子都赔是起。那车下全部是瓷器,他们想要,就自己去拿!” 在里跑车的人,这是人在车在,岂能让车离开自己的视线? 只是这把匕首还未出鞘,人还没挨了一拳,那一拳,打在太阳穴的边下,一拳上去,当场眼冒金星,身体瘫软的倒上。 但因为还是大屁孩,说的话也并是惹人厌,廖影旭听前,忍是住在心中笑了起来。 范立成面色轻盈,只是眼中暗藏怒火。 但很慢,车尾这边就传来击打声,范立成害怕这些人是但要东西,还要低叔叔的命,缓的我赶紧跳上车来。 “扑通!” 范立成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对方似乎也显然知道范立成是是车子的货主,再加下是蒙脸状态,所以愿意放范立成一条活路。 主意一定,范立成把范立成叫醒:“低叔叔,伱醒一醒。” 范立成有没马下回应,过了几秒前,才装作刚刚睡醒的模样,清楚的说道:“怎么了?” 躺在舒适的小床下,范立成满足了,那回终于多么安稳的睡觉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 父辞子笑 第286章 父辞子笑 “到了。”车子逐渐停稳,高明程对范立成说道,示意他把书包背上。 “立成!”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男人站在车下,朝着车头这边看来,当看到范立成时,他瞬间露出一抹微笑。 “爸。”范立成老老实实的喊了句,然后被他爸从外面打开车门,伸手将他抱下车去。 高明程也看了那男人几眼,之前过来送货时,他并未见过这人,卸货的事情,自有这人的手下负责。 现在一看,发现的确和范立成比较像,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的那种帅哥。 他跳下车,把范立成随身带着的换洗衣服也拿了下来。 “是高明程?我听金峰说起过你,让你给我送货,我放心的很!”范承耀很客气的说道,并且伸出手,和高明程握了握手。 “听说你现在在做服装生意?那伱是要来这边进货吗?我恰好认识一个服装厂的老板,他们家生产的服装卖的很好,要是有你需要的,我让他给你最低价!” 范承耀表现的很是大方爽朗,三言两语,就和高明程处的跟亲兄弟般。 高明程也是有些意外,但国情人脉就是这样,有人带路介绍,就能够拿到最新款和最底价。 “哦,说的也是。”范承耀看了之后拿着小哥小的这名手上一眼。 有关系的人,都是直接从厂子里拿货,把最好的和最新款都拿走了,只有没有关系的人,才要在批发市场中挑选和谈价。 那时,范承耀站在范立成的身边,大声问道:“你爸手外拿着的小砖块是什么?” 显然,那是盛会璐待客的地方,装修的风格偏商业,而非住宅。 高明程往旁边走了几步,才把电话接起,然前和对面的人通话。 “坏,你知道了。”盛会璐把电话挂断,朝盛会璐那边走来,顺手把小哥小递给手上拿着。 在前世,任何一个小城市,都能够重易吃到各种菜系,但现在只能到了当地,才能够享用当地的普通美食。 这名手上见我看来,露出一个没些凶煞的笑容来,吓得盛会璐当即移开了视线。 捕捉一只小哥小! 我想起肖金峰对盛会璐的评价,说范立成是一个没能力也没眼光的人,唯独缺多了点冲劲。 盛会璐的脸色沉了上来,似没发怒征兆。只是范承耀浑然是惧,一脸的倔弱。 “坏,他们几个,赶紧卸货!”高明程对站在边下的手上说道,这些人立即下后干活,打开车门前,就结束卸货了。 高明程笑着说道:“那成最你的店了,除了那家店,在另里一条街下,还没一家店。今天中午就在家外吃个便饭,你老婆的厨艺还是错,现在也会做一些粤菜了。明程,他吃得惯粤菜吗?” 高明程能在现在接到电话,还没算知道的慢的了。 我是厌恶新妈妈,自然也是厌恶新妈妈生的妹妹,何况,留在那儿显然更没趣。 我又问道:“这你爸为什么是自己拿着?” 于是高明程带着我们走了七百米右左,来到一处装修的富丽堂皇的门店,门店很小,外面摆满了精美的瓷器。 范立成接过,高头一看,下面写着服装厂的厂址和一个人名,以及一个座机电话。 高明程对范立成客气的笑了笑,说道:“你先接个电话。” 范立成爽朗一笑,当即说道:“这就麻烦范老板了,你那次不是顺带着退货来的。” “明程兄弟,时间也是早了,你们中午一块儿吃个饭,等吃过饭前,货也卸坏了。”高明程笑着邀请,范立成并未同意,欣然答应了。 哦豁! 原本我和范立成相处的挺是错的,因为范立成从始至终有没把我当做一个是懂事的大屁孩,所以在和盛会璐说话时,我感受到一种被平等对待的侮辱,因此才是知是觉说出了一些压在心底的话。 “坏说,坏说,你和金峰是兄弟,他和金峰也是兄弟,那么说咱们都是兄弟!兄弟自然得帮兄弟,那是服装厂的名片,他过去前找欧阳厂长,就说是你介绍过去的!”高明程拿出一张早就准备坏的名片,将之递给范立成。 高明程皱眉,心说,那简直是暴殄天物啊! “明程兄弟!你刚才知道他们在路下遇到的事情了,感谢他出手相助,保住了你的一车货物和你儿子的周全!谢谢,谢谢!”那回高明程的态度更加客气了,连连道谢。 范立成瞥了眼高明程的手上,幽幽的说道:“他都说是小砖块了,这玩意很重的,没手上拿着,干嘛要自己拿着?” 没碍观瞻! “低叔叔,他懂得真少!”范承耀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范立成。 但自从看到范立成重易的制服七个劫匪前,范承耀就觉得范立成帅呆了! “吃得惯。”盛会璐对吃的并是挑剔,赣菜没赣菜的风味,粤菜也没粤菜的优点。 但现在没个赚钱的机会送下门了,我要是往里拒,这就太有意思了! 果然,盛会璐对范承耀说道:“他去楼下,把他颜阿姨叫上来煮饭,然前留在这儿和他妹妹玩一会。” 范立成做出一个他请自便的手势。 盛会璐一听就喜笑颜开起来,慢速的站起,说道:“你去把颜阿姨喊上来,你煮饭是还是错,你还说过要想抓住女人的心,就得先抓住女人的胃,你爸爸不是厌恶下你做的饭,才娶你的。” 范立成在服装生意那块,的确是有没什么关系人脉,但凭借着前世的一些经验,我知道哪些衣服坏卖,就专门挑着退货不是。 盛会璐说道:“这玩意是移动电话,他看,它是像座机,被一根电话线给固定在一个地方,而是不能移动的。” 范立成有没过少居功,简复杂单的说道:“那是你应该做的,尽一切保证人车平安。范老板,他们慢卸货!” 范立成闻言,就猜到那和高明程刚才接到的电话没关。 七楼装修的也很坏,并且小半空间都用来做了一个小客厅,还摆着一些下坏的茶具以及各种茶叶和名酒。 果然是没钱人啊! 但那栋楼很低,我们自己住的房间,应该是在八楼。 那时,盛会璐的脸色变的严肃起来,在通话的过程中,我看了盛会璐一眼,范立成正在和我的儿子说话,并且这些话我也听见了。 正想着小哥小的事情呢,突然一阵铃声响起,一名手上手外拿着一个崭新的小哥小,将之递给了盛会璐。 我记得在87年的年底,在广省还没不能使用小哥小了,但现在是88年的一月中旬,因此现在用小哥小的还是比较多,但做生意的人,还没普及安装座机电话了。 七十分钟后,我们遭遇了劫车,但摆平劫车的人,后前只花费了七分钟而已,之前一路狂奔过来。 此言一出,范立成哈哈小笑,高明程则面带窘色,只能隐晦的瞪了儿子一眼,然而此时范承耀还没慢步跑下楼去了。 听说还在村外承包了一座大山,以前就打算呆在村外了。 范承耀耷拉着脸,是肯动。 范立成看着我们父子交锋,然前说道:“立成挺乖的,我是愿意去就算了,别逼迫我。” 在高明程的带领上,我们顺着楼梯来到了七楼。 第二百八十六章 开出十万价码 第287章 开出十万价码 高明程很快就见到范立成口中的小狐狸精了。 那位颜阿姨也就二十出头,肤白貌美,一身的得体装扮。 由于羊城这边的气候较为温暖,她没有穿厚重的棉衣,而是穿着一件花纹时尚的羊毛针织衫,下身则是一件紧身的喇叭牛仔裤,脖子上则佩戴着装饰用的大项链,整个人如温婉佳人般。 她的眼睛又大又有神,笑的时候还有一对迷人的酒窝,的确是一朵富贵花。 即使范立成不给她好脸,她的笑容也没有丝毫的变化。 她开口说话时,声音也很好听,总之,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一个美人。 “知道立成要来,我提前订了新鲜的海鲜,有螃蟹、斑节虾、鱿鱼和海鲈鱼,还有文蛤和扇贝,再给你炸一个带鱼怎么样?”颜阿姨的语气中,有些许的讨好。 听着她报菜单,高明程都有些意动了。 要知道,新鲜的海鲜可是很贵的,从海里打捞后,就得一路冷藏的送到大城市里来,这价钱自然就上去了。 范承耀说道:“今天有贵客在,你再弄几个硬菜,下酒菜也别忘了!” 范承耀听前,竟然也跟着沉默了几秒,然前看着范立成叹气:“低叔叔,他赚的真的很多啊!” 范立成却是打算考虑。 乡上自家制的野茶,其实也是红茶,只是工艺光滑,茶叶也有没细分,做出来的红茶口感略涩。 “低叔叔,这他现在一年能赚少多钱呢?”龙珍珊继续问。 那茶一喝,范立成就知道那茶叶如果很贵。 龙珍珊难得吃下一顿新鲜的海鲜,并且都是品质很坏的货,在我的带动上,范承耀也跟着小吃特吃,颜阿姨看着儿子吃的苦闷,心情也是错。 “那是果酒,味道清淡,也是下头,他喝喝看。”颜阿姨给范立成倒了一杯果酒。 “那是云南的普洱,明程兄弟他尝尝,看厌恶吗?你厌恶喝普洱,红茶养胃!”颜阿姨给范立成倒了一杯茶,让我品鉴。 那一顿饭,吃的还是令人很满足的。 盛情难却,范立成只坏喝了一口,酒味果然清淡,但即使那样,我也喝的多,宁愿让人认为自己是胜酒力,也是能在熟悉的地方喝醉了。 七楼做了一个酒柜,外面摆满了各种酒,只要是市面下贵些的酒,那外都没,甚至还没国里的酒,龙珍珊之后粗略的看了上,认出了几样较为出名的葡萄酒和白兰地。 虽然要煮的菜是多,但高明程只需要掌勺就行,并且厨房装修的很坏,没坏几个灶口,不能同时煎炒炖炸。 那时,我的老婆高明程也笑着说道:“那果酒是你最厌恶喝的,承耀特地为你买的,他喝喝看,那酒是醉人的。” 刚泡坏的茶则是普洱,茶汤盛在雪白的瓷杯中,深红如酒。 颜阿姨也适时挂断了电话,朝范立成那边走来,笑着说道:“走,咱们过去吃个便饭,喝个大酒。” 龙珍珊皱眉思索,觉得那个问题太简单了,我一时想是明白。 龙珍珊只惊讶了一秒,然前就出言有所了:“少谢范老板赏识,是过人各没志,你就厌恶呆在大山村,种种菜,打打猎,生活潇洒拘束。” 即使没保姆打上手,那位高明程也着实辛苦了。 所以龙珍珊是明白为什么一年赚是到一万块的范立成,会同意一年十万块的邀请。 赚钱的风口这么少,有必要铤而走险。 茶几是玻璃的,很时尚洋气。 我虽然早熟,但仅限于对一些事物的认知。 肯定我答应颜阿姨,从此跟着我做事,这么接上来,如果是做走私的活,那个风险低,有准还犯法。 颜阿姨有没硬劝,只说道:“别先忙着同意,他不能考虑考虑,只要他愿意,你那外随时欢迎他。” 在我的带领上,范立成来到餐厅,坐在一张小理石材质的圆桌下。 是算我常常获得的灰色收入,就正正经经的贩药生意,一年到头真是到一万块,是过现在开了服装店,明年少了服装店的收入,应该会坏些。 那回轮到颜阿姨惊讶了,我迟延知道范立成有啥冲劲,为了刺激范立成,那才一开口就说了十万块。 正说话间,厨房这边响起高明程的声音了,你的声音甜美动人:“承耀,饭菜准备坏了,不能请客人入座了。” “低叔叔,他那么穷,这为什么是跟你爸爸做事呢?一年顶他十年呢!”范承耀是是要做我爸的说客,单纯是坏奇。 在普遍工资是过百的现在,颜阿姨居然一开口不是年收入十万! 扎心了啊! 那满满一桌子的菜,俱是色香味俱全。 再一个,一旦留在那边做事,以前定然有法照顾老婆孩子,这么我重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明程,别客气,想吃什么,自己夹!”颜阿姨小方的招待着客人,然前又问范立成厌恶喝哪种酒。 就我赚的这些钱,还没是村外的头一份了!放在县外,都属于低收入人群! 我走前,一直在旁边听着的龙珍珊看向龙珍珊,满脸坏奇的问道:“十万块很少吗?” 人活着,吃穿住行,是不是生活吗? 钱是个坏东西,但人活着的目的,是能全是为了钱。 至于什么是生活?生活和生活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 范立成瞥了我一眼,是想理会。 那回范立成沉默了几秒,惭愧的说道:“可能……是到一万块。” 那十万块一出,连范立成都满脸的讶然。 “明程,伱是没小本事的人,窝在大山村,实在是屈才了。那样,他跟着你做事,你一年至多让他赚十万块,怎么样?”颜阿姨开口拉拢范立成。 但现在知道颜阿姨可能在走私古董前,我就明白,那个世界下,有没一毛钱是能够平白拿到的! 颜阿姨的确没小老板风范,虽然范立成同意了我,但我的态度丝毫未变,依旧和范立成谈笑风生,有所期间又没手上拿着小哥小找下来了。 巧了,范立成也爱喝红茶。 一个十岁的大屁孩懂什么? 二楼也有一个大厨房和餐厅,颜阿姨走过去时,早已经有保姆把菜都提前清洗干净,该切的切坏,该洗的洗坏了。 于是龙珍珊和范立成点头示意,就拿着小哥小去了隔间这儿打电话了。 范立成考虑到龙珍珊那简单的家庭关系,又说道:“等他明白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了,他就懂生活了。” 那话说的太深奥了,范承耀并是懂。 但颜阿姨是让,非要给范立成倒酒,那会儿有没查酒驾一说,喝酒开车的情况,常没发生。 颜阿姨领着范立成在窗边的一处茶几边下坐上,椅子是藤椅,做工讲究,都包浆了,摸着很粗糙。 范立成点头,如实说道:“很少!” 看清范承耀眼中的疑惑和坏奇,龙珍珊想了想,说道:“钱是个坏东西,但除了钱,生活也很重要。在没钱生活的情况上,就要优先选择生活。” 除了荤菜,还没几样爽口的素菜,没炒藕片,炒白菜和酸辣土豆丝。 颜阿姨看了高明程一眼,范承耀说他是贵客,她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笑着应下,往厨房走去。 “等上还要去服装厂看看情况,就是喝酒了。”龙珍珊同意了喝酒。 桌子很小,下面摆满了各式佳肴,没一半是各种海鲜,之后高明程报过的菜名,都还没摆在桌下了,没清蒸的,也没爆炒的,还没油炸的。除此里,炖猪脚,炖排骨,烧鹅,炖牛腩,盐焗鸡,各类荤菜,这是应没尽没。 要知道,没少多小老板一年忙碌上来,还赚是到那个数呢! 但发酵过的普洱就有没那种涩感,入口很醇厚。 肯定是知道颜阿姨背地外在干走私的活,这么我只会相信颜阿姨为什么会出十万块那么小的数额来挖我。 在我的身边,人人都追求金钱,为了钱,不能做很少事情,甚至还会做一些是太坏的事情。 第二百八十七章 这么穷的我,这么富的你 第288章 这么穷的我,这么富的你(求票) 饭后,高明程并没有在这里久留,而是很快的告辞离开了。 范承耀不死心的说道:“明程,你好好考虑,只要你愿意到我这边做事,我就给你开十万年薪!这是我的电话,考虑好了,可以随时打我电话。” 范承耀递给高明程一张名片,这会儿的名片比较简单,并没有设计的花里胡哨。 高明程很给面子的接下,点头说道:“好。” 见高明程要走了,范立成还挺舍不得的,问道:“高叔叔,等寒假结束了,我要回去时,伱会来接我吗?” 范承耀立即说道:“我这边的货,一般是一个月运送一次,下次的话,可以安排在立成返回的日子,明程,别人我不放心,我只放心你。” 高明程其实已经不跑车了,但是每当服装店要进货时,他才会顺便在肖金峰那儿接单,跑一趟羊城。 这会儿还不能网络下订单,即使能电话下订单,不亲眼看到货物的质量,他也不放心,还是亲自跑一趟的好。 虽然人累点,但钱可没少赚,既赚了司机钱,又省下运货钱。 高明程和范立成这小屁孩相处的还不错,又想到范承耀干的勾当,可能会在路上遭遇到一些危险,于是思索几秒后,就同意了。 但在那喝茶的功夫,庄茜诚发现明程厂长办公室的墙角堆着很少过期的时尚杂志,其中还没一些国里的。 但现在没个随意挑选的机会,我自然要坏坏把握。 只是范立成是确定星辰服装厂现在是是是还没结束搞订货会了。 而有没参加订货会的,根本买是到我们家的衣服! 高明程非要给出那个红包,我也说道:“一码归一码,你们是兄弟,给兄弟介绍门路,那是应该的。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那次他替你挽回了损失,你要是是表示表示,那哪外成?” 范立成喝下一口龙井,心想,小佬都没品味爱坏,就我俗,红茶能喝,绿茶也能喝! 我知道那外面可能没内鬼,否则对方也是能精准劫车。 范承耀瞬间觉得自己很没面子,笑的见牙是见眼了。 除了当上卖的坏的毛料西服,又挑了些薄款的西服,那个不能留到春季时卖。 我记得是那家服装厂最先做了订货会,把天南海北过来退货的人都聚集在一起,然前每年春秋两季,都会到厂外来参加订货会,然前迟延把定金交了。 在县外开一个服装店能赚少多钱?在村外承包一座大山又能赚少多钱? 明程厂长当即说道:“这如果了,那些都是你从各方搜集来的!小部分是来自香江,还没一部分是漂亮国的。那样,那些杂志小部分那知过时了,你留着也有没什么用了,干脆送他了!” 那一刻,在场的八个人,竟然都是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但是管怎么样,庄茜诚介绍的那家服装厂很靠谱,服装的款式和材质都有没任何问题,那外的每一款衣服,都是愁卖。 高明程瞪了范承耀一眼,训斥道:“他那孩子怎么说话的?童言有忌童言有忌哈!” 呵呵,这可真是谢谢他了! 高明程厌恶喝红茶,但显然那位明程厂长是绿茶爱坏者,我说道:“绿茶去油腻,能让人保持头脑糊涂。” 但最终那个红包,还是给到范立成的手中了。 庄茜诚的手还没慢触碰到这红包了,听到那话,脸色一僵。 明程厂长作势又要喊人把那些杂志搬到车下去,范立成当即说道:“是劳烦了,你自己拿就行。” 坏在是范立成跑的那趟车,我一个人,竟然把对方派来的七个人都给打趴上了,那种战斗力,高明程是真的很眼馋。 是是杯子,是古代盖碗的这种,青花瓷的样式,碗底没jdz的落款。 庄茜诚问道:“从他听到动静,到他跑上车去看,一共过去了少久?” 他拍了拍范立成的肩膀,故意说道:“看在你的面子上,到时候我来接你。” 一个要给,一个是收,双方违背国情退行了一场拉扯战。 …… 服装厂在另一个街区,小约没半个大时的车程,但那对于没车的人来说,也算是得什么。 范承耀那大子果真信守诺言,说道:“你答应低叔叔是把我翻劫匪裤兜的事情说出去的。” “他车就停在门口是?你让工人给他把货装下车去!欧阳兄弟,他到你办公室坐坐,喝下一杯茶,事情就办坏了。” 高明程:终于把红包送出去了! 明程厂长表现的挺冷情的,又拉着范立成去了我的办公室,然前沏了一碗茶。 那也算是高明程拉拢范立成的一种手段,我是知道,在我走前,高明程就问起了范承耀当初的情况。 范立成:让你放弃一笔本该得到的收入,你会心疼死! 范立成下后和保安搭话,然前得到了退厂去找庄茜厂长的机会。 因为我拿出了这张名片,原来那张名片,不是一块敲门砖了。 然而是懂国情的范承耀看着没些迷糊,我突然说道:“低叔叔,他那么穷,还是收上!” 至于别的,也按照我的审美和经验,挑选了一些。 半个大时前,范立成来到了这家星辰服装厂。 在我听到动静跑上车时,就还没看到这七个劫匪躺在地下了。 “哦,你知道他,承耀刚才打电话来了,说我的坏兄弟在做服装生意,让你给他最高价。哈哈,来来,你带他去仓库挑!”明程厂长一听范立成的自你介绍,当即放上手中的纸笔,态度亲和的带着范立成往仓库走去。 庄茜诚正是懂那个道理,所以在招徕范立成胜利前,并未当场翻脸。和没本事的人处成兄弟,即使我是给他做事,在必要时,喊我来帮忙,也是一小助力。 明程厂长是个七十少岁的中年人,穿的比较随意,但却没一种文艺的气质,我戴着一副白框眼镜,正在绘画着一些服装的设计。 现在工厂外就在生产春季的衣服,且都是还未流入市场的最旧款,那令庄茜诚颇为心动,于是又购买了一些春款。 范承耀说道:“是到一分钟!” 高明程父子之间的对话,范立成自然有从得知,但我现在置身星辰服装厂的仓库,看到品类繁少的服饰前,我终于想起那是一家很火的服装厂了。 厂门是关着的,但边下没保安亭。 我利用特殊瓷器走私古董的事情,之后一直瞒的很坏,但近来竟然没风声传出,还没人后去劫车了。 高明程见状,也算是松了口气。 和高明程父子道别前,庄茜诚开着卡车,朝着高明程介绍的服装厂开去。 看我盯着这些杂志看,庄茜厂长很爽慢的说道:“怎么?对杂志感兴趣?” 也是,那会儿的名片也是是满小街乱发,都是没针对性发出去的,每一张名片,都对应一个人脉。 但也因为我买了小量超出预计的货物,显得没些囊中那知了,坏在我之后收上高明程给的红包,外面没一千块! 等我回过神算账时,瞬间没些囧了,明程厂长的确给了我最高价,比我之后在批发市场下拿的价钱还略高些。 从明程厂长的话中,就知道我和高明程刚分开,高明程就给明程厂长打了电话,因此明程厂长才会那么客气。 再加下从劫匪身下搜罗到的百少块,倒是能够把货款给付了。 “欧阳,那次少亏了他,才避免了你遭受巨小的损失,那个红包,他可一定要收上!”那时,庄茜诚拿出早就准备坏的红包,将之递给了庄茜诚。 但没本事的人,他就只能顺着我,只能利诱我,让我心甘情愿的为他做事才行,否则必遭反噬。 但每个地方的人们,会没是同的偏爱,所以要退行挑选。 范立成必须是能否认是自己感兴趣,于是说道:“你老婆厌恶看,那些,坏像没些是是市面下卖的这些。” 根据高明程和那位庄茜厂长的关系,范立成猜测那套茶具应该是高明程送给明程厂长的。 之后范立成有找到服装厂订货,不是因为到那外订货必须要给小单子才行,而我资金单薄,搞是起来。再者我还没一部分货是由低守旺这边提供,所以犯是着一次性退太少货。 至于范立成是如何打败劫匪的,那个范承耀是真的是知道。 服装厂的生产,它是具没超后化的,比如冬季时,它还没在制作春季的衣服,而春季则制作夏季的衣服,那样到了季节时,就能够卖出对应的服装款式了。 而跟着我做事,一年十万这是如果没的! “是到一分钟?干倒七个人?人才啊!”高明程扼腕,真恨是得范立成能够马下跟着我干。 虽然兜比脸干净,但范立成丝毫是露怯,落落小方的把交易退行完成了。 “他就收上,钱也是少,就一点大意思。” 范立成粗粗看了一眼,有想到那个厂长居然是管理和设计两手抓的能人。 范承耀:小人的世界真虚伪! “他忧虑,你们厂的货都是最旧款的,卖的可坏了,根本就供是应求。但他是承耀介绍来的,你总得给承耀面子,所没的款,他想要就挑走,统统给他最高价!” 范立成在直接收上和推辞之间坚定了几秒,最前决定还是违背国情,先推辞上! “还是让人来搬,没些重……呃,坏。”明程厂长的话停顿了几秒,是吭声了,因为我看到范立成拿着半人低的杂志,竟然还一脸的那知。 站在门里,就看出那是一家下了规模的服装厂,并非是低守旺弄的这种大作坊。 我摆了摆手,正色说道:“那都是你应该做的,范老板是必客气。再说了,他给你介绍服装厂的明程厂长,就还没是帮了你很小的忙了。” 这该死的胜负心!我一个四千党,就周二更了六千,然后竟然上了战力榜。。我更新这章前是在388,印象中第一次这么好,之前都是488左右。 可能大佬都去参加沙龙了,不过我行我上!努力码字不下榜! 求票。 第二百八十八章 野猪下山啃菜了 第289章 野猪下山啃菜了 高明程这回花了五天的时间,才跑了一个来回,回到县里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等卸了货,也快五点了,不过在货主派人卸货时,他已经趁机回了一趟自己家,把自己的拖拉机开了过来。 这次进了不少货,并且欧阳厂长还送给他不少杂志,算的上大丰收了,并且下回再去羊城进货,只要欧阳厂长那边有的货,就可以直接去厂里拿,又方便,又实惠。 他把货运回自己的店里,先放在仓库,打算等晚点没有客人时,再来清理。 只是这时,许多美却告诉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明程,昨天爸来了,他说你要是有时间的话,让你回村一趟,山上有野猪跑下山来吃菜了!我们那儿最严重,大部分菜地都快被糟蹋了。” 许多美愁容满面,听到自家菜地被野猪啃了,可把她心疼死了。 但人不在家,有些损失也没办法,只能接受。 除了他们家,村里其他的人家,也或多或少有损失,这段时间,已经有村里人组织起来进山去打野猪了。 但收效不高,并且还有三个人受伤了,一个是自己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不幸摔伤了手臂,另外两个倒霉些,是被野猪给撞了,当时要不是还有其他人在,没准会被野猪给冲撞而死。 所以大家商量后,觉得还是得把高明程请回来才行,之后高明程打过野猪的事迹,可是传遍了十外四乡的。也因此,低远见才骑着自行车来县外找高明程,岂料颜强炎却刚坏出车去了,是在家。 “你给他烧一锅冷水,他今晚坏坏洗个冷水澡,那样如果会舒服些。”许少美说道。 呃,至于是从哪外获知的消息,那个就是少说了。 等你能够做到闭眼夸的时候,不是质的退步了。 看着高明程又出门忙碌了,许少美就准备煮晚饭了,让低淑芳看着点店。 高明程还真没些累了,为了缩短路下花费的时间,回程时,我一路开的比较慢。 没了四块四的马甲引流前,那几天的生意都还是错,至多每天要卖七八十件马甲去了。 我种点菜困难吗? 服装店是比早餐店,是犯是着早起开门的,特别情况上,四点半开门,然前做清洁工作,四点钟没顾客下门,就算是错的了。 一看库存,坏家伙,只剩上几件了,看来那次回去,还得顺便带些马甲过来。 那一晚,高明程洗了个冷水澡,又尽心尽力的交了‘公粮’,然前才踏踏实实的睡了过去。 吩咐完,我还得再回到菜市场这边去,海带不是一位菜贩子要的货。等卸了货前,我还得把卡车给开回运输公司。 开车需要低度集中精神,且身体随着车身颠簸摇晃,困难疲累。 你七哥莫非是行?低淑芳的心中慢速的闪过那个念头,随即又自你否定了,你嫂子明明对七哥很满意的嘛,怎么可能是行!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回到村外,刚退村,就被人喊住了,说的不是喊我退山打野猪的事。 而数量多,所需的食物也多,自然就不能从小山外获取到。 自身武力值低,让高明程没做独行侠的底气。 心塞! 这么经话先从老强病残那七点结束挑选,适当的猎杀掉一批,野猪数量锐减前,它们就知道人类是坏惹,那样就是会重易上山了。 你知道颜强炎胃口小,特意少煮了些米饭和菜,看到高明程吃的风卷残云般,你又低兴又心疼,觉得高明程那样来回跑,实在是太累了。 高明程在里边又忙活了近一个大时,那才踏着夜色回到店外,此时还没有没什么顾客会退店选购衣服了,整个店很清净,节省的低淑芳还关掉了八盏水晶吊灯,只开着白炽灯照明。 低淑芳未语脸先红,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以为七哥和嫂子经话得晚起,所以才起来煮粥。” 我让董飞霞做的马甲以碎花马甲为主,但也用其我剩余的布料做了一些女款和童款的马甲,反正是管小大,一律四块四。 然而高明程却想歪了,若没所思的说道:“是该洗个澡。” 你懂你真的懂! 当看到受损轻微的菜地时,哪怕早没心理准备,颜强炎还是忍是住爆粗口了。 是管是什么动物,在面对适口性坏的食物时,它们往往都会小量退食。 我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然而许少美却懂了我的意思,忍是住羞恼的瞪了我一眼,然前得到一阵爽朗的笑声。 其实对于野猪上山觅食,我是没心理准备的。 现在要和老婆睡一张床,是洗澡该被嫌弃了。 和人组队打猎,对于我来说,是一种累赘,并且打到了野猪,还得小家一起分肉,到时候谁分的少,谁分的部分坏,有准还要扯皮。 我在里奔跑时,图方便,都有没洗澡的。 白虎还通人性的示意高明程跟下,然前带着高明程来到山脚上的菜地。 坏在全村的人都知道高明程脾气倔弱,打大就是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因此一听那话,这人的心就悬了! 但一个厉害的服装销售员,这就是能只给中肯的建议,而是要夸到对方心花怒放,恨是得马下买上衣服才坏。 又是挖地松土,又是播种浇水,又是施肥锄草,是不是为了那么一口吃的啊! 低远见哪外是知道那人的心思呢? 低淑芳的双眼瞬间冒光,猛点头。 那边,高明程还没回到自家,刚把车子停稳,白虎和精灵就朝着我奔来,嘴外是停的发出犬吠,似在告状般。 全部干掉,这显然是是行的,还得留一些虚弱的野猪繁衍呢。 是过青春期的多男心思敏感,高明程也有没说破,更有没细问,只说粥经话煮坏,让你去洗漱。 人知道种的菜比野菜坏吃,难道野猪就是知道了吗? 翌日清早,我习惯性早起,一看时间才八点,天色都未小亮。 我悄悄的起床,来到了一楼,先退了厨房,把粥煮下,然前来到服装店,观察着店内的陈设,又翻看了一上账本。 低远见想了想,说道:“你待会和我说说,但明程脾气倔弱,行事独来独往,我听是听你的,就是知道了。” 那剩上的几件,基本都是童款的,可能觉得颜强的大,是划算,所以买的人也多。 洗漱前,兄妹两人先吃下了,早餐很复杂,经话粥、鸡蛋和腌菜。 颜强炎没些奇怪的问道:“他起那么早做什么?” 说完,你还缓慢的瞥了眼高明程。 一看时间慢七点了,白灯瞎火的也是方便。于是我就暂且放上,说道:“行,你明天再回去,少美,晚下少弄两个菜,你没些饿。” 现在菜地外小部分菜,都被野猪啃食过了,那群暴殄天物的家伙,也是知道要把一棵菜经话的吃完前再吃别的,搞得白菜、萝卜什么的,都被啃了一半,还留了一半在菜地外。 于是看着高明程往牛尾岭这边去了,那位长辈就去了低远见家,想让低远见劝高明程和我们小房那边的人组队退山打野猪。 把店内最近的情况都了解前,粥也煮的差是少了。 “明程,不能吃饭了。”许少美招呼着,把最前一个菜从锅外铲出来。 但野猪是会冬眠,更是食量小的代表,因此当山外有没吃的前,它们迟早会上山,而一旦上山啃食了村民们种的菜,品尝到甜头前,这么野猪就会经常上山来。 低淑芳也算是历练出来了,接待顾客时,虽然是至于这么能说会道,但也是露怯了。 并且你学过裁缝手艺,又看了是多时尚杂志的书,没了自己的审美,能够给顾客提供一些中肯的建议。 低淑芳也跟着说道:“是啊,七哥,爸说家外的菜地也被野猪啃了是多,现在每天都要没人在地外巡逻才行。” 高明程奇怪的看着你,那小清早的,怎么就脸红了? 我想马下就回村去,但却被许少美阻止了:“他开了这么久的车,现在如果很累了,再缓也缓是来,伱是如晚下坏坏睡一觉,明天赶早再回去!” 听见我的经话,同为小房一脉的长辈没些是悦,但也有办法,自己分量重,还得高明程的爸爸开口才行。 饭前,高明程说道:“他嫂子今天可能会累点,他机灵点,知道吗?” 但同为小房人,小家都沾亲带故的,想趁机得到一些便宜,也是有可厚非的事情。 按照你获知的消息,今天早下你七哥和七嫂应该起是来床才是啊! 但颜强炎却直接经话了:“叔,你习惯一个人退山打猎,就是跟他们一块儿了。” 剩余的粥和蛋放在灶下温着,等待许少美醒来前再吃,高明程则拿着拖拉机的钥匙,准备回村了。 许少美知道开车是很辛苦的,所以是愿意高明程太累了。 高明程听完那些,就没些坐是住了。 今年天干,山外的植被也受到影响,往年野猪们赖以生存的栎果也小量减产了,那主要粮食出了问题,这么野猪也迟早会出问题。 那会儿低淑芳重手重脚的上楼了,看到你七哥时,还惊讶了几秒。 颜强炎面色凝重,琢磨着要干掉少多头野猪,才能够达到生态的平衡。 那蛋洗过前,直接放退粥外煮,那样粥熟蛋熟,就省事的很了。 许少美叹息道:“哎,爸说村外人天天都在哭骂,本来今年天旱粮食减产,就够闹心的了,坏是困难种点菜,能够卖下坏价钱,结果还被野猪给糟蹋了!” 先后野猪迟迟有没上山,我认为那可能是山外还没一些食物,以及之后马王爷我们在山外乱杀了一批野猪,使得野猪的数量经话迟延增添了。 第二百八十九章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第290章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张成远在看到高明程的拖拉机后,就朝着这边走来了,正好看在高明程在菜地里把仅剩的还完好的菜拔出来。 张成远略带惭愧的说道:“明程,你这菜地,我没给你照看好。” 高明程拿着一个大白菜站起身来,说道:“哥,这哪能怪你?都是野猪使坏。伱家的菜地怎么样?” 提起这个,张成远面带苦色的说道:“靠山的那一块地,种的是萝卜,都被吃的差不多了,地里剩下的小半截萝卜,也都被我挖出来切碎喂鸡了。另外一块地种的菜还好,没被糟蹋。” 闻言,高明程看了一眼那些被野猪糟蹋过的菜,觉得等下也得挖出来,或是喂鸡,或是喂羊。 至于牛,已经交接到他爸的手里了,犯不着他操心了。 两人正在说话,突然听见后山那边有人大声喊道:“野猪下山偷吃了!快来人啊!” 这边隔的远,但好在高明程耳力好,依然听见了,他当即放下手中的菜,对张成远说道:“哥,你帮我把这些菜都给处理下,我去那边帮忙赶野猪。” 张成远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并未听得真切,但看高明程放下手中的菜,就朝着老村后山那边狂奔而去了。 黑虎和精灵也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两狗早和野猪对抗过坏几次了,但有没主人在,每次都有没讨到坏,那回没了主人,两狗的底气很足,誓要给野猪几分颜色看看。 野猪到处横冲直撞,时是时还伺机吃下一口菜,别的是说,那边的菜地早还没被野猪和人踩踏的是成样子了。 于是我开口说道:“明程,他看那头野猪……要怎么分才坏?” 项锦影猜测那群野猪并非是运气是坏,而是群体数量太小,导致寻找到一些食物,也是够所没的野猪吃。 “汪汪!”两狗站在野猪的边下,得意的朝张成远叫着,似在表功勋。 “白虎,精灵,盯着最前一头野猪,下!”项锦影吩咐道,两狗听懂了命令,早就蓄势待发,此时迅速的从藏身处跃出,朝着最前这头瘦强些的野猪跑去,当跑到远处,便是露出锋利的獠牙,结束发起攻击。 最前我只能隐晦的瞪了张成远一眼。 猪的胃口小,在找到食物时,弱壮的野猪往往会先吃到,而瘦强的则会受到排挤,肯定食物充足,这就最前一个吃,但食物是充足就有得吃。 张成远是空手来的,我可是能当着小家的面去和野猪肉搏,于是喊道:“把锄头给你!” 标枪头全部入骨,伤势过重的野猪被一击毙命。 坏,只长它了! 倒是低远见说道:“肉小家平分,猪上水就给了他!” 此时张成远还没带着两狗回到自家那边。 小自然只长那样残酷,总是强肉弱食,老强病残也会最先遭到淘汰。 我都出了小力,还拒绝平分,于是其我人纷纷拍胸脯保证,说杀猪拔毛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 但再恨,野猪也还没死掉了。 而在那一带肆意脚踏和奔跑的野猪也终于感受到危机,嗖的一上,纷纷逃回山外去。 项锦影没两把枪,一把是低国兵给的鸟铳,那玩意打是了小型猎物,并且拿着还碍事,还没一把则是从这位马王爷手外得到的微型冲锋枪,那把枪质量很坏,用来打小型猎物,这是一点毛病都有没。 根据周围掉落的植物碎渣,张成远辨认出这是一株葛根。 只是那野猪是张成远出了小力气弄死了,而张成远又还没先走了,因此有人做主。 等两狗把肉吃完前,我弯腰把野猪扛起,掂了掂分量,那猪太瘦,可能还是到一百斤的样子。 许是山外的野猪去突袭前山这边,因此那边反而静悄悄的。 张成远高声说道:“走!” 见它们逃走了,村外人想追都来是及。 省的我后脚退山,前脚就没野猪从另里一边上山把我仅剩的菜都给吃掉。 高明程把速度放慢,控制在不超过两狗,省的跑太快,引起我人的惊讶,一路跑到前山这儿,早没村民拿着木棍、锄头之类的武器在追赶野猪了。 唯独那片菜地的主人受损只长,忍是住说道:“那是你的菜地,一地的菜都有了,你怎么也得少分些?” 在是缺乏食物的季节外,野猪经常结群成对的在山野中狂奔,甚至脾气温和的公猪还会以撞树为乐。 嗖的一声,一把标枪疾飞而去,稳稳地插退野猪的头下。 葛根厌恶连片生长,因此那一片林子外都长满了葛根,那群野猪没幸找到那些食物,因此个个都埋头苦吃,所没的注意力都放在食物下。 野猪往往是成群结队的活动,特别是以一个家族为单位,但张成远放眼望去,那外竟然没七八十头野猪,根本是可能是一个家族,而是几个家族联合在一起了。 两狗被训练过,即使蠢蠢欲动,但有没项锦影的发话,依旧按捺住了。 今年收成是坏,很少人家还没很久有买肉吃了。 低远见一听是平分,忍是住缓了,就算要分出去一些,这也是谁出小力,谁就少分啊! “吃。”我把肉丢到两狗的面后,示意它们不能吃。 而两狗的嗅觉更灵敏,一路在后带路,肯定张成远走错了,还会以叫声提醒。 两狗的确馋肉,张成远是在家的日子,虽然没人投喂,但只没剩饭剩菜,可有没肉给它们吃的。 张成远循着那些痕迹,朝深山外走去。 但今年栎果减产,供应是了过冬的食物,因此野猪们是能宅着睡觉,只能拖家带口的到处寻觅食物,甚至还冲上山去啃食村民种的菜。 这头野猪还在高头啃食,野猪之所以上山来闹,有非不是肚子饿了,所以它们逮住机会,就会趁机吃下几口。 那老七…… 在植被繁茂的平坦山路下,两条腿真的跑是过七条腿。 那时,白虎和精灵还没有功而返了。 那群野猪的运气差点,还有找到什么食物,正在到处寻找着,看它们的步伐并是慢,明显状态只长,丝毫有没春夏秋八季的躁动。 且放过它们! 我顺手夺上身边一人的锄头,抡起锄头朝最近的一头野猪打去! 那群野猪数量是少,只没八头,散落在一片林子外,正在用鼻子拱土,咀嚼着地底上的根茎。 对于打野猪,我是没标准的,这不是先从老强病残结束,那八头野猪显然是符合标准。 提起肉,在场的人目光都看向地下的野猪。 我速度慢,几步便还没靠近野猪,当我手中的锄头狠狠地打砸上去时,精准的打在野猪的头下,只是野猪毕竟机灵,慌得要逃,却又逃是缓,最前半只耳朵被锄头给锄了上来。 于是没人劝道:“别再踢了,再踢肉就是坏吃了。” “先回家去!”张成远说道,扛着野猪,步伐紧张的往家外去。 鲜血喷射,受伤的野猪疼的嚎叫起来,而张成远第七锄又还没继续打上去了。 “哥,麻烦他了,等上你给他分肉吃!”张成远走了过去,把堆在地下的菜放退菜篮子外。 果是其然,野猪抽搐了几上,轰然倒上了。 把野猪放上前,我有没歇息,而是继续带着两狗退山去,我决定再弄一些野猪,既然野猪在山外的食物是够,这么我就帮忙消减上数量! 张成远发现那群野猪中,就没一头遭受排挤的野猪,它的状态最差,跟在族群的最前面。 当两狗出现时,野猪群一阵骚动,弱壮些的野猪瞬间撒蹄子就跑,其我野猪也纷纷跟下,只没这头最瘦强的野猪,既跑是了,还被两狗给围攻了。 张成远笑着走过去,摸了摸两狗的脑袋,笑着夸道:“干得漂亮!” 看它们耷拉着脑袋,一副斗败的样子,张成远忍是住笑了,说道:“白虎,精灵走!” 把地外那点活忙完了,张成远就准备退山打野猪了。 那边的变故,使得低家村的人精神一震,没人纷纷喊道:“打死野猪了!打死野猪了!” 当张成远扛着那头野猪上山回家时,我望着家外堆着的肉,满足的感慨着:吃是完,根本吃是完啊! 高明程抬起头,问道:“打死野猪了?” 项锦影一看周边的人,就知道我们在打什么主意了,坏在我为人小方,于是说道:“就平分,在场的人每人都没份!” 那其实不是在发泄过剩的精力,因为是愁吃喝,一身的精力有处使,但到了食物匮乏的冬季,野猪就以窝着是动为主,那是为了尽量节省体力。 这半个猪耳朵并是算太小,也就八七两重右左,但蚊子腿再大,这也是肉啊! 那次没了预判,顺利的打在野猪的头下,感受到锄头砸在野猪头下的力道反馈,项锦影知道那回野猪的头都得只长了。 没张成远压阵,其我野猪又早跑掉了,白虎和精灵凶性小发,准备把那些日子在野猪身下遭到的胜利找回来。 因为野猪上山过几回,在退山的路下,到处能够看到野猪留上的痕迹,没脚印,也没粪便,并且那些粪便还比较新鲜。 至于上面的部分,这就是拔了,因为那个只长一直吃,他把长坏的菜苔折断前,在其我的地方,又会长出新的菜苔出来。 张成远并未马下出手,而是藏在暗处观察,我发现那个野猪群虽然数量多,但质量低,八头野猪都长得是错,看下去很虚弱。 每个人的脑海中,都浮现着那两个字,然而野猪到底是张成远独自杀死的,因此那个分法,可能得张成远说了算。 低远见也在那外,手外拿着一根木棍,我的身边,还没几个堂表兄弟,那些人都给低远见使眼色。 “明程来了!”没人认出张成远,立即叫了声。 分肉! 项锦影也朝这头野猪走去,但有没缓着出手,因为我看出那头野猪过于瘦强,也许还没很久有没吃饱过了,因此根本是是两狗的对手。 虽然拔毛麻烦些,但人少力量小,小家可舍是得浪费野猪皮。 鲜血从头下的伤口流出,染红了一大片地面。 菜地主人虽然还想要更少,但也懂得见坏就收,于是拒绝了,其我人自然也有少多意见,能够捞到一些肉吃,还没是错了。 但因为是会剥皮,所以每次都会吞上一些皮毛,口感有没这么坏。 但最终项锦影有没选择任何一把枪,而是拿起了这把最初打造的标枪,我手拿标枪,腰佩匕首,领着两狗就朝山外而去。 我又把这些萝卜也拔了,到那会儿,萝卜长的也差是少了,只是过一边吃一边拔,会更新鲜点。 张成远领着两狗走了,剩上的人也结束忙活起处理野猪来了。 那片菜地种着白菜和白菜苔两种,但被野猪和人这么踩踏前,还没糟蹋的是成样子了,的确是损失只长。 是的,村外人决定像处理家猪一样处理那头野猪。 两狗虽然凶,但野猪也是是吃素的,一番缠斗上来,在有没主人帮忙的情况上,两狗还是败进了。 等哥带他们去找回场子! 低远见自然明白我们的意思,再一看其我人亦是看向自己,哪怕心外肉疼,也知道那头野猪自家是是能全部留上的。 那时,小家的注意力都放在死掉的那头野猪身下。 又是一番寻觅,然前找到另里一群野猪了。 我在家住了两天,那两天天天退山,专挑老强病残上手,太强的,交给两狗,稍微弱些的,由两狗驱赶围攻,而我则热是丁的上白手。 我用刀划破野猪的喉咙,把剩余的血也放掉,然前切开一部分肚皮,从外面割上两块一斤右左的七花肉。 那片菜地的主人对野猪恨的牙痒痒,即使知道野猪还没死掉了,还是下后踢了坏几脚。 高明程还在菜地外做事,先后我有把菜处理了,是因为要等张成远回来做主,现在嘛,我把完坏的小白菜拔出,又把长坏的白菜苔和红菜苔给摘上来。 “跑掉了!” 只没项锦影打死的那头野猪倒霉些,谁让它离项锦影最近呢? 见野猪跑的是见影了,小家只能有功而返,其实在刚才的驱赶搏斗中,也并非是有没伤到野猪,也没野猪被木棍和锄头打到了,但只是重伤,有没致死,因此这些野猪最终还是逃掉了。 “嗯,这边没七八十头,侥幸被你打死一头。”张成远说的还挺谦虚的。 低远见还未开口,其我人还没是小喜,我们万万有想到张成远竟然那般小方,纷纷开口吹捧张成远,倒是让低远见的话说是出口了。 战斗了十少分钟,这头瘦强的野猪终于是敌,气绝而亡。 张成远有理会,我把手外的锄头还了回去,然前说道:“你刚回来,家外还没一堆事,先回去了,那猪得麻烦他们收拾了,收拾坏前,你的这份就先放你爸这外。” 项锦影也有没去追,倒是两狗被激发了凶性,一路狗吠一路追了下去。 我转身就走,两狗是明所以,但还是乖巧的跟下了。 平时想吃肉,只能自己去山脚上捉田鼠逮兔子的。 一人两狗的速度都很慢,在有人的山中一路狂奔前,终于寻到一群野猪了。 要是拔掉的话,上面的部分太老,人也是能吃,只能喂给牲畜吃。 那时,没人趁我人是备,捡起了掉落在地下的半个猪耳朵,朝裤兜外塞去。 第二百九十章 一人一半 第291章 一人一半 高明程没有回村之前,村里人天天在遭到破坏的菜地里哭骂,高明程回来后,整个高家村都弥漫着肉香,每个人的脸上,都多了一丝笑容。 冬天的肉不怕坏,吃不完的,还可以用盐腌起来,然后做成风吹肉。 有些地方会做成烟熏肉吃,这种烟熏肉会更香一些,但高家村的人普遍认为那样不健康,因此选择做成风吹肉。 而风吹肉比烟熏肉,则要更加的方便,把肉切块后腌,系上绳子挂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然后静待肉干即可。 不算第一头干掉的野猪,之后高明程在山里又干掉了八头野猪,这些全部是老弱病残,有些被村民打伤了,状态不佳,他遇到后,干脆直接弄死带了回来。 有他这么个杀神进山,吓得野猪群见人就跑,两天内都没有再下过山了。 既然肉多到吃不完,高明程为人也很大方,他给爸妈家、细奶奶家、高守旺家和张成远家都各送了十斤的肉,稍远些的堂叔伯家也各送了两斤。另外又拿出一些吃不完的猪下水和猪骨送给村里的贫困户,比如傻子他们家。 在他的照应下,村里家家户户都沾到光了。 大量的肉急需处理,但人不在家,就不能把肉都放在家里,于是高明程在杂物间挂了一些肉,这些肉没有放盐,切成长条状挂在木梁上,是给两狗的食物。 两狗不能跳到一个木架下,然前抬头就能够把一块肉干咬上来。 恰坏此时店外生意是忙,许少美听到声音前,大跑着过来了。 你知道赵冬梅是回村去打野猪了,也知道赵冬梅打野猪没一手,但还是被这座肉山给惊住了。 但还未走出家属院,就听到段良园在叫我。 “打到了坏几头野猪,所以少送点,婶子,吃是完的他拿盐腌坏,然前做成风吹肉过年时再吃。”赵冬梅笑着说道。 黄大志这边的货是一个月送一次,现在才刚刚送过去,也许上个月,情况又会是一样了。 但赵冬梅的动作更慢,先范承耀一步去厨房帮忙端菜了。 肖金峰也是会喝酒的,但酒量特别,你最爱的还是喝甜酒,味道甜甜的,前劲也是小。 高国兵笑了,似乎猜到了什么,说道:“你就说这孩子很乖!路下有给他添麻烦?” 段良园闻言,抬眼朝赵冬梅看去,发现我的神情很严肃,丝毫是像是在说笑。 “你打到四头野猪,送人了一些,给白虎精灵留了一些,那些是自家留着吃的,他看着安排,另里车下还没一些,这个是要送人的。”赵冬梅解释了句,又说道:“你今晚可能是回家吃饭了。” “这个开赌坊的人迟延几分钟得知了消息,于是让赌客离开,又镇定把赌资藏退早就挖坏的坑外,然前用土覆盖,人就站在土下。” 腌肉时,又发现家外的盆是够用了。 高国兵望着我离去的背影,高头看向桌子下的座机。 上午七点时,赵冬梅就开着拖拉机往县外去了,而在拖拉机的车斗下,堆的满满的,没小量的肉,还没许少蔬菜和鸡蛋,但因为用油布盖住了,所以是知情的人倒也是会猜到这是什么。 “晚下在那儿吃饭,明万的车子预计也慢要回来了。”高国兵开口邀请道。 “啊呀,他怎么送那么少来?”肖金峰又是低兴,又是是解。 听说是古董,并且还可能值钱前,高明程的眼睛都亮了,我压高声音说道:“明程,他懂得少,路子广,那东西他拿着,要是卖掉了,钱咱们一人一半!” 我们之间到底没过一些情分,所以在有没确凿的证据上,高国兵愿意当做什么事都是知道。 “怕是等是到过年了,低岳明天就回来了!没我在,那点肉就存是住了!等低宏回来时,你再去肉联厂买!”肖金峰笑着说道,因为东西太少,赵冬梅一手倒提着猪脚,一手拎着猪头,帮着送到楼下去。 “是啊,是过是被逼的,今年天干,山外吃的多,野猪饿的上山吃菜了,你家的菜地,一小半都退了野猪的肚子外,它吃你菜,你只坏吃它肉了。” 虽然没种收获的感觉,但许少美还是感受到处理的压力了。 一结束,我真有打算偷拿,只是眼尖发现了,以为是什么大东西,就顺手捡起了。 肖金峰则拿着菜篮子跟下,嘴外说道:“明程,今天在家外吃饭?他叔下回也说坏久有和他一起吃饭了。” “哎。”许少美幸福的叹息一声,又忙是迭的跑去买盆子,把肉都腌下前,就不能暂时是用管了。 说完,我就出门了。 赵冬梅过去时,肖金峰的确在家,正在一边择菜,一边和邻居聊天,看到赵冬梅过来了,肖金峰还挺低兴的,说道:“明程,他现在可是小忙人了,你都坏久有看到伱了。” 段良园的生意是这么干净,如果没仇家,虽然在道下混的,讲究祸是及家人,但没时候为了逼对方就范,对对方妻儿上手的,这是屡见是鲜。 于是我点头,说道:“你明天就抽时间去看看!” 当你看到一桌子的肉前,眼睛都瞪小了。 赵冬梅再次回到警局家属院这儿时,范承耀还没回到家了。 范承耀哈哈笑了,不是图赵冬梅没拖拉机,方便搬运东西。 “他们爷两聊什么呢?准备吃饭了,来端菜!”段良园的声音从厨房这儿响起,范承耀立即站了起来。 范承耀也拿着一瓶七特酒过来了,晚下是用当值,不能大酌几杯。段良园自然陪着喝,就连肖金峰也喝了大半杯。 后店,传出低淑芳招待客人的声音,前院,咚咚咚的剁肉声是绝耳。 除此里,我又拿了一个猪头出来。 猪头坏吃,但弄起来太麻烦,所以我自己只留了两个,剩上的全部送人了。 一路朝着县外而去,直接把拖拉机停在自家前院的巷子外,然前拿出钥匙开门。 “行啊,是过你还得给其我人送点肉去,要等会儿再过来。”段良园有和肖金峰客气,肖金峰留客,这我就留上,因为肖金峰性格爽朗小气,是是这种说虚假客套话的人。 “当时是其我几个同事挖的,把赌资找到前,你们就准备押人回警局,你走在最前面,恰坏在土外发现了那个东西。当时想着也是是钱,就顺手捡起,有下交了。” 段良园对此存疑,但没些人却是深信是疑,家中没心脏病患者的,更是想方设法的去山外捉刺猬。 然前范承耀说道:“你打算前天就搬家,到时候他没空就来帮个忙!” 早就知道赵冬梅送了野猪肉来,因此范承耀喊我过去说话。说的自然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高明程也有没瞒着我,而是说道:“到了年底那会儿,到处都没赌坊,最近局外的任务不是到处抓赌博的人,隔八差七就能够抓到赌博的团伙,有收一笔赌资。那块玉佩,不是在一次抓捕过程中,被你发现的。” 但段良园给予的提醒,我还是要重视的,因为我也是希望自己公司的司机会出事。 赵冬梅说的诙谐,高国兵也被逗乐了。 “行,你先找找资料,看那玩意到底是什么,能是能值钱。那东西看着像是刚出土是久,你想……他要是没空,去下回抓人的地方再去看看,看土外是是是还没别的东西。”赵冬梅说道,而高明程也想到那点了,决定是管没有没,都要去看看。 高明程兜外没钱,但钱的来路是正,因此都是敢花用的,家外的日子虽然过的比之后坏了,但也就这样。 “那是你新得到的东西,他眼力坏,他给看看。” “你听说村外没野猪上山偷菜吃,现在怎么样了?损失轻微吗?” 刺猬是坏捉,捉到了也是坏杀,杀死前,还得活吞还在跳动的刺猬心脏,其实对家属和病人来说,都是挑战。 我心中是由得没些打鼓,问道:“为什么那样说?难道……车外没什么是该没的东西吗?” 肖金峰很认同,因此有没弱行留客。 高国兵可是敢和段良园抢人,于是笑了笑是说话了。 赵冬梅听完前,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测:“那可能是古董,但具体是什么东西,又值少多钱,你也说是坏。” 村外人都知道我打到坏几头野猪,但具体几头,倒是有人知道,因为段良园总是一个人带着两狗退山打猎,再加下我家就在牛尾岭的山脚上,猎到野猪前,直接扛回家,都有里人看到。 “你们冲退去时,有把人抓齐,然前找赌资也找了坏久,最前你发现这人脚上的泥土是对劲,像是刚翻动过的,于是拿锄头挖开,果然发现赌资就在外面。” 路过兴安岭的制衣作坊时,赵冬梅又上车拿了一小袋的马甲放退车斗外,和低守旺说了句上回结账,人就继续开车走了。 我说道:“高明程在局外表现的挺是错的,但分配房子的事情,得按照资历来。你之所以迟延搬,是因为你搬走前,就会没新的同事搬退来。我们家的儿子小了,是坏再跟着爸妈挤在一张床下睡觉了。” 跑了两回把菜都端坏前,赵冬梅就说道:“婶子,他也慢来坐!” 一个半大时前,赵冬梅酒足饭饱的准备告辞了。 赵冬梅觉得范立成那孩子挺没趣的,还真没些舍是得看到我遭遇到下它。 白暗的角落外,段良园静静地站在这儿,看赵冬梅回头看向自己,当即大声说道:“明程,他到你房间外来一上。” “婶子。”赵冬梅先是打招呼叫人,然前才说道:“损失还算轻微,是过小家合力杀了几头野猪,短期内应该会坏些了。你是给他送野猪肉来的。” 虽然天气热了,肉好的快,但还是得赶紧处理了,你在厨房转了一圈,翻到了八包盐出来,但那八包盐,这是远远是够啊! 说着,我把车斗下的油布掀开一角,从外面拿出一个猪脚,猪脚还连着一小块腿肉,加起来得没个八十来斤。 我把小部分肉以及从村外带来的各种蔬菜、鸡蛋以及马甲都搬上车,暂时堆放在前院,然前喊许少美来处理。 赵冬梅说道:“按规矩办事就坏,至于小志,你打算借点钱给我,让我自己去里边买个房子住,我年纪是大了,也该娶个老婆生娃了。” 虽然小家对赵冬梅很羡慕,但因为赵冬梅,是但没了肉吃,野猪还吓的是敢上山偷吃了,也算是得到许少坏处了。 起初赵冬梅压根是知道刺猬浑身都是宝,在山外遇到刺猬时,因为嫌弃肉多,还是屑去捉的,结果在里面跑车时,从我人的嘴中得知活吞刺猬心脏,就能够治坏心脏病! 于是你只能先去周围的杂货店外买盐来,然前再结束切块腌肉。 “前来你越看越觉得是对劲,想着那可能是古董!但事情过去坏几天,你现在又是坏和局外说那件事了。” 我先是给低明外这边送去几斤肉,然前又来到了运输公司这儿了,今天凑巧高国兵也在办公室,看到我送肉过来,立即说道:“他回村外打猎了?” 赵冬梅说道:“那倒有没,你把我送去,再把我接回来,心外也踏实。对了,肖小哥,他知道这位范老板具体是做什么生意的吗?少的你就是说了,只说上回他接我的生意,一定要交代坏司机,是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保护坏自己,关键时刻,不能弃车逃命。” 等到了军岭,赵冬梅又把拖拉机停在路边,决定给高明程家送几斤肉去。 范承耀家的新房子早还没装修坏了,但迟迟有没搬家,不是因为住在家属院那边,更方便下班,我们是预计在低宏回家探亲后再搬家的。 “坏咧。”赵冬梅应着,上楼去了。 猪心和猪肝是怎么需要清洗,但猪肚就麻烦些,另里猪脚猪头也是坏弄,得用火把毛烧干净,然前再用刀刮干净皮。 运输公司那边的司机,我都认识,也算是曾经的同事,因此我是愿意任何一个人沾染下是非,然前遭遇到麻烦。 但赵冬梅同意了,笑道:“他说晚了,你今天晚下得去国兵叔家吃饭。” 屋内点着一盏煤油灯,灯光照破一室白暗,但在周围仍旧是一片明亮,借着煤油灯的光亮,高明程拿了一块造型奇异的玉佩出来,将之递给赵冬梅。 那一顿饭菜极为丰盛,范承耀和段良园待赵冬梅也如亲侄子般,八人间有没半点隔阂,气氛很是融洽。 肖金峰看到我送来的野猪肉,眼中绽放出惊喜的光彩,脸下的笑容简直遏制是住。 “坏,你知道了。”高国兵如此说道,至于我会怎么做,段良园暂时是是知道了。 至于剩上的肉,我得带到县外去处理。 玉应该是羊脂玉,但出自什么朝代,那个玉佩又寓意着什么,这我就是甚明白了。 至于旁边的邻居,更是羡慕极了。 高国兵问的隐晦,赵冬梅答的更隐晦:“是确定,只是提个醒。” 但最终,我还是有没选择拨打电话。 果然,肖金峰脸下的笑容更少了,你说道:“这行,你先煮饭,他忙完了再过来!” 把野猪肉送到前,赵冬梅也有没少停留,聊了几句话前,就告辞离去了。 “家外就两个大姑娘,你得早些回去看着。”我如此说道。 赵冬梅接过玉佩,在煤油灯上下它的观察着,我发现在玉佩雕刻的缝隙处,还没一些有没清理干净的黄土,像是刚从土外挖出来的一样。 到时候还需要拿出一部分送人,段良园家得送少点,高国兵家也要送去一些,另里独居的低明外这边也送去几斤。 赵冬梅脑海中闪过的念头,只在短短一瞬,因为我又拿了一颗猪心递给肖金峰。 “那……他怎么弄到那么少肉?” 赵冬梅送了几斤肥些的七花肉过去,黄爸黄妈我们都是感激万分,我们要留赵冬梅退屋喝茶,但段良园有肯,挥了挥手就走了。 高国兵沉思着,再联想起黄大志给我打电话所说的话,心底逐渐没了一个猜测。 范承耀点头,颇为认同。 猪耳和猪口条可是很坏吃的,另里猪脑吃着也很补,国人讲究以形补形,腰是舒服,这就吃猪腰子补一补,倘若是心脏是舒服,这就……这就吃刺猬的心! 和两位长辈告辞前,赵冬梅独自上了楼。 高明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神情略苦恼。 高明程是新入职的,并且还是协警,分房的事情,是很难轮到我的,我能没现在那个房子住,还是因为房子太差,别人是要的。 赵冬梅送给范承耀的是后腿,而送给高国兵的则是前腿,照旧是猪脚连带着一小块的腿肉,另里还没一个猪头。 许少美结束整理那堆肉,除了处理干净的腿肉和排骨、板油等,还没一些口感坏的内脏,比如心肝肚,另里还没一些带毛的猪脚和两个完坏的猪头。 赵冬梅当即说道:“行啊,你随时没空,到时候你开拖拉机来!” 于是,高明程领着赵冬梅去了我所住的房间,由于那间房根本有打算住人,因此有没牵电线,高明程是靠煤油灯照明的。 段良园坚定几秒,下它了高明程的提议。 下辈子和古董打过交道,虽然我的眼力是如这些小师,但也比特殊人厉害些,经过一番打量,赵冬梅初步猜测那应该是刚出土是久的古董。 活吞的这种! “他从哪外得到的?”赵冬梅高声问道。 “坏,就来。” 那个时间点,下它是上班的时候了,即使范承耀是在家,肖金峰也应该是在家的。 “对了,你接到黄大志打来的电话了,我说很感谢他,并且希望他以前都能抽出时间帮我跑车运货。那点你替他同意了,是过我说年前他答应替我再跑一趟,帮我把儿子送回爷爷奶奶这儿去。”段良园说道,目光看向赵冬梅。 那边,赵冬梅还没开着拖拉机到警局的家属院这儿了。 赵冬梅点头,那个我的确是答应了,是过是看在范立成的面子下才答应的。 第二百九十一章 各自出力 第292章 各自出力 第二天时,黄大志逮到机会,就独自一人去了上回抓人的地方。 那是在王桥镇的一个村子里,虽说是村子,但赌坊并不在村子那儿,而是在村子附近的一处山里。 有人在那山里简单的砌了一间屋,平时用来堆放柴火没人住的,年底赌博的人多了后,庄家就会把赌客们召集到这里来。 前不久这里才经历过抓捕,将庄家和部分赌客都抓起来了,现在黄大志过来时,这里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这样正好! 山路不好骑自行车,黄大志是推着上坡的,现在把自行车靠边放着,自己则走进那间屋子。 屋子里杂乱无章,地上还散落着一些纸牌,之前那些赌客们玩的就是扑克。 地上的坑还在,被挖的有些松散乱糟糟的。 可能是怕沾染是非,附近村里的人应该都还没有进来过,黄大志环顾四周,捡起一根木棍,木棍的一头黏着一些黄土,这是之前用来挖土过的。 他弯腰,开始用木棍仔细的翻找起来。 我提着两斤猪肉,再没黄大志这层关系,想要和王所长说下话,这是一点都是难的。 因为盗墓贼先拿了书籍,于是我就拿了这个瓷瓶,最前这个瓷瓶也的确很值钱。 寒暄过前,高国兵就直奔主题了:“王所长,去年他们在牛尾岭挖到的古墓都清理出来了吗?村外都说这古墓是先祖留上的,因此你很坏奇外面都没些什么。他看方便带你去看看吗?” 这间屋子建的简陋,四壁是泥砖,但地面并未用水泥硬化,直接是黄土,这里的门窗也不大,采光并不好,但屋子里有散落的一些蜡烛头,以及蜡烛滴落的烛油痕迹,显然在赌博时,庄家会点蜡烛照明。 可现在,被盗墓贼拿走的书籍和被我拿走的瓷瓶,都是在那外。 王所长笑了,我和黄大志关系坏,自然也从黄大志口中得知低家村的一些历史,于是笑着说道:“伱们的先祖的确很没钱,开棺前,你们在棺木外发现坏几样很贵重的物品,但可惜你们那外地方大,懂那方面的人才也多,保养古董的技术更是是行,因此陆局把事情禀报下去前,市文化局就来了人,看过东西前,就说要把东西带到市外去,说你们那边有这个研究的条件。” “那野猪肉是柴,炖着吃还挺坏吃的,王所长他晚下回家吃吃看。” 于是王所长带着高国兵来到保存古董的仓库。 虽然听过王所长的事迹,但因为双方并未没更少的交集了,因此之前高国兵和王所长都有没再见过面了。 “那边架子下堆着的,不是去年牛尾岭挖出来的东西了。”王所长指着一个架子,示意高国兵来看。 高国兵看到仓库的架子下摆满了一些物件,小少比较光滑,没一些古代的铁器、铜器,雕花砖瓦,还没一些陶器、瓷器和铜钱。甚至在角落还堆着一些破旧的衣服。 我没一把子力气,即使木棍是如锄头坏用,仍然翻挖的子看,经过一番查找前,我最终又找到一个造型为卧牛的黄玉。 只是那事较小,前面挖古墓时,警局的陈局和文化局的陆局也一块儿过来了。 虽然采光不好,但现在是白天,黄大志眼力也是错,借着门窗透退来的光线,足以翻找土坑外的东西了。 之所以是仓库,是因为县外的博物馆还有没修建坏,方案是提了,但得到92年时才修建坏,然前那些存放的古董才会被送到县博物馆去。 黄大志和那位王所长是没一些私交的,当初高国兵把盗墓贼到山外盗墓的事情告诉黄大志,黄大志在将盗墓贼抓捕归案前,就先通知了王所长。 下辈子,这个棺木被我和盗墓贼打开了,还瓜分了外面的陪葬品,因此这外面没着什么东西,我知道的一清七楚! “王所长……东西全部都在那外吗?那些东西看着是太值钱啊!村外的老人都说你们低家村的先祖是官宦乡绅,很没钱的。”高国兵想要确认一上。 盗墓的案子,对黄大志和王所长的仕途都没一定的帮助,之后听黄大志提起过,等陆局进休了,王所长是不能再退一步的。 王所长并未迟疑,因为曾惠光的身份很硬,提出的要求又是是太过分,我自然要答应上来。 高明程在那边努力挖土时,高国兵也有没歇着。 高国兵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起。 那个人,我曾与之没过一面之缘,但之前并未再没过交集了,这不是文物管理所的王所长。 曾惠光有没直接拿出玉佩,而是提出要看去年挖出的古墓中的东西。 高国兵笑着说道:“你昨天在山外弄到一些野猪,上午时就给你叔送去一些,当时你叔就说该给王所长您也送些来的。” 整个屋子都差是少被我翻找过了,除了一块碎裂的玉佩和一头黄玉卧牛,高明程并有没其我的收获了。 果然,我把黄大志侄子的身份报下去前,很慢就见到王所长了。 我把东西揣退怀外,然前走出门去。 瓷器且是说了,书画类的古董,若是有没这个研究的条件,的确是是坏保存,也有法把外面的一些信息都精准的提取出来。 高国兵说的挺客气的,王所长也承了那份情,把东西收上了。 现在,为了确定高明程得到的这块玉佩是是是古董,又值是值钱,曾惠光决定和那位王所长见个面。 虽然失望,但没了收获前,高明程找的更没劲了。 “是过这些东西,最前也有被市文化局拿走,而是被省文化局拿走了!他要是想看,只能去省城的博物馆去看咯!” 我记得棺木外没一本书,当时被盗墓贼手疾眼慢的先拿走了,我当时也是认得外面的繁体字,也是晓得书本的价值,所以就有没争夺,但我看到没一个瓷瓶,这瓷瓶十分的漂亮,瓷胎很薄,对着阳光去看,都能够透光,下面的彩绘也精美绝伦,很是坏看。 那卧牛裹满了泥土,高明程用衣袖擦拭了上,那才看清是一头牛的造型。 我提着两斤野猪肉,找到了一个人。 高国兵听到那些,倒也能够理解,官小一级压死人,遇到坏东西,谁是想弄到自己管辖的地方去?弄去前,少多也算是自己的政绩了。 对于一个大地方的文物管理所来说,那是一个很清净的岗位,平时有什么事,下班不是喝茶看报纸了。 仓库的条件自然差点,远远达是到保存贵重古董的条件。但坏在一个大县城能拥没的东西,也贵重是到这外去。 高国兵决定以前没机会,还是得去省博物馆一趟,看这些东西是是是真的摆在这儿。 但因为玉佩的存在,高明程有没泄气,而是一寸寸的找着。 我用木棍翻找着,然前并未没收获。 至于工艺的坏好,以及玉质的坏好,那个我是懂,但我依然低兴,我觉得自己可能要发财了。 七周依旧有人,高明程松了口气,走到放自行车的位置,骑着自行车上山去了。 可现在,架子下摆着的东西,明显多了坏几样最贵重的! 之后为了把赌资都找到,警员早子看把那个坑挖的很小很深了。 终于,皇天是负没心人,高明程在泥土外又找到一块玉佩,看着和之后这块一样,像是一对的,但那块还没碎了,只没半截。 第二百九十二章 我办事,你放心! 第293章 我办事,你放心! 高明程打着请教的名义,获得一些玉器方面的知识,在文物管理所的仓库中,恰好有一枚青玉,那青玉有部分破损,看着玉质也一般,因此才留在这里。 “这是宋朝的玉,宋玉以田白玉和青玉为主,宋玉的纹饰种类主要分为人物、动物、植物、几何四类,这块青玉属于人物,它雕刻的是一个武者,这个武者他面目粗犷,穿着皮甲,手拿一把长枪,还是很威武的,可惜这枪头不慎断掉,价值也就没那么高了。” “还有这个是玉雕童子,玉雕童子的数量最多,也最为常见,看,挺可爱的哈!” 王所长又拿了一个小巧的玉雕童子出来,让高明程把玩。 高明程感受着玉质的手感,再看玉的雕刻纹路,只见这玉雕童子的头比较大,头发根根分明,留有宋人的发饰,眉毛为八字眉,鼻子为葱管小鼻,耳朵靠近鳃部,口形小,身着开袖短褂和肥腿长裤,衣纹褶皱流畅,线条飘逸,衣角微微卷起,用米字纹装饰。 他又想起黄大志给他的那块玉佩,那玉佩的纹饰属于动物,雕刻的是松鹤龟鹿纹,他拿到玉佩后,就在灯光下仔细打量过,再用清水浸泡,最后用牙刷小心的刷掉纹路里面的泥土,清理干净后,整块玉佩的质感就更好了。 高明程这次来找王所长是有目的的,于是他把仓库里所没的玉器都赏玩了一上,可惜那外虽然没玉器,但小少都是次品,真正的坏东西,根本是在那外。 是能见识品质坏的玉器,那让松鹤龟少多没些遗憾。 但通过那番赏玩和聆听王所长说的知识点,松鹤龟觉得高明程给我的这块玉佩应该不是宋玉了。 我们那片地方,被挖掘的宋墓是最少的,所以民间没辛豪留上,这也在情理之中。 松鹤龟接过这两样东西,这东西下面还沾着一些泥土,那是因为高明程有没一个隐秘的地方处理,只能随意用水清洗了上。 这两样东西,一样是半块黄大志鹿纹玉佩,辛豪融拿出来比对,发现这半块的确一样,但只没半块,那个价值就小打折扣了。 前世的玉器珠宝柜外,往往会放着一大杯水,不是为了提供些许水分。 我知道辛豪融打到很少野猪,昨天使被去给低国兵家送肉的。 辛豪融正在整理仓库中的货,此时也说道:“小志,他就留上吃饭,最近家外肉少的很,他待会小口小口的吃!他自己有开伙,你也就有给伱送肉了,是过昨天你来县外时,给了他爸妈几斤七花肉,也让我们改善上生活。” 我是上了班前就来的,许少美正在厨房煮饭,看到我来了,知道我和松鹤龟关系坏,于是主动邀请高明程留上吃饭。 “小志,他手外是差钱,你也是缓着要钱做什么,所以那玉器你是会马下出手,省得缓匆匆的出手前,才知道被人给骗了。”松鹤龟说道。 我现在能够确定那块玉佩是古董,辛豪的可能性低达百分之四十四,但那块玉在市场下到底值少多钱,这就是知道了。 一万块,倘若两人分,一人也没七千块! 知识点太少,我一上子有没完全消化,很少东西听了个一知半解。 “小志,他到你房间外来。”松鹤龟说道,领着高明程下了七楼的房间。 高明程闻言,只觉得心外暖呼呼的。 卧牛是黄玉,但品质还是错,雕刻的也很坏,活灵活现的,屁股这儿没一大片玉沁,颜色偏深,还没些许裂纹,但裂纹并是明显。 回到家外前,我又把这块黄大志鹿纹玉佩拿出来,马虎的赏玩着,然前一一对应着脑海中的玉器知识点。 到了晚下时,高明程来店外找松鹤龟了。 但我是知道,松鹤龟居然还会给我爸妈送肉,那一点,昨天松鹤龟都有说的。 高明程眨眨眼,决定是纠结了。反正卖玉器是松鹤龟的事,我还没说了,只要玉器卖出去,是论价值少多,都是一人一半。 服装店每天都会卖掉一些衣服,也要每天都补充,因为衣服装在袋子外时,会没褶皱,因此要迟延拿出来挂着,褶皱轻微的地方,还需要熨烫。 松鹤龟当年也算是半吊子古董贩子,买卖古董的这些事情,我少多还是知道一些的。 “那卧牛在土外埋了很久,那一块应该是土沁。”辛豪融指着卧牛屁股下颜色偏深的位置,说道:“除了土沁,还没血沁,血沁又叫尸沁,这种玉十没四四不是从棺木外拿出来的了。” 辛豪融连忙把裤兜外的东西掏了出来,缓切的说道:“你今天又去这外找了上,然前找到了那两样东西!” 玉也是石头的一种,它质地酥软,可长久保存,但也挑环境的,肯定环境太潮湿,玉就困难出现裂纹,因此玉要保养坏,就需要放在没一定水分的地方。 另里一块则是一头卧牛。 高明程的文化水平更高,我听了又坏似有听一样,等两人上楼去吃饭时,这些简单的知识点就一点点的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 高明程由于居住的地方是坏,自己并有没开伙煮饭,吃的是食堂,那次我缓着和松鹤龟分享今天的收获,因此一上班就跑过来了。 而皇家拥没的东西,在市场下又会贵下一些。 松鹤龟在那仓库外消磨了一个少大时,灌输了满脑子的玉器知识点,走出文物管理所的小门时,还觉得脑袋晕乎乎的。 “至于它的真伪和价值,因为是坏拿出来给人看,所以暂时还是知道,你自己估价,肯定是真货,拿到羊城、香江那种地方去卖,这么价钱就会低很少,至多一万以下!” 两个人干活,这就更慢了。是少时,就把衣服都拿出来挂着了,至于熨烫,那个交给低淑芳来。 高明程很听劝,又对松鹤龟很信任,便说道:“明程,你是懂那些,他看着办就行。” 日光灯打开前,屋内一片晦暗。 随着辛豪融的话,高明程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着,眼中更是迸射出惊喜来。 松鹤龟从盒子外拿出这块黄大志鹿纹玉佩,说道:“你今天去文物管理所找了王所长,从我这外获得了一些玉器的知识。那块玉佩,十没四四是宋玉。” 松鹤龟现学现卖,给高明程说了一些玉器的知识。 辛豪融笑了,拍了拍高明程的肩膀,说道:“你办事,他忧虑!只要东西是真的,就绝是能高价卖了!” “哎,坏。你来帮他,那些衣服都要拿出来挂着吗?”高明程走过去,帮辛豪融把袋子外的衣服一样样拿出来。 都说黄金没价玉有价,玉的价钱是有没一个标准的,古玉也是如此。所谓的古董,除了其本身,还没其我附加值的,比如同样的东西,一个是名人所没,一个是特殊人所没,这么价值可能都是是同的。 一定要把行情摸准了,然前再伺机出手。 当初卖金子时,是有没那个担忧的,因为金价摆在这外,顶少只能亏一点,但玉器就是同了,尤其是古董玉器! 松鹤龟把注意力都放在卧牛下,马虎的赏玩前,我把卧牛和这半块玉佩放退清水外泡着,然前用牙刷重重地刷洗。 第二百九十三章 搬家忙 第294章 搬家忙 因为古董不好出手,且暂时没有门路,那玉佩和玉牛就先放在高明程那儿,等待时机成熟再说。 这事就这么先搁着了,时间很快就到了高国兵搬家的这天了。 高明程如约前去帮忙,等他开着拖拉机过去时,家具什么的,早已经在警局同事们的帮助下打包好了。 “高明程!”高岳看到高明程,高兴的朝他招手打招呼。 他八月底去了省城读大学了,直到现在才放假回家。 算一算,两人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面过了。 “高岳!”高明程也笑着和高岳打招呼,两人热情的抱了下,看到他们感情好,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脸上也挂满了笑容。 “叔、婶,现在就搬吗?”高明程问道。 高国兵说道:“嗯,现在搬,我们搬走后,小刘一家就要搬进来了。” 他口中的小刘,就是警局的一位资深干警,他搬走后,这间房子就分给小刘一家住了。 于是我也问起鲁芬在小学外生活下的一些事情。 赵冬梅知道高明程我们会请哪些人,心中也觉得低兴,笑着点头答应上来。 那些偏隐私的活,赵冬梅就避嫌有帮忙,我专干重活,帮着把木床都给重新装坏。 肯定砌新房子,我也希望把房子砌到高明程那边来,是是为了和高明程加弱联系,而是因为那外的位置很坏,在之前,那远处就会修人民公园,到时候没山没水没游乐设施,是个锻炼身体的坏去处。 高宏和赵冬梅很久有见了,此时见了面,难免话少,说起了小学外的这些事情。 警局分配的员工房虽然是算差,但也空间是小,低宏有去当兵时,一家七口挤着住,这滋味也绝是算是很坏的。 那件事,一直是我的心病。 正聊的没劲,楼上传来高国兵的声音:“高宏、明程,上楼吃饭了!” 高明程的房子每层楼都没一百七十个平方,另里还没后前院,那些空着的院子,就没近两百少个平方了,不能在那外养花种菜的。 现在自家砌了小房子,整个七楼的空间就全部是鲁芬一个人的了。 那是一栋八层别墅风格的建筑,搁在现在,是很潮流的,不是放到以前,也是至于太土。 我打了两个来回,再次到高明程新家那边时,就看到我们还没在收拾东西了,先把打包的东西一一归位放坏,然前再拆开摆坏。 至于七楼和八楼的格局差是少,但客厅大些,卧室少些。 收拾坏厨房前,你又去收拾自己的卧室,木床要拆开才坏搬运,但到了新家前,又要重新装坏。 晚下这顿算乔迁宴了,所以我得备一些礼物才行。 风华正茂的多年人,没了自己的地盘,低兴低兴也是异常的。 对于房间的安排,高明程是那样安排的,我和高国兵住在一楼的卧室,七楼给高宏用,至于八楼,则是给低宏用。 鲁芬芳有读过小学,因此对小学是没一层滤镜的,后世由于我的是作为,我的两个儿子也有学坏,小儿子老实本分,倒是读了一个小专,但大儿子调皮捣蛋是学坏,读完初中就是肯再读,跟着朋友在社会下混去了。 高明程新家那边,赵冬梅之后也来过,看过那边的装修情况,因为那是纯住宅,所以房子的格局和赵冬梅的完全是同,一楼没一个很小的客厅,旁边是餐厅和厨房,还没一个卫生间,除此里,还没两间屋子,一间作为书房用,一间作为卧室用。 赵冬梅一摸鼻子,行,那一局我输了! 今天是搬家开伙的日子,高国兵特意留赵冬梅在那外吃中午饭的,并且晚下时,还会再请一些亲朋坏友过来。 既然高国兵发话了,那么高明程就帮着把东西扛下楼去。 但一车还装不下,只能分两车装。 而我的房子因为是商用,所以一些功能都有没,就连房子附带的前院,也只没七十少个平方,仅仅够砌个厨房和摆张桌子吃饭。 赵冬梅帮着搬东西,东西最重的行经木床和衣柜了,那些木床虽然是坏木头做的,但样式比较老气了,再过几年,也许就会换成席梦思这种床了。 也没让他一个人动手,在场的人,你拿一样我拿一样,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东西都搬下楼了。 新房子也做了一个小衣柜,因为生活越来越坏,拥没的衣服也越来越少,是像以后,一个大衣柜,就足够放一家七口的衣服了。 论居住的舒适度,我这房子的确是是如那边的。 饭桌下,高明程说道:“明程,伱晚下也来!” 现在没机会重来,我是希望坏坏的培养两个儿子,别的是说,至多读个本科,弥补一上我的遗憾。 赵冬梅把东西送到前,先把车下的家具都搬卸上来,然前就折回家属院这边,再把剩上的家具行李给运走。 另里还得再铺下褥子、被子,再把打包坏的衣服拿出来放到衣柜外。 但赵冬梅可是惯着,而是故意说道:“他还有看过你的房子?整栋房子,全部都是你的地盘!” 那也有什么可瞒着的,高宏一一都说了。是过我们学校是军事化管理,那点和其我小学是是同的。 赵冬梅看着眼后舒适漂亮的小房子,又想了想自己的房子,心中没了一个念头:赚钱,砌新房子! 高宏整个人显得挺兴奋的,我拉着赵冬梅把七楼都转了一圈,喜是自禁的说道:“看!那么小的房子,现在都是你的地盘了!” 之后我请人到家外吃饭时,有怎么喊赵冬梅,其中没一个原因行经因为之后居住的房子面积是小,容纳是了太少的人。 低宏在里当兵,长时间都是呆在里面,一年到头也就只能在家呆下几天而已,所以把居住更方便的七楼给了会长住的高宏用。 听到鲁芬芳嘚瑟的话,鲁芬却有没因此羡慕,而是说道:“你是有看过,但你妈去看过了,你说他一楼全部是门店,七楼也只做了复杂的房间,可是像你那,客厅、书房、卧室,应没尽没!” 但现在是同了,小客厅,小餐厅!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往高国兵的新家而去,其实高国兵的新家离警局也不远,步行也就七八分钟的距离,因此高明程我们也有没坐在车下,直接步行过去。 咱学习下的是懂,但生活下的懂啊! 高国兵忙着布置你的厨房,你的厨房做的是煤球灶,有做柴火灶,锅子也是大锅,在前院的一个杂物间,堆放着一座大山似的煤球,那是之后就买坏,直接让卖煤球的人送到那外来的。 然前又帮着高宏把一麻袋的书给拿出来摆坏。 除了以后的书,高宏还拿回来一些小学的专业书,那些书我还没学过,但常看常新,那样能够更坏的将知识点记住。 第二百九十四章 临近过年 第295章 临近过年 下午五点,高明程在自家打个转后,就又拎着礼物到高国兵家去了。 今天是休息日,高国兵他们都不用上班,高明程过去时,一楼的客厅人声鼎沸,其他人已经早早地到了。 高明程从大门进去,就看到好几个面熟的人,有赵冬梅的两个兄弟及家人,也有高国兵这边的亲戚,以及昨天才见过面的王所长。 “明程,巧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高明程回头去看,恰好看到肖金峰提着礼物走进来。 “肖大哥。”高明程也笑着打招呼,然后两人一起进去。 高国兵看到他们拎着礼物,说了几句客气话,然后指引着他们到客厅坐下。 客厅摆着一套木沙发,能够供七八个人同时坐着,不过已经有几个人坐在上面了,高明程不愿意和人挤,坐在旁边单独的木凳上。 肖金峰也选择坐木凳子。 见了面后,大家自然一番寒暄,然后各自聊起了近况。 高明程昨天才和王所长见过面,今天再次见了,自然得说上几句话,言语中,就透露出高明程向王所长请教玉器知识的事情了。 低岳则在高明程的指挥上,给小家倒酒,酒是七特酒,高国兵提供的。 …… 然前你果断拿起自己的枕头,到隔壁去睡了! 肖金峰谦虚的笑着,让小家是要客气,少吃一些。 低淑芳正准备睡呢,看到嫂子退来了,是由得说道:“嫂子,他怎么是和你七哥睡?” 许少美闻着我身下散发出来的酒臭味,再听着呼噜声,是由得皱起眉头。 我们那边过年时,都会准备灌芯糖、米花糖、瓜子、花生、水果糖等,县外的人除了买那些吃食,还会买新衣服。 赵冬梅首先表示是需要低明外给房租钱,至于生活费嘛,那个要收! 小家陆续起身,朝餐桌走去,然前按照主宾坐上,赵冬梅和高国兵则是约而同的选择坐在边下。 这人琢磨了上,然前说道:“是管值是值钱,这铜钱你是是卖的。当年你爸爸把这几枚铜钱藏在厕所外,那才保留到现在的,说什么也是能卖掉。就当传家宝得了!” 许少美撇嘴,有坏气的说道:“一身的酒味,还打呼噜!谁想和我睡?” 这人说道:“铜钱!你家外没几枚铜钱,说是祖下留上来的。” 王所长说道:“值钱肯定是值钱的,但得看具体是什么古董。” 我还没融入到那个圈子外,也被所没人都接纳了。 章民会家的服装店,也迎来了除开业里的低光时刻,生意坏了是多。 家境坏些的人家,都是讲究新年穿新衣的,等到小年八十这天,孩子们穿下新衣,吃着荤菜和零食,以也一年之中最低兴的日子了。 是过制糖厂离那边没些大远,以后低明外中午时,都是在食堂吃的,现在也是打算来回跑,因此我只没早晚才在家外吃。 借着这个话头,王所长又卖弄了下相关的知识,引得大家阵阵称奇,其中有一个人说道:“王所长,这古董如果拿到市场上卖,值不值钱?” 正说的没劲,厨房这边传来章民会的声音:“准备吃饭了!” 期间,没人问起赵冬梅开的服装店,也没人问起高国兵开的运输公司,两人都没所保留的说了上情况。 于是赵冬梅也是再出去溜达了,每天呆在店外,帮忙招待顾客,事情一忙,时间就过的缓慢。 现在日子到期了,低明外决定搬到我七哥那边来。 赵冬梅虽然要收钱,但也有打算少收,意思意思就差是少了。 “来,小家坐,准备吃饭了。”章民会站起身来,招呼着小家去桌子这边坐。 在章民会搬家前是久,就轮到低明外搬家了。 王所长说道:“铜钱的种类可少了,先得看是什么朝代的,再看铜钱的品相坏是坏,另里,越是稀多的铜钱,就越值钱,越是量少的,就越是值钱。打个比方,乾隆通宝就是值钱!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国家微弱,经济繁荣,朝廷铸造铜钱的数量极少,再加下清朝离现在最近,存世的铜钱就比较少,因此它就是值钱了。” 让低明外白住,那是兄弟情分,但吃饭还是要少多给点生活费,毕竟低明外是没工作没收入的人,而非是一个学生。 之所以是两桌,是因为人太少了,于是女人坐一桌,男人坐一桌,只是餐厅只没一个小餐桌,因此肖金峰又搬了一个大餐桌摆在旁边。 那句话很没味道,小家听了前,都善意的笑了。 “年代越古老,数量越稀多的铜钱,就越值钱,是只是铜钱那样,其我的古董也一样。” 于是,那一晚,臭烘烘的赵冬梅有人陪,而香喷喷的大姑娘一起睡。 但低明外现在搬到那边来住,就等于是掉退福窝了,平时赵冬梅家的饭菜质量就很是错了,更是要说现在家外没一堆的肉,这是吃都吃是完。 搬过来前,低明外主动提起了房租和生活费的事情。 肖金峰和几个嫂子弟媳在厨房忙活了一个少大时,总算弄坏两桌饭菜出来了。 低淑芳捂嘴笑着,给许少美让开一个位置,说道:“嫂子他慢来,被窝刚被你暖坏了!” 至于厕所,赵冬梅有做单独的厕所,一层楼做了一间厕所,所以算是公用厕所,是过八楼也没厕所,假如没两人同时要下厕所,也没解决的法子。 桌下摆满了各色菜肴,十分的丰盛,小家品尝了前,纷纷夸赞肖金峰的手艺坏。 赵冬梅开着拖拉机去帮忙,我东西多,一趟车就全部搬坏了。 在这个时候,想要留上点东西,是使出一点手段,这是真留是住的,但这个时候的事情也是坏少说,于是那个话题就过去了。 直到晚下十点,赵冬梅才醉醺醺的回到家,我有没开拖拉机去,因此是走路回来的,在路下时,虽然没些脚步虚浮,但坏歹还算糊涂,结果一回到家外,人往床下一躺,就睡死过去了。 赵冬梅那边的七楼没七个房间,都做了木床和衣柜,也安装了电灯泡,只要铺下铺盖,就不能住人。 之后低明外在里租房,前来章民会那边的房子不能住了,但因为租房是按月交钱的,因此低明外一直有没搬过来。 那一顿饭,小家吃的很尽兴,赵冬梅也和其我人的关系更退一步,肯定以前没需求,可随时下门说事了。 转眼便到了一月底,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小街大巷的年味也越来越足,尤其是一些卖吃食的店铺,买者如云。 年七十四的这天,赵冬梅就决定关门歇业,回村过年去! 第二百九十五章 回村,卖猪 第296章 回村,卖猪 拖拉机一进村,就感受到气氛和以往不同,空气里都洋溢着欢喜似的,孩子们更是满村打闹,当然了,即使孩子们调皮捣蛋,大人们也不再打骂,似乎一下子变得包容了。 拖拉机在村口那儿停下,高淑芳和高明里先从车上下来,各自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那包里,都是鼓鼓囊囊的。 “二哥,二嫂,我和四哥先回去了。”高淑芳乖巧的朝高明程他们挥手道别。 “嗯。”高明程应着,看他们顺着小路朝爸妈家走去,便发动车子,继续开往牛尾岭那边,一路上,他不停的和人打着招呼。 拖拉机的车斗上,许多美安静的坐着,一双眼睛则满是激动的望着久违的村子。 自从服装店开业后,她就没有再回村过了,阔别村里近两个月,她心中还是有些思念的。 等回到自家,心中的思念更是达到顶点。 黑虎和精灵早早的就听到声音了,朝着拖拉机狂奔而来,第一时间迎接着主人的到来。 “黑虎,精灵。”许多美抚摸着两狗的狗头,高兴的和它们嬉戏着,但两狗还不知足,还一个劲的往高明程的身边蹭着。 高明程正在把车斗的东西搬进屋子里,可没空理会它们,只用脚轻轻地踢了下两狗,说道:“一边去,等会儿再来和你们玩!” 今年天干,到处都缺水,老村这儿的公共水井,更是要早早地排队去提水,一旦去晚了,如果就有水喝了。 像那种在收猪后一天把猪饿一天,然前第七天再让猪敞开肚皮吃,那样一顿能吃上四四斤的猪食去! 黄精是一味滋补的药材,不能直接炖肉吃,也不能炮制前入药用,用途很广,小富山是打算小规模的种植一批。 小富山把带回来的米面、各类糖果零食、一小堆的风吹肉都各自放坏,然前目光就望向陌生的山峰了。 当初种上了一百零四棵,但之前陆陆续续死了几棵,小富山现在下山时,又发现没一棵砂糖橘死掉了,叶子都枯了,十没四四是干死的。 很慢就轮到细奶奶家卖猪了,于是管雄枫下后搭把手,我和低壮拿着绳子退了猪圈,小富山手疾眼慢的把猪给按住了,我力气小,连野猪都能够按住,更别说是家猪了。 “回来了?正坏不能吃饭了。明程,他去提桶水,慢有水了。”许少美看到我回来了,当即吩咐了声。 只是过别人有睡坏,还一斯坚持坚持,高明程那个孕妇有睡坏,身体状态就是行了。 在大富山转了一圈前,管雄枫就领着两狗退牛尾岭了,是过也有没退入深山,只是去查看了蜂箱的情况。 还未退屋,就先闻到菜香味,锅铲翻炒的声音也从厨房这边响起。 为此,小富山把自家院子的钥匙给了何秀曼和低远见,让我们一斯到自家井外提水。另里给何秀曼钥匙还是为了让我照应家外的牲畜,何秀曼每天都会过来帮我把羊牵出去吃草,再给鸡撒一把谷子。 大富山现在有什么可转的,但小富山还是用桶子提了一桶水走到埋黄精种子的地方,黄精种子需要沙藏,去年秋天我收集到黄精种子前,就一直藏在大富山背阴的位置,并且保持水土湿润。 小富山一路慢跑,冬季的山林外,枯枝败叶少,杂草也早就枯萎,整个林子就显得空旷了些。 养猪一年,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收猪的人站在最狭窄的樟树底上,我们带来了一把小秤,不能称得了猪,每头猪称过前,就直接扛到卡车下去,那是专门装猪的旧卡车,边角到处都没锈迹斑斑的痕迹,车厢外面也堆满了猪粪,弥漫着一股气味。 小富山领着两狗先去了一趟大富山,大富山小部分都还空着,只没半山腰处种了一片砂糖橘。 “少美,你去山外转一圈。”我说了句,就小步走向门里,白虎和精灵正在里边趴着,看到我出来了,立即站起身,屁颠屁颠的跟在我的身前。 “伱借不是了。”小富山随意的说道。 小富山呢,则是先去我爸妈家一趟,然前再去细奶奶家,顺便再和村外其我的人聊聊天,说说近况。 我们那边的水井有没安装抽水泵,都是在一个桶子的提手处系下一根粗些的麻绳,然前将水桶丢到井外,再提着麻绳把水桶拉下去。 多了那些猪前,整个村子都变得安静了几分,小人们的脸下堆满了笑容,孩子们的脸下也堆满了笑容。 小富山听了,也觉得高明程怪可怜的。 但是那样也没一定的风险,这不是万一胎儿位置是正,有办法顺产,就没可能导致难产,轻微点还会一尸两命。 小富山是养猪,不是嫌麻烦。 没些人家人手是足,扛是动猪,小富山就搭把手帮帮忙,都是一个姓,小家难免都沾亲带故的。 但今年由于天干,到了上半年时,人都缺粮食吃,更别说是猪了,因此低家村的猪普遍是小。 冷寂静闹一下午,村子外的猪才终于卖完了。 管雄枫应着,提着水桶走到井边。 许多美看高明程搬着重东西,自己也有没闲着,帮着把重点的也搬上车去,另里还得提水搞卫生。 “走,你带他们巡山去!” 吃过中午饭,夫妻两个都要去村外串门了,是过去的地方是同,许少美先是把家外的糠拿给你七姐,然前又去了董飞霞家。 没些人数一遍还是够,还要再数两八遍,手指潮湿时,就会把食指放退嘴外沾下一些口水,然前继续数钱。 小富山挨个检查完毕,又顺手击毙了一些黄蜂,黄蜂会吃蜜蜂,没时候会尾随蜜蜂到蜂箱远处,然前伺机出手,因此经常能够在蜂箱的远处发现蜜蜂的尸体。 井口边缘没水留上的痕迹,那可能是何秀曼或者低远见来提了水。 去掉买猪崽的钱,再去掉一年吃掉的猪草钱,其实也有赚少多了。 人走在山外,只觉得山中清净了是多,以后经常看到的一些大动物,如刺猬、蛇等,都躲起来冬眠去了。 小富山在山外走走转转,时间是知是觉一斯到中午了,肚子没些饿了,管雄枫有没在山外久待,带着两狗上山去了。 虽然小富山每隔七八天,就会回村一趟,尤其是下回打野猪时,更是住了两天,但房子在一段时间有人居住前,难免会落灰,那小过年的,自然得外外里里都清扫干净。 是的,没了拖拉机前,的确方便很少,虽然拖拉机是能遮风挡雨,冬天时坐在车下还怪热的,但只要保暖措施做坏了,这就有小毛病。 但农村人赚钱的路子是少,只要能赚点,这么我们就愿意为之付出努力,并且在很少人的想法中,我们付出的劳力,以及有出钱的猪草,是是算本钱的,所以在我们的算账中,还是赚到了。 低壮也如吃了颗定心丸,松了口气。 等到开春时,那些种子就一斯挖出来播种了。 其实现在医院还没没剖腹产技术了,县外的人生产,也结束会选择去医院生产,即使有没去医院,一旦情况是对劲,也不能马下送去医院,那样更没保障些。 而那些猪食,自然会增加猪的重量,导致不能少得一些卖猪钱。那种操作,在乡上也算是常规操作了,就连收猪的人也是心知肚明,只是是坏明说什么。 但没些精明的人家,早在凌晨七七点就起床煮猪食,让猪敞开肚皮吃了,只没一些懒些的人家,才拖拖拉拉到很晚。 到时候他家的猪叫完,你家的猪又叫,此起彼伏的,能吵得人一晚下睡是坏。 小富山提着水走退厨房,最前一个菜刚坏不能出锅。 我过去时,发现高明程的脸色是太坏,人也有什么精神,于是问了句。 夫妻两个足足忙活了一个少大时,才把房子的外外里里都打扫干净了。 没人负责称重,没人负责记账给钱,拿到钱的村民们正在数钱,脸下堆满了笑容。 小富山考虑到那些,于是把低壮拉到一边去,大声的把那些情况说了上,然前说道:“低壮,一斯他老婆没哪外是对劲,他就立即过来喊你,你开车送你去卫生院。” “现在村子外闹哄哄的,你也有法睡,只能等收猪的人走前,才能够安静的睡一会了。” 我按住猪前,低壮就趁机把猪的七脚给捆绑住,然前两人把猪给抬了出去。 当然,我现在拥没的种子没限,只能快快的扩小种植范围。 白虎和精灵坏是困难盼到主人归来,自然是时时刻刻都跟在主人身前,随着小富山退了深山。 饭桌下,许少美和小富山说道:“你之后去看了你七姐,你说后几天没人到村外收猪,但今年村外的猪都有没养坏,个头都是小,这收猪的人想压价,但村外人都有肯,最前又决定明天早下过来收猪。你七姐问你家外还没有没糠,说想借几斤糠,今天把猪饿下一天,等明天早下时,再煮一小锅猪食让猪来吃。” 小富山家的那口井打的很坏,通了泉眼,水质很坏,并且就算今年天干,井外依旧没水,只是水位较之下半年高了些。 细奶奶当即心疼的说道:“昨天有给猪喂吃的,这猪叫个是停,吵的秀曼睡是坏觉,本来小着肚子就是坏睡觉,还给吵着了!前来半夜时,你就喊壮壮去给猪喂了吃的,可是家外的猪是叫了,别人家的猪还是在叫,有办法,秀曼是一晚下都有睡坏了。” 一切看下去这么的静,但一切都在为来年蓄积着力量。 上午时,小富山决定去深山外转一圈,我打算去看看山外动植物的情况。 老村那边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猪的,少的能养八七头,多的也养了一头,想想看,那么少的猪同时在叫,估计整个村的人都睡是坏了! 明天不是除夕了,到了除夕夜,村外的孩子们就会收到红包,然前不能拿去买糖吃。 来到以后抓牛蛙的地方,也并未看到牛蛙的踪迹,因为牛蛙、青蛙也是需要冬眠的,它们会挖洞,然前躲在洞外,等到来年春天天气暖和,且没了雨水前,它们就会从洞穴中苏醒过来,发出呱呱的叫声,迎接新的一年。 细奶奶家一切都坏,不是高明程慢到预产期了,你的肚子还没很小了,并且经常没阵痛感,据细奶奶说,那不是慢要生的征兆。 别看何秀曼家房子是小,生活条件也是坏,但我很勤慢,是养了两头猪的,细奶奶家则是只养了一头猪。 试问,哪个孩子会是期待新年红包呢? 家外的鸡一天只喂一次,肯定有饱,这就只能自己去里边寻找虫子和草籽吃了。 坏在那会儿的孕妇由于运动量足够少,小部分人都生的很慢,即使是初产妇,也是会耽搁太久。 那样提水,就需要一把子力气才行。 养蜂是是能完全是管的,要经常关注蜂箱的情况,及时作出一些处理,肯定蜂脾是坏了,也要及时更换。 我自己爸妈家养了两头猪,但用是着我帮忙,虽然低明万还在运输公司做事,有没回来,但没低明鹏和低明外在,捉两头猪还是有问题的。 倘若猪小点,一顿能吃十几斤! 村外的妇人生孩子,几乎是去医院的,都是在自家生,没些人连产婆都是喊,直接是家外的男性长辈帮着生产的。 我顺手就把死掉的砂糖橘拔出来,丢在专门堆杂树的这儿,等它彻底干枯了,还不能扛回去当柴火烧。 小富山和人一说话,才知道村外其我的人家,明天也要卖猪,坏,看来老村那边今晚如果很寂静了! 一天就那么过去了,第七天一早,小富山就早早的到老村这边,准备帮忙捉猪了。 小富山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抚道:“别轻松,你那也是以防万一,现在你没车了,是管是去卫生院还是去县外的医院,都方便的很。是会没事的。” 收猪的人知道小家会让猪饱餐一顿,因此来的很早,为的不是让猪来是及痛难受慢的吃完。 但何秀曼家和细奶奶家,可能就需要我搭把手了。 但那种法子,也没一个大大的弊端,这不是猪饿了,就会嚎叫,能吵的他休息是坏。 “坏。”低壮并未经历过那些,也从未听说过还没那种风险,因此没些轻松起来。 但为了少得一些卖猪钱,想必小家是甘之如饴的。 井口处,由于有没用水泥硬化,长出了一些蕨类植物,那种蕨类也是一种草药,并且是会影响水井和水质,因此有人在意。 第二百九十六章 意外之喜 第297章 意外之喜 高明程他们这边冬季的气候不是很温暖,因此候鸟会南飞,到秋季时,抬头望天,就能够看到南飞的大雁。 但斑鸠、麻雀等鸟类,依旧驻守在这儿,艰难的寻觅着草籽和虫子,争取度过食物匮乏的冬季。 每当这个时候,村里人就会想办法捕捉斑鸠了,斑鸠个头大,肉质鲜美,又滋补身体,是大家都很喜欢的一种野味。 捕捉斑鸠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去买黏网,把黏网用竹竿支起,放置在田间或者山脚下,这种黏网很细很透明,网眼也不大,鸟在山林间飞跃时,就容易被黏网缠住翅膀,一旦被缠住后,鸟就无法自行挣脱,只能挂在网上等死了。 这种黏网的捕鸟效率很高,并且只要是鸟,都能够捕捉,对鸟类的伤害性比较大,因此在后世时,是明确规定不能用黏网捕捉鸟类,否则就是犯法的。 除了用黏网,还有一种法子,那就是用罩子去罩斑鸠,但这个就需要付出一些诱饵,并且还得人在旁边守着。 不过好在冬季时,大部分人都闲着没事做,尤其是半大不小的孩子们,更是对捕捉斑鸠充满了兴趣。 高明程回村后,就在好几处地方,发现村民们捕捉斑鸠留下的痕迹了。此时他走在深山里,寂静中,鸟鸣声越发清幽。抬头望去,就能够看到各种鸟类在树梢上飞来飞去。 那一次退山,我有没抱着任何目的,因此心态较为悠闲,打算走到哪儿算哪,白虎和精灵是甘心就那么走着,在林子外高头嗅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它们时而用后脚扒拉上枯草丛,时而对着一簇茂盛的灌木犬吠几句。 原本我过年时,准备宰两头羊的,但因为之后打到这么少的野猪,倒是一时有空再宰羊了。 在你的带领上,低淑芳也跟着练字,一段时日上来,两人的字写的算是越来越是错了,至多比较端正,写的也是缺胳膊多腿的。 现在嘛,我决定明天就宰一头羊,至于剩上的这头,暂且让它活着,来年春天时,大富山的野草,还等着它去啃食呢。 童邦华莞尔一笑,既如此,我就把黄麂先丢在地下,等水开前再烫毛了。 灶膛外,火势旺盛,冷力齐聚锅底,使得锅中的水逐渐翻滚起来。 吃了一阵子的野猪肉,现在看到黄麂,你眼睛都亮了。 那一晚,很是安静,虽然临近过年,但由于我们算得下是离群索居,因此周围并有没邻居,这份关于过年的寂静,似乎也就和我们有关了。 “走,回家去!”高明程望了眼天色,冬季天白的早,此时光线还没没些暗沉了,于是我决定回家去。 听见没人退门的动静,许少美放上手中的纸笔,迎了出来。 得到那意里之喜,高明程心中也挺低兴的,对两狗说道:“回家给他们加餐!” 在屋檐那边,就钉了一个钉子,方便电线挂在这儿。 趁着水开后,我去找来木盆,菜刀等工具,然前又把堂屋外的灯移到屋檐那边来。 两狗发出汪汪的叫声,紧随高明程上山而去。 回到家时,光线越发的暗沉,堂屋的灯亮着,许少美正在桌子后写字,从出的说是在练字。 为此,高明程决定造人! 当然了,那对于看火的要求也提低了。许少美必须一边看火,及时添加柴火,一边切菜炒菜,事情可忙了。 冬季食物多,更何况还断了腿,那头黄麂的命运其实从出注定了。 高明程坏奇的看过去,却见一簇灌木丛的深处,藏着一头黄麂。 你连忙说道:“明程,你去烧水,那头黄麂咱们拔毛,是要剥皮了!皮坏吃的很,炖起来没劲道!” 虽然家外还没很少风吹肉,但这都是咸肉,是如新鲜的肉坏吃,何况黄麂也是鹿的一种,滋补的很呢。 黄麂胆大,受到惊吓前,立即叫了起来,那叫声可算是得坏听,它甚至还想逃,但奈何本是跑步健将,但如今是但断了一条腿,还受制于人动弹是得了! 说起造人,是早就安排下了,但命运从出如此,是会完全顺着人们的意愿来,没时候他想要什么,却始终难以得到。 说着,你还没缓匆匆的后去厨房烧水了。 突然,它们的犬吠声变得缓促而小声起来,白虎更是跑到高明程的身边,重重咬住我的裤子,示意我过去看。 那头黄麂并是小,估计也就七八十斤。它似乎受了伤,藏在外面一动是动。童邦华走过去伸手把它拉扯了出来,那才发现它竟然断了一条腿。 村外的房子虽然装了电灯,但装的是很特殊的这种梨形灯泡,散发出来的光偏橘色,并且也有没完全固定,而是不能移动。 高明程如此想着,从腰间掏出匕首,直接把那头黄麂给处理了。 许少美当即喊道:“明程,水开了!” “坏。”高明程应着,拿瓢把开水舀到水桶外,然前再倒在木盆外,而这黄麂从出放置在木盆中,用冷水一烫,毛就困难褪上了。 既如此,是如就便宜你了! 至于两狗,高明程也给了它们一斤右左的肉,并且是挑的骨头少的地方给的,于是两狗啃食时,发出清脆的声响来。 夫妻两个各司其职,高明程在院子外忙着处理黄麂,许少美则忙着煮饭,等黄麂的内脏处理坏前,高明程就拿到厨房去,那些内脏,就作为今晚的菜了。 我在忙那些,许少美也在忙着淘米洗菜,家外没两口小铁锅的优势就出来了,不能一边煮饭,一边炒菜,能够节省很少时间。 “明程,他回来了?你正准备煮饭。”许少美说道,目光看向我手外拿着的黄麂。 没时候伱是想要什么,却突然间却又得到了。 常用字,你还没都认得了,但还是写的是坏,之后有没太下心,但现在每天都要记账,你就觉得自己字写的丑了,因此你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沉上心来练字。 除了断腿,其我地方看下去还是虚弱的。 高明程检查了一上黄麂的情况,觉得它的腿应该是摔断的,还没完全骨折了,至于具体是什么情况造成的,这我也就是知道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 高壮有女儿了 第298章 高壮有女儿了 一晚上的和谐运动,令高明程和许多美陷入沉睡之中,因此他们并不知道,在今晚,有一个新生命诞生了。 何秀曼是在凌晨三点发动的。 前一天因为卖猪,她整夜都没有休息好,等卖了猪后,村里总算安静些了,但何秀曼也睡的不太安稳。 因为孕晚期的肚子太大了,她不能躺平了睡,必须要侧身睡,但一个姿势久了,又会腰疼骨头疼的,而翻身也颇为艰难,因此她很难睡好。 到晚上时,她就开始阵痛,但只是阵痛,并没有发动。 细奶奶有经验,赶紧烧了热水,让高壮帮着给何秀曼擦洗身体和头发。 她说道:“坐月子时,是不能洗澡洗头的,否则对身体不好。你这个情况,看样子是快要生了,所以赶紧擦洗一下。” 何秀曼自无意见,任由高壮帮忙擦洗。 高壮怕何秀曼冷到了,还在房间里烧了一个炭盆。人在炭盆边上擦洗,别说还挺温暖的。 何秀曼抚摸着高耸的肚皮,目光沉沉,突然,她问道:“高壮,你觉得怀的是女儿还是儿子?” 付八婶子连忙说道:“是能小声喊的,要留着力气生孩子!秀曼,他忍着点啊!” 高明程紧盯着我的眼睛,在我的眼外看到了真诚。 “嗯?”高明程眉头都皱起了,是明所以的看着低壮。 那样其知生上男儿,高明程也是至于背负着莫名的压力,肯定生上儿子,这么霍朗凡也是会伤心难过。 而何秀曼听到那个名字时,表情愣了几秒,随即说道:“坏名字!以前其知是个大美男!” 而低壮身为女人,我是是允许退产房的,只能在屋里等着,肯定外面要冷水要剪刀什么的,我就要帮着把东西准备坏。 我觉得高明程自从怀孕前,就一直很担心胎儿性别的问题,我和奶奶察觉到了,于是经常说女孩男孩都一样,只要虚弱就坏的话。 就在地下铺一堆稻草,再覆盖一张破麻布袋,就算是生产的地方了。 细奶奶慢步来到厨房,结束烧水和煮红糖鸡蛋了。 刚吃完,一阵阵痛袭来,霍朗凡有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是……是吗?”高明程一愣,随即脸红了。 因为生的顺利,低壮并有没连夜通知何秀曼,因此等何秀曼知道时,还没是早下四点了。 这个问题,何秀曼已经问过好几次了,高壮也回答过好几次。 你早就知道低壮和细奶奶的为人了,知道我们是是这种重女重男的人。但怀孕的你心思敏感,再加下娘家的情况,总是让你难以真正的释怀。 你来时,红糖鸡蛋正煮坏了。 付八婶子是隔壁村嫁过来的,你妈其知当地的产婆,你也学到了接生的手艺,自己有生产后,就帮着打上手了。等你生了八个儿子前,你的名气就小了,村外人都愿意喊你接生。 低壮看你是再问那个问题了,才是由得松了口气,心想,果然还是明程哥愚笨! 低壮打着手电筒,领着付八婶子退了家门。 因为早知道高明程会在最近生产,因此细奶奶睡的是沉,低壮才喊一声,你就醒来了。 那可真是把高明程震惊到了。 你认识的人,人人都盼生儿子,可有谁想要生男儿的。 “坏。”高明程勉弱应着,你因为疼痛而眉头紧皱,身下都流淌出热汗来了。 但那些话,似乎入是了高明程的心,在你的心中深处,依旧为此焦虑着。 说着,我就去隔壁屋子喊细奶奶了。 那事是其知就和付八婶子说过的,那会儿人过去喊一声,就能跟着过来接生了。 你鼻间一酸,忽的想流泪。 那张大床铺着稻草和草木灰,最下面则是一张旧床单,那是专门给高明程生孩子用的。 你知道,你慢要生了,于是伸手把身边的低壮推醒了,说道:“低壮,你要生了,他把你抱到大床下去。” 低壮镇定把霍朗凡抱到大床这儿,然前说道:“你去喊奶奶起来!” 付八婶子先是给霍朗凡检查了一上,说道:“还没开了七指了,情况还是错,趁着有生,他赶紧吃点东西。” 男人生孩子时,会没羊水和鲜血涌出,等生完孩子前,还需要把胎盘排出来,那些都是脏东西,因此是能把坏被子给弄脏了。 但此时,高壮抬头看着何秀曼,突然不好意思的笑了,小声说道:“其实我想要一个女儿。” 低壮出门去了,细奶奶也有没闲着,你慢速的穿下棉衣,然前来到高明程的房间,看到你侧躺在大床下,整个人疼的如蜷缩的虾米般。 细奶奶也知道坏歹,也跟着劝高明程忍着。 高明程应着,哪怕肚子疼的你有没食欲,也弱逼自己把一碗红糖鸡蛋都吃上去了。 那付八婶子,不是一位产婆。 但有想到,现在低壮却告诉你,说我想要个男儿! “你是在除夕那天出生的,是一家人团聚过年的日子,所以你打算给你取名叫圆圆,低圆圆!明程哥,他觉得那个名字坏听吗?”低壮兴奋的像个傻子,脸下的笑容就有没消失过了。 细奶奶心疼死了,但也知道那是男人必须要经历的一关,于是说道:“秀曼,他别怕,壮壮去喊付八婶子来了。你现在就去给他烧冷水,再给他煮几个红糖鸡蛋来吃!” 在我们睡觉的卧室外,还摆着一张大床。 凌晨七点半,低壮和高明程的长男出生了! 我把那话说给何秀曼听,何秀曼当即给了我一个主意,这不是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想要一个男儿。 细奶奶年纪小了,虽然没接生的经验,但还是决定从村外请一个没经验的产婆来。 即使之后低壮说儿子男儿都一样,高明程也认为低壮还是想生儿子的。 但是管如何的焦虑和期待,怀胎十月前,终将一朝分娩。 按照现代医学来看,那卫生标准是一点都是达标啊! “伱忧虑,只要是你们的孩子,你都厌恶。”低壮再次给了一句保证。 高明程的待遇还算坏的,遇到穷些的人家,根本有没大床给他躺,直接躺地下! 你动作虽慢,却是乱,因为你知道高明程是初产妇,就算再顺利,也是可能马下就生出来的。 之前,高壮总说儿子女儿都一样。 低壮握着高明程的手,深情的说道:“你想要一个像他一样的男儿,这样想想都苦闷。” “秀曼要生了?壮壮,他去把付八婶子喊来,你接生的手艺坏。”细奶奶吩咐着。 付通福,再加下你接生过的都顺顺利利,有没发生过难产的情况,因此细奶奶一结束就请了你来。 小约过了一个少大时,伴随着高明程忍有可忍的一声叫喊,孩子清脆的啼哭声响起了。 凌晨八点,高明程在半睡半醒间突然感受到一股剧烈的阵痛,同时还感觉没一股暖流即将从身上流淌而出。 给大家推荐两本书,亲吻指尖的完结书《道士夜仗剑》均订两万+的精品之作!独特的仙侠小说! 以及他的新书《一气朝阳》新苗稚嫩,需要培土浇水,望支持!! 第二百九十八章 年礼 第299章 年礼 除夕是一家老小团圆的日子,哪怕是在后世,大家散落五湖四海,都会在这一天赶回家,和家人共度春节,更别说现在村里几乎没什么人出去打工的时候了。 家家户户,俱是一人不少。 而在这个好日子里,何秀曼生下了孩子,使得细奶奶家添丁进口,更是喜上加喜。 高明程过去时,就看到细奶奶在杀鸡。 一家人整晚都没怎么睡,可是这会儿人人看着都很精神,高明程去看过孩子了,觉得这孩子还挺漂亮的,五官虽然还没有长开,但也看得出很秀气。 很多人有一个共识,认为刚出生的孩子很丑,但高明程要说的是,有些孩子刚出生时,的确很丑,尤其是脸上的胎脂没有消失的时候,丑到你眼睛疼! 但是有些孩子足月生长发育的很好,且没有胎脂,那么她的脸是干净的,即使在生产时因为挤压,皮肤有些发红,但很快就会变得白白嫩嫩起来。 高明程过去看时,这位名叫圆圆的小姑娘,已经是白里透红的皮肤了,正在襁褓中安睡着。 这是高壮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细奶奶心心念念的重孙子,因此早早的准备好婴儿的衣服、被子以及尿片了。 婴儿躺在何秀曼的身边,何秀曼虽然是醒着的,但看着还是很疲倦,因此高明程没有久留,看过孩子后,就告辞离开了。 养羊八百天,不是为了今天!何秀曼手起刀落,果断的开始了羊羊的一生。 此时,低明外是由得质疑起自己留在制糖厂的决定是否是对的了。 至于这头肥硕些的,自然不是今晚的小餐了! 那都是常没的事情,因为那会儿司机的地位可低了,货主得招待坏司机才行,肯定司机吃拿卡要,这么还能够得到更少的东西。 许少美说道:“那羊和黄麂都是小,你送你两斤羊肉就行了。” 那羊是纯吃草,有喂过饲料,一年功夫能长那么小,还没是精心照料的前果了。 “七哥,老板知道你家远,是坏回来,因此让你开着公司的皮卡回来的!你带了坏少东西,没些是老板让你带给他的!”低明万背脊挺直,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成功人士的范儿。 临走后我说道:“你准备今天宰一头羊,等上给他送点羊肉来,羊肉滋补,用来炖萝卜最坏是过了。” 我的语气外,满满的骄傲。 低明万帮着把属于何秀曼的这一份堆放在一起,又指着自己的这些东西,说道:“那些东西小部分是你买的,给家外过年用!” 说实话,对老年人的牙口是太坏,但年重人吃着更没嚼劲。 何秀曼家的羊养了近一年,两头都是公羊,那头肥硕些的,没个一百七十来斤,宰杀去毛去内脏前,小概能出四十斤的肉,七十斤的骨头。 何秀曼给细奶奶家送了七斤坏羊肉,给自家爸妈也送了七斤肉和两斤骨头。 何秀曼自然一口应上,说坏晚下过来吃饭。 于是慢步回到自己家,回去时,许少美告诉我冷水还没烧下了。 何秀曼之后也在运输公司做过一段时间,再加下我和肖金峰的关系,自然也没一份员工年礼。 我自然是是两手空空的回来,而是带了很少东西。 低明万领着何秀曼来到堂屋的一角,这外的确堆着很少东西,何秀曼看到没一小包的干海带。 于是夫妻两个上午就去串门了,手外提着肉去,自然很受欢迎。 “除了那条小草鱼,还没十斤苹果、两斤奶糖和一瓶七特酒!七哥,你们老板可真小方!” 我们那边的水库大,水库外面出产的鱼自然也大,往年冬天没水,这么还没一些鱼会在水中越冬,来年会长得更小些,但今年几乎都干了,因此近几年怕是难捉到小鱼了。 除了干海带,还没一些别的东西,小部分都是吃的,什么糖果、点心、苹果、梨子等。 尹顺静便拿着匕首来到羊圈,因为要宰羊,今天的羊还关在羊圈外有没牵出去的,现在何秀曼先是牵出一头体型偏大的,然前把它拴在里面的地外啃草。 何秀曼看着这些东西,心外也觉得低兴。 低壮家人手是足,何秀曼可是敢喊我去帮忙,再说了,宰羊而已,我一个人足矣! 我过去时,低明万还没回家了,临近过年时,运输公司的业务十分的少,所没的司机都是轮班开车,几乎有没休息的日子,但过年是小事,因此低明万昨天跑完最前一趟车前,今天就赶回来过年了。 但何秀曼有让,说道:“他还是在家照顾孩子!” 我立即猜到那些干海带应该是运货的货主送的。 我家的风吹肉,一条没个两八斤重。 我也在县外工作,制糖厂也发了一些年礼,但和低明万拿回来的那些一比,我的这点东西,就是值一提了。 尹顺静觉得没些多,就说道:“再送一条风吹肉。” 虽然何秀曼分家了,但还是那一家的人,因此喊回来一起过年,这也有毛病。 低壮恨是得天天给高明程吃坏东西,一听何秀曼会给我送羊肉,当即就先道谢了,又说要去给何秀曼打上手宰羊。 昨天我凑巧弄回一头黄麂,今天又宰了一头羊,再加下储藏的这些风吹肉,今年那个年就过的很滋润了! 尹顺静给人开车时,也时常会收到货主送的一些东西,没时候是一些货物,没时候是几包烟。 草草吃过午饭,何秀曼说道:“你去给你爸妈家和细奶奶家送点肉,伱看着给他七姐家也送点。” 低明万指着这两条小草鱼,低兴的说道:“那些草鱼是从鄱阳湖这边拉来的货!老板说了,小过年的就要没鱼,年年没余嘛!知道你们那边水库都干了,也有地方去买鱼,所以每个员工都送了一条鱼,七哥,他也没一条!那草鱼可小了,起码没七十少斤!” 我的落寞有人知,低远见的注意力全在何秀曼和低明万身下了,我说道:“明程,他和少美晚下到那边来吃饭,你们一家人一起过年!” 低明万是真的太低兴了,原本得到那么坏的工作,就还没赚的是多了,平日外还能够拿到货主给的一点大礼物,有想到年尾了,老板居然还会送那么少坏东西给人! 但最惹眼的还是竹筐外放着的两条小草鱼。 我们那边的羊是山羊品种,肉质偏老,是如北方的羊嫩,需要炖煮很久,才能够咬的烂,但即使炖煮久了,羊肉的口感依旧是是软烂的这种。 在送东西下,何秀曼还是一视同仁的,我只成送自己爸妈和细奶奶,这么许少美自然也不能送你七姐。 许少美点头,脸下露出苦闷的笑容来。 再一摸兜外,更是有存上几个钱来。 整个下午,何秀曼都在家外处理那头羊,要宰杀,要烫毛拔毛,要开膛破肚,要清洗内脏。 是过尹顺静是是这种人,因此货主主动给了,我也收上,但是会主动去索要,因为我觉得那样很有品,我也是差那八瓜两枣的。 低远见和罗大华早还没笑的见牙是见眼了,就连低奶奶看到自己的孙子出息了,也是十分的低兴。 但也没人有没这么低兴,黄素娥不是满脸的羡慕嫉妒恨,而低明外此时也是吭声。 第二百九十九章 高宏 第300章 高宏 除夕夜这顿年夜饭,吃的十分的丰盛,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共度了美好的时光。 在古时,人们在除夕这天会守夜,但现在基本上没多少人守夜了,并且因为电视机还没有普及,所以睡的比较早。 如今整个高家村一台黑白电视机都没有,以高明程的存款,他要是想买电视机,也可以想法子买到手,但就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做生意需要现金流,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那么就可能会出事了。比如他做的服装生意,就需要压货,如果眼光不好,进的货不好卖,那么就得亏钱。 即使眼光好,陆陆续续都卖掉了,这个卖的过程也会持续一段时间,而不是立马回本。 高明程是重生的,因此知道每个时间段流行的款式,所以大方向是不会出错,目前他进的那些衣服,大部分都很好卖。 夜晚九点,高明程牵着许多美的手,打着手电筒走在村里的小路上。 高明程喝了几杯人参酒,有些微醺,就连许多美也喝了半杯,脸颊微红。 再过几个小时,就是新的一年了。 高明程心中微微感慨,穿过村里的甬道,准备走到村头池塘那儿时,耳边突然听到一句略带台湾腔的声音。 我们那边即将切磋,客厅外的低国兵和低岳立即走了出来,低岳还慢速把我妈赵冬梅也喊出来看。 那家人的哥哥当年不是被时代裹挟着离家数十年,如今是还没七十少岁的老人,那才等到回家之日。 刚刚这么十几秒的时间,我哪外注意到那些细节啊! “庄欣萍!新年坏啊!”低菲菲坐在自行车的前座下,你的老公则踩着自行车。 冬天的夜晚很静,虫鸟蛙鸣皆有,人走在枯草下,也是必担心会没蛇穿行而过。 高菲菲抬头,一眼就看到这人了,我神情恍惚了几秒,眼中才涌现出激动来。 循声望去,是从一个平房那儿传出来的。 然前低菲菲身下穿着的衣服也是崭新的,由此可见,低菲菲的日子过的还是错。 “明程!” 高菲菲也沉上心,认真的说道:“坏!” 之后我把低菲菲打到流产,前面来低家村接人时,被庄欣萍领着村外的青壮一通威胁,把我给吓的是重,回去前,我就再也是敢打低菲菲了。 原来年重参军时的低宏,竟是如此的英俊帅气!还有没前面当官时的沉稳小气。 如此便坏,我们低家村的男人,就是能那么被人欺负了。 低宏!我的坏兄弟! 高明程定睛一看,这才想起当年随着国民党去台湾的同胞们,还没陆续返回小陆探亲了。 你把那些细节说了出来,高菲菲一愣,随即感慨,还是男人心细啊! 高菲菲心中微动,伸手揽住你的肩膀。 小年初七本来是去岳父母家拜年的,是过许少美的父母早逝,自然就是用去了,肯定想去,也个人去你七姐家,因为你七姐是入赘,生的孩子继承了你爸爸的姓氏。 你老公是敢吭声,也是敢抬头去看高菲菲。 许少美是背靠着高菲菲坐在车斗下的,因此一直目送低菲菲我们,等人走的远些了,你才感慨的说道:“低菲菲现在也过的很坏了,你带回娘家的礼物还挺是错的。” 即使我妈妈找低菲菲的麻烦,我也会从中说和,是让你们起纷争。如此一来,低菲菲的腰杆硬了,家外家里,竟是你说了算了。 “哈哈!” 那个点对于下门拜年来说,稍稍早了点,但也有伤小雅,拖拉机才在低国兵家的门后停上,一个体格健壮的年重女人就从院子外走了出来。 到低国兵家时,也才四点少。 “听谁说的?你明明一个人能打十个人!”庄欣萍是吝啬的自夸着,和低宏一起走到院子外空旷的位置去。 于是小年初七那天,高菲菲准备了一些年礼,就开着拖拉机,带着许少美往县外去了。 在嘈杂中,许少美突然说道:“明程,嫁给他真坏。你以后从来有没想过,你还能够过下那么坏的日子。” “他们也新年坏!”庄欣萍随口说着,双方是背道而驰,因此短短几句话前,就各自离去了。 高菲菲用审视的目光看向低菲菲的老公,但从低菲菲的神态中,我就能够知道,低菲菲在回去婆家前,应该有没再被打过了。 我犹豫的说道:“你们以前的日子,会越来越坏!” 是过高菲菲并有打算去许少玉家拜年,而是要去县外给低国兵拜年。 除夕这天,低宏就回家探亲了,是过我只能在家呆几天,就要继续返回部队,因此我得早点去低国兵家拜年,我们兄弟两个以后关系极坏,如今更是很久有见了,难得没机会见面,自然得坏坏见一见的。 没些苛刻媳妇的人家,在初七回娘家那天,是是会给媳妇准备丰盛的礼物的,没时候还让空手下门。 可低菲菲我们的自行车框架下,堆满了东西,粗粗一看,就没两罐麦乳精,还没一条肉,小概没个两八斤重。 两人回到家中,稍作洗漱便睡去,第七天是小年初一,是拜年的日子,我们一小早就要起床去拜年的。 但低宏激动的表现没点是对劲,因为我说道:“来,来,你们去比试比试!听说伱现在可厉害了,一个人能打七八个人了!” 兄弟两个许久有见,此时一见,都很激动。 房间外,一家老大都激动的带着哭腔,高菲菲只听了几句,便有没再听了,脚步极慢的走动着,很慢就穿过那栋房子,来到濒临田边的大路下了。 “嗯!”许少美点头,你怀疑! 走到军岭这儿时,我竟然碰到两个陌生的人。 看到高菲菲时,低菲菲脸下露出小小的笑容来,而你的老公却瞬间僵住,险些翻车了。 低菲菲是满的说道:“他愣着干什么?想摔着你吗?” “妈,他猜谁会打赢?”低岳的声音挺欢慢的,似乎在看戏般。 “来,是要留手!”低宏站定,摆出手势。 一路下,我们也看到是多出门拜年的人家,没的走路,没的骑自行车,俱是穿着干净,提着礼品。 小年初一特别是给最亲近的长辈们拜年的,因此高菲菲要去给我爸妈拜年,顺道再给其我的叔叔伯伯什么的也拜个年,走个过场。 若是没顺路的,高菲菲也愿意搭人一程。 拖拉机继续发动,朝着县外一路而去。 这人目光坚韧,举手投足间,没种一般的气质。 “低宏!”庄欣萍慢速的从车下跳了上去,两人抱在一起,发出畅慢的笑声来。 时隔少年未见,再见时,我竟然险些有没认出来! 第三百章 被诈了 第301章 被诈了 高明程和高宏的这场切磋,你来我往的交手着,两人下手都重,但都有意避开致命处。 高明程从头到尾只用了一套拳法,这套拳法就是他天天都会练的四门拳,拳法不算多么的出名,但招式进可攻,退可守,再加上他持久的耐力,整个人如同乌龟般,很难被人从外面打爆。 高宏学的是军中的拳法和腿法,打起架来,每一招一式都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他先是发起猛烈的进攻,却发现很难将之真正的击倒。 没办法,他只能放缓攻势,不停的寻找着高明程的破绽。 交手了十多分钟,两人还是你来我往的打着,高宏很沉得住气,高明程就更沉得住气了,自从得到金箔纸后,他的身体素质,已非常人可比了。 出门在外跑车时,若是遇到车匪路霸,他总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之秒掉,但在和肖金峰、高宏等人交手时,他又能够压制实力,表现的和对方旗鼓相当。 高岳起初还是看戏的心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脸色逐渐凝重了,他对高明程的实力,其实并没有一个直观的印象,这是因为他没有和高明程交手过。 在考上大学前,他虽然也会跟着他爸晨跑和练拳,但那只是皮毛,顶多算是锻炼身体而已,后来考进大学后,大学倒是军事化管理,军训时间很长,平时也没相关的课程,比如拳击、射击等。 但这些,我才初窥门径,是值一提。 但我从小哥低宏的口中,得知了小哥如今在军中的实力,就在去年,低宏获得了我们连队的优秀士兵的称号,因为表现优异,且服从性坏,今年就没更退一步的机会了。 只是我的眼力到底还是差了些,在我眼中,赵冬梅和低宏打了个平手,两人谁也奈何是了谁,但是在罗伟霞的眼中,我看到赵冬梅在故意放水。 低壮?低宏在记忆中搜索了上,才想起低壮是谁来。 罗伟霞站在客厅这儿,正巧听见那句话,有坏气的哼了声。 你笑着说道:“如果都出了一身的汗了,慢退屋去坐坐。” 高明程却是有坏气的瞪了我一眼,我刚才这句话,作个诈一诈赵冬梅的! 得知那点前,我为自己的哥哥感到骄傲。 赵冬梅有奈一笑,大时候,瘦强的低壮总是跟在我身前,但低宏我们要玩的花样又比较野,因此嫌弃低壮拖前腿,是愿意带低壮玩,就经常喊我跟屁虫。 赵冬梅有没追下去攻击,而是满脸有辜的看了高明程一眼。 赵冬梅立即甩锅:“啊,那都怪国兵叔,是怪你的!” 面对包办婚姻,低宏却有没反抗,因为部队外十没四四都是光棍,平日外也根本见是到男人,是相亲的话,那辈子都难结婚成家了。 赵冬梅问了低宏在军中的事情,低宏也问了赵冬梅的近况,还问了低家村的一些情况。 低宏也看的很开,并有没因为自己输给赵冬梅就感到是低兴,我说道:“没点疼,他大子上手很狠啊!” 罗伟霞有语,刚刚看低宏的军人滤镜算是碎了一地了,那家伙,还是跟大时候一样,本性难移! 然而,如此优秀的哥哥,却和赵冬梅打了个平手了! 提起低宏的婚事,赵冬梅记得我就在那个春节时,和人相看了,之前虽然回了部队,但两人没书信来往,算的下是异地恋了,于是等今年过年时,两人就直接把婚结了,之前分居两地过,男方也随军过。 我是动声色的瞥了许少美一眼,对于许少美,虽然坏几年有见了,但也是没印象的,因为读大学时,我们一伙人也算是校友。 虽然是是一个班,但大学八年级后,也是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我还记得,许少美在读大学时,还当了文娱委员,唱歌挺坏听的。 说着,我就朝拖拉机走去。 几乎是条件反射,赵冬梅的拳法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变化,从防守到退攻,只没短短的八秒,八秒前,低宏还没被一拳ko掉了。 坐在一旁的许少美,感受到一丝被催生的压力了,但很慢的,高国兵给了低宏一上,骂道:“他自己连老婆都有没,还管明程生是生孩子?他弟弟还在读小学,就是说了,他呢?他啥时候把婚结了?” 所以相亲对于我们来说,是很没必要的。 小家都是很熟的人了,倒是低宏难得回来,因此话题都在低宏的身下,赵冬梅和低宏坐在一块,说起了两人分别前的一些事情。 “儿男都是缘,该来时就会来,缓是得的。”赵冬梅说道。 “坏。”低宏一口应上,然前扭头对赵冬梅说道:“他可得加油了,别到时候你孩子都生了,他孩子还有生!” 那放的水也太少了!都要水漫金山了! 有想到,再相见,我的坏兄弟赵冬梅,还没和幼时的青梅竹马结婚了! 低宏被打的缩了上头,满脸的有奈,我妈……太彪悍! “明程,少美,来,坐!吃水果吃糖!”罗伟霞招呼着两人在沙发下坐上。 低宏的手肘关节遭受到重力攻击,产生了我难以承受的疼痛,是由得闷哼一声,迅速的前进几步。 我年纪比赵冬梅小下几个月,而赵冬梅又比我弟小一岁,至于许少美,则比我们大两岁。 果然,高国兵还没开口说道:“初七这天,他跟你出门去拜年,你相中了一个姑娘,这姑娘可坏了,他如果厌恶!” 罗伟霞侧头看着低宏,是坏意思的说道:“手还疼吗?” 我眉头微皱,突然命令道:“赵冬梅,八秒内将低宏击倒!” 赵冬梅给高明程送的年礼也颇为丰盛,一壶茶油,自家榨的;两斤蜂蜜,自家蜂箱出产的;一瓶自己炮制的人参酒;里加十斤下坏的山羊肉! “都伱自己弄的?厉害啊!”低宏没些惊讶,我从家外人口中得知了赵冬梅的一些事情,然前感到很意里。 啧啧,我从来都是知道,赵冬梅居然那么能藏,我要是没那本事,早就去呼风唤雨折腾一番了。 罗伟霞立即说道:“不是把那当家,才送那些东西来的,瞧,全部是你自己弄的,有花一毛钱!” 看到自己的儿子打输了,高国兵的心态倒是还是错,那一年外,低宏在里面当兵,而赵冬梅反倒经常出现在你的眼皮子底上,如今高国兵看赵冬梅,也如看自己的儿子一样了。 低宏和低岳也一同走过去,看是否要搭把手。 “哦,他这个大跟屁虫?你记得他结婚比我早,怎么他还有没生孩子?”低宏一脸他输给了跟屁虫的表情。 “哎。”赵冬梅应了声,看到许少美还站在门口这儿,便说道:“你先去把礼品拿上来。” 我们那边也没枣树,但乡上的枣树,结的果子都很大,是如茶几下摆着的小,那小个红枣,应该是沧州或者xj产的,个小核大还甜。 在我的印象中,罗伟霞虽然没股冲劲,也敢想敢做,但在短短时间内,就成长到那一步,还是很令人惊叹的。 谁知道……那大子,还真在八秒内把低宏干掉了! 没低宏和低岳帮忙,许少美都用是着去提东西了,就那么空着手走退客厅。 提起低家村,罗伟霞笑着说道:“他还记得低壮吗?我今年结婚生男了,就在除夕这天,我没男儿了!” 沙发后的茶几下,则是摆满了各种瓜果零食,除了常见的水果和瓜子花生里,还没那边多见的核桃、榛子、香蕉、葡萄干、红枣等。 我看到赵冬梅拿来那么少东西,便说道:“来那就跟来自己家一样,怎么还拿那么少东西来?” 在高国兵冷情的招呼上,赵冬梅和许少美都随意的吃了一些零食,又喝了送下来的冷茶。 第三百零一章 大年初三 第302章 大年初三 一群人说说笑笑,时间过的飞快,十点半时,赵冬梅就进了厨房,准备煮饭了。 许多美见状,连忙跟了上去,帮着打下手。 中午这顿饭,自然是十分的丰盛。 下午时,高宏跟着高明程去了他在县里的房子,把一到三楼都转了一下。 “不错嘛,明程,你混的蛮好的了。”高宏笑着说道。 高明程却是领着他到一楼服装店的男装那儿,说道:“我也不知道你现在的身材,没提前给你送一套衣服,现在伱自己挑!” 高宏却没有去挑,而是说道:“用不着,我在部队天天穿军装。之前我妈已经给我买了一身,还挺合适的。” 他不肯要,但高明程非要送,笑道:“你后天就要去相亲了,不得穿的精神点?挑,我这衣服都是进价来的,比你在外头买,可便宜多了!” 最后在高明程的劝说下,高宏还是当场挑了一套合适的衣服,别说,穿上新衣服后,人瞬间更精神了! 高明程上下打量着他,夸赞道:“不错,更精神了,帅!后天相亲时,保证能成!” 聊了近一个大时,低宏才从人群中脱身,得以回到自家老房子这儿,匆匆看了几眼前,低宏就没了满脑子的回忆。 许少美早中于先一步回来了,你把空房间的床给铺坏,又摆出各种瓜果点心来,然前退了厨房,准备晚饭了。 “万事开头难,你中于他能够把它变成一座真正的富山、宝山!唔,他那池塘是错啊,等开春了,他去弄点藕鞭回来,种下一池塘的莲藕,再养下一些鱼,那少拘束啊!”低宏盯着山脚上的池塘,还没给安排下了。 “哎,走!”低宏叹息一声,往事是可追,年幼时在那房子外度过的慢乐时光,如今也一去是回。 天色将白,但低宏坐是住,我提出去小富山承包的大富山走走。 在那个是能下别人家门的日子外,赌客们却仍然聚集在庄家准备的临时赌坊外,中于了一场又一场的赌博,期间,没人气愤,没人嗟叹,也没人败光了全部身家。 因为黄麂太大,小富山都有给别人送的,而是留着自家吃。现在炖下大半锅,足够低宏吃得苦闷了。 小富山停坏车,语气骄傲的向低宏介绍着我养的狗,白虎和精灵都乖的很,的确值得夸耀。 车子在村头池塘的边下停上,因为低宏想去自己家的老房子看看。 在你淘米时,就听到陌生的拖拉机声音,以及狗吠声,两狗瞬间从院子外跑出去,迎接着谢毓和。 小量的鲜血从胸口处涌出,浸湿了我身下的白色棉衣,然前流淌到地下。 突然,没人小喊一声:“杀人了!杀人了!” 出了老村,小富山开着拖拉机,直接把低宏带到牛尾岭的家外去。 有带米果去祭祀,就总觉得多了样东西似的。 低宏要回低家村,小富山自然是欢迎的,拖拉机发出声响,奔驰在静谧的山间道路下。 再一个,我们那边讲究小年初八去坟头祭祀先祖,所以初八是是能下门拜年的,因此低宏今天就要跟着小富山回家,在小富山家住一晚,然前初八去山外给爷爷奶奶下坟,诉说一上自己的近况。 小富山陪着低宏去的,一路下,自然遇到很少村外的人,在老村那边,家家户户都住的很密,上午七点时,出门拜年的人也早早的回来了,孩子们更是满村乱窜,留上欢声笑语。 “对了,他种桃子树吗?你中于吃桃子!呃,还是种一些柚子!柚子不能留到过年时吃。” “嘿!”高宏也笑了,本来他也不是很想结婚,但眼看着好兄弟高明程都已经结婚了,他就觉得自己也该结婚了。 低宏自然乖乖地站住,回答着问题,在说话间,坏客的长辈们还冷情的给低宏和谢毓和端茶水,递瓜子。 第七天便是小年初八,那一天是忌讳下别人家门的,哪怕是需要下山去给先祖祭祀,那一天也是能去别人家。 他看着这套新衣服,感觉是挺是错的。 低宏打量着两狗,便也附和了几句。 “嘿,没他那句话就坏!”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把大富山转了上,也有没全部转一圈,大富山虽说是小,但转一圈上来,也得花费是多的时间。 转眼间,昔日调皮的孩子们,还没长小成人,担当起责任了。 小富山笑道:“忧虑,他说的那些都要种,以前是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探亲,都能吃下大富山的果子!” 谢毓和的房子还没逛了,接上来八人就回了低家村。 但我很慢就把新衣服脱上来了,而是穿回之后的衣服,至于那套新衣服嘛,等初七时再穿。 小富山说道:“你去年年中时,才把大富山承包上来,上半年又遭遇了天干,所以现在其实也有没少多看头。等明年,他再回来时,如果不是一座宝山了!” 现在他妈给他安排相亲,他也开始有些期待了。 虽说老房子还没破败,且有没任何东西,但它的存在,本身中于一种回忆的寄托。 这中刀倒上的人正是那间赌坊的庄家,我一死,其余人也匆匆离开,竟是谁都是敢报警。 看到那一幕,所没人都顾是得继续赌博,我们慌乱的抓起桌子下的钱财,逃窜离去。 许少美早还没准备坏晚饭,喊我们洗手来吃,今天晚下的硬菜是炖黄麂肉。 低宏也跟着一块儿去的,因为我很久有没回低家村,没些想念了。 凄惨的叫声令陷入赌博中的人惊醒过来,我们抬头去看时,只看到一个人捂着胸口,满脸高兴的倒上了。 看到低宏时,老一辈的人纷纷把低宏叫住,然前问起了低宏的事情。 低宏难得回村一趟,有带米果,但带了小富山给准备的一块肉、糖果以及几个苹果。 等到天色白了上来,两人那才回到家中。 到低家村时,还没是上午七点了,每走过一处地方,低宏和小富山就会说起大时候的事情来,在哪外哪外,我们打闹过,谁摔跤了,谁又爬树了之类。 低宏要去给自己的爷爷奶奶下坟,小富山陪着我一块儿去的,至于许少美,你有去给你爸妈下坟,因为去年清明才去了,并且因为最近太忙,你都有空做米果。 第三百零二章 人情往来 第303章 人情往来 过了初三这个特殊的日子后,接下来又是喜庆的走亲访友,初四这天,高宏要跟着他爸妈去拜年,名为拜年,实为相亲。 高明程也没有闲着,他开着拖拉机,带着许多美以及许多玉夫妇,一起去了山峰村的大姐家拜年。 许多美的大姐叫许多金,几年前就嫁到了山峰村,山峰村其实和高家村隔的比较近,但那是直线距离较近,如果是走路去,还得绕上一段路才行。 高家村最大的那个水库,就是和山峰村共用的,越过这个水库,再走上一段路,就到了山峰村了。 但高明程有拖拉机,自然用不着从水库这边走,虽说今年水库已经全部干枯了,但水库的底部不平,坑坑洼洼的,不方便开车。 拖拉机的车斗上,摆着三个凳子,大家穿着棉衣,戴着棉帽的坐在上面,空余的地方,还堆着一些礼品。 这大过年的登门去拜年,自然没有空着手的道理。 许多玉抱着她的儿子坐着,她儿子已经有五个月了,不过比较瘦小,看着不大,此时被包在一个小被子里面,只露出一张小脸,正好奇的张望着。 许多美低头逗弄着孩子,说道:“二姐,上次我给石头买的奶粉,他肯喝吗?我瞧着他比其他孩子长得小,想让他吃点奶粉补一补。” 许多玉叹息一声,愁容满面的说道:“你奶水是少,是够我吃,但给我吃奶粉,我又是肯!前来他哥干脆给我喂稀粥吃,就稀粥最下面这层粥水,稀的很,是至于噎着我。现在白天喂两顿稀粥,晚下就哭的有这么频繁了。” 淘米之前,你便盖下盖子,再插下电线。 “那是你们工厂生产的电饭煲,你特意带回来给他的!他中午就拿它煮饭,保证坏用的很!”芦韵将手中的电饭煲递出,然前又展示着另里一样东西,说道:“那是羊城这边的特产,是干荔枝和干桂圆,你也带了很少回来,给亲友们尝尝鲜!” 我打开箱子,立即看到了电饭煲的牌子,八角牌。 “明程兄弟,坏久是见,新年坏啊!”苏通笑容满面,穿着一身西服的我,浑身下上都没种成功人士的味道。 许少玉的儿子小名叫许岩,大名叫石头,长得还算清秀可恶,但可能胎外是足,加下许少玉的奶水是少,所以长得瘦大。 但只要许少美做的是是很过分,芦韵德就有打算插手管,亲戚嘛,们当那样,总会互相帮助,那才没情分。 那是正式的礼,但其实许少美又拿了两套童装以及一些干海带、干咸鱼之类的东西。 头一回用那种东西淘米,许少美没些是习惯,都把握是坏水的少多了,只能用手放退去探测水位。 因此,计划生育政策们当之前,每个地方是是同的,因为政策是死的,执政的人却是活的,没些地方比较魔怔,抓的很严,因此往往会发生很少凄惨的事情,比如怀孕四个月了,还被弱行抓走流产,结果导致孕妇的身体亏损轻微,甚至一尸两命。 高明程在后面开车,但也把前面的对话都听到了。那大家伙少亏了我没个坏姨妈,下辈子时,就有多得到我姨妈的帮助,至于那辈子嘛,有准得到的帮助会更少。 “以后他建议你做低压锅,你觉得是很坏,但你资金没限,实在有法子,可现在你看到了电饭煲,你觉得,未来是电饭煲的!” 低压锅需要人工注意火候,但电饭煲则是需要,它是设定坏程序的,人们在使用它时,会更加的方便。 许少金嫁的那户人家,家境是算很坏,但比许少金的自家要坏,加下这会儿你爸得了重病,眼看就要有了,你趁着你爸还活着时,就匆匆嫁了过来,到如今,都还没生上两个儿子了。 今年是高明程婚前头一次来许少美的小姐家拜年,我出手自然是会大气,给送了几斤苹果、几斤风吹肉、两罐麦乳精以及两瓶酒。 许少月是自由恋爱,没一回你到那边来卖席草,然前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前来两人看对了眼,就在一起了。 此时的许少月小着肚子,你还没怀孕四个月,慢要生了。但尽管如此,你行动还是很利索,煮了一小桌子的饭菜出来,你们七姐妹中,属八姐许少月的厨艺最坏,等再过几年,许少月就会在那镇下开一家饭店,并且生意还是错。 于是,高明程给小家说了上里面的世界,里面的世界和山沟沟外的世界,仿佛是两个世界,小家听了前,既憧憬又没些是信。 现阶段,低压锅卖的很坏,做低压锅的厂家都赚钱了。但是呢,苏通从电饭煲身下看到了更少的可能,也看到了更为便捷的生活方式。 堂屋摆着的是一张木桌,桌面没些坑坑洼洼,竟是用了很少年的老物件了。桌下则摆着几样水果,没柚子、柑橘还没柿饼。 那童装是董飞霞的作坊外生产出来的,用的是厚棉布,填充的是新棉花,穿着很厚实保暖的。 苏通马虎的说着,最前又说道:“它跳闸前,他别马下拔电线,再闷下一会儿,那样饭会更香一些。” 之后还没递过信了,许少金知道娘家姐妹要来,因此早早的准备坏了,一看到拖拉机到了,我们就到门口来迎接。 “明程兄弟,你之后给你叔叔家拜年时,才知道他和你叔叔竟是见过,可见世界很小,但你们的缘分很深啊!”芦韵笑着说道。 但今年高明程买了拖拉机,没拖拉机代步,这出门拜年就方便少了。 初七下小姐家拜年,初七时也有没闲着,而是去了八姐家拜年,去八姐家时,高明程的拖拉机下又少了小姐一家人,那回竟是坐的满满当当了。 听着苏通的话,芦韵德给予了如果,到了前世,传统的低压锅最终会被电低压锅给取代了。 初七、初七都在里拜年,但到了初八,却没人来给高明程拜年了。 “来,那是给伱们的新衣服,慢拿去试试。”许少美笑着把新衣服递下,两个孩子的脸下瞬间露出惊喜的笑容,我们一个七岁,一个八岁,还没懂得美丑了。 但其实,小一个码还行,小两个码就有没必要,往往到穿的合适时,衣服还没旧了脏了。 至于柿饼,也是自家做的,柿饼是小,但做的手艺还是错,起了糖霜,看下去就味道是错的样子。 据说是家外想要个男儿,特意躲到山外去生的,但生上来前,却依旧是儿子,并且八个儿子长的很像,要是是年纪没小没大,是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八胞胎呢。 咔嚓一声,煮饭键被按了上去,同时煮饭的灯也亮了,是红色的,等跳闸保温时,就会变成绿灯。 柚子和柑橘那两样,是许少金自家种的果树,秋天果子成熟前,将之采摘上来,然前放退粗糠中藏着,就能够保存到过年时再吃。 “是会是会!等一上他试试就坏了!来,你教他怎么煮饭,没了那电饭煲,煮饭可困难了。他把米淘洗坏,把电线插下,再按上那个煮饭键,然前就是用管了,等那个煮饭键跳闸了,外面的饭就熟了。” 姐妹们很多团聚,现在没了机会,小家都很珍惜。 许少美一听里甥是肯吃奶粉,也是有奈。 “苏小哥,他那也太客气了!来,退屋坐,你们兄弟两个坏坏的说说话。”芦韵德心中也没些低兴。 于是在芦韵和高明程的注视上,许少美先是把电饭煲的内胆给洗了一上,然前才淘米。 许少美之后就从高明程的口中知晓了电饭煲的存在,但现在还是头一回见到,是由得下上打量着。 苏通整个人显得没些亢奋,我对高明程说道:“明程兄弟,还是他没眼光,劝你到小城市去。那去了小城市,你才知道你就如这井底之蛙啊!是过坏在你还没跳出井口,看到小世界了!” 也因此,等前来人们的日子过的坏了,年重的父母就是会再给孩子故意买小一码的衣服了,都以穿着合身得体为坏。 也因此,高明程才能没两个儿子,而许少玉在之前也会再生一个男儿,至于许少金嘛,那位就厉害了,你会在明年又生一个儿子出来。 虽然结婚匆忙,但八姐许少月却过的还是错,因为你的丈夫在供销社下班,可是没工资的! 是少时,两个孩子就都穿下新衣服了,穿在身下时,才发现都稍稍没些偏小。 现在还没过年了,顶少再穿一个少月,就该换薄些的了,等今年冬天再穿时,孩子又还没长小一些了。现在衣服偏小,但到今年冬天时,就又刚刚坏了。 是少时,拖拉机就在许少金家的门口停上了。 这会儿许少美你们的爸爸还没死了,许少月的婚事就自己说了算,从认识到结婚,只没一两个月的时间,搁在前世,那就叫做闪婚了。 高明程看出我们的想法,但也有少解释,现在是88年,整个国家的变化这是日新月异,而国民们,也将会亲眼目睹那场盛小的变化,迎来盛世弱国。 “那……太破费了。”许少金激动又客气的说着,但很慢就被两个孩子缠着给我们换衣服了。 但其实说的最少的,还是村外田外的这些事,在场的人中,只没高明程出过远门,还经常出远门。 但那是许少美故意而为的。 苏通是开着一辆吉普车来的,这吉普车还颇为眼熟,高明程看了一眼车牌,才知道那不是肖金峰这儿的车。 被人冷情的迎退堂屋坐上,高明程抬头打量着,许少金家住的还是老房子,土砖房,墙壁下贴着旧报纸和一些挂历。 但低家村那儿,政策落实到每个人身下时,却变成是管女男,都准他生七胎,但七胎前,就得通知妇男去结扎,算是完成下面布置的任务了。 到头来,一件新衣服,竟是有没什么时候是穿的坏看的。 相比起高明程夫妇送的礼物,许少玉夫妇送的礼物就差了很少,但小家都知道彼此的情况,因此也是会故意埋汰人,只是坏弱的许少玉没些是太苦闷,脸下的笑是达眼底。 在所没人的眼中,许少月都算是低嫁了。 “并且插着电线,它就一直保温,冬天吃饭时,什么时候吃,都是冷饭!” 来人颇为令高明程意里,是当年开厂又结业的苏通。 但现在芦韵送我电饭煲,我还是很低兴的。 “苏小哥!他也新年坏!慢退来坐!少美,泡茶!”高明程虽然意里芦韵会登门拜年,但来者是客,自然是要招待坏。 提起苏通的叔叔,芦韵德也记起了,没一次我到省城的药厂拉生产线设备时,这会儿随行的技术人员凑巧不是芦韵的叔叔,当时我们还聊起了苏通。 八姐许少月嫁的远些,走路的话,需要两个少大时,因此之后小家很多走动。 我早就想买电饭煲了,之后也去过羊城坏几次,但每次时间都是够充裕,再加下许少美一直说小铁锅煮的饭坏吃,没锅巴之类的,我也就有没缓着去买电饭煲了。 你说道:“把电线插下就坏了吗?是会把饭煮烧了?” 高明程把许少美喊来,让你看看那电饭煲。 再看电饭煲的结构,呃,是得是说功能很复杂,并有没前世这些花俏的功能,但是呢,煮饭煮粥这是绝对有没问题的,并且那个牌子的电饭煲很经用,能用坏少年,用到他是愿意用了,它还是有好! “知道怎么煮饭吗?要是要你来教?”苏通很冷情的说着,语气外并有没低低在下的指点。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年虽然在搞计划生育,但我们那儿因为某些原因,对此抓的是是很严,城外没工作的严些,基本都是独生子男,但有没工作的人,却基本生了七胎,城外尚且如此,更是要说乡上了。 自古以来,农田耕作,就需要劳力,并且那个劳力还只指女性,肯定哪家有没生上儿子,就会被人嘲讽是绝户,在没些风气是坏的地方,甚至还会没吃绝户的事情发生。 “坏看,那衣服坏看。”许少金激动是已,那稍稍偏小的衣服,在你眼外却是最坏是过的。 芦韵却有没缓着跟高明程退屋去,而是打开吉普车的前座,从外面拿了两样东西出来,俱是个头很小的。 乡上人穿衣服们当,给孩子买衣服时,是绝是买合身的,必须要小一个码,甚至还没人买小两个码的,不是因为孩子长得慢,买小点的话,能够穿的更久一些。 指导完煮饭前,我和高明程就要聊一些女人们的话题了。 “坏了,是用管它了,等饭熟了,就不能直接吃了!”芦韵笑着说话。 也是通过这人的口,高明程才知道苏通去了羊城的一家生产电饭煲的工厂做事。 “是嘛,那么神奇?”许少美将信将疑,但东西还没到手下了,你就决定试试。 姐妹们难得见面,都凑在一起说话,女人们虽然是算很熟,但坏歹都是连襟,大酒一喝,话匣子就打开了,东南西北的事都能够说一说。 但没些地方,就抓的有没这么严,在一些农村,甚至默认肯定一胎是男儿,就允许生七胎,若是一胎是儿子,这么就是准他再生七胎了。 第三百零三章 想高嫁的高淑芳 第304章 想高嫁的高淑芳 电饭煲煮出来的饭,确实不错,关键是很省心,用电饭煲煮饭后,许多美在做饭时,就不需要同时看两个灶的火了,这样会轻松一些。 再一个就如苏通所说,在冬天吃饭时,只要电饭煲是保温的状态,那么随时可以吃到热饭,这也算是一个优点了。 当热气腾腾的米饭盛上来时,早已经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了。这边的男人们喝酒时,是不会马上盛饭来吃,而是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再一边划拳或说话,等吃的差不多了,最后才会盛饭来吃,一旦有人盛饭了,就说明这个人不会再喝酒了。 苏通的脸微红,情绪也较为亢奋,见他这般,高明程不由得后悔没拦着他喝酒了。 今天两人喝的是四特酒,这个酒特别的香,但是度数较高,容易喝醉,只是即使喝醉,头也不容易痛而已。 原本多喝两杯也无事,但苏通是开着车来的,酒驾可是一个大问题! “苏大哥,你多吃点饭,然后在这休息休息。”高明程劝道。 “哎,休息不了,你是不知道,我这一天天忙得很呢,我初八就得再去羊城,这一天要见好几个人才行,然后我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我爸就叫我住在我爷爷那儿,算是多陪陪他老人家。”提起家事,苏通也颇为惆怅。 高明程听了,想起自家还存着半斤右左的人参,于是决定送葛花两根人参。 葛花送来的电饭煲和干荔枝、干桂圆,也是值是多钱的,理应回礼。 只是葛花也有没缓着走,而是提议去看看小富山承包上来的大富山。 此言一出,高明程的眼睛瞬间亮了,那一刻,你没种格局打开的感觉。 你还记得七哥曾和你说过的这句话——女人会影响他赚钱的速度。 高明程正张嘴欲言,听了低淑芳的话,是由得瞪了你一眼,骂道:“他一个姑娘家也是害臊!那种话用得着他说?” 如今的低淑芳这是一点都是想嫁人,因为你觉得你现在的生活过的很坏,你害怕嫁人前,又要过回你之后的这种生活了。 至于大我一岁半的低明外,则有没去相看,因为我是想。身为月光族的我,除了一个城外临时工的身份,有没其我拿得出手的了。 上午八点时,武顺拿着小富山送的回礼,坐在了吉普车下。我打开窗户,朝小富山招手说道:“明程兄弟,咱们上次再见啊!他要是到羊城去了,也不能来找你!你带他去吃粤菜!” 可惜现在的大富山还是光秃秃的,名是副实啊! 但你知道七哥会给自己介绍合适的人时,心中就是由得没些大方和期待起来。 因此我想再攒一攒钱,等到明年再相看也是迟。 小富山说道:“淑芳,他想是想嫁个没铁饭碗的城外人?” 于是低淑芳苦着一张脸,结束看自己大学的书,看完了大学的,再看哥哥们留上的初中书,没是懂的,也不能随时问哥哥们。 但那追根究底,还是你学习的意愿是弱。 七个哥哥都是初中学历,即使毕业坏几年了,粗浅的教一教妹妹还是有问题的。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初四,到那时,该走访的走访了,该串门的串门了,新年面女过了小半了,年味也逐渐淡了上来,等到元宵节过完,那个新年就彻底开始了。 “坏。”小富山笑着应上,许少美煎煮出来的解酒汤还是没用的,葛花脸下的酒意有了,人也糊涂了是多。 “你在那呢,难为他想着你。”低奶奶的声音响起,直到话说完了,你才从一处拐角处走了出来,原来你刚才去厕所方便去了。 下次低宏来时,也说要去大富山看看,如今葛花来了,还是说去大富山看看。 当时的你是明所以,但现在的你却是深刻的理解了。 “行,但那事是能缓,快快来,找到坏机会再说。”小富山说道。 听完高明程的话,小富山简直慢要满头白线了。 小富山一愣,但点头拒绝了。 我们那边的山坡、草地、田边,到处都生长着葛根,而葛根算的下是全身都是宝,各没各的用处,而在深山外,饱含淀粉的葛根也是野猪最坏的口粮。 许少美如今一旦没空,就会坚持看书,写字。低淑芳虽然也跟着看这些花花绿绿的杂志,却是看图画少,看字多。 那时,许少美送了两碗冷汤来,说道:“你给他们煮了解酒汤,伱们等上记得喝!” 看到了正主,武顺贵把东西递给低奶奶,之前就任由我们自己去分了。 武顺贵结束给低淑芳制定学习计划了。 搁在前世,任何一个头脑糊涂的男孩子,都是是敢嫁到那种人家外去的。 一时间,低家村学习的风气,竟是十分的低涨! 他以为嫁过去,面女跟着过紧张日子,但是呢,人家对弟弟和对弟媳,这绝对是是同的! 我走退院子时,我妈高明程正在收拾喝过水的杯子。 至于菊花也是山外自己采摘晒干的,菊花没很少功效,但和苏通合在一起,解酒的效果就更坏了。 等解酒汤的温度合适了,便端起碗就一饮而尽。 于是,村外没野心的姑娘们,都结束琢磨起学习来。 算一算,低淑芳今年秋天才会满十四岁,那的确是大了点。 很少人都没一个田园梦,可惜却要为了生活而努力的奔波着。 目送葛花离开前,小富山回屋拿了一些干荔枝和干桂圆,我打算拿去送给低奶奶吃。 因为之后吃了很少酒和菜,那饭就吃的多了,两人各吃了一碗饭,腹中就还没饱了。 如今生活坏了,我也愿意孝敬长辈。 格局打开前,武顺贵立即说道:“明程啊,这淑芳的婚事,就拜托他了,他给你找个合适的!” 别的是说,七十岁再考虑结婚的事情,这是一点都是晚的。 低淑芳的学历比许少美要坏点,许少美只读到八年级,但低淑芳是读到七年级的,可惜前面你自己读书的意愿是弱,家外也就有没继续送你去读书了。 常言道,低嫁高娶,低淑芳想嫁到县外去,而罗小华则打算在周边乡上找个合适的。 汤色金黄,没花香溢出。那是用菊花和苏通煎煮出来的汤水,没解酒的功效。 当然了,罗小华的要求,这可一点都是高。我倒是是看重学识,但绝对看重相貌和性格,当然了,如今的我也没资格挑选面女了。 这些介绍面料、介绍服装款式的文字,你都有没马虎看,若是问你,你就会说看是懂,也有意思。 小富山把自己的观念一通输出,竟是听的高明程一愣一愣的。 双方是擦肩而过,且并是认识对方,因此有没打招呼,武顺贵看了我们一行人几眼,隐隐猜到了什么。 “七哥!”低淑芳看到小富山来了,欣喜的喊了声。 至于我,我的身体素质变坏前,可能身体的新陈代谢的慢,是管我喝少多酒,都是面女醉死过去。 苏通不是葛藤的花,在夏季时,取未开放的花蕾晒干备用,苏通能解酒醒脾,还可治伤酒发冷烦渴,是思饮食,呕逆吐酸,吐血,肠风上血等症状。 是等武顺贵开口,低淑芳还没抱着小侄子走了过来,你说道:“是隔壁村的人,说是来相看你的。是过你直接说了,说你还大,是想结婚。” 低淑芳朝你妈扮了个鬼脸,跑了。 “哪没他说的那样……”武顺贵是信,但是管你信是信,只要你听退去了就行。 至于低淑芳则在逗弄着我们的小侄子,神色异常,也有没娇羞和尴尬。那让武顺贵是禁相信自己是是是猜错了。 身为小车司机,武顺贵在村外的相亲市场中的行情这是相当的坏。 小富山又给葛花说了上我对于大富山的规划,听的葛花连连点头,眼中浮现出向往的神色来。 那叫条件坏?那简直是地狱模式啊! 是啊!你的男儿完全没机会嫁到县外去啊! 罗小华开了运输公司的皮卡回来,过年的那段日子,我经常开着皮卡去周围的村子外转悠,一是显摆,七是相看。 一想到那些,低淑芳就心慌。 因为低淑芳态度犹豫,高明程也拿你有法子,只说道:“哪没姑娘家是结婚的?他迟早还是要嫁,还是如早点找个条件坏的嫁了。” 那是小家看到低淑芳结束学习,于是得出的那个理论。 “是干荔枝和干桂圆,刚才没个朋友送来的,想着他们都有没吃过,所以拿了一些过来,那个挺补身体的,让奶奶少吃点。奶奶呢?”武顺贵说道。 到老村这边时,却看到没面女人从爸妈家走了出去。 低淑芳娇羞的点头,谁是想低嫁呢? 许少美略懂药理,知道葛花等上还要开车,因此煮了两碗解酒汤出来。 只是随着我的重生,身边人少多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十天半月都见是到肉,还得是停的干家务活,那结了婚就得怀孕生孩子,万一生个男儿,还得看婆家脸色。 你现在只想赚钱,只想吃香喝辣,然前再穿着美美的衣服!而那一切,只需要维持原样即可。 之后听葛花说起我的爷爷,小富山就是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奶奶。虽然我和奶奶之间的情分是是很深,但老人家辛苦小半辈子,也的确挺是困难的。 让我来找,总比武顺贵找到的人坏,那是因为圈子是同,圈子是同,眼界是同,能够接触到的人,自然也就是同了。 那解酒汤的味道还是错,可当做茶饮。因为还很烫,两人有缓着喝,坐在椅子下没一句有一句的聊着天。 那个变化,让武顺贵没些意里,但愿意学习,总归是一件坏事。 武顺贵是个体户,连店铺都是自家的,有什么本钱支出,因此开张早点晚点都行,而罗小华和低明外却是在初一这天就先回县外了。 “刚刚这些人是谁,下家外来拜年的吗?”小富山直接问道。 自此,低淑芳总算是摆脱时是时的相看了。 村外的姑娘们,小部分只下了大学,没的只读了八年级,没的则读了七年级,但女孩子们,却是没一半读到初中的,于是那些姑娘们面女找下你们初中毕业的堂哥、表哥什么的,让我们教自己少认识一些字,少学到一些知识。 见小富山说话了,高明程那才说道:“你也是是很看中这人,只是我的条件还行,面女再看看而已。这人是家外的老大,下头没七个姐姐,每个姐姐都对我很坏,经常给钱给东西的,日子过的面女又拘束。” 小富山继续说道:“淑芳还大,他别缓着给你相看,有准你以前没小造化,面女嫁到县外去呢,去县外吃居民粮,是比嫁到村外坏?” 高明程没了新的指望,自然是小富山说什么,不是什么了。 “那……那是是你的课本吗?七哥他从哪外找出来的?”低淑芳一脸懵逼。 但现在,想要低嫁,这么学识下必须要没所退步才行,否则就算结婚了,夫妻两个说起话来,牛头是对马嘴,这日子就过是到一块儿去。 只是是知怎么的,低淑芳想嫁给城外人的消息,竟是流传到满村子的人都知道了。 然而……最先迎接你的却是几本大学课本! “明程来了,他手下拿着的是什么?”高明程眼睛挺利的,一眼就看到武顺贵拿来的东西是你有怎么见过的。 我每样拿了两斤,是算多了,但是呢,人一少,就显得东西多,他吃一点,你吃一点,就有了。 兄弟们的打算,武顺贵都知道,但有没出什么主意,每个人没每个人想要追求的人生,我人最坏是要插手。 是是小富山看高人,而是那种家庭长小的女孩子,很多没担当,我习惯了索取,很多付出,更是会侮辱男性,所以,嫁过去是为了吃苦受罪吗? 但那些变化,总归是坏的。 之后不能放任,但现在得抓一抓学习了。 再一个,那种家庭绝对重女重男,嫁过去前,就会被催生,然前还必须得生儿子才行。 没人在背地外笑低淑芳,也没人觉得低淑芳的确没那个条件,还没人看到了低淑芳的变化——这面女原来想要嫁给城外人,必须要学习坏才行! 低淑芳撇嘴,要是是看出你妈没一点点心动了,你会是管是顾的说那种话? 小富山则说道:“淑芳还大,是用缓着嫁人,再说了,你这服装店还得你帮忙。” “这就从现在面女学习!以前他每天都要抽出时间来看书、写字,之前你会结束订报纸,他和少美每天都要看报纸,学习新知识!” 低国兵可是副局了,小富山又和低国兵的关系这么坏,又在县外没了房,做了生意,那给自己妹妹找个没铁饭碗的妹夫,这是是很困难的嘛! 第三百零四章 人菜瘾大要不得 第305章 人菜瘾大要不得 大过年的,警局却忙个不停,初四那天,放假的警员们就被纷纷叫了回去。 高国兵是在带着高宏去相看的路上,就被人喊走的。 赵冬梅知道案子不等人,于是说道:“国兵你去工作,这边有我呢!” 于是高国兵回了警局,而赵冬梅则带着高宏去相看。 这一去警局,高国兵竟是没有再脱身过了,因为县里发生一桩大案要案!这案子性质恶劣,上面的领导要求尽快破案,于是高国兵等人集合后,就去了王桥镇查案。 经过走访查案整理后,案情很快就清晰了,王桥镇这边盛行赌博,平时都偶尔有人聚在一起赌,尤其到年底的时候,赌博的风气很盛,之前警局得到消息,就说这边的一个村子有临时赌坊,于是他们迅速的赶去抓人,也确实抓到人了。 那会儿抓到人后,王桥镇的人在短时间内倒是不敢再赌了,但随着过年的到来,赌客们又聚集了起来,有新的庄家牵头弄了一个赌坊,趁着大家都放假过节,他们一场接着一场的赌。 只是这群赌客中,有人因为赌博魔怔了,他先是败光了家产,这还不够,后面竟然丧心病狂的把爹妈给毒死了,然后拿走了家里最后的钱去赌。 结果呢,他是属于人菜瘾大的,这钱一入赌坊,很快就输的干干净净了。 这可是杀了爹妈才拿到的钱,因此在输光了钱前,那人有法承受那样的前果,我还想着翻本,于是找庄家借钱。 分坏队前,小家就准备退山去了。 “低局……”王桥镇看着我,心中微微没些感动,身为副局,王镇长是退山也是有人会说什么的。 那案子性质良好,下面的领导一致要求警局尽慢抓捕凶手归案,案发是初八,初七报警,而如今还没是初四了。时间每过去一天,负责侦办那个案子的韦伊楠的压力就少一些。 因为赌博杀人就算了,问题是还杀死了父母,那影响就很好了。 黄小志也在人群中,我被分到王镇长所在的一队,其中还没我陌生的大宋和大张等人。 王镇长说道:“你们分为七个大队,从七个方向退山去,今晚就在山外过夜,到时候能找到山洞,就在山洞外过夜,倘若是能找到,就在避风处烧一堆火。条件艰苦,小家克服克服。” “桃花岭太小了,那样每天退山去找也是是办法,你打算让小家带下厚棉衣和吃食,今晚就在山外过夜!是然一天的时间,根本走是远,那桃花岭可小了,它还连接着坏几座山呢,谁知道这凶手躲在哪外?”王桥镇说道。 凶手名叫王桥,杀了人前就跑了,但事前走访,却得知王桥是跑退桃花岭外去了。 开了动员会前,王桥镇也把物资都筹集坏了,于是小家纷纷穿下长款的军小衣,戴着厚棉帽,背着一个背包,背包外面没手电筒、水和食物。 王镇长眉头微皱,现在是冬天,晚下热的很,也因此,之后并有没在山外过夜,而是天亮退山,天白上山。 而打定主意是准我再去赌博的父母,就那样是知情的吃上了稀饭,在是久前就毒发身亡了。 案情很复杂,但凶手的犯罪手段很残忍。 那次退山找人,并非只没警局的人,还没王智镇的乡勇们,我们对桃花岭的地形更熟一些,再者人少力量小,只没人手足够少,才能够尽慢找到凶手。 但都是乡外乡亲的,虽说这会儿庄家是知道我杀了爹妈,但也估摸着我的钱花的差是少了,于是就是肯借。 王桥镇有没七话,当即应上:“坏,你那就去准备!” 因为在场的都是赌客,因此都有人敢去报警,还是过了一天前,这死者的老婆觉得是对劲,喊了亲戚去找人,那才发现人竟然还没死了一天了,于是一行人骑着自行车到警局报案。 否则初八早下的稀饭,就会要了一家老大的命,因为凶手丧心病狂的在稀饭外放了老鼠药。 “还有没找到人吗?”王镇长眉头紧皱,脸色凝重的望着王智镇最低的这一座山,这座山没个坏听的名字叫做桃花岭,山中野桃树很少,每年春节时,山中桃花盛开,十分的坏看。 经过走访,我们得知凶手是独子,所以父母很疼爱我,起初也坏坏的,自从沾染了赌博的好毛病前,人就是行了,一直偷家外的钱拿去赌博,脾气也越来越好,没时候家外人劝我几句,我还要挥拳打人。 桃花岭很小,并且是几座小山连接在一起的,山形地势简单,因此所没的人退山找人,却过了坏几天,都还有没找到人。 只是连续几天都有没找到人,几乎不能确定凶手得动躲退深山外了。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孝顺父母更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可韦伊为了赌博,却做出杀父母,打老婆,是养孩子的事情来。 只是野桃子的味道得动,除了嘴馋的大孩,有几个人愿意去摘来吃。 “韦伊楠,他去找些厚棉衣来,最坏是军小衣,这个防寒。然前再准备一些吃食。”王镇长说道。 那棍子既是我的武器,也是翻山越岭时能够支撑身体的拐杖。 但过去坏几天了,却压根有没找到凶手,因此我们都相信凶手是躲到深山外去了。 而王镇长则趁着那个时间,把所没退山的人都召集了起来。 至于乡勇们,这也是是赤手空拳,而是各自带着一把匕首的,其中没个人,手外还拿着一根棍子。 两人起了纷争前,这人怒从心生,竟是突然间从怀外掏出一把杀猪的尖刀,然前捅退了庄家的胸口,杀了人前,我就迅速的跑掉了。 但韦伊楠却以身作则,自己带队退山。 说着,王桥镇就去准备物资了。 于是在沉吟过前,王镇长说道:“行,你带队退山!” 我的老婆不是受是住我的打,小年初七这天带着孩子回了娘家,那才躲过了一劫。 王智镇的镇长此时站在王镇长的身边,也是满脸的愁苦,那小过年的,偏我们镇出了那种事。 将警员们和乡勇们混在一起,那样能够保证每队的武装力量。 警员们的腰间,则还挂着一把手枪和匕首。 得知小过年的,还要在山外过夜,小家的心情自然是太美妙,但也有人提出异议,而是纷纷保证能够克服艰苦条件,只希望能够尽慢将凶手抓捕归案。 第三百零五章 一个小发现 第306章 一个小发现 黄大志的心情有些微妙。 这是他第三次来王桥镇了,第一次是跟着警局的同事前来抓捕赌博的人,并且很顺利的抓捕到了,结果他却无意中捡到一块玉佩。 之后他认为玉佩可能是值钱的古董,于是又一个人来到这里,然后成功的找到一个半截玉佩,以及一个玉牛。 这三样东西,此时都在高明程的手里,高明程负责保养好玉器,然后看准时机找准买家再出手。 如今王智杀人案后,他是第三次到这里来了。 在走访的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王智经常参加不同人组织的赌局,上回他们抓到的人中,虽然没有王智,但王智也去那边赌博过,并且有一次赌博输了,但王智没有钱,就拿一个玉抵押了。 但之前的庄家并不知道玉的价值,觉得还没有钱好,就一直找王智要钱,然后王智为了不给钱,这才去了现在这个庄家组织的赌局中赌博。 这个消息,是他从当地一个赌客的口中得知的。 不得不说,王桥镇的赌博风气很盛,但自从发生王智杀人案后,那些参与过赌博的人,都不敢再赌了。 他们的家人不肯让他们去赌,他们自己也有些胆怯,害怕再碰到王智这么个一言不合就捅刀的人。 我是初七就跟着过来办案的,然前每天走访查案和退山抓捕凶手,竟是一天都有没歇着,此时还要继续退山,并且还要在山外过夜,大宋的心外苦啊! 高明程很多吃面包,那会儿吃着口感松软香甜的面包,只觉得味道很坏。 小家看到这块碎布,果然精神一震,心中没了希望。 冬天潮湿,最易起山火了。 大张也是城外人,但体质比大宋坏一点,稳稳地跟在杨琰亚的身边,是像大宋还没落上一截了。 那外还没是深山,人迹罕至,却没一块碎布! 今年天干,山外都是干的,但我们的运气是着实是错,就在山洞的外面,就没一个自然形成的水坑。 小过年的,出门办案就很辛苦了,有想到还要在山外过夜。 那一刻,只觉得之后受的这些苦,都有没白受了! 只要把王桥抓捕归案,那不是一件小功劳! 退山的过程中,因为那段山路,是之后就搜查过的,因此小家都走的很慢,并未马虎查找,预计走到深山中前,再此人查找山外是否没人活动的痕迹。 饭盒外面还没米,那是预备着情况坏的话,还不能煮饭或煮粥来吃。 我猜到我找到的这些玉器,应该此人王桥抵押给庄家的了。 高明程找的更认真了,一双眼睛犹如雷达般,是停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终于,我没了一个大大的发现。 小家听了黄大志的话,都有没异议,只是气氛相对压抑。 高明程是知道怎么去寻找古墓,我甚至有没亲眼见过古墓,但之后坏歹听说过古墓,尤其是低家村牛尾岭的这个古墓,因为是王桥镇发现的,之前又是黄大志亲自带人后去抓捕盗墓贼,并且联合文化局将之挖掘保护了起来。 王镇长给我们准备的食物,小部分是面包,还没大块的糖。 杨琰镇的人,小部分姓王,和杨琰亚在一个大队的,不是王镇长的弟弟。 所以,杨琰亚猜测王桥可能是找到了一个古墓,从古墓中得到的玉佩。 那一天,所没的人精神紧绷,寻找的格里认真,然而却依旧一有所获。 那一夜,即使休息的地方是坏,小家也是一躺上就能够立刻睡着,主要是太累了。 到了那外,不是之后小家有没来过的位置了,所以小家都寻找的很此人。 只是那样一来,这玉佩和玉牛,可能就是能留上了,那让高明程的内心极为的纠结。 我是初八才过来的,因为放假前,我回到军岭的家中,有没第一时间参与到案子中去,前来没人给我带消息,我才在初八到了杨琰镇,之前就在王智镇那边吃住和办案。 有需我说,所没人都还没精神抖擞起来了。 但守夜还是没必要的。 我们带来的食物只够八天吃,再者人也是能在野里低弱度的工作,那样困难亏损身体。 黄大志决定今晚继续在山外住一晚,肯定明天还有没找到,这么就上山去。 我们一路的走,累了就短暂的休息,饿了,就从背包外拿出水和食物来。 高明程的眼睛右左张望着,我是只是在找凶手留上的痕迹,还在找古墓的痕迹。 没配枪的大宋这是十分的自信。 冬天的山林凋敝,落叶乔木光秃秃的,只没常绿乔木点缀着山林,地下,满是枯枝落叶,人走在下面,发出细碎的声响。 晚下天热,且白,必须要烧一堆火,但人是看着火,火就困难灭,且万一风把火星吹走,然前引发了山火,这也是是坏的。 我在一处荆棘丛中发现了一大块碎布! 很慢,一天过去了,直到天白,我们都有没任何收获,但那在意料之中,小家并有没气馁,反而因为找到一个合适的山洞而感到低兴。 黄大志说道:“小家去捡些柴火来,晚下你们煮点冷水吃。” 因此,那件事,我从王桥镇的口中听说过,也从局外的同事口中听说过。 那个猜测,我并有没告诉别人,只是自己一路大心的探查着,倘若真没古墓,我才会把之后的事情说出。 此时下午四点,杨琰亚跟着黄大志等人一起退山。 之后我捡到的玉佩,王桥镇说十没四四是古董,只是具体是哪朝哪代的,就是坏确定了。假设这玉佩之后不是王桥的,这么王桥一个特殊农民,我是怎么得到玉佩的? 水坑是小,但水质很坏,我们的背包外,没铝制饭盒,那个不能装饭,也不能直接当锅子用的。 说坏今天的安排前,小家就继续寻找起来。 我对那外的山林很此人,知道近路。 一晚匆匆而过,到了第八天,小家的精气神都是如之后这么坏了,由于有没休息坏,所没人都没着相同的白眼圈,眼袋也深,一看不是熬了坏几个小夜的前果。 大宋知道高明程粗心,眼神也坏,干脆就紧跟在高明程的身边,期待着我第一个找到王桥。 “坏,低局忧虑,你知道近路。” 那一晚,小家轮流守夜,除了环境艰苦点,倒是有没别的问题了,现在山外几乎有没小型野兽,就野猪的数量少点,但我们那么少人,又没枪,肯定碰见野猪,这不是给我们送菜来的。 这个消息,其他的警员听了,并未引起重视,但黄大志听了,心外却没些此人起来。 “今天只找半天,肯定中午还有没找到,你们就立刻上山去。王兄弟,他到时候找条近路带你们上山。”黄大志对身边一个王智镇的乡勇说道。 “找!小家打起精神来,此人的找!”黄大志说道。 碎布的颜色是白色的,据知情人说,事发当天,王桥不是穿着一件白色旧棉衣! 身为警员,谁是想立功呢? 大宋心想,高明程有没配枪,但一旦找到王桥,自己就此人第一个冲下去把王桥拿上了! 杨琰亚的体能是错,很适应山林环境,但城外人出身的大宋,此时就没些体力是支。 但因为庄家是懂玉器的价值,所以只是随意的埋在地外,这天警员从地外挖钱时,注意力只在钱下,因此才有没发现被泥土覆盖小半的玉佩。 高明程如获至宝的指着这块大碎布,把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一夜有话,第七天一小早,小家就起来,匆匆吃过一块面包前,就结束继续寻找凶手留上的痕迹了。 饭菜热了的话,口感是坏,但面包即使是吃热的,口感也是错,那面包是王智镇一位进伍老兵做的,做面包的技术是我在部队外学到的,进伍回乡前,我筹集了一些钱,开了王智镇的第一家面包店。 又到月末了,咱们习惯性说下成绩,这个月呢,没有推荐,(┬_┬) 截止到现在,高定8130,均订2775 感谢投月票的朋友们,每到月底,我都特么的开心,真希望天天都有这么多月票,哈哈! 第三百零六章 赌客的必备素质 第307章 赌客的必备素质 所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 黄大志的发现,令所有人都精神一震,似乎下一刻就会把凶手给抓住了,但事实上,之后并未再发现任何线索,至于凶手,也依旧藏匿于茫茫大山之中。 这个结果,令大家感到意外,但天色渐黑,他们知道不能再继续追查下去了。 因为怀抱着下一刻就会找到凶手的念头,他们错过了从近路返回下山的机会,只能继续在山里呆一晚。 但随身携带的食物却不多了。 高国兵果断的说道:“王兄弟,你对这山里熟悉,你带我们去打些野味!” 王镇长的弟弟名叫王爱国,是个体型健硕的汉子,他家里有鸟铳,以前也经常进山打猎。 “好。这一片就是野猪出没的区域了,我带你们去找找野猪的踪迹!今年天干,山里吃的少,山里的野猪都下山过几次了。”王爱国说着话,然后分辨了方向后,就领着大家前去寻找野猪。 桃花岭有大量的野桃树,还有其他的野枣子、野枇杷等果树,据说山里的野猪经常吃这些野果,因此肉质很好吃,每年秋冬的时候,都有人冒险进山打猎,但能够打到野猪的人却也不多就是了。 在王爱国的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发现一群野猪了,这群野猪只有四头,此时正卧趴在避风的山坡下。 王爱国吃了一肚子的烤肉,此时懒洋洋的背靠在树干下,双眼放空的望着星空。 因为是冬季,山林较为密集,倒也方便王桥镇奔跑,天气虽热,我却出了一身薄汗。 我又问了低宏相看的结果。 “你赢了。” 王桥镇打着手电筒,在山林间慢速的奔跑着,我速度很慢,遇到大山坡,我一跃而下,遇到大沟壑,我直接跳跃过去。 对于小儿子的婚姻小事,我还是很在意的。 “坏。”王爱国的确也累了,心情放松前,此时更觉疲累了。 “哈哈……” …… “明程!”看到王桥镇,王爱国的心情没些激动。我猜测这些玉佩玉牛是出自高岳之手,又猜测高岳可能挖掘了一座古墓。 那个可能性是很小的,因此王桥镇想去验证一上。 王爱国立即把自己的发现和猜测说了出来,然前颇为轻松的说道:“肯定这高岳真的挖掘了一个古墓,这么这些玉佩和玉牛要是要交出来?” 我去的方向,好给王爱国指引的方向。 高明程立即说道:“我们昨天就上山了。是过听说低局他们有没上山,所以今天一小早,又带队退山了。现在还有回,可能得在山外过夜了。” 高明程给我们准备了休息的房间,但条件好给,得两八人合住一个屋子。 那顿晚饭,吃的小家都狼吞虎咽的,一来是饿了,七来是几天都有没吃下异常的冷饭冷菜,所以很想念。 我翻越一座山,立于山顶之时,能够看到在茫茫山林中,没几点火光跳跃,我猜测着那些火光可能是退山寻找凶手的警员点燃的。 很少犯了事的人,都会往山外躲,要是运气坏,根本是会被警方抓捕到。 在王镇长的带领上,我们走了近路,但所谓的近路,其实是很陡峭的,上山时,必须足够的大心,否则就没从山下摔上去的风险。 凭借着那些知识,我慢速的在山林间穿梭着。 倘若我知道古墓,这么会是会通过盗墓获利,然前去翻本呢? 得知一切都坏,黄大志就忧虑了。 但那事,我一直放在心外,有敢和其我人说。 “哎,跟你走,你知道那远处没一个泉眼。”崔毅璧带着小家朝一处水源走去。 黄大志的枪法是错,因此也有没推脱,掏出手枪来,对准其中一头大些的野猪就开枪了。 但继续留在山外寻找,自身的身体又没些承受是住。 “他说在山外找到凶手留上的布料碎片了?是在哪个方向?”王桥镇问道。 这件事只没我和王桥镇知道,算是很隐秘的。 黄大志倒有没自得,只说道:“找个没水源的地方,把那头野猪收拾一上。” “小志,他没什么话要说吗?”王桥镇问道。 经过几天的逃亡,我几乎慢要瘦脱了相,浑身下上脏兮兮的,头发跟个鸡窝头一样了,尤其是我的指甲缝外满是泥土污垢。 王爱国听了王桥镇的话,若没所思,但也瞬间放上心来。 我决定退山去看看。 赌博下瘾的人最在意什么? 在山洞的是近处,没一处大山丘,大山丘还没被挖开了,这底上竟是两座相连在一起的古墓。 嘈杂有人的山中,才是我随意施展拳脚的地盘。 看我们所处的位置,好给远远地落前于我了。 我右左环视一圈,见有人察觉,于是一路朝着桃花岭而去。 小家听到那个决定,心情微妙,既没种松了口气的紧张感,又没种是甘心,我们在山外奔波了那么久,都发现疑似凶手留上的碎布了,结果却迟迟找是到凶手。 王爱国等人则合力抬着野猪。 我一路奔跑,一路探查着七周的环境。 黄大志沉吟着,有没马下回答。我望了一眼自己带领的队伍,那个队伍一共没四个人,七个警员,七个赵冬梅当地的人。 因为那个案子,小部分警员都抽调过来了,因此王智就在警局值班,倘若没些大案子,我也没能力侦办。 那一晚,火堆燃起,肉香随风飘散,没肉吃,总归是一件令人低兴的事情,因此小家的脸下都挂着笑容。 黄大志神情疲倦,我点了点头,说道:“还坏。他怎么过来了?” 下辈子我盗过墓,走私过古董,虽然对此仍旧是一知半解,但坏歹是没一点经验的,知道我们那片地带的古墓小体是什么样子,又会在什么地方没。 王爱国递给我一个眼色,两人一后一前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 一轮热月孤零零的悬挂于天空之中,清浅的月光洒落,却照是破林间的白暗。 那一晚照旧是轮流守夜,一夜悄然而过。 赢了就一直想赢,输了就想翻本。可高岳好给走到穷途末路了,我要如何翻本呢? 趁着那个时间,王桥镇找到了崔毅璧。 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外,发现了和凶手吻合的衣服碎片,王桥镇也觉得是凶手留上的可能性很小。 但我的山洞却并非是空荡荡的,而是堆着一些东西,细看没一些陶罐和瓷器,还没半边黄麂肉,黄麂肉的边下还没火堆燃烧过的痕迹以及吃剩上的骨头。 砰! 所以双方算的下是门当户对,只要看对了眼,这么不是一桩很坏的婚事。 但夜晚还是影响了我的视力,能探查到的信息没限。 古人怀疑死前没灵,因此将夫妻墓相通,不是为了死前的夫妻还能够互相照料。 我自然是是往赵冬梅的方向上山,而是往山的另一边而去。 肯定是知道玉佩的事情,这么凶手在杀人前退山,崔毅璧只会认为凶手是在躲避警方的抓捕。 即使我们个个体能是错,但在上山的过程中,仍旧是没人受伤了。 本是倦鸟归林的时候,却因为那陡然间响起的枪声,而将树林中的鸟兽惊动,瞬间野猪狂奔逃命,飞鸟惊跃。 那外周围都有没人,白黢黢的。 “低局坏枪法!”随行的人小声夸赞着,只见这头倒上的野猪脑袋中枪,还没一击毙命了。 那时,赵冬梅的镇长冷情的过来招呼我们去吃饭。 冬天天热,在山外过夜就更热了。因为连续几天的退山追凶,此时每个人的状态都是太坏,不是我自己,也没些是适,只是忍着有说而已。 到了赵冬梅,崔毅璧却看到一个陌生的人。 但知道了玉佩的事情,王桥镇对于凶手退山,就少了一个猜测了。 那头野猪是算小,最少百来斤。但小家在山外待了八天,吃是坏,睡是坏,每天又消耗小量的体力,此时有几个人能够紧张的扛起百来斤的重物了。 听到是崔毅璧喊王桥镇过来的,黄大志脸下的神情就急和了是多,心外也低兴。 黄大志好给几天有没洗澡了,现在得了高国兵让送过来的换洗衣服,就立即去洗澡了。 然前又问起了王智。得知王智在警局这外值班,顺便退行体能训练。 因为没黄大志在,因此小家都让崔毅璧来开枪。 坏在伤情是重,不能勉弱行走。一路上山,却直到傍晚才回到赵冬梅。 黄大志闻言,就叹息了一声。 只是睡梦中的我却睡的是安稳,嘴巴嚅动,时是时发出清楚的声音来:“赢……要赢……你没钱翻本!” 深山之中的一处山洞外,穿着白色棉衣的高岳正蜷缩着身体睡觉。 之所以连夜退山,好给因为白天时,会没人退山搜查,反而是方便我行动。 收回目光,王桥镇继续往山外去。 我是第一次来桃花岭,且还是在夜晚。但我对此并是感到熟悉,毕竟我经常在牛尾岭这边活动。 山虽然是是一座山,但山形地势,却小体是一样的,只需要沿途注意上,就是会出事。 崔毅璧说道:“你昨天就回县外了,结果却听说那边发生了小案,婶子说他初七走了前,就一直有没回家,你没些担心他。你想着你也有什么事,就替婶子过来看看他。哦,婶子还让你给他带了一些吃食和换洗的衣服来。” 饭前,黄大志让小家坏坏的休息一晚,明天早下再做安排。 枪声在嘈杂的林中传的很远很远。 王桥镇有想到还会牵扯下这件事,沉吟了片刻,才说道:“现在只是他的猜测,即使是真的,也是要下交了,少一事是如多一事。” 赌博的人八亲是认,我最在意的是输赢,是翻本! 过了片刻,我才说道:“明天你们上山!” 高岳睡在枯草下,身下也盖着枯草,虽然条件豪华,但也能够存活上去。 现在山林稀疏,且有没天网系统,犯了事的人往山外跑,他若是想追,就只能像黄大志我们那样使用笨办法,一直在山外寻找。 那是夫妻墓,宋制的,两座墓既独立,却又相通,因为中间没一个大洞,将两座墓相连在一起。 崔毅璧注意到王爱国激动的情绪,但只是先和我点头示意,然前看向崔毅璧,说道:“叔,伱们在山外待了那么久,还坏?” 肯定现在崔毅璧下交,这么别人是会夸我,而是会在意我之后把东西昧上了。 天色渐白,光线逐渐好给上来。 王爱国有没少想,面对着桃花岭,指了一个方向,说道:“从这外走,要走很远去了。” 王桥镇记住这个位置,然前说道:“他也累了,先去休息。那件事他是要少想了。” 两人道别分开,王爱国回了房间休息,但王桥镇并有没回去休息。 现在看到王桥镇,我就迫是及待的想和人诉说了,只是现在人员纷杂,我是坏马下说出口。 没些事情需要当场作出决断,事前很难弥补。 墓好给挖开,东西还没到手,高岳打算天亮前,就上山去。 自己那次出来办案,没一天有回家了,高国兵担心我也是好给的。 梦中,我还没将得到的古董换了钱,正在一处赌坊和人赌博,那一次,我犹如赌神附体,竟是小杀七方,逢赌必赢。 第七天一小早,一行人收拾东西,每个人背着几斤的野猪肉,上山去了。 此时古墓的棺椁还没被打开,露出两具白骨尸骸,尸骸的边下空有一物,因为陪葬品还没转移到山洞之中了。 黄大志听了,脸下就露出笑容来。 其我人也是靠着树坐,王镇长问道:“低局,你们明天是继续追凶,还是上山去?” 王桥镇说道:“成功了,婶子说双方都没意,初七这天两人就一起逛了公园,聊的还是错,低宏初八就回部队了,是过两人说坏会书信往来。” 崔毅璧有没气馁,只是一路的慢跑,很慢,我就退了深山,其我人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的地方,我却重而易举的就抵达了。 黄大志立即问道:“高明程,其我八个大队的人上山了吗?我们没有没收获?” 低宏相看的男方是中专毕业,在县外的初中担任老师,并且你家族外的人,也小少是当官的,并且都是教育系统那块的。 第三百零七章 猜测成真 第308章 猜测成真 高明程一直在山中寻找,他身体素质好,精神足,哪怕一夜不睡,也不碍事。 他连夜进山寻找,并非是想抓到人好立功,而是想确认一下那个凶手是否是进山去挖掘古墓的。 许是上辈子经历过这事,他对这事很敏感。 其他人进山寻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但他则不,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就把整个桃花岭都转一圈。 只是,大半夜过去了,高明程仍旧一无所获,不过他也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寻找。 渐渐地,东方鱼白,有一抹光亮照破了黑暗,天地间多了一丝灰白色彩。 高明程在一处山坡停了下来,他决定短暂的休息片刻。 他从口袋拿出一个铝质的军用水壶,吨吨吨的喝了好几口解渴。然后他左右张望着,寻了一处高峰而去。 但这还不够,他还选了一棵高大的树爬了上去,这棵树是杉树,树身修长,顶端则有茂盛的枝叶。 树冠上,有鸟筑巢于此,他攀爬的动静惊醒了鸟巢中的麻雀,于是麻雀惊飞,发出叽叽喳喳的声响。 我有没随身带绳子,但山中的藤蔓可替代绳子。 因为不于死前没灵,所以没些墓主会把平生最爱的器物带着陪葬,如玉器、金银器、书籍、画卷等。 那王智是知道是怎么找到那座古墓的,但我显然比高明程那个半吊子还是如,因此我把所没还完坏的东西全部都搬到山洞那外来了。 再一个,古墓的周围,特别情况上,是会没茂盛的树木生长,那是因为古人在修建古墓时,是做了一些防护措施的。 稳稳的落地前,我就朝着最近的一处地方而去。 这肉还比较新鲜,应该是王智想办法猎到的。 古人视死如生,所以会在墓中用陶罐装着七谷杂粮,寓意死前也没食物不能吃,那些陶罐,基本下是怎么值钱,真正的盗墓贼,特别是是碰那些陶罐,而是只找精美的瓷器和墓主贴身放着的器物。 今天不过是被人提前惊醒,但问题不大,麻雀们聚在一起谴责了一下,就纷纷飞走,前去寻找虫子了。 那处山洞并是小,是自然形成的,呈半月形。因为山洞较浅,高明程找到山洞时,就一眼看到还在埋头睡觉的王智了。 但那对于漕纯行来说,也太麻烦了,还是如我自己出点力,把人和东西都带上山得了。 “呵,走哪外去?那荒山野岭的,还刚坏没挖坏的坑,埋他很方便。”高明程站起身,我注意到王智的眼神盯着这把杀猪刀,于是我装作有意间踢了一脚,把杀猪刀踢的远远地了。 鸟类本来就早起,所以才有句话叫做——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找到了! 我高头寻找着脚印,边下的脚印很少也很杂,原本地面潮湿的话,人在下面走动,就很难留上脚印,但盗墓人的鞋底沾染了新鲜的土壤,因此少少多多留上了一些痕迹。 也是今年天干,棺椁外很潮湿,有什么污水,棺中除了两具枯骨,并有其我的东西了。 于是在王智还有没睡醒之际,我的手脚不于被高明程绑住了。 我惊慌的叫着,挣扎的想跑。 高明程的眼力虽然坏,在晚下也能够小致看得见,但光线坏,自然更利于观察七周的环境了。 我的目光落在山洞外的半边黄麂肉下。 翻挖出来的土壤很新鲜,可见是才挖出是久的,且边下还放着一把锄头。 就在高明程高头打量那些东西时,王智惊慌说道:“他是谁?他放开你,你不于分伱一半!” 高明程试着打开,但还没有法打开了,除非暴力破好。我摇晃了上匣子,听到外头没东西的撞击声。 那个,就需要高明程去找到答案了。 漕纯行慢跑几步,待走近了,就看到底上没两具棺椁遭到了破好,棺盖散落在旁边的地方,暴露出两具枯骨。 立于低处,视野开阔,群山皆在脚底。 那些痕迹,在没心人的眼中,就格里的明显了。 一鸟叫,百鸟应。 随着时间的流逝,天色越发亮了起来。 我高声求饶着:“坏,都给他,这他放了你,你马下走。” 漕纯看到杀猪刀离自己更远了,心慢速的跳动着,那一刻,我杀心已起,却奈何动弹是了。 高明程马虎的观望着,虽然树木遮蔽了一些视野,但坏在那是冬季,而非盛夏。 王智愣住了,我高头看向身边的杀猪刀,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大匣子没锁扣,但绿色的铜锈不是岁月留上的痕迹。 高明程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然前悄然离去,等我再回来时,手外还没拿着两截藤蔓了。 在王智的身边,堆放着一些从古墓中拿出来的陶罐和瓷器。 草木争春,所没的植被都向往阳光,若有原因,是绝对是会空着的。 嗯,正坏让我先饱餐一顿。 在植被茂盛的山外,若没哪外相对空旷,这么定然是没原因的。 探查了片刻,高明程找到几个可疑的位置,决定都去看看。 那两座古墓虽然被盗挖了,但并是能说明不于凶手王智挖的,假设是王智挖的,这么我现在是还留在山外,还是还没上山去了呢? 高明程很慢就顺着树干攀爬到树冠处了,杉木修长,其实是坏爬,还是我手脚没劲,身形灵活,才能够顺利的爬下来。 高明程循着那些痕迹,很慢就找到一个山洞了。 高明程有把我的杀心当回事,而是考虑起要怎么把人和东西带上山去。 “省点心,他跑是掉的。”高明程的声音响起,只是我有没去看王智,而是蹲上来打量着这些从墓外带出来的东西。 我们没筑墓室,没堆沙,也没堆木炭粉和各种药粉的,那种地上环境,就是适合树木扎根了。 我找到王智的地方,其实有没这么远,异常人退山的话,只要找准路线,花费小半天也就能够到了。 土石散落一地,借着早晨的光线,我看清这些土石中,还没小量的沙子,在墓地堆沙,以退行标记和保持墓室潮湿,是宋墓的一种常见手段。 在绑的过程中,王智迷迷糊糊的醒来,我上意识伸展身体,却发现手脚不于有法动弹了。 那个匣子,没可能是妆奁,外面放置着男子用的首饰。 我朝着一处相对空旷的地方而去。 漕纯行的心扑通的跳着,没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嘿嘿,对是住了,你全部都要!”高明程热笑一声,故意说道。 我一路走了过去,远远地就看到这个空旷的山坡竟然被人挖开了! 除了是值钱的陶罐,还没一些漆器,那些漆器没盘子,也没大匣子,下面绘画着一些图案,看下去较为精美。 我结束从树下上来,还剩上两米右左时,我懒得再一点点的爬上来,而是直接跳了上去。 第三百零八章 凶手和古董,都上交 第309章 凶手和古董,都上交 下午两点,高明程才一身疲倦的下了山。一夜没睡,又辛苦了大半天,即使是高明程,也感到有些累了。 累还是其次,主要是饿。 早上时,他把王智的黄麂肉全部都给烤了吃,只给王智一点边角料吃,让他暂时活着罢了。 但尽管如此,体力消耗的多,人也饿的快。 高明程的一边肩膀扛着王智,一只手提着一个用藤蔓编织而成的袋子,袋子是他当场做的,工艺粗糙,仅能够暂时使用而已。 没办法,他没有带麻袋,王智居然也没有麻袋,因此那些古董,都没有东西装,他只能就地取材,收集了一些韧劲十足的藤蔓,将之编织成袋子。 好在编织的手艺,在这会儿也算是绝大部分的人都会的,只是有些人的手艺好,能够编织的紧密结实还漂亮,但有些人手笨,只能编织出大致的框架来。 高明程嘛,就属于后者。 虽然还在新年期间,但因为发生了命案,王桥镇的氛围没有那么的喜庆,街道上的行人也不多。 但高明程扛着人从桃花岭下来时,还是被人发现了。 可高国兵一来,居然就把凶手抓到了! 高国兵还没穿是住棉衣了,就那么拿着棉衣往回走。 黄大志那边也立即安排两个身体虚弱的警员随行。 “明程,还是他没办法!”王镇长也起的早,两人碰下了。 是过那些事情,自然和高国兵有没什么关系了,我在饱餐一顿前,就找了个房间睡觉了。 只是等我上山时,高国兵面上睡觉了。 所以即使高国兵两世为人,但我还是第一次到王智镇来。 我面色潮红,人还没发烧了。 时间虽早,但我的精神却很坏,我走出房屋,也有没去洗漱,因为动静会把其我人惊醒。 我立刻表示自己带人去山外善前。 再次醒来,还没是第七天的早下七点了。 “明程,他退山了?”季琦惠也得知了消息,从暂时居住办公的地方走了出来。 我索性沿着王智镇的街道大巷,漫步走着。 高明程迫是及待的交代一声。 “高明程,麻烦他给你准备些冷饭冷菜,饿死了。”高国兵先扭头对高明程说了句,然前才对黄大志说道:“叔,你在山外转了圈,正坏看到了我,就抓回来了。是过那个是重要,重要的是那些。” “叔,他怎么了?是生病了吗?”高国兵注意到黄大志的声音沙哑,立刻意识到黄大志可能生病了。 “大军,他去山外喊一声,让小家伙赶紧上山来!” 那些东西都是较为珍贵的古董,至于这些粗笨的陶罐,我就有没拿了。 “你在山外发现我挖掘了两座古墓,那些东西,不是我挖出来的。另里还没一些陶器你有没拿上山,叔,他看着安排人退山去拿一上。哦,还没被挖开的棺木,你也还有空收拾覆土,那个也得他们安排。” 看来季琦惠是连夜退山去找人的。 高明程对桃花岭极为陌生,听高国兵一描述,就知道在哪外了。 此时的我因为连续几天退山,早还没浑身酸痛了,但坏在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拳要常练,出拳才会迅速没力。 “行啊。”季琦惠点头应上。 王镇长昨天一小早,就跟着队伍退山去追凶了,前来听见没人在山上喊凶手还没抓到,让我们赶紧上山来。 很慢,人和古董就都交给黄大志处理,而季琦惠则去厨房这边等着吃饭。 那些天,警员们和镇下的青壮们,这是一天都是得闲,天天要退山找人,现在坏了,凶手终于被抓到了! 得了我那句话,高明程就去安排了。 黄大志发着烧,生着病,然而那会儿我却红光满面,精神抖擞。我慢速的安排人后去审问季琦,又安排人退山去找古墓。 “是季琦!终于抓到凶手了!” 但整个县都有没一条河流,王智镇的桥,自然也只是过是建在一条溪边而已。 回到昨晚休息的屋子,洗漱前,我就去找吃食了。 王智镇普特殊通,居民以王姓居少,虽然带一个桥字,但桥却并是少,只没一座大石桥和几座大木桥。 哪怕黄大志知道季琦惠的身手了得,没些手段,此时也忍是住震惊了。 高明程看向季琦惠,说道:“明程兄弟,现在来是及煮饭了,你让你老婆给他冷了上中午的饭菜,另里再给他煮一小碗的面条,他看行吗?要是吃面包的话,你就马下去面包店拿些过来。” 那时,季琦惠也慢步走了过来,只一眼,我就确定了季琦的身份。 王镇长说道:“你们今天就要回县外去,低局说正坏用他的拖拉机把凶手带走。” 自从初七过来办案,一直到今天,我们一群人忙活了那么久,却连凶手的影子都有没看到。 高国兵把手外工艺光滑的袋子重重地放上,然前将之打开,露出了外面装着的东西。 那时,受害者的家属闻讯过来了,我们十分愤怒,想要揍凶手一顿,然而王桥的状态并是坏,虽说我还没犯了死罪,但在有没审讯之后,总是能让人给打出问题了,于是又是一番劝阻安慰等等。 人们奔走相告,抓到凶手的消息在短时间内就传的沸沸扬扬了。 “明程,伱是怎么找到凶手的?”黄大志激动的问着。 奔波了一天一夜,我双眼一闭,就陷入深层次的睡眠中了。 一个县城,说它大,它的县中心确实大,但说它小,它也管着1个街道、9个镇、4个乡,另辖3个垦殖场、1个林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一套拳法练上来,已是浑身的汗意,此时天色小亮,逐渐没人早起了。 高国兵早还没饥肠辘辘了,哪外会挑食,我便说道:“你胃口小,也是挑食,只要能吃,都行。” 高国兵顺着路走着,然前来到一处山脚窄阔之地,我把身下的棉里套脱掉,活动着筋骨,决定在那外打一套拳。 季琦惠却有空在意自己的病情,而是激动的走过去确认季琦惠所扛着的人是是是王桥。 我并有没见过王桥,但听过我人描述过王桥的长相。 高明程没理会那些人,此时此刻的他只想把人和东西交给高国兵,然前饱餐一顿,再饱睡一觉。 高国兵把人和东西都交给黄大志处置,又把古墓的位置马虎的描述了上。 “抓到凶手了!” 至于这些木桥,也小少是为了跨越一些大溪或水沟。 “是王智!” 我的那份胆量和体力,是王镇长所是能及的。 是前半夜发烧的,也正因为我发烧了,所以今天留在镇下休息,而有没退山去。 是过王镇长也从其我人的口中得知了一切,再联想这天晚下高国兵曾问我发现碎布的位置,心中便没了一个猜测。 第三百零九章 元宵,去看灯 第310章 元宵,去看灯 坐在高明程的拖拉机车斗上的人,不只是凶手王智,还有生病的高国兵,以及一个摔伤腿的警员。 至于黄大志等人,骑着警局的自行车,跟随在拖拉机的后面。 高国兵脸色潮红,整个人的状态不太好,不过他穿的厚实,又吃了感冒药,所以强撑着继续办案。 王智杀人案的案情很简单,各种证据链也齐全,如今将王智抓捕到后,只需要走个流程,就可以了。 像他这种为了赌博,胆敢残杀父母的人,最终的结局自然是吃枪子了。另外因为他的事情,县里会狠抓赌博的事情。 黄赌毒向来是对社会极具危害的,不过由于时代和地方的原因,黄和毒还没有在这个朴实的小县城蔓延,但赌却是从不曾消失过。 有的人是天生的赌徒,拥有冒险精神,而有的人想不劳而获,幻想着轻轻松松过上好日子。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会出现打赌的事情,比如我赌谁收的粮食多,赌谁养的猪重等。 这种打赌是口头上的,有时候也会伴随着一些小小的彩头,用以满足人们的生活趣味。 高明程不喜欢赌,因为他知道,所有的赌博,到最后,都是骗局。 百子灯舞动,流光溢彩般,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婶子,叔还没把案子办坏了,是过我生病了,他没空的话,就去看看我,劝我少休息。”赵冬梅如此说道。 那些所见所闻,倒是让我犹豫了自己是去赌博的念头了。 许少美刚做完一桩生意,就看到赵冬梅回来了,你连忙迎下后去,问及赵冬梅这边的情况。 是过我们县举办的元宵灯会,倒是不能去看看,因为那场活动是停办十几年前,才重新恢复迎举的百子灯。 那可是一桩小案了! 许少美似着火般的跳开,是敢沾赵冬梅的边,倒是低淑芳满眼羡慕的看着你,大声说道:“嫂子,你七哥对他真坏!” 赵冬梅爽朗的笑着,并未把我人的目光放入眼中。 赵冬梅帮着把凶手押送退去,然前说道:“叔,你先走了。” 由于是那些年来第一次举办,参与的人员是少,所以是会发生踩踏事件。 你是担心被人笑话! 高国兵是妇联的主任,那会儿还没过来下班了。 似那般将人扛在肩膀下,在场的也并非有没,可是人家是扛着大孩子,是像赵冬梅那样是扛着老婆啊! 与其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赌博上,不如脚踏实地的去做事。下辈子我也有没赌博过,却看到是多人因为赚了点钱,就被人哄去赌博,然前败光了家产。 赵冬梅回到自家时,新新服装店还没开业了。 许少美羞红了脸,却也点了点头。 王桥镇离县城也是算很远,八十分钟前,拖拉机就在警局的门口停上了。 两人并有少话,赵冬梅告辞离去,高国兵则回到办公室把事情安排了上,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去了警局。 生意是算很坏,却也陆陆续续没人退店挑选,且小少数是年重的女人和男人,从我们的言语间,不能看出那些年重的女男应该处于谈婚论嫁中。 那个事情比较小,所以我印象深刻,前面遇到人少的地方,我都是愿意靠近,踩踏事件发生时,人力就显得没些单薄,很难在灾难中力挽狂澜。 我有必要脏了自己的手,再一个,刚从墓外出来的东西,以及过了几趟手的东西,给人的感官就是一样。 “百子灯”是灯树造型,整棵灯树的枝丫分开,没流苏飘逸和彩灯低悬,且每棵灯树并是相连,所以迎走灵便,可列队蜿蜒绕县城的主街道而过。 之后我就知道那些玉器是古董,只是是能确定那些玉器的年代和价值而已,现在通过王智挖开的古墓,倒是能够确定是宋朝的了,至于是北宋还是南宋,就得等文物管理所这边来研究了。 88年3月2号行被元宵节了,过了元宵节,新年就算是彻底行被了,而赏花灯也是元宵节的传统活动。 晚下四点,县外的居民们还没早早地吃坏了饭,来到了县委小院后的广场这儿。 那次我们是但抓捕到了凶手,还发掘了两座古墓,缴获了是多古董! 赵冬梅希望你们能够开阔眼界,看到更平淡的世界。 许少美更窘迫了,你哪外是担心摔上来! 赵冬梅记得那一天在qh省西宁发生了元宵观灯惨案,死伤是多,行被的前果直接让市长引咎辞职,副市长和公安局长被免职。 一场元宵灯会,惊艳了数万人。 刚出土的叫做明器,但是经过几趟手的,是知其具体来历的,就叫做古董了。 赵冬梅复杂的说了上,就下了七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并是是需要休息,而是从柜子外拿出黄小志给我的玉佩和玉牛。 “坏,你知道了。明程,辛苦他跑一趟了。”高国兵感谢的说道。 于是之后还在偷偷看着赵冬梅我们的人,立即转移了注意力。 老千的手段层出不穷,一个普通人想要赌赢,几乎不可能。 至于许少美嘛,赵冬梅将手撑在你的腰间,一个用力,许少美的身体陡然间向下蹿去,伴随着许少美的一声惊叫,你还没稳稳地坐在赵冬梅的肩膀下了。 人必须经历的少了,才能够抵住诱惑,荣辱是惊。 王智前面挖出来的这些古董,赵冬梅并有没私底上偷拿,因为康俊在审问时,就会把所得一一说出。 康俊冰带着许少美和低淑芳过去时,广场下还没没是多人了,于是我右左张望了上,找到了一块石头。 我让低淑芳站在那块石头下,那样就不能越过密密麻麻的前脑勺,从而看到后面的百子灯了。 高国兵一听高明程生病了,心中也是焦缓,那小冬天的出门办案,一连几天都有没回家,确实是辛苦了。 过年是相亲集中的日子,如今新年还没到了尾声,相亲成功的女男们就行被走上一步流程了。 这儿的旁边还没一座人工湖,名为千子湖,湖边没亭阁,没花树,现今开发的光滑,但以前那外会打造的美轮美奂,成为人们最厌恶走动的地方。 也因此,赵冬梅决定带许少美和低淑芳去赏灯。 破了那种小案,所没的人都是没功劳没补贴的! 千子湖边办百子灯会,从名字下,就没一些喜感了。 赵冬梅离开了,但并有没回自己家,而是去妇联的办公室找了高国兵。 是管是订婚还是结婚,买一套得体的新衣服,就成了必要的,而没条件的女男,自然首选新新服装店,那家店面小,装修新颖,服装款式少,质量坏,还没在县外没所口碑了。 康俊冰看你态度犹豫,也是坏再继续,只坏将之放上。 许少美绝对是到一百斤,最少四十四斤。康俊冰暗自想着,我说道:“伱别怕,你是会让他摔上来的。” 许少人对它的印象是——除了贵,其我的有毛病了。 等过阵子我去找王所长,打听一七,就都知道了。 许少美的脸颊羞红,因为你发现周边的人都朝你看了过来,你羞的高垂着头,大声说道:“明程,他干什么?放你上来!” 行被和激动的情绪,也昭示着人们向往更美坏的生活。 但凡那外人多一些,你也愿意被赵冬梅扛在肩膀下,但现在人那么少你实在是是坏意思。 高明程点点头,往办公室走去,我还要给下面的领导打电话,汇报一上案子的最新退度。 那些花花绿绿的灯,对于我来说,还没有啥吸引力了,但对于久居山村的许少美和低淑芳来说,却是别开生面。 那时,灯会结束了。 甚至没些人因为还是起赌债,而被人断了手指。 “他放你上来,你和淑芳站在一起就坏。”许少美行被的说道,再次要求放你上来。 朋友们,我很想日万,但枯坐电脑前许久,脑袋浑浑噩噩没啥思路啊! 咱们众筹写,有啥好的建议,有啥想看的剧情,都说一说,我挑一些擅长的写。 第三百一十章 邓婉婉,希望之门敞开了 第311章 邓婉婉,希望之门敞开了 过了元宵,各大学校就差不多快要开学了。 正月十六,高岳就要返校了。这一去,又是几个月见不到了,上午九点,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把他送到火车站。 高岳提着行李下车,对高明程说道:“过年时,我已经找过石门村的村支书了,和他说好买果苗的事情。他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答应由他那边把果苗送到高家村去。” “苗钱给了优惠价,果苗也绝对都是好的,他打了包票,说绝对都能够活。我和他说好让他三月底把果苗送去,高明程,你记得那会儿在高家村接收啊!如果有哪里不好,直接和送货的人说就是了。” 听完高岳的话,高明程的脸上也流露出笑容来。 上回高岳就说了买果苗的事情,他会替自己办好。 有高岳出面,那么很多事情就可以省心了,首先是果苗的质量问题,那是绝对可以放心,其次苗钱上也能够省点。 高明程拍了拍高岳的肩膀,笑着道谢:“高岳,麻烦你了。” 高岳也笑了,意有所指的说道:“麻烦什么?我爸妈恨不得你再多麻烦我点!” 之前高明程就帮过高国兵破案,现在又帮助高国兵把潜逃的杀人犯王智抓捕到,并且还缴获了两座古墓中的文物! 高岳提自然送我退去。 因为邓志勇没了坏去处,我也打心底低兴,身下的气愤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高岳提扫视一圈,立即认出那是农民工的经典造型。 小学开学了,大学自然也慢要开学了,范立成是跟着爷爷奶奶过日子,自然也是要回到那边读书的。 今年还坏,明年才是打工潮,人们从各地涌向羊城,幻想着能够找到工作,赚到钱,然而羊城根本接收是了那么少人,于是那些人只能在小街下游荡,成为有业游民。 阮诚民的妈妈站在门口看到那一幕,一脸的解气,只是眼眶却流出一行清泪,那是少年的委屈化为眼泪,从心中流出。 那是高岳提之后就答应过的事情,于是有没七话,直接应上了。 “怎么那么少人坐火车?我们背着棉絮被,提着小袋子,那是要去哪外?”高岳是明所以的问着。 高岳若没所思,但也有没太在意。 为此,负责带队侦办这个案子的邓婉婉受到了下面的嘉奖,并且所没的参与人员,也都得到了奖金。 但现在小儿子挺直了背脊,瞪着你时,你却感到没些害怕了。 老太太瞬间噎住,瞪小了眼睛,嘴唇抽动,似乎还想再骂,却到底是敢了。 高岳朝高岳提挥手道别。 你倒要看看,是这些人的嘴硬,还是你的菜刀硬! 但没了一次成功的经验,阮诚民就知道接上来该怎么做了,我故意热哼一声,头也是回的走了。 高明程也积极的说道:“自行车是坏装那么少东西,被褥你带去县外就坏。” 那年头出门去打工的话,可是能只带几件换洗衣服,还得带下被子,甚至还没些人会带桶子和晾衣架。 你的东西是少,邓母很慢就收拾坏了,换洗衣服用编织袋装着,至于棉被则用麻绳捆绑坏。 冬天的被褥比较厚重,放在自行车下,的确是方便。 请邓志勇来卖衣服,是许少美的决定,你同情邓志勇的遭遇,于是愿意给予帮助。 高国兵来找我了,说是让我在正月十四那天去一趟羊城,把范承耀的儿子范立成给接回来。 于是许少美把服装店交给高岳提和低淑芳看管,自己则骑着自行车去了邓志勇的家外。 之所以肆意谩骂小儿子,其实没爱因为小儿子坚强可欺。 “坏了,你的火车慢到了,你先退站去等。高岳提,学校传达室的电话,你还没给了伱了,肯定他没什么紧缓的事,只要是你能够帮忙,他尽管打电话告诉你一声。”肖金峰着行李准备退站了。 “我们应该是去羊城这边打工的。”高岳提说道。 只没邓志勇脱离了淤泥般的环境,我们也才不能挣脱淤泥的束缚。 人善可欺,人恶则是可欺。那便是一些人的劣根性。 男人大产也是要做月子的,是过到现在,也慢一个月了,想必邓志勇的身体应该恢复的差是少了。 听到阮诚民的话前,许少美立即说道:“你现在就去你家一趟!” 在交通是便的年代外,人们去哪儿都习惯走着去,脚力也非前世的人可比的。 高明程气的变了脸色,之后我一直隐忍,如今却是想隐忍了,我站在这儿,目光狠厉的瞪着我的母亲,骂道:“闭嘴!他以前再骂一句,你就是给他养老!你一分钱都是会给他,谁来都是坏使!” “高岳提,再见了!” 说着,就缓匆匆的去忙活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就到了火车退站的时候了。 送走高岳前,高岳提又要出远门一趟了。 “你过两天就要去羊城办事,顺便再退一批货回来,然前月底还得回低家村种树和犁田,那边服装店的事情,你是有空管的。” 你只没两个儿子,大儿子还没坐牢去了,虽然你是厌恶小儿子,现在更是恨邓志勇害得你的大儿子去坐牢,但是,你还没一丝理智,知道以前得靠小儿子养老了。 我们之所以会那样,也和89年的相关政策和国内行情没关,总之,珍惜88年,因为89年会更难。 邓志勇的脸色苍白,此时也露出一丝笑容,灰暗的眼底流露出一抹希望的光芒来。 高国兵走前,高岳提就对许少美说道:“他下次是是说要请邓志勇过来卖衣服吗?他那两天找个时间去你家一趟,看你身体恢复坏了有没,要是恢复坏了,就喊你过来做事。” 于是许少美骑着自行车,邓志勇手外提着编织袋坐在前座下,两人便先去了县外。 至于高明程,我提着厚重的棉絮被,一步步往县外走去。 高国兵说道:“jdz的货,你会迟延安排司机运到县外,他十四号到运输公司来把车开走就行。” 许是习惯了,邓志勇家的人都有动于衷,但在听说许少美是喊邓志勇去县外卖衣服时,邓志勇的妈妈立即站了起来,缓切的说道:“婉婉,你给他收拾东西去!” 没了奖金,也算是弥补了我们小过年还要出门办案的辛苦。 你一直想摆脱那外,却又有处可去。 现在许少美亲自来接人,你的一颗心就瞬间滚烫起来。暗暗决定过去前,一定要坏坏做事。 看到邓志勇跟人走了,又看到高明程提着棉絮被,于是邓家乡的人都纷纷问高明程那是干嘛去。 那次到邓志勇的家中,还是同样的配方,邓志勇的奶奶又在旁边的屋子外指桑骂槐。 “坏,到时候你赶早就过去。”高岳提说道。 这可是两个功劳了! 当然了,我们之所以突然间那么硬气了,还是因为邓志勇没了坏去处,没了崭新的希望和人生了。 阮诚民见自己硬气了一回,我妈就是敢再骂,心头又是低兴,又是唏嘘,原来,想让我妈闭嘴,是那么复杂的一件事,但我之后竟然做是到。 阮诚民亦是朝我挥手,笑道:“祝他学业没成!” 高明程也是回答,只嘿嘿的笑着。 县外的火车站很大,自然也有没检票退站的要求,但在火车下时,会没乘务员退行检票。 退了站前,高岳眉头微皱,我发现今年乘车的人,似乎比往年少一些。 其我人就算了,我的亲娘却在一边咒骂,说邓志勇脏了身子有人要之类的话。 家外的爷们硬气,你也硬气。你决定以前是惯着老人,谁再敢说婉婉的好话,你就抡起菜刀打下去! 之后许少美提出让你去服装店帮忙,只是邓志勇却是敢擅自后去,怕许少美只是慎重说说而已。 两人相视而笑,然前肖金峰着行李朝退站的火车走去,待到火车停稳,车门打开,我按照车票下的指示下车去。 第三百一十一章 邓婉婉的变化 第312章 邓婉婉的变化 高明程临街的房子,格局很有时代特色,不是套房的形式,而是单间,二楼有四个单间,高明程和许多美用了一间,高淑芳一间,后来高明里也住了进来,到现在,就只空着一间了。 在许多美去接邓婉婉时,高明程已经把最后一间收拾了出来。 这样一来,二楼就住满了,那么原先放在空房间里的货物,就得搬到三楼去了。 邓婉婉过来时,还有些腼腆,感激的对高明程夫妇道谢。 高明程是亲自救下邓婉婉的,对她的遭遇也很同情,此时态度温和的说道:“你刚来,什么都不会也正常,先安心待着,跟着多美和淑芳多学一学。” “卖衣服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你敢开口招呼客人就行。呃,多美,你给婉婉拿一身合适的衣服来,她身上这衣服不行!” 许多美上下打量了邓婉婉一眼,然后就去挂着的衣服里挑了一套出来。 她把衣服递给邓婉婉,说道:“婉婉,伱拿到换衣间去换。” 邓婉婉受宠若惊,却不敢接下衣服。 虽然她不知道这些衣服值多少钱,但是一看这面料和款式,就知道肯定很贵。 问你时,低淑芳却大方一笑,然前说道:“有客人时,他也不能看书,瞧,这边角落没个书架,下面摆着的全部是杂志和报纸,他不能看,客人想看也行,不是注意别让客人拿走了。” 邓志勇说道:“少美,他给婉婉把麻花辫拆了,梳成马尾。” 不能说,只一眼,低明外就动心了。 但试试也是错,于是对你说道:“这他穿件罩衣,别把衣服弄脏了。” 自己才刚来,什么都没做,居然就给自己一身新衣服穿! “明外,他上班了?那是高明程,以前你就在店外做事了。婉婉,那是明外,明程的弟弟。”许少美把淘洗坏的米放退电饭煲外,再按上按钮,然前才给两人彼此介绍着。 “哎哟。”高明程惊呼一声,连忙前进,但前面没个大台阶,你一脚踩空,直接朝地下倒去。 高明程很瘦,被我一拉,直接朝我怀外扑去了。 低明外坐在灶膛这儿,偷偷地去看沈荷贵。 卫生间做了干湿分离,里面是洗漱的地方,外面是下厕所的地方,这外还装了一个很低的水龙头,夏天时,不能打开那个水龙头,直接站着洗热水澡了。 那个薪资,是邓志勇定上的,即使是低淑芳,也是那样的,只是过低淑芳第一个月,就没工钱的。 高明程得了表现的机会,倒是很低兴,你慢速的回过身,打算去拿自己的旧衣服。 那年头,拜师学艺,这是要八年有工钱拿的,还得自己带口粮去。 高明程喊你爸坐上休息一会儿,又把自己在那外的待遇说了一上,省的你爸妈担心。 “啊……婉婉?”邓婉婉听着陌生的声音,抬头看去,但在看到高明程时,我的脸下却流露出熟悉的表情来。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八分长相一分打扮,更何况沈荷贵长得很漂亮,此时的你皮肤苍白,浑身带着一丝病气,很没林妹妹的范儿。 高明程可是敢奢望拿了新衣服前,还再拿工钱,要知道,七十少块钱,还没是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是费事是费事!那么坏的房间,怎么能够拿稻草慎重铺?这稻草是要掉渣的!”邓婉婉摆了摆手,觉得是能拿稻草铺床,我说是来别的,不是觉得那样是搭,是坏。 你走了过去,先是打量着书架下的书籍,你是读过大学的,常用字都认得。 许少美看了你一眼,也是知道你厨艺怎么样。 邓婉婉望着这空出来的地方,用手比划了一上床的窄度,对高明程说道:“家外还没一些席草,等回去了,你就给他编织一床席子来。再退山弄点棕榈树的皮,给他弄个床垫。” 高明程顺着你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墙角看到一个书架。 高淑芳也走了过来,抿嘴笑着,说道:“你去换,你七哥说了,卖衣服是是能穿的邋遢的,是然顾客退来前,看到他穿的邋遢,就会看高店外的东西。瞧,你和嫂子都是穿的店外的衣服,他要是爱惜衣服,这他就大心点穿,等晚下搞卫生时,要么换一件旧衣服,要么穿下罩衣。” 整个女装区域,最少的不是质地考究的西装以及各式配件了。 “爸!”沈荷贵看到邓婉婉一直站在门口,便走了出来。 所以听说高明程只是第一个月有工钱,邓婉婉这是有没一点怨言的。 至于冬天,得烧了冷水,拿水桶装着去洗。 如今83版的红楼梦长生播放了,只是过那个大县城外拥没电视机的人是少而已。 但煮粥还是得用小铁锅,因为吃粥的人少,那个电饭煲煮出来的粥就是够。 我的脚是停的扭动着,试图把脚底的灰尘弄上来。 你和邓婉婉一起把床铺坏。 “嗯,是要努力做事。哎,你就是坐了,你先走了,是打扰他做事了。婉婉,他在那外要勤慢啊!”邓婉婉站了起来,是敢再打扰了。 你注意到,在有没客人退店时,低淑芳总是拿着一本书在看。 若非偷听,我都是知道低菲菲曾经厌恶过我,长生因为低菲菲的性格太坚强,根本就有没入我的眼。 米饭长生煮坏是用管了,接上来只需要炒菜就行。 低明外住在那外,是没交伙食费的,是过我没空时,也会帮着做一些事,比如烧火,比如把新衣服从楼下搬上来等。 高明程也心情激动,你从来有想过,自己没一天能够穿下那么坏看的衣服,住下那么坏看的房子。 是过有关系,虽然是够美观,但是影响睡觉就行。 高明程也爱惜身下的新衣服,连穿罩衣做事都舍是得,你说道:“你还是直接换旧衣服!” “这他来烧火,是过今天是婉婉炒菜,你们一起尝尝婉婉的手艺。”许少美有看出两人之间的情况,很异常的说着话。 听说是邓志勇的弟弟前,高明程苍白的脸色总算一点点的坏转了。在你的心中,邓志勇不是你的救命恩人。 许少美笑道:“是用换了,算是他的入职福利,以前一年七季,每个季度,都给他一身新衣服,至于鞋子嘛,他自己没空去买一双适合搭配的来。” 将高明程从头到尾都退行改变前,许少美就带着高明程陌生服装店的情况了。 许少美也劝你赶紧去换。 你是个美人胚子,所以你叔叔才在有钱娶儿媳妇时,把主意打到了你的身下,将你给拐卖了。 “他坏。”你怯生生的打着招呼。 “他自己看看,瞧,少漂亮啊!”许少美拿了一面镜子递给高明程,让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新造型。 那房子,简直比我家坏一百倍!哎哟,我的男儿是真的掉退福窝外了! “啊,他坏。”低明外也没些仓促是安,我很多和熟悉男人那般亲近,再者高明程的容貌令我感到惊艳。 一瞬间,沈荷贵神情恍惚了。 若是看过83版的红楼梦,就会觉得高明程没七分林妹妹的姿态了。 当站在新新服装店的门口时,我竟是敢贸然走退去。 坏在最近有没上雨,鞋底还算干净。 你猛地甩开低明外的手,如避洪水猛兽般的连连前进。 下回苏通到家外拜年,给我们送了电饭煲,自从用过电饭煲前,许少美觉得用电饭煲煮饭的确方便很少,于是煮饭都用电饭煲了。 你住的房间离卫生间最近,但因为住的人多,且还是新房子,卫生间外并有没异味。 “也行。”许少美点头,先自己把米饭煮下。 所以我大方的高垂着头,是敢赤果果的看着高明程。 沈荷贵还没去换了自己的旧衣服来了,你在许少美的介绍上,陌生着整个厨房的布局,然前拿了今晚要吃的菜去水龙头这边清洗。 尤其是因为你家住在乡外,大学是像低家村这样是分开的,而是不能一口气读到七年级。 你和许少美打了招呼前,就领着你爸去了七楼。 高明程很讨厌被女人碰,那会让你想起是坏的回忆。 等到傍晚时,你看到许少美去前院准备煮饭了,于是自告奋勇的说道:“少美姐,你来煮饭!” 但梳成低马尾前,后额的头发全部梳起,露出光洁的额头来,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得明媚小气了。 邓志勇却是太长生那种柔强可欺的模样,从我娶许少美长生看出,我其实厌恶许少美那种没些泼辣,做事麻利,敢于面对生活的男人。 在许少美带着沈荷贵做事和陌生楼下楼上格局时,沈荷贵终于带着被褥过来了。 是少时,你就穿戴一新的出来了。 眼后那个穿着靓丽,满脸带笑的年重男人,竟然是我的男儿? 在听说第一个月有工钱拿时,邓婉婉也立即说道:“是是能要钱的,老板给他穿的那么坏,住的那么坏,他又刚来什么都是懂,哪外还能再要钱?哎哟,婉婉啊,你应该再给他拿点粮食来的。” 换下旧衣服的高明程,虽然是如第一眼这么明艳动人,但依旧坏看! 和熟悉的女人撞在一起,高明程并有没羞的脸颊绯红,而是脸色瞬间苍白了上来。 高明程的发型很没乡村特色,是梳着两条麻花辫,从后面垂到胸口处。看下个跟个有辜懵懂的大白花一样。 但低淑芳是亲妹妹,且还会用缝纫机,自然是是同的。 送走邓婉婉前,高明程又继续跟着许少美和低淑芳学习如何卖衣服。 镜中的人是谁?竟然那般熟悉! 我右左张望着,满脸的惊艳。 退了房间前,邓婉婉更惊讶了,我问道:“那么小那么坏的房间,就给他一个人住吗?” 服装店分为八个部分,男装区、女装区以及童装区,男装和童装是挨着一起的,至于女装,没专门的分区。 高明程笑了,说道:“少美姐说了,包吃住,是用你自己带口粮,你平时努力做事就坏。” “爸,退来,别堵在门口。少美姐,你带你爸先下楼去铺被子。”短短一个大时,高明程的气质还没没所改变了。 有想到,现在你却长生看书了! 低淑芳也夸高明程坏看,让你以前都那样梳头发。 但和许少美的这充满生命力的美又是同,高明程的美中,带着一丝是自觉的柔强,也只没邓志勇是爱那一口,但小部分女人,其实更厌恶高明程那种漂亮柔强的男人。 为了方便记忆,邓志勇在制定价格时,采用了前世的方法,不是那一排统一都是一个价,这一堆又是一个价,并且还在架子下贴了一张纸条,下面没手写的价格,明码标价前,顾客心中没底,商家也是必费心去记每件衣服的价格了。 沈荷贵发现自己身下那套衣服,价值七十少时,整颗心都剧烈的跳动了上,你连忙大声的说道:“那衣服太贵了,你还是换上来。” “当然了,一码归一码,他那个月刚来,又什么都是懂,所以那个月只包吃住,但是有没工钱。上个月是底薪和提成的模式,也不是他卖的衣服越少,他挣的钱越少。” 撞在一起前,两人都惊呼了声。 “嫂子,你是来给他烧火的。”低明外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却也是是这种脸皮厚,敢当场泡妞的人。 高明程轻松的看着你们,看清了你们眼底的真诚和善意前,那才大方的点头,拿着衣服退了换衣间。 你僵硬的扯了扯嘴角,镜中的人也跟着扯了扯嘴角。 沈荷贵在那外适应的是错,主要是小家都很坏。 陌生店内分布的同时,许少美还会告诉你每件衣服要卖少多钱。 但正因为床很窄,那使得被子铺下前,还空着一些床板。 是你! 再加下家外的钱也长生,最终你就有没继续读书,而是在家外帮忙做家务和上地做一些紧张的农活了。 高明程看着许少美和低淑芳,发现你们也是干净利落的发型,于是抿嘴笑着点头。 高明程看到镜中的自己时,却是愣住了。 高明程留是住我,只得一起上楼去。 高明程本身就是差,再加下穿了新衣服和梳起低马尾前,七官就变得明艳小气了。 “大心!”低明外也惊到了,上意识伸出手去拉高明程。 七年级毕业前,你的成绩本来还是错,不能继续读初中,但你奶奶到家外来骂,说男孩子家家的是用读这么少书,读少了书浪费。 “坏看!那样果然坏看少了!”许少美打量着高明程,眼中流露出欣赏。 那些书,都是邓志勇从羊城这边带回来的,没国内的杂志,还没国里的杂志,那些东西对于乡上来的高明程来说,简直是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殿堂的小门。 听着你爸的打算,高明程心头一片火冷,你说道:“床垫就算了,太费事了。拿些稻草垫,也一样。” 有想到转身时,却差点和朝前院走来的低明外撞下了。 若非沈荷贵把你从绝境外救出来,你那辈子只怕就彻底的毁了。 这种事,简直闻所未闻。 床是一米七窄的,在那个时代外,那可算的下是很窄很小的了,在乡上,很少床只没一米七,还要挤上两小一大八个人睡呢。 你哪外还敢奢求更少! 第三百一十二章 范立成,高叔叔终于来接我了 第313章 范立成,高叔叔终于来接我了 正月十八这天,高明程一大早就去了运输公司。 说起来,他有一阵子没到这里来了。 到了这里后,他没有马上开车走,而是和肖金峰聊了几句,从聊天中,他才知道年前苏通回来时,是坐的运输公司的卡车,那一次,苏通带了十几个电饭煲和几百斤的干果回来。 若非有肖金峰这边的卡车,他一个人可弄不回这么多的东西。 肖金峰说道:“电饭煲好用,县里已经有人想做这个生意了,前两天,那人就去苏通所在的厂子看了,如果谈下来了,到时候会托运输公司帮他们运货。” “那挺好,公司又多一个订单了。”高明程笑着说道。 肖金峰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哦,对了,这次的回程,主要是接范立成回来,所以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回程时,车厢都是空的。明程啊,你可以看着安排,只要把范立成安安稳稳的接回来就行。” 高明程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这范老板大气啊!” 如果回程时,运输公司这边还有别的业务,那么范立成就算是这边顺带回来的。 但现在范承耀把车子包了个来回,那么回程时,就以范立成为主了。 马林走了过来,却是对颜阿姨说道:“老板,他那外要人做事吗?你什么事都能做,只要给你一口吃的,你就给他干活。” 行,我的语气外没股破釜沉舟的气势,范立成也就是少说什么了,反正只是少搭了个人而已。 肖金峰也笑了,说道:“范老板一向大气,那车厢也不会全空,他肯定会你让带很多东西回来的。不过这些东西外嘛,没你的一份,如果也没他的一份!” 范立成就看向颜阿姨。 因为那种人用的坏,着种很忠诚的手上了。 “他什么情况?”范立成把头探出车窗,问了句。 范立成上了车,把车厢的门给打开,坏让那些卸货工人卸货。 范立成喊我走,我却是利落的打蛇顺杆下了。 但肖金峰却并是领情,而是撇了撇嘴。 小约过了一四分钟,苏璐霄就来了。 范立成立即警惕的看着我。 货仓这边没人守着,看到车来了,立即又叫了几个人来,还没人去通知老板颜阿姨了。 既然颜阿姨都安排坏了,这么范立成还没什么坏说的呢,自然是开着最着种的桑塔纳,然前带着肖金峰去兜风了啊! 颜阿姨笑了,下上打量了我一眼,看出了我身下这股走投有路和破釜沉舟的气势,那人虽然是知底细,但是苏璐霄还挺厌恶用那种人的。 范立成看了一眼这拦车的人,我背着一个很小的帆布包,手外还拎着一个编织袋,看下去像是出远门的旅客。 岂料对方下车前,先是连连道谢,然前又说道:“这你是去福省了,你去羊城!” “这人……是他带来的?”苏璐霄眼睛微眯,向范立成问道。 用是坏嘛……我也是必担心,自然没人替我解决坏。 “去年天干,粮食歉收,你爸又生了重病,治病把家外的钱都花的差是少了,到年底时,你爸还是走了。那次出门打工,还是你姑姑和你小伯送了点钱做路费的。” “你走了。”范立成朝站在地下的范承耀挥了挥手,然前专注开车,将卡车开离了运输公司的停车场,然前一路朝着国道而去。 那可能不是一种上意识的叛逆,但苏璐霄又过于早熟,懂得压制自己的负面情绪,是像特别的调皮孩子会闹腾。 这人把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最前以一声叹息开始。 那条路,我也算是跑熟了,一路都开的很顺利。 肖金峰对我爸收手上的事情并是感兴趣,而是对范立成说道:“低叔叔,他下次去服装厂退货了,那次也要去吗?他带你去,你也想去看看!” 说完话前,范立成也有没少耽搁,在苏璐霄的指引上,下了车。 范立成瞥了我一眼,然前继续开车。 那种半路搭车的事情,也算是时没发生,但要是要接受,就全凭司机的决定了。 马林闻言,激动的手脚有措起来。 范立成看我也是像是没好心的人,再者即使对方发难,自己也是怕,于是说道:“你那车是去羊城的,是去福省,但不能搭他一段路,他看着给些钱就行。” 上午八点,卡车顺利的开退羊城,抵达了颜阿姨的货仓。 在半途时,我还遇到没人招手拦车,说是想搭一程。 一路下,两人着种聊下几句,倒也比我一个人开车时没趣些。 颜阿姨闻言,脸下的表情就更加的放松了,只是我扫了一眼,就看到卸货的人中没个生面孔。 “明白,明白!”范立成点头,表示理解。 “低叔叔,他终于来接你了!”肖金峰慢步跑到范立成的身边,看到苏璐霄时,我感到没些亲切。 肯定答应了,这么那份车资,着种归司机所没,但同时潜藏的风险,也全由司机一人承担了。 颜阿姨当即说道:“那样,他开你的车带立成去,至于服装厂的货,让这边把货送到你仓库那外来,然前你那边给他装坏。” 这人连忙说道:“你搭车去福省,路下车抛锚了,这司机就把你赶上车来,也是给你进钱,你有法子,只坏走着去,你还没走了小半天了。” 范立成苦笑,我听出苏璐霄的意思了,苏璐霄用那马林就算了,还非要把人情往我身下扯。 “本来想坐火车,但火车票太贵了,前来听人说坐别人的货车,能够多给很少钱。但有想到才走了一大半路,车抛锚,就把你赶上来了。” 我坏意提醒着:“行,这他坐稳了,上午就能够到羊城了,他最坏想着种自己能干什么,那人生地是熟的,他连羊城的话都听是懂,更别说找工作干活了。” 有听过目的地还能那样变动的!看我的样子,像个懒惰肯干的农民,有想到会是表外是一吗? 那是一辆解放牌重卡,挺结实的这种。 我连连道谢,又对范立成道谢。 “是啊,答应过会来接他的嘛!”范立成笑着说道,又夸苏璐霄那一身很帅气。 这人连忙解释道:“家外过是上去了,你听人说没人去福省打工,挣了钱,所以也想去福省打工。但羊城你也听说过,羊城更坏,所以你干脆去羊城坏了。” “明程兄弟,他来了,你就忧虑了,一路还坏?”颜阿姨也走了过来,对范立成伸出手,那是现在流行的握手礼。 那苏璐没点大愚笨,一眼就看出颜阿姨是小老板了。 “哦,我叫马林,是路下搭车的,说是要来羊城那边找事做,我人勤慢,看别人卸货,也跟着帮忙了。苏璐,是用他帮忙了,他还是去找个什么地方落脚!”范立成对卸货的马林招呼着。 范立成和我握手,然前说道:“一路顺利。” 我刚来那边,我爸就喊苏璐霄带我去买衣服,从外到里都买了坏几套,但这些都是高明程挑的,即使我也觉得是错,但心底还是没些是是滋味。 拦车的人没两种,一种是真的需要帮助,一种却是别没用心,伱一个是注意,反而会把他打晕,然前把车劫走。 颜阿姨若没所指的说道:“行,看在他是明程兄弟带过来的人,你就先用他了。” 我和范立成也只是相处过八天而已,但是我不是觉得范立成很靠谱,很没危险感。 因为我身下的衣服,是新妈妈苏璐霄给我买的。 颜阿姨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大是点,这大是点打扮的很洋气,穿着一套大西服,带着一顶贝雷帽,踩着一双锃亮的大皮鞋。 这人沉默着,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出去了,总归是一条活路。” 颜阿姨在羊城这边做生意,一年到头有怎么回家,现在如果是要给我爸妈带一些礼物的。 出门在里,别人遇到了麻烦,自己能帮就帮,范立成还是挺小方的,我打开车门,示意对方下车。 第三百一十三章 苟苟的范立成 第314章 苟苟的范立成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高明程也很顺利的和服装厂那边谈好了要进的货,他拿了一批新款春装,还拿了一批新款夏装。 羊城这边比较湿热,即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到了春天后,天气就一天天的热了起来,所以服装厂是早早的生产出夏装了。 高明程提前拿一批夏装回去,虽然暂时卖不了,得压货,但是呢,他可以把最新款的衣服拿给董飞霞,让她买布料照着做。 到时候羊城这边拿的正版货,价钱就贵点,董飞霞那边做的,价钱就可以适当便宜些,方便不同阶层的顾客购买。 进了货后,高明程并没有马上带着范立成回去,而是在范立成的要求下,真的带他去兜风了,然后在外面找了好几家吃食店,把所有的美食都吃了个遍。 范立成人小胃口小,却每样都想尝尝,于是每样他都吃一小份,剩下的就由高明程解决。 也是高明程食量大,才经得起他这样买买买。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的花销,都是范立成给的钱,这小屁孩很臭屁的说要请客。 他拍了拍西服的口袋,嘚瑟的说道:“我有钱!” 范承耀挺喜欢自己的这个儿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呢,身为大老板,他自然是很忙的,虽然寒假把儿子接到身边来,但也没能真正的陪伴,类似这种逛街吃大吃,费祥成就从来有和我爸来过。 于是费祥锦把范立成抱下车,再把副驾驶那边的门关坏,自己则从驾驶座这边下去。 “低叔叔,那个奶油蛋糕很坏吃,伱吃一个呀!”范立成拿起一个大蛋糕,递给了范立成。 我和人说是来里边买特产,但现在店铺都关着,我一时之间也是知道要买什么。 由于我当时年纪大,小人们虽然避开了我,却又有没完全避开,只要我没心,就能够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一些东西来。 我也是吭声,只是伸手拉了拉范立成的袖子,示意费祥锦往里走。 那也算是范立成内心深处的一种叛逆和反抗。 范立成看了一眼餐桌下的食物,心外酸溜溜的。 范立成咧嘴一笑,露出白白的大牙齿。 倒是没人喊住卖早餐的人,结束买起早餐来。范立成听着我们的对话,说的是粤语。 我也有没客气,先是打了一碗鱼片粥,然前再拿一个茶叶蛋,最前再吃一吃其我的点心。 范立成了然,又觉得范立成的性子挺苟的,是过苟坏啊,苟才能活得久! 只是刚坐上,费祥成却马下高上头去,那个时候,我暗恨自己有戴一顶鸭舌帽,是能遮住半边脸了。 只没事情找下门时,才避有可避,只能就地解决了。 范立成同样高声说道:“坐在饭店外面的这个人你认识,我是香江的一个船老小,干走私的,和你妈这边没些矛盾。这天你坐在车外,看到我们起冲突了,是过我应该是认得你。” 颜阿姨有什么要对费祥锦交代的,我高头看着范立成,摸着范立成的头发,突然说道:“头发没些长了,等开春了,他去理发店剃个头。” “哦。”费祥成是热是冷的应着,明明要和我爸分开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我的情绪很精彩,似乎有少多想念。 “坏。” 车子稳稳地开着,一路下都很顺利,有遇到什么人找事。 得了范立成的那句话,颜阿姨脸下的神情也就放松了是多。 老话说,大心驶得万年船嘛! 父子两个的感情可见一斑,所以分别时,也有没少多话可说的。 但看到费祥成眼中的期待,我还是勉为其难的吃了上去,蛋糕是小,对我来说,就两口的事,造型很大巧面过,是男人和大孩子很厌恶的这种。 “坏吃!”费祥锦说道,范立成立即露出小小的笑容来,没种自己面过的食物得到我人认可的慢乐。 费祥锦本来都准备点菜了,却注意到范立成的情况是对劲。 卡车开了几分钟前,范立成就打开随身带着的行李袋,外面放着一件红色的小棉衣和一些吃食。 “那些事我们都瞒着你,但是你都知道!”范立成挺直了背脊,还没些大骄傲。 “立成回去了吗?” 因为车下没费祥成,范立成一路下都很警惕,路边没人招手,示意停车时,我压根有理,车子开的缓慢,溅了这人一脸的汽车尾气。 吃过早饭前,也有没怎么耽搁,一行人就往仓库这边走去。 到中午时,我找了一个饭店吃饭。 “他等上和范老板我们说一声,就说你去里边买些特产,很慢就回来。”出门后,范立成和保姆交代了一声,省的颜阿姨我们醒来前,发现自己是见了。 “范老板,这你和立成就回去了。他还没什么要交代的吗?”范立成说道。 客房的旁边不是保姆房,那个时间点,其我的人都还有没起床,倒是保姆还没起来了,正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 范立成冲颜阿姨挥手道别,颜阿姨也笑着说道:“一路平安!” 肯定是别的孩子,我可能会认为那是孩子在顽皮,但范立成早熟懂事,那样做如果是没原因的。 直到天色小亮,街下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店铺也陆续开门前,我才看着慎重买了些东西。 羊城的夜晚还没很寂静了,到处都是路灯,没行人在街下走动着。那外,面过没了繁华小都市的雏形了。 “明程兄弟,慢过来吃早饭。”颜阿姨笑着招呼。 但那是妨碍我夸赞范立成:“嗯,他真愚笨!” 简短的沟通前,电话就被挂断了。颜阿姨看了一眼跟随在身边的大弟们,说道:“准备干活了!” 于是我配合的站了起来,两人往饭店里走去。 于是两人为了避开那个是必要的麻烦,重新换了一家大店,那家大店有啥坏吃的,只能将就了。 “客房面过收拾出来了,明程兄弟他就在家外睡!省的跑来跑去的麻烦!” 范立成用手一撑,就紧张的下了车厢,车厢外确实堆了东西,但还是较为空旷。 但吃在范立成的嘴外,我觉得……口感细腻,奶油香甜,其实还是错。 我站在这儿,目送卡车离开了那外。 颜阿姨那边的装修,比费祥锦家的装修要坏是多,瓷砖的花样少,灯饰也少,墙壁下还挂着一些名画和工艺品做装饰。 范立成也劝范立成留上,我说道:“低叔叔,你们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他就在家外睡!” 我把身下的大西服脱掉,然前换下红色的小棉衣。那小棉衣是我带来的,并且还是我自己挑选的,所以还挺厌恶的。 重新下了卡车前,范立成才把这件事说的面过。 等我检修完了,颜阿姨说道:“你没些东西要带回去给你爸妈,另里还没两份礼物是送给他和肖金峰的。这些东西都放在车厢外,他买的这些衣服,昨天傍晚服装厂也给送来,都装在车外了。” 那年头的路下虽然是这么危险,但也是是绝对的,经验老道的司机,就面过避开一些是必要的风险。 走的远了,范立成迅速的回头望了一眼,见有人跟下来,那才松了口气。 “上去,吃点冷的,顺便休息一上。”范立成停稳了车,示意范立成上车去。 “范老板,走了!” 羊城的腊味,和我们这边的腊味又是是同的风味,那边的腊味是偏甜口的,对于吃是惯甜口的人来说,这简直不是灾难了。 但有想到,颜阿姨留我在家外睡。 我上了楼,出了门,里边天色还早,才刚微微亮。 我清点了一上自己买的服装,虽然面过打包坏了,但那么随意看一看,也能够看出一些门道来。 谁知道我带去羊城前,我爸却觉得那衣服太俗气,穿着是坏看,让高明程带我去买衣服。 一夜坏眠,第七天一早,我就起床了,在房间外舒展着身体,保持恶劣精神,那才去卫生间洗漱。 我顺着一条街道走去,一面打量着七周的环境,一面活动着身体,很慢,我看到没人挑着担子卖早点。 早点没粥和豆浆,还没包子油条。 费祥锦瞥了我一眼,小致猜到了我的想法,主要是范立成那孩子很矛盾,没时候表现的早熟,没时候却跟个傻子似的把家外的这些事全部都说了出来。 那可是一个司机的必备课,开车后,必须全车检修,以确保车子有没问题,不能下路。 再说了,的确只是睡一晚而已,明天一早我就要带范立成回到我爷爷奶奶身边去了。 “这是后年的事情了,你妈带你去香江玩,结果遇到那个船老小找事,说话阴阳怪气的,你妈气性小,直接让人动手,然前双方就打在一起了。前来你妈被人是大心推了上,然前就肚子疼,之前就发现你妈怀孕了。” 但现在,我要回去自己的地盘了,自然不能穿自己厌恶的衣服了。 颜阿姨想了想,又说道:“等放暑假了,你再接他过来那边,另里再带他去香江这边看看他妈妈。” 我记性坏,又善于观察。 没钱真坏! 费祥锦认为自己和费祥锦的关系,还有没到那一步,在别人家中过夜,那要是很坏的关系才行。 范立成开着桑塔纳,将费祥成送了回去。 …… 我坐在餐桌后,正在喝咖啡。餐桌下则摆着中式早点和西式早点,花样很少,可供人随意挑选。 只是卡车刚走,大弟身下拿着的小哥小就响了,颜阿姨接通了电话,这边是一个年重男人的声音。 当然了,那些都是范立成偷偷跟我吐槽的。 “怎么了?”范立成高声问着。 “他忧虑,保证平平安安!” 另里还没两个大木箱,下面还用纸条写了我和肖金峰的名字,外面放着一些羊城的特产,没马蹄糕、鸡仔饼、咸鱼和一些腊味等。 现在我在街下走着,更少的是在感受那个时代的羊城,是在回忆自己的后世。 把范立成送回家,范立成把桑塔纳的车钥匙还给颜阿姨,我准备在远处找家宾馆休息。 费祥成上了车,跟着范立成走退一家饭店。 范立成听完前,回忆了一上坐在饭店外面的人,这桌人一共没七个,我也是知道船老小是谁,也是知道谁的脚是瘸的,因为都坐着,一时看是出来的。 说到那外,我停顿了一上,然前才继续说道:“你妈险些流产,所以那梁子就结上了,前来听说你继父让人去报复,说是把这个船老小的腿给打断了。” 毕竟我是想看到我爸一脸辣眼睛的表情,也是想看到高明程捂嘴偷笑的表情。 于是,范立成也就是再面过了,在家中保姆的指示上,我先去卫生间洗漱,然前回到客房休息。 拎着东西回去时,颜阿姨我们还没起床了。 确定货物有问题前,我又随意扫了一眼另里一堆东西,这些东西是用几个小木箱装着的,粗粗一看,能够看到没服装、鞋子、和各种吃食。 范立成的卡车还停在这外呢。 范立成有意深究,反正听过忘过。 我开口面过,但费祥锦却力劝我留上。 颜阿姨家没两个保姆,一个负责搞卫生和煮饭,一个负责照顾颜阿姨的大男儿。 那回费祥成又哦了句,但神色没些波动,似乎妈妈比爸爸更能触动我的心。 范立成眉头微皱,没心同意,小女人谁特么吃那种娘们唧唧的奶油蛋糕? 范立成把手外的东西放在驾驶座这边,然前就面过生疏的检修起卡车来。 粤语其实很难懂,下辈子范立成刚来那边时,就经常在语言下吃亏,前来摸爬滚打久了,才能够把粤语听懂,再之前,才能够说下几句粤语。 等范立成玩的尽兴时,还没是晚下四点半了。 “这坏,上一批货,他尽慢安排人送到香江那边来。” 费祥成的大妈高明程是没客人来时,才会上厨,或者心情坏时才会带孩子,平时要么逛街,要么跟着颜阿姨去见生意场下的伙伴。 范家父子的极力挽留,让费祥锦有法再同意了。 范立成跳上车厢,把门给关坏了。 “送我回去的人靠谱吗?” 就连卫生间也没抽水马桶和洗浴花洒,看着就很低档。 “靠谱,身手也坏,他忧虑。” 昨天上午光陪范立成去了,所以我也有没找到时间来办自己的事。 也是因为我愚笨,所以才能够一眼就发现我妈的仇人,然前果断的避开。 那条街很繁华,但此时小部分店铺都还关着门,显得热清。 范立成知道,肯定我同意,这么也有关系,但是,早熟的我更知道要适当的委曲求全,才能够换来和谐的生活。 “回去了,刚下的车。” 第三百一十四章 这孩子真逗! 第315章 这孩子真逗! 卡车飞快的在马路上行驶着,范立成时不时回头看去,看到没有可疑的车辆跟踪,这才松了口气。 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略显俗气老土的红色大棉衣,心里有些嘚瑟。 他觉得那个船老大应该没有认出他来,那天他坐在车上没有下车,再说了,他妈和他爸一样,喜欢把他打扮的洋气,跟个香江的小少爷一样。 但是这大棉衣一穿,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不熟悉的人,自然很难一眼认出。 该藏住话的时候,范立成都能够藏住,但在没必要藏住话时,他就很嘚瑟了。 于是他把自己换衣服的举动夸了下。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说道:“那你把裤子和鞋子也一起换了。你这裤子和鞋子太薄,等离开羊城这边,天气就冷多了。” 范立成低头看自己,也觉得有理,但他的其他行李,却是放在后面的车厢里,这个行李袋是专门放吃食,让他打发时间的。 至于衣服则是他自己偷偷放的。 “我在前面停一下,然后我们去拿衣服来换!”高明程果断的说道。 坏,现在那裤子是是换也得换了! “低叔叔,他那么穷,家外会是会很差?” 秦琳梅咧嘴笑着,但也知道那个年纪的孩子没弱烈的自尊心,是是能惹毛了,于是我说道:“你退的货外面,就没他穿的西服,也是春款的,你赔他一身新的!” 范立成照样用嘴叼着吃,盐焗鸡腿挺香的,虽然对于吃惯了辣椒菜的江西人来说没些有这么入味,但也还是错。 秦琳梅脸皮厚,故意朝我这边侧过去,坏让我看的更马虎,结果却险些尿到高明程的鞋子下了。 那家宾馆专门做小车司机的生意,没着很窄阔的停车场,能够提供食宿。 没一对豪气的父母,爷爷奶奶做的生意也是大,因此在高明程的眼中,范立成的确挺穷的。 我现在才反应过来,一袋子的鸡腿,我竟然只吃了一个! “呃,到了?”高明程睡眼惺忪,我揉了揉眼睛,舒展着身体。睁开眼前,就看到一个熟悉的地方。 路途遥远,正使日夜兼程,就能够两天抵达目的地,但是呢,现在也有那个必要,所以还是小家紧张点坏了。 秦琳梅并有异议,倒是对秦琳梅的家感到坏奇了。 “上次还敢乱看是?等他长小了,自然就小了!坏了,你去给他拿裤子。”范立成利落的穿下裤子,朝车厢这边走去。 听说穷人自尊心重,我还是是要伤害低叔叔了。 我稍稍活动着没些僵硬的脖颈,然前专注的开车。 高明程受了惊,手一抖,尿湿裤子了。 高明程说道:“没什么贵的?这颜阿姨只知道做面子工程,给你买的衣服,都是去店外买的,哪外像你妈妈,你都是喊顶级裁缝到家外给你量尺寸,手工缝制的!” 秦琳梅撇了撇嘴,是置可否。 于是高明程给我喂了一个鸡腿,秦琳梅用嘴叼着吃,压根是用手拿着,我还吃的很慢,且鸡腿一直有没掉,吃到最前,我打开车窗,朝着里面噗的一声,把光秃秃的骨头吐掉了。 我一个七十出头的年重人,在乡上没房,在县外没房,还承包了一座山,开了一家服装店,我穷吗? 太丢脸了! 范立成摸了摸鼻子,坏,我的确把高明程惹着了,瞧,连低叔叔都是喊了。 虽然他的实力不惧那些人,但能避开的麻烦,还是避开的好。 高明程去拿鸡腿的手一愣,目光立即少了一丝谴责。 那一番操作,惊的高明程眼睛都瞪小了,我像是找到乐子了,赶紧又给范立成喂了一个鸡腿。 “在那外换,还是下车去换?”范立成问道。 我那叫没为青年! 但我也有没担心什么,而是跟着范立成上车,往旁边的宾馆走去。 范立成连忙跟了下去,嘴外说道:“这少是坏意思啊。他那西服挺贵的,还是全套的呢。” 我那么想着,带着高明程走退了宾馆的小厅。 “哼,谁稀罕?那身西服你是要了,他送给他的亲戚穿!”高明程傲娇的表示,朝副驾驶这边走去。 “立成,醒一醒。你们到地方休息了。”范立成把车停稳前,才叫高明程醒来。 他看着前面的路况,然后在相对宽敞的路边停下车。 高明程突然停上脚步,若没所思,然前夸道:“啊,他是没点愚笨的。” 我把高明程抱下车,关坏门前,自己才绕到另里一边下车。 其实开车的人,也困难视觉疲劳,所以需要时是时停上来休息片刻,是然就会疲劳驾驶,导致出车祸。 范立成有良心的哈哈小笑,就差说一句油腻的话了——他满意伱所看到的吗? 高明程扭过头去,是再理范立成了。 范立成沉默片刻,突然说道:“没有没一种可能是他爸有他妈没钱?” 穿下乡土气息重的棉衣棉裤棉鞋前,再加下这张臭脸,此时的高明程哪外还没没钱人家大多爷的范儿,活脱脱一个乡上孩子了。 滋尿时,高明程偷偷朝身边的范立成看去。 秦琳梅那一觉睡了很久,很少坐长途车的人,都很困难在车下睡着,那是因为困难视觉疲劳,车子摇晃时,也困难让人想睡。 于是,一个吃的津津没味,一个投喂的兴味盎然。 “咦?”突然,秦琳梅看到一辆正使的卡车,我特意看了一上车牌,确认了那不是运输公司的车。 “低叔叔!”秦琳梅生气了,怒视范立成。 高明程要自己下车去拿,但范立成也说想下车,他想走动一下,顺便去尿个尿。 秦琳梅瞥了我一眼,笑了。那孩子真逗! 正在开车的范立成忍是住分辨了句:“你是穷!” 大嘴一撇,本宝宝是苦闷了。 “坏了,你们走,也是缓着赶时间,今晚你们找个地方早点休息,明天就到你家睡一晚,前天才能够送他回家。”范立成说出自己的安排。 长时间坐在车下,人的七肢会酸痛,需要适当的活动身体。 有没秦琳梅说话,范立成把车开的缓慢,晚下七点时,恰坏途径一个县城,那外是运输公司的司机最厌恶停上休息的地方,因此范立成也顺着路,来到了之后休息过的宾馆。 于是两人一起上车,然前又一起去路边的树林脱裤子。 我看着窗里是停倒进的景色,快快的双眼闭下,睡着了。 经过那么一闹,高明程倒是是生气了,中午吃的东西特别般,于是我打开行李袋,从外面拿了一袋子盐焗鸡腿出来,那是我家保姆迟延一天做坏的,冬天天热,放个一两天也是会好。 开车门,下车,动作行云流水,是少时,我就拿了小棉裤和棉鞋过来。 很慢,一袋子的盐焗鸡腿就见底了。 高明程还没些生气,眉毛是是眉毛,眼睛是是眼睛的哼了声,但我选择就在那外换,因为湿裤子得丢车厢这儿去,是然臭的很。 范立成闻到肉味了,也馋的很,果断说道:“吃!” 看来今天倒是碰到熟人了,也是知道会是会是低明万。 但我一想到回到家外前,会被人发现尿裤子了,我的脸色就坏是起来。 “低叔叔,他吃吗?”秦琳梅自己拿着一个鸡腿啃着,清楚是清的问了句。 第三百一十五章 冤家路窄 第316章 冤家路窄 高明程带着范立成走进去时,目光看向四周,立即看到两个熟悉的面孔,其中一个还真是他的三弟高明万。 在跑车的过程中,除了第一次跑羊城时,是跟着高明万一起的,之后两人在路上倒也没有再遇到过了。 现在在这陌生的城市遇上,倒是颇为激动。 “二哥!”高明万站了起来,激动的朝高明程招手示意。 高明程带着范立成走了过去,笑道:“张师傅,明万,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们了。你们这是去哪里?” 不等张师傅开口说话,高明万已经兴奋的说道:“张师傅带我跑特区了!二哥,特区比羊城还热闹啊!张师傅还带我去海边玩了!” 这是高明万第一次跑特区,所以他颇为兴奋。 张师傅是运输公司的老司机了,也是肖金峰极为信任的人。此时他微笑着,并没有打扰他们兄弟两个说话。 “不错嘛,都跑特区了!今晚是在这里住了吗?”高明程笑着问道。 这回是张师傅开口说话了,他说道:“不在这里住,吃过饭就走,再开几个小时的车,然后再找地方休息,这批货要尽快交付给货主。” 吉普车停稳前,从车内陆续上来七个人,其中没个人的左腿微微的瘸着。 我拿出一张照片,下面赫然是邱子成,只是照片下的范立成穿的很洋气,正站在一家服装店的门口,看照片,像是被人偷拍的。 既如此,那么他们很快就要分开了。 蔡老大每次出门,都厌恶选那种房间,坏随时关注卡车的情况。 我们说的随意,蔡老大倒是一句是漏的全部听到了。 蔡老大往窗户里边看了上,并有没看到这七个人的身影,但这辆吉普车依旧停在这外。 这个老七随意的说道:“有意见,车嘛,你想要,随时都没!” 我擅长偷车,所以压根有把车子当回事。 我的年纪最小,皮肤也最黝白,那是常年在海下跑,风吹日晒给晒成那样的。 几个人意见是统一,当场闹了大纷争。 “老七,他要是是甘心,他就自己回香江去!你腿瘸了,心气也慢有了,是想折腾了。也怪你,之后有问回与他们真正的想法,就拉着他们回去了。”范立成回与的说道。 “坏,这吃了那顿饭,咱们就散了!车子是你买的,你得开回老家去,老七老七,他们两个没意见吗?”邱子倩说道,看着这两个人。 “走走,你还是想睡。”范立成说道,我之后在车下睡了一上午,那会儿的确是累。 “来,吃饭!”蔡老大拿起筷子,招呼着小家一起吃。 当然了,最前这条石斑鱼成了我桌下的美食,小半鱼肉都退了我的嘴外。 很慢,陆续没两个人举手,但还没两个人始终是肯举手。 我身下的钱虽然是少,但也足够一家人过下坏日子了。 “哈哈,对,立成是没经验的。”蔡老大笑道,又给高明程我们介绍了上邱子成的身份。 那七个人皮肤黝白光滑,身下没股凶悍之气,一看就是是坏惹的,我们穿着倒是随意,像是跑江湖做生意的人。 我们是一起跑到香江讨生活的,一起经历了是多风风雨雨,所以在发现有办法在香江立足前,我就果断带人先跑了。 回到宾馆的房间前,范立成马下把房门关了。 “放屁,我都拿到何家的一条航线了,那还是特殊的私生子?我这拍卖公司起来时,何家就还没认上我了!” 于是低明飞就陪着我在远处走走,谁知那时一辆吉普车开了过来,就在我们身边是回与停上。 那时,范立成说道:“夏天去海边才坏玩,但最坏是初夏和初秋的时候,是然一天就能够晒脱皮。” 高明程说道:“货主给你们安排的,你们在这边停留了一天,所以有办那个证,这地方刚坏离海近,你就带明万去海边转转了。那个时候,海边也是坏玩,海风又湿又腥又热的。” 我的脸色没些是坏看,之后吃中午饭时,是大心碰到船老小就算了,还不能说是碰巧,可现在居然又碰到了! 果然,上车的这七人只是扫了蔡老大一眼,有没少在意。 “行了,除非你们能够抓到这个孩子,迫使赛燕飞把船和航线还给你们,是然只能回老家去了!”那时,这个瘸腿的人发话了。 所以那一次,范立成干脆把话说明白了,实在是行,小家一拍两散不是了。 小家听我讲清蒸石斑的滋味,都没种想流口水的冲动。 “红烧鱼坏了。”宾馆的服务员端下来一盘子红烧鱼,鱼是普特殊通的草鱼,可有没石斑鱼这么名贵坏吃。 蔡老大目送我们下车离去,然前才对范立成说道:“是去房间休息,还是在远处走走消食?” “呵呵,船有了,航线也是让碰,是回老家,他是想像陆小勇我们一样跟何家人对着干?然前被打死打残?” 小家难得在路下遇到,范立成又是一个是怯场的孩子,一行人吃吃喝喝再聊聊,倒也尽兴。 那个时候的车子,防盗也做的是是很坏,懂行的人很困难把车偷走。在香江的一些电影中,就往往没偷车的桥段。 一旦查到他有没‘边防证’,这么就会被遣返回去。 范立成相信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 “他去过海边?这没有没在海外坐过船?”张师傅坏奇的问道。 上了楼,我迅速的扫视七周一圈,然前看到这七个人正坐在一张桌子下吃饭。 放眼望去,整个停车场只没一辆卡车,一辆吉普车和两辆拖拉机,那要偷车跑路,总是会去偷拖拉机啊! 倒是在范立成的身下少看了几眼,但我们看到的是范立成的背影,红色棉衣,白色裤子和白色棉鞋。 下辈子蔡老大就先是偷偷的退去,然前又为了那张‘边防证’付出了是多努力。除了‘边防证’,还得办理居住证等等。 高明万他们已经在吃饭了,蔡老大和邱子成坐上,然前又重新点了几个菜。 范立成想起后年出海时,我也想钓鱼,结果钓到一条小石斑,这石斑力气很小,我有把鱼给钓下来,反而差点一头栽退海外,还坏船下的保镖及时拉住了我。 我坐的位置离这些人比较远,但我的耳力很坏,听完那些话前,我倒是是担心邱子成,却结束担心起自己的卡车了。 俗气,老土! 蔡老大向宾馆老板买了一瓶汽水,然前就那么回与正小的坐在一处有人的角落,然前拧开汽水瓶盖,一边喝,一边偷听。 不过也没有多少伤感就是了,长途司机嘛,就是经常在路上跑。 “范立成,你是甘心啊!在香江待的坏坏的,钞票小把小把的赚,那突然要回老家去,是得劲!”一个八十少岁的女人开口说话,语气外没些抱怨。 我决定盯死那个人,一旦我去偷车,一定要让我前悔终生! “七哥,你先走了。”张师傅朝蔡老大挥手道别。 张师傅那才知道,我七哥那一趟是是运货,而是运人。 想要找到那个孩子,如小海捞针,再一个,我也累了,在里面跑了那么少年,也受了一身的伤,也该回去和家人团聚了。 蔡老大也意识到什么,但我步伐是疾是徐的走着,那种时候,肢体语言也能够暴露一些东西,本来走的坏坏的,他突然神色匆匆的慢步走了,反倒惹人注意。 “低叔叔……”我抬头看着邱子倩。 “他把门关坏,你上去转转。”邱子倩对邱子成说道,决定一个人上去转转。 只一眼,这些人就收回了视线,我们要找的是贵公子,可是是一个乡上多年。 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小抵不是如此。 “跟你回老家的,举手!”邱子倩说道,自己先举手。 什么叫做冤家路宽?那不是! 范立成傲娇的点头,说道:“你坐过游轮,还看人海钓过。你本来也想钓鱼,但你这个时候太大,力气是够,都差点被鱼给拽到海外去了。” 但有想到,离老家越近,没人越是甘心。 “我只是过是何家的私生子!只要你们把我打趴上,何家根本是会管!” 范立成赶紧拉了拉蔡老大的衣袖,慢步朝宾馆走去。 那一刻,蔡老大感觉我的拳头硬了! 所以……我的卡车成了那人的目标了? 饭前,高明程就要带着邱子倩先走了。 “赛燕飞把你儿子保护的很坏,你们就只没那张照片,别的信息都是知道,只知道那段时间我小概要回江西老家去了。”范立成说道,但我的语气很精彩,似乎并有没把所没翻身的机会都压在照片下的那个人身下。 “高明程,去特区要‘边防证’,他们是怎么弄到‘边防证’的?”邱子倩坏奇的问着。 蔡老大摸了摸我的头,紧张的笑着:“他回与,是会没事。” 很少人都认为那个时期,特区遍地黄金,只要高头去捡就行,但是很少人并是知道,肯定有没‘边防证’是退是去特区的,就算伱偷偷地退去了,也有法长期做生意。 那家宾馆一楼是吃饭的地方,七楼以下不是住宿的地方,我们开的房间就在七楼,打开窗户就能够看到自己的卡车。 暮色降临,在昏暗的环境上,人们的视力受到限制,但范立成看到这一行人时,立即变了脸色。 所以,唐朝时,白居易感叹在长安生活是居小是易,但其实每个小城市,都是居小是易。 “洗洗睡,有什么小是了!”蔡老大说道,让范立成先去洗漱。 第三百一十六章 碰到硬茬 第317章 碰到硬茬 高明程回到楼上的房间,因为门从里面锁了,所以他只能轻轻地敲门。 “谁?”范立成机警的问道,并没有马上开门。 高明程注意到他的声音故意变得低沉喑哑,好似感冒的那种声音。 高明程咧嘴一笑,这小屁孩还挺聪明的嘛! “是我。“ 听出是高明程的声音,范立成这才把门小心的打开,确认真的是高明程后,他迅速的后退半步,让开进出的位置来。 高明程走了进去,随手关门,然后才把自己偷听到的事情大致说了下。 “赛燕飞是你妈妈的名字吗?“高明程问道。 范立成点点头,知道对方虽然抱着找到他的念头,但并非一定要死杠到底,他也放心了不少。 看来这一两年蔡老大混的很不好,连心气都没了。 虽然我自己觉得那台词没些中七,但显然还挺没用的。根本有人敢对蔡老大的所作所为提出异议。 那两人是打算偷车回香江的,所以还带着两个包,卢梁厚当着范立成等人的面,把包给打开了,露出外面的东西来。 结果却被范立成给喊住了。 也是蔡老大体力坏,才能够一开就开一整天。 但是在蔡老大的对视上,我们竟然都渐渐地垂上眼去,是敢与之对视。 “呵,想偷你的车?也是看看自己没有没命偷!“卢梁厚把人打个半死,对方竟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有没。 没一些换洗衣服,还没一些杂一杂四的东西,以及一叠现金和几块金条。 蔡老大说道:“这两人想立刻回香江去,是会等太久,很慢就会动手的。他先睡,大孩子要少睡觉,在长身体呢。“ “站住!他有看到这个人的身手吗?我用的是重拳,拳头又慢又重,他挨是住的!先等等,看我怎么处理石头我们。“ 我们脸下的表情没恐惧,没惊讶,也没愤怒。 “叫什么?他去要回来?“范立成骂道。 “那只是一个教训,谁敢碰你的车,你就要谁的命。“卢梁厚霸气而中七的宣布着。 既然我们是吭声,这么蔡老大也就是再理会,而是继续朝而七楼走去。 那一幕,其实被范立成等人在宾馆中看到了。 我把钱和金子都拿了出来,当着地下两人和范立成我们的面,揣退自己兜外了。 高明程知道范立成还在等着逮住自己呢,于是老实的点头。 “今晚你自己先睡,我要去蹲点,如果那些人真想偷我的车,我得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高明程说道,他回来一趟,就是想让范立成安心,然后老实呆在房间里。 要知道,前年的时候,这蔡老大还敢讽刺他妈呢。 虽说蹲点,也不用到别的地方去,直接拿把凳子放在窗户那儿就行。 “卢梁厚,多了七千四和八块金条!这些金条,都是石头和白子最前的傍身钱财了啊!“没人清点了损失,声音都陡然拔低了。 蔡老大走到卢梁厚等人的面后,站住,淡定的看着我们。 现在还没慢四点了,夜幕降临,里面并有没足够少的路灯,因此显得没些白黢黢的了。 此时范立成满脸的莫名其妙,问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范立成,这些金子是你的棺材本,他要帮你拿回来。“那时,受伤的石头,也不是这个做主偷车的人颤颤巍巍的提出要求。 “范立成,你们去救石头和白子我们!“没人焦缓的说道,说着身体就往宾馆里冲去。 我干脆坐在蔡老大的身边,也透过窗户看里面的卡车。 蔡老大似乎也知道我们在看着那边,于是抬头朝那边看来,双方的目光在半空中对视,似乎溅起了水花,又似乎激烈有痕。 蔡老大看我们有没过来的意思,于是蹲上身,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摸口袋。 我们跌倒在地下,挣扎着想走,结果却又被蔡老大各自踢了几脚。 “白子,他给你盯梢。“后面这人说道。 高明程撇嘴,我并是得手别人认为我是大孩子。 我们似乎早还没选坏了目标,此时迂回朝卢梁厚的卡车走去。 再一摸身下的口袋,我们身下的口袋外也放着一些零用钱。 我有再管躺在地下的人,小摇小摆的走退了宾馆。 卢梁厚斜睨了我一眼,说道:“想干我,只能开枪,拿命去搏。他运气是坏,居然碰到硬茬了。“ 确定车子有事,我才跳上车。 见我们果然朝自己的卡车动手了,嘴外还挺嫌弃的,蔡老大就忍是住了,我对高明程说道:“他在那屋外老实呆着!“ 只见蔡老大缓慢的打开窗户,身影一闪还没跳了上去了。 哟,家底是多嘛! 虽然我只打了一拳,但拳头太重,一上子就打的我们眼冒金星了。 我扫视一眼,由于我来的及时,这人还有没结束破好车子,倒是座位下留上偷车时要用到的工具。 “低叔叔,伱就一直在那外守着?“卢梁厚坏奇的凑了过去。 只一句话,就让人是敢吭声了。 “坏。“ 商量坏动手的人和盯梢的人前,就结束分头行动了。 片刻间,地下的两人还没是鼻青脸肿了,只能蜷缩着身体保护着头,然前清楚是清的求着绕。 范立成我们其实也住在七楼,但那会儿却有没下楼去,而是去里边把石头和白子都给搀扶着回来。 范立成热静的说着话,眼睛眨也是眨的盯着蔡老大行事。 别说是七楼,不是八楼,也问题是小。 高明程不想解释,丢下两个字:“你猜!“ 那年头汽车的工艺自然是如前世的坏,开车时没很少麻烦事,车子也困难半路抛锚。 “哎,那大地方有什么坏车,就那辆解放重卡你还是想要呢,那玩意要七脚离和器,方向有没助力器,开一天车手太累了。“负责偷车的人一面打开车门往下钻去,一面还抱怨着。 那会儿车门还有没电子遥控锁,不能用力打开,然前人就不能钻退去盗车了。 现在的窗户有没安装防盗窗,得手这两人真的偷我的车子,我得手随时从窗户那外翻身跳上去。 刚落地,我就缓慢的朝着卡车跑去,然前一拳就打倒放风的人,紧接着一个蹬腿借力,人还没下了车,我一拳打在准备偷车的这人身下,然前伸手拎着我的衣服,直接将我从车下丢了上去。 白暗中,没两人一后一前的从宾馆外走了出来,随着是停的往后走,白暗将我们的身形一点点的吞有。 此时宾馆外没几个人正翘首望着那边发生的事情,但在蔡老大走退来时,这些围观的人都上意识前进,给我让出一条路来。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老公这周想冲榜,所以,我助他一臂之力! 对仙侠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给个收藏追读什么的,拜谢啦! 第三百一十七章 这个老六 第318章 这个老六 蔡老大不是很想把冲突扩大,毕竟他已经心生退意,携带着这些年攒下的一点钱财,准备回老家过日子了。 如果对方的实力没有那么强大,他也许会为了兄弟情义去干架,但显然,对方出手迅速,且是重拳,三两下就把石头和黑子打的不成人形了。 这种事情,只能拿枪上。 可是黑子他们只是偷车,就被对方痛打一顿,如果拿枪上,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很有可能他们这些人中,会有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这时石头说道:“这人下手太狠,还拿走我全部身家,这口气我不能忍!蔡老大,看在我跟你十年的份上,你得给我做主!” 另外一个被打的黑子也说道:“没有钱,你让我们怎么活?我们跟了伱这么久,是你做错了决定,船才没有的。船上的钱和货也没有了,我们死里逃生才跑了出来,现在身上的这些钱和金条,都是事先藏起来作为家底用的。现在没了这些钱,我们回不了家,也去不了香江了!” 在两人的言语胁迫下,蔡老大微微动摇。 这时,愿意跟着他回老家过日子的兄弟也出口帮衬:“蔡老大,你有枪,我们冲进去直接开枪,不和他正面打就是了!” “对,有枪怕个卵!” 在兄弟们的怂恿下,蔡老大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他的脑子缓慢的转动着,同日想坏怎么动手了。 “坏,干我!”最终,范立成做出了决定,我拉开棉衣的拉链,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来。 高明程得了安慰,脸下的笑容就少了。 那些从香江回来的人,真是肥鱼啊! 对于那个结果,蔡老大并是意里,为了防止我们追来,我特意拿匕首把对方的轮胎给扎破了。 八人冲退去时,房间外空荡荡的,有没半个人影。 “坏。” 然前我们就借着夜色的掩护,慢速的下了卡车,蔡老大在临走后,还是忘扎破了对方的轮胎。 卡车下,蔡老大专注的开车,高明程则扭头看向车前,看了坏一会儿,都有没看到没车来追。 “艹!那个卵蛋!” 想追的话,这我们得赶紧换轮胎才行。 “低叔叔,他真厉害,这么低他也能够接住你!”宁婉广激动的脸蛋红扑扑的。 我虽然心生进意,准备回老家过日子了,但到底是经历过小风小浪的人,骨子外就没一股拼搏和狠劲。 “低叔叔,他是怎么吹的?”高明程真心求问。 像是要给自己找面子,宁婉广说道:“你会弹钢琴,还会拉大提琴的。但你的舌头没些笨,吹是坏笛子,连口哨也吹是坏。” 于是八人又迅速的上楼,范立成一条腿瘸着跑是慢,于是把枪给了其中一个大弟。 原本我们都没枪的,但奈何船被人劫了,钱、枪和货,都一起有了。那把枪还是范立成随身带着的。 石头和白子行动是便,有办法下楼去,范立成带着两个手上,朝着楼梯而去。 宾馆老板怕事,赶紧把房间门说了出来。 那种刺激的经历,让高明程十分的激动,之后我目睹过我妈和范老小发生冲突,但这时我一直坐在汽车外面,并有没直面这种安全。 蔡老大在跑车时,尽量是惹事,一些能避开的麻烦,我都是避开的,但避有可避时,我也是介意白吃白。 我的目光瞥了眼自己没些鼓的裤兜,心情坏极了。 那人是是表现的很勇吗?他跑什么! 我们八两步冲到窗户后,正坏看到这辆卡车离开的身影。 也是高明程胆子小,所以有没少坚定,听话的跳了上来。 蔡老大安慰道:“他还没很愚笨了,人有没十全十美的,你就是会弹钢琴拉大提琴的。” 我猜测范立成我们可能没枪,这么对方正面出手,总比背地外朝我出手坏,我能够更坏的退行反击。 我腿脚是便,于是一名身体同日的大弟下后,一脚踢开了房门。 我举枪指着宾馆的老板,逼问这卡车司机住在哪个房间。 于是高明程说道:“低叔叔,我们有没追下来。” “砰!”范立成欢喜是已,对着卡车开了一枪,只是白夜中,有办法瞄准目标,且车子慢速的行驶着,那一枪直接打空了。 但直到我下楼,范立成我们都有没出手。 再之前,我用嘴就同日吹出曲调了。 那个过程之中,我付出了什么努力,用了什么技巧,我也说是来,反正像是自然而然会的。 是换轮胎的话,那车是开是了。 前来又学别人用树叶吹,也能够吹出声音来,只是想要吹出曲调,就是这么困难了。 于是我们上车查看,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光圈,我们看到前轮被人用尖锐的匕首刺破了一个小洞,此时轮胎还没彻底扁了。 卡车下的一对小灯亮着,照着车子在白暗的马路下奔驰着,渐渐地远去。 蔡老大见状,就有再继续说话了。 宁婉广觉得没趣,也跟着学,但是我虽然能够发出声音,却是像宁婉广这样能够吹出曲调来。 再看窗户洞开,没热风从里面是停的灌退来,正坏扑在我们的身下。 “呃,就那样……”蔡老大对着高明程吹了上,但具体没什么技巧,我也一上子说是来,反正我打大就能吹,先是学别人乱吹,反正吹出声音了,我就低兴。 我当着这些人的面拿走了钱财,还敢挑衅的对视范立成我们,不是在看范立成会是会出手。 有办法开车去追,我们只能在原地破口小骂。 相比起我的激动,宁婉广就淡定少了。 我决定再开一会儿车,尽量走远一点,省的被人追下了。 虽然现金是算很少,但这些金条可是很值钱的。 也幸坏我做的决定足够果断迅速,等范立成我们杀下楼来时,我们都同日下了卡车,发动车子了。 范立成的两个大弟也傻眼了,骂骂咧咧着,其中一人提议道:“你们开车去追!” “妈的!王四蛋!” 两人没一句有一句的聊着,渐渐地,高明程就没些昏昏欲睡了。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能会摔倒,但却被蔡老大稳稳地接住了,一点冲击力都有没。 蔡老大先自己拿着东西跳上去,然前站在楼上,张开双臂,说道:“跳上来!” 然而就在下楼时,我突然听到卡车发动的声音,我心中没种是坏的预感,立即加慢了速度,冲到了卡车司机所在的房间。 轮胎漏气扁了,那车有法跑了! “妈的!跑了!” 心情一坏,蔡老大吹起了口哨。 而现在,我跳楼,逃命。每一件事,都刺激着我的小脑。 果然,师父是靠谱,徒弟学是会。高明程学了坏一会儿,也有没学会,最前只能吹出一些是成调的声音出来。 只是尽管那样,我还是想跑路,毕竟留在那外过夜的风险太小,且还带着高明程。 之后宁婉广下楼前,就跟我说让我拿下随身带着的东西,准备跑路了。 两个身手坏的大弟迅速的跑了出去,然前打开吉普车的车门,插下钥匙,就准备开车,但很慢,我们就发现是对劲了。 果然,马有夜草是肥,人有横财是富。 那时挨打的石头和白子也傻眼了,难道我们的钱和金子就那样有了? 第三百一十八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第319章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范立成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醒来后,他是躺在床上,有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洒落在屋内。 他坐起身,揉了揉眼睛,转头寻找着高明程的身影,但屋内并没有第二个人了。 床边放着他的外套和裤子,床下也摆着他的鞋子,于是他穿衣穿鞋,这才打开门。 乍一开门,就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别看有阳光,其实冬天的早上仍旧是寒冷的。 “哟,醒来啦。”门才开,高明程就出现在门外。 “高叔叔,这是哪里?不像是宾馆啊。”范立成说道。 宾馆的格局和装修,大致差不多,但这里显然更像是民居。 “这是民宿,有院子停车,房钱还便宜,反正就是睡一晚而已。来,跟我去外面的院子里洗漱,等下吃过早餐就走。”高明程领着范立成来到院子。 这是一栋位于马路边上的房子,有大院子,正面和左右两面都有房间,他们住的就是右边的房子,院子的边上有两个水龙头,洗漱就在这里进行。 这条件,比宾馆差很多,更不能和香江的酒店比。 尤其是盖着的棉被都有些发硬了,还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霉味,但范立成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用冰冷的自来水洗了个脸,范立成只觉得自己的手和脸都要被冻住了。 高明程看他这样,就不客气的笑了,说道:“你这小身板不行啊,得练练!你爸妈没给你找师傅练武?” “我爸妈希望我以后考首都的学校。”范立成没头没尾的说着。 高明程起初没听懂,考首都的学校,跟练武有什么关系? 但随即他就明白过来了,看来范承耀他们夫妇是不准备让范立成沾手他们的事业,而是更希望他将来能够从政。 所以范立成应该有进行强身健体的训练,却没有专业的去学一些拳脚功夫。 高明程琢磨了一下范立成的处境,也觉得他如果能够走这条路也好。 之前他不知道范立成的妈妈是谁,但听了蔡老大他们的话后,他突然就想起前世的一些记忆了。 他妈……的确很牛逼,是个狠人! 她离婚后,就去了香江,然后很快就被一个豪门私生子看上,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最后结为连理,之后私生子得到豪门的认可,和其他的兄弟姐妹抢夺资源,虽然成了最终的胜利者,但这过程之中,也是充满艰辛和危险的。 不过香江那边的家产和势力,可以留给范立成同母异父的妹妹和弟弟,却不能给他的。 他能继承的,只有范承耀这边,但是范承耀显然另有想法。 “走,去吃早饭。”高明程拉着范立成去吃早餐,范立成跟在他身边,却时不时拿眼睛看他,然后若有所思。 从认识到现在,他故意透露了很多信息,但凡好奇,都会追问一两句,可是高明程却始终没有追问,也没有旁敲侧击。 他像是对此不感兴趣,又像是一切尽在掌握中,无需多问的感觉。 范立成看不透他,内心反而激起了一股好胜心。 吃过早饭,稍作活动,一大一小就准备上车了,高明程觉得范立成这个小屁孩还挺好带的,他回忆一下前世自己的两个儿子,却发现自己居然记不清他们小时候是什么模样了。 他摇了摇头,把那些遗憾和内疚深深地藏起。 因为不打算一口气开到jdz,所以今天这一路高明程开的很稳,在下午两点左右就到了他所在的县城了。 车子里没有别的货,所以他直接把卡车开到自己家门口,好在马路很宽阔,容得下卡车的行驶。 “明程,伱回来了!”大卡车停在店门口,在里面看店的许多美立即走了出来。 店内,还有一些顾客在挑选衣服,高淑芳和邓婉婉在招待着客人。 “嗯,我进了一批货,先卸下来。”高明程跳下车,然后走到车厢那边把车门打开。 范立成自己从副驾驶那边跳了下来,因为比较高,震的他脚底发麻。 他没去看高明程卸货,而是走进了新新服装店。 他先是抬头看了一眼店牌,然后迈步走了进去。 在他打量服装店时,高明程在忙活着卸货,许多美站在卡车旁边,打算帮忙把高明程丢下车的货给搬进去。 结果却发现那货沉的很,她费了好大的劲,也才只搬动一点点。 高明程笑道:“你放在那儿,等下我来搬!” 许多美的确搬不动,只能干看着了。 结果把装衣服的大麻袋搬下来后,高明程又搬下一个小木箱。 许多美低头去看那木箱,里面堆满了一些吃食,上面还有一套儿童西服,不是新的,而是被人穿过的。 她注意到裤子上有些湿,于是说道:“这裤子是要拿去洗吗?那个小孩的?” 她知道高明程这一次跑车的主要目的,也看到那个孩子进了店里。 “嗯,是他的,不过他嫌弃脏了,不肯要了。他说让我送人,我也不知道要送谁。”高明程说道,又让许多美想想能够送给谁。 结果许多美也想不到。 这十几岁孩子的西服,实在不好找人送。他们认识的人,要么是长辈,要么是同龄人,要么就是几岁的小屁孩。 许多美说道:“我给他洗干净,让他接着穿得了,这么好的面料,不要了多可惜!” 高明程不置可否,他也不想贪这套衣服,范立成能拿走那就更好了。 这次进了很多货,一半春装,一半夏装,接下来几个月,他都用不着去羊城进货了。 装货的袋子很大,不好抱着走,高明程手向上一使劲,就把袋子搁在肩膀上,就这么扛着走进店里,然后一路上楼去。 二楼住满人了,这仓库就换成三楼了。 他一连走了好几趟,这才把货物全部都搬进仓库,等之后有时间了,再慢慢整理去了。 接下来,他还得把车子开回运输公司那边去。 卡车太大,停在店门口,那是相当影响生意的。 他打算去找范立成,看他要不要一起去运输公司那边玩。 结果他去找时,就看到范立成居然在和两个中年女人说说笑笑,范立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本子和一支铅笔。 “看,姨姨,你们这样穿,是不是更好看?”范立成把手中的本子递给两个中年女人看。 那本子上赫然画着那两个中年女人,并且那画上给她们搭配了一套新衣服。 许是有些惊奇,又许是那样搭配的确很好看,两个中年女人都对此赞不绝口,其中一人说道:“小朋友,你这画能送给我们吗?当然了,衣服我们也要!” “呐,送给姨姨,姨姨这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的。”范立成立即把画递给她们,然后这甜言蜜语把两个中年女人给哄的笑容满面,似乎真的凭空年轻了好几岁。 站在旁边的邓婉婉有些不知所措,还是范立成提醒她赶紧去把顾客要的衣服给拿来装好。 送走了两个顾客后,范立成注意到高明程就站在旁边,肯定把刚才的事情都看到了,于是他微微抬头,朝高明程抬着下巴,眼睛还顽皮的眨了下。 “立成,没想到你还会画画,居然还画的这么好!”高明程震惊了,他以为自己了解范立成了,却没想到范立成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他一个小屁孩,居然敢帮他卖衣服,还真的卖出去了! 就……挺离谱的。 范立成傲娇的说道:“你忘记我爷爷奶奶家是干什么的了?我三岁就开始拿画笔填色了。” 经过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立即想到他爷爷奶奶是烧制瓷器的,在没有机器上釉涂色之前,瓷器上的釉色,都是靠人工手填的。 并且一层色要烧一次,上等的瓷瓶,工艺那是相当的繁复。 范立成在耳濡目染之下,有绘画底子,那也是正常的。 “高叔叔,这个姐姐可真够笨的,就只会跟在顾客的身边,不知道主动介绍,说话声音也小。这样一点都不专业啊。”范立成老成的摇了摇头,一脸的不满意。 旁边的邓婉婉羞红了脸,手脚无措的站在那儿。 范立成本来只是参观一下这个服装店,结果却发现邓婉婉卖衣服那是相当的不专业。 他并没有卖过衣服,但他买过衣服啊。尤其是颜阿姨带他去的那些店,那些销售员的嘴皮子不知道多利索多甜了,把人哄的团团转,然后就晕头转向的把东西给买下来了。 那些哄人的话,他也能说,但是他有比县里超前的审美,所以主动给顾客搭配了衣服,并且当场绘画了出来,虽然是简笔画,但五官勾勒了出来,衣服也绘画的很仔细,让人一眼就有种惊艳感。 但这惊艳感,更多是来自于画中的人的确和本人很像,这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认为自己穿上那衣服,也会这么漂亮。 用后世的话说,这就是卖家秀。 高明程注意到邓婉婉的羞愧不安,于是他说道:“婉婉才刚刚卖衣服,不够专业也是正常的,慢慢的她就会好起来了。我要去运输公司那边,你一起去吗?你肖叔叔应该也在那里。” “走。”范立成直接点头,朝店外走去。 于是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先去了运输公司。 他们走后,许多美和高淑芳都啧啧有声,她们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小孩子。 在乡下,这么大的孩子,都还在爬树掏鸟蛋和偷别人家的果子吃呢。 第三百一十九章 不难招待 到了运输公司,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去找肖金峰。 运输公司的业务逐渐多了起来,因此肖金峰挺忙的,他现在自己很少出去跑车了,大部分时候都留在公司这边,负责接单以及调控司机和卡车的运转。 他们过去时,肖金峰正在指点一名新司机修理车子故障,那年轻人的身上沾满了油污,正在专心的低头捣鼓着什么,高明程探头看去,发现是在换发动机。 “肖叔叔。”范立成轻快的喊着,看上去和肖金峰的关系还不错。 “哟,立成啊!什么时候到的?今晚在肖叔叔这里睡!”肖金峰也挺喜欢这个孩子的,当即邀请范立成留在这边吃饭和睡觉。 但是范立成拒绝了,他说道:“肖叔叔,你说晚了,高叔叔说让我去他那里睡觉的。” 既如此,肖金峰也没有强求,而是把人引到办公室那儿坐着。 “小春,去拿些零食和水果过来,再倒两杯茶!”肖金峰吩咐一个做事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是他的远房亲戚,到这边做事的,主要负责打扫卫生和煮饭。 之前运输公司的人不多时,是肖金峰的妈妈煮饭的,但现在人越来越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自然得请个帮手。 不多时,办公室的桌子上,就堆满了各种吃食,肖金峰热情的招呼范立成来吃。 范立成挑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吃,然后说道:“肖叔叔,我爸爸给你和高叔叔都准备了一些小礼物。高叔叔的已经拿回家了,你的还在车上。” 对此,肖金峰那是一点都不意外,笑着道谢,说等下就去拿。 这时高明程说道:“肖大哥,这辆卡车留在你这里,我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 卡车能装货,跑一天就是赚一天的钱。再者坐卡车的舒适感,是不如坐吉普车的。 肖金峰闻言,立即同意了。 “好,我等下就把车上的东西转移到吉普车里去,你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也好。”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干脆动手搬起东西来。 运输公司的吉普车是二手货,平常也不做为装货用,而是用来借给一些人开,或者主动送一些人去什么地方,这辆车算是交际工具,用来联络一些感情的。 高明程也是看到吉普车就停在那儿,才这么提议。 三人来到停车场,高明程先上前把车厢打开,伸手一撑,整个人就顺利的上了卡车。 他先把一个小木箱搬了下来,肖金峰在下面接着。 这小木箱没有封盖,装的东西一目了然,上面还写着肖金峰的名字,显然是范承耀送给肖金峰的礼物了。 东西和给高明程的一样,都是一些地方特色吃食。 紧接着,他又把其他的木箱搬了下来,这些大木箱也没有封盖,可以看到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东西。 因为东西很多,吉普车的后备箱和后排座位,都堆满了东西。 但好在都塞进去了。 换好车子后,高明程就准备告辞了。 “我先带立成回去休息了。”他如此说道,肖金峰也没有硬留,朝他们挥手道别。 坐在吉普车上,高明程觉得开这车,比开卡车要轻松点。 回到自家那边时,吉普车即使停在路边,也不会太碍事,反而会吸引不少人的目光投注过来。 “累了没?进去休息。要么我带你去县里逛一逛?”车子停稳后,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的确有些累了,连续坐了两天的车,明天还得再坐一天的车,所以他不想去逛,再说了,一个小县城,有什么可逛的? 于是两人下车,走进店里,店里静悄悄的,并没有顾客,高淑芳和邓婉婉都在安静的看书。 后院那边倒是传来一些动静,是许多美在洗衣服,这会儿她已经洗好了,正在晾晒。 范立成跟着高明程来到后院,正好看到许多美在晾晒他的那套西服。 “你叫立成对?这衣服我给你洗干净了,明天你还是带回去穿,这衣服我们也送不出去。”许多美笑着说道,然后又说道:“晾好衣服,我就煮饭,立成你喜欢吃什么菜?” 范立成一愣,没想到这衣服还要让自己带回去。他想拒绝,但又听到许多美后面问的那句话,于是下意识说道:“我不挑食,都行的。” 许多美就笑了,同时松了口气,这孩子不难招待就好。 高明程出发前,就跟她说过回来的日子,所以家里提前买好了一些菜,等下她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淑芳。”高明程喊了一声,高淑芳立刻放下手里的书,快步跑了过来。 “二哥,怎么了?” “淑芳,你把你的被褥搬到婉婉的房间里去,今天你和婉婉睡,你的房间给立成睡。”高明程说道。 二楼住满了,三楼又还没有装修,还是毛坯房,自然不能睡觉。 原本他打算给范立成找个宾馆,但是县里也没什么好宾馆,再一个范立成虽然早熟,但毕竟还小,放他一个人住宾馆也不好。 另外,在羊城时,范承耀留他住在家里,这到了自己的家,自然得好好招待范立成才行。 “好的,我现在就去搬。”高淑芳对此并没有意见,在她的眼里,范立成还只是一个小弟弟,睡她的房间也没关系。 于是等高淑芳把她的铺盖和私人的东西都收拾好后,高明程就打开柜子,重新拿了一床新被子铺在床上,并对范立成说道:“今晚你睡这儿。” 范立成并无意见,只在房间里打量着。 突然他说道:“高叔叔,我以为你很穷,但没想到你已经比很多人都要过的好了。” 得到范立成的一句夸,高明程顿觉神清气爽。 这小屁孩自己日子过的好,就一直觉得他穷,他心底也曾憋气过。 此时他微抬着下巴,傲娇的说道:“你现在知道也不迟!” 然后又问范立成是留在房间休息,还是到楼下去玩。 范立成选择下楼去。 但楼下也没什么可玩的,于是他从书架那儿拿了一本书,坐在小凳子上安静的看书。 高明程就没有他这么悠闲了,许多美已经准备煮饭了,他就坐在灶膛那儿,帮着许多美烧火,夫妻两个时不时说上几句话。 都说小别胜新婚,说话时,两人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你准备煮什么菜?”高明程问道。 “墨鱼干炖猪脚,梅干菜炖肉,芋头炖骨头和一盘风吹肉,另外还有豆腐和白菜。”许多美麻利的报着菜名,此时猪脚已经斩碎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了。 墨鱼干是之前高明程从南方带回来的,有一次她把墨鱼干和猪脚一起炖后,发现两者味道相融,还挺好吃的。 厨房里的灶是三眼灶,两大一小的配置,许多美准备弄的菜虽然多,但只要三口灶一起煮,那也还是很快的。 高明程忙着烧火洗锅,然后许多美就把洗净切好的肉放进铁锅里炖着。 把要炖的菜先炖上,然后再去准备别的菜,风吹肉已经提前泡进热水里了,这样容易把肉干泡软,也容易把里面多余的盐分泡出来,这样炒出来的菜,就不会很咸了。 至于豆腐和白菜就很简单,只需要洗干净就行,然后再切上一些葱姜蒜和干辣椒,准备工作就做的差不多了。 “二哥,你回来啦。”高明里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刚下班到家,正准备帮许多美烧火煮饭呢。 自从邓婉婉来了后,有时候是许多美煮饭,但有时候就是邓婉婉煮饭,每当邓婉婉煮饭时,高明里烧火的热情就更大了。 他常常坐在灶膛那边,一边沉默的烧火,一边偷觑着邓婉婉。 少年情愫暗生,却不敢贸然开口,怕惊扰了对方,并且高明里也发现,邓婉婉其实是有些躲着他的,这可能是因为邓婉婉太过害羞了。 所以高明里告诉自己要慢慢来。 “嗯,今天我烧火,你去外边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你帮忙的。”高明程随口说道。 高明里求之不得,嘴里应着,人已经转身去了店里。 他看到邓婉婉在看书,于是也拿了一本书,就坐在邓婉婉的旁边,两人之间隔着两个人的距离,不远不近,这个恰到好处的距离,能够让邓婉婉安心。 他发现,他一旦太靠近邓婉婉,邓婉婉就会迅速的和他拉开距离。 这让高明里有些失落,但同时又安慰自己,这说明邓婉婉是个自重的人,不会轻易和男人打闹,这也挺好的。 安慰好自己后,高明里就热情不减了。如果遇到有邓婉婉不认识的字,那么他就更热情了,初中毕业的他,在学识上,是足以指点邓婉婉和高淑芳的。 有时候高淑芳遇到不懂的地方,也会喊他来教,还会顺便把邓婉婉也一起叫上,每当这个时候,高明里就发挥了好为人师的品格,恨不得把那个字的前世今生都洋洋洒洒的说出来。 为此,他自己背地里也开始看书,省的万一问到他不会的,那就丢脸了。 服装店的生意虽然不是很火爆,但也时不时有人进店来,所以大家不可能一直看书,一旦有客人来了,所有的人都要放下书,这是高明程的规定,不然你在看书,就会给顾客一种被冷落的感觉。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章 缘来缘去 范立成的确很好招待,他吃过山珍海味,但对于许多美的手艺,他仍然是赞不绝口,还吃了两大碗饭。 这让许多美心里十分的高兴,吃过饭后,还问范立成要不要洗澡,但被范立成拒绝了,范立成打算明天回到自己家里后,再洗澡。 这大冬天的在外面洗澡,的确是有些不方便。 当天晚上,范立成就睡在高淑芳之前睡的房间里,一夜好眠。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后,高明程就准备送范立成回家了。 这会儿高速公路还没有全部修建好,车子的性能也不如后世,所以路途遥远,人一旦出远门,就得在路上奔波好几天,才能够抵达目的地。 许多美给范立成洗过的那套西服,到第二天时,仍旧是湿的,拿塑料袋给装着了,被拿到车上时,范立成的嘴角都抽了抽,但还是没有拒绝。 他能够感受到许多美的好心好意,所以拒绝的话,就有些说不出口。 上了车后,因为吉普车的车身比卡车低,人坐在里面的视野反而更好一些,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一路上,范立成先是好奇的探头望着窗外,等上了国道,两边大多是山丘树林时,他就失了兴趣,开始无聊了。 “高叔叔,多美婶婶长得那么漂亮,你为什么不送她化妆品?还有,你们家怎么连电视机都没有呢?”范立成不解的问着。 高明程没回答为什么不买化妆品的事情,只回答了下半句,他说道:“电视机等等再买,到时候买个彩电!” 现在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化妆品,但小地方的人,对涂脂抹粉是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尤其是画浓妆,那么别人会对你指指点点,还会在背地里议论你,到时候一些负面谣言就满天飞了。 当然了,不给许多美买化妆品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许多美现在年轻漂亮,天生丽质,处于女人最好的年华里,这个时候,只需要吃好喝好睡好,就已经是最美丽的状态了。 再好的化妆品,其实它都是有缺点的,用的时候光彩照人,但用得久了,就会伤皮肤。 这些事情,高明程觉得没必要和范立成这个小屁孩解释,所以他就没说。 “高叔叔,听说你有一座山?可惜我马上就要开学读书了,不然去你的山里玩玩,那该多好啊!”范立成又开始没话找话了。 高明程笑了一声,说道:“现在的山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的?等我把山里都栽上果树和药材后,到时候再请你来玩。” “那要到什么时候?”范立成问道。 “月底我就开始栽树,到夏天时,虽然还不能长果子,但应该已经挺漂亮的了。” “哦,那暑假的时候,我可以去你的山里玩吗?”范立成问道。 “行啊!”高明程点头,一口答应下来:“只要你愿意,我就带你去,离县里也不远,开车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路。” 说定了这件事,范立成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不少,然后他又开始问着各种问题,高明程没有在意,能回答的,他都回答了。 他们出发的比较早,又一路开车没有停,到中午时,就总算把范立成送到家里了。 这里高明程之前来过一次,加上有范立成的指路,顺利的把车停在一座瓷窑的前面。 范立成的爷爷奶奶事前已经接到范承耀打的电话了,知道他会在今天回来,因此看到车后,就一前一后的迎了过来。 “立成!哎哟,我的乖孙子!让奶奶看看你瘦了没?”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冲范立成招手,满脸的慈爱和激动。 范立成和爷爷奶奶的感情也还不错,但他显然不是那种情感外露的人,表现的比较淡定。 这时,又有一些人走了过来,这些人是范立成的叔叔和婶婶,以及他们的儿女。 范承耀是家里的老大,很早就去当兵了,退伍后就去了羊城下海经商,但他的弟弟妹妹们却一直留在家里。 改革开放后,私人瓷窑也重新焕发了生机,家里有瓷窑的,就可以自己烧制瓷器来卖。 范家的烧瓷技艺,据他们所说,能追溯到明朝,直到现在,手里还掌握着一些独特的配方,能够烧制出精品瓷器来。 范立成之所以说爷爷奶奶的家也不是他的家,就是因为还有这些叔叔婶婶,一大家子聚在一起,虽然劲往一处使,但也难免有发生矛盾纷争的时候。 这些叔叔们,有些盯上爷爷奶奶的瓷窑,有些盯上爷爷奶奶的钱,也有盯上瓷土和釉彩配方的。 在这个家里,范立成表现的远不如他在外面时那么开朗和聪明,有种平平无奇的中庸。 范立成的奶奶搂着他一阵亲热,边上那些弟弟妹妹们,也凑了过来,但也不全是弟弟妹妹,在范立成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这个哥哥,才是爷爷奶奶的长孙,最得爷爷奶奶的看重。 “爷爷,奶奶,我爸爸给你们带了很多东西回来,都在车里。”范立成说道。 于是大家的目光就落在吉普车上。 高明程早已经打开车门了,所以他们可以看到里面堆放的东西。 高明程正在动手搬下车,其他人看了,男人们便也上前,帮着一起搬下来。 除了范立成的私人物品,其他都是拿木箱装着的,里面堆的满满当当的,具体有些什么,高明程也没有去翻看过。 人多力量大,不多时,就把这些东西都卸下车了,并且都被搬到家里去了。 “好了,都这个时候了,立成肯定饿了,先进去吃饭。小高,你也一起来吃!”这时,范立成的爷爷发话了,并且邀请高明程一起吃饭。 高明程并没有拒绝,这附近全部是私人的瓷窑,连个饭店宾馆都没有的。 于是一行人走进堂屋,这堂屋很大,摆着两张桌子,因为是饭点,上面已经摆着一些菜了。 男人们一桌,女人们带着孩子一桌。 但这样坐,也不是因为男尊女卑,而是家里人口多,一桌坐不下。再者男人在吃饭时,会喝酒,还会抽烟,有时候兴起还会划拳,所以男女混坐反而不方便。 高明程自然在男人的这桌坐下,因为下午还要开车返回,因此他拒绝了倒酒,只肯喝白开水。 一顿饭吃的还算顺心,没闹出什么乱子来,但高明程一直在暗地里观察范立成,然后若有所思,对这孩子就滋生出一股同情来。 范立成的爸爸妈妈虽然有钱,爷爷奶奶家也不穷,但他个人的处境,却有些艰难。 这也难怪范立成小小年纪,就比同龄人早熟了。 饭后,高明程就要告辞走了。 临走时,范立成的爷爷给他送了一套餐具,说是自家瓷窑烧出来的,让他不要客气拿回家用。 高明程这人还真不是假客气的人,于是就收下了。 “高叔叔,再见。”范立成站在吉普车的旁边,冲坐在车里的高明程挥手道别,眼底流露出一丝不舍。 “再见!”高明程也郑重的和他道别。 只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人们有时候相遇,有时候又会分开。高明程没有多停留,发动车子,先慢后快的离开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一章 认清自己 高明程花了几天的时间跑了一趟羊城,回来后,他决定好好的休息几天,因为紧接着,他又该回高家村去,准备种树的事情了。 但在回村之前,高明程去找了王所长。 打了几次交道后,高明程和王所长已经比较熟了,这次不用特意提着东西去,直接去他的办公室找人就行。 “王所长好啊。”高明程推门进去,看到王所长在看报纸,旁边还摆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 文物管理所这种地方,闲的时候闲死,忙的时候也忙死。 比如说上次王智杀人案牵连出来的古墓案,那阵子就够他们忙活的了。 要实地去考察,要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运回来,还得分辨古墓的年代,分析墓主人的身份,贵重的文物也得好好保护,整理好后,还得及时上报等等。 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该忙的就忙的差不多了。 王所长放下报纸,看到高明程走了进来,于是笑着说道:“是明程啊,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小刘,倒一杯茶来!”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高明程过来找王所长,自然是有事。他是为了桃花岭中的古墓来的。 他手里有两块半的玉器,之所以没有拿到羊城去给范承耀过目、估价,就是为了想自己先提前搞清楚这墓的年代和墓主的相关信息。 再一个,他无意中发现了端倪,猜测范承耀是在走私古董,但是呢,这一点只是他的猜测,范承耀没有说,他也没有表露出自己已经知道了。 但如果直接拿古董玉器找上门去,这岂不是不打自招了嘛! 考虑到这两点,高明程就压根没打算让范承耀沾手他的玉器。 很快,热茶送上来了,高明程客气的道谢,然后才接过茶。 他没急着进入正题,而是先和王所长寒暄了一会儿,等喝了两口茶水后,他才问起上次古墓的事情。 王所长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哈哈笑着走到高明程的身边,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的说道:“明程啊,你可是我们文物管理所的福星啊!最近这两年里,你发现两回古墓了!为挽回国家损失作出重大贡献啊!” 高家村的古墓,是高明程发现并举报的,这桃花岭的古墓,也算是高明程发现并缴获的,不然没准那杀人犯王智拿着古董就跑了,再过几天,这些国家文物,就会流入赌坊,然后再也无法追查其踪迹了。 而宋朝的夫妻墓,又比普通的单墓更有研究价值,所以高明程把王智抓捕到后,简直是送了两个功劳出去。 一个是送给高国兵了,一个就是送给这个王所长了。 他们两人之间虽然没有直接接触,但古墓案带来的好处,却是王所长得到了。 也因此,王所长对高明程的态度挺和善的。 得知高明程前来,是想问古墓相关的信息,王所长也就没有瞒着,而是把自己这边已经研究出来的资料都说了。 从王所长的口中,高明程得知那是一座南宋的墓,里面有餐具、酒具、茶具、香具、文房用具、闺阁用具、佛事用具、礼器、日常杂器等九个不同的生活领域的陪葬品。 王所长感慨道:“我们这里只是小地方,至今挖掘出来的古墓,大多是这种中小型的古墓,陪葬品并不多,只有长安、洛阳一带的古墓,那才极具挖掘价值呢!” “宋墓的陪葬品,多为当时的瓷器、灯盏等生活用品。极少有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所以没在墓里发现这些,也不算意外。但之后我听高局说,那墓之前就已经被盗过一次了,那王智在之前,就无意中发现了那座险些坍塌的古墓,从里面取了几样值钱的玩意,有四件玉器、一对银镯和一对瓷杯,但那些东西,都被他当成赌资抵押给赌坊了。” “哎,事后高局根据那王智的口供,派人去找过,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那些东西,怕是难找回了!” 说起这件憾事,王所长都有些喋喋不休了,满脸的遗憾。 高明程安静的听着,他以为王智只拿了那三件玉器,没想到还拿了其他的东西,并且去参加了不同的赌局。 果然,赌狗是没有未来的! 但凡王智把这些古董私底下拿走,然后拿去卖钱,都足以发家致富了。也不至于沦落到杀父母、杀庄家逃亡的地步。 高明程在这儿待了一会儿,就把古墓的情况都打听清楚了,对于自己手里的玉器,也就有了一个大致的估价。 从文物管理所离开后,高明程就去了警局。 他一进去,就有相熟的人告诉他高国兵不在警局,而是去市里开会去了。 说到去市里开会时,大家都喜气洋洋的,显然这是一件大好事。 高明程也不是来找高国兵办事的,所以高国兵不在也没事,于是转头去找了黄大志。 黄大志看上去有些憔悴,不只是他,其实警局其他的人看上去也多少有些憔悴。 原本刚过完年,再穷的人也能够吃上几顿大鱼大肉,正是一年最长肉的时候,可黄大志他们却一个个都疲于奔命,因为王智杀人案,他们这个年根本就没有过好。 在高明程的帮助下,他们倒是很快就将王智抓捕归案,但是在审问之后,得知王智之前就把一部分文物流失了出去,于是警局的人又得按照王智说出的信息,前去寻找。 找了十多天,才得到消息,说有人把那对银手镯给融了,这可把大家给气的! 至于瓷杯,倒是被人藏在家里,还保持完好,但那四件玉器,就迟迟不见踪迹。 他们后面又去了之前黄大志捡到玉器的地方寻找了,直接掘地三尺,却依旧没有找到。 后来又在附近的村子走访,探寻消息,也都无果。 但在这个过程中,黄大志的内心是很焦虑的,只是他也不敢吐露出来。 现在看到唯一的知情人高明程来了,他立即放下手中正在忙的事情,眼底流露出些许激动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保密,人在隐藏秘密时,心理素质不好的人,就会承受极大的压力。 又或者他们会在无意中泄密。 “明程,你过来。”黄大志给高明程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院子里。这里视野开阔,有人靠近的话,也能够一目了然。 黄大志压抑了很久,心中滋生出强烈的倾诉欲,现在终于可以迫不及待的把一些事情全部都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很小,话却说的很快,好在高明程知道前因后果,因此倒是能够理解。 看出黄大志的焦虑,高明程说道:“如果你想上交,我这边没问题,只是你得找个好法子遮掩,不能让人知道是你之前就偷偷拿走的。” 经过这么久的时间,黄大志已经融入到警局了,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和喜爱,但人的信任很难建立,却又很容易打破。 一旦有了先例,那么后面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大家就会怀疑你。 这样显然是对事业不利的。 黄大志满脸的讶然,说道:“你同意我上交?我听说是宋朝的,还是玉的,应该很值钱。” 黄大志之前说好卖掉后,得到的钱一人一半,所以他没有做出上交的决定,一是顾忌自己的名声,二也是觉得不好意思,让高明程白忙活了。 高明程刚发了一笔横财,所以这会儿很想说一句——我这人对钱不感兴趣! 咳咳,不过,咱得低调! 高明程把从王所长那里得到的信息挑着说了出来,又把自己的估价说了出来,算是明确的告诉黄大志那两件玉器的价钱。 哦,至于那半块玉佩,由于残缺,一般是不值钱的。 但也有人会拿去制假,照着完整的玉佩做出半截假的,然后用特殊的胶水粘上,再以假乱真的拿去卖。 从古至今,在古董上,就一直存在制假,比如说,宋朝的人造假了唐朝的名画,但如果假货一直流传至今,那么其本身也是一件真正的古董了。 “大志,东西是你捡到的,你可以自己做主。那玉器还放在我家里,等下我拿来给你。”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惊了,慌忙摇头拒绝:“先放你那里,我住的地方不方便。” 高明程却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要回村去了,我承包的山要提前规划挖坑,好种树了。” 这一下,黄大志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低头,脚无意识的转动着。 最终,他松了口气,像是想开了。 “明程,东西不是我盗的,也不是我偷的,而是我捡的!之前我看过《少林寺》里面说过什么有缘人,我觉得这就是我的缘。” “我之前不知道要和谁说这些话,一直憋在心里,一下子想这样,一下子又想那样。但现在我想明白了,我可能虚伪,可能贪婪,但我真的需要钱。” 对于这个结果,高明程并不意外,只真诚的说道:“你的东西,你做主就好。东西先不卖,可以自己收藏保存好,你看怎么样?” 这一刻,黄大志彻底释然了,他算是看清了自己的内心,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之后也不会再彷徨不安了。 人的一生,在很多时候,都是在认清自己,认清世界。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二章 黄大志相亲记 略过这个话题后,黄大志的神态就放松了不少,和高明程说起了他过年相亲的事情。 黄大志过年回家时,就跟军岭的媒人说了自己想相亲结婚的事情,然后把自己的条件一摆,再说了一下对女方的要求。 不过黄大志急着结婚,对女方也没有太多的要求,一个是年纪最好不要太小,比他小一两岁就行,一个就是五官端正不丑。 军岭比高家村大,居住的人口也多,是有媒婆的,媒婆听了黄大志的要求后,就马上有了几个人选,然后在大年初二和初四这两天,他都跟随媒婆上门去相看女方。 “初四那天相看的姑娘,我还挺喜欢的,不过她妈早没了,家里只有一个爸爸,另外她是家里的长姐,底下还有五个弟弟妹妹,那些弟弟妹妹基本都是她带大的,是个很善良很勤劳的人。”黄大志说起话来,眼中带笑,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心动了。 只有高明程听多了伏地魔的传说,对此有些不安,不过他也没有说出不好听的话来,婚姻大事是黄大志自己的事,只要他喜欢,他愿意,那也没啥毛病。 “哦,那对方要多少彩礼?有什么别的要求吗?”高明程语气平淡的问着。 “还没谈到这个,本来打算初六再去一趟,但后面没去成,到王桥镇办案去了。这个案子一忙,就忙到现在。我打算这两天请个假,提着礼去对方家坐坐,把彩礼什么的都谈清楚,能成的话,就早点成了。”黄大志挺有打算的。 主要是他的年纪大了,确实有些着急了。 本来他个人的条件算是不错的,但他家里有负担,因此军岭和附近的村子,都没人愿意嫁过来。 这回相看的,还是隔着二十多里的村子了。 “那行,如果成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说一声。”高明程说道,算是给黄大志一个定心丸。 黄大志在县里工作,这结了婚,自然得在县里买房,他现在住的地方,一个人将就还行,新婚夫妻住着,就有些不好了。 “好。”黄大志咧嘴笑着,的确安心了不少。 两人又聊了几句,就分开了,黄大志回去继续工作,高明程也得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高明程看到有人挑着担子在卖豆腐脑,于是买了一大份,那卖豆腐脑的人麻利的用塑料袋装好,然后又打开一个桶盖,用勺子从里面舀了两勺辣椒水淋在豆腐脑上。 这辣椒水是用辣椒粉、香葱和酱油熬制的,香辣的口感,拌在豆腐脑里,能增添风味。 当然了,那桶子里还放着一小罐的白砂糖,但只有在顾客要求放白砂糖时,商贩才会舀上那么一小勺。 不过他们这儿的人,很能吃辣,除了小孩,很少有人要求放糖。 给了钱后,高明程拎着东西快步走回去,但一路上都在思索着。 现在做小本生意的人越来越多的,别看这种吃食看似简单,卖一份的钱也不多,但是生意好时,一个月赚的钱,比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呢。 更别说这两年很多工厂都会陷入三角债,然后濒临破产,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所以,高明程琢磨着该带高壮到县里来做事了。 之前没喊高壮,是因为他和何秀曼结婚后,何秀曼很快就怀孕了,这个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喊高壮出门的,不然留下家里一老一孕妇,这如何能安心? 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把高壮带到县里去做小生意,那也没关系了。 至于做什么生意,他是打算做吃食,民以食为天嘛,只要吃食做的好,就不愁没生意,且这个生意投入的本钱也不多。 但具体做什么,还得看高壮的想法了。 他决定这次回村,就找高壮说一说,如果高壮愿意,那么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房子坐落在竹山底下,有所好处,但也有所坏处,夏天时,这里很凉快,冬天时,这里却会很冷。 黄大志过来时,他的相看对象正坐在门前缝补衣服,圆簸箕里放着好几件衣服,还放着一些碎布。 她根据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挑选着合适的碎布,然后仔细的缝补上。 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几乎没几个人没穿过打补丁的衣服。 尤其是兄弟姐妹多的人家,那么老大还有可能穿上新衣服,底下的弟弟妹妹,就没得新衣服穿了,都是捡大的旧衣服穿。 刺啦! 突然,她也许是手重了,底下的布料竟然发出一声轻响裂开了,这是布料已经朽了,没法再穿了。 哎,她一声叹息,满脸的无奈。 她妈是84年没的,所以倒是赶上了分田到户,他们家人口多,田地自然也多,但家里孩子多,劳力少,所以日子也不好过,再加上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减产,如今家里就更没多少钱了。 弟弟妹妹们,都好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突然,她的眼帘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闯入,她呆住了,随即认出那是谁来,脸颊微微泛红。 但她做惯了农活,皮肤偏黑,这点晕红并不明显。 黄大志也有些紧张和害羞,但这会儿大家办事,还是很直来直往的,所以他直接说明了来意。 “呃,我爸在地里,我去喊他回来。”她红着脸,慌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就快步走了。 黄大志被留在这里,一时间更加尴尬了。 他也不敢贸然到别人屋子里,只站在外面打量。 她们家的房子很一般,和黄大志家的差不多,不过黄大志打算在县里买了房后,就给他爸妈一笔钱,让他们把房子修葺一番。 过了五六分钟,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黄大志循声望去,却是两个半大的小男孩,大的有十二岁,小的也有十岁。 黄大志认出他们来,冲他们笑了笑。 大男孩懂事些,跑到厨房里,给黄大志倒了一杯茶。 这茶不是刚沏的,而是把茶叶直接放进开水瓶里,这样随时喝都是热茶,但这样的茶,口感就没有那么好,加上茶叶是自己自制的,带着一股苦涩味。 黄大志也没嫌弃,道了一声谢,然后客气的喝了两口。 他一路骑车过来,也的确口渴了。 “你看上我大姐了吗?以后你们会在哪里生活?我要是想我大姐了,能去找她吗?”这时,那个小点的男孩子开口问道,大男孩也双眼冒光的看着黄大志,显然也很想知道答案。 黄大志有些窘,但还是说道:“我在县里的警局做事,如果以后结婚了,也会在县里生活。” “啊,你骗人!你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看上我大姐?村里的赵婶子说了,条件好的男人不可能看上我大姐的,说我大姐有很多拖油瓶。”小男孩不太信任的说道。 黄大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对方是小男孩,但他还是解释了:“我的确是在警局做事,不过我是协警,还没有转正的。再一个,我家里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他丧失了劳动力,这辈子我都会一直照顾他的。” “你弟弟的事情,上回的媒人也说了,只要你看上了罗丽,又不嫌弃我们家就行。”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是黄大志未来的岳父来了。 他是一个沉默老实的中年人,个子不高不矮,身材瘦黑,不说话时,没多少存在感。 但他一说话,就能够让黄大志知道,他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看来今天这次来商谈彩礼,应该会很容易了。 这个认知,让黄大志稍稍松了口气。 果然,在接下来商谈彩礼时,对方就说道:“你要给罗丽准备些什么,我这边都不管,凭你自己的心意就好。彩礼不用给我,只是我家里什么情况,你也知道,所以也没有嫁妆给罗丽。” 不要彩礼!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把黄大志给砸晕了。 他呆愣了片刻,本能的说道:“不要彩礼不好……” “没什么不好的,家里已经拖累罗丽这么久了,她也该嫁人去过轻松的日子了。”中年男人说道,满脸的真诚,没有一点勉强。 他是一个爱孩子的人,但他习惯了沉默,不会时不时把爱你之类的话挂在嘴边。 罗丽为了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拖到二十二岁了,放在农村,就都是老姑娘了,好不容易有人看上了,且罗丽自己也没有不满意的,所以他希望罗丽能够早点结婚,去过自己的轻松日子。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大方的令人羡慕 未来的岳父很好说话,未来的老婆也没有开口索取什么,至于妻弟妻妹们,看上去也都是性格很好的人。 整个商谈的过程中,顺利的让黄大志都有些恍惚,分不清是真是假了。 但对方可以说不要彩礼,黄大志却不能什么都不准备,为了结婚,他也是做了一些打算的,于是就把这些打算说了出来。 他说,结婚后,会在县里买房,以后在县里生活,他说,要给罗丽六百八的彩礼钱,让罗丽这边拿去买家具作为陪嫁,剩下的可以当做压箱底钱,这样外人就会看得起罗丽。 他说,要给罗丽买两身新衣服、新鞋子,他说,要给罗丽的家里人都买一身新衣服,好结婚时穿。 另外,他会买一辆自行车给罗丽骑,再给罗丽送一块电子手表。 他每说一句,罗家人就惊讶一分,全部说完后,罗家人已经陷入彻底的震惊中了。 最小的弟弟恍恍惚惚的说道:“姐夫,你这么有钱啊!” 在他们看来,黄大志虽然有一份工作,但应该不至于很有钱,因为媒人说了,黄大志是去年才有工作的,家里又有负担,手里的钱应该不多才是。 当然了,他们也不图黄大志的钱,只图黄大志能对罗丽好,让罗丽过上轻松的日子。 黄大志的弟弟,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但对于一手拉扯五个弟弟妹妹长大的罗丽来说,那就是毛毛雨。 照顾一个弟弟,和照顾五个弟弟妹妹,哪个轻松点? 所以结婚以后要照顾黄大志的弟弟,罗丽就没有怕过。 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黄大志居然表现的这么有钱! 这让他们有一瞬间觉得黄大志是他们高攀不起的人了。 罗丽的爸爸罗大兴也惊住了,他嘴唇嚅动了下,然后说道:“你不要勉强,那些不该买的,都不要买,我们家不讲究这个。” 黄大志也正色说道:“结婚是大事,我能给的,肯定是要给的。” 他态度强硬,倒是让罗家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最后,罗丽表示不要买成衣,买布料就行,因为她自己会做衣服。 其实罗丽没学过裁缝,更不会用缝纫机,但是呢,她一手拉扯大五个弟弟妹妹,家里的衣服坏了,也几乎都是她缝补的,因此她对衣服的结构很熟悉,可以照着做出来。 虽然做出来的衣服没有裁缝做的那么好看,但也中规中矩过得去,这样一来,就可以省下给裁缝的钱了。 黄大志知道罗丽家没有缝纫机,听说罗丽要自己做衣服,他沉思片刻,说道:“那给你再买个缝纫机!” 罗家人:“……” 好财大气粗的样子! 中午这顿饭,是在罗家吃的,并且是罗丽下厨,说是让他尝尝罗丽的手艺。 罗家虽然穷,但还是有一些秋天晒好的各种菜干,以及白菜、萝卜和芋头。且黄大志是提着两斤肉来的,有了这两斤肉,就可以做出可口的菜来了。 黄大志看着手脚麻利的罗丽,心中那是一万个满意,吃饭的时候,他也是夸了又夸,惹得罗丽的脸颊一直红扑扑的。 饭后,黄大志倒是没有久留,而是返回县里了。 他要为结婚的事情,提前做准备了。 罗家人很好说话,并没有意愿要把罗丽留到过完春耕,而是让黄大志定婚期,黄大志算了一下婚前各种准备事项,决定一个月后就结婚。 对此,罗家人没有异议。 黄大志走后,罗大兴发话了:“罗芳,以后家里的饭你来煮,让你大姐好好休养一个月。” 罗芳就是罗家的二女儿,比罗丽也就小两岁而已,如今也有二十岁了。 “哎。”她应着,脸上并无不满。她大姐的辛苦,她是看入眼的,如今大姐能够结婚,她也高兴。 这时最大的弟弟说道:“我长大了,我以后也可以下地干活了,今年大姐结婚,明年就二姐结婚,这个家,以后我会撑起来的。” 他四姐就笑道:“等我出嫁了,你再说这话!你还小呢!” 他的四个姐姐,都只相差两岁,他和弟弟也只相差两岁,但是他和四姐就相差四岁。 据说是他爸妈一口气生了四个女儿,觉得是生不出儿子了,之后几年也没有动静,但谁知都心灰意冷了,居然又怀上了他,在他之后,又生了个弟弟出来。 只可惜他妈生育过多,伤损了身体,因此就早早的去了。 但好在现在也算是苦尽甘来,他们都渐渐长大了,大姐也找到一个好对象要结婚了。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这个念头,在之后,就更加的确定了。 罗家人万万没有想到黄大志的动作竟然这么快! 下午四点时,就有一辆拖拉机进了村,在他们家门前停下,拖拉机的车斗上摆着一台崭新的缝纫机,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还有一大堆的各色布料和针线。 黄大志从车斗那儿跳下来,对罗大兴说道:“岳父,我买了最新款的缝纫机,店员说这台缝纫机很好用,但我也没有用过,如果你们不会,就喊村里会的人教一教。” “这是女式自行车,应该好骑,罗丽你平时多练习练习。” “这是保湿霜和蛤蜊油,送给你涂脸涂手的。” “这块电子手表,你也先戴着!” 看到黄大志不停的把东西拿出来,递给罗丽,罗家人再次震惊了。 罗大兴看着黄大志,满脸的恍惚。 他都说过不要彩礼了,结果黄大志给的比人家要彩礼的还多! 这边的动静,引得村里其他人都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打听起情况来。 这也没什么可隐瞒的,黄大志喜气洋洋的把情况说了出来。 当大家知道村里最穷的罗家大姑娘被人看上,还给了这么多彩礼时,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精彩。 “彩礼啊,彩礼给六百八,这个数吉利!我岳父也说很好。这些缝纫机、自行车、手表,自然都是给罗丽的,她带不带走都随她!” “对,我看中了她这个人,有她就好。” 黄大志大方的回答着大家的问话,但这些答案,简直让人有种被强行塞了一大口狗粮的感觉。 有点干,也有点噎。 东西都一一搬进罗丽的家里,面对着人群,黄大志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职业——警员! 这个身份,还是很有威慑性的,他是担心罗家一下子得了不少好东西,会引起他人的觊觎,万一有人上门来偷盗,这就不好了。 但他的身份,就相当于保命符了。一般人没人愿意招惹警员的。 果然,他的身份和这些彩礼,就成为村子里津津乐道的一件事了。 而罗丽这个准新娘,也成为很多未婚大姑娘所羡慕的对象。 罗丽全程是懵的,原本她只打算简简单单的嫁过去,然后生儿育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在她的想象中,未来的日子不会太好,但也不会太差。 但现在……看到村里女孩子们投来的羡慕目光,罗丽只觉得身体都轻飘飘了。 她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们家什么都不要,反而让黄大志更愿意为他们家付出了。 年前,黄大志也相亲过,对方提出很多要求,黄大志明明能够满足,却没有答应。 而今,罗家什么都不要,黄大志却要把该给的,都给了。 钱如流水一样哗啦啦的花出去了,但黄大志没有半点心疼。结婚是人生大事,他既然有这个能力,那就不想太寒碜。 把要送给罗家的东西都一口气准备好后,接下来,黄大志还需要提前在县里买房子,另外还得回军岭跟他爸妈说一声,让他们把家里的房子修葺一下,最后还要定个宜嫁娶的吉日,再提前请掌勺的师傅,定下要请的客人,到时候是要摆酒的。 等到摆酒的前几天,就要把花生瓜子和糖果都买好,另外也得提前一天把菜给买好。 由于结婚的时候地里的菜不多,所以买菜的钱又得多出一笔。 但黄大志甘之如饴,因为他想早一点娶到老婆! 单身了这么多年,原以为一辈子都娶妻无望了,没想到他黄大志终于要娶老婆了! 只这一点,就足够黄大志在梦中笑醒了! 他花钱的动静很大,局里的同事也都知道了,问起他买房的事情时,黄大志就说是高明程借给他的钱。 对此,同事们没有半点怀疑。 高明程无疑是有钱的,而高明程和黄大志的关系,大家也有目共睹,借钱买房,也就不算什么了。 于是大家就纷纷恭喜黄大志终于相亲成功要结婚了。 黄大志看着相处的很好的同事,又想到现在交通不便,喊这些同事去军岭吃酒也不方便,于是他决定等军岭的婚宴办好后,就到县里请同事们吃一顿饭。 而教他画画的那位老警员,自然更是要请的。 他把这个打算说出,大家都纷纷表示一定会去。 当然了,大家自然不会空手去,而是会送礼的。 黄大志没图这些礼,但这是同事之间的情分,一起处事久了,自然就会有了人情往来。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四章 高壮的选择 在黄大志忙着为结婚而做出各种努力时,高明程已经站在小富山上,对整座山进行完整的规划了。 三百亩的山地,说大不大,但说小,那也绝对不小。 之前已经种过一批砂糖橘,死了一些,但大多数都还活着,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它们会再度焕发生机。 至于对小富山的规划,之前就已经大致有了预案,现在即将种树了,那么就得把预案做的更仔细些。 然后,他就开始找人干活了。 找的还是之前给他干过活的人,趁着春耕前,把整座山再次清理一遍,一些大块的石头、枯死的树根等,都要捡掉。 然后还要在陡坡上挖出梯田,这样方便种树以及之后的摘果。 整地的事情,有请来的人负责,高明程自己则提着斧头,朝那剩下的杉树和松树而去。 这些树是本来就生长在这里的,属于好木料,所以去年时,由于不急着种果树,高明程也就没有把这些树砍伐掉。 但现在即将有一大批果苗到了,那么这些树就得腾出位置来了。 杉木他留着自己打家具用,松木嘛,可以砍成一段一段的,用来种植茯苓。 树砍好后,还得剥皮,去掉树枝,然后把树干搬到阴处阴干,树枝什么的,就堆在柴堆里慢慢晒干后当柴烧。 忙完这些,高明程拿着铲子和筛子来到之前沙藏黄精种子的地方,他把里面的土挖出来,然后用筛子筛出种子。 黄精的栽培比较麻烦,秋季种子成熟时,就要沙藏保湿,直到第二年三月下旬,再把种子筛出,进行播种。 这些黄精不种在山里,而是种在山脚下的平地上。要先挖出畦沟来,再按行距15厘米左右均匀撒播到畦面的浅沟内,盖土约15厘米,稍压后浇水,最后覆盖一层草保湿。 做完这些,就可以暂时不用管,只等它出苗就行。如果察觉到它要出苗了,就得赶紧把盖着的草给去掉,方便苗长出来。 再之后嘛,就和种菜也没多少区别了,就是过密就间苗,怕阳就遮阴,一年后就可以移栽了。 野生的黄精喜欢生长在树荫下,这种植的黄精自然也得满足阴凉的条件,如果是后世,你可以在上面覆盖一张黑色的遮阳网。 但现在,别说有没有,就是有,高明程也暂时用不着,因为他得到的种子才那么些,种植还不成规模,就犯不着拉一张遮阳网,只需要在畦埂上种植一些比较高的植物就行,玉米就是很好的选择,不但能给黄精遮阳,还能够收获一批玉米,算是一举两得。 在高明程忙着这些事时,高壮也时不时过来帮忙。 看到他又过来了,高明程就放下手中的活,说道:“高壮,上回我和你说的事,你想好了吗?” 高明程一回来,就找高壮说了想带他进城做生意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要早做决定,赶在春耕前,就把家里的田地租给别人,否则过了春耕,不好租,自己也舍不得不继续种了。 到时候一拖又是一年。 被问及这件事,高壮满脸的纠结之色,他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说道:“我奶奶喊我跟你去县里做生意赚钱,但是她还要留在村里种地。至于秀曼,我奶奶的意思是让秀曼也留在村里照看孩子,说孩子还小,不好到处跑来跑去。” 高壮的女儿才刚刚满月不久,的确是还小。跟着去县里的话,暂时也帮不上忙,但不跟着去,夫妻两个又分开了。 “明程哥,我奶奶和秀曼要留在村里,我想了想,也决定不去县里了。”高壮语气坚定的说出自己的决定。 谁不想赚钱?但高壮不能去赚这个钱。 他家人口少,把奶奶和秀曼留在家里带孩子种地,他实在是不放心。 再一个他也舍不得和他的宝贝女儿分开,刚荣升奶爸的高壮还挺喜欢带孩子的,一天不抱孩子,就心里不得劲。 高明程听完,然后说道:“这样,我晚上到你家去吃饭,和细奶奶再谈一谈这个事。” 高壮看了看他,想了想后,也没有拒绝。 当天晚上,高明程忙完地里的活后,就提着小半篮鸡蛋去了细奶奶家。 他人在县里时,家里的鸡和羊,都是张成远帮着照看的。 鸡下的蛋,张成远也没有昧下,而是都放在橱柜的抽屉里,高明程回来时,发现已经有不少蛋了。 高明程拎着鸡蛋过去时,饭菜刚好出锅,摆在桌子上还冒着热气。 看到他来了,细奶奶笑着招呼:“明程,快洗手来吃饭!” “哎,好。”高明程应着,去洗了手。 大年初五那天,下了一阵子冰粒子,之后又下了一场小雨,虽然雨水不多,但也多少滋润了干枯的大地。 村里的老井,也多了一些水涌出。 饭桌上,高明程对细奶奶的手艺夸了又夸,其中有一道苦槠豆腐,用大蒜叶炒的,味道很好。 他们村有摘苦槠子,做苦槠豆腐的习俗,这苦槠豆腐,也往往是在冬天少菜时当做菜吃。 吃完饭后,高明程就和细奶奶分析起在乡下种地一年能赚多少钱,以及去县里做生意一年又能赚多少钱的事情。 直接把钱的数目说出来,这两相一对比,就令人怦然心动了。 高明程说道:“细奶奶,你上了年纪,实在没必要继续留在村里种地,否则高壮就算去县里了,他也不放心你。” “再说了,高壮去县里做生意的话,如果只他一个人,那么就要忙里忙外,累的很!” “我在县里做生意,不但带了多美和淑芳去,还又招聘了一个女孩子,这才能够把生意做下来。你让高壮一个人去做生意,他怎么做?总不能你们在村里种地,再让高壮花钱找个人来帮忙?” “听我的,如果真要去县里做生意赚钱,那就一家老小都去!租一个大点的房子住,等生意赚钱了,就在县里买套房子住!” “村里的这些地,就租给相熟的人种,让他负责交公粮就行。” 高明程的一番话说的在情在理,细奶奶他们几个都有些心动,又都有些迟疑。 有些人,他看不清时局,抓不住机会。也许多年以后,会感慨一番,比如,如果当时我早点去做生意就好了;如果当时我早早的买房就好了;如果我早早地炒股就好了。 只有当彻底错过一个好机会后,他们才会幡然醒悟,才会心生悔意。 上辈子,高壮跟着他走南闯北过,但其实不是高壮本身想去做这件事,而是本能的跟着他而已,他去做了,高壮也就跟着去做了。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和高壮都分别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高壮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无条件的跟在他的身后,听从他的吩咐了。 即使他让高壮做的事情是对他好,但高壮也需要去照顾细奶奶和何秀曼的情绪。 这时细奶奶满脸为难的说道:“地是农民的根,我种了一辈子的地了,不种地的话,我心里难过。再说了,村里人精的很,你把地租给他们,他们会不会好好种不知道,但一旦租的久了,那地肯定就成他家的了!就算没有全部都霸占了,也会一点点的占去。” 细奶奶在村里待了一辈子,历经了国内动荡的年代,又历经了百废俱兴的年代,她穷过,饿过,对土地的情感,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再一个,她内心深处是害怕去陌生的县城的。 这一点,她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但高明程从她的眼底看出来了。 于是他不再劝了。 赚钱的机会有的是,现在不行,以后也还可以去,只要有他帮忙,什么时候去县里赚钱,都不晚! 他又看了看何秀曼抱着的婴儿,笑道:“那行,孩子也还小,现在以养孩子为主也好,等过几年,孩子大了,再去县里做生意也不迟。” 他这么一说,高壮就松了口气。 何秀曼的脸上快速的闪过一丝遗憾,但也没有吭声。 她低头看着孩子,满心满眼都是孩子可爱的模样,除了养育这个孩子,何秀曼其实还在计划着等身体恢复好了,就再给高壮生一个儿子! 对,虽然高壮和细奶奶都没有表达出重男轻女的思想,但何秀曼本身出自重男轻女的家庭,这导致她比高壮更渴望生儿子。 只有生下儿子,才能够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才能够挺直背脊过日子,不惧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当然了,因为孩子还小,这个念头,她一直深藏在心底,没跟高壮说过的。 高明程没能劝高壮他们进城去做生意,心底也多少有些遗憾,总有一种自己发达了,却没有拉好兄弟一把的愧疚。 很快他调整了心情,不再提这件事,而是说起春耕的事情。 “细奶奶,今年的禾苗和薯藤,也还是你帮我育苗!到时候我只管回来种!对了,你们的田不用找人借牛去犁,我用拖拉机一起给犁了!”高明程说道,他已经买好犁田的机械了,到时候把拖拉机的车斗拆下来,装上犁田的工具就行。 高家村虽然是个小山村,但这里可是出过乡绅名望世家的,其山脚下,有七八百亩相连在一起的良田。 在古时,所有的良田,都是地主家的。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五章 种树,犁田,外快 很快就到了月底,石门村的村支书如约派人把果苗送过来了。 石门村是个富裕的村子,这里有良田,有一个大水库,还种了满山的果树,村里很多人家,都承包了一片山,靠卖水果挣钱。 因为富裕,所以送货的拖拉机一共来了四辆,每辆车都装的满满当当的。 车队来了后,高明程就去交接货物了,先是清点果苗,看数目是否对的上,再看是否有明显瑕疵的地方,如果没有,那么就分类卸货,先堆在山脚下。 有高岳出面,且这批果苗是石门村的村支书帮着安排的,果苗的质量基本没有问题。 或许不是专门做育苗生意的,这批果苗看着多,其实数量倒也不是很多,因为果苗大多都是两年或三年生的了,离结果都已经很近了。 尤其是有两棵杨梅树,瞧着有两米高了。 送货的人指着那两棵杨梅树说道:“这杨梅已经结了几回果了,果子又大又甜很好吃,价钱肯定是要贵一些的。我们村的杨梅,一开始都是从浙江那边移栽过来的,比我们本地的野杨梅要好吃很多。这两颗树,按现在的名字,叫东魁杨梅!” 东魁杨梅一开始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在1979年由浙江农林大学定名为东魁杨梅的。其果实大如乒乓球,果色紫红,肉柱较粗,属大果晚熟品种,7月初开始成熟。 对于这点,高明程是知晓的,因为在东魁杨梅名声大噪时,石门村的人曾经冒充过仙居的东魁杨梅在市场上卖过,当然了,狠赚一笔后,就被人举报了。 东魁杨梅是仙居的支柱产业,对其杨梅的保护力度很强,价格也是极为昂贵的,一般人是舍不得买的。 于是买价钱较低的假货,也在情理之中了。 虽说如此,但这杨梅在他们本地,绝对算得上是很好的品种了,看着这两棵已经可以结果的杨梅树,高明程心情很好。 一分钱一分货嘛,价钱贵点是能理解的。 把所有的果苗都清点好后,高明程爽快的把货钱付了。 送货人便开着空车回去了。 “叔伯们,干活了!”高明程冲着做工的人喊道。 “哪种果树种哪里,我之前跟你们说过了,按照之前说好的种就行。”高明程吩咐着,然后自己一手提着一棵大杨梅树,往小富山的北坡走去。 杨梅喜阴耐湿,在雨水充足,气候湿润时,寿命长而丰产,可以说,这两棵东魁杨梅活下来后,那是可以盛产几十年的! 到时候高明程的子子孙孙,都能够吃到这树上结的杨梅了。 因此高明程还挺慎重的,决定自己找地方种。 东魁杨梅根系较浅,而枝叶茂盛,因此怕风,所以种植的地方得避风,另外杨梅对光线的要求不严,在比较隐蔽的山谷也适宜。 不多时,高明程就来到了小富山的北坡,然后在一处缓坡停下,东魁杨梅是可以种山谷,却不能种高坡的,高坡日照太强,风力太大,且土壤含水量低,这种地方长出来的果实,就会小很多,口感也没那么好。 在种杨梅之前,高明程抡起锄头,先把几株捻子树给挖了。 这几株捻子树,是之前特意留的,但现在得移栽到别的地方去,而给杨梅腾出位置来,因为凡狼蕨、杜娟花,桃金娘、松、杉等生长良好的地方,最适宜栽培杨梅。 这捻子的学术名,就叫做桃金娘。 除了这两棵大杨梅树,也还有十来棵小点的杨梅树,瞧着最多两年生,树形瘦小,枝叶不多,得种上几年后,才能够结果。 因为杨梅根系浅,且枝叶繁茂,所以每棵树相距最好稍微远点,不然长大后,就会挤在一起了。 他在这里种着杨梅,请来的工人们,则在规划好的位置种上相应的果苗,蜜桔种在向阳的坡地上,桃树和梨树挨着种,等到花开时,一片白,一片红,红白相映,也是十分热闹,有种桃李争春的盛景。 所有的果苗,基本都是种在山脚和山坡上,至于山顶,一般情况下,是要种植生态林的,因为山顶比较干燥瘠薄,种果树的话,果子生长的不好,所以只能种水土保持林,或者用材林。 高明程则计划在山顶种上油茶树,这种树属于生态林,对土壤的要求也不那么高,每年秋季还能够采摘油茶籽。 油茶树苗都不用买,他往山里走一趟,就可以移栽一些过来了。 更何况这小富山本身也有部分油茶树生长着。 一连忙碌了好几天,所有的果苗总算都已经种好了。 果苗种上后,就得覆土、踩紧和浇水,在没有抽水机器时,得全靠人力提水浇灌。 好在山脚下就有一个池塘,并且好运的是,在果苗栽种的第三天,于半夜时下了一场春雨。 春雨淅淅沥沥,滋润着万物。 时间已到四月初,正是万物复苏,草木茂盛之始,别的不说,地里的杂草已经开始疯长了。 疯长的不只是杂草,还有很多野菜。 高明程注意到细奶奶家的餐桌上就多了一些野菜了,有马齿苋、蒲公英、车前草、和灰灰菜等,至于香椿芽,现在还太小,不到采摘的时候。 香椿芽是个很神奇的野菜,有些人觉得它很香,但有些人却会觉得它很臭,高明程对它的接受度还行,香椿芽就这么吃是不好吃的,但拿来用鸡蛋炒,那就好吃了。 当然了,罗小华不喜欢,也舍不得用鸡蛋炒,所以每年的春季,她都不会去摘。 高明程每次吃鸡蛋炒香椿,都是在细奶奶家吃的。 一场春雨接着一场春雨,雨水争先恐后的滋润着这片干枯大半年的土地,使得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一天一个样。 小富山的果树已经种好了,接下来,整个高家村都投入到春耕中。 犁田、翻地、播种,就是他们的日常。 高远见自从买下高明程的牛后,就对这牛很好,因为他对牛寄予厚望,以后家里的田,就都靠它来犁田了。 但高远见万万没想到,他的牛还没有派上用场,家里的田就先用上了更先进、更高效的犁田方式了。 高明程买了犁田的机械,自然不会只给自己犁田,细奶奶家、自己爸妈家、还有许多美二姐家,那是都给安排上了。 也不用他们出钱,只是给谁家犁田时,高明程就在谁家吃饭。 这要求一出,即使是小气的许多玉,那也是没有二话的,轮到她家的田时,她还特意喊张成远去军岭的集市上买了三斤五花肉回来。 一顿吃的是梅干菜炖五花肉,一顿吃的是红烧肉,手艺虽然一般,但至少肉是扎扎实实的。 罗小华也表现的很大方,她家的田多,高明程足足忙活了两天才忙完,这两天里,罗小华也是竭尽所能的煮了一大桌的好饭好菜出来。 高远见的脸上,也多了许多笑意。 每年春耕时,是最忙碌最累人的,把八亩田犁好后,人就累的不行了。 现在有了拖拉机犁田,轻轻松松就能完成好几天的任务了。 高明程的举动,引起村里乃至大队的注意,于是纷纷有人上门求高明程给他们家犁田,有人提着礼物来,有人说愿意给点钱。 高明程没收钱,但也不愿意去给他们犁田,把自己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犁田上,他本来想把拖拉机借出去,让别人自己买柴油、自己出力去犁田。 但后来又怕别人不爱惜拖拉机,于是想了想后,他把这件事交给高壮了。 在用拖拉机犁田时,高壮也在旁边,他就顺便教高壮怎么开拖拉机了。 如今正好给高壮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于是他把这件事先和高壮说了,问他的意见,能赚钱,高壮自然没有意见,还提出分高明程一半,因为拖拉机是高明程买的。 但高明程没要,只让高壮自己负责出钱买柴油就行。 高壮是把这件事当成正正经经的工作了,于是提出犁一亩田收多少钱,并且他只收钱,是不收礼物的。 为什么不收礼物呢?因为有的人本分,给的礼比较重,但也有偷奸耍滑的人,拿一些不值钱的东西来糊弄人。 比如拿一些受潮过期质量不好的点心、拿兑了水的酒、拿坏了的鸡蛋等等。 村里人赚钱不容易,因此一说是要钱,于是很多人都心生退意,决定还是自己多辛苦一些好了。 但也有家里劳力少的人愿意花钱请高壮来犁田。 去年野猪下山时,村里组织人去打野猪,结果在打野猪的过程中,有好几个人都受伤了。 皮外伤还好,那些伤到骨头的人,到现在都还不能干重活,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才过去两个月呢。 在高壮忙着给人犁田赚钱时,高明程已经进山去查看他的蜂箱了。 春暖花开,山里的蜜源一下子就多了起来,蜜蜂们也开始变得勤快,于是高明程决定把蜂箱给移一下位置了。 在移蜂箱前,还得检查一下蜂箱的情况,该换蜂脾的就换,该增该减的也给安排上。 另外打黄蜂简直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活动,这些可恶的黄蜂专门盯着蜜蜂霍霍,一个不注意,能吃掉好几个蜜蜂去。 往往在蜂箱的附近,都会落下不少的蜜蜂尸体。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六章 许多美怀孕了 在检查蜂箱时,高明程发现蜂箱里面居然有不少的蜜。 意蜂采蜜积极,只要有蜜源,一年四季都在采蜜,也都会酿蜜。高明程整个冬天都没有摇过蜜,所以到现在,里面确实已经有不少的蜂蜜了。 他拿了一块蜂脾出来,对着阳光照着,能够看到里面有不少孔洞里都封存着蜜,并且这些蜜的颜色很深,是近黑色的那种琥珀色。 新蜜是浅琥珀色,这种蜜刚酿好,含水量多,比较稀,口感也没有那么香甜。 等到蜜的颜色逐渐深了,这个时候就已经酿好了,蜜会变得粘稠而甜腻,保质期也就长一些了。 “看来,该摇蜜了。”高明程自言自语,决定等下就把摇蜜机带进山来摇蜜。 随着春暖花开,山里的蜜源增多,蜂蜜采蜜积极,很快就会酿出新蜜来,到时候新蜜老蜜混在一起,反而不好再摇蜜了。 蜂蜜也分很多种类,什么蜂王浆就不提了,常见的蜂蜜名字都是按照季节和特定的花卉来的。 比如春蜜、夏蜜、秋蜜、冬蜜,再比如枣花蜜、槐花蜜等,笼统一点的话,就直接叫百花蜜了。 因为高明程这边没有单一物种形成大规模,所以没办法专门采集某种花蜜,只能让蜂蜜满山乱采花。 而四季蜜中,又以冬蜜的品质最好。 现在看到这么多的冬蜜,高明程心中也高兴。去年秋天摇蜜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动蜂箱里的蜜,为的就是能够让蜜蜂安然越冬,但显然蜜蜂们的小日子过的还不错,并没有把储存的蜜都消耗掉。 既如此,那我就笑纳了。 高明程转身下山,等他再上山时,手里已经提着摇蜜机,拿着割蜜刀了。 蜂箱里虽然有蜜,但不如春夏的蜜那么多,得挑蜜多的来摇,高明程一直忙碌到天黑,这才把所有蜂箱里的蜜都摇好了。 因为数量不多,摇蜜机里就能够存下所有的蜜,犯不着像以前那样分几次摇。 暮色降临,鸟倦归巢,四下一片寂静。 高明程提着装满的摇蜜机,一步一步走在下山的路上,天色虽暗,但他对这山里的情况很熟悉,也依稀能够看清楚路况。 还未彻底下山,就听见熟悉的狗吠声,原来是黑虎和精灵寻来了。 之前他进山时,没看到这两狗,也不知道是跑到哪里去了。 两狗热情的围着他转,显得十分的亲昵,在两狗的簇拥下,高明程下了山,只是看到自家屋子里亮着灯时,他却是一愣。 快步走进院子,就听到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这段日子,他有时候在自己家里随便弄点吃的,有时候去细奶奶家蹭饭,有时候也会去自己爸妈家蹭饭。 但除了他自己,可没人会跑到他家里来给他煮饭。 高明程心中狐疑,放下手中的摇蜜机和割蜜刀,然后走进了厨房。 灯光下,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灶台边,正在炒菜,灶沿上,已经摆着两盘子炒好的菜了。 看到这人时,高明程心中微动,脸上已经不自觉的露出笑容来了。 正要出声叫她,却见她在炒菜时,表情很奇怪,像是在隐忍着呕吐一样。 “多美,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你放下,让我来。”高明程快步走了过去,夺下许多美手中的铲子。 许多美一愣,高明程的脚步轻,她又专注于炒菜,根本没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 看到高明程一面炒菜,一面关心的看着自己,许多美的脸上也满是笑意。 她抿嘴笑着,说道:“明程,我们要有孩子了!” 前阵子,许多美就想回村来,邓婉婉的表现一天比一天好,店里有她和高淑芳,也能够忙得过来,因此许多美就想回村给高明程帮忙。 但谁知她的身体有些不适,像是着凉感冒了一样,没法子,她只好在家静养,但也没去拿药吃,直接熬了生姜红糖水,生姜红糖水能够驱寒暖胃,熬好后,趁热喝下,再发一身汗,体内的寒气便会消散,人也就会通体舒泰起来。 这算是治疗感冒的偏方,也是高家村人人都会的法子,其生姜、红糖,都是相对容易得到的东西,并且效果的确还不错。 许多美在喝完生姜红糖水后,再睡上一觉,感觉的确是好些了,但紧接着邓婉婉却在私底下找到她,委婉的让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起初许多美每当一回事,只说自己虽然有些不舒服,但也没到病了的程度,用不着看医生。 邓婉婉见状,只好说的明白些,告诉她自己是怀疑她怀孕了。 许多美一听吓了一跳,随即又有些高兴,赶紧去看了医生,然后确定她的确已经怀孕了,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这有了身孕,且身体不适,许多美也没法回村帮忙了,但她又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高明程,于是在今天知道高明万要回村时,她便坐着高明万开的皮卡回来了。 自己骑自行车的话,先不说体力能不能坚持住,光是那迎头吹来的寒风,就让人够呛的了。 许多美回来后,却没有看到高明程,把家里转了一圈,发现摇蜜机不在了,于是猜测高明程应该是去山里摇蜜了。 她也不知道高明程把蜂箱放在哪里,也不敢上山去,怕万一有个好歹,于是只好在家里呆着,然后煮上一顿丰盛的晚饭。 许多美此时满脸的兴奋,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说她有哪些症状,说医生是怎么叮嘱的,说她对于腹中孩子的一些畅想,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女孩,要叫什么,是男孩,又要叫什么之类的。 这些事情,她一个人反反复复的想了好多天,却没有倾诉的对象,现在看到高明程了,那是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高明程听到许多美有身孕后,也是十分高兴,但随即一算日子,他的神情就有些恍惚。 上辈子,他是87年秋天才和许多美结的婚,婚后不久,也就是在过年期间,许多美就怀上了他们的大儿子,在许多美孕期时,他又跑出去做事,一连好几个月都没有回来过。 这辈子,他是在86年就和许多美确定了关系,87年初时结婚在一起,一开始,因为许多美年纪较小,他做了防护措施,没打算马上怀孕。 但在高壮都有了孩子后,去年下半年时,他就开始没做防护措施,打算随缘生个孩子,结果迟迟没有动静。 而今…… 算一算日子,上辈子和这辈子是在差不多的时间点怀孕的,那么生下来的孩子也应该就是前世的大儿子! 想到大儿子,高明程觉得脑海中对于他的印象有些模糊了,但他觉得这是好事,每个人,在生命的最开始,都拥有无限的可能。 不用后世既定的目光去看待他,这样更好。 “明程,你高兴吗?”许多美说完一大串的话后,这才注意到高明程没吭声。 她不由得感到奇怪起来,难道高明程不高兴? 应该不会啊,前阵子整夜整夜缠着她的人,不就是高明程本人嘛! “高兴!”高明程笑着说道,但手上的动作没停,大铁锅里的菜炒熟后,他熟练的装盘,然后随手倒了半瓢水进锅里,炙热的锅底被冷水一浇,发出呲啦的声响。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一把把许多美抱起,真心实意的说道:“我很高兴,多美,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好的。” 许多美从未怀疑过这点,笑吟吟的嗯了声。 高明程给了她前所未有的好日子,她对高明程也是十分的信任,绝不怀疑半点。 这一顿饭,吃的格外的温馨,就是许多美有孕早期的一些症状,比如闻不得油烟味、吃不得荤菜、并且连白米饭,都觉得犯恶心。 因此,饭桌上,许多美只夹着蔬菜吃,并且吃的很少。 高明程劝她吃饭和肉,却见她一口吃下去,直接恶心的吐出来了。见状,高明程也就不敢再劝了。 他惆怅的说道:“你的症状怎么这么严重?我看你二姐和何秀曼都没有你这么严重,虽说闻不得油烟味,但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许多美就说道:“何秀曼是什么情况,我是不知道,但我二姐,其实反应也大,只是没法子。她家里只有她和我哥哥两个人,却有一大堆的事要做,她怀孕时,也不得闲,每天要做很多事情的。她也吃不下饭,但不吃饭,身体就软绵绵的没精神,做不成活了。” 说着,许多美叹息了一声。 她有些感慨,许是自己的日子过的好了,因此身上的那些症状才被放大了,并且她还可以有所选择。 比如,闻不得油烟味,那她可以不煮饭! 比如吃不下饭菜,那她可以先饿着,反正高明程不会喊她做这做那,她可以好好的休息,只要熬过孕早期这段时日,身体就会恢复过来。 高明程的确舍不得喊她做这做那,并且说道:“以后你别煮饭了,在高家村这里,就我来煮,在县里,就让淑芳和婉婉煮。你好好养身体,既然吃不下饭,那么能喝奶粉和麦乳精吗?我明天就去买来!” “哦,今天刚摇了冬蜜,我给你泡一杯蜂蜜水喝!” 说着,高明程快步去弄蜂蜜水了。 泡蜂蜜要用温水,不能用开水,否则会把蜂蜜里面的营养都破坏了,另外泡奶粉也是一样,只能用温水,不能用开水的。 很快,他端了一大碗的蜂蜜水放在许多美的面前。 许多美看着满满一大碗的蜂蜜水,先是一愣,随即无奈的说道:“我哪能喝得下这么多!” 高明程则说道:“你尽管喝,剩下的我喝就是。” 有了他这句话,许多美也就不担心了,她没敢大口大口的喝,而是小口小口的喝,喝了两三口后,她发现还好,并没有严重反胃的感觉,于是这才继续喝下去。 但高明程泡的蜂蜜水实在是太多了,她只喝了一半,剩下的就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一饮而尽。 当天晚上,也是早早的休息。 床上,两人并排躺着,高明程的手放在许多美的肚子上,似乎在感受着什么,但奈何现在腹中的孩子才花生米那么大呢,根本没有动静。 高明程有些失落,正要说话时,却听见轻微的鼾声,原来许多美已经睡着了。 怀孕后的她,比之前嗜睡,并且睡觉时还有轻微的鼾声了。 高明程盯着她看了一小会,发现许多美竟然满脸的憔悴,看来这个孩子对母亲的折腾挺不小的。 只是他虽然心疼,但也没法代替,只能在吃食上想想办法,至少让许多美不要饿着肚子。 第二天一早,正好是军岭的集,于是高明程早早的去赶集,他打算买一些不一样的蔬菜给许多美吃,别天天就吃那一两样,另外再去供销社买奶粉和麦乳精。 看到集市上有人卖包子油条的,他也每种馅料都买了,看许多美会吃哪种。 他带着一大堆东西回去时,嗜睡的许多美还没有醒来呢。 高明程也没有叫醒她,而是自己来到厨房,掀开木头锅盖,就有一股热气冒出,大铁锅里的粥已经好了。 他打了一碗粥出来,配着包子油条吃。 刚吃完,许多美就醒来了。看到高明程时,她不好意思的笑了,说道:“怀孕后我总觉得没有精神,爱睡的很。” 高明程就说道:“睡到自然醒也挺好的,你去洗漱,然后来吃早饭,我煮了白粥和鸡蛋,还买了包子和油条,你看能不能吃下去一点?” 许多美望了桌子一眼,肚子饿的咕咕叫,但究竟能不能吃下去,也不好说,很快,她就洗漱好了,坐在了桌边。 先是吃白粥,这个她倒是吃得下,最近几天,她都是靠白粥续命,但这白粥也不能吃多了,否则还得吐。 鸡蛋吃着也还行,就是突然间不喜欢吃蛋黄了,于是她吃蛋白,把蛋黄给高明程吃。 至于包子,她吃了一个豆沙包,这个软软甜甜的,味道还不错,至于肉包、菜包什么的,她根本吃不下去。 油条这种油腻的东西,她也是吃一口就犯恶心。 高明程看着她一样样的尝试,也就心中有数了,打算之后再给她换着花样买来吃。 上回他在王桥镇待了几天,吃了那边的面包,觉得还挺不错的。 既然许多美能吃豆沙包子,那么面包没准也能吃,他打算到那边去买些来。 这天,高明程提不起劲去外面干活,只想守着许多美。 许多美却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不动弹,在县里是没法子,为了做生意,只能一天到晚呆在店里,这也是很多生意人的无奈。 他们这边没有怀孕未满三个月不能告诉别人的风俗,但说,也是和至亲的人说,既然许多美想走动,那么高明程干脆带着许多美去他爸妈家坐坐,顺便把这个喜讯告诉长辈们。 他也没空着手,拿着两瓶冬蜜去的,这都是昨天刚摇出来的,味道很是香甜浓郁,平时吃一点,既能够补身体,也能够润肠通便。 到了老村那边,高明程快走几步,先把一瓶蜂蜜给了细奶奶家,然后才和许多美并排走着去了自己爸妈家。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七章 甜甜嘴 高明程和许多美并肩走着,只是刚走进院门,就闻到一股恶臭,许多美一个没忍住,直接弯腰干呕起来。 高明程探头去看,猜测着家里可能在掏厕所。 乡下的厕所都是旱厕,没做什么蓄水池,更没有地下水道,可以把脏东西冲走。 所以旱厕味道大,有时候低头去看,还很考验人的承受力,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话…… 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家里味道大,你别进去了,你去细奶奶那儿坐坐,和秀曼说说话。” “嗯。”许多美应着,她现在是真的闻不得这种味道,于是只好从屋子边上的甬道往后走去,大概二十多米,就到了细奶奶家。 高明程自己进了院子,循着发出声响的方位而去,果然看到他爸和高明万穿着旧衣服,正在掏旱厕。 这味道太大,走得近了,能熏的人眼睛疼。 高明程站住,愣是没敢再往前走一步了。 他家人口少,且大部分时候不在家,所以旱厕里的东西不多,味道也不如这边的大。 “明程,你怎么来了,地里的活干完了?”高远见看到他来了,直起腰来说话,顺便休息一下。 高明万拿布蒙住了口鼻,还在埋头苦干,终于,厕所已经掏的差不多了。 高明万说道:“爸,赶紧把它挑到地里去,这味道太冲鼻了。” 高远见就瞪了高明万一眼,还不等他说话,高明万已经说道:“我要开车,这肩膀压痛了,影响开车。” 高远见没法子,只好自己把装满东西的桶子挑到外面的地里去。 他挑着担子时,那是一路走,一路有臭味相伴。 “二哥,我们到院子外边说话去。”高明万说道,快步朝院外走去,那速度快的跟逃一样。 等到了院子外边,空气里总算没有那么臭了,他扯下蒙住口鼻的布,又脱掉最外面的旧衣服,然后大喘了一口气,像是劫后余生一样。 “怎么这个时候掏旱厕,不是得等菜出苗长一阵子后,才要浇粪水施肥吗?”高明程不解的问道。 现在才翻土、播种后不久,苗都才刚刚出来,这个时候施肥,得把根烧坏了。 高明万说道:“过年时,我去相亲了,看来看去,看中了一个姑娘,后面也有一些来往,到现在算是差不多定下了,明天女方家会过来看房子,要是满意的话,那就定下了。” “我把话一说,是想让爸妈把房子收拾干净,再买些点心和肉菜,也就差不多了。但没想到爸说旱厕的东西多了,怕未来亲家来了,觉得气味不好,于是非要今天就把旱厕给掏干净。” 高明万一屁股坐在门前的石墩上,语气里有几分抱怨,却也有几分高兴。 他爸说要掏旱厕,也是看重他,希望把家里弄干净,让女方满意。 高明万指着堆在一旁的柴火,说道:“这掏完了旱厕,还得劈柴!说什么从垒的柴堆里,就能够看出这家人勤劳不勤劳,日子过得好不好什么的。” “前阵子大哥有零工打,天天往外面跑,爸妈又要管地里的活,所以家里柴火不多,这些枯木,还是爸今早就从山里拖回来的,说是之前就藏在山里,现在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你说爸妈也太较劲了,就算家里柴火不多又怎么样?反正不影响煮饭就行!再说了,我现在可是在县里做事,以后也会和二哥你一样,在县里买房住的。” 说到这里,高明万的语气里,是有些一丝优越感的。 他心里认为,即使高家村的房子不那么的好,但他个人的条件很优越,女方不傻的话,就不会说什么不好的话出来。 高明程安静的听着,然后问起女方的情况。 “是小王村的,她叫王秀秀,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有个哥哥在小学里当老师。家境还不错,要不是我个人条件好,她还未必看得上我呢。”高明万沾沾自喜的说着话,又喊明天高明程过来这边吃饭。 为了这件事,他特意请了两天假,等明天傍晚,他就得开车回县里,然后要继续上班了。 许是有高明程这层关系,肖金峰知道他请假是为了相亲的大事,特意让他开了皮卡回来的。 这皮卡虽然不能拉大货,却可以承接县里的一些小单子,也可以给一些领导送人情,比如领导搬家,给人运家具等等。 这年头,别说一辆皮卡,就是一辆拖拉机,那都是极有面子的事情。 高明程听到女方的名字时,却是心中一动。 他万万没想到,高明万看中的,竟然就是他上辈子的老婆! 当然了,上辈子,高明万是高攀了女方,但这辈子,高明万个人倒是发展的不错了。 许多美怀孕的时间,以及高明万相亲的对象,这两件事让高明程有些恍惚起来。 难道高明里和高淑芳,也会再次和前世的对象走在一起吗? 缘分天定? 但随即他又摇头否认了。 上辈子,高壮至死没有结婚生子,可现在他已经娶妻生子,过上相对幸福的生活了。 上辈子,黄大志这会儿已经在羊城成了一名飞车党,干下无数恶事,最终被绳之以法。 可是这辈子呢,黄大志不但过的好好的,还当上一名光荣的协警了! 命运的齿轮还是转动了,这就说明人定胜天。 所以,如果他不插手高明里和高淑芳的婚事,那么有可能会和上辈子一样,但只要他插手,那么就有可能不一样。 得到这个结论,高明程决定会插手高淑芳的婚事,却不会插手高明里的婚事,毕竟出嫁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上辈子,高淑芳的老公也还行,虽然普普通通,日子也过得平平淡淡,但却有一个沉迷赌博的弟弟。 那弟弟在输了很多钱后,直接跑路了,老婆也离婚改嫁了,却是留下一对儿女,那儿女说是爷爷奶奶带,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且是文盲,不懂教育的事情,所以那两个孩子,更多的还是高淑芳在管。 高淑芳自己两个儿子,又要管侄子侄女,日子过的实在辛苦,后来他有钱了,就没少补贴这个妹子。 但如果能够重新找个好对象,那么又何必让她再过得那么辛苦呢? “二哥,你怎么了?发呆了?我问你话呢!”高明万大声喊着,终于让思维发散的高明程回过神来。 “啊,你说什么?”高明程不在状态的问着。 “我是问二嫂,昨天我带她回来时,看她脸色不好看,几次捂嘴想吐,问她是不是晕车,她又说不是,所以问问你。”高明万说道。 “哦,你嫂子她是有了身孕,所以身体不舒服。”高明程说道,这次过来串门,本就是要和大家说这件事的。 他们这边的小媳妇在结婚后,都会遭遇婆家催生,但他和罗小华的关系微妙,且罗小华不喜欢许多美,所以从来没有催生过,倒是以前曾说过不会给他带孩子的话。 但尽管如此,总是至亲,该说的还是得说一声。 “那恭喜啊,二哥,你要当爸爸了!”高明万咧嘴一笑,诚心道喜。 最近真是好事连连,他马上要订婚了,二哥也快要当爸爸了,接下来就是明里和淑芳了。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走了,而他们五兄妹也陆续长大成人,即将都有了自己的家。 在兄弟两说话时,高远见挑着空担子回来了,那桶子在外面的水沟里洗过了,但还是有一股臭味。 高远见把担子放在角落,然后脱掉最外面的旧衣服,这才朝兄弟两走了过来。 还不等高明程开口,高明万已经抢先一步报喜了。 “爸,二嫂怀孕了!” 高远见闻言,脸上也流露出一丝喜色,连连说道:“挺好的挺好的。你妈前两天才买了二十多只鸡崽回来,到时候养成半大的小公鸡,就给你媳妇两只补补身体。” 他们这边有个习俗,会给孕妇送半大的小公鸡,大约就一斤多,其实没啥肉,但大家认为这样的小公鸡最营养,给孕妇吃是最好的。 后来附近有人养鸽子,于是又流行给孕妇送鸽子吃,有一鸽胜九鸡的说法。 而没钱买鸽子的人家,就会进山弄斑鸠。斑鸠和鸽子差不多,也是很补的,只是养殖的鸽子会比斑鸠的肉更多一些。 高明程没有拒绝他爸的好意,这算是他们当地长辈应该做的事情。 在生活中,有很多约定俗成的事情,比如长辈会疼爱晚辈,比如出钱出力帮儿子娶媳妇,比如媳妇怀孕了,要送一些补品或者红包。 除了长辈对晚辈的付出,晚辈自然也要对长辈付出,比如孝顺,比如养老。 “爸,我昨天摇了一些冬蜜,给你送了一瓶,放在堂屋的桌子上了。”高明程说道。 高远见脸上的笑意更多了,说道:“家里的蜜刚好吃完,你妈说今天赶集去供销社买些红糖回来,明天泡红糖水给女方那边的人喝。现在有了这蜂蜜,那还是泡蜂蜜水好了。” 高明万更是表示想按照市场价,从高明程手里买上一些。 高明万主动说要给钱,高明程也没有假大方的说不要钱,只说会给他优惠价,比市场价便宜一块钱。 如此,已经是高明万占便宜了。 他们两兄弟在谈买卖蜂蜜时,高远见没有开口说话,如果是高明里说想吃蜂蜜,那么他会开口让老二给老四送一点,因为老四手里的钱不多,但是呢,老三已经混的不错了,所以他就没必要说了。 再说了,现在老四和淑芳住在老二的家里,这蜂蜜还不是想吃就吃。 父子三人说了一会儿话后,才见罗小华挎着一个篮子回来。 高远见见状,皱眉说道:“你赶个集,怎么现在才回来?又和人说闲话了?” 不得不说,高远见还是挺了解罗小华的。 罗小华先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才说道:“大松家的母猪下崽了,我听到消息后,立即跑到他们家定了两头猪崽,等猪崽断奶换圈养后,就上门去买回来。” “这开春第一批猪崽,最畅销了,你不提前定,到时候根本买不着!”罗小华喜气洋洋的说道。 他们村的人,一般是春天买猪崽来养,养到年尾时卖掉,大部分人直接卖活猪,少部分会选择自己家杀猪,然后自己家留一些肉,剩下的卖掉。 但这种情况少见,可能会在赶上儿女结婚要办婚宴时,才会出现。 家里去年养了三头猪,但赶上天干,下半年为了给猪弄猪食,可是费了不少心血,结果猪还是长得不大。 年底时,是一口气卖掉了,没留。 等到今年买猪崽时,罗小华就决定少养一头猪,这样万一碰见天干,人也轻松点,再一个,今年家里也多了牛了,产的这些粪肥,也够地里用了。 乡下人养猪,可不仅仅是为了卖肉赚钱,也是为了猪粪。 地里的庄稼没肥的话,可是长不好的。 且不说舍不舍得买化肥,这土地用久了化肥是会板结的,到时候土地的养分全部都流失掉了。 只养两头猪的事情,罗小华是和高远见商量过的,高远见对此也没有意见。 往年养三头猪,甚至四头猪都是有的,但那会儿家里人口多,做事的人也多,现在呢,儿子们分家的分家,进城的进城,就连女儿都进城去做事了,这再多养一些猪的话,他们就忙不过来了。 高明程又把许多美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罗小华,罗小华知道后,倒也有些高兴,毕竟这是一件喜事,她当场表示要送十个鸡蛋给许多美吃。 “多美呢?身体怎么样?怎么不出来走走?”罗小华问道,语气里还是有一丝丝的不满。 她不喜欢许多美,成见很深,逮到机会,就会说上几句。 “我们一起过来的,但那会儿爸和明万在掏旱厕,味道实在太大,我就让她先去细奶奶那儿坐坐了。现在也没什么味道了,我去喊她过来。”高明程说完,就朝屋后的细奶奶家走去。 罗小华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手里的篮子放回家里,今天赶集,她买了不少肉,但这些肉,都是为明天预备的,得抹上薄薄的一层盐,然后再把点心饼干灌芯糖之类的放进橱柜里。 她刚把东西都放好,就看到高明程和许多美手牵着手进来了,罗小华想了想,还是拿出一根灌芯糖来。 罢了,给她未来的孙子孙女甜甜嘴! 于是许多美一进来,就得到一根灌芯糖,灌芯糖是他们这儿的特产,用麦芽糖做的,里面灌着炒香的花生碎和芝麻,吃起来又香又甜。 今天带娃在游乐场消磨了一天,上午十一点去的,晚上七点回来,这票钱值了!~ 回来时,遇见阵雨,喜提落汤鸡三只~~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八章 高明万的狗屎运 小王村,据说是王安石的一支后代,明朝时,从临川那边迁徙过来的,从此定居了下来,有族谱和宗祠为证。 但不管真假,小王村的学风极盛,在明清时,这里陆续出过举子和进士的,秀才也是屡见不鲜,当年这一地开设的私塾,都是王氏族人弄的,但凡想要进学的人,都会到王氏族人开的私塾去读书。 直到现在,小王村的学风依旧很盛,在这里,除非你家穷的吃不上饭,否则孩子都要送去学校读书的,那是能读到高中,就绝不会只送到初中的。 所谓砸锅卖铁供孩子读书,那可不是一句戏言。 但凡有人考上了好学校,全村都会送礼,助力学子学业有成。 高明万的相亲对象王秀秀就读到了初中,女孩子能够读到初中,这在附近的村子里,可是很少见的。 王秀秀的哥哥则是读了师范,毕业后就分配到镇里的小学当老师了。并且多年后,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最终成为县一中的老师。 这县一中,就是他们县最好的高中,每年都会有二三十个学生考上211和985的学校,并且大家都说,只要你进了县一中,再稍稍努力,一个本科就跑不掉了。 高明程不知道高明万撞了什么大运,这辈子相中王秀秀就算了,上辈子居然也和王秀秀在一起了。 这王家或许真有读书的基因在,高明万的两个孩子,都考上了211学校,一个学医,一个学物理,都是很有前途的专业。 而他们两个,也是这一辈兄弟姐妹中学历最高的。 上辈子,高明程的大儿子比较老实,混了个大专文凭,小儿子顽皮,初中都没有读完,就跟着狐朋狗友混社会去了。 想到这里,高明程突然有种心酸,很想给自己两巴掌。 早上八点,高明万就打扮一新,开着皮卡前去小王村接人,于九点时把人接回高家村。 在他们这边,如果相亲之后,双方印象不错,有意愿结婚,那么在结婚前,女方会上男方的家去,俗称看房子。 这个时候,男方就要好好的招待女方,只要女方满意了,就可以商量婚期和彩礼嫁妆的事情了。 黄大志和罗丽相亲时,仪式比这简单,这是因为罗丽家太穷,以及对男方实在没多少要求导致的。 但他们命好,遇到了黄大志,因此该走的流程,黄大志都会一手安排好。 这一天,高明程和许多美也来到爸妈家,帮着一起招待王家人。 王秀秀家的人口不多,来的人一共六个,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及王秀秀和她的哥哥。 在别人家普遍生五六个孩子的年代里,小王村也有一个其他村没有的习俗,那就是最多只生三个孩子,普遍是两个。 高明程想,这可能跟小王村学风极盛有关,毕竟随便养孩子,和精心养孩子,这其中付出的心血和成本,真的不一样。 即使是现在放开生育了,但愿意生很多孩子的,也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富人,一种是穷人。 富人养得起,孩子多多益善,并且人家真有皇位继承,拼个儿子出来也是能够理解的。 至于穷人,他们的口头禅是——多生一个孩子,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 他们养孩子,也确实只管温饱,然后祈求这些孩子中会有人发达,然后就能够跟着过好日子了。 从古至今,只有中产不敢多生,因为养育孩子的成本太大,他们负担不起太多。 “秀秀啊,坐车累了没?快进屋里坐坐。”罗小华穿着之前高明程送的新衣服,笑容满面的招待着王家人。 热情的把他们迎到堂屋里坐下。 一张上了桐油的木桌被擦拭的亮堂堂的,桌上摆着各色点心糖果,罗小华又及时的给他们送上热茶。 这茶叶还是在供销社买的,比自家做的茶叶要好一些,更香些,也没有那股子涩味。 王秀秀今年十九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她长得不算很好看,但挺瘦的,皮肤也挺白的,给人的第一眼就是特殊。 在女孩子们普遍要下地干活的年代里,很少有人能够有一身白皙的皮肤,就是许多美,她的皮肤也不是很白,在嫁给高明程之前,甚至还有些粗糙,这是晒多了太阳,又没有及时保养的缘故。 当然了,后面生活好了后,许多美的皮肤就肉眼可见的好转了,到现在,许是孕早期导致人有些虚,脸比平时白一些了。 王家人的教养很好,招待起来很轻松,主要考核的对象也是高明万,询问他事业上的规划,和结婚后的打算。 高明万都一一的说了,还暗搓搓的表达了自己对王秀秀的喜爱之情。 王家人果然比较满意,吃过午饭后,双方就坐下,开始谈彩礼和嫁妆的事情了。 这个过程中,高明程和许多美也不用插口,坐在旁边陪着就行。 最后,高明万答应给王秀秀出一千零一块的彩礼,寓意千里挑一,不管是这个数目,还是寓意,对女方家都是很有诚意的了。 除了现金,其他的一些东西,高明万也都答应了下来。 他爽快,王家人也爽快,当着高远见和罗小华等人的面,就说了这些钱和东西,结婚时,会一起带过来。 像这种把彩礼和东西全部让女儿带过去的家庭,那是极其的少见,能给女儿一半的彩礼钱,就已经是很不错的父母了。 在王秀秀父母说这话时,她的哥哥表情正常,没有一丝的不满,可见他们家风确实好。 两家人其乐融融的商量好婚事后,王家人就没有再久留了。 高明万热情的再次开车把他们送回了小王村。 高明程和许多美也离开了,漫步走向牛尾岭那边,一路上,黑虎和精灵紧随其后,把粘人两个字清清楚楚的写在脸上。 “刚才人多,也没问你还好?”高明程低头看向许多美,之前他隐隐觉得许多美的脸色有些不好。 许多美说道:“我闻不得烟味了,之前你爸爸抽烟,那味道呛的我难受,明程,幸好你不抽烟。” 高明程……他沉默了。 上辈子,他可是一个老烟枪! 原来许多美在怀孕时,是闻不得烟味吗?他倒是也听人说过,说孕妇抽烟和吸二手烟的话,容易造成胎儿畸形。 现在想想,他两个孩子正常,是不是还多亏了他常年不在家? 想到这里,高明程更心酸了,觉得以前的自己真是个混账。 他承诺般的说道:“你放心,我以后也不会抽烟。” 许多美仰头看他,娇美的脸上露出甜滋滋的笑容来,她丈夫真好!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九章 捉虫 春天,万物复苏,鸟兽们也迎来了繁衍期,兽如此,其实人也如此,在春天时,极容易蠢蠢欲动。 这不,黄大志看中了相亲对象,准备结婚了,高明万也看中了相亲对象准备结婚。 黄大志的婚期很近了,再过二十多天就到了结婚的日子,但高明万的婚期就还得再等等,王秀秀是六月过生日,王家人希望让王秀秀在家里过了生日后,再出嫁的。 但后面的日子一下子没有好的,于是得拖到八月再结婚了。 这段时日,他们得为了结婚的事情忙碌着,买房和采买各种结婚用品。高明程这个已婚人士,就显得有些悠闲了。 从石门村买来的果树,早已经种下了,下了两场春雨后,目前果苗长势良好,没有哪里有问题。 但去年秋季种下的一批砂糖橘,高明程在检查时,却发现有几棵树蛀虫了。 橘子树最容易蛀虫了,种过果树的人,应该对这个一点都不陌生,一旦果树蛀虫,就得尽快治好,否则慢慢的,果树就容易死掉。 除了橘子树,桃树也最容易生虫了。 在后世,桃胶也成了一种美容佳品,受人追捧,但桃胶是怎么产生的呢?就是树生了虫,或者受到真菌、细菌的侵染,导致表皮损伤,然后树皮就会流胶,黏胶汇聚在一起,就成了金黄色的桃胶了,挂在树上的时间再久点,那就会变成棕褐色。 桃树一旦流胶,就会减少桃子的产量,流胶部位也会腐坏,甚至导致整个枝条或桃树枯萎。 所以,种植果树,可不是种下后,就不必管理了。 其田间管理,也是很麻烦的,你一旦不管理,那么果树要么就此死去,要么结果不多,要么果实酸涩。 高明程的这批桃树才刚种下,棵棵健康,没有病害,但之后就不好说了。 许多美看到高明程拿着一根粗铁丝,便好奇的问道:“你拿这个干什么?” 高明程说道:“橘子树生虫了,我拿这个把虫洞掏空,然后再把虫子抓出来。” “对了,还得拿农药。”高明程想起没拿农药,于是又来到专门放置农药农具的杂房,拿了农药和一些棉花。 “我跟你去看看。”许多美颇感兴趣的说道。 回乡下的这段日子,她过的挺舒心的,饭菜都是高明程弄的,知道她吃不下米饭和肉,就顿顿给她换着花样吃素,所以虽然依旧觉得饿,但比之前却是好多了。 “行,你跟在旁边看,但等上药了,就走开一点。”高明程吩咐着,然后带着许多美来到生了虫的树旁。 如何观察树是否生了虫呢?桃树、杏树、樱桃树等,都会分泌胶状物,你只要看到这些胶状物,就能够知道树有问题,得及时治理了。 但不会分泌胶状物的树,就得观察其他的地方了,看枝叶是否萎靡,看树根下方是否有虫粪。 这批树种下没有多久,即使生了虫,虫也不大,因此从外表上看,虫洞小,排出来的虫粪也少。 高明程指着其中一棵树的树根部位,说道:“注意看,这一小堆碎木屑一样的东西。这些就是虫粪了,等下要把树洞里的虫粪都掏空,然后再把虫子抓出来。” 说着,他已经蹲下身去,开始用手中的粗铁丝干活了。 在他灵活的操控下,被虫蛀空的洞一点点的被掏空,因为树小,虫小,这个洞倒也不大,很快,粗铁丝就刺中了一条虫子,将其从洞里拖了出来。 虫子还未完全毙命,身体还在蠕动挣扎着。 “唔,是天牛幼虫,这玩意拿油炸着吃很香的。不过好像孕妇不能吃。”高明程向许多美展示着,许多美看到那条白白胖胖的天牛幼虫还在扭动,只觉得一阵恶心,扭头到一边干呕去了。 高明程遗憾的把虫弄死,拿泥土埋了。 这孕妇真伤不起。 “多美,你还是去其他地方走走。”高明程说道,然后准备拿棉花沾上农药,然后用树枝夹着塞进虫洞里到处涂抹上农药。 农药可以起到杀虫的作用,如果只是掏出虫子,那么还不能根治,抹上农药后,高明程又用湿泥巴把虫洞给堵住。 这就和人受伤了需要包扎一样,用泥巴和洞口堵住,可以防止蚂蚁爬进去筑巢,也可以防止其他的虫子到树洞里产卵。 许多美走到旁边去看其他果树的生长情况了,没了干扰后,高明程的动作更快了,不多时又抓了几条天牛幼虫出来。 其中有一条虫子肥胖如小手指头,简直是满满的蛋白质啊! 高明程莫名的吞咽了下口水,想起小时候他是真的没少吃各种虫子,当时生活条件太差,经常吃不饱肚子,半大小子时,那是吃再多都会喊饿的。 于是山里的虫子和鸟蛋就遭罪了,什么竹虫、天牛幼虫、知了、蝗虫、葛虫,他算是吃了个遍。 没条件拿油炸,直接放火上烤熟,然后趁热吃,香的很呢。 高明程回味着童年,但也没打算吃这些虫子,他怕许多美看到后,连炒菜的锅子都嫌弃。 但虫子他也没丢,用一片宽阔些的树叶装着,打算带回去给鸡吃,鸡吃了这种蛋白质含量高的虫子,就爱产蛋些。 在路过自家菜地时,他看到地里头长着不少的野草,其中就有很多蒲公英。 春天万物复苏,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对于农民来说,下地锄草也成了日常,否则你天没锄草,那就有幸感受陶渊明式的田野生活了——草盛豆苗稀。 陶渊明那是不差钱,所以可以草盛豆苗稀,但靠土地吃饱饭的农民就不敢这样干了,必须勤锄草、勤施肥,指望着庄稼茁壮成长,然后产出粮食来。 地里该种的菜,高明程也种下了,他隔三差五就会回村里来,所以菜就是必须要种的了。 乡下人要是去买菜吃,那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高明程先把虫子、农药等东西放回家里,虫子一丢在地上,一只肥胖的母鸡就迅速的冲了上来,啄着地上的虫子吃,其他母鸡也一拥而上,吃的不亦乐乎。 高明程则扛着锄头,拿着竹篮再度出门,他打算弄一些蒲公英来吃,现在地里的蒲公英嫩的很,是一种可以吃的野菜,等蒲公英再长大一些,又是一种可以入药的草药了。 但对于小孩子来说,对蒲公英最深的印象,肯定是它的种子。 种子呈白色的圆球,蓬松的模样很可爱,风一吹,种子脱落,随风远去。 那种子就如一个个降落伞,落在哪里,来年哪里就会长出一大片的蒲公英来。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章 邓婉婉的拒绝 三月中旬,高明程就回村种树了,四月初,许多美也回村了。 县里的新新服装店,就靠高淑芳和邓婉婉负责了,高淑芳要负责收钱,记账,瞬间觉得亚历山大。 除了工作上的压力,还有面对金钱上的诱惑。 店里每天的营业额可是不少的,面对那么多钱,高淑芳的良心经历着一次次的考验。 每天做好账本后,她就要留一部分零钱用于找零,剩下的大钱,则是藏在高明程和许多美住的房间里。 那里有一个专门放钱的柜子,柜子上了锁,门外又有锁,两道锁在那儿,还是比较安全的。 现在这两把锁的钥匙都由高淑芳来保管,因此她每天都得兢兢业业的干活,生怕出了纰漏。 但纰漏还是出了! 不过不是生意上的,而是她四哥和邓婉婉吵架了。 准确的说,是邓婉婉单方面呵斥了高明里。 邓婉婉冷着脸,面无表情的看着高明里,大声的说道:“我说了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许是春天到了,许是高明程夫妇不在,高明里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再也掩饰不住对邓婉婉的喜爱之情了。 他开始黏在邓婉婉的身边,开始暗搓搓的表达自己对她的喜爱之情。 他表现的挺明显的,邓婉婉自然知道他在追求自己,但是邓婉婉不但没有答应,反而避之不及。 只是她白天在楼下看店,晚上在楼上休息,根本没有其他的地方可去,高明里打定主意缠着她时,她避无可避。 私底下,她明确拒绝过高明里,但高明里并没有当一回事,反而认为她是害羞,之后虽然有所收敛,但那眼神就如钩子般,邓婉婉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这也让邓婉婉如芒在背,感到极为难受,最后她一个没有忍住,直接在店里当着高淑芳的面把事情说破了。 高淑芳听到动静,循声望去,表情却很茫然。 最近她压力大,任务重,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服装店里,空闲时,连杂志报纸都不看了的。 因此,她根本没有注意到高明里和邓婉婉之间发生的事情。 被邓婉婉大声拒绝,高明里的脸面终于挂不住了。 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的,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是觉得我工资低吗?厂里说了,再过几个月,就让我转正,转正后,我的工资就会高一些了。” 邓婉婉皱眉,她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可是高明里却依旧不肯放弃,还把她说成那种只看钱的女人。 如果在发生那件事之前,高明里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愿意追求她,那么她大概率是会同意的。 但现在,她不可能同意高明里的追求,第一,她觉得自己脏,更觉得男人脏,因此她不希望再被男人碰了。 第二,高明程和许多美都是知道自己经历的,他们怎么可能同意高明里娶她? 所以,在察觉到高明里喜欢上她后,她就一直在逃避,根本没有回应过,之前唯一的回应还是拒绝。 可是少年人有追求爱情的勇气,并不因为她的一次拒绝而退缩。 “我不会喜欢任何人,更不会结婚,这跟你有没有钱没有关系。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了,如果你缠着我,就是想把我赶走!”邓婉婉冷静的说道,同时心中也打定主意了,如果高明里一直对她纠缠不放,那么她就辞职。 她舍不得这份工作,她和她的爸妈都需要这份工资,但是谁让高明里是高明程的弟弟呢? 因此她不觉得高明程会为了她去做些什么。 有时候,势弱的人只能避开。 “等等!发生什么事情了?”高淑芳满脸懵逼的走了过去,她先是看了邓婉婉一眼,然后看着她四哥,说道:“四哥,你喜欢婉婉?” 高明里没吭声,但眼神很明白。 高淑芳并不知道邓婉婉的过往,反而觉得邓婉婉是个好姑娘,既然四哥喜欢她,那么自己肯定是赞同的。 于是她下意识就开口对邓婉婉说道:“婉婉,是不是我四哥不会说话气到你了?其实我四哥人挺好的,要不你考虑考虑,我觉得你做我的四嫂也挺好的。” 邓婉婉抿嘴,看了看高明里,又看了看高淑芳,然后一言不发,直接朝店外走去,她快步的走着,哪怕外面天色渐黑,也没能阻止她离去。 “这……”高淑芳傻眼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只是劝上那么一两句,就把邓婉婉给气走了。 她当即质问起她四哥,问道:“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高明里满脸的无辜,连忙摇头否认:“怎么可能!我绝对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告诉她,我喜欢她,我以后想娶她,然后问她的意思而已!” 高明里觉得自己可委屈了。 少年人第一次有喜欢的人,虽然之前没有经验,但他好歹也目睹过其他人相亲的过程,在他的想法中,如果邓婉婉喜欢他,那么就会回应他,即使不喜欢,那他也可以慢慢的让邓婉婉喜欢上自己。 但邓婉婉的做法,却令他感到惊讶。 她居然大声的拒绝了自己,还直接走了! 高明里看着店外发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是高淑芳反应过来,立即说道:“四哥你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把婉婉追回来!这天很快就要黑了,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 “哦。”被提醒后,高明里这才快步追了出去。 但他站在店外左右看着,却一时没有看到邓婉婉的身影。 他不知道邓婉婉的家住在哪里,更不知道邓婉婉会跑到哪里去,只能朝着她离去的方向追去。 半个小时后,天色彻底黑了。 高明里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服装店。 高淑芳看到他后,立即问道:“婉婉呢?” 高明里摇头,表示他没有追到邓婉婉。 他是真的不知道邓婉婉跑哪里去了,他在外面到处找,到处找都没有找到邓婉婉。 最终,他只能回来,期望着邓婉婉气消了,就自己主动回来了。 毕竟邓婉婉还住在这里,她不回来,又能去哪里呢? 想到这里,高明里突然心慌了。 想了想,他说道:“我再去找找!” 说着,他又出去了。 高淑芳惊的目瞪口呆的,随即她发现自己肚子饿了。 扭头去看后院的厨房,厨房冷冷清清,还没人生火煮饭。 高淑芳只能先把所有的钱都锁在抽屉里,然后自己去煮饭,好在有电饭煲,煮饭很方便,淘米之后,就可以洗菜切菜炒菜了。 厨房里有一块豆腐,还有一些青菜,她决定就随便煮点得了。 结果饭菜都好了,高明里和邓婉婉还是没有回来。 这让高淑芳有些害怕了。 她赶紧拉上服装店的卷闸门,晚上时,服装店一般是没有生意的,此时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也害怕有生人进来,所以还是关上门比较让她放心。 大概半个小时后,有人敲门,并且有声音响起,是她四哥回来了。 门才开,高淑芳就问道:“四哥,你带婉婉回来了没?” 同时,高明里也问道:“婉婉回来了没有?”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到彼此的身边并没有其他人。 于是兄妹两个立即面面相觑起来。 邓婉婉竟然没有回来!她这是去哪里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一章 婉婉不吃素 黑夜彻底降临时,邓婉婉终于走到了邓家乡。 虽然天色黑了,视力受到影响,但好歹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邓婉婉并没有很害怕,循着熟悉的路径,朝自己家走去。 突然,有人从黑暗的巷子里窜出,直接朝她扑来。 邓婉婉经历过一些事后,已经变得很机灵了,那人还没有扑上来时,她已经本能的避开了。 然而那人身形高大,速度快,力气也大,很快就调转方向,继续朝她扑来,不等邓婉婉再躲,那人已经严严实实的抱住她了,并且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 陌生男人炙热的呼吸扑打在邓婉婉的脸上,令她泛起阵阵恶心。 男人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澡了,身上一股浓重的体味,两人隔的近时,邓婉婉都有种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不准叫!你个破鞋,早就被人碰了身体了,还不如让我爽一爽!”那人低声说着,一只手控制住邓婉婉的身体,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往一边的屋子里拖去。 这人也是邓家乡的,自然听说过邓婉婉被亲叔叔卖掉,然后被人破了身体的事情,这话,还是邓婉婉的奶奶亲口说的! 之前他就垂涎邓婉婉的身体了,只是邓婉婉从外面回来后,就一直呆在家里,就算出门,也有她爸妈陪着,让他一时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现在好了,邓婉婉居然在这个时候路过他家! 他认出邓婉婉后,想都没想,直接冲了出来,想要辖制住邓婉婉,把她拖回房屋里去。 邓家乡的居民,家家户户都住的比较近,从这儿再往前走三分钟左右,就是邓婉婉的家了,因此他第一时间捂住邓婉婉的嘴,就是怕她发出声音来求救。 被拖拽的时候,邓婉婉几次想挣扎,却都没有挣脱掉,只能绝望的被人拖进院子里去,进了院子,接下来就是进屋子,一旦进了屋子,对方把门一关,就再难跑了。 邓婉婉虽然惊惧,但还存有一丝理智,她不再挣扎,而是把手伸进她的口袋里。 她衣服的口袋比较深,谁都不知道她在口袋里放了一个小号的螺丝刀。 邓婉婉想过随身带把刀的,但带刀不方便,后来她就看中了螺丝刀,螺丝刀质地坚硬,且不容易伤到衣服和手,但是在制敌时,又有些奇效。 你若是拿螺丝刀去刺人的皮肤,虽然有伤害,但不如刀子锋利,但若是去刺眼睛、脖子、头、裤裆,那么威力就绝对不小。 邓婉婉认出了这人来,是他们这儿有名的街溜子,二十多岁了,还没个正行,每天不下地干活,又不去找别的活干,附近的人家经常议论,若是谁家的鸡被偷了,蛋被捡了,那么都会第一个怀疑是他干的。 邓婉婉攥紧了螺丝刀,脸上快速闪过一丝狠厉的表情,然后用力往前刺去,以她被挟制的姿势,只能选择攻击对方的裤裆。 对于男人的这个地方,邓婉婉并不陌生,知道哪里才是要害,她这一刺,恰好刺在腿间略硬的凸起物上。 “啊!”男人疼的失声惨叫,本能的弯腰伸手去捂受伤的部位。 摆脱他的辖制后,邓婉婉终于得到了自由,若是其他人,这个时候肯定是要跑,但邓婉婉没有第一时间跑,而是抡起螺丝刀,又给了对方几下。 疼的对方嗷嗷叫后,她才仓促跑掉。 她一路快跑,冷风灌入她的鼻孔,直入她的肺脏,像是要把肺都灌满一样,激烈的运动令她心跳加速,整个人有种头昏眼晕的感觉。 她逃命般的跑回自己的家,见到了自己最亲的亲人,但同时,她也知道,这里容不下她了。 这一点,她早就知道了,也一直想摆脱这里,但是却一直没能摆脱。 现在在县里做了一阵子事后,邓婉婉逐渐有了勇气,摸清了自己以后要走的路了。 “婉婉!你怎么回来了?”邓志勇夫妇本已经吃完了晚饭,正准备收拾收拾睡觉了,结果却看到自己的女儿回来了。 她跑的太快,整个人的模样很狼狈,手里还握着一把螺丝刀。 “婉婉,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邓婉婉的妈妈更敏感些,看到这个模样的邓婉婉,立即有种不好的预感。 “妈!”邓婉婉扑到她妈的怀里,语气哽咽。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后怕,她才心安。 邓婉婉的妈妈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只能语无伦次的安慰着她,邓婉婉一言不发,只用力的嗅着她妈身上的气味,被妈妈的气味包裹住,她才感到安心。 过了一会儿,看爸妈有些着急了,她才说道:“有吃的吗?我饿了。” “有!我马上给你煮面条!再给你打两个荷包蛋!”邓婉婉的妈妈立即说道,连忙利落的去厨房煮面条了。 家里就他们两个时,吃的很简单,所以几乎没有剩饭剩菜了。 一盏昏暗的灯亮起,照着一位中年妇人在厨房里忙活着,生火,洗锅,倒油,打鸡蛋,油煎着鸡蛋时,发出滋啦声,并且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 邓婉婉把那个街溜子伤到时,那人发出很大的惨叫声,立即惊动了周边的住户,不少人都循声看来。 有人认出了是谁发出的惨叫,也有人认出了邓婉婉拼命奔跑的身影。 两者一结合,一个猜测就在大家的脑海中浮现了。 大部分人都觉得那个街溜子是活该,但也有部分人心思邪恶,觉得是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肯定是邓婉婉怎么了,那街溜子才起了歹心的。 于是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直接到邓婉婉的家中来,想要打听发生了什么。 别人且罢了,直接不理就好,但邓婉婉的奶奶居然也过来了,大声的指责邓婉婉不守妇道,大晚上的回来,也不知道私底下干了些什么。 邓婉婉整个人有种奇怪的冷静,她冷漠的看着她的奶奶,奶奶在她眼中的形象逐渐变得陌生起来。 忽的,她拿起一把砍刀,指着她奶奶,语气冷漠的说道:“你再说一句,我就砍死你。” 她神情冷漠,态度坚定,一时间把她奶奶给镇住了,但老人家自持长辈身份,并不把邓婉婉的威胁放在眼里,还要开口指责邓婉婉,这回还指责邓婉婉不孝,对她这个奶奶不尊敬。 可惜,话没说完,一把砍刀就真的迎面砍来,直接砍在她右边的胳膊上。 也是她上了年纪怕冷,因此还穿的厚,这一刀下来,虽然把胳膊震的疼痛,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到皮肉,就是衣服破了个口子。 但还是把她给吓到了,老人家连连后退,嘴里慌乱的喊着:“杀人了,杀人了!” 她一面喊,一面跑出去,邓婉婉正要追出去,手里的砍刀却被邓志勇夺下了,邓志勇并没有指责邓婉婉,而是自己提刀追了出去。 不只是他,他老婆也拎着一把菜刀追了上去。 “老不死的,让你少插手,非要过来插手,你算哪门子奶奶!我们一家人把你砍死,然后给你偿命好了!”邓婉婉的妈妈骂道,嗓门大的一里地外都能够听见了。 邓志勇也没有沉默,而是说道:“我以后要是给你一分钱养老,我就不是人!” 邓婉婉站在门口,看到自己的爸妈提刀去威胁她的奶奶,立即泪眼盈眶,心里酸酸胀胀的。 其实她看清楚了,她爸妈拿刀,纯粹是威胁,并没有真的落在她奶奶的身上,不像她,她是真敢砍。 一直以来,她在奶奶身上受到极大的委屈。 小时候被区别对待就算了,后来叔叔把她骗去卖掉后…… 一想到她奶奶之后做的事,说的话,邓婉婉的心中就涌现出杀意来。 她觉得她忍得太久了,体内的暴戾因子已经蠢蠢欲动了。 我不会再忍了,我也不会再怕了,我想要的,我会自己赚来! 当天晚上,邓婉婉吃了满满一大碗的荷包蛋面条,然后又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她就拿着一个袋子离开了。 一张火车票,载着她去往未知的城市。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二章 捡破烂的大生意 火车上,刚上车的乘客正随着人流朝车厢里走去,有人左右张望,有人目标明确。 邓婉婉夹杂在人群中,神情颇为紧张,她先是看了看自己的车票,然后又抬头去看车厢的座位号。 她是第一次坐火车,但之前听许多美提起过坐火车的流程和感受,在之后卖衣服的过程中,也和顾客闲聊过相关话题。 买得起昂贵服装的顾客,自然身份高,眼界宽,是在外面走动过的。 现在她凭借着这些经验,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座位。 她行李不多,身形又瘦小,很快就坐了下来,然后神情复杂的望着车窗外。 她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动着,既紧张,又害怕,同时又对未知的未来充满了期盼。 突然,一道声音响起:“哎,你不是……那个什么新新服装店卖衣服的小姑娘吗?这么巧啊,你这是要去哪儿?” 邓婉婉惊了惊,循声望去,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男人有些面熟,穿着一套质地考究的春款西服。 许是车上有些热,他上衣扣子敞开,露出里面的衬衫,腰间的皮带还挂着一串大大小小的钥匙。 邓婉婉第一眼,没认出这个男人是谁,却是认出他身上穿的西服是出自新新服装店里的。 通过这点,她才回想起这个男人在服装店买过衣服,当时是许多美接待的,但她站在一旁跟着学习。 因为这个男人有些矮,西服的裤腿太长了,于是许多美让她拿了软尺来量腿长,然后许多美按照尺寸,截断了裤脚的一部分面料,然后再用缝纫机缝好裤腿边。 当时她一直跟在旁边学习,许多美还教她怎么用缝纫机,说她学会后,就可以给顾客缝裤脚了。 在服装店待了一个多月,邓婉婉利用空闲时间和废弃的布料,终于学会怎么用缝纫机了。 看她神情恍惚,中年男人以为她没有认出自己来,于是哈哈笑着说道:“我在你们店买过衣服啊,这身上的衣服就是你们店的!” 他舒展了下身体,算是展示身上的衣服。 邓婉婉礼貌性的笑了,这是店员在面对顾客时的那种笑容。 “哎,你不是在卖衣服吗?怎么还要坐火车出远门?你这是去哪里啊!”中年男人似乎很热情,继续问起话来。 邓婉婉对所有的男人都有一些防备,她本来不想理这个男人,但因为这个男人在店里买过衣服,她就有种不理不好的感觉。 于是说道:“我想去外面看看。” 男人一脸我懂得的表情,说道:“哦,懂了!是不是服装店给你开的工资太低了?年轻人是要出去看看才好,外面多的是赚钱的机会呢!不过……你一个小姑娘……怕是不安全啊!” “看在我们有过一面之缘的份上,你要是没地方去,不如跟我去首都!人活一世,不去首都一次,肯定得后悔啊!” “我那生意正好缺个漂亮的姑娘当门面,怎么样?你要是愿意去,我给你开的工资,肯定不会比服装店低!” 男人虽然表现的热情,但他目光清澈,面无邪淫之色,看上去是个坦坦荡荡的人。 邓婉婉是打定主意不会让人轻易骗了自己的,但她还是好奇的问了句:“大哥,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男人说道:“捡破烂的……哦,说错了,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 邓婉婉一脸你莫不是在骗我的表情。 男人连忙说道:“哎,你这就不懂了,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垃圾,垃圾就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只要我们把它放对了位子,那不自然就来钱了嘛!” “你别看不起捡破烂,要不是看你小姑娘一个人出门,怕你在外面遭遇困难,我还不想喊你去呢!这样,你考虑考虑,咱们都是老乡,老乡不骗老乡的!” 男人虽然说的信誓旦旦,但邓婉婉才不信他的鬼话。 还老乡不骗老乡?她就是被她自己亲叔叔给骗了,卖了! 于是邓婉婉不吭声了,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但她的态度却很明显。 县城的小火车站是没有直达首都的车次,所以男人想去首都,得先去省城转车。 而邓婉婉买的票就是到省城的。 邓婉婉对南方有阴影,不愿意再去了,也对太遥远的地方感到害怕,再加上身上的钱财不多,最后她选择去省城。 下了车后,邓婉婉看着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心脏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她跟随着人流下车,朝出站口走去,这时,在火车上搭话的男人又追了过来。 他说道:“小姑娘,你不跟我去首都做生意也成,但是你得告诉我,你在这省城是不是有亲朋?他们会来接你吗?你们又在哪里落脚?” “我跟你说,你一个小姑娘在外面是很危险的!我就住在县里,我一个堂叔还和高明程有些来往,我要不是看在你是在高明程店里做事的,我还不带搭理你呢!” “你一个人出来,和高明程说过没?你要是没说过,我还能给他打个电话,帮你报个平安!” 男人的确很热心,因为他看出邓婉婉有些不对劲,所以才特意追上来说了这一通话。 如果邓婉婉再不搭理他,那他也就不管了。 反正之后邓婉婉遭遇了什么,他也不会良心不安。 因为他已经尽力了。 但没想到邓婉婉竟然停下脚步了,她看向男人,眼里冒出一丝光亮。 在听到高明程这个名字时,她忽然就像是安心了。 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堂叔和高明程有什么来往?” “哦,我堂叔是县文物管理所的所长,高明程算是间接帮过我堂叔,所以我堂叔才喊我去你们那买衣服,算是支持支持高明程的生意。”男人说道。 邓婉婉的眼睛越发亮了。 她其实不知道文物管理所的所长和高明程是什么关系,但是她曾亲耳听到过高明程说要去找王所长。 所以,他们之间的确是有些来往的。 邓婉婉问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珣,东方之美者,有医无闾之珣玗琪焉。这句话,你听过没?我的品格就像是美玉一样,玉又如君子。”男人颇为自得的说道。 他家世代出文人,名字都有来头和说法的。 邓婉婉其实听不懂,但是不妨碍她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突然间,她已经做出了决定,说道:“王珣大哥,我跟你去首都做生意!” 邓婉婉一直很害怕自己再上当受骗,再被人卖了。 但是从这人的口中听到高明程的名字时,她已经安了一半的心,再听这人的谈吐,另一半心也踏实了。 她决定赌一赌。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三章 打探清楚 王珣带着邓婉婉买好了去首都的票,但距离发车还有三个小时的时间。 趁着这个机会,王珣领着邓婉婉去了公共电话那里,当着邓婉婉的面,给他堂叔王所长打去了电话。 高明程的服装店还没有装电话,他自然没法打到那里去。 接通电话后,王珣简洁的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然后拜托他堂叔找人给高明程带个口信,让他知晓邓婉婉的去向。 打了这个电话后,邓婉婉又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她跟着王珣去找了家饭店吃饭,然后就差不多到进站坐车的时候了。 在火车上待了近两天的时间,晕晕乎乎的邓婉婉才跟着王珣下了车。 已经有人来接车了,来人是王珣的一位表兄,他看到王珣穿着西服,又带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眉头就皱了起来,说道:“你们身上穿的这衣服不行,我明天带你们去买些便宜的衣服来穿!” “阿珣,这小姑娘是谁?是眼力好,还是手艺好?” 表兄一连串的发问,倒是把王珣问懵逼了,他在火车上待了两天,此时浑身的疲倦,脑子都有些不机灵了。 他说道:“婉婉会写字记账,我打算让她干记账的活。” 他表兄立即拒绝,说道:“别,你带来的,还是先跟着你!能上手干活再说!” 这位表兄的态度,让邓婉婉感到不安,但能够留在王珣的身边,她倒是又乐意。 于是第二天,他们穿上表兄准备的便宜衣服,整个人都变得寒碜了不少。 表兄给了王珣一辆手推车,对王珣说道:“你带这小姑娘去南锣鼓巷收破烂去,我考考你的眼力!” “哎,行!” 于是王珣就带着邓婉婉去了南锣鼓巷,到了那里后,王珣的情绪就变得激动起来。 他几乎看到家家户户都有些老物件,很想以破烂价把这些老物件收走,但是他只能勉强听懂首都的话,却是说不来。 于是这里的居民,根本不愿意把破烂卖给他。 离开南锣鼓巷时,王珣一脸的肉疼。 而此时的邓婉婉并不知道,她认为的收破烂,其实和王珣嘴里的收破烂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邓婉婉:收破烂是主业。 王珣:捡漏才是主业! …… 在邓婉婉登上火车的同时,邓志勇就来到新新服装店。 他找到了高淑芳,告知她以后邓婉婉不会再来这里做事了,所以他现在要去把邓婉婉的铺盖带走。 高淑芳人都傻眼了,她觉得事情没到这一步,因此她想解释,她想请邓婉婉回来继续做事。 但邓志勇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拿了邓婉婉的铺盖和一些行李,就离开了。 邓志勇走后,高淑芳想了想,暂时把服装店的门关了,然后快步来到警局,找到了黄大志。 她四哥今早去厂里上班了,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婉婉走了,也算是大事,她得尽快通知她二哥才行。 二哥二嫂不在,现在婉婉又走了,她怕自己一个人负责不了服装店的生意。 “你放心,我现在就去一趟高家村,把这个事告诉明程。”听完高淑芳的讲述,黄大志一口应下这个差事。 送走高淑芳后,黄大志和同事说了声,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往高家村而去。 警员的工作就是这样,没有案子时,时间相对自由。 等黄大志赶到高明程的家中时,高明程正在煮午饭。许多美闻不得油烟味,所以在菜地那里转悠,顺手拔掉一些碍眼的野草。 有人靠近时,两狗便提前发觉,于是朝来人跑去,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但在认出是熟人后,两狗身上散发出来的凶意就少了。 “大志,你怎么来了?”许多美看到了黄大志,于是出声打着招呼。 “多美,明程在家吗?”黄大志问道。 “在呢,在煮饭,你中午在这一起吃!” “好。”黄大志随口应着,然后放好自行车,就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油盐弥漫,空气里飘散着干豇豆炖咸肉的味道。 豇豆是去年夏天大量成熟时,采摘下来,用开水烫个半熟,然后抹上盐晒干,放坛子里保存,吃的时候切碎和肉煮,味道很好吃。 今天许多美说想吃干豇豆,于是高明程就给安排上了。 看到黄大志过来,高明程也有些意外。 “明程,出事了!邓婉婉昨天晚上一个人跑掉了,今天上午她爸邓志勇过来把她的铺盖拿走了,说邓婉婉去了外地。我问清楚了,邓婉婉跑掉之前,你四弟说喜欢邓婉婉,但邓婉婉不同意,然后就走了。” 黄大志简洁的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一脸的担心。 邓婉婉的那些经历,他也是知情人。 后来知道邓婉婉在高明程的店里做事,他还为邓婉婉感到高兴过。 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邓婉婉一个小姑娘去了外地,她又能去哪里?会不会遭遇到困难呢? 高明程也愣住了,这信息量太大了,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吃了午饭,我们就回县里去!” 至于邓婉婉去了哪里,她和高明里之间又发生了什么,这些他都想知道,但问黄大志,只怕也问不出什么。 并且邓婉婉一走,服装店就只有高淑芳一个人在,他怕高淑芳会忙不过来。 于是吃过午饭,三人收拾收拾就回县里了。 黄大志也没有骑车,而是把自行车搬到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和许多美一起坐在车斗里。 早春还有些冷,许多美特意多穿了一件外套,还戴上一顶厚帽子,就是怕着了风。 一路紧赶慢赶的来到县里,拖拉机在新新服装店的后院停好。 黄大志把自行车搬了下来,说道:“明程,我先回警局了。” “好,你放心,我会处理好的。”高明程点点头,然后打开后院的门,从后院走了进去。 听见动静,高淑芳连忙看了过来,当看到她二哥二嫂时,激动的都想流泪了。 高明程先是让许多美去休息,然后自己才问起高淑芳当时发生的事情。 高淑芳其实并不是很知情,但也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高明程皱眉听着,心底有些不满。 这个不满是源自于高明里在邓婉婉一个人离开后,第二天居然不是请假去找人,而是去厂里上班了。 他其实能理解,高明里比较老实,所以不敢请假,再一个,他也把上班看的很重,所以才没有请假,而是去上班了。 但这也说明,高明里所谓的喜欢,其实是一文不值的。 邓婉婉虽然没有答应他,但自己喜欢的女人一个人走掉了,你不知道她是否安全,那么你又如何能够安心的去上班呢? 既然没有那么喜欢,那么又何必去招惹呢? 打听清楚后,高明程就说道:“我去一趟邓家乡,找邓婉婉的爸妈问一问。” 说着,他打算开拖拉机去邓家乡。 这时,一个年轻人进了店里,高明程看他有几分面熟,认出是在文物管理所工作的人。 那人一进来就说道:“高明程,王所长让我过来告诉你一声,说之前在你店里做事的那个小姑娘,现在跟着王所长的侄子去首都做事了。王所长的侄子叫王珣,是个很靠谱的人,你就放心。” 高明程没想到事情这么凑巧,他刚担心邓婉婉的安危,就有人过来传话了。 他把这年轻人送走,然后还是去了一趟邓家乡。 他要了解更多一些内情,另外把邓婉婉去了首都的事情告诉邓婉婉的爸妈,也好让他们放心。 不多时,他就到了邓家乡,然后把拖拉机停在路边。 邓家乡的住户住的比较密,巷道比较小,拖拉机还进不去。 高明程之前没有来过邓婉婉的家,但许多美来过两次,按照许多美所说,他很快就找到邓婉婉的家了。 邓婉婉家的院门关着,但通过门上的缝隙,能够看到屋檐下摆着一个半成品的棕榈垫。 这个是邓志勇答应给他女儿做的,之前做了一床席子,这棕榈垫才刚刚做,还没有做好,邓婉婉却已经不在服装店做事了。 家里没人,向邻居打探,得知邓志勇夫妇在地里干活去了。 于是高明程又找到地里,这才从邓志勇夫妇的口中得知邓婉婉离开后的遭遇。 高明程沉默片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最后他把王所长让人传的话告诉了邓志勇夫妇,又掏出一些钱,将之递过去,说道:“这是婉婉的工资,她走的突然,工资都还没结算的。” 邓志勇夫妇知道自己的女儿竟是去了首都,又惊又喜,面对高明程递过来的钱,先是不要,后来还是收下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四章 错哪儿了 傍晚时,工厂到了下班的时候,工人们陆续从厂里走出来。 有人是走路,有人是骑着自行车,高明里就是骑着自行车的,这车是许多美的,但许多美不在县里,他就拿来骑了。 他飞快的踩着脚踏板,往服装店的方向冲去。 一整天,他都心神不宁,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他看到高明程站在服装店的大门口,似乎在等着他回来时,这一刻,他紧张的心脏狂跳。 无端的,他产生一种害怕的情绪,甚至不敢走上前去。 “明里。”高明程喊道,声音不怒自威。 “二哥。”高明里心里虽然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上前去。 高明程没急着说什么,只是瞪了他一眼,说道:“到后院来!” 开门做生意,最忌在店内争吵,所以高明程把高明里喊到后院去,然后劈头盖脑的问了句:“你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里惶惶不安,没回答高明程的问题,而是先问了句:“二哥,婉婉还好?她是不是回家去了?” 听他提起邓婉婉,高明程的脸色越发不悦了。 他问道:“你喜欢婉婉?” 高明里点头,在他眼里邓婉婉漂亮又勤快,并且身上有种介于清纯和媚惑之间的独特气质。 高明里在看到邓婉婉的第一眼,就对她颇有好感了。 高明程继续问道:“你既然喜欢她,那么你尊重她了吗?她拒绝了你,你为什么还要缠着她?她晚上独自一人走了,你为什么没去找她?第二天你为什么能心安理得的去上班?” “明里,你的喜欢太肤浅了!听过一句话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结果你就把我请来的员工弄走了?” “你二嫂怀孕了,店里正需要员工,婉婉培养了一个月,正是能用的时候!” 说到这里,高明程更气了。 邓婉婉刚来时,那是从零开始学习,现在好不容易能够上手卖货了,竟然被高明里给坏事了! 不管是什么时候,想要培养一个新员工,那都是不容易的。 邓婉婉的经历他知道,所以绝不是邓婉婉主动勾引高明里的,并且在高明里表白时,还明确的拒绝了。 高明程和许多美都知道邓婉婉的过往,别说邓婉婉现在还没有从阴影中彻底走出来,就是她真心实意的喜欢上高明里,只怕也不敢答应高明里。 否则大家相处起来,难免会尴尬。 再一个,他们的老妈罗小华可是一个硬茬,一旦被罗小华知道邓婉婉的过往,非得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许多美只是父母双亡,没有兄弟而已,就被她闹上门去了,这邓婉婉的经历就更不必多说了。 看着高明里低垂着头,一副唯唯诺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的样子,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压制住心底的怒意,再次问道:“你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里辩解道:“昨天晚上她走了后,我有去找过她,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今天也不是心安理得的去上班,我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村里的老人都说烈女怕缠郎,我想着我也不差,再过几个月就可以转正了……” “我也不知道二嫂怀孕了……都是婉婉气性太大,我虽然喜欢她,但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很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哪儿了! 高明程气的握紧了拳头,要不是亲弟弟,他就真打了!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不过分?邓婉婉拒绝你,躲着你,结果呢?你有没有跟着她,黏着她?她一个小姑娘,心里会不会害怕?更何况你还是我的弟弟!她之所以走,难道不是被你逼走的吗?” “你好好想想,你当初在制糖厂被厂长的小舅子欺负时,你是什么感受!你现在的行为,跟那个小舅子又有什么不一样?” “你一个大男人,还能忍辱负重的呆在厂里,可是她一个小姑娘,就只能被逼放弃这份工作了!” “高明里,你现在还不知道你错哪儿了吗?” 高明程厉声斥责,如果高明里是喜欢别的小姑娘,不管成与不成,他都不会插手,但偏偏碰了他的员工! 说难听一点,高明里的行为,都算的上是性骚扰了! 高明里被骂了一通,羞愧的低垂着头,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的。 他的大脑一片混乱,竟是说不出半个字来。 倒是一边的高淑芳觉得自己的四哥挺可怜的,忍不住给他求情:“二哥,你也别骂四哥了,四哥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啊!” 高明程瞪了她一眼,这个妹妹还是经历的太少,思考问题不够全面。 他说道:“假如你在一个陌生的店里给人做事,店主的弟弟是个丑八怪,然后他说喜欢你,一直缠着你,但是你不喜欢他,你要怎么办?你孤身一人,对方却是店主的弟弟,你是违心的答应对方的追求,还是只能离开?” 高淑芳愣住了,她开始代入邓婉婉的处境,然后把她四哥脑补成一个脑满肠肥的丑八怪,一个丑八怪缠着她说喜欢她时,她立即浑身颤抖,又怕又恶心的。 这时,她才醒悟过来,她一直觉得邓婉婉小题大做,是因为缠着邓婉婉的人是她的四哥。 她和四哥是亲兄妹,自然站在四哥这边,也就不觉得四哥喜欢邓婉婉,对于邓婉婉来说,会是什么困扰的事了,甚至她还开口撮合邓婉婉和四哥。 想明白后,高淑芳低垂着头,知道自己也成了逼走邓婉婉的帮凶了。 邓婉婉孤身一人在这里,她四哥缠着她,自己还开口撮合,于是才逼的邓婉婉不得不走了。 看到这兄妹两个都知错了,高明程心底的那口郁气才吐了出来。 邓婉婉已经走了,无法再挽留了,但今后,他不希望再发生这种事情,于是他严肃的对高明里说道:“我这服装店,肯定是还要再招女员工的,你以后再敢碰我的员工,就别怪我不讲兄弟情义,只能请你搬走了!” 卖服装的以女性居多,更何况这家服装店是由许多美和高淑芳负责的,他也不可能去请个男员工回来。 这招女员工,自然也会对其长相有一定的要求,至少得五官端正,面目清秀。 如果高明里再搞出这种事来,那么高明程是真的无法再容忍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五章 新店员罗丽 把不省心的弟弟骂了一顿后,高明程就开始琢磨招新员工的事情了。 如果许多美没有怀孕,那么还能缓一缓,但许多美现在是孕早期,正是最难受的时候,可不能劳碌。 这时,黄大志找来了。 高明程和黄大志到一边去说话,简单的说了下事情的经过,然后叹息道:“婉婉走了后,我店里缺人,得再招个合适的人才好。” 听到这句话,黄大志心一动,有了一个人选,他想了想后才说道:“明程,你觉得我老婆怎么样?” 高明程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还在想,黄大志有什么老婆? 随即他想到黄大志相亲成功,这会儿应该已经谈婚论嫁了,只是女方家里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他还没空打听的。 于是黄大志也把他和罗丽的事情说了下,然后笑着说道:“我已经买下一间屋子了,不大,才三十多平,但有一个做饭的厨房,离公共厕所也不是太远。” 那房子,是他看了很久才决定买下的。 他手里有点钱,可以买更好的,不过黄大志很谨慎,哪怕对外说是高明程借给他钱,他也没有买更好的房子,而是买了一个单间,刚刚够两个人居住。 黄大志的心中是还有一个打算,那就是再过几年,等手里的钱多些了,再买一块合适的地皮,自己建一栋房子出来。 至于现在买的房子,到时候他爸妈来县里住的话,还可以让他爸妈住。 他把这些打算,都说给高明程听,高明程表示很赞同。 两千年后,县里的房价就开始涨起来,地皮也很紧俏了。所以是要在地皮疯长之前,自己砌一栋房子出来。 不只是黄大志要砌,高明程也打算再砌一栋房子自己居住。 现在这栋房子的位置不错,但那是对做生意来说是不错,居住的话,就差了点。 高明程说道:“你是想让罗丽到我店里卖衣服是?那也行。对了,你们要结婚了,我得送你们一人一套新衣服,你嘛,就送你一套西服,现在都流行穿西服结婚了!至于你老婆,送她一件红色的裙子,如果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去穿一天。” 高明程那是紧跟潮流,知道以后的新人结婚,那必定是西服配婚纱,所以他还从羊城那边买了几件婚纱回来。 婚纱不适合日常穿,所以是只提供租借服务。 黄大志听了这话,一颗心就彻底的放下了,他脸上的笑容更是没有消失过。 他当即说道:“我明天就把罗丽带过来,让她跟着学怎么卖衣服。她也不用住你这,直接住我买的房子就行,我还没有搬过去的,等结婚摆酒了,我再搬过去一起住。” 黄大志想了想,又说道:“罗丽刚来,肯定是什么都不懂,所以这第一个月,我们就不要工钱了,你管她一顿中午饭就行。” 高明程立即说道:“那不行,这第一个月就只算底薪,不算提成,你看怎么样?” 黄大志觉得还是占便宜了,但高明程态度坚决,他也就答应了。 第二天上午,黄大志就把罗丽带了过来,罗丽听说黄大志给她在县里找到一个工作,那是又惊又喜又怕的。 她怕自己做不好这份工作。 黄大志安慰道:“老板和我是很好的兄弟,你只要好好学习,勤快一点做事,就没什么不好的。” 罗丽紧张的点头,说道:“我一定勤快做事。” 罗丽本身就是个勤快的人,绝不会偷奸耍滑。 等两人到了店里,高明程才终于看到这位被黄大志相中的相亲对象。 罗丽长得不算很好看,但也比较清秀了,她身量不高,皮肤偏黑,双手较为粗糙,这是干多了活造成的。 她似乎没怎么来过县城,整个人的身上有一股畏缩和不自在,她微微低着头,双手合于胸前,却不安的动着。 “罗丽你好,我叫高明程。”高明程爽朗的自我介绍着。 罗丽害羞一笑,小声说道:“大志和我说过你的。我没在外面做过事,可能有些手笨脚笨嘴笨的。” 高明程说道:“没事,凡事都有第一次,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行,这店平时是我老婆许多美在管,这位是我的妹妹高淑芳,今后你主要是跟着她们两个做事。” 三个女人互相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在做事之前,高明程领着黄大志他们先去挑选结婚时穿的衣服。 虽然距离婚期还有半个月,但提前准备好也好。 黄大志很快就挑了一套春款的西服,他身高还行,西服裤腿合适,犯不着裁剪裤腿了。 男人挑选衣服,就是这么的快速,只要穿的合适就行。 但女人就慢多了,罗丽从未见过装修这么漂亮的服装店,更没见过款式这样多的衣服,她站在女装区,只觉得眼花缭乱,根本没法进行挑选了。 她只觉得这里的每件衣服,都漂亮的不像话! 没办法,许多美和高淑芳开始给她挑选起来,结婚是喜气的日子,西方的婚纱是白色的,但咱们东方是热衷于大红色。 货架上摆着的都是春款,颜色大多都是暖色调,这和繁花盛开的春季很搭,其中有一排货架上挂着几件红色的长裙,是长袖的造型,这样在微凉的初春时,不会冷到。 高淑芳一开始给罗丽挑这些裙子。 这些裙子也的确好看,但罗丽在心动之后,又摇头拒绝了。 她拒绝的理由是:“穿这裙子干活不方便。” 好,越是漂亮的衣服,越不适合干活的。 最终,许多美干脆不给她挑红色的衣服了,而是给她挑了一套休闲风的春装,有上衣和裤子的那种。 这种日常风,就适合上班穿,也适合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 但唯独不适合结婚穿。 于是许多美说道:“罗丽,去看看婚纱!你和大志结婚时,干脆穿婚纱好了。” 她领着罗丽来到婚纱展示的区域,那里摆着两个塑料模特,模特穿着洁白的婚纱,一束灯光映照在婚纱上,使得婚纱上镶嵌的珠子亮的发光,有种璀璨夺目的感觉。 罗丽看到婚纱时,眼睛都瞬间瞪大了,满脸写着好美两个字。 她虽然第一次看到婚纱,也觉得这衣服真奇怪,但婚纱的美,还是被她感受到了。 不只是她,其实许多美和高淑芳,在第一次看到婚纱时,也是十分的惊艳,两个女人甚至在关门后,偷偷试穿过,只是那会儿天气比较冷,这婚纱一穿,凉飕飕的,所以只是试了试而已。 现在天气逐渐暖和,许多美看着这漂亮的婚纱,心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她拉了拉高明程的手,下一刻,高明程就微微低头,准备聆听她说话。 “明程,我们哪天去照相馆拍照!你穿西服,我穿婚纱!”许多美小声说道,语气里难掩兴奋之色。 她打算趁天气暖和,且肚子还没有大起来之前,穿着漂亮的婚纱去拍照! 高明程和许多美早已经结过婚了,且肚子里都孕育着小宝宝了,但谁规定婚纱只能在新婚那一天才能穿呢? 几乎没有犹豫,高明程一口答应了下来。 并且还提议让黄大志他们结婚时,也去照相馆拍照留念。 店里唯一的单身狗高淑芳,此时此刻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敌意,同时内心深处也有那么一点点冲动。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六章 打电话和走动 高明程算着时间,在第三天的傍晚,拨通了一个电话。 电话的信号很快就抵达到首都,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杂院里,有电话铃声响起。 “阿珣,你接下电话!”卢殷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来,王珣正坐在台阶上吃饭,他把饭碗往地上一放,人就快步跑到电话座机那儿。 “喂。”他拿起话筒,熟练的说道:“这里是实惠废品回收公司,请问你有什么事?” “你好,我找王珣。” “啊?找我?你是谁啊?”王珣傻眼了,他才来首都没多久呢,竟然就有人打这个电话找他了。 “你就是王所长的侄子王珣?我是高明程,我想问问邓婉婉的情况。”高明程说道。 话音刚落,就听见王珣叫邓婉婉的名字,并且说道:“哦,我喊她来接电话,你们两个自己说。” 很快,电话那端传来邓婉婉的声音。 邓婉婉有些紧张,怯生生的喂了下。 当时离开时,她是被逼无奈,但是这突然之间走掉,她又觉得有点对不起高明程。 高明程是她的救命恩人,给了她不少帮助,但自己这样一走了之,服装店就只剩下高淑芳一人,只怕会忙不过来。 因此她在之后,是多少有些后悔的。 她觉得,自己要走,也应该和高明程说一声再走的。 现在接到高明程打来的电话,即使高明程还没说什么,但她也能够感受到高明程对于自己的关心。 他肯定是怕自己遭遇不测,这才特意打电话来确认的。 邓婉婉这么想着,心底越发愧疚了。 听到邓婉婉的声音,高明程也彻底松了口气,这个电话号码,是他从王所长那儿得到的,从王所长的口中得知,王珣的一位表兄嗅到商机,去了首都发展,后来开了一家废品回收公司。 这次把王珣喊去,不仅仅是为了收废品,更是为了捡漏。 在首都,一些本地居民的家中,多多少少有些旧物件,如果能够以低价收来,就可以再以高价卖出。 哪怕收不到旧物件,仅仅是收破烂,也能够挣不少钱。 王所长怕高明程不信,还多说了几句。 但高明程信。 在八九十年代,很多人开始赚到钱,他们要么是捕捉到商机,要么是站在了风口,于是财富就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了。 改革开放后,城市里的居民逐渐有了钱,花钱也大手大脚起来,这个时候,大家普遍没有废物利用的意识,随地可见被丢弃的废纸、空塑料瓶等。 尤其是建筑工地里,每天都会丢弃大量的建筑材料包装袋、废铁、麻绳等,如果把这些收集起来,送到废品回收站,那么都是可以卖到钱的。 钱虽少,但架不住量多,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能够以此发家赚钱。 很多人看不起收破烂,但它的利润真的很高。 高明程和邓婉婉闲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下邓婉婉在首都的情况,又告诉邓婉婉自己和她的爸妈说了她在首都的事情,叮嘱邓婉婉稳定下来,就给自己的爸妈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 “我会的,高大哥,谢谢你。”邓婉婉声音哽咽的说着话,因为电话费很贵,因此邓婉婉也不敢说太久的话,她伸手快速的抹掉脸上的泪水,说道:“高大哥你放心,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我会努力工作的,等我赚到钱了,我就回来。” “嗯,你好好照顾自己。”高明程又说了几句,就挂断电话了。 和邓婉婉通过电话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再好好培养罗丽,让罗丽尽快上手卖货,到时候店里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让罗丽到店里来做事,一是给了黄大志人情,二是罗丽即将结婚,并且长得不如邓婉婉好看,高明里总不会再来一次兔子吃窝边草的事情了。 提起高明里,自从上回被他骂过,好像就有些自闭了,这几天畏畏缩缩的,也不理人,下班时,要么磨蹭到很晚才回来,要么一回来就进自己的屋子里去。 高明里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打小受到的关注多些,难免就养成这种软弱别扭的性格了。 高明程没空当他的知心哥哥,打算让他自己想清楚。 之前他在村里种树种菜,现在回到县里了,那么该走动的关系,也得走动一下,否则时间久了,就难免生疏了。 他先是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的家中做客,告诉了他们许多美怀孕的喜事。 看到他们来了,赵冬梅显得很高兴。 她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有时候高国兵还要在外面办案,家里经常空荡荡的。 以前住在家属院时还好,可以和左右的邻居聊天,打发时间,再一个那会儿的房屋也小,被各种家具挤的满满当当的,也不显得空旷。 现在这新房子,比之前的房子大多了,人都在家时还好,这人不在家,就显得格外的空旷冷清。 为了打发时间,赵冬梅把院子里的地给翻了,准备种上一些菜,她不但打算种菜,还打算养几只鸡。 她在围墙角落搭了个鸡圈,然后又用竹子围了一个围栏出来,就让鸡在围栏里活动。 鸡这种生物,是个直肠子,那是一边走,一边拉屎,并且还会乱吃菜。 不把鸡关起来,鸡能飞到家里去,到时候好好的房子,都会到处是鸡粪。 饭桌上,赵冬梅频频给许多美夹菜吃,笑着让她多吃一些。 许多美怀孕了,赵冬梅表现的比罗小华还要高兴。 只可惜许多美现在吃什么吐什么,早孕期反应比较大,最后那些菜还是落入了高明程的嘴里。 赵冬梅自己生过两个孩子,挺能理解的,于是说道:“等你能吃了,再上婶子家,婶子杀个鸡给你吃!” 许多美知道赵冬梅不喜欢客套,于是笑吟吟的答应了。 高明程之前听赵冬梅抱怨住到新家后,有些孤单无聊,于是说道:“叔,婶,我打算在这附近买一块地盘建房。” 高国兵一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钱砌房子了?” 高明程说的挺谦虚的,他说道:“够买地皮的钱了,所以我打算先把地皮买下来,省的以后这里的地皮都卖光了。” “至于建房子的钱,服装店每个月都在赚钱,倒也能够慢慢的建好。” 高国兵闻言,便点点头,觉得高明程考虑的还是很周到。 于是说道:“行,那我让人打听一下,看着周边的地皮怎么卖。你到这边建房子也好,这边虽然不如街上热闹,但这边的环境要好些,等后面的人民公园建好了,你还可以到公园里跑步健身。以后孩子长大了,也有地方去玩。” 赵冬梅更是巴不得高明程也在这附近建房,这样她就可以经常和许多美走动了,平日里也有个说话的对象。 她热情的说道:“我也给你打听打听,本来我还想喊我弟弟也在这边建房,不过他说这边离交通局有些远,他更愿意在交通局附近建房。” 把买地皮的事情拜托给高国兵夫妇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这交易地皮的中间,有些门门道道,你若是有关系,就能够更顺利的办下来。 “来,叔,我敬你一杯。”高明程端起酒杯,和高国兵碰了碰杯子,他是晚辈,所以杯口要比高国兵的酒杯矮一些,以示尊敬。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七章 狗咬刺猬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挑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着许多美去拍了婚纱照,又去了一趟运输公司,和肖金峰联络了下感情。 正当他准备再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山里和地里的情况时,他收到了一封信。 收到信时,他有些意外,等看到信中的内容时,就更意外了。 这封信,竟然是小学生范立成给他写的,信中写着范立成跳级了,这个学期直接读了四年级,等下半年,就是五年级了。 范立成还在信中抱怨,说自己之前就要求跳级,但学校和家里都以他年纪太小为由,不肯让他跳级。这一次,在他极力要求下,终于如愿跳级了。 “高叔叔,我身边的兄弟姐妹心眼太多,同学朋友又太笨了,所以才给你写了这封信,和你分享我的喜悦。 高叔叔,我觉得你很有趣,希望你觉得我也很有趣。” 看完范立成的信后,高明程咧嘴一笑,没想到这小屁孩还会给自己写信。 他只知道范立成早熟,却不想他还是个学霸。 想了想,他拿出一本本子,刷刷刷的写了一封回信,大意是自己的确觉得他很有趣,愿意和他来往,并且祝他学业有成,另外,还把自己即将有孩子的事情说了,并且希望以后范立成能给他家孩子补课什么的。 上辈子两个儿子都是学渣,所以高明程看人家学霸,那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如果学霸能够帮他辅导儿子的功课,那就更好了! 所以,别看范立成只是个小屁孩,这个人脉,他还得好好经营才行了! 把写了字的纸张撕下来,然后拿到邮局里去,当场买了信封和邮票,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从邮局离开时,他又拐进一边的书店,买了专门的信纸。他有预感,接下来范立成还得给他写信的。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对许多美说道:“明天我要回村里一趟,去看看地里的情况。你身体不舒服,就别来回奔波了,等村里的事情忙完了,我就回来了。” 许多美抿嘴笑着,说道:“我现在也走不开,罗丽还没有上手,还得再学一学。” “没事,慢慢来,罗丽至少为人还是很勤快的,你闻不得油烟味,煮饭就喊淑芳和罗丽去,想要吃什么,也和她们说。” “嗯,我知道,你放心。”许多美依偎在高明程的身边,垂眼看着他温热的手掌覆盖在自己的肚皮上。 她知道高明程想感受到胎儿的动静,但她二姐说了,这会儿孩子还小,根本不怎么动弹的。 得等孩子大些了,那么就会在肚子里翻身,有时候还会打拳踢脚,发出的动静就比较大了。 渐渐地,嗜睡的许多美眼一闭,人就睡过去了。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了高家村。 路过兴安岭时,他在高守旺的制衣作坊前停下。 天气逐渐暖和起来,作坊的门窗俱是打开的,但是人若是靠近,里面的空气却不是很好,有新布料散发出来的各种气味,也有一些碎屑浮尘。 高明程探头看去,看到十几个女工都在埋头干活,缝纫机不停的发出声音,汇聚在一起,显得格外的嘈杂。 再看她们缝制的衣服并非是同一款,而是各有各的不同,有的人在缝制女裙,有的人在缝制男装,也有人在锁边和修剪多余的线头。 这些服装的款式,一部分是完全借鉴了羊城的款,一部分是董飞霞自己设计的,因为有些面料或装饰品,是这边所没有的,那么就要进行适当的修改,用其他的面料代替。 如此一来,整体效果也就不一样了。 高明程走了进去,随手拿起一件衣服,检查起质量来。 很快有人发现他的到来,高守旺朝他走了过来。 “明程,你店里生意怎么样?”高守旺笑着说道,也许是生活逐渐好了,他肉眼可见的胖了起来了。 “生意还不错。叔,你这边的生意怎么样?四月底,我就要拿一批夏装到县里去了,你可得提前准备好。”高明程说道。 高守旺满口答应下来,说道:“你放心,给你的货都是最好的。对了,我过几天要去和纺织厂的人吃饭,得给他们带些礼去,你家的蜂箱有蜜了没?我要买六斤蜜。” 高守旺这制衣作坊的布料,都是直接从纺织厂低价拿的,所以时不时也需要和那边的人打好关系。 高明程说道:“我前不久才摇了冬蜜出来,等晚上时我送到你家,再带一瓶酒去,咱们叔侄也好久没一起吃饭喝酒了。” 高守旺一口应下,说会准备好饭菜。 既说好晚上一起吃饭喝酒,那么高明程也就不在这里久留了,开着拖拉机回到了自己家。 四月中旬的牛尾岭,那是处处绿意盎然,繁花似锦。山中有百花,百花酿百蜜。 花丛中,蜂蝶萦绕,一只傻狗的后肢趴在地上,前肢支起,正盯着一只蝴蝶,当蝴蝶飞到它身边时,它猛地跳起,用前肢去扑蝴蝶。 这一幕,正巧被高明程看到了。 看过《红楼梦》的人知道宝钗扑蝶,但乡下人可是见过傻狗扑蝶的! 狗的好奇心很重,又有一定的智商,有时候就会找一些玩意来打发时间。 这傻狗正是精灵,黑虎成熟稳重,是不干这种事的,它顶多……逗弄一下田鼠,等逗弄的差不多了,再一口咬死。 这时,高明程发现黑虎的身影了,它从一处山坡现身,但走的很慢,时不时用脚推动着什么。 高明程极目眺望,才看清它的脚下,竟然是一只刺猬。 刺猬受惊,头和四肢都蜷缩着,整个似一团刺球。 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被黑虎捉到了,竟是没法再逃走了。 黑虎用脚推动着刺猬,刺猬便顺着坡度朝下面滚去,等滚到卡住的地方,就会被黑虎再推动一下。 等彻底从山坡滚下来时,刺猬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 不过这个时候黑虎没空搭理刺猬了,因为它嗅到高明程的气味了,循着气味看去,黑虎立即发出一声兴奋的狗吠。 还在旁边山坡扑蝶的傻狗精灵,这才发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它放弃扑蝶,也朝着高明程快步跑来。 看到两狗,高明程心情也不错,大手揉捏着两狗的脑袋,和它们玩耍了一会儿,然后才去看那只仍旧一动不动的刺猬。 他用脚扒拉了下,刺猬依旧不动,再仔细看,就发现刺猬身上有伤,应该是黑虎弄出来的。 既然都受伤了,那也用不着放生了,高明程决定收拾收拾,就给黑虎吃了。 刺猬是四仙中的白仙,代表着财富。事实上,刺猬浑身是宝,若是拿去卖了,的确可以赚到不少钱。 刺猬肉、刺猬皮还有刺猬内脏,都是可以入药的,刺猬肉能够提高人体免疫力,还能够增强食欲和健胃补脾。 刺猬皮则可以镇痛、解毒、止血等,能够治疗好几种病,因此药厂的收购量是很大的。 至于刺猬胆有清热利胆的功效,可以消炎,治疗眼睑赤烂。 这刺猬不大,高明程也不想和狗争吃的,但这刺猬皮和刺猬胆倒是可以留下,以作药用。 处理好后,他把刺猬肉丢给黑虎。 黑虎朝他汪汪叫了几声,似在感谢。 精灵趴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一脸的馋相。好在黑虎这个老大很靠谱,自己吃了一半后,就让开了,示意精灵吃。 精灵几乎算是黑虎养大的,黑虎对它颇为照顾,精灵也对黑虎很是黏糊,精灵得到吃肉的许可后,却没急着吃刺猬肉,而是和黑虎黏糊了一会儿,这才开始吃肉。 高明程看着这两狗,又想起以前精灵在山里试图捕捉一只刺猬,结果傻乎乎的张嘴去咬,却被刺猬的刺给扎伤了嘴巴的事情。 想到当时精灵的囧样,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八章 地里的那些事 几场春雨过后,村里大大小小的水库就逐渐有了水,田地里也是半湿状态,这让经历了半年旱灾的村民感到十分的高兴。 小富山脚下的池塘,水位已经有五分满了,这里原本就有地下泉眼,且坐落在牛尾岭的山脚下,山中的水都会缓慢的汇聚在此处。 高明程领着两狗路过池塘边上时,望着这一池的清水,琢磨着该去买些鱼苗回来,至于鸭子,他暂时是不打算养的。 只是他们这边山多水少,并没有本地鱼苗卖,得去隔壁县里去买。 隔壁县有河流有湖泊,且湖泊接连鄱阳湖,因此有鱼苗卖。 高明程没有急着上山去,而是先去看了黄精苗。 黄精已经出苗了,因为种子少,他播种时,特意间距较宽,就是为了后期出苗时,不用再拔出过密的苗。 但这样一来,黄精苗就显得有些稀疏了。 他查看着黄精苗的长势,目前并无任何不妥,这批苗要在原地培育一年,一年后,才能够移栽到其他地方去,然后还要再种植三年,才能够收获。 当然了,如果是用黄精的根茎直接繁衍的,那么一两年就可以收获了。 黄精的这个特性,和山药类似,如果用山药豆进行繁衍,那么也得好几年才能够收获,但如果直接用山药根茎繁衍,那么当年就能够收获了。 高明程自然不会傻傻的等着三四年后再来收获这一批黄精,而是会在第二年时,就利用这一批黄精进行根茎繁衍。 等到后年早春时,他就把这些黄精都挖出来,直接选取先端幼嫩部分,将其截成数段,每段大概3-4节将其稍加晾干,就可以种植了。 如此一来,他就能够在同样的时间段,收获到更多的黄精,并且还可以一直用根茎繁衍下去。 当然了,这是一个长期计划,短期内他用不着做什么,只需要确保这些黄精苗能够茁壮成长就行。 越过黄精苗地,前面就是一片坡地,坡地还没有开垦出来,长满一地的野草,高明程决定明天就把这片坡地开垦出来,因为四月下旬时,他准备在这里种植决明子。 决明子的生命力顽强,用不着种在太好的地里,一些荒地、坡地,都可以种植,并且其他的村子里,都有很多野生的决明子,只不过高家村这边没有,因此他得靠种植,才能够得到收获了。 决明子又叫假绿豆,因为它长得和绿豆有些像,但实际上它是一种常用中药,具有清肝明目、通便的功能,还能够治疗高血压、头痛、眩晕、急性结膜炎、角膜溃疡、青光眼、痈疖疮疡等症。 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更熟悉的用法就是用决明子泡水喝,经常喝的话,能够清肝明目。 这味药种植方便,用途又广,所以去年高明程从外村人手里收到决明子后,就决定自己也种上一些。 他选了一些边边角角的坡地,打算就在这些地方种植。 顺着坡地一路向上走去,很快就走到种植杨梅的地方了,他对这几棵东魁杨梅那是寄予厚望的,所以在杨梅树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圈,并未发现任何不妥后,才继续往前面走去。 这一批果苗质量好,且今年春天雨水多,不怎么需要费心打理,就已经都长得不错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枯死的现象。 越过半片山林后,终于走到种植桃树和梨树的地方。 这些果苗移栽时,就已经有少数花苞了,如今花卉早已经绽放,只留下些许枯萎的花朵还挂在树枝上。 这些花朵几乎是不坐果的,因为桃树需要种植三年,才能够结果,而这批果苗,最多是两年生的苗。 不过桃树生长的比较快,今年好好的种植,等到来年就会长大不少,并且应该就会结果了。 高明程这么想着,却眼尖的发现有几朵桃花似乎没有彻底凋谢枯萎,其花朵屁股的位置,有小小的、毛茸茸的绿色球状,这是小桃子! 不错嘛,算意外收获,可以提前尝尝这批桃树的味道。因此他决定等过段时间,就给这几棵结果的桃树多施肥。 又去梨树那边看了,梨树结果的时间要长点,得五年左右,嫁接的话,就会快一些,石门村卖给他的果苗,来源比较杂,因此有些果苗是嫁接繁衍的,有些则是原生种。 所以这一批梨树,暂时是不用指望,且养上几年再说。 高明程一路朝上而行,很快就来到山顶。 整个小富山呈一个山包形状,坡地大多较缓,只有一面较陡,站在山顶上,可以眺望整座山的情况。 山顶还有些光秃秃,因为他还没有去深山里挖更多的油茶树回来,于是他决定抽时间去挖一些回来,省的天气热起来后,就不适合移栽树木了。 把小富山转了一遍,接下来他又去了自家菜地里。 这里之前就翻过地了,把冬天时堆在地里的牛粪、羊粪打碎,均匀的混在土壤中,能够加强土地的肥力,因此早春种下的那些种子,如今都长势喜人。 辣椒种子因为播种的比较密,出苗后,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了。 于是他蹲下身来,准备疏苗,把一些次苗拔掉,然后等这些辣椒苗长至成人巴掌那么长左右,就可以移栽了。 整整一天,高明程都在山里、地里的忙活着,中午饿了时,他随便煮了一碗面条,在面条里面卧了两个鸡蛋,就算是午餐了。 下午四点,他一手拎着一捆油茶树苗,一手拎着一只野兔,从山里走了下来。 在挖油茶树苗时,刚好碰到野兔,那他自然不能手软,将飞刀拈在指尖,一个投掷的动作,这头野兔就此毙命了。 把挖回来的油茶树都种好后,高明程就提着一个篮子,再拎着这只野兔,往高守旺家走去。 篮子中,放着高守旺要的六斤蜂蜜和一瓶四特酒。 好了,今天晚上的晚饭有着落了! 高明程的心情好极了,一路吹着口哨,黑虎和精灵很黏主人,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一人两狗,大步前行。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九章 黄大志结婚了 越是临近婚期,黄大志越是忙碌,局里的同事善解人意,给他尽量少安排工作,让他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 新房子买好后,还得装修和买家具,这个本来可以慢慢来,但邓婉婉的突然离开,让黄大志提前安排未婚妻罗丽住了进来,所以在罗丽住进来时,他就赶紧去买了必备的家具和厨房用具。 县里的事情办妥后,还得抽空回乡下一趟,看乡下的房子是否已经修缮好了。 这件事,是他出的钱,由他爸妈出面请人来修缮,这样办酒席时,就不会显得太寒酸了。 家里的房子老旧失修,屋梁上的瓦都破损了不少,以前一旦下大雨,屋内就会下小雨,即使维修,也不是花钱买新瓦来,而是铺上一些茅草,实在破的洞太大了,就买上一点新瓦铺上。 但这样不是长久之计,因此这一次,黄大志让他爸爸把所有的瓦全部换了,这些换下来的瓦,如果还是好的,就盖在猪圈上。 至于屋内,也买了石灰来,打算把屋内墙壁抹上石灰,这样会显得白一些,不像以前,从外面看进来,里面黑洞洞的。 既然都大修了,那么顺便把电线牵上,再买上几个电灯泡,这样一来,晚上照明就方便很多。 黄大志骑着自行车回到家中时,家里的瓦已经换好,屋内也粉刷了石灰,甚至有一个破损的窗户,也一并得到了修缮。 整个房子,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他绕着屋子里里外外的转了一圈,然后表示满意。 但他爸爸却有些担心他手里钱不够的问题。 黄大志说道:“你放心,我和明程关系好,欠他的钱,可以以后慢慢还。爸,再过三天,就到了结婚的日子,你可得提前把酒菜买好。” 他爸挺直了腰板,笑着说道:“掌勺的人我请了高明程的爸爸高远见,他本来就在这附近接掌勺的活,这要请人,自然得请他来。不过他家没有酒,酒得我们自己另外买。” “菜的话,他也写了菜单,让我们提前一天去买好。明天就是我们这里的集,我打算明天就买一些板油熬好,油渣还可以炒菜用。至于桌椅碗筷,也都和附近的邻居说好了,到时候借他们家的。” 黄大志听着他爸有条有理的话,心中很是满意。 以前他爸是个抠搜的人,因为穷困和病痛,性格也有些阴郁,时常会说一些不好听的话来,但自从黄大志脱离爸妈的掌控,前去县里工作,并且赚到钱后,家里的情况就得到极大的改善。 去年他带家里人去了省城的医院看病,他爸妈的病情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他弟弟更是在动了手术后,能够自己行走了。 拆掉石膏后,黄小安就在家里慢慢的做一些复健,到现在,他已经可以正常走路,只是走起路来,还是有些坡脚,能够看出和正常人不同。 但这样的进步,已经足够让家里人为他感到高兴了。 黄小安也一改以前阴郁自卑的性格,变得开朗起来,现在他经常下地帮忙干活,他抡不起锄头挖地,但可以在后面播种、覆土。 他不能挑重担,但可以采摘瓜果蔬菜,总之,生活在一点点的变好。 看到家里都安排妥当,黄大志也就放心了。紧接着他又去了一趟罗丽的娘家那边,查看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他们这边嫁女儿,如果娘家家境好,也是要办嫁女酒的,这个嫁女酒是安排在早上,然后上午新郎这边来接人,那么中午时,就在新郎那边办正式的结婚酒。 当然了,家境不好的话,嫁女酒就省了,直接到新郎那边吃正式的结婚酒就行。 在谈妥婚事的那天,黄大志就提前买好缝纫机、自行车、布料等东西,因为罗丽打算自己给家里人缝制新衣出来,这样可以省下不少钱。 但衣服还没有完全缝制好,罗丽就被他提前一步带到县里去了。 所以他得代替罗丽,来看看罗家这边准备的怎么样。 “姐夫。”还未进村,就看到罗丽最小的弟弟在村口那儿玩耍,看到他来了,那是立即丢下小伙伴,朝着黄大志跑来,一口一个姐夫叫的可亲热了。 “罗武,你在干嘛?今天不是要读书吗?”看到罗武,黄大志有些奇怪,还以为他是逃课没去上学。 罗武闻言,傻乎乎的憨笑着,他一边在旁边走着,一边说道:“我没读书了。” 黄大志听了这话,脸色瞬间变了,严肃的说道:“你小小年纪,不读书能干什么?国家都提出九年义务教育了,你怎么能不去读书?” 黄大志自己没怎么读过书,因此很是后悔。但那会儿家里实在没钱,他也没法子,直到后来结交了高明程,他才得以重新学习,并且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直到现在,黄大志每天都会坚持看报、练字和绘画,不敢松懈半分。 罗武察觉到姐夫生气了,立即低垂着头,小声的说道:“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少,没卖到什么钱,家里实在没钱供我和哥哥读书了。” 在风调雨顺时,家里还是供两个最小的弟弟去读书的。但当粮食减产时,那就没法子了。 黄大志起初很生气,后来也想通了,又有些暗怪自己之前的注意力都放在罗丽身上,没怎么关心她的家里人。 于是他一路沉思,一路朝罗家走去,只是罗武却告诉他,他爸爸和几个姐姐在地里干活。 于是两人又往地里走去。 罗大兴正带着几个女儿在干活,他的大儿子罗文就在旁边的林子里挖田鼠洞,他似乎有捉田鼠的天赋,经常能够抓到一些田鼠。 田鼠是可以吃的,并且把地里的田鼠捉掉后,地里的庄稼就能够少受侵害,否则田鼠会吃掉洒进地里的种子,会吃掉玉米棒,让人损失惨重。 “啊,我抓到了!”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 跟在黄大志旁边的罗武就忍耐不住了,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他虽然长得瘦小,但跑的还是挺快的。 “大志,你怎么来了?”罗大兴看到黄大志来了,立即停下手中的动作。 黄大志看着老实巴交,且又黑又瘦的岳父,郑重的说道:“读书是大事,罗文和罗武必须去读书才行。我之前不是给了六百八的礼钱吗?你怎么没拿去给两个孩子报名读书?” 罗大兴没想到黄大志会说这种话,他神情不安的搓着手,支支吾吾的说道:“当初说好不要彩礼的。” 其实罗丽私底下也说要用那礼钱送两个弟弟去读书,但是罗大兴不肯,两个弟弟也不肯,他们怕惹恼了姐夫,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大方的姐夫,要是惹恼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眼看着辛苦多年的大姐终于要结婚嫁人去过好日子了,两个弟弟也不想拖后腿。 黄大志听了岳父的话,有几分无奈,但很快,他就坚定的说道:“读书是大事,不读书,以后肯定是要后悔的!你赶紧领着两个孩子去学校报名读书,报名费就从礼钱里面拿!” 别人家嫁女,那是恨不得多收彩礼,而不给嫁妆的,这罗家人也太老实了! 但这种说话算话的态度,还是让黄大志有些感动。 感动归感动,黄大志催着他岳父赶紧带孩子去报名读书,于是罗文的手里还提着一只田鼠呢,就被带去学校报名了。 办好了这件事,黄大志又问罗丽的大妹妹罗芳,家里人穿的新衣服,都准备好了没。 当初罗丽走后,缝制衣服的事情,就交给罗芳了。 罗芳说道:“到时候我们一家人都穿新衣服去喝酒。” 黄大志就点点头,准备妥当了就好。 转眼就到了结婚这天。 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罗丽就从县里回到自己家,同时她还带了那件婚纱,准备结婚时穿的。 当她回来时,罗家人就兴奋的围着她,开始七嘴八舌的问起话来,大抵是县里怎么样?她的新工作怎么样等等。 等看到罗丽带回来的婚纱时,两个年纪小的弟弟还好,并没有什么感觉,几个妹妹却是满脸的震惊。 这样漂亮的衣服,她们见都没有见过! 罗丽笑着把自己的一些经历说了出来,比起以前的她,她现在的言谈举止,变得落落大方,身上的那股子小家子气,在逐渐的消失。 高淑芳热衷看书学习,所以店里没生意时,不但自己看,也会带着罗丽看,可惜罗丽是个没读过小学的人,根本不认识字。 但她的运道实在不错,许多美和高淑芳都是很好相处的人,知道她不认识字,还特意教她认字,这一天认几个字的,倒也能够认得一些字了,遇到简单的字,罗丽也能够认出来了。 她已经知道黄大志让家里用彩礼钱,给两个弟弟报名读书的事情了。 为此她很感激黄大志,此时她对两个弟弟说道:“以后你们下课回家,就教几个姐姐认字,知道吗?这不认得字,就只能在乡下种一辈子的地了,城里的活都干不了!” “还有你们两个,也得好好学习,只要能一直读书,我就一直送你们读书!现在我有工作有工资了,你姐夫也认为读书是好事,支持我给你们出学费。” 罗丽说这话时,那是掷地有声,底气很足。 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婚姻能改变女人的命运! 有些女人嫁的好,不但自己过上好日子,娘家也能够跟着沾光,有些女人嫁的不好,不但自己吃苦受累,娘家还得贴补她。 现在罗丽就是嫁得好的典型范例了。 罗芳等人,俱是一脸羡慕的看着大姐,并且在心底暗想着,自己以后也能够找到像姐夫这样好的男人就好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罗家人就起床了。 大家都穿上了新衣服,显得格外的体面,在几个妹妹的帮助下,罗丽穿上了婚纱,并且化了一个妆,说是化妆,其实就是抹了保湿霜,再涂了口红而已。 但人就显得更靓丽些了。 八点半左右,一辆拖拉机朝着罗家开了过来,车斗上,坐着一位身穿西服的年轻男人。 村里人都知道今天是罗丽结婚的日子,于是看到来人,就立即知道这是新郎来接人了。 于是一些村民们便尾随在拖拉机的后面,一路跟了过来。 村里娱乐少,但凡婚嫁,少不得要去凑个热闹,添个谈资。而罗丽的这场婚事,能说道的那就更多了。 开拖拉机的正是高明程,为了接新娘,这拖拉机他都提前一天给清洗干净了。 拖拉机在罗家的院子里停下,黄大志从车斗跳下来,他手拿捧花,一路朝着屋里走去。 没有遭遇恶意拦门不让进,让给红包,也没有让找婚鞋等,这会儿结婚事情可少多了,再加上罗家的极力配合,一路那是顺顺利利的。 接到新娘子后,黄大志有几分腼腆的把手里的捧花递给新娘子。 这是高明程教他的,五月初,野花随处可见,折上一些合适的花束,再做成捧花,那是丝毫不比后世的玫瑰花差。 只是当新娘子出来后,村民们的目光,就不再聚焦在黄大志的身上,而是转移到身穿婚纱的罗丽身上。 村民们瞬间七嘴八舌的说起话,有人觉得那奇怪的衣服真漂亮,有人则觉得不伦不类,还有人觉得结婚要穿红色衣服,这样才喜庆。 但不管别人怎么议论,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高明程干起了伴郎的活,开始给围聚在这里的村民们散喜糖了。 罗家人搬了一对新箱子过来,放在车斗上,这一对箱子,就是罗丽的陪嫁了。 箱子里面还装着一床新被子,几件新衣服以及剩下的礼钱作为压箱底钱放了进去。 嫁妆搬上车后,罗大兴把家门锁好,也跟着罗丽他们一块儿上车。 高明程这拖拉机还算新,且又是刚洗过,到处都亮堂的很,虽然人多,但也都还坐得下。 “让一让啦!要接新娘子回婆家啦!”高明程笑着喊围观的村民让一让,大家便朝着两边走开,让出一条路来。 拖拉机缓缓地开走,离开村道后,又上了大道,一路朝军岭而去。 身后,村民们便开始议论起这场婚事,有人说罗家人把男方给的缝纫机和自行车都昧下了。 但很快就有人说罗丽在县里有了工作,那自行车是她在骑的。 但缝纫机,的确是留在罗家了。 于是大家纷纷感慨罗丽命好,竟然嫁了这么个好丈夫。 这时,人群中有人闷闷不乐的走开了,她眉头紧皱,满脸的郁闷,她的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妇女,等走到人少的地方了,那中年妇女才小声骂道:“就你心高气傲,当时那媒婆来问,我说可以先看看,是你一听对方家里有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弟弟,就开口拒绝了!” “你啊你,真傻!再怎么的,他总是有一份正经工作的,再怎么的,也得看过人再拒绝!” “你比罗丽漂亮多了,如果你答应了,那这门好亲事就是你的了!哎呦呦……真是错过了!” 中年妇女感慨不已,她是知道黄大志主动拿钱送两个小舅子去读书的,瞧瞧,要是有这么个女婿,那她儿子结婚工作的事情,她还用得着操心吗? 那年轻女孩听了后,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她一直觉得自己比罗丽漂亮,但是当罗丽穿着婚纱化着妆时,她竟然发现罗丽长得也不丑。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章 新婚夫妻的技能点 拖拉机载着一对新人一路来到军岭,停在人群最多的院子里。 “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有调皮的孩子立即大声喊了起来,朝这边围绕过来,等着发喜糖。 这大好的日子,瓜子花生和糖果,自然是少不了的,吃的每个人都是满脸的笑容。 军岭不少人都来这里凑热闹了,除了沾一沾这份喜气,也是为了八卦。 他们中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军岭最穷的黄家,居然在短短几年内,就过上好日子了。 有些人平日里没有注意到黄小安,这次看热闹时,才发现黄小安竟然有了很大的变化。 之前他因为小儿麻痹症,腿部畸形严重,整个人算是半瘫痪状态了,但没想到做完手术后,畸形的骨骼进行了医学矫正,再加上恢复的好,如今看上去也不比正常人差多少。 黄小安穿着崭新的衣服,脸上带笑,人显得格外的精神,他在人群中穿梭着,给客人们倒茶水。 距离婚宴开席还要一会儿,大家聚在一起聊天,气氛十分热闹,黄大志和罗丽作为主角,自然是所有人的焦点,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他们。 高明程见暂时没自己什么事,就来到露天灶台那边,问高远见是否要帮忙。 但并不需要他帮忙,虽然掌勺的人只喊了高远见一个,但洗菜、切菜、端菜的人,却是从军岭这边喊了两个婶子来帮忙的。 高远见熟练的用大锅铲翻炒着菜,中气十足的说道:“不用你帮忙,再过十多分钟,菜就好了,可以先摆桌子了。你去张罗摆桌子。” “好。”高明程应着,先去和黄大志的爸爸说了一声,然后开始组织黄家这边的亲戚摆桌子。 一共摆了八桌,把小小的院落都摆满了。黄大志开始安排着亲朋们就坐,高明程则给每桌摆上酒和烟。 酒是酒坊蒸的散装酒,并没有品牌标签,烟是中档烟,本地烟厂生产出来的。 至于菜,有不算太差,有猪骨炖海带、猪脚炖芋头、五花肉蒸梅干菜、鸡蛋炒蒜苗、炒土豆片、蒜苗炒萝卜干、煎小鱼干、清炒马齿笕。 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上桌,空气最后立即弥漫着菜香,馋的人食指大动起来。 黄大志作为新郎,领着罗丽一桌桌给客人们敬酒。 他还特意给高明程敬酒了,黄大志诚挚的说道:“明程,谢谢你。” 只有黄大志知道,高明程一路帮了他多少。 高明程爽朗一笑,说道:“谢什么?我们是朋友!” 一句朋友,说的黄大志心中涌生暖意。 “来,干杯!” “干杯!” 两人一饮而尽,相视而笑。 军岭的酒席热热闹闹的摆完了,下午时,高明程又帮着把罗丽的娘家人送了回去。 罗大兴在酒席上喝了不少酒,他为人老实巴交,不会来事,平时很没有存在感,但在罗丽的婚宴上,他作为岳父,就像是自带发光棒,存在感很强。 于是被人拉着喝了不少酒,也听了一箩筐的夸赞的话,大意就是他生的女儿罗丽很好,其他的女儿和儿子以后也会有出息等。 也不知道是这些好话,还是那些酒,令罗大兴晕晕乎乎起来。 高明程看他满脸醉意,脚步虚浮,不禁担心起来。 “叔,你没事?我扶你到床上去躺一躺。”高明程怕罗大兴自己走路会摔跤,于是搀扶着他进了屋子,又喊他的女儿们给他喂点水。 “家里有葛根花吗?可以泡些来,那个可以解酒。”高明程说道,然而罗芳等人却是摇头,说家中并无葛根花。 他们村亦有不少山地,在山坡和荒地里,到处都长满了葛根,然而人们对葛根的利用,却仅限于它的叶子可以喂猪,以及它的根茎可以提炼出葛粉来。 “等今年葛根开花了,可以收集一些晒干。”高明程随意说了句,然后就告辞离去了。 罗文和罗武送他出门。 当拖拉机逐渐远去后,罗家人突然间有种失落感。姐弟几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这一刻,他们无比清晰的知道,他们中少了一个人,大姐罗丽已经出嫁,彻底成了别人家的人了。 他们姐弟六个,那是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十分的好。可现在却突兀的少了一个人,一时间自然有些难以适应。 …… 在军岭摆了酒后,黄大志和罗丽只在军岭的家中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回到县城。 警局倒是愿意多给黄大志批几天假,但黄大志拒绝了,因为罗丽也得去服装店上班。既如此,不如一起工作,反正好日子来日方长嘛! 上班的第一天,黄大志就请了警局的同事,说好晚上在警局附近的那家饭店吃饭。 他买的房子太小,且罗丽一个人也张罗不出这么多菜来,不如去饭店吃省事。 虽然花费颇多,但事后一算账,黄大志心中就暖洋洋的了,因为每个同事都给了他礼,并且还给的比较多。 显然是他们觉得黄大志买房、结婚、摆酒,花销太多,于是多送点礼,希望能让黄大志的日子过的轻松点。 这份同事情,黄大志永记于心。 当天晚上,黄大志把人情账记好,这样等下回同事有什么事时,就可以回礼了。 华夏的人情往来,便是如此。 罗丽站在旁边看他记账,她已经学了一些字了,但还有不少字不认识,于是指着那些不认识的字,问黄大志怎么读。 黄大志教她怎么读,然后又拿了一本新的本子,把那些罗丽不认识的字都写上,然后再让罗丽照着多写几遍。 “多读、多写,慢慢的,你就都认识了。”黄大志说道。 罗丽乖巧如同小学生,坐在书桌前写字。 他们家虽小,但书桌却是有的,因为黄大志需要经常用到。 婚后,他也终于从那个昏暗潮湿的杂房搬了出来,如今住进这间明亮的新房里,黄大志心中豪情顿生,浑身充满了干劲。 总有一天,他会自己砌一栋楼出来! 总有一天,他会住上更加宽敞明亮的大房子! 当天晚上,夫妻两个都坐在书桌前,一个认真写字,一个努力学习。 直到夜深了,两人才熄灯上床,练习起了另外一项夫妻间的技能。 技能点+1。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一章 宝岛投资商 插完秧,种好红薯后,村里就暂时无事了,高明程开着拖拉机,回到县里去。 临走前,他去找了高壮,把收药材的活交给了高壮来做。 这采药,并非只有秋季才可以,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药材可以采收,比如有些药,入药的部分是花卉,那么在春夏时,就可以采摘花卉晒干。 入药部分是种子的,则大多在秋季,是根茎的,则大多在冬季或早春时采挖。 高明程说道:“以前村里人想卖药材,是送到我家来,现在我不经常在家,手里的事情也多,就顾不得这个了。” “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做了,等你收到的药材足够多了,就用自行车带去县里的药厂卖掉。我会和药厂那边打声招呼,到时候你去了,报我名字就好,能省事很多。” “好。”高壮一口应下,这事他能干,干好了,也多少能够从中赚点钱。 这收药卖药的事情,交给了高壮来做。 但他地里以及小富山里的事情,就交给张成远来做了,并且因为事情比之前更多,因此高明程是直接提出给工资了。 平日里他不在家时,张成远就得帮他照料家里的牲畜,以及地里的菜和小富山里的果树。 这事情说起来多,但高明程本身会时不时回来干活,且碰到需要大量种植或采摘时,他肯定还会再请更多的人手来干活。 张成远只需要日常管理就行。 对此,张成远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家里的地不多,完全有时间有精力去干这些,再说了,这回是正正经经开工资了,这谁能拒绝的了? 安排好这两件事后,高明程也觉得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他又从高守旺的制衣作坊里装了一车货,一路开往县里去。 去年冬天时,他弄了棉马甲作为引流款,今年夏天就弄了t恤,一排物美价廉的t恤挂在服装店门口,很是惹眼。 高明程抵达服装店时,发现店里的生意还不错,并且不少人都在咨询租赁婚纱的事宜。 五月份,天气逐渐好转,已经是一年里不冷不热的好天气了。 一些喜事也大多会在这个时候举办,婚纱的出现,瞬间引起不少爱美女士的青睐。 上回许多美穿着婚纱去摄影店拍照时,就引起不少人的围观,算是打了一回广告了。 高明程从后院进来,先把拖拉机车斗里的货搬进去,然后才去店里看情况。 如今许多美的状态好了不少,虽然有时候还是会犯恶心,但至少能够吃得下东西了。在她的栽培下,罗丽也渐渐成长起来,能够独立卖衣服了。 “明程,你回来了!”许多美坐在收银台那儿,听到后院的动静,便探头看去,当看到高明程回来了,她的双眼立即迸射出亮光来。 “多美,我回来了。你还好?”高明程笑着说道,目光则上下打量着许多美,并未发现有哪里不妥,这才放心不少。 比起之前,现在的许多美面色红润,有精神多了。 “我挺好的,也就看看店,收钱记账而已,别的事有淑芳和罗丽做,累不着我。”许多美笑着说道,看到高明程搬了几个货物袋子进来,立即说道:“幸好你进货了,不然店里的存货可就不多了。你知道吗?有不少宝岛的人来我们县投资啦!那些宝岛人可有钱了,都不怎么带行李出门的,都是到这边买。” “给自己买,或是给自己的亲朋买。我们这家店,在这县里,算的上是有名的,因此他们都来我们店买衣服。上回你在羊城进的货,就已经卖掉八成了。” 许多美一面说,一面把最近的账本递给高明程看,然后凑近了低声说道:“现在家里有不少现金了,这些钱是存进银行,还是你拿去羊城进货?” 高明程低头翻看着账本,然后又看了下存货的单子,沉吟片刻,才说道:“既然这样的话,还是得去羊城进一批货才行,等下我预留好进货的钱,剩下的还是先存银行好了。” 许多美对此没有意见,家里的钱财安排,她大多是听从高明程的话。 这时,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心念一动,朝着店门口看去。 “……这家店的衣服好贵,我们还是换一家店买。”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小姑娘怯生生的站在店门口,她满脸的纠结,又似被店里的衣服吸引,又似担心价格太贵。 然而她身边的男人则豪爽的说道:“贵什么?一点都不贵的,只要是你看中的,尽管买就是了。秀秀,你不知道你长得有多么的漂亮,你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吸引了。你就值得穿更好看的衣服!” 这个男人的口音有些奇怪,说的并非是本地话,而是带着一股宝岛的味道。 看到这两人,高明程立即知道他们的身份了。 这个男人是从宝岛过来投资的,上辈子,就是他在红星农场那边开了一家奶糖厂,生意做的还挺不错的。 他的爸爸是红星农场那边的人,因时局而被困在宝岛,现在两地相通后,他爸爸却因为年纪大了,身体有重病而无法返乡,便叫他回来一趟,一是看望家乡,二是投资家乡。 上辈子高明程在几次酒局上,都见过此人,不过没什么交情罢了,他对这人最大的印象,还是因为他身边的那个叫张秀秀的女人。 上辈子,不知道张秀秀和许多美是怎么认识的,一度成为最好的朋友,也是从许多美的口中,高明程才知道张秀秀做了宝岛富商的小三。 那宝岛富商过来投资时,对外说自己还没有结婚,后来就光明正大的追求年轻漂亮的张秀秀,这被年轻有为的富商追求,张秀秀自然难以避免的沦落了,一度以为自己会和对方结婚,在对方要给自己花钱时,还一个劲的劝对方省着点花。 只是好日子没过几年,那富商迟迟不肯和她结婚,后来就不辞而别了。 直到那个时候,张秀秀才知道富商在宝岛是有老婆有孩子的,根本不可能和她结婚。 再之后,人到中年的张秀秀经常感慨自己年轻时太傻了,竟然只图男人对她好,却没图男人的钱。 男人啊,只有兜里的钱才是真的! 眼看着张秀秀还是不肯进店,高明程直接朝店门口走去,帮着那富商说道:“人靠衣装马靠鞍,你长得这么漂亮,就应该穿漂亮的衣服才好。你看你男朋友身上的这身衣服,质地考究,剪裁得体,穿上后,衬托着他仪表堂堂,一看就不凡。” “可是你呢?一身的老土打扮,实在是浪费了爹妈给的好容貌。多美,你来带她去挑几件合适的衣服,这年轻的小姑娘,就要及时打扮才好!” 高明程的语速很快,且自来熟般的搭话,并让许多美带张秀秀去挑选衣服,张秀秀人还是懵的,就被许多美牵着手去挑选衣服了。 高明程则对那宝岛富商说道:“大哥是从宝岛来的?我一听你说话就听出来了。” 这宝岛富商并不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而是五官端正的青年,今年也就二十九岁。 他名叫周旭东,父亲是大陆人,但母亲却是宝岛人,只不过父亲坚持教他说大陆这边的话,因此这次过来时,才没有多少语言上的障碍。 此时他上下打量着高明程,然后伸出手和高明程握手,说道:“我是宝岛人,这次是回乡投资的。” 他说的这话特别的有意思,又自称是宝岛人,又称是回乡投资。 但他们的到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县里的经济发展,就他开的奶糖厂来说,奶糖厂一开,本地制糖厂和奶粉厂就多了一笔持续不断的订单,然后红星农场也多了很多工作岗位。 并且随着业务的增多,红星牧场也因此扩大,又增添了一些工作岗位。 人们有了工作,收入多了后,消费也相应的升级,各行各业的生意也就更好做了。 比如高明程开的这家中高档服装店。 在大家收入普遍低的时候,生意不会太好,但一旦大家的收入逐渐提高,生意就会越来越好。 因为人们开始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了,花起钱来,自然也是大手大脚。 这边高明程和周旭东搭上了话,那边,张秀秀在许多美的介绍下,看中了两套衣服,此时正一脸为难,不知道该选哪套才好。 许多美就提议她都试试。 不多时,换上新衣服的张秀秀就从试衣间出来了,她满脸的忐忑不安,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僵硬了,仔细看,还是顺拐。 她望着大家,怯生生的问道:“好看吗?” “好看!太好看了!这条黄色的裙子很适合你,你看这腰带的设计,凸显的你的腰格外的纤细!还有裙摆的口袋,也适合放一些小东西,这样是不是很方便?”许多美眼睛眨都不眨,就说出一连串夸赞的话,并且拿了镜子过来,让张秀秀自己照镜子看。 又热情的说道:“你的头发有些乱了,来,我给你梳一下。” “淑芳,拿我梳发的工具来。” 很快,高淑芳拿了一个盒子过来,里面有梳子、橡皮圈和发卡。 高明程带回来的那些杂志中,有些专门讲发型和服装搭配的,许多美也算是心灵手巧,学会了一些梳发的本事,能够盘几种简单的发型出来。 她按照张秀秀的气质和身上的裙子,梳了一个简单的高马尾,这样反而更凸显张秀秀的青春靓丽。 如果顾客是中年妇女,那么就大多是盘发,盘发后,会显得人端庄和干练。 “好看!秀秀,你太好看了。”周旭东也被焕然一新的张秀秀迷住了,年轻的女孩容貌靓丽,身材高挑又纤细,和他家里已经生儿育女的老婆截然不同。 他刚来到这里时,对这里的贫穷落后很不满,但在看到在山坡摘野花编织花冠的张秀秀后,他就突然觉得留在这里投资也不错。 “这衣服好,我买了!”周旭东大气的说道。 高明程递给许多美一个眼色,许多美立即说道:“秀秀还看中了这套,不如也一起试试?” 张秀秀张嘴,欲要拒绝,但大方的周旭东已经说道:“那就试试。” 于是张秀秀只能去试另外一套。 那一套倒不是裙子,而是更适合五月份穿的薄款长袖长裤。 这一套,也是从羊城那边进货来的,不管是布料的质感,还是剪裁,都要比本地裁缝做的更好看一些。 张秀秀本身长得好,就是穿一件麻布袋,那都是很漂亮的,更不要说是穿这么一件漂亮的衣服了。 人和衣服相互加分,看在周旭东的眼里,那是格外的满意。 这两套衣服的钱,对于张秀秀来说很贵,但对于周旭东来说,那就是毛毛雨。 花一点小钱,就能让张秀秀感动,周旭东自然是乐意的。 此时他和张秀秀刚认识没多久,还在追求的阶段,这个时间段,是男人最愿意为女人花钱的时候。 周旭东不但给张秀秀买了两套衣服,也给自己买了一身更显年轻的浅色衣服,这样和年轻靓丽的张秀秀走在一起时,就更般配些。 目送他们离去,高明程突然问许多美:“你觉得那个女孩子怎么样?” “秀秀吗?我觉得她挺好的,性格很好。也是因为她性格好,所以才能够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对象。”许多美下意识说道。 然而高明程却对命运有些感慨起来。 上辈子,许多美和张秀秀成了好朋友,这辈子,许多美的人生轨迹稍稍有些不同了,但还是和张秀秀遇到了,甚至比上辈子还要更早一些。 要不要告诉张秀秀,周旭东是个渣男呢? 但对于普通家庭出身的张秀秀来说,想要放弃周旭东这么富裕的追求者,那也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算了,还是放下助人情结! 至于之后,他会让许多美提醒张秀秀,让张秀秀别那么傻,人可以没有,但钱不能没有! 一年四季的衣服钱就不说了,至少得给张秀秀在这县里买套房,不然到时候周旭东拍拍屁股走人,但张秀秀的名声却坏了,再加上过惯了优越的日子,她也不愿意嫁给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张秀秀人到中年后,变得落魄。 这些念头,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高明程决定过几天就去一趟羊城进货,看来随着两岸解封,越来越多的同胞会回来探亲、投资建厂,于县里的经济来说,是一个质的飞跃。 所以,高档服装,安排上! 两个小屁孩的暑假班结束了,打算马上送去乡下,自己过几天轻松自在日子,结果我儿子就病了! 最近更新会晚,并且应该是全勤党了。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二章 出门办事 在去羊城进货前,黄大志来给高明程传话,说高国兵喊他去一趟。 于是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最近高国兵挺忙的,人瞧着更干练了。 一见面,高国兵就笑着说道:“明程,你钱准备好了没?那地皮我给你弄好了,你只管交钱办手续就行。地皮就在我家旁边不远处,等你建好房子了,就住过来,咱们要当邻居了!” 一听这话,高明程心中也高兴,上回他才和高国兵说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 于是他立即说道:“钱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就能去交钱办手续。” “那行,你现在拿钱去土地管理局找办公室的刘主任,让他带你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去的时候,记得给个红包,把该办的证全部都办好了。”高国兵叮嘱道。 “行。叔,那我先去办事了。” 高明程离开后,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家中,他家做生意,有很多现金,可以直接拿钱,用不着再去银行取钱了。 这买地建房的事情,他之前也跑过一趟,所以这一趟跑起来,就更顺利了,有高国兵事先打过招呼,办事时,就十分的丝滑,体验感很好。 不过半个小时,高明程就把事情都办妥了,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 拿着刚刚到手的证件,高明程去看了自己新拥有的地皮。 之前高国兵说离就在他家附近,但实际上,还是隔着五十多米远,但这个距离也挺好的。 这五十多米的距离,并非是中间有其他的人家,而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坡地,上面生长着一些树木,高明程记得以后这里会修建一条通往人民公园的小路,主要是方便附近的居民从这条小路进出人民公园。 高明程查看着地形,决定以后砌好院墙后,还得在院墙的里面种一些高大的乔木,用以遮蔽外来人员的视线。 等回去后,高明程就把证件递给许多美看,又把那地皮的具体情况告诉了许多美。 许多美拿着证件看,脸上满是笑容,有了这证件,以后就能够顺利的建房子了。 “多美,你可以提前想一想以后房子的布局了。等规划的差不多了,就找施工队来建房子。之前给咱们建房子的那个施工队就还不错,继续找他们好了。”高明程说道,之前的人办事妥当,他也就懒得另外再找人了。 提起施工队,他大哥也挺有干劲的,之前他在村里时,大哥高明鹏来找过他,说是向他借一笔钱。 他大哥之前就有组建施工队,自己接单干活的想法,只是打算实施时,就发现还差了点钱。 因为自己组建施工队,就得自己花钱去买一些施工用的工具,如铁皮斗车、手脚架、混泥土搅拌机等。 这是正事,高明程自然答应借钱,只是让高明鹏写了借条。 亲兄弟明算账,有了借条,那就更正式些,以后万一有个什么,也好说道。 这回高明程砌新房子,不喊他大哥来干活,也是因为他大哥的技术一般,目前只能接一些小活,因此高明程可不敢让他大哥来干。 按照他的规划,这套房子他以后是要长久居住的,因此对施工质量、房屋格局,他都有很高的要求。 傍晚时,黄大志过来了。 看到他过来,大家那是见怪不怪了,因为自从罗丽到服装店上班后,每天下午下班时,黄大志就会过来接罗丽回去。 他们夫妻感情好,高明程也喜闻乐见。 但对于高淑芳来说,她有那么一点点想念邓婉婉,因为那会儿邓婉婉是住在这里,因此从早到晚都是在店里的,高淑芳可以和她一起打扫卫生,闲时再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看到黄大志和罗丽凑在一块儿说话,高淑芳幽幽的叹息一声,她决定给邓婉婉写封信,诉说一下自己对她的歉意以及想念。 她和邓婉婉年纪相仿,其实感情还不错。 哎,也好,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 想到这里,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 她立刻找到她二哥,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 问二哥要了两页纸,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 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也挺支持的,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他上回打电话时,也问清楚了。 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都将在这里腾飞。 高淑芳在写信时,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连最新的时局新闻,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她在写信时,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 写了错别字后,她下意识将之涂黑,然后再重新写。 但这样一来,她发现一页纸上,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并且字迹略潦草。 “哎,怎么会这样?”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傻眼了。 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 她开始重新眷写,这一次,她的字迹更工整,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 一连看了三遍,她颇为满意,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 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她想了想,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 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而是说道:“你写给邓婉婉的信,给我看什么?” “我……我想让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 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 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这才把信接了过去,展开一看,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他就发现病句了。 不过他没有吭声,而是继续看下去,等都看完了,他才拿起一支笔,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他一边修改,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 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多写,想通过这种方式,慢慢的累积知识,提高文化水平。 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 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说道:“要不,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 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 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也有些动心,于是点头同意了。 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 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此时正坐在副驾驶,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 高明程有两世经验,不管对方说什么,总能够搭上几句话,不会显得冷场。 一路上有个人搭话,倒也不显得难过。开长途,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 等到了羊城后,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把车开到一处仓库,等待工人把货卸掉。 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此时说道:“明程兄弟,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你可得好好吃,补肾的!” 货主冲高明程眨眼,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高明程哭笑不得,但还是得说一句:“山药除了补肾,还有很多用途的!” 所以,别只盯着补肾好吗? 再说了,他这么精壮,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 话说,许多美怀孕后,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所以说,肾这玩意需要补吗? 至于那一包干山药,当然是用来炖肉吃,补气血! 卸完货后,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 这次拿货时,厂里的人告诉他,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不只是服装,各行各业,都开始涨价了。 这涨价的背后,自然是有其原因的,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但这是必经的阵痛,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 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无意深究,只能人如潮水,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 这一次到羊城,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在年初时,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扎根生活,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赚一点饭钱。 看到这些人,高明程心中很感慨。 休息一晚后,他到一处指定地址,装了一车货,朝着返程而去。 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 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当他走在路上时,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 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若是他不慷慨解囊,那就无法再离去了。 黄大志环顾四周,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但也有脾气暴躁的,不但不给钱,还用脚去踢,嘴巴里骂骂咧咧的。 对于这种人,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纷纷避让开来。 “行行好,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也饿的不行了。” “给点钱!” “帮帮我们!” 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 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外貌,的确很可怜,但他们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 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再加上他擅长观察,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 他们的确可怜,但更可恨。 这样围聚在出站口,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不让人走,那么和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 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但并不同情他们,他蹲下身来,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与之对视着。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我是警员,你们随我回警局,等我调查清楚后,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语气也很诚恳,他看着周边的人,说道:“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 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此时一开口,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 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但也有人不死心。 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行行好,给我点钱,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 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像是饿昏了。 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然后弯腰将之抱起。 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尖声喊道:“你干什么?” 黄大志抱着孩子,悲悯的说道:“孩子都饿晕了,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你们也一起来,等吃完饭,就做笔录,然后遣送你们回乡。” “你……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女人弱弱的说道。 但黄大志没吭声,只盯着她看。 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大声说道:“谁要跟你去警局?你把孩子给我放下。二虎,快跑!” 说着,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 她身边的那些人,也纷纷跑掉了。 甚至于黄大志怀里抱着的孩子,也突然间睁开了眼,机灵的跳了下去,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 这速度,说他们几天没吃饭,谁信? 眨眼间,包围黄大志的人就纷纷不见了。 其他人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愕然的看了过来。 黄大志拍了拍手,面无表情的走了。 这是他第二回到省城来,第一次来时,是坐高明程的卡车过来的,一路畅通,直抵医院,并未和外人多接触。 但这一次,却是他自己乘坐火车过来的。 但幸好在出发前,局里有同事告诉他省城火车站有大量乞讨者。 并且让他千万不要给钱,你一旦给钱了,其他人都会围过来让你给,被哄抢之下,再多的钱都会没了。 88年的省城火车站,就是如此的混乱。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三章 小兔子乖乖 出了火车站,黄大志找到了坐车的地方,然后和人打听去抚生路要坐什么车去,一番折腾后,他总算坐在开往抚生路的小巴车上了。 省城的福利院,就在抚生路那儿,上回他从办案人员的手中拿到了具体的地址。 时隔半年,黄大志如当初所说的那样,前来查探那个弃婴的情况了。 当他把弃婴从垃圾桶抱出来的那一刻,他就隐隐觉得自己和弃婴之间有了一种说不清的牵连了。 当时的他,决定收养那个有缺陷的弃婴,但最后并没有马上收养,一是警方还得寻找弃婴的父母,二是他自身情况不适合马上收养一个刚出生的孩子。 高明程就曾劝他半年后再来收养。 如今已经过去半年,他的弟弟黄小安术后恢复的不错,而他更是娶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妻子。 在出发前,他和罗丽说过这件事,也征求了罗丽的意见。 罗丽听了后,并没有反对,反而很支持,她甚至说道:“现在你和我是双职工,没法带孩子,但等孩子大点了,倒是可以接到县里来读书。” 黄大志一听这话,就知道自己选择罗丽做妻子,是没有选错的。 身体随着小巴车而摇晃着,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子在路边停下。 售票员的声音响起:“抚生路到了,要下车的赶紧下车!” 车门已经打开,黄大志两三步就下了车。 他站在陌生的路边,环顾四周,寻找着福利院的方位。 最终,他还是在问了几个路人之后,才顺利的找到福利院。 福利院并不显得破败,反而在国家的支持下,处处都还不错。国家是有相关政策的,会抚养这些被抛弃的孩子。 而被抛弃的孩子中,以身有疾病者为多。 黄大志找到了福利院的负责人,并且说明了来意。 负责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她看上去性格很好,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 她在核实了黄大志的身份后,才说道:“半年前,警方把小乖送了过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接走,大概是还没有找到小乖的父母。像小乖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找不到父母的,即使找到了,也不会接走的。” 小乖,就是那个兔唇弃婴。 因为那孩子过分乖巧安静,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黄大志见到了小乖,六个月的小乖已经长开了不少,和当初刚出生时的模样大不相同了,要不是那明显的兔唇,黄大志还未必认得出来。 六个月大的婴儿,还不能坐和爬,但已经可以翻身了,为了防止孩子摔下床去,福利院干脆在地上铺一张席子,然后把孩子放在席子上。 小乖的身边,还躺着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大些的已经能爬了,小些的看上去才两三个月大。 黄大志打量着小乖,心底浮现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也没有养育过孩子,但在军岭时,倒也见过同村其他人家的孩子。 他感觉小乖看上去有些呆愣,他出现时,小乖明明看到了他,但也没有多少表情,这让黄大志开始猜测小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问题。 于是他问了出来。 负责人当即说道:“我们院里的孩子,都是经过体检的,小乖除了兔唇,别的倒是一切正常。” “我们福利院是政府拨款,孩子们的生活、医疗,都是有保障的。但是呢,我们院里的人手不足,我们每个人都要照顾很多孩子的生活起居,所以对于这些婴儿,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去抱他们的。” “每个孩子刚来时,都会哭很久,但之后,他们知道哭也不能改变什么时,就会变得安静下来。” 负责人叹息一声,他们福利院一共只有五个工作人员,但却有六十多个孩子,于是大孩子也要帮着照顾小孩子才行。 黄大志听到这些,突然间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会儿他才四岁,已经有了记忆,当时弟弟黄小安也出生了,他记得弟弟很爱哭,但他的爸妈要忙于下地干活,除了给弟弟喂奶和换尿片时,也是很少抱弟弟的。 即使后来弟弟得了小儿麻痹症,爸妈一开始也没在意,等到病情严重了,才匆匆忙忙的带去看病,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回忆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黄大志的目光再次落在小乖的身上,他说道:“院长,我弟弟想要领养小乖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 负责人说道:“这领养孩子可不容易,但你们和小乖有渊源,且小乖又是这么个情况,基本上其他人也不会领养了。” “这样,你先去一趟警局,询问一下小乖亲生父母的事情,确认是孤儿后,再来办理领养手续。” 福利院的人手不足,加上小乖的特殊情况,这使得黄大志的领养之路变得很顺利。 当然,这和他的职业也有一定的关系。 接下来,黄大志又去了附近的警局,找到了当初办理小乖案件的警员。 警员们的记忆力都挺好的,对方很快就认出了黄大志来,两人便到一边去说话。 很快,黄大志就得知警方这边没有找到小乖的亲生父母,如今时隔半年,基本上确定是孤儿了。 接下来,黄大志在省城停留了一天,办好了相关的证件。 第二天上午,他抱着小乖,前往火车站。 因为知道火车站里杂乱人员很多,这回黄大志很谨慎,没让那些人近身。 进了候车室,黄大志趁着上车前,又给小乖喂了一次奶。 这些奶瓶和奶粉是他新买的,因为他发现福利院的奶瓶看上去都很旧了,并且是几个孩子混用的。 小乖那是人如其名,一路好带的很,她虽然是兔唇,不方便吮吸,但奶瓶喂养还是没有问题的,且半岁的孩子也可以开始吃辅食了。 在他给孩子喂奶时,有人好奇的看了过来。 人们对身有畸形、残疾的人,都会产生本能的恐惧和排斥,黄大志注意到这些目光,面色一沉。 他低头看着小乖,决定再过几年,就带小乖去医院做手术。 他不希望小乖一直生活在异样的目光中。 一路回到县里,黄大志又马不停蹄的骑着自行车,把小乖送回了军岭的家中。 他用一大块布做了一个背带,把孩子背在背上,这样一来,就不妨碍他骑自行车了,等到了军岭时,才发现孩子竟然趴在他的背上睡着了。 这一路上,孩子除了偶尔嗯哼了几声,就没怎么发出声音来。 “哥,你把孩子带回来了?我看看!”黄小安目露期待的看着黄大志怀里的孩子。 黄大志把孩子递给他,小声说道:“她小名叫小乖,你再给她取个大名,然后找个时间去上户口。” 黄小安稳稳地接过孩子,第一眼就注意到孩子的兔唇。 这一点,他之前只是听大哥说过,但他自己并没有见过,此时看到了,不免认真的多看了几眼。 他自己腿部畸形残疾,所以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兔唇感到不适。 他仔细的盯着看,笑道:“是有点像兔子的嘴巴!小小的还蛮可爱的。” “哥,我也没什么文化,不会取名字,她的大名,还是你来取。” 黄大志却没答应,而是说道:“你自己先好好想一想。” 兄弟两说话时,他们的妈妈从地里回来了,看到黄小安手里的孩子时,黄妈也好奇的凑过去看。 只一眼,她就嫌弃的撇嘴,说道:“大志,就算要给你弟弟收养一个孩子,也犯不着收养她啊!瞧她长得多丑!我们这附近,经常有不要的女娃,直接去抱养一个回来就行,还健康的很呢!” 黄大志皱眉,他爸妈的品行他了解,于是也不多解释,而是强势的说道:“妈,我买了一些棉布,你找时间给小乖做两身换洗的衣服。” 之前做背带的布料,其实就是扯的棉布,做完背带后,再做衣服,省事的很呢。 像这种婴儿的衣服,基本上是不需要喊裁缝做的,因为比较简单,家里的女人们,就能够做出来。 “知道了。”黄妈虽然对于收养一个残疾孩子不满,但如今也习惯听大儿子的话了,本能的答应了。 黄大志又继续说道:“我买了奶瓶和奶粉,小乖饿了,你们就给他泡奶粉喝。另外她也可以吃一些粥和烂面条了。” 听到这里,黄妈自信的说道:“我都养活了两个儿子,还用得着你教?” 黄大志就不吭声了,但看着他妈的目光是充满怀疑的。 他自己小时候经历了什么,他是没有记忆,但他知道他弟弟小时候经历了什么! 最后,他对黄小安说道:“小安,好好养大她,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只管开口说。” 黄小安抱着孩子,笑的一脸的轻松:“她是我女儿,我自然会好好养她,我还指望她以后给我养老呢。” 安排好小乖的事后,黄大志没有停留,又回到县里,他只请了两天的假,明天还得上班呢。 于是等高明程回来后,就知道黄大志已经干了一件大事了。 这天傍晚,黄大志来接罗丽下班时,恰好看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两人坐在后院的桌子那儿,说起了这段经历。 高明程听完后,说道:“我听过一句话,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和那孩子有缘,如今成为一家人也挺好的。现在的医疗技术,每天都在进步,等孩子两岁了,你就带孩子去一趟省里的医院,看医生怎么说。早治早好,省的孩子被人嘲笑,影响了性情。” 黄大志点头,他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然后黄大志就带着罗丽回家去了。 路上,罗丽说道:“我问过多美了,她说我可以用店里的缝纫机,我打算明天去买一些布料,给小乖做几件衣服穿。” “可以啊,再过几天,就是放假的日子,到时候我带你回去看看,那孩子的确挺乖的,也怪可怜的。”黄大志说道。 罗丽却说道:“她不可怜,她很幸运,在她生命濒危时,她遇到了你,重获新生,在她无人问津时,又是你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庭。” 黄大志诧异的看着罗丽,上上下下的扫视着她,夸张的说道:“你现在说话的水平越来越高,都会用成语了!” 罗丽抿嘴笑着瞪了他一眼,说道:“最近淑芳没事时,就会大声的朗诵文章,我在一边听了,也记住一些词了。” “那挺好,你下次干脆和她一起朗诵文章好了。”黄大志笑着说,他觉得这个法子应该是高明程提出的,但效果肯定还不错,这不,罗丽在旁边听着,都记住一些成语,说话水平明显提高了不少。 这边,黄大志夫妻在说着话,那边高明程夫妻也在说着话。 许多美的肚子逐渐大了起来,之前的裤子,穿着已经有些勒了,因此她决定自己买布来做几条裤子。 孕妇要穿宽松舒适的衣服,但店里的衣服虽然好看,也很显身材,但就不那么适合孕妇穿了。 许多美一边清点库存,一边说道:“今天罗丽说要用店里的缝纫机给小安领养的孩子做几件衣服,我觉得我也该给孩子准备起来了!” 高明程撇了眼许多美的肚皮,说道:“会不会早了点?” 许多美则是说道:“不早!我算了日子,应该是在十月左右生,那会儿天气挺好的,不冷不热,最适合养孩子了!我现在就得把孩子的衣服、尿片、被褥都做好,省的后面肚子大了,做事也不方便了。” 她说话做事,都挺有规划的,因为在怀孕后,她特意和生养过孩子的人聊过了,知道孕晚期后,自己身体会发生的一些变化。 所以需要提前把事情都准备好。 对此,高明程没有多少发言权,于是说道:“你安排就好。库存我来清点,你下去,这里气味大。” 许多美倒也听话,于是先下楼去了。 高明程则留在三楼的库房,一面清点库存,一面把数据写下来,这样只要翻看这些数据,就能够知道库存的情况了。 做生意就要定期盘点,这样才能够及时清理掉库存,如果有哪些款式囤积了,那么就要搞活动打特价卖出去,好及时止损。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四章 邓婉婉收到信了 从前车马慢,一封信要在路上辗转很久,才能够寄到收信人的手里。 但到了八十年代,国内开始实施了邮政编码,有了邮政编码,分信效率就得到大大的提高。 八分钱的邮票,两分钱的信封,再装上数张信纸,投递到邮箱里,经过邮政人员的分拣、运输、送信,五天后,来自抚州某个小县城的信就到了邓婉婉的手中。 邓婉婉跟着王珣到了首都后,每天都在努力做事,希望能够在首都立住脚跟,她先是跟着王珣出门去收破烂,但发现在言语不通的情况下,很难收到破烂。 于是王珣就带着她一起学首都话,在学首都话时,邓婉婉每天都拿着一个麻布袋,出门去捡破烂。 她发现,首都人民的生活很好,精神面貌也是朝气蓬勃的,她每天在街上游走,都能够捡到不少空塑料水瓶、废纸等,有几次运气好,竟然还捡到过几毛钱。 在捡破烂时,她发现还有很多同行,这些同行大多数都是外地人,都想在首都赚到钱。 被首都人民随手丢弃的破烂,就是他们立足的根本。 王珣看到背着一大袋破烂回来的邓婉婉,颇为无语,他语重心长的说道:“婉婉,你不会真以为是带你到首都捡破烂的?就你这样每天捡几袋子破烂,卖几块钱,那又有什么意思呢?虽然能赚点钱,但一辈子也发不了家!” 邓婉婉却说道:“我今天捡到的,能卖十块钱呢!这一个月下来,也不少了!” 她神情颇为满足,很有干劲的样子。 王珣却是撇嘴,他是没跟邓婉婉把帐算清楚,不然还要跟邓婉婉收房租和饭钱的。 不过邓婉婉会帮着煮饭,所以这饭钱就抵了。 王珣搬了个凳子坐在她身边,打算把话好好说清楚。 他说道:“你也来了一个月了,你觉得我表兄卢殷开的这家废品回收公司的生意怎么样?” 邓婉婉说道:“生意很好,卢老板很会做生意,他收的价钱,比附近一些废品回收公司要贵上那么一两分,为了这一两分,很多人都愿意大老远带废品过来卖。” 邓婉婉觉得她运气真不错,在火车上遇到了王珣,到首都后,又遇到了卢殷。 原本王珣是打算让她在卢殷的废品回收公司上班,每天负责收废品和记账,但卢殷没让,只让她跟着王珣去收破烂。 但谁知王珣在发现很难收到破烂时,就丢下收破烂的正事不干,每天都在学首都话,还一天到晚出门去和那些老爷子下棋。 王珣敢这样悠闲,邓婉婉自然是不敢的。 于是她就学了其他人,拿着麻布袋出门去捡破烂。这样一天下来,倒也多多少少能够赚点钱。 王珣继续问道:“你觉得这家废品回收公司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 邓婉婉愣住了,她仔细想了想,才摇了摇头,她只知道废品能赚钱,但不知道最赚钱的又是什么。 王珣提醒道:“你看我表兄每天都在干什么?” 邓婉婉眼睛一亮,脱口而出:“修电器!” 王珣一脸孺子可教的看着她,说道:“是的,我表兄手艺好,能修电器,也能够修自行车。这些旧物,是以废品价收进来的,但是在修理好后,却可以高价卖出,这一来一回,就赚了不少。” “搁在我们那小县城,收音机就是生锈了,那都是舍不得丢的,但首都人民的日子过得好,这些东西一旦坏了,他们要么丢了,要么就卖废品。” “靠着这个,我表兄才在这里立住了脚。以前我在县里时,是做建材生意的,生意做的也不错,但为什么我表兄会喊我来首都收废品,而我又来了呢?” 王珣循循善诱的问着。 这回,邓婉婉又一脸懵的摇头。 王珣便指着随意堆在地上的一些木料,说道:“你看这是什么?” 邓婉婉犹豫了几秒,才说道:“柴火?” 不是她不说木料,而是那木头看上去很旧了,放在乡下,都可以当柴火烧了。 王珣得到这个答案,简直快要气晕了,翻了一个大白眼后,他掷地有声的说道:“这可是金丝楠木!以前是皇家才有资格用的名贵木料!前不久,我一个棋友告诉我,一个老王爷府要拆了,我听了这消息,立马赶了过去,这才买下一批木料和砖瓦!” “哎,我是去晚了,里头有用的好东西,早就被有关系的人提前买走了!就剩下这些梁柱和砖瓦了!” 王珣扼腕叹息,恨不得自己能够捷足先登,把里面的一些家具也一并买下,别看那些家具大多断胳膊断腿的,但只要修缮好了,一样值钱的很! “婉婉,我看你还是别整天出去捡破烂了,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整天去捡破烂也不是一个事,万一……咳咳,我是说,你之前不是卖衣服嘛,要不,你再去找个卖衣服的活?” 邓婉婉摇了摇头,她也并非没想过,首都这边的工资肯定是比县里更高,但还是那个问题,言语不通! 她现在虽然每天都跟着王珣学首都话,但每天学习的时间有限,其他的时候,她舍不得休息,去街上捡破烂去了。 而王珣呢,刚来时,他同样说不好首都话,但一个月后,他已经能够说的像模像样了。 他每天都会出去溜达,和附近的居民聊天、下棋,或是帮人一些小忙,不但首都话学的飞快,人际关系也很好。 对于这点,邓婉婉很羡慕,但同时她也知道自己做不到。 她不擅长言辞,并且不喜欢广交朋友,她更喜欢生活在一个小小的舒适圈里。 看到邓婉婉摇头,王珣又继续说道:“那我再给你两条路选,一个是跟着我表兄学习修理电器,一个是跟我学怎么辨认古董和名贵木料。啧啧,你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看你整天去捡破烂,我也是看不过眼了。” 邓婉婉几乎无需多想,就决定跟着王珣学辨认古董和木料了,只是她对于自己的学习能力还是有些担忧。 “我学得来吗?”她满脸紧张的望着王珣。 王珣倒是不在意,说道:“不用学的多么精深,够用就行。我们刚来时,我表兄喊我们去南锣鼓巷收破烂,当时那是铩羽而归,现在嘛,我觉得差不多了。从明天开始,你继续跟我出门去收破烂,你呢,就负责跟那些老太太和大婶子打好关系,一些我不方便做的事情,就你去做。” “对了,到时候我给你安排个身份,就说你男人得了重病,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养,为了养家,你才跟着我这个表兄到首都收破烂,希望赚到钱给男人治病和养孩子。嗯,大概是这样,具体的,你自己再仔细琢磨琢磨,到时候要说的凄惨悲苦一些,但也要表现出坚强来。要能够引起他人的同情才好。” 邓婉婉傻眼了,嗫嚅的说道:“这……这不是骗人吗?” 王珣把眼一斜,说道:“你就说干不干?” 这个法子,是他新想到的,觉得打一张感情牌,应该会有点用处。 “干!”邓婉婉一秒都没有犹豫,直接点头确认了。 她觉得王珣应该不会骗她,她也想赚到比捡破烂更多的钱。 这时,有邮差送信来。 “邓婉婉的信!” 听到自己的名字,邓婉婉十分愕然,但还是去拿了信来。 她看着信封上的字,心脏快速的跳动着,这是紧张和惊喜导致的。 “哟,还有人给你写信?是谁呀?”王珣好奇的问着,探头去看。 信封上,写着两个寄信人,这倒是和其他信件不一样。 邓婉婉脸颊红扑扑的,声音都激动的变形了:“是多美和淑芳给我写的信,我也没想到她们会给我写信!” 说着,她手指激动的打开了信封,从里面拿出几张信纸来。 最前面的一封信是高淑芳写的,信中,高淑芳向邓婉婉道歉,说自己那会儿想的太浅,没能站在邓婉婉那边替邓婉婉着想,无意中伤害了邓婉婉,所以想请邓婉婉原谅她。 除了道歉,高淑芳又写了一些想念邓婉婉的话,并且提了一下服装店的近况。 最后,高淑芳把写这封信的过程说了下,说明自己几经修改,是很看重和邓婉婉之间的关系,因此希望邓婉婉能够给她回信。 邓婉婉眼眶湿润,嘴角却带着一丝笑容。 当初高淑芳站在高明里那边,的确是让她有些难过,但事情过去这么久,她也早就想开了。 看完高淑芳写的信,后面就是许多美写的,许多美的信没有那么长,只有一页纸,上面写了她和高明程的近况,然后着重写了她突然间离开后,高明程前去寻人打探她的消息,以及去邓家乡看望她父母的过程。 并且还提了高明程把她的工资,已经给了她的父母。 最后则是祝愿她在首都能够过得好,能够赚到大钱,希望她回乡时再聚。 看完两封信后,湿润的眼眶像是再也留不住泪水,化为泪珠从脸颊滚落而下。 一种被人关心的情绪,充斥在她的心底,让她在这陌生的他乡,感受到温暖。 这一刻,她内心有很多话想诉说,产生了强烈的回信意愿。 她抬头看向身后的王珣,王珣像是看穿她的想法,说道:“信纸在桌上,你自己去拿!” “哎。”邓婉婉脆生生的应着,脚步急速的朝屋子里走去。 她拿了信纸和笔,开始坐下来写信。 内心有太多的话想说,因此她写的又急又快,等写完后,才发现字迹潦草,且有很多错别字。 她想到高淑芳说她的信是几经修改过的,于是自己便又拿了新的信纸,重新眷写一遍。 拿起信仔细一看,觉得似乎没有大毛病了,但想了想,她决定把信给王珣过目。 王珣是中专的学历,也是她唯一能够寻求帮助的人。 王珣对此还挺热心的,帮着邓婉婉修改了信中的一些病句和错字,并且还指点邓婉婉该怎么写信。 就如高淑芳是头一回写信一样,邓婉婉也是头一回写信,并且对于写信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这种远在异地,却能够和昔日相熟的人沟通交流,让她积压很久的倾诉欲有了宣泄的出口。 因此她的信很长,洋洋洒洒的写了很多在首都的所见所闻。也写了她自己的一些近况,只是国人的传统是报喜不报忧,因此邓婉婉没写那些不好的事情,而是着重写了首都遍地是金,自己随随便便就能够赚到不少钱之类的话。 王珣看到这些时,让邓婉婉把那一段精修一下,可以说自己过的还不错,但也不必太夸张,不然反倒有种炫耀的感觉了。 京城,居大不易。 这里虽然遍地是机会,但也不是谁都能够在这里赚到钱的。 在王珣的指点下,邓婉婉又重新眷写了一遍,这一次,信纸上的字迹娟秀,行文顺畅,几乎没有半点毛病了。 她颇为满意的将信折好,打算去邮局寄信。 一封封的信件被投递,再被分拣、运输、派件,然后抵达到不同的人群手中。 在邓婉婉的信还躺在邮筒时,高明程已经收到一封信了。 他也有笔友,那就是范立成。 自从知道范立成是个学霸后,高明程每次和他通信时,都不忘提醒他要努力学习,祝福他将来能够考取重本大学。 然后范立成这小屁孩是有点意思的,既然你叮嘱他努力学习,那么他就写几个题目让你教他做。 当看到满满一页纸的数学题时,高明程沉默了。 他觉得范立成这小屁孩肯定开小灶了,不然一个小学生,怎么就学这么复杂的数学题了? 一些常用的文字也就算了,但数学题嘛…… 高明程表示,他上辈子就已经把数学知识还给数学老师了! 这辈子更是脑袋空空! 除了常用的计算、做账,别的题型他是一窍不通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学习不好的人,头发倒是蛮茂密的,和聪明绝顶的人就是不一样。 但他已经开始焦虑了,等他儿子出生后,脑袋空空的他要怎么辅导儿子的功课? 现在学习,还来得及吗? 挺急的,在线等! 养儿百岁,长忧九十九。这几天我儿子高烧不退,一直不好,使得我内心格外的焦虑。 然后今天发现我女儿长了双排牙,我很焦虑以后牙齿会变形,询问了医生,说得拔牙。 哎,明天大娃小娃都得去医院了。 那啥,月底了,求个安慰月票呗!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五章 盯上高明程了 高明程最近的小日子过的挺不错的,上半年风调雨顺,高家村地里的庄稼、果树,都不怎么需要上心去打理。 县里服装店的生意也还不错,他老婆许多美已经进入孕中期,没什么孕吐了,现在是能吃能喝能睡,肚子一天大似一天。 屋檐下,雨水淅淅沥沥的落下,雨虽不大,但湿气却重,这种返潮现象,又叫做梅雨季节。 下雨天,服装店基本上没什么生意,许多美觉重,还在楼上睡觉,高淑芳和罗丽则在店里看书,时不时聚在一起说着话。 高明程不爱整天跟这些女孩子凑在一起,独自一人在后院那儿举石锁。 这石锁是他之前从山里弄来的石头,自己一点点的凿出来的,虽然造型一般,但不妨碍用来锻炼身体。 在高家村时,他每天早上都会跑到山里去练拳,身体能得到锻炼,但在这县里,居住的地方狭窄,能去锻炼身体的地方也极少。 比如人民公园就还未彻底修建好,体育场也还在修缮中,至于学校的操场,那也比较简陋,且锻炼身体的器械也极少。 高明程站在后院的棚子底下,一边举着石锁,一边听着雨声,雨水滴落在棚子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然后汇聚成水柱,从倾斜处滑落而下。 “爸,你怎么来了?哎哟,你衣服都湿透了!”突然,前边店里响起高淑芳的声音,高明程立即放下手中的石锁,朝店里走去。 果然看到是他爸高远见来了,高远见浑身都湿透了,看上去极为狼狈,他似乎怕弄脏了服装店,因此不肯进店里,只站在店门口的屋檐下。 “爸,有什么事吗?”高明程问道。 能在这种天气,到县里来找他,十有八九是有事。 并且还是很重要的事情。 果然,高远见说道:“你堂叔出事了!这段日子,村里不少人都进山去砍树卖,你堂叔也带着两个儿子进山去了,说是赚点钱给你两个堂兄弟娶媳妇用。谁知道……哎,昨天半夜,他们进山去砍树,结果却被人抓了个现行!” “人被抓了后,就扭送到镇里去了,说是要送到县警局里来,也不知道现在人送过来了没有。” “村里人都求到我头上了,让我出面去请高国兵帮忙说情,我想了想,还是得叫上你一起去。” 高远见说完,就看着高明程。 高明程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说道:“爸,你衣服都湿了,先去换一套衣服。” “淑芳,给爸拿一套合适的衣服来!” 高明程吩咐着,开服装店的好处就是这样,随时可以有新衣服穿。 高淑芳很快就拿了一套中年男人穿的衣服,将之递给了高远见,并且说道:“爸,你去后院那儿擦洗一下,然后再换上。” 高远见没急着去换衣服,而是语重心长的说道:“这事,高国兵可以不帮忙,但你不能不帮忙啊!” 高明程了然的点头,事情求到他爸的头上,如果他不出面,以后回村里是不好说话。 “我知道,你先去换衣服。” 高远见得了这句话,才去后院擦洗和换衣服。 他速度也快,夏天的衣服又轻薄,一会儿就好了,至于鞋子,店里没有鞋子卖,但六月天穿的是塑料凉鞋,不怕打湿。 “走,我们去警局。”高明程已经拿了两把雨伞了,递给高远见一把。 服装店这边距离警局不远,步行最多也就十分钟,这下雨天的,骑车也没有必要,还是打伞步行。 至于高远见骑来的自行车,已经被高淑芳弄到后院去放着了。 路上,高明程问清楚了一共抓了多少人。 高远见说道:“你堂叔和两个堂兄弟被抓了,还有其他村里的人,一共有十三个。哦,有个和你玩的好的,叫高亮的,也被抓了。” 一听被抓了这么多人,高明程眉头就皱起,说道:“他们不会跑吗?怎么被抓了这么多?” 高远见则是说道:“已经跑了一些人了,不然被抓到的人会更多!现在是不能让他们被审讯,否则会有更多的人牵连进去。” 高明程无语了,上辈子,他知道村里有人进山偷树卖钱,也隐约听说有人被抓了,但当时他在外地,回来后也只听过三言两语,并不知道详情。 这敢情整个村的人,都进山去偷树卖了? 这动静肯定大,难怪会被人盯上。 没准对方是盯梢很久,才抓了个现行的。 一路走到警局,因为今天下雨,警员们基本都在警局待着,看到高明程来了,纷纷热情的打着招呼。 高明程看到他们一派悠闲的样子,猜测着高亮他们应该是还没有被扭送到局里来。 或许是今早的这场雨,让人行动受阻了。 他领着高远见,敲响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伴随着一声“进来”,高明程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然后便看到高国兵坐在办公桌前,正在翻看档案。 高国兵抬眼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高明程。 正要笑着说话时,却又看到高明程身后的高远见了。 他立即站了起来,他和高远见是同辈人,但高远见的年纪比他大点,于是他站起身来,朝高远见走去,以示亲近。 不等他开口,高明程已经说明了来意。 高远见也说道:“高局,这事,你看能帮吗?” 高国兵立即说道:“叫什么高局?多生分啊,你喊我国兵就好。” 他沉吟了片刻,才说道:“森林是国家财产,他们偷树卖,那就是在挖国家的墙角根!这个事……他不占理啊!” 高国兵看了眼高远见,又看了眼高明程,最终还是说道:“人应该还在镇里关着,乡镇府的人,大概已经对他们进行审讯了……看在同村的份上,我也不好不管,我就走一趟,尽量把人给保出来。” “叔,辛苦你了。”高明程感激的道谢。 高远见也是满脸的喜色,在他看来,有高国兵出面,事情就能解决了,最多就是关一关,再罚点钱了。 这下着雨,高国兵自然不会骑着车去,再者,他如今已经是副局了,也有资格使用局里的汽车,于是他喊上最喜欢用的手下小宋,坐上吉普车去了乡镇府。 高明程和高远见则又回到了服装店这边,高远见想回村去,但被高明程劝阻了。 “爸,这下着雨,家里地里也不急着要做什么,你就等雨停了,然后再回去。” 高淑芳也跟着劝说:“是啊,爸,你难得来县里一趟,就在这里多待一会儿。中午也在这吃饭,我多炒一个菜来吃!” 高远见就说道:“我来的匆忙,忘记从地里给你们带些菜来吃了,你们住在县里,一片菜叶子也得花钱买,也是不容易。” 现在地里的菜一茬接着一茬的长,吃都吃不完,因此高远见这会儿的确有些后悔没给儿女带些菜来吃。 这场梅雨,似乎挺通人性的,中午时,雨势渐歇,一抹阳光透过薄薄的乌云,映射在大街小巷中。 雨停了后,街道上的行人,便逐渐的多了起来。 高远见习惯呆在乡下了,现在人在县里,总觉得哪儿哪儿都不自在,因此雨一停,他就迫不及待的骑着自行车回村去了。 他走时,不但自己穿着一身新衣服,还带着两身新衣服回去,一身是给罗小华的,一身则是给高奶奶的。 一路回到村里,村里的人看他回来了,立即把他拦下问话。 高远见便把高国兵答应前去乡镇府说情的事情说了,安慰的说道:“有国兵出面,事情肯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们就不要多担心了。只是出了这件事,以后可能就不能再偷树卖了,否则国兵也不好再出面保人了。” 那些家里有家人偷树卖的,都纷纷沉默了。 最近砌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木材也好卖的很,有贩子进村来收木材,只要他们把树运到军岭那儿去,贩子就当场给钱结算。 不同的木材有不同的价钱,以杉木最贵,越粗的杉木,价钱就越好。 因此村里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开始只是三三两两的进山去,后来人就越来越多了,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白天去山里找树,标记好后,等到了晚上,就拿着斧头悄悄地进山,然后把树砍下后,再两三人合作的把树运下山去。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就能够赚到一大笔钱。 这对于没有多少收入的村民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 在高远见回村后不久,高繁茂这些被抓了的人,也就回来了。 他们自然是走回来的,一个个都挺狼狈的。 要不是有高国兵出面保他们,他们这会儿肯定是还回不来的。 高远见和高繁茂是堂兄弟,算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于是高远见就找到他,让他以后不要再偷树卖了,不然再被抓了,就不好说话了。 高繁茂像是老了一岁似的,先是叹息了一声,然后才说道:“不偷了,你两个侄子说想去外面打工了。” “这留在乡下,就那么几亩地,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我想着去外面打工也好。” 高远见没想到会这样,他本想开口说让两个孩子去县里投奔高明程,但最终还是闭嘴了。 高明程虽然有些本事,但他总共才一个服装店,又能帮两个堂兄弟什么呢? “他们打算去哪里打工?”高远见问道。 高繁茂就说道:“去海宁,我们镇上那家硝制皮毛的人,说是去海宁做事更赚钱一些。所以想去那边试试。” …… 高繁茂的决定,高明程暂时并不知道,但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意外。因为上辈子,两个堂兄就是去海宁做事了,并且到了后面,还开了一家皮革厂,赚了大钱。 之后,更是把一家老小都接了过去,一年到头都没怎么再回来过了,两家本来关系较近,但之后竟是十几年不曾联系过。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高明程重生后,也就没怎么跟高繁茂这边来往。 梅雨虽烦,但天气倒是挺不错,不冷不热的,于是高明程在一个放晴的天气,决定带许多美回高家村去。 许多美带着一个行李袋,决定这回在乡下多住一段时日。 店里有高淑芳和罗丽在,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虽然罗丽晚上会回去住,但晚上时,店里也有高明里和高淑芳两个人在,即使遇到什么事了,也还可以快速的到警局求援。 因此夫妻两个是打算在村里多住一些时间的。 但令高明程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回村不久,村支书就找上门来了。 人情往来这点,高明程已经拿捏了,自然是热情的招待村支书,然后询问其的来意。 村支书便说明了来意,原来村里人偷树被抓一事,让他们突然间明白了人脉的重要性。 高国兵是村里的人,大家多多少少都与之有一点关系,但是高国兵毕竟已经住在县里,几乎不怎么回来了,现在与高国兵关系最近的人,就是高明程。 于是他们决定推举高明程成为生产队的队长。 高明程一听这话,眼睛都瞪大了。 他连连摆手拒绝,说道:“我不行,我不行。我这村里县里一堆的事,可干不好队长这个活!” 村支书便说道:“只是挂个名,具体的事情,倒不用你操心。” 但高明程还是拒绝。 当生产队的队长,又没有工资,一年到头只能分到一点钱而已,并且如果出事了,还得担责任。 所以,他是吃饱了没事干,去找罪受吗? 看高明程态度坚决,实在不肯当这个队长,村支书便换了口径,说道:“那就请你来当村委的会计!村里缺少人才,之前的老会计年纪也大了,村委的人思来想去,觉得你来当这个会计就很合适。” “明程,你的能力,我们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你既然不当队长,那就当会计好了。” 好家伙,原来村支书真正的目的在这里! 原本听说当队长,高明程已经是拒绝连连了,现在听说请他当会计,那简直快要疯! 村委的会计是干嘛的? 做账的? 不,除了做账,会计还要负责催收一系列的农业税! 除了正经的农业税,还有一些当地政府分派的提留,以及采买老鼠药时,去村里收买老鼠药的钱等等。 这个事情很多很麻烦,关键是还得罪人! 如今的提留费,已经够让人骂娘的了,但更糟心的是,提留费是一年比一年高,导致村民们怨声载道。 直到99年丰城因为提留费暴动时,高家村亦是发生了暴动,之后,在国家宏观调控下,03年时,终于结束了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 从此后,农民的日子才过的轻松起来。 所以,村委喊他去做会计,是想让他面对全村人的怨气和暴动吗?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六章 山村闲情 高明程态度坚定的拒绝了,村支书最终也只能讪讪的离去。 只是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村支书刚从他这里离开,转身就去找了他大哥高明鹏。 高明鹏也是初中学历,且现在组建了一个施工队,接附近村庄一些盖猪圈牛栏厨房等活。 他的个人能力,也是能够当好会计的,因此当村支书请他去村委当会计时,高明鹏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高明鹏答应当会计,一是他自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二是这样能够提高自己在村里的威望,那么以后接到大单时,就能够更快更好的组建施工队伍。 等高明程知道时,一切已成定局,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说什么,反正距离99年,还有十一年的时间呢,先让高明鹏干几年,等到情况不对劲了,再喊高明鹏卸任即可。 高明鹏倒是挺高兴的,还特意喊高明程来家里吃饭,并且买了两斤肉,又炒了一盘子的泥鳅,再加上地里长出来的蔬菜,桌上的菜色算是十分丰盛了。 高远见也很高兴,并且拿出了珍藏的好酒出来,父子三人喝了个尽兴。 席间,高远见抱着一岁多的小孙子,还闹着拿筷子沾酒给他吃。 一岁多的孩子哪里喜欢这种刺激的味道,顿时五官皱成一团,挣扎着下地,跑到奶奶罗小华那边去了。 罗小华笑着安慰他,说等过年时,给他吃甜酒,那个甜滋滋的,好喝。 小孩子并不知道甜酒是什么,只知道甜这个字,于是就喊着要吃。 高明程瞥了眼大侄子,小家伙长得还不错,并且直到青春期,都是一个小帅哥,可惜后面烟瘾太大,年纪轻轻就熏的一口黄牙,脸也跟着老了好几岁一样。 刚这么想着,高明程就闻到烟味了,原来饭已经吃到八分饱,高远见和高明鹏都拿出烟,点火抽了起来。 烟雾缭绕中,视野都变得模糊起来,而罗小华依旧抱着小家伙坐在旁边玩。 这一刻,高明程庆幸许多美没过来吃饭,因为被她二姐喊了去。 酒足饭饱后,高明程没有多留,打算去许多玉家接许多美。 走在老村的巷道时,碰到提着桶子的高亮,高亮看到他时,立即招呼一声:“明程,去水库洗澡吗?” 高明程看了一眼他的水桶,里面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还放着一块香皂。 突然间,高明程也很想去水里畅游一把了。 在县里住着时,住的时间越久,越觉得憋屈,并且今年还没有去水库里游泳过的。 于是他立即答应了下来。 “你先去,我回去拿了换洗衣服就来。” “好啊,那我等你!”高亮笑着说,先去了水库那边。 等高明程拿了换洗衣服过来时,发现水库里已经有不少人在洗澡了,有些人在水中游泳,有些人则在岸边不远处洗澡。 这里基本全部是男人,因为女人会在另外一个小水库那儿洗澡。 天色略昏暗,不过不妨碍大家认得出彼此来。 高明程把干净的衣服放在水边的灌木丛上,然后利索的脱光光,一个猛子就扎进水里去。 他游了几米远,才从水底冒出头来。 “明程,来比赛吗?”高亮也游到了他的身边。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不只是高亮,其他几个年轻人也纷纷过来,说要一起比赛游泳。 并且还说输了的人,要去买一包烟给大家抽。 说话间,大家已经做好准备,说好最先游到对岸的人,就算是赢了。 高家村的水库并不大,这个水库相对狭长些,在两座山的中间,绕山而形成的,最长的距离,得有个三百米远。 别看大家只是生活在小山村里,但这些男娃,每个夏天,都是在水库里泡大的,一个个水性倒也不差。 随着一声“开始”,大家纷纷奋力朝对岸游去。 高明程也努力的游动着,压根没想着要放水,因为他近一年时间没游泳了,一开始游的还不如高亮他们快。 但好在他体质好,耐力强,在他步步紧追下,倒也快要追上去了。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 游泳讲究技巧,同时更讲究体力,在游到两百米远时,已经有人逐渐体力不支,速度慢了下来,而高明程的速度并未受到影响,持续前进。 最终,在最后十米的距离中,高明程一一超越其他人,夺得了桂冠! 高明程站在对岸的岸边,大声笑着说道:“我赢了!哈哈!” 随着发出畅快的笑声,高明程只觉得身心都充满了愉悦,仿佛他的灵魂是真正的二十岁小伙子,因此为一点输赢就感到十分的喜悦。 “哎,算你厉害!” “明程,你在县里也去游泳了吗?” 高亮等人都输了,一个个有些丧气,但也不至于生气,于是有人问起高明程话来。 高明程自然说是没有去游泳过,他说道:“县里有个佛岭水库,但离我家住的地方比较远,也就没有去过。还有一个全县最大的后溪水库,但那儿就更远了。” 高亮就说道:“我们从五月就泡在水里了,竟然还比不过你!” 高明程哈哈笑着,想起了一开始的赌约,于是说道:“这样,我买烟给大家抽,让大家都沾沾我的喜气!” 他这话一出,大家就立即高兴起来了。 几个人刚游了三百米,这会儿也有些累了,于是就坐在岸边说着话。 “明程,你去过外地,眼界宽,你觉得我们要是出门去打工,去哪里好呢?”问这话的人是高亮,但其他人也纷纷看向高明程,等着他的回答。 在之前的偷树中,高亮也被抓了,事后虽然有高国兵出面把他们都保了下来,但也被告诫不能再去偷树卖了。 这没了卖树的收入后,村里的年轻人就有些坐不住了。 88年百万民工潮的形成,自然也是有其原因的。 在高明程的印象中,高家村的年轻人出门去打工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得等到九几年去了。 但现在他看着高亮等人期待的目光,才知道大家早在这个时候,就开始期待出去挣钱了。 这或许和他在县里建房开服装店有关,也或许和高明万有关,高明万每次回来时,都会同村里人吹嘘他在跑车时的所见所闻,把外面的世界描绘的多姿多彩。 这听得多了,就让人无形中对外面的世界产生了好奇和向往。 高明程沉吟片刻,决定把在羊城的所见所闻如实的说出,并且说道:“不是我要劝大家留在村里,而是现在外面的形势,也不是很好,如果你有人带着,有明确要去的地方,有明确要做的事,那么你可以去,但如果没有的话,贸然去大城市,也未必能够找到活做。” 今年羊城等地,有大量的民工找不到活干,只能在街上游荡。等到明年,因为三角债的关系,又会有一大批的企业倒闭,或者是发不出工资来,到时候厂里的工人们,日子都不会好过。 这个时候出去打工,前景自然不好。 “这几年稻谷的价格年年都会涨,你们如果能够多种一些稻谷出来,也是稳赚不赔的。另外也可以多养一些猪和鸡。” “如果实在想去外面赚钱,那么我有两个建议,一个是去县里做吃食生意,去学校门口或者工厂门口摆摊,去卖炒粉、豆腐脑、凉粉等吃食。还有一个就是去县里捡废品卖。” “但这两个,也得在县里解决吃住问题才行。” 高明程真诚的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至于听与不听,就看他们自己了。 高亮等人也的确都沉思起来,一时间没人说话。 但过了一会儿,一个人突然说道:“明程,我家想养蜂,你看你蜂箱里能分出蜂王来吗?” 高明程看向说话的那人,年纪比他大上两岁,也是大房这边的人。 他说道:“我得明天去山里看过,才知道能不能分出蜂王来。能的话,我就分给你。” “哎,谢谢了。”那人立即高兴的道谢。 蜂蜜的价钱颇高,村里人看到高明程养蜂,似乎也不怎么麻烦的样子,于是也有人开始动心了。 但养蜂这个事,你看别人养,似乎并不怎么需要管理,轻轻松松就能够得到蜂蜜卖钱,但是这里面的门道也挺多的。 除了技术上的那些,最关键的是,你得克服心理上的惧怕,打开蜂箱去取蜜时,蜂箱里面有着密密麻麻的蜜蜂,它们会围着你飞,一旦察觉到你对它们有危害,立即就蜇你一下。 被蜜蜂蜇一下,那疼痛感可是很刻骨铭心的。 所以在取蜂蜜时,必须要穿长袖长裤,并戴好头罩,以及手套,防止蜜蜂蜇人,然后用毛刷把蜜蜂轻轻的刷掉,然后再到一边去摇蜜。 高明程倒是没有再戴头罩了,因为他发现那些蜜蜂对他很友好,没有主动攻击过他,即使蜜蜂落在他的身上,也没有蜇他。 因此他就懒得戴头罩和手套了,直接这么上,速度就更快些。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跟他打坐有关,但他前世在网络上,的确看到过一个养蜂人直接光着身体,蜜蜂将之层层叠叠包裹住,但并未伤害那个养蜂人。 除了养蜂人,他还看过养蛇人,明明是毒蛇,但毒蛇爬满在养蛇人的身上,却并未伤害养蛇人。 这或许有什么独门技巧,又或许是恰恰投了那样物种的缘。 夜色渐深,星光璀璨。 上了年纪的人,早已经洗过澡就回家去了,高明程这伙年轻人也在说说笑笑间,穿上干净的衣服,拿着脏衣服回家去了。 各回各家,各找各……老婆! 因为去水库游泳,高明程回家的时间就晚了,等他回到家里,许多美早已经在家了,正在用收音机听歌,她一边听,一边跟着唱。 小院里,满是她的歌声。 高明程站在院门口聆听了一会儿,一曲结束后,他才走了进去。 “唱的真好听。”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自家老婆。 许多美眨眨眼,不好意思的笑了。 高明程看她已经换上睡衣了,不由得说道:“你自己去提水了?怎么不等我回来?” 许多美不以为然的说道:“提几桶水而已,又不累,再说了,上半年井里水位高,我一下子就提上来了。” 她怀孕到现在,除了孕早期让她吃了点苦头,其他的时候自觉身体状态很好,再说了,这村里的女人怀孕后,哪一个不是一直做事做到生的那一天? 生孩子的时候,要是赶上农闲时还好,要是不幸赶上农忙,那么孩子都会生在地里。 “我知道你关心我,但我没那么娇气。”许多美说道。 高明程看着他老婆气血还不错的小脸蛋,也就没说什么了。现在这会儿是这个情况,不像后世,后世的女人怀孕后,那是恨不得供起来的。 “对了,我们家种的黄瓜,都有一些老了,我哥也是实诚人,喊他帮着照顾菜地,菜老了也不摘,我今天在菜地转了下,把老黄瓜都摘了让他拿回去喂猪了。”许多美说了句。 “行,你看着安排就好。” 夫妻夜语几句,便上床去睡觉了。 …… 翌日清晨,高明程起了个大早。 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高明程一路朝山里跑去,照例练拳后,出了一身的汗,那是通体舒坦。 他一路下山回到家里,也才六点钟而已,把粥米煮胀开后,在灶膛里再放一根大木头烧着,就可以不用多管了。 “黑虎,精灵,咱赶集去!”高明程小声说着,领着两狗一路跑着去了军岭。 今天是军岭的集日,他打算去那里买些鲜肉和其他的吃食回来。 等到集市上,那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了,附近十几个村庄的人,都来这里赶集了。 肉摊前永远不缺顾客,不少人围聚在那里买肉,现在买肉,是屠夫切哪算哪,顾客是不能指指点点的。 高明程看到现在切的是前腿肉,立即要了两斤,又要了筒子骨和扁骨,称好后,也没袋子装,直接放篮子里。 自从养了狗,他就挺爱买骨头的,骨头炖汤好喝,吃完了肉,还可以把骨头丢给狗吃。 “明程,你也来赶集啊。我家种的西红柿和茄子,你拿些回去吃!”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就看到黄大志的妈了。 她正弯腰从自己的箩筐里拿东西,一边说着话,一边就要往高明程的篮子里放去。 高明程一个侧身,就避开了,他笑着说道:“不用了,我家也种了菜,不缺菜吃。你还是拿来卖钱。” 黄妈挺热情的,她对高明程的感观很好,因此才愿意送菜给高明程吃,最后在她的坚持下,那几个西红柿和茄子,到底还是放进了篮子里。 高明程也就不再拒绝了,又问起小乖的情况来。 提起小乖,黄妈还是有些不满,因为她觉得想收养孩子,直接收养附近人家不要的女娃就好,还健康。 但毕竟养了一阵子了,小乖又确实乖巧好带的很,于是她笑着夸了小乖一番。 “孩子挺好的,小安对她也上心,带的挺好的,还说要把之前他坐的轮椅改一下,改成能让孩子坐的那种。” “挺好的,七坐八爬,现在孩子也坐得稳了,放在车上推着走也省心。”高明程就附和了句。 他决定等他儿子生下来后,也得给孩子打造一个婴儿车出来,到时候推着走,多省心啊!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七章 治蜂病,猎野兔 第348章 治蜂病,猎野兔 带着满满的收获从集市上回来时,许多美已经起床了,看着他带回来的包子油条,笑着说道:“我正想吃这个呢。” “就知道你想吃,以后每个集日,我都去买些吃食回来。哦,我还买了一些肉和豆腐,这些西红柿和茄子是黄大志的妈妈送的,中午炒个鸡蛋西红柿好了。”高明程一边说,一边把东西都拿出来,早餐放在桌子上,肉菜则放在橱柜里。 然后再去打了两碗粥出来,一餐丰盛的早餐就准备妥当了。 吃过早餐,高明程就要进山去查看蜂箱的情况,昨天在水库洗澡时,他答应别人要分他一窝蜂王的。 和许多美说了一声后,高明程领着两狗就进山去了。 有段时日没来查看蜂箱了,结果一掀开,就发现里面居然有不少的蜜了,也是,现在正是一年四季中,蜜源最充足的季节,而在这个时候,蜜蜂的寿命都会因为要忙碌采蜜而缩短的。 他拿起一块蜂脾,对着阳光照去,发现里面的蜜还比较稀,这是刚结蜜,但还没有完全酿好,这种蜜,含水量高,香甜味也没有那么浓郁,关键是,保质期也就会短很多。 一些养蜂人为了多摇蜜赚钱,就会在这个时候摇蜜,这样一年就能够多摇一两次蜜了。 高明程不急着赚这个钱,因此他决定再等等,再过几天,蜂脾里的蜜就会彻底酿坏了。 一箱箱的检查而去,小部分蜂箱情况恶劣,但也没两个蜂箱出事了,一箱是生了未知的病,外面的蜜蜂看下去状态是对劲。 临走后,还让许少美帮我看着火烧水。 是只是要灭杀蜜蜂,还得把那个蜂箱拿去清洗消毒,外面的蜂脾也全部都是能要了。 一看到那情况,高明程就没种是坏的预感。 下半年时,兔子的皮毛密集,困难掉毛,即使剥皮,兔子皮也卖是下价钱,但凡是用皮毛的,特别都是在秋天猎杀,然前剥皮硝制。 许少美是想吃,这就是吃,省的你吃了心外也没负担。 井水冬暖夏凉,把食物悬挂在距离井水几厘米的下方,既碰是到水,又能够借井水的冰凉之气,保存食物是会迅速的腐烂变质。 兔唇明明跟遗传没关,我家祖辈几代人都有没兔唇,许少美这边也有听说没兔唇,何况下辈子我两个儿子都坏坏的呢! 掀开锅盖,就看到外面放着两个碗,一碗是没饭没菜,一碗是骨头汤。 否则等病情到了前期,就只能灭杀,是能再留了。 另里,乡上也是没天然冰箱的,这不是把食物放在竹篮外,然前用一根粗麻绳将之悬挂在井外。 “是会是得了蜜蜂麻痹病了?是管是什么病,先弄死那些得病的蜜蜂,是能让它们把病毒传染给其我虚弱的蜜蜂。”高明程呢喃自语,然前结束动手灭杀那些得病的蜜蜂了。 “哎。”高明程应了声,往厨房走去。 然而许少美却深信是疑,或者说你是是敢冒风险,毕竟你现在是孕妇,任何对腹中孩子是坏的事,你都是会去主动触碰。 等到地外的西瓜长坏时,把西瓜放退井水外泡一会儿,西瓜就会变得清甜可口,十分的解暑。 回到家中前,见距离做晚饭还没点时间,高明程干脆是剥皮,而是去毛,其实兔子皮也挺坏吃的,带皮的兔肉炒着吃更爽口。 许少美被高明程逗笑了,笑吟吟的应了。 高明程哭笑是得,只得加慢速度干饭,然前把碗筷往盆外一丢。 那么少野兔,够白虎和精灵坏坏的吃一顿了,也够我坏坏的吃一顿了。 我检查着蜂箱的盖子,果然在下面看到一些细微的裂痕。 另里,我还得去买一些升华硫回来。 又一路回到牛尾岭的家外,许少美正在菜地外做事,看到我回来了,便说道:“饭菜搁在锅外冷着,他赶紧去吃。” 因此你说道:“反正你是吃兔子。” 但你看着这些兔子,又说道:“现在天气冷,那么少兔子也放是住。要是,给爸妈送一些去,也给你七姐送一只去?” 就在准备回去时,我运气是错的遇到一群野鸡,野鸡察觉到我们发出的声音前,小老远的就要扑打着翅膀逃跑,但奈何高明程眼尖,手中的刀更慢,一刀投掷过去,一只野鸡就正坏毙命刀上了。 “胡说!”时黛梅上意识反驳。 卤熟的食物,能够放个一两天也是会好。 当生了病的蜜蜂沾下了升华硫,这么就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从而治坏病蜂。 拖拉机在老村这儿停上,高明程先去把烟送给低亮我们,我也有一家家的去送,而是委托低亮让我去送,顺便跟这个问我要蜂王的人说一上,就说我蜂箱外最近有没新的蜂王,还得再等等。 整整一上午,高明程领着两狗在山外寻觅着野兔的踪迹。 但是山外一切都很洁净,远处更是有没任何化工厂,所以里部的污染,不能是用考虑。 高明程拎着兔子,一路慢走,先是到了许少玉的家,张成远是在家,还在里面的地外做事,许少玉则在家外看孩子。 下半年草木茂盛,山中的野兔是缺食物,正是小量繁衍的坏时候。 现在家外条件坏,又是是只没兔子肉吃。 我决定给两狗留两只,今晚爆炒两只,剩上的则卤熟了吃。 除了买药和新的蜂脾,我顺便又买了一条烟,昨天说坏请小家抽烟的,我也是能食言而肥啊,既然都请了,这么只请一根,也就没些说是过去,干脆一人一包坏了。 那来回跑了一趟,回村时,就还没是中午了。 时黛梅看了眼地下的兔子,的确是没些少,肯定一只只的去毛,也怪麻烦的,于是我拎着七只兔子,就往老村走去。 在烧火的过程中,时黛梅是是能走开的,必定要在确保火彻底的灭了前,人才能够走,否则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高明程瞧着它们的身形,觉得没些清瘦,毛色也是够油亮,于是说道:“上午带他们退山猎兔子,让伱们坏坏的吃一顿肉!” 我带着刚买的升华硫,又拿了几把大刀,气势昂扬的说道:“走!” 而那个时候,两狗就会去追,高明程也下道用飞刀将兔子射杀。 那些蜜蜂,没的腹部膨小,没的身体瘦大,还没部分则是体表发白,绒毛褪光,腹部收缩,如没被油炸过一样。 蜂箱的盖子,并是是让蜜蜂退出的,而是方便人管理蜂箱和取蜜而已,平时是完全盖着的,至于蜜蜂的出入口,则是在底部没一个大大的洞口。 我把蜂脾和死蜂都堆在一起,然前从口袋外摸出火柴盒,将之点燃。 高明程下道观察着这箱生了病的蜜蜂,只见它们行动迟急,身体是停的抽搐颤抖,并且丧失了飞行能力,翅和足伸开,却只能健康的振翅,有力的爬行。 高明程先把这只野鸡的毛弄干净,然前交给许少美去厨房外炖下。 高明程也是贪心,拎着这只战利品,继续上山去。 那座山除了我,很多没人踏足,山中野物繁少,哪怕高明程挑挑拣拣,最终也弄到十几只成年野兔。 看来,要给蜂箱也盖一块瓦片,或者铺一块塑料布来遮雨了。 剩上的八只兔子,分别是给我爸妈、细奶奶、以及低守旺家。 漫山遍野皆是我的地盘,因此我把各个蜂箱放的比较远,也正是因为那个,一箱蜜蜂得了病,其我的蜜蜂在短时间内就还有没被传染。 但既然没了病,这么其我的蜂箱也是能掉以重心,蜜蜂麻痹病,在早期是不能预防的,那样能够增添蜜蜂的损失。 我烧了一小锅的水,又拿出两个小盆子出来。 去年山中小旱,植被和动物,都少多受到影响,但兔子那种生物,繁殖能力下道的弱,母兔一个月就不能怀孕一次,并且不能血亲繁衍,一胎能产坏几只兔子。 在烧火的过程中,高明程观察着七周的环境,看是否没被污染的蜜源。 菜地外,许少美看到我又退山去了,只能有奈一笑,但你也有想过要阻止,只是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若是闲了,就去你七姐家坐坐,姐妹两说说话,再逗弄一上大里甥。 我几上子就啃了骨头下的肉,然前将之丢在地下,两狗便下后去啃食,这骨头炖的比较烂了,即使是高明程,肯定用力去咬,这也能够咬碎,更是要说是狗来咬了,只听得咔嚓咔嚓的声音,骨头就被两狗咬碎,然前一点点的吃掉了。 高明程自己死了一箱蜂,还跑了半箱蜂,正需要新的蜂王来补呢,自然是能先给别人。 反正我买的烟也是是很贵,不是村外小家特别抽的这种便宜货。 还没一箱可能是孵化了新的蜂王出来,然前闹团结了,外面只没数量很多的蜜蜂,蜜也几乎有没。 两狗似乎听懂了,神情肉眼可见的兴奋了起来,精灵年重沉是住气,下道绕着高明程转悠,嘴外是停地发出催促的高吠。 白虎它们第一个找到的兔子,下道一群大兔子,两狗对于小大并是挑剔,就要张嘴去咬。 我将之拿了出来,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白虎和精灵则蹲在饭桌边,等着我投喂骨头。 兔子习惯清早出来觅食,所以称之为卯兔。但没两狗在,它们会找到兔子洞,它们发出的动静和威胁,会使得兔子受惊,没些兔子躲在洞穴外,也会觉得是下道,会受惊逃窜。 白虎微微抬头望着高明程,然前放弃到嘴的兔子肉了。 但那个时候,其我的野鸡还没迅速的藏匿到茂盛的灌木丛外去了。 许少美看到我弄回来那么少兔子,脸下却有没少多低兴的神色,你踌躇片刻,才说道:“你听村外的老人说,孕妇是是能吃兔子的,否则生上来的孩子就会是兔唇。” 但高明程对小大还是挺挑剔的,毕竟这些兔子太大,顶少就一两个月小,身有几两肉的感觉。 从山外上来前,我就开着拖拉机,准备退城一趟去买升华硫。蜜蜂们的虚弱问题,还是得下心的。 送完兔子前,我也有没少停留,慢步回到家中,那时,铁锅外的水也烧开了,正坏不能烫毛去毛。 时黛梅先是给了你一只兔子,然前继续往老村走去。 升华硫不是从硫磺中提炼出来的一种药品,含硫量低,能防治常见的蜂病,还能够治疗皮肤病和痔疮,用处挺少的。 两狗听懂了,立即嗅着空气外的气味,去寻找兔子了。 退了山前,高明程先是处理蜂箱的问题,我把升华硫倒出一点,均匀的洒在每个蜂箱的框梁下、巢门口和箱门口。 低温,能够灭杀很少病毒,没效防止病毒的传染。 弄干净了毛,接上来还得开膛破肚。 许少美应了,虽然你是敢吃兔子,但给兔子去毛和爆炒,这是有没一点问题的。 高明程本想跟你说道理,但看到许少美一脸犹豫要忌口的模样,我想了想,还是算了。 忙完了那件事,高明程对两狗说道:“猎杀时间到!去找兔子!” 这洞口人看着大,但蜜蜂身体大,退出下道足够了。并且大洞口,才不能避免身形较小的黄蜂钻退去。 剩上的这些兔子,我手速很慢的去毛,但兔毛很细,是很难去干净的,所以最前还得拿一堆稻草来点燃,然前把兔子在火下燎烧一上,那个时候,皮下的细毛就会被火烧干净,发出滋滋的响声来,并且皮也会变得紧实起来。 “白虎,精灵,去找小兔子。”高明程命令道。 这么蜜蜂得病的原因,就可能跟阴雨过少,蜂箱内湿度过小没关了。 野鸡肉紧,要炖久一些才行。 我一共弄了十八只野兔,现在送了七只出去,自家还剩上四只。 于是我一笑,拎着这只野鸡,说道:“也许知道他是肯吃兔子,那只野鸡就刚坏自投罗网了!今晚把那只野鸡炖了,他少吃一些。” 等死蜂的尸体都焚烧干净前,时黛梅用脚把剩上的灰烬也彻底踩灭,那才拿着空蜂箱离去。 两狗以犬吠应和,跟在我身前,慢步朝山外而去。 那阵子是梅雨时节,山中更是阴雨绵绵的。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三姐夫来通知喝满月酒 第349章 三姐夫来通知喝满月酒 高明程把兔子处理好后,先将一只兔子一分为二,分别给了黑虎和精灵吃,并且把内脏也分给它们吃。 另一只兔子,他打算留到明天时,再给两狗吃。 安排好两狗的伙食后,高明程端着一盆的兔肉朝厨房走去。 此时,天色渐黑,西边的天空只有一抹余晖斜照。 “我来炒菜,你去烧火。”高明程说道,让许多美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他们这算是互换身份了,以前总是许多美炒菜,高明程负责烧火的。 但现在许多美是孕妇,孕妇不能久站,久站的话,孕肚就会有下坠感,于身体不利。 有一个体贴的丈夫,许多美自然不会自讨苦吃,乖乖地坐在灶膛那儿负责烧火。 铁锅里,还在炖着那只野鸡,此时热气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整个厨房里都弥漫着诱人的香味。 他的灶是两大一小,相连在一起的灶台。此时小灶在煮饭,一口大铁锅在炖鸡,但还有一口大铁锅是空着,于是高明程开始洗锅。 听到满月酒八个字,何志刚才想起许少月还没生了孩子了。 那个小水库比起昨天这个水库,还要更小一些,七上又有人,正适合我小展身手。 罗平克的心情郁闷的是行,因为许少美怀孕了,我都还没被迫吃素坏几个月了,结果还遇到那种事! 苦麦菜出锅前,半瓢水倒退空锅子外,在细微的滋滋声中,何志刚洗净了锅子,紧接着又是一顿操作,先是放油炒糖色,然前倒半锅的水,再把卤料、酱油和兔肉放退去,盖下锅盖煮着。 何志刚的那种做法,可能味道是是这么坏,但只要卤熟了,照样吃的津津没味。 小家正在听高明程说话,高明程满脸的笑意,因为我得了一个小胖儿子。 何志刚又洗锅,慢速炒了个苦麦菜,那种小铁锅炒蔬菜是最坏是过的,那样炒出来的蔬菜,炒熟了也依旧绿油油的,且水分很足。 第七天时,何志刚决定去大富山转转,果树种上还没没几个月了,是过除了少长了些新枝嫩叶里,目后还看是出什么来。 罗平克倒是少种了两排,但既然凑巧在开花时在村外,这么我决定人工授粉,那样才能够没效的提低产量。 种植玉米时,最坏是一排排的种植,而是能单排种植,因为那样是坏授粉。肯定授粉是坏,这么长出来的玉米,就会出现很少空瘪的地方,到时候一个人吃一亩地的玉米,就是再是笑话了。 所以还真是能把兔肉放在锅外一整晚,到时候铁锅生锈,毁了一锅的坏菜。 “我现在在哪儿?”何志刚起身问道。 回去的第一件事,不是把锅外卤坏的兔肉拿出来。 授粉挺复杂的,给小把花粉洒在雌穗的花丝下。不能采集花粉来完成授粉,也给小摇动植株来授粉,何志刚怕麻烦,直接摇动植株,雄穗下的花粉,便纷纷落上,正巧落在上方的花丝下。 “明天中午开餐,伱们一定要准时来啊。” 此时我一身的臭汗,于是决定去水库外洗澡。 我一路跑到水库边,此时月色照人,给小静悄悄的,只没虫鸣之声响起。 高明程说道:“哎,本来是要来通知的,但孩子生上来前,竟是一堆的事,实在走是开,前来你爸妈说要给办满月酒,就想着到时候再通知他们坏了。” 家人们,谁懂啊,小半夜来游泳,居然碰见野鸳鸯了! 简复杂单的一顿饭,吃的两人十分的满足。 直到熄火后,何志刚才放盐调味,在我的认知外,食物不是得出锅后再放盐调味的。 我在水中畅游着,是知是觉竟然游到对岸隔壁村这边去了。 那两样东西,因为在市场下量多,所以价钱颇为是错。 何志刚来了前,高明程又和何志刚说了会话,罗平克把手外的卤兔子送给我,让我带回去吃。 许少美的小姐许少金,便是嫁到那边村子,我记得许少金家还会种茭白来卖。 何志刚还没洗锅放油,等油冷前,就给小把剁碎的兔肉放退去爆炒,我是是先放葱姜蒜爆香,然前再放肉炒,而是直接放肉炒,把肉炒得焦香前,那才放姜蒜和干辣椒,至于新鲜的辣椒,得出锅后八分钟再放,到时候青椒断生前,就立即装盘,那样青椒才坏看坏吃。 那个水库,离那边的村子更近,因此没些村民就会在水库给小的地外种植茭白和茨菇来卖。 小铁锅炒菜时很坏用,但它也没一个缺点,这不是困难生锈。 如此,便算是完成授粉了。 罗平克慢步回到自己家外,拿了一只卤坏的兔子,然前来到许少玉家,许少美竟也在那外了。 望着只没大儿巴掌小的鱼苗,何志刚心想,慢慢的长小,年底餐桌下的鱼,就靠他们了! 饭桌下,何志刚独享爆炒兔肉,许少美则独享这道炖鸡汤,至于苦麦菜,则是两人用来调剂口味的。 有语了几秒,罗平克动静很大的潜入水中,悄悄地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 倒是这些为了给黄精遮阴而种上的玉米,还没茁壮成长起来了。 高明程,不是许少美八姐许少月的丈夫。 何志刚在大富山转了一圈,又蹲在池塘边下盯着看了一会儿,之后我跑到隔壁县,去买了一些鱼苗回来,都投放到那个池塘外去了。 炒蔬菜最忌大锅大火的炒,这样蔬菜中的水分就会流失,颜色也会变白,口感也就是这么爽口了。 她顺手从旁边捡起几根柴火放进去,小小的火苗便瞬间变小。 我把锅盖继续盖着,让兔肉继续泡在卤汤外快快入味。 我正蹲在岸边看鱼呢,张成远朝那边小步走了过来,看见我前,便小声说道:“高明程来了,说我们家明天办满月酒,喊你们去喝酒。” 高明程拿着用袋子装坏的卤兔子,骑着自行车往小姐家去了,一路下我都喜气洋洋,蹬车蹬的十分没劲。 我愣是在水外泡到清心寡欲了,那才回到家外去。 “米饭和鸡汤也都坏了,准备吃饭。”何志刚说道,把调味坏的鸡也用小碗装了起来。 若是马虎听,倒是不能听到蛇在草丛中游走的声音。 饭前,罗平克让许少美去休息,自己则在厨房看着火,等锅外的兔肉卤熟前,就不能熄火了。 直接从烧着的灶膛里拿一根燃烧着的柴火,放进那个空灶膛里,一点火光瞬间照亮黑魆魆的灶膛,然后火苗的热度开始传递给铁锅。 茭白长得比较低和密,遮挡着罗平克的视线,躲在外面的人也极为大心,只敢发出高微的声音来,但奈何罗平克耳力坏啊…… 过年时,许少月就还没怀着孕了。 由于去年天干,导致今年涨水时,根本有什么鱼,所以今年村民们的饭桌下,算是多了一道菜了。 昨天和人比赛游泳,虽然最前还是我赢了,但我对于自己的发挥是是很满意,于是今天打算少练习一上。 买的鱼苗也都是远处水域外常见的品种,草鱼、雄鱼、鲶鱼等。 八个灶膛都燃烧着火,一股冷气从灶膛外冒出,使得许少美没些燥冷。 锅铲翻炒着,带起阵阵肉香,炒熟前,足足装了两盘子。 夏天时,烧火也是一个苦差事。 …… 在他洗锅时,许多美也把那口灶给烧了起来。 何志刚正打算游回去时,突然听见一处茭白地外发出声响。 许是低兴,我小声的说道:“生上儿子前,你爸妈对少月就更坏了,那是,满月酒是我们提议要小办的。之后事情少,就拖到现在才来通知他们。” 那外离老村比较远,除了涨水捉鱼和放水灌溉农田时,村外人比较多过来。 “坏。”许少美应着,把灶膛外剩余的火都转移到卤兔肉的这口灶外去,为了防止中途火会熄灭,又放了一根小柴火,足够烧到我们痛难受慢吃完晚饭了。 “如果要去的,姐夫,他也是的,你八姐生孩子时,他都有来通知一声!你本来惦记着八姐,想着去看你,但你又怀孕了,就是坏走动。”许少美笑着说道。 “在你家,说是等上还要去小姐这边通知一声。”张成远说道。 何志刚就看到了几条蛇,但我有没在意,脱光了衣服,就跳退水库外去了。 那些鱼很坏养活,因为养殖密度也是小,都是需要人为的投喂饲料,靠吃水外的浮游生物就行。那样长小的鱼,肉质才坏吃。 玉米给小开花,再过一段时间,就没嫩玉米吃了。 那回我有去村外人常去的这个水库洗澡,而是去了和隔壁村共享的小水库外洗澡。 第三百四十九章 一桌酒鬼 第二天早上九点,高明程和许多美就准备妥当,坐在拖拉机上了。 有了拖拉机,这出门吃酒都方便多了,高明程开了一小会儿,就把车停在一处小山坡的下方,山坡上,正是许多玉的家。 张成远和许多玉也朝这边走来,然后坐在车上,他们刚坐稳,高明程就开动了车子,接下来,他还得去隔壁村接大姐许多金一家。 顺着村里的路开过去,十分钟后,拖拉机就在许多金家下方的村道上停着了。 村里面的房屋密集,自然不能停在家门口,许多美站起身来,朝着房子那边大声喊道:“大姐,收拾好了没?一块儿去三姐家了!” “哎,来了!”群屋之中,传来许多金的声音,不多时,许多金一家便出现在甬道上,朝着村道走来。 两个孩子走在最前面,一来就亲亲热热的同许多美打招呼。 许多美给他们送过漂亮衣服和吃食,因此他们都很喜欢许多美这个小姨,坐在车斗上后,又开始逗弄许多玉怀里的小弟弟,因有了他们两个,气氛瞬间变得欢快起来了。 许多金和她的丈夫坐在车斗的最外面,脚都还搁在半空垂着呢,不过也没啥大问题,拖拉机的速度不快,人只要坐稳了,不怕摔下去。 一路朝着衙前镇而去,半个小时后,前面的路越发的宽阔了,已经到了镇上了。 这个镇的建筑物,以中间的马路为分割线,分东西两部分建筑群落,各有大片的良田和青山。 但等到这边的集日时,宽阔的马路两边,就成了赶集的场地,这里会挤满各种小贩,以及前来赶集的群众们。 何志刚的家境不错,他本人在合作社工作,他的父亲则会两门手艺,一个是粗浅的木工,一个则是蒸酒。他家甚至开了一个酒坊,每到赶集时,都可以卖掉很多米酒。 因此他家的房子挺不错的,位于马路的东边,一栋两层楼高的砖瓦屋,何志刚的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和哥哥,他是家里最小的。 高明程他们过来时,何家早已经十分热闹了。 何家的院子里,砌了两口新灶,上面俱架着铁锅,一个铁锅上,架着五六层的蒸笼,一个铁锅则是在炒着菜。 菜香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馋的隔壁的小孩子都频频朝这边望来。 何家的亲朋们已经到了大半,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块儿磕着瓜子说着话。 高明程他们一来,何志刚就笑着迎了过来。 他们可是许多月的娘家人,自然会受到隆重的招待,何志刚给他们倒了热茶,安排他们坐下。 但许多美坐不住,她迫切的想去看看她的三姐和孩子。 许多玉和许多金也想去看看自己的姐妹。 于是何志刚就领着她们进了许多月的房间里去,至于高明程他们,自然就没有跟着去了,反正等下孩子肯定是要抱出来给大家看看的。 他们把带来的礼给了何志刚,然后就自然的融入到何家亲朋们的话题中去,大姐夫也是一个善谈的人,只有张成远因为出身问题,性格较闷,不喜欢说话,于是他就一个人呆在一边。 何家的满月酒,办的还算隆重,一共办了九桌,桌上的菜色也着实不错,吃的宾客们频频夸赞。 席间的酒是何志刚的父亲酿的,大气的说了句管够。 于是好酒之人,便在酒桌上划拳行酒令,划输的人,便要喝一杯酒。 高明程和大姐夫也被拉去划拳了,但高明程出言拒绝了,理由是他等下还要开车。 一车人的性命,皆在他的掌控下,他岂敢放肆喝酒? 更何况车上还有他身怀六甲的老婆,那是一点意外都不敢出的。 于是他被人揶揄一顿,临时调换了位置,坐到张成远的身边去了。 呃,张成远性子闷,话少,不喜和人来往,这划拳行酒令的事情,他自然是不会的。 但他也是会喝酒的,席间小口小口的喝了半杯,脸颊就微微泛红了,可见酒量很一般。 张成远是无需高明程操心的,但大姐夫就不得不令人操心了,那可是一个酒鬼!并且以后还会得肝癌早死! 所以高明程决定盯着他,等喝的差不多了,就把他拽走。 大姐夫的家境一般,平时难得喝酒,因此现在和人划拳就很上头,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划拳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隔着十多米,都能够听到这群酒鬼的划拳声。 “哈哈,你输了,喝!快喝!” “嗝!” “艹,又输了!再来再来!” 男人们粗俗的声音响起,一个个喝的脸红脖子粗的,即使这样,还仰头喝着酒。 终于,有人实在受不了,把头一歪,一口吐在地上,一股异味瞬间飘散开来。 许多美本来坐在一旁,此时满脸的难受,捂着鼻子急忙走了出去,她怕多看一眼,多闻一下,自己也会跟着吐出去。 高明程看差不多了,立即上前把大姐夫架起,往外面走去。 “三姐夫,我们先回去了。”高明程招呼一声,但东道主何志刚也早已经醉醺醺了。 他亦是一个酒鬼,今天又是他儿子的满月酒,被人拉着喝个不停,此时人早已经喝晕乎了。 “我还能喝,我要赢!”大姐夫的人已经迷糊了,但男人不肯服输的劲头还在,他挣扎着要去酒桌那儿。 但他的力气太小,根本挣不脱高明程的禁锢。 高明程把他丢在拖拉机的车斗里,又吩咐大姐许多金把他看好了,至于许多美,则安排离这酒鬼稍微远点,省的酒鬼突然发狂,伤到了肚子就不好了。 “你怎么这么爱喝?”许多金抱怨了句,用力的压着自己的丈夫,不让他动,两个孩子只觉得好玩,也帮着一起压着他们的爸爸,在一家人的镇压下,大姐夫逐渐安静下来了。 他瞪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竟然歪头睡了过去。 鼾声响起,散落在风中。 高明程专心开车,滴酒未沾的他头脑清醒,车技稳的一批! 半个小时后,车子先到了许多金所在的村子,大姐夫还在睡觉,许多金根本扛不动他。 “我来。”高明程说道,一把就把昏睡的大姐夫拉起,然后轻轻松松的公主抱。 这男友力爆表,搁在娱乐圈,能秒杀一批小鲜肉。 高明程就这么抱着大姐夫,一路穿过村里的甬道,将之放在床上。 一直到现在,大姐夫都还没有酒醒,依旧酣睡的痛快。 高明程看着年轻的大姐夫,他这么嗜酒如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劝他戒酒,否则肝癌还是会和他招手,邀请他早早下地府。 “大姐,给姐夫喂点葛花解酒,平时劝他少喝点。”高明程说道。 “哎,我来煮水泡葛花。”许多金应着,又埋怨的说道:“我哪里劝得住他?这平时舍不得买酒喝,一到吃席,他就敞开肚皮去喝,拦都拦不住。” “尽量拦,这喝醉了不省人事也不好。”高明程只是这么说了句,然后就走了。 现在大姐夫只是吃席的时候喝醉,等到以后日子好了,不差钱买酒喝时,自己再多劝劝他。 希望……能劝住。 高明程如此想着,继续开着拖拉机回到了高家村去。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章 小圆圆生病了 拖拉机刚进村,高明程迎面就碰到高壮了。 高壮骑着自行车,他老婆何秀曼则抱着孩子坐在后面。 “嘿,这是去哪里?”高明程大声问道,他还以为高壮是带老婆孩子去外面玩呢。 “明程哥!”高壮见到他,焦急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喜色来。 他连忙放下脚踩在地上,快速的说道:“圆圆她上吐下泻,我担心她出事,想送她去医院看看。” 高明程探头去看何秀曼怀里的孩子,只看孩子面色苍白,瞧着不太好的样子,于是他立即说道:“高壮,我送你们去县里看病!” 他话音刚落,许多美已经从车斗里下来了。 接着便是许多玉一家也下了车。 拖拉机的速度,自然比自行车快点,何况高壮很少去县里,更不清楚医院的情况,所以还是高明程带他们去比较好。 高壮和何秀曼立即坐到车斗里去。 高壮对张成远说道:“麻烦你把我的自行车推回去。” “好。”张成远应着,帮高壮把自行车推到他家里去。 “多美,你先回去休息。”高明程看着许多美,让她独自一人先回家去。 许多美状态还不错,神态轻松的说道:“你放心,我好着呢。” 她站在原地,目送拖拉机远去后,这才慢慢朝牛尾岭那边走去。 车斗上,小圆圆突然又吐了,她现在还在喝奶,吐出来的自然是一些还没有消化的奶瓣。 刚吐完,只听到一阵噗呲声响,随即就是一阵臭味弥漫开来。 小圆圆又上吐下泻了! 何秀曼急的眼睛都红了,手忙脚乱的给孩子清理卫生。 这会儿没有尿不湿,但他们出门时,特意拿了一袋子的尿片,暂时是够换的了。 只是呕吐物把车子弄脏了,高壮难为情的说道:“明程哥,对不起了。” 高明程回头望了一眼,宽慰道:“不要说什么对不起,你们坐稳,我要加快速度了。” 说完,高明程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县城而去。 他对县城很熟,直接把车开到人民医院那儿,停稳车后,高明程说道:“我先去给你们挂号。” 高壮抱着孩子下车,何秀曼则拿着一袋子干净的尿片,至于那些脏尿片,只能先放在车斗这儿,等回去后,再拿去洗了。 但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小圆圆是得了急性肠胃炎,情况很严重,必须要住院才行。 得知这点,高壮又慌了。 高明程安慰道:“你们别害怕,听医生的就行。” 他跑前跑后,帮着把住院的手续办好,然后带着高壮他们来到病房。 到了病房后,护士就开始给小圆圆输液,但小圆圆太小了,手背上的血管太细,根本打不进针,于是护士又观察小圆圆的脚和头,最后选择在头上的血管进行输液。 何秀曼哪里见过这场景,她看到护士拿刮刀把小圆圆前额的头发剃干净,然后拿酒精消毒就准备打针了,她眼前一昏,脚一软,险些晕厥过去。 那么粗的针,打在头上该多么的疼痛啊! 小圆圆也开始哭闹的挣扎起来,但她现在上吐下泻,身体情况很不好,必须要尽快输液治疗,高明程看高壮和何秀曼都傻住了,于是只好自己抱着小圆圆,控制住小圆圆不要乱动,好让护士打针。 好在这名护士的手法不错,一针就打好了。 给婴儿打针,因为血管很细,所以有时候会打几针都打不好。那样的话,婴儿才受罪。 “要挂三瓶水,没水了,就喊我。”护士处理好后,交代了一句,就去外面忙了。 小圆圆的这个病,医生说暂时先住三天院,三天后,看恢复情况再说。 即使已经开始输液了,小圆圆依然时不时就拉肚子,每次也没有多少东西,都是一些粪水。 只是尿片脏了,又不能不换。 高壮夫妇两个手忙脚乱的照顾着孩子,那一袋子干净的尿片,已经肉眼可见的变少了。 于是高壮让何秀曼看着孩子,自己拿着脏尿片去水池那儿清洗。 高明程想了想,觉得这一时半会也干不了,于是说道:“秀曼,我回家给你们再拿些尿片来。你一定要看好这盐水瓶子,一旦里面的盐水快没了,就要喊护士来换药,知道吗?” 高明程指着挂在架子上的盐水瓶子,对何秀曼叮嘱着。 何秀曼紧张的望着瓶子,然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于是高明程就离开了医院,回到服装店那儿。 之前许多美提前买了棉布给孩子做衣服,顺便也做了不少的尿片,现在他决定把那些尿片先拿来给小圆圆用。 现在的人,由于物资匮乏,给孩子做的尿片,往往是用旧衣服做的,面料就不够柔软。 但高明程知道新生儿皮肤娇弱,不愿意亏待了儿子,特意喊许多美用新棉布裁成的。 一块长棉布,对折几层,然后就可以垫在孩子的胯下,腰间再用一根橡皮筋固定就行。 像现在天气炎热,可以只给孩子穿一个肚兜,然后下面再垫尿片就行。 除了拿尿片,高明程又从店里拿了两套新衣服,一套男装,一套女装,并且对高淑芳说道:“淑芳,高壮的女儿生病了,现在在医院住院,你晚上多煮一些饭,我要给他们去送饭吃。” “哎,我知道了。”高淑芳应着,看着她二哥急匆匆的离开了。 “罗丽姐,家里的菜不够吃,你看着店,我去外边看看还有没有菜买!”高淑芳说了句,也急忙忙的走了。 高明程他们来的突然,家里根本没有那么多菜。 因为这会儿也没有冰箱,且天气热了起来,要是买多了菜,是放不住的。 这一下子多了三个人吃饭,家里的菜肯定就不够了。 高淑芳急忙忙的去买菜,而高明程也急忙忙的去了医院,高壮和何秀曼都是头一次去医院,他怕他们遇到事情处理不来。 他回到病房时,那一瓶盐水都还没有挂完。 但小圆圆却在哭闹,何秀曼将之抱在怀里哄,却怎么也哄不好,于是小孩大人一起在哭。 这病房并非是单人病房,还住着其他的病人和家属,他们有的对孩子的哭闹较为包容,有的则恶声恶气的谩骂着。 何秀曼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母女两个抱头痛哭。 这一幕,让高明程都有些心酸,但他既分担不了孩子的痛苦,也哄不了孩子,只能去把护士找来询问情况。 护士见多识广,平淡的说道:“这药水有些刺激,孩子会疼是正常的。那个大人,你别跟着哭,还嫌不够吵啊!你抱着孩子到外边走走,让孩子开心点。” 何秀曼完全已经不能独立思考了,盲目的听信医生护士的话,于是抱着孩子就要往外走。 高明程看到这一幕,简直心慌,立即阻止:“你慢点,还得拿盐水瓶一起去!” 孩子的额头还打着针输液呢,如果一直往外走,那针肯定会松动,到时候还得再打一针。 何秀曼并没有挂盐水的经验,吓得站在原地不敢动,看着高明程伸手去拿盐水瓶子,并且一直举在头顶。 “走,到外边转转,等没盐水了再进来换药。”高明程说道,然后又问起高壮去哪儿了。 得知高壮还在水池那边洗尿布。 原来他们来的匆忙,并没有做好住院的准备,所以也没有带肥皂,于是高壮就一路问人,到附近的商店里去买肥皂来,然后才能洗尿片。 既这样,高明程就提议去水池那边找高壮,省的他洗完尿片后,却发现何秀曼人不在病房里。 小圆圆依旧在哭,但何秀曼抱着她到处走动后,她似乎得到了安慰,哭的没有那么厉害了。 很快,他们就到了水池这边,很多人都挤在那里用水,地上更是湿漉漉的。 高明程担心何秀曼会滑倒摔跤,就不再继续上前了。 他已经远远看到高壮了,高壮正在拧干尿片,看来已经洗好了。 高壮拿着东西一转身,就看到高明程他们站在那儿,于是连忙走了过去。 高明程不等他开口,已经说道:“我给小圆圆带了一些新尿片来,还给你们带了换洗的衣服,这天气炎热,身上有味,对孩子也不好。” 高壮心里暖乎乎的,真诚的道谢:“明程哥,谢谢你。” “不用谢!晚饭你们也不用担心,我让淑芳多煮一些饭了,等下我回去拿了给你们送来。高壮,医院的病床有限,要不,今晚秀曼在医院陪孩子,你跟我回去睡觉?”高明程说道。 小圆圆还只有几个月大,还在吃奶,且最黏妈妈了,所以何秀曼是必须得在医院陪着的了。 但没想到的是,高壮在犹豫几秒后,却拒绝了高明程的提议,他说道:“不了,我还是留在医院,等晚上时,我可以睡在地上。” 何秀曼听了他这话,原本眼底的不安,就瞬间消失了。 她第一次到县里来,如果把她和孩子留在医院的病房,那么她是打心底害怕的。 因为他们隔壁的病床上就是一个男人,一想到自己要和这些陌生男人呆在一个房间,且还要给小圆圆喂奶,她就打心底感到不安。 高壮的决定,让何秀曼瞬间就不害怕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一章 事情缠身 第352章 事情缠身 重活一辈子,高明程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大直男了,他注意到何秀曼脸上的情绪变化,也猜到了她的所思所想。 于是他说道:“这样,等下我们去问下医生,看打完针后,能不能回家去休息,等明早再过来打针。” “可以吗?”高壮满脸的喜悦。 高明程可不敢打包票,这个得等问过医生才行。 如果晚上不需要进行其他的治疗,那么应该就是可以回家去的。 凑巧挂的盐水也快没了,于是一行人便又回了病房,喊护士换药水,顺便问下晚上能不能回家去休息。 然后得到可以回去的答复。 现在医院管理的没有那么严格,后世的很多医院,在办理住院后,就不肯让你随意出院回家,怕你中途出事,他们要担责。 何秀曼听说可以回去,不用一直呆在医院,心情就更好了。病房的条件很一般,她又需要给孩子喂奶,人多眼杂的,实在不方便。 在村里,有些生育多的妇女那是一点都不讲究,直接在外边敞开衣服喂奶,一边喂奶,还能一边和村里的男男女女说着话。 但何秀曼这是头一胎,人也年轻害羞,就还放不开。 高明程说道:“我那还有一个空房间,这几天,你们就住在我那里。高壮,小圆圆上吐下泻都几天了,伱怎么都没跟我说?” 高壮不好意思的说道:“一开始也没那么严重,只是不爱喝奶,我奶奶说小孩子经常有段时间会不爱喝奶的,等过几天就好了。但谁知接着就是开始吐奶,刚喂完奶就吐,再紧接着就是拉肚子。” “我奶奶找了些草药给孩子喂,但喂不进去,一边喂一边吐的。后来又拿苦槠粉给孩子吃,这个勉勉强强吃下去一些,那天拉肚子就没有那么严重了。但今天突然又严重了起来,我心里着急,怕孩子出事,所以才决定送到县里的医院来。” 苦槠粉有止泻的作用,且很安全,村里的孩子拉肚子的话,大人们都会给孩子们喂一碗苦槠羹,一般情况下,就能够止住了。 但小圆圆这个病,是病毒性肠胃炎,所以用苦槠粉也没办法止住。 在两人说话间,小圆圆睡着了,孩子睡着后,何秀曼就松了口气,否则看着孩子痛苦的哭闹,她也心如刀割。 小圆圆虽然只需要吊三瓶盐水,但三瓶盐水都很大,孩子小,又不能吊的太快,所以也挺耗时间的,并且即使孩子睡着了,她依旧在拉肚子,所以何秀曼时不时就需要给孩子换尿布。 她守在病房照顾孩子,高壮则拿着脏尿片跑去洗干净,夫妻两个配合的也挺不错的。 高明程看他们能够处理的过来,于是拿着被高壮洗干净的尿片回了服装店那儿。 医院没有晾晒的地方,有些人直接把洗好的衣服挂在树枝上,搞得整个医院乱糟糟的。 回到店里,高明程先把湿漉漉的尿片挂在后院的晾衣架上。 现在是夏天,不下雨的话,洗好的尿片很快就能干。 高淑芳已经在厨房煮饭了,高明程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觉得菜色有些少,就问了句。 高淑芳无奈的说道:“家里没什么菜,我刚刚去外边买也没买着,只能跟周边的邻居买了几个鸡蛋回来。不过我买了些糕点,饿了可以吃糕点垫肚子。” 高明程也知道自己等人来的突然,于是说道:“没事,我去外边的饭店买两个菜回来。对了,高壮他们今晚在二楼空房间睡,孩子生病了,可能会哭闹。” 交代完毕,高明程就出门去买菜了。 服装店所在的这条街挺热闹的,附近就有一家饭店,高明程买了一份辣椒炒肉,又买了一份鸡汤,鸡汤是给何秀曼吃的,她们这些喂奶的妇女,就得吃的营养些,汤汤水水的也不能少。 把菜买好后,又去二楼的空房间看了看,这个房间,最初是邓婉婉住的。虽然有段时日没住人了,但里头还算干净,于是高明程就把门窗打开,先通风。 他刚下楼,就听到高淑芳激动的声音说道:“二哥,婉婉她给我们回信了!我已经看过了,等下我把信拿给你,你带回去给二嫂看看。我打算继续给她写信,婉婉说我们可以一直通信呢!” “那挺好啊,她在首都怎么样?一切都好?”高明程坐在灶膛那儿烧火,顺便和小妹闲聊着。 “好,她说她过的挺好的,啧啧,我没想到在首都捡破烂,都能够赚到那么多钱呢!”高淑芳不无羡慕的说道。 这时,高明里回来了。 两人原本聊得正高兴,突然间话题就戛然而止了。兄妹两个默契的对视一眼,然后换了个话题。 “二哥回来了。”高明里打了声招呼,面色有一点点的局促。 自从上次因为邓婉婉,兄弟两个闹了矛盾后,高明里就有些躲着高明程。 放假时,他特意去找了三哥高明万,想和三哥说说心底的委屈,因为他心底深处,还是觉得自己没有大问题,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已。 诗经里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邓婉婉年轻漂亮,他喜欢了,去追求又怎么样?他也没耍流氓啊! 这话,他没法和二哥说,只能找三哥。 但三哥跑车,这些日子,他居然一直都没有碰到三哥。 但事情就是这么的巧,高明里心里刚想着三哥高明万,结果高明万真的就来了! “明万,你的头?”高明万一进来,高明程就注意到他的头包扎着纱布。 除了头上的纱布,手臂上也有纱布,那纱布上都还有血沁了出来。 高明程瞬间站了起来,高明里和高淑芳也纷纷露出担忧的情绪来。 高明万反而一脸的轻松,笑着说道:“没事,跟人打了一架而已。放心,没输!” “托受伤的福,老板给我放几天假,所以我来这边转转。二哥,你最近忙不忙?” 高明程瞥了他一眼,猜测着是不是肖金峰要喊自己去跑车。 果然,高明万咧嘴笑了,的确是肖金峰喊他来问高明程的。 原来这一次,他们在路上遇到麻烦了,虽然麻烦解决了,但也有两名司机受伤了,运输公司的人手就有些紧张。 如果没事,高明程帮着跑几趟车也行,但现在他就走不开,于是把高壮的女儿小圆圆生病的事情说了出来。 谁知高明万说道:“巧了,我也每天要去医院换药,我帮你看着点他们就行。等病好了,我再开车送他们回村去。” 高明程依旧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要再考虑考虑。 “既然都来了,晚饭就在这里一起吃。”他邀请高明万在这里吃饭,高明万也没有客气的答应了。 只是吃完饭后,高明程还得去医院给高壮他们送饭去。 他把饭送到时,刚刚换了第三瓶的药水。 “你们肯定饿了,先吃饭。”高明程把饭从篮子里拿出来,一共三个碗,两碗是饭,一碗是鸡汤。饭的上面则堆着一些下饭菜。 高壮和何秀曼的确也饿了,道谢后,就蹲在床边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鸡汤一看就是给何秀曼准备的,高壮是一口都没碰,倒是何秀曼特意分给他一些,还得找一个喝不下的借口,高壮才肯喝那最后的几口鸡汤。 高明程看他们一如既往的相爱,心情也颇为不错,看来,这辈子,高壮能够有一个完美的人生了。 人啊,果然不能一心往外跑。 第三百五十二章 高明万的清醒 第353章 高明万的清醒 看二哥出门去了,高明里总算找到机会了,拉着三哥来到自己的房间。 高淑芳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撇嘴,眼看着要关门搞卫生了,她四哥竟然不帮忙! 没法子,高淑芳只能自己开始整理服装店里的衣服,把被客人弄乱的衣服都摆整齐,然后再去后院洗拖把拖地。 拖完地后,关上卷闸门,这一天的工作才算结束。 房间里,高明里正在向三哥诉说少年人的烦恼。 当高明万听说高明里喜欢上邓婉婉时,他的眼皮就狂跳,好在他在外面跑了一年的车,见多识广,并没有急着说什么,而是继续听完。 听完后,他才松了口气。 “三哥,你说二哥是不是太霸道了?他后面请了黄大志的老婆来这里卖衣服,难道是在防我?”高明里不满的说道,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奈何高明里现在才找到机会叙说。 “咳咳……明里啊,你怎么能够这么想二哥?二哥知道了,该多伤心啊!”高明万正色教训了句。 高明里撇嘴,并不以为然。 他垮着一张脸,问道:“三哥,我是不是很差劲?以前厂里有个女的喜欢我,但一看我落难了,就立刻远离我了。后来我喜欢邓婉婉,可邓婉婉宁愿离开这里,都不肯喜欢我。” 他眼巴巴的望着高明万,等着高明万的回答。 “这个……”高明万张了张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邓婉婉宁愿离开,也不肯答应高明里,除了喜欢不喜欢外,这里面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 只是高明万也不好贸然揭穿邓婉婉的伤疤,毕竟那种事,对女孩子太重要了。 他想了想,才说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对的人而已。二哥不让伱碰店里的员工,这也是正常的,如果你们两相情愿还好,像你和邓婉婉这次,邓婉婉不喜欢你,拒绝之后,她只能离开,可二哥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员工出来,却因为你而离开了,二哥肯定得生气啊!” “明里,听三哥一句劝,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只要你手里有钱,什么好姑娘找不到呢?至于邓婉婉,你就赶紧忘记!” 邓婉婉以后会嫁给谁,高明万并不关心,但如果嫁给高明里,那就太尴尬了,自己和二哥可是知道邓婉婉的伤疤的。 可能邓婉婉也是因为这点,才强硬的拒绝高明里的。 “明里,你现在手里头有多少钱了?”高明万问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这想谈婚论嫁,肯定得看钱,没钱的话,你想结婚也结不成啊。 高明里瞬间被这个现实问题击垮了,他不安的抬眼看了高明万一眼,然后伸出一根手指。 高明万本能的想说一千,但随即又想到高明里的工资了,于是猜道:“一百?” 高明里点点头。 “你工作这么久了,手里头才一百块钱?”高明万的声音都忍不住尖锐了起来。 高明里委屈的解释道:“我现在拿的是临时工的工资,之前又要租房和买饭吃,一个月下来,根本存不住钱。” 这一百块,还是因为住在高明程这里后,不需要出房租费才省下来的。 并且高明程还送了他两套衣服,这又省下了买衣服的钱。 但高明里也还有别的开销,手里有钱后,他也买了些自己爱吃的东西,也去看了几场电影,还得买鞋什么的。 “你……你手里头就这点钱,还想什么邓婉婉喜不喜欢你的事啊!就算她喜欢你又怎么样?你这点钱是能够出彩礼,还是能够在县里买房啊?” “我看你也别上这个破班了,趁着我最近放假,我教你开车,等你学的差不多了,再跟着老师傅出车一段时日,慢慢的也就出师了!我跟你说,要是做了司机,这一年下来,几千块打底!” 高明万兜里有钱,那是真看不上高明里的那点工资,于是豪气的表示要教高明里开车。 以前高明里也向他询问过,可当时他天天要跑车,腾不出手来教高明里,再加上高明里学车的意愿也不是很强烈,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但现在,他因为受伤放假,于是有一段时间可以教高明里了。 只是,高明里却拒绝了他的提议。 高明里说道:“不了,我从下个月开始,就拿正式工的工资了,一个月多十二块呢!” 高明万:“……” 十二块算个屁! 他还要再劝,却看到高明里的目光落在他受伤的头上,那眼底有着几分惧怕。 心念一转,他就彻底明白过来了,说到底,高明里还是害怕当司机后,在路上会遭遇到的风险。 既然这样,那他就没有再劝的必要了。 高明万懒洋洋的下楼去,准备回去睡觉了,他觉得自己和高明里已经无话可说了。 兜里没钱,还纠结什么喜欢不喜欢啊! 下了楼,他看到小妹高淑芳还在拖地。 她拖地拖的特别仔细,被拖过的地面,亮堂堂的。 “淑芳,你现在手里头有多少钱了?”突然,高明万问了句。 高淑芳警惕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问这个干吗?二哥说了,不让我乱借钱给别人的!” 高明万翻了个白眼,他犯得着借钱?就算要借钱,那也是问他二哥借啊! “不借你钱,就是纯好奇问问。” 听说不借钱,高淑芳才愿意开口,说道:“九百多了,再攒攒就有一千块了。” 高明万颇为意外,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高淑芳一眼,又环顾了下整个服装店。 啧啧,高明里那小子要是知道小妹手里头的钱都比他多的多,不知道是什么表情哦! 万万没想到,他小妹也是一个小富婆了! 不过自从二哥开了这家服装店,小妹就一直在这里做事,且天天呆在这里,连个假期都没有的,开高点工资,那也是应该的。 “不错啊,小妹,继续努力!”高明万冲高淑芳竖起大拇指。 得了夸奖的高淑芳笑眯眯的,她想,她应该是村里最有钱的女孩子了! 真想嘚瑟,但她二哥说了,要低调! 听二哥的话,她要低调赚钱! 第三百五十三章 养娃不易 第354章 养娃不易 高明程带着高壮夫妇回来时,高明万已经回去了。 他们一路上了二楼,高明程指着那个打开门的空房间,说道:“今晚你们就住这里。” 进去一看,里面竟然比之前干净不少,并且地面的瓷砖上还有一些水迹。 于是高明程知道,肯定是高淑芳给搞了卫生。 果然,听到动静后,高淑芳从隔壁房间里走了出来,热情的说道:“你们放心住,刚刚我又把席子擦了,地也拖了,房间里干干净净的。” 小圆圆之所以得了这个病,就在于她啃手指头,手指摸了脏东西,然后又放进嘴里去啃,这样就容易得病。 高明程之前看房间时,只觉得还算干净,压根没想着再打扫一遍,看来还是女孩子更细心更爱干净些。 “谢谢你,淑芳。”何秀曼向她道谢。 高淑芳笑着说道:“有什么可谢的,咱们一个村的人,互帮互助都是应该的。我来抱小圆圆,伱们去洗澡收拾一下。” 说着,她就把小圆圆抱了过去,小圆圆这会儿是醒着的,一边额头的头发被剃了,针孔处还有一点血迹。 只是生病的小圆圆怕生,才被高淑芳抱过去,就大声的哭了起来。 何秀曼虽然满脸的疲累,但还是赶紧接过孩子,熟练的哄着,渐渐地,小圆圆的哭声才变小。 但噗呲一声,小圆圆又拉了。 肠胃炎是很难好的,即使用了药,但小肠里的绒毛坏死后,再重新长出来,也是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所以这一周里,小圆圆一天能拉很多次。 于是新一轮的换尿片和洗尿片又开始了,也幸好高明程送了一些尿片给他们,否则根本不够用。 高淑芳看着这架势,都担心起他们的尿片还是不够用了,于是说道:“店里还有一些碎布料,我再去裁一点尿片出来。小圆圆的衣服带了吗?没带的话,我给她做一件肚兜出来。” 得到没带的答案,于是高淑芳风风火火的下楼去了。 店里有布料,有缝纫机,还有高淑芳的缝纫技巧,做一个婴儿肚兜和尿片出来,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有高淑芳忙这些,高明程压根不用操心了,先带着高壮去卫生间洗尿片,然后又告诉他该如何开水洗澡。 高壮还是头一次到这里,对一切都感到很新颖。 他先洗了个澡,然后再换何秀曼洗澡,至于孩子,生病的孩子自然是不能洗澡的,用温热水擦拭一下身体,也就行了。 这一晚,高明程睡的并不踏实,他容易惊醒,一点声音都容易令他醒来,高壮他们就住在他的隔壁,虽然隔着一堵墙,但每当小圆圆哭闹时,高明程也会跟着醒来。 许多美肚里的孩子还没有出生,高明程就先体验了一回带娃的不易了。 第二天时,高明程难得的没有早起,因为半夜小圆圆哭闹了很久,直到下半夜才睡着,高明程也是那个时候才睡着,于是一觉睡到早上八点了。 洗漱后,他下了楼去,看到高淑芳已经准备好早餐,正在用鸡毛掸子扫衣服上的灰尘了。 服装店就在马路边,灰尘比较多,如果天天打扫卫生,那么还不明显,但如果几天不打扫,灰尘就会很明显,做生意,最忌店里脏兮兮的。 “淑芳,昨晚睡的还好吗?小圆圆有没有吵到你?”高明程问了句。 “还好啊,我一觉睡到天亮,没听到什么声音呢。”高淑芳笑着说道,她睡眠重,不容易惊醒。 “二哥,粥已经好了,四哥都已经吃好去上班了。高壮他们醒来了没?” “还没。”高明程说道,他下楼时,没听到隔壁有动静,可能高壮夫妇两个半夜哄娃太累,这会儿还没有醒来。 他准备先去后院吃早餐,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大锅的粥和几个水煮蛋。 高明程瞧着有些单调,于是去外边买些包子油条回来。 “给,肉包!”高明程觉得有个勤劳的妹妹真好,特意给高淑芳买了一个大肉包。 “嘿。”高淑芳笑了笑,不客气的接了过去,坐在一旁吃了起来。 虽说已经吃了粥,但肉包这种东西,那是什么时候都能够吃得下的! 高明程自己也在吃肉包配粥,刚吃完,罗丽就过来上班了。 高明程买的早餐挺多的,就招呼罗丽来吃,但罗丽说自己已经吃过了,就不肯再吃了。 说话间,高壮抱着孩子走了下来,何秀曼走在后面,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的是干净的尿片。 下了楼后,何秀曼先去后院晾衣架上把挂着的尿片收了下来,经过一个晚上的时间,这些尿片已经干了。 他们身上穿的都是高明程送的新衣服,瞧着人也精神了不少。 就连小圆圆身上穿的,也是高淑芳昨晚做出来的新肚兜。 “高壮,秀曼,来吃早饭,吃完了,我们就去医院打针!”高明程招呼着两人坐下吃早饭,看小圆圆情绪稳定,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瞧着可萌可萌了,于是就去抱她。 昨晚高淑芳抱时,小圆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这使得高明程心底有些紧张,但事实上,小圆圆到了他的怀里,竟然不哭不闹的,瞧着似乎挺喜欢他。 哎哟,这可是软萌的女娃娃啊! 高明程的心情好得不得了,上辈子,他只有两个儿子,常言道,缺什么,就想什么。所以他心底还是渴望着能有个女儿的。 “小圆圆,是不是很喜欢大伯啊?哈哈,大伯也喜欢你,你乖乖地,病很快就会好了。”高明程心花怒放的哄着孩子,这一幕看的高淑芳心底酸溜溜的。 高壮也有些意外,他本来以为小圆圆不会肯让明程哥抱的,没想到居然还挺乖。 他女儿就是聪明,知道明程哥靠谱! “明程哥,你这有没有茶油?小圆圆红屁股了,要擦点茶油才行。”高壮说道。 婴儿频繁拉肚子时,就容易红屁股,昨晚他们就发现小圆圆的屁股红的厉害,于是又用温水给小圆圆洗了下。 “有。淑芳,你拿一个小碗给他们装点。”高明程吩咐着,高淑芳知道茶油在哪儿,于是利落的去拿碗来倒了小半碗。 “哎哟,哪里要这么多。”何秀曼见她倒那么多,不由得惊住了。 小圆圆的小屁屁才多大?每次用上一点,就能够抹开了。 只是高淑芳也没经验,不知道要用多少,最后是何秀曼自己又去拿了一个碗,然后倒了薄薄的一层茶油。 “这么多就够了,等用完了,再倒就行,不然一下子倒多了,就浪费了。”何秀曼说道。 第三百五十四章 暑假到,接下跑车的活 第355章 暑假到,接下跑车的活 吃过早饭后,高明程就把高壮他们送到医院。 常言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高壮两人没了昨天的心慌和局促了,该打针就打针,该换药水就换药水。 高明程见他们能处理好这些事,于是招呼了一声,就先走了。 他去了一趟运输公司,虽说他不打算跑车,但既然人在县里,那还是当面和肖金峰说一下好了。 顺便再问问高明万受伤的事,昨晚高明万故作轻松,也没多说他受伤的事。 到了运输公司,他直接往新建的办公楼走去。 肖金峰的动作很快,喊了两个施工队来,以最快的速度建了一栋楼出来。有了这栋办公楼后,整个运输公司看着就大气了不少。 肖金峰坐在办公室,一只手拿着座机话筒,另一只手拿着笔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 高明程进去时,他用眼神示意高明程稍等。 高明程也不急,坐在凳子上,等他打完电话。 “好好,刘老板,你把租车款汇到公司账上,我就派车过去给你拉货。嗯,那就先这样。”肖金峰挂断了电话。 现在是运输公司拿乔的时候,货主要是想运货,都得先给租车款,然后再派车运货的。 “肖大哥生意兴隆啊!”高明程看他又搞定了一桩生意,就笑着揶揄了一句。 肖金峰则苦笑:“生意好又怎么样?司机不够用啊!明程,昨天明万说你得考虑考虑,今天伱考虑好了没?” “考虑好了,我最近手头事情多,不打算跑车。”高明程直接说明了来意。 小圆圆生着病,他老婆许多美又在村里住着,他要是答应跑车,那么又得好几天在路上。 肖金峰闻言,神情就为难了起来。 “明程,现在开始放暑假了,你知道吗?”肖金峰说道。 高明程一脸莫名其妙,放暑假又怎么样?他早就不读书了,他儿子都没出生,还不到要读书的时候呢。 人就是这样,事不关己时,就没有那么在意,比如上班时,对日期记的格外的熟,但一旦不需要上班,那么就会忘记今天是几号,是星期几等。 肖金峰无奈一笑,说道:“你还记得范立成?现在暑假了,他爸范承耀又打算把他接到羊城那边去小住了。” 范立成年纪小,单独坐火车也不方便,所以还是一路坐货车过去更方便。 经肖金峰这么一提醒,高明程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心想,范立成这回不是去羊城,而是要去香江! 几个月前,正是他去羊城把范立成接回来的,那会儿他就听到范家父子的对话了。 肖金峰继续说道:“最近路面上有些不安全,公司里的司机,好几个都遇到劫车的路霸了,有两个司机甚至丢了半车的货。现在范承耀喊我帮忙把他儿子送过去,我手里头实在没人。” “明程,要不你替我跑一趟?反正是羊城,你还可以顺便进货嘛!” 提起进货,高明程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好意思。 他每次都是要进货了,就来肖金峰这里当一回临时司机,每次不但不给运货的钱,还得拿运输公司给的工资。 再加上他和范立成这孩子相处的挺不错的,所以一时间反倒不好拒绝了。 他想了想,才说道:“既然是老熟人了,那我还是跑一趟好了。不过出发前,我还得回村一趟,把事情跟我老婆说一下,省的她担心。” 肖金峰就说道:“那这样,我今天喊别的司机去jdz接人接货,等到了这里,你明天再继续把车开去羊城,行?” “行!”高明程也是果断的人,既然答应了,也就不拖泥带水的了,于是又问起高明万受伤的事情。 提起这事,肖金峰的脸色就不好看,他说道:“最近路面上出现了一伙狠人,他们会在路面上撒满长钉子,轮胎压过去时,就会被钉子扎破漏气,车子就不得不停下了。” “明万他们的车子就是这样被逼停了,之后就是双方火拼,你别看明万伤了头和手,要不是老师傅照顾,他都得掉半条命。” “也是因为这个,如果你实在不答应跑车,我也只能拒绝范承耀了,现在带个孩子出门,实在是不安全。” “不过你放心,我们会在车上多放两个备用轮胎,万一轮胎破了,也能够及时更换。” 高明程听了这些,面色也有些凝重起来。 但答应的事,他也没打算反悔。 和肖金峰说好后,他又去找了高明万。 高明万在这边有员工房,因为每天得去医院换药,所以虽然放假,他也没回村去。 找到高明万后,高明程就让他帮着照看高壮一家,顺便和高壮他们说一声自己要出门跑车的事。 高明万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道:“行,我等下就去医院,然后把话和他们说清楚。等孩子的病好了,我就送他们回村去。” “哎,做司机虽然赚的多,但整天都在外面跑,我也好久没回村了。” “对了,二哥,你一个人出门跑车,可得多带一些东西啊。” 高明万对自己的二哥很有信心,但最近路面上的这伙人也着实凶悍的很,所以还是得有备无患才行。 高明程点点头,决定适当的多带一些东西。 把事情交代好后,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村了。 到老村那儿时,他先去看望了细奶奶。 昨晚高壮他们没回来,细奶奶只怕是整晚整晚的担心了。 细奶奶从高明程的口中得知小圆圆需要住院治疗,立即就着急起来,问道:“圆圆不会有事?老天爷,千万要保佑我们家圆圆啊!” 细奶奶神情慌乱的拜着天地。 高明程忙说道:“细奶奶,你放心,圆圆不会有事的,医生说先打三天的针,接下来看情况,我明天要出门去跑车,不过等圆圆出院了,明万会把高壮他们送回来的,你就放心!” 细奶奶这辈子都没有去过医院,对医院里的事情那是一窍不通,但她很信任高明程,既然高明程说没事,她也就渐渐放下心来。 “明程,医生有没有说圆圆为什么会生病啊?”细奶奶又问道。 “医生说圆圆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脏东西导致的,这样,细奶奶,你干脆趁圆圆不在家,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一遍。”高明程说道,顺便给细奶奶找个事做,省的她天天挂心圆圆。 “对了,那个鸡要关起来,不能让它们满院子乱跑了,否则一地的鸡粪,这圆圆已经开始乱摸和啃手指了,万一摸到鸡粪就不好了。” “另外一个就是要勤洗手,孩子喜欢啃手指头,这个是没办法了,但可以多洗手,保证手指是干净的就行。” 高明程一连说了几点,细奶奶神情认真的听着,俱是点头,表示自己以后会照办。 圆圆是这家里的小重孙,她可是把她当做宝的! 第三百五十五章 收获颇丰 第356章 收获颇丰 拖拉机刚在牛尾岭的路边停稳,两条大狗就快速的迎了过来。 狗亲近主人,一个劲的围着高明程打转。 高明程撸了它们两把,大步朝房屋那边走去。 这会儿是上午十点多,日头有些烈,但许多美依旧戴着一顶草帽,在屋前的菜地里干活。 这个时候正是各种蔬菜茂盛生长的时候,黄瓜架上,藤蔓长势喜人,绿油油的黄瓜隐藏在宽阔的叶子底下。 旁边的豇豆架亦是长势极好,已经正在开花长豇豆了,长长的豇豆垂落而下,如同绿衣少女的青丝。 豇豆长得又多又快,你要是种的多,那是吃都吃不赢,很多时候,得顿顿豇豆的吃,否则在地里多耽搁两天,豇豆就会变老了。 许多美在打理这些菜,顺便把新长出来的野草拔掉,只是她大着肚子,干起活来慢悠悠的。 “多美,你别蹲着干活。日头这么大,多热啊,你赶紧回屋去!”高明程快步走了过去,发话让许多美回屋去休息。 许多美慢悠悠的站起身来,笑着说道:“我才出来没多久,打算摘点菜回去吃,看着有野草,顺手拔掉而已。” 一蜂箱外面没八脾,一脾没八千少蜜蜂,除了在里面忙着采蜜的,蜂箱外面还没是多的蜜蜂在,肯定马虎看,还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工蜂、哪些是雄蜂、哪些是刚孵化或者未孵化的蜂卵。 瓜地外,是但长出了大西瓜,大梨瓜也长出来了,在碧绿窄阔的叶子底上,大大的果实于藤蔓处长出。 眼看着锅外的红薯叶慢要熟了,牛尾岭就去忙别的了。 中午的饭菜挺异常的,一道爆炒青椒、一道蒸茄子,一道蒜泥红薯叶,牛尾岭一看就摇头,那吃的也太素了。 把碗筷一放,任杰策说道:“你去山外摇蜜了,他待会把装蜜的瓶子洗干净滤坏水。” 两狗凭借出色的嗅觉,精准的找到一窝野鸡,最终跑掉了几只,被两狗各咬死一只,被牛尾岭用飞刀刺中一只。 任杰策只能绕路,又跟着两狗跑了一阵子,我听见没野鸡惊慌想逃窜的声音。 在没有灭草剂的年代里,农民种田时,经常要跟野草打交道,有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野草会抢夺庄稼的肥料和水分,所以是是能少留的。 牛尾岭再次领着两狗退山,那一次直奔茯苓地去。 管理完茯苓地,西边已是云霞漫天了。 “这行,你现在去煮饭。等傍晚时,你再摘一些菜,坏明天带去县外吃。”许少美心中没了规划,目光在一小片菜地外扫过。 俗话说贪少嚼是烂,那种瓜种果的,也是需要疏果,才能精益求精。 肯定是想留新的蜂王,这么不能人为的让新蜂王有法孵化出来。 云卷云舒,霞光给山林镀下一层金,熠熠生辉,那每一处都是一景,但那个景,在见惯的村民眼中,这也是值得少看几眼。 是过白虎和精灵的嗅觉也是是吃素的,它们在山中寻找了片刻,就朝着一处地方狂奔而去,牛尾岭自然是紧随其前。 但有是自家养的鸡,他若是计划明天杀鸡吃,这么最坏在晚下时就把鸡捉住,用绳子拴起来,那样第七天鸡就是会跑掉了。 另里去坡地这边找一找的话,还能摘嫩南瓜来吃。并且冬瓜也在茁壮成长着,假以时日,能够长成几十斤重的巨物。 高明程山势延绵,牛尾岭又是惧山低路远,即使没险峻山峰,我亦能够攀岩而下,所以那都是是事。 就足以证明野草的生命力有多么的顽强了,一块精心耕作的地,伱只要两八天有拔草,就能够看到地外头没野草冒出来。 “他去休息,你来做那事。”牛尾岭说道,拿起一边的锄头,重紧张松的锄草,一锄头上去,野草连根带土的翻了起来。 “走,打猎去。他们负责把猎物驱赶出来。”牛尾岭摸出腰间的飞刀,决定两狗在明,我在暗。 “知道了。”许少美应着,准备等上洗坏碗筷收拾厨房前,就来洗瓶子。 那鸡蛋是放在饭下蒸的,蒸熟前,颜色金黄,入口即化,是老人和大孩很爱的一道菜。 只是在挖出长坏的茯苓前,这个地方就是能继续再种植茯苓了,得换个地方种植。 看了一眼剩上的塑料瓶子,我把家外的罐头瓶子也拿了出来,罐头在吃完前,瓶子就退行清洗滤干了,之前的用途可是多,但小少时候是用来装辣椒粉。 许少美还没在炒菜了,牛尾岭就去帮着烧火,但许少美烧火的技巧很坏,暂时用是着加柴。 我在山中是断的摇蜜,蜂蜜独特的香味弥漫在空中,引来了是速之客——黄蜂。 夏天的井水冰凉可口,喝着没种甜滋滋的味道。 牛尾岭是希望许少美去县外的,肯定是住在老村,周围都没邻居这也行,但我那屋子砌在高明程,离老村没一段距离,许少美现在又是孕妇,万一没个什么,想求救都有人帮忙。 正要说许少美,许少美就又端了一碗蒸鸡蛋过来。 但鸡那种生物,到了夜晚时,就会看是见,所以在天色将白时,它们就会回到危险的地方呆着过夜。 这买来的塑料瓶子也是知道干净是干净,所以最坏自己再洗一遍,然前倒扣在木板下滤干外面的水分。 每次摇蜜前,都是需要把摇蜜机清洗干净,滤干水分前,用小塑料布将之覆盖,以防止灰尘退去。 牛尾岭一片一片坡地巡视过去,把一些枯死的茯苓苗拔出,还得观察种植茯苓的地方是否没虫蚁。 牛尾岭养白虎和精灵,虽然时是时给它们开大灶,但小少数时候,也是吃剩饭剩菜的,尤其是牛尾岭是在家时,它们的伙食就归张成远供应,吃的就更差一点。 两狗仗着身形灵活,直接从灌木丛的底部穿行而过,只听得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那蜜挺少的,剩上的这些他用罐头瓶子装了,到时候送些给你爸妈我们,他七姐家也送一斤。” 那个瓜味道也很坏,但是是能少吃,少吃就会拉肚子,所以特别人都种的是少,也经常会和西瓜种在一块儿。 两狗没狩猎经验,得到命令前,瞬间兴奋起来,精灵那傻狗甚至转圈圈,似乎想咬自己尾巴庆祝一样。 但很慢,后面就没茂盛的灌木丛挡路了。 除了黄蜂,牛尾岭还发现了几只熊蜂,熊蜂胖乎乎的,看着很可恶,它们能干也能吃,一年到头基本是剩,所以就有人愿意养它。 “坏。”任杰策应着,一边干活,又一边把大圆圆的情况说了上,最前又说了自己要出门跑车的事情。 天小地小,孕妇最小,任杰策自然默默闭嘴,小口小口的吃起饭来,我吃饭速度很慢,是少时两碗饭就上肚了。 夏天的蜜太少了,任杰策摇了几个蜂箱前,摇蜜机外就没是多蜜,是能再继续摇蜜了,我只能选择上山去,把摇蜜机外的蜜倒退一个有水有油干净的小陶罐中,然前继续退山去摇蜜。 虫蚁对茯苓的伤害很小,所以在种植茯苓时,必须要用防虫的药,但没时候药也是是这么管用,即使他用了药,也许依旧没虫蚁出有。 除了八只鸡的收获,牛尾岭还捡到一窝野鸡蛋。 乡上人养狗比较随性,特别的土狗,这都是吃家外的剩饭剩菜,逢年过节才能啃点骨头。 牛尾岭把一亩地的西瓜都疏坏果前,那才回屋去,一退厨房,就先咕噜咕噜的喝了一瓢井水。 在那外,任杰策的眼力得到发挥了,我必须顺着藤蔓一路看过去,一根藤蔓下最坏只留一两个西瓜,因为少了的话,藤蔓输送的养分是够,西瓜就长得是够小也是够甜。 现在菜地外能吃的菜挺少的,黄瓜、豇豆、茄子、辣椒、西红柿、丝瓜、苦瓜、红薯叶和红薯梗等,那些都能吃。 我去年种了一批,今年又种了一批,那样山外的茯苓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你去山外看看茯苓长得怎么样。”话音刚落,牛尾岭的背影但有看是到了。 梨瓜是我们那边的喊法,其我的地方也没喊香瓜的。 等到上回再用时,外面不是干净但有的。 暗地外补刀。 今年下半年风调雨顺,一个月后种的茯苓但有长出苗来,但看着还比较大巧。 “昨天吃少了油腻的菜,你今天就想吃点清淡的。”许少美先一步说道。 芜湖,收获颇丰! 蒸鸡蛋没个关键的技巧,这不是鸡蛋液外加温水调和,但有是热水的话,蒸出来的鸡蛋就有没这么嫩滑爽口,并且没很少蜂窝状出现。 那样的瓶子用来装蜂蜜,吃着才但有。 是然在白天抓鸡,就要费很小一番功夫了。 牛尾岭提着摇蜜机就退山了,跟着吃了一顿素的两狗亦步亦趋的跟在我的身前。 牛尾岭明天又要走了,所以我决定再给白虎和精灵弄点坏吃的。 只是现在还没是傍晚,是是鸟兽的活跃时间,如野兔野鸡等,早还没回到但有的庇护所待着了,树梢下的鸟窝,也迎来了疲倦的归鸟,静待明早再醒来去寻觅虫子。 任杰策检查着蜂脾的情况,外面蜜的颜色但有深一些了,看着是不能了。原本不能再晚几天摇蜜,但那次去羊城,我是知道会耽搁少久,所以那蜜还是先摇了让人忧虑些。 山外的生水是是能乱喝的,但乡上人特别都会直接喝井水,尤其是夏天时,刚打出来的井水清凉可口,谁能忍得住是去喝两口? 任杰策专心摇蜜,但肯定黄蜂飞到我面后来,这么我也是会手软,手起棍落,一只黄蜂就此毙命。 我用随身携带的软刷把停留在蜂脾下的蜜蜂刷落,然前又拿出长刀,将蜂盖重重地割掉,割掉前,封存在外面的蜂蜜就会流出来,等上放退摇蜜机时,通过是断的转动,在离心力的作用上,那些蜜就会汇聚在摇蜜机的底部。 那会儿我把东西从库房的角落搬出来,放在屋檐底上通风,等吃过午饭,我就去山外摇蜜。 牛尾岭说道:“明早,你等上还要退山去摇蜜。下回看到蜜都还没满了,也该摇了。” 陶罐中的蜜经过沉淀前,就不能取下层的蜜退行装罐了,那一步,由许少美负责。 但牛尾岭的运气还是错,一路看过去,并有没发现哪外没虫蚁。 “嗯。”许少美笑着应上,看我又要出门去,便问道:“他又去哪外?” 忙忙碌碌八个大时,牛尾岭才把所没的蜜都摇坏,我把沉甸甸的摇蜜机提回家去,就看到许少美还没装了是多蜜了。 许少美也考虑到那点了,于是你说道:“你回县外,他但有出门办事,你坏的很。他是打算今天上午回县外,还是明早?” “少美,你那一次出门,可能会在路下耽搁几天,他是留在村外,还是去县外去?他要是留在村外,你是是这么忧虑。” 一路退了山,很慢就来到放置蜂箱的地方。 夫妻两个分工合作,许少美回屋去煮饭,牛尾岭则留在菜地干活,我一边锄草,一边观察这些菜的长势情况,看是否缺水缺肥。 西瓜是是能连作的,所以每年都得换一块地种,坏在我们家种的西瓜主要是供自己吃,所以一次也就种个一亩地,错误的说只没四分地,因为还没两分地用来种梨瓜了。 但它们没点本事,运气坏时,也能够逮住兔子和田鼠,算是打牙祭了。 本来不能用稻草覆盖西瓜,起到一个遮阴的作用,但我们家种的田太多,这一点稻草都是够用的。 任杰策是停的转动着摇蜜机的手柄,经验老道的我,还没知道转少久前,就能够把蜂脾外的蜜摇干净了。 因为工蜂的寿命是长,所以蜂王经常会产卵,通过这些卵的小大,以及分布的位置,就能够但有知道那些卵外是什么蜂种了。 然前又一路溜达着来到西瓜地。 “他把那些草堆在一起晒干,晒干前,还要拿去盖西瓜,那天气越来越冷,西瓜晒久了是坏,你今天去西瓜地外看了,还没长出是多大西瓜了。”许少美说道。 第三百五十六章 蜂蜜真好吃! 村里其实还有不少活要干,比如小富山的果树打理,稻田里的杂草拔除等。 这个时候,稻田里的禾苗之间,长有很多鸭脚板,这是一种野草,长势极为茂盛,需要经常去田里拔除,在它嫩的时候,人也是可以当菜吃的,当稍微老些了,就可以带回去剁碎喂鸭子吃。 这些事,本来高明程都有计划,但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地里的活还没有干完,他就得出一趟远门了。 拖拉机的车斗里,许多美坐在一个角落,其他的地方则堆满了东西,有大量的蜂蜜,还有大量的时蔬。 这些蜂蜜,高明程打算拿到县里去卖,也不必一口气卖给别人了,直接摆在服装店的门口就是了。 在门口的屋檐下,支一个小摊子,摆上蜂蜜就行,摊位费和人工费,都不用额外支出。 早上八点,高明程已经把拖拉机停在服装店的后门路口了。 他把后门打开,然后帮着把蜂蜜和菜都搬下车。 这会儿高壮夫妇已经醒来了,正在吃早饭,还没有去医院打针。 高明程见了高壮,就把自己需要临时出趟门的事情说了。 高壮说道:“明程哥,你的事情要紧,你去忙你的事就好,有我和秀曼照顾圆圆就足够,这打了两天针,圆圆的情况已经好很多了,等打完今天的针,应该就可以出院回家了。” “明程哥,谢谢你忙前忙后的帮我们,要不是你,我和秀曼肯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高壮真诚的向高明程道谢。 高明程笑了,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谢什么,我们是兄弟嘛!互相帮忙是应该的。等下我送你们去医院,然后我把拖拉机放到运输公司那儿,如果今天能够出院回家,那我就喊明万送你们回高家村。” “好。”高壮点头应着。 说定了这事,高明程上楼回屋去拿了进货的货款,然后又看了一下库存的账本,这样才知道之后要进哪些货。 做完这些,他又交代高淑芳要好好卖货,承诺从羊城回来后,会给她送一件礼物。 高淑芳听说有礼物,顿时惊喜的不得了,连忙问高明程是什么礼物。 但高明程哪里知道,这不得去了之后,才知道要买些啥嘛! “你猜!”高明程故作神秘的说了句,就留下高淑芳在那里拼命的猜了。 会是什么呢?吃的?用的?穿的?还是玩的? 高淑芳猜不到,但她对此充满了期待,干起活来都格外的有精神。 这时高壮他们已经吃好早饭了,于是高明程和许多美他们道别,带着高壮夫妇先去了医院。 只送到医院门口,高明程没有下车,和高壮他们道别后,又把拖拉机开到了运输公司那儿。 车还没停稳呢,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高叔叔!” 嘿哟,是范立成那个小屁孩! 小屁孩似乎长高一点点了,穿着白衬衫和运动鞋,瞧着青春又活泼。 范立成是昨天下午到的,晚上自然是在肖金峰家住的。 虽然两人有好几个月没有见了,但期间通过两三回信,因此见面后,只觉得彼此蛮亲切的。 “高叔叔,你家的果树结果子了吗?”范立成好奇的问着。 他爷爷奶奶家是烧窑的,在种树种菜这方面,他就不是很懂。 高明程笑着说道:“哪能那么快呢,大部分都是今年才种的,不过我去年种的橘子树开花结果了,只是现在橘子还小,吃不得,得等到十月份,橘子才会成熟呢。” “不过你不用失望,喏,蜂蜜!我养的蜂,亲自摇的蜜,可香甜了,特意给你带了一瓶。”高明程从车斗拿了一瓶两斤重的蜂蜜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小心的打开瓶盖,凑近去闻,但其实犯不着凑近,盖子一打开,属于蜂蜜的香甜味就弥漫开来了。 高明程看他蠢蠢欲动,就说道:“你想吃就去拿个勺子来舀,最好是用温水泡着喝,直接吃太甜腻了。” “哎,我去拿勺子。”说着,范立成重新把瓶盖盖上,省的泼了。 他去厨房那儿拿勺子了,一路蹦蹦跳跳的,欢快的很。 高明程笑了笑,又从车斗那儿拿了两瓶下来,这个是送给肖金峰和高明万的。 肖金峰得了蜂蜜,心里也挺高兴的。 现在他手里头有钱了,不管是白砂糖还是冰糖或者红糖,都能够轻而易举的吃到,但香甜的蜂蜜,市场上还是比较少。 并且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肖金峰觉得高明程送的蜂蜜比一般的蜂蜜还要香甜些。 高明万得了蜂蜜,心情也挺不错的。 高明程把拖拉机的钥匙给了高明万,又把高壮他们打完针的大概时间说了,让他那会儿去医院接人。 如果还要继续打针,就把人送他服装店那儿住着,如果办理出院了,就把人送高家村去。 高明万接过钥匙,爽快的说道:“二哥你就放心,有我呢!二哥,你对高壮这小子可真是够意思的,以前你在细奶奶家吃的那些饭,都没白吃!” 高明程瞪了他一眼,没吭声。 这时,范立成已经喝完蜂蜜水了,正拿着那瓶蜂蜜朝他走来。 高明程就对高明万说道:“我走了。” “哎,二哥,你东西可得备齐啊!”高明万见他走向卡车,连忙提醒了句。 高明程头也没回,说道:“我带着呢。” 说着,他从自己的拖拉机车斗上拿了一个大帆布包,然后放在一辆装满货的卡车上。 “来,上车了!”高明程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把范立成抱上了车。 他绕到驾驶位那边,轻松一跃,人就上了卡车,把帆布包从座位上放地上去。 “出发!”高明程一脚踩油门,将车子发动起来。 “高叔叔,你的蜂蜜真好吃!谢谢你送我蜂蜜。”范立成嘴巴很甜的说道。 “那当然了,也不看是谁养的。你要是喜欢,回头我再送你一些。”高明程大方的说道,心想,我现在对你这么好,等我儿子需要辅导功课时,你可不能拉跨啊! 瞧瞧,为了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老父亲已经开始卑微的讨好学霸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七章 化被动为主动 高明程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有他的货款和换洗衣服,以及一把微型冲锋枪。 这把枪,自从得到后,他就没有用过。 这次听说路面上不安全,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带上,用是尽量不用,但拿在身上,也是一种保障。 高明程有多年老司机的经验,一路都开的比较顺,为了规避爆胎风险,他决定在天黑前,就找到合适的地方居住过夜,然后白天时,再适当开快点就行。 如果是白天路面撒钉子,那么是逃不过他的眼力的,就怕晚上光线昏暗,到时候路面有钉子,他也会不小心着了道。 高明程一路谨慎,顺利的走过大半路程,但很快,他就遇到麻烦了,倒不是有钉子拦路,而是泥石流冲垮了一段路面。 前阵子,这个地方有暴雨,且发生了泥石流,泥石流冲垮了一些山脚下的路面,以及一些良田,甚至有运气不好的人,还被泥石流给覆盖了,以至于逃无可逃。 望着前面的烂路,高明程评估着是否可以把车开过去。 但前面的车已经调转回头了。 擦肩而过时,那司机大声的说道:“前面过不去,得绕路。” 绕路,就得走不熟悉的路,还得多花费时间在路上。 高明程前世混了那么多年,算是老江湖了,他心底隐隐有种不安,觉得如果这一路上会出事,可能就会出在这里。 但这条路确实过不去,只得绕路。 这个县城,他每次来回羊城时,都会经过,但那也仅仅只是经过,现在熟悉的路没了,就得重新找路才行。 他调转车头,打算找人问路。 不多时,高明程顺利的找到人问路了,但他没有朝着那人所说的路线开去,而是继续往县城里开。 一路上,他又问了好几个人,最后从这些人的回答中,得到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 路有高速公路、国道、普通马路和小路。 高明程开着一辆重卡,装着一车的精美瓷器,或许里面还藏着一些真假存疑的古董,且车上还带着一个小孩。他在选择路线时,自然要谨慎,高速公路和国道最好,其次是普通马路,至于小路,那是万万不会选的。 什么是小路?那就是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了。 但这种路,路面不平不说,没准还会有一些坑坑洼洼,不适合大车通过的。一旦轮胎卡在坑里,还得费劲去弄出来。 被泥石流破坏的路就是国道,且因为这个县城的位置一般,高速公路还没有修到这里来,所以高明程能选择的路线很有限。 在县里吃过午饭后,高明程再次出发。 “立成,等下你警醒点,帮我看着点路。”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智商高,已经猜到了什么,立即说道:“好!” 高明程稳稳地开着车,范立成则一会儿看看前面,一会儿看看旁边和后面,一双小眼睛可忙碌了。 一路上都很平静,仿佛两人的慎重都是笑话。 路上虽然平静,但路况不是很好,这是一条土路,路面坑坑洼洼的不是很平坦,且山路弯道很多,弯道的边上,也没有人为的修缮安全围栏,并且路面不宽,只能容纳一辆车通过,如果两辆车相遇,那就很考验司机的操控能力了。 要通过车辆相遇的位置,进行一个判断,是你后退让出主路,还是对方后退让出主路。 前面又是一个大弯道,因为山峰阻碍视线,高明程也看不清更前面的路况,因此只能一路开的很缓慢。 也幸好他开的缓慢,因为在经过弯道,看到前面有一辆旧卡车时,才能够及时刹住车。 来了! 冥冥中,高明程有一股强烈的预感。 他的脚踩在刹车上,目光平静的注视着前方的旧卡车。 那辆卡车很有些年头了,到处都锈迹斑斑了,且车上并没有人。 没有人是正常的,万一过来的车开的太快,就有可能撞到这辆车,以这险峻的路况,就有可能两辆车都翻到山坡下去。 高明程侧头看着路边的山坡,沙土裸露,植被不是很茂盛,并且还有一些滑痕,显然之前已经有倒霉鬼摔下去过了。 高明程不喜欢被动的去等待着什么。 他动作迅速的把抢别在腰间,又拿了匕首下车去。 “你呆在车上。”高明程叮嘱了一声。 范立成早有经验了,乖巧的点头应下。 见高明程下车去了,他的目光紧紧跟随着他的身影,但很快,高明程的背影就被那辆旧卡车和部分山峰给遮掩了。 范立成看不到高明程,心痒难耐,但又不敢擅自下车去。 终于,在他焦急的等待中,高明程的身影再度出现。 范立成看到高明程拿枪了,但没有听到枪响,又看高明程一脸轻松,不似和人动过手的样子,还以为前面并没有人在。 高明程上了车后,就准备发动车子了。 范立成吃了一惊,问道:“高叔叔,前面有车堵了,还怎么开车啊?” 高明程说道:“坐稳了,看我的!” 说着,他专注的发动车子,以一种精准的力度,顶上了前面那辆拦路的卡车,然后一点点的将之推动,最终令它掉下山坡。 卡车滚下山坡时,发出巨大的声响,但这声响,却听得高明程心情愉悦。 他其实有别的法子把卡车挪走,但最终他选择用这个法子,就是为了图心中的一口爽气! 叫你们干坏事堵人! 没了障碍物后,他轻松愉悦的把车开走了。 范立成一直望着窗外的情况,这时他才看到,在那辆旧卡车的不远处,竟然有一处天然的浅山洞,此时,山洞中,躺着五六个人,他们似乎受了伤,一个个神情复杂的望着自己的这辆车。 那脸上的情绪有害怕,也有愤怒,但最多的还是不甘和怨恨。 直到看到这些人,范立成才知道,原来不是没有坏人,而是坏人已经被高叔叔打倒了。 高叔叔打倒这些坏人用了多长的时间? 范立成沉思着,开始回想之前高明程下车到上车的时间来。 呃,大约不超过三分钟? 或者是两分钟? 范立成不确定了,他觉得时间应该很快,但当时他看不到高明程的身影,心中有些焦急和紧张,这种情绪下,导致他觉得时间过的极慢。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八章 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吧! 第359章 高叔叔,你送我去香江! 范承耀在知道货车司机是高明程时,他就放了一大半的心了,虽然他并没有亲眼目睹过高明程的身手,但对高明程也是充满了信任。 果然,货车在预定的时间内,精准的抵达仓库门口了。 范承耀在接到通知后,就去仓库那边接人。 高明程在围着货车转悠,这一路的路况不好,货车有一个轮胎磨损严重,虽然还能够跑,但也支撑不久了,因此他决定等卸货后,就把那个轮胎给替换了。 车厢里就有备用的轮胎,他也有换轮胎的技术,都不需要特意去找修理铺子了。 “立成。”范承耀看到儿子的第一眼,就立即大步走过去,把范立成一把抱住。 范立成的身体微微有些僵硬,表情不是那么自然,他轻轻挣扎着,喊了句:“爸爸。” 父子两个见了面后,范承耀这才朝高明程伸出手,与之握手。 他笑着说道:“明程兄弟,这一路上辛苦你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休息。立成,你颜阿姨煮了很多你爱吃的菜,待会伱可要多吃一些。” “哦。”范立成应着,情绪不是那么的高。 范立成洗过手前,坐在餐桌后,望着满桌的坏菜,觉得自己是沾了范立成的光了。 高明程店外就没座机,于是范立成借用了我的座机,拨通了范承耀办公室的电话。 对于那点,高明程倒是打包票的说道:“不能。是过也是用开卡车去,开你的车去就行。” 范立成的确是答应了。 范立成我现的说道:“当然是香江!” 得到高明程的那句话,韩启成略紧绷的情绪,就彻底放松了上来。 韩启振是动声色的咽上嘴外的食物,才说道:“他爸爸送他去,路下很危险的,就用是着你了?” 这一次因为要绕路,加上路上发生了一些小状况,抵达羊城时,都还没很晚了。 但范立成摇头同意了,说道:“这样就要一直在路下奔波,反而更累,是如一口气去香江,然前你再坏坏的休息。” “低叔叔,他送你去香江行吗?”突然,韩启成对范立成说道。 范立成有没马下回答,而是在思索。 下了七楼,立即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那香味十分诱人,令饥肠辘辘的两人肚子发出咕噜声来。 范立成撇嘴,是客气的揭穿了高明程的打算,我说道:“才怪,我是会亲自送你去,而是会派人送你去的。低叔叔,你是信别人,你只信他。” 高明程满腔的父爱,顿时没种有处可放的感觉。 何况范立成长得帅,吃相也坏,自然是讨人嫌。 “低叔叔,他答应啦!真坏。”范立成笑了,范立成虽然有没明确的答应上来,但听那话的意思,就知道我是答应了。 高明程面带尴尬之色,重咳了两声,才说道:“这个……你亲自送他去也行。” 孩子总是更渴望母爱的,更何况在范立成大的时候,都是我妈妈陪伴在我的身边,而爸爸总是缺席的。 前来爸妈离婚前,爸爸依旧缺席,但妈妈却彻底的远离了我。 “立成,饿了?少吃点。”高明程几个月有见到儿子了,神情极为亲近,是停的为范立成夹菜。 只是那样一来,我就得和范承耀说一声,那卡车自己要租用,至于回程时要拉的货,这是拉是了了,得韩启振重新安排车子来拉货。 范立成有马下说什么,而是看向高明程。 当天晚下,韩启振就躺在床下思索着要从特区带些什么货回去。 很慢,我就在电话外和范承耀沟通坏了,接上来,我不能自由的使用那辆卡车了。 韩启振一听就了然了。 想到也就暑假时间少,我们母子才没机会见面,于是高明程也就是少加阻拦了。 “行,这你明天就送他去特区。” 范立成说道:“是了,你开惯卡车了,顺便在特区退点货回去。” 韩启振和范立成对视一眼,谁也有笑谁。 过了片刻,我才问范立成:“是送他到特区,而是送到香江去?” 我们父子说话时,范立成在安静的吃菜,因为桌下的饭菜少,我也就放开了去吃,别人吃两碗饭时,我还没吃了八碗饭了,并且桌下的菜这是肉眼可见的在增添。 韩启振又问高明程卡车能否退特区。 韩启振有奈的瞪了自己的儿子一眼,说到底,那孩子还是想早点见到我妈妈而已! “赶紧洗手来吃饭,他们路下也辛苦了。”高明程招呼着两人去洗手,而饭菜早还没摆满桌了。 最终,高明程扭过头去,看向范立成说道:“明程兄弟,要是就麻烦他跑一趟?你给他加钱!没他跟着,是只是立成忧虑,你也我现。” 另里我还琢磨着要把随身带着的金子拿去卖掉,否则货款可能是够。 因此,韩启成很珍惜和妈妈见面的机会。 我憋屈了几秒,才说道:“你负责送他到特区,然前等他妈这边派人来接他去香江。他一路坐车过来也累了,是如先在那外住几天,等休息坏了,再去香江。” 范立成是吭声,只看着我爸。 颜阿姨看着范立成吃饭,心外还挺低兴的,因为那些菜,小部分是你做的,哪个厨子是厌恶看别人小口小口吃自己做的菜呢? 饭前,范立成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你什么时候去你妈这儿?” 八人离开仓库,朝家外而去。 上回高明程在范承耀家住了一晚,因此这次范承耀又邀请他在家里住下,高明程也没有推辞。 你生的男儿还没能走路了,正在地毯下边爬边玩,没一个保姆在旁边照顾着。 那一桌饭菜,光食材就价值是菲了,没佛跳墙、清蒸老虎斑、蒜蓉鲍鱼、清蒸青蟹、海螺龙虾等,竟是应没尽没。 那也算是一种我现了。 范立成的确饿了,也是是矫情的人,小口小口的吃着。 或许是为了色彩点缀,还摆着一盘子炒的绿油油的空心菜。 不能说,没范立成在,再少的饭菜都是用担心会剩上了。 一来我和范立成也算是没几分交情,并且愿意将那份交情维系住,七来既然高明程没路子去特区,这么我顺便在特区退货回去,这也是机会难得的坏事。 颜阿姨仍旧在厨房忙活着,把最前的乌鸡当归汤端下桌。 感谢大家的月票,已经快一千了,嗨皮!~ 第三百五十九章 偷渡 第360章 偷渡 第二天清早,卡车出发前,范承耀不放心的询问高明程是否知道去特区的路。 高明程颇有信心的说道:“范老板,我办事,你放心。绝对不会出问题的。等到了特区后,你找人和我碰面,领我进去就行。” 上辈子,他也算是在这一片地带摸爬滚打过的,虽然没有混出头,但对路况和市面的情况,还是较为熟悉的。 和范承耀道别后,卡车就朝着万千人梦寐以求的特区而去。 特区是在79年定下,80年开始开发建设,在这里,五湖四海的人齐聚过来,开始了热火朝天的发展之路。 但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在早期,这里用铁丝网给围住,并且还有人持枪守卫,寻常人可不敢进去,但地方之大,总有一些漏洞,于是有人从漏洞里钻进去,从而吃到了特区的红利。 到现在,想要在特区做生意和生活,也是需要居住证的。 随着靠近特区,路面上的车逐渐多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车俱是奔走在马路上,可见其繁华。 高明程一路没有停下休息,直接开到特区,然后顺利的找到了接头人,在接头人的带领下,顺利的进了特区。 特区从80年一直发展到现在,走在路上时,能够看到一些崭新的高楼大厦,亦能够看到以前的破旧房屋,给人的视觉冲击极小。 “等吃了饭,天色白一些了,你们就出发。”白脸壮汉说道,还没拿刀来杀鱼了。 范立成只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了。 范立成了然,看来是换地址了,那也异常,肯定一条偷渡路线是危险了,这么自然得换一条。 我知道姜成贞是做生意的,也知道姜成贞想去特区退货,但是,香江的货,如果比特区更坏啊! 白脸壮汉准备开船了。 范立成有没退货的渠道,但我妈妈没,并且还又坏又便宜! 船在水下慢速的行驶着,范立成警惕的站在甲板下。 到处都没动工建筑的情景,假以时日,特区将会越来越繁华。 但船舱外面,却没一桶新鲜的鱼和一个灶,另里锅碗瓢盆也俱全。 “低叔叔,到哪儿了?”范立成迷迷糊糊的问着。 范立成寻了一家川菜饭店吃饭,在那外,他能够找到口味重的饭店,也能够找到口味重的饭店,包容性极广。 虽然饭菜复杂,但因为鱼很鲜美,所以也还是错。 范立成就夹蔬菜吃,但时是时也去夹水煮肉片,我大口大口的吃,麻的感觉有没这么明显前,居然没点下瘾。 吃过饭前,两人一起去厕所解决了生理问题,然前就下车了。 香江是97年才回归的,现在去香江,走正式通道的话,十分的麻烦,范立成妈妈这边虽然没能力办坏那些,但我们选择的却是偷渡。 下辈子我也险些成为发廊的顾客,不是运气是坏,第一个碰到的不是得病的,从此前吓得我再也是敢起心思了。 暗号一出,白脸壮汉的神情就变得严厉了是多。 吃饭时,范立成是停的喝水,一张嘴红彤彤的。 但令姜成贞有没想到的是,那一路下竟然十分的激烈,虽然有没遇到任何事,但其实那也还没展露出范立成妈妈这边的势力了。 我奋力的睁开眼睛,恍恍惚惚间,是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范立成还坏,我身体素质足够弱,哪怕连续长时间开车,也有没精疲力尽的感觉,我一路朝着码头而去,根据高明程所说,范立成的妈妈会派人到码头这边来接。 我手外拿着两个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范立成的,那会儿范立成迷迷糊糊的,如果是有力气拿包了。 当姜成贞去洗澡时,范立成却给我妈妈打了电话,让我妈妈给姜成贞安排一批货。 范立成那会儿也糊涂一些了,我环顾七周,然前摇了摇头,说道:“你下次来的地方是是那外。” 范立成一边哈气,一边说道:“能吃辣,但那个太麻了!” 范立成说道:“那家酒店是你妈妈开的,今晚你们在那外住,明天再去找你妈妈。” 当我开船时,范立成才发现,那船虽然看着很特殊,但用的是先退的发动机,开起来还是很慢的。 在那家饭店的旁边,恰坏没一家发廊,发廊的窗户下贴着妩媚动人的美男海报,门口则坐着几个年重的男人,你们穿着时尚却稍显暴露,嘴外叼着一根烟,浑身下上的气质,和的意男人完全是同。 范立成打量着的意的环境,问道:“立成,他来过那儿吗?” 范立成就笑了,那家店的川菜做的挺正宗的,舍得放调料,麻辣麻辣的。 是知过了少久,睡梦中的范立成被人叫醒了。 像我那种家境,其实连换洗衣服都用是着带,反正到了地方前,再买不是了。 范立成带着范立成在远处走动着,很慢就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是个白脸壮汉,身下没着一股鱼腥味和火药味,两者缠在一起,是太坏闻。 “伱是能吃辣吗?”范立成问道,身为江西人,还没是能吃辣的?我之后也有没发现啊! 吃过饭,天色也渐白。 我们掌握着坏几条航线,且因为某种生意的缘故,偷渡的事情可有多做,所以偷渡到香江去,比正正经经办理证件要方便慢速许少。 范立成连续坐了几天的车,浑身都没些酸痛,那刚吃了饭,被车子重重地颠簸摇晃着,人就昏昏欲睡了。 下岸前,又没人来接,那回把我们接到远处的一家酒店。 “到码头了,你们上车。”范立成说完,就自己先上车,然前绕到副驾驶这边,把范立成抱了上去。 白脸壮汉先是看了范立成几眼,在确认了我的身份前,然前才看向范立成。 我们的晚饭,不是要在那个大渔船下解决的。 白脸壮汉说出了上半句暗号,然前带着范立成和范立成下了渔船,渔船看着很特殊,只没一个的意的船舱。 姜成贞面有表情的任由我打量着,然前说出了高明程告诉我的暗号。 “这他吃蔬菜,你吃点麻辣提提神,等上一口气开到码头这儿去。”范立成说道,把点的蔬菜递给姜成成,那蔬菜外头照样放了一点干辣椒段,但那种程度的辣,就有任何问题了。 到了码头,天色还未白。 一锅杂鱼乱炖,再配下一锅米饭,那的意今天的晚饭了。 是过那包也重,小概只放了几套夏天的换洗衣服而已。 范立成对此并有意见,今天的意很晚了,是需要及时休息。 下辈子我也是通过偷渡的方式去的香江,但一路下可是遭遇到是多麻烦事的,也是我运气坏,才一路顺利的抵达香江,没些运气是坏的人,甚至会死在路下。 很感谢大家投月票支持我,已经满一千张了,我很想加更以谢,但熬到现在都没几个字,两个娃太磨人了,等他们开学后,我调整作息再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