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 第章 序曲 降术,份属旁门之末流,虽是巫咒之术,多以毒,蛊,鬼咒杀害人,然而此中多有禁忌。 第一高官不能咒,第二富贵不能咒,第三有大气运者更是不能咒。 官员有皇气国运护体,大富贵者没点运气的人能够发财吗?至于大气运者,这就更不要提了。 因为巫降乃是阴损邪术,原本就有伤气运,若是把自身的气运消耗殆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遭殃了。 因为是邪厉的门旁门左道,没有气运福泽庇佑,所以在反噬之下,可能死得格外凄惨。 这也是很多降术师选择做白降师的原因。 多积累善功,总也是不错的。 也有很多降术师不信邪,利用降术聚敛钱财,沾染美色,甚至偷取别人的生命精华为自己延长青春寿元。 但这样的降术师,有一个算一个,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得好死。 只是降术师们明明知道,却仍然有很多降术师忍不住自己的渴望,而选择堕入黑暗,沦为黑降师。 还有降术师更是一不小心被自己供奉的阴神控制左右。 这种的就称为邪降师。 邪降师比黑降师为恶更甚。 可以说人人喊打。 毕竟,黑降师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利才去害人,而邪降师则是纯粹只为了害人而做。 所以降术师的名声之败坏,大多都是邪降师影响的。 经常有邪降师混迹于妖鬼之间,相互配合,为恶天下。 他们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以残害人间一切的美好为乐。 所以大多修仙者遇到了降术师,往往趁手就杀了。让很多只想静静的,自己一个人修炼的降术师,遭受了无妄之灾。 除此之外,降术是有极限的。 本就只是旁门左道,所以上限是有限的。即便你修至最高的飞头降,可以像剑仙一样,飞头远祭,千里之外取敌人命,杀生取命,犹如探囊取物,又怎样?也仅能保留意识,以传瓶之法转世重生,而不能长生久世。 不过,注意来。 飞头降是降术中杀伐最强的阴诡邪术,而并不是降术的最高奥义。 降术的最高奥义,是降伏神只以为己用。 降术师的修炼,总体可以分为,养神,供神,借神力以自肥,待自己壮大后,再反客为主,降服神明,甚至吞噬神明,窃取神明一切为己用。 这才算真正彻底的大成。 只是这太难了。 人力怎么可以胜过神明? 能胜过的,那是神吗? 事实上,降术师所供奉的,大多是阴私邪神。 阴私邪神,大多狡猾恶毒又自私。 降术师企图借它们的力量,其结果往往是反被这些阴私邪神从控制住了,结果不得不沦为邪降师。 普通点的,大多不成气候。 一个普通的道人都可能几张符法下去将之诛灭。 你就算得了这种弱小神的力量,又有什么用? 你什么也做不了。 也有降术师自命不凡。 觉得自己厉害。 想搞个大的。 活着不好吗? 为什么要找死呢? 不过,有一个人出现了。 他突发奇想。 决定试试自己的想法。 就这样,关于这个人的故事就开始了。 第1章 深夜书店 这是一个叫罗国的国家。 罗国,正值开国初期,未足百年,国家稳定,国力也在上扬中。 主人公名叫刘一夫,是罗国南都人。 和很多……特殊的人一样,此君亦是一位穿越者。 但是,他给广大穿越者丢脸了。 至此已经四十余年,是既没发财,也没成家,功名利禄,一项没有,可谓是一事无成。 说好听了是平凡。 难听了就是废物。 人家龙傲天已经圣女公主换着玩的走上人生巅峰了。 就算是苟圣之辈,或是阴人老六,也大多有了事业基础。 可偏偏刘一夫其人,什么也没有。 文不成,武不就。 家里在父母的经营下,开着一间小药铺。赚不了大钱,全是辛苦钱。每日里早早开门,晚晚的关门,辛勤劳苦,不过勉强温饱而已。 刘一夫也想过出去闯一闯。 但他终究是个平凡之人。 最多也就是偶然抬头,看过路的剑仙飞空划过,留下的空气残痕。 知道这世上有神仙,刘一夫止不住的渴望起了飞剑修仙的梦想。 更别说——长生啊! 每个人都想要的。 有谁不想长生呢? 刘一夫小时候和父母说了这想法。 父亲哼了一声,他没说下去。 母亲摸了摸他的头,有些疲惫的说:“孩子,修仙,哪有那么容易,那是要看命的!” 后来,在外面听说书,听人侃大山,他渐渐明白了。 神仙,剑仙,和他们这些平凡人,是不一样的,是不在一个层次的。你要是出去寻仙,仙未必能寻到,妖鬼野狐倒是很有可能遇上。 然后,就没然后了。 刘一夫住在南都还好。 那些狐鬼妖魔什么的,只是停留在听人说罢了。 可一些乡下村庄,是真有可能遇到邪祟。 经常有听说什么村什么人,什么女子什么婴儿被害了。 而死最多的,就是那些,敢于一个人出门上路的傻大胆。总有一些人胆子大,一根筋,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是不一样的,就往外跑,不跟商队,不跟镖队,就一个人走村窜乡,就是这些人,出去十个,能活着回来五个,就算好了。 这种事听多了,刘一夫顿时老实了。 出门干嘛?活着不好吗? 可……心仍有不甘啊。 就这么的,一过,就是四十多年。 平庸至极的刘一夫,连婚也未成。 一来是他心气高,虽然没有许仙的容貌,却有一颗想睡白娘子那种级数美女的心。如此一来,自然是看不上普通的庸脂俗粉。 二来是他自己普通至极,也不是身家巨万的豪门巨富,真正级数的美人自也不可能看上他。 两厢一耽误,蹉跎至今。 他倒也不急,有事五姑娘,还不花钱,宁可单着,也绝不委屈了自己。 倒是在父母身故后,有了变故。 父母既去,那间小药铺也就经营不下去了。 既没有什么医术,也不勤快。 可不是难以维持么。 于是刘一夫转手了铺子,入手十二贯钱。 平素以写书赚钱。 只是混口温饱而已。 发不了财。 毕竟罗国可不讲什么专利版权的。 不过混迹街头,倒是让刘一夫听了个都市传说。 传说,在南都夜里,子时,临字巷十八号宅那儿,会有一间,名为有缘的书店,很是神秘。 有人夜里亲见,却不能入其内。 疑是仙家手笔。 说得人心痒痒。 到处都能听说仙家开门收徒。 可真就没有见过的。 那些传说中的仙人,偶有从天上下来,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你能听到很多起仙人的事,但你偏就看不到。 就好像刘一夫穿越前,总也听说这里死人,那里杀人的新闻,可他自己愣是一次死人,指死在他面前的,没有。 这让刘一夫好奇。 他问,什么人能在夜里撞见神秘书店? 毕竟,宵禁嘛。 谁那么傻大胆敢在夜里跑出去? 对方答曰,更夫。 刘一夫也只能叹,有理。 虽然表面悻悻然,但刘一夫的心里却是一动。 这是真的? 别说,南都治安还是不错的。 夜里除了更夫,也就是凌晨的香郎,所以夜里出去,倒也不怕什么。 真出了事,给武侯盯上逮了,说清楚也没什么。 刘一夫乃是南都本地人,他只要是没杀人放火啥的,谁也不至于为难他。 心有此念不免就念念不忘。 最后他没忍住,瞅了水钟,选择了出门。 他听着夜里更夫的绑子声,小心避开。 这不难。 再说,这是重点。 临字十八号,距离他家这儿,近。 步行快走,半刻钟能走一个来回。 所以,他很快就到了。 也不知,是不是更夫真的遇到了,害怕了,他们没在这个点过来。 这让刘一夫可以安心的,等。 说是子时,快了。 掐着时间来的。 只眨眼间,刘一夫眼前一亮。 他看到了。 临字巷,十八号宅。 一间书店出现了。 店名,有缘。 还真是有缘书店。 这,这,这得是,机缘啊! 刘一夫忍着心脏突然的跳响,快步上前,一把攥住了书店的门把手。 一推,门也就开了。 仿佛是有一股子的吸力,把刘一夫给吸入到了里面。 昏暗的灯光下,是一排排,一列列,感觉空间特别,没有极限的书柜行列。 门前柜台,是一个男人。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 感觉有些瘦。 由于他戴着一副不停在灯光下闪光耀眼的大号黑边眼镜,以至于刘一夫竟然无法清楚的看清他的样子。 这个人,就是店主? “欢迎光临。”他说。 刘一夫怔了一下,道:“您……是不是仙人?” 店主原本在看什么,听了这话,把原本目光从桌上移开,这才正式打量刘一夫。 “呵,又是一个想要成仙的人。” 店主摇了摇头,他移动脚步,从柜台后出来,到了刘一夫的面前,才道:“怎么你很想成仙吗?” “长生不老,每个人都想的。” “说的对,长生不老啊……的确很多人都想要。”店主抽了抽嘴,又叹了口气,他道:“这么好的事,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可以呢?” 刘一夫给说懵了。 “您这里……不是……” 店主抬手,扶了下自己眼镜,他平淡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这里对很多人来说都可以算是机缘,如果是一个修仙者,在我这里,一定可以得到最合适于他的奇功妙法,将来,运气好的话,步云登仙,不在话下。”他说着走了几步,来到架子旁,抽出了一本书。 刘一夫勉力看出,书上是长春功三个字。 毫无疑问。 这是一本地道的修仙功法。 但是店主把长春功在手上晃了晃,冷漠道:“瞧见了,这是一位道祖最初用来打根基的修仙功法,可又能怎么样,我给你,你以为你能修炼吗?哪怕你穷尽心力,耗尽一生,也别想修出一点名堂。” 刘一夫似被晴天霹雳打了,他失神道:“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你说这是有缘书店,我能来,我应该是有缘的,为什么我却不能修仙呢?我不服,我不甘心!” 店主笑了。 他没笑出声音,可无声的笑意却自然荡漾开来。 这时,他的话虽然仍然残酷,可语气却温和了起来。 “修仙是有门道的,一个人在修仙的过程中,需要占据大量的天材地宝,所以注定可以修炼的,能够修炼的,那是少之又少。所谓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功德,除此之外,便是说破大天,无缘便是无缘。” “有些人生下来就在仙门,甚至有上界大人物转生,这便是命。又有人天生运气好,缺什么就能有什么。更有一身仙骨者,天生便是修仙人。” “还有灵根,这世间主流的修仙者便是此辈了,有灵根,才可以吸纳这天地间的灵气,如此才可以成为修仙者,没有灵根,你怎么修炼啊?” “实在没有,还可以积修功德,多多的积累功德,这样,你这一世是没有什么希望了,但还是可以指望下一世再试试的。不过很可惜,你的身上,并没有什么显眼的功德,所以……” 店主无情的把一切告知。 他虽没有明确肯定。 但刘一夫已经明白了。 一命二运三仙骨,四靠灵根五功德。 而他,什么也没有。 所以,仙门一般,隐世不出。 因为这世间人口千千万万,但真正可以适合修炼成仙的人,却是少之又少,仙门自有方法择人,自不会广开山门,招门纳徒了。 “原来如此……”刘一夫苦怎么样摇头。 “那我进来又算什么呢?” 他失望的打算接受现实。 “你能进来,便是有缘,不过,你一定要求仙么?” 店主问。 刘一夫抬眼看店主,他心中渐渐又起希翼,道:“店主,您看我还有机会吗?像我这样的人,如此普通,我……” 店主人笑了笑,道:“天下之道,万法皆通,一条路走不下去,换条路走,到了最后,你会发现,可能终点其实是一样的。你能进我的店,这就是有缘,修不了仙,你可以修点别的东西嘛。” 他转身往店里走。 “跟我来。” 刘一夫的心提了起来,连忙跟上。 他先小跑两步,发现脚步声大,又放缓脚步,蹑脚跟在店主身后,硬木鞋底在地板踩出令人感到牙酸的声音。 书柜行列很长,似乎走不到头。 也不知道这里藏着多少奇功妙法,神通秘籍。每一本,都可能造就一位强者的崛起,谱写一段传奇故事。 可惜,就像哈利在魔杖店里,人,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终于,店长停住了他的脚步。 “在这里了。” 他用力,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 这是一本大部头。 粗糙的书皮,肥厚的书页。 暗黄的书面上写两个黑色的字体。 降神 第2章 降神经 刘一夫自深夜,从有缘书店得了一本书,他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家,倒也算顺利,没遇上什么事,可就是提心吊胆,紧张万分。 当他到了家,起了一身的腻。 刘一夫忙把衣服脱了,包了书,先给自己洗了个澡,这才坐在灯下看了起来。 残灯如豆。 但光线尚可。 书上也皆是大字,算得上清楚。 书皮上两个字。 降神。 细细一看,刘一夫明白了。 这是一本降术师修炼的功法。 听说,这世上有一种降术师职业,他们能够给人下降,害人于无形中,十分阴损。但虽然是厉害,却终究是旁门之末流,左道之杂余。 原因是降术师在施降时,是有代价的。 你永远也不知道你要害的人是不是有福运。虽然降术师在施降前已经注意了,可仍不免有走眼的,一旦折了足够的福运,降术师就有可能被反噬而死。 而大多数降术师——都是这么死的。 一个在你眼前,看起来可能平平无奇,普通至极的人,可能他偏有大福运潜藏于身。又或者他本人就是普通,但祖先福荫太大,只有遇到危险,才显出来。 遇上这种的,你能怎么办? 要知道,降术是一种邪术,一经开始,就不会停止,至死相随。 想要解,其实就只有一个方法,破。 而降术被破,对降术师而言,是有反噬的。 大多降术师就是因降术被破,身遭反噬死掉的。 精明的降术师,每施一个降术,都会精打细算,三思而后行。 只有无知而无畏,没吃过苦的傻大胆,才会肆意用降敛财。 这样的人,一时间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 但长久呢? 早晚有崩不住的时候。 所以有些精明的人,选择成为了白降师,他们平素不施降,反而专注于为人解降。这样一是积累福报,二是避免害人折损福运。 甚至一些个狠人,直接投身进入佛门。 反正是供奉神明。 干脆供一个佛好了。 至少这个佛再怎么样,也不会像阴私邪神那样害了自己。 当然,如果供了佛,那就真的只能做白降师,不能害人,只能替人解降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完全放弃了自己这一生的利益,全心全意为来世做准备了。 这怎么行? 刘一夫是不屑的。 哪怕修炼降术的终点是转世重生,他这一世的利益也是要的。 修炼降术,护道之法,是毒,蛊,鬼。 提炼毒素,炼制蛊虫,养鬼自肥,这是一个凡人,能够最快,最简单,最容易得到强大力量的法子了。 有人说没灵根修不了仙,可以去习武啊。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穷文富武。 一句话说明了习武的困难。 习武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习的。 你要是没钱,你习什么武啊。 有钱,有对的法门,有师父当领路人一路精心的呵护扶持,就这,还需要你自己肯吃苦,有恒心有毅力,还需要一定天赋,才能有成。 所以明白了。 超凡力量,任何一样都不容易获得。 而降神经,它的门槛,却是极低。 基本上,你只要是一个人,哪怕你年纪大了,人不聪明,没恒心没毅力,贪生怕死,是个废物,也依然可以,修炼它。 大部分修炼体系,都需要修炼者自己努力,一点一滴,积累实力,将伟力归于自身。 但降术体系是不一样的。 降术体系,别看又是毒,又是蛊,又是鬼,但它的核心是降神。 降神,降神。 降伏神只为己用。 将神只的伟力归于己身。 但这一点十分微妙。 你要知道,你打交道的那个,是神。 你以为神只是什么?它们天真善良无公害?不!冷漠,残忍,甚至暴虐,才是它们的真面目。除了利益,很难有东西可以打动它们。 哪怕是圣佛一类的,也不例外。 想要降伏这样的神只……的确像在做梦。 也有大聪明选择降低难度。 这也是很多降术师的选择。 就像玩游戏选择简易模式。 我是要玩游戏,不是被游戏玩。 我是要修炼,又不是要找死。 神只嘛,虽然有高高在上的强大神只,远古大神,先天神魔,天庭正神,漫天神佛,但也有很多不入流的阴私野神。 什么八百万神明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其实,很简单的。 只要找一只,一只,就一只,可以进行理性交流的鬼,供奉它喽,就可以把一个流魂野鬼,一个炼气期道士一符法打散的鬼,变成有主有地的阴私神了。 哪怕只是区区一只极其弱小的阴私神,那也够了,可以产生极其低弱劣质的神力。 虽然弱了点,但这样的才好交流,才好借取它们的力量。 一定要注意。 降术师在修成丝罗瓶前,本身是没有一丝一毫法力的,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因此每一次施法,都是降术师在向神只借力。 有点像神官。 降术师供奉神只,以此换取神只的力量为己用。 但不同的是,降术师是和神只做交易,而非是神只的信徒。 一旦沦为信徒,那降神也就不可能了。未来成就被限定住。 最终,什么也不是。 可是呢……如果你供奉一个弱神,那又有什么用呢? 好,你有野心,你了不起。 你选择一位实力强大的野神,或是一个强大的厉鬼,你供奉它。 但这样的神只没脑子的,时时刻刻想反噬,就想疯狂一把。 你能保证永远镇着它们? 强大的神,用着爽,斗法施降大占便宜,看起来战无不胜,好威风,好风光。 但哪一天突然反噬,到时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而降术师选择供奉神只——这一点和降术师施降是一样的。 一定要记住。 一经开始。 永不停止。 至死不休。 转世相随。 死了都摆脱不了,生生世世都在纠缠啊。 所以选择供奉神只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 一生一世一次。 没二回的。 在降神经上,写明,适合做目标的有三种。 其一是已知的,天庭正神。 天庭正神,权柄明确,在特殊方面,有独到之处。比如说你供奉圣魔三太子,那在降妖伏魔,屠龙杀蛟方面,就有独到之处,斗战之力比较强大。 又比如你供奉瘟毒大帝,那你的降术在咒杀方面就有特效。比较擅长毒杀折磨人。 不过……大神啊,想要降伏大神,这太难了。 基本是不可能。 所以供奉这样的大神,降术师只要不死,基本上是打白工。 也就是,当一辈子信徒。 而因为是降术师,你也不会有信徒待遇。 如果你没有追求,是可以这样的。 反正浑浑噩噩一辈子,怎么不是过呢? 其二,是祖祭灵。 不是柳神啊。 其实就是祖先崇拜。 找一位自家的先祖……这也可以。 但想清楚啊。 第一,你谋害了祖祭灵,那就意味着你没祖先保佑了,你的家族,亲人,也没有祖先保佑了。 所以这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行为。 二来,你是否真要打破道德底线,对保护家族的祖祭灵下手? 还有第三,损阴德啊。 一个降术师,你可能看不到自身的福运,但一定要知道,多积累福运的重要性。 如果这不行那不行,那就其三,空用之神。 什么是空用之神? 就是没有这个神,但我需要啊,就有这个神了。是自己制造。 自己制造,自己培养,弄出来这么一个神只。 这,才是很多有更高要求的降术师的选择。 但还是那问题。 难。 想要凭空造一个神只。 在这种没有网络的年代,哪怕大家都迷信,就问你,凭什么! 所以说,降术师是旁门左道呢,哪怕它有进阶,那也太难了,难到了几乎让人绝望的地步。 人家修仙,一步一个脚印。 先练气,再筑基,然后一颗金丹吞入腹,就开始我命由我不由天了。 可降术呢? 基础是征服一个神。 就离谱。 好在这是有期限的,而且足够长。 以此世开始,一共可以为三。 降神经中记载。 降术师需要修炼成飞头降。 不过飞头降并非是为了杀伐。 修成了飞头降,那飞头其实是附带品。 真实用意,是把降术师的身体变成丝罗瓶。 当一名降术师拥有了丝罗瓶后,才算有了征神之基。 丝罗瓶最大的用处,就是储存,吸收,提纯,神力。 将神只的力量,转化为降术师的法力。 如此一来,降术师才可以称得上是修炼中人。 不然你一点法力也没有,那算什么? 啥也不是。 可是,一只丝罗瓶是不够的。 所以降术师需要修三次飞头降。 需要转世三次。 这样,才能够拥有三个丝罗瓶。 一个丝罗瓶是储存神力用的。 一个丝罗瓶是提纯神力用的。 还有一个是把提纯后的无属性神力转化为降术师所需要的法力。 至此,算是一步登天。 修仙者要一直修到化神期,才能将体内的灵力转化为法力。 细细一夜研读。 字不多。 但是微言大义。 字字珠玑。 每个字,每个词,都需要细细思量的。 刘一夫已经明白何为降术师,何为降神经了。 这本降神经,是一切降术师修炼的基础原版。 可能有的降术师已经修出花了,可万变不离其宗,仍在降神经的范围内。 持此降神经,刘一夫要成为降术师之路,可以说一路无阻。 这的确是他这样普通至极的人,也能修炼的。 唯一的问题是,他要不要走这条,旁门左道末流之路。 要记得。 降术一经开始,就不停止。 至死不休啊! 其实,接受自己普通,平庸,也没什么不好。 降低自己的审美标准,随便找一个女人结婚,也不是不可以。 平凡且低调的活一生,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平安是福啊。 清晨了。 晨风吹起刘一夫额前的碎发。 他现在有了淡淡的两个黑眼圈。 眼角周围,也有了若干的细纹。 啊,是的。 他已不再年轻。 他应该没有年轻人的那种冲劲了。 可是,还是不甘心啊。 第3章 平安上路 刘一夫最终还是决定试试。 这世界如此精彩,又怎么可以没有我的一份呢?挤我也要挤进去。 哪怕是头破血流。 刘一夫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尚且年幼的自己,抬头,看着天上,修仙者剑气卷流云的震撼! 原来此世有仙。 他也想啊,想要飞天遁地,想要成为超凡世界的一员。 而不是在地上像蚂蚁一样抬头望天。 不过,很麻烦。 降神经虽然入门的门槛低,可是这个低,它不代表没有。 纵观降神经上上下下,贯穿全经的,修炼必须的,要用到——尸油。 从头到尾,从入门到飞头,一切的一切,包括炼制降器法宝,全都需要尸油,且大量,甚至需要——精品。 尸油,看起来没什么。 但低阶的尸油好搞,高级的呢? 可遇不可求。 高级的尸油,每一滴,都堪称珍品。 在降神经中所载,最顶级的尸油,需要用在室少女的皮脂,提炼出她们体内,那独一无二的室女幽香。 一共需要额头,后颈,腋窝,肚腹,下肢,腿后……且每一处,都只能选一人。 这样提炼出来的,已经不能再叫普通的尸油了。 而是尸香精华。 如果一个降术师,他能够敞开得到这种尸香精华来用,那他的一生,必将是开挂的一生,除了飞头降需要自己努力外,无论泡制毒药,饲养蛊毒,还是通灵鬼厉,都会得心应手。 就算走进厉鬼扎堆的凶地绝地,那些厉鬼也只会喜欢你,呵护你。 就离谱。 当然了,凡事过犹不及。 这种极品的尸香精华是要按滴使用的。 你若是给自己身上用得多了,那些厉鬼可能就会因为过于的喜欢你,反过来把你嚼吃了。 因为太爱一个人,是真的会把对方连皮带骨给吃掉的。 这种完全占有,才是爱的极致。 所以,刘一夫要修炼降神经,他需要尸油。 可是上哪弄去呢? 你要是上门找人要买,傻子也知道你有问题了。 要知道降术师基本是人人喊打的。 邪降师把这一行的名声搞得太臭了。 很多惨案揭发告破后,都有邪降师的影子。不是本身参与,就是与之有关。 长久一来,人们对降术师自然是没有一点好感。 南方还好,龙湾,千岛之国还有白降师在奔走出力。但这里是南都啊,降术师的名声是真没有个好。 有本事的降术师人家害怕,还会恭着敬着。可你一个新丁,打死都没人问的。旁人还会说,打得好,该死,这就是一畜牲。 如果不找人买,那就是上乱葬岗自己找了。 虽然罗国还算可以。 但大户人家,又哪有不打杀下人的。 区别只是或多或少罢了。 还有穷人,饿死的,病死的,死了没人认领的,能怎么办呢?谁给出安葬费啊,谁安排一条龙啊,什么都没有,义庄都不收。 最后,只能是由城中武侯安排力役把尸体送乱葬岗那么随便一丢。 大多情况下,连个薄皮浅坑都懒得挖。 就那么用破皮或席子一卷,甚至就是破布,然后那么一丢。 说是乱葬岗,其实是谷地。 人们到了坡上,顺沟谷一丢。 因为连靠近都不愿意。 只有专门的收尸队才能进场干活。 可那一行,也是和倒夜香一样,给人包圆了的,你普通一个人是插不进去的。 胆小怕懒的刘一夫仔细一想,还是放弃自己到乱葬岗寻摸的想法。 这事不能干。 真干了也瞒不住人。 光你一身尸臭味你上哪瞒人去? 当左邻右舍巡街武侯是傻子吗? 更别说收尸队会让你碰他们的蛋糕吗? 南都城乞丐不少,饿死的也有。 你看谁去刨尸了? 所以,不行,是真不行。 那么,就只剩下一条路。 义庄。 义庄好,至少干净些。 在义庄下手,这个可以有。 但问题是凭什么! 刘一夫堂堂南都本地人,有家有业,也有余钱,怎么不好混,要去义庄? 去义庄的都是什么人?是那些混不下去的人。虽然这一行也有很多人想抢着干,但仍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干的。 刘一夫这么一个南都本地人,是,他是能争上,可这必然让他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焦点,那他还办什么事?等到别人习惯,忘却他的事,不再关注他,恐怕需要十几二十年。 他已经四十多了,能把时间扔这里头? 唯有一个办法。 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只有离开了南都这块地,他才能出门去别的城市,谋取一个义庄的位置。 想了很久,刘一夫少有的行动起来。 他在心中计算良久,终于决定,上罗京。 罗京是罗国首都。 身为天子脚下,执法必严。 经常有高官显贵什么的犯事,被斩被杀。 那里的义庄也总是满满的。 无论如何,在那座城市里,机会必然的多。 南者虽也好,但是……太安逸了。 这么和平安逸的环境,当一个平凡人混吃等死还可以,但想要修炼降神经,就难了。 好在对于罗国来说,南北相通是必然之事,单人是不好上路,但每隔上七天的,总有商会镖队上路。 这时,就可以搭队了。 刘一夫打听到了,他找最稳妥的。 王家镖局。 五天后,王家镖队的小王镖师夫妻会护送一批商货前往罗京。 正好一发上路。 刘一无手头拥有十五贯钱。 把自己的房子寄买,家当清理,又多了十五贯,一下子成了三十贯身家的人了。 他把二十八贯钱封存入了四海号,带上了两贯钱上路。 以前看小说听评书,动不动就是上马金下马银,金银玉帛啥的,可实际上,那是故事主人公的玩意,和你一介普通平民有啥关系? 像刘一夫这样的普通平头老百姓。 他手上能够接触到的,也就是铜钱而已了。 两贯钱,既撑起了包袱,又不会太重压人。 正好。 至于说把钱都带在身上。 且不说会不会丢,会不会被抢。 三十贯钱,你知道有多重么? 清理了身家,刘一夫十分悲伤。 他要走了,但左邻右舍的,一个朋友也没处下来。以前父母在时还有来往,但现在,一个人也没有送的。 是别人太冷漠,还是自己太冷漠? 以至于自己混迹至此,竟然没有朋友? 从前的人生,看起来太失败了啊。 把包袱背好,刘一夫出门上锁,没一会人牙就来收房了。 他摸了摸身上连背带插的五六把刀。 一把直柄刀,一把诸刃刀,一把腰刀,一把短刀,一把短剑,一把割肉刀……这才觉得些许心安。 到了王家镖局的门口,给在门口检查车马的管事大爷塞了两百文钱。 管事王大爷收了两串子颇有手感的钱,道:“跟草料车后头,我们可不管饭啊。” 刘一夫知道,这两串子钱是他趁马车坐的钱,哪还敢计较饭食的问题。 “大爷您放心,我一准儿不给您添麻烦。” 这点心,他还是有的。 “那你去。” 王大爷一挥手,懒得搭理他。 像刘一夫这样的人,他之一生,见得多了。 哪怕当年的大老爷,王平安,王家镖局的局主,不也是有过这冲动时候么。 当年的王平安,不满在西都的日子,一心想到繁华的南都闯荡。 他可不是单人独骑,从西都杀到了南都。还别说,他运气好,不行单人行镖成功,还找到了一位心上人,也就是现在的少夫人,事业,爱情,双双美满。 只是……天下间像王平安这样的,又能有几? 大多数单人独骑,下场都是死亡。 王平安在南都插镖立旗后,王长安大老爷不是一样过来,把南都镖局给改回了王家镖局么。 不过……二十多年了。 当年外插来的王家镖局也已经在南都站住脚跟。 甚至凭借优良的信誉,让人放心。 对的,王家镖局曾经失过一次镖。 据说是有虎精劫了王家的镖。 好在有一个流浪武士帮助王家,把镖夺了回来。 仅此一点,王家镖局就声威大振。 因为镖局这一行,失镖的多了。 可失了的镖还能找回来的,真是不多。 你听人说这个找回来,那个找回来,那是只有这些是找回来的,没找回来的,大家不说。 现在。 王家王长安老太爷犹在。 王家王平安老爷仍是当打之年。 其子王中平也已成年,又要成长起来。 所以王家镖局这一路,绝对的是稳当的。 这也是刘一夫宁可共二百文钱搭车上路的原因。 哪怕王家这里要贵一百文。 时至正午了。 镖门大开。 镖旗一扬。 十几个趟子手鱼贯而出。 然后才是王长安,王平安,王中平爷孙三人,在三人身后,还有一老,一少,两个妇人。 王长安欣慰的看着儿子孙子,特别是孙子。 高挺昂扬,笔直如枪,一如当年的自己。又如儿子少年时。 然后再看儿子。 王平安的两鬓微霜,他也老了。 “平安,路上小心,你也不年轻了。” 王平安呵呵一笑,道:“爹你放心,此行我把中平带出来,以后和您一样,多在家里享清福。” 王长安点点头,又对孙子道:“中平,你的武功已经学完了,但行镖上路,还是要多听你爹的,要好好学,以后,这都是要交给你的。” 王中平兴奋道:“爷爷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其实,有我和爹两杆枪,这一路上一定是没事的。” 王长安笑了一下道:“好了,出发。” 王中平接过镖旗。 大旗一挥。 “平安无事喽——” 趟子手喊着镖号,队伍正式出发。 第4章 黑熊精 王家镖局这一次的上路,是护卫任务。 护卫的对象,是南者城的名门大家,陈氏家族。 这陈家在南都,也是做药材生意的。 不过和刘一夫家的小药铺是完全没有可比性。 根本不在一个量上。 刘一夫家的小药铺,那是真就一个小药铺,铺子里也就贩些中成药材。 大夫,没有。 而陈家经营的药铺,那是有着大大小小十几位坐堂医的大药铺子。 陈家铺子里的大夫,每一位,拉外面,都能混一个神医的名头。 每天,那赚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真银子。 听说,陈家在罗京的老爷又升了官儿了,这是久远思亲,要把大小姐给接过去住。 所以,这才托了王家镖局护送。 隔老远,刘一夫看到了陈大小姐的马车。 车上流苏飘香。 一看就是女人用的。 左近有二十个玄衣白领的刀客护卫。 拥有如此势力,却依然请动王家镖局护卫,可见这一趟镖的重要性。 倘若不是刘一夫的根脚清白,怕是不能混进来的。 不过他也没什么坏心,只往一辆草料车上一爬,就歇起来了。 流苏大车,陈家大小姐手托香腮,看着车窗外往后倒退的熟悉街景,特别是看到隐约的陈氏药铺,不由轻叹:“还是分了啊……” 没错。 陈大小姐上京,真实原因其实就只有一个。 陈氏宗族,分家。 陈大小姐这一支,是主家。 但陈大小姐却是个女的,她父亲远在罗京不说,是膝下无子,就她一个女儿。 也就压不住其余几房的小心思了。 之前说了。 陈家手握的陈家药铺,那是条流水的银子,都想要。 现在,其余几房发了难。 陈家大小姐无奈,在和父亲沟通过后,也只能选择放手。 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陈大小姐明白,自己的存在,对于某些人来说,有些碍眼了。 所以此行上路,她不仅带足了护卫,还不惜重金,请动了王家镖局。 尤其是她奉上的那杆龙鳞枪。 这是王家不能拒绝的理由。 “小姐放心!”侍女小桃拍拍不大的胸口道:“小桃会一路保护小姐的。等咱们到了京,相信老爷一定会想法子收拾那些家伙的!” 对此……陈大小姐只能苦笑。 她已经学会了人性。 她知道即使是亲人,嘴脸也有可怕时。 即便那个人是她的父亲。 她又怎么敢肯定,父亲接她,是为了爱她,还是为了用她卖出个好价钱? 毕竟,官场上的人,不能以常理度之啊。 出了门,艳阳就起来了。 镖局都是老行情,他们不会挑坏日子出镖的。 至少出镖的前几天,天气是可以放心的。 收了镖旗,趟子手们也不喊了。 只一马当头的两位大小王镖师,在交互相谈,款款细语,那是王平安在教导王中平行镖中的经验知识。 王中平问了:“爹,你曾经遇到虎精劫镖,这是不是真的?” 王平安长叹一声,道:“儿子,我们走官道,那些山野匪徒什么的,倒也不用惧怕,一些江湖朋友,大多也识得我王家铁枪的厉害,不会上来找事。可这山野精怪,实是不得不防的紧了。当年的虎精,那可是一尊修成了人形的妖精,若非它过于自负,始终没有现出原形与我等战斗,怕我们是拿不下它的。” 王中平吃了一惊。 “什么?真有这么厉害的妖精?” “怎么会没有呢?”王平安苦笑道:“你爷爷最初在万事司当无忧客,为什么又不干了回来开镖局当镖师呢?” 因为万事司的无忧客,总是死得太惨,太让人绝望了。 罗国虽然太平。 但山野精怪总也是存在的。 有些野生的厉鬼也经常害人。 这些怎么办?难道国家对此就无动于衷听之任之吗? 当然不是的。 罗国组建了一个万事司的机构。 从各大门派,或是江湖,招揽进来,当无忧客。 无忧客只做一件事。 调查诡异。 解决精怪。 诛绝厉鬼。 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一件事,背后,是无数无忧客的死亡。 王长安当年,一行十二人,各顶个的都是高手。 当时是意气风发。 就觉得,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哥几个在一起,就没有他们办不成的事儿。 结果,一场巨灾。 他们调查一起金矿死人案。 先是被无头骑士追杀。 然后又遇到了一头地耳大妖。 十二兄弟,就剩下了两个。 一个听说升官了。 但王长安不干了,心气消磨殆尽,选择了回家继承镖局。 由此可见,罗国太平的背后,其实也有很多看不见的凶险存在。 随后王平安向儿子介绍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精怪。 山上多妖。 行走在路上,一不小心,就会遇到妖怪。 像你一个人的时候,就会遇到狐鼠蛇之类的精怪。 如果人多,就会有虎豹狼熊之类的大妖怪。 有的妖怪一出来就是妖怪。 但有的妖怪会装出人样子。 注意来。 装出人样子的妖怪看起来好对付,但那是它没变身,当它现出原形时,你就知道它真正的厉害了。 此外还有一些精明的妖怪。 此类妖怪不喜欢明来,全是玩暗手。 有蛇妖向你售卖夹竹桃酒,也有鼠妖布陷空大阵,这要是遇上了,上哪说理去。你只能自己小心。 不熟悉的地儿别走。 别人的食物莫沾。 甚至有些店门大开的店等你避风躲雨呢,你也是最好别进。不要去贪那小便宜。 这两个人,一个教,恨不能倾囊相授。 一个认真刻苦的学。 这样一路无话,就过了半个月。 这些天,刘一夫白天跟车,夜里就睡。 但心中,却是在时时刻刻思忖降神经里的微言大义。他务必要把降神经给参悟透了,才肯修炼。 因为这种事,是容不得错的。 错了,你连后悔改正的机会都没有。 好在时不时的,可以看到王中平在他爹王平安的指导下练枪。 他武功虽说已经成了,但在经验上,仍有不足。 刘一夫老远看着,心中羡慕。 这王中平,虽然是灰布裤褂,但相貌英俊,和赵子龙也没区别。 舞动大枪,是疾如梨花瀑雨,静如一根悬针,实是把枪法练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但刘一夫知道,他是练不成的。 你光用看的就可以知道王中平为了这枪法下了多少苦功夫。 刘一夫是能吃苦练功的么? 南都有教拳脚的武馆,刘一夫也去过,他就坚持了半个月。 先是前三天天天去,然后隔一天一去,再是一星期一去,之后就不去了。 没有吃苦的毅力,怎么习武? 很多小说里主角刻苦练功。 拜托。 那是写的。 你真格的去练练。 别的不说,光一个马步你能坚持多久? 所以刘一夫瞅了半天,也只能是眼馋。 不过,没人知道,在流苏大车里,那位陈家大小姐,也和侍女小桃,两腮泛红的看王中平少爷耍大枪。 虽然是灰布粗衣。 但王中平正在当年,年轻英俊,不要说灰布粗衣了,就是缠一层树叶,也比普通人一身锦缎滑稠更要吸睛。 直到队伍到了一处夹谷。 王平安叫停了镖队。 他威严用目四扫,提气道:“是哪位道上的朋友在和王某开玩笑,在下王平安,请教了。” 一阵沉默。 王中平道:“爹。” 王平安摇头,道:“你闻闻味道。” 王中平抽动了鼻子,进入鼻端,是一股说不出的松木树脂味。 王平安道:“骚味有些轻,但仍然是畜生!” 他话音方落,一声巨响,就见一头黑色大熊自夹谷山坡上出现,先人立而起,发出嚎叫,然后一猫身就往下扑过来了。 毫无疑问了。 这是一头熊精。 王中平一路,听了父亲王平安说了很多精怪故事,早就手痒痒,常寻思要是自己遇上了该怎么做,这下正好,拍马就要上前。 但马的腿脚已经软了,反而一屈膝,把王中平让下来了。 王中平不怒反喜,干脆跳下马背,大枪正是龙鳞枪,枪杆子弹性坚韧,可称一流,先舞一个枪花,然后人就冲出去了。 王平安原本想多看几下,可儿子已经上了,他又岂能无动于衷?只得轻骂一声,也提枪跟上了。 王中平脚不停,手不停。 长枪一举,对着熊口,就是一直刺。 其实,不要说熊口了,就是熊眼,他也能扎得。 但王中平得了王平安的教诲,知道生死搏杀不是较技炫艺。 熊口危害最大,自然是要优先攻击的。 身后,王平安给他打掩护。 果然,熊精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猛然抽身,人立而起,双爪扑击,势大力沉。 王中平,王平安的枪,立时都给它大巴掌拍开。 好在二人也都知道精怪厉害,没想一击毙命,都身如鱼跃,闪滑而开,两杆大枪,一左一右,向熊精攻来。 二人一熊,战在一处。 不一会,地上的尘土就被熊的掌风,枪风,激起,糊成一片,外人什么也看不清。 那些趟子手,与陈家护卫,双双结阵,守卫在流苏大车旁边。 至于刘一夫他们这些赶车搬运的苦工力夫,却是没人顾的了。 但听长枪扎抽在熊精身上,发出闷响,显然是没能破防,可见这是陷入了一番苦战。 不过,王氏父子既然仍在战斗,就说明还有的打,倒也不必先惊慌失措,乱了自家阵脚。 刘一夫见状,忙出言安慰军心,让那些战战兢兢的车夫力役都安静。 还尽可能让他们找“武器”。 手上有了武器,哪怕是根木棍,这帮人至少是冷静下来,没有立刻崩盘的样。 正在这时,有人出现了。 “孽障休得放肆!” 只见一个男扮女装的丽人出现。 她手持一柄剑,大吼一声,加入了战团。 于是,战斗就结束了。 第5章 罗京 杀死熊精的,是一把剑。 这是一把看似平平,实也平平的剑。 在剑器里,虽说是上品,但距离神兵利器,仍有距离。 从破防来说,它甚至远不及王氏父子大枪的枪尖。 要知道,王氏父子练的是大枪,枪尖讲究的就是一个锐利。不然怎么破甲? 可问题就在这里。 王氏父子的大枪扎熊精身上也非一次了,最多蹭了它几根毛。 但这名女子的剑,却是把熊精给开膛破肚了。 “师妹,没想到是你……” 王中平颇有感慨。 来的此女,名叫徐青鳞。 她原是在王长安手下学艺。 和王中平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 但是,六年前,徐青鳞留书一封,走了。她竟然加入万事司当了一名无忧客。 无忧客是一个朝不保夕的职业。 王长安王平安再怎么喜欢徐青鳞也断然不会愿意一个随时可能会死的女孩当王家的儿孙媳妇。 “师兄,义父……”徐青鳞也不复先前的潇洒从容了。 她笑了下道:“大家没事太好了。” 王平安问:“你怎么来了?” 徐青鳞看了一眼流苏大车,方才道:“我也是讨了个巧,方大人听说我与师兄有关系,这不是正好接了上面的命令嘛,我就来了。一路上我寻思上面是不是得到了什么消息,所以才要我们万事司派人接应陈大小姐进京,我马都跑断了腿……还好赶上了。” 王中平感慨道:“别说,师妹,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你。不得不说……你这口剑,利啊!” “这剑啊……”徐青鳞举剑,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会才道:“师兄你误会了,我这只是制式的普通剑器,也没好到哪里,比师兄你现在手中这杆枪那是差远了,之所以对付那熊精有一手,实是因为这是一把符剑。在此剑的剑柄上,暗缠了铁观道的符法,是以才能破开那熊精的防御,可不是我的本事。” 王平安喜道:“咦?不想青鳞你竟然有此造化,好啊。你不知道,自你去当无忧客后,父亲一直在担心,就怕哪一天听了你不幸的消息。现在你有此宝护身,我们也能稍稍松口气了。” 徐青鳞道:“六年前我的离开实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我不想学这一身本事结果却只能嫁人生孩子,再说我爹也是无忧客,他死之后,我就暗暗立志要学我父亲,为国为民出力,只是辜负了义父,对不起爷爷的再造之恩。” 王平安笑道:“这是哪里话,你能过好这就足矣。” 双方一阵寒喧。 虽然徐青鳞此番大大露脸,可其实心中也有隐情。 万事司的事仍然不好混。 当年她进入万事司,只因她是个少有且漂亮的女孩,因此得了很多人的照顾,其中就有很多无忧客为了救她而惨死。 很多人死了。 而她却活了下来。 直到,她得了方大人的器重,更是得到了一口符剑。 原来建国之初,罗国屡经大战,又经常和北莽交战,这占据了罗国过多的支出。 所以那时的职司衙门基本都是拿命在拼。 以一腔热血和妖魔鬼怪拼。 所以那时死很多人,很多事都很让人绝望。 甚至知道对方厉害,却无能为力,只能暗中将对方列为禁区,自家小心。 王长安就是受不了这种压抑才选择退出的。 但近来,边关战事已经大定。 和北莽也建立沟通,双方摆兵和平。 举国无事。 朝廷缓过来了。 于是,就开始增加万事司的力量。 为此,朝廷向修仙宗门购请了一批炼气期修士所用的符咒丹药,供给万事司的精英无忧客使用,这才一举扭转了局面。 现在,只要是金丹期以下的妖魔,无忧客们虽仍然有危险,却尽可诛得了。 至于更厉害的妖魔鬼怪……呵呵,那不用世俗王朝出手,那些修仙者会把它们收拾掉的。 因为普通的妖魔鬼怪对修仙者来说是乏善可陈,利益不大,提不起兴趣。但实力强大的妖魔么,可就一身都是宝。 不跳出来还罢了。 胆敢出头露面乱来,修仙大能们会竞星逐月一般扑过来诛而杀之。 只不过,此中之事,仍有一些奇怪之处。 陈家大小姐上京,只是一件私事。 陈大人本人估计都没有太重视。 他只是递交了信,事情是让陈家大小姐自己办理的。 陈大小姐自己请的人,下的镖。 何以这件事……朝廷要重视呢? 不过,她也就这么随便一想。 毕竟她职卑言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就不操那份闲心了。 有了徐青鳞的接应,接下来也就顺风顺水了。 没一个月,其中经过两次水路,直上罗京。 罗京原本,是周国旧都。 当年罗王称帝,原本是在南都定都的。 不过周国余孽闹得太欢,让罗王大怒,甚至和北莽大战,为了方便对抗北莽,干脆就在周旧都立都,是为罗京。 此城高大,且灰暗。 从外部城墙看,到处是历史。 随便一块砖,怕也有几百年历史。 一入城,就闻到一股子生活味儿。 臭! 那是居民生活区,靠近菜市场的味儿。 感觉,其实没有南都繁华的。 但这里人多。 很多人迷信天子脚下,都来了这天子脚下,可那又如何?你没钱没关系,啥也不是。 所以这里随处可见流民,乞丐。 好在他们掀不起浪。 一来是罗京城中富户颇多,多有愿意舍粥放饭的。 二来罗京酒楼食肆不在少数。 而那些大老爷们又都是随意浪费的。 一桌子席面,能吃下十之二三就算吃过了。,, 多有剩余饭菜。 这么一来,虽然穷人乞丐流民到处都是,竟然也能活得下来。 过了外城,往里走,这才渐渐好了起来。 这是到了中城区。 此地大多是罗京老居民的生活之所了。 虽然此处的房宅多有破烂,地面也不甚平坦,可终究算是此城中的有产者所在。 别看这一区的人,很多和流民一样,蓬头垢面,破衣烂衫,鞋面露脚趾,却仍然是个爷! 他们每一个人随便起来一吼,就能叫出十几个汉子响应。 这样的人又怎么不算爷? 到了这儿,刘一夫就主动和镖局分手,离开了。 也没惊动谁,和王管事大爷说一下就成了。 之后,王氏父子,会和徐青鳞送陈家大小姐进陈府,然后徐青鳞回万事司交差,和王家父子交流什么的……和他刘一夫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路,王家父子是主角,陈大小姐是主角,徐青鳞是主角,而不是他。 他刘一夫,是连名字都可以抹去,略过不谈的龙套。 能搭镖局的草料车过来,就算占到了大便宜了。 双方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刘一夫心中有些感慨,却也没觉得什么不平不公,反而心中暗暗窃喜。他现在正是什么都没有的小垃圾,需要的是没人注意下的猥琐发育,可不是什么装逼。 沿着中城区走了好一会,刘一夫进入了跳蚤市场。 一群杂七杂八的人,扯块布铺地上,就支起了一个个小摊位。 上面的小商品,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有瓶子,罐子,梳子,书本,孩子的小衣,玩具,甚至还有些零食。 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你要什么东西,未必多好,至少有。 转眼间,刘一夫来到了一个铺位。 这是一个出售雕像的铺位。 刘一夫瞧了下。 虽然大小,神态,各有其异,但都是一个人。 “这是……” “这是阎魔君天子,请一个回家供着呗!” 地铺主人懒洋洋的说话了。 阎魔君天子? 刘一夫目光闪动。 阎魔君天子。 这是地府的私刑神。 虽然世间已有法律。 但总归是有法律也对付不了的人。 比如一个社会底层的平民,他的亲人被权贵害了,官府法律肯定帮不了他的。 做为一个毫无力量的普通平民,能怎么办? 他甚至不敢在自己家里扎小人。 不过,阎魔君天子是正规的私刑神。 在家里摆一尊私刑神,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私刑神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认可私自报仇价值观的神。 “怎么全是阎魔,就没有别的神了?” 刘一夫发问。 那人抬头。 他模样年轻,但已经经历了沧桑。 脸上有稀疏的胡子。 头发散乱蓬松。 衣服也是破破烂烂。 手拢在袖子里,却不让人轻看。 仿佛下一刻他就能抽出一把刀。 “嘿——外地来的,装这儿的口音,说话露相了,”他眦牙一笑。 牙倒是雪白。 “在这儿的人谁不知道我张小乙只做阎魔老爷的生意!” 他站了起来,上下打量刘一夫,然后一拍大腿,道:“算了,收摊了。” 他一边说,一边拽出个袋子,不管不顾,把雕像都装进去。 不,留了一个。 他一伸手给了刘一夫。 “这送你了,算是缘分,欢迎到罗京啊,怎么样,咱罗京还不错!” “不是……”刘一夫有些莫名其妙。 “你不做生意了?” “这不是已经在做了?” 他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一个粗旷爽朗的汉子。 “怎么样,有地方吗?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 得,他已经吃准刘一夫是外地来的人了。这也不好蒙,毕竟刘一夫身上的包袱摆在那儿。 “不用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刘一夫道:“我还是到公办人牙比较好。” “你不信我?”张小乙有些恼怒。 但他随手抓根草叼嘴里。 “那成,你找公办人牙,到时,你还得找我。” …… 当刘一夫再见张小乙时,他向刘一夫露出白牙一笑。 第6章 张小乙 张小乙是罗京人。 他生在这儿,长在这儿。 早年——他当了万事司的无忧客。 那时,他意气风发。 年轻的张小乙每天都会带着他兄弟们在城中巡游。 哪怕这其实不是他的活,这是武侯的事,他也依然乐此不疲。 每当他闹得不像话时,文公就会出来训斥于他。 当时,他带在身边,跟他最紧的一个,是查小良。 他当他是弟弟。 他当他是哥哥。 泪水瞬间涌入了张小乙的眼眶。 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此时早已经让眼垢糊得混浊不清。 不知什么时候……一切都变了。 桌上,是文丽为他做的早粥。 已经凉了。 但张小乙却竹筒倒豆子,稀里哗啦的全倒进肚子里。 哪怕冷了,也依然让他觉得,香。 嗯。 文丽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将来也不知道会便宜哪个孙子。 他低头信手从旁边抽出了三支香来。 他知道,文丽其实喜欢他。 但他向文公发过誓,要保护文丽一辈子。他当文丽是晚辈,又岂能接受文丽的心意? 何况小良的账还没算呢。 查小良。 他的兄弟。 那个紧跟着他,总是用崇拜的目光看他的大男孩。 查小良外表秀气,经常被人欺负。 所以他对经常帮助他,保护他的大哥张小乙十分信任崇拜。 这一切,直到上面给他们了一个任务。 罗王的一个女儿被盗走了。 那是一个小女孩。 还未成年呢。 突然之间,在王宫里,说不见就不见了。 这岂非是咄咄怪事? 王宫,本该是防卫,保护最为严格的地方,但小公主却偏偏走失——丢了。 所以,一时间,所有的力量都出动了。 经过大量人力排查,最终,目标指向了一个势力。 无忧洞。 这是一个建立在罗京庞大地下水道系统的势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群花子站了那里,建立了一座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为了维持这个地下世界,他们就干起了人口生意。 很多小孩,妇女失踪案子,别奇怪,找不到,在他们那儿,这一准儿是他们干的。 那为什么清理不掉他们呢? 因为——王宫的地下水系统,也在他们手上。 无论是地上的武侯,城卫军,还是龙骑禁卫,甚至万事司的无忧客——都不能靠近王宫。 包括了王宫的地下水道系统。 不过,这一次,小公主丢失事情太恶劣了,于是各方联手,进剿地下水道。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重重危险。 甚至与之相比,诛杀那些妖魔鬼怪也没什么难的了。 机关,暗器,陷阱,围杀。 甚至,对方亦有,高手。 一群皮肤发黑的高手。 经过血拼,他们发现,这些黑色皮肤的人,在这没了光的地下世界,太难对付了。 这是一群海外夷种。 难以置信。 竟然有人暗中私蓄此辈进行训练。 由此可知这是一个大阴谋。 虽然有这些黑色夷种断后,导致敌人主要人员尽数逃尽,但也可知道其背后必然有一只黑手藏在其中。 只是上下皆无所得罢了。 最后,这么大个案子,竟然是不了了之! 张小乙几乎气炸了肺。 因为那夜一战,一直紧贴他的兄弟查小良为了替他挡刀,死了。 他原本是想保护查小良,就像哥哥保护弟弟的。 结果却反过来了。 然后……他就摆烂了。 心心念叨的案子不让查了,那是所有职司都想掩住的盖子。 那他还干什么? 还有什么值得他干的? 此后他散尽家财。 所有兄弟他都照顾了。 照顾不到的他也尽力了。 他问心无愧了。 唯独……查小良。 他就一个人。 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连个家人也没有。 也没有妻子后人。 什么都没有。 张小乙点上香,给面前的五尊阎魔君天子像上香。 他不知道害了查小良的幕后黑手是谁。 他只能祈祷,让神明去对付那个人。 小良,哥哥对不起你啊。 心里一叹,他出门了。 和往常一样,在对门客栈顺了块饼子,他来摆地摊了。 正如他自己的方式,他不是为了赚钱。 他只是为了观察。 他在继续查那案子。 用他自己的方法。 哪怕是如此低效,如此笨拙。 可他不放弃。 他始终觉得,那个幕后黑手没有走,他仍然躲藏在罗京深处。 当然,一如既往。 他什么也没等到,什么也没查到。 但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外地人。 虽然是个外地人,却已经学得像样了罗京口音,还有一些官话味。他原来所在,不是西都,就是南都了。 只有这两个地方,有大量朝廷官吏,说官话。 如果是其它地方,口音必是有浓郁难洗的方言。 这个外地人,衣服虽普通,但应该薄有身家。 至少,他该不可能是一个人到的罗京。 哎呀! 这样一个人,不正好可以成为他的新租客了? 查小良死了。 张小乙放不下。 他已经不上工了,没了生计收入,所得全是靠出租查小良房子来维持。 只是……查小良的房子还不错。 属于那种,穷人租不起,有钱的看不上那种。 所以已经三个月了,没新租客下,他也就没收入。 现在已经快要承受不住对门客栈莫小米的威胁目光了。 而面前这个人,他吃定了。 “……” 一阵尴尬。 张小乙先开口了。 “好了,走,我带你看房去,你瞅瞅这天,快黑了,你不是想住店!哎呦,罗京的客栈,它可不便宜。我对门一家客栈,收费已经算是便宜的了,住一天你知道多少吗?” 他伸出手,五指张开。 “五十文,一天。还不包饭钱,黑啊!真黑!” 忽然一石头子儿砸了过来,打在张小乙破布的衣衫上。 一个半大小儿说道:“张小乙,你混蛋,吃我家的喝我家的,还说我家坏话!” 张小乙忙叫:“莫小米,你们家客栈住宿费我说错了吗?你凭什么打我?”又往回拉的对刘一夫道:“不过他们家的吃食还是不错的,价格也不贵,十文钱计算好了可以吃一天。” 莫小米是个皮肤蜡黄,眼睛爱眯,嘴唇略丰的少女。 她约模十三四岁,走个路都一蹦一跳的。 “算你说人话,看来你找到租客了,欠我家钱可快点还上。” 又对刘一夫道:“张小乙这人,只要不借他钱,还是可靠的。记得常来我家吃饭啊!” 张小乙看少女跑开,笑道:“我家对门客栈家老板娘的闺女,心大,天天喜欢往外跑出去玩。” 刘一夫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 虽然是罗京本地人。 但身为一个小姑娘,居然不怕被人掳拐,敢于上街到处玩,这可不一般。 除了她本身不是太漂亮外,她自身恐怕也有些门道的。 毕竟她虽不是特别漂亮,到底年轻,身材也有潜力,这世上坏人又是那么的多。 但她就是没事。 老板娘也对她这个大丫头到处跑不放心上。 张小乙暗中猜测。 这小姑娘恐怕是真人不露相。 她八成是什么武林中人,身怀隐藏绝技。 这样的江湖高人,武林高手,他知道有很多。 可能看起来平平无奇,是个店老板,小伙计,甚至是苦力,真面目一撕破,哎呦那个厉害啊。 不过……他又看了看刘一夫。 这人也就这样。 看着放心。 一看就是没练过武的。 脚步虚浮,四肢无力。 这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好啊。 他现在就喜欢普通人。 说话间,地儿也就到了,本也就不远,不过是走几步的事情。 刘一夫一看,还真不错。 这是一间带院的三间套房屋。 两厢房,一主居,加一围墙,圈起了一个院子。 这是查小良的房子。 查小良死了。 他的房子也就过户到了他生前最崇拜的大哥张小乙名下。 这里没有什么侵占的事儿。 万事司职权特殊,虽然死伤甚重,但权利特殊,不是什么人都能来占便宜的。 可张小乙又怎么有脸生活在查小良的房子里? 他的选择是出租。 他仍然住自己的狗窝。 张小乙的房就在查小良的房旁边。 那是真糟。 两厢一对比,查小良的房子自然高一级。 因为张小乙的房都塌了一半儿了。 因为没钱修,也就只能继续塌着。 “多少钱?” 刘一夫问。 “一贯五。” 张小乙看着刘一夫皱起的眉头,道:“这样,你要是肯不动屋里的摆设,别给我添新扔旧,我再给你便宜点,一贯一,这可是一年的租金,不贵啊!不然,你真就上别处去试试了。” “那卖呢?” “不卖!” 只租,不卖吗? 刘一夫摸摸下巴。 他进屋看了看。 落了很多灰了。 但家具齐全。 还别说,挺好。 单看房子,家具,布置,比他在南都的家还好呢。 尤其是这地,不是坑坑洼洼的土皮,而是木地板和苎麻席铺。 这可了不得。 这说明此屋前主是中产家庭啊。 刘一夫回看张小乙。 他立在门外,没有进来。 这房子,是查小良父母留给查小良最大的财富了。 原本父母以为查小良会平安长大,娶妻生子,快乐一生。 这间房会是查小良最坚强的生活后盾。 没想到。 张小乙真是一个败家子。 等等,也不对。 他说的是只租不卖。 那就说得通了。 “是一贯一,那好,一言为定。” 刘一夫决定,租下来了。 虽然他很想买,哪怕花十贯,二十贯都值。这房子,换了他自己,没三十贯是别想出手的。而他自己的全部身家也才三十贯。更何况他还要生活,不可能一下子把自己掏空。目前,先慢慢来。 第7章 请客 转眼之间,就是一个月了。 刘一夫也渐渐熟悉了这里。 别说,有了张小乙住他的旁边,是省了很多事儿。 他也由此了解了一些张小乙的过往,知道为什么那些巡街武侯总是尊敬的叫张小乙乙哥。 说真的,他挺不容易的。 在对门,是这家客栈。 没错。 这客栈的名字,就叫“这家客栈”。 这名字总算没烂大街上。 不过虽说是客栈,但其实住客是寥寥无几。 没有多少人。 经常是一两个客人,一两个客人,就从来没有超出一掌之数。 但客栈的菜倒是烧的不错,经常有很多客人。刘一夫只要是来迟点,就能见到四位以上的客人。 当然,也有一些客人不讲究。 人来了,座占了,就点一壶茶。 他能搁这坐一天! 好,不奇怪,这样人多了,刘一夫本人就是这样的一个。 两文钱的碎沫子,坐一天。 当然,谁的时间也不是大风刮过来的。 刘一夫正常是下午过来,一壶茶坐到晚上。吃完了晚饭,他再回家。 经常的,能看到张小乙和莫小米对吵。 张小乙平素两个吃饭的地。 一个是文丽给他送的。 那女孩大约是真心喜欢张小乙。 挺斯文秀气的一个女孩子,却愿意一心贴在张小乙身上。这张小乙已经知道他其实不大,最多三十,但问题是他不修边幅,不刮胡子,不理头发,甚至不怎么洗漱。 要平常女孩早把张小乙这样的抛置脑后了。 唯独文丽,侍他如初,仍是那么关心体贴。 刘一夫有想过,倘若有一个文丽这样的女孩来贴自己,那自己的终身大事早特么解决了。 遇到这么好的女孩子,你还矜持什么! 这大约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不过文丽据说也要经营自己的一个小铺子。那是文公在世时给女儿置办下来的。 所以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是的。 文丽是住内城区的。 她每次过来给张小乙送饭食,往返就需要半个多时辰。 所以她真不能面面俱到。 而这时,肚子饿了的张小乙最喜欢的就是上这家客栈来打食。 食物好吃还不贵。 他精心研究了。 十文钱可以吃一天。 一文钱两个馒头,素的。 十文钱能要二十个。 而店里的杂糊汤一般是的。 如此一来,只要不是饿死鬼投胎的大肚汉,又岂有吃不饱之理。 甚至你可以少吃几个素馒头,换肉包子,烧麦,肉饼,面条淘换一下口味。 只不过,再便宜,也是要钱的。 张小乙饿了就来吃来拿,哪怕他总是吃一二文钱的量,不知不觉间,也是欠下了一大笔钱。 这一次,是到顶了。 “还钱!” 莫小米双手抱胸。 她容忍张小乙已经很久了,本就是小本经营,要是来的客人都像张小乙这样见天的欠,哪怕是小,可积少成多,也撑不住啊!到时客栈不赚钱,她的零钱不也跟着倒霉了? 可这一回,张小乙却是硬气了。 毕竟,刘一夫那一贯一,早已经交到了他的手上。 牙人甚至没收中介费,权当是给乙哥帮个忙了。 “叭”一声,一串子钱就拍桌子上了。 “不用再找了,”张小乙大手一挥十分气派的道:“再给我整一桌席,给上一个水捞肉啊。” 莫小米收到了积欠,心情自然是好的。 她抓起钱数了一下,顿时板脸收笑道:“不是,有没有搞错?你一共欠我们家九十八文钱,这是一百文钱,还了九十八也就落两文钱,你家一桌席是两文钱能办下来的啊?你还要水捞肉,你知不知道水捞肉一盆最少二十文钱啊!一桌席加水捞肉,至少三十文钱。你这算出了两文钱,剩下二十八文钱呢?” 张小乙道:“我都掏出了一百钱了,区区二十八钱又算得了什么?怎么,认识这么久了,一桌酒席都置办不下来?” 莫小米道:“谁家的酒席是两文钱能办下来的?” 忽听一人道:“小米别闹了,小乙是啥样人,他能欠这个钱?” 张小乙大喜:“多谢老板娘!我去接人去,一会儿来。” 他说着往外跑,临了还在刘一夫肩膀上一拍。 “一会别走,咱一起喝两盅。” 张小乙说着话,已经出去了。 他是真的去接人的。 只见他借来了一辆拖板车,抓鞭子一抽,架马就去了。 “娘!” 莫小米有些生气的对老板娘发火。 她自问自己是在努力为家里的生意打算,结果却遭到了母亲的拆台,让她颜面大失。 老板娘一笑,道:“你怕什么,小乙没钱吗?他不花不赌的,才收了老刘一贯一,怎么可能没钱呢?” 她说着,往外对一个人抛了个媚眼。 那是个跑堂的小伙计。 虽然是一个跑堂的,却额前一缕发丝垂了下来,衬得他的那张小白脸,好生俊俏。 莫小米一看就明白了。 这小子看起来只是一个小跑堂的,却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他耳朵好。 张小乙和刘一夫就住对面。 他们两个说话,对小伙计就没有秘密。 小伙计知道的事,老板娘能不知道吗? 莫小米笑道:“感情你这么有钱,一贯一,说给就给了,那你惨了,他恐怕打上你的主意了,搞不好这一席又是想套你头上。” 刘一夫心想自己和张小乙还是要多多打好关系。假如区区二十八文钱能办到,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便笑着道:“乙哥他人不错的,真要是需要,二十八文钱我还是请得起的。” 莫小米竖起大拇指:“你牛。” 她说玩又蹦蹦跳跳的走路。 “娘,我出去玩一会。” “老刘,你这么有钱了,就别只点两文钱的茶了,这碎沫子有啥好喝的!下次也借我点钱用用……” 老板娘看她出去,嘴里嘀咕着。 然后才对刘一夫道:“我家这丫头就是这样的,一天到晚都疯疯癫癫的,也不知道将来怎么样才好,您别和她计较。” 刘一夫笑了一下道:“小米纯真浪漫,老板娘你是有了一个好女儿啊。” 这是双标。 反正莫小米又不是刘一夫的什么人。 说说好话又不吃亏。 要刘一夫自己有女儿敢这么一天到晚没事就往外跑,非给她腿打折了。 碎沫儿沉下去了。 这茶算是能喝了。 只要有耐心,即使是碎沫儿,也还是能喝的。 这时——张小乙发出少有的,豪迈的笑声,和一个人勾肩搭背的进来了。 他接到了朋友,回来了。 拖板车已经交给了小伙计。 他那朋友,刘一夫立刻仔细的看了。 这是一个细高个的男子。 年龄和张小乙相仿。 他削瘦的脸上,已经被风霜过早的刻下了一些沟壑,发梢也是干枯分岔发黄,眼睛周围布了他这个年纪所不该有的密细浅纹。 但是,在他的背上,背了一口细长的长刀,证明了他不是一个一般人。 张小乙大叫大笑,快乐的像个孩子。 “老板娘,上酒上菜!” 老板娘是个温宛,且心思细腻的人。 她没计较关于酒的事,还真给张小乙上了一坛子酒。 要知道,酒可不便宜。 上了酒,那可不是二十八文钱能挡住的事了。 不过考虑到张小乙现在手捏着一贯一,倒也不必替他担心! 张小乙拉着那男人入座,还过来请刘一夫。 三人坐在了一块儿。 张小乙给刘一夫介绍。 “锦天,我的一个哥们,是过过命的朋友,是交托生死的弟兄!” “这位——老刘,租我房子住。对了,锦天刚来,我那房子塌了半边,这几天让我兄弟在你那住几天,拜托了。” 刘一夫心中有些不情愿,但不愿恶了张小乙,也就只能强笑道:“无妨,我那院三间房,正觉得一个人住太冷清了呢。” 锦天有些觉得不好意思,对刘一夫尴尬而不失礼的一笑,道:“打扰了,等我找到房,我就搬。” “找,你上哪找去,你有钱么?” 张小乙不屑一顾,道:“兄弟,我还不了解你,刚刚从军中退下来的。我记得你当年是发配充军,在军中效力是底层,连战利品都不能私自拥有,也没有军饷薪费,什么也没有,你拿什么找房子?就你那点遣返费?你家里给你寄钱了吗?” “我我,总能找到工作的。” 锦天苦脸说道。 老板娘过来上菜,还放上一坛百家黄。 这酒虽是平民酒,酒坛子倒是不错。 这一坛子五斤的量,算是极为实惠了。 “你是军中退下来的?”老板娘看锦天脸上带着笑。 “好好的一个后生,怎么就发配充军了,犯的是什么事嘛。” 张小乙叫道:“老板娘,我们兄弟喝酒,你来凑什么热闹啊。” 老板娘脸色一扳,道:“连我话也不听了,那你还钱。” “我——” 倒是锦天看得开,拍拍好兄弟的肩膀对老板娘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我爹盗墓,我是替我爹服刑的。” 老板娘当即一屁坐下,她笑脸盈盈道:“这可有意思了,咱摆摆龙门阵,好好闹闹阖,你爹盗墓盗得是谁的墓,怎么是你给充军呢?” 正规盗墓逮到了即是死罪,哪给你找人替罪,还只是充军发配? 这里面一听就是有故事。 老板娘虽然不是蒲某人,但也是个喜欢听故事的。 毕竟,这个世界,娱乐业真是太不发达了。 没相声,没评书,主流大戏也没有,只有地方小戏种到处乱蹿。 要不就是刘一夫从前写的小书。 可那种小书,毫无营养,除了恶俗,啥也不是。 所以,要是能听一个不错的故事,是很有趣的事。 锦天,就是这么一个有故事的人。 锦天喝了一口黄酒。 还别说,这百家黄,酒味香醇而口感丰厚,在底层百姓中,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好酒了。 这酒意上头,他也愿意说了。 第8章 范有田盗墓 锦天本是一个木讷的人,他既不喜欢多事,也不喜欢多话。 只是——他压抑太久了。 一个人若是压抑的久了,自然想要找机会释放一下。 何况,有些事他也是要说出来,以免得让人看轻了自己。 而且在军中,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事儿他已经说过不止一回了。 因为在军中,你若被针对,被歧视,不仅会被报以老拳,甚至可能会被人下黑手,到时死的就太冤了。 再说不过是为了资助谈兴,再说一遍也没什么关系。 关于盗墓,这事儿真的是和锦天是一点子关系也没有。 真正盗墓的,是锦天的父亲。 范有田。 这是一个二代。 范家是西关镇的大族。 不过人丁稀薄。 到了范有田这一代,就他一个,那自然是万千宠爱于一身,好不快活。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妥妥的一个大少爷。 这样的一个人,努力,奋斗,和他是没关系了。 被家里安排,早早的,更是结了婚。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什么都不做,躺平了,就可以富贵安康的过完一生,完美。 可惜了,他偏偏染上了赌。 一开始自然是不在意的。 家里数百贯的家财,怕啥。 可这一天十几文,几十文,上百文,几百文的赌,在不知不觉间,他输掉了一切。 没过几年。 他的老父亲,因为他输掉了祖宅,突发猝死了。 没了数百贯的家财,他的妻子难产死了。他的孩子,也饿死了。 他一下子——什么也没有了。 就在范有田觉得活不下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件事。 在这西关镇上,另一个大族,黄家,在纳娶第四房小妾。 黄家是和范家一样的大族。 不过黄家是真大族,范家则是早已经虚有其表,名不副实。 范家在范有田时有数百贯家财。 而黄家呢? 据说有几十万贯。 这简直就不可思议。 当然这只是据说。 人们说黄家有钱,到底多有钱,并没有定论。 不过……有一点,全镇人都记得的。 是的。 那是三年前,黄老爷第三任小妾,死了。要知道,黄老爷是格外喜欢这个小妾的,那上恨不能拿针线给缝在自己身上。这样宠爱的一个人,却死了,黄老爷别提是多么伤心了。 伤心怎么办? 当然是风光大葬。 那场白事,办得极其过分,超过了一个小妾该有的规格。 可黄老爷不在乎。 第一他有钱。 第二他愿意。 别以为黄老爷有多善良。 他可不是一个能听劝的人。 家中因忤逆了他意志,让他不高兴的,不知被他打死多少。 全镇就属从他黄家抬出去的死人多。 所以,下葬规格不对,也没人说什么。 人们记得的是,黄家真金白银的拿出来大量的金银给那小妾办了丧事。 范有田想到了那些金银,他顿时动了心。 毕竟他曾经是个大少爷。 这穷苦的日子他怎么可能受得了。 时隔三年,应该没人再注意到。 这时下手,应该有机会成功的。 反正这穷日子,范有田是过伤过够了。 主意打定,范有田就行动起来。 他开始去范家的墓地。 没错。 范家是完蛋了,但这祖传的墓地,还是在的,他范有田再是不孝,也不能把埋着他爹和祖先们的墓地给卖了。 所以范有田去自家的墓地,没毛病。 不过,范家和黄家都是大族,这墓地也在一块,就在旁边。 范有田寻夜摸黑,在自家地头挖通向黄家的墓地。 他很辛苦。 他从没吃过这样的苦。 手掌心都给磨出了血泡。 但只要一想到黄家的那些金银,他就咬牙坚持下来了。 终于,他花了半个月时间,挖通了。 他终于找到黄老爷小妾那精美的雕花大棺了。 可是,接下来,恐怖的事发生了。 大棺一开,里面,黄老爷的第三个小妾竟然栩栩如生,就像她活着的时候一样。 范有田吓了一跳。 他没什么色心。 他惦记的是那里面金光灿烂布满棺材的金银财宝! 但是,就在他把手伸向那些金饼银元宝时,女尸动了。 冰凉且惨白的纤细玉手,抓住了范有田的手腕,一股寒意从女尸手上传递过来。 “我饿——”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女尸说话,开口叫饿。 范有田吓坏了,他都吓尿了。 女尸说来也奇了,还真没杀范有田,这也是有些原因的,因为,天快亮了。女尸若是杀了范有田,她也就吃一顿而已,能济得什么事?所以反而放过了范有田,不过必要范有田带人过来喂她。 如果范有田不听,他身上已经中了女尸的尸气,到时尸气攻心,范有田也是要死。 女尸劝他,自己死何如别人死呢? 范有田听了觉得有道理,更被女尸赏了银子。女尸告诉他,自己其实并未完全死去,只要吃一些人,甚至可以复活,到时,她就嫁给范有田,二人带上这些金银,去别的地方生活,岂不美哉? 范有田信了这话。 毕竟那女尸是真美。 要不然黄老爷那种暴虐性子的人会那么宠她? 更何况还有那些金银。 这也就是范有田天真,换了刘一夫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开玩笑,什么身份地位的人花什么样的钱。 那金银黄白物看起来很好,但那是给正常老百姓花的吗? 黄家为什么要用金银下葬? 因为这些金银你只要敢花就会给人发现。 没有一点特殊手段,这是能下手的? 可这些范有田不知道啊。 他真的跑去西关镇骗人。 可问题是,他的败家子名声早已经臭大街了。 谁也不上他的当。 说什么有宝藏有美女啥的,没一个人信的。 范有田原本就是没恒心没毅力的。 辛苦半天劳无所获,他干脆摆烂了。 死就死罢。 他跑镇外的活水河边,想着自己尸毒发作,到时一死,必然是个毒尸,到时就扑在这河里,污染整条河,让整个西关镇的人统统被感染,和他一样,一起去死。 人性之恶毒,莫过于此。 正在范有田等死之时,却巧,来了一个道士。 这道士,紫红一张脸,正气凛然,玄黑缎子面的黑色道袍,手持拂尘,背上有剑。 这形象,一看就是一个高人啊。 更别说这是一个敢一个人上路的道士。 要说这道士也的确有两下子,一眼就看出范有田有问题。他忍不住好奇,就上前仔细端详,这一看就发现,范有田的确是中了尸毒,被一道阴寒尸气入了体。 范有田遇到高人,这立马就不想死了,想也不想的就把女尸给卖了,不过他不敢说自己想拖全镇的人一起死,而是说自己走投无路想一死了之。 道士就寻思了。 一个才不过区区三年时间养成的尸妖能有多大气候? 当下就把胸脯拍响,让范有田带路。 也不耽搁,趁这天明,日正当中,把这女尸妖给诛灭。 范有田也不含糊,鼓起余勇,忍住腰腿脚疼,带着道士来到了尸妖处。 女尸发现,果然是大怒。 她现在是一具特殊的活尸,又进化不完全,算做坐地尸,需要吃至少十人的心肝才能进化为行尸,到时天下之大也可以走走看看了。 这种拥有活人特征的行尸,只要小心太阳,混在人群中一样能够生活很好。 怎料想大好的算计全让范有田这个不靠谱的毁了,早知如此不如当初便吃了他。 她愤怒已极,冤气上涌,尸气暴发。 却不想道士没啰嗦没二话,一个字不说,一句话不问,先就是一记天罡符法打出了一道符,那符化白光,正打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把她积累的尸气都快打散了。 气息一下子衰弱下来。 眼见于此,道士心中大定,竟然大意起来,而是拔出了身后的一口宝剑,施了个诛妖驱邪的法术,要立斩女尸妖。 却是那女尸妖情知必死,万无生理,干脆也豁出去了,决定拼一个同归于尽。 她也不防。 任由道士上前,用自己的身子迎向道士的宝剑。 她自己则是咬碎了舌头,将全身的尸气毒素,还有她的精血,一发儿喷了出去。 道士一个不防,被喷了一头一脸,口鼻皆沾上了女尸毒血,顿时中招。 当然,使出了此招,这女尸妖纵是不被他刺上一剑,也是死定了。 他情知自己大意,既没有远处招呼攻击,近向时也没做防御准备,现在中了这女尸妖全部精血喷出的尸毒,怕是必死了。 可这么突然的死掉,让他颇为不甘。 他也算是个精明人,又岂能不知范有田有问题? 盗墓贼实锤了。 不过他也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他女儿。 于是他就告诉范有田,他要死了,需要范有田帮助他完成未了心愿。倘若范有田愿意到春霞观,告之他女儿他的死讯,奉上死者遗物,便可为他解去尸毒。 范有田不想死,就带着道士的遗物和女尸妖棺中的金银财宝上路。 金银财宝很重。 范有田在镇外拦人用一颗小银豆换了一头驴,这才能上路。 在春霞观,他见到一个缁衣女冠,那道士的女儿,算是完成了任务。 女冠也出手,用一枚丹药化去他体内的尸毒,让他平安无事的活下来了。 正待他要走时,从春霞观里逃出了一个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锦天的母亲。 锦天的母亲是锦官镇的大族之女。 她不愿意成为锦氏与官氏的联姻工具,就要行私奔之事。 阴差阳错,她和范有田走到了一起。 二人在花田村立足,置业,并结婚生下了锦天。 范有田的确是百无一用的废物。 但锦氏却一身的本事,还教出了锦天。 可惜,在锦天二十四岁时,官差来了,追查范有田盗墓一事。 锦天为了救父亲,只能选择自己替父顶罪。 这才算替父亲消除了后患。 以上,就是锦天替父从军的故事。 第9章 老板娘的建议 锦天故事说完。 莫小米就发问了。 “你替了你爹顶罪,那钱呢,你爹盗墓的那笔金银呢,不会还回去了!” 锦天道:“不义之财那当然是要还的,不过我娘有钱,没什么的。” 这锦氏真了不起,拖范有田这么一个废物,竟然能挣下如此家业。 莫小米忍不住赞叹道:“锦天大哥,你娘好了不起啊,竟然能挣下这么多钱。” 锦天摇摇头。 他没解释。 他母亲能在短时间发家致富,究其原因是利用了范有田手上的那笔初始资金。如果没有这笔钱,锦氏再大的能为,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发家致富。用力气赚钱和钱生钱,这可是两个概念。 他有时会想,他母亲那么出色的一个人,倘若不是为了父亲手上的钱,会看上范有田那种废物么?大约是不会的。 老板娘摇摇头叹息道:“你身上既然落了这么一个案底,恐怕这工作就不好找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你不回家吗?” 锦天怔了下,摇头道:“不了,我,不想回去。” 他不会告诉别人,家里来信。 他的母亲给他又添了个弟弟。 那个弟弟也给他来了一封信。 这也是他不想回家的理由。 “不要紧,不行就进万事司,”张小乙一拍锦天的肩膀道:“凭你的刀法,这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莫小米道:“我去,不是,什么仇什么怨啊,你是巴不得自己兄弟不死么?你自己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你自己都不去上任的地方,你让你兄弟去? 张小乙恼道:“不是,怎么哪都有你,你什么时候跑回来的?这儿没你事啊,大人的事,跟你没关系!” 还真是,这个莫小米,神出鬼没,脚下无声。 其实张小乙也是没法子,他在罗京混得再开,也不是说能给锦天找工作的。而且这事儿,真不好办。太好的工作,张小乙自己也没辙,普通差点的,那不是埋汰他兄弟么。反而还就是万事司当无忧客好点。 虽说这一行是危险了些。 但一来最近无忧客的待遇据说是得到了大力提升。 二来这大小是正经职司官办机构。 真以为是什么人都能进万事司当无忧客的? 他想着还看了刘一夫一眼。 至少这个货是不行的。 据他的观察,这个人完全就是个普通人。这样的人万事司是不要的,要来干嘛?给人送头么? 刘一夫莫名其妙。 感觉张小乙这厮的目光……有些不太礼貌。 莫小米还嚷嚷道:“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好嘞,小米,这是我们大人说事,跟你没得关系,上楼睡觉去哩。” 老板娘发话了。 虽然莫小米看起来难缠,但得分人。 至少老板娘还是管得住她的。 毕竟莫小米还小,没钱,她想要花钱,全看老板娘心情给,所以说一千道一万,她都不敢拂逆老板娘的意愿。 张小乙喝了口酒。 感觉这百家黄还真不错,就问了老板娘。 “老板娘你有什么见教啊?” 老板娘笑嫣如花。 “我觉得,锦兄弟你要是找不着工作,可以考虑重操父业啊。” “啊?” “盗墓啊!” “不是——”张小乙叫了起来:“老板娘,我们拿你当朋友,这心里话都掏给你听,结果你却这么耍我们?劝我兄弟干这事,你这思想有品没德,你缺德啊!” “你先别生气,我们慢慢说,”老板娘笑道:“锦兄弟,你父亲当年是去盗墓了,是!” 锦天不快道:“是,可是我……” 他还想说什么解释的话。 老板娘打断他:“我别的不说,就问你一句,他盗了没有?” “我……” “盗了没有?” “可是……” “我就问盗了没有!” “盗了……可是……” 锦天说到这,顿住了。 可是什么呢? 说一千道一万,范有田可不是盗了墓么。这是铁打的事实,要不然他又怎么会到军前效力,当了六年军中底层。不知多少次是险死环生,差点就没熬过去。 老板娘笑道:“对了哩,你爹当年盗墓,一下子遇到了一个女尸妖,这要是换了一般人怎样?” 还能怎么样? 你纵是问一千个人,一千个人的回答也是一样的。 死定了呗! 然而,就范有田那样的一个废物,他偏偏没有死。 非旦没死,还发了财。 不仅发了财,还又娶了更为出色的老婆。又有了一个儿子替他顶罪。并且这个儿子没死,很快就自由了。 范有田的事难道不是人间奇迹? 老板娘语重心长道:“你爹正是盗了墓这才能发了财,才娶到了你娘有了你。你以此而生,以此而存,又怎么可以看不起这一行呢?” “老板娘,你不是一般人。” 刘一夫忍不住问了。 就她说的这话,一般人能说得出来? “好说,我姓马,关北马家的马。” “关北马家?”张小乙想了下不由惊道:“你是关北神马会的人?” 关北有一个极其强大的组织。 神马会。 据说,这个神马会最重要的业务,就是培育天马神骏。以培育出神马以为己任。 但时至如今,早已是性质变质,神马会已经成为江湖武林的一方强大势力。 万万没想到。 这个看起来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她竟然是神马会的嫡系。 看来,她的背后,也有一些未为人知的故事。 “还有我女儿,小米,别看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她是江湖上五墓派的总掌门哩。” “五墓派?” “没听说过。”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都一起摇头。 神马会听说过。 关北马家嘛。 但五墓派什么鬼? 这是真没听说过。 老板娘提起一根筷子那么一敲,脸上露出一种高深莫测的笑。 “今天就教你们一个江湖上的秘闻,五墓派就是攻墓派,守墓派,修墓派,建墓派,和盗墓派。” “攻墓派是一群喜欢冒险刺激的人,他们不是图墓里的宝贝,就是一个玩。哎,就是玩儿。练了一身的功夫,又不想杀人放火,又不想争名夺利,又不想去欺负人,怎么办呢,总有一个发泄精力的地方。所以就有了这个攻墓派。” “守墓派是一群想看守坟墓的人组织起来的,最初是一些守墓人后裔,在露出实力后,渐渐和攻墓派玩起来的。毕竟身为守墓人,平常不能乱动,孤单寂寞,正好和攻墓的耍耍,双方是亦敌亦友。” “修墓派是给攻守二派擦屁的,你想啊,这攻守大战,说不得就手上没了把门的,把好端端一个墓给破坏了,怎么办?当然是找人修啊。可普通人能干这事吗?怕是一回事,也的确是需要过人的身手,于是就渐渐有了这一派。” “再是藏墓派,这一派是一群反盗墓者建立的,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用天星风水术分金定穴,找到墓址,然后进行伪装改动,将墓址给隐藏起来,专门就是防那些风水先生找墓盗墓的。” “还有就是盗墓派,这一派最是简单,他们就是到处找墓,然后把里面的宝贝给请出来,盗墓之名,名副其实。” 还有一个建墓派,这就不说了。 这就一群工程师,不过有职业操守,会替墓主人家保守秘密。 “这五派,没有高低贵贱,皆是一样的,尊天之道,执天之行。我建议你们盗墓,就是希望你们能够加入这盗墓派。” 说了半天,这老板娘是在给盗墓派招兵买马啊。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都一起摇头。 张小乙道:“老板娘,好意心领了啊,可你说的这个事,它有损阴德啊。” 锦天连连点头。 老板娘摇摇头道:“俗人之见。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个道理你们难道不明白吗?有的人活着的时候无法无天,做尽了伤天害理的坏事,死后往地下一躺,搂着金银珠宝睡觉,这公平吗?活人在地上穷得快要饿死,死人在地下搂着金银大睡,公平吗?” “这世上每一行业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的,是天意让它们出现的。所以盗墓这个职业是有其出现的必然原因的。再说了,这一行真的很赚钱。运气好,挖开了一个墓,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其实,金银财宝倒也不算什么,要是得到了什么可以传家的宝物,哎呀,那真是子孙后代的福都有了。” “等等!” 刘一夫站了起来。 他越听越不对劲。 这老板娘的口才太厉害,听得刘一夫都心动。 但刘一夫是有自知之明的。 他什么能耐心中有数。 张小乙和锦天可以的事,他也可以吗? 人家那是有真本事大能为的,他刘一夫算个屁。 到现在为止,手上连一瓶尸油都没有。 什么事都做不好。 他要是掺和进这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死了。 刘一夫一走。 那这儿就剩下了锦天和张小乙。 张小乙心中一动,也站起来道:“这个老刘,怎么跑了,老刘你等一下。” 他拉起锦天,二人双双往刘一夫那儿行去。 这时,楼上,莫小米一步一晃的从上面下来了。 “娘,你瞧瞧你,硬是把人给吓跑了。” 老板娘眼上瞪道:“我还不是为了你,五墓派缺一派,这算什么样子。你觉得四墓派掌门和五墓派掌门,哪一个名称好听?” 莫小米道:“四墓……死墓……那还是五墓这名字好听点。可是娘啊,人家不听啊,你瞧你给人吓滴。” “行了行了,”老板娘却是胸有成竹:“这几个人,也就是那个贼头滑脑的老刘手上有一点余钱,张小乙和锦天,个比个的穷,他们这些人,不下墓捞偏门,还下地去种田么?你且容他们想一下,到时他们自己就会动心的。哎呦,要不是这一行死人太多了,我至于哄外人入行?希望他们未来能撑久一点……” 第10章 盗墓派 天黑了。 刘一夫洗漱以毕,他点了一盏豆儿灯,开始数钱。 刘一夫此次来罗京,一共带了三十贯钱。其中有二十八贯钱存入了四海钱庄。 他身上只有两贯钱。 这两贯钱,先支了二百钱,又在路上吃喝了一百余钱,到了罗京,租房花了一贯一,这一个月生活又花了一百多,现在,再怎么数也只有百钱了。 虽然他仍然有二十八贯的汇票。 可是这笔钱既然存入了钱柜,就会少一个寸头。一贯钱汇票,取出来的,就只有八百钱,这一下子,两百钱就没有了。 二十八贯钱的汇票,皆是如此。 更不要说他到目前为止都是在吃老本,老本虽有,却总有吃喝抹尽的时候。 可不取汇票,那手中的几百钱又能坚持几个月呢? 他还想看是不是能买尸油呢,到时又是一笔支出,生活艰难啊。 他忍不住心动。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连最基本的武功都不会。 能干什么? 偏门——不是那么好捞的。 厢房里。 锦天坐在木地板上。 他摸了摸腰间。 四个字袭上心头。 哪四个字? 囊中羞涩。 一句话就是没钱。 也不能说是没钱,而是没有太多钱,身上只有二三百钱,这是他离开军营时发的一贯钱遣散费花下的剩余。 他思之起来觉得自己过往花钱是不是太过于大手大脚了。 可此时再要后悔也是来不及了。 接着他又想到了那老板娘说的话。 自己父亲的确是个烂人。 远谈不上好人。 他当年的确是盗墓起家,在此之后是走在悬丝边上,命如累卵。先不说女尸妖可能杀他,他独行上路也是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死掉的。 记得父亲说过,是那道士的遗物颇有灵性,这才保了他一条命到了春霞观。 此后他又遇到了锦氏。 这锦氏私奔是做了些准备的。 他身边这口新月宝刀就是母亲从家中带出来的宝贝。虽说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也比普通上品刀剑强上许多,可以称为极品。 若非神物自晦,他一直藏锋,说不得就要被人夺走。 他能在军中熬下来多有倚仗此刀。 再加上锦氏虽为女子,却武功高强。 更有一手家传的断刀术。 所以——范有田依靠着锦氏的保护,又平安无事的活了下来。 后来范有田把钱财全交给锦氏。 锦氏也嫁给了范有田。 一个废物就这样靠着运气躺赢了。 锦天一想到此,牙花子都疼,他怎么那么倒霉,不能像自己亲爹那样躺赢,反要给亲爹替罪还债。 好容易熬过来了,他又多了个弟弟。 那小子明言让自己别回家和他争产。 自己能怎么办? 跑回去和弟弟争吗? 不至于。 那就要靠自己了。 可是,像自己这样的情况,又能怎么办呢?如果说出去闯荡江湖过那刀头舔血的生活,还不如盗墓呢! 锦天在军中也算接触社会多个层面。 他知道江湖不好混。 多少英雄好汉混江湖,结果是什么下场?能有个全尸就不错了。很多都是默默无闻的死去了,死得无人问津。像一只蝼蚁,微不足道。 还不如普通人活得安稳呢。 于是,他渐渐心动。 父亲可以做得。 我为什么不可以? 寇可往,我亦可往嘛。 还有张小乙。 这个披头散发的糙汉子,跌足坐在一张矮凳上。 家中昏暗,不见光亮。 这是因为他连点灯的钱也没有。 他既没有油灯也没有灯油。 他颓废的太久了。 虽然他手上还有一些钱,可怎么也是不够用的。 当然,他可以选择,回万事司任职。方大人给他仍然留了位置。 但那又如何? 他每次回看王宫,都会感到一层浓郁不散的黑幕。若是不能揭破,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偏偏此点上面就是——不让查。 如此没有安全感,他又怎么可能再回去? 想想,想想啊,查小良是怎么死的! 可是,人总是要生活的。 他要生活。 锦天也是要生活。 那个普通人刘一夫,也是如此。 都要生活。 或许……真的可以试试。 …… 天亮了。 又是一天过去。 待到艳阳高照时,张小乙才醒了来。 他从屋出来。 路过刘一夫院外,从塌了半截的院墙可以看到那个人又坐在廊下,晒着太阳,看他那本总是喜欢藏起来的大部书。 原来如此。 张小乙一下子心中明亮。 他眼力观察皆是过人,一直觉得刘一夫这个看起来普通的人奇怪,原来是这样。 这个家伙……竟然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说起来算是掌握超凡力量的一群人,却是社会底层。 多在龙湾,千岛之国那里发展。 罗京也有,少。 张小乙也是见过,一个个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是八百旁门之末流,没什么了不起的。 倒是有一些邪降师太过可恶,根本就不是人。 但那些人身上,止不住有一些阴私气息。 而面前这个人却没有。 是还没入道啊。 “装什么装,还没入道,啥也不是!” 嘟囔了一句,他转头进了这家客栈。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客栈里清闲了许多,只二三位的茶客。 老板娘一看就笑了,还以为要等多久,这才一夜就忍不住了。 “拿两个饼子,”老板娘让小伙计上饼,自己在靠门桌前坐下道:“想清楚了咧?” 张小乙道:“你这客栈不大正经啊,让人做这事,不过我也不管,就问一下。” 老板娘轻哼一声道:“是该问清楚咧。你问,我倒也不会瞒你,咱们算是合作,诚信最重要。要是你不信我,我不信你,那还怎么合作,怎么发财。” 张小乙道:“你昨儿个说这个派,这个派是没人了么?你要拉我们下水?” 老板娘道:“还真给你说对了,这一行,高危啊,一个不好,真的是全部死翘翘。你说,现在这世道,一个人上路都不安全,更何况是这一行呢。” 张小乙道:“那你还让我们干这个?” 老板娘低声道:“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就看不破呢,这一行是危险,可是这高危险也就有高回报啊,不然,你上哪儿发财去。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你干?与其向活人要财,还莫不如找死人。” 张小乙沉吟起来。 这,太冒险了。 老板娘道:“不急,你再回去想想。”说着把饼递了给他。 张小乙接过饼,正好看到锦天过来。 他点一下头,起身拦住了锦天。 “去我那儿说。” 二人当即到了张小乙的狗窝。 锦天昨天没注意,现在一看,这塌了一半的房子,心中顿时一个难过。 他的好兄弟张小乙生活日子也不如意啊。要不,就试试? 他渐渐有了主意。 张小乙拉锦天随地坐下。 他道:“你是不是动心了?” 锦天叹了口气,道:“我怎么能不动心呢?昨晚我想了一夜,我爹的确是通过……发财的,只此一件,竟然什么都有了。我娘美丽端庄,武功高强,偏偏就下嫁了我父亲,为什么?还不是我爹有钱。知道吗,我从军中出来,手上的遣散费就一贯钱。六年的卖命,就值一贯钱?我不服气,我不甘心,我不想流落江湖刀头舔血,不知哪一天就被人杀了,曝尸荒野无人埋。我想发财,想过好一点的生活,想不依靠家里,一个人成家立业,你说我错了么?” 张小乙道:“当然没错,不过,你可知道这一行的危险?我问了老板娘,她倒也和我说了实话,这一行是发财,但也是一个高危职业,在我们之前难道没人做?可是我相信死的人一定很多。多到现在老板娘缺人了,竟要拉我等下水的地步。如此,你还想要,敢去干吗?” 锦天犹豫一下道:“兄弟一场,你我都是从六年前那件事后活下来的,有件事我也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有一种秘术,这是我娘在我十岁时教我的,这门秘术是望气术,可以让我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当然不是鬼,这不是阴阳眼,而是一种观云望气之眼。我娘说每个人都能修炼的,但修炼后的结果却是因人而异,只是比较特别。” 张小乙道:“开什么玩笑,说来听听?” 锦天一笑道:“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一个人十岁,十一,十二时,将人溺在水中,待人闭气而死,再将之救活罢了。运气好就能觉醒秘术,运气不好,那也有可能什么也没有的。现在想想,这大约也是我娘当年选中我爹的原因。” 张小乙明白。 范有田没本事又废物,啥也不是。 人品也没有丝毫闪光之处。 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锦氏却能看中,显然是发现他身上浓郁的财气。 虽然锦氏有此秘术奇眼,但这个世界太危险了。她纵有本事,也仅止是一个人,到处找宝贝,没有接应,实是太危险了。莫不如拿捏范有田,一下子不是什么都有了。 而且嫁了范有田也没什么不好。 你看锦天姓什么? 生了儿子从母姓。 这范有田的家庭地位约等于零。 不过他大约也是不在意的。 计较那么多干什么? 虽然他不能到处花心,不能去赌钱,少了很多娱乐,但吃喝不愁,又重新过上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美好日子,它不香么? 锦天也是如此。 他有秘术奇眼,可也是一样怕。 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处处危机,到处凶险。 是个深山就有妖邪,有个深潭就有鬼怪,除了那些在天上飞来飞去的修仙者,哪个普通凡人敢到处跑? 凡人出行,必要结群成队,这才能行。 所以锦天也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 他终究是一个人嘛。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现在,他有了朋友。 虽然仅是一个张小乙,可他知道张小乙其人不简单,此人有神道护持,要不然,六年前他们就死了。 第11章 六年前 六年前。 那时,王宫出了一档子事,闹得是鸡犬不宁。 三公主不见了,据说是被地下道的无忧洞人劫走了。 事后罗京各职司衙门合力进行了一番清剿。 结果也只是杀了一群黑皮夷鬼。 查小良就是那次死的。 但这事没完。 公主没有找回来。 可上面却在捂盖子。 这让张小乙无法接受。 正巧,这时有消息说在外,一个叫做月亮沟的地方,有人看到了公主行踪。 张小乙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他在万事司的最后一次任务。 当时张小乙觉得查找公主下落,有助于他查幕后黑手,所以他就带了一队无忧客去了,结果,他遇到了此行最为凶险的事。 月亮沟是一个偏远的地方,每年官府收粮催税都懒得去那儿。 那里的路,实在是太难走了。 普通人不识路情,走着走着,都可能跌到沟里摔死。 张小乙一行人来到了月亮沟。 他们经过调查,发现这里穷得——啥也不说了,什么都没有。 更不可能有什么公主。 张小乙颇不甘心,就想再住几天。 只是……这月亮沟委实是太穷了,黑漆漆的土房子,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塌下来,把人埋进去。让死都不怕的无忧客们不想住。 正在这时,有人发现了一家客栈。 那是在月亮沟半山腰的一处客栈。 看上去也算有年头了。 不差钱的无忧客们立时决定住这客栈。 众人上了半山腰,倒也不高,却见了雾。张小乙心中一突,感觉不好。但没有把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他细心观察。 直到看到了一批罗国征兵队的也住过来,这才取消疑心,跟众人一起进入客栈。 前后,一共三批客人。 罗国征兵队是第二批,他们这些无忧客是第三批。 初时,这客栈看起来倒也算正常。 众人吵吵嚷嚷,争着点酒要菜。 这可不算正常么。 直到晚上,众人都吃喝过了,需要休息了,却偏是一个老婆婆来引领带路。 这老婆婆,花白头发蓬松而起,像一团云面,人只常人一半高,许是人老缩了骨,她一个人将众客一一带入了各自房间。 然后,入夜。 恐怖的事开始发生。 有人死了。 又有人死了。 没人知道人是怎么死的。 更没人知道下一个要死的是谁。 但张小乙他们还没绝望,身为无忧客,这样的事情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他们已然知道此间客栈有了古怪,当即开始调查。 他们很快发现,死掉的人,一个个全都没了心。 是的。 死人的心,被什么东西给掏出来吃了。 更诡异的是,这间客栈里,有一些人好似知道什么,不旦不支持不帮助,反而是在想方设法的阻止他们的调查。 又有人死了。 征兵队的人受不了了。 他们是军人带队,当即要杀光阻事者。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于是,就有了内斗。 但即便是如此,也是没用,仍然有人莫名其妙的失踪,死去,被发现尸体,没了心脏。 而且,客栈也变得诡异起来。 油灯似是在不住的变暗,客栈整体越来越黑,走廊越来越长,房间越来越多,让人怎么也走不完,也找不到原本的房间。 不知不觉间,整个客栈,变得像一头张口凶兽,在吞噬人命。 张小乙正在惊惧间,一个人过来了。 他就是锦天。 锦天提议,双方联手,张小乙一拍即合。终于,二人决定,只相信征兵队和无忧客,再有遇到其余人等,一律杀之。 他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反正张小乙也早觉得那些诡异的,老是阻碍他办事调查的人有鬼,现在自家的性命要紧,也顾不得别的了,只能一发儿杀了。 这一杀,发现问题了。 人被杀,就会死。 人死了,就会留下尸体。 可被张小乙,锦天等人杀的那些人,他们死了,尸体却是化成了飞灰,一下子变消散不见了。 这下,他们明白了。 在这间客栈里,有两种人。 一种是正常人,死了,会留下尸体的那种。 也是被杀掉吃心的那种。 还有一种,估摸着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这种人一死,只会化灰飞散。 锦天告诉张小乙,这应该是传说中的伥鬼,看来这里有一头虎精。而且是一只吃了很多人的虎精。这整个客栈,恐怕都是虎精演化出来的,那些化灰的,都是被虎精吃掉了的人,虽然死了,但却沦为伥鬼,反而是帮着虎精继续害人。 张小乙也是人精,他一听就知道锦天家学渊源,当下刻意结交,二人一起团结一心,想要逃出升天。 最终,死人越来越多了。 大约是虎精吃饱了。 又或是天色渐渐亮了。 客栈里的迷魂阵也渐渐失效了。 这下,张小乙和锦天也就可以逃出去了。但那虎精又怎么可能放他们就这样离开呢,许是觉得就只剩下两个人了,那虎精出来了。 当时,张小乙和锦天的心都发毛了。 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太太,提着一盏豆灯,拦在了他们面前。 然后,这个小老太婆一下子膨胀几倍,变成了一头大老虎。 是的。 这个看起来貌不惊人的老太婆,就是那个一直躲在暗处杀人吃心的老虎精。 这一晚,她虽然已经吃了很多人,啃了很多心,但仍然不想放过张小乙和锦天。 因为它觉得这两个应该味道更好。 再说它也能够吃得下。 可张小乙,锦天不是这样想的。双方大战,那真是极其凶险的一战。 直到后来,张小乙抢到了虎姑婆的豆灯,用里面的油涂抹在自己的刀上,又点燃了他的刀,将手中的刀化成了一把火刀。 利用虎精对火天然的恐惧,这才重创了它,和锦天一起,逃出生天。 当时,他和锦天都受到了重伤,在山野缓了三天,这才算活过来。 后来他们二人相互做保。 一个人回了罗京。 另一个人去了边军。 正是此事,经历共患,让张小乙与锦天结为了义兄弟。 什么叫生死与共。 什么叫患难与共。 什么叫生死之交。 这就是了。 二人此时一起回味了前尘往事,都觉得不胜唏嘘。 说到这,锦天说道:“昨天的事我想了一晚上,其中就有想到这事。当年,我们从那虎精的客栈逃了出去,都受了伤,所以也没有回去做什么。但仔细想想是不对的。” 张小乙道:“你是说……” 锦天道:“当年,那虎精前前后后也不知是吃了多少人,你还记得那些伥鬼么?你还记得他们大多是什么人么?” 张小乙道:“对,我记得,他们大多是行商,都是穷得没办法,出来赚不要命的钱,还有一些是傻大胆,一些江湖亡命客,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些人身上,多多少少也该有些的。” “不止如此,那虎精已经通了人性,变成了人形,它还经营客栈,虽然是方便它吃人,可也必然有钱,但我们当年,都受了伤,又惊又怕,想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都错失了机会。” 张小乙摸着下巴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回去?去月亮沟?” 锦天低头道:“我也不想多要,但有个十几二十贯,就算值了。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出门遇到危险,不过我相信,凭借我的眼睛一定可以趋吉避凶,逢凶化吉的。” 张小乙眼前一亮道:“没错,凭借你的眼睛秘术,我们路上的安全就有保障了,只是如果遇到需要我们深处险境的情况,我们终究还是需要一个替我们打下手的后勤。” 锦天点头同意。 的确如此。 张小乙和锦天俱都是心细如发,武功高强之辈。 这两个人攻坚那是没问题的。 可他们仍然差了一个后勤。 当年,倘若有一个打下手的后勤人员,那张小乙和锦天也不至于在野地躺三天。知道那是多危险的事么?若非那里是虎精的地盘,没有其余妖孽造次,搞不好他们就完了。由此可见,一个后勤的重要性。 没错,这个后勤,张小乙心中已经有人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刘一夫。 原本张小乙对于把刘一夫这样一个普通人拉入到他的计划中还有些余心不忍。 找一个普通人去干危险的活。 这不是坑人么。 但自打发现刘一夫是个降术师……哼哼,对不起了,我们的后勤员,就决定是你了。 没办法……降术师,是没有人权的。 旁边屋子。 刘一夫打了一个喷嚏。 他摸摸鼻子。 “我吹风了?我感冒了?我受凉了?奇怪!”他不再晒太阳,躲回到屋子里了。 屋子里,一股阴霉味儿。 租过这房子才发现,这房子的木地板什么都比较老旧了。刚开始还有很多蟑螂虫呢。为了对付这些虫子,刘一夫多花了十文钱买些的杀虫药,这才把屋子弄得能够住人。 但还是不够。 想要让这房子能真正住人,还得大修。地板要重铺,墙要重修,梁柱也是要重漆。 这怕不是需要两三贯钱呢。 要非如此,他又何必在外面看降神经。 他又岂是那不小心的人。 但在这霉臭味的屋里,又哪里能让人静心读书。 忽然间,外面有人叫他。 刘一夫一看,是张小乙和锦天。 两人毫不客气的从倒了一半的墙处跳进来,趴窗口对他说话。 刘一夫忙出来道:“你们这是……什么事啊?” 张小乙道:“当然是好事了,请你吃饭算不算好事啊,来,这家客栈。” 刘一夫苦笑起来:“我能拒绝吗?” 张小乙道:“你当然可以拒绝,我又不是什么强盗……不过,我可以搞到……尸油哦。” 刘一夫顿时驻步,随即他笑了。 笑得像一朵烂桃花。 “好啊,我也愿意和二位好生亲近亲近。” 第12章 计划月亮沟 这家客栈。 未到饭点。 但张小乙仍然叫了一桌的美味。 他既然下了决心,花钱就大手大脚起来。反正他相信现在的投资最终都能赚回来。 老板娘也笑吟吟地过来,素手递出了三块牌子,上面系着根细麻绳,是三枚吊牌。 木牌子上是盗墓派三个字。 她终于是把这三个货给坑进了盗墓派。 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这是图谋已久啊。” 老板娘笑道:“我早就看透哩,你们三个就是吃这行饭的,这是我给你们入行的礼物,喜欢么。” 刘一夫撇嘴道:“不是,小木牌子,这也太敷衍了,不是该用穿山甲的爪子加朱砂赤丹等秘药炼制吗?” 张小乙道:“嗯?有这讲究吗?” 老板娘道:“用穿山甲的爪子,至少要二百钱,这个小木牌子是的,你选择哪样?先说好,我没钱。” 刘一夫立刻道:“啊,这样啊,木牌子也挺好的。” 张小乙道:“对对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锦天轻咳一下道:“或许穿山甲的爪子真的挺好,但也不急,等以后咱们有钱了,什么爪子都可以有。” 刘一夫道:“不是,这就算上我了?我可不是二位大侠,我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普通人啊!” 张小乙道:“等我给你找到尸油,你就不是普通人了。” 刘一夫道:“你真能……不是,你已经知道了?” 张小乙道:“谁让你在太阳下看书,我看到那本书,若还不知道你是一个还没入道的降术师,那就真的该死了。” 刘一夫气道:“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当武侯?” 锦天对刘一夫道:“感情你也不是真的普通人,失敬失敬。” 刘一夫叹了口气道:“算了,我把柄在你手上,要怎么样都行,是不是真的可以搞到尸油?” 张小乙接触过一些事,知道对降术师而言,尸油是必不可少的。当下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既然是个降术师,我看你来罗京已经一个月了,怎么搞尸油却不上心呢?” 降术师对尸油的执着,常人是难以理解的。 没有尸油的降术师几乎啥也不是。 任何一个接触降术的降术师,其第一步就是想方设法囤积大量的尸油。 可看样子,这个刘一夫明明是想要修学降术,却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 不明白。 他却小看了刘一夫。 虽然此时的刘一夫只是一个普通人,武功也不会,啥也不是,但对于降术……他是认真的。 刘一夫不是那种文盲莽撞人,干什么都急哄哄的向前冲。他谋划长远,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一步也不能错。 关于尸油…… 刘一夫苦笑道:“你是外行人,接触的降术师估计也是普通货色,却不知道尸油也有品阶的,另外,降术是八百旁门之末,限制很多,所以反而不能容错,错一次,错一步都不行。我不急于寻找尸油,就是要先把我的路给设计好,不然,路错了,什么实力,什么成就,都是假的。” 普通尸油……刘一夫是看不上的。 另外,很多降术师都走错了路。 有的降术师是毒术大师,有的是蛊术大师,还有降术师能驱使厉鬼,可杀一些低阶的修仙者。 但是……毫无疑问。 没错的。 这些降术师统统走错了路。 全是一些不能转生的货,全都会老,会死,死时,难看的和凡人一样,这又算哪门子的了不起呢? 张小乙道:“那你还要不要我给你搞尸油了?” “要要要,这个可以有。” 刘一夫忙叫了起来。 他自己出手,必是收集足够品阶的尸油。因为是自己动手,这才放心。至于普通的尸油,那就可以请别人帮忙了。 反正他心里有数。 不会用别人的尸油做大用。 老板娘道:“既然团队建立,你们有目标了么?” 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这是怎么个意思啊?” 老板娘微微一笑道:“提醒你们一下,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你们这一行下手前最好把目标搞清楚,如果目标生前是个恶人,下面随你们折腾,但如果目标是个好人,那还是不要造孽比较好。” 锦天点头。 “盗亦有道,我们明白。” 老板娘又道:“你们还要注意一点,有的人,在历史上声名狼藉,但可能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也有人,名声听着挺好,其实却是个大奸大恶的人,你们要小心了,别犯了错,你们这一行,很讲究福缘气运的。做对了,自然福运丰泽,可要做错了,那下场可是很严重的。你们一定要记住,活着无所谓,但阴司有正神。” 盗墓这一行当,是有规矩的。 古时,坏蛋太多了。 搞人殉的几个,全都罪该万死。 还有很多不仅把奴仆奴隶给活祭了,甚至还搞自己的老婆小妾。 有大奴隶主一次埋几万埋葬尸。 对于这样的坏蛋,世俗的法律已经不能对付了,怎么办呢? 于是这世上就有了盗墓贼。 还有的大人物,自己死了,派人修墓,完工后就把工匠也一发儿的埋起来。 这些工匠有没死逃掉的,回头就可能把这墓给发了,算是报仇。 所以说,盗墓这个行业,是有意义的。 但这其中也有危险。 因为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经常有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事情发生。 有的人明明大奸大恶,做尽了坏事,却给包装得成了圣人。又或者有的人虽然被人称颂为圣人,但其学说却是遗害无穷。 又有人明明是个好人,却蒙受了不白之冤,受尽屈辱。还有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却因为种种尘世是非而被人抹黑污蔑。 这些你怎么分辨? 可能你以为你是对的。 但阴私自有正神。 你错了就是错了。 自以为正确,却实际错了。 很多这一行的前辈就是如此。 在不知不觉间折损了自身的福运。 所以这一行才死那么多人。 张小乙微笑道:“放心,我们不会乱来的,事实上我们已经有了目标,此行虽然赚的可能不多,但胜在安全。” 接下来,他就没说了。 因为不能当老板面说。 老板娘也无所谓。 他们得手,最后还不是要找她? 在墓中得到的宝贝,可不是能够随便变现花用的,得要找对门路出手。 就像此时,刘一夫若得了一块金子,他只能先去钱庄,把金子换成钱币,才能花用。光是金子,怎么花? 而老板娘就有这个门道。 话不多说。 吃饱喝足,三人到了刘一夫的正屋。 张小乙道:“怎么样,我这房住得还行!” 刘一夫冷笑道:“乙哥,你是要说冷笑话冷死我好拿回这间房吗?拜托你抽抽鼻子你吸一吸气你闻一闻,这满屋子的霉味儿啊,你闻不出来吗?” 张小乙道:“你这是人气少了,人一多就没了,这屋子就是缺少点人味儿,要不这样,我也搬过来住……” 刘一夫冷笑。 锦天咳嗽一下道:“好了,其实这都是没钱闹的,等我们回来,都有了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乙哥你那房是该好好修一下了。” 张小乙往地上一摊,整个人有气无力的道:“锦爷,你给老刘说说,我们的目标和计划。” 锦天抽抽嘴,叹了口气,还是选择说了。他把六年前之事,自己的猜想,全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刘一夫,最后表示他要和张小乙一起再往月亮沟,寻找虎精的那所客栈,好好找找虎精害人后的钱财。 看能不能发上一笔。 刘一夫听得脸都白了。 “不去,开什么玩笑!”他听得分明。 “那虎精你们说是重创,就是有可能它其实没死,大哥,没死啊,虎精啊,躲都来不及啊,现在还要送上门?你们厉害,你们了不起,我特么可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凡人,我玩不起啊!” 张小乙道道:“第一你只是现在是一个普通人,只要你有了尸油入了道,咒死我们都不是问题。第二面对虎精是我和锦爷去顶,你在后面什么事都没有你怕什么!” 最后他更是厉声道:“你还要不要尸油了!” “你别给我提尸油!这关系到我的命!” “这也关系到我们的命,你以为我们的命就不是命了?这样,我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锦爷拥有一种眼睛秘术,可以看到一些我们普通人看不到的。你要是愿意,我就让他把这门秘术教给你。” “眼睛秘术?” 刘一夫有些心动了。 锦天点头道:“也没什么,是一种观云望气术,虽然没有什么大用,但趋吉避凶还是可以做到的。” 刘一夫沉吟一下叹道:“好,成交。”随后,他知道自己又给张小乙阴了一次。 一个人一生只有十,十一,十二岁才能修炼的秘术,还要人配合,还是假死。 开什么玩笑。 这太冒险了。 但——却也不必急于一时。 若是他能转世,自然就有此术的用武之地,正好到时再说了。 张小乙倒也算有些手段。 他真格的利用从前的关系,搞到了尸油。 原来万事司的事太危险,所以也是请了一些奇异人物,其中就有一位白降师。 即使是白降师,也一样需要尸油。 张小乙只要去义庄找熟人截糊一点而已,又不多,没什么的。 别说,这尸油是正规取炼的,虽然不是什么精品,但也不是破烂货。 比刘一夫心中预期还要好上两个标准。 有了这一瓶子的尸油,他终于可以试着——初入降了。 第13章 初入降 罗京这么大,又怎么可能没有降术师。 降术师虽然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却也得此可以和世俗接近。不像仙门,高高在上,或是隐于深山大川,那是普通人凡人正常到不了的地方。 虽然降术师的名声差。 邪降师更是人人喊打。 黑降师也是让大多数人敬而远之。 一些降术师为非作歹,更让人敢怒不敢言。 但懂行的都懂。 力量没有善恶。 人才有。 正如名声如此之臭的降术师体系里也有白降师,这是一种专门替人解降的职业。 万事司有时也会遇到黑降师和邪降师的案子,这种事最好的就是请白降师出手解降。 既然需要供请白降师,那么为白降师提供一些尸油也就是应该的事了。 官办的差事,自然不可能拿次品糊弄人,所以义庄提供的尸油虽非极品,那太难得了,往往是可遇不可求,可也算上品了,不是随便什么的臭尸乱油。 张小乙弄来了这尸油。 虽然不是论桶的,但也有一二斤。 这个数量,敞开用是差点。 但只要是不浪费,小心使用下,也是可以用上一段时间。 有了尸油,刘一夫就可以着手——初入降。 所谓初入降……其实就是搭好神坛,然后和神灵建立起联系。 有了神的帮助,你才能施展你人生中第一个降术,成为一个超能者。 看了看手中的尸油——刘一夫发出了长叹。 毫无疑问。 这是未经分类的尸油。 尸油的提取是需要分类的。 那样才能精确使用,从而发挥尸油最大的作用。 义庄那里,应该是有降术师指点,采用的,的确是降术师手法提取的尸油,唯一问题在于这些尸油应该分门别类存放,用半斤乃至更少的小瓶来存装。 或许是义庄不愿再费这个功夫。 又或是不想让更为精品的尸油流出去。 所以这些尸油采用的是混装。 一下子让原本可以是良品的尸油变得普通。也就可堪够用。用是能用,效果就没理想中的那么完美那么好了。 尸油的提取方法是,先选材。 年轻男人,年轻女人,胖子,这是要分门别类的。 女人,取腋下及胸脯的脂肪提取炼油。 男子,取下巴及肚腹处的脂肪提油。 最后,是人脚后跟处提取的油。 这是重点。 降术师想要隔空对人施放降术,一定是需要足跟处尸油辅助才能发挥最强最大效果的。 别的尸油也不是说不能用,不过效果会差一些。 甚至有时差很多。 若是两个降术师隔空对轰。 可能这一点就是胜败之关键。 然而——刘一夫手上的,虽是按正确,正统方法,提取出来的尸油。但却被人又一发儿的存装到了这一个瓶子里。 也不知道是常识错误,还是有意于如此。 刘一夫觉得可能是后者。 换了他,若有别的降术师向他讨要尸油,他也会如此,必不肯让对方得到良品的尸油。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这应该是担心同行没油用,又更担心同行用到了好油的心思。 不过——算了。 毕竟,他用此尸油,并不是为了和人隔空斗法。 不会有性命之忧。 所以也就不打紧了。 这尸油,是他进行初降用的。 效果纵然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 初降,是给自己用降。 就好像自己给自己钱花,纵是态度再差也是能够接受的,算不是嗟来之食。 唯一的问题是——神。 降术师最重要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 是神。 选择一个神只,这真的很重要。 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 降术师最重要的是什么?最核心的是什么?最根本的是什么? 是神。 过往的时候,刘一夫思考最多的是什么?就是在想,他到底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神来供,来养,来——降。 甚至初始降第一个降术是什么——都没这个重要。 关于神,降神经中有写。 其一是已知的神明,最好是正神。 因为这些正神恪于神职神格,不会主动想要害你。降术师与神相处,持有打第一枪的优势。你可以一生都不打,但优势在我。 只要还未有撕破脸,降术师就能承神之恩,借神之力,行神之法,执神之道。 不过此法的问题在于——未来你降神困难,几乎是不可能。 这个难度就相当于……一个强盗土匪头子,招揽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当小弟做手下。想也是知道,这是几乎不可能的。 那些个朝廷命官,哪怕是死了都不干呐。 不过,倘若你要求低,没有太多想法,是要当个白降师,那就另当别论。白降师名声虽然好听,其实已经背离了降神经的本意。他们不再降神,而是以降术师为名,充当起了神明的信徒。 这样的降术师……所图的,无非是来世能在神明的庇佑下投一个好胎而已。 但有胎中迷,那时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此为刘一夫所不取。 这就像封藩建镇的藩王。 不能当土皇帝,不能鱼肉百姓,不能行使初夜权,不能为非作歹,不能私蓄兵马,不能拥有造反级实力,那这藩王做得还有什么意思! 其二,是祖祭灵。 很多人可能误会了。 虽然的确大多数的祖祭灵都是祖宗先人的在天之灵,但有时也并非如此。 也有和先祖结下缘法的一些阴私野神。 甚至还有妖怪。 也别奇怪。 是有很多,甚至是大多数的妖怪是坏的,喜欢伤人害人,贪吃人心,喜欢血食。 但也有一些,反而更喜欢人类的手艺,又或是也怕死,想要在人类中另立一路信仰,死后好混一个阴私野神。 可惜,刘一夫也没有这方面的路子。 他并非出身豪门大族。 哪来的先祖庇佑。 既然没有先祖庇佑,那自然也没有什么祖祭灵可以利用了。 所以……空用之神吗? 空用之神,是好听的说法。 其实翻译一下就是——空想之神。 完全没有,全靠自己想象,自己制造。 刘一夫未穿越的时候,那儿有一个人,就依靠自己发精神病时的空想,从无至有,创造了克氏神系。 还有一个幻想游戏。 里面人物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为有更强大的高维生命在沉睡,从而创造了这个世界,包括人物。 阿三神话也说,梵大神睡着,世界因此而存在。当梵大神醒过来,也就是世界被毁灭破坏的时候。 按理说,这个可以。 但唯一问题是,这样的神,开局太弱了。降术师原本就已经是八百旁门之末流,都末流了,可见之弱。 已经如此之弱,如果还供一个自己空想出来的神只,那战斗力真的是扫大街了。 想一下。 八百旁门之首的剑修。 那些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剑仙,也是旁门。不过他们——是八百旁门之首。 筑基斩金丹,金丹斩元婴,元婴斩化神。而化神,甚至敢闹一闹大乘。特别是拥有一口极品飞剑的,一经筑基,甚至可以提剑追砍千年的元婴老怪,就离谱。 同样是八百旁门。 降术师却是末流。 吃饭坐小孩那桌。 和凡人混迹在一起。 走到哪儿都不受人待见。 唯一让人称道的,就是极其诡异的隔空咒杀之术了。 而这是需要神力支持的。 可空想之神……初期那叫一个弱啊。 简直是——除了给自己施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自己不会反抗嘛。对敌的话,很容易失手,或是被人解降。你要是遇上了一些极品强大的,运气特别好的,特殊命格的,可能根本不会成功,降术直接反噬呢。 但思之再三——刘一夫还是决定,选择空想之神。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啊! 刘一夫此刻就像一个种树者。 从一颗种子开始。 他得要把一颗初时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种子,培育成参天建木,倚之通天。 首先,摆放一张白纸。 其实最好应该是尸皮纸。 最好是用在室少女那光滑清香的粉白背部皮肤做材料。 但现在——只能从简。 能怎么办呢? 难道让刘一夫真找一个妙龄少女——取其背皮? 太残忍了。 刘一夫没胆也没权更没钱干这事呀。 所以抹上尸油的纸也凑合。 这里看出来了。 尸油的重要性。 这就是万金油啊! 此纸。 油迹已干。 空白一片。 不,稍有点暗黄。 不过那不重要。 刘一夫又取了渗了尸油的线香,火烛。 他取用鸡骨粉的粉笔,在地上画了一个圆圈。 这粉笔其实该用人的骨粉。 但还是——选材困难啊。 不急,都不急。 虽然骨粉差点,但都是一一涂抹了尸油。 虽然是凑合了,但也堪将够用。 刘一夫随之……取一席团铺置于地,自己盘腿坐好于所画的圈内。 他点了线香,火烛。 虽然他已经极力选择了好的,可仍然差点意思。 因为他入行太晚,手上钱财太少,准备多有不足。 可也没办法。 张小乙和锦天都急等出门呢,那可是出了老虎精的月亮沟,而且虎精可能没死。他必须要不择手段的提升自己的实力。 深吸两口气,他取出尸油,抹在自己的天灵,太阳穴处。 然后,静心,守心,观想,空想之神。 刘一夫能空想出什么空想之神呢? 当然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和蔼可亲小谪仙,黑丝白袜高跟鞋,素衣短裙飞长发,秀眉浅黛不含杂,眼波倒映水波寒,细鼻直挺微玉隆,绛红朱颜暗藏春,柔荑轻掩半酥丰,细楚栓系缕丝绦,云气伴霞体香生,空想之神赛玉人。 凭借尸油,线香,火烛之助力。 刘一夫进入神眠之境。 也就是自我催眠。 然后,画神。 虽然刘一夫画技有一点,但想要完美画出他心中的空想之神,还远远的不能够。 不过那画上却也有几丝真意存在其间。 此后,这画会慢慢自行演化为,刘一夫所想。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个降术了。 其神名——春水。 第14章 第一降 春水。 神名。 空想之神,取名是很重要的。 第一不要取太嚣张的名字。 一个新生小神,取一个龙傲天的名字,这是要干什么?想要逆天吗?正神不来找你麻烦,那些阴私野神也是要来修理你的。 小炎子也就是在自己的世界里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在大多真实世界,敢蹦?直接一巴掌拍死。 第二不要取侵占了别的神明神职神权的名字。那相当于立刻宣战。 可能人家初时不理你。 但总有一天,会一巴掌把你拍死的。 比如你给自己的神取名炎神,你让正职的火神怎么想? 春水神这个名头就很好的。 是刘一夫经过深思熟虑的。 水神不会介意自己多个无意义的下属,雨神也不会过来挑刺。水和雨,不挨着,却又有一些关系。 这样,就可以在夹缝中生存,慢慢坐大。从春水神,未来可以成为春神,四季神,十二元辰之母,周年复始之神,四季轮回丰收冬藏之神——前途远大。 这才是对空想之神设计发展的正确打开方式。 屋外,天际,突然之间,打起了闷雷。 注意,是闷雷,没电,不响的那种。 打了不细细听都不知道打雷了的那种。 随后,天上,丝丝细雨悠悠扬扬而下。 随着这细雨,空气也一下子变得清新香甜了些。 从远处看,仿佛是夜幕披上一层朦胧的纱衣。 这是天地有感,在通过它的方式,向世界证明又有新神的诞生。 这大约是一个无危害的神,所以世界并未示警,还是表示欢迎的。 不然,换了邪神出世,怕不就是雷霆示警了。 搞不好会有剑仙,有若流星,从天而降,要斩妖诛邪。 新神的诞生,对世界而言,是好事。 它代表世界的法则,又全了一些。 不过,唯一惋惜的是,春水神……实力太弱。 刘一夫清楚感到,那一丝若有若无,细微脆弱的力量,像火堆里极力而亮的火星,看着明亮,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熄灭了。 好在,他仍然能够感觉到,那微热温暖的神力。 虽然很弱小。 却存在。 顽强,坚韧的维持着。 “太弱小了,也不知第一降能不能成功。”刘一夫心中轻叹。 他轻轻把画放入备好的画框里,装裱好。 将此画供上,刘一夫立刻感到,他和春水神的联系,得到了一丝丝微弱的加强。 虽然此时的春水神初生,还没有什么意识,只有一丝最为纯粹的本能的反应。 但好控制。 这又加强了第一降的纯粹性。 降术,其本质,是向神只许愿。 神灵根据你的强烈意愿的大小及情感丰富,予以一定程度的回应。 举个例子。 张三和李四一起请降术师下降。 他们的愿望都一样,希望长高。 张三纯粹是长高,没别的念想。 李四就有点小机灵了,他除了想长高,最好还要再强壮一点,高高大大才是好嘛。 于是,同样是降术长高。 张三单纯的长到了二米。 李四就只有一米八,但李四要比张三壮很多,是肌肉棒子的标准身材,张三虽高,却是根麻杆样的,不好看。 此外,降术还拥有持续性,可增长性。 也就是说,张三二米了,可能以后未来还会长高。 而李四强壮高大,未来会更高大强壮。 并且这一进程不可更改,也不会停止。 再比如,降术师害一个人,用了慢降,让一个人瘦下来。 最终,这个人会变得皮包骨头死去。 这是停止不了的。 除非……你找另外的降术师解了降。 又或是杀了那个降术师。 由此可知降术的危险性了。 大多数降术师入降,选择的初降都十分现实。 有的是不得已。 有的就纯粹是贪心作祟了。 比如有的人,身体残缺,或有顽疾,根本无法通过正常医疗手段来解决,怎么办呢?只能用降术让自己恢复健康,延长生命了。 他们不得不,也只能把——宝贵的第一降术给用掉。 但还有很多,就恶俗了。 比如要钱,要女人,要年轻,要貌美,要爱情,或是干脆想要杀人,要让某个不喜欢或仇视的人消失。 这其实……呵呵,就是对第一降最大的浪费。 并且还会产生无穷的后患。 因为第一降,所以影响至深。 而降术的特点就是一经开始,就不能停止,甚至是至死相随,生生不息。不仅连累你一世,还可以祸害你生生世世。 好在降术师大多都不敢要子女,不然类似悲剧更为甚者。 比如你浪费第一降要钱。 你会开始慢慢发财。 然后钱财越来越多。 看似是好事,其实这是在慢慢消耗你的福缘气运。 当你的福缘气运被钱财转化吸纳光了,你还活着,怎么办?当然是横死了。任何可能的,都会发生,反正你是死定了。 钱财,美色,这些最是消耗人的福缘运气。 然而一个人的福缘运气终究是有限的。 当你的福运没了,就会折损你的命数。 就好像一个人看电影,不停的快进快进,看精彩好看的地方,其结果必然是早早把电影给放完了。一百分钟的电影,十分钟结束。 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第一降要慎重。 也有一些聪明人,第一降选择了力量。 可惜。 这些人也错了。 降术的本质是向神许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向神借钱。 那神只是有底线的。 当你借钱太多,就会被神只左右。 就像公司融资太多会失去自主权一样。 所以精明聪明的降术师,除非是练成飞头降的,不然都尽可能少施降术。 恨不能一个降术用一生,用一辈子。 可惜大多数降术师到积重难返时才明白这个道理。 很多降术师修到中途,转行当白降师,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第一降要力量,是错误的。 那么,第一降要智慧吗? 这也错了。 过多的智慧,这不是福气,是诅咒。 领先别人半步是天才,但超过了一步,就危险了。 一个不好就成神经病了。 天才和疯子,总是一线之隔。 忘了吗? 降术的可持续性与增长性。 假若你要智慧,那一直增长的智慧最后会演变成什么? 轻者疯颠成傻子,重者脑袋都有可能承受不住沸腾活跃的脑细胞而爆掉。 好在刘一夫精研降神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书中微言大义,字字句句,深刻内容,都已经被他研究透了。 肯定还有地方没有参悟明白。 但路怎么走,他已经设计好了。 是的。 他觉得,他感觉,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多好的身体,也不是什么力量,智慧,而是能力。 他需要一种能力。 他需要——卓越的学习能力。 他这个年龄这个岁数,毕竟不是小孩子了,也不是年轻人了,心,浮躁的很,难以静下心学习。 他学降神经时,往往需要一两刻钟才能让自己安静下来进入所谓的学习状态。 就这样效果也远没自己想象那么好。 不像他年轻时,如果愿意,几百字的文章内容,读三遍就能背下来了。 可惜,年轻时有能力没定力。 现在空有定力,能长时间坐着不动思考问题,但学习能力却快没了。 很难学习,接受新事物。 这太悲哀了。 既然如此,那第一降就选择它了。 刘一夫开始施降。 这里有个好处。 普通降术师施降,要把自己的意思告知与神。 而他们大多选择的是已知之神,这己知之神,包括了天庭正神和阴私野神,甚至是祖祭灵一流。 这些神,非降术师之独有。 所以在施降时,要把祷词想好,要清楚的表达给神灵听。 这祷词……一般比较中二。 比如……伟大的某某某,你是如此伟大,如此威严,如此善良,如此美丽,天怎么样不及你,地怎么样不及你,日月星怎么样不及你,而我是如此卑鄙,无能,我恳求您,把脚踩在我身上,让我承受您的恩泽……诸如此类。 是不是很中二? 正常人根本说不出口。 所以大多人听降术师念降词,都听不懂。 降术师会故意把话说糊了。 反正他们沟通神明后,主要是思想的愿望和神明交流。 祷词只是一个载体,不是太重要。 意思到了就行。 但还是要说。 这是重点。 当然了,一些重要的词句,还是要说清楚的,加深目的性。 而刘一夫用的是空用之神,也即是空想之神。 这神完全是刘一夫自己创造的。 所以彼此心意相通。 关系最为紧密。 非是旁人可比。 因此刘一夫用默念的方法,不出声,意思到了就行了。 这时的春水大神有点呆滞死板。 它刚刚新生嘛。 想要灵动起来,至少需要十年供养。 现在只是作最为直接,纯粹的反应。 一丝,弱到几乎没有的神力,进入到刘一夫的脑子里,在他脑门眉心,进行了神力加持。 这力量太弱了。 倘若不是自己创造的空想之神,刘一夫都感觉不到这股力量的存在。比烟还细,比风还轻,像最细的丝线,还若有若无。 但它,到底是存在的。 刘一夫睁开眼睛。 他的目中隐约有一点精光。 他现在,终于成为一个正式的降术师了。哪怕他此时可以说是最弱的降术师。什么能力也没有,毒蛊鬼一样也没有修,连一丁点护道之法也没。 但他终究是把一只脚,踏在了超凡世界的边上。 第15章 降术师的一天 天亮了。 但阴雨连绵。 张小乙和锦天双双踏步进来。 只见刘一夫坐在一团席铺之上,周边画了一个白圈。上面点了四根蜡烛,这蜡烛有手臂粗细,点了一夜,仍有大半。只在身后,摆放了一张被遮盖起来的画。 画蒙上是有原因的。 因为是画,而画比较脆弱,所以要施加保护。 要是雕像……那就不必这么遮遮掩掩了。尸油一涂,神力护持,金刚不坏。 只是……既然不能一步到位,那就只能慢慢来了。 张小乙道:“你……入道了。” 此时的刘一夫,整个人显得清瘦了些。 他已经入道,承了神恩。 哪怕那是个空想之神。 但天地承认。 那就是新神。 刘一夫现在就是这个新神的唯一代表。 哪怕他仍然很弱。 锦天用了秘术。 他眼睛一动,瞳孔伸缩变化,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气息。 只见刘一夫身上,隐隐约约,有一些金丝光线闪动。 “你的确已经与众不同了!” 刘一夫皱眉道:“你们不会是等不及,现在就要出发?” 张小乙道:“出门也要挑好日子,这天气怎么出门,我们又不傻,再急也是要等的,怎么了,你有事?” 刘一夫淡然道:“我虽然完成了第一降,算是初入道,可护身三法一样也没有,和没入道前差别也不大,还是战五渣。这个情况是帮不了你们什么的,所以我需要一些准备。” 张小乙道:“需要我们帮忙吗?” 刘一夫哈哈大笑道:“你又没钱,能帮我什么?” 虽是雨天,但雨不大。 刘一夫说着取了一顶斗笠就出门了。 他今天——要大采购。 虽然是要花很多钱,但这关系到他以后的实力未来,还是舍得的。甚至可以说再多钱也是要花的。钱若不花在适合的地方,啥也不是。 所以,他在身上一连塞了三张汇票。 当然,他不是去钱庄兑票。 正常情况,没办法下才会去钱庄兑票。那意味着一贯钱你要交二百钱存钱费。 怎么避免这个损失呢? 那就是大额交易,直接用汇票花费。 直接使用汇票,一贯钱就是一贯钱。 把汇票兑成散钱,则是要被扣掉二百。 这是在变着法儿的让人去进行大额的花费。 那么,刘一夫要让哪儿去花钱呢? 答案是骡马市。 月亮沟那种地方,又远又危险,当然不可能用脚走。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采购一辆车马。 他精挑细选,看了又看,又在旁边听别人的去砍价,终于下定决心,用两贯钱买了一辆拖板车和一头大青驴。 原本刘一夫是想要骡子的。 谁知道不能生育的骡子竟然会比驴子还贵,就离谱。 至于马——太贵了。 马的均价是五贯钱。 高于五贯钱的,价格越贵,马就越好。不到五贯钱的,那马也就越来越烂。 如果刘一夫要买一匹两贯钱的马,那除了老得快死的马,就是病得快死的马,要么就是已经瘸得治不好的。 这样的马,既娇贵又不经用。 其实已经不算马了,而是肉。 很多人买这样的马,大多也不是自己使用,而是为了用皮吃肉。 按理说最划算的是骡子,吃的不讲究,体型也与马接近,皮糙耐用。除了不能像马一样奔驰如风,也没什么差别。 可正是因为骡子太经用也太实用了,大家都不是傻子,这价格自然就比较高。 反是驴子,比较多,很多农户家里都有养的,养得多了,这价格也就贵不起来。 因此刘一夫就选择了一匹正值壮年的大青驴。 商家还给他搭了半车子的豆饼草料和一个粪兜儿及全套的绳套。 刘一夫用白送的绳套,套了自己的拖板车,载上半车豆饼草料,慢悠悠的在街上转。他在练习自己套驴驾车的本事。 因为他现在已经拥有神恩护身,所以那大青驴子很是听服温驯。 就这么悠悠荡荡,刘一夫慢吞吞的找到了一家白事铺。 马记白事铺。 这白事铺虽听起来不吉利,但却也好找,也是必不可少的。 只看外面摆放的花圈黑布,就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除了外层摆放的花圈花架,纸钱纸马,香火烛油,纸人纸轿,真正刘一夫想要的,是里面摆的一具具各式的棺材。 最好的棺材,是沉阴木。 可惜此木太过珍贵。 王族公侯都未必能有。 其余的木材,什么红木黑木黄木金丝木,铁木硬木降龙木龙血木,也就那样。 在降术师眼里,棺材只分有用无用,而不看其价值。所以沉阴木是最好的,它天然阴气汇聚,是最上乘的养尸木,刘一夫要是能有此物,未来存放自己的尸身丝罗瓶,不知多好,至于其余,都不重要。 不过现在——还是现实点。 梦里啥都有。 经过了一番困难选择症,刘一夫选的是一口便宜的薄棺。 虽然便宜,却是他精挑细选的一口。 此棺严丝合缝,没有一点疏松遗漏。 每一块棺板都是好木,没有虫蛀。 就连油漆也上得很均匀。 充满了匠心。 虽是薄棺,但其手艺,比很多名贵木料打制的粗货,还要更好。 刘一夫一下就判断出这是一个高手用普通材料练手,结果技术大成的作品。 明明一副精品,混迹于普通薄棺之中。 能选中它,全凭刘一夫的过人眼力。 另外他也怕重型棺材,自己的驴拉起来太累。 毕竟这驴现在是自己的了。 可不能随便糟蹋。 要爱惜啊。 棺材先好了,刘一夫又向店家马老三要了一桶生漆。这棺材他回头要加入尸油再漆一遍的。 将生漆放棺材里,又把棺材放驴车上。 刘一夫开始去第三个地方了。 这个地方,就是花卉市场。 这里,鲜花盛开。 生意竟然比骡马市还要好。 很多豪门贵族在这里批量进货。 动不动就是一百盆菊,一百盆兰的。 往来的车马骆驿不绝。 但刘一夫对这些花草统统不屑一顾。 他根本看一眼也欠奉。 像他这种底层,为了生活奔波,为了前途奋斗,哪来的闲情浇水种花呀。 不过,刘一夫忽然停步。 他暗想差点错过了。 原来他看到了一盆比较大的花。 这是一盆小树苗了。 虽未开花,但刘一夫却在降神经里见过。他反复辨认,确定这是正品。原来此物是一株夹竹桃树,花期甚美,所以也有人喜欢种着。 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此花有毒。 当然,这是指误服。 如果只是闻一下花香,倒也没什么。 可你要吃下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观赏和吃,这可是两回事。 当然,没有多少脑残会吃花。 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点。 要不然是没有多少人敢这么傻大胆的。 不过此时却是刘一夫的机缘造化。 原来这种植物的植株略细,可以通过降术将之驯化为地龙藤,到时就是一件护身的宝贝。 没错,降术可以把一些动植物变成降术师自己想要的样子,此之谓驯。 降术师很多独门的奇毒和蛊虫,大多都是用降术驯生出来的。 以前刘一夫纵有千般思量也什么都做不了,但现在他可以试着准备自己的护道之法了。 这夹竹桃树,不仅可以提取毒素,还可以将之驯成地龙藤,一物多用,岂不是妙哉? 然后刘一夫又找了一家花店买种子。 都是一些有毒,但冷门,知道人少的毒植。有的毒植平素甚至显得无害,需要放久点或特殊手段处理,才能逼出毒性。 其中大部分是观赏蘑菇。 越是毒蘑菇,反而越是漂亮。 所以有人种这种可爱漂亮的小花伞用于观赏。却不知道这种花菇最是阴毒。有的让人死,有的让人疯,有的直接让人变白痴。 不过懂行的都知道,越是花菇子越是有问题,倒也没人敢吃,只当观赏物罢了。 这些毒植,是刘一夫入手护道之法的开始。 降术的护道之法,最具威力,仅在飞头之下。 要不然也不会是护道三法。 光一个毒之一道,就博大精深。 其实最省事是直接养小毒虫。 这样毒也有了,蛊也有了,一举双得。 但是,刘一夫一来不想到处找蛊虫,二来养蛊虫比较危险麻烦,所以先从简单的植物株植下手。 再一个就是,从植物身上提取的毒素,要比从虫蛊身上提取的毒素要高,上限足。毕竟毒虫再毒也打破不了生物本能的极限。反而植物毒素就比较纯粹。 备好了植株,他又采购了一批瓦罐陶盆及粗胚的瓷瓶。 将个薄棺装得是七七八八。 这才往城外而去。 这才是重头戏。 刘一夫现在要做的,是采集坟土。 在降术中,尸油和坟土,都是常用之物。而坟土的采集,是最容易的。毕竟尸油取制困难,材料难寻,而坟土,纵是当着别人的面这么做,也不会有人在意。 唯一麻烦的是出城危险。 但这里是罗京,安全是有保证的。 所以还算是可以。 刘一夫小心的出了城,往早已经打听的西郊走,很容易就见到了丧葬林。 这不是乱葬岗,没有露出来到处都是骨骸的腐臭,烂肉,和各种虫蛆。反而树林森郁,草色青青,坟包山峦起,鸟雀四下飞。 刘一夫不是为了盗墓。 这里也有专门的守墓人。 几个巡墓人已经远远站着了。 只要敢掏锹,怕就要扑过来了。 刘一夫也不理会,只取一个布袋子,便在一个个坟包上找,专寻细白的坟土灰装上。这是掺了香灰的细土,此为上等坟土。 很多降术师并不尊重坟土,在此之一道上疏漏,的确是错了。 待到刘一夫装了半袋子,感觉大概够用了,也就施施然回去。 再看天色,将将暗下。 刘一夫暗下决定。 回去就睡觉,剩下的事情明天办。 第16章 初具实力 又是天亮。 昨忙了一天,身子骨到处发酸。 刘一夫长叹。 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 入道又如何。 他的第一降是学习能力,所以,他的身体素质仍然普通。 不过再不想动也不行,而且,他也渴望再次施降。 需要注意一点。 降术师虽然建议尽量少施降法。 但是,的而且确,每一次的施降,都会让降术师的实力往前进一步。 因为神力的品质,太过高级,所以要经常使用,才能让神力流淌,沸腾,乃至强大。就像是火种,你要置之不理,反而有可能自己熄灭,但若是吹几口气,搅动一下,它反而会旺盛的烧起来。 刘一夫先跑去这家客栈一口气买了十几个肉饼子,先自己吃了三个,然后干活。 把驴子喂上,刘一夫顺手拔点驴毛回去下降。 待他把驴毛烧了,第二个降术也算完了。 这个降术,便宜驴子了。 这是一个给驴子加持强壮的降术。 经历此一降术,他再也不担心那头大青驴拉不动车了。 看驴子大口吃草,刘一夫笑了。 然后,他种下了那株夹竹桃树。 此树种下,刘一夫在院子里到处找。 最后寻了一个土丘,用手抠了半天,揪出一条蚯蚓,也叫地龙。 刘一夫将这条地龙用针,生生钉在夹竹桃树上,再小心翼翼,给树下铺洒上了坟土,然后滴上数滴尸油。 回头,就用夹竹桃树的嫩叶包住一截地龙躯干,用了第二个降术。 这是一个慢降。 时长日久,早晚有一天,这株夹竹桃树会在降术的影响下活性化,变成地龙藤。 地龙藤集植物与动物特性于一身。 至少它可以动了。 它会像宠物一样,跟在刘一夫的身边,是刘一夫忠心耿耿的打手。 等到了那时……才有点超凡者的样子。 还有,那些毒植蘑菇,刘一夫也在自己院子里分类种下。 这一忙,就是半天过去。 哎呀,老腰都要断了。 刘一夫活动一下身子,开始摆弄他买的瓶瓶罐罐,一些罐子,他往里放入了调入尸油的坟土,再重新封好,以待日后另用。 最后,他把生漆取出,倒入少量尸油,调和一下,开始给薄棺重新刷漆。 当他完成后,看着外头往里打量的张小乙,道:“别看了,只要漆一干,就可以走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道:“那感情好,那感情好,有事您说话,我给您帮忙。” 然后…… “这漆什么时候干啊。” “还有点潮。” “……” “干了。” “好!” 天公做美。 天放晴了。 大晴。 艳阳高照。 这样的天气,真是没有理由不出门。 张小乙搞来了两匹马。 这让刘一夫对他另眼相看。 终究还是小瞧他了。 殊不知这也是张小乙把自己的人情折腾快光了。 他是借的。 两马已经老了。 这才让他借成的。 虽然是老马,可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借到的。哪怕是不差钱的万事司也是一样。 “原本我以为要借三匹马的,没想到你自己找了辆车,那我也省事了。” 张小乙说得由感而发。 是的。 借二匹马和借三匹马,那难度可不一样。 刘一夫自己找的这车,让张小乙真省不少事。 刘一夫哼了一声,把身子靠在薄棺上,任那已经通灵的驴往前跑。此驴中了刘一夫的降术,体魄异于常驴,体力,耐力,都超出想象,跑起来几乎不会累似的。 让张小乙怀疑自己骑的是假马。 晚上,锦天打了一只兔子。 这是他在军中练就的本事。 锦天在军中,是军中底层,东西总也是不够吃的,这就需要自己在外打食。 不然,真是撑不下去。 刘一夫接手兔子,飞快的剥皮放血。血被他用土埋下。再把肉色的兔子抹了油盐放在火上烧烤。 他手法娴熟,却是自然掌握的本事。 此时刘一夫已经发现学习能力的可怕了。 无论什么事,只消经历一次,他就上头,随即就会上手,然后就会熟练。 他已经不年轻了,过去也经历了很多事。但过去他不管怎么做,都仍显笨拙。可现在做事,却是如有神助——不,他就是有神之助,所以才越做越好。 不消一会,那兔子就滋滋冒油,喷香欲滴了。 刘一夫没有争抢,而是让张小乙和锦天分了大头。 他牢记此行这二位才是主才是爷,遇到事是要顶上去的。 所以也尽可能给他们方便。 张小乙道:“好味,锦爷,你看一下,我们接下来没危险!” 锦天道:“你放心,这附近什么危险也没有。”他这眼现在发挥威能。 遇到大妖邪祟,立时就能提前发现。 然后,就可以从容避开了。 是以,这三人上路,简直像旅游玩闹一样。 当然,还有一点,人难。 现在妖魔鬼怪好防备了,可人心有时比什么都要邪恶。 好在张小乙太精明了,想算计他太难了。这是一个能够看透人心的主。并且他的武力值也很高。别看他一直推崇锦天,说锦天的刀法厉害,但他的狮子照夜刀也并不弱。如果他和锦天对决,只能一对一活一个,那活下来的未必不是他。 若非如此,张小乙当时也不会信心十足要重回月亮沟。 要知道一点。 当年一战,虎精只是被重创。 它,并未死。 现在,六年,它很可能已经恢复过来了。 可张小乙仍然全无畏惧。 一来他的功夫并未搁下。 二来当年他们是先吃了情报不足的亏。 正面撕杀,未必就怕了。 还有锦天,刀法大成。 如此一来,哪怕当年虎精状态恢复,也自信能再杀一回。 一行人欢快而行,刘一夫更是一路乘车,除了感觉屁股疼,倒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顺便,他开始向张小乙和锦天学刀法。 这二人,都是刀法大家。 张小乙是一把狮子照夜白的宝刀。 他既然用此宝刀,刀法自然凌厉。 需要知道,无忧客中无庸手啊。 做为曾经无忧客中的佼佼者,他能普通了? 至于锦天,那是一个张小乙都要叫声爷的人,手持一柄新月宝刀,那是绝对的高手。更在军中历练,久经生死考验,实力非比寻常。 此二人的指点,可以说是切指要害。 只短短时间,刘一夫就从只会乱挥刀,变得拥有三刀之力。 一招是拔刀斩。 一招是砍脚刀。 一招是下撩刀。 走得是快阴狠的路子。 看刘一夫飞快的演练三刀,张小乙脸色发白。 这老小子,竟然是武学奇才?一下子就抓到了武学刀道的特点。 刀法是杀伐之术,和剑法不一样,以攻为主,大开大合,杀人伤人为主。 可不讲什么点到为止。 讲的是一刀两断。 这快阴狠三字,正得刀道三昧。 武功这东西,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刀法就是这么简单的。能一刀解决就不用二刀,能简单就不复杂。 唯一可惜的是……内功。 刘一夫没有修习过武学内功。 而武学中,什么刀法招数,这个都可以教,藏不住的,你总要用的,你一出招,被人看了,记下来,又怎么可以藏得住? 真正被隐藏的,是内功心法。 这玩意是真的只有自己知道。 别人再怎么看,也学不去。 武功这东西,有内功和没内功,它可不一样啊。 话不多说,一路辛苦,花了十多天,到了。 张小乙感慨万端。 上一次,他们无忧客行动,快马接力,花了五天,现在慢慢走,有时要避危险妖怪,所以慢了许多,但终究还是到了。 从沟边山上往下看,一切依稀仿佛昨日才发生过。 还是那地方。 稀疏错落的村子,像坏掉烂掉的疤,贴在这块绿色的景原上。 “也不知道老村长他们还好不好。” 张小乙想到了从前。 当年,他和锦天伤了三天,这才恢复一点,到了月亮沟村子,这才全好。 那村子对他们其实是有大恩的。 要知道人心复杂。 一些封闭地方对外地人那是十分残忍的,说弄死就弄死,根本不把外地人当人。 哪怕你是官差也是一样。 因为那些地方,本地人才是人,是自己人,外人,啥都不是。 但月亮沟的村民不是如此。 老村长带头,还给他们用了山药。 在有虎精的地方弄到山药,你就说这山药有多珍贵。 张小乙曾经一直想报达这个小山村。 可……一直是错过了。 他对不起这里的村民。 当然,这里的村民未必那样想。 他们大约也中很感激张小乙他们对付虎精的。 哎呀,也不知道虎精后来有没有攻击这村子。 想到了这,张小乙就坐不住了,忙着下沟子去。 从早上看到的小村庄。 万没想到,下到沟来竟需要一天时间。 刘一夫差点把脚给扭了。 虽然护住了脚踝,但脚底板感觉肿了四五处,脚掌,脚趾,足跟,都在疼。 也不知光靠那瓶子马油膏顶不顶得住。 小心翼翼护住了车,跌跌撞撞的进了村,张小乙大叫起来:“老村长,老叔公啊,我,张小乙回来啦!” 老村长没出来。 出来的是一个中年人。 此君身板宽厚,是这村子里的继任人。虽则老村长仍在,但那位老人家太老了,牙齿都已经掉光了,说不了话,一张嘴就是流口水。 所以这个村子是由现在这个人说话。 他先表示了欢迎,就把他们安排到全村唯一好的房子里。灰暗的土胚房,还在掉土,可这已经是全村最好的一间了。 张小乙却感觉一些亲切。 至少,这比虎精的客栈要强得多。 第17章 追杀虎精 张小乙他们来看老叔公村长了。 黑暗的,光线惨淡的土坯房里,老头看上去还不错。 那个新村长对他挺好,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子侄,竟然愿意养着他。要知道很多村子里,人老到一定程度,就要懂得自觉点,别给自己的亲人和村子添麻烦。 该懂的都懂。 毕竟一个老人的最后时间太难熬了。 他们的生活,饮食,特别是便溺,全都是问题。 有时……活人真能给拖死。 但那个新村长看起来颇有能力,看他宽厚的身材就可以知道了。 一般村子能养出这等壮汉? 即便是军中大将也少有这种身材啊。 张小乙看了看外头看车的刘一夫,心中安宁,转头就和这个新村长寒暄起来。 在说了一堆客套话后,就不免提到了当年事情……比如虎精和它的客栈。 “你们是说那畜生啊——” 新村长恍然大悟,他手捧一只土陶瓦罐的水杯,侧头回想了起来,毕竟,那也是有年头的事儿了。 想了一会儿,他说话了。 “那个畜生,是沉迹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出来闹咧,它是没有变房子的本事了,但它又学了一个学舌的本事,会模仿我们村的人说话,那声音——唯妙唯肖的,把人骗过去下嘴,我都给干到两次,烦人的很,你不知道那是不是叫你的声音,总是搞错,就挺讨厌,不过现在已经被我们给赶跑了,嘿嘿……”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 那虎精,这么逊的吗?还以为有多了不起呢,连这村子里的人也能随便摩擦它了? 那可不是狗,是虎精啊大哥! “光赶跑不是个事,就在咱村口是,早晚是祸患,实不相瞒,我这次来,就是想报答村子的,我打算把这虎精给除了。” 张小乙说着话,伸手拍了拍腰间的刀。 他的刀不大,不是长刀。 是中平短刀,有一尺余长。 既上不了战场,也不好做小巧之用。 但那也是宝刀。 狮子照夜白。 虽然短小,却绝对精悍。 斩金切玉,不在话下。 锦天就更不要说了,他的新月宝刀是一把双持大刀,刀身如新月细细弯长,光芒暗收,神刀自晦,若刀尖抵地,刀柄可以齐胸。这样的刀,砍人砍马都行,绝对有说服力。 非高手不能持用也。 新村长果然先看了看他们的刀,然后笑笑,看向自己对面的墙,他道:“你们有这心挺好,其实我们也派人找过,想一劳永逸,但那虎精好像会钻山,它往那山窟窿里一钻,里面五迷三道的,你一百人进去都得迷,找不到啊!” 张小乙也看墙。 墙上朴素寻常,也没别的。就是挂了一些山间野味风干肉之余,有一截黑色的,铁枪的——枪头。 那枪头,绝对的足够大,细长如短剑般的枪刃部布有细齿,其细密仿若兽牙,显示出一种冷兵器独有的残忍艺术。 “村长,您放心,看我这位兄弟了没有?他是在边军干过,地道的尖刀兵啊,观敌料阵追踪查迹,最拿手了。有他在,那虎精就跑不了。” “哎!?” 村长大为激动:“要是真的,那我可代全村老小谢谢你们了,到时,放心,我们村的东西,看上了什么,随便拿……” “啊不不不不不……” “瞧上哪家姑娘,吱一声就成,就是那些小媳妇也没问题,全当借种哩!” “不用不用不用——” 张小乙和锦天真没想到会有这一出。二人惊慌失措,手拉手是落荒而逃。 头都不敢回。 所以他们没看到新村长摸着下巴,一脸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们。 “老刘,走走走!” 张小乙过来,拉了把刘一夫,他与锦天牵起了马,高一脚低一脚的往村外走。刘一夫能怎么办?只好扬手给了大青驴一鞭,驾车跟上。 好一通鸡飞狗跳,三人出了村子。 张小乙拉着马,定了定心神,这才对锦天道:“刚才你看出来什么了?” 这个村子——有鬼! 锦天一向不讷于言,但这时说了:“他墙上挂的那把枪,是军中大枪,而且是大枪中的骑枪,这枪头是专冲破甲的,枪头发黑,那是沾的血太多了,洗都洗不掉,应该是人血。枪刃有细齿,这不是一般普通铁匠能打出来的手艺。最后,一个穷困的村子,应该出不了那样的人物。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在一个破村子里甘于养老呢?” 连锦天都看出这么多,心思八面玲珑的张小乙看出来的只会更多。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壮汉村长,那能是一般村人猎户?那根本就是军中大将。但是,倘若军中有这样的一个大将,会放任他从军中退下来到这么个地方当狗屁村长?军方会答应吗?朝廷会答应吗? 一个军方大将,那是想退就能退的? 这可是封建社会! 错非发现这新村长还在供养老叔公,他必要揭破此点,然后打破砂锅问到底。 但是,他不会贸然揭破此事。 不然老叔公谁养? 他自己?照顾得过来吗?找别人?信得过吗? 人,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对错,而不顾别人的未来。 再说了——老叔公他时间也不多了。 让这么一个老人平静的走不好吗? 为什么非要揭破此局,让大家都不开心呢? 而且,这个村子,太安静了。 村子怕生他知道什么似的。 像是在竭尽全力的隐藏着什么。 可他曾经来过月亮沟村的。 这里的村子,纵是怕生,也会暗戳戳地在各个角落偷看他们。 瞧新鲜嘛。 这在封闭已久的村子里才是常态。 而不是现在这样,一直的这么安静。 若不是他眼力好,看到村人都躲在自家房里,只露一双双眼睛偷偷往外看,他怕不得以为这是个死村。 他也有怀疑这里是被土匪控制的村子。 但土匪肯定会杀人,没什么盗亦有道,哪怕没人反抗都顺从听话,土匪也会找理由或不需要理由的莫名其妙去杀人,去找女人。这一来村人也会想反抗。 可那样的话,他没嗅到一丝的血腥味。 至少没有人血的味道。 这一切都很奇诡,他一直觉得有问题,看来果然不假。 只是,这一连串的线索,他还无法串联接上。 不过倒也不急。 至少说明村子没事。 “先解决了那头老虎精再说。” 心气上来的张小乙豪气复生。 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做。 他大手一挥,带队出发。 三人出了村子,到了村口,也不着急。 锦天开始——观云望气。 这是一门秘术。 有些费眼。 所以不是随时开启的。 如果频繁使用,会降低视力。 但正常使用那还是没问题的。 锦天深吸口气。 先是闭眼。 凝神运气。 待到心神宁静,猛的一下张开了眼睛。 眼眶内,一双瞳孔急剧缩张。 这时,他便能看到常人不可见的颜色。 但——可能是远了,一时还什么也看不到。方才说虎精在山里,怕是被遮了气机,导致锦天没看出来。 我看,我看,我再看。 还是什么也没有。 虽然眼中有青气有黄气,但这都是普通气色,而那虎精,若是它的气,该是黑的或红的,但眼前却是没有。 顿时,就有些傻眼。 一出村,四面荒野,啥都没有。 没方向没位置,上哪找虎精啊。 原以为自己拥有秘术,此行必可手到擒来,看来是想多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容易的事来便宜你呢? 张小乙有些急眼了。 他拍拍自己身上的灰道:“怎么回事?这是?” 锦天叹气。 “找不到……” 张小乙:“……” 锦天:“真找不到!我估摸着是那虎精可能在什么地下窟窿洞里,遮住了自身的云气。又或是离我们太远了,超出我秘术的感知范围。” 这话说的,连刘一夫也受不了了。 “不是,我们这大老远的辛苦一场,这是白来了?我为了来这一趟还花了那么些钱做准备,我这是……” 来都来了。 不会,不会? 就这??? 一种植物。 张小乙是带队的。 出了事,他得顶上。 他一手抓起了头皮。 好不容易梳理过的头发又给他自己抓得毛糙糙的。 但他没有在意。 他在想。 忽然一拍大腿:“那个客栈,那个虎精的客栈,我们去那个地方找找,说不定有收获。” 其实……帮助月亮沟村子只是附带的。杀虎精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钱。 虎精杀那么多人,肯定有钱。 它一个妖精,要人类的钱没用,这些钱才是他们此行的目的。 哪怕只有十贯二十贯呢。 锦天叹了口气。 “你自己看看,虎精当年的客栈就在村外边上,可现在它还有影子吗?要是虎精还在,我自是能发现它,但现在……” 张小乙道:“不是,你不是能观云望气看到财气吗?你……钱在哪儿你看不到吗?” 锦天无奈道:“黄金白银的财气好找,正常铜钱能有什么财气?和普通石头没什么区别,你要我怎么给你找?” 黄金白银的财气很明显。 白色和金色。 再少也很醒目的。 但铜钱的财气,是普通的土黄色,和很多石头地面没什么区别。 这让人怎么找? 倘若虎精犹在,自然是可以轻易找到。 但那老虎精现在据说是躲在什么山什么窟窿里了。 刘一夫道:“要不我们回头找那村长问问路?他不是说他遇到过几回么,还追杀过。” 张小乙羞刀难入鞘道:“估计是吹牛,虎精唉,他一个普通村汉子怎么对付!” 刘一夫面对村口道:“不,他可能不是吹牛的。” 张小乙,锦天也看过去。 村口。 沙尘飞扬。 一个绰约的身影骑在一头拥有大板角的雄鹿背上,手上牵了数条引绳,一共十条左右半人高的大狗在地上俯首而行。 简直像一个将军带领军队在出行。 有这样的人物,追杀虎精,显然不是什么自吹之语。 人家是真有真东西啊! 第18章 三丽 骑大板角鹿的小子年岁不大。 大约十五六的样子。 生涩,青嫩,一头齐耳的短发,显得精神干练。 脸蛋倒也是有些好看,因为是短发,另有一种英气在其间。 难得是脚上,竟然有一双布鞋。 这种村子,大部分人踏得都是快烂成一团黑糊糊的草鞋,或是木底结绳黑丑粗脏的自制破鞋。 而这小子,纤细的脚踝下却能有一双沾满了灰的布底薄面鞋。 好,鞋子不重要。 这小子骑的那头大板角鹿它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十只半人高的大狗。 这狗,一个字——大。 因为低头,不显个子。 要是一个个把头抬的高昂起来,和小驴犊子似的。 看着就让人腿肚子转筋打心里发怕。 胆小的尿都能滋出来了。 普通人面对这样十条狗,怕是一息之内就要被分尸而死了。 到了近前,那个小子也感觉到刘一夫的惧意,好,更多可能是张小乙和锦天已经把手放在刀柄上了,她不想闹误会伤了她心爱的宠物,这才喝止住大狗,拉住了大板角雄鹿,道:“你们是村外来的,是要追杀虎精的,村长阿叔刚刚和我说了,让我给你们带路,我可说明啊,那畜生可不好对付,阴着呢,我带宝宝们堵了它几次,现在更精了,轻易不肯出来,就知道用声音害人,你们真能对付得了?” “你是……” 张小乙试探地问。 “哦,我叫……嗨,你们叫我三丽就好了。” 三丽说了。 她的确是女孩。 还是个落落大方十分爽朗的女孩。 是一个能骑在大板角雄鹿背上,控驱十只大狗的宝藏女孩。 要知道这可不简单。 单说那大板角雄鹿,此种动物脾气其实极其暴烈,可不是什么与人无害的温驯善兽。经常攻击落单行人甚至袭击车马。便是牛,也可一击撞倒,甚至击杀。 此兽行走山林,又能攀岩登峰,跨山涉水有若等闲。 不是没有人想驯服此类。 但成功者寥寥无几。 所以一直不能普及。 若此鹿可以大量驯服,那还要战马什么事儿。 却不想这个看起来胎毛未褪的黄毛丫头竟然可以有。 更别说那十条大狗。 这大狗,每一条都和小驴犊子似的,体型巨大,气息沉稳,牙尖爪利,恐怖吓人。 普通小女孩一头都被吓到。 何况这里是十头。 要知道,狗这东西有个习性,数量一多了就闹腾,喜欢叫个不停。 这十条狗子,正常不得吵翻天? 但此十狗被此女一人拉着,却尽皆低首俯身,老实听话,委实有些奇了。 “你这狗子厉害啊……老虎都敢惹?” 张小乙没话找话。 “十宝它们还行,主要是那头虎精受了伤,行动不方便,我的十宝四面出击,它头尾难顾防不过来,这才败退的……它身上的伤真是你们从前干的?” 张小乙这下明白了,此女真的和那虎精照过面。 看来这些年那虎精不知怎么了,竟然一直重伤未愈。还和这十条大狗做过一场,导致伤势可能更重了。不得不躲起来。 追杀,追杀,这是一定要彻底追杀的。 想到这,张小乙一拍腰间宝刀。 狮子照夜白。 没办法。 虽然狮子照夜白是和新月宝刀同一级数的宝刀,但新月宝刀神物自晦,不像狮子照夜白这么明雪漂亮。 所以关键时刻还是要看他的宝刀啊。 三丽盯了眼张小乙的刀。 “嗯,刀口对得上,还真有可能是你们。” 她竟然辨认出了伤口刀形。 “一直都是真的好,这年头,没点本事,敢出来闯荡江湖吗?”张小乙大感委曲。闹到现在,还被人怀疑? “你们的本事我还没看到……”她目前只相信她的狗。 不过。 她又看了眼刘一夫。 “你应该是有点本事的。” 刘一夫懵了。 不是,我一龙套,你别给我发主角剧本啊!不适合我的,我撑不起来啊。 “姑娘你误会了,我是这三个里最废物的一个了。” 三丽不信,这话,越听越像小阴人。 她搞不懂,有本事的人怎么都一个样,不喜欢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就喜欢躲起来当老六阴人。 “行了,我对你们这个那个的不感兴趣,村长叔说你们能杀虎精,让我带路我才来的,我只管带路,顺便带你们回去,别的事我不关心!” 说完,她一拍大板角雄鹿。 “大角,我们走。” 一鹿当先,跑前边去了,也不管刘一夫他们跟得上跟不上。 刘一夫等人也只好不再废话,一起跟上去。 没一会儿,张小乙和锦天就从马上下来。他们的马是老马,已经不能像年轻时策马奔腾了,所以二人只能弃马上车。好在刘一夫的这车结实,大青驴更是体力深不见底,怎么都能跑动拉动。 这才能勉强跟上。 因为三丽一行牲畜比较多,身上有一丝血气,锦天能够看到,不至于跟丢。 车上,张小乙愤恨不平。 “这个臭丫头,太嚣张了。” “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倒是锦天心态好,抱刀道:“人家嚣张有嚣张的资本,你要是有那十条大狗傍身,你也能这么嚣张!不然,你以为一些权贵养狗是干什么的?不是,她哪来的资源养这么多狗?” 十条大狗。 每一条都相当于一个大肚汉。 一般人家里怎么养得起? 这简直是无底洞。 锦天不以为然道:“应该是打猎,她只要一个月有半个月在树林里,凭着这十条狗,完全可以横着走,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估计是这个,她才和虎精对上的,现在那虎精也给她赶到了窟窿洞子里,想必饿得狠了……” 堂堂虎精,一方山君啊。 竟然被小儿辈给赶到山窟窿里……这简直是奇耻大辱,是笑话。 可如之奈何。 龙游浅滩遭虾嬉,虎落平阳被犬欺。 这就是现实。 刘一夫曾看到有狮子下肢瘫痪,结果旁边来了一群豺狗准备大餐。现实的残忍,就是如此。要么适应,要么逝世。 “这丫头……”张小乙有些不解。 “她怎么能够驯服那头雄鹿和那些狗的?机缘运气还是她天赋招畜生喜欢?” 张小乙可不相信什么天赋异禀。 你那么牛……怎么不当修仙者呢? 听说修仙者收徒,最重缘法。你要真的大气运傍身,有灵根仙骨,不管是在深山老林,还是红尘闹市,他都能唰一下从天而降过来收你做徒弟。 有奇缘的,统统给修仙者收走了。 刘一夫忍不住道:“不用那么麻烦的,下个降术就可以了,驯兽而已,又能有多难,又不是收服妖怪。” 张小乙道:“那丫头给下降了?” 这一路上三人交流。 正如刘一夫跟他们学了一些刀招,他也对二人说了降术师的一些事。 这是因为降术师的名声不好,所以他要给自己正名,告诉张小乙锦天二人,降术师的一些忌讳,自己是好降术师,也更容易相处。 所以张小乙知道,降术师虽然手段奇诡,可以隔空咒杀他人,但此中忌讳颇多,不是可以随便玩的。 当然,他也知道,降术师施降,正规应该小心谨慎,因为降术一经施展,就不可收回,亦不可更改。 而很多受降者不知情,中了降术,可能开始还好,但到了后来,却会发生惨不忍言之事。这是连降术师也无法绝对把握的。 你可能是好心的。 但结果却是坏的。 那个丫头虽然无礼嚣张,但张小乙心里其实是欣赏的,他可不想那女孩有事。 刘一夫想想道:“应该不是她,对方是对着那几个畜生下的降,只是关联到那女孩子而已,方才那女孩注意到我……应该是有别的降术师和她接触让她有所了解,对方还应该是一个大降术师,给这么多畜生下降,分寸还拿捏得那么好,可见对方不凡,我看那鹿和狗情绪温和都比较正常,应该是白降师干的。” 张小乙一拍刘一夫肩膀。 “老刘,嘿嘿,看来我投资你是投资对了。” 有一个懂行人,真的是很省事。 刘一夫随便一说,他就知道,那女孩真是不简单,在她背后,除了有那大将军似的村长阿叔外,还有一个疑似白降师的大降术师。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白降师只是不擅长战斗。 可一个白降师真心想要杀人,还是能够想出很多阴私方法的。 刘一夫一抖肩,不悦道:“投资我,你花什么钱了?” 张小乙道:“你这个人,俗,张口钱闭口钱的,你眼里就只有钱了?你也不想想,是谁低价租房给你的,是谁帮你找尸油完成入道的。这些你都忘了?” 刘一夫配合道:“当然是忘了,一个人只有忘恩负义断情绝义才能吃东西放心睡觉安心活得长远,我当然要这么做。” 张小乙道:“哇,你居然说得出这样的话!” 刘一夫道:“我一个降术师,这么做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张小乙道:“不能忍了,锦天,一起挠他!” 锦天一笑,当即配合。 三个大男人顿时窝一块闹。 友情,正是这么一点一滴生成的。 原本三人关系有些塑料勉强,现在才算是有点意思了。 刘一夫终究不是张小乙和锦天二人的对手,给按住了摩擦。 他只能求饶道:“好了好了,别闹了,人都快没影了,快点的,别把人给跟丢了,咱热闹就大了。” 好在,很快的,就见路口转弯岔路处。 那骑在大板角雄鹿身上的女孩正牵着她的十条大狗,等着他们。 那女孩皱眉,不悦道:“三位大老爷,你们是在玩吗?咱能快点吗?你们这么慢,也来追虎精?得亏它是不能跑啊,不然你们拿什么追呢!” 第19章 仿声 天又黑了。 女孩肆无忌惮的点了火堆。 在火堆上,是大大小小,有鸡有兔的五六串食物。 大板角雄鹿自己去觅食了。 十只大狗正在开啃,一条条的,满嘴都是血糊渣儿。 是的,在林子里,女孩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她不需要捕猎,十条大狗,分进合击,像只军队,可以任意妄为。每天都能把足够多的猎物捕到给它们的小主人。 所以女孩只需要给自己留一份,剩下的全是它们。 这一幕,看得是让人羡慕不已。 原以为女孩养狗很麻烦,原来感情是这样。 不仅能自己养自己,还能一波肥小主人。 这狗是人都想养啊。 张小乙寻思了,现在是这样,但这狗初生时呢,幼小时呢?找十只狗不难,难的是把这十只狗养大,养大不说,还要教它们怎么捕猎。 要知道,狗不是狼。 狼可以用兵法分进合击的去捕猎。 但狗必须通过训练才可以做到这点。 这是女孩能够做到的吗? 她自己懂兵法吗? 正想着,刘一夫说话了。 “姑娘,你这么多东西,能吃掉吗?” 看到女孩面前的烤串,手中的干粮,它不香了。 女孩摇滚头:“对不起,我正在长身体……”所以,她低头,大口吃,大口嚼。 刘一夫吃惊了。 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好,她不小,虽然瘦,个子却不矮,但你是不是太能吃了?你那小小的肚子,装得下这么多食物吗? 锦天道:“她在炼精化气,这一阶段对食物需要比较大,我在军中,一些大将为了修炼,一天就吃了一整头牛,拉出来的米田共把茅坑都给填满了……那次我被派去挖新坑,记忆深刻,不会错的。” 刘一夫顿时明白。 “内功啊……” 张小乙也有些惋惜。 “这我帮不了你,普通的内功心法对你而言作用也不大了,高深的上哪儿学呢。说到底是你错过了修炼内功的年龄。” 修炼武功,最好从七八岁开始。 最迟不能超过十八岁。 甚至十八岁都算晚了。 而刘一夫现在多少岁了? 修炼内功,简直是开玩笑。 练练养生功还差不多。 “不要紧……”刘一夫没放心上。他现在习武,的确是迟了,此生注定不会有什么成就。但等到他转世重生,第二世时,他就可以修炼了。 唯一问题是,找本功法先。 吃喝完了,女孩让大狗围一圈,自己往中间一倒,就睡了。 十只大狗,体型惊人。 女孩体轻,竟然躺它们身上。 这是连打地铺都省了。 “对了,不用守夜,我的狗会提醒我们的……”她说完,就闭上眼睛。 这得多放心呀。 就这样,一夜无话。 到了第二日,刘一夫正式行动起来。 他开始往女孩身边凑。 开始不住的拍女孩马屁。 他先说那鹿好,说大板角雄鹿怎么怎么雄骏,鹿角怎么怎么好看,身躯怎么怎么雄健,四肢怎么怎么修长,奔跑怎么怎么优雅,四蹄怎么怎么快捷。 就差说我也想要了。 但这话不能说啊。 接着他再说那狗又是的怎么怎么好。 说这狗都非凡品,是狗中精品,已经不是狗了,是獒!虽然是狗,却能与虎豹相争。 人与人的差距有多大?有时比人和狗的差距都大。 而狗与狗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有的狗只是狗。 有的狗却是獒。 喂,我说的是獒啊。 是獒啊。 终于,人家小姑娘算是听明白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一天话都不停,说了半天,你是想要狗,成,回村我给你找一只,不过只能是小狗,你得等它张眼,第一个看到的是你,以后给它喂奶养大,还要训练,这样才能长成我这样的宝。” 刘一夫明白了。 这是一个看起来厉害,其实一直被保护的小姑娘。 她蒙受了很多好处,但她自己却不知道。 乡间的狗,不是随便什么都能训成她现在拥有的宝贝的。 得是受了降术加持,这样特殊的狗,才会又听她的话,又这么厉害。 不过不要紧。 他也会降术。 别的不会,依样画葫芦还是会的。 更重要的是,往人身上下降施降,会很麻烦,但在动物身上,就好过多了。 因刘一夫喜欢她的狗,女孩了渐渐对三人也好了起来。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么。不再是你们三个加一块儿,还不如我的狗意思。开始和三人有说了起来。 主要是关于虎精。 这虎精吃人,村子当然要管了,村子的事,就是女孩的事,村子管得了的事,她要管,村子管不了的事,她也要管,不管管得了还是管不了,不管不顾,想管就管,这就是月亮沟新一代女魔头,够不够清楚? 女孩向村子表明态度,当即带狗出征,前前后后她就和虎精斗了三回。 刚开始虎精不知她的厉害,把她当好人,以为她是送肉来的,就出面和她硬怼,结果是吃了个大亏。 没想到女孩那么厉害,一声令下,十狗齐出,把它围起来,群殴啊! 群殴也就算了,还使用兵法,正面佯攻,却背后使用千年杀。 并且是多次使用,全无道德可言。 然后还转圈,哎,转圈,让虎精眼晕。 这让虎精首尾难顾,疲于应付,终至旧伤复发,还流了很多血。 结果第一次失败了。 虎精不甘心失败,开始搞偷袭,可奈何不了拥有十狗的女孩。 虽然虎精也有一些迷魂惑心的法术,可那是十条被降术强化的狗啊。 十狗心灵相通,气机相连,虎精的邪术竟然不能成功。有十狗守护,它又奈何不了女孩,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 于是虎精就玩下三滥了,使用仿声之术,诱骗村民,吃掉他们。这一招看起来没什么,却是让人防不胜防。普通人心智不成熟,特别容易被蛊惑,结果就中了招,结果自投虎口,死了不少人。 女孩大怒,就逮定不撒手了,开启一路追杀模式。 虎精不敌,又逃跑无力,在走投无路下就钻到一座山的山腹中,不出来了。 女孩几次进入,都是和进迷魂阵一样。 好在那山腹倒也困不住她,就是怎么也揪不出虎精,无法克尽全功,有些遗憾。 最后。 “到了,就是这……” 山。 一片雾。 一座被雾笼罩起来的山。 此山一看,不要望气,就知道有问题。 遇到了要躲着走的那种。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那雾气是什么气。 万一有毒呢? 山里万一有巨兽呢? 最简单就是有妖怪。 “你们等一下!” 刘一夫说着,开始布置法坛。 他是降术师,这一职业受到限制太多,只有在布好的法坛上,才有一定实力。 请出春水大神,让神力加身,借神之力,才算看出一些雾山的门道。 女孩在一旁看着。 她美目闪动,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那个小阴人,在村子里有一间房,专门布置这样子的,虽然有所区别,但大体相同。难怪了,这人怕是和小阴人一样的职业。只不过他没有小阴人的实力,不然又何必贪我的狗宝。 刘一夫收功。 这只是借助神力的一种使用方法,算是取巧。相当于在银行办转存,钱没取,事办了,还不收费。 张小乙道:“你看出什么了?” 刘一夫道:“这次我也和你们一起下去。” “什么?”张小乙吃了一惊。拉刘一夫入伙时说好的,是当后勤员而已,不需要去一线搏命。而这家伙也是怕死,自然如此。 可他现在竟然一下子不怕死了? 刘一夫笑了下道:“可能是三丽姑娘伤它狠了,此虎精已经快要撑不住了,你们看这山上的雾气,其实不是别的,而是它的丹气在消散。它正在勉强用它的妖丹硬撑。我估计,等到雾散之时,就是它自行陨命之刻了。” 张小乙和锦天又惊又喜,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说什么好。 六年前,那虎精有如梦魇,杀生取命,吞噬人心,操弄众生,有如游戏。 给当时的张小乙和锦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这种事,他们能记一辈子。 这是恶梦! 六年后,二人在金钱的刺激下,想来诛杀虎精,其实也算对过去的一个交待。 谁想,来了之后,却是这么一个结果。 二人不由面面相觑,一起看向那个女孩。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 她心中暗想,莫不是真的,是我把虎精给步步逼至死路? 张小乙忍不住道:“看来还是姑娘你厉害,我们等了六年才敢来,没想到根本不需要我们出手……” 女孩也不好意思道:“不是的,这虎精是真受了伤,那是你们从前的功劳,不然我哪里能伤到它。” 她这说的是真心话。 现在回想,若虎精身上没有伤,它纵不敌自己的十狗,跑总能跑的。结果战斗良久,还是触发了旧伤。 这哪里能全算她的功劳呢。 “诸位,”锦天说话了:“我们得快点了,不然它要死了,我可能就看不到它位置了。” 余人一听,当即收拾东西,一起进山。 一进山,雾气涌来,很快就只能见身前十余步的距离了。 这时,刘一夫忽然听到了父母的声音。 但他的父母早已经故去,所以,这是虎精的法术。 好厉害的虎精,不仅可以学人声音,还可以学死去之人的声音。利用一个人的亲人下手,难怪能够骗人送上门给它吃呢。 正这时,张小乙忽然叫道:“小良,小良,是你吗?原来你没死,我是小乙,你的乙哥啊!你站住,别走!” 说话间,人进雾中,已经消失不见踪影了。 女孩说道:“不是,吹了一路牛,来这里,就为了送菜吗?” 锦天有些恼羞成怒,拔刀道:“乙哥不会有事的,他只是用最省事的方法去找虎精,放心,有事我会出手!” “咦?娘?你怎么来了?啊,虎精,你想骗我?等等,娘,你等等我,我不是不想回家,是我弟弟不让,其实我可想你了!” 说话间,锦天也消失不见了。 浓雾中,只剩下刘一夫对女孩露出尴尬的笑。 第20章 虎之殇 “你没听到什么么?”女孩问。 她没有,只因她身有异宝和十狗护身,虎精的术法对她无效而已。 刘一夫当然听到了。 但他乃是穿越客,四十多年下来,也没让他对这方世界建立什么羁绊,说一句心性凉薄也不为过。若他父母尚在,可能会有所迷惑,但此时他双亲已去,就再无可能被迷惑了。 像刘一夫这样的人,就天克虎精这种针对人性的邪术。 所谓恶人还怕更恶磨,果然不假。 “我有春水神保护,没事的。” 女孩点头。 果然,这几个人里,还是这个有点本事。可惜是个老头子,没有小阴人长得漂亮可爱。 她当即带上十狗前行,同时说道:“哎呀,我现在就希望你朋友能真有点本事,不至于被那头虎精一下子吃了,这虎精要是能腾出手,我怕是靠近不了它的,但它若给你朋友缠住,说不得我就有机会找到它,杀了它了。” 刘一夫笑道:“若是如此,你大可放心,我的朋友一路上虽然有些吹牛说大话,但也不是一点本事都没有,想是能够支撑一些时间,再说,我不会看错,这头虎精现在全凭妖丹硬撑,正自丹气涣散,它撑也撑不了多久,哪能奈何我朋友!” 对于张小乙和锦天,他还是有点信心的。两个货,全是百人敌。不是吹,是真的可以一个人砍一百人的狠人。 这样两个人,哪可能被一头都快死的虎精杀掉。 它六年前占据上风都没行,现在自然更加的不可能了。 女孩耸耸肩道:“那你可快点了,帮忙也好,收尸也好,慢了可什么都做不了。” 刘一夫道:“快了。” 他暗恨自己孤单一个人,没有帮手,也没有大狗,只能把一柄刀拔出,插在地上,将自己的驴车拴好,又取了其余的武器跟上。 虽然没有什么武功,但刀总是要带足的。 女孩此时已经往前走了,好在她留有余地,走的慢,给了刘一夫跟上来的时间。 刘一夫跟上,他小心让开女孩的大狗。 女孩道:“你不是喜欢我的狗宝吗?怎么还怕了?” 刘一夫道:“我养的和你的,那可不一样,这些狗一定不会伤你,还会保护你,但对别人就不一定了。” 女孩道:“我的宝贝最听我的话了,我不让它们咬人,它们就不会咬人,你怕什么!” 刘一夫只是笑。 他不会告诉这个女孩,你的也不一定属于你,特别是你那些被别人下了降的狗。 事实上,一经中降,施降者才算是真正的源头。 所以,女孩的狗,其实还要受一个人控制。那个对狗施降的白降师。 他甚至猜测,这个被保护的女孩身边,一直有人暗中护卫,一个不好,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 所以,他真有点怕。 正在他胡思乱想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咆哮。 仿佛天动地摇一般。 脚下明显感到地面的颤动。 空气更是剧烈流动。 一股腥气是扑面而来。 女孩叫道:“这是动手了!” 虎精的这一手,她见识过。 说罢,她顾不上刘一夫,脚下加快,一下就冲到前头。 刘一夫没奈何,只能气喘吁吁的追着。 这会轻功就是了不起啊,他累得像条死狗,胸膛像破了的风箱,每一颗肺泡都极力的鼓胀,收缩,吸收空气中的营养,为身体提供动力,过劳的肺像破了一样,人仿佛下一刻就要咳血,也就只能跟着女孩身后的影子。 过了一会儿,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刘一夫这时听出来了。 此是那虎精发出的咆哮。 它想必是陷入了苦战,所以才接连发吼,这是已经气急败坏的表现。 又是一会,刘一夫看到了锦天。 他身上到处是伤,显然方才是经历了一场战斗。 锦天喘气,但仍有余力,道:“虎精应该是在和乙哥战斗,方才是用它新收的伥鬼对付我,我一时失察,给缠住了,不过好在已经解决了。只是现在迷雾太大,我的秘术在这里被克制住了……” 虎精的妖丹本源消散,还是有用的。 那就是压制了锦天的秘术。 这也是锦天随后也中招的原因。 他需要虎精带路。 只是虎精发现张小乙后断了他这边的牵引,还让伥鬼来对付他。 好在张小乙不是好对付的。 他之前就是故意装做中招的。 似他这样一个意志坚定的人,又怎么可能轻易被虎精法术所迷?要是不知道也还罢了,现在一直警惕着,又岂有那么容易上当的道理。 是他觉得这样比较好,所以行险过来。毕竟虎精迷人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吃?既然如此,他主动送上门,这不就是最快途径么。 当然,这一手是看人的。 玩不好,真就给虎精吃了。 玩好了,才能人前显圣。 就好像坐滑梯,最后落地站稳了,这叫牛逼,站不稳,还跌了个狗吃米田共,那就是傻逼了。 张小乙就掌握好了分寸,在关键时刻醒来,一眼就看见大虎张开老大的血盆大口。 这是真等着送上门啊! 不知多少人就这么主动送到虎精嘴里被它给嚼吃了。 说时迟,那时快。 张小乙忙脚往地跺,把自己震住,拔出了宝刀狮子照夜白,一刀斩出。 虎精人没吃到,反是虎口被豁出一道口子,顿时大怒,和张小乙战了起来。 过了两招,它才认出张小乙。 特别是他的刀。 当年,张小乙以油抹刀身,火蘸宝刀,刀做火焰斩击,一下子重伤了它。 这让虎精一直耿耿于怀。 对,就是这伤,就是这刀。 是这刀让它伤的。 也不知是什么古怪,它的伤一直是不能痊愈。不然,它岂会斗不过那个小姑娘?又怎么会沦落到这个程度! 现在这个伤到它的人又站到了它的面前,它一定要杀了他。 不过,它也知道,张小乙不好对付,不然上次早就杀了他。何况,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一个人。上一次他就带了很多人。 只是,它的状态太差了,而且,不能移动,只能先拖一下了。 于是它放出新招的伥鬼。 这是它新收的,很不容易。 对于它这样的虎妖来说,伥鬼代表了它的实力,不是万不得已,不想这么用啊。可是也不必留了,它也知道,它要死了。 那就,拼! “吼——” 一个虎吼咆哮弹发出。 这是大招。 消耗很大的。 现在用,等于是拼命。 真,拿命,在拼!!! 猛烈的空气犹如一发炮弹砸中了张小乙。把他整个人打飞出去。身上的衣服一下子变得破破烂烂的。 错非他长年累月修炼内功,对护体有效,只这一击怕就要重伤。 内金刚岩魔功还是好的。 他想。 然后重新挥刀扑上。 人不死,战未休!!! 另一边,一群傻子样的伥鬼出现。 急匆匆收的,质量差了很多。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但它们有一个特点,不要命! 一不要命,就麻烦了。 锦天只能叹气出刀。 闭上眼睛。 斩斩斩。 夜战八方不收刀式。 狠狠斩出。 至于自己,小伤受,大伤走。 随着最后一刀劈下,他结束了战斗。 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到又一声咆哮。 急了。 锦天知道。 这是那虎精急了。 它知道,伥鬼全死,但它的敌人却仍没收拾掉。 不一会。 刘一夫来了。 女孩也来了。 他们和锦天汇合。 三人一起,走向一处幽洞。进入之后,内里却是霍然开朗。 好一处空旷宽大的地下空间。 还有一处水潭呢。 在水潭一侧,有一头巨大的虎精。 此妖足有两头肥牛那么大。 它身下流血,有一处伤口,始终散发着恶腐的臭味。在它旁边,有血糊糊,不辨人形的尸骨。 在它的对面,是气喘如牛的张小乙。 纵是他如此狼狈了,手上的狮子照夜白仍然闪闪发光。 他仍在战斗。 虎精的气息粗重,嗓子里似有血沫。 每一口呼吸,对它来说,都颇为痛苦。 正如之前说的,此头虎精,其实早已经不堪重负,伤得太重,快要死了。 即使它吃再多人,让它敞开了吃,也不过是多活一段时间。 锦天笑了,提刀上前。 六年前的事,有他一份。 “你都这样了,为什么要反抗?好好的受死不好吗?” 新月宝刀,高高扬起。 这把刀极长,可以当斩马刀用。六年前,虎精正是过于忌惮此刀,反而被更短的狮子照夜白给捅了。 “妖怪也是生命,也想活,想活有错吗?你们来杀老身,是老身吃人,可老身身为妖怪,不吃人难道吃妖怪吗?虽然老身要死了,但就算是为了多活一息,老身亦要反抗到底,亦要拼命到底。” 虎精口角流血地说话。 它在拖时间,它在积攒力量。 哪怕没有胜算,陷入必死之局,它仍是努力,哪怕只为多呼一息,多喘一气。 “可惜你妖丹本源流失太多,连唯一能威胁到我们的自爆也做不到了。” 刘一夫淡淡说。 话音未落,被说到痛处的虎精又叫了起来。可这时,它的叫太过于外强中干了。 锦天上前就是一刀。 随后被虎精一爪抓伤。 另边张小乙又从侧面扑上。 狮子照夜白逮到机会狂捅。 一二三四五六!!! 一连就是六剑。 虎精低吼,已经有气无力。它咳嗽一下,往外喷出了大量的血沫子。 锦天也上前,一刀探出,自口入,自脑出,这一下,虎精必死。 它,死了。 无论再捅刺它多少刀,它也不会动了。 第21章 玉虎 惨淡的妖气,随着虎精一死,在淡淡散去。时刻都有清新的风吹了进来,将腥腐的臭味,渐渐压下。 这巨大的虎精,扑跌在地上。 刘一夫三人往前细细一看,发现它的腹下,已经烂了一个洞,周遭都黑了,往外不住流着浓黄的血水。隐约还可看到里面的脏器。 伤势,竟然如此之重。 此前,虎精就是承受这种伤在和他们战斗啊! 张小乙咋舌。 他也颇为惊讶。 自己六年前造成的伤口,竟然能绵延至今??? 难道自己这么厉害? 还是妖怪的抵抗力这么弱的么? 只刘一夫对他的刀,特别打量了一眼。 他没说。 是的。 此前没有注意到。 那把刀,张小乙亮出来后,他就发现,其刃格外霜雪明白。 这不是正常的明亮。 而是一种降术的加持。 从气息上看,是白降师的降术。 应该是诛妖破邪。 这才是虎精伤势难愈的真正原因。 一把被加持了诛妖破邪降的刀,自然拥有神力护持,结果就给了虎精经年难愈的伤害。 这是有人在——借刀杀虎啊! 那个人……自然是白降师。 锦天却颇为惋惜。 他看自己的刀,第一次有些嫌弃。他想,这是第二次了。 明明是他的刀更长,也明明是他的武功比张小乙要更高一点点的。甚至他的刀,新月宝刀,比之狮子照夜白,也要更强上一丁点。 但两次都是。 他牵制了虎精的注意力。 却是张小乙那里拿到了一血。 虽然最后是他绝杀了虎精,但真正给虎精造成最重伤害的,仍然是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他只是在补刀捡漏而已。甚至说难听点,是在抢人头。 张小乙需要他帮忙那一刀吗? 虽然他不在意这种虚名。 刘一夫却上前,他撸好袖子,一副我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张小乙道:“不是,已经完事了,虎精已除,你还要干什么?” 刘一夫道:“你们才有毛病,都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我们是为了钱!这虎精也是,浑身的宝,可不能浪费了。” 说着就上手,活儿不少,可不轻松,剥皮,剔骨,拔牙,取肉。 刘一夫干得是一身的汗。 特别可恨那十条大狗,在旁边开吃,吃下了很多虎肉。三丽也不管。刘一夫也不敢拦,只能艰难的保下了虎精的——四肢。 原本想找虎鞭,哪知算计失误,这特么是一头母老虎。 现在细想——它方才一口一个老身,原来是这个道理。 锦天和张小乙也在忙碌,他们在旁边到处摸钱。死去的尸骨到处都是,有数百具之多。有些是真穷光蛋,但也有薄有身家的。虽然多是散碎的铜钱,有一贯的,有一串的,有已经散了的,可积少成多,这些钱币一一收集齐,渐渐就有了一小堆。 甚至还有一些细银饼子。 到了最后,粗略为计,有大约三十余贯钱,彻底超出了二十贯的预期。 只是其中有五六贯是银饼子,需要折换一下,将之换算成钱。不然,普通人使用银子,一定会惹出麻烦的。 刘一夫看了,却殊无喜意。 一下子赚二三十贯钱,这是不错。 但想想,这笔钱要和——三个人分。 你还不是大头。 那这钱还多吗? 多乎?不多乎。 再想想——这是卖命赚来的。 这就更没意思了。 卖命钱?才这么点? 贱不贱哪! 好在——那些被虎精害死的人。 虽然已经死了,却有尸骸留下。 这些尸骸,尸油是提取不了了,可骨殖也是有可用之处。比如人头骨坚硬,可以用来制作盛放器物的器皿。在降术师的术语里,这玩意叫金钟,特别适合养蛊和咒杀。 尤其是强者的头骨。 金钟甚至可以炼成降术宝器。 刘一夫当即搬动这些尸骨。 “叮当”一声,一物从一具尸骨身上掉出。 是一把短剑。 古朴平凡,却又不凡。 刘一夫入手,只觉微微一沉,他想凡物不该如此,心生此念,不由好奇,他心中细观,发现这是一把特殊材料的短剑。 不是铁,不是金,也不是银,更不是铜。 那是什么? 是骨。 这是一种由不知名的兽骨所磨制而成的剑。 所以才显得古朴。 一念于此,刘一夫有了主意。 他把此剑收起,开始布置起来。 取碎骨围绕虎精残骸画了一个圈。 “做什么?” 张小乙问。 “施一个降术。” 刘一夫说着,目光看向虎精的残骸。 “总要废物利用干净。” 他说着又侧脸看了看张小乙一直炫耀的,插在腰间的——狮子照夜白。 学到了,学到了,原来不仅可以对动物施降,也可以对物品施降。其实这以后他也能想到的,但现在可以提前学到不是更好? “呜——” 忽地一个声音响起。 众人一惊。 循声而去。 在虎精已经血糊的残骸中,钻出了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它摇头晃脑,一脸蠢萌,眼睛仍闭,却是一只刚出生下来的小脑斧。 此兽在虎精身下,显然是虎精幼子,虎精正是为了生此虎子,才不得不承受伤躯,生下这只小脑斧。 此际,它的一身胎毛都还没干。 “啊——”女孩叫了起来。 “好可爱好可爱,怎么办呢,是杀了呢还是杀了呢?”三丽女孩苦恼起来。 她可不是普通女孩,在林中打猎,哪可能看到小动物可爱就不下手?问过狗宝答应了吗?该杀就杀。 只不过,这只小脑斧并不是她的猎物。 从头到尾,她主要也是带路而已。 是张小乙和锦天联手杀的。 连那刘一夫也比她有权定这小脑斧的生死去留。 刘一夫突然道:“原来如此……” 张小乙笑道:“老刘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果然跟我们出来历练是有好处的,对了你说原来如此是什么意思?” 刘一夫立刻道:“这虎精受伤,一直未好,看来是这虎崽的原因。它为生这小虎,熬尽了心力,所以才在这用仿声杀人。因为生崽的虎精……走不了啊。” 锦天皱眉。 他虽在军中生活过,久经杀伐,但心中却仍有一丝善意,可以说,三人之中,他比刘一夫,甚至张小乙,还要心善。 眼见此虎精遗子将死,心下顿时有些不落忍。 张小乙看了出来,劝道:“锦爷,没办法,它不是普通虎子,而是虎精之子,血脉不凡,当它长大,血脉会提醒它记住仇恨,它会杀我们报仇的。” 妖兽。 拥有血脉记忆。 杀大留小,只会遗祸无穷。 “不,可以留下。” 刘一夫笑道:“我可以给它施一个降术,让它永远长不大,一头永远长不大的小脑斧,怕什么?” 长不大的脑斧,那和猫有什么区别? 长不大的小脑斧,永远也觉醒不了血脉记忆,纵然觉醒了,也没用。一只长不大的小脑斧,觉醒记忆有什么用? 张小乙道:“哇,你们降术师真是残忍,那它是不是不老不死了?” 刘一夫淡然道:“只是长不大,该老不会老,但该死还是要死。不老只是一种假像,不死才是核心。修仙者有一种驻颜丹,就有保持容颜不老的作用。可寿数一到,还是要死。” 张小乙道:“那你们给女人下不老降,不是赚翻了?” 刘一夫摇摇头道:“这个降不好下,造成的后果可能是坏的,曾经有人用过这种降术,结果你猜怎么样?” 张小乙不问,却也知道结局必是十分不妙。 降术师把一个人的命数进行了分野。 比如降术师,以福缘气运为终。在福缘气运消耗一空前,哪怕为非作歹也可以没事。想怎么浪都行。但福缘一尽,气运成空,那就对不起了,哪怕你年轻健康,什么事都没有。 也是要死!!! 降术师给人下青春降,结果呢,一个没控制好,在此人命终之前,想死都死不掉。 假定这人活九十岁。 那么这人六十死了。 怎么办? 死了也得给我用那已死之躯再在这生人的世界苟存三十年才结束。 让一个活着的灵魂在死人的身体里待上——三十年! 这好比一个活人泡在粪池里一样。 因为降术的施恩范围太模糊了。 这极其不好把控。 人的欲望有时扭曲且抽象。 而且此种降术十分消耗降术师的福缘气运。 所以降术师此后都慎重起来了。 还有,权贵的命格不好施降,更不好受降。 这是重点。 至于穷人,需要青春不老吗? 早死早超生不好吗? “我们需要在这里住上三到五天。” 刘一夫说。 他在施一个降术,用短剑,吸收虎精的残骸,一经成功,那把短剑将会从不上不下的普通兵器成为一把名器。甚至可能是通灵神兵。 “我无所谓的,啊,我在外边等你们。”三丽要养十条大狗,所以要出去打打猎。 她一走,锦天立刻把钱一一装好,然后藏了起来。 张小乙也把所有骨骸都集中,用一块石头一一压碎。 只有椎骨,和头骨,被另外装包。 “这也太多了。” “不多,我的驴——驼得动。” “好……”张小乙应了下来。 那驴真可怜。 刘一夫已经答应分小头。 给个几贯钱意思一下就行了。 他当然要从别的方面给予补偿。 不然大家还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刘一夫想,回去还是要再进一批尸油。 尸油——降术师的无底洞。 布好了法坛。 有请——春水神降临。 刘一夫恭请出了春水神,唉,女神小姐姐仍然太弱了。 但,凑合用。 谁不是从弱变强的呢。 施降——短剑。 吸收妖兽的皮毛骨肉血变强。 施降——小脑斧。 长到普通家猫大小即停止生长。 两个降术一出,小脑斧反应快,立刻就睡了起来。 降术在默默改变它的身体。 只剩下那把短剑。 时间缓缓流逝。 刘一夫清楚看到,虎精骸骨在渐渐变化,被插在间中的短剑在吸收。剑身,出现丝丝极细的红线。像网一样,布满虎精残骸。在吞噬,在吸收。 一旦虎精骨骸被吸收完毕,此刃即成。 直至数日后,残骸终于全部消失。 唯有一把白玉也似的短剑插在地上。 刘一夫收剑之余,取其名——玉虎。 第22章 大墓 玉虎剑成。 这是一把骨质之剑。 虽为骨质,却光滑洁白,有若如玉。 就是你不说它是骨质的,别人就以为是玉质的。手触之,温润而微凉,连手感都是玉质手感。不是玉又是什么? 故而命其名为——玉虎。 虽是短剑,却充满了灵性。 刘一夫一持剑,此剑似是知道自己的诞生是因为刘一夫,所以时刻发出活跃亲切的欢愉气息。 那是一种,极为纯粹的——高兴情绪。 它虽是一件器物,却也算是通灵神兵,可能硬度还差点,但其本质,就是通灵神兵。已经有自己的情绪意志,渴望为刘一夫战斗杀敌了。 若刘一夫是个修仙者,甚至能用它炼制出一件小极品的飞剑法宝。 就是那种能极少消耗能量载人飞行的飞剑。一个筑基修仙者甚至可以驾驭它在天上一连飞上三天。 不过,在刘一夫手里,只有降术加持,让它更坚韧更锋利,加上日后吸收别的妖兽的皮毛骨肉血,未来就算进化成为飞剑法宝,也不是什么问题。 剑器一成,刘一夫手上,算是初步拥有了第一件宝贝了。 他当即心情大好,收拾东西与二人离开这厌倦的地下空间。 这几天,他们忍受这地下的气息,已经有些厌倦了。就为了等这把剑成功。现在,此剑已成,那还等什么。 而且此剑虽好,但终究只是一把短剑。 就目前来说,还真比不过新月宝刀和狮子照夜白。所以大家气氛还行,没有什么勾心斗角。不至于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有法宝。 此时三人,因为利益分配公平,都还各自满意。 收拾好了东西,三人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勾肩搭背,一并儿地出了地穴,此时,原本笼罩于山的浓雾也都早早散去。 雾山——现出了真面目。 倒也没什么,无论怎么看,也都只是一座普通大山而已。 有山有树有土有岩。 山腹里还有地下水。 做为一座山而言——平平无奇。 丝毫没有特色。 好,还是有的,它有空旷的地下空间,那可不小。一个村子,甚至山寨,都能包容得下。甚至可以做为上好的吉壤之选。 但此地曾为虎精占据过,按数术而言,是妖气冲煞,破坏了原本的风水格局。已经不能福泽后人,所以——不能用了。 “一种植物,我的驴!” 可怜刘一夫这才想起他的大青驴。 他把驴在外一栓,就跑进来忙事业了。 也不知这驴子还在不在,有没有饿死,或被别的野兽给吃了,要是如此,那就损失大了。这车可怎么拉啊!到时,少不得人要干驴活了。 好在……受了降术的驴是不一般的。 哪有那么容易死啊! 它仍在原地,一直老老实实的。 只是大驴眼有些湿,这是主人一直没喂食,感到委屈了。刘一夫要是一直不出现,它真有可能在此,一直等到饿死,或被杀。 这就是动物的忠诚。 好,也有降术的影响。 幸好大青驴虽饿了几天,可仍然坚持得住。它站立如松,腿脚有力,仍然还有些余力,甚至能够再坚持几天。 但刘一夫心疼了起来,忙取出黑豆饼加一些草给驴子上食。他手捧着,看大青驴高高兴兴地大口进食。 驴子的欢愉,真是简单。 “这驴子真是……一种植物,我感觉我们的马是白买了!”张小乙发出了感叹。 有了这驴子,还要马干什么! 他借的两匹马,和这头驴一比,真是人比人得死,马比驴还不如驴。 “回去换驴子。” 锦天也是心动。 他在军中也是骑过军马的。 但现在想想,军马除了冲锋冲刺外,无论体力耐力,都不能和刘一夫这头大青驴相比,这就有些扎心了。 好在驴子不贵。 他晃晃钱袋。 现在有钱了。 至少十贯。 取一二贯钱,买头驴又算得了什么!? 甚至,他可以精挑细选,找头好的。 到时还要请刘一夫给驴施降。 所以刘一夫让他帮手,他立刻伸手,十分卖力。把他们的东西,刘一夫要的材料,和此行收获的钱财,都一一放在车上。 刘一夫静静等驴爷吃好。 驴爷真的是辛苦了。 刘一夫福至心灵,道:“驴啊驴啊,我给你取一个名,你以后,就叫吕青。” 大青驴颇有灵性,一下欢快叫了起来。 人与动物相处,很忌讳给动物取名字的。名字会赋予动物特别的意义,让动物也渐渐拥有人性。 另外,取了名字,也会诞生感情,到时就不好杀了。 刘一夫给大青驴取名,意味他不会轻易杀驴子了。未来就算用不到它,要么给它养老,要么放生,却不会随意转卖,不会杀了吃肉。 比大多数牛的下场要好多了。 大青驴虽然不能明白这详细的事,却能感知到刘一夫的善意。 动物的本能就是这样。 简单,且敏锐。 张小乙和锦天把东西装车,一袋子又一袋子,装得有点多,还需要用绳索绑扎固定,压得木板车发出嘎嘎声。 刘一夫想看来还是大意了,原以为板车够用,看来还得再升级下。这普通木料的板车不结实啊。 回头了得用更好,更结实的木料做板车啊。 不……也许重点是轮子。 那木质车轮上的镶皮已经磨损掉了。 对了,月亮沟的路,太难行了,所以对拖板车的轮子造成极大压力。不仅是车轮的磨损,甚至车轮的车轴也有问题。自己还是太年轻,没经历过这事,要是当初带一副备手车轮就好了。 现在只能将就一下,并希望能坚持到回罗京。哪怕回到哪个镇子上也好。 丛林沙沙。 女孩三丽带着她的狗群大军回来了。 她步行,身边是那些狗,看样子大有收获,这些狗都和得胜归来的无敌大将军似的,不复低俯之姿,而是昂首挺胸,脚下快步。 见到众人,她笑了。 “哎呀,你们总算出来了,这附近我都转腻了,我们该回去了?” 她倒还挺讲义气。 刘一夫想,自己的大青驴没给别的野兽拖走,应该是她暗中照拂的。 真是个好人啊。 其实,她若把众人丢下,自己一个人回去也没问题。就她身边的那十条大狗,刘一夫他们还能说什么不成。别以为他们杀了虎精就有多了不起,这里面意外因素太多。是机缘运气的巧合。 真打起来,女孩的这些大狗可能更加难缠些。毕竟,它们可是会跑的,而且是十条会用兵法的大狗。 好在大家不是敌人,相处也还算不错。女孩亲眼见到张小乙和锦天战斗杀虎,顾念三人也算人物,就愿意多等几天。 这也算是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 双方彼此都取得了尊重。 刘一夫无所谓,东西也装齐了,只等他们说要走,自己随时可以走。 张小乙也觉得可以了。 这一趟出来十多贯,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最初的目标,诛虎,搞钱,两样事都完成了。回去,他能大手大脚地歇上半年。至于半年以后,再说。 二人返身,套车,却又停住。 回头,只见锦天仍站在原地,在那儿发呆。 刘一夫没动,他是真想走了。 张小乙上前,用肩膀撞了一下锦天,嘴里嘟囔道:“喂,回魂了,还有什么事没了啊?我们可以回去了。” 锦天深吸一气,然后一下蹲了下来,双手捂在自己脸上。 张小乙蹲过来,搂住他脖子晃一下。 锦天摇头,好一会儿才放下手,他张开眼,那双眼睛里血丝密布,仿佛是一下子害了什么红眼病。但张小乙知道,这不是红眼病。锦天这是在方才使用他的眼睛秘术观云望气,结果秘术使用过度,伤到眼睛了。 张小乙小声道:“能说说么?” 锦天摇头晃脑道:“天意,真乃是天意……”他闭上眼睛,把方才所见,在脑海中过上一遍,方才吐了口气道:“黄光,很多,我看到一股玄黄之气在此山之后——我估测那里有墓。” 来时,大雾罩笼,看不真切。 锦天只能隐约看到一股黑红之气。 那是虎精之气。 入了山后,在山腹中,雾气更浓,人眼只能视十步之距,那更是连看都看不到了。他也未有多想,当时主要是战斗。别的事情,不重要。战斗结束后,也是在死骸上到处找钱。 那些死骸很多,又很脏,钱又那么小,有的尸骸有,有的又没有,所以很麻烦。 找起来是需要足够的细心及耐心,可容不得分心。 事实证明,这其实很累。要不是找的是钱,相当于是在白捡,他真不想再累着他的腰了。 真是酸得以为要断掉。 直到一切结束,出来了,才发现山上虎精妖丹造成的雾气已经彻底消散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才有了闲情逸致,睁眼看看。纯粹是一时好奇,他用了秘术,观云望气,这只是随意为之,遇到了山就看一眼,基操而已。 这一看,就看到了——真东西。 在大山背后,一股玄黄之气,腾空而起,它是辣么的醒目,绵长。 那气机中的黄色,浩大且长,绝非普通岩石那一层淡淡黄光。这种程度黄光,说明地下有大量铜铁金属。何况,还有一些玄色的黑气在其中。 这说明什么? 如此一座荒山,大量的玄黄之气,已经充分说明了,此间必有大墓。没想到啊,自己这双眼睛,在无意之间,还真发现了地下的大墓。又有谁呢想到,虎精所在的这么座荒野小山,山后竟然有一座大墓。 他初时不信自己的运气,当下又看,还看,再看,瞪大眼睛看,看得眼睛都酸了起来。 直到,用眼过度。 他终于明白。 秘术没错。 他看对了。 此间有大墓。 第23章 再向虎山行 回去的路上,有些沉默,原本应该欢笑,却变得各怀心事。 女孩开始不舒服,她觉得我没有对不起你们,为什么你们这样对我?爱搭不理是!不理就不理!她一催大板角雄鹿,一溜烟跑前头去了。只远远的,留个影儿。 这时,步行的三人才开始交流。 “你确定是大墓?” 张小乙问。 锦天反问:“深山老林,玄黄之气,这说明那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和大量金属,不过不是什么金银,而是铜铁一类。这些因素在一起,你觉得会是什么?” 张小乙纳闷了:“不对啊,如果是大墓,有能力在这深山老林里建墓,墓主应该是有身份实力的,那为什么不在墓里埋上一些金银呢?” 刘一夫道:“也不一定,这要看个人的品味。我记得有一个大将军,他就给自己准备了五座用铜钱堆成的山当陪葬品。你真遇到这种的,那就不奇怪了。” 张小乙道:“这种事应该是极个别!哪可能是个人就这么干!” 刘一夫想想道:“还有一种可能,这个人可能是一个将军,那他可能就不会用金银陪葬,而是用自己喜欢的军中器械。若此人生前是一个大将,陪葬几百甲兵器械也不奇怪呀?” 锦天道:“应该还要更多,如果是甲兵器械,至少有数万件才对。你们是不见啊,我所看到的那股玄黄之气……太多了,直往上冒。要是铜钱,搞不好真能堆成山。” 一座铜钱堆成的山。 那是真的发财了。 要知道,铜钱最大的好处就是易出手。 你甚至不需要二道贩子赚中间费。 连前朝,乃至前前朝,甚至更早的钱币,只要是合格的铜钱,那就可以在市场花用,普通老百姓很多甚至就不识字,他们根本不知道钱币上这个通宝那个元丰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是铜,圆的,中间有孔,铸造的不是太差,钱厚有肉,那就可以用了。 至于哪朝哪代的,又有什么关系! 前朝的钱难道更值钱吗? 更值? 好,你再问现在的朝廷同不同意你这观点?! 凡是金银,不管本朝的,还是前朝的,你都要交待个来龙去脉,说清楚怎么来的。你一个小小的普通屁民,怎么能有真金白银!交代不出来?交代不清楚?那就对不起了,这就不是你的钱,轻则没收充公,重则大刑伺候。甚至干脆关起来找个黄道吉日一刀宰了。 所以,对于三人而言,若是有一座铜钱山,那诱惑反而比金银要更大。 张小乙忍不住了。 “那我们回去……试试?” 都已经算加入盗墓派了,可不得试试手艺么?练练也是好呀。 “不行,”刘一夫摇摇头道:“车轮,车轴,磨损都比较重,这一路太费车轮了,我们至少得把车修一修,不然,纵是挖出了宝贝,我们能拉多少?” 张小乙道:“都已经步行了,还怕什么,哪怕背,我们也能背回个几十上百贯,那也值了。” 锦天道:“行了,八字没一撇的事,还争呢?先把车修好,拖一万钱不比我们背百贯钱要强多了!” 三人商量以定,这才直追女孩。 一连地轮吹法螺,这才让女孩心情好点。张小乙当即说对不起,是之前想到从前被这虎精杀的同伴,所以心情才不好。现在既然调整过来,就向女孩道歉。 女孩信以为真,这才又重新说说笑笑。 一进村,女孩蹦蹦跳跳地去找那村长阿叔。 “阿叔,阿叔,我回来了!” 村长一副平淡模样道:“回来就好,没出什么事,虎精诛除了么?” 女孩般腿在床边坐下道:“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儿,啊,那些人还行,三个家伙都有些本事,虎精啊,真被他们给杀了,我都没出手呢……” 说着,她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诛杀虎精一路上的故事。 村长哦哦地听着,偶然在旁捧拖一下,让少女兴致盎然地把故事说完。 “嘶——”村长佯装受惊道:“这么说这三个人还真有一手,不简单,不简单。” “不过他们的车似乎出了毛病,一路上响个不停,你让蛮大锤叔叔给修一修。” …… 这孩子,不能要了,你让圣手神工蛮大锤修车?就他们来时的那一辆破板车? “行,我带你锤叔过去看看再说。” “嗯,我累了,去睡一会。” 女孩说着走了。 村长却是没动,似是在静静的等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从里屋,黑乎乎的房里,走出了一个少年,坐在村长连忙让出来的座位上。 “上师,茶。”村长十分恭敬。 这个少年摆摆手。 他什么没喝过,什么没享受过,哪在意这荒野山村的野茶。 一只鸟飞了进来。 少年伸手,鸟就停在他手上,一人一鸟,四目相对,一瞬间仿佛已经交流了千言万语。少年笑了,一扬手,那鸟又飞了出去。 “上师,这——” “没事,只是没想到……”少年手指在自己太阳穴上轻轻揉着。 “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 “是那三个中的一人?” 村长立刻猜出了些许。 少年点点头,道:“是那个最为貌不惊人的人,看上去普通的人,还以为是那两个人雇的车夫,没想到竟然是我辈中人,他也是一个降术师……哈哈哈哈……” 少年笑了。 他长期压抑,极少有这样欢快的表现。 可见他是真的高兴了。 村长有些担心:“什么?那竟是一个降术师?那……” 少年道:“无妨,这是一个聪明人,和那些有了力量就无法无天的蠢材不同,这是一个真的一心求道的人,他不会做多余的事,更不会做蠢事,甚至我都在想,要用什么引他入局,有这么谨慎的一个人加入,我们的事会更容易些。” 村长道:“既然如此,我就让蛮大锤给他们……修车。” 少年也点头道:“的确是委屈圣手神工了,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请他辛苦一些。” 圣手神工蛮大锤,看起来是一个矮个子的壮汉。 浑身肌肉,有如一块块铸铁。 他和村长一起来的。 只见刘一夫三人正把东西卸下修车。 车的确不行了。也就两边扶手杆还好,中间板块都断折了数根,车轮也到了极限,几根轴骨已经断掉,能到村子,真是奇迹。 “村长,这是……” “这是我们村工匠大锤,三丽丫头说你们车坏了,请我让人给修一修,我就请大锤过来看看。” 蛮大锤哼了一声,道:“我是大锤,你们放心,这个村子的手艺活都是我的,没有我制作不了,修不好的东西。就是修这个是吗?” 他随意打量这车,然后不屑一顾。 什么垃圾,也配他出手。 算了,不出手不行。 “你们等着,我得拿些材料来……” 一些木材,和一些黑色的胶块,被他取了出来。这些木材都是极好的木材,又板又直又坚又韧,全是阴干的木料。 但却上面只因有节子,就被打为次品。 现在拿出来算废物利用。 这些材料属于鸡肋,虽然有问题,也能用。可蛮大锤不屑于用此次品,正好便宜刘一夫,给他修车。其实这些材料拿去当造海船的船板都是绰绰有余。 最妙是他化开黑胶,给新修好的车轮厚厚涂上一层,这可比车轮缠兽皮筋膜要抗震多了。 等上了油后,他道:“多了不敢说,应该够你跑十次月亮沟了。” 说完,他碎木材料也不收,拍拍粗厚的手就离开了。 张小乙道:“我们这是算赚到了,这木头可都是好料……” 他随手捡起一块,用力一捏,也仅留下一道浅浅的,若有若无的指痕,竟然没有将之捏坏。 他的指力,铁块也能按手印,竟然捏不动这木块? 锦天道:“那个工匠不简单。这些木料都十分笔直,原本应该是做军用的,只有军用器材的木料,才要求那么直。但因板上有眼,才会便宜我们的……” 他在军中,看过很多军工器材,是以一眼认出这些木板材料的用途。 这是一批军械次品。但其实已经算不错了,将就的话也是能用的。只是现在,到底被神秘的工匠舍弃,用来修拖板车。 军用品? 张小乙目光微动,道:“这可太好了,现在我们车也修好了,人也缓过来了,让我们再休息一晚,明天出发,对了,在我们去发财之前,先好好喝一顿。” “等等,”锦天道:“这种村子,连个像样的店铺都没有,你上哪找酒去?” 张小乙不以为然道:“这村子这么古怪,有像大将的村长,也有能工巧匠的匠师,还有军用器械的材料,那出点稀奇的事儿也不奇怪啊,也许还真有能喝的酒呢。” “那你去哪找?” “村长那儿。” 等张小乙走了,锦天才道:“他有心事。” 刘一夫一怔,旋即明白,锦天这是在对自己说话。 虽然三人一体,刘一夫显得比张小乙和锦天要阔绰,可实际上,在这个小团体里,锦天和张小乙才是一线的,刘一夫……最初算是凑数的。 至少锦天跟他并不交心,有事也不和他说话。 但现在,锦天却主动和他说话,这说明他们已经真正算一个团队了。 锦天开始拿他当自己人了。 “他一向有主意的,不告诉我们自有他的道理,你知道的,他六年前就来过这里查事,现在发现村子这么怪,当然想要深入究里,不过我感觉应该没事。” 锦天点头,开始擦刀。 他的刀总是不亮,所以他喜欢擦刀。 一紧张,就会擦它。 直到,一个时辰后,张小乙回来。 “不好意思,晚了点,酒也差了点,但没办法,环境不好,将就一下。” 张小乙心情似是不错,人也轻松了不少。 他提起酒道:“让我们明天,再向虎山行!” 第24章 白童子 张小乙那天提回来的酒,很差。 是真的很差。 也就比醋多点冲劲儿。 这样的酒,才像是这个村子产出的。并且在这个村子里,都是稀缺品。至少不多。 所以锦天和刘一夫都没怎么喝。 他们最多是嘴皮子沾一下,做个样子。 但张小乙喝了,还喝了很多,大口大口的喝,他越喝,眼睛越红,越喝,反而越有精神。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他喝的不是酒,是心事。 到了最后,没喝的刘一夫和锦天都表示哎呀我们醉了,一个个摇头晃脑的找铺位去睡了。 反是张小乙,抱着坛子,一会发呆,一会眼红,一会又喝两口。 他是在想哭,却一直憋在心里,始终哭不出来,也流不出眼泪。 时间回到村长的屋子。 一如既往,很平静。 村长也坐在里面。 张小乙先是犹豫,然后就果断的拔刀。 他拔出了他的狮子照夜白,一刀扑上。 村长虎目一瞪,向前一冲,大手一挥,就拨开了他的刀,下一刻,两人双拳就对在一起。 然后是肘击,膝撞,肩顶,身靠。 动作相同,一模一样。 得亏二人都是高手,力量收发于心,没有外泄,倒不必担心有余波震塌了房子,要知道这种土坯房,可是根本不结实,赤手就能抓下一块墙皮。普通人脚踢身撞,都能打塌一面墙。 可现在,一点事也没有。 未伤屋中事物分毫。 张小乙踉跄退步,手臂腰骨发出嘎嘎暴响,他只觉得身子骨发酸,快要提不起力。 他本是雄壮至极的人,常有人说他,若在军中,当一员大将都不成问题。 可方才却感到自己被压制而落入下风。 甚至对方还游刃有余的留有余力,将双方的力量完美对消。 他道:“不装了,给我试出来了,你这是军中武学,你是哪方的大将,在这么个小村子,想干什么?” 村长哼了一声,道:“你也说了这是一个小村子,在这样的一个小村子我又能做什么?” 张小乙摇摇头道:“这里有你这样一位大将之才,还有刚才一位打造军械的工匠,你说你能做什么?” 答案很简单——造反。 村长低头,有些无奈,叹气道:“本来没事的,年轻人,为什么想不开呢?活着不好吗?” 他一拳攥住,渐生杀心。 张小乙立刻感觉到了,道:“你能杀了我?”此时的他,外强中干,已经被村长震散了劲,一时竟没有力气。 村长笑了。 双方对拳,通过对招,他对张小乙的身体情况了然于胸,知道他是虚张声势,当下是准备出手。务必一拳将之击杀,不给他造成痛苦,也可算是种仁慈。 张小乙捏紧了刀。 力气不足,他必要倚仗狮子照夜白的宝刀之利。 正待要动手,一个少年清嫩的声音道:“唐将军,且不必动手,他不是我们的敌人。”说话间,那个少年人从屋内走了出来了。 他一头披肩黑发,一袭白色长衣,裾角飘飘洒洒,有若如人间谪仙。 那村长唐将军道:“他既然过来就是撕破脸,根本不想装糊涂,不杀了他,他怕不是还要纠缠不清,会坏了我们的大事。” 张小乙忙道:“我不是想找你们的麻烦,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少年人似是知道他的事,笑了笑道:“你真想知道?” “不错,我一直在查的事,六年前的真相!罗王的三公主,是不是在这里,是不是就是三丽姑娘?” 这一路,他一直在想,将所有线索,勉强牵连在一起,最终觉得,倘若三丽就是三公主,那她身边围绕一群奇人异士,也就不奇怪了。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也得到了解释。至于堂堂一个公主,为什么有家不敢回,不回罗京王宫,那些朝廷内部的事,他就不管了。 至少,他知道了真相。 然后,就是要确定罗国背后的黑幕,那个让他在六年前不能查案的幕后黑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六年前的事,三丽的身份,这些我都可以告诉你,但有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反而是好事,知道了,却只能平添无奈。就好像有一个人,假设他寿数以定,一年后就会死,他要不知道,还可以无忧无虑的过完这一年,但若是知道了,那一年就很难熬了。他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死,整日提心吊胆生活,与其如此,还不如事先什么都不知道呢。如此,你还愿意知道吗?” 张小乙笑了笑,无所谓道:“我命都可以不要,还怕知道真相?” “好,我告诉你……当年是……三丽的事是……因为……所以……事情就是这样的,你现在明白了?” “什么?”张小乙有些难以置信:“原来是……这么说,王宫里真的有一个人在操控一切?” “不错,这件事,目前知道的人不多,还有,我不建议你去找死,那个人和他的手下实力很强,一指头就可以捏死你,你看我们现在的处境就可以明白了。你知道的,你不是一个人,你也不想你朋友全都给你坑进这件事情里。” 张小乙顿时十分愤怒,道:“那个什么狗屁的黑幕这么强吗?罗王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这还是罗国的天下吗?” 少年人笑了。 他坐了下来,双手抱起,放在身前,悠然道:“那个黑幕有多强?这么说,把他逼出来,整个罗京至少先死一半人,罗王,王室,全都无法幸免。公主不回宫,也是基于此。与其让黑幕再做手脚,不如在宫外另置巢穴。万一王室出事,也不是一网打尽,至于罗王的反应,你以为我们在干什么?我们的存在就足以说明罗王的反应。” 他说着,忍不住叹气:“他太强了,唯有修仙者才可以对付,但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红尘世俗的人死多少,又怎么会放在他们心上。至于罗王是谁,罗国被谁掌握,又有什么关系?在修仙者的眼里,都不重要。就好像——你们会在意一窝蚂蚁,是蚁后当家,还是蚁王当家?” 张小乙跺足道:“这种事,竟然没人管?” 少年双手一摊,道:“我们已经在做了。” 张小乙身子一晃,他已经知道了少年的计划。 或者说这其实是罗王的计划。 这个计划叫做——我造我自己的反。 罗王会不择手段,往三公主麾下派遣名臣大将高手资源,给女儿积累实力,当实力足够后,他就会选择一死。 自古艰难唯一死。 罗王却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 到时,罗王一死,少年他们就会以三公主为名,举义兵以攻王廷,把幕后黑手给逼出来。 山河革鼎,整个王宫都要翻过来,那只黑手就藏不住了。 到时,就可以试着——诛杀他。 必要时,十万大军杀一人。 不过,即使到了这一步,他们也依然没把握诛杀这个幕后黑手。 从他们有限的情报分析,这也只能说尽力尝试。 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 这个计划,十分隐秘,所以不容有失。 话既然说破,张小乙就只有一个选择。 加入其中。 几乎是不加思索,张小乙毫不犹豫道:“好,既然如此,我也加入你们。” 少年人提醒他道:“这会牵连到你的朋友。” 有些人,一个人是条龙,但为了朋友亲人,他反而成了条虫。 张小乙却不然,他叹气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是不能两全的,我只能说尽力一个人面对,不连累他们。” 如果真连累了,那也是命。 少年人哈哈大笑,他仰身道:“那好,我就代表朝廷,欢迎你的加入了。” 张小乙摆手,他才不在乎朝廷呢:“不必,你知道,我加入你们不是为了什么朝廷,我只是为了那个——幕后黑手!” 说到最后四个字,他真是咬牙切齿。 张小乙这一生,不能说有多顺,但让他记挂在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的,就只有这两个遗憾。 一是虎精给他造成的梦魇。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面对生死危机。 但这个事情已经解决了。 虎精被他狂捅腰子。 什么仇都报了。 另一个就是查小良的死了。 那个天真,善良,一直崇拜他,跟着他的人。 这个人,不能白死了。 一想到罗国的背后,有一个隐藏在暗处的幕后黑手,他心中就不肯甘心。有太多像查小良这样的人,莫名其妙的死在任务中。 他们死的毫无价值,不明不白。 大多数人,对他们的死,默不作声。 但张小乙绝不会忍气吞声。 那个幕后黑手显然是在玩盗国窃国的把戏。 他以为罗王不知道。或者罗王知道了也没用,他不敢撕破脸皮。却不知道罗王暗中制定了一个造反计划。 你要窃国? 你想要啊,你要,就给你。 我来准备造你窃国后的反。 这样好玩的事,张小乙当然是要参与其中了。 “好,既然如此,有件事我需要你帮忙,”少年人笑道:“你的朋友中有一个降术师,你好好帮帮他,把他培养起来。” “为什么?”张小乙道:“你自己好像就是一个降术师。” 少年人道:“所以你不懂,你不是降术师,如果你是,应该就能看出来,我快要死了……” 张小乙:“……” 少年人不以为意。 他笑笑道:“我虽然是白降师,但为了王室,已经施了太多的降术,虽然福缘未损,但过多的神力却在破坏我的身体,当我变成婴儿时,就是我的死期了。你们要对付那个人,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降术师才行。毕竟,修仙者们高高在上,也只有我们出手了。” 说到这,张小乙也想到了什么。 “等等……你就是……护国大师——白童子!” 白童子苦笑一下。 “是的,我就是白童子。” 第25章 将军墓(上) 白童子是罗国的护国大师。 都说护国大师护国大师。 没想到的是,这个大师的师,是降术师的师,哪怕是白降师。 他是罗王一手培养出来的奇人。 白童子生下来时是一个倦缩的老头。 世人以为妖孽,原本是要丢去等死的。 后来被罗国王室的慈善机构收留,因其奇特的身体进入王家眼界。 罗王请人辨认,有一位相术大师谏言,此类特殊命格,人生下来是倒着长的,虽然如此,也不必见怪,反而比较适合修炼降术。 于是罗王就安排白童子学习降术。白童子果然一学就入了门,学起来是得心应手。 很快,就拥有了一定的实力。 不过,为了王家,他的选择有些窄。 只能是选择成为了一名白降师。 成为白降师,也就意味着他将止步降术师的最高境界,最终追求。 转世重生。 不过白童子并不后悔,也无怨恨。 像他这样的异人,正常原本是活不了的。即使活着,也会像老鼠一样,是世人眼中的异类,怪物,受尽白眼,甚至折磨。 而他,一生的生活平淡,甚至幸福,还能学习高深的知识,成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一个人,只要容易满足,那总是好的,总是幸福的。 唯一的问题是,为了罗王的计划,为了对付那个幕后的黑手,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施了太多降术。 比如——六年前,他们救下公主,为了保住公主,他们故布疑阵,先制造公主在月亮沟的消息,再利用张小乙的刀伤了虎精。 解决虎精再让公主躲在月亮沟。 来一出——灯下黑。 同时,为防止虎精快速恢复,影响公主安全,他还让死士执一把虎王牙齿炼制的短剑去找虎精。 那把短剑——被他施了血脉降术。 虎精正是被这把虎王牙剑的血脉降术所害,被虎王残余精气侵袭入体,这才莫名其妙的生了虎子。 不然的话,一头虎精,又受了伤,它哪来的心思去生莫名其妙小虎崽子。 它是能够变化吃人的妖怪,不是没有灵智会发情的野兽。 正是这两招,才把一头三阶妖兽的虎精给生生压制到了二阶,从而让张小乙和锦天轻易诛杀。 可别真以为一头虎精是那么好杀的。 可是这样的施放降术,反噬再低,他也渐渐受不了了。 所以,他决定引刘一夫入局。 降术师其实很多。 但大多数都是没头脑和不高兴,做事想当然,过把瘾就死。这样的人,是没有指望的。可刘一夫的小心谨慎却入了他的眼。 因为只有这样的人,往往才能走到最后。 白童子不仅是需要一个降术师,还需要一个实力强大的大降术师,并且能够真正出手的降术师。 可这样的降术师,只能是凤毛麟角。 他的选择真的不多。 原以为自己还要拼一把。 可若能引刘一夫入局,那他的选择就从容了许多。 好在这不难。 张小乙既然入局,那刘一夫就跑不了了。 这不是说刘一夫和张小乙的感情私交有多好。 而是有些事,沾上了,就脱不了身。 你以为你想置身事外就一定能置身事外吗?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这句话,了解一下。 最后,张小乙要了酒。 这可有点麻烦。 白童子没有,他根本不喝酒。村长唐将军他们也没一个喝酒的。喝什么酒,不知道喝酒误事吗?所以只能选几坛老村长留下的酒。 那些醋一样的酒,其实是这个村最贵重的东西了。 张小乙提了坛子回来。 说是不介意把朋友牵连进去。 可见到锦天,刘一夫,他还是感到了内疚。能怎么办呢?灌酒。可惜这酒太差了,让他连醉也难,只能瞪眼呆了一夜。 天明。 开始假睡,后来真睡的锦天,刘一夫,都起来了。 一看张小乙,喝!好玄没吓一跳。 这熬夜的事,对身体不好啊。 刘一夫叹气道:“保重身体!” 锦天道:“你还干不干了?” 张小乙一拍自己的脸,道:“我没事,我没事,出发,出发。”走两步,停下。 他拔出了自己的刀。 刀身一如既往的雪亮,明晃如镜。 从刀上反光一看,在张小乙的头上,已经两鬓斑白,起了微霜。 他吐了一口浊气。 “一种植物!” 三人重新出发了。 这一次,拖板车就稳当多了。 车轮纵是砸了坑里,车子也不带响的。 吕青扭动身子,轻轻一带,车子出坑,继续前进。没什么能挡住大力吕青拖车的脚步。 两匹马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虽然是老马,可空着身子,倒也能跟上拖板车的速度。 可惜这两匹马老了,不值得刘一夫浪费降术。 三人全坐在车上。 这一下是轻松了许多。 只是这一路上,气氛仍然有些沉闷。 终于,张小乙忍不住了,让他一个直性子的人心里装事,真太难受了。 万事司让他不痛快,他六年放大假。 何况是牵连朋友的事。 “那什么,有件事,我得和你们说一下……”张小乙闭眼道:“我摊上一些麻烦的事儿了,可能会连累到你们……你们不会怪我!?” 锦天松了口气,不怕你说,就怕你不说,既然说了,那就好了。 “牵连我,什么事牵连我?来,问我的刀!” 刘一夫也笑了下道:“大家现在都是一条绳的蚂蚱,你连累我,我连累你,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别放心上了,我还当什么事……不过说清楚,你要是被砍头,别指望我去劫法场啊。” 张小乙哈哈大笑:“死老刘,就你不是东西,还我砍头,我砍人还差不多。” 锦天道:“那村子什么鬼,把你搞成这样?” 他开始试着摸底了。 张小乙低头道:“哦,这个啊,不是三丽的事么,村长阿叔说了,想让三丽跟我们到城里去快活一下,我答应了,老刘你那不还有一个厢房空着的么,这不是正好?对了,三丽那丫头人不错,挺好的,你别欺负人小姑娘,别起歪心啊——” 锦天低头。 他知道,张小乙在说谎。 严格来说也不能说是谎话,但其中有不诚之处。 不过,说到三丽,那女孩的确不错。 只可惜,不是他的菜。 这么说,老刘有机会? 但他年纪太大了,配不上人家小姑娘。 那就是张小乙?也不对。 算了,不想了,走一步看一步。 刘一夫笑了。他有自知之明。如果三丽愿意,他当然愿意有个不花钱的。但他明白,三丽大概率是不会看上他的。那他也不至于向那小姑娘下手。 这世上,女人多了。 说难听话,女人可能还不如驴子值钱。 你到乡下,村子,总能找到资质不错的小女孩,随便一培养,就是个大美女。 这前后又能花多少钱? 三人又开始说说笑笑。 车子一路向前。 都不需要驾车。 大青驴吕青自己就识路。 受了降术影响,它越发的有力,也渐渐灵充智足。 没几天,山到了。 曾经的虎山,一片浓雾。 这才散了雾几天啊,就变得仿佛眉清目秀了。 一座原本,普普通通的山。 现在竟然有青翠欲滴之感。 仿佛很多植被一夜春风起似的。 锦天缓和一下,猛睁开眼。 双眼瞳仁急剧收缩。 看见了——看到了!!! 有玄黄之气浮之于上。 在后山处。 这一次,是没白来。 本来老板娘建议他们一行盗墓,只当是玩笑的。开玩笑,墓穴位址,哪里是那么好找的。又不是风水先生,懂什么分金定穴天星风水。 更不要说还有什么藏墓派。 天杀的啊! 找到墓址后改换墓址,让人依据风水术找不到位置!太缺德了有没有! 不说别的,有了藏墓派,还要啥盗墓派,这不是坑人么。 所以虽说是加入了盗墓派,但都没当一回事。 可现在看来,这一行是大有可为啊。 因为藏墓派藏墓,也是根据天星风水术来的,有点像局中局。除非你在墓中,还得是个风水先生,不然,只会被外侧的风水假局所迷,始终找不到真正的墓址所在。 可这一切在锦天面前就不够看了。 锦天的秘术,是观云望气。 只有真墓的云气是藏不住的。 或许也能藏,那一般是仙家手段。 谁会用仙家手段为死人藏墓呢。 甚至,锦天的观云望气术,可能也是一种仙家秘术的简易版。 “走!” 锦天一马当先。 三人拉着车,紧一脚慢一脚地跟着。 终于,到了。 锦天指一块地:“应该是这儿了,挖。” 然后,三人,面面相觑。 “等等,看我干什么?” “不是,不是要挖嘛?” “那个,我们是不是忘了带铁锹?” “不是,开什么玩笑,都到了这一步,搁这闹呢!我们是干什么来的!” “不对,我们说是要来杀虎,目标已经完成了,谁也没想到这里竟然会有墓,忘了带工具怎么了?” “我们是盗墓派啊!哪怕是玩呢?至少也要做个样子!带一把铁锹真的很过分吗?” “不是——我想起来了,老刘你不是有一把铁锹吗?我看你用过!” …… 二人看向刘一夫。 刘一夫手在车上摸了摸,还真摸出了一把铁锹。但,这是一把小铁锹,是一只手用的,用来铲铲土,挖挖沙,倒是可以,但要是用来打盗洞,感觉会把胳膊累断。 刘一夫用它,是为了铲坟土。 可不是为了打盗洞。 他真没学过那手艺。 “就决定是你了!”刘一夫把铁锹给张小乙。 张小乙避如蛇蝎。 “别指望我,我从没干过。” 锦天无奈道:“算了,以此为中心,我们往别的地找找,也许……我们能找到修墓工匠给自己留下的逃生通道……如果有的话。” 第26章 将军墓(下) 大人物建墓,往往讲究一个保密性。 怎么保密呢?大家写一份保密书,然后一个个排队按手印?或是赌咒发誓! 还不行? 残忍点,割掉舌头,砍掉手指? 最后,别麻烦了,把修墓的工匠一起埋里面不是挺好吗?很多墓在修建初时,就已经准备好预留一个坑位,那是专门给工匠们准备的。 这事有点损。 人家给你干活,你临了把人埋了。 不给工钱还要人命,简直岂有此理。 所以工匠也学精了,给大人物造墓之余,自己先挖一条对外的逃生通道。 当然了,即便是逃得了性命,也没敢声张的,你一底层屁民,还想翻天?想什么美事呢。抓到了只会被一刀砍了。事后大人物们还会很诚恳的问你,凭什么你不能死? 你为什么不能死呢?风光大墓它不豪华吗?哪怕你不是墓主,能在里面住着,不是福分嘛。还是觉得刀不利了,砍不得你了? 所以,人逃了,就走了,不敢声张。 只有极少数胆大不服气的,进化为盗墓派。 但这一行太危险。 墓中的机关且不去说了。 在墓中的鬼魂,奇兽,僵尸,毒素……有太多可以要人命的东西了。 甚至还有工匠的天敌——设计师。 这群设计师十分阴毒,让工匠出力却不知道自己做是什么,结果死都逃不掉。逃掉了,回来又中了别的他不知道的机关陷阱。 所以盗墓派真的不好混。 而现在,又有了三个胆大的盗墓派。 他们转了一圈又一圈,最终,来到了一条水流处。 锦天瞪眼看这水流。 这是从山后往外流出的水流。 水流平缓,只是表像,其实水下激流湍急,水潭幽深,往外,蜿蜒出一条河道。 能堆出一条河,可见这里的水流其实是很急的。 张小乙道:“有把握么?” 锦天幽幽道:“三个选择,一是用老刘的小锹慢慢挖,二是我们回村找铁锹再回来挖,三就是从这里试试……方向是那个方向。”他说着手指了一下。 “如果都不行,那我们就只能放弃这次行动了。以后啊,别干这一行了。” 张小乙当即道:“行,别说了,我来。” 他说着就要脱衣服。 刘一夫拉了他道:“你会游泳!” 张小乙道:“不是……这有多难,会闭气不就行了?我闭上气,顺那一方向,我就不信我游不了。” 锦天道:“一种植物,你不会游泳?那你脱个屁衣服装得个和真三样的。算了,回,咱没这个命。” “好了……”刘一夫开始脱衣服。 “老刘你——” “也不知我还行不行,但总比你们行的,都到这一步了,不试试不甘心啊。” 这不是吹,说到游泳,刘一夫还是有一手的。但他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穿越前的世界。好歹也是得过奖状的。 “老刘你行不行啊?” “老刘你别硬逞强啊!?” 刘一夫把小猫样的虎崽递给了锦天。 他开始活动身体。 终于,入水。 水很凉。 忽然想到了水太凉。 幸好头皮不痒。 在水里怎么痒? 方向,方向,要把方向确定好。 潜游过去。 有石头。 低头。 有光。 冲上去。 呼! 刘一夫笑了。 “哗啦”一声响,刘一夫从水里探出头来了。 “怎么样——” “怎么样?” 刘一夫没说话,只是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呼——” “呼——” 张小乙,锦天,双双一起松了一口气。 旋即,二人又跳起来。 “等等,不是,我们虽然找到了秘道,但我们怎么进去?我们可没有老刘那么好的水性啊。” “说的对,老刘一个人进去,遇到危险怎么办,就算发现铜山,他一个人要搬到什么时候!” 刘一夫从车上抱下一块皮子。 那是他从虎精身上剥下来的皮子。 慢点就要给三丽的大狗们咬得到处是洞了。 “好了,我有法子,大家一起下去。” 刘一夫摊开手上的虎皮,顶起来,在水中留足空气,抱着小虎崽在中间,由张小乙和锦天四手持边,形成一个水中的汽泡。 依靠这一手,三人在水下,慢慢走。 内功好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张小乙和锦天的水性都不怎么样。 普通平平。 但硬凭借高深的内功,气沉丹田,在水中漫步。只在必要时,来汽泡里换气。 没一会,刘一夫就引他们上来。 只见一条暗道呈现在三人眼前。 “看,这有字呢。” 在墙上,是工匠们在逃得性命后,留下的图鸦之作。虽然有的字丑,有的模糊,还有的是错别字,甚至还有一些图画,但大体是一个意思。 在痛骂——这座墓的主人。 刘一夫瞅了半天,道:“高原王你个——王蛋?” 张小乙道:“高原王?那个手下三十万铁驼骑的前周封王?” 前朝,是大周国的时代。 那时,大周覆灭了北凉,驱逐了北莽,雄霸天下。 为大周征战统一,立下汗马功劳的,就是这位高原王。 因为战功太丰,以至于他得到了从前北凉封国的领土。 麾下三十万铁驼军,威震一时。 这是一个在历史上留下了名字的人。 赫赫战功,煊赫威名。 一柄铁鳞枪,打下了一座封国。 生为传奇,死为鬼雄。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是沉迷于高原王的虚名,但在晚年,却幡然醒悟,挂冠封印,上交了高原封国和三十万兵权。 故而被大周封为有国祚以来第一将军。 这样一个人,死后竟然葬在这里。 也对。 这人啊,活着的时候,希望成为天下之焦点,所有人都要看着他。但死了,永远也不希望自己的墓被别人找到,当然是选尽可偏僻的地方。 此地就是——太偏僻了。 附近却又有月亮沟这样的村子。 说不定这里面另有文章。比如逃墓的工匠在就近建村,或是月亮沟的村子原本就是此地的守墓一族。只是时间太久,大家都忘了。 只有时间,默默注视一切。 直到现在。 不是锦天的眼睛,上哪找这地儿去。 三人休息一下,整理心情。虽说猜出这可能是个大人物,搞不好就是高原王,但就算真是这家伙也一样。因为这个高原王在历史上忠于大周,算是好臣子,可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将军,能是好人?你怕不是对将军这个职业有什么误解。举个例子,很多学兵法的都会被教导一件事,不要屠俘。但一个将军,只要做大,又怎么可能不去屠俘? 可能有人说我杀的少。 那就不是杀了? 也有人说下面杀的我不知道。 真不知道吗?心知肚明罢了。 说不定还高兴有人当黑手套呢。 封建社会,将军,王者,就不可能有个好东西。如果有,赶快死。遇到这样的,一定得盗他的墓。这是天意。 只是……往里走的话。 “谁带火把了?” “不是,你们觉得我们这样下来,能带什么东西?火把?怎么想的?” “下墓不带火把?原谅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火把没带,蜡烛更没有了?” “连火把都没有,想啥蜡烛呢?” “一种植物,我说我们是来干什么呢!怎么这么不专业呢?我对我们这行事业产生了严重的怀疑啊!” “现在抱怨有意义吗?想个法儿啊。” “我们走,不就是暗一点吗?我内功深厚,可以夜视。” “俺也一样。” “抱歉,我给二位丢脸了,我连内功都没有,啥都不会,对不起,空活四十多,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你们先去,我在这里等你们。” “等一下!” “呛哴——” 一抹霜雪明亮起。 一下子亮了很多。 张小乙举着狮子照夜白得意道:“行了,这下我们都可以进去了。” 锦天手捏了自己新月宝刀的刀柄,心中再次生出了嫌弃之心。 宝刀啊宝刀,你为什么要自晦呢?你现在可是彻底给比下去了。 其实,锦天不知道。 神物一般都自晦。 自晦,除了保护自己外,也是神物的一种节能模式。神兵利器为什么比凡物能够更经得起时间考验?原因就是它们自晦。在不用时,自我保护自己。 狮子照夜白之所以特殊……是被施了降的。另有神力在维持它的霜雪明。 有了宝刀,三人深入其内。 这条路,不好走。 渐渐入至深,甚至要跪下来,趴在地上走。刘一夫几次想回头。这感觉太危险了,万一通道崩断,他们岂不是要给埋了起来? 好在——这一切在刘一夫耐心快完时结束了。 他们一一出了甬道。 一出来,眼前就是地狱景像。 死人,太多死人了,粗略估计,有数以千计以上,或许更多的骷髅骨骸。粗略心算估计,大约有数千人的尸骨在这里。 “应该是工匠……地上还有他们的工具……”干完活不给钱,还埋人,这样的墓,有一个盗一个,都是替天行道。 骨头十分干脆,血肉全部腐化完了,什么都没有。连衣服也是。只在地上,能够看到一层层的积灰。 “不是有甬道吗?怎么没逃掉呢?” “应该是封墓时放了毒进去,而工匠自留的甬道不可能太大,我们方才过来,都得跪地爬过来,所以他们应该是来不及跑,又或者是分批跑,先头的走了,后面的中毒,就都死了。” “不会还有毒!” “应该不会的,工匠在大人物眼里是贱籍,毒杀的话,肯定选择论斤称的便宜毒素,可能是某种毒烟,这么长时间,那点毒早挥发干净了。” 刘一夫以一个降术师的身份做出判断。 第27章 神秘尸 这是一处给工匠们的坑室。 没有什么陪葬品。 有的,也就是地上,已经烂了把手的锤铲锹钎之类的工具。 不值钱,都不需要看一眼。 三人一边议论,一边选择离开此地。 墓室的门是关着的。 但张小乙把刀塞进缝里,一下就切断门栓,把门推开。其实他硬推都行,不过是为了省力。 一出去,就看到,一具具,石俑。 这是一具具身披甲衣的石俑。 它们排列在侧,栩栩如生。 “往哪走,谁知道分金定穴?” “不知道,有指南针么?” “别提了,我想我们什么都没有准备好。” “天啊——怎么会这样!” “也不知这空气怎么样,要不我们回去等等?” “再等也是一样,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随便找一个方向走,我们就绕满一个圈,这就不会有遗漏了?” “不是,你确定这里面没有机关陷阱吗?” “凭我们的武功怕什么?” “想想盗墓派怎么人丁稀少的,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思想的人太多了!再说老刘不会武功,你让他和我们一起冒险?” “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大家都一样,好了别吵了,锦爷,你能看到什么吗?” “那……我们试着往右走。” 锦天给了一个推测。 张小乙举刀前行。 “等下,你搞错了,哪边是右你不知道?走这边!” “朋友一场我才发现你啰嗦,哪边是右我不知道吗?可我左边不也得看一眼是不是?万一有什么事我没看,老刘不危险了吗?” “你放心,我的新月宝刀是没有你的狮子照夜白亮,但它够长够快,我一刀在手,范围内老刘就不会有事!不是我说乙哥,下来后你对我严重缺乏信心啊?我们这还能一起做事吗?” “你就闭嘴,我记得你不是爱啰嗦的人啊,怎么废话那么多!跟紧点,别让我回头找。” …… 走了一段,来到了新墓室。 眼前赫然明亮。 只见这一间墓室特别大,已经不是普通小墓室了,而是一座殿堂。里面有一座青铜鼎器,十几盏长明灯,灯中无油亦无火,而是摆放的萤石,晶晶发亮,像灯一样,把室内照明。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这座殿堂的中心。 有一二三四五六——六根石柱。 柱上打了一枚枚铜环,上面有锁链牵连,绑缚住一块寒气森然的巨大玄冰。 在这块巨大的,冰晶玄冰里,是一个闭目的美人。 美人儿身姿高挑纤瘦,下巴略尖,眉毛却浓,鼻梁挺直,集英气与秀美于一身。 她身穿白粉色的长裙。 裙裾间,雪白长腿若隐若现。 一足被裙角盖压住,另一足雪白娇嫩。 这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 只不知她到底是谁,因为什么原因,什么目的,被封于这里巨大玄冰之中。 由于她栩栩如生,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没死。甚至会想,如果打碎巨冰,她是否会活过来,重新回到此世。 这座殿堂,别无旁物。 除了照明的铜盏萤石,主要就是这六根石柱中绑缚的巨大寒冰——里面的美人儿。 诡异,阴森,恐怖,袭让三人心头。 但饶是如此,他们仍然围在玄冰之前,细细打量眼前的美人。 看她的头,看她的脸,看她的青丝细缕,看她秋水长剪,看她让人想摸的大长腿,想把玩她的纤细美足。 “一种植物……这女人是谁,有谁知道高原王有喜欢过什么女人吗?” “我历史不是太好,没听过。” “本朝历史我都懒得学,还管前朝?” “我全是略懂,但根本不精通,而且书上的东西大多有假,不可全信。不过我想,她该不是高原王妃。” “为什么?” 她那么漂亮,凭什么不能当王妃。 高原王眼瞎的么? “你是高原王,你会把老婆放在冰里,周围也没什么陪葬品?” “一种植物,这个女人可能是高原王的敌人,所以才把她封在这里,这是让她当陪葬品啊,太残忍了!” “活该我们扒他的墓,这种畜生,就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美女,等我们把高原王那孙子找到,拖太阳下晒了扬灰给你出出气。” “我听说有些权贵会搞美人盂之类的东西……我一直想是不是假的,哪有人这么坏的,现在看我是天真了。” “那这美女怎么办?” “放这儿,能怎么办?她现在可能还活着,但打破了冰,恐怕就要死了,那我们不就造孽了么。” 而且放出她后,她会不会变僵尸,这都不好说。万一成僵尸,他们还打不过,给一个个掐死了,那多冤啊。就不费那功夫了。 三人,有些是恋恋不舍,才离开这间殿堂。 又穿过了一条道,他们看见了一座新的殿堂。 在进入之前,三人商量了一下。 “感觉不对呀,我们已经在这里面有段时间了,怎么没有一点反应呢?难道这座墓室里没有机关陷阱,护墓虫兽,甚至诡异存在!?” “我想可能是这高原王,他其实是一个好人,所以这墓里才会那么干净。” “脑子是个好东西。” “这……什么意思?” “高原王让人修墓,完工了不给工钱还把人封墓里,还怕死不绝往里面下毒,这样一个人能是好人吗?这好人的标准有点低啊。” 好,高原王修墓不给钱,还把人埋里头。这一点是直让刘一夫耿耿于怀。 这世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不能容忍的。 刘一夫并非同情工匠。 他性情凉薄,又岂会在意别人的生死。 可对这个事儿,他就是不爽。 就像监狱里的坏蛋,那些杀人,抢劫,打人,残人,诈骗,小偷什么的,能是好人么?不是。但他们却团结起来,一起欺负找女孩的。 他们就是鄙视找女孩的。 别的很多事,其实可以解释,比如说为了生活,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出气,为了朋友,为了这个为了那个。 但你找小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找就不行了?就活不下去了? 打,遇到这种人,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所以……我们还进不进了?” “进进进——” 雪亮短刀打开殿门。 顿时是一股子的寒气袭来。这是内外温差太大造成的空气对流。可这对流的空气也太那个了。 刘一夫当场生出不好的想法。 果不其然。 此间殿室,其内,竟然有一半,是冰块。不是一块块组成的碎冰,而是整块。整整一块,巨大的,有半间殿堂大小的巨冰。比之方才冰封美女的冰要大得多了。 冰中,自然有一个人。 此人是男子。 借着萤石幽光,可见这人身材瘦高,披头散发,发色雪白,衣衫半露,面容冰冷,双眼微阖,从此人形态姿势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被强行封印的男子。 “这人生前必然是难以想象的强敌。可能连杀都杀不死,又或是有特殊理由不能去杀,不然,不必搞这么大阵仗,布置这么一块冰来封印他。这冰要么是绝世高手内功所化,要么就是修仙者才用得出的手笔。” “不错——而且,他甚至可能未死。” “是的,他比之前的美女感觉要更加可怕!” “等等——你们看!” “这里有字!” 在冰前,有立石碑。 这下,总算见到文字了。 三人逐一上前辨识。 “徐卫封北凉五世于此。” “徐卫是谁?” “好像是高原王的名字,有点印象,但是不深,正经人谁记古人的事。” “北凉五世,北凉末代王孙啊——” “装什么,北凉开国也没少杀人,据历史正载的就超过五十万,真正死的不知有多少呢。要不是造孽太多,能五世灭国?” “北凉本是依附大晋,后来反复横跳,独立建国,最终被高原王所灭——不亦悲乎?” “不对,我记得北凉王室也是姓徐的,这高原王也姓徐?” “历史就是一笔烂账,你记这个干什么?不过也没用。这里没有什么财物,除了冰,就是这些萤石,也不是太值钱,不行就拿点,回头我们家里也别点灯了。” “一种植物,你还真拿!” “原来你这么狗。” “废话,省点灯油钱,它不好吗?” “我们自己用,别给外人看到就行。” “走走走,这是偏殿,当初就该走左边的。” “那是谁说往右的?” 三人离去,只是,这间殿堂到底还是沾了人味儿。 只见——哦,没人见到。 巨冰之中,白发男子,北凉五世,他的一根手指……正在轻微颤动。 兜兜转转,绕了一圈,又回来了,这一次,往左走。 同时三人也分析一下,墓来墓室的建造结构。 一般来说,有点底子的,都会建造三座主殿。一座主墓殿不要说的,自然是墓主正儿八经的安眠之所。墓主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正常都会在此殿之中。 另外两个,一个是对墓主来说重要的人,比如说陪葬的奴隶牛马婢仆什么的。 另一个是墓主生前的一些器物。 很多墓主喜欢在这里存放钱财。 但也有不是的,觉得金银太俗了,放的是他们觉得最重要的。 这就需要赌运气了。 方才的殿堂,里面的两具尸其实挺好。但看着太诡异了,让人觉得可能还活着,贸然打扰,将其惊醒,未必是好事。 刘一夫不敢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只能看别的收获了。 这次,从左边,他们来到一条岔道。 当下选择了中路,不出意外,这直通墓主,也就是主墓室,希望能有惊喜。 第28章 地下尸军 现在,他们到了分岔路口。 果然是左中右三条路。 只用看的,就能看到,中间这条道,最宽最大,笔直幽深。 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选择中路。 在上路时,三人小心翼翼。 一会看左右甬道的石人是不是机关,会不会突然活过来,又看墙上是不是有暗孔,会有利箭射出来,或是地面,有没有活砖,陷阱,暗算伤人,甚至连天顶也看了,防止有机关悬刀刃于其上,突然砸下来杀人。 他们虽是第一次做这一行,有很多的失误,这个没带那个忘了拿,丢三落四,丢人现眼。 要是有同行啊,一定会笑歪了嘴巴。 但也基于他们是第一次,所以始终是小心翼翼,十分谨慎,至少一些普通的小花招是别想阴算到他们。 除非是特殊的,不为人知的秘术暗局,这才能连环套的阴人。 其中刘一夫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们这次下来太不专业了,不说蜡烛了,绳子,罗盘,铁网,金钢伞,飞虎爪,挖地铲,驱虫药,松火照明,什么都没有。” “这种事是这样的,谁让我们从前都是正人君子,老实善良,没有干这种事的经验呢,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下次注意点。” “对了老刘,你说的绳索蜡烛什么的也就算了,我们也能明白,这飞虎爪,金刚伞什么的,有什么用?” “我没有你们的好轻功,可以蹦跳那么高,我怎么办?遇到危险爬高的路,不得借助一下工具么。金钢伞是我计划设计的一种防具,专为防身用的。你看这地下,要是有什么暗器毒水射来,你说要是有一把防御金钢伞护身,那多好啊!” 下墓当然要有把金刚伞。 张小乙道:“你想得真多。” 锦天道:“你真是做一行爱一行。” “喝——” 忽然一声惊叫。 一条宽畅的通道的尽头,却不是门,而是阶梯。 那是一道往下延伸的楼梯。 本就在地下,现在更是又往下。 不过这里,有一点好,在墙上,摆放了很多很多用铜盏盛放的照明萤石,倒是不用一直靠张小乙的刀。只是这也让刘一夫三人咋舌,萤石是豪门权贵也鲜少使用的照明工具,一般都是当宝贝存放的。 但在这座地下墓室里,却好似到处都是,随处可见,都快烂大街了。 大大降低了萤石在三人心目中的逼格。 果然,高原王手笔还是大的。 不是一般普通王侯可比。 看那幽深的阶梯,张小乙心中有些发毛道:“怎么还要往下,这都到山底下了,还下不下?” 锦天鼓劲道:“都到了这里,我们还能退回去吗?” 他其实也在发毛,都没下过这么深的地下,又怎么可能不怕。人类对黑暗幽深的环境恐惧是天生的。只是大家在一起,互相壮胆罢了。 刘一夫没说话。 他看了看上方,心里有了一丝明悟。 明明这都已经是在山腹里面了,怎么还要向下延伸?这阶梯一下子让主墓室位置又下沉了一层,从位格上比左右两个副墓室还要低,哪怕刘一夫都知道这于风水不符啊,事出反常必有妖,怕不是在上面安装了什么自毁的机关,到时可以把整个主墓室一起给埋了。 这是防止盗墓的终极手段。 同归于尽。 很多墓室都会如此。 有在天顶放火油的,也有放流沙的,还有藏毒素毒虫的,反正这招用得有点多。 但……没用。 到了这一步,三人就像猫一样,好奇心已经给勾起来了,百爪挠心,停不住了,不把这个墓给摸透,他们是不会罢休的。 轰隆——尘封已久的大门,被三个男人一起用力的推开。 仍然,没有机关。 有的只是,风吹,气涌。 呼呼呼呼呼呼。 机关打火,一盏盏长明灯,亮了起来。 在主墓室里——终于还是用上了明火。 这是深海鲛人的油脂提炼出来的油,是古墓之中,长明灯之必备。深海有鲛人,泪可成珠,但这不重要。据说在深海鲛人之上,还有一种鱼人。 这才是古代贵族渴求的。 因为这种鱼人可以取其肉而得其长生。 只不过,鱼人肉有相当的毒素,人往往未得长生,先就被毒死了。又或是活了下来,但被毒素影响,成了不老不死的怪物。 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得到长生。 而这样的人,全看运气。 所以豪门贵族不敢赌。 倒是鲛人可以大量捕猎利用。 这是因为鲛人的泪珠没什么,真正有权贵谁会搞不到珍珠?量大量小而已。 可油脂能在地下燃烧百年乃至千年,是地下长明灯必备之选! 念及于此,刘一夫大喜。 “这是……传说中的鲛人油脂?” 鲛人油脂——也是属于尸油的,算是良品甚至优品的尸油了。甚至可以说这种尸油才算能用的尸油。 有此尸油,刘一夫甚至可以着手炼制一些降术宝器。 到时,有众多降宝护身,他必然实力大进。纵然不是大降术师,可也不是什么小虾米了,在降师中也算个人物了。 “喂,冷静点。” 张小乙忙叫了下刘一夫。 方才的刘一夫简直是魔怔了。 刘一夫冷静,这才看清,长明灯下,殿内仍然不是太亮,原因是在这殿内,有太多东西,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从头看不到尾,把光都给挡住了。 那是——是人。 是一具具,一具具,数目众多,无以计数的人。不,不可能是人。刘一夫开始以为是石俑,只是这里摆得太多了。但他细细观瞧,发现不对,不是石俑,是真人。 这些人,顶盔冠甲,手持兵刃,大旗如云,矛戟如林,统一制式的兵甲,这根本是一支军队。 只不过这支军队,全都目光呆滞,肌肉死板,虽然站立,却是一动不动。在他们眉心处,都一一贴了道符。 “这是生人,也就是活人,至少曾经是活人。” 张小乙目光如炬,仔细分析。 “他们大多是三四十岁,正是一个人最为精壮之时,不可能突然暴毙,至少不可能这么多人一起暴毙,你们看,他们头上还贴着修仙者的仙家符法,不会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下了符咒成这样!” “这是用仙家符法术把人炼成了尸兵,还炼成了这么多尸兵,简直残忍。” 锦天也叹息道:“仙家法符,修仙者,有多少人知道,高高在上的修仙者其实有多么残忍。我在军中曾经遇到一些魔道邪修,专门以杀戮凡人来掠取生魂修炼法术。那些凡人,没招谁没惹谁,好端端的,就被魔修折磨杀害,为的只是祭炼他们需要的一件法器。一些仙师说得好听是斩妖除魔诛杀妖邪,其实他们又哪里是在意凡人的生死,不过是为了自己的一点功德罢了。” “只是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人被炼成尸兵。” 三人一起,极力眺望远处,军阵排列到深处,直至被幽暗吞没,可仍能确认,这些尸兵军阵排演的没有止尽。 有多少?只看见的,大约就不下千人之数,而里面未看到的又有多少呢?假若这些全都是活人炼成的,那高原王,到底是从哪里找这么多精悍勇士将之炼成尸兵。 真有这么多活着的精兵甘愿殉葬吗? 如果不是自愿,那岂不是被自愿? “我知道了……” “我也知道了……” 刘一夫笑笑不说话。 三人都明白了。 当年高原王归顺大周,他上交封国军权,但这封国军权是那么好上交的吗?高原王凭什么觉得大周不会过河拆桥,不会秋后算账呢? 有些人,身份高到了一定的地位,就会身不由己。 因为有些事,你不想的,别人也会推着你走。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那么,众望所归时,又怎么可以拒绝黄袍加身呢? 高原王一手打下的封国,麾下三十万铁驼军,他拥有这般的实力,是说一句退就能退的吗?他的那些部下也甘愿跟着退吗? 当年,北凉是因此而立国的。 高原王也做到同样的地步。 他麾下也有很多的追随者。 他能怎么办? 假定他选择归顺大周。 那么,这里的尸兵来源也就清楚了。 高原王把自己忠心耿耿的麾下——变成这些炼尸了。他让这些忠心的部下为自己陪葬,还炼成了尸兵。 他既然做到这一步,大周当然相信了他的忠诚。 这里有多少尸兵,当年就有多少忠心耿耿于他的人。 “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张小乙无法容忍这种事。 你不想造反,你忠于朝廷,你可以有一千个,一万个选择。唯独不该做这样的事。 “我们恐怕来错了……” “是的,我们来错了。” 原本以为这里是有大量的铜钱。 可结果,这里有的只有这些穿在尸兵身上的甲兵。 “小心,这些尸兵,可能会动。” “所以说,这座墓里,没布置什么机关陷阱,是因为不需要。” “一个人要是有一支军队保护自己,那的确是不需要担心什么。特别是这些军队是不死的尸兵!” “只要是在这墓中,它们怕就是无敌的。” “走。”张小乙往里走道:“等我们把狗屁高原王拖出来,请他晒晒太阳就走。” 锦天哈哈大笑:“算我一个,这种畜生不能放过!” 刘一夫道:“等等,让我收集一下油先啊!” 第29章 复生的军团 刘一夫贴着边儿走。 他来到油槽边,然后看到了散发清香味的暗黄色,且清澈的鲛人尸油。 毫不犹豫,刘一夫把自己身上装的已经不足半斤的尸油给倒了。 原本这也是他的宝贝,可和鲛人尸油相比,啥也不是。 呵,好一个高原王,也不知,他到底杀了多少鲛人,炼制了多少尸油,刘一夫轻易就取了满满一瓶。 他有些后悔自己身上没有别的器皿了。 若能一口气装个十斤八斤油,那就幸福了。 取到了油,他跟上还等他的张小乙二人。三个人一起,往里面走。 在他们三人身边,身前,身左,身右,身后,密密麻麻,数之不尽,全都是尸兵。 好在的是,这些是被仙家符法镇压了的尸兵,身上死气未曾溢散,在这死气与地下阴气的滋养下,并没有腐烂变臭。 空气中更是鲛人尸油的清香味儿。 倒不是让人太难受。 但这些尸兵——一个个的,栩栩如生,表情各异,仿佛是随时要活过来。 它们若要活过来,简直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被这么多尸兵围攻,就算十个张小乙,十个锦天,也别想活下来。 于是乎,越是往里走,心越虚,越是往里走,人越毛。而四周的尸兵……根本看不到尽头。走得三人都后悔了,要不要这么较真啊,退回去不好吗?搞得现在进退维谷,难以收场。 这时,刘一夫发现了什么。 “一种植物!你们看,这符纸,是不是在动?” “这玩意……是在动。” 符纸——丹砂所书,画的符法咒文,原本是贴在尸兵额头上的。 它定在尸兵的眉心,封锁住了尸兵体内的死气,死气凝结于体,默默的炼化尸兵的躯体,让它们没有腐烂,并且更为坚实。 甚至向——能够达到刀枪不入的地步。 这其实就是在祭炼尸兵。 原本,这道符法是挺牢固的。 但随着刘一夫三人深入这尸兵大阵,尸兵头上的符纸——开始松动了。 纸张在轻轻颤动。 这是因为生人的气息进入尸兵之中,气机牵引之下,造成了影响。 在宁静的死气世界中,进入了三个血气旺盛的生人,这和在烧热的锅中滴入油有什么区别?当然是反应惊人,要沸腾开了。 那薄薄一张符纸,虽是仙家符法,但既然是批量的货,就不可能高明到哪儿去。应该是一群炼气期修士练笔的作品。 平时用用还可以,毕竟经还是有点用的,但内里的能量就不要太指望了。一经干扰,它就后续管力,要不行了。现在,符纸松动,镇压不住尸兵体内的死气阴气,在这股阴死气息的冲击下,它就要破碎了。 刘一夫三人……就见到,一具具原本一动不动的尸兵,不仅额头上的符纸在颤动,连尸兵本人也开始有所动作,侧头,把脸对着他们。 虽然尸兵是看不见的。 它们的眼睛只是摆设。 但它们的感觉——听觉,甚至嗅觉都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还可以感应到生人的气息。 活人每一次的呼吸,身上的热量,皮肤上分泌的汗油味儿,都给了它们最正确的指向。 同时,源自本能的,对生者的厌恶,和饥饿感,让它们开始,流出了口水。 那是积了多年口液的口水。 都是黑色的脓水。 “跑起来!” 张小乙,锦天一起发力,他们还拉了刘一夫一把。 总算不是塑料友情。 知道刘一夫的极限在哪,他们也顾不得藏拙,都往他身上注入内力。 这是刘一夫第一次感到内功的作用。 一股温热的力量进入他的身体,刺激了他的细胞,顿时身上仿佛有了用不完的力气,脚一生风下,还能调理呼吸,跟上了张小乙二人。 可,仍然没用。 尸兵队伍,看不到尽头。 走过一排又一排,跑过一列又一列,没完没了。 但尸兵在蠢蠢欲动。 突然——符纸飞起来了。 有尸兵的符纸失效了,上面丹砂符纹已经糊了,有的符纸甚至碎裂成残片。 这下尸兵就可以动了。 它们初时身体僵硬,但很快就恢复正常,像一个正常活人一样往三人扑来。 战斗立时暴发。 张小乙还好,他的狮子照夜白有降术加持,可以诛妖破邪,而尸兵正在妖邪一类,可以被克制。往往一个尸兵被他砍三刀捅两下,也就泄了死气阴气,快速腐化为正常尸体。 但锦天的刀就不行了。 砍能砍得动。 宝刀嘛。 但效果就几近于无了。 更不要说尸兵身上还有铠甲。 那是真正军中制式铠甲。 锦天自己都没有穿过这么级别的甲胄。 “一种植物!”锦天气得大骂。 他,和张小乙,快要保护不了刘一夫了。这样下去,他们自己都难保,何况还要保护不会武功的刘一夫。 虽然他很努力了,也尽力了,可,没用。连拥有狮子照夜白的张小乙也渐渐无能为力,毕竟人力有尽时,而尸兵的体力却看不到尽头。 “走!”张小乙没办法了。 他绝望的大叫。 锦天发出长叹。 二人终于放弃帮助刘一夫,真帮不过来了,他们双双运起轻功,跳了起来,踩着旗杆矛戟刀尖,最后躲到了墙边长明灯的油槽处。 有长明灯的烟火遮掩,他们一时倒不会有事。但这种事,他们自己跳跃可以,但却无法带上刘一夫。 二人都有些心虚。 他们几乎不敢看刘一夫所在位置。 可等了一会,却没听到刘一夫的惨叫。这让他们忍不住,终于看过去,这下倒是松了口气。 原来刘一夫没事。 只见刘一夫双手抱着小虎崽,整个人瑟瑟发抖,差点没尿,身边周围,全都是尸兵,一个个冲着他直流黑色的口水,却硬是没人攻击。 小虎崽张口啊了一声。 身前尸兵一阵晃动。 刘一夫明白稍许,又晃动一下小虎崽。 果然,尸兵跟着动摇。 这些尸兵,竟然害怕小虎崽,它们被小虎崽的气息压制,是以不能伤害刘一夫。 刘一夫大约明白了什么。 是的。 这里是虎精养伤的山。虎精在此,养了数年的伤,后来虎精将死,更是在此产崽,精血羊水流了一地,连妖丹都溃散了,在此山中留下了太多痕迹。 所以此山有很多它的气息。虽然虎精死了,可仍不能小看,它毕竟是一头三阶的妖兽。 它的死更多的类似剧本杀,是被一位暗中下降的大降术师给阴了,给安排了。却不是说它没实力。 而这山下的尸兵呢? 看起来虽多,也算厉害,刀枪不入嘛,可到底是量产的货,根基浅薄。炼制它们的符法又是平平大路货,是以在先天上,被虎精气息所压制。 虎崽身上有虎精气息,虽然它没实力,但对这些没有眼睛,只能凭借感觉的尸兵而言,仍然具有强烈的压迫力,是以皆不敢造次。 这就叫——你虎爷还是你虎爷。 “我没事了——” 刘一夫没怪张小乙,锦天抛下自己。 换了自己只会跑得更早更快。 自己做不到的事,凭什么去要求别人? 张小乙和锦天也不是多愁善感之辈,见刘一夫没事,立刻行动。他们一动,引得尸兵乱动,一时间,整齐的军列被破坏掉。尸兵们要么围着刘一夫流黑口水,要么就呼呼叫着追张小乙和锦天。 经历了这一遭,他们也是犟气上来,非要把高原王给揪出来。 现在想想,这家客栈的老板娘说的是真有道理啊。 这世间,有一种人,坏事做尽,却安享富贵,还要安葬于地下,死后也拥有数之不尽的财富,太不公平了。 甚至,是不是为钱已经不重要了。 就是要把你从墓里拖出来。 开棺鞭尸。 生前不报死来报。 世间仍然有公平。 高原王这个人——太缺德了。 建墓不给钱还埋人。 忠心耿耿的部下炼尸兵。 别的不论,就这两样,拉出来鞭尸是一点都不亏的。 他犯众怒了! 这世间有一种力量,它看起来微弱,渺小,微不足道,让很多人轻看它,并对此不屑一顾的去践踏。但是,突然有一天,这力量发作起来,会创造一种名为奇迹的东西。 张小乙,为了查小良,万事司无忧客的工作不干了。 锦天,为了自己都看不起的父亲跑去充军十年。 因为他们都有底线,都明白那种力量。 刘一夫看二人风一样的离去,笑了。 他抱着小虎崽,喃喃道:“娃呀娃呀,你算是救了我一命啊,你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等有钱我会买一头大奶牛,专门给你喂奶,不会再让你吃米糊了。嗯,还要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呢?就叫彪儿。不好,你是小母虎,叫彪儿难听,就叫冰儿,这个好听……” 小虎崽——冰儿呜了一声。 尸兵不由自主往后退。 刘一夫哈哈大笑。 他不敢动作太快,但已经能够慢慢移动,跟上张小乙和锦天,往里面去。他也想看看,做尽缺德事的高原王,是什么样子。 不过……事情似乎并不容易。 因为尸兵太多了。 当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那就会产生质变,就好像蚂蚁可以啃大象一样。 张小乙,锦天,都是天生的猛将,武功高强不说,还各自拥有宝刀,放在军中,一人能杀一百个,运用好了,那是能斩将夺旗,冲锋陷阵的大宝贝。 可这里的尸兵……力气超过常人,刀枪不入,除了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很难一击斩杀。 特别是尸兵毫无畏惧,悍不可挡。 当它们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时,张小乙和锦天也只有勉强支撑的份了。 被这么多尸兵包围,若不是尸兵动作比较僵硬,又身披重甲,跳不起来。 他们早就被围杀了。 可现在,他们也不行了。可供跳跃的地方越来越少,周围尸兵越来越多,他们的内力不说,体力却先要撑不下去了。 一直全力奔波跑跳,间中还要挥刀战斗。这样若还能留力,那才是怪事。 第30章 北凉五世 张小乙和锦天,气喘吁吁,手臂也越发的沉重。即便他们很努力的调节呼吸,可面对的敌人,全力出手下,他们仍然体力消耗过度,渐渐不支。 一个人在全力之下,正常一刻钟就会耗尽体力。就算是经过训练,也最多两刻。算上内功加持会好点,但也不过一二时辰。 可人的体力,内力,都是有限的。 这么急剧消耗,二人也是要撑不住了。 他们由原本一力向前,渐渐止住了脚步,然后且战且进,渐至而止,到了最后,不得不双双背靠背,相互支持。 而四周的尸兵根本没有止尽。 在这种情况下,要不了多久,可能也就十息,二十息,他们就要被尸兵掩没了。 死亡,近在眼前。 可能此时二人也有一些后悔。 但旋即他们连想都来不及想了。 只有机械的挥刀,架格,反抗,劈砍。 如此重复。 直至他们再也提不动刀,做不出动作。 死亡,近在眼前。 …… 忽然,一阵风吹起。 是阴风。 像是从身体里穿过一样,从皮肉,从骨缝里 一一穿过,明明不冷,却让人打起了寒战。 张小乙,锦天,只觉一轻,面前的一众尸兵已经停止了对他们的攻击,一个个变得呆滞起来,不一会,它们身子颤动,然后剧烈抖动。 紧接着,从它们头顶冒出了一丝丝的黑气。 尸兵们仿佛在承受某种难言的痛苦。 它们纷纷张口,想要嚎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黑色的口涎流了无数。 当它们头顶黑气消散至尽后,便再无余力,一个个的倒在地上,腐化为白骨,继而更成了碎末的飞灰。 这是它们身上最为重要的死气与阴气被抽取一空。 尸兵之所以能够动,尸化,凭借的是体内的死气,阴气。这二气只得其一,最多让尸身坚硬,却不能保持新鲜,尸体会腐化,脱水,变成难看至极的丑物,再无生人的模样。只有此二气合二为一,就能让死者栩栩如生,如在活时一样,并且体魄日渐强硬,直至刀枪不入。 若有尸者,能够将此二气,炼化为本命尸气,就能真正意义上进阶为僵尸,而不似这些尸兵,只是炼尸。 炼尸的尸气是浮动的,犹如无根之水,一抽就没了。 只有僵尸,拥有本命尸气,再抽也有余地,只消给它时间,就又能恢复过来。 若这些尸兵是僵尸,抽尽二气只会变得虚弱,不至于化灰。 现在,炼尸本源一去,时间法则在尸身上立刻显现作用,尸体加剧腐化,一下子就化成了灰。 比之自然腐化还要狠。 这正是邪法的反噬。 邪术妖法,虽可获一时之利,但一经被破,顿时反噬来临,并且更加狂烈。 炼尸也为旁门左道,要说把尸炼成圆满,倒也无妨。可没有炼成,就另当别论。毕竟此等邪法有伤天和,自受天谴。 “邪术反噬了?” 张小乙,锦天心中不由如此之想。 但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好端端的,邪法就被破了?堂堂高原王精心布置的杀局会这么不靠谱,如此轻易的就破解了? 他们犹豫一下,放眼四望,目力所及,仍然可以看到,远处仍有尸兵摇晃身体,倒下化成了白骨飞灰。只留下了一具具砸地有声的兵甲,证明这些尸兵曾经存在过。 二人面面相觑,最终决定先回头看看刘一夫怎么样了。 之前,他们迫于无奈,无可奈何,放弃了刘一夫,只顾自己跳走逃命。刘一夫虽说没事,但他们心中却犹如扎了一根刺。 之前口口声声说保护刘一夫。 什么有事要问过他们的刀。 可事到临头呢,还不是那样。 他们一跑就跑了,轻功好,跳得高就是了不起。但刘一夫就只能丢在原地了。毕竟轻功也就那样,自己能跑能跳,但带上百多斤的一个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事后他们也是被无以计数的尸兵缠住了,每息每刻,都在拔刀战斗,哪有工夫想这想那的。 现在彻底没事了,他们才有余地想到刘一夫。 虽然方才刘一夫口口声声说他没事,好像有什么秘法护身保命,但终究情急之下看不真切,想他一个人被围在尸兵之中,现在也不知怎么样了。 二人也不废话,一起往回走。 地上,是一具具,已经空了下来的兵甲。 方才没留心,现在细数,怕不下千万。 高原王果然是好大手笔。 一整支当打之年的军队啊。 而且这是精兵。 就这么给当炼尸了。 也不知道这些人死前有没有后悔跟错了人。 好一会,他们看到了刘一夫。 二人对视一眼,双双足下运力,将轻功施展至极致,到了刘一夫的身边,只见他怀中抱着小虎崽子,表情有些发呆,不过人却没事,这才齐齐松了心气。 “哈哈哈,你没事就好。” “方才我们没带上你,你不会怪我们!” “放心,这事以后不会再有了。” “你放心好了,我回去想法子给你也找门内功,让你也学成轻功,到时和我们一样蹦蹦跳跳,好不好。” “以前我们交情不深,你懂的,以后我一定记你一份。内功心法虽然难得,但也不是啥问题,不行我给你找一个无忧客的职位,只挂名不干事的,到时就能挑选一门上乘的功法了。” “对了,你怎么不说话啊?” “吓傻了?!” “不是你胆这么小的么?” 二人说了一会,发现刘一夫始终无动于衷,这才有些奇怪,止住了废话。 刘一夫撇撇嘴,又转了下眼睛。 二人终于明白什么,往刘一夫示意的方向看去。 只见前方,他们下来入殿之所,门口处有一个人。不,是两个人。 此二人,一个大美女,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另一个端正打坐,但身上正笼罩着一层层弥散不休的黑气。 细一看,那黑气正是他从尸兵之中抽取出来的死阴二气。这二气纠缠一起,化成黑色的气雾,纷纷想从这人体内逃离,但却无法远离,终是在被他一点点的吸收。 “那……是什么人?” “一种植物,这都认不出来?这不是我们之前在冰块子里见到的吗?” “还真是,一头白发,他跑出来了?” “那女的也出来了,不过目前就这白头发的能动。” “那他又怎么一动不动?” “应该是在吸收那些黑气……” “能吸收那些黑气,这是什么人?” “只怕他已经不是人了。” “不,”刘一夫终于说话了:“他还是一个人。” 张小乙道:“你怎么知道的,又怎么确定?” 刘一夫还真是知道的。 这其实不难猜。 他微微一笑,道:“你们莫非忘了,他不是那北凉五世么,只不过不知因为什么,破封而出了。至于他为什么不是怪物,哼,这些尸兵不也是怪物么,怪物会杀怪物吗?而且,你们难道不觉得,他吸收的这些黑气……是在练某种武功?” 虽然刘一夫不会什么武功。 但他知道,只有人才会修炼武功。 这个人——不出意外是北凉五世。 北凉五世自然是一个会武功的人。 因为太厉害了被高原王封印起来。 他若是变成了僵尸,哪里会杀这些炼尸,收下当小弟不香么?就算要吸收一些恢复功力,也不必会全杀了。 可他偏偏选择——全杀了。 这证明——他记得从前的事。 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些曾害得他亡国的高原铁驼军。哪怕这些人如今已经变成没有思想意识的炼尸。 “原来是他?” “他不会伤害我们!” 刘一夫道:“应该不会,以他的实力,杀我也就动一下手指的事。但他只是杀了这些尸兵,并没有向我下手……” 这其实算是一个救命之恩。 很简单的。 因为刘一夫虽有小虎崽保命,但只是一时的。这小虎崽只是带有曾经虎精的一些气息,仰仗虎精遗泽吓住了这些尸兵。但时间久了,本能会让尸兵打破对虎精的惧怕,还是会出手。 小虎崽——终究不是虎精。 所以北凉五世的出手,真的是在救命。 “算了,我们不要管了,他在这里,我们也不好回头,不如把高原王拖出来鞭尸,等他醒了,一高兴,我们就没事了。” 张小乙想了个不是办法的法子。 锦天想想还真是个办法。 “好,”说到这,他又有些犹豫:“老刘……” 一时间他不知该如何选择。 是让刘一夫跟着他们,三人一起行动。还是让他继续等在这里,毕竟不知前方还有什么危险。 “我也一起,这里有点玄。”刘一夫心有余悸的看眼北凉五世。 这个北凉五世,武功太高,人也太过诡异,不知他被封在冰中多久,竟然还没有死掉。他这么强大,刘一夫对他有着天然的恐惧,距离一个一指头就点死自己的强者,实在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张小乙大喜:“好兄弟,讲义气,就让我们一起,给高原王开棺鞭尸!” 张小乙最初其实是不怎么瞧得起刘一夫的。只是他身边的人有限,要做的事也比较有危险,最后才拉刘一夫入伙的。 没想到看似凉薄的刘一夫在关键时刻如此讲义气,他顿时更生好感。真正把刘一夫当兄弟了。 朋友,是分等级的。 可利用的朋友,可交心的朋友,可托命的朋友。刘一夫过去,是可利用的,现在,总算交心了。 三人齐心,一起往里走。 一路都是倒在地上的盔甲兵器。 细细一数,竟然是数万。这高原王,真不是东西,数以万计的忠心部下,全给他炼尸了,手段残忍,骇人听闻。 这样的人,是要鞭尸。 第31章 守墓兽 这一回,路上无事,三人脚下生风,很快也就趣闻到了头。一路上,地上到处都是空了的盔甲,丢地上的兵器,倒落的旗帜。 曾经一支强大的军队,就此烟消云散。 什么都没有了。 留下的,只是这些军械。 可它们比黄金白银还要难以出手。 根本沾都沾不得。 罗国现在国家稳定,国力正值上升期。 造反?傻子都知道没希望的。 没有野心造反的人,军械又能卖给谁?退一万步,真有人要造反,你敢去交易么? 交易这种事,是要有一定基础的。 至少双方地位要比较平等。 区区三个普通人,啥也不是,人家凭什么跟你做生意?一刀砍了你白抢不好么? 所以这些兵甲,是得物无所用。 话不多说,尽头处,是一道古朴石门。 大门虚掩,有些生涩,好在没有机关,简直是欢迎光临。 刘一夫三人也不客气,当即是合力推开它。 里间是一条阴暗的长廊。 在长廊上,有一道暗影。 这是,一个人坐在那里。 刚开始三人有些提心吊胆,不知又是什么尸怪,可靠近一看,是个不能动的——死人。 此人已经死了,尸身未腐,却不是炼尸手法,而是中了一种奇毒,有此毒侵体,他尸身未腐,保存了下来,只是呈现出一种青灰铁色。 “喝——这是一个修仙者!” 此人一身青黑色的法罗道袍,身前摆放了拂尘,佩剑,和一卷青竹经。 这正是传说中,修仙者大致的模样。 但是,可惜,此君未登大道,早早——身死道消了。 “修仙者又怎么样,又不是已经成了仙人,他这样的,其实不在少数,而大多数修仙者,也只不过是活得比普通人长点罢了,仍然是凡人,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也是修仙者啊……” “我说高原王怎么那么大手笔,把一支军队都炼成尸兵,果然,他背后是有一位修仙者在帮他。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修仙者看来也是遭了天谴。” “那也未必,也许这个修仙者是知道自己长生无望,所以才帮高原王干这丧天良的事儿。不然长生不好么,为什么要造这种业力?我听说修仙者最怕的就是业力缠身,所以,连普通凡人也不敢滥杀,需要隐世修行呢。” “等等,他既然是修仙者,身前的东西必然都是宝贝,正好三件,我们分了。” “小心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他这样的混蛋,能帮高原王炼尸,肯定也是个阴损自私之人,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把宝贝便宜我们?” “说得对,但是……这样放弃又太可惜了……” “无妨,我可以用此物把这三样东西包起来,到时再说,实在不行,就找个替死鬼试试,不就行了?”刘一夫说着,从身后拿出虎精皮。 “太好了,就这么办。”张小乙,锦天二人虽然为人正义,但不是迂腐之辈。 这世上那么多坏蛋,找几个当替死鬼,怎么了? 刘一夫所言,深得他们心意。 总不好就这么白白放过可能修仙者的东西。 败家子是当不得的。 收拾好了东西,三人再度前行。 打开了门。 呼。 一蓬火光涌起。 一只铜盆,里面的机关启动,点明了鲛人油火。 长明灯四处席卷,让此间殿室,洪堂大亮。 虽然光线充足,可四周的光线,仍然暗淡。 地面上,石砖有损,坑坑洼洼,参次不平。 在砖缝之下,一片黝黑暗红,是积存的血。 殿堂空空荡荡,只摆了一张大椅。 这是一张曾经的王座。 此座是高山僧侣为高原王所做,是用高原王的敌人,用他们的尸骨,以邪法制成的一张由众多人的骨骸组成的骨椅。 从这骨椅大座上,可以辨别出头骨,肋骨,人的臂骨,腿骨,和脊椎骨等,被用筋绳捆扎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张宽大的邪恶王座。 在此王座上,还铺了一张朱红金绣的垫铺。 恐怖与尊贵齐备,邪恶与奢华共流。 充满了一股暗黑异典的艺术。 刘一夫看着就喜欢。 这是天然的降器法宝啊。 只是他实力仍然很低微,此宝虽好,可太过醒目,却是不好拿的。他搬得动么?运得走么?只能先放这里,等有时间,有条件,自己才能来拿。一个不好,可能会被别人得走,自己失之交臂。 但,又能怎么办呢。 没实力啊,肉在嘴边,也吃不下去。 “奇怪,棺材呢?” 三人在这殿室里找了下。 发现这里空空旷旷,除了青砖明火,四座角落里的石头雕像,什么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就算没有财宝,但高原王的棺材总要有!怎么这里……什么也没有?” “除了这椅子,这么大我们也不好带出去啊。” “会不会有机关?” “找!” 三个人闷头找了起来。 却在此时,在此殿的四个角落,四尊原本一动不动的石质雕像,开始动了。很轻微,很轻微,仿佛是睡了很久的巨兽,开始苏复。 其实想想就能明白了。 那个修仙者可以说是高原王的心腹之人,为高原王一手打造尸兵军团,这样一个人,应该是最接近高原王的存在的。 但他却在廊间,而没有进入此殿。 假若此殿真的一无所有,什么都没有,他又是要死,死在殿内岂不是好?何至于在廊外坐化?如此一来,答案也就有了,他有不能进此殿的理由。 此殿,并非真的一无所有。 一切都只是层假像。 当有生人进入此间。 不需要机关消息,只是生气的气息,就会让此殿的杀招显露。只需要,生人在此殿到处走走,把生人的气息更多的散布出去。 此时三人到处找所谓的机关,以至于他们没有发现,危机的到来。 当危机终于来临时,他们都懵了。 轰! 石皮乍碎,巨大的,有一丈余高的雕像,变成了活的。这雕像,是一种人身,刀手,蛇身的怪物。 虽为人身,但筋肉暴起,面目狰狞,丑陋残暴,不似为人,身下是肥粗的蛇身腰尾,最重要的是双手,那不是手,自肘以下,是刀,是两把骨质大刀。 这样的怪物,极其可怕。 别以为其只有一丈多大小,就没什么了不起的,这种身材却是兼顾了力量与敏捷。 很多巨兽,大则大矣,却是大而无当,徒具其大,空有力量,反应却慢得惊人,只要不能把人吓住,就会被反应过来的人继而反杀。 这样的大,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这种恰到好处的怪兽,就不一样了。 同等条件,那就是屠杀。 天生力量,又有骨质刀臂。 这是多么强烈的攻击欲望啊! 它的基因里写满了残暴与破坏。 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杀戮而生。 它就是高原王为自己布置的守墓兽。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 像高原王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就一张牌。只准备了一支尸兵军团,这不是太少了么?带兵打仗的将军,哪个不会给自己多准备一支预备队! 甚至是一条后路。 刘一夫三人,这算是被围上了。 好在,四个角落里的怪兽雕像解放的程度不一,毕竟不是机器,快慢总有先后。 在关键时刻,张小乙以最短的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第一步。 拔刀。 第二步。 说话。 “兄弟们一起!” 然后就冲出去了。 锦天没有落后,二人一起肩并肩。 至于刘一夫……抱歉,他不会武功。 就他现在的身手,真冲上去了,不是拼命,而是白给。 所以二人都没说什么。 只张小乙有些遗憾。 从前不大瞧得起刘一夫。 他当然知道刘一夫不会武功,也没教他的心思。但一门内功心法,这很重要,这个可以有。可他没上心。 因为当时觉得——不值得。 内功心法难搞,搞到也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教的。不好的又何必教人家呢?至于好的,凭什么要给你呢? 可现在,他觉得不能三个人一起并肩战斗,是种遗憾。 就算不能一起战斗,还是要帮刘一夫找门内功心法的。 人还在想。 但身已经和锦天扑上去。 昼光乍起。 两个一流高手的配合。 虽然他们不是什么顶尖的江湖高手,但他们会的是正宗的军中武学,最擅长的,就是正面硬怼,当面格杀。 特别是张小乙,他的刀,是有诛邪破妖的降术力量。 狮子照夜白。 在锦天大吼用刀架开怪兽双刀时,他扑上去,一连数刀,直接捅心。 深蓝色的血液飞测而出。 怪兽大嘴里吐出箭射一般的舌头。却被张小乙低头躲过。身为一名曾经的无忧客,他太清楚与怪兽战斗,要时刻小心它们的嘴这一点。 怪兽的嘴,咬人不说了,还会喷毒放毒液,让人防不胜防。所以防御怪兽嘴里的路数,是一名无忧客的基本功。 这次吐舌头,好,学到了。 但依然伤不了保持警惕的张小乙。 胸口中了狮子照夜白的连捅,哪怕是怪兽也惨叫着放下双手,它一时失力。 然后,大刀如一轮美丽的新月。 锦天的飞燕惊龙斩击。 人往边上走,刀顺逆势劈。 一刀无情。 干净利落的抹掉了——方才复苏的怪兽头颅。 注意来,是抹掉。 没有斩击骨头的声音,而更像是切。切的还不是菜,而是豆腐。 如此一刀,如果斩人,足以让人毫无知觉的去死了。 锦天也是无奈。 刀不争气。 他只能自己努力了。 这一刀,他感到自己的武道实力,又小小进步了一些。 这是在生死搏杀下,给逼出来的进方。 方才和尸兵一战,真的是有收获的,逼出了他不少潜力,如此才能斩出这临阵突破的一刀。 第32章 人身刀手蛇尾兽 开局——瞬杀。 这种看起来狰狞恐怖的怪物,十分难以对抗,普通人光看到都会肝颤胆寒。哪还有反抗还手之力? 万万没想到——却被瞬间斩杀。 四尊怪兽,一起出现,正常情况下,遇到这样的事,人们一定会给吓到,不说吓尿到胆寒以至失去反抗意识,也会战意降低 实力大跌,待到四头怪兽围了上来,到时也就失去了生机,必死无疑。 所以在最短时间里,张小乙做出了最正确,也是最快的判断。 先下手为强。 利用时间差。 先格杀一个。 我管你四个呢,又不是在一起,先干掉一个再说。 这种事,乍一想是不可能,不可思议的,正常人是做不到的。普通人甚至会怕到等死。可张小乙,锦天不同,他们经过生死考验,又历经大战,是经验也有,实力也有,更是在当打之年,血气旺盛胆气豪。 别说是怪兽了,就是修仙者当面,该杀也会毅然拔刀。是不是对手另说,可敢不敢却最重要。 二人发威,闪电袭杀,在手中宝刀的帮助下,轻松破防,杀了一头怪兽。 毕竟也是生物。 又不是什么妖兽。 好杀。 事实上,妖魔鬼怪那些的才难对付,在拥有实力之余,还有智慧,更能发挥自身所长。不说别的,就是虎精,要不是有白童子暗中下手,不停的阴它,一头三阶的虎精,早就要了张小乙和锦天的命了,岂容他们放肆。 真以为三阶妖兽是大白菜吗? 而怪兽则不同,更多是邪术影响制造的怪物,空有力量,不会修炼,智慧有限,反而是好被人针对弱点格杀。 此番,张小乙,锦天出手成功,二人相视一笑。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 不需要说话,两人眼睛一个对视交流,便已经心有灵犀一点通,你知道我的意思,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瞬间向右,扑向了下一个。 在这间殿室内。 面对四头怪兽,这是必死之局。 面对三头,仍然很可能会死。就算九死一生的活下来,怕也是重伤惨胜,要付出不小的代价,甚至要死一个朋友。 唯有二对二,才能获得均势。 大概率以轻伤或重伤,赢取胜利。 所以,他们选择抢先出手,以二打一方法,先行格杀一到二个怪兽。 力争让局势处于二对二。 不然真没胜算,没生机的。 好在开局顺利,成功。 这一开局,多种因素。 张小乙的决断,二人手中神兵的辅助,还有就是两人高超的武技,及二人之间。,默契无比的配合,这才打出了一个天糊开局。更何况,锦天还小小的暴发了一下。 现在,乘胜追击。 他们往右跑,杀向第二头怪兽。 这第二怪兽则是吃了一惊,一个同类当其面被斩杀嘛,这刺激太大了,但却愈发的激怒了它的凶性,当即,它下面粗短的蛇身一收一缩,整个身子弹动,像箭一般进行了一次突进。 张小乙和锦天要杀它。 它又岂不想杀他们二人? 可是,它忽略了一点。 人类武技的应变。 它猛一个突进,然后止住身子,给自己与敌人预留个空间,好发动攻杀。 它身子略微往后仰,这是要发动突然袭击,好似大锤砸下前,反而要举高一点。 此时,张小乙和锦天只要稍有迟疑,或是反应一慢,就会给它可趁之机,继而攻杀。就算杀不死,也可以对峙,到时另外两头怪兽过来,三打二,稳赢的。 这不是怪兽的智慧,而是一种战斗搏杀的本能。 但此刻,张小乙和锦天的动作却不见迟疑。 从冲锋到现在,没一点停的。 面对怪兽的威势,二人直接视若无物。 不要说,不要停。 张小乙在接近怪兽之时,一个虎跃。 他庞大结实厚板有力的身子直冲而起。 而锦天大吼一声,新月宝刀横向举了起来。 不止是刀横,还是刀面向上,供张小乙一脚结实有力的踩在上面。武者一般都爱惜自己的武器,特别是当自己武器还是一把神兵的基础上。 但现在,这把新月宝刀却被锦天用来给张小乙垫脚。 刀身微弯,旋即崩弹至笔直。 张小乙也鱼跃冲天,一个细胸巧翻云,扭身拔腰术,跳到了怪兽的上方。 怪兽正要挥动刀臂,扑杀张小乙。 锦天的配合来了。 他把新月宝刀虚晃一下,这锋利的宝刀主动迎向了怪兽,我砍! 怪兽不由自主,下意识双臂骨刀就往下斩去,砍在了新月宝刀……的刀背上。 锦天不是要斩击,而是用自己的刀架住怪兽的骨质刀臂,给张小乙创造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 张小乙已经跳到了怪兽身后。 手中的狮子照夜白挥动,从怪兽的头顶狠狠刺入,然后手攥刀把,大吼一声,往下拖动,一路向下,刀口子拉——下。 “嗷嗷嗷——” 怪兽一下子痛得仰天大叫。 然并卵。 没用。 锦天收刀,后退一步,然后反冲一刀。 新月宝刀闪出从未有过的刀光。 踏白闪——半月斩! 这一招,是一记绝杀招。 出招前,先后退一步,注意来,这是诱惑敌人的一步,一小步。 看似一步,其实半步都不到。 之后往前踏步,那是真正踏上一大步。 这一步,突入到足够距离。 长刀挥斩,抹下了怪兽的脖子。 完成了二杀。 新月宝刀虽然没有诛妖破邪之力,但仍然是一把不折不扣能够神自晦的宝刀。 至少在锋利上,是没说的。 砍头当然轻松了。 在战场上,这可是连人马一体的重骑都能硬生生砍断的宝刀。 现在抹你一个头,怎么了? 一刀功成,锦天和张小乙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 战斗,由原本二打四,变成了二打二。 这是均势。 摆脱了必死之局。 但此时也有不利之处。 一连两次奔袭,全力出手,二人超水平发挥,这让他们都感到一阵的气虚。 内力仍有盈余。 但体力,精力,这方面的消耗,是巨大的。然而,他们仍然还有两战。他们必须要放缓,要掌控节奏,以便能够恢复一些体力。 “嘶——” 一连死了两头怪兽。 余下两头怪兽也受到了刺激。 它们原本气焰受到打压,开始谨慎起来。蛇身伸缩收张,也开始做彼此交流。 虽然是怪兽,智慧有限,更多受本能所驱使,但并不是说它们没有智慧。这种守墓兽,若是全无智慧,那墓主也会很苦恼。还不如设计一个同归于尽毁全局的陷阱。 守墓兽的特点是,活得久,战力强。 在杀完盗墓贼后,它们还要继续守下去。 做这样的事,没点智力能行吗? 眼见敌人不好对付,这两头怪兽起了联手的心思。不过,即便联手,它们心中也没有必成的胜算。 地上已经凉透了的两具怪兽尸体,已经说明了敌人的可怕。 毕竟这个瞬杀,太吓兽了。 它们先是聚在一起,发出“嘶嘶”的吐舌交流声。然后……它们看向了……刘一夫。 进入此间墓室的,一共三人。但战斗的只有两个,那剩下的一个……二兽目光渐渐凶猛起来。 欺软怕硬,兽之本能。 先杀一个,鼓舞下怪兽的士气。 当然这需要打个小配合。 “不好。” “不好。” “不好。” 三人皆惊。 刘一夫立刻跑起来。 他是精明的,感到了怪兽的不善。 想靠近他的两个好兄弟。 奇怪了,原本两个好兄弟没那么强啊? 怎么现在一下子那么猛。 看上去那么威猛凶恶的怪兽,竟然被三下五除二的宰杀。 不过他仍然还是那个战五渣。 可能还没有五。 毕竟地球人的战斗力得要算上枪械才是五。 五以下,是渣。 刘一夫是战斗力不到五的渣。 他哪能面对两头怪兽的虎视眈眈。 既然好兄弟那么猛,当然是找好兄弟保护自己了。 可……好像来不及啊! 两头怪兽,一头游动着身体,来杀刘一夫,另一头则是往刘一夫与猛将兄二人之间挡路。它虽一头,但已经不敢大意,舞动双臂骨刀,同时,身下游曳摇动,保持余力,一有不对,就进行滑闪。 这样一来,纵是张小乙和锦天二人全力,也收拾不掉它。但刘一夫就未必能挡住另一头怪兽的袭杀了。 果不其然。 刘一夫根本没有与怪兽战斗的能力和勇气,好在他也明白此点,选择了跑。他当然跑不过怪兽,可他却有先发优势,先一步到了骨椅王座,然后借着那王座和这头怪兽玩秦王绕柱。 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因为此王座毕竟是高原王喜欢的宝物。 是高原僧侣的作品。 拥有一股诡异莫名的气息。 所以怪兽不敢破坏此椅。 它不敢破坏椅子王座,只能和刘一夫玩躲猫猫。 这一来,就苦了与张小乙和锦天对战的那位。它原本以为,自己拖住此二人,只是一时的,这个一时,是指很短时间的一时。 可现在……二人看到刘一夫上演秦王绕柱后,都稳住了心神,不再急功近利,冒险出招,而是打起了组织配合。 你一刀,我一刀,你攻左,我杀右,你往上,我向下,你斩击,我切闹。 刀光舞成一片片光影,让人目不暇接。 只是很短时间,这头怪兽就有了一身血痕刀伤。 它厉吼一声,突然拼命。 然后,它就被分了。 倘若它要是拖下去,以它无穷体力,小心加拼命,未必不能拼下来一个。但是它急了,它急了。虽然说犹豫就会败北,可急了只会白给。 于是,它被两把神兵级数的刀给分了。 头,刀手,身子,蛇尾……大写一个惨。 好容易解决了此怪,张小乙二人忙看向刘一夫。 原本以为刘一夫是险象环生,差点就要死了。可没想到,场面有些尴尬。 刘一夫有些气喘吁吁。 但没事。 毛都未掉一根。 而那头怪兽,尾巴却是烂了。 再一看,刘一夫一手抱着小虎崽子,另一手持的是一把剑,短剑,玉虎剑。 此剑以降术炼制,已经是一把通灵宝剑。虽然还很弱小,但在刘一夫使来,是得心应手。 持之,硬是伤到了怪兽的尾巴。 第33章 碧蚕毒 刘一夫没事。 他怎么会没事? 光是秦王绕柱? 不,他也选择了进攻。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 因为他的体力是有限的,他可没内功加持己身。所以——体力消耗只会更快。 这样被怪兽追赶,他若是一直逃,纵是有骨椅挡着,也只是一时之巧,最多让怪兽多费一些时间体力。 最终,还是要完。 所以,他选择,拔剑。 玉虎剑是他自己祭炼之物,得心应手。 所以不会出现拔剑后手忙脚乱的样子。 刘一夫持剑,跑一会发现,怪兽身体太长,蛇尾嘛。这平常也就算了,一绕柱子跑,这尾巴就会拖在地上。 一圈子下来,就近在他的眼前。 眼见于此,他立刻向那条尾巴挥剑。 玉虎剑是通灵宝剑,对怪兽伤害更大,它不仅能够破防,还吸血啊有没有!这让怪兽伤口自愈困难不说,还痛起来更为刻骨三分。 怪兽顿时收尾,它的速度,全靠尾巴的伸缩收张,它这尾巴一收,速度就不得不慢下来,自然无法全力追杀刘一夫。它若全力追杀,这尾巴又会拖地延长,在绕圈中落到刘一夫的面前,有了前例,刘一夫自然毫不客气给它再来两下,这么一二下,怪兽犹豫了,不愿再追杀了。 至少不想这么追杀。 太憋屈了。 而且尾巴真的是伤不起。 还很尴尬呢。 正在这时,好嘛,它的同类没了,殿室内,就只剩下了它一个怪。 它追杀刘一夫还没到一刻的时间,同类就被打配合的张小乙和锦天杀了。 这二人,在连场战斗下,手感上来,武功纷纷都有进益。这是实战实力的提升。还是配合作战。一加一效果远远大于了二。 两个人,两把宝刀,一把诛妖破邪,一把加长加伤害。还特么打配合,还是默契配合,还是二打一,这简直是开挂。 是以,在极短时间内,他们就解决第三头怪兽。 当然了,他们也是用了全力,一个个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看刘一夫没事,二人缓了缓气,提刀,一左一右,慢慢围了过去。 怪兽知道不好,竟然开溜,但张小乙二人岂能容它,当即是追了上去。刘一夫则没有,他仍然小心谨慎的躲在骨椅位置。 一兽二人,一逃二追,不多一会,就打了起来。没法子,怪兽突袭虽厉害,但那只是一下子的事,需要腰尾连动发力,伸缩收张,像弹簧一样,猛然一下,发劲用力,威力是挺好的,偶然来一下也挺厉害,拥有奇效,但就是不能连动,所以无法用于逃跑。 它本质速度是不快的。 不然也不至于让刘一夫逃到骨椅处和它玩秦王绕柱。 现在它被张小乙二人追上,缠斗,生命已然进入了倒计时。 张小乙勉强呼吐喘气。 一连全力交战,让他骨痛筋酸,整个人只想躺地上好好睡一下。 就好像被榨干了一样。 但还是鼓起余力,配合锦天,将此怪兽斩于刀下。 最后还是锦天发威。 在张小乙越来越疲软下,锦天命一招佯攻。 他扑击怪兽,然后故意装出不敌模样,一个倒翻,往后跳跃,要躲开怪兽的一双臂骨刀。 张小乙则从侧面摆出一副我要捅你腰限的姿态,把怪兽给吓住。 说时迟那时快。 于此千钧一发之际,锦天使出了绝招。 这是他新月刀法里最为致命绝杀的一招。对标的是枪法中的回马枪。 说一千,道一万,回马一枪最难防。 出奇不意,刺敌马下。你哪怕是知道他要使这一招,可只要你跟他上去,还是要中招。回马枪,太难接了。 锦天这一招,也是一样,你哪怕是知道了,也难防住。 就见锦天往后一翻,突然间横过宝刀,自己踩在自己宝刀的刀面上,然后借力一个返弹,就是一刀。 这一招,就是——飞燕回廊。 “哈哈哈哈……” 突然间,一个人大笑了起来,是刘一夫,只见他靠着骨椅,道:“兄弟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张小乙和锦天对视一眼,走了过去。 这一看算是明白了。 原来他们一直在找的机关,正是在这骨椅上。 椅子本身,没有机关。 但这把看起来镶在地上的椅子,其实是可以连同地上的砖,转动的。 一把可以转动的椅子,它的作用仅仅是转动而已吗?显然不是的。 它还没有,转到位。 张小乙,锦天二人心中对刘一夫更为高看了。瞧瞧,瞧瞧。发现了机关,没有自己一个人下手,这是不吃独食,不玩阴的。这样的朋友才是能处的啊。 当然,这也是刘一夫实力太弱,不敢冒险的原因。 正待三人要转动这把椅子时,刘一夫道:“等等,且先不急,这把椅子也不会跑了,你们先休息一下,方才的战斗,很用力,接下来说不定仍有危险,我们还是保证拥有最强状态再动手比较好。” 张小乙竖起大拇指,然后就直接坐地上了。 锦天亦是如此。 他们心中明白。 刘一夫心细不说更是人老成精,岁数大不是白活的,这份眼力是真不错。关键是沉稳,这点最难得。 明明机关找到了,可能一伸手就找到目标,却能沉下心,让大家恢复状态,这点是真难得。 很多人觉得这很容易,一个个全是嘴强王者。 其实真正面临时才会发现,沉得住气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方才,张小乙,锦天,的确都已经用尽了力气,要是再有四……不,一二头怪兽,他们可能就要都交待这里了。 体力耗尽,这点真不是开玩笑。 躺了一会,二人又取了一些干巴巴的应急粮,一种用酱油,米,肉酱,盐,茶粉等制成的饭团子,吃下去,恢复体力。 好一会儿,他们恢复了。 再看,刘一夫也好了,他也没闲着。 方才,刘一夫把四尊怪兽尸体给喂了他的玉虎剑。此时,那怪兽的尸体已经成了干巴巴的干尸,其体内的营养全被玉虎剑夺走。 那把玉虎剑,剑身上,全是吸收了怪兽精血的蓝色。 这把玉虎,是降术加持下炼制的通灵宝剑,短是短了点,硬度也不是太好,硬刚是刚不过新月宝刀之流的。 但那不重要。 此剑特色,是对血肉之躯的压制。 并且能够吸收别的生物精血以自肥。 方才,刘一夫持之,一口气吸收四尊怪兽之尸的精血,让它的威能又提升了一些。 原本,只是针对血肉,现在终于也有了破甲能力,在实战上,已经不输新月宝刀了。换句话说,至少短时间里可以和新月宝刀这样级数的神兵刚一下了。 相信再吸收一些什么,此剑就会进阶为真正的通灵神兵。 到了那时,此剑甚至可以发出警报,预示危情,自动护主。 假以时日,御剑飞天,都不在话下。 当然,御剑飞天,只是一种能力,和真正的剑仙,还是不能比的。 可这也够了,真到那一步,他比张小乙他们还能打。 “准备怎么样?” “都准备好了。” “太好了,大家一起动手。” 张小乙发出了建议。 但就一夫却摇了摇头。 “不,还是你们来,我怀疑高原王是个老六,这孙子太阴了,搞不好还有后手,我还是躲远点好,交给你们了!” 他说着抱着老虎崽,一个箭步,跑远了,到门口站着,这是要见势不妙好跑啊。 张小乙哈哈大笑。 “也对,老刘这一路遇到太多危险了,不是运气好真是要挂掉的,那好,我来。” 他说着上手,转动椅子。 这椅子被一直推着转动,终于是发出了“咯”一声卡住,彻底不能动了。 恰在此时,林椅座上,蓬的冒出了一团绿气,然后扩散。 “有毒!”张小乙大惊,他想也不想,身子一移,挡在锦天身前,后背往后一震,就把锦天给震了出去。 锦天一出去 才明白过来。 但这时已经晚了。 张小乙一脸青色,这是中了毒了。 并且可以看出,他是中了门口廊上那修仙者中的毒。 这毒,修仙者都能毒死,何况张小乙。 张小乙一边运功压制剧毒一边是感到了庆幸,自己终是救下了朋友。 “可恶,怎会如此?” 锦天方要伸手。 张小乙阻止道:“小心,这毒,可能过人,你不要碰我!且容我想一下,交待遗言。” 刘一夫脸色难看的过来道:“呼,这是碧蚕毒,不大好办了。” “什么碧蚕毒?” “这是南方月族人最擅长用的毒中最毒者,南方月族有女子容颜娇好,所以容易被别人捕之为奴,没本事的月族人会在女子成年后把脸毁去以保清白,有本事的就会养金蚕,而金蚕中的异品,就能提出这种碧蚕毒,它少之又少,但绝对够毒,即便是修仙者也是需要用到此物……” 降神经中,虽主说一些烂大街的东西,比如五毒,但也会提到一些稀有之毒。 碧蚕毒,最大的特性就是保全尸体了。 如此特殊,自然被降神经给收录了。 没想到,高原王会有,并且用在了这地方。实是太阴损了。此地位于北方,又有多少人能了解碧蚕毒,中毒后能解碧蚕毒? “先缓一下。” 刘一夫用了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刺破他的指尖进行一定程度的放血。 此举无法解毒,但至少可以拖延一下时间。 “下面怎么办?” 锦天问。 “这碧蚕毒讲究的是一个新鲜,这椅子下一定有蚕,把蚕先找出来。” 刘一夫想着,开始扒拉椅子。 椅中,果然有一窝的碧蚕。 “接下来呢?” “当然是喂它们吃肉了……” 刘一夫挥刀割了自己一片肉,疼得他直皱眉。好在他是降术师了,身边有用尸油调好的伤药,很快就止住了血。 就看他把自己的肉,喂了蚕虫。 第34章 天下论毒 刘一夫割下自己的肉片喂碧蚕,让锦天神情微动,他没想到,这个老哥能做出这样的事。他内心始终觉得刘一夫不是这样义薄云天的人。难道自己真的错了?老刘其实是面冷心热,表里不一?他其实是好人? 孰不知,刘一夫也有自己的算计。 他一点武功也没有,在这杀机暗藏之地,身边没有一二猛将兄保护,安全感真是不足。所以,能救的话,他自然是要把一路上能打硬拼三人之首的张小乙给救下来。 以后还要靠他打头阵呢,给我死了怎么行?要是救不了,也就算了,这恰好是属于可以试试的类型。那为什么不救呢? 正好,对于碧蚕毒这玩意儿,他还是了解一些的。 虽然世间奇毒猛药无数,害人性命的毒不知有多少。 但值得降神经记录下来的,必是精品,且是不容易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并且容易找到的奇毒。 你若找,肯定有。 不然这毒要是很容易就绝迹灭种,那又何必将之记录下来呢。 降神经又不是历史文献。 碧蚕毒就是这么一种值得记录的精品毒药。 无论什么朝代,你想要,总能有,但数量必是少的。 在南方山地的月族,普遍有条件的都会养蚕蛊自卫,威力最强的,是金蚕蛊。毒性剧烈且独一无二。但也有失败时,会养出变种的碧蚕。 碧蚕毒其实是种蛊,只是缺少控制性,中毒者几乎必死,不能控制,且受碧蚕距离所限,所以仍然算毒。不像蛊,大多数用的都是子蛊杀人,母蛊控制。这蛊毒再厉害,有母蛊在手,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可以远距离施蛊,也可以一下子解蛊。 这碧蚕毒其实也是蛊毒,是碧蚕喷吐的子息素。 这些子息素充满毒性,并且能够过人,中者几乎无解。 遗憾的是碧蚕蛊必须要新鲜的才有足够毒性,又需要碧蚕在旁边控制,几乎可算消耗品,大规模根本用不起,而且碧蚕没有生育力,所以算不得能够控制。 想要专门培育,也是无从下手,只凭运气。 再说了,与其培育碧蚕,还不如培育金蚕。比之碧蚕更强,并且受控制。 这碧蚕,之于月族大家来说,其实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对外边人来说,那就是少有的杀人宝贝了。 却不想,高原王得到,并用此做了局。 他使用此毒,说不得是看上了此毒能维持死人生前面貌的这一特点。 但是,偏偏的,刘一夫懂得解法。 眼看碧蚕大量进食,把他的血肉吃了个精光,然后,等了一会儿,这些吃得肥肥的碧蚕开始排解,拉出了黑黑的,晶状颗粒的东西。 “这玩意能解毒?” “只能解半天之内的,一旦超过四个时辰,就没救了。” 刘一夫感慨一下。大约没人想到,碧蚕毒会这么好解,又这么难解。必要同一种蚕的遗矢,才可以解毒。 你换了别的蚕,都不行。 因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毒药。 本质上它仍然是蛊毒。 碧蚕,就是蛊母。 当然,也有野蛮的法子,那就是打死碧蚕,将之磨成汁,这也可以解毒,但刘一夫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些碧蚕还可以再提取一些毒素,那么,为什么不要?有一张底牌护身,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可以不吃吗?” 虽然明知道是解药,但毕竟是碧蚕的遗矢。这要吃下去感觉还是太恶心了。张小乙有些抗拒。 刘一夫取出了针线,十分笨拙的缝制手中的虎皮。虽然一直想回家再搞,但现在,也只能浪费一些材料了。 “好了,活着不好吗?”锦天笑着用水,把东西给张小乙灌下去。 “他要多久才好?” “至少一晚上。” “也好,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三人沉默起来。 直到,张小乙睡了过去。 锦天见此,才真正松了口气,他看得出来,虽然慢,不是立竿见影,但张小乙身上的毒,是在慢慢减去的。 “谢谢你,没想到这种毒你也能解。” “算是运气,其实碧蚕毒只是少而且知道的不多,本身没有什么的,至少能解,如果是中了金银铜这天下三毒,那才让人绝望呢。” 锦天抱刀道:“金银铜?那都是什么毒?” 刘一夫手艺渐熟,开始穿针引线道:“嗯?你既然想听,我也就随便说说,没什么的,你日后能找到一二,给我一点,也算我赚了。” “金银铜——其实是指太阳藤的花,银蟾的口水,铜萝花的花汁。” “你注意到了,其中两种是植物毒素。” “其实大自然很神奇的,早就告诉我们,人力有尽时,动物其实是不如植物的。就连银蟾的口水,也有特殊原因在其中。” “首先是太阳藤,太阳藤本身是没有毒性的,但太阳藤会在快死时,选择开花,其花有着恐怖的剧烈毒性,其味叫遗忘香,你闻起来,会闻到一丝甜香,若有若无,只是轻轻闻一下,不会有事,可闻多了,就会中毒,而要命的是,这是遗忘香,你会在闻到的同时,下意识的忘掉它,直至中毒,中毒加深,中毒至深,毒上加毒,再无可解,最终死亡,还在奇怪自己是为什么中毒,怎么中毒,中的什么毒,继而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死去。” “此外,太阳藤的花要加工成汁才真正是奇毒,其毒性之烈,堪称恐怖,常人只要轻轻一触,哪怕是手指甲盖碰到一点,也会中毒身死,且此毒难有解药。” “如果有一滴太阳藤花汁,甚至连仙人也能毒给你看。” “好在,中了此毒的人,是无法再中其余毒的。所以此毒又叫——万毒之王。” “然后是银蟾毒,这毒其实差了点,它产自一种喜欢食毒和金属的银色蟾蜍身上,是它的口水。其实,单一的口水,毒性是有限的,但此毒有一个特点,一沾到铁就能演化成一种致命的剧毒。让人身体,败血而死。其人死后,血色浊黄,惨不可言。并且中之无解。” “此毒出名,是因为曾经江湖上有门派用此毒出了名,将此毒与一柄神兵利器配合使用,故而名噪一时,可若分开了,它也不过是与碧蚕毒一样,只是一种少见的奇毒而已,并没什么了不起。” 当然,刘一夫没说的是,此毒最大的弊病就是好被控制。 银蟾有毒,天下可解。 这银蟾毒,毒在银蟾的口水。 可只要有一只银蟾,取其背后的毒液,就能以毒攻毒,破这银蟾毒。 再奇绝的毒,若是能搞到解药,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银蟾毒,龙舌剑,两样合而为一,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天下第二毒了。 一经中毒,败血缠身。 而且,没解。 银蟾口水可以用背液来解。但当银蟾口水加上龙舌剑后,就不一样了,中者无解,必要败血而死,唯一的方法,就是换血。 直接把一身的血给换了。 让另一个人替你承受败血毒去死。 简直是一命换一命。 就这样,还不绝对,要赌运气。 得要换血不反噬才行。 倘若换血产生反噬,还是要死,还要死一对。 这——才是银蟾毒位列第二的真正原因。 “最后是铜萝花,其实,铜萝花本身,是没有毒的,反而是一种增幅的药材,它可以提升其余药材的药性。是仙家必备的药材。很多时候,仙家需要高年份的药,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百年千年甚至万年的大药呢?这时,就需要用到了铜萝花。” “按说这样的花,并不是毒药,何以也成了剧毒,并且位列天下第三呢?” “因为啊,凡事,过犹不及,此花拥有增幅之特性,可是,增幅药力也就算了,严格意义上来说,毒药也是药啊,所以,它也能大大增幅毒药的药力。” “原本只是平平无奇普通之毒,经它的加入,药性一下子强了十倍,百倍,如此一来,岂是小可,加上有药师对其精心使用,所以此毒也就成了天下第三。” “其实,我对你日后找别的东西并不上心,但只要你能找到铜萝花,那我就算赚到了。因为此物只有在识货懂得人手中,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就好像利剑,神兵利器好是好的,可也就在真正的高手身上,才能体现到最大价值。不然,落入一个厨子手里,也不过是让他切菜更快罢了。” 刘一夫并不认为锦天以后能找到金银二毒。 金毒太阳藤,他找不到还好,找到了可能就要死掉了。大家相处还行,刘一夫并没有想让他去死。 至于银毒,早就成了江湖隐秘,没有人知道了。再说知道也没用。没有龙舌剑的银蟾毒,也就那样。你随便找个毒道大师,谁又没有一两样奇毒傍身呢? 只有此二物合而为一,才能体现出价值。那是能让一个一流高手,一跃成为顶尖高手的宝物。 比如锦天,要有了此物,天下之大,哪里也可去得了。 一人一剑,就足以独行天下。 但这怎么可能。 反是铜萝花,此物在世间仍有流传。因为仙道需要,所以大量在四处播种,总有能流入到凡间的。 此花,花瓣肥大,还易于种植,可以量大管饱的提取出足够汁液。 要知道,修仙者有所谓炼丹这一职业。 此一职业消耗的灵植药草堪称为天文数字。 事实上,哪有那么多的灵植药草给人消耗呢? 你再多钱,再多的灵石,能换来灵植生长发育所需要的时间吗? 能怎么办? 量产低年的药草。 然后? 用铜萝花加大药材的药性。 一直以来,就是这个办法。 第35章 水下升棺 一夜过去。 张小乙终于醒了过来。 他睡了个好觉,但他的身子,上上下下到处在疼。 好在这是好事,证明剧毒已去,不然他哪里会有对身体的知觉感应。 知道自己捡了一命,张小乙十分感动,只能暗暗发誓以后一定会报答回来。 他运转内功,别说,他的内功心法,对于恢复有着奇效。不管多么重的伤,多么痛苦,都能暂时压制下去。 “你没事了?” “太好了。” 刘一夫二人也惊醒,一起向他道贺。 刘一夫把一条手工制作,看上去粗拙的腰带系上。这条腰带的袋子里,放着他新收的碧蚕。 这碧蚕一直被眠化,如今醒来,时间怕是不多了,养也是养不长久,且也不能繁育,当做善事了——才怪。至少死前刘一夫还是能够提取出一些碧蚕毒的。 至于碧蚕毒的保存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是个问题。但降术师还是有手段的。只需要一个金钟——就是人的头骨。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又有金钟,自然可以提取,并保存碧蚕毒。 自此之后,哥也是有一个奇毒傍身的人了。可别小看这一点,张小乙和锦天这两个猛将兄算是厉害,一不小心也能被他给阴倒,甚至是死在他的碧蚕毒下,只要他想,这不难。反正这二人现在已经很相信他了。 换句话说,运用的妙,刘一夫也是个能够杀强的人了。 “这孙子真阴,鞭尸,一定要鞭尸!” 张小乙大叫,他压下身上的酸痛,拔出了狮子照夜白,就要把骨椅王座给劈碎了。 “别——” 刘一夫忙把他给拦了下来。 开玩笑,那是他已经盯上了的椅子,怎么能容张小乙这样浪费的一刀砍了?这憨货到底知不知道这把骨椅有多珍贵! 刘一夫道:“那老阴货在这骨椅里藏了碧蚕,将其封印住,当我们转动椅子时,就会打开了封印,之后——你就中了招。这样一个老阴货,他能想不到如果我们没被毒死会拿骨椅来泄愤吗?只要这一计不能把我们都祸祸了,那么,我们就很可能会对椅子出手,这椅子是骨头的,你知道骨管里面是中空的,说不得就又藏了什么阴私手段,人家可能就等着你破坏它呢,你确定要上这个当么?好,说实话,我看上它了,就算这次带不走,但早晚我也是要把它带走的。” 刘一夫真话,假话,这一番说,张小乙总算收了刀,但还是余怒难消。 “这孙子,太坏了!” 刘一夫微微一笑,道:“这才哪到哪儿,历朝历代,王侯将相,那些豪门权贵,这些看上去人五人六的家伙们,有几个是好的?不说别的,就说这历代下葬的,但凡有钱人,你把他们的坟全刨了,肯定有无辜的,但你只刨一半,绝对有漏网之鱼。” 在刘一夫心里,封建王权,这样的时代哪里有什么好人。但凡能够起大墓的,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你真是一个好人,但你的钱就那么干净? 好,你说你是继承祖上的。 那你是干净了,可你祖上就干净吗? 第一桶金,又有几个人是干净的。 你拿着祖上传下来的脏钱做干净人,又能算干净到哪儿去。 所以刘一夫对盗墓这事,是毫无心理压力的。他唯一在意的,就是怕死,就是觉得这一行危险。抛开这一点不谈,他认为盗墓有理,挖坟无罪。 他不像张小乙和锦天,干这事还需要做心理建设。 听刘一夫的话,张小乙心中原本的芥蒂尽去。 他也觉得有些人的墓,不,是有些王八蛋的墓,是得有这么一群人给他刨了,让他大白于天日之下,好好晒晒他们的罪孽。 罪恶滔天之辈,生不来报死来报。 你的报应就是我!们! 一下子,他动力又上来,对着骨椅又是一阵扭转。 这下再无陷阱了。 只听轰隆隆声,地面晃动,地下的砖地一块地方现出痕迹,往两边分开,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口子,这口子水光荡漾,原来是地下水流。机关声渐止,这一道隐藏暗门,终是给打开了。 也不知这水下是什么。 是不是棺材。 只是要怎么取出来呢? 不会下水去取。 刘一夫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紧接着,又有声音响了起来。 竖耳细听,那是墙壁里面的,铁锁链子在轮盘绞动下的声音。这应该是某种隐藏机关在暗中运转,很快,在这水面的暗门中,升起了一座自水下而上的棺材。 好了,至少不用下水了。 至此,三人才明白,高原王真的把自己的棺椁,给藏在水下。 倒也是用心良苦啊。 藏这位置,一般人还真找不到它。 这时,刘一夫说道:“小心了,这个什么高原王,阴的很,杀招陷阱一套套的,现在他现出此棺,我怕八成又有阴谋要害我们,大家小心……” 张小乙点头,道:“原本还想给他个体面,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咱还是把它劈了。” “不妥!”锦天摇头:“他要在棺材上下什么手段,我们不是要中计了?” “那怎么办?” 锦天皱眉,他提出了问题,却没法子解决问题。 于是,他和张小乙,不约而同,看向了刘一夫。 此时三人之间彼此也算是有一定有了解了。 张小乙,性情刚毅,决断干净,是一个很好的领头羊。 锦天,虽然平常话不多,却实是这三个人里武功最高的一个,也是对张小乙而言最为可靠的一个。你永远可以相信锦天和他的刀。 特别是战斗的时候。 虽然,张小乙本人也是挺能打的。 但说到真功夫。 这时已经可以看出,张小乙很猛,可锦天才真的高。 至于刘一夫。 原本最不靠谱,最不能信的一个人。 张小乙,锦天,其实都不信他。 只是二人需要一个打下手,提供后勤帮助的这么一个人。 并且是一起冒险,有一定危险。 在找不到别人,又不想真正的朋友跟自己冒险,这才拉上他的。 他们最初,并不交心。 可一连串生死患难,终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或者说是有了一些信任。他们也知道,看似普通平平无奇的刘一夫,有些真人不露相。 这人不仅是一个降术师,还是一个比较正常,正统的降术师,不是那些一有力量就过把瘾死的二货。 是一个连白童子这样的大降术师,白降师,都要看好的存在。 果不其然,此人表现是帮了大忙。 虽然武功不高,但运气好,并能总是能够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在一些关键时刻,他说话的份量也是越来越重了。 比如此时。 锦天就开始注意重视刘一夫的意见。 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刘一夫道:“事已至此,我们也就只好小心点慢慢来了,凡事不要急,先列个一二三,一怎样二怎样三怎样。” 张小乙道:“怎么个一二三?” 刘一夫道:“先测这棺材有没有毒。” 张小乙一拍大腿,拉着锦天小心观察,却又不好确定。就见刘一夫取过玉虎剑,用剑轻轻点触此棺。 轻轻一碰。 刘一夫收剑,观察手中的剑器。 “不靠近看一看?” 张小乙问。 刘一夫摇摇头。 他道:“光我就知道好几种手段可以让人中招,所以有些东西摆在那里面,不是给人看的,是引人看的。高原王这个老阴逼,我决定尊重他,料敌从宽,把一切可能暗算我的手段都考虑下,好在,我有玉虎剑,此剑已经是通灵宝剑,不怕阴毒手段,可以为我测试出结果。” 有很多手段把毒或蛊涂在器物上。 不需要你碰。 只要你走近,甚至是用眼睛看,就会莫名其妙的通过你不知道的途径中招。 是以刘一夫表示,决不上当。 一般人面对这种的,最好的方法是让别人给你试。但没有人当替死鬼的情况下,用通灵之宝也可以。 毕竟通灵宝物属于器物,在很多地方的防御力都很强。 用此灵宝试探,委实正妙。 “兄弟们有毒啊!” “什么?” “这个阴人老六,不干了,直接把他棺材烧了,让他阴我们!” “太可恶了,什么毒?” “天一生水,啧啧啧,有这种宝贝,居然用在这里,不过不是太纯……哦,加了一点铜萝花汁呀……” 才说到铜萝花汁,没想到就遇到了。 锦天道:“铜萝花汁我听你说过了,这天一生水又是什么?” 刘一夫抹把虚汗道:“天一生水,是一种奇毒,呵,又一种奇毒!你们听过天一真水么?这是修仙者掌握的一种神水,一滴即可演化一座大湖。这种宝贝不是我们普通凡人可以染指的。但人啊,智慧才是最有力量的。有武者根据天一真水的特性,创造了功法,从而有了……天一神水。” “可你说这是天一生水,生水,神水,这到底是什么水?” 张小乙莫名其妙。 他快听糊涂了。 刘一夫苦笑一下。 “天一神水,乃是过去神水宫的至宝,是武者根据天一真水而创的一种,次于天一真水的神水。修仙者可以提炼出天一真水,而武者提炼出这天一神水。天一神水是神水宫的至宝,正常哪里有人可以得到,后来神水宫没了,此宝也就消失了,但神水宫的武功还在……用神水宫的武功,倒是能得一种毒水,这就是天一生水。” 天一生水其实已经没什么伤害力了。 不过此物之中加入了铜萝花汁。 这硬生生的将此物威能又提升为神水。 一滴天一神水可以演化一千滴水。 一滴天一生水可以演化一百滴水。 一千滴水可以把一个人硬生生的撑死。 一百滴水则是可以让一个人——解渴。 但加入了铜萝花汁后,这滴天一生水威能和天一神水又差不多了。 第36章 开棺 刘一夫现在明白了。 棺材怎么有这么多水。不是棺材在水下,而是棺材表面上涂抹了一层天一生水,还是效用堪比天一神水的天一生水。 这样一来,此棺自然生水,这是一种风水格局。 棺沉水主怨气生,还这么封着的。 刘一夫转动大脑,终于明白了高原王这番设计的用意。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 刘一夫目光炯炯道:“天一生水天一神水都不重要,这是要给人喝下去才有作用,只是高原王找不到天一神水,这才用天一生水加铜萝花汁,他不是为了毒我们,而是为了……” 张小乙道:“为了什么?” “为了……变鬼。” 刘一夫目光在四周转动。 “什么?” “疯了!” “他想变鬼?” “他成功了没有?” “他是不是在哪儿?” “我不知道,他可能走了,他至少成功了,他的确成鬼了。” 地上,砖块又硬又冷还又……湿。 这样的环境地面,应该有苔藓才对。 但却没有。 明明阴暗的环境,是苔藓最喜欢生活的环境,那为什么会没有?毫无疑问,是因为鬼,鬼厌生。所以在这里,才会连苔藓也没有。而连苔藓也没有,可见这鬼得是什么水准,这至少是厉鬼级了。 鬼分等级的。 最低级的,是阴魂,这些阴魂不管什么样的,大多都有极限,正常是以吓人为主,却触碰不到实物,干涉不了现实,普通人除非被吓到,精神有损,不然,是不会受到伤害的。 这种游魂野鬼,干涉不了现实,啥也不是。 第二级是小鬼级,可以触碰到实物,但被克制严重,一个气血强盛的普通武者甚至都可以轻松收拾了。 这种小鬼,最多吓吓人,撕开一下胆小鬼,也不足为惧。 但厉鬼,俗称大鬼,就不一样了。 大鬼之强,可以白日显形。连白天都能显出身形,可见恐怖。当然,白天显形,这是最弱的时候,也就能和人说说话而已,还要在阴凉地方才可以。 厉鬼最大的特点就是难杀,在鬼界也不算是普通的无名之辈。 高原王纵是死了,也不想当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他想要成为一个大鬼,一个厉鬼。 连武林中一流以上的高手都能轻松杀掉的厉鬼。 像张小乙,锦天,勉强可以算是一流。 但和一流之上搭不上关系。 更不是超一流。 上面还有宗师,大宗师。你要细分的话,还有大宗师圆满之境。之后,是武道天人,那才是武者高高在上的地位。 修成了天人之境,才可以布衣卿相傲笑王侯。你狠点去睡公主皇后,都没人能奈何得了你。想政变当国王玩玩都行的。因为,你是军队堆不死的人了。 哪怕是大宗师,面对军队,也只能选择走人。硬抗,你能杀一万,能杀十万吗?但天人,那是真正站在那里,你一支军队都碰不到他一根毛的存在。 哪怕是传说中的床子弩,也没用。 张小乙,锦天,想要达到那种境界,还是遥遥无期。 也许锦天未来可以问鼎超一流。 但张小乙,一流巅峰就是他的顶点了。 人,是有极限的。 所以,刘一夫三人,倘若面对的是高原王的真身,怕是要死。 不,是一定会死! 他们是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一尊厉鬼。 “好了,你们暂时放心……”刘一夫看张小乙和锦天的紧张模样道:“厉鬼出没冷水滴,阴气森森透体寒,你们感觉到寒冷了么?还有,虽然这里比较潮湿,但是并没有产生凝水,墙壁没有凝结出水滴。” 张小乙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那你说有鬼?别吓人好不好?人吓人吓死人的!” 刘一夫道:“不是,你们就不怀疑一下那个鬼跑哪里去了?” “怕有用吗?” 张小乙一句话,让刘一夫给整破防了。 是呀,说一千道一万,现在说怕,有用吗? 厉鬼这东西,已经不是正常生物了,其价值观已经是另一个人的了,和生前可以说是判若两人。 厉鬼,早已经在无尽的怨念下,恨天恨地恨父母,比十二恨还要再多一恨,恨活人。所以厉鬼有事没事,都会不由自主的害人,除非它有了主人,被人以绝对实力给控制住了。不然,它就是要害人。 你遇到了,它要害你,你和它有因果,它更要害你,总之,它就是要害你,甚至它对害你有执念。 不害你就不行。 以刘一夫三人所做的事,不,就是他们偶然遇到高原王,那已成厉鬼的货也只会害死他们。这无关善恶,亦不是私人恩怨,只是一种纯粹的本能。 “拼了!” 刘一夫站起来准备。 “你要干嘛?” “干大事前升个坛!” 刘一夫请出了春水大神的神像。 张小乙一看也明白了,这是刘一夫认真的表现,他已经知道降术师的一些事了。 降术师,是一种职业,八百旁门左道之末流,严格意义上来说比算命的还不如。 在没有摆法坛祭台前,什么都不是,甚至被小流氓堵住都能打一顿,遇到意外被人捅了刀子也是会死,和普通人没两样,有些降术师身遭术法反弹,体虚气弱,更是连普通人都不如了。 但是,一旦降术师,正式的摆了法坛祭台,他就会由一个普通人,变成为一个低配版的诡异法师。注意来,是诡异法师,比只会火球术的炮台法师强一万倍。 因为降术师能够隔空杀人,能够施降下咒于无形,阴谋害人死不知。把你杀了,你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总之,降术杀人的手段太多了,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但也因此,降术有很大的副作用。 一个聪明正统的降术师,是绝对不会随便给人施降的。 哪怕吃亏,被打,往往也是忍气吞声的算了。 不然,疯一把,刘一夫又能怕谁? 当一个降术师疯起来,最好的方法是等他死,而不是和他拼。这也就意味着降术师其实也是有能力的。 当然,那是积累已久的大降术师。 刘一夫还差了很多。 他的材料不全,准备不足,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走到哪算哪儿了。 请神降临。 神力加持。 在浩荡……好,是弱小,但却精纯的神力下,刘一夫升华了自身的视野,因为神力加持嘛,刘一夫站在了更高的维度来看事情。 他主要是找高原王。 有一个你知道的厉鬼可能在旁边,哪怕你感觉不到,但仍是不放心的,不自己好好看看是不会放心的。 还好,真不在。 要知道那可是厉鬼,厉鬼勾魂,不是和你说笑的。它能攻击你,而你,却对它无可奈何。 普通鬼类,没啥可怕,只会吓人,把人吓死。也许有人觉得恐怖,但其实不过是幻术手段而已。鬼类洞悉人心,能够对症下药,这才能够把人给吓死,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你要遇上了一个傻大胆,那就没用了。 但厉鬼不一样,阴气凝体,让它们可以白日显形,在夜里可以凭虚化实,实质上的伤人,这才是最厉害的。它能伤你,你却奈何不了它。 纵是一个高手,也不可能时刻注意保护自己。 所以,刘一夫哪怕没看到高原王显化,也是不得不谨慎,多准备一手。 碧蚕——不能留了。 刘一夫立刻对碧蚕发动引诱,让其放毒。碧蚕放毒,其实可以控制,一般来说,一只碧蚕一天可以放三次毒。 但这些碧蚕从眠中醒来,已经在无意识中一次性清空了一次存货,纵是一个晚上,恢复也有限,刘一夫仅能榨出两份毒。 之后便是蚕力穷尽,就要死了。 身为碧蚕,连吐丝结茧都做不到,只能直挺挺的死掉,也不要想什么虫卵了。 这便是碧蚕的局限性。 看起来厉害的碧蚕,其实是一种失败产品。有了金蚕,谁还要碧蚕?它既是不能吐丝,也不能结茧,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是活着多余,啥用也没有。 不过不管怎么说,碧蚕毒到手。 先来一个降术。 “你干了什么?” 只见刘一夫用碧蚕放出了一团绿色的毒素,如是者二,并把这些毒放入到了一颗金钟里。 再将里面碧绿色的毒给变得成了一团灰黑的暗雾。 这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像是邪魔外道。 张小乙忍不住发问了。 刘一夫淡淡道:“准备点手段,但是我最好是不说,万一被人偷听呢,有些事知道就不好了。” 其实是影毒。 把碧蚕毒炼成影毒。 影毒的特性是——活人吃了没用。 所以,这是给死人的,是下给鬼的。 很多鬼,活的时候蠢,死了更笨。以为自己死了成了鬼,就了不起了,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就可以随便伤人害人了。 殊不知鬼体比人体要脆弱得多。 人伤了,有药吃,有医治,身体也有一定自愈力,总也是会好的。但鬼就惨了,没有身体,受伤只会一直难受。 影毒就是降术师炼制,只针对鬼物的毒药。让鬼知道,什么叫拿鬼没办法。厉害点能让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只是影毒材料难寻,不是奇毒,是发挥不了作用的。 为防万一,刘一夫只能舍了碧蚕毒,选择影毒。 甚至两份碧蚕毒他都用了。 毕竟,他心里有数。影毒之威,杀普通鬼还可以,甚至是一杀一个准。但杀厉鬼就难了,最多让其痛苦虚弱些,但仍是难以根除。 好在——准备结束了。 刘一夫眼盯着棺材,道:“开棺了,应该没事了,说不得还是能得一些东西。哪怕高原王想当鬼,可这棺材里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 张小乙道:“好!” 说着就和锦天一起,开棺。 第37章 发财 高原王的棺材是一巨大的阴湿棺材。 虽然不住的从棺皮上流出水来,上面也没什么雕龙画凤,可仍然能够知道,这是好棺。木质紧密,厚度结实,恐怕比之钢铁也不输多少。 暗色的原木棺身,线条流畅,自然有股大气存在。 临到动手,张小乙却有些肝颤儿了。 这毕竟是王侯墓啊。 高原王,那么牛逼哄哄的一个人。 生前统率三十万的铁驼军,可以说是荣耀至极。 他最辉煌时,王亦要向他低头。 甚至拥有修仙者的手下。 凡俗中人,有几个可以像他这样。 这么一个人的墓,他的棺,临到动手,能不有所触动吗? 只是这个人太可恶了。 一辈子几乎没干过好事。 搞他似是天经地义。 但,真格要动手? “我没斧子啊!” 张小乙叫了起来。 刘一夫一翻白眼:“多新鲜啦,我还没蜡烛呢。” “不是,这事和蜡烛它有什么关系?” “好了,说得震天响,动真格的,开始手软了,刚才是谁个说怕有用吗这话的。我大神都请出来了,现在你给我来这个?” “不是,你容我缓一缓,这毕竟是高原王的墓,他的棺啊,我们一路上给这孙子阴了多少了,小心点有什么错?我就说,有什么错!都摆眼前了,急什么啊!” “我算看明白了,你就是怂了。” “你说谁怂了!怎么说话呢!” “你就是怂了!” “我给你脸了。” “怂人。” “不能忍了,讲道理你不听是!” “烂怂,这么怂当什么头领啊!” “你说什么?” “回家娶个老婆好好过日子,这样也挺好,不怪你,真的,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是我看错了你,毕竟人力有尽时,知人知面不知心嘛,怪我上当了,我的错,我竟然以为咱们——呵呵——” “啊!!!” 张小乙给气得大叫起来。 好,这只是张小乙有些紧张,刘一夫和他开玩笑,活跃一下气氛而已。 就在这时,锦天不能忍了。 他平时话不多。 能动手,干嘛要废话? 既然张小乙肝颤儿了,那他就动手。虽然此前他也对这一行有所犹豫,毕竟他觉得这一行损阴德,缺大德了。你想想了,若换你在地下躺得好好的,突然有人来对你——你能受得了? 人同此心也。 心同此理也。 所以他不想这么干。 他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人。 可也正是因此,他其实才是受不了高原王所为的人。 看张小乙有些怯场,他干脆自己动手。 不过,他担心这棺材有什么手段,所以没有上前起钉开棺,而是把新月宝刀当了大斧,高高举起直接劈了起来。 正常开棺,要把封棺钉给一根根拔喽。 然后推开板盖儿。 可锦天实在是懒得去揪那一根根的棺材钉。费那劲儿干嘛?直接开整。 虽然他手上没有斧子,但他需要么? 刀在手,跟我干。 拥有新月宝刀的锦天,最不怕的就是正面刚,此刀硬劈,可斩重甲铁骑,铁骑尚可斩之,何况是棺材板呢。 可这一刀下去,竟然只砍入了一二分,连半寸也没有。 这还得是他的宝刀锋利。 倘若换了一把普通的斧子,搞不好反弹回来砸自己脑门也说不定的。 “我一种植物!这么硬吗?” 锦天不信邪的又是两刀,这下刀都反弹了。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刘一夫和张小乙在旁边看了,都惊叫起来。他们也没想到,这棺材木质会这么硬。但这才正常,毕竟是高原王嘛,手上能没有好材料?用硬一点的木头给自己造棺材,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这混蛋,他就没想到有人开棺会很费力吗?简直岂有此理! 原本还犹豫的张小乙立刻跳过来一起动手。 他拔了狮子照夜白,也是一样,砍之不动。或者说这么砍下去,光打开了棺材,都不知道要把胳膊挥多久,想想就受不了。 “看来这是特殊木材,高原王不是个傻子,普通棺木如果要泡在水里这么久,早就成了烂木头了,哪能还这么硬呢?能泡这么久,应该是海底水沉木,是能够沉入海里,千年不腐,其硬度可以比金铁的水沉木。” 刘一夫叹了口气道:“好了,按传统规矩来,先撬钉子,再开棺。” 张小乙也只得应了。 这事,还得是他出手。 他的刀短。 三人手上工具都不齐,只能凑合了。 张小乙用自己长不长,短不短,中等规模的短刀撬钉子。这棺材钉,一根根的,又粗又长,还能泡这么久的水,自然也不是寻常之物。 好容易拔下来一根后才分辨出。 这是海母晶精石——又称海母石,提炼的金属,铸造的黑钉。 海母晶精石内有稀少特殊的金属元素,以之制成的金属制品,其特质是不会因水锈腐,能够承载阴腐能量,不惧种种污浊,由于提炼困难,其实是修仙者才能用到的材料。 修仙者祭炼水属性或邪恶的法宝,如果不用海母晶精石的材料,普通金属,哪里能承受侵蚀,所以此物才只修仙者使用。 高原王身边若无修仙者,他也是用不上这种材料的。 这种材料,当然要收好了。 刘一夫流着口水,将起出来的一枚枚黑钉都收了起来。 十二枚钉收好,三人开棺。 好大的棺材一推开,里面一片金光。 是一尊金棺。 刘一夫道:“这才对得起高原王的名头嘛,行,我们发财了。” 张小乙也流起了口水:“好多金子,不好弄啊。” 刘一夫道:“这玩意其实性软,你们的刀应该可以砍动,我们也不需要多好的棺材,直接砍成碎金块就好了,还方便我们带着上路,岂不美哉?终究是棺材,又能有多厚,别怕伤了刀子,回去做个保养好了。” 一路拼杀,张小乙点头,道:“是得做保养了。” 锦天皱眉。 自己的刀,交给别人保养? 张小乙哈哈大笑,对锦天道:“看来你不知道,一般情况下,自己的刀是要自己保养的,但这种事也有专业人员,自己做是好的,也用心,但是不是专业呢?那就不一定了。我就认识一个人,保养大师,一把废刀经了他的手,都能保养得像新刀一样。高明的保养师,能让武器平上一个台阶,这不是和你开玩笑的。” 刀具保养,是需要一定专业素养的。 自己做当然好,但未必专业。 甚至大多数都是不专业。 专业的师傅处理兵器,先清洗,再打磨,然后上油,其中手工打磨是关键。往往要一个动作重复数日,甚至旬月。直至将刀剑打磨一新,再上养护刀油。 张小乙的刀,好打磨。 锦天的长刀才是难以处理呢。 非要花大价钱,请高人,才能打磨好。 “我的刀,自己来。” 锦天对自己,对自己的刀,有十足的信心。这一点,他和张小乙不一样。 在张小乙而言,刀只是一种工具,狮子照夜白,充其量也只是件珍贵好用的工具而已。 工具就是工具,并没有对其寄托太多的感情。 但锦天就不一样了。 他的武功,对刀有特殊要求。加上这是把家传宝刀,又是真正的宝刀,所以十分重要。 有刀没刀,对锦天的实力有重要影响。 刀,就是他关系最紧密的兄弟。 再说,新月宝刀是真正的宝刀好刀,经得起锦天的使用,哪怕在军中劈甲骑,也一样无损刀锋。 现在劈棺——又算得了什么。 一顿暴砍,好好的黄金棺椁,给硬生生砍碎了,变成了碎金片,干脆用手撕了。好端端雕工精细堪称艺术的金棺椁,就这么的被撕成了碎金片破金块,剥离了金片碎块,这才是最核心的。 一块整玉。 好家伙,高原王居然用一块整玉装自己的尸体。 这是整玉啊,由上下两部分组成。 若能得此玉,刘一夫他们,就真正发财了。但是它太大了,这么大的一块玉,如果也碎开,太浪费了。如果不碎开,又怎么可能拿走? 刘一夫收拾了金块,不要说的,主动来推棺。 但张小乙,锦天二人都没说什么。 高原王不愧是高原王,身家委实是太丰厚了。也让三人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盗墓者,这一行一旦发一个好墓,真的是赚大了。刨除危险性而言,这一行的确是真正的暴利。 人啊,说是视金钱如粪土,那是没有足够的金钱摆在你的面前。当足够的金钱摆在了你的面前,很多智慧理性都会消失掉。 世人总会笑别人是金钱的奴隶。 殊不知那是没有见到足够的金钱摆在他们自己的面前。 可是现在呢,又是金又是玉的,让刘一夫还怎么忍? 推开玉棺,三个人三颗脑袋一起往里面瞧。 并没有意想中的恶臭。 此棺之中,放了很多药材,也贴了很多符纸,将阴气镇压在尸体内。此尸早已经干枯了,皮包骨头,恐怖狰狞,尸身被涂抹了奇怪的药油。 所以,药味儿是有,臭昧却没。 高原王一袭紫红色金线绣的蟒纹王袍玉带,手捧一柄玉如意,身边摆放了一枚枚婴儿拳大的明珠,和若干或青,或黄,或白的玉质元宝。 一柄古剑在棺侧。 还有一部书典。 刘一夫取布包了手,张小乙,锦天在外接应,两人目瞪口呆,就看刘一夫一一把棺中之物往外递。 他们只能一一接过。 然后连蟒袍玉带,口塞微物,都拿了出来。 直至最后,他把高原王的尸身都给提着搬了出来。 这是真正的把棺材里给掏空了。 连一丝垫棺的布都没留下。 真正的是搜刮了干干净净。 耗子见了都要流泪啊。 张小乙和锦天面面相觑,没想到刘一夫下手这么狠的。 第38章 收获 高原王——实惨。 他生前——不说了。 想也是挺好的。 他这么一个大坏蛋,生前当然是混得风生水起好不快活。 死前也是穷尽心计给自己布置了个豪华大葬。 要是这么一直躺着,也是一件美事。 但他生前作恶多端,坏事做尽做绝,终是遭了天怒,明明盗墓派都没多少人了,又来了刘一夫他们三个,历经困险,硬生生的来把他给挖了出来。 而且,开棺后,毫不讲究。 很多盗墓的做事,心有余悸,往往做事留有分寸余地。 纵是有些人把墓中的财物盗取一尽,也会尽量给尸体一个体面,至少把尸体塞回到棺材里,你哪怕就随便丢地上也好呢。 可是——这一次来的三人中有一个是降术师。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一个降术师啊!!! 重要的话说三遍。 可能,一具尸骸对个普通人来说,啥也不是,可能还会觉得发臭,丑陋,恶心什么的。 但落在了降术师的眼中,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降术师看来,如果有需要,他们能把一具尸体,掰开了,揉碎了,拆卸了,磨粉了,一丝一毫,一点一滴,连头发丝到脚趾甲都可以加以利用。 那是一种极致的残忍。 所以最后,刘一夫是连高原王的尸体都提了出来。别说,这高原王生前也算得上是一位顶级的高手,尸身质量不错,再加上阴气炼体,药力防腐,别看又瘦又黑皮包骨,却是质量上乘大有用处。 在这具尸体上收拾一下,刘一夫还抽取出了一块秽玉。 什么是秽玉? 懂的都懂。 张小乙连忙把此物丢回来。 “这个给你了。” 他是碰都不愿意碰上一下。 “你别搞错了,此物虽然是秽物,但仍然也算是极品的好玉,和你那块口塞玉是一般无二的,你又何必矫情呢?” “行了,你怕是自己也不愿意碰!” 张小乙不上当,死活就是不要。 “行,那我就收下了。” 刘一夫不讲究这个。 值钱就行。 “哈哈哈哈……” 张小乙大笑起来。 他看着眼前财物,这下算是明白刘一夫为什么最后要开棺了,不开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财呢。可以说,这一次,他们的收获,足以养老了。 这是真正的干一次等于干一辈子。 不说碎了的金棺,那具整玉的玉棺,还有那棺中的婴儿拳头那么大的明珠,各色的玉质元宝,高原王的饰品、衣物,哪一样不值钱?这些东西,张小乙也不好估价,但此一项,他们的收入必会突破万万钱,至少有上万贯,亦非是不可能。 真能变现出上万贯钱,哪怕三人分,那也是一下子什么都有了。 猛然间,他看到了剑。 这是此棺之中,唯一的一把兵器。 高原王随身携带死后入棺的兵器。 这是,神兵。 比宝器还要更好一级的神兵。 此物乃是高原王生前最为倚重的神兵利刃。 张小乙犹豫一下,想要。 神兵,他都没有呢! 但是,算了,他是用刀的,只能便宜刘一夫了。 “给你!” 刘一夫连忙用手一接,入手之沉,差点没往后倒退三步一屁股跌倒。 这剑,竟有二十余斤之重。 细观之,通体漆黑,把柄有若一条恶蛟缠身盘踞,蛟身背部有防滑缨苏,其设计匠心独运,剑鞘亦为深海巨鲨的皮所制。 整柄剑当一入手,便森森发寒。 剑未出鞘,剑气就隐然而出。 神兵之名,半点不假。 刘一夫忍不住,手按崩簧,呛啷啷,一声龙吟,长剑自鞘中弹出一截,剑柄微微上下晃动,只这一截,整个殿室都明亮了三分。 原本以为狮子照夜白已经很白很亮了。 没想到此剑——亦如是。 只不过那狮子照夜白是被降术加持而明亮耀眼的,而这把剑则是不然,它本就是这么霜雪明亮。 在剑身近柄处,有二字。 腾蛟。 是的,这是一把名为腾蛟的神兵利器。 刘一夫缓缓,缓缓,拔剑,长剑发出清亮的出鞘之声,待到长剑全部出鞘,已经把殿室照得像有了一抹光华月辉般。 这是一把烂银光灿的剑。 它,太漂亮了! 锦天忍不住又看了自己的新月宝刀。 宝刀啊宝刀,你好是好,可为什么神物自晦呢?唉!算了,算了,真要是也霜雪明亮,说不得我就要失去你了。 刘一夫剑在手,轻轻微动,剑即晃动,微颤,剑身更发出割裂空气的嘶鸣声,此剑晃动,不是刘一夫劲大动摇了此剑,而是是剑韧性太好的缘故。 信手一挥,长剑拖地,入地无声,地上的砖块也算坚硬了,却悄无声息,被割开了来,明明刘一夫一无内功二无剑气,只凭剑刃锋利余势之波,就在砖上多划出半尺长。 此剑仅凭锋利这一点,就超过了狮子照夜白,新月宝刀二物了。 刘一夫再舞动了两下,却是剑身韧性太足,止不住的剧烈晃动,仿佛要脱手而去。 这是此剑感受到了刘一夫没有什么武功,有些不甘心被驱使了。 神兵啊,又岂能没有脾气。 那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么? 人择剑,剑亦择主。 越是好的武器,便越是如此。 只可惜此剑未通灵,也幸好未通灵。 剑身晃动,仿佛此剑立时就要活了过来想从他掌中脱手飞去。这哪是剑,是一条剑形的小蛟,晃动蛟身,似是在提醒你,再不松手,便要噬主了。 刘一夫忙用更大的力气,捏住腾蛟剑,好不容易才将此剑收归回鞘。 坦白说,张小乙把此剑给他,有些给错人了。 此时的刘一夫还配不上此剑。 他得要修得一身至少一流的内力,再学一套还算不错的剑法,如此,才算勉强堪堪的能够使用此剑。 “喜欢吗?” 张小乙笑意吟问。 刘一夫则是一脸苦笑。 “喜欢当然是喜欢,但是,我完全配不上此物,你把它给我,是不是有些明珠暗投了?” “哈哈哈……咱们自家的事情,又怎么能算是明珠暗投呢?就算是暗投了,又怎么样?再说了,此物是一把好剑,你也明白,你若不收下它,我又能怎么办?找人脱手,它就能得到一个好主人了吗?你该知道,江湖上大多高手其实也是穷逼,和他一样。” 一指锦天。 “他运气,有家传的宝刀,但大多数人是没有的,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有穷狠了的,用两片竹子绑一块铁片条子,那就算剑了,这样的穷光蛋,他买得起我们的剑吗?大概率是买不起的。” “那买得起的是什么人呢?大多是没什么本事,可能只会一点粗浅功夫的皮毛,甚至于就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有钱而已。” “你看,结果无论如何此物都不可能真正的得物有所用,那为什么不能给你呢?与其在那些有钱人手里充当他们收藏的一分子,毫无价值的被收藏起来,再也不见天日,不如就给你用。” 其实有很多人比刘一夫更适合。 江湖上有很多视剑如命的侠客剑客。 他们武功高,对剑器也认识。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人和张小乙有什么关系? 认都不认识。 认识也是不太熟。 凭什么,要把这辛辛苦苦得来的剑给他们?欠他们的?没道理嘛! 人都有亲疏远近。 既然自己用不上,那为什么不给刘一夫呢? 反正他有狮子照夜白。 锦天有新月宝刀。 虽然都不如这把腾蛟剑,但他们都是练刀法的。 反是刘一夫,手上什么也没有。 也有,玉虎嘛。 可这终究是一把短剑。 连狮子照夜白都比它长。 它实是不适合与敌正面搏杀。 既然刘一夫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那此剑就给他了。这一趟发这么多财,不计较这区区一把剑了。 同时他心中也有个想法。 得到此剑的刘一夫,日后可以学门剑法内功,到时他们三个人并肩战斗。 三人没有短板,生存能力岂非大增。 这才是最好的投资利用,利益分配啊。 “先谢了……” 刘一夫很喜欢。 有谁不喜欢神兵吗? 哪怕他现在暂时无法控制它。 但日后总有机会的。 张小乙也是点头,他想是了,是得好好想法子给他找门内功心法了。这很难,以前他不知怎么找,因为找不到好的,找到也未必合适,但现在,也许可以找白童子想想办法。 你白童子不是想要投资刘一夫么。 这就是个机会。 对于有罗王支持的你们,想必这事不太难。 虽然时代不同了,武道渐渐凋零,但罗国王宫里,仍然是有一些珍藏的。与其放在王宫里默默吃灰,不如拿出来投资一下。 接下来是高原王留下的那部书典。 这书,看了,是一种丝质的绢帛所着。 高原王这是留下了一本水浇不浑手撕不破,能够经历时间考验的书。 这是高原王的一生所学。 云龙集。 此书,记录了高原王所修的武功云龙九现神功,和所学的剑法闪电霹雳剑,更重要的是他一生的经历。 当然,这是高原王手书。 这种自吹自擂的话,你要是认真你就输了。 大概高原王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试图替自己洗白。此书上很多东西,就是他之自辩。 高原王说自己是家族庶子,从小不受待见,于是一怒之下就想法逃离了家族,选择靠自己。 他靠着自己,从军入伍,立功升迁,且步步高升。后来他更是大义灭亲,灭尽了自己的家族。 其实——他是北凉国的庶子。 所以他才能修学云龙九现神功和闪电霹雳剑法。 他的武道天赋还是可以的。 闪电霹雳剑法更是他一个人的独创。 是他以两门普通剑法,取长补短,去芜存菁,所自创的。 这也是他得意之处。 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腾蛟剑。 这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吗?不是。 只是因为他是北凉庶子,才有此待遇。 这待遇,放到江湖上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身上,他们怕不是乐坏了,继而对北凉忠心耿耿,誓死效忠。 但高原王却不甘心。 第39章 自白 高原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看他的所做所为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大恶人,也是一个虚伪到极致的伪君子。甚至于——他连自己都骗了。 一个人,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只是,人们往往看不到别人做的,却能听到别人说的,如果有一支笔,还可以着书立说,甚至能够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高原王就深谙此道,并玩了这一手。 他在自己的棺中,就带上一本,满是私货的书。这本云龙集,根本不是给自己看的,也不是给别人看的,而是给后人看的。他就想,有朝一日,他的墓终是被人盗墓了,那此书也可以给后人了解下,至少给自己争取个好名声,那也是不错的。 生前计算死后名。 这就是真正的高原王了。 至于在书中,记录下自己的武功和剑法秘籍,其实只是想让此书真正流传出去,而不是被人给毁了。 别人得了此书,为了这书中的武功,也不至于把此书丢掉,毁掉,反而会珍而重之,慎而藏之,揣而待之,学而习之,这久而久之,也会看书上别的内容,就会渐渐被此书私货洗脑,最终相信他高原王是一个纯粹的,伟大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大好人。 但——其实呢? 高原王是北凉庶子。 虽然为庶,该有的却都是有的。 大多数庶子,选择做了躺平人。 虽为庶子,但北凉王府对他们的照顾很好,产业,美女,应有尽有。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生活得很好。生活没压力,甚至没有压迫,自也没有什么追求。 但对于这一切,高原王却是用三个字表示。 不甘心。 躺平什么的,他无法接受。上天生我在这钟鼎世家,就是要我做出一番事业的,怎么可以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呢? 所以,从小懂事后,他就开始努力,他努力读书,努力学习兵法,努力练习武功。 但,所有的人,每一个人,都告诉他,提醒他,意思一下得了,不要真正的拼命,那没意思,也是没用的。 “你是庶子,那么努力干什么呢?” 不是一个人这么说。 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你只是一个庶子啊。 你在想什么呢? 你想要什么? 你这么努力有什么用? 你啥也不是!!! 可他,仍在——不甘心。 他在想,凭什么呢?凭什么呢?我是学习最努力的人,十二部家传兵法,尽皆倒背如流,云龙九现神功,也修炼至大成之境,可以于刹那间制造九条分身瞬间杀死大敌,普普通通的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也被他融汇贯通创造出堪比一流的虐菜神技闪电霹雳剑法。 他都这么了不起了,凭什么不可以得到更好的呢?让他来当世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因为他是庶子。 那就算了。 不当了。 连庶子也不当了。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区区的世子么,凭我的所学,我的武功,我的剑法,我想要什么不可以有?想要的,我可以靠自己!拿!!! 于是高原王就选择了参军。 他练的是武功,学的是兵法,不参军又能干什么? 从剿杀盗匪开始,他渐渐高升,继而平步青云。 他不会想到,是有人在暗中帮他,也不会想,他的兵法是在王府里学的,剑法是王府里教的,武功也是在王府里练的。 早早的,他就已经给王府判了死刑。 曾有人挡在了他的前面。 那又如何? 阴谋算计,设计陷害,这是基操,他甚至不需要学,只是脑中一念,就将兵法活学活用了。 让倒霉的上司,或是调走,或是被杀,或是病故,或是犯罪……总有一种法子,让他需要的位子能够空出来。 终于,他上位了,终于,他统兵了,终于,他掌权了。 然后? 他选择了大周国。 因为对方开价最高,帮助他开发了绝学积死气波动功。 这是他能够步入半步天人的关键。 只可惜——这门功法有些邪门,所以他只能止步半步天人。 并且由于功法的特殊性,他的寿命也受到了影响。 但是能怎么办呢? 他的武功闪电霹雳剑法虽然厉害,然究其本质是虐菜神功,杀普通小兵,武功不如自己的,往往能一杀一个准,杀起来和砍瓜切菜似的容易,可一旦是个实力和自己相近的,那就会显得疲软无力。可能敌人明明是不如自己的,就硬是拿不下来。 为了弥补这一点,他参考一些残缺的武经秘术,开发了积死气波动功。特别是在战场上,犹为适用。 战场上,最容易出现的,是死人。 他在战场上,最喜欢的,就是先让小兵给敌方高手送人头。他则在后方默默的吸收普通人看不见却存在的死气。 当死气积累足够,他再杀出,一下子将死气释放。 正常情况下,无有当其者。 所以,他总能斩杀敌将。 只要被他率军围住,任是武功多高,多猛,多勇,也是无用,最终只会被他一招轰得倒地不起,被他上前补刀,击杀。 他恃之以此,横行无忌,兵侵天下。 甚至,攻伐了北凉国。 北凉国破,他对北凉余众开始血腥而又残忍的大屠杀。 三州之地的北凉封国,最后被他杀的十不存一。 真正的十不存一。 北凉王室被他灭门。 北凉幼子被他尽数坑之。 就算是北凉五世,也被他追杀到底,甚至为此和北莽开战,一战把北莽都给击破了,驱长兵以进三千里,聚高手以封五世。 他率军击破了北莽,让整个北莽上下鸡飞狗跳,仓荒奔逃,又延请各路高手共同汇力,封印了武功已经登临极境的五世。 他小瞧了北凉五世。 他一直以为北凉五世是一个没用废物的纨绔子弟,没想到他暗地里不知不觉修炼了一身登峰造极的武功。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他那么牛,那么狠,那么凶,又怎样?还不是仍然被他率众给封印了起来。 哪怕我都杀不了你,也能让你和我一样,在未来,不见天日。 他战功赫赫,他军威日盛。 当时的他,哪怕是想造反,也不是不可以嘛。 天子,以兵强马壮者为之。 他就曾这么想的。 他几乎就要这么做了。 他几乎真的做到了一切。 不过,就他在登临极至时,有一个人找到了他,让他知道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让他决定了,还是做一个忠臣。 原本,他是想当王的。 不要问他为什么要做,而要问他为什么不做。 他当然是想做的。 从一介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小国庶子。 到一国之首的大地王者。 多爽啊。 以后,他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他要广选美色,聚天下财富,他要大修殿宇,他要攻伐它国,总之他要极尽的享受一切的一切。 但在这个时候,那个修仙者来了。 他竟然是——那个人。 一个高原王一直以为,原本已经死了的人。 那个人——是大周太祖。 世人皆以为这位太祖可惜了。 以为他被亲弟弟砍死了。 却不知道这其实是他假死退位。 因为——仙门有规定,不能不遵守。 至此,高原王才明白,原来看似高高在上不管红尘俗世的仙门,对俗世的君王们,有一个规定。 为王者不可修炼。 一个王者,如果修仙——死!!! 王者修仙,哪怕你有条件有资格,是天生的仙骨,拥有过人的灵根,也是一样,要死。 曾有王者想修仙,并初步入门。 被修仙者登堂入室,一掌击杀。 啪的一下,脑壳子给拍到胸肚子里了。 又有王者建立强军,招揽大将,养蓄高手,护卫自己以修仙,结果被雷击于大殿之上,生生毁去三座大殿,将之抹除击杀。 哪怕是不修仙道,走武道,也是宗师止步。 如果有王者修到了宗师境地,就会有修仙者时时刻刻日日夜夜的来盯住你。 朝政方面也会有各种挚肘。 不是有地方发生小灾难,就是有地方有人跳起来要造反。 假若王者敢于修炼到大宗师,那对不起了,天下皆反。 到时什么魅惑女子都一一往你身上扑,各种奸臣层出不穷,哪怕是再英明神武的王,也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天下反,继而痛失江山。 所以,当王,挺没意思的。 在这种情况下,高原王终于选择了做忠臣。他以效忠大周换取已经修仙的大周太祖帮他完成死后布局。此外,他也开始想活久一点。 但不行,他早年为谋求军功创出的积死气波动功,在帮他杀伐诸敌之余,也暗暗侵蚀了他的身体,等到他注意发现时,已经是积重难返,回天乏术了。 他寿元有限,只能别做它想。 一开始的时候,他想变成僵尸,以不死不灭之躯,活出第二命来。 但不行。 大周太祖告诉他,这不可能。 僵尸是人死透了,身体自行产生灵智,从而形成的第二命。虽然身体仍然是这个身体,但是灵魂,却是另一个了。不,不能说灵魂。 原本的灵魂早就死了。 新生的是另一种意识形态的,没有灵魂的智慧生命。 活出第二命,那是武道强者,天人才能做到的事。 既然这个不行,那高原王就选择了灵魂永生。毫无疑问,灵魂永生,就是变鬼。从某种意义上,这个可以有。 为了保住这个大忠臣,为了吸收高原王巨大的政治财产,没办法,大周大祖只好为他打工,被高原王压迫得很惨。 这导致了——大周太祖没能进阶。 他一直到死,都只是炼气期修士。 炼气八层,距离勉强筑基 仍然差了一层,这一层之差,就是生死之别。 第40章 高原王的武功 在云龙集这一书之中,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把黑的说成白的,是比比皆是。 全是高原王的对自己功绩的自夸和对污点的诉苦。 核心一个意思,我是伟大的,有功的,正确的,善良的,仁慈的,有些事我是不得已的,有苦衷的,错的不是我,是世界。 这些,对于不懂的人,可能真的被会忽悠瘸了。 啊!啊!原来是这样的。 高原王,了不起,好人啊。 但刘一夫三人,一路行至至下墓里,所见,所闻,什么不知道呢?更不要说三个人里,几乎个个名侦探,精得像没毛的猴子。 高原王的人物形象,不要说,早给他们通过测写给出来了。 毕竟,人死留名,树死留皮,凡做过的事总有痕迹于其中。无论再怎么隐藏,真相,只有一个。 高原王做的事太多了,足可让人分析出他的真面目来。 毕竟他只是一个人,不是什么神。 人力有尽时。 总有想不到的时候。 他平时面对的,都不是特意盯着他分析的人,所以能游刃有余的演下去。可面对刘一夫他们这些人,对他已经有所成见,再看他的云龙集,就百般的不是滋味了。 大哥,你骗人用点心好么。 这么双标,这么偏执,你以为你是丁蟹啊。 哦,天下就你一个是好人了,其余人都冤枉你,都对不起你? 得了。 这本什么什么的,也就里面的武功秘籍还值得一观,一看了。 云龙集里,记录了高原王最为得意,也最为擅长的三门武学。 排第一的,自然是云龙九现神功。 这是一门不不折不扣的神功。 说它神功,是当真对得起那个神字。 云龙九现神功,是集内功心法,轻功身法,攻击招法于一体,相当全面的一门武功。 可以说,这是一门立意高远,方向全面的,为人铺平了通向宗师,乃至大宗师境界的神功。 这样一门功法,放在外面,开宗立派都够格了。 但高原王竟然能够学到?! 这很不可思议。 要知道,他高原王是一个庶子啊!!! 要不要到外面去,挨家挨户的打听清楚,找多一些人问问,正常人家的庶子,都是什么样的待遇! 庶子,在大户之家,特别是越发富贵的大门大户,受到的不待见就越大。 歧视,非议,甚至虐待,比比皆是。 有的庶子之生活连普通下人都比不上。 身为庶子,要干底层婢奴的事。 更有很多被折磨虐待至死的。 甚至根本不当人看。 牛马都比之要好过一些。 这才是大多数所谓庶子生活的真相。 活得好的,过得好的,也不是没有,但永远只是少数,并且是极少数的那种。 像高原王这样,身为庶子,竟然能够接受教育,还可以学武,学的还是云龙九现神功这样顶阶级品的武学——前所未有。 这是何等样的大恩大德。 可这样的恩德,高原王本人根本看不到,亦看不上。 他根本,丝毫也未有觉得自己是被优待的。他这样一个人,永远不去记别人对他的好,而是去记,别人对他的不好。甚至别人对他的好令他不满意了,那也是不好的。 他虽学了云龙九现神功,但仍觉得未学到的,西极戟兵神功和大佛陀神掌才是最厉害最适合他的武学。 但,那从来是北凉王才能修学的武功。 可其实,云龙九现神功极其强大,不输别的,其武功在身法,速度上,有着独到之处,犹善保命。 这门神功,仅在传说中的天人武学,九天神行之下。 最厉害时,能于刹那之间,参透时间力量,将身法运行到极致,在最短的刹那,形成九条分身,一起对敌人进行攻伐之术。 想想看,与人交手,对方突然一下子变成了九个,九个人一起打你,这是何等的我一种植物! 又或者你在追击败敌,对方一下子变成了九个人逃跑,你该怎么办?你要去追哪一个呢? 无论攻逃,皆游刃有余。 这便是云龙九现神功。 另外此功法十分坚韧,是玄门正宗的武学,可以遇强则强,越战越强。 高原王巅峰时是半步天人境,他能达成此境界,就是凭借云龙九现神功给他打的良好基础。 不然,天人? 做梦去! 你以为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触之而至的吗? 天人,那是武道凡间最强的境界了。 一俟成为天人,下一步就是以武成仙。 成为武道人仙。 当然这个境界只有以前有,现在已经是遥不可追了。 高原王原本可以成为天人。 但他终究差了一点,只是个半步天人。 半步天人,意味着他只有接近天人级别的实力,而没有真正天人的神奇。 好,这不重要。 他另一门武功,是闪电霹雳剑。 这门武功,是他自创的。 因为这是由两门剑法,拼凑出来的。 高原王最初学的,是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 这两门剑法,有一定相似之处,可以融合,于是他选择了融合,结果成功,于是就有了这闪电霹雳剑法。 看似多了不起,其实也不难。 很多事,对没条件的,一个关卡就把他给难住了。 但若是你能解决这过程中的一二个小关卡,那什么都不是问题。 比如闪电霹雳剑法。 它需要一把比较亮闪闪的剑,加一些攻伐速度快的秘技招式技巧。 毫无疑问。 这把亮闪闪的剑,就是指腾蛟剑。 而运剑技巧,就是闪电霹雳剑法了。 如此一来,就可知这闪电霹雳剑法的特点了。 倚仗着剑器犀利,快攻杀敌。 此门武功,连高原王本人,也不是太上心头,甚至颇有幽怨。 他称这门武功为虐菜神功。 是一门虐菜剑法。 用这门武功,杀普通人,杀低阶武者,杀小怪,杀小兵,杀装备不好,兵器不强的那些个货,是一杀一个准。 杀起人来,是又快又狠又轻松,犹如斩瓜切菜,大开无双。一人一剑,只要仍有力气,杀一百,一千,也不过是寻常事也。 可是,只要遇到了武功高强的人,遇到了装备好的,那就吃力起来了。 高原王在这方面,吃过很多亏。 有些无法无天的高手,甚至自恃武功高强,找他的麻烦。 正是这些原因,他又恨了北凉王府。 为什么不教他更狠更厉害的武功? 却从来没有想到,是他过于自负,不喜欢那些学起来太累太慢的武功,而走捷径挑选了两门基础功夫的闪电剑法和霹雳剑法。 这两门简单的武功,学起来快,进境也快。这样学起来才爽嘛。 殊不知天下武学都有讲究。 越是威力强大的武学,就越发的需要强学苦练,你不下苦功夫学它练它个一二十年,就想一步登天,那大家都去习武,还修什么仙啊。 明明是自己选的,却怪别人。 这很好,很高原王。 所以,高原王决定发挥自己的才情。 不得不说,高原王这个人,他其实还是有些真才实料的。 他虽然虚伪自私,还喜欢自卖自夸,但仍有一些可取之处。 他是有才学,在某方面,亦称得上是个天才。 他竟然研究出了积死气波动功这门特殊的武功。 死气这东西,寻常人是看不见,更触摸不着,甚至根本感应不到的,只有极少数天机相士或修仙者才能发现。 但高原王天纵英才,却通过对兵法的领悟掌握了一丝兵家之法,自行创出了积死气波动功这门功法。 仅管在开创这门功法的过程中,他大量使用活人用于死气实验,有些丧德,但对一个军中大将来说,并不算什么。 最终,他更是创功成功。 此一门功法,的确是极为上乘的武道神功。 高原王就是恃之以此,触及到了天人之境,成为了半步天人境。 原本,他是应该成为天人境的。 但是,成也死气,败也死气。 需要知道,死气是一种负能量。 积死气波动功,是把大量死气吸收入自己的体力,压缩后再打出去。 为什么呢? 因为死气拥有一定很阴损歹毒的侵蚀能力。 它的威力故然强大,可也伤己。 哪怕你不是把它用于修炼,而是将之打了出去。可在你吸纳死气之时,死气已然对你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侵蚀损害。 一开始,你可能并不在意,觉得没什么了不起,自己还能撑得住。却不知道,伤害是渐渐至深的,当伤害到了一定程度,你再发现,一切已经是积重难返,再也来不及挽回了。 高原王就是这样,被伤了身体的根基。 这导致他虽然武功高深,积死气波动功威力奇大,总能一锤定音,但却到底没成为天人。 没有达成对天人来说最重要的换血换髓之境。 这让高原王大怒,一度想自废武功。 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到底是他毕生所学,还是传了下来。 你若抛弃此功的负面层次,而关注它的威力,呵呵,那它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要知道,军中大将,狠一点的能披三重甲,持百斤兵,胯下千里神骏,纵横沙场,所向披靡。 这样的对手,特别难缠。 一些体力雄浑的大将狠人,甚至能够和你打上一整天,需要挑灯夜战的那种。你以为我可以和你打一整天,这话是玩笑梗吗?这是军中大将的一条基础线。 但拥有积死气波动功,你就可以一招将这样的大将打倒,继而斩杀。 要不然,高原王这样的人,那么坏,敌人那么多,又怎么可能积累如此多的战功? 需要知道,打仗这事,打赢了杀小兵是没什么功劳的。只有切切实实的斩杀了敌方大将,这才是硬得扎手的军功。 别人想抢都抢不下来的那种军功。 由此可见,高原王这人,人虽不怎样,但他的所学武功,还是可以的。 第41章 高原王现身 “这些……怎么分?” 对着高原王的武功,张小乙犹豫起来,这玩意,不好分呀。他有一些私心,想将之拿回去,给万事司的无忧客们,增添一些底蕴。 可这里三个人,他一个人全拿了? 怪不好意思的。 刘一夫坦然道:“这有什么好分的,回去一人一份,抄一遍,然后你拿原本去处理就行了。不过我建议你注解一下,不知道的人看这书,怕不会真的误以为高原王是什么好东西。” 张小乙顿时醒悟道:“好主意好主意,嗯,就这样决定了,对了,老刘,这云龙九现神功,你会练么?” 刘一夫莫名其妙道:“你不是以为我想要修炼这个,你在开什么玩笑,你以为这是什么,这么高深的东西,是我能随便修炼的?我也只是先收藏,看以后是不是有机会学罢了。” 其实学——当然是想出学的。 一门神功在手,谁又不想学呢? 但问题在于——这门云龙九现神功它太特么高级了。 作为一本秘籍,它过于高大上,内容之精深,实不是没有学过武的刘一夫能够学的。 甚至,张小乙,锦天二人想要学,都会十分勉强,要慢慢的修学,摸石头过河。 高原王能够学会,是他虽为庶子,却有良好的教育环境,更有明师指点。所以,他才能在诸多因素下练成此功。 张小乙和锦天都已经成年了,过了习练顶级武学的黄金期,又没有明师指点,什么都要自己领悟揣摩,学起来自然是难了。 至于刘一夫,他能看懂就不错了。 虽然秘籍上的字字句句,这一个个的还算认识。 但凑成了秘籍,就成了天书,根本看不明白。 特别这是玄门功法,讲究的就是一个玄字,有很多典故谜语在其中,没有人专门教你讲解,你抓破头皮都想不明白啥意思。 所以——人要向现实低头。 那种捡到了秘籍自己偷偷修炼然后天下无敌的事,终究只是说书人嘴里的故事。 有时候,肉到嘴边,你也是不能吃,硬吃也吃不下的。 锦天这时劝说道:“那个,这门剑法你还是可以学学的。” 他说的是——闪电霹雳剑法。 虐菜神技。 他也在旁边看了,只是一直默默无语。 当张小乙说到如何分时,他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闪电霹雳剑法。 这门武功虽然是虐菜神技,让高原王看不起,其实只是说说而已,你要当真你就输了,是后期的高原王才瞧不起这门功夫的,在初期时,虐菜不好么? 高原王很享受好。 其实这门剑法,刘一夫也是不可能一下子学会的,只是锦天想看看,又皮薄,便拿刘一夫来说项,好再看看剑法。 刘一夫也算是玲珑心思,便依了他,把云龙集打开,翻到剑法部分,细细观之。 主要是让锦天看。 看了一下,锦天明白,于是拔刀比划。 长刀一挥,却是差了些意思。 “或许你要用这把剑,我感觉此剑法主要是配合此剑的。” 闪电霹雳剑法和腾蛟剑必要双双合力,才能发挥出全部威力。 锦天接剑,他拔出剑来,剑刃不住晃动,他忙运转内功将剑稳住,然后试着比了一招剑法。 闪电霹雳剑法。 第一式。 霹雳一闪!!! 嗡一声。 这长剑已经剧烈弹动,从锦天手中脱手而出,弹落在地上,只余那剑叶不住的颤动,嗡嗤声不休,余鸣未绝。 “怎会如此?” 刘一夫大吃一惊。 他可知道,此剑太好,太过于锋利。 这是好事,亦最坏事。 张小乙也咋舌。 锦天的武功,竟然拿捏不稳一把剑? 锦天怔了一下,道:“我一种植物——我知道了,是我的内功太差了……” 说到这,他一脸的郁闷。 活了这么久,经历也算丰富,一直觉得自己也算是个小高手了。曾经有个二货和自己比武,自己指点他时还觉得暗爽,当时觉得自己也算是个人物了。 甚至,曾经有一次,执行军令,格杀了一个江洋大盗。那个江洋大盗一直觉得自己厉害了不起,结果怎么样?三十回合,在紧张刺激的战斗下,自己一刀把他给片了。 所以他从没怀疑过——他是高手。 可现在,自己这个所谓的高手,其一身的内功,竟然把握不住一把剑! 他还是第一次发现。 自己内功不行。 一流高手。 内功不行。 这事放外面,上哪儿说理去。 “我怎么没感觉?” 刘一夫问,他提起剑,虽然剑身晃荡,但也就仅此而已,并没有力量大到从他手上弹飞出去的地步。 他对准了鞘,将此剑用力插了回去。 说来也妙,他清楚感到,此剑似是不想归鞘。看来,这把剑孤寂已久,想多出来透透气。 “你连内功都没有,又岂会有什么感觉呢?要有内功,在输入功力后,这剑就变得不好控制起来了。” 他没说的是,内功越强,宝剑上发出的反弹之力也就越大。大到像一条活过来的蚊龙,随时要掉头反噬你一样。正因是如此,他才在受激之下脱手松开了剑柄,导至宝剑跌落到地上。 刘一夫也惊讶起来。 “这么说,高原王这货还是挺有两下子的嘛?” 张小乙道:“他能做高原王当然不是庸者,不过那又如何,他还不是落我们手里?现在他的东西他的一切,哈哈,都是我们的了——” 他手抛一二枚玉质的元宝,心里喜不自禁。 “好了,东西尽量收拾,我们下一步该好好想想,要怎么出去这鬼地方了。” 刘一夫眼见收获已经足够大家分的,哪怕他仍是只拿小头,也是够了,所以起了收手的心思。 张小乙道:“外头那什么北凉五世还在,再说,我们好像还差了一个偏殿没有去呢,那里应该也是大有收获的。” 锦天道:“我们应该小心保住现有的收获,而不是再更多的贪心……” 刘一夫道:“好了,先收拾,然后看看北凉五世走了没有,不然我们怎么好离开这里。” 北凉五世,是敌是友,犹未可知。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应该是一位天人境的大高手。 这样的人物,有如巨龙,哪怕他是无有害人之心,仅凭他本身,就足以让人对他有警惕之心了。 很多东西都得放下,不是什么都能带得走的,即使再做精简,也很难取舍。好在那棺开得值,大多东西仍可以带上。 可看到太多不能带上的,刘一夫三人仍是心疼得滴血。 特别是刘一夫,他想带的都太大,也太多,甚至有的还不能砍碎了,其惨痛心情,可想而知。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该走了。 这里毕竟是地下,不能一直呆着。 出了殿室,外头就是走廊,那位……应该是大周太祖了,也算个人物,结果被高原王拿捏住了,整个人一条命赔给了高原王。 嗯,嗯? 刘一夫一怔。 他,没看到,大周太祖。 那个坐在这里坐化的修仙者。 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 他记得,有这么一个人的。人死了,一身紫色金绣的道袍,身前还摆了一把剑,一柄拂尘,一本青竹卷,被他用虎皮收了带在身上呢。 现在,那么大一个人,怎么就不见了? “乙哥,锦天——” “乙——” “锦——” 刘一夫正要喊人,却发现,张小乙和锦天都不见了。转个身的功夫,才出殿门,一眨眼,怎么人就不见了? 这是开得什么玩笑? “我一种植物——” “你们人呢——” “开什么玩笑——” 刘一夫来回找,没人。 整个地下墓室,好似一下子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跑了起来,但跑到了尸兵殿,也没有什么人,他脚下生出了迟疑。 他不敢再往前了,再往前,他可能就要一个人面对北凉五世了。这是他不敢的。 若是张小乙,锦天在他身侧,说不得还敢闯一闯,他们三个人,什么都不怕。 大家可以互相壮胆子嘛。 可是,现在却只有他一个人。 恐惧也就袭上了心头。 他想了想,忽然往回走。 他重新回到了廊道。 大周太祖的尸体仍然不在,长廊上依然什么也没有。 刘一夫深呼吸一口气,他走到了门边。 手在石门上一扶,全是水。 不敢多想,刘一夫踏步,回到主殿室之中。这时,殿室中,已经有人了。 一个锦衣华袍绣金丝云纹的老人。 虽然老,却很精神。 脸上仿佛斧凿刀刻,线条冷硬。 “仙师,你来了。” 他微微一笑,露出了和善的笑脸。 “大王——”一个人从刘一夫身边走过去。此前,刘一夫从未发现此人。就像是突然间出现的一样。 “天一生水已经调配好了,用了老夫我最后的铜萝花……此花一用,短时间老夫再也无法弄到材料,黄芽丹是炼不成了,看来老夫命止此尔,当该坐化了。” 华服老人淡淡一笑,挥手不屑道:“仙师,你有怨气啊,是,这些年,你为了本王耽搁了修行,但你自己扪心自问,就算让你炼成了这黄芽丹,可以继续修行,又能怎样?你最多也就是炼气九层而已,能做什么呢?你资质有限,不可能仅凭自己就修炼成筑基境界。而你又上哪找足够的筑基丹给自己用呢?与其忙碌一场最终失败死掉这么毫无意义,倒不如帮本王布完身后局,完事后本王的墓自然也有你一席之地,岂不美哉呢?你说是,后生小子。” 他说着,看向刘一夫。 最后一句话,赫然是向刘一夫说的。 他——就是高原王!!! 第42章 遇诡夺舍 墙上,不时有水,凝聚成水滴,滑落下来。 地面也阴湿得不成样子。 耳边不时,还有隐约地滴答、滴答……的声音。这是,不知从哪来的水,滴在了地上,溅起的水花声。 瘦长的男人望向刘一夫,他有半尺经过精心修剪过的长须,一袭华袍,腰上玉带,环佩叮当。 虽然看不清这个人的脸,可刘一夫心中的寒意……正在不断的扩大。 恍然间,刘一夫已经知道了。 这是高原王,那个主动变成厉鬼的高原王! 没想到,或是有想过,但是一直不愿意去想,高原王,他终究还是出现了。 “腾蛟剑啊,老兄弟,又见到你了。” 高原王脸上露出欣慰的笑。 它此刻虽然是厉鬼,却声音温和且充满慈祥感。 又一招手,刘一夫手上紧抱着的腾蛟剑就从鞘中脱鞘而出,飞了出去,烂银的长剑发出铮吟之声,剑柄啪地落入到了高原王掌中,剑身嗡嗡晃动,有如一条银色蛟龙,又活了过来,在欢快的向旧主诉出喜悦。 高原王手持神剑,它轻声道:“腾蛟剑的确不是好掌握的,武道修为不足,是御驱不好此剑的,至少宗师境才能将此剑控制住。内力修为也要至少先天境界,方才那个人(锦天),勉强也算是一个人物,不过内功未至先天,又不是一个宗师,自然难以驾驭此腾蛟剑……” 说到这里,它脚下一动,身影已经滑地飞出去一丈,动作太快,仿佛一下子消失,又在一丈外出现般神奇。 “看着,这就是闪电霹雳剑法……此套剑法一共……十式。” “现在老夫会一招招演给你看——” “闪电霹雳剑法第一式·霹雳一闪——” 高原王挥手出剑,啪啦的一剑刺出,剑锋划破空气,发出霹雳声响,快捷的像凭空多了一道闪电。 “闪电霹雳剑法第二式·霹雳二闪——” 这是,噼啪两剑。 “闪电霹雳剑法第三式·霹雳三闪——” 噼啪啪!!! “这三招没有什么讲究,就一个字,快就行了。且攻击主要是奔眼睛,颈侧,咽喉此三处也。” 然后,他举剑一横。 “闪电霹雳剑法的第四招·闪电归大海——” “吾剑之后皆大海,漫漫雷霆奈吾何。这一剑,把敌人的一切攻击皆视为闪电雷霆,然吾一剑当之,在老夫之一剑下,尽皆是海,便如雷霆再怎么狂猛暴烈,惊天动地,也休想伤及大海一分。” 这一招,就不单纯只是招术了,而另有一种极道的剑意于其上。 若不能把握这一招的剑意,便只能是徒具虚名,没有实际意义。 闪电霹雳剑法。 学到了前三招,这三招也是最易学的,只能算是摸到了一点皮毛。 只有学会了第四招剑法,才算是真正入门,可以对外说你学到了这闪电霹雳剑法。 然后,长剑噼啪刺出。 一连刺出了五朵剑花。 这是。 “闪电霹雳剑法第五式·闪电五连——” “接下来这一招就比较难学了。” 高原王手腕轻抖,显然这一招他也要认真一二,不能再闭眼似的随便使了。 这一招是。 “闪电霹雳剑法第六式·闪电连波——” “此招亦称连波剑法,讲究的是顺应剑势,熟悉剑性,借势发力,借力用劲,借劲运气,然后顺之而发,且连绵不断,攻势莫可绝也,直至致敌之死,不可缓也。” 这一招剑法,需要借助到腾蛟剑的特性,利用腾蛟剑的反弹韧性,加快剑法速度与变化。 可以说,这一招,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最看重的,就是你剑道的天赋。 天赋越强,这一招就越强,天赋不行,那是你不行,不是武功不行。 “接下来——” “闪电霹雳剑法第七式·闪电七星——” “这一招也叫快闪七星。” 说着,高原王挥剑,一下子闪出了七道身影。可见他这一招剑法,借用到了云龙九现的身法奥义。 “这一招讲究的是以虚胜实,以虚实相变来克敌致胜。出招要快,快到超过你的想象,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出招目的和方向,别人自然更加无从预判,亦无所适从了。” 演示完第七式。 高原王停下,他缓了缓,举剑道:“闪电霹雳剑法的第八式略有不同。这一招剑法最重的是内力修为,没有先天境界,想都不要想学习此招剑法。” “闪电霹雳剑法第八招·腾龙八齐——” 这一招剑法乃是一剑往四面八方横扫飞斩,由便能看出来了。 强横的内功,才是施展此招剑法的关键! 所以高原王没有对此详加解说。 这需要至少先天级别的内功。 刘一夫根本不会内功,高原王说出花来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瞎子点灯白费蜡。 武道修行,无论你修炼奇经八脉也好,三肪七轮也罢,要做大小周天循环,形成吸力,从百汇,涌泉,接引天地二气入体,如此,才算得上是先天境界。 到了此一境界,内力生生不息,连绵不绝,可以随时得天地之力的补充,不会轻易有被消耗干净的可能,所以才能以大力降住腾蛟剑,创造奇迹。 高原王于此一招只是粗演一下,就结束了。 然后是第九招。 “闪电霹雳剑法第九式·九电连闪——” 于一刹那,剑光绽放,说不出的快捷,也说不出的美丽,一切,只在于刹那,瞬间绽放,之后仅有余光,经久不散,证明方才的那一记剑招是曾经存在过的。 这是闪电霹雳剑法的快攻绝技。 很多强者在这一招面前,猝不及防,死于此招之下。 这一招,委实是将快之一字,给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它超越了想象,超越了速度,超越了极限,快到自己的大脑都反应不过来,身体已经完成了此招。 最后。 “闪电霹雳剑法第十式·随意一闪——” 这一招,是推陈出新之招。 和第一式霹雳一闪相似,却又不同。 如果说一式一闪是一个漂亮的纸片美人,那么十式一闪就是个真正的美人。 这是质的差别。 天差,地别。 就好像两个人都叫一个名字,但一个是国王,另一个仅是普通的平民。 虽然仍是一个名字,但那能一样吗? 闪电霹雳剑法,不论怎么排列,千变万化,万变不离其宗,其核心就是这十式的剑招。只要把这核心重点掌握了,就算学会了此套剑法。 一套剑法施展下来,高原王转折回身,一挥手,长剑归鞘,回到刘一夫手中剑鞘里面。 “怎么样,想学么?” “你要是想学,我就教你,而且包教包会。还有我的云龙九现神功,积死气波动功,这些,统统的,都可以教给你,好不好啊?” 那是多么温和,多么亲切,多么平易近人的声音啊。 像是老师,父亲,朋友,手足兄弟,在对你细语轻说。 而且,凭良心说,这么强大的力量,谁又不想要呢? “只要你想要,什么都是你的,只要你想要——” “你怎么选择,你到底想不想要?” “老夫知道你,你其实一直都想要,想要力量——” “你的朋友,那两个人,无论哪一个,都能收拾你,你渴望和他们一样,拥有力量,可是,又能怎么办呢,你只是一个弱者而已。” “但若是接受了老夫的力量,你立刻可以一步登天,今后,你想要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还有,老夫在外仍然留下余财,到时也全部都是你有,一切的一切,全部的全部,统统都是你的,开不开心,高不高兴?想要不想啊?” “只要你想要,只要你要……” “都是你的——” 他声音越来越柔和,像是春季的风,教人不觉晓。 但,就在这时。 刘一夫醒过来了。 他猛一扬头,人往后走。 从他身上,不自觉的生出了一股斥力,将一直想向他靠近的高原王给推了开来。 “不要——” “不要——” “我什么都不要——” 他叫得喉咙都要破音了。 这一刻,刘一夫紧张兮兮,他知道,就在方才,差一点,他就要失去了自我意识,失去了一切。 高原王——居然想要他的身体。 这是夺舍。 只是,他心中奇怪。 论到身体素质,张小乙,锦天,哪一个不是比他要强,更不要说都比他年轻。高原王若是要找个身体来夺舍,应该要选择最好的,去找年轻力壮的张小乙和锦天,怎么反而是看上了自己? 早早刘一夫已经知道,高原王选择另类长生,变鬼。而且,是成为了一头强大的厉鬼。 不过,刘一夫虽然没变成鬼,却知道一点,当鬼,很痛苦的。 世俗人总有一种说法,那就是认祖归宗,好不做游魂野鬼,一些老人常说,当游魂野鬼,很惨的。 当鬼,到底有什么痛苦呢? 刘一夫学了降神经,他至少知道一些隐秘。 降术师拥有请神之力,可以借神见鬼,能与鬼通,所以能够知道,很多关于鬼的讯息。 成为鬼,其一惧阳,太阳,天雷,甚至猛烈的罡风,都是鬼所受不了的。 成为鬼,其二难以满足。 鬼不能进食,不能喝水,很多事都不能做,整个人总是感到空虚和不满足。 这也是鬼厌生的主要原因,那就是嫉妒。即使最惨,一无所有的人,也能自由的呼吸,至少喝水,这是鬼做不到的。 一句话,成为鬼,一身的负能量,始终处在痛苦和难受中。 这么惨,当然不舒服了。 也就香火之类才能让鬼安息宁神,舒服一些。 可那又怎么比得上活着呢。 这是高原王想要夺舍的真正原因。 当鬼太痛苦了,只是在受罪,还是活着。 人啊,果然,只有活着,才有意义。 第43章 激斗 刘一夫暗自庆幸,在成为降术师时,他选择的是——无中生有,空用之神。 春水大神虽然是被刘一夫才创出来的新神,且还是一个弱神,但却是得到天地承认的新神。 神格天认。 神职地许。 天地都认可的存在。 它这样的神,是鬼类天克,不要说厉鬼了,就是无惧天雷的天鬼,也是一样。 这里要说一下神,神与神,是不一样的。就像有的人与人之间,差距比人和狗都大,简直像两个物种。 神与神,也是一样的。 神的种类,有三。 其一是先天之神。 其二是香火之神。 其三是阴私邪神。 刘一夫的春水大神——就是第一种。 先天之神。 虽然很弱小。 但仍然是先天之神。 什么是先天之神呢? 从无至有,第一次临尘降世也。 此前未曾有。 此后我为一。 先天之神,哪怕是再弱小,但位格高,潜力大,没成长起来不好说,可一俟成长起来,那就是诸神之中,最为强大的一个,天地的宠儿,身具大因果,大功德。 这样的存在,哪怕还弱小时,也是鬼类克星。 香火神大多是后天封神,比如天庭的认可,或是人间王朝册封。这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拥据神格。 但这种神——虚的。 实力不强。 有很多低阶的香火神,什么山神土地啥的,连阴私野神都不是对手。 至于阴私野神,这就比较特殊了。 在天庭册封的诸神里,不入正统,但依然有信徒,甚至香火,就像一个国家里强大的山贼盗匪,黑帮大佬。不合法是不合法,但有可能比天庭正神还要强。 如果刘一夫选择的降神,是香火神和阴私野神,那对不起了。 他绝对抗拒不了高原王的夺舍。 因为对香火神、阴私野神来说,你并不是它们唯一的信徒。所以它并不会时时刻刻盯着你。 你纵然死了,纵然万劫不复,也不会对它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不会因为你的死,而让它们消失死亡。 可空用之神就不一样了。 空用之神,是刘一夫独有,独创,出来的唯一神。春水大神只有刘一夫一个信徒。 并且它还很弱。 如果刘一夫消失,死亡,那也就意味着它完结。 所以它在强大起来前,是时时刻刻和刘一夫绑定在一起的。 所以——当刘一夫受到夺舍时它会影响一下刘一夫。 这也是刘一夫能从高原王迷惑下恢复神智清醒过来的原因。 不然,堂堂厉鬼,夺个舍而已,能有多难?唰一下就过身,想怎么样就怎么才对。 只是,刘一夫也有不明白的。 夺舍,他不是不理解。 可问题是,为什么要选他?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会这样?我什么都不会这样?我什么都没有啊! 要选他? 讲道理嘛。 难道夺舍不是选择更年轻更优秀的身体吗? 张小乙、锦天,两个三十不到差不多的小子,岂不是比他这个四十多的中年人要好得多? 他们人又年轻,武功又好,和他们这么一比,刘一夫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现在这死鬼偏偏上盯上了自己? 高原王冷笑起来。 “你拒绝老夫啊?你一个寻常的普通人,有机会一步登天,为什么要放弃呢?” 它一脸的痛心疾首,好似这一切全都是刘一夫的错,刘一夫的不对。 “不是,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高原王,你哪里是要帮我,什么狗屁的一步登天,你分明是想要夺舍我的身体,你敢做,为什么不敢说啊?你实力那么强,还想夺舍我的身体,你有病啊!我朋友那么好的条件你不夺取,偏来夺舍我,我好欺负吗?” 他一股脑的喝骂,全然没想是不是把高原王给气到了,到时翻脸掀桌子,硬来。 高原王哈哈大笑起来:“你看,你毫不犹豫的就把你的朋友推出来挡灾,可见你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你充其量和老夫是一样的人,你与老夫,我们相性这么高,岂不是正该合二为一,到时,老夫一身的修为尽为你有,老夫也可以重新拥有身体,这是双赢,对大家都好的事,你为什么不能接受呢?” “哼,说得好听,那个时候,我还是我吗?” “唉——” “本来想和你和谐相处,你非要逼老夫——动硬的。”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老夫了……” 温和消失了。 慈祥消失了。 善良消失了。 什么都消失了。 留下的,是一个黑漆漆的鬼影子。 这才是高原王真正的模样。 厉鬼显形。 倘若是一个普通人,一般人,这时怕是已经手软脚软,胆颤心寒,甚至有胆小的会肝胆俱裂而死掉。 凡人,面对厉鬼,那是个无比绝望的局面。 甚至一个普通的阴魂,无法凝聚身体,也能够通过心理暗示,恐吓,而营造出一抹杀机,将人自己吓自己的给吓死掉。 而厉鬼,极其厉害。 正常能够对付的,得是修仙者才可以。 还得是筑基期以上的修仙者才行。 普通炼气期的修仙者恐怕都不是对手。 现在,被一个厉鬼盯着,刘一夫心中十分绝望。 他虽靠春水大神摆脱了高原王的夺舍。 但也只是暂时的。 毕竟春水大神还是太弱小了。 此时,高原王已经向刘一夫伸出了它的魔掌。 原本它想省点力气,但估错一步,没办法,只好硬来了。好在的是,挑选中这个小子,其中一点就是觉得他应该是弱的,那就好对付。 像张小乙、锦天,这两个人,都是一流高手,不是也差不多了。特别是张小乙,你整一个一流高手和他刚正面,指不定是谁活下来呢。 这二人都有一身武功,意志坚定,夺舍起来……不是不行,但会麻烦。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需要时间来磨灭二人精神意识。 可刘一夫这个人就不同了,只是一个普通人,纵然是降术师,但实力摆在那里,怕啥。 降术师不是说不强大,可也是要看情况的。 八百旁门左道之末流,天生注定的缺陷让刘一夫初时没有什么实力。 对高原王来说,只有大降术师才有一定威胁。 一个新近入道的降术师,算得了什么? 就算是费力,也没什么。 看老夫分分钟把其镇压,逼出灵魂后直接把这小子真灵给吞了! 它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当它进入到刘一夫身体里,想出要往里深入,彻底夺走刘一夫的精神世界时,不幸发生了。 一只丝茧固定在刘一夫的精神世界里。 这是一只巨大的,可以把一个人给包进去的大蚕茧。这些丝茧,一丝丝的白色细丝,赫然是——神力。 “这是——精神造神!” 精神造神,空用之神,本质一样,叫法不同而已。 高原王看明白了。 它立刻低声嚎叫起来。 “这个该死的疯子!” 它说这个小子怎么那么怪呢,竟然从自己的暗示中挣脱了出来! 因为这小子拥有精神造神! 精神造神,空用之神的称法。 这是一种极其稀少的降神手法,基本上降术师们是绝对不会用的。理由很简单,开局时太弱了。 降术师本就是旁门末流,惨到了极点。 所以为了力量,当然要选择一些强大的神只。 凭空造的新神,能有什么力量? 反而在开始时需要降术师大量的时间去慢慢培养。 所以说此乃智者不为之术。 当然,高原王也知道刘一夫的用意。 想要更好的前途,想要堆积出更大的潜力嘛。 可要是生命都得不到保证,那所谓潜力又有什么意义? 刘一夫的选择,让他现在,十分脆弱。 他武功武功不行,降术降术方面也没有积攒出什么宝器,可偏偏有一尊新的空想之神。一下子绝了他夺舍之路。 空想之神,天克鬼,是它无可奈何的存在。 “啊!!!” “不甘心,不甘心——” “吾不甘心啊!!!” “无论如何老夫也要重活一世!!!” “老夫要踏上仙途!!!” “老夫放弃了那么多!!!” “老夫受了那么多的苦!!!” “老夫绝不接受这种现实!!!” “啊!!!” “看吾积死气波动功——” 这最后一句,刘一夫恍然大悟。 他一下子明白了。 为什么,高原王放弃张小乙和锦天,也要选择夺舍自己的原因了。 百因必有果。 高原王选择他的目的其实就是一个。 利用他降术师的身份接手他厉鬼级的死气。从而一下子积累起庞大的战斗力。 再想,它为什么需要战斗力? 要知道积死气波动功弊端太大了。 纵然它夺舍了自己的身体,也无改于这一事实。 所以——强敌在侧。 高原王有些迫不及待了。 “哈哈哈……” “我明白了……” “你在争取时间……” “你在面临强敌……” “是北凉五世……” “我不会屈服的,我会坚持到你的失败的……” 刘一夫从嗓子眼里发出了低吼。 “可恶,该死,就不信你能和老夫斗下去——” 一股庞大的,精纯的,唯有死人身上才能积聚的死气,轰然而至,轰击着刘一夫岌岌可危的精神世界。 “啊——” 纵然心中早已经有了准备,但一下子被大量死气贯输注入,那是何等的痛苦。 黑暗,恐怖,死亡,沉沦,堕落……种种的负面情绪,一一在冲击刘一夫的精神世界。像是置身于地狱,身边全是死魂灵在向你诉说它们的痛苦与绝望。共情之力下,让一个普通人能立刻去自杀。 错非刘一夫的精神世界始终有一道丝线连接春水大神的茧,有春水大神温暖如春的神力,在慢慢的,柔和的抚慰他。 他真的要受不了,从而交出身体的管理权。可即使如此,在如此死气冲击下,他仍是摇摇欲坠,要承受不住了。 他,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他,想到了,死!!! 死!!! …… 第44章 新生 刘一夫预感到自己要死了。 他终于体验到死亡的意境了。 在死气的灌注下,他得以来到一方新世界,那是生与死的边界。在这短暂时间里,他一脚踏生,生之未死,一脚踏死,死之未透,于这生死之间,感受世界。 这是一番难得的体验。 尤其是他被人用死气冲击。 若非他是一个降术师,被这般死气的灌注,早就会承受不住,不疯即死了。 好在,春水大神虽然弱小,但神毕竟是神。它所产生的能量,是远远高于普世能量的,当刘一夫生命产生威胁时,它也被触动了。 这是生死大劫。 虽贵为神只,是一尊新神,可却是被一个降术师创造出来的空用之神,空用即空想,乃借假成真虚空造物出来的。 它之存在,仅在于刘一夫的一念之间。 刘一夫是它,至少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信徒。 若刘一夫死了,那它也必将会陷入,无人问津,无人知晓,继而被遗忘的地步。 普通神只可能要沉睡,想法子找新的相性近的,当它的传道者。但脆弱的春水大神多半就要消失,消散在时间长河中了。 那是一种难言的消磨,是一种只有神只才会有的大恐怖大灾难。 为了避免那种境遇,出于本能,它加大了对刘一夫的联系,也就是投资。 神只与信徒,其关系也是有分层的。 最简单的叫泛信者,这是指听个名字,不反感,有一定好感,但谈不上有多信。 再是浅信者,大多数信徒基本上都是这种的,浅信者相信神的存在,但并不相信神只会帮助自己,会关注自己,反而更相信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某一方面,这是神只最喜欢的一点了。 然后是真信徒,又称传道者。他们是真的相信神只的存在,并且希望更多人和他一样的去相信神只。 刘一夫创造了春水大神,他就是春水大神的真信徒。 但最神只重视的,是祈并者,这一种是极其稀少的,是被洗脑了的一群,只听得见自己想听的,容不得别的意见。 他们是诸神的宠儿,他们生产承包了大量的信仰之力,是诸神力量的源泉。 不过祈并者大多已经失去了自我意识。 他们思神之所思,想神之所想。信正神还好一点,信邪神那就糟糕了。 刘一夫是一个降术师,他可能会信神,但永远不会虔诚。 最后——是最特殊的。 圣者。 也叫——圣徒。 每一个圣徒,对神来说,都极其重要。 如有强大神明,会收集圣子圣徒。他们可以领悟神术,或承载神恩,即以自己的身体引导神只的降格降临。 此际,刘一夫就在被春水大神改造为圣徒! 大量神力涌入到刘一夫的身体,改造了他的皮毛骨肉血。 白色,金色二色交织的能量,一丝丝,一缕缕,侵入到刘一夫的身体里,从更深的层次,对刘一夫已经人到中年的身体,进行了一次神恩洗礼。 以此让刘一夫已经濒临破碎的灵魂,稳定下来。 让刘一夫在此,被生与死,反复洗练。 极致的精神痛苦,让他的精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但也让他的精神意识,面临破碎。 如果不出意外,大概率,还是要死。 这也是高原王翻脸动手的原因。 原先的哄骗,只是想省力一些。 可并不是说他硬吃生吃就吃不下去。 就好像男孩追求女孩,想要结婚,为什么呢?一次投资,以后省事。但你要不管不顾,直接硬来,不怕给关起来吃花生,那也是可以硬来嘛。 一句话,高原王,太强了。 然而,帝星飘摇荧惑高,忽有狂徒夜磨刀。 这是。 杀机。 天发杀机,斗转星移。 地发杀机,土石山崩。 人发杀机,龙蛇起陆。 狂徒发杀机。 刀枪剑戟来。 忽然,有一剑杀到。 此之一剑,通体湛蓝。 剑上一股森寒之气。 这赫然是一把寒冰凝结的——剑。 “啊——” 高原王大叫。 它在攻击,攻击刘一夫,这是一个极其精致的活,它必要把控分寸。力量小了,它不能把刘一夫逼至绝境,而力量大了,又恐伤到了刘一夫的身体,它要夺舍,这身体最后还是它要用的。若然把刘一夫的身体弄伤弄坏,结果不还是要经来买单? 若是不能夺舍——不!!! 他绝对要成功。 嗤——一声。 弥漫的黑气散发出来。 高原王为鬼积攒至今的阴气散发出来,对抗攻击它的寒冰剑。 这是对活性生物最为严重的伤害。 只是这种伤害只针对其它人,而不是对刘一夫,让他幸运的未有死去。 “就只有——” “这点出息吗?” “你太让我失望了!” 一个人发出了低声轻叹。 说话中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这人说话,很有意思。 声音不大,但字字清晰。 只是话里话外的语音语气,都透露出一种油然而生的高高在上的味道。 那颇有一种,我是你爸爸,我在和你说话的意思! 就离谱。 哪怕是最简单的一声叹息,都充满了降维打击的傲然。 就仿佛一个国王,哪怕他一身布衣,和蔼可亲,和你在田边说农田的收成,他再怎么粗布衣服,再怎么的和蔼可亲,那也是国王。 看起来是在关心你,体贴你。 但实际上,他始终散发着一种,我是在客套,你别当真,不要来烦我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我,高高在上。 你,低低在下。 我允许你低头,俯首。 但只可跪吻我脚前的泥土,而不能触及我半分。 你会弄脏我的。 何等高傲。 何等自负。 这是一个已经把自己心给放天上的人。 对于这个人,高原王当然火大了。 他几乎快要破防。 “徐璧——!!!” 他大叫说出了这个人的名字。 “啊,”那个徐璧说话了:“生气了,愤怒了,真不理解,为什么呢?为什么要生气呢?明明灭亡我北凉国的那个人——是你才对?” “你为什么一副是我对不起你的样子呢?高——原王?”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高原王一下子就笑起来了。 他当然不是高兴。 而是,愤怒。 止不住的怒火,让寒意更盛。 一些地方,甚至凝结出了霜雾。 这是,鬼霜。 这是大鬼在极度愤怒下才有的景像! 像高原王这样的存在……正常会压抑自己的情绪,不让外人知道。 喜怒不形于色,这是基操。 可面对这个人,他破防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这个徐璧其人,说话太气人了。 他身上那特殊的气质,那股子始终高高在上的气质,的确是让人讨厌。 可能徐璧自己不觉得。 但他自然而然的就散发出这种气质。 这应该是气死人不偿命。 像是一个超级二代在你面前疯狂的凡尔赛。 啊我不想的。 啊我不要的。 这些女人好讨厌,一个个纠缠我。 我不喜欢嫩模,接触太多了。 我不喜欢钱,太多了,计算起来头疼。 我家的房子我不清楚,都好几个麻袋的房产证,要我怎么找? 我没坐过车,我一般是坐家里的飞机。 …… 这些话,一个劲的在你耳边不停说,谁喜欢?谁又能受得了? 我等生来自由,谁敢高高在上! 可偏偏就有一个人,他就是这么的高高在上。 这个人就是徐璧。 唯一让高原王耿耿于怀的人。 当年,高原王破灭了北凉国,聚集了天下高手,围攻北凉五世。 没错,北凉五世——就是徐璧。 群雄围攻,结果最后演变成了最为残酷的对拼内功。 在此压力下,北凉五世不仅没有被耗尽功力,反而一跃臻至了天人境。 天人境。 内力生生不息。 一切不足具,皆从外受。 到了这一步,天人已经不需要再吃喝维持生命了。 他们已经得到了生命层次的跃迁。 天人和普通凡人,已经不一样了。 到了这一步,北凉五世已经再无法杀死了。 除了修仙者,或是修成同位阶的天人,谁能杀他?而能杀的,都是那真正意义上高高在上的人物,那等人物,又岂是凡人世俗可以驱使的。 所以,当时的高原王处境很尴尬。 好在那上对拼功力。 好在是群雄围攻一个人。 好在众人都是羞刀难入鞘。 这就让高原王好使话术,终是逼得群雄一直坚持下去。 到了最后,北凉五世反而被敌人和自己的功力,封印起来。 总算是解除了高原王的心头大患。 但其实他是想把人给杀了的。 却不能。 甚至不敢动作太大,把北凉五世给惊醒了。毕竟,他不能时时刻刻请一大群高手看守北凉五世。 防得了一时。 防得了一世吗? 最后,高原王小心翼翼地把北凉五世放在自己墓中。 放外面怕给别人放出来。 北凉国灭,仅管经过了高原王的大肆杀戮,但仍然有很多余孽隐藏暗处,他们从未息心放弃。 所以高原王只能把他放在自己墓中。 与自己一起,不见天日! 它也有想过有人来盗墓。 不过到时自己化鬼,将盗墓贼一一击杀什么的就好。 谁知刘一夫三人如此不规范。 没找到墓穴的正确入口,而是从工匠的逃生道进来,结果就把北凉五世给惊动,让他先醒来了。 现在,情况已经恶劣到了——竟至于斯的地步。 更要命的是,成为鬼,高原王已经要时时刻刻压制自己的负面情绪。 而北凉五世——一如从前。 他过去有多让人讨厌,多惹人生气,那现在依然如故! 甚至,因为某些原因,犹有甚之。 正当高原王全力对抗北凉五世时。 刘一夫醒过来了。 他终于从死的一面,重又踏回到生的一面。 一清醒,他就怒目相视,瞪向那道高原王的漆黑鬼影。 “死!” 刘一夫掷出了玉虎剑。 玉虎,通灵。 但此剑主克血肉生物,对鬼类,却是没用,最多一点小影响,根本不放在高原王的眼里。 “区区蝼蚁,不及老夫半分——” “回头再收拾你,别以为老夫真就舍不得杀你——” 第45章 西极戟兵邪功 玉虎剑,此物,高原王早已知之。 刘一夫的实力浅薄,早早给他看透了。 区区的一把玉虎剑,对它没有任何的影响。 玉虎剑的威力,是针对血肉生物。 而高原王此时——是鬼。 是大鬼。 是厉鬼。 是能够吞食人心之鬼。 所以对刘一夫的出手,高原王半点也没放在眼里。说到动手,这个刘一夫屁都不是,连一点,一滴,一毫,一丝,屁的武功都没有。 若是张小乙、锦天出手,高原王还要注意一下。 但刘一夫? 别闹。 它就是动都不动,也不信刘一夫能触及它半分。 这不是自以为是,而是强者的自信! 但旋即——它中招了。 “唔——” “啊——” 高原王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嘶嚎。 同时,大量的阴气,从它身上嗤滋散发出来。不,不止是阴气,还有很多它收集的死气。 这死气是它凝聚修炼积死气波动功的重要积累。 但这时它中了招,不由自觉的泄露了出去。 “这是……” “影毒——!!!” 影毒。 降术师的一种手段。 把一种奇毒做降术处理,被施过降的奇毒变成影毒后,会丧失其对生灵的毒性,而变得能够伤及无形之物,比如鬼类,诡魅,阴煞等。 高原王正被此物克之。 在知道高原王可能化鬼,还是厉鬼,刘一夫就肝颤心寒胆惧。为此还曾被张小乙点醒。 张小乙曾对他说。 怕有用吗? 怕是没用的。 能指望高原王放过他们吗? 不可能。 哪怕高原王口口声声地说放过他们不计较。 刘一夫也是不敢相信。 所以,他当机立断。 把手上重要的两份碧蚕毒全处理了,施降成影毒。 其中一份他直接收入金钟保存起来。 但为防万一。 另有一份他用在了玉虎剑上。 当时,尚未开棺,他仍未得腾蛟剑。 所以此毒只得下在玉虎剑上。 此外玉虎剑是他用降术升格炼制的通灵宝器,虽然不是神兵,却得心应手。 关键时刻他当然要用上此宝。 此刻,他为求生机,趁高原王与人对峙,不能分身,立刻毫不犹豫的出手。 果不其然,大意或自负。 高原王没有躲。 也许是不屑,也许是自负,觉得像刘一夫这样的人,说死也伤不得它一根毛发。 却未想到,刘一夫用上了影毒。 顿时中招。 四周景像一下子变了。 刘一夫看到,在自己身边,多出了两个人,正是张小乙、锦天。 原来,一直到方才,他时时刻刻被高原王的鬼术鬼打墙迷惑。 不止他,张小乙、锦天二分,也是一同中招。 三人各自陷入幻境之中。 现在高原王中招,这才打断了此术。 刘一夫忙上前,想叫醒此二人。 但高原王的鬼打墙不是那么好破的。 鬼打墙,只是一种迷惑性的幻术。 它并没有什么攻击性。 甚至,因为是高原王这样厉鬼的鬼打墙幻法,更是加入其迷惑性,所以张小乙、锦天都被引诱,沉浸在自己的幻想生活中。 倘若这是攻击性幻术,可能就让此二人醒过来了。 现在刘一夫一时无奈,只能凭借自己一力拉着,拖他们在地上,往外走。 好在此间殿室中,一道身影绰约而立。 一席白发直接拖了下来。 这是北凉五世——徐璧。 他半阖眼睛,懒散模样,英俊秀气,有如谪仙,随手一指,又一柄森寒冰剑,射在高原王所化那团浓郁至极的黑影中。 看到了刘一夫的行为,他也懒得说一句话。说什么?大约都是废话,不如什么也不说。只是以眼角余光,斜眼瞥了下。 对于刘一夫他们三个,他也不屑。 他是谁? 北凉五世。 徐璧。 虽然说他亡了国。 但有一件事,可能很多人,包括高原王在内,都不知道。 那就是,他对于亡国——一点儿也不在意。 他那些死去的亲人,下属,一切。 其实他也不在乎。 没有人知道。 他。 天生凉薄。 他。 对谁都没有感情。 这才是他,真正的他,没有人知道的真面目。 只不过,有些事卡在这里了。 比如高原王。 他虽对高原王不感冒,却知道只要此人——此鬼存在一天,就不会放过自己。 这是他不想要的。 好不容易亡了国,他好似摆脱了束缚,绝不想再莫名其妙的给高原王缠住。 所以喽,干脆点,杀了它。 顺便,试试自己的武功。 漫长的封印,他当然不是什么事都没干。他干了,他做了,他当年,被逼的进军天人境,这是付出了代价的。 临阵突破,越级杀敌,这个可以有。 但所谓巧合,哪有那么多呢? 凭什么好事降临了,就要落到你的头上呢? 所以,这世上大多的巧合,不是精心的谋划,就是事先做足的准备。 北凉五世之所以突破,是因为,他付出了代价。 邪道。 他选择入了邪道。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但走火入魔的代价太大且不可琢磨。 轻则发疯瘫痪,重者直接暴毙。 没死且功力大进——这种可能性太低了点。 那能怎么办呢? 只好入邪了。 所谓入邪,就是偏离了正道,走上了一条没有人走的,前所未有之路,一切都要靠自己。 可能这是一条生路,你会别开天地。 鱼跃此时海,花开彼岸天,泥蝉到树上,蛹破彩蝶飞。 一句话,变得更好。 但亦有可能,走到了尽头,真是到了尽头,走入了一条死胡同,一条死路。 甚至是牺牲了未来潜力,换取此时的精进。 因为不可测。 故称之为邪。 依靠入邪这一代价。 他才突破。 破入天人领域。 只是可惜,他方才破入天人境,就面临被一群人围攻的尴尬境地。 所以他不得不以一人之力敌群雄。 双方催运的内力越来越多,积聚的越来越深厚。 而他内力质量更要高一些,就将一切内力外显为他内力的样子。 也就是——冰。 一层又一层。 一层又一层。 层层叠加。 层层加厚。 终于,他就这么的,自己被自己的内力给封印了。 刚刚成为天人。 立刻就被封印。 何等的我一种植物啊。 好在。 他是北凉五世,他是徐璧。 从来都有一颗大心脏。 很少有事,可以惊动到他。 哪怕是自己被封,也只是觉得一些惋惜而已。 刚入天人境,他还想感受一下天人境的特点呢。 不过一切都不要紧。 只要不死,总有机会。 他总有醒过来的时候。 除非死了。 不过就算是死了也没关系。 一个人若是死了那又有什么烦恼呢? 死亡,有时,也是解脱。 不过,现在他醒了。 所以,他该测试一下了。 他的邪功。 究竟是什么样子。 未来,是否有路。 默默的,他凝视面前的“人”。 对。 这已经不是人了。 是一个挺有意思,很有想法的——鬼。 早知道它这么有趣,当初应该多和它接触的。 高原王不会想到,北凉五世竟然是这种想法。 它正在无奈,正在搏命。 无根之源的死气被它使出,形成一轮黑色的气团,黑色气团凝聚在手中,有如一轮黑色的小太阳。 这正是——他的绝学。 他后期主修的功法。 也是导致他没能长寿的原因。 积死气波动功。 此功,有两个部分组成。 其一也,积聚死气。 吸收,吸纳强大的,浓郁的死气。 死气,是一种高维能量。 不是说你吸纳天地灵气可以吸收的。 它需要通过你的精神力,你要先行感应,感应到了死气这种概念,然后才能选择吸收。 并且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吸收的。 普通人,只在要死之时,身上才会产生一丝淡淡死气。 当这人死掉的前后,会猛烈暴发出大量死气。 随后,消失,消散。 尸身会产生一抹死气残余勾结阴气。 这种知识,高原王真是研究很久的。 它甚至长期虐杀人以求观察这一现象。 它生前的人体实验也大多是这些玩意。 不知道的以为它是变态虐杀狂。 但实际上它对杀人并不在意。 它只是以工匠精神在研究死气而已。 因为它知道,它想对付的人,拥有着什么。 啊。 是的。 北凉国至高无上,只有嫡系流传的绝学神功。 西极戟兵神功。 这是一门,专注于杀伐的绝世神功。 它由北凉二世太妃所创。 北凉二世太妃,本是一女子,其人酷好武学,选择入北凉王宫武库学习武道丛书。 她前后学习六年。 遗憾的是,她渐渐喜欢上了当时浪荡成性的北凉二世。 毫无疑问。 北凉二世是一个海王。 此人贪财好色,卑鄙无耻。 但他偏偏是一个口甜舌滑的美男子。 这样的男人,对女子,诱惑力还是很大的。 于是北凉二世太妃就主动侵犯了二世。 而北凉国也需要这位当时天花板的女武者震慑天下。 于是,不得不娶。 北凉二世太妃与其说是二世王妃,不如说二世是二世王妃的王妃。 这位二世太妃自然——为北凉武道留下了贡献。 这就是西极戟兵神功。 它力压北凉王室武学大佛陀掌,成为北凉王室武学首选。 也只有王室嫡系可学。 其余人,最多可以学大佛陀掌。 但西极戟兵神功……想也别想。 当北凉王位已定,其余学习西极戟兵神功的人,甚至要把一身修为渡给北凉王。 那,才是高原王想要学的武功。 但他没资格。 甚至大佛陀掌,他也不能碰。 正是为了谋求对付西极戟兵神功。 他才创出了这地狱般的武学。 积死气波动功。 没错。 此时他发动的才是波动功。 这才是此功运用之核心。 轰!!! 一招对轰,地动山摇。 感觉墓下都有些不稳了。 简直恐怖。 这就是天人级强者的对战吗? 第46章 从天而降孙春绮 殿室内。 两大高手,顶尖高手。 一尊厉鬼。 一位天人。 二人大战。 毫无疑问。 此时。 高原王落入到了下风。 甚至,北凉五世的应对,颇为的游刃有余,他根本不是在战斗,而是借高原王测试自己的武功。 他的武功。 西极戟兵邪功。 这是一门,由西极戟兵神功演变成的武学。 它抛去了原本功法中堂皇正大的一面,而专注于攻击力和杀伐性。 它的威力加强了,变得更加极端尖锐。 高原王深深体会到此点。 他运转黑色死气弥漫的积死气波动功,努力相抗。好不容易,对消了一把冰剑,但下一瞬间,北凉五世轻一弹手指,又一柄冰剑随之杀到。 对此,高原王只能选择,压缩,凝聚。 掌中的黑色太阳又小了一圈。 威力更强。 但它心中,却是在苦叫。 每一次的两强对轰,都在消耗他存在的意义。 先中了影毒,再被北凉五世追着打,一直不得缓口气,怎么可能没有影响。 它只是在默默承受。 不过,此战,他仍不会低头。 就像之前,他墓室的布局,每一个机关手段,他都有考虑过被人破去的后果,那么此时,又焉知没有后手呢?曾经统军千万的高原王,骨子里仍是一位统帅。 身为一军之主。 永远。 永远。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永远要留一手。 要放一支预备队。 在最关键的时候。 顶上去。 就像打牌。 手上永远要留一副王炸。 这样才好叫地主。 你若没有底牌,哪来的勇气全部压上? 更何况,这是生死极端之战。 没有后退可言。 大概。 现在。 是时候了。 在北凉五世越来越过分的压力下。 它要把底牌打出去了。 “徐璧——” “你是不是以为——” “天人境就无敌了——?” “让老夫告诉你——” “老夫一生算无遗策——” “老夫永远不会给自己的敌人任何机会——” 最后,它说,或者说吼,它吼。 一个字。 “杀——” 刹那间,场中,多了一个人。不,是多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道人。 月白的里衫,宽衣大袖,紫色的绣金丝道袍,足下是皂袜罗鞋,头上是一顶玉冠。 这是一个,生前生活极其优渥的人。 是的。 生前。 他面目僵紫,皮枯肉干,双目有如死鱼珠子。 虽然锦衣华服,身上环佩叮当。 可他毕竟是——死了。 死了,仍然能动。 这是——大周太祖。 不知道的,进入此间殿室前,八成是真的以为此人已死,毕竟他都托付遗物了,这若还没死,那托付什么遗物呢?可已经做出待死的准备之人,明明一切特征都是死了,殊料其实未有死透,仍然能动,这就是高原王的后手。 虽然,他也没想到,此番布局成功了。 他生前算计大周大祖。 死后也要把大周太祖再利用一番。 站起来,出现在此的大周太祖显然已经完全落入了高原王的算计中。 它一声杀。 大周太祖便立刻动手。 轰!!! 从大周太祖身上,涌起了无数黑色的,弥漫四散的死气。其死气之多,之浓,简直超出想象。 是啊,他毕竟是一个修仙者,体内原本就有大量灵气,死后,这些灵气已经产生了一种虹吸效应。现在灵气是没了,但原本的尸躯却产生了大量,大量,浓郁到超过高原王的死气。 这是一股极其庞大精纯的死气。 嗡!!! 这死气猛烈一轰。 冲向了北凉五世。 但北凉五世一脸淡漠,半点多余的表情也欠奉,根本不把这一切放在眼里。 他只淡看一眼。 一句话也没说。 但所表达的意思却出来了。 就这? 就这? 太让我失望了! 北凉五世动也未动,在他后背,唰,一圈刀枪剑戟……十八般兵器……一一呈现。 这一十八件寒冰形成的武器,散发森然冷意,轻轻一转,就抵挡住了那团的死气。 死气虽可怖。 但终究也只是气而已。 无形之物虽然奇诡难防,可说到真正的威力却难敌有形之质。 西极戟兵神功本就是北凉第一等的镇国神功,修至大成,有一人成军,一人顶一国之称。原本就是厉害到极点的绝学。现在,此武功更进一步,成为更极端,更尖锐,更强大的西极戟兵——邪功!!! 恃此功,北凉五世,无惧。 “还以为有多了不起……” “原来就这样?” “终究也就只有这点程度而已——” “抱歉,我高看你了。” “原本以为会让我开心点。” “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的。” 最后,是一声叹息。 “唉——” 言以至此,北凉五世终于抬手,纤细的指尖缓缓指向了高原王。 他的出手,一直不咸不淡,懒散至极,直到此时,才略有了一丝认真的模样。 “哼——”高原王淡哼一声。 他伸手。 一个字。 “来——” 大周太祖体内的死气,既轰不动北凉五世,就转而注入到了高原王的体内,顿时,让他威能大生,甚至一举把影毒的伤害都给压了下去,鬼体凝聚,更为实质,还形成大鬼才有的一根鬼角。 这证明,高原王已经在力量上更进一步,并触摸到了鬼王之境。一旦达成鬼王境,它就能召唤魔界降临。 鬼归幽泉下,王不在此列。 强大的鬼王,能够自行开辟位于阴阳两界之间的小界,称王做祖,自行其事。 而高原王正在向此而行,并做出努力。 高原王不愧是高原王,即便是做鬼,也要做大的,并且才刚一醒来,就积聚力量,想要成就鬼王境界! 若它成就鬼王境界,那战斗,就不好说了。 在他们大战时,另一边,刘一夫终于拖张小乙二人到了长廊的尽头。 至此,张小乙、锦天,终于醒了过来。 原本鬼打墙就只是幻术法。 威力不大的。 即便是凡人中了此术,也有一些破解之道,破解之法也容易,正常在中此术者中,只要有一个人没事,那基本上都可没事的。除非是被鬼一直盯着。 要是不被阻止,一段时间后,总能破解的。除非太蠢,太笨,又没有恒心毅力,那才该被困死。 倘若一个人被鬼打墙给困得死掉了。 那这个人一定要好好审视自己。 因为这完全是你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玩鬼屋游戏,明知是假的,还是被里面的假玩意给吓得死了,这能怪谁?只能怪你自己了。 “呼——文丽!!!” 张小乙一下子醒来。 他经历一场奇妙的冒险。 在这个冒险故事中,文丽为了帮他,成为敌人手中的人质,但文丽为了他,毅然一笑,坦然赴死。 那种悲伤,那种绝望,终于让他产生了巨大的抵触情绪。原本要有人主持幻境,自能把张小乙给玩弄得不要不要,甚至直至于死。 可现在,高原王在与生死大敌对阵,也就放松了对此术法的控制,让张小乙凭借自己的毅力清醒过来。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文丽,你不能死!!!” 呼,他醒了。 然后,看到刘一夫,又看到另一边的锦天,顿时清醒过来。 “一种植物,我们中招了?” 刘一夫点头。 “老锦怎么回事?” “和你一样中了招,好了,我长话短说,高原王的鬼来了,迷住了你们,想要夺舍我,好在他的敌人来了,在里面和它打呢,我就趁机带你们出来……” “一种植物——” 是锦天在叫。 他也终于醒了。 在迷魂阵里,他经历了一场奇妙的人生体验。 这一次,锦天充了整十年的军,完事后他在沙州落户,还娶了一个老婆,这让他有了一些想法。为了养家糊口,他选择了为钱杀人,结果被官府查了出来,又是发配十年,好容易回家,又遇到仇家上门寻仇。 最后,他死了老婆,斩死仇人。 然后,他想到了死,却又不甘心,就醒了过来,最后听到了刘一夫说的话。 在最短时间里,张小乙、锦天,二人清醒。 刘一夫还好,他亲身经历,已经震惊过了。 但张小乙,锦天二人则是不然,仍然十分惊讶。一是惊高原王鬼术强大,他们二人莫名其妙悄无声息的就中了招,可见若是单独遇上高原王,会死得何其容易可笑。 你还发梦呢,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就死了。 死也是糊涂鬼。 这种鬼最惨。 在幽泉之下也是倒霉,不能立刻转世。 往往要在枉死城关到鬼体崩溃,自我意识消散。 这是一种极致残忍的死后死法。 等一切因果记忆俱都消散,才会只存一点真灵去转世。倒是给幽泉节省了一道忘情水煮的三七汤了。 二讶高原王的眼光,什么眼光啊,竟然夺舍刘一夫? “现在怎么办?” 张小乙此时也没了主意。 那么多钱财,都要放弃了? 从来之未有,不可惜,得到再失去,这才残忍呢。 与其这样,不如一开始不给我。 但,又能怎么办呢? 天人与大鬼之战,哪里是他们能够参与的。 没被余波伤及致死,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最后,三人还是决定,先离开这里。 这里面现在是神仙打架,他们是碰都碰不得的。 好在张小乙二人已经醒来,三人可以一起跑,不然,刘一夫是不可能再继续拖动他们的。 话不多说,三人拔腿就跑。 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说来也怪,这一次,刘一夫竟然渐渐跟上张小乙、锦天二人施展轻功的速度了。 往往看张小乙二人跑得远了,刘一夫发足狂追,咦?竟然追上来了。 这正是他身体被神力洗礼后的效果。 正当三人,跑到了尸兵大殿时,从顶端,轰然一阵响。 旋即,一柄青蓝色的小剑从上而下,透顶而入,进入进来。 剑光炸裂,硬生生以一剑之力在天顶开了一个大洞。 随后,仙雾缭绕下,一道伴随清香的女冠从天而降。 脚不沾地。 白丝鞋踩在那柄青蓝色小剑之上。 “贫道铁冠道孙春绮,这厢有礼了。” 第47章 在世行走 一柄小剑从天降,原来临尘谪仙人。 铁冠道。 孙春绮。 一位突然出现,从天而降,以最不可能方式出场的女修仙者,这哪里是什么女修仙者,分明就是一位落入世间的谪仙人。 天上仙子,想来也是如此了。 其实,孙春绮未必就多漂亮。 她的姿容颜色,细究的话,也就在八十分以上,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 但她身上那种独立世外的超然气质,却让她不由自主就高高在上。 这样的容貌配这样的气质,那就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知道了她的美。 但对这样的人,生不出轻薄的心思。 甚至每生出一点这样的心思,都会觉得这是玷污,是罪恶,是过错。 天上仙子,岂是凡尘中泥一样人可以沾染妄想的么? 这孙春绮,似笑非笑,表情淡宁,鹅蛋脸型,细眉凤目,直挺鼻梁,巧薄红唇,天鹅颈项,月白内衫,浅蓝道袍,紫蓝轻衣,绛红丝绦带,身负玉剑匣,腿上素足衣,脚下白丝鞋。 整个人,脚不沾尘。 地面是无法承载此女的。 她立于一柄剑上。 这把剑,细观之,没有柄。 这是一把,铸剑时,没有打造把柄的剑器,只有一片剑叶,喷涌淡蓝色的灵光,映照孙春绮,飘然若仙。 甚至不需要映照。 孙春绮自己的身上,就时时刻刻散发出冷白带香的气雾。 仿佛是仙气一般。 所以说,这哪里是一个人,就是一个谪仙人。 “贫道铁冠道孙春绮,这厢有礼了。” 她客气的说话,自报了家门。 铁冠道可不简单。 仙门隐世。 一般的仙门都隐藏在深山大川里面。 唯有少数仙门,会有人在红尘俗世里行走。 铁冠道,就是历来喜欢扶助龙庭的一方道派。 除了铁冠道,尚有玉仙门,如意仙门,悬天道等。 此女孙春绮,就是这一代,铁冠道门,在此世一代的——在世行走。 刘一夫三人,面对孙春绮。 这是他们第一次,直面,直接面对,一位修仙者。 修仙者。 修仙者。 一直以来,只是听人耳边说起。 一直是神神秘秘,不可测也。 听到的传闻往往也是修仙者做了什么斩妖除魔的事。 又或是变了什么戏法戏耍了什么也不知道的凡人。 其中就有一个种梨的故事十分着名。 修仙者,视凡人如无物,随意的摆布戏弄。 曾经,刘一夫不明白,这样的修仙者,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降神经中对修仙者一直是不屑一顾的。 认为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而修仙者,连凡人都不如,只知索取,毫无节制,恨不得以一个世界只奉他自己一人,啥也不是。 但…… 现在…… 看到孙春绮。 似乎,明白了。 高高在上天之神女。 连站都站在离地三尺之上。 高天之上的女神啊。 明白了,全明白了。 这样的形象,让人跪舔,不是合情合理的吗?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刘一夫一下想到了北凉五世。 那也是个高高在上的人。 是那种你跪下来他都要你跪远点,别脏了他的脚的那种。 孙春绮也是。 她直接站到让你碰不到的高处。 “仙……仙子,什么,什么事啊?” “我们,我们,只是凡人……” 张小乙吭吭唧唧的说。 “贫道要找的是锦天,你们哪一位是锦天?”她说着,头略微轻扬,拂尘一扫,淡淡不耐烦意思,油然而生。 “锦天?” “锦天?” 刘一夫,张小乙,一起看了过去。 二人目光让锦天莫名其妙。 锦天连忙叫了起来:“等等……仙女,呃不,仙子,我不识您啊?” 他,锦天,普普通通一平民。 才从军队里退下来。 曾在军中也只是以充军为名的一个底层小兵丁而已。 也许立有微功。 但无论怎么说,也和一位在世仙子没有关系啊? 这是怎么回事? 孙春绮显然是知道怎么回事。 所以她笑了。 忽然间,她明白师父让她下山当在世行走的原因了。 在世行走,是一种需要。 仙门所为者,修仙!!! 注意来,修炼成仙,才是最重要的事。 没有之一。 这就是最重要的事!!! 可是,资质天生,修为也可以用资源堆。在最关键的时候,限制修士更进一步的,往往是心。 突然间,不想修炼了,想家了,想亲人了,想朋友了,想爱人了,这在某些时候,都会成为修仙者的大忌。 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两种办法。 其一也,斩红尘。 其二也,断红尘。 当然还有忘红尘,和——入红尘。 不过以斩和断为主流。 斩红尘很简单的,给你一把刀,把家人亲戚斩尽杀绝。当然了,这很多人自己下不了手,道心不坚定呀。怎么办呢?有时是师门师兄姐妹或前辈帮忙的,有时是你自己师父帮你的。 这是恩,要感谢。 至于断红尘。 就是了断。 先减少接触。 不写信,不见面,时间久了,什么感情都会淡掉的。 等到你活了一二百岁,你的亲戚朋友日渐凋零,最后一个没有,剩下的,你一个都不认识,于是,家的概念,就淡了,没了。 最后,一切,都会断得干干净净。 其它的也有,但是一个字,少。 比如忘红尘,把自己过往的一切,通通忘了,那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比如剑修一脉就有忘我意境。 把舍剑之外再无外物,变为舍剑之外再无一物。 这是连自己也不要了。 至于入红尘,更是反其道而为之。 从某种意义上说,铁冠道走的就是入红尘之法。 通过红尘,洗心,炼心。 孙春绮这种行走还好点。 一些极端的甚至在红尘开风俗院。 当然,各门派心法不同,所以方法也是不一样。 有的喜欢当乞丐,有的喜欢当小店铺的老板,有的喜欢到处把妞泡妹但不碰一个,有的是到处碰但不把一个,有的是直接开风俗店,有的是到处给人占卦算命……不一而足也。 至于孙春绮。 直接到朝廷里找一个机构挂靠上班。 当然,她还要做一些事,了结过去的一些因果。 了无牵挂,才好前行。 修仙是上路身上的包袱越少,上路便越发的轻松。 “三十年前……我有一位朋友,和你认识的。” “啊?” 锦天始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孙春绮叹了一下息,她眉梢轻扬,嘴角微不可察的一勾,道:“锦绣……是你母亲?” 锦天这下子是张目结舌,目瞪口呆了。 别人不知道。 但他能不知道么? 外人一般,只知道他的母亲,是锦氏。 就连旁边张小乙,刘一夫,也是一样不知道的。倒不是别的原因,这不好说啊。谁没事和别人说我妈妈啊什么什么名字,不光姓,连名字也说出去了。哪那么缺心眼啊。 所以,他没说过。 那么这位孙春绮仙子,她是怎么知道的呢? 一个念头在他脑中升起。 孙春绮也觉得有些意思。 她用拂尘掩了一下口角的轻笑。 “对,吾与汝母,算是一起玩大到的朋友……” “啊,啊,竟然是这……” “你充军结束后并未回家,你母亲锦绣很担忧,就来找吾给你占上一卦。算出了你有一次死劫……所以……” 她看了锦天一眼,弹手飞出了一封信。 “这是你的信。” 锦天一怔,道:“是,这是我给弟弟的回信。” 后面的话,他不大好说。 怎么说? 自己充军结束,本来的确是想回家的。谁又不想回家呢?哪知道他弟弟给他来了一封信。 让他别回家。 家里一切都是他的。 和你锦天没有关系了。 你还是在外面继续过自由快乐的日子比较好。 你说,看了这样的信,锦天怎么可能没有顾忌? 是啊,他离家,太久了。 久到,他自己都觉得感情淡了。 曾经日思夜想的母亲,也变得模样模糊起来。 至于父亲,那就别提了。 相比之下,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弟弟,才是对家里最亲的人。 为了家里好,为了家里的太平。 他只能选择,不回家了。 他如此苦心积虑的为家里着想,难道这也错了吗? 可能,错了。 这封信落入孙春绮之手,里面的龌龊想必她都知道了。修仙者传说都是七窍玲珑的心思,她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她明白,还来救我? 这就是母亲的意思了! 母亲! 脑海中,那个一直散发恬淡微笑,温雅而大气的母亲形象,越发的清晰起来。 “是……我母亲……我娘的意思?” 锦天原本称母亲。 尊敬,却敬而远之。 现在叫娘,那才是真正的情由心生。 “算是……毕竟是她的骨肉,怎么好让你死呢。此番死劫一去,下面桃花运可能就要来了,把握机会。” 孙春绮笑笑比了个手势。 她足下剑光微放。 顿时刘一夫三人都感到她飞剑的剑光带有一种刺人的意味。 让人望而却步。 不敢靠近。 一靠近,就会受伤。 这非修仙者本意,只是无意间简单散发的威势,就已经让普通人不能靠近。 这还是好的。 若是金丹修士甚至元婴老怪祭炼法器丹药,只一个余波就能把凡人震死掉了。 所以,仙凡要隔开,不能接近,不能在一起。 “等等……我们还有东西……” 张小乙叫了起来。 他仍然念念不忘此行的收获。 要是没有孙春绮也就算了。 小命要紧。 但既然和这位大人物攀上了关系,那自然可以争取一下。 这种事,孙春绮是不愿的,她好好说话是一回事,给凡人打下手是另一回事了。她只是和锦天有一些关系,还是为了了断红尘,却非和张小乙熟。 锦天忍不住道:“仙子,我们此行,也是替天行道……” 他只这么一说,孙春绮就明白了。 她目光一动,道:“斩妖除魔,的确是我辈己任。”说罢,驾剑飞了过去。 第48章 斩妖除魔 孙春绮——修仙者。 她能算出锦天的危险,能不知道此地墓下,有大鬼吗? 她当然知道了,只是,她并不想立刻出手。因为,有北凉五世存在,那也是一位大高手,正在力压高原王,那她有什么理由插手其中呢? 只是……事关锦天。 孙春绮自幼因天资而被铁冠道收入了道门。在入门之初,她过得不好,一个人,孤单,寂寞,没朋友。 好在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人。 锦绣。 锦氏的一位小姐。 锦氏家族,是锦官镇两大氏族其中的一个。 这位小姐,很聪明,很厉害,她唯一不足的一点,就是没有修仙的资质。 此外无论什么,她都是那么优秀。 这样的优秀,即便是孙春绮,也是十分喜欢,亲近的,有时她也要借助锦氏的智慧帮助。 二人一度关系甚笃。 这也是为什么锦氏敢于悍然逃婚私配的原因。 大多数人逃婚,特别是女子。 下场并不好。 运气好的,被逮了回去,该干嘛干嘛。 家族狠起来,会让你明白,不听话的下场,究竟有多惨。 有的会被家族放逐,家族会收走你身上的钱财,让你滚蛋。你以为你得到了自由,但没钱的男人,大多会毫不犹豫的把你给卖了。就算没有,可贫贱夫妻百事哀,到时,你会在往后余生,慢慢体会后悔的感觉。 更有被抓回去,名证典刑的。 还有给放竹笼子里沉塘的。 …… 但饶是如此,锦氏依然敢私奔出逃。 她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能,怎么敢,这么做? 按理说,此为智者不取也才对。 可她就是这么做了。 原因何在? 因为,她的背后,有孙春绮。 虽然当时的孙春绮仍然只是一个炼气期的修士,入道未深,重视友情。可已经有能力为锦氏提供庇护了。所以当时的锦氏才敢玩这一手。失败了,有好闺蜜帮忙托底,谁敢动她一根毫毛?若成功,就从家族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从结果论来看,锦氏是成功的。 她遇到了一个人。 范有田。 一个看起来……不,实际上就是的废物。 但锦氏不是一般人。 找男人,找个好男人,找个武功高强,家财万贯,身体健康,智慧聪明,什么都好的男人……不,那该算是男神了。 这样的好男人,哪那么容易好找? 世人以为绝世的美女稀少。 殊不知道,那种好男人,更特么的少。 大部分男人,或多或少,都有缺点。 不是好色,就是没能力。 要么就是什么都好,就是长得不行。 所以,做人,聪明点,不要矫情了。 看到差不多的就上。 于是锦氏就选择了范有田。 抛开事实不谈,范月田真的挺合适的。 他有三大合适。 其一是有钱。 这点最重要。 贫贱夫妻百事哀。 人一穷啊,那什么事都做不了。 纵然她锦绣心怀锦绣拥有无限才情可以做很多事,可第一桶金也是极为重要的。她自己私奔,能带多少金银?所以,她要找,必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 其二要弱点。 男人太强势了,并不是好事,特别是对锦氏而言。 私奔的女人是没有地位可言的。 倘若为了钱嫁给强势的男人,或大家族的子弟,那她岂有地位可言?不得伏低做小一二十年,还得不出差错,才能抬头。 锦氏这样的,是要掌握主动权的。 她私奔是为了自己当家做主,享受自由的气息,而不是被挑剔的婆婆立规矩,或给强势的丈夫当生育机器。 其三是对方样子要过得去。 总不能找一个小老头子、大胖子或秃子。这往后余生都要面对的男人,日子还过不过了? 这么一看,就能发现,范有田还不错了。 至于说废物,那又有什么关系? 事后,果然,锦氏的生活很舒服,她可以忙于事业,又能享受生活。 就连是不是生孩子,也是看她自己的心思自己的心情。 看看。 她先是生了一个——锦天。 可惜脑子不好。 跑去给范有田替罪充军了。 差点没让她骂娘。 她还有许多手段没用上呢,这傻小子却先给跪了,还把罪领了,跑去充军了,自己感动了自己,这个气啊!!! 本来没事硬给他做成有事了。 完了,这孩子不能要了。 于是,锦氏在锦天走后,又要了一个孩子。 看,就是这么任性。 想要就要。 不过,时间长了,她终究还是想到了大儿子。毕竟,她就只有这一个儿子。儿子再蠢,也是从她肚肠里爬出来的一块肉啊。 所以,她重又找到了孙春绮。 这时的孙春绮,已经在修为上步入了筑基境。 筑基期,不是修仙者的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其下一步,就上至为重要的金丹期了。 没错,金丹期,很重要。 因为进军筑基期,只是要面临问心的考验,没什么了不起的。 金丹期的天魔入侵,这才是真正重要的大劫难。 到了这一步,修士就会发现,红尘洗心的重要性。 红尘俗世。 不可琢磨。 斩红尘断红尘,不是说不好,但只是初期好而已。 这样的修士,修至高深的境界,会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那就是会逐渐丧失人性。 没了人性,一个不好,就会化道。 所以,孙春绮,或是有大志向的修仙者,往往就会选择,红尘洗心,又或者叫红尘炼心。 所以,她选择,续缘。 和锦氏的关系,她选择继续结交。 当锦氏求到她这里,她也欣然帮助。 占卜之术,乃是数术手段。 此术最忌的,是为人所用,也就是说,不能胡乱泄露天机。但为什么还要有卜算之道呢?因为有时,事关己身,该算的还是要算。 孙春绮用锦氏的信一算,也就算出来了,锦天有劫。其实每个人的人生总也是有劫数的。但救人是讲学问的。有些人救了,是功德,有些人救了,会造孽。造孽,会有业力缠身。若是凡人还好些,但是修仙者,那就麻烦了。 若非如此,修仙者又何必谋求功德呢? 正是算到了救锦天是有功德而无业力,她才出手。 到此之后,她大约也是明白了。 一头大鬼,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只是她并不急于出手。 此鬼也算是倒霉,给一个天人境的缠上了。 那可是一个天人境。 天人境往上,就是武道人仙。 所以,这一境界十分模糊。 因为武道,是被仙道严格打压的。 仙门不喜欢有太多武道仙人。 强大的武道仙人,强横起来,几乎是不讲理的。 天人境强者便是如此,强横起来,甚至可以力敌元婴老怪,这样的存在,上哪说理去。 只不过,此刻的这一位天人,是初入天人境,所以修为还不深。只是有些负面能量过多。 但她仍然不想急着出手。 所以她最初是想要——等! 等到那两个,两败俱伤,她才好出手。 不过,既然锦天说的话,那是可以出手的。算是了结一些因果。 虽然,那个天人很强,但她是与众不同的。 驾驱了足下飞剑。 这是——青出蓝胜蓝。 青蓝剑!!! 铁冠道镇派飞剑之一。 只瞬息间,就到了主墓殿室。 此时,大战仍在。 北凉五世居然真的被压入下风。 他的周身显化出了刀枪剑戟斧铖钩叉等一十八般寒冰凝聚的兵器,周游盘旋,抵挡着高原王的攻击。 这个高原王,不愧是曾经王者,大军之统帅。 无论什么时候都给自己留下一条后手。 原来它驱动大周太祖,让其为了自己耗尽一切的原因,是积死气波动功。 大周太祖,那是一个什么人? 毫无疑问。 他是一个连王位都能舍弃的,渴望修仙的——修仙者。 或许他愿意为了大周,付出一些。 但——那绝不包括生命。 只是——有些事不说他也清楚。 是的。 修仙。 讲究的是资质。 而大周太祖虽有,却谈不上多好。如果拼命努力,也许,也能筑基,但毫无疑问,筑基就是他的极限! 那么,筑基期的修士,又能活多久呢? 答案是二百年左右。 极限是二百五十五年。 这是最精确到极限的数字。 那么,大周太祖连王位都不要,他为的就是活区区二百多年? 所以,高原王显露了积死气波动功。 这门功法,至少,至少,可以积聚,吸纳,大量的死气。死气浓郁,就可以转生为强大的鬼类。而如果成为了鬼,虽然比不上人,但仍是可以选择——鬼修嘛。 鬼修弱是弱了点,可总也比当普通凡人的好。 总比活一二百年,就死掉,然后身不由己的好。 甚至如果成为修仙者,与人斗法被杀,对方可能连你的魂魄都给灭了,让你死得透彻,连轮回的可能就没有。 所以,大周太祖,就选择了修炼积死气波动功。 但他没想到,他修炼的只是一部分。 积死气而已。 关键是波动功。 前者是能量。 后者是驱动。 大周太祖虽然成鬼,却难以驱动自身强大的死气。积死气,过于庞大的,被积累起来的死气,这份沉重的能量,不仅没能推动自身大鬼化,反而把他自己给困在了这躯体里,间接,被高原王控制了。 高原王更是在不敌北凉五世这一点后,干脆附身到了大周太祖的躯体内,直接吸纳了他的死气化为己用。 拥有如此庞大的能量,它终于把北凉五世给压制住了。 这时,孙春绮赫然杀了进来。 一见孙春绮,高原王就知道不好。 它自己现在什么情况,再了解不过了,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不杀它,难道留着当道兵吗? 所以,它干脆发动大招。 “逼我,一起死。” “同归于尽——————————” “冥气轮回———————————” 第49章 北阴法王 冥气轮回。 听起来是很牛逼哄哄的大招。 高原王开大? 屁。 有几个白痴会在战斗中莫名其妙的吼出自己招术的名字?除非热血番,谁特么这么干?偷偷摸摸的阴人,它不香吗? 所以,毫无疑问,这是高原王想要开溜了。它高原王又不是个傻子,一定要死磕到底。 打得赢才打,打不赢了,感觉到希望不大,那为什么不跑呢? 逃跑虽然可耻,但它有用啊! 其实,它原本就想逃了。 之所以之前一直战斗,还是北凉五世这家伙太可恶了,高原王忍不住想要杀他。 嗯,没错,北凉五世就是那种让人看了感到火大的人。 可谁承想,莫名其妙的,来了一个修仙者。 而且这个修仙者,很强,她有法宝。 这法宝还并非普通法宝。 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件灵宝。 什么是灵宝? 灵宝是拥有一定自我意志的法宝。 普通法宝,是修仙者用灵性材料,按自己心意,用本身修为,祭炼的法宝。 灵宝是修仙者精心祭炼,付出了莫大心血,让法宝灵性化的宝物。 前者法宝可以随便祭炼,有材料就行。 后者则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因素,缺一不可。 在偶然条件下,才可形成。 那么,灵宝的特点是什么呢? 其一是节省修为,让你能够很省力的使用它。 其二是能够有一定的自主意识,甚至自行择主,自行攻击敌人。 其三拥有更进一步的成长性。 比如,进阶为道器。 一俟进阶成道器,就能诞生出器灵。 如此可谓妙用无穷。 孙春绮正是倚仗此宝,才敢随便行走。 此宝乃是青白双剑中的其中之一——青出蓝胜蓝。 青蓝宝剑。 她双足立于此剑之上,先天就立于不败之地。 高原王除非是不想活,不走又能如何?可它想走,又哪是那么容易的。不说在旁边北凉五世的虎视眈眈,更有孙春绮在。 她纵然不是剑仙,但能驱剑,就慢不到哪儿去。它再快,又岂能逃过她纵剑一击。 所以,先绉一个大招来糊弄人。 冥气轮回? 嗯,这一招挺有感觉,下次再创出此招来。 刹那间,它往地上一扑,整个躯体,扑入到了地下水中。 “嗯?想走?休想!” 北凉五世出手了。 他一掌拍下去。 终于,他用出了,大佛陀掌。 但此时出手,逼不得已。 主诣是拦住高原王别让它跑了。 自打修成西极戟兵邪功后,他知道,他的大佛陀牚威力几乎降至为零了。 好,夸张了,但威力大降是事业。 好在,还能冻住一些水而已! 一掌过去,水冻成冰。 孙春绮看了北凉五世一眼。 两个感觉高高在上的人都不由一怔。 孙春绮暗道不好。 她的心中,不由生起了一种莫名的欢喜起来。这是,心动的感觉。 但这种事,对普通人是挺好,对修仙者,就是大忌。修仙者并不是都会斩红尘,可若发现有心动的人,正常都会起砍一刀的想法。 不过……此时……此事……暂时还不好动手。 一念于此,孙春绮不敢大意了,她足下仍是青出蓝胜蓝的青蓝剑,但一捏剑指,从她玉质剑匣里,又飞出一道白色的剑光。 这是一柄白色的飞剑。 此剑。 铁冠道。 镇派法宝。 青白二剑之一。 白刃素练秋。 白练剑。 剑光一闪,一道匹练白虹。 噼啦——地面破碎。 大地被白练剑的剑光洞射出一个个大坑大洞,整个大地都在剑光下崩溃,碎开,形成一条通道。 孙春绮青蓝剑护体,虽土尘碎屑不住飞扬,却没有一滴一毫能碰到她的衣边。 仙不染尘。 仙不沾垢。 没有什么污秽,可以沾染到孙春绮的身上。 唰。 一道寒气喷涌,北凉五世身上冒出了大量寒气,把他自己给保护起来。 “法宝吗?修仙者……” 他的脸上有些动容,然后,往回走。 有一个人,仍然需要他,救。 他还需要把那个人给救回来。 南巷深水港。 不知卓家现在还在不在。 任谁也想不到,昔年,北凉国的汤贞蓉大将军,其实只是南巷深水港卓氏家族的大家长。 卓仙姿。 总算是个旧人,还是旧部。 既然遇上了,总也是要救的。 虽然,自己,其实并不是太在意。 不过若是卓仙姿,那她还是值得一救的。毕竟卓家不差钱,可以供养自己,也算有一个落脚地。再说了,他也的确需要一个下属,不然什么事都自己上,也挺烦人的。 …… 轰——!!! 地面破开。 一道人影闪现而出,然后飞一般的在地上奔跑。 只是,在它的身上,负能量黑气却太多了。而白天,在渐渐将至,留给它逃命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是,想逃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下一刻,一道惊天白练逆势冲天。 噼喇——!!! 刺目的白光自地而起,飞跃于空。 下一瞬间,孙春绮已经脚踏青蓝,飞了起来。 她手捏剑诀,往下一引。 飞剑跟袭而上。 一道道凝如实质的白色剑光,喷射在地上。打得是土石飞溅,草木横飞。 高原王心中大骂。 它已经在拼尽全力的奔逃了。 可是它的速度再快,又怎么能比得上在天上飞的飞剑呢。 飞剑。 心念一动。 千里之外。 剑诀一指。 瞬息而至。 就像天上落下的闪电,不可琢磨,速度又快,怎么躲? 高原王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极限。 可现在它面临的是一位修仙者的追杀。 此时它的处境十分尴尬。 它有心脱离大周太祖的身体。 但有些舍不得大周太祖体内纯如实质的死气。 死气,极致且精纯的死气,不是那么好收集的。 现在,能够肆意屠杀的战争,太少了。 可带上这具躯体,它真的跑得有极限。 难道,真的要舍弃这具躯体,以后要躲藏的过日子吗? “到此为止了——” 白刃素练秋。 剑光大盛。 这剑光,白得有些耀眼。 不,刺眼。 严重的割裂感仿佛能切开一切。 “杀——” 剑光暴射。 直取高原王。 高原王感到了一丝绝望,它终于下定了决心,要舍去这具躯体。能有什么办法呢?都是给逼的。不到万不得已,它是不会这么做的。 “等等,你不可这时离去。” 大周太祖意识回归,叫了起来。 它的精神力拉住了高原王,不让它走。 “混蛋!” 高原王大怒,引发了死气。 “啊!” 两个纠缠的灵魂,在一具躯体里,做生死纠缠。 然而此时,剑光袭至。 嗤。 一物飞来。 此物挡在了剑光前。 孙春绮无物可挡的白练剑,剑光被生生挡了下来。 一块黑色的,散发出黑色丝丝线形物布片,挡下了这道剑光。剑光锐利,但却奈何不了这区区一面小布片。 然而,下一刻,此物发生了变化。 此物周围出现了黑玉边框,一根骨杆竖立起来,现出了此物的本来面目。这哪里是一片布片,而是一杆旗幡。 这是一杆,魔道喜欢祭炼的法宝。 阴魂幡。 且是阴魂幡中少有的极品。 这是万魂幡。 聚万人生魂,方成此物。 随之,是一个细嫩童声道:“北阴法王驾到——” “高原王还不速速迎接奉北阴法王法旨——” 孙春绮心中顿时一惊。 她可知道,北阴法王是近来新近崛起的一方魔道巨臂。 一出世就拥有了鬼王大尊的实力修为。 麾下三十万鬼军,恐怖可怕。 占据在北部阴山,故称北阴法王。 好在此魔不是乱世魔头,没有百鬼夜行之举,反而是壮大了一方鬼国,自得其乐。 如今看来,此魔是瞧上了高原王这尊新生的大鬼,想要收为部下了。 “北阴法王,你敢阻吾之道!” 孙春绮不甘示弱,指挥白练环绕自身。 她随时可以发动攻击。 天上,云气变幻。 不消会儿,那漫天阴云竟然化做了一个半边身子的巨人。云雾巨人可以看出,是一军甲大将,此人豪气万千,一张口就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老夫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现在老夫就阻你这小丫头了,你不服,来打我啊!哈哈哈哈——” 笑着,它祭起了阴魂幡。 这种幡宝——十分棘手。 因为阴魂幡中积聚了很多阴魂,若毁了它,放出幡中阴魂,这肯定是功德,但一个不好,把此幡毁灭,伤到了生魂,这可就是业了,且功是功,业是业,可没什么以功抵过之说。 北阴法王的阴魂幡,乃是万魂幡。 本就需要全力攻击才可能毁掉。 哪里还能注意保住不伤幡中的生魂? 顿时就让孙春绮投鼠忌器。 “呵呵呵……小丫头不敢动手,高原王你还不过来吗?” 高原王大喜,虽然,它一向信奉,大丈夫岂能郁郁乎久在人下! 早晚它要翻身。 但不急,慢慢来,先投靠北阴法王,慢慢经营,做大,然后才好把北阴法王的一切给纳为己用。 “我徐卫愿意投效北阴法王,谨尊法旨。” 但,话,是不能乱说的。 高原王以真名尊奉了法旨,立刻中招。 一丝真魂,随着它说尊奉法旨四字,立刻被抽入到万魂幡中。 而对此,高原王竟然无知无觉。 中了暗算都不知道。 下一刻,一只云气大手把它捏了起来。 “嘿,你终于,落到,老夫手中了。” 这话方落,高原王就知道不好。 它还未有动作呢,一股悍然伟力便降临了。直接撕碎了大周太祖这具多灾多难的躯体,现出里面两团黑色的魂气。 弥漫的死气瞬间被北阴法王吸收了。 “滋儿,哧道不错。小子,你大约是不知道,老夫为谁……哈哈哈哈……” “你,你是谁!!!” 高原王大叫了起来。 它现在只希望,自己不要成为糊涂鬼。 “老夫生前,北凉一世!嚯嚯哈哈哈哈……”北阴法王放声大笑。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此为天道也。 孙春绮至此也只能放弃了。 好在,功德到手了。 第50章 满载而归 北阴法王。 谁能料想,此君竟然是曾经马踏天下杀戮何止百万的——北凉——一世。 昔年北凉开国。 为了世袭罔替这四个字,一世祖真的是尽力了,穷尽了心机计算,又折损了十数万兵马和外族大军干仗,这才算是保住了北凉国,保住了北凉二世的江山。 它死后,因生前杀伐过重,直接就成了一方大鬼,又有生前死后的北凉鬼兵拥护,直接就成了一方鬼众势力。 北凉举国供奉——也就是祖祭灵之道,它成功的以香火成神道,成为了一方——鬼王大尊。 后来它更是经营出了北阴一脉的一方鬼国。 拥有鬼王之力,就可以把极度魔域转化为极度魔界。 于是,魔国诞生。 北凉一世祖祭灵成为了——北阴法王。 这也是北凉国灭的一个原因。 祖祭灵没了。 没有先祖的庇佑了。 但好处是,北凉王室有了阴间的自留地了。 所有为北凉国死的人,在死后,会被北阴法王截取生魂,进入北阴法王的鬼国以鬼体重生。 这么一算,就是赚到了。 现在更好,对很多事一无所知的高原王玩崩了。 它若活着,顾忌凡人身份,北阴法王不会做任何事,但它不仅死了,还落入到北阴法王最擅长的领域,这就是自投罗网,为之奈何了。 现在,往后余生,只能请北阴法王——多多指教了。 大写一个惨字。 对此孙春绮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是什么? 这就是恶贯满盈了。 上天——借北阴法王之手来收拾它。 此乃天意,不可违也。 孙春绮回身,又看到了飘行若仙的北凉五世,他远远观望,看着自己和北阴法王,也不知心中想些什么,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人怀中竟然抱着一个女子。 那是一个——绝美的女子。 孙春绮对自己也有自信,但观其容貌,却是输了。 毕竟她只是气质拔群,单说脸,也就八十分左右罢了。 而北凉五世怀中的女子,却是一个九十五分以上的女子,说是倾国倾城怕也不为过了。 孙春绮暗自控制自己,略微抖动的白练剑才没有一剑劈下去。 好在未及多久,那北凉五世就像一朵飘起来的云,以陆地飞腾术离开了。 陆地飞腾,也就是低空飞行,天人境的基本标志。 收拾好心情,孙春绮飞回到墓下。 一下子,她笑了。 原本略微压抑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浑然不知上面发生了什么事的三人组,正在兴高采烈的分脏 ,不,是在搬运呢。 刘一夫三人,归拢了身边的收获,从棺材板子碎块,金片,碎块,到玉元宝,大珍珠,高原王抛弃的尸骨,一切的一切,他们是都想要。正在一起决定,带什么,不带什么。 毕竟他们三个只是普通人而已。 身上的力气有限。 只能带一部分东西。 可他们想要的东西又太多,什么破烂都想要,这可不是显得尴尬了么。 刘一夫三人,在地下收集了很多东西。 高原王的尸骨,棺中的器物,玉棺,金椁碎块片,如此种种。这还没算,那把骨头椅子。 这么多东西,要是全都带走,那就别走了。 光高原王那些棺中的东西器物,加一起就百多斤重。 这其实就已经让人感到够了。 更不要提金椁碎片。 孙春绮皱眉。 这些东西,在她眼里,全是——垃圾。 可她既然选择入世修行,又是来帮一下锦天,总不好这就走了,至少得有个交待。再说她也不是不知事,她知道,普通人生活需要钱,而这三人所做的,就是为了弄钱。 弄钱,不寒碜。 她曾经的好朋友。 闺蜜。 锦绣那么出色漂亮的女孩子。 当年不也是为了小钱钱才找一个废物把自己给嫁了么? 可……她仍有顾忌。 她是修仙者,高高在上的修仙者。 她有能够储物的法宝,但她的私人法宝,给这些人装垃圾?这是她不愿意的。 “嗯?” 她终于注意到了一个人。 刘一夫。 当然,此时的刘一夫,形象不敢恭维。 一身污黑,身上像抹了一层的油泥,散发出一股恶心的,像大便的臭味儿。 但……这只是表像。 他的精神力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 太醒目了。 降术师。 八百旁门之末流。 倒也并非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一念至此,她手上多出了一张符纸。 随手一挥。 在世行走必会的,也是必备的,净衣符咒——祭出。 符咒打在刘一夫身上,一股无形之力,从刘一夫身上,自上而下的——刮了下来。 嘶嘶,滋滋。 符纸自燃,其后化灰,和刘一夫身上的油泥污垢吸附在一起,最终,变成一团黑色的油污,叭地落在地上。 浊臭万分。 让人不敢相信,这种油污竟然是从一个人身上产生出来的。 感觉比米田共都脏。 去除一切污垢,这正是净衣符咒的强大效果,对于衣不沾尘,身不染垢的修仙者来说,就极为重要了。 此外,净衣符咒、观音符咒、甘霖符咒共为三大常用符咒。 它们有着除污,怯病,治伤三大功效。 但过往,刘一夫三人又哪里能够见识,并使用这三种符法术。 对于孙春绮这是信手为之,随意而用。 但对刘一夫他们,就是小刀拉屁,开眼了。 “哇……”刘一夫跳开,惊讶的发现,自己身上,竟然这么脏的。就是洗三遍澡,他也不信自己身上有这么多脏。 这净衣符咒,太厉害了。 一符下去,胜过洗十次澡啊,连衣服也好像干净了许多。 甚至有很多死皮,毛发,寄生虫,也都一一清除掉了。 张小乙、锦天,都馋得流出了口水。 他们也想干净一次。 不过孙春绮没有再出手。 不是不可以,是懒得如此做。 而且,从习惯性上来说,给别人用净衣符咒……有种污辱人的意思。 所以也就习惯性的,不是必要不用此术。当然,她自己是时常用的,虽然每次都刮不下来多少脏。 她总是太干净了。 使用此符咒后,再看,刘一夫也有点人样子了。 他经历神力洗炼,身体上已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至少整个人看起来是年轻了许多。原本他虽保养好,可到底是年纪大,看起来也是三十多岁的人。 现在视之,就彻底二十多岁了。 原本的抬头纹也淡到没有了,眼角也平滑了起来。连身上的毛孔都小了,皮肤一下嫩滑起来。 但对孙春绮而言,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刘一夫的精神力,极高。 甚至已经产生了一点神识。 神识,又称第六识。 这是一种修仙者修到炼气四层时才拥有的力量。 也唯有修至了这个地步,修出了神识,才能够使用储物法宝。 而刘一夫经过神力洗炼,和生死的刺激,终于也拥有了一点神识之力,只是这点力量仍然十分微弱。 刚刚诞生,没有经过修炼。 假若不加以训练使用,甚至可能自行消失关闭。 所以。 玉手一指。 一点灵光没入到刘一夫的眉心祖窍。 顿时刘一夫整个人呆住了。 摇头晃脑,口涎直流。 孙春绮往后飘飞二尺。 “嗯,刺激太大了吗?” 看张小乙二人紧张模样,便道:“你们别急,吾传了此子一篇法门,可以帮到尔等些小忙。” 那是……元灵归心术。 这是铁冠道极为基础简单的一个小法门。此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有一个作用而已,能够温养壮大神识。 但效果实则也强不到哪儿去。 也就是对炼气期有效。 筑基期的孙春绮,是早已经用不上了。 这也是修仙者的一个特点。 他们能够拿出去的东西,永远都是对他们没用,或作用低微至没用的。 元灵归心术和孙春绮此时用的五心朝元术,根本没有可比性。 但这对于刘一夫,却是弥足珍贵。 “多谢前辈厚赐!!!” 刘一夫反应过来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他对于修仙者一向没有什么好感。 可这时也是收人东西手软啊。 “无妨,”孙春绮看也懒得看他:“这里你们三人也就只有你精神意识达到标准,可以把神识运用出来,然后,用上此物,应该可以帮到你们。” 她说着,丢出一物。 一只蓝色的,长绳栓系的包袋。 “此物乃是储物袋,是吾一只备选,就送你们了——” 那是她炼气期时使用储物袋的其中之一而已。 有一点是没错的,修仙者……在修炼过程中形成的消耗,堪称恐怖。那是一种乡下穷人永远无法明白的钢铁侠的浪费。 孙春绮光是在炼气期时,就使用了三只储物袋。这只最小,只能装三丈左右大小高低的空间。 对于修仙者来说,这真是越来越不堪用了。 一驾浮空飞舟都放不下。 可是呢,又不好凭空扔了。 是留之无用,弃之可惜。 干脆在这里当人情用掉了。 若能对她心境有益,区区一只储物袋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其实,借是最好的。 但给别人用过的东西,她就不想要了。 “还有……”她要走了,可有一件事始终是要说清楚的。 “锦天,那封信——” 锦天忙掏出信。 但孙春绮没有收,而是说道:“有一点吾没说清楚,你的弟弟锦葵……是女孩。她其实是你妹妹,你还是要回去一趟的。” “嗯?” “什么?” 锦天一怔,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孙春绮已经脚下一催,青蓝剑喷涌剑光,青光大起,人已经飞走了,余音渺渺,只余一缕残剩幽香,证明此女曾经在此出现过。 不过,对于锦天来说重要的消息。 弟弟竟然是妹妹!!?? 但对刘一夫却不重要。 他看重的是手上余香缭绕的储物袋。 接手后的他,已经明白此物如何使用了,说来也简单,就是用神识标记,存放物品而已。只是刘一夫的神识十分微弱,并且运用不灵,只能一点点慢慢实验。 大约一刻,他才终于把一块金片放入袋中。 他才找到了储物的方法。 就算如此,也是十分慢。 他需要一点点,一样样,一件件,一小个东西一小个东西,储放物品。 只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头昏脑涨。 “不行了,我需要休息一会儿。” 锦天还在想弟弟变妹妹的事,虽然仍然想不通,但越发的是在笑。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 把家让给弟弟,这虽然愿意,仍然有些不爽,有些辛酸,有些难受的。但若是让给妹妹,那就真的心甘情愿起来了。 给妹妹嘛,什么都是应该的。 嘿嘿。 我有妹妹了。 我有妹妹了。 他虽未说,但脸上的小表情已经快要崩不住了。 倒是张小乙,有些受不了没事干在这儿坐着瞎等,更受不了一个新鲜的妹控的诞生,干脆把这货拉着,去了最后一条侧边墓道。 墓下三条甬道。 一条是通北凉五世的那一间殿室。 一条是高原王自己的主墓殿室。 那还有一间呢,这个可要好生看看。 相信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 其实还是有的。 一些机关仍然在。 特别是一种法宝,外表是一盏四方灯的模样,实则是在内部放养了一只蛊虫大蛛,能够喷吐毒网。其网上之毒,沾之必死,堪称恐怖,若有人持之,张小乙锦天二人无一人可挡也。 可好在的是,墓下无人,此灯宝无人主持,只能自行生威。 结果,让张小乙用狮子照夜白斩破了毒网,把这一件好生生的毒宝给破了。 可怜,可惜,可叹。 此宝原是大周太祖之物,是他昔日为王时征讨南方月族人时,从月族金蟾教所夺取的一件,修仙者都能用的宝物。 可惜毁在此处。 当然,张小乙不是败家子,他仍是将此物残余送给了刘一夫。 希望未来刘一夫能修复一下,仍能发挥作用。 最后,这一处殿室,让张小乙、锦天,又一起对高原王口吐芬芳。他们二人,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变态。 此一殿室,存放的,是高原王的所学。 有大大小小数百本书籍。 此外是大大小小,或成年的,或未成年的,人类尸骨。 其中有些看上去生前生活还不错。 那是高原王曾经拥有的姬妾。 他在自己死前把所有自己的姬妾都给这么的处理了。 有很多女子,不知是不是婢女,年龄都不大,在十余岁左右,也皆死在此中。 这高原王,让如此之多的无辜之人为他一人而葬,当真是丧尽天良,该死。 好在,到了第二天,刘一夫收取物品容易了许多。他开始能用二到三百呼吸中收取一件器物,并且仍在熟悉中。 直到了第三天,他才能在一百呼吸内收取物品。 这已经算得上是熟练了。 至此,三人才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三个人想要的东西都带上了。即便再怎么粗估,三人也能发上大财,甚至有很多东西可以考虑不要出手,自己收藏。 因为,仅那金椁的碎块破片,就已经很值钱了,足够三人发大财。 金子啊,怎么能不发财呢? 不过,墓中那几万套铠甲兵器,就真的不能带了。一来是这种东西,不好出手,哪怕一套铠甲你都不好解释。 发财了,回去怎么办呢? “我的房子得好好修修了,还有我的同僚们,也需要抚恤……还有文丽……我欠她的太多了。” “我的院子也需要整修一下,我打算把一个厢房腾出来建一座私人书馆……以后自己也写些书,印些书……” “我要回家去一趟,我想我娘了,还有我妹妹,我没想到我妹妹那么调皮,一直告诉我说她是我弟弟……” …… 三个人,说说笑笑,带着满载的欢愉,踏上了回程。 当他们走后。 另有一群人来了。 带头三个人。 一个是又显小一些的,骑在一只黄皮葫芦上,飞离地面一尺余的大降术师,白降师白童子。 一个是身材魁梧,手持一柄长铖,胯下龙鳞的火足神骏的新村长——唐大将军。 最后则是一位浑身上下,笼罩在一层黑色气雾中的女子。 一个细瘦个子的男人来到此三人面前跪下。 “小的地里猴,拜见诸位。” 黑衣女人冷声道:“怎么样了?” 地里猴道:“墓址找到了,小的根据张小乙留下标记,已经找到了入墓通道,里面的确有很多铠甲兵器,有了这收获,我们大事在望了!” 白童子笑道:“公主这下可以相信张小乙的诚意了,我说此人必为吾等所用,便不会有错。看来此人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人,那么下一步就可以让三丽去他那儿了。” 唐大将军有些难过道:“可如此一来三丽她就——” 他没说下去。 因为那是三个字。 死定了。 罗国的幕后大恶人一定会把三丽当成罗国的公主给杀掉的。 他们,等于是把三丽推出去送死。 公主也不情愿道:“国师,三丽与我情同手足,就像亲姐妹一样,就一定要这么做么?” 白童子道:“这些年那个大恶人查你的消息是越来越严了,不让三丽……怎么让他安心?只有他把三丽杀了,觉得你真的死了,真正的你才可以没事,才能继续谋划大事,我时间不多了,必须要争取这段时间,再说这对三丽也是好事,至少她是死得其所。” 公主不再说话了。 他们,没有时间。 笼罩在罗国上方的黑幕,太强大了。 白童子,他的时间却不多了。 为了防止被大恶人发现,必须要牺牲一个,转移一下视线。 很多事情,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 北阴山。 一只精致的琉璃灯被点了起来。 然后,一个男人把灯罩子罩上。 他轻柔的对这盏琉璃灯说道:“喜欢你的新家吗?” 灯里,无声的,凄厉的,惨绝人寰的叫声,不住传来。 男人却坐着翘起腿来。 他静心聆听着。 仿佛是在听一曲妙音。 …… 一座精致的华丽的漂亮的葵花庄园里。 一位容貌端庄大方美丽且不失优雅的成熟丽人,放下了手中品味的香茶,望向了外面。 在外间,空中,飘着一个人。 一名月白里衫紫蓝道袍薄轻纱衣的女修仙者,白丝鞋的双足踏立在一柄湛蓝色的青剑上。 她手持一把玉柄白拂尘,微微而笑。 一个玉团子似的小女孩在旁边探头探脑地观望。 多年旧友,终于相会。 …… 罗京。 城中,这家客栈。 莫小米像老样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来。一进来就看到了老板娘坐一张桌子上,手托着腮,在发呆。 “老娘,你发啥子呆呢,想汉子了?” 店中,小白脸的跑堂立刻在旁边竖起了耳朵。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额发什么呆,额发什么呆,还不是为了你,一天天的不赚钱尽花钱,我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嘛……这生意越来越差,日子是没法过咧。” 莫小米哈哈大笑道:“原来你是想发财啊,就在今天,就在今天——” 老板娘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发什么财?” 莫小米道:“我一大早出门玩嘛,正好看到张小乙那三个家伙回来咧,好家伙,三人坐车,车上都是大大小小的包裹,这不是发财了嘛,他们发财,不得找我们出手,那咱不也是发财了嘛!” 老板娘哈哈大笑:“我的那个老天爷啊,终于是老天开眼了,这终于是有生意上门了,哈哈哈哈……老天爷保佑啊……” 一时间,欢笑声,飘荡得到处都是。 “嘻嘻嘻……” “哈哈哈……” …… 第1章 刘一夫的书店 从月亮沟回来,已经历时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发生了很多事。 比如,张小乙正式从万事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他在万事司无忧客们心中的印象是更好了。 他在发财后,给万事司捐了一万贯钱。 此外,他还找了曾经的部下家里。 他手下人大多死在月亮沟事件里。 那次,他仅以身免,和锦天顺势结下了生死的交情。 他的身边部下,不独一个查小良。 只是过去的他,没钱,没势,几乎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也都做不了。但现在,他至少有钱了。有钱却还能记挂旧情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张小乙回报旧情的行为,就让人赞赏。 这样重情重义的好汉子,谁不想和他交上朋友呢?这样多年后都能记你的朋友,谁不想要?最重要的是,他有钱真给你啊。 这世上的人,可能朋友很多。但一说到借钱,那就一个个跑得不知去哪儿了。 所以说,张小乙这样能掏钱的,是真的很难得。 以至于人人都说,重情重义张小乙。 瞧。 重情重义,已经成了张小乙的绰号了。 这一绰号,对张小乙的名声可太有帮助了。 江湖人,活的就是一个面儿。 就得要名声好。 现在的张小乙,凭自己个名声,立刻就能竖杆子立旗插香当老大。 对了,他还把自己房给修了,修得是又宽又大。都修成十五间二层还带小花园的小楼房了。 对了,锦天和他一块儿住。 除了锦天,还有一个人,是锦葵。 不过锦葵只是暂住。 等锦氏在罗京把锦氏馆办好,她还要回去的。这对小兄妹,好好的联络一下感情。 对了,锦天现在进了一家名为白家武馆的地方修学武功。那是一家收费颇贵的私人刀法武馆,教授的多是军中武学的刀法绝技。 因为他还有进步空间。 这一次,他对天人境也有一些想法。 虽然困难,但他想试试。 而刘一夫……诚如他自己所言。 他修了自己的房宅,然后办了一间无味书斋。 专门售卖无聊的闲书,杂书。 只在其中,隐藏一些……特别的。 那是刘一夫自己编写的书。 比如《爱情宝典》啦,这书是教女孩子怎么恋爱,还有同类的《追女十八技》,这是教男子把妹泡妞啊,也有适合居家小市民的《家畜家禽养殖手册》,可以为家里创收入 ,还有给猎奇者看的《见鬼十法》,好,得承认,这书有点害人,但这种事一般是人家自找嘛,能怪写书的人吗?而且也有《请神指路》这样帮助人解决问题困难的书,还有《对我不喜欢和人该怎么办》这种自卫书籍。 此外还有一些。 有的甚至是刘一夫心血来潮写的。 比如,《春水大神之我的见解》、《我舍不得亲人死该怎么办》这样的传道书籍。 对,刘一夫在书中传道了。 他把春水神的信仰往外传了。 未来说不得就有对春水神比刘一夫还要相信,还要虔诚的人。 毫无疑问,这些书,都有问题。 刘一夫正常点,会在书上下降术。 但更多的是让人自己通过这书去下降。 书只是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 使用书,是让不是降术师的人能够施放降术。 当然了,施放降术而导致产生的业力,也由你自己承受,这和刘一夫是没多大关系的。 就像一个人被人杀了。 法律要惩罚的是谁? 当然是那个拿刀杀人的人,而不是一把刀。 刘一夫这么做,充其量是准备了一批军火供人使用。 他什么也没做。 什么事也和他没关系。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擦边球。 但擦了边也得认啊。 这是规矩。 得认。 除了这些书来算计人,刘一夫另外做的事,就是学医。 学医,很重要。 虽然刘一夫一直在学,但这是需要大量时间精力才能入门的学问。 好在自从刘一夫对自己施了降术,让他拥有了超过普通人的天才般学习能力。 所以学医,已经摸到了门槛。 他差的,只是临床实验。 这也是学医最重要的。 学医一般两个步骤。一是学习理论,二是把理论用于实际。 凭借刘一夫的学习能力,他已经完成了大致的理论基础背记。那些基础知识他已经大多的背下来记下来了。 现在他需要的,是实际练习。 好在这一点,不难。 他直接支起了一个医摊。 给人看病嘛,不要钱。 这世上有太多人没钱看医生了,要不然大药房铺子有那么多坐堂大医,但仍有很多人选择游方的铃医。 原因何在?铃医便宜嘛。 刘一夫不是铃医,可罗京这么大,他只要支起摊子,总有生意会上门的,只要他证明了自己,老百姓们总是会门的。 当然了,罗京虽大,但医药行业也不是随便可以插入的。你敢扰乱行情,会有很多人找你麻烦的。 所以义诊什么的,想清楚。 许大官人就是,又是义诊,又是赠药,结果就是发配充军,白姐姐都保不住他。 所以刘一夫也就是看个病。 药材他是不管的,病人你得自己找药铺买去。如果对刘一夫的医术不放心,还可以在药铺里找坐堂的大医重新看看。不过这就需要另花钱了。 这样,药铺卖药的就不会找刘一夫的麻烦。 至于,刘一夫也是开了条件。 他只给穷人,看不起病的人看病。 免的也是这些人的医费。 这是因为穷人是没钱的。如果你要钱,他们要么是治不起病,要么是干脆硬挺着不去治病,什么时候死了算球。 免了他们的费用,对大夫来说,影响也不是很大。 真正有钱,看得起病的,那些人刘一夫反而是不会去碰的。 原因很简单。 刘一夫也是在给自己捞取功德。 正常来说有钱人有权人有几个好人? 你可能治好了他们,反而业力加重。 只有治这些穷人才是最划算的。 一来大可能是获得功德,二来就算是业力,一群穷鬼又能制造多少业力? 整个事,是利大于弊。 当然是要做下去了。 比如此刻,刘一夫就给两个少年——中的一个,看病。 这两个少年,一大,一小,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十岁上下。此时那个小的是得了病,一身的是大汗淋漓。 大的少年只能掏出三枚铜钱。 三个钱看病? 笑死。 好在刘一夫是不收钱的。 “钱收走,我这里诊金是的,你这钱到时抓药,不过未必能抓多少药。” 少年犹豫了,他收了钱,道:“我弟弟的病……” 此前,他已经找了上位医家,那是一个中年医者,颇有一些名望,虽然不是大堂名医,但也有自己的药堂。 可是,那个人,张口就是一百钱,这是起始价。 其实普通人十钱就给看了,哪至于一百钱,那位医者,是纯粹不想给他弟弟看病而已。 也许,只是单纯觉得麻烦。 赚不了多少钱,甚至不赚钱,这样的病自然是想不看就不看了。 可是,这却是他的弟弟啊! 刘一夫伸手把脉,又看了看男孩的眼睛舌苔,这才取过纸笔,写了药方。 他随随便便,写了七味药材,用量,用法,一一书毕,道:“我这里只负责看病,抓药你需要到药铺去。” 少年更见苦色,他哪怕愿意,但三文钱又能办什么事呢? “我没钱……”他低声道。 刘一夫道:“病我已经看过了,我不收费,但药嘛,需要你自己解决,如果我替你给了,到时别的人会怎么想?万一有人赖上我了呢?” “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方法了,请先生帮帮我,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一切报答你。你,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少年人说到这里,跪下来磕头了起来。 刘一夫摸了摸下巴道:“所有一切,就是你替我做什么都可以?” 少年一怔,心中隐约有所觉悟。 他虽年少,却也是一个精明的少年。 他知道,刘一夫是新进罗京的外地人。 这么一个区区的外地人却能在罗京混得风生水起,一定有问题。老实人哪那么容易发家致富,说不得是捞偏门的。 只是,自己的弟弟,他又哪里有什么选择余地呢? “我愿意,让我做什么,什么都行!” “好!”刘一夫掏出了两个串钱,在手上掂了一下放桌上,道:“好了,我这里有二百钱,应该够你弟弟治病养病了。” 说完他又提笔,在药方上又提了一些个字儿。 “方才的方子是节省成本的药方,我给加了几味药,会让你弟弟的病好快点,短则三天,慢也最多就七、八天,他应该就能好了,等你弟弟病好了,你就可以来为我做事了……” 说完,写完。 少年接过药方,把弟弟重又背了起来,一步步的离去。 这少年,虽是穷苦出身,却很有力量。 更重要的是,刘一夫能够看到,他的身上有一层红光。 他用的,正是锦天的观云望气术。 不过此术在他眼中,有所变化。 锦天的望气,能够观云望气,连财气都能看到。而刘一夫就仅能看一下一个人的未来成就。 此术虽好,却也有些因人而异。 最好的修炼时间就是十一二岁。 刘一夫却偏偏错过了。 纵有春水神的神力洗礼,又曾站在生死交界,还得到了孙春绮的传功,也就只能刺激出这么多了。 观云望气,瞧个大概。 比如面前少年。 一身喷涌的红光。 这注定是未来的一个杀才。 如此之人,别的不说,行动力强,交给他的事,大概总是能办得好的。 若非如此,他弟弟又哪里值得他出手相救? 救一个废物,换一个天才的帮手,何乐不为呢。 当然,这个少年不是重点。 刘一夫侧头。 几个用罗扇遮面的少女过来,她们向刘一夫出示了一本本书,交付了钱,然后低笑离去。这些买书的女郎,才是他真正的目标所在。 第2章 送上门的武功 刘一夫收了钱,去书店补货。 他的这个书店,收益还是不错的,基本上,每天都有百钱之上的收入。甚至刘一夫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的营销策划这么好。 原来这里,大多的书店,走的都是迎合文人士子的路子,所出售的,不是什么诗集就是什么文选。 要么就是上古先贤的文学着作。 这些,不是说不好,也不是不好卖。 但当所有的书店都经营这些时,就有问题了,你所赚的,也就不多了。 时长日久,很多文学家庭,都已经饱和了。所以也就赚不了多少钱了。 这时,很多书店,为求利润,都私下出售一些小说册子。 但顾及名声,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 而且还不敢太过,往往遮掩修饰,生怕坏了名声,让真正的文人士子不来了。 而刘一夫则是不然。 正经的古老文学什么的,他是一本也没有。他经营的,都是比较庸俗的作品,甚至有些过于刺激的。反正,都是些精神毒草,特别适合人在这里磨时间。 什么公子,小姐,书僮的逆袭,家丁的翻身,霸道老爷爱上我,寒门士子被女妖虐待,剑客斩妖未成,反与妖精有了爱恨情仇,各种的狗血,到处的撒草,反正是不给一般人看。 如此一来,这生意莫名其妙就好了起来。 不仅有很多文人士子衣袖遮面的进来。 也有很多妙龄少女罗扇遮掩的进来。 这些人,挑的都是那些情情爱爱。 像这些男男女女,在刘一夫看来,就是上好的菜,等着他收割的韭菜! 早晚,他们会触碰到自己的那些降术书籍。 迟早,他们会试图使用书中记载的阴私降术。 终有一天,他们会为了他的降术实力,添砖加瓦。 当然,胡乱使用降术的后果,就由他们自己一一承担了。 自己选的路嘛,跪着也要走完。 在家里收拾一下。 先给春水大神的雕像——进阶的阴木雕像现在有了。 上香。 这是掺了坟土,尸油的香。 虽比不得尸香精油的香,但也不错了。 这是鲛人尸油制的,算各上是小极品。 在此香的薰淘下,雕像木质已经呈现岁月的痕迹,加深了木质颜色,神像上也被烟油薰得出了浆。 看起来,是既古朴,又硬实。 用观云望气看去,已经是神光暗涌了。 同时,此屋周遭,小心注意,就能够发现,过往能够见到的老鼠虫蚁是一只也没有了。 刘一夫当然知道,那些老鼠,甚至一二黄鼠狼,都已经被地龙藤给绞杀吃掉了。 没错。 屋外院中的地龙藤,其根已经完成了活性化,进化成了地龙藤根。 假以时日,它会彻底成变为一条在地下行动的大型植物型地龙。 一切,都是那么美妙。 甚至生意也不必太担心。 他的生意,在他不在时有莫小米说话。 没想到莫小米那个女孩子,竟然会喜欢那些狗血小说。 这些小说,有的是刘一夫自己在别的书店里淘的。 还有的就是他出钱,写好了大纲,在外面找一些穷的快穿不上裤子,功名又不是太好的文人写的。 这些文人,读书不好,科举难成,又被生活一点一滴磨平了棱角,不会清高的和刘一夫争执文章形势,只会听从他的吩咐,完成他的任务。 这样按他的提纲写出来的书,经过了他的审稿,就安排印刷,然后出售。 走的就是一个快餐文学的路子。 在别的地方也许是不行的。 但罗京还是可以的,这里人多,那些伤春悲秋的男女就喜欢这种莫名其妙的调调。 抛开事实不谈,不要关注文笔词藻,只以故事的狗血剧情来看,不是很好的么? 所以在他的这个小书店子里,总有几本比较好的卖得快。 这些,对上了莫小米的胃口。 她经常跑刘一夫这里看书。 代价就是帮刘一夫看店。 不要小看莫小米,在孩子辈中,她在罗京也是有一号的人物。 所以她往店里一坐,大人孩子,就没有一个捣乱的。 欣赏的检查一下放在金钟里的毒药,蛊虫,刘一夫满意的点头。毒是采购的混毒,虽不是奇毒,但也是上品的毒药了。 杀人的,迷魂的,都应有尽有。 此外还有最标准的五毒。 注意来。 五毒不是蛊,五毒一盅,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才能算蛊。 炼制蛊,一定要炼制出母蛊。 注意来,母蛊最重要。 降术师隔空咒杀,主要就是要依靠母蛊在手才行。 以母蛊驱子蛊。 没有母蛊,你能干什么? 当然,也需要用到公蛊,不过这公蛊的运用,就要看情况了,蛊术运用,和武功招术一样,到了高处,运用之妙全看一心。 刘一夫此刻,还处在,收集毒素,培养蛊虫的地步。 可怜啊。 他甚至还没降服一个鬼呢。 要知道,强大的降术师是可以降服鬼类的。倘若是拥有丝罗瓶级数的大降术师,又或是拥有转世经轮的降术师,那就能控制高原王级数的鬼,厉鬼又怎样,照样给你控制了。 正当刘一夫在手舞足蹈之时,有人叫他了。 “老刘,收尾款了。” 张小乙跳进来说话。 他的身上,还背了一个大包裹,走动之际,发出哐哐当啷声。 “尾款?”刘一夫目光一动,顿时想起来了。 上次月亮沟一行,他们三人,是满载而归。 当时第一笔交给老板娘的,是黄金。那是一具内椁被打碎撕片的金块金片。 黄金白银虽好,但不是可以直接拿出去花的。你什么人,什么身份,哪来的黄金,种种问题盘查,一句话一个字说不好,就是去牢里捡肥皂的命。 你以为你的钱就是你的了? 什么身份的人,才能花用什么样的钱。 所以,毫无疑问的,这金子,得要换成钱,才可以花。 当时老板娘掏空了床底,也只拿出了十几万钱,这是不够的,后来,她又补了十几万贯,这才算成。所有的黄金,折成了三十万贯钱。 张小乙没提大头小头的事,干脆的一人十万。 这事算过去了。 之后,张小乙才又让刘一夫掏出了拳头大的珍珠和玉元宝,此二物为二次出售的东西。 拳头那么大的珍珠也好,玉元宝也罢,都是太过压手的玩意儿。 刘一夫三人得之无益,不如干脆给发卖掉。 这,才是重头戏。如若成功,至少五十万贯钱以上。甚至更多,七八十万贯也有可能的。 这么大一笔交易,当然不可能一下子拿到钱了,所以要等。 等,直至如今。 刘一夫过来道:“我上次就想说了,按我们之前说的,我拿小头就行了。” 张小乙一口气分他十万贯。 刘一夫就想到这层,所以干脆不等张小乙开口,他先说了。有钱够用就成了,不必太过贪心。他追求的,是降神经的修炼,是实力的提升。 这不是区区钱财能够比得了的。 所以,爱兄弟还是爱黄金? 当前当然是爱兄弟了。 “哈哈哈哈……” 张小乙放声大笑。 “好了,我先把真正的大头给你。” 他哪里不知道刘一夫对实力的渴求呢。 解开了身上的大包袱,从中一二三四的取出了一只只金色的小鼎。看起来金光闪闪,其实不然,此物非是黄金,而是黄铜。 这里是十二只黄色的铜鼎。 张小乙晃了晃手上的金色铜鼎,把第十三只铜鼎放了进去。 “这是我能找到最好的内功心法了,金鼎神功,缺点有两个,一是修炼起来比较困难,二是修炼至顶后,可能会光头。但好处是一经修成,内功连绵难尽,攻击力破坏力极大,并且躯体刀枪不入,还是可以的。” 此为罗国王室秘藏私存的武功秘法。 昔日,魔神冷一风凭借此功几乎天下无敌。 直到天地五绝五大高手联手围攻才在机缘巧合下凭运气杀了他。 可见此功不凡。 在武林神话时代也是顶尖的武学之一。 张小乙又掏了本秘籍,道:“这个简单点,是罗国王室武学。” 公开版的。 “金鼎神功虽然厉害,但你从未习武,又错过了习武的黄金年龄,所以学起来必定是十分困难的。这是一门供不愿意吃苦的王室子弟修炼的基础武功,你以此入门,再修炼金鼎神功,那就容易得多了。” “这门武学叫提呼一息气功,是速成的内功,此功修炼,需要山珍海味灵参灵芝等药材的辅助,不然容易亏损元气。你修出名堂后,就转修金鼎神功……” 不得不说,张小乙这是真拿刘一夫当兄弟了。 他这是真的费了一番辛苦。 此二功,他拿一份出来,便可以满足刘一夫了。至少刘一夫不能再说什么的,给外人知道了也会认为张小乙事情办得地道,没有什么不对的。 但张小乙仍然把事做到了最好。 他是动真心的。 金鼎神功,毫无疑问,很厉害,罗国秘藏,那能是一般玩意吗?国家把这门武功收藏起来,不让外面得到,可知这门武功拥有多大的威力。 另一门是提呼一息气。 这一门武功是习武者内功修炼的入门基础,它易学,且速成。只有极少的缺陷。 甚至罗国把此门武功放在万事司公开了,只要是万事司的无忧客,都可以修学这一门武功。 这几乎就是罗国官方最公开的武学了。 那么它有什么缺陷呢? 速成,又有一定威力,代价就是易伤元气。修炼此功,容易在不经意间,打空自己的身体。 就是有很多人,看起来是又狠又猛,无敌厉害。 但突然某一天,猝死。 这便是身体打空了身体的元气。 不知节制。 下场如此。 啊! 我觉得我的身体很好,体力无限,生龙活虎。结果呢,这是以透支身体元气为代价,看起来精壮,其实内里,空了,这可不就是容易猝死么。纵然不是今天死,也是明天死,早晚都是要死的。 所以张小乙才又从白童子那请来了金鼎神功。 他既然已经把刘一夫当成了朋友,就不想他莫名其妙的死掉。 如此,刘一夫终于可以修炼像样的武功了。 第3章 大家来分钱 刘一夫把秘籍一一收好。 此时,那只孙春绮的储物袋,就他用着,也只他能用,自是将秘籍皆收入其中。 张小乙未有在意,反而点头,从一开始刘一夫拿个东西聚精会神才能把一件物品在十息左右收起来,到现在一二息间就能取用收存自如,可见刘一夫是真正能够使用上此物了。 要说这样的东西,他当然也想要。 可三人中也只有刘一夫才有使用资格。 那又你何必计较呢。 二人出门,直接进了对面,这家客栈。 锦天未入座,而是在等他们道:“在上面。” 说完转身就上了楼。 刘一夫,张小乙面面相觑知道事情是真的,老板娘是要发钱了,当下跟上,果然,这里老板娘已经准备了一间房,专门招待他们三人,涉及大量钱财,却不好再在大堂说话了。 进门。 入屋。 关门。 上茶。 三人坐着,一个字,等。 等着老板娘把钱拿出来。 那老板娘虽说看一大笔钱从手上溜走,却也甘心,毕竟她也已经分润过了。 说来可笑,但事实如此。 刘一夫三人满载而归,可真正收获最大的却不是他们三人。就好像洗钱,这事儿中间商才赚得多,普通底层,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你只是被剥削的对象。 好在他们也不计较。 只想自己能分多少。 老板娘笑眯眯地说道:“列位,我们现在分钱啦!”说着,把一只雕花木箱抱在桌上。 这口木箱,上好的黄花杨,雕着云纹大鱼,上面有铜扣小锁,不用打开就知道此物其内所放非凡。 老板娘小心翼翼打开它。 里面是一沓子的票子。 这是四海号的汇票。 “这里是一百万贯钱,怎么样,够意思了,这个价钱总能满意了!” 老板娘激动地说。 真是发财了,她一转手,积累的钱又增加了三倍不止。 全靠这一次发财啊。 当然,她既然给了刘一夫三人一百万,那她自己也没少赚。 刘一夫三人脸上都好看了起来。 这次,真的是赚到了。 珍珠,玉元宝,好不好? 总最好的。 但这种东西,说真的,脱手很难。 你要不想被人压价,除非是有路子,不然压手上几年都有可能。但现在才一二月,就被老板娘脱手,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运气。 所以纵然刘一夫三人明知老板娘一定抽了个大头,也只得认了。 张小乙收下,往下一按,在桌下转手给刘一夫。刘一夫面不改色,收入储物袋中。 分钱,是一定的,却不能在老板娘这里分。 老板娘见钱收了,三人也没有计较别的什么,心下大喜,这意味着合作继续。 却听张小乙道:“老板娘,你行啊,我以为这批货得压手上好几年呢,没想到才两个月你就脱手了,怎么办到的,你门路这么广嘛?” 老板娘也没藏着掖着,直接道:“你们这批货的确是比较砸手,我原也以为要拖上好久的,但没想到遇到了好时候,你们……知道江湖上有一个叫欢喜王的人么?” “是他?”张小乙知道。 他同时也对锦天和刘一夫说道:“欢喜王是西方一个马匪头子,武功也算不错,年轻时在中土招摇撞骗,骗了很多人,也捞了很多好处,后来得罪的人太多,曾被武林正义堂追杀。听说他后来在西方发展,怎么又露头了?” 老板娘笑道:“他那些事都是过往的事哩,人家现在是西方有数的大豪商,手下光商队就有好几十支,骆驼成千上万头,有钱滴很,别拿老眼光看人……这次的事,多亏他了哩。” 张小乙一笑,有些发苦。 别人不知道,他又岂能不知? 这个欢喜王,比之高原王,恐也差不了多少,都不是什么好人。 欢喜王不是正经王号,而是匪号。 此君少年时,倚仗自己的好皮囊在中土招摇撞骗,设下了很多毒局,弄到了很多武学秘籍和金银财宝,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中土几方女性势力的支持,所以一时间倒是混得风生水起。 但后来,出了一件事。 欢喜王在和他的女人玩左右逢源的把戏时,他居然真正的恋爱了,爱上了一个人。 为了这个人,他选择掀牌。 结果他一下子得罪了神女宫和天罪宫,这中土两大女性高手势力。 神女宫,天罪宫,没有动手。 为了避嫌。 但她们请正义堂出手。 金袍子正义堂。 当然出手了。 堂主龙霸。 他的确是天下间少有的绝顶高手。 他一出手,欢喜王只能,跑了。 欢喜王一跑,他的手下,就被金袍子们杀光了。 此后,他在西方统领马匪积累实力。 座下有四大酒使安理内务琐事。 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三大高手。 现在已经自成一体。 便是正义堂的金袍子们也不敢跑西方去对他喊打喊杀了。 这样的一个人,把控了西方商路,也不怪他能够轻松吃下这些珍珠玉元宝了。 这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小意思。 “我对喜欢王不感兴趣,只要钱到手就行了。” 张小乙说着就想走。 但老板娘道:“对嘞,我这里有一个生意,你看要不要接。” 张小乙道:“哦,说来听听?” 现在一大笔钱到手,但张小乙不是混吃等死的人,有意义的事,他还是愿意做的。 “还是欢喜王的事。” 老板娘微微一笑道:“欢喜王这个人哩比较有野心,想要更进一步,他想当真正的王,所以,他想找到被历史尘封的……浩瀚国。” 西方有国。 名曰——浩瀚。 其国为王者,女也,君天下。 治下五十小国,拥甲兵三万,概莫能制也。 浩瀚女王,其人也妖。 女王姿妍媚惑,体态婀娜,珠唇玉齿,粉臂长腿,天鹅细颈,长发三千。 倾国倾城,莫不如是。 然而这位集权势与美貌于一身的女王,却十分残暴。 她的残忍也超乎了普通人的想象。 国内治刑,动辙挖眼抽脑,残肢断足,甚至煮婴为食,以觞口味。 最终,更是举国为墓,葬国为祭。 这位传说中的女王有多离谱? 她觉得自己太美了,普天之下,没有一个人配得上自己。 干脆就奉行了独身主义。 一个国王。 独身! 当然这种事是有阻力的。 但这些阻力,都一一倒在了女王的屠刀下。对于杀人,这位女王从来不曾手软。 她,聚敛天下珍财。 她,屠戳所有不臣。 她,霸凌五十诸国。 她,无人可以阻止。 最终,她使用特殊之法,举国为葬。 曾经西方霸主的浩瀚国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之中,至今,已经一千年了。 那么久远的事,竟然还有人记得。 “那是一个……被埋在……沙漠里的国家啊,这让人怎么找,这不是折腾人嘛,不干!” 张小乙想了下决定放弃。 年代太久远了。 千年以前。 这找个毛。 真以为他们是专业的盗墓贼? “你再想想,多条路总也是好事。” 老板娘没有多劝,只是点到即止。 刘一夫三人出去,回到了刘一夫的房宅中。 刘一夫老样子点上了一盘香。 锦天已经对这很熟了,自把自为的取了茶倒上。 张小乙坐下,道:“老刘,你知道浩瀚国。” 刘一夫想了想,也没有藏拙,他背地里真看了很多书,而学习天赋让他都一一记背下来了,直接道:“我倒是知道一点,历史书上称它是浩瀚女国,此国历来女子为王,只是最后一个玩了把大的。方才老板娘说的挺有意思,那若是一个真正的国,也许,可以对我们有所帮助。” 刘一夫对浩瀚国有些意思。 张小乙叹气道:“话虽然这么说没错,可是这事是欢喜王挑起来的,你怕是不知道欢喜王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我们去了,就算真找到浩瀚女国,也未必能拿到什么好处。欢喜王啊,那可不是什么大方的人。” 浩瀚女国,说起来张小乙也心动了。 但问题是现在欢喜王也看上这项目了。 如果他们成功,给欢喜王摘了桃子,那不是亏死了嘛。 欢喜王是什么人? 马匪头子。 这是一个几坏到骨子里的人。 黑吃黑。 吃独食。 这些都是天经地义的。 给这样一个人做事,能在事后不被灭口就算幸运了。 刘一夫点头,立刻选择支持了张小乙的意见。 他取出了钱箱,下面是分钱。 刘一夫动作十分快,一二三的抽了十张票道:“好了,分钱,我拿十万,剩下是你们的。” 锦天微微皱眉。 张小乙恼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够了,你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 “没错,大家一开始的时候,是有一些想法,但那时不是对彼此不了解么,可现在我们已经经历了生死考验,难道还要这么见外吗?” 刘一夫皱眉道:“我这不是矫情,这次行动,我们三个人,一开始时我就是拖累,这点我很清楚,后来一些事也只是运气好而已。是,我们之间经历生死,是有了一些交情,但这不是我拿太多的理由。” 锦天忽然一笑:“搞什么呀,人家是分脏不公,我们却嫌自己分多了?” 张小乙道:“不过是一点钱,这算什么啊!你们别以为我们赚了很多钱,这点钱在豪族权贵面前,根本什么都不是。为这点钱嫌多,难道不搞笑吗?” 刘一夫道:“乙哥说的是,我是有点矫情了,可我也不想拿太多,毕竟我实力还比不上你们的。不如这样,你们一人三十万,我再拿十张,二十万贯,剩下二十万,算我们的公款了,再有行动,我们就得准备足了,可不能犯从前的错误了,怎样?” 看刘一夫总算多收了十万贯钱,张小乙这才算了道:“得了,就按你说的办。” 第4章 浩瀚女国 入夜。 刘一夫收好了钱财。 嗯,他的私人钱财没有放在储物袋里。 他选择放在自己种的地龙藤树根下。 漂亮的夹竹桃花开了,然后被一根根树根从地下朝上打下,花落土上,然后被树根搅成烂泥,成为泥土的一部分。 这已经带上夹竹桃花毒的泥土会让地龙藤更加深具毒性。 回屋,刘一夫目光放在桌上。 方才,临睡前,三丽送来了一碗粥。 真是造孽。 因为神力洗体,造成了刘一夫的脱胎换骨,这让他加复些许年纪,人也从微胖中年人变成了眉清目秀,精壮年轻人模样。 对女孩子的吸引力是大增。 他已经进入三丽的择偶目标之一了。 对此,刘一夫十分头疼。 他大约明白张小乙对文丽的感觉了。 虽然是喜欢的,但更讨厌麻烦。 他轻叹一声,取出秘籍,细细阅读起来了。 他要,试着练习武功了。 武功,很有趣。 但受到限制。 仙门打压。 异常残酷。 早期甚至有斗战圣级数的强者。 但,各种缘故,超级大战,最终,武道凋落。 好,收拾心情,翻开秘籍。 这是提呼一息气,基础内功,简单的炼精化气呼吸法。刘一夫一看,结合他的所学 立刻知道为是一种深腹式的呼吸法门,只是其中还有睡眠意识。即让人进入到深层睡眠中进行深腹式呼吸。 这就比较玄了。 深层睡眠,你不能睡死了,在保持深腹式呼吸的节奏下进行深层睡眠,这当然困难了。所以习武者虽人人都可以,但能够有成的人少之又少。 好在——刘一夫有对策。 对普通人来说难之又难,但刘一夫却可以借神施法。这是一种借神力的运用。 他立刻进行入降,精神世界进入到春水大神的感应中,借助春水大神,站在更高维度,进行对身体的微操。 有一点,大约没人知道。 真正的降术师,基本人人都会武功。 高不高的不好说,但要入门,那是十拿九稳的事。 这是有神力相助,借助神力,让意识站在更高维度,如此就能轻松的过这习武真正难的第一关。 几次呼吸,感觉就来了。 深腹式呼吸,让刘一夫感到了裤裆里淡淡的忧伤。这都能影响到,也太厉害了。 他感到腹下加剧的抽痛,知道有些修炼过度了,连忙停止。 再看秘籍,上有一篇提呼一息气的独门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旁注。 此术慎用。 容易练出气。 但秘术威力过于惊人。 导致的结果就是容易贸然把身体元气打空,然后就猝死了。 此外还有一门专门可以发挥豹胎易筋发劲术的武功,金豹掌。掌力浑厚凝重,聚而不散,易成内伤。是极其阴损的杀招。 刘一夫一看算是明白了。 这不就是诱惑犯罪么。 武功,好练。 入门,也算容易了。 威力,极大。 还有秘术加威。 如此一来,谁又能忍住不用呢? 但偏偏这是一门容易伤根基的武功。 就好像一边告诉你别好色,一边给了你一个紧身裤美女,你怎么办? 你能忍多久? 造孽啊! 刘一夫感觉这和自己的降术书差不多。 都在引人上当。 好在,自己只需要学一个入门,等有了内功,立刻转修金鼎神功。这才是正道。 等他金鼎有成,就能摸摸云龙九现了。 至于闪电霹雳剑法…… 算了。 没内力加乘。 这套剑法是显不出威能的。 说来可笑。 其实对刘一夫最有效果的,是积死气波动功。 只是死气,他还没有那么多,而且他的身体也承受不住太多的死气。 真是什么都不行啊。 正在他叹息时,忽然旁边院哗啦啦就是一片响。 刘一夫心中一动,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抓起玉虎塞自己怀里,又提起了腾蛟剑,这才往中院而去。 不一会,他就看到了两个人。 不——是三个人。 张小乙、锦天二人,双双拔刀。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身披红袍子的人。那名红袍客轻笑一下道:“二位误会了,在下并无敌意,方才出手,只是测试一下二位的武功身手——” 张小乙勃然大怒:“你是什么人,我们兄弟需要你来测试?” 红袍人一袭红袍都拖到了地上。 他伸出一只手,这只是一只蒙戴金属铁甲的手臂。 铁手轻轻捻动。 他道:“我本无意来此,只是听老板娘说几位拒绝了我家王爷的好事,所以心中有所不忿,就来试试二位,看你们有什么本事,敢拒绝王爷。” 红袍人说到这里连连摇头。 “你们武功普通,却如此大言炎炎,敢拒绝王爷,难道活着不好吗?本使欢喜王座下红酒使脾气还好一些,不善杀伐,不喜争斗,所以无事,若是让狂骨来了,恐有不忍言之事,几位,考虑一下,和老板娘说清楚了,我不希望几位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这世上愿意下去做事的人太少了……” 自打有了藏墓派盗墓贼是越来越少了。 “莫要打,莫要打——” 一个声音叫了起来。 是对楼客栈的老板娘推窗说话。 她挥舞一方手中的绣帕道:“来的是客,谈的是生意,打什么打嘀,没得伤和气了……” 张小乙翻了个白眼。 他哪不知道,这老板娘把自家底子给泄干净了,导致红酒使主动上门了。 但,他不怕。 不待他说话。 有人来了。 这是罗京巡街武侯。 “什么事,谁在打架!” “乙哥,有什么事,吩咐一声。” “那个红袍子的,你是什么人!” 一群武侯手持打人棍叫骂起来。 红酒使脸色一青,顿时知道不好。 这里毕竟是罗京。 罗京。 不是没有高手。 他若低调,那也没什么事。但他敢猖狂,可没有便宜好占。到时惹出一二个高手,就麻烦了。 “哼!张小乙,既得罪了王爷,你在罗京,那什么事也没有,但你离开罗京呢?你最好想想清楚。我知道,你们可能对王爷有所误会,但时移世易,很多事都是在变化的,现在的王爷已经不屑于做曾经的那些事了。你们的安全可以保证,王爷想要的就只是找出浩瀚国而已。如果找到好东西,大家也可以有的商量。若找不到,王爷也可以重金相赠,大家两全其美。”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动。 整个人化为一条红影,如一匹练,消失不见了。 轻功当真厉害。 “没事哩没事哩……” 老板娘开口把武侯送走。 她这才道:“对不住了,和人家说漏了嘴了,不过你们放心,欢喜王要杀一个人一定派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他们,但谈事情,却是红酒使出面,所以他们是绝对没有敌意的。你要知道,欢喜王的手下十几二十支商队,他要是不讲信誉,这生意怎么做起来哦。” 张小乙一听,没错啊。 欢喜王不讲武德,做事不择手段,这是有,但大多是年轻时的事了,也多是坑武林中人,严格意义讲,张小乙他们是武林中人吗?不是的,他们是江湖中人。江湖人,和武林人,是有一定区别的。 武林人往往武功高,地盘大,有根深蒂固的底蕴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交际网。 而江湖人,大多主要是混一口饭而已。 所以过往欢喜王的策略是拉拢召集底层江湖客为己所用,而对付的是武林门派,武林世家。 那些人才油多肉大,搞起来有足够的好处。 你看他目前最大的三个敌对势力。 正义堂,神女宫,天罪宫。 这都是或正,或邪,正统的武林门派。 而张小乙他们呢? 三个新晋的盗墓贼,还是青涩的生手。 这恰好够格欢喜王招揽。 “知道了,老板娘,我们得要好生商量一下。” 不一会,三人在张小乙的房里落座。 外关,三丽探出了头,刘一夫伸手摇了摇。 三丽回去了。 张小乙感到了莫名的心虚。 未想此番回来,三丽一来,竟瞧上了脱胎换骨的刘一夫,真是奇哉怪也。可想到三丽可能性未来,他就感到一阵心塞。也不知到时刘一夫能不能受得了。大概率,是受得了的。这样一想,也过了一点。 再回想,张小乙又有些动心。 有时弱小即是原罪。 他们三个,还是太弱了。 欢喜王既然盯上了他们,倘若他们一定要拒绝,这就是不给面子,哪怕原先欢喜王想讲道理要宽待他们,怕也是要和他们算一下不识相的账了。 你拿我不重视,真当我泥捏的? “你们怎么看?”张小乙摸出一壶酒。 银质的酒壶,上面有大西国女郎图纹。 还是个泊来品。 这壶很贵,是张小乙有钱才舍得买的宝贝,花了他一万二千钱。 他很珍爱此壶,现在却快要捏出指印子了。 旁边,刘一夫没说话。 他是有所心动,但仍打算以他们的意见为主。 从历史而言,浩瀚女国,的确值得去探寻。 锦天柱刀,刀上的刀铃,发出了一声脆响。此刀铃是白氏武馆给他的学徒证明。 此铃原先是一只铁铃。 他现在已经正式入门。 所以换上了铜铃。 等什么时候他能用上银铃,他就正式出师了。 而唯有佩上金铃,才拥有自己开馆授徒的证明。 锦天盯着刀铃,沉声道:“浩瀚女国,我知道些,这一次,我想去!” 张小乙和刘一夫的态度,都是模糊的。 他们趋向去,也可以不去。虽然想去,却又没有拿定主意,自己都在犹豫摇摆。 但锦天的态度却比较坚定。 甚至他的神色中,流露出了一种,你们不去我也要一个人去的意思。 他话少。 但也因此,他决定的事,就定了。 他说的,就一定要去做。 就好比曾经他莫名其妙选择给他父亲替罪从军一样。 自己就给自己定下了决定。 “这一次,我去!” 浩瀚女国,怎么能忘记呢? 第5章 锦天心愿 锦天坐着,把刀横放身前,他先回味一下前尘往事,加深一下过往的记忆,最后才长长一叹,说出了他的故事。 锦天,曾经充军——六年。 六年时间,他一直在边塞军中,是军中的底层。什么苦活,累活,危险的事,往往都是他们的。 而各种赏赐,却没他们的份。 在军中,锦天最常做的,就是当军前哨探,这是士兵消耗最多的危险职业。 每次或大,或小,不大不小的战争,往往一开始最残酷的,就是双方尖兵哨探的相互绞杀。 你抓我的舌头,我抓你的俘虏。 你杀我的前锋,我打你的尖兵。 小则几人十几人,大则几百人的战斗,没人会在意这些底层兵的消耗。 在这种激烈,残酷的战斗下,锦天能够活下来,除了他的本事,他的宝刀,还有就是运气了。 有一次,那是他入军中三年时了。 已经习惯了军中的规矩,也有了一批生死相依的好兄弟们。他们一起吃喝,一起战斗,一起唱歌,一起欢笑。 虽然生活很苦,但他们经常苦中作乐。 甚至让他觉得,当兵从军也是一件不错的事。不出来当兵,怎么认识现在身边这些兄弟们呢? 不在军中,是不会理解袍泽之亲的重要的。 那个时候,锦天已经积功升职成了一个小队官了。 虽然升职,但困难危险的任务,仍然没跑。还是那么多,那么频繁。 当时他接到命令,带着小队随军追杀一支北莽小部族兵。 这是一支小规模的北莽族兵。 是的,北莽已经不似从前,它已经从一方大国,变得对罗国没有什么威胁力了。 曾经经常侵略入寇的北莽军,已经虚弱的不停北遁。 受不了北部冰雪天生活的北莽人冒险南下。结果就成了罗国游军的袭击目标。 当时,锦天如往常一样,把北莽人像牛羊一样驱逐着。 草原的硬汉十分顽固。 他们拼死反抗。 可兵器,甲具,士兵组织力,战斗力的差距,让锦天像割草一样,把他们给杀了。 不时冲出来一顿箭射。 或是突然打一个侧袭。 北莽人像一块肉,被一刀刀的削弱。 他们逃无可逃,去无可去,就算是想回到北部冰雪地,也是办不到,锦天他们,是不会允许军功这么从手心溜走的。 他们这些底层军兵,想要吃好一点喝好一点,拥有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奖赏,就只能用别人的命换自己的军功。 很多事,是没法子的。 它无关对错。 只是利益。 北莽人走投无路。 他们终于哭了。 这个小部族带着哭声,进了一座荒山的山洞子里。 这是一座荒山。 未想山洞子里却挺大,这里面,怪石嶙峋,钟乳倒悬。 洞壁更有大大小小一个个的眼子。 锦天率军跟了进去。 发现北莽人在里面举行了一场祭祀。 当时锦天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后来知道了,晚了。把人逼急了,那人就有可能选择和你同归于尽。 北莽人把一个女人盛妆打扮。 在一场隆重仪式后,一个祭师一刀把女人捅倒在供桌上。 随后,一群怪蛇出现了。 这是一群,拥有一对小手的怪蛇。 它们大约一尺长左右,身体不是很长。 但在此蛇的头下,有两只细幼短小的像人类一样的小手。 这种有手的怪蛇,能发出婴儿一般的叫声,从壁洞中游动爬出。 它们的速度看起来不是很快。 但当它们距离人大约尺时,就会猛地发起扑击,快若迅电,让人防不胜防。 不是咬在人腰上,就是咬在人腿上。 便是让人想用手挡也往往来不及。 而一经被咬中,不过二三息,人就会倒在地上,一脸黑气,毒发身亡了。 剧毒之可怕,也不输于奇毒了。 那一次。 和锦天追入洞中的人,和这一洞的北莽部族人,全部,同归于尽。 全部都死了,一个没剩。 哦,不。 有一个人活下来了。 是锦天。 他的家传武功还不错,终是让他以轻功跑了出来。这也是他虽为军功,但内心拒绝这样的杀戮,所以想把功劳给自己的部下,没有深入上前的缘故。 如果他当初,想要争功,跑到前面,想大杀特杀。 那他一定会给蛇怪围住,杀掉。 此后他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军队上峰。 虽然证实了自己的清白。 但毕竟死了那么多的下属。 全部的下属啊。 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为此他的军职一撸到底。 甚至他本人也很难原谅自己。 都是些听他信他忠心于他的部下啊。 倘若那些兄弟不死,他有可能也在军中当上了小官,也就不会离开军中了。 事后他当然不甘心,后来就从北莽牧民中查问到了一些。 北莽牧民说过。 在他们这儿,有一位魔女。 这位是三百年前的大黑天魔女。 此女黑裙长发,整日遮着脸。 但她并非漂亮。 事实上传说她貌如恶鬼,丑陋到恐怖的地步。每一个看到她真面目的人都会被吓至神经失常。 此女手有一只皮鼓。 此物能敲之驱使一种怪蛇。 便是锦天遇到的那种怪蛇了。 此类蛇多是大黑天魔女所留。 好在,此女在三百年前短暂辉煌后,遇到了一个中土强者,被生生击打成伤,此后抑郁难散,终至而亡。 她死之后,蛇怪大多消失了。 只有极少数地方仍有残余。 那是北莽国祭师们从她手中窃取的,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力量。 大黑天魔女显然也是知道,不过她不在乎就是了。 大黑天魔女曾经说过。 此浩瀚之术也。 换句话说。 这位大黑天魔女驱使怪蛇的本领,是从七百年前的浩瀚国学来的。 当时,大黑天魔女在外游历。 结果在一处靠近沙漠的地方,她发现了一座地宫。这是一座昔日浩瀚国附近的小国而已。已经被浩瀚女王灭了国。 地宫中满是死去的骸骨和金银。 大黑天魔女对金银不感兴趣。 但她在那里找到了一份浩瀚国的驱蛇邪术和一些蛇虫草。 原来是浩瀚国用的母蛇草之异种。 此物似草,实是活物。 说它活物,又是草样。 大黑天魔女正是使用此物,催生出了蛇怪群,以为己用。 她学会此术后,回到北莽,以此术助已经失国的北莽重新立国,甚至盛极一时。 只是她到底被人打伤了,最终还是死掉了。 然后,北莽短暂中兴就给打断了,往后余年,虽偶有小跳,整体仍是江河日下,越来越不行了。 但,以上,这些皆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传说大黑天魔女手中拥有蛇虫草,是源于浩瀚国的母蛇草。蛇虫草是有限的,需要依靠母蛇草才能源源不断的生产出来。而母蛇草据说更是拥有使人长生的作用。 锦天说到这,已经是口干舌燥了。 张小乙忙把酒壶给他。 让他生生灌了好几口。 若非他这壶大,乃是三斤重壶,怕是酒都没了。 张小乙道:“所以,什么找到浩瀚国成立自己的国是假,想要长生不老才是真的吗?” 他不屑一顾地呸了一声。 “一个马匪,连草头天子都不是,就想长生?脑子怎么想的。长生如果那么容易,那些修仙者还苦巴巴的修仙干什么?” 锦天摇摇头,道:“我对长生不老不感兴趣,我不是修仙者,哪那么容易长生呀,这个觉悟我还是有的。我之所以要去,是我当年的那些部下,仍然还在那个洞子里。当年,我回来后,全军上下都没法子收拾那个山洞,怪蛇不绝,不得入内,我那时往后每年都去看了,蛇怪依旧,没有休眠,也不知何时为休。我也没法子,找北莽牧民问了,他们说能控制那些怪蛇,还会和我的兄弟们同归于尽吗?是以我料想能制蛇者,怕只有浩瀚国才有手段了。我是个没本事的,但至少想给兄弟们收个尸。别人不把他们当人,不把他们的命当命,但我要记着。不能给他们收尸,我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锦天的部下,曾经都算是他的兄弟,关系不比张小乙刘一夫差,都是可以背靠背,为对方挡刀子的兄弟。 曾以为手足的兄弟,抛在荒原上。 这是锦天一直不爱说话的根由。 他的心始终插着这么一根刺。 每当他快乐时,就会想到兄弟们仍在山洞内抛着,刚有的快乐就消失了,这还能快乐起来吗? 所以现在他有了一番心思。 别的不重要。 把他兄弟从山洞里搬出来,重新下葬,这个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能得到什么,就要看情况了。 最坏的结果,欢喜王翻脸要黑吃黑。 那也不怕。 到时他拼一个算一个。 不连累兄弟。 张小乙刘一夫不去倒也是好事。 不过,他们要真和自己一起去,倒也不必怕什么欢喜王。 他有算计的。 不说天生战将的张小乙。 刘一夫现在就实力大增。 不过这孙子是属老六的,有什么实力从来都藏着掖着,一天到晚装无力。是,他是没有什么高强的武功,但他的毒药,蛊毒,都已经小有成就了,再不是没有还手之力的人了。如果猝不及防,被他阴死也是正常。连自己,也是不敢小觑他了。 不然,你以为张小乙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一定要和他公平分钱吗? 张小乙真正看重刘一夫那深不见底的潜力。 最简单的。 孙春绮给的储物袋,只有刘一夫能够使用。仅从此点就可以知道他的精神意识达到了修仙者的标准。 “不行就走一趟。” 刘一夫发话了。 他对锦天兄弟的事不感兴趣。 但,浩瀚女国。 这个可以有。 也许,能搞到足够的死气呢! 毕竟,那位女王不是挺残忍,喜欢杀人么?那有很多死气,也是可能的! 第6章 拿定主意 刘一夫三人。 不能说各怀鬼胎。 但,的确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算计。 锦天也许正常一点,想把自己的部下兄弟给收个尸,人之常情,在情理之中。 更何况,锦天原本就是重情义之人。 他的选择,可能有些蠢,但却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义之所在,一往无前。有的时候,有的人,就是会做一些,在平常人看来愚蠢的事。 但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他可贵之处。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怎么样的人做你的朋友搭档呢? 毫无疑问。 是他是他就是他。 新月刀——锦天。 至于张小乙。 因为他曾是万事司的无忧客,所以他知道很多事。 比如从前,千百年前,彼时武道兴盛,高手层出不穷。 那时武道极盛,甚至不输修仙者。可能在长寿方面差一些,但说到战斗力,那时绝不是修仙者为所欲为的时候。 在世间,强大的天人镇压修仙者也不足奇,甚至比比皆是。曾经有一代王朝,生生镇压仙门——千年之久。 那时,甚至有——凡有修仙者吾击之。 这样的话。 武道强者,才是横行世俗的最高武力。 对子,那时的至强者,甚至可以修至人仙境界! 可是,毕竟武者的寿命短暂。 这导致了最后武道输给了仙门。 有武者投靠仙门背叛武道,换取长生。 也有武者顶级强者死去,后继无人。 时间,让武道强于一时,输于一世。 现在和从前是不能比的。 武道衰落,不可与从前相比了。 但在武道极强之时,也有以武成仙者。 当天人境修至增无可增的顶级大圆满时就有可能破境成道,跃入人仙武道境界。 武道境界也许没有修仙者那么多层次。 但任何一个武道境界,最低都可以横推一二三个修仙者境界。 比如天人境。 普通天人境也就打打普通元婴老怪。 但顶级的天人境,连大乘修士都能海扁一顿。甚至在大乘不逃跑之下,击而杀之。 那真是一个——精彩绝伦灿烂辉煌的日子啊。 浩瀚国,那是个传奇国度。 传说浩瀚女国的女王十分贪婪,什么都想要。 像她那样的一个人,她所收藏的,除了钱财,肯定也有武道方面的东西。 虽然现在张小乙也能搞到很多秘籍。 可真正顶尖的,却是不多。 而顶尖的,且又契合自己自身需求的秘籍,那真是少之又少,能找到的全凭运气。 假若有,那浩瀚女国应该是有的。 其实传说欢喜王应该也有很多收藏。 据说他的武功就已经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虽然还不是天人,但已经是宗师以上了。 想想看。 正义堂,神女宫,天罪宫,这三门派,哪一派没有宗师? 如果欢喜王至今仍然没有入宗师境,他早给人收拾了。 此行,如果欢喜王好说话,说不定可以获得他的帮助。 毕竟,现在的他,的确和从前,不一样了。 欢喜王这个人,从前的确是……一言难尽。 但后来,在他远走西方,建立了马匪商帮,情况就不一样了。 拉杆子做生意,一个人是做不下去的。 名声不好,谁又愿意和你做生意呢? 所以欢喜王不得不把生意信誉给树立起来。 他为此付出了很多。 所以他应该不会轻易打破它。 当然,欢喜王仍是欢喜王。 他讲信誉也只是一个比喻。 在必要时,他也会破界。 就看面对什么事了。 还有一点。 张小乙隐约对自己的实力,感到不满意了。 他很强,甚至可以遇强越强。 但实际上他知道,锦天正在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在超越他。 原本锦天的武功就隐隐超了他一线。 好在这不多。 毕竟张小乙擅长超水平发挥实力。 纵然实力超过自己,真打起来,也是要另当别论。 可锦天回家了。 他摆脱一些心节。 更是加入了白氏武馆学刀。 注意来,注意来。 锦天,是练刀的。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学刀进境,是很快的。 哪怕是带艺入门。 可现在锦天就已经成了铜铃铛。 成为银铃铛是指日可待。 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了。 而这也意味着他的武功会更进一步。 张小乙能容忍自己输人一线。 他不是输不起的人。 可问题在于他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拖累。 就像万事司曾经的展鹏。 此人初入万事司,一鸣惊人。 武功之高,连罗王都给惊动了。 可时至今日呢? 他已经成了万事司的看门人。 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的实力已经不能再在一线厮杀了。 他已经,废了。 张小乙绝不容自己成为那样的废物。 还有刘一夫。 他现在是个野心勃勃的人。 和张小乙一样,他也对自己的实力感觉到不足。 武功不说了,短期之内,很难有什么成就,哪怕他拥有强大的学习能力,能够在一二月里就学医学到给人开方看病也是一样。 至于毒蛊二道,也是初窥门径。 不能说没力量,但只能阴普通人。 对付高手,不免有些力有未逮。 换句话说是没把握。 此刻,唯一能够让他拥有实力的,就是积死气波动功。 可惜,在虎山时,高原王眼皮子下,他能做什么?敢做什么?等到想做了,高原王跑了,北凉五世也吸走了其余死气。 最后是什么都没有。 浩瀚女国。 刘一夫估计,就算别的没有,至少死气该是有的。 要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浩瀚女王那残忍好杀的名声。 三人定下了决定,各自回屋。 刘一夫踏步回房。 方从院子里进屋,就有一个人过来了。 是三丽。 又叫罗丽。 不过,这个名字她说尽量不要提。 侧身看了一下正堂镜。 宽大的铜镜花了不少钱。 此镜是给人在家里正衣冠的。 对于刘一夫而言还有别的用处。 不过此时对镜一看,刘一夫也明白三丽为什么能够看上自己。 曾经的刘一夫,身体毛病多多。 加上性格等原因,结果就一直单着身。 他喜欢的女子看不上他这样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而他也看不上那些容貌姿色普通寻常的女子。 连条大长腿也没有,傲什么? 五官长得千篇一律,哪能生出爱意? 那么胖心里没点数吗? 瘦我不反对,瘦得喉结都出来了。 这么多毛病,双向奔赴的挑剔。 这就导致了刘一夫迟迟没有意中人。 他也不屑于所谓相亲。 最后就这样了。 可现在却是不同了。 第一他重新年轻了。 在春水大神,这个空用之神,以春水为名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神。 所以在春水神的神力洗礼下,刘一夫经历了一场堪称残酷的洗筋伐髓,易筋换骨。 他脚踏生死界限,享受了一把生与死的考验。 经历痛苦,收获亦丰。 在神力几乎全方位的洗礼下,他修复了暗伤,改善了体质,使得他从外表而言,更为年轻了。 一路奔波,不辞劳苦,他回到罗京,更是体重大减,从一个油腻的微胖子变成了清瘦模样的男子。 整个人,说一句大变活人也不为过。 因此三丽再见刘一夫,受到了相当的冲击力。 他从三人组中的颜值垫底,一跃成为了颜值第一。 如此一来,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三丽喜欢上他也就不奇怪了。 “你们又要走,就像上次去我们村那样冒险吗?”三丽问。 刘一夫不语,他轻轻过去,坐下,把趴在软垫子上的小老虎提起来颈皮,放自己怀里慢慢撸着。 小老虎晃着身子,拼命反抗,但无济于事,最后只能侧身摆烂了。 “没办法,给盯上了,我们不可能永远窝在罗京城里,虽然现在有钱,也不能坐吃山空。不如出去走一趟好了,也许,还另有收获。” 刘一夫看向三丽。 因为女孩是在家中,所以下面只穿了一条窦鼻裤。她的细长双腿,分外吸睛。整个人也散发着青春少女独有的气息。 不需要涂香抹水,就自有一股香甜在其中了。 那冲击而来的炽热感,仿佛能把人给点着了。哪怕是刘一夫这样,心性已经逐渐冷硬的人。 在面对三丽时,他又感到了年轻。 他很想对女孩说,走,离开我,我们不合适。这样才是最好的。但面对女孩湿润如小鹿般的一双眼睛,所有的词句都卡在了喉中。 “不早了,睡。” 匆匆说了一句,刘一夫就丢盔弃甲的离开。 只留下女孩轻轻咬着下唇发出浅笑。 刘一夫如此。 张小乙又何尝不是? 他也处在困难中,是被女孩子倒追的困难。说好听是为了女孩子更好的未来考虑。但其实,就是矫情了。 文丽一直对张小乙有感情。 但张小乙却老是拿辈儿。 他觉得我既然和你老子是一个辈儿的,就不能再和你一起了,不然说出去成什么了?有会说的不会听的,他这点名声就全折了。 别说,张小乙的名声是还不错的。 在罗京,无论是万事司的无忧客,还是街上的来回武侯,谁不叫一声乙哥,乙爷。 他顾忌名声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人家姑娘什么都不要了,你还在这矫情,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整个罗京,但凡是知事儿的,又有谁不知道文丽小娘对张小乙那不离不弃的精神。 如果张小乙真不接受文丽才会麻烦呢。 可能有人就要说了,你张小乙过去穷的房子塌了一半没钱修,隔三差五的要人家文丽姑娘给你送吃的过活。 那时候人文丽嫌弃你了吗? 没有。 哦。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你张小乙发财了,就想扔下文丽。 怎么的,以后好另找一个是不是? 所以,张小乙一段时间,感觉屁股下有火,烧得他坐卧不宁。 干脆,不如出去避一避。 一来让文丽再想想清楚再说。 二来也是让自己准备一下。 假如真的躲不过去,他也就认了。 若他死了。 一了百了。 就这样挺好。 第7章 大西国来的女商人 清晨。 太阳未出。 罗京的城西,已经汇聚了很多想要入城之人,有的是城外的乡下人,也有的是远来未及入城的人,还有是夜里才到的人。 这些人有一二万之巨。 每日,开城是一个重要问题。 武侯们跑上跑下。 甚至还有龙骑禁卫在维持秩序。 但无论怎样,城门,总是到点要开的。城门一开,就有城头坐在城门前,收税。 入城的人,钱多的,看也不看,哗啦啦的扔入钱箱铜钱,有市吏估值,他们会多要些,少要钱,或不要钱的选择放行。 钱少的则骂骂咧咧,不快的掏钱,舍不得的丢入钱箱。 当一个钱箱装满了,沉沉的钱币,就会有吏员把满箱抱走,换上一只空箱。当集满了箱子,再由马车把一箱箱钱押运送走。 然后就是人龙一样的队伍,逐渐消失在城门口。整座城像无底的怪物,把所有人都一一吞入。 不一会,平静的西城街市,就喧闹起来了。 人群中,一支商队徐徐进入城里,和别人一样,排队,交钱,然后入城。 但城头忍不住还是对其多看几眼。 又有一支武侯暗中跟了上去。 和别家商队相比,这一支一看就比较厉害了。这是一支远行商队,毫无疑问,这支商队拥有可观的武力。 打头的就是一队粗犷的黄沙武士。 他们是西方着名的武士团。 承接很多商队的雇佣。 而用得起他们的,无一例外,都是大豪商,大商帮,商会。简单来说,开团。 此外商队还拥有自己的武士。 他们一个个防尘的斗篷,在腰间都露出了西方武士最喜欢的武器,刀。 打头一个武士刀柄上还镶了金子。 方一入城,一个黄沙武士就过来,搓着手道:“杨大爷,您看,这都进城了,尾款可还没给呢。” 打头的武士扫了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道:“钱不会少你,不过我听说,你的火龙功很厉害,什么时候有时间切磋一下?” 黄沙武士支支吾吾道:“区区火龙功算个屁,咱们还是看刀的,天下又有几人能够接杨大爷您的无极金刀呢?” 杨大爷哈哈大笑,把一袋子钱丢了出去道:“好了,瞧你那怂样,拿钱滚……对了,和你说一个事,我可听人说了,黄沙团里,一刀流的刘一刀对你不大满意,因为你拿他吹牛,自己小心点儿。” 黄沙武士脸色一变,口中却道:“区区一刀刘,我沙里金怕他?姥姥!” 虽是这么说,收了钱却仍是选择带了小弟们走人,连城中消费都不敢。 小弟们满怀抱怨。 他就说:“一群蠢蛋,城里的姑娘多贵啊!把拿命挣的钱用在这方面,还不如回去找他婆姨。” 当然有不乐意的了。 “这混蛋,沙里金找了风骚客栈的老板娘,他是有地方快活,我们怎么办?家乡的土妞哪有这城里的漂亮……” 但也只是说说而已。 在沙的金的怒目下,大家仍是不情愿的走了。 杨大等他们走了,才到了商队一侧,对一个侧身背面的蒙面斗篷人道:“大姐,人走了。” 斗篷人一掀斗篷,露出一张颠倒众生的面孔来了。她也许不是生得极美,但自有一股浓艳在其中,姿色甚足。带卷的长发,烈焰的红唇,雪嫩的肌肤,无怪她要隐藏自己的存在。 不然,那群脑子里只有女人和金子的黄沙盗,好,这是他们的前身,人家现在是黄沙团,一定会做出些不理智的事。 黄沙团的武士,出了名的就是好色重于黄金。只要没这两个,他们才算守规矩。 所以,等这些人走了,某人才现出真面目。 “不能杀了他们吗?”这位大小姐十分不快。 杨大苦笑道:“欢喜王虽然势大,但毕竟不是真正的王,黄沙武士们真正的头是一刀刘,挺厉害的,欢喜王也不敢真正和他翻脸的。所以……”他没再说什么了。 欢喜王当然厉害,称雄西方商路。 可西方大了去了,又不是只他一个人讨饭吃。这一刀刘就是新近出世的高手。此人是西方门派,一刀流派的高手,姓刘,故又叫一刀刘。 传说,他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刀。 手下有一支二三十人的直属马队刀客。都是一刀流的门人弟子组成。 他们悍不畏死,又刀术精湛。 连欢喜王这么的财雄势大,也不敢真正翻脸。 女子大小姐大怒。 “我找上欢喜王,就是为了让他帮忙解决小麻烦,结果他连黄沙团都镇不住!那老娘找他干什么!” 杨大道:“欢喜王现在开始讲规矩了,而一刀刘他们从来不讲规矩,动不动就黑吃黑,让他们打家劫舍杀人放火什么的还行,做正事就不靠谱了,而且一刀刘确实厉害,我们没有成算啊。” 家族的确势力极大。 最重要的就是有钱。 但那又怎么样? 杨氏一族,其财富势力,皆主要在大西国,而不是罗国,更不在浩瀚沙海。 纵使他们再怎么用力,也对付不了在沙漠里来去自如的一刀刘。但问题是双方撕破脸,那一刀刘找杨氏一族的麻烦却太容易了。最简单的一个问题,你西方商路还走不走了? 那是每年数百万贯计的财富啊!!! 你们这些普通杂碎,究竟把钱当成了什么了! 杨大心里在呐喊。 他内心对杨大小姐有些鄙夷。 真是手指不沾阳春水,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小姐啊。对家里的生意什么,全都不懂也不知道。 但。 即便是如此。 家族也依然选择,支持她。 能做到这一步,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知道,那是,家族避不开的死节。 诅咒。 杨氏一族,始终有着一个自古代遗传下来的诅咒。 家族一脉,一旦有人活过了五十岁,就会开始发作,精枯血败,瘫床而死,其便溺不能自制也。 这是一种极其恐怖可怕的诅咒。 关键还有后面的。 人死之后,如果不烧掉,选择入葬,这人在棺中,会变成一条半截身子的大蛇怪。 一经成为了蛇怪,会像僵尸一样,反噬亲人,会不计代价,不择手段的攻击亲人。 杨氏,大族也,财富,金钱,哪样也不缺少。还有很多超类拔群的族中武学,想要活个七老八十,正常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 但不行。 一到五十就发病。 不要一年,人就好像生活到了地狱,那是水深火热,痛疾缠身啊。 什么医药对此都毫无作用。 就连仙法也不能止。 可是杨氏家族正常都能活过百岁啊。 身体正常,没有毛病,武功高强,注重养生,不缺钱财,什么都有,但一过五十就是地狱。 这种事,怎么能够接受? 所以,家族一直致力于解决这种事。 为此,已经死了很多人了。 而这一代挑大梁的,呵呵,居然是杨大小姐。虽然她真的很不错,但终究是一个女人啊。 杨大小姐抬头,看了看天。 天明,放亮,太阳已经出来了。 可以看出,至少今儿个是个好天气。 她不再计较沙里金的事。 “给红酒发信号,我们去金水酒楼。” 说着,一振衣袍,打马而行。 一众家族武士随后跟上。 金水大酒楼。 罗京极为着名的富贵酒楼。 有收不住手脚的,在这里一天花上万钱也是不奇怪的。 当然,杨大小姐并非是要乱花钱,而是展现实力。面对红酒,太节省可是会让人看不起的。 杨大连忙放了信号。 一支火流星被放了出来。 这一举动,立刻引来了一队武侯。 在说明一番后,杨大给了点钱,武侯这才离开,但未远,仍在暗中观察他们。 直到半个时辰过去了都没事,这才放松了警戒。 当一众人进了金水酒楼,那没事了。 整个罗京,相信没有人敢在金水酒楼闹事。这就是金水酒楼,一座流淌着金子像流水一样的酒楼。 此楼不可动武。 楼中有一位武道宗师在此坐镇。 此人在江湖上被人称为无所不知的金环大王。 原本此人是一个官二代,或者说是吏二代,自少时习武,人缘不错,结果被有名的剑侠看重,收为徒弟,还不止是一位剑侠,很多老前辈都看上了他,争先恐后的把武功绝学教给了他。 这导致他武功虽是没拜入正式的武林宗派,但却突飞猛进,一发不可收拾。 此后金环大王闯荡江湖,纵横武林,终是成长为了一代宗师。 但彼时他已历经沧桑,心如止水,心爱的女人,朋友,兄弟,有师徒之名的师父,都一一死去。 所以他选择退出了朝廷,加入了金水大酒楼养老。 有他这么一位刀道宗师在,没有人敢在酒楼内——放肆。 一个时辰。 红酒,来了。 红酒,一袭红袍,蒙住了面庞。 手上一串珠玉,虽然双手皆是一双金属铁臂。 “大小姐,没想到您这么早来了。” 红酒微微一礼,然后道:“您订好房间了吗?我们找一间房间再好好说话。” 杨大小姐点点头,很快她就引少数心腹进了一间玉字号房。 这真是,白玉为主的基调啊。 地面都是玉片砖。 此外还有玉杯,玉壶,玉床,玉桌等。 也许有些玉是次品,粗糙的很,但再怎么样也需要知道,它仍然是玉,它不是普通的破石头。所以这奢华之气,是直接的扑面而来。 杨大花钱把酒楼小二都赶走了。 杨大小姐自己给自己倒了茶水。 红酒这才道:“我此行找了五墓派的人了,只是现在盗墓一派实力弱小,似不愿干的样子,想要打动他们,怕并不容易。” 若张小乙刘一夫他们在此听了一定大呼冤枉。 他们说得好听是盗墓派,其实才刚入行,比其它野路子新丁也差不多。 谁知红酒他们就冲名头来的。 这名声二字真是害人不浅。 第8章 桃花息 红酒浑然不知自己犯的错误。 他只知道,或者欢喜王只知道,干下地活的当然是要找行家里手,却是不知时移世易,很多事都是在变化的。 曾经,五墓派的确很好很强大。 这其中,甚至盗墓派是混得最好的。 巅峰之时,麾下九支下地的小队,那活干的是不亦乐乎。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藏墓派渐渐坐大了起来。 相比盗墓派,藏墓派的活轻松省事。 他们不需要下墓。 只需要以天星辨位,分金定穴,找到墓址,确认有墓,即可!!! 然后就移山倒海,遮天蔽日,把此墓的墓址实地,给藏了起来。 而盗墓派则不然了,不仅要把墓给找到了,还要下墓,而墓中凶险,自也就不必说了。 如此一来,盗墓一派越来越找不到墓,找到了下墓又往往有危险,人丁日渐稀少,竟至无人的地步。 若非老板娘替莫小米找了这三人加入,怕莫小米自己就要成四派掌门人了。 至于杨大小姐,自然也是一样。 特别是,这种事,说出来都不好解释。 因为此前老板娘才出手了一次。 那些金椁碎片,那些拳头大的珍珠,玉质的各色元宝,这是瞒不了人的。稍稍长一点脑子,都可以看出来,这是地下的货色。 所以说出手是一个大学问呢。 地下的货给人看出来,并不是问题。 问题在,有路子把这些地下的货给出手了。 欢喜王接到杨氏一族的要求。 然后这事儿就撞上来了。 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当老板娘有本事,盗墓一派仍然存在,并且颇有手段。 五墓派。 除了攻墓派和守墓派在固定的几个墓里玩过家家的闯关游戏,另外的藏墓,修墓,都在和盗墓过不去。 往往,藏墓派找到了墓,会看一下此墓情况。 未被发现,此墓完好,行。 把它藏起来。 移山换岳是夸张了。 但修修水利,改造林园,架设高桥,兴建山庙,通过人为手段把很多东西给隐藏起来,让你无法能够用风水术找到墓址。 又或是发现墓有所毁,哎,找修墓派好好修一下,最缺德的是把墓中的机关也给修好了。 这就要命了。 如此一来,盗墓一派要么是找不到墓,要么是进了墓被此墓中的机关修理。 能够安全,并丰收的墓,越来越少。 最后,大量死伤的盗墓前辈们纷纷不干了。 以至于老板娘忽悠刘一夫三人入行。 更为微妙的是,三人甫一入行就发了一笔,干了票大的。这对盗墓行业来说简直是无缝连接。 往外说他们不是干这行的,外人现在都不信了。 至少,欢喜王是不信的。 红酒,杨大小姐,也是不信的。 刘一夫三人倒是拿定了主意,但也没想立刻出发。 可老板娘还是要他们出发。 张小乙不快了。 他觉得我们已经给你脸了,都已经答应了你,怎么这么步步紧逼啊,当我们是好欺负吗? “老板娘,我这感觉你有些过了,我们哥几个都已经答应你了,怎么还这么过来催啊,我们才回来没两月,休息休息怎么了?连口气都不让喘啊!我们答应的,只是合作关系,不是把命卖你们了,把我们兄弟几个随便支使!!!” 老板娘拍桌子叫:“你当我愿意吗?我就不想好好休息吗?人家又砸钱哩,又砸钱了哩!我又能怎么办呢?我为的是谁,是我一个人吗?还不是我们大家!” “不是!” 张小乙万分不解。 “我们现在还差钱吗?” 他这话是有理由的。 一次发迹,他现在怎么说也是拥有几十万钱的有钱人了。我都这么有钱了,应该说是实现了财富自由,怎么还搁这跟我说钱,瞧不起谁啊! “你有多少钱?” 老板娘看他,眼中全是鄙视。 她又看了刘一夫。 “你呢,你有多少钱?” 最后她对锦天道:“你是不差钱的,不过你的钱全在你妈那儿,她还没死呢,她的钱现在还不是你的!” 锦天无语。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母亲锦氏有钱,还是真有钱的那种,人家现在是在罗京内城购地建房。 但那些能交在他手里吗? 交给他能运营吗? 假若交给他,不知什么时候就败光了。 所以,不出意外,应该是给锦葵的。 那也没关系,自己以后可以拿分红嘛。 但现在,好像也有些手头吃紧。 妹妹老是在占自己便宜,她花钱大手大脚,自己也算有了小身家,可也经不住她一次就好几百,好几千钱的造啊。 他这几十万钱,又能撑多久呢? 这么一说,还真是,搞了半天,我还是一个穷人呐。 最后老板娘告诉他们。 “让我告诉你们,这个世界,是按需要计算钱的,从前的你们,要的很简单,也就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器物,和一日三餐而已,那自然的,这几十万钱可以用很久,给你们一百万,你们就能高兴坏喽,可是在真正有钱人那里,区区一百万算什么?啊?算什么?让我告诉你们,什么都不算,啥也不是!有钱人家的一顿饭,都可能不止一百贯钱!” 刘一夫三人一计算,还真是如此。 他们一直按自己从前的生活计算,那当然是觉得几十万贯,应该够了。 但若是想想,他们若什么都要好点的,这几十万贯也多不到哪儿去,顶多也就是他们几年内的花销。 这点钱,远远谈不上休息甚至退休。 所以,还是需要多努力啊。 一念于此,他们三人也说同意去见——真正的大主顾了。 至此,三人才知道,此事另有文章。 虽然是欢喜王出头,还派出了红酒使。 但殊不简单,其实背后的大主顾是一位大西国的女商人。大西国,是距离罗国极其遥远,至为西方的一个国家,太远了,远到几乎没交流。 只知道远方有国,其名为大西。 这个国家和罗国略有不同。 这是一个金本位的国家。 在大西国,有钱人说了算,甚至国王也要听有钱人的话。每一任国王上台说的都是如何为了国家的有钱人服务。 不像罗国,是官本位。 官员说什么是什么。 有钱人也是有点特权,但远远达不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一个不好,被抄家灭族的有钱人,那是比比皆是。 只是去国太远,所以罗国有钱人才不好去大西国。 这一次,真正想要发掘浩瀚国的,其实是杨大小姐一伙。欢喜王是捞好处的,并不是没浩瀚国就不行。 找到浩瀚国,欢喜王建国。 找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而杨大小姐则不然,她是无论如何也要找浩瀚女国的。 约好时间。 刘一夫三人,出门。 正等老板娘从这客客栈出来呢。 一个人过来,简单一个字。 “走。” 她转身,走了几步,停下,回头,侧身问道:“你们三个混账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跟上来?” 好,第一个字,三人没听出来。 但后面的话,那个味儿,出来了。 三人一下子明白了。 “等等——” “什么?” “怎么可能!?” 三人异口同声道:“你是老板娘?” 这是什么玩笑?大变活人吗? 那个头发总是略微散乱,身子散发慵懒味道,总有风情在流露,却登不上大雅之堂的女人,怎么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风华绝代的端庄大方的极品美妇人。 她衣袂飘香。 旁边小白脸样的那个店小二瞅得眼睛都直了。 一直觉得小白脸店小二眼瞎。 那张小白脸,你上哪泡不到贵妇? 有钱的中年妇女多了去了,你至于上这儿一棵树上吊死? 现在看来是小白脸店小二有眼光。 这叫什么? 慧眼识珠。 真是低估了老板娘。 不对,等等,这样的一个人,会是普普通通的老板娘吗?或者说,普通老板娘能有这气场,这气度? 终于。 张小乙想到了一个人。 平常,老板娘掩饰得很好,虽然有本事,却没让张小乙轻易的联想到她的真实身份。但今儿个可不同了,老板娘认真这么一收拾,一打扮,现出了原型。 这就像开卷考试。 答案,就在你旁边的书里,还能找不到吗? 人物,形象,和脑中记忆的资料这么一对比。 要是再认不出人来,张小乙就有愧万事司曾经的职司了。 “手眼通天——桃花息,你是桃花娘子桃花息!江湖上人称你息大娘!我去!天!这玩意,开什么玩笑呢!搞了半天,你竟然是曾经的天下第一美人——” 张小乙目瞪口呆。 他是真——没想到这个答案。 桃花息。 桃花大娘子。 息大娘。 武林第一美人。 这就是昔日的老板娘。 诚如张小乙方才说的,这玩意儿,这身份,谁能想得到啊。 桃花息大娘子脸上不屑一笑。 “得了,你都说了,曾经,是曾经,武林风云变幻得快哩,第一美人,哼,有个屁用,屁意思都没得。当年经营这块招牌也只是为了生意,混口饭吃,不要当真了。” 每个人都有故事。 或大,或小。 桃花息大娘子也是如此。 当年,她风华正茂时,被武林人吹捧,在最短暂的时间,也就是一二年里,倒也担得上一个武林第一美人的名声。甚至有很多人想出打她的主意,要把她抓起来,变成自己的私宠。 她努力过,反抗过,抗争过,甚至与人结盟,联合。 但是结果呢? 大名鼎鼎的风息堡,桃花大娘子祖传的基业,没了。 她也被抓捕到罗京,差点就什么了。 后来给鹿神侯给救了,在神侯府当了三年的厨娘,又借了些钱,加上攒下了积财,这才办下了这间客栈。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自然,也从当年倾倒万人的桃花息大娘子,变成了锱铢必较的老板娘。 第9章 开诚布公 风息堡。 曾经也算独树一帜的存在。 在江湖上,经营的是——销赃。 它最强大时,背靠着连山城寨。 连山城寨——众所周知。 当时是武林最大的强盗土匪窝。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如此,连山城寨其实是走白道路线的,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也会劫财动货,也会做些不法,不过大多皆事出有因,或是替天行道。 鼎盛之时,山寨子里一共十八位大小头目,可以说,雄极一时。 但是后来,山寨之人,集体下山,夺取了一件宝物。 觐天宝匣。 此宝匣,传说是由一位天命大相所制作的。这位天命大相,拥有极致的妙算能力,可以算天算地算父母,算猫算狗算亲人,没有什么是他不能算的,也没有一次算错算不准的。 然而,他却胆小,不敢私泄天机。他很清楚,相师泄露天机,是要付出看不见的代价的。纵然一时没事,终有报应临头的。 所以他不敢说。 敢算不敢说。 但身为一个学相之人,明明可以洞机天下,我什么都知道! 但我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做。 这是何等的我对你母亲有意思啊。 懂的都懂。 在极致的憋屈积闷不开心下,他研究了别的,比如手工制作。 最后,穷尽三十年时间,打制了一个,可以说能够妙算天下的宝物。 这便是觐天宝匣了。 此匣,设有天干,地支,两仪,三才,四相,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宫等机关转盘锁。 想要使用此物,需要以之推演。 如此才可以打开宝匣,进行推演妙算。 据说这连山城寨终是得了此物。 然而,甫一回寨,就出事了,寨中,竟然,死人了,还不止是一个,而是多个。并且一个接一个,继续不停的死着,这就有点吓人了。 后来才知道,妙算天机,是真的需要付出代价的。 此匣之中,最终封存的,就是当年,天命大相师他自己的头颅。 得到此匣者,也会受到无形的影响。 但知道之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山寨中,出现了各种意外死亡,梦游杀人,吃错了药,练功出错等事。 此匣终是被封存起来,不敢教其现世。 但时至于此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曾经得到此物的连山城寨,甚至后面的风息堡,都一一覆灭了。 而当年,那个粉红衣裙的美丽少女,也成了这家客栈的老板娘。 桃花息大娘子摇摇头,往事不可追啊。 “罢了,往事如烟,再穷计较也没有意义,现在挣钱才是最紧要的。” 话不多说,四人就前往金水楼。 这一去,刘一夫三人是一下子小刀捅后腚,开眼了。 金水大酒楼,上来就是金璧辉煌亮瞎了眼。 连柱子是也漆涂了厚厚的金粉。 地上青瓷如玉,光可鉴人,一应的器物,也尽皆华美,随处雕龙画凤,玉屏采舞云纹,便是角落细微处,也尽是完美。 空气中弥漫着甜香气息,一群侍女,轻纱薄裙,来回侍候。 忽尔有女子发出了惊叫。 原来是客人捏了某个女郎一把。 女子薄嗔。 男子哈哈大笑丢下一笔钱就离去,留下女子转嗔为喜。毕竟,赚钱重要,被捏了一把,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啊,诸位来了,请,请,请。” 红酒一下子就出来相迎。 这时能够发现,原来所谓红酒,其实是一个相貌几近娇艳的男子,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你哪怕是个女的也像样点。 可你,却是个男的。 好在虽然妖艳,至少不娘炮。 虽然,这眼影,朱唇,眼线,画眉,一样也是不少。 双方——哦,是红酒主要对桃花息大娘子进行介绍。 桃花息大娘子。 的确。 是大名鼎鼎,很有名啊。 专业为黑道上的人物进行销赃。 混黑道的人,很多,弄来的财宝,一点不带少的。你别管这是打家劫舍还是杀人放火,是抢银劫镖还是侵吞公财,总之就是能搞来钱,但这些财宝,却很难花出手去。 要不然怎么有那么多藏宝呢,钱多到不能花,不藏起来还能怎么办呢? 有耐心的还好,可没耐心的有钱花不出去,怎么办呢? 找桃花息大娘子呗。 虽然,风息堡没了。 但过往的人脉路子仍在。 这不,欢喜王的人不都找上门来了。 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位桃花息大娘子的女儿。 莫小米。 她是五墓派总掌门。 哪怕是挂名的呢。 其实五墓派,现在都是各司其职,自行其事,哪怕是张小乙刘一夫他们三个,也是硬凑进来的,说白了就是凑数。 你要是把这当了真格的,那可就是笑话了。 一切都——硬凑。 莫小米本该来的。 但,挂名嘛。 她莫小米现在也仅是一个孩子,怎么能出来做事呢?当然是桃花息大娘子替她这个女儿操劳了。 这没毛病。 “各位,这一次请你们出手,的确是我家王爷的意思,不过真正主要的,是这位杨大小姐。” 红酒把杨大小姐给推出来了。 杨大小姐取下了遮面。 好一张令人感到侵略性的惊艳面庞啊。 女人长发自后束起,她发质不错,水束似的长发马尾,不必一根金钗玉带来装饰。 她的妆都还没红酒浓重。 但那脸,却艳光逼人。 锦天一下子就呆了。 他稳定心神,这才往后退了一步。 心跳不由得在快速,这是感觉到了不安全,不得不往后退。 刘一夫嘴角勾出一抹笑意。 每个人对美女的要求都有所侧重不同。 有的人喜欢人淡如菊的,也有人喜欢浓妆艳抹的,有的人喜欢食堂丰富的,有的人喜欢三年灾害的,还有人喜欢大长腿,自然也有喜欢未成年模样的。 毫无疑问。 锦天对艳妆娇丽的女人比较没抵抗力。 瞧不出来啊,这浓眉大眼的小子竟然是好这一口,没想到啊没想到。 还算有品。 眼光不错。 至少身材绝对够正。 杨大小姐立刻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一点,她目光在锦天身上多转了一圈,立刻流露出一定的兴趣。 这是因为,她发现,锦天是这三人中武功修为可能最高的一个。 气机满溢,就快打通天地二线,步入先天增界,到那时,他就不再只是一个一流高手了,而是一个先天境的新晋宗师。 不过,现在重要的是说清楚一些事。 “诸位朋友,实不相瞒,探究浩瀚女国一事,正是由我杨氏一族在背后推动的。” 红酒微笑,取酒饮了起来。 “原计划是请欢喜王出手,不过欢喜王请动了五墓派中盗墓派的诸位出手,其中生出了变数,所以我就来了,我会全程参与此事,无论如何都要找到浩瀚女国的下落。到时,浩瀚女国的金,银,财物,城池,我们一件不取,一样不拿,我们只要浩瀚女王的尸体。” 杨大小姐侃侃而谈。 张小乙道:“什么都给你们分了,我们为什么要去?我们能落到什么好处?” 杨大小姐想了下,在思考价码。 让人出手,不给好处,能行吗? 只是,掏多少钱,还是有讲究的。 给少了,打动不了人,给多了,那不成大头了。杨大小姐虽然不经营家族生意,但也是知道家里赚钱不易。 这该花钱的时候,不能省。 但能省的时候,也不能浪费。 所以,她道:“此次的出行,路上产生一切花费,我们杨氏都可以包了,帮我们找到浩瀚女国,一人两千贯。” 两千贯钱? 刘一夫三人面面相觑。 他们知道。 这其实是两百万钱。 这笔钱,足可在内城区购一套房了。 “此外,三位都可以向我杨氏提一个要求,比如需要什么难以搜集的东西,或武功秘籍,又或是需要什么样的女人,都不成问题。” “好!”刘一夫先说话了。 他在意的自然不是钱,也不是女人,而是可以索要难以收集的东西。做为一个降术师,有很多东西他是不好弄的,但如果有别人提供给他,那岂不是妙哉么? 张小乙想了想,道:“成。” 只有锦天没有说话。 他先愣了愣,忽然反应过来,连忙道:“哦,我,呃,也没问题。” 红酒微笑。 但笑中其实隐有一丝——苦涩。 他看出来了,锦天似乎……真好啊,年轻人。 杨大小姐也笑了。 她初出江湖,没想到这么顺利。还以为需要废话一番呢。 毕竟,那个地方可是……等等,知道那些事的,只有杨氏一族,他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所以,是无知者无畏吗? 不,这样不好,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清楚一些事情,不然到时恐生变故。 想到这,杨大小姐道:“好了,既然诸位都愿意了,那就定下来了,先问一下,诸位对此行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先提出来,免得路上生了什么误会造成大家的不快就不好了。” 张小乙耸耸肩。 他没问题。 刘一夫道:“既然这样我就问了,你们为什么要浩瀚女王的尸体?” 他问的切中要害。 桃花息大娘子,红酒,都把眼睛转过来了,想要知道是为什么。 “因为诅咒,一个恶毒的,千年不散的诅咒……”杨大小姐想了下还是徐徐说了起来。 杨氏一族,其实,在一千年前,是浩瀚女国的人。 没人知道,浩瀚女国,每一任的女王,不是生出来的,而是选出来的。只有通过考验,拥有资格的人才可以当王。而女王的孩子,也未必有资格。 原本没事的。 但是,孰能料想,最后一任的浩瀚女王竟然是那么一个女人。 最后一任女王,集浩瀚国所有之最。 她是最残忍,最美丽,最变态,最暴力的末代女王。 最要命的是,她太喜欢杀戮了。 第10章 祭祀地 浩瀚女王太残忍,太变态,太暴虐了。 她一向喜欢折磨与虐待,在她王座之上就高悬了一条她的人生格言。 他人的痛苦即我的快乐。 这样一个人,还是一个王,可想而知,当时的浩瀚国,上上下下,本国人与国外人一样,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自然,哪里有压迫,也就有反抗。 有很多人想要杀死浩瀚女王。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浩瀚国之所以历代皆为女王,是有其特殊原因的。 传说浩瀚国拥有一件至宝。 那是一双仙人眼。 在寻常时看起来就是两颗普通的琉璃珠子。 其实不然,此二珠,有着特殊神奇的力量。 浩瀚国每年都会选取室女,培养其与神珠交流。 待到王选之日。 所有女子会进行选择大战。 王选之日。 选王会站在至高祭台,以大无畏之心,毅然决然的挖掉自己的眼睛,进行献祭。 大多会失败。 失败就是——死。 生命会被仙人眼吸收。 只余下一条尸体堕入寒潭。 若是成功,则身体会成为仙人眼的承载之物,可以拥有调动这仙人眼的力量。 那便是至高无上的浩瀚女王了。 大约是经历如此考验,浩瀚女王几乎没有一个跟善良有关系的。 而末代女王,是诸王之中,最残暴的一个。 她觉得吃小孩补,就大肆的吃十月至一岁未到的婴孩,经常搞出一尸两命。 她觉得人的分泌物对肌肤有好处,就抓了一百多个妇人,让她们给自己提供足够的分泌物洗澡。 后来,又觉得人血更好,就改成用室女的鲜血来洗澡。 末代女王想要爱情,又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男人其实都配不上她。但她又有本质的生理需求,为了压制自己的需要,她会把看上的漂亮男人抓起来,进行阉割,然后鞭打,折磨,直到死亡。 用这种变态的欢愉,来替代她对生理上的需求。 至于她怎么欺凌诸国——好,都不要说了。 就说一件事。 女王召夫。 当然,只是个过场。 历代浩瀚女王很少召夫,就算找也是已经有了选择,哪至于这么大张旗鼓的召先王夫呢。 所以这只是做一个样子,往日是这样。 到了末代女王这里,她举行宴会,让五十名诸国王子吃她侍卫队的排泄物。 这是何等的——变态。 结果,有两个人识相的吃了一肚子排泄物,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 其余四十八人,统统被杀。 他们有的是毅然地拒绝,有的是奋起反抗,有的是想要吃却怎么也吃不下,有的是吃下去了又吐了出来,还有的直接拔剑自杀了……不一而足。 但最后的结果,是女王下令,把他们的肚子剖开,塞满了排泄物,然后送还归国。 之后,五十国联军反浩瀚。 十万联军被尽数诛杀在浩瀚沙漠。 然后,女王死了。 是的。 在取得了胜利之后,女王死了。 胜利的消息,让女王大喜,她放松了警惕。 她没想到,一群忠义之士早已经在私下里串连起来,就是想要杀掉她,结束这罪恶的浩瀚国。 忠义之士,成功了。 当时的这群忠义之士们,不辞辛苦,从中土,请来了一件宝物。 金龙宝剑。 名字是有点俗了。 但得到此剑,却绝不简单。 当时杨氏先祖,有一人,去请剑。后来她回来了,剑也请到了,但忠义之士们却发现,那人早已经死了。 请剑之人付出了生命为代价才请回了金龙宝剑。 她能回来,是凭借金龙宝剑的力量。 但剑已送至,她就消散了。 后来忠义之士们持此剑,终于偷袭了女王。因为一向自大的女王,完全没有想到,一把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剑竟然能够伤到她。 这是因为金龙宝剑是与众不同的。 它并非修仙者的法宝,而是一件特殊宝物。 看起来平平无奇。 其实却有一个极致的特性。 此剑并非是神兵,亦非是法宝,更没有淬毒。 但它天克邪恶。 越是邪恶之人,越是会被此剑之上的堂皇正气所克制 所以浩瀚女王毫无悬念的被此剑克制,竟是要死。 在死前,她进行了一番布置。 先对忠义之士们进行了诅咒。 因为她力量不足,发不出更邪恶的诅咒了,所以才用了这个,看起来伤害不是很大的。 之后她开始准备自己的身后事。 她不愿意退让王位,干脆把老一辈人杀光,进行了举国大葬,将整个浩瀚国都给自己赔葬。 杨大小姐说完,发现刘一夫他们都在歪嘴皱眉。 顿时心中大怒。 她啪一巴掌在桌上拍了一张银牌子。 “能好好听人说话吗?” 她好好说话,苦口婆心,不说感动人,可你至少给我好好听啊。我不求你听后有多感动,掉泪,但你至少要听我说话,这一个个打磕睡的算怎么回事? “行了!”刘一夫抢先不痛快了。 这种时候,本不至于他说话。 往日该是张小乙说话的。 他不是那抢班夺权的人。 可有些事,还是他比较清楚,特别是关于诅咒方面的事。 刘一夫道:“据我所知,诅咒是要有源头的,浩瀚女王既然死了,诅咒又怎么可能还继续生效呢?” 杨大小姐吸了口气,这才道:“所以我家先祖打算重回浩瀚国,查看女王的尸体,相信就能知道原因,并解决了。” 有些事她不能说。 比如浩瀚女王可能没有死透,又或者是那双仙人眼在作怪。但这能说吗?万一对方产生了什么想法呢?万一刘一夫或欢喜王也想要仙人眼呢? 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她不敢赌。 刘一夫笑了一下,他道:“好,我明白了……” 杨大小姐一怔,她还不知道刘一夫这话的意思,就听对方道:“不过有一件事得给你们说头里了。” 杨大小姐忙道:“好,你说。” 刘一夫先看了一下张小乙,见他点头,才道;“我们要先去一个地方,然后才会去浩瀚沙漠找浩瀚国。” 杨大小姐道:“什么地方?” 她可不想节外生枝。 刘一夫没说话,他看向锦天。 经历过合作的就是不一样。在生死考验下,刘一夫三人也算有了默契,在必要时,不说话交流,一个眼神过去,就行了。 锦天立刻明白刘一夫的意思,顿时心中感动,忙站了过来道:“是我们之前说好的一件事,我从前在西关当过兵,手下有一些兄弟死了,过去我没办法,这一次我想给曾经的部下收一个尸,这不过分。” 杨大小姐一听立刻同意了。 西关,本就在西边。 甚至可以说,去浩瀚沙海,就要途经西关,出了西关,才算是靠近沙漠,才能进入沙海,那干嘛不同意? “好说好说,原来是这位兄弟……没问题没问题,袍泽之情嘛,当然是要玉成一下的,到时我们一起啊。” 连红酒也似想到了什么,对锦天神色柔和起来。 刘一夫也趁机站出来,说出了锦天的苦衷。 能怎么办呢?能怎么办呢?曾经的袍泽弟兄们啊!那犹在流血的弟兄们啊! 锦天只是,想要接他们回家。 过去不做,是因为办不到。 一个人能办什么事呢? 身在军中是要听从命令的。 哪个将军会下令让军队出动,到危险的地方,只是为了替少数底层士兵去收尸? 往外说说去,你听听,你看看,底层士兵,那是人吗? 那是炮灰,是畜生。 啥都不是的玩意儿。 这不是哪一个人说的。 这是普罗大众普遍的认为。 只有最底层的武夫,只是军中的炮灰,大约才能明白锦天的心思,锦天的感情。 过去,他是没办法的。 他能做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 但经历了一些事后,情况不一样了。 张小乙愿意帮他了。 这且不说,还有刘一夫。 这里就可以看出刘一夫的重要性了。 这也是张小乙坚持一起分钱,并公平分钱的原因。他愿意这么做,就是因为刘一夫能真正帮到他们。 他是一个降术师。 降术师,没成长起来,啥也不是。 但一个成长起来的降术师,那真是有了底气,是贴心骨啊。 此时的刘一夫,虽仍不是大降术师。 可他已经拥有一定的能力了。 那个地方,最让锦天无能为力的就是那些异种蛇怪。你无法想象,成千上万从洞壁中爬出来的蛇怪,那种无法面对的感觉。 咬一口就死。 难以防御。 这两样让锦天望而却步。 但如果是刘一夫,或许有办法。 刘一夫曾对他说过,他的那把玉虎剑。 一切血肉生物的克星。 只要划破丁点的皮,对方就死定了。 当然,仅凭这么一把剑,差点。 可刘一夫还是一个降术师,他有的是手段呢。 一个星期后。 他们已经做足了准备。 他们终于出发了。 锦天在路上,开始认真说他知道的一些事了。 首先,是那个山洞。 当年北莽族人进入的那个洞,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大黑天魔女在时的祭祀地。 大黑天魔女拥有驱使异蛇的能力。 但使用这种能力是要付出代价的。 所以大黑天魔女在草原上建了一些特殊之地,也就是独属于她的祭祀地。 也有种说法说是北莽国自己私建的,想窃取大黑天魔女的力量,但失败了,最终弃用。 因为每一次开启,都需要进行血祭。 而只要进行血祭,就能召唤蛇怪。 但唯有大黑天魔女才可以,也敢于这么干。她干才没事。至于其它普通人想要学习,结果,就是会被召唤出来的蛇怪统统吞噬。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同归于尽的方法。 除非,你是大黑天魔女。 大黑天魔女之后,北莽人渐渐抛弃了这些祭祀地。 因为太危险了。 又有几人愿意用自己的生命玩同归于尽的把戏呢? 锦天知道一切,已经迟了。 没有大规模的军队支持,没有会术法的高人,普通武者,去多少都没用。 第11章 暗中的恶意 随着锦天的一番话,杨大小姐才意识到了,原来这个看起来武功平平,不,是没有的刘一夫,也有不凡之处。 她暗叫走眼了。 最初她觉得是锦天武功最厉害,应该是三人组的核心。可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个张小乙才是三人中的核心。 这倒也罢了,毕竟张小乙此前有官方的身份嘛,特殊点倒也不足为奇。 但刘一夫……这人就有待商榷了。 她以为这人是沾上了张小乙或锦天的人情,毕竟,看起来,他是三人中武功最差的一个。 可谁料一透底,一种植物,这货居然是一个——降术师。 虽然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差点就排不上号了。 可那毕竟也是八百旁门不是。 正所谓三千大道为法也,八百旁门为术也。其法为本,其术为用,故术不必不如法而不如法,法不必强于术而强于术。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以女子为例。 女子者,长得漂亮的是法,擅春啼之术的是术,长得再漂亮,也没用,关了灯都一样。但是让你娶老婆,做选择,你大概率还是要选择长得漂亮的。 降术师不是说不强,分跟谁比。 正面一对一,对上一个武林高手,可能会输。但躲背后阴人,那就厉害了。比如说蛇怪,普通武林高手遇到了,那基本就是个死,但降术师就可能无事。 没有刘一夫,锦天就没有勇气给他的兄弟们收尸。 这么一看,杨大小姐不由更多看重刘一夫几眼了。 再看那刘一夫,一个人坐一辆小驴车,车上别无它物,主要就是一只能塞进一个人的大水缸样的器物,也不知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刘一夫靠大缸坐着,手拿一黄皮葫芦,一口一口灌着浓稠的老米酿,好不惬意。 另边,锦天,张小乙,甚至红酒,则一人一匹西方大马,他们人马合一,以均速前行着。 这种西方大马,是昔日北凉国在时培育出来的极品军马。 虽为北凉军马,但北凉国灭,此马也就流入了江湖。 可能有人说了,为什么,这么好的马,为什么不留下来组建骑军呢? 有知道的会说,你特么在开玩笑。 是的。 此马现在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涨价涨至了天价。一匹西方大马下来,没二十贯是别想要了,要是品相好的,五十贯,乃至一百贯也不是没有可能。一百贯多少钱? 那就是十万钱。 一匹顶级马十万钱,普通点的也要五万钱。 这还仅止是马而已。 算上马,还有马料,马鞍,马嚼头,马笼口,马鞭,甚至马蹄铁,马甲,还有你自己的武器装备,这统统算下来,至少得两百贯起步。 一个骑兵,两百贯钱。 还有,他能不发饷吗? 如果发,你觉得这么一个兵,连人带马的,你要花多少钱? 这个数字,细一数之,不敢再算了。 北凉国举整国之力,计划经济,资源分配,这才勉强能够组建起来。 换了普通人来试? 所以高头大马建骑兵这一计划,就被军方无情的抛到了脑后。与其慢慢攒这种稀有骑兵,不如直接用北莽马来凑合。 北莽马,便宜,一匹最多五到十贯,便宜了十分之一左右,堪称恐怖。 那为什么不用北莽马呢? 至于说质量。 有数量还要什么质量。 你随便找一个男人,正常的,你问他,是喜欢夜夜找新的小姐姐,还是一个老婆用到底?如果质量管用,怎么有那么多男人明明娶的是极品美女还到外边找绿茶。 所以说,数量才是最重要的。 既然如此,那这些真正的好马,就流落到江湖上了。 从前,张小乙锦天钱不够,没买好的。 现在不然,人人都是高头大马。 只是,即便如此,刘一夫的驴仍然小蹄答答的跟上,一点都不带慢的。虽然是驴,但身上已经出现肉眼可见的肌肉群。 这不是普通驴,这是经降术改造的大力神驴。 途中,张小乙策马来了一个来回。 他和杨大小姐的部下,uvhfuzup一个叫杨大的男人交流了一下。 这才让众人知道,方才有人相随。 可能是黄沙团的人。 那个人应该是沙里金。 此人酷好黄金,是黄沙团中的一个小头目。 据杨大所说,此人来历成迷,既不是帮派里的,也不是武林门人,更不是哪个江湖独行高手的弟子,偏偏武功不是野路子,而是擅长一种名为火龙功的神功,可以徒掌发烈火,招舞盘旋成龙,威力甚是惊人。 而黄沙团是西方一股,性质不明的帮会团体。他们正常是做保镖的活计,但信誉不是很好,也有监守自盗之行为。 遇到大批钱财时,甚至直接就蒙了面当马贼。 目前的首领是新晋上位的一刀流派的刀法大家。 由于此人姓刘,且杀人只出一刀,又称刘一刀。 他和西方扔刀子第一人柳一刀,独行浪人高手一刀仙,并称西方路上三刀客。 这里纯指武功。 但刘一刀比其余人活得都快活。 因为他经营帮会,有人,有钱,有势。 而柳一刀呢,是个给有钱人打比赛混饭吃的。 一刀仙则是到处浪,老大不小的一个人了,连个自己个的窝都没有。 一个比一个惨。 所以讲世界就是这样,光是武功高是没用的。你会打,会打有屁用啊,你再会打,人家一群人跟你打,你怎么赢? 就像锦天,当初多落魄。 张小乙也不行。 但他们走到一起,和刘一夫三人联合起来,就能做大事,发大财。 但是,这世间又有多少人,可以相托生死许白刃,同心协力共患难,一起努力? 太少了。 遭遇到更多的,是背刺,甚至经常被人背刺,这种事一多,怎么信任? 所以大多都是独行。 独行虽强者。 强者仍落魄。 沙里金就是这么一个,已经参悟透了此理的人。 正是明白了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所以他自拉了一支小队,投了黄沙团。 虽说是给人管,但那刘一刀也不可能天天把他带身边,所以他还是在外边当自己的小老大,比自己从前落魄时好多了。 在最惨时,他是吃了了上顿没下顿,经常是捡别人死人战场混日子。后来拉了一支队伍才算发家。 原本他是打算贩私盐的,这个来钱快。 但,他争不过另一帮人。 就算了。 后来那帮想好好贩私盐过小日子的人被官府给剿了,头给挂城上头,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好人,做老实人,想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不是惨就是死。 不如自己这样在外边浪。 哪天死了算逑。 这一次,他就盯上了一伙人。 但是那伙人很精,人多力量也大,领头的那个叫杨大,一手的无极金刀,很不好对付。 而且,他知道一件事。 那个杨大,似乎是知道什么,在觊觎自己的火龙功。 现在,是回程路上,对方队伍里又多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好像武功很厉害啊,更不好吃下去了。 怎么办? 放弃吗? 旁边的小弟看他一直打量老远商队的烟尘。忍不住道:“大哥,快到西关城了,咱等他们过了西关再说,这段路,兄弟们不熟,不好下绊子啊。” 沙里金看他一眼,叹道:“等过了西关城,就不是咱们一家盯他们了。” 那时,这块肉还能是他们的吗? “那……算了?” “算了,怎么可能!” 沙里金一拍马,道:“过了西关城还要葫芦嘴,那里是最后一处落脚地,咱去那儿等着。” “你是说……明白了,大哥!” 一众小弟卷起尘烟,跟着沙里金走了。 “走了。” 张小乙不用观云望气,只遥看远方烟尘就知道了。 那是一股二三十骑的马队,才能激起的烟尘。 “这是……放弃了?” “怎么可能,应该跑前边堵我们呢。” “现在不行以后也不行,除非外头他们还有人。” “我想起来了!” 最后一声是杨大说话的。 这个杨大,是一个中年的汉子,虽然瘦点,但是精瘦,看小臂就知道了,那是孔武有力,绝对的壮年猛男,尚在当打之年的狠角色。在江湖上也闯出了自己的名号。 无极金刀。 金刀,不是说他的刀是金子的。 而是他的刀锷,刀柄,是金子的。 整把刀从外看,刀身黑漆漆,刀柄亮金金。 端得是一把好刀啊。 此君练的是无极金刀法。 据说是从前西台国的绝学。 只有西台国王族大内的侍卫,才修得此刀法。 不过,西台古国早已经灭亡了不知多少年了。 杨大能得此刀,学此刀法,自然不是大路货色。 这人是有真本领的。 “哦,老杨,你说说。” 杨大没说话,他先看杨大小姐,等杨大小姐点了头,他才道:“那个沙里金我了解一些,我听说火龙功最配我的无极金刀,所以想套他的武功,只是一直未能成也。但也由此让我对他有了些了解。” “沙里金这个人,鲜少出手,我听说他不喜欢自己出招,从前最喜欢的是到处招摇撞骗,不是吹牛,就是骗人,经常等别人打完了他去淘战场,还别说,小发一笔。” “所以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拉着别人打架,他再给人收尸,倒干得不错。我估计他恐怕就是打这个算盘。” “他现在跑出去了,肯定是给我们找麻烦,等麻烦解决了,他倒好,可以出来捡我们的尸。” “真是,好算计啊……” 杨大说着咬牙切齿,就差拔刀了。 知道一个人,了解一个人,自然可以推算出这人的下一步行动。 一想到沙里金孜孜不倦的想要谋害他们一行人,杨大恨不能把沙里金抓到砍成肉沫子解恨。 “无妨,我们先去西关军营,我想见见我的老兄弟们,有他们帮忙,区区沙里金又能奈我何。” 锦天咬牙笑道。 他一向冷酷,现在一笑,却是狰笑。 第12章 老队官 西关城,是老城关了,因为是老城关,所以经常需要修缮。 在城外不远就有一座采石场,锦天就曾经戴着镣铐在此丁丁当当的砸过石头,那真是一段苦日子啊。 每天的活干完啊,别的不说,光这一身臭汗啊,油腻腻的,难受死个人了。 怎么办呢? 又不能给你烧水洗澡的。 结果就是在灰里打滚,滚上了一身的白灰,然后手搓白灰,把白灰和着汗油搓成了黑泥,完事了,算洗过了。 每每想起,也是觉得醉了。 没去城关头,锦天一行,先去军营。 这种回营操作并不复杂,总有一些人从军中退出,但感情还在,想回军中看看,怎么办? 买点东西回去,算是劳军了。 锦天早早采买了一批物资。 整八扇猪肉,放刘一夫那储物袋里。 过程隐蔽又丝滑,没给人看见。 所以他直接找自己的上级。 虽然他临走的时候,也仅只是一个小队正,啥也不是,没什么了不起的。 但他的上司,可是正经的大队官,手下一个百人营,不是什么屁,可以随便放。 很快一个中年,都快老了的男人出营。 不要门卫官兵说话,他就认出来了。 锦天变化不大,人还是从前的模样,只是气色好了很多。 “锦天?不错不错不错,你这气色好多了呀,在外边过得好就好,好呀,来来来,进来说话。” 军中汉子,直爽。 没那么多客套,直接拉人就进来了。 刘一夫他们被引到一处军帐中,锦天一个人和老队官一起说话。 二人在老队官的帐篷里。 因为是队官,日子还不错,营帐中还私藏了几坛子的老烈酒。虽然不是多好的酒,但也不是普通的劣质酒。 老队官取酒给锦天倒上。 “军中禁酒,不过我等老卒因为体内暗伤,被上峰许可饮上少许止疼,正好便宜你了,一起来喝点儿。” 老队官简单解释了一下酒的来历。 这要说清楚。 区区队官,是,是可以喝,但一个不好给上面抓小辫子就惨了,所以没有上面的命令特许,身上暗伤再痛他也会忍下去。 “原来如此……”因为不是战时了,所以军中的气氛也没从前那么紧了。 锦天看看营中一派和谐的气息,感觉挺好的。 “兄弟们过得好了啊……” 这里的士兵,他们的气色好了不少。 队官点头:“嗯哪,你没赶上好时候啊,你一走我们营就改善了很多待遇,至少这军中的蒸饼算是够咧,可以敞开吃啦。” 想想也是,这锦天小子,其实也是享受了朝廷的好政策,不然他充军十年,凭什么六年就走了? 当然,这是朝廷的政改计划。 让无心军中的人走,然后,再把更多好的福利下放军中。别的不说,假如,当年,锦天没走,他享受到了朝廷的新政策,有钱拿了,也吃好了,那他还会从军中那么豪爽的离开吗? 很多人说往外闯,不想一辈子待一个地方。 殊不知人都是有惰性的。很多人的出息不是他们想要努力,而是给逼出来的。 这其实就是个小花招。 先收紧口风,降低待遇,制造紧张,然后用发少许,但至少是给了的遣散费让你自己自动的主动的麻溜的走人滚蛋。 然后再给剩下的人提高福利待遇。 从此以后,这剩下的人就会长一颗心,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轻离军中了。 而走掉的人,未来未必有多好。 像锦天这样的,终究只是少数。 “你能回来看我们大家,你有心了,这次来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么?” “队官……你是带过我的人了,我的事儿你都知道的……我想给我的那些兄弟们收尸。” …… 帐中一片沉静。 队官看这个年轻人。 他脸上已经没有曾经的蜡黄色了,气色好了很多,面部线条也少了些硬朗和沟壑,整个人像是一下子年轻了七八岁。 应该已经富足了。 没想到,还搁这记着呢。 这样的人,从军中退出去,也好。 军中,慈不掌兵。 心这么软,本事再大也没用。 不过,仍然有些感动啊。 都是带底层兵的,底层士兵怎么回事还不了解吗? 平常都当炮灰。 也就少数人才把底层士兵当成兄弟,当成人命。 “你这样想……很好,很好啊。我没本事的人,很多事,我不能冒险,非战时,我乱调兵,不好向上面交待的。平时,我可以坐视你们去打柴,打猎,这个可以有,但危险的事,不行,你懂!” 当官,哪怕是队官,要懂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该放纵放——纵。 该收紧收——紧。 如此才好调理军中的士气。 比如,没事时,可以默许士兵出去打猎搞肉吃,杀马贼弄钱花,有事时要整肃军纪什么的。 这个过程,就是一收一放。 把握到了,你就是个合格的好队官。 “队官,你放心,我不会劳动军中的兄弟们,那地方邪乎,我懂的。我请的是我新交的几个朋友帮忙……” 锦天是知道的,带队军官,如果手下有大量出缺,也就是死人,是要给交待的。 交待不好,这官职就要抹掉了。 哪怕是有关系的镀金派,也是要先一撸到底,再平调走人,到另一个地方,再重新开始。 正是因为底层士兵的命不值钱,所以官方才明令禁管,以防止有白痴胡乱糟蹋底层士兵。 你要把人真逼上绝路,最后你也会走上绝路的。 这是锦天能坚持下来的原因。 军中自有黑暗,但好在,努力还是能活下来的。 “那成,哎呀!你现在有本事了啊,好哇,来,咱好好吃一顿,你要说吃肉,咱还是差了点,但汤饼子管饱。” “呵呵,”锦天少有的笑了:“光汤饼子怎么够呢,我带肉来了,你等我……” “你这家伙……”队官一脸惊讶,或者说惊喜。为难,又惊喜,算得上是又惊又喜。 他没想到锦天是真的发了。 发财的人很多,但回来的少。 而回来的人,也有,可愿意带东西的就更少了。 在很多人看来,底层军营中的生活堪称地狱,如果混得好,是巴不得一辈子也别提这段经历,更不要说感恩送东西了。 但锦天的表现,真的很不一样。 他离开军中,并未记恨,发财之后,竟然回来看自己,看曾经的朋友,看熟悉的袍泽兄弟,还愿意带东西回来。 而且,他没忘本。 他知道对于底层士兵来说真正重要的是什么。 是肉。 是一年难得吃一次的肉。 你哪怕给士兵再多钱,但不能乱离军营就导致他们手中的钱很难花出去。 花出去了也会面临被高级军官或别的营盘士兵的盘剥。 比如,抢走你的东西。 所以士兵有钱往往偷存起来。 存不下了才想花出去一些。 但这基本不可能。 因为底层士兵的薪水,太少了。 军队里,顶级战兵的军饷是五到十贯不等。有的兵领钱多是要兼顾牲畜的喂养。 比如骑兵,他们的马不能光吃草,还要吃豆饼,鸡蛋来维持体能。 这就是一笔不菲的花费了。 所以,有的士兵领十贯,甚至二十贯军饷,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普通士兵是二到五贯钱。 但最底,是二贯。 辅兵一贯左右。 可能会多给点,也可能会少点,大多是少的,正常都会被克扣二百文左右。 这已经很好了。 底层兵呢? 那是最少的,一个月也就一百二百多的钱。就这点钱,便要为之卖命。 甚至有特殊时候,还会迟发,少发,乃至不发。 当然,那个时候,士兵们的战斗力也会随之急速下滑。 所以士兵们的生活从来都苦。 哪怕汤里多放一点盐,当兵的都会高兴一晚上。 所以锦天此来,别的都不带,主要就是带肉。 一头头完整扇好的猪,被从储物袋中取出。大好的麻皮袋子,里面血水殷殷,这猪是从路上买的,放入储物袋中,因空间,空气的缘故,竟然还有几分保鲜效果。 但这不是重点。 杨大小姐,红酒诸人,都关注到另一点上了。 那就是储物袋。 此乃仙门才能拥有之物。 也唯有仙门中人才得使用。 正常普通人,你给他们他们也用不了。 刘一夫居然有此仙宝,甚至他自己可以使用,这就让他的评价再被提高一台阶。 当然,此事过程,是锦天来办,没教队官看到,倒也无妨了。 那队官看到整整八扇大肥猪,不由老脸乐开了花。他知道,这八头大肥猪,能让他们这一营兵,快活三年,都忘不掉这一天的美好。 当然,这猪不可能一天吃光。 可惜不是现宰的。 不然先整血豆腐。 锦天和队官与昔日的袍泽一起进餐。 刘一夫他们在旁边慢慢的等。 要不了多久的。 一顿饭欢欣已毕。 老队官抹了把油渍的大嘴,道:“你这次出来,是有什么麻烦事,能说就说一说嘛,能帮的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人老精,鬼老灵。 老队官这个人,锐气已失,在军队里是属于混吃等死类型的。但人缘好,威望也有点,能管得住底层下面的士兵。 他这样的人,现在除了打仗差点,办事还是很有眼力劲儿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锦天是要办大事的。 你看看他带来的这些人。 红酒的人,杨氏的人,加起来有五十上下了,虽然不是穿甲,可人手都是一把大刀,胯下都是一匹马。 这足以抵一支小股精兵了。 这么多人都为了你锦天埋尸体? 对不起。 你锦天还没这个本事。 所以,你另有要事。 埋葬从前的袍泽,只是顺手而为的。 虽然说老队官不能也不敢派军队帮锦天做事,但军方也一样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不要小看大罗军方。 这一刻,老队官眼中迸射出了一抹的精光。 第13章 武装起来 帐篷里,锦天低头道:“我没事的,放心老队官,我搞得定。” 老队官看锦天的人不错,想回报一二,哪知道锦天居然拒绝了。 这让他不由得有些恼怒,觉得自己被小瞧了,忍不住叫道:“臭小子你别瞧不起人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有麻烦?你看看你身边,那几十号的人,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些什么东西?没事你搁这么多人干啥?” 锦天有些哭笑不得,道:“都是雇方,没什么的,我兄弟就两个,你看,就跟在我旁边的那两个,一个披头散发的那个,另一个别看小白脸样,其实比我老多了……至于其余的,我们只是跟着给帮点忙的。” 老队官皱眉道:“不对呀,人家那么多人,办什么事还差你这几个?雇主,雇你们干什么?你除了会打仗杀人还会什么?你还是没说老实话哪。” 锦天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你怎么不信呢?算了,我的事呀,您别管了。” “我不管,呵呵,我不管我怕你能出得了关可你回不来了!你说说,你就这几个人啊,你跟他们那些人混一块儿,不怕到时给吞得渣儿都不剩?” 老队官什么人啊,那眼多毒啊。 锦天身边的人,张小乙,刘一夫,不说了。 但杨大小姐,红酒,他们身边的人,可不像善茬子。 一群子刀客,回头就能干马匪。 在西关城外头,这种刀头舔血的人实在是多了去了。 和这些人在一起,不是光有助力,而是亦有危险,要时刻小心他们背刺你。 锦天犹豫下道:“还好,我兄弟们实力也挺厉害的。” 老队官不说话了。 他已经过了当打之年,虽也有眼力,但武功这事,他看不太准。锦天旁边那两个人 他瞅了,其中一个应该是比较能打的,他虎背熊腰,强壮有力,就像一头彪悍的狮子。另一个就更不像样子了,斯文败类的一张小白脸,身上还爬一只猫狸子,就不知什么品种,模样挺怪,这也像能打的样子? 锦天又道:“您老放心,我不会拿自己和朋友们的命去冒险。” “都装备好了吗?”老队官眼冒精光。 “嗯?” 锦天不大明白什么意思。 老队官笑了。 “你还不知道,朝廷又有了一些新政策,朝廷与兵归田之资费不足者,可以兵甲器杖抵之,你当年充军入伍,什么也没有,连兵器都是你自带的。你走时,也仅带走了这把自家的刀,你是一点好处没捞着啊。不过你这次既然回来,可以好好看看,看你能不能往回着补一二。” 因为和平。 朝廷在裁减军队。 但遣散军队是要给钱的。 别的不说,军中喜欢积欠军饷,这都要遣散了,钱可不能再少发了。甚至要把过往的欠费都给补上。但朝廷急切间又拿不出太多的钱,怎么办呢?朝廷就允许,你走时把你用的兵甲都带走,以抵军资。 注意。 是兵甲。 关键是那个甲字。 终于,锦天明白了。 他吃了一惊。 这种事,从未有过。 “朝廷开放了盔甲限制?” 他听明白了。 从前士兵退伍,最多可以带走兵器,且仅限刀剑一类的回家去。这个可以有。 但盔甲,不行。 历朝历代,盔甲,都是禁器。 盔甲,弓弩,此为朝廷历来之禁。 不是军人,使用这些,抓到就是以谋反论处。 曾有一位大将军,他转职为相,当了文官,想在死后陪葬一些喜欢的军中器物弓弩甲杖,因为他曾经是将军嘛。 但不行。 私藏甲械。 意图谋反。 被抓起来——夷三族。 这么森严的禁规,朝廷是什么时候解禁了?让普通民众大量拥有甲兵,真的没有事吗?这是真不怕天下间有人造反吗? 锦天感到一丝恐怖。 “这是朝廷的命令,你无需担心,而且,我们也有计较的,不是什么人都能从军中带走好东西的……” 老队官说着笑了起来。 军中规矩,从来都有分教。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朝廷的政策是一回事。 怎么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曾经有朝廷进行变法想要富国强兵,但朝廷制订的一切法令,在执行中却变成了另一副模样。 这种变法,朝廷是富了,百姓也跟着破产了。 所以说,朝廷的政策,也是要看老队官这样的人,愿不愿意真正执行。 丁丁当当。 铁锤挥舞,汗沫飞洒。 滋滋水汽冒腾,一柄柄剑,一副副甲,被一名名铁匠操弄。 这是西关城后勤处所在。 在这里有一个军需供应基地。 一群铁匠据此而操劳。 他们手艺娴熟,技艺高超。 毕竟是为军方提供甲兵,当然不能太差了。 哪怕,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进行维修。 但并不是说他们不能锻造新品。 唯一问题是,钱。 打造新式,好的甲兵,是需要钱的。 打造生产出来了,谁买单呢?或者换一句话说,是谁能买下来呢?所以,这里才一直以修缮为主。 不过偶尔仍有一些将官在此定制甲仗。 这里,是不为私人民间服务的。 正常,连进来都不行。 可现在老队官就把锦天带来了。 他表示,在这里,有钱你就可以买你自己想要的一切。 其实此地工匠手艺不差。 限制他们的,从来不是技术,而是钱。 锁子甲,锻铠,鱼鳞甲,板甲……统统不成问题。 过往的时候,这些工匠都是替朝廷,替边军,或战时,做代工而已。真正轮到西关城自己的需要,却是不多。 好在这也够了,足以让工匠们把手艺保持下来。 锦天原本略有犹豫。 但此事让张小乙知道了,他立刻就拍板了。 当然,此事并非绝对,大队官老头只许可了锦天和张小乙,刘一夫三人购买,其余人,是想都不要想了。 张小乙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毫无疑问。 罗王这是在为真正的丽公主铺路。 假使国家出了什么问题,在必要时,丽公主可以在最短时间里拉出一支大军,且是一支兵甲齐备的大军,为此罗王不惜开放兵甲的限制。 这让他颇为动了几分心思。 也让他明白,为什么万事司的福利待遇也转好的真相。 从已知的情报来看,笼罩在罗国的幕后大黑手,毫无疑问,是一个武功或别的什么极高,十分厉害的一个人物,普通士兵对上这样的人已经失去意义。 所以罗王看起来是在裁减军队,实际上是走精兵简政的路子,他在培养强者,在锻炼中流砥柱,在堆高手。 只有这样,关键时候,才能顶上用场。 至于开放甲兵,也没有关系。 江湖人,拥有再好的甲兵,也和国家军队它不一样。 一个武林高手能轻易的秒杀普通士兵。 但一万军队,任何武林帮派,只要不是有大宗师坐镇,都得跪下来唱征服。 甚至大宗师也不是绝对无敌。 在不能逃跑的情况下,一万人也许差了点,但若是十万人,绝对可以把大宗师给耗死! 所以,开放甲兵,问题不大。 这条政策,是另有针对的。 眼下却可以利用一番。 毕竟,穿甲的和不穿甲的,在战斗力方面,它可是真的不一样。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三人一起,带上了一麻袋的钱,大约有一百多贯。 不要小看这个数字。 一百贯钱,这是上好的,实心肉厚的好钱。 沉甸甸的钱币,拎手上那叫一个趁手。 工匠们眼睛都有些绿了。 虽然干活辛苦,但工匠们的生意收入其实不好。毕竟,他们接触的,大多是朝廷的订单,给朝廷做活,能不压价让他们赔钱 那就谢天谢地了,还想赚一笔? 所以他们能够赚钱的大头,就是私人订制。 但是,整个西关城又能有多少人在这儿选择订制军甲? 所以他们主体收入其实是维修武器甲兵,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干这个,才能赚多少? 因此,锦天这一次,是他们的大单子。 订制军甲有两种模式。 一是选择工匠们的库存。 好处是现拿现用,立马就可以拿走,即刻就能派上用场。 但缺陷是你未必能找到你想要的。 大多是凑合着,觉得差不多就行了。 另一种方法就是你自己和工匠交流,你自己提供一切,比如款式图样,使用材料什么的。最后就看匠师们的手艺如何了。 这个最好,但要看水平。 如果你什么都不懂,那还不如在工匠们的库存里挑一样得了。 不过,无论是张小乙,还是刘一夫,锦天自然更是不在话下,都是懂行的内行家。 他们看了工匠们的藏品后,还是决定订制。 好在,他们不差钱。 先一人来一套轧甲凑合一下用着,再自行绘图提出要求。 张小乙选择的是订制一套狮子吞面铠。 这是一种白钢甲,胸口是狮子头造型,威武漂亮,后面可以拖一条防尘披风。此外甲裙,护腿,护臂,一样不少,甚至在头盔之余,还加装了面甲。 实用,美观,大方,漂亮。 这是可以传家的玩意儿。 事后他要补两百贯。 这副甲,看情况,可能会要二百三四十左右的贯数。 好在,这是真的要传家。 不然张小乙是下不定决心购下此物的。 锦天选择的是一副暗红色的红桐两铛铠。 这种铠甲比较低调,防御力也不及狮子吞面铠。 但优点是动作会比较灵活。 重点是加重了臂甲的防御力。 可以当盾牌使用。 最后是刘一夫的。 刘一夫选择了一种镜面胸甲铠。 这是一种加大保护身躯胸口位置的新式钢甲。胸甲部分要求打磨的光滑如镜,在手臂上还加装了一个臂盾。 他还要了一副短弓,射程不大,但易拉易开。威力弱不要紧,刘一夫不在乎,到时他可以在箭头上下毒。 最后,他们等工匠生火开工,这才穿上新淘的轧甲出去了。 第14章 红酒遇袭 刘一夫三人,一人一身轧甲。 这甲不错,比不得他们自己订制的,但也算是大将铠。放在军中,得是五品将官才能穿用的好甲。 此甲以牛皮加甲片合制,讲究的就是一个结实。哪怕是瘦弱之人穿了,也能威武得像条大汉。 唯一不好的是过于讲究防御力,穿上此甲,很多人可能路都走不好,需要骑马上才好行动。 当然了,你若是真正的大将人才,穿这么一身,应该是能够撑起来的。穿上就走不了路,那是你的问题。 好在刘一夫三人,挑选的是适合他们的成品。 一身盔甲更讲究一个轻松舒适。 先来个钢丝绵内甲,再着一副牛皮轻甲,最后才是细皮嵌钢片的簪花错丝胸甲,锁子腰肩,铜扣皮腰带,鱼鳞甲裙,竖条钢护臂,迎面骨护胫,折叠钢鞋。 没错,重了,三层,讲究的就是结实。 近距离,射都射不动。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轻功,是速度。 不过在有马的基础上,那都不重要了。 事实上,有了这防御,锦天仍然不敢大意。 别人不知道,他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种尺许长短,粗壮有力,拥有细幼上肢的怪蛇,那种剧烈到变态的毒性,那种突发的快速扑击,都是他至今想来仍不愿意面对的。 之所以敢来,是把主心子骨放在了刘一夫身上。 出了西关城,景象一下子不同了起来。 最直观的就是——荒凉。 到处都是干巴巴的泥土,连草也长得稀稀疏疏营养不良的。 远处山也不青,黑黑黄黄的,有的只是渐渐粗糙起来的风,时不时卷起小沙粒,吹在人脸上打得发疼。 好在进入草原更深时,草色终于浓郁起来,虽然,有很多枯黄的草,仍有一些草皮覆盖不到的黑色土层,可对于环境来说已经好了很多。细心观察下,也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了。 刘一夫不要看,就能感觉到四周悉悉桫桫的涌动。那是一种微小生物群组成的生态环境。 随时都能够注意到,在草叶,草根,石块,土壤里,到处爬动,飞舞的小虫子。 刘一夫不喜欢,一伸手,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根金钟杖(就是火把上镶一个骷髅头)落在了他的手上。 这玩意吓了大家一跳。 但刘一夫喜欢,东西丑,贼实用。他手持此物,一切细小生命立刻远离了他。 往泥地上躺一宿,都没一只虫敢沾他的身子。 因为此物(骷髅头)里是他泡制的剧毒。 这是一种从毒虫(蛊)身上提取出来的混毒,它并非一种毒才可以,而是多种毒虫的混毒,它们混杂在一起,经过刘一夫施降,成为一种完全受刘一夫控制的混毒。 因为是混毒,所以刘一夫没准备解药,不是不行,而是混毒的解药配制起来比较麻烦,他怕的就是一个麻烦,所以干脆也就没有解药。 若是有人中了毒,只有被刘一夫出手,用金钟杖来收毒,或驱毒,若是想要解药什么的,那就别想了。 当然了,刘一夫要控制此毒,只要手中金钟杖在,便没有问题。 现在此杖一出。 所有小生命,立刻感知到此地有不可招惹的大魔王,顿时退避三舍,不敢再靠过来了。 呵呵,这便是从毒虫身上提取剧毒的原因了。 小生命可以轻易的感应到同类毒素的厉害,要是植物毒,毒性虽说更为酷烈,但隐蔽性也高呀,小生命可能会无知无惧的撞上来。 感觉小生命离开,刘一夫笑了。 虽然此物让很多人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他哪里在乎。 倒是张小乙,锦天下了马,跑他车上坐着了。 这二人也不傻,知道刘一夫的手段。 从前光靠一头驴,都能驱赶小蚊虫了。 更何况是现在了。 一到草原上,这小飞虫小蚊子就多了起来。 很多的虫子,可能直接往你的头上脸上撞。 甚至一个不好就能遇到一团飞舞一处的虫群。 撞上个一头一脸,眼,耳,鼻,嘴,甚至脖颈子,都可能冲进小虫子,别提多讨厌了。 但身处刘一夫的周遭,那就没一丁点问题了。 风清气爽,什么虫儿都没有。 一行人就这么行了两天。 大家不快,不慢,不徐,不疾的走着。 红酒人在前,杨大小姐的人在后,锦天三人在中间,主要是在适应环境。 很快,来事了。 地面轻颤。 马贼来了。 一出西关城,这种货就多。 城关之外,无法无天。 在这里,有各种游荡势力,走过路过的刀客,大小股的马贼,还有性质不定的小部族们。 你永远也不知道面前的人什么时候对你拔刀。 一个眼神,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可能引起杀戮。 更不要说钱财之物了。 看到了,觉得想要,能抢到,那就会动手抢了。 这,便是关外,便是不法之地。 锦天当年没少遇到这样的事。 甚至一些游勇散兵也是一股势力。 只是,听声音,动静,来头不小啊。 杨大一马当先,出去了,只打量一眼就回来。 “是老木头的人,怪了,他一向在东边混饭,怎么跑这边了?” 杨大小姐冷声道:“老木头什么人,敢动我们吗?” 也对,杨家旗号摆着呢,在西边,懂行的人都知道,杨氏的商队驼马队是不能乱动的,因为他们太有钱了,你要是敢动他们的财货,那你会面临两种打击。 一是有无数想要赏金的人拿你去换钱。 杨家信誉好,有口皆碑,赏金猎手们都愿意效死力,他们拼命是真能拿到钱,哪怕自己伤了,也不必担心杨家黑吃黑。 这点尤其重要。 二是杨氏家族有自己的部族私兵,家族子弟会找上来杀过来的。 你以为你躲,你藏,你不露面就行了? 不,杨氏家族会一直找下去的。 过往,千年以计,这种事就没停过。 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你死了,杨家也会找上门来,找你或你的后人算这笔账。 “找死!” 却是红酒发怒了,一挥手,不等杨氏族兵出手,他的部下就先上了。 红酒的手下,是欢喜王一手训练出来的精锐。要说欢喜王,那是有两把刷子的,知道训练精锐的重要,故此,他的部下极其精锐强悍。 先是一齐上马,然后排开列队,再冲迎上去。挥刀格开对方的箭矢。 等对方到了,再出手,十至二十步间,飞刀,飞蝗石,铁头短箭,手掷矛枪,重飞镖,唰的就甩出去。直打得对面一阵人仰马翻。 从这就可以看出,红酒手下,那是何等的有组织有纪律杀人。 对面攻势受阻,往后回缩,然后又有一批队的人马跟上来。 杨大一看,有二三百人之多,这可不少了。 杨大小姐一挥手,杨大当即带人跟上。 红酒见杨大小姐的人跟上了,也不由笑了。 他一个人也是敢打的,但难免会有很多死伤。若是加入了杨大小姐的人马,那就不一样了。 只是他仍然有些不明白,这些马贼发什么疯,要在这莫名其妙的拼命。 正当杨大加入战团,他手舞金柄大刀,大发神威,一刀一个时,突然人群中窜出了一个人。 唰唰唰唰唰! 一连的快剑。 这是一个快剑手,快剑客。 出手又快又狠又准,一边快剑,连环相扣,一招套一招,这是精心修炼出来的,绝非普通杀手,只练一两手的那种样子货。 武学素养——很高。 这样一个人,背景一定不简单。 杨大怒道:“你是什么人!”说着重劈一刀,逼退了对方。 那人退开,一把揭了蒙面,这赫然是一个锦袍玉带的美少年。 此子二十左右,风华正茂,正是青春无限好的时候,那模样儿,穿女装就没女人的事了,如此人物,便是罗国中土也是少有。 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老木头的马贼队伍里。 “无极金刀杨大,我找的不是你,红酒使,你出来,小爷我找的是你。” 红酒一怔,旋即明白。 “哦?你是什么人?找我做什么?” 锦袍玉带的少年哼了一声,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折扇,啪地打开,上书——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八个字。 “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 少年人一脸的倨傲。 红酒哼了一声:“原来如此,我当是什么人啊,搞了半天,是你们这帮不开眼的东西,天下有雪,代民伐罪,天罪宫的人嘛,你们大概是想找我王的麻烦,没本事,就来找我,哼,你们啊,也就这点出息了。” 少年大怒:“死来!!!” 话一出口,人便如电,直取红酒。 他速度极快,只是刹那,就闪到了红酒面前。 然后,出手,出剑。 这是—— 一瞬间,剑光暴起。 嗤嗤嗤嗤……剑风霍霍。 伴随快剑,还有,少年挥舞折扇打出的暗器。 唰唰唰!!! 一连串扇骨暴射而出。 这一连串的攻击,端得是让人,防不胜防。 招数连绵,环环相扣。 一招不慎,就要完蛋。 但红酒面目平静无波,他运掌成风,铁手一下接下了暗器。 更是一把探出,嘎吱,硬生生抓住发少年人的长剑。这少年人再厉害,剑法再是凌厉,快讯,但被抓住了,也就施展不开了。 如此一看,红酒武功果然不简单,轻易就压制了少年人的快剑。 但少年人却是歪嘴一笑。 手中折扇再用。从主扇骨中,射出了两道毒烟,不大,也不多,却恰好喷了红酒一脸。 红酒一惊:“你……卑鄙!!!” 但也迟了,身体一阵失力,顿时往地上倒下,被少年一把提了起来。 “哼,走了,杨大,这次算了,下次再多事,少爷我剁了你喂狗!” 说罢,少年人带着人,打马如飞,飞快的走了。 红酒部下试图救人,但却追之不及。 为首一人长叹一声,只能带队走人。 他们不好再留下来和杨大小姐一起行动了。 毕竟他们是欢喜王的人,红酒出了事,他们要找欢喜王禀报。 第15章 天罪神女 老木头的人死伤很多,大约近四十人被斩杀。但这些人很容易就能补充,所以并不要紧,没得什么关系。 奔行一段路程,少年人止住了马。 一骑过来道:“少主,怎么了?” 少年人道:“一会儿就要入关了,你们的人不方便露脸,去,接下来用不上你们了。” 那人道:“既然如此,那少主您珍重了。” 他也不迟疑,果断道:“走。” 百多骑立刻哄堂而散。 马贼毕竟是马贼,没什么军伍气。 少年人不屑的哼了一声,看了一下身下红酒,眼中迸射出一丝凶光。 他猛然伸手,五指呈爪,咔咔咔地把红酒的肩膀给捏碎,红酒痛得立时皱眉,只是药性未退,仍然用不上力气,醒不过来。 “哈哈哈……现在是你红酒,迟早轮到欢喜王!”也不知为何,少年对欢喜王是恨之入骨。 正当他要走时,忽然听到了某种声音,那是……音乐声。 细一分辨,这是古琴曲。 有人正在抚琴。 少年不屑起来。 古琴,这年头还有人弹古琴吗? 有性格的都弹筝,或是玩唢呐,要是追逐潮流,玩琵琶,或是瑟,哪轮到琴啊。 尤其古琴曲一向是软绵绵慢半拍,静心听的话,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这年头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弹古琴吗? 少年不信。 他一下子拔剑。 “不要装神弄鬼,给小爷我出来!” 一阵香风。 又有花雨。 真是一朵朵,甚至一瓣瓣的花瓣飘落下来。 然后有三个人。 三个女子。 一个白裙的,一个绿裙的,一个黄裙的三个人。 其中白裙者怀中抱着一张古琴。 身后两个女子,绿裙裳的那个少女比较成熟,眉目比较英气,黄裙少女则是一张娃娃脸,甚是可爱。 三人脚踩花瓣,展露了一手绝佳的上乘轻功。整个人踩那花瓣,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好在她们的脚是落在了地上,差点让人以为是修仙者,能够脚不沾尘呢。 少年人又摸出了一把折扇,打开。 天下有雪。 代民伐罪。 “看你们也不是无名之辈,报个号出来听听,本少也好知道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管我天罪宫的事!” 抱琴之女一袭白裙,她裙角随风,飘飘摆摆,一双白色的细绸丝鞋,简单,素雅,但其实隐有暗花。暗花就是用粗细线交织勾勒的一种绣法,十分考验女工。 只是她身上的穿扮,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够供应得起的。 虽蒙了面,但身段,眼眸,脸型,无一不是在说明此女乃是人间绝色,世所难有。 只听她道:“不就是天罪宫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不对呀,都说天罪宫都是女人,怎么多你这么一个小子呢?怎么,你莫非是阴阳人不成?” 少年人大怒。 他身影一闪,猛然出招一刹那,快剑再闪。 这是。 快剑法。 百剑诀!!! 唰唰唰!!! 一连的剑光,直取三女。 他虽一人,却能在一瞬之间连攻三个女孩。 但不必三人动手。 就那抱一琴女子。 她出手。 由于她仍要抱着古琴,所以她其实只是出了一只手。但不要小看这只手。这虽是一只手,但却戴了一副手套,这副白色的丝质手套。 她赫然就用这白生生的手,抓那少年的剑。 少年笑了。 他想,此女估计是暗中观察了他了,看到方才红酒抓了他的剑,就以为他的剑是那么好抓的。现在,是该纠正这个错误了! 他心下一狠,剑上更添了一丝内力。 剑光一盛,这是想绞断女子的手指。 此女虽然蒙面,却也是半透明的纱巾,朦胧之下,更显出尘,她虽双足最终是落在了地上,但和那修仙的天上仙子却也差不多少了。 这样一个美女,少年却毫不犹豫,毫无顾忌,就要把这么一个美人儿的手给绞掉,当真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 但,却不能。 女子既然出手,更只出一手,又岂能是托大之人? 她有把握,才这样的。 只见她玉面含霜。 手上蒸腾出白色雾气。 一抹凝冰,直接出现。 不仅冻住了少年的剑,更是沿路直上,眼看就要把少年的手掌也给冻住了。 少年一惊。 他顿时发现不对。 原来他所修的,是一门极阴的内功心法,是以内力极尽阴寒之力。 所以他就像是一块冰。 什么力量能冻一块冰? 比冰更冰。 而这一次,他就遇到了。 问题是,他的内力已经是极尽阴寒了,比他还要阴寒的,那得是什么内功? 瞬时间,少年明白过来了。 “玄牝真解!!!” 这是一门,传说中,直指天人境的极品武学。 此功有两个特性。 其一,只有女子,才可以修炼,且只能是室女。 身体沾染一点杂质,都是不行的。 当然了,它毕竟不是修仙功法,修成就得了,倒不必一直维持室女之身。 其二,修至大成,可以青春不老,至死不改。 一经修成,就会把身体机能维持在最高状态,永远年轻。 就算死了,散功的真气也会把尸体给冻住,而不会毁坏掉。 那么,这是谁能拥有的武功? “你们是神女宫的人,既然是神女宫,大家应该同仇敌忾,为什么要阻我的事?” “不是我要阻你,而是你做事太差了,只会胡为乱来,所以我才要阻你,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打败我就可以带他走了,不然你就得给我把人留下来。” 说到这,此女再不客气。 她手臂一震,掌力一发,顿时身上寒气大盛。然而这才仅是开始,待她蕴力完成,才是大招发出。 少年飞快的松手撤剑,他人往后飞去,却上展露了一手精湛的轻功。 “好,这一次让你了,可再无下次,不然,我门中长辈就要来和你说话了。” 话未毕时,人已遁。 少女也忍不住轻赞:“好轻功。” 绿裙少女道:“也就是逃跑罢了,又能如何?还不是败在了尊主你的手下。可见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少女摇摇头道:“他年纪轻轻,武功就已经修炼到此地步,可见天赋如何了,我的情况特殊,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同等条件下,哼,我怕都不是他的那对手。” 她知道自己的事。 她与众不同。 别人习武练功,是努力。 她修学武功,是拼命。 别人的内功,是自己苦修得来的。 她的内功,不仅靠苦修,还靠了噬尸大术。这真的是一门很恶心的秘术。正是她习武,不择手段的变强,才会这么强。 相反,那少年武功只比她差一层,已经算难能可贵了。 念止于此。 她走到了红酒面前。 细一端量,这个红酒,好生妖异。 一个男人,又是眼影,又是红唇,简直变态。 不过,若是此人,那自己下面要做的事情,倒也能够接受。 “尊主。” 二女来到少女身侧。 少女转身。 她朱唇轻吐。 一个字。 “走。” 三人带上了红酒,飞纵离去。 她们走了,那少年又回来了,他仍有不甘,所以并未走远,仍然以一种秘术感知少女行踪,在确定少女走了,没有机会,才又回来。 少年哼了一声,他目光闪动,大脑高速运转。 终于他有了一个主意。 只见少年抖手打出了一只火流星,然后取出了一只小锦盒,便在地上收集散落的花瓣。 当他收集了半盒子花瓣后,一个人飞奔而至。 “少主。” “黑蛇……” 少年吐了口气,把掌中的盒子向名为黑蛇男子递了过去。 黑蛇男子恭敬的接过。 只听少年道:“告诉我母亲,我已经抓到了红酒,不过神女宫的人跑出来捣乱,估计她们也有什么算计,现在红酒没了,但欢喜王选择的合作者是杨氏,我可以回头接触杨家大小姐,到时一样有机会见到欢喜王的,到时如何,就可以看各自手段了……” 黑蛇道:“可是少主啊,你此前已经在杨大他们面前亮了相,那都是老江湖,一个人能记一辈子,您再靠近,又怎么能让他们接受并带着呢?” 少年自信一笑,道:“放心,我的易容术没人能看破。” 黑蛇道:“老江湖不好骗的少主。” 少年道:“你放心,只看我的手段,对了,你去给我……明白了?” 黑蛇脸色难看道:“非要做到如此地步么?少主,您这付出也太大了。” 少年哈哈大笑:“黑蛇,你不明白,像欢喜王这样依靠卑鄙无耻手段发展起来的对手,你想要战胜他,就要比他更卑鄙,更无耻。我这点付出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最终杀了欢喜王,母亲只会为我自豪,为我骄傲的。” 说到这儿,少年嘿嘿一笑。 “欢喜王,你想不到,我会这么接近你?嘿,也许不用母亲出手,我就能杀了你呢……” 他摸着下巴,飞纵离开。 很快,他就回到马贼之中。 “少主。” 一众马贼奉他为尊,没有一个人敢说二话。因为马贼虽然坏到没有底限,但却有一点好,他们很怕死。 天罪宫讲究的是天下有雪,代民伐罪。 而马贼都有罪,都该死,所以理论上天罪宫是拥有对他们任意斩杀权利的。 所以余下的就简单了。 想活,就听命令。 少年微微一笑,道:“老王,你是老木头手上的人,他让你来替我办事,这事需要你配合一下,帮我把戏演好了,就没事,听明白了没有?” 老王笑道:“有事少主您吩咐。” 少年道:“……” 老王脸色惨绿,有些悲声地道:“这不合适?” 少年无所谓道:“不要紧的,我让你们帮忙的事,你们怕什么?还是说,你不想帮忙?” 老王道:“那,那,好,这可是少主你自己要求的啊……” 虽然这样答应了,但老王心中升起了一片雾霾。他想,我不会在最后被灭口? 虽然如此想,但他没有选择。 第16章 砍柴人(上) 红酒的人走了,但杨家大小姐不在乎。 对于她来说,红酒的人是什么? 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没有红酒和他的人,她也不惧,她杨氏家族子弟一样能战。别的不说,杨大的无极金刀就可以证明一切。 她唯一有些担忧的是锦天一行会闹事想回撤。 但她目光敏锐的发现,三人和她一样。 毫不在乎。 这三个人,十分有底气。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刘一夫三人,虽然干这一行时间短,但眼界却已经是大开特开了,普通人一般人,是吓不到他们的。 什么欢喜王,说得好了不起。 但他能和从前的高原王相比吗? 比个锤子! 刘一夫他们,杀过虎精,闯过尸兵,战过大鬼,还见识了天人武道的强者,和真正的,脚不沾尘的修仙者。 在见识到这么多后,区区一个欢喜王,是,他是能给刘一夫他们制造一些麻烦,甚至是大麻烦。但刘一夫他们仍然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欢喜王? 强盗王罢了。 所以不在乎的三人仍然,继续坐在驴车上,慢悠悠的走着。 杨大小姐过来说道:“三位,红酒的人没了,你们似乎一点也不紧张。” 张小乙哈哈大笑道:“没关系,原本我们就没指望他们,真要是遇到什么事,最后还不是我们自己出手?” 锦天也微笑点头:“对,到时候,我们会出手的。” 虽然……他们已经见识了杨大的无极金刀。 也见识了那少年的闪电快剑。 但这仍然镇不住他们。 比如说杨大,无极金刀,厉害? 个屁! 杨大雄风犹在,但他毕竟已经老了。 用刘一夫的话讲,没有多少潜力了,不能暴种了,难以越级杀敌了。 通俗的讲,杨大,毫无疑问,老牌成熟的一流高手。 但这辈子差不多到顶了,将来最多也就摸摸超一流的脚边,他的年纪,体力,气血,已经锁死了他的上限,有条件也上不去了。 不说锦天。 光张小乙就能虐他。 二人死拼,活下来的只能是张小乙。 至于那个少年,厉害,也仅此而已。 不过是快剑罢了。 你那剑能有多好? 张小乙。 狮子照夜白。 锦天。 新月宝刀。 就连刘一夫。 也有玉虎和腾蛟。 谁比谁差了? 只要你不是神兵级的利器,面对三人的铠甲,能有什么用? 没错,少年人的剑算不错的了,甚至可以说切金断玉,但也要看切得什么金,断的什么玉。 所以,三人真的不在乎。 你来,我斩,动真格的,谁怕谁。 而且人家修仙者孙春绮说了,锦天的死劫,没了。往后大多都是有惊无险,那怕毛啊。 忽然。 刘一夫一拍大腿。 “我一种植物!!!” 悔恨之情,溢于言表。 张小乙道:“不是,老刘,你这是怎么了?” 刘一夫道:“刚才那些死人……” 张小乙何等样人,立刻也就明白了。 “你是说……不是,你不是有了那什么鲛人油了?” 刘一夫后悔自己错过了一次采集尸油的机会。 事实上他并不确定。 是他懒了,觉得有了鲛人油就不大瞧得起普通尸油。还是他真的忘了这件事。但后来一想还是后悔。 “鲛人油……用一辈子吗?” 刘一夫道:“还没发财呢,就摆起老爷的谱了,这个瞧不起那个看不上。我错了,虽然收不到一级品种的好货,但普货也是货嘛,正常普货难道就不能用了?” 锦天道:“要回去吗?” “不了……”刘一夫躺回去道:“这时回去……我还不至于那么不会做人。” 他又回看一下某些人。 某些人知道一定会问候他全家。 刘一夫小声地说道:“放心,尸材会有的,尸油……也会有的……” 杨大有些不安心的看向三人,对身边的大小姐道:“那三个,好像有些小心思。” 杨大小姐道:“无妨,他们只有三个人而已,聪明点就不会乱来。” 又有一会儿。 有探路的回来了。 这人骑一匹快马,一到就下来。 他一身汗,紧张地说道:“还是老木头的人,他们在前面山坳里,不知是不是在蹲守我们,不过还是不够警惕,他们点的明火还是让我们发现了,怎么办?” 杨大小姐毫不犹豫道:“绕道,若他们再不识相,就统统杀了。” 杨大立刻找锦天。 锦天看了看张小乙。 张小乙道:“老木头的马贼我知道,道上管老木头叫黑狐狸,又叫一只眼,曾经是马洪生的人,不过和马洪生闹翻了,双方火并,被马洪生射了一只眼睛,还是马洪生念及旧情,最终放了他。结果此人就一直盯住了马洪生,听说马洪生已经率部退出江湖了,他还满世界的找马洪生的下落。此人心黑手狠,做事不择手段,一直没被人除去,就是因为他本人狡诈多疑,极不好对付。” 他说了这么多,言下之意是老木头其人不好得罪太狠了。这人记仇不说了,还十分阴狠毒辣,是最需要防范的家伙。 刘一夫却坐了起来道:“这货到死也是个马贼,我们做完回罗国去了,他还能上罗国内砍我们?” 张小乙怔了下才反应过来。 他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然后他看向了——锦天。 他无声的询问锦天意思。 锦天伸手摘下宝刀,他活动一下,感觉生锈的身子。 他说。 “我在军队那会儿,没吃的,打猎,你能找到的畜生,只要是有肉,都行,当然,人不行。没钱了,就砍柴。” 底层士兵,钱少饭少,什么都少,还要频繁的出冒险的任务,如果没有特殊的津贴,是真撑不下来的。 但他们撑下来了。 凭的,就是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默许士兵可以打猎砍柴。 当然,打猎还好说,你要证明你箭射得好。至于打柴,就要看你是不是真的能砍人了。 刘一夫和张小乙都笑了起来。 有默契就是好,很多事不必说明白。 砍柴,就是砍人。 把一个个马贼当柴给砍了。 要不说臭味相投呢。 严格意义上来讲,张小乙,锦天,刘一夫,他们三人都不是好人。他们都有自己自私一面,在很多时候,考虑自己更多一些。 张小乙。 万事司的事说不干就不干了。 哪怕有隐情,可你仍能拯救保护一些普通民众啊。但是,不,张小乙为了自己的心节,就是不干,摞挑子不说,还享受一定朝廷的厚待。 锦天,一个底层军人,那能有多好多善良吗? 事实上他们被命令执行很多——不仁道的事。 比如屠杀平民,再比如劫掠私商。 他们杀的无辜者一点儿也不少。 是以三人才能凑合到一块去。 因为他们都能接受彼此的道德底线。 你不认为我做的事是错的,我也认可你的意思,面对你我能退让一步,而你也不会得寸进尺。 这就叫和谐,这就是默契。 这样一来,队伍也就团结了,大家也就能长久合作了。 “你们要干嘛?” 杨大小姐从马上跳下来,拦在了三人面前。 只一眼她就明白这三人要干什么。 心念一动,她目光看向——刘一夫。 她心说你跟着凑什么热闹,人有家什么武功,你什么武功,心里没数吗? 刘一夫仿佛明白她的心思,哈哈一笑,一巴掌拍在驴车上的大缸上,缸盖子被从里面顶开,从内里一下跳出一湿漉漉的暗黑色物体,像蛇,非蛇,就好似不止一条蛇拧结在一起的长条形怪物。 此物一落地,就围在刘一夫脚下,转了一圈,便没入到泥地里。 杨大小姐不由连连后退。 那东西,不知为何物,可看起来,貌似对女性有些不礼貌。让她感到一阵恶心,不由退步。 刘一夫又笑了一下,和张小乙二人一并离去。 杨大道:“这三个家伙,明明可以避免的事却要挑上去,杀性这么大,是红酒出事了觉得我们镇不住场子?” 杨大小姐一咬朱红的下唇,道:“算了,我们正好看看他们的实力……” 杨大无语。 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另一边,刘一夫三人已经摸过去了。 一过去,锦天就感到味儿不对。 “奇怪!” “怎么奇怪了?” “还怎么奇怪,这看不出来?”锦天好似回到了过去军中生活,智慧,警惕,全都上线并加强了。 他目光有神,脸上充满了怀疑。 这时的他,再也不拙讷于言了,反而很健谈。 “虽然是马贼,但毕竟是有组织团体,他们打仗是不行,可该有的组织力不应该少呀……” “我一种植物!说人话。” “他们再废,可明哨暗哨,这个还是有的,不然我们从前军方不出手,别的马贼也把他们杀光了。” “会不会他们这一次大意了,你看,女人。” 老远。 普通人看不清。 但张小乙,锦天,都是一流高手,内功已经登堂入室,可以虚室生白,黑暗的环境中都能视若白昼,何况这区区的远视能力。 所以他们都能看见。 在马贼之中,有十几个女子。 她们被绑缚双手,衣衫半开破败,丝发垂落,随风乱飞,分外惹人垂怜。 一群马贼嘻嘻哈哈的大笑,怪笑,乱笑,浪笑。很快,就有些不正经起来。 有几个马贼往嘴里,像倒一样的喝酒,然后就控制不住自己了,站起来,摇晃着,走过去,对地上的几个女子动手动脚,并且幅度是越来越大。 一个光头,更是一把撕开了自己的衣服,又扯女子的裙子,就要乱来。 第17章 砍柴人(下) 光头大汉显然已经上头了,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在美酒与美女双重刺激下,他进入了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状态。 一把提起酒坛子,先给自己大光头哗啦啦浇一通,然后就哗哗地往身前女子的身上倒洒。 很快,那女子就湿透了半身。 半开的衣衫贴在湿了的身上。 曲线毕露。 女人双手抵住光头男子,大概是他相貌不行,丑恶凶残,实在不是女人的菜。 但光头男人很舒服,他即使被拒,也觉得女人推拒他的小手像秦姐的小手,是又嫩又滑。 他哈哈大笑着,凑过头,闻着女人的味道,然后舔她身上的汗液和酒液。 女人有些难受,反抗无力,只能慢慢顺从。 突然一个男人站了起来。 抓起酒坛子砸光头脑门上。 酒坛子当然碎了。 光头男子大怒。 他猛跳了起来。 女人趁机往后躲开。 光头和那男子争吵起来,双方开始推搡着,然后就动手了,你一拳,我一脚,总算他们维持着最后的理性,没有拔刀。 但要说拔刀,怕也不晚了。 双方火气都越来越大,渐渐就快要控制不住了。 没有人注意。 或者说没有人注意到。 刘一夫站在上风位置。 他取出了一支金钟杖。 这是另一支杖,里面装的是植物毒。 刘一夫一直都知道,植物毒其实才是真正毒。植物的承受力,耐力,都不是动物可以比的,所以携毒的动物有极限,而植物比动物极限更大。 另外,动物毒素挥发性比较快,不利于毒素的积累,也就是储存,而植物毒却恰恰相反。 所以,刘一夫有什么理由不使用植物毒呢? 他此际用的就是一种菌菇提取的苞子粉毒,具有强烈的迷魂致幻效果。 现在,他晃动金钟,慢慢的,小心的,将里面的毒粉,放到空气中,释放出去。 于是,马贼们产生了轻微的幻觉,他们在发疯,气血上涌,有人开始拔刀子了。 之所以是轻微幻觉,这正是刘一夫放毒的高明之处。 一下子让人起反应,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但慢慢才发生作用,潜移默化下发挥功效,这样下毒才不易被人发现。 就好像,酒喝多了可以乱人心智,但有人会觉得酒是什么毒药吗? 所以,同理。 毒性弱到和酒差不多,也就不容易发现原来是毒了。 收了毒,刘一夫取出了解药。 嗯,此非混毒,所以刘一夫还是体贴的配了解药。主要是这个迷魂的药一个不好比致命的毒药还麻烦,所以也就备了。当然,不麻烦是主要原因。 两个药包给了张小乙和锦天。 二人带上药包,脑子都清醒不少,他们相对一笑,拔出了刀。 一把闪亮的狮子照夜白。 一把新月宝刀。 两个人。 两把刀。 杀。 这二人,好似猛虎下山,气势磅礴。 张小乙持刀冲进人群,看也不看,闭眼开片,一刀一个,一刀一个,有反抗的,就抓住对方,然后狂捅下。他砍别人是一个爽,别人想砍他,得先问问他身上的甲答不答应。 没有一个人能是他一合之敌。 哪怕是看起来高高大大粗粗壮壮的,也都是样子货,被他一连数刀,就砍得倒在地上,哀嚎而死。 那毕竟是宝刀,已经升级为神兵利器的宝刀。 手持狮子照夜白。 张小乙犹如阎魔君天子附身了。 他是神威凛冽勇不可挡。 只看他的出手,杨大就冒出了一脑门子汗。他仿佛看到自己出招越来越无力的被某人压着打,最后被人撞飞在地,狂吐鲜红,再被人扑过来压在身下一连数刀活活捅死。 另一边,锦天。 更是勇不可挡。 他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信马由缰的漫步休闲,长刀在手,好几刀的劈砍他都干脆的把眼睛给闭上了。 他已经不是在战斗,而是在享受。 一步,一杀,一步,一杀。 整个过程,丝滑柔顺。 就好像事情本该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些马贼的反抗,都是假的,他们所存在的目的,就是让锦天一刀刀的斩杀。 最恐怖的是,锦天其实,在练刀。 时不时,他会舞刀成圆。 一个绕腰横扫。 唰。 旁边的马贼被他从腰间一分为二。 这是何等的残忍。 这就是腰斩啊。 是公认,残忍程度在斩首之上的酷刑。 就连感觉没什么武功的刘一夫——也下场了。 刘一夫下场,是有原因的。 其一,这些马贼,真正的高手,不多。 其二,他的地龙藤已经成了,在地下暗中保护于他,有后手底牌,怕什么? 其三,他有腾蛟剑。 这可是真正的神兵利器,普通兵器,碰到就跪了,这才是杀器。 随手一击,挡,你怎么挡?你哪怕修炼了二十年功力,你拿血肉之躯来挡腾蛟剑来试试。 保准让你试试变逝世。 更要命的,是玉虎。 玉虎,乃是通灵之宝也。 更是有降术加持。 降术的特点就是初时聊聊,看起来没什么,但随之却是会慢慢变强,最终形成了质变。 此玉虎剑原本就有了通灵之意。 现在随着灵性增强,已经可以在短距离里飞出杀人了。 刘一夫手持腾蛟护身。 但他的身边是暗藏的玉虎。 突然一击,怎么防? 杀完人后,此剑又回去。 因其速度太快,一时竟然没有人发觉。 所以就很怪。 刘一夫明明武功平平,但每一个靠近他的人,往往都被他迅速斩杀。就算有刘一夫顾之不及的,也有地龙藤从地上发起袭击。 一条细藤根缠住足脚,直接给拉倒在地上,随后二根的触须扎入了血肉中,很快,一条生命就此消失,连血肉也随之大量消失。 降术师,并不是弱者。 虽然降术师不是修仙者。 但也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末流也是八百旁门之一的级别。 八百旁门。 不入三千大道。 但这并不是说,八百旁门路子就不能登顶了。 只是旁门之路,会很难,很难。 以降术师而言之。 一个降术师要想出头,需要修炼三世经轮,七层宝塔,铸十世积累,以通天途。 这是一条千难万难的路。 可纵然是如此,你能说它就不是路吗? 事实上,难归难,它依然有走向顶峰的可能。 信手一指。 玉虎夺魂。 一个大光头的男子脖子上插了一把剑。 倒地,死亡。 短剑闪过一缕红光,又飞了回去,藏归于刘一夫的怀里。 刘一夫低头,一个女子,已然死去。 她身上被插了一把刀,显然是被发疯的马贼顺手杀了。好在她也有点疯,估计不会太痛苦。 “救我……” 一声低嚅,这是一个漂亮的少女,发出让人垂怜的声音。她绻缩着身体,一只鞋都没了,雪白的丝质足衣上,沾了很多土尘。 刘一夫低瞥一眼。 可惜。 他其实喜欢大长腿,最好有点肉,三丽的就不错。咦,我莫非已经对三丽有些真感情了? 想到这,他有些神游。 身后。 锦天过来。 张小乙过来。 他们来了。 因为马贼已经心无战意,一个个都上马跑了。 刘一夫的毒是一种致幻毒素。 它让马贼们的战斗力降至最低。 马贼们就像没脑货一样,没组织,没配合,连意志都不强,所以一打就垮,一杀就穿,随随便便就把他们赶跑了。 所以马贼很轻易就跑了。 他们连箭都没怎么射。 “你们……是救我们的吗?” 那楚楚可怜的少女问。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和锦天。 锦天耸耸肩。 他表示我不管,你们随意,只要别过分了。 刘一夫取出了一只小灯。 他把剑指向诸女。 “救你们可以,放你们也行,就有一样事情,要你们帮一下小忙。来,看见这只灯了么?很简单的……” 他说。 …… 张小乙有些想笑。 锦天则是哭笑不得。 诸女。 “……” 随后来的杨大,杨家小姐也都默然无语中。 刘一夫看着不大情愿的诸女,又拿出了一只大罐的陶罐。 “放心,我准备了专门的药油,抹上之后,一天,最多一天,人就能好了,你们最多也就……疼一下……而且我可以帮你们,如果你们怕疼,我可以让你们睡过去,这样你们醒来就没事了,抹油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缓缓道:“我的态度是不是太好了?” 咔滋!!! 地上,地龙藤又抽干了一具尸体,从地下蹿上来,游弋到了刘一夫的脚下,探出了头部,如果那是头的话,触须犹如利嘴尖牙似的,张牙舞爪,对向诸女。 …… 红酒醒了。 他很痛苦。 但他终于,活了下来。 他的肩膀,缠着绷带,但除了他的身体之外,手,脚,皆无。 他是一个没有手,亦没有脚的人。 呵,是呀,他的手脚,早已经砍掉了。 好在,他的手,脚,仍在。是他的金属制的义肢,义足。这是因为,他的武功是特殊的,特殊的武功,配上特殊的工具,让他看起来仍然像一个人。 “你醒了……” 一个头上戴着金色面具的女子出现。 她步屐款款,走了过来。 整个人好看的像一幅画儿。 红酒却不敢大意,他太清楚一件事了,江湖上的女子,永远不要去小看她们。 由于紧张,他立刻沟通自己的义手。 但义手一接触,反撞着自己的肩膀,让他痛苦不堪,发出了惨叫。 “你不要这样,你的肩膀才刚伤,还没好,不能触碰的。” 她轻声劝说。 红酒不语,只看此女。 少女苦笑一下,道:“抱歉,我知道了你身体的情况,没想到你修炼的是四废神功……” 红酒脸上出现了苦涩之色。 四废神功。 有谁知道,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变态的武功。 第18章 四废红酒 四废神功。 这是武林中罕见的一门绝学。 但只要有脑子,脑筋正常的人,就不会学这门武功。 此功,原初乃是一个奇人,为了自己闯荡江湖而设计的一种武器创造出来的。 那位奇人,天生就没有正常的双手,他双手畸形,有等于没有,一直是蜷缩着的,丑陋可怜。 但明明是个残废却向往江湖。 不过此人也是知道,江湖险恶。 于是他用尽心力散尽财产,铸造了一件神器。 此为——玄武神甲。 用的是玄铁为基材,掺入多种稀有材料才加以铸成,是当世少有可以防御神兵利器的宝铠。 身穿此甲,奇人一出江湖就成了一方高手,他在江湖上横冲直撞,玩得很开心。 然后,他就被人盯上了。 吃了个亏后,他缩了。 因为吃过亏,知道自己不足,加上他本人的聪明才智,他创出了一门武功,配合他的玄武神甲。 然后他死了。 不过他把所学留下,以待有缘。 有缘人来了。 但他很快发现这武功有问题,因为它不是给正常人修炼的,想要发挥武功特点,就需要穿上玄武神甲,可要穿此甲,对不起,得先把自己手给砍下来。 当年奇人设计此甲,根本没考虑正常人的双手,所以此甲需要没有手臂才能穿上。 这就太变态了。 可又能怎么办呢?有缘人终究还是砍了自己的手。 话说有缘人也是一个狠人。 他砍了手,穿了甲,仍然觉得,还不够强。 于是,他进行了自创,与前功相结合,这才有了现今的——四废神功。 这四废神功要想练功,就要先把双手给砍了,修炼人字经功法。 人字经修炼有成,再斩去双足,修炼十字经功法。 待十字经一经修成,就算练成了四废神功了。之后,再穿上经过修改后,去除双腿的玄武神甲,就可以了。 红酒所练的,就是这样的一门武功。 一个人,不要了手手脚脚,修炼这种武功,可想而知他的内心是怎样的坚强。 红酒可以清楚的感知到,此女对自己的同情。 他感到了羞耻。 先运转十字经内功把自己义铠的双足套上,然后道:“我不是输给了那个小贼,而是我身上没有玄武神铠,要有此甲在身,我全身上下就没有罩门,他就根本伤不到我,我就算是站着不动,让他打,打到他剑折手肿,他都奈何不了我……” 少女笑了一下道:“那你为何不穿玄武神甲?” 红酒一下子没话了。 他能怎么说?他就算再怎么替欢喜王开脱,也改变不了,他的玄武神甲被铁工大师改造,成了欢喜王的护甲这一事实。 毫无疑问。 此种改动,影响了此甲最初的设计,它不再是无缺无漏的宝甲了,不旦红酒失此至宝,让他的四废神功降了品级,也让玄武神甲没了从前的威能。 玄武神甲不再是全方位的无漏宝铠了。 他也失去了玄武神甲的护持保护。 坦白说就是有点浪费。 但……他不能拒绝。 那是欢喜王的要求。 四废神功已经很厉害了。 而欢喜王的安全更重要。 因为欢喜王的仇家太多,太厉害了。 其中最厉害的三个,就是正义堂,天罪宫,神女宫。 正义堂龙霸,曾因欢喜王的算计,死了不少人,蒙受了很多损失,所以龙霸和欢喜王,是死敌,死仇。 不过龙霸据说正在修炼霸道诀最高心法。 所以一直不能追杀欢喜王。 至于天罪宫。 当年天罪宫大宫主戴娇娇被欢喜王以重手法伤及心脉,能够不死就算大幸,又怎么可能追杀欢喜王呢? 但天罪宫实力强大,不容小觑。 还要提防。 最后是神女宫。 神水宫宫主米洁,据说当年被欢喜王骗财骗色,伤得最狠最重。她曾是爱欢喜王至深的一个人,那现在应该也是恨欢喜王最深的一人。 心思电光百转。 红酒终于意识到,此女为何了。 神女宫。 神女宫号称——不仙之仙。 不是仙人,似仙人。 神女宫的女子也是不是仙子貌似仙子。 她们除了脚无法不沾尘之外,容貌,气质,都不输修仙者的女子。 曾几何时,欢喜王也是真正喜欢神女宫的米洁。 可惜。 他遇到更好的了。 于是他就……然后他就把米洁给得罪惨了。 但欢喜王是谁呀? 他不在乎。 可现在好了,轮到他红酒来遭受这个罪了。 “不要再演戏了,你是……神女宫的人。” 红酒惨笑。 “杀了我。” 他说。 闭眼。 待死。 死,很可怕。 对很多人来说是如此。 但对于红酒这样的人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真的以为,这世上有人真心喜欢修炼四废神功的吗? 如果有的选,谁又会这么做呢? 少女知道她瞒不下去了。 但她仍然语气轻柔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害你的,你把药喝了,等伤好了,我再想法子送你出去。” 她正说着。 一个人道:“送出去?送到哪儿去?” 少女一惊,浑身都有些僵硬。 她猛然回头,不知何时,在她身后,已然悄无声息的立着一个人。 此人一头凤冠珠翠,凤纹金袍,脸上更是一金丝雕花面具。 她身材窈窕,婀娜多姿,怎么看都是一美到了极致的女子。 可她的身上,却散发一种森然的冷意。 如寒冰冻大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你是米洁。” 红酒一口道破她的身份。 米洁笑了。 “呵,他记得我呀,本宫还以为这么多年,他早把一切都给忘光光了。真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也对,本宫没忘,他又怎么敢忘了呢?这要是疏于提防,哪天被我给杀了呵,那岂不是冤得慌。” “哈哈哈哈……想杀王爷,你这是在白日做梦,你最多也就是能杀杀我罢了,你动手,我这样的人,活着也没意思,来,让我一了百了!!!” “你以为我不敢!?” “动手!!!” 神女宫主终于大怒。 她凝力于掌,空间竟然开始凝聚出了雪花片。 “阴极煞!”少女大惊。 她一个滑步,挡在了神女宫主的身前。 但神女宫主已经其势待发,岂会收招撤力? 一掌隔空。 寒力森森。 少女一下被击倒,她倒在红酒身上。 红酒感到身前一片冰寒。 他都觉得如此,可知少女身上到底如何了。 那少女一脸霜白,说话吐气皆是白霜。 整个人,都快给冻住了。 “师父……” 她勉强张口。 神女宫主道:“我收你教你养你,这么多年,拿你当我的亲生女儿看待,你就这么回报我的?胳膊肘往外拐?” 她叹气。 她吐气。 平复一下心情。 “来人。” 几个宫女来到。 “宫主。” “吊起来,三十鞭……” 话音未落,神女宫主忽然身子晃了晃,连忙往里走,边走边叫道:“用力打,认真打,一会儿我要验伤,若打得轻了,你们加倍……” 话未完,人就已经不见了。 红酒道:“这是……” 但没人理他。 两个宫女过来,拉起了少女,不顾她一身霜寒,拖起来就走,将之放在一个架子上面,一把撕下背衣,原本应该美好如缎子面的后背露了出来。 上面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那是打了伤,伤了治,治了好,好了再打,周而复始,如是而已。 红酒隐约看到,也忍不住暗骂。 这哪是当师父,这是当祖宗。 当婆婆给媳妇立规矩也没这么干的。 一个绿裙宫女道:“少主被迁怒,例行惩罚而已。” 红酒道:“你们宫主……” 绿裙宫女脸上露出一丝讽刺笑道:“放心好了,宫主身体不好,这次又用了阴极煞掌力,牵动了内伤,要好好闭关,短时间出不来的,所以你至少可以多活两天,不必着急的。” 红酒略一思忖也就明白了。 神女宫历来修炼的都是玄牝真解,这是极阴且至纯的武功。特点是威力极大,但缺点也在那儿,讲究的就是一个纯字。 只要不纯染杂,那就等于毁了。 就他所知,欢喜王好似是坏了米洁的身子,估计米洁这一生武功境界都在那里了。 所以欢喜王不怕她。 神女宫主不在,但刑罚仍在。 噼,啪,噼,啪。 一鞭,一鞭,又一鞭。 这是缠了银丝针的逆毛鞭,每一鞭下去,那叫一个酸爽辣甜。 少女先是忍,然后是苦忍,再是一忍再忍。终于她张嘴,发出了呵气声,嘶鸣声,呜咽声,梗塞声,抽泣声,终于吐血了,然后昏迷了。 地上,多了一滩湿淋淋的湿迹。 这对一个女孩来说,是极其残忍的。 但,不到一个时辰。 女孩就又出来了。 她仍然蒙面。 但秀眉微蹙。 只见她三步并成两步,过来道:“红酒是,我们得走了,不然宫主一出关,你就死定了。” 红酒勉强套上手脚,他站了起来。 “你……” “我……” 二人一阵沉默。 终于,还是红酒问了,道:“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少女也有疑问。 她问道:“我想见你的主人欢喜王。” 红酒摇摇头。 “这不可能,王爷从不见外人,而且,从来都是王爷决定要不要见我们,哪有我们开口见王爷的。” 欢喜王行踪不定,性情也很多疑。 他只会选择自己召见某某人,而不会听别人的去见某某人。 少女犹豫一下道:“其实,你担心是有道理的,只是我始终想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我想知道的是……欢喜王当年给了神女宫宫主一碗避子汤,若神女宫主腹中那孩子没有被打掉,还活着,那欢喜王可会欢喜些,想不想见一见那个没被打掉的孩子?” “……”红酒涩声道:“不可能……” 少女道:“这世上,连修仙者都有,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 …… 第19章 欢喜王的狗血 红酒有些无语。 明明欢喜王都给神女宫主避子汤了,以那欢喜王的身份实力和谨慎,他会用不合格的避子汤吗?他端去的那一副避子汤,不要说给人打胎了,就是给大象打胎,都能打得下来。 可他能说什么? 他隐约猜出了原因。 这大约是神女宫主对少女太过苛刻了。 她竟然想私逃。 她还以为自己是欢喜王的女儿。 开玩笑。 欢喜王是什么人,他红酒不知道吗? 那个男人,只会对一幅画动情,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人呢?又怎么可能留下孩子呢? 你看戴娇娇,那个女人,不也是被欢喜王坑得不要不要吗? 要知道戴娇娇号称最有可能步入天人境啊。 她当年可是号称最年轻宗师啊。 这样的一个人,欢喜王都看不上,会喜欢米洁,会和她有孩子? 可他要怎么说呢?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而红酒也不得不装睡,他需要少女带他离开此地。 路上,他想,米洁果然喜欢欢喜王至深 追杀都到这儿来了。可惜,她不知道,欢喜王早已经超越宗师境了,他已经摸到无上大宗师的边了。 武道之路,艰苦难耐。 想要成就宗师境,需要招无漏,即武功,招术,技法上的无缺无漏。 出手浑圆完美,至全至道。 你除了用功力想办法碾压外别无所长。 但是一个宗师,必是入了先天境,那还缺内功吗? 所以宗师难杀,宗师可贵,宗师需要供起来。 一个宗师,振兴一个门派。 而欢喜王,那是一个快到大宗师境的人啊!!! 什么是大宗师? 心无漏。 心境完美无缺。 心无漏有多可怕? 这么说,一个普通人,拥有宗师之力,他的攻击是平平无奇。一个同样的普通人,拥有大宗师之力,他的攻击是招招暴种。 能把超必杀打成普攻。 就问你怕不怕。 又或者说,宗师是打牌出连牌,不是顺子就是三带一或连对,让你喘不过气来。 而大宗师就完了,从头到尾全特么四个炸。 如果有更厉害的,还会捏一对王炸。 所以说,武功摸到大宗师边的欢喜王怕谁? 他只会冲人减,还有谁!!! 之所以一直低调,是因为欢喜王有自己的追求,他从不把神女宫等诸人放在心上。可不放心上是一回事,你自己送上门了,你看他杀不杀! “好,这是你自己选的……” 他只能带这个女孩走。 不然怎么办? 丢她在这儿? 让她继续被神女宫主虐待? 也许,只是也许,也许欢喜王就收下她了呢?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因为他了解欢喜王。 假若能收一个有能力的下属,当一下便宜爹又有什么关系呢? 至少,他知道,此女的玄牝真解,是真的。 神女宫的玄牝真解,是真正直通天人的极品武功啊。 哪怕不成,宗师,大宗师,就不香了? 希望一切都能如愿。 他这么想着。 …… 杨大小姐眼神复杂的看……某个人。 这还是个人? 简直……一种植物。 那边女孩们缩在一起,相互给自己对方涂抹药膏。 别说。 有时你必须承认。 一个精通医理的降术师,他的药的确是神。 虽然女孩们一个个哭得眼泪鼻涕到处都是,但涂抹了药膏后,都舒缓下来了。甚至她们的目光看那坛子药膏,都有些发光。 毫无疑问。 她们不是傻子。 她们亲身体会了这药膏的效用,她们知道这东西是真正的宝贝。 这也是刘一夫在罗京,只行医,而不卖药的原因。 其一是他不愿意贱卖了自己精心制造的药品。自己泡制的药他自己知道,是好货,也因此他不能随随便便给别人拿去了。 要是卖得贵了,那也不好。 想也知道,你药好,卖得贵,那你赚钱了,别人怎么办?这不是得罪人,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此事,智者不为也。 其二他毫无医德。 他不是医生,学医只是想更多掌握知识而已,治病救人,赚取功德罢了。 他人的痛苦,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所以制药也只是为了自己使用方便。 不是为了别人。 他可不想辛辛苦苦给别人制药。 亦不想自己的方子给别人得到。 其三是量少他可以精心泡制,保证质量品质。 但若是加大供货,那还怎么保证材料质量? 真要保质又保量,费那么多功夫,不麻烦么?到时怎么做其它的事情? 所以,刘一夫的药,少。 也是为了获取高级品质的油,他才拿此物出来。 不然,别想。 涂抹了油,女孩们好过了许多,原来腋下,肋下,脑后颈侧,也随着药膏,都不那么疼了,同时她们也累了,一一倒头睡了。 刘一夫仍然没有休息。 他收集一小瓶高级尸油,小心品味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毕竟,他不好做记录,不能证实。 这些女孩,不全都是室女。 有的女孩估计已经失身了。 最好的尸油,那已经不叫尸油了,而是叫尸香精油。是用天然体香室女皮脂炼出来的油,天然体香,没有狐臭,还得是室女,诸多条件,差了一个都不行。 此为极品,是香中之香,万人臣服。 不需要祭炼,其本身就拥有了神奇的力量。 次为年轻漂亮女子身体的油。 最好是室女。 不是室女又要降一格。 刘一夫手中就是,这些女子,其中有体质不纯者,已经不是室女了。二来也不是人人都有体香,所以这油嘛,只能说上品,还不是极品,更不要说是尸香精油。 好在仍有很多马贼尸体,可以炼出一批合格品甚至算良品的油。 接下来又是上路。 只是原本驴车上,又多了一个人。 那是个娇小的少女。 她弱质纤纤,楚楚可怜,分外的惹人怜爱。 这样一个,没有鞋,走路把脚都割破的女子,能怎么办? 若有人愿意驼她就好了。但这一行人中大约是管束的严,没有人愿意背这个包袱,所以推来让去,还是给扔到了刘一夫的驴车上了。 虽然车上多了一个女人。 但刘一夫并未失态。 他知道这是一个楚楚可怜,我见犹怜的美人。 但刘一夫并不是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某河之力,事实上,三丽都比此女的吸引力大。 谁让此女并非大长腿呢? 好,此非重点。 关键是,刘一夫隐隐然发现不对。 此女,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不知道。 不过不知道也不要紧,知道那么多干什么?有个罪名就是你知道的太多了。既然已经知道此女的麻烦,那敬而远之这就得了。 只要自己不主动舔上去,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就这样,他无视了此女的魅惑。 一路,行到了锦天死了部下的那个山。 此山不大,但色泽发黑,山上也没有什么草木,多是黑色的岩石,干硬的土块。 杨大小姐看锦天停下,三人收拾东西,就知道一二。她明白,锦天要在此收拢他曾经部下的尸体,然后才是进入浩瀚沙海,寻找浩瀚女王的王城。 她想早干事早完,还可以刷一波锦天这人的好感度。 她呀,已经发现了,此三人关系还不错,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所以帮了锦天,只消打动了锦天,就能让整个小队一齐为她所用。 不得不说为了找寻浩瀚女国,她们杨氏一族真的花费了太多心力了。 一挥手,她就让手下帮忙。 杨大也迈步过去,指挥起来。 还叫人取了一批豆面给刘一夫的驴吃。 好家伙,这火食,都快赶上马了。 当然,他不知道,刘一夫的驴,是不一样的。 终于,锦天道:“是这里了。” 地上,有尸,都已经成了骸骨。 但这些骸骨此刻却成了路标,让他们轻松找到了洞口。 面对那幽幽洞口,锦天却犹豫了。 他面对虎精都敢拔刀拼上去。 无畏无惧。 但此刻却在犹豫。 张小乙走过,拍了拍他肩膀。 “没事,没事,这感觉,我知道,完事儿了就轻松了。等回过了头,你就会觉得,啊,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咱还是要向前看的。” 锦天点了一下头,拔刀。 长刀出鞘,一抹暗黄,它不显眼,甚至有些浑浊,让人以为此刀有薄锈于其中。但在此时,它像一轮新月,月冷且华。 “等一下。”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要发挥实力,需要做些准备。比如东西带好,一些重要之物不能再放储物袋里了,需要拿出来。 神像,尸油,香烛,金钟,火盆,小老虎,地龙藤,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才上前。 张小乙就简单了。 他拔刀,站在锦天旁边。 “这有什么危险的?”杨大小姐问。 锦天犹豫一下道:“你们不用插手,我们上就行了。” “不行。”杨大小姐果断道:“我要保证你们的安全,不然怎么给我找浩瀚女国?” 锦天还想说什么。 但他看到了刘一夫,张小乙,二人对他施加的眼色。 不要多管闲事。 她要送就让她送。 锦天长叹口气。 他尽力了,该说的说了,还要怎么办?态度强硬的拒绝?很抱歉,关系还没到那一步。 “随你们。” 他叹气。 杨大小姐却感到了得意,她扬起精致的下巴,骄傲一笑,对杨大道:“下面看你的了。” 杨大知道她的意思,挥动金刀道:“放心好了,杨家弟子,跟我上。” 率先一步,进了山洞。 锦天欲言又止,最后只能跟上去。 希望到时能多救一点。 第20章 魅灵 山洞散发一股阴湿的腐臭味儿。 不过杨大一众人丝毫不在乎。 他们是家族培养的子弟兵,虽然也干刀客的活,但却更有目标,能够听话。 普通刀客都是不听指挥贪生怕死耍小聪明……一堆的臭毛病。 但杨氏子弟们没有。 他们太听话了。 他们明知道危险,但杨大一拔刀,他们也就跟着上了。其实,锦天根本不需要他们打头阵。 刘一夫三人面面相觑。 他们大约明白了,这是杨大小姐想向他们卖的一个好。 但是,何必呢?何苦呢? 不就是寻找浩瀚女国么? 不就是把浩瀚女王揪出来么? 这有什么? 至于这么卖力么? 锦天叹气。 他知道,这是会死人的。 有刀客举起了火把。 可以看到,在洞中大约百多丈远,有一块隆起的,略为平整的,祭台。上面,犹自躺着一具,身穿红衣的——祭品。 那个被北莽小部族献祭的女子。 锦天记忆犹新,那女子虽死,才不过三四年,应该还没烂透。她生前,是一个漂亮秀气不下于中土美女的美人儿。 坦白说,见到此女被杀,锦天是觉得可惜的。 但当时事情就是如此,又能如何呢?很多事情,你纵然是不想去做,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想什么呢?” 张小乙用身子撞了他一下。 锦天深吸了口气,道:“准备。” 他说着,闭眼,吸气,然后。 猛地睁开眼睛。 血丝充入了眼珠,沁入了眼白。 他的瞳孔急剧的,剧烈的,不住的,收缩伸张。 而自然地,锦天的秘术发动。 观云望气术。 刘一夫也会,他也学了,但形成了另一种形态。 这是因为这种秘术需要借助人体一股生生造化之气来推动,才有可能修成。 所以锦天小时候被三次泡入水中濒临死亡状态,让他在活过来时,学成了此秘术。是他仍然在生长发育的身体,和不想死的强烈心愿,这才使此术而成。 简单说就是游走生死边际,向天借命修术。 普通人做不到的事,凡人必须要用拼尽生命的极限才能有点回应。 但一经成功效果也是极好的。 纵然是刘一夫,他站在生死边界,脚踩阴阳两边,接受神力洗体,在这种状况下,他修出的秘术也是不及锦天。 生生造化之气啊。 锦天极目眺望。 眼前一片升腾的黑气。 弥漫的黑气,其实不大,丝丝缕缕,但长年累月的积累之下,就显得很多了。 果然,不多一会,怪蛇就出来了。 嘶嘶声不绝于耳。 从山洞里的小洞里,游走出一条条,粗粗肥壮的蛇怪。 这些怪蛇,大约尺许长短,坦白说长度不长。但很是粗壮,有普通人手臂粗细,这且不说了,在那三角蛇头下,居然还有一对像人手一样细幼的前肢。 就离谱。 上哪也没见过这种怪蛇。 这不像是蛇,反似是某种爬行动物的幼崽。 正常蛇会有手吗? 正常蛇没有。 可这就是蛇。 所以叫怪蛇。 锦天知道,这种蛇,毒性,甚烈。 他道:“小心了,这蛇不好对付——” 因为事前没想过这些刀客会抢先入内,所以有关这些蛇怪的信息他没有说。 现在再要说,也是迟了。 这消息其实是很重要的。 可此时说了,反而会让人分心。 就见此时,不怕死的刀客已经迎蛇而上了。 这些刀客,虽然受到杨氏供养,为杨氏私军,但刀客嘛,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冒险,冲动,敢于搏命!!! 没错。 刀客,就是一种拎着自己个儿脑袋混日子的职业。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每一个刀客拿起了刀,就有了自己死的觉悟。 他们不怕死,只要他们觉得值。 刀客,一条贱命,因为便宜,所以连他们自己也——不在乎。 面对怪蛇,普通人会吓得失了方寸。 但刀客们却能拔刀应战。 一个刀客扑上去,他主动出手,给兄弟们打样儿。 一刀下去,一条怪蛇被一分为二。 身为一个刀客,这点刀法的基础素养还是有的。 怪蛇发出了尖叫。 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不能借蛇尾发力进行扑击了。 但它,张口,在嘶嘶声中,一道毒液被它喷了出去。 刀客也不白给,反应快,飞快的用手一挡,同时挥刀,把蛇怪的上身也给斩了。看蛇怪仍然在抽搐的身体,就知道此怪生命力之顽强。 但这时候,手上传来感觉,黑气根植于手,然后染黑了皮肤,开始顺手往整条手臂上走。 “啊——” 刀客不敢迟疑,挥刀,一条手臂尽根而没。 虽则如此,但他仍是没有保下命来。 几名刀客前去接应他,也是慢了半拍。 另有怪蛇从蛇扑击而至,原本的他也许能躲开,但断了一整条手臂对他影响就有些太大了。 身上瞬间就挂了二三条蛇怪。 只是一息未至时间,他的身上就布满了黑气。原本救他的人也拼命往后退开。 他低声苦笑,反手一刀,自己给了自己一个痛快。 倒是杨大看出门道,说道:“小心它们的扑击,出招要快,不能让它们近身。” 虽是如此说,然并卵,没用。 刀客的刀,从来不会太长,没有人选择长刀。因为刀客的这碗饭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你要快,你快才有饭吃。你慢了,持一把将军刀,威力是挺大,但这么重的刀,你持之能挥多久?能跑多远,多快? 刀客,一群本质上的穷人,能有多好的马骑?大多是驽马,这样的马,是跑不快,甚至驼不了重物的。 乘一个人还好。 加一把坠手的刀,就不行了。 一个跑不动的刀客,再能打,又能有什么用?那就是块肉,是要被群起而攻之的肉。 所以,刀客从来是短刀,或不是很重,很长的刀。 这方便了他们拔刀快,也方便他们长时间挥刀和逃跑。 短短一把刀,充满了刀客的生存智慧。 但当这群刀客面对蛇怪之时,就成了送命题了。 当他们的刀够到蛇怪时,也是蛇怪对他们发起扑击之时。 你能攻击之时,就是你被攻击之时。 可惜,蛇怪太多。 而刀客有限。 只短短时间,就有二三四人倒了下去。 这时,一抹明光照射进来。 那是光。 刀光。 张小乙的刀。 狮子照夜白。 你永远都可以相信的人,和刀。 一人一刀,杀了进来。 但,出奇的,那些蛇怪,不敢扑击张小乙。 因为张小乙的刀,它不一样。 这是被大降术师,白降师白童子施降的宝刀。 一把拥有斩妖诛邪特性的神兵利器。 是的。 锦天敢回来给兄弟们收尸,就是因为他不再孤单。 他有了能够斩妖诛邪的朋友张小乙。 又有了一个,可以施展降术的降术师朋友。 如此一来,他自然是有信心了。 重返山洞中。 说话间,锦天也进来了。 他是一个有准备之人。 身上,重甲,手中,宝刀。 这是一把新月宝刀,特点是,足够长。 能够斩马的刀,能短得了吗? 所以锦天持刀,跟在张小乙身后,也是一样,挥刀放毫芒,刀刀斩蛇怪,一刀一个俩,有时能串仨。 当年,那么多人,就锦天一个人逃掉,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是他武功的确高那么一点点。 二是他的刀是新月宝刀,还比较长。 长,就是安全的距离。 凭借于此,加上幸运,他上次才能逃出来的。 现在,他又添了一层优势。 他穿了重甲。 还是有护胫铁屐的的重甲。 甚至还有金属片的战裙。 就离谱。 正经刀客有这装配? 所以锦天心气十足。 他挥刀斩蛇怪,长刀一指,一引,一划,转了一个圈,蛇怪就立时被他丝滑的刀法斩于地上。 不独于此。 这些已经被斩成两段的蛇怪,往往会继续扑他。 半截子的身体挂在锦天战甲鞋胫上,却是难以伤及他半分。 不像刀客,很多刀客连像样的鞋子都没有。 大多是穿挂脚上的布鞋,关键时刻才会提上后跟,很多就直接是一串的草鞋,随坏随换,有地方扯了几把草自己随便打。 更有大聪明,是用皮革,绳子,草席,乱七八糟的东西自己拼的。 有哪个成熟的刀客,能像锦天一样,穿甲壳子的护胫铁履。 所以有了准备,蛇怪其实也没啥意思。 当然,这玩意得看人。 如果是锦天这样的高手,的确如此。 但如锦天这样的高手又能有几? 而且怪蛇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们攻不得锦天,张小乙,还攻不得其余人等吗? 一转眼,又有刀客倒了下去。 这一倒下去,立刻身上就多了两三条蛇怪,那是怎么也救不回来了。 锦天这时叫道:“你们出去,此间有我在。” 众刀客也不管杨家的面子了,纷纷往外走。 但,不知何时,洞中突然有了一个人。 这人一袭红袍子,头发覆面,就那么突兀的站在那儿,不多不少,正好挡在洞口位置。 一名刀客心急出洞,怒道:“让开。” 也不等对方回话,他先一刀斩了过去。 但一刀落空。 那人不退反进,一步抢入中宫,直接和他撞了个面对面。 此人头发,无风而动,一张根本没有五官,肉骨蠕动的脸呈现在刀客面前。 瞬时,刀客僵住。 不旋即,他就倒下了。 整个人已经失去意识,口角流涎,就这么没了声息。 锦天一看,心里一突。 他哪里认不出来,这是当年北莽小部族那被献祭之女,只是当年此女便已经死了,现在却又再起,不知是成了什么怪物。 仿佛知道他之所想。 刘一夫说了。 “这是魅,是魅灵啊……” 活久见,真是什么都能遇到。 降神经中特殊灵体,魅灵,这玩意也能给他遇到。 第21章 魅灵附体 魅灵。 这是一种特殊灵体。 这种灵的产生,不是太美好。 据说在古代,降术师的前身,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术师。 当时的术师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 为了追求更强大的秘术,当时的术师做事有些不讲究。 其中一点是折磨虐待。 那是难想的行为。 术师们用他们所能想到的种种残忍方法来折磨人,直至于死,为的是得到强大的灵魂做为武器材料。就像工匠打铁,一锤锤下去,火锻水淬,为的就是让铁更好。 一样的道理,折磨也是为了让人的灵魂达成术师们的要求。 在这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意外品。 魅灵,就是其中之一,挺特殊的魂类。 综合起来描述,魅灵形成原因有三,一是灵魂要弱,强大的直接当鬼了,当大鬼,鬼王,为什么要当魅灵? 二是没有原初意识,或者说没有原本的记忆,至少是大部分。 魅灵,不是人,也不算鬼,是新生的阴性质灵体。 三是实力弱小,只能虐菜,对付不了强者,并且害怕阳性能量。 刘一夫一瞬间就明白此灵的产生了。 此地是祭祀地,地气为阴,乃是藏风聚阴之所。 在此地死掉的人,比较多,又弱小,所以不能形成鬼这个概念。 这些灵体不甘心轻易消散,从而聚众而生,形成了一个拥有目标的集群意识。 集群意识,丧失了个体意识。 只保留一个目标,一个执念。 以执念统一意识。 这就是魅灵。 它对于强者来说,没有什么,因为它甚至不是大鬼,而是一群小鬼在抱团形成的灵体。 但也不要小看它们。 任何微小力量,当数量上来了,那都不简单。 毫无疑问,魅灵特殊,它的一大特点就是很难被真正杀死。所有斩妖诛邪甚至直面灭鬼的术法,都难以清除它。 如果放任它的存在,它可能会更进一步变成——诡灵,那就糟糕了。 所以刘一夫立刻行动起来。 他连一句废话也欠奉,只能先做事。 可,那些刀客不知道。 倒了一个,又上一个。 但,没用。 对于灵,你找不到关节所在,一切徒劳都将是毫无意义的。 刀客们只能,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的死去。 这是因为魅灵以集群力量,把刀客的灵魂直接拉入到自己体内镇压,继而消化。 魅灵是集群,刀客仅一个,不是比身体的力量,而是比灵魂力量,所以刀客完全使不上劲,一照面就给夺走了灵魂。 唯一方法是不要去看魅灵。 当你看了魅灵,也就意味着魅灵也看到了你,双方的对视形成了灵能力场上的双向奔赴,结果对接通道形成,魅灵就过来,一下子吸走了刀客的灵魂,要么同化,要么镇压,迟早也是吸收掉。 最惨的是不能达成统一意识,会被撕破灵魂,吃掉。 这是最残忍的了。 但灵体世界,就是如此。 吃或被吃。 相比之下,能够同化共存,真的很仁义了。 杨大目睹于此,可以说是目眦尽裂。 他扒开其余剩下的五六个人,一下子死太多了,又是蛇怪,又是魅灵,所以余下的真不多了。 杨大不能再损折手下了,只能选择自己上。他这一生,倒也遇到过一些灵异,所以他知道一些,遇到灵异不要慌,慌起来的死得快。 你越是怕,越是惧,越是在意,越是在乎,那接下来的事可能就越是以最糟糕的情况发生。 所以不要急,然后要么莽,要么跑。 现在是不能跑的,就只能莽了。 他一刀劈出。 然而,劈了一个空。 一个刀客叫:“在你后面!” 杨大立刻回身再劈。 又是一个空。 对于魅灵,传统武功有些不给力,除非宗师可以自保,大宗师可以对付,或者是天人,那征服都有可能。 正在魅灵和杨大绕圈子时。 一剑霜寒十四州。 有人从后突袭出手,一剑刺向了魅灵的后脑。 是杨大小姐。 杨大小姐至此是终于忍不住,亲自出手了。 虽然她一直高高在上好似是被保护的一个。 但事实上她根本不需要被保护。 那只是一种态度,一种尊敬,而非是她无能到需要下面人保护。 正如这时候,如果真是一个草包废物,看到如此一幕,早跑了。 但她,没有。 她隐忍,暗藏,消除己身的存在感,却是为了在关键时刻出这一剑。 这是霹雳电闪,却又悄无声息的一剑。 此剑,中。 然则,没用。 只是一瞬间,此魅灵又立起来了。 它身上的红袍已经堪旧,身上珠饰也掉落品级,不见曾经华彩高贵了,一头的珠翠都散开,堪堪将落,摇摇欲坠,只余漆黑的长发垂覆而下,把脸遮了住。 “杀不掉么?” 杨大小姐问。 当然,她不指望自己的问题有回答。 倒有一个人说了。 “我试试!” 是张小乙,他终于还是上了。 但魅灵是机灵的,整个人一下子飘开。 对,它对付不了张小乙,张小乙手中的狮子照夜白对它克制很大,是能伤到它的,虽然,也只是伤到,而不是杀。但纵然是魅灵,也不想被伤了呀,自然是要让开的。 张小乙想追。 但刘一夫道:“不必追了,追不到的,你本不是以轻功见长,对付不了它的。” 魅灵! 不是用脚走路的。 它是用阴磁之力,悬浮而行。 你怎么追? 当然了,有些轻功极好的,的确可以,但那个人绝对不是张小乙。 张小乙犹豫道:“那怎么收拾它?” 收拾它?刘一夫翻了个白眼。这种魅灵,正常遇到都是躲着走的,还收拾,普通低阶的修仙者都要跪,你拿什么收拾? 他翻手摆布法坛。 高请春水大神。 地龙藤把自己周身盘住。 小老虎放在身前舔爪子。 一二三,一连取出三颗金钟头盅放在地上,最后取一方皮质的蒲团,坐在上面。 一盏油灯取了出来。 灯点上,油少烟,味清香。 又有香炉,柱香,被置入点上。 清烟冉冉,如柱而升。 那魅灵晃动身体,几次想要扑击,但又忌惮什么,最终还是没有上前,只能含恨出手,又袭杀一个刀客。 余众的刀客忙着围在杨大身边,往刘一夫这边靠。 他们也不是傻子,时至于此,他们到底是明白谁才能保护得了他们。 但,他们错了。 刘一夫根本没想保护他们。 魅灵飘立在洞口,它堵住了出口。 而随之的是蛇怪源源不断的出现,它们越来越多,肉眼可见,密密麻麻,数以万计还要多。 纵然刘一夫三人再怎么能打,累死怕也杀不完。尤其这是有智商的蛇怪,不可小觑其智慧。 它们已经知道刘一夫三人的难缠了,开始调整战略,进行游攻。这对于普通畜生来说是难想的,关键在于智慧。 所以,蛇怪不是普通畜生。 并且它们显然被魅灵控制着。 它们绕圈,高盘,到边上的墙壁上,石头上,缝隙里,隐藏自己,盘悬自己,时刻准备发动雷霆一击。 刘一夫哼了一声,抓起一只金钟,在手中摇晃,把里面的毒粉从骷髅金钟的眼眶里倒出,扬在自己身边周围,又在张小乙,锦天身上撒了些,别人不管了。 这种剧毒是地龙藤上的自带毒,从夹竹桃花瓣中提取出来的,已经凝聚成煞的毒。虽非奇毒,但却也是顽固难解的剧毒了。 在此毒威慑下,蛇怪也却步了。 这毒不致命,消灭不了蛇怪,但能让蛇怪感到威胁,说明对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这就够了。 下面,只要收拾此魅灵就可以了。 刘一夫抹了一把冷汗。 幸亏是魅灵,要是诡灵,那大家可能都要跪了。 注意来。 魅灵是难以消灭,不是消灭不了。 而诡灵就不一样了,诡灵的特性是拥有不死性,换而言之是根本杀不死。 那才是最可怕的。 杨大小姐侧身过来,有点挤的意思,把杨大给挤出去了。 她对锦天道:“那个怪物到底想要干什么?” 她问的表面上是锦天,实际是在问刘一夫。只是她也知道刘一夫口风紧人情薄,所以才从锦天这里下手。 锦天果然是看向了刘一夫。 刘一夫道:“它是魅灵,必有执念,我若估计不错,它是想要转世重新当人,想要再活一次,说白了就是不想死了呗。现在如此,是想我们带它出去……” 他看一眼洞外。 白天。 阳光。 魅灵的克星。 一个魅灵,如果进入人间,那真不知会造成何等杀孽。对于一个魅灵来说,杀普通人实在是太容易了,想要体验活着的感觉,找一个看得顺眼的活人,直接附身上去,然后就行了。 这个身体用腻了。 找另一个人换一个身体就行了。 所以才说,恐怖。 魅灵进入人间,那是如鱼得水。 所以,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这种事的业力,承受不来的。 接下来——就看这魅灵选择什么人来附体了。 自己人,救之。 别人,杀之。 刘一夫看着魅灵,一手捏着腾蛟剑,一手抱一只黑陶法坛。 那法坛里是渗入尸油的坟土,里面还种了一些不见日光的阴草,也就是苔藓,这是用来寄灵用的。若能收服此魅灵,那就要用到此物了。 若能……收服此灵。 若能……培养此灵。 待到此灵大成,那刘一夫就能成为大降术师了。 魅灵终有所动。 它先选最想要的——刘一夫,不行,此人身在法坛内,有神力护持,它不能动。 再是锦天,可此人,它不能动,体内有些灵魂不同意这集群意识。那是锦天昔日战死的部下意识在做祟。 集群意识不能有损,这个放弃。 张小乙。 狮子照夜白。 放弃。 杨家大小姐。 不行。 此女命格极其特殊,不能碰的。 那就……只能是那个人了。 杨大突然眼神一变,眼瞳变成白色,他挥动无极金刀左右狂砍,一二三,所有的杨氏家族刀客一一死尽了。 终究,还是杨大,抗下了所有。 第22章 悲伤的收尸 魅灵不强。 这一点必须说明。 强者,特殊命格,意志强大的人,有神保护的人,这都不是区区魅灵可以附体的。 甚至,宗师境的武道修为,就不是魅灵可以附体的。 说白一点。 魅灵附体,欺负的也就是欺负一下普通人而已。 而杨大……纵然他是一个一流高手。 但巅峰已过。 哪怕他仍有一定的体力,也很强壮,可气血毕竟是不如年轻人了。 他体内已经没有年轻人那独有的,生生造化之气。就是那种,第一天累成死狗,一觉过去又生龙活虎了的那种,只存在于年轻人强大恢复力的力量。 这让他感到他其实是虚的。 所以,他就被附体了。 虽说他不是最好的,但就此时而言,是魅灵唯一能够附体的对象。 杨大小姐,命格特殊,不是一般人,碰都不能碰。 命格特殊的人,自有气运加持己身,好比白龙鱼服,那也是白龙,一般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刘一夫不要说了,降术师,能沟通神的降术师,天生克鬼,魅灵又岂能例外? 至于张小乙,一身血气沸腾不说,手中还有施了降术的狮子照夜白,自然让魅灵退避三舍,不得近也。 只有锦天,这个可以,但却不行。 魅灵体内的灵魂集群意识,一半亲近锦天,不想伤害他,一半倒是想了,可另一半是不允许的。 这导致了魅灵反而不敢对锦天下手。 它要顾全自己的集群意识。 反是杨大其人,普通多了,可说是平平无奇。 而且他的意志也显然并不坚定。 被魅灵的意识集群,一冲就给镇压下去了。毕竟,他的武功,内力,加持不了多少到灵魂上,在灵魂上,他其实只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而已。 杨大一生,说不上顺利,但也没有什么逆境,他既没生死仇家,也没有被人羞辱至刻骨铭心,这导致了他的意志力也就那样。 杨大一被附体,就毫不犹豫的出手,把猝不及防下,能杀到的,能够得着的,统统杀了。 大金刀来回舞,残肢抛起,血肉横飞,人头滚落,无人反抗。 反抗? 来不及的。 “杨叔!”杨大小姐眼红了。 杨大不是她什么亲的人,但一路行来,老实听话,对她也算尊重,为人呢,也颇有能力,自身武功也算可以的。所以大家一直相处得也算愉快。谁承想,折在了这里。 简直太突兀,太突然了。 杨大小姐咬紧下唇,手捏宝剑,但却没有动手。 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她仍有犹豫。 幻想把杨大给救回来。 普通刀客算了。 西方,刀客不值钱。 只要舍得花钱,多少都有。 过往,大西国国教入侵,哪一回不是拿钱砸三千刀客出来捧场?为何如此?就是刀客便宜,随便一点小钱钱就能拉三千砍人的刀客,何乐而不为呢。 反而杨大这种家族支柱型人才,十分的珍贵,能保一个都是好的。 刘一夫看了她一眼,立刻看透了她的心思,他冷笑一下,说了。 “先控制住它,把它放过来,放到我这里来,我来收拾它!” 刘一夫说着指向了他的身前,已经布好了一块空地,没有说话,只是一个手势往前一指。 锦天,张小乙二人默契十足地,毫不犹豫地,双双的扑上去了。 杨大小姐感到身子发冷,她犹有不甘地问道:“我杨叔能救回来么?” 其实,说出此话之时,她已经心中有数了。她本就是极为聪慧的女子,又岂能不明白刘一夫言语间,未尽的话意? 虽然平时杨氏家族讲究一个上下级别左右尊卑,但其实她是当杨大是叔伯前辈的。 杨大,虽为杨氏一族的庶出,但他一直以来为了杨家的事情四处奔走到处辛劳,做了这么多事,从默默无闻到无极金刀有名有号,这岂是简单,他又付出了多少! 身为杨家族人子弟,杨大小姐又怎么可能对他没有一点感恩之情呢。 她当然是想要尽可能把人给救下来。 可她感到无能为力的是,她又能做什么呢?她什么也做不了。 此时,张小乙已经扭住了杨大的身体。 杨大被魅灵附体后,力量大增,远超普通人,可这又有什么用?初附体状态,魅灵只能使用杨大一部分力量,内功和武功招式都不能发挥实力。 只以力量论,他竟然还不是张小乙的对手。 张小乙的内金刚功法,最是实在,不亲身感受,是不会明白张小乙发挥出的那种惊人的压迫力。 同时,锦天上前,劈手就夺下了杨大手中的无极金刀。这是把好刀,纵不如新月宝刀,也差不了太多。但锦天毫不贪恋,转手就丢一边,插在地上。 他揉身上前,帮助张小乙,二人合力,压制杨大。 杨大虽硬,也在反抗,其力已经达到非人之境,但那可是张小乙和锦天啊,此二人配合默契,早已入心,双方合力压制,更是出重手法,捏断杨大的锁骨,掌劈杨大的腰椎,硬扭着他双臂,把杨大架了过来。 那要说为什么不点穴呢? 这是因为这二人武功都比较糙,对于点穴功夫都不大擅长。 你让他们攻击死穴麻穴,这个可以有。 或者这个人不动,任你摸准穴位点下去,这也是可以的。 但是人哪有不动任你点的。 点穴之道,必要精准,偏差了一分半点 就会失去效果。 让他们把人随意一招给点住,却还差点功夫。特别是杨大已经被魅灵附体了,点穴有用没用,这真是不好说。 干脆就不费那事了。 好在没刀的杨大啥也不是。 他想反抗,他在用力,他的身体在剧烈颤动,可是,然并卵,啥用也没有。 他遇到的是张小乙和锦天这两个狠人。 终于他被硬生生摁倒在刘一夫的身前。 刘一夫没有丝毫停留,不见半分犹豫,飞快的伸手取出一支坟土搓的坟香,点了起来,放在自己手上的法坛陶罐里。 然后,他看也不看,拔剑,斩去。 一剑挥去。 轱辘。 一颗大好头颅就这么的被刘一夫一剑斩了下来。 血喷一地。 杨大身体被斩,魅灵只得再现,但刘一夫早就准备着呢,忙把法坛罐对准魅灵。 未等魅灵躲逃,它就被法坛内特殊香气吸引,被吸入了法坛之中。 刘一夫毫不犹豫,立刻,第一时间,把法坛盖上,封好。 一罐掺了尸油的泥糊被用上,把所有缝隙都给堵住,确保此魅灵再无法出来。 法坛此时就像一个酱菜坛子,上面还放了一块镇魂石。 更像泡酱菜的坛子了。 刘一夫不敢大意,他立刻闭上双眼,进入了通灵意识,心灵意识与春水大神相连,接引一道温润如水的春水神力,缓缓注入法坛之中,慢慢泡制里面的魅灵。 同时口中不住颂念天咒,这是一种胡乱吟,全凭感觉的吟唱。 重点不在词句,而是和春水神沟通的情感诉说。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神语。 又称天唱。 普通人是听不懂的。 在这天咒吟唱下,春水大神的神力缓缓流入到法坛之中,这神力性质十分温和,暖洋洋,好似当春乃发生,纵是魅灵也会渐渐沉浸在神力的污染中。 当此魅灵彻底被春水神力降服,会渐渐沉睡,然后被模糊意识,揉为一体,从此,成为一个新生的灵魂。 此灵非彼灵。 它出于魅灵,拥有魅灵难杀的特性,但又不是魅灵,而是成为降术师炼制的——守护灵。 当然,这非一日之功,可能需要数月,甚至经年,只能慢慢来了。 刘一夫松了口气,他收了功法抹把汗,把物件也都收了起来,才见众人仍在发呆,不由道:“好了,这已经没事了,天哥,赶紧的,把你要做的事做了。” 锦天一回神,忙办自己的事。 由于刘一夫给他们用了药,哪怕是毒药呢,也有用场,至少蛇怪攻击频率少了,小心点也不怕什么了,便东寻西找的把一具具骸骨给搬了出来,往外送。 张小乙跟着帮忙。 至于杨大小姐,那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只抱了杨大的尸体,没管刀客的,她现在就一个人,身边没人支使了,有事也管不过来啊。 很快,大家都出来了。 此次行动算得上是顺利了,主要是洞中没有仪式没有主祭,什么都没有,唯一从此洞诞生的能够控制蛇怪的魅灵一被收走,它们也没了什么力量。 事实证明,只要自己不做死,那便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锦天取了干草,把尸骸叠起,他倒了一碗酒,洒地上,又倒一碗,如是者三。 “巴勒虎,钱豹,张鹏,李飞,席大,常友,风里草,铁嘴狗,胡小妹——大家,大家,都回来,我带你们回家了——” 一碗碗酒水,洒在干涸的地面上。 最后,渗入到泥土里。 一股微酸意在散发。 这是酒的味道。 不是很好的酒,却是有原因的。 锦天觉得兄弟们从前就没喝过好酒,给上了好酒也没用啊,干脆给他们生前喜欢的来。 酒倒洒完了。 坟包也立好了。 最后竖起了一块碑。 这是一块什么也没有的碑。 甚至是寒酸。 但这才好。 你立个好碑,不是提醒人往下挖挖看么。 反之要是太寒酸,就没多少人愿意费那个劲儿。 真以为挖坟是一件很轻松容易不费力气的事么? 好不容易,锦天才把仪式做完了,他将尸骨尽数火化了,用一块布包了,才葬在坑子里。 这是不得不如此的。 不然那么多尸骸,得挖多大的坑儿才能全埋进去啊。 杨大小姐在旁边把杨大也给烧了,然后也刨了个坑,在锦天坑的旁边,把骨灰,连同那把无极金刀,都给埋了起来。 第23章 金龙客栈 西关城之外,有一座很多人都知道,那是靠近浩瀚沙海的,一家客栈。 也是人们想进入浩瀚沙海,这不毛之地的唯一一个补给站点。 那么,浩瀚沙海是什么样的地方呢? 那是——活地狱。 普通人远无法想象的人间绝域。 传说曾经浩瀚沙海曾有很灿烂的文明,一些古国,古王朝,在此存立。但是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全都没有了。 一切都消失在了沙子之下,被掩埋起来了。 每一天,白天的时候,阳光曝晒,一个生鸡蛋放沙子里,一刻不到就熟透了。 夜晚时寒气降临,冷风呼啸,虽然不至于结冰,可那能透入骨头里的风才是最要命的。让你领会什么是冻死人的森寒。 时不时的,飞沙卷平岗,一座小山那样大小的沙丘,一转眼,一阵风,说没它就没了。又一转眼,一阵风,它又回来了,就和长了腿在自己跑一样。 进出沙海的人,很多。 但能囫囵出来的就值得商榷了。 可即便如此,也仍有很多人选择进出这片沙海。 相比生死威胁,穷更令人感到可怕。 虽说很多人会死。 可只要活下来的,基本都能发财。 一是这里是重要的商路。 二是传说沙海里有很多宝藏。 这也是有人会在这里开客栈的原因。 金龙客栈,龙蛇混杂。 老板是一个女子。 由于生得貌美,所以叫赛金珠。 她一副水乡女子才有的娇嫩模样,眉梢还有一点痣,端得是可称风情万种。 只那眼波一扫,便可叫人骨头都酥了。 正当这位老板娘在与顾客打情骂俏时,小二孩子哥进了来。 这孩子哥就是一个半大小子,虎头虎脑的,有些莽撞味道,一进来就叫道:“掌柜的,沙里金来了……” 客栈中本还有很多人。 可一听到沙里金的名号,立时就结账走了大半。 这是当然的。 赛金珠这样的人,如果身后没有一个撑得住的男人,她能看住这里一片的产业? 不旋即,一阵风似的沙里金就大踏步进来了。 也没言语,千言万语,不如一默。但他们却心有灵犀,你来我往的一番眉来眼去,二人终究上了楼。 进了掌柜私房,赛金珠就嗔道:“这是在外面野了多久了,终于想到了我这儿。” 沙里金也不废话,他懂。 就见他取出一个袋子,放在了桌案上。 赛金珠一把接过,入手的沉坠让她脸上一喜。 再打开了袋口,里面是一枚枚大小不一的钱币。除了最普值的小钱,还有一些当十钱,当百钱的大钱在其中。 这一袋,粗粗估略,怕不是有一二百贯钱。绝对不算少了。 对于一个大手大脚的刀客来说,绝对是奇迹。 由此可见,沙里金的诚意有多诚了。 “死鬼,算你识相。” 沙里金得意一笑。 曾几何时,他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的刀客,虽然经常花天酒地,但今天不知明天事,没希望没盼头,过着活一天混一天的日子。 可能前天还在花魁娘子香喷喷的软绣床上,到了晚上就只能在猪圈里过一宿了。 那是个看起来还不错,其实像恶梦的日子。 你永远看不到明天,看不到未来。 你不敢结婚,也不敢要小孩。 你甚至不敢离开自己的刀。 当然,现在也是一样不敢。 可是,后来,他一次受伤,终是时来运转,遇到了赛金珠,爱情也就诞生了。 从此,他算是有根了,有家了。 他比这世上百分之百的刀客都要幸福。 什么刘一刀,一刀仙,都不如他。 只是……还不够。 他要赚笔大的,然后带赛金珠离开这里生活。 “最近……杨氏商团的人来了么?” 沙里金坐下问了起来。 赛金珠立刻明白他想干什么,忙道:“你可别乱来,有的人能得罪,有的人不能得罪,你在这西边久了,别说这道理还要我告诉你。” “放心,这黄沙团干的事,和我沙里金有什么关系?事情闹将了起来,要火拼也是黄沙团和欢喜王的事,我们有了钱,这天下之大哪里不能去?我一直就想着,有朝一日带你入关,好好享受关内的花花世界。” “你若得罪了他们,天下之大你又能跑哪儿去?欢喜王当年在中土闹得多欢,结果呢,不也是缩到这里了,他是不想在中土混么?他是回不了中土啊。” “他们的实力犹在自然是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是他们的实力大损,甚至直接就没了呢?到时,还有闲情来管顾我?这些江湖势力都一样,只会争权夺利,目光短浅,只要我们小心,没事的。再说,我也不能让你在这里苦一辈子……” 有的话,沙里金没敢说。 现在的沙里金犹有实力,手下有人,自己也有两手功夫。 他的火龙功实力不弱于人。 但,他会老的。 他的手下,总有一天,会不服他的。 这种下克上的事情,太多了。 年轻的时候,前呼后拥。 一到老了,就以下克上。 到时,你的一切,钱,财,女人,都是别人的。 这是西方刀客的主流生活。 也是沙里金最恐惧的事。 黄昏。 人来了。 沙里金看到了远来的人,他没二话,就离开了,走的是赛金珠的秘道。 呵。 金龙客栈,没秘道,早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残酷时,一年这客栈得给人烧两回。 当然了,做这事的下场一般不会好。 人来后,赛金珠心中略微松气。 杨家的人……貌似死了很多。 只有那一个杨家人,还是个女子。 另外是三个男人。 但看起来,都不好对付。 其中一个看看客栈就摇头,和旁边两个人说了几句,最后拉着驴车进了槽房,看样子是要和畜生一块儿了。 “我给正常房钱,你不用管他,他爱惜那头驴子呢。” 一个声音有些沙磁的男人说话。 他身材魁梧,一头散发,整个人犹如一头荒野雄狮。 虽然他态度温和,说话也好听,可迎来送往见识多的赛金珠一眼就认定,这是一个不能轻易得罪的狠角色。 他是那种,你可能骗到他的人,但只要你骗不死他,回头就可能杀你全家的狠人。 杨家的那个人掏了钱。 她是真有钱。 厚皮袋子里随便一枚都是当百钱。 她连当十钱的币也没有。 也就是说,她那一袋子几百个钱币的袋子里,每一枚都是当百钱的钱,这才叫有钱人。 赛金珠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哎呀,这个可怎么好意思嘛。” 杨家人笑了道:“那我收回?” 赛金珠忙把钱收下,道:“几位客官里面请,孩子哥啊,把大菜端上来哩!” 大菜,是给有钱客人上的菜。 普通人正常是吃不起的。 像金龙客栈,它的院子里时常会栓着几头羊,就是给有钱客人的大菜。 虽然那羊,瘦了点,肉也可能柴,但这已经是西关城外能找到店子里最好的了。 狮子一样的男人把好酒好菜送到草料房里去,然后才出来和另外的人一起在大堂坐着,想要打探一下消息。 这个金龙客栈,一向就是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男人一下就听明白了意思。 没赶巧。 撞上事儿了。 男人自然是——张小乙。 他目光游离闪动,立刻给了锦天一个眼色道:“咱们没赶巧……撞事儿了。” 锦天嗤之以鼻:“不会是神剑王朝的宝藏!” “你怎么知道?” “我在西关城干过活的,你知道的。在这里我就没少听到神剑王朝的宝藏故事。” “所以——假的?” “应该是真的,是有这个宝藏,但你知道那宝藏有多久才能冒一次吗?哼,据说是五十年,也有人说是六十年,反正不是五十年就是六十年,有精通风水的高人计算过,说是……” 锦天皱眉,他好生想了又想,这才道:“说是每隔多少年什么的,会有黑风暴把沙丘移走,露出神剑王朝的遗址,到时就趁这机会进入其内获取里面的财宝。不过——” 张小乙看他。 杨大小姐也看他。 锦天苦笑,不由低声道:“不过后来有精通风水术数的高手,想要寻宝,结果却发现……有人更改了沙海中的风水布局,那个什么神剑王朝……已经找不到了。” “说得不错。” 旁边一个人接了话头道:“都是该死的藏墓派把风水局给改了,这是断了大家的发财路,不过我请了一位藏墓派的大家来此破局,几位要不要一起玩啊,若能得宝,大家一起分财宝,岂不美哉啊?” 锦天道:“抱歉,我们对这种事不太感兴趣,就不参与了。” 一回头就低语道:“骗我们的,应该是神剑王朝遗址开启时间有限,敞开让人拿也拿不了多少。倒不如多招些人一起拿能拿得多,到时把人一杀……你们懂的。” 卸磨杀驴么。 懂得都懂。 张小乙点点头。 这种事,的确是没必要参与其中。 杨大小姐道:“你们那个,他一个人在外边没问题。” 张小乙皱眉道:“在外面总是要小心点的,车船脚牙店,无罪也该杀,这外面可不单纯,老刘的宝贝那么多,可舍不得让人糟蹋了……” 锦天道:“这里的确不对,我们明天就走……” 正在此时,又有人来。 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几个人。 外边来了一批马队。 全是清一色的刀客。 为首的一个人手提一只黄皮葫芦,一幅懒洋洋的模样,看身材,和张小乙也差不多,倒是一昂藏汉子模样。 此人一进来,赛金珠就叫道:“黄爷,哎呀我的爷,您是怎么来啦?” 此人从前来过,对金龙客栈大为不满,所以正常情况,他是绝对不会来的。心口如一,正是此人可爱之处。 “你以为我想来?”他目光一扫,大步过来道:“杨大小姐?” 说着,拧开葫芦口,往嘴里嗞了一口。 “你是……” “我是黄酒。” 那男人呵呵一笑。 第24章 一刀刘的突袭 这个男人是黄酒。 红黄白米,四大酒使。 这是欢喜王极为看重的四个下属。 若论亲近程度,飞天,狂骨,一百斤刀都是不及的。哪怕他们三个更能打一些呢。 在四大酒使之中,欢喜王最喜欢,最看重的,就是红酒。 其次,就是黄酒。 可以这么说,膝下无子的欢喜王,他若拿红酒当自己的总管太监,那几乎就是在拿黄酒当太子的。 就厚遇如此地步。 而此人也是这四大酒使之中,最讲情义的。要知道,这里是——处处杀人放火的西方商路。 在这条商路上,有很多人,坏人,和更坏的人,唯独好人,是死得最多最快的。 好人,有时甚至是蠢人的代名词。 连黄酒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若非是欢喜王的心腹之人,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黄酒怎么样都还是那个黄酒。 这不,红酒出事,他的小弟只敢来找黄酒。 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黄酒,才会为了红酒尽力。 所以,他来了。 “红酒的事情我很抱歉,一切都发生太快了,你若想知道详细情况,得去找老木头的人问了。” 杨大小姐很无奈。 她身边没人了,感觉到很多不方便。 如果她身边仍然有十几二十个小弟,哪怕只是数字,不能打,也会让黄酒的态度好点儿。 “白酒已经接到我信了,应该会去。不过王爷的事情要紧,接下来就由我帮小姐你。” 黄酒说出了打算。 红酒不能跟了,他黄酒来跟。 杨大小姐打量他一下,想了想道:“此行危险,我需要把话放在明处,还未有大动,我身边之人已经——所以你若要加入,当有个心理准备。” 黄酒呵呵笑道:“为了王爷……” 他双手抱拳朝一个方向拱了拱。 “在所不辞!” 黄酒加入,这下刘一夫就能从驴车那上来了,虽然他一直觉得不需要。 他入了坐,这时黄酒已经在进行交流。 此人和红酒不一样。 红酒这个人,闷。 他很多时候事情喜欢放在自己心里,对不熟的人还喜欢端驾子,摆谱,一脸倨傲,不可一世。就算熟了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黄酒就不一样了,他喜欢交流,喜欢说话,什么都喜欢说出来。 倒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终于知道了,杨大小姐的名字了。 杨雪雁。 这是一个不好不坏,还可以的名字。 她是杨氏一族精心培训出来的高手。 其武功之高,更是在杨大之上的。 因为杨氏一族,最核心的武学,都在她身上,不像杨大,闯出名堂的无极金刀,是他自己的奇遇。 刀是如此,配套刀的刀法亦是如此。 对此,杨雪雁十分清楚。 家族未有让杨大交出奇遇。 此为杨大独有。 开玩笑,家族弟子得到点奇遇,家族这也抢,那也要,以后家族里的人还有愿意为家族出死力的么? 所以,知道清楚这是什么奇遇,了解情报信息,也就够了,别什么事没个够的,啥都想要。 无极金刀,配合火龙功,加旋风掌,是昔日神剑王朝的标配。 神剑王朝大内高手,清一色,全都是修炼这三门武功。 据说此三功合修,威力会大至不可思议的地步。 但是,这很难。 此三功每一门都需要十数年的功夫才得大成,想要彻底圆满,更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又谈何合而为一呢。 说到武功,几个人也就来了点兴趣。 最后锦天说了一个猜测。 他认为,这三种武功,每一门修炼,都困难,会不会此中另有玄机?可能两种或三种武功合在一起修炼,速度反而会快点,不至于那么绝望。不然,一门武功修炼至圆满之境要五六十年,那前人是怎么把三门武学齐头并进修炼至成的呢? 黄酒感慨道:“遥想当年,神剑王朝也曾盛极一时,听说,我是听说啊,神剑王朝有一个人,参透了玄机,把此三功合一,成为神剑王朝第一人。这也就算了,还和王妃搞到了一起,给那国王戴了老大的一顶大帽子。那国王恼羞成怒受不了了,就要杀人,此人就带着孩子出走,这也算了,他还带走了一物,致使王朝在几十年后,就亡了。”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刘一夫四人一起发问。 黄酒嘿嘿一笑,神秘说道:“是金龙宝剑。” 金龙宝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就好像一根竹杆,挑开了迷雾之纱,让人看清了里面。 “金龙宝剑,传说此物乃是神物,非比寻常,有堂皇之正气,能镇压一切邪祟,当年,神剑王朝得此神物立刻供奉之,这才维持了国运,沙海都不能葬之,一直到此剑遗失,其国失水,被黄沙掩埋,乃至于亡,莫非天意?” “天意不天意的我不管,这宝贝真有这么神吗?” “你们莫不是忘了,正是金龙宝剑伤了浩瀚女王,这才使得浩瀚国灭,不是金龙宝剑,什么力量又能伤到她呢?” “世上竟有如此的宝物,也不知下落何方,要是仍在神剑王朝里,说不得我们也有机会得到。” “想屁吃呢,这东西已然通了灵性,乃是神物,神物择主,哪里是你想要有就能有的,得神物自己选。” 说得深了,天也黑了。 外头。 不知何时,已经围聚发一群人。 一群,黄沙武士。 众多黄沙武士中,独有一个人,坐在一顶滑竿上。 此一人物,面目蜡黄,相貌干瘦,手持烟袋,身披羊皮袄子。乍一看就是个普通乡汉,实是把平平无奇四个字给落到了实处。 但他身边二十多骑,却对他恭敬万分。 因为此人便是新出道的高手,一刀流的一刀刘,有人叫他刘一刀,也叫一刀刘,反正都一样,他杀人,只出一刀。 一会儿,一个刀客带来了一个人。 沙里金。 他一个滑步就过来,跪下。 嘭嘭嘭!!! 三个大响头。 让人疑惑,这沙子地上,怎么砸出来的动静。沙里金这铁头功,有独到之处啊。 一方小头目,沙里金,也算是场面上的人物了,可面对一刀刘,二话没有,直接磕头,上来就给跪了。殊不知这才是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尊严,很好。 脸面,也想要。 但不管是什么,和生存比起来,就什么都不是了。假若沙里金是一个强硬的不懂得低头的人,他现在早死十回了。 既已低头,那磕头又算什么呢? 更有甚者,即便低头,也未必讨好。 因为一些高手的刀客,他们杀人很简单的。你一句话,一个字,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态度,或者仅仅只是感觉,比如我不喜欢他,就这么简单,甚至是莫名其妙无厘头的原因,即可杀人。 对于他们来说,杀一个人和呼吸,踩蚂蚁一样,是再简单,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一刀刘。 就是这样的一个高手。 “起来……你没藏私,不用死。” 一刀刘说话了。 沙里金不敢大意,但略松口气,他站了起来道:“大哥说的哪里话,我哪敢藏什么私啊,只要大哥好着哩,我就什么都不用愁哩。” 一刀刘笑了。 “是这个理。” 只要他还活着,他的刀还在,谁也翻不了天。 “除了杨家人,还有欢喜王的人,来的是谁?” “是黄酒。” “他……一样,都麻烦,欢喜王,真不想对上啊……但该对还是要对,是不是?” “是是是……”沙里金能说什么? “让兄弟们准备了……”一刀刘下令。 沙里金忽然说:“大哥,咱不烧店,成么?” 说完这话,他想打嘴,他后悔了。 一刀刘笑了。 他的嘴角撇了起来,显示他的心情也不错的样子。 “老二。” 他说。 一个汉子过来,半跪下来。 一刀刘扶他的肩,从滑竿上下来。 “你说的不错。” 他对沙里金赞许说道。 沙里金心中大喜,忙低头道:“大哥过奖了。”当他抬头时,他看到一刀刘正把一截寸许刀身插回鞘中去。 “我都没想到,你提醒了我。” 一刀刘油然叹道。 然后他挥了下手。 兄弟们动了。 周围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人。 沙里金心下一沉,他想站起来,但,不行。 嗤一声。 他的衣衫前胸口部分破了。 紧接着,是胸口皮肉开了口子。 从中是一道森然入骨的白切口。 至此。 殷红的血液才一下子从四周涌了出来。 血喷涌而出,哗啦啦地流了一地,湿热血腥的血液瞬间就染湿了他面前的黄沙地。 原来,就在方才。 一刀刘向他出了一刀。 一刀。 仅仅一刀。 此一刀,妙就妙在,无声无息的同时,又快如迅电。让人根本没有反应机会。 而沙里金明明被砍了一刀,却愣是没有发现,没有感觉到,这就太恐怖了。 这证明,一刀刘的刀法,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 这是技近乎道。 已经摸到极限的边了。 “上!” 马队出动,马蹄踏动,一支支明火的火把举了起来。 这支马队,先一步杀退了外围的人,然后就投掷火把,看样子是要把整间客栈统统烧了。 突然,从店铺中骂骂咧咧跑出来几一个人。 一女,三男。 这四个人,都挺能打,尤其是打头儿的两个人,一个好似狮子摇头别人怕怕,猛的不要不要的,另一个犹如没得感情的杀人机器,手中一把大长刀,能把人连人带马的给斩成两半。 人的马的内脏肥肠血糊糊的哗啦流了一地。 惨不忍睹啊。 还有一个女的,也是厉害。 她手持一柄剑在断后。 一柄长剑舞动起来,挑飞了几支掷来的火把,飞斧,暗器,飞刀。 防护的是滴水不漏。 这几个人,打开马槽,放出一头驴子,只很短时间就套出了一辆驴车。 四人驾着驴车,就这么跑了。 一刀刘懵了。 黄酒也懵了。 第25章 沙海追逐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从刀客马队的突袭,到四人小队的闪电走人,前后不到半刻。一支香都烧不到三分之一呢,然后,人就跑了,你能看到的,就是黑色的夜里,小驴儿奋蹄,那小蹄嚓嚓嚓嚓的踩在沙子地里,就这么直接的进入沙海了。 而黄酒这时才反应过来。 杨大小姐,他们跑了。 那四个人——跑了? 这么快的吗? 哪来的默契。 这样的速度。 一种植物! 黄酒心中对长辈女性发出亲切问候。 但也没了办法。 他只能招呼手下,一起跟着杀出去。 但,显然,这很难,因为那些刀客已经围杀过来,一把把寒刀,劈了下来。也就黄酒武功够高,施展自己独门内功酒神功,这才杀了出去。 可也就寥寥无几的几个手下能够跟上。 余者。 皆没。 “一刀刘,你是在找死!!!” 黄酒发誓,要一刀刘,和他所在的武林门派一刀流,统统去死。 他性情是比较和善,但不是任打任杀的人。 几支火把扔入店铺之中。 金龙客栈,又一次,烧了起来。 但店中之人,却是一个都烧不得的。 只是……当赛金珠一行人看到某个人时就绷不住了。 那是个死人。 他倒在地上。 血染红沙。 “阿哥!!!” 赛金珠一下子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她豆大的泪不住的滴下。 泪和血,混浊到了一起。 一个黑衣老头说话了:“掌柜的,别难过了,我早想说过的,干他这一行的,哪有长久的呢?” 沙里金和赛金珠的事,大家都知道。 但大家虽然平常不怎么说,其实心中都有一杆秤。 不支持。 他们在这里,和赛金珠一样,迎来送往的,见识自也不低,哪里不明白干刀客这一行没前途的呢? 在西方商路的镇子乡村里,总有很多隐藏高手,这都是看透了世情选择归隐的。就是因为他们自己知道,干刀客,这一行,是不行的,没前途的。 现在自然也是如此。 沙里金死了,他们是一点也不意外。 “我要给阿哥报仇!” 赛金珠豁出去了。 她凤目欲裂,问手下几个人:“你们谁愿意帮我?完事了,店子就是他的。” 这时,她已然不想活了。 一个人说道:“你会死的。” 他说话,声音难听,喉咙像是糙石一样摩擦出声。那声音,自然是不好听的。 老头叫道:“嚯,好家伙,哑巴,你说话了?” 这个叫哑巴的人,是一个破旧衣衫的,四五十上下人,他一脸风霜,皱纹有如刀刻的一样,充满了坚毅。 此人是个帮工,在后厨打杂,打水,劈柴,夜间给牲畜加草加料,装车卸货,这都是他在干。 他总是不说话,所以人人都叫他哑巴。 他也不恼,就这么默认了下来。 现在,他终于开口。 他若再不说话,掌柜的可能就要死了。 赛金珠道:“你若帮我,就继续做个哑巴,若不帮我也请做个哑巴!” 哑巴不说话了。 他提起他经常干活的斧头。 他还是要帮的。 能怎么办呢? 面前的这个丫头,是他看着长大的。 不帮,难道真看着她去死么? “我有妹子要照顾,就不去了。” 孩子哥笑呵呵地说。 在他旁边是他的妹妹,二妹子。 老头也说道:“掌柜的,别的事我帮,但我的武功你也是知道的,就一个打杂的,帮不了你什么,就不出丑添乱了。” 最终,队伍分流。 一波走人避风头。 一波回头报仇去。 “老头……”孩子哥叫住了走在前头的老头。 老头一下子明白了。 “干嘛犯傻呢?你还有妹妹啊。” “我没犯傻,只是我想了想,我们这两路人,到底谁最后才能活下来,我们不去就一定能活下来吗?” “想活,怎么都难,但我们这边是等困难上门,掌柜的直奔困难主动上门去了。” “所以,怎么都一样啊……” 说话间,孩子哥已经跑了。 老头呆了一下,看女孩二妹子。 “你哥走了,就你一个人了,你怕不怕呀?” “不怕。” “不怕?我把你卖了你怕不怕?” “不怕。” “还不怕啊?哎呦喂,我算看出来了,你们兄妹两个,都是愣头青!不怕是,走,我把你卖喽……” 二人沙沙离去。 没多久,又有人来了。 这人一袭旧袍,带着一个妙龄女郎。 二人骑了一匹马,对,一马坐二人,不是一般关系不敢这么干的。 二人过来,双双下马。 “着火了……” 二人心中一急,双双施展轻功,激起了一路沙尘,飞快到了金龙客栈。 火势已经大起,不可能扑灭了。 在客栈四围,横七竖八的倒了一些个尸体。看样子,是两拨的人马。 一波人发起突袭,另一波反抗,但反应慢了点,被人多打人少的围杀,这不,一一倒地,浑身是血。 倒也好,不必烧了。 若是让一个人选,那当然砍死比烧死要舒服些。 “嗯?” 男人有所发现。 女郎道:“怎么了?” “这是我的人……” 男子拨动一个又一个人,这些人是他的部下,现在却死在此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他又看了另一边的人。 “是他们?” 黄沙武士团的人? 是他们!? 男子怒了,道:“找死,找死,一个两个的,统统都是在找死!!!” 忽然一个人道:“红酒使大人?” 从一口破缸里钻出了一个人。 他身上湿漉漉的,靠这口缸,和黄沙团的粗心大意,他活了下来。 红酒大喜,他的人总算活下来一个。 “千里送人头,是你?” 千里送人头的名字叫千里风,给取了外号叫千里送人头。 红酒嘛,和其它人一样,记人主要记绰号,不记人名。 千里风一阵郁闷,但一想,能活下来就好了,还计较什么送不送人头的。 “是一刀刘的人出手,他们对我们动手了哇!我们,一直没动他们,可他们骑我们头上了,这是不把王爷放在眼里,简直是岂有此理啊!!!” 千里送人头气愤的大吼。 “这笔账我不会忘了的,你既然没事,就去禀告王爷,让他出人,咱有仇就要报回来!” 千里送人头擦去了眼泪,忙收拾一下东西,整出了个行李,匆匆去了。 “抱歉了米白姑娘,我要追踪一刀刘的下落去,你……” 米白道:“你以为,我现在,还能去什么地方吗?” “抱歉……” “我们快走。” “嗯。” 二人重新上马,顺着马队留下的踪迹跟了上去。 漫漫黄沙。 一片绿洲中。 一行车队进来了。 车中下来的,赫然是一群楚楚可怜的少女们。 她们经历很多苦难,此时是别无它法,跟着一个人来的。 那人也是名少女。 她目光游离不定,注视周围。 一群嘻嘻哈哈的男人,渐渐地围住了她们。 少女沉默一下,抢先开口了。 “听说这里是白酒使的驻地,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汉子们一下止住了脚步。 过了一会儿,一队白袍骑出来。 这队人,清一色女子。 为首的一个人,更是一名绝色。 此女一袭白纱袍衣,在这沙漠里,哪里是绿洲,这样的打扮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起的。 “小姑娘,胆挺大的,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就往这儿闯,你不是以为我们是女人 所以你也就能在这里行走?” 女人冷漠地说话。 她就是白酒使。 她,执掌欢喜王三千本部军。 这是欢喜王最强悍的一支军力,也是她一手掌控的王牌部队。 “我是黄酒使的人,他让我来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少女叫了起来。 白酒使眉头一挑。 “黄酒使?黄酒从来不沾这事的,一向都是米酒在管,他怎么突然多事了?你在骗我?!” 白酒这么一说,周围刀客一一拔出了刀子,他们眼睛充血,好似随时都要冲上来。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少女抱头蹲下。 一副我不反抗了,随你们的便样子。 “白酒使,杀不杀?” 白酒想了下,道:“算了,这批货还是挺不错的,既然她们主动送上了门,那咱就笑纳了,在我们的地盘上,就不怕她们反了天,通知米酒过来领人。” 她轻轻松松,就那么容易的,把这批主动送上门的小白羊,收了下来。 她不是没想过,这里面可能有诈。 但那又如何。 这里是欢喜王的地盘。 是她的势力范围。 有什么事,她说了算。 她不信,天能翻过来。 一直以来,她以女子之身,统领这支精兵,凭借的不是她的性别和容貌,而是她的实力。她是自信不输任何人的白酒。 …… 沙漠里。 追杀不绝。 一刀刘的人不是都白痴,他们也有一批精锐,也是能够打硬仗的。 以小毛驴的速度,竟然一时间甩不掉对方。 杨雪雁犹豫下道:“一辆车上四个人,是不是我们人太多,压得驴子跑不快?” 她知道此驴非比寻常,反正她就没见过这种一身肌肉的驴子,一身块块肌,坚实有力,难怪刘一夫其人宁可睡草料房也要守住此驴。 但现在它一驴拖着这四个人,还有车上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太勉强了? “放心,马这东西,耐力是不行的,我的驴能跑三天三夜,就不信他们也行。” 刘一夫也是发了狠。 果不其然。 马队到底是没有追上。 第26章 狂风沙 驴车在沙漠上飞驰。 刘一夫心中感叹。 好险。 幸好,这只是不入流的马队刀客,由于弓弩管制,所以他们能够使用的,最有威胁力的武器,是投矛,这是军中折断的短矛或自制武器,以投掷之法用来杀敌。 但有这个心,有这个条件的,太少。 寥寥无几的攻击,被轻易的挡了下来。 其余的,那些暗器……都是笑话。 攻击距离太短了。 而且威力也是不足。 “大哥。” 马队停下,等来了后面的大佬,那个喜欢坐在滑竿上的男人,一刀刘。 男人看了看,笑道:“那是驴车?我一种植物,跑的真别人的母亲快,那车,那车注意一下,我要了,我要了,我的。” 说到这,他吸了口气,道:“走了,真以为欢喜王好对付,先避一下他的风头,然后再搞他——” 众马队人也是松了口气。 他们虽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手上也有一定的实力势力,但就这么和欢喜王对上,仍是有些发怵。 真以为欢喜王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 以为他麾下,四大酒使,三大锋头,都是摆设吗? 要知道一件事。 现在的欢喜王,喜欢注重形象,所以有很多狠辣的事给他外包了,不是他不做,而是让别人去做。 这才让人以为欢喜王好对付。 可欢喜王如果认真起来呢? 一刀刘也不敢真去硬莽。 轰——!!! 马队奔行而去。 一刀刘走了。 但其余散碎的刀客,却一起轰地进入沙海。毫无疑问,沙漠充满了危险,进去就指定出来出不来了。但问题上刀客们穷,穷到只有一条命,为了钱,为了利益,他们敢于用自己这条破命去搏一切。 他们的生存之道,就是游走于大势力的边缘,吃点大势力不要的渣滓,可能大势力也不想留下渣滓,但就算如此,他们仍能从大势力指缝里捞到渣滓。 所以,才歇了口气的刘一夫众人,又发现了追踪者。 简直是不怕死的。 “该死,黄酒他们呢?” “应该是迷路了,这里是沙漠,就算看着我们留下的痕迹也是没用的,一阵风,一场乱,什么都没了。” 杨雪雁十分冷静,她分析一下情况,道:“眼下我们有三条路,一是继续走,直接找浩瀚国去,但我不知道我们的物资够了够,在沙漠里多少准备都不够的……” 他们是被马队突袭,离开金龙客栈的。短短时间,根本没有什么补给,所以杨雪雁心中对物资方面没有底气。 “二是回头找黄酒,我们需要他的人,浩瀚女国危机重重,没有足够的人,我们未必能探秘浩瀚国。” 说白了就是找炮灰,总有一些机关险道是需要人命来填的,要用人实验危险,收集情报。 就像杨雪雁的人在山洞里死了一样。 如果没有这些,那就需要刘一夫他们几个去亲身探险了。这是智者不为的。明明用别人的命就可以解决的事,为什么还要自己去冒险呢? “三是我们回去西关城,我给家族发消息,等我家族的人来。” 这是杨雪雁最想的上上策。 杨氏家族有力量,这毫无疑问。 有家族势力,为什么不动用呢? “我们不选三!”张小乙一下子就看穿了她的心思,知道她想掌握主动权。 正说着……风暴来了。 对于沙漠来说,最危险的是什么? 风暴。 比风暴更危险的是什么? 是夜里的风暴。 你甚至无法从天象上判断是否有风,风大风小,时间长短。 最为致命的是,它突然就来了。 让你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做准备。 轰——!!! 刘一夫四人连驴车带人,一起的,被暴风卷起,轰地飞了起来。 不能说话,一张嘴就是强风灌口,一嘴的风不说,还有大量的沙,那个感觉,你只能牢牢闭上嘴,还有眼,同时尽可能,降低呼吸频率。 身体也无法控制,被风卷得像块破布,飘来摆去。 耳边全是劲风呼啸。 此乃天地之威。 恐怕除非是大宗师,或是天人,才可以无事。 而他们这些普通人,实力不济的,就只能随波逐流了。 在天上被风吹了大约两刻钟。 刘一夫感觉到风——弱了。 他大胆睁眼,勉强看清地型,调整了下落角度,姿势,这是重点。这才导致他落地滑行一段距离,虽然摔了个七荤八素,可小命是保住了,也不至于断手折足。 这一点,张小乙他们都能做到。 但唯独刘一夫比较勉强。 好在,他撑住了。 用他的智慧,勇气,无伤的跌下来。 普通人,遇到了这种事,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了。就算不死,也没重伤,可哪怕是折手断脚,在这沙漠里的环境,也会把一切给无限放大。 到时还是个死。 而刘一夫……他真的是凭借沙丘下坡缓冲,这才没摔伤的,哪怕他从沙丘上一路滚下来,也没折了手脚。 身前一阵拱动,刘一夫低头,和小老虎对了眼,小东西正准备伸舌头舔它呢。 他摇晃身子,把小老虎从怀中掏出来丢一边上,身上一阵气闷,现在的他可受不了小老虎在他身上折腾。 好容易站了起来,身上是一片的酸痛。 好在,他已经不是那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身体了,而是被神力洗礼后的新身体,痛疼一阵,也就缓过来了。 他沟通意识中的地龙藤,走了快天亮,才算找到他的大缸。 缸已经破了,但地龙藤仍在。 沙漠环境,地龙藤不是很喜欢。 不然它早钻地下去了。 感知到刘一夫过来,它立刻缠上来。 刘一夫松了口气,有了此物,他算有了初步的自保之力。 二话不说,他取出备用的大缸,把地龙藤重新放回去。 这才开始在四周转悠。 天际将要放明。 刘一夫找到了他的驴车,车子仍在。 刘一夫扶正了车子,推了下,只是略有晃动,车子仍是好的。不得不说月亮沟给车修的不错,的确是奔用十年修的。 这叫一个结实啊。 刘一夫坐在车上休息。 大约太阳露出了红霞层,嚓嚓嚓嚓,刘一夫的小毛驴回来了。 刘一夫笑了。 他降术通灵的毛驴,只要自己不死,又没间隔太远的距离,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不要找,它自己就能回来。 “好伙计,还是你靠谱。” 刘一夫拍拍它,小驴子欢叫起来。 刘一夫又取出了水,以资奖励。 小毛驴开心的喝水。 刘一夫重新套车。 等他做好了,人也来了。 一开始啊,刘一夫还挺高兴的。 他以为是自己人。 哪知不是的。 是一群马贼刀客。 这一行三个人。 一个大汉,一个女子,一个短发人。 短发人看不出男女来,应该是女的,但不修边幅,和男的也没区别。 “哈哈哈哈……” 男人大笑起来。 短发人道:“车不错。” 女人则是简单直接,拔出刀子道:“车留下,人滚蛋。” 刘一夫叹气。 他一手拔玉虎在腰畔暗藏着准备阴人,一边抽出腾蛟剑。 “呵呵呵呵……看看,看看,好多宝贝啊,这些都是我,呃,我们的了,这还真找了个大宝藏啊!!!” “东西是好,怎么分啊?” “你想怎么分?” “是你想怎么分!” “你们……东西还没到手,吵什么!等我把这小子解决了,咱坐下来慢慢分,别的不管,这驴子得是我的!” 大汉说着扑上来了。 他手持一把大锤。 是一个力量型战士。 但这样的人在西方商路上并不吃香。 这样的体型,导致他骑不了马,骑了也跑不快,注定这样的人是被围攻的命,块头大有个屁用啊,随便一个陷阱,那是随便收拾。 所以这个憨货才看上了刘一夫的肌肉驴子。 刘一夫振剑迎上。 腾蛟剑轻而易举就砍断了大汉的锤柄,几乎是毫无滞碍,就破入了大汉的身体,并透体而过。 “呃,啊,这,嗯,哼……” 大汉惊讶了半天,还是没撑住刘一夫转动手腕在他身上翻捅的剑刃,倒了下去。 “瓦汉!” 女人叫起了大汉的名字,她重要的一个搭档。 在江湖上混的,懂的都懂,一个合适的搭档真的是太重要了,现在这个一起合作了数年的,也经历生死考验的汉子死了,无疑刺痛了女人的心。 她拔出一对弯刀就扑上来。 但有人比她快。 那个短发人。 她目光一凝,知道刘一夫的麻烦,为了速战速决,她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一扬手就是三把飞刀。 刘一夫仅能躲掉一把,挡住一把,事实上这已经是他的超水平发挥了。无论如何他也挡不住第三把飞刀。 一经中刀,他立刻仰身倒下。 “好俊的相思柳叶镖。” 相思柳叶镖,一镖一连环。每一镖都可以和另一镖相互呼应,可以镖镖相连,环环相扣,让人防不胜防。 这是江湖上原本普通的飞镖手法,玩出花来的结果。 但那女子却不罢休,她舞动双刀。 就要上前,补刀。 正在此时,从沙丘一侧,翻过来了一个人。 他一过来,就叫道:“住手!!!” 一般人叫,女子绝不会理会。 她只会更快更狠。 你说住手就住手,我不要面子的吗? 但这个人不一样,他说话,一个字,一个字,像砸进人心里似的。 这是一种上乘内功的表明。 女子被夺去气势,手上自然就慢了,脚下一个迟疑,那人已经一个凌空翻身,跳了过来。 “老刘,老刘……” “我没事。” 刘一夫拔下身上的飞镖。 他欣慰笑了。 “还好,没上药。” 上药也不怕,不过省事了,少了些麻烦,总也是好的。 没错,来的这个人,就是张小乙。 第27章 汇合 张小乙的出现,让刘一夫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你永远可以相信张小乙,只要他还没有倒下。 正如张小乙自己选择去相信锦天,都是一样的。 不得不说,在关键时刻,身边有张小乙这样的人,真的是件让人放心的事。 虽然,刘一夫仍然留有底牌。 但所谓底牌,就是要藏起来,因为你打一张可能就少一张,下一张底牌,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攒出来。 张小乙吓走他们,挺好的。 刘一夫坐了起来。 他拔出了身上的飞镖,好似那仅止是个玩具。 这是相思柳叶镖的不足之处。 它太小了,威力难免不足,在没有淬毒的情况下,威力也就是那样了。 更别说刘一夫还有甲。 江湖上,武林中,唯有尺头镖,或重型镖,才可以耀武扬威。 像这种的,只有二两不到的轻镖,破不了甲的玩意儿,能厉害到哪儿去。所以才叫相思柳叶镖,走连环套路嘛。 一把不行,就多把。 打的不是杀伤,而是控场。 但,随着张小乙的到来,短发人也没奈何了。 那是张小乙,不说动手试探了,就方才一声吼,张小乙露的那一身内功,就足以让短发人望而生畏了。 “走!” 短发人离去。 女子也狠狠吐了口沫走人。 却不料。 地上的汉子,也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手抱断柄的锤子叫唤。 “等等我,别把我丢下了……” 一路拔尘,三人离去。 张小乙,刘一夫,二人面面相觑。 相对无言。 真是,什么人啊。 方才三人,其实都挺厉害,各有一手。 他们的离开,只是因为,张小乙太过厉害了,而非他们自己不行。 “怎么样?” “我没事,你怎样?” “我当然没事了,下一步,咱们得找到老锦。” “那就上车。” “好,好,好,哎呀,你这驴,这车,真是宝贝啊……” 张小乙上了车,对此车,此驴,得以幸存是大加赞叹。好宝贝啊,沙漠里,有这宝贝,真比什么都强。连方才的风暴都为之奈何。 这还不是宝贝吗? 另一边。 逃跑的三人剧烈喘息,见没人追来,都停下来休息。 双刀女子道:“瓦汉你没死啊!” 瓦汉道:“我……我是恢复力好,方才你们都看见了的,我给穿心凉了呀,没死是我命大,可不是我不想死。” “行了……”短发人道:“提前进沙漠,我们可能错过了和千里疾汇合,不过话说千里疾怎么还没到,当初是怎么说的,不是听风刀说的,千里疾找咱们的吗?怎么他还晚了,是不是要耍我们,还是要独吞财宝?” 双刀女道:“应该不会,听风刀说了,神剑王朝的宝藏只开那么一两个时辰,这么短的时间,你能拿多少财宝?拿了又能带走多少?” “我说,听风刀他们能找到我们吗?” “能……听说……听风刀很缺钱。” “听说他一直缺钱。” “问题是谁不缺钱呢?” “好像是听风刀,他是真不差钱,只是他花销也挺大的。” “不行,我走不动了,没马没骆驼,没有物资,我们撑不下去的!” “等等……看。” 远方。 驼铃。 清脆的铃声,骗不了人的。 一个人牵着一支驼队出现了。 在他身后的一匹骆驼上,有一个人端坐于其上,他一双眼睛是闭着的,头发束起,手持一柄漆黑的长刀。 牵骆驼的那个人手拿一只罗盘。 他一边看手上的罗盘,一边走。 很快,就过来了。 “听风刀,是你来了。” “你终于来了。” “这就是千里疾?” 听风刀笑了:“我在西关城出发的,没想到你们会等都不等,直接走人,客栈都给烧了,我能怎么办呢,只好和千里老弟追来了。” 千里疾道:“好了好了好了,大家都归队了,我们正式出发。” 此一行,关键就是千里疾。 千里疾既然来了,大家也就可以一起出发了。 “喂,千里疾,你和听风刀整这一出的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来沙漠的人可不少呢,有很多高手啊,不怕万一生事么?” “不怕,你不知道神剑王朝的宝藏有多大,我可以这么告诉你,所有人,不管多少人,进去了,也只有余力做一件事,搬金子。抢够就行了,太多没用,你哪怕搬出来一座山,你运得出沙漠么?” 别人,不知道。 但千里疾,知道。 他是藏墓派的人。 他很清楚,神剑王朝收纳的金子到底有多少。 那是一座,堆满了整间大殿,数之不尽的金山。 无以计数的金银器物,首饰珠宝,各国钱币,丝帛细软,神物珍奇……这些,随随便便一件,放外边都够造就一方富贾了,却堆积如山!!! 所以,这么多,根本不怕不够分。 真正需要在意的,是拿到差不多的就可以了,再多,反而会成为累赘,到时没有足够的体力离开沙漠。 太阳高升。 火辣的阳光让人懒得动一下。 刘一夫也不是什么魔鬼,早早赶车到了背阴处躲阳光。 只是他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只草人,此草人是用狗尾草编织而成,似模像样的一个小人儿。 完事了,刘一夫用一种油水涂上去。 这是用尸油,和人血,调的色。 完成之后,再看小草人,更有几分灵动之感。 “这是咒杀术?” 张小乙问。 降术师最为神秘莫测的手段,就是能够隔空把敌人给咒杀了。 而咒杀术是需要媒介的,也就是说需要一个载物来承接术法。 没有这个媒介,咒杀就找不到目标,打不到人身上。 “那个男人,被我捅了一剑后,居然没死,这绝不正常,所以我必要做些手段,这样下次就可以一波带走他。” 刘一夫是个很谨慎的人。 遇到一个杀不死的人,这还得了。 一个人能够不被杀死,要么是有秘术,要么是体质,但终究不是不死人,就不信我的降术杀不死你。 降术的隔空咒杀术,有施业咒杀,此为慢杀之术,也有蛊杀之术,此二者皆可隔空咒杀。 唯一区别是蛊杀术速效,但业障生。 施业术虽好,但效果较慢。 所以大多情况降术师仍然选择蛊杀术。 刘一夫手中有子蛊,虽然他的咒杀不是太厉害,但至少可以用了。只要小心,总能杀人。对于降术师来说,蛊杀什么人都一样的,只要你肯承担因此产生的业力。 降术师最忌的就是背负业力。 一切降术失败,追其根由,必不脱业运二字。 可刘一夫料那汉子,怎么也不是强运之人,既然如此,那杀了也无所谓。 何况也不是立刻杀,而是做一手准备罢了。 他慢条斯理做好了准备。 与张小乙一起,美美的吃了一顿,这才在阳光偏移后,出发找锦天。 他们几个人的辎重补给全在刘一夫手中的储物袋里,不找到锦天他们,在这沙漠之中,他们受不了的。 好在,找人方面,刘一夫的小老虎还是有一手的。它虽不是狗,可鼻子仍然是很灵的。虎也是动物嘛,动物都有喜欢标记自己地盘范围的天性。 怎么标记? 撒尿。 每天乐此不疲的撒尿,只要尿味所在,皆是本王的地盘之内!这一方面,猫猫狗狗的都一样。老虎,大一点的猫罢了,也是一样的。 能尿。 就能闻。 能闻。 就能当狗用。 所以刘一夫靠着小老虎的指引,顺风那么一闻,别的就不说了,至少这方向上面是绝对不会错的。在沙漠中,方向感可是很重要的。 四面沙海。 如果掌握不了方向,时刻等着迷路。 在沙漠里迷路是个什么下场? 很简单,就一个。 死。 迷路会消耗掉你的体力,你的食物,你的水,你的一切,最后,你将一无所有的干死在沙漠里。 刘一夫取出一块块的小羊肉块,切成碎的,拌上了奶水,哄着小老虎。 小老虎用爪子擦擦脸,抖动了胡子,小舌头巴哒地把食物往嘴里卷,吃得尾巴竖起来不停的摇晃。 当它发现方向错了,就会嗷嗷的对刘一夫叫,帮他纠正方向。 果然,到了晚上,他们听到了动静。 这点殊为难得。 一是刘一夫他们一直的在找。 二是始终走在正确的方位上。 不然在这沙漠里想找到失踪的人,真是大海捞针。 倘若没有小脑斧。 倘若刘一夫他们到晚上就歇了,没继续追下去,到时他们没有遇上,不知后面要生出多少周折。 好在,他们,赶到了。 那是一场战斗。 一群刀客围住了锦天,好在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帮锦天,两人联手,这才撑了下来。 那人自然是杨雪雁。 杨雪雁虽为女子,其实武功不弱,更在杨大之上。杨大的无极金刀算是厉害,可却仍比不得杨雪雁的天河剑法。 杨雪雁拥有两种极为出众的武功。 一是天河剑法。 日山出雪水,雪水汇天河。 天河九曲下,滔滔赴海流。 万川归海。 天河剑法。 那叫一个雄浑大气啊。 可惜了,是杨雪雁,一个女子,难以将此路剑法的威力发挥至极,可饶是如此,这也是一等一的剑法。 另一门绝技,是晴空百裂腿。 这才是杨雪雁真正的绝技。 她一直把身子掩得严。 殊不知她是最典型的大长腿。一双大腿,甚至比普通女子的细腰肢还粗,却丝毫不显臃肿,反而是健美结实,力道劲足。 她的剑可能压制不了人。 但她逮到了机会,上前一痛快踢脚。 那叫一个噼噼啪啪噼里啪啦。 手脚全断,内脏俱裂,胸骨皆折,面目全非。 那叫一个惨。 她一直藏着掖着,看来也是知道自己武功动静太大,不大雅观。 只是现在被人围攻,迫不得已,只能把底牌都掏了。 绝技一显,打得那叫一个狠。 倒是锦天,松了一口气。 他看到了。 那辆小驴车。 大家又汇合起来。 这下没事了。 第28章 飞沙现神宫 锦天等了一会儿。 他又等了一会儿。 …… 嗯? 怎么回事? 怎么还不过来? 搞什么名堂? 张小乙,老刘,你们一个两个的这是在玩呢!!! 锦天再一次扑击,新月宝刀舞出一团美丽的月华,将一名刀客,一分为二,一刀两断。 另一边。 杨雪雁也贡献了一顿暴裂无比的晴空百裂脚。 硬生生将一个人踢得像一团皱起来的抹布。 再来一道雪亮的剑光,大河上下,顿时滔滔。 一颗大好人头就给削下来了。 可……围攻人员仍然不见减少。 三四十人的马队刀客根本不在乎死的这几个人。 甚至死再多人,他们也不放在心上。 刀客的命,不是命,只是一种可以被消耗的资源物品。 如果值得,那死些人又算得了什么? 是的。 起因很简单。 刀客们不是为了锦天出手的。 是为了——杨雪雁。 和锦天在一起的杨雪雁,她再不是从前那个前呼后拥,有一群人围着,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的人了,她成了一件——商品。 刀客们很有眼力劲儿。 他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杨雪雁是上等货色。 身高腿长,脸也精致,这种一看就是大家族的女子,无论是抓了收取赎金,还是拍卖给那些个变态癖好的权贵豪族,都是值抵万金的好事。 所以,他们不惜性命的出手,被杨雪雁杀了也无所谓,能消耗她的体能就行。杨雪雁武功厉害是厉害,但问题也出来了。 体力问题。 这种狂猛霸烈的武功,必要足够的体能来支持。 别看她现在打得狠,杀得凶,但这么猛烈的暴发,他能支撑多久? 刀客们是对的。 晴空百裂脚暴发力极强。 可这样的强招猛技,杨雪雁能撑几次? 不独马队刀客们在评估,另一头张小乙和刘一夫也在观察中。 刘一夫受限于武功,暂时看不出来多少路数。但张小乙既然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也懒得动手。 这是一种无言的默契。 张小乙就不一样了。 他武学素养很高,可以很清楚的分析到位,杨雪雁的武功当不止于此,她还有底牌没出。 看得出来,她腿上的功夫,挺惊人的。 可锦天不干了。 他叫道:“老刘,你们见死不救吗?” 刘一夫摇头,对张小乙道:“得了,不能再看戏了。” 他提醒一下张小乙,你要注意下锦天的意思。 张小乙嘿地一笑,道:“得,不能看戏了,那就上呗!” 他确定看重锦天这个生死弟兄,所以说到这儿,整个人就扑了出去。 犹如——狮子扑入羊群,又如猛虎硬爬山岗,观其势不可当也,攻其处取其中也,直接就打起了硬杠硬悍的碾压局!!! 遇到一个杀一个,碰到一个斩一个。 身子一横,胯骨腰腹胸肩连成一体,像整块的钢铁,连人带马就给横冲撞倒。 伸手一拉,诺大的一个活人就给像根草儿似的被他拽着胳膊从马上直接拉下来。 没有在马背上的,被张小乙噗噗噗地狂捅着。 眨么眼就是七刀的捅了出去。 血哗啦啦地痛快流着。 一个又一个的倒下了。 看到了张小乙的暴发,锦天大喜,信心上头,这下手也有力了,气也更足了,他大开大合,施展起了一刀两断法,逮到什么劈什么,人也好,马也好,兵器也好,统统两断,全都两断。 这两个人一暴发,那才是血染黄沙滚葫芦,所过之处无抗手。 轰!!! 刀客们也拼了。 杨雪雁立刻明白,这是刀客想利用马队打速度优势,以速度形成力量,切割敌人。这已经可以说是军中骑兵的战术了。 不能让这些刀客打出这种局面来。 她心念一动,立刻果断出手。 她先是一连串的小跑。 脚下激起一串烟尘。 拔地,腾空,扭腰。 秘技——拔腰术!!! 伸足,足形优美。 脚尖脚掌朝上翘起,用足跟。 她的鞋是一双改造的皮革马靴。 看起来很平常,但在后跟和脚尖,都用了精钢铸铁。 现在她就是用鞋后跟的铁块,身形往下落,她的速度力量加上体重,狠狠一坠,一个字,点。 一点,跳起来二点,再跳三点,继续跳四点……一口气连点十余下。 这是……武林中比较普通的蜻蜓点水的功夫。 正常二三流高手大多都能使使。 此一功夫却硬是让她玩出花来了。 这门功夫,是专门冲人体头顶的囱门入手。这是一块,人为之一生,也长不好的头顶骨。 如此的杀招狠技,一出手,就连杀了十多人。这一下子就把张小乙,锦天,都给比下去了。 连张小乙,锦天,包括了刘一夫,眼都瞪圆了。 都没想到,杨雪雁这一个暴发,会狠到这种地步。 于是乎,马队撤了。 他们虽心有不甘。 可是能怎么办呢? 张小乙,锦天,二人联手的暴发。 一波带走十几个。 杨雪雁一个人就踢走十一二个。 这加一块儿就是快一半儿了。 地上一堆尸体,刘一夫笑呵呵地过来,拖起一具具腥臭的尸体,去提取尸油了。 都是精壮的好男人啊,能够提取比合格品更好的良品尸油啊。 不是降术师是不会明白的。 一个降术师对尸油的索求,是没有止尽的。 等刘一夫收拾好装尸油的小瓶子,锦天道:“可算结束了,我快饿死了……” 刘一夫忙道:“怪我,都是我的错,原本我是想见面立刻吃饭的,没想到一看到材料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来来来,一起吃大餐来。” 二话不说,刘一夫美味整起。 其实倒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也不过是鸡啊羊肉什么的,最多加上一些下饭酒。 有吃有喝。 但这待遇,放在沙漠里,那可就是顶着天了。 杨雪雁眼里发光。 她再次明白刘一夫的厉害,或者说这个小团体的厉害。 刘一夫能够使用储物袋,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武者,好像也只有大宗师才可以做到此点。 武道修行讲究一个无漏。 招无漏,体无漏,最后是神无漏。 等到了神无漏,就是三宝合一,一切悉具足。 那就是传说中的天人境。 也就是说,神无漏这个境界,武者的精神力才能转化为神识意识,才可以使用需要使用神识的东西。 比如储物袋。 而按传统。 修仙者很轻易搞到手的储物品,对于别的什么就很难搞到手了,一直是供不应求。 刘一夫何德何能,竟然能拥有此宝。 同样的,张小乙,锦天能坐视刘一夫使用此宝,可见三人的关系紧密。 这是一个能派上大用场的小团体。 这样的团队,往往能创造奇迹。 不过,想要深入这个团队,并不容易。 刘一夫也是久经考验才和张小乙锦天他们交好的。 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凭什么相信你呢? 特别是刘一夫,张小乙,一个赛一个的警惕,精明。 他们的那种精明,是看一个人,总把对方往最坏的地方想。 而偏偏结果都是正确的。 这导致了在他们面前你是一个透明的。 杨雪雁当然不是说要害他们。 但她的确有自己的谋算。 喘息过后,他们没提物资的事。 有些事,是不能提的。 沙漠里,唯一要做的,就是信任。 相互之间的信任。 什么都知道,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意见不一形成隔阂,继而是分裂,甚至内卷。 什么都不知道,知道也装做不知道,大家一起撑,一起熬,反而能培养出默契和友情。 比如此时,东西刘一夫一个人管。 只要他吃的,喝的,和大家差不多,那么又何必计较其余呢? 在沙漠里,一个团体,他纵然贪污,又能贪多少? 到了最后还不是要都掏出来? 故此大家什么都不说。 反是杨雪雁,渐渐和锦天关系亲密起来了。 这让张小乙神色极为复杂。 他是什么人? 最精明不过的了。 一眼看出来,杨雪雁是想混进他们的小团体中。她选择的突破对象——赫然正是锦天。 毫无疑问。 锦天正是她唯一一个可以攻克的目标。 现在情况就是——杨雪雁暗勾锦天。 锦天呢,也很难抗拒这么一个大美妞。 没办法呢,杨雪雁长得实在是在他的审美点上。 还有一点很重要。 锦天心中,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恋母情结。 锦氏女是毫无疑问的大家小姐。 杨雪雁也是个地道的大家小姐。 都是大家小姐,所以二人在气质上有些相似,都是落落大方,气质沉稳,端得住架子,又放得下身段。 正常男人,怎么能拒绝一个这样的女人呢? 张小乙不想锦天被利用,但他又不好阻止,这玩意不好说啊,疏不间亲,一个不好朋友没了。 刘一夫不想多管闲事。 张小乙想刘一夫一起帮忙阻止。 但刘一夫知道没法阻止。 不能明说的事情你怎么阻止? 偏偏杨雪雁又想利用到刘一夫。 这点刘一夫也大约明白的,但他是不变应万变。里面也就张小乙一个人上蹿下跳,想要做些什么,却什么也做不到。 这气氛就挺怪的。 坦白说锦天也意识到了。 但他拒绝接受。 因为他一个是对杨雪雁的确是生出了好感。就因为一点猜测一点怀疑就把这么一个大美女拒之门外,是不是有些自作多情了?再说他不认为杨雪雁是要害他们,纵有利用也是无妨的,当帮人忙了,男人嘛,这不是舔啊,是有担当。 所以局面有些僵持。 这时——风沙又来了。 又来? 四人一惊,以为又要上天了,却发现不是吹他们这一块儿的。 四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但见黄沙成黑幕,移天换地改形貌。 好好的,一大片沙丘,没了。 被强劲的风暴,给硬生生吹走了。 而沙丘一去,却是露出了一座,已经半残了的破旧宫厥。 这是一座王宫模样的城,但此际早已经废了,连那座看起来最为气派,像条卧龙似的王宫,也塌了一小半,有些左右不对称。 但可以确定,这是一座宫殿! 第29章 杀戮盛宴 乱了。 乱了。 全都乱了。 一切都乱套了。 一时间无法估计的马贼,刀客,江湖人物,游侠,浪荡子,统统过来了。 他们之间相互的杀戮,抢夺,用刀剑,毒药,暗器,不遗余力,不择手段的厮杀,暗算。 为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人数,人少了,他们能够得到的就多了。 刘一夫一行人等也毫无疑问的遇到了袭击。 一队队,一批批,有认识一些的,也有根本就不认识的,见面就是没脑子的攻击。 没有问答。 没有啰嗦。 没有废话。 甚至没有一丝半点的停留滞碍。 上来就动手。 一把把的毒粉,毒药,整袋子的撒。 无数的暗器还没到射程就失智的掷过来了。 一把把刀,一柄柄剑,各种各样的奇门兵器,常见的,不常见的,都舞动的杀过来了。 坦白说,在某一刻,刘一夫都有,算了,拼什么命呢,这架势,最后指定能不能得到什么呢。都不确定成功,为什么要拼命呢?放弃也挺好的——诸如此类的想法。 但旋即,他就放弃了。 因为至此,大家都上头了。 每一个人都舍生忘死的在拼命。 这就是在争。 它是无脑的,也是无理的,就只是在争而已。 更何况,杀戮,是罪,但对降术师来说却是福。每一个降术师想要强大,都注定要杀人,白降师也是一样的。有的是成为白降师前杀了很多人,有的是为了替人解降杀了很多同行。 但,总之,降术师想要成长,杀戮是唯一且不可避免的。 因为降术师需要业力强化自身。是既要利用业力,又要防止业力伤己。 总体来讲,就是尽量杀人不沾因果,而增加业力。 “附身!” 刘一夫打开了大缸,放出了地龙藤。 地龙藤缠上了刘一夫,让刘一夫一下子成了一个不可触碰的多手荆棘怪。 他更拔双剑在手。 玉虎。 腾蛟。 双剑在手,又有地龙藤护身,哪怕刘一夫没有太高深的内功,他的内功实是太浅薄了,才刚刚入门,连小周天都没有。也就是说最多三流,但也有了一定的实力。 真格的正面放对。 在不了解他情报的情况下,二流高手也有可能完蛋。 更不要说,他身边现在一下子有三个一流高手。 特别是锦天。 他的武功好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 现在已经是准超一流高手了。 事实上,刘一夫张小乙都很清楚,锦天晋入超一流,只是年把时间了。 在此三人的保护下,他们一路算得上是顺利,杀进了宫城。 但是,此地,杀戮更甚。 随处可见,各个时代的尸体骸骨。 有早早死了不知多少年的,身上还插着断了或没断的已经锈蚀的兵器。 还有新近死亡的,尸体呈干尸状态。 猛然间,斜刺里插出了一群人。 一个猛汉打头阵的。 他手舞一根流星锤……把柄断了,他用绳子接的,上面到处都是血骨与零碎。 猛汉身上也是,还挂了一截不知是哪个人的肠子。 在猛汉旁边,身后,是两个人护他。一为女子,手舞双刀,刀都砍得出现了大小不一的缺口,快成锯子了。另一人好多了,但掀开的披蓬下,身上装刀皮带上密密麻麻的柳叶状飞刀也少了许多。 刘一夫一眼认出,是之前遇到的人。 除此三人。 还有两个。 一个是手持罗盘的男子,此人一副干瘦模样,虽然有些疏于容妆打扮,但底子好,有点犀利帅。 另一人是个武将模样的——瞎子。 他手持一柄长刀,双目紧闭,脑后发带随风而动,头部微侧,虽然是瞎子,却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是你们——” “你们——” “你——” 双方眼瞅着就要动手,那个干瘦模样的男子道:“几位……盗墓派的?” “什么?盗墓派的?” “五墓派的那个盗墓派?” “千里风,你不是说盗墓派已经后继无人了么?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是从桃花息大娘子那里才知道的事情,要不然我能来迟吗?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拜托我遇到你们说一下,大家彼此帮衬一点。这一次神剑王朝的宝贝太多,根本不愁吃的,到时大家自己随意收取,咱们没必要在这厮杀,有功夫收取宝贝它不香么?” 这人自然是藏墓派的千里风。 此墓,藏墓派藏之。 不过未果。 怎么藏啊。 大风暴一来,非人力可以隐藏之。 千里风念及于此,干脆亲自出马,自己也干。毕竟东西在那,你不拿别人也会拿,到不如他联系一些人收取了。 更妙的是,这一番,他遇到了盗墓派新人。 盗墓派原本是江河日下,都绝迹了。 现在突然又冒出来了。 而且看样子气运正盛。 藏墓派是懂风水的,自然也懂一些运数之术,千里风知道,强运当头,不可阻也。 既然如此,就一起联合,他也借一下盗墓派的强运。 刘一夫一想也对。 上一次就很奇诡。 这打头的三个人就不是一般啊猫啊狗,不好对付,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你!!! 人同此心也,心同此理也。 两拨人不说话了,掉头往里走。 一路之上,有一些怪兽的尸骨,这是宫中的暗藏的防护兽。 时间太久,都死了。 有的至死还被铁链子栓着。 刘一夫看得心中大动。 经历岁月的金属,那能是一般的铁链子吗? 还有一些破开的墙,掉下的顶,露出了已经坏掉的机关,一些暗道什么也全毁了。 这让此宫城变得安全起来。 有人冲进来了。 有人大叫。 “此地一切财物都属于黑狐大王!” 黑狐大王?那就是指老木头了。 “到你妈妈的胃胀气!” “我对你母亲一往情深!” “别人的母亲的!” 顿时是一片的咒骂声。 “黑狐是,我还是一刀刘的人呢,砍他们!!!” 这是一刀刘的势力加入其中。 “我背后是狂骨大人,不怕死就滚,不然就杀!” “什么狂骨,欢喜王的狗,还别人的母亲的是编外的,算什么东西!我们断手会不怕你们,把他们手砍断!” “断手会了不起啊,我们是断腿会的,兄弟们,财宝属于大哥,把这些人的腿给我打断了!” 刘一夫等人在暗中皱眉。 人。 太多了。 这些人,大到帮会,小到个人,近千号的人在这里,这还是有人不时死去的数目。因为随时又有新人涌入进来。 粗略估计,三千人左右的量。 有的磨了。 怎么办? 张小乙,锦天,纵然再加上杨雪雁这个生力军,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这一个个消耗下去,早晚得完。 上回他们闯荡尸兵大阵,也悬,但好歹那都是死物,没有灵性智慧,相对来说,把握了节奏也没什么。 尸兵的反应,动作,都好计算。 可这里的都是活人,活人可比死人难对付。 就连放个暗器都掌握提前量计算你。 这是尸兵能够比的吗? 真格冲出去,也许能杀一二百,但三百应该就是极限了,这还是排除了对方有一流以上高手的情况下。但,怎么可能没有高手呢?或多或少,总有的。 有一两个,就不一样了。 到时,他们可能就死光了。 刘一夫他们来,是为了拼命送死的吗? 当然不是。 所以,他们都看——刘一夫。 这种时候,不是硬拼的,就只能看刘一夫的了。 他是降术师,阴谋暗算,这才是他的长处。 果不其然。 刘一夫伸手就掏出了金钟,一支支装了把柄的金钟杖,里面花花绿绿的,全都是孢子粉。 这是刘一夫专门的,精心的,培育的,毫无人性的,专注于迷魂惑心的,药。 它不致命,但用起来却往往比致命剧毒还要厉害,更具有欺骗性。 要知道下毒杀人,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控制好药发时间,你不能过早的让人发现自己已经中毒了,万一就有个非人类能够解毒怎么办? 好办,迷惑他,让他陷入迷乱之际,在这种情况下,他首先需要应付别的事,就顾不到中毒这一现象了。 所以对于刘一夫来讲,在没有奇毒的情况下,与其想法子把对方毒死,倒不如用迷魂药更好。 所以这种让人迷乱的菌菇孢子粉才是他毒系的王牌。 现在可不是派上用场了么。更妙的是,他只需要培育出母株,就能对子菌直接下手,将孢子粉降术化,形成可分裂的再生物质。 换而言之,只要他愿意,这金钟不失,他就能源源不断的拥有此粉。 真正,花小钱,办大事。 毒药粉尘混在这混乱的场景,可以说是润物细无声,一切都是那么丝滑般的顺利。 不知何时。 不知何人。 射出了第一把柳叶飞刀。 这一把飞刀,点燃了战火。 一下子,到处都是暗器,大飞刀,小飞刀,不大不小的飞刀,飞蝗石,铁莲子,金钱镖,梅花镖,铁头镖,铁蒺藜,铜丸子,铁丸子,梨花钉,梨花针,毒粉,石灰粉等等。 那叫一个缤纷灿烂。 所有人都在找地方,缩着脑袋丢暗器。 这是极致的混乱。 也是疯狂的减员。 不知多少人一一倒在了莫名其妙的乱战之中,他们死得莫名其妙,一钱不值。 于是,有人哭,有人叫,有人笑,有人疯,还有人在大声的咒骂。 这好似开起了一个头,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骂战。 他们骂天骂地骂父母,方言外语加上文言,用尽了已知的知识对别人仇人敌人进行攻击。 但是……很快他们又不骂了。 因为有人顺声音在杀人。 这人,是一个狠人。 只听声音就能把人杀了。 若在平时,有人这样下手,早被众人给揪出来收拾了。但现在却是办不到,每个人都晕乎乎的,一个个五迷三道似的,连脚下的路都走不好,还怎么找人,怎么战斗? 这是一场猎杀。 清醒者对迷离者的猎杀。 第30章 狂乱之杀 人在飞快的减少。 清醒者杀迷糊者。 这时,刘一夫开始用剧毒了。 此时迷魂药已经用过了,这些人都入了迷,失去了理智和判断力,下毒他们也知觉不了。 不趁这个时机下药毒死他们,难道要上前一刀刀慢慢收割么? “还是你们花样多!” 猛男瓦汉不由赞叹起来。 他虽是个卖力气的,但十分尊重智慧,所以他一直跟那双刀女搭档过活。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没多少智慧,动脑子玩不过别人,怎么办呢?好办! 人,贵有自知之明,只要明白此点,懂得取舍之道,就能做出正确选择。你不聪明不要紧,只要能跟紧一个足够聪明的,就行了。 也因此,瓦汉见识过很多动脑子活,他知道那是他死也做不到的,所以十分羡慕这类聪明的人。 刘一夫这种阴险的家伙,就是他心中暗暗向往的目标。 “别废话,分头行事!” 刘一夫分了一支剧毒无解药版的金钟杖给他们,双方匆匆交错而过,到处投毒。 已经中了迷药的,再用剧毒洗地,这下就真的很难有人能活下去了。 想活下来的人,越来越少。 他们弱一点的,在迷糊中不知不觉的死去,强一点的则要痛苦些,需经历一番艰难挣扎,最后才得断气。 便是已经知道不妙,想假死脱身的,也憋屈的死在随后的剧毒下。 假死,装死,也随即成了真死。 当然,仍然有一些,体质,内功特殊的异类,能够撑下来没死。 但纵有这样的人,能撑下来,又还剩下多少体力战力,一个个都已经到极限了,结果被发现,补刀,轻易的抹了脖子。 刘一夫眼见到,人越来越少,心中松了口气,这才放出了地龙藤去进食。 此地这时阴气渐重,地上不停死人,也渐渐有了一丝死气,只是不多。好在也可以初步帮助刘一夫推动一下积死气波动功了。 虽说地龙藤离体,刘一夫失去了一重荆棘护甲的保护,但地龙藤是在不住变强的,此地的尸体哪一具不饱含营养?不趁此良机喂食,更待何时。 何况旁边还有张小乙贴身保护。 倒不是说刘一夫和张小乙的关系有多么好,好到了这个份上,而是有些事……眼不见心不烦。 人家锦天和杨雪雁两个人甜甜蜜蜜的在一起,正是情生心意起,灵犀两心知,他跑去在中间干什么?吃狗粮吗?与其如此,倒不如在刘一夫身边。 而且——他的确是需要保护一下刘一夫本人。 别看此时的刘一夫挺豪横的,到处撒毒,下药,放地龙藤,玩得不亦乐乎。 好像很牛逼很快乐的样子。 其实这都是虚的。 就以刘一夫此时的护道宝贝地龙藤来说,此物也就是欺负一下弱者或是用于偷袭罢了。它毕竟是刘一夫才祭炼出来的,像个新生的孩子,虽天赋异禀,可终究还小,还是需要给它成长的空间才行啊。 遇到弱的,自然是无往而不利。 遇到普通的,也能利用自身奇诡,战而胜之。 最厉害就是偷袭,往往能抢占一手。 唯一问题是,刘一夫本人实力有限。 降术师在成为大降术师之前,没有多少正面战斗的实力。刘一夫学武,就是为了弥补这个短板。 但即便是他努力,可先天受到制约,他人到中年才学武,潜力天然的受到了限制。 这辈子,是不可能指望天人的,最多也就宗师,这还是最理想状态。 大宗师是永远也别想。 而且这还是最理想状态,刘一夫估计他能够拥有一流的水准,这就谢天谢地了。 到得那时,纵然他一个人,身边没了张小乙锦天,他也能独行江湖。不像现在,得和人组团。 眼看人越来越少,他和张小乙也放轻松了,从掩藏地出来,不再是偷偷摸摸的行动了,而是光明正大的行走。 看到有装死的,视情况给一下。 有的用玉虎剑杀。 有的用地龙藤杀。 还有的是用腾蛟剑补刀子。 旁边也有张小乙看顾,当有人不顾一切拼命搏杀时,迎接他的往往是一抹闪亮的刀光。 杀完人的张小乙面不改色心不跳,收了刀子,在旁边守卫,把威胁到刘一夫的意外一一抹除。 二人转过弯,好家伙,一群人在围杀一个高手。 这群人,一个是莽汉模样的瓦汉,一个是双刀女,此际她掌中原来已经呈锯齿状的双刀已然换成了一对新刀,新刀一对品质高级往上的好刀。 短发人也拿出了一件奇兵——阴阳刀。 这阴阳刀是一主一副,两把刀。 主刀二尺左右,还算正常。 副刀是一把小刀,以细铁链系于刀柄,与主刀的刀柄相联。 与人搏杀时,敌人往往被主刀吸引了目光,一旦如此,就会留出破绽,到时就会为副刀所趁。 只是使用此武器对手法颇有考究。 需要练习左手发射飞刀暗器的功夫。 因为你右手持主刀吸引对方目光,自然只能用左手发射副刀杀人。 还真是……又遇到熟人了。 藏墓派,千里风。 他武功不行,只得躲在后面,手持金钟杖,还在那放毒呢。看得出来,他对此放毒手法喜欢的不行。 倒是听刀风,仍然站那里,但手中的刀早已经出了鞘,刀刃上到处都是血骨,不知劈砍了多少人,这是一个狠家伙啊。 他之所以此刻没出手,也是在镇场子。 双刀女展露出狠辣的刀法。 她的刀法,有个好听的名字。 剔骨刀法。 练到极处,可以在一招间把一个人的肉给剔光了,只剩一副骨头架子,十分的血腥残忍,不为正统武林所容,所以才流落到西方商道这不怎么讲正统规矩的地方混饭吃。 短发人的阴阳刀不说了,阴损的一批。 更有硬汉瓦汉在前打顶。 这三个人全是准一流的高手,虽还算不上是真正的一流,却也差不多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武功各有特色,却又能相互的配合到位,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实力,故而组团的力量,竟不在张小乙锦天二人之下。 但是,这三个人,联手,一时之间竟然仍然没有拿下这个人。 这是一个高手。 他一身破烂的黑衫,都被刀割得条条道道了。 一柄大刀在手上舞得是虎虎生威。 这还是被连续下药降低了实力的家伙。 “你们这些家伙——” “卑鄙——” “无耻——” “施毒暗算——” “有本事你们就放了我,回头我好了再战——” “你们,到底,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老大是狂骨!!!” “百战狂骨啊——!!!” “你们该死——” “你们该死——” “死……” 最后一字音落。 阴阳刀的副刀——洞破他的小腹。 双刀交错剪——下他的头颅。 大锤轰然落下——把整个胸腔子砸扁。 一个高手,就此落幕。 他一死,尸身上快速跑出许多小虫子。 虽然未有人说明,但大家都隐约猜了出来,看来,此人是倚此毒虫寄养在身上,这才抗住了迷魂和剧毒连环投药的。 而这样的人——不止一个。 很快,就有人跳出来了。 是四个人。 这四人,虽然原本是各自为主,现在也不得不联合起来了。 一个模样俊秀的男人跳了起来,他直奔高处,叫了一声:“掩护我!” 此人并非穷鬼的刀客,而是一个混迹于江湖的浪荡客。 浪荡客是什么呢?家境好,却喜欢玩江湖游戏的二世祖们。他们有的是庶子,在江湖上混着而已,有的是下场玩儿,以后还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 总之,他们薄有资产,配得上马甲兵器等物。 比如这一个。 他就用弓箭。 弓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玩的花活。 玩弓箭,不止是有钱才可以的,还要有权。一般军方才会拥有一定数量的弓箭手。 普通民间,培养不起来的。 民间可以普及的,多是土弓。 这种弓射几十箭就废掉了。 而一张好弓,它的条件是至少要能开上万次。 更不要说还要用箭支来喂出箭感。 不会有人以为几支箭反复练就能练出神箭手的箭感?一个箭手,需要百多支,千多支的箭支,来练习,培养箭感。 一张合格的弓至少几百贯钱,换言之少于两万钱基本是不要想玩弓箭。 这么大的消耗,无怪呼江湖上玩弓箭的少之又少了。 但这个人,是一个箭术好手。 另外,还有一个使刀的女性高手。 剩下两个,一个用怪刀,一个用剑器,俱为男子,看上去是一主一副。 这四个人,俱都是一流高手。 在迷魂,剧毒双重洗礼下,压制了自身的虚弱,站出来的人。 他们很清楚,不反击怕是统统要死了。 所以他们虽有不同所属,也是放下一切,团结起来。 持弓箭的男子果然厉害。 他一至高处,立刻拉弓,一箭就把瓦汉给射倒了。 人倒是没死,但眼看是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这也就是瓦汉了,刘一夫用腾蛟剑都没捅死他。体质好,体格壮,换个一般人,中了这穿透性的一箭,搞不好就可以放弃治疗了。 那男子也是意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失手了,没把人一箭给射死掉。好在此人依然退出战斗。 他深吸口气,又抽了一支箭。 要射第二支箭了。 但有一个人拦在他前边。 是听风刀。 男子哼发一声,立刻发箭。 箭似流星满月。 叭——! 干净。 清脆。 听这弓去弦尽之声,不失为一种享受。 但同时的,是刀出鞘的声音。 听风刀使出了拔刀一字斩!!! 一刀把此之一箭给劈了下来。 第31章 你死我活 射箭的男人脸上流露出不自信的神情。 他从小读书习武,尤其酷爱习射。 光是为了练习弓箭,所用废掉的名弓,就有十几张。 每张名弓都可以开合万余下以上。 为了练习臂力,也是日开三百弓,经年历久才能发三石弓矢,其间更是得到了名师指导射箭手法,大将传授开弓姿势。 再加上他自己的日夜不辍的勤学苦练,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他这箭术,比之北莽自吹的顶级射雕手也丝毫不差了。 但现在,一个人在他面前,仅仅用一把刀就把他的箭给砍了下来,简直颠覆了他的三观。 更恐怖的是,这人赫然是个瞎子。 一个瞎子。 刀劈飞箭。 还是他的箭。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他连忙又抽出了一支箭,但这一次,他不敢轻发了。 另外三人,亦不简单。 使单刀的女子容颜颇为俏丽,但出招狠辣,她先和双刀女交了几招,突然施了几招掌法,双刀女的脸就破了相,好在不严重。 但双刀女毕竟是个女子,最重容貌,不免有些发怵,竟让此女越过了她。 好在杨雪雁锦天二人又拦住了她。 双刀女忙提醒道:“小心,她的指掌间有古怪!” 锦天脚下顿时一个迟疑。 倒是杨雪雁,伸手从背后一摸,手上已经多出了一把大伞。这是一把看起来普通的黑色伞,一撕开伞套,露出来的是里面的金属叶片。 这赫然是一把金属伞面的大伞。 看起来黑不溜秋,不起眼。 一撑开来,那伞成立时就成了一面圆形的盾牌。 此物,正是,金刚伞。 忽然。 在靠近单刀女时,伞面出现一连串火星子。 不知何时,单刀女已经出招了。 杨雪雁眼睛一瞪,用上了家传一种瞳眼秘术。 这就是大家族了,你永远不知道它有多少底牌。 像锦氏一族的秘术,观云望气术。 杨氏一族也有一种瞳眼术的秘术。 这便是小观微妙之术。 此术,能够让人看到普通人肉眼难觅之物。 杨雪雁知道江湖上有一些秘术,是障眼法与武学相结合的秘术。 所以动用了小观微妙之术。 这不看则已。 一看就发现了门道。 在那单刀女的身体四周,指掌,足尖,都暗藏了一种极其之细的丝线。 这种细丝线被此女以指掌足尖勾扯,有如丝锯,轻轻一碰,就能切割万物。 这些丝线如此之细。 切割万物,如刀入油中。 难怪方才双刀女那么精湛的刀法也败得不明不白。 杨雪雁目光一凝,道:“这可能是传说中的宝物,天罗丝,一根天罗丝堪比利刃,可以切割万物,不要被她的天罗丝碰到。” 天罗丝,出自五毒天罗蛛,以五毒天罗蛛为本,喂食大量金钢砂,这才能从中得之这天罗丝,产量小到极点。 故此,这玩意是真正的宝物。 换句话说,想要此丝,你首先要寻觅到五毒来炼五蛊,五蛊别的不行,必要炼出蛛蛊才可以。有此蛛蛊,就可以再吞其余的四蛊,将之推入天罗蛛境界。 拥有了天罗蛛,还不行,你需要有足够的财力,购买大量的金刚砂来满足天罗蛛的进化。 当天罗蛛被净化完体质后,这才可以吐出天罗丝。 这种丝,是无价之宝,连修仙者也是很珍惜的。一些仙衣法宝,都离不开此物。 未能想到,此女身上竟然有这许多天罗丝。 你说你有这许多的天罗丝你还在这儿讨什么生活。 你在哪儿不能活得很好? 看来,不出意外,此女身后也有一个神奇的故事。 不过现在什么都别想了,杀意上头,双方是非要做过生死局不可。 锦天见到厉害,不敢大意,原本狂放的攻招也都回守起来。 新月宝刀舞成了一个圆,这正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他虽急切间拿不下此女。 但这女人想以单刀攻破他的防守,那也是不可能的。 阴不了人,这女人武功也就那样了。 另边,短发人的阴阳刀和怪刀男子缠斗一起。 怪刀男子戴了一张鬼脸面具。 他这刀,有个名目,叫三刃刀。 一把刀,上面有三条刀刃。 每条刀刃上都有细密的锯齿口子。 如此之刀,刀柄还有机关。 可以从刀柄处弹射出一把柄刃。 当他舞动此刀时,不仅三条刀刃像天女散花一样攻击人,刀柄处的尾刃也可以扎人守护自己中路,弥补了狂攻过快造成自己中路空虚的弱点。 所以不明此刀的人和这男子交战。 下场往往就是一个字。 死。 就算明白了,也往往还是会死。 他的刀太奇诡难破了。 张小乙眼中一凝。 他认出来了。 这人,是万事司中精英的无忧客,是万事司养蛊式方法培养出来的真正高手。 那是三刀乱刃功。 极其霸道的武学。 这种武功,学不好,是能自己杀了自己的。 它高强的杀伤力是建立在极其精确的控制力上。 此外还有双刃不愈刀法,单锋无敌剑气法,子母连环参星剑法等,极品一流的武学神功。 张小乙再看。 那使用单锋剑的正是用的无敌剑气法。 单锋剑走偏锋利。 剑气如虹命悬丝。 这正是单锋无敌剑法精妙写照。 此际的单锋剑主也不含糊。 他丝毫不顾三刀乱刃男的处境,反利用他缠住了阴阳刀,选择突围。 毫无疑问。 千里风是指望不上了。 唯一过来拦他的,是斜刺里杀出来的杨雪雁。 上来就是一招大河上下。 一剑从上起,往下劈。 简单明了。 单锋剑主手腕只是一拧,就是道剑气迸发出去。 却被杨雪雁背身用身上的金刚伞尽数挡了下来。 这把伞,也亮相了。 这也是杨氏一族的底蕴之一。 此伞用天外铁铸造,以药材神油浸泡。 请修仙者于其上刻录符箓。 是一件凡人手中的小极品。 说起来,此物倒也没有别的,最重要就是一个防御力。 正因如此,杨雪雁轻松挡下了单锋剑主的无敌剑气。 不然,真以为单锋无敌剑的剑气是那么好挡的么?看到剑气来了,我挡,就能挡住了?想什么呢。 单锋剑法最厉害的,就是剑气难防。 因为单锋剑走的是偏锋剑气。 所有强大的武功,都会致力于一个地方堆长处。 单锋剑,一面有锋,一面无锋,故此有锋的一面其利更甚。而以单锋使用偏锋剑气,更是让人防不胜防又猝不及防。 它的核心原理就是长枪阵的向右刺。 你明明知道。 到战场上,正面放对,你就是防不住。 杠正面直接打碾压局。 所以在万事司中,此门武功排行第一。 其剑法——单锋无敌剑法。 无愧其无敌之名。 这是宇文世家独一无二的绝世武学。 宇文世家,哪怕只有一个人。 只要单锋剑法还在。 就有再兴之日。 张小乙心中苦笑。 玩笑大了,这个人是宇文世家的人啊。 这几个人,不出意外,全别人的母亲是朝廷的人。 也不知道朝廷是怎么想的,要掺入进这里的事。 可惜了! 某人悄咪咪地拔刀了。 轰!!! 不待张小乙出手。 杨雪雁已经迈开大长腿,结实有力的轰出了晴空百裂脚。 她的秀足漂亮地看起来可以在指掌上细细把玩,但此刻却轰出了踢爆空气的劲道。 单锋剑主明明可以硬拼,也不敢硬拼。 他没把握一剑斩下杨雪雁的腿脚。 但他要是被踢实了,就别想在这儿逃出去。 所以面对杨雪雁的开大,他也只能先避一下锋芒。 他方才一退,那边阴阳刀就得手了。 副刀破空,扎在三刀乱刃男的腹部。 三刀乱刃男一声厉吼,反而存了死志,他一把拽住副刀,劈手就夺过了短发人的阴阳刀。 却是短发人不想给他施展同归于尽打法的机会,宁肯放弃自己的兵器,往后退一步再说。 这边一退,那边就从自己身上摸出了柳叶飞镖。 一二三四五。 计算好角度,空间。 短发人果断出手。 啪啪啪啪啪!!! 一连六镖,靶靶命中。 三刀乱刃男脸上,胸口,两肩,都中了刀子。 但他仍然未死,他有面具,所以射在头脸上的飞镖一时间仍没要了他的命。 可纵是如此,他也时日无多。 但他心中只恨不能带走一个。 哪怕只是一个。 最后,他趁自己还有最后一口气,打出了撒手刀。 三刀乱刃被他投掷了出去。 此刀有一条钢链,仍然在他手上。 这撒手刃也算他一招杀手绝学。 此招一出,如果打实,立刻会形成小范围杀。 它能把一个人的脑袋绞成碎西瓜。 但这一次它没能绞到短发人的头颅。 只因有一个人把短发人给推了出去。 代价是他的这条手臂被绞碎了。 一条手臂就此而没,看手臂被绞碎的样子,是怎么也接不上去了。 是瓦汉。 这个男人犹如不死小强。 之前明明被弓箭男射了一箭穿透的。 普通人早该死了。 但正如此前刘一夫没能杀了他一样。 弓箭男的一箭也没有把他带走。 只是让他暂时下线。 现在他可不是又出手了。 短发人道:“瓦汉!!!” 激动之下,又是三镖过去。 飞镖打在三刀乱刃男身上。 但也不必了。 此时的三刀乱刃男已经没了呼吸。 那个双刀女已经从背后双刀齐入给了他一个致命的背刺。 双刀直刺入心,这还怎么能活? “瓦汉……你……” “我没事,顾春,你的手比我巧,用我的手换你的,嘿嘿,值了!!!” 他说着躺在地上。 一个人一下子失去了一条手臂,哪能没感觉呢?不处理的话,光流血就能让他流死了。 “别歇着,还有活呢!” 双刀女完成背刺,信心大增,又回去杀拥有天罗丝的单刀女子。 那女子正和锦天缠斗的苦,一直无法突破呢,看到双刀女到来,不由得大喜。她双臂一环,先一刀和锦天对招,然后一足翘起来,勾住天罗丝,盘身一扫,将双刀女的刀给削断一柄。 她旋即扑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双刀女擒了下来。 第32章 神剑王朝的财宝 双刀女……大意了。 此女也称得上是聪明,算计人心也挺有一手。 方才她被单刀女所威胁,有些发怵,所以心中有些漏洞。 这是她反过来杀三刀乱刃男的原因。 她不敢再直面那个女人了。 和那个女人战斗,莫名其妙的,不知不觉的,脸就给花了,这还是建立在她已经足够小心的基础上。 她原本就并非绝色的美女,只能说容颜尚好。 这样的她,可受不了毁容这种事。 毁容啊。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没比这更可怕的了。 所以她转头刺杀了三刀乱刃男。 但这一刻,不得不说,她犯错误了。 她大意了。 没法子的。 她毕竟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浮躁一些不是很正常吗?她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进化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老狐狸呢? 所以她飘了,她大意了,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她被单刀女闪电般的偷袭给拿下了。 那把一尺七八的短刀,就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有那么一瞬,她希望自己是死的。 太丢脸了。 堪称社死。 今后还怎么在团队里容身? 在她脑子还乱的时候,那女人提出了要求。 “放我走,你知道的,不要把事情做绝了,张小乙!” 她,点明了,张小乙的名字。 这是在逼张小乙,也是在耍心计,希望刘一夫他们和张小乙起分裂。 张小乙连连轻叹。 他是真的,一点也不想站出来。 为什么要逼他呢? 似乎是看出了刘一夫的杀意。 那女人叫道:“我是朝廷的人,我是宗室的人,我是无针山庄的人!!!” 她一连说出了三个身份。 这三个身份,一个比一个来头大。 朝廷,大罗朝廷。 宗室,大罗宗室。 无针山庄,无针上人金太君金无针一手建立起来的一座以绣纺为基础的山庄。 无针山庄有什么? 其一,庞大无比,天下间无出其右长年积累的巨大财富。 其二,坐镇山庄,被公认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关老九九爷。 其三,苏薛两大世家的鼎力支持。 苏氏擅长印染丝织,薛氏神针之名据说已经不在金太君无针绣法之下。 这样的背景,的确是了不起的。 而无针山庄,也的确是有可能,派人进入王国宗室去做事。 此女无疑正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她话说到至此,但没用。 正在她急切间,腰腹一痛,原来身前被她所擒之人,那个双刀女,已经调转手腕,丝毫不顾横架在自己脖颈上的刀,反手就刺入她的体内。 和她挟持人质的行为相比,双刀女果断得太狠了。 不止于此。 同一时间。 短发人——顾春。 出手了。 顾春的相思柳叶镖,连环相扣,镖镖夺魂,一下子打出了两镖。 叮! 两把飞镖在空中相撞了。 然后一把飞镖就插在了此女的额头上。 了断生机。 此之一镖,已经把顾春暗器飞镖的水平造诣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原来顾春先一镖其实是往偏处打的。 单刀女自然看清镖路,觉得对自己没有影响,这才没有第一时间杀双刀女。 但她没想到的是,后一镖后发先至,抢先撞在了头前一镖身上,两镖一撞,头一镖方向变了,自然也就打在了单刀女没想到的头上。 还是插入了眉心,怎么都没救了。 顾春发出此镖,也是提心吊胆,眼见大功立成了,这才缓了口气。 张小乙过去,从此女身上摸出了一块身份牌。 她不是万事司的人。 她是大罗王宫的人。 罗王殿。 苏青霞。 罗王殿是直属于罗王的势力。 苏青霞是此女的名字。 她是苏氏之女。 原本她该是个大人物,享受良好生活,嫁人,生子,幸福一生。纵然不想结婚,也可以用针线织出自己的一方人生。从她可以得到天罗丝就能知道,她背景非凡,不是被抛弃出来的牺牲品。 但如今。 一切。 截然而止。 生命至此凋零。 一朵水嫩鲜花。 就此落幕。 另一边,一阵令人感到牙酸的金属摩擦音。 这是单锋剑与新月宝刀交击对峙声。 锦天腾出手,过来支援杨雪雁了。 他一出手,就是硬桥硬马直接上。 他知道单锋剑法的剑气凌厉,不给它发挥机会,直接挥刀,上前堵门,刀剑相砥,顿时把剑气给封出,拉不开距离,单锋剑法也就施展不出了。 宇文世家子弟脸上闪过一抹悲色。 他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没想到今天会栽在这里。 说武功,他不虚任何一个人。 但他没有良好的配合。 连白古。 那个三刀乱刃男。 也是没能和他真正的配合好。 反过来看看,瓦汉,双刀女,顾春。 这三人之间默契无比的配合,是致胜的关键原因。 “任务终究失败了……” 他轻叹。 语音无奈。 毫无疑问,他是被迫加入其中,为了完成某个任务罢了。 话音犹落。 杨雪雁已经在锦天的配合下攻入他的身前。 抬腿,踢脚。 有如晴空霹雳。 噼噼啪啪。 噼里啪啦。 啪啦啪啦。 啪啪啪啪。 单锋剑主丢了手中的剑,手扭曲成了一团,身体蜷缩着,倒飞出去。 “任务……” 他说了最后两个字。 然后。 咽气。 一个高手就这么没了。 张小乙对他搜身。 万事司宇文仇。 果然是宇文世家的弟子。 连宇文世家的人也卷进来了吗? 张小乙还在感慨呢,刘一夫从后面过来了,他拍了张小乙的肩膀,低声道:“正事要紧……” 正事? 什么正事? 对了,财宝! 死了这么多人,杀了这么多位,为的是个什么?还用说吗? 当然是神剑王朝一直以来掩埋地下的宝贝了。 这许多的时间过去,将近半个时辰了,剩下搬运财宝的时间必将大为减少,不抓紧时间发财还等什么呢! 张小乙连忙过去。 一众人等匆匆往里走。 刘一夫连尸油也来不及收拾了。 里面,仍然有人。 还活着的。 阿猫阿狗。 总有漏网之鱼是杀不干净的。 他们都吓坏了,有的都想跑。不过刘一夫他们并没理会。之前是上千多人,甚至更多,二三千人的规模样子,这玩意,有点超纲了,当然是要清一下场子。 可现在大鱼大肉已经杀完吃完。 剩下的,都不成什么气候。 这个时候,争分夺秒才是。 于是刘一夫他们,越过了那些人。 这期间还搞出了一点小误会。 有人以为无论如何都要被杀,不如放手一搏,结果被杀。也有人低头待死,却发现死里逃生。 终于人们再不管其它,都行动起来。 他们进入了王宫城区。 他们进入了宫内甬道。 他们进入了中宫大殿。 一进入此间殿室,轰然一声,殿门斜倒在地。 所有人都快失去了思考能力。 多,多,太多了。 无以计数的金银细软。 各种珍织锦绣,金丝玉线,一匹匹好料子随便的堆放。 大把钱币,最低都是当十钱。 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白鹿皮的值万金,都在里面放着。 说个笑话。 这些面值大额的钱币,当世发行时,反而是不值钱的,没人把它当回事。老百姓又不傻,给你随便糊弄。 但时间却改变了一切。 这些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在不发行之后,反而渐渐值钱起来。因为曾经多余的钱被回收熔了重铸,朝廷也不会再铸这种大钱,这就导致了这种名目的大钱它日渐稀少,物以稀为贵嘛,当这些大钱成为了珍稀品,它们也就重新,并真正拥有了当十当百的名头。 现在,这些钱币随便地躺着,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捡了以后随便用。 钱币形状也很多,从布形,到古虫,还有小刀模样,小剑模样的。 更不要说,还有金铤子,银铤子,金银币,金银砖,金银碇,金银元宝,还有玉果子,玉西瓜,玉白菜,玉枕头,玉石动物,各色的珠宝奇石,夜明珠,大翡翠。 此外还有很多精美的瓷器漆器,青铜古物,珍稀罕有。 “装,装,装。” “快,快,快。” “太多了,太多了,这怎么拿得完!” “发财了,发财了,呜呜呜呜……” 有人太激动,甚至哭了起来。 这倒也是不奇怪。 冒着生命危险来此,图什么,为什么。 这一下子就发了财,了却一生的心愿,又怎么可能不喜极而泣呢? 有人更是失了智,扑在财宝上打滚,弄得口水汗水流得财宝上去,犯了众怒,结果被杀,不亦悲乎。 有财你可以自取之。 不取搁这儿恶心人。 不砍了你砍谁来呢。 有人早有准备,取出了大麻袋在那儿装财宝。 也有人直接把衣服脱了,用自己的衣服来装。 还有没法子的,只能东装一点,西装一点,左手拿,右手抓,腋下挟,甚至两条腿也挟着,慢慢的,小步子往外移。 有聪明的,知道选择什么价值大,装值钱的宝贝。 也有笨的,不在明白价值,只知道见什么拿什么。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还算有默契,各从刘一夫手中取了袋子,装模作样,看起来认真的,精挑细选的装起财宝来了。 杨雪雁倒从容许多。 她大家族出身。 有钱。 这一辈子就没短过手。 再加上她那高人不止一筹的眼界。 所以她更为从容的在诸多宝物中挑选。 与其说她在取宝,倒不如说她在逛商场玩儿,只有她看中了的,她才会漫不经心的收取。很多看起来不值什么的,她都收取,却对一些明显的金银财物,不屑一顾。 她是聪明人,当然知道,刘一夫才是取宝的大头,他们都是在掩护刘一夫,方便他暗中以储物袋取宝贝。 所以她配合一下。 她的举动,就是在暗示刘一夫,要如何选取,真正有价值的宝物。 殊不知锦天才是外挂。 观云望气。 什么有价值,什么价值大,根本不需要评估,一眼尽观之罢了。 第33章 金龙宝剑 观云望气。 此为锦氏的秘术。 此术原本为修仙者所有。 后来有聪明人改了下,让普通人也能修炼。只是成不成的,这得要看命。 它的关键因素是利用人体一股生生造化之气,强行修行此门秘术。 所以只有十岁的孩子才能够修炼。 幸运的是锦天是那个命硬又好的。 他修成了此术。 这秘术的特点,就是看那些不一样的东西。 刘一夫也私下学了,可他也就能看个鬼而已。相当于开了天眼,平平无奇。 不像锦天,可以看到各种的无形之气。 而且物品贵重与否,他也都能看出来。 好的东西自有金紫之气,有问题的会有黑灰之气,普通的是黄白之气。 不冒什么颜色气的,那就真的是平平无奇了。 每每看到好的,锦天当然是能自己拿,就自己拿了。而那些不好拿的,就会给刘一夫丢眼色。 刘一夫就会过来收取。 张小乙在旁边打掩护。 他总是抓一个大麻袋,哗啦哗啦地往袋子里扒拉。当然,这样很容易就装满了。但这难不住张小乙,他就装得像那个掰苞米的狗熊一样,装一袋,倒一袋,然后又装了一袋。只看到他在那不停的倒倒装装,装装倒倒。 在他的闹腾中,刘一夫就把一些东西,收入到储物袋里去了。 比如,大的瓶子,大的鼎,大的钟,大的镜。这些块头大,但价值不菲的宝贝。 就是不好搬运。 而现在,却悄咪咪地被刘一夫,一一收取。 他突然感觉,储物袋可能都不够用了。 好在那些瓶子,大鼎,肚子挺大,里面也可以放些东西,不,是很多东西。 特别是一些镜子,居然是用黄金打磨的组合镜器。看起来是一组承接引露的镜器。一镜接引光线,镜镜传光,就能满室大亮。 这些镜子重叠一收,那个满足啊。 此外,是一些看似财宝,其实是珍贵材料的东西。 比如被当成普通珊瑚树的紫精珊瑚铁,特殊导电材料的红铜乐器,被铸成古铜钱的首山铜材料,这是炼制飞剑的极品材料,甚至直接就是一些材料。 天外陨石。 有一种陨石,刘一夫发现锦天都另眼相看,连忙收取了。能被观云望气看中的材料陨石,那能是一般玩意儿吗? 好在这些东西,大大小小,尽皆是貌不惊人,普普通通,倒是没人来争。 一帮江湖烂客,精明厉害的大多都死掉了。 这剩下的,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是文盲,哪里知道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破石头遇到懂行的比什么金银都要珍贵! 当然,他们知道,也没用。 好比武功秘籍,那要给懂武功的人才有用。普通人拿了秘籍,就能修炼出武功了? 这些材料也是如此。 得落入到懂行的人手里,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哈哈哈,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我们都第二趟了。” 双刀女过来哈哈大笑地说。 她和顾春一起搬东西。 就连断了一整条手臂的瓦汉也在钱的刺激下一只手的在干。 倒是听风刀和千里风并排慢行。 他们走在一起,好像是在找什么。 至少,听风刀对于钱财是一点不放在心上。他只随便抓取一些,反倒是千里风,目光炯炯,对着罗盘寻方辨位找宝贝。 张小乙道:“看来他们另有目的。” 嗯? 刘一夫一怔。 旋即他明白,好家伙,这是在和他说话呢。 因为此时的锦大少现在身边也是有伴的人了。 张小乙不想当灯泡,能怎么办呢?有事情也就只能和刘一夫说了。 “这么说来的话……”刘一夫本想当个托,应和他一下而已,但正好说到这里,他突然一顿,心中生起一念,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些不对的地方?” “什么?” 这次是张小乙反应不过来了。 “这里,大多数时间,好像是被沙子掩埋起来的……?” “对。” “这地方尸体也不少,从古至今,一直有人不断死去……” “没错。” “所以你有看到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张小乙犯起了迷糊。 “有什么地方不对!?” “像这样的地方,不是应该有些什么东西吗?可是这里……好像太干净了一些。民间一些老宅子旧楼都能闹个不干净的。这地方纵然算是有福之地,也不该干净成这样子……” 刘一夫能够看到。 此地,是有阴气的。 也有死气弥漫。 虽然少,弱,但它不是没有。 算算时间,长年累月积累下来,应该不在少数,一些阿飘是可以培养出来的。但结果却并非如此,这地方,干净的离谱。 这就好像,你进了教坊司,找不到一个从事风俗业的女子一样。 就离谱。 虫子窝里没一只虫? 这怎么可能? 张小乙恍然大悟。 “我说怎么不对,原来是这样。我一直想这样挺好,但其实不该是这个样子,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应该是有什么力量把一切阴暗的邪祟都给压制住了。” 刘一夫已经做出了判断。 原本,这种情况,锦天的观云望气应该可以看出端倪。但显然没有。能够压制如此地方的邪祟,毫无疑问,那是一件特殊的东西,可能是一件神物。 观云望气发现不了。 可能是神物自晦。 这就好比一个女人,普通女人唯恐自己不够美丽而选择化妆,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光彩照人。 但对于真正的,倾国倾城的极品美人来说,她深知红颜祸水的道理,反而低调隐藏自己的美丽。 那件神物,如果能够清晰的被人发现找到,早就不知转辙多少人手了,哪里还能留在此地镇压邪祟呢? 所以观云望气发现不了。 那么,没法子找到了吗? 刘一夫轻轻笑了。 他运转自己的业力加身,与春水神进行交流,借助春水大神的力量扫描四周。 虽然他找不到神圣光明可以镇压邪祟的力量,但他可以感知到一种对他本身业力的镇压与排斥。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力量偏暗,是一门搬运业力为己用的邪门法术。 所以降术会天然受到那件神物的排斥。 如果有的话。 现在证明了。 有。 张小乙看到刘一夫笑了,立刻明白他有眉目了,当即笑道:“你找到了,那是什么宝贝?” “在那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得过去翻一下。” 那是殿宇一角。 上方还有一个破洞。 一些沙子漏了下来,盖住了一些财宝。 “怎么过去?” 动作太大,引人注目,那可不好。 重宝当面,说不得就会生出乱子来。就算没有人敢夺,但只是此一情报的外泄,就足以给刘一夫他们带来麻烦。 刘一夫看他一眼,微微一笑,在自己身上拍了一下。 下一刻,小老虎小冰就从刘一夫怀中跳出来。 这只长不大的小脑斧摇头晃脑,迈起六亲不认的步伐,往那角落而去。像一只任性的猫,做出莫名其妙的举动,却毫不违谐。 刘一夫也站起来,装模作样的道:“冰儿你别乱跑啊……”却是不紧不慢,几乎走的过去。 旁边的人看了,都在偷笑。 这么重要的时候,时间这么紧张。 你不抓紧装金银财宝,搁这溜猫呢。 脑子怎么想的? 搞不懂! 但这样的人也挺好。 你慢慢的溜猫玩,我们可要继续装我们的财宝了。 却是张小乙跟着刘一夫,二人慢走的去抓猫。 到了地儿,两人相互掩护的挖开沙子。 这下看到了一些财物。 平平无奇。 也没什么的。 但刘一夫注意到了,在这里面有一具死者的尸骸,此人已经死了,身上是一件已经破得风化的宫装裙衣,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此尸骸的骸骨已经成干骨了,却仍然抱一把剑。此剑大约三尺多长,算是一柄长剑了。剑上饰品缨缀已经烂完了,啥也没有,连剑鞘也是种阴沉的古木而已。 细一观之。 桃木。 普通。 普通的桃木剑鞘。 可见此剑也珍贵不到哪儿去。 有条件的不得在剑柄,剑鞘上,镶些雕花饰品珍玉珠晶,有必要只用这种普通至极的桃木吗? 如此寒酸。 这剑又能高贵到哪儿去? 张小乙一个眼神抛过来。 你是不是搞错了? 刘一夫摇摇头,轻轻一拔。 此剑,不仅没有锁扣,连崩簧也没有。 名贵好剑的剑鞘,往往会有崩簧,一按机括,弹簧会把剑,自行从鞘中崩弹出来稍许,强劲的甚至能弹出来尺许。 但此剑,没有。 所以,只能用拔的。 硬拔。 剑,入手沉重。 刘一夫得用上一些力气,才能撬动它,缓缓把它拔出——一丝,二丝。 然后他就把剑合上了。 旁边,张小乙也是目瞪口呆。 两人面面相觑。 他们都看到了。 剑身微露出一丝,二丝,里面的金光就快要挡不住往外迸发了。得亏刘一夫小心,是一点一点拔的,又闪电般果断的把它插回去。 从此剑方才露出那些气息,刘一夫已经知道,神物,正是此剑。 张小乙心还在狂跳,有些不容置信道:“好家伙,这是什么玩意?” 刘一夫轻轻一笑,道:“你还记得杨雪雁说的,浩瀚女王是怎么完蛋的吗?” 张小乙心中一动,立刻明白过来。 “你是说——金龙宝剑!!!” 金龙宝剑,传说中——人王失格,气运金龙崩碎。 有余气汇成了一把剑,便是此剑。 此剑堂皇正大,镇压一切邪祟。 天地饿鬼,杀。 魔尊妖孽,杀。 为非作歹,杀。 不仁不义,杀。 连旁门左道都要受到压制。 可见其尊贵。 神剑王朝,正是因为供奉此剑而得存续的。后来王朝失剑,举国而亡,未成想,此剑竟然还在王朝遗宝之中? 也不知其中究竟有着什么故事。 第34章 逃出宫厥 传说中,神剑王朝供奉金龙宝剑。 所以才叫——神剑王朝!!! 王朝得此剑镇压气运,所以水不流失,沙不掩埋,虽然王国处境不好,四周环境日益恶化,但王朝仍然得以继续。 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王朝失剑。 于是,此国也就亡了。 既然如此,王朝失剑,那此地就不该有剑才对,何以这把剑又在这里出现呢? 假若此剑仍在,王朝又怎么会亡? 此中,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刘一夫沉迷模样,张小乙忙提醒他说道:“别急,我们完事了再慢慢研究。现在先……” 他驽驽嘴。 刘一夫明白,忙又回到队伍中,继续按锦天的示意收取宝物。 殊不知此事早被锦天,杨雪雁看出来些许了。 跟聪明人在一起就是这么费劲。 你根本藏不住事儿。 别人的猜想总是精准到要命。 只是此地仍然有外人在,所以大家一起装样子罢了。 特别是,刘一夫身上多出了一把宝剑。 需要知道,举凡神兵利器,特别是通了灵的,要尽可能的带在身边,而不能随随便便地放储物袋里。 储物袋等物品,往往装不得活物。 存放通灵宝物,会有伤宝物的灵性。 放时间长了,会灵光蒙昧,灵性全失。 如果是神兵神物,会失去对你的期待。 也就是说神兵择主,它不要你了。 刘一夫身边,玉虎,腾蛟,全是背揣在身的,不敢放储物袋里。 现在又多了一把,可见这也是把神兵。 不是神兵,刘一夫凭什么收此宝剑? 他又不是没有。 腾蛟剑那是一般普通神兵利器能比得了的吗? 此剑刘一夫既然拿了,必然不比腾蛟剑差。 开玩笑,那可是腾蛟剑。 不比腾蛟剑差,此剑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贝?它必然不是普通的神兵利器,必定还有别的用途。 好在,他很快就知道了。 没得一会,刘一夫就受不了了。 堂皇正大之气,对刘一夫这个降术师,影响太大了。 他拿在手,一时还好,时间一长,就犹如毛刺附身,火毒临体。 又如一把普通的工匠锤子,把它举起来倒也容易,但举起来后就不让你放下,那就难了,时间一久,胳膊真受不了。 “你们谁替我拿一下,它比较克我。” 张小乙锦天一起摇头。 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神兵。 就想着把它培养成通灵。 在这过程中,拿过此剑,万一引起自家神兵误会,怎么办?真以为他们大方到把腾蛟剑白白送给刘一夫?是因为当时的他们都不想触碰此剑,这才便宜到刘一夫身上。 刘一夫可以拥有玉虎,腾蛟,是因为玉虎剑乃是他自己炼制的,相当于他儿子,还是一柄短剑,本体为虎精骨质爪牙所化。 所以玉虎和腾蛟,二者可以共存。 但这绝不是说,能随便接受金龙宝剑。 不然,此剑一来,腾蛟还能当老大吗? 锦天张小乙都不愿意,也就只能看杨雪雁了。 至少,他们都知道。 杨雪雁手中,也就那把金刚伞可以称得上是一件宝物了。 至于她的剑,算是一把极品。 可仍然不是神兵,更不要说通灵。 顶多,手熟尔。 平常经常用,用得多罢了。 但对于杨雪雁来说,用得多,又能是多少?她一位堂堂大家族的小姐,哪有那么多出手的机会。不是杨大死了,小弟死完了,她会搁这出手吗? 所以,她倒是可以成为一个兵器架子。 只是……刘一夫心中仍有犹豫。 甚至,张小乙,和杨雪雁表面上打得火热的锦天,心中也有问题。 他们都没有接受,至少正式接受杨雪雁的加入。 不过,没法子,先……试一试。 格局放大点,左右也不过是一把金龙宝剑,若是能够认清一个人,反倒是件好事。至少可以让锦天清醒过来。 想到这点,张小乙向刘一夫点了头。 刘一夫道:“既然如此,那麻烦一下,杨姑娘你帮我们拿一会儿。” 主要是时间,地方,都不对。 不然他以春水大神的神力寄宿此剑,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杨雪雁神色不动,接过道:“那好,我就拿一会儿……” 她知道,这算是一个初步的考验了。 但接过宝剑——她懵了。 这是,这是,这是!!! 她强忍拔剑的冲动。 她知道,这是什么了。 如此堂皇正大!!! 这种浩然之气,没错了,普通之物不应该有的,这就是金龙宝剑!!! 然后,她看到三双眼睛盯着她。 张小乙竖指在唇边,一言不发。 她点点头,也不说话,将此剑抱好。 这可是——金龙宝剑啊。 纵是以大家族之底蕴,她手上能有的也就是一把极品剑器而已。 不要小看极品剑器,神兵利器虽好,上给你批发去?大多都是有主之物。最简单的例子,锦天。 锦天的武器,新月宝刀,就是一把如月华秋水一样的宝刀,神兵级别的宝贝。 结果呢,神物自晦。 看起来暗黄得像上了一层薄锈。 只有在必要时,才会恢复月华光彩。 锦天一度十分嫉妒张小乙手上的狮子照夜白,那刀,漂亮,明汪汪亮闪闪,就像一根长条的大灯似的。 这是新月宝刀不如狮子照夜白吗? 不是的。 而是神物自晦。 这是神兵自我保护,不给使用者添麻烦的证明。 甚至,狮子照夜白是不如新月宝刀的。 只是有人对狮子照夜白施加了一个斩妖诛邪的白降术,在无形之中,增添了此刀的破邪威能,这才把此刀推到了神兵级别上。 不然,它也不过是准神兵。 由此可见,神兵难得。 不是你的,与你无缘,可能神兵摆放在你眼前,你都认不出来。 故此,杨氏一族,在过往的岁月里,不是没努力,不是不用心,不是不尽力,但仍然没有一把神兵。 这才是真正的现实! 神兵择主。 很多人会忽视这一条,以为自己找到就是自己的了。 神兵不认可你,你找到了就是你的吗? 没有实力,得到神兵也是没用的。 你守不住! 所以,纵然是杨门势大,也难以拥有一把神兵。 搞得杨雪雁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一把金刚伞。 她的剑也仅止是一把极品货。 此刻,手握一把神兵,她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 甚至,她最担心的一件事,也被压了下来。 这让她舒了口气。 真是天意。 万幸让我掌握此剑。 握住这把剑的第一时间,她就下定了一个决心。 这把剑,是她的了,至少在她活着的时候,不会让给任何人。 时间到。 有人叫了:“不好,又起风了——” 风暴,又要来了。 所有人,都往外跑。 当然,有一些人,少数几个的,不甘心离开。 他们死死抱着金块不撒手,大叫:“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还有这么多东西,没下次了哇,没下次了哇……” 他们知道,此生错过这次,再也不会有发财机会了。 现在明知是死,但他们已经财迷心窍,不肯离开,宁可死在这里,与财宝同穴,也不要走。 没有人劝,没有人说,大家聪明的,都在走。 一些机灵的更是放弃了手中比较重的东西,只取轻便,用上了轻功,飞快离开。 出了宫厥,一看,可不是咋地。 黑色的风沙暴又来了。 那是铺天盖地的黑风暴。 能把山一样的沙丘来回搬动的黑风暴。 那些不走的,真就不要走了。 刘一夫没有遗憾。 他早早上路,没有犹豫。 因为他自己知道,储物袋快装满了。 他所取的宝贝,相比整个宝藏,不及十分之一。但那也是够了。 可以说,这宝藏中最精华的,已经被他拿了……不能说全部,但六七成总是有的。 剩下的,他也像杨雪雁一样,多少有些看不上眼了。 一到宫外,刘一夫也不装了,大声的叫了起来。 “我的神行太保何在!!!” 张小乙锦天都发愣。 就见一头大驴子跳过来。 好驴子,这驴,虽然它是驴,但一身疙瘩肉,肌肉结实得能吓死马。 刘一夫跳上驴,道:“别愣神了,还不快跑!!!” 小毛驴撒蹄子蹄出去。 张小乙大骂一声跟上。 锦天也忙叫杨雪雁:“快走。” 杨雪雁嘴角一抽抽,迈开大长腿,人跑得跟贴地飞行似的,反而超过了锦天,张小乙,只在刘一夫小毛驴之后。 一行人,跑得飞快,转眼,就超过了一二三四五,逃到了宫外,沙暴不远了,还得跑,那漫天无际的沙暴就在人屁股后面追,让人不敢停步,你稍慢点,都可能给沙子盖了。 甚至,就有很多人慢了,给沙子吞没,发出了不甘心的惨叫,但很快就叫不出来,这大家都懂,一嘴沙子叫个屁。 终于,风止沙息。 一切都平静下来。 回望眼,原本那座半城残墟的宫厥已经消失不见了。 耸立原地的,是一座座,起伏连绵,不见首尾的巨大沙丘。 黄沙漫漫。 若非感觉到那些钱币,死里逃生的人只以为是发生了一场幻觉。 有超过五六成的人,永远留在宫城里。 他们不是被沙子掩埋,就是根本没有从城里出来。 不算刘一夫那一行的四个人。 也不算瓦汉一行五个人。 其余剩下的,只有约莫七八个人,他们失散了很多,甚至是大多的财物,好不容易地才从里面逃出来。 此之一行,不计算刘一夫他们,收获最多的,就是瓦汉一行人了。 瓦汉一行,进出跑了三趟。 又有什么用? 前几次搬出来的财物,已经被沙子重新埋了下去。 瓦汉他们能留下的,只有他们最后带出来的。 但饶是如此,也算他们带出来的最多。 凑合一下,大约也有一个小布袋子了。 能装二三十斤的样子。 这点财物,让幸存者们都有些心动。 但考虑到这批人的实力,大家只是看看,就自行散去,各自上路。 第35章 各自归处 沙漠里的幸存者们相互散去。 这里倒没有争斗。 原因很多。 其一瓦汉他们还在。 其二先前已经几番死了太多人了。 活下来的人,多少有些受到刺激,有些看开了悟透了。与其想着再争夺厮杀,不如各安其事,大家都已经自己发财,何必还要贪得无厌呢? 即便是最少收获的,也有样财宝。 只要回到西关城内,就能享受中土的花花世界。 只要不当败家子,不生败家子,不住四合院,邻居不是姓贾的,姓易的,姓秦的,那老老实实安享清福,怎么不能幸福安乐一生。 何必在这种关键时刻还要自相残杀呢。 “你们说,谁拿的最多?” 瓦汉忍不住发问了。 双刀女没说话,但她看向了一个方向。 她一向精明,此刻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 她看的是,一路烟尘,正在远行的,刘一夫一行四个人也。 “没见到他们拿多少啊?” “只是看上去拿的不多,其实一点不少了,那两个跑步的,你没见到么,一人一个大麻袋,背着大麻袋还能第一时间跑出来,跑得还那么快,那女的装的有点少,但也是一麻袋。最后一个骑驴,你会相信他没有收获吗?” “说的有道理,我若是拿得多了,我也会心生不安,到时我第一个跑,跑得越快,越远,越好。” “亲戚!感情我们这一趟趟的,结果是他们这帮孙子拿的财宝最多!!!” 瓦汉捏着仅剩的一只手握成拳头,心中是大有不甘。 他是此之一行,吃亏最多的一个了。 且不说丢掉了一条胳膊,更是被刘一夫捅了一剑,故此心中颇为在意。不想输给刘一夫一行人。 “你个傻娃子脑壳子想得是什么,装的都是水吗?不说别的,就那两个男的,你能对付哪个,我们又能对付哪个?武功高就不讲了,还十分默契。旁边还有一个女的,武功也厉害得很,怎么打嘛!” 她说,是这样说,眼睛却在看一个人。 听风刀。 这是高手,如果此人愿意出全力,倒未必是没有机会。 只是,大概率是不可能的。 好似是感知到了双刀女的目光,听风刀摇摇头道:“别想了,我出手也未必能讨得了好,第一,我追不上那头驴子。” 说这里听风刀也是郁闷。 他有一匹好马,在关内养着呢。 舍不得带到沙漠里来受罪。 那马也自是极好的。 但听方才听声音一对比,他那匹心爱的马,在速度上可能还比不过那头驴,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什么时候驴子这么神勇了? 要驴子都这水平,还有马什么事啊。 “其二那四个人里三个都不简单,我最多能稳胜一个,却难对付两个……” 这话有保留。 一对一他有稳赢的自信。 但他要收拾两个玩一对二,那就悬了。自己也要付出不菲代价,花这么大代价,冒这种风险,他至于么? 此之所为,何必呢?何苦呢? “其三,我们也要考虑下一步了,你们怎么选,我们是要回中土的。” 他说我们。 指的是他自己,和千里风二人。 “我们也回去,去罗京看看,嘿嘿,以前是没钱,去不了那种高级地方,但是现在我们有钱了,哈哈哈哈……” 双刀女自己一个人替所有人做了决定。 顾春翻了个白眼,没反对。 的确。 有钱的话,谁不想留在繁华之地,谁愿意跑西方商道这条穷狗才闯的路。 瓦汉瓮声道:“那好,我跟你们一起去。”他也只能放弃报仇的想法了。 双刀女很高兴。 “好啊,到时我给你找医者,咱现在有了钱,不要说保命了,说不得这条断手还有的治呢。” 双刀女拍起了胸膛。 能治好瓦汉,她会不遗余力的。这个猛汉子看起来脑子不好,但其实格外可靠,出来混的她当然知道,人心险恶。所以一旦遇上了好人,一定要处好了关系。 关键时刻可以保命。 在漫天风沙中,千里风和听风刀走在一起。 两人以极低的声音交流,说话。 “你好像没有达成真正的目标,东西没找到。” “原本以为没找到,但后来发现被别人找到了,还不好拿回来。” “哦?我明白了,那几个……的确比较棘手。” “是,都是高手,最难得的是他们配合还很好,没什么勾心斗角,真是一点空子都找不到呢。” “虽然如此,但以你的目的应该不至于如此轻易的就放弃了,是有什么原因吗?” “哦,那是因为东西最终落到了杨家的那个小丫头手里呢,如果是她的手中,那这个结果也未必是不能接受呢。” “杨家,有什么讲究吗?” “你不知道,杨家,这一家族,历来身怀诅咒,族人无论怎样努力,都只能在外活动到五十岁。一过五十,就有大病,然后是比死更惨的下场,那便是生不如直接死,极其残忍的死相。胆小一点的人甚至一到五十就选择自尽。自己给自己一个体面。为了解除这个诅咒,杨氏一族是不惜做出一些事的。” “诅咒?真有这玩意儿?” “呵,你不一样,你出身豪门,又当过将军,身上有兵家的煞气护身,你的命格富贵,气运旺盛,导致了很多邪术对你无效,你也就见不到多少邪祟,不过这玩意儿还是存在的。” “那她得到了那东西,应该就不怕诅咒了。” “她一个人没事有什么用,她有一个大家族啊!而且那东西让家族知道,掌握,反而不是什么好事!毕竟,东西再好也只能保护一个人,那其它人怎么办?” “所以!” “她只有一个选择。” “从根源截断诅咒吗?” “所以才找那几个人。” “你不帮一把?” “我已经帮过了。” “他们会成功吗?” “应该会,我看了,他们不知是怎么搞的,喝!气运旺的惊人!正是做什么就会成什么的,我可不敢和他们对上。” “哈,藏墓的被盗墓的给反制了?” “所以我才说,他们应该是可以成功的——。” 千里风最后仍然露了一丝怯。 但听风刀却不会怪他。 他是知道的。 那个诅咒的根源。 浩瀚女王。 传说中的人物。 即使有金龙宝剑,就一定能对付现在已经不知是什么的浩瀚女王?! 听风刀表示怀疑。 那可是浩瀚女王,曾经在沙漠里称王称霸的存在,这样的一个怪物,哪里是什么简单的。 “话说,是谁把东西放回去的。” “……” “怎么不说话了,你也不知道?” “当年,浩瀚国的义士来借取宝剑,后来还剑出了点问题,护剑的圣女死了,灵魂护剑回来,这才让神剑王朝一直存续了下去,那位前辈感念于此,后来归还此剑。但他终究是慢了一步,已经无从证明他是有心还是无意,是等神剑王朝亡国再还剑,还是还慢了一步王朝已经灭了,都不重要。” “是啊,都不重要了。可是我们国内的事怎么办?应该还有个第二方案。” “没错,金龙无望,唯求紫光。” “原来……是这样啊……” …… 小毛驴停了下来。 安,全了。 风止沙停。 日暮已沉。 刘一夫把驴拉到一座沙丘背后,这才放出了一顶帐篷。 “一顶了?” “对。” 进入沙漠时,他们自然带了很多东西,帐篷就有三顶,兄弟们计划一人一顶,原本也是这样的。但在方才为了多装一些财宝,某人毫不犹豫把两顶帐篷给扔了,腾出地方装财宝。 所以现在也就只有一顶了。 “我们可以轮勤,晚上总有守夜的,不可能都睡觉,一顶……严格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只是。” 刘一夫看向某人。 杨雪雁连忙道:“我没问题,我相信你们的人品。” 鬼才信。 男人是不可信的。 但杨雪雁知道他们不会乱来。 这几个人都是聪明人,不是那种脑子里只剩下白漆的脑残货色。 张小乙道:“我们的补给怎么样?” 刘一夫扔两顶帐篷,无所谓。 这事儿不重要。 但不能把补给品给扔了。 “放心,只要不洗澡,就应该不成问题的。” 刘一夫有点不快了,他是那种没谱的人吗? 殊不知张小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生死,大事也,不可轻乎。 “好了,大家休息一下,先,吃点东西。” 锦天过来打了个圆场。 刘一夫懒得废话,取出了食物,不多,不少,正好。还有给驴子吃的生鲜萝卜。 果然,也有足够的水。 想了想,刘一夫道:“你们放心,我留下的补给品还算充足的,至少够我们在这儿生活一两个月了。” 他是按三个月的量储备食物的。 现在多了杨雪雁,所以少了些计量。 “还有一点,”杨雪雁说话了:“我应该可以联络欢喜王的人,你们决定,我要不要联系他们,首先我不确定他们一定会来。” 张小乙道:“他们知不知道我们刚才的事?” 杨雪雁道:“知道我们详细情报的没有几个,打个时间差没问题的,反而拖久了可能有问题,除非——” 她没说下去。 有时就是这样,和聪明人说话,只需要说半句。 张小乙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除非。 他们不去了。 当然,倘若真的事情发展至此,她也不惧。事情只是变得难了,而非彻底的绝望。 因为她至少得到了金龙宝剑。 张小乙,锦天,刘一夫。 三人交流眼色。 张小乙道:“放心,我们答应你的就不会改,不过,完事了,那剑得是我们的。” 杨雪雁心中一慌,她舍不得。 但她低头,趁人看不到之际,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 “没问题,只要解决了诅咒,我也没必要留着它。” 入夜,一道火流星,冲天而起。 第36章 故事原委 “这——” “就是无极金刀了——” 一个人说着,把插在小土坟包上的无极金刀,给拔了下来。 “无极金刀,委屈你了,如非感知到了你的存在,我真是要错过了你呢……” 那人说着,手像温柔的情人,触摸着此刀。 他的手掌,腾地冒出了一股气旋火焰。 火焰卷入金刀,嗡一下,金刀发出欢快的鸣响。 又一把神兵,诞生了!!! 此人笑了起来。 “时也,运也,命也,此天意也,天意也要让我——大开杀戒吗?” 他说着,忽然舞动金刀,身似蛟龙,整个人腾空起舞,但看见他,人随身转,刀随人走,画出了一条条,一道道,火流星般的刀痕。 地面,飞沙走石。 空中,气浪排空。 火光随刀与空气间摩擦产生,形成了一条条火龙模样,在腾空,在盘旋,在飞舞,在爬升。 这,才是真正的,无极火龙旋风刀。 它由无极金刀的刀法,火龙功的内功,旋风掌的掌力,三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是以一当百,力能敌千的无上神功。 它是昔日神剑王朝的镇国武学。 由于此功厉害,所以被一分为三。 既保证了传承,又限制了威力。 有多少人敢于贪多,一下子三门功夫全修炼的? 这里面有个关键。 学一门,速度尤可。 学两门,就会一下子慢了下来。 除非学三门,会在入门时极其困难,可一经入门,之后就是坦途,甚至越到后面反而越快。 大多数人哪里明白此理? 他们两门一练,就会知道厉害,会调回头去,修炼单一功夫。 殊不知单一修炼,太慢了。 一个人练到死,最多也是把第二门功夫练到一半多点。 这个秘密,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莫名其妙的炼成了。 原本这也算了。 但此人又莫名其妙和王妃搞上了关系。 国王老了,王妃却是年轻的。 可不是得出些事么。 相比又老,又丑,胡子一大把,身体污臭,还多痰的老国王,当然是年轻健壮的傻小子侍卫让王妃喜欢了。 王妃委身于他,还生了孩子。 生了——一对孩子。 这,是对国王,最大的羞辱!!! 原本还想缓和解决事情的国王暴发了。 哪怕拖着这个国家下地狱,这种行为也无法原谅啊!!! 愤怒的国王杀了王妃,这个他曾经臻爱的女人。 然后,他就失败了。 武功大成的傻小子打败了所有对手,他一手持无极金刀,一手持镇国宝剑,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了。 等到他,把自己孩子安顿好后,神剑王朝,因为失剑,而亡国了。 先是太子在外被杀。 同时国王病死在朝。 国死君。 君无继。 而后天下崩。 到处是危情。 沙化严重,水土流失,曾经环绕王国的那片海子消失了。只留下什么也没有的,干涸的河床。 牲畜死绝。 人口流失。 外敌更是直接入侵。 就连那些不入流的马贼也践踏在王朝的国土上。 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四散逃离。 王朝为了维护最后的尊严,没有逃离,他们收拢所有的财富,举国葬于沙海之下。 一切的荣耀,影子与尘土,都没了。 历史尘封了一切。 这让曾经的侍卫悲痛于心。 他认为,一切是由他造成的。 如果不是他,如果一切都……那或许,这个国家就不会灭亡。如今,国家灭亡了,什么都没有了。 曾经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一切亲友,全都没了。唯独他,不仅没死,反而拥有了一身傲古绝今的绝世武功。 这让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耻。 于是乎这位想不开的便开了一家客栈过隐居生活。 直到飞沙卷走沙丘,他才重新回去,归还了那把宝剑。 只是,一切都晚了。 失去镇国金剑,国破山河亡,什么都没留下。 回去后,这个男人带着一生的悔恨,郁郁而终地离开人世。 他死了,他的一双儿女,成了败家子。 不旦没有学好他留下的武功,也有这个人不想教,不认真教导的原因,结果就丢了家传的武功,金刀,甚至这间客栈。 什么都没落下。 不,有的,旋风掌功夫留下来了,被这个人修炼至极境。 他不仅把旋风掌练出了花,更是悟出了疱丁解牛,以有间入无间的诀窍。 “不过……”这人看看手掌。 他轻轻一叹。 神剑王朝亡国,是有原因的。 原本神剑镇国,纵是国家丢了神剑,又哪里会亡国呢,真当神剑是死物吗?不是的,神剑有灵,它是真灵。 当年,侍卫的孩子,是难产。 王妃为了生下孩子,动用了金龙神剑的龙运神力。以这龙运神力护住了孩子,才让孩子顺利降生,并且拥有长生体质。 但这是虚假的,是有时效性的。倘若一直用金龙宝剑傍身,或许可真能得到长生。 但后来侍卫爹后悔了,把剑归还。 这导致了神剑失主。 也就是神剑一直在废宫地下,这才让他一直继续享受长生。 现在,神剑再度易主,到了某位大小姐的手中了。 也就是真正的有了新主。 所以就再不能有一丝的神力加持了。 长生体质,也就没了。 “以后不能长生了,妹妹全要靠我自己了……”少年人喃喃自语。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喜欢傻笑的妹妹。 三百年啊。 一直在一起啊。 算了,还得先找到掌柜的。 这么多年了,客栈易手不知凡己。 他早习惯了。 不是自己名下又能怎么样,是别人的又如何,自己一直就经营不好,不如给别人经营。而这许多的掌柜,也就目前这位最为顺眼。 嗯。 这个得救。 他收了刀,匆匆离去。 现在,他从沙里金尸体里摸到了火龙功秘籍,从这里得到了无极金刀,又加上他本人早就练习至火炉火纯青的旋风掌,他有信心横推西方商道一切敌。 “今后沙漠,我才是神!” 少年人哼唱着小曲,消失在沙漠中。 天明。 一支大旗树立起来。 上书。 欢喜。 二字。 欢喜王的军队。 在西方商路上,可以夸称拥有一支军队的,也就他了,欢喜王。 一来是普通人,养不起。 时代不一样了,长年累月的诸国征战,西方诸多小国相互间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内卷,其结果就是把西方的原本生态环境给毁了。 世人只知西方诸多小国,多起来甚至有二三百之多。这么多小国,在当时是要拥有自己城邦的,哪来的城邦呢?当然是建了,怎么建呢?答案只有两个字。 砍树。 其后诸方诸多的战争,往往仗还没打,先把树砍了,或制车,或打梯,最终是付之一炬,再加上城邦聚集了众多的人,消耗的火薪也是个越来越大的数字。 如此一来,在短时间里,因商业而兴盛的西方诸国破灭成了三十六国,又在如今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不一统的绿洲。 绿洲可以容纳的人就太少了。 所以这西方商路上,能够供养的兵马也就少了许多。 过去极盛时二三十万甲兵的盛景,终成梦,成过去式。 就连神剑王朝也能拥有五千兵马。 可现在呢? 欢喜王,最大势力,他敢于长期供养的也就三千马骑军。 在这三千,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马队骑兵中,有一支特殊部队。 这支部队有百十人左右。 全都是女子。 最长者四五十,年轻的才十几岁。 这支全女子军队,都是强者,能打会砍的狠人。其中很多女兵,那一身肌肉,夸张的胜过男子。 她们也有旗号。 一个字。 白。 知道的都知道,懂的都懂。 这是心比天高,白酒的旗号。 欢喜王座下,四大酒使里,最漂亮,也最好斗,甚至好战的一位。 据说,她十分美丽,所以,总是白巾覆面。 此时这一队人过来,杨雪雁上前相认。 正常人很难做出这种决断。 但杨雪雁敢。 除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外,最重要的是在欢喜王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很多人都相信了他的信誉度。 诚然,欢喜王过去的信誉是个笑话,他是靠欺骗起家的。但实话实说,这年头底层上位的,哪个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 没有第一桶金,你再大的才情也施展不开。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才有了那句,英雄不问出处。 真的。 你真追究了,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可是白酒使当面!” 杨雪雁大声招呼。 一匹雪白的马踏蹄而出。 马上人,白酒。 白酒做为白酒使很特殊。 她哪怕蒙了面,穿着把手脚都包起来,严密的衣裙,也能看出,她是个漂亮,且身材极好的美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种质疑。 这样漂亮的女人,欢喜王怎么舍得不睡她的。 要知道有些秘密,是瞒不住的。 假若欢喜王搞下属,睡了白酒,那这件事一定会被传出去的。 可是,欢喜王自中土闹了很多男女故事外,回归西方商路后,就再没了动静。 他虽广纳后宫,但都是当舞姬和服务员的,自己最多看女孩们跳舞,却绝对没有睡过一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欢喜王喜欢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那是一幅画。 这事很出名,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白酒这样特殊的存在。 此时的白酒,一脸平静,她伸手。 马队止。 静。 然后她才道:“可是杨大小姐当面?” 杨雪雁道:“白酒使你客气了,正是在下,你们王爷呢?” 白酒有些苦恼,道:“王爷最近不大痛快,有一个老对头缠上他了,一直是没时间过来。不过不要紧,此行我会带一百人帮你的,而且我也给你们杨氏发了私信,你们杨家第二队人已经上路了,应该快到了。” 杨雪雁笑……咪咪道:“这样啊,那我真的是——要谢谢你了!” 第37章 复仇之战 杨雪雁认识了白酒使。 她知道,这是白酒使的自把其为。这也让她略微的看轻了白酒,她,终究,还是太在意自己是一个女人的这一事实了。 白酒身居高位,她很想证明自己,想向世人证明她不是靠美色上位的。殊不知她既然美丽,那她的功绩,就必有这份美丽的助力,这是割舍不了的。 太过于在意,这本身就落了下乘。 比如说,欢喜王想要正式建国。 那他必然要交好杨氏,为了交好她,多付出一些又算得了什么? 偏偏白酒搁这儿算计。 她不想为了寻找浩瀚女王而多付出。 只想当跟屁虫,而不想当开路先锋。 她发信让杨家派第二队人,就是想把杨家推上去当开路先锋,这是最危险的活计,原本这个活计欢喜王是要揽在自己身上的,原本也是这个意思。 他要讨好杨氏一族嘛。 但是现在出了变故。 欢喜王身边,红酒黄酒,接连出事,大权旁落在了白酒手里。 在欢喜王不露面的情况下,她自行其是自作主张了。 对此,杨大小姐也只能——忍下来。 能怎么办呢? 这周围都是白酒的人。 “白酒使,怎么这么大阵仗呀?” 杨雪雁随意的套话问。 但其实,她已经猜出了大概。 “这条商路是我家王爷说了算的,有人拂了王爷的面子,我就要负责讨回来。没有人可以在得罪我们的前提下平安无事的。” 白酒看看杨雪雁一行人。 杨雪雁顺着白酒的目光回头,她差点气炸了。 只见—— 高大威猛,像一头狮子的张小乙,现在缩着身子,一身的颓废之气,他就差把鞋子脱下来扣脚丫子了。 走哪儿都端正无比,像个标枪的军人锦天,懒散的坐在地上,手抱着刀,生怕别人要抢的模样。 一看就像郁郁不得志的普通刀客。 刘一夫双眼无神,傻头傻脑,时不时地傻笑,还东张西望,偷偷打量白酒麾下的肌肉美女侍卫队,一双手,不住的摸旁边的驴子。 这三个人,一个赛一个的猴子精。 随便哪个去当刑名老爷,都能成为超级神探。 现在搁这儿装傻瓜白痴。 偏偏——白酒好像还真信了。 其实这不是白酒信了,而是她习惯了高高在上,看不起,看不上底层人物。 刘一夫他们一装低怂废,她立刻就不把人放眼里了。 白酒失望的瞥了眼杨雪雁。 那意思。 就这? 你就指望这几个土狗模样的帮你在茫茫沙海,找到浩瀚女国? “你们先跟我走,解决完小麻烦后,再进沙漠。” 她做出了决断。 杨雪雁知道,她是为了拖时间,等自己家族的人来。 但时已至此,她也懒得废话了。 “成。就依白酒使之言。对了,王爷那边,没什么事?” 白酒情知杨雪雁对自己不满,可那又如何? “王爷有事,不过是一些屑小,不打紧的……” 欢喜王不在。 他在哪儿? 他此际,在西关城。 西关城,城楼上。 一东,一西,立着两个人。 这两个人,都不说话,但他们一直在对峙,在这个过程中,凡人不可接近,即便是天上的飞鸟,闯入二人之间,也会莫名其妙从天上落下来,摔死。 懂行的明白,这是此二人武功太高,正在做气机纠缠,这是一种极其高深的武道意境,是只有宗师级高手才能玩的战术。 普通高手,在交手前,怕动真格不好收手,会在袖子里藏着与对方搭手,这样纵然吃亏失败也不会付出过大的代价。 但宗师就不一样了,宗师会用气机与对方接触。 普通高手,在宗师面前,连出手都办不到,原因就是气机压制。 两个宗师,这玩意,西关城诸人能怎么办?当然是无视之了,他们只是借地方在这比斗而已,只要没闹得不可收拾,这面子多少要给的。 这两个人气机轻轻,巧妙,不时的,不住的,交缠在一起,争斗,争斗,中间杀机密布。 “龙霸,你的霸道诀——终究还是只停在了第三重境界!连第四重都未至,怎么跟我斗?” 那个男人,龙霸。 他一头白发,面色红润,犹如赤枣,是一个看上去健康至极的人。 这正是把霸道诀修炼入味的证明。 “我不行你也不行!纵然老夫未能突破第四重,可是你的宝瓶神拳又能有几多修为呢?” “呵,本座算是明白了,龙霸,你个老匹夫,是想在此拖住我,以为这样就能对付本座了吗?” “你明白又能如何,不服,你转身,离开啊?” 转身? 是不可能转身的。 别人不明白,他明白。 龙霸其人,武功颇有独到之处。 没点实力,能当中土武林盟主? 这龙霸修炼的,乃是名为霸道诀的盖世神功。虽然名字简单普通,但简单才大气,于朴素中彰显不凡。 霸道诀,共分五重。 第一重先天无极霸。 第二重霸道无极限。 第三重威凌霸道。 第四重天将霸裂。 第五重超级霸道。 从第一重就直入先天,破入一流境界。 龙霸已经将此功修至第三重……好,还在第三重境界。 此之境界,谓之威凌霸道。 不发一言,不动一指,意之所至,威之所及。 威凌霸道,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之上。 此际气机交缠,一个转身,就会在气机牵引下形成巨大的破绽,到时为龙霸所趁,就不知要如何收场了。 反而……威不可恃,霸不可久。 纵然龙霸内功深厚,但他这么盯自己,又能坚持多久呢? “好,就陪你……玩玩!” 男人站那儿不动。 不知道的,以为是雕像。 殊不知这是进入了入道场景。 人已经是——意在内景,不为外物所动摇了。 小沙洲。 绿色,海子,人马。 一群大约二三百人的人马在此休息。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人踏星月数沙而来,要解决他们。 数里之外的一座沙丘之后。 一支骑兵在此地扎营。 没多久,一名货郎,骑一头小毛驴,慢慢悠悠地从外进来。 毫无疑问,自有人拦下了他,抓了他。 值此之时,原本是要问都不问,一刀解决掉的。 防止军情外泄嘛。 无关道德与残忍,任谁都这样做事的。 那货郎却叫了起来:“我是消息人,我有你们想要知道的情报!” 这就不好直接杀了,自有人往里面通报上情。 没一会儿,就有人来了,是几个女兵,她们带了这个货郎,径直入内,在一顶临时搭建的帐篷子里,他见到了此军主帅。 虽然是临时搭建的帐篷,但也颇有奢华之感。不说地上的白色毡毯,金丝挂绣,琉璃玉灯,软萝倚靠。就是这空气中的香气,便不是凡俗可有。 帐内点的是淡雅金香,这脱俗之味的香气弥漫于帐内,殊不知此香可是一寸一金。 它乃是沙中一种奇兽,沙海蚕虫的分泌物,据说,只有修仙者才可以取之。凡人要取,别无它法,得用人命来换。 此中种种,就不一一赘言了。 货郎却是识货,忙不迭的多吸了几口。 白酒不由晒笑。 自己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坐在这儿靠着,这个货郎却先嗅香气,当真是……不过他若敢轻薄放肆,自己怕就要杀了他了。 “你是消息人,怎么找过来的,有什么消息要说?” “我是西城关城防老爷的人,我们老爷知道你们的事,想掺一手,主要是……你也懂的,那一刀刘太不讲规矩,他这样搞,我们大家都不敢做生意了,没生意就没饭吃,此人犯下众怒,所以大家都愿意帮你们。” 白酒嗤之以鼻。 这哪里是帮她。 分明是一刀刘突然崛起,带着一刀流一起的,吃相太难看了。 西方商路纵然是富得流油,可也经不起他这么乱来。打破已经约定俗成的规矩,侵占太多。 现在,他更是和欢喜王对上了。 欢喜王虽然也是吃肉的,但他现在讲规矩了许多,所以大家都愿意来帮欢喜王。 此外,欢喜王为复仇而战,师出有名。 这点很重要。 这是什么? 这就是讲规矩。 我杀你,不是因为我比你强,而是我有道理才杀你的,报仇嘛,名正言顺。 反之一刀刘,这个人就不讲究,莫名其妙,就来抢你,杀你,一点规律,一点逻辑也没有,看到肉就要吃,狗都不如,这种东西,一定要灭掉。 不然,他这么搞,西方商路还做个屁的生意。 “大家?”白酒笑了。 “我大军已至,顷刻之间便能杀败对方了,你们这个大家能帮到我……什么?” “呵呵……”货郎也笑了。 “白酒使大军在侧,可就一定能杀了一刀刘吗?那是一刀刘,杀人从不用第二刀的一刀刘,这个罪魁祸首不诛除,他随时能够拉起第二支,第三支队伍的,彼时他能不报仇吗?到了那时,西方商路必然大乱,大家都没生意好做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你们家王爷,必将时刻受到骚扰,永无宁日。” 白酒坐了起来,她不靠着了,人也坐得端正了。 “你们就能解决——一刀刘?” “我们请来了另外两个一刀,神手无踪柳一刀,神手无影一刀仙,三个齐名人物,两个打一个,不信他还能活。此外,一刀刘的手下里,老六是我们的人,他会帮我们出手暗算一刀刘!不死也要他半条命,让他再也蹦跶不起来!!!” 三个齐名人物,二打一。 敌方心腹之中,有内鬼。 这把局势稳了,优势在我。 白酒有些恍然,这,赢得也太轻松了。 说到底,一刀刘蹿得太快,吃相难看,底蕴不足又犯了众怒。他以为他对付的只是欢喜王,殊不知,暗中觊觎他的敌人却太多了。 “好,就让我看看,你们的实力,能做到,黄沙武士团,就是你们的了……” 白酒许可。 货郎笑了。 第38章 绝杀局 天将黎明。 往常喜欢赖床上的一刀刘坐了起来。 他的脑子有点迷糊。 这是一种预感,似有什么事要发生。 而且,这不是好事。 “老二。” 他习惯性叫了一句。 一个人回答他:“大哥,二哥巡营了,我去叫他来?” 一刀刘一看,这是老四。 老四一张大长脸,胡子稀疏,一看就不是好人,有一种特殊的痞气。 他是自己手下人中,最精明的一个。 要不是自己,要不是老二,他兴许能出头,但现在,他只能被——压着。 “好端端的,老二为什么去巡营?” 他问。 老二这个人性子比较闷,不喜欢主动,除非自己叫他,不然他干什么要去巡营呢? 老四立马笑了。 “大哥,瞧您说的,这不是昨天——您忘了?” 大哥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就一点不好,健忘,有时莫名其妙的会把一些事给忘了。也不知,这是不是他练刀时练出来的毛病。 大哥经常说,出刀要果断,犹豫即会败北。所以在出刀时,要腾空思想,过到一种忘我意境。 这一直清空脑子……所以才变得健忘? “昨天的事?” 一丝头痛感,然后脑清明,想起来了。 一刀刘回身掀开被子,里面露出来的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此女,葫芦模样的身段,丰腴而又充满曲线的起伏身材,这是一个极品,绝对的,极品。即便不看脸,也能迷倒无数人。 更何况她五官姣好,拥有一身水缎子一样光滑的皮肤。 一刀刘忍不住又上手摸了两把。 这上面满是他大手,牙齿,烙上的青红印痕。 女人被绳子绑得结结实实的,就像一只大白羊。 但,她,此际已死。 一刀刘扳过她的头,只见她一脸的铁青色,口角是已经干硬的血块。 一刀刘嘿嘿干笑两声,对老四说道:“可惜了,真的,这是个好女人,好女人啊,我也没想杀她的呀,怎么就想不开呢?她要是愿意,我真能娶她。” 老四口中说是。 但他心里在鄙视。 你杀了她最爱的心上人,杀了她最忠心的手下,还把她绑起来……你把事都做这样了,她还能跟你?她要这都能跟你,你能放心让这个女人睡你旁边?还是说每天晚上都继续绑着她?你呀,纯粹就是没过足瘾。 也是,这女人是很好,一看就很润,可惜了。 大概是看出老四的心思。 这真不难猜。 “来,老四,这人再好,毕竟死了,给我拿去扔了,快臭了都。” 他随手一扔,女尸砸了老四一个满怀。 虽然,人死了,身上还有那味儿,但皮肤滑是真别人的母亲的滑,虽说人死了显的重,但老四在意这点重量吗? “那行,大哥,我去收拾了。” 这是大哥的赏赐。 让他可以趁没彻底臭硬了,可以再玩玩儿。 甚至于,这女人没死,老大哥也不会真娶了,说说的事,怎么当真。倒是很有可能在玩腻了后,赏给他们,然后上面赏下面,下面再下面。 与其如此,这女人自尽,倒不失是聪明之举。 他抱着女尸,出去了。 想要干蒸尸之事,还得走得偏远一点。 然后。 他看见。 光。 虽近黎明,天未发白,但这时,却有了光。 这个时间,黎明未明。 正是一个人正困之时。 此际的光,是火光,是刀光。 那是一支幽灵也似的骑军,就那么直若无人的冲杀过来了。 没有人巡岗,没有人放哨,就连巡营也大多是做个样子而已。 人们都在休息,在睡觉,在迷糊,在发呆,在犯困,全都一副仍然未醒的模样。 不,也有人是清醒的,只是这些清醒的人,他们举动异常啊。 老四倒抽了一口凉气。 值此之时,他有两个选择。 其一,大呼报警,向老大示警。 其二,悄咪咪的不声张,赶紧找一匹马自己走先。趁他们对付老大,他说不得可以保命。 老四怎么选? 当然是选二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老四丢下了女尸,匆匆走了。 营地,却喧闹起来。 欢喜王的骑军,从几乎没有设防的正门直接杀了进来。 没有防备,也没有像样的示警。 直到他们冲入了营中,开始杀戮,这时大营才醒了过来。 一个个马队刀客钻出营帐。 毕竟是积年的刀客,跟了一刀刘后仍然保持警惕,虽然别指望他们有什么纪律,但至少是刀不离身,马在旁侧。 他们甫一出营帐,立刻就能拔刀应战。 一刀刘的几个核心手下也出来了。 只是……八大金刚里来的只有六七八。老二和老四,不在。 “老二和老四呢?” “可能去叫老大了。” “不,也有可能出事了,我去找老大,你们先顶上去!” 一群人纷纷而动。 一刀刘终究还是知道了,他的感知不需要别人来提醒。如果他这么废柴,早给人砍了。 但,迟了。 他出门,也只能做一件事。 上马。 逃。 战斗,不可能,挡都挡不住。 好在他的手下小弟们也明白此点。 他一出来大家就拥着他,跑路。 同时他们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欢喜王座下,白酒使带人杀过来了。 盛名之下无虚士。 欢喜王的实力果然不容小觑,白酒的带兵能力也极为出众。她的确有很多缺点,自高自大,瞧不起底层人物,但就带兵这一点上来说,她没犯错。 黎明之前发动突袭。 人马噤声,里应外合。 动若脱兔,势如雷霆。 一打起来,如暴雨倾盆水泄流花。 一刀刘的营盘,像脆弱的,薄壳子鸡蛋一样,一击即破,只在顷刻之间就打成了稀碎。 很多人连逃都逃不掉。 就死了。 没二话的,跑,一刀刘带人飞快的撤离此地,虽然一座小绿洲被攻破,这个损失极大,但一刀刘手上可不止这一座绿洲,直辖的,侵占的,暗夺的,也有十来座了,不然他凭什么敢和欢喜王叫板? 现在只损失一座绿洲,没啥的,重整旗鼓,咱慢慢玩! 一刀刘想得挺好。 但他渐渐发现了一件事。 欢喜王的人,白酒的兵马,仍然在追。 他们紧紧跟在自己后面,这不对劲。 自己在逃,漫漫黄沙,白酒的人马是怎么跟着自己,还如此精准的呢?别的地方你可以说跟足迹脚印,但这是沙漠! 在沙漠里,前人走的路,一阵风,就什么痕迹都没了。 你跟,你追,你跟个屁,你追个蛋。 但白酒却可以做到。 所以,有内鬼。 这是最明显,且唯一的解释了。 但此时,怎么找内鬼?停下来一个接一个审问?开什么玩笑! “老三,你们跟我走,老八,你带其余人走另边!” 一刀刘下了命令。 老八脸色一白,他知道,他给放弃了。 但他什么也没说,说也没用啊,干脆一咬牙,拉上人就走。这些人也都知道一刀刘的意思,但也都跟老八离开。 这其实就是各有各的算计了。 一刀刘想让老八带人断后。 这些人跟老八是为了老八一个人看不住他们到时好跑路。 老八是没得选择只好自己断后。 一番乱像后,老八遇到了白酒的大队。 一个照面,他的人就没了。 原本他武功就平平,在军阵之中,更是发挥不出什么用场,手下小弟只二三个死心跟随的,其余跑得跑,降得降,尽没于阵。 不独于此,一刀刘这里,也出事了。 身边人少了,一刀刘再跑,以为可以逃掉,某人出手了。 此人一直暗藏一刀刘的身边,他一直隐忍不出手,直至此刻,再不出手,一刀刘真有可能逃掉时,他出手了。 一出手,就杀了老七和老五。 老七先被他反手一刀捅进胸口,老五则被他一刀捅在腰身后侧,顺劲往里扎,直接捅入到了内脏。 只一招。 杀两人。 “老六!!!” “老六,是你!!!” “你疯了!!!” “你该死!!!” 众人皆惊,又惊又怒,万万没想到,内鬼竟然是老六。 老三厉声道:“老六,你做什么!大哥平素里最照顾你,你竟然背叛我们,背叛大哥?!” 老六哼了一声,提刀举起来道:“你们说大哥对我好,怎么对我好?大哥平素大多时间都是用在武功上,他所谓的对我好,也就是让大嫂照顾我一点罢了,不过可惜,正因如此,我不能辜负大嫂。” “畜生,你竟然做出这种事来!!!” “我就说大嫂对他好过头了,原来如此啊!!!” “混帐,你现在还叫她大嫂?” …… 一阵喧吵后,一刀刘道:“你还有什么后手么,没有我就杀你了。” 老六道:“还有,我早想说了,大哥,你不会以为我一个人就敢反你,你得罪太多人了,大家都要你死的。” 在老六身后,策马出来一个人。 老三,老五带人就要上前。 这个人出手了。 他手一抬。 就那么一抬起来。 老三老五两个人就都倒下去了。 在他们眉心上,插了一把小刀子。 此人抬手,大约一尺高,抬手,放下,于此过程中,他射出了两把飞刀子。抬手不见刀,落手刀不见,只有敌人,眉心上莫名其妙的,突然就多了一把刀。 这就是神手无踪。 柳一刀。 他扔的飞刀子,又快,又诡,让人真正的防不胜防。 “啊!!!” 一刀刘扑向柳一刀。 他要拼命。 柳一刀出手。 一刀刘大叫一声,他中刀了。 想也不想,拨转马头,打马就跑。 第39章 终末之路 一刀刘见到柳一刀就知道不好了。 有一个秘密,他没告诉别人,这不是一个什么重要的秘密,而是有心人心知肚明的秘密。 没有多少人知道。 西方商路齐名的三把刀。 一刀刘,柳一刀,一刀仙,其实都是出自西方名门——一刀流门派。 但是,真正为一刀流承认的,认可的,唯有一刀刘。 这里面原因很多。 除了一刀刘积极努力回报宗门,上贡了大量的金钱,提供门下弟子就业——这真不是最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是,柳一刀,一刀仙,都不是一刀流派的正宗门人弟子。 比如说一刀仙。 人隐一刀仙,鬼神俱无踪。 这就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货。 你能听到他的名,知道他做的事,可就没几个看到过他的人。 这位早早师从——一刀流。 但他自创了诡门刀戏法,结果被认为是不务正业,以奇技弄巧,败坏门风为由,逐出宗门,不被宗门认可。 这在江湖上,对一个武林人,是极大的打击。 此后,一刀仙就进入了神隐状态。 一刀仙难找,一刀仙难见,这是最好不遇到的一个人。但只要这位接手了,就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杀不了的人。 更妙的是,一刀仙杀人,你往往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死都是糊涂鬼。 连想看到他出手,都成奢望。 所以又叫神手无影。 连影子你都看不到。 此人出道甚早,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 二十多年神隐日,天下无人不称仙。 再是柳一刀,他也师从一刀流。 但,他是外门弟子。 柳一刀拜入一刀流,开始只能在外门学基础。 基础是练习腰马膂力。 结果他膂力过人。 后来自悟了抛扔刀子的技巧。 柳一刀扔刀子,又快又准又狠。 十步之外,他快。 十步之内,他又准又快。 但此之一行为,被一刀流宗门上下给认为是步入歧途,不入正宗。 整个宗门的风气都是——鄙视他,歧视他,不把他的努力放在眼里。 是人皆有心,自尊心。 你不把我当人看,那好,我走。 柳一刀走了。 他出名了。 神手无踪,说的就是他。 简单一个扔刀子,被他玩出了花儿了,他不懂什么例不虚发,他只是每投必中。 此后他当了独行侠,给人保镖,看家护院,代打出手什么的。走到哪,都有人管他叫爷。 这就有趣了。 一刀流一连走出了一刀仙,柳一刀,却偏偏不被一刀流宗门上下认可,结果就是啪啪的打脸,直到,一刀刘横空出世。 一刀刘的导致崛起,背后有着一刀流不遗余力的推动。 似乎,这是在向世人证明,一刀流没有错。 所以,在一开始,一刀刘就隐隐然得罪了柳一刀和一刀仙。 只是当时,双方仍然,没有彻底的撕破脸皮,所以倒不必针锋相对。 只是他们都知道,早晚或有一战。 但势力大增后,为了养活手下日益庞大的队伍,一刀刘不知不觉,渐渐和欢喜王对上了。 直至,彻底开战。 所有的牛鬼蛇神都一一跳了出来。 纷纷的落井下石。 但对一刀刘来说,威胁最大的,还是柳一刀他们。 果不其然,他们来了。 最先跳出来的,就是柳一刀。 一刀刘出手,引动了柳一刀发刀。 然后他就跑了。 因为他没把握。 柳一刀的刀,太快了,他出刀,也太诡异了。 一刀刘没遇到一刀仙,对此人不是太了解,只知此人太过阴诡,从不与人杠正面。 但此刻他知道了柳一刀。 此人发刀,没有轨迹,伸手缩手,都有可能出刀,且刀法猛劲锐利,难以防范。 若非他干扰到对方刀路,引得柳一刀发歪了一点,只此一刀,自己就要饮恨。 是以他第一时间就逃。 不打了,打毛啊。 他敢肯定,纵是他格杀了柳一刀,以他的实力,至少能再镖自己三刀。身上若是插了三刀,他自己都不敢想象这得伤到什么地步。 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挑了。 哪怕一个人,只要能逃掉,就是胜利。 但在这时,他的马——倒下了。 在马头上,插着一把刀。 此刀不大,薄薄一枚细片,却把马头给几乎切开一半,这岂能不死? 很多人看向了柳一刀。 但柳一刀摇头了。 “不是我……” “应该是他。” 不是柳一刀? 那是? 有人想起来了。 老六道:“可是一刀仙当面!?” 没有人回答,一切静悄悄。 这正是一刀仙的风格,静悄悄地动手,说话地不要。 不说话,就把事儿给办了。 一刀刘的马倒了,身边更是无人,他给围住了,走不掉了。 有人想要杀一刀刘立功,但结果,他们立刻就倒下去了。 和一刀刘动手,大多数人,都只能看到他收刀的动作。这意味着——他已经砍过你了。 所以,人倒下去了。 连看到他出手都做不到。 眼见于此,柳一刀也跳下了马,他得站在地上,稳稳当当的,才能和一刀刘对峙。 方才他能镖中一刀刘,并不是他真就比一刀刘强。而是他占了上手位置,一刀刘自己心急出错而已。 即便如此,他往常镖人必死的飞刀子也没能把一刀刘给镖死,可见此人有多难缠,多难杀了。 一刀刘回身对向他,道:“都是一个门馆出来的,你们现在两个打我一个,可不太公平。” 柳一刀一滞,气势不免受到影响。 却有一个声音说话了。 “一刀刘,你说一刀流派,没错,我是出自这个门派,可这个门派根本不把我当回事,不把我放眼里,所以咱们也不要攀扯什么同门之情了,你若还像个样子,就老老实实的和人一战。” 一刀刘道:“行,我听出来了,你这是对宗门,有意见啊……那你别猫着,出来咱聊聊。” …… 没有动静。 这就是一刀仙。 一刀仙永远平静,如古井无波。 他出道江湖二十多年了,一个隐忍二十多年苟道中人,你指望他热血上头站出来,这根本不可能。 一刀刘叹了口气,他手捏着宝刀一碗水,道:“来,试试看,你们得死多少人,才能累得我提不动刀。” 没有人动。 连柳一刀也是如此。 当一刀刘抛弃逃命,站在那里,全力以赴时,有多少人敢于站出来和他杠正面? 一刀刘,他的一刀之名,可不是吹的。 但,这种事,是不可能持久不变的。 白酒来了。 女王般的驾临。 她看到了场中的对峙局面,懒得说一句废话,只是把手往前一招。 就有无数下属前赴后继的扑上去了。 然后——杀戮开始。 上去多少死多少。 一刀刘不负此名。 他一刀在手,把上前的人砍得一块块的碎块。连一个全尸都不留。最好的是头给斩下来,大多是身体中刀,血肉内脏呼啦哗的流淌一地,到处都是,甚至后面往前上的都要被血滑倒。 导致一刀刘也要选择站在尸体上防止自己被滑倒。 短短一柱香时间。 五六十人的尸体,就在地上铺就了一堆的尸体,隆成了一个尸包。 一刀刘站在上面,威风凛凛。 他把人砍成块,不是为了显能,而是为了省力。看起来他是把人斩成了块,其实懂行的都知道,他是速度化力量,主要是依靠速度,而不是真正用力量。 “还!有!谁——!!!” 白酒皱眉,她在想,自己要不要出手。 但对此穷途之寇,自己亲自下场,会不会有失体面呢?这不是在说自己手下没人了呢。 她看一下杨雪雁。 杨雪雁低头……她一下子学会了张小乙刘一夫他们的那套了。 学废了学废了,原来装穷挫废真的是很爽的。 白酒脸色一拧,她正要出手之际,有人动手了。 一枚……薄薄的……细铁片。 飞射一刀刘。 一刀刘挡。 他的刀,一碗水,被细铁片射中,荡漾而开。 值此刹那。 柳一刀出手了。 他的飞刀子,太快了。 快到,一刀刘,躲不过去。 他来不及跑,来不及跳,甚至连移动身体去避开也做不到,他唯一能动的,就是他的手。但他的手握着刀……所以来不及回护己身。 关键时刻,想要保命,只有一个选择。 弃刀。 一刀刘,弃刀,以手为盾,挡住了这一刀子。飞刀子插在他的手上,连通着贯入他的咽喉。 原本可以毙命的一刀,因为他手掌的从中一隔,让他伤而未死。 但时已至此,再有攻击,他说完了。 山穷水尽。 他,走到末途了。 正当众人要一起上前,把一刀刘分尸于乱刀之下,忽然狂风乍起。在这突如其来的狂风中,有一个人,如同一条游龙,龙卷而至,他一把抓住了一刀刘,就那么嗖的一下飞走了。 诸人亲眼目睹,眼睁睁看着,一刀刘被人带走了。 “什么人?” “一刀刘手下还有高手?” “不可能,从未有这样的人啊!” “会不会是一刀流派的宗门高手在暗中守护他?” “不错,一刀流现在算是西方第一大宗派了,应该有实力……” 众人议论纷纷。 唯独白酒很笃定。 “一刀流?以后没这个宗门了。” 红酒,黄酒,都不在此,那么他们到哪儿去了?呵呵,很简单,他们两个,带着飞天,狂骨,一百斤刀,三大外部势力,去铲除这个西方商路至今最为强大的宗门。 一刀流派,自顾不暇,哪有余力来救一刀刘。 而且,一刀刘已经走到绝境,哪个人会莫名其妙来救他? 幸许,对方只是想亲手杀了一刀刘呢。 带着这种心思,白酒选择收兵。 在沙漠里追杀一个轻功高手,她再想杀一刀刘,也不会做这种决定。 一刀刘就算了,有本事他敢跳出来,到时再杀了他。 白酒就是有这个自信。 第40章 新的增援来了 “哇——” 一刀刘张口吐血。 他被人抓着,狂奔突进,又有伤在身,自然的就伤情加重,这忍不住的一口老血就吐出来了。 他趴在地上,双手撑着,努力不让自己贴到地上。当有了一丝余力时,他勉强站了起来。 一口浊气从他口中吐出。 他看向——那个救了他的人。 这人背对着他,看上去不高不大,甚至还有一些瘦小,身后背了一把大刀,颇有些不伦不类。 一刀刘不敢大意,连忙拱手抱拳:“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他还想说些什么。 但那人——转过身来。 双方一对了面,一刀刘剩下的话就不好说了。因为此人根本不是什么前辈模样,而是一个半娃子大的少年人。 普通模样,普通人,一袭普通旧衣,不是他施展了过人的武功,平常遇到,一刀刘只会以为他是一个普通人,绝对半眼也不肯多看。 可现在,他知道,这是真人不露相。 他更知道,此人背后的那把刀,可能不是玩具。 嗯? 等等。 那把刀。 好像有点……眼熟? 自己好像在什么时候,应该是最近,见到过的。虽然自己经常健忘,但他知道,这时候可不好忘事的。 应该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一刀刘?” 他问。 这话让一刀刘有些莫名其妙感到羞辱。 你不知道我是谁你别人的母亲来救我? 你既然已经救了我还别人的母亲问我是谁? “呃……我是。” 一刀刘说到这,他看到这个少年人在做收刀的动作。 这个动作,他经常做,通常都是他做给别人看。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轮到他看了,看别人对他做收刀动作。 刀客的路子,难出高手,但一出就不得了,杀人方便得和什么似的。 就像少年人,他出手到结束,比眨眼还快。 稍微一个睁眼闭眼,就已经完成拔刀,挥刀,收刀,三步曲了。 只是,他仍有一个疑问想要知道。 你既然要杀我,又为什么要救我呢? 看着一刀刘的头颅从脖颈子上滑下来,一息后血才从脖腔子处往外涌。失血造成平衡破坏,他的尸体才倒了下去。 “救你,只是为了杀你而已,可惜我不会用刑,不然定让你多痛苦些……”其实还有怕别人追来的因素。 少年人习惯了安逸,可不想出江湖被人所共知,到时陷入江湖之中,隐居挺好的,干嘛出去闯荡? 最可惜的……掌柜死了,得给客栈重新务色新人了。 …… 双峰镇,是一座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镇子。 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双峰镇其实还有另一个名字。 一刀流。 有人说附近的那山之所以是双峰,就是以前一位一刀流的高手,一刀劈了一条缝出来的。 镇中的镇民大多是宗门的外门弟子及其家人,核心弟子则是在二尺铺里。 二尺铺是一家专门打刀的刀剑铺子。 它的真面目,就是一刀流。 门中五十多号精壮的青年,是一刀流实力的证明。 它是整个西方商路上,有且唯一的,传道授业的武道宗门。 专职教授一刀流派的刀法。 一刀流派的刀法,简单。 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花架子,核心就是一个——快。 为了求快,甚至刀都是二尺。 所以才叫二尺铺。 但现在——镇门口来了一群人。 几百号人围聚于此。 其中领先的是五个人。 红酒当头道:“好了,动手。” 黄酒有些犹豫。 “普通人,那些妇孺,小孩也要杀吗?这不太好。” 红酒沉默了,他看向那三个人。 欢喜王养的三条恶犬。 杀人如麻——飞天。 斩尽杀绝——狂骨。 刀中不仁——一百斤刀。 这三个人中,除了一百斤刀比较自恃身份,不喜欢对普通人动手外,飞天和狂骨都是变态,视杀人如游戏,从不把人命当一回事。 倘若这里的,是欢喜王,也许还可以约束他们三人一下。 可红酒和黄酒——人家只是给你面子而已。 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 论武功,红酒,黄酒,可能也就打一个狂骨。 最后,红酒还是对飞天他们点头了。 轰!!! 三支马队轰然杀出。 这三支队伍,飞天的队伍人最是少,只有十几个人,但飞天的人,全都是高手,没有一个庸手,因为飞天本人就很强,他也只要强者。 所以飞天的手下,全都是二流左右的高手。他连三流的都看不上。 一群二流小高手,正常能一个打别人十个。 他这十几个手下,完全可以当数百人的精锐来用。 狂骨的人最多,有二百多人。 这些人,凶性最重,毫无纪律可言,全都是喜欢杀人放火折磨虐待的变态坏蛋。只要看到善良的,不上去抽一巴掌就不舒服。看到不爽的,当街就拔刀杀了。 他们三人的名声坏,一半以上,得是他狂骨负责。 一百斤刀手下就五十多人,但却是清一色的刀客。 刀客这职业,最是简单,一来二去,生死两断。 所以没有人敢惹一百斤刀和他的手下。 打攻坚,没有他们的对手。 欢喜王精心挑选豢养的打手。 能是那么简单的吗? 随着红酒最终的令下,三百多的人,涌入了镇子,他们熟门熟路——啊,这事他们太熟悉上手了。都有了十足的经验。 先堵住前后门,然后踏马封街,等到人们一个个躲到自己房间里后——挨个杀。 门一堵让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马踏街让他们只能往自己家里走。 实在没地方去的,对不起了。 自然是一刀砍死在街上。 等人都进自家房门了——肉包子进笼,可以一锅蒸了。 分街划区,组队而行。 按远近方向,一家家上门。 往往是踹门进入,在住户的尖叫悲哭中结束——你能想到一切的邪恶就在此间发生着。 那种时候,如果是一个漂亮女孩,甚至可能后悔自己是活的。 当然了,也有聪明的,不急一时之欢,而是把人带出来,讨好上面的老大。 金银铜钱这些是钱,但漂亮的女人才是最保值的财富。而一个用过的女人和没用过的女人,那价值是两回事。 随着罪恶积累,很快,镇子清空。 马队一边把他们觉得漂亮的女人用绳子牵着拉到一旁,一边把抢来的,他们觉得值钱物打包背身上。 等处理好战利品之后,他们会选没弄到收获,或收获少的打头阵,开始进攻二尺铺。 二尺铺就比较难啃了。 打下镇子只用了两刻不到的时间。 但二尺铺子全都是能打的精壮年轻人。 二尺铺子又是卖刀剑的,随时就把人武装起来了。 更别说此时的诸人已经失了锐气,所以这一打就是半个时辰,难啃得狠。 这一战,直到——飞天怒了。 他感到了丢脸,明明对方实力不强,竟然挡住了他们的进攻?岂有此理,这是耻辱啊。念及于此,他出手了。 一抬手,他放上一根细丝,弹出飞爪,抓住墙头,拉着自己飞身上了城墙,甫一登顶,他拔刀就往四周砍去,他的刀法极好,更是足够快,一杀起来就收不住手。 那些忠精的汉子虽然是一刀流培训出来的,可到底年轻,没怎么见过大阵仗,面对飞天这个狠人,不由手怵,顿时被他大砍特砍。 抓住这机会,飞天,狂骨的人,都纷纷杀上墙头。 这座家堡——守不住了!!! 二尺铺的师父杀出来了。 此人四十余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以一人之力顶住崩溃。 但他仅止一人。 虽然伤到了狂骨,却被飞天轻易斩掉了一手,继而——屠杀!!! “怎么样了?” 黄酒躲起来了,现在是红酒主事。 他看事情差不多了,就准备走了。 “还……行。” “嗯?” 红酒听出不对,问:“出岔子了?” “也不是什么岔子,只是……到底逃掉了两个……” 红酒看他。 狂骨道:“只是两个小子而已,原本已经要杀干净了,可突然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功夫不错,把那两个救走了,连飞天都受……” “你住口!!!” 飞天大吼,他脸色发青,胸口已经包扎过了,但可以看到,当胸中刀。 飞天武功极高,能当胸砍他一刀,看来这人不简单。 红酒却不屑一顾。 “一个人再厉害也没用,走的只是小猫两三只,别管了,以后都未必能再遇到。” 灭门的事做多了,自然不可能总是灭绝个干净,总有一些意外发生。 可那又如何? 孤身逃命,光保命就够呛了,还想要翻盘?小说话本看多了。就算有一天,你的仇人死了,大多也和你是没关系的。 灭了一刀流驻地,等于一切都结束了。 方兴的一刀流,借助一刀刘登顶,又随着一刀刘招惹的麻烦,消声灭迹。 西方商路,又回到了欢喜王一家独大的局面。 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消灭了一刀刘的势力,剩下的,就是一个字。 等。 等杨氏宗族,第二支援军到来。 而杨家也不负大西国豪门之名,拥有足够的实力。 第二支部队,超期而至。 杨氏,豪族,豪门。 其族之势大,譬如一国也。 之所以杨氏如此兴盛,原因有很多,最关键的是,杨雪雁的爷爷,他投资大西王建国,立下了大功,还娶到了大西王的女儿。 所以杨雪雁大小也算贵戚。 只是大西国政体别与不同,所以才没有册封,可是该有的福利特权,仍然是一样不少,甚至更多。 老杨广开枝叶,到如今,才有了这诺大的宗族。 这一次,带队来的,就是杨雪雁的一个堂妹。 花眼狐狸——杨杏。 第41章 继续出发 杨氏是大家族,按理说,大家族里最少不了的就是嫡庶争斗勾心斗角。 但杨雪雁这一家子却比较不一样。 由于诅咒压着,阖族上下还是比较团结的。 什么嫡庶关系,死亡面前人人平等。 团结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杨雪雁和杨杏两人关系还行。 只是杨杏看起来有点神经兮兮的。 大家一接触,杨杏就过来搂住杨雪雁的脖子。 “姐——总算来见到你了,我一直担心你出事呢,看到你没事就好了,接下来,我们姐妹同心,其利断金!” 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笑得和傻子似的。 “哈哈哈哈——” 这人——杨雪雁苦笑起来。 杨杏这样是有原因的。 在杨杏小时候,曾经失踪了一段时间,当时差点没以为她死了。后来回到家中,说是去胡老师家里住了一段时间。那个胡老师是一个传统的读书人,住在青泥瓦巷,还有一大家子儿女呢,不是什么坏人。 杨家人找了半天,结果只在青泥瓦巷那地方发现了一窝子狐狸,大小十几只狐狸飞快的跑掉了。 出于谨慎,当时的杨家人没有对其认真出手。 毕竟,狐狸份属五仙之一,杨家也是怕惹上麻烦嘛。 至此大家猜测,所谓胡老师一家,可能是传说中的青丘狐族。 狐妖是吃人的,但青丘一族和人族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 一开始大家以为杨杏可能有问题。 但很快就发现,小丫头只是有些跳脱和脑抽,最多疯疯癫癫的,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才算放心。 虽则如此,但杨杏却在习武之事上有了出众的天赋。 这一次,杨氏一族就把她给派出来了。 杨雪雁摇了摇头,她知道此行凶险,忙对她道:“你能来就行了,接下来听我的指挥,你躲他们身边——” 她手一指。 张小乙,刘一夫,锦天三人。 杨杏一看。 顿时不乐意了。 那三个人,还装呢。 张小乙真的把鞋脱了在抠脚。 还闻闻。 锦天抱刀坐着在那儿啜酒。他喝酒的酒具倒是不错的,是一只扁平的银质酒瓶。 他的样子,就像街上那些找不到下家的落魄刀客。 一个好的刀客会是落魄的吗? 大概率是不会的。 刘一夫更是连人都快看不到了。 这货动手,又打拼了一个木质的厢车,上面被铺了一些干草,现在人就躺在里面。 倒是那驴子,伙食不错。 在那儿慢慢的吃着。 一身健硕的肌肉在微微颤动着。 “他们?”杨杏道:“姐,不是我说你,你的这眼力劲儿不行啊,这三个人——也就那头驴子还像点样子,你让我躲在他们身后?” 她说着,眼神跳动。 缓缓停下了语音,又看了起来。 果然,有些事,瞒不住有心人。 “行,我就躲他们身后了。” 她说着就跳过去,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跳上了驴车。 “哎?你干什么?” 刘一夫叫了起来。 一大姑娘莫名其妙跳上了他心爱的小驴车,这怎么能忍? “姐,这不错,我就在这儿了。” 杨雪雁笑了起来。 妹妹不愧是妹妹,已经发现不对了。同时,她也大约了解了她的心思。 拉拢,这个男人。 好在近距离一看,虽不如意,倒也不至于恶心,到底是自家姐妹,坑人有限,不至于真正的恶心自己,也就顺从下来,一屁股坐下来,试了试,还挺舒服的。 刘一夫却是大怒,他好端端的休息,却跑进来一个人来,虽然是个漂亮妞,挺撩人的说,但问题在这儿吗?他刘一夫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更重要的是,这拖板厢车,自己一个人躺着,正好,多一个人,哪怕是女孩子,也有点挤着了。 更别说——热! “杨大小姐,你这什么意思!?” “老刘,别和女孩子计较嘛。” “我一种植物,这是计较的意思吗?” 在吵闹中,一行人,上路了。 此之一行,除了杨家的队伍,白酒也非一人不派,她派了人的,是一百多杂兵,带头的是一个绰号叫扫地的男人。 诚如其言,他就是干洗地扫地活的。 所以人们叫他扫地,就是这个意思。 虽然是干这样的活,但扫地并不是什么废物,真以为废物能扫地?欢喜王座下可不要真正的废物。 只是说,这个扫地比较贪生怕死。 好在扫地手下的手脚还是麻利的,打扫搬运安营扎寨等一些琐碎的活计,他们基本上全包了。 再加上杨氏新来的二十多族兵。 一下子算又有力量了。 有了力量,就上路。 一路上,就看锦天的了。 他可怜的天天用上了眼药水。 就算如此,几天下来,也是找了一副护目镜戴上,眼睛仍然又红又肿,眼白处血丝密布,吃力不小。 好在刘一夫的药膏还算给力。 就这样在沙漠中漫漫而行。 刘一夫——也渐渐习惯身边挤着一个人了。最重要是此女不是一般女子,至少她不矫情。没有那许多的娇柔造作。 你只要把她当成是一个男人,也就不妨事了。 爱情,不存在的。 张小乙对此十分放心。 他骑一匹马,跑前跑后,观察自己这一方的人,争取做到心中有数。有时趟雷,你至少也要知道做到用最小的代价去兑子。 通过观察,他知道,扫地的人基本上都是废物,大多数都是不入流,只有少数三流的刀客在撑场面,难怪他干扫地的活儿,手下还有人跟。 因为心里有数啊。 知道自己啥都不是,要求也就不那么高了,混着呗。反正怎么不是一辈子呢。 当然,他们都很听话,听扫地一个人的话。 这么看,扫地这个人多少还是有点领导才能的。 另一边是杨氏的家族子弟,精锐。 没有一个是低于三流的。 很多是二流高手。 这是怎么分呢? 三流的,光会招法,不会内功。 二流的,内功小成,但不深厚。 一流的,内功可以完成周天运行,甚至接引天地之力为己用。 超一流,内功大成,生生不息不说,还与招式结合紧密,在武道上独树一帜。有了自己的特色了。 宗师,招式内功匹配完美,走出了自己的道,可以开宗立派,另行一家把式。 大宗师,武道与意志结合,身体无缺无漏,出手之际可以挟天地之威,其势不可当也。 天人,武道究其入理,可直接摄入天地之地为己用,与于同体,化为天意。 大宗师顶多是借用天地之力。 而天人则是可以把天地之力都直接的纳入己身。 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比是——一个是借钱的假富豪,一个是有钱的真富豪。 像杨氏,来的人里有一流有二流,这已经是极其难得的势力了。 张小乙有跑过来问杨雪雁。 怎么你们老杨家尽是姑娘出来抛头露面的呢? 答案很简单,也很残酷。 那就是杨氏的部族,选择发展路线是,男子在家留下足够的后代才可以出去浪。 还没成家,没孩子,没牵挂,就想到外边浪,不行。这种事多了,人丁再多的大族也要完蛋。 想浪,生孩子去,有了孩子,你死外头也不要紧了。 至少杨家后继有人不是。 这里说的是杨家的男人。 先开枝散叶,然后才可以到处去浪。 女孩子呢?也有选择的。 虽然杨家是大家族,但并不死板,反而很开明,很开通。 女孩子也可以有选择权,厉害! 杨氏一族的女孩子,从小时候起,就可以选择了。 选择什么呢? 证明自己。 虽然是女孩子,但也要证明自己,要么能文,要么能武,不要问家族能为自己做了什么,而是要问自己为家族做了什么。 你可以选择为家族的内政经济管理做出贡献,比如管账,或是别的什么。又或者习武,家族无论如何都需要武力。 当然了。 假如,你什么都不是,啥都不行,也是可以的。做一个快乐的废物,为家族邦交做出贡献,去联姻,这也是可以的。 什么? 拒绝? 想要自由恋爱? 你一个废物,还想要那么多? 真要遇到这样的,也只能沉塘了。 当没生过。 杨雪雁冷眼旁观,张小乙渐渐抓住了主动权。 离开了白酒的视线,三人在渐渐恢复状态。 张小乙又恢复他雄狮模样。 披头散发,一身军甲,手提神兵,纵马于野。 他奔行所过,呼号一二,勿论扫地和杨氏的人马,皆无有不从者。 都能,也愿意听他的话。 而两帮人的领头人,杨杏和扫地,都不理不管。 扫地且不论,杨杏一双狐狸眼倒是看出来了。 没错,杨杏一双眼像狐狸。 她不仅眼睛像狐狸,眼力也好得过人。 至少,她知道,锦天这个不坑不响的男人,他的武功就在悄咪咪的进步。 看起来窝囊猥琐的样子,其实是在养神内敛,收神自律。 还有姐姐杨雪雁警惕的那个,她经常靠边的男人。 刘一夫。 这人挺闷,可能有点闷骚。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能在此人身上感到种种的怪异。比如他身上多了一件毛刺样的荆棘甲,这是为了防止她过于靠近或别的什么原因,但感觉应该挺厉害。 此外,他还有一只可爱的猫崽,感觉有点不像正常猫。 那头一身肌肉鼓鼓的驴,也是他的。 无怪乎姐姐有想措和自己和他的意思。 此人怪异,不同寻常。 这样的人,对他们杨家,未来破除浩瀚女王的诅咒,说不得有重要帮助。 一路上她暗暗挑逗刘一夫……有点作用的,只是对方终究是忍住了。 勾引没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 刘一夫已经有了对象罗三丽,自然不必急于一时了。 杨杏不够火辣,也是原因之一。她虽脸还不错,有一双迷人的狐狸眼,身材尚可。但邪恶不是很大,下蹲也练得不勤,是该大的不够大,该翘的也不够翘。 所以,凭什么能够勾引到刘一夫? 好在这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经历十多日的远行,正确的方位,加上一些的运气,他们终是找到了——浩瀚国的痕迹。 第42章 通往浩瀚之路 在沙漠里寻找浩瀚女国——这一件事。 过往,也有过。 有据说是成功的,但大多是失败了。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沙漠就是寻找浩瀚女国的天然壁障。 在沙漠的环境,就足以要人的命了。 走错了路,迷失了方向,遇到沙尘暴,在沙漠里遇到马队敌人——此之种种,往往遇到一样,就能让你打道回府了。 这还是轻的,严重的,已经成为沙漠中的永驻者——沙漠干尸了。 所以说,想要找到浩瀚女国,第一步是进入大沙漠。 第二步,至少方向上不能出错。 要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关于这点,罗盘,指南车,司方仪什么的,都是没有用的。 因为沙漠地下有大量的磁铁,磁铁储量一大,就会让指向工具失去作用。 也就让人很难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当然了,这也难不倒真正的高人。 总有一些厉害的高人,可以通过天星风水术,看天上的太阳,星星,来掌控方位。 这些人——有误打误撞的,也有刻意寻找的。 他们进入了浩瀚女国。 甚至还有出来的。 但大多,活不长,或活着出来的人很少很少,往往仅有一二人出来,九死一生的回来,之后也没多少能坚持活下去。 因为浩瀚女王是一个掌握奇诡力量恐怖可怕的女人。 她生前,就恐怖的像个鬼一样,死后更有了神秘的变化,让所有进入浩瀚女国的人都占不了她的便宜。 传说——浩瀚女国拥有着巨大无比的财富。 很多人就是冲这一点想找浩瀚女国的。 杨氏一族绝不是独一位想要找浩瀚女国的。 但之前的人呢? 哪怕他们都一一失败了,难道连一点发现也没有吗? 有的。 他们的发现就是,浩瀚女国充满了邪恶与恐怖,女王极致的贪恋在她的财宝上下了诅咒,没有人可以拿着她的财宝离开。 所以过往,能够离开浩瀚女国的,都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而今,刘一夫他们,正是要揭开浩瀚女国的秘密。 走在正确的方向,正确的位置,想要找到浩瀚国,不难,因为浩瀚国曾经乃是大国也,做为一个大国,能难以寻找吗? 不难。 甚至,历代盗墓的,正宗的,野派的,都能找到。找到不稀奇,但正确的找到,就有点难了。 没错,进入浩瀚国,需要找一个正确的入口。 昔年,浩瀚国斩山为城,断脉为口,有一条真正,可以直入浩瀚国的尸骨大道。 这条路是浩瀚国的国防要道。 只有从这进入,才可以真正顺利进入浩瀚国。不然,就只能在漫天的沙子里撞运气,看什么时候沙丘大过山陇,好让他们不知不觉翻入浩瀚国内。要不是这样,哪至于一定要刘一夫他们来呢? 请刘一夫,就是要他们找——正确的入口。 这一招是天星风水上的功夫。 讲真,其实,这一招,找藏墓派就可以了。 因为藏墓派现在的天星风水术比刘一夫他们要正宗的多。刘一夫他们,连皮毛都算不上,全靠锦天的观云望气术作弊,和真正的天星风水是一点关系也没有。 再说现在的天星风水术大多无用。 藏墓派藏起来的墓太多了。 你学了也往往找不到真正的墓址。 学术无所用,你学它干嘛? 反不如观云望气术,一目了然。 正是依靠锦天不遗余力的使用观云望气术,这才在没有风暴的影响下,顺利的找到正确的入口。 传说中的——尸骨大道。 浩瀚女国,例代的女王,都残忍异常,只是最后一位末代女王是最残忍的,这才遮掩了其余人的光芒。其实有一算一,历代以来的浩瀚女王,没一个善茬。 别的不说,尸骨大道就是浩瀚女王——例代的作品。 它的出现,不是一个人在努力。 它不是一个人的作品。 它是整个浩瀚国上上下下经时历代形成的艺术。 初代浩瀚女王斩山为城,断脉为门,以一座圈起来的山为国之屏障。 把山挖开一个口子灌通里外。 然后就是伟大的筑路工作。 这是一个持续了经年,不,是年年的工程,从王国开始,至王国终结,始终都在进行的工程。 浩瀚王国把它们的敌人杀死,用它们的尸体来铺路,律规,三尸一铺。也就是说,每一块的路面下,至少埋着三层尸骨。 而这条贯通东西的路,究竟铺了多少尸骨,至今已经没有办法计算了 只能说——很多。 而此刻,锦天就看到了。 从前方,弥漫而起,有如天墓,层涌不绝的黑气,说明一切。在黑气中,是密密麻麻的死魂灵。这些是已经死掉的,失了灵性的死魂灵。 它们生前被杀,死后被辱,践踏于下,永世不得超生。 时至于今,这些死魂灵,已经连死的概念也没有了。 它们有的只是这样无知无觉的存在。 而它们的存在,又形成了一定的负面能量力场,在时刻影响着活着的人。 刘一夫下了车,一巴掌推开想要靠过来的某人,对锦天点了头,两人交流目色 没有说话,却都知道了意思。 锦天也知道,刘一夫拥有阴阳眼,看出了什么。 漫天黑气,这玩意要看不到才见了鬼。 “走——” 锦天一马当先。 众人队伍浩浩荡荡,到了路口,一点点靠近。 刘一夫摸出铁揪,往地下铲去,没一会停住,地下,出现了干瘪的尸骨。 刘一夫铲碎一块,下面还是,尸骨层叠,密度还挺大的。这导致了路面的平整还不易变形。 唯一遗憾的是路面大多是在沙下。 浩瀚国的入口,就在于此。 张小乙拔出了刀。 他的刀有特效,斩妖诛邪。 有此刀在手,百邪易辟。 他低声和锦天做交流。 “下面恐怕就危险了?” “是的,我已经发现了,这里的阴气极重,阴极而生煞,所以对生灵不大友好,可能还会滋生出一些怪物也说不定,要小心一点。” “不怕,我怕什么,我一刀在手,万事没有,只是担心你们会有事。” “我你不需要担心,我能照顾好自己,至于老刘,你就更不要担心了。你注意到没有,他往常还要用大缸带他的地龙藤,现在呢?” “你说那荆棘甲?那我放心了——” 是的,在无声无息之中,刘一夫的实力又悄然的增长了不少。 之前白酒发动战争,死了不少人,这机会刘一夫能错过? 是,他是不能上前收取尸油。 但是他用地龙藤吸取力量啊。 汲取了足够的力量,此时的地龙藤已经不需要再时刻缩在缸子里,而是可以长时间附在刘一夫的身上。 不战斗,每隔一段时间,刘一夫自己供它一点血就可以了,这点点消耗换一超强防御,是完全值得的。 如果战斗,它可以反攻敌人,吸取敌人的力量以为己用。 经过整顿,队伍重新,踏入到了尸骨大道。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山口。 这山口才是进入之门。 只有从这山口进入,才算是进入了浩瀚国的国门,正式进入了浩瀚国。 山口位置,可以看到,左右两边,立有两个巨大的石质雕像。 这两个雕像,手执一鞭子,分立左右。 张小乙不知从哪儿翻出了一本书。 他有从前官方身份,所以可以搞到很多珍贵的情报资料。 这时他对照资料,也就明白了。 “我们刚才走的是尸骨大道,但是从这儿起,这一路又叫鞭挞大道。古时候,西方诸国,五十国需要年年,年年,每一年啊,给浩瀚女国,上贡!这个上贡呢,就只能走这条路。他们上贡,女王会派人在这里,安排军士用皮鞭抽打他们。只有不加反抗承受鞭挞一直走到里面痛苦大厅,才有资格面见女王,进行上贡。如果走不了,走一半给打死了,那对不起,女王会没收财物,当你没有上贡,这意味着你需要重新上贡一次。” “鞭挞是真鞭挞,上贡也是真上贡。这意味着——五十诸国必须要派出他们最好的勇士,才能防止在上贡的过程中不被打死。而诸国最好的勇士来此只是为了上贡而被鞭挞,这导致的结果是五十诸国,它们的脊梁在这一年年的鞭挞下,折弯了。” “诸国最好的勇士,在浩瀚国,哪孤是一个孩童都能打他,折辱他们。他们还不敢反抗,只能挺身受力之。最终,他们将伤痕累累,到达痛苦大厅,在那儿,面对女王的召见。但大多数是不可能的。浩瀚女王高高在上,除非特殊人物,不然,即便是上贡的贡使,女王也会不屑一顾。” 长路。 漫道。 此时已经寂灭无人。 旁边,连残墟断垣都少见。 岁月抹平了太多的痕迹。 但隐约的,刘一夫仍然感觉到了这里以往曾经恢宏的一面,在过去,极盛之时,这里想必是极好的。他在脑海里甚至勾勒出了一群赤身大汉,手执长鞭,嘻笑挥舞,抽打路上朝贡使者的画面。 这是一条,漫长的路。 浩瀚女王定立的这条律法,为的不是杀人,而是诛心。所以折辱意味更甚于真正的毒打。 打,不是目的。 让使者感到羞耻才是目的所在。 如此长的街道,体弱的当然是被打死,但若是身体强健之辈,顶多也就是一身皮肉伤而已,缓一个两天的,也就没事了。 只是,这里面漫无计数的死魂灵,委实是太多了。 不对,死魂灵之所以不动,是被镇压的。浩瀚国是用了什么方法在压着死魂灵,让生魂无法化为恶灵,只能沦为死魂。 能够镇压死魂,那又是什么力量呢? 第43章 浩瀚塔 浩瀚国。 昔日它是什么样子。 不清楚。 但现在它是什么样的? 刘一夫可以说,这是一座,死魂城。 从未想过,也没见过,哪怕是一座亡国之城,也没想到有如此之多的死魂灵。 阴气之重,以至于天都快成黑的了,始终是阴云不散,光线阴暗。特别是阴气构筑的负能量力场,那影响力是时时刻刻的。 刘一夫立刻把队伍叫停了下来。 “说一下。” 他叫过来张小乙和锦天。 “怎么回事?” 刘一夫推开杨杏,让杨大小姐看住她,这才回来说道:“锦天你也看到了,别说你没注意到,这城里,死魂灵太多了。” 锦天道:“死魂灵多是多,可又不能伤到我们……虽然是有点多。” 刘一夫白他一眼,道:“我们之中,乙哥手持宝刀,算是可以避邪,倒也无妨,我自然也不是问题,但你呢?你已经处在影响中了,只是你修为太高,这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慢慢来,所以暂时才不觉得什么,等有什么时,你大概已经中招了,要想平安无事,到时你怕是得趴在杨大小姐身上了——你愿意的!!!” 张小乙笑道:“若是如此的话,这个可以有的。哈——” 锦天脸色一变。 他对杨雪雁是有了些好感。 但这么快就提出来,他面子不要的吗? 不过这么说,是金龙宝剑保护了杨雪雁吗? 可惜,新月宝刀的确是神兵宝刀,但在避邪什么的地方就差了很多。 “怎么解决?” “我布一下法坛,大家祭拜一下春水大神,至少让大家在这阴气里不至于出大事,以后的事,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刘一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阴气如此之重,在这种负能量侵扰下,人是很容易出问题的,比如说脾气会渐渐暴躁易怒,逐渐的疑神疑鬼,或是生了小病,继而大病,都是可能的。 负能量力场,会逐渐放大每个人性格上阴暗的一面。 这对于团队行动,是大影响。 刘一夫回去,让大家一起拜神。 他声称,拜了神,神会保佑你的。 但这时,扫地跳出来了。 扫地一直老老实实,不声不响,放任张小乙指挥他的手下,一直没问题,可现在他站出来唱对台戏了。 “你说拜就拜啊,我们都是刀口混饭吃的,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们靠的是自己的刀,你说的那个什么神,有我们的刀管用吗?” 可惜他怼错人了。 “不要紧的,这个纯凭自愿,不愿意没关系,耽误不了大家多少功夫,哪怕求个心安呢。” 刘一夫笑咪咪地,像个好人。 这让想要挑事的扫地一拳像是打进了棉花里。 杨雪雁知道刘一夫的本事,立刻强令,要求,手下人,务要虔诚的敬拜神。 刘一夫恭敬的请出了春水大神。 他小心恭请拜神,做足了仪式,又吟唱念经又是跳舞的,有的人相信了,有人却是丝毫不信。 没有人看到,于虚空之中,春水大神的神力缓缓,一丝丝,驻入信者的心灵,保护他们的根本。 这一点,殊不简单,有神庇佑和没神庇佑,是不一样的。至少,这负能量力场对人的影响,是大大降低了。 此后,刘一夫对杨雪雁暗示,把愿意相信春水神的十多人抽出来带在身边。 这些人既然选择了相信春水大神,那少不得就要多保保他们,不能把他们的命当玩意儿使。 有了准备,再入其内,浩瀚女国的真面目,也就渐渐露出来了。 之前他们走的,仍是在浩瀚国的外围。 那是浩瀚国普通民众生活的地方,房屋低矮窄小,在千年岁月下,早败颓得不成样子了,好多地方,都几乎是平地,只有极少数残垣证明此间曾经有墙。 到了深层,这才算是,真正进入浩瀚地界,是浩瀚国民真正认可的——家。 这里,有比较坚固的民居了。 有很多民居甚至维持了完整。 风沙不能掩埋,最多也就没其半。 刘一夫一行人走得也累了,就挑了一株古树下休息。 树旁有二三间宅子,众人为了小心,不敢入内,这一歇了下来,不免想要去看看。 刘一夫他们强令大部人在原地休息,他们自己玩探险游戏。 选了一间完整点的民宅入内,进去了这么一看,都是一呆。 房居内——大多完好。 里面床,柜,窗,台一样不少,各式家具也件件不缺。这证明了浩瀚国虽然十分残暴,但国内之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不错的。 那米面缸内甚至还有近半已经硬化的碳状硬块。 在一具仍然坐在桌边的尸骸旁,那桌上仍有半碗面条状物。 这证明死者生前在进食,还没吃完呢,一下子就死了,也不像是中毒,没有中毒后痛苦难受的样子。就像是突然的,一下子,魂给抽没了。 扫地在屋里乱转,还弄坏,弄破了不少东西。 刘一夫他们知道,扫地这是想找金银财物,但可惜的是,不独此间,所有的民宅里面,都没有一丝半点的金银器物。 浩瀚人的生活,朴实无华。 “怎么回事?不是说浩瀚国很有钱吗?怎么什么都没有?一群穷鬼!” 刘一夫和张小乙交换一下眼色。 两人都大约有了猜想。 张小乙手上有一些难查的资料。 而刘一夫呢,更是精明过人。 很容易可以猜到,浩瀚国之所以存在,能是光靠残暴来统治的吗? 没错,浩瀚国政体别与不同,正是这份特殊的政体,才撑得住历代浩瀚女王的残忍与残暴。 如果浩瀚女王一直都是无脑残暴,那她早被赶下台了。 但她一直好端端的,这就说明,浩瀚国至少国内,对于女王的统治,是支持的。支持力度何在?就在这一户户平民之家里的米缸,米桶里。 浩瀚女国,它的国民,虽然没有金银铜钱等贵重财产,但在女王治下,至少是不愁吃喝的。这一点,放外面,有几多个国家能够做到? 浩瀚女国应该是用配给制。 即国王给国民安排了房宅,土地,和充足的食物,让百姓只需要做一件事,专注生产。 百姓们纳粮,生产,当兵,服役,皆能收到丰足的收获。 他们生活得好了,自然愿意支持女王。 虽然女王残忍残暴,但那和他们这些底层的小民百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直面女王残忍残暴一面的,是浩瀚国的高官贵族,宫人侍卫,是浩瀚国的敌人,甚至是不听话,不老实,对女王有不良屑想的下贱之徒,那些小国藩属。 “放心,想要钱,应该在女王那里,这些普通平民能有什么钱,你在这找钱,眼皮子也太浅了。” “你们清高,你们了不起,你们哪里知道我们的难处,我们这些人,打的是下手,干的是扫地,好吃好喝没我们的份,吃苦受累就找我们,现在我们参与这凶险的事,想发发财也不可以吗?” 赫! 好家伙。 有想法呀。 “行,可以,你带得出去全是你的。” 浩瀚女王的财宝,说真的,谁又不想要呢?哪有人不想要钱的。再说那可是浩瀚女王的财宝。 可能有人对浩瀚女王的财宝没有概念。 这么说。 遥想一下。 一千年前。 累经数代的浩瀚女王治理,这条贯通东西方的西方商路,主流就在浩瀚女王的掌握下。其下五十余大小诸国垄断了这所有的收入。 而其余所有诸囝,都需要向浩瀚女国进贡。并且是没其泰半的巨额纳贡。 与其说是向浩瀚女国进贡,几乎和强抢没区别了。 可以说,每年,西方商路的财富,百分之六七,是进入了浩瀚女国的。 而最为微妙的就在这里了。 浩瀚女国,采用的治政,是国民配给制度。 这个制度,解决不了贫富问题,但能尽可能的消灭不公。而消灭了不公,就能创造巨大的国民幸福指数。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发财是永远轮不到他们头上的。 就算发财也往往没用,权势,力量,都可以剥夺你的财富甚至生命。 所以对于小民百姓来说,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他们就已经很幸福了,很满足了。 而配给制度,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点。 当然,如果周围的国家都比较富庶,人民生活好,可能配给制度就不行了,人们向往更好生活的心是挡不住的。 但在西方这地方,可大不相同。 和周围一比,只会让底层百姓觉得,身为一个浩瀚子民,那是泡在了蜜罐子里。 不用担惊受怕,不用被欺凌欺辱,又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至于钱,那是什么? 有什么用吗? 女王才是浩瀚国唯一的神! 这就是浩瀚国能够长存且强大的原因。 已经有了目标,动力就上来了。 没休息多久,扫地就催着觉得要走了。 既然如此,那就上路。 眼前一座座建筑增多了,开始有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宅居,二三层的小楼房也都出现了。 但是,依然的,大多都是没人,好像是走了,留下来的,不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是一些干活的下人杂工。但这些也都成了化石一样的骸骨。 也就是多披了一层的皮。 更似是干透了的干尸。 只是其中仍有血肉,不过不是风化,而是结成了硬石。 最终,他们来到了一座黑色的,仿佛计时报信用的高塔。 这是一座巨大的,起码有五六层楼那么大的黑色高塔。 巨石堆砌,黄沙仍不能掩埋。 它耸立于此,仿佛是一个驻守者,在默默关注,蹲守,看顾,观望。 它,仿佛见证,记录了一切。 这是一座神奇的塔。 刘一夫细细观之,终于发现。 这是一座——镇魂塔。 第44章 镇魂大阵 黑塔巨大,诡异缠绕。 它的墙壁上,满满的都是古怪的浩瀚文字。很多字体都是相同的,应该是用到了相同的字眼。 杨雪雁倒是识得这浩瀚文字。 她细细观摩,小声翻译。 这都是赞美浩瀚女王的话语。 诸如伟大的女王如何美丽,她的魅力无与伦比,她的伟力超越仙神等等。虽然未必每个字眼都能对上,但大体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总之就是无尽的对女王的歌功颂德。 除了花纹,就是赞美,除了赞美,就是花纹。 再抬眼望上,塔顶有一奇异的雕筑品。 那是一颗圆球。 圆球之上,更有三个小圆球。 “啊——啊——” 杨杏叫了起来。 “这是,这是——” 杨雪雁止住了她,这才道:“这是浩瀚女王的标记。” 张小乙道:“看来这塔有门道,咱看看去……” 他说完,自己这边还没人动呢,扫地就带人去了。 扫地飞快的找门,找到了门,就不管不顾让人去开门。 巨大的黑色门扉很难打开,像是塞死了似的,好在扫地一行人别的本事没有,小技巧不断,立刻就找了绳子,大家一起玩拔萝卜。 拔萝卜,拔萝卜,嘿呦嘿呦拔萝卜。 这猛力的来回下,竟然真的是大力出奇迹,给他拔开了门。 但,门一开,扫地就怔住了,然后大骂晦气。 门一开。 塔门里面,是一具具,一具具,层层堆叠,从低到高,紧紧密密,严严实实的,都是尸体,已经风化,干硬,变成了结石状的干尸。 就像填鸭子一样,把人往塔里硬塞。 虽然人已经死了不知多久,千年了。 这些干尸脸上仍能看到各种恐惧惊怕的表情。 他们仿佛见识到了此世之间最恐怖可怕的事。 抬头。 五六层的高度。 若此塔里真的塞得满满的,这一座高塔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呢?细思极恐! “我一种植物!!!” “搞什么啊!!!” “这是在搞什么鬼啊!!!” 扫地气得哇哇大叫。 他就只是想发一个财而已嘛,为什么这么难呢? 刘一夫站在旁边,轻轻笑了。 影响,已经,产生了。 一座大黑塔里面,填鸭子一样塞满了层层叠叠的尸体,这是什么?这是诡异啊!凡人稍微脑子正常点,都应该是感到恐惧,害怕才对。 但是看看扫地,他在干什么? 他只在意一件事,没找到钱。 在无形中,他的阴暗面被无形放大了。 锦天运功,几步蹈脚,跳了上去。 他踩在高顶,细细观摩圆球。 刘一夫轻功不行,但他有地龙藤,在地龙藤变得像爬山虎一样的帮助下,很费一番力气才上去。还好,锦天拉了他一把。 “你上来干什么?” 你轻功不行,上来费劲,费那事干嘛? 刘一夫收了地龙藤,这才眺望远方。 果不其然! 张小乙在下面道:“发现了什么?” 他倒不是上不来,而是轻功不好,上来费劲,懂的又没有刘一夫多,既然刘一夫都上去了,那他也没必要上去。 刘一夫跳下来,好在张小乙来扶他。 “这浩瀚国应该还有这样的塔,我至少猜到这塔是干什么用的了。” 锦天下来道:“是……维持?” “差不多,是维持,也是镇压,这是一座巨大的镇魂大阵。我们看的这座塔是构筑成这座镇魂大阵的基础之一,它们形成大阵,包括了这整个浩瀚国。” “什么维持,什么大阵,什么玩意?” 扫地有些受不了,跳起来叫。 这就不是一个理性的人了。 他被影响太多了。 刘一夫没说话。 倒是杨雪雁受不了这家伙了,她拔剑,金龙宝剑,压在扫地肩上道:“能理智些,冷静下来吗?” 金龙宝剑临身,扫地一下子恢复了那个老实不出头的人,连忙摆手道:“不不不,别别别,我我我,我想我恢复过来了……” 他既冷静下来,刘一夫也愿意和他废话一下。 他带的那些人最听的还是他的话,有什么事还是要利用他的,不必把他得罪死了。 “维持是维持这里的风水环境,镇压是这里的死魂灵。正常人死了,会产生魂灵,如无意外,这些魂灵会渐渐消散,或是被阴间吸走,总之不会久驻凡间。但是……你大约是看不到的,在浩瀚国,有很多死魂灵,人死而魂不消散,这是活着不得好活,死亦让人不得好死的邪法。浩瀚女王用这方法,是生怕被她杀的人,或者说是死在此地的人能有个好死。” 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 但浩瀚国显然没这规矩。 人要杀。 死亦不让其好死。 而是把人死后的生魂变成死魂灵,形成这片巨大的负能量力场。 虽然刘一夫解释了。 但,很显然,扫地的文化程度不高,说再浅显,但也仍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还是不懂。 好在他虽不懂,但却懂事,不明白不要紧,自己听话就完了。 “那我们还继续吗?” “这个可以有,我们仍然能继续,只是大家要小心了。这座城……你们懂的,很诡异的,所以大家不要乱来,要团结,不要乱跑,更不要随便的触碰什么东西。” “行行行,听你的,什么都听你的。” 房宅,渐渐增多,但和之前一样,人都不怎么多。不过值此大家都知道,那些人跑哪儿去了。他们如无意外,都被填了镇魂塔里面去。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 随着建筑的精美,甚至,还能看到已经破损的喷泉水池。 但这时的水池早干的什么也都没有了。 倒是有一座二三人高的玉质仿真雕像出现了。 这是一座真人等身大小的雕像。 所用的玉质虽非极品,但脂玉,黄玉,翠玉,白玉,黑玉,红玉,各色拼组之下,一个栩栩如生的真人玉雕也就呈现出来了。 此雕像基座就有一人多高。 雕像的内容是一位女王端坐在一张石椅王座上。 她一手持着一柄镶嵌红石的宝石权杖。 一手靠着座椅扶手轻托香腮。 两条腿细长的交叠而坐。 足尖仿佛在轻轻晃动。 不知不觉间,刘一夫队伍中,竟然就有人莫名其妙的跪下来了。 就连扫地也腿在打弯,一副想要跪下去的样子。 “不要看,那雕像有古怪……” 杨雪雁没受影响,她立时叫了起来。 刘一夫脑门一清,忙止住心神。 虽然他有春水大神的保护,但在方才,他也一时为之神夺了。 毫无疑问。 这座雕像,是浩瀚女王的雕像。 那是仿真的女王雕像。 这位女王,的确是称得上倾国倾城。 眼神轻佻,嘴角轻蔑,身段优雅,更别提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了。 雕像中的女王只是闲散的坐在那里。 她是死物。 不说。 不动。 但即是如此,也让人产生了想要拜服的冲动。 “是……这雕像有问题。” 刘一夫在雕像的基座上发现了符纹。 虽然看起来就像花纹,但花纹是花纹,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稀奇的。而符文却不一样,拥有特殊能量力场。 这雕像所拥有的符文,并不神奇伟大。 只是一种某种意义上的放大。 放大某一种意识。 这里放大的,自然是女王本身的魅力。 很多人不知道,以为浩瀚女国的王是血脉传承,这其实是错误的。浩瀚女国,采用的不是血脉继承制,而是选王制度。 即便是前代女王之女,想要为王也不可以私相授受,而是要参与选王,直至被选中了才可以继位为王。 每一代的浩瀚女王都是选出来的。 一次不行,就再选一次,直至选出合适且合格的女王。 失败的女子,将成为女王获取神力的祭品。 毫无疑问,这种选王仪式,很残忍。 但它是值得的。 一经成功,女王就将是浩瀚国最大的底牌,最终的王牌。 所以,每一次能够选上的女王,别的不说,至少美丽上面是不输于人的。 有些女王会选择找王夫,这是诸多小国最大的幸运。 成为女王的王夫,自然会给所在国带来一些好处,比如进贡就可以少很多。 更不要说女王的超高颜值了。 所以才说有很多人对女王有屑小之心。 而也有很多女王对男女之事毫无兴致。 比如末代的浩瀚女王。 她的性格就是孤芳自赏。 “不是雕像问题……”扫地不敢再看女王雕像:“而是那女王太美了……” 杨雪雁冷笑起来:“你若在她面前,就你这样的,她只会第一时间把你拿去填她的万蛇井。” 万蛇井是女王用来处罚人的所在。 它效仿的是中土曾经的虿盆。 据说中土曾经有位王者喜欢这一套,挖一个大坑,在坑中饲养各种毒虫,称虿盆。 意思是——万虫所在之所。 这位王喜欢把他的敌人反对者丢进这虿盆里面。 要知道,运气好可能一时死不掉,毕竟没有那么多剧毒到一下子就致人于速死的虫子。 于是,死不掉的人,就会承受更大的痛苦,被万虫噬体,直至最后的消亡。 浩瀚女王很喜欢这个,就仿造了蛇井。 毕竟她搞不到那么多虫子,只能用蛇来凑数。 结束对女王的声讨,他们又发现了黑色的巨塔。 这果然是镇魂大阵。 新的黑塔,一如既往,里面镇鸭子似的装满满快挤不下的干尸。 看到这许多的干尸,让人心中升起难言的恐怖。 极致的压抑让人十分难以承受。 可刘一夫仍然坚持观察这座黑塔。 他还真有发现。 他发现,这座黑塔顶上的巨大圆石上,那三个小圆的形状位置,和第一座塔顶上的圆石上图形并不一样。 就像画画,一个大圆里画三个小圆,也可以画不同的样子。 第45章 万蛇草杀阵 第一座黑塔,其顶上就是一个大大的圆球。在圆球之中,是三个小圆球。 刘一夫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仿佛三角形的形状。 总体就是一个大圆里面套三个大约品字形的小圆。 这据说——就是浩瀚女王的标志。 现在,这里,第二座大黑塔。 理论上,它该是与第一座是一样的。 但它却不一样。 这顶上的圆形图案不再是品字形的三个小圆了,而是波伏状的三个圆。 形状,变了。 要是一般情况倒也算了。 但浩瀚女国,女王为尊,错天错地错父母也错不到女王身上。 一个大圆套三个小圆,既然是浩瀚女王的标记,那这个标记在理论上就不该出错才对。 那可是以残忍残暴出了名的女王。 倘若这是错的,一经被女王发现,结果自是不言而喻。 所以不该有人敢于犯错。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哪怕再滑稽,也必将是真正的答案。 所以,这标记就是被刻意做成这样的。 “浩瀚女王的这个标记,是可以经常变化的吗?” 刘一夫问。 杨雪雁对此也不太懂,道:“这我们不知道,可能有多种意思,但大差不差……有什么问题吗?” 刘一夫倒是很想问,你们这也不清楚那也没明白,到底是哪来的勇气往这儿跑? “那什么,还继续走吗?还是咱们歇一下?” “等等——” 是张小乙。 他从不停刨蹄子撂蹶子的马上跳下来。 不独他,其余人,也都在努力控制他们的马。 这些马也不知怎么回事,在躁动不安,又蹦又跳,似乎感知到了危险,想要逃离这里似的。 “马怎么了?” “马没事,一会可能要发生什么,这才重要,大家小心,戒备起来。” 一声声呼喝,众人都警惕起来,他们尽力把马拉一块儿看着,各自把刀剑纷纷拔了出来。 马。 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癫。 所以一定发生了什么把马给吓到的事。 是什么事呢? “看后边——!!!” 有一个人发现了什么,转头尖叫。 刘一夫等人一起回头看——他们心中顿时发毛。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一种植物!!!” 甚至连扫地也这么叫了起来。 看刘一夫他们看他,连忙叫道:“想办法啊,这是怎么回事这是!” 他已经给吓到想要上厕所小便了。 怎么回事? 原来,在他们后路上,肉眼可及的,地上,在长——草。 是真的,一种绿色的,草。 但是,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判断就会明白,那东西可能看上去的确像草,但绝对不可能是草。 在这脚下沙子至少半尺左右的地面,要怎么样才能长出草这种植物来呢?就算是草原,那也不是每块地皮上都有草的。事实上讲,草对于地的需要也是是有条件的。 比如,至少,要有水份。 这里像有水的样子吗? 所以,懂点事就该明白,那不是草。 那是——像草的蛇。 是一种极小的蛇,像蛇苗一样的蛇。 这是无以数计的蛇,小蛇,在从地下探头要出来呢。 不过这也才对,浩瀚女国,要是这样让人旅游观光似的随便走,那才不正常。 所以,这杀机显现,反而是件好事。 张小乙反应最快,第一时间道;“跑,跑,跑,都别愣着了!!!” 绿色,原本象征生机,生命。 代表欣欣向荣的意思。 但现在却是催命的玩意儿。 也可以看出浩瀚国的陷阱是多么恶毒。 瞧,你找到了浩瀚国。 哦,你进入了浩瀚国。 一路通行无阻,很快乐,很快活。 等你进入一段距离了,就开始了关门打狗。 让你飞都飞不出去。 天如黑幕阴沉沉,死魂如雨漫天飘。 小蛇如草地里蹿,杀机四伏夺命来。 这就是浩瀚国。 现在想想,那些能从浩瀚国出去的,简直是天才,真是实力与幸运齐飞。 不然怎么出去? 在这种局面下,什么实力,什么武功,都没用,因为,太多了。 那是像草毯子一样的小蛇啊。 每一根草苗样的东西,就是一条小蛇在扭动蛇躯。 所以,摆在刘一夫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就是继续往前走。 哪怕,你明知道这陷阱就是要让你往前的,你又能怎么样?你还能回头和小蛇战斗吗?只要懂一点生物基础就知道,蛇这种动物呢,是越小,越毒。 这种青色的,像草一样的小蛇,谁敢去赌它们的毒性? 你甚至无法去抓一两条来实验。 因为它们的扩张速度太快了。 只消你停下来抓一条,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走不掉了。其余的蛇会彻底把你包围。没毒都能咬死你,更何况,没毒?怎么可能!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在众人眼中,刘一夫上了他的小毛驴。 马都不行了。 但小毛驴却是丝毫不受影响。 这时撒开了蹄子,跑得很有节奏感。 “快啊,快啊……” “不行了,我没力气了……” “我脚软了,我脚软了,我是不是被咬到了,我快要跑不动了……” “为什么,我们的马全都不能用了,他的驴却那么听话,那么能跑,我为什么不骑驴呢,我为什么要骑马啊!” “不公平,不公平,我不要死啊,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都别叫了,有力气搁这儿乱叫,还不快跑?” 这是扫地在说话,那些穷吼鬼叫的,基本上都是他的手下。他得让这些人镇定下来才行,不然这么紧张,什么事都做不了,连逃跑都这么差劲。 “大哥,大哥,我一直听你的话说,你救救我,我快没力气了……” “我……一种植物!” “兄弟们,大哥对不起你们了!” “呜哇哇哇——” 扫地能做什么?扫地什么也不能做。 他只能对向他求救的人视而不见。 而他的悲哭也让手下没掉链子,虽然不甘心死亡,但他们自己也知道,在逃命这点上,大家都是一样的。扫地自己不也是在逃命么。 别人能跑,还在逃,就你不行了,死也没办法,只能认命,不甘心也要认。 立刻的,就有人跑不动了,在尖叫,惨叫中,被绿色的小蛇覆盖了全身,整个人倒下去,就不见了。 “啊啊啊——” “哇哇哇——” “呜哇哇——” “呃啊啊——” 一连声的惨叫,陆续有人在倒下。 死亡在这一刻开始欢唱。 一直寂寞无声的浩瀚国终于露出它狰狞的一面了。 在所有人里面,只有一个人逃跑是最轻松的。 那就是刘一夫了。 他骑在超级小驴身上。 这头真实名为吕强的小驴,抖动浑身健硕像铁块的肌肉,小蹄欢快的蹄踏,步履甚至颇为的轻松,以至于刘一夫甚至可以回过头,仔细观察后面的情况。 他把目力申张以极。 终于看到了。 被小蛇缠身的人,首先是身体发黑,好,有毒,实锤了。中了毒的人会倒下。 然后其余小蛇一拥而上。 但这个人是撑不了几下子的。 大约五六息的功夫,这人就在剧毒作用下开始融化,简直恐怖。只需要十息时间,这人就要烂成黑绿的臭水了。 对! 刘一夫想起来了一件事。 过往,也有很多人进入浩瀚国。 可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怎么见到外人留下的痕迹,没有外人的东西不说了,可能给别人拿走了,但怎么可能尸体都没有呢?有的也始终是曾经浩瀚国人留下的尸体。 所以,尸体哪去了? 现在,这个答案算是知道了。 好家伙,如果这小蛇如此之厉害,那过去的尸体显然,也早就化成黑绿色的水了。 而在这种环境下,黑绿色的水,几天的功夫,估计就干得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真正,什么也留不下来。 刘一夫心中明白了,便不再多看了,纵是他对别人没什么心,可眼见自己一方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苦叫,哀求,怒骂,绝望——这总是不好受的。 只能眼不见为净了。 又跑了许久,途中,他们又经过了一座黑色的塔。 终于,他们看到了一座宫殿。 那是痛苦大厅。 想也不想,一马当先的刘一夫带头就冲了进去。 余人也没法子多想,紧随其后。 不是说他们来到这就没事了而是这座宫厅,至少有一道大门啊。 众人一冲进去。 大多数人仍然在懵。 他们上气不接下气,脑中惊恐让他们头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所以,刘一夫他们三个人,自己动手。 后来杨雪雁,杨杏也上前了,这才把这座宫厅的门,给硬生生推上了。 轰!!! 大门一关。 这下众人才回过神来。 “我们得救了?” “刚刚发生了什么,啊,啊!!!” “好多人死了,好多人死了啊!” “我别人的母亲的都不敢回头看啊!” “我也不敢,别说了。” “狗子,狗子,二狗子,我二狗子不见了啊!” “小杰,小杰。” “老秦,老秦。” “一把年纪的,走了,走了也好,呜呜呜……” “杨大小姐,你不说点什么吗?知道吗,我刚才死了将近三十多个兄弟,我三十多个兄弟啊!他们怕死才跟的我啊,我们一直窝囊的为了什么?我们就为了一个,活下来,但我们进入这浩瀚国,这一下子,差点没全折了,你就没一点想说的吗?” 扫地又跳出来了。 扫地这个人,武功不是很好,但始终能牢牢的控制住他手下的人,是有一手的,凭的就是经常给他手下人谋福利。至于死人,其实真不重要。关键是死得人要值。 杨雪雁心情也不好,没想到一直没事,突然就来了个大的。 “行了,这一次,人只要能活下来,撑到最后,所有人都给十万钱奖金。” 扫地见好就收,道:“杨大小姐,您别见怪,我只是想给兄弟们一个交待而已。” 第46章 痛苦厅之后 在别人仍然发懵混乱之时,刘一夫给了张小乙一个眼色,自己带着驴开始在这间殿厅打转。 此殿厅采用的是另种建筑技术,所用的支柱很少,是用顶拱技术建造的,内部空间极大,是一间宽绰的殿厅。 仔细看,地上的地砖板缝里,仍然有千年都未散去的血泥痕迹。 在过往的岁月里,诸国的使者就是在这里停步,他们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有数百上千甚至更多的血条鞭痕。 这让他们连站都站立不住,只能跌倒在地上,他们的血,尘,混在一起,流在了地上,纵使经过清洗,仍然有残余渗入砖缝的污泥里,遗至于今。 千年时光。 这座曾经光鲜亮丽的殿厅,早已经不复从前的华丽,地面不再干净,反光,墙壁上的油彩,雕刻,也都大多破损,看不出最初的原样了,唯一还算清楚的,大约就是厅中的那张设座。 这是女王……如果愿意接见使者,她出现时,坐的椅子。 采用的是白色的朴玉雕刻。 这是一张四方柱立式的高椅。 和之前雕像上的一样。 你得需要有足够的身高才能坐上去。 也得有足够长的大长腿才能把脚放在地面上。 普通人如果坐上去,大概率是脚尖往下都够不着地面。 更不要说坐上面跷脚了。 当然,此座现在是空落落的。 倒是座椅上,一个大圆套三个小圆的图形仍然存在,这又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大圆,上面的三个小圆呈一条直线排列了。 所以说,这图案到底是什么意思,一个一直变化的图案? 又或者,一大三小圆,是浩瀚女王的标记。而每一个女王的标记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 刘一夫进行着猜想。 正在这时,忽然,有嘶嘶声响。 人们已经给吓怕了,一下子就跳起来。 “怎么回事,又有什么发生了?” “是不是外面的蛇跑进来了?快把门缝堵上——” 有人看了道:“不是外边,外面没什么动静,是里面发出来的。” “完了,我刀丢了,谁有备用的,给我发一把啊,我先谢谢了。” “刀都丢了,你怎么不去死?没有刀借你,滚远点。” “说什么啊!还是不是兄弟,我有备用的,给你。” “你清高,你了不起,你们自己组队玩!” “都别闹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准备战斗了,我们也是能够战斗的!” 扫地最后叫出来了。 这时,他们也大约看出了动静。 从殿厅的四面,在墙壁的下面,有着很多很多,像老鼠洞一样的洞眼。 现在就是从这里面,钻出了新一批的蛇种。 这是一种,尺余左右的怪蛇。 没错,是之前大黑天魔女留下的那种怪蛇。 事实上,大黑天魔女就是从浩瀚国带走了蛇苗,将之变成自己的力量,她手中蛇怪的根源就是来自这里。 是那种,长有一双婴孩小的臂的怪蛇。 “杀——” 没二话的。 反应最快的是杨雪雁,她拉了一把有些失神的杨杏,二人立刻带动家族的刀客上前战斗。 不得不说,大家族训练出来的子弟族兵就是不一样,比起意志快要崩溃的扫地的手下,他们还能够保持一定战力,至少没见哪个人把手里的刀都给丢了。 对于刀客来说,刀就是吃饭的家伙。 一个刀客把刀都给丢了,那还配活着吃饭吗? 由此可见,扫地的手下,底线有多低。 真的是有一些凑数的,根本不能战斗。 但杨氏的子弟族兵就不一样了,他们同样紧张害怕,但是,当杨雪雁她们下达命令后,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他们分队成组,或二人,或三人,或五人的配合在一起,挥刀和地上的蛇怪战斗到一起。 这些人,沉下心神,静下气来,还是可以打下去的。 坦白说,蛇怪,其实不强。 它们真正厉害的是其毒性。 此外就是它具有短距离突击的能力,让人难防。 除此之外,也就没啥了。 所以,只需要抛除紧张和恐惧,镇定静下来,发挥正常实力,刀客的特长,杀起来也不难。 刀客的特长很简单,出刀够快。 这是一个刀客的基本要求。 因为刀客大多都是穷鬼,没钱,注定了很多武功都不能学练,也学不到,或学不了多高明的东西,所以刀客因繁就简,形成了短平快的武功路数。 大多数刀客的武功就是一句话。 拔刀斩。 这反而恰好是蛇怪的克星。 以至最初是一面倒的屠杀。 转眼间蛇怪就被杀了二三十只,绿黑的血流了一地。 这让扫地的人也胆气大壮。 什么蛇怪,也没啥了不起的么,就瞅着看吓人,其实啥也不是。 心气一上来,人类天性中,欺软怕硬的一面就上头了,也上前去战斗。 扫地的人最多,哪怕之前死的多,但活下来仍然占了一大半,这些人原本就有气,此番含怒出手,是又快又狠,挺积极的。 一下子,就把源源不断出现的蛇怪给打懵了。 但刘一夫只是冷眼旁观。 他一点也不看好这战斗。 原因无它,时间积累下,这些蛇怪到底有多少?现在扫地他们杀得挺欢,但这一时的激动,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就是疲劳上头渐渐不支,再死几个,说不得就要崩溃了。 刘一夫找上张小乙。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他们迟早坚持不下去的,我们得往里走了。” “往里?” 张小乙犹豫起来。 他不是傻子,看出了这个设计,就是在逼他们一路往里。 但问题是顺着别人的思路这么一直往里就正确吗? 刘一夫道:“我们没有选择的,在这里拖下去没有胜算,反而继续下去会好点,再说了我们不是要找到浩瀚女王的尸体吗?” 张小乙一听也对,这进亦是死,不进亦是死,为什么不拼一下呢?连忙一拍大腿道:“成,就这样,往里走,天哥,来,一起上。” 锦天一刀在手,抢步在前 新月宝刀一划溜,眼前的蛇怪就给他斩了。 再一振袖,把扑上来的半截身蛇怪给扫开,继续往前,踏步,斩! 有了锦天,张小乙这两个狠人带头在前开路,果然是杀出了一条路来。 只是纵然如此,这一路杀过来,也是死了很多人,又是十余条生命结束了。 “见鬼,见鬼,我们怎么回去,我想回去了。” “是啊,大哥,太危险了,一路上我们死了多少兄弟啊。” “我不知道吗?能回去我不想回去吗?你要是能够回去你回一个给我看看啊!” 说到这儿,扫地往前,拉住了张小乙。 他知道,挑头事得这位说了算,至少话语权重,说话那几位听他的。 “我说乙哥,咱们也算认识熟悉了,我跟你提一下啊,这么一直闷头冲可不行啊,我们需要休息一下,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咱不能这么乱跑乱冲了……” “行,我知道了!”话音说完,张小乙就往前继续去了。 一路杀,一路杀。 他们冲出了痛苦大厅。 在后门冲出后,发现了一座破落的花院子。 这里有些不同。 到处都是湿气重的污泥。 没有什么蛇怪蛇苗,反而是有很多……尸体。 这里是从前来到浩瀚国的人的尸体。 大多都死剩干尸了。 已经干烂的尸体,身上的衣服可以看出是外来人,而不是浩瀚人。 他们有很多人还有包,但只随便一看就知道没有价值。 每一个包都被反复掏了数遍。 里面没有任何食物,任何有价值的,哪怕是一把小刀,也给别人摸走了。 只是一些破烂玩意。 连扫地都皱眉丢到了一边,不屑一顾。 刘一夫细数一下,数不了详细,有很多的人已经和泥土,石块,树木,都混为一体了。 可大略是几十个。 当然,这几十个,是有干烂的尸体的。 还有很多,根本就只有空荡荡的衣服。 连个尸体都留不下来。 这里虽然糟糕,但至少可以休息。 刘一夫让他们休息,自己和张小乙他们到另一边休息。 取出了水和食物,他们少数人一边藏着一边吃。 马丢了。 那上面驼了很多他们的补给品。 但是现在那些马全都没了下落。 所以无论是杨氏族兵还是扫地的手下,都比较缺少食物。 刘一夫是有。 但他若是拿出来,供应给众人,那就是浪费,只会飞快的把补给给消耗用掉。 所以他们只能躲起来偷偷的吃东西。 “后面怎么样?” 张小乙喝一口水问杨雪雁。 杨雪雁道:“据家族记录说,这是痛苦厅,往后应该还有嚎叫殿和绝望宫。但这不重要,我们要找女王的尸体,要看你们的。你们能做到的?” 浩瀚女王历代都是残忍残暴的变态。 她们对本国子民还好一点。 但其余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反正,这些女王,不是折磨人,就是在折磨别人的路上。 像痛苦大厅,就是用来鞭挞人的。 嚎叫大殿,啊,那是女王对人施刑施虐的地方。 她在此折磨人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受刑者痛不欲生的惨痛嚎叫。 叫得越惨,越大声,女王陛下就会越发的感到舒服。 当人被活生生折磨致死后,女王甚至会高兴的站起来跳舞。 最后是绝望宫。 女王的最爱。 有句话叫,杀人不是最残忍的。 让一个人生不如死才最有趣。 女王也是深深的认同此理。 所以对于一些有趣的人,女王当然不会选择一刀杀,而是让他们生不如死,把这些活人制造成艺术品,放在自己社会寝宫里时时欣赏。 女王的欣赏,正是这些人,至死之前的绝望。 看到那些绝望的人无比的痛苦,女王就会产生出难以自抑的身心愉悦。 第47章 嚎叫之牙 “啊——!!!” “哇——!!!” “你们这些畜生,畜生,你们不是人啊——” “阉狗,阉狗,我是不会屈服的!” “有本事就杀了我!!!” “让邱未明出来说话!” “我招了,我招了……” “叛徒,不得好死!” “你对得起死去的兄弟们吗?” “党大人,画押,何必执着呢,想想你的妻儿老小,可都在等你呢。你不会不知道米大人的下场有多惨!可能曾经的米家两个小姐妹,哎呀,你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教坊司等她们的牌子呢——” “你们这么做是在卖国啊——” “拜托,党大人,你拿多少钱的俸禄这么尽忠?你在乎这个国,可它在乎你吗?人啊,为了自己,不寒碜。” “党大人,党大人,你千万不要做错事啊!” “咚!!!” “不好了,党守护自尽了。” “什么自尽,他这是畏罪自杀!找个名目,让武侯上门抄家,他好像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不知在哪里,但二女儿应该还在家中,抄没入教坊司!” “是!” “恭送大人——” 嘎吱。 门打开了。 从门中出来一个人他迈步往外走。 在他身后,是一个大牌匾。 罗狱。 民间俗称又叫天狱。 是罗国用来关押国家重犯的所在。 注意来,普通犯人,是不需要关在此处的,只有特别的重要犯人,才会被关进来。 阳光洒下。 照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却丝毫也驱不散男人身上的阴寒气息。 “邱大人!邱大人!” 一个人在这就是为了等邱未明的。一见他出来,立刻上前跪下,一连就是几个头磕了下去。 “喔,是你,你回京了?” 邱未明笑了。 他虽主刑名,其实却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若着女裳,必不让颜色。 那男人连忙道:“刚回的京……” “回京了……你来见我?这不合适,你不是应该去万事司述职啊?” 男人受不了,连忙一头低下道:“大人啊,他们,都死了……” “他们?宇文仇也死了?” “是,是……也,死了。” 邱未明终于站定了身子,态度也端正了起来。 “宇文仇都死了……你为什么没死?” “大人——” 男人跪在地上,身子如打了摆子一样的在发抖。他就知道,宇文仇的死是一个坎。 一个他不知道过得去还是过不去的坎儿。 “站起来。” 男人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看我的眼睛。” 男人忍不住,看了一眼。 一眼。 眼前一黑。 邱未明的眼睛却似星河般灿烂。 仿佛宇宙生灭变幻,一丝银光在他的眼中不断闪烁。 这是精神力量被催发到极致的证明。 男人的脑中记忆,往事如回马灯一样闪现,殊不知这是在被别人用秘术翻看着。与其听他言语细说,还真不如这么直接从对方的记忆里看来得直接有效。 这一看他就明白了。 有的是男人自己见到的。 有的是他不知道而被邱未明发现的。 就好像一个故事,同一个故事,往往看的两个人却有两种观点。 听风刀,千里风,瓦汉,古里汉妹,顾春,啊,还有盗墓派,那个是什么?两使刀的,还有一个女的,嗯?还剩下一个,怎么看不清了? 邱未明收回秘术。 “呜!!!” 男人只觉得天悬地转,好玄没吐出来,脑子里轰轰的一团乱,像被人用棍子在后脑猛抽后的晕眩感。 邱未明负手而立。 方才,他感知到了。 有一个人他无法读取到任何信息。 有趣。 他笑了。 以为这样就查不到你了吗?既然和那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是那两个男人身边的人,只要查清楚那两个使刀的人的信息,还愁不知道这个人的消息吗? 绘影图形,查人! 张小乙猛的睁开眼睛。 旁边,锦天贴心的给了他水。 在这儿,水是重要资源。 张小乙承情,赶紧接在手中,往脖子里灌了一口。 “发梦了?” “估计是恶梦。” “搁这地方能发什么梦,你倒是发一个给我看看?” “梦一个女王要不要?” “这个可以有,讲真的啊,这女王是真漂亮啊,你们看那雕像,那壁画,她要是允许我亲她的脚,我都愿意给她跪了。” “就你这样的,女王搞不好第一件事就是把你骟了。” “让她来试试!” “哈哈哈……” 几个人一说笑,也就没事了。 “有吃的吗?” 扫地过来问了。 张小乙一晃手上的水壶,道:“我这就这点水了。” “来点,我们这没吃的,兄弟们要撑不住啊。” 扫地诉苦道。 刘一夫笑了。 大家都是练武的,才断粮一天,就说受不了?你是不是对受不了这三个字有什么误解啊? 锦天道:“现在哪有吃的,再说你们不可能一点吃的都没有,总有老江湖会给自己多备一手的。” 扫地皱眉道:“那也不多,我们最多也就撑两天,再说你们应该还有很多,至少你们还有那头驴……” “我的。” 刘一夫抬头看他。 “我的东西,你动一下试试。” “你!” 扫地大怒,他想跳起来。 相比这里许多人,一头驴子算什么? 张小乙道:“不是,你动动你的脑子好不好,你看看,老刘的这驴,那能是一般的驴吗?我不怕把话说难听了,你手下的这些人里面,有一个算一个,没一人比得上这头驴子管用。” 张小乙也站出来说话,扫地只能咽下这口气。 “行,我们再忍一忍。” 他说着丧气离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们恐怕是要生事,我们不行快点行动,杨大小姐你怎么看?” 杨雪雁轻轻擦拭手中宝剑。 她知道这里气氛不对。 阴气滋生,负能力场,放大人性阴暗的一面。若非她手持金龙宝剑,他们这一行人早已经内杠得自相残杀起来了。 哪至于现在一起饿肚子忍着。 不过这也是有极限的。 扫地的人素质平平,这么下去怕是要坚持不下去了。 “成,我们立刻行动。” 于是众人在一些人不满的哎叫中再度起身出发。 但这是没法子的事,时间拖下去,这些人只会沦为累赘,反而需要提防甚至清除。反倒不如现在行动,发挥一下他们的剩余价值。 这里是女王的花园,哪怕它已经废了。 可能觉得它没什么了不起。但要知道,在沙漠中建立的浩瀚国,水资源是多么难得,而这样一个私人花园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 不说别的,就是头顶封顶的琉璃顶就足够让人头皮发麻,不仅是资金,更有将之用于建造的技术,那就不是一般人能解决的。 而现在,曾经华丽的花朵都已经废掉,连杂草都快生存不下去了。只有一些早期的植物勉强存在,老迈的枝叶都快干硬成化石了。 到处是黑,灰,阴沉和压抑的气息。 唯有锦天,揉了揉眼,尽力去看。 毫无疑问。 浩瀚女王的宫殿很大。 但大多是副属宫殿,不具备实际意义。 有些地牢,书馆,宫人居所,官员值勤的殿堂,那是不必去的,既废得差不多,也没有什么价值。 不知道情况的,在这里乱转,可能会迷路的。 但有了锦天的观云望气术,他们就直达目标,不会走错方向,走错一步。 自然,也就顺利的到达了,杨雪雁口中说的,嚎叫大殿。 这座嚎叫大殿看起来就挺阴沉的。 整个大殿以黑色为基调。 每一层的条石台阶,都像是被血浸透了似的,连空气中也散发着腥甜的气息。 当他们,刘一夫一行人,走到了殿门前时,殿门轰的打开了。 其门自开。 “有人!”张小乙大叫,拔刀向前。 他们小心冲进殿内,这才看到,此殿之中,有很多东西,不像之前,痛苦大厅里就空落落的,除了一张方条立柱的椅子,啥也没有。 嚎叫大殿里,摆满了铁刺的床板,可以洗澡的大锅,金属的人形外壳,硬木的架子,各式的刑具,鞭,钩,刀,刺,枷锁,甚至皮胶。 每一件刑具都血迹斑斑,是反复使用过的。因为为些刑具的铸造太过高品质,纵是千年也就多些锈渍,竟然仍没毁坏,还可以继续用的样子。甚至,就是可以继续用。 有一些器具上,就有一些没取下来的尸体。 但更关键的是,一抹一闪而逝的黑影。 “什么东西!” “什么人?” 嚎叫大殿上,黑影停步不动。 一袭黑色的袍子微微发抖。 杨雪雁说了一句。 “先下手为强。” 在浩瀚女王的老巢,怎么谨慎都是不为过的。 顿时,众人一起出手。 所有人,只要有暗器的,立刻扔出了手中暗器。主要是看到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这一黑影他们也心里发毛啊。又不敢上前近战,使用暗器是最好的选择。好在,暗器这种东西,可以不多,但至少要有。 瞬间,飞刀,飞镖,飞针,最多是飞蝗石。它便宜嘛,甚至不要钱,你自己找到合适的石头就行了,甚至都不需要磨。 暗器飞舞,黑影未动,顿时是一阵如中败革的声音。 那黑袍人影却连晃也未晃,只是袍子被打得一阵飘动,让人以为这是个稻草人。 正在迟疑时,黑袍人影猛然转过身子。 还未及看清面目。 一只大袖就已经抬手张起。 从这只黑洞洞的大袖之中,一根手臂粗的绿色的藤条飞快滋生暴长,然后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似的暴长开来,像十条,百条的怪兽毒龙一样当面扑来。 这是一条条的藤条枝蔓,通体绿色,有枝叶缠于径干上,它活灵活现,有如动物类生灵,像蛇怪一样,在空中飞舞纵横,甚至能够变幻方向。 枝条的头梢更是像怪物一样生出了锯齿状的尖牙,一经插中人体,就有无数植物纤维往里耕植深入,然后顺血管游布满全身,继而吸血吸肉抽脂抽髓。 一时间,众人惨叫不绝。 第48章 绿妖的守护 这是屠杀。 刘一夫至此知道了,为什么浩瀚国不难找,也不难发现,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过往也有很多人进入了浩瀚国,但最终的下场都不妙的原因所在。 好家伙,有这么一个……应该算是妖怪了,正常人有能活下来的吗?蛇苗,蛇怪,还有这个怪物,不要说正常人了,你就是宗师级高手,也能给你耗死掉。过往,每一个走出浩瀚国的都是奇迹啊。 突然之间,这铺天盖地的藤蔓枝条,像狰狞的魔兽,把一切都颠覆了。 这打击是如此迅猛无情残酷暴虐。 刘一夫一方,几乎是毫无还手之力。 别人怎么样情况不知道,刘一夫自己这条命几乎是算捡回来的。 绿色的藤蔓枝条,毫无理由的不去攻击他,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也被一条藤蔓攻击了。 好在他身上有结实的铠甲护身之外,更有依附于其上的地龙藤化做的荆棘之甲,这加一块儿算是救了他一命,让那些藤蔓的刺条没有刺入到他的身体,就被地龙藤给挡住了。都是藤条,双方正好展开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死战。 由于刘一夫以自己近处作战的便宜,总算战胜了这区区一条的藤蔓,所以说是捡回了一条命。假如多几条藤蔓来攻击自己,纵是有地龙藤怕也撑不住。 最重要的是他还有腾蛟剑。 此剑别无所长,就一个特点,那便是足够锋利。 正是得益于此,他能斩开藤蔓,断了藤蔓攻击的后续之力,这才算是勉强有了自保之力。 此时,他才有空看其余众人。 张小乙不愧是张小乙,他一人一刀,就打下天下,狮子照夜白硬生生逼退了攻向他的藤蔓枝条。 然后他去帮助锦天。 锦天得新月宝刀之助,且是大刀,砍起藤蔓来倒是顺手方便,几刀下去,身边就清空了一层。 张小乙再一过来,他就没事了。 至于杨雪雁,她更是一点事儿也没有。 拥有金龙宝剑的她,成了场中,唯一一个没有受到攻击的人。 倒是杨杏,此女和扫地站在一起。 二人算是合作,贴背而立,总算守住了自身。其中,扫地武功偏弱,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杨杏顺手把他给救下来了。 这领头的还好。 其余的就不行了。 多多少少,都中了招。 有的直接被藤蔓扑杀当场,身体给藤条刺得七八个窟窿眼子。有的被拖到刑具上,被绑起来摩擦,血流得一地都是,受刑者在惨痛的哀嚎,别提多伤心了。 更多是一身木头毛刺的伤者,倒在了地上,来回的打滚啊。 被植物纤维刺入身体之内,纤维顺血液游走,植入全身,那种酸痒痛麻的感觉,是言语也难形容的。 可以说,甫一照面,刘一夫等人的下属就几乎全给废掉了。 “这是什么怪物?” “好像是绿妖精,见鬼,南方森林那里都十分少见这玩意,这里面怎么会有一头绿妖精!?” “我算明白那小花园怎么废的。” “有这么一玩意儿,可不是么。” 绿妖精,是一种植物类成精怪的名词。 之所以说绿妖精,而不是绿妖怪,那是因为妖精和妖怪是两个概念。就好像同样是为人,精英人类和普通平民那是两回事。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之大,可能超过了人和狗的差距。 同样的,妖精与妖怪的差距之大,也是类似于此。 如果你一定要说一个拥有智慧的妖精是妖怪,和骂人笨蛋没有区别。 同样,绿妖精没有多少妖怪们的族群意识,每一个绿妖精都是得天独厚的存在。它们愿意甚至以妖为食,对于它们来说,妖怪不是同族,而是和人类一样的,可以吃的生命。 只是绿妖精一向只在森林茂密之深处,而这里,哪有什么森林? 可是这时众人无暇多想,他们最先要做的,是活下去! 但这很难。 就连已经逃出嚎叫大殿的,也被藤蔓追上缠住拉了回来。 所以逃,是基本不可能的。 就连刘一夫的驴,现在也一身的藤蔓,在吸它的血液。 小驴痛得直叫,但它足够狠,一回头咬住身上的藤蔓就往嘴里吞。 藤蔓从它身上抽离,带出来它的血肉,也一并被它吃下。原本这样它也是要撑不住的,但刘一夫用腾蛟剑斩断了藤蔓,让缠它身上的藤蔓成了无根之水,这才被它保住了一命。 但这样下去,仍然不行,迟早还是要被绿妖精磨死的。 和绿妖精比耐力,那是何等的蠢事。 在关键时刻,就是一个字,拼。 对此张小乙有十足的经验。 他大喝一声。 “老锦!!!” “助我!!!” 笨拙的轻功施展起来。 张小乙一下子跳了起来。 他的轻功是差点,是笨拙,但只是在灵巧方面,说到暴发力,速度,也是不虚的。 就见锦天二话不说,新月宝刀一横,整个人滑蹲下来,双臂托刀横举。 张小乙腾空一步,踏足在了新月宝刀的横面之上。 锦天一声大喝,双臂发力,新月刀面弯下了一个弧度,旋即一弹,让张小乙冲天炮一般,直射绿妖精。 于刹那间,狮子照夜白更是大放光明。 斩妖诛邪。 毫无疑问,对绿妖精也是有效的。 绿妖精的攻势——为之一滞。 值此之时,刘一夫也出手了。 他一伸手,地龙藤卷住了杨雪雁,把她也掷向了绿妖精。从绿妖精不攻击杨雪雁,刘一夫就知道,她手中的金龙宝剑是多么厉害的神器,这要不把杨雪雁扔过去攻击,才怪呢。 喀啦啦!!! 一大把枝条藤蔓被斩断的声音。 “啊——” 绿妖精发出了厉声的尖叫。 它受到重创了。 一抹蜕去黑袍的绿影,摇晃着往后奔逃而去。地上挥挥洒洒,是绿色的,绿妖精的血液。 杨雪雁仍然没事。 金龙宝剑天克一切邪祟。 反是张小乙,纵有狮子照夜白的斩妖诛邪能力,也被绿妖精反击,一身都是毛刺般的细微创伤。虽然这不重,但积少成多,仍然让他头脸血糊一片。 刘一夫诸人交换眼色,立刻追了上去。 他们这时已经知道,过往岁月里,浩瀚女王一直是靠此绿妖精来保护她的安眠。 他们若想把浩瀚女王给揪出来,就必须要解决这个绿妖精。现在正是拔剑诛邪魔,乘胜万里伏的时候。 可不能傻不愣登的等它实力恢复。 杨杏也要追上去。 但。 一个人拉住了她的裤脚。 两只手牢牢的抱住她的足脚。 “别别,别抛下我一个人啊,我兄弟都死光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呀!!!” 是扫地。 他兄弟……也不能说死光了,但剩下的大多都伤得不能动了,只他一个人,真心是感到了害怕,饶是他早已经解过了,现在又把裤子给弄湿了。 杨杏用力,结果,她终究不能把扫地给杀了。 你可以说扫地这个人他无能,废物,贪婪,甚至是个小人,但是无论如何,他所做的一切,归根结底的原因,只是一个,为了活下去,为了让更多,他的手下,活下去。 不说杨杏给拖住了。 刘一夫等人,继续追踪绿妖精。 此时的绿妖精元气大伤。 身上的掩饰已经被打掉了。 刘一夫等人已经看到了它的真身。 这是一个通体绿油油的生物。 它是一个——女体。 除了绿色的皮肤,还有灰褐色的紧身表皮甲袄,一双脚是树根模样的形状,头发是纤细的枝条,上面有极为细嫩的叶片。 这是一个——未完全体的绿妖精。 如果是完全体,人类特征应该更多一些的。 当然,它这样子,也和受了伤有关系。 逃命中,它也在反击,放出了一根根木刺。 这自然是伤不到众人一下。 “哈,哈,哈——” 绿妖精突然叫了起来。 它一连串说出了从未有人听到过的古怪音节,这是一种稀少有人能说的古语。 旋即,就是一阵声音。 一群二丈左右高的大型蛇怪出来了。 这种蛇怪,真人模样的大小,吐出蛇信子的蛇头,拖地而行的蛇尾,还有健壮男子模样的人身,自然也有着一双人类才有的结实手臂。 绿妖精和它们说话。 “库斯撒哈——” “库斯撒哈——” 巨大蛇怪也跟着叫了起来。 然后,所有蛇头都盯向了刘一夫他们。 绿妖精见状,却不停留,反而转身选择离开。 巨大蛇怪一连怪叫:“库斯撒哈!库斯撒哈!” 一边扑向了刘一夫等众人。 面对于此,张小乙哈哈大笑起来了。 “哈哈哈哈,兄弟们,老刘啊,这是什么啊?这就是缘分啊!!!” 锦天也笑了:“现在我要单挑!” 他说着扑了上去。 刘一夫心想,我也能单挑了。 是的。 这些巨大蛇怪,正是曾经在高原王墓中遇到的那四个镇墓兽。 当时,张小乙锦天二打一,闪击战,这才解决了它们。 不过当时刘一夫他们对蛇怪一无所知,武功也不及现在高,更没有盔甲护身,当然是不行的,可以说是拼命加冒险,这才能够胜出的。 但是现在,三人中无论哪一个都是今非昔比,实力大进,还武装的整整齐齐,铠甲罩身,这要是不好好杀一场,怎么证明自己强大了? 三人顶上前去战斗,凭借着高超的武功,装备,对巨大蛇怪的了解,他们将冲上来的巨大蛇怪一一击杀。 每杀一头,其余的巨大蛇怪就会愤怒的叫喊。 “库斯撒哈!” 然后继续冲上来。 巨大蛇怪很多,但刘一夫他们心态都很稳。能量是守恒的,蛇苗会有很多,尺余长的蛇怪也可能会有很多,但这种和真人差不多大的巨大蛇怪,绝对不可能多到哪儿去。 哪怕它们吃的不多也是一样。 果不其然。 经过一番热血拼杀,刘一夫他们一共杀掉二三十头巨大蛇怪后,算是结束了,没有新的巨大蛇怪再行出现。 只杨雪雁在旁边目瞪口呆,连手都插不上。 第49章 绝望之井 热血消退。 杨雪雁感到自己什么也没干,事情却已经结束了。 看三人很熟练的样子,她忍不住问道:“这种怪物你们从前遇到过?” 巨大蛇怪,杨雪雁一点也不认为好打。 她看得很清楚,皮糙肉厚,速度突然,口喷剧毒,还有人类才有的灵活手臂。遇到这样的怪物,一不小心就被抓到,或抱到,然后要么被咬,要么被喷一脸毒,或是受到直接的攻击,这都是挺要命的。 一点儿也不好对付。 纵然她手提金龙宝剑,心里也在发颤。 可张小乙,锦天,甚至武功最差的刘一夫,都懂得怎么对付这种巨大蛇怪。 上前就是硬顶,直接神兵开道。 就是这样,他们硬生生格杀了二三十多条的巨大蛇怪。 之后,就是玉虎晋级。 这把只能短距离飞的小剑可以飞十余步远了。较之前长出了足足三倍之多。 它每一落下,必饱饮巨大蛇怪的精血。 当它汲取足够精血后,摇晃着回到刘一夫身边。 身上的血腥红光,挡都挡不住。 这是玉虎暂时已经汲足了能量。 等它消化掉,必能再上升一个台阶。 方才,刘一夫能够像张小乙锦天那样顺手斩杀巨大蛇怪,主要就是凭借此剑。玉虎乃血肉生灵之克星。 至少对这种怪物而言是的。 “这种东西,嗯,也就欺负一下素人,这不是么,咱们这次一装备起来,它们就不是个啦,哈哈哈……” 张小乙开怀大笑。 上一次。 他和锦天,二打一,那叫一个惊险。最关键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装甲,只有聊等于无的临时皮甲,和没有一样,面对牙尖爪利还带有剧毒的巨大蛇怪,可不是在刀尖子上跳舞么。 但现在一着了甲,就不一样了。 难怪历代朝廷都要严禁弩弓与甲具。 它们真的能让人的战斗力往上翻倍。 “那怪物没死,我们还要继续追。” 锦天挥舞宝刀,杀气满满。 张小乙点头,对刘一夫道:“你呢,还走不走?” 刘一夫心疼自己的驴,但现在大事要紧,再加上他能感应到,他的驴仍然能坚持很久,就道:“走,得解决了它,不然我们休息都不敢闭眼。” 是啊,之前谁能想到,如此寂静无声的一个死国,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东西。 绿妖精对他们,简直是天敌。 如果说妖怪吃人,它们至少知道它们是在吃人,吃的是人,心中脑子里有人这个意识概念,甚至有些妖怪自己都知道吃人是不对的。但绿妖精,对不起,它们从来不会把人当人,而是和其余食物一样的,只是食物而已。 所以,一定要杀。 不然这里还能呆下去么? 四人一起追。 很快,他们凭借观云望气,直接就闯入到了绝望之宫里来了。 这是,女王生前的寝宫。 此一宫中,有很多雕像,还有缸瓮,有人被锁链双钩穿了锁骨钩在地上,也有一连串至死未分的人串子,即人体蜈蚣模型样。 种种残忍,触目惊心。 “爹!!!” 杨雪雁发出了惊叫。 一具没有手脚的残尸在地上被杨雪雁抱了起来。这具残尸,没有手脚,脸上已经僵硬,虽然已经死去经年,但仿佛被人用秘术,让尸体未能腐烂,变得死而未烂,像一块僵硬的蜡肉。 张小乙道:“你父亲?看来你们本事挺大,没我们不也是走到了这里来了?” 杨雪雁道:“我父亲一行人找浩瀚国,只有一个人逃了出来,带来了我父亲身陷浩瀚国的消息。你们也看到了,我父亲死都给我传递了消息,他死前服下了秘药,让他的尸身有毒不易腐化,也不会被别人吞食,能看到多少东西,就看我们的了。” 刘一夫找到了一封遗书。 上面说明了杨雪雁的话。 杨雪雁的父亲叫杨天雷,他就是有了孩子后到外面来浪的人。历经九死一生后,他和他的队伍好不容易来到此地,毫无疑问,队伍遇到了绿妖精,结果不敌,大多死了,而他被绿妖精所擒,进行折磨。 死前他写了遗书。 然后就服下了毒药。 之后,没了。 大约是发现他死了,绿妖精把他四肢斩断了。之后就弃之不理,直至于今。 刘一夫和张小乙交换眼色,有些事,就没说了。 两人都有名侦探之资,自然看出来,这个叫杨天雷的的确是被折磨,因为他不仅四肢俱断,裤裆那里也是狼籍一片。 毫无疑问,绿妖精的折磨,是真折磨。 对于很多人来说,鞭打针扎火烙都没什么,但只消你一往下三路上来,大多数人都得跪。 绿妖精显然很懂人类的弱点,专往要害攻击。 所以杨天雷生无可恋,偷偷写完遗书后就服毒了。 泪,滴下。 然后被杨雪雁迅速擦干。 她站起来,发红的眼睛写满了怒火。 终于,她挥动金龙宝剑,不要说的往里而去。 绝望宫中,分两个部分。 一是此地的刑具刑架,这是用来摆放那些生不如死的人所在。 还有就是女王真正休息所在了。 那里面,奢华一片。 首先便是千年都没有什么变化的,丰厚的,踩上去脚都要陷下去的织花地毯。 然后是美伦美焕的梳妆台。 至少三面的落地全身大镜。 可以躺上三个人都宽畅的大床。 其余宫灯,繁花,织锦,丝绣,琉璃,玉石,金银器物,雕花珍木,布置的一切仿佛就如昨日。 就好像,这千年岁月,此地仍然生活着人,一直在此生活一样。 这大概都是绿妖精做的,它虽是怪物,但对浩瀚女王,却真是忠心耿耿,正常人万死难及。 但,还是要杀了它。 绿妖精逃跑是认真的。 它大约是打着消耗战的算盘。 只要你们找不到我,那么总有一天你们会支持不住的,到时捡尸就行了,还不用战斗。多好啊。 可是它低估了观云望气术。 所以,刘一夫他们很快,在绝望宫中找到了密室。 密室是没人的,但有一条密道。 通过密道,他们一路追踪。 终于到了。 出来是绝望宫的后面。 这里,有一个大坑。 方圆,大约直径四五丈的大圆坑。 此坑甚深。 黑洞洞,伸手不见五指。 从边缘上看下去,让人头晕眼花。 恐怖自生。 若非地上的绿血一直延续下去,真让人不敢相信有人敢跳下去。 但若是绿妖精,也许是可以的。 纵是一腔热血的杨雪雁,至此也肝儿颤了起来,至少她不敢一跃而下。 黑暗,高度,此二者原本就为人所惧。 人站在这大坑洞旁边,往下一看,黑洞洞的,至底无光,是既不见其底也,也不见其光也,什么都不知道。 不由自主就让人感到了肝颤,忍不住的就想离这大坑远一点。 刘一夫拿出杨天雷遗书看了,道:“这该就是万蛇井了。” 万蛇井是浩瀚女王仿虿盆所建之物。 只是不清楚的是第几代浩瀚女王下令修建的,可能是末代,但也有可能是初代,这个不清楚,不确定。 但可以确定的是,自有了万蛇井后,这儿就成了浩瀚女王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要知道,浩瀚女王习惯性的残忍残暴。 每一年,她都会杀很多人的。 杀的人一多,这尸体的处理,就成了问题了。 特别是浩瀚女王这样,喜欢杀人折磨人的,她就更需要一个专门用来处理尸体的地方。 毫无疑问,这个地方,就是指万蛇井。 深井幽幽。 谁敢下去? 站边上不看都打心眼里发毛啊。 张小乙咬咬牙,他勒了下丝绦甲裙,真有想要下去的意思。 刘一夫道:“等等,别冒失了。” 张小乙道:“那怎么办?我们就站这不动惮了?” 锦天道:“可以确定它是跳下去的。” 地上的血迹可以作假。 但锦天的眼睛不会。 刘一夫道:“点几个火把丢下去看看再说。” 张小乙对黑暗也发毛,当下道:“对对对,我怎么忘了呢,哈哈哈……” 说着就找引火之物,和木棍当火把。 可结果,还没有把火把置好呢。 一声低吟的嘶吼。 “吼哈——!!!” 一股子的腥风,从地下涌起。 从那万蛇井之中,一下子蹿出了一条大蛇。 虽然刘一夫也算见过世面了,但他也未曾见到过如此之大的一条大蛇。 这是一条,一蹿出来,光脑袋就有一丈粗细的庞然大物,巨大的蛇躯加上巨大的蛇头,那原本应该细小难寻的蛇眼此时也大的和灯笼一样。 竖瞳的蛇瞳一下子瞄过来。 在那颗蛇头上,藤丝缠绕固定着那个绿妖精。 绿妖精双手挥舞地叫道:“安努舒卡,安努舒卡!” “嘶哈——!!!” 大蛇发声应和。 这是一头巨大的异蛇,凡蛇哪里有长这么大的,在此蛇头上,甚至都有一层角质层的尖角,就像给蛇头上戴了一顶王冠! 绿妖精这还不罢休。 它又连声厉吼。 像是发动了什么声动开关。 地面。 震动。 一个高台从地面上升了起来。 殊能料想,这有机关,竟然藏起一副石棺在此。 绿妖精伸出一只手,从它手指处,暴飞出一簇簇的绿叶藤蔓,像手一样把石棺的表层棺材石板拉了开来。 石板之下,是足可供纳一个人大小的空间,内里填满了黑绿色的水。 绿妖精又叫了起来。 它说的是浩瀚国的古语。 那可是只有古代,在浩瀚国上层,才有少数有人能够也愿意学习的秘语。 光说不行。 绿妖精又用藤蔓去触碰。 锦天目光一闪,立刻挥刀往石棺中刺入进去。 但,可惜,晚了。 棺中之人,是浩瀚女王的后手, 千年来,他一直为了守护女王而沉睡。 现在是唤醒他的时候了。 一只手伸出,以指关节,牢牢的挟住了刀锋。 水中之人,不见不闻,整个人仍浸泡在黑绿色的水中,就凭直觉挟住了锦天刺来的刀锋。这可是锦天,刘一夫他们之中,武功最高的一个人。 下一刻,一个怪异之人,从水中炸裂而出。连石棺,也被他出来之势给破坏了。 第50章 女王火神子 从黑绿色腐水里跳出来的男人,他的身体里,青绿色筋路血纹漫布全身,这让他恢复了身体的活性。 此刻的他,一身湿淋淋的细布装,头上是古代双环髻发型,模样年轻轻的,大约二十五六,一身结实的肌肉。 此人双目一睁,一二三。 每颗眼珠子里,三个小瞳仁露了出来。 常听人说世间罕有双瞳者,非凡人也。 没想到还有三个瞳仁的人。 目睹于此,刘一夫心中一跳,他好似明白了,浩瀚国女王的标识是一大三小圆,莫不就是暗指女王是拥有三瞳的人? 正当刘一夫在存疑之时,那人干巴巴,硬生生的说话了。 “是谁,要伤害火神子大人!!!” 他说着,两只眼六颗眼瞳轱辘转着打量刘一夫众人。 火神子?火神子是谁? 那个绿妖精就说道:“他们是闯入者,是要来破坏火神子的休眠的,你不解决他们 火神子就要自己动手了,那她的伤就又要复发了。” “什么?” 男子立刻出手。 他一拳就把锦天连人带刀打飞出去。 锦天双足在地上溜两条线,拿桩站稳。 他一横刀:“联手!” 这一说,张小乙立刻扑上,二人再度联手对敌。甚至不要说的,杨雪雁也挥剑扑上去了。 都不是菜鸟,第一时间就发现怪异男子的厉害,故而一齐上,不然一点生机怕是都没了。 刘一夫——无暇去看。 他知道,那头大蛇,那个绿妖精,已经把他给盯上了。 而在这时——张小乙锦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也办不到来帮他。 他必须——一个人扛。 扛不下来就只有——死!!! “嘶吼——!!!” 巨蛇咆哮,蛇信像长枪一样吞吐而出,下一瞬间就往刘一夫扑来。 它的直觉,还有绿妖精,都知道,刘一夫身上有很可怕的东西,要先一步诛除。 玉虎剑,甚至腾蛟剑,至此都没用。 除了给巨蛇一点小毛刺一样的伤外,什么作用也没有,关键是巨蛇太大了。巨大的蛇躯,让它的抗伤能力太强了,说白就是血太厚,普通攻击几乎没用,你拿神兵利器也没用,毕竟,基础伤害在这儿。 想也不想,刘一夫蹿地上打滚。 他,没地方可去。 他,只有一个地方可逃。 那是九死一生的路。 他甚至不敢看张小乙他们的战局。 不用看,也不敢看,他潜意识直觉。 战果恐怕不怎么好。 下一瞬间,巨蛇探头过来要咬刘一夫。 但,慢了一步。 刘一夫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但他仍有一条路,谁也想不到的一条路,是在危难中唯一的一条路。 他直接跳下了万蛇井。 巨蛇从井下上来,这证明井是有底的。 在上面无论怎么逃,他一个人都不可能逃过一头张嘴就能把他整个儿吞掉的巨蛇的扑击。那是锦天,张小乙联手都没可能啃下来的巨蛇,它太大了! 对它的攻击,最多是小毛刺一样的小伤而已,但它的攻击那基本上是一张嘴就是一个人。 双方伤害都不在一个水平上。 绿妖精把神秘男子叫出来,一是想杀干净,不放过一个人。二是它知道杨雪雁手中的金龙宝剑,此剑太克它了,可能也克这头巨蛇,所以干脆叫醒女王的底牌。 这是女王唯一,且最信的人。 而且,这个男子怎么说,也仍然是人。 不受金龙宝剑的克制。 果不其然。 这个男子,一个人,指掌变化,膝腿变动,身子起伏,以一人之力挡下了张小乙,锦天,和杨雪雁。 甚至他双手一合,直接就把金龙宝剑都给夺下来了。 张小乙心中大骂。 好家伙,一下子跳出来一个宗师。 而且是一个已经摸到大宗师边的宗师。 好在,此人得剑无所用,他不是博百家所长的路子,而是一条道走到底的路子,所以不擅长剑法,懒得用,夺剑后就随手抛掉了,反过来一拳打得张小乙倒飞出去。 得亏锦天抓住他的脚才没飞走。 落地后胸膛闷得难受。 可眨眼间那男人又扑上来了。 死沉死重,像大铁锤一样的拳又打了过来。 这个男人,一双铁拳,堪称张小乙二人所遇到过的最强。 “你们,不过如此,有我梦火骨在,没有人可以。伤害到火神子大人!!!” “去死!!!” 男人——或者说梦火骨。 言尽于此,浑身骨节噼里啪啦的爆响。 玄功上身。 一拳就击了出去。 梆——!!! 锦天来挡,这一挡,他的新月宝刀都被一拳头打得脱手飞了出去。锦天长刀脱手,胸口一滞,整个人连接的往后退步,一二三四五,一口血就忍不住喷了出来,这才好了些许。 张小乙连忙扑上前。 梦火骨收拳,反手就是一个炮肘子轰上去。张小乙脸都给打肿了,差点没脑震荡。 倒是杨雪雁上前,她深吸一口气,一脚踏地,地面起裂纹,另一脚已经闪电抬起。 噼里啪啦地轰出无数脚。 她的每一脚,都劲风烈烈,有如劈炮。 空气都在炸裂。 正是她这种直刚霸烈的特殊武功,才能撑得住梦火骨的强硬拳法。 梦火骨。 他的武功,硬桥硬马,从头别人的母亲的硬到尾。一点都不带打折扣的。 什么技巧,什么花招,在梦火骨的拳下全都是笑话。 这也是张小乙和锦天之前被他打得接连败退的原因。 但杨雪雁不一样,她的晴空百裂脚打得就是一个霹雳爆炸般的速攻效果。 不得不说,之前,金龙宝剑成全了她,但也禁锢了她的实力发挥。 现在她的金龙宝剑,被梦火骨硬夺了下来,反而让她解放自己,现在打出了漂亮的攻击。 连梦火骨都有了一丝惊艳的赞叹。 他就喜欢和他杠硬的。 “来的好!” 他挥动铁拳,浑身骨节炸响。 噼里啪啦的挥拳硬怼上去。 一番硬攻,杨雪雁终究是承受不住了。 她猛的往后一跳,脚上的鞋子已经破裂开来。 “痛快!” 梦火骨双臂振动,只觉得身子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一阵的舒畅。 醒过来之后能打这么一场,的确是一件幸事。 但,还没结束。 他回头,张小乙和锦天重新并肩站立。 锦天重新把刀捏在手中。 他的手——仍然在颤。 所以他选择双手持刀。 杨雪雁脚步微颤,也来到二人身旁。 三个人,并肩而立。 他们知道,这注定将是一场苦战。 …… 噗!!! 某人一下子摔在烂泥塘里。 四周,很多干脆的骸骨。 污浊的泥水起到了很好的缓冲,让刘一夫没有背过气去。 他吐口气,抬头。 上方那点明亮,瞬间阴暗下来。 那是大蛇回头要下来了。 这真是,吃我之心,一直不死啊! 但纵是如此,也不能让你随便给吃了。 得逃命啊! 刘一夫张目四望。 果然,有一条秘道。 他猛地站起,一脚高,一脚低,拼命往里走。同时,他的意识进入深层空间,借用春水大神的神力帮助自己在这黑暗的地下行动。不然,伸手不见五指,他可是寸步难行了。 利用春水大神的指引,刘一夫跌跌撞撞地,甚至挤压到了他怀中的小脑斧。 那小脑斧从他怀中跳了出来,自己噢噢叫了两下,往前自己走。 “别乱跑……” 刘一夫一边说一边走,他的鞋都歪了。 若非脚上护胫压着皮底布面的鞋面,恐怕就要脱脚落掉了。 一边跑,他心中一边在苦恼。 该死,该死。 我这么的乱跑能不能保住这条命? 这么跑下去,我不会撞到那个什么女王?那个女王辣么的凶,她不会打我?不对不对,那什么女王辣么的凶,岂止会打我啊,不是要虐待我吗?完了完了,这要是把我折磨起来,拿链子栓我,践踏我的尊严,还不如死了算逑!可恶啊!我真的太贪生怕死了!真到那一步,我恐怕会跪下来的!呼,好不甘心啊。其实那女王也挺漂亮的,如果她只是让我舔舔她的鞋子,不太脏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好,如果抽我鞭子,轻点也不是不能接受!不行,这样下去我的底线会渐渐慢慢给磨掉光的。到时那什么女王可能会像溜狗一样牵着我羞辱,甚至可能往我嘴里小便!可能还要大便!传说她是那么的变态残忍!还是死了算了!不不不,我不要啊啊啊!!! 噗嗵!!! 脚下一绊。 刘一夫一跤摔倒在地上。 “什么东西?” 刘一夫从神觉当中不由自主的退出来。 在遇到意外情况下,人还是不由自主的凭本能行事。 他重新睁——眼? “我——”他只说了一个字。 后面一种植物被他吞了回去。 眼前,面前,亮闪闪,一片晶光璀璨。 各种的珠宝,晶玉,翠石,金银,玉帛,彩锦,丝绣,钱币,古瓶,资源,金属材料锭块,特殊木材堆垒,像一座座小山一样,此起,彼伏。 这一座座小山样的财宝山,在夜明珠,金光镜的照耀下,一洞皆明。 这光线强度,不要说视物了,拿本小字书都可以读起来。 刘一夫哪怕明知道后面有危险,他也是忍不住了。 一下子跳起来,在这些财宝上哗啦啦的打滚。 “啊啊啊啊啊——” “这么多钱,这么多财宝,能看到这么多财宝,死了我也甘心了!!!” “不不不不不!看到这么多财宝,我别人的母亲更舍不得死了!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我为什么在死前看到这些啊!这让我怎么甘心去死啊!天道不公!天道不公啊!” 不怪刘一夫失态,委实是摆在这里的财宝——太多了。 神剑王朝的财宝多?在数量上,只有此地十分之一,而质量,更是远远不能与之相媲美。 差别也太大了。 神剑王朝的财宝,有很多是钱币,比如当十钱,当百钱,大泉当千,甚至还有白鹿金,也就是一种皮子,这种玩意儿。但这些钱,在此地都是稀少品,只有极稀疏的少数而已,真正多的,是一块块,一枚枚,实金实银铸的金银锭,金银币,花纹繁复,造型精美,堪称艺术。 可以说这才是真正的宝藏。 和这处宝藏一比,神剑王朝的财宝,也就那么回事了。更不要说,隐藏在这些财宝之中的珍品,不扒开这一座座堆积如山的财宝,你都不知道它们里面还有什么。 见到这么多财宝,不旦无法占有,反而马上要死,谁又肯甘心呢? 这时,大蛇,回来了。 但这大蛇显然受到某种影响。 它,不可以进来。 于是绿妖精进来了。 它矫健的女躯迈开修直的大长腿,往刘一夫这过来。不要说的,刘一夫就感知到了绿妖精身上那冲天而起的怒火。 它显然是生气自己差点被刘一夫给偷家了。 好在这货实力有限,除了有一些异宝护身,自身实力平平无奇,自己应该可以轻松收拾掉。 刘一夫哪肯甘心闭目待死? 他连忙跳起来,一脚深,一脚浅,踩在财宝之上,勉力而行,但这,显然比不过绿妖精灵巧迅捷的身手。 正当绿妖精撮掌成刀,要把刘一夫插死时,刘一夫一个抱头,从财宝山上落下,连跌带滑,摔了个狗吃屎。 他一下撞在了一块冰上。 等等。 冰? 脸颊的触感,的确是冰,那种冰滑冷硬是没错的。 刘一夫抬头看到,是冰,一块方圆丈长的床台,通体为冰,这是一方冰玉床啊。 刘一夫立刻辨识出来,这不是真正的冰块,而是一种极为肖似于冰的玉质,叫寒玉石。它和暖香玉共为天下玉之二宝。 暖香玉是一种暖玉,越是感觉到干热,便越是会散发一种香气,有着驱虫绝毒的奇效。常人佩戴在身上,可以百病不生,百毒不侵,可堪为异宝也。 唯一缺陷是,暖香玉,通常都比较小。 而寒冰玉产量也是极其罕见的,它的特点是以助御气,可以久保尸身不腐,用它来修炼武功,或是保鲜什么,都可以。 而且寒冰玉虽然少见,但它通常体大。 未想到在此竟然就有一方,简直就是奇迹。 这才是至宝啊! 可惜——不要说现在小命危在旦夕,就算这里摆开来让自己随便拿,区区那个储物袋又能装得了多少?本以为是很大的,现在看也不过如此,难怪那个叫孙春绮的修仙者说不要就不要了。 “住手。” 一个人说话。 绿妖精的掌刀,在刘一夫脑后停止。 绿妖精急急说道:“杀了他,他冒犯了你啊。” 阴影处,一个人站出来道:“的确,一般人是该杀掉的。但这个人不一样。” 她是一个——拥有年轻身体的美人儿。 一头金色的头发,证明此女赫然是一个拥有极西之国血脉的人。只有少数极西之国的人,才能拥有这种金色的发色。 更难得的是,这个女人,年轻且不说,还很漂亮,皮肤更是白得像牛奶。 她打量刘一夫。 “第一,他是一个降术师,降术师只要成长起来后往往是你们绿妖精一族的天敌,所以你才对他的敌意这么强大,但这真不至于。” “第二,我刚才对他进行了读心,呵呵呵,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直接就杀了未免有些太过可惜了,这个世上,大多俗人,很多人一脑门子的脏烂,有趣的极少,这一个,算得上是很不错了。” 绿妖精收止了怒容。 它知道一件事。 浩瀚女王,历代的残忍残暴,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女王拥有读心能力,且是深层的读心能力。 大多拥有读心能力的人,只是阅读别人大脑皮层浅在意识,也就是对方刚好想到的思想。这并没什么了不起。 经过训练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在脑中编造虚假的记忆来骗人。 但是,浩瀚女王的能力,可以直接读取人深层的思想,包括潜意识,想瞒是根本不可能瞒过去的。 女王过往的杀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她身边的人,大多居心叵测,几乎没几个好人,甚至很多低贱之人也对她存有不切实际的屑想。 这才是历代——浩瀚女王喜欢杀戮性情残暴的原因之所在。 把人性剖开来,就是如此邪恶。 和那些人比起来,刘一夫的思维想法,竟显得有些单纯可爱。 更何况,还有第三。 “第三,他走的是空用之神的路子,其塑造的神拥有创造再生能力,虽然目前力量还很微弱,但是……你能明白么?” 金发女子回看绿妖精。 “你是想——这会不会有危险?” “什么事又没有危险呢?” 金发女伸手,她的双手——一只手揉搓自己的邪恶,一只手往下抠入幽谷。 这动作——辣眼啊。 “我的这具身体,快到极限了。” “是么,终究,即便是天人,也只是凡人。” “是啊,天人也是凡人,不成人仙,皆是枉然。” “一千年前,这具身体的父亲马保罗带着他的一家人来东方寻找武道之极,最终在浩瀚国被上一代女王拦住。原本马保罗一家是都要完蛋的,但马客师和我做了交易,她把自己的这具身体献给我,成为了我的再世身,换取父亲和妹妹的离开。这一千年里,马客师成功步入武道之极,不仅打破极西之国没有天人的极限,还留着了她一身所学的武道书,她已经别无遗憾了,只是,这具身体,经历千年,已经是不堪使用了……” “你——你!” 在一旁听着的刘一夫,渐渐明白。 一千年前。 有极西之国,马保罗一家人前往东方寻求武道的极限。 极西之国,又称野蛮之国,文明比较低下,故此武道也比较粗浅,十分落后,一直就没出过天人,更不要说人仙武道的强者了。最强,也就是大宗师。 在极西之国,成为武道宗师,就可为一国之主,成为大宗师,可为一个时代的英雄王。但大宗师才能有几? 为了打破这一现象,武道的理论大师马保罗选择前往东方寻求更高。 但在到往东方时,他们一家不幸的遇到了浩瀚国的拦路。 上一代浩瀚女王更是出于某种原因,不许马保罗去往中土,直接给拦住,甚至关起来了。 终于,马保罗老了,想回国,于是就求到了这一代,末代浩瀚女王的身上。浩瀚女王受到金龙宝剑的伤,知道自己要坚持不住了,但国内一时间竟然找不到下一个选王。唯一可以的,是马客师。 然而此女是异国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立她为浩瀚女王,所以就改了要求,让马客师成为自己的再世身,说白就是把她的身体当衣服用。 马客师同意了。 马保罗就带着妹妹马恩诗回家。 留下来的马客师见证了浩瀚国的覆灭,但也可以学习浩瀚国收录的武学秘籍。 在不知不觉中,她晋级天人。 但她没有走人,而是信守承诺,让自己成为浩瀚女王火神子的再世身。 在往后千年,她利用火神子不用自己身体时,修修补补,完善了自己的武道所学。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精确,最系统的教导天人武道的秘籍,用极西之国的说法,就是武道书了。 修完此书,马客师完成心愿。 她已经别无所求。 而她纵为天人,千年时间,也渐渐耗尽了这具身体的底气。 火神子现在想要——复活。 所以,她转而,盯上了刘一夫。 刘一夫身上,有她想要的复活之路。 “你想做什么?” 马客师的身体,火神子的灵魂,对刘一夫道:“站起来。” 刘一夫犹豫一下,终于是选择站起来。 站慢了还给绿妖精树根一样的脚踢了一下。 “看看。” 马客师一指。 寒冰玉床上。 一个女人躺在那作躺着。 这是一个大约二三十的女性——好,刘一夫认出来了。 “浩瀚女王!!!” 躺着的,正是浩瀚女王,她一头紫兰色的秀发,贴身的丝质罗衣,两条醒目的大长腿上,包裹着一双紫兰色的丝质足衣。 在寒冰玉床旁边,摆放着的,是她的王冠,袍服,细高跟的长靴,和代表权利的一支黄金权杖,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闪烁发光。 “这样一个美人,死了,不可惜吗?” “可惜——” 刘一夫承认,他认识很多美女,但过往那些,和面前这位女王一比,就成什么了。 这位女王,哪怕你明知道她是坏的,是残暴的邪恶象征,可她既如此美丽,你又何必斤斤计较呢?这么美丽的人儿,无论她做了什么,当然是要原谅她啊。 啊,要是能凑上前闻闻她的脚,那就太幸福了。 某人丝毫不知道。 他的心思全被马客师看透了。 这家伙——太单纯了。一个大美人躺在这里,你居然只是想闻她的脚?这么变态吗?如果过往那些人只是对女王有如此程度的屑想,女王虽不会答应,但也不至于大开杀戒。 过往那些人怎么想的? 变被动为主动,软饭硬吃,反客为主,阿威十八式,洞玄子三十六式,下雨了天晴了晚上又可以走后门了——诸如此类。 表面上俯首做小,暗地里全是不臣的阴谋叛乱。 身边的人都是这种家伙,一个个在内心对女王进行各种各样的屑想,甚至在女王身上拉屎撒尿——女王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杀了。 和那些人的屑想相比,刘一夫的心思就好太多了。他只是想嗅一下女王的脚,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那么,你愿意为这位女王的复活出一份力吗?” “呃——需要我怎么做?” “这不急,先谈条件,你全力帮助女王复活,代价就是你们可以活,甚至这里的财宝你们也可以有一份。” 刘一夫看了眼前堆积了好几座山的财宝立刻扭头,刺激太大了,他大声道:“男子汉大丈夫,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移,先说好了,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兄弟们!” 马客师看他。 表层思想——发财了发财了发财了,我要在钱上打滚我要在钱上睡觉我要像巨龙一样把自己埋在钱堆里啊哇爽——!!! 深层思想——能怎么办呢?我也是为了大家呀,不然连我自己的小命都没有了。再说女王这么漂亮我倒是想不帮能行么? 刘一夫想帮么?帮个锤子。可他知道,马客师也好,绿妖精也罢,还有那条大蛇,他哪里来的选择余地? 你以为人家是让你选吗?人家是看你聪不聪明。你要是这点子智商也没有,那也不必用你了。 当刘一夫,被绿妖精抓着背心,提上了万蛇井,他看到了什么?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三个人,被梦火骨一个人统统打倒在地。 张小乙的脖子在梦火骨的手里,双脚悬空被提了起来,随时都可以扭断。 锦天折了一手,他正用另一只完好的手拉住梦火骨的手臂,不让他发力。 杨雪雁倒在地上,一条腿不正常的扭曲起来,这条曾人让羡的大长腿已经折断了。 三个人,三个高手,一流以上的高手。 全给打败了,还是惨败。 在短时间里,大约一刻钟左右。 悉数尽败。 绿妖精阻止了梦火骨。 不然,梦火骨一个人真能打死他们三个的。 刘一夫跳下大蛇,他过来道:“别这样瞪我,至少我们能够活下来了,还是说你们想死在这里?” 三个人伤得都挺重。 刘一夫取出了他的药膏,这是用降术和药调配的药膏,效果极强,对普通药材那是降维打击。 这边一上药,那边张小乙就缓过来了。 他伤的最重,身体里方才至少断了七八根骨头,不是刘一夫的药,他可以宣布等死了。 用了药,基本就没事了。 最难的是杨雪雁的腿,这个刘一夫就给锦天了。 “你去给她上药,最多三天就可以下地了,但要想彻底没事,半个月里别用你的那个暴踢了。” 杨雪雁原本以为自己腿废了,没想到还有这惊喜呢。 只是有些事还是要说清楚的。 “刘一夫,把话说清楚了,你和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 “让大家活下来,还能是什么!对了,你们家诅咒也好办,女王没有诅咒你们家,那严格来说也不是诅咒,而是蛇之宝的作用。蛇之宝是一种蛇王的伴生宝玉,有特殊作用,可以让蛇王无限进化。” “一千年前,有人攻击浩瀚女王,导致女王大怒,决定同归于尽,就放逐了王蛇,王蛇既去,就带走了蛇王宝玉。蛇王宝玉的离开,导致了浩瀚国经常靠近蛇王宝玉的人受到影响,想要解决需要先寻找到蛇王宝玉才行。” “那要上哪儿去找蛇王宝玉?” “这我就不知道了,当年蛇王被放逐,到哪儿蛇王估计自己也不知道,而女王已经国灭,困在这已亡之国中,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办不到。” 刘一夫长叹。 天下各国,基本上是以一国而供一人,即是国王领导国家,国家供养国王。但浩瀚国的制度是反过来的,以一人而供一国也。这是说,浩瀚女王供养国家,参考王国配给制度,而国家生死由君。 这是浩瀚女王发动国灭的权利和原因。你让其余诸国的国王玩这一套试试。 浩瀚女王,起初为高原蛇国的君主。 当年,蛇国昆古尼亚大王手持高天矛,天下无敌之资统领整个高原部族,却因索取祭祀过重,而被高原雄狮撒斯以神器白瓷剑将之击败。 末代蛇王昆古利尼在浩瀚建立了新国。 这就是浩瀚一国的由来。 这是一个由浩瀚初代女王一手建立的国度。王权,政权,神权,一切权利,悉由女王一人所统,不容他人染指,半分。 昔年的事,说到底,其实就是浩瀚国内的统治阶级不满女王一人专权而引发的一场夺权内乱。毕竟女王再集权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一个人干,她和底层人民之间还是需要中间层的。 时长日久,中间层渐渐坐大,就想从女王手中夺权,但女王太过强大,这才请动金龙宝剑。 女王受了伤,意识到国民作乱,她立刻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放逐王蛇,带走浩瀚国真正的至宝——蛇王宝玉。 它是浩瀚女王或者说昔日大蛇国的力量之源。 统治层经常被蛇王宝玉辐射影响,所以宝玉在,没事,宝玉不在,就出问题了。 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身体长时间受不到宝玉辐射,出现应激反应了。 至于第二件事,那就是同归于尽。 浩瀚女王,历来都是狠人。 拥有直入人心的能力,所以浩瀚女王总是能够看透人心,看透人性,对事物总抱有最坏打算。 当浩瀚女王意识到她所统治的这个国出现了问题,又无力解决,毕竟是几乎整个中间层都要反对她啊。干脆,她不玩了,她掀桌子了。 浩瀚女王先完成自己的后手,感觉准备好了,就释放蛇毒,毁灭一切,包括别有用心的诸国联军。 之后,浩瀚女王在寒冰玉床上进入了长眠。 当她睡累了,就会魂魄出窍,到马客师的体内,用马客师的身体活动。 长年累月,一直能够陪伴她的,除了马客师,就是绿妖精和蛇母。 此外就是梦火骨。 杨雪雁犹有不甘道:“我要见浩瀚女王的尸体。” 刘一夫看傻子似的看她。 “你要搞清楚状况。你自己看看,你回头看,我兄弟刚才捡回了命,包括你的命,你以为这里谁说了算?这里仍然是浩瀚女王说了算的。你现在聪明的应该想的是找蛇王宝玉,你放心,至少这一点是真的。因为我也是想要见识一下蛇王宝玉。” 蛇王宝玉,拥有神奇能力,可以提升人的生命层次,即便是普通人都能大有其效。 历代浩瀚女王,都需要使用到蛇王宝玉才可以完成传承。 刘一夫知道。 这是为了得到蛇王三花瞳。 蛇王三花瞳,即,一个眼球里,有三颗瞳仁。 这种瞳眼秘术有什么力量呢? 其一,剧毒空间。 其二,强化真身。 其三,控御万灵。 其四,治疗它人。 其五,强化灵魂。 其六,通透记忆。 这六个能力,让历代浩瀚女王,立于众人之上。剧毒空间,收束一切毒素,使自己永远通体无垢,也可以施毒于人无形之间。强化真身,让自己身体素质得到强化,拥有超地常人难想的身体素质。控御万灵,也可说是一种强大的魅惑术,理论上可以控制天生万灵,尤其是对蛇类有特效。治疗它人,可以对别人施以一定的治疗术,但唯独不能治疗自己。强化灵魂,使灵魂之强可以媲美修仙者,能神魂独自出窍,短暂附体于人,前提是别人不反抗或反抗力度不强。最后,通透记忆就是加强版读心术了,它不是读人心里想什么的表层意识 连人的潜意识,自己都未想到的都能看出来。 正是因为这最后一个能力,历代浩瀚女王皆十分残忍残暴。因为她们总是能从身边人的心里听到不好的话。而谁又能想到,浩瀚女王不光能读你此时此刻心里所想的事情,连你潜意识里深层的想法她都能一一观摩看到。 女王也许能容忍一些许的不敬,但她不能容忍私下里的结党营私预备造反准备刺杀自己。更有一些人表面恭恭敬敬,暗地里却在对女王进行不屑的屑想,幻想征服女王,让女王跪地上唱征服。你说这种人女王难道还要留下他们过年吗?做为一个拥有伟力于一身的女王来说,对这种不臣,不服,不敬,难道不是杀杀杀来解决吗?别人也许不做,那是不能,女王又有什么顾忌的? 之后的事——风回路转。 首先,浩瀚国一切碧水平波,什么事都没了。 其次,蛇苗,蛇怪,也都一一歇宁了。 再三,浩瀚女王,巨大蛇母,绿妖精,马客师,梦火骨,都一一消失不见了。 包括——那泼天富贵的财宝。 得知消息,欢喜王终于来了。 他带来了他庞大的军队。 本部四大酒使尽皆到场。 至此,人们才明白,欢喜王一直以来喜欢的一幅画,其实就是从浩瀚国得到的浩瀚女王画相,此画原本是在痛苦大厅王座之上高悬的,不知怎么落入到欢喜王手中。 从此,欢喜王一见此画误终生。 他爱上了画中的浩瀚女王。 不过对此,刘一夫是一点奇怪也没有。 张小乙等人也觉得理所当然。 倘若这世间有一个人能凭借一幅画像就迷住像欢喜王这样的枭雄,那一定得是浩瀚女王这样的女人了。 失落的欢喜王是不爽的,但好在他仍是得到了浩瀚国。有此国城,他正式称王倒也不是不可以。 但,开国即是灭国。 欢喜王正式称邦立国。 当天,神水宫天罪宫就有人出来袭杀欢喜王。 一场大混战。 浩瀚国引起了大火,随后又有蛇苗,蛇怪,巨大蛇怪接连出世。 终于,欢喜王的四大酒使死了两个,逃了两个。 欢喜王本尊,被强留在浩瀚国。 新国邦残余气运被某位女王大手一抓席卷一空。 事实证明,浩瀚女王不是常人可以染指的存在。 刘一夫一行人,从头置尾,观看了欢喜王的落幕。 做为一代王者,绝世枭雄,他的落幕绝对华丽。 首先,是为王贺礼的舞蹈团全员出手,好家伙,全是神水宫人妆扮的。 神水宫小宫主米白全力出手,失败。 老宫主米洁出手,被杀。 关键时刻,天罪宫加入战团,天罪宫少宫主男扮女装的楚天杀出,和米白一起激斗欢喜王,然后双双落败。 这,就是欢喜王的无双战力。 一个被龙霸消耗了功力的欢喜王仍然可以镇压一切。 就在他以为一切将之要结束之时,天罪宫戴娇娇出手了。 这是一个武功和欢喜王也相距无几的女人。 她也是历来被欢喜王伤害至深的一个女人。 原本她有旧伤,是打不过欢喜王的。但米洁拼尽全力,以毕生修为打出的阴极煞太重了,一股玄霜寒煞凝聚于心,消之难去,让欢喜王大受影响。 终于让戴娇娇抓住机会,打出了她苦心孤诣的绝学。 天地同归。 这是她自创的武功绝学,专为同归于尽用的。此之一招,顿时把欢喜王给重创了。 被天罪宫引来的马贼刀客呼啸杀来。 更有米白,楚天二人的内应,双方大军战至成酣。 在一片混乱之际。 老阴币的浩瀚女王动手了。 先是巨大蛇怪入场。巨大蛇怪的气息直接让马贼刀客们最大的武器,战马,溃不成军,马受惊了,到处乱跑。 又有才一尺长的蛇怪突袭杀出。 当众人发现不对之时,已经回天乏术。 一场精心策划的屠杀,开始了。 场中,唯有执掌核心精锐的白酒带人往外冲。 红酒黄酒米酒比较忠心,带着重伤的欢喜王杀出来。 结果被梦火骨堵住。 米酒当场被杀。 最为忠心的黄酒被击至重伤,后被蛇苗吞噬了。 苏醒过来的欢喜王送走了受伤的红酒,张手迎接了自己的末绝终路。 所以,只有白酒带少极少数的个女兵,和红酒逃得生命。 余者。 皆没。 全都死了。 西方商路一下子陷入了漫长的混乱期。 刘一夫这边,杨氏姐妹两个也暂时回不去大西国了。 杨杏选择留了下来,和扫地两个一起重新创业。希望有一天可以重新打通前往西方的商路。 杨雪雁则是和刘一夫一行人回归罗京。 她要发动杨氏一族在罗国的势力全力清查蛇王宝玉的消息。 凡所经过的,必有痕迹。虽然时间隔得很远了,但辣么大的蛇王,那么重要神奇的蛇王宝玉,怎么可能一点痕迹也没有呢? 只要小心,总能找到的。只有找到了蛇王宝玉,举行特殊的仪式,取消杨氏一族蛇国眷族的身份,取消辐射影响也就没事了。 路上,他们遇到了几乎陷入绝境的白酒一行人。 几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在沙漠里考虑要不要喝彼此的分泌物。 终于她们选择跟随刘一夫一行人前往罗京。 失去太多力量的白酒如果继续在西方商路,下场可以预见。整个西方商路的大小势力都会对白酒她们出手的。 白酒收拾残局,带着一笔巨款,决定进入罗京。 到时,她手上的钱,不知能剩下多少。 没人知道的事。 刘一夫重回了一趟神剑王朝遗址。 他站在沙丘之上,感知沙下的财宝被某人一一收入到了剧毒空间。 这是浩瀚女王可以把好几座山一样的财宝搬到万蛇井下的原因。 这个剧毒空间用起来太方便了。 不仅可以收毒,投毒,玩这种搬运之法也是出神入化。 可怜下一次人们进入此间,就再也找不到像样的财宝了。 “不是女王大人啊,你都这么有钱了,怎么这一点也要呢?” “所有无主的财宝只要被本王发现了都是我的!!!” 某位女王理直气壮地说。 …… 同时。 罗京。 邱未明缓步来到了刘一夫的书斋。 这里面有很多人,选书,买书,带着窃喜,欢笑,离开。 当无人时,邱未明才进去。 当然会没人了。 因为从某个时候起,此间书屋是有出无进的。当已有的客人离开,此间终是会没有旁人。 少女三丽,或者说罗三丽伸了个懒腰,有些奇怪客人这么快就没了,但仍然出来收拾。 比如书本归位,灰尘除尽,地面清扫,诸如此类。 咦,她愣了一下,还有一个人? 不声不响的,吓了她一跳。 虽然此人相貌不错,是一个十分俊秀的帅哥,长得可以说极其英俊,但,罗三丽已经有了刘一夫,心中便再无余子。 嗯,她就是这么简单的女孩。 “打听一个事。” “什么事?”罗三丽问,旋即她想起了什么,正色道:“先说好啊,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有什么事也好,不要多想了!” 邱未明晒然一笑,道:“你这么漂亮,难怪有很多人喜欢你。不过我很好奇,你若是不漂亮了,还会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你,又或者,你男朋友还会不会接受你。” “你要干嘛?” 罗三丽往后退步。 但,一切已经晚了,也慢了。 男人一把掐住罗三丽的脖子,恰到好处的力量让她大脑缺氧的倒下。 “来人,带走。” 邱未明招呼手下,直接把人给带走了。 一切,只有对面楼上,桃花息大娘子和莫小米两人看到,但她们又能如何,全都噤若寒蝉,不敢发出一言。 第10章 升级 “有些事,总是要做的,到哪儿都是去做,那为什么不能去昆山呢?一举两得,对,完成了任务,也探索了昆山,并且,这件事,你不能不去。” 她说的是刘一夫。 刘一夫沉默了。 他知道,他就知道,这是必不可免的。 因为——浩瀚女王。 她也是需要——蛇王宝玉的。 只是她现在忙着与春水大神融合,这是一件需要全心全意去做的事,根本分不出多余的心神来做别的事,所以她顾不及其余,不然,寻找蛇王宝玉必将是她下一步一定要做的事。浩瀚女王虽然已经使用过蛇王宝玉,可那玩意在手,她必将更为强大。 更何况。 不得不承认,刘一夫也在觊觎渴望着蛇王宝玉的力量。 浩瀚女王那堪比神灵的力量,他也想要的。而想要那力量,就必然需要蛇王宝玉。 “可是,你也请稍微明白一下我们。” 张小乙在旁说了。 他一脸愁容。 “我们刚刚回来,这才多久?几天?刚喘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呢,你就让我们再行出发?这身体的疲劳我也就不多说了,可这精神方面的疲劳怎么算呢?我们是真的需要时间缓一缓的,我们不是老刘的那头驴子,吃的少干得多还耐力十足,我们是人啊!理解一下我们好!” 锦天也不由自主的点头。 他们一行人,跋山涉水,出入风雨,经历大漠,是从生死里打转啊! 这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很疲惫。 要是没办法,也就算了,为了生活,怎么不是吃苦呢。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大家基本都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财务自由,这可不是得好好歇一会。上次要不是欢喜王那实力强大,进行威迫,他们思之再三都未必愿意干这一趟的。 现在正好是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的。 这么短短时间里,杨雪雁让大家一起再跑那什么昆山,那是昆山啊,哪愿意呢?! 刘一夫在旁品酒。 虽然兄弟们一个个反应激烈,但他心中已经明白,张小乙拒绝不了,他那态度只是在装样子而已,他是只是在推延,但最终估计还是要去的。 逃避是没有用的。 杨雪雁目睹于此,心知这三个货一个比一个坑,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全都打不起劲儿。 既然如此,那就加加注。 “这样好了,这次就当你们是帮我,也不白让你们帮忙,我动用关系介绍一位神匠给你们认识。” “神匠?”张小乙一时没反应过来,反而哈哈笑了起来。 他侧头,看了下自己放在旁边桌子上给供起来的刀,神兵——狮子照夜白。 有了这可心趁手的神兵利器在侧,他无往不利,还需要什么神匠吗? 真以为他是一把神兵可以驱动的? 再说了,刘一夫,锦天,他们也都各有自己的神兵在手,至于上赶着找神匠吗? 神匠? 呵。 杨雪雁舒眉一展,自信十足的笑了,说道:“你们上次的行动有发现什么吗?我是说,你们的铠甲。” “嗯!?” 三人一起动容。 不错,上一次,浩瀚沙漠里,他们之所以完成任务,虽说最后在浩瀚女王那碰了个满头包,但不得不说除去这点其余他们还是蛮顺的。 特别是对付那些刀客高手。 原因何在? 就是装备的优势。 刘一夫他们上次,在出西关城时,都在西关军营那里找人打了军甲。他们弄了两套的甲。 出去一趟一件,回来一趟一件。 钱花了不少,但三个人都觉得——值! 这就是一套军甲的重要性,它太强了。 极西之国,贵族最重要的传家宝不是城堡别墅,而是一套钢剑铁甲。因为只要你足够有出息,哪怕仅凭一把剑,一套甲,也是一个很好的起步点,未来说不定可以搏出一个军功爵位,到时城堡别墅甚至美女什么的统统都会有的。 再如巨大蛇怪。 这种怪兽,在高原王的墓中,张小乙和锦天他们,要拼尽全力,以二打一,依靠一定程度的运气,这才勉强冒险取得胜利。 可是在浩瀚女王的宫里,他们却轻松就杀了二三十头。前后如此之大的差别,除了他们武功有小幅度的进益,最关键的就是他们都穿上了——铠甲。 当时还只是临时应激的铠甲。 严格来说并不是有多好,甚至比不得军中制式的坚甲,只能说比普通的军甲好,但仍比不上顶级的军甲。 可就算是这样的铠甲,也给了他们莫大的帮助。 同级别的神兵和神甲,铠甲的价值是远在神兵之上的。 “这个可以有。” 刘一夫看大家都有动心,当即一拍大腿下了决定了。 “我们不是已经有了……” 锦天反而在犹豫。 他是纯粹武者,军甲对于他只是现在有帮助,等他实力到了宗师之境时,作用就会大幅度降低。倒不是迫切想要。哪怕他曾在军中。当然了,还是有一些吸引力的。 “呵,你们啊——” 杨大小姐忍不住不屑起来。 “你们不会以为,这铠甲与铠甲都是一样的?你们自己手头上就收有两套铠甲,这两套铠甲是一样的么?” 当然——不一样。 刘一夫三人,每人都有两套铠甲。一套是出城时购的铠甲,挺实用的,效果很好,帮到了他们大忙。另一套是回来时取的订制式军甲,不仅坚固,还很美观,穿着也比较舒适,虽然还未正式上身,但光看着就可以知道,比前一套要好得太多了。 而这,仍然不是最顶级的。 人有庸才与天才之分。 兵器有普通的兵器与神兵之分。 同理。 铠甲也有普通的铠甲与顶级的神甲。 和兵器比起来,好的铠甲真是可以保命传家的玩意儿。 曾有一个武将,就因为舍不得一件祖传下来的铠甲,结果被害得家破人亡啊。 “那个神匠能打造什么级别的铠甲?” 张小乙有些忍不住了。 关于好东西,他懂行啊。 “这可说不准了,要看实际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果是顶级的铠甲还是不成问题的,你们知道红酒?他的四肢残缺,原本应该是个废人,就是有了那一身的义肢和装备,才算是一个人物的。这样的装备,得需要专门的制造才可以,想要一副顶好的好甲,首先就需要好的材料。有了材料,才是要看匠师的技能。当然,你们也得有钱才行。” 一听这话,三人均想,这个可以有。 实际呢? 现实会让他们明白,什么叫穷。 上等神兵铠甲那价钱能是开玩笑的吗? 假若,一把神兵价抵一座十万人的城。 那么一件神兵铠甲的价格至少是它的十到十五倍。 对此,刘一无三人还是不知道的。 “不行就走一趟。” 他们心动了。 “才歇的呀。” 又有些不情愿。 “如果是为了一件神兵级的铠甲,可以试试。” 没办法,如果是神兵级的铠甲,那是值得的,甚至会觉得是占了便宜。 你往外面说说去。 江湖上,武林中,一个个能耐梗子都是拿神兵的,有几个是能混一身神甲的? 这要是在外面,得有多拉风啊。 他们终究,还是被说动了。 可这也是没办法。 一把神兵就可以传家了。 但神兵纵好,又怎么比得上一件神级铠甲呢? 就说西方商路上曾经出现的一些个小国家。一个小国,纵然再小,那也是一个国家,可刨除这些,能拿出的甲具,有多少?能有个十来副就算很厉害了。 甚至大多都是普通皮子铠。 呵呵。 皮甲和金属铠,那能是一回事吗?更何况刘一夫他们早已经看不上普通的铁甲了,想要吸引他们,必得是坚固的多锻重叠手法打造的坚硬钢板甲才可以。如果能再加上错丝花纹,你往外说它是神器也不为过也。 因为真有人信。 并且坚信不疑。 这样的铠甲,你别说将军了,就是一个国王穿了也不寒碜。 走哪都是最靓的仔。 只是往常,这样的宝贝上哪儿搞去? 你有钱也找不到卖主的。 这一次,应该是杨氏一族的面子,才能请动这位神匠出手。 回去之后,刘一夫知道,可以空闲的时间又不多了。 新的冒险近在眼前。 他一时心动,就把小老虎冰儿提后脖颈拽出来,对着它,模拟小脑斧,修炼起了工字伏虎拳。 姿势,形态,呼吸节奏,筋骨的活动。 这一经修炼之后,终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工字伏虎拳,和打架交手,全然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 这是一种,完全不是冲打架去的武功。 换而言之。 这种名之为拳的武功,根本没有多少攻击力,甚至于看上去有些滑稽和搞笑。 武林中不乏有模仿老虎的武功拳术。 但这些武功招法是能打人的。 而且招数劲猛,拳路也是虎虎生风。 什么黑虎掏心呀,猛虎下山啊,猛虎落地势,猛虎硬爬墙之类,看起来尽皆是打人的招数。 可工字伏虎拳——不是这样的。 这门拳法,炼的不是打,而是一个养。 其基本作用就一个。 强健——体魄。 刘一夫上手后发现,打一次这个拳法,哪怕是不太正规,身体都有一点变化,打一次,就有一点变化,打到第三次,身上血液都快要沸腾了。当然这是一个比喻,一种形容,是说气血被完全活泛开了。 它的作用,是让刘一夫逐渐感觉到年轻的状态。 似乎逝去的青春,又要回来了。 身体上的暗伤,逐渐被压下,甚至是变弱,变小,甚至消失。 那种无论多疲多累,一晚上就全然恢复感觉又来了。 第1章 深宫罪恶 那是——大约十多年前的事了。 十多年前,月族蕃王之一的杨氏万龙造反了。 当时,罗国方面毫无疑问的进行了武力镇压。 十数万大军开入西岭内侧,分段包围,前后夹击,更有龙谷道场一代圣人王夫之坐镇。 前后三月,后追剿乱民,共计六月的平叛算是结束了。 和从前处置一样,砍头的砍头,砍手的砍手,还有一些,特殊处理。 这个特殊处理包括了犯人的家属处理。 有些是要发往教坊司的,有些是直接分配给下层军士的,还有一些特殊的。 比如说——男童。 这种半大的小孩子就不好处理了。 一刀杀了会显得朝廷不仁,就算犯首的孩子要杀,但也不能所有孩子都杀了? 可这男孩子,也不能像女孩一样养着,等大了创收啊。 所以,男孩子大多是被分走,他们的未来,要么成为朝廷培养洗脑专门去干脏活的暗子。 要么,就是进宫当服务人员。 而进宫,是需要做特殊手术的。 这其中,有一个孩子,他拼命的在喊冤枉。 他说他不是犯人家属。 但没有人理会。 这原本是一件很容易查清楚的事。 可是谁又会愿意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男孩费那功夫呢。 所以,毫无意外的,这个小男孩被喂了麻拂散,然后他就体会到了蛋蛋的忧伤。 进入深宫,他体会到了世态炎凉。 因为是新人,又不会伏低做小,结果他就被一二三四五,继而是大多数,几乎所有的人欺负。 他有过疑惑,大家为什么都要来欺负他呢?他不懂,不明白啊!直到有一个宫人告诉他,生活这么无聊,不得找一个人来欺负一下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欺负你,干什么呢? 到了最后,他甚至每天夜里都需要跑出去找猫狗抢食去,才不至被饿死。 这种事,直到他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在冷宫的老太监。 老太监很喜欢他这穷途末路的样子,给他提出了一个要求,他给老太监养老,老太监就护他周全。 虽然是在冷宫,但老太监也是有名号的人,跟了这个老太监,这个男孩至少不用再去抢猫狗的食物,而且,那些东西一点也不好吃。 老太监有钱,但在这深宫里,有钱有什么用啊? 当你老了,你的钱能为你干什么? 你是能让钱给你照顾自己吗? 又说花钱找人照顾自己? 呵,别太天真了。 你以为花了钱别人就一定会照顾你吗? 更大的可能是,套走你的钱,丢你自生自灭。 这还是好的,至少他没有让你被自杀。 所以老太监一直在物色给他养老的人。 他相信一个理论。 在一个人最困难的时候帮他容易收心。 所以他就这么的选中了男孩。 但他没想到的是,男孩更有心机。 与其漫长等待继承老太监的一切,不如直接送他归西,反正东西在那,他可以慢慢地找。 一包毒药下到位,老太监就在睡梦中嘎了。 这也可算是种幸运。 在搜罗老太监遗产时,他发现了一本武功秘籍。 这是一门,被称为——谷道神经的绝世神功。 但看了之后,他发现这门武功修炼起来太难,几乎就是踩着钢丝在刀尖子上跳舞。 谷道神经是直指天人的无上武道神功。 但修炼起来需要剧毒炼体。 每一次,需要服用适量的剧毒。 少了不行,没什么效果,只能练成一个不上不下的半调子,且威力不大。 多了也不行,直接就嘎了。 必须要正好,恰到好处才可以。 所以男孩很无奈,平白得到的秘籍,不能用了。 好在,这本秘籍中有一部护道篇。 因为谷道神经修炼初期,未及大成前,没有什么用,所以需要可以护道的东西。 这就是秽气大法。 它是谷道神经的延伸。 正常修炼谷道神经,必会产生大量的秽气。 秽气篇就是把秽气转化成一种特殊的杀伐之术。 有点自产自销的意思。 但现在问题来了。 男孩不敢,修炼谷道神经。 所以他没有足够的秽气可以用于自己的修炼。 想要修炼秽气功,就需要用上特殊的方法。 还别说,真让他找到了一个法子。 在付出尊严后,他成功的借助后宫中的尤氏尤妃,踏入武道。 此后,他实力渐强,逐渐收揽属下,建立,经营势力。 在他以阴私手段聚拢一批宫女帮他练功后,他的实力吹气一样的上来了。 甚至他还在宫外组建势力。 啊,是的,一直以来,他有一个秘密。 他,是大周,末代皇族。 因缘际会落入有心造反的杨万龙手里。 杨万龙有心造反,所以打算利用他的身份。他被发现时是关在杨家地牢里的,原计划是对他进行驯服训练,只是杨万龙万没想到他失败的是如此之快。 以至于男孩也给当杨家人抓了起来。 嗯,那个地牢是杨万龙家里的私牢。 只关杨氏族里的人。 男孩就是因此给当成了杨万龙家的人。 身为末代皇族,男孩什么也没有,身边也没下属,毕竟,大周末期,为恶太甚,可以说是天怒人怨,所以一经找到大周的皇族都是给直接解决掉的。 大周的势力也因此消散得无影无踪。 过往,没得选。 男孩活得像一条狗。 狗都不如。 但是。 现在。 男孩武功有成,势力也建立起来了。 他想要做一件事。 复兴大周。 他就要蜗居在这罗国的深宫,将这诺大的罗国,变成他想要的大周国。 为此一目的,他付出了很多。 至他入宫,已经十多年了。 他从之前一个可爱可怜的男孩子,变成了一个佝偻身子,头发半谢的干瘦老枭。 哎! 没有谷道神经的正经功力护体,秽气功带来的强大之余,那些秽气也在不遗余力的改造他的身体。 他开始变得,不能去照镜子了。 幽幽一声叹息,他坐了下来。 又要,吃饭了。 从什么时候起,他连猫狗的吃食都抢,到现在却连山珍海味都不想吃了呢? “老祖宗,该进膳了。” 一个小太监进来,跪在地上说话。 “传膳。” 他说。 一道道膳食端了上来,这些菜,原本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现在它们都是乱糊糊的一团子。 上面还隐隐有些味道。 但他知道,这正是本来的味道。 能不吃吗? 不能。 所以他低头,默默的,硬是生吞一般,把这些食物吞咽下去。 立刻有小太监把这些空了的菜盘一一撤了下去。 他则是默运玄功,将这些食物之中,蕴含的秽气一一吸纳入体。 又,变强了一丝丝。 只要每次强上一点点,一丝丝,迟早他会天下无敌。也正是因为他这一身的秽气,纵然是修仙者也对他无可奈何。 换个旁人,早给铁冠道门揪出来杀了。 谁又能如他,这样滋润呢。 夫天地有正气,有阳气,有仙气,有灵气,有生生不绝,造化之气,也有演化万千的道门玄气。 自然也有负面的阴气,死气,冥气,鬼气,煞气,尸气,地气,甚至九幽之下的魔气。 这负能量之中,秽气也是其中之一。 秽气的最大力量,便是污秽,沁染。 沾之难除,如附骨之蛆。 由此,而诞生之恶,可谓万人嫌弃也。 但即使如此,它也是一种——力量。 力量,哪有什么正义邪恶的呢。 一缕阳光照了进来。 他轻声喝问:“什么事?” 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讨厌阳光了呢? 一个宫人道:“回老祖宗的话,是刑部邱未明邱御史递的牌子。” 邱未明?是他,这个人可以,是自己的人,自己给了他入宫许可和递请特权。 所以说,这个人有事要禀告自己? “传——” “邱未明进见——” 未几。 一个人到了门口。 俯身拜倒。 “微臣邱未明,参见老祖宗。” “起来,地上凉,来,进来说话,小曹啊,给咱邱大人上一张墩子。” 叫小曹的宫人立刻抱来了一个锦绣墩。 邱未明坐了半个屁股。 “嗯,是个懂规矩的,说,什么事儿让你递牌子进来,上一道奏表不成么?” 邱未明连忙站起来。 他不得不谨慎。 他知道,在这个怪物身边,说错一句话,一个词,甚至是一个字,都要死。 一举一动,每一个动作,甚至可能是一个微表情,都能造成杀身之祸。 “前些日子的宇文仇一伙在西边办事不力死了,这倒也罢了,就生还者回来说见到了几个人,微臣顺此而查,发现了一个人看不透,就起了兴趣,对其查探一番。经臣详细调查,发现了此人乃是一个降术师……” “嗨,区区一个降术师有什么好查的,他还能闹到哪儿去不成。” 对富豪权贵而言,降术师的确不必放在心上,都是些只能对穷鬼和倒霉蛋下降术的存在,哪敢得罪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 “此人身边有一女,疑似六年前的走失公主殿……下。” “哦?这下可就有点意思了。邱未明,你这人……有心了。” “为老祖宗做事,是微臣的本分。” “嘿嘿嘿哈哈哈……好好好,你很会说话啊,老祖宗我记你一功,人带来了没有?来,快把人,带过来!” 很快,一个不屈的女人被扭绞双臂推了进来。 “呦哦,还是一匹红鬃烈马!哈哈哈,咱家就是喜欢这种烈性子的,小姑娘,你也别生气,别害怕,咱家呀,也不是什么魔鬼嘛,只是呀,这一个人的生活,未免无趣了些,身边都是一些酒囊饭袋,既不会做事,也不会说话,就想你啊,陪我解闷儿,咱家也不需要你做什么,也不会对你做什么,你只需要,陪着咱家一起用膳,就好了。就是啊,今后,咱家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过个十天半拉月的,咱就放你离开,好不好?” “你,说话算话?” “呵呵呵呵……咱家虽非一言九鼎,但至少在这件事上,绝对不会骗你的,嘿嘿嘿嘿哈哈哈哈呵呵呵呵……” “好,一言为定!” 罗三丽不知道,此殿之宫,那些宫人投向她的目光,已经变得怜悯起来了。 第2章 无间 太阳落山。 大罗刑部御史中丞邱未明回到了家中。 这个冷清的家,没有一丝温度。 因为这个家里,维系一家的主人邱独鹤已经死了,现在只余下了邱独鹤之子,邱未明,正常没有一个人在。 但今天……有人了。 桌上放了一杯水。 邱未明看那水,感知一下,就知道了来人是谁。 他站在桌边幽幽道:“你不该来的。”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来了,哥哥,你有些事,做得太过分了。” “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那么做?” “有些事不是说说就行,还要去做,我的任务是什么你应该知道的,所以我没有选择,甚至为了任务我还会成为你们最厌恶的人,不如此我怎么让他相信我是他的人?” “你害死了党叔叔。” “党守护太愚蠢了,我已经尽可能的暗示他了,但他太固执,我又能有什么办法?你到底知不知道在刑部罗狱那地方,有多少他的耳目?我不能有一点错!” “我只怕,你这么做下去,纵然我们知道你的任务,你的委屈,你的苦楚,可到时被你得罪的人未必会原谅你。”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只能做我能做的事,我尽力去做,别的真顾不上了。你们一定要清楚一件事,不要把敌人都当白痴,大多数情况,敌人是比我们想得更精明的人。” 呼! 那人走了。 邱未明苦笑。 能怎么办呢?有些事,没人愿意做,但这些事,总得有人去做啊。 还有,不知那女孩结果会如何。 自己,有些对不起那个女孩儿。 那么天真善良纯朴的一个女孩子,自己却把她,可以说是送上了绝路。 可怜的孩子,我把你啊,送入到这世上最恐怖恶心的人身边,希望你……别怪我。 此外,还有一点。 邱未明想了想,选择休息。 有些事,是急不来的。 次日。 锦楼之上。 这锦楼是新近开办的一家酒楼,豪华得很,仅那板玉的阶梯就足以证明它的不凡。 邱未明却堂而登之。 选择这里,是因为只有特殊人物才得以入内,要么是大官,要么很有钱,普通人是进不来此间的。这就让一些人得以摆脱很多的跟踪盯梢。因为普通人是再难接近了。 未几,一个人在他身边坐下。 邱未明一看,不由有些,激动。 “师兄。” “别动。” 这个师兄制止他。 “可能有人在魁楼看我们这儿。” 魁楼,又叫魁星楼,是罗国官方科举仕子最喜欢的去处。 离这儿比较近,可以望见些许。 邱未明点头,未动。 “你那边怎么样?” “尚好,师父亲自出山了,有他老人家帮忙,很快就能训练好三千救国军。” “二师兄呢?” “他……最近和师叔走得有些近,你要注意一下他。” “是吗?” 邱未明想起了那个二师兄。 他的二师兄叫荆楚明,脾气不怎么好,修炼的武功是天剑绝刀,以一刀一剑称绝江湖。这位二师兄接触的师叔是玄冥子,走的是毒功一路,以一手玄冥神毒掌称绝一方。 当然,这不是最关键的,要害在于,玄冥子与他们的师父无甲子关系不好。 二人,一个急功近利,贪图捷径,一个沉稳静定,老成于重。这么对立的脾气,那还能尿到一个壶里么。 荆楚明既然接触了玄冥子,必然会让无甲子不喜。 “你来是什么事?” 大师兄问了起来。 “我前些日做事,把一个女孩送入了宫中……” 大师兄倒抽一口凉气。他本想说什么,但最后却化成了一声叹息。这,原本就是料想到了的。现在,他只希望,经历如此,这位他最欣赏的师弟可以保持本心,不要坠入魔道。 “后来才发现她是上面抛出来的饵。原本就是要被……这也没什么,那女孩自己都不知道她这一生是被安排了的,只在早晚而已。只是她原本委身的那个男人——是个降术师。” “这又怎么了?” 大师兄也对降术师不放心上。 区区降术师而已,只能对穷挫下手,一遇到有钱有权有势的,啥威力都没了。 高层,是不怎么把降术师当一回事的。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身份,我想让他进步一下。” “你——倒也是个主意。不过,此人我知道一些消息,白童子大人是想培养他一下的。” “这人选择干那等营生,是不可能当一个白降师的。” “是白是黑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为我所用,这个你应该是明白的。” “是,所以我想试试,若然可以,说不得能够取悦于那人。” “哦?那你试试,我会和老唐他们商量的。” 二人又一番细说,这才离开。 对此,一无所知的刘一夫一行人正往罗京而来。 一路之上,别人不说,唯独刘一夫,可说是度日如年,苦不堪言。 原因何在?自然是浩瀚女王火神子了。 原来当日浩瀚女王对刘一夫使用了度神之法,她的灵魂强行——进入到刘一夫的意识深处。 这是做什么? 这是在夺舍——春水大神。 是的。 浩瀚女王看上的,是刘一夫所创造的春水大神。此为空用之神,尚在初时,很是脆弱的,像个初生的孩子,只有一些本能的意识。所以才为浩瀚女王所趁,来进行夺舍。 当浩瀚女王夺取了春水大神的神职,待其壮大,说不得就能恢复自己真身的活性,到时她就能真正复生。 要不是这个重要原因,堂堂浩瀚女王会好颜色的和刘一夫有商有量?她早把刘一夫一行人给统统杀光了。 所以,浩瀚女王进驻刘一夫的意识深层空间之内。 同时她的剧毒空间里也带满了大量的她的东西,比如那些财宝。 甚至包括了她的身体和大量蛇苗。 梦火骨,绿妖精,蛇王和马客师在暗中保护她。 每次她和春水神融合,都会对刘一夫造成严重影响。 轻则头痛欲裂。 重则直接就昏死过去。 个中苦楚,不一而足。 要知道,刘一夫是春水神的眷族,春水神受到影响,会直接干涉到刘一夫的。 这就好比,当妈的改嫁了,这妈妈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受到影响呢。 刘一夫现在,无力反抗,只能暗中乞求老天爷保佑了。 唯一尚庆的是春水大神初诞,意识干净脆弱,所以比较好融合。 唯一的麻烦是——爱情。 没错了,就是这个狗东西。 毫无疑问,浩瀚女王是不相信爱情的。 而在这一点上,刘一夫也是相同的。 他也不怎么相信爱情。 可刘一夫开的书店,为了扩大春水神的神力,使用的小花招就是让一些痴男傻女相互的乱搞爱情降,这就导致了春水大神的力量中有一定爱情因素的影响。 对此,浩瀚女王相当抗拒,所以她始终难以真正和春水神融合起来。 换言之,浩瀚女王不相信爱情。 所以春水大神关于爱情一部分的神力在抗拒她。 对此,刘一夫想帮都用不上劲。 帮助浩瀚女王复活,坦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刘一夫之所以愿意帮忙,原因就两个,一是他反抗不了,二是他本人也有点被浩瀚女王的美色所迷。 毕竟她太美了。 或者说她委实是长在了刘一夫审美的点子上。 现在也只能慢慢卡了。 说时迟,路程快。 话不多的功夫,众人到了罗京。 一进城,各人就自有算计。 白酒最先离队,她要在罗京安排自己的下一步行动,比如财产洗白,安置部下等。 再是锦天,众所周知,他尚在白门武馆学艺呢,这回来了,得要回去报道一下。 再是张小乙,他也有自己的私事要做。 反是刘一夫,他的任务就一个,回家。 哎呀,说不得,没见到三丽妹妹,还挺想的呢。 虽然刘一夫和罗三丽关系已经到了在一起的地步,但注意来,这对于罗三丽可能是爱情,但对刘一夫还差点意思,只能说,刘一夫不反感和她在一起组建家庭。 刘一夫愿意,和罗三丽,组建家庭。 但是,这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给罗三丽一个交待,负责任嘛。 另外罗三丽真的可以在生活上很好的照顾到他。 毕竟,罗三丽又不需要买什么名牌要什么包包,她生活和刘一夫一样崇尚俭朴,更能做很多俗事琐事,让刘一夫从这些小麻烦中解脱出来。 总有一些事,明明不重要,你却偏偏要去做的。 罗三丽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事。 所以,这可以说喜欢,但你要说多爱,就过了。 可是,现实给了刘一夫当头一棒子。 他一回来,什么也没有。 跑去问了莫小米,那无法无天的小丫头却支支吾吾什么也说不清楚。就是那种她知道,但她不敢也不能说的样子。 “你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真的不知道啊。” 但,她不知道,随着她发散思维被刘一夫读取到,一些更深层的东西也被刘一夫看到了。 他仿佛看到,一批武侯内卫封了他的书店铺子,一个官员进入,然后罗三丽就被抓了出来,一群人扬长而去,倒是莫小米这段时间替他看顾书店。 所以自己硬揪着莫小米是没有意义的。 关键是有朝廷的人对付了罗三丽。 朝廷,朝廷。 刘一夫发出了苦笑。 他才自诩自己有点实力了呢。 结果朝廷跳了出来。 这正是他最大的软肋。 降术师这个职业,三千大道之余,八百旁门之末,这个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那些普通人施放降术,是没事。 但面对官宦权贵,降术就有些上不得台面了,强硬要为之,一个不好就会反噬,继而引火烧身。 所以,面对朝廷,他又能做什么? 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又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憋屈。 不服? 也得忍。 刘一夫无力的坐地上了。 第3章 无奈 书店仍然在继续开着,这已经停不下来了,刘一夫早前苦心孤诣经营了一片天地,养活了很多落魄文人,甚至还有凭兴趣入行的。 有了这些人,源源不断的写小白文,怎么能停,一下子断这么多人的饭碗,这是在造孽啊。 而小白文,什么时候都不缺读者。 现实就是,没有多少人喜欢阳春白雪,大多数人喜欢的还是下里巴文化。 我就是喜欢狗血,我就是喜欢脑残,我就是喜欢霸总灰姑娘,女孩穿男装怎么了? 赚钱嘛,不寒碜。 看顾了一下店,刘一夫到了夹竹桃树下面。在树上,停驻的两只乌鸦,双目泛红,已经有了灵性。 刘一夫招手让它们下来,给它们喂了一片肉片。顿时就收获了两个小家伙的心。 放出小脑斧,让小脑斧和乌鸦们玩。 旁边驴子进了圈,开始吃起黑豆子。 啊,是的,这头驴子撑到了最后,活了下来,体质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做完所有事,刘一夫长叹一声,席地而坐,取出了他的自酿酒,喝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他流泪了,想止都止不住的。 虽然他觉得他是不爱罗三丽,当他失去之后才发觉,这其实才是爱。那种不顾一切要在一起的,不过只是冲动而已。 什么私奔,殉情,看起来是为了爱情而付出,殊不知其实只是一种执着和冲动。 那是爱情吗?那是想在一起吗? 呸,不要脸。 那是在馋对方的身子,是荷尔蒙的低俗诱惑,是低端层次的本能冲动。把一时因费洛蒙引起的冲动当爱情,这才是有毛病。 反而,像这种平和的在一起,相持相扶,相依相偎,这才是——那个。 深入交流很重要。 但如果是罗三丽的话,即使是不能深入交流,双方没有内分泌交换,只是简单的在一起,那刘一夫也是能够接受的。这才是别人的母亲的爱情! 甚至,有一天,罗三丽残疾了,失去了她引以为傲的大长腿,刘一夫仍然能够不抛弃,不放弃,守护着她,和她在一起。 哪怕她是累赘,刘一夫也会选择继续照顾她,给她洗衣烧饭。 做到这一步,还能不是爱吗? 你说亲情?刘一夫对爹娘都未必能做到这个地步。 真正的夫妻关系,其地位是在亲情关系之上的。 最简单的例子,在一些生活困难的部族里面,当你有两份食物,你是选择给你的父母还是选择和自己的妻子享受? 毫无疑问,这时,离开族群自谋生路的都是那些老人。 这是必然的选择。 生死面前,两个父母还比不过一个妻子在你心目中的重要性。 正如此刻。 刘一夫父母亡故,他也没有现在这么伤心。 那是心中缺了一块的感觉。 自己,不完美了。 …… 第二天,所有人都知道了。 这个消息,瞒不过张小乙。 他对此也很无奈啊,涉及到朝廷,他又能怎么办?六年前的事他没办法,六年后的今天他也依然一样的没有办法! 这,就是现实。 其实罗三丽会出事的事,张小乙是知道的,只是纵然他也没想到一切发生的是如此之快又如此的突然,好像还没来得及准备,就突然一闷棍子敲了下来,这叫一个眼冒金星,一个痛啊! 原以为刘一夫该是凉薄之人,应该会好点的,岂知终究是错估了人心。 人之一心,千变万化,有时候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确实心意。 现实中,摸不清自己心的,相互折磨相爱相杀的事,又岂在少数呢? “这事我到司里托人请关系问问……” 张小乙也只能这么说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虽然这样说,也真只是说说而已,张小乙不会有任何行动,他玩不起这事的。他往常,说到了底,也就是一个小吏,哪能随便打听官老爷的事?更别说他已经辞了职司。 倒是白酒过来了。 现在的白酒,可以说是焕然一新。 一直以来,白酒就是一个讲究人。 女孩子嘛,讲究一点,没错的。 在西方商路上那么困难的环境,她仍然选择一身的白,知道光是维持这一点她要花费多大的心力和财力么?但凡是财力心计差上一点就支持不下去。 现在更是把自己打扮得干净了。 一水的玄霜素,一种高级丝织品材料的女装武士裙。丝巾蒙面,腰佩长剑。 身边自然还跟着贴心的肌肉女侍。 她——卷走了欢喜王手上最多的财富。 好在那是欢喜王,倒不必像古人一样搞太多东西物什,而是很多都存成了可以兑换的钱款汇票。 但是,虽然有钱,却是无根之水。 有出无进,再多钱也是要花光的。 所以她想要经营一个生意。 可是在这罗京,想出要搞一个好的生意哪那么容易。真正大好的生意早让权贵垄断了,能在这赚钱的,要么是手眼通天,门路多广的,像桃花息大娘子,要么就是财力雄厚擅长经营之道的锦氏娘子,锦天的亲妈。 像白酒,她能做什么?带兵打仗吗? 总不成开风俗院! 她白酒怎么说也是个女的,干不了那缺德的事儿。 经过了昨儿一天的转悠,她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刘一夫。 这个甲鱼的孩子。 他倒是已经悄么咪的经营出了自己的一条产业。 没错,就是刘一夫整蛊的小白文产业。 当初,为了壮大春水大神,刘一夫搞起了狗血文运动。在罗京,很多东西都少,就是落魄的文人多得是。这个人啊,一经学了文,识了字,你再要他到地里讨活,去吃苦耐劳,他大概率是不愿意的。 可能够科举上的又能有几? 哪一次的科举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能过去的有几个? 那些个已经有身家的文人也就算了,一无所有的怎么办?只能过着占卜卦象给人写信的落魄生活。 也有聪明的写文章。 但能写好的文人又能有几? 仍然是少数。 刘一夫出手,搞出了狗血小白文系列,一下子把文人写作的槛给降低到几乎为零。 这个事让很多底层文人有了生路。 这种狗血小白文,文化水平高的自然看不上,写得什么东西,十年脑血栓也想不出写不来这垃圾啊,有的更是直接套模版,同样的故事同样的情节也就换几个名字。 可偏偏这种垃圾一样的东西还有人看。 甚至还很多。 还供不应求。 这让那些高级文人心里阴影啊——大无限。 但这都是虚的。 重点是,生意真的很好。 那些个不长脑子的年轻男女就别人的母亲喜欢这种东西。 特别是霸总灰姑娘,男装女大佬,时空穿梭者,转世重生文之类的。 明明根本不可能,不现实,却依然让很多人去沉迷,去相信。 白酒目睹于此,顿时计上心来,觉得这一门生意,可以干。她一眼就发现了,刘一夫生意虽好,但规模却始终受到了限制,并且发展模式比较单一。 只要她出手,立刻就能把这一行给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其实,这个事,刘一夫不懂吗? 他懂。 但他没那么做。 原因何在? 有些事,比如这个生意,你以为是有钱就能插足的?有钱,还需要有人。 刘一夫身边,就两个祖宗。 张小乙和锦天,这两货能是给他打工干活的人吗?退一万步说,张小乙,他有很多万事司无忧客的人脉,但那些都是大爷,能去请的动?还有锦天的老娘,锦绣。女中豪杰,传奇巾帼。有的就是钱,比刘一夫还多,怎么让人帮手? 故此,刘一夫虽然有很多计划,细细一想,却是一个也实现不了。他的个人私产始终是不能扩张起来。也亏得是他心态好,不急,慢慢来,这才没事。 现在有白酒送上门,两人一细说,颇有点英雄所见略同。 这也是有原因的。 扩大个人产业,是刘一夫一直就想过的事。过往,他只是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条件 也懒得太费功夫。 白酒也是一样,她的靠山欢喜王没了,身边亲军也死伤惨重,手上力量大损,又要选择在罗京这种新地方发展,自然不能像从前那样嚣张跋扈。 这脾气一收,就显得她的好了。 又漂亮又能干,这能不好嘛。 二人一经说好,也就选择了合作。 首先就是扩大经营。 注入新的资金是没问题的。 人也有白酒的部下去干。 刘一夫要做的是提供思路。 像文娱产业,新思路这玩意最重要。 于是又有新的文风出现,甚至更有了新玩意,漫画。 虽然价格一下提了很多,创作速度也慢点,可这受欢迎度一下子就上来了。 当然,这关键还是刘一夫提供的样版画风,按原来工笔画风,抽象多过写实,意境缺乏美感的旧画法,那是不行的。 按刘一夫提供的画版模式。 肌霸写实风,大眼萌妹风,写实美女风等等,自然是一炮而红。将原本文字画改,发挥更大的魅力。 当然了,引诱无知的少男少女施降,还是仍然要有的。 就得让他们在盲目之中完成施降,增加春水大神的神力积累。 说真心话,刘一夫仍然是希望春水大神保持纯粹,而不是被浩瀚女王给夺舍了。 他内心连融合也不想接受。 只是他很清楚他拒绝不了。 生意大火之余,麻烦也接连上门了。 一些小官小吏开始上门找麻烦了。 普通的,白酒自己就能应付。 但面对官员来闹事,这就不好办了。 因为你不能打杀了他们。 更何况这是天子脚下。 张小乙在给刘一夫解决了几次麻烦后也受不了了,他不能天天尽给别人擦腚啊。 思来想去,他给出了一个主意。 加入万事司。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谋一个官身来自保。 第4章 入职 罗京,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 权贵横行,官员不法,底层小民,生活困难。 普通民众,只是简单地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想要生活得好,谈何容易。 刘一夫过往没事,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有张小乙,桃花息大娘子在暗中照顾他,二是他的生意也只是简单的小生意,还激不起别人的贪婪之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张小乙名正言顺的从万事司辞职了。 他不干了,身上的公职官皮没有了。 偏生在这个时候,刘一夫和白酒联手,把他们这小生意给做大做强了。 哼哼。 做大做强。 你什么人啊。 你父亲是什么人什么官啊,母亲是什么身份哪个家族的,背后有什么人什么关系?你跟我讲咩?你边个啊?什么都没有你跟我说做大做强? 保护费交了没? 税正常交了吗? 卫生费也给了吗? 还有防火费,防盗费,武侯老爷们的巡街辛苦费,请茶费,冰敬费,炭火费,服装更戎费,保家卫国费,除祟民安费,文化娱乐费——这些先了解一下,以后还有补充。 还有,你们的书有很多低俗内容,需要罚点款,你明白吗? 这种事,很多。张小乙出面,靠他以往的面子挡得了一回挡得了二回,但他能一直挡下去吗?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种事做多了,张小乙从前多好的人缘关系也要断送干净。 而且,凭什么要用张小乙的人脉关系给刘一夫的生意擦腚眼子? 多好多铁的关系可以这样玩? 可要不这样,这么零敲碎打,生意还做不做了?怎么,想要公平?你叫一声公平,看有谁会答应你! 现实就是如此。 要么你是官,这样名正言顺,不会有人,至少底层的小官小吏来找你麻烦了。 至于比你位职高的,也不至于吃相太难看了。 多少意思一下,生意仍然可以做下去,甚至因为结交了人脉,关系多了,这生意反而好做也说不定。 “我过去不做了,是因为真心懒得再动了,但现在不一样了,你要知道,咱们自己干着玩和混饭吃,这活计它不一样。” 张小乙此番一行,心中有了一个念想。 他想的不是到万事司中复职。 好马不吃回头草。 他既然已经辞职,就不可能拉脸回头求收留。 面子比天大。 这就是男人。 但是,任职不可以,却可以挂职啊。 这里要说一下。 万事司是罗国设立的,专门处理一些诡异奇怪事的职司所,面临的往往都是极其危险的任务。 古人有言。 子不语怪力乱神。 对那些奇奇怪怪的事要避而远之,敬而避之,远而逃之,不可以去接触,更不要去承认,断绝联络往来。 这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 但是,有时候你不找麻烦,麻烦找你,而且人类本身就喜欢犯错,容易自己找死。 终究还是要有万事司的出现,有无忧客为平民百姓解忧。 自然,这样危险的工作,没有多少人愿意从事。而干这一行的,的确死伤惊人。 这就导致了一个现象。 万事司的无忧客们,人数始终是不够用的。 死伤得太多,而愿意入职的又少。 自己培养? 呵! 职业化教育导致的往往是平庸。 也就是说,正统培训出来的无忧客,虽然忠诚度高,但实力不足。 所以才有了挂职制度。 这是朝廷给出的官方帮助,请一些真正的高手为朝廷做事。 挂职者算——万事司的无忧客。 他们执无忧客的证明文书,享受国家官方的保护。 但是,他们不能从万事司领取薪俸。 万事司的薪俸还是很好的。 以灵米和菜金为主。 挂职者能做的,是从万事司那里选择任务,领取任务。 啊,是的。 万事司的人员,能力,都有限,所以有些任务没把握完成,就会怎么样呢?将之挂起来。由挂职者去领取完成。 完成任务后,挂职者会得到积分换取万事司的一些特殊物品。比如一些低阶灵符灵器,一些罕见的材料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灵石。严格说,这些东西还是很有吸引力的。除非你啥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那就算了,当什么都没发生。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 万事司的无忧客,虽然是底层,但特权是一个接一个的,爽得不行。 有了无忧客的名声,那些小官小吏收这个费那个费的都不存在了。你只需要交一个钱,商业正税。 而这种正税,从来都不多的。 张小乙既有此心,刘一夫当然是愿意的了。二人商量妥当,更是叫上了锦天一起。 锦天原是不在意的。 他有妹妹,也有看上眼的女友杨雪雁,虽说老娘的巨额家产全是妹妹的,但那不重要,他现在也算薄有身家了。 可到过白氏武馆,他知道了灵米的重要性。 灵米是一种修仙者才能种植出来的玩意儿。 铁冠道门只给出少量供应。 连罗王也只能浅尝辄止。 正常想要,就只有一途,通过朝廷。 加入万事司,凭借积分,就可以换取到灵米。 为了灵米,他也只能一起干了。 还是那句话。 一个人,你再能钻地,能淘到多少宝? 真正手眼通天,还是得看朝廷。 当年高原王那么牛,不也是在给大周打工干活吗? 就连杨雪雁……哦,她不去万事司。 她是外国人。 大西国,那也是一方大国啊。 所以要去鸿胪寺——挂号。 按罗国的规矩,这就是有了法定外宾的身份,持之可以入驻四方馆,享受罗国朝廷的外事津贴。 她也想给自己找个身份,别无故给什么猫三狗四的欺负了。 刘一夫三人,当下选择去了万事司。 一般人入职万事司,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进行各种考核,文试,武试,还要有保人,这才能入职成功。 好在张小乙这点面子还是有的。直接让大家进快行道,他则去找老上司求人情。 一敲门,进去,里面就是两个字。 “滚,滚!” 一个字说两遍,可见这位的气性。想也是知道啊,原本很看重的一个人,本以为可以派上大用,不知道万事司一直都是人员紧缺么。 哪知这么个货突然发脾气了,摞挑子不干了。 他是又请又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嘴皮子都快要磨破了。 给出了一大把的优惠。 就盼着他能回心转意。 哪知道等着他一磨就是六年,六年啊,白养他六年,等他六年,浪费了六年,拍拍腚眼子,走了!辞职了!不干了!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心累,毁灭,这世界没爱了。 “老大,老大,大人啊——我这是给您认错了!不是,您再生我的气,也要给我一个狡辩的机会啊?” “狡辩?” “不是,是解释,您要听我的解释。” “解释?行,来,编,往下编!” 司长看着这个小伙,心中暗叹。 当年他不信他吗?他顶着压力让他在家里躺尸躺了六年。 结果他是怎么回报自己的? 搞得他就像一个小丑。 “万老大,六年了,我废了六年了,我已经没有信心再干好这事了,所以我上次把职给辞了,我不能,也不想因为我的原因害了别人的性命。好在这一次我出去重新振作起来,还交结了几个朋友,你知道,一个默契团队的培养是有多么的不容易。所以我想了想,拉了我这一个队的人过来挂职。” “挂职?” “挂职。不是,我辞职了嘛,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也是羞刀难入鞘,不好再正式的回来,干脆我就当是自己拉了一个队伍出来单干,这不也算是给朝廷给大人您解决麻烦么,都是为了朝廷分忧。” “说得好听——” 万司长一眼就看透了他。 “是没了官皮感觉很多不方便!” “大人您英明——” 张小乙连忙一个大礼揖下。 “好了好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能回来,还拉回一些人,挺好。特别是你拉回了一个降术师,嗯,这个可以有。” “大人您都知道了?” “哼!” “那大人这个事他——???” “去办理入职!不过你可得给我听好了,别指望可以在我这儿混日子,每年,你都必须完成至少一单的任务。不然从哪来给我滚哪儿去!” “哎,我谢谢大人您嘞。” 张小乙哈哈大笑出来。 挂职,也是有区别的。 在万事司,有高挂和实挂。 虽然是接任务干活,但有人只是挂名,啥也不干,这就叫高挂,有事没事,高高挂起。 实挂就是真别人的母亲去干事的。 这叫实挂。 有的是自觉的,主动接取任务。 也有的是有把柄给万事司捏住了,不得不接一些任务。 张小乙现在就是入职实挂。 虽然实挂,但不难,这任务是可以挑选的。 只不过,接取任务后,一年之内必要出勤。 当然了,能挂出来的,都是极为困难的任务。 是万事司死了无忧客进行确认完成不了的,才会晒单给挂出来。 一想到日后恐怖的任务,张小乙头就有点大。 但一想到他们至今的经历,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上哪找那么多的浩瀚女王来为难自己? 普通的,难道还完不成吗? 经历一个上午,拜码头,认人,填单子之类,才算完成手续。 让刘一夫感觉,走后门真爽。 别人还需要等着文考武考的,他这里直接发飞凤腰刀,安全手棍,身份铭牌,和一套放家里的无忧服。 计有斗篷,斗笠,武士服,马灯裤,皮靴,腰带,和上奏的记事本。 整个一——讲究。 这叫什么? 这就叫正规。 登录1名姓档案之后,就是一顿大宴。 毫无疑问,去的是锦楼。 这笔钱,现在他们都——花得起了。 第5章 锦楼记 刘一夫三人——关系很好。 张小乙,锦天,刘一夫,还有新加进来的杨雪雁。他们之所以可以在一起,其中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不为钱生嫌隙。 在遇到钱之一题上,每个人都可以往后退一步。 分钱时不是哪个要这个抢,而是你推我让。 到最后得硬派给。 而这一切并非是他们玩心弄巧,是他们的真情写照。 张小乙是一个豪爽大方的人,你只要不太过分,他不会和你计较。当然了,他这人要是计较起来,也挺麻烦的,就有点眼里不揉沙子的意思。 锦天初时是为了钱来的,但他吃相好,不难看,没有因为钱闹矛盾,是挺大气的一个人。更为重要的是,他现在重新和老妈相认了,他的老妈,罗京的锦大娘子,人人称颂,堪称手眼通天的一个人物。 有这样一个妈,哪怕不能继承家产,随便漏点也够他这辈子花用了。 杨大小姐,杨雪雁,这位大小姐更是不把钱当回事。 杨氏在大西国,不敢说是富可敌国,那也绝对是国家上层人物,是上流显贵。 她会和别人争钱么? 她早已进化到以资源为目的地境界了。 普通人赚钱。 真正有钱人囤的是资源。 林场,渔场,田产,地产,房产,矿产及能赚钱的人才,这些资源,才是杨氏看重的,而非是区区的银钱。 至于刘一夫,他也一样。 虽然刘一夫捞钱,但别说,钱对于他来说,并不是第一位的。 力量才是。 他要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钱来换取力量。 超凡的世界,法地侣财,这财之一字,是很重要的。 好在,这一次,就算突然有一浩瀚女王存在,大家也仍然都赚大发了。 这一次桃花息大娘子忙得都不能回去店里了。 都是在给众人跑生意。 这年代远的东西就是难出手。 哪怕是当十钱之类,也比较麻烦。 最好还是要换成罗国的普通制钱。 但饶是如此,刘一夫众人也是钱多了去的。即便是像锦楼这样的地方也。敢进来消费了。 锦楼是锦氏锦绣开的酒楼,这是锦氏瞄准市场空区,专门设立的,没错,是对商人而开的酒楼。 但凡在封建社会,商人地位都比较的低下。比如不得穿苎罗绸缎衣服,不能坐四抬八人桥子,不能乘豪华马车,诸如此类。 搞得有钱人有钱却不能也不敢花销。 当然这不绝对,只能说这种对商人的打压无处不在。商人只能也只有在官员的庇护下才能正常做生意。 包括享受。 也得捐一层官皮,才敢。 锦楼的存在,就是让商人花钱,享受的地方。 当然了,官员也接待,不过懂的都懂。 刘一夫一行人,快快乐乐进了锦楼。 原本他们穿的……有些疑惑,至少张小乙和刘一夫不是很讲体面,也就杨雪雁像样子,可锦天是老板娘的太子爷啊,这就顺顺利利的上楼了。 五层的锦氏楼,他们上了三楼。 也算——有面子。 主体黑色,但到处金丝玉板,还有滑石雕像,楚绣丝画屏。一溜贴身丝绣的服务套装,女侍各个漂亮的不行。 锦天暗示,别乱来。 很多酒楼都会搞一些有色交易,殊不知这其实是落了下乘。在有心人眼里,这其实就是酒楼没有后台,对权势妥协。 在锦楼里的人都签下了死契。 如果有人找她们或逼她们,她们会选择自尽当场也要保证清白,这样一死,她们家中可以得赔一大笔钱。反之,她们不愿意,那她们就会上了酒楼的黑名单,有机会是要逮到往死里弄的,并且祸及家人。 而且,这些,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美人。 这世上,美女从来都是稀有品,哪来这么多的好货。锦楼的女子,其实细究起来,都是姿色平平。 之所以看起来漂亮,原因是多方面的。 比如人靠衣装。 又比如她们都经过了培训,所以气质比较好,去土化,显得比较时尚。 又如她们除了工作,被要求狠抓身材建设和维护,身材既好,那脸长得差点也没什么了。 最后是神奇的化妆术。 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一个平平无奇,五六分普通的颜色,在化妆术下,也有了七八分的水准。 所以,虽有一些混乱,但时间略微一长点,也就没人再硬打这楼里姑娘的主意了,一下子就把锦楼最大的风险给降低了。 上了酒席,众人开心的吃喝。 连一直心情阴郁的刘一夫也感到好受了些。 别提,锦楼的大厨手艺是真不错。 这是因为锦氏雇请的是女性大厨。 虽然这世间厨道上的大师傅都是男的,但女人烧饭做菜那么多,哪可能没有精于厨艺的。只是都给逼的,不能出来抛头露面。 现在出了一位手眼通天的锦氏女,她请动了手艺好的方氏女和宋氏女,一下子就把锦楼的名气给打响了。有了此二女掌控后厨房,讨好一下东家太子又有什么关系。 这饭菜太美味了,让他们顿时忍不住大快朵颐。 正自乐呵呢,一个人闯了进来。 “呵,都在呢,这是吃上了?” 来人。 桃花息大娘子。 张小乙一愣神:“是大娘子啊,你乍来了?” 桃花息大娘子不悦道:“我不来,我怎么能不来,我再不来,恐怕就要给你们给踢了!” 张小乙顿时恍然大悟。 桃花息大娘子这是在担心了。 她担心锦氏女猛龙过江,张小乙一行人要和锦氏搭上关系,毕竟,锦天是锦氏女的儿子,这关系可不比和桃花息大娘子的关系近。 一切都是为了赚钱。 不寒碜。 “大娘子,你误会了,我们就是解决了个大麻烦,又手上有钱,所以过来聚餐,好好吃一顿而已。” 张小乙说的是诚心实意。 大麻烦也是真的大麻烦。 这官面上的事儿啊,就是这样,人一走茶就凉。张小乙才辞职没多久,人脉关系就在隐隐动摇了,除少数给面子的,很多人已经暗示他少管闲事,不要影响兄弟财路之类的话。 这搁以前,可能吗? 但他又不能不管。 怎么说刘一夫已经真正算他兄弟了。 一起同生共死过的关系,他能不插手,能看着不去管吗? 可你要管,它真的很麻烦,膈应人啊。 现在解决这麻烦,等他重新掏出无忧牌子,什么事也都没有了。 毕竟无忧客——它这一行真的是有太多特权了。 其中就有一个,杀民无罪。 普通平民,杀就杀了。 因为有些地方,人和诡异妖魔都能同流合污,很多人甚至信仰那些邪魔妖孽,能怎么办呢?阻挠当差办案的,那些愚民,杀了也只能是杀了。 凭此一条,无忧客就大大的不能得罪。 你得罪了,他真能杀你。 哪怕,他忌惮你的身份,不敢杀你,也可以暗杀嘛。 事后一份上官承认的书面报告说得过去就行了。 多大点事啊。 所有小官小吏,和妖魔鬼怪一比算得了什么? “小乙啊,”桃花息大娘子道:“你说的要是你一个人来,也就罢了,可你们这么多人一起来,这让我怎么放心呢?少不得是要来问问的。” 锦天明白了,他忙道:“大娘子放心,我们今日是真的只论吃喝,不是要找我母亲出货,这事儿我们还是认你大娘子的。” 岂料。 这时锦氏锦绣出来了。 她人未至,话就先到一步。 “找她,她能给你们多少?十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二?”这位锦氏一步迈入房间。 她身披轻裘,穿丝质萝裳,虽是初见,但那种端严庄正的大娘子气场,无一不是在说明她的强大。 和桃花息大娘子相比。 一个是偏锋的利剑。 一个是无锋的重剑。 偏锋剑快,无往不利。 重锋剑沉,大势压人。 两女一露面,立刻针锋相对,几乎是寸步不让。 双方眼神交流,都几乎要冒出火星了。 “锦娘子这是对我有意见了?” “不敢当,只是我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冒着生命危险好不容易赚点钱,却要被人敲骨吸髓的剥削,我这个当娘的啊,有些看不过去而已。” “锦娘子不知道啊,隔行如隔山,这个钱谁不想多赚一些呢?我倒也是想让他们多赚一些,他们的辛苦,我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你以为当年那些盗墓派的人死了,我是个什么想法,我心里是什么滋味?我也不想,我也不愿的。但是你问问那些权贵,你问问他们,可不可以让他们多赚点!” 对此刘一夫等人也是心中戚然。 现实就是如此,一线真正干事的,反而收获极少,反而什么都不干的,仅凭身份就能吃得一嘴流油,公平吗?谁别人的母亲的和你讲公平,出来混讲背景,讲势力,第一线的统统是炮灰,哪都不缺。没了,就等几年,总会有重新出来的。 刚开始刘一夫他们不是挺坦然地接受了这种利益分配么。 只是那时,刘一夫他们大约是没想到会发这么大的。 就好像刘一夫自己拉扯起来的小白文生意。规模小时别人还能无视之,一旦这规模大了,各种伸手要钱的人都冒出来了。 不甘心再放过刘一夫这条大鱼嘛。 同样的道理。 穷人捐款百分之一,一百文钱也就一文钱,这个还是舍得的。但你让一个亿万巨豪捐出百分之一试试? 现在的刘一夫等人,就不愿意再只拿十分之一二这么少了。 可是那些权贵,他们会答应吗? 刘一夫他们心头有点发沉。 这也是刘一夫这次交给桃花息大娘子财物少了很多的原因。 他们不愿把真正的好货好宝贝贱卖了。 也正是意识到此,桃花息大娘子这手眼通天最会交朋友的人也忍不住跳出来,和锦氏怼上了。 第6章 我要死了 锦氏走到——儿子的身边坐下。 这一举动,让锦天有些……尴尬。 这是有原因的。 儿子大了。 而锦氏又保养得实在太好了,哪里像锦天的老娘,像姐姐还差不多。她身上成熟女性的气息十分强烈,像一股诱惑的香风,以至于让锦天十分不适应。 是的,不适应。 锦天当兵六年,从少年变成了成年人。 和母亲之间的感情早就生疏了。 更别提中间还有一个锦葵。 虽然说锦天对妹妹挺好的,简直就是一个妹控,可不得不承认,锦葵的存在,分薄了锦天与母亲之间本就已生疏了的母子情。 从身份上,锦天不再是锦氏唯一的孩子了,锦氏却仍是锦天唯一的母亲。但从感情上,锦天纵然还是有些崇拜母亲,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隔了一层。 锦氏心中幽幽一叹,但她也没法子。 女人,生活不易。她若不能用孩子把范有田牢牢给控制住,万一范有田控制不住自己,整出了个小三小四私生子什么的,不定家中要生出什么乱子呢。 可随着锦葵的出生,她的确是对不起她的亲生儿子。 亲生儿子啊。 血浓于水啊。 想到这,她说了。 “桃花娘子,多余的话不必说了,我请到了当今云王殿下做保,在我这锦楼开办拍卖业务,正好需要一批上等红货,我可以在这儿为我儿子争取到五分利,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你要是能做到,就都让你了。” 云王。 罗国的散王。 虽然没有兵权,却是擅长做生意的。 锦氏搭上了云王的线,自然是可以大拍胸脯把一切应下来。 “好,那我就不管了,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一下,你们提供的当五当十,大泉当千太多了,你们知道这个量一下子砸下去会怎么样?既然你们不带我玩,那对不起,你们自己拿去玩!” 锦氏笑了。 当五当十,真的可以直接花掉。 大泉当千就尴尬了,要么就是白鹿金,这更过分了。 “你们啊,真是调皮,我是不知道你们发了什么样财路,但这样打发桃花娘子确实过分了。” “你好,你了不起,行,你们就找她去,我看你们这样能拍卖多少次……” 桃花息大娘子无奈,这是打算退走了。 不过她以退为进,讲的也是不无道理。 拍卖,讲究的就是一个珍稀,精致。 你来一量大管饱,那还是拍卖吗? 或者说这玩意还能搞吗? 当然,对此锦氏心中另有算计。 面对锦氏,众人皆赘赘不安。 这下饭也没好办法好好吃了,只能各回各家。一个辣么大的大美妞在旁边,关键她还是朋友的老妈,你说这份子的尴尬,扫起来能装一车的疙瘩。 众人皆去。 一个声音对锦氏道:“亲眼看见了感觉怎么样?” 锦氏一笑,伸手抚颊道:“哎呀呀没想到,我家小天出去这还真是交到了好朋友呢,一个比一个的有出息有本事,连旁边那姑娘也挺不错的,我看到了,小天和她两个人都挺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成一对儿。” 她倒是看出来了。 杨雪雁虽然和锦天暗自相处,也颇有默契,可二人的身份关系都比较复杂,反而急切间不可得,非得要折腾不知道多少年才可以。 好在,一些感情就是这样。 感情有时就像美酒,真正香淳的美酒,都需要经历岁月的洗礼,才能出窖,散发神秘的酒香,让人陶醉。 如果能维系得住的话。 “那个降术师呢?” 那个声音问。 “嗯?” 锦氏有些摸不着头脑。 一个降术师,和她有什么关系? 那不是她儿子的朋友么?会对儿子不利吗?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那个降术师小白脸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实在不行,花钱请人解决了他。 还是那话。 区区一个降术师,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只要一个真正的高手,在近距离,突施杀手,瞬间杀掉,也没什么难的。降术师厉害是在隔空咒杀,是神秘莫测的远程杀法。但这往往需要时间和精力去慢慢布置。 所以只要限制住了这一点,降术师也就那样,不比别的难杀。 只要,真正,彻底的,杀死了,就没有问题。 因为,死人是施不了降术的。 死掉的降术师,魂归于神。 只有活着的降术师,才能降神为己用。 “小降术师没什么问题,问题是你,根据我的测算,你的人生第二春,当应在此人身上呢,这也是我意想不到的。” “什么!?” 这一下,锦氏有些真正动怒了。 “春绮,我们朋友一场,一起玩到大的关系,你这样和我开玩笑?你不知道吗?有的玩笑是不能开的!” “所以——你认为朋友一场的我,花费心力算命,就是为了和你开这么一个让你生气且不信的,莫名其妙的玩笑?” 听了这话,锦氏收敛怒容。 她从不是一个为自己脾气左右的人。 自制力,懂选择,敢付出,擅决断,这才是她锦氏绣。 她知道,她的朋友,仙门中人。 仙门中人,实力一上来,首推就是卜算之道。 妙法测未来,六壬算生死。 这是仙门中人的真实写照。 他们测算出来的,往往是真玩意儿。 就是为了测算不利于己的事。 比如生死劫,情劫,魔劫,人劫——诸如此类。 算出劫数,做足准备,继而,历劫。 所以,好友这是在提醒她要准备历劫。 毕竟,好友的测算一向很灵。甚至,救了她儿子一命。 坦白说,对于自己这具身子,她倒也不是太过金珍,一个当初连范有田那样的废柴都能委之以身的女人,绝对不是那些动不动就上吊的贞节烈妇。 她的身体,在她看来,也不过是一种有效资源而已。如果有足够的利益好处,些微之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蹲得下来,才能跳得起来。 趴得下去,才能站得起来。 假如,真的有什么,需要自己,也不是不可以。 唯一问题是,那男人是自己儿子的好朋友。这么一搞,就太狗血,太尴尬了。 这才是她犹豫的真正原因。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既然是春绮你的测算,那该是有什么不可抗拒的理由才会有这种结果的,既然是命中注定,坦然接受也就是了,反正我儿子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干下去。” 她如是想。 话不多说。 刘一夫回到了家中。 此时,下午时分。 刘一夫到了家门口,犹豫一下,又掏了一些不太珍贵的物品,送到了桃花大娘子那儿。毕竟相识于危难,在困境中结识的,往常关系还是不错的。 特别是莫小米,原以为是个蹦跳闹事的小姑娘,不想反而是这个小丫头帮了自己很多。他的书店生意,那么红火起来,除了罗三丽帮他,其中莫小米的作用绝对是居功至伟的。 这份恩情,不能不认。 不过,可惜。 桃花息大娘子现在正值是气头上。 掌柜的老板娘现在是两个字。 不见。 当然这是老板娘的气话,所以大家都没放在心上。在莫小米的从中斡旋下,那位英俊的,小白脸子的店小二把东西收了。 总算缓和一下关系。 一进门,就看到了一个人。 意想,不到,之人。 赫然是金发美少女模样的极西国度来的马客师。 马客师此女,绝不简单。 她的美丽且不说了,她要不漂亮,浩瀚女王也看不上她的身体,真以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浩瀚女王的容器吗?你愿意浩瀚女王还不愿意呢。 罗京其实也有极西美女。 金发的。 但和马客师是完全不能比。 不说那精致到秀楚的容貌了,光是皮肤,就没得比。 马客师的皮肤,白,且不说,汗毛也很少,只有在强烈阳光下,一些易生毛的手臂上才有短短发出微光的毫绒。 这就显得白得耀眼了,肤若凝脂,光滑大概也是顺手溜滑的。 不像普通极西人,一个个三天不修剪就要成毛猴子了,皮肤粗糙,体味还重。 没香料就不能算人了。 有谁知道,马客师已经上千岁了呢? 纵然她是天人的修为,这寿数也要到头了。 她这是? 马客师正在看书。 是刘一夫的收藏,武功秘籍。 刘一夫手上,真正核心的武学,就是高原王的武功。 云龙九现,闪电霹雳剑,积死气波动功法。 不想竟然被马客师翻出来看了。 听说天人感知能天下第一,想来是因此被她翻出来的。 刘一夫看向外面。 夹竹桃树下。 我记得,我是藏在那儿的。 这都给翻出来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 “抱歉,未经允许。” 马客师倒是挺有礼貌地。 “不要紧,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不,都是很好的,只是……”她笑了一下然后对刘一夫道:“我这次出面,是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这……求到我头上了? 但想想浩瀚女王的为人,大概也可以明白了。 “前辈想要在下帮什么样的忙呢?” 马客师这么正规,刘一夫也就跟着态度正规起来了。 马客师望向了屋外,简单风景,一些植物,实在没有什么好的。但马客师看得很认真,她的眼中也有一些眷恋与不舍。 终于她还是说了。 “我要死了。” 寿命终有时。 她的时间,不多了。 刘一夫之前听她说了,倒也不以为意,就应和道:“大概还需要多久?” “大概?还可以坚持一下,但没有意思,所以我决定早点死了也好,我活到了现在,也委实是感到累了。” 以她的功力,要再坚持,也无不可。 可这真的是没有意思。 与其等到真正油尽灯枯,现出丑陋老态,有失体面,倒不如趁现在,直接结束,反而是好的。 不知不觉间,马客师也有了一个缺点。 她太过于在意她的容貌了。 但这是正常的。 如此容颜,又岂有不爱惜之理? 越是美人,越是在意自己的容貌啊。 第7章 知本论 刘一夫大约明白马客师的想法,爱惜容貌嘛,这无可厚非。女人如此,其实男人也差不多。 明明还可以活一段时间,但马客师宁可早死,也不愿意让自己显现老态。 “前辈——好走。” 刘一夫也只能如此说了。 “不急,我虽是要死,但也有一些心愿想要寄托,只是你也明白,我这些年身边根本没有什么人可以相信托付,若说有,也唯有你这边了。” 马客师被浩瀚女王强留千年,当成了衣服使用,虽然一直坚强的撑了过来,可她们之间的关系,真说不上多亲密。 所为不过是承诺约定而已。 想也知道,马客师相当是被掳擒胁迫,故而她对浩瀚女王实是不可能去相信。 再说浩瀚女王那脾气那叫一个臭,就差把唯我独尊刻在脑门上了,能是一个好说话的吗? 细数一下,也就刘一夫,算是马客师比较熟悉的人了。 刘一夫沉吟一下道:“帮前辈的忙,不是不可以,但晚辈只能量力而行,如果帮不了还请前辈不要见怪。” “你帮得了的。” 马客师笑了一下,她从身后取出一书。 此书封皮老旧,一看就是线装手制的。 这是马客师经历千年积累,苦心研究的产物。 她毕生所学的武道书。 嗯。 在中土这边是秘籍,而在极西之国这种东西叫武道书。 马客师既然武功已经修至天人,自然有独到之处,写一本自己武学的心德体会的武道书,很合理,很正常啊。 马客师将此书往刘一夫面前一推,道:“我身无长物,有也大多不值当什么,你也大约是看不上的,唯此书是我千年所思,希望能够对你有些帮助。再说了,我方才看了你的,现在你也可以过来看看我的。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点评一下。” 马客师的武道书。 西极古道知本论。 简称——知本论。 马客师提出,天下武学,要想有所大成就,必须要知道其根本才行。 这就好比一个人,想要去某个地方,不能光想去就行,他要把一切准备细致了。 知道要去的地方,要去时的交通工具,还有行走在路上的路费。 只有如此,才能够走得长远。 才有希望到达目标。 论及天下武功,无外乎是体气心而已。 用东方的说法就是精气神。 其中精是一个人的身体素质。 气是一个人的内功修为。 神是一个人的精神力所在。 武道根本,就是壮大此三者,将此三者融汇贯通,就是武道的万千变化。 什么神什么法,这个术那个功的,莫不是由此三者合成。正应了那话,道生一,生二,生三,乃至三三不尽,六六无穷。 针对于此,马客师创造了三种功法,专门针对精气神。 此三种功法,分别是炼精的工字仿虎拳法。 炼气的共字服气诀。 炼神的公字瞰神术。 工字仿虎拳,其中仿之一字,就是师法天地,像老虎学习,并且是真正的学习,而不是简单的模仿。 是指人要放下自尊脸面来,真切的模仿老虎的形态动作以之炼体。因为对于人而言之,老虎的力量,速度,是最为均衡的。不像牛,力大而慢,也不像豹,虽快却短。 老虎的速度以快猛着称,力量也是极其称道之。 故此,其人炼体,需要模仿老虎。 共字服气诀,重在于一个服字。 核心要义是以气为食,修至极也,可以辟谷绝食,真正做到光喝西北风就能生活的地步。 共字,共天下之气,独我服也,故气之壮也,天下无二。 这门共字服气诀,是修炼内功,最快,最广,最深,最厚的功法。 最后是公字瞰神术。 这是一门,马客师创造的瞳眼术法,专为炼神。 刘一夫是降术师,他可以借助神力,短暂的通过神的视角看世界。 公字瞰神术是让人直接以神的视角观人看物,如此来提升人的精神力。就好像一个人,若长时间和有钱人一起吃喝,一起的见闻,纵然他仍然没钱,可眼光开拓了,也没了普通穷人的穷酸之气。 刘一夫一看才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是万万没想到,这个马客师竟然有如此的武学造诣,其研究更是如此的精深。 精气神。 她在每一样都推演到了极限。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此书上的武道功法多是马客师的理论,并非实际所学。 马客师是在成就天人后,以天人之资,这才慢慢创出此等几近完美的武学。 但此时的马客师已经成就了天人,她不可能自废武功来修学自己的武功。 所以此功法只能说是推演。 而非得到了证实。 现在马客师将死。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马客师希望刘一夫能够给自己的武学留下传承,也不枉费她这千年的心血结晶了。 “怎么样?” 马客师脸上带笑。 她千年心血,岂是简单。 刘一夫更是心悦诚服道:“我也算对武学有所涉猎了,不得不承认,前辈的武学堪称奇绝,若能习成,说不得真的能够天下无敌。” 马客师道:“你喜欢就好,如此一来也算成了,此书给你,最重要就是——帮我收尸的代价。” 她,不是要给自己找传人。 或者说这只是她要的目的之一。 她真正要的,是让刘一夫给她收尸。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殊不简单的事。 身后事这种事,哪里都是一样的。 一个活着的人,再怎么样,也希望自己死后可以好一些。 可实质上,这并不容易。 因为,当你死了,你怎么管别人处理你的后事呢? 马客师自己感觉,如果她的后事交给浩瀚女王,她绝不会让自己躺她的那张寒冰玉床,更不可能费心思给自己打造好的棺椁让自己安然下葬。至于墓室选址,规模大小,防墓设计,大概率是没有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随便找一个地方埋了算了。不去喂她的巨型蛇母就谢天谢地有良心了。 还想要什么? 这还不够吗? 不够。 马客师想得更多。 她想要一副好棺,安静下葬,尽可能多的保持她尸身的完整度,还要有一定防盗手段。 这些,找谁? 思来想去,她决定,就是你了刘一夫。 因为此人是一个降术师,降术师对处理尸体是很有一套的。 而棺材,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以说,她所有想要的,刘一夫都可以满足她。 只是想死得安全点,清静些而已。 应该,可以。 但刘一夫却犯了难。 他不知道要做到何种地步。 好在马客师不是一般人物,而是一只千年狐,哪里会不清楚人性之恶呢?人啊,从来都是好逸恶劳,充满惰性的。能少一事,就不想多一事,凡事总是想着安逸。 找刘一夫帮忙,这个可以有。 但你若是这个要求那个条件,人家会愿意吗?就算口头答应了,你一死,该怎么做还不是看他的意思。你觉得他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怎么做呢? 细思极恐。 所以,聪明点,把要求降低点。 “不用那么麻烦的,我知你有保存好尸体的能力,我只需要你帮我安葬好了就行,不必太麻烦,对棺材的材料并不特殊要求,只要能装下我就可以了,倒不需要你去搜寻什么名木灵材。” 这要求委实是不高的。 刘一夫觉得这个可以有,问道:“那地址呢?” 安葬地方,在哪里。 马客师微微一笑,她一手指下。 “就在此下。” “什么!?” 刘一夫大惊,心中生出不好的想法。 果不其然! 往下,刘一夫所居的地下室,他准备的地下一层已经大大的变了样子。 这地下一层赫然,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就多出了一层。 诺大一层。 这是浩瀚女王的手笔。 她依托夹竹桃树的根系,往下,开辟了一块足够大的空间。 大蛇,绿妖精,寒冰玉床,梦火骨,浩瀚女王的身体,还有那好几座山一样的财宝——全在这儿! 可想而知。 这个地下,到底被浩瀚女王挖成了什么样子。 她几乎挖出了一座小城的空间。 若非夹竹桃树已经在无形中构筑了坚固的根系空间,把这地下城给罩住,他都担心自己的房子是不是会一下子陷下来。 太恐怖了。 浩瀚女王这神通也太广大了。 一个小小的剧毒空间,让浩瀚女王玩出了花儿。 简单的搬运技巧,一个人就抵一整支,不,十支的施工队。哪个施工队有她这种实力,真是暗算无常有,巧妙搬运灵,神鬼不觉间,五鬼不如也。 刘一夫真的是,自叹弗如。 浩瀚女王果然是浩瀚女王。 其人如神。 明明是个人,却专干神都干不了的事。 地方已经备好了。 就在夹竹桃树的正下方。 看来马客师还懂点风水之术。她至少知道这株夹竹桃树不简单,所驻之地必然不凡也,也不缺风水,不然能生得好么。她把此地当自己的墓地,未来连护墓机关都省了。 甚至,刘一夫还看到了几块备好的阴沉木的木板。 这是把材料都备好了。 马客师果然是懂事,事情做得这叫一个顺啊,刘一夫不需要多麻烦,只需要顺手一推就行,把木板制成棺材,把人一葬,如此简单,真的是不能推却。 当下,刘一夫就答应了马客师。 一回头。 马客师已经原地坐化。 说死就死,这叫一个干脆。 一个声音道:“你还不动手?” 这是浩瀚女王在通过意识深层直接于刘一夫的心灵深处说话。 “她问过你?” “对。” “你骗了她。” “对。” “那你还催什么呢?” “呵——人啊。” 浩瀚女王不说话了,她又沉寂下去。 地下,只留下了刘一夫面对那具已经坐化的尸体。 “抱歉,我骗你了,怎么可能直接给你葬了呢,天人的尸体,若能炼化成炼尸,那我的实力必然大有保障。理解一下。” 第8章 白门斩钢术 地洞之下。 刘一夫在工作。 旁边某人发出不良的窃笑。 她在欣喜,她在欢乐,她在愉悦。 马客师呀马客师,千年的共处,一点信任也没有,让这么个奸滑的小子给你办身后事,你脑子怎么想的。 一个降术师,他能有什么道德?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算了。 可马客师能算是一个一般人吗? 马客师才情什么的都不说了,仅有两点刘一夫便不可能放过她的身体。 其一是她天人修为,一个天人修为坐化的身体,对于任何一个降术师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上至宝。 对。 毫无疑问。 降术师精于毒蛊鬼三道,此三道每一样都可以和炼尸之术产生联系。或者可以这么说,降术师只要,拥有一具强大的炼尸,他就可以算是一个大降术师。 尸道,可以说是降术师在丝罗瓶之路上的另一条路,可说是另类成道。 一些降术师因为没有修炼成丝罗瓶,不能转世又不想死,甚至会选择夺舍寄居自己炼尸的体内,以求一种另类长生。 当然了,刘一夫正常是不会夺取马客师的身体。 他毕竟是一个男人。 再怎么追逐力量,也没有想成为一个女人的想法。 他真正贪图的,是马客师身为天人的身体所形成的战斗力。 其二,马客师的身体保存太好了。她一身天人修为,花费了很多功力用于对这具身体的保养上。 这样的身体,素质太好了。 一旦炼尸成功,将会成为刘一夫的修炼粮田。他可以从中源源不断的获取死气。 死气,将不再是制约刘一夫的鸡肋。 先除衣。 再脱袜。 很快,这具尸身,就清洁溜溜,一丝不挂了。 但面对这具完美之躯,刘一夫却克制了自己的想法,他虽很想扑上去放肆妄为,但他知道,要维持尸身的纯粹,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最为珍贵的鲛人油给用上。 刘一夫将之涂抹全身。 然后,他取出了上品浣纱布,小心翼翼地把马客师的身体,从头到脚,蒙头套脚,包了个严严实实,包好后,再用尸油浸泡。 当,马客师的身体被彻底包裹严实了之后,他取出了自己储藏的坟土,都是白灰的优质坟土,再行涂抹。 给这躯体涂抹了厚厚一层的坟土。 放在一块棺板上。 再打制棺材。 这是用的原高原王的外椁。 虽然高原王外椁的材料已经用了一些,但马客师毕竟是女人,躯体不大,而材料打拼的贴身薄棺,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棺材打制好了,刘一夫在棺底置入了垫底的坟土。 再用尸油浸透。 放入马客师的躯体。 填入坟土,再调入尸油。 如此反复。 让尸油和坟土,填满了整个棺材。 在封棺之前,刘一夫放入了坟头草的草籽。同样,要用尸油来浸泡。 最后,上棺板。 将此棺钉实了。 又抹一层的尸油。 开始贴符纸。 这是用桑皮纸制的降文经符,又叫阴文书,是活人与死人对话的文字,和仙门的阴符经相似。 降术师以之沟通神鬼。 最后,才是挖坑。 不大,差不多得了。 活动一下身体,刘一夫感到了一阵子的酸痛。 好在,此时,他内功也有小成,步入了小周天之境,够用了。 以内功增强体质,把棺材放置入了坑底之中。刘一夫再进行封土。 把地面踩实了,又入上缓缓,慢慢,倒入了一瓶兑了酒的尸油。 在其上布置了春水大神祭坛。 让神力直接注入其下。 接下来,就只有一个字——等!!! 等到这具尸体,生出了第二命。 也就是让尸体尸化,并且催生出灵智。 而这灵智会被春水大神影响,从而被刘一夫所控制。 到时,春水大神就像一层过滤网,把马客师尸体的尸气给过滤掉,只吸收其中的纯粹死气。 可能有人会疑惑,为什么不多养尸? 呵。 尸油不要钱吗? 坟土不要收集吗? 还有上好的棺材板。 缺一不可。 更不要说是这么大的量了,没时间,没精力,没有小钱钱,别玩这一套。 此外,还有尸体。 不是什么尸体都能炼尸的,就好像不是所有女孩你都要娶的。优质的,值得投入进去的,上好的尸材,永远都是少数。 可以用于炼尸的材料,其一是要完整的尸体,不完整,漏啊。就算可以那也是普通炼尸,只是普通消耗品,没有特殊作用了。 比如死气就存不住多少了。 其二是要生前强大的尸体。 越强大。 越好。 普通一流高手就已经足可堪用了。 宗师就可遇不可求。 大宗师,正常别想了。 现在,一具天人的尸体摆在刘一夫的面前,不要?那是要遭天谴的!!! 到底知不知道一具完整无缺的天人尸体对于一个降术师意味着什么啊! 所以。 真的对不起了。 马客师。 你的尸体,我收下了。 处理好尸体,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他需要喂小脑斧,喂已经变异的红睛乌鸦,喂驴子,还有一只瘦巴巴,小小的,小狗子。这是罗三丽不见之后唯一留下的小东西了。 十只大狗里就精心挑选了这么一只。 三丽说这是獒。 但刘一夫觉得不像。 可还是继续喂着。 完事了,他又感到了寂寞。 唯有一条绿藤,在他脚下,轻轻的触碰他。这是已经进化了的地龙藤。它现在已经可以地上行走了。往常的地龙藤需要要阴湿的地下行动,现在,它可以在地面上行动。 未来,它会变成像蛇一样的藤蛇。 再之后,是进化为终极的泥龙形态。 刘一夫伸手搅动,小家伙,你的路还长着呢。 …… 白氏武馆。 短短时间。 锦天已经从初级学徒走到了核心门徒的地步。 他现在已经是白氏武馆中的当打之人。 现在,他要求学,白氏武馆的绝学了。 其实白氏武馆的武功并不复杂。 核心的就三个。 斩钢,斩风,斩动。 三者一成,则天下无不斩之物。 不过,这不是重点。 今天他被授了代师父一职。 这是说,在白氏武馆,他也可以算是一位师父了。可以指导,学徒们的刀法。 更换了刀柄上的系铃,他和一个人见了礼。 这是白氏武馆名义上,真正的馆主。 白婳婳。 老馆主坐那儿和死了似的,他身体不好已久,现在早就成了吉祥物,是一摆设。但是,据说,他在正常时是罗京第一刀。 曾经号称——病虎。 威名之盛,令人胆寒。 现在主事的是第一代师父。 老馆主的大女儿。 白缨缨。 之所以名义上的馆主是白婳婳,只因在比武中,白缨缨败于白婳婳手中。武馆规矩,不以嫡庶论,而是武功高下论。白婳婳。虽然一副柔弱模样,但她的真实刀法最强,那她就是馆主! “好,自即日起,你为我武馆公聘的代师父,也因此,你可以学我武馆的绝技了。现在由馆主持刀亲自教你。只教一次,能不能学会,看你自己了,学不会,就看下次机缘了。” “是!” 锦天十分激动。 能不能得到白家刀法的真传,就在此一举了。 之后,再想学,就要攒人品看运气了。 白婳婳看起来怯生生站在白沙地上。 手中。 捧着一把刀。 她的形象,就像一个不会武功之人。 待到双方分立站定时,她才显出一点样子,至少那刀是提起来了,不再是双手捧持的一副娇弱无力样。 可即使如此,也不像高手模样。 锦天拔出练习用的打刀,感觉不及新月上手,但无所谓了,他平静一下心意,往前踏出一步。 对方,一动不动。 直到白缨缨提醒他。 “婳婳没有你想的那样弱,出刀。她若先出刀,你看不清的。” 锦天心中一颤。 天下,高手,何其多。 往常,他看不到那么多的高手,是因为他实力未济,还没到那个圈子里,自然没有人来理他。现在,几经考验,他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个隐隐的超一流了,自然也开始接触真正的天才高手层次圈子。 这一次,白婳婳站出来就是证明。 他,已经值得白婳婳这种层次的真正高手出手了。 几经犹豫,他深吸口气,往前,踏步,挥刀。 …… “所以,你败了?” 晚上。 在张小乙的豪宅里。 张小乙懒洋洋地问。 他斜坐在一张靠椅上,舒服得就差叫出声了。 现在的张小乙有钱了,这家当,侍女,奴仆,也都一一置办起来了,他甚至还请了园丁给自己装修半落的园子。怎么也得整个花花草草啥的,不能再像以前,放任不管,杂草丛生。 现在,他人靠着软绵绵的椅子上,边上两个婢女给他轮流喂投着葡萄,不时啜口美酒渡他一个皮杯儿,别提多快活了。 锦天则喝起了闷酒。 张小乙至今仍然未有正式接纳文丽,双方现在有点冷,他可以这样纵情放肆,但锦天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眼里揉不进沙子的杨大小姐,可不能随意放纵。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他。 一刀落败。 简直不敢想象。 白婳婳,的确是个女孩,力气也有所不足。 但是她的速度却太快了,而且还有些加速的技巧手法运用于其上,使得她的刀在与自己刀接触的刹那,刀速临时突然增速达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巅峰。 正是这般的快速,她一下切断了他手上的刀。 这正是白氏一门独一无二的斩钢术。 白门斩钢术,凭借的从来不是力量,而是速度。当然,此中是有技巧的,关键在于把握住刹那一瞬间。 于刹那一瞬间进行超级加速,形成绝对差力,把一切都给斩断。 这一招,只可意会,只能自己参悟去掌握。因为人体有微妙不同,所以不可能原样照搬。你的发力心得未必适合别人。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白婳婳的教法是对锦天使了一遍。 想学会啊,自己慢慢想,慢慢参悟。 第9章 昆山有龙 “怎么了这是。” 一个人进来。 是刘一夫。 他精神很好,心情也自然不错起来,再无之前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了。 张小乙,抬头一看,一句金典就说出来了。 “我的一种植物!” 他哪里看不出来,刘一夫这副模样,正是传说中极少见的,内功大进才有的景象。 那种神清气爽,精神熠熠,太阳穴高鼓着,整个人仿佛装了弹簧,随时要原地蹦起来飞一圈的模样。 此种状态,可遇而不可求。 太难得了。 此之谓悟,也叫入道,是极少有的机缘降临。 很多人,晋入宗师,大宗师,甚至是天人,往往凭借的都不是苦修,闭门造车只能让你靠近,想要彻底晋级,还是需要这么一场机缘降临,才能踢开那临门一脚。 未承想,这刘一夫竟然莫名其妙的得到了一次机缘。 连锦天也忍不住流了口水。 他执着于武道,特别羡慕刘一夫此时的精进。 虽说习武讲究的是稳扎稳打,打牢地基是慢筑高楼。可是,能有通天捷径的话干嘛不走呢? 刘一夫不理二人吃惊模样,一屁股坐下来给自己灌了口酒。 大收获啊大收获。 简直了,刘一夫最初以为马客师的知本论厉害,但饶是如此,他仍然——严重——低估——了此功。 刘一夫修炼过云龙九现,所以是知道一点的。 高级的武功,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排它性。甚至于有的武功——排它性极强。 比如云龙九现,如果修炼此功,那刘一夫此时的根本内功,金鼎神功,就不能修炼了。 而修炼金鼎神功的话,云龙九现就不能修炼。 唉,就是这么一山不容二虎,这就是内功的排它性。 强行修炼,等于小路上并排走双车,容不下的,要出事。 可现在却不一样了。 刘一夫昨儿只是随便参悟,试着初步修炼一下,哎呀母亲呀,这功力是突飞猛进,挡都挡不住啊。 共字服气诀。 服天下万气。 这真不是吹的。 更为重要的是,刘一夫发现,此一功法的增益性是全方位全功率的。太强了,也太快了。 所以说,共字服气诀是一门只专注于提供足够内功的秘法。它能修炼出大量,大量,是大量啊,精纯管饱的无属性内功。 世人修炼内功,却根本不了解不理解,或者说愿意去学习理解的不多,内功的本质是什么。 马客师提出了她的猜想。 所谓内功,是以精神沟通身体,让身体进行异变。 异变让身体可以产生出一种特殊能量,这就是内功。由于人体的器官各有不同,器官本身也各异,这就导致了内功性质的特异性。 有些内功偏重于五脏发力,这就是五行理论。 又有炼体产生的力量属性加成。 还有后来最基本的奇经八脉三脉九轮。 所以只需要研究一下,就能发现,人体之内功,究其根源,终究是源自人体。 而共字诀的理论就是,天下服气者独食于一,而吾不拒也,故能成其大。 先不追求特性,直接上量,由于是最基本的,反而就显得精纯了,纯粹了。 这时再根据所需要的,把此内功进行二次再造。 此前,刘一夫习武的路子,是先学提呼一气功,简单,基础。 等功力上来了,再转修金鼎神功。 等到了金鼎神功修至大成,这才算有足够的实力去修云龙九现。 刘一夫没有足够的天赋才情实力一步登天的修炼云龙九现,但他可以一步步来。 但是。 现在。 不一样了。 刘一夫在短时间,已经把提呼一气功修至了大成。 他已经可以无伤无副作用使用提呼一气功的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此功是提呼一气功的真正奥义所在。 提呼一气功,优点是修学起来比较容易上手,最早是给王室贵族的人学习的,不需要多吃苦,随随便便就能上手。 但缺点是攻击力——懂的。 所以此功有秘术——豹胎易筋发劲术。 能在一瞬间把功力聚集,且于一点,猛力的暴发出来,就像豹子一样,突然发力,瞬间速度快到不行。 只是此功有一弱点。 功力未深时,使用此招,容易把自己的身子搞得精血亏空,锁不住体内精元,到时容易猝死。 是以刘一夫从来未有动用此术的想法。 但现在不一样了。 刘一夫内功充沛,使用此功也不虞一下子伤了根本。 而且,他于金鼎,步入三层。 这是基本功大成。 金鼎神功,最强的筑基武功。 最是固本培元,强身补气。 整个金鼎神功,共分十三层。 前三层基础,再三层医疗,从第七层始演化成惊人的战斗力。到了第十层,举手投足都有巨大之力,开山劈石不在话下,一掌下去,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威力至大以极。 刘一夫此刻将这种武功一下子修到了第三层,这种事情简直是骇人听闻。 他武功进益如此,当然把张小乙,锦天给吓到了。 “我走了——我算明白什么是……” 正想说情场失意武功得意这句话,但还好,最终还是止住了这话。 “有什么经验说来听听呀?” 锦天忍不住说话了。 锦天一向寡言少语,此番说话,可见他是真的心动了。 “是有点,不急的,再说。” 知本论太恐怖了!!! 在知道此物的恐怖后,刘一夫决定要慎重。 至少,他亲身体验的,共字服气诀是不能乱传的。 下回其余的也都试试,然后挑一些不重要的给他们。 “你这家伙——” 锦天恨得牙根都痒。 到底是兄弟,不能绑起来拷问。 这种看起来可以一飞冲天的秘密。 好想要啊。 张小乙也在旁边流口水。 可恶,好想把节操给扔了,为什么我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呢?太亏了! 正这时呢,有人进来。 一阵香风,两条大长腿坚定有力的迈了进来,那双特殊的皮靴,一听脚步声就知道不凡。 靴底,靴头。 都是镶金铸铁的。 这样的靴子,用大长腿抽动起来使用晴空百裂脚。 那将是何等的恐怖,何等的炸裂。 杨雪雁坐了下来,把手上的东西分给众人。 “不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 “嗯?” 刘一夫三人一看,心中顿时明白了。 这是一份资料。 千年前。 有不死大蛇出世。 没于昆山。 曾有剑客去屠蛇,甚至引发大蛇拥有不死灾力的传说,但最终的结果却不一样,有诸多的传说。 有的说,大蛇最终是被神秘的剑客给杀了。 也有的说,大蛇被封印于昆山之中。 还有说法,大蛇已经被神秘修仙者给收走了。 此外,有说大蛇死了,只是仍能复活,等着时间罢了。 有说大蛇在昆山守护一个秘密,等着被人解开。 但,无论是哪个传说,哪个故事,有一点不变。 昆山。 有蛇。 至少曾经,昆山有蛇。 只是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你——什么意思?” “大约是让我想跟她一起去昆山。” 刘一夫昂起了身子。 这种事,不要说,也是不想干的。有钱有权,在家里当大爷,不爽嘛?跑昆山?开什么玩笑! 昆山,一直以来都是古之盗墓者最喜欢的地方,那里埋葬着古往今来太多的王侯将相了。几乎有点名气,有点财力的,都想往那葬,导致了那里成了传说中的千窖之口,万洞之窑,到处都是洞眼子,往往是一层墓叠着一层墓,堆在上面。 若非古墓之中,毒瘴不绝,恶虫林立,各种险恶的术法阵势纠缠一起,动不动就造成人员失踪,早成了盗墓者的欢乐家园了。 直至于今。 据说。 浅层的墓葬已经被人发掘一空,所剩无几,又有藏墓派和修墓派莫名其妙的遮掩隐藏,修复墓中的杀人机关,这才让此盗墓之风止住,不然,不定要闹成什么样呢。 所以说,上昆山寻龙,这简直就是在藏有暗针的米袋子里找一根小细线,别提多坑人了。 危险。 没好处。 还麻烦。 怎么样的智慧要去呢? 连锦天也皱眉起来。他也想到于此,不想答应。朋友是一起享受快乐的,不是给你填坑的,拉朋友为女朋友干这么麻烦的事,你让锦天这种真性之人怎么张这个嘴。 杨雪雁乃是堂堂大家族培养出来的种子天才,大家族可不是光培养战斗力的,人情世故统统都在内,她一眼就明白原因。 这几个人,刚刚经历冒险。 他们武功大进不说,还都又发了财。 注意来。 是又。 又发了财。 现在一个个最起码都是小老爷了。 看看张小乙,这婢仆全都伺候上了。 已经如此丰足,他们又岂有再向虎山行的道理?当年敢冒险,是有太多意难平,且都是穷光蛋,就一条命,不拼干什么?留着过年吗? 时移,势亦,事易也。 一切都不一样了。 所以,得用别的招。 她美目一转,看向了刘一夫。 她笑了。 “我听说,你们在万事司选择了当挂职是不是?” 三人面面相觑,然后一起看向锦天。 锦天脸色难堪起来。他告诉杨雪雁才一天而已,这妞就把自己卖了!? 听说,听谁说? 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你们不会以为这个挂职就是在那高高挂起,什么事都不管也不干了?光享受好处什么事都不担着,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不是,不是,你们真的这么以为啊?!” “我们不急,这才挂职,急什么!” 张小乙不乐意了。 刚歇下来喘那么一口气,好家伙就要让我们去昆山,开什么玩笑呢? “可总要出任务,我可是知道,一年一次,至少的,不是吗?” 挂职。 不是高高挂起的高挂,而是每年必须出至少一次的任务,是实挂。 而有一点不得不说,被万事司挂起来的任务没有一个简单的。都是普通无忧客可能全军覆没的大麻烦。 “这个——” 张小乙不由苦笑起来。 还真是,如此啊。 第11章 万事司一行 刘一夫打了三遍工字伏虎拳。 他气血上头,知道不能再打了。 凡事过犹不及。 太上头了未必是好事。 一觉天明。 他起了一身的污垢。 一层细细的油泥被他排出体外,害得他身上有一股腥臭味,挥之难去,不仅得要洗澡,还得换件衣服。 他明白了。 原来工字伏虎拳竟然还有洗筋伐髓的作用,这当真是个意外之喜。 他感到,不仅身体状态好了许多,连力气,也肉眼可见的增长了一些。 如此一来,他原本打制的铠甲,怕是真的用不久了。 这铠甲是按他原来身体素质订制的。 原来用是极好的。 但是他现在发现,在工字伏虎拳的作用下,他的身体素质会逐渐增强,也就是说,他对铠甲的要求也在无形中提高了。 所以…… 还有万事司。 刘一夫发现他忽视了这个他已经正式挂职的重要部门。 这是罗国大圣人王夫之鼎力扶持起来的重要机构。 原本,罗国是想对一切诡异妖魔置之不理的,想要管理那些太费力了。但王夫之倾其所有,用自己所有的一切为罗国建立了这个机构。 罗国这些年一直保持着蒸蒸日上的向上之力,与万事司的建立不无关系。 它代表着,朝廷并没有放弃百姓。 哪怕很多事做不好,甚至做不到,但百姓心中却有了希望,有了光明。 正因如此,罗国百业未消,人民仍然各居其位。 国家才能持续发展,直至于今。 很多事,不管,和慢慢来,是两回事。 不管,那是绝望。 慢慢来,至少还有一些希望。 万事司就是这样,抚平了民间的惶恐不安。 你能说它不重要么? 这么一个机构。 死亡率那么高。 死人也是那么多。 但它依然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入注,让这一机构能够持续运行。 你能说它简单么? 所以这个万事司是很重要的。 刘一夫花了一些心思,了解一下万事司的制度。 这万事司分成了巡方,坐殿,总堂,三个部门。 巡方,顾名思义,就是派出去到处走的一类。这部门的无忧客是最多的,他们组队或单人,巡游四方,发现了问题,能解决的就自己上,自己给解决了。解决不了,就上报上去,到处找帮手,从坐殿调人。 假如还是解决不了,就会选择挂起来。 让那些能解决的高手去解决问题。 巡方处是无忧客们的耳目。 他们知道消息最多。 万事司大部分的情报资料都是他们收集的,也同样的,他们战斗在第一线,死伤也是最为严重的。 坐殿处是万事司在罗国全国各大城市设立的固定办事机构。 他们的任务其实也不轻松。 有一点就是保护好地方的安全。 并且,没有撤退可言。 再是总堂。 这是肥差。 当年,张小乙就是在总堂处任职的。小日子挺快活的,事儿少,钱儿多。 要不是出了那档子事儿,他现在也还在干着呢。 总堂最大的好处,就是设立了一个庞大的资料库。 这里收藏了各朝,各代,各地,各种的奇闻趣事,隐私秘情,包括了很多的武功秘籍,张小乙当闲书看了很多,结果现在成了一个万事通,什么都能知道一些,逮什么都能白扯两句。 可见这里的情报资料很重要,往常是忽视了,现在要好好补补课。 当然了,过去一般人进不来,也不可能给你乱看。但现在刘一夫成了挂职的高手,他就可以看这些情报资料。 通过情报,刘一夫了解到,杨雪雁的资料只是一部分。 很多古老的资料说明,昆山的那条,不是蛇,而是龙。 地方志更是说昆山有很多龙王庙,祭祀龙王。 要知龙王是水龙王,海龙王,江龙王,湖龙王,河龙王,井龙王,山里的龙却是少见的。而昆山就明目张胆建了很多山地龙王庙。 但,注意来。 地方志说的很明白。 昆山,有龙王庙。 但没有祭祀蛇的庙。 记录里,的确有剑客什么前去屠龙。 不过,更为严重的是仁王之怒事件。 据记录,昆山有仁,康二王。 此二人所居者自然是古仁国和古康国。 他们都曾在高原上的英雄王撒卡诛杀蛇王时起到过作用,帮助了撒卡王,还记录了撒卡王手中的神器,白瓷剑。 蛇王住在长盘宫,一切金属铁器都用不了。 蛇王本尊却能使用草神剑。 所以纵然蛇王不仁且残暴,有无数人想要诛杀蛇王,都办不到。 直到撒卡出现。 他得到了可以在长盘宫中使用的神器白瓷剑,这才诛杀了蛇王,摧毁了蛇国。 仁王,康王,都在其中出力不小。 但千年前。 仁王和康王闹翻了。 据说是仁王无礼,不仁,导致了仁王的出奔,他带着自己的一国,消失在了昆山脚下,一直是下落不明。 此为,仁王之怒。 刘一夫合上旧书籍,一千多年的事,太古老了,大多不是传说就是据说,全是野史集散,没有正式的官方记录。 算了,还是找适合的任务。 哎呀! 不查不知道,原来罗国上下的怪谈记录有这么多。 打红伞的妖女,专杀海王的红楼花船,到处相亲实则吃人的虎姑婆,老太太模样深夜出来的熊姥姥,云岭的奇怪事件,月族的纸娘子传说,昆山淯水的黑甲鱼精,关东雪岭的野人毛怪……等等。 昆山淯水的黑色的甲鱼精? 刘一夫翻看了这个任务。 淯水。 昆山脚下。 这不是顺路了么。 办昆山的蛇王,顺路把这什么黑甲鱼精给做了。 这是怎么回事? 淯水有一只甲鱼精,这怪物原来也没什么,还是个善良的好妖怪,别笑,妖怪虽然稀少,真有心地善良的……又或者说是赶巧了,这妖怪就是这种设定。 反正此妖初时还是好的。 但不知什么时候起,老妖怪发神经了,想要老婆,见人就问,还要相亲。 一个甲鱼精,能长什么模样?答案是可想而知的。 后来有人无聊间就骗了老怪物,说白就是耍它玩儿。终是惹恼了此怪,结果此怪就闹起了事来。 老怪物从此混在摆渡人中,渡人一半就要别人给不了的,比如妻子儿女之类,不允就兴风作浪,翻了船,杀了人,坏事干了一萝筐。 终于给把它的事挂上来了。 关键在此怪防御力强,难以一招击杀。 而且它在水中,凡人武功一下子就废了九成。 所以这怪物其实杀得了,却一直无人能杀。 可这样的怪物放刘一夫面前就不算什么了。 且不说他有玉虎剑。 专克你血肉生灵。 哪怕你是王八精,有一层老王八壳子,也能给你——杀了熬汤。 还能下毒。 刘一夫沙漠浩瀚之行,剧毒又有收获。 他手中的剧毒升了级,正好拿这甲鱼精试试成色。 所以收拾这甲鱼精已经不成问题。 哎,这万事司还是缺少像他这样的降术师啊。特别是肯正常修行的降术师。 不然这种甲鱼精哪至于挂在这里,早给人收拾了熬汤。 刘一夫收了此单,心下大悦,又在资料库中转了起来。 随后他就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脚踏飞剑。 这是脚不沾尘啊。 刘一夫仔细一瞧,是孙春绮。 铁冠道在罗京的驻守道人。 他连忙低头,恭敬地给孙春绮行礼。这位不可不敬,他身上的储物袋子就是这位给提供的。 “是你?” 孙春绮也认得了此人,她美目一凝。 此人,又有所变化。 她原本出面,是看在锦氏的面子上,救下锦氏的独子,没错,独子。锦氏有一子一女,女儿是锦葵,一个天真活泼,至少样子上是的个大小姐。但儿子,仅锦天一个人。 此子在,锦氏乐无忧,此子亡,锦氏苦断肠。命理竟然如此,孙春绮终是动了不忍之心,帮了锦氏一把。 当时,孙春绮已经见识了刘一夫此子。 觉得此人有点意思。 虽然太弱,可已经别与不同。 他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点殊不简单。 降术师,一个个不是走捷径就是选择走在走捷径的路上,不是成了邪降师就是后悔怕死又转职成了白降师。但不管是邪也好,是白也罢,都是在走弯路,看似是获得了力量,其实已经沦为力量的奴隶,不可能有超脱的可能。 而刘一夫,他则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他没有急功近利,把路走短,走窄。 反而依然是前途远大,未来充满希望。 所以,孙春绮才愿意给了一个她已经用不上了的储物袋。这算是一种投资。 她看重的,不是刘一夫的力量。 而是若干年后,她仍然可以和刘一夫说话。 而不是去面对一捧黄土说。 “见过前辈,上次的事,真是谢谢前辈,帮了我们大忙呢。” 刘一夫仍然,态度恭敬。 “你,又变了呢。” 刘一夫的变化哪里能够瞒过此女。 她一眼看出刘一夫身上的变化。 也是个有造化的人物。 想到于此,她不由笑了。 此人,值得继续投资。 当然,这也算是一种——解闷。 修为到了孙春绮这个地步,很多事,它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讲究一张一弛,机缘运气。单纯一味苦修,是作用不大的。要是只是苦修就能进步,谁又愿意出来打打杀杀争夺资源呢? 在不能苦修时,修仙者行为做事更注重的是心境的修养。 修仙者讲究的是,不差谁,不欠谁,阅览红尘,遍寻感动。 从而陶冶性情,磨炼自己。 最终达成升华。 既不会因感怀而感动,也不会因失落而堕落。 如此才能渡过修仙者看重的魔劫。 从遇到刘一夫,到欣赏刘一夫,最后投资刘一夫。如若此后刘一夫修为实力有所精益,那说不得她都能有足够的成就感从而修为破境。 那岂不是好事? “相遇有缘,和我来。” 第12章 所谓神匠 孙春绮在前带路。 她身上散发好闻的清香,整个人都是飘的,像个仙子一样,脚踩一柄青华飞剑,离地一寸左右。 刘一夫只能在后徒步跟随。 他还要小心,不能多看她一眼。 免得让孙春绮以为他是在冒犯。 没一会就到了一间——大仓库。 这是万事司的内部仓库,但实质上,这里是由孙春绮现在说了算的。 此间仓库,是万事司成立以来,收罗的各种器物,用得上的用不上的,只要有价值就被一一送至此处。 虽说此处是万事司之重地。 但孙春绮带着,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铁冠道就是这样超然于物外。 此间仓库一开,刘一夫就一个感觉。 浩浩荡荡,宽阔无边。从外往里看,一眼望不到边儿。 它太大了。 里面大大小小,林林总总,一排排的置物柜,像森林一样,从头看不到尾。 无以计数的物品被分门别类的放置于此处。 有妖兽身上的材料,皮毛骨血筋爪牙,也有各种的矿石器藏。 其中就有很多金属矿材。 还有一些,是说不出名目的材料碎片。 这些碎片,完好时一定是什么特殊的宝贝,只是已经破损了,但犹有一二分余力,不舍得扔了,就仍然放置于此,看谁有用得到的再行取用。 当然了,有这些破损的,也有一些完整的。 从奇门兵甲,到辅助器材,应有尽有。 珍品饰物,也是层出不穷。 更有一些有特殊之处的宝石器物。 这些看起来,是财宝,其实是能够储能炼器的材料。 当然了,这些东西,就不是能随便取用的了。 此外,还有一些碎块的石片。 用一筐筐的竹箱子装置着,数量还不少呢。因为数量太多,所以不得不上心。 这些石片碎块,经孙春绮介绍,是一种被称为灵石的东西,也是修仙者能用得上的货币。 只是可惜。 能放置于此的,都是劣质灵石。 是正品灵石的加工后的石皮,碎屑。 真正人家修仙者是看不上的。 和普通玉石也差不多,有什么用呢? 但它们毕竟是灵石,哪怕是劣质的。 有时也能派上一些特殊用场。 刘一夫感到自己是在被施舍。 但他不在意。 如果有人用钱打脸是种羞辱的话,他一定不介意把脸打肿。更何况他知道,孙春绮并非是在羞辱他,只是顺手的帮他一下。 刘一夫在此,取了一些妖兽爪牙,又取了一些劣质灵石。 “前辈大恩,晚辈真是无以为报。” 刘一夫大为感激。 他挑选的东西,是帮助自己炼器所用。 一个降术师,想要强大,最好还是要靠自己。与其一天到晚想办法去继承或掠夺,别人的东西,倒不如自己动手,什么都有。 “无妨,我刚才,看了。” 孙春绮玉手轻划地指了一下。 “嗯?” 刘一夫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 “你接取了一个任务。” 孙春绮目清似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瞒过她的眼睛。 刚才,她只是随便一瞥。 仍然是给她看到了一些。 不过刘一夫不觉得是多重要的事。 他道:“哦,晚辈几人不是在万事司里挂职么,总不好真的什么也不干,就来接取了这个任务,说是淯水有个甲鱼精,打算收拾一下,应该不是太难。” 孙春绮微微一笑,摇了一下头道:“你错了,那头甲鱼精不简单的……不过如果是你接取此事,应该是有胜算的,既然如此,我就提前预订一下,那甲鱼壳子,到时可以给我送来,我们可以交易一二。” 她与刘一夫等初相见,一口一个汝啊吾的,现在已经有些熟了,也就简单的你呀我的说话了。 还有一点。 刘一夫已经可以给她带来好处了。 别的不说,那甲鱼精就不好搞。 她想对付都有些难,麻烦。 想也是知道,甲鱼精只消一感知到她到来了,立刻就会沉到水底下去了。 孙春绮能有什么办法? 她现在,只是一个筑基期修士。 若她修成了金丹,就可以百邪不侵,以避水诀入水抓这甲鱼精了。 可她若是金丹期,又哪至于看得上这甲鱼精? 偏偏她现在想收拾甲鱼精却难。 所以才要借助刘一夫他们行事。 当然了,此事并非绝对,成亦欣然不成也没什么。 刘一夫回来路上,暗想。 好家伙,这昆山淯水还没去呢,大甲鱼精还没收呢,甲鱼汤还没熬呢,这用处已经给安排好了。 那甲鱼精将来若是知道,大概会哭死在淯水里。 一回去。 气氛不对。 旁边莫小米搁那哈哈大笑。 刘一夫摸了一把糖果子,莫小米才拉刘一夫的手一五一十说了。 原来今儿个张小乙锦天兴冲冲和杨雪雁去找神匠。嗯,莫小米看热闹也跟去瞧了,算是涨涨见识,哪知是瞧了个笑话。 神匠是真神匠,你别管他手艺如何,至少脾气是一顶一的暴躁。 因为是神匠,还不能得罪他。 结果就是给冷嘲热讽骂了一顿。 左一个没钱别来。 右一个我的东西不给没档次的人。 最后一句我最近忙,你们要是不嫌慢,就慢慢等。 听听,人言否? 都是人精,哪里听不出来,这货分明就是在婉拒。 忙,没看见。 慢慢等,天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你知道他要多少钱吗?最高一百万贯钱,你敢信?我给他,他敢拿吗?好家伙,一万万钱啊,大家还练什么武啊,都去抡大锤当铁匠算了。” “确实……有些贵了……” 某人说。 他在想,是不是向母亲张口,召唤是母亲的话,就算是一百万贯钱,但换一套神兵级铠甲,应该是可以的。不信?你往外说去,有一百万贯钱的人有很多,但有神兵铠甲的有几个? 有时,你提着钱,都买不到东西。 那什么神匠脾气是臭,他都想给一刀。 但不得不说,这种交易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如果不是看在杨雪雁的面子上,他根本不屑于理会他们。 杨雪雁之所以有这面子,是因为杨氏曾经为这位神匠提供了他渴望的材料。 事实上,对于神匠而言,他也想打造出更多的神兵神甲。但他之所以吝啬出手,就是因为适合的材料不多。 如果把材料耗尽,那纵然他这个神匠,也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为了谨慎出手,神匠不得不开出高价。 一是挡住那些莫名其妙想要他出手,占据浪费他时间的人。 二是赚到足够的钱可以让他回购一些材料,对于神匠来说,材料才是一切。 受制于器,徒呼奈何。 “我们有钱。”刘一夫说道:“一百万贯钱,对于我们而言也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事,再说了,我们手上也有一些材料,到时可以把价钱杀一下。” 张小乙一拍大腿:“我们有材料吗?妙哉,哈哈哈,还是老刘你有办法。” 众人之财物收获大多都在刘一夫手中。 凭借刘一夫一行人所获的财物,价值又何止是千万?千万既有,又岂会在乎区区百万。唯一问题还是出手,千万财货,就一定能换回千万钱财了么? 无奈之下,刘一夫只好去见一下那位神匠了。 老神匠不简单。 开了一家兵器铺子,手下有七八个大师傅,至于打下手的学徒工就更别提了,实力非凡啊。 这是一家,只做精品生意的铁匠铺子。 收费是贵,但凡物,你提出来,他们就能做出来,你给图纸,他们就能办到,这实力,是实打实的,你找别家铺子,给出的图纸别人还要找人认字呢。 老神匠自己轻易不出手,他正常只做一件事。 提炼材料。 把一块矿石提取出他所需要的金属,再将这块金属进行精萃化,铸成他真正需要的材料。 刘一夫能做的,就是直接取出材料。 他一连,取出了三件材料。 一下子就把老神匠给吸引住了。 三块,三块,三块人头那么大,已经提炼好了的材料。 “你——” 老神匠手指颤颤巍巍的抚在材料上。 “好品相啊,这种纯度的黄铁,人间竟然也有?我本以为我手中的白铁是宝贝了,你这儿竟然有黄铁!还有这是绿铜,翡翠绿玉铜,我本以为这铜料中的精灵只存在于修仙者手中,未想你竟然有!这黑色的……这是什么?” 他认不出最后一种材料。 “是银,银中之秘,又叫秘银,这是对银质。材料进行一种炭化法得到的足够坚固的,又能疏导能量的材料,将之做成丝附于兵器上,可让内力顺畅灌输于其上,是修仙者也极为看重的材料。” “我们有这材料?” 张小乙大为惊讶。 “你们啊,只关注那些金银珠宝……” 刘一夫心中暗叹。 性情不同,收获不同。张小乙收取的宝物,往往关注的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玩意儿。但什么东西真正值钱他其实是不懂的,往往都是刘一夫在后面拾遗补缺。 锦天也是一样,对一些神兵刀剑,玉石珍玩上心,艺术,他懂。可不属于艺术的,比如说这材料,摆那儿放着,他们一个两个的,都当破石头。 也就刘一夫收了起来。 好。 他也是有私心的。 才不会告诉张小乙,锦天,这东西有多好多值钱,而是自己私藏。 要不是为了想要神兵铠甲,他才不会将这材料交出来呢。 这可是他在浩瀚女国收集的宝物。 原本,浩瀚女王的为人,是不可能让他沾一点便宜的。 但此物女王也不大看上眼,对于浩瀚女王而言,材料而已,又不是真宝贝,还需要费功夫锻造,她是女王,又不是铁匠。 结果自然便宜了刘一夫。 上位者往往就是这样。 能买到的,就不在意制造。 他们始终觉得造不如买。 反正他们这些上位者不差钱。 可是,刘一夫,老神匠,他们是知道此物的珍贵的。刘一夫一摆出来,所有铁匠都放下了手上的大锤子,盯着材料流口水。 第13章 瞰神 材料学,这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 哪怕是在这里,这些看起来没有多少文化的只知道抡举大锤的铁匠们也知道好材料的重要性。 结合修仙者及其一切所知的,所学的,所会的,哪怕是这些看起来粗鄙的铁匠们,也有了自己的传承,懂得了对材料的分析辨识和加工。 这本识物谱就是老神匠集结历代铁匠大师们的心血结晶。 刘一夫借来。 他要自己学一下。 这也是老神匠的要求。 很简单,老神匠希望他找到更多更好的材料。 要是因为自身学识不足而错失了重要的材料,老神匠将会悲痛于心。这是老神匠把书给刘一夫看的根本原因。 当然,双方还是有交流的。 神兵级铠甲的铸造,不是那么简单的。 双方就需要,图纸,设计都需要研究。 一学识物谱,刘一夫才发现自己是才疏学浅,很多东西都错失了,比如说泥土,他就没注意。天天就晓得坟土,坟土,却没想到既然这坟土是宝,别的土难道就没宝了? 识物谱中记载,青泥藻泥等,都是炼制器炉所必要的材料。一些砖材也需要好的泥来调和。 更别说水质,石材,和金属器物。 学完至夜。 虽然有加强的学习能力这一天赋。 可快速看完识物谱并加以学习,对刘一夫的精神还是有些消耗的。 他感到了精神上的疲劳。 要是以往,可以修炼内功。 可此时的刘一夫已经明白,身体状态不好,做什么都是事倍功半。精神不好,修炼内功或炼体,都不正确,倒是可以试试知本论里的公字瞰神术。 他经初步地修炼了知本论,已知道此功的特殊与强大,在体会到了工字伏虎和共字服气的好处之后,他也生了好奇心,忍不住想要试试看,看看这公字瞰神术究竟能带给他什么样的惊喜。 工字伏虎拳,在基础上稳步提升他整体的均衡素质,除病修暗伤,将身体机能提升到巅峰。 共字服气诀,让他在内功修炼上坐上了快速直达车。原本别人要稳步缓慢提升的内功,他可以一日比一月,一月拟一年,突飞猛进的增进修为。 这两门功法,堪称是极品外挂。 就不知这公字瞰神术,会带给他什么。 这公字瞰神术,也不是那么玄学,其实它就是一种观想之法。观想法,高深的顶级武学基本都有。比如曾经在北凉横绝一时的绝学大佛掌,这一门掌上功夫,是北凉灭北莽,那时北莽正是最强时候,从而得到的绝学。 此功特点,就是要观想一尊大佛。 甚至可以说,降术师的空用之神,就是一种理想的观想。 和以往一样,只是观想方式方法有些变化。 第一次,失败。 刘一夫习惯性又观想到了春水大神。 可惜了,这时的春水大神和浩瀚女王缠在一起,因为初生神灵,心性不成熟,被浩瀚女王夺了一半身子。但神灵就是神灵,位格之高不是浩瀚女王能比的,她纵然是占了上风,也只能是勉强压制住春水大神,想要吞并,却是不能。至少短时间里她办不到。 不过浩瀚女王绝非是一般人,她是拥有蛇王宝玉正式仪式之人,精神力之强,千年未消,漫长的时间,造就了她精神方面的强大。假以时日,说不得,她真能侵吞春水大神的位格。 到时,对刘一夫来说,是福是祸,就难以预料了。 别以为浩瀚女王真就有多好。 一个居上位者,她能是好人? 懂的都懂,玩政治的心脏,又怎么可能是什么好人呢。 真到了那时候,可能就有不忍言事发生了。别觉得奇怪,换了刘一夫就会这么干。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刘一夫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不能也不敢拒绝浩瀚女王,不然,他早已经死了。 终于,他在第三次观想,成功了。 精神体一跃,来到了未知之地。 这一下,他感觉到了一种浩大。 自己,高高在上。 万物,渺小低下。 所有一切,他想看的,皆如掌观文。 刘一夫终于明白公字瞰神术的厉害之处了。 这么说。 春水大神的视角,高于刘一夫这样普通人的视角,这是因为春水大神的位格在刘一夫之上。就好像对于一个问题,普通人往往只能看到眼前,而高人可以看到未来。 举个例子。 一个国家遭到了外敌入侵。 官员想的是和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毕竟,从练兵,选将,筹备粮草,准备银钱,到制定作战方针,这多累啊,需要多少下层吏员跑部串联,合作统筹,计算出入啊。 但要是不打仗,那不就是什么事都没有了? 岂不美哉? 至于花费多一些什么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花的是国库的钱,又不是我的钱。 国王就不一样了。 他会看到,我的军队这就不能打了,这个国还能坚持多久?所以,不仅要打,还要投入更多在军事上。 这就是眼界,眼光。 普通人刘一夫,只是一个普通人。 但拥有春水神的视角,就能看到鬼神这种虚无之物。 而公字瞰神术,位格竟然还要在春水大神之上。 这意味着什么呢? 当春水大神凝视观察刘一夫时,刘一夫看不到春水大神,而当此刻刘一夫观察春水大神时,春水大神同样看不到刘一夫了。 这就是差别。 这也就能造成影响了。 以往,刘一夫说降神,其实仍然是什么都不能做,不能动。因为他实力未足。 他什么都做不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由于本身实力影响,刘一夫仍然能做的不多,可已经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了,是的,他能够做一些事了,哪怕只是小事。 毫不犹豫,刘一夫出手了。 他的灵魂意识巧妙的拨动春水大神,让它和浩瀚女王形成了一个均势。 由原本的略于下风,变得平分秋色。 这导致春水大神一阵的欢悦。 而浩瀚女王发出怒意。 但,此二者都无法感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能以为是对方临机做出的反应。 就这样。 刘一夫笑了。 处于高处,他找到了解决浩瀚女王的方法了。 只要,他每次,巧妙的,巧妙的,一点点帮助春水大神,吞噬掉浩瀚女王的意识,最终这个浩瀚女王将会消失的不复存在。 到时。 他会借助春水大神的力量,将浩瀚女王的一切都纳为己有。 浩瀚女王积累无数的财宝,都将是他的了。 至于绿妖精,蛇母,梦火骨,呵呵,都仍在休眠,全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不得不说,浩瀚女王掌控欲太强烈了。 绿妖精,蛇母,梦火骨,这三哪一个都是极强的存在,都围着女王一个人转。 而浩瀚女王也紧紧绑定他们,生怕给了他们太多自由反而让他们对自己产生离心。 所以一到情势稳定时,女王就让这三位休眠。 当然了,不能这么明说,而是美其名曰与汝共长生。毕竟生命是有限的,长眠可以减缓生命的流逝。不然,一千年,别的先不说,梦火骨是活不下来的。 所以他第一个就入睡了。 然后是蛇母。 再就是安排好一切的绿妖精。 她在浩瀚女王身体外侧。 一俟有人靠近,绿妖精就会醒过来。 好在刘一夫对此已经知道,自然不会想去对浩瀚女王的身体做些什么,哪怕他内心十分想做。 但他忍了。 迟早。 迟早的事。 一切都会是他的。 瞰神。 刘一夫对浩瀚女王暗中下手,心中是满意之极。 甚至,他还看到了浩瀚女王精神意识上的特殊之处,是的,那是浩瀚女王三花瞳的本源。 在浩瀚女王的脑子里,从她的松果体处 有一股神秘力量,沟通了她的眼睛。在她的眼里,形成了特殊的能量通道。 换言之,这力量是浩瀚女王脑中松果体的力量,是异变引发了这种力量。 刘一夫感慨万端。 人体是一个大宝库,果然不假。 只是这个宝库一直以来是大多力量都被封锁着。 但,只要打开一点。 就一点。 就能起到无穷变化。 看到浩瀚女王的精神意识,刘一夫心中别提多羡慕了,超凡的天赋能力,他也想拥有啊,别的不说,剧毒空间这一个能力,就被浩瀚女王玩出花来了。不仅是可以存毒放毒,关键是空间啊。 空间力量,太强大了。 只看浩瀚女王仅凭自己一个人就搬运这许多的财宝,你就可以知道这个能力的珍贵了。不是她这能力,浩瀚国也未必能收集到如此之多的财宝。 正值于此,忽然,刘一夫感觉到,自己的精神意识,也在变化,或者说是在模仿。 原来他过于羡慕浩瀚女王的意识结构,导致了他的精神意识自动跟着模仿了一下。 这个能力,发动的行云流水,像呼吸一样自然,不需要怎么学习,只是想,就自然而然的做到了。 忽然。 刘一夫感到了大脑的一阵极其剧烈的剧痛。 这痛苦来的是如此之疾。 就像突然间有人用锥子,用大锤把那锥子钉入了他的脑门一样。 仿佛是在用铁钻子在他头上打洞。 太痛苦了。 刘一夫在地上打滚。 直到莫小米过来。 小丫头几乎傻掉了,没想到一直没什么问题的刘一夫会成这模样,他不会死了?这样想,她忍不住上前想帮什么忙,虽然平时喜欢玩闹,但她终究是个善良的姑娘。 刘一夫痛苦之余,也是无暇多想,趁手抱住了她。搞得这小丫头有些不好意思,她挺大的个姑娘,虽然是小女孩,但一直没有这个意识,直到此时被人抱了,才想我是个女孩呀这种问题,一下了女性因子在她体内觉醒,变得懂了害羞。 好在刘一夫只抱了她一会儿就松手。 他脑子疼痛渐消,反而有一股清凉之意顺头而下,遍及全身,让他好了不少。 只不过,当他睁眼,却是把莫小米给吓了一跳。 只见他眼睛里,莫名其妙的,也多出了两个眼瞳,一下子和浩瀚女王一样了,拥有了六颗眼瞳仁。 第14章 仿神 刘一夫抱着头。 他一个人。 莫小米大约是害了羞,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这疯丫头首次蹦跳着回了这家客栈里睡觉了。 小姑娘不熬夜,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刘一夫却在思忖。 这里要说一下。 马客师的知本论太强大了,从根本改变一个人,每一门武功都像是在开外挂而不单纯是武功。 但也有一点。 那就是知本论只是马客师以她绝对天赋才情,天人底蕴,创造出来的武学。 虽然理论很好,也很强大,可到底未经实验。 被浩瀚女王困住的马客师连一个徒弟也找不到。 绿妖精和蛇母都不需要学习她的武功。 唯一有可能的梦火骨更是长期处于睡眠中。 再说了,别看梦火骨位格低,殊不知此人才是严格意义上浩瀚女王唯一且最信任的人。 那是从小时候起就被灌输了要用一生为女王效忠的绝对之人。 这样一个人。 马客师是不想帮他的。 浩瀚女王把她的身体当成了衣服,圈禁了她的一生,真当她心中没有一点怨言吗? 一切只是因为她信守承诺,注重荣誉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浩瀚女王的能力实在是太诡异了。已经超出了武功的范畴。 她那仿佛时刻可以看透人心的能力,她不想冒险。 所以她一直敝帚自珍。 直到现在,刘一夫才渐渐证实了她的创想,知本论的伟大。 这门武功伟大就伟大在格局。 这是一门,大心胸,大气魄,从根本提升的武学。 当然,光是公字瞰神术,还做不到这一点。 刘一夫之所以也出现了三花瞳,最根本的原因,是四个字。 因缘际会。 一切都是命数到了凑巧而成。 很多事,差一点就不成的。 刘一夫可以做到,一是因为他用了空用之神,创造了春水大神的存在。所以他和春水大神之间,有一点普通降术师和神邸无法比拟的亲切关系。 只要他一日未行降神,双方就仍处在蜜月期。 浩瀚女王的入侵,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她和刘一夫透过春水大神,建立起了类似的联系。 就像那话说的。 你在凝视美女,美女也会凝视到你的。 偷窾终将会被发现。 然后,不管是好是坏,这美女是喜欢上你还是厌恶了你,你们双方至少有了一点关联了,不再是路人,连点头都不行,而是至少可以说几句话,哪怕是骂你呢。 此外,就是观察了。 刘一夫的瞰神术让他可以高高在上,通过特殊视角观察浩瀚女王,而女王竟然不自知,这是一种极其恐怖的能力。 而这,就是瞰神术的力量了。 普通人看人,往往会被人感知到。 武功修为越是高深,就越发的不易被人偷窥。 但用上了瞰神术,我都脸贴脸看你了,只要我不触碰你,你就不知道我的存在。之所以如此,就是高位格对低位格的打压。 或者用科学的话说,这是高维对低维最基本的碾压。 这种观察,极其细微,摆脱了身体的束缚后,可以看到一些最本质的东西。 就像平常看人,是穿着衣服的,衣服下是瘦是胖,都不清楚,至少不细致。有的人看起来瘦,衣服一脱,全是硬疙瘩肉。 同样的。 用公字瞰神术看人,能把一个人的潜力本质,都给看出来。 想藏?呵呵,是藏不住的。 比如浩瀚女王,这一看就不得了。 灵魂的厚度,浓郁度,凝聚度,十分紧密,仿如真人一样,并未因岁月老朽,也未失去灵活,仍然富有灵性,做为一个单纯的灵体,委实是作弊般的强大。 她这是没有彻底死透,要是真死了,就这灵魂,怕是直接成为灵鬼大尊。 灵鬼,那是在位格上堪比鬼王的尊者级存在了。 这样强大的灵魂,才有资格,才能够去夺春水大神的位格。 只可惜浩瀚女王虽然强大,但仍然差了些,质量不足,只能以量来弥补,这导致了夺舍之战被迫演变成了添油之战。 只能说——浩瀚女王太贪心了。 她既舍不得丢掉自己的身体,又不甘心去转世。凭她的力量,说不定转世也能有一番作为,可她都一一放弃了,硬是拖成了现在这样子。 现在这样就好吗? 整个人和春水大神缠到一块儿去了。 现在不要说夺舍了,就是想分开都不容易。因为她这要是示了弱,春水大神会凭借本能反过来要吞了她。 到时就是骑虎难下。 而这也正是刘一夫所乐见成的。 不然放纵她的意志在自己意识中横行无忌,那自己还活不活了。 哼哼。 自己迫于无奈,不能对浩瀚女王下手。 甚至不得不帮助,浩瀚女王夺舍。 但是嘛,怎么个帮助法,这帮助二字的解释权,就在刘一夫手上了。 浩瀚女王以为一份绝对的誓言就能绑死刘一夫? 太天真。 身而为人,天生拥有一颗自由之心。 谁敢高高在上? 谁又能绝对约束住谁? 此外,还有一点。 刘一夫对自己施行了降术,那就是让他拥有超级的学习能力。 这个能力,已经很厉害了。 比如说刘一夫学医。 普通人学医,起码十年起步,要十年,才能说初步学了医道的基础部分。 没有二三四十年的努力,是不可能往外说学好医术的。 但刘一夫拥有超卓的学习能力,几个月就学得头头是道,还给自己配制了一系列的药品。 从药膏到药剂,药粉,药丸,药汤,那是应有尽有。 可见这学习能力的不凡。 他学一年,顶别人十年。 学一天,顶别人苦啃一个月。 此时也是。 近距离下,仔细观察,这才让他发动了学习能力,通过灵魂直接学习浩瀚女王的精神意识。 这直通本源的力量。 瞧。 更高位格贴近仔细的观察。 加上降术作用下的学习能力。 如此,才让刘一夫从浩瀚女王身上学到了,模仿到了,这三花神瞳。 往常的学习,中间还隔着一个身体呢。 别奇怪,身体,有时是阻碍。 你以为你的身体你就能绝对掌控了? 你错了。 大多数情况,人的意识其实是被身体掌控的。 简单来说。 即使是一个你不爱的女人,她对你做什么,你的身体受到刺激,仍然会有反应。这就是个人意志被身体掌握的证明。 所以,刘一夫的学习能力,其实也被身体影响,并没全部发挥出来。 这次,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摆脱了身体的束缚,刘一夫的学习能力真正发挥作用,这才能通过观察就模仿了浩瀚女王的秘密。 当他意识回体,这股力量也就反馈到他的身体上。 这是精神意识主动对身体的改进。 是一种进化。 只是太过激烈了一些,才导致了如此的痛苦。 而痛苦结束后,这身体反馈回精神,又让他缓复过来。 这——就是刘一夫修炼公字瞰神术的变化。抑或者说是收获。 不过……仍有不同。 刘一夫的这三花神瞳,本质而言,是对浩瀚女王的一种模拟,一种仿效。 不像浩瀚女王,她是通过蛇王宝玉对自己进行根本的改造。 这是一得永得一证永证。 浩瀚女王的异能完美,且强大。 而刘一夫的模仿呢? 只是一种弱化了的三花神瞳。 论及威力,是不如浩瀚女王的。 好处就是可以关闭。 这力量虽弱了些,但船小好调头,却能够被刘一夫完美掌握。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当刘一夫不想使用这力量时,双瞳就自行隐去了。 不然,顶着这么一双三花神瞳,真是不好对兄弟解释。 比如你怎么有这能力?这能力是什么?你是不是说真的?你有没有隐瞒我?为什么你有我没有?你不会隐藏了什么东西? 到时,好朋友也要陷入猜疑链中。 那就没意思了。 倒不如瞒下来,淡而化之,大而小之,最后不了了之。 脑子疼啊!!! 回过神。 精神力上涌,满满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就上来了,这玩意儿,好像一下子睡不着了呢。好,那就干活。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想要做事,太容易了。以前之所以不做,不熬夜,纯粹是为了积攒状态。 而现在,状态好,那就可以做事了。 精神熠熠的刘一夫毫不犹豫的用穿山甲的爪子加入黄金炼制了三枚吊符。 完成后浸入尸油,放在一旁慢慢等着。 再取纸来,开始勾画他心目中的神甲。 神兵级的神甲,不是说铸就能够铸出来的。它需要拆开部件,精心打制。 选料用里,拼材铸件。 整件神铠,那就是一件艺术品。 集坚固,实用,美观,特效于一体。 整件铠甲由头铠,帽樱,面具,护肩,护胸,金缕衣,樱垂流苏,腰带,战裙,护臂,臂盾,护掌,护膝,铁胫,拉丝披风,万茧丝里衬等组成。 有些需要找制衣的师傅出手。 最好是无针绣坊的大师出手。 当刘一夫完成构图,自己也被成品图给惊艳到了。 这样的一件神铠,要是给人穿了,不得把天下武夫给羡慕死掉。 这一件,以黄色为主基调。 名为狮子王神铠。 最显着的就是胸甲部分,硕大的一个狮子头,威武又霸气,还别人的母亲的好看。 开头炮的成功让刘一夫灵感如泉涌。 这艺术工作就是这样。 只要灵感上来了,别的就都不是问题。 设计好了狮子王神铠,刘一夫顺手就为自己设计了白虎王神铠。 当然,胸甲部分是一个大大的虎头。 只是到锦天的神甲时,刘一夫有些许卡壳了。 狮子王神甲是张小乙必然会喜欢的。 刘一夫了解他。 正如刘一夫喜欢白虎王神甲一样。 但他真不清楚锦天喜欢什么。 但是,他设计好了张小乙和自己的神甲,却独遗漏了锦天的,试问到时锦天该怎么想呢? 刘一夫只好花费心思,想又又想,设计了一套鲜花模样的神甲,胸甲为一盛放的葵花图案。 这应该可以了。 至于杨雪雁,刘一夫真没法想了。 第15章 决定出发 次日。 武功又一次大进的刘一夫来找老神匠。 他从老神匠这儿得到了一个消息。 杨氏一族之所以和老神匠关系好,原因就是杨雪雁一族能够长期为老神匠提供一种珍贵材料。 白铁。 这是一种优于普通铁料的上等铸材。 白铁有两点最好。 其一就是防锈,铁嘛,生锈很正常的。而白铁却偏偏能增光防锈,仅此一点就难能可贵了。 好嘛,刘一夫有些馋了,哪怕他明知白铁不如黄铁。可架不住白铁的数量大啊。 这也是没法子的。 黄铁绿铜当然好了。 可这些东西也少啊。 你做涂层,镶丝边,这个可以有,但全部用这些材料,你以为你是修仙者吗?材料随便用?想什么美事呢! 反是白铁这种材料,因为往昔杨家有商道关系,总能搞到的。不然杨雪雁哪来那么大的脸子让老神匠给面子,就凭你腚大腿子长吗? 你就是把整个罗国罗王的后宫全搬来,在老神匠心中也比不过他心目中的一块铸件器材。 是白铁。 白铁。 是它才让杨雪雁有了所谓的面子。 既然如此,那就多用些白铁好了。 这是刘一夫给自己神铠设计以白色为主基调颜色的主要原因。 但就是这,仍然让老神匠嫌弃了。 他倒不是对刘一夫有意见,而是觉得白虎王和狮子王神铠有些重复了。 神铠啊。 独一无二之物,若有重复,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哪怕这不可能,只是老神匠自己想的,也是一样。有时,艺术的巅峰之所以高不可攀,就是因为大师们是在和自己找别扭。 在老神匠的出手下,白虎王神铠没了。 一副新鲜出炉的——插翅虎白彪神铠诞生了。 最显着的是,原设计背后的拉丝披风,没了,给改成了两只披风样的大翅膀。 这绝对需要无针绣坊的出手,还得是大师杰作,精品丝绣。普通的丝织是不行的,必要非凡的材料才可以。 刘一夫是不大甘心的,这意味着他需要去跑无针绣坊或者是替无针绣坊找材料。 这多麻烦,多累呀。 但不行。 老神匠就认这个款了。 什么是艺术? 艺术就是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就这图样,不改了。 而这意味着,年里,这神甲是别想要的。 但——值得呀。 慢功才能出细活。 大约是感到这样不好意思,改了别人的设计,让别人苦等,还要跑无针绣坊,这么麻烦人家,万一人家以后有了好材料不给你了呢? 那不是因小失大? 所以要补偿一二。 怎么补呢? 给刘一夫的小驴车升级。 别说。 一路风雨,几经彩虹,真是这小驴车的功劳。其实很多事情,并不可怕,可怕就在于这路上的奔波要老命了。 所以说小驴车是居功至伟。 只可惜沙漠一行,小驴车经历风沙和风暴的摧残,甚至给吹到天上摔下来,这没散架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但也不能是一点事没有。 回来时候,这车子已经吱吱嘎嘎的响起来了,以后这种动静会更大的。 所以这时升一下级,挺好。 甚至,老神匠也要露一手了。 做为一个匠人,制作一辆车,并不难,甚至是基础功夫。 首先,得有大车轮。普通人不懂,车子这东西,车轮大才是好,小车轮顶什么用? 大车轮,普通的小坑小洞一下子就过去了。 除了用特别难炼成的软铁外,还需要一种稀有材料,皮胶。 这是用杜仲,兽皮调制成的胶体制造的皮胶。 把皮胶塑形,附在车轮上。 再来合精钢大轴,加软铁弹簧。 如此一来,这大车轮才能立得住,才能撑得起重。 因为,老神匠的出手,肯定是要搞大车啊。普通小车,值得老神匠出手吗? 大车仍然用木板,但采用整块的木板。 板上包铁,再装上车箱,和活动顶篷。 宽绰的大车组装好了,老神匠还以为这是要用牛拉呢。 哪知刘一夫带来的是一头小驴子。 看起来普通的小驴被小瞧了。 一怒之下,小驴子一下鼓起了一身的疙瘩肉。像铁块一样的疙瘩肉把老神匠都给吓了一大跳。 这是一头神力驴,力气大得能比两头牛都不止。 即使是套上大铁皮车,也一样奋蹄踏地四处撒欢。仿佛这铁皮大车是纸的,根本压不到它。 回来时,正好是傍晚。 张小乙在家。 从楼上,他一眼看到了这大车,别的不说,那蹦蹦跶跶的驴子他是太熟悉了。 要说张小乙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他就是想要一头刘一夫的这头驴。 此刻又要加上那车。 车子大呀。 一看就是好家伙。 张小乙不顾惊人,施展轻功就跳下来,对着车子狠狠打量,坚固的体表,宽阔的内里,精巧的折叠床,组合桌……太棒了。 他差点想在上面支锅吃一顿。 他当然知道刘一夫修整这车是为了什么的,有了此车,昆山之行好似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假若赶路是这种车子,随时躺卧,那辛苦一些又算什么呢。 一高兴,就请客。 考虑到锦楼的开销,还是选了对门的这家客栈。 原本张小乙以为这辈子的钱怎么也应该够花了……!? 谁知炸出了个什么的神铠! 这玩意,这诱惑,谁能抵挡? 以前没钱,干望眼,那也就算了,谁让你没钱呢,难道要去抢吗?可既然现在有钱了,说什么也要拿下。只是这个神铠,它的价钱太吓人了。 导致了现在张小乙又重新对自己的财力不自信起来。 所以,能省还是省一点。 这家客栈就挺好,要什么锦楼呀。 几个菜一点,就瞧到熟人了,也没那么熟,但当初拿双刀的手现在端盘子,还是吓了张小乙刘一夫二人一跳。 “好家伙,这是怎么回事?” 那位还气呢。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 她发了脾气,里面有人说话了。 是顾春。 这个短发女倒是斯文了起来,在柜台后说道:“注意身份,你现在是干什么的,还以为在从前随便挥刀子吗?人家进门消费的那就是大爷,只要人家规矩,你就给我把态度放端正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然后忙止住道:“不好意思啊,没别的意思,不是想笑你们,只是有些奇怪,你们怎么这样了?” “这样怎么了?看不起我们?” “不是不是……” 张小乙心中大概明白了。 桃花息大娘子到底还是对他们生出了嫌隙,不敢再相信自己,所以这是又新找了预备队。 这也是因为刘一夫他们每击即中,发财发得太快了。 已经完成了从打工人到独立自主的道路了。 说白了刘一夫众人现在甩开了老板娘自己单飞也不成问题。 那老板娘怎么办? 只能给自己找下家了。 别说。 她们这几个也挺不错的,实力比刘一夫他们也就差一点。 刘一夫他们可以,那他们又为什么不行呢? 而顾春一行人的遭遇也大概可以明白。 这是进了罗京,以为自己有个三瓜两籽的,就手上没把门的了,也不知是花钱太大手脚了,还是被人给骗了,这几位又落魄起来,跑这家客栈里干活了。 “别误会,只是既然见过,遇上了惊奇一下,没什么的。哎?你们当中那个大个子呢?” “他在后面劈柴,怎么,有意见?” “没有没有。” 到底也没什么大仇。 当初碰面,虽有过不愉快,但也有过合作。 所以很快那姑娘就坐过来了。 “听说你们——都发了?” 同人不同命。 双刀女觉得自己一群人也不差啊,也是拉扯了一群兄弟闯荡江湖,凭什么,这几位都发了财,而她却得要在此端盘子,还有天理吗?还有公道吗? “都是玩命的辛苦钱,不值当什么的,好比现在,我们都已经不想干了,可还是要往外跑,唉!” “做人做事总是要有始有终的嘛。” 一个人抱刀进来了。 正是锦天。 刘一夫伸手,啪啪啪把三张效果图摆上去。 “这是什么——我走了!” 张小乙一下子张大了嘴巴。 效果图上,那威猛霸气并染了黄色的狮子王神铠顿时俘获了他的心。 这也太神气了。 威猛,霸道,还别人的母亲这么美观。 忽然间,张小乙觉得,为了这件神铠,哪怕花光最后一枚铜板也是值得的。 不就是钱么。 没了再赚。 可要错过这件神铠,他能哭死过去,醒来再找一茅厕跳下去。 是的。 真要那样,他自己都不能放过自己。 锦天看着属于自己——一种直觉。 他就知道这花里胡哨的铠甲恐怕是自己的。 别的不说。 就这葵花图样,他就不能拒绝。 但这么花,还别人的母亲的是红色的主基调,这样好吗? 要是穿了它,几乎就是在对别人说,是兄弟过来砍我。 太烧包,太骚气了。 这哪里是正常男子汉大丈夫所穿的。 哼哼。 看看。 张小乙和刘一夫,这两个货的图样就比较好。 威猛霸气不说,还漂亮。 一个狮子头,一个老虎头。 而自己? 葵花图样。 哎——!!! 终究还是交友不慎,这兄弟关系没处下去吗? 正要说什么。 张小乙已经说了。 “昆山还是要去的,不然咱也不好拿这铠甲了!嘿嘿嘿嘿!” 他眼里已经全是此甲了,哪里还在意昆山的危险困难。 “是要去的呀。” 锦天不在意甲。 好,他在意,只是对神铠的造型有一点意见。但他无比精明,知道即使自己不喜欢,但锦氏和妹妹锦葵一定会喜欢,所以他也不好拒绝。重点在于杨雪雁。 两人关系处在瓶颈中。 想要再进一步,就必须要去昆山。 再说了,去就去,怕个毛啊。 虽然说大概率会很烦,也只是烦而已。 经历大风大浪的他们怕什么! “谢谢你们!” 杨雪雁也不知何时到了。 她一脸感动。 她知道,倘若三人硬是不去,她也无可奈何。 但天幸,此三人终于还是答应她了。 第16章 分享 采购物资,准备工作,一一完成。 下面就是和朋友告别。 刘一夫的家不用担心。 他的家,包括书店,都有白酒的人帮忙看着。 现在刘一夫哪怕什么都不干都能有源源不断的收入,并且这个收入可能会越来越可观。 这就是白酒的执行力。 此外还有莫小米。 她虽是个看起来疯疯癫癫假小子似的丫头,但却殊不简单。在罗京城内有一大批小弟听她的命令。 噬血狂魔莫小米,罗京城小朋友圈哪个不知,谁个不晓。 在小孩子中更是建立了砖头帮。 有她在,不要说官面上的人了,就是那些小流氓,小痞子,也不敢在刘一夫的产业面前生事。所以刘一夫是放心的。 倒是张小乙,又一次被文丽给逼婚。 人家女孩明明爱他爱到骨子里。 可他呢。 有了钱,有需要,宁可找风俗店的小姐姐来解决。 用他的话说,她们已经沦落风尘了,都这么惨了,你要是不照顾她们生意,让她们在青春年华尚好的时候能够积攒下足够的养老钱,那她们以后怎么办? 哦你清高,你了不起。 让人家姑娘饿肚子,老了没有足够的养老钱,落魄街头,死在哪座桥洞下,这就是为她们好了? 所以,文丽好似有点想放弃。 张小乙对此又有些患得患失起来了。 这让在旁边观察的刘一夫想。 贱人就是矫情。 这话果然不假。 人家姑娘一直上赶着往你身上凑,你爱搭不理的。现在女孩回地味来了,你又开始冒酸儿了。有这功夫早干嘛去了。 但如此一想,他又联想到了三丽。 罗三丽。 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 再见时又是怎生模样。 刘一夫就是个挺干脆的人,发现了罗三丽对自己有意思,立刻就逢迎上了,他没有拒绝,而是玩了会爱昧就有了决定。 只是不想会发生后来的变化。 一念于此,刘一夫就不开心了。 干脆,他修炼武功了。 这一下,露馅了。 刘一夫什么武功,大家都知道。 张小乙手把手拉他入门。 这才一年多功夫。 短短时间,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个寂寞,即便是有所成就,也是小小的小有成就,算不上什么。 可此时的刘一夫,武功明显已经步入了二流。 从原本的不入流到了现在的二流。 这不是开玩笑吗? 张小乙,锦天,他们哪一个不是从小下苦功夫,刻苦修了十几年,这还要加上他们的天赋才情,这才有了现在的实力。 可刘一夫才一年多啊。 这么快就赶上来了?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就离谱! 这是什么? 这是四个字。 天道不公! 你再好的才情,再厉害的天赋,也不能夸张成这个样子。还有,张小乙,锦天他们可都是人精儿。他们当然看得出来。 只要略一分析,他们就发现,刘一夫的武功,其实是正常的。 不正常是最近几天。 好家伙,几乎是一天一变样。 你要只变样一次我也就信了,毕竟,奇迹嘛,有那么一次两次的也正常……。 但你老是这样,这就不对了。 你这要是还说是正常,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 朋友还处不处了。 同坐一辆车子里,就……这样? 刘一夫思之再三,终是拿出了知本论。 好在,此时,车上,仅他们三人。 杨雪雁自己购了一辆豪车,她有钱,车夫,奴仆,甚至还有几个打下手的力巴。 力巴,干苦力活的。 再说了,她这样的大小姐,再怎么平易近人也是有限度的,怎么可能纡尊降贵和刘一夫他们三个男人挤一辆车。 哪怕刘一夫的驴车大,但三个人已经紧张了,上四个人怎么坐? 难道说让她堂堂一位大小姐和某个男人挤一块儿坐? 又不是遇到危险,也不是差那几个钱。 当然是分开了。 所以车子里就他们三人。 这才是刘一夫拿出知本论的原因。 当然,最主要的,是证实刘一夫一个猜想。 看了知本论,张小乙和锦天都有些心痒痒。 一是知本论的确是好,都是大高手,有一定的鉴赏能力,一门武功好不好还能看不出来么? 二是他们目睹了刘一夫这个现实的例子了,眼看这从前一指头就能戳死的小鳖三,一下子成了小高手,并且武功仍然在突飞猛进,你这就有点吓人了。 不行,我们也要。 那就一起试着学学。 二人当即学了起来。 首当其冲,是共字服气诀。 在他们的传统观念中,武学嘛,自然是以内功为本。 身体再好有什么用?我这一剑十年苦功你怎么挡?精神再好有什么用?我这一拳二十年功力你怎么挡? 这个功,苦功也罢,功力也罢,是什么功?当然是内功了。 只要内功足够精深,劈山碎石,断铁分金都不在话下,可见一切仍是以内功为本。 但,真正学了知本论的刘一夫知道。 内功,是有极限的。 单纯的内功,只是杂气而已,威力平平无奇有限的紧。只有与身体契合才能称得上精纯,而拥有一定的威力。与精神再契合,这才叫完美,如此才能做到至大最强。 张小乙和锦天,粗读秘籍,根本没有融汇贯通,只一味的追求他们想知想看到的。 就好像一个傻小子遇到了一个女孩,看人家脚丫子漂亮,就只会去摸,舔人家的脚丫子,对其余部分却忽视了,浪费了女孩身上的真正趣味。 不过,无所谓。 这样也挺好的。 共字服气诀,吞服百气,把人视之为一整体,如此练习内功,积聚的内力如绵绵细水源源不断的增强,几乎永无止境。 这种修炼内功的乐趣太美妙了。 不,不对。 锦天,张小乙二人,都有不同。 锦天的内功增加很多,但又被排出去不少。 张小乙内功增加很少,但却真实的增强了。 “这是怎么回事?” 修炼后有内功大进的效果。 但之后是怎么回事? 刘一夫道:“应该是我的内力浅,所以才会有这种效果,而你们……并且可能不止于此,你们自身的内功比较多,所以也可能对突然产生的内力造成排斥。” “这也可以?” 当然不止。 刘一夫大约是看明白了。 锦天的内功,是苦修的。 但内力的品质不是太好。 他所修习的内功,并不是很好。至少是不及张小乙。别奇怪这一点。张小乙有万事司依靠,他所修学的内功,可能并非绝顶,但绝对是一流也。 而锦天的内功,是家传的。 锦氏自己是私奔,加上她是女子。 锦氏家族培养的女儿,会让她一个未来会外嫁之女学习家族秘传真正厉害的内功? 不会。 大概率是一种普罗大众的内功。 “不对,我精进了一丝,至少比我平时修炼要强得多。” 张小乙寻思起来。 他的内功早已大成,到了这地步,内功再想精进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他往常能做的,就是水磨功夫,慢慢打磨己身。 未想这一次却能有所精进。 “我没有,刚刚练出来的内功,又随之消散了,什么原因?” “你内功比我高,所以排斥力强?” “我觉得不是这原因……” “可能,我是说可能啊,你的内功品质不够高,哦,我说的是你修炼的内功心法有些普通,你练的是什么内功?” “家传新月功……” 锦天恍然。 他忽然想起来了。 母亲好像说过,锦氏家传的武功是冥月宝典。新月神功只是冥月宝典的分支。这种内功,锐意锋芒,但委实是算不上多好的内功,对人体的增益也是有限的紧。 “建议你改修云龙九现。” 刘一夫取出云龙九现给他。 在诸多内功里,只有金鼎神功和云龙九现适合锦天。张小乙的内功是内金刚功,但却不太适合锦天。 “内功给了你,究竟要怎么样你自己选。” 锦天却犹豫起来。 十数年苦修,现在一下改修别的内功,合适吗? 原本锦天还要犹豫的,但,很快,休息时,张小乙他们和刘一夫打工字伏虎拳,又有进步。同样的道理,刘一夫进步最大,再是张小乙,唯独锦天,进步有限。 这其实就是一个资质问题。 可能张小乙也不明白,但刘一夫知道。 是身体潜能。 举个例子。 两个人想要健美,哪个更能出效果? 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毫无疑问,是那个胖一点的男人更易出成果。因为他的身上现成的就有脂肪,很容易就能转换成结实的肌肉。瘦子则不然,他需要先进补,让身体有了足够的能量,才能有肌肉。 工字伏虎拳是炼体的功夫,不以内力论短长的。 在三人中。 原本,刘一夫是最胖的人。 哪怕他后来瘦下来了,也只是正常人状态,他的身体内仍有多余的营养能量。张小乙差点,但他先天条件好,天生就是一壮汉的模样。 反是锦天,人长得跟豹子似的,盘条顺亮,这好看是好看了,可也像豹子一样,暴发力没问题,就是耐力不足,这身体方面潜力就差了。 正是由此,锦天受不了了。 哪怕承受一时武功下跌的代价,也要转修更好的内功。 他决定修炼云龙九现。 只是这内功转换,导致他一下子实力大跌。 好在这只是一时的。 约莫个把月也就成了。 原本,没人会轻易转修。 因为在这过程中原本的内功会损失掉很多的。往往十成内力,最后仅余成。 可锦天感受到了共字服气诀的奥妙,这点损耗毛毛雨啦。 而刘一夫也得到了他想知道的。 毫无疑问。 知本论最好是不会武功时开始修炼效果最大。 得亏自己武功低微,内力才刚刚入门,所以才赚了大便宜。 而张小乙和锦天,纵然和自己一样,也无法超越自己。 好,这下心理平衡了。 张小乙锦天也是,看刘一夫连这种秘密都愿意分享,友情更进一步。 第17章 红船魅影 一件事,有两个人知道,那就不再是秘密了。 更何况是三个人。 无论如何,锦天都瞒不住一个人。 杨雪雁知道了。 很简单。 她最开始以为锦天出什么事,散功了? 后来一看,是转修了别的内功。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转修呢?一门内功,早晚功课,吐呐功夫,花费的时间,精力,难以估计。这是要有感情的。哪怕修炼的内功并非绝顶,可修炼久了也不想换了,它虽普通,可有修炼者投入的时间精力。 故此,除非特殊情况,没有哪个人在内力高深的情况下转修别的内功。 你要说兼修一门内功,这个可以有。 但彻底放弃自己的主修功法,转修别的内功,就需要一个不得不说的理由了。 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转修? 倘若一个不好,一身功力,十去其九,到时上哪儿哭去? 锦天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痴不傻的,为什么要转修呢? 于是,知本论就又一次暴露出来了。 面对于此,刘一夫能怎么办呢? 只好把秘籍给她看了。 杨雪雁看了之后,立刻看上了公字瞰神术。 大家族出来的果然不一样。 心中的计算多了去了。 杨大小姐是一个矜持的人。 她不可能学老虎动作去练工字伏虎拳。 女孩子不需要大肌霸! 至于内功,有了锦天的分说,她也怎么不上心。她的内功不俗,不想转修。 所以她觉得共字伏气诀对她来说没什么重要的。 但。 她看上了公字瞰神术。 锦天忽视了,她可不会。她可是知道,天下间,炼体的,修炼内功的秘籍功法多了去了,但涉及到精神的就少之又少。偶一有之也都非是凡品,自有其特殊之处。 看了公字瞰神术,她更确定心中所想。 即便是杨氏一族,也……仅有一门秘术是涉及精神修炼的。 知道饭不好吃的道理,杨大小姐立刻就提出了交易。 她要求学公字瞰神术。 并且表示除了她自己一脉后人,且为嫡系,余者是皆不传的。 更是会给刘一夫一门她们杨家的秘术交换。当然,刘一夫学之,条件也是一样。 自己学学可以。 最多教嫡亲的孩子,且最多只教一个。 她拿出来的秘术是什么呢? 正是她们杨氏一门发财的秘术。 观自在法。 这是一门,由大观微妙和小观世界两门组成的秘术。 大观微妙可以观其近也。 小观世界可以看其远也。 杨氏一门,主修的是小观之法。 大观微妙,洞察秋毫,蛛丝马迹,反掌观纹。 一双眼睛堪比放大镜。 杨氏一门,用这双眼睛,搜寻古宝,查找古董,辨宝识珍,赌石切玉,探寻矿脉。 发财真是太容易了。 原本。 杨雪雁手中,仅有大观法。 这是嫡传才可以学习的秘术。 但她身边的杨大不是死了么。 杨大修炼的就是小观法了。 杨大一死,他身上的小观法落入到了杨雪雁手里。原以为是个死物,不想此时又派上了用场。 一番交易,皆大欢喜。 随后,双方开始论武。 刘一夫觉得,他从锦天身上学了观云望气术,虽然变了样子,但毕竟是学了,又学这观自在法,多少要有所表示,就说了自己掌握的秘术。 豹胎易筋发劲术。 此术的优点,缺陷,一五一十一说,众人皆有收获。 这是一门发劲技巧方面的秘术。 理论上,大家都能用得上。 关键在于,必须是内功根基深厚的人才可以玩。普通的,那些内功差的,内力不凝聚的,就不要多想了。 锦天心情高兴,女朋友被大家更进一步的接受。 他也说了一个秘术。 这是斩钢术的一个发劲小窍门。 二段斩。 一刀斩击后,没斩动,僵持住了,怎么办?用二段斩,巧劲一震,于间不容发之际再斩一刀。 斩于秋毫之间。 就是一个字。 快。 张小乙哈哈大笑,也挺高兴的,他也教了一招。 这是一招掌法。 离合震劲,透劲打。 此一秘术,是万事司中收录,专门对付皮糙肉厚,或身披坚甲的人。 缺陷是需要贴近对方的身子,近距离发劲才行。 就这样,一路畅谈武事,皆有所获,平安无事的就到了——淯水河流。 淯水,初是细小,但经昆山雨水汇入其中而渐渐成其大。 至于中段,这已经是浩渺大湖面宽的巨大河流了。 站在河之一边,凝神而望,看不到对面的岸边。 “这也太大了。” “这怎么办?” “我们需要……买一条船。” 没办法的事。 此水中有一头甲鱼精,总是闹事。你看这河面平静无波,正常哪有此事,至少该有一些渔船的。可现在呢,不要说渔船了,就连摆渡的都没有了。 这样宽绰的大河。 没有大桥不说了,没有渡船就太不像话了。 一条大河在这儿不能利用。 这得是多大的损失。 “上哪买船啊!先找落脚的地方。” 刘一夫叹气。 正这时,杨雪雁手往前一指,道:“等等,你们看。” 宽阔的河面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点子。 随之,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终于见到了,是一艘船。 这是一艘,看起来张灯结彩,实则还未有营业的红船。 此船三层楼高,宽阔高大,气派十足。 唯一让人诟病的就是,这样一条船,不在楚水河上,反而在淯水河上,岂不是怪哉怪也么。 楚水河又叫流金河,河上商船往来,那里常年飘荡着漂亮的风俗业花船。大大小小的船上,站满了姿态万千的花船娘子。 那里才是这艘漂亮红船所该去的地方。 反是淯水,两岸多是普通民家,说白了大多都是穷批,搁这儿能有什么生意? 而且这样的淯水,也养不起这么漂亮的红船啊。 你要是大肚船,乌蓬船,泥板船,竹排阀子,这个都可以有,也像个样子。 可什么时候这淯水河上会飘红船呢? 细思极恐。 这该不会是遇上了诡异。 “走走走——”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敢看,不再瞧。 众人收拾车马顺水往上游走。 有船不上。 红色的大船慢慢悠悠停在水边。 仿佛有人在吹起了呜咽的箫声。 三楼窗边。 一只欺霜赛玉的手挑起了垂落的花帘。 在丝薄如雾的纱巾上,一双冷漠的眼睛看着刘一夫一行人。 手上的红指甲在窗棱木上抓出吱吱声。 “跑,跑得了么?总也是要过河的,总也是要上船的。” 她冷笑了几声,放下窗帘。 …… 一行无话。 到了天快黑时。 “那船……好像在后面跟着我们呢。” “不怕,只要我们不去理它,就什么事也没有,对了,你们几个给我听好了,遇到这事,不理,不采,不要管它,就什么事也没有。” 张小乙说的是经验之谈。 这种诡异,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不给它机会,不要去和它建立因果联系,老远的躲着避着,不靠近,不触碰,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很多的死,都是自己作出来的。 众人不理红船,他们吃饭,练功,最后睡觉。 当然了,一如往常,他们安排了人值夜的。 轮流起来,是张小乙,锦天,刘一夫。 这其实是对刘一夫的一种照顾。 他值夜,其实已经可以准备早饭了。 所以真正值夜的,就张小乙和锦天。 众人皆睡。 当然有的人是在修炼。 不管怎么说,都是在休息。 别人怎么样,刘一夫不知道。 但他是在一片滑腻中醒来的。 等等。 什么? 一片滑腻? 果然,入手处,是一片水嫩柔脂的皮肤触感。 刘一夫张眼。 眼前一片粉腻。 丝软滑绸缠裹着身子,旁边是一个楚楚可怜的美人儿。刘一夫也算是见识过美人儿了,但过往的美人和眼前的这个全然不同。 从前刘一夫见识的女子,美人虽美,但却大多都颇有性格。 那些女子,就像是玫瑰,虽然看起来是极美的花儿,但花下却是尖锐的刺,如果只是看看欣赏还好,若要伸手摘取,就要有被刺得鲜血淋漓的觉悟。 但眼前这个女子,却不一样。 她楚楚可怜,楚楚动人。 仿佛就是为了打动男人的。 普通男人在这样的女子面前,恐怕百炼钢也要化作绕指柔。 她的美丽,漂亮,都一一打在男人的要害上。 连那蜷缩的秀足,也粉嫩的可爱,上面看不到一片老底子皮。 唯一问题是,他是怎么来到此处,上了这女子的床的。 刘一夫一下坐起。 他身子都几乎光着,只有约一半衣裳还勉强挂在身上,旁边是他脱下的衣物。 刘一夫毫不犹豫穿衣穿鞋,检察自己身上的东西器物,看也不再看那个美人,只管自己穿衣服。 “好狠心的人,你是要走么?” 刘一夫身子往前一冲,就想逃离。 身后,那女子说道:“小咪呀,你看,你的主人这就不要你了,啧啧啧,真是可怜呢,以后啊,你就只能跟我了。” 遇到诡异,要逃离。 眼下,刘一夫一行人被盯上了。 最该做的,就是不管不顾的逃离,走远远的。不要有接触,甚至不要有对话。 但是,此刻,刘一夫终究还是回头。 观云望气发动。 这变成了鬼也是一个美鬼,身上笼罩一层薄薄淡淡的阴气,看起来仿若真人。 但刘一夫知道,越美好的东西,隐藏的越可怕。 真的与人无害,哪来的诡异? 他伸手,但被拒绝。 美人一扭身子护住了刘一夫的小脑斧。 刘一夫要想夺回他的小脑斧,只能和这女鬼进行接触。 小脑斧倒是比较喜欢女鬼的气息,奶奶的打个哈欠,把头往女鬼怀里拱。 刘一夫终于道:“还我。” “终于和我说话了,嘻嘻,你真厉害,躺我床上了,竟然能忍住不理我就离开。” 她说着就过来。 虽然是鬼,但香甜的口气喷在面上,让刘一夫的意志力受到极大的困扰。 第18章 夺命奔逃 美人儿是真美人。 她的身上,无一处之不美,也没有一处之瑕疵,真真是从头发丝儿美到了脚巴丫。 足趾上的豆蔻丹红,说明她美到细处,美到极致。 刘一夫脑中,其余诸女,在她的面前一对比,仿佛都有了不足,都有了缺陷。就连他看到就想跪下来去抱腿的大长腿女王,浩瀚女王火神子,也长得过于冰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人不爽。 此女却非如此。 她美的,漂亮的,让人真觉得,愿为花下死,纵死也销魂。 只是可惜了,刘一夫还不想死。 “还我,你们,找别人。” “找别人?嘻嘻,你不知道么,你身上的味道,是最香的呢……” 在战乱时,因军粮不足,有人吃人。 还因为吃多了有经验给人分等级。 老人的肉最不好吃,其次是健壮的男人,所以很多女人成了吃人军团的主要军粮,此外就是小孩子了,小孩骨肉嫩,即便是一些女子也比不过。 在这里也是一样的。 鬼魅害人,是因为它们对生者的忌恨。 对于鬼魅来说,生人,武者最好,他们阳气十足,气血丰盛,食之可得大补也。 但还有一种比武者还好的。 那就是修行者。 真正意义上的修行者。 修仙者,当然最好了,可是修仙者也危险。 特别是修出元神的大高手。 实力低的修仙者也可以,但一个个精得和什么似的,粘了毛都快成猴子精了。就算不够聪明的,也往往胆小怕死还怂,龟毛至极,极其难以抓到。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降术师,也不是不可以的,甚至可以说,也是一道极为可口的美味。 即便是降术师,那也是修行者。 哪怕那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也是修行者。 “想吃我?试试看!” 刘一夫立刻动手。 他伸手。 指尖。 一点黑。 这是死气。 刘一夫终于动用底牌了。 他一直以来,苦心孤诣,一直没有间断苦修的绝学,积死气波动功。 这是昔日高原王真正天下无敌的绝学。 以其诛生者,以其制死者,天下莫有抗者,无敌也。当日,高原王的翻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没有死气了,这导致他真正的绝招发不出来了。 倘若,当日,高原王一身满满的死气。 他发动起了积死气波动功,谁又能奈何得了他呢? 正如此时此刻,刘一夫终于不顾一切,动用老本,使用了积死气波动功。 根本不需要打中,只是这一点死气的存在,就影响了女鬼的感知,她一个失神,刘一夫已经劈手把小脑斧给夺回去了。 “尔敢——” 一直美丽的女鬼立刻尖叫起来。 她没想出到,这煮熟的鸭子竟然会飞走了。 这还能忍? 简直是岂有此理! 她立刻伸手抓向刘一夫。 刘一夫深深看她一眼,却并没有与之纠缠,而是一个闪身,人就往外跳了出去。 他的死气毕竟尚未大成,马客师炼尸仍然在静养中,能少消耗总也是好的。 真与女鬼陷入战斗,刘一夫感觉到并非是明智之举。 一个活人,在诡异的红船上,和一个女鬼战斗,要怎样的智慧才能做如此愚蠢的行为啊。 当然是第一时间离开了才对。 刘一夫撞破窗户,往外扑。 他已经是小高手了,轻功也算有了些,跳窗不是问题。但方一出窗,他就感知到了下面有动静。 是张小乙还是锦天? 心念一动,刘一夫又钻入下一层窗中。 方一落定,脚下就险些一个打滑。 是血,浓稠油腻的血糊满了一地。 一幅幅白花花的人皮被吊在空中。 像是在晒衣服一样,不停的摇晃,闪动着。 侧目一看。 几个女鬼围着一个,不,几具尸体,这是不仅在吸阳气,还在啃食血肉啊。 女鬼发现刘一夫,一起尖叫起来。 刘一夫扭头就闪。 下面有动静。 刘一夫冲下去,立刻看到张小乙在大发神威。 果然,这个时候,这种情况,还是要靠乙哥啊。 原来众人到底是中了梦游之术的鬼术,一个个迷迷糊糊地上了鬼船,被分而化之,这是要吃掉的。 其中最好吃的是刘一夫,在三楼。 次之的是张小乙,他阳气是最重的,在二楼。 锦天和杨雪雁在一楼就醒了,但既然是被鬼迷,就很难逃出去,好在有杨雪雁,她身上有若干避邪的物品,一时间倒是没事。 关键时刻,张小乙醒了。 一眼就看到一群女鬼对他垂涎欲滴。 身边还有一些,是杨雪雁雇佣的人。 可张小乙是顾不上他们的,先管自己保命,他拔刀而起,有狮子照夜白的威摄,女鬼们对他无可奈何,让他成功的逃到了下面一层楼。 楼下,杨雪雁正在抓瞎。 她一个人还好,足可自保,凭借身上若干护身的玩意儿,要一个人走还是不成问题的,但问题是锦天,这是他的弱项,他现在是迷进去了,不到最后关头,她还是不想放弃锦天。 可仅她一个人,想要挡住四面八方而来的鬼魅,着实是有些难为她了。特别是时机不好,这个时候是锦天转修功法的时候,他此时的实力是大跌下降,要不然也不至于成了这样。 好在。 你永远可以相信张小乙。 值此之时。 张小乙如天神下凡。 他手持狮子照夜白,一下子冲过来,手起刀落,连接砍得女鬼惨叫。有修为低的甚至直接化成了一股阴气,自行消散了。 这是必然的结果。 真以为狮子照夜白上面斩妖诛邪的降力加持是假的?散发白光的短刀犹如烧红的刀子切入到黄油里,滋滋的直冒青烟。 众鬼皆惊,顿时收敛起来。 但纵是如此,想要众鬼放过张小乙他们却是休想。 女鬼们发出了如泣如诉的鬼叫声。 从四周,一群干尸被投放出来。 这些干尸,都是死在此船上的死鬼。 他们人虽死了,却仍然不得安宁。 平常时候,这些死鬼干尸被众鬼施以鬼术,凝聚小阴间将之困在其中,待到用时就放将出来。虽然这些干尸实力低微,但有三好。 其一也,省力。 有了干尸打下手战斗,自然可以帮女鬼们省下不少的力气。哪怕它们其实没有多少战斗力。但,殊不简单,这些干尸也有些小阴招,一不小心中了招,也是要死的。 其二也,污染。 既然成了干尸,就别想干净起来,别的不说,至少尸毒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臭啊!想也是知道,被拘禁的干尸积存了多少的腐臭味儿。 其三也,无所谓。 这些干尸对于女鬼而言,毫不重要,无关紧要,哪怕是被消灭,死光了,女鬼们也是不会有丝毫在意的,甚至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因为,呵呵,这种货色,之于它们来说,太多了,死一些还好呢。 于是,张小乙就被干尸给缠上了。 虽然干尸而已,被杀就会死,但问题在于干尸太多了,而且它们是被支配的,完全不怕死,或者说根本没有死的概念。 这就导致了张小乙的体力在不断的消耗。哪怕旁边有杨雪雁帮忙也是一样。 正好,锦天醒了。 功力大跌,他中的术法最深,这时才醒过来,也是因为处在这花船上被阴气影响到了。 一醒来他就拔刀战斗。 可仍然不行。 被围住啦。 众鬼驱动了鬼打墙术法,让他们如陷迷雾之中,根本不知道所处何方何地。 这里可不是月亮沟那头虎精,而是一群女鬼,智慧完暴虎精,把鬼打墙一术发挥至淋漓尽致的地步。 正在他们被困住,不得不努力坚持时,刘一夫又来了。 他运转公字瞰神术。 这一门瞰神术虽然杨雪雁也学了,可论及作用精深,谁都不及刘一夫。他一个人分心两用,神跃于上,立于超然之外,顿时对一切都了然于胸,然后伸手指引了方向。 “这个方向!” 有了刘一夫指出的方向,张小乙一下劲头就上来了。 “哇啊啊啊啊啊啊——” 女鬼们一齐发出了不甘的尖叫。 大堆,大堆,一时间数不清的干尸出现想要阻道。 张小乙众人再勇,也是给不要命的干尸给缠上了。 这些干尸,虽然不强,一杀即死,但劲力却是奇大的。 被它们缠住,真是走不掉的。 还得是刘一夫出手了。 积死气波动功!!! 和之前不同。 之前。 刘一夫是凝而不放。 他凝聚出来的死气只是干扰一下三楼的美丽女鬼。 相当于吓鬼。 而这时他是真的把此招轰了出去。 虽然,轰出的死气不多。 但也是厉害了。 高原王看家本领,能是一般的么。 瞬间,干尸大受影响,倒了一大片,余下的也是摇摇晃晃,实力大减,强大的力量没有了,肢体反而虚弱不堪,动作也慢得和生病了的老头子似的。 抓住了这个机会,四人终于逃了出去。 一出去,就是甲板。 几只鬼灯飞过来。 这是又有什么鬼术要施展了。 张小乙哪肯放任它们施为,上前数刀,一刀一个,把红灯笼给一一砍破。 “下面怎么办?” “跳船!” “我不会游泳!” “就在岸边,不需要游多少的!” 四人终究还是跳下去了。 还好。 至少这样可以洗去干尸的臭味儿。 冰冷的河水让人清醒。 其实这里距离岸边还有一段距离。 但,好在的是,无论刘一夫还是杨雪雁都会游泳,甚至张小乙也能轻松自在的游着狗刨,全然没事。 只有锦天,不会游泳,人在水里,只敢紧紧捏着自己的刀,却什么也做不了,手脚都是僵直的。好在他总算懂事,没有胡乱挣扎,让刘一夫和杨雪雁拉他省力,也游不多远,就磕巴的到了岸了。 一上岸,锦天就满状态复活了。 他大声叫道:“你管这就叫岸边?我在水里游了半天!我的别人的母亲的没在上边战死倒差点给淹死了!” 又对大船叫道:“有本事引我们上去,你有本事也下来啊!” “走走走!” 张小乙忙拉这被刺激狠了的离开。 第19章 虎姑婆 大车还在。 不远。 甚至,它是自己过来的。 刘一夫的小驴凭借一己之力把车拉来。 它自己给自己上套的过来。 这真是一头忠心耿耿的驴子。 死心眼的忠诚,脚踏实地的勤恳。 刘一夫上前一步,抱了自己的驴,他一把揭下身上的湿皮,给自己换衣服。 张小乙道:“还有我们的,别忘了照顾弟妹。” 他开了一个玩笑。 原本对杨雪雁的看法也在改变。 方才的时候,杨雪雁一个人左支右绌的保护仍在迷糊中的锦天,这一幕是被张小乙看在了眼睛里的。 刘一夫喘口气,把一些替换备用的衣服取出来。 好在他们之前没有披甲,不然脱衣服都是麻烦。 虽是粗麻武士服,总好过了那一身的湿皮。 刘一夫唯恐不安全,又往回退了一段距离。 直到离河面远远的。 不信那船威力能这么大。 几个人生了火,用砍来的树枝挑起湿衣服烤着。 张小乙拿两瓶子酒,将其中一瓶给了杨雪雁杨大小姐,说道:“妹子,别的话咱不说了,一切都在酒里,咱不整规矩,咱随意就行了。” 杨雪雁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在关键时刻保护了锦天这一行为得到了张小乙的认可。 这支队伍,最有潜力的是刘一夫,他是降术师,哪怕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最适合当老公的是锦天,他武功高,人也老实,没有别的男人那种花花肠子。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有钱的妈。 但真正龙头老大的,还得说张小乙,他天生拥有领袖气质。 他对杨雪雁的认可,才算是真正认可。 也是小队正式接受杨雪雁的原因。 “咱小心点,有些不一样。” “什么不一样?” 锦天问。 他是唯一一个还没反应过来的人。 张小乙道:“老刘的意思是对方阵仗挺大,但表现出来的实力……” 他摇了摇头。 诡异,充满了无法理解的杀机。 那是几乎难解的恐怖。 在万事司的记录里,那是筑基碰到也得死,金丹碰到也麻烦,元婴碰到也无奈何,只有化神期的修仙者才有实力对应的存在。 这么强大的实力。 怎么可能,让他们几个,如此轻易就逃出来呢? “所以呢?” “我们……大概是走了狗屎运……” “狗屎运?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几个人都大笑了起来。 虽然经历了一番生死考验,但不重要,他们毕竟都活了下来。物资也都在刘一夫的储物袋里,没有丢失,驴车也没出事,什么都挺好的。 只是杨雪雁带的人……死光了。 好在那都是她花钱雇请的人,死也就死了,能用钱解决的事,那就不是事。最多回去给笔抚恤金也就差不多到头了。 “我们下一步怎么办?” “先等一等,等到了河面上那船没了才好行动。” “也只能这样了。” …… 淯水河。 宽绰的河面,却并不太平。 波涛不住,甚至渐渐翻涌,越来越大。 终于,轰然一声,从水里蹿出了一个人来。 此人一袭白。 从头白到脚。 除了眼睛发褐,连眉毛,睫毛,头发丝也都是白的。 雪白宫裙,长发披散,虽然是从水里出来,却是纤滴不沾,半点不染,一丝湿迹也没有。 一双素玉般的手,捏着一把青花纸伞。 这个素衣丽人,就这么定定的站在水面上。 她的脚下,荡漾出一圈圈的波纹。 而她,静立,不动如山。 只是低头往下微视,一双褐色的眼眸,直直盯着水下的动静。 那么,水下,有什么? 水下有鱼。 一只,大大,大大,大大的甲鱼。 从这水下,猛然探出头来,血盆大口对着素衣丽人就咬了过去。 素衣丽人动了,像飘一样,越过了巨大的,足可将她整个身躯一并吞下的大口,伸出足尖在甲鱼大口上颚一点,她已立于甲鱼的头上。 五指下拂。 这是。 散魂铁爪! 但巨大的甲鱼头早已经用飞快的速度缩回去了,素衣丽人这一爪,抓了个寂寞。 只激起了五道锋锐的余波,打在甲鱼的背上,抓出几道浅浅的白印,转么眼也就消失了。 对于甲鱼来说,恐怕连让它感觉到痒都做不到。 所以! 素衣丽人目中精光一闪。 五指用力抓下去。 铁指扣魂! 甲鱼背上,终于出现了五个细孔指印。 这一下甲鱼大约是感觉到疼了。 巨大的甲鱼头重又抬起,一张口。 一道水束冲射向素衣丽人。 束水冲波! 这一招,威力极大,一旦命中,便是坚固的钢板也有可能被切割掉。 素衣丽人也只能转动手上青花伞的伞柄整个人猛地往上一升进行避开。 双方你来我往,激烈交手。 悠然间,素衣丽人蕴足了力,一掌往水面印了下去。 水面先是古井无波。 随后便是轰声大响。 巨大的浪倒冲十丈。 间中是巨大的甲鱼往外喷射可以洞穿钢板的水束波。 双方交手十数回合,终究是谁也奈何不了谁。 毫无疑问。 如果是在岸上,没有水的保护,这甲鱼早给素衣丽人拍翻了,要蒸要煮都是一句话的事儿。但偏偏是在水里,如之奈何。不管什么样的攻击,经水一缓解,立刻变得像清风拂面一样,不起作用了。 而以素衣丽人的速度灵活性,巨大甲鱼的束水冲波也别想打到她一片裙裾。 最终,在一声叹息中,甲鱼沉水下,丽人飞高空。 飞在高空中的素衣丽人飘飘荡荡,像一缕清烟,飞到了一条红色花船之上。 她双足一并,整个人虚化起来,这是施了个穿墙术的术法,从顶部进入到楼船第三层间。 进来之后,就听到一片声讨。 一群女鬼,身穿紫蓝青绿等色的宫裙,正对一红色宫裙的少女指责。 “王秀楚,今天你一定要给大家一个交待!” “对对对!” “都是你,没有看住那个小子,让他下来搅了大家的局,一场辛苦为谁忙,全都白干了,死了那么多废物,就吃了几个普通的人啊,都是你的错!” “王秀楚,我们够对得起你了,把最好的交给你,你不吃不说,还给放跑了。” “你放跑还不算,我们在下面打得是那么辛苦,你在上面什么事都没有,却一动不动的,看我们的笑话吗?” “王秀楚,你太过分了。” “是呀是呀,仗着姑婆疼她就骑在我们头上拉屎!根本不当我们是姐妹。” “人家住三楼的跟我们哪能一样呢?” …… 这些声音,随着素衣丽人的出现,终是嘎然而止。 众鬼魅一个个低头看脚,沉默不言。 过了一会,只有一个女鬼大着胆子抬起头说了一句:“姑婆……” 素衣丽人收了青花伞,挥了挥手,袖风摆动,说了句:“都散了。” 女鬼们万福一礼。 恭身道:“姑婆金安。” 随后一一消失不见。 这时,那红裙的女子王秀楚才盈盈而起花摆舞柳的拜下去。 “姑婆金安。” “万圣金安。” 虽然倍受宠爱,这个是真的,但王秀楚对姑婆始终抱有敬意,从不因为被宠而生娇纵之气,正是得益于此,这位姑婆才对她十分宽容,不然,纵是知道此中另有隐情,也会好好敲打她,而不是让其余人走,在此听她一面之词。 “说说,怎么回事,让你把饭都给放跑了……” 素衣丽人说着坐在床蹋上,抬腿跷脚。 王秀楚眼光一转,先伸手,为姑婆除去白色的足衣绣鞋,又为姑婆做指上压的按摩才道:“姑婆,您老人家鼻子最灵了,回来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 姑婆,素衣丽人抽了下鼻子道:“小家伙吗?有点意思,你是说那个饭身边有一个小家伙?这不是理由。我没有看到那个小家伙,也没有看到饭,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你放跑了饭,也放跑了小家伙?” “姑婆,原来我本意是要等他醒来再动手的。可没想到他怀里面竟然有一个小家伙,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打算打听清楚,看他是一个什么人才好下手。毕竟,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小家伙,普通的和像姑婆这样的,那可不一样。” “然后呢?” “那个人醒来,根本不愿意理我的,穿了衣服,连句话也没有的就想走,我用了天然魅惑……他竟然也忍了。” “能做到这一点真是殊不简单。普通魅惑往往能被人感知,反而让他们抵抗提防起来,唯有你身上这天然的魅惑,才是让君王从此不早朝的真正原因。这世上,又有几人能够抵抗你这天然的魅惑呢?” “姑婆,可我这次就失败了呢。” “哈,一次逞强算不得什么的,任何人狠狠心都可以做到一次两次,你让他们多试几次?总有忍不住的时候。来自人心底的渴望啊,纵然能够压制一时,又岂能时时刻刻都压制本性呢。不过,那个饭虽然拒绝了你,可这也不是你放过他的理由。” “是,我见留不下他这个人,也是生了些怨气,就忍不住想赌一下。” “你想赌什么?” “我想赌的是,他最终还是会对我动情的。” “呵。” 素衣丽人伸出了手。 “当时我抱走了那个小家伙想试探他的反应。” 素衣丽人手又缓缓放下。 “他原本胆小谨慎,不敢看我,也不和我说话,只是一门心思想要从我身边离开。但看到小家伙在我手上,就忍住了,停下脚步,转身向我哀求,想提出要回小家伙。” “你答应了。” “我拒绝了。” “哦?” “然后他才出手,想要从我手中夺回小家伙。原本,我是不会让他夺去的。可他突然间使用出了死气招数,我未见这种奇招,就缓了下,结果被他觑空抓走了小家伙。后来,他逃了下面去,我在上边观察,发现他真能使用死气招数,能动我等根本,所以才最终没有出手。我若做得错了,请姑婆惩罚于我。” 第20章 苦水镇 很多人……不。 是很多鬼,看到王秀楚和姑婆关系好,王秀楚倍受姑婆的宠爱,她和姑婆一起住在楼船的第三层,一个个心里是嫉妒到不行。 殊不知这一切并非是王秀楚想要的。 作为少有的,一个聪明鬼,王秀楚有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导致她即使成了鬼也是一个聪明鬼,而没有被怨煞之气迷了心智。 她知道,她现在看似身处高位,实则是朝不保夕,虽然姑婆对她极好,两个都躺在一块儿睡觉。 但她却时刻如芒在背,那是一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这种宠爱,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要。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犯一点点小错。 走在游丝边上。 就是希望哪一天可以平安无事的离开姑婆身边,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 但现在看来好似是仍然不可能。 姑婆。 哪那么容易放过她? “起来,过来,瞧你吓的,我能不知道这事儿吗?放心,都不是事儿。只不过,你若是想要那个饭归心,倾慕于你,大可不必了,那样的人,哪可能会喜欢一个……鬼呢你说是不是?” “是。” 这是在提醒她。 身份。 你什么身份。 情情爱爱的事儿和你有关系吗? 你一个鬼还想要情爱?哪怕是一个活人也往往是不可能得的,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拥有?女人,光凭借漂亮的外表,是没有任何用的。 这些,王秀楚早早已经知道了。 她活着时,曾经喜欢了一个人。 倾吐心迹,付出一切,结果,那人却是一个——女人!? 简直是笑话。 但即使如此又如何呢? 她仍然义无反顾的为那个人付出一切,倾其所有。 一个女人,倘若爱的痴了,真的是什么事儿都能干得出来。 只是,最终,没什么用。 她被识破身份,躯体被灌注汞水而死。 没错。 她被。 制成了一个美人盂。 何等凄惨的下场啊。 但,妙就妙在,即便如此,她仍然痴心不改。 直到,她被姑婆发现,带在了身边。 可是这绝非单纯的好事。 离开幽洞一般暗无天日的地下,但所面对的也不是什么光明。 她需要做另一件事。 吸引生人为食。 生人。 指活着的人。 一个活人,他身上的生生之气,阳气,精气,甚至那一身的血肉骨,皆是可以食用的。 大多情况,众多鬼魅只是吸取生人的阳气精气,只有少数被看上的,才会成为姑婆的食物。 王秀楚可以沾光吃点。 可是,这样的日子,绝不是她想要的。 眼下,这件事,好像过去了。 又好像没过去。 也就只能……这样。 红船继续飘着。 不知何时可以停下。 一阵香风。 姑婆已经重新出来。 整条船上,无人知晓。 她御风而行,脚步微动,行踏于天际之中。 正当她要……继续时。 一个意志轰然降临。 这股压力仅存于姑婆有意识之中。 她的身形顿时僵住不动。 人,就这么,一动不动,停滞于天上。 “你,越界了。” 这声音冰冷,无情,带有说一不二的坚定。 素衣丽人低语。 “苏文图,你管得太宽了,老娘要做什么便做什么,你能奈我何?” 她才发此语,旋即就是一道雷霆直下。 青花纸伞被此雷一击直接打得稀烂。 一件法宝就此销毁。 “啊——!!!” 素衣丽人发出了怒啸!!! 又一道雷霆降下。 “啊——!!!” 从素衣丽人身上猛然浮现一头吊睛白额的巨大老虎,它硬生生撑住了雷击。只是经此一击,素衣丽人张口吐出了一口血,她已然受伤。 “好一个威霸天下的雷电神击,好个霸道无双的苏文图,你果然不愧是天下散修第一人,但你终究只是散修,散修。这个人间天下,你能守多久?你能撑多久?你做了铁冠道都没做到的事,天下群修不会容你的!哈哈哈,我等你穷途末路的时候!!!” 大约是被说得恼了。 又有阴云汇聚,雷光隐闪。 素衣丽人一声尖叫飞回河面上。 她回到了河面上,顿时阴云散尽,风止雷停。 心中余悸未休。 原本,她想找到那个小家伙。 带在身边。 可不想还是被阻止了。 “苏文图,观天镜,好得很,好得很呐!只是,苏文图,你做了铁冠道都做不到的事情,你以为天下群修会感激你吗?天下散修会感谢你吗?那些无知凡人会感谢你吗?你这蠢货,等你死了,老娘定去你坟前跳舞!不,你这种人死了,哪里会有什么坟墓啊,哈哈哈哈哈……” 不知名处,不知名地。 一处云雾缭绕的山亭。 亭中有一个人。 面前清茶,淡香,古琴。 此人一袭素白,上有太极图纹。 背上有一只古朴的背匣,这是剑匣。 此乃是剑修才精通的养剑秘术,制造剑匣,以此剑匣养护飞剑,时刻提升自身飞剑的品质。 拥有此物者,他便是天下第一散修。 也是目前修仙者公认的,下界实力第一的大人物。 大仙君。 苏文图。 虽为散修,却堪定天下。 正是此人存在,方今天下的诡异邪魔才有限而已,未能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不然,放任精怪食人,普通人世间又岂有凡人生命立足之地。 只是,无论如何,他的功绩再大,再伟大,也改不了一点。 他是散修。 “李晓丽,乖乖当一只母老虎不好么?非要破坏规矩,再有下次,杀你剥皮!” 男子长身而起,收了一面悬浮宝镜。 那是可以观遍大千的宝物。 观天镜。 此事,于苏文图而言,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母老虎再气再疯,又能奈何他什么呢? 却说刘一夫,等到天明无事,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殊不知若非有人阻拦,母老虎就要亲自上门了。不要小看母老虎,上一次的虎精之所以失败,完全是不知道暗中还有一个老六白童子在暗算它。 加上降术师本来就擅长背后阴人,结果它自是中了暗算,以至于最后智昏计穷,被张小乙他们联手诛杀,死得那叫一个冤枉。 想想看。 被属性克制,中刀受伤,伤口难愈,伤势加重,重伤产子,再被追杀。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死掉了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这一套。 搁在母老虎李晓丽的头上,它也是受不了的。 当然了,要是他们此时面对李晓丽这已经大成的母老虎精,正面硬杠下,结局是十死无生,这是必然的结果。 至于,刘一夫他们要对付甲鱼精。 这是有心算无心。 加上他们当中有刘一夫在。 此战,刘一夫才是主角。 话不多说,他们趁着白天,找寻道路。 终于,在快正午时,看到了一处镇子。 毕竟是饭点,这渺渺炊烟让刘一夫他们找到了。 人烟稀少啊。 野外村子都找不到。 只见到这么一座大点的镇子。 镇口,有一个闲汉,正无聊的抠脚。 他属于那种穷得只能吃两餐,且要到处讨饭吃的人。所以没饭吃时就挺尸躺闲。 这样的人,很多。 某间四合院里就有一位天天守门口,过一辆粪车都要拦下来尝尝咸淡。 这位也是一样,到处找便宜。 一看刘一夫这一行人,原本躺闲的人就一下子跳起来了。 他打量这些人,人不是太多,也没那么多保镖护卫,就大着胆子上前来搭话。 “几位哪来的呀,我是李苦水,这镇子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有事的话您吩咐,哈哈……” 这种情况,张小乙当然站出来了。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只要他还活着。 其实杨雪雁也行。 但她不好出头。 除非张小乙让她出头。 毕竟,这是一个队伍,队伍也是一样,只需要一个声音。 “李苦水,这是苦水镇。” “是啊, 就是苦水镇,我跟你讲……” “那你怎么取了个镇子的名儿,你是镇长吗?” “嗐,这不是我老爹没文化嘛,没上过学堂,平生最恨的就是取名字了,可我出生总得有个名儿,总不能让外人给俺取名字,那外人又不是咱爹不是,可我老爹是真没文化呀,他是抓破头皮都想不出好名啊,又不想取什么猫三狗四五娃六麻子的,干脆,就用了镇子的名咧。反正这样干的也不是他一个了,这镇上张苦水王苦水的,也不在少数嘛,多我一个李苦水,没什么的。嘿嘿。” 倒也是个人精, 一番的解释倒是挺全面的。 “行了行了,我们啊,外地的,这初来乍到的,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你这哪家客栈最好啊?” “哦,呃你要这么说,我实话说了,这镇子上的客栈,就没一家好的。不有那句话么,车船脚牙店,无罪也杀该,这天下开客栈的,能好哪嘛,我不说别的,就一点,那床铺子一掀,哎呀妈呀,全是虫子,睡一天就能让你痒活两个月的。” “不要紧,我们可以换被铺,不行买新的。” “不是,您花那冤枉钱干嘛?这新铺的被褥,它虫子就不钻咧?您到时又得麻烦不是?倒不如呀,您这样,找熟悉的人家,您寄宿啊,这不就解决了么。” 张小乙笑了。 他和锦天刘一夫等人使了个眼色。 嘴上却应接着这个李苦水的话说:“可我们这人生地不熟的,上哪找人去寄宿去?难道去你家啊。” 李苦水连连摇手摆头。 “别别别,您几位聪明人,相信也看出来了,我这样子,哪有什么像样的家,怎能容诸位爷的大佛呢,家徒四壁,一片酸臭,我自己都蹲不下呢,哪能折磨几位呢,倒是我有一朋友,叫张五哥,是为人仗义是家有余财,那住宿条件——好!我的意思是您几位可以去瞧瞧嘛,看一看,不吃亏。要是到时您不满意了,掉头就走,咱连大门都不入怎么样?没危险不尴尬,不行就走,只当是路过呢?到时,我带您,一家一家找,你有了对比,还要回头。” 第21章 镇压马五 毫无疑问,这个李苦水有问题。 就连锦天都感觉到,这像是一个拉人去黑店的骗子。 客栈虽然也有很多不堪,比如说不干净什么的,但至少表面上还是没问题的。寄宿民居,那问题可就多了,不是特别的熟人关系,谁会发神经去寄居呢? 这不是摆明了拉客上门,好把人当猪宰么。 简直是在侮辱刘一夫他们的智商。 但,不是猛龙不过江。 刘一夫一行人,哪个不是艺高人胆大。 就不信小小苦水镇有什么高手。 就算是有,也吃不下他们。 再者说了,他们也需要一些情报。 与其一个个慢慢打听,不如找个混黑的来一个黑吃黑,到时想怎么玩刑讯逼供都无所谓。反正是人渣,搞死也没问题。 至于官方问题……呵呵,他们现在可是今非昔比,都有了万事司的腰牌,杀你几个小民百姓怎么了。灰帮小团体,那些城狐鼠灶,放在这里,行不通。 牛二之类的流氓在刘一夫他们面前,敢耍无赖,一刀砍死,那也是白死的。 什么? 影响不好? 家属闹事? 一并砍死,砍死了吃席,你看还有几个敢闹事的。 万事司办事,就是这么豪横。 你敢裹胁民议?先杀首恶,再杀协从,如果还有人敢闹,就继续杀。这就是万事司办事,先斩后奏,上峰特许。 虽不知道李苦水是要玩什么,黑吃黑也好,仙人跳也罢,天坑局都行,逮到了一通杀,谁怕。 苦水镇。 这是一个穷镇。 走在街上,大约是饭点,可人仍然太过稀少,没有人愿意从屋子里出来,街上的商铺也是很少,大多还关了门。 只有一个老头冒头出来说话。 “李苦水,你做嘛子?” “带几个客,给五哥那送过去。” 老头没说什么,他用一言难尽的眼光看他们离开。 最终才嘟囔了一句。 “造孽啊——!!!” 话虽如此,但,他只是一个老头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说好听点,他是镇长,但整个镇上,他又能管得了谁? 这个镇上,一个马家,一个罗家,他们才是苦水镇真正的主人。 现在,要对付这些外来人的,就是马家的人,马五爷。 他,一个老头,无能为力。 马五爷,他的家宅,的确如李苦水所说的,豪华的很,但其实在刘一夫几人眼里,也就像个样子而已。 在罗国,除开罗京,天下其余地方,能繁华到哪儿去。 这马五爷的家,虽然砌的是红墙,盖的是青瓦,楼高阁多,巷里胡同,幽门洞深,看着挺大,这个院那个门似的,其实放在行家里手眼里却是平平无奇。 要花园花园没有,要假山假山没有,要草地草地没有,要河塘水池这些也都是没有的。这也没有那也没有,瞅着是大户人家,也不过是多盖房子墙砌高点,还有啥? 老远一看,实不怎么样。 但要对比客栈,还是好太多了。 当然,这得是屋主真心待客。 不然,人家房宅再好也和你们没关系。 “李苦水,你嘛事儿?” 看门的家丁在门口拢着袖子对他问话。 李苦水使了个眼色:“贵客上门了,还不快通知一下五爷?” 门丁也是机灵的小子,对了眼神,知道猫腻,连忙点头道:“那您稍等,我去去就回。” 门子一溜跑的到了里院。 马五爷呢,一如往常,在品茶。 他这人,自打富贵了,每天都用茶道来陶冶他的情操。 苦水镇两个大户。 一是罗家。 积年的大户,轻易是得罪不得的。不过罗家不生事,不惹事,为人低调。罗老爷纵然好色,也没敢抢男霸女,而是私下里使钱勾引别人的妻子,由于他秘密行动,又使足了钱,却也是平安无事,甚至没有扰民。 像这种你情我愿我事情,别人又能多说什么呢? 另一个,就是他,马家。 当年,老马就是带队,干了很多打劫的事发财。也是幸运,虽然作恶,倒也没碰上什么事。 只是老马觉得,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所以也就收敛起来,寻一个地方退隐。 打劫图什么? 发财。 发了财呢? 当然是享受生活了。 不然还能在外面打劫一辈子? 他又不是神经病。 只是,进了镇子,由于他花销大,渐渐感到这钱,养老恐怕仍然未够。 怎么办呢? 为了维持他的形象,为了保障他的生活质量,对不起了,有些事还是想做一做的。 这也是苦水镇越来越荒凉的原因。 它在行商的人心里名声已经臭掉了。 现在李苦水把好处送上来,这是送羊入虎口啊,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下出来,一是先把把关,看看来的是什么人。二来也是好把羊拉入圈里。 这一出来,顿时高兴起来。 “哈哈哈哈……稀客,稀客!” 马五哥一下子就给这事下了基调。 他很高兴,很满意李苦水的事。 这来的四个人。 还有那车,那驴,嗯,驴算了。但这车可不简单啊。这些人也不简单。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进了他马五的门,一切大有可为啊。 马五知道,这四个人,都不简单。 包括其中那女的。 这么少人,这么大车,还是铁皮的。 你要说他们这一路上风平浪静,那是打死也不可能啊。可这样几个人,就那么来到了苦水镇,说明什么?人家有真本事。 “来来来,请请请,上酒,上菜,摆宴,我要大宴宾客!哈哈哈哈哈哈……” 哎呀,听这声音,这激动,这高兴。 其实都是套路。 一直以来,马五哥以乐善好施为名,也不知坑害了多少人。 那些被坑害的人,一个个下场极惨。 男的不消说了,在搜刮完钱财之后,是统统的杀了。 女的……唉! 这事儿,懂的都懂。 往狠了想,往惨了猜,只会更过分。 一句话,不如死了干净。 这都形成套路了。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 “这饭……”话没说完,意思到了。 都是千年狐,说半句就行。 刘一夫哈哈一笑,道:“不要紧的,放心吃,放心喝,没事的,有我兜底。” 张小乙顿时知道刘一夫有辙,当下也就放松心态了。 对于一个降术师来说,下毒,笑话。 不是说降术师不能中毒,但也要看看情况,降术师本身就是玩毒的行家里手,护道术毒字就排第一位,所以说,大多情况毒降术师那是班门弄斧。 一瞧。 还真是。 只能说这玩意,比迷药高级了那么一点点。但也就这样了。 马五用的手段是酸仙草。 此物的确是有点用的。 但也就那样。 倘若不知情,不知事,连一流高手也可能中招,但也不是没有反抗力,需要运功逼毒罢了。不过,从理论上,这是够用的。张小乙他们的功力虽深,也是要受到影响。 那时可能就对付不了马五一伙儿了。 事实上,马五一伙利用这种手段,坑害了真有不少高手。都是迷之自信。结果一出江湖就上套,一次倒霉,把命就给丢了。 但奈何他不知道,在这些人中,有刘一夫这么个降术师。 要是普通降术师,识破了也就算了。 大家挑明了,一场战斗就是。 但奈何,刘一夫是一个极其正统的降术师,能老六谁和你杠正面?此刻他直接低头,不让人看他的眼睛,发动了剧毒空间能力。 于无声息之间,就把马五令人上的酒菜给清理一遍。 酒菜还是那个酒菜。 只是其中的迷药,已经尽数进入剧毒空间了。 不独于此。 刘一夫还利用剧毒空间暗中放毒。 这剧毒空间在手,把毒药直接送你鼻子前你也是不知道。 只此一技能,就可以知道浩瀚女王的三花神瞳到底有多么强大了。 这是杀人于无形的绝招啊。 你哪怕是捂住自己的口鼻,仍然能让你中招。 剧毒空间,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唯一遗憾的就是,剧毒空间需要剧毒喂养,而刘一夫新得此术,能够容纳的剧毒委实是太少了。好在,他此刻不是对付什么妖魔鬼怪,若只是这些凡人,呵呵,那还是不成问题的。 于无声息间。 这里的人,包括那乐呵呵盯着他们瞧的马五,都不知不觉的倒了下去。 看到这些人倒下去,李苦水傻眼了。 他方要动。 锦天已经把大刀架他脖子上了。 “可以杀了。” “别别别,不要啊,诸位英雄,你们千万不要杀我,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可是我也是不想的,一切都是五哥,不,是马五逼我的,他逼我做这种事啊诸位英雄们啊,如果我不干,我的一家老小可就都没了啦啊!我死倒是不打紧的,可是我的一家老小……” 他说着哇哇的哭。 一向英雄的锦天忍不住道:“住口!” 虽则如此,但刘一夫和张小乙都明白,他动了恻隐之心。 这白痴。 张小乙一拍脑门儿。 这家伙,满嘴的跑火车,能有一句真话吗?这你也信?你也敢信? 好在这时杨大小姐出手了。 杨雪雁也是一个人精。 她若长了毛那就是一只母猴子。 经大家族培养的杨雪雁哪里不明白,自己的便宜男朋友给李苦水这样的小人物给骗了。 不要小看小人物。 这样的人物有时就是可以利用信息不等差来骗人。 还有一个就是专门骗老实人。 她上前就是一掌。 倒不是杀人,而是把李苦水给拍晕了。 锦天也意识到自己的天真错误。 他拔刀要砍。 张小乙道:“等等,这人虽然不可靠,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对此地的了解应该是最好的,杀了他我们还要找下一个人去问情报,不麻烦么,反正到时都一样。” 锦天这才收刀。 那边,刘一夫已经出手。 他一个人,把整个马家,上上下下,一网打尽。 不要动手。 放毒就好了。 马家的普通人,一毒一个准儿。 第22章 三水寻船 刘一夫拥有剧毒空间,杀普通人是一杀一个准,只要他还有毒。因为他是降术师,擅长培养毒素。 普通人用毒,还需要辛辛苦苦的采集收集调配炼制,那叫一个——慢! 而刘一夫呢? 直接把毒给养起来。 一只金钟,只需要投入足量的尸油,让毒虫在里面自相残杀,毒虫一次次的迭代,最终会积累起足够的毒素。 是,也可以养蛊。 虫都有了,为什么不养蛊呢? 呵,蛊不是随便乱养的。养蛊需要投入自身的精血,那些强大的蛊师哪一个不是皮包骨头枯干蜡黄。 所以,刘一夫图省事。 他走精兵路线。 只培养少数蛊虫。 正常的毒虫全用来叠量。 这是他拥有了剧毒空间后的想法。 有了剧毒空间,他只需要积累足够的毒素就行了,整那么多花活干什么?就像打仗一样,你说你精兵多能打,我就用小兵堆,十万不够就一百万,两百万。 在这个基数上,你整千精兵,再能打有什么用?迟早还是要被我耗死光的。 精兵,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能打而已。 一旦突破了极限,也会像普通人一样死去。 终究,也只是凡人。 现在,就挺好。 走到哪儿,毒放到哪儿。 虽然感觉……有些浪费了,但一来是省事,二来是可以一网打尽,一个也不放过。不然,你叫嚷嚷着打打杀杀,有精明的跑掉了,这是很有可能的事。虽说跑了也不怕,但凡事嘛,就是怕出意外。 明明可以一网打尽,又何必留下破绽。 做事做干净些,它不好么? 人都倒下了,刘一夫开始把人都拉到一块儿。 整个马家,呵呵,不少人,大约有一百多口呢。 其中打手下人就有二三十个。 其余是马家的下人,奴仆,婢女,还有马五的妻妾。也不知这马五是不是缺德事做得多了,挺大的一个人了,竟然还没有孩子。 好了,二话不说,取油。 刘一夫毫不客气,一一杀了。 他甚至没有把人叫起来问话。 话都懒得问。 别说,这种光明正大的收取尸油,不用担心被正义天降的感觉,挺好的。 不过——李苦水却是吓坏了。 这李苦水看起来苦巴蔫的老实人,其实也是有见识的,小心眼特别活泛,什么都知道一些。一看刘一夫收取尸油,顿时明白,糟了,遇到降术师了。 也对。 如果不是遇到了降术师,马五哥干事怎么会失败呢?这是小鬼遇到了鬼王,撞到正了呀。你一玩毒的,跑降术师面前卖弄,这不是老鼠在猫面前亮爪子吗? 天呀,妈啊。 怎么办。 谁能想到逮肥羊会碰上大魔王。 要死要死要死! 不,我不可以死。 俺寻思俺活了这么大了,连个正经女人也没有哩,这死了,怎么也不能甘心的呀! 对头。 我不能死。 我要活。 我怎么样才能活下来呢? 对头。 他们要情报! 我该怎么说才能活下来呢? 他们又想要问我什么事呢? 正自在乱想时,杨雪雁拉他起来。 “好了,他醒了。” “别杀我,我有用,你们问什么,我就说什么,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要打不要骂甚至不要劝。 李苦水就投降了。 张小乙十分郁闷。 “不是,我这什么刑都还没上呢……” “不行不行不行,我,我,怕疼,我最老实了,我听话。” “老实,听话,你拿我们当肥羊了,还觉得自己是个老实人?” “我这都是给逼得呀!我也不想得呀!可是我要是不干,马五他们就要打我呀!他们都欺负我呀!哇哇哇……” “行了行了,问你点事,说清楚了,说明白了,给活,听明白了么?” “明白,明白。” 李苦水忙着抹脸上的泪花鼻涕啥的。 论演技,他是真下功夫了。 “你们这……有船么?” “啊?” “我问,你们这有船么?” “啊!这个……” “嘿,我这问你呢,你给我装傻是,就你这样的还老实,看来是不能要了。” “不是的,不是的,大爷,不能,不能靠近河边啊!!!” “哦?为什么啊?” 张小乙搬了张椅子坐在李苦水的面前对他问话。 李苦水抹着泪花,道:“那地方,那地方,不能待人的。我们这苦水镇也算靠近淯水的。原本,在淯水旁也有一些渔村存在着的,可是,后来闹水怪啊!” “什么水怪?” “不知道,不清楚,我都是听说的。我胆小,怂,哪敢往外头蹦跶,我就听说,河边老起雾,一起雾就要死人,又是四足怪兽上岸吃人,又是水猴子闹事杀人,还有河边的鬼花船,遇上了就得死!据说还有一头河妖,可怕的狠,我不敢去呀,都是听说的,但应该假不了,很多村子消失了,人都没了哩,这不是假的,镇上派人出去过,镇公所说的,绝对错不了的。” “所以,没船?” “岸边人都死光了,没死的也走光了,现在哪还有船啊……” “嗯……”张小乙唧一下嘴。 “这么说……” 他看了一下李苦水。 什么话也没说。 但又好似说了些什么。 李苦水却感觉到了,从张小乙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杀意。虽然淡,却在,逐渐,加重,变浓。 是呀,你已经没用了,没用的你,该怎么办呢?当然是清除掉了。就像,方才,马家人整整齐齐死掉的一样。真的是整整齐齐的一家人啊,这帮人,连女孩和仆人的孩子也没有放过,他们没有多少同情心的,他们是能够下狠手的。 “等等!” 在张小乙手往刀把上摸时,李苦水终于叫了起来。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三水村,在三水村,那里一定有船的!” “三水村,那有船,之前为什么不说,非要我们逼你才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有,当然有了,平常我们都是当它禁忌的,没事干谁会提它呢?三水村,听说它们有问题,吃人,闹鬼,去了甚至就无法回来呢。这样邪门的地方,谁又会愿意去提它呢?” 张小乙对那地方是不是闹鬼什么的并不在意。 他只关心一点。 “你说那儿有船?” “有,这……” 有,应该有的。 但是,凶险啊。 该怎么说呢? 张小乙却已经离开了。 只余杨大小姐在旁看住他。 乙哥没一会,就找到了锦天。 “往哪去啊。没头没脑的,别瞎转。” “没瞎转。” 锦天一指,一个方向道:“我想看看这里有什么,发现那有点不对,黑气比较重,还有一丝红光,不过不是金红,也不是鲜红色,而是血红,黑得发紫的那种血红色,有点不详。所以想出去看看。” “哪家大户人里没点肮脏的事儿,你小心万一了,还是等老刘好了让他跟着去。” 锦天一想,也是。就先找别的地儿了。 没一会,锦天还真找着了。 那是马五长年累月打劫的财富。 可惜的是多是不好出手的货,你要说值钱是真值钱,可想要变现却不那么容易。 就算是银铤子,也往往有标记,有暗印的,随便拿去胡乱花用,不定什么时候官府就上来堵门了。 这马五大约也是知道此点,干脆不动,硬封起来。 现在便宜刘一夫他们了。 毕竟,这古玩,字画,都需要一定鉴赏力才能行,千里马也需要遇到伯乐呀,这好东西也得有好人识货才行。 可惜的是能直接花用的钱却不多。 不过倒也是能够理解马五一行人为什么做这等营生的原因了。明白归明白,但却不可能放过他们的。 一回头。 刘一夫已经把尸体处理的七七八八了。 取了尸油,再一一喂了玉虎剑。此剑灵动,顿时把众尸给吸得皮包了骨。 再将皮一一揭下来以为后用,就只剩下了骨。 将少数几个头取下,制造金钟,其余诸骨一一收纳。找空闲的机会打磨成骨粉,那也是降术师的材料。至于一些女子,更是喜得一批她们的头发。这也是降术可以用到的材料。 瞧瞧。 难怪修学降术师的人人喊打,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一个个活生生的大活人,真格在降术师的眼里,那就不是人,统统是材料。 这也是降术师中经常诞生邪降师的重要原因。只有肆无忌惮的施降,降术师的实力才会突飞猛进的快速增长。 刘一夫心中感慨。 只这一次,他就坚定的往前迈入一步。 过往的那些降术师为什么堕入邪道,他总算是知道了。 “好了没,好了跟我走。” 锦天来叫事做了。 刘一夫开心的跟上。 然后,他们来到了,地狱,。 这里真的是很肮脏。 这是一处地下室,像是私刑牢狱之所。 一些大户人家没少干这事。 在家里私设刑堂,玩弄律法,把人任意关押折磨。 此处便是马五一直以来关起来的,他所谓的——收藏品。 都是一些女子。 最大四五十。 最小十岁都不到,。 因为营养不良,不能确定真实年龄。 这一个个的,别的不说,姿容都是上佳之色。 若给美女打分。 五十分为及格。 这些都是七十分以上。 每一个都算漂亮得有独到之处。 或清纯,或美艳,或苗条,或丰腴。 但她们无一不是……原始人模样。 不,比原始人还不如。 起码原始人可能还有几片叶子。 她们却连叶子也没有。 她们能够有的,只是绳子,项圈,一个个的,或躺在草席上,或被吊起来,或绑在木架上。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那些草席还算干爽,不是湿霉的。 这里虽然闷臭,可味儿却也不大。 这是当然的。 马五一伙当然要维持好这里的卫生。 不然,他们怎么有兴致来玩儿。 可对这里的人来说,就太不友好了。 也无怪,这里阴气沉沉。 刘一夫就看到,几十个游荡无依有阴魂正在积攒怨力。等着拥有复仇的能力。 第23章 真香定律 女人们了无生气,对进来的人也无动于衷,哀莫大于心死,大概就是如此了。 她们此前尊严丧尽,已经失去思考能力了。 现在只是如此,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对于刘一夫,锦天,根本不去看一眼。 就仿佛没有人进来一样。 同样的,进来之人若是做些什么,她们也只能是逆来顺受,都已经,习惯了。 刘一夫,锦天到底还是人,只看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二人回去,乱七八糟找了一堆衣服,这才回来,给这些女人,又除去了她们身上的绳索项圈,将她们一一从架上天顶上解放下来。 终于,有人有反应了。 一个大约三十余岁,仍然风华正好的女子抱着衣服,道:“你们,不是,那些畜生?” 刘一夫侧过身子道:“不好意思,人都已经处理掉了,已经不能拉出来给你们辩认了。” “尸体呢。” 这女人不肯罢休。 这也是对的,她那模样,大约是想把仇人的尸体给剁碎了吃下去。 “抱歉,只剩下一些骨头了,我不能给你们……”刘一夫仍然摇头,在女人失望的眼神中道:“我是一个降术师,了解,理解一下。” “降术师?” 女人先是一愣,然后明白了,她也是在江湖上混过的,怎么可能不知道降术师这三个字代表的意思,被降术师处理过的还能有啥? 要是以往,遇到降术师,她一定会带着家人,敬而远之。 但是现在,哪还有家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女人叫了起来。 她开了一个头。 所有女人,至少是大部分,有些已经成木头人了,呆呆傻傻,半傻子,俗称,坏掉了。只是仍然年轻漂亮,所以没给处理掉。 但所有反应过来的,恢复神智的,都失控的悲叫,她们大哭,大喊,大叫,肆意发泄一直以来的悲愤情绪。 锦天不大好意思,只能木讷无言。 刘一夫却感到了一丝机缘。 他终究是一个修士,和单纯武夫到底是有所不同的。 眼见于此,心念一动,手上就出现了一堆人皮。 这些人皮在刘一夫使用大量降术之力下,渐渐展开,被塑形成了一片布皮幡面。 又取一些骨头,取椎骨拼接,用发丝捆绑,制成了幡杆,组合一起,是为阴魂幡。 在降力加持下,此物渐渐变形,脱去原本丑陋模样。 最终变成了一古朴盎然的降器宝物。 此物一成,刘一夫就感到一阵爽。 这是——功德降临。 用武道的话说,就是意念通达。 拥有了此之一物,刘一夫哈哈大笑,一挥手,那些虚浮的阴魂一一投入其中。 这些阴魂,投身仇人皮骨制成的幡杆里 那是当然的,一一皆是心满意足,获得了大满足大自在,心念通达下,身上的阴气怨气都逐一消散。 现出了她们原本的模样。 看到这其中的人物。 一个女子,就是最先反应过来的那个三十余岁风韵犹存的那个女子,她激动的叫了起来。 “女儿,女儿,是你么,是我,我是娘啊!” 那,是她的女儿,被马五一行人,折磨至死。 女人仍然未死,就是想找机会报仇,虽然机会渺茫,但她也是苦苦忍耐。 好在她的苦忍到底还是有意义的。 她看到了仇人的下场。 现在更是见到了自己死去的女儿。 …… 一场梨花带雨。 终于收拾了情绪。 刘一夫收好新得法宝,收束众鬼。 将此物收束于剧毒空间中慢慢蓄养。 此一降器,假以时日,未必不可为最。 降术的炼器,在此一番下,不旦没有沾染过重的业力,反倒刷出了不少功德。 这一点才是最难得的。 降器非不好。 降术师这个职业也非差。 虽然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 但也要知道,八百旁门之中也有很多高手,之所以不入正统,主要是修行方式不值得推广,晋升条件比较苛刻而已。却并不是说这条道就走不通,走不下去。 它不是死路。 只是难走罢了。 降器,比之寻常之器,法宝,最特殊的就是其成长性。只要坚持长期培养,就能一直晋升下去。 哪怕是慢,是难,也仍然能够晋升下去的。 刘一夫炼的降器,正是如此。 此时初成,借此地马五的因果炼就。 威力尚小。 也就是收鬼录魂,供鬼魅精灵一个存身之所而已。 但假以时日,未必就不能与修仙者的阴魂幡一较短长。 收束降器,刘一夫却是要走了。 “请问恩公要去哪里?” 那女子却拦住了刘一夫。 在她带头下,其余诸女也都一一过来。 这一二十个女子,一并围来,让刘一夫心里发突。 这时正好听到张小乙在叫。 刘一夫忙与锦天抢先步出。 正好看到有人在门口窥视。 张小乙与人纷争。 刘一夫心念忽地一动,拔剑在手,一步上前,对着来人道:“乙哥你也真是的,为什么要废话呢,咱们正经的公干,岂容别人干预碍事,若有不顺,杀了得了。” 那个人,乃是一小吏。 此人与马家,罗家,皆有沟通,听说马五又有生意,想要讨些好处,这才上门。 谁知当先就被张小乙给拦住了。 又有刘一夫跳出来要打要杀。 他忙道:“误会,误会,我是本镇的治安官,怕您几位出事所以过来看看,没别的意思。” 张小乙收起腰牌道:“你是好运遇到我们好说话的了,万事司办事,看到就该老远的躲开,下次小心你的脑袋!” 刘一夫晃晃宝剑。 吏员立刻带几个差人逃走。 身后,那女人跟着说道:“这个人和马家是一丘之貉。” 刘一夫道:“这位……” 女子道:“我曾经在江湖上叫秋月剑,算是会手剑法,姓周……” 张小乙已经明白。 “秋月剑周秀屏?” 他倒吸口凉气。 秋月剑周秀屏曾几何时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有字号的女侠。曾经也有很多少年侠士追慕之。但后来据说是有了个相好,冼手做羹汤,退出了江湖。 原以为在哪儿隐居着过幸福田园的生活呢,岂知看这模样……简直不敢想下去。 这就是现实。 这就是江湖。 武林风雨,就是这么残酷无情。 像周秀屏这样的女子,绝不在少数。 甚至,很多,很多。 江湖侠女,不仅是洒脱,是浪漫,有时也是绝望,是流泪,是残忍。 “一切都过去了。” 周秀屏看出张小乙所思,轻笑一下。 她许久未笑,此时一笑,竟有些狰狞。 “我现在也不是什么秋月剑了,我只是想追随这位恩公,即便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的。我什么也没有,若不嫌弃,这副身子可以……” “你不要再说了,我刘一夫不是有意救你,只是无意间遇到顺手而为之罢了,谈不上什么恩情。你我之间,别无干系。” 周秀屏微微一笑,笑中充满苦涩。 “我知道恩公你应该是看不上我等身污浊臭之人,但追随恩公,非我一人,我等众人俱已经无家可归了。” 她轻叹一声。 天下之大。 却无她们这些人的容身之处。 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牢穴中,她们能忍辱偷生地活着,但反而到了光明的地面,却活不下去了。 这便是事情的真相。 因为这个世界,到哪都会有人,用别有异色和目光看她们。而这种目光,才是最伤人的。 就像有的人,他能接受自己的老婆绿了他。 但是他接受不了别人在知道这件事后看他的眼神。 “老刘,收下她们。” 张小乙一巴掌拍他身上。 锦天也对他道:“拜托你了。” 是的,他不能接受。虽然他也是恩公,可他并没有替诸女报仇。马家的人,刘一夫杀的,马家人的尸骨,刘一夫收拾的。他把事已经做完了,这是锦天比不了的。这些女子想要报恩,想要生存,真的没有选择。 或许,张小乙也可以。 但他显然不愿意。 张小乙虽说豪情万丈,有大男子大英雄大丈夫大气魄,可也不代表他愿意主动承揽这批女人。 对上这批女人,男人潜意识就是脏。 哪怕她们漂亮。 可张小乙现在的财力,他差女人吗? 所以,只好把这个担子加到刘一夫身上了。 甚至杨大小姐也来劝他了。 “我的人你知道的,已经都死光了,而我们需要打下手的人,你也不想自己洗菜做饭缝衣服干杂活儿。还是说,你选择在这个镇子里招人?再说了,你自己想想,这些人丢下来后她们能干什么,怎么活下去?当做善事了。” 杨雪雁说着出去。 当她回来时,给这些女人带回了洗漱用品和一堆统一模式的成衣素裙。 总不能让这些女人随便穿着。 而且,有些人,身上是不干净。 有了这些东西,女人们勤快起来。 她们渐渐习惯用双脚走路,重新适应鞋袜衣裙,生活常识。 其中有几个,适应是最快的。 刘一夫开始仍然是不愿意的。 不是嫌弃她们。 他一个降术师,嫌弃什么?没那意思。 只是纯粹觉得带一群女人太累赘了。 直到晚上,他品尝到了真香定律。 没错。 这些女人,虽然生疏了。 但烧饭做菜,即便是生疏也比刘一夫他们自己弄得要好,甚至比很多饭食店铺的菜肴还要好。 这是当然的。 一群女人精心准备的菜肴,纵是手生了也是差不到哪儿去。做菜这东西,最讲究的不是手艺,其实是细心。细心制作的菜肴终是有些不一样的。 到了最后。 更有一个叫嫣儿的女子来暖床。 她是诸女之中颜值最高的,甚至她曾经还是一个才女。腹有诗书气自华,加惊人的美貌,她是马五最为爱不释手的私品,都不怎么让别人碰的。 在此女面前,刘一夫终于是跪了。 第24章 诡异三水 真香。 刘一夫起床。 他终于明白什么是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意思了。 倘若他是君王,天天被女人这么伺候,那他也会选择赖床不起来的。 不过,还有正事。 马五家总算是大户。 车,马,是不缺的。 还储备的粮食也是不少,米面粮油堆得是满满的,没有低于七成藏量的。将之带走后,刘一夫一行人又出发了。 这一回,就有很多人在外边了。 整个苦水镇多了很多人,大街小巷都站满了人,在那瞧热闹呢。 李苦水羡慕的看他们。 他知道。 这些人是在等。 等刘一夫他们离去后,好到马五家里搬东西。 至于这宅子嘛,最后应该是归罗家。 果不其然。 刘一夫他们一走,就人群涌动,老百姓们哄叫着像群魔乱舞,冲进了马家宅子,他们撬屋搬窗,抱椅抗桌,甚至花瓶书本,只要像是个玩意儿,连只脚盆子都不放过。 最后剩下的就是一座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的空宅子。罗家会收了这块地皮。 如果卖不掉,就会自己改建一下当别馆住。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李苦水愁眉苦脸。 他难过极了。 张小乙明白他的心思。 他笑了笑,随手摸出一枚银铤子。 “这样是不是好点了?” “谢谢爷,谢谢爷!” “哈哈哈哈哈哈……” 李苦水一下皱眉尽去,大笑起来。 这是一枚长条形的银铤子。 大约值十贯,一千钱左右。 这笔钱可比那些瓶瓶罐罐什么的桌椅板凳值钱多了。 正高兴呢,人已经出城了。 李苦水奇道:“等等,我们这是……” 张小乙道:“去三水村啊。” “什么?三水村?不要啊,我不要去三水村啊!” 三水村,听着是吓人,但其实也是类似月亮沟那样的村子而已。 穷山恶水,自然就有许多吓人的传说。 这个村子,之所以神秘,关键就是不好进出。 三水村在一个偏避的角落里。 村中有一片大大的,把村子周边三分之二都给包围了起来的黑湖塘。 黑湖塘边上多是沼泽地,塘中也有很高很密的芦苇丛。 在塘水之下,水草也是极其的丰富。 这就导致了,船只难进,人也不好下水活动。 一个不好,人就陷入到芦苇丛中,沼泽里,被水草缠绕,自然是要死的。 船也会被芦苇丛困住,进退不得。 那三水村哪来的船? 小船。 大船是没有了。 三水村的船是那种在黑湖塘里打鱼的,所以即便是小船也无所谓,船小好调头,不易被水缠上,反是大船,受力面积大,容易给卡住了出不来。 话不多说。 反正李苦水说了也没用。 众人一行,浩浩荡荡,就来到了三水村的外头。 这是一个渡口。 现在也是荒废了。 只有一条孤伶伶的索道挂河口上。 从这条河口,进入三水村。 这是有索道的情况。 如果没有这条索道,那就对不起了,坐船。 而现在对淯水旁住的人来说,坐船,那是在拿命开玩笑。 索道仍在,那就不用坐船了。 只是……车子就不好进去了。 刘一夫从储物袋子里取出了一批刀剑。 这是他暗藏的备品。 其中有一些是神剑王朝的东西。 这些武器,就交给周秀屏为首的诸女。 这些女子,固然有些什么都不行不会废掉了的,但也有几个女子仍然有一些武功在身的,现在算是重新拾起,不难。 别的不说,就说周秀屏,她虽受辱,但毕竟是受制于人,事实上她的武功很好,要不然当年也不会有些名气的。 分发了武器,还不止。 刘一夫暗中把一物藏在此处。 “你们先看行李,别的不说,我的驴无论如何也要给我看好了。” 张小乙哈哈大笑:“说的没错,我们这里,就这头驴子是最珍贵的。” 周秀屏想终是要有人在此看守,就应了下来。 其中。 杨雪雁也留下了来。 毕竟,不可能真的就全相信这些女人。 行走江湖,有一句话永远要记好了。 除非迫不得已,不然永远要防人一手。 人心经不起考验。 错误一次就可能致命。 有杨雪雁留下也算是安了诸女之心,不是被抛下来了。 之后就是进村。 李苦水死活不干。 被张小乙提着后颈衣领子抓进去。 最后只能苦着脸走前头,只消一慢,张小乙就大手在后边推。 这是索道。 绳索结成的桥道,走起来摇摇晃晃的,把李苦水吓得苦汁都要吐出来了。他总是担心自己会从索道上掉下去,或脚下的木板不结实,摔下去,一直提心吊胆的,直到上了岸才惊魂稍定。 长时间没有人进出的三水村,是一片寂寥。 连个看守渡口的人也没有。 进村要绕一片泥沼地走。 走差了人就掉下去。 这也是外人不愿意来的一个原因。 太麻烦了。 要么坐船,但有危险。要么走进来,还是别人的母亲有危险。这么麻烦,谁还愿意进这鬼村子。 话说回来。 既然此村如此麻烦,为什么这村子还有人在坚守呢,村里的人为什么要坚守这座村子呢? 甫一进入,就瞧见了大戏。 村中人集群一起,围着一个神婆在跳大神。 神婆跳大神,这也是有正统的。在旧时叫古祝师,核心要义是培养出一尊可以沟通神灵的巫女,此为祝女。 由祝女做人神间的沟通。 祝女高高在上,除了王就是她。因为她说的话就是神的话。 但此后,就不行了。 毕竟,祝女这一行,战斗力不行。 没有战斗力,很容易被对付。 甚至可以说,普通的凡人想要,都能给收拾了。 虽然祝师一行不行了,但在一些偏远地方仍然是留下了传承。 要真是祝师一脉也就算了,不好真正得罪的。真能得罪也不要得罪,会产生业力。可这明显就是骗子了。 毕竟。 祝师没有丑的。 大多祝师都是年轻,且未婚的女子。试问哪一个神会喜欢丑陋的女子特别是一老太太当自己的代言人呢? 所以这是假的。 这假祝女老神婆当即先下手为强,对刘一夫他们扯叫。嚷得一群愚民围过来就要动手。 他们固执的认为是刘一夫他们一行人等突然出现打乱了,影响了他们对河神的祭祀大礼。 嗯。 就是把一小姑娘丢河里。 用船。 那种,小船。 这三水村别说,还真是有船。并且不止一艘,不然也不会用船来给河神送祭品了。一条黑木小船,还绑了红绸子。瞅着还像样,其实已经通了底,船到河中,就会漏底沉掉。一条小船,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说明,三水村可能穷,但再穷也不差这么一条船。 “外乡人,好大的胆子,也不去打听打听,这里是什么地方,敢在这里撒野,当我们三水村人死绝了不成!?” “对马神婆不敬,会触怒河神的,到时会牵连我们的!” “真是不像话,也没个人看着,怎么就让外乡人在这个时候进村的!?” “现在怎么办?” “这肯定影响祭祀了。” “吉时恐怕已经错过了。” “不能放过他们!” “他们打乱我们的祭祀,就用他们祭祀河神!” “把他们抓起来!” “抓起来!” “抓起来!” 一片哄啸。 人群纷涌。 一副想要动手的模样。 有些人已经摸出了随身的小刀。 也有的抽出了带节的木棍。 看起来这村子挺暴躁的。 这样子就是没少开片打架。随身都带着家伙事呢,随时可以掏出大宝贝来干架。 “一群愚民啊。” “怎么办?” “这是在逼我们啊,又能怎么办呢?当然是按规矩办。” 李苦水是吓坏了。 他一直怕。 不过,看刘一夫三人面对这些村民并没有害怕,更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反而心下稍定。机灵的他早就明白,这个世道,老老实实的好人只会被欺负得像狗一样。 好像锦天,傻乎乎的跑去替父顶罪。 其实这小事而已,他妈锦氏完全可以摆平的。反而他主动站出来顶罪让他妈下不来台了。这种遇到猪队友的事是真没办法。原因就是锦天有着多余的正义感。 他是真的觉得父亲有罪才要顶罪。 从来不去想老妈的能力是完全可以让他脱罪的。 当然,锦天仍然有正义感。 但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天真了。 要他现在面对这些村民就束手束脚,不可能了。 反而有张小乙打样,他跟着拔刀。 张小乙。 锦天。 两个猛男。 一起拔刀。 丝毫没有被村民吓住,反而大有一种随时开片的感觉。终于是让这些村民在最初的嚷嚷中渐渐息声。 毕竟他们只是平民。 声音是大了点。 但乡下人嘛。 大爷大妈的,声音大不奇怪。 其实一个个的胆子都怂。 真遇到了敢动真格的,就要好好衡量一下轻重了。 这些村民,典型的对外唯唯诺诺,对内重拳出击。 遇到不买他们账的,嚷几声也就怂了。 人群中一个人这时站出来了。 “哎呀呀,几位,怎么称呼啊?” “万事司来这里办事,你站出来,你知道万事司吗?嗯!?” 张小乙亮了一下名牌。 有牌的感觉就是爽。 别说,官对民,先天优势。 “万事司?这个,我真不知道,我就知道镇公所,县衙门……” “我们比它们大,告诉你了,记住喽,走到哪儿,有事没事,都是万事司大,阻挠我们万事司办事,杀光你们都可以。一群贱皮子,屁事不懂,读过书吗?上过学吗?啥也不懂的玩意儿,子不语,回去好好学学。再有这事,让镇公所报到县里,你们这是祭河神,河神怎么你们了?” 张小乙一顿喷,反口就套路问话起来。 三水村莫名其妙祭河神,哪来的东西敢称神啊。 真有也是个阴私野神。 啥也不是的玩意。 干它。 “这个……” “那个……” 终是一个人说话了。 “把阿水放出来。” 又有人说话了。 “让水哥出来说话。” 第25章 水猿 水哥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这男子长得不错,原本应该是三水村的村草。但方才他给迫害了,原因是他反对祭祀。不过也不奇怪啦,要是祭祀的姑娘是你相好,你也会反对的。 水哥一出来就和姑娘抱一块儿去了。 那女孩小名叫红红,村民叫她红娘。 河神是水猿。 注意来,水猿,不是水猴子。 水猴子小,河猿要大一些,这是一种古老的珍兽,野性难驯,喜好血食杀戮。给它进贡新娘?呵,它只会吃到肚子里去。 水生——就是水哥的大名。 他的父亲就是被水猿杀了的。 所以对此他是进行了精心的研究。 “你怎么知道水猿的?” 张小乙问。 以这年轻人的处境,在这乡下的村子里,他哪来的见识知道水猿不是水猴子这个知识点的。 “有一个人告诉我的,那个人也是一个外乡人,他来这里调查我父亲的死因,所以我跟了他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我跟他学了很多事情,我知道,那怪物不是什么河神,而是一个野兽,一个畜生,它就是以杀戮为乐的野兽!所以我想杀了它。” “那个告诉你水猿知识的外乡人,他不帮你的么?” 张小乙问。 他已经有所猜测了。 毫无疑问。 这个人应该是万事司的人。 也许是哪个巡方殿的无忧客。 那么——问题来了。 他为什么不选择消灭这头水猿呢?不会是爱惜稀有动物?就算打不过,水猿很好很强大,可至少也该上报!有没有往上报呢?张小乙想,应该是没有的。 因为如果有,一定有出勤记录。 别以为就刘一夫一个人接取任务就什么都没了。张小乙是进行任务复查的。他可是知道情报的重要性,所以一出任务,他总要反复搜查一下相关情报,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 所以,他知道,万事司没有三水村的情报,特别是传说中——水猿。 总部没有三水村的消息。 总部也不知道三水村有水猿。 水猿。 天下异种,现在已经几乎不可闻知了。 也就古时有些。 这种动物,水猿啊,它们性情暴虐,喜好血食,残忍无情,反正不是好东西。甚至还好女色。还别人的母亲的没有生殖隔离。 就离谱。 在古代,大量武道高手诛杀一些异种凶兽。 不然人族现在哪来这么好的生活环境。 水猿因其品性之恶劣也是人族高手清除目标。 是以到了现在水猿已经几乎绝迹了。 都以为绝种了。 搁这时又跳出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 水生犹豫一下,叹气。 “那个人说水猿不是那么好杀的,就走了。后来我也不知道他的下落消息。” 张小乙沉吟不语。 这事,不好说啊。 感觉这水深,有点把握不住。 那个人是谁。 他为什么不上报。 是不能杀水猿还是实力未足杀不了?如果是后者上报啊,摇人啊,找帮手啊。如果是前者,这就另有文章了。 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不能杀掉这只水猿。 还有。 那个人,现在在哪儿?他还在关注此事吗?他知道水生的事情吗?又或者,他其实已经出事了。所以才现在这样。放任水猿不理不管不上报,也没有关注到水生。差点水生的女朋友就要给喂水猿了。 那真是畜生。 不仅会对女子非礼,玩完了还会吃掉。 残忍至极。 难怪水生仍然想要杀了它。 “我想杀了它!” 水生一脸恨意。 “我们可以帮你。” “你们要什么?” 水生也不是傻子,这小子机灵的一批。他之所以搞得现在这么惨,原因就是被村子所束缚了。乡里乡亲的,这些村人上来搞他时他是真下不了死手。再说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实力有限。 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 最终反而是他被村人给绑了。 不过在面对张小乙时,他的智商就都回来了。他不是真傻子,哪有不计报酬帮人的人啊,所以他们必有所求。 他要问清楚。 “船,我们需要船。” “啊,这个……” 船。 有。 三水村虽不大,但船就有好几艘,因为要保证随时都有用得到的。正常有几艘是封存起来的,只有五艘拿出来用。但那也不打紧的,只要材料足够,村中的木匠可以手工打制出一条船来。 所以在三水村,船真不是问题。 为什么呢? 穷呀。 三水村穷,光靠地里种的,是铁定满足不了村民的嚼头的。所以需要渔获。虽然说三水村的环境不好,容不下大船,容易给芦苇丛缠住搁那儿。 水下也有问题,有时也是要死人的。 但小木船至少还是能行的,还是可以打到鱼的,那为什么不做呢?至于风险,哪没风险?死人,底层人的命又不值钱。年死上一个两个的完全不在话下。 只要别死太快,太多就行了。 要让老百姓接受这是意外而已就好了。 所以村子里一直维持小船数量。 “只要你们能帮我们杀了水猿,这些船都归你们。” 船,不要紧。 没了还可以再造。 三水村有这个技术能力。 他们只是穷而已。 张小乙摸了摸下巴,犹豫道:“帮你没问题,可有件事我得提前和你说好了。多年前你跟的那个人,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我万事司巡方殿的人,这水猿一事,论理他是应该上报上去的。但我来的时候是查过了淯水河旁边的资料,据我所知,万事司里没有你们三水村的名字,更没有水猿的消息,这不对劲啊,所以我怀疑这里面可能另有文章,搞不好这也是那个人和你说水猿不能杀的原因,你再寻思一下,到底杀不杀。” “你们……怕了?” 水生有些——入执。 说死犟也可以,说发倔脾气也行。 他现在就是八马拉不回头,一门心思,命都不要了,就是想要杀水猿。 这水猿。 一是坏了他爹的性命。 原本这也就算了,时间久了,也就淡掉了。人嘛,还是要活在当下的。 但这时他青梅竹马的妹子红娘差点给水猿送去了,这可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爹亲娘亲都没老婆亲,这老婆都差点没了,水生能接受吗? 更不要说水猿的那德行。 这玩意——居然好色! 还无视生殖隔离。 就离谱。 曾经有记录说古时有人,天生长得一身绿毛,天赋异禀,就是给水猿造的孽。 虽然这样的绿毛人肯定是修行方面的好材料,但架不住它丑啊。还性情也是一样暴虐。这玩意一般人怎么能接受? 水生对此恨水猿是恨得一个洞,也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别说张小乙劝说了。 就是将来三水村死绝了。 他也不在乎。 “行,就这么干。” 张小乙也是决定干了。 虽然,这事儿,张小乙自己也说了。 但人都有逆反心理。 越是不让我干的事儿我就偏偏越是要去干。 我就干了,怎么滴。 要杀水猿早有套路。 这水猿,最是凶残暴虐。 找一个人放在船上放血,就不信它会不出来。 简单。 但往昔之时却没人这么去做。 人啊,宁可给水猿上供血食搞祭祀,也不愿意找人杀水猿。 生怕是承担责任。 水生自己来当诱饵。 他也不是放自己的血。 只是弄了个伤口,用血装个样子,然后把那神婆杀了,他想杀这神婆太久了。虽然他知道,此獠并不是真正的凶手,她只是某人推出来的一个工具人而已。但眼下只能揭过此事,先杀水猿要紧。 在三水村中,也有一此人,是相信水生的,支持水生除妖,杀水猿。他们对水生为饵颇有意见,甚至想要自己上。但水生都一一拒绝了。 这么危险的事,他不能交给别人。 另外就是,他对张小乙一行人有信心。 无它,张小乙一众人卖相太好了。 刘一夫取出了铠甲,这是第二代铠甲,是订制的军用品铠甲,在大罗军中,只有四品以上的武官才有。 防御力不用说,可以在近距离防止劲箭的,你说厉害不厉害。 看到这军甲,三水村中人再无二话了。 话不多说。 水生腰缠细绳上了小船。 他胆气极重,一个人就把船开出去。 没太远,大约,也就离码头三十多丈。 普通人都能肉眼看到。 有危险,这边立刻就扯绳子了。 血,从船上流下。 不一会儿,就有了动静。 有一点是没错的。 这水猿,果然是噬血残暴,一感觉到血腥气就出来觅食了。 村中祭祀非止一次。 水猜也有些习惯这种喂投方式。 毕竟是畜生,能省力也就不想再费力捕食了。 它闻着味儿来,却又觉得有些失望。 水生,不是女人。 它有些渴望女人。 这让它不爽,眼中血色更为浓郁起来。 但,正当它跳上船,想对水生施以暴行之时,早已经愤恨欲狂的水生二话不说,突施杀手,抓一把普通的锈刀,虽然锈了点,但刃口是经过精心磨过的。就用这带着锈,却锋利的,普通的刀,刺在了水猿的腿脚之上。 这水猿大啊,想跳起来当胸给它一下子太不切实际了。 而且也不可能。 那可是水猿,灵敏程度不下水猴子。 注意来,猴与猿是不一样的。 水猴子要小很多,虽然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可体型摆在那里。和水猿比起来那就是狼与虎的区别,差别可大多了。 水猿比水猴子要凶多了。 想要伤到水猴子都难,何况是水猿。 水生也就是利用水猿大意和偷袭角度才占到了便宜,伤到了水猿。 他也仅能,只能做到这点了。 一经得手,水猿气得大叫。 这边村人一起动手,拉着绳索,带着水生就往后跑。水生从船上落入水中,在水里划出一道水线,往岸上遁去。 伤了水猿就跑。 这水猿哪里能够答应? 它吱吱唧唧的尖叫一声,不顾腿脚上的伤,就往水里钻,一个猛子下去,再一个猛子扑出来,以蝶泳姿势追上来。 第26章 杀水猿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 以为游泳,是自由泳游得快。 其实这是错的。 在自仰蛙蝶四大泳姿之中,自由泳不是最快的,而是长距离游最快的。 论到短途爆发力,其实是蝶泳最厉害。 它需要强健的腰力,体力,差一点都是不行的。 这种泳姿,对人类,普通人而言,不太友好,十分消耗体力,搁谁也坚持不了多久的。 但对水猿来说,就和玩儿似的。 它溅起无数水花,腿脚上的伤对它而言根本毫无影响。 就这么一溜子的追了上来。 但是对此,水生一伙早就有了布置。 刘一夫他们都没动手,水生就跳起来叫道:“跑!” 这是,诱敌战术。 虽然只是一个下里巴的村民。 但水生一点也不简单,小脑瓜子动得贼灵光。 装出一副竭尽全力奔跑逃命的样子,其实全是戏,逃跑的方向也是别有用心。 当水猿大模大样,一脚踏上岸,跟着追上来时,它就注定上当了。 所以说,畜生就是畜生,纵有力量,这脑子就是不灵,不能和人比。 它一脚踏空。 掉入了四个大汉为它挖的陷阱里。 还未等它有所反应跳上来,边上早有准备的村民把积累的渔网一发儿的丢过来。 这是村子里最新,最好,最牢,最结实的渔网了。 网上甚至别有用心的绑了刀子。 虽只是一些小刀子,但也可见众人的用心与小心。 只是……终究这只是凡人的手段。 即便是次之一级的水猴子都有刀枪不入之躯,更何况翻江弄水的水中宠儿水猿。 它的皮糙肉厚,只在水猴子之上,而不在其下。 对付水猴子都对付不了的渔网,又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水猿呢。 这水猿,一声尖叫。 它竟然用一双厚茧利爪的手撕开了这坚韧的渔网。 从中钻出来了。 毫不犹豫。 也是毫不迟疑。 水生一伙连这也是都想到了。 一见于此,都亮出了家伙。 野猪矛,草粪叉,私制大砍刀,甚至菜刀,一一在手,扑了上来。 但这些人毫不意外,只一个回合,就统统被水猿击败。 它力大无穷,随手一击,就让众人如飞草败絮。 正在水生紧张之时,张小乙终于出手。 他一声厉吼,和锦天并肩而出。 锦天更快。 他对付不了鬼,面对鬼魅时相形见绌。 一身本领,施展不开。 这除了他在转修之外,还有一点,便是专业不对口。 和水猿这样的怪兽对战,才是他的拿手好戏。 二话不说。 动手。 人往前冲,已经拔出了新月宝刀。 那刀在空中抹出一条光线,立刻精准无比的斩中了水猿。这一下,水猿伤到了。 哪怕那其实只是破了点皮。 它惊惧不已,一下子尖叫了起来。 可紧随着,是张小乙。 那把狮子照夜白,闪亮的让它寒心。 这种寒意,是发自它内心的警告。 危险。 有生命危险! 水猿立刻想要跑。 只是此时,却是不能了。 锦天战意满满。 他哪能容此獠轻易遁走?更何况他还要洗涮之前的屈辱。此前,鬼花船上,众人皆能自保,唯有他是被保护的那个,试问心高气傲的他怎么可能接受。 现在正是要证明自己的时候。 虽然内功转换,让他实力下降。 但云龙九现让他在身法轻功上却大大的前进一步。 只是脚下一转,离旋加劲,人已经如一支利箭般冲前,拦住水猿,手中新月宝刀挥洒出寒光点点,上手就是强攻绝招井八刀。即是横劈竖砍连斩八刀。 从四面八方而下。 使其逃无可逃,唯有硬挡。 但,血肉之躯,硬挡神兵宝刀,这结果自然不喜。哪怕水猿拥有刀枪不入的坚韧身体也是被砍得手脚身上都是血口。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是刀枪不入吗? 那之前水生怎么伤到它的? 这是因为伤的地方上腿脚,也就是俗称的孤拐。这个地方,皮包着骨,没有多少血肉。刀枪不入不是真的刀枪不入,而是气血强大,抗击打能力而已。 就好像一些炼体功夫。 刀砍一条白印,枪扎一个白点。 这是因为刀砍枪扎,只是一触而已。 并且因为知道对方的攻击要来了,自己先做了准备,鼓荡起了气血防备,这才做到了所谓的刀枪不入。 不然,你这刀要是来回锯一锯,这枪螺旋的钻起来,你看这还是不是白印白点。 水猿也是一样。 皮糙肉厚,防御力强。 但孤拐这个点,被冷不防偷袭了,还是要受伤,要破防的。 现在锦天的刀砍得它,就在这零界点卡边上。让它十分疼痛,又恐惧。它知道,这刀但凡是再狠点,它就要破防了。不,已经快破防了。有些刀,已经砍破了它的表皮,渗血了。 这让水猿极为恐惧。 这种害怕的恐惧情绪已经压过最初的愤怒了,让它一门心思,就想一个字——逃! 但在此之前,它要先解决这对它死缠烂打的人——锦天。 这家伙的大刀砍猿实在是太疼了。 一念于此,它激发凶性,不管不顾,往前一冲,挥臂横扫,抓向锦天。 抓到了把锦天抓得肚破肠流。 抓不住也要把他横扫出去。 面对此抓,锦天也无奈。 他虽着甲,也相信自家军甲的防御力。 可纵是水猿抓不破他的军甲,可那大力也不是他此刻功力能够对抗的。 这要给水猿一爪子拍飞,是不是受伤不好说,但哪怕是重伤,也不重要,关键在于他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当着张小乙和刘一夫的面被一个水猿一巴掌拍飞。 怎么想都是耻辱啊。 他已经蒙受过一次耻辱,哪能再来一回呢。 所以,闪。 他最终还是一个滑步溜闪,躲过去了。 就在水猿以为自己可以逃了的时候。 张小乙来了。 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 他带着狮子照夜白来了。 斩妖诛邪的降魔宝刀。 张小乙上前就是一踏步斩。 不独于此。 斩前,他还吼了一嗓子。 别以为只是瞎叫。 殊不简单,这是张小乙的绝活。 冷电狮子咆哮弹。 灿如流星的一刀。 太美丽,太冷艳了。 这一刀,首当其冲,挡无可挡,避无可避,乃绝杀必胜之招也。 特别是,之前,水猿为了对付锦天,大力出手,想要大力出奇迹,一招解决锦天。 所以当时锦天避了。 他接不住。 可这样的一招,也导致了力尽难收,身体有了一瞬间的僵硬。虽然这个时间很是短暂,只是微微一息,还要更短。 但那是张小乙。 他和锦天的配合,纵然不是天衣无缝,却也默契得差不多了。 这一斩时机抓得太好了。 于间不容发之际剑斩秋毫。 水猿知机,心中大恐,拼命的想要移开身子,奈何就那么一瞬间的僵滞,使它到底慢了那么一线。 虽然避开了身体大部,可剑光之下,一条血淋淋的胳膊到底是被斩落下来。 虽是刀枪不入之躯,金刚难坏。 但一是张小乙倾尽全力的一刀。 二是狮子照夜白这神兵级的宝刀。 三是被施了斩妖诛邪之力的特异。 三种力量叠合一起,岂是水猿急切间能够挡得住的。 这条手臂自然是丢了。 这一条臂膀十来斤肉没了,水猿痛入骨髓,它从未这么痛过,忍不住仰天大叫,痛苦哀嚎进来。 “呜噢——!!!” 它这一叫,别人可不会停。 你痛你停我可不停。 锦天脚下如抹了滑,脚掌撑地一转,人已经旋转加速,于刹那间闪身到水猿身侧。 他汲取此前教训,知道自己力气未足,难以破防,故此要趁隙出手。 他找准站位,扭腰发力。 力从地起,直于腰上,扭腰灌力,直达于臂,透掌于刀,刀始于一,一以贯之。 从水猿断臂伤处往里捅入。 这一刀,当真是又阴又损,阴损到姥姥家了。 水猿断臂,此乃伤处,哪经得起锦天大聪明的这用新月宝刀一捅呢,直接给扎了进去,穿透了身体,甚至透入到了另一条手臂中去。 如此一刀,堪称刀法上的惊才绝艳。 水猿疼啊。 水猿痛啊。 恨不欲生。 打从小到大,它从未吃过这种亏,更没受过如此罪。它痛苦得快不能思考了。 毕竟,从前它的生活,有些太顺了。 但,这是战斗中,谁会放任它在这思考人生,品味痛苦? 张小乙抓住了机会,毫不迟疑,毫不犹豫,错腰扭身,挥出又一刀。 此刀。 横斩。 在他全力施为之下,这一刀威力被发挥至淋漓尽致。 嚓! 这是刀砍菜瓜的声音。 一颗仍然丑陋狰狞的猿头冲天而起。 它被张小乙枭首示众! 猿头落在地上。 怒目仍睁,口中仍然发出厉嚎尖叫。 “啊啊啊——” “它死了!” “它没死,它还在叫!” “这是怪物,这是怪物!” “它会不会活过来?” 一个人问。 水猿,被剁了脑袋仍然哀嚎不息,死都死不透彻。 这把三水村的村民给吓到了。 锦天好奇,从猿躯里抽出宝刀道:“还没死,分了它的尸,不信它还能做妖。” 正要将水猿大卸八块时,水猿躯体突然跳起来,它失去了插在身体内的新月宝刀,虽仍痛苦,反得了自由,竟拔腿而跑。 张小乙和刘一夫等人面面相觑。 万万没想到,这水猿,头都没了,只剩下一个身体,仍然能跑? “快追!”刘一夫提醒了。 张小乙锦天二人连忙追去。 水生一众也跟了上去。 好了,没人了。 刘一夫笑吟吟上前收取了这仍然叫个不停的水猿头颅。 “叫什么叫啊,来来来,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来。” 刘一夫一把抓住猿头,丢入了他自己的剧毒空间。 他看出来了。 此猿的身上,有毒。 有毒,当收。 甚至,他连地上水猿流出来的,沾了血的泥沙也没放过,都收集起来。 他倒要看看,这水猿身上,到底有何神异,这毒,是什么特质。 第27章 收船走人 却说失了头的水猿夺路而逃。 没了头的它,不分方向,不知光暗,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瞎跑。 但万物皆有一线生机,此时亦在此中。 水猿无头,也就没有了视听味嗅此之四感。 然则天无绝人之路。 纵然没了头,可五感之中尚有触之一感的嘛。 再说了,还有那神秘莫测的第六感。 若能悟透第六感,于冥冥中夺一条生路倒也是不难的。 在此生死危机下,水猿还真就感知到一丝丝第六感。它未必知道这是什么,但它至少有了感觉。 它感觉——往某个地方走,可以活。 于是在生存欲的支配下,它往一个地方跑去了。 别说,小样跑挺快。 什么拦路的东西物什,凭直觉就绕过,跨过,跳过了,根本没拦的。 也没撞墙上,就神奇。 张小乙,锦天,脚下抹了油一样的施展轻功,一时间也只能跟后头,防止跟丢,而不能追上。 毕竟,这猿之敏捷,这速度,这反应,的确不是人可以比得上的。更不要说它少了一二十斤负重呢。 这也算……轻装前行了。 可是……它毕竟少了头。 一个动物,没了头,纵然活着,又能怎样? 当然是被本能所支配了。 此时的水猿,没了头,很多恶行都做不到了,但最基本的杀戮,这还是行的。 它开始,大开杀戒。 一句话。 见人杀人,见鸡杀鸡,只要是个活物,在喘气,就统统一发儿的杀了。 这一下,杀性上来,竟是连自己在逃命也不顾了。 张小乙,锦天二人上来,一看,好家伙,到处是死人。 这水猿还追着一个人杀呢。 这也是它仅有一条手臂了,不然,这点人早就杀光了。 那人被水猿抓了一下,倒在地上。 水猿正要补上一下,张小乙过来。 水猿重新感到恐惧,想逃。 又被锦天拦住。 一番缠斗。 水猿仍然在拼死挣扎。 正在这时,水生一伙来了。 那水生原本以为这水猿必死,死了也就算了,哪知这畜生怎么样就是不肯死,脑袋没了还杀人,还别人的母亲的乱跑一气,他搁后头追得是气不打一处来,现在堵到,立刻叫道:“网它,网它。” 没错,他们带渔网来了。 几个小伙跟上,都是打渔的好手,拉网就缠上去。还用了两张网,前后包裹缠绕。 这下,水猿是再也挣扎不开了。 它现在仅有一只手。 一只手,怎么抓开渔网? 它翻滚挣扎,反而是越缠越紧,越网越深。 水生抓起一根大棒大叫一声。 “打!” 余者也一发儿的跟上,或用棍子,或是棒子,还有用叉子和石头锤子的,对着网子里的无头水猿就是一顿暴打。 锦天吐了口气,睁眼细瞧。 这一看,果然有文章。 张小乙道:“瞧出什么来了?” 锦天冷哼了一声道:“这个村子,不简单啊!” 他提刀往里走,有小聪明的在后面悄然跟上。 只见锦天东摸西寻的找什么似的。 终于是找到了。 一个机关,倒不复杂,就在地上,一块砖下面,把那条绳了一拉,就出现了一个暗门,门后是地道。 顺这个地道儿走,就到了一处宽阔的地下密室,好家伙,这地下密室可不小,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这三水村不是说穷吗?看来也只是穷人穷。 没错,没记错的话,这是村长的房子。 锦天找后面一个小伙问了。 果不其然,是村长家里,就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最后被水猿杀光了全家。 在这地下密室,大约可以明白为什么水猿最后往这儿跑了。 这里,有很多箱钱财。 从铜钱到银铤都有。 甚至还有少数几枚的金饼子。 看来,这整个村子的财富都在这儿搁着呢,也不怪村子一天到晚的喊穷了。 不独于此。 这里还有很多棺材,很多床位。 上面有很多血迹。 打开棺材,里面是一个个面目狰狞的男人。身后的人有些认出来了。 “全叔,福伯,马大胆子……怎么他们都在这里?” “哇,这里还有,也是个怪物。” “不,不是怪物,我怎么看,像是水伯呢?” “水伯?等等,我看看。” “一种植物,是像啊。” “怎么会这样,水伯怎么变成这样了?这样子就好像……” “水猿……” 几个人面面相觑。 直到后面的水生进来了。 他先是迟疑,然后上前,最终确认。 “这真是我爹,他怎么成这个样子了!这是怎么回事!”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张小乙上前问话了。 一个人道:“我们村过去一直在闹事,往常村长说要搞祭祀,神婆也是他找来的,为了祭祀,我们整个村子,出钱出力,家底全都掏空了,就这样,每安静一段时间,又有人失踪,遇害,死人,然后村长就要求大家再掏钱祭祀……这些人都是失踪遇害的人,怎么都在村长家里,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了,但肯定和村长有关系,是村长找来的怪物害我们,对了,是这样,一定是这样,所以最后这怪物才到村长家来,报应,这都是报应啊!哈哈哈哈……” 他先是迟疑,再是推测,最后是肯定,虽不中矣,却也捌玖不离十了。 想想也是。 这许多的证据。 村中人又不是傻子,哪怕脑筋再怎么急转弯也能想到这一层了。 倒是后来才到的刘一夫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子。 他翻看了笔记本才知道,这是一种古老的邪术。 古邪术,驯人术。 古时,人类为了生存,战天斗地,甚至驯服野兽为己用。 人类的鸡鸭牛羊马什么的,早初哪一个不是野生野长的,最后被人驯服这才成为了家禽家畜。 也有人比较厉害,敢于驯服大自然中厉害的野兽。除了驯狼为犬外,甚至于是虎豹狮熊什么的。 可是,想要驯服虎豹之类野兽,毕竟是少数人才能做到的,普通人为之是千难万难的。 所以就有邪术高手逆推得出了这驯人之术。 把一头野兽,驯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是很难。 但把一个人给驯服了,那就比较容易。 因为人的智慧高,懂得怕死,也就容易被驯服。 长期以之为,就能得到一个理想状态。 洗去人的人性,激发他的兽性。 再施以邪术,增强这人的力量,一个拥有力量又听话的下属,这不就有了吗?这不比驯服那些蠢笨的野兽来的要容易的多? 只是唯有一点。 此术,太过于别人的母亲,丧天良了。 好好一个人,你把他驯成兽。 人同此心也,心同此理也。 哪个人愿意被如此对待呢? 所以说是邪术。 万万没想到,这个村长竟然私下里干这事儿。 事情脉络清理一下也就大约明白了。 村长不干人事。 暗中驯人成兽。 他支使这变成兽的人暗中害人,然后哄骗村民掏钱请神婆搞祭祀。 每次祭祀选用少女是为了控制村中的人口。 让这个村子长期处在他能控制得住的情况下。 不然,人口太多,他怕翻车。 “那这水猿是怎么回事?” 水生问了起来。 他记得,是这水猿进村伤人的。 他的父亲,就是被水猿害的。 刘一夫道:“因为你们每次祭祀都用少女所以才吸引来了水猿,它好色的嘛。这村长培养的怪物,抱歉,不好意思,它显然不是这水猿的对手,所以现在这里是水猿的地盘了。它受伤往这儿逃,是因为在它潜意识里这儿不危险,这里的怪物都是它的手下败将,所以才在这里大开杀戒逞威风。” 村长培驯的怪物大多死了。 最后一个是水伯,水生的父亲。 他当年没死。 被村长悄悄带至此处想将之驯服。 不过水猿来了就不走了,村长不想白白送菜,这水伯也就一直没出世,反而是在这里直到死去了。 嗯,此术的一个弊端。 把活人驯成兽,寿命会大大减短,往往只有几年寿命,不得长久。因为人毕竟是人的,人都有人性的,长期压抑人性,哪怕服从命令但心里仍然是不快乐的。积压郁闷的情绪不得缓解,这样怎么可能长久? 再说驯人过程中用的一些药,也是在激发人体潜力,消耗人体本元,也是在要人命的。要不怎么说这就是邪术呢。 太恶毒了。 至于身中此术的人,也只能说——不亦悲乎了。 这里的清理不算完,村民们太愤怒了。 这股子的怒火燃烧起来,这个村子必定是要清理的。至少那村长是要被村民们杀掉的。好容易从水猿手中捡回一条命,却还是要死了。 别以为村长一家死完了这事就结束了。 刘一夫他们心里估计,如果没人管,这村子怕是要死一半人。 这是清算。 过往那些受了村长好处的,和村长关系近的,甚至有姻亲的,统统都要清算。 每个人的怒火,都需要释放。 这些人,可都是乡下人。 乡下人狠起来,可是能够天街踏尽公卿骨的狠角色。 你这时和他们讲什么法律,讲宽恕,对不起,没人会理你,没人会听的。就像过往把失贞的女子沉塘一样,残忍?但没人在乎的,他们只会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理当如此的。 如是而已。 三水村现在乱成了一套。 李苦水却是眉开眼笑。 他发财了。 发财了,发财了,他李苦水终于是发财了。 跟在张小乙身边当混子,这李苦水可不甘平淡,小机灵是一套一套的。在进入地下密室时,悄咪咪的拿了满怀的钱财。 甚至还暗藏了一块金饼子。 他拢着手,缩着头,捂着身子,尽力躲避每一个人。 不想让人发现他身上藏的钱财。 不是没有人注意到他。 但是一来村长留下的财富足够他们分的了,也就不怎么眼红李苦水的私藏。二来李苦水怎么说也是跟张小乙一起来的,他们总是要给能打败水猿的张小乙他们面子。 所以李苦水这算是发财了。 既然发财,他就一门心思想离去。 眼见收工,就拱动张小乙走人。 张小乙一想也对,便到仓房,找来了小船。由刘一夫一一收了,众人便要离去。 方到出口索道处,就见一个人过来。 这人一来,就道:“你们杀了水猿?你们闯大祸了!” 第28章 潜在威胁 张小乙一行人刚从三水村出来。 打索道对面就来了一个人。 这人上来就说。 “你们杀了水猿?你们闯大祸了!” 其实,到了这一步,张小乙,锦天,刘一夫,他们心中都隐隐然感觉到了不对。 这水猿——恐怕是不该杀的。 一来是有人在事前说了,并不同意诛杀水猿,甚至没有上报万事司。这里除去一切原因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出于某种原因这个人没有上报。 他不是不想上报,而是有时人需要说谎反而更好。要不然怎么有句话叫善意的谎言呢。 还有一点,那就是这水猿头给砍了还不死,事后被三水村的村民生生把体内血给打得流光了,这身体才失去了活性。 现在被刘一夫收了起来。 还有那些流出来的血。 这样的身体,已经不是刀枪不入来解释了,这根本就是不死之躯,虽然差点,不能滴血重生,可已经颇有潜力了。 这样一头身具不死之躯的水猿,它会是普通的畜生?不,它一定来历非凡。 是以他们没有在三水村逗留。 除了不想参与三水村后面的事之外也是存了想要避风险的念头。 此时,有人阻道。 三人也都摸出了兵器。 张小乙谨慎道:“尊驾如何称谓?” 那人取下斗篷。 他一副四五十精壮中年的模样,略显精瘦,一嘴浓郁的黑胡子,看来是个很有味道的中年男人。 一般人心目中理想型的父亲形象约莫如此了。 有型有样又充满了威严。 这是历经沧桑才拥有的气质。 “我没名字,在万事司的编制中,叫我逆命三郎。” “逆命三郎?原来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逆命三郎!?” 逆命三郎。 此人在万事司中也是一个颇有名望的人物。 独特的行事风格,成功的经历,让他在万事司中也拥有一些拥护者,或者说小迷弟迷妹。 总之,这是一个特殊人物。 逆命三郎是个绰号,无人知他的真名实姓,在万事司中也是挂职,但却是一个称职的挂职高手,明明可以在总堂接取喜欢的任务,但他却随巡方殿满天下乱跑。没个停歇的时候。 他就是那种,专门去做别人不想去不愿去做的事情。 所以他叫,逆命三郎。 只是这个人——已经消失很久了,有好几年了。还以为是死了。没想到,此人竟然在这地方。 逆命三郎道:“你们犯下了大错,这么多年,我也就疏忽这一次,你们就在我眼皮底下把那水猿杀了,这真是……” 他连连的叹气。 张小乙道:“前辈,这话怎么说?” 逆命三郎一拂袖子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离开这里。” 众人离开索道。 到了营地。 周秀屏带几个人摆开了地铺让刘一夫他们坐进来,然后端上了各种美食。 虽然是兽肉野菜之类,却各种搭配,做得色香味俱全。 配上美酒,简直是享受。 逆命三郎看着他们,摇摇头道:“你们啊……挺好的。” 这也是个老江湖了。 刚开始,他觉得这太奢侈了。什么时候万事司的人在外办差会带一大票美妇来伺候吃喝?搞不好还有特殊服务。 太不像话了。 怎么可以这样?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老江湖就是老江湖。 细心一观察,他就发现了。 这些美妇,虽然看起来容颜秀丽绝美,但一个个身形,气质,那种卑微,那种低人一等的自觉……他若是还不明白怎么回事,这双招子就可以抠出来当泡儿踩了。 这种事,他自己从前也遇到过很多。 非止一次。 甚至可以说是常见。 江湖,太大了。 藏污纳垢,什么没有呢? 见多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一开始时,还会有同情心,有不忍意。 但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习惯了。 遇到之后,人是救了,也不过是任其自离,或丢包袱一样找别人,给别人处理。至于处置的好与不好,他是没心挂念的。实在没人接手,他也是甩给当地官府或其余万事司分部处理。 料想……是不太美妙的。 可能前脚救人,后脚人家就自杀了。 像这种沦落过的女子,被人怎么对待,都有可能。 往常他也不觉得有什么。 但眼下看到她们跟在刘一夫他们身边。 逆命三郎想,他往昔是否做错了。 算了,不想那个。 他回神问道:“你们若不是傻子,想必此时也应该明白,那头水猿,不是一般的畜生了。” 刘一夫道:“不错,此兽竟然拥有不死之躯,莫非拥有上古黄金兽的血脉?” 逆命三郎失笑起来。 他知道,此人是在插科打诨。 黄金兽和水猿差别太大了,怎么可能有血脉关系?当然了,黄金兽拥有不死之躯这倒是真的。 “这头水猿的来历不简单,我也只是推测,不过大差不差,你们自己当自有主张,却也不必听我一家之言。但这件事终究是有影响的……” “那这水猿到底什么来历呢?” “这水猿,可能是传说中的翻天大圣留下的子嗣一脉。” “翻天大圣?” “你们没听过,不足为奇,只因这是上古传说。传说,在上古之时,我们这世界有妖族猖獗一时,最厉害时有七大妖圣,为祸天下。这七大妖圣是钻天,闹天,翻天,搬天,盖天,遮天,无天七位大圣。天下生灵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直至圣皇出世,经历彭皇,秦皇,楚皇,三皇治世,这才将七大妖圣,逐走的逐走,封印的封印,直至于今日。现在,你们杀了水猿。” “这水猿……很弱啊?” “翻天大圣本体乃是一只水猿,此乃翻天大圣之子,水神大君之子,应该是新出世的,所以看起来才颇为弱小。只是正常水猿哪有不死之躯的,你们到底明不明白不死之躯意味着什么啊!” 天下诸法,千言万语,莫过长生。 长生图什么啊? 当然是不死了。 长生,只是。 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由而不朽。 所谓凡人修仙,就是要这样,一步一个脚印,从长生至不朽。 由此可见,这水猿甫一出世就拥有不死之躯,是一件多么难能可贵的事。 这还不能说明,它的体质血脉的强大特殊吗? 或者说,一般水猿的妖孽畜生,有这种天赋体质吗? 然而,这样的出身,这么大的来历。 现在却死了。 死得可以说上窝窝囊囊。 这件事会这么平静的过去吗? “水神大君?正神吗?” 刘一夫问。 逆命三郎冷哼一声道:“正神?正神算什么?不过是区区香火神而已。水神大君不是天庭册封的新神,它是天生命格里带来的古神!你懂得问正神,那你也知道古神的意思!” 刘一夫当然知道了。 世界之初,有先天圣神。 先天圣神之间起了分歧,演变成了神魔大战。大战结束,失败的一方遁入星空,是为旧神,它们放弃了身而为神的职责,受到了大道诅咒。 胜者为王,这些,就是原初的古神。 原初古神得天独厚,但它们也渐渐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只知道享受自己的漫长生命娱乐,不去履行神职。导致了天庭出世,封神履职。 这新封出来的,就是香火神。 也是新神。 原初神的权柄被分,被夺。 但位格仍在。 这些原初神的位格仍然可以私相授受,以血脉进行私自的传承。 这就是所谓的古神。 这些古神,有很多是正常的,只关起门过自己小日子,还好。但有些在时间的伟力下逐渐变态了。 正是这些,影响了古神口碑。 让古神成了没有权柄的空头神,甚至是邪神。 其实古神中也有好的,隐世的。它们不生事,不惹事,与人无害。 可架不住那些为非作歹的恶神啊。 这些恶神,贪恋血食,残忍杀生,视人命如草芥。这些恶神,以折磨人为己任,坏事干太多了,把整个古神的名声都败坏干净了。 当然。 水神大君这个神。 的的确确是坏透了的恶神。 翻天大圣被彭皇封印。 水神大君感到恐惧,干脆选择闭关。 又有一说是躲楚皇。 临了,为图省事,把自家的孩子也给封存起来了。 这些,都是逆命三郎在万事司收藏的上古书谱中看到,继而猜想出来的。 他将这些推测一一说出,让张小乙一众人尽皆色变。 张小乙急道:“前辈,我们只是凡人,掺上了这事,您看该怎么办?” 大神因果,这麻烦可大了。 逆命三郎摇头道:“事以至此,再说什么也都晚了,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在的是古神的时间观念和我们不一样,就像这水猿,你看它大如常人,殊不知对于它而言还只是孩童,无论年龄心智,只相当于常人十岁左右的孩子。是以水神大君感应到其子之死,应该还有一些时间,你们当下,最重要的就是清理现场,估计也不用,那些村人自己就会破坏掉的。只恐你们留下杀水猿的痕迹,比如水猿的尸体和血液……” 刘一夫忙道:“尸体残肢我已经尽皆收起来了,连血也收了,不过村人的渔网和棍棒什么的我就没处理了。” 逆命三郎打量刘一夫。 “失敬失敬,我说你们怎么那么胆大,原来队伍中有一个降术师……你做得很好。经你这番收拾,除非有擅长命理推演预算之道的人出手,仅凭水神大君……哼哼,它可拿捏不到你们。” 刘一夫心里苦笑。 他看向村子方向。 这村子。 完了。 那些渔网,棍棒,叉子之类,所有沾了水猿血迹的,都是指证水猿之死的证据。 介时。 水神大君的怒火必浇向三水村。 但即便是没什么脑子的水神大君估计也是明白的。 区区一个小小的三水村,那些普通至极的凡人村民,哪来的力量诛杀拥有不死之躯的水猿?退一万步说,他们能对抗水猿,但水猿打不过还逃不了么? 所以其中必有文章。 第29章 水神大君 有了逆命三郎的通报,刘一夫他们至少知道要怎么做了。不然,什么都不知道,不定哪天那头古神水神大君杀来了,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 这下,至少不用做糊涂鬼了。 交待之后,逆命三郎要走了。 张小乙忍不住问了:“前辈,您还回万事司么?” 逆命三郎哈哈大笑道:“我这些年十分疲累,一直在犹豫,老是想要不要杀了这害人的东西。我甚至不敢阻拦它的恶行。如今你们杀了它,我反而松了口气,一切终于结束了,我也累了,就不回万事司了,我想,我是需要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了……哈哈哈……” 逆命三郎。 就是要做不一样的选择。 你以为他要上报? 不。 他在旁边默默蹲守。 你以为他要回万事司了? 不。 他要找个地方去睡觉了。 他做的事情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下面怎么办?” 张小乙问。 锦天低头。 杨雪雁忽然明白,这是在问刘一夫。 在这种涉及超凡的问题上,队伍中永远也只有刘一夫可以权威些。 “我们留下的痕迹我们都清理过了。唯一问题是那些村民知道我们是万事司的,事情如果闹大了,希望万事司可以顶得住。那什么古神,应该不是太强,理论上它应该是没有权柄的。一个失去权柄的神说得好听也只是草包而已。把它当难缠的大妖就可以了,让铁冠道门去顶去。此外——我们也要做一件事。” 张小乙道:“什么事?” “离开这里,去淯水边,杀了那个甲鱼精去!这是我和铁冠道孙仙子说好了的,这样就有一定把握把铁冠道给拖下水。而且这也将成为我们的不在场证据。” 张小乙道:“这……能行吗?” 刘一夫明白,他想问的是那头古神,它好糊弄吗? 哼哼哼! 刘一夫想告诉他,把吗字去了。 一头古猿的神,你指望它有多少文化知识?除了天赋的水系法术,它也只有妖的那点本事。要不然那么多古神为什么现在都失去权柄被新的香火神取代了? 因为它们真的不行,被淘汰了呀。 其实,在力量上,新的香火神是不敌古神系的,可就算是这样,古神系仍然败给了新神。 不行就是不行。 给机会也不中用。 所以,得罪一头上古恶神固然可怕。 上古恶神,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得好。 但倘若真的避免不了,已经得罪了。 那也不是说十死无生,也是有机会的。 所以,行动起来! 首先第一步,执行任务,万事司处接取的任务。 对外统一口径。 他们只是来诛杀甲鱼精,和水猿没关系的。 第二步,带上周秀屏诸女。以前放弃抛下的想法不要提了。 杀她们,抛她们,都是无私显见私,无中显见有。没事干杀她们干什么?为什么抛下她们?之前接受后来抛弃?你这里有问题啊! 所以,不能抛弃,甚至不能杀。 也要和周秀屏诸女说清楚。 这几个女人倒挺干脆的。 在这世间,她们已经别无它途。 长期的幽禁生活让她们多少有些社恐。 她们能面对刘一夫他们,是因为她们本就在最卑微时和刘一夫他们认识。但她们受不了再一次被揭伤疤。 这也是一些受害女子被驯服的原因。 她们意识到,被改变的自己,即使可以逃离,也回不到过去的环境了。 至于,接下来是不是可以活下去。 看命。 带着一些悲观情绪,刘一夫他们上了路了。 在此中,最担心的,是再遇到鬼花船。 也不知那艘船,它到底走没走。 此时。 淯水旁一支河。 深入大山的浣江。 江水之中,有一座幽洞。 洞中,赫然沉睡一头上古大猿。 这头大猿,约莫丈长,往那儿一躺和座肉山似的。它正是上古恶神水神大君。 在它活跃之时,最喜欢的就是兴发大水淹没民间,看人族百姓失禾之苦而哈哈大笑之,并喜噬人族血肉。 好在,它胆小。 在翻天大圣被封印之后,它也小心起来了。眼见楚皇治水天下,遂不敢作乱,但被楚皇波及之,仍然清算功过,将之封印了。也就是有一个独子流落在外,但也是被封印中的。 就是怕它出世乱来,被大地皇者斩杀,死了白死。 可是,现在,血脉刺激下,它终是醒了过来。 先是迷糊,然后是唧嘴。 它睡太久了。 有几千年了。 但相对于它五十多万年的寿限,这又算不了什么。它,仍然年轻而已。只是……这突如其来的心悸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事发生了吗?引起我血脉的示警,这是大事,主亲人丧!?什么?亲人? 是谁? 会是谁? 不可能是母亲。 翻天大圣的实力,谁能杀它? 即便是威凌霸道的彭皇也仅仅只是封印它而已。为什么封印?杀不掉罢了。 那么……我的孩子。 我那个,刚刚出生的,什么都没有的孩子死了。 一股悲意袭上心头。 这暴猿也感受到了失亲的悲伤。 “怎么死的,为什么就死了呢?为了防止它出事,我将它封印起来的呀!是什么原因呢?算,给我算!” 但……它终究只是一头不干活却只拿工资的古神,是被时代抛弃的古神,还是一个恶神,像它这种样的,是典型的不爱学习的恶神,空有实力,不长脑子。 就像学校里,家庭背景强大,却丝毫不爱读书的纨绔子弟。 对,有钱,有势,甚至要什么工作都有的,可唯独一点,什么事也干不成,什么事也干不了,天生的废物点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让此恶神杀人吃人,暴虐一方,兴起大水,淹没良田,这是可以的,让它行云布雨造福一方,真的不行。 连最本职的行云布雨,疏浚河道,这些水神的本职工作它都做不了,又怎么可能会精于推演测算? “我的孩子死了,我的孩子死了,我不能这么善罢甘休,我要报仇!” 其实……它倒也不是对孩子有多大感情。 水神大君,上古恶神。 恶神嘛,能有几多亲情。 这里面关系复杂。 一句话,真疼孩子,为什么当初要封印呢? 说到底,这里面有防止孩子趁自己被封印,它偷偷成长,将来强了,反夺它水神的位格。 这个位格哪孤是虚衔,也是重要无比。 有了这个位格,它再坏再恶,也是神。 没有,那就和那些普通的妖魔一样了。 所以,它要被封印,先也把自家娃也给封印。正常是等它自己给那孩子解封的。 本来它不想出世。 一直睡多好? 可既然醒了,孩子又死了,倒不如借此机会,舒缓一下筋骨。 它终究是翻天大圣之子,只要它做事没触及人间底线,为子复仇这件事是最好的借口。只要它不借题发挥,就能在规则之内尽情的玩耍一番了。 走。 它分开水路,水自然让它而行。 这水神大君,一跃于空,脚下生出一股雾气,托举于它,往一座繁华城市飞去了。 虽是恶神,也好杀生,但也不是能胡乱来的。水神大君很清楚,时代不同了,群魔乱舞的时代早已经结束,现在是人族治下的秩序时代。 不能随便杀人了。 不然,那些原本在山林中隐藏的修仙者就要出来找它刷功德了。 先变化一个粉面郎君的模样,找人问了时事。 最后往罗京城而去。 那里,是目前,此方大陆最大国家,罗国的国都。 水神大君出动。 大魔出世。 世界内,一位位隐世高人,一尊尊宗门老祖,还有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都看过来了。 有的人是瞥了一眼,如是而已。 因为对于它,水神大君这样的,没啥了不起,只有翻天大圣才值得另眼相待。 有的人是当乐子看了。 像水神大君这种恶神,再怎么收敛,那也是要生出事端来的,可不就能好好看场戏了么。 还有人会紧紧盯着。 只要这头孽畜敢犯事,就将之诛杀。 这种恶神,杀了也就杀了,天庭只巴望这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古神全都去死。 反而这水神大君的尸体可以用来炼法。 那可是好处多多哦。 甚至可以从其尸身上得到此獠的水系天赋造化。 一句话形容,这世界,水太深了。 区区一个水神大君,对刘一夫他们来说一个不好就是灭顶之灾。但对此方世界而言之,那不过是一朵小水花,溅不起什么浪来的。 “麻烦!” 一个人说。 此人正是孙春绮。 她知道那上古恶神要来了。 身为铁冠道当代的在世行走,她要撑住场子。虽然,她看起来仅仅只是一个筑基期的修士,但殊不简单,她已经不是初期的小修,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筑基中期修士了。 这意味着,她能全力发挥自身的实力。 不用担心根基浅薄伤到底子。 虽说境界低了。 但面对没有神之权柄的无柄之神,却也不怕什么的。 只因她也不简单,不是普通筑基,而是一个被宗门全力扶持的开挂者。 别的不说。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青蓝剑。 白刃卷雪素练秋。 白练剑。 止此二剑。 孙春绮一个人敢追着元婴老怪砍。 至于上古恶神。 也只是上古年间的名声而已。 活得久就一定厉害吗?那人族早就给妖族吃光了,哪来现在世界主角的位置。 水神大君强就强在它仍然拥有的位格。 说话间,这位驾风而至的水神大君……来了。 孙春绮顾不得隐世,脚踩飞剑,拦了下来。 二话不说,双方动手。 水神大君上手就是一阵浓郁的雾气。 孙春绮连施符法,将自己给护住。 一柄白练剑已经从背后剑匣跳了出来。 寒气森森,空气中,那雾气竟然被剑气转化成了一片片洁白的雪花。 虽然冰晶晶的雪花看得漂亮,却杀机暗伏。 一阵风。 雾散云清。 孙春绮站在剑上浮立虚空。 脸色殊不好看。 水神大君虚晃一枪已经不见了。 城下。 一个俊俏公子模样的人看了眼孙春绮,冷笑一声心中暗道:“先给个教训,以后再说。” 扬身而去。 第30章 天机妙算 水神大君进城。 其实心中却是丝毫没有大意。 它心下是暗惊。 那女子一身道基稳固,修为深厚,竟然在自己的手段下没事,可见厉害。当然,她的双剑也见识到了,更是厉害。只可惜它放弃自己的权柄,没有护身神器,实力不济。 呵呵呵。 不要以为水神大君拥有神位就有多么厉害。它只是拥有一种位格,并非是种战力。 位格和战力它不是一回事。 神只的强大在于它所拥有的神职和对神职权柄的开发。如此才可以调动神力发挥神威。就好像一个武官,他哪怕是个将军也要拥有实权才能带兵,拥有虎符才能调兵。 一没实权二没虎符,纵然是大将军,手上又能有多少实力? 水神大君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屁也没有。 要神职,它从来没有真正履行过职权。 要权柄,它从来没有干过一件正事。 这样的水神大君,论实力自然是一个笑话,它不行的。 不过它也不是傻的,何必和孙春绮杠正面呢?它只是来办事的而已。只要它不是闹事,孙春绮又能怎么办? 更何况,孙春绮中了它的暗手。 初时是不显,但假以时日,有这个女人受的。 走了一会,它就找到地儿了。 许久未见,它还在。 水神大君要找的,是一个地方,以前就有,此地只在热闹繁华之所,非有缘人不得进。原本,水神大君就是不得进的那种。 但奈何它的位格高啊,它是神啊,所以有点特权。 自古以来,这世间有一处神秘之所。 天机阁。 可以妙算天机。 甚至于厉害到能够替人——逆天改命的地步。 这样的一个地方,还是翻天大圣告诉水神大君的。奈何,当时的水神大君对此不大感兴趣。 直到翻天大圣被彭皇封印,它才知道了厉害。 后来,水神大君前往此阁妙算关于自己的天机。 在天机阁的幻境中,它看到了楚皇手持大斧君之钺把自己砍了。 差点没把水神大君给吓尿了。 人间帝皇竟然恐怖如斯? 它不敢再存世,一看到楚皇出世,立刻就把自己给封印了以避楚皇。 后世人还以为是楚皇封印了它。 殊不知真若是楚皇,它就被砍了。 现在楚皇早已经不在了,它这死劫算是过去了。 既然天机阁如此灵,正好来算一下自己孩子是怎么死的。 要知道,像水神大君这样的上古异种,想要孩子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水神大君看到天机阁。 此阁立于市间。 但。 凡人无法视之,看不见,也摸不着,更别说进入此间了。只有极其特殊的人,发出极其强烈的渴望,才有可能,有机会,有希望,进入此间,实现他原本怎么做也实现不了的愿望。 不过。 水神大君却可以,昂首挺胸,直接进入天机阁。 甫一进入,它就看到了一个人。 此人,很多年前,它就见过,怎么这么多年了,此人仍在?他成仙了?不,仙人他还是知道的。这人一身阴气,哪像仙人? “是你?多年未见啊,你还得得本座吗?” 水神大君上前打招呼。 “的确是很久没见了,大君里面请。” 这个人一脸和善的笑,请水神大君入内堂。 “对了,我忘了你叫什么来着?” “哦,我叫杨云飞,有劳大君这么久了还对我有印象。你请坐,我去请大善人来见您。” 杨云飞,天煞孤星入命,孤独终老不说了,还老不了,他是早死的命。杨云飞不肯甘心就此早死,在强烈愿望下,进入了天机阁,以为天机阁工作两千年为代价,逆天改命。 由此可见,此间主人,大善人,的确是一位大大的大善人。 “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 人还没来了,先是笑声传来了。 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子,一脸和善慈祥的模样,他就是此地的主人——大善人。 水神大君心中发颤。 这个人。 当年就是这气质,这模样,这许多年,竟然一点也没变化?等等,当年,就没有发现他的底细,看不透这个人,没想到现在也依然如是。这天机阁——水太深了。 大胖子大善人没事人一样,笑呵呵地上前道:“哎呦喂,大君啊,这可真是好久没见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云飞一说我都不信,没想真是……嘿,来了好,来了好,云飞啊,上茶。” 水神大君懒得废话。 它知道,大善人最喜欢的就是说废话。 你要和他绕弯子,他能和你绕一天。 “我儿子死了,大善人,你知道的,本座这种的想要生个孩子有多难。好不容易,我那么大的一个孩子,死了!你说本座能答应吗?这个仇本座一定要报的,你给我算算,哪个大甲鱼杀了我儿子,我儿子是怎么死的!” 大善人呵呵笑道:“成啊!没问题的。嗯,就有一点,你打算用什么换取我们的出手?” 水神大君道:“啥?我……还要换?” 大善人笑意不改道:“大君啊,我们已经很给面子了,你第一次来给自己算命,本阁是白帮忙的。要是翻天大圣出世,我也可以给你这个面子,但是,我也不能永远白干你说是不是呢?” 水神大君为难道:“大善人,你这是在为难本座啊,我这辈子就没花过钱。” “钱财身外物,大君乃是堂堂水神,岂能一点好东西也没有呢?” 水神大君无奈。 它取出一把砂子道:“我就这个了。” “天净神砂去秽除魔,也是宝贝,大君还是有宝贝的,哈哈哈哈……来人,给大君推算。” 天净神砂,是一种水中奇宝。 的确是可以去秽除魔。 但问题在于此宝偏偏和水神大君的性情相冲。 现在正好不要了。 “哈哈哈哈……好宝贝,好宝贝,来,云飞啊,你接的客人,你来给算一下。” 大善人让杨云飞来推算。 水神大君奇道:“他?行吗?” “把吗字去了,云飞可是我手上少有的术数高手,推演测算,这实在是算不了什么的,更不要说他天赋过人,在此道上面有常人不及之处。” 杨云飞要了水神大君一根毛发,以此之为媒介,推算水猿死因。 他点火,起坛,在面前放了一盏清水。 上香,书符文。 一道符法绘制成功。 杨云飞将水神大君的毛放置于那道符文中卷巴了起来,再以香火点燃。 他口中念念有词,将烧成的灰烬放到了那盏清水里面。 “仙法算未来,剑指问迷津!” “疾——” 一柄桃木剑被杨云飞舞得飞起。 然后啪地把清水盏打翻。 水流出来。 流水在桌上湿了一片。 随后,杨云飞一指:“显!” 湿水成画。 在湿水图案中,一幅画面出现了。 一群人,拿个网子,把一个无头水猿给网起来,然后打,不停的打,直至这水猿倒在地上,血液流尽,最后一动不动,死了。 水神大君不甘心了。 “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我儿子,虽然一直被封印是幼体,没有什么术法手段防身,可也不是一群屁民能够杀掉的,我堂堂的神子,被一群凡人这样打杀了,还有天理吗?还有公道吗?这不对啊,这个不对。我儿子的头颅呢,头怎么没了,我要看到它的头是怎么给砍的,是谁干的!” 不得不说,水神大君毕竟是神。 哪怕是猿猴神呢,这起码的智商还是有的。 自己儿子,神之子,再普通,没天赋,但血脉还是有一丁点用的。没头都能瞎蹦,这是拥有不死之躯啊,这样的儿子,怎么可能被平民打死。还有,脑袋怎么回事?它是怎么掉的,谁砍的,这里面有文章啊! 它水神大君不该弄个清楚吗? 杨云飞却摇了摇头。 “卜卦测算,追其根底,是通过天地间已有的痕迹来进行推算预测。应该是有人对现场做出了清理,没了那些血迹和你儿子的尸身,我光凭借你一根毛发,以血亲关系推算,也只能算到这么多了。我毕竟不是神,只是个人,能够做到的事是有极限的。” 水神大君怒道:“那就找更高明的人来给我算!” 大善人笑呵呵地说道:“大君,不好意思,就这么点砂子,也就这样了,我们是有更高明的算师,只是这一行比较难,需要很大的投入,而且这测算也不是能够随便算的呀,天机是可以随便泄露的吗?这……你也该明白的。” 水神大君道:“那我想测算清楚一些怎么办?” “你儿子的尸体,或足够的血液,但我估计是很难了。不过,如果你把那个村子的人带来一个,通过那些村民的血,也可以算一些。” 水神大君道:“要那些贱民的血是!好啊,你们等着!” 水神大君说完化风离去。 古神就是古神。 化风飞行,比妖怪要灵活多了。 妖怪化风,那是黑风,黄风,往往还伴随着沙石,那叫一个飞沙走石日月无光啊。 水神大君是古神,哪怕是恶神呢,这风相就好看多了,不至于让人一看就叫妖怪。 但——本质上,妖怪就是妖怪。 水神大君这种上古恶神,比妖怪还缺大德。 担着神责,不履神职,不旦不干人事,还一天到晚祸害人。 因为现在是人道大昌,所以不敢胡作非为了。但眼下抓到了机会,那就乱来了。 一字记之曰。 杀。 水神大君大开杀戒。 边杀边吃。 这边啃口大腿肉,那边敲破一个头壳吮吸脑汁。 这叫一个痛快啊。 唯一可惜的是这整个村子没有一个漂亮姑娘,让它不能一展其性。 杀完吃完了,挑选一个品相好的人回去给天机阁算命。 第31章 淯水之上 水神大君这样杀人吃人,理论上是不可以的。 当年它敢这么干,是因为天下荒乱,民不得治,后来楚皇一现世,它也就立刻老实了起来。 倘若当时楚皇在时它还这样,就不是所谓的封印了。 那是封印? 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配合。 别说楚皇了,就是当时站在楚皇身边的湘水大神都能吊打它。 可现在不一样了。 人族讲秩序。 我儿子死了这报仇总是应该的! 天经地义。 所以它才能在三水村大行杀伐之道。 水神大君也是明白这点,抓住这么个机会放肆一把。但,它若是到别地也这么干,就有天降正义了。 话不多说,水神大君带着这尸体,回了天机阁。 把尸体往地上一丢。 水神大君累得是直喘气。 来回跑,驾风雾,还带杀人的,这乐呵是真乐呵,但也费劲啊。 大善人眼皮都不眨一下,对着杨云飞一指,意思是上。 杨云飞也没二话,上前施法。只是,这一回,他用的可就不是清水了,而是这尸体的血。 会推演庙算的就是了不起。 你逮一活人刑讯逼供还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用了这法术,一切真相,如本照来,观自在即可。哪用问人那么麻烦。 血聚成一滩水镜。 上面,一闪,一现,两幅极为短暂的画面。 一是两道刀光。 此二道刀光交错而起,一前一后。 却是极为短暂快速。 一闪即没。 随之便是一头冲天飞起。 这是水猿被枭首的画面。 另外便是船。 几条船的形状。 之后就没了。 水神大君不满道:“什么?就这?” 它辛辛苦苦来来回回的搬来尸体,本以为可以一切真相大白。哪知道,就这极为短暂的两个画面?这算什么? “看来这不是一般人,普通人可做不到这种细致。” 杨云飞说话了。 “我所用的术法需要媒介才能运算。大君你拿来一具完整尸体仍然算不出来,这说明对方有了会被推算的防备,并且还能做到防备,这一点其实极其难得的。想要防止被推算到,必然是把关于他们的现场收拾的极为干净,以至于竟找不到线索,是以才只有这么少的信息。” 水神大君捏拳道:“这样算什么?我儿子的仇就这样了?你们看到了,都看到了不是吗?它是被人把头砍下来的啊,那些个屁都不算的村民怎么可能做到?” 水猿之死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被砍了头。 其二是被村民网住打到血液流尽。 这才最终死掉的。 水神大君只杀了村民,在它心中,这个所谓的仇只报了一半而已。现在让它收手,怎么可能,怎么甘心? “那就要靠你自己了,你看到了,他们是两个人,用到了村子的小船,你只要找一找,驾船的两个用刀的男人就行了。” 大善人笑着说。 他没说的是,你是水神唉。 像你这样的水神,如果拥有神职权柄,想要找到凶手,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水神大君仿佛看出来了。 大善人在嘲讽它。 可不是么。 两个男人。 两把刀。 二人配合砍下了水猿的头颅。 然后搬了几条小船。 这就明白了。 你儿子水猿怎么回事死的?闹事嘛。闹事不就被人对付了么,被人杀了也不奇怪了。人为什么要杀你儿子?人家要下水,你儿子在那搞破坏,不杀怎么行?杀了之后,人家搬船走人。 合情合理。 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嘛。 这样的小事,很简单的,只要是水神,真正的水神,什么不能知道?就你傻乎乎的什么也不明白。 水神大君知道自己成了笑话。 它冷哼一声,道:“我会解决的。没人能够看我的笑话!” 水神大君言毕于此,化风而走。 好在它现在有线索了。 顺着三水村周围的水系寻找舟船人家,总能找到那个杀它孩子的人的。 水神大君飞行于天。 它仍然化成了一道风。 顺着江水河流,它一条条河道的搜查起来。 经过它苦心搜寻,别说,还真有发现。 这淯水河边,有……呃,搞错了。 淯水旁边,有一块小基地。 一伙人正在忙呢。 在干什么?扎竹排。 一根根青翠的竹子被绑扎成了一只大竹排子。 正晃晃悠悠地被放在水面上。 那群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有男有女的一群人,其中多数者是女子,男的只有三四个人。 水神大君一看,这指定不是的,也就离开了。 下方。 刘一夫他们辛辛苦苦把竹排扎好。 这是当然的。 从三水村带出来的小船委实是太小了。 坐这样的小船,根本施展不开身手啊。特别是锦天,水性很差的,他坐船上,人站不起,腿伸不直,一直窝船上,怎么战斗? 所以刘一夫出主意,把三艘船上面铺成竹板,将小船变竹排子,有了三艘小船在水下托着,这竹排的坚固浮力必然足够他们在上面折腾了。不至于动不动水波没脚背了。 水神大君搁上面看呢,自然看不到竹排下面的船。 船和竹排,两者相差太大。 两个人和一群人,也不是一回事。 所以这位大君就这么错过了。 看着竹排安稳的在水里,张小乙仍然有些不放心。 “我还是有点担心。” “担心没用,还有,危险刚刚过去。” “什么?” “那阵风。” “你说那风?” “你是没看见,风里有一个妖怪,该是那什么神在找我们,但貌似它没认出我们,所以不要太紧张。” “这还不用紧张?它下来就能干死我们了。” “可它走了,我说了,它没什么了不起的,对了,要注意点,别提它,那毕竟也是神。” 张小乙点头。 锦天道:“现在就上?” 他有点怵。 别说,这真是他的短板。 锦天战天斗地,从军打仗,就没怕过。 但现在他知道了,自己对鬼魅缺乏有效手段,更是一个旱鸭子,一下水就软脚了。 所以对上竹排有些抵触。 可他又知道,自己是一个重要战力。 面对水中甲鱼精,自己不上那像什么样子。 “你就别去啦,上去也是添麻烦。” 张小乙不会拐弯说话。 刘一夫也道:“我们需要你看家。你看到了,现在我们这里有这许多人,周姐她们刚刚恢复,没多少战斗力的,还有老李,你也要替我们看着,往后我们还用得到他,没你在身边,我怕看不住他。” 李苦水想说什么。 旁边张小乙一眼把他给瞪回去了。 “你看到了,这人有用,但小心眼太多了,你让周姐她们看他,一个大解小解的就能找机会溜掉,所以营地不能没有你。” 锦天会意。 无它。 一句话。 李苦水这个人,他知道的太多了。 这人不可留。 只是他还有一些用处,所以暂时还不能杀。要把他的剩余价值给榨干才行。 这样一想,自己还真是要留下来。 嗯? 等等。 那不是说……另边,杨雪雁一身劲暴的女款武士服,手提一把剑,上了竹排。 是的。 他不去。 杨雪雁替他去。 好在此时张小乙已经比较相信她了。 像张小乙这样的人,不会放任像杨雪雁 样有实力的人在不熟悉的情况下近身。能在一起战斗,这就是信任了。 这已经是在拿命赌着玩了。 “万一……鬼花船出来了,怎么办?” “那就认命!” 刘一夫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只精神熠熠的小脑斧,放在锦天手里。 “看好了。” 小脑斧发出不开心的呜啊叫声。 “乖啦,听话,回头给你鱼吃。” 小脑斧这才缩着身子在锦天身上。 锦天身上一下子多出了个肉团子,几乎不敢动了。倒是周秀屏那边有几个女子眼睛亮了。 这些女子,虽然跟在刘一夫身边,但多还是眼神无光,生活无亮。一个个只能说苟活而已,只是不像从前那么凄苦而已。 就是那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生命仿佛失去了乐趣。 但又本能的抗拒死亡。 如此而已。 倒是这小脑斧,肉嘟嘟的,很可爱,激起了诸女的生趣,让她们眼中又有了一丝的光。 二话不说。 上船。 刘一夫,张小乙,杨雪雁。 三人上了船。 他们都知道,此行危险。 但他们已经别无选择了。 想要让水神大君相信他们不是杀水猿的凶手,就是要让它知道,自己一行人的目的是甲鱼精,而不是什么水猿。 这和男女乱是一样的。 女孩觉得男孩暗恋自己。 男孩怎么证明自己没有暗恋她呢? 就是告诉这个女孩,他已经有了一个目标了。如此才能打消失女孩的猜疑。 水波淙淙,水流澹澹,两岸青山,青翠悠悠。 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涌动。 隐约中可以看到,一尾尾尺长的游鱼在水中游弋出没。 广阔的河面,一层水雾渐渐兴起。 好在这水雾不大,没有影响他们眼睛的视界,不然刘一夫他们怕以为鬼花船来了,一个个非要上岸不可。 刘一夫和张小乙,二人分立左右。 一人持一条竹篙,在水中拨动着。 他们很谨慎,动作不敢太大,深怕惊动一些不能惊动的东西。 平静的水下,凶险暗藏。 而刘一夫他们,则是要在火中取栗。 从挂单的任务书中记载,此河水之中的甲鱼精,在此水中称霸,不容许任何船只航行于其上,将水河之中来往的大小船只一一撞沉,将船上之人都吞而食之。 万事司曾计划除之,却都遭遇了失败。 这并不是万事司的战斗力不够。 而是此怪十分狡猾,一有不对就立刻遁入水中。 这让万事司上下束手无策。 不管什么攻击,经水一隔,再加上甲鱼精那个大鳖壳子,全都无用。 即便是投毒下药也是没用的。 淯水太大了,还别人的母亲是条活水,下毒根本没用。你就是拿整桶的毒往水里倒也不够这水流稀释的。 那么,怎么杀这甲鱼精呢? 第32章 大河降妖 大河平静无波,水浪极为低小。 古人曾说,湘水天下静,淯水天下幽。 这是一条水道极深的大河。 然而,这么一条微波大河,水产丰富的河流,两岸并无纤陌人家。 青山绿水,只因少了人,这所谓的幽,反而是阴气沉沉,鬼味森森。 其实过去此水之上并不缺少大船舟楫。 但都被那甲鱼精一个怪物妖类给毁了。 这使得很多人想要诛杀此獠。 奈何。 有实力的不想做这种有失格调的事。 想做的人呢,偏又实力不足。 导致这甲鱼精一直是逍遥法外。 “会引出来么?” “应该会。” 刘一夫其实也没底。 他摸着下巴,取出一壶酒给自己灌了下去。 锦天在岸边,目睹竹排消失。 正自心中暗急时,旁边,一个人跟他说话。 “怎么你没跟上去啊?” 锦天一怔,侧头一看。 入目——一片模糊。 他看见了这个人,是一个一身雪白素绸宫裙的人,但,偏生是看不清她的脸。 一个人,怎么会看不清楚她的脸呢? 锦天心中生疑,他感到自己后背湿了一片,都快贴到了背上。 “别怕,”那人轻呵道:“就凭你……抱着的这个小东西,我就不会杀你。”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自锦天手中把小脑斧抱了过去。 小脑斧不乐意的摇头,一看这个神秘之人,不由得懵了,从这人身上,它感到一种神奇的亲切感。就仿佛这个人是它的亲人。 但,这怎么可能? 它想不明白。 旋即,它就不用想了。 神秘之人伸出素手柔荑,尖细的指尖轻巧的挑动小脑斧的下巴,让小脑斧不住的昂头,它伸出双掌,捧住了神秘之人的手指。 双方似是在角力。 其实这是在玩儿。 神秘之人忍不住笑了,她很少这么真正的开心过,像她这样的人物,这世间让她开心快乐的事太少了。 “前辈——怎么称呼?” “你想知道啊,知道多了好吗?” “不好,不好,我不问了,我不想知道了。” 神秘人笑了。 但,还没完。 她还和锦天说话。 “诶,对了,他们这么一去,你说会不会成功啊?” 锦天忍不住道:“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干什么?” “我是妖怪嘛,会一点读心术又有什么奇怪的?” “……” “放心,说了不吃人,嗯,今天。” “……” “这就吓到了?你们曾经杀过一头老虎精!那还怕什么呢?” “你……” “嗯,真不杀你。” 她说。 白色的秀发轻轻飘动,连眉眼也是白色的。可即便是如此,锦天仍然看不清她的样子。 她看着大河……那平静的河面。 “你说他们能成功么?那老甲鱼精很难缠的,我杀了几次都杀不掉,难为你们竟然敢去杀它,这是傻大胆呢,还是在找死呢?啊呀,不会真有把握杀它!?” 她,真的能读心。 读心。 这是天赋,倒也没什么。 唯一麻烦的是,此术需要聚精会神才可以用,而神秘人恰好擅长此道。毕竟,她不喜欢使用蛮力。 同时,施展此术,只能读取浅层思维。即对方在想的事情,如果对方不想,刻意隐藏,那这读心术也是无用,不及三花神瞳的力量,那可是深层读心。 所以,神秘人说话间,对锦天进行着引导。 “哦,隐藏思想啊?你能隐藏多少?” 锦天不语。 他真能忍的。 这,也激怒了此女。 “好,你行,我说了不杀你就不杀你,但是我要看看你的朋友们是不是真的可以降伏那头老王七加一。” 她说着,素手伸出,在前虚点。 只是一点。 无形波动点中了水面,然后扩散开。 水下。 那巨物一直潜在泥沙之中休憩。 虽然已经成了精怪,但体型大了,力量强了,这身体的消耗也大了。过往时,它会选择撞翻船只,吃那落水的人,又或者游到水面上,对月呼吸,吸收月华精宝。 但是,现在,过往的船只,没了,或少到可怜。上水面吸收月华天宝,又往往会多出一头母老虎想袭击自己,简直岂有此理。可是呢,在水面上一个不好真会被那母虎干翻,能怎么办?只好睡觉。 只是——那母老虎怎么不肯甘休? 这又来闹它了。 巨物眼睛睁开。 不大,小眼睛,但对于人而言,也有灯笼大小了。这双眼,充满了残忍和暴虐。 这正是此怪的特点。 感知到了水面上的动静,于是,此怪动了。它轻轻一动,水下就是一片墨染的黑。 这黑影,不住扩大。 往上。 它在往上。 而也由此,水面开始波动起来了。 水波荡漾,渐渐变大,波涛起伏,开始往竹排上卷起。 刘一夫第一时间感觉到了不对。 他立刻叫道:“小心,有动静了。” 伸手一抛,手中的长篙落入到杨雪雁手中。 张小乙一步冲到刘一夫身前。 刘一夫盘膝坐下,全力凝神。 杨雪雁接过撑船之重,一个人把竹排撑起来。虽止一人,但却真稳住了竹排。 值此之时。 神秘人正在欣赏,忽然,她脸色变了。 “岂有此理,竟在这时——!!!” 有人,打扰到她了。 打扰到,她的船了。 她既然在此,她的船自然不会远离。 只是施了鬼术,以鬼障之术将船隐藏了起来。所以刘一夫他们没有看到。毕竟,刘一夫的眼睛,不及锦天。 但刘一夫他们没看到,有人看到了。 或者说。 神。 上古恶神——水神大君! 这头水神大君,在找小船,结果找来找去的找不到,最后看到了鬼花船。虽然说这鬼花船施了鬼障之术,普通的人看不到,但水神大君是神,它特殊位格的力量让它终是看到了这企图隐藏自己自身存在的船。 虽说,鬼花船很大。 那是大型的三层楼船。 但水神大君在空中,它从天上往下看,看什么东西不是小的呢? 所以……很自然的……水神大君大驾光临了。 这暴猿,甫一降临,就知道自己错了。 但能怎么办呢?来都来了不是。要说普通生人遇到这鬼花船是不好,要走的,不然光搁这站着都是在减少阳寿。可是这位它不一样啊。它是水神大君,上古恶神。 你别管恶不恶的,再怎么样也是神。 就好像男人,再丑的男人,也是男人,不是猴子。 水神大君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神。 哪怕是虚衔呢。 那也是体制内部中人。 这区区鬼花船,根本奈何不了它。 甚至它还生了好奇之心,打量起来。 不得不说,这花船外表还是可以的,假模假样挺华丽的,让水神大君很满意。 它神念一扫,不由大喜。 这艘鬼花船上,竟然有大量的女鬼。 水神大君和它儿子一样,都是份属水猿一族,这一族除了血腥残忍充满暴虐情绪外还有一点为人不耻,那就是好色,甚至能够打破生殖隔离。 明明是猿猴,却能让女子生出孩子,这不是造孽么。 女子被人强上生了孩子还能瞒得过去。 但生下了怪物找谁说理去? 这怎么瞒得住? 过往因此被害死的女子多不胜数。 毫无疑问,现在这头水神大君看到如此之多的美女鬼魅后,它兴趣上来了。 正常人,哪怕武者,和这些鬼魅在一起都是要折损什么的。甚至连修仙者也难以例外。只有少数修有特殊功法的,可以御鬼为己用,但那样的,少之又少。 可水神大君却能如常的享受这些女鬼。 在上古之时,一些大神,修士,身边正常都有鬼魅相随。 有的是力士,鬼类在搬运术法上有独到之处。也有就是直接当成姬妾。 对于一些神来说,鬼魅身上精纯至极的阴气反而对它们有宁神静气的功效。 鬼类的阴气,对神来说,没有害,反有益。很多的香火神甚至直接就是鬼魅自己来当。 二者之间,界限极低。 这正是鬼可为神,神可为鬼也。 现在水神大君就要好好享受这些鬼魅。 “哈哈哈哈……别跑啊,你们都是我的了……哈哈哈……” 水神大君抓住几个女鬼,任意揉捏。 这些女鬼一个个苦不堪言。 虽然,水神大君是神,可它怎么看也是猿猴,是畜生,这审美太低级了,让她们怎么接受? 当然了,水神大君可以变化成美少年。 但它堂堂古神,需要对几个女鬼施展变化之术吗?要知道,施展变化之术就像一个人穿了不合身的衣服一样,感觉是有些不舒服的。 所以不是必要,没人喜欢变化成别人模样生活。 水神大君虽然好色,却也没有太高看这些女鬼,自然不费那个心思。 一个女鬼眼珠一转,心生一计,娇声说道:“这位大神,我等姐妹,不过是蒲柳之姿而已,算不得什么的,大神若真想找人相陪,可到楼上看看,那儿可有一位真正的美人儿呢,我等姐妹,就算是给人家当鞋底子都是脏的呢。” 水神大君瞧眼前之女,再瞧其余,心生疑惑。 “你们也算可以的,怎么还有更漂亮的吗?” “反正都在船上,人又跑不了,大神你自己看看不就行了,这转眼间的事,又有什么好骗的。我等若骗了大神,不怕大神惩罚我等吗?” 水神大君顿时行动。 它冲至三层。 此层的确华丽,远胜其余。 所演化的器具,甚至还有真品的财物,无一不是价值千金。 只是众女鬼说的那极品美人儿,却是不见踪影。 第33章 向死而生 美人何在? 美人。 在。 只是此女鬼别有不同,伴随船主久矣,所以修为比平常的女鬼要超出很多。虽然身为鬼魅,战斗力没有多少,可这变化隐藏之道,却是很厉害的。 此女鬼一直为船上其余诸女鬼所嫉之,她亦知之,所以时常防备。一听下面诸女的话语,就知道要牵连自己,当下使了术法阵术,将自己隐藏起来。 这鬼魅所擅长的术法,除了迷魂惑心,就是空间搬运。 她现在以鬼打墙和五鬼搬运术结合的术法,将自己隐藏在小空间的夹层。 纵是水神大君一时也找不到。 毕竟,这位水神大君不学无术,空有一些神力,是调运不灵,其力量也不强大。 可水神大君到底是神,终究还是知道确有其人,只是用术法隐藏自己。 它找不到人,急得抓耳挠腮。 这时,一个女鬼悄声谏言。 “大神勿怒,我有一计,我等尽皆全为鬼身,看起来有所神通,但万变不离根本,不管怎么变啊,这真身所在才最为重要,我等之真身,皆在船底,大神在船底一行,必能找到王氏秀楚此女的金盅。” 水神大君一听就明白了。 鬼嘛。 和尸一样。 看起来强大,其实这种强大都有代价。 僵尸的强大根本在养尸地。 而鬼类的根本在尸骨金盅。 只要捏住了金盅,就能把握住鬼魅的根本,那才是要其生者生,令其亡者亡。 水神大君当即到了船底。 这里摆放着很多压舱物。 那便是一只只漆黑的骨坛金盅。 每一只骨坛上,都贴了人名标签。 其中有一只,就是王氏秀楚的金盅了。 只是……这位水神大君不大识别今时之字了。 文化低真是……神啊,拥有神力想学习比凡人来说太容易了。可水神大君哪里会主动学习凡人文化呢?这就抓瞎了。 面对船底到处摆的金盅手足无措。 好在有内鬼,很快就有鬼魅给水神大君指明方向了。 水神大君一看,不由哈哈大笑。 它伸出魔爪,抓住了那只金盅。 但下一刻,一个白色的人影就出现在它的面前了。 这是此船主人。 方才站在锦天身边的神秘人。 母老虎精——李晓丽。 也许。 这个名字,普普通通。 但她的战斗力却是超纲的。 一巴掌直接扣下。 鬼指扣魂。 五指尖尖,一下子在水神大君肩膀上抓出五个血洞。 水神大君一眼看透她的真身。 “好厉害的母老虎!等等,好漂亮的美人儿!” 这一下子,手上到手的金盅也不香了。 因为面前此女——母老虎李晓丽。 虽然颜色其实并非绝美。 但那种雍容大气的华丽气质,却太打动人心了。普通的娇艳贱货,在水神大君眼里不过是玩玩而已的玩物罢了。 就算刚刚到手的,还没见真容,但再怎么美丽,毕竟也只是个女鬼,收藏起来玩可以,别的就不要说了。 反是这个母老虎,拥有实际真身,是一个活的。 水神大君一下觉得自己这应该是遇到了真爱。 身为古神,娶一个妖怪,倒不是不可以接受。 毕竟古神嘛,在它活跃的那个年代,当时妖族还是比较强大的。反而人族莫名其妙就暴发起来,像个暴发户。 妖族才是天地的贵族。 早先人族不过是妖族的肉菜。 “你——不错。” 水神大君不必说完。 母老虎已经知道这位想说的是什么了。 好家伙,你一猴子,想称王?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老娘还在呢,你一野猴子竟然敢屑想? 没错。 在母老虎的眼里,这什么的水神大君就是一废物。 一猴子。 你一个区区的死猴子竟然敢对着老娘进行屑想? 岂有此理。 一股极其精纯的魔气放了出来。 在魔气影响下,水神大君的心神开始乱了。 “不识好歹!” 水神大君耐不住性子,出手了。 它的拳,重重轰出。 不是一拳。 而是一二三四五……瞬间就是一百多拳打出去。此拳之后,另只手出击,又是一百多拳轰出。双手抡动,数百多拳雨点般的打出去了。 这一攻击,楼船立刻被打出一个洞来。 母老虎大怒,此船是她施以术法,辛辛苦苦从河底捞取上好沉船木造而成,结果却被獠打到破损,这怎么能够甘心。 天道不公。 她往岸上走,稍一深入就被那苏文图给盯上了,不许她再入半步,但是呢,却放纵这怪物到她的船上放肆! 于是,她一连动用了两个大招。 鬼离之术! 这是基于五鬼搬运术法上开发出来的一个法术。也是她创造出来的一个特殊遁法。 此术一用,她立刻带着水神大君从船上消失,到了大船上空。不然让它在船上继续搞破坏么。 这个术,只把母老虎自己带走容易,难得的把水神大君一发儿带走,这才难了。 此术一成,犹不罢休,她又用了第二个术法。 阴阳两界大术。 此乃小阴间术法。 是临时制造一个独立空间,既不在生,亦不在死,独立于阴阳两界之间。 水神大君一下子就被困在其中。 不如此,她把此獠带到天下,此獠又转头下来,回到船上,怎么办? 现在好了,这妖物被困住了,且好要生的斗一场。不然,她纵是赢了,可她的船也要毁得七七八八,那时找谁说理去? …… 另一边。 水波大起,水色发浑,一看就知道这是水底下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了,连水底的泥污都带上来了。 刘一夫他们正小心着呢。 下一瞬间,他们就飞上天了。 乌黑的巨怪从水底而出,二话不说,只将那身子一拱,竹排就给掀到天上了。 只因此怪的体型太大了,不需要怎么攻击,就借助上游浮力,将身子一撞,就把能载动三人的竹排子给掀飞到天上。 好在此三人都有些身手。 刘一夫又有张小乙在旁边照拂。 所以三人牢牢抓住竹排,不过飞一下,倒也没什么。 摔到水中后,三人中,轻功最好的反是杨雪雁,第一个回到竹排上,又拉上了张小乙和刘一夫。三人回到竹排上,才看清眼前是什么。 仿佛,一下子,面前就多了一座小岛。 水下这怪物自然就是甲鱼精了。 这头大王七加一,它往昔撞沉的船也不知有多少,整个淯水河上面。都给它逼得只能漂鬼船的地步了。可它从来没有撞过,这么个竹排子。 竹排子轻便。 纵是飞上天,落下来它还是个竹排子。 不像船,要不是散架了,要不就是漏底了。 倒是在竹排下绑的小船,损坏完了。 小船嘛,哪里经得住甲鱼精的撞击。 这甲鱼精,眼睛死死盯着竹排。 毫无疑问。 它感到自己被冒犯了。 这些蝼蚁一样的小东西,竟然敢冒犯于它?当自己是那头母老虎吗?就算是那头母老虎又如何,能奈何得了自己吗? 区区蝼蚁,就敢到这水面上挑衅自己。 简直是岂有此理。 杀!不!吃了! 它巨大的乌头一伸,像电一样射在竹排上。 一下就把竹排打烂了。 然后,它倚在竹排边上,张嘴。 巨大的它,张开了巨大的嘴,这么一张巨大的嘴,里面细密的小齿像齿轮一般,咬口紧凑细密,不管什么,到了这嘴里,都能给你嚼巴碎了。 一股吸力油然而生。 这时,刘一夫站了起来。 他之所以能够没事,是张小乙一直在保护他。让他仍然能够在最后一片竹排上,没有落在水中。此刻,关键之时,他不得不站出来了。 心中计算多处,但到了最后,也只能如此做了。 刘一夫从水中摸起一根竹篙。 “走你。” 他挑中了正往甲鱼精大口中漂去的张小乙,张小乙也伸手拉住了杨雪雁。 两个人被刘一夫一支竹篙推离险地。 而刘一夫自己,整个人没入了巨怪的口中。大口一合,竹篙碎折,人已无踪。 一切,结束了吗? 不。 这仍在刘一夫的算计之中,只是这是啊下策。但有时,真的是除了最下策,是别无余策。面对这缩在水里的甲鱼精,能怎么办呢?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个办法了。 果然。 甲鱼精不知晓厉害,仗着神通把刘一夫给吞了,这是好事吗?显然不是。 打从刘一夫被吞,他就动了起来。 先是一把祭出了玉虎剑。 这是短剑,哪怕天克血肉之躯,也很难奈何得了这甲鱼精。 毕竟它皮坚肉厚的,体型更是巨大,这么大,你就一把小剑,连牙签都不如,能怎么样啊。 但是。 外面不行。 从里面不就可以了? 只是,想要在里面攻击甲鱼精,需要近距离操控。因为远了会被隔开。肚内肚外,两重空间嘛。 只是,想进这甲鱼精肚子,也不容易。纵然是进去了,是不是能活着,这又是一个问题。生物腹内有股玄气,可以消融肌血,要人性命,不是谁都可以像某只猴子那样到别人肚子里跳舞的。 好在刘一夫有准备。 先一剑扎出去。 发动玉虎剑的威能。 再激发地龙藤的防御力,把自己整个儿给包围起来,密不透风。 而他人呢,进入内呼吸,身体修炼起了共字服气诀,精神却一跃于空,动用了公字瞰神术。 以超然状态,继续控制玉虎剑发威。 否则,被甲鱼精血肉挤压夹住,说不得能吐出去。 不要说杀这甲鱼精了,连此宝都有可能丢失。 但现在么,受苦的可就是甲鱼精了。 虽然开始不显。 只是胃腹一点难受。 但渐渐的,这股难受劲就越来越大。 想拉拉不出,想吐吐不出,亘在胸腹,肿痛难消。 它,甲鱼精,正在感受到,一种久违的感觉。 虚弱。 它发出了悲鸣,开始折腾起来。 第34章 而后生 大河之上,波涛汹涌,巨大的身形于水面沉浮翻涌。 甲鱼精的痛苦逐渐上头。 这一点,一点,无时无刻不在的虚弱,让它痛苦,也让它恐惧。 其实,这就是一个对赌。 要么,它的体内玄气更胜一筹,率先把刘一夫给磨死消化掉。刘一夫一死,玉虎剑无主,也就不是甲鱼精的对手了。 要么,就是玉虎剑先杀了甲鱼精。甲鱼精既死,体内玄气也就失去了动力,刘一夫感知到,就能从里面杀出来了。 当然。 甲鱼精此时最好的一个方法,就是选择化形。 一化形,它就拥有内视能力,可以窥视刘一夫的虚实,从而对症下药,把他磨死。 但当初这甲鱼精做了一个错误选择。 它,舍不得它的这巨大体型带来的战力和防御力。 因为像它这样的生物,一经化形,等待它的将是一段漫长的虚弱期。这世界太残酷了,如此漫长的虚弱期,万一遇到危险了怎么办? 要知道,不管它怎么化形,一经被杀,终究还是要现出本相的。而贪图它这副甲壳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这让它怎么敢从容地化形? 一拖再拖。 代价就是它想化形,是越来越难了。 甚至,根本不可能再化形了。 就如现在,它这时想化形,不可能的。 所以它只能痛苦,不住的折腾。 它在后悔,怎么吞了那个怪物。 哪知这一蝼蚁模样的人竟然这么有毒,怎么都消化不掉,还不断的消蚀它的血肉,侵夺它的生命。这简直岂有此理。 至于此时的张小乙,杨雪雁,二人各抱散破的浮竹于水上。 他们紧张的盯着巨物一样的甲鱼精。 这时他们知道,刘一夫在它体内发威,就是不知做得最后会是什么一个结果。 也不知过了多久。 这大甲鱼精终是不动弹了。 它开始喘着粗气,一双灯笼大的眼睛里也渐渐失去了光彩。 但,它还未死。 巨型生物的死,是一个煎熬的过程。 它纵是死也是不容易,难以死透。 只是体内失去的精血越来越多。 它开始从口鼻间溢血了。 血一流出,就有一些小鱼过来。 过去的时候,这淯水里出了这头大甲鱼精,它渐渐变大,而口胃也越来越大,此水之中凡体型稍大的都被它吃了。 所有的水族,都在心心巴念此物的死。 它不死,这满河的小精怪们没有一个可以出头的。 所以纵是张小乙他们在水中,这些小精怪也没有攻击他们。 小精怪们知道,张小乙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它们在巴望着他们成功。 眼下,甲鱼精咳血了,它快不行了,小精怪们终于忍不住在试探了。 往昔,它们到甲鱼精嘴边,没二话的,会被甲鱼精随口一吸,吃掉了。 但现在的甲鱼精是真的什么也不想吃,什么也吃不动了。 它开始喷出一些血沫子,并且喷出来的血沫子越来越多,它的内脏正在失去功能,正在损毁得差不多了。 它不住的发出悲鸣。 然并卵。 没有人在意。 它想沉入水底,重新龟缩在软腻的泥沙里睡眠。但不行,它连潜入水中,这平常呼吸一般的动作也办不到了。 它张口,开始大呼气,大咳血。 它想把某人给吐出去。 但,不可能。 刘一夫正处于超然位置,从高处观察它的一切。刘一夫知道,别看此怪看起来惨成这样了,但只消自己一出来,它就能逃逸,重新窝段时间,就又能恢复了。 它的生命力,太强了。 要不然孙春绮那样的仙子为什么也惦记它的汤呢?因为真能大补啊! 如此大补的畜生,当然要小心对待了。 不能放过它。 估算了一下自己的状态,继续。 得亏共字服气诀和公字瞰神术,这让他能够撑得住。 前者让他身体入定,保持足够气息进行消磨。 后者让他关注形势,不至于错过时机。 正是此二者,他纵是在甲鱼精的体内,也依然掌握信息,把握一切。 将甲鱼精死死拿捏在手。 就这么,慢慢,慢慢,一点点的把它磨死。 对付这怪物,实力未足,只能这么办。 过了一会。 甲鱼精忍不住又折腾起来。 倒是没吃弱小精怪,因为它的内脏实在太难受了,这让它不敢再随便吃东西,只是不住的吞水吐水,用水法洗自己的肠胃。 可惜了,这法子吐一般东西还行,但有地龙藤用开枝条藤刺,在甲鱼精的胃里撑起来,又哪里是一些水能够冲出去的呢。 费了半天劲,没用。 甲鱼精哀嚎起来。 它痛苦,并后悔,有些求饶甚至投降的意思了。 这一刻,它意识到,自由和死亡,它总得选一个。 以往它当然是向往自由的。 但是现在嘛,还是活着最重要。 可……一切依旧。 它终于明白,死亡避不可免。 连丢弃尊严的活都没有了。 它只有死路一条。 它不甘,它痛吼,它哀叫。 可,一切依然如故。 终于,它力竭了。 它只有出气的气了。 它在呼吸在衰弱。 它的心跳在减慢。 直至,死亡。 这头巨大的,在水面像一座浮岛,可以往背后盖别墅的巨大甲鱼精,终于死了。 前后折腾了两三个时辰。 它也痛苦了两三个时辰。 这时,它的嘴才张开,刘一夫一身腥臭的从里面出来。 太恶心了。 他发誓这样的事再没有二回了。 大约没有人想到,从那积腐烂物的胃中出来,比被这畜生吞下去更难受。 刘一夫在水里,胡乱洗了一下,张小乙和杨雪雁双双上了甲鱼精的背,等刘一夫洗好了又拉他上来。 死里逃生。 三个人不由哈哈哈大笑起来了。 此时无事,他们尽情的享受河面上的宁静与微风。还有,那稀薄的阳光。 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让他们舒心了。 嗡。 嗡嗡嗡。 一抹白光出现。 然后是一只小老虎。 这是一只通体白如雪的小老虎,粉嫩可爱,比猫咪还要萌。 它轻轻的,奶声奶气的冲刘一夫吼叫。 当刘一夫伸出了手,它化为本相,一柄洁白的短剑,飞在刘一夫手上,轻轻颤动。 它是——又大大进化一层的玉虎剑。 至此,这把剑才可以说真正祭炼成功。 而且,这非是它的极限。 往后,它仍然会渐渐成长。 并且,越来越强。 刘一夫收了降器。 他捞起竹篙,几个人一起,慢慢划向岸边。原本这是做不到的,好在甲鱼精的血肉精华已经尽为玉虎剑所夺,所以看似庞大的躯体其实只是个空壳子,也就变得能够划动了。 大约到了岸边。 刘一夫把甲鱼精的壳收了起来。 这玩意是宝贝。 但它已经有主了。 张小乙等人猝不及防落入水中,气得和他闹。二人在水里你追我逐,倒也各自施展了一下泳术,到了岸边,锦天在发愣。 刘一夫上前道:“怎么回事,见我们不开心啊?” 锦天吓了一跳,这才回神。 “你们……太好了,你们成功了!” 他大大的松了口气。 这也能做到? 周秀屏她们都在吃惊。 包括李苦水。 他们知道刘一夫他们要做的事,都在猜想。 他们想,这样的事,要死多少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才能放弃。 是的,他们从未想过,刘一夫他们竟然会成功。 也许,只有锦天,才大约觉得有机会可能大概可以成功的。 他也不是很确定。 好在事情终于是成了。 “啊——” 几个女人叫了起来。 尖叫声。 她们表现的比刘一夫他们还要高兴。 因为这代表着她们的靠山稳固可靠。 这让她们有了安全感。 要知道,对于她们这些深受现实摧折的女子,最为看重的就是安全,因为她们过去太不安全了,她们比谁都了解安全二字代表的意义。 “神仙啊——” 李苦水的小算计也一下子消失了许多。 “那个……” “嗯?” 锦天不好意思道:“老刘,抱歉,你交给我的小家伙我没保住。” “这是怎么回事?” 刘一夫警惕起来,立刻就问。 锦末便把方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个清楚。 最后肯定道:“不知是不是和我们……那个有亲戚,她抢走了你的小家伙。我保不住它。” 刘一夫没好气道:“那就是有另一头虎精罢了,可能这一个实力更强,我自然怪不到你身上,现在说这些干什么,那母虎既然能压抑本性不杀你,所谋必大,可能是想把我们一网打尽,不说了,现在,赶紧的,走人。” 张小乙也点头赞同。 他们先离开河面。 回到真正的基地,开始收拾东西。 再第一时间选择了过河。 没犹豫,没废话。 把那甲鱼精壳子当船,也亏此怪体大,这么多人都上去竟然也绰绰有余。 众人平稳的渡过了河,突然天雷乍起。 天空。 风云变色。 暴雨随之而下。 这中怎么回事? 却是母老虎李晓丽和水神大君的战斗到了尾声。 二者俱都是强者。 一个大妖,一个古神。 双方全力出手,原本不该这么快的。 但母老虎李晓丽施展了阴阳两界大术。 此术乃是制造一方临时独立空间。 一边于生,一边于死,于生死两界之间也。 时间的这个概念被模糊了。 所以方才的一瞬,其实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 这么长时间才分出胜负,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母老虎一脸煞白。 她消耗了太多力量。 但这些付出是值得的。 看看那猴子。 水神大君一脸惨淡模样,一条手臂一条腿也都没了。这不是被打断的,而是它用特殊秘法,先将一条手臂给引爆了。没办法,不如此,无法破开这阴阳两界大术。 可即便如此仍然差了一点。 水神大君只能连自己水神的位格也给爆了。 这才打破虚空逃了出来。 怨恨的瞪了母老虎一眼。 水神大君……啊,现在不是神了。 这猿妖终于选择化风离去。 母老虎也是晃动身子,终究没有去追。 第35章 女鬼的交易 一场大战。 两败俱伤。 母老虎精终究是手段更高一筹。 但她终究是消耗太剧,为了以防万一她就没有选择追击了。 但水神大君——哦,不,水猿大君。 现在应该是——水猿大君了。 这位上古恶神一下碰到了铁钉子,自爆神位这才逃离。 至于丢失的一手一足。 这不要紧。 水猿大君的儿子都拥有不死之躯,更何况它呢,纵是没有滴血重生之能,但肢体再生,还是可以做到的,要不然它也不会如此果断的自爆了一手一足。 这次,是它输了。 这个仇,它记下了。 当它落下风头,一摸身上,终于色变。 辛辛苦苦摸来的骨坛金盅——丢了。 这也不奇怪。 方才,它被困了。 被困了嘛,当然会紧张起来的。 这一紧张,还怎么可能注意小小一只骨坛金盅? 再加上战斗时它爆手爆脚的,就更不可能顾上了,结果却给这小鬼可趁之机。 竟然借机——逃了。 “啊啊啊——” “可恶啊——” “母老虎,小女鬼,你们且记下了,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不提母老虎与这水猿大妖之事。 这小女鬼千机百算,苦苦隐忍,终于逃出生机。 天地之大,她终于,首次,感受到了自由。 但,只是一瞬,她就又感受到了恐慌。 那种不安的恐惧感,又袭上心头。 曾几何时,她的家面临兵乱。敌国之兵袭杀而来,整个村子的人统统都死了。就在她也要死时,不,是要被掳走之时,一个人从天而降,救了她。 那个人,是一位朝廷来的大将军。 一把大刀,杀得敌人是屁滚尿流。 是那个人,让她感受到了安全感。 于是,她当即就喜欢上了那个人。 但是这份倾尽一切的爱却变成了笑话。 谁能想到啊。 那个杀敌打仗砍人如斩瓜切菜一般的人居然是一个女人。 可是,即使到了如此地步,她仍然爱着那个人,因为对方是女人,她反而觉得这份爱是最为纯粹的。 为此她默默付出。 甚至背着那个人到敌营去当了卧底。 一个拥有倾城之貌的女子能当什么样的卧底? 可想而知。 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 直至,自己死去。 死后还被制成了美人盂。 她被喂食了剧毒,再在还有余气时,被注入了铅汞。 在那时,她仍然无怨无悔。 有的,反而是解脱。 算了,结束,让一切都,消散。 然后,她又有了意识。 她死了。 但又没死。 终究有些不甘,让她在死后没有选择自我消散。 她变成了一个鬼。 一个女鬼。 一个美到极点的女鬼。 但……救她的,是一尊妖王。 母老虎精李晓丽。 这头母老虎收容了她,并且极为宠爱。因为她和别的鬼是不一样的。她的身上没有那些浓郁化不开的阴负之气,而是一种极阴至纯之气。这样的她,对那母老虎而言,是一种宁静香甜的气息。 有她在,母老虎会睡得比较香甜。 而这点。 那些女鬼是不知道的。 呵。 这世上,哪里有无缘无故的宠爱呢? 就算那些女鬼斗倒了她,没了她。 母老虎也不会对那些女鬼另眼相看的。 现在,她离了那母老虎,也离开了那水猿大君。自由是自由了,可并不安全啊。 下面到底要何去何从呢? 正在想时,她生出了一种感应。 要快。 天变正在恢复正常。 等到雨收云散,天放大光时,她就要麻烦了。别以为自由就有多好。看看马路上,自由的代价就是睡大马路。 想要生活,哪有容易的,都是要负重前行的。公主都要联姻,没有自由,她区区一个女鬼,凭什么要求自由这种昂贵的东西? 顺着感应,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有缘人。 那是个颇为有趣的男人呢。 她见过很多人,很多男人。 哪怕是关系再好再亲近的男人,面对她时,眼神中都有不自然的意思。 每个男人,只要是正常的,都会对她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 大多数的关爱照顾,其实是得不到她的另种接近手段。 现在想想,她之所以喜欢了那个将军,大概就是那位将军面对她没有那些让她紧张不快的欲望。 而这一个——就是。 不,他不是对自己没有想法,而是能够坚定的克制自己的想法。 坦白说这样的男人城府太深了,母老虎说过这不是好男人。这个城府太深的男人什么时候把你给卖了你都还在替他数钱。 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 可是,她想,试试。 “嗯!?” 刘一夫停步。 在他们队伍前,树林之中,阴影里,迈出一只丝绣素足。 此人一身红白宫裙,素衣浣裤,丝绣素鞋。 即使没有露出上半个身段,仅这往前迈出的一足,都美得扣人心弦。 当那丽姝整个人儿踏了出来,乌黑丝发下的那张秀美绝伦的脸,让锦天和张小乙都倒抽一口凉气。 倾国倾城,颠倒众生,魅惑天下,色绝一时。 以上诸多形容,莫不如是。 一个绝美如艺术品的女子。 从发丝美到了足尖。 你就在她身上找不到一丝一毫不足的地方。 一张脸,竟然隐隐生出微毫的光辉。 她整个人,都好似带着光。 刘一夫也算见过世面的。 他见到诸多美女,一个赛一个的打破他对美人的上限认知。 曾经,他以为马客师漂亮。 那是真漂亮。 结果浩瀚女王又更胜一筹。 而即便是美到他看了都想舔脚的浩瀚女王,也不及此女的秀美光辉。 这要是在东岛妥妥就是一个辉夜姬啊。 “你是谁?” 刘一夫问。 一抹白光飞起。 降器大成的玉虎剑飞起对准此女。 这就是刘一夫,纵是如此美人,拦住去路了,刘一夫仍然敢亮剑。甚至进攻。 “公子……不认识奴了?” “你……是你?” 刘一夫一愣,旋即左右看去,提防有敌人出现。 “你在找姑婆么?放心,正常情况,姑婆不可以离开淯水的水面,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除非,你靠近了淯水,而你们现在已经算是安全的了。” 母老虎不是不可以上岸。 但她不能出手。 这才是关键。 要不然母老虎怎么把她给从墓中救出来呢? “你呢,你想做什么?” 刘一夫狂给张小乙眼色。 他们之中,只有张小乙的狮子照夜白对鬼魅杀伤力是最强的。但,你永远可以相信的张小乙竟然不忍对此女拔刀。 让刘一夫心中唉叹。 这叫什么事啊。 他只好自己拔剑。 银蛟剑指对方。 但女鬼对此视若无睹。 “我此来是想和尊驾做一个交易。” “哦?什么交易?” 刘一夫没有放松。 女鬼笑了。 微微一笑而已。 却给人一种倾城之感。 原来,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这是真的。 她素手伸出,素掌摊开,洁白细嫩的素掌上,有几颗,极为细小的蓝绿晶体。 这些小小的蓝色,绿色的晶体,十分璀璨,十分漂亮。 但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刘一夫,一见于此,立刻就呆怔住了。 别人认不出来,识不明白,只以为是普通珠宝,甚至是破碎的宝石。 以为其价值有限。 殊不简单。 此物是极少数存在可以拥有的,拿起来的……宝物。 这是神位碎片。 曾经,水神大君的神位碎片。 此物,极其抽象。 只有第一时间被人所执,不然这东西早就遁隐去了,它会消散于天地间,直到真正配得上的神出现,才会重新汇聚于它。 而普通人类是别指望可以触碰此物的。 倒是鬼类。 还得是比较特殊的鬼类,才可以接触此物。 刘一夫忍不住双目放光。 他乃是识货懂宝之人,看到此物置于自己的面前,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看来你是识货的,那么能交易么?” 刘一夫很想说不。 但这世间有很多东西都是让你抗拒不了的。刘一夫能抗拒此女的美色,因为他知道人与鬼之间根本没有可能。鬼之于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副完美的画卷。是个二次元人物。 他纵是再好色,也不至于对一张纸有什么想法。 所以此女鬼再美,刘一夫也能拒之于千里之外。 但那是神位碎片啊。 这玩意儿,让人怎么拒绝,或者说你让一个降术师怎么拒绝?这玩意用好了可以在短时间里壮大神明的力量。 也就是间接强化自己的力量。 不行。 刘一夫真的拒绝不了。 他长叹道:“你想要什么?” 女鬼垂下头,有些低婉的道:“小女子别无所求,只是不想当一个孤魂野鬼,想要有一个栖身之所,仅此而已。” 刘一夫却是色变。 “你这是缠上我们了?” 女鬼说的,是让自己一行养她。 养鬼嘛,也不是不行,但要付出代价。常人乃是生人,哪能一直和鬼在一起呢,所以说人与鬼之间,是根本没可能的。 因为养鬼除了需要香火上供,还有一样无形之物,那就是你自身的气运。 所以养鬼久了人会倒霉,子丁不旺,祸事多出。这就是人被影响了气运的结果。气运是很重要的。一个人若是气运低了,喝口水都能呛死。 试问如此情况,刘一夫岂会愿意? 女鬼先是不解。 她已经开出了最好的条件,这样的条件谁都会答应,但旋即她大约明白了。 她是鬼啊。 普通人也许不了解,但面前的这个人,他既然识得神之位格,又怎么可能不知道鬼之禁忌呢? 于是她苦笑道:“我知道,我知道,你心中的顾忌的确是存在的,但你既然拥有此物,纵然我是一个鬼,又能奈何得了你什么呢?你只消不让我接触别人就行了。” 凡人亦有养鬼者。 但代价太大。 唯有知情者能将伤害降低。 但也仅止是降低而已。 曾经有一个人,原本可以封公许侯,高高在上,结果就因为娶了一个鬼,不仅原配发妻死了,自己也折了岁寿,只能以员外身份隐居告老。 这就是凡人要付的代价。 付不起的,就只能拖着一家子人去身死道消。 第36章 寻庙 刘一夫终是收下了此女。 他祭出了阴魂幡。此物乃是他炼制的降器,只是一个粗胚,里面全是被折磨受辱而死的女鬼。 是以王秀楚……此女一入幡就自然而然成为此幡的主魂。 连带此幡宝都增强许多。 王秀楚是追随过母老虎的女鬼,还真学到了一些的。她在幡内使用了小阴间术法,直接制造了一个虚灵洞天。 这意味着刘一夫终于可以自己拥有一件空间宝贝了。 只是此宝的空间仍有缺陷。 不能装灵物和活物。 毕竟这是小阴间空间术法。 里面都是阴气,甚至还有——死气。 这些死气是诸鬼根本,不能轻动。 所以这个空间容不得活物和灵物。灵物居于此间时间一久会蒙昧了灵识,变回原来的蠢物。活物更是会被吸收掉生气而死。 但是,用来装东西,搞搬运,就不成问题了。 降术师中,护道三法,毒排第一,不是毒强,而是最为简单,最为普遍。其二为蛊术,蛊术之道,变化奇诡,有一个人一种蛊的说法。若说毒还有可能被别人解掉,那蛊,大多时候你只能去找原主。 而真正最厉害的,其实是鬼道。 鬼道术法,御鬼秘术,才是降术师支棱起来的底气。 的确,这有限制,不能堂堂正正,不够光明正大,但修行到高处,一样厉害,甚至可与修仙者争锋。 普通小鬼只会穿墙,吓人,偷听偷看,诸如此类。但强大的鬼便可以使用空间类的术法,利用阴阳两界夹层,出入无间,五鬼搬运。 若有强大的鬼类,可以使用幻术杀人,操纵人之五感,甚至纯粹以精神意念杀人。 此外更有高高在上的天鬼,这是被雷击而不死之鬼,普通修仙者也要闻之色变的恐怖存在。 一只天鬼,就相当于一尊实力大成至少在中阶以上的元婴老怪。 可想而知,鬼道的潜力究竟有多大。 刘一夫现在相当于正式迈足步于这一领域。假以时日,他就会成为强大的大降师。 到那时,张小乙锦天都要来倚靠他的强大战力了。 不过……麻烦的是,阴魂幡虽然得到升级了,可也变得麻烦了起来。 原本此幡可以被刘一夫收在剧毒空间里面。他自己炼制的嘛,放哪不行呢?幡里面的女鬼也大多麻木不仁,没有什么主动性。 所以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可现在此女入驻,以她为主,这位大姐就不愿意呆在死气沉沉的剧毒空间了。都叫剧毒空间,这样一个空间能有什么好的? 而此女又精通空间鬼道,自己就直接出来了。 她怀抱阴魂幡,一副不愿意回剧毒空间的模样,刘一夫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孙春绮的储物袋也装不了啊。 只能让她在队伍中跟着了。 好在她已经将金盅放置入阴魂幡内,倒也不必担心她会伤及众人气运,折损众人的福份。 唯一能影响到的,大约也就是阴魂幡主人刘一夫了,不过刘一夫乃是降术师,此影响不能说没有,但是不大。相当于往口袋里放一块石头,是加了重量,却也没有多少,不影响什么的。 一路前行。 张小乙收拾心情。 这一路,大风大浪,惊险诡谲,太别人的母亲刺激了。就没这么险过。这玩意儿,下次不能再胡乱冒险了,太可怕了,拎着脑袋玩命啊这是,现在都有钱了,何必呢,何苦呢?至于这么——想不开吗? 算了,累了,毁灭。 不,还是得把事儿办完。 得找——那什么蛇王宝玉,才可以解开什么诅咒。 当年。 浩瀚女王被暗算,知道其国不久,就做了一些准备,直接以浩瀚国为代价,把进攻浩瀚国的敌人引入国内,一波带走。 但毕竟为此浩瀚国也没了。 浩瀚女王不想让浩瀚国的至宝蛇王宝玉被夺。 开玩笑,当年英雄王撒卡手持无垢白瓷剑也没有做到的事。 英雄王撒卡只是高原部族王而已。 他也只是以白瓷剑灭掉了不仁的蛇国。 但也没能力做到对蛇国斩尽杀绝。 连蛇国至宝——蛇王宝玉,也没到手。 这才有了后来的浩瀚国。 浩瀚国可灭。 只要有蛇王宝玉,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浩瀚国,没什么了不起的。 所以浩瀚女王连浩瀚国都不要了,也要让蛇王把蛇王宝玉带走。 失去蛇王宝玉在近的影响,曾经浩瀚人开始不适应了,身体发生了不适反应。 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说白了是蛇王宝玉营造出了一种高能力场。平常人在高能力场下习惯了,失去时反而不行。就好像平地的人初到了高原也往往会不适应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只是这蛇王宝玉比较邪乎,这影响力一直延续下来,始终不得好,这就厉害了。 “那东西,我们是先要找蛇。” 张小乙发问。 他问的是——杨雪雁。 虽然一起出生入死,有些交情,可事总是要说明白的。 杨雪雁点头。 “是,不过我们要找的,根据我的猜测是一座庙。” “庙?” “是的,是一座龙王庙。” 刘一夫接话:“记录里多次说,昆山有龙,并且多次出没山间林里为人所共睹,曾经,末代仁王还曾经带兵攻打过龙王,想要屠龙以得长生。据说是想要什么龙元,以换取自家的长生,不过成没成的也不知道,事后,这仁王带领他的部众就消失了。” “不是,找蛇王宝玉也就算了,这怎么又冒出个仁王啊?” “查资料就行了,你这是看的资料太少了。”刘一夫笑着说。 张小乙摇摇头。 “我看得资料还少了?是你们看得太多了?!我说你们也是的,查蛇王宝玉,莫名其妙扯什么仁王,这种千年前小部族的王有什么可看的,我们看得过来吗?” “诶?别说,这仁王可不简单。当年英雄王撒卡统一高原,留下后裔,曾强大一时过。这仁王虽是小部族的王,却实力挺高的呢,还娶到了撒卡后人象雄王的女儿明珠公主呢。” 英雄王撒卡统一高原。 只是名义上统一。 但他的后人象雄却真的雄霸一时。 做为鼎盛时象雄王的女儿明珠公主,那真是整个高原的高岭之花,人们对她的爱甚至到了追逐去亲吻她走过的泥土。 但这样一位美丽的公主,并没有嫁给象雄王的名臣大将,贵族公子,也没有成为其它大邦国的国后,反而是和小部族的一个仁王走到了一起。 据说这小部族王,仁王,其下仅有三十万人的部众,实在是普通平常。 可公主偏偏就是看上了他。 仁王娶到了公主,并没有得意。 他遭到了太多人的忌恨。 他的部族生存压力大增。 为了生存,为了示威,或别的什么原因,这个仁王组织起了一次行动,前往昆山屠龙。 龙屠没屠成功,不知道。 但在屠龙之后,整个仁王部族消失了。 有人说这个部族得罪了龙王爷,受到了天罚,所以消失了。 也有人说这位仁王得到了莫大的好处,他娶了明珠公主已经得罪了很多人,现在又得了好处,只怕马上就要被群起而攻之了。 为了保存部族和自身,他选择了出走。 不管是什么答案,仁王一族阖族消失,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刘一夫慢慢地把仁王故事大略的说了一下。 张小乙咋舌。 “你到底看了多少东西能够记下这么多词?” 刘一夫一笑。 他当然不会说自己给自己施了降术。 可能有人觉得这挺好,为什么不多来几个? 这么干的很多,但那些前人用自己的不幸告诉后来者,贪婪的下场是什么。凡事过犹不及,吃饭吃多了都会伤胃撑着了,更何况是给自己施加降术。 早前就已经说过,降术,一经开始,就没有停止的时候。像考试的试卷,只消一写下来就再没回旋余地。 任何图抹脏乱都代表这卷子废了。 降术也是如此。 只要施了降,就不能停止。 所谓解降,也不过是一个降术覆盖另一个降术。 只是覆盖,而不是真正的擦干净抹去。 “多说无益,先找到龙王庙再说。” “如果要找到龙王庙……” 一双双眼睛盯向了一个人。 李苦水又苦笑了起来。 他举起双手,无可奈何,道:“我知道了,我带路,我带路,可我要事前给你们说清楚了,那龙王庙有问题的……传说中……那龙王庙建立有很多年头了,昆山也有很多龙王庙,但基本都是假的,我知道你们要去的那个,只有那个一去就有问题,历来总有人找那座庙,可是去的人,从来没有回来过的。” 李苦水不愧是颇有心机的李苦水。 他看似是一个在苦水镇的废物,一直给马家当帮凶,干尽了坏事。虽然,有些是他不情愿的。 但这人是一个消息匣子,打听消息,分析消息,总结消息。 仅凭一双耳,他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知道了许多。 龙王庙的事他就知道。 昆山隐有龙王庙。 但只有一座真正的龙王庙。 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人知道此庙消息,莫名其妙的找上门来。而进入那真正山庙的人,没有一个出来的。 统统……都死了。 不,也不能说都死了。 可能也有一二人能活下来。 但活下来的人,都对那山庙之内的是讳莫如深。 原本刘一夫一行人想去那庙,他是不打算真正带路的。谁会自己找死呢? 反正自己只要装像一点,谁又知道呢?再说自己这也算是救了他们一命,都不要谢谢的。 可是,这一路上,他的想法却渐渐改变了。 先是被视之为神的水猿——那都不是早前的水猴子,就这么被这几个人斩杀了,感觉好像都不怎么费力气。后来才知道,他们杀那水犯规是为了找船对付更厉害的一个。 更妙的是,那不可能之物竟然真的被他们给解决了。 这简直——所以,可以试试。 至少,这不是绝路。 第37章 屠龙 昆山,不是一座山,而是一片群山之山岭,在一群峰如林的山群中找寻一座千年古庙,这真是有些难为人。 更别说,后来又有好事者跟着在昆山建庙,也都叫龙王庙。 别管真的假的,普通人信啊。 就是有些人相信这个龙王庙灵验,愿意搁这上香火。毕竟大多的龙王庙都是建在沿海靠水一带,甚至是一些古井旁边也有井龙王的庙。 但建在深山里的龙王庙就——没怎么听过了。 这一座,就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什么理由被人建立起来的庙。 反正它出现的莫名其妙。 仿佛默默无闻,却突然一下子就有了此庙。 最有可能是某个民间的有钱人闲得无聊干了这事。这可能真的,毕竟在这种时代环境嘛,赚再多钱,所用也不过是吃穿住用而已,真的是花不了那许多钱。 要不怎么有人斗富用蜡烛当柴烧,用银子打水漂呢。还不是钱多了又找不到花销的地儿嘛。 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人愿意偷偷摸摸的建一座庙也不奇怪。 只是——这一座庙。 真正的山中修建的龙王庙它出问题了。 虽然此庙是显出灵来了,但却是十分的残忍和坏。 进这庙的人——都死了。 死人越来越多。 最后产生了很多传说。 这导致了更坏的效果。 有人认为这庙——灵。 也跑来建庙,别的不说,能捞一些香火钱啊。可能有人会奇怪,死人了还灵?死人不灵那什么灵?人类,不就是这样的吗? 更别说,香火钱啊。 能赚钱,又有什么不好呢? 只是这个赚钱,可能有人会怀疑。 你这庙建在这种地方,会有什么香火钱啊?殊不知人们掏香火钱的目的不是这庙多好多大,而是归根究底一个字,它到底灵不灵,甭管好坏,至少要灵。 只要灵了,就有小钱钱收了,赚了。 所以,后来,不知不觉,莫名其妙,这山群里一下子多出了很多庙。 有钱人有诚心的,会爬山来敬神香的。 没诚心的也想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 反正就一点钱,掏得起。 结果到现在,庙太多了,原本最初的那间庙却是找不到了,或是不好找了。 刘一夫他们进了山,就有些束手无策。 锦天的眼睛也不行了。 昆山啊,好多墓啊,一层层的啊。 往哪儿看,都是阴气升腾。 这还看什么? 所以这时,李苦水就派上用场了。 当然,众人皆知,指望这个李苦水精准到位是不可能的,但他能提供大致的方向。 不指望他能带一个好路,但他不会把他们带到错路,死路。毕竟像他这么胆小的人哪里敢胡乱在这山里走呢。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在山里害他们。可真要这么做了,他怕就活不成了。退一万步说,哪怕成功了,仅剩下一个人的他,能从这山里面走出来吗? 对此,刘一夫是深表怀疑的。 李苦水也是这么想的。 他蹲在地上,用一根树枝在泥土地上画着。 “上野庙,下野庙,临高庙,参松庙,回画庙,老桥庙……”他说了一大堆香火比较旺盛的庙。 然后画线计算。 最后站了起来。 他估摸一下方位,终于道:“咱还要往南边走,大约是在这里……!?” 他不确定,但这才是对的。 张小乙看看刘一夫。 刘一夫点头道:“大差不差,他思路是对的,要我也是选这里。” 张小乙一看——也明白了。 最初那座龙王庙是有问题的,死人啊,去多少是几乎死多少啊。所以那座庙懂行的人都是敬而远之的。 但是,仍然有很多龙王庙存在。 这些建庙的只是为了名声钱财,而不是为了送死,当然会避开真正的龙王庙,一座龙王庙也就算了,那么多龙王庙的存在,反而相对把真正的龙王庙给标注了出来。 只需要进行一个线形对比,将所有已知的龙王庙标注出划线连上,就可以在最空旷处确定真正的,第一座龙王庙的真正方位所在。 三个人画图。 刘一夫,杨雪雁,还有李苦水。 刘一夫和杨雪雁是在罗京万事司等地查资料最严格的,也最为细致。 绘下的图谱比较真实靠谱。 但此毕竟为人所说,不能确定真假。 还需要李苦水这个当地人进行补充。 一些错误的庙被划去。 又有一些隐秘的,知道少的,私庙给添上去了。 这么用线横竖一交错,一块地方就给圈出来了。 大方向有了,路也就好走了。 唯一问题是,山林之中,多有精怪。 其中有野猪精,还有鹿精,狼妖,甚至有鸟妖。 其中一种鸟妖还挺漂亮,长得特别像女人,只是不能靠近。远看是妖异的美人,但杀了才知道,一嘴尖牙还臭哄哄的,舌头更是长,翅膀挺好看,可有一股子哄臭。 总之一切暇想都是错误。 刘一夫喜欢的看了几眼。 张小乙忍不住道:“不是,你还有这兴趣!?” “这种鸟是人面枭的一种变种,有一种人面枭,可以拥有时间轮回之力,那是我想要的。” 刘一夫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妖怪。 所杀的这些不开眼和小妖怪无一不是被剥皮,放血,剔骨,各种斩斩剁剁的处理。 有些特殊的爪牙皮羽甚至要特别的收起来。 杨雪雁道:“你说的一定是黑面枭,我知道这种,它又叫食腐鸟,据说十分可怕难缠,被它盯上的目标基本上没有幸免的。有人说是因为它们知道未来,所以会选择必死之人跟随。” 诸人之中,就杨雪雁知识面广博,可以和刘一夫讨论一二。 说起这人面枭,有多种形态,有一种在极西诸国十分普遍,被称为鹰身女妖,这还是马客师的一些手书笔稿中闲谈说到的。 马客师思乡就会写一些家乡的游记,记录一些极西国的事情。刘一夫是当故事小说看的,未想还真见到了这种罕见的人面枭。 马客师说极西国的鹰身女妖喜欢抓捕健康强壮的男子带回巢穴中,与之不道德。 然后生了男宝宝,杀了吃掉。 好残忍。 生了女宝宝,养大了就是新生的鹰身女妖。这鹰身女妖就是早期人面枭和人生出来的玩意儿。 也不知生殖隔离是怎么回事,不起作用了。 而黑面枭是人面枭中少有的变种。 传说黑面枭喜欢找必死之人。 找到了,就等其要死时出现。 喂给这人食物,让其苟存。 殊不知这人吃到的肉其实是来自自己身上的肉。被此妖不知以何种手段得到来链接因果。 等到一定时间,这人就会自己把自己吃一遍,介时,真相出现,他留下一身腐肉,这才是黑面枭所想要的食物。 要不怎么说它是食腐鸟。 正说着,一队人马来了。 这队人,整齐号武,足有数百人之多。 一看就是有实力的帮会团体。 看到了刘一夫一行人,这支帮会队伍是有些骚动的。 但,帮会毕竟是帮会,是有帮规纪律的 是小团体, 不像土匪,上来就要抢劫。 所以他们看了刘一夫一行人并没有呜啦啦上来打,而是上前问话。 在知道是找龙王庙之后,他们也就没说什么了。因为,他们也是要去龙王庙的。 这世上,没有傻子。 刘一夫他们能够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摸到龙王庙的方位消息。 自然也有别人也在找寻龙王庙这样的地方。 不是所有人都跟傻子似的相信那些假龙王庙的香火。 有些人就是别有用心别有目的的找真正的龙王庙。 因为真正的龙王庙虽然危险,但根据古时传说,和长生不老不死有关系。 这才是最迷人的东西。 别以为这有假。 哪怕是假的,但这里面的玄乎,就足以让一些人愿意试一试了。 至于死人危险,这不才是应有之理吗? 长生不老不死这种东西,哪有轻松容易就得到的道理。 一会儿,张小乙就过去摸清了情报。 “这是屠龙帮,一个朝圣组织,想要找到传说中的不死龙王——真亏他们敢啊,倒是不排斥像我们这样的,他们队伍里也有这样的,是屠龙帮在找炮灰呢。” 锦天立刻明白了。 “屠龙帮应该是知道什么,知道此中危险所以才不拒绝别人加入,这是想利用我们啊。” “都一样,很多人也是知道此点仍愿加入的,毕竟一个人没把握,不,是找死。反不如大家伙儿一起来,看能不能捡到漏。” “就是不知道最终这么多人能有几个活着出来的。” 走了很长的路,大家需要休息了。 刘一夫他们扎好了营地。 两个人过来。 “一起一起,帮个忙,大家出外相互帮助嘛……” 一个青年模样的男子带着一个绿衣服的女子过来。 他们两个,是一块儿的。 “在下齐玄风,是个书生啦,原本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上路,哪知道这山里林子大结果就走散了,好在有小青姑娘帮忙才没事,临途加入了屠龙帮队伍,我看你们也是一样,怎么,你们也想要和屠龙帮一样,去屠龙啊?” “你呢?”张小乙反问。 “我?我是给陈逐风带出来的,结果他自己跑不见了丢下我,差点就……好在小青姑娘救了我。” 确认,这是一个傻子。 齐玄风是一个读书人,文里巴气的。虽然不会什么武功,但喜欢到处跑,背上有个竹筐,里面都是书本纸笔,他喜欢写游记。 只要不死,发书,就能挣上很多钱。 这是他以为的。 事实上,别看他一个劲的废话。 其实他身边那个小青姑娘,才有问题。 这里,刘一夫,锦天,都可以感知到,此女不是一个人,而是妖,是一个已经化形了的妖。 只是知道又如何? 看破不说破,大家还是好朋友,还可以坐在一起吃东西。 何必这时把问题挑破,非要闹得大家都不快活呢。 小青姑娘很警惕,也在一直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见众人对她不以为意,这才稍稍舒出一口气。 吃饭时,齐玄风态度很好,还招呼——王秀楚姑娘一起吃饭。结果王秀楚在他的碗上闻了一遍向他道谢。 搞得齐玄风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小青姑娘看不过去,告诉他,王秀楚是一个鬼,才把齐玄风给吓到了。 “你你你,你们怎么——” 他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脸皮子一直发青。 第38章 齐玄风 在此间众人,王秀楚即便一言不发,保持沉默低调,但她的存在仍然是太过于吸引人了。所以在屠龙帮人中,她一直使用迷心鬼术,让屠龙帮众刻意忽视了自己的存在。 只是齐玄风凑过来的,人畜无害,也就没对他下手,让齐玄风注意到王秀楚的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齐玄风见贤思齐,想要靠近亲近一二,也是合情合理,很正常的。 谁不喜欢漂亮的小姑娘呢? 更何况,那是拥有倾国倾城之貌的王秀楚。 别人说什么倾国倾城,那都是客套话。 而王秀楚,她是真有这份美丽。 “别怕,这一位,你只消不要去理会她就好了,没有什么影响的。” 刘一夫安慰他。 齐玄风忍不住想说什么。 大约是老陈腐酸谈之类。 好在小青姑娘拦住了他。 “呆子,知道厉害了,一个人没本事就敢来探龙王庙,不是我啊,这一路上你有几条命也不够死的。” 这个傻子,敢随身带这么一只倾国倾城的鬼,这样的人物是你可以随便置喙的吗?要是这人不爽,暗中下手,你这样的傻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没本事还到处跑,到处跑也就算了还这么好色,真不知这个人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呢。 殊不知这也意味着这个男人齐玄风的不凡,别的不说,至少他的运气就很好。 不是什么人都能像他一样这么一个人在外瞎跑的。 也不是什么人遇到了妖类还能什么事都没有的。 甚至这个妖还帮助他,救他。 他这个祖坟怕是着过火,不然哪这么多运气啊。 张小乙笑道:“我说小年青,你不知道啊,这鬼啊,也是有好有坏的,你想一个坏鬼我们能让跟着吗?是不是这道理?” “鬼——不都是害人的吗?书里都是这么说的呀?虽然我也看过一些杂记,说什么人鬼诸事,不过都是假言学说,当不得真,人鬼殊途,有害无益——这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呵呵……” 刘一夫笑了。 “你看的书不错,都对。常理论,人鬼殊途,不管有情无情,既然阴阳相隔就不该再在一起。否则,哪怕是有情有义,也是徒增伤害,无可奈何。只是这一条,只是针对凡人而已罢了,在下不才,算是一个修者,所以容之纳之,把她带在身边。” “你是修仙者?” “抱歉,在下只是降术师。” “哦。” 齐玄风傻棱棱的,根本不懂,什么是修仙者,什么是降术师。 在他看来,八成是差不多一样的。 小青姑娘也略松口气。 只是略松。 不是她最怕的修仙者,只是一个区区的降术师。 没法子。 降术,乃八百旁门之末流。 有诸多缺陷。 和修仙者,或旁门第一佛门,攻击第一剑仙,那可太不一样了。 很多人有一个误解。 以为百八旁门诸修,第一是剑修。 殊不知剑修只是八百旁门之中,攻击力第一的,可以越阶杀敌而已。但并不是真正的第一。 真正第一,那是佛门。 佛门神通,不输三千大道。 但佛门佛门,毕竟是旁门,哪怕是第一呢,那也是旁门。从位格上来说,和降术师是一样的。 区别只在于一个第一,一个末流。 小青姑娘毕竟是一个野妖,哪知道那么多详细的,自然也就小看了刘一夫。 不过也仅是降术师这一职而已。 这些人,都不简单。 身上都有一股逼人的煞意。 杀死同级,或比自己强大的智慧生命,这人身上就会自然而然的诞生出一种煞意。 就好像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这两种人在气质上就不一样。杀人多的自然也就比杀人少的气势要强。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诸人,身上都有煞意缠绕。 如果可以,小青是不想过来的。 但屠龙帮的人中,良优不齐。 很多人都心生算计,想要谋害齐玄风,然后霸占她。 齐玄风也没办法,最后只好混刘一夫队伍中。 毕竟刘一夫队伍中有很多女子。 这可以分薄投注在小青身上的目光。 至于那些人,都不是傻子。 齐玄风一个不会武功的傻小子,自然谁都想捏一把。 但刘一夫的这一众人等,虽然漂亮姑娘多了些,可一看就不是善茬子,自然也就不好得罪。 更有眼尖的,能够当名捕名侦探的那种聪明人,能够分析出周秀屏诸女的情况。 可以不介意麻烦,收容,携带,周秀屏诸女的这些人,能是简单的人物吗? 所以连试探什么的都没有。 对刘一夫一行人。 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 这是江湖。 你不知道你面对地都是什么人。 也许有实力高过你但却仍然和你讲道理的强者。 但也有一个眼神就要杀你的变态。 而在无法无天的江湖上,道德全凭个人的自觉。 如此一来,自然是变态比讲道理的强者多了。 所以才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是江湖上的至理名言啊。 当然,更有一点。 屠龙帮主。 这位帮主大人是个狠人,一心想要证道长生。但他区区一介凡人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能在这儿试试了。 事实上,龙王庙的传说多是他们帮会留传下来的。 帮中早前,就有很多前任帮主主持过屠龙。 但都一一失败了。 可这也证明了此路可行。 想想看。 那么多帮众,那么多前辈,死了那么多人,仍然对屠龙征道是念念不忘,这说明了什么? 这不就说明,此道可行嘛! 如果不是真的,那,例代那些先辈,凭什么,为什么,一次次要做屠龙之举? 在屠龙帮的记录里,早先是没有这个帮派的。 哪怕大罗朝廷不介意,你这一天天屠龙的喊着,有龙族就要问你——你礼貌吗? 这是龙王庙死了人,并且死很多人。 那些人的家属,亲朋,关系网,人脉,结合到一起,这才有屠龙报仇这个最初的理念。 后来,一次行动后,大多人皆死。 但有一个没死的,跌跌撞撞回来了。 他一脸的惊恐。 他留下的话是。 “真的,真的,真的。” 重要的话说三遍。 “那个人他没有死。” 然后才死掉了。 死掉不要紧,他说明了一件事。 第一是肯定龙王庙有货,真的可以做到外面流传的一些事,长生不老不死,甭管哪一个,都足以让人疯狂。 因为这不是给修仙者的路,这是凡人也可以的。 天道不公。 修仙者可以步步修行,一步一个脚印,直至长生。但凡人呢?就只能坐望星空直到老,至死也是一凡人。为什么凡人就不能长生呢?凭什么? 现在可以了。 这个什么龙王庙的龙王可以让人长生。 脉络理一下。 最早是有人见到昆山有龙。 然后是仁王屠龙。 成没成的不知道,但此事之后,仁王一族都消失了。 只有隐约的消息说仁王去了月族南方。 月族所在的南部已经被认为是穷山恶水之地了。 在南部往南,那得是什么样的一个险恶地方啊。 出了仁王屠龙之事,昆山有龙这件事就神秘起来。 于是就有一个人在昆山深处龙王所在地建起了一座在深山之中罕见的龙王庙。 但,这座建立起来的龙王庙没有保境安民,反而进这庙的人——死了。 据说是龙王的怨魂作祟。 这人啊,不怕你死人,就怕你不灵。 于是就有了很多仿建龙王庙的存在。 到处骗香火钱,说是安龙王的怨气什么的,龙王怨气平了,还可以许愿祈福,那是被证明的龙啊,当然有人信了。 这香火钱赚得是哗啦啦的。 这还不止。 有人开始想要更多。 于是真正的龙王庙继续有人光顾,也继续有人死。死的人家属亲朋不干了。 为什么,凭什么呀。 有人就想解开龙王庙的迷题。 死人增多。 直至。 龙王出现。 龙王没死。 所以一直有人死去。 龙王既然没死,就需要——做仁王曾做过的事。 屠龙。 于是就有了屠龙帮。 最初的屠龙帮,的确是想要为死在龙王庙的人报仇雪恨。 但,时间久了,死人也无所谓了。 从不可承受之痛,变成了能够理解的意外。 意外嘛,非人力可抗拒的。 能有什么办法呢? 屠龙帮都快放弃了。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 那是一个——黑衣剑客。 这个神秘的黑衣剑客拥有高超的剑术和一颗行侠仗义的心。他听说昆山龙王庙的事就想要来屠龙。不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是想让这个什么所谓的龙王不再杀人。 这是一种大侠的思想。 不得不说。 那次一战,真的很惨。 很多人死了。 但也有很多人活下来了。 据说,最后关头,那个剑客和龙王同归于尽了。 整个龙王庙都崩塌了。 可是,之后,又有人发现,龙王庙依然如常,什么事都没有。 在几次三番的行动之后,屠龙帮确定了一件事。 龙王确实有神奇的能力。 那个黑衣剑客,原本应该死了,却始终没死。此后,不老,不死,一直出现。 所以,实锤了。 黑衣剑客得到了龙王的秘密,他享受到了长生不老不死的能力。 这不公平。 因此,在之后的岁月里,屠龙帮一直在积累实力,感到实力足够了就去屠龙。 哪怕,他们一直失败。 好在,现在的屠龙帮也长记性了。 不再一个人干了。 一个人干,有多少帮众也不够死的。 反倒是扩散了这个消息,引得很多外人也加入进来。 这些人加入没什么不好,有炮灰自己人就可以少死了。并且,让越来越多的外人加入嘛。 反正龙王胃口很大,需要更多的食物。 那位帮主笑咪咪地想。 丝毫不介意一路上加入进来的人。 反正,他们,都会死。 第39章 陈逐风 深山密林。 开始有尸体了。 有些尸体,年份不一,一看就是很古老的尸体,长则百十余年,短的也有约二三十年。 屠龙帮会停留下来收拾尸体。 不要瞧不起收尸。 收尸多了,总是能得到一些好处的。更不要说这里面有很多是从前屠龙帮的人,在一次次失败中死在了路上,当时大家都在逃命,一个个的都有气无力,自然没法子给这些兄弟们收尸。 现在大家龙精虎猛的来,正好给从前的前辈收尸。 不管是不是屠龙帮的。 还可以看看,是不是能够回收到一些宝贝。 正这会儿呢。 一个人来了。 这人,一副暴脾气。 纵是屠龙帮这边人多,他也丝毫不怵,拔剑就战。 这人一手快剑,剑舞成风,瞬息间就被他以隔空刺穴之法刺倒了数人。 也是这人没下死手,所以在展现力量后双方都有所克制。 正在双方为难之际,齐玄风忽然跳了起来。 “陈逐风,是你啊,你个王七加一蛋,好啊,你把我忽悠过来跟你一起走,帮你找龙王庙,结果半途就把我给丢下自己跑了,你说你还是人么!” 原来此人就是齐玄风一直有说的朋友。 陈逐风。 这二人,倒也颇为有缘。 齐玄风傻大胆独行上路,不是没有缘由的。他知识丰富,纵然武力不高,却可以提前避免一些风险。 当然他只是一个凡人,武功略等于无。 好似此时,青姑娘他认不出是妖,王秀楚也识不得她是鬼。这要是真遇上了什么,也就死了。 他当时没遇到精怪。 但却遇到了强盗。 这文人遇到兵,有理也没用,眼见就要被杀了,结果有陈逐风救了他。 正常江湖人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做好人救不认识不熟悉的人的,除非是另有所图。 比如救美女,救大款。 这种可以带来丰厚回报的。 像齐玄风这种人,大多是略过。 可陈逐风不一样,这是一个大侠,喜欢行侠仗义做好事,遇到了能不管? 他单人独剑一个人,就把强盗给杀了。 陈逐风救下了齐玄风,二人也就有了交集,一番商谈,还挺投脾气的。 齐玄风羡慕陈逐风一身高超的武功。 陈逐风也喜欢齐玄风几乎无所不知的知识储备。 二人聊得多了就说到了未来之事。 一个说要到处采风,争取写出动人的故事。 没办法,现在市场变了。 认真写故事的没人看,反而一些文笔差的人,写些什么霸总美人的狗血小白文大行其道。 你说这文章,要文采没文采,要微言大义没有微言大义,一点文学基础都欠奉,却偏偏大行其道,大卖四方。一些所谓的志怪小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少年主角到处收美人找妹子,完全不符合逻辑好。 为什么,这种文学垃圾却能大卖。 他写的记实文学却无人问津呢? 简直岂有此理。 陈逐风看了他的一些手稿也觉得写得很好。 对,没错。 不是他的问题。 是别人的问题。 不过,齐玄风是不会认输的。他要用自己的才华征服读者,让那些人知道,好的文学作品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齐玄风只是一个一二十岁的年轻人而已,他能有几多的阅历经验。 为了寻找灵感,齐玄风冒险出来游历。 这算是有些傻大胆。 陈逐风很佩服他的这种努力,就提出了帮他。 陈逐风告诉齐玄风。 在昆山,有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为了寻访这一真实的故事,陈逐风邀请齐玄风一起寻幽探秘。 二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来到了昆山。 但进入昆山后,二人渐渐被四周山野林木所迷,从而错过了。 也就是迷路,走失了。 毕竟山里,一棵树,一块石,一面坡,一条沟……有太多环境让两个人分开了。 人一分开,又是在林子里,迷路了,越走越远,也不奇怪。 更不要说这陈逐风精气旺盛,比较吸引妖怪,很多小妖怪就过来想要吃陈逐风。 如此一来陈逐风就被分去了注意力,越发找不到齐玄风。 好在一个人走失了的齐玄风倒是福大命大之人,不仅没死不说,还得到了青姑娘的帮助。有了青姑娘的帮助保护,他不仅没有事,还撞到进山的屠龙帮众而选择入伙。 没办法。 当时的齐玄风一不知道青姑娘的本事,二对未来恐惧,自从是要选择和人多的屠龙帮抱团走路了。 进入队伍后,齐玄风仍然提心吊胆。 一群凶神恶煞的人之中混进来一只小白羊,可想而知他的心里承受了多大压力。 直到。 齐玄风遇到刘一夫一众人。他加入到这群人中,才稍微松了口气。 纵然是如此,可齐玄风心里仍然是有一股怨气。 陈逐风啊陈逐风。 你把我忽悠过来,结果你莫名其妙不声不吭的没了踪影,把我一个人丢下来。 这算什么事啊。 要是一直没见到陈逐风也就算了。 可现在陈逐风到了面前,他自然要站出来数落陈逐风的不是。 好在,这个时候,那帮主站出来了。 “这位朋友,很眼熟啊。” “我不认识你们。” 陈逐风很冷酷。 但帮主不这么觉得。 他一张丑脸反是笑了。 “尊驾这话说的,更像了。不过是不是的无妨,在下还要感谢朋友手下留情。” 陈逐风收剑道:“我朋友走失了,一直在找,火气大了些,抱歉。” “哪里哪里,你已经足够手下留情。” 是极。 陈逐风武功是和张小乙他们一个级数的高手。 张小乙他们未露身手倒也罢了。 陈逐风却是大大的出了头。 别的不说,这以剑刺穴,就是极为难得的武功。 剑尖之利,一个不好就直接把人刺伤刺死了。若发力未足,又不能制住敌人。 但陈逐风只是把他们制住,而不伤及分毫,这和枪点镜面蚊虫一样,是高深的武学功夫。 眼见于此,帮主自然是要大加拉拢。 而且他发现此人特别像一个人。 莫非此中另有玄机。 陈逐风原本对这些人保持警惕,但那帮主以一帮之主的尊位来吹捧他,纵是他为人冷漠疏于交际也是忍不住心生一些得意,被拿捏住了。 帮主心中大喜,知道一个炮灰到手,还是超强级别的炮灰。 有此炮灰,说不得真能屠了那龙,得到长生不老不死的秘密。 不过齐玄风却不大甘心。 他冲着陈逐风道:“好你个陈逐风,你说说你,这事做得像话吗?你要带我去完成你的心愿,我们一起结伴,说得多好啊,互相成全,你帮助我,我帮助你。我说了我不去,我又不会什么武功,为什么要跟着你冒险呢?你说不要怕,不要紧,有事你会保护我的,我竟然天真的信了。结果呢,一进林子里,你就带着我左右的乱转,结果转晕了!你倒好,一身武功剑术过人什么事情也没有,你知道我一个人不会武功在这深山老林里提心吊胆是怎么过来的吗?” 陈逐风平心静气。 他抽出腰间佩剑,一指某一个人。 “她是妖。” 他指的赫然就是青姑娘。 虽然刘一夫等人是看破不说破,大家还在一起做朋友。 陈逐风却简单直接,拔剑相向。 这也是现在江湖上的主流。 普遍都认为,妖怪没一个好的。 统统都该杀。 怎么说呢。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妖类的确是受到了打击。但,真正受到伤害的,大多是弱小的精怪。 的确。 这些弱小的精怪有很多穷尽心计的害人性命,的确是要诛而除之。 但也有一部分不是的。 有很多精怪是先被人类伤害后才走到人类对立面的。 也有些精怪本性真如,纯朴善良,只因是妖,就被诛杀。 所以死来死去的,其实和真正的妖王巨头没什么关系。 只是这种事……像陈逐风这种初出江湖的年轻人是不明白的。 他们心中有一种盲目的使命感。 觉得自己正确,自己才对,别人都是错误的。 陈逐风冷静道:“让开,我杀了她咱们再说话。” “你疯了!” 齐玄风反而更坚定的站在青姑娘的身前了。 他坚定不移道:“这世上哪有妖怪!” 这倒不是吹。 一路上,齐玄风很小心,他福运不错,一直是逢凶化吉遇难成祥,最多遇到的是武林败类土匪强盗,反而妖怪没见多少。 又或者说他遇到了,但那妖怪没有伤害他,反而是在暗中保护了他。 必须承认一点。 倘若没有青姑娘,现在齐玄风的尸骨都已经烂了。 陈逐风摇头。 “你身后的那个就是妖,你倘若不信,待我杀了,她自会现出本相的。” 妖类化形,只是暂时性的以部分力量为代价变成人的模样,并不是说妖就因此变成了人。而妖变成人的模样最主要的原因是使自己的体质更容易修炼。 可不是妖怪喜欢当人。 要知道。 人族的身体,乃是先天道体,是最适合修炼的模样。 一个妖类千年苦修,可能比不过一个人百年修炼。这还是指普通平凡的人类。倘若是遇到了人类中的天才灵秀,那几年,十几年,就足以追砍千年大妖了。 这便是人族乃天地主角的证明。 在此情况下,纵是妖族有多么的得天独厚,也只是暂时领先,没有用的,转么眼的功夫,人族就超过妖族。 陈逐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信条是,妖皆斩。 除非那妖没有危害。 但那也是暂时不斩。 就好像是养鱼,不是不杀鱼,而是养一养再杀。不管是什么鱼,最终总是要杀的。 陈逐风要对青姑娘动手。 齐玄风却是半步不让。 虽然青姑娘隐藏的好。 但齐玄风至少知道,她是帮过自己的,甚至自己可能有遇到危险,也都是青姑娘暗中解决的。他齐玄风的确不通世事,但也不是个傻子。 深山老林里遇到一个姑娘帮助了自己,要说这姑娘没问题,是个普通女孩,鬼都不信。 可纵然知道了又如何? 齐玄风觉得,人既以善待我,那我就不可以对不起她。这个观念很质朴,但却是齐玄风性情的真实写照,哪怕它显得有些天真幼稚。 第40章 不能理解 陈逐风叹息。 “我好话说尽,你却不听,罢了,你拦不住我的。” 他正要以武力绕过齐玄风攻击青姑娘,齐玄风敏锐感知到了,忙叫了起来。 “陈逐风,我知道你要动手的话我是拦不住你的,但是你也拦不住我!” 他一伸手,拔出了一把刀。 是的。 当然。 对的。 齐玄风也有刀,只是一把小食刀,他用此刀斩竹,削笔,切肉,割菜,做很多事,也包括在必要时用此刀自卫。毕竟他也是知道,在外面走,哪怕你不会用,用不到,但也不能没有——刀。 但这把刀,在齐玄风手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威胁力。 但即使如此,那也是一把刀。 的确,凭借齐玄风笨拙的身手,别说伤人了,他怕是只会伤到他自己。但是,他也的确——只需要伤到他自己。 毕竟,一个人倘若要是想死,是十分容易的,哪怕此人手无缚鸡之力,是一个武道废物,但自杀,总是容易些的。 只要信念坚定,这,真的不难。 陈逐风笑了。 他很少笑。 但此时却是笑了。 “你不会以为……” “我知道,”齐玄风打断他道:“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的,凭借你的武功,我在你面前哪怕是自尽也很难,这些我都知道!可是那又如何?你纵是能够拦住我这一次,你能永远留在我身边,不让我死吗?你纵是武功再高,也救不了一个心怀必死之人。” 这番话,他说的坚定无比。 身后,青姑娘眼睛仔细打量他,认识许久,只以为这是一个呆呆笨笨心地养的小书生,却没想到他也有这般高大的身影。 陈逐风终于意动。 他的确不能拦下齐玄风的自尽之举。哪怕他能阻止一次,又岂能在齐玄风的身边次次阻止呢? 他和齐玄风终究算是朋友,岂能这样逼死他? “你——何至于此!” 齐玄风回看青姑娘道:“我不知道青姑娘是不是妖,但是在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是青姑娘暗中保护了我,是她帮助了我,没有她,我知道,我一定已经死了。” 这一点。 他绝对相信。 毕竟,他只是天真了些,又不是傻子。 见到屠龙帮这么多人来杀龙,他哪怕再无知也是知道一点,没有人会傻乎乎做没有意义的事儿。这么多人都来了,都要做,屠龙之举,那就说明——这可能是真的。 既然连龙都有,那些精怪妖魔什么的也应该是有的。 可不是么。 自己遇不到,没遇到,不代表没有。 也正因为自己没遇到,即使是不会武功的自己,也是活着到现在。 可不是么。 不会武功。 遇到妖怪。 大概率是死定了。 所以,他想,他遇到了青姑娘,无论她是不是妖,结果这都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青姑娘纵然是妖,那她一路上帮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又岂能无动于衷? 倘若,不是呢?自己岂能因莫须有就坐视青姑娘被杀? 如果,青姑娘因为自己被别人杀了,哪怕这个人是他之前的好友,是陈逐风,那也不行。 陈逐风终于收剑。 他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会有怨言,我也无话可说,但我们走失时,我曾暗中发过誓的,不管是谁害死了你,我都一定会替你报仇的。” 哪怕,会付出他自己的性命。 这句话他没说。 但齐玄风却是感知到了。 他和陈逐风本就有些了解,二人算是比较熟悉的。 但他可一点儿也不想陈逐风替他报仇。 可不是么。 他还活得好好的,需要别人替他报什么仇? 这时,陈逐风才打量刘一夫等众人。 他这时才发现,原来此地竟然有这么多高手。一颗孤傲之心,这才有了些收敛。 “在下陈逐风,诸位是?” 齐玄风道:“啊,他们是我新认识的朋友,这位是……” 他主动的介绍了众人,从张小乙,锦天,杨雪雁,刘一夫,到……手指虚无处。 这是在介绍王秀楚。 毕竟此女太漂亮了,对齐玄风这样的书生——杀伤力简直恐怖。 但此时……陈逐风又激动了。 他拔剑。 “那是什么?” 凭借直觉,他知道面前有人,只是对方不让他看见而已。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让人看见自己?只怕那未必是一个人!? 陈逐风又双一次拔剑了。 可是,这一回,他的面前,站着的是三个人。 齐玄风急道:“陈逐风,你这又是要干什么,没完了是!?” 陈逐风道:“这里有鬼!人鬼殊途,这个道理你读书都读傻了啊,不明白啊?!” 陈逐风说得没错。 只是他低估了面前的敌人。 无论张小乙,还是锦天,都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搞定的,至少一时是搞不定的,非要激斗良久。而张小乙和锦天会和他客气地讲规矩玩一对一吗? 江湖上的智障都不敢这么想。 刘一夫笑了。 冷笑。 他一直脾气好,不生气,不暴气,不得罪人,但这不代表他怕事。 至少现在不怕。 “这个鬼——我的,怎么滴!” 陈逐风出手。 一怒拔剑。 在斩妖除魔这方面,他是认真的。 一招剑法,狂风沙,尽情送上。 但旋即他就被挡下来了。 这就很妙。 就好像,陈逐风突如其来,一顿操作猛如虎,但是,对面乒乒乓乓地群魔乱舞,都挡下来了。就很神奇。 陈逐风大惊。 他并不奇怪自己的武功被人挡住。 但却如此针对性的被挡住。 这就有些让他想不到了。 哪怕,这招狂风沙是他出道江湖自创的一招剑法。 陈逐风连忙收招退开。 “好剑法。” 锦天称赞之。 他不擅长快招,但在见识过天罪宫戴娇娇之子楚天的一息百剑诀,锦天就意识到这点,他在脑内模拟过面对快剑快招的应对。 现在看来,挺对的。 陈逐风道:“你也好刀法。” 这,还是张小乙未有出手。 陈逐风不解了。 “为什么,你们武功这么高了,为什么要容纳异类?” 锦天笑了一下,他随意笑的,没有任何意思。 “抱歉,我不是在嘲笑你,但那位姑娘,是我朋友的朋友。” “什么?” “人和鬼怎么可能做朋友?” “哦,可以。” 一个人说。 陈逐风一看。 是帮主。 帮主——真是一言难尽,这也太丑了。 这位帮主,修炼邪术,一脸皮肉翻滚堆叠。 在夜里突然出现绝对可以吓到小朋友。 这种邪术,叫做乙太不死身。 燃烧寿命换取不死能力。 可以理解为加快新陈代谢来恢复伤势。 就是以未来为代价保证现在的强大。 可是,帮主不想死。 所以他来了。 陈逐风道:“你说什么?” 帮主道:“这位朋友,鬼没什么的,只要你的朋友中有一个——降术师。” 真是太幸运了,这一次的行动中,竟然有一位降术师。 陈逐风道:“降术师?那种专门用邪术害人的……” “抱歉,你对很多事都有误会。” 刘一夫耸耸肩。 “降术和武功一样,有人练着练着练成了邪功,但你总不能把所有武功都当成是邪功?” 陈逐风咬牙。 这,一切,实在和他往昔了解的,有些不一样。 让他委实是不太适应。 不理解的陈逐风抱剑休息。 他思絮万千,想起了很多陈年旧事。 小时候,他发现了一件事,原来人人都有父亲,他没有。后来反复问了母亲,他才知道,母亲不情愿的告诉他家中的往事。 陈氏一族,是一个小族。 族中出了一位英雄。 他一次在外面做事,有人说是采药,也有人说是打柴,但不管是干什么,他遇到了江湖上武林中传说中的奇遇。 他发现了一座山洞。 洞中什么也没有,就一部武功秘籍和一把剑。 秘籍是罕有的公开秘籍。 也就是书中没有隐语暗话,可以让人一看就能看明白并直接修炼的武功。 注意,这种秘籍,很稀少的。 自此,陈氏老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野之人成为武林高手。 这位陈家老祖,可把他的后人坑惨了。 像普通乡野小子一样,当时的陈家老祖听人说书讲故事,被人忽悠的要行侠仗义。 此后——就像一个魔咒。 陈氏家族一代代子弟,但凡学有所成,就想要出去行侠仗义。 想也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初入江湖,不谙世事。 涉世未深,被人利用。 最终,无一不是凄惨下场。 一个个陈家人,就像是流星,刚发出火光,还没来得及照亮世界,就咻一下,什么都没了。 有的,甚至还要背上一个,莫名其妙的罪名。 死得,不值。 这就像诅咒。 虽然屡屡碰壁,却依然屡教不改,一次次的,重复着过去的错误。 陈逐风有一次曾问家里的人。 一个人回答他。 的确是会出错,但如果对了一次呢?哪怕错一百次又怎么样,只要对了一次,就是不忘初心。 只要能帮到一个人,就是值得的。 后来,陈逐风整理家族笔记,明白一个道理。 俗人的事,好麻烦,往往分不清对对错错。一不小心,就会被别有用心之人给利用了。那么,干脆,不要管凡俗之事好了。 这世上固然有很多人害人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我随便介入总是会出错,那么我不理了,我不管了,这总行了。除非是惹到我自己身上或身边的事,旁的事儿,我就不管了。 我不管这个干什么呢? 我可以斩妖除魔嘛。 就像——陈家,第一代,先祖。 那个得了奇遇的陈家老祖。 那个人,就选择,做了一件事。 他做了什么事? 斩妖除魔。 那时,有很多妖魔作祟。 一开始只是食人猪什么的。 后来连一些有名的大妖也敢上了。 比如,昆山魔龙。 昆山有龙,随意杀人。 陈家老祖提剑去了。 这一去,便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也轮到他,陈逐风了。 于是陈逐风出山了。 他一路斩妖除魔,也杀一些不长眼的土匪强盗或惹事惹到他头上的人。 他想通了,想明白了。 他要追寻先祖之路。 斩妖除魔就挺好。 可,为什么,到这里就错了呢。 一个女妖,一个女鬼,人类怎么和她们在一起的?就不担心吗?怎么就不能斩呢?是我错了还是这个世界是错的? 我只是想斩妖除魔而已,有什么错呢? 不理解啊,始终是不能理解。 少年剑客首次陷入愁苦之中。 第41章 交流武学 周秀屏诸女备好的饭菜,恭恭敬敬端盛给刘一夫一行人。 在野外做饭,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儿,所以正常情况大家都是用干粮对付的。 但刘一夫一行人中有周秀屏诸女,这些女子都受过难言且不堪的苦难,她们敏感而又自卑到极点,生怕被遗弃从而别无所去,是以一心讨好刘一夫,已经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就仿佛,这已经是她们生存的意义所在了。 唯有讨好了刘一夫,让他满意,她们自己才能舒服。 好在她们人多,又都是女性,有些曾经为妻为母,对膳食之事十分了解上手。 取材,找水,支锅,上火,放置米面,煮食路上的野味,添加野菜干果,这香喷喷的一顿不就出来了? 这一切让很多人羡慕不已。 不过这也没办法。 不是什么人都像刘一夫一样拥有储物袋或空间物品,能够随身携带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之类生活物品的。 没这些随身材料,想开火也是不行。 得亏方才锦天硬怼了陈逐风,让他们知道刘一夫一行人不是善茬子,光一个锦天就这么厉害了,那个更狠样子的,指张小乙,还有杨雪雁等人,不是更厉害了? 这让他们不敢得罪。 不然说不定就有些厚脸皮子臭不要脸的会端碗来蹭饭。 而且,别以为他们的目的是想吃一点。 是的。 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要不到便宜。 给了一个人的就要去给更多人,而人的食欲是无法全都满足的。 更何况这里这么多人,怎么给得起。 就算给得起了一次,下一次怎么办? 到最后这一切终究只会是个笑话。 所以,这些人目的只是想搞破坏而已。 好在——现在不会了。 没人敢再上来了。 都是老江湖,他们很懂得看人。 知道张小乙他们那样的不好惹。 武功高又很有可能真砍你,那干嘛跳出来得罪人呢? 他们只是坏,又不是傻。 所以最终结果,他们只能暗自吞咽些口水,吃已经干硬到不行的干粮。把用刀柄剑柄锤子凿子敲碎的干粮碎块,逐一塞到嘴里,先不要嚼,慢慢的用口液湿化软化,才艰难的,把这有些拉嗓子的食物硬吞下去。 这哪里是什么吃饭啊,这简直就是在活受罪。 好在,他们平时就是这样子吃的,早已习惯了。只要忽略刘一夫他们那边香喷喷地进食,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忍受的。 “你们平时就吃这么好?真不敢相信,我们在野外啊!” 齐玄风大受震撼。 他因在刘一夫队伍里也有幸捞到了一碗浇了汤水的热饭。 忽然感到自己过去的野游都白游了。 另有青姑娘,她眼光一转,刻意避开了一道菜。 那是蛇肉羹,其实很鲜美的。 微不可察中,张小乙,刘一夫几人交流了下眼色。 可以确定,青姑娘的确是个——蛇妖。 这世上,蛇妖可真是多啊。 不过自己一行人带了一个极品的女鬼,那么运气超人的齐玄风带一个蛇妖也不算过分。 陈逐风忽然坐了过来。 他低声道:“我没错,错的是你们,不过我打不过你们,最终你们会后悔的。” “也许。” 刘一夫随便应和着。 他对此无所谓。 陈逐风又看向锦天直白道:“你怎么挡下我的剑的?” 锦天真的回答了,道:“你出剑太刻意了,也许那不是刻意,但出招时你会用喜欢固定的动作,我猜你一定很少和同类级数的高手战斗,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苦练的。” 锦天不愧是老江湖了。 一眼看出陈逐风的问题。 陈逐风武功初成,出道江湖,他吸取从前的经验教训,不参与人类武林的事,专注于斩妖除魔,这导致他的武功并不擅长与人交手,或者说他的经验不足。 不擅长和同级别的人类高手交手。 此外,他的武功是闭门造车练的。 过于匠气。 也就是一板一眼缺乏活力。 更通俗的说,就是秘籍上怎么写,他就去怎么练。这不能说是错,但其中就少了灵活的变通。 和武功不及自己的人交手,那是没什么问题。 可若是和经验老道的高手交手,这些弊病就显露出来了。 要是一般人,锦天的话,他未必可以理解透。 但陈逐风不一样。 他练武的时候一个人,平常也没人教,只能靠秘籍对着学,自己一个人练,这样就可以成为一流上位的高手。 这叫什么? 这就叫天才。 一个天才,理解力怎么会差呢? 陈逐风顿时明白了。 他伸手做剑指比划着。 “是了,我出招第一剑喜欢刺左上方的地方,然后是……这样,这样。” 他一招招比划。 终于明白什么是匠气。 但旋即,他放弃道:“我虽知道了,但想要改变,却仍是太难了。” 习惯已经习成,想要改变,谈何容易? “你想改变?” 锦天笑了。 他想要提携一下这个后辈,他喜欢这个小子。因为,他比较纯粹。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陈逐风这样执着武道的。 反正他是没听说过,有人可以靠在短时间里自己练成一流上品的武功。 这得多大的天赋啊。 至少他不行。 “怎么做?” “再练一套剑法就可以了。” 锦天建议。 “你现在陷入了固定思维,也就是所谓的知见障,对你自身剑法的熟悉让你反而无法打破藩篱突破自我,这时你需要的就是重新修炼另一套剑法。” “可是,我只会一套剑法。” 陈逐风犹豫了。 从小到大,一直以来,他就修学家族武功。一直练,一直练,就是这样。 现在,细细想来,这一套武功,他修炼的委实是太久了。 “那就交换武功。” 锦天随意地说。 陈逐风略有犹豫。 锦天无所谓道:“放心,我们给的武功很厉害的,高原王听过没?他有一套剑法,闪电霹雳剑法,又称虐菜剑法。也许听着普通,不过想练好也不简单。” 陈逐风道:“这也可以?” 刘一夫道:“他这是慷它人之慨。” 锦天懂个锤子的闪电霹雳剑法,他最多看过秘籍,那玩意是能光看了秘籍就能学会的吗?所以说这还得找刘一夫。没错,这剑谱或者说武功全是在刘一夫手上。 得到此剑法时,张小乙,锦天,都是练刀子的。因此反而是便宜了刘一夫。 啊,对的,当时杨雪雁不在。 所以也只能落刘一夫手里了。 好歹他也拥有了银蛟剑。 “得了,那剑法你练过么?” 锦天开起了玩笑。 对的,他心情好。 为什么? 在接下陈逐风那轮快剑攻击时,刹那之间,锦天在这快攻的压力下,晋级到超一流之境。他终于成了一个超一流的高手,距离宗师之境,只剩下一步了。 这才是他心情好,愿意指点,帮助陈逐风的真正原因。 “我有练过哦?” 刘一夫笑了。 突然拔剑。 一出手就是霹雳一闪。 闪电霹雳剑的第一式。 这一招,极快,快到眼一花,没了。 闪电霹雳剑作为高原王三大绝学之一,哪怕是鸡肋,也是厉害得紧。 这门剑法,立意高远,它是高原王以闪电剑和霹雳剑两种剑法合起来,去芜存菁而成的心血结晶,虽然对上大宗师级战力有些不足,可宗师以下,练至大成者,基本上是一剑一个小朋友。 从第一剑就能看到此剑的精髓。 那就是一个字。 快。 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的快。 张小乙大吃一惊。 他最知道刘一夫习武经历。 这货。 早先是一个只会在袖子里藏刀捅人的老阴人,哪有什么武功啊,走几步路都会累。 后来在自己的帮助下才学了武。 虽然,他手中有很多好东西,但张小乙一直觉得这大概是收藏,秘籍给你,你会练吗?你识字吗?懂暗语吗? 很多秘籍甚至根本就是阉本,里面或多或少都会被删去一些重要的东西。 或者说藏了暗手。 所以当时的他和锦天没有馋刘一夫的收获。 再一个,他们自己都有所得,何必学别人的。别人的再好,就一定适合你吗? 武功,适合自己的才好。 但是万没想到,刘一夫不仅暗自习武有成,还不声不响把这闪电霹雳剑也给练了。 平常都没看到啊。 这家伙,他哪来的时间,哪来的精力,怎么就这么快学会了? 刘一夫当然不会告诉他。 一是高原王为了夺舍刘一夫的身体,曾经向他无私的展现了自己的武功。 二是刘一夫拥有降术效果超强的学习能力。这是一个被动效果,只要他学习,不管学什么,都会很快很容易。 三就是马客师的功劳了。 马客师的武功秘籍知本论,堪称是在逆天改命。 它就像一个习武的作弊器,很容易就能练好一门武功。 正是如此,刘一夫才能够飞快地学会了闪电霹雳剑。 陈逐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剑法,太过惊艳,也太过实际。 更重要的是,这门剑法很随心,正好可以改变陈逐风已经僵化的武功路数。 闪电霹雳剑,攻伐本由心。 心之念未起,霹雳电闪至。 这就是一个快。 如此剑法,身为一个剑客,岂能不心向往之?只是武功这东西,说不珍贵不定什么时候就随便的学到了,别人也就教了。要说珍贵,那是传男不传女,传侄不传媳,是生怕自家的东西什么时候姓了别的。哪怕是没了,绝了,断了传承,带到坟墓里头,也不让外人去学。 陈逐风觉得,想学这门剑法,怕不容易。 “我能学么?” “你想学么?” “想。” “好,那给你。” 刘一夫直接把秘籍拍出去了。区区一本秘籍而已,刘一夫早就背下来了。 更不要说,还是他已经亲自学了的。 曾经,高原王在他的面前,一招一式,仔细拆解,把这套剑法说给他听,演给了他看,试问他怎么不了解这套剑法? 既然已经学会,吃透,剩下的只是功力问题,那就没问题了,刘一夫说给就给了。 锦天提出来的要求嘛,你看他平时多嘴过几次?现在好不容易开口,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陈逐风拿来一看,果然是很厉害的,字字珠玑,这是一门正大冲直的剑法。用它,修炼至大宗师都不是问题。倘若是用这套剑法,自己一剑杀了青姑娘,齐玄风都未必反应过来,那也就没后来什么事了。 不过,这么直接收下,未免有些太不要脸了。陈逐风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把自己脸丢地上踩的好处。 他既然收到刘一夫给的正统剑谱,也就有了回报之心。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手书的陈家剑谱的副册,手抄本。 原本在陈氏老家里面。 不过都一样。 没什么隐秘的。 最多上面有很多他的修炼笔记心得体会罢了。 刘一夫初时是不以为意的。 当然,也带了一点小期待。 毕竟,陈逐风是一个超一流高手,还是一个闭门造车的超一流,能闭门造车还是超一流,哪怕是有经验不足的缺点,那也是超一流啊。 别看他被锦天一个人单人独刀地拦住,甚至有些屈居下风,但这主要是因为他的经验太差了,却不是他武功不行。 结果现在一看,却是——一言难尽。 秘籍名字是燕山剑法,和陈字没有半个字的关系。 倒是杨雪雁,见多识广,知识渊博,一下子看出了名堂。 “燕山剑法?莫不是那个燕山?” “你知道什么?” 杨雪雁想想道:“千年前武道式微,当时曾有两个大门派在争武道牛耳,这两个门派一个是歧山派,另一个就是燕山派了。其中,燕山派又叫燕山剑派,举派上下,以剑术独步天下。若这真是燕山派的剑法……” 她没说了。 但意思出来了。 燕山派的剑法,怎么到了陈逐风的手里面? 陈逐风没回答。 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心参悟剑道,正抱着闪电霹雳剑的剑谱一边看一边想呢。 他在努力学习这种陌生的剑法。 锦天默然。 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天赋。 陈逐风是在没有师父教的情况下,闭门造车练成超一流武功的。 仅这天赋就很恐怖了。 简单的武功,可以自己练。 闭门造车也可以的。 但燕山剑法,绝对是顶级的剑法。 这样的剑法,有师父在旁边一招招拆开来慢慢讲的教,也未必能学好,更何况是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 所以才说,陈逐风的天赋可怕呀。 第42章 你们全都要死 刘一夫是个爽快的人,直接把这剑谱打开来大家一起看。 张小乙锦天杨雪雁刘一夫——都是习过武的人。 东西好坏,一个人说了不算。 大家一起看才对得吗。 一看,就发现了问题。 之前不是说燕山派吗? 这应该是燕山剑谱才对。 但此秘籍上,封皮是燕山剑法,可翻开来里面却写说这是燕门剑谱。 要说这是抄本抄错了,绝无可能。 封皮是燕山剑谱。 内容是燕门剑谱。 抄写的人得有多不用心才会犯下这种不应该有的低级错误? 只看陈逐风就可知道,这样一个人会把珍贵的,天天练的秘籍给抄错了吗? 就算他当初抄时是抄错了,但他经常习武,秘籍更是随时带在身上,上面有很多心得体会,他有这功夫写心得体会没功夫把错了的名字改过来吗?心那么大吗? 所以,问题出来了。 这本燕山剑谱,为什么内容反而是叫燕门剑谱? 不是说燕山派吗? 好在,这种迷题虽然有趣,却也无伤大雅,不管燕山还是燕门,它最终只是一本剑谱而已。 再一看,果然,这里面真仅止是一部剑谱而已。 说来简单。 一共一十三式。 从起首式开始。 春风乍起,一池春水,燕子归来,燕子飞,燕衔泥,飞燕回廊……至最后一招飞燕惊龙收手。 十三招燕门剑法。 内功心法是一套名为燕还巢的吐息运气术。 总纲口诀是一首诗。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看出来什么了?” 张小乙问。 他心中其实已经有了一个猜测,只是不敢肯定。 锦天在诸人之中武道上造诣最深,并且犹有家学,他看得是最明白的。 当下就道:“这是意境级,这是一门意境级的剑法。” 这世间,大多武功只练到一两个重点。 要么是身体方面的。 比如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反应更敏什么的,莫不如是。 要么是内功方面的。 增加攻击的,增加防御的,变轻跑得快的,回气快的,耐力强的,甚至还有防御毒素的。 极少数是增强精神力的。 比如这本剑谱,便罕有的注重意境。 唯有意境达到了,这门剑法才算真正练成了。 陈逐风现在说练好了,练熟了,练得炉火纯青,但这都不算真正的练成了。只有他领悟到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这句诗的意境了,才算真正把这门武功剑法给吃透了。 到时,他说不定能够迈入到宗师之境。 “意境级啊——!!!” 几人感慨。 又看向陈逐风。 这货,竟然凭借这本还没有真正练成的剑谱,修炼到了超一流境界,这是在开玩笑的么?简直是岂有此理啊。 这该说什么? 只能承认,这是他的武道天资太过人了。不然还能怎么解释呢? 陈逐风倒是没这个认知,仍然在参悟剑法。 忽然他站了起来。 随手刺了一剑。 不满意,坐回去。 然后又参悟起来。 但刘一夫等人尽皆色变。 要知道,刘一夫能够学成闪电霹雳剑法那是有诸多原因的,不然,一个普通人,想学这门剑法,先练二十年基本功,天才也需要年时间打基础,有了基础才能学习此剑法。 而陈逐风呢,方才一刺,只是简单一剑,却已经有了几分闪电霹雳剑法的神韵。 要知道,他到目前为止,只看了刘一夫刺的一剑,看了一下秘籍,这么快就摸到顶级剑法的神韵,就离谱。 恐怖如斯。 看来,不是这剑法成全了陈家人。 以一推十。 极有可能是这个陈家人的武道天资太过逆天才会有如今的成就。 不然他怎么这么快入门的? 不要小看闪电霹雳剑法。 这是一门直指大宗师之境的剑法。 论立意高远和极限,它其实不在燕门剑谱之下。 所以说武功这东西,强的是人,而不是武功本身。 武功本身就那样,想要把它的威妙发挥至淋漓尽致的地步,终究是要看人的努力。 不,说努力好像有些错了。 是看人的天赋。 陈逐风看来就是这样一个拥有极强天赋之人。 看起来,他在短时间里,武功就要大进了。只要他能将自身的这两种剑法融合于一体,走出自己的路,那一个宗师是跑不了的了。要是他能参透这两门剑法,真正的吃透了,就能证得大宗师之位。要是他能推陈出新,感动天地,说不得——一尊天人就会诞生。 那就太恐怖了。 好,这是美好前景,未来如何,还要看以后。 不忍这样一个天才未来走了弯路。 锦天再次做出了指点。 “你剑法不错,虽然初时匠气,可这也说明你在剑法上还有潜力可挖,你要注意这句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当你能够参透这诗的意境后,你的剑法才算得到真正的大成。” 陈逐风猛然醒悟。 他回想起练剑的感悟。 有时练半天都把握不住剑法微妙。 他放弃了,躺在茂密的草地上,抬着头,仰望天空。 有时突然有了灵感,剑法就习成了。 细细回想一下,原因是他看到了天上的鸟,触发了他的感觉。 是了。 他好像曾在一位先祖的笔记上写过。 想要剑法奋勇精进,最好去燕山一趟。 但是,这个世界,出门哪那么容易,那么安全。不把武功练好了怎么出门?练好了武功出门又怎么会主动去一个莫名其妙叫燕山的地方? 沧海桑田,时间不一样了,名字还能一样吗? 找燕山,上哪找去? 我武功既成,还去什么燕山? 所以此事遂了。 陈逐风将之抛除了脑后。 没可能做到的事情何必去想,去记。 现在看来,想要剑法灵动,就需要去燕山——看燕子。 陈逐风捏紧了拳头。 这时候才告诉他,或者说这时候他才知道,早干什么去了,他——为什么那么笨! 现在,屠龙在即,哪有可能让他回去看燕子再回来战斗啊。 “别想太多,把握当下,想得多了,有用吗?” 刘一夫也忍不住劝他。 别说,嘿,这个陈逐风,脾气是不好,有点干硬,不是一个会说话擅长交流的人。但是,这样的人才不会往你背后捅刀子。 所以刘一夫他们愿意和这个冒犯了他们的年轻人处。 没看齐玄风和他私下也关系发着的么。 别看开头齐玄风骂他。 想一想。 齐玄风那身手,敢和陈逐风甩脸子,凭什么?就因为在他心里,两人仍然是朋友。朋友嘛,生气吵架是很正常的。 换一个人,齐玄风敢吗? 陈逐风平心静气。 他身上气机微扬,又有所成长。 这真是一个妖孽般的天才剑客。 一番感悟,一句话,就能让他成长。 他若有一个好的师父在旁边教着,现在怕已经快摸到大宗师的边儿了。 懂的人都懂。 有一个好师父在一旁教你,和你自己一个人闭门造车的瞎练,那可不是一回事。 休息一番后,众人再行上路。 这一次,看起来,队伍真是浩浩荡荡,粗略估计一下大约有上千人了之多了。反正在这森山老林里,从前头看不到尾梢,要不是有屠龙帮的人为主在居中调和,不定得要乱成什么样子。 这么多人屠龙,感觉有些夸张。 好在的是,人这么多了,那些山精野怪什么的,也都不敢靠近了。这让大家放轻松了不少。 不过暗地里,青姑娘劝说齐玄风离开。 她先是温柔的道谢,然后就是建议了。 现在大家注意力都在龙王庙那里,趁这时,如果齐玄风愿意,青姑娘可以带他离开这儿。 “实不相瞒,我的确是妖,是一条青蛇妖怪。” 青姑娘叹息说道:“一直以来,我在这里主要就是做一件事,替蛇王大人……哦,就是你们要杀的龙王,寻找一个不必去死的人,保护他离开。蛇王大人会小心放过被我保护之人,至于其他人那就……” 齐玄风有些沉默。 他已经知道青姑娘是妖了。 但从她口中说出,仍然让他有些难过和不解。 “你既然是妖,那为什么不吃了我?” 他反而更关注此点。 青姑娘伸手从树上摘下了一片翠叶,放在手中慢慢把玩。 她的声音,温柔,好听,像无形的乐器一样。 “我是一条原本普通的小蛇,偶然沾染到了蛇王大人的气息才渐生灵智,后来更是吃到了蛇王大人血液沾到的野果,这才踏上修炼之途,后来更是得到蛇王大人无微不至的照顾,这才脱去蛇体,化身人形。” 她目光晶莹的看着齐玄风。 “我蒙承蛇王大人太多恩惠了,所以必须要为蛇王大人做事。蛇王大人让我做的事情就是,挑选一个人,从所有来找蛇王大人的人中挑选一个人。这个人蛇王大人是不会杀的,但其余人,那就不能放过了。” “你是说……你选择了我?” “是的,来这里的许多人中,唯有你,是无辜的。” 青姑娘终于说出来了,她的想法,她的看法,她救齐玄风的原因。 “我……不是太明白。” “因为,无论是想法,还有力量,你都不可能伤到蛇王大人,你做不到是一方面原因,另外你也不想做这事。” 是的。 齐玄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被陈逐风硬拉进来的。 他最初的本心不过是收一两个好故事而已。文人嘛,为了写作出精彩的小说故事,出来采风,不奇怪。 对于屠龙之事,他毫无执着。 无论是蛇王被杀或不被杀,他都是无所谓的。 这样一个与蛇无害的齐玄风。 青姑娘觉得若说这些人里,怕就是他不该死的。 齐玄风明白过来了。 “等等,我大概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要说,除我之外,其余人可能都是要死?” “没错,等到他们再往前走,就会进入蛇王领域,到那时,他们就不会再有机会出来了,他们全都要死。但是,你可以活。” “什么蛇王领域?他们全都要死?” 齐玄风大惊,忙回头要去通知众人。 只留下,身后一动不动的青姑娘。 第43章 苦劝无果 这是个机会。 也是一个选择。 每一次,都会有很多人,想要重复仁王的壮举。 屠龙。 没错。 曾经,古时,有一个叫仁王的部族王,他当时带了族中最精锐的军队,共计五千跋步军,他们跋山涉水,不计千辛万苦,过来要诛杀此地的龙。 这原本不该成功的事,却偏偏成功了。 仁王诛龙成功。 但至此之时他才发现,所谓之龙,并不是龙。 哪有什么龙王啊。 那。 只是一条罕见的大蛇。 仁王诛杀此蛇,并且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大秘密。 但,此事并没有结束。 没多久,蛇王就复活了。 它是一条,根本杀不死的蛇。 但它毕竟被仁王所创,受了伤。 所以它选择沉睡。 虽然沉睡,但在入睡前,它也做了一些准备。 比如,利用意外发现的一个小妖,安排一些手段,诸如此类。 蛇王知道。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既然仁王成功了一次,那以后就会还有不知多少次。 蛇王的手段有多少,青姑娘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要为这些人,留下一线生机。虽然这也是蛇王的命令。但时间久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她舍不得见这些人都死了,还是她只是听从蛇王的吩咐做事。 生路给了,接下来,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 听了齐玄风的话。 陈逐风坦然道:“我说了她是妖。” 齐玄风道:“这不重要,你别老纠结她是不是妖了,她就算是妖,她不也是没害人么。而且她也是在帮我们,不然我能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你们么。” 陈逐风摇头。 “这不重要,现在没有人会回头,你别忘了他们来是干什么的。这时候你让他们回头?你比我脑子活,应该知道这不可能。” 陈逐风只是不喜欢社交,他闭门造车久了,有一些社恐。 但他起码的事理还是能够明白的。 屠龙帮打头。 其余加入的人。 总计上千多人来屠龙。 这么大的事,是你区区一个齐玄风小书生能说了算的吗? 齐玄风却不同意,他道:“青姑娘和我们在一起,我们什么情况有多少人她不知道吗?但她建议我走,这说明咱这些人没用,统统都是在白给,你不行侠仗义吗?搁这儿看这么多人去死?” 陈逐风仍然摇头。 “我行侠仗义是帮助那些普通人,不是帮他们,这些人也许你在意,但我不在意,他们都是江湖人,像他们这样的江湖人严格来说没哪个是好人,除非特殊情况,不然他们死我面前我都不会救他们的。” 陈逐风虽然是初出江湖,是出道新人,并没有在江湖上成名立万。 但一来他在家族中看过了很多前人留下的笔记,知道一些行走江湖的经验教训。这让他对江湖上的人大多没什么好感。 江湖,什么是江湖,一群武林人在讨生活而已。从武功差的到武功好的莫不如是。 说好听什么正道白道,什么大侠大佬。 其实一个个不是伪君子,就是老狐狸。 真正的那些好人,大侠,怎么可能成为大佬。纵有人凭借武功为一时之雄,也只不过是一时而已,不得长久的。这样的人很容易就会被别人用阴谋诡计搞下去的。 像欢喜王,大大的渣男一枚,什么坏事都干过,杀生杀熟,抢劫做局,甚至对爱他的女人下手,可那又如何。 他依然是一方之雄。 如果,不是他自己错误的踏入浩瀚国这个坑,最后失去所有,不然现在仍然高高在上的。什么天罪宫,神女宫,什么正义堂金袍客,能拿他怎样! 这才是大多数大佬成功者成功的原因。 陈逐风或许不明白这点。 但他知道,想在江湖上找一个好人,真的很难。 屠龙帮不说了。 这些跟着屠龙帮的人,一起来的,哪个是干净人?哪个手里没冤死的生命。 这样的人,死在一旁,陈逐风一眼也不会多看。 在陈逐风眼里,值得他救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普通人,不会武功,从事务农,采药,行商,一切为了生计而忙活的人。 这些人辛辛苦苦的工作,赚钱,养家,还要被征税,甚至向武林帮会上缴保护费等等。他们,这些世上的最底层,才是他要去保护的人。 齐玄风反对。 “你又错了,你以为他们这些人,所有人都是该死的吗?你觉得,你凭什么觉得?就因为他们提刀带剑出来闯荡江湖吗?是,我不否认江湖上有很多人渣败类,可也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张哥锦哥他们,难道也是那种人吗?” 齐玄风拉上了张小乙锦天他们。 不得不说,齐玄风这个人眼力还是不错的。 张小乙锦天,不算刘一夫,杨雪雁,都是有道德底线的人。当然这也和他们未至真正底层有关系。他们行为做事,不能说仁,但绝对分清善恶。不会随便杀人放火抢劫不道德。 就连陈逐风,也是一样,不是坏人。 只看在人群中,齐玄风选择加入了刘一夫团队,就可知他眼光精准认人到位了。 陈逐风的陈家人就不一样了。 陈家人从前就认人不清,识人不明,甚至严重的还外泄了家族武功。 这边找个人金兰结义,那边大哥就偷偷捅了他的腰子,这边认识个红颜知己,才刚过了夜,第二天就在公众之处说自己被强行不道德。 陈逐风就是基于此,才决定不理红尘俗事,一心斩妖除魔。 人的世界,太复杂啦! 陈逐风见说不过齐玄风,也不在意,他本就不是以口舌之术见长的人,他是一个剑客,一向是用剑说话的。 现在嘛,既然齐玄风搬出了张小乙锦天他们,陈逐风道:“齐玄风信你们,你们说说,你们走不走。” 张小乙摇摇头。 “抱歉,我们大概是不会离开的。” 张小乙他们一行人,不辞劳苦地来到这儿,还为此杀了甲鱼精,走那么远路,杀那么大甲鱼精,冒生命风险,为得是什么?还不就是为了寻找蛇王宝玉嘛,现在东西还没拿到,怎么走? 别的不说。 就说那甲鱼精。 那么难杀。 万事司里被挂起来的任务哪有简单的。 刘一夫他们还是来了。 图什么? 不就是蛇王宝玉嘛。 东西没到手,怎么走。 齐玄风沮丧起来。 “难道事情只能如此而已了么?” “还能怎么办?”张小乙倒是反过来劝他:“你能来告诉我们是你一番心意,这事是我们自己的决定,纵是出错死了也是与人无尤,再说我们各自都有一身的功夫,哪里就容易死了,反而是你,什么武功也不会,我建议你听青姑娘的话,尽快离去!” 陈逐风在旁听了也是点头。 他虽带齐玄风一起出来,但却绝不想这位朋友死了。 而这里面就是齐玄风最容易死,谁让他武功几乎没有,还喜欢多管闲事。 不一会,众人起行。 很快,他们就到了一座山。 这是一座——百来丈的山。 山不是很大,虽然也是青翠,却没有什么老木大树,多是灌丛杂草。 整座山的山体是等边三角形状。 在此山周围,开了盘环的蛇道,以供人登顶,在那山顶部位,隐约可见一栋建筑,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龙王庙了。 齐玄风目睹于此,忍不住道:“这莫非就是蛇王领域?” “进不进?” 张小乙发话了。 他虽名义上是队长,是头,是众人们的老大哥,但其实,这个团队的主导权已经变了。 一是刘一夫个人越来越强的能力,已经不是可以无视之的存在了。 曾几何时,那时的刘一夫只是张小乙身边没人硬拉来打下手的。说难听点是个看守后勤的车夫。只是在出生入死后,大家感情深了,才当兄弟处的。 但那时,张小乙锦天是一线,刘一夫仍然是副手,是小弟。 哪怕他实际上年龄才是最大的一个。 后来莫名其妙跑出了个孙春绮。 哇呀呀,铁冠道门的当代在世行走。 这位爷——不,姐,给了一个储物袋。 虽说,这是给众人,严格来说应该是给锦天的。 但现实是众人之中唯有刘一夫的精神力勉强达到了使用标准。 所以在无形中,刘一夫完成了地位上的跃升。从一个可以被取代的小弟,摇身一变成了精英合伙人。他不仅成为三人中正式一员,还是举足轻重的一员。 后来,他实力大进,渐渐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 好在刘一夫是一个不喜欢说话废话和交际的人。 所以明面上这个团体仍然是张小乙说了算。 可是这时候,他敢不重视刘一夫的话语权吗?甚至在必要时,刘一夫说话,他也要听的。 至于锦天,也不简单,其个人武功不说了,家室还好,拥有一个越来越有钱的妈。 据说,还是孙春绮曾经的,好姐妹。 这是什么神仙背景,就离谱。 更有了杨雪雁。 这一位大姐个人能力出众也就不说了,还手眼通天,背后有一个大家族支撑。甚至一度想把一个表妹嫁给刘一夫,得亏这事她没成,要不然张小乙都有可能被挤走。 搞到现在,张小乙这位曾经的乙哥有事没事都不自觉的要问一下。 不然心里没底。 好在此事上,锦天和杨雪雁是站在一边的,二人当即带上一脸愁容的李苦水走了。 这李苦水听了齐玄风的话早就想开溜儿了。可却被警惕的锦天牢牢盯着。 现在可不是一脸苦相么。 这也对,明明知道危险,还被人提着往里闯,反抗不得,他这心里能快活就怪了。 张小乙看向刘一夫。 刘一夫倒想留下周秀屏。 不过诸女不肯远离。 于是刘一夫只好留下了他的驴车陪。着诸女,算安她们的心。毕竟走这么长远的路了,这些女人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刘一夫的驴有多珍贵。 刘一夫可以不带上她们,丢下她们,他干得出来。 但他不会丢下他的驴。 绝对不会。 安定诸女之心,刘一夫抱着小脑斧和张小乙进去了。 陈逐风对齐玄风道:“你在这等我们回来就好了,如果我,我是说我们大家回不来了,这也是命,不要在意。” 齐玄风见自己苦劝没用,这些人还是一个个地往里走,忍不住叫道:“我才没有在意,你们就去,就去死在里面!” 第44章 大蛇出没 人渐渐走了。 齐玄风身边没人了。 如果这时有人向他发难,想要打他骂他欺负他,甚至杀了他,他就麻烦了。 但这时没有人在意他了,大家都只在意一点,那就是龙王庙的龙王,是不是真的可以让人长生不老不死。 出来混,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得到好处嘛,金银确实可爱,但对江湖中人的诱惑也就是那样了。 可能大家都缺钱。 但真正论起来,哪一个都有钱。 身为江湖中人,打砸抢是基操,觉得不好也可以混帮会,就算那所谓的,高高在上的武林白道,人家也是要收保护费的。 此外还有走私,杀人,保镖,行商,官商勾结,黑白混行等种种方法捞金搞钱。 所以说,江湖中人,真不是太在乎钱。 他们可能会为了一笔数额巨大的宝藏拼命,那是因为钱太多了。 但真正吸引他们的,是超凡。 比如顶级的武功,可以让他们靠近。 成为长生者更是能够媲美修仙者。 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现在一头龙王等着他们,谁会有兴趣对付什么也不是的齐玄风呢。 唯有一个人,唯有她,在意齐玄风。 青姑娘又出现了。 “你拦不住他们的,他们这些人,你知道的,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辛苦,好不容易走到这里了,距离龙王庙只是一步之遥,这种时候你让他们放弃?你该懂的。” “他们一定会死?” “不错,当他们选择了上山,就一定会死,自我有记忆以来,千年未改。” “我要去救他们。” 齐玄风说。 青姑娘不解。 “你去救什么?你什么都做不到?” “没错,我是什么都做不到,就像个废物一样,但是那里面有我的朋友,青姑娘,就像陈兄要杀你,我站在你的身前,其实我也隐隐猜测你可能是妖,但我当你是朋友,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站出来保护你,哪怕会被陈兄杀了。现在也是一样的。如果陈兄他们有危险,哪怕是我什么也做不到,至少我也要和他们在一起。这就是我的选择。” “你疯了。” “我是疯了,但是人啊,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有着无论如何也要去做的事。” 齐玄风说完就走。 他头也不回。 他知道,此去可能一去不回。 但他毫不在意。 在不知他下落,以为他可能会死掉的情况下。 陈逐风有着哪怕是死,也要为他报仇的想法,他也有哪怕死,也要和朋友一起面对的想法。 一上山,齐玄风就感到了一丝不一样的气息。他无瑕多想,只管赶路上前,好一会儿,他走到气喘吁吁地,才看到了刘一夫一行人。 终于,追上了。 他这么想。 当他走过去时,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中一个人说了。 “咦?你进来了。” 齐玄风想不对,这话不对。 他是一个写文的人,对文字话语有些在意。 他进来?不该是他上来的吗? 又有一个人说道:“你不该进来的。” 齐玄风注意到了,说这话的是锦天。 方才,第一个开口的是张小乙。 他问:“说什么进来啊,我是上来啊,还有我不该上来吗?凭什么,就因为我不会武功吗?好,我不会武功我知道,但我放心不下啊,所以我还是上来了。” 张小乙皱眉。 “他说话怎么有点怪?” “因为他和我们一样……。” 刘一夫说话了。 “应该是青姑娘出手的,让他不至于像那些人一样。” 刘一夫伸手。 这一下,连齐玄风都看到了。 在刘一夫手指尖上有一点特殊的能量。 这根手指一点,点到了齐玄风的眉心。 齐玄风脑子一晕,眼前光景顿时一变。 只见自己所在是一个隐约可见的圈子。 这个圈子是由王秀楚维持着的。 在圈外,是屠龙帮及一众人等,这些上山之人,正像无头的蚂蚁一样,在这座山上的蛇盘。山道上,乱七八糟的乱蹿,没方向,没地位,却都在脚不停的走着。走一段路回头,就这么来来回回的不停反复。 这其中,就有陈逐风。 不过他为人比较警惕,已经发现了不对劲,正停止了急行的身法,开始努力想要看清周围的事。 “这是——” 齐玄风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蛇王领域? 因为进了这个领域,所以大家才像傻了似的在山道上没头脑的乱走? 这样走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不会一直这么走到死! 齐玄风感到不寒而栗。 他一直有听过鬼神怪异,但并没有真正遇到见过。现在亲眼这么一见才知道了厉害之处。这么多人,就这么被什么妖怪玩弄于股掌之上。 不过,自己这边是怎么回事? 他又看了下王秀楚。 此女立在一边,手持一杆旗幡。 旗幡张开,形成一个圈,把众人笼罩其间内,包括了他自己。 所以自己这边才没事。 这位王秀楚姑娘是个鬼。 这是以鬼异对付妖异吗。 这么说,这场未必是必死的? 他原想说要不要救一救大家。 但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他只是有点纯真天真,但不是真傻的。 陈逐风他知道,是一个一心想要当大侠的人。 但这些人,虽说交浅言不深,可以他的感觉,都是非善类,这不是说他们是坏人,要是坏人他也不敢靠过去了。而是说这些人不是他这样的人。 他会在意其他人的生命,但这些人却是不会。他们最多看重陈逐风。 但是现在连陈逐风也在外面,没见他们出手,现在自然更是不会出手了。 正在这时,有异动了。 不知何时,不知何处。 它就那么突然的出现了。 这是一条大蛇。 此蛇足有七八丈长。 又肥,又粗,又大。 它一张口,就吞下一二三人。 吞吃起人来,可以说是轻松得像在吃豆子似的。 “蛇——” “蛇——” “妖怪——” 齐玄风到底没见过世面,一下子看到这一幕,当下是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他叫了好一会,看到没人有反应。 就连那个一直愁苦面色的李苦水也鄙夷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在理会,这才止了叫声。 这时,他听到张小乙问话。 “这蛇哪出来的?” “不知道,看来是一种特殊术法。不要紧的,下面这么多人,我们慢慢观察。” 刘一夫轻松无比地说。但其实,他心中已经有了一种猜测。 方才。 甫一入山。 他们就知道不妙,这是进入了某一种域场之中,就像之前进入鬼打墙术法范围中一样,被控制了五感。 好在,针对于此,刘一夫已经有了新的计划。 说来也是巧。 他手上新得了阴魂幡,正好可以应用于此。 原本还需要自己出力,但此刻,让王秀楚上就好了,倒也省了他一份心力。 利用阴魂幡的力量,张开鬼域结界,对抗这个领域结界。 虽然,这只是暂时的。 刘一夫能够感觉到,迟早这蛇妖会发现他们。 但在此之前,还可以多观察一段时间。 大蛇出没。 此蛇巨大。 轻轻松松,一口一个小朋友,如果愿意,两个也不是问题,三个有些勉强,需要嘴张大了吞一会,然后才见一个个人,从嘴里逐一被巨大的蛇躯吞了下去。 大约在蛇体内二三米处停下来,然后渐渐被消化。 只是,肉眼可及,这个消化过程很快。 快得有些——太快了。 刘一夫心中一凛。 公字瞰神术! 一道特殊意识升起,刘一夫进入到超然空间观视一切。 这一下他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在此地。 在此山。 除了他们,还有一个观察者。 这是一个,一身黑色褴褛长衫的男子。 一头散乱的长发。 身边提了一把剑。 他神奇的站在半空看着身下一切。 整个领域,好似是由他控制着的。 好在此人虽然位居不凡但仍然无法发现刘一夫。 嘶——!!! 公字瞰神术。 妙就妙在一个公字。 以己心替天心。 处于一个极高的超然位置。 就像是在更高一个位格位置。 我能看见你,你就是看不见我。导致刘一夫可以安静的观察一切。 这个神秘的黑袍男子,正在默默的指挥一切。 在他的指挥下,通过他微小的眼光转动,手部动作,那条大蛇,时隐时现,出入无间,一经出现,就杀入人中。往往是一出现,一张嘴,别的不说,先一个人就到嘴里嘎吱嚼了。 而受到此人术法蒙蔽,这里的诸人大多仍然在意外魂迷。只有此蛇攻击一刹那,那些靠近的人才能发现此蛇。 其余人者,仍然是茫茫然一无所知。 只是继续的在瞎打转儿。 不过这些倒霉的人大多是炮灰。 是那些中途加入的人,是江湖散客,以为能跟进来讨便宜的那些人。所以纵是这些人出事,陈逐风也是在一旁暗中观察,却不出手。 他不是傻的。 齐玄风说的那么认真,他怎么可能听不进去呢。所以他一直在保持警惕,倒也暂时无事。 可以看出。 大蛇的袭击,是先易后难。 是先一步袭击那些落单者,并且是那些武功不高实力不强的人。 像陈逐风这样的高手,却没去碰。 还有就是屠龙帮众了。 这个帮会早就干过这样的事,对此事也早就有所准备。他们虽不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的确是做了功课的。 只见一个个屠龙帮众都在腰间缠了一条绳子。 纵是一个人断了也不要紧,每人身上都有备用的。 断了再续。 又或者一时找不到团队,但慢慢找,待找到了,又用绳子联系上。 总之是不能断了。 那帮主也是知道情况不对,但他一绳带一串,却也不怕什么。 直到。 黑袍人出手了。 他一击出手,就连续的斩断了屠龙帮人的绳子,将这一条长龙也似的屠龙帮众给断得四分五裂。 总之不能教他们连成一气。 第45章 蛇王大妖 事已至此。 刘一夫明白了。 这条蛇王,不仅有那条青姑娘的蛇妖在暗中相助,甚至在它的蛇王领域内,还有人帮助它。 不过很奇怪的是,什么样的人会在这里帮助一条蛇王? 再者,这蛇王看起来比蛇母也强不到哪儿去,浩瀚女王凭什么当初觉得这蛇王能够保住那枚宝玉的? 一千年,这蛇王也没强在哪儿嘛。 仁王当初屠的就是这么个东西? 那仁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还有,还有。 这个突然跳出来帮助蛇王的黑袍男子,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人。 这个人,身上气息飘渺,生人之气不是说没有,但是很淡薄,反而在此地有着很浓郁的死气。要知道,刘一夫现在可是一直在有修炼积死气波动功。对死气这种负面能量感应很敏锐的。 他感觉,这个人虽然不能说死透了,但也决计不是什么完好的活人。 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出手帮助蛇王的原因。 陈家老祖。 没错,如果刘一夫没有看错,这个人一定是陈家老祖了。 一般人,也许会错。 但这个人,不会。 因为他出手了。 刘一夫纵然再傻,他也看出来了,这人使的剑法是陈逐风自己修学的燕门剑法。 他最常用的,那一招突然穿插的剑术。 若此招不是飞燕回廊,刘一夫能把自己眼珠子给抠了。 其中他还多次用燕子低飞和燕子掠水。 这两招被他演化成了轻功身法。 这才是把一门武功给练到化了的。 假若陈逐风的剑法是一种笨拙的模拟剑谱招式,那此人的剑法就是一代大家兴之所至的挥毫泼墨。 陈逐风的剑法是一张小鸡吃米图,那此人的剑法就是画好的神龙,就差一步点睛复活了。 刘一夫收了神术,回望齐玄风。 他知道。 齐玄风和陈逐风交好,二人几乎无话不谈。这个话,不是废话,是真心话。所以齐玄风知道很多陈逐风的事。 “你对陈逐风和你说过的陈家老祖知道多少?” “陈家老祖?” 齐玄风不明白刘一夫问这个干嘛,但他还是老实地说了。 “我不是太清楚,不过陈家老祖对逐风影响很大,陈家老祖得到了奇遇,学会了武功,最后抛下了妻子家人在外流浪,一直是斩妖除魔做得挺好,陈逐风这次出来就是想效法自己的老祖,也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逐风对我说过,陈家老祖最后是消失在屠龙之中,可能是遇害了,逐风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他太天真了……” 齐玄风一张口就滔滔不绝。 但刘一夫已经知道了。 当初。 陈家老祖果然来到了这里。 只是不知怎么的了,他从一个立志要斩妖除魔的人,变成了与妖魔一起狼狈为奸的坏人。 但他肯定是得到了什么。 一千年。 反正大约是这个数。 现在此人不死,与蛇王为伴,残害这些屠龙者,倒也颇为有趣。好在,此人虽然活了,算是活了,一千年,但纵是他剑法的招技如何纯熟,终究被——限制了。 是的。 如果是常人,一千年,慢慢堆也是天人。但此人只能算是个普通点的宗师,连大宗师都不是。这是为了什么? 刘一夫摸起了下巴。 此时的他,已经不是武功小白了。 在不知不觉中。 刘一夫武功正在突飞猛进。 不要以为他实力不行,要看他终究才习武多久。 这短短年许时间,他就从不入流成为了二流高手,现在正在无限逼进一流,就足可堪称恐怖了。 所以对于武学之道,他也有了自己的理解了。 不再是盲人摸象,似是而非。 不会武功,不会内功,啥都不会,只能抡王七加一拳,这叫不入流。 打架有章法了,会点门道了,学了点花拳绣腿,有了花架子,这叫三流,也就是俗称三脚猫功夫。 有了基础的内功支持,这才算入门,勉强是进入了二流境界。 招法纯熟,且,至少一门内功,修至大周天圆满之境,才算是一流。 招法化境,内功达到先天之境,这,才算是超一流。 然后推陈出新,走出自己的路。 这叫宗师。 眼前这个黑袍男子。 他的武功,就已经是把自家燕门剑法练成自己的东西了。 内功也是到了顶点。 现为宗师境界。 可这绝对不对,千年时间,一个大宗师就这么难么?不懂的人不懂,不明白。但刘一夫是看了燕门剑谱的。这门剑法,上限是大宗师。 也就是说陈家老祖在修为上修至大宗师之境,是没有瓶颈的。那为什么千年时间,他都做不到呢? 人家马客师,依靠自己,千年时间,不仅成为天人境,还写了足以让武者逆天改命的知本论。 你这陈家老祖不是天赋过人的吗? 怎么还是宗师呢? 你要说,你一千年前是宗师,这还能说得过去。 可一千年啊,还是宗师,这可不是有问题么。 到底是什么原因? 莫非,是蛇王控制他的手段? 要是这么说的话就解释得通了。 相比一个大宗师,还是宗师好控制些。 刘一夫记得,宗师虽然强,但唯有大宗师,才算精神圆满。 所以很多迷魂惑心的术法,到大宗师这儿就不管用了,用了也只是让人笑话。甚至有些大宗师自己就是玩弄人心情感的高手。 很多大宗师级数的武功秘籍专门就是炼心神的。 若是这样,那这个陈家老祖也挺惨的。 屠龙不成,反被蛇王控制了。 不仅一千年里功力没有大进,反而是替蛇王打工,还是没钱的那种? 这时,帮主发现不对。 他厉吼一声,道:“撒血!” 一个个帮众,取出了一只小壶,将里面的血撒了出去。 顿时,空气中呜呜作响。 大蛇消失了。 那黑袍男子也停止动作,他看了帮主一眼,冷哼一声,人影也消失了。 这是真消失了,不是隐藏起来的。 术法消失,人们也大多恢复正常,这一下子就让很多人受不了。死人了,死了很多的人,大约是一二百,就在方才死了。 那些真正被蛇整个吞了的还好些。 眼不见为净。 但也有一些,被咬得掉手掉脚,残肢残尸的,就有碍观瞻了。 想也是知道,这血葫芦似的场景可不好看。 更不要说,来的人大多是结帮论派。 最次也是有自己的小团体。 独行侠也是找小队,或几个熟人在一起的。 如此人际往来,死一两百人,这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让很多人都触动了。 当即就有人后悔了,不干了。 他们只是想讨便宜,看热闹。 这玩意把命都要赔进去却是不干的。 甚至有人,声讨起了屠龙帮。 人啊。 就是这样。 很多时候,对付不了敌人,就想对付自己人。 不过帮主不是好对付的。 他一声厉吼,先秀了一下深厚的内功。 “诸位,多余的话就不要讲了,事已至此,唯有向前,我已经用黑狗血破了邪法,趁黑狗血未干透,速登上山顶进入龙王庙才是正经。若是你们后悔,害怕了,大可自己走,看你们能不能走掉,哼,我们走。” 众多屠龙帮众绑好绳子往山上去了。 余下的人也收拾好心情。 他们有的真就选择了放弃。 他们结伴离开。 但刘一夫很清楚。 这大约五十几人是死定了。 这是什么地方? 山野,深林。 妖邪精怪哪里少得了。 他们一出去,大概就会被盯上。 就他们这些胆气丧尽的样子,实力大约也是欠奉,除非像齐玄风这种运气超好的,能活下来几个? 反而是留下的人,至少能活长点。 但也不对。 这整座蛇盘山,已经有问题了。一股玄煞之气罩顶,有大恐怖在孕酿于其中。 那位青姑娘说的不错,不出意外,这里的人,全都要死。除了齐玄风。 好在。 “我就是意外。” 刘一夫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 “你什么?” 张小乙发问,一脸莫名其妙的好奇。 “没什么,只是……” 他笑了笑。 “你发现什么了,说,都是自己人还玩这套?” 被一阵催逼,刘一夫松口了。 “我并不是确定啊 ,只是一种猜想,先说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你们别太当真啊。” “说混蛋。” “你们知道……内景么?” “什么?什么内景?” 张小乙,锦天都不明白。 倒是杨雪雁略懂一点。 “内景,是一个人的内心观想景物世界……我说对不对?” 张小乙哈地一声笑。 “这你也懂?” 杨雪雁笑一下道:“略懂而已。” 张小乙不屑道:“永远都说略懂,我也要肯信啊。” 锦天开玩笑:“为什么不信?” “我又不傻的。” 笑闹一会儿,张小乙问了。 “内景到底什么玩意儿?” “在修炼中,这是炼神的一种产物。” 刘一夫感叹起来道:“修行者修行精神方面,往往采用的就是观想之法。内景就是将脑中的景色给具化,这是一种精神修为极其强大的表现。” 张小乙有些动容。 “你是说……不会?” 刘一夫却点点头。 “这就是我的猜测。” “不是,你们说什么?” 齐玄风发懵。 这些人,怎么说话似是而非莫名其妙,往往说话只说一半,他们就懂了。拜托你们懂了我可不懂啊,说清楚有问题吗? 杨雪雁道:“老刘的意思,你说的这个领域,很可能是被蛇王内景影响了。我们现在都处在蛇王制造的内景世界中。” 有仙人能够无中生有,凭空造物。 这就是以内景影响外界,凭虚化实。 精神干涉物质。 这说白了,都是精神力强大的一种运用方法。 而能够拥有这种内景世界。 这意味着——此蛇王已经拥有妖王级数的实力了。 妖族实力,先是不能化形的小精怪。 再是能够化形的小妖。 能够真正化成人的,像人一样生活的大妖。 拥有极强实力的大妖。 为一方王者的妖王。 妖王中的极道强者,大圣。 由于妖族失道,所以目前的妖族,最高的实力位格,就是大圣尊者。 而此地的蛇王,显然是真正的大妖了。 第46章 激斗龙王庙 大妖有多强? 最弱的起步也是金丹级的。 这个境界幅度很大。 弱小的只是金丹期,强大的却足可和大乘仙人对抗。好在时代不一样了,那些可以和仙人硬抗的大妖应该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一头实力强劲,位在巅峰期的大妖,那不要讲的,刘一夫会不计代价,不择手段,倾尽全力,想法子逃命。 但是,刘一夫敢确定,它不是。 虽然不知道这大妖多强。 可从它的这布局就可以知道,它没啥了不起的。 真那么全无敌,还需要青姑娘,需要黑袍男子在旁边帮手吗?那条看起来像蛇王的大蛇,表现也实是有失水准。 所以这一切真没什么好怕的。 一念于此,他让王秀楚收了阴魂幡。 这一收,陈逐风就过来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也被迷住。 不过大蛇,黑袍男子,都没对他动手。感知被迷的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一定出了事,死了人。 “没什么事,一条大蛇突然跳出来吃了一些人,看来有很多人给吓到了。” 陈逐风道:“你们就在旁边看着,没有出手?” 他的性情,真不讨喜。 张小乙有点气。 刘一夫却无所谓。 “我们需要观察一下,你大约没有多少经验,面对这些妖邪,若不能收集到足够的情报,结果就是送菜。刚刚纵然是我们出手也没用,我们能做的事情也就是先看清楚情况。” 齐玄风恼道:“哎呀老陈,我说你发什么疯,你不是不管这些人吗,现在跳出来干什么?” 陈逐风老脸一红。 他虽不喜欢管人的闲事,但发现真有妖邪当他的面杀人,那他也是受不了的。 “抱歉,我……” “没什么,我们走。” 众人向上。 山上,气息在逐渐变化。 被黑狗血压下的幻景,又在逐渐显现。 不过此时诸人皆有了心得,一一绑了绳子,手拉着手儿,不用再像呆子傻子一般来回往返的跑。 直至上了山顶,错异之感才消失,或者说淡去,让人能够清楚看到,这座传说中的龙王庙。 按理说,一座千年的庙,现在还能是什么样子?一定是已经破败到不行,门一碰就倒,或已经倒完了,纱窗也尽皆破洞,里面是老鼠遍地,尘土堆积,昏淡无光,墙倒顶塌。 但此时看到的这座龙王庙,宛如初新。 这座新崭崭的龙王庙,地面石板干净的没有一点尘埃。还有明亮的灯光。 都像是刚刚点上的。 当然,最关键是,此庙甚大。 山上诸人一一挤入,竟然还有余裕。 近千人都能宽松容纳,可见其大了。 再是龙王神座。 龙王庙嘛。 当然得有一尊龙王。 只是这怎么看也不像一尊龙王。 只见此雕像三丈高,金漆暗淡,黑纹隐现,显示这龙王不怎么友善,且头上无角,甲鳞峋。 倒是顶着一枚宝珠,显得威风凛凛。 所以这根本是蛇王衔玉,哪里是什么龙王庙啊。 只是,建庙人若知道这是蛇王衔玉,那啊什么龙王庙啊, 不误人子弟么不是。 看来这庙也别人的母亲有问题。 刘一夫暗中摇头,往旁一拉张小乙,给了个眼色。 这就是刘一夫小团体强悍之处。 有什么事,要做交流,不必说话,一个眼色立即交流到位。众人小心,退避到角落躲起来。 以他们的武功,抢丙位争主角都够了,但人嘛,从来是老六最为吃得开,干嘛要那些虚名呢,就让这些人打头好了。 此时大蛇未现,所有人都心浮气躁。 他们先自己吵,然后就和别人吵,最后吵得大了,就把目标对上了屠龙帮。 帮主一见,立刻站出来。 “诸位,眼下屠龙大业要紧,你们不要急,更不要怕,觉得那妖孽不在了,我们此行将会徒劳无功,呵呵,此地者为其庙也,只要我们上前焚香,就能吸引它的注意,到时引来妖孽,大家一起,上而除之,只要杀了这妖孽,夺了它身上的造化,可以长生不老不死,大家将来要什么没有!” 众人皆称是,这是被帮主忽悠住了。 世人尽皆如此。 遇到了点子的事情,往往先虑其利,而难计其害。 明明蛇王方才肆虐过,他们束手无策,现在却又觉得自己都行了。若那蛇王拥有长生不老不死的大造化,又岂是他们一群乌合之众能够对付的。 甚至连屠龙帮也是。 他们始终觉得,仁王可以,他们也行。 也不想想,仁王之时,手下有五千尽皆听从号令的跋步军,部众们也是万众一心,如此情况下,他才能成功。 加上那是千年前,武道纵是在没落,也是犹有余辉。 部族之中强手如林。 这才侥幸杀了蛇王。 现在他们这些人,才叫真正的乌合之众呢。 就这,还打算杀了蛇王? 简直可笑。 无怪乎青姑娘觉得他们都要死定了。 虽然帮主说了要点香。这里神像也有,香也有,什么都有,不过却不是帮主点香,而是一个小高手,叫陈英九的男子点香。 陈英九其人,大约三四十岁,曾经在江湖上制止过一次药王谷的恶行,被尊称了一声侠字,他此来,是想寻一份造化,治他朋友的女儿。 所以点香祭神这种事,别人沉默犹豫,连帮主也只说不做,独他却是站了出来。 一香敬上。 这里果然又激起了什么。 刘一夫看得分明。 那黑袍男子,疑似陈家老祖之人又出现了,他冷眼打量庙中诸人,一声冷笑,伸出了手指。 随他一指,一条大蛇旋即出现,当即杀人。 “啊——!!!” “哇——!!!” 众皆惊叫。 场面立刻乱了起来。 立刻就有胆小之辈想要逃离此庙。 但到得此时他们才发,这庙,他们出不去了。 一种奇异的力量已经将此庙前后诸门都给封锁了起来。 “怎么回事?” “可恶啊,让我们出去!” “完了,出不去了!” “母亲的,跟它拼了,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 眼见出不去,除了少数仍然怕到要死,大多数人反而被激发起了凶性。他们掉转回头,拔刀向大蛇反冲过去。 但是,这一回大蛇展示了真正的威力。 蛇躯一抖,一震,无数暗器兵器被蛇鳞弹开,巨大的蛇尾随意一扫,能扫起十来个人,再随便一滚,不知多少人被碾压至吐血的地步,被蛇王张嘴,吃小豆似的嚼在嘴里,一咕嘟就吞咽下去。 “咕——” “咕——” 一众人等尽皆脸色发青,胆战心寒。 面对这怎么也打不动的巨物,他们打心眼里发寒。这是知道跑不掉,不然这些人早就一哄而散了。纵是如此,现在也是两股战战,失了战意,甚至有直接尿裤子的。 有人已经在磨洋工,只知道躲着瞎跑。 但那又如何,大蛇依旧在有选择的杀戮着。它精准出击,每一击必有中者。 最妙的是它有如神助,每所攻之,必是重要之处,每所击之,定是人多之地,这使得它每次的攻击都能发挥出强大的效果。 甚至,你都无法偷袭它。所有从后,从侧的袭击,都让它轻松闪避,精确走位。 终于,这时,陈逐风出手了。 他未在第一时间出手,不是不想,而是他新得闪电霹雳剑法,需要参悟,更要与自己的燕门剑法融合,他一脑子大多都在想这事,所以出手前比较犹豫。 但到了此刻,他知道不能再一悟自己想了,要真正出手。虽说他不是很看得起这里的人,可他毕竟心怀侠义之感,要他在此眼见这些人一一被杀,他终究是做不到。 所以他还是出手了。 一出手,就是剑气如虹。 此刻,他的剑法没有之前比剑的精致,但这时也不需要什么精致,对付一头体型如此巨大的大蛇,这已经不是打不打得到它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打动它,这才是重点。 你若不能破防,纵是砍十剑,刺八剑,又有什么意义? 可饶是如此。 他的剑,亦然无功。 长剑砍在蛇的鳞片上,最多冒火星,大多是反弹回来的。一枚枚发黑的蛇鳞,像精钢铁铸一般,坚硬的让人难以置信。更不要说蛇躯还是活的,有血肉填充于内,充满了弹性,这又能消去几分力道。 是以诸多攻击,尽数化为无用功也。 这样下去,那还得了,简直就是在让人发疯。攻击的人忍不住会想,我在干嘛,我在哪里,我这么做,到底有何意义呢? 失魂落魄,丧失心气。 有一些人,已经绝望的把兵器都要放下来了。 但这个人,绝对不是陈逐风。 他把心一横,不再保守了,开始用险招了。竟然高高跳起来,想要攻击蛇眼。 但,哪里会有这么容易啊。 诚然,此蛇上下,都有鳞片护身。 纵是肚腹薄弱处,也被小心防护。 可以说几无缺点。 但眼睛仍然是破绽之所在。 可蛇它毕竟是活的,它又不傻,你攻击它眼睛时还傻棱棱跟你正面杠。当然是摇动蛇头躲开了,再用蛇尾抽打。 这一下子,把陈逐风打飞。 若不是他轻功了得,这一下怕是要重伤的。只是纵是如此,他也伤了,内脏震动,五内如焚。 “一起上!” 至此,屠龙帮也行动起来了。 不行动不行啊。 虽然帮主是想让杂鱼消耗一下蛇王,但奈何这蛇王太强了,就刚刚一会儿,一二百人倒下了,伤者无计,这么下去,都得完,所以他也不装了,让手下人一起上。 这些屠龙帮众早有准备,这时得令,立刻行动起来。 铁爪,长钩,绳子绑结的网,一起舞了起来。 第47章 黑袍剑客 有了屠龙帮们的出手,炮灰们算是缓了口气。 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大蛇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东游西蹿,灵活得跟什么似的。 反而人类需要团结起来,你追我赶,前围后堵,相互配合来捕杀蛇王,哪容易了。 往往不是这个人没到位,就是那一组没跟上。 想要捕杀一头灵活的大蛇,真不是容易的事。 “上材料!” 帮主又叫了。 对付蛇王,乃是屠龙帮历来的策划,岂会只准备一套计划,当然是多多益善了。一套不行,还有一套,这个法子不行,就再上一个法子。 反正他们为了这次行动,是准备多多。 只见一瓶瓶,一壶壶的,残存的,剩余的黑狗血,一发儿全都用上了。 很难说这起到了什么作用。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不过不要紧。 再来。 帮主一挥手。 帮众们又上了材料。 一大把的雄黄粉给撒了出去。 这就有点搞笑了。 区区普通雄黄粉,会起到作用吗? 会! 只因在此雄黄粉里,屠龙帮用了一种材料掺入其中。 那便是醉龙草。 这种草对蛇类往往都有奇效。 蛇若接触,吸了草香,会犹如喝醉了一般,直至长睡不起,要好一会才能缓过来。 放上一点醉龙草,管你什么蛇,都会软成一条绳。 屠龙帮苦心积累的醉龙草,尽在此中。 这一下,那蛇王好似真的不行了。 一见到蛇王有些不行,摇摇晃晃模样,那些杂鱼也都一起上了,别管是不是有用,反正都上前使力,有什么用什么,在蛇王的鳞片上蹭两下也是好的。 气得屠龙帮人脑门暴筋。 他们这正是要下网子的时候,你们往上凑,这不是在闹嘛。 好在突然的蛇王又发威了,这才让人退下,他们一退,屠龙帮才算得到了施展,一一上前,左右分工,套网搭钩,上爪拉绳,把这蛇王给圈套起来。 一边这么干,还一边往蛇王头部这里撒雄黄粉。几次三番,眼见这蛇王是要动不了了,一众人等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了。 天可怜见。 过往的岁月里,屠龙帮几次三番,不知付出了多少代价,想不清,算不明,都快感到绝望了,终于这次算是成功了。 “我们成功了!” “我们为先人报仇了!” “畜生,你也有今天!” “哈哈哈哈……” “呜呜呜呜……” 有高兴的,也有喜极而泣的。 人们都快乐疯了。可想而知,面对这么一头巨大的蛇王,他们的心理承受了多大的压力。好在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最终他们还是胜利了。 “下面怎么办?” “怎么才能长生不老?” “一定是吃了它!” “可我们根本砍不动它,怎么吃啊。” “你傻了,它现在这样,怎么样不都由我们处置,先揭了它的鳞,再割它的肉。” “是这样吗?帮主。” 帮主一笑,正要说话之时,黑袍男子出现了。或者说,他显形了。 “嗯?” “咦?” “你是谁?” “他是什么人?” “这人什么时候出现的。” “不知道。” “他好像是一下子就突然出现的。” “什么?突然出现?莫不成是鬼?” 正在众人惊讶间,黑袍男子笑了。 他拔剑,也不说话,就开始杀人,一边杀人,一边破坏绳网,由于他动作极快,一眨眼功夫就杀了十七八人,顺便把网破坏了一半。 这一下算是犯下了众怒。 众人都顾不上近在一旁的,随时要脱困的蛇王了,一起来攻击这黑袍男子。 但这黑袍男子何惧之有。 他一人,独剑,杀人和斩瓜切菜一样,一剑一个小朋友,杀得血液飙飞。 突然的出手,连绵的快剑,如疾风吹过山岗,劲草低伏,众皆俯首。 就像,一阵风,不过却是死亡之风。 风到哪里,哪里就不停死人。 至此,才让人相信,杀人,还是人比较内行。 陈英九,黄大功几个高手哇哇叫着扑上来阻止他杀人,但他们几个都不是黑袍男子的对手。 被黑袍男子一掌劈死一个,一剑劈飞一个,再刺死两个。 黑袍男子,衣裾飘飘,剑气滋生,直至那头大蛇在他身边盘绕。 陈逐风忍不住道:“你是谁?为什么会用我燕门剑法!为什么要助蛇为虐!” 他认出来了。 连刘一夫都能认得出来,他又岂会认不出来。这个黑袍男子,使用的赫然正是陈氏的燕门剑法。 “我是谁,你该猜到了,我用的当然是燕门剑法,这本就是我找到的武功秘籍,我学了又有什么奇怪的,你还有问题吗?我的……后人?” 关系一挑明。 陈逐风立刻受不了了。 他从小被家族培养,已经养成了对祖先的崇拜,一直以来他都心心念着像自家初代老祖一样斩妖除魔。 这是信念。 而现在一切都反复了。 自家老祖,那个一直被家族长辈,信誓旦旦证明的,去斩妖除魔的老祖。 那个抛妻弃子在外闯荡江湖去斩妖除魔的陈家老祖。 说好的斩妖除魔呢? 怎么现在站在了妖邪的一边? 信仰,崩塌了。 “这不是真的!” 陈逐风上前出手,他运剑如风,长剑舞出一团清光。黑袍男子嘿地一笑挺剑直上,二人在短时间里剑剑相对,打了一场精彩的对战,很明显,一方是倾尽全力,另一方却是游刃有余。 黑袍男子摇头。 “真是失败,你剑法根本未习练到家,半途又加入了另一套剑路,虽然这在短时间让你实力大增,可却也让你在未来对自家剑法的修行进入误区,除非你能将此二者在短时间里融合,不过你做得到吗?” 陈逐风不回答。 他恢复了一些理智。 一时轻狂已经逐渐冷静。 他并不觉得自己新学了闪电霹雳剑是错的。不会因黑袍男子一席话就质疑了自己。以他的武功,想要短时间大进,能怎么办?只有学新的东西,反过来触类旁通,推进他对燕门剑法的领悟。 燕门剑法,现在来看,它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这是一门极其上乘的剑法。 但这却也是一门意境级的剑法。 它讲究——意境。 你得参悟得足够深才能真正发挥此套剑法的威力。 只是想要有所参悟,不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陈逐风学闪电霹雳剑是必须的。 他放下了积怒,静下心,再次出手。 二人又打了起来。 蛇王重新蹿出,大肆捕杀庙中的众人。 场面一片的混乱。 这一次,陈逐风不是抢先进攻,死打硬拼,而是采取了游斗之法,利用黑袍男子磨炼自己,将黑袍男子当成了自己的踏脚石,磨刀石,给自己制造压力逼自己更进一步。 果然,这一战,他发现了很多。 黑袍男子的燕门剑法已经化境,每一招剑法都可以拆开来使,可能一招剑法使了一半,就又转了另一招。将灵活变化四字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这一招招一式式,有如信手拈来,路数犹天马行空,全无一丝痕迹,让人不能进行预判。 陈逐风一下子就受到了启发。 连带影响他的剑路也灵活起来了。 忽地。 一个人斜刺里出现。 他手持一根长杖,猛力一击,打在了黑袍男子的身上。 这人正是屠龙帮的帮主。 黑袍男子身形一晃,就化成了一团黑色的烟气,消散了。 “死了,死了——” 有人高兴的叫了起来。 这黑袍男子一死,他们就可以重新集结力量,如施故计,把蛇王重新拿下。 只是。 “这么好杀?” “尸体呢?” “死了化灰也没那么快。” 正在人们惊疑时,黑袍男子再次出现。 一挥剑,又是三四个靠近他的人倒了下去。 陈逐风终于确定,这不是什么自家老祖了,而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邪魔。 “你是,完颜不花?” 他目光幽幽看向屠龙帮的帮主。 “哦?你还识得我吗?” “记得,我还记得你们家先人,有一个叫完颜秃鲁的。” 黑袍男子怪声笑了起来。 “你们完颜家啊,好像练的是什么夺命功,一天到晚的想要向天夺命,其实是夺他人之命延自己之寿。看你的这张脸,应该也是练过了,唉,一群丑鬼,我怎么能忘了你们呢?这印象太深刻了。” “住口,我练的是乙太不灭功,不是什么夺命功。你这邪魔,胡言乱语,以为我们对付不了你吗?” “当然,你们杀不了我的,你们怎么杀我?啊!哈哈哈哈……” 黑袍男子方才已经被击杀一次,现在不也是原模原样的出来了? 众人一见于此,都在心里发寒。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竟会变成这样!” 陈逐风悲痛于心。 一脸悲苦,难以言表。 那黑袍人反而冷静下来了。 “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是啊,为什么了呢?我曾经也为了此想了很久呢,但最终我想通了。因为啊,你们这些人,全都该死啊!” 黑袍男子说话间,让蛇王停止攻击。 他自成一统。 其余诸人缩在一边。 方才几轮的杀伐,数百人倒下,除了死掉的,还有大量失去战斗力的伤者,现在场中仍然无事的,可以继续战斗的,不过二三百人,这点人,比之前千人队伍,一下子移稀疏起来不少。 就算是精锐的屠龙邦,也有精英高手被黑袍男子斩瓜切菜地杀了不少,实力大损,不复初时之盛了。 一句话,心气已经为之所夺。 “没错,想当初我是来此和你们一样想要屠龙,不过我想要的不是什么长生不老也不是什么青春不死,而是听人说这里有妖物作祟,所以才来这儿想要斩妖除魔。但是来到了这里之后,我才发现,相比不惹事不生事的蛇王,竟然是像你们这样的人类才罪该万死。后生,你想知道原因,知道为什么,很简单的,只要你打败了我,杀了我,做为奖励,我就告诉你啊?” 陈逐风抬手,剑指黑袍男子。 刹那间。 他动了。 一瞬间就闪现到了黑袍男子的身前。 一抹堪称惊艳的剑光闪起。 这是——霹雳一闪。 他终究是选择使用闪电霹雳剑和黑袍男子动手。 因为他知道,论燕门剑法,无论他如何如之何的努力,也是不及黑袍男子。 一千年的时间,不是一时的努力和天赋可以弥补的。 而将闪电霹雳剑和燕门剑合二为一走出自己的新路。 抱歉,时间太短,暂时他还做不到。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用黑袍男子不熟的闪电霹雳剑和他交手。 否则绝无胜算。 第48章 大战龙王庙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战在一处。 二人倾情大战。 他们剑对剑,眼对眼,精神与意志齐齐交锋。 只一刹那,就是不绝于耳的剑刃相互交击声。 原本剑术高超的剑客交手会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那就是比技比艺不碰器,至少不会主动刻意的去对拼。 因为在诸般兵器中,剑器的价格最高,普通人是佩不起宝剑的。 一把好点的刀,可能只需要二三百钱就搞定了。但若是一把同样品质的剑,那一千钱是起步价。 市面上最普通的刀,山铁刀,这是黑色的多用途进山的防身刀,也不过二三十钱。 贵也不过五六十。 但若是一把低品的剑。 最次也要一二百钱。 所以普通的江湖人可能用不起剑。 既然如此,有了一把剑会怎么样?当然是倍加的珍视爱惜了。 用剑与人战斗,会在不自觉中主动刻意的保护自己的剑器。 但这时的陈逐风与黑袍男子全都不在意此点了,他们尽情出手,尽情对招,尽情使剑,最大限度挥洒剑气。 每一息中,他们的宝剑都要发动急促的交击。 这密密麻麻乒乒乓乓的声音让人心惊肉跳。 二人身形也飞快的移动了起来。 开始满场子乱蹿。 瞻之忽在前,攸之忽在尾。 他们二人,快剑对拼,轻剑互绕,重剑硬砍,剑招快快慢慢变化无有定式,剑尖指东打西,指南打北,二人的身形更是相对纠缠在一起,他们从东边打到西边,从西边打到南边,从南边打到北边,从北边又打到中间,从中间打到绕柱子跑,从柱子上打到神座上,从神座打到墙上,从墙上打到门旁,从门旁打到门梁,从门梁打到梁柱,从梁柱又打到了空中。 连番的战斗,节奏之快让人眼花缭乱。 这是精彩的一战。 刘一夫,张小乙,锦天,杨雪雁等诸人都沉迷进去。 观摩这一战,对武者益处太大了。 很多人喜欢看人比武,一是看热闹,另一个就是真有高手看别人比武来丰富自己的武学。 此时,陈逐风已经和黑袍男子打疯了。 招法,越来越熟。 剑式,越来越精。 就连内功,也如长江大河,滚滚荡荡,滔滔不绝。 战至癫,战至狂,战至无想无念。 所以说,在无形之中,他的实力是越来越强。反而是黑袍男子,他虽然武功很高,剑气强劲,可有一点,从始至终,他虽强,却未有更强。 在一开始,他还能压着陈逐风,甚至是压一头。 只是考虑到陈逐风是自家后裔,所以出手总留有余地,有些放水。 但他放彼不放。 在激烈的战斗中,陈逐风一点点的在扳回局势。 从被碾压,勉强应对,到开始能够防守反击。甚至反击比率越来越多。 然后是一点点开始,逐渐至平手。 这一段,打得更激烈了。 甚至二人出手都不顾忌旁人了。 不少人由于稍微靠近没注意,就被剑气掠过,轻点的莫名其妙就死了,重者被剑气注入身体,竟然能够炸成血雾,就离谱。 但在刘一夫等人看来,到也不奇怪。 需要知道,高手比武,也不是一上来就能进入到最强状态的。 就像人跑步,也是要预先热身。 豹子的初始速度与巅峰速度也不是一回事。 一个道理。 刚刚开始,陈逐风和黑袍男子战斗时,双方使用的力量还在控制。 但到了后来就没那回事了。 双方都在倾尽全力地交战,他们人对人,眼对眼,剑对剑,整个脑子放空思想,不念其余,有的只是眼前的敌人,对手,在这样激烈的交战下,哪有空余管理其它。 甚至,二人越战越强。 特别是陈逐风,正通过黑袍男子这个经验大礼包增强自己。 他对剑法的感悟越来越强,这一点正在显现。 原本,他的剑法,是闪电霹雳剑法。 后来就在闪电霹雳剑法中加入了燕门剑法。 然而,随着激斗,他的闪电霹雳剑法不怎么用了,反而使得更多的是燕门剑法。 原来他本意是想融合两门剑术。 但现在情况不允许。 干脆把闪电霹雳剑法当成钥匙引子,让他更好的参悟燕门剑法。 也许要说,黑袍男子的燕门剑法练了千年,岂是陈逐风这短时间可以追赶的。 其实这点错了。 要知道,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黑袍男子练的燕门剑,再好也只是他自己他一个人的燕门剑法。他的感悟,他的思想,他的用剑理念,又岂是陈逐风的。根本不一样。 就好比,同样一种树,甚至是一棵树的种子,但能长出一模一样的树吗? 虽然黑袍男子和陈逐风练的都是燕门剑法,可他们毕竟是两个不一样的人,对于同一套剑法,初时是按一招一式学的,可练到了精深时,就不一样了。 比如黑袍男子的剑法走的就是彻底的灵活话。一招剑法使之一半就无缝连接另一招剑法,又或者明明一式剑招,舍前半招不用,直接从后半招使出来。 剑法之灵变,完全超出了想象,甚至连黑袍男子自己出剑使什么招都不知道。 这是完全的信手拈来。 每一招都是天马行空,羚羊挂角。 毫无痕迹可言。 所以最开始,陈逐风应对的极为艰苦。 他不得不用闪电霹雳剑法,以快打慢来对敌。 偏偏燕门剑法在黑袍男子手中也不是慢剑法呀,这一快就打成了噼里啪啦的快速对攻战。 好在,此时,陈逐风的反应已经渐渐跟了上来。 他的剑这才从闪电霹雳剑法转回到燕门剑法上。 因为,究其本质,他用闪电霹雳剑法是打黑袍男子的冷不防。 时间一长。 闪电霹雳剑法对黑袍男子来说已经不再新鲜,他应对已经熟悉起来。 如果再一味使用闪电霹雳剑法反而是要吃亏的。 所以就要转用燕门剑法。 因为陈逐风毕竟在此门剑术上浸入的时间心血是最多的。 经历种种教导,和黑袍男子的喂招,他对燕门剑法又有了新的了解。 此刻,光彩绽放。 陈逐风手中的剑竟然颤动起来。 这是剑法发挥到极致,剑体承受莫大压力,也是力量的表现。 俗称,剑鸣。 古人说长剑当歌。 就是这意思。 唯有一个人把剑法发挥到真正淋漓尽致的地步,剑速快到一个极限,剑身切割开空气,导致空气与剑身发生剧烈摩擦,才会形成如此反应。 这是一个人剑道发挥至极的效果。 甚至。 可能。 此时的陈逐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使得什么招,用的什么剑术,什么剑法。他脑中空灵,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唯有这么一直的,不停的舞剑。仿佛这样才能活下去。 在这剑道的极致中,他的身体反应要快过他的大脑。 身体渐渐生成第二临时的神经元组织。 可惜。 这种状态,是一种武道的悟道状态。 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什么,发生什么,陈逐风都是不知道的。 当他醒来,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武功也会跌回原状。唯有在往后的日子里一点点把这些记忆拾起来,这才能好。所以,这其实是一种临时状态。 就像一些激发潜力的武功一样。 提前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 刘一夫更愿称这是一种杀疯了的状态。 类似的,比如发猪头疯,或心急之下肾上腺素激增。 诸如此类。 虽然短暂,却是武者梦寐以求的状态。 陈逐风如此,意味着这不是他的极限,而是他的未来一角,他往后还有更大的进步空间。 很多武道陷入瓶颈状态的人,最渴望的就是这个了。 突然。 陈逐风再一次暴发。 这是二段暴发。 简直恐怖。 虽然从实际上讲,陈逐风只是武功又精进了一点点,但高手之争,就是争这一条线的高度。 高一条线,就高没边了。 像海边的景象,海天一线,看起来是触手可及,其实是遥不可及。 陈逐风原本就占了上风,这一刻更是暴发起来。 长剑在他手上唰唰唰唰地响。 剑气不住往四周飞溅,一时间也不知伤到了多少无辜之人。 莫名其妙,站得老远,原本应该什么事都没有,却一下子身上多了一道口子,这上哪儿说理去。 所有人都在尽可能躲开陈逐风激荡起来的剑风。 陈逐风更是舞到极致,连剑也不要了。 剑从他的手中脱离,自行呜呜飞卷。 陈逐风手捏剑指,仍然在舞动剑术。 但此刻他变了。 从一个原本冲锋陷阵的将军,一下子变成了统兵为帅的元帅。无形中他和黑袍男子拉开了距离。 他的手指,剑指。 时不时,轻轻在他剑器的剑柄上一点。 长剑就灵活变向,像是一件活物,飞卷盘旋,上下激荡,甚至突然自行绕一个圈子去攻击黑袍男子。 在这样的攻势下,黑袍男子身上不由得是连连中剑。 他的衣袍不住飞卷,身上时不时就有一道剑气在绽放。 原本手中精妙的剑法也在陈逐风的狂攻中渐渐变得丑陋不堪。 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此时的剑法一比,直接掉了一个档次,变得不堪入目起来。 最终,陈逐风重新握剑于柄。 他内力激荡,剑气滚滚,有如长江大河往黑袍男子袭来。 轰! 地面都给打烂了。 黑袍男子整个人一下子掉了下去。 第49章 吐露真相 一场激斗。 陈逐风渐渐清醒。 他只觉得浑身上下尽皆酸痛,人也是几乎要脱力,若非他自小苦修,这时只怕连剑也拿不稳当了。 至此,方才发生的一切,才渐渐在他脑中复苏。但也多是大致的记忆,武功仍然是大跌了。 他一下子往后跌倒。 身上,不知不觉起了一身的汗水。 “嘎嘎嘎嘎……” 他这才剧烈的喘息起来。 可见方才一战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累,是真累啊。 “欸呀呀呀……” “好厉害,好厉害。” “陈大侠好剑法啊!” 众人都给吓住了,见战停,不由过来猛拍起了陈逐风的马屁。 毕竟,接下来要有什么变故,说不得还得要他救命呢。 也有人不甘心。 “被他方才杀了的人怎么算?” 方才,陈逐风大战黑袍男子,剑气四飞的确是伤到了不少人,这受伤了的人还算好的,更有一些倒霉蛋直接就死掉了,还有几个被强劲的剑气直接灌入体内,炸成了血雾,是真正的尸骨无存。 这些伤了的,死了的人,哪一个没有同伴?也许前不久还相互救命,一起吃饭,可一转眼……就这样了。 心里能没怨吗? “住口,现在什么情况,找出那个人,一了百了才对,方才死的人只能算意外,不然怎么样,你们要陈大侠赔命吗?” 帮主——完颜不花站出来说话了。 他其实没有尽全力。 一直在划水。 但这不好么? 眼下自然是要把陈逐风保下来,这么好用的一把剑,可要继续用下去。不能给那些蠢蛋笨瓜玩坏了。 张小乙跳出来了。 “哇,陈兄弟,你厉害啊,刚才最后那个离手剑……了不起啊!” “刚才……” 陈逐风一脸苦意。 大战之时未觉晓。 大战之后就都想不起来了。 他能知道,自己方才使了惊才绝艳的一招剑法,但是现在,他根本使不出来,连脑中的记忆都是模糊的。 “刚才那招离手剑应该就是燕门剑法的剑意。” “离手?” 陈逐风渐渐有所感悟。 不过,对于张小乙他们的出现,在场诸人却是不喜的。没人是傻子,这些人知道,张小乙一行人大多都是高手。 但方才不管打成什么样,死多少人,这几个家伙一个也没出来,不知哪儿躲着呢。好家伙,现在都快打完了,他们反而跳出来了,找存在感,太不要碧莲了。 不过对于这些人的窃窃私语,张小乙等人没一个放在心上,都不当回事儿。 他们实力最强,怕别人说么,说了又不会少块肉。普通江湖人好面子易动怒这些缺点,张小乙他们是一个也没有,都稳如老狗不动如山。 反倒是完颜不花心系大蛇,带人往洞坑下去了。 是呀。 谁能想到,这地面给打出一个洞来。 下面,竟然别有洞天,有一条隐秘的密道。 蓦地。 下方传出惊怒叫喊声。 有人在下方战斗。 陈逐风想动,但身体一阵发虚。他终于是忍不住问了:“你们不下去吗?” 却见锦天正用力看着什么。 然后他道:“不必了,他们马上就要出来了。” 果然从地下,屠龙帮众开始冒头,他们一一从下面逃了出来。只此一次,他们就损失了近半的人数。 随之。 蛇王再现。 只是这次没有黑袍男子。 但这时纵是只有蛇王,也是足够了,刘一夫他们不出手,场中无敌。它的躯体防御力太大了,人力难及。 而刘一夫自有了阴魂幡宝,可以隐藏真身,他就觉醒了老六特质,能阴起来搞事干嘛要杠正面? 蛇王一出,刘一夫就招手。 他们一行人下了大洞。 这里幽暗的让人看不见,但却难不到锦天和刘一夫的眼睛。更何况还有个王秀楚,也是一样不惧幽暗,可以洞悉一切。 此条秘道里面,先是稀疏,然后就是越来越多的尸骨。越往里面走,尸骨越多。 终于,走到了一处空间。 此地到处是尸骨,堆垒成山。 这层层叠叠堆叠在一起跟山似的尸骨堆正是千年以来,无以计数的人在此死了的证明。 在尸山前,坐着一个人。 那是黑袍男子。 他坐在那里,仿佛在休息。 “呼。” 他吐气,神情隐有不甘。 “我不甘心……” 他幽幽道:“如果我还活着,真正的活着的话,这一招剑法我也可以悟出来的。燕门剑法最后一式,燕燕于飞,于彼何夕。” 陈逐风不知何时出现了。 “你还活着?你已经死了么?” “没死,也——差不多。严格来说,我早就算死了。早在千年之前。你这也算赢了我,想听,我说一下我的故事么?” 陈逐风上前在他面前坐下。 “洗耳恭听。” “那是,一千多年前……” 当时的黑袍男子正是陈氏一族的老祖。 他当时还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 只是不会什么武功,而是以采药为生。 专门采悬崖峭壁上的稀有药材。 虽然危险,但赚得多,只要每年干那么几次,就足够一年的花用,日子也算可以。 一天,他在采药时,很俗套的,绳子磨破了。这是可以理解的,结实的长绳也是要钱的,所以即便是为了性命,采药人也是计算使用寿命的使用。当时是黑袍男子估错了次数,又或者说他荡得有些多,加快顶上绳子的磨损。 他掉下去了。 原本必死的他,却落在了一块石台上。 石台之上,他发现自己未死,就找到了在此台上的一个洞。 这是一个有高人就那么开在悬崖峭壁上的洞。 只不过里面并没有人。 黑袍男子进入之后才发现这里面是一个名叫燕飞的武林人留下的藏功洞。 这个叫燕飞的人,算是燕山派最后的传人,也是燕家最后一代子弟。 早年,燕家人是燕山派的大师兄,后来犯了戒律,被逐出师门,不过和燕山派仍然有藕断丝连的联系。 后来的燕山派后继无人,算是完了。 燕家却成了武林世家存在下来,并且代代出英杰,代代都是天才高手。 燕北,燕狂人,燕丘生,燕白云,直至到他,燕飞。 到了燕飞这里,出了一点意外。 他的武功未成,家族传承断代。 没错,就是燕门剑法,他没练成燕燕于飞这一式剑法。 燕燕于飞是燕门剑真正的精髓。 当年,一代豪侠燕北就是用这一招击败了不可一世的东岛高手柳生霸刀。 那曾是整个江湖武林的神话。 可到了燕飞这里,他断代了。 他没学练成燕燕于飞,就闯荡了江湖。 结果他遇上了一个人。 大恶人康九。 康九原本是什么人,不清楚,但他修炼了一门绝世的武功,恶人经。此功一习,就会成为武道天才,哪怕是最为基础普通的武功,都能推演成绝世的绝学。 代价就是会受武功影响变成一个坏人。 毫无疑问。 康九就是一个坏人。 一个,大恶人。 他杀戮江湖,血洗武林,动不动就屠人满门,杀人全家,堪称是武林公敌。但那又如何,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也没亲没朋,不受任何威胁。 可康九却偏偏看重了燕飞。 他喜欢燕飞,欣赏燕飞,想要让燕飞跟随他,学他的武功。 燕飞当然不干了。 他是要当大侠的。 为什么要当恶人? 你不干?康九就逼他干。 这事,他拿手。 和康九不一样。 康九孑然一身,孤独一辈子,身边除了一个照顾他生活的孤女,啥也没有。 燕飞却和康九不同,他是少年英雄,侠气自生,像他这样的人,虽然没有亲人了,却有朋友,也有喜欢他的红颜知己。 于是,朋友死了。 于是,知己重伤。 特别是重伤的那个,是红颜知己啊! 甚至,康九连自己身边的那个,一直照顾他的小丫头,也顺手砍了。 砍得随意,砍得轻松,砍得轻描淡写。 就好像一个人头发长了很自然的甩一下头那么简单。 前所未有的愤怒,终于让燕飞练了恶人经。 其实,恶人经并不是让一个人变坏。 它只是让一个人变得——纯粹。 恶人经的诀窍是将一个人的所有,全部的负面情绪,思想,集合起来,形成第二人格意识,但被自己主体控制。 有了这个第二人格,你就有了一个给你出主意的人,一个帮你修炼的人。 根据研究,一个人的一天苦修,若说是十分,那一觉睡下去就要散去九分。 而恶人经的第二负面人格可以一直永远的帮你修炼。 你的修炼速度至少比别人快十倍。 所以一经习练恶人经,一个人很容易变强大的。 它等于是一个作弊器。 相当于有一个人不眠不休不停的练功,但成果都是你的。并且这练出来的功夫精纯无比,没有掺杂,还不会消磨掉。想想看,哪怕是你自己不练功,你的武功也会以旁人十倍速的增强,这是何等的恐怖。 但是,然并卵。 即便学会了恶人经,可燕飞学恶人经才多久?他的功力相比康九差太多了。 在被修理之后,康九这才告诉他原因。 康九告诉他,学恶人经是不会让一个人变得邪恶的,之所以康九成了大恶人,只是因为他做事随心顺意,不讲究歪门邪道,反而不容于世,这真是个可悲的故事。 一个人,哪怕是在做最正确的事,只因他懒得交际懒得跟人解释,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天下第一大恶人,简直是可笑。 康九之所以杀那么多人,灭了那许多人的满门,原因是那些人才是真真正正的大恶人,他们每一个都是表面是人,背后是鬼,以正义之名不知干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 康九做了最正确的事,替很多无辜者报仇,却因此获罪天下,成为众人口中的天下第一大恶人。 而那些真正的受害者,因为只是社会底层,所以根本没有任何发声渠道,也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听他们的事,他们的苦难。 至于那些被康九杀掉的燕飞的朋友,也不过是被康九用巧手劲打得假死而已。 毕竟心怒易气的燕飞,根本不可能平心静气的面对这些。 明白过来的燕飞无法杀康九。 但康九却厌倦了这人世,他把自己一身苦修的内功尽皆灌输给了燕飞,以一己之力,硬生生把燕飞推上了天人之境。 没办法,康九的内功太过于浑厚了。 他所习的虽然只是江湖中最为简单普通的大路功法吐息纳气诀。是基础到不能再基础的内功。 可康九硬是凭借恶人经把这一武功练到了前所未有之境。 究其内功之深厚,就算大宗师也要望洋兴叹。 那简直是一片大海啊。 得了这许多最基础且精纯的内功,燕飞一下子成就天人境也就可以理解了。 第50章 不死之迷 得到绝世武功的燕飞却并不高兴。 因为是白得的嘛,再加上他甚至没怎么练,康九就给他氪金了,这就更是让他没把这一身的武功放在心上,至少不是那么地看重。 旁人习武,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知要吃多少苦,把汗流成溪湖,这才成就一身的艺业。所以对于这些武林人来说,命可以不要,功夫不能没有。 在武林中,更是视废一个人的武功比杀了他还残忍这点。 在江湖上,杀人,没什么,哪儿的英雄不杀人。可你要是能吸收对方内功,掠夺别人苦修的功力,那立马就是大魔头。 反而燕飞,出道江湖阅历未深,还没怎么行侠仗义呢,就突然有了这么一身别人难以企及的深厚内功,这么强的实力。 所以他反而不在意。 可自己的红颜知己重伤,却让他耿耿于怀。 后来武林中人为了从他手中夺取恶人经 纷纷向他出手,在打不过他之余,选择向他的红颜知己下手,结果这位红颜最终是香消玉殒。 燕飞由此厌倦了江湖。 他不想把自己的武功便宜那些人。 又不想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死去。 这对不起康九的传艺之恩,也对不起燕家的武学。 好好的燕门剑法,燕家绝学,历代皆出高手高人,总不至于到他这——绝了。 那他岂不是要成为燕家的罪人么? 所以最后,他想了一个办法。 他将一生所学,所有武功,恶人经和燕门剑法统统放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此后,燕飞下落成迷。 有人说他归隐了。 有人说他出海了。 有人说他去往了极西之国。 还有人说他干脆的死了。 好,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藏武功的那个在悬崖上的洞,给黑袍男子找到了。 同时,也有关于燕飞留下的一些记录。 不然,后面有人拿到了这些武功,也不知道是谁的,要感激谁。 只不过,这些关于燕飞的事,黑袍男子只自己一个人记在心里,倒是没怎么和别人说,为什么呢,这是隐私。事实上,没有哪个人喜欢自己的隐私变得人尽皆知,哪怕事无不可对人言,也希望保有一块自己的天空。 黑袍男子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但不妨碍他为燕飞想。 在他觉得,这些私语是燕飞对他这个后来者说的,他自己一个人知道就好,不必非要告诉别人。就好像你在鸡窝里摸到了蛋,你知道是哪只鸡下的,但你只需要把蛋给家人收好就行了,不需要告诉他们,这是谁的蛋,那是谁的蛋。 蛋重要,蛋是谁的,不重要。 有了武功,黑袍男子就学了。 也许老陈家真是一脉相承的剑道种子。 黑袍男子很容易就学会了燕门剑法。 但对于恶人经,始终摸不着头脑。 毕竟,这恶人经需要拥有一定造诣的文化基础才能学习。 黑袍男子幼年也就简单学个字罢了。 简单的,配图套字的燕门剑法,没有隐语密号,可以平白的直接练。 意境,是它最大的门槛。 但需要文化基础的恶人经对于黑袍男子来说就有些玄之又玄,莫名其妙,不知其所云。 看都看不懂,理解不了它的意思,这怎么学? 但是考虑到燕飞对此的提醒和重视,黑袍男子私藏了下来。 所以历代老陈家都学的是燕门剑法,而没有关于恶人经的事情。 当然这也有一部分是黑袍男子的私心。 他找来的武功,他自己都没学会恶人经功夫,凭什么给别人去? 后来。 年轻人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黑袍男子毅然辞别妻子家人,出去了。 他当然不是不管不顾一走了之。 而是他把燕门剑法供给了家族,那么他出去闯荡,家族自然会照顾他的妻子孩子。 这一去,就没回。 因为当时,武道衰弱。 而诡异妖魔则是四起。 黑袍男子初时于各地斩妖除魔,日子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凭借少年血勇,他很容易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冷月孤星夜惊魂。 孤星剑客。 不过这个名字现在也没人知道了。 或许有,但绝不是黑袍男子。 正当黑袍男子快乐的斩妖除魔时,一个人找到了他。此人是慕名而来,不必说,小小的满足了黑袍男子的虚荣心。 他当时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不然能一剑把此人给砍了。这个人就是完颜秃鲁。 完颜秃鲁告诉他一件事并且以此求他。 对,没错,就是昆山闹龙事件。 这件事,被闹得沸沸扬扬。 先是有龙嬉于昆山。 这没什么。 但随后有仁王率众屠龙,并得了一样宝贝。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掠夺,仁王抛弃所有,什么地盘都不要了,带着他的部众去了月族领域。 正当所有人以为仁王屠龙得宝事后,龙又出现了。 有一些人想去看看情况。 结果……不说了。 后来怀有此心的人越来越多。 但对于这些人,龙王,不,应该是说蛇王,一个也没放过,统统吞了。 但,区区死人罢了,哪里拦得住人心。 反而因为死人,更多的人来了。 络绎不绝,层出不穷。 终于,有人发现了一个秘密。 众人屠龙,不是没有成功过。 而是无论屠龙多少次,此怪都势必再次出现。这蛇王原本就很厉害,来的人们好不容易才屠了一次蛇王,哪里有余力再屠第二次。所以,最后还是死了。 以为这样就把人们给吓住了吗? 错。 大错特错。 人们想的是,区区蛇王怎么可能有此能为。一定是蛇王身上有什么东西。 比如,精怪的内丹什么的。 所以还是有人来。 而这时人们掌握了一些情报,觉得可以做到。只要屠了蛇王,在它复活前从它身上找到宝贝,就可以由他们来享受这永远的寿命了。 可蛇王毕竟不好对付 于是完颜秃鲁就找到了很喜欢斩妖除魔的黑袍男子,请他出手帮忙。 黑袍男子答应了。 他来了。 他和大蛇大战。 就像陈逐风和他战斗一样。 打疯了,战疯了,杀疯了,当时的他,连眼睛都红了。 但,蛇王不是那么好杀的。 双方战至——整座庙都给打塌了。 之后,完颜秃鲁带人逃跑了。 为了防止蛇王追出来,他们甚至把庙给封死了起来。对,没错,连黑袍男子自己。 他吼,他叫,但他腿给断柱压住了。 那些人不理他的吼叫,眼睁睁看着他,被封在那座破庙里。 当时,他以为,他要死了。 可人生的戏剧性就在于你往往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 黑袍男子没死。 他经历了漫长的黑暗,结果却是好好的大睡一觉。 醒来时,他被石柱压断的腿脚也好了。 一切,就仿佛是一个梦。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他没死,是大蛇救了他,这真是太讽刺了。 和他一起来的人没有救他不说还堵死了他的出路。反而他想要杀的蛇王却把他给救了下来。 他想不通,想不明白。 之后,他才知道,或者说是感到。 他的生命,和蛇王联系到一起了。 二人形成了一个整体。 因为,他已经死了。 在他死时,大蛇也死了。 他和蛇王之战不是无用之功。 他死了,蛇王也是重伤不治。 想也是知道,他都被石柱压断了腿。 体型比他更大的蛇王又岂会一点事也没有?所以,在神秘力量下,他死的和蛇王同时,也导致了他和蛇王一起被复活。可也因这个复活,让他的生命和大蛇的生命纠缠到了一起。 他即是蛇王。 蛇王也即是他。 神秘的力量不仅复活了他和蛇王,甚至连龙王庙也都恢复了。 宛如神迹。 这时,完颜秃鲁以为他死了,带人又来了。 想也是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是什么。 此后,黑袍男子就和蛇王相依为命在一起了。 直至。 陈逐风他们的到来。 “现在,也算是解脱了。” 黑袍男子油然说了一句。 “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啊,是——” 黑袍男子闭上眼睛,他在等着什么。 突然,他跳起来,猝不及防下,刺出一剑。 这是如此的突然,让人根本不及提防。 谁能想到呢,没事人一样,好好说话,一副就这样的模样,结果却是突然生变。 这太突然了。 噗。 一剑穿心。 扎得是透心凉。 前后贯通,没得救的。 陈逐风一是大意了,没想到会如此,二来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方才的一战他消耗甚大,根本不是短时间休息一下就能恢复过来的。 此时,一些人从上面下来。 那是屠龙帮主,陈英九等一些人。 这是最后的人了。 其余人,皆死。 上面的蛇王也死了。 “轮到你了……” 他们说。 正待他们要上前时,黑袍男子却笑道:“方才真是谢谢你们了。我差点以为仅凭你们是做不到的呢。” 帮主一怔,旋即明白。 “你在借我们的手杀那蛇王,到底是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深意?” “啊,那谁知道呢,怎么,不上吗?” 虽如此说,可帮主却犹豫起来。 他们在上方,用了极其不耻的手段才杀了蛇王,可面对黑袍男子却仍然觉得力有未逮。 于是他看向刘一夫一众人。 “你们不上吗?” 刘一夫等人却是无动于衷。 他们个顶个的人精,哪里会愿意被人当枪使。想要他们真正出力,得帮主这几个全死光了才好。 “哈哈哈哈……这可真是讽刺,完颜不花啊,你们运气不好,这世上哪有像我这种好被人利用的傻瓜啊,这几位看起来可都精得狠呐。” “杀了他!” 帮主叫了起来。 他们顾不上刘一夫,选择向黑袍男子出手。 另一边,齐玄风抱着陈逐风。 “傻子,傻子,你这个傻子,终于把自己的命搞丢了。你怎么那么傻啊!” 齐玄风悲声大叫,他真的因好友的死悲痛于心。 正在悲伤时……陈逐风的尸体,其精气却在渐渐消失。 陈逐风的尸体,从一具刚死的新鲜的尸体,变成了一具枯皮骸骨。就像这里其余死掉的尸骨一样。 别无二分。 齐玄风止住悲泣。 他想要替朋友报仇。 他知道,他的这个朋友是好人,是一个绝对纯粹的人,像这样一个人是不该这么默默无闻的死掉的。 虽然自己曾经误解了他,但二人之间仍然有一定的感情。 眼见这个朋友死掉,齐玄风只狠自己不会武功,是一个文弱书生,若非如此,他一定要拾一把剑和黑袍男子拼了。 但。 他做不到啊。 不过,有人可以做到。 只是,他再看,那些能够做到的人已经不见了。他们,赫然在往里走。 是的。 黑袍男人所在的地方并非是这条地下密道的最终尽头。 往后之余,仍然有路。 只是一切尽在一片令人望而生畏的漆黑之中。 但刘一夫一行人几乎没有任何照亮就走了进去。 这几个人,除了一脸苦相不甘不愿的李苦水,其余人都有虚室生白的内功火候。 在暗光中行走,一点也不是问题。 可齐玄风没那本事,只能傻待着。 他又一次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再看,那几个,帮主完颜不花和陈英九几人对战黑袍男子,虽然他暗中给完颜不花打气,却是没什么用,黑袍男子这下手上没放水,才不像和陈逐风对战时,尽可能的培养他,而是打碾压局。 剑剑追风夺命不留情。 惨叫,飚血,痛呼,号叫,不绝于耳。 不甘怒吼叫骂声中,这几人被黑袍男子一一击而杀之。 甚至到最后他干脆不用剑了。 因为黑袍男子是一个剑客,他到底犹有一份剑客的尊严和骄傲,实是不想对不值得的人下手。 干脆挥掌送他们一一上路。 击杀诸人之后,他别有深意的看了齐玄风一眼。 然后往里走。 走到头。 这是真的到头了。 刘一夫等人在看一面墙壁。 如此幽暗的环境,一般人估计都是睁眼瞎子,但是这几位却一个个看得是津津有味。 因为这墙上的,是恶人经嘛。 黑袍男子此前把恶人经夸了又夸,这么好的宝贝,又怎么可能不欣赏呢。 原来黑袍男子当初未死,但也被困在了此地,他穷极无聊下,干脆把这恶人经刻在墙壁上,时时观摩,夜夜参悟。 这么一部奇书,也就得幸被刘一夫他们看到了。 此前,这功法怎么样,不知道,只知黑袍男子一嘴夸的。但现在一看真经,不由得一起赞叹。 因为这是一门专注于炼神的武功。 之前说了,武功也是等而次分的,普通武功也就练体,练气,只有极少数武学才练精神力。 而武者,最终的成就是要圆满。 是要通过武功把自己整个人变成一个无漏之人。无缺无漏。 这叫无漏。 对应的是人体三宝精气神。 但大多数武学只练体,练气,鲜少涉及到练神。所以很多武学高手武功高到一定程度就跑去学佛学道,写字画画,弹琴品茶,想着法儿的提升自己的精神修为。 不如此就不能更进一步。 人体三块板,精气神,哪一块短了缺了就不能成为无漏,就是个透气囊子,它鼓不起来。 为何如此? 就因为世间这能够修炼精神的武学,它太少了。 而恶人经从某方面来说,就是修炼精神的。 人体之妙,最妙在神,精神方面的力量极其强大偏偏却又是最为难以修炼的。 恶人经可以。 直接把一个人脑子里分裂出一个人格神识这还不厉害吗? 只是这经中存神审心东西太过玄奥,普通人很难看懂,看懂也难以明白。这武功,首先需要,对自己进行认知,你要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好对自己进行剖析。 最终才好将自己内心深处的负面情绪给精确地分离出来。 这是最重要的。 不然,逻辑认知就会产生障碍。 到时就容易变成神经病疯子。 刘一夫诸人,有人看得懂,有人看不懂,有人是似懂非懂。就算懂了,也很难,那不是说你懂了就能做到的。 所以黑袍男子并未激动的上前动手,反而在等,等他们看好。 好一会儿,刘一夫回头了。 余者也渐渐醒悟过来。 黑袍男子未动手,反而先问:“看明白了么?” 这么多年,一千年啊。 黑袍男子最大的乐趣,解决一个人孤独愁闷的方法,就是参悟恶人经。 他一直,始终也无法参悟明白这门武学是怎么回事。 燕门剑法的最后一式,陈逐风给了个答案。 他终于知道,最后一式,燕燕于飞。 但恶人经呢,就是不知道。 千年来他一个人怎么参悟都不明白。 始终不得其解。 是以发现刘一夫他们在看恶人经时,他给予足够的耐心等待。 希望能有一个答案。 刘一夫看了看张小乙他们。 都是略有所得,但仍然不明所以。 刘一夫笑了。 “你一直在参悟恶人经,把它刻下来,天天观摩,却始终学不成是。” 黑袍男子脸色难看起来。 刘一夫笑了。 “我知道,你的参悟大概是成为恶人来学此功,或是让自己变得像一个坏人,好来研究此功,对。但是你一直以来的努力是错的,恶人经,你可能理解错了,它不是真正的要成为恶人坏蛋才能修炼,而是一种概念。你啊,原本一心向善,斩妖除魔嘛,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后来又帮助蛇王坑杀来龙王庙的人,如此反复,你的精神状态始终在左右摇摆,你连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都拧不清,还指望能够学成恶人经?” 黑袍男子和陈逐风有些相似,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人。 为善时斩妖除魔,眼里不揉沙子。 像陈逐风,一上来就要打要杀。 这种非黑即白的观念,当然是错误的。 一个人哪有可能就那么纯粹? 所谓纯粹不过是一种坚持。 当信仰崩塌,结果就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 真正纯粹的善,怎么可能会如此转变? 所以这所谓的善恶其实都被执念影响了而已。 这样的内心,根本做不到分剖解析,清楚明白,又怎么可能做到学恶人经的条件? 这恶人经是让人修成一个正常,不影响自己主人格的新精神意识。 不是让你变成一个神经病疯子。 看黑袍男子始终不明白。 刘一夫道:“罢了,说明白点,学恶人经是要看人的,懂的人自然就懂,不懂的,给你看了也没用。你说的故事里,燕飞这个人物,他就是这样,在极致的痛苦中明悟己身才学成恶人经,但仍然有些勉强了,所以才会封存武功自己玩消失。可能死了,可能隐居了,这说明他心性仍然不稳,学恶人经是勉强学成的。这武功理念很好,但有点坑人,你没练成这其实是件好事。” 可不是嘛。 恶人经,说得好听,习武作弊器。 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所有好事都是有条件有代价的。 就算是马客师的知本论,看起来逆天,其实也有问题。 武功越低,学这知本论越好。 武功高了,反而没有太大效果,只能说有用,但用处逆不了天。 所以在刘一夫公布之后,他们一群人里也就他自己才享受了知本论真正的强大与变态。 因为刘一夫学武是最迟的,也是武功最差的。 听到于此,黑袍男子不语。 他缓缓抬手,举剑。 “你不是我们的对手。” 张小乙的锦天站了出来。 “我知,但你们能坚持多久呢?我可是不死的存在,我能这样一直和你们打下去,而你们呢?你们会饿,会累,最终,还是会死。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是的,不死,这才是黑袍男子最大的依仗和本钱。 也是完颜不花等人组织的屠龙帮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渴求。 这么多年,死了多少人。 但屠龙帮一直存在。 凭什么!? 就因为一直有人不死心。 所以屠龙帮这名字犯忌的组织才能一直存在。 “你所谓的不死,是你和蛇王的共生关系!” “……” 黑袍男子脸色变了。 “当年你死了,可你又活了,其实,你不是活了,而是被蛇王……哦,应该是真正的蛇王给复活了。因为那蛇王手段比较糙,所以你和那蛇王形成了共生关系。想要杀你,要把你和蛇王同时杀掉,对?当然了,就算这样,也只是让你复活变长一点而已,你还能再复活的,所以,你厌倦了,想要陈逐风当你的替身,是?” “你……” “你杀了陈逐风,是因为上面大蛇也在同一时间死了,你是想要陈逐风和大蛇一起进入共死模式,这样才能被真正的蛇王给复活是!” 一句句,刘一夫把黑袍男子的底子都给掏出来了。 是的。 在公字瞰神术下,刘一夫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要经过合理的推算,就能算出一切。 已经知道了一加一,难道还不知答案是二么? “你杀我们,是想给齐玄风一个机会活下去,他也是陈逐风的朋友,是你觉得唯一一个值得活下去的人。这一切,都无所谓的,但是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对付我们呢?就凭借那条死而不僵的真正的蛇王?” “不——” “不——” “不——” “不可能的——” “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 黑袍男子气急如狂。 但他方要发动,就发现张小乙和锦天二人的气机紧紧销一了他。 这两人,一直未有真正动手,孰料竟然是这等狠角色。 “简直滑稽,你凭什么觉得我们不知道呢?这一千年里你坐困愁城,一个人在这儿你能知道什么?反而是我们……懂得多一些很奇怪吗?通过已知推测未知,这本就是简单的小道而已,你这点斤两能瞒过谁?” 刘一夫冷笑一声往里走。 “这交给你们了。” “给我站住!” 黑袍男子想要追上,但他这次面对的是锦天和张小乙。 他武功虽高,但最多也就对上一个。 如果他肯拼命,也不是不能打。 但面对两个时,拼命也没得用了。 二打一,没得打。 但黑袍男子仍然在努力。 直到,他感到了一阵虚弱。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条蛇大概也是如此了。” 刘一夫重新出现。 他的手上,持有一枚白色的,花篮大小的骨珠。 这枚骨珠委实是太大了些。 上面有神奇的光晕流转。 一股清香,不自然的生了出来。 “放下,放下,放回去。” 黑袍男子跌坐在地上,已经失去原先的威风和神气了。 他就像被人抽掉了脊梁一样。 “这是什么?” 杨雪雁忍不住问。 刘一夫看她。 “抱歉,不是你想要的,看来蛇王的确是已经失去了宝玉,我猜可能就是仁王得到了宝玉把它带走了。这只是蛇王自己的妖丹蛇骨,那蛇王其实已经死了,只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它虽死了却不甘死去,利用宝玉残存的力量将自己复活,只是复活它以为的自己。原本这是有可能复生的,但复生是错误的把他也带上了,消耗太多的力量。我在它已经石化的身体里也只找到了这个。” 这枚骨珠,显然不可能是蛇王宝玉。 杨雪雁无力的道:“仁王……” 这真是一个坑。 本以为可以。找到蛇王宝玉。 哪知那宝玉早早就让那个什么仁王的给带走了。 唯一留下的是蛇王不死的执念,一次次消磨自身残存的力量对自己进行复活。 只是,来杀它的人太多了。 又有黑袍男子的突然加入。 这导致了力量更多的消耗。 现在,刘一夫给它来了一个断根了。 却在这时,一个人出现。 是陈逐风。 他被复活了。 也是最后一次的复活。 倒是那大蛇,又出现了。 它一出现就对刘一夫发起狂猛的攻击,想要夺回刘一夫手中的骨珠,有了此物,它依然还可以再撑段时间的。 但张小乙和锦天联手。 二人宝刀威力惊人。 更有发火的杨雪雁上前一顿暴踢。 这三人合力出手,硬生生将才刚刚复活的大蛇击杀。 “这下真完蛋了……” 黑袍男子苦笑起来。 “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 “也好,都结束了!” 他闭上了眼睛,整个人,消散了。 “老陈,你——” 齐玄风紧张的盯着陈逐风。 他生怕陈逐风也死去。 孰不知方才,黑袍男子选择自己死去,将全部的力量给了陈逐风,这让陈逐风可以活下来,也只有陈逐风一个人可以活下来。 此后,黑袍男子和大蛇,都没了。 因为,蛇王它真正的死了。 “我没事,不过,这里快不行了,这里一切,原本都依靠蛇王的力量维持着的,现在我感觉到蛇王已经真正的死去了,所以这里也要维系不下去了。但你可以离开。” “不,我想在这里和你在一起,反而,个面我也生存不下去,我只是个,写书没人看的废物罢了。” “不,我喜欢看,我想你回去继续写下去。青姑娘。” “奴婢在。” 青姑娘来了。 她一直都在。 只是一直在外间,此时听到陈逐风的话才进来。 “我的话你现在听不听。” 陈逐风问。 他此时,是蛇王最后力量残存的证明。 他的存在,是最后一丝的蛇王之力。 “奴婢听令。” “把他带走,让他活着,回家。” 青姑娘道:“奴婢遵命。” 齐玄风道:“那你呢?” “我已经离不开这里发,这里,现在,就是我家。” 他挥手。 齐玄风不甘愿的被青姑娘带走。 但是,在外间,刘一夫一行人又发现了他。齐玄风没走,他和青姑娘在蛇盘山下。 “你不走吗?”张小乙上前问话。 “我不走了。” 齐玄风心情很不错。 “我在这里陪陈兄一起,我知道,我真走了,他一个人就太孤单了。他虽然一定要我走人,可我若真走了,他一定很难过。” “你……” 张小乙默然无语。 此后,至少相当一段时间,龙王庙不会再现了。 刘一夫一行人走了很远。 到了淯水河边。 张小乙才道:“那蛇还没死透?” “对,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真是太可怕了,那蛇的确死了,但就是没有死透,一直苦熬着呢。我这次其实只是取走了它积累的力量而已,它的妖魂仍在,假以时日,仍然可以恢复的。” 不过,说归说,至此刘一夫也对蛇王宝玉上心起来了。 虽然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但这条蛇王也太难死了。 它之所以这么难死,不是这条蛇王本身有多么厉害,而是蛇王宝玉的作用。 那枚失去了的蛇王宝玉,它才是真正的好宝贝。 刘一夫对找蛇王宝玉本有些敷衍,但现在他真正上心了。 忽然,锦天道:“不好,李苦水呢?” 众人一阵沉默。 一直想弄死的李苦水竟然跑了? 本想让他以知道太多的罪名去死。 哪知此人太过奸滑,终究让他找到机会跑了。 “算了,一个小人物不值当什么的。” 刘一夫叹气说。 此时的李苦水在哈哈大笑。 他仍在林中。 但他手上有一物。 这是完颜不花的武功秘籍。 乙太不灭功。 “哈哈哈哈,我要出头了,我要出头了呀……哈哈哈哈!从今以后,我李苦水也要当大侠,当帮主,要出人头地!看着,我李苦水要出头啦!哈哈哈哈!!!” 正当李苦水高兴时,一阵风起,然后,他就没了。 …… 这里是幽暗的地穴,在不知名之处。 阴暗,幽冷。 正常人是不能生存的。 李苦水睁眼,看到了一对铜铃。 不,不是一对铜铃,这是别人的母亲,一双眼睛啊! 李苦水一下子叫了起来。 “闭嘴!” 那双眼睛之主叫了起来。 李苦水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 他不敢说话。 对面,是妖,是一只长毛的大猴子。 但见过水猿大君的李苦水知道,这是真正的无上大妖。 他真的吓到胆破了。 一身苦水。 “真是,不经吓,算了,瞅着也问不出什么了,俺自己看好了。” 下一刻,李苦水立刻两眼发直,成了痴呆汉。 那大猴子却闭上眼睛。 它笑了。 “有趣,看不到啊,这家伙,记忆里竟然看不到人,是被影响了,但逃不掉的,只等,俺出去就行了。俺的孩子,虽然只是俺的分身,但也不能白死!” 这猴子说着又低声嘶吼起来了。 “彭皇,你关不了我太久的!” 第1章 无家可归 上古有三皇,分别是彭皇,黎皇,楚皇这三位。 彭皇堪定天下,一扫妖氛,使得天下从此人道永昌,一改过去人族为妖族血食的悲惨命运。 黎皇开辟蛮荒,杀妖屠魔,为人族扩展了生存空间,使得人族大昌,鼎定天下。 楚皇治水,水脉由此贯通天下,而依水的妖魔也被楚皇一扫而空,敢当其正面者,皆一一死在了楚皇的大斧,君之铖之下。 三皇定鼎,打下了人族的武功盛世。 奈何。 人皇现在皆已不在人间了。 他们功德圆满,已经回归法华山人族功德庙中。 为了人族,镇压气运。 而昔日一些被人皇一一封印而未有杀掉的妖魔,却要快出世了。 人族,大劫将至。 阴冷的王宫。 丘未明心中感情复杂。 他迈步入殿。 这间殿室,一股阴气。 其中有铁链交错的声音。 细观之,有一个人被铁链锁着在。 原本此人是要被处死的,但她却坚强的活了下来,只因她活着委实是一种无边的痛苦,所以那个人才决定让她继续,活着。 “你,还好么。”丘未明上前发问。 一阵的铁边抖动。 一个怨毒的声音道:“我好不好,你不知道么?” 如果可以,她,真想杀了他,不,吃了他,生吃那种。 “我这次来,是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呵呵!我现在这模样,还有什么好消息?怎么,你要杀了我?若是,这倒是个好消息。” 对于此人而言,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丘未明又是一阵沉默。 他犹豫一下,终是选择推开殿门走进去了。 在这殿中,有一个人,被人手臂粗细的铁链捆住了手脚。 这人一见丘未明进来,立刻往前扑。 但只差一点,她攻击不到他。 铁链被她拉拽得笔直,但这种星金铁的铁链,真不是她人力可以扯断的,别说还这么的粗。 不要说她一个女孩子了,就是一头蛟龙都能给捆缚住。 “啊啊啊——” “杀了你,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女人发出了尖锐的怒吼。 丘未明看她——的嘴。 女人立刻受不了,她捂脸缩回去。 “不要看,不要看,不要再看了,求求你了,不要看了,莫要再看了……” 她说着又哭了起来。 丘未明苦笑。 这是真的笑不出来。 连苦笑也笑不出来。 原本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年轻,漂亮,一身青春洋溢的鲜活气息。她人在那,就是种美好。 但现在,这种美好,全没了。 从鼻子以下,她的嘴,全烂了。 就像她的嘴被抹了强酸剧毒给腐烂了。 牙齿倒是变成了尖锐的兽牙,遗憾的不是犬齿,而是所有的牙齿皆尽如此。 她的舌头也变得比较长了起来。 吐出来能触及到她的肚子。 这种模样,哪里还是一个人。 根本就是个鬼。 一个女孩子,脸上有一颗痘子都要愁上半天,而像她这样毁容的,的确可以说是痛不欲生。 哪个男人有勇气能够接受这样一张脸的女人? 之所以这样,只因她和一个人一起吃同一样的食物。 那是充满了秽气的食物。 乍一看好似没什么。 但其实食物里全是秽气,极具污染力。 被这种秽气污染,女孩的嘴巴也就整个儿的烂掉了,还因此发生了未知名的变异。 可无论怎样,谁又想要呢? 丘未明道:“你,莫要难过了,我来是要放你走的。” 女人身子仍然在抽搐。 直到,丘未明道:“你不想,再见一下那个人吗?” “他,怎么样?” “很好,至少没有什么大事,现在事业有成,钱也不少,就差一个女人了。不过也不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缘不错,这一次出来带回了不少女人,都是极品美人。” “呜呜呜呜……” 这个女人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不信这男人的话。 但她知道这男人说的很可能是真的。 她了解那个人。 爱,或许会有,并且感情很真。 但再怎么样,那人也不可能只她一个女孩。而现在,她还有什么脸回去,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简直不敢想象,当那个人看到自己的脸,自己现在的模样,得有多么让人绝望。 她就算是死,也不想那男人看自己现在的脸。 连她自己都不能接受,别人又怎么可能会接受?! 丘未明低声道:“其实,有没有可能,你想的事情想得太悲观了?” “你不要说了,没人,没人,没有人能够接受现在的我的。” “也许那个人可以。” 丘未明弹弹手指道:“想听听我为什么这么说吗?” “……” “这一次那人出去带回了一批女人,我最初以为他疯了,好色成瘾,失去你后破罐子破摔,但调查一下后才发现不是的。那些女人都是一些苦难人,她们被一个镇子上的恶霸关在家牢里面,日日年年的凌辱着。这些人理论上是累赘,没人愿意搭理的,沾着都嫌脏,只有最低贱的人才可能考虑接纳她们。她们往往也是选择一死了之的多。但是那个人接受了她们,还把她们带了回来。他能接受那些女人,为什么就不能重新接受你呢?难道就因为你现在的这张脸?倘若他是如此肤浅的人,那你也可以选择放弃嘛。最坏的结果,你已经预料过了不是吗?” 女人不再说话。 她的身体依然在颤抖。 但丘未明知道,她的心动了。 他打开了铁锁。 女人一下子离开。 不得不说,虽然身体遭遇了秽气污染,可黑化强三倍,这是十倍不止,强大的秽气对她进行了改造,在无形中,她拥有了快速自愈,力量大增,速度,敏捷,都狠提一级不止。 此时的她,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妖,一个魔,一个鬼,唯独不像是一个人。 经历如此痛苦,却仍然活下来。 为什么可以坚持到这个地步? 因为,想活。 她还有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的理由。 这个理由很荒谬,很可笑。 可能让人听了会觉得滑稽无比。 大约只有那些长头不长脑子的傻白甜才会相信的东西。 没错。 是爱情。 其实女孩自己也是知道,她喜欢的那个男人在感情上有多淡薄。 那个男人,也许有感情,喜欢女孩。 但这种感情只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是一种生活上的调剂。 而非全部。 但对那女孩来说。 是的。 它是全部。 女孩躲在暗处。 她不敢,绝对不敢,让任何一个人看到自己。她自己知道,现在的自己模样有多吓人,是能让人把隔夜饭都给吓得吐出来的那种。连她自己都要嫌弃不已。她几次三番都希望自己已经死了。 拥有现在的脸,她再继续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死了。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真正到死时,就会退缩。 更何况,她舍不得死。 在爱情最美好的时候她遭遇了变故。 也正因此,她苟且怀着美好的怀念继续活着。 她不是真正怕死,只是犹有不甘。 就好像,一个男人,哪怕是个丑陋的胖子,也仍然有对女神的向往之心。 到了晚上。 她悄咪咪地到了那男人的房外。 那个男人的房宅更大了。 他更有钱了,用上了很多下人,不过都是一些大美女。这些美女,每个都堪称极品,她们脸上有着一种舒心的笑,很满足于这里的生活。 这让她们很用心的打理这里。 外层,是书屋铺子。 几个女子在看守这里,坐收钱款。 生意十分的兴旺。 年轻的男女进进出出,层出不穷。 生意火到让人难以置信。 只是一间书屋铺子而已,怎么生意这么好的?简直是岂有此理。 在里间。 二层楼上。 那个男人坐在一张椅上。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个优秀的女性。 一个白衣看起来很高冷的少女在激动的说着什么。 另一个女孩隔壁这家客栈的莫小米在旁边不停拍着小手。 还有一个美妇人不停的在旁边伺候。 无论刘一夫是要取什么东西或是要吃些什么。 她都会第一时间把东西送到刘一夫手边或嘴旁,这照顾叫一个无微不至。可以说,罗王怕都没享受过这待遇。 毫无疑问。 那个激动的少女是白酒。 这个女孩已经恢复了少女天性。 她不再是那喜战好杀的女魔头,高岭之花,而是一个事业心在爆的女强人。 她正和刘一夫介绍他们生意的成果。 事前谁也没想到,连白酒自己也没想到这点。 书屋铺有生意会火,可也没想到能够火到这种地步,就离谱。 书这东西,一向比较贵。 可现在这书愿意来买得的太多了。 当然也有别家想加进来争的。 可这块市场最注重的就是话题敏锐度。 这是一个拼脑子的活计。 你脑筋瓜子不如人,就只能跟屁看别人挣大钱。 更要命的是,无论白酒还是刘一夫现在都是不差钱的人了。扩大规模再生产根本没问题。 二人合作之后,钱景大好,两人都有一种以后不愁了的想法。但不行,赚钱是没个够的。 白酒从怀里掏出一张漆了金字的请谏。 “我最近搭上了锦记的线,锦记现在需要珠宝来扩大业务,听说你手上有货,想找你帮忙。” 刘一夫他们一行人,江湖上人称。 新——盗墓派。 人狠话不多。 活少赚钱多。 一句话,这批人,已经赢麻了。 若非刘一夫一行人现在大多披了官皮,早出事了。赚钱太多,可不有一大堆眼红的吗?连带着盗墓派现在也渐渐兴旺起来了。 正不正规的先不管,有墓真上啊。 都是给刘一夫他们刺激的。 别的不说,西方商路一块儿,那是真不知道他们到底赚了多少。 反正几个人都是不差钱的样子。 而刘一夫是他们这一脉专门管钱的人。 别人可能手上没有好货,但白酒相信刘一夫有。 这也是锦记要找刘一夫的缘由。 锦记的发展也到了一个瓶颈期。 它们也是需要有一批稳固的高档珠宝来抬高锦记的位格。 可是,现在,西方商路乱成一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好,上哪儿搞大批的珠宝器玉呢? 也就指望刘一夫手里仍然有些好货了。 至少撑过这个混乱时期。 毕竟,西方商路不可能永远乱下去。 上面不允许。 第2章 锦氏小院内 锦记吗? 刘一夫的脑子里掠过了一道身影。 又或者说是一抹倩影。 锦氏。 锦绣。 那真是个极其出色的女子。 不说明了,谁敢想啊,她竟然是锦天的亲娘。说她是锦天姐姐都有些大。 这个女人不简单。 一手打造了锦记天下。 开局通过一座葵园发家,葵花籽油,葵瓜子,葵花蜜,葵花茶,葵花金颜料,葵花香水,葵花饼……多种开发葵园产品,积累第一桶金,到现在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外,还有一点。 看起来突然的锦记,谁能想到,它的背后是铁冠道门在支持。 锦氏的朋友,好闺蜜,竟然是铁冠道门的当代行走。 这让锦记凭什么不赚钱? 这样一条粗大腿,白酒说死也要给抱牢了。 为此,她不得不来说动刘一夫。 “这件事我再考虑一下。” 刘一夫有些为难的说。 他真不想的。 财不露白。 他宁可藏着不花,也不需要让人们实锤他们赚得多。 看来此事需要好生斟酌一下了。 白酒有些败兴的走了。 走出门口,她停住脚步。 她感受到一丝异样的气息。 但旋即,她看了眼旁边的楼宅庭院。 立刻就走。 这个大王七加一蛋。 身边住两个超级大高手,哪个能来伤到他啊。 自己关心个屁。 白酒气冲冲走了。 她是雷厉风行的性格,最受不了刘一夫这种走一看三的谨慎劲。这不是说谨慎些不对,而是太谨慎过头了。 做生意,就是抢饭吃,你不能光顾谨慎而失去了冲劲,不然的话,米田共都没得热的。 刘一夫也勉为其难地被一群女人拉上了床榻。 不得不说,他回来后的这个生活,腐化很快。以前还觉得张小乙不对,才有点钱就雇这个仆那个佣的。 现在才知道自己也差劲得一批。 每天都有二三个精通春啼之术的女人对他做什么。他都不需要动,由得女人们自己摆弄他的身体,搞得他觉得自己像个物品,虽然是舒服,可却有些,自己都认不识自己了。 我的一种植物。 这种事也是我能做出来的? 可在女人们的围卷下他又能怎么办呢。 都是一群玻璃心。 他只要拒绝哪个,那个就会多想,甚至想要轻生。 真是麻烦。 早知道一个也不要了。 从四五十的徐娘到十几岁甚至更小的,都要和他来一手。 让他很是感慨。 得亏他是一个降术师,有很多补身的手段,不然的话,真是要被掏空了。 可话又说回来,这小日子的确是爽。 难怪有人说从此君王不早朝。 如果那些什么君王也像他这样的,甚至君王拥有的美人数量更在他之上远甚,那他的快乐的确是不想上早朝的。 不学习还真是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玩法。 自己应该也算是博学之人了,也最多学一个肘腋膝弯中路三通就觉得了不起了。 哪知道还有这么多花活路子。 虽然有些很污辱人。 但这一切刘一夫都是被动的也就算了。 想想,这个艳福,原本是张小乙最该需要的,但他错过了。当初是他做了最正确的事结果一下子成了诸女心目中的救命恩人。 至于锦天,理解一下,他要顾忌杨大小姐的心思,不敢乱来。 而且不得不说,锦天的家教太好了。 哪怕他中途傻乎乎的当兵,但早期的教育的确是塑造好了他的三观。 让他一下子接受诸女,他真的做不到。 但其实,当是时,只有像刘一夫这样接纳她们,别管是怎样的接纳,反而是对她们的保护。 才让她们能够这么顺遂的活下来。 以往,像她们这种女人很多。 被救下来了。 但想也是知道,这些经历数年甚至十数年,二十多年,甚至更久的囚禁生活,她们的被解救,真的可以,让她们从此平安无事的生活下去吗? 不是的。 她们轻者要用一生来忘却这些记忆。 但这偏偏是不可能做到的。 她们的余生都要承受着痛苦。 就像一些道友,你一下子让他们断粉他们是真的受不了的。 更多的,是受不了下选择自杀,又或者自己主动用另种堕落的生活来麻痹自己。 所以对这些被解救下来的人,她们之后的安排,才是最重要的。 说白一点,她们需要被“接纳”。 并且不能触及她们内心中的敏感伤疤。 所以说来说去,像刘一夫这样以一己之力供养她们才是最好的。 不过——刘一夫突然感应到一道关注于他有目光。 他忙披了件外套跳出来看。 此时他的武功已经有模有样了。 轻功也高明到了可以随便一跺脚就上房的地步了。 但当他出去后,能够看到的只有一丝隐约的影子。 夜晚,真看不太清了。 那抹身影,太快了。 不过,虽然没有看到,但从旁边房里一扇窗口中跳出了一个人。 这是锦天。 他已经转修了云龙九现。 这门武功对身法轻功有极大的提升。 他发现动静不对,立刻跳出去追查。 一来是帮忙看怎么回事。 二来也是验证一下他的功夫。 眼见锦天追了出去,刘一夫也就不再多事了。有啥事等锦天回来就知道了。 若锦天的轻功也不济事,那他出去也没用。 却说锦天,人如飞天的游龙。 虽未体验到御风扶摇九万里的感觉,可这种一纵有余焉的轻快让他舒服极了。 他这跑步,就像游泳,人在奔跑中不仅不累,反而如同一尾游鱼,轻松自在。 这么地,竟然真让他追上了那抹尾巴。 还真有人。 这是什么人? 瞅背影像是一个女人。 别说,这背影杀是挺厉害的。 这身材,小腰挺灵活啊。 这腰腿连接扭得,那叫一个顺哪。 但是以为这点斤两就想摆脱自己? 别开玩笑了。 锦天早已经不是从前的锦天了。 那人眼见摆脱不掉锦天,突然一顿足,转身一脚踢了过来。 锦天一笑,挥刀挡格。 他这刀,乃是神兵新月宝刀。 刀身如一抹淡黄的月色,在白天不怎么样,像刀上的淡锈,可在晚上,那还真是不错的。 一刀挡格,原本可以顺势将对方的腿脚都给削下来。但却未有做到,反而硬生生的弹开了。 锦天一怔,仔细看去。 他目力惊人,看到了对方的腿的确是破开了,被刀破开了皮肉,可那里皮肉正在以一种异常的速度恢复。 更为可怕的是,他听到了,或者说是感到了,自己新月宝刀上传来的悲鸣。 然后,他看到一张恐怖的脸。 那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啊。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女人。 她一头散发把大半个脸是给挡住了的。 但是她的下半张脸,她的嘴整个是烂掉的,没有两片嘴唇皮肉,牙齿丑陋的暴露在外面,这牙齿一根根尽皆是尖锐的利齿。 这让她无时无刻不在流出口水。 多么丑陋,多么恶心。 至少锦天是没见过的。 “别在追了……” 她没有再出手,只是让锦天知道自己的厉害,就丢下一句话,匆匆走了。 锦天默然无语。 真是奇怪,这人,感觉有点熟悉。 但是谁呢? 嘴巴竟然能烂成那样。 一个人的嘴巴烂成了那样,她还能活着吗? 同时,这人的力量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那可怕的自愈力。 还有,她的骨头坚硬到能挡住他的刀。 他的刀可是新月宝刀,能够切金断玉,把人的腿脚切掉和切豆腐也没什么区别。 但方才不但没有切掉,更为可怕的是刀还仿佛受到了什么伤害导致灵性受到损伤。 而摆脱了锦天的少女,她漫无目的的走着。 罗京虽大,但一时间她竟然想不出可以去哪儿。 在不知不觉中,她重新回到了殿中。 意外的是,丘未明没走,他竟然仍然在这里等着。 两人都没说话。 丘未明在此,是他知道,女孩只能回来这里,不然她又能到哪儿去。 女孩也只能回到此处,她连选择当个乞丐都做不到,因为她的脸委实是不能见人。 她这样的姑娘,在外面,故作神秘反而会惹来更多的麻烦。 想想看,一个蒙面的女孩,哪个男人不想揭开她的蒙巾呢。 所以,她只能回来。 这一夜无话。 次日的刘一夫只能选择——赴约。 那张锦氏的请谏不是在开玩笑的。 锦氏因为是女性,还是一个已经独身的女性,所以一直很注意自己的风评。 她谈生意,都有一套特定的规矩。 只有极少数没有威胁的人才能有她的请谏。才能和她一起面谈。 刘一夫摸着那张漆金字的请谏,但指向并不是锦楼,而是内城区一个简单平静的小院子。可即使是这个小院子也不简单。 内城区——寸土寸金。 并且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在里面置产的。 看起来只是一座小院落,但它代表的是身份和地位。 至少,目前的刘一夫就做不到。 没有哪个权贵是真正害怕降术师的。 降术师终究是八百旁门之末。 虽然术法诡异莫测。 可主要也就是杀杀普通人。 对于权贵,大气运者,是不行的。 反噬太厉害了。 就比如,锦氏这样的,刘一夫就不能去得罪。 但是,当他来到此间院落时,发现了不对。 这间院子的门口竟然连个值守的门房也没有。 刘一夫在空荡荡的门口犹豫半分,终于还是选择进来看看。 他一进来,就立刻低下了头。 院中有一株老槐。 落叶,青草,老槐树。 很有意境的一座小院子。 但这院中,却并不是锦氏。 那抹倩影衣裾飘飘,脚上却踩在一柄青色的飞剑上。 脚不沾尘。 这是铁冠道门的当世行走——孙春绮。 “前辈!” 刘一夫连忙上前施礼。 孙春绮神色有些复杂的看着他。 “你来了。” “呃,这是……” 刘一夫敏锐的感觉到,这请谏恐怕不是锦氏的意思,而是这位孙春绮的意思。 是孙春绮通过锦氏让他到来此处。 只是,如此别有用心安排这些,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第3章 储物腰带 孙春绮人淡素雅。 她立在那里,不说,不动,就是一幅天然的仙子脱俗图。 虽然在容貌上不是绝美,少了一抹惊艳之色,却气质出尘,属于那种看了又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却是比较——敬而远之的。 因为,她是修仙者。 哪怕她走的是入世之道。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有很多种的。 有的是远离红尘俗世,走太上忘情道。 世人于我有亲戚,我独视人如一焉。 即便是父母妻子儿女亲人,也视之如常人。 心中,唯道也。 这是一条极重才情的道。 但也有入道的。 深入红尘里,纯情演道真。 这也是一条路。 还有像铁冠道门的,不仅入世,还别人的母亲扶龙庭。 通过扶龙庭来增进自己的功德气运修行无上大道。 毕竟,红尘里能有什么?无非是情情爱爱之类无聊透顶的玩意儿。 那玩意儿只能对极少数人有用。 比如天真蠢和傻白甜。 扶龙庭就不一样了,参与到一个国家的内政中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玩政治的更心脏呢? 可是,既扶龙庭,必为天下显,也就藏不住了,一个不好就会遇到有人的算计。 修仙一途,千难万险。 错,却只有一次。 一个人只要错了一次就得玩完了。 所以,需要一些,底牌。 锦氏就是孙春绮的一张牌。 不然,纵是从前一点交情,又哪里值得孙春绮对她又是救儿子又是给她当靠山的。 修仙者是你妈吗? 要知道,修仙者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没好处,什么情分都得淡。 只有最真实的利益关系才得长远。 “请你来,是想你帮一个忙。你会帮我的?”孙春绮盯着他。 一丝杀气,淡然而出。 刘一夫给她这么盯得不敢抬头,只敢低头看下面地上孙春绮的影子。 “是什么事?哦,这个是之前说好的,只是我才刚回来,还未来得及给前辈您送过去。” 刘一夫把手中储物袋恭敬地双手呈上。 这里面,别无它物,就一件,是他答应的,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坚韧,若其食之可得大补也,若要炼器也是上品佳材。 孙春绮一看,好家伙,这储物袋也是勉强容纳着的,差一点就要装不下去了。 但不得不说,此物——她是极其喜欢的。 虽然她拥有青白双剑,战力之盛,可战元婴,就算化神……那个勉强。 可这也是难能可贵了。 若说她此时的短板,就是防具了。 可修仙者大抵都是这样的。 攻高防低。 毕竟很多人信奉,我先解决了你,这就是最好的防御。 你不能说这个理念是错的,但万一遇到了抢先攻击你,或实力比你强就先攻击你了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说,拥有一套防具的重要性。 可是防具真的太贵了。 以甲胄为例,这是需要上好的金属灵材的。有那么多上好的金属灵材,制成飞剑不好么?你打一套铠甲要多少灵材,打一柄飞剑又需要多少灵材? 事实就是,很多人连一柄趁手的飞剑都没有,你让他们上哪儿弄防具去。 一套铠装防具,不说手艺了,光是灵材的消耗就是飞剑器材的十倍不止。 而在修仙界。 灵材永远都是珍稀材料。 恐怕也就是少数大乘大佬才能轻松搞到。但对于大乘大佬来说,他们历经千般劫难,早已经把身躯炼至极限了,区区防御器具,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比如孙春绮。 她也算一方小大佬了。 整个罗国的国库对于她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 想要什么东西,一个字,拿。 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就是这么豪横。 然并卵。 没用! 纵是一整个罗国,又能收集多少珍稀的金属灵材? 就算你自己在外面找,你找到的也基本上是有主的。 总之,对于金属灵材,就一个字。 等。 想要只有等,等哪天机缘到了,上天把馅饼直接丢你脑门上,不然就别想了。 那么,除了金属灵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 妖精的身体也是很好的材料。 比如龟类,这些拥有强大坚硬甲壳的精怪,它们的这身体就是一种极好的炼器材料。甚至从舒适性和成长性,修复性上来说比金属灵材还好。 但是,它同样难得。 拥有强大甲壳的精怪大妖,又有哪一个上好相与的。大多数修仙者如果想要防具,只能是逮到什么用什么。 弄一个皮子的防具就差不多得了。 哪怕防御性并不是太好,也聊胜于无。 有总比没有好。 孙春绮没想到的是,刘一夫真弄来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 此物可太好了。 至少,目前对于她来说是极好的。 此时的孙春绮对于防具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 但,再渴望,想要有,也是困难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能有,同样要看机缘。 不过,不错。 这次就挺好,机缘上门了。 当初,她若是嫌事多,没有给出这么一只储物袋,也就不好意思让刘一夫去找王七加一的甲壳了,这么大的甲壳,刘一夫纵是得手也带不回来,带回来也落不到她手里。 但就因为她一时心动,提前投资,就有了这一份白来的收获。 虽说……这里面也有便宜刘一夫的意思。可细究起来,不管刘一夫得到多少,她总是不亏的。前后她付出了什么?区区一只她已经看不上也不用了的储物袋而已。 就像一只穿旧了的鞋子,不需要了。 这东西,就算是卖,能有十块灵石吗? 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呢? 一千灵石都是有价无市。 “你有心了……” 孙春绮大为满意。 她想了想,取出了一条腰带。 此物是她学习炼器术的练手之作。 整条腰带,其中绝大多数材料都是罗国的国库珍藏的。当然是器物,反正摆那里别人也不会用,用不上,倒不如在她手中发挥余热。 最为珍贵的是几枚虚空晶石。 这种晶石是一种虚空魔蛛体内所产的结晶体。比较适合制作小型储物装备。 早年在山门中修炼,因为对虫类的厌恶感,孙春绮杀了很多此类虫子。自然也收集了很多从虫子身上得到的物品。 大多换钱了。 只是诸如虚空晶石这样的有特殊作用的她给留下来了。 但时间长了也是犹如鸡肋。 因为此物每一件可以容纳的空间终是有限的。 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原是想给好闺蜜锦氏的。 但眼下还是忍不住给了刘一夫。 “这条腰带拥有更好的储物效果,便给你了。” 那只储物袋,她收了起来。 王七加一的壳子太大,取出来换存不方便,让人看到了反而会横生枝节,那就反而不美了。如此就正好用此物来交换一下。 回头把这只储物袋给锦氏。 她这么想。 刘一夫一接手也知道此物的好处了。 他现在实力上涨,精神力大增,至少从储物器中取用物品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不像初得储物袋时,取存一件物品,都老费劲了。 只他用精神力一招,便知这条腰带拥有十二枚晶体,每一枚镶嵌的晶体,其内都有一个十丈宽长的空间。 比之前的储物袋大了至少十倍。 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 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 光洁,干净。 还似是能调节体温。 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 正当刘一夫想走。 得了好处也要走。 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 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 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 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 刘一夫怔住了。 “前辈,这不是……” “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 这话——有点怪啊。 刘一夫有些犹豫。 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 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 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 几乎是十倍的差距。 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 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 刘一夫不敢拒绝。 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 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 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 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 几个侍女鱼贯而出。 她们在刘一夫身后,放下了帘,拉上了门,甚至上了锁。 刘一夫心中紧缩,知道这是孙春绮的安排。 但是不对呀。 孙春绮堂堂修仙者,高高在上。 这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要把算盘打在自己身上? 又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 想不通。 锦氏又是怎么回事? 她是被迫的么? 还是说此中之事别有深意。 等等。 不对。 这香……刘一夫的目光放在旁边点着的香炉之上。 是一只白鱼吐珠式的白铜制式的香炉。 白鱼的嘴向上,一圈圈烟圈升起散开。 但这股的香味是焚情香。 此是一种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却又价值昂贵的上品催情香料。 权贵非常之喜欢。 又称,千金香。 这种香可以在不知觉间让一个人春意盎然,一发不可收拾。 果然,刘一夫感到自己的身体,明明没有动意,却在扯旗造反。 刘一夫来到窗边。 以他此时的武功,完全可以打破这纸木窗子,跳窗而走。但却不能。他知道,在外面,那位堂堂正正的修仙者,孙春绮,仍然在外面等着呢。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意思。 你。 必须。 要去做。 这就是孙春绮的意思。 第4章 洞房花烛夜 呵呵呵呵。 说什么好姐妹,好闺蜜,有这么做好姐妹,好闺蜜的吗? 刘一夫此时已经明白了。 这别人的母亲就是一个局。 让自己和锦氏发生关系的局。 这是孙春绮的意思。 那么正模正样的人,结果也干这事儿。 刘一夫,终于回头。 里面,屏风之后,隐约是一张拔步床。 这豪华奢侈的大床上,是一道卓然静坐的人影。 刘一夫叹了口气,走过去。 一绕过屏风,就看到床上那个女子,一袭的凤冠霞帔,赫然是一副待嫁模样。 可这算怎么回事? 谈生意还可以,做这事,她可是锦天的母亲。 当然,实事求是,这种事是让刘一夫打心眼里觉得——刺激。 毫无疑问,这应该是一件很刺激很爽的事。 但所谓人,是要有——底线的。 因为爽就去做,那是造多大的孽啊! 原本刘一夫还想矜持一点。 表现犹豫一点,最好再加上无可奈何。 但他最终还是坐在了床侧。 就在锦氏的旁边。 不过——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倒是一旁的锦氏有所感觉,自己揭了盖头。刘一夫闪电般看了她一眼又抹回去。 他感到自己心在跳。 锦氏的面容艳若桃李,她的脸庞经过精心的打扮,腮粉眼影,画眉描唇,甚至用线绞了脸,光洁的脸蛋子上一根杂色的绒毛也没有。发际线一丝不苟的鲜明分野下是一张玉托盘似的脸。 她目光清澈显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要吃点东西么?” 她主动说话。 刘一夫犹豫一下同意了。 “好。” 两人移座到桌边。 桌上摆着的食物并不丰富,有些清淡。 毕竟,这不是宴席,摆了这一桌,也不过是意思一下。 所以面对这桌菜,二人并没有大快朵颐的胡吃海塞,而是很有限度的品酒。 没错,连酒都是品的。 大概是用了琉璃杯。 里面的红酒颜色甚好,让人不至于一口给闷了,反而是一小口一小口慢慢抿着。 喝三口,这一杯酒也就降下一丝线。 看着杯上锦氏留下的唇红。 刘一夫忍不住道:“请问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下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能够迷住……能否给个解释呢?” 锦氏神情恍惚了一下。 她伸手,捉箸,在几道菜上轻轻点名,没有挟起,因为原本就不想吃,随意拨弄几下,又放下了箸。 “你知道——柏奚吗?” 刘一夫回想一下。 他看书很多,且拥有降术施加的超级学习能力,所以能够博闻强记,过目不忘。 “以柏木为俑,一种替身代罪之术?” 这也是降术一种。 降术师很擅长这种术法。 锦氏笑了一下。 “仙门有一种术法,和柏奚之术是一个意思,此为借物代形之术,其余替身傀儡,草人巫蛊,巫毒娃娃,都是这套路。然而,毫无疑问,借物代形之术是要在这些术法之上的。只是这个法术要求太高,普通修仙者施展不了,所以,需要一些折衷之法。” 刘一夫明白了。 说什么借物代形。 其实就是柏奚之术。 只是柏奚之术是古巫降术手段。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不屑为之。 但他们又需要此法,就改名换目来了个借物代形之术。 说得好听借物代形之术在诸法之上。 其实就是在柏奚之术上做加法而已。 不过大致意思他是明白了。 锦氏。 说好听,是孙春绮的闺蜜。 但究其根本,是给孙春绮挡灾的。 这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好闺蜜? 刘一夫有些说不出话来。 反倒是锦氏似是明白他之所想,解释起来道:“你不要误会,天下之事是有一定规律的,我小时候和孙春绮实力上差不多,当然是平等的,但时至今日已经不一样了,她是高高在上的修仙者,而我只是一凡人。会老,会死,实力也平平无奇。这样的我,凭什么去倚靠孙春绮?就算她不介意,那她背后的师门呢?仙门强大,不可估量,哪怕是随便一根手指,都能让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我必须要有价值。这,也是我唯一能够做的。” 刘一夫却听出了别的意思。 “你是说——她受伤了?” 锦氏立刻道:“没有。” “什么伤需要你这样来挡?” 锦氏轻叹一口气。 这个刘一夫,他太聪明了。 “你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应该知道,什么叫做——你知道的太多了。” 刘一夫立刻一惊,身子一颤立刻就打了个哆嗦。 是的,他——轻佻了。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 不能让人知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时,锦氏已经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他的身边,在他耳旁边道:“是一种阴毒,难以明挡,只能身受,所以才需要你。” 在超凡的世界,有很多诡异的手法,阴毒刻骨,表面上什么事没有,暗地里什么招地已经使过去了。 很多时候,什么时间中了招自己都不知道。 中招之后才发现,所以——挡无可挡。 怎么办? 只能中招后解决了。 孙春绮中招,自然要利用锦氏来挡。 这就需要用到刘一夫了。 普通人,是缓解不了锦氏受的伤害的。 锦氏坐在床榻上。 她知道,有些事是避免不了的。 想当年她结识了孙春绮,二人之间的确曾有一段青梅竹马的珍贵友情,说一句好闺蜜是一点也没错的。 她想要摆脱家族的婚约,唯一倾诉的对象就是孙春绮,也唯有孙春绮在一旁认真的帮她出谋划策。 严格意义上说,是她们两个人一起选中的那个男人。 范有田。 毫无疑问。 范有田这个人根本配不上锦氏。 但婚姻与爱情无关。 爱情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稀少和难以保值。换句话说它太不可靠了,想要一段美好的爱情就和抽奖一样,几百几千万人抽一张大奖,你凭什么觉得你一定会中? 所以不要相信那种虚头巴脑的玩意儿。 人,要活在当下。 怎么活得好,才最重要。 别的,不重要。 范有田的确是配不上锦氏。 但有时这反而是最好的。 就像鲜花有时也是需要肥料的。 锦氏这种性格鲜明的女人,要想自由生活,无拘无束,那还就得是范有田这样窝囊废的男人好一点。 他纵然是有千不好万不好却也有一个优点。 他老实,听话。 只此一点,胜过其余万千。 最终锦氏出马,毫无意外的将之拿下。 二人虽然在一起,锦氏更是为其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的一个是锦天,女的一个则是锦葵。 只是锦氏虽然为其生儿育女,这范有田也算是听话,可他听话也是有代价的,就是平素喜欢上花楼,锦氏不可能任由他作贱,而范有田又需要放纵一二,有钱的男人再听话,你不让他有个放纵的渠道,那也是要疯的。这就导致他很多时候是要找风俗店楼去解决心理压力。 而这风俗之地,大俗大雅,让人流连忘返,却是暗香销魂骨,幽谷斩愚夫,范有田有锦氏放纵,不差钱地玩儿,早早就坏了身子,终于是马上风,去了。 他一死,这锦氏也得了自由,可以真正毫不顾忌的大展拳脚。 但生意做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靠山。 锦氏能够选择的余地不多。 她既不想用银钱来喂出一座不靠谱的靠山,就只能依靠曾经的青梅竹马好朋友好闺蜜铁冠道在世行走修仙者孙春绮了。 身为仙门铁冠道的当世行走,孙春绮保住锦氏的家业,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可千言万语只问一句。 凭什么? 因此锦氏没有过多的选择,只能成为孙春绮的柏奚,替罪挡灾人。 上一次,还是水神大君的妖王和孙春绮过了暗手。 看似一触即收。 实则是已经给孙春绮下了暗药。 等到孙春绮发现时已经晚了。 好在这一重灾由锦氏承担了。 这才需要刘一夫为锦氏解毒。 水神大君的毒哪是那么简单的。 此毒最厉害是可以污染人的精神。 能使一个贞洁烈妇在不知不觉间堕落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贱妇。 这才是最要命的。 若非如此,又哪里轮到刘一夫来解毒。 刘一夫思来想去,他是犹豫再三。 坦白说锦氏极美,她的容貌可以说是端庄大方美丽动人,从外表而言之,简直像锦天的姐姐,也大不了多少。 并且她真实年龄和刘一夫相近。 需要知道,刘一夫并非什么少年公子。 他实质上也是个四十过半,快要五十的中年人,只是拥有奇术,看起来脸嫩而已。 虽然这年头五十以下的男子犹有余力娶十八佳人都没问题,说不得还是佳话。 可刘一夫是有自己底限的。 他至少——不想沾染朋友的母亲。 这种事情——太丧德了。 他以后要是面对锦天,该如何相处? 难道他要告诉锦天,咱俩各论各的,我继续叫你兄弟,你就叫我爹,或者你叫我老刘,我叫你儿子,这像话吗? 只是……他站了起来。 焚情香不是白点的。 他的意志在动摇。 打破禁忌,是每个男人的快乐。 他也不例外。 床榻之上,锦氏端坐,她低眉垂首,一切已经认命。只是在那里,坐等着刘一夫放下心里压力过来。 鸳鸯绵绣,丝织被褥。 朱罗红帐,红烛高盏。 等等。 在床前的脚榻之上,锦氏的双足穿的却不是红色的绣花鞋,而是一双淡青色的素布鞋,那干净的鞋面上,连一点刺绣也没有。 再看裙脚,里面是同样素布青裙。 这说明,外面这件凤冠霞帔的红嫁衣是匆匆着身的。 原来,锦氏对于此事也是犹豫不定,最终才强打镇定,身披嫁衣的。 原来不止是我在忐忑,我在不安。 锦氏也是如此啊。 刘一夫失笑。 他在床边终于坐下,看到身侧女子一直笔挺端庄正直的身子发出轻颤,不由笑了。 “我们这算怎么回事?” 他从心了。 他认命了。 没有人能抗拒外面立于青剑之上的孙春绮。 自己若不如此做,锦氏必然遭殃。 她撑不住就会影响到孙春绮。 那时孙春绮可就不好说话了。 锦氏回看他,她轻笑一下。 有苦涩,有无奈。 她道。 “妾身既然披此嫁衣,承望君能不弃,从今往后,明面上我仍是你朋友的母亲,暗地里你便是我的夫君。” 这就是她的选择。 她当自己,再嫁一次。 第5章 被捅一刀 锦氏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她的才能注定她会高高在上一飞冲天。 唯一遗憾的是——她是一个女人。 而且——实力不强。 抛除实力不足这一点,在待人接物,行为处事,那都是无可挑剔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继续巴结上孙春绮。 不懂的人不知道。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自高自大。 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 普通凡人女子,长得再漂亮,放在修仙者眼里都屁都不是。 嫌脏。 毕竟修仙者筑基可辟谷,体质上来说的确是比普通凡人干净多了。 可见锦氏巴结孙春绮有多不容易。 为此——献出身子又算得了什么?! 她侧着身子,手缓缓,缓缓,轻轻,抬起。 纤细的柔荑,慢慢,拉开了胸襟上的绳扣。 红色的嫁衣从她身上顺滑而下。 里面是青色素雅的青丝绸外衫。 她又伸手,解下青丝外衫,露出了里面月白的里衫亵衣。 到这儿,她终是停了手。 接下来的,她就不好再自己脱了。 不庄重。 她要维持她最后的尊严。 刘一夫终于忍不住,焚情香的影响,锦氏的脱衣自荐,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他终是低吼一声的扑上去。这一刻,理性从他的脑中消失。是的,他是可以抵御一个风尘女子的引诱,也能拒绝倾国倾城的女鬼,但他实是无法拒绝一个良家妇女的解衣自荐。 因为他更知道一点。 锦氏已经做了她尽可能做的一切。 她的自尊让她是无法自己把那件亵衣给脱下来的。 在这件事上,若全指望锦氏主动,那他未免太没有担当了。 有时他需要用他的主动,来化解锦氏的尴尬。 这是他能做的。 也是他必须做的。 一日无话。 温柔如水。 刘一夫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他已非初哥。 也被家中那些女子教了十八般武艺。 但这一天,仍然让他犹在梦中。 他想。 倘若他父母在时,给他安排的女子是这样的,是锦氏这种女子,他还会抗拒婚姻至今未婚吗?说不定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不得不说,锦氏真的是极好的女子。 刘一夫通过对她的接触,更多了一些了解。 锦氏的武功不是太好。 但她暗中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 从她皮肤肌理可以感觉到。 她有足够的运动,绝非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家妇人,待宅子里闷久了,年轻还好,一上年岁这皮肤肌肉都要松弛了。 而锦氏的皮肉,虽能看到肌理延展,皮质渐糙,可皮肤仍然紧致有弹性,肌肉也结实坚韧,肌肉紧密有力。 可知她对身材维持的努力。 若非如此。 她像普通妇人一样,现在说不得至少是要胖一圈的。 中年发福这一点可不是开玩笑的。 刘一夫对着她,累了一天又睡了一夜。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门外。 孙春绮早不见了。 在刘一夫真的则个时,她就走了。 她又不是变态,岂会一直留着听墙根。 到了后来是刘一夫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有些索需过度了。 是以现在的刘一夫竟然感到有些……身子发虚。 锦氏人在被中,她一身狼籍,不好露出身子,只伸出手,扯了床头的一根绳子。那绳子扯着了一只铃,铃声一响,不旋即,就有一队仆妇鱼贯而入。 “相公且先自便。” 锦氏人在被中说道。 刘一夫在第一个人手里的盆取毛巾擦拭了身体。 用第二个人手里的茶水漱口。 在第三个人手上的水具用盐洗漱口牙。 在第四人手中取茶漱口。 在第五人手中拿过了衣衫,新的衣衫。 一套青色素布的男衫。 的确是锦氏的品味。 比之刘一夫的品味高多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女子的衣品比男子是要强得多的。所以很多时候有一个女子在男人外表会显得比较体面。 刘一夫走了。 他出了院门。 打门却是一个人。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不好。 那是锦氏的女儿,锦天的妹妹。 锦葵。 这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孩。 锦葵其实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但已经是一个熊孩子了,自私自利的狠,偏偏锦天对这个妹妹极宠,可见她其实在家里也是极受宠的。 未想她竟然在此。 刘一夫忙是想避开此女。 但锦葵主动跑向刘一夫。 刘一夫一时间没把握住。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跳着离开,还是把她推倒,毕竟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至于要较真儿么。他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闹,太不像话了。 就是这么一犹豫的功夫。 锦葵噗地插了刘一夫一刀。 在他的腹部。 还好。 这个位置,不会致命。 但这不是锦葵手下留情。 而是锦葵是个小短腿的女孩,恰好是攻击到此处。她再高一点,就能扎刘一夫的胸了。 “你这孩子!” 锦氏不知什么时候竟也出来了。 她换加青布素裙。虽然素净,但端庄得体,一副当家主母的模样。 虽然武功不是很行,但她身法还是不错的,脚掌在地上一转,整个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射出。 锦葵大叫:“不道德!我恨你们!” 她掉头就跑。 此女虽小,却天性自私,更是个敢言敢行之人,她竟是敢于出手,现在更是向刘一夫出手。这一刀插的,差一点就要了刘一夫的命。 “她太聪明了,我已经引开她了,没想到她还是摸了过来,知道了这事儿。你没事,我回头会和她好好说说的。” 锦氏有些不好意思。 她已经尽力了。 奈何锦葵就是个小魔星,管不住,打也不行。纵是她自己小心翼翼,也仍然让锦葵摸黑过来了。 这个小魔星,贼精,她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顿时气得要爆炸了。但当时刘一夫还没出来,她也不好闯进去,就抓了把刀在外等。 当刘一夫出来,她立刻认定这是欺负自家的坏蛋,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一刀。 发生这事,真是让人尴尬。 “算了,我也没死掉,你回去和她好好说说。告诉她,没下次了。” 刘一夫原本带有温情的脸变色了。 他运转工字伏虎功,收缩了伤口周边的肌肉,挟住了伤口止住了血。这门工字伏虎功让他对身体的掌握更上层楼。 现在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缩骨功这样的功夫,原因就是他对身体的掌握增强了。 锦氏原本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出来。 纵是她智计万千,奇谋百出,面对此情此景,也是徒呼奈何。在讨好刘一夫之余,她还要安抚住锦葵,这两样,她无法两全其美,只能选择先安抚锦葵。 好在她知道,刘一夫这样的人,纵被锦葵捅了,也决计要不了他的命。 不然他就不是脸色难看了,而是要直接翻脸。 精通情商的锦氏早早打听了儿子身边人的情报。 她知道张小乙是个喜欢揽事儿的小老大,虽说脑子有点问题,执念比较重,但行动力强,和她儿子的性格可以形成互补。 唯有这个刘一夫,不显山不露水,暗藏机峰,城府极深。而且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凉薄,不要看别的,只究其一点,他是一个降术师。干这一行的,没有天真蠢和傻白甜,都是比较极致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刘一夫能原谅锦葵捅了他一刀。 这是因为他才和锦氏从榻上下来。 并且两人玩得还挺好,兴致很足。 所以刘一夫才隐忍下来没有发作。 但这样的事再来一遍,什么恩情都会没了。 到那时就仅剩下公事公办四个字了。 那样的话她这副身子就赔得不值得了。 不提锦氏要如何教育熊孩子。 刘一夫原本大好的心情,全给这一刀子给捅没了。 他意兴阑珊,脚下软绵绵地回家。 到了门口,犹豫一下,少有的施展起初有成效的轻功,蹿上了张小乙的房楼。 张小乙正在练功。 精赤着上身。 虽然坐那不动,但心火如焚,在心火煎熬下,一身白赤的精肉表皮冒油也似的出了一层的汗。就像在皮肤上抹了一层老猪油。 刘一夫上来,他差点以为是锦天。 但一想不对。 他和锦天住一块儿,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彼此反而十分的了解。他知道,最近锦天心魂都给杨大小姐迷住了。 一天到晚的,尽跟那妞屁股后面找查千多年前,关于仁王的资料。 张小乙算明白了,这位锦爷,算是陷进去了。 倒也是不稀奇。 锦天心中最敬佩最崇拜最渴望的,不是他父亲,而是他母亲锦氏。 所以他找对象打心眼里是奔他母亲模子去的。 可是,天可怜见啊。 像锦氏这样的女人世上又能有多少呢? 好在上天给出了杨大小姐。 她拥有锦氏一样大家族的出身。 又有大家族制度下的精英教育。 能力方面也是杰出的,不输于人。 至于小脸蛋子就更别说了,那就是一个字,漂亮。 锦天被迷,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张小乙想想也就接受了。 能怎么办? 反对的话兄弟都没得做了。 再说杨大小姐真不错。 你找别人还不如她呢。 只是这下很多时间里这宅中可就只剩下张小乙自己一个人了。 他一发闷,干脆练功。 好在知本论虽然对他作用不能说逆天,但不是没有。 他终究是感觉到自己武学的桎梏松动了,瓶颈一松,他就感到了进步,这比啥都要让他激动,高兴。 这不,就练上了。 一收功,一眼眼,来的人不是锦天,而是刘一夫。 虽未想到是刘一夫,但二人关系已经十分铁了,哪怕刘一夫来他这儿次数并不多,他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呵呵地说:“今儿怎么这么早来了?” 可不是,一大早来的。 刘一夫坐下道:“别废话了,给我找点儿子药,金疮药。” 张小乙还纳闷了呢。 这刘一夫手头上的药岂不是比他的要好得多?是以他早不给自己备金疮药了,要用一般都是从刘一夫那儿弄。自己手头的,都是从前旧的,好在还在有效期内。 原以为是要最后扔了的,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只是,这刘一夫怎么了,需要用这玩意儿。 转念一想,明白了。 刘一夫也是怕了家里那多出来的一群莺莺燕燕啊。 其实也不是真怕什么。 只是男人,有时最怕的就是女人吵吵。 第6章 英雄王传说 话不多说,张小乙没叫别人,他自己把药搜摸来端上,并且让婢仆们都下去。 刘一夫解开衣衫,露出了数块腹肌的小腹。原本他这肚子,整一块,叠三叠。 但时长日久,这大腹便便已经消失不见了,在工字伏虎功之下,更是演变成了一身子的疙瘩肉。 用上了药,再用白纱布缠了两三圈,这才为止。 “怎么回事?” 张小乙忍不住还是发问了。 他知道刘一夫是个老实且谨慎的人,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突然给人暗算到了呢。 而且,这伤也不是太严重。 刘一夫呢,也不像经历打斗的模样。 要说被偷袭,这也不像啊。 所以,怎么回事,他真挺好奇的。 刘一夫先沉默,他想了一下,最终感知一下没人,张小乙也坐正了。 他知道,刘一夫可能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果不其然。 刘一夫一说,他压低了声音,简单明了的把事细说一遍。 这得是张小乙脾气好,沉得住气,就算如此,他也几次三番想要跳起来插话。 当刘一夫大概说完。 张小乙低叫道:“老刘,老刘,你是疯了么,你屋子里那一群还没有把你给榨干了吗?你怎么就——就干出了这种事!” 一时间——张小乙是悲痛于心。 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小团体,好端端的,什么大风大浪,生死险境,都撑过来了。 哪知回了罗京,这才几天? 一天的功夫,就出了这么档子事。 张小乙想拿把刀去砍都不知道自己该砍些什么。 “这种事是我想的吗?是,我承认,那位的确是……你要说我不动心是不可能,毕竟我是一个正经的男人。可我毕竟是有脑子的,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起码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如果可以,你以为我会犯这种错误吗?就像你说的,我屋子里那么多女人,我差这一口么?可是……” 刘一夫站起来又跌坐在椅上。 他一拳砸在桌子上,手捏得死紧。 “脚上踩飞剑,月亮沟从天而降的那位就站在门口。这是她的意思,我能怎么办?她和什么人动手,中了暗算,所以要用她挡灾,这种灾劫一般人很难克服,所以才盯上了我……你到底明不明白,我是已经被盯上了的!” 张小乙嘴唇哆嗦着,一时间也是无语。 那一位……还真是没办法。 脚踩青剑,高高在上,宛若神仙,足不沾尘。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一个修仙者,能对凡人干出这种事。 不过细想下这也是正常的。 不用凡人挡灾那用什么? 而且张小乙也知道,柏奚之术也是有要求的,不是说你上大街随便抓一个人就能挡灾的。 柏奚之术,要求以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挡灾,这二者之间必要有很深的联系才行。 同样的,他也知道,既然此事选中了刘一夫就必然有它不可动摇的道理。 那人也不是疯子变态,岂会不知刘一夫和锦天的关系。 之所以选的是刘一夫当然是有原因的。 因为那是水神大君,自己从自己身上提取出来的阴毒。 此毒最为阴损,于无声无息间改变一个人的体质,进而动摇对方思想。把一个好生生的良家妇人,硬生生演变成一个自甘堕落的风俗女子。 像这样能依附于人灵魂上的阴毒,普通手段真是不好解。 当然,这不是说铁冠道门没法子。 但按铁冠道的正统方法,消耗太大了。 要么是极品丹药,要么是天材地宝。 上哪儿找去?地里长出来的吗?天上掉下来的吗?就算有,就一定要给你用吗? 反而用刘一夫来解决,省事。 天生万物,就是为的一物降一物。 这也是降术师的特点。 别看这个那个到处的限制。 可有时候它还真灵。 比如说对付这个水神大君的阴毒。 修仙者都要头疼,得用大代价才能解决掉,但对于降术师来说就不是事儿。 降术师本来就是和阴毒的玩意儿打交道的。 每一个降术师,都要面对神祗之力。 那是直面神明与之对抗。 要是没点玩意儿,不早玩完了吗? 所以那一天,刘一夫汲走了附在锦氏身上的阴毒,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再随意借点神力就把它给消化了。 这便叫一物降一物。 神力,毕竟是高等能量。 哪里是区区阴毒可以对付的。 甚至于,神力本质就是一种高品质的阴毒。 要不然的话,孙春绮又何必将此事便宜刘一夫? 这世上少什么难道还能缺男人么? 只是在诸多人之中,像刘一夫这么正统的降术师就太少了。且做生不如做熟。 结缘这种事也是一事不烦二主。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这个事……怎么办?” 张小乙问。 刘一夫感觉伤口好多了,他道:“我来就是顺便给你通一下气的,这个事你先别告诉别人,注意随时给我打一下掩护,能瞒多久是多久。” 张小乙点点头。 只能如此了。 此事不宜申张。 但若刘一夫一个人,他抗起来压力会比较大,所以需要拉上张小乙,反正他情商过人,有他打掩护会好很多。 唯一可虑者是锦葵会不会乱说。 但刘一夫暗自觉得,大概率不会。 刘一夫自己也是个人精,哪里还能看不出来,这锦葵虽小,实则就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小了点,不然绝对不会捅自己一刀。 待锦氏和她说明厉害,想必她会收敛一点。 毕竟,锦氏当年生她,是为了安抚范有田的。 也为了稳定局势。 可现在锦天回来,锦葵其实已经不是她想的那么重要了。 若她弱了这份缘分,纵然是锦氏仍有爱女之情,也会做出正确选择。 大家族就是这样。 有时需要个人屈从于家族的利益。 哪怕,锦氏正在变成她自己归讨厌的模样也是如此。 锦氏当年,因为不想成为家族的联姻工具所以掀了桌子。 但现在的锦氏也成了她当年反抗的家族势力了。 刘一夫一直在张小乙家里。 二人需要培养一下默契。 直至正午。 锦天回来。 张小乙看了一下刘一夫,笑道:“出去玩得怎么样?” “玩?你竟然以为我是在玩?” 锦天抹了一把汗,除了身上的外衣,透了口气才说道:“我和雪雁一直在查当年仁王的资料,需要查的资料太多了。” 张小乙一怔。 “资料很多?” “不,其实是太少了,正因为太少,所以需要从旁引证,反而需要涉及更多的资料进行辅助分析。我实在是耐不住了,这才回来的……你怎么来了?” 他最后才注意到刘一夫。 刘一夫装出生气的模样道:“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张小乙哈哈一笑打起了掩护。 “他也要注意保护身体嘛,你懂的。” 锦天立刻没心没肺地笑了。 三人一起闲聊。 总算暗中舒服一下。 刘一夫和张小乙调整好了心理,带个节奏,就让锦天在不知不觉中转移了目标。 事情的关键放在了仁王的资料之上。 虽然他所知未多,但到底陪杨雪雁奔波了一个上午。 看得出来,此事不是太顺。 一千多年前的事,很多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传说和故事,没一个靠谱的。在看那些资料时,你自己还要绞尽脑汁的去想,去分析,去猜测。 这就太费劲了。 正是如此,锦天才只待一个上午就离开了。他连妞都不泡了。 不过也对。 杨大小姐就不是那些普通女人。 她认真工作起来,眼中无它。 锦天一直陪着反而是没有意思的事。 好在锦天也听了看了一些事。 那就是关于英雄王撒卡的故事。 英雄王撒卡。 高原象雄氏的王子。 在他成年时,当时他被人鄙视为奶毛未褪的小子,是一个嘴上连毛都没有的孩子。 嗯。 古时,一个男人强不强往往要看他的胡子。没有胡子的男人往往是被人看不起的。 刚刚成年的英雄王,当时是真的没有胡子。他天生一张嫩脸,的确像孩子似的,没有被人放在眼里。 所以老王方死。 蛇国大军就杀过来了。 当时,象雄氏的军队明明已经败了。 在王座上的英雄王拔出了白瓷剑站了起来。 他收罗败军,重整旗鼓,以族中最精锐的象人勇士为先锋,发起了反击。 并且他主动出击,在阵战中,阵斩了蛇国大将喜泪力目。 于是这一战,象雄胜了。 胜利的象雄部建立了反蛇国联盟,在高原上树立起了推翻蛇国统治的大旗。 此后,象雄氏与蛇国两雄对峙。 直至英雄王以一己之力深入蛇国诛杀了当时的万国王。 巅峰时蛇国统治万族。 故蛇国的国王又称万国王。 万国王一死,蛇国也就土崩瓦解了。 从此高原上就一直流传着关于英雄王的颂歌。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 但锦天道:“我们在资料中发现一点,英雄王也有黑点。据说,原本区区一个普通人的英雄王,哪怕他拿着白瓷剑,也不可能是当时万国王的对手,这一点你们应该懂的?” 刘一夫和张小乙一头。 毫无疑问。 万国王当时必然也有蛇王宝玉在手。 他的实力,纵然不及浩瀚女王,估计也差不多,甚至其实他才更强。 这样的强大,英雄王要怎么样才能战胜万国王? 锦天道:“所以有一个说法很有说服力的。那就是英雄王深入蛇国,遇到了万国王的妹妹统万户。她才是蛇国实际的主人,掌握蛇国的主要政权。毕竟,拥有实力和治国能力,不是什么人都能兼备的。” 根据杨雪雁的推测。 当时的蛇国,万国王负责力量,他能号召万蛇,拥有强大的力量,甚至可以与修仙者抗衡。 但真正治理蛇国的,却是万国王的妹妹统万户。 统万户是官名,不是人名。 毕竟历史太久远了。 能找到的资料就是统万户摄其政这几个字。 故此称蛇王万国王之妹为统万户。 第7章 聚餐 晚上。 刘一夫他们径直去了这家客栈。 虽然桃花息大娘子脸色仍然不是太好,但也算能够接待他们上门了。 毕竟赚钱嘛,不寒碜。 别说。 她新组的局生意不错。 算上锦氏的一部分妥协,她其实也并没少赚。只是面子上一时下不来。 倒是莫小米挺高兴的上来打招呼。 不一会儿。 忙了一天的杨雪雁来了。 她终于……或者说是暂时忙完了。 于是故事又转向了英雄王的阴暗面。 杨雪雁说。 在英雄王的相关资料里有一种说法。 那就是统万户和英雄王联手对抗了万国王。 听起来可能很可笑。 统万户统乃是蛇国一国之摄政。 她要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反过来帮英雄王对付她的亲哥哥? 在很多资料里当然是大力的美化英雄王了。 什么英雄王是英雄与神之子,天生的半神,一生下来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他英俊非凡,任何女人一看到他,就会忘乎所以的爱上他,为了他不顾一切,不惜一切。 统万户就是深深的爱上了英雄王,所以才帮他对付万国王。 这就很可笑,拿天下人当傻子。 统一国之人会把爱情当一回事? 能够统一国之人,还干得好,这是什么人?这是政治家。 没错。 杨雪雁发现,英雄王时期的蛇国已经在走下坡路线了。 经过漫长惨无人道的统治,蛇国已经失尽人心。 人们只是慑于对蛇国力量的恐惧才不敢反抗的。 要不然英雄王能一呼百应? 哪怕他打赢了反击岭之战。 可要知道,在象雄崛起之前,是蛇国长达四百年的统治。 而蛇国的残暴——想象一下浩瀚国,几乎别无二致的残暴。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 浩瀚国,刘一夫他们去过,了解过,知道历史对这个女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歪曲。 浩瀚女国虽也有残忍暴毒之名。 但历代以来,浩瀚女王执行的都是残暴及其余,而善待本国,尤其是底层百姓的这一政策。 浩瀚国对周围的国家极其残暴,甚至达到了刻意施虐的地步。 但对本国的底层百姓,却是有如春风般的温暖。 可是,浩瀚女国的前身。 蛇国。 它不一样。 这是一个把残毒刻在了骨子里的国家。 杨雪雁甚至徒手用笔画了几幅简笔画。 她的画功很出色。 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轮廓。 最后她画不下去了。 因为想表达出蛇国的残暴真的是罄竹难书。 无论用图画或文字,都难以表达。 砍手剁足甚至穿刺都是老生常谈了。 还有抽肠吊挂,刺鼻抽脑,开胸取胃,钻心取血,打骨抽髓,扒皮填蛇,顶上栽花,开颅挖脑,视人如猪,太多了。 尤其是万国王。 据说万国王拥有一个畜池。 他把他祸害的女人关里面,孩子直接扔掉,他不需要普通女人为他生的孩子。但他会养着那些为他生了孩子的女人,因为他喜欢吸食人乳。 当有女人不能产乳时,他就会用大烤箱把整个人给烤成熟的再一点点吃掉。 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可见万国王到底残忍到了何种地步。 更为可怕的是,这是祖制。 万国王并非是发明此种恶行。 他只是继承而已。 所以在他心目中视此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 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他的祖先,皆是如此过来的,所以他认为自己这样是没有错,没问题的。 这饭……有些吃不下去了。 刘一夫叹气道:“我算是明白这蛇国是怎么完蛋的了,这么搞可不得完嘛。” 张小乙也油然而生的道:“残忍也该有个限度,这蛇国是没脑子的吗?” 锦天道:“无它,太强了而已,因为自己太强了,所以也就不觉得一切的不对有什么错。” 杨雪雁道:“所以啊,英雄王成就了他的丰功伟绩。不过他到底放跑了统万户。统万户带走蛇国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西方商道建立了浩瀚国,经历六世而亡。浩瀚国亡国了,它们的护国神兽蛇王带走了蛇王宝玉这个浩瀚国也是蛇国最重要的珍宝。于是就有了昆山龙王的传说。” “那仁王屠龙呢?” “这是仁王窃取了浩瀚国,或者说蛇国的至宝,他大约是认出了这宝贝,所以不敢再在原来地方待了,生怕被别人知道抢他的宝玉,干脆就带人到外面了。也就是南岭大山深处。” “那可不好弄,朝廷和月族关系紧张,有些对立,曾经月族还想造反来的,不过没成,他们自己内部也挺乱的。南岭大山那块儿全是月族的势力范围。仁王当年要是逃到了那儿,现在成什么样子?八成已经成月族的一部分了。” “南岭大山,山高林密,昆山外头还有人烟,南岭那儿几乎就是不毛之地,不,也不能说是不毛之地,而是烟瘴之地,那鬼地方,曾经朝廷征讨月族时有二三十万人进去,结果都白瞎了。死了那么多人,也就占据一时,最后还是全没了。咱不是要去那地方?” “顺便看看有什么挂单任务。” “别,咱还活不活了?能让咱喘口气不?” “如果说南岭之地,听说那地方有种木笙箐的植物,很值钱。” “你说这个我可有劲了,听说这木笙箐它有壮阳奇效?” “记错了,它不壮阳,而是有让女性再造生机的效果。通俗来说,就是让女人吃了美容,哪怕是容貌普通的寻常女子,一吃就能变天仙。变成大美女。你想啊,这女人变成了大美女,那男的岂不是要狂性大发受不了嘛。” “我的一种植物!开什么玩笑,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宝贝?” “这不奇怪的,你仔细想想,自古月族出美女,你以为月族的美女是怎么那么多品质那么好的?” “可笑,我听说月族中有部族害怕族中女子因美丽惹出是非,一到女子成年就把脸毁了,既然如此,那还吃木笙箐干什么?” “人是敌不过天性的,哪怕知道长得太漂亮会惹事,也忍不住想要变得更漂亮些。这就是人类啊。” 几个人一说,就离题了。 但杨雪雁却没阻止。 她心中窃喜。 要知道仁王所在的南岭,那可是月族地盘,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 曾经。 杨氏一族也有人去过,想要探寻一下仁王之秘。结果是一去不复返,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所以,想要去那地方,她还真需要锦天他们这些高手护着。 说得多了,几个人跑旁边坐着。 是瓦汉,顾春,瓦那妹这几个。 瓦汉原本是一只手,现在装上了一支义肢,看起来不错。瓦那妹腰间两把刀,肆无忌惮的露出一双大腿。顾春是个女子,但她一身打扮,没人会以为她不是男的。 这三人就是桃花息大娘子找的二队。 只是……这个二队能力是有,财运却是不怎么样。 所以听刘一夫他们说得欢乐,坐旁边来取经。 不听不知道,一听才发现,他们这二队的不足之处。 那就是他们始终缺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光。 听听,刘一夫他们,人还没去南岭呢,就已经对地方特产了如指掌,对月族隐秘是反掌观纹,几乎什么都知道了。 那什么木笙箐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但他们却知道。 若非他们所知未祥,只怕现在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一顿饭结束。 到得次日。 刘一夫又是从一群粉臂中起来。 他心中苦笑。 往日里一定觉得这挺爽。 其实一个普通人这么过不定能撑几年就完蛋了。 自己纵是特殊,这样也是不好的。 思来想去,他去见白酒。 在这方面,他觉得只有白酒大约能够靠谱点。 此时的白酒不住客栈了。 她在中城区置办了一所宅子。 和刘一夫他们很近,但宅子更大,容纳的人也是更多。这是一幢三进的大院子,里面除了白酒本人,还有她的亲兵部队。 刘一夫来时,发现人更多了。 白酒还招募了一些人。 这些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虽然是些城狐社鼠,但这些人能够帮白酒这个外人以最快的速度混入其中。 当然,收服这些城狐社鼠是一个不好言说的事,但不论他们怎么狡猾,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他们统统都怕死。 而从西方商路杀出来的白酒最喜欢的就是拔刀子。 你可以骗我,也可以使用阴谋诡计,但不要让我发现了,如果我发现了,我绝对不会杀你一个人的,我会杀你全家。 不要觉得白酒狠辣。 她若是不足够狠辣,她凭什么在欢喜王座下当四大酒使之一,还是执掌重要军权的那一个。 这里面固然有白酒好被掌控的原因。 还有一点,她真有本事,真能胜任。 刘一夫很快就见到她了。 此时的白酒赫然在洗脚。 她用一种药浴在浸泡她的脚。 刘一夫先是一愣,旋即就明白了。 这是白酒混入权贵区的高层了。 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家里,别的不说,光是地板,一天就要擦至少三遍。明明是黑色的地板,却光可鉴人,也是离谱。殊不知这是一众下仆每天花三个时辰辛苦的结果。 走在这样,甚至最顶级的地面,是不需要穿鞋子的。 而一些深闺妇人,她们所在之地,更是统统光脚走路。 倘若和这些人在一起,你穿袜子,那才叫怪。 “没想到,你在罗京已经混到这个地步了。了不起呀。” “……” 白酒翻了一个白眼。 她一抬脚,就有仆妇过来,跪在地上给她擦脚穿袜,穿鞋。 一脚踩实了,她才道:“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其实那地也没她们说的那么干净,费我回来还得洗脚。” 她似是在解释一下。 同时刘一夫知道了。 她在外面也不是一帆风顺。 那些权贵,一些极品妇人,往往喜欢居高临下用眼白看人。 看起来威名赫赫的白酒其实也要伏低做小委曲求全,有时被人在言语上讨些便宜都是常事。 这对白酒来说很难得。 她竟然能压下这些怒火。 不过这不重要,当下刘一夫就直言了。 “你能力强,本事大,我这次来,就是想找你帮一个忙的。” 第8章 南岭情报 白酒终于答应了。 在白酒看来,此事易尔。 那些女人之所以这么麻烦,主要还是一个原因,闲的。 她们一二十人,人尽绝色,被困在刘一夫那一座宅子里,虽也容得下,但他那区区一座房宅,二三人足矣收拾了,哪有那么多事给这些人干。 刘一夫把家中那些女人安排了轮职。 不在家中的就去外头开工。 因这些女子不喜欢抛头露面,所以刘一夫就开办了一间女汤馆。 这委实是白酒的一个新思路。 白酒其人,在西方商路,那么缺水的地方,始终保持自身的干净,靠的就是把控了充沛的水资源。 别人用水是一滴滴数的。 她是一桶桶倒的。 所以,洗澡,是她的一个爱好。 她洗得起。 但在罗京这里,经她的考察,只有男澡堂子,却没有女澡堂。 女人要想洗澡,都是白天打好了水,回家自己个儿烧水洗。 有的人家没钱买柴禾,穷得连水也烧不得,就只能用冷水慢慢擦身子了。 总之一句话。 不方便。 原本白酒也想干这个。 但她身边的女军,让她们动动刀子还可以,哪一个是能替她经营女汤的? 所以这个计划一直没着落。 可不巧了嘛。 刘一夫手上有人。 那就拉过来给自己开女汤。 别小看这一点。 你只消注意,就能发现女子的消费能力极强。 在这种物质生活不丰的世界,很多的时候,人赚多了钱,都想不出花钱的地方。 要不然怎么会有斗富这种俗套的事发生呢。 人之所以斗富,就是因为他们在想法子找花钱的地儿。 一个人要花钱,抛除大项。 房宅,田亩,店铺。 剩下没什么的了。 普通的花费是花不了多少钱的。 一个人手里捏着千千万万的钱,却找不到花出去的道儿,若不想埋在地下,不斗富还等什么。 只是这种事委实是毫无意义。 白酒就为他们找花钱地。 酒楼,赌场,这些暴利机构不是她目前能碰的。 但开一个小小的女汤,却是一点儿也不成问题的。 女汤。 所有妇人皆坦荡无私。 这样一来彼此间就好亲近了。 拉近了关系,扩展了人脉,白酒的生意还会难做吗? 是。 她是和锦氏联系上了。 但她不能光指着锦氏这一条线啊。 两条腿迈起来才好走路,甚至跑步。 刘一夫手下的人。 那些个女人。 别瞧她们一个个的那什么。 其实,她们早已经习惯了一件事。 那就是光着。 只是过往让她们比较在意这一点。 特别是之于男人。 但在女汤就不一样了。 都是女人。 光着也就无所谓了,不会刺激到她们敏感的心。 反而让她们在渐渐意识到,看,那些豪门权贵的太太夫人,极品诰命。 看起来人五人六的,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样,脱下来光着也就那样。 如此,反而可以慢慢平复她们内心敏感的伤疤。 让她们真正恢复过来。 过往受到的伤害。 一直难愈。 但这么做至少可以好点。 解决了这些女人。 嗯。 由白酒派人来跟着解决。 刘一夫前往了万事司。 别看杨雪雁一天到晚查资料。 其实,刘一夫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为人谨慎。 甚至在自己人中也要藏一手。 他之所以等杨雪雁去先查资料,为的就是暗示杨雪雁自己的安全性。 倘若自己太过主动,杨雪雁说不得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对蛇王宝玉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 话说回来。 已经见识了龙王庙的那条,怎么样也很难死透的大蛇。 刘一夫怎么可能会对蛇王宝玉这种至宝没想法? 他当然想要。 甚至。 如果利益够大。 他能背叛朋友。 别问为什么。 要问就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资料室内,极目力一望之。 刘一夫就发现一些被翻过的部分。 打开一本书一看,就是描述南岭之地的旧事。 刘一夫静下心,一一阅读起来。 这一读还真入了味。 他和其它人不一样。 刘一夫对自己施行降术,让自己拥有越来越强的学习能力,这使得他渐渐拥有了博闻强记,过目不忘,记忆宫殿,思维画卷等极其强大的能力。 甚至是一目十行。 看书快和翻页差不多了。 看下去就知道。 南岭多野人。 早先是盘丛王和彭皇争夺人族人皇果位失败,盘丛王被杀,他的部族逃入大山。 这山,就是南岭大山。 嗯,后来陈皇时期,黎皇又率这些人起事又闹了一回,仍然失败。 这且不说。 盘丛王和黎王的遗部在大山里,逐渐成了所谓的化外之民,也就是野人。 这些野人后来渐渐接触正统人族,接受教化,最早形成了白月,夜月,野月三族。 到了楚皇时期,三月合一,形成了最初的越国,又称——古月国。 经历数百年的分化,拉拢,战争。 曾经强大一时的古月国亡了国。 月国又分裂成了三月。 后来夜月一族被雍国所灭。 月族就只剩下白月和野月了。 到了周国时期,白月建了一座小国。 野月也渐渐被历代朝廷控制住。 只是这种控制是极不牢固的。 野月族经常造反,而历代诸国也始终难以解决野月的问题。 时至今日,野月分裂成了大大小小的部族,但统称仍是月族。 只是这样的月族,毫无疑问,是没有实力的。根本不被朝廷放在眼里了。 倒是白月建立的黎国,一个小国,反而渐渐兴起,且强大了起来。 只是黎国素来安静不惹事儿。 加之它其实是一个小国。 所以朝廷也就无视之了。 根据记录。 仁王悄咪咪地离开高原,他率三十万之众,深入不毛,进入南岭大山,一直向里。 这一路上,绝不可能是和平的。 是的。 仁王一路,都是在征战。 甚至在南岭的月族,集众围杀,都没成功。这是因为南岭的月族太分散了,即便是联合,也是破网子一张,怎么可能网到万众一心的仁王部族呢。 据说,被仁王灭族者,不计其数。 甚至有一方大族都被仁王整个给吞了。 那可是,据说人数在十万以上的大族。 十万以上,之于月族而言,的确堪可为大了。 可是对比拥众三十万的仁王部族,就有些不足了。 只不过,仁王在南岭的表现,堪称是昙花一现。 看起来威武风光,其实一闪即没。 在灭了那十万大族之后,仁王部族,就消声匿迹。 南岭深处吗? 那里有什么? 刘一夫想了想,倒吸一口气。 绝岭。 传说楚皇治世。 在楚皇之后的子嗣,楚共王当政时期,天下有些乱。 先有大水成灾。 后有大旱之灾。 百姓困苦,民不聊生。 楚共王在楚皇庙中得到警告。 西方大兴。 于是楚共王不顾天下苦难,发兵攻击西方希望能够灭掉西方大兴之势。 他的确灭了西方的犬来族蛮夷。 但当时的西方,十分贫瘠。 驻军,不划算。 安排大臣进行教化,也没哪个大臣愿意干的。 强行占据此地,只会劳民伤财。打仗已经让当时的楚共王要破产了,他哪里还甘愿多花钱? 在当时,没法子的楚共王脑筋一转,想到了一个方法。 他在自己身边,精挑细选,选中了自己身边的御手。 就是给他驾车的——马夫。 他拨了一批攻打犬来族的战利品,赐给他,将之封赐于此。让他最为忠心的御手替他镇守西方。 别小看此点。 在古时,御手这个职位可是很重要的。 才能,品德,缺一不可。 但殊为料想,御手,也就是这个名为楚秦的人得到了西方,封地逐渐大兴,反而楚共王仍然面临多种苦难。 不到二十年,主弱臣强。 终于双方开战。 楚共王的执政大臣,王室宗亲,楚天舒带大兵于此绝岭,兵败身死。 此后楚秦大军长驱直入,灭了楚国,建立了雍国天下。 据说。 绝岭之内,埋葬了太多的楚国士兵。 已经成为了不详之地。 仁王消失在绝岭。 他在绝岭之地找到了过去通往西方之路吗? 所以绝岭一隔,所有人都不知道了他的消息。 该死。 雍国的事太短了。 更多是雍国取代楚国后的事。 关于雍国龙兴之地却所述不详。 为什么这么藏呢? 雍国取得天下,不该对自己大夸特夸大吹特吹吗?为什么要对自己龙兴之地三缄其口不说话呢? 难道。 此西方非彼西方? 雍国所在之西方,是另一个地方,而不是现在的西方商路? 如若是这样,也没珍稀到连说都不能说的地步啊。 莫非。 龙兴之地。 亦是古雍国墓葬之地? 若是如此,以古人的习惯,杀三回都算少的了,相比之下,抹除一些不重要的信息又算得了什么? 嗯,杀三回是指,在古代之时凡陵墓工程,完工之后,先杀工匠。 杀了工匠再杀杀工匠的监督士兵。 完事了再把这批士兵杀掉。 最后把杀这些士兵的士兵也跟着杀掉。 连杀三回,以此确保墓址的秘密不被人知道。 所以说,是墓址吗? 刘一夫笑了。 看来,还真让他发现了些什么。 随后,刘一夫开始查关于南岭月族的资料。 南岭月族很乱,大大小小的部族林立,像是个大杂烩。 曾经最为强大的是一个教派。 血神教。 血神教最为强大时,发生了内乱。 教主狂神被下属千面阴了。千面上位,是为千面神。千面神极为神秘,在任职期间行踪不定,有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后来,千面神也玩脱了。 狂神复位。 复位的狂神疑心千面神未死,搞起了大清洗,大清算。 结果,他死了,而血神教也给他玩崩掉了。 失去血神教的调解压制,月族中黑白部崛起了,甚至渐有一统南岭之势。这一点是当今朝廷所不许的,所以关系一度紧张。 紧张到什么地步呢? 靠近南岭地,已经没有人愿意去那儿当官了。因为太危险。谁也不知道山上的月族什么时候冲下来,到时最近的官儿肯定得倒霉。 现在,靠近南岭的南关,锁拦江的镇守府,归化的孟柯寨,都岌岌可危。 第9章 地下鬼市之行 刘一夫去查了一下挂单任务。 奇怪,关于南岭之地的任务几乎没有。 想也是知道这不可能。 南岭那种地方,奇毒诡异,层出不穷。 家家户户的平民都在养蛊取毒用之以自保。要是不用上这些手段的话,人都不能活下去。 所以,怎么可能没有猛鬼出没,妖怪横行,诡异诞生呢? 只是有是有,但朝廷凭什么让万事司的人到那儿去拼命。 反正有事死的也大多是那些个月族人。 月族乃化外蛮夷也,死多少朝廷都无所谓,不心疼。 不过,朝廷却在万事司挂了一些特别的单子。 因为月族的事儿,朝廷的人在那儿不好使,反不如万事司机构灵活。 虽则关系紧张,可南岭之地仍然有许多山珍药材是朝廷所需要的。 这些事,朝廷办不了,只好让比较不敏感的万事司入手了。 当然,朝廷是不会差饿兵的。 又或者说,朝廷可以差普通的饿兵,但对万事司这种大多桀骜不驯之徒,可不好玩大义为名,道德绑架,光让干活不给钱。 可朝廷也拿不出太多钱财给人啊。 朝廷。 什么时候都缺钱。 所以朝廷给予的回报,一是行商免税旗一面。 你也可以做生意。 在完成朝廷的生意之余,一段时间里,你的生意可以凭旗子免税。 不要小看这一点。 大罗不是某国,一年商税就几十两银钱那么可笑。 在大罗国,商税可是很重的。 民间小手工艺者定税是十课其一。 商业铺子是十课其三。 大商家甚至能课十之五。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丰厚的利润。 当然,这生意也不好做。 其一需要第一桶金,不然你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拿什么做生意? 其二需要人脉,有人脉有关系,你这生意才能赚钱,并且是大赚特赚,不然也对不起这免税旗了。 其三是需要有足够的实力保障,不然你的商队辛辛苦苦全给别人劫走了找谁哭去? 其四是要你拿命出来冒险。 说不好就会被暴脾气的月族人一刀给砍了,毕竟人家月族可不认你大罗朝廷的小旗子。 不过,巧了。 这生意,刘一夫还真能吃下来。 他倒不是为了钱。 需要知道,南岭,月族,也是很流行降术的。 甚至那里才是降术师的世界。 在那里,到处都是实力强大统镇一村一镇的降术师。 降术师会受到特别的优待。 甚至,人们都尊敬的称降术师为法师尊者。 毕竟那地方龙蛇混杂,拥有大气运高命格的人少,降术师们可以肆意施展自己的力量。虽然这样不好。但反噬低,谁能忍受超凡力量的诱惑呢? 在中土。 降术师低调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们不敢对大富大贵,拥有大气运高命格的人下降术。这玩意反噬起来太恐怖了。 需要知道,降术,只要一经开始,就没有结束的时候,你选择的,就要自己承受。 你乱施降术,让别人不得好死。 那反噬来临,你最起码也是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这不是开玩笑。 很多大降术师,就放纵那么一下,说玩完就玩完了。 死得莫名其妙。 因为降术是不讲道理的。 它有另一套搏杀理论。 它不和你比刀比剑,而是比神秘。 比和是神力,比得是运气。 正所谓,术法再强,不及神通,神通广大,也不如天命。天命如刀岁月老,大道无情斩天骄。 你觉得你英雄,你牛,你了不起。 只是你有时运傍身而已。 当你时运消失,就是将死之时。 降术师,也是有气运的。 在正常情况下,降术师能享受超凡力量带来的一切。可降术的施为往往代表着有损功德,也就是在无形中削减自家气运。当气运消磨到一定的时候,就是德不配位,纵然拥有再多力量,也是要身死道消。 你看刘一夫。 他就很谨慎。 使用降术往往都是打擦边球。 真正施行的降术很少。 给自己也只附加了一个降术。 为的就是保险,未来走远点。 他要是愿意,很短时间就能强大起来。 但那样子,他还能活多久? 所以他才一直是小心翼翼的。 而南岭之地,那里才是降术师真正的大本营。 你要说真正厉害的大降术师——这怎么都是少的。 但降术师的护道三宝是滥大街了。 在南岭,家家户户,毒蛊鬼,必有其一也。 主要以毒蛊为主。 鬼不行。 鬼有十八种不祥,谁沾上谁倒霉,碰都不能碰。有人穷疯了选择养小鬼,是能发财于一时,但时长日久,这一家子迟早得要死绝了。 而且这小鬼养久了,学精了,也会变得不可预测。 成为诡异不详。 可能等不到结束,就先行反噬于己。 在南岭,因养鬼不当而全家死绝的不知有多少。 原因很简单。 对于很多人来说,穷比死更可怕。 刘一夫想了想,决定这事还是让锦氏来办。不是他要扔下白酒,只是这件事,涉及到的人脉关系,还得是锦氏。白酒执行力是强些,可把握整个局势,其实她是不行的。 不提刘一夫在外跑。 却说——张小乙。 很多人忽视了张小乙。 觉得他渐渐不行了。 武功不及锦天,人脉关系也不行了。 连底层小吏也渐渐不给他面子,害得他吃回头草,丢了好大的脸。但其实他的心里也有故事。 张小乙一直很忧郁,很愁苦。 为此他甚至拒绝了一直喜欢他的文丽。 他为什么表现的渣男? 就是想让文丽离他远一点。 这样万一哪天他出事了,可以不用牵连到文丽。只是他的这一番苦心,没几个人能体会。或许有,但哪又那么无聊去猜他一老爷们的心里芳菲? 直到。 一只折叠好的纸鸢,飞入他的窗口。 张小乙看了之后,就知道,麻烦来了。 他没通知任何人,也不需要通知,大家都有自己的事,那么他也有自己的事外出走走,这不奇怪。 穿衣换鞋,他出去了。 先去内城区,再绕外城区,在噪乱的外城区连着转了几个拐脚,确定了没人跟,这才进入中城区。 然后,他又进入了一条通往外城区的小道。走到暗角,他打开一扇地板。 这里,是罗京的地下鬼市。 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 在罗国,有很多非法的交易。 大多都是在这里进行的。 官府,朝廷,都不能进来。 因为这一地区涉及到的大人物们,高层,权贵,大佬,委实是太多了。早就形成了一张暗无天日的网。 你不喜欢,当不知道就行了。 曾经张小乙就带人下来做事过。 那之后,这里没有被封土填死,反而又被人给利用起来了。 可不是么,这么好的地方,要是填土把它给埋了,那多可惜啊。 现在,这里,就挺好的。 罗国很多大人物的私事,脏的臭的乱的都在这里,所以隐私很重要。 这里就没什么监控。 让人玩得随心,放心。 张小乙三转五绕,终于接上头了。 面前的人是一个小女孩,头上戴了一张面具,搁这玩呢,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和张小乙接上头。 在这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小女童带领下,他来到了一间店铺。 这家店,里面卖的是白事物件,不过品种不全,没有什么纸人纸马,元宝蜡烛。 有的只是一样。 骨灰盒子和一块乌木的灵牌。 张小乙只一看,就明白了。 这哪里是在卖白事物件儿。 这分明是一个杀手的铺子。 骨灰盒是给装人头的。 不然要杀的人诈死跑了,怎么证明人家死了? 你得给人看头,看到了脑袋,这人家才肯干净利落地把尾款付了。 至于灵牌,那是写上要杀人的姓名的。 挺规矩的。 不过生意不好。 因为,这活计也不是天天杀的。 要知道,普通人的命,他可不值钱。 如果是杀普通人,那杀手得奔断腿才能赚到钱。 只有杀那些真正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才能有足够的钱。 这家店。 不简单。 店主是一个面具人。 这很正常,很多人都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真面目,所以就选择戴面具。 那人看了看戴面具的小女孩,点了一下头,小女孩才转身出去。 张小乙忍不住想,她这么小,一个人,在外面,又是这种地方,也不怕出事。 店主大约明白他的心思,解释了一句。 “她在这久了,都认识她的,没事。” 张小乙仍然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啊?反正他觉得这不是正经上的说法。 想也是明白的。 这种地方,一个小女孩,肆无忌惮的行走于其中,真当来这儿的人都是好人吗?好人会来这种地方吗? 不过。 那又不是自家闺女,操什么心呢。 回头,店主让开了一条通往里间的道。 张小乙略有犹豫仍然是进去了。 里面,是一个人。 张小乙一惊,她怎么来了? 这人一袭青衫,看起来是个磊落的公子模样,其实懂行的一眼可以看出这是一西贝货。也就是说这是一女的。为了方便在外行走换的男装罢了。 只是女人终究是女人,不是穿一件男人衣服就能装像样的。 第10章 往日旧案 “好久不见了。” 这位回身。 她脸上不但有一张面具,还有斗篷面纱在呢。固然你可以猜出她是一个女的,但绝计看不出来她的真面目是何种模样。 张小乙有些踟躅不前。 蒙面这个样子,他当然知道这是谁。 “你……” 那人摇摇头,问:“你们准备去南岭之地吗?” 张小乙心里一突,道:“过了,你们竟然监视我们?” 那青衫人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他。 张小乙有些无奈,他摇摇头。 “算了,随你们的便。什么事?” 张小乙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这么来找自己,莫不是有事要他们办? 青衫女点点头,道:“你是否知道……武林中有一个大罗剑派的门派?” 张小乙还真知道。 “听过,据说和朝廷有很深的关系,曾经专门为朝廷培养人才的,只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莫名其妙的就没了声息。我有心探查了一下,此为极其重要的机密,是不许人知道的。” 青衫女道:“你有所不知,此事涉及到一桩曾经的丑闻,你知道……前朝。” 张小乙当然知道了。 “前朝,周朝么。有什么不知道的。” 朝代谱系。 第一为彭朝。 第二为陈朝。 第三为楚朝。 此三朝者,称人皇,皇道加身。 注意来,称皇,不是白称的,是有原因的。 彭皇以前,大地之上,妖族肆虐,以人族为其血食,人道不张,天下昏暗,日月无光,众生都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苦难中。在这困难境地,彭皇拔剑而起,向妖族宣战。 这一战,打得妖族死得死,逃得逃,打出了个人族一统,开创了人道纪元。 是以,称皇。 瞧瞧。 彭皇是以真实的功绩为皇。 他可不是乱封自己的。 彭皇虽然立下不世功勋,但他毕竟不是神,只是一个奉承天命的人。一代人做一代的事。他的事完成了,要轮到下一代了。 虽然,彭皇建立人道纪元,可是当时的妖族只是败了,不是死了,残存败退的妖族依然有着极其强大的势力,四大妖王更是遥相呼应,势力极为强盛。 所以彭皇没有家天下。 而是禅让。 让位于自他之下,实力最强,武功最高的陈皇。 陈皇接了皇位,开始诛除妖族余孽。 那是一场,持续三十年的浩荡战争。 结果,四大妖王尽数被诛。 甚至陈皇兵锋之盛,还击败了与之争锋的黎王。也称黎皇,黎皇,就是月族老祖盘王之后最强的一个王,他有称皇之心,意图月霸天下,但是可惜,最后他还是失败了。 黎皇兵败,身死,余部就成了月族。 陈皇功绩天下。 代价是天下疲惫。 于是陈皇就让位于拥有卓越治世才能的楚皇。 楚皇即位,一眼看出天下之所以疲惫,一是战争造成的人口减员,这个没办法。只能缓缓图之。 另一个就是国虽大,路不畅。 物资运转不灵。 一地遭灾,想从别的地方掉运物资过去支援都很难做到,原因就是道路问题。 所以,楚皇上位,就干一件事,修路。 山挡挖山,水阻通水。 若是山水之中有妖作祟,诛之。 翻天大圣就是这样被封禁的。 因为翻天大圣的根脚是嬉水猿,最喜欢的就是玩水了,别人玩水,不过是掀起一些小水花罢了,翻天大圣玩水就是水灾频频。 也无怪乎楚皇不许了。 这也就是凡人之力难以杀死,要不然哪会封印。 不仅翻天大圣给封了,就连水神大君拥有神位也一样给封了。 只不过,历史到这儿,有些不一样。 楚皇治水通路,这都很好。 但水已治,路也通,这天下大治,也没什么妖族跳出来找事了,好好的一座花花江山美好天下,它自己坐不香么,为什么要继续玩禅让? 没意思。 楚皇大手一挥。 诸君,时代变了,从此以后,家天下。 楚皇失德。 此后的楚王不复为皇矣,皆称王。 到了楚共王时,天下被楚共王曾经的马奴楚秦所夺。 楚秦夺取天下,灭了三皇之一最后的楚国,建立了自己的新朝,这就是雍国。 雍国末年,天下大乱。 诸多……大约二十多个雍国王子们争权夺利,兵伐天下,搅得整个天下一片大乱是民不聊生。 于是,有大离国将之夺取。 但大离国之所以能够夺取天下,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疯狂的封官许愿,画饼集力。 这使得大离建国后,留下了一个隐患。 大离国竟然有一块外封的蕃国。 这就是北凉。 终大离一朝,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撤蕃。 只是这一点,终是未成。 倒是后来出了一个离经叛道的高原王。 此人原本是北凉宗室的庶子。 他对自己不能得到北凉心怀不满,于是帮助乱臣建立大周国。大周建立后,高原王效法北凉,为了大周平定天下。 在高原王后,世间也没有外封蕃王了。 可周国仍然没有治理好天下。 好家伙,一下子天下间出了三个大将把控军权。 北方军团西方军团和实力最弱的南方军团。三大军团之间勾心斗角,各出奇谋。 最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南方军团笑到了最后。 所以,是罗国夺取了天下。 不过,罗国虽然夺取天下,但对周国余孽是斩草除根。 为此,罗国一度和北莽和月族发生不愉快。 比如月族。 罗国一直觉得月族有包庇周国余孽,心怀不轨的意思。 因为最后的周国余孽就是在南岭的青月族找到的。 青月族,是南岭诸月部小族之一。 总人口也就四五千人。 因其中之人多是原中土的子民,在自己家待不下去了,干脆反投了月族。 这个青月族,又称青党,群青。 它们既很难融入月族,又不容于中土。 其中一户人家,收养了周国余孽。 当年,朝廷调查此案,导致的结果不是太好。 除了抓一群官奴婢外,就是得罪了暗中保护罗国的大罗剑派。 导致现在大罗剑派消声灭迹。 青衫女说到了这里,她顿了一下,给张小乙时间吸收消化。 毕竟这一连串的信息比较长。 内容比较多,比较大。 看张小乙消化得差不多了,她才道。 “你的任务就是在那儿重新找到大罗剑派的人,重新建立联系,现在的朝廷,你知道的,我们需要他们。” 张小乙明白了。 原来当年周国余孽流落到了党青里面。 这党青人,说是月族,其实不是,说是中土人,他们自己也不认的。 都是背井离乡之人,哪个没有一肚子的苦水。 不到逼不得已,他们会离开家乡成为一员党青人吗? 可朝廷仍然来了。 结果办了一桩冤案。 在当地,有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捕快。 此人卑鄙无耻心狠手辣。 借这一桩的机会,把小案办成了大案。 原本只是抓一个周国余孽。 结果把那好心收留周国余孽的一家人也给办了。 好。 其实,办了也就办了。 但是,当时,这倒霉一家之中,有一个人,是大罗剑派的弟子。牵连此人,原本是要网开一面的,但那小捕快为了一些算计结果把那人给坑了到底。 好好一个大罗剑派的嫡传弟子。 被那捕快关到狱中……结果不要说了。 一众牢卒是分甘食味。 为了防止此人发难,他们废去其武功,斩剁其四肢,手段残忍,也因此将整个大罗剑派给得罪了。 从此,大罗剑派和朝廷就断了联系。 “那个人呢?” 张小乙问。 “你问当个?” 张小乙道:“都有,那个小捕快,还有那个被剁了手脚的女人。” 青衫女道:“我只能告诉你,那个小捕快现在是宫中红人。” 张小乙奇道:“他不报复他?” 若是旁人听这话怕是要懵。 但青衫女却真实听明白了。 她冷笑一下道:“进了宫的人,心都变了的,哪还顾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与其如此,不如想怎么样过得更好。” 时间不久。 但那个人在宫中势大,早已经尽可能的抹除当初的很多信息。 现在很多情报都知之不详。 她能知道,也是因为…… 不过那不重要。 该清算的始终是要清算。 唯一麻烦的是,那个人,他实力太强,也太阴损了。 是连修仙者也不想去触碰的。 会受到影响。 至于,张小乙这些人。 能力是有,可忠心就别说了。 又或者忠心其实也有,只是乏善可陈,这所谓的忠心也忠得有限。若是顺风顺水的还好,万一需要牺牲需要流血,搞不好就要跑了。 总之这些人比较人精,可以利用他们办不重要的大事。 办成了自然是极好的。 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到大局。 张小乙点头同意了。 毫无疑问。 他知道。 虽然南岭那地儿危险。 可是,在他们一群人中,杨大小姐,甚至那个老精的刘一夫,恐怕都动了必去的念头。 杨大小姐既去,锦天又怎么可能不去? 或者说,他们几个都要去,他张小乙能不去吗?哪怕是有危险,要掉脑袋,也是要闯一闯的。哥们义气是干啥的?不就是这时候用来发傻的吗? 张小乙走了。 在他走后。 又有人来了。 这人一袭锦衣,锦衣缠身,显出曲线身材,竟然是一个大大的美女。 这个美女,跟着一个人。 那人也是一张面具戴在脸上。 二人进去。 很快,他们就站在方才张小乙所在的位置。 一个人把面具摘下。 此人赫然是丘未明。 他一丝倦容,拱手道:“主公。” 青衫女犹豫一下,迈步,上前,素手纤指往前探出,将那个大美女脸上的面具摘下来。 她一看,忍不住后退数步。 一双眼睛顷刻间就发红地露出湿意了。 “你——你知道了?” “我知道了,丘大人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 那美人儿说。 几滴口水,从她嘴里溅出。 她忙又把脸蒙上,面具戴好。 青衫女低声道:“抱歉,一切我都知道的,所有的一切我都是知道的,可我终究还是害了你……” 美人儿有些无所谓。 一开始,她的确怨过,恨过。 心中滴血。 想报复,报仇,杀尽天下人。 但时间是个好东西。 它总能抹平很多事。 美人儿也不能说什么都放下了。 可她至少不恨青衫女了。 “我知道,你不用抱歉的。我本来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小婢女,啥也不知道的给当公主宠了多年,享受了我本不应该享受的福,欠下了终是要还的,当我已经还了。” 青衫女沉默了。 这话。 虽不是恩断义绝的意思,可也是一种明算账的感觉。 她幽幽一叹。 为了更高位置,为了这个国,她付出的太多了。 这让她有时甚至会迷茫。 “那你来……” 美人看了一下丘未明。 丘未明道:“主公,她想继续报仇。” 青衫女明白了这意思。 有的仇,算不清恩怨,报不了仇。 但有的仇,简简单单,明明白白,这种仇就一定要报了。 第11章 锦衣不夜行 毫无疑问。 美人儿要报仇,目标就是冲那个人。 罗国王宫内,禁忌一般的人物,内臣们口称尊颂的老祖宗,大周余孽——周健武。 此人,很小时候就被抓了。 毫无疑问被施以宫刑,送入宫去。 原本,他是要在宫中服劳役的。 他会被各种人去欺负,每天被人打被人骂被人呼来喝去不得安闲,要被欺负到连米田共都要去吃的地步。 但殊为料想,此人竟然得了一个老宦的衣钵,学了一门阴功邪术。 由此之——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叫专业对了口,猪在风口飞。 合适的武功遇上了合适的环境。 这神功的进境,可就一天一个样儿。 终于,当年亡国之子,反而成为内廷深宫的老祖宗。 天下间的笑话,莫以此为甚。 偏偏这件事,知道了也得当成是不知道的好。 为什么呢? 那货武功太高了,且阴毒有损。 万一逼得他发飙,拼个鱼死网破,那反而不美了。 到时,整个王宫,甚至整座罗京,都有可能被他杀疯了。 想一下。 浩瀚国。 诺大一座浩瀚国,也是毁在浩瀚女王一个人手上。 有些人疯起来,真能把桌子给掀了,把房子给砸了。 这样的人,你真的是惹不起。 在知道此事严重性之后,罗国内部也在小心应对。 一来此事不可以让周健武知道。 不然这贱人一定发疯。 二来是必需要做好把周健武给拼掉的把握胜算。 所以真的需要敢于和周健武上前硬拼的高手。 需要知道。 周健武之所以讨厌,最恶心的就是他修炼的是一种利用秽气的功夫。 和刘一夫慢吞吞的修炼积死气波动功不同。 周健武修炼已经十数年了。 在宫中这等环境,他的秽气大法功夫更为恐怖。 即便是修仙者遇到他,那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没办法,贱人真是惹不起。 秽气败运伤财损功德兼具坏修行。 就算修仙者中杀伐第一的剑修遇到了,给这秽气一污,他这把飞剑可能就要完。 剑修都尚且如此,哪一个修仙者能受得了这个? 被秽气缠身,跌入凡尘,之于修仙者来说是世上最恐怖的恶梦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个修仙者,把他往米田共里一泡,你看他还有多少法力修为? 这是修仙者最怕的事情。 而区区一点米田共,又有多少秽气? 岂能和周健武十数年如一日苦苦积修攒存起来的秽气比? 这下明白周健武的恐怖和可怕了。 别的不说,美人儿就是被秽气入体,结果伤成了这副模样。 一个字。 惨。 对于美人儿来说,这个仇才是最大的。 更妙的是,她的身体,经过秽气改造,可以承受秽气污染,是能够上前和周健武硬拼的人,利用好了,可为底牌也。 锦氏来了。 她来的——光明正大。 不仅带了一箱箱钱币银铢,还有一件宝贝。 此物为——盗墓令。 没错。 五墓派,都有正规的传承。 只是这正规的传承在漫长的时间里早已经支离破碎了。 其中最明显的是,目前五墓派只有攻墓派还保有传统的攻墓令牌。 其余者皆无。 也就是说原本应该有五块令牌象征五派的。 但现在整个五墓派只有攻墓派有一个真正的令牌。 那是真货。 其余者,尽皆为假也。 都是后来做出来装样子的。 而现在锦氏就是搜罗到了这枚真正的盗墓派令牌。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盗墓派此前老长一段时间不吃香了。 藏墓派,修墓派,两派联手,给盗墓派挖一天大的坑。 大凡古墓,不是机关重重,就是你找不到它。你以为你找到了,你进去了,下次再进,好家伙,机关又重新给归位,统统给修好了。 这玩意不是要人命嘛。 结果就是盗墓派损失良多,死伤惨重,还没什么收获。 这玩意,谁还愿意继续干下去啊。 最后,盗墓派渐渐烟消云散,连这块盗墓令也成了无用之物。 所以才被锦氏当旧货收回来。 没错,是在锦氏名下的当铺中搜寻出来的。 原也没想当回事,就把它当古董了,是个玩意儿。 可她既然委身了刘一夫,也就懂得给刘一夫收点门脸儿。 此物一出,哪怕没什么心,张小乙也觉得爽。 旁边锦天纳闷了。 “娘,你怎么到这地方来了,我家在旁边呢。” 他还以为锦氏是为了他来的。 张小乙在旁哭笑不得,他勉强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笑起来。 “我是可以去,但这些钱怎么办,你们的钱不都是刘师傅收着的么?” 这一声师傅,妙啊。 锦天这才没叫。 说来他对锦氏感觉太重了。有一定程度的恋母情结,若非如此,他这样的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杨大小姐心中的那些小算计呢。 唉,他就是舍不得杨大小姐和他母亲那肖似的气质。 然后,锦氏说起了一件事。 认祖归宗。 锦天一下子就跳起来了。 “娘,你开玩笑,咱在外好好的,要什么都有,这时候了,为什么要回去呢?” “因为以前回去我们会有麻烦,但现在不一样了。” 锦氏用团扇掩了一下唇。 她似是在笑。 时代,不一样了。 有些事,锦氏一直暗中打听,但她心里有数,对谁也不说。 原来自她逃婚之后,在锦官镇的锦氏家族,已经没落了。要是锦氏家族强大,又岂会要她去联姻。 联姻,说得好听,其实,怎么看都是一种示弱的表现而已。 没错,当时,锦氏一族,已经处于弱势了,实力不济,是需要官氏的扶持。 可结果呢。 锦氏逃婚,官氏失了老大的面子,哪里还可能帮助锦氏扶持锦氏。 所以时至今日,锦氏一脉老早的就不行了。 现在,锦氏一族,人丁凋残,已经是所剩无几。 除了一座祖宅大院,怕也没有剩下什么了。 不,不对。 应该还是有的。 锦氏一族有个习惯。 每有积者,必兑以金储之。 换而言之,锦氏的祖宅里,如果还没被败掉,那该有一批储存起来的祖金。 锦氏此番,就是想要收回锦氏。 她要反客为主。 虽然说她当年得罪了官氏。 官氏一族实力强大,至今未改。 因为它一直都是武林豪门。 为了防止官氏发难,所以锦氏此来想要儿子及几个朋友一起护送她一趟。 别小觑刘一夫几人。 天下间高手很多。 这个不假。 高手,怎么可能少。 像锦天,军中的一个家伙,高手。 怎么样?说从军中退出来,也就退出来了。军中有因为他武功高就不放吗?没有。为什么如此呢?就因为军中不缺高手,而是高手多到可以浪费的地步,比如锦天,说放就放了。 可是。 话说回来。 你怎么保证高手就一定会为你拼命? 这是其一。 像锦天,人在军中,虽然武功高,但一直在藏拙。 有功夫也不愿意真正卖力。 还有其二。 高手一个个都是天老大自己老二,谁都不服谁,就算是输了,也是口服心不服。 这样的高手,懂个蛋的配合。 懂配合,愿意配合的,少之又少。 所以说刘一夫他们这个小队其实是很强的。一个人强不是强。大家都强,还愿意相互配合,这才是难能可贵的。不然,杨大小姐这么一个眼高于顶的人,怎么可能削尖了脑袋往这个小团里钻。 有了锦氏的要求,几个人计算一下,真的又得出发了。 原以为回来可以歇很久的。 哪知道——但此之一次,虽说是歇不了多久就出发,可有两个好处。一是他们并非直奔南岭那种绝险之地,路上他们还可以好好准备一二。 二是帮锦氏收回锦家,锦氏家族是个大家族,这一趟可以到锦官镇好好休息一下。 去了锦家,不是到了就走。 在锦家还是要待一段时间的。 待多久,要多长的时间,什么时候可以走,这是要看锦氏的意思。 杨大小姐也做了些准备。 她从老神匠。 就是给刘一夫他们打造神铠的那位老匠师,人称神匠。 打造整套神铠,委实是太需要时间和精力了。 所以这时说打造好了,那是在放肠气。 但打造不了整体,打一部分,这个还是可以有的。 锦天,张小乙的装备,是一件左臂上的臂盾。虽然仅是一只左手臂盾,但在盾中暗藏了一把暗刃。 这是一件,既能用之于挡格,又能阴人偷袭的装备。 二人臂盾大同小异。 一个是直尖的暗刃,另一个是在臂盾周弹出一圈弧形刀刃。 这是参考了二人武功之不同。 锦天使刀,但他出兼会一些剑法。 他的刀是新月宝刀,弯直长,像一道美人的眉,所以可以施展刀法,也能揉和剑术于其中。 所以他的臂盾是一截子的直刃。 平时缩在盾内,战斗时,突然弹出来,很容易阴到人。 张小乙的盾臂是往外弹开的八根弧形刃口。 看起来麻烦些,但挺适合张小乙的。 因为他的武功擅长短小变化。 第12章 锦葵的转变 刘一夫没有臂盾。 他有的,是一张精心打磨的面具。 不要小瞧这一面具,刘一夫戴了一下发现这赫然是请人用过降术的面具。 用上了这面具,戴它跟没戴几乎一样。 通风透气,又把脸遮挡得一丝不露。 果然,刘一夫的面具才是最用心之作。 锦天和张小乙的臂盾只是匠师的精心技巧打制出来的作品而已。 但刘一夫的面具却已经是拥有特殊力量的装备了。 刘一夫也是降术师,很容易就感知到了这是一件对自己实力有一定增幅作用的小神器。 也不知是哪一位降术师出手施这么厉害的一个降术。 好在这降术和刘一夫从前施的一样,影响不大。 锦氏回了。 她和刘一夫暗中交流,也唯有张小乙这个知情人略微看出来了一丝半点。 这还得说是张小乙,一是敏锐,二是知情,如此才能看出一丝,倘若非是如此,他也只会觉得有一些奇怪,却绝想不到是刘一夫和锦氏二人间有了私情。 他都如此,更不要说锦天,他似完全没有注意此点。 众人又要进行准备工作了。 不过这一回,他们可以携带的东西就更多了。刘一夫的腰带远比从前储物袋要大。 不仅如此,还可以分门别类。 比如一颗虚空晶石里专门放置食物。 这样东西不乱,就能带上更全面更多的物品了。 张小乙就搬出来一大缸子酒。 他现在酒量上来了,又有钱了,自然不像从前,只买最普通的低劣酒糊弄自己。各种竹白竹青,葡萄白葡萄红,五粮酿六果酿,浮钱白火焰白的,装了一百多坛缸子。 他这是直接把酒当成了水来储备。 不过他的道理也对。 储水终会变质,储酒则是能喝很久。 当然,更主要的张小乙就没说了。 他的内功,内金刚功法,快要圆满了。 这些酒,是张小乙用来刺激自己脾胃内脏用的。 等什么时候他喝酒跟喝水一样,内金刚就功德圆满了。 锦天则是储备了很多食物。 其中有一种是西极面食品。 这种西极面饼子是杨大小姐喜欢吃的。 锦天也渐渐习惯了这口味,觉得比中土的馒头大饼子好些。就各种口味的准备。 途中还看到了一桩事。 王家和陈家,联姻了。 王家就是刘一夫初入罗京的王家镖局。 陈家就是从地方入京发展的陈氏一族。 这陈氏一族分家了。 主家一脉在陈家大小姐的带领下进了罗京发展。 只余了分家四宗在原宅驻守。 未想陈家大小姐和王家公子一路上就看对眼了。经这些年来的暗通款曲,终是情定终身,双双奔赴了。为了夫郎,陈家还替王家在罗京办了一家镖馆分局。 至于将来孩子姓王姓陈,到时再说。 目睹于此,刘一夫心中感慨万千。 他犹还记得曾老远的看了一眼那时的陈大小姐。别说,当初,他对陈大小姐是有过屑想的。那么白,那么净,气质素雅得像一株白莲的陈大小姐,怎么会不屑想呢?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刘一夫当时就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和陈大小姐好上。 不可能的事想想可以,多想就不必了。 感慨之余,他感应到了锦氏别有深意的目光。 顿时,他忙收了心思。 这个锦氏,心思太细腻了。 眼睛也太尖了。 在她的眼皮下,有什么蛛丝马迹都瞒不过去。刘一夫大约明白范有田后来堕落的原因了。破罐子破摔呗。 老婆太精,反正瞒不过去,那就不瞒着了,一切公开。好在锦氏精通人心人性,没有对此揪住不放,反而是细心款曲,给足了他在外浪的银钱,让他心中原有的一些怨怼也消失不见了。 果不其然。 在休息时,锦氏就有意无意提了一嘴。 陈家,未必能风光得起来。 陈家入京,是京中有当官的旁支在支持着。另外也是抱到大腿了。 可是近些年,罗京之中,潜流暗涌,风云激荡,未来的事情真不好说。 此之一次。 锦氏回乡,一方面是收回故居。 另一方面也是避开京中的一些麻烦事。 有人想通过她和孙春绮搭线,想让她当中间人,这玩意是她可以涉足其中的吗? 普通凡人和修仙者的关系是,你要为修仙者解决麻烦,而不是让修仙者为你解决麻烦。 你只有听修仙者说话的资格,没有跟修仙者说话的资格。 孙春绮对锦氏似乎很好。 可这种好是一种极其脆弱的童年友谊来维系的。 只要孙春绮觉得厌倦了,嫌弃了,感到麻烦了,那这些友谊可能就此消失了。 所以锦氏要避一下风头。 反正,只要孙春绮在,那些人就只能徒呼奈何。 连锦氏这样边缘的人都感到了麻烦,可知罗京现在的风险有多大。 只是刘一夫他们说不好听,仍然只是权利层的底层,故此才没感到上层的风雷。 其实,上面,很多官员都出事了。 接下来还不知会发生什么。 到了晚上。 休营。 锦葵过来找刘一夫了。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这是锦氏的意思。 而且锦氏这一手一举多得。 一是让锦葵和刘一夫消除隔阂。 二是锦氏也有些吃醋了。 没错。 这一次出来,刘一夫当然不能再带一群莺莺燕燕,但他也带了几个小极品一家子。 这一家子一对姐妹和她们的女儿。 一共四个。 除了一个女儿武功差点,其余三人都有不弱的身手。只是虽然功夫高也没用,江湖险恶,不是光武功高就可以的。 围攻下毒各种暗算,只消你中了一次算计那就是万劫不复。 过往的事不说了。 这几个在心理上恢复不错。 当年那么苦难都撑过来了。 现在的又算什么。 她们现在舍了面皮只一个心思,用尽自己的余生报答刘一夫。 江湖儿女,心思单纯。 像这几个,就是很明显的,愿意用一生来报答刘一夫。 不过锦氏看着就有些不舒服了。 她在心里觉得自己怎么也算再嫁了,哪怕是暗嫁呢。 结果她只能眼看丈夫在那儿左拥右抱,这心里一不舒服就把锦葵派出来了。 锦葵很小心。 她敏锐的感到不好了。 曾经,她给锦天写了很恶意的一封信。 这被视为一种童趣笑话。 但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她是认真的。 她是真不想锦天回家和她争产。 小小年纪,就已经存了这般的心思。 这也是有原因的。 锦天当兵,锦家一片乱,锦氏为了安抚范有田,和他又生了一个孩子,这就是锦葵了。不得不说,锦葵的降生让这个家庭重拾温暖。 也由此,锦氏,范月田,都比较宠她。 而当时的锦氏一家也完成了资产转变,从过去种田积累,发展到了商业化。 这财富收入就滚滚而来。 锦葵目睹于此,她亲眼看着家里越来越富的,在她心里,这就是她的。 所以她初始对锦天不友好。 只是后来发现锦天这人好糊弄,而且锦天也有钱,这才态度放缓。 在这时,突然冒出了一个刘一夫,和锦氏睡一块去了,这种冲击对锦葵而言是巨大的,所以她才会不理智的捅了刘一夫一刀。 只是之后锦氏就前所未有的严厉教训了她。 这次的教训,让她意识到——时代变了孩子。 其实锦氏并没有打她。 锦氏看了她半天。 忽然说了一句。 给你找个弟弟好不好? 天可怜见,锦葵连哥哥都不想要,哪里会想要一个弟弟?甭管弟弟妹妹都不行。 只是这是她能拦得了的么? 锦氏只是告诉她。 你不喜欢,不要紧,到时可以把你嫁出去。 从始至终,在这个家里,她的地位就没稳过。她以为一切都是她的,其实不是,是不是要看锦氏的意思。如果让锦氏选,她肯定是愿意把家业交给锦天的。 这个家,从来都不是锦葵说了算。 至于,为什么关系一下子撕破到了这一步。锦氏告诉她,有些事不是她能做主的。 就像在锦家,锦葵说了不算一样。 很多事情,也不是锦氏说了算的。 当年,锦氏反抗家族,这是因为她背后有孙春绮的帮助所以才可以做到。不然你换一个女孩干这事,尸骨早就凉了,哪里可能会活得像锦氏这样惬意。 只是锦氏享受孙春绮的帮助,也是要付代价的。上天给予的每一份礼物的背后都标注了价值。 锦氏要是违抗了孙春绮的意思,那就对不起了。 双方关系,恩断义绝。 到时不要说别的。 就是闻味过来的官氏来发难,锦氏就招架不住。 真以为锦氏发达了,人家官氏就一点也不知情? 明白一切的锦葵自然也就过来向刘一夫道歉了。 同时,她的心里有了新的想法。 她想要——强大。 她发现,锦家之所以不能是自己的,原因不在别的,恰是自己根本不强。 锦氏比范月田强,所以锦家她说了算。 孙春绮更是高高在上,所以锦氏也要乖乖听她的话,甚至到连她自己的身体也不能自主。 也就是孙春绮为人比较心善,有底限。 她找来的刘一夫,虽说年纪一大把地摆在那儿了,但锦氏一不是黄花大闺女二也不是年轻小姑娘,两人相差不大倒也是般配。 二来修有降术和武功后,刘一夫也从一开始的那个油腻的小胖子变得了一个气质温和的老六。 虽说老六了一点,但人长得还不错。 有些失之阴柔。 可他的身体倒是雄壮。 所以锦氏也没吃亏。 可即便如此,二人也是孙春绮硬捏在一起的。 为什么可以如此? 还是那句老话,孙春绮够强。 于是,锦葵提出了一个要求。 “我能拜您为师吗?” “什么?” “我想像你一样,成为一名降术师。” 很多道理锦葵不明白。 但她觉得,成为降术师应该是一条不错的路。 刘一夫。 这个人她也了解过。 最初是不屑一顾。 什么玩意儿,区区一个降术师而已。 但现在她已经不那么想了。 在她的认知中,刘一夫是一个最初普通的人,在和张小乙他们混之初,他还是一个刚刚入行的,啥也不是的人,干什么都需要张小乙和锦天的帮忙。 别的不说。 他的武功一开始就不行,全靠张小乙帮忙才学起来的。 按理说,这么短的时间,他能学个屁。 可此时的刘一夫,哪个还能小觑? 甚至入了孙春绮的眼。 为什么? 自然是因为刘一夫学的是降术了。 降术师,这才是让他快速强大的根本。 如此快捷的力量,锦葵当然想要了。 要知锦葵不是一般人,她也受到一些教育。至少她知道想要出头,最简单的是拥有灵根这一修仙资质。 如果有灵根,拜入仙门。 别的不好说,但之于凡俗,那立刻就是人上人。 可惜,灵根全看天意,说有就有,说没就没。即便是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增加灵根诞生的几率而不是一定就有。 比如锦葵,她就没有。 练武,这要么是苦功,要么也看天赋。 锦葵都不喜欢。 反之。 降术师这一职业,细思量下,却叫她眼前一亮。 第13章 锦家风云 锦葵想要成为降术师。 这一点真是有些出人意料。 锦氏却渐能理解。 但她反对。 毫无疑问,刘一夫也反对。 他告诉锦葵,降术师这一职业不是开玩笑的,降术师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降术师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在骑老虎,他固然是借着老虎的威名可以狐假虎威。但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噬掉的。 有句话叫伴君如伴虎。 就是这么个意思。 而且,降术师是一个不能容错的职业。 你不能犯一丁点错误。在降术上每一丁点错误最终都有可能被无限放大从而毁了你自己。 是,没错,刘一夫是通过降术师这一职业短时间就强大了起来。并且在张小乙锦天这两个猛人中都有一席之地。 但这主要是因为自始至终,刘一夫都没有出过差错。还要有一定的机缘傍身,才会如此。 不然,他的尸骨早凉了。 而一个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 刘一夫可以,不是说锦葵也可以。 刘一夫不想误人子弟,所以就拒绝了。 但是想要彻底拒绝掉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定了一个时间。 等锦葵十八岁了,再行选择。 那时,她要么恋爱脑发作想要嫁人,要么视情况而定是不得不嫁人,哪里还需要自己教她当降术师呢? 抛除这点,余也无事。 一行人轻轻松松,就往锦官镇去了。 这锦官镇位于天都山下。 从天都山走,一路可以直入沅江,然后顺江就能靠近南岭,之后就能进入南岭深山之中了。 所以,顺路。 不过,一路之上,刘一夫一行人发现了一些人,都和自己一个路,但不是一起走,而是超过了他们往前去的。 这些人中就有瓦汉与瓦那妹顾春一行。 毫无疑问。 这几位听了刘一夫他们的谈话,决定往南岭跑一趟子了。 其实这也不奇怪。 刘一夫他们出道,连连赚大钱,江湖上混饭吃的一个个眼睛都要羡慕红了。都想要像他们这样成功。 所以对于刘一夫他们的一举一动,明里暗里都有很多人盯着,甚至有人直接在卖他们的消息牟利,说出去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但是,这却是真的。 刘一夫他们才一查南岭之事,青衫女就知道,可知他们被盯得多紧。而青衫女只是盯他们人中的一伙而已。其余盯他们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发现行踪泄密,几人也没有惊乱。 这事早就预料了。 跟他们赚钱,抢他们的行程,无所谓。 反正刘一夫他们已经赚得够多了。 就看那些人运气怎么样了。 说起来,刘一夫他们出来也已经有些习惯了。从最初出门那累死累活的狗熊样,到现在游刃有余的轻松,真是鲜明的对比。 此刻的刘一夫他们,坐着宽敞的车子,边吃,边喝,累了还能躺能卧的,可不是轻松嘛。 特别是刘一夫拥有的那头小驴子。 这头驴,强壮的不像话,不拉车时就喜欢蹦蹦跳跳的跑,它简直比某个女孩更配跳舞的舞这个字。 此外还有刘一夫的小老虎。 这猫崽样的小脑斧也越发的聪明起来。 从一开始喜欢在刘一夫的怀里钻着,现在也开始跟着驴子上起到处跑跳。 在欢乐中,他们到了锦官城外。 别说。 锦氏此刻还有些近乡情怯呢。 但正待他们要进官道时,看到了一支浩荡的送亲队伍。 一开始,刘一夫他们还摸不着头脑。 因为这一支送亲队伍,排场可不小。 前后一百来人。 大红花轿,抬着一箱箱嫁妆。 前有吹打后有撒花,是轰轰烈烈好不热闹的模样。 但稀奇的是,锦官城中,出来看热闹的却委实是没有多少。有一些小孩想要看热闹也才探个头就被大人捉住按回家里去了。 锦氏很低调,所以带的人不多,没有张罗旗鼓。但也看出不对了。 她道:“走快点,我感觉可能是锦家出事了。” 是的。 整个锦官镇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对不小了。 能够置办这么热闹的亲事,除了锦氏就是官氏。可这模样看起来,不像是官氏的红事。至少锦氏知道,官氏十分兴盛,又是江湖路子,不会像方才的送亲队伍,看上去那么,简单。 所以很有可能是锦氏的人在办红事。 看来,锦家可能知道自己要回来,所以在做一些准备。 这么急着成亲,显然是想要增丁进口来对抗锦氏回归的抢班夺权。 哪怕锦氏家族衰弱了,可烂船也有三斤钉,锦氏的家业仍然有人在盯着。 自己可不能给别人抢了便宜。 紧赶慢赶。 仍然迟了一步。 那送亲团已经送亲完毕,大包小包提着走了。 这种事,一眼也就看明白了。 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把女孩嫁进了锦家。 那些看起来丰硕的嫁妆全是空箱子。 为的是从锦家带出来这大包小包。 不知里面装的是金还是银。 可不是嘛。 真正大户人家嫁女的,岂有不给出一些陪嫁下人在女方身边的道理。你不怕你女儿嫁给人家被天天打啊。有了自己人,就算什么也干不了,有事也有个通风报信的。 结果倒好。 这送亲的人把人一送来。 都不进去的。 在外面就将新娘子交给了锦家人,他们连大门都没进,拿了大包小包的就走了。至于轿夫,撒花女等婢仆被塞了几把铜钱的给打发走了。甚至连他们穿的喜衣也被他们随意的剥下扔在一边,连收拾都懒得收拾。 “你们是谁?” 门口一个人,是锦家管事的。 他看到过来的锦氏一丛人,忍不住就发问了。 现在的锦家,人丁稀薄,惨不忍睹。 最怕的就是有人上门生事。 “是牙叔,好久未见了。” 锦氏露面了。 那管事的牙叔一看,居然一下子认出来了。只是他心里也在嘀咕,小时候管我叫牙哥,现在就叫我牙叔了,这什么意思? “是——小姐?哎呀这个,我得通报老爷去。” 这个老爷,当然不是锦氏的父母。 锦氏的父母早已经死了。 自锦氏私奔,锦氏的父母就在家中失势了,他们心中忧愤,郁气难平,这么的一来可不就气大伤身了么,也就早早走了。 现在。 锦家是由锦氏的一位老叔公在管理。 这也是目前锦家唯一一位硕果仅存的老叔公了。甚至可以说,锦家没有直接灭门,就是这位老叔公的努力。 此时,老叔公迈步出来。 他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下巴是三尺长须,怎么看都是一要入土的模样。 但也颇不凡的,一袭道装。 在他宽松的道袍衣角下,隐约能够看到有一把剑。 张小乙他们只一眼,就能够看出,此老深不可测,是一个绝对的高手。 “你来了,你还知道回来——” 老叔公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他说一字身子就往下低垂一分。 一句话未完,整个人好似都要栽倒在地上了。 锦氏一副要上前扶的模样。 老叔公却又直起了身子。 “罢了,罢了,都——进来。” 他在说最后三字时,眼睛往刘一夫诸人身上一扫,那小眼冒出的精光,让人心中一凛。 毫无疑问。 这位老叔公对于锦氏此来,是心有芥蒂的。整个锦家在他眼皮子下,渐入迷途。他认为,其中之转折之甚者,也就是最关键的要害就在于当年锦氏的逃婚。 原来的设计多好啊。 锦氏嫁给官家。 锦家和官家联姻。 锦氏拥有充足的财力,而官氏拥有丰富的人脉和武力。两家结合原本应该是天作之合,很完美的嘛。 但是,这个锦氏却偏偏逃婚了。 她之一逃,锦氏和官氏的关系一下子就冷淡起来了。 没有官家的帮助,锦家在外行商的人逐一死去。 人丁越来越凋零。 反而锦氏,先闷不坑声的搞猥琐发育。 再突然间傍上了铁冠道门的大腿。 一下子就成为罗京之中风云突起的豪商大户,这小日子过得是蒸蒸日上。 锦家根本不能比。 要是正常情况,锦家应该赶紧的巴结上去。毕竟大家是一家人嘛。但是不。老叔公心里就是憋着一口气。 他要以自己的一己之力重振锦家。 至于那位蒸蒸日上的锦大小姐。 他不认。 他才是整个锦家德望最高辈分最老的那一个。这个锦家一切都是他说了算。现在,你锦氏,嗯,这丫头从前是叫锦绣的,想回来反客为主?你做梦。 只要他这里不松口,锦绣使什么劲儿都白搭。 只是……虽然心中有此计算,可他也是知道,如今的锦家危机重重,锦绣打小就聪明得紧,她此番来势汹汹,怕是不好对付。 当然这都不是事。 最关键的是,目前的锦家后继无人啊。 这才是最紧要的。 说不得,最后,一切还是只能便宜锦绣了。 真是,不甘心啊! 话不多说。 刘一夫一行人,先在锦家大宅入住了。 连锦天也是第一次入驻到锦家。以往一直听说,听锦氏所说的,锦家怎么怎么豪宅大户,且也就一听了,并没有多当真。 果然是豪门大户。 这廊道走了一道又一道,院子穿了一重又一重,假山看到一座又一座,走上廊桥,还看到桥下有活水池塘,随处都是高墙飞檐,角科斗拱。 只是,原本应该非常华丽的一座豪宅,因为没怎么点灯,所以在晚上,显得阴气沉沉,鬼气森森,有点小恐怖啊。 不过这也对。 锦家已经非比从前了。 人丁也稀少了很多。 不说主人接二连三的出事死了,连这府中下人也不断的辞职走人,不排除也有被开除的。毕竟,下人是用来服侍主人的。主人死了太多,自也不需要太多的下人。 锦家虽富,但越是有钱人家越是懂得不要浪费的道理。 镇外。 一众人等快快活活地走着。 他们所去的地方,是小林村。 毕竟他们原本就是小林村派出来的人。 只是他们大约是不知道一件事。 在黑夜里行路,是不怎么美好的事。 很快,他们就遇到了,劫匪。 这是一群黑衣人。 只是他们的身上——味不好。 这些送亲人一一捂上口鼻。 “我去一种植物,这什么味儿这是。” “打劫到我们头上了,你们以为我们是谁啊!” “知不知道小林村林师傅武馆啊!” “快滚啦,臭死了,好恶心啊。” 几个黑衣人面面相觑,一起扑上来了。 第14章 张小乙的底牌 这些黑衣人,自然不是一般人,能穿这种夜行黑衣自然也有一些实力,又怎么可能把自己弄那么臭。 他们臭,是因为他们修有邪术。 小林村这几个,虽也修学了一些功夫,懂些刀剑拳脚,但哪里能抗这些邪术。 一经交手立刻发现了厉害。 这些人,一个个刀枪不入,打踢无用。 自己的攻击毛用都没有。 但对方呢? 力大无穷,诡异横生,让他们一下子就死了四五个人。 余者一见,都吓得破胆,一发作逃了起来。他们这一逃跑,可就带不走那沉重的大包小包。 这些人想逃,也要那些人肯放。 一场追杀,是死伤惨重。 直到。 一个人出现。 这人比较消瘦。 但人在那里,却像根竹一样立得挺直。 他一把抓住逃跑的男子低喝道:“你疯了么,这么瞎跑什么?” 余者也都停下。 他们胆气全无。 有些个更是已经失禁。 看到这一消瘦男子,不由停下来,悲哭道:“师父不好了,我们的钱……” “什么?带我去。” 一提到钱,这男人受不了了。 他带人往回返。 很快就遇到那些黑衣人。 眼见这些人正在给地上的伤死未绝者补刀。 不过此人毫不在意那些人的生死。 他关注的是钱。 “混账,把我的钱放下!” “哈,你的钱,这是你的卖妹钱,如此不义之财,我们兄弟取了又何妨,你不服的话,过来打我啊。” 那些黑衣人反而大笑起来。 此人被说破心事,揭开伤疤,不由大怒道:“你们是在找死!” 他突然电闪而至,出雷霆霹雳手段。 当前一掌就率先拍死了一个人。 一见有人死,余者皆惊。 他们都修有邪术刀枪不入,岂料一个照面就给对方拍死当场,可不是得吃惊吗。 原本这些人意外知道有人竟然愿意把女孩嫁入锦家,料想这是一无能的窝囊废,他之所为毫无疑问就是为了钱。 所以他们就出来半路劫财。 至于嫁妹的那人,他们也只当是一个会些乡下把式的窝囊废,没放心上。 毕竟,真有本事的人会把自家的妹妹嫁入锦家? 你确定你和你妹不是仇人? 殊为料想这人竟然是这么猛的。 他们几人一身邪功也算是人物了,够厉害了,只要不是遇到一流高手总也没事的,所以才敢出来打劫。 哪知此人武功这么高,一抬手就是雷霆霹雳,一巴掌就直接拍死了一个人。 就离谱。 你这么强的一个人,嫁妹图钱? 你高手的尊严呢? “一起上。” 诸人立刻围攻此子。 这位冷冷一笑。 “敢动我的钱!想要啊,给你!” 又是一掌。 嘭。 雷霆霹雳,电闪纵横。 “给你!给你!统统给你们!!!” 轰轰轰轰轰——!!! 现场一片焦灼。 这小规模天灾现场正是此人所为。 他一身惊骸的神功展露无疑。 “师父……” “师父……” “师父……” 他的弟子一个个都吓尿了。虽知自家师父厉害,未想竟然厉害到这地步。原以为自己遇上了不可抗拒的诡异,没想到师父比诡异还恐怖。 忽然有些明白师父往日看他们眼神的意思了。那是在看垃圾,废物的眼神啊。 也难怪,这位师父看起来年轻,但平素自己等人都那么惧怕的原因了。 武功高,心地也不怎么善良。 能拿亲妹换钱。 这样的人能不可怕么。 “废物,把钱收拾好。” 众弟子只好去收钱。 一个邪修未死透,他突然振臂惨嘶。 “我们的师父是极恶童子,他不会放过你的——” “收声啦,闭嘴!” 男子又一巴掌下去。 这下此人彻底成焦炭了。 虽则如此,但他心里也打了一个突。 极恶童子,南岭一地少有的一个高手。 此人名为童子其实已经五六十了,只是因为修炼毒虫类功夫,导致他身体永远长不大,所以才叫极恶童子,既然叫极恶童子,那他这个人也就可想而知了。 此人住在南岭青桐山,山上广有桐木,故得此名。与天罗教比邻而居,实力非凡。 至于他座下弟子,多了。 在江湖上都是干一些打劫抢劫的坏事。 有时甚至还要劫个色。 就他们因修邪术这种恶臭的身体,那女子可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所以此子杀之算是一种替天行道。 但,得罪了极恶童子,终究是不美的一件事。看来,钱一到手,就要离开这里了。 不过,虽收回了钱,但这么点钱可不值得他卖妹。 他要的,可要更多。 此时。 锦家大宅。 大多宅院皆已黯淡无光。 唯有一间,灯明瓦亮。 此时一对新人在下堂跪拜。 堂上之人就是老叔公。 他仍然一副风清云淡的模样,说了一些体贴的话儿,要此二人好生过日子,好好的为锦氏一族开枝散叶,重新光大门楣。 之后,便让此二人下去了。 什么礼仪的都是虚的。 只要此二人生了孩子才是最好的。 至于锦氏,她要不生事还好,敢生事就要靠自己把她给压下去了。 一想到随锦氏而来的那几个,老叔公一阵头疼,大意了,那些人,都是高手啊。这锦绣也是的,哪来那么大本事能够笼络到这些高手。 需要知道,高手大多心高气傲。 再大的本事,不听命令这点就能让人头疼死掉。 可看那些人,随听安排,不惹事不闹事也不生事,这样的高手,若是真可为锦家所用,锦氏一族何至于沦落到这一步。 锦氏族人不停的死,不就是因为他只是一个人,护不过来那么多周全嘛。 但可惜的是,这些人都很听锦氏的话。 特别离谱的是,其中一个人竟然还是锦氏的儿子。 你儿子这么猛你造吗? 也不知这些人一起发难,我这把老骨头能不能镇压得住。 正在他慢慢想的时候,突然一声尖叫。 老叔公眼睛一睁,双目暴射出道精光。 他双足一顿,整个人像鱼游一样,电射而出。 出事了。 在新房。 张小乙,锦天,杨大小姐,刘一夫等诸人逐一赶到。 随后老叔公和锦氏也一并来了。 “出了什么事?” 管家牙叔哭了起来。 “主人啊主人,我对不起你,对不起锦家啊,没想到少爷他……”说着人就哭晕了过去。 锦家。 这一代当主。 被老叔公亲手扶上位的一个痴愚少年。 死了。 张小乙人如闪电,一个箭步冲入房内,双指挟了一条蛇出来。 刘一夫见了道:“这是银环蛇,有剧毒啊,不对,这种东西在深山老林里才有,这怎么会有?” “这怎么会有,要问你们了?!” 锦氏顿时怒了。 她此际早早已经感觉出来这老家伙对自己的不欢迎。 我的一种植物不道德了你这大爷。 老家伙,你到底知不知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把控一切? 告诉你,锦家的一切,所有的一切,统统的一切,都是我的。 “问我?锦家连连出事都是我的?我未来时锦家就开始死人了!现在说这一切都怪我?老叔公,有时给了你脸,要接着,别逼我拔蜡啊。” 锦氏一向思虑周全,不得罪人。 但此刻之时,她儿子情夫都在旁边,她信心暴发,怕得什么? 老叔公有些诧异。 未为想到,当年那个小丫头似的锦绣儿有这么刚的一面。 看来她此来真的别有用心。 一念如此,老叔公面沉似水。 他的衣袍也是猎猎风动。 在这时,张小乙和锦天毫不犹豫站了出来,当在了锦氏的面前。 锦天更是把新月宝刀都给亮了出来。 新月宝刀。 锦家的武功。 锦家这些年的没落,其中就有于此,家族的宝刀遗失了,家族的武功,很多需要依赖此刀,没了刀也就威力大失。最简单的,拥有神兵和没有神兵,两人武功差不多,二人交手,谁能胜之? 毫无疑问。 拥有神兵者胜。 除非是剧情杀。 不然神兵会告诉你什么是现实的残酷无情。 又或者这么说,两个体质力量都一样的人去砍柴,一个有刀,一个空手,问谁砍的柴多? 这下能够明白了。 失了此刀,结果,整个锦家就断代了。 锦氏以一人之力把锦家给毁了啊。 这样的东西,还想要回锦家? 咻。 极低的声音。 老叔公拔剑了。 这位老叔公,一手猿公剑法出神入化,他轻描淡写的拔剑,几无声息的就要刺死锦天。别奇怪,他真能做到。因为他出剑又轻又快,轻得听不到风雷声响,快的让人反应不过来。 但老叔公忽略了一个人。 张小乙。 有句话说得好。 你可以永远相信张小乙。 这话不是白吹的。 张小乙就是这样一个能够在关键时刻撑得住的人。可以说刘一夫他们这个小团体能立住的主要原因就是他。 张小乙。 是张小乙帮助了刘一夫,并且争取了刘一夫的心,让这个小团体稳固起来。倘若他有私心,那刘一夫早不跟他们玩了。 江湖上多独行客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为总有人想多要一些,结果就只能自己玩。 而张小乙则是那个愿意自己少分些也带大家多分些的人。 这样的人能靠得住。 所以刘一夫愿意跟他继续玩下去。 还有锦天。 这原本是个闷葫芦的性子。 如果不是张小乙,锦天的性格不定还在哪儿飘着呢。 他纵是千里马,有才情,也需要有如张小乙这样一双能够发现他的慧眼。 正是张小乙拉拢住了他和刘一夫,才有了这个连杨大小姐也削尖脑袋往里钻的小团体。 也正是有了张小乙带领,他们才能闯过从前的险关,一路进至于斯。 所以,怎可小看张小乙。 老叔公当着张小乙的面暗杀锦天,他真是想多了。 甚至,时至今日,张小乙也未掏过他真正的底牌。 张小乙的底牌就是,他不怕刺杀。 他是一切暗杀手段的克星。 在张小乙身上,出现了一层光。 这是——神力加身。 此之一状态下,张小乙可以说超勇的。 犹如,天神下凡。 他先用盾挡,利剑的剑尖在盾上划出一溜子的火星。 然后,他的刀。 狮子照夜白。 刀放神光。 乒乓一下子,仿佛有电爆炸于其中,就把老叔公连人带剑的给弹开了。 老叔公大吃一惊。 他从未遇此一情景。 倒是刘一夫看明白了。 好家伙。 感情。 原来张小乙的底牌是它。 阴私之神。 阎魔君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