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阁下,吾妻何在》 第一章 石板 在昏暗的地下室,一个少年蒙着眼睛被捆在椅子上,他身边是一位身高体壮的大汉。 但与形势完全不同的是,被蒙着眼睛的少年神色淡然,反而是那占尽优势的壮汉十分警惕,始终躲在灯光够不到的阴暗中,与少年保持十步以上的距离,确保少年即便挣脱束缚,也不可能在他拔枪前冲上来。 再次确认少年被捆得结结实实,不可能反抗之后,他才说道:“我知道你拳脚高强,但再强也强不过我手里的枪,不要有太多心思,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问吧。” “望东城查不到你的消息,你是哪里人?” “无根浮萍,飘到哪里,哪里就是家。” “不要耍这种花枪,老实回答问题。” 少年笑道:“一定要寻根的话,那我就是华夏人。” “怪不得你的口音古怪,你是哪个家族的,为什么要来这里?”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你是要我简单讲,还是详细说?” 壮汉猜到少年是想故意拖延时间,但他的任务就是查得越详细越好。 想到如今这情况,这少年就算再怎么武艺高强,也不可能有转机了,便有恃无恐的说道:“那就详细的说吧,就是从你出生开始说起,我也有时间慢慢听,只是再奉劝一句,我只是来查你底细,不要妄动而丢了小命。” 于是这少年便开始娓娓道来。 - 如今的华夏一共有六个区,帝都区、江南区、山东区、蜀山区、滨海区、西疆区。 每个区之下细分为若干大城,大城之下是县城,县城之下就是镇和村,大城根据大小、经济等等综合条件分为三等,最大的一级城市,其次二级城市,最后三级城市。 帝都区虽是政治中心,但华夏最繁华的地方却是滨海区,不过滨海区这么大,不是所有地方都很繁华,也就沿海的那一带经济繁荣。 在滨海区靠近内陆的部分,有一座平凡的小山,名叫岱山。这座山平平无奇,正如山下的小村庄。 据说这个村庄曾经发生过农民起义,也就是造反,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明朝的反军,到了现代就是正义之师。 不管正义与否,失败的人总是容易被人遗忘,现在已经没人能记得当初的反抗,平凡的小村庄依然平凡。 可能是平凡了太久,这座山有点不甘心,也可能只是睡了太久,它想翻个身,这里发生了一场地震。 可这里实在太偏僻,这场地震唯一的受害者就是岱山村,但也就是倒了几间泥瓦房而已,村民都在田地里干活,一个人都没伤着。 不过好歹是地震了,来了两个记者,采访了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新闻都懒得介绍这件小事,放了张图片,一句话就带过了。 - 村子里有个孤儿,叫亚索,啊不,叫祝平炎,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被捆在地下室的那个,他对这场地震痛心疾首。 因为他和他的小伙伴们,在山里挖了一个秘密基地。这可是个大工程,他们三个人挖了很久才完成,他从六岁挖到十七岁,那个基地越来越大,越来越“豪华”,结果就这么没了。 地震的时候他在县里读高中,根本没有感觉到这微小的地震,还是放暑假回去之后才发现,家被偷了。 正好他的小伙伴们,上大学的董一,上初中的王庭,都放假回来了,于是三个人这么一商量,决定重整旗鼓,再创辉煌。 虽说现在三个人天南海北,小时候的秘密基地很少用了,但不能就这么没了,于是三个人扛着铁锹就要进山。 刚出村一百米就被逮住了,董一和王庭都被叫去帮家里干活,农村的孩子,特别是男孩,哪有放假了不帮家里干活的,只剩祝平炎一个人去开山。 - 他幼时便父母双亡,是被村里人一人一口喂大的,平常也会帮着干点活,但现在不行,他还是决定先去修好秘密基地。 因为他对这个基地的感情最深。 对另外两人来说,这个基地是玩耍的地方,但是对他来说,这个基地就像是一个家。 虽然大家对他都很好,但在李栀一家搬过来之前,从没人真正收养他。 在这个基地建好之前,他都是在各家打地铺过夜,到王庭或者董一家的时候,这两人会和他一起睡,打地铺或睡床上,都差不多。 直到这个基地建好,他才终于觉得自己有个家,家里没有大人,但有两个兄弟。 他怎么能让这个基地被埋在地下。 - 地震后的泥土很松软,他很快就清理出来一片平地,但基地的屋顶原本是一块连着山体的岩石,也就是这块岩石的庇佑下产生了一个小型山洞,才让三人有了建造秘密基地的初心。 成也萧何败萧何,现在这块岩石断了,卡在入口,他实在没本事将岩石挪开。 只能从旁边挖,结果又挖到岩石,于是他又向下挖,挖出了一块规整的石板。 看着那精确的直角,祝平炎忍不住将它挖了出来。 等到完全挖出来,他更惊奇了,这石板大概有一本书那么大,但是很薄,就像一张卡片。 这么薄的石头,应该一碰就断了,但实际上坚韧的很,而且是很精准的正方形,不太可能是自然形成。 塑料板?还是铁板? 祝平炎颠了颠,比塑料重,但是比铁轻。 其实大部分人对铁的重量是没有什么实感的,不过部队有时候会在岱山演习,演习结束后山上会有很多废铁,他上山捡过铁去卖钱,熟悉铁的重量。 难道是部队里面的东西?但是部队演习的区域不在这里啊?不然他们的秘密基地早就被炮轰了。 他拿起那块正方形石板一样的东西,带到河边洗了洗,露出里面黑得吓人的材料。 有多黑呢,把这块方板放在太阳下面,竟然一点反光都没有,仿佛一个黑洞,所有光线都一去不返。 他觉得这东西肯定不简单,说不定能买不少钱,就把它带了回去。 第二章 李栀 五年前,李栀一家搬到了这个村,在这个偏僻的村子里盖了一个三层小别墅。 据说她家很有钱,具体多有钱就不知道了,毕竟这里也就这个条件,买一块地,盖个小别墅,还没繁华地带一个厕所贵。 她家有辆车,但不是什么兰博基尼之类看起来就很贵的跑车,是个大轮子的大车。 在村里人看来,大轮子的车肯定没有小车值钱,比如拖拉机就是大轮子的。 李栀她爸叫李建国,一天到晚没事干,爱和村里人闲聊,他说他以前是老板,后来退了,就搬到乡下养老。 没人能证实他的话,但所有人都觉得是真的,因为人家现在活的确实舒心。 每天什么活都不用干,早上起来跑个步,到岱山山顶看看日出,然后和村民聊天打牌下象棋,晚上看会电视,轻轻松松过完一整天。 他家要是想吃什么,就直接从村子里买,鸡鸭鹅,猪牛羊,啥都有。有一次李栀想吃牛肉,他不去买牛肉,竟然直接买了一头牛,热热闹闹请了全村来他家吃牛。 到了农忙的时节,村民没空陪他了,他就扛着鱼竿去附近钓鱼,有时候也带着全家一起出去旅游,全世界各地都去。 - 祝平炎四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寄住在大伯家,但是他大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给他吃不给他穿,他就跑出来了。 他之前家境不错,父母也都是好人,在村里人缘很好,如今这年月,就算乡下也没到吃不起饭的程度,所以大家一人给一点吃的,也就把他养活了。 但说到底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没人会把他当儿子养,虽然活下来了,日子过得却说不上好,毕竟外人再亲,亲不过父母。 当时村里还有学校,一个班就几个人,老师也是村里人,就免费让他上学了,董一比他大两岁,所以课本啊教材啊,都用董一剩下的。 本来他小学毕业就该辍学了,因为村里可没初中,要去十里外的镇上才有初中,那可就要交学费了。 结果正巧,这时候李栀一家来了,听说了他的遭遇,就收养了他,给他吃,给他住,还让他上了初中。 说实话,李栀的父母也没真把他当儿子,毕竟不是从小养大的,最开始的时候其实谈不上什么感情,单纯的可怜他而已。 但人家有钱,随便可怜一下,他的日子就比董一他们还好。 你想啊,给李栀买玩具的时候,要不要给他买?李栀想吃好吃的,难道李栀吃完了,还要把东xZ起来,故意不给他吃?李栀的父母要真是这样的人,就不会收养他。 不过人心都是肉长的,如今祝平炎在李栀家住了五年,就算不能视若亲生,最少也要抵个侄儿吧。 - 而祝平炎和李栀之间的感情,可能还要更多一点。 他俩从十二岁开始认识,一起生活了五年,到现在十七岁,这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李栀是因为胆小,害羞,祝平炎则是自卑且羞愧,他觉得对不起李栀的父母,因为他配不上李栀。 他看见电视里的人说,爱就是放手,让对方幸福,他觉得很有道理,李栀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幸福,李栀是公主,而他是乞丐,他的任务就是带着李栀找到她的王子。 但他抑制不住自己,他想要拥抱李栀,想将她据为己有,哪怕是她掉的头发都要收起来,免得被其他男人碰到。 于是在某个宁静的夜晚,李栀的父母都不在家,他无法抑制的偷偷摸进了李栀的房间,看见李栀安静的躺在床上,悄悄走到床边,将手伸进被窝里,握住了李栀的手。(不然呢?) 其实那天李栀根本没睡着。 结果祝平炎摸了一下她的小手,然后就欢快的跑了,她从床上坐起来,愣了一个小时才继续睡觉。 第二天早上,李栀本来打算给祝平炎展示一下厨艺,现在直接拿出一袋面包摔在他脸上就走了。 祝平炎吓的瑟瑟发抖,以为昨晚的事被发现了,他哪知道,他开门的时候,李栀连祝小栀和祝小炎在哪上学都想好了。 - 李栀本来是一个很害羞的人,但她实在被祝平炎撩的受不了,祝平炎明显的表现出喜欢她,但就是不进行下一步。 两人坐在一起的时候,祝平炎总是慢慢慢慢的往她这边挪,而她就这么僵硬的等着。 李栀心中百转千回,预想着和他相依而坐的温馨场景,又觉得是不是应该矜持一点,稍稍后退一下。 但后退会不会显得嫌弃他,万一他误会了怎么办?会不会伤心难过,甚至自杀? 不可能不可能,自杀太极端了,那他要是心灰意冷,去追别的女人怎么办?他要是敢这么轻易就放弃,肯定不能饶了他。 可等到李栀神游天外回来,发现祝平炎还在那挪,她看着那一小节距离,不得不感慨,这就是咫尺天涯吗? 有时候李栀早上起来,会看见祝平炎捻起她昨天掉的头发,放在手心看,让她即害羞又恼火,真人就在旁边呢,你看什么头发,我不好看吗? 这样折腾了大半年,李栀忍不住了,偷偷暗示了祝平炎好几次,终于给了祝平炎一点信心,在一次放学回来的路上和她告白。 她按例是要羞涩一番,犹豫一下,但想到祝平炎那个死性,还是干脆的答应了。 正式确立关系之后,祝平炎的胆子终于大起来,这下李栀的害羞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 此时祝平炎正盯着那块不知材料的黑板看,李栀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这是什么?” 祝平炎摇了摇头:“不知道,刚刚挖出来的。” “你们的秘密基地修好了吗?” 祝平炎叹了口气:“没有,被石头挡住了,挖不动。” 李栀一直背在身后的手忽然伸出来,手里还抓着一把小铁锹:“我来帮你。” “别闹。”祝平炎笑了笑:“你从小到大干过活吗?” 李栀不服气的说:“看不起我?挖个土我还不会挖吗!” 祝平炎把那块黑板扔在地上,抓住李栀的手,从她手里接过铁锹,也扔在地上。 他将李栀的手打开,抚摸着她的手掌说:“细皮嫩肉的,磨出个水泡有你受的。” 他们牵手不止一回了,但李栀还是有些害羞,打开他的手说:“别占我便宜。” 相处五年,祝平炎现在哪还不知道李栀的脾气,李栀赶紧往四周看,荒山野岭,哪有其他人,这才放心,有些羞恼的说:“干什么啊,吓死我了。” 祝平炎按住李栀的肩,让她转了个身:“回家。” 第三章 苏醒 之后祝平炎每天都会去挖几个小时,李栀就在旁边看着,她倒是想帮忙,干看着也挺着急的,但祝平炎不让。 后来李栀干脆就把暑假作业带过去,祝平炎旁边挖,她趴在石头上写作业,结果第二天,祝平炎把自己的作业也带过去,舔着脸让李栀帮他写。 董一和王庭有时候会来帮忙,他俩一来,进度立刻大增,不过主力还是祝平炎。 一个月之后,总算将原本的秘密基地挖出来了,但由于刚刚地震过,他们都不太放心头顶岩石的坚固程度,暂时都不敢进去,打算观察一段时间,等放寒假的时候,这里还没塌方,应该就已经稳定了。 由于今天终于挖了进去,大家身上都有些脏,决定去河边洗澡,李栀当然是不能去了,只能先回家。 他们三个刚到河边,就发现了祝平炎挖出来的那块黑板,此时这块板正以固定的频率闪烁着五彩的光芒。 三人立刻围了上去,王庭捡起那块板:“这是什么高科技?” 祝平炎就把那天的事情说了出来。 董一好奇的看了看:“太阳能彩灯?可太阳能采集的部分,和闪灯是怎么做到重复的?” 祝平炎问:“是高科技吗?” 董一挠了挠头:“我对这个也没研究啊,不过肯定比街边卖的彩灯要高科技。” 王庭说:“我们这能有什么高科技,肯定是部队里的。” 祝平炎反对:“我一开始也这么想,但部队演习的地方离着远着呢。” 王庭说:“你忘了之前的地震吗,可能是地震带过来的。” -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手里那块板停止了闪烁。 宇宙通用语沟通失败,尝试解析语言。 采集中…… - “怎么不亮了?” “没电了吧?毕竟是太阳能的,又这么薄,电肯定不多。” “大宝(祝平炎的外号),这东西我拿回家玩行吧?” “行啊狗蛋(王庭的外号),这又不是我的。” 董一在旁边笑道:“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互相伤害呢。” 两人扭头看向董一:“你还需要外号?本名就够磕碜了。” 董一满不在乎的说:“正所谓大道至简,道生一,一生……” 祝平炎赶紧打断:“行行行,你名字霸气,你名字威武,你名字寓意深刻,咱先回去吧。” - 王庭回去之后,就把那块板放在院子里晒,可晒了半个小时,一点动静都没有,他也就放弃了。 时光飞逝,日夜轮转,又是十来天过后,大人们都出去干活了,三个孩子在王庭院子里玩,那块沉寂已久的黑板忽然亮了起来,同时有声音从里面传来:“救命。救命。救命……” 三人围上去,惊疑不定的看着这块板,王庭忽然说:“这块板是部队里的?” 董一补充道:“会不会是部队里有人路过这,被地震埋下去了?” 人命关天,三个小伙子都有些慌。 祝平炎说:“赶快报警吧。” 王庭:“我们这地方,警察来了黄花菜都凉了。” 董一说:“这么多天过去了,人应该已经死了。” 那块板:“没死。没死。没死……” 三个人的视线又集中过去。 “卧槽,活得?” “应该是电话吧?” “这么薄的电话?” “部队里的高科技嘛。” 董一对着那块板说:“我们要怎么救你?” 那块板说:“我失去了能源,困在地下出不来,请将山上所有的光能采集器,也就是这块板,挖出来,放在太阳下。” “其他的光能采集器在哪?” “我带你们去。” 董一和另外两人互相看了看:“走。” - 在这块光能采集器的指引下,三人陆陆续续挖出了很多这样的黑板,他们把这些黑板全部铺在山上,然后就在旁边等着。 等了有十几分钟,这些黑板自动连接起来,组成一块巨大的黑板。 此时不需要他们继续挖,地下陆陆续续钻出更多的黑板,不断融合进大黑板中,这块大黑板慢慢的飞上了天空,到达云层之外,然后就消失了。 这变化让三人目瞪口呆,连上初中的王庭都感觉不对劲:“我们国家技术这么强了?” 董一看着天空:“这么薄的一块板,能通话,飞行,采集太阳能,竟然还能光学隐形!现在世界上有光学隐形的飞行器吗?外星人?” “从土里面挖出来的外星人?” “史前文明?” 正当三人懵逼的时候,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三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四周一片空旷,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地面都没有。 一个人影缓缓浮现在他们眼前:“谢谢你们,我本以为还要再过几万年才能重见天日。” 董一大着胆子问:“史前文明?还是外星人?” “按照你们的定义,这是一艘外星飞船,而我是这艘飞船的人工智能。我们逃难至此,无心伤害任何人,能源收集充足后,我们便会自行离去。”从网络获取了地球的信息后,飞船的智脑回答道。 董一颇为紧张的说:“这件事我们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说,能放我们离开吗?” “当然可以,你们的行动完全自由,我让你们进来,只是想感谢你们帮助。” 凭空出现了三枚戒指,分别飘到三人手中。 “按照你们的文化,可以把它看做一个游戏手柄。” 然后这三人便回到了山上。 - 王庭有些不可思议的说:“这是在做梦吗?” 董一打了他一巴掌:“疼吗?” 王庭捂着脸想了一秒,给祝平炎一巴掌:“疼吗?” 祝平炎倒是没犹豫,反手又给王庭一巴掌:“疼吗?” 王庭吸了吸鼻子,委屈捂着两边脸:“疼。” 董一和祝平炎对视一眼:“看来不是做梦。” 王庭愤愤不平的对祝平炎说:“你不是应该打他吗?” “我打不过他。”祝平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王庭很不满:“胆小鬼,我也打不过你啊,我不是照样打你了吗。” 祝平炎继续理所当然的说:“所以你被我抽了。” 王庭委屈巴巴的不说话了。 第四章 战争模式 祝平炎拿起手里的戒指:“这个东西怎么办?” “带上看看呗。” “那万一是做什么人体试验怎么办?电视上外星人天天解刨地球人。” 董一摇摇头:“他要是真想做试验,刚才为什么要放我们出来?换句话说,他随随便便就能把我们关进去,真要想害我们,戴不戴这个戒指有区别吗?” 祝平炎点头:“有道理。”说完就带上了戒指。 “哇,这么干脆。”董一笑了笑,调侃着说道:“拯救世界的任务就交给我们三个了。”说完也戴上了戒指。 - 戴上戒指后,祝平炎面前出现了一扇门,他打开门,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客厅,一个机器人站在他对面。 “欢迎使用老兵游戏,我是游戏管理员,你可以叫我管理员或者自行命名,请选择游戏模式。” 他的面前出现两个选项:战争模式,娱乐模式。 “有什么区别吗?” “战争模式会有高强度的训练任务,也会有仿真军事任务,帮助您保持强壮的体魄和曾经的生活习惯。休闲模式以娱乐为主,会从您的文化圈中挑选部分游戏,让您的退休生活轻松愉快。” 这哪还要犹豫,当然是选择听起来就更厉害的战争模式。 这时他面前出现了弹框。 【新手任务:击败恒星吞噬者】 “第一个任务会比较简单,之后我们会根据您的实力适当调整任务难度。” 这时又出现了一个弹框。 【战斗力级别:0】 之前的那个任务瞬间消失,房间的布置也开始变化,忽然间四周充斥着悲壮的氛围。 “感谢您为帝国做出的牺牲,为英雄致敬,我相信,在我们的帮助下,您一定可以早日康复。此外,我们为重度伤残人士准备了特别的模式,我们将下调游戏能级,以适应您现在的身体状况。” 【新手任务:生存30天】 - 退出后的三人面面相觑,董一问:“你们选了什么模式?” 祝平炎和王庭异口同声的说:“当然是战争模式,听起来就很威风。” 董一点点头,问出了那个最关心的问题:“你们的新手任务是什么?” 沉默了一会,祝平炎说:“我的任务是击败一头狼。” 董一惊讶的说:“你能打过狼吗?” 祝平炎自豪的说:“当然,人的体型比狼大多了,我俩都不是一个重量级,真拼命起来,打狼还不简单。” 董一也没去和他较真,转头去问王庭:“你呢?” “我……我和他一样,你呢?” 董一干笑了一声:“我也和他一样,毕竟是新手任务嘛,肯定都一样……都一样?” 祝平炎说:“今天太累了,我先回去了。”另外两人也都附和着离开了。 - 暑假很快过去,三人各自离去,董一去了外地上大学,祝平炎在县里上高中,王庭在镇上读初中。 这件事他们一直没说出去,一方面是太过离奇,另一方面是不敢,当初他们答应外星人,不对其他人说这件事,虽然不知道外星人放他们离开是不是因为这个,但这种关乎性命的事,他们还是很谨慎。 至于他的新手任务,虽然老管觉得他的身体状态很差,可能命不久矣,但实际上这个任务当然不会有任何难点,三十天之后就直接完成了。 哦,老管是他给管理员的自定义命名,另外,新手任务奖励是一百积分和一个身体强化剂,并且正式开启游戏的功能。 这个老兵游戏一共有三个部分,任务、兑换和部署。 进入任务分类,一共有三个种类的任务,分别是本月任务、可选任务、团队任务。 按照老管的提示,本月任务是强制性的,必须完成,否则将扣除任务对应积分。 可选任务最多三个,每月会刷新一个,可以不做,但如果不做的话,刷新出的任务将会顶掉最旧的任务。 团队任务需要多人合作完成,分五个级别,分别是五人、十人、百人、千人、万人。 他看了看自己的本月任务。 【强身健体】 系统持续扫描您的身体三十天,为您量身定做了身体强化药剂,使用后可迅速提升体质,在此期间增加训练量,将事半功倍,祝您早日恢复健康。 我看着像伤残人士吗?他闭上眼睛,恢复了一下心情,然后继续看可选任务。 【可选任务一】 挑战自我:与自己战斗,并且获得胜利 【可选任务二】 超越巅峰:战胜世界格斗冠军级别的对手 【可选任务三】 战地生存:在一场冷兵器战争中活下来。 完成任务可以获取积分,但是相比于新手任务的一百积分,后续的任务每完成一个只能获得十个积分,积分可以视作游戏内的货币,兑换和部署都要花费积分。 相比于市面上那些花里胡哨的游戏,这个外星游戏就要简洁得多了,任务分类中就只有几个孤零零的任务悬在那,兑换分类更是啥都没有。 按照老管的说法,这是一个战争模拟游戏,可兑换的物品包括所有的单兵装备,由于种类与数量都太多了,反而无法显示,只能通过搜索的方式主动查找。 祝平炎随口说了一句:“剑?” 面前立刻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列表,他点开第一个,名字叫做塑料玩具剑,立刻弹出了详细信息,看图片竟然真的是一把塑料玩具剑。 再一看详细介绍:由高分子聚合物制造的剑,无锋无刃,大巧不工,主要是用途是给孩子当做玩具,但也具备一定的杀伤力,可以作为非致命武器使用。 看到高分子聚合物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玩意,再往后看才发现,这特么的就是一把塑料玩具剑,高分子聚合物原来还是塑料。 于是他万分懵懂的问道:“这玩意也算单兵装备?哪国部队装备这玩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客服,老管的回复异常迅速:“单兵装备的定义并不是以地球军人为标准的,也不是以任何一个星球的军人作为标准,就比如武器这个分类,凡是可以被单兵使用的武器都在其中,对杀伤力并没有限制。” 祝平炎仅仅用了两秒钟就理清了思路:“明白了,这就是个坑逼玩意,以后兑换东西一定要谨慎。” 他随意的向后划拉了几页,然后又点开一个名为轩辕剑的物品,他还以为又是什么玩具,但是看了介绍,发现竟然是个真货。 “卧槽,你这个鱼龙混杂的有点狠啊,轩辕剑这种不存在的玩意都出来了。” “兑换列表里的所有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没有所谓的不存在,这把剑并不是地球上的东西,它的本名是你所不能理解的外星语。 不过它的本名标注上去没有任何意义,由于它与地球传说中的轩辕剑类似,所以在你的搜索列表中,直接以轩辕剑为名。 如果你是想找一把与轩辕剑一样的武器,那就是这把剑了,但如果你是以收藏家的标准,想要地球传说中的那把正品轩辕剑,虽然我也不知道是否存在那个正品,但这把剑无疑只是高仿赝品。” 祝平炎笑道:“我可不是收藏家,就要这把剑了。” “积分不足。” 他这才看向兑换这把剑所需的积分,当即暴跳如雷:“一万积分是什么鬼,一个任务才十点积分,我得完成一千个任务才能买得起这把剑?” “本店不支持讨价还价,买不起这把剑的话,可以买你看的上一把剑,那把只要一个积分。” 祝平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塑料的剑有必要列出来吗,玩具剑和轩辕剑放一起,你不觉得扎眼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把轩辕剑也是玩具,它在原本所处的星球,并不是作为武器被制造出来的,而更类似于工艺品,也就是权贵的玩具而已。” 祝平炎仔细一想,也对,能制造出轩辕剑的科技水平,大概率是没必要用轩辕剑作为武器的。 “还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看看部署这个分类吧。”他说着点击了部署,然后就看到一片空白。 不等他疑问,管理员就主动向他解释,这是战争模式的独有模块,完成任务可增加经验,经验足够就可以升级,升级时获得技能点,还能获得兑换士兵的权限。 一级时拥有一个免费的亲卫,亲卫会随主人升级,每升级一次,除了增强基础属性,也同样会获得技能点; 二级时,获得四个一级普通士兵名额,需花费积分兑换,士兵也会随主人升级,不过永远会比亲卫低一个等级,而且士兵没有特殊能力。 “那为什么这里什么都没有?”祝平炎疑惑,也没看到召唤的选项啊?所以这个部署界面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因为你现在是零级,本来就没有召唤权限,等你可以召唤士兵或者亲卫的时候,就可以在这里为他们装备武器、护甲、药品等等物件,来增强他们的战斗力,当然,都是要用积分购买的,不过购买价格会便宜很多。” 第五章 残酷的现实 祝平炎还在犹豫先做哪个任务,就接到了团队任务邀请,选择同意后,他很快出现在一片森林里,旁边站着董一和王庭。 “什么任务?”董一问道。 “任务面板有提示。”王庭看了一眼说,“击败一群野狼。” “又是打狼?”董一说完有些尴尬,随即看向祝平炎,“打狼有什么经验吗?” 祝平炎有些蒙逼,为什么问我?我又没打过……哦,我骗他们说新手任务是打狼来着。 于是他认真思索了一秒,很有见地的说:“首先我们得有武器。” 众人一阵点头,然后开始四下找武器,他在地上挑挑拣拣,却没想到树林这么大,竟然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木棍,要么太细,要么就是朽木。 最后他无奈的选择了一根手指头粗细,不知道能不能被称之为木棍的东西 董一显然也万分困惑:“这玩意能打狼?打儿子差不多。” 王庭却心有余悸的说:“别看它细,打人可疼了。” 他自己也掂量了一下,这玩意打狼确实有点悬,又随手捡了两块石头。 董一接着问:“然后呢?” 但是很显然,祝平炎已经江郎才尽了,只能随口说:“然后要找到狼的弱点。” “那弱点是哪?”董一追问。 “不知道。”一击即溃。 董一又看向王庭,王庭也摇了摇头,他不满的说:“你们不是都打过狼吗?” 两人这时候反应过来:“你不是也打过?” “啊?哦,我也打过……” 沉默了片刻,王庭说:“我发送邀请的时候,你们立刻就接受了,所以我们三个都是在这天完成任务的?所以……都是生存?” 另外两人都点了点头,一时间,气氛沉默而尴尬。 祝平炎一挥手,大气的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应该立足当下,展望未来。” “那现在这群狼要怎么打呢?” 王庭忽然惊喜的说:“我们不都吃了那个身体强化药剂吗?那我们现在都被强化了才对,打个狼怕什么。”说完他握紧拳头,一拳打在树上。 然后就捂着手到一边嚎去了。 董一叹了口气:“年轻,你忘了第二个任务的说明吗,这药剂是有持续时间的,我们现在才刚刚吃下去,说不定一点作用都没发挥出来呢。” 祝平炎看见董一身后的树丛中钻出来一条灰狼,他想要提醒,但是灰狼赶在他的话语之前将董一扑倒。 董一,卒。 祝平炎看着灰狼扑过来将董一咬死,他想要趁机打死那头灰狼,但是身体根本不听使唤,全身僵硬着动弹不得。 直到这狼抬头看他的时候,他才终于用尽全力的挥动手臂。 然而那狼一缩脑袋,便躲过了他的攻击。 这一挥手已经用尽了全力,他再也做不出任何动作,毫无反抗的被灰狼扑倒,颤抖着伸出手想推开灰狼,但是手臂根本无法使力,只能眼睁睁看着灰狼咬向他的喉咙,然后就眼前一黑,灵魂飘荡而出。 进入灵魂状态之后,可以继续观察战场,但是不能移动,也能看到同为灵魂的同伴,董一此时就在观察战场。 不过祝平炎知道,再看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一条狼就就解决了他们两个,还有一群在后面等着呢,王庭怎么可能逆风翻盘。 果然很快王庭也死了,三人退出了任务,同时弹出了一个弹框,失败惩罚:无(1\/3)。 - 退回小屋后,祝平炎摸了摸完好无损的喉咙,感慨说道:“这死得也太快了。” 一旁的老管回答道:“本来不会这么快的,你还能活一段时间,不过身体已经瘫痪,没有反抗之力了,所以判定为失败直接出局,普通任务中没必要完整的体验死亡。” 由于系统干涉,死的过程很短暂,而且很奇怪的是,他脖子被咬断的时候竟然没有感觉到疼痛,然后就成了灵魂状态。 所以对于被杀死这件事,他更多在意的是之前反抗的阶段,他竟然身体僵硬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杀。 他想过自己可能打不赢,但是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如此不堪。 沉思片刻后,他对老管说道:“我要做挑战自我的任务。” “好的,我会生成一个镜像,他与你的战斗力完全一致,只有意识不同,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任务开始。” 老管说完就粉碎重组,变成了祝平炎的模样,俨然如同镜像。 “这么直接。”祝平炎摆了个拳击的姿势,然后说,“来吧!” 镜像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一拳打了过来,祝平炎立刻格挡,却挡了个寂寞,被一拳打在脸上。 这一拳的杀伤力并不大,因为镜像不仅力量速度和祝平炎一样,连格斗技巧都相同,这一拳毫无章法,只是把模样伪装成直拳,但对距离的估算完全错误,还没碰到祝平炎,力量就用尽了,自然谈不上什么杀伤力。 祝平炎挨了这拳只是略微后仰,然后就回击了一拳,镜像来了一手经典复刻,抬手格挡,同样格挡了个寂寞,被一拳砸中。 同样是对距离估算不准,但是祝平炎的运气比较好,他这一拳竟然打实了,把镜像打得后退跌倒在沙发上。 这可把他得意坏了,咧嘴一笑,就要冲过去把镜像按着打,镜像却抓起茶几上的水壶向他丢了过来。 他下意识的抬手挡,这下倒是挡住了,可那紫砂壶脆得很,直接碎了,热水淋了他满头满脸,也踉跄着跌倒在沙发上。 等他擦掉脸上的水抬头看的时候,正见到一颗砂锅大的拳头,然后就眼冒金星,被按在沙发上打。 双方都是乱抡王八拳,打得难解难分,祝平炎找了个空档,把镜像掀翻,反压上去打,局面一下子反转。 同样是被压着打,镜像比祝平炎冷静得多,瞄准裆部就是一个膝顶,祝平炎当即失去战斗力,捂着裆跪坐在地上。 镜像走到他身后,用手抓住他的脑袋,用力一扭……然后祝平炎就歪着脑袋看他。 镜像对战斗的认知也和祝平炎一样,所以他会做出认知里的致命一击,但却没有实际操作能力。 两人对视了半秒,祝平炎一个肘击,也同样打中了镜像的裆部。 于是小屋的地板上就一前一后的跪着两个人。 祝平炎已经稍微缓过来了,赶紧站起来转身,起码不能背对着镜像,却发现镜像比他后中招,却比他先缓过来,一拳将他打倒。 他本以为又是之前的那种王八拳,但是这次由于他的反应更慢,没有格挡,镜像直接伸手抓住他的脑袋,然后将手指刺进了他的眼睛里。 伴随着一声惨叫,这场战斗的胜负已经无需再说了。 等到他死掉,场景刷新,镜像崩解,他身上的血也都消失,视力恢复,老管再次站在他面前:“任务失败。” 祝平炎虚脱似得躺在沙发上,有气无力的说:“是的,是的,任务失败,谢谢提醒。” 第六章 惊喜 在嘈杂的战场上,刀剑往来,鲜血淋漓,祝平炎早已丢掉了手中的武器,在地上爬着逃走。 他尝试过与战友一起冲杀,但是看见敌人那整齐的刀锋,又一次全身僵硬,别说冲锋了,站都站不起来,最后为了活下来,只能丢掉兵器逃走,但是站不起来,只能爬着走。 好不容易冲出人群,就看见督军冷漠的目光,然后长剑挥过,任务失败。 挑战自我的任务失败后,他就断绝了完成第二个任务的心思,他连自己这种菜鸡都打不赢,还去打格斗高手,这不是找虐吗。 所以在进行了一番心里建设后,他选择完成战场生存的任务,结果依然失败。 - 连续两个任务失败,让他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偏偏这时候王庭还来问他任务完成的怎么样,他也是这时候才知道,王庭的任务竟然只是锻炼身体,虽然很累,根本没有任何难度。 于是他又感受到了现实更残酷的一面:即便你已经很菜了,这个世界也不会为你降低难度。 之后他也不再自取其辱的做第三个任务了,安心锻炼身体,完成本月任务,顺便嘲笑一下累成狗的王庭。 半个月过后,王庭忽然告诉他们,锻炼身体的任务有隐藏内容,只要锻炼的足够强,就有意外惊喜。 虽然不知道王庭说的惊喜是什么,但是强化药剂的效果已经因为锻炼而逐渐显现,现在他的力量比之前提升了好几倍,这么想来,多加锻炼怎么也不会是坏事。 只不过他是高中,本身学业就很重,又要和李栀谈恋爱,时间根本不够用,必须加大训练强度以节省时间。 他上学的小县城根本没有健身房,只能自己买了很多便宜的健身器材,比如沙袋哑铃之类的,还是用李栀的零花钱。 不过现在他的体力已经远超常人,这些器材对他来说都太轻了,很多时候李栀就是他的器材之一。 比如跑步,一般都是他绑着沙袋和李栀一起跑,一直跑到李栀跑不动了,他就背着李栀跑回来。 做俯卧撑的时候,李栀就坐在他背上看书,到后来他干脆一只手做俯卧撑,一只手写作业,省去了学习的时间。 引体向上和深蹲是祝平炎最喜欢做的运动,一方面这种运动强度比较大,省时间。 另一方面……做引体向上的时候,李栀会抱着他,为他增重,做深蹲的时候,李栀会趴在他背上为他增重。 每次祝平炎做完运动,李栀和他都出了一身汗,亲密度直接拉满,谈恋爱的时间也省了。 或许是耳鬓厮磨太过难耐,李栀故意就在客厅脱掉衣服,只穿了内衣进去洗澡,而且连门都没有关。 她虽然是主动引诱祝平炎,但是进浴室就胆怯了,不敢脱掉内衣,只是在旁边等着,可等了一会也不见祝平炎过来,就探出头去看。 原来那个呆子背对着她专心致志的写作业呢,根本没往这边看,她这是给瞎子抛媚眼,于是赌气的摔上门开始洗澡,一边洗一边骂祝平炎。 但实际上祝平炎一开始是看着她的,见她在客厅就脱衣服,才慌忙的转过去,只不过李栀当时心里也很慌,所以没有注意到。 而后来他拿出作业看了半天,却一个字都没写出来,脑子里全是浴室里传来的水声。 不是李栀没有吸引力,而是他想要有一天,能堂堂正正的在李栀父母面前拉住李栀的手,告诉他们,我们要在一起。 所以在最开始的时候,他不愿意和李栀太过亲密,尽管他俩已经确定了关系,但他怕自己忍不住。 这一段时间的锻炼,让两人的接触更加频繁,也让祝平炎越发难以忍耐,但相比以往,他现在终于有了自信,在不久的未来,他一定可以向李栀父母坦白。 - 这一段时间的锻炼,加上他又在长身体,这个月的饭量一直很大,不过这几天原本就很大的饭量忽然翻了倍的增长,现在他吃东西都是用盆,把李栀这个小富婆都快吃穷了。 联想到之前王庭神神秘秘说的“惊喜”,他意识到有什么将要发生了。 但无论他怎么问,王庭只说动静可能会很大,而且会伤害到身边的人,一定要躲在远离人群的僻静地方,再多就不肯说了,一口咬定到时候有一个叫陈康的人会告诉他一切。 左右问不出来,他又去问董一,因为董一之前也表现出这种症状,现在已经恢复正常,也就是说已经见过那所谓的惊喜了。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董一也变得神神秘秘,只说让他多准备些肉,肥肉最好,越多越好。 这两个说的很郑重,不像是在开玩笑,而且王庭说很可能会伤害到身边人,这就让他更慎重了,不论是什么样的惊喜,如果伤害到李栀,那就是最坏的灾难。 于是他瞒着李栀请了假,然后带着提前准备好的一大包肉,悄悄跑出城区,进了廖无人烟的树林里。 他从小到大都不挑食,但这么大一块肥肉,正常来说怎么都会觉得腻。 可现在他看着这块肥肉,越看越觉得香,最后忍不住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这时候李栀从树后面走了出来,不可思议的说:“你躲起来就是为了偷吃东西?” 祝平炎满脸流油的抬头看向李栀:“你怎么来了?” 李栀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谁让你骗我,我看你偷偷摸摸的跑了,还是到这种地方……谁知道你专门跑到这里来吃东西,我又不和你抢。”她伸头看了看,漏出嫌恶的表情,“这么肥,你给我吃我都不吃。” 祝平炎干脆不再隐瞒,反正他一直把李栀当做自己的妻子:“其实我不是普通人。” “那是,普通人哪吃得下去这个。” 祝平炎一边吃一边说:“不是,这段时间你就没感觉到我不正常,普通人有那么大的力气吗?” “不是你和我说,男孩子力气大点很正常吗……你又骗我?” 祝平炎有点语塞:“我不是有意骗你的……好吧,对不起。” “那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你要是再骗我,哼!”李栀装模作样的捏了捏她的小拳头。 祝平炎刚想解释,忽然感觉到了异常,王庭说的惊喜应该就要来了,再联想到王庭说过的危险,他赶紧说:“走开走开,别伤着你。” 这时虚空中忽然显现出一个人来,带着李栀飞速后退到几十米外。 - 在地下室里,阴影中的壮汉摇着头说道:“我原本以为是你编的,但看你说的这么顺畅,这是什么志怪小说里的内容吗?” 被绑在椅子上的祝平炎无奈的笑道:“果然,这事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信。” “但是你为什么要编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呢,我以为你是想分散我的注意力,然后趁机逃走,但是这段时间你什么都没做,只是在专心的讲故事。” “因为这些事一直憋在心里很难受,好不容易有个人可以倾诉,那就说说喽,反正你也没有急事对吧。” 壮汉将视线移到祝平炎的手上:“这么说你手上那枚戒指,就是外星人给的?” “没错。”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会被我抓住呢,为什么不用外星人的科技把我弄死,这应该很容易吧。” 祝平炎叹息道:“要怪只能怪老管太抠门,我到现在都没法兑换什么有价值的装备,不过弄死你也不需要什么外星科技,你听说过超能力吗?” 壮汉的表情严肃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隐约感觉这个荒诞的故事是真的,他一边笑着说:“所以你还是个异能者,或者觉醒人之类的?”一边把手伸向腰间的手枪。 昏暗的房间忽然被照亮,祝平炎全身闪烁着电光,绑住他的绳子被烧焦,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是天骄,我们是天骄。” 那壮汉立刻拔出腰间的手枪,但还来不及开枪,就被一道闪电击中。 “看样子你的防弹衣不太管用。” 他捡起壮汉的枪,走出了地下室,砰砰砰几声枪响,几声尖叫,接着一切都安静下来。 确定所有人都被解决后,他爬上屋顶四处观察,还是不知道自己在哪,只能确定这里是远离城市的郊区。 直到他看见有一辆车从远处驶过,才找到靠近这个地方的公路,立刻跳下屋顶,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向公路。 他很久没有像这样漫步在田间小路了,也很久没有看到天上的星河,不知道为什么,在城市里看不见星星,或许是星星觉得城市里太过吵闹吧。 这一切都让他想起了过去的事,那时候他经常在晚上出来看星星,后来李栀会陪他一起看,那时候他还没有学会开枪,那时候星星似乎比现在更加明亮。 “如果他没有去掏枪,就可以多活一段时间,就可以听我讲完这个故事了,他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吗,答案就在这个故事里啊。” 他从来没有对人说起过这些事,连他自己都很少会去想,但是现在竟然很想说出来,于是他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将这个故事讲了下去。 第七章 天道无为 祝平炎的双手闪烁着电光,就像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一样,他立刻知道该怎么做,只见他伸出手,一道电弧从掌心射出,将三十米外的一颗大树贯穿。 然后他自己就惊呆了:“这是什么?” “这个世界有一种被称为天骄的人,他们每一个都天赋异禀,拥有特殊的能力,现在你也是天骄的一员了。” 陈康把隐匿提灯塞回背包,带着李栀走了过来。 当他走到祝平炎面前时,皱着眉头问:“你们三个是不是认识?除了你们三个,我可没听说过天骄觉醒的时候,竟然需要额外补充能量。” 祝平炎下意识的想狡辩,但想到对方来历不凡,查出他们三个认识太简单了,也就干脆的承认了:“是啊,都是王庭告诉我们的。” 刚刚太过慌乱,李栀没有看见祝平炎放出闪电的场景,所以听到了陈康的话,不明所以的问:“你们在说什么?” 祝平炎还沉浸在惊喜中:“我有超能力了!” 这话反而让李栀更加担心了:“你不会加入什么邪教了吧?” 祝平炎赶紧说:“不是邪教,是真的。”说着就向旁边再次射出一道闪电,向李栀展示自己的异能。 陈康感慨的说:“最近的年轻人怎么了,异能都这么暴躁。” 祝平炎好奇的问:“我的异能算是个什么水平,很厉害吗?” 陈康取下背包,一边翻找一边说:“如果以破坏力作为依据的话,你和王庭都是新人里顶尖的,而你的攻击距离更远,所以比王庭要更强一点,不过王庭是罕见的双系觉醒,他的潜力要更大。” 他从背包里翻出了一把枪,拿出来晃了晃:“不过现在都比不过它,闪电固然比子弹快,但是对普通人来说都差不多,而且你肯定没它准。” 看到枪,祝平炎有些紧张,好在陈康立即把它放了回去,然后他也有些汗颜,他本来想打的是十米外的树,但是打歪了,好在这是树林,闪电笔直飞行总会打到某颗树,让他没那么尴尬,结果被陈康拆穿了。 “终于找到了。”陈康从包里掏出一张符纸,转身贴在李栀头上。 从祝平炎打出一道闪电开始,李栀就在梦游,她感觉自己肯定是没睡醒,接下来祝平炎和陈康的对话她都没怎么在意,此时陈康忽然往她头上贴了一张纸,她才从神游状态清醒过来,但清醒了没一秒,她便失去了意识。 陈康扶住李栀,让她靠在了树边,转身对祝平炎说:“不要激动,她没事,只是让她忘掉一些东西而已。” 祝平炎伸手指着陈康:“把她头上那东西去掉,不需要删除她的记忆,我会说服她保守秘密的。” “别冲动,这对她有益无害。” 见陈康没有拿掉那张纸的意思,祝平炎想要自己动手,他指着陈康说:“你退后,离她远点。” 陈康依言后退,他一边后退一边说:“你理智一点,首先我不可能无缘无故伤害你的朋友,其次你才刚刚成为天骄,而我早已经证道,你怎么可能打过我呢?真打起来吃亏的只能是你。” 陈康往后退,祝平炎就慢慢往前走,两人的距离本来就不远,他很快走到了李栀身边,伸手想撕掉李栀头上的符。 陈康赶紧说:“别乱动,你撕了这符才会伤害她。” 祝平炎手中有电光闪烁:“我发誓她不会说出去,别动她的记忆!” 现在担心的不止是祝平炎了,陈康也有点担心,他之前说闪电和子弹没什么区别,其实不完全正确,对普通人来说,这两者确实没什么区别,但对他这种级别的天骄来说,子弹的轨迹其实可以看见一点,甚至有机会躲过子弹。 但他绝对无法躲过闪电。 之前他不担心,祝平炎虽然用手指着他,但他看过祝平炎的异能,需要先蓄能再释放。 就好像被人拿没开保险的枪指着一样,他有信心躲过去,但此时这把枪开了保险,他没法判断祝平炎在何时射出闪电,而等闪电释放再躲又太迟了。 陈康伸出右手:“冷静点,要是一不小心把你俩都杀了,就不太好了。” 祝平炎何尝不害怕,他毕竟刚刚成为异能者,按理不可能打赢对方,但删除记忆这种事,听着就不太好,谁知道有没有后遗症,他可不想李栀承受这样的风险。 于是他再次保证:“她很听我的话,绝对不可能说出去。” 陈康不想长篇大论的解释,因为他不知道祝平炎的情绪是否稳定,如果祝平炎攻击,很可能会被他的反击杀死,所以他采取了更快速更直接的手段。 他右手仍旧对着祝平炎,指尖向左边指,然后说道:“我没有恶意,就是想演示一下,千万不要冲动。” 一道能量波从他的右手发出,如同无根的飓风席卷而过,他左侧十几颗树被这巨大的力量折断,从高空俯视的话,原本平整的树林瞬间出现了一个坑,就像是树林版的麦田怪圈。 祝平炎原本以为自己起码有点威慑力,但看到这种场面,立即知道对方刚刚说的是真的,他只是怕不小心杀了自己和李栀。 在死亡面前,失忆可能造成的后遗症就不再重要,他不得不放下手。 危险解除,陈康终于可以畅所欲言:“如果你认识王庭,就应该知道,我们曾告诉过他,不能将异能者的事和普通人说,否则会遭到天谴。 我想我们还是疏忽了,现在的孩子受到到科学的熏陶,可能不是那么在意所谓的天道,但我要告诉你们,天道是真实存在的,它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它是存在了两千五百年的异能,无为。” 然后他开始将天骄世界的故事娓娓道来。 - 在古代,很久很久以前的古代,当人类还用石头捕猎的时候,异能者就已经存在,而毫无疑问,那时候的异能者是人类最强的战斗力。 从逐鹿中原,到武王伐纣,人类历史的进程由异能者主导。 天下兴亡,都由那些叱咤风云的仙人决定,王侯将相,大部分都是异能者。 所谓天子,所谓真龙转世,都是异能者,不过那时候异能者被称为天骄,为天眷顾之人。 虽然一直到现在,很多人还会把异能者称为天骄,但只有在那时候才最贴切。 到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无数异能争相绽放,互相攻伐,争夺那中原霸主的地位。 所谓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天骄之间的战争,让普通人生灵涂炭。 后世的统治者如果太过残暴,还会有农民起义,而那个时候,普通人怎么敢站起来反抗天骄? 确实有某些特殊能力的天骄,可以强化军队,让普通人抗衡天骄,但那其实也只是天骄与天骄之间的战争,如果没有天骄的帮助,一个地仙就能轻松灭掉数万凡人军队。 可天骄也是人,很多天骄会怜悯普通人,孔子提倡仁义,墨家倡导兼爱,都意图让君王怜悯凡人,但他们都没有老子做的彻底。 为了终结凡人的苦难,老子化身天道,天下无为而治。 所谓无为,便是天骄无为,天骄不能在凡人面前使用能力,否则将被天道诛杀,此举彻底封绝了天骄的治世。 太上登天之后,若有地仙胆敢力敌万军,对如此多的凡人使用能力,便会被天道追杀,雷劫至死,凡人从此成为了战争的主力,越来越多的凡人意识到,他们有能力推翻天骄的统治。 天骄们自然纷纷反抗天道,但一代又一代的斗争,只是积累了越来越多地仙的尸体,天道依然牢不可破。 就在天骄逐渐衰微时,终于出现了一个违逆天道的人,他手持生死簿,判天下生死,一统中原,六国臣服,自称秦始皇,要破了天道,万世称帝。 但他的结局就连凡人也知道,最终还是扛不住天道死了,连累得大秦帝国也远遁重洋。 之后西楚霸王想要当第二个秦王,但终究没能如愿,在天道镇压之下,被一个凡人打败,乌江之畔,兵解而死。 在这一次凡人与天骄的统治之战中,凡人竟然最终获胜,便意味着,天骄与天道的战争,最终还是天道赢了,天骄治世彻底终结。 之后每逢乱世,总有天骄忍不住出世,但大多为将相,再没天骄敢登帝位。 到了唐代,道门兴盛,众多天骄加入道门,甘愿为天道守业,死后融入天道,天道之强,再无人可敌,天骄连将军都当不了。 “两千年来,道门无数英魂融入天道,现在哪怕是秦王在世,恐怕也扛不住天道了,你打算扛一扛吗?” 祝平炎听的目瞪口呆,好一会才结结巴巴的说:“我现在不也没事吗……” “天道又不是要灭绝天骄,怎么可能在被人发现后,直接一道雷把天骄劈死,只要天骄能做到无为而治,不去想着统治普通人,就不会被天道惩罚。 不过天道最初只是太上的异能,它没有思维,不可能如梦想中那样,惩罚坏人,奖励好人,它只是做出简单的判断,一旦某个天骄的异能被太多普通人看见,便会受到惩罚。” - 祝平炎现在的语气已经很软了,毕竟本来就打不过陈康,头上又多了一个吓死人的天道:“那我保证不和别人说,就让她一个人知道。” “你知道天道是怎么判断的吗?” 祝平炎弱弱的说:“你不是知道吗。” “我知道个屁,我能回到两千年前,问问李耳那个混……” 他硬生生刹住了将要出口的脏话,小心的看了看天空,一时忘记了原本要说的话,没好气的说:“我怎么知道,我怎么可能揣度出太上的意图,我说的这些是最明显的,因为历史上被天雷劈死的人可不少,但有没有一些隐藏的规则?” 祝平炎小心翼翼的问:“什么规则?” “听不懂人话吗?隐藏,都隐藏了,我怎么知道。天谴又不是只有雷劫和兵解,太上的玄妙手段,谁也没法揣测,天道不直接降下雷劫,只能说明你还没到那个程度,但谁能保证没有更隐蔽的惩罚,偷偷削减你的气运,给你减两年寿命,安排点天灾人祸,天道想惩罚你还不简单。” 祝平炎有些怀疑:“有这么神吗?前面还有点样子,怎么到这就成玄学了?” “玄学?太上本来就是神,不要说太上了,帝都太平区住着的那位,安排你三生劫难都绰绰有余。 就算太上没有这些手段,古往今来,道门那么多天骄融入天道,他们的能力千奇百怪,天道吸收了这么多能力,还有什么是它办不到的?况且太上当年舍身铸就天道,万一他没死呢?那天道可就不仅仅是一个异能了。”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陈康的高手风范尽失,小心翼翼的像是市井中传播谣言的小贼。 实际上也差不多是这样,陈康前面说的都是正史,虽然只在异能者之间流传,但确确实实都有实际证据,后面那些则是小道消息,只是道听途说和对天道的揣测。 祝平炎此时早就没了底气:“删除她的记忆,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不会。”陈康肯定的说道:“况且就算我不删除,天道也会慢慢删除她的记忆,你以为从古至今就没人发现异能者吗? 天道能影响异能者,当然更能影响普通人,普通人看见异能后会精神恍惚,并且对异能的记忆力很差,很快就会忘记和异能有关的记忆,就算没忘记,也会找到合理的解释,只有少数意志非常坚强的普通人才会发现异能者的世界。” 祝平炎虽然不再抵制,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犹豫,于是陈康又开始拿无根的谣言当真事讲:“天道可不止会惩罚异能者,和异能者亲近的凡人,如果发现了异能世界,也会遭到天道惩罚。这事道门从来没有承认过,但例子可就多了。所以你是要天道删除她的记忆,还是我来?” 祝平炎终于点了点头:“千万不要骗我。” “放心吧,龙卫可是华夏的官方组织,还能骗你一个小孩。” 天骄自古有之,管理天骄的组织自然也自古有之,龙卫便是传承千年的官方组织。 第八章 离家 华夏的所有天骄都需要去龙卫登记,所以在安顿好李栀之后,祝平炎就跟着陈康去了龙巢,也就是龙卫在滨海区分部的基地。 登记完之后,陈康随手把一份文件丢到桌子上:“看看吧,然后选择是否加入龙卫。” 祝平炎一边接过文件一边笑道:“我还可以选吗,我以为你们会直接强制我加入呢。” 陈康懒散的靠在椅背上,一点也不像一个体制内的人,说话也很随便:“如果全世界只有你一个天骄,那或许还真就强制了,但光华夏就有一千多个,国家对天骄的政策还是稳定第一,不然也不会每个月给你们发钱。” 听到有钱拿,祝平炎有了些兴趣,仔细的看手里的文件,任何一个登记在册的天骄都可以获得每月八千的补贴,而加入龙卫之后,这个数字会变成三万。 看在三万的面子上,祝平炎耐心的将文件看完,然后丢在桌面上对陈康说:“福利待遇说的很详细,但是谈到工作就很模糊,都是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我想知道我究竟要做什么。” “不要想太多,你要做的就是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没有什么固定工作。” 祝平炎愈加不放心了,没有固定工作你给我每个月三万? 他趴在桌子上逼视陈康:“交底吧,我的工作危险吗,是参加战争还是当间谍?” 陈康也坐直了身子,但很快就一只手撑在桌子上托腮:“你这个年纪就能有这种气势,挺不错的。” 说完他把文件拿了回来:“如果不愿意加入,那就可以离开了。” 祝平炎维持了半天的气势一下子散了,每个月三万对他真的很有吸引力,有这三万的工资,他才能有底气和李栀在一起,但是面对完全未知的工作,他又非常忐忑。 眼看着陈康把文件收起来,就要起身离开,他赶紧喊道:“等等,我没说不同意,只是我现在什么都不懂,你们总得花些时间培训吧?” 陈康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笑起来,笑得直锤桌子,也把祝平炎笑得满脸问号。 “战争?间谍?就你?别想太多了。” 天道限制之下,天骄已经完全没有能力参加正面战争了,即便在古代,天骄也没法和军队抗衡,何况是科技发达的现代。 所以天骄只能参与特种作战,但是用陈康的话来说:“你真以为你能打赢一个特种兵吗?你连人都看不到就会被爆头的。” 在古代叱咤风云的天骄,在现代已经没有那种统治力了,超音速的子弹比大多数攻击性异能都要狠,即便祝平炎这种攻击性非常强的异能,也比不上视距之外就能歼敌的狙击枪。 笑完之后,陈康把文件丢给祝平炎:“别想太多了,和普通人的战争自然有真正的士兵顶着,如今战斗型的天骄是最没用的,这上面的工作就是你真正的工作。” 祝平炎思考了两秒钟,然后点了点头,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毕竟谁能拒绝每月三万工资呢。 - 由于祝平炎还在上学,不参与龙卫的工作,工资也只能领一半。 但是学生可以不参与工作,却要进行培训,所以他要搬到江城去。 江城是滨海区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也是滨海区龙卫的总部。 于是他以体育特招生的名义,被送进了江城大学的高中部,仅仅是这个转学,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人生的一次飞越了,因为这个高中毕业的学生进入江城大学的分数线更低。 不过祝平炎并不高兴,他决定来江城,但实在无法开心起来。 原本他是个孤儿,大伯又形同陌路,天涯海角皆可为家,但现在他可是有家眷的人,每天都要和李栀亲亲抱抱才能睡觉,忽然一下就成异地恋了,换谁都会不爽。 但他还是同意了。 以前他以为,他要花好多年才能有勇气向李栀父母坦白,但现在他有了捷径,纵使会短暂和李栀分开,他也不想放弃这个捷径,而李栀也向他保证,一定会考进江城大学,他们分别不会太久。 祝平炎已经想好了,他现在每月能拿接近两万,等到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有了足够的启动资金,江城大学人才济济,他总能找到一些人才,然后就可以开始创业。 如果创业成功了,纵使不算什么富豪,总也算有些事业了,他自然就有底气娶李栀。 如果创业失败了,他还有龙卫的工作,到时候和李栀的父母说自己在政府部门任职,铁饭碗,月薪三万,想必他们也不会嫌弃自己。 他现在终于明白,书上经常说的富人思维是什么意思了,以前他最大的理想就是考上好的大学,毕业后找份好工作,然后娶李栀。 他不是没想过创业,但创业失败的结果他承受不起。 如果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儿,或许他还敢拼尽自己的一切去搏一把,但他有李栀,他怎么敢拿李栀去赌。 创业失败之后他是什么?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一个自尊心一碰即碎的失败者,他连看李栀一眼都不敢。 但是现在月薪三万的工作,竟然是最差的打算。 有资本就会有想法,有想法就有可能成功,而没有资本却有责任,什么想法都不敢有。 - 在江城的第一个周末,举目无亲的祝平炎和同样举目无亲的董一汇合了。 “你在看什么?” 董一此时正蹲在地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而祝平炎就站在他身后,疑惑的问。 “我在观察,看看谁的裙子可以掀。” 祝平炎往后退了一步:“单身久了就会变态吗。” 董一回头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吗,管理员给我的任务,我能怎么办?” “说不定因为人变态了,导致管理员也变态了?” 董一叹了口气:“当初就不该选娱乐模式,现在是被娱乐。” “我们的本月任务都是一样的,所以这是可选任务吧?”祝平炎不怀好意的说。 “你的可选任务,有两个都失败了吧?” 他面色一寒:“你不该再提这个,龙有逆鳞,触之即……哎呀。” 他的话没说完,董一用异能在他的腘窝碰了一下,他差点没直接跪下。 由于董一在他的面前,所以他下意识的以为是王庭干的,但是回头却没看见人。 这时候他才想起董一的异能是类似念力的东西:“听你说的时候没感觉到,你这异能也太诡异了吧。” 董一说:“别岔开话题,你的三个任务,是不是有两个都失败了。” 他无奈的说:“是是是,我又不是特种兵,他给我的那些战斗任务,我失败了也没什么好丢人的。” “你们选的是战争模式,以后这种战斗任务肯定还会有。” 他自信的说:“我已经今非昔比了,不光力量大增,还多了异能,完成那些任务还不简单。” 本来他以为绝对没法完成的战胜格斗高手任务,在他成为天骄之后反而是最简单的任务,轻松完成了,所以他才有底气。 “你忘了,强化药剂可是管理员给你的,管理员会不知道你现在变强了?他肯定会发布更难的任务,如果你不提升战斗力,还是很难完成任务。” 他有些傻眼:“这太赖皮了吧?我变强他也发更难的任务,那不是永远没法完成?” 董一嘲笑道:“你现在可是天骄,他还给你普通人的任务,那才是天大的漏洞。” 他眼一眯:“你忽然和我说这个,有解决法子?” “我的任务奖励是一件防御装备,可以抵挡手枪子弹的攻击,如果你装上这件装备,能打能扛,还怕完不成任务?” 本来获取积分的途经就很少,万一强制完成的本月任务也失败了,还要倒扣积分,拿到挂却不能开挂,这还玩个屁啊。 所以听到董一的话,他眼前一亮,赶紧说:“那你赶快完成这个任务啊,到时候借给我用用。” 董一的奸计得逞,一笑说道:“所以你得帮我。” 他感觉到不妙,小心的问:“你要我怎么帮你?” “我俩一起走,尾随一个穿了安全裤的女孩,然后我掀裙子,你上去道歉。” 他心里卧槽了一声,难以置信的说:“你干坏事我顶包,这么损的主意你都想得出来,你还是人吗?” “那你还要不要我的装备了?” “这也太……要是李栀知道我掀别人裙子,她肯定要打死我!” 董一循循善诱:“只要我不说,李栀怎么可能知道,就算我说出去,又没有证据,李栀也不一定信啊。” 见他有些犹豫,董一接着劝道:“我们只掀穿了安全裤的女孩,也不占人家什么便宜,对方不会计较的。” 他终于抵不住诱惑,点头同意下来,但他很快产生了一个疑问:“我们怎么知道谁穿了安全裤?” 董一皱眉想了想,忽然打了个响指说:“我可以用异能感应啊,虽然范围只有两米,但街上人这么多,靠近到两米内太正常了,不会被怀疑的,完全可行!” 就在两人打算行动的时候,他忽然比了个暂停的手势,然后对董一说:“等等,你不是说,你的异能就像是一只隐形的手吗?” 董一纠正道:“我说的是无形,就像空气或者水,肉眼不可见,也没有固定形状。而且我这说,是为了让你更好理解,实际上这不是手,它更像一种领域,或者说是我身体的扩展……” “好了好了,我不需要完全理解你这奇怪的异能,我就想知道,它是不是像手一样,有真实的触感?” 董一点了点头。 祝平炎说:“所以你说要用异能感应,实际上就相当于把手伸进裙子里去摸?” 董一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反驳:“这怎么能一样呢……”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位性感的小姐姐从他面前走过,忽然这位小姐姐伸手捂了一下裙子,然后强装镇定的离开。 等人走远后,祝平炎小声的问:“你试了?” 董一点头:“真刺激。” 祝平炎嫌弃的说:“人渣。” 董一争辩道:“还不是你说出来,我才会去试。” 他表情冷漠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我不说出来,你原本打算摸一条街的。” 第九章 防御装备 这个月马上就要结束了,下个月会有两个全新的任务,大概率也是战斗任务,而且很可能是更难的战斗任务。 祝平炎的闪电攻击力很强,但是没有任何防御力,正如陈康说的,一枪就能解决他。 所以防御道具对他来说非常重要,在董一说这个问题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了,并且也想过解决。 最简单的法子就是穿盔甲,只要盔甲的材质足够强,也不是不能挡住子弹。 只是盔甲与现代社会实在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在管理员的建议下,祝平炎搜索了更加小巧的防御力场,但即便是最便宜的,也需要一百五十积分。 本来祝平炎觉得一百五十积分也不是很多,攒两个月就能买,但按照董一的说法,以后的任务恐怕没那么好完成,或许帮助董一完成任务是最简单的法子。 他正想着,董一忽然拍着他的肩膀说:“哎,哎,抢包的!抢包的!” “哪呢?”他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抬腿就要追。 却被董一拉住:“别动,我等了好久了。” “什么?”他有些茫然。 董一激动的说:“我的一个任务是抓捕罪犯,我在街边蹲了大半个月,什么罪犯都没等到,结果刚到江城就发现有抢包的,大城市果然不一般!” “那你还不追?人都快跑没影了。” 董一这才反应过来,立即追了上去,他一开始也跟着跑,但想到董一现在可是天骄了,要制服一个小贼还不简单,也就放慢脚步,在后面慢悠悠的跟着了。 被抢走包的是一个穿白裙子的小女孩,不过个子很高,跑起来也是虎虎生风,很快就超过他追了上去,一直追进一个巷子里。 他走到巷子口,看见董一拎着包,那抢包的贼蹲在地上,应该是已经被制服,他也就在巷子口往墙上一靠,不去抢董一的风头了。 这姑娘穿得不就是裙子吗,要不就掀她的?帮了这么大一个忙,给点报酬不过分吧? 他正这么想着,忽然就听到拳来脚往的打斗声,往巷子里一看,那女孩已经被董一抓着腿倒提了起来。 他目瞪口呆的边往里走边问:“你干嘛呢?”虽然这也起到了掀裙子的效果,但这会进局子的。 这时女孩喊道:“不要碰我,钱都给你们,你们想要多少,我还可以再去拿。” 祝平炎更加吃惊,难道董一对她做了什么过分的事?他赶紧问:“你对她做了什么?” “我能对她做什么?” “你能对她做什么你心里没数吗?” “是她先动手打我,我才迫不得已按住她。” “你不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她打你干嘛?” 这时,那个蹲在地上已经绝望的小贼,忽然像是看到了希望,啥也不说拔腿就跑,董一赶紧喊道:“按住他!” 祝平炎随手一捞,抓起那贼,啪叽一声糊在墙上了,把他自己吓了一跳,赶紧检查一下这贼有没有被他摔死。 而另一边,董一和那女孩之间的误会也解开了,原来那女孩看那贼安稳的蹲着,不像是被抓住,以为董一和贼是一伙的。 这时候祝平炎又过来把巷子口给堵了,让女孩决定背水一战,主动攻击董一,然后自然是被董一轻松制服。 之后董一和这女孩又聊了几句,竟然是以前就认识的故交,更有趣的是,这女孩名叫赵一一,为了证明这巧合,女孩从包里掏出了身份证。 他歪过头瞅了一眼,果然身份证上的名字就叫赵一一,当即笑喷了:“哎,你俩赶紧结婚去,生个儿子可以取名叫董三。” 结果两人整齐的白了他一眼,他忽然觉得自己需要李栀的帮助。 - 之后三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祝平炎想着下个月会是什么样的任务,就接到了董一的电话。 “任务完成了,奖励到手,有没有兴趣直接买过去?” “直接把任务奖励卖给我?”这和商量好的不一样啊? 董一说道:“你想啊,我是娱乐模式,基本不会有战斗任务,但你是战争模式,肯定有很多战斗任务,你比我更需要它。” 这话有道理,但他眉头一皱,感觉此事并不简单:“你会这么好心?我怎么感觉你在坑我?” “也不算是坑吧,我主要觉得,这东西我用不着,但是你可能要经常用,那你就会经常找我借,那这不就等于是你的东西呢吗,干脆直接卖给你得了。” 他想了想,觉得有点道理,总不能每次任务都找董一借吧,不如干脆买下来。 “可是我只有一百积分,够么?”这类装备最便宜的可都要一百五十积分呢。 “没问题,咱俩谁跟谁啊。” 这……必有蹊跷啊?他担心的问:“该不会是这个装备有什么问题,你打算把坑甩给我吧?” “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个装备比那个吊坠强多了,它可以完全抵挡手枪子弹的正面攻击,有倾角或者距离拉长,挡一下步枪弹应该也可以……” 董一巴啦啦说了一大堆,总之就是这东西比便携式防御立场要好得多,最后还保证:“我说的这些绝对都是真的,你要不相信,可以开交易模式,让管理员判断我说的话是真是假。” “那倒是不用,你要敢忽悠我,我直接杀过去电死你。” 祝平炎并不担心董一骗他,但他总感觉董一隐瞒了什么,但想了又想,一个防御装备,既然董一可以保证功能远胜过150积分的便携式防御立场,那其他的重要吗? 所以他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交易,用自己仅剩的一百积分买了这件防御装备。 他本来还以为要再过去一趟,不过积分刚转过去,面前就开了一个黑色的空间裂缝,一个盒子出现在裂缝中, 怀着激动的心情,他打开了盒子,董一口中的高科技装备,竟然是一件衣服,而且款式还很花。 他把衣服拎起来抖开,整个人就僵住了。 老管的声音响起: “当当当当,防狼连衣裙,款式新颖,造型时尚,可根据使用者的体型自动适配,适配范围从五十厘米到五米。 属性:防御力+5 耐久:100 特性:每天自动恢复5耐久 定制特技:连衣裙内置反重力系统,即使倒立也不会走光,且连衣裙内部为禁光区域,即使用灯光照射,也只能看到一片黑暗。” 第十章 天骄世界 祝平炎带着连衣裙就杀到了董一的宿舍,等到董一从任务中退出来,当即就要电死这个王八蛋,董一当然是不肯的,两人你来我往的拉扯了半天,最后还是祝平炎败退了。 主要原因还是祝平炎确实需要一个防御装备,而这件连衣裙属性也确实没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法穿。 所以最后在董一的开导下,祝平炎决定在任务副本里穿连衣裙,反正也没人看到。 - 每周五和周六,是特训的日子,周日则可以自由休息。到了周五,学校直接发通知给老师,祝平炎就会坐上龙卫的专车,来到位于城外无人区的龙巢。 目前人类还不清楚异能的根源,所以主流的分类方法,是将异能按现象分为五类,元素系、精神系、召唤系、强化系和规则系。 但实际上即便是同一系,甚至同一类异能,训练方法也可能完全迥异,所以每个人训练的内容都不同。 当一个天骄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训练方式,便被称为证道,之后他的实力会得到飞速提升,然后从新人进阶为证道期。 进阶之后异能会得到强化,还有极小概率觉醒其他异能,通常是类似的伴生异能,会比主异能弱,但毫无疑问会使战斗力提升很大一截。 在古代,证道是天骄的第一道难关,但是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对于现代人来说,证道已经不再是什么难题,几乎所有天骄都能证道。 对于天骄影响最大的并不是科学技术,因为目前科学还没法解释异能,但科学思想对天骄的影响却极为深远。 在古代,天骄对提升能力有很多探索,其中当然有人用重复性的使用能力来变强,但也有人觉得静坐冥想、祭天拜神才是更好的方法。 不要觉得后者不可思议,在当时的人看来,异能是上天对凡人的恩惠,所以想要提升能力,祭天拜神难道不是正解吗? 现代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只是站得更高而已,就好像用初中知识去解决小学的问题,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题目为什么有人会做错。 证道对现在的天骄已经没有任何难度了,证道期内的实力增长,也全看个人的努力程度,但如果想再次进阶,就和古人证道一样困难。 证道的更上一层被称为证心,现在一般称之为灵台。 灵台真人是天骄的中流砥柱,他们已经拥有和现代化武器抗衡的能力,大部分天骄的毕生所愿就是成为灵台。 至于灵台之上的地仙,绝大多数人是没有这个野心的,这是天骄世界的顶层,全球的地仙屈指可数,每一位都是一方霸主。 如果没有天道,地仙完全有实力和现代化军队抗衡,基本等于人形核武器,就是因为地仙的存在,现代科技能否战胜天骄依然是个疑问。 但是天道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无论是地仙还是灵台,都和普通人一样,面对军队只能一死。 唯一不同的只有死法,普通人是被军队杀死,地仙是因为当众使用能力被天道杀死。 - 邵清嘉带着他在龙巢转了一圈,简单介绍了一下各部门人员,还有低权限区域的作用与路线,一上午很快结束。 一次性讲的东西太多,他其实没记住多少,但邵清嘉也没打算一次性让他了解整个龙卫,这次也就介绍个基础,让他有个简单的印象,在未来的培训中,还会更加详细的介绍。 而在上午结束课程的时候,邵清嘉又给出了一个选择:继续自己现在的生活,成为龙卫的外围成员,或者放弃学业,全身心投入到龙卫的培训中,训练专业技能,成为核心成员,享受更好的待遇。 但这个提议对祝平炎并没有诱惑力,他放不下李栀,比起成为核心成员,他更想发点小财,和李栀过神仙眷侣一般的生活。 - 上午的讲课结束后,下午进行异能的详细测试,祝平炎的异能就是很常见的雷电,被判定为强度高,但缺乏精密控制。 天下异能千千万万,每个人都不同,即便同为雷电,也会因为偏向不同而有巨大差异。 有些人偏向精密控制,电流强度就会很弱,但他的天赋就是如此,针对强度的训练收效甚微,反而是针对控制力进行训练,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祝平炎的异能强度高,控制力弱,训练方向就是进一步提升强度,把凶猛破坏这条路子走到底,而不是想着什么狗屁木桶效应,一味追求全能。 而且在这次的测试中,他的体能也远超正常水平。 天骄在觉醒时,体能会增加很多,所以就算看起来瘦弱的天骄,体能也远超过普通人,就像有两个六岁的双胞胎姐妹,她们那幼小的身体,拥有堪比成年人的力量。 但是祝平炎的体能超过了正常天骄,而且不是超过一点,是全面碾压正常的天骄,所以最终给出的结论是,他也是双系天骄。 强化系的异能大致分为两种,强化自身,强化外物,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强化自身,让自身的力量、速度、反应力远超正常天骄。 大部分强化系都只强化部分,比如只强化力量,只强化速度,强化视觉,强化思维等等。 他却是少有的全面强化,在单项上并不如正常的强化系,但非常均衡。 双系天骄十分稀少,觉醒就是双系天骄的更稀少,不过祝平炎也没有很得意。 因为身体强化系是天骄世界最常见的异能,常见到明明只是强化系的一个分类,但是一般提到强化系,指的就是身体强化系,反而是其他强化系需要额外说明。 - 每周训练两天,训练内容也并无特别,学一些天骄的常识,重复性的释放闪电,还有更寻常的锻炼身体,对于他的生活而言,成为天骄后最大的变化大概就是每个月的两万块。 这和他之前想的完全不同,不过是好的方面,能躺着赚钱,他也不想枪林弹雨。 毕竟现实里中枪可是要死人的,他是有家室的人,还是安稳些好。 第十一章 战争 也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不幸,新的任务果然更难了,还是战场生存任务,只是战争级别从冷兵器升级到了枪械。 对于这种情况,祝平炎早有准备,但是穿着一身碎花连衣裙,他实在高兴不起来。 好在周围几位穿军装的队友,并没有对这身奇装异服发表任何看法,只是专心的准备即将到来的战斗。 略略尴尬一番,确定这些都是机器人后,他也就坦然了,穿着连衣裙在屋内转悠。 和上次的千军万马不同,这次似乎只有几名队友,但他反而很高兴。 上次他在战争生存任务里逃走,结果被督军砍死了,而要不逃走的生存下去,他就得保证自己的阵营不能失败,否则还是死路。 所以对他而言,战争级别越落后越好,战争规模越小越好。 他不是军迷,所以不能看枪械就识别出这场战争的年代,但起码可以知道这是现代战争,而在大规模的现代战争中,他的异能没有扭转乾坤的能力。 所以队友少反而是好事情,因为这意味着对手也少。 他刚这么想,远处代表敌人的蓝军出现,看着地平线上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的蓝色脑袋,他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蓝军大概有一百多人,也就是一个连的兵力,而己方的红军数烂了也只有七个,连一个班都不到。 “老管,你是认真的吗?” “你不要急,楼上还有人呢。” 祝平炎这才安心下来,赶紧上楼查看,结果看着楼上正在检查枪械的三个人,瞬间就怒了。 “这不还是一个班打一个连?” “你们占着地利,而且装备更好,人当然要少一点。” 祝平炎从窗户向外看了一眼,这四周一片平坦,这栋两层小楼确实是唯一的地利,而且红军在二楼还有一架轻机枪,装备优势也算有。 可这能弥补人数上如此巨大的劣势吗? 他刚打算再争辩几句,就发现原本在一千多米外的蓝军忽然瞬移了几百米,似乎是进入了射程,双方都开始零星的开枪。 然后老管的声音传来:“敌军接近了,为了不干扰你的任务,进入静默状态。” 祝平炎无语,但也明白在这种事情上和老管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只是徒劳的给自己增添烦恼,所以也端起枪加入战斗。 但是等他真正站在窗边,才发现敌人还有很远,枪上也没有瞄准镜,看人就是个小点点。 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真正的关节是,他连怎么开枪都不知道。 龙卫里很多人需要练枪,所以有靶场,祝平炎虽然申请不到枪,但是打听一下,也能大概弄明白怎么开枪。 可是这把枪他却不会用,这感觉就像是学了自动挡的车,结果到手一辆拖拉机,还是手扶式的。 据说以前清朝用的枪,开一枪要二十几个动作,他现在手里的虽然也是栓动步枪,不过开枪步骤要简单得多,他旁边的那位两三秒就能开一枪,他赶紧照着做。 作为一个初学者,他自然是没法这么熟练,但是总算能把子弹打出去,后坐力很大,不过对于身体素质超人的祝平炎来说不算什么。 只可惜这把枪到他手里就成了仁慈之枪,只闻枪响,不见血腥。 对方却不会仁慈,一颗子弹贴着祝平炎的耳边飞过,尖锐的音啸甚至激发了连衣裙的防御,吓得祝平炎一屁股坐在地上,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他脑子里想了很多,却得不到身体的回应,连站都站不起来,头顶的窗口不断响起子弹的呼啸,队友正在和蓝军交火,他却只能坐在地上。 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得到改善,一方面是他慢慢开始熟悉战场的环境,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即便中枪,也不会真正的死亡,这里对他而言只是一个逼真的游戏。 不过当他鼓足勇气站起来射击,并且连空三枪之后,就明白他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的,他是否参战并没有什么区别。 - 这是一场攻防战,红军守据点,蓝军进攻,所以蓝军不能一直躲在掩体后面和红军对射,必须要不断接近小楼。 而从一个掩体进入下一个掩体的过程中,机枪手便是死神的镰刀,蓝军必须分出大部分火力限制机枪手。 每当蓝军的小队要转移掩体,剩余蓝军便会集体开火,几十把枪瞄准二楼的机枪手,依靠数量,硬是用步枪压制住了机枪。 祝平炎也在二楼,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火力压制,窗口的砖石纷飞,机枪手根本没法冒头。 而且即使不冒头也不安全,那些崩碎的砖石打得钢盔砰砰作响,他们身上没有防弹衣,很多地方都被打伤,还有一个士兵被流弹打中了腿。 由于穿着连衣裙,祝平炎倒是免了这些皮肉之苦,趁着敌军火力都被机枪手吸引去了,赶紧到窗边开了几枪,总算让他打中了一个。 见他这边无人压制,机枪手抱着机枪匍匐来到他面前,然后从他这个窗口架起机枪反击,两个点射之后,火力全开的向下扫射,转移的那一小队蓝军大半覆灭。 祝平炎在旁边激动的大喊:“牛逼啊老哥!” 可他还没夸完,机枪手已经匍匐卧倒了,然后这个窗口也开始砖石纷飞。 与重机枪相比,轻机枪的优势就在于灵活,机枪手发现楼上没有射击机会,立刻开始打包下楼。 而随着机枪手在楼下的又一轮扫射,楼上的火力消失,祝平炎也终于可以安心射击。 但他这半分钟一发的随缘枪法,几乎对战局没有任何影响。 虽然他已经打倒了两个人,但这并不代表他比被他打倒的两人强,只是依靠掩体和队友捡漏而已。 很快敌人便冲锋到一百米内,附近再无掩体,他们只能强攻,此时对机枪的火力压制更为重要,不能有任何间断,不过这些士兵配合默契的轮流开枪,以减少火力为代价,达到了长期压制的目的。 此时蓝军的目标全部集中在机枪上,步枪就完全放了,任他们打,蓝军八十多人,完全有资格这么做。 当双方的距离更近之后,就开始互相扔手榴弹,不停歇的爆炸声似乎让战争进入了白热化。 不过火力压制也好,手榴弹也好,都是在楼下,祝平炎依然在这战火纷飞中施展自己的随缘枪法。 虽然因为距离拉近,他又打中了两个人,不过很显然蓝军还是认为限制他的输出是浪费火力,没有人管他。 这时候机枪手抱着机枪又冲了上来,看来楼下也已经没有输出的空间了,机枪再次转战楼上。 不过祝平炎发现,抱着机枪下去和抱着机枪上来的,似乎不是一个人,看来只有他一个人独享了太平。 就在他还在感慨机枪手来了,他再也没有输出空间时,楼下却没有了蓝军的身影,也没有枪声和火光,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 “难道就这么一会功夫,他们都撤了?” 祝平炎还在疑惑,机枪手已经意识到局势的变化,将枪口对准了楼梯。 就在机枪手上楼的时候,蓝军已经冲了进来,而人数的绝对优势,意味着蓝军进楼之后,几秒钟就完全清剿了楼下的红军。 一队蓝军冲上楼梯,边跑边朝楼上开火,想要完成火力压制。 蓝军的火力压制针对整个楼上,而机枪手的火力却可以集中在楼梯上,所以第一时间蓝军枪声雷动,却没有人打中机枪手,而机枪手一个扫射,楼梯上的大半蓝军就被消灭,剩下的人只能仓皇退出去。 在这种地形,蓝军没法利用人数优势,步枪和机枪的火力差距太大,根本无法对抗。 楼梯上倒地的蓝军并没有全部死亡,此时一两个还挣扎着举起枪,不过迎接他们的是机枪的点射狙杀。 祝平炎赶紧跑到机枪手面前,谄媚的说道:“您就是战神啊!”无论游戏还是现实生活,抱大腿都是要紧的。 很可惜机枪手只是一台杀戮机器,没有任何感情波动,对他这一身连衣裙无感,对他的谄媚也同样无感,只是冰冷的说道:“你解决残余,我要节省子弹。” 这时楼梯口伸出一只带着蓝色袖套的手,一颗手榴弹被扔到了楼梯上,他可能是想把手榴弹扔到楼上,不过没有成功,只在楼梯上炸出了一个坑。 很快蓝军便开始第二轮冲锋,根据之前退下的人提醒,这次他们的火力集中向之前机枪手的位置。 但是机枪手已经换了位置,依然没人打中他,然后一轮无情的扫射,留下一地尸体。 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在于,没有人退回去,前排被打死,后排继续往上冲,当然也会被机枪打死,无论冲的再快,也不可能快过机枪的射速。 不过后排继续冲,也并不是要上楼,只是想确定机枪手现在的位置,然后扔上来几颗手榴弹。 手榴弹并非只能用来近身投掷,用投掷器可以将手榴弹扔出几百米,所以延迟引信在设计时会有盈余,3-4秒才会爆炸,对于这种十米左右的楼梯战,这个时间显然太久了。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熟练的投掷手会让手榴弹在自己手上停留一下,让手榴弹可以刚扔过去就爆炸。 但是在机枪的扫射下显然无法完成这样的操作,所有手榴弹都是被拔掉引信后立刻扔上去。 所以机枪手当即捡起地上的手榴弹扔了下去,但是扔上来的手榴弹太多了,他一个人不可能处理掉。 祝平炎一个箭步上前,嘭嘭嘭几脚把剩下的手榴弹都踢了下去,他的反应速度和行动速度都远超过正常人,竟然在这千钧一发间处理了所有手榴弹。 他和机枪手相视一笑,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然而这种庆幸没有持续太久,楼梯上的一声枪响,子弹越过他打中了机枪手。 机枪手倒地,祝平炎也转身看过去,开枪的是一个没有死透的蓝军,机枪子弹撕裂了他的腹部,打出了一个近乎腰斩的缺口,竟然还能再开枪。 本来应该他收拾这些残余,但是他忙着清理手榴弹,一时疏忽便导致了机枪手中枪。 虽然是虚拟的,但是战友被杀,而且是因为自己的职责未完成而被杀,还是让他出离愤怒,大吼一声举枪射击。 但是愤怒并不会提高他的枪法,这一枪依然没有打中。 然而随着这一枪,楼梯里响起了轰隆不断的巨响,刚刚被踢下去的手榴弹爆炸了。 整个楼梯硝烟密布,弹片纷飞,甚至楼梯上的祝平炎也被弹片击倒,不过随着连衣裙的防御屏障消失,弹片就掉在了地上,并没有对他造成伤害。 手榴弹的爆炸威力并没有影视剧里那么大,就算好几枚手榴弹一起爆炸也不会产生那种火焰迸发的效果,主要杀伤力还是来自于飞射的弹片。 这些弹片是步兵杀手,却没法对建筑物造成太大损伤,楼梯残缺不全,但没有倒塌,也就是说新的敌人很快就会冲上来。 他拉动枪栓想要装弹,但是本来就不熟练,越急越容易出错,竟然一时半会装不上,眼看着第三队蓝军已经冒头,他干脆直接把手里的枪砸了下去。 在他这被强化了的力量下,当先一人被直接砸倒,隔着钢盔就被砸死了(也可能是砸晕?),总之这一枪杆的威力竟然比直接开枪还大。 此时哒哒哒的机枪声响起,楼梯上的蓝军再次成片倒下,见机枪手还在,剩下的人赶紧退了回去。 祝平炎回头,看见机枪手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此时勉强坐起来,架着机枪打退了敌人。 “你还撑得住吗?”虽然是询问,但是祝平炎的声音很是惊喜,一个机枪手在这种级别的战争中,拥有非凡的统治力。 他往机枪手这边走了两步,想要看看机枪手的状态,但是马上就想到了什么,赶紧转头查看楼梯上的情况,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这次似乎是没有漏网之鱼,楼梯上残留着一些半死不活的人,但是没有还能开枪的。 不过本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精神,他往楼梯上打出了一道闪电,让这些人彻底咽气。 机枪手毫不在意祝平炎能徒手射闪电,只是艰难的说道:“帮我装子弹。” 祝平炎赶紧手忙脚乱的来帮忙,学着机枪手的样子装弹,不过蓝军并不打算就此放弃,也不计较伤亡,第四队冲了上来。 根据第三队的提醒,第四队迅速找到了机枪手的位置,伴随着机枪的扫射,他们也开枪打中了机枪手,连中三枪的机枪手仰面倒地,这次再也没法站起来了。 祝平炎立刻接过机枪扫射,打退了这一波进攻。 连续四波强攻,楼梯上已经堆满了尸体,当第五队上楼时,不再一味强冲,而是用这些尸体当做掩体,与祝平炎的机枪交火。 机枪子弹不时能打穿尸体后杀死蓝军,但是相比于之前毫无掩体被一轮扫射带走,现在的伤亡已经很少了。 更重要的是,蓝军终于有机会还手,挺过第一波机枪扫射后,开枪逼退了端着机枪的祝平炎。 以祝平炎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承受轻机枪的后坐力,所以把机枪当自动步枪用,依靠墙体与蓝军交火。 而实际上他手里这把机枪,除了威力更大,火力上和现代的自动步枪也差不多,一个弹夹三十发子弹很快就打完了。 他也不会装弹,就直接丢了枪,往楼下丢闪电。 这次的杀伤效果出乎他的预料,蓝军的血肉长城可以拦住部分机枪子弹,却成了闪电的帮凶,楼梯上的所有蓝军都被击倒。 蓝军的火力忽然消失让他疑惑了一下,最初还以为是蓝军的什么计谋,当他释放第二道闪电时,还是没有人攻击他,他才想到是尸体导电,让蓝军全军覆没了。 他探出头来查看,发现蓝军大部分都没死,不过被电击之后肌肉僵硬,没法行动,又赶紧补上几道闪电,送他们上了西天。 连续五个小队的覆灭,让蓝军损失大半军力,而且机枪已经被解决,也不需要争分夺秒,蓝军的攻击停滞了一段时间。 对于这种情况,祝平炎是乐见其成的,他的目标不是战胜蓝军,而是战场生存一个小时,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他希望蓝军可以先抽空吃个饭,然后平平安安的度过这半个小时。 第十二章 全威力步枪弹 这愿望无疑是要落空的,蓝军的目标就是在一个小时内取胜,在这场战争中并没有士气之类的设定,所有的蓝军都不惧死亡,即便损伤大半,剩下的蓝军也绝对不会停歇,一个小时之内必定会再次进攻,即便全灭。 祝平炎守在楼梯口,期间他想要往机枪的弹匣里装弹,但是想到如今机枪的效果反倒不如他的闪电,就放弃了他本就不太熟练的机枪,双手电光闪烁的等待着。 然而他最后等到的不是第六队蓝军,或者说不是从楼梯下冲上来的第六队蓝军,而是从楼顶绳降下来,从各个窗户进入二楼的蓝军。 他左右开弓,两道闪电打死了两个人,随即便被一枪打中,在如此近的距离下,全威力步枪弹轻松击穿了连衣裙的防御。 祝平炎是均衡强化系,全身所有机能都得到了强化,包括防御力,他的皮肤比牛皮还坚韧,他的肌肉坚韧超过橡胶,他的骨骼堪比金属。 但即便是击穿连衣裙防御后的子弹,依然可以轻松射穿他的皮肤,砸断肋骨后在体内翻腾,将内脏搅得乱七八糟。 任务失败。 - 本来以为有了连衣裙,任务就稳妥了,结果还是失败,这让祝平炎万分失望,便开始吐槽老管:“不是说连衣裙可以防御子弹吗,怎么完全没有用,只能挡挡流弹。” “连衣裙最多可防御近距离手枪弹,打中你的可是全威力步枪弹,这两种子弹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就好像同样是炸弹,黑火药和现代火药的威力完全不同。” 祝平炎并不清楚什么全威力步枪弹,半威力步枪弹,但是他见过龙卫里的自动步枪,明白在刚刚的战斗中,他用的栓动步枪肯定是很落后的玩意。 “那明明已经是很落后的枪,怎么着也不可能比现代枪杀伤力大吧,这不科学。” 老管一脸不屑:“对于无知的人,什么都不科学,刚刚那场战争中所用的武器确实落后,但是旧制武器的单发威力反而比新式武器要高。 从一战到二战,都没有什么‘全威力步枪弹’,因为所有步枪弹都是一样的,不需要额外说明,当时的步枪射程甚至可以到一千米,很多狙击手可以用普通的步枪狙击。 但除了这些狙击手,普通士兵的交火距离普遍在四百米内,传统步枪弹的威力过剩了。 所以现代步枪反而在不断削减威力,有的削减了装药量,于是出现了中间威力步枪弹,还有的削减口径,于是出现了小口径步枪。 不然为什么会有‘全威力步枪弹’这种称呼,有后两者的对比,才有‘全威力’。” 这种事情祝平炎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作为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对枪械的历史并不了解,所以单纯的以为,随着科技进步,子弹的威力肯定越来越强。 老管当然没理由骗他,但他兀自不服气道:“什么鬼,打仗呢,缺那点火药,抠抠搜搜的。” “想什么呢,全世界的步枪都在向小口径转移,怎么可能就为了省那点弹药,缩减武器威力从各方面都很有必要。” 缩减装药量的中间威力弹虽然射程降低,但是依然能满足400米以内的交火需求,而且后坐力更小,意味着准确度提高,子弹更短,也就可以携带更多弹药。 小口径步枪弹也是同理,携带方便,400米内的精度更高,甚至对付无甲目标时,杀伤力反而比全威力弹更高,因为子弹不会穿透身体,而是在体内翻滚,造成更大伤害。 实际上步枪弹威力的削减,是武器高度分化的结果。 以前从一千米到二十米都是用一把枪,现在不同的枪械分工明确。 狙击枪就还用全威力弹,而负责400米内的步枪,射击速度则比威力更重要,于是缩小威力与口径,而当距离更近之后,自动步枪又会被射击速度更快,后坐力更小的冲锋枪取代。 祝平炎满脸的茫然,他不是听不懂,只是对枪械发展史实在没有什么兴趣,所以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所以,我的连衣裙是防得住现代枪,反而防不住古代枪吗?” 老管悲哀的说道:“好歹选了战争模式,能不能对战争上点心,起码一些常识得有吧,连衣裙的最大防御级别是手枪弹,而无论是中间威力步枪弹还是小口径步枪弹,都是步枪弹。 这么跟你说吧,削减威力后的步枪主要负责400米内的战斗,而手枪的有效射程一般是50米,唯一优势就是方便携带,与步枪比,就好比小刀与长剑。” 祝平炎的脸色一变,在华夏这样一个禁枪的国家,他对枪械的了解很有限,虽然知道长枪比手枪威力大这种常识,但是对手枪和步枪的差距并没有什么直观感受。 所以最初听到连衣裙可以“近距离完全防御手枪弹”,就将其理解为“可以防御子弹”。 现在看来,手枪弹和步枪弹的差距实在有些太大了,能防御手枪的连衣裙,在步枪面前岂不就是一张纸? 管理员安慰道:“实战中的情况很复杂,在远距离或者有倾角的情况下,连衣裙也不是不能挡步枪弹。” 祝平炎也自我安慰:“没事,反正也没有战争生存的任务了。” “那你恐怕失算了,这个月的团队任务就是对抗人类军队。” 祝平炎愣了一下,然后立刻退出小屋,打电话给董一,把这个情况说明一下,讨论他的连衣裙扛不住子弹的情况下,要怎么过这个团队任务。 但是董一却并不担忧,说王庭已经有了更好的装备,应当可以抵挡步枪子弹,到时候让王庭当盾牌,他们远程输出。 王庭的那件防御装备他倒是听说过,董一最近的任务又给了一件防御装备,最开始想卖给他,说是性能更好。 但是一个坑怎么可能跌倒两次,他断然拒绝,现在看来是被王庭买走了。 他更在意的是董一所说的远程攻击,念力是非常实用的能力,据说有位号称剑仙的,可以飞剑千里杀人,但是董一的念力只有两米的距离,这怎么远程攻击? - 很快到了周五,他们三人在结束正常训练后,开始自由训练。 他找到董一然后问道:“我想来想去,也不知道你能有什么远程攻击,难道是扔石头砸人?” 王庭:“我要退货。” “是利用我的力场加速,赋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物体强大动能,以物理碰撞的形式对敌方的结构造成破坏,根据破坏位置的不同,可以达到不同的效果,只是我目前无法精准定位打击目标,所以要和你们商量一下怎么克服这个缺陷。” “我要退货。” 祝平炎思索了一会,骂道:“卧槽,还真是扔石头,还扔不准。” “我要退货,他说成这样你居然听懂了。” 董一泰然自若:“你不能这么说,闪电和动能都是能量的一种形式而已,而且从目前来看,动能武器比用电直接攻击还实用一些。” “我要退货。” 祝平炎好奇的问:“你一直嚷嚷着要退货,是不是也被他坑了?” “也?” 祝平炎很坦然,他已经下了决心,马上的团队任务他要穿那件连衣裙,所以也不怕王庭知道:“他说要卖给我一件防御装备,结果交易过来我才发现,是一件连衣裙。” 王庭咬牙切齿:“果然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你买的是什么?”祝平炎好奇的问。 王庭一下子噎住了,正在犹豫不决时,董一开口了:“王庭的装备比你好多了,体积小,防御高,耐久也高,唯一缺点就是无法自动回复耐久。” 祝平炎说:“那也没见得比我的好,耐久用完不就没了吗,我的连衣裙可以用一辈子。” 董一嘲笑道:“你傻啊,做任务的时候还好,要是现实中遇到袭击,低的攻击根本不消耗耐久,高的攻击确实消耗耐久,但是人家好歹挡住了,你呢,低的攻击消耗耐久,挨打的次数多了耐久掉到零,装备就废了,高的攻击直接击穿防御,你人都死了,要装备耐久有什么用。” 祝平炎想了一下,觉得挺有道理,但刚刚被骗的他立刻警惕起来,他心中默念,这个人不可能这么好心,然后发现了问题所在。 “哼哼,你还是在说这个装备的功能有多好,但是没说它的外形,真要什么都好,你不会自己用?” “外形确实有点难以启齿。” “等等!”王庭想要阻止,但董一已经说了出来:“它是个内裤。” 祝平炎大笑:“我就知道,从你那出来的,肯定没什么好东西。” 董一无所谓的说:“内裤怎么了,虽然听起来不够高大上,但这又不是什么需要拿出来展示的东西,有用不就行了。” 祝平炎无话可说,再联想到刚刚任务的失利,连衣裙在全威力步枪弹的攻击下,脆弱的像是一张纸,一时间竟然有些后悔没有买下董一的防具。 第十三章 瞄准镜 之后董一开始展示自己对念力的开发成果,实际上就是用念力扔东西,被陈康看见之后,便教育他们不可急于求成,现阶段实力提升比实战技巧重要,什么实战技巧都不如尽快证道来的重要。 陈康当然不知道他们要做任务,不过几人一番央求,最终还是同意带他们去后勤部弄一些可以提升战斗力的装备。 - 异能微弱的人会成为文职,但不是所有人的异能都适合战斗,有一些特殊能力的人就会进入后勤部,以现在天骄世界的态势,后勤人员是比战斗人员更宝贵的。 后勤部的人很多,异能也很多,有妙手回春,断肢再生的,也有可以制造神奇装备的。 常规意义上能制造装备的天骄有两类,强化和召唤。 强化系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他这样强化自身,另一种就是强化外物。 而强化外物的这种异能,大部分在物体离开他们一段时间之后,强化效果就会消失,只有极少部分异能,强化效果可以长时间保留,甚至永久保留。 一般这种强化系临场战斗力都会很弱,原因很多。 要么强化所需时间很长,比如几个月持续强化才能完成一件装备的,打起遭遇战,也就比普通人强点。 要么强化效果微弱,别人能在一小时内把稻草强化成削铁如泥的神剑,他只能把稻草强化成木棍,但是强化时间可以持续几十年。 这也很公平,只不过这两个战斗起来孰强孰弱就不用多说了。 召唤系也可分为两种,分别是幻界召唤和异界召唤。 幻界召唤,就是召唤师在思维中建造一个空间,召唤师是这个空间的主宰,他可以通过幻想建造任何东西,然后再将它召唤到现实世界。 不过现实中几乎不存在随心所欲的幻界召唤师,可召唤种类越多,想象就要越细致,如果一个人的异能是召唤所有物质,那么他的想象力就要穷尽这个宇宙。 他想要在幻界建造一个铅笔,就得从最本源的物质开始,比原子分子电子夸克更小的物质,是一种人类目前还不知道的物质,而光知道物质还是不够的,还得知道物质之间的关系,否则就只是一堆物质,拿到现实世界,立刻化为尘埃。 也就说是,想要召唤万物,就必须理解世界的本源。 大部分人只能在一种基础上进行想象,比如用木头可以想象出一条船,但他不能凭空想象出木头,因为他不理解木头的组成。 想要凭空想象出基础物质,只能靠天赋,某人天生就能想象出金属元素,那他就可以用金属制造任何他可以理解的东西,但他永远无法制造木头。 所以幻界召唤,受到想象力与天赋的共同限制,只有很少人能制造出一个不科学的物体。 异界召唤则不同,异界召唤会召唤出现实世界完全不存在的物体,不需要召唤者的想象,只要召唤者给出条件,输入力量,就会召唤出大概符合召唤者的物品。 不过异界召唤并不稳定,不一定能召唤出符合心意的东西,而且能召唤出什么也很看脸,有些人可以召唤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有些人却只能召唤一件东西。 所以异能者虽多,能制造装备的人却不多,一般来说,这些异能武器也会像异能者一样分级。 灵台之下的异能者,制造的异能武器一般被称为法器,而灵台制造的异能武器被称为灵器,地仙制造的异能武器则被称为神器或仙器。 但即使是最弱的法器,也动辄需要上百万,必须是正规成员才能获得,他当然没有这个资格。 不过他能获得另一种装备,后勤部根据天骄的能力,量身定做的辅助工具,高端一点的是异能与科技结合,也可能是纯粹的科技产物。 科技产物不一定比异能产物更差,但一定比异能产物更便宜,因为大部分科技产物都是可以批量制造的,即便需要手工制造,也不需要浪费天骄的人力,可以委托给普通人制造。 即便是普通工匠,纯手工制造的都要比流水线产品更贵。 由极少部分有天赋的天骄,消耗灵力与时间手工制造出来的法器,当然有理由卖出天价。 - 祝平炎最大的问题是攻击准确度不够,他的异能超过十米就可能打歪,超过30米就很难打中。 所以在之前的任务中,即便蓝军已经进入他闪电的射程,他也没用自己的异能,还是用半分钟一发的随缘枪法,因为他的异能比他的枪法还要随缘。 一开始他是打算用训练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和后勤部谈论了一会后,得知这并不是他特有的毛病,很多天骄都有类似的问题,有些可以靠努力练习克服,但也有些是怎么练习都没有效果的。 所以为了应对这种问题,后勤部有很多专门用来校正攻击的装备,闪电也是很常见的异能,仓库里就有现成的瞄准器。 很快祝平炎手臂上就多了一个东西,看起来就是个镶嵌在护腕上的手表,但其实是一个激光瞄准器。 为了防止它因为剧烈运动改变位置,导致瞄准错误,带有电磁自动矫正功能,只要祝平炎使用闪电,它就会自动矫正回正确位置。 和这个东西配套的,还有一个手套一样的约束器。 由于现在还没有针对性的实战训练,所以之前并没有做太过细致的检测,只需要知道能力的类型,掌握正确提升能力的方法就行,但是到了后勤部,安装瞄准器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 无论怎么校准,祝平炎的闪电都打不准,后勤部用绝缘材料完全固定住他的手臂,但闪电却依然打的很歪,他们终于可以确认,这不是瞄准的问题,而是他的异能本身存在缺陷,无法精准打击目标。 实际上现实中的闪电本身就很难精准打击。 闪电在空气中移动,需要电离空气,而空气并不是均匀介质,所以闪电都是弯弯曲曲的,大部分电系异能者的攻击也都不会是一条直线。 举个例子,如果一道闪电要劈向大地,那它不会遵循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逻辑。笔直的劈下去,距离确实最短,但电阻却不是最小。 空气的电阻非常大,对闪电来说,就像是一片沼泽,虽然直线最短,但是在沼泽中跋涉,有时候绕道可能更合适。 如果有其他物质,闪电更是会直接绕过空气,高高的建筑物或者树木就会成为一条近道,它会放弃继续在空气中跋涉,而是迅速转向去抄近道。 有些电系异能者只能单纯的释放电,那就会像自然界中的电一样,统统流入大地,根本不能将电弧发射出去。 有些天骄可以锁定闪电的最终目标,这可以达到远攻的目的,但闪电不可能笔直,它会弯弯曲曲的寻找电阻最小的路线过去。 但异能从来不讲道理,所以也有一些天骄能释放笔直的闪电冲击,有些还在人类的理解之内,他们能创造一条低电阻区域,来使闪电定向,有些则无视物理规律,直接放出笔直的闪电冲击。 祝平炎应该就是这一类的天骄,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后勤部很疑惑,这一类天骄一般都可以在瞄准器的辅助下准确命中才对。 经过仔细的观察,他们才发现问题所在,祝平炎的闪电并不是从掌心释放,而是从全身释放然后集中到掌心,而集中的位置并不稳定。 就像一把枪的枪口总是飘忽不定,无论它的弹道多稳定,还是无法打准。 而每次发射位置都是随机,瞄准器的电磁校正功能也就没用了,因为每次发射的位置都不同,所以上一次校正的结果对下一次射击没有意义。 所以他们又为祝平炎做了一个类似手套的约束器,可以稳定他释放出的闪电。 激光瞄准加上约束器,再加上他异能的特性,可以将闪电笔直发射出去,立刻让他从30米外六亲不认的近视眼,变成了上百米都能精准打击的神射手。 虽然这个距离对于现代枪械来说还是不足称道,但是异能可以成长,他作为一个新手,能把攻击距离延长到一百米多米,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第十四章 首胜 三人都获得了龙卫的装备,王庭得到了一件防火的衣服,再也不怕裸奔了,董一弄来一些合金球作为投掷物,攻防一体。 由于总体战力有所提升,所以相约开启了团队任务,进入到一片树林里,可是他们紧张兮兮的找了半天,却根本没找到人。 就在他们讨论要不要分头找的时候,王庭胸前绽放出防御立场的光芒,接着防御力场就被打碎,王庭倒飞了出去。 在王庭倒下的时候,另外两人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又一阵碎光升起,这次是在祝平炎面前,打的他后退两步撞到了树上,他心惊胆战的摸了摸身前,却毫发无伤,原来那些子弹没有穿透连衣裙的防御。 祝平炎十分诧异,王庭的防御比他更强,为什么王庭被打倒了,他反倒没事? 这时候董一已经打死了一个躲在树后面的敌人,其他方向的敌人纷纷射击,他赶紧找一棵树躲了起来,就算这些子弹无法击穿他的防御,也不能傻站着挨打不是。 “知道他们在哪吗?” “为什么他们能击穿我的防御?” “那个人死掉了吗?” 三个人分别问了三个不同的问题,但没一个人能得到答案。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在凶猛的火力下,木屑纷飞,跳弹四射,这颗大树估计没法庇护他太久。 躲在另一颗树后面的董一对王庭说:“这些子弹无法突破你的防御,冲出去。” 王庭指了指自己胸口的伤:“那这是怎么回事?” 董一也不明白,这些子弹连祝平炎的防御都无法突破,为什么能击穿王庭的防御?他不确定的说:“暴击了?” 祝平炎骂道:“能靠谱点吗?还暴击?” “这不就是一个游戏么,真设定个暴击率,你能怎么办?” 王庭深吸一口气,直接向那群人冲了过去,董一立刻跟随在他身后,好几根铁锥也从董一的衣服里飞出来,在两人身后缭绕。 见这两人都冲了出去,祝平炎也不再犹豫,跟了上去。 子弹如落雨一般打在王庭身上,但统统无法击穿他的防御。 祝平炎跟在后面,不断用闪电击杀敌人,配合董一用念力发射的破甲锥,附近的敌人很快就被清理的差不多了。 三人正高兴呢,又一枪击穿了王庭的防御。 董一立刻上前,合金球铺展成一张幕布,阻挡敌人的视线。 “有点出息行不行。” 王庭虚弱的说:“你被打两枪试试!” 祝平炎往四周看了看:“周围应该没人了。” 董一说:“但是任务还没完成。” 祝平炎数了数:“一共解决了七个。” “一个小队有多少人?” 祝平炎摇了摇头:“部队的编制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一队士兵的数量也有很大变化,鬼知道这一队有多少人。” 这时又一颗子弹穿过铁球飞了进来,不过谁都没打中。为了保护住三个人,这些铁球只有两层,没有能力完全挡住子弹,但可以偏斜弹道。 枪声紧随着子弹而来,祝平炎看向声音的方向,跳出董一的防御范围,凭借超人的视力,看到两百米外荒山上露出了一个人头。 锁定了位置,三人便在董一的掩护下迅速冲过去,董一用合金球拼凑的盾牌虽然防御效果一般,但是同样起到了遮挡视线的作用,再加上树林的掩护,慢慢移动到了荒山脚下。 祝平炎露出半个身子探查,只看了一眼就立刻撤回,但还是迟了,手臂被打中,整个身子都被带着想后倒。 当他倒了一半,就被一只无形的手托住,然后横移到董一面前。 “狙击步枪。”祝平炎看着手臂上的贯穿伤,很肯定的说。 这一枪和之前蓝军的攻击强度一样,而按照老管的说法,全威力步枪弹现在只有狙击枪在用了。 董一皱着眉头:“那之前打我们的是什么枪?打不穿你的防御,但是手枪能有这样的射速?” 他知道有冲锋枪,但是在他眼里冲锋枪和自动步枪是同一种东西,并不知道冲锋枪用的是手枪弹,用于近距离的火力压制。 冲锋枪的威力超过手枪,低于步枪,如果近距离垂直射击,是可以打穿连衣裙的,但是子弹的速度衰减很严重,而且有倾角的情况下,杀伤力也要大打折扣,也就让祝平炎侥幸存活了。 枪械威力的差异,让他们几个军盲彻底混乱了,即便是祝平炎刚刚听完老管的介绍,其实也是一知半解。 - 正在他们讨论的时候,董一面前的银色幕布炸开,被打碎的合金球和子弹碎屑迸射,打中了董一的脑袋,让他意识混乱,异能不受控制的宣泄,就像濒死之人的胡乱挣扎。 还没等祝平炎反应过来,董一周围的土地开始震动,王庭和祝平炎被抛了出去,接着泥土升起,疯狂的搅动,这些搅动的泥土毫无规律,不断有泥土被抛出去,也不断有泥土被掘起,进入这混乱的搅拌机。 祝平炎被扔出去后,迅速往树林深处跑,隐藏在草丛中。 王庭艰难的想爬起来,爬到一半便被一颗子弹击中了头颅,瞬间倒地不起,很快便化成一片光芒退出了任务。 这时包裹着董一的泥土球开始无规则的移动,又一声枪响,子弹打入泥球,却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趁着董一吸引注意,祝平炎迅速绕到荒山上,一步步接近枪声的位置。 这时董一那边终于消停了下来,他的尸体随着泥土坠落,但泥土落回了地面,他的尸体却化成了一片光芒。 “呼,呼,呼”祝平炎趴在地上,慢慢的调整呼吸,让紧张的心情慢慢平静。 现在就剩他一个了,如果他的位置暴露,立刻就会被狙击手杀掉,但如果他一直缩在这,也是必死无疑。 他现在只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他大概知道狙击手的位置,如果他缩在这不动,对方肯定会转移,只会白白丢掉这个优势。 最正确的选择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做出选择,哪怕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赌一把,我赌你不知道我在哪。” 祝平炎脱下衣服,在地上蹭满了泥土后再穿上,脸上也同样摸了一层泥土,虽然这伪装不算巧妙,但总比穿着艳丽的连衣裙好。 做好伪装,他开始慢慢摸向之前枪声的位置,没一会,一个穿着伪装服的士兵,弯腰从山脊内侧赶往另一个山头,正好与他相遇。 双方都是一愣,随即祝平炎便伸出手,那人也举起枪,枪声还没响,电光已将对方击穿。 那人倒在岩石上,还想举枪射击,却再也找不到祝平炎的身影。 祝平炎哪敢站着不动,闪电射出后他就飞扑到一旁藏了起来,他悄悄绕到另一边,偷偷摸摸看向狙击手的方向,那名狙击手已经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就在他松了一口气时,从旁边又窜出来一人,举起那把已上膛的狙击枪,对着他开了一枪,他也立即打出一道闪电,两人双双跌倒。 因为对方没时间瞄准,子弹没能命中祝平炎的要害,但狙击枪的威力太大,在他身上开了一个大洞,此时他离死也不远了。 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打中要害了吗?对方没能瞄准,但祝平炎也没来得及瞄准,如果这时候对方爬起来补一枪,他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 直到他离开副本,都不知道任务是否成功,听到老管提示任务成功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这个任务的敌人很少,但是难度比之前的战场生存还高,因为这些人的武器和栓动步枪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上次战斗中那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轻机枪,一个弹匣只有三十发子弹,放现在也就是自动步枪的水平。 不管怎么样,他总算完成了团队任务,而团队任务的积分奖励会根据贡献调整,祝平炎被评定为最高贡献,获得了二十积分,总算弥补了他多次任务失败的积分空缺。 不过让他抓狂的是,贡献更低的董一和王庭都获得了物品奖励,反而是最高贡献的他一无所有。 老管对此也很无奈,最高贡献会提升获得物品奖励的几率,但你就是没奖励,我也没办法啊。 第十五章 冲锋 连衣裙加瞄准器,现在的祝平炎应该可以说是全盛状态,起码这个月不太可能会变得更强。 如果把战场生存任务留到现在,大概是有可能完成了,虽然闪电的射程只有一百多米,但是比他的随缘枪法还是要好很多的。 带着刚刚完成团队任务的自信,他立刻进入了本月任务的副本,这是个保护任务,要求他在古代战场上保护主将。 他的异能并不适合保护,不过古代战场这个前提让他放心多了,连衣裙的防御在现代有些捉襟见肘,但是放古代绝对是无敌,再怎么说弓箭也不可能破防吧? 进入战场之后,是上一次冷兵器战一个等级的战争,双方各有几千人,己方人数还略多一点,双方都全副武装,兵器盔甲也并无悬殊。 也就是说,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 祝平炎兴奋的挥舞手中的长剑,看向身后的他需要保护的人,那是一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魁梧将军,手握长枪,全身具甲,威武不凡。 看这位的英姿,就算没有他的保护,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所以说,这是个送分题? “你觉得我们会赢吗?”祝平炎身后的将军说道。 祝平炎回头,发现这位将军神色淡然,于是便附和道:“我们肯定会赢的。” “凡人真的可以弑神吗。” 祝平炎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什么意思,说好的古代战争,弑神是什么鬼。 他慌忙的回头,看见的依然是哪位将军淡然的脸,但是此时他却察觉到,这不是必胜的淡然,而是慷慨赴死的淡然。 就一个任务而已,还有剧情? 反正也不是真人,他也懒得兜圈子,直接问道:“弑神是什么意思?” 将军没有回答,他却已经懂了。 因为对方的军阵中升起一道光柱,接着光柱扩散开,敌军全军都被笼罩着一层光芒,然后便整齐的发出一声怒吼,震得云彩都仿佛要散开。 在这声怒吼的震慑下,己方一阵哗然,有些人甚至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让原本整齐的军阵变得参差,势均力敌的对峙忽然被打破。 接着敌军便冲锋而来,气势如虹,速度也远超过正常人。 己方的士气已跌落谷底,将军不得不策马上前,大喊着一些仇恨与愤怒来鼓舞士气。 或许真的是血海深仇,也或许只是破釜沉舟,这些士兵重整旗鼓,结阵抵御敌军的冲锋。 将军虽然已经做好了慷慨赴死的准备,但是并没有带头冲锋,因为军队的主力是步兵,他一个骑兵混在里面只会打乱己方阵型。 所以在确认己方士气恢复之后,将军就退到了后军,祝平炎也跟了过去,不过很快就傻眼了,因为这里等待着大约两百的骑兵。 很明显将军是要带领这些骑兵冲锋的,可祝平炎不是骑兵,他就是个马前卒,别说没有马,就算有也不会骑,将军冲锋了,他怎么办? 不容他多想,随着步兵军团的交锋,将军也带着骑兵冲了出去,绕过交战的前线,从侧翼攻击敌军。 祝平炎追在这群骑兵后面跑,看起来特别滑稽,但是他凭借着强化系的优势,竟然真的跟上了。 将军率领的是披甲重骑,不过数量太少,并没有凿穿敌阵的能力,所以绕到侧翼后也没有冲阵,而是像是削苹果一样掠过。 敌方没有骑兵,所以侧翼也有一列长枪兵,这两百重骑绕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反倒是己方的前线已经陷入劣势。 古代战争中骑兵对步兵拥有绝对优势,但这优势更多体现在战略机动性上,骑兵可以快速支援,形成局部以多打少,或者截断步兵后勤,步兵想回防也追不上。 总之骑兵作战主要突出一个骚,战略意义远大于步兵,但是战斗力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 不是说骑兵打不过步兵,同等数量下步兵是不可能打赢骑兵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步兵的数量远超过骑兵。 数量较少的骑兵无法应对密集步兵方阵,所以正面战场上骑兵不会是主力,往往需要步兵破阵,然后骑兵收割,或者双方步兵对战时,破坏反骑阵型,制造出骑兵冲锋的机会,然后骑兵破阵,击溃敌军。 无论是哪种情况,骑兵都需要后发制人,毕竟数量摆在这,两百人就想凿穿几千人的军阵,除非对方都是些杂鱼。 但是将军却在战斗开始就调出了骑兵,这不是他的战术失误,而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知道,步兵是不可能破阵的,想要获胜,只能靠这支骑兵。 现在骑兵找不到机会,前线的步兵别说破阵,刚一交手,自己的阵型都已经快被冲散了。 - 正在将军一筹莫展时,敌军的方阵里走出来一支精兵,数量大概有四百,竟然脱离主力向他们这边杀来。 这里可是平原,四百步卒竟然就敢往两百重骑脸上怼,这战术简直没把他们这些重骑当人看。 将军皱眉想了几秒,最终还是决定迎战,虽然情况太不对劲了,但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他两百重骑不敢冲千人阵也就算了,连四百人都不敢打,这一仗就毫无希望了。 重骑与轻骑的区别就是重骑有马甲,换而言之,重骑可以冲阵。 此时将军就带着两百骑兵冲了过去,但是并没有直接顶着步兵的长枪往里撞,而绕着四百人转圈,查看步兵阵列有没有突破口。 虽然骑兵也配有长枪,但步兵枪往往比骑兵枪更长,而且有好几层枪兵共同组成防御网。 在这种情况下,重骑硬要冲也能冲进去,重骑的冲锋势不可挡,长枪会被折断,但马甲也不是万能的,肯定会有损失。 所以将军要不断寻找突破点,如果步兵素质不过关,就有可能出现失误,从失误的地方入手能有效减少损失。 即便没有现成的突破点,也可以主动创造突破点,在双方互相射了几轮箭之后,确认对方弓箭用完了,将军就慢悠悠的靠了过去,停马转向,在步兵长矛几米外骚扰。 要是步兵认为骑兵在面前停下来是机会,主动出击,那就正中了将军的心意,步兵追击,骑兵就会撤退,在无法包围的情况下,骑兵迟早会甩开步兵。 而等到骑兵甩开了步兵,就可以转向冲锋,此时步兵阵型被拉散,重骑冲锋便能进一步撕裂步兵阵型。 步兵如果无法维持阵型,就几乎可以说已经战败了,重骑的冲锋再无人可当,骑兵获胜。 如果步兵素质够高,能及时结阵,情况又会不同,骑兵冲阵,便是生死相搏,要么穿阵而生,要么陷阵而死。 此时就要考验骑兵的素质了,如果可以及时停马,就能进行下一次拉扯,免于直接的生死相搏,毕竟骑兵比步兵金贵多了。 这种战术就是考验双方的士兵素质,同时双方都要有足够的进攻欲望,如果步兵岿然不动,骑兵也拿这铁乌龟没啥办法,如果骑兵不想打,那更是可以轻松自在的离开。 这四百人主动脱离主力,进攻欲望当然很足,将军刚停马,这些步卒就冲了上来,于是将军便驱马离开。 马比人跑得快是常识,但实际上人的身体素质够好,起步是要比马快的,所以最初这些步兵可能会追上骑兵,骑兵需要在马速起来之前抵挡步兵的攻击。 然而这次的步兵根本不打算拉扯,直接丢了长矛,拔出腰刀一拥而上,这架势简直像是一群饿死鬼要把马给啃了。 而且这些人的速度也快的不正常,战马才跑了几步,这些人就追了上来,甚至一跃比战马更高,挥刀斩骑兵头颅。 将军挥舞马槊把一人砸飞,但另有一人贴地斩马足,将军来不及阻止,祝平炎赶紧一道闪电将这人打飞。 战争可以输,将军不能死。 将军加速离开,而他的士兵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有的被围住,有的落马,有的则直接被斩于马上,跟他离开的连一百都不到。 他寄予厚望的重骑兵,他眼中唯一能以凡人弑神的重骑兵,竟然就这么折损了大半。 但这一切的变故只让他分心了一两秒,很快他调转马头大喊道:“冲锋!” 突遭重创的骑兵们惊慌失措,重骑兵对战步兵,即便失速被围也不至于这么惨才对,那些步兵根本不是人,人怎么可能用腰刀斩断马腿,怎么可能会有步卒跳起斩首骑兵。 将军大喊着冲锋,但是无人响应,于是将军策马从所有士兵面前经过,敲击着盔甲大喊:“冲锋!冲锋!冲锋!” 三声冲锋,他也从队伍的一边跑到了另一边,骚乱的骑兵们安静下来,都看着他,所有人的眼神都在说:将军,我们已经败了。 “他们没了长矛,现在是冲锋的最好时机!” 说完将军也不再解释,再度高呼一声:“冲锋!”然后不管身后的士兵,独自策马冲向敌军。 不管其他人愿不愿意跟着,祝平炎只能追上去,那些骑兵面面相觑,最后一咬牙也跟着冲锋。 那些超级步兵也没想到这些败军敢冲回来,有些慌忙的去捡长矛,有些则空前自信,满脸兴奋的挥舞腰刀,根本不把这些没有神明庇佑的凡人放在眼里。 不管他们的心态如何,已经加速的骑兵不再有任何胆怯,冲入这乱糟糟的步兵中。 一些步兵挥舞腰刀想要斩断马腿,但是骑兵手里的枪太长,腰刀根本碰不到马,人已经被戳死了。 还有些武艺较好的士兵,在冲击将至的时候翻滚躲避,但除非翻滚到马的另一侧,否则这些精锐骑兵摆动一下手臂就能重新刺中。 至于那些知晓重骑厉害,捡起长矛的步兵,此时都将矛尾放在地上,一脚踩住矛尾,用手抬起矛头,对准那些冲锋过来的重骑。 相比于腰刀,步兵矛才是真正能威胁到骑兵的武器,但零星的不成阵型的长矛,对骑兵的限制也非常有限。 有些骑兵架开长矛,然后用马撞开步兵,不过若是没有架开,就会被步兵打下马。 另一些则干脆绕开这些长矛,去击杀那些更容易的目标,这显得有点怂,但确实很稳妥。 只有将军最轻松,挡在他面前的长矛手都被祝平炎击毙,长矛再长,总也没有闪电长。 不到一百的重骑兵,竟然就这么直接冲散了四倍的超级步兵,简单的集结之后,骑兵掉头开始第二轮冲锋。 这时候步兵的阵型更散了,很多士兵开始慌忙的找长矛,持矛的比例大大增加,但阵型依然是乱糟糟的,还有些士兵在慌乱中用手端着长矛抵御重骑。 这一轮冲锋骑兵出现了伤亡,但依然贯穿了步兵方阵,伤亡的步兵远比骑兵要多。 而且由于骑兵在步兵的军阵中冲锋,原本被围困的重骑得以逃脱,跟随着大部队冲锋,冲锋的骑兵反而上升到了一百多。 当这一百多重骑兵调转马头,开始第三轮冲锋的时候,步兵终于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赢,反而像是要输了。 一些人明白必须结阵才能抵御重骑冲锋,但是两轮冲锋之后,步兵方阵已经完全乱了,这些明白人中间隔着各种伤员和不知所措的士兵,无法联合起来,只有零零散散的一些人用长枪结成一个小圈子自保。 第三轮冲锋唯一的阻碍就是这些小圈子,不过这些小圈子只能自保,也不可能攻击骑兵,所以绕开就行。 等到第四轮冲锋,步兵伤亡过半,士气完全崩溃,一些人依然结阵自保,大部分人则已经开始逃跑。 步兵对战骑兵的劣势再次体现出来,当步兵战败想要逃跑时,骑兵可以轻易的追击这些逃兵,所以逃亡的步兵大半都被歼灭,只余不到五十个逃回了主力部队。 而那些结成小阵自保的人,在其他人逃得逃死得死之后,最终也只能等死。 然而局部的胜利,并不能影响整体,在重骑艰难获胜之后,己方步兵军团已经完全溃败。 好在这场小规模战斗的艰难程度,已经让将军意识到,即便有赴死的决心,战争的失败也无法挽回,一百多的重骑兵去冲击几千战力超凡的士兵,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获胜的希望,只是送死而已。 死战和送死还是有区别的,将军立刻决定撤退,而听到这个消息的祝平炎恨不得与将军结为兄弟,他原本以为这个任务又要失败,没想到以这种方式成功了。 而让他更高兴的是,这次任务竟然有物品奖励,是一枚防御戒指,不过查看了具体属性后,他却有些失望。 这枚戒指的功能和连衣裙类似,而且比连衣裙更方便,可以在现实中使用,但是防御力却比连衣裙还低,连手枪子弹都防不住。 连衣裙的防御他都已经觉得低了,这枚戒指更看不上眼,只有等到他正式参加龙卫的工作或许能用上了。 第十六章 意外 江城大学高中部附近,有一所废弃的中学,后来那里聚集了很多社会闲散人士和小混混,治安混乱,被称为后院,是和青山小区那块并列的混乱区域。 这个地方本该和祝平炎这样努力学习的人没什么关系,但是现在他还是来到了这里。 因为李栀星期六来江城找祝平炎,这时候祝平炎刚刚结束训练,还没返回学校,所以李栀自己找了过来,结果走错了地方,跑到了后院,被一群游荡在后院的小混混碰到了。 当然,后院虽然乱,但还没成人间地狱,毕竟还在市区里,青天白日的,李栀并没有什么人身安全,但是少不了被拉拉扯扯,语言调戏两句。 正巧祝平炎来接她,撞了个正着。 一般自卑感强的人,自尊心也非常脆弱,祝平炎就是这样,非常护食,所以当场就怒发冲冠,把那几个人打趴下了。 李栀很快离开,但祝平炎和这些小混混的梁子也结了下来。 第二天就有人带话过来,相当于发战书,让祝平炎到学校外面来,毕竟学校里有保安,他们也不敢冲进去。 但是祝平炎根本不理他们,去了干嘛,把这一群人打趴下,也没什么好得意的,况且董一和王庭都劝他,不要对普通人动手,特别是没熟练控制自己力量的时候,很容易打死人。 祝平炎正期望着大好未来呢,怎么可能冒着当杀人犯的危险去和一群混混打架。 他在前院被保护,李栀却没有,当李栀再次过来的时候,被堵在了学校门前,然后直接拉到了一个小树林里。 不过并没有人对李栀做什么,他们只是想把祝平炎叫出来。 后院也曾经发生过非常恶劣的事情,但可不是每个混混都如此恶劣,有些人就是单纯的喜欢打架,释放一下青春期的热血。 比如这群人的老大夏启程,他从没觉得自己是个讨人厌的混混,在他自己眼里,他就像电影里那些盗亦有道的反派。 - 祝平炎带着一根不算粗的木棍走了过来,他的拳头其实比木棍硬多了,带木棍只是为了限制他的攻击,如果他没控制住力气,木棍就会折断。 他到了现场,发现李栀安然无恙,心情放松了些,默默对自己说道:“不要打头,打四肢,打骨折就行,千万不要撕下来,太血腥了。” 这时夏启程走过来:“就是你打了我的人?” 祝平炎想了想,决定把意外降到最小:“我俩单挑,我赢了,这事以后不再追究,你赢了,随便你们怎么打我都行。” 这时一个混混走过来:“你以为你现在什么处境,打你还用老大动手。”说完他就是一个飞踹。 这么多人打一个人,基本已经不算是打架了,就是单纯殴打,所以这一脚主要突出一个帅。 祝平炎随意一躲,然后伸手抓住他的腿一扯,将他丢到一边。那个混混摔在地上,一时间蒙了,半天没爬起来。 其他人见祝平炎还敢反抗,立刻冲上来打算群殴他。 祝平炎其实非常紧张,这也是他第一次打架。 虽然他是个孤儿,生活很困难,但真没电视上那种狗血情节,没其他孩子嘲笑他没了父母,董一和王庭对他很好,学校里也没人因为他是孤儿就欺负他,他自然也不会去欺负别人,所以没有什么打架的经验。 见这么多人一起围上来,情急之下,他一棍抽在最前面的那人的脑门上,完全忘了之前的计划。 好在他还记得留力,那人虽然被打蒙了,但没太大问题。 对于没有攻击器官的人类而言,有武器和没武器的差别非常大,武器就是人类的爪牙,所以见祝平炎拿着棍子,这些人一时间都不敢上。 这些人其实都带了武器,只不过没拿在手上,藏在草里面,看祝平炎一个人来的,也就没拿武器,都是空手冲上来。 这时候见没人敢第一个上,干脆又回去拿了武器,钢管、木棍、球棒等等,甚至还有人拿了砍刀。 这下轮到祝平炎担心了,就算这些人的动作对他来说很慢,可有武器之后,威胁性完全不一样,他还没到金刚不坏的地步。 但李栀还在这些人手里,虽然现在没受到什么伤害,但如果他逃跑,结果可就不一定了,况且他可是天骄,面对一群普通人,竟然要落荒而逃?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冲向了这群人。 第十七章 订婚 祝平炎轻松的躲过了挥动的钢管,手中的木棍格挡住另一边的砍刀,一拳将面前的人打出去,顺势挥手扇在另一人的脸上,然后趁着一人的木棍没挥下之前,一脚踢飞一人,然后屈腿拧腰,再踢倒一人。 他没学过武术,但打起来非常顺畅,因为相对于这些学生,他有绝对的力量和速度。 速度保证他始终快人一步,力量保证他身形稳定。 两个同等量级的对手打斗,想要造成有效的伤害,力量就得大,出手的幅度得增加,收手或变招的速度就会降低。 如果是大人打小孩,随手一拳就能打倒一人,那这一拳之后的变招就会非常多,也非常快,看起来就会很流畅。 但随着交战时间增长,祝平炎被围在了中间,和电影不同,即使是最强的武术大师,也不能在一群人的包围下打赢,除非是三头六臂的哪吒。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应对方法,应该是迅速击倒面前的人,然后冲出包围。 可惜祝平炎没太多打架的经验,不知道被包围是多么不利的情况,所以他还打算像之前一样灵活应对,但很快后背就挨了一棍,他回头一脚踢飞那人,又躲开左右的攻击,刚打算再打倒一个,头上就被打了一棍。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哪怕是身体素质超人的强化系天骄,被一群手持武器的人包围,也是十分不利的情况。 其实他冷静的想一想就能知道,这时候仗着身体素质,直接冲出包围,然后在外围游走攻击,这群人也拿他没办法,身体素质存在绝对差距。 但他并不冷静,所以他开始像陀螺一样,边打边转,好在仅存的理智,让他优先击倒了那些拿刀的人,只是挨了些闷棍。 身体素质也包括了抗击打能力,所以这些攻击疼是疼,却并不能取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 身体的差别有多大呢?如果他站稳了,就算有人全力一脚踢在他的背上,也不能让他移动脚步,一根木棍全力砸在头上,砸断了也只能在他头上砸个包。 所以他虽然被打的很惨,但到最后这十几个学生都趴下了,只有他站着。 - 由于他刻意留手,最先被他打趴下的人,其实已经可以站起来了,但他们不敢,这人太猛了,十几号人都不够他打,这时候自己孤零零的站起来,不是找打吗。 这时候能站起来的人互相看了看,都尴尬的转过视线,太丢脸了。 丢脸归丢脸,该怂还得怂,这时候站起来,只会再被打趴下,也不会更有面子。 祝平炎在原地发了一会呆,脑海里不断复盘刚刚的打斗,然后就发现自己真的很蠢,明明有更好的应对方法,打的时候却想不起来。 他明明一点都不累,但是心跳得很快,手也有些抖,就这么站了有三分钟,才终于恢复正常,然后才想到要彻底解决这件事。 “谁带的头?” 没有人回答他,但是一些人不由自主的看向夏启程。 于是他把夏启程揪了出来:“再敢找我麻烦,我就直接到你班里面按着你打,每天打一次,看看你还能不能混下去。” 到底只是学生,欺凌别的学生时他是老大,面对祝平炎这样真正的强者,他也还是怂了,低下头小声的说:“不敢了。” 不认怂能怎么办,十几个人都打不过这个人,就算下次他还想报仇,现在这些人谁还敢跟他过来,这时候不认怂,难道要等被按着打的时候再认怂吗。 祝平炎知道这人心里肯定恨透了他,不过恨就让他恨吧,只要让他怕就行,反正也没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了,他总不能杀人灭口吧。 - 祝平炎的个人宿舍里,李栀正在给他上药,挨了那么多打,他头上好几个包,背上也都是淤青。 李栀看他这惨样,满心都是愧疚,她一边帮着擦药一边说:“要不下次我不来了。” 祝平炎刚要反对,但想了想,还是点头说:“他嘴上说不再找麻烦,实际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你还是别过来了,有时间我过去找你。” 李栀星期天有两天假,祝平炎只有一天,如果祝平炎去找李栀,一天时间还不够来回,所以周末没法过去,只有节假日的时候他俩才能见面。 见面少一点就少一点吧,安全最重要。 想到安全,他又开始担心起来,就算李栀不过来,也不能保证她就会安全,万一在老家也发生这样的事,谁来保护她? 以前他从没想过高中生会遇见什么样的危险,但今天的事告诉他,高中生也可能遇见危险。 他想来想去,怎么都无法安心,最后想到了前两天做任务得到的那件装备。 从这个月的任务来看,他的对手最少也会有把手枪,所以这装备对他没什么用,防御力实在太低了。 但是对于李栀来说,这防御应该已经足够了,一般的街头混混不可能伤害到她,这里可是华夏,她又不可能遇到枪战。 想到这里,他从柜子里掏出了一枚戒指。 李栀看见这枚戒指,吃惊的往后退了两步,好一会才迟疑的说道:“现在是不是太早了?” 爱情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一个人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拼凑不出完整的爱情,所以祝平炎会忍受李栀偶尔的无理取闹,李栀也懂得照顾祝平炎的自卑心。 当李栀说出这句话后,立刻敏锐的感觉到,这会让祝平炎多想,于是上前夺走戒指:“先订婚。” 但多想的其实是李栀,祝平炎根本就没这个意思,现在求婚实在是太早了,不说李栀父母愿不愿意,国家都不允许,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但既然李栀误会了,祝平炎也不打算解释,抓起她的手,将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答应我,要一直戴着它。” 李栀羞涩的点了点头,祝平炎却并不放心,再次叮嘱道:“不开玩笑的,你要一直戴着,一刻都不能取下来……就像是我们的爱情。” 李栀不解的抬头看着他,见他一脸认真,只好也认真的点了点头:“我会一直戴着它的。” 第十八章 武极巅峰 为了李栀的安全,祝平炎决定彻底解决这些混混,于是他找到了当初被他打的那个领头人,让他通知其他混混,以后这个地方不能有任何人和他作对。 这个消息立刻引起了轰动,最终有人找祝平炎单挑。 祝平炎其实不想单挑,他想一次把所有人全部打服,但这些人可不相信他一个人能打十几个,他的“狂言”被当成垃圾话过滤掉了。 没办法,他只好来赴这个单挑的约。 “本人梁非凡,我这一生,单挑还从没败过,像你这种只知道锻炼身体的体育生,我不知道打过多少,不让你吃点苦头,你还以为打架就是掰手腕呢。”梁非凡背着手,潇洒的报出了名号。 “直接开始吧。” 祝平炎说完一个箭步上前,一拳砸在梁非凡胸口,梁非凡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在地上蒙逼了。 足足过了五秒,梁非凡才爬起来,他看了看身后的一群小伙伴,大声喊道:“你偷袭我!” 祝平炎扬了扬拳头:“咱们可以再来。” 梁非凡脸色变了变,迅速的爬起来,一边骂着卑鄙,一边挤开人群离开了。 祝平炎本来毫不在意,但他发现现场所有人竟然比他的表情还要淡然,这让他有些担忧,难道这些人真的相信他是靠偷袭赢的?下次是不是该出手慢点? 他将这个担忧告诉了夏启程,夏启程面无表情的说:“梁非凡一身本事全在装逼上,装完被打实在太正常了,知道他为什么说自己从无败绩吗,谁打赢了他谁就卑鄙。” 祝平炎皱着眉头:“照你这么说,我打败他完全没效果?” “不至于一点效果都没有,但想通过打败他让所有人服你,肯定不可能。” 祝平炎抱怨:“真是浪费时间,下次谁要挑战我,你能不能过滤一下,打不过你的就别来了。” 夏启程看了他一眼,想说什么却没说,一直跟着他走到门口,就在祝平炎要离开时,夏启程才终于开口:“其实我还是挺强的。” 中间间隔太久,祝平炎没接上之前的话,所以他有些茫然:“什么意思,你要挑战我。” 夏启程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他摆了摆手:“没事了,没事了,再见。”说完就落寞的离开了。 - 第二天也是同样的情况,不过祝平炎定了标准,来的人也大不相同,虽然不一定是真的和夏启程打过,但肯定不会太弱。 “我叫张鑫,老夏一般不会骗人,但我实在不相信你有那么厉害。” 这人身高一米八以上,而且不只是高,身体也很强壮,从体型上对比,三个祝平炎都不一定够他打。 祝平炎没太在意,他清楚自己的力量,世界上最重量级的大力士都比不过他,何况是一个长得比较壮的人。 “直接打吧,你说开始。” 张鑫咧嘴一笑:“开始!”说完挥拳扑了上来。 祝平炎有意展示自己的实力,伸出两根手指,轻描淡写……卧槽,他赶紧悄悄加了一根手指,挡住了这一拳。 “你的力气蛮大的?”祝平炎差点出丑,心有余悸的说道。 张鑫收起拳头,呆呆的看着拳头上的三个指印,忽然又一拳挥过来,祝平炎伸手稳稳的接住他的拳头,另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用力一推,将他推的离地飞起。 凭借出色的平衡能力,张鑫勉强站稳了身子,然后就在原地,一边发呆一边喃喃自语:“卧槽,这是拍电影吗?卧槽,碰到武林高手了?卧槽……” 就在祝平炎转身准备离开时,张鑫忽然冲了过来,祝平炎听到身后的动静,转身准备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一记老拳,让他清醒一下,但这一拳却没打出去,因为对方自己停住了。 不仅是停住了,张鑫噗通一声夸张的跪了下去:“大哥,师父,教我武功吧,我从小就喜欢练武,但是买了好多本秘籍都没有用,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秘籍是门口杂货铺老板自己画的……” 祝平炎脸一黑:“我不会武功。” 他转身要走,张鑫却一把抱住他的腿:“师父,我知道你肯定会武功,你相信我,我的天赋肯定很好,绝对是万中无一的天才,学两年就能打赢师父的那种……” 祝平炎无语,别人求拜师都是使劲夸师父,还没见过拼命夸自己的,他看向夏启程,却发现夏启程也一副原来于此的模样看着他,而且脸上似乎有些犹豫和挣扎。 于是他决定自救,站直身体,一摆手,铿锵有力的说:“拜师的事就不要提了,我初出师门,还没有资格收徒,根据师门规矩,而立之年才允许收徒。” “而立……”张鑫喃喃自语:“是啥?” 祝平炎差点破功:“就是三十岁。” “不行啊师傅,你和我一样大,等到你三十,我也三十了,三十岁还学什么武……师兄,让我见见师父他老人家吧!” 祝平炎呵斥道:“大男人,这样成何体统,站起来!” 张鑫赶紧松开手,但他刚站起来,祝平炎已经跑的没影了。 - 之前所有人都不相信夏启程的话,尽管有很多人可以帮他证明,但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现在张鑫和他的手下亲眼看见了这不可思议,立刻相信了夏启程的话。 但还是那句话,不亲眼看见,很少有人会相信这种事,一般人即使不相信,也愿意去和别人吹牛,但后院那些原本的老大,可不想有人替代他们。 于是更多的人来挑战祝平炎。 - “小心一点,这人外号叫猴子,别看他身材瘦小,其实一身都是结实的肌肉,极其灵活,而且专攻下阴。他肯定打不过你,但千万不要大意,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夏启程叮嘱道。 “这和有没有女朋友没关系,你没有女朋友,你难道就能无所谓?” 夏启程骄傲的说:“我没有女朋友,但我有妹妹啊!” 祝平炎愣住了,他嫌弃的看向夏启程,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夏启程把前后句联系起来,立刻明白了祝平炎嫌弃的眼神,他喊道:“你肯定是误会了什么……” 他还没说完,祝平炎已经转身返回,而猴子躺在地上打滚。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猴子冲到祝平炎身前,然后被祝平炎一把抓住,拎起来摔在地上,瞬间丧失了战斗力。 他是均衡强化,可不仅仅是力气大而已,无论反应力还是速度,都远胜正常人类,猴子再灵活,在他面前也只是慢动作。 周围一片安静,只有猴子的朋友默默上前扶起他,搀扶着他离开此地,祝平炎也越过人群,返回了前院。 - 无论人们相不相信祝平炎能打十几个人,他打赢了很多后院的老大是事实,最强者的称号开始向他倾斜,之所以没能落到他头上,是因为另一个人。 原本的后院第一,周渝民。 周渝民从小习武,虽然没去参加比赛,但战绩斐然,打赢过很多成年人,还去过职业武馆踢馆,关键是还赢了,这实力,在学生时代简直无敌。 后院的流言太多了,周渝民原本不把祝平炎当一回事,但听说他打赢了很多人,这才产生了一些兴趣,他已经很久没碰到能和他比试的同龄人了。 - 祝平炎很快收到了周渝民的战书,他对这种挑战已经有些厌倦,他每次都会说,多叫点人过来围观,然后一起上,一次解决所有不服的人,但这些中二的不良少年非要和他单挑。 他可是天骄,单挑怎么可能败给高中生?即使是所谓最强的高中生。 还是那个树林,祝平炎从夏启程身边走出来,随意的对周渝民摆摆手:“你先来。” 周渝民却瞬间凝重起来,他发现了祝平炎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息,那是他所追求的武极巅峰。 异能者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觉醒的天骄,另一种是通过习武突破极限而获得异能的武极巅峰,不过现代社会,武极巅峰非常稀少,整个华夏都数的过来。 周渝民来自武术世家,祖上是有武极巅峰的,虽然他还没有觉醒,并不知道天骄世界的事情,但他知道有武极巅峰这种人的存在。 不过在他的观念里,武极巅峰就是武侠小说里面的那种高手,天骄也只是天生神力的人,不会联想到异能者。 此时从祝平炎身上感受到武极巅峰的气息,这不禁让他疑惑,这个年纪,真的有人能做到武极巅峰吗? 不,肯定是先天觉醒的天骄,天骄啊,要和天骄交手吗?我能赢吗?我肯定能赢,既然是先天觉醒,也就是力气大点的普通人而已,并不懂武术,我肯定能赢! 周渝民深呼吸几次,上前几步,一个虚拳晃向祝平炎的头,这个门外汉果然抬手防御,而他左手直拳捣向祝平炎的心窝。 祝平炎瞬间慌了神,对方的动作比普通人快很多,而且有假动作拉扯,让适应了与高中生打架的他有些猝不及防,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而当他抓住这只手的时候,对方虚招变实,一拳打在他脸上。 他完全慌了,现在他才知道,这才叫打架,之前只是仗着身体优势欺负小孩。 而他慌乱的结果,就是没能把握住力量,用力过猛,折断了周渝民的左手。 祝平炎看着那只被他折断的手,场面实在触目惊心,惊慌的松开手后退几步:“我,我……” 反而是这只手的主人要淡定得多,他只是看着自己的手,有些感慨的想着,就这么一扭就断了?就像折断一根甘蔗,这就是天骄的力量吗? 他没有因疼痛而哭喊,多年习武,让他的忍受能力远胜过常人,他只是用右手扶住折断的左手,叹息着离开了人群。 - 周渝民的失败,让祝平炎的地位彻底稳固,再也不会有人敢打他的主意,李栀终于可以像之前一样过来找他。 但和周渝民的那一战,却让祝平炎产生了一些阴影,那只折断的手臂经常在他眼前晃过,他和周渝民想着一样的问题,折断一个人的手臂,竟然如此轻而易举。 很长时间内他甚至不敢碰李栀,害怕李栀那白皙的胳膊像周渝民一样被他轻轻折断。 他抬起手,反复的握了握:我一定会掌握这力量,熟练的控制它,就像控制跟随自己十几年的手臂。 “李栀,我永远不会伤害你,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李栀先是一愣,然后耳朵有些发红:“忽然说什么呀。” 祝平炎小心的将手放在李栀的脸上,轻轻抚摸着她的脸,然后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粉擦太多了。” “讨厌。” 第十九章 遗落 摆平了后院的事,他就给李栀打电话,想告诉她以后周末可正常见面。 但李栀的电话竟然打不通,他也没多想,隔一段时间再打,还是打不通。 李栀毕竟是高中生,自由活动的时间非常少,晚上十一点放学,早上六点就要起床,随便有点什么事情,打不通电话都很正常。 但他没想到之后两天电话都打不通,他有些担心,又打电话给养父李建国,但是李建国的电话竟然也打不通。 李建国现在可是退休状态,为什么连他的电话都打不通? 又过了一天,他终于受不了,请假回乡。 但在家乡等他的,只是一栋空房子。 一个相熟的邻居看见他,打了个招呼:“回来拿东西啊。” 祝平炎向屋子里指了指:“他们去哪了?” “建国他们一家都搬走了,这里也没听说卖掉,是不是你还打算住啊。” 祝平炎犹如五雷轰顶,他赶紧追问:“搬家了?他们搬到哪去了?” 对方摇了摇头:“不清楚,他只说要般,没说搬到哪,前几天晚上忽然就走了,他们搬到哪你不知道?” 说完这话,他也反应过来不对劲,一家人都搬走了,就留下祝平炎一个,还不告诉他搬到哪了,再想一下祝平炎的身份,他顿时就好像知道了什么,尴尬的离开了。 祝平炎坐在旁边的台阶上,低声自言自语:“搬家了?” 呆呆坐了一会,他掏出手机,拨打了李栀的电话,依然是无人接听。 别人能想到的,一向自卑的祝平炎自然也能想到,实际上早在这之前,他就已经无数次的想过,要是李家忽然不要他了,他该怎么办。 人总是这样,不管这件事会不会发生,只要从内心感到害怕,反而会一遍遍去想。 但正因为他想过了很多次,他才觉得不合理。 为什么?为了省钱?李家不缺他这口饭,而且他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经济来源,对家里人说自己打工挣钱,已经不从家里拿钱了。 为了省心?他现在一个人住在江城,完全不需要其他人费心。 无论怎么想都不合理,为什么要丢下一个快要成年,完全有能力独立的养子? 他想了很久,只能想到两个答案,要么就是怕他惦记李家的家产,要么就是他和李栀的事暴露了,这是为了不让他和李栀在一起。 但为什么李栀也联系不上?难道李栀也狠心的抛弃了他? 祝平炎抬起头,坚定的说:“不可能!” 或许李栀的手机换了,她家人也不让她联系自己,他们不可能永远控制李栀,李栀肯定能找到机会联系自己。 祝平炎只能这么想,他等啊等,煎熬的度过每一分钟,煎熬了一万分钟,一个星期了,依然没有任何人来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龙卫的训练场上,所有人都能看出祝平炎的心不在焉,但龙卫并不是普通的学校,老师不会劝诫你认真学习,龙卫对这些外围成员的培训并不监管,只有陈康这个新人的接引,发现祝平炎情况不对,主动过来看看。 “失恋了?”陈康问。这个年纪的心理问题,八成都是这个。 祝平炎反问:“你们应该很厉害吧。” 陈康不明所以:“你是指哪方面?” “我想找个人,能帮我找到吗?” 陈康一愣:“找人?普通人还是天骄?如果是普通人,我可没办法找。” 祝平炎皱眉说道:“普通人。” 陈康想了想:“如果是合法的,可以找曾瑶,她是管理人员档案的,应该有权限调一些普通人的档案。” - 祝平炎一路打听,找到了曾瑶,开门见山说道:“帮我找一个人。” “找人?我这里不负责找人。” 祝平炎本来有些忐忑,现在变得无措起来:“陈康让我来找你的……” 曾瑶叹了口气:“又是他,什么事都往我这推,说吧,找谁。” 祝平炎赶紧拿出手机,指着手机上的照片说:“就是她,她叫李栀,是我的……妹妹?” 曾瑶笑了笑:“你不会以为我是靠异能找人的吧,我可没有这种实用的超能力,你妹妹要是丢了的话,你应该去报警。” 祝平炎摇了摇头:“他们搬家了,我想知道他们搬去哪了。” 曾瑶无语:“你家人搬去哪了,你问我?你打个电话不就知道了。” “我是养子,还是没有走收养程序的那种,现在联系不上他们了。” 曾瑶一愣,这种事她还是第一次碰到,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离开去档案室查祝平炎的资料。 祝平炎的资料里包括了李家的资料,而祝平炎可是作为可疑人员被调查过,调查的事件有保密权限,但调查的结果是一切正常,没有设置访问权限,所以曾瑶很快有了结果。 祝平炎拿到地址后,立刻向外跑,跑到一半才想起来现在是龙卫的培训时间,又掏出手机给陈康打了个电话。 “我先走了,帮我请个假。” “啊?” “嘟嘟嘟……” 陈康挂断电话,看着董一和王庭:“是不是我太随和了,我看你们有点不尊敬我。” 董一和王庭立刻挺直腰板:“没有没有,我们很尊敬你,跑掉的那个才是不尊敬你。” - 祝平炎没有管陈康的牢骚,对他来说,找到李栀一家比什么龙卫重要多了,但当他真正到了地方后,又开始踌躇起来。 照着手机上的地址仔细比对后,他确定就是这里,僵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但这个笑容很短暂,很快就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他握紧拳头,想一拳砸烂这扇门,心里想着,如果见到李栀,肯定不轻易原谅她。 当他真正的走到门前,握紧的拳头不自觉的松开,他伸手按住门,没有敲门也没有按门铃。 他开始有些惶恐,李栀不可能被关一个星期,只要她能正常生活,总有办法发个消息给他,但他到现在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如果打开门,这个家真的不要他了,连李栀都不要他了,该怎么办啊。 第二十章 寻找李栀 祝平炎在门口犹豫了十分钟,还是不敢下决心,这也是他自卑心理在作祟,潜意识里他就觉得,一旦打开门,他就会失去一切。 可他没敲门,门自己打开了,一个陌生人站在门里,疑惑的看着祝平炎:“你找谁?” 祝平炎下意识喊出了那个名字:“李栀。” 那人愣了一下:“不认识。” “这里不是李建国家吗?” 那人释然的笑了笑:“你走错了。” 祝平炎拿起手机:“是这个地址没错啊?” 那人凑过去看了看:“地址是这个地址,但这是我家,我不认识李建国,也不认识李栀。” 他见祝平炎愣愣的不说话,又说道:“还怕我骗你不成,这样,你去周围问问?这里真是我家,你的地址估计哪里错了,你再和那个李栀核对一下。” 说完他就锁门离开了。 祝平炎问了问周围的邻居,果然如那人所说,李家并没有般到这里。 祝平炎紧握着手机,看着手机中的那个地址,心中忽的起了一股无名之火,这怒火是对谁?对给他地址的曾瑶吗?两人无亲无故,对方本就没义务帮他。 说到底,他只是单纯的愤怒,没有愤怒的对象,此时指向曾瑶,指向龙卫,仅仅是迁怒而已。 - 祝平炎返回龙卫后,心情没有丝毫缓解,反而更糟糕了,董一和王庭就算再迟钝,此时也能察觉到,纷纷上前询问。 面对自己最要好的两个兄弟,祝平炎也没再隐瞒,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 王庭当场就炸了,他倒不见得比祝平炎愤怒,但他对情绪的控制太差,立刻烧成了一个火人:“这是人干的事?” 董一倒是冷静些:“这事有点不对劲,可能另有隐情。” 祝平炎摇头:“能有什么隐情。”其实他想的是,或许真的有隐情? - 陈康很快又来了:“你不是请假吗?” 祝平炎没好气的说:“哼,我还以为龙卫多厉害呢,给个地址都是假的。” 陈康自动忽略了祝平炎的阴阳怪气,作为异能少年的接引人,脾气不好肯定干不了,他更关注内容:“地址是假的?” 他从曾瑶那知道了这件事,而他比曾瑶知道的更多,他知道这个地址是千岁弄到的,千岁怎么可能弄错? 祝平炎懒得理他:“不信你自己去查。” 不要看陈康大大咧咧的,其实内心很细腻,他感觉到了祝平炎的情绪,破例透露了一点信息:“你养父的背景不简单,不要认为他是专门为了抛弃你而搬家。” 祝平炎愣了一下,所有的愤怒全部消失:“真的?” 陈康敲了敲他的脑袋:“我可是你的人生导师,尊敬一点。” 祝平炎光速变脸,谄媚的说:“陈叔,我一向很尊敬你……您,我的天骄生涯就是你开启的,您就告诉我,你说的不简单是什么?” 陈康摸了摸他的头:“孩子,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负责情报的。” 祝平炎表情立刻就变了,瘪着嘴斜眼看陈康。 陈康毫不在意的又摸了摸他的头:“乖,叔叔帮你看看地址为什么会出错。”说完他就离开了。 - 另一边,千岁得知自己调查的资料竟然是错的,完全不肯相信,虽然这事不是他自己调查的,但这么简单的情报,他不相信他手下人会出错。 “祝平炎的心理不太稳定,这件事还是尽快查出结果吧,我怕他走错路。”陈康有些担心的说。 天骄比普通人更容易行差踏错,一旦走错,也更难回头,陈康作为接引人,不想再见这样的事。 千岁却没他那么多愁善感,摆了摆手:“我可没空管这个,最近有个国外天骄偷渡入境,还是个挺厉害的杀手,必须得确定他的行踪,他可比一个行差踏错的少年有威胁。” 陈康也是无奈,虽然他和千岁的关系好,但各司其职,他总不能让千岁放下工作帮他吧,只能等千岁手下的结果了。 - 再说祝平炎这边,他本来就觉得相处和睦的家人忽然抛弃自己不合理,现在有了陈康的话,让他焦虑的心情缓解了很多。 在他平静下来后,开始理性的思考,从陈康回来后的答复中可以知道,龙卫短时间是找不到李栀了,要找李栀只能靠他自己。 而他有什么?曾经他一无所有,但现在他不仅仅是天骄,还拥有外星科技。 他的异能对找人没有任何帮助,但外星科技可就说不准了。 想到这里,他连忙询问老管:“有什么技术是可以帮我找人的吗?” “找人的东西太多了,关键是你想通过什么来找人,搜索的范围是多大。” “我有她的照片,范围最好能覆盖整个华夏。” “通过照片寻人的话,你需要兑换一个侦察机组,你的积分肯定不够。”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身上根本没多少积分,于是他将目光转向董一,直截了当的说:“借我点积分。” “干嘛?” “我要兑换一个能找人的东西。” “多少。” “全部。” “好。” 有了董一的资助,祝平炎总算有了点底气:“把列表调出来我看看。” 然后他面前蹭蹭蹭的冒出来一大堆无人机组,这些无人机有的和正常飞机一样大,有的比芝麻还要小,而且大部分都携带武器,侦查只是一部分功能。 想要在大范围内找人,这些无人机数量得非常多,价格也是贵的离谱,祝平炎扫了一眼就知道,这些他一个都买不起。 他只能放低要求:“范围可以缩小一些,武器也全都不需要,我只想找人,根据我现有积分推荐。” “想要凭借照片找人,就得有相当数量的无人机,而且这些无人机都需要有视觉能力,根据华夏目前的情况,这些无人机的体型不能太大,且要有一定的伪装能力,那就要使用超过地球的技术,无论有没有装备武器,你现在都买不起。” “视觉不行的话,声音呢?或者基因?身份证号码?” 管理员的回答很无情:“视觉搜索不一定要通过无人机,可大范围搜索的卫星,甚至超出你们理解的,可瞬间搜索整个地球所有光信号的仪器。 但科技水平越高,兑换所需的积分就越多,所以我只推荐了和地球水平相差不大的无人机。 如果你要通过声音、基因搜索,所要的积分只会更多。” 祝平炎依然不肯放弃,苦思冥想着,还有什么可以用来找李栀。 有什么是李栀有,而别人没有的?但想来想去,李栀也就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 家里有钱?有钱人多了去了,父亲的背景不简单?且不说祝平炎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不简单到底指什么,但这肯定也没法找。 祝平炎忽然问道:“找人不好找的话,找东西呢?” “那要看什么东西,首先它的数量必须少。” “独一无二。” “为了尽可能降低积分,它最好有足够强的信息辐射。” 这话让祝平炎又没了信心:“信息辐射是什么?” “比如一盏灯,它发出的光就是信息辐射,一个音响,它的声音就是信息辐射,超声波发生器,它发出的超声波就是它的信息辐射,这样说你能明白吗?” “这我倒是不能确定,但你应该知道,因为那东西就是你给我的,还记得上次任务你奖励给我的那枚戒指吗?” 当初他不放心李栀的安全,将一枚任务奖励的戒指送给了李栀,那枚戒指在地球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管理员当然不会忘记任何东西:“如果要找那枚戒指倒是很简单,只需要兑换一个同一科技水平的搜索设备就行了,地球上没有同频信号,搜索范围应该很大。” 祝平炎终于放心了,50积分兑换了一个接收器,然后将积分还给了董一。 第二十一章 家破人亡 祝平炎租了一辆车,向接收器上李栀的位置开过去。 他不知道李栀家具体是什么情况,但也能猜出个大概,这么有钱,却偏偏跑到农村住,又迅速且悄无声息的搬走,多半是有什么厉害的仇家。 曾经的祝平炎确实没有任何能力反抗,李家带上他只会牵连到他,但现在不同,他是一个拥有外星科技的天骄,注定不会平凡。 想到这里,祝平炎甚至还有些兴奋,他人生的第一个关卡要来了吗,他一定能战胜敌人,让养父对他刮目相看。 -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关卡,没有需要打败的敌人,也没有需要解救的亲人,只有一片荒地。 祝平炎茫然的在这片荒地周围转着圈,定位确实是在这里,但这里连个茅草屋都没有。 难道李家一家人都搬到地堡里住了? 这个明显不合理的答案,反而让祝平炎觉得合理——这就能解释通李栀为什么不联系他。 - 当然没有什么地堡,他趴在地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任何入口,反而摸到了一枚戒指。 就是他送给李栀的那一枚。 他坐在枯黄的草地上,看着手里的戒指发愣。 过了十几秒,他喃喃自语:“戒指怎么会丢呢,难道是太大了?” 管理员的声音很无情:“这件装备只有使用者自己能取下来。” 祝平炎握紧拳头,将戒指捏成了不成形状的铁条:“我们的爱情啊,不过如此。” 说出这话的下一秒,他立刻在心里想,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这个想法让让他从悲伤变成愤怒。 他心里想着,能有什么误会,事情很简单,她丢了我送她的戒指,然后从我的人生中消失。我为什么还要这么下贱,别人都不要你了,你还在这里叽叽歪歪,呵,误会。 反反复复,希望与失望,让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激烈的电弧在身体上闪烁,电流击穿空气打在草地上,将秋天的枯草点燃,围绕着他升起了一圈微弱的火苗。 他踩灭火苗,假装平静的离开了。 - 之后的日子里,他再没找过李栀,和其他同学一样上课,和其他龙卫一样参加培训,但是做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兴趣。 他的所有目标,都是为了李栀,他从没想过自己需要什么……不,他需要李栀,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能配得上她。 现在李栀忽然消失了,他还需要什么呢?他不知道。 以前他上学,训练,都是为了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现在他上学,训练,只是因为所有人都是这么做的。以前他力争上游,现在只想随波逐流,上课,下课,然后睡觉,第二天继续,像所有人一样活着。 有时候王庭因为闲的无聊,会来找董一和祝平炎玩,祝平炎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寻常的地方,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这让王庭这种心思简单的人觉得,他好像已经走出了李栀的影响。 董一也没看出来祝平炎有什么不同,因为他太会伪装了,从小就是这样。 但董一知道祝平炎肯定是装的,因为时间太短了。 时间确实可以抹平一切伤痛,董一没有受过伤,但他不觉得短短一两个星期就能让那个孤独的少年如此平静。 但他知道了也没什么用,他不能点破,也找不到法子安慰,他是个喜欢多想的人,但也仅此而已,其实算不上多聪明。 - 祝平炎没再找李栀一家,但有人在找,那就是千岁。 那个地址是千岁给的,虽然不是他亲自调查,但归纳入档的确实是他,现在这个地址出错,当然也要他来背锅。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在确定董一三人没有问题后,关于三人的调查就不太重要了,所以没人打算利用这个小失误惩罚千岁。 但千岁自己忍受不了这种错误,这就像奥运会射击冠军,在家里训练的时候居然脱靶了,对外界来说,这根本无关紧要,对他自己来说,却是不能忽视的错误。 于是他让人又调查了一次,发现之前的调查结果是对的,那个房子确实早就被李建国秘密买了下来,作为以后逃难的住所。 但是李建国从岱山村搬走后,却没有去那里,再一细查,竟然找不到他的踪迹了,好像一晚上的时间,他一家人都从人间蒸发了。 既然手下查不到,千岁决定自己去调查。 上次调查董一他们三个的背景,由于时间不确定,范围也不确定,所以千岁采用的是无差别大范围的搜素,现在时间和地点都是确定的,而且也是最近发生的事,他甚至都不用睡觉,到李栀家闭上眼看了一瞬便明白了。 他叹了口气,打了一个电话:“大仙,那个杀手不用查了。” “不要叫我大仙,我现在可是你的上级,对上级要有基本的尊重,哎?你找到他了。” “具体的我回去给你报告,反正你放心就行,那个杀手已经离开了。” “明白。”对方也没再多问,果断挂了电话。 千岁像玩杂技一样,让手机在手指间转圈,然后又叹了口气,双指夹住了手机,然后手机滑落到掌心,拨通了一个号码。 “陈康,有个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陈康用悲痛的语气问:“我老婆出轨了?” 千岁的情绪瞬间被打乱了:“滚,做什么美梦呢,你踏马有老婆吗。” “那你说嘛,我还能有什么坏消息。” “还记得我说的那个入境杀手吗。” 陈康一愣:“是来杀我的?嘿嘿,我这个月还没动过手呢,敢来就锤死他。” “是来杀李建国的。” “李建国是谁?” “李栀他爸爸。” “李栀是谁?” “……” “哦哦哦,想起来了,卧槽,这么说……你应该跟祝平炎说啊,跟我说干嘛?” “所以要你告诉他啊。” 陈康捂着脑袋,痛苦的说:“这要我怎么说?” “怎么说是你的事,我管不着,再见。” 陈康放下手机,犹豫了十几分钟,然后开始自言自语:“喂,祝平炎吗,我是陈康,其实你全家都死了……呸,这是人说的话吗。” “你的家人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骗小孩吗。” “我们找到你的家人了,他们走的很安详。” …… 第二十二章 雷霆证道 陈康练习了很多遍,依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他帮助解决过很多孩子的心理问题,但那些问题无非也就是失恋或者家庭矛盾,和现在的情况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他经历过生死,也曾亲眼看着朋友死去,所以知道这时候多么巧妙的劝说都没有意义。 更何况祝平炎还是一个孩子,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竟然要面对两次家破人亡,无论说的多委婉,结局仍然不可接受,任何言语的技巧都显得苍白无力。 陈康终究没能打出那个电话,虽然下着小雨,他还是亲自来到了祝平炎面前。 “你来干嘛?”无事不登三宝殿,祝平炎可不觉得陈康是来串门的。 “你还在找李家人吗。” “不找了。” 陈康停顿了一下:“其实,他们没有抛弃你。” 祝平炎却没有任何高兴的表情,平静的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还记得我和你说过,你养父的背景不简单吗。” 祝平炎点了点头。 “他是永安科技的董事,这个公司在华夏没什么名气,你可能不清楚,你只要知道它是一家六百亿市值的大公司就行。这样一个大公司,却忽然之间破产了,之后你的养父秘密回国,躲在一个小山村里过平静的生活。 我们并不清楚这之中有什么曲折,但你养父的名字出现在了彗星上,哦,彗星是国外的一个杀手组织,也就是说你的养父被黑道通缉了。” 祝平炎竟然没有任何吃惊,也没有追问,只是平静的看着陈康。 窗外闪过一道惊雷,陈康似乎是被吸引着转过头,看着窗外继续说:“前一段时间,有个国外的杀手入境,他应该是拥有隐匿能力的天骄,我们一直没追踪到他。” 陈康停了一下,看向祝平炎,他还是一脸平静,但陈康能听见他剧烈的心跳声,这心跳已经远超过正常人能承受的极限,就算陈康不是天骄,这么近的距离也能听到这心跳声了。 但他最终还是要说出一个结果的:“直到他出现在你养父的家里。” 祝平炎伸手抓住门框,问道:“结果呢?” “从常理上来说,普通人不可能逃过天骄的追杀,而且彗星上的悬赏已经被领取了……” 祝平炎点点头:“好了,我知道了。” 陈康皱着眉头,他更希望祝平炎能痛哭流涕,现在这样反倒让他有些不安,很担心祝平炎会轻生。 “也有可能他们还活着,被杀手秘密带出国了。”这话他自己都不信,如果是要活捉,彗星上的任务肯定会有要求,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杀手不可能将目标活着带走的。 - 陈康走后,祝平炎询问管理员:“你说那枚戒指只能主动取下来,如果主人死了,会掉下来吗?” “会。” 所以李栀已经死了?他又成了孤儿? “我不信,我还没有做任何努力,现在告诉我已经败了,我不信,凭什么,我都没有看到对手。” 停了有一分钟,祝平炎站起来:“我要去看看。” - 找到戒指的那个地方很偏僻,车子开不过来,他只能徒步走过来。由于走的太急,直到下车他才发现自己没带伞,没带就没带吧,深秋的雨也许没那么冷。 时值秋冬交接,这大概是今年最后一场雨了,所以下的格外卖力,还有沉闷的雷声为其送别。 他找到那天被烧掉的草地,然后四下看了一圈,在不远处发现一堆泥土,于是过去在地上摸索,果然有一块草皮是松的。 他的手指像铁锹一样扎进泥土里,捧起被雨水打湿的泥土,距离不想承认的事实又近了一步。 他不敢挖的太快,但是又不得不继续挖,于是就这样一捧一捧的向下挖。 终于挖到了一只手,是他的养父李建国的手。 祝平炎向后跌坐在地上,泪水混着雨水,哭声和着雷声。 他一生坎坷,却很少哭,因为他从小就明白,他的路就是这样,在风雨中行走就是他的阳关道,既然人生本就如此,又能有什么值得悲哀呢。 然后村里忽然搬来一家人,那年小姑娘蹲在他面前问,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于是他又有了一个家,也多了一个叫李栀的妹妹,如今他既是天骄,又获得了外星科技,终于开始相信,他的未来灿烂光明,曾经的阴霾只是人生中白驹过隙的一瞬而已。 然而阴霾之后还是阴霾,原来阳光才是短暂的,他还是天骄,还是拥有外星科技,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 - 雨还在下,看样子一天都不会停,阴天连着冬夜,漫长的仿佛永远。 他力量再次失控,在雨幕中电流窜动,形成了一片低压区。 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但这道闪电在他的头顶便散开,就像遇到了一面无形的筛子,将粗大的电流筛成细碎的线条,连接至他身体的每一寸。 在几公里之外,祝平炎租来的司机看着窗外接连不断的闪电,笑道:“真稀奇,冬雷滚滚啊。” - 不知经历了几道闪电,他终于支撑不住晕了过去,异能自然也就停了,闪电也不再眷恋他,本就少的冬雷被他榨干,现在只是沉默的下雨。 他醒来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自己是悲痛过度昏迷,殊不知在一道道闪电的轰击下,他已经证道。 虽然没能保护好家人,但怎么也不可能让他们埋葬在荒野,祝平炎叫来了陈康,带着棺木将尸体挖出来,打算认认真真的下葬。 可只挖出来两具尸体,怎么也找不到李栀。 祝平炎将死的心忽然活了一下,没有找到尸体,就有可能还活着,他又想起陈康之前说的话,说不定李栀被抓到国外了? 想到这里他又着急起来,天骄杀手跨国带走李栀,当然不可能是贪图她的美色,一定是想从李栀嘴里问出一些秘密。 不管李建国是什么来路,李栀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不可能抵挡住对方的拷问,如果她真的知道这个秘密,很快就会失去价值,很大概率会被灭口。 反倒是她不知道这个秘密,能活的久一点,但肯定生不如死,而且万一对方失去耐心,结局还是不会改变。 第二十三章 父亲的信 想到李栀可能被杀手带走,祝平炎一把抓住陈康:“那个杀手去了哪?” 没有找到李栀的尸体,陈康自然知道祝平炎在想什么,但他也很无奈:“出国之后,就不归我们管了,我们没有关注他的去向。” “用什么手段可以查到他的去向?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你帮我把人救回来!” 陈康摇了摇头:“你那点钱我看不上,人我会帮你救回来的。” “找到了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参加。” “你那点实力……”陈康上下打量了祝平炎一下:“证道了?” 祝平炎其实什么都还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的实力越强,陈康让他参加的可能性就越高,于是点了点头。 “这么快证道确实少见,但证道只能算天骄的入门,证道与证道之间可有着不小差距,你帮不上忙的。” 祝平炎是战斗序列的天骄,而且属于攻击力较强的那一类,所以在证道之后也面前算个战斗力,并不是完全帮不上忙。 但陈康经历过很多战斗,他明白异能的强大并不能完全决定胜败,战斗经验和心态也同样重要。 在他眼里,祝平炎的战斗经验是零,去了很容易发生意外,不能因为新兵看起来强壮,就将他送往战场。 祝平炎沉默了一会:“我不能就这样等着你们的消息。” 陈康思索片刻,知道想让祝平炎放弃很难,于是说道:“去也可以,一切要听从我的安排,不管发生什么,哪怕是李栀快被杀了,没有我的命令你也只能看着。”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坚毅的点了点头:“可以。”他如今只能依靠陈康,自然要对陈康言听计从。 - 他等了一夜,陈康终于打来了电话。 “我查清楚对方带走李栀的原因了。” “在哪里,我马上过去……啊?”祝平炎根本不在乎原因:“杀手的位置找到了吗?” “你先听我说。” 祝平炎深呼吸一口:“你说,我听。” “彗星的任务中没有要抓活口,所以带走李栀的不是幕后黑手,只是杀手个人的行为。” “杀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们调查到李建国在国外有百亿资金存储,虽然杀手做了处理,但李建国死亡的消息不可避免的会传开,到时候李栀就是这些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控制了李栀,就等于控制了这些钱,杀手应该是调查李建国的过程中,发现了这笔钱,动了私心。” “杀手在哪?” 陈康停了一会说:“所以李栀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安全的,杀手会等李建国的死讯慢慢传开……” “你们没找到他?” 几秒的沉默后:“嗯。” 此时祝平炎已经冷静了很多,他知道没理由怪陈康,非亲非故,仁至义尽了。 “陈哥,我没有路子,你可以继续帮我查吗,只要你能查到,不用你们出手,我自己会想办法。” 陈康那边又沉默了,好一会才说:“这不是出不出手的事,我们只能查到他从西边出了国,再想查,就是国际问题了。” “我明白,我明白。”祝平炎挂断了电话。 自建国以来,华夏不断发展,但在国际上的地位仍然很低,虽然被并列为四大国,但实力垫底,和其他三国比起来,也就是个小国,这些年来能保持和平,主要是仗着文化底蕴,怎么敢去主动撩拨那些大国。 龙卫帮不上忙,不过他起码有了目标,华夏西边只有一个国家,那就是全世界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占地两千多万平方千米的大汉。 大汉与华夏分开不过百十年,语言的变化并不大,学汉语就像学方言一样简单,祝平炎看了些书,再结合字幕看几部电影,就大概能听懂了。 - 就在他要动身亲自前往大汉时,接到了一个快递,寄件人:李建国。 他失魂落魄的回到屋里,里面是一个房产证和一封信,他拆开信看了一眼,确实是李建国的笔迹。 平炎: 见信如面。 在我家这么多年,你一直像一只惊慌的兔子,对我们保持距离,对未来没有信心,就好像一切都是天上的风筝,手一松就会飞走。 我很高兴这种情况在慢慢消失,说明我姑且算一个合格的父亲,特别是最近的这段时间,我感觉你像是换了一个人,忽然有了自信,这或许就是成长吧。 首先你要记住一点,自我收养你的那天开始,我就永远是你的父亲,这会像这个世界一样永恒。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如果可以选择,我绝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开,但我没有选择。 我希望你能理解,但不能告诉你太多,有些事情知道的越多越危险,你可以这样想,我得罪了很厉害的人,前一段时间,忽然有人开始调查我,我就知道我不得不离开,我不能带着你,那只会给你带来危险,如果不是他们知道小栀的存在,我甚至希望她也能留下来。 对不起,又留下你一个人,我知道你害怕这样,但这次不会是永别,等事情平息了,我会想办法回来看你的,到时候可不想看到你蹲在墙角哭泣,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活力十足,充满自信的年轻人。 愿幸福安康 父李建国 祝平炎将信纸拿开,免得被泪水打湿,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了尸体,他或许真觉得未来有机会再相见。 寄件时间是一个月以前,那时候李建国还活着,或许已经计划好离开,所以提前准备好了告别。 信里面有一张银行卡,里面是李建国给祝平炎留的生活费,至于那张房产证,是江城的一所房产,乡下的那栋房子太危险,李建国没敢留给他。 其实李建国和祝平炎的关系很明显,杀手不可能不知道,但祝平炎人在江城大学的高中部,杀他存在一定的风险。 而在其他人看来,祝平炎也根本不算李家人,真要沾亲带故的都杀了,这杀手还不得屠村,这可是最为敏感的华夏,他是得有多想死才能干得出这种事。 第二十五章 异国他乡 神秘出现在司机身后的,正是祝平炎的亲卫。 他和王庭选的都是战争模式,其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士兵系统,升到一级之后可以获得一个亲卫。 亲卫的外形和能力可以自行选择,王庭甚至想选个十米高的怪物当亲卫,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人形亲卫,毕竟十米高的怪物没法跟着他。 不过王庭这个单身色狗捏了个绝世美女当亲卫,祝平炎有李栀,就选了个男性,样貌随机。 他想的也很简单,他是要和李栀过一辈子的,亲卫肯定要经常性的出现在他身边,如果是个女的,李栀会怎么想,所以干脆选择了个男的。 可惜世事难料。 亲卫的超能力是瞬影突袭,可以通过影子跃迁,被他称为影。 由于华夏的身份制度严格,不明身份的人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管理员在一个小国里为士兵安排了合法身份,叫做祝影,然后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华夏。 祝影和他不同,不需要偷渡,可以合法进入大汉,早在他准备动身之时,祝影就已经开始办理签证了,在他动身之前,祝影先一步进入大汉。 在他赶往边境时,祝影也在赶往边境,所以当他到这后,祝影早已等待多时。 陈康觉得他太过天真,但他自己不仅不觉得自己天真,反而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因为外星科技的存在,他只要升级就能有越来越多的士兵,从现在的升级经验来看,前期升级还是很容易的。 就算后面任务难度增加,对升级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任务失败只会扣积分,不会扣经验,在有增无减的情况下,慢慢熬,几年时间肯定可以升到四级,到时候十六个超能战士,这还能打不过一个杀手? 所以他从来没担心过能不能赢,他到大汉,只为找到那个杀手。 - 我知道大家对于世界历史都不太了解,这里我要重新介绍一遍。 春秋战国都知道吧,战国七雄也了解哈,秦王一统六国后,派徐福出东海寻蓬莱仙岛,徐福公费旅游,完全不在乎花销,一不小心开过头,发现了新大陆,并将之命名为蓬莱。 后来秦始皇这个地仙一死,秦国就被项羽干翻了,秦国皇室就逃到了蓬莱,在那里重建了秦国,独立发展到如今,成为了世界上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 当然,在秦国被推翻后,因为远隔重洋,蓬莱的秦国就再没和华夏有过沟通。 让历史继续推进,项羽兵解,刘邦称王,汉朝建立,西汉衰败,东汉兴起,三分天下,魏晋南北朝,隋灭唐立,又兴起了一个发现新大陆的国家。 没错,唐朝灭亡后,悄咪咪跑到南边一个大洲上,重新建立了唐朝盛世,也就是当代经济最为繁荣的国家,唐。 唐宋元明清,秦和唐的科技飞速发展,终于有了派遣军队远洋的能力,于是打算光复故国。 然后…… 唐:什么?秦朝还有余孽? 秦:什么?唐朝是什么东西? 于是混战再起。 中原变成了两国争霸的战场,打的不可开交,民不聊生。 但战争也带来了新的科技,中原飞速发展,一支新生力量渐渐强大,但和海外的两个国家相比还是有所不如,于是放弃中原,越过天山,来到了传说中的不毛之地,西域。 这一支势力在西域逐渐壮大,趁着两国战争,抽冷子一人给了一耳刮,打的正欢的两国一下子懵了,这谁啊? 这股势力也懵了,对啊,我谁啊,不行,不能师出无名,咱得编……扯……嗯……追溯一个正统,我其实是汉朝后裔,对头,咱叫大汉。 这下子更乱了,平民百姓实在活不下去,干他丫的……但是干不过,这咋办? 大汉:“我暗中支持你,你找机会抽他俩,承认我是正统。” 秦国:“我暗中支持你……” 唐朝:“我……”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局势,大国争霸,华夏夹缝中求生。 - 好了,世界历史就复习到这里,大家就不用交补习费了,让我们继续回到祝平炎身边。 大汉和华夏不同,华夏经历了多年动荡,多方觊觎,内部管控十分严格,但大汉这边没那么多规矩了。 大汉的基础其实是一个帮派,中原战乱,让他们乘风而起,从帮派变成军阀,然后撤出中原,进入不毛之地开辟新家园,律法虽然存在,但拳头才是真理。 近几十年,随着社会稳定,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但民风彪悍是短时间内改不了的。 所以在大汉,遍地都是帮派,很多帮派甚至是合法公司,而且神奇的是,这些帮派还真就是只干合法的事——除了打架斗殴。 在当地,人们对于这种情况也并不排斥,因为最初所有人都是干这个的,文化上天然就能接受。 他就是打算组织这么一个社团,内部成员的战斗力不重要,他需要的是情报网络。 当然,刚到异国他乡,你就想搞社团,谁理你啊,所以一切都要从长计议,没有基础,做什么都是空谈。 - 祝平炎已经到了大汉,王庭和董一才发现他不见了,电话打不通,一番询问才发现,他已经辍学并离开了龙卫。 直到他们问到陈康那,才得知祝平炎家里发生的事,不过当问起祝平炎的去向,陈康只说他去旅游了。 两人自然不相信,旅游怎么会打不通电话,但无论怎么问,陈康都是一口咬死。 偷渡可是犯法的,陈康作为执法人员,情非得已的默许也就算了,怎么敢到处宣扬。 不过这三人之间的联系可不仅仅是电话,下个月的团队任务时,三人再度相聚。 王庭都没管任务,立刻问道:“你跑哪去了,连电话都打不通?” “我现在在大汉。”祝平炎也有些感慨。 两人自然猜得到他为什么要去大汉,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说到底都没经历过什么大事,找杀手报仇什么的,对他们还是太遥远了。 “你现在可不够格,等等吧,别死了。”董一说道。 祝平炎笑了笑:“怎么都这么说,别把我当傻子啊,我有分寸的。” 董一想了想:“为了以防万一,我的积分都给你吧,我没了积分,顶多也就是任务不好过,你在现实中要是有了危险,可就是性命攸关了。” 祝平炎也没矫情:“谢了。” 王庭忽然开口了:“我决定了,毕业之后不读高中了,我要成为龙卫核心成员。” 董一叹了口气:“你们这一个个的,现在只有我是普通人了。” 祝平炎笑了笑:“放心,等我们闯出一番事业,带你飞。” 董一刚要说话,一个圆球滚到了他们三人中间。 三人一起低头去看,同时发出疑问:“这是啥?” 轰! 任务失败。 第二十四章 离家 准备充分后,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时,祝平炎乘坐飞机来到了西疆区。 华夏分为六个区,分别是帝都区、江南区、山东区、滨海区、西疆区、蜀山区。 西疆区顾名思义,是最西边的一个区,虽然西疆区和山东区都与大汉接壤,但既然那个杀手是从这边出国,他也就从这边出国,尽量的离那个杀手更近。 祝平炎不能办理出国手续,但去大汉非常简单,国境线上没有任何阻拦,直接走过去都行,大汉那边对身份检查又没有华夏这么严格,只要不违法乱纪,理论上隐姓埋名在那边活一辈子都行。 下了飞机后,他毫不停歇,立刻乘车赶往边境,而这个时候,陈康也终于收到了消息。 像祝平炎这种杀伤力巨大的天骄,其实都处于监视中,当然不是派个人在他旁边看着,没那个必要,也没那个人力。 在华夏,交通工具可都是实名认证,任何人的行踪都有迹可循,而龙卫就监控着部分天骄的活动。 祝平炎不是罪犯,他无论去哪都不会被限制,但他忽然去西疆区,这算是异常情况,于是被报给了陈康。 大部分时候,陈康不会在意这些信息,会直接忽略,不然别人去旅游,他还打电话问一下人家为什么要旅游? 但这次陈康没有忽略,因为有祝平炎这个名字。 他能猜到祝平炎的目的是什么,但他真没预料到祝平炎会这么激进,于是他立刻打了个电话过去。 - 西疆区地广人稀,客车出了市区就是一片荒凉,由于祝平炎是去边境,所以车上的人越来越少。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有些犹豫,但还是接了。 “你要干什么。” “旅游,散散心。” 陈康一时间无言以对,反倒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多虑了:“那你应该先请个假。” “那就再麻烦你两件事,学校这边,帮我办个辍学手续,龙卫我也要退出了。” 陈康这才知道自己没猜错,他赶忙劝阻:“你什么都不懂,过去又能做什么?你以为一个职业杀手,是你这样的小孩子想找就能找到的?” “是我太天真了,以为不办签证就不会被你们发现。” 陈康无奈的笑了笑:“其实你做客车也不会被发现,不过火车和飞机的管理比较严。” “龙卫也属于华夏官方吧。”祝平炎忽然问道。 “是。”陈康不明所以。 “所以龙卫永远不可能在大汉搞出什么大动作,比如拔除某个杀手组织。” “难道你觉得你能办到?” “所以我应该放下仇恨吗?” 陈康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冲动的小孩子解释,这个世界不存在快意恩仇的侠客,天骄总是把普通人称为凡人,但归根结底,天骄也只是凡人而已。 “起码应该从长计议,不能这么冲动。” “我没有冲动,我知道短时间内我不可能做到任何事情,就算让我找到杀手,我也打不过他。” “那就回来,我们会帮助你成长,等到你足够强再脱离龙卫也不迟。” “想要在大汉国内找到一个隐秘的杀手,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我会在这边成长,或许能找到意气相投的同伴,运气好能闯出一番事业,到时候找他就容易多了。” 陈康急的挠头:“啊!又是这种想法,你确实是天骄,但这个世界上有几万天骄,你不是世界的主角,在异国他乡闯出一番事业?你……” “那你还有什么办法吗,不要再说让我放下,我放不下。” 陈康知道,再怎么劝说都是没用的:“那你先要明白一件事,如你所说,你现在没有能力报仇,所以在你闯出一番事业之前,千万不要暴露你的目标,你还这么年轻,活着才有希望报仇,你因为一时大意而死,谁去救李栀。” 陈康从没觉得祝平炎能搞出什么事业来,他这么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祝平炎活的更久,然后用时光消磨仇恨,未来总有那么一天,曾经的滔天恨意,忽然就不重要了。 祝平炎却坚信自己能够成功,一定可以救出李栀,他这一生从来没这么自信过,因为这是一条独木桥,他只有这么一条路能走。 “放心,我没那么容易死。” 挂断电话后,陈康喃喃自语:“平淡的一生有什么不好呢,起码那样的话,李栀能一直活在你的心里。” - 一路颠簸,客车坐到终点站,祝平炎找了一户人家商量一番,坐上一辆破旧的货车前往国境线。 华夏每个区的方言都不一样,西疆这边的本地话和官话差别更大,好在这司机会说一些官话,否则还真不好沟通。 “小伙子,这不年不节的,怎么一个人出来旅游?” 祝平炎也懒得再编借口:“家里人离世,出来散散心。” “节哀顺变。”这话一说出来,后面基本就没词了。 那就沉默吧,反正本就不相熟,祝平炎也不是那种不说话能憋死的话痨,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心情聊天。 很快到了路的尽头,前面就是山林,车是开不上去了,只能步行,于是祝平炎便下了车,正当他要拿钱付车费时,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回头一看,那个司机正拿着一把猎枪指着他。 “你钱包里都是汉元,是打算从这偷渡出国吧。” 祝平炎紧张的时候身体就会僵硬,但他现在一点都不紧张:“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你可不像是偷渡到国外赚钱的穷人,我不管你是犯事了还是怎么着,给我……一百万,我放你走,也不会揭发你。” 祝平炎笑了:“当真是人心不足,一百万,你觉得是不是有点少。” “谁跟你嬉皮笑脸,我怎么知道你犯了什么事,要是牵连到我怎么办,这一百万……你还能拿出更多?我跟你说,这边境一带我还是有点关系的……” 他说到一半就说不下去了,因为有人从后面掐住了他的脖子。 直到这时候他才发现,竟然有人悄无声息的走到了他身后,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枪。 那人的力气非常大,轻松的夺过他的枪,扔出几十米远,按照这个力度来看,他知道对方可以轻松掐断他的脖子,无力感与恐惧一齐涌上心头,他崩溃的涕泪横流。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他很想舌绽莲花的说服对方,但发现自己的舌头像是僵硬机械,只能反复说出这几个字。 祝平炎也没想杀他,抢了他身上的钱当做教训,便放他离开了。 第二十六章 江湖道义 祝平炎来到了大汉边境的望东城,首先用办的假证租了一间房,然后就开始四处打听。 当然不是打听杀手的下落,且不说那杀手是否和城里的帮派有关系,瞎打听反而会引来杀身之祸,就算一切顺利的打听到了,祝平炎能忍住不去?如果他去了,能打赢一个职业杀手?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作为一只没有庇护的幼虎,没成长之前必须躲在草丛里。 打听的内容是望东城的势力分布。 他想要创建自己的势力,但在那之前,情报尤为重要,在自己没实力之前,哪些人能惹,哪些人不能惹,他心里必须要有个数。 他买了一张望东城地图,钉在桌前的墙上,每当他搞清楚了一块区域的势力分布,他就会在地图上标注出来。 打听的内容可不仅仅是一个帮派名称,帮派内的主要成员,和其他帮派的关系,帮派的主要盈利手段等等,能打听到的他都会去打听。 虽然他打听不到什么机密消息,大部分都停留在传言的层次,但随着时间慢慢推移,那张地图越来越满,很快就已经画不下了,他只好再买了一张地图和一个笔记本。 地图上不再做过多标注,只划分势力范围,笔记本则分帮派的记录各种打听到的信息。 这些信息肯定有大部分都是错的,因为很多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但以祝平炎的能力,这已经是极限了。 一个陌生人忽然打听别的帮派机密,这太危险了,所以信息虽然重要,也只能浅尝辄止。 - 经过一个月的摸索探查,他基本摸清了望东城各个地区的势力分布 之前祝平炎就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大汉帮派的信息,但网上查的再多,也不如这一个月的亲身经历,他现在对大汉的体系有了更完善的认知。 大汉的情况很复杂,加入帮派的被称为江湖人,对江湖人来说,法律并不是最重要的准绳,他们有自己的规则,被称为江湖道义。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人类社会团体,本质上都有其相似部分,国家是目前最大的人类集体,而当一个集体数量够多,接近国家这个概念后,就算不叫国家,也会出现类似国家的性质,秩序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结果。 国家有法律,一些大的集团性质的公司会有详细的内部规则,大汉的这些帮派也有自成体系的江湖道义。 不过和国家这样成熟体质不同,帮派之间的道义约束很难界定,它不像法律那样有明文规定,白纸黑字的写下来,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印证,不可随意更改。 有时候我们也能明显的感觉到,有些事违背了法律,但是从道德上讲好像没错,可违法就是违法,法律生于道德高于道德。 这么一说好像江湖道义更容易变通,更符合人心?问题就在这个容易变通上。 举个例子,乙无意间得罪了甲,于是被甲到处追杀,受了很多苦很多罪,终于逮到一个机会,趁着甲出去,把甲的一家老小全杀了。 法律就很简单,白纸黑字,杀人偿命,道义呢? 甲这边的人说了,祸不及家人,有什么事你冲着甲去,杀他家人就是不对。 乙这边的人不服,乙不就是小小得罪了甲,这些年来受了这么多苦,祸不及家人?甲是没直接杀乙的家人,但追杀乙的时候没有连累到乙的亲朋好友?就是因为乙不敢出来挣钱,乙的儿子活活饿死了,这算谁的? 这事要怎么断?双方和和气气喝杯茶了事?怎么可能,这就是世仇,两代人恩恩怨怨互相攻击,到最后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攻击对方。 这就是江湖道义,虽说人心是杆秤,但这秤是歪的,下意识的就会倾向自己人。 就算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工人也会因为更加感同身受,去维护工人的利益,老板则也对同行的苦楚明明白白,所以会去维护老板的利益。 人心永远如此,恩怨难平,纸上的东西虽然死板,却不比人心颠簸。 所以谈到江湖,总是有恩怨,如果所有人都遵纪守法,自然就没那么多恩怨了。 之所以说有时候江湖道义比法律还有用,只是针对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人群,江湖道义比之法律有着特殊的魅力,因为并不是人人都能制定法律,但人人都有自己心中的道义。 法律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质,道义的强迫性质则相对较弱。 一个平时遵守法律的人,在特殊条件下,当法律失去约束能力,能很轻易的违背法律。 但如果一个遵守道义的人,即使没有人会因为他违背道义而惩罚他,他也不会轻易的违背道义(虽然他所坚守的道义也未必正确)。 而在大汉的帮派体系中,道义是如同宪法一样重要的东西,违反道义不仅仅会受到口头指责,每一个区域都有话事人,也就相当于武林盟主的感觉,他们会负责维护道义。 如果有人严重违反了江湖道义,话事人就有权对他进行惩处,惩处的方式很野蛮,实际上就是话事人带着其他没犯错的人,一起去抢劫这个犯错的人。 有这种好事,所有人都会抢着参加,到时候被抢的人面对如此人多势众的场景,根本不敢进行武力反抗,只能尽量据理力争,这就相当于打官司。 所以大部分帮派都不会去做那种一看就违背江湖道义的事,否则到时候扯皮都没法扯。 而帮派里面,还有一个资质问题,这段打听消息的时间里,他在每一个故事里都能感受到,大汉的帮派体系对于资质的看重。 他听说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个有钱有白道关系的生意人,偶然遭受了帮派的羞辱,决心拥有自己的力量,也创建了一个社团。 按说这年头只要有钱,没什么是办不到的,可这人遭遇了惨败,他的社团被所有人看不起,一开始还有人为了钱加入,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大多承受不住压力离开了,他有着雄厚财力,却始终无法做大。 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找一群无业游民就能被称为帮派的,帮派要讲究师门传承,没有人带入门,再多人也只能说是一个社团。 小社团和小帮派差不多,但是社团永远无法做大,在大多数人心里,社团距离江湖更远,所以江湖地位比帮派更差,想要做大,必须先取得帮派的资格。 而且社团也要有资历,这倒不必像帮派那么死板,但是最基本的“拜码头”还是要有。 无论再有钱有势,想要插手江湖事,也只能从最底层做起来,想要在一个地方成立社团,就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大帮派同意,否则就是不守规矩。 就像那个想插手江湖的生意人,他的目的就是直接干倒得罪他的一流帮派,自己做老大。 本来他完全有这个实力,但他坏了规矩,所以被整个望东城联手打压,他再有钱,也还没到一人斗一城的地步,最后只能放弃。 连那个有钱有势的生意人都破坏不了规矩,何况是祝平炎这个没钱没势的小伙子,所以他首先要扯大旗。 第二十七章 钱五爷 华夏有一种拳法叫通背拳,大汉建国后,华夏动荡,很多人逃过来避战乱,其中就有一个通背拳的传人。 他不敢自称正统,也不敢以自己的姓名传承,于是以西域通背拳的名头收徒营生,不温不火的传承下来。 直到四十年前,这一派出了个厉害人物,终于将西域通背拳发扬光大,在望东城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人就是钱五,后人称五爷。 - 五爷其实排行老四,不过家里没什么文化,按顺序起名,四太不吉利,直接叫他钱五。 五爷能混出头,是因为拜在通背拳门下,有了个基石,但他能闯这么大的事业,却和通背拳没什么关系,主要还是他枪法好,脑子也灵活。 毕竟在那个年代,通背拳也就是个名头,谁跟你玩拳,见面就掏枪。 这种情况在近二十年才发生改变,一方面是大汉官方整治,不过更主要的原因是帮派自身调整,从大势上来说,动乱时间长了,自动就会开始趋于稳定。 而要真去找这个原因,大概是因为势力分布开始固定,大势力越来越强,很少有后起之秀能翻出什么大浪,这些掌权者不愿意再动不动的枪战,他们不想和新人拼命。 新人就算想拼命,也没能力去推翻现有格局,只能老老实实按照规矩来,再加上官方也支持这样,最终就定下了现在的格局。 现在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动枪的,有争执就用擂台比斗,再解决不了,就用冷兵器斗殴。 真到了动枪的地步,基本就不是简简单单的追逐利益,而是打算搞死对手了,下手必须隐秘。 可惜五爷没生在这个时代,没人知道他的通背拳到底行不行,不过他的三个干儿子和两个女婿绝对没多厉害,比斗从来没亲自上场过。 重点来了,五爷有三个干儿子和两个女儿,但是没有儿子。 现在这个社会,很多时候女儿也能继承家业,毕竟抛去了成见,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能做。 但是偏偏五爷干的这行是个例外,即使是当下,也很少有女人从事帮派活动。 因为无论再怎么说男女平等,女人在战斗力上先天弱于男性的事实也不会变,而且女性对打打杀杀也多半没什么兴趣,不是没有例外,但既然说是例外,就说明非常少。 现在都如此,何况是二十年前,那个时候女人想做一个帮派老大比现在还要难很多,而且五爷的两个女儿也没意向去接手帮派势力。 五爷的妻子是在生二女儿的时候难产死的,那时候五爷已经快四十了,也就没再娶妻的念头,认了三个干儿子。 有的人越老越精明,但也有的人不得不面对英雄迟暮,五爷老了,不光打不动,脑子也没以前那么灵光了,一系列争权夺利的阴谋过后,他的家业被三个干儿子和两个女婿分了。 五爷有些叹息,但也没怎么恨这五个人,毕竟这就是个残酷的世界,有时候自己的亲儿子都靠不住,何况是这五个半子。 这些人的吃相也还好,夺了权,但是留了些钱和通背拳馆,逢年过节总算也能来尽尽孝,就算是装的,人家有心装也算不错了。 祝平炎现在就是要拜入五爷门下,不管五爷是否被架空,他的江湖资历是不会变的,如果能成为五爷的徒子徒孙,自然有资格创建帮派。 五爷的拳馆现在还在收徒,不过五爷已经不亲自授课了,教拳的是五爷的二徒弟。 不得不说,任何人都有看走眼的时候,五爷年轻的时候有很多徒弟,只有开头的几个算是真徒弟,后面的与其说是徒弟,不如说是门客。 而这几个真徒弟里面,老大老三老四都成了五爷的干儿子,唯独漏了老二,到后来他的三个干儿子都来分他家业,也唯独只有这个老二还在他身边。 - 进入拳馆没有任何阻碍,又不是武侠小说里的神秘门派,从古至今,任何武馆都不会拒绝给钱的弟子。 只有学徒会因为天资不好被拒绝,因为这徒弟是要自己养的,接受起来自然要慎重,要是有哪个富家公子掏出银子要进来学拳,谁管他天资如何,肯定是要收的。 不过进来学拳容易,想要摘五爷这面大旗,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在古代,所谓师父,师者如父,穷人家的孩子出不起钱,想学门手艺就相当于卖身,苦活累活得干,师父训诫得听,打骂也得受着。 现在呢,没人是把自己卖给武馆来学艺的,人人都出得起钱,所以每一个学生都相当于古代出钱习武的富家公子。 每个人来学武的目的都不同,所以师父也不会要求每个人都刻苦习武,但是这样就不能保证教出来的徒弟水平。 要是有人随便学了两天,就去外面说是某某某的徒弟,然后被轻轻松松的打趴下,自己丢脸不说,连带着师门也被人看不起。 在古代碰到这种情况,师父得把这个徒弟打死,可现代能怎么办,人家给钱来学武,本来也没打算变成绝世高手,师父也就是随便教教,没指望真教出一个传人来,这丢了脸有什么办法,又不能找到学员家里去打他。 所以现代有了新规定,可以自称是某某某的学员,但不能说自己是某某某的徒弟。 别人一听也就明白了,自称学员,说明你在那学过武,不过不能代表这门派,自称徒弟,说明是得到师父认可的传人。 当然,还有一种是真的烂泥扶不上墙,或者家里有矿,完全图一乐呵的,这种学出来说不定就会摆两个姿势,这是连学员都不让叫的,毕竟学员的质量也能反映出武馆的水平。 他当然不是打算仅仅当一个学员,虽然学员也算有了身份,出去混也有个说法,但这可说不上是大旗,只能说沾光。 想要扛五爷的大旗,就最少要成为五爷的二徒弟张成功的徒弟,他在这方面还是有点信心的,凭过人的身体素质,就算不学通背拳也能打赢西域通背拳的所有人。 所谓学拳容易学劲难,架势谁都能学,发力技巧却不容易学,他就是要先学个花架子,然后凭借自己的强大力量,冒充学有所成的天才。 一力降十会,他有信心用花架子打赢真功夫,到时候他不信还成不了正式弟子。 进入武馆后,他倒也没偷懒,而是是真的在学,他知道未来免不了要打打杀杀,虽然自己是天骄,学门武艺总比用蛮力瞎打好。 第二十八章 关门弟子 原本以为要等一段时间才会被关注,但实际上远比他想象的要快,他刚刚学通背拳一个星期,张成功就注意到了他。 这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祝平炎的身体素质实在超过普通人太多,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差别。 但凡是教点真功夫,就必定会有实战对练,最差也有代替物,现代社会,沙包总还有吧。 就说打沙包,普通人最多也就是让沙包微微晃动,祝平炎能把沙包打成摆钟,用脚的话能怼到天花板上,但凡是个眼睛和脑子连在一起的人,都不会想和他对练。 张成功一般只教徒弟,对于学员没多上心,就算去看也只是看学了半年左右且有一定水平的学员。 但是祝平炎这事有点太灵异了,教练告诉张成功后,他还是忍不住过来观察了一段时间。 正在他打算收徒时,发现五爷也在看祝平炎打拳,于是便恭恭敬敬的站到了五爷身后。 祝平炎虽然打听了五爷的故事,但他并不认识五爷,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个老头是谁,该怎么打还怎么打,但见到张成功的表现之后,立刻猜到了这老头的身份。 不知道不要紧,知道了就不能装没看见,祝平炎走过来和两人问了个好。 “谁教的你,打的什么玩意,狗屁不通。”五爷的声音中气十足,丝毫不像一个老人。 祝平炎有点不知所措,显然在被批评的时候不适合报教练的名字,心中不禁懊悔,刚刚应该只打沙袋不大拳,惊人的力量会让人忽略一些自身毛病。 张成功见祝平炎为难,开口说:“他是跟着老九学的,刚学了一个星期。” “你都收九个徒弟了?他自己都没学明白吧,怎么就开始教人了。” “他专门教一些基本功,这孩子的一些架势应该是看其他人学的。” 五爷点了点头,对祝平炎说:“别乱学,学成了空架子,到时候想改都改不了,以后跟着我学吧。” 张成功微微有些诧异,但也没太吃惊。 五爷怎么会不清楚,这些学员虽然交了钱,但其实大部分都不肯认真练,所以他从来不会要求这些人练出什么名堂,既然他开口训斥这个小孩练的差,多半是想收徒,或者让他收徒。 他诧异的是五爷甚至没问清楚这孩子学武的目的和决心,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肯吃苦的,你肯收徒也得看对方愿不愿意吃这份苦。 而且这么个刚学武几天的小孩子,就怕他什么规矩都不知道,根本不清楚当徒弟和当学员的差别,稀里糊涂的同意了,到时候吃了苦又不愿意,你是能打他还是能骂他? 于是他对祝平炎说:“你运气真好,五爷收徒可不只是看天赋,心性也很重要,你回去好好想想吧。”他这话是对祝平炎说的,但实际上是在隐晦的提醒五爷。 祝平炎过了年就虚岁二十了,但是现在这两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着慈父的关怀,让他十分不自在,听了这话立刻告辞离开了。 其实人的看法是随环境改变的,张成功如果在外面吃饭,看到祝平炎这么大的服务员,只会说这是小伙子,但是在这里就会下意识觉得这只是个孩子。 祝平炎走后,五爷停下来看着二徒弟:“你是不是觉得我老糊涂了,随随便便就要收个徒弟。” 退位后五爷的脾气也随和了很多,所以张成功笑着说道:“我是觉得五爷难得看见天赋这么好的苗子,急切的忘了顾忌这些。” 没想到五爷点了点头:“这你倒是说对了,我打定主意要收他为徒,无论他的心性如何,就算他生有反骨,我也一定要教出一个通臂拳传人。” 张成功故作叹息的说道:“我之前还以为我是通背拳传人呢。” 五爷笑骂道:“你有多少水平自己心里没点数吗,那个时代不适合练拳,开枪的时间比练拳还长,别说是你,我当年都不敢说传承了通背拳。” 五爷说到这忽然停了下来,一脸严肃的看着张成功:“刚刚他练拳,我就在旁边看着,你绝对无法相信,他用那生疏的架势,打出的每一拳都虎虎生风,别看他打拳憨,你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就是我年轻的时候,放下枪也有可能会输给他。” 五爷的想象力还是匮乏了,其实放下枪和有可能他只能选一个。 就这张成功还有些不敢相信:“这孩子至多不过二十吧,看起来也从没学过武,我自知算不上顶尖高手,但好歹是习武多年,放下枪也不是没打过架的。” 五爷摇头:“你还是阅历不够,上天是不公平的,有些人的天赋是正常人练一辈子都没法赶上的,我年轻时碰上过这么一个人,一点武学基础都没有,看着块头也不大,可他一拳就能打死人,能徒手把螺纹钢掰弯,做手术的时候医生给他打麻醉药,打了三人份都没麻倒他。” 张成功吃惊的问:“这世界上真有天神神力?为什么之前从来没听您提起过。” 五爷叹息:“当年长辈提点过,这种人夺天地之造化,不可妄自评价,否则有灾祸上身,能不提最好不提。我以前是不信这种说法的,但真见到那人,立刻就信了,那感觉像是冥冥中有人在提醒我。 以前觉得这辈子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人,结果今天又遇见了一个,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目的,我一定要收他为徒。” 说到这里五爷有些感慨:“我是靠着师父的江湖地位起家的,但却辜负了师父的期望,年轻时沉迷那种大权在握的感觉,根本没记起师父的教诲,如今想来,通背拳到我这一辈,不仅没有发扬光大,反而是没落了。 我不期望从这个孩子身上获得任何东西,我就是要他学通背拳,然后用通背拳去成名立业,让望东城的武林看看,通背拳能强到什么地步。” - 祝平炎根本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他能猜到自己会成为正式弟子,但没想到这么快,而且是成为五爷的关门弟子。 不过他觉得这对他的计划没有太大影响,五爷毕竟已经退出江湖,就算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可五爷的东西始终不是自己的,哪怕他是关门弟子,五爷真能倾家荡产扶持他? 五爷或许能让他前路畅通很多,但是启动资金肯定需要他自己挣,说到底这还是他自己的事。 影被他派出去赚钱,他则安安稳稳的跟着五爷学通背拳,打算先积累几个月,然后等影带着钱回来,开始正式的起家。 第二十九章 投毒 有句话说的好,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来,祝平炎学完回家,像往常一样在楼下的小摊上吃了晚饭,上楼整理一下今日所学。 忽然他觉得肚子疼,一开始还以为就是闹肚子,但是很快越来越疼,疼到他几乎站不起来,勉强打了120就蜷缩在地上动弹不得。 当晚有三个人中毒,除了祝平炎,另外两个都抢救无效死亡,而这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祝平炎楼下那个小摊上吃的晚饭。 他们三个并不是简单的食物中毒,检测结果确定是有人投毒,不过是很常见的农药,不是什么很罕见的毒药,但这反而会给破案造成难度,因为这种农药实在太常见了,任何人都有机会弄到手,无从查起。 在调查排除了摊主本人的嫌疑后,这事就成了悬案。 路边摊上没监控,摊主也发现什么可疑人员,每天来的人很多,他不可能记住所有人。 摊位上的排查可以初步确定投毒方式,但没找到指纹之类的证据,投毒的药瓶也没找到,现场非常干净,凶手只留下了毒药。 于是就根据作案动机寻找,可死者并没有什么值得投毒的仇家,只找到一个此前与死者发生口角的嫌疑人,可他还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到这里所有的线索都断了,警察只能去一个个走访当天这个时间段去过这个小摊的人,挨个做笔录对照,寻找可疑人。 通过摊主的口供,一个个找当时附近的人,然后通过这些人的口供找更多人,即便如此他们也不可能把当时在在场的所有人都找出来,甚至不能保证他们询问过的这些人是否是凶手。 摊位上没有监控,就去调附近的道路监控,或者商店门口的监控,然后挑出当时的那个时间段一点点找,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和电视上的犯罪不同,现实中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妙设计的犯罪,实际上也完全没有必要,设计的越多,越容易露出马脚。 现实中的警察也不是那些聪明绝顶的侦探,他们做的最多的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找灵感,试图去想罪犯的手法,而是在大量的资料中慢慢寻找线索。 由于摊位上没有监控,搜查的范围被迫扩大,想看看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光明正大,举止自若,警察反倒没辙了,街上这么多人,警察没有能力挨个走访,就算有能力这么做,凶手随便撒个谎,警察有能力去调查每一个人吗? 虽说人人平等,但死的是两个在路边摊吃饭的人,总不可能把所有警察全找过来吧。 所以只能重点关注那些看起来藏头遮脸鬼鬼祟祟的人,于是他们还真惊喜的找到了一个,在多方调查后,成功抓获一名小偷。 一个投毒案,查了这么久没有一点进展,凶手要么就是个老手,要么就是太幸运,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证据,这时候就算找到嫌疑人,也很难指控他。 此时祝平炎已经出院很多天了,他去医院洗个胃,观察两天就出院了,没有收入来源,住院对他来说太过奢侈。 这件事开始的太快,结束的也太快,五爷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关门弟子被人投毒。 他隐约猜到投毒的人可能是冲着他来的,也猜到可能和五爷的那几个干儿子和女婿有关。 但是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五爷,因为在他心里,五爷就是一个失了势的老人,帮不上什么忙。 其实五爷就算被架空,肯定也能帮上一点忙,不过祝平炎的性格就是如此,但凡自己能做到,就不会寻求其他人的帮助,特别是五爷这种“陌生人”。他是群体社会中的独行者。 -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个黑帮老大想要暗杀祝平炎这种普通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像今天的下毒,这次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祝平炎的体质,毒药的分量不够,下次来点毒性更强的,祝平炎还没到百毒不侵的程度,不可能每次都靠身体扛住。 想要防备下毒?在外面买的东西永远不放心,自己做就能放心了吗?就他这个破出租屋,他出去的时候别人过来投个毒还不简单。 所以祝平炎现在每顿饭都在不同的地方吃,到美食街上随机挑一家之前没去过的,然后盯着厨师的每一步动作。 永远没有万无一失的防范,就算是皇帝都有可能被人毒死,何况是祝平炎这样一个平头老百姓。 不过凡事都有代价,盾牌肯定也架不住刀一直砍,但是拿刀的人会去傻乎乎的一直砍盾牌吗? 任何犯罪都有风险,现在给祝平炎投毒的风险就太大了。 没法预估他的行动,想要投毒只能一直跟着他,即使跟踪技术再好的人,时间久了也可能被发现,而祝平炎的战斗力已经开始展现,对方既然对祝平炎进行过调查,就肯定能知道正面打不过,所以之后再没发生投毒的事。 - 这天祝平炎正在看电视,忽然响起了敲门声,他心里微微一惊,随即想到如果是来害他的杀手,不可能敲门,但这里还会有谁会来找他?他这个出租屋连销售都不会来。 又响起了三下敲门声,他慢慢站起来,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放在袖子里,从猫眼往外看了看,竟然是个警察,悬着的心总算放下大半,打开门走出去:“警官来有什么事吗?” “可以进去坐坐吗。” 这个警察的话有点奇怪,不过此时祝平炎已经想起来了,上次调查投毒案的时候他见过这个人,好像姓孙,确实是警察,也就没了多少警惕心,打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 孙涛进屋,习惯性的打量一下屋内的情况,立刻被墙上的地图吸引了注意。 祝平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他那个画满势力分布的地图,他从来没打算在这个小屋子招待人,自然也没弄什么掩饰,墙上的地图,桌上的笔记本,都大大方方的摆着,他在心里骂一句大意,却也没太在意,毕竟这也不犯法。 第三十章 诱饵 孙警官也没太在意那张地图,见祝平炎没有招呼他坐的意思,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祝平炎拿起杯子倒了杯水,然后坐下来自己喝了两口,让孙涛有点无语。 有一句骂人的话叫做没教养,这句话放在祝平炎身上就不是骂人,而仅仅是一个用来描述他的形容词,他是孤儿,可不是没教养吗。 不过孙涛也没纠结这些问题,他可不是特意过来做客的。 “关于上次投毒的事,我想再问一些情况。” 祝平炎点了点头:“问吧,我知无不言。” 孙涛玩味的笑了笑:“不见得吧,上次你就没说自己是五爷的关门弟子。” “你们也没问啊。” “但我们问了你有没有仇家。” 祝平炎立刻点了点头:“我现在的回答还是一样,没有。” 说到仇家,祝平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杀死李栀一家带走李栀的杀手,但这件事他是绝对不会说的。 “你本来或许没有仇家,但成为五爷的徒弟后就有了,你或许不……” 祝平炎打断他:“我知道,五爷的事我也有所了解,但是你确定要管这件事吗?” 孙涛摘下帽子:“我知道帮派的事不好管,但这件事不论是在江湖里还是在官方,都见不得光,一旦被查出来,下手的人得吃不了兜着走走。” 祝平炎笑道:“你是警察,竟然没说要将毒杀两人的凶手绳之以法,而是什么吃不了兜着走,啧啧。” 孙涛无奈的说:“这是大汉国情,不是我能改变的,我只负责找出凶手。” 祝平炎看了眼放在桌上的警帽:“看来你们是一点线索都没有了。” “所以才需要你协助。” 祝平炎摇头:“我知道的不比你们多,我连他们五个的面都没见过。” “如果这次投毒案真的是因为你,我想他们有可能还没放弃。” 祝平炎皱眉:“你们打算用我做诱饵?” “或者你可以换个说法,我们怀疑你有危险,时刻保护你。” 祝平炎并没有犹豫太久,反正即使警察不插手,他还是有被杀的危险,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他也不想整天过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他比警察更希望找到凶手。 “最近一段时间,我都是不停的换地方吃饭,如果你有把握,我可以假装放松警惕,在一个地方吃饭。” 孙涛没想到这个少年有这么大的勇气,毕竟这是拿自己的命赌。 “首先我要说明,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你这么做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你有多大把握?” “抓人的把握有九成,但保护你的把握只有五成。” 祝平炎闭上眼睛,似乎是在思考,实际上是在和老管对话。 “有没有能免疫毒药的东西。” “这要看你对毒药的定义,如果把进入人体后,会对人体产生伤害的物质,都定义成毒药,那就不存在能免疫毒药的东西,因为在这种定义下,岩浆和浓硫酸也算是毒药,就是见效比较快。” 祝平炎有些无语,老管也真是刻板,正常人谁会把岩浆定义成毒药。 “我不清楚怎么具体的定义这些东西,总之就是看起来无害,吃到肚子里面被吸收后,会对人体有害的东西。” 管理员给的列表中的物品不断减少,最终出现了一个针剂。 “它会对你的消化系统进行改造,让你能免疫地球上几乎所有通过消化系统发挥作用的毒素。” 祝平炎扫了一眼价格,一千积分,有些蛋疼的说:“就不能推荐一个我买得起的东西吗。”之前董一把他剩余的积分都给了祝平炎,加上这几个月的任务,包括团队任务全都完成了,也才三百多积分,距离一千差太远了。 管理员的回答依然刻板:“首先你对你想要的东西得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你刚刚对毒素进行了一些限定,但考虑到你的积分和实际情况,我将毒素的范围缩小到了地球上,这个你只是买不起,其他的你看都看不起。” 祝平炎怀疑这个外星智能其实是个智障:“不一定要真的完全免疫毒素,能一段时间内免疫的,能解毒的,或者免疫部分毒药的,都罗列出来给我选不就行了。” 于是祝平炎面前不断刷新,代表物品总数的数字也再不断翻滚,直到最后他面前的数字有一米长,后面还跟着象征无穷的省略号。 于是他只能不断的添加筛选条件: 我能买得起的。 抵抗的毒素在人类认知之中的。 能同时对抗多种毒素的。 …… 通过不断的筛选,总算将物品数量控制在了三位数,这时候他就开始使用肉眼筛选,自己在备选项中一个个挑,最终挑出来一个解毒剂,可以解除人类经常使用的大部分毒素。 解毒的东西很多并不贵,但他不知道对方会下什么毒,只能去找那些能对大部分毒药起效的东西,这就要比针对性的解药贵太多了。 祝平炎睁开眼的时候,孙涛正在他旁边抓耳挠腮。 祝平炎往后缩了一下:“犯病了?” 孙涛扯了扯嘴角:“你闭着眼坐了半天,我有点不确定你是在思索还是睡着了。” “你见过有谁坐着睡觉,我当然是在思考。” 孙涛不想再浪费时间,直接了当的问:“那你的思考有结果吗?” “你说的概率我可以接受,不过我要知道详细的计划。” 于是孙涛把他的计划说了一遍,祝平炎听完有些疑惑:“这个计划里怎么只有你一个警察,不太保险吧。” “人越少越隐蔽嘛。” “店里面可以只有你一个人,街上怎么也得有几个人布防吧,不然让他逃了怎么办。” 孙涛抬头与祝平炎对视,看见祝平炎坚决的眼神,孙涛只能实话实说:“只有我一个人。” “为什么?” “投毒案陷入死局,出路只有你这条线,但是上面不想查你这条线,现在人力已经抽走了。” “那为什么你还要查?”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警察就是要找到凶手。” 两人商量了一番,确定了计划的可行性后开始行动。 第二天孙涛化妆改变了样貌,便衣出现在一家小店吃东西,连续吃了三天后,祝平炎开始在这家店吃东西,并且称赞东西好吃,第二天,在装出的一番犹豫后,依然选择在这家店吃东西。 第三天,他正要假装放松警惕,继续到这家店吃东西时,杀手却已经找了上来。 第三十一章 中枪 那人用枪抵着祝平炎的后背:“跟我走。” 他牙都要咬碎了,我解毒剂都买好了,你竟然跟我玩枪。 只能假装糊涂的问:“你谁啊?”说着就要转身,就像不是被枪指着,而是有人从背后拍了他。 这人却没给他机会,伸手扣住他的肩膀:“别动,否则枪走火可不怪我。” 这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不明白情况还是装出来的,就把警告说明白了。 祝平炎额头已经渗出冷汗,他不敢赌这人是不是敢在人群里开枪,毕竟之前为了毒杀他,已经毒死了两个无辜者,要是在这里被一枪打死,未来的一切假想都成了泡影。 这是他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直面死亡,对手只是一个拿枪的普通人,比任务中的敌人要好对付太对,但他在任务里敢用出来的冒险手段,现实中却不敢使用。 任务里死掉只会让任务失败,现实中死去可就全完了,无论你有多少资本,未来会有何种成就,死掉就是死掉了。 在最初的任务里,他会紧张到身体僵硬,但是完成多次任务之后,这种情况就没有再出现过。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临危不乱,但现在他才知道,任务和现实完全不一样。 他还是手脚僵硬,像一只受了惊吓的羊,只会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他比羊好的地方也就是还能站稳。 对方见他一直没有动作,将枪口往前顶了顶:“往前走,不要想耍什么小手段,我只是想抢一点钱,如果你乱动,到时候对谁都不好。” 祝平炎不知道这人是真的抢劫,还是打算将他带到偏僻的地方杀掉,但他现在也没得选择,只能慢慢的往前走。 路过他和孙涛约定好的饭店时,他走的更慢了几分,但不敢呼救,也不敢有其他动作。 斜着眼往店里瞟了一下,心顿时凉了半截,孙涛正背对着他吃东西,他们的计划本来是为了对付投毒,谁也没想到他会在光天化日被人用枪挟持。 走的太慢,身后的人会起疑,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离孙涛越来越远。 为了省钱,祝平炎租的房子本来就很偏僻,走出这条小吃街,人立刻少了很多,这人挟持着祝平炎走到一片树林里,周围就彻底没了人烟。 到了这里,祝平炎也做好了准备,不管这人什么目的,既然这里已经没人了,他直接电死这这货。 风险就是他不知道这人触电后会不会因为手指痉挛直接开枪,要是这样被打死,那就真是我杀了我自己。 就在两人都打算动手时,第三个人的声音说道:“别动。” 祝平炎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是孙涛的声音。 孙涛在这人的背后用枪指着他的脑袋:“如果你开枪,他不一定会死,但你肯定会死。 如果我现在开枪,你的脑袋立刻就会爆炸,没有机会扣动扳机,他更不会死,你也肯定会死。” 那人想要将枪口向上抬,孙涛立刻声音平静但语气坚决的说:“别动!” 那人的命在孙涛手上,他不敢冒险,只能停手,孙涛开始劝说:“你现在只是抢劫未遂,未来还有大好年华,可别一时冲动,做错了选择就没法回头了。” 这人看起来并没有和祝平炎同归于尽的觉悟,慢慢放下了枪,忽然他的手翻转一下,将枪口对准了孙涛,一枪击中了孙涛的大腿,然后向侧面采…… 他的计划是开枪打中孙涛,然后翻滚躲开孙涛的枪口,再一枪解决孙涛,在这样精彩的反杀之后,顺便解决了手无寸铁的祝平炎。 也不知道该说他勇敢还是莽撞,一般人被枪指着根本不敢玩这些骚操作,但是他就敢,所以他的翻滚只进行了八分之一,脑袋就被孙涛轰碎了。 孙涛中枪的一瞬间,下意识的扣动了扳机,他躲闪的再快也不可能比孙涛动一动指头快,所以他才刚刚开始歪一下脑袋,子弹就从侧面击穿他的头骨,旋转着将他的大脑搅成一团浆糊后,砸断他的面骨飞了出去。 翻滚的子弹飞向了祝平炎,砸在了他的脑壳上,但是强化系天骄的骨骼堪比钢铁,流弹不足以击穿,敲了一下他的脑壳后以斜角镶进了树干里。 一瞬间三人统统倒了下去,孙涛捂着腿大骂:“神经病啊,多大岁数了还相信能躲子弹。” 祝平炎背对着他们,完全看不到情况,只听见两声枪响,然后有什么打中了他的脑袋,他全身僵硬的像是一块木头一样,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过了一秒他才能动,立刻哀嚎起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孙涛实际上只比祝平炎大五岁,但是他已经当了三年刑警,此时要镇定很多,向祝平炎那边喊道:“你没事的,就是被流弹擦伤而已,现在不要乱动。” 但是祝平炎还是不停的喊:“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孙涛心想,本来还觉得你挺勇敢,没想到也是这样。虽说有理不在声高,但孙涛知道这时候说的再有理,祝平炎也听不到,于是他扯着嗓子大喊起来:“祝平炎!祝平炎!” 祝平炎这时候也终于注意到了孙涛,向他喊道:“我中枪了!我中枪了!” 虽然说的内容都一样,但这与之前的无意义宣泄已经不同了,此时他虽然情绪紧张,但确实是在与孙涛对话,这也代表他会去注意孙涛的回答。 孙涛将刚刚的话重复了一遍:“你没事的,就是被流弹擦伤而已,现在不要乱动。” 于是祝平炎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我感觉头很疼,应该是被打中了头,我会死吗?” 孙涛随口敷衍了一句,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开始给自己包扎伤口,等到他这边差不多弄好之后,他尝试着站起来,走到祝平炎旁边坐下,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 看完之后立刻翻了个白眼:“嚎什么,原来真的是被流弹打中,就擦破了点头皮,死不掉。” 祝平炎小心翼翼的伸手摸自己的脑袋,好像害怕一指头戳到自己脑浆里一样,但是一直摸完整个脑袋,头骨都是完好的,他这才放松下来,相信了孙涛的话。 - 祝平炎很不好意思的坐起来:“孙警官,我帮你包扎一下伤口吧。” 孙涛赶紧制止他:“哎哎哎,别动,我已经弄好了。” 祝平炎点了点头,停了一下又说:“那我扶你去医院吧。” 孙涛再次制止他:“我已经打过电话了,很快就专业的人过来,这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别乱动。” 此时祝平炎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他看了看刚刚用枪挟持他的人,那人的脸已经被打烂了,根本看不出是谁,只能让人犯恶心,赶紧转开视线。 “能找到幕后黑手吗?” 孙涛摇头:“恐怕不能,一般做这种事的都不会是明面上的人物,现在脸都没了,就更不好查出底细了,他是谁我们都不能确定,何况是他上面的人。” 祝平炎有些失望,但还是向孙涛说了声谢谢,如果今天没有孙涛,他多半得和这人同归于尽了。 第三十二章 屎前战争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赶到,孙涛和祝平炎被送去了医院,祝平炎虽然只是皮外伤,但是毕竟是被枪打中,而且还是打中脑袋,也详细的检查了一番,最后果然啥事没有。 检查完后,又做了笔录,他过去看望孙涛,却见孙涛床边坐着个姑娘。 孙涛看这个姑娘时,眼睛里的柔情连傻子都能看出来,说话的语气也非常温柔:“燕儿,虽然法律上没有证据,但我可以保证,这人就是凶手。” 祝平炎很识趣的在外面等了一会,约莫十分钟后,那个女孩走了出来,祝平炎走进病房。 “看来你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感。” “职责和私事本来也不是必须对立的。” 祝平炎没再针对这件事说什么,他既不关系孙涛的职责,也不关心孙涛的私事。 “我来是看看你的身体怎么样,看起来还不错。”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顺便再问你一件事,你第一次被枪指着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孙涛以为他觉得刚才太丢脸,安慰道:“没人会嘲笑你的,任何人突然从平安生活跳到生死枪战里,都会这样。” “所以你也曾经害怕过,那为什么还要继续当警察。” 孙涛迟疑了一下:“害怕只是一时的,当警察是我的事业也是我的理想,很少有人能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既然我这么幸运,当然不能被吓跑。” “当警察这件事对你很重要,所以你不会放弃。”祝平炎点点头,自言自语般轻声说,“不会放弃。” - 祝平炎回到他的那件出租屋,吃完饭之后就坐着发呆。 他想到了很多事,小时候他和王庭打架,董一就过来拉架,结果变成了三个人乱战,打完之后还装作侠客一般,说改日再战 但是因为董一比他们大,所以第二天打到最后,变成了他俩联手打董一,不然实在是打不过。 祝平炎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笑出了声,然而那具头被打掉一半的尸体忽然从他脑海里闪过。 就像悠扬笛声中的唢呐,不和谐但如此清晰,他越是想忘记,反而记的越牢,那个血肉模糊的脸仿佛就在他眼前,仅剩的一只独眼死死盯着他。 感觉背后好像依然有一把枪顶着,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当然什么都没有,自嘲的笑了一声。 他坐在沙发上发呆了一个小时,一直在想小时候那些稀少的美好时光,忽然捂着脸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他想回去,回到他的祖国,回到他的朋友身边,拿着每月两万的薪水,潇洒自在的活着。 拿出手机,拨打了董一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个陌生人,浓重的大汉口音让他意识到,他现在在国外,一切都不一样了,就连给朋友打个电话都要加上前缀。 挂了电话,他没有再打,洗漱之后开始睡觉。 - 阳光明媚,春暖花开,小草刚刚长出新芽,忽然一道黑芒闪过,这截刚刚见到阳光不久的可怜嫩枝,被从中斩断,新出的嫩芽高高飞起,下半截却纹丝不动。 “完美!” 王庭拿着一根树枝,定格在这一瞬间,两秒后帅气的收枝归鞘。 祝平炎提起裤子走出草丛,冷漠的说道:“你终于来了。” 原本跟在王庭身边撒欢的阿黄,兴奋的飞奔向祝平炎,祝平炎高兴的咧开嘴打算抱阿黄,结果它灵活的一扭身躲开了,然后头也不回的钻进了草丛里。 祝平炎的笑容一下子消失,站起来继续冷漠的对王庭说:“你来晚了。” 王庭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丢向祝平炎:“你要的东西。” 那张纸在空中飘飘荡荡,祝平炎看准时机迅速挥手一抓,抓住一团空气,他淡定的收回手,任由那团纸飘落。 “人是会变的,彼时苦苦追寻的东西,此时却如同废纸,你虽然最终还是来了,但来晚一步,一切都回不去了。” “如果你信任我,就该继续等。” “等?等到什么时候,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这么长时间你都在做什么!” “我有我的苦衷,你要相信我。” 祝平炎怒吼道:“你要我相信你?曾经我相信你,把唯一的机会留给了你,结果你却辜负了我,你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现在还要我相信你,办不到!” 祝平炎说完便扑向王庭,王庭足尖轻点,飞身离开原地,踏着一人高的野草飞上废弃的土坯房。 王庭冷笑一声:“不要得寸进尺,真以为我怕你!” 祝平炎大喊:“那就下来与我一战。” “有种你上来啊!” “你下来!” “你上来!” …… 祝平炎忽然灵光一闪,我有异能啊,干嘛要上去。 于是一道电光从祝平炎掌心射出,王庭向侧方一闪,惊险的躲过电击,从房顶上滚了下来,掉进了下面的草丛里,祝平炎大笑三声,表情却骤然凝重,草丛中正有什么东西飞速接近他。 来不及想那是什么,他立刻后退,与此同时,草丛中升起一团火焰,狠狠砸向祝平炎刚刚所在的位置,祝平炎躲过了正面冲击,但火焰正飞速向他蔓延,他连滚带爬总算逃出了火焰的最大范围。 火焰熄灭,祝平炎刚刚的那个位置已经成为一片焦土,浑身火焰的王庭就站在这片焦土中。 王庭刚刚踏前一步,祝平炎双手电光闪动,连绵不断的攻击逼迫着王庭不断躲避,根本没机会接近。 祝平炎正在得意,王庭急中生智,火焰再次蔓延开,将身周变成一片火海。 “没用的,距离不够,你根本碰不到我!” 果然,火焰燃烧到祝平炎面前便停住了,祝平炎双手积攒电光,刚打算继续攻击,忽然愣住了,如今他面前只有一片火海,根本找不到王庭在哪。 等到他醒悟过来,想要避开的时候,火焰已经熄灭了,而王庭就站在他面前。 “结束了。” 王庭的脚下如同火山喷发,炽热的火焰以他为中心向外扩散,祝平炎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火焰。 但是祝平炎却诡异一笑:“确实结束了。”天空中一道闪电偏离它原本的目标,咆哮着砸向此处。 祝平炎确实快不过火焰,但火焰也追不上闪电,王庭的火焰还未来得及扩散,就在一片电光中被炸飞了出去。 - 董一从拐角走过来,无视这些闪电和火光,忽然一扭头看见了阿黄,高兴的跑过去要摸摸狗头,就在他要接近目标时停了下来。 阿黄就在他面前,伸手就能触及,但他却对狗头失去了兴趣,满脸冰霜的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下。 “谁干的。” 祝平炎赶紧指着王庭,王庭愣了一下,也伸手指着祝平炎。 董一的双眼慢慢变得血红,面部逐渐扭曲,嘴巴裂开到耳后,牙齿变得细长尖锐,皮肤漆黑皲裂,声音也变得尖锐:“无所谓了,今天你们都要死!” 趴在地上的王庭惊恐的喊道:“糟了,魔王觉醒了!” 祝平炎赶紧过去把王庭扶起来:“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与我联手一战吧!” 董一脚下的地面裂开,泥土碎石纷纷升空,然后如同流星一般砸过来,祝平炎周身闪烁电光,无数道电芒将他和王庭保护其中,弹开或者击碎飞来的任何杂物。 王庭手心出现一个火球,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火球越来越炽热,从红色变成蓝色,又从蓝色变成了白色,到最后已经看不出这是一个火球了,就是一个白色光团,光芒已经淹没了王庭和祝平炎的身影。 “冲!”祝平炎歇斯底里的喊了出来。 第三十三章 勇气 祝平炎睁开眼,看了看四周,然后从床上坐起来,愣了几秒钟后不禁笑了出来。 这当然是一个梦,这么荒诞的梦,他竟然在醒来的第一时间还有些迟疑。 他揉了揉眼睛,掀开被子下床走到窗前,窗外的阳光正好,不伤人的温暖,阳台上摆着一盆海棠,此时正开的灿烂。 这盆花应该感谢李栀的救命之恩,本来都要被他养死了,李栀及时插手救活了它。 倒不是说祝平炎不在意这盆花,这是他的生日礼物,他对这花很好,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给它施肥,要不是有天被李栀撞见了,这盆花得死的多憋屈。 祝平炎伸了个懒腰,开门走到楼下的客厅,客厅里非常安静,桌上摆放着今天的早餐,他的养父母趴在桌子上,就像是课间抽空睡觉的学生。 祝平炎喊了两声,没有人应他,他走到桌前,拿起早餐正打算吃,忽然发现养父不是在睡觉,趴在桌子上瞪大了眼睛看他,脸色苍白枯槁,就像是一个死人。 他吃惊的后退几步,手里的早餐也掉在了地上,他的呼吸急促起来,伸手去试了试养父的呼吸,养父竟然真的已经死了,死的这么突然。 在祝平炎惶恐不安时,仿佛听到了李栀的声音,声音很小,听不清在说什么,隐隐约约好像随时都会消失,但他很确定这就是李栀的声音。 他循着声音上楼,走到李栀的卧室门前,打开门却发现卧室里空无一人,他的背后无声无息的出现一个人,很矛盾,明明这个人是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背后,但是他依然能感觉到这个人,甚至可以看见他模模糊糊的身影。 他想转身,但是没法转身,他想逃跑,也没法逃跑,只能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任由这人用枪抵住他的后背,然后嘭的一声枪响,子弹从他的后脑射入,轰碎半张脸后飞出来。 - 祝平炎从睡梦中惊醒,他看着眼前昏暗的房间,凌乱的摆设,确认自己是真的醒了,走到狭窄的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盯着镜子发呆,心想自己背后会不会忽然出现一个拿枪的人。 他有些自嘲,什么天骄,什么异能,还不是被一枪打死。 他现在有些羡慕那些防御型的异能者了,虽然不够帅,但真的很安心。 现实世界不是游戏,没办法读档重来,无论你是什么人,是高官富商,还是平民乞丐,无论你曾经做的多好,未来多么明朗,死亡便是一切的终结。 现实总是突如其来,特别是他将要走的这条路,吃饭睡觉走路泡澡,随时随地都可能迎来人生的终结,无论有多大的本事,哪怕一招就能毁天灭地,用不出来都是空。 - 祝平炎早早的去了武馆,天已经亮了,不过太阳还没出来,此时武馆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也没心思练拳,对着沙袋就是一通乱拳,等到其他人来的时候,那个沙袋已经被打成破布娃娃了。 五爷来了之后,他就跟随五爷到内院学习,五爷怎么会看不出他心不在焉,便提议练拳的事先放一放,一起聊聊天。 两人就这么闲聊了半个小时,祝平炎忽然问:“五爷,你应该经历过不少枪战吧。” 五爷随口说道:“那是,以前可没现在这么太平,那时候一言不合就是枪战,真正的凭本事说话,实力不够的人,你让他上位,他都不敢出声,不然就是横死街头的下场。” “那你有被人用枪指着吗,或者子弹擦肩而过?” 这次五爷仔细想了一会:“倒也有过。” “你是怎么克服那种恐惧的?” “我没有克服。” “什么?”祝平炎怀疑自己听错了,一个枪林弹雨一辈子的老人,说自己没有克服恐惧,那他早该放弃这行了才对。 “人和人是不同的,有的人见两次红就敢杀人,有的人听一辈子枪响也还是腿软,我见过很多不怕死的,枪林弹雨也敢冲过去,事后我问他不害怕吗,你猜他怎么说?” 祝平炎适当的捧一句:“怎么说?” “他说,现在想想有点后怕,不过当时没想那么多,开枪之后就跟喝醉酒一样,什么都不怕了,这时候天王老子站在他面前他都敢崩一枪。 以前我不相信有人会不怕死,但是后来见的人多了,发现确实有这么些人,热血一上头就什么都不怕了,我就永远做不到他们那样,我一直都挺怕。” “既然您害怕,为什么还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 “因为老子勇敢!” 祝平炎无语:“你刚刚还说自己害怕来着。” “害怕和勇敢不矛盾,不知道害怕也和勇敢不挨边,我问你,现在有这么多小青年自杀,他们是勇敢吗?” 祝平炎有些为难:“勇敢……他们的做法是有点过头了,但敢去死,也算是有勇气吧?” “屁,真有勇气为什么去死,你自己仔细琢磨琢磨,遇上事了能把一个懦弱的人逼死,能把一个勇敢的人逼死吗?他去死要真是因为勇敢,那还有什么事他不敢去面对?” “那您说说这算什么?” 五爷抽了口烟,悠闲的说:“这不叫勇敢,这就是上头了而已,他去自杀是冷静思考后的结果吗,大部分都只是一时冲动而已。 还有一些是真不怕死的,我不知道自杀的人里面有没有这种类型,不过这种人我还真碰着不少,别人都说这种人勇敢,要我说,狗屁的勇敢,就是憨。” 祝平炎笑了:“那照您这么说,只有您这种怕死的,才能称得上勇敢?” 没想到五爷点了点头:“没错。” 这一些让祝平炎不知道怎么接茬了,不过五爷自己继续说了下去:“一时冲动不怕死的,叫傻,打心底里就不怕死的,叫憨,人活着就该怕死,不怕死叫什么活着。” 五爷停了,似乎是在整理思路,估计心里想着怎么去忽悠比较稳妥,一根烟抽完,他继续说:“给你讲个事,我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在外地被人给堵了,一群枪手围在巷子口,我和我兄弟就两个人两把枪,你说我怕不怕?” 祝平炎还没开口五爷就自己接了下去:“我怕的要死,但是我知道这里不会有人来救我,拖的时间越长,对方人越多,所以我俩一咬牙就冲了出去,最后我兄弟中枪,我逃出来了,这叫勇敢吗?” 祝平炎想了想:“心里害怕,但还是冷静的做了决定,这就是勇敢?” “不,这叫狗急跳墙,也算是有点勇气,起码比躲在里面等死要好。真正的勇敢是什么,是他们带走我兄弟的时候,我一个人半路去劫了他们的道。我怕死,从来都怕死,但我愿意去赴死,这才叫勇敢。” 祝平炎若有所思,他心里的恐惧不会被这番话驱散,但是这段时间的因为恐惧而产生的自我怀疑,确实因为这话减弱了不少。 “我去练拳了。” 祝平炎告辞离去,而等到他走远之后,五爷那慈祥的笑容就消失了,他向旁边招了招手:“查查最近的枪击事件。” 第三十四章 通背拳 祝平炎不能丢下李栀不管,但他又无法克服这种死亡相伴的恐惧,潜意识里开始逃避,所以才会回忆曾经的那些欢乐时光,想给自己的逃避找到一个理由。 但无论怎么回忆,事实不会改变,那就是他已经家破人亡。 祝平炎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动摇,所以到处寻找克服恐惧的办法,可惜都没有找到结果,孙涛说不出个所以然,五爷给他灌了一大碗鸡汤,道理当然没错,但他还是没找到克服恐惧的办法。 难道真的要像五爷说的那样,靠勇气去抵挡自己的软弱? 这个问题祝平炎纠结了好几天,然后他惊奇的发现,他已经“自愈”了。 原来最霸道的莫过于时间,死亡的恐惧也不堪一击,他只要挺过开头几天,这种恐惧感就淡了大半。 他不再做噩梦,也没像个惊弓之鸟一样疑神疑鬼,不过恐惧虽然减缓了,却依然存在,并且这剩下的恐惧很难被时间消磨,因为恐惧的源头还在。 在这时候五爷忽然告诉他,让他搬到武馆的内院住,理由是住在一起,与师兄们更加亲近,也更方便学武。 祝平炎没多想就答应下来了,到他的那个破出租屋里暗杀他,和到五爷的院子里暗杀他,难度可完全不同。 果然,自从他搬进来,再也没发生过暗杀的事,不过祝平炎觉得,不一定是对方真就没法杀他,毕竟五爷不是以前的五爷了。 但如果把人命看成一笔买卖,他肯定不太值钱,现在来杀他注定是赔本买卖,杀头的生意也会有人做,赔本买卖却肯定没人干。 - 他在五爷这里学了几个月,五爷已经没什么好教他的,基本上算是出师了。 这比祝平炎想象中的要快太多了,他本来以为最少要跟着五爷学两年,但是真的学的时候发现,学武最费时间的是基本功。 其实很好理解,一个没有基础的人去学武,无论他天赋再好,不花费几年时间打熬身体,练出来也只是花架子。 祝平炎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他的身体素质太好,即使什么都不学,瞎鸡儿打,不是顶尖高手都能被他乱拳打死,所以他学武的速度要快了太多。 当然,武功这东西讲究的是拳不离手,学会了和精通是完全不同的,日后他的武学造诣如何,还要取决于他的练习力度和实战总结。 祝平炎出师的速度也超过了五爷的预料,他没想到这么快自己就没东西可以教了,一个劲的感慨自己学艺不精。 在五爷心里,他只是通背拳的一个传承者,就好像用一个小桶,将一缸水舀水到另一缸里面,他就是那个小桶,他的师父才能称得上是通背拳大家。 由此可见,他对祝平炎的期望非常高,而祝平炎从来没能理解这一点,所以当五爷说要将西域通背拳传承给祝平炎时,他满脸懵逼。 他从头到尾的目的都很简单,就是来这里混个名分,顺便学点本事,可现在这名分混的有点太大了。 就好像毕业之后,找了家知名公司混工作经验,结果老板握着你的手语重心长的说,这家公司以后就是你的了,一定要把它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白捡了一个这么大的产业,本身当然是件好事,但是五爷这面大旗中隐藏的危险,祝平炎可是轻身经历过的,如果说之前他的命贱,不值得对方花太大代价,现在他可就值钱了。 五爷看出了他的犹豫:“三天后给你摆一桌出师宴,到时候会把你的师兄们都找过来,还有我以前认识的一些老朋友,大家敞开心扉聊一聊。” 祝平炎一直以为五爷不知道暗杀的事:“恐怕师兄们不太喜欢我。” “你是害怕他们继续暗杀你?” 五爷突然的直白让祝平炎一愣,于是他也不遮遮掩掩,点了点头说道:“师父从来没问过我学武的目的,以前我以为这对于您来说不重要,但您既然决定要将通背拳传承给我,就不想知道我的来历和去向吗?” 五爷皱了皱眉,他一直以为祝平炎就是个普通人,他不在意祝平炎能不能给他回报,甚至不在意祝平炎能不能振兴武馆。 他只要祝平炎拥有足够的实力,将通背拳的名声打出去,不管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 他只需要武术界承认,通背拳牛逼。 所以他从来没调查过祝平炎,因为这不重要,但是听祝平炎的口气,他好像有什么特殊情况? “我不是大汉人,我是从华夏偷渡来的,我来这里注定要闯出一片天下,所以我不可能安安稳稳的发展武馆,如果你让我接过武馆,我必定会将它带进风雨之中,你的那几个半子,恐怕不会因为你几句话就袖手旁观。” 祝平炎没有注意到,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您”已经变成了“你”,说明他的心中并没有真正的尊敬五爷。 五爷注意到了,但是他不在乎,他不需要从祝平炎这里得到任何好处,所以他根本不在乎祝平炎怎么看他。 此时他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将武馆带进风雨?有我当年的风雨大吗?跟你说句实话,我根本不在乎武馆未来的存亡,师父走后,我们师兄弟分散到大汉各处开宗立派,我这一支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通背拳了,如果不能把通背拳的名声打下来,有没有我这一支都无所谓。 至于你说我那几个逆子会害你,我会尽量护着你,不管他们怎么想,明着对付你从道义上说不过去,最多还像之前一样暗杀你。 可他们不是什么杀手组织,手底下的人多半都在明面上,一旦没成功就很容易暴露自己,所以你接受武馆后,反而不用那么担心他们暗杀你,压力肯定会有,但你既然走这条路,就应该明白永远不可能安生。 而且你觉得靠自己起家要多久?你有启动资金吗?你有人脉吗?你自己想起家,需要无中生有,如果接手武馆,最难的一步就已经完成了,还有三天时间,你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冒这个险。” 祝平炎没用三天时间,甚至没到三分钟,他就当场给了答复:“好。” 第三十五章 谢师礼 三天之后,五爷请来了很多人,有武林的,黑道的,商界的,甚至政界的,连望东城话事人,万家家主万玉书都来了。 这些人肯抽时间来,说明五爷还是有一点面子,不过祝平炎知道,这些人也就愿意给点面子,真涉及到实际利益,情分就不算什么了。 不过现在也够了,本来人际交往就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想让别人付出,就得给他回报,单方面的交际本来也就没法持久,五爷是在他和这些大人物之间搭了一条线,如果他只是想通过这条线索取利益,那也太蠢了。 一个上午基本上都是在接待不同的人,祝平炎以前就做过功课,这些名字他大多数都很耳熟,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将名字和容貌结合起来。 他天骄的记忆力起到了大作用,现场这些一面之缘的人,他几乎都能叫上名字,然后说出一两件事,装作和这些人本来就很熟之后,再以这个身份去接近他们的手下。 因为以他现在的层次,和这些人产生交集的机会很少,反而是和他们的手下更可能会有机会合作。 这些人的手下有些或许了解他的情况,但肯定有不了解的,也会对他很客气,这样日后如果有机会合作,成功几率就大得多了。 人都认识的差不多后,五爷带着祝平炎坐了下来,桌上的其他人都是五爷的“传人”。 大徒弟钱志远,人高马大,不过打扮的很斯文,三徒弟钱鸿德,是个胖子,看起来更像是商界的人,四徒弟钱修贤,这是唯一一个看起来像帮派分子的,面色凶狠,衣着随意,领口隐约能看到纹身。 五爷的大女儿叫钱绿兰,丈夫叫杨康泰,是康泰药业的老板,二女儿叫钱如馨,丈夫是万家子弟,名叫万光,手底下有一个万馨保全,是望东城最大的保安公司。 没见到这些人之前,祝平炎觉得这些人都是他的敌人,但真正见面之后,发现这些人也是面和心不和,对他的态度也不像他想象的那么排斥。 如果排除掉外界的干扰,他和这五个人就像是六个国家,他现在是最小的一个国家,另外五个人之间相互攻击,在他们眼里,都认为祝平炎是最没威胁的。 上次祝平炎遇袭,只不过是这五个人打来打去时,有一个顺便看了他一眼,然后随手给了他一下,他觉得被针对,只是因为他太弱小,对方随便派个人来杀他,就让他如芒在背。 所以这五个人并不会将他当做主要的敌人,他和这五个人之间甚至能有合作的可能。 曾经钱五爷在望东城是和万家齐名的,甚至压万家一头,后来势力一分为五,江湖戏言,钱五爷,钱五爷,钱家分出五个爷,这五个势力也都差不多算是一流水平,祝平炎这一个小小的武馆,他们还不放在眼里。 现在五爷找了这么多人过来,他们也心知肚明,这些人虽然不可能真的花费什么代价去保护祝平炎。 但这是一个讲究江湖道义的社会,五爷找这么多人过来不是压他们,而是看着他们,一旦他们攻击祝平炎,都会为自己埋下一个隐患,日后被人攻击的借口。 - 五爷已经不是曾经的五爷了,这些人愿意给个面子来,但并不想耽误太长时间,来的快去的也快,下午这里很快就人去楼空。 五爷看着空荡荡的武馆,有些感慨的说:“我明天就走了,回老家过安稳日子,这里就交给你了,兴衰我都不会再过问。” 祝平炎笑了笑:“等望东城我说了算的时候,我就把你接回来。” 五爷没说什么,哼着小曲离开了,年轻人有志气是好事,至于能不能成真,就要看天意了。 - 武馆的学员很多,但那些人基本上可以称为顾客,不能算是武馆的力量,真正肯为武馆出力的也就二十来人,张成功和他的九个徒弟,然后就是祝平炎的那些门客师兄。 五爷真正的徒弟只有四个,但他当年收了很多类似门客的徒弟,这些人大部分都在分家的时候跟着那五个爷跑了,留在五爷身边的可以分成两类人。 一类是没多大能力,五爷顾念以往的恩情养着他们,他们自知跟着那五家分出去,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干脆继续跟着五爷,也不打算有什么作为,就在五爷这养老。 还有一类比较少,他们确实有能力,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去处,但是忠心耿耿,还是愿意跟着五爷,比如二徒弟张成功。 五爷传位给祝平炎,是看中他的战斗力,但这个社会不是看拳头说话,即便是他们这个行当,领导人的战斗力也并不重要。 在祝平炎接手武馆之后,有能力的几乎都出去自谋生路了,留下的多半是准备安稳养老的人。 这些人没有什么管理能力,年纪也都在四十往上,在如今限制枪械的情况下,也基本没有什么战斗力,等同于吃白饭的。 不过五爷考虑到祝平炎可能会清理掉这些人,所以在退位之前给他们分了武馆的股份,所以这些人现在也不需要额外支出,按时给股息就行了。 五爷走后,祝平炎就找到了张成功,虽然名义上武馆归了祝平炎,但经营实际上一直是在张成功手里。 他当然不是来夺权的,这个武馆真正干事的都是张成功的徒弟,除非把所有人都开了,否则这权是夺不下来的。 也没必要去夺,这么点人怎么可能满足得了祝平炎,他必定要继续扩张,只要让新加入的人明白谁是老大就行了。 他来找张成功,就是来谈扩张的事,这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直接扩张的话,他担心会招来那五个人的目光。 怎么才能隐晦的扩张,闷声发大财,他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一个可以用来施行的好法子,最后还是决定和老江湖商量。 张成功听说了他的来意,立刻哈哈大笑起来:“你不需要隐藏。” 见祝平炎不解的表情,他接着说:“五爷在的时候,他们不可能给五爷东山再起的机会,因为他们怕,但是现在五爷彻底放手了,你一个小年轻接手,想要去扩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你走到门外看看,这大街上每个人都和你有一样的想法,每个人都想当大人物,但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五爷曾经成功过,所以他们会害怕五爷再次成功,但是你嘛……放手去干吧,没事的。” 第三十六章 招人 祝平炎又和张成功聊了很久,主要是商讨如何扩张的事宜,不过也顺便把帮派的名字定了下来,定的非常随意,祝平炎随便说了一个雷霆会,张成功也就同意了。 想要扩张最简单的法子就是招人,在华夏很难直接招到人,但是大汉贴个招聘广告就行。 这也是大汉武馆这么多的原因,在华夏学武就是爱好,学成了也没多少会去打职业擂台,大多数一辈子也没什么机会用。 但是在大汉可不一样,这里的武馆就相当于一个学校,如果武馆特别有名,武馆正式毕业的学生相当于帮派里的名校,找工作时的机会和待遇都比普通人高很多。 所以想扩张,最简单的法子就是砸钱,有钱就能招到人,如果想找能打的,就给更多钱。 作为一般等价物,或者说世间价值的衡量标准,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所以赚钱的路子尤为重要。 大汉的帮派是合法的,所以烧杀抢掠这类赚钱方法肯定不可行,会被道义和法律双重绞杀。 大帮派一般会有附属的大公司,比如五爷的女婿杨康泰,其势力的核心就是康泰药业。 而对于大部分帮派来说,开工厂才是更稳定的收入。 而对于祝平炎这样刚起步的小帮派,则多半会选择雇佣,也就是给酒吧、夜店之类容易起冲突的地方当保安。 还有一项比较微薄的收入,那就是在街道上收所谓的物业费。 可以这么理解,望东城里收物业费的帮派,其实相当于这里的警察,大汉的警力非常少,收的税也相对少一点,等于是将这些税折扣成了物业费给帮派,然后由帮派维护一些基础的治安。 但物业费不是那么好收的,收了钱就得办事,偷钱、抢劫、讹诈都得管。 抢劫和讹诈还好,偷窃实在不好管,小偷小摸,即便是警察也懒得去管,何况是这些帮派。 只有一些大的帮派,可以直接震慑盗门,或者干脆自己就是盗门,才有资格收物业费。 有趣的是,店铺出了事,一般不会找警察,都会去找收物业费的帮派,因为帮派管这些事比更效率。 警察为了公平,犯什么罪就要受到什么处罚,会适当保护罪犯,帮派嘛…… 如果小偷没有加入盗门,他在江湖人眼里既不是江湖外,也不在江湖中,对他做什么都不会违背道义。 这种盗门之外的小偷,被抓住往往都会非常惨,处理方式各不相同,但大部分情况下很难再见阳光。 而如果小偷加入了盗门,就成了江湖中人,不会对交了费的店家出手,否则就按江湖规矩处理。 虽然只有大的帮派才有资本收物业费,但是有些帮派并不会自己去收,因为这块的利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些鸡肋的感觉。 比如一些走精英路线的帮派,没那么多廉价人力去收物业费,又不想放弃这块的利益,就会将收费的任务委托给小组织。 够资格收物业费的帮派是真的大,必须得是一流帮派,但是接受委托的这些小组织也是真的小,小到不够格称之为帮派。 物业费本来就没多少,大帮派抽成之后,能剩下给这些小组织的就更少了,稍微有经济来源的组织就不会看上这点利益,所以收物业费的都是一些街头混混,甚至学生。 他们的老大其实也称不上老大,更像是包工头,收物业费是他们的稳定经济来源,但这个钱实在少的可怜,所以经常会接一些外快,他们的老大就从中间赚取中介费。 现在祝平炎就打算抢这么一点油水,没办法,这个最好抢,一般人都看不上。 - 祝平炎依照手机上的资料,找到了“莲花街物业公司”,其实就是巷子最里面的一间小房子,租金最便宜的那种。 屋子大门没关,门口四个人在打牌,还有两个在旁边支招,根本没人管祝平炎。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算服务行业,没有激励的服务行业,顾客永远是孙子。 祝平炎敲了敲门框:“砸场子的。” 一开始没人理他,过了几秒他们才反应过来,然后一起懵逼的看着祝平炎。 刚刚开始干这个的时候,他们还是学生,幻想着腥风血雨的江湖生涯,整天紧张兮兮的感觉随时有人暗算他们,夺取他们的地盘,结果有个鬼的人会来抢地盘,听倒是听说过,但是他们这几年反正没遇见过。 哗啦一下子,这群人推桌倒椅的站了起来,有人伸着脑袋向门外张望,有人往里屋吆喝:“哎哎,都出来了,有人来砸场子了!” 隐约听见里面有乱糟糟的声音,不一会呼啦啦出来十来个人,有的拿木棍,有的拿钢管,还有拿西瓜刀和砍刀的。 在华夏,祝平炎曾经和十几个持械少年打过,当时被打的挺惨,基本就是靠身体素质硬扛。 但今非昔比,如今他打这些人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倒是可通背拳没什么关系,主要是他的战斗经验已经十分充足。 今天这十几个少年要迎来人生的第一次江湖斗争,可惜并不如他们想的热血美好。 当先一人拎着板凳冲了上来,祝平炎根本不给他出手的机会,轻轻一脚把他踹倒在地,连带着他背后的人也摔倒了,祝平炎真没使多大劲,后面那人是自己没站稳。 前屋的门面也就一仗来宽,还放着一张桌子,再后面冲上来的,也就只有两人能直接攻击祝平炎。 左边那人抬起手中的钢管,祝平炎上前一步,欺进那人身前,左手抓住他未落下的手腕,右手掐住他的脖子,向左转半步,用他的身体挡住另一人的进攻。 接着右手一拧,那人吃痛松手,祝平炎也松开手,接住他掉落的钢管,伸手一推,将他连带另一人推倒在地。 后面的人立刻跟上,祝平炎拿着钢棍随便敲两下,这两人手里的武器就掉在地上。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个“关”是最重要的,如果被一圈围着,特别是这群人还拿着武器,再好的武功,再强的身体素质,只要还没能刀枪不入,都不会有好下场。 可如果像现在这样一个个上,以祝平炎超人的体力和速度,打一百个这样的都没问题。 对方当然没有一百个人,所以战斗没持续太久,祝平炎坐在桌子上,听着满屋的哀嚎,用钢管敲了敲桌子:“安静点。” 有些人畏惧的安静了下来,但是很多人没理会他,那些安静的人也就不再理会祝平炎。 祝平炎加大了声音:“谁要是再叫唤,我就当是不服,继续再打几个回合?” 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第三十七章 收集蚊子腿 祝平炎满意的说:“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今后这地盘我们收了,还有一件事,你你你……” 他从人群里点出了几个人:“你们几个可以去武馆学习,不收学费,包吃包住,但要帮武馆干些杂货,就像古代的学徒,学成之后帮武馆办事三年,愿意就跟我走,不愿意就散了。” 一个被点到的人问道:“武馆?哪个武馆?” “西域通背拳。” 以前通背拳只是一个武馆,但是五爷将通背拳分成了两个部分,通背拳武馆和通背门,通背门的势力被瓜分成了五份,五爷的三个干儿子现在还以通背门自居,两个女婿则将分到的产业融入了自己的公司里。 但是通背拳武馆自始至终都只有一家,而且在望东城也算是闻名的大武馆,虽然它的名气都是通背门带起来的,五爷的武功比望东城的其他几个顶尖武馆还是差了点。 但是对于这些个穷苦人家孩子,这算是一个不错的机遇了。 混帮派在大汉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如果孩子真走不了正道,多半家长都会把孩子送到武馆学几年,而但凡从武馆正式毕业的,都不会去收物业费。 所以这些悠闲懒散的混混,其实文不成武不就,比乞丐好不了多少。 祝平炎把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抛出来,除了一个拒绝了,其他人几乎都没怎么犹豫就接受了。 拒绝的人他也不想多过问,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他不必也没法去了解每个人的难处,只是打开手机翻到下一页,继续去抢下一个地盘。 - 经过几天的奔波,他将周围的地盘全抢了过来,实际上这样根本赚不到钱,因为原先的小混混一大半被他赶走,他需要新招一批人,这批人可就是武馆毕业的正式人员了,花费比那些小混混高太多,收到的物业费除了上交大帮派的部分,全部发下去还要倒贴。 不过他这么做的目的本来也不是为了赚钱,从小混混里选出来的学员,加上最近招的新人,他现在手底下也有了一百多人。 学员们每天要学武,还要兼职打杂和收物业费,已经没法做其他事情了,但是新招的这几十号人可清闲的很,一个月收一次物业费,剩下的时间还有很多。 祝平炎不想他们歇着,这些人自己也不想歇着,帮派其实有点像推销员,多劳多得,基本工资很少。 要不是大汉有了成熟的体系,帮派根本没基本工资这么一说,像华夏的帮派一般都是拿分成。 这就好比私营企业和集团公司的区别,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都可以用同一种模式管理,但是人数到了几千就完全不一样了,要么选择分权下去,分成很多个小组织,要么就得改变管理模式。 帮派也是如此,在人数少的时候,赚的钱可以大家分,但是如大汉这样经常出现十几万人的超级帮派,管理方式就完全变了,下面的人没法分到他们赚取的利益,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赚到了多少钱,只能靠上层发工资。 小帮派的收入有时候会有很大浮动,赚钱的时候当然不惦记那点工资,但是不赚钱的时候,看着别人拿钱自己没钱,心里就很难受。 越是底层越明显,因为钱是永远不够花的,而不管是不是帮派,人性总是相同,即使拿着应得的报酬,也总会觉得受了亏待。 所以大型帮派的改变,逐渐带动中型帮派发生变动,当江湖人也要发工资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后,很多本来不用发工资的小帮派也开始发工资,除了那种实在小,几人或者十几人,都称不上帮派的小组织,一般的帮派或多或少都会发工资。 帮派的性质到底是和打工有区别,就好像病人总忍不住想给医生塞钱,找帮派的人即使给了上头的钱,多半也会塞钱给办事的人,所以帮派的基本工资并不多,讲究个多劳多得。 祝平炎做了很多功课,但是功课其实就是前人的经验,而别人不会也没法把所有的经验都传授,所以很多东西他还是有欠缺,比如现在他就不知道该怎么用新招的这几十人。 不过他身边就有一个老江湖,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二师兄张成功。 而他自己呢,则盯着一个任务发呆。 特殊任务:以技巧击败对手,每击败一个获得5积分。 这个月的任务他本来已经做完了,但是今天又额外刷新出来这个任务,任务描述就只有这么一句话,让祝平炎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试着询问管理员,但是管理员也没有做出明确回答,只说游戏内容需自行摸索,他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怎么能有更多提示,最后直接选择了开始任务。 “请选择对手。” 祝平炎并没有进入任务幻界中,而是出现一个面板,里面出现很多人脸,男女老少应有尽有,他好奇的点了一个小女孩的头像,心想一个管理员魔改的小萝莉会是什么场景。 但是选择完毕后,还是没进入任务幻界,反而从时间流逝缓慢的精神小屋返回了现实。然后他忽然感觉全身无力,一个踉跄跌倒在地。 他周围哗啦一下空了一片,所有人都和他保持两米的距离,但又舍不得离开,想要看看有没有瓜吃。 他努力尝试着想要站起来,但手脚无力,怎么都没法站起来,不一会累的气喘吁吁,好像站起来是什么重体力活。 “老管,这是怎么回事?” “本管理员不会在任务中进行任何指导。” “任务中?那取消任务。” “任务未完成,此时取消的话,视作任务失败,是否确定取消?” 祝平炎迟疑了,他问道:“任务失败会怎么样,会扣积分吗?” “特殊任务失败不会扣除积分,但是特殊任务的奖励比正常任务高很多,此任务完成后必定有物品奖励,且完成过程中可获得高额的积分奖励,是否取消?” 第三十八章 坑爹地图 祝平炎一下愣了一下,战争模式有额外的升级系统,战斗力比娱乐模式强,但是积分获取途径真的太少了。 可选任务加每月任务,每个月就算全部完成也只能获得20分,如果不小心失败一个,还要倒扣十分。团队任务一般会根据表现给十到二十分,也就是说一个月最多也只能得到四十分。 一百积分可相当于他兢兢业业三个月的积分,更别说还有物品奖励,战争模式的物品奖励可不像董一那么坑爹,就算奖励再差也最少值个三四十积分。 也就是说着一个任务就能顶他四个月,这让他怎么舍得。 这时候他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看来是围观的人叫了救护车,祝平炎也终于下了决定:“不取消。” - 医院当然也是检查不出个所以然,只能在一系列测试后给出结论:“你的症状很像肌肉萎缩,但是发病太快,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听你的朋友说你天生神力,可能是之前积累的肌肉损伤爆发了,你现在的肌肉力量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支撑你的体重都很困难。” “小孩子?你是说我的身体素质相当于七八岁的小女孩?” “额……”医生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比喻也太具体了,我就说像小孩子,你猜个年龄也就算了,是怎么把性别都猜出来的? 医生虽然没回答,但是祝平炎心里已经有数了。 刚开始失去力量时,由于太过惊讶,他没注意到视野中有什么变化,但是上了救护车,他就发现视线下方出现一个东西,像是游戏里的小地图,小地图中心有一个小箭头,还有一个红点。 这个界面意思太明确了,祝平炎尝试转了转身,果然那个箭头也跟着转了转,很明显那个箭头代表他,红点应该是代表任务目标。 而如果他没猜错,这个任务目标就是他选中的那个小女孩。 所谓的“以技巧击败对手”,就是让他的身体素质降低到对手相同水平,而小萝莉的体力根本不足以支撑他的体重,所以他站起来都很困难。 他看了看小地图,知道当务之急是找到这个小姑娘,然后打败她,在医院浪费时间是没有用的。 他打电话叫来了几个人,扶着他走出了医院,司机开着车就要回武馆,祝平炎赶紧叫住他:“不回武馆,我要找一个人。” “去哪?”司机带着墨镜,酷酷的问。 祝平炎调整了一下身子,指了一个方向:“那边。” 这个酷酷的司机有点懵逼:“那边的哪里?” “就往那边开就行了。” 司机叹了口气:“老大,我开的不是坦克,得顺着路走啊。” 司机心想,好不容易从武馆毕业,结果混社会的第一个大哥不仅是个肌无力,还是个傻子,这前途怕是没了。 祝平炎也是无语,市区里只知道方向可没法走,他赶紧把手机拿出来,对照着地图确定了地点,然后告诉了司机。 心里对着管理员抱怨:“好歹也是外星科技,你这地图都没个指路功能吗?” “本来这就是个对战任务,打完结束,这个小地图还是借鉴同行给加上的。” 已经找到地点,祝平炎也就不再抱怨,开始在心里盘算,接下来该怎么让这个小姑娘和自己比武。 车停下来后,面前是一栋四十层的居民楼,任务目标就在这里,但是只显示了位置,没有显示在哪一层。 这让他怎么找,四十层一层一层找吗,人给不给他开门都不好说,就算开门了,怎么问呢?不知道那小女孩叫什么,直接说我找你女儿比武?人家不得报警啊。 不能直接进去找,那就只有等她出来的,现在天已经快黑了,这个时候父母把女儿带出来玩的几率不高,所以在这里等没什么意义,不如明天来早点等她上学。 第二天一大早,祝平炎一行人又开车来到了老地方等着,一直等了两个小时,任务目标才走出大楼,不过并不是从他们这个方向出去,祝平炎让人把车开过去,却什么也没发现,明明自己已经到达了标记红点的位置,却什么都看不到。 红点移动他们也移动,可红点的移动根本不顾及外界环境,什么花坛栏杆,直接就穿过去,祝平炎有些懵,这是在天上飞吗? 他把头伸出去往天上看了看,也没有直升飞机、热气球之类的东西,喷气式飞机不可能以这么慢的速度运动,这难道是个会隐身的天骄? 祝平炎都懵了,他的手下当然更懵,祝平炎好歹有个目标可以追,他的手下只能听他的胡言乱语,司机像是遇见发了神经病的导航,胡乱给他指路,这和他心里预期江湖生涯可完全不一样,白瞎了他这套西装墨镜。 正在这一车人都在懵逼的时候,一辆汽车从地下车库开了出来,汽车上面悬浮着一个拳掌相交的标志。 祝平炎赶紧喊道:“跟上前面那辆车。” 司机松了一口气,这总算有个目标了。 这个悬浮在车上的标志虽然正面朝着祝平炎,但是人类拥有交叉视力,可以分辨出这个标志没有厚度,不过他没法判断这个标志是不是纯粹的二维图标,因为他看不到厚度,只能说明厚度肉眼不可见。 随着车辆移动,那个标志也在移动,但永远面向祝平炎,祝平炎有一种错觉,好像这个标志不是在车子是,而是就在他面前,不过随着车子移动上下左右晃动,并且放大缩小,他伸手在眼前晃了晃,手臂遮住了那个标志,他这才相信那个标志就悬浮于车上。 “这标志也太违和了。” “反正除了你,其他人也看不见。”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能看见,而别人看不见。” 老管笑道:“你确定你真的想知道原理吗?那你得先学几百年的基础知识。” 祝平炎汗颜,但也有点不服气:“就一个图标而已,你就告诉我怎么让我看见它的同时别人看不见就行。” 管理员无奈的摆摆手:“原理我就不说了,给你举个例子吧,这个图标就像是白纸上的白字,普通人看不见,而我给你加了个滤镜,所以你能看见。” 祝平炎点点头,假装很懂的样子:“这不是很简单吗,我明白了。” 他明白个锤子。 第三十九章 程九 汽车在祝平炎的思索中很快到达目的地,他的任务目标走进了幼儿园里,看来他之前估计的年龄还是大了些。 看着小女孩的父母把她送进了幼儿园,祝平炎喃喃自语:“这来回接送,也没机会下手啊?” 听他这话,车里的其他人才知道他的目标是这个小女孩,一下子几个人都面色古怪起来。 司机为难的说:“之前没说我们还有拐卖儿童的活?” 当然,有人违背法律,就有人违背道义 祝平炎左边一人淡然的说道:“这当然不是拐卖儿童,拐卖儿童怎么会死盯着一个,当然是盯着所有好下手的孩子。” 一个有些结巴的人问道:“那,那,那是干嘛?” 祝平炎一时没说话,因为他想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他左边那人随意的说道:“应该是有私人恩怨,要绑架吧。” 祝平炎赶紧解释:“你们都别误会,我不会伤害那个女孩,就是想和她谈谈。” 左边那人笑了一下,附在祝平炎耳边用极低的声音说道:“我不管你要对那个女孩做什么,当老大的有些不同于寻常人的爱好很正常,不过这跟之前说的不一样,加点钱不过分吧。” 祝平炎看了他一眼,自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他以为自己是变态,想对这个小女孩做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然而即使如此,这个人也没觉得有什么过分,只想要加钱。 即便在大汉,在灰色产业捞钱的人也会有很多人渣,他招来的这些人很多都是刚从武馆出来,自然接受不了拐卖儿童,这位显然不是。 祝平炎惊讶于这人的冷血,但也认真的考虑了他的建议,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想直接和这个小女孩比武,都会被当成神经病抓起来,但是如果把这个女孩抓过来,和她比武后送回去,就能轻松圆满的解决这件事,就算女孩和别人说这件事,恐怕也会被当成撒谎。 这个计划本来有个难点,那就是祝平炎还不算是真正的老大,他手下并没有能执行这个计划的人,但现在这个人似乎有了。 - 祝平炎叫人带他回了武馆,对外此事已经结束,但是他私下找到了刚刚那人。 他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份简历,而简历中的人则站在他面前。 “程九,这名字也太随意了。” 程九笑道:“父母给的名字,没法子改。” “父母给的名字没法改,这个名字应该花点精力仔细想想才对,这太随意了。” 程九一愣,随即笑道:“老大果真聪明绝顶。” 祝平炎回来仔细考虑这件事后,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些怀疑,即使混了几年,也不一定能接受这种事, 一般做这种事,不会轻易让新人进去,也不会轻易让老人出来,特别是这么年轻的,而且祝平炎给的钱对于做这种事的人来说,实在太少了。 卧底?但卧底应该不会为了加钱暴露自己,想改邪归正?这可不像是改邪归正的态度。 那只有一种可能了,得罪了人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让他想改变身份,但是在黑水里游了一圈,染了黑出不去,所以加入了这个小社团。 “谁让你来的?”虽然已经排除了卧底,祝平炎还是想试一试。 “钱。”这个回答真是清新脱俗。 “我给的可不多。” “我猜你以后肯定愿意给我更多。” 祝平炎把简历反转过来,向着他抖了抖:“这上面可没说你能值更多钱。” “有些东西写在纸上是没用的,要看实际行动。”道义不允许的事,自然不能写在纸上。 “那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事,今天那个小女孩你还记得吧。” 程九抬起头,心里冷笑,果然这人不仅身体残疾,心里也残疾,嘴上却淡然的说:“给我三天时间,我把她带过来。” “我只有两点要求,第一,你不能伤害她,第二,我不光要你把她带过来,过后你还要把她安然送回去。” 程九一愣:“送回去怕是容易暴露。” “不送回去难道杀了?” 程九心想,你这比杀人恶心多了,面上还是不动声色的说:“我可以解决。” 祝平炎心里一震,赶忙借着简历掩盖自己的表情,这还真是个纯种的人渣。 为了不让他伤害这个女孩,祝平炎只能试图解释自己的意图:“你误会了,我和她又事要谈,谈完你把她送回去,她安然无恙,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 “如果只是谈话……” “不光是谈话。”祝平炎知道这事解释出来也没人信,所以用命令的口气说:“我要做的事可能一般人不理解,但并不会伤害到她,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安全的把她带来,再安全的把她带回去,然后从此不再和她产生任何交集。” 说完祝平炎丢过去一个信封,程九接过信封后也没再反驳,而是顺着祝平炎的计划说道:“如果要把她带给你再带回去,我觉得需要换个地方。” “为什么?” “这里太远了,如果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她送回去,肯定不能耽误太长时间,我不知道你要‘谈’多久,但是中间的路程肯定越短越好。”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但也有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人是卧底,以他现在的状态,暴露行踪呆在武馆外,实在太过冒险。 “可以,得手后打电话给我,我会告诉你我在哪。” - 离开武馆后,程九打开信封点了一下钱,骂道:“他妈的,果然是小组织,学会了变态没学会大方,给这么点钱还觉得自己很牛逼。” 程九觉得自己是在做伤天害理的事,自然想要更多钱,但是祝平炎却认为这不过是简单的绑架,两人对这件事的认知都不同,怎么可能达成一致呢。 第四十一章 爱妃 “臣有本奏。” 说完之后,祝平炎便忐忑的等在门口,但愿这货是真疯了。 里面传来了数数的声音,然后疯子喊道:“大臣已经满了,你辞官吧。” 祝平炎正问号脸,里面又传来了数数的声音,然后疯子喊道:“妃子还缺一个,爱妃你在哪呢?” “我在这呢。” - 抛弃尊严之后,祝平炎成为爱妃之一进入了皇宫。 疯子顶着个铅笔盒,坐在讲台上,他旁边一边坐一个小女孩,怀里还搂着一个,其他人都跪在下面。 有一个小女孩还在哭哭啼啼:“我不要当大臣,我要当皇后。” 那疯子不耐烦的对女孩说:“不行,你太丑了,当大臣去。”这时候他看见了进来的祝平炎,面色大变,“你比她还丑,跪着去!” 这时所有当大臣的女孩统统哗然,她们这才知道自己被选为大臣的原因,当场就兵变了。 疯子大惊,对祝平炎喊道:“救驾,救驾!” 祝平炎扶着桌子走过来,稳住了所有女孩,那疯子可是有枪的,这些孩子还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在许诺了一大堆好处之后,那些孩子才同意回去继续当大臣,而此时祝平炎找到了任务目标的小女孩,对她说道:“咱俩来比武怎么样?” 小小的脑袋里有大大的问号:“比武是什么?” 祝平炎想了想:“就是我们两个打架,看看谁厉害。” 小姑娘哇的一声就哭了:“叔叔不要打我!” 祝平炎赶紧安慰:“叔叔不会打你的,比武就是两个人比赛,谁赢了谁就有奖励,你要是赢了我,我就带你去买好吃的。” 许以厚利,终于说服了女孩,然后他又对讲台上的皇帝说:“我俩给你表演一段吧?” 皇帝像是撸猫一样撸着怀里的小女孩,淡淡的说道:“准了。” 本来祝平炎以为最难的糊弄这位耗子皇帝,但是真的开始后,他发现战胜小女孩也同样困难。 如果他也是一个小孩子,当然可以用同样的力量打赢另一个小孩子,他的实战经验和技巧都比小孩子强。 可他是一个成年人,当他拥有小孩子的力量后,连站都站不起来,就像全身都绑着远超承受能力的沙袋,他挥动手臂的速度就像一只迅捷的树懒。 小女孩围着他欢快的转圈,时不时偷偷捣他一拳,深得游记战的精髓,打一拳就立刻往后退,嘴里发出孩童特有的像是叫又像是笑的声音。 祝平炎抓了几次,发现自己完全碰不到小女孩,于是他打算智取。 他用双手扣在地上:“快来看看这是什么!” 小女孩好奇的跑过来,祝平炎一下子放开手,里面却什么都没有,正在小女孩疑惑的时候,祝平炎用手抓住小女孩的肩膀,然后整个人倒了过去。 他现在唯一的优势也就只有体重了。 将女孩牢牢压在身下后,祝平炎问:“认不认输?” 没想到这小姑娘还挺要强,气哼哼的说不认输。 祝平炎不用采取任何策略,他平躺就行,女孩使劲的用手去推,但根本推不动,嘴里喊着1、2、3~3~三了半天祝平炎动都不动,她反倒是把自己累的哼哧哼哧喘粗气。 “你怎么这么重啊,你要减肥了!” 祝平炎笑道:“你说认输我就放开你。” 小女孩又尝试了一会,最后被压的实在难受,不情不愿的认了输。 小女孩认输后,祝平炎失去的力量立刻回归,他终于又能凭借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开心的在原地蹦蹦跳跳,看起来就像是打赢了小女孩高兴的(虽然事实也是如此)。 耗子皇帝笑道:“好,朕要赏你!” 祝平炎冷笑一声,走到皇帝跟前,皇帝抓着枪,像是抓着宝剑一样,搭在祝平炎肩膀上,模仿西方的贵族册封骑士:“虽然然你很丑,但念你有大功,现在正式册封你为贵妃。” “谢主隆恩。”祝平炎说着抓住枪管,然后再无顾忌,一拳打晕了这个疯子。 - 经历了这么多风波,他总算完成了这个任务,获得的五点积分。 此时管理员给出来两个选择,立刻结束任务,会获得任务奖励,继续任务,则可以通过战胜别人获得积分,但是如果某一次战斗失败,就无法获得任务最终奖励。 为了这个任务,他付出了如此多,五点积分完全不足以抚慰他受伤的内心和身体。 所以他选择搏一把。 每次战胜对手都能获得五积分,战胜两个人就等于额外完成了一个任务,对于积分很少的战争模式来说,也算值得他付出。 而且他问过王庭,王庭并没有接到这个任务。 王庭的经验比他高一点,他现在还是一级,王庭已经升到了两级,但是王庭没有这个任务,也就是说这个任务是随机的,以后能不能遇见都要看运气。 既然如此,不趁机刷点积分,以后就不一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 大汉民风彪悍,而且什么不多就是帮派多,如果在街上随便找人挑战,说不定就会惹到哪个老大。 所以祝平炎回了自家武馆,挑战武馆的弟子,这些刚刚学武还在打基础的学员,当然不是他的对手,一直挑战了四个人全部顺利获胜。 这时老管提示,挑战等级提高,挑战获得积分增加,管理员会筛选掉实力过低的挑战者。 祝平炎早就料到会是这样,不然让他这么无限的刷下去,很快就可以买核弹放门口辟邪了。 在经过老管的筛选后,他可选择的人数少了很多,但是依然有一些老学员能入选,他和这些人对战的时候已经能感觉到吃力,虽然都赢了,但重新让他挑战一次,他都不敢说能再次全赢。 不过付出总有回报,这五个人给了他50积分。 难度再次提高,同时积分也提高,这时候从学员里已经找不到人了,就连张成功的九个徒弟竟然都只有七个够资格。 这次祝平炎不敢贸然挑战,他拥有天骄的资质,又是五爷倾囊相授,但学的时间毕竟短,和这些学了好几年的人比还是很不自信。 所以他锁定了一个目标后,并不急着与这人战斗,而是借助体力被压制的契机,与张成功的其他几个徒弟比试,一方面定位自己的水平,一方面磨炼技巧。 事实证明他的不自信很正确,和这些人交手他的胜率只有三成左右。 虽然他经常输,但没人觉得他技不如人,反而赞叹他对武学痴迷,这就是有实力和没实力的区别。 如果是一个和祝平炎一样年纪的人来挑战,就算赢了也会被说成运气,可这些人都知道祝平炎天生神力,所以当祝平炎输掉后,其他人只会夸赞他对武学的钻研精神。 这样的刻苦钻研,再加上他强化系天骄的非凡天赋,很快胜率就开始提高,等到基本能稳赢之后,他终于开始了正式挑战。 不过这所谓的正式挑战只有他知道,其他人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区别。 紧张而稳定的赢下这五场比试,每场比试获得15积分,他现在已经超过了管理员最初对他的预计,获得了150积分。 不过他并不满足,要挑战下一阶段。 第四十章 大清亡了? 祝平炎将自己安顿好后,就等待着程九的电话,心里也十分忐忑,他是天骄的时候,面对暗杀尚且无力,现在他这个状态,只要搞定门外两个守卫,任何一个成年人都能置他于死地。 虽然他猜测程九不会是卧底,但是这种拿命冒险的事,一丝的可能性也足够他紧张了。 一直等了几个小时,他总算等来了程九的电话,但却没等到想要的好消息。 “老大,你一定要这个女孩么,世界这么大,我相信总有更合适的。” “她怎么了?”祝平炎心里一慌,那个女孩不会出事了吧。 在他心里程九就是丧尽天良的代表,巧的是程九也这么想他,两人真是惺惺相惜。 “有一个神经病闯进了幼儿园,劫持了一帮小孩,你要的小女孩也在其中。” 祝平炎先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就骂道:“你连一个疯子都搞不定?” “老大,他有枪,我可不至于潜入幼儿园还要带枪,我现在也可以回去拿枪,但是等我把枪拿回来,警察都已经包围这里了。” 要程九空手去对付一个拿枪的疯子,这确实有些过分,于是祝平炎沉默了。 其实程九并不是真的没办法,他只是不想为祝平炎的变态想法冒险而已,不过他主动暴露自己,本来就是想成为祝平炎的左膀右臂,于是他再次劝说道:“老大,你想要什么样的,大可直接和我说,我保证能弄到更好的。” 祝平炎看了看门外的两个守卫,这两个人虽然不是新手,但都是新人,现在帮派禁枪,像他这种收物业费为主的小帮派,平时撑死了拿把刀械斗,他们不可能愿意为他参加枪战。 他让门外的守卫扶着他去了幼儿园,但之后要怎么做,就完全没有头绪。 在完成过那么多次任务之后,他的战斗经验已经很丰富了,如果还是正常状态,完全可以对付这种只是拿着把枪的业余垃圾。 可问题就在于,他不是正常状态。 那就想办法恢复正常。 如果现在能完成任务,他就可以恢复原本的力量,就算只用强化系异能,也能轻松制服这个歹徒。 所以他便假装是那个女孩的父亲,要求赎回女儿。 他本以为,里面有那么多孩子,他只是要赎回其中一个,只要出价够高,歹徒应该不会拒绝才对。 但无论他出多少钱,甚至最后开始玩赖,几亿几亿的空头支票给出去,对方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祝平炎也麻瓜了,视金钱如粪土,这么清高,你干嘛来劫持幼儿园? 既然已经从写实走向玄幻,他也开始放飞自我。 不要钱?没关系,除了钱,我再给你一架直升机,只要放了我女儿,你就可以带着钱安全逃走。 这可是警匪片里,匪徒们的终极目标,他轻轻松松就给送出去了,甚至都没想过,这劫匪要是真同意了,他该怎么糊弄过去。 但情理之中的是,那个劫匪还是拒绝了。 吹牛的时候,迈出第一步是最难的,一旦进入状态,后面反而简单多了。 祝平炎冲里面大喊:“以我的地位,说句话望东城都得抖三抖,只要把我女儿放了,我保证你可以安全离开,而且还有花不完的钱,从此以后吃泡面都加三根肠,骑单车永远不锁车。” 劫匪终于忍不住了:“你特么吹牛的时候能不能靠点谱,我现在吃泡面也能加三根肠,还望东城抖三抖,你是地震仪底下那蛤蟆吗?蛤蟆还敢惦记天鹅呢,你就会祸害牛。” 祝平炎一愣,然后便欢喜,嘿,回话了。 “实不相瞒,我刚刚的话确实有一点点夸大,但主要思想是没有变的,只要你放了我女儿,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现场沉默了一会,就在祝平炎打算再吹一波时,劫匪终于回应了:“那好,我可以放人,但是我要现金,现在你就把钱送过来,见到钱我才会放人。” 这次轮到祝平炎沉默了,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抽了三百四十一块五毛,又看了眼程九。 程九毛骨悚然,祝平炎给的任务报酬还在他兜里呢,不会是祝平炎和这个劫匪串通好了骗他钱吧? 他小心翼翼的掏出五毛钱放在祝平炎手里:“凑个整数。” “凑整数难道不应该给我六十块五毛?” 这时候有人提醒:“老大,应该是五十八块五毛。” 祝平炎赞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手便停在他面前。 …… 最终,零零整整的五百块送到了劫匪手里 劫匪捧着三百四十一块五毛+五毛+一百五十块+奶茶店八元优惠劵,心在颤抖,手也在颤抖,然后把钱摔在地上,冲到了阳台,对着祝平炎砰砰砰开了三枪。 虽然他的枪法很烂,但还是把祝平炎吓得不轻,赶紧躲到了墙后面:“年轻人,要有点耐心,这只是预付款,该给你的钱,后面肯定会给你的。” 谁知道阳台上的劫匪瞬间泪流满面,哭着大喊道: “你们都骗我,我看起来像傻子吗? 说好的干满一年给我发两年的工资,结果老板卷钱跑路。 说好了高薪招聘墓地保安,我和女朋友分手跑到望东城,结果要消防证保安证一大堆证,这些证都考了,还要博士学位,我要是能考博士学位,我当个屁的保安。 还有那个什么富婆重金求子,结果竟然告我强奸,咱就不说上床,你好歹给我看一眼吧,裤子都没脱就敢告我强奸,还要一万块调解费,我像是傻子吗?” 祝平炎沉默了几秒,然后兴奋的对程九说:“这是个傻子,有戏!” 那匪徒高喊道:“我堂堂爱新觉罗第四十九代传人,怎会沦落至此,朕的传国玉玺呢?”然后便跑了回去,不一会里面传来一声高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大清今日复国了!” 祝平炎感慨:“虽然大清早就亡了,皇帝的后人也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吧。” 程九努力掩盖自己看见两个白痴的眼神:“除非他是溥仪家的耗子,不然但凡是个人,这么点年头传不了四十九代。” - 不管他是耗子还是人,疯是肯定疯了,人也是肯定要不回来了,就在祝平炎绞尽脑汁想办法的时候,里面传来了疯子的喊声:“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想要完成比武,不一定要里面的人出来,他也可以进去。 想到这里,他走到门口高喊:“臣有本奏!” 第四十二章 武术界的规矩 武术不是武侠,不可能找到一本秘籍后,闭关十年就能成绝顶高手。 武侠里面即使经验丰富,也会败给学过高深武功的新手,那是因为武侠小说的世界观就是如此,高深武功与普通武功存在代差,就好像扔石子再精通,也不可能比弓箭还强,经验再丰富的弓箭手,也不可能赢过一个端枪的。 天骄也是一个道理,一个刚刚称为天骄的人,无论他经验再怎么丰富,也不可能正面击败地仙,哪怕地仙是个憨批。 但真正的武术不会存在这么大的差异,有些武功可能强一点,有些弱一点,但无论多么厉害的武功,实战经验永远是第一位。 哪怕练的武功再强,没真正和人交过手,都只能是个菜鸡,不说和别的武术流派交手,和一些没练过武但经验丰富的人打,都可能被王八拳抡翻。 华夏的武术界倒是很好糊弄,反正学的人多半不会有机会实战,你教他什么都行,所以教的人也没必要实战,但是这一套在大汉就不行了。 大汉武馆的弟子们不是来强身健体的,他们就是奔着实战来的,如果你教出来的弟子打不过别人,就不会有人愿意再和你学,就算整个武术界联合起来打表演赛,当这些学员流入帮派,一打起来还是会露馅。 到时候外人一看,武馆出来的还不如街头混混能打,整个武术界的生意都黄了。 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江湖地位和生意,武馆当家必须要能打,不能打的人开不了武馆。 武术协会为了维持整个武术界的威望,也会积极进行去芜存菁。 以前踢馆在武术界是非常恶劣的事,贬损别人以提高自己,会被同行排斥,因为大家都不想被踢。 但是现在踢馆是正当,甚至是必须做的事,每个区域的武馆都会有排名,这些排名就是靠踢馆确定的,所以一家新武馆开业,就必须去踢馆,想要提高排名,也必须去踢馆。 有时候制度比措施更重要,武术协会再怎么督促大家努力发扬武术,也总会有武术圈子抱团忽悠外行人的情况,但是踢馆这个制度一出来,所有武馆都开始积极提高战斗力。 毕竟武馆当家要是不能打,被全城的人轮番踢馆蹭名气,就算武术协会不说什么,这武馆还能开下去吗? 这就是优胜劣汰,武术协会不需要自己去进行选择,只要把规则摆上,自然就会淘汰弱者。 但现实不是武侠小说,武林高手不会越老越强,拳怕少壮,过了当打之年,技术再好也比不过年轻力壮。 一些没名气的人来踢馆,可以直接打发给徒弟应付,但如果是另一个武馆的掌门来踢馆,让徒弟上场,人家根本不会动手,直接对外界宣扬某某某掌门不敢应战。 以前馆主和掌门是一个意思,但是大家都开始公开踢馆后,这两个位置就被分开了。 掌门作为武馆的真正掌控者,等到年老,身体状态开始下滑的时候,选出来一个徒弟冠以馆主的称号,让馆主应对别人的踢馆,自己就退居幕后。 这时候这时候再有人踢馆,馆主就可以去应战,名义上来说,馆主和掌门是一样的,你是掌门,那我们馆主和你打,没理由拒绝了吧? - 祝平炎在打完张成功的几个弟子后,挑战任务进入下一个阶段,他现在需要挑战馆主级别的高手。 为了应对这样的挑战,他苦练了几个月,现在终于决定去尝试一下,和之前一样,他锁定了一个武馆的馆主,以此降低自己的实力,然后去和其他馆主比试,看看自己在什么层次。 对任何武术流派来说,实战永远是最重要的,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没有实战的高手。 武馆馆主作为脸面,状态是要一直维持的,武功这玩意,别说没实战过,就算有过丰富的实战经验,一段时间不打,状态就会有下滑,在拳头说话的大汉,一点点下滑都可能产生影响。 帮派之间经常会通过擂台赛来决定纠纷,所以有的馆主会匿名帮助这些帮派,在赚钱的同时也通过实战来维持自身状态。 就算输了被人认出来,只要不是第一次就输,也不算太丢份,世间本无常胜将军,出去也可以说连胜几局后一时大意。 那些排名靠前的大武馆,就不太方便参加这种比赛了,一方面是不太看得上这份钱,更主要的是容易被人认出来。 大汉尚武,这些大武馆的馆主本身就很出名,更何况是帮派这种极端尚武的地方,去了铁定被认出来。 所以对于馆主来说,维持状态的最好办法就是与其他馆主切磋。 切磋和踢馆不同,切磋是私下的,外人不会知道,只是武术界内部的交流,所以一般没有馆主会拒绝切磋。 但祝平炎是个特例,因为这些馆主真心觉得自己可能打不过这小子。 毕竟他天生神力这种事情,在望东城武术界已经算是人尽皆知了,五爷早早就放出话来,他之所以培养这小子,就是要来打爆望东城武术界的。 他们怕的不是切磋失败,毕竟切磋结果是不会公开的,他们怕的是祝平炎摸清楚他们的实力之后,立刻上门踢馆,到时候他们是接还是不接? 不接就是颜面扫地,接了打不过还是颜面扫地。 按道理来说,如果这小子真的厉害,连他们这些望东城最顶尖的高手都打不过,那他扬名立万也很合理。 武术界就是这样,最残酷的公平,这种环境是武术协会费心打造出来的,不可能让任何武馆搞小动作破坏。 但是没人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外人又不知道这小子的情况,大武馆的馆长被一个学武不到一年的年轻人打败,肯定会被贬低到泥土里去。 如果祝平炎打完一家再继续往下打还好,很多人都被打败了,那就没什么好丢脸的了,说明不是这人弱,是祝平炎真的强,这人的地位虽然会有一点影响,但不会彻底崩塌。 就怕祝平炎打完就没动作了,等到这第一位受害者名声已经没了,再继续往下打,那时候随着祝平炎的崛起,这人的名声会恢复一些。 但人都是有偏见的,如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认为一个人不行,那这种印象就会固定下来,所以他要想恢复名气,还得和小辈一样到处打,依靠实力一点点把名声打回来。 最惨的情况是祝平炎确实厉害,但是打败第一个之后,和第二个交手的时候失误被打败了。 那祝平炎作为小辈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可这第一个被打败的就完完全全的名声扫地了。 所以祝平炎找他们切磋,没一个敢接,就怕一切磋发现真的打不过,本来人家或许没打算踢馆,但是一看,就这?一流武馆馆长就这水平?果断来个踢馆。 他们现在就是看运气,你不是厉害吗,在坐的各位你一个都摸不清底细,随便挑吧。 他们哪知道祝平炎在做任务,根本没打算踢他们的馆,既然不愿意切磋,那就找其他人,总有人愿意的。 他顺着武馆排名往下找,在越过通背拳馆后,终于有人愿意和他比了。 理由很简单,这些武馆的排名本来就在通背拳馆之后,根本不怕祝平炎来踢馆。 你祝平炎要是耍阴招,咱到武术协会讲讲道理,你要是光明正大的来,输了咱甘拜下风,反正排名原本就在你后面,本来要来的学员,也不会因为这个就不来,万一要是赢了,还能收一波名声。 第四十三章 切磋较技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那是只比一次的结果,两个实力差距不大的人,打的次数多了,总是互有输赢的。 所以武夫的排名也并不像别人想的那么清晰,第一名和第十名可能确实有差距,但是第十名很少会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真的打不过第九名。 西域通背拳已经很久没人来踢馆了,五爷的实力说实话是不配这个排名的,他本来武功也就那样,年纪又大了,真用通背拳和这些武术精英动手,多半讨不到什么好。 但是五爷和别的馆主不一样。 五爷刚刚起家的时候,也有人来踢过馆,那时候五爷就说,虽然是通背拳馆,但我更擅长兵刃,要不动家伙? 这里要说明一下,大汉的比武不是拳击,是包括器械战的,毕竟适用于帮派的武学,兵器本来就比拳脚重要。 所以那人就很天真的同意了,当他转身取过一把大刀后,看见五爷端着半自动等他。 这当然不符合武协的规定,所以当时望东城的武术协会找过五爷。 但是五爷虽然从武术界起家,却不是武术界的人,他的武馆也很少对外招人,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武术界的人对五爷是极为不耻的,当年望东城流传过一句嘲讽的话,五爷威风凛凛,武功当世无敌。 年轻气盛的五爷根本不在乎这些,当时武术界式微,枪杆子才是硬道理,他甚至自己都经常说这句话,有时候还会加上两句:十年苦学武,不如两块五(当时子弹大约两块五一颗),用来反嘲讽武术界。 这在当时的武术界掀起过很大风波,不过最后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毕竟这是当时的实情。 很多武术界的人在被嘲讽时心酸,但也不得不承认,武功练的再好,也挡不住这两块五一枚的子弹。 随着时间推移,帮派间开始流行比武定事,大规模枪战越来越少,大汉官方适时插手,严惩了依然靠枪战的几个大帮派,武术界这才兴盛起来。 到后面五爷年纪大了,权利又被夺,开始正儿八经的经营武馆,这时候同行的武馆都是他的晚辈,而且害怕这没节操的老头打急眼了去掏枪,也就没人去踢馆,随便给他一个不上不下的排名了事。 虽然没人来踢馆,但是五爷这时候才真正感受到了武术界的排挤,以前他是年轻气盛的帮派老大,望东城无冕之王,一心只想着怎么做大做强,未来才是他前进的方向。 现在他只是一个端着茶杯的老人,未来对他毫无意义,过去的时光才珍贵的像是艳阳下美丽的冰雕,稍不留神就面目全非。 这时候他忽然想起来很多被他忽略的往事,苦练武功的时光也变得美好,师父的容貌已经模糊,但就说过的话字字清晰回响在耳边。 以前那个稚嫩的小丫头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可惜当年没顾得上她,也不知嫁到哪里了。 他开始后悔自己败坏了通背拳的名声,逢人就说自己学艺不精,师父当年多么多么厉害,就好像炫耀爸爸很厉害的小孩子。 其实老人都知道,他师父的水平比他高点有限,只是没人会反驳他而已。 现在,祝平炎就是五爷的最后一张牌,要在武术界扬名立万的牌。 虽然他从没和真正的高手打过,但武馆又不是秘密机构,想打探他的虚实很简单,打探到的情报也确实证明了五爷的话。 可祝平炎与别人的第一次正式切磋,却让整个望东城武术界都大跌眼镜——和一个二流馆主打,竟然输了。 这也算正常,单论技术,祝平炎确实不如张成功,自然也不如绝大多数武馆的馆主。 但是祝平炎很有天赋,不管是强化系天骄带来的天赋,还是他本身就潜藏的天赋。 和普通人对比,他的领悟力确实称得上天才,再加上他肯努力,这个努力不是埋头苦练,而是通过战斗经验研究总结,逐渐改变精炼自己的技术,他的实力进步飞快。 实际上五爷看中的“天赋”,和祝平炎真正具有的“天赋”,其实是两种东西。 五爷,包括绝大多数学武的人,看重的“天赋”其实就是身体素质,都经历过基本训练的两个人比试,病恹恹的瘦弱姑娘绝对不可能打赢壮小伙,这才是武术界所看重的天赋。 这不能说明技巧不重要,但技巧上的天赋不容易看出来,身体上的天赋却很容易分辨,武馆招人自然会按后者去招。 能当上馆主的当然都天赋出众,却未必关于技巧学习的天赋,在没有区分重量级的情况下,身体素质的天赋还要大于技巧。 同样的,所有馆主清一色都是膀大腰圆,连大胖子都有,这些人大部分的训练都是强化身体,真正关于格斗技巧的训练并不多。 所以仅仅在技巧这方面,祝平炎不是没有机会追上他们。 比试的具体情况,外人无法得知,他们只听说了结果,但是和祝平炎切磋的那个馆主知道,他看见祝平炎本人时就有些轻视,这小身板只能和他打游走吧。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祝平炎游走,他就打防守消耗祝平炎的体力,然后找机会一击定胜负。 可一打起来他就吃了个暗亏,没想到祝平炎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力气却不比他差,这时他才确认了天生神力的事,最后反而是他靠着游走,用经验打赢了祝平炎。 他是不知道,祝平炎现在的力气是随便找个馆主借的,如果真用他强化系天骄的力气,一拳就结束战斗了。 正常切磋,输赢按说都是保密的,实际上这种技术上的沟通交流本身就没有输赢一说,只不过从未比过的两个武者,总忍不住会争个输赢。 争个输赢还算人之常情,也是双方默许的,但是赢了之后到处宣扬,而且是长辈赢了晚辈之后到处说,这是会被人骂死的。 而且这种胜利没人作证,宣传出去根本不被认可,白白得罪人而已,大概只有很年轻,且脑子不大好的馆主才会这么做。 当事人讳莫如深,其他人自然没法打探到具体情况,那些一流武馆全都铆足了劲去探查,最多也就知道个输赢,所以产生了误解,觉得祝平炎根本不堪一击,全是五爷吹出来的。 祝平炎败了的消息走漏后,不用他再去找,很多在西域通背拳馆之下的武馆要过来切磋,估计都在心里想着,切磋后发现祝平炎真的不堪一击,就立刻来踢馆。 西域通背拳这样的武馆,竟然排在他们上面这么长时间,这些人本来就很不服气,以前是因为五爷才没来踢馆,现在新来一个小伙子,那就没什么情份可讲了,全凭实力说话。 由于要求切磋的人太多,切磋又不像踢馆,不可能上来就打,打完就走,一些流程还是要走的,对武术技巧、锻炼方法的探讨,具体招式的比较,比武的心得,等等这些。 这些人可能想来打一架,印证这下子的深浅就完事了,但是祝平炎不这么想,他不光要打,还要靠这次机会吸收这些人的经验,毕竟这些人名义上都是来切磋的,也没法回绝。 这样搞一个人就得耽误半天,后面来的人都被排到几天后了,一些心急的等不了,干脆放弃了试探,直接来踢馆了。 一般来说,踢馆的人都想把事情闹大,所以会提前下战书什么的,让这件事有时间慢慢酝酿,而被踢馆的人要么不敢应战,要么巴不得尽早解决,最好是上门踢馆的下一瞬间立刻把他打倒。 所以上门踢馆的人,想的是祝平炎立刻出来和他打一架,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是这和切磋是一个目的,就是探探祝平炎的虚实而已,如果真的稳稳能打赢,以后再正式踢馆也不迟。 可没想到祝平炎虽然答应下来,却把时间定在了一个月之后。 这就让踢馆的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月时间,这场比试足够全城皆知,祝平炎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有稳赢的把握?可如果能稳赢,为什么不直接打退他,让这件事就此消弭。 毕竟,他的武馆排名在通背拳馆之下,祝平炎就算把事情闹得再大,赢了也没什么好处。 除非他现在没把握赢,但是一个月之后就有把握赢。 这种桥段在电视里倒是能看到不少,主角拖延时间,一个月之后实力大增,打败了反派。 可那是电视,而且多半是带点玄幻武侠风格的电视,稍微写实一点的都不敢这么写。 一个月说短不算短,但是说长也没多长,这么点时间能让一个人变强多少? 如果双方本来就相差不多,一个人努力了,另一个人却完全放弃,这还有可能赢,如果双方都在努力,胜负的概率不会有决定性的改变,而如果本来实力相差悬殊,两人也都没有放弃,一个月之后也不可能翻盘。 外人怎么都不能理解这个举动,祝平炎的想法却很简单,一个月时间,如果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力量恢复后,想赢一点难度都没有,如果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就临时买个什么道具打败你,反正你也不是任务目标,使用道具不会被系统限制。 第一个踢馆的被安排到一个月之后,就没第二个来踢馆了,反正去踢馆也要等一个月,不如先和祝平炎比一比,有把握了再踢馆。 - 祝平炎现在每天打两场,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晚上再和武馆的其他人印证白天从各个馆主那学到的东西,几天之后他就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不过和这些馆长级别的人打,胜算还是不高,他的理论知识已经足够丰富,但他发现他有学习的天赋,却没有战斗的天赋。 之前他心思单纯的时候还好,现在心里有了盘算和计划,满脑子都是骚操作。 实际打起来一个都用不了,反而因为某一招错过时机没用出来产生了消极情绪,或者某一招错过了最佳时机,不仅没起到效果,反而给了对手机会,一场打下来脑子乱哄哄的。 想的多错的多,但是比武不动脑子又肯定会输,毕竟他在身体素质和经验上都没优势,搞一些骚操作才能出奇制胜。 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办法,只有不断的积累经验,少用脑子想下一步的行动,让身体自己明白该怎么做,把不擅长战斗的脑子解放出来。 等到几乎整个望东城的武馆都和他比过了,他又一家一家找上去,上上下下打得过打不过都打一遍。 比武不是学术研究,虽然比试的时候都留着手,但受伤在所难免,尽管祝平炎的恢复能力并没有被压制,但是身上的伤也从来没好过,一些比较严重的更是一直留着,其中最惨的就是鼻子,这玩意非常脆弱,偏偏还长的那么突出,一打起来特别容易受伤。 这一个月时间里,祝平炎鼻子上的纱布就没摘下来过,受伤之后再被打有多疼就别说了,要是王庭或者董一,早在挨第一下的时候就放弃了,但是祝平炎没有。 他已经把自己逼上了绝路,从那天被枪指着的时候他就知道,他必须变得足够强大,否则总有一天会像垃圾一样被丢在路边。 在应对踢馆之前,他先去找到了本次的任务目标。 如果是普通人,这么连着打一个月肯定很疲惫,但祝平炎并没有感到疲惫,除了受伤的地方照常疼,他的状态比一个月前好太多了,如果说一个月前他只有一成胜算,现在他最少有七成。 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他已经有信心一战了,虽然因为选定这个人的关系,他没和这人交过手,但是从和其他人交手的情况来看,他应该不难对付。 力量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但不是绝对因素,这人的身体素质比很多二流武馆的馆主都要好,但却只是个三流武馆,说明他在技巧上肯定有缺陷。 而祝平炎这几天和馆主们交手,发现自己已经能有些胜算了,没具体统计过,但感觉应有四五成,那和这个技巧略有欠缺的馆主对战,有个七成胜算应该差不多。 事实与他预料的差不多,这人的打法很莽,但并不是无脑,而是充分发挥自己力量上的优势,对付力量不如自己的人很有优势,但是对付那些力量相差不大的其他馆主,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种简单粗暴的打法让他当上了馆主,但也是这种打法让他很难打赢其他馆主,其中也包括祝平炎。 第四十四章 万众瞩目 无惊无险的赢下比赛后,他甚至有点不太习惯暴增的力量,这一个月是他进步速度最快的一个月,他已经习惯了被压制后的力量,现在猛然变化反而会影响他的发挥。 不过这并不会影响接下来擂台赛的胜负,在天骄力量的加持下,他想赢已经不需要太多技巧了。 互相宣传了一个月之久,原本简简单单的踢馆已经变成了擂台赛,当然没有生死状这种东西,只是双方都在官方进行了报备,将以比赛的名义在体育馆举行了一场擂台赛。 这场比赛在望东城几乎算是人尽皆知,两边都不是什么名人,西域通背拳名气稍微大点,可打的人又不是五爷,所以并没有太吸引人。 不过由于票价只有五块钱,大汉又是人人尚武,附近的人都会过来看,现场也来了几千人,看起来颇为壮观。 这也给祝平炎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怯场了。 这种感觉没经历过的人可能不明白,被几千人盯着会非常紧张,哪怕你只是站在那什么都不做,也总要担心自己头发乱不乱,衣服有没有整理好。 这时候稍微让你做些什么,不管是说两句话,还是做一些动作,都会很僵硬。 这种情况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适应情况也都不同,有的当场就能调整过来,有的很多次之后还会紧张。 祝平炎就属于后者,他怎么都无法调整状态,他想要忽视掉这几千双眼睛,但是就算他闭上眼不看,这种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就好像他是一个牵线木偶,不管他睁眼还是闭眼,他的身体都被这几千人牢牢捆着。就算这时候有人起哄让他翻个跟头,他多半都会不知所措的照做。 很快他的对手也上场了,这人不仅没有像祝平炎这样因为人多而怯场,反而非常亢奋,就跟打了兴奋剂一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来疯,人越多他越兴奋,高昂的情绪也会提升他的实力。 正式的比赛当然也有裁判,不过赛制采用的是大汉非常流行的“无规则格斗赛”。 这和别国的比赛完全不一样,说没规则就真没规则,致残甚至致命的攻击都是允许的,裁判只有两种情况下会干预比赛,第一种是一方投降,另一方继续攻击,第二种是一方已经失去投降能力,另一方继续攻击。 最开始这种比赛是没有护具的,死亡率甚至比别国的黑拳还高。 很多地方的黑拳其实都在打假赛,大汉的正规拳赛却是往死里打,当年这种比赛被全世界各国抵制,根本没有外国人敢来参加,但讽刺的是,来看比赛的外国人反倒非常多。 以前的武者都是靠这种拳赛养家糊口的,只要实力够,收益和风险一样高。 直到后来帮派变动,武者迎来巅峰时期,大汉有五分之一的年轻人学过武,开武馆收入高且稳定,来参加这种搏命拳赛的人就少了很多,规则这才变更,在致命位置加入了很多护具,也开始进行计分。 祝平炎并不知道比赛的具体规则,但是张成功告诉他,根本不用知道,这是踢馆,就像最古老的无规则拳赛一样打就行,比平时的切磋还简单,毕竟切磋的时候要留力,现在只要往死里打就行。唯一的规则大概就是不能打裁判。 裁判宣布开始之后,双方抱拳行礼,之后对方直接上来一拳。 祝平炎就这么傻站着挨了这一拳,好在他立刻后退,躲开了后面的追击。 在他恢复力量后,就从来没想过这场比赛他会输,就算暴增的力量让他不适应,就算现场的几千人给了他很大压力,他也从没觉得自己有可能输。 毕竟自己的速度和力量摆在那,就算以前他什么都不会,都可以乱拳打死老师傅,何况他已经算是个武术高手了。 但现在他真的有些慌了,因为他没躲开刚刚那一拳。 刚刚他并不是因为发愣而被打一拳,观众给了他很大压力,但也没把他变成傻子,别人的拳头都过来了,他当然知道要躲,就算他不知道,他的习武本能也会开始躲。 可是他预判错了速度,没有躲开。 即使是凡人最巅峰的水平,也不可能打出刚刚那么迅速的一拳,所以这人至少是个天骄,不过应该不是身体强化系的天骄,否则刚刚那一拳应该会更重才对。 一般的强化系都会有侧重点,有些速度快,有些力量大,有些身体强度高,而他则是全身强化,但强度相较其他天骄就要弱很多,与普通天骄相比,就相当于一个壮汉和一个普通人。 普通天骄的身体素质大致相当于人类的身体极限,所以强化系对人类来说就是超越极限的怪物,即使有再多劣势,这差距都不可抹平。 但如果是天骄和一个较弱的强化系天骄,这之间的差距就没那么大了。 他之前获胜的信心都来自于身体条件上的绝对优势,但如果这优势没他想象中的那么大,前面罗列的那些劣势就不可忽视了,也就是说他有可能输。 祝平炎赶紧调整了心态,这局他要是输了,五爷肯定得气的吐三碗血。 祝平炎的优势只是没那么大而已,不代表他没有优势,当他逐渐将精力集中到比试上只后,外界的干扰就慢慢消失了,在场的数千人给他的压力也消失不见,他的眼里只有他的对手。 人来疯表面上比怯场好,但同样是被现场的气氛引导着,亢奋会带来好处,也会有一些弊端,这人见自己压着祝平炎打,一下子飘了,几次攻击都很随意,祝平炎抓住一个机会,挡开他的手臂,自下而上斜着一拳砸在那人的胸口上。 因为对手不是普通人,所以祝平炎这一拳并没有刻意留手,那人直接腾空了半米,然后重重的摔在擂台边,滚下了擂台,仰面倒在地上,此时胸口还能看见一个拳印,就好像这一拳不是打在人身上,是打在面团上一样。 这人躺在地上,口鼻中开始往外呕血,全场几千人竟然安静的能听到风声,直到裁判慌忙过来查看的时候,才忽然炸开锅。 大汉这种地方,群众还是有点内行的,正常人就是用脚踢也只能把人踢倒,还没听说能用拳头把人打腾空的,而且被打飞起来的可不是一个瘦弱的人,是个膀大腰圆的武馆馆主啊,这一身肉得两百斤。 这时晴朗的天空忽然阴云密布,沉闷的雷声在云层中蔓延,祝平炎看见有一道紫雷在天穹中徘徊,心中升起了剧烈的恐慌,赶紧从擂台上跳下来,迅速跑回了屋子里。 第四十五章 警告 祝平炎是电系异能,所以他能感觉到刚刚那道紫色的电光并不是闪电,那是什么?雷劫吗? 他此时才想起来,异能是不能当众使用的,一直以来他都毫无顾忌的使用强化系的异能,因为这种异能非常具备隐蔽性,别人只会觉得你的力气比较大而已。 可今天的事让他心生恐惧,没有人知道天道的标准,万一某天他达到了天道的容忍极限…… 虽然他是电系天骄,但是天雷已经劈死了无数个电系异能者了,两千年前还有人会觉得强大的电系异能者可以对抗天劫,现在可没任何一个电系异能者敢触犯天道了。 祝平炎曾经依靠自然界的闪电证道,但这并不代表他能稍微抵抗雷劫。 古人不明白什么是闪电,所以将天劫当做是闪电的一种,称为雷劫,但实际上天劫和闪电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天道借助闪电的外形来隐藏自己罢了,所以电系异能者在天劫面前没有任何优势。 离开华夏后,他也和龙卫断了关系,与天骄相关的知识只能靠王庭和董一,现在碰上这种事,他赶紧打电话给王庭,但是王庭正在封闭式训练,于是他又打电话给董一。 董一听完他的话后,宽慰道:“放心,听说过咬人的狗不叫吗?” 他不解:“什么意思?” “雷劫之所以要伪装成闪电的样子,就是为了对普通人掩盖天道的存在,那为什么要弄成紫色?天道内有无数个异能,改成普通闪电的颜色很困难吗?” 他也明白过来:“你是说,天道并没有打算劈死我,这次的紫雷只是提醒?” “没错,放心吧,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猜测,是从过往案例可以证实的已知情报,有些人无意间在太多人前使用了异能,就会看见很明显不同于闪电的天雷。 像你这样能感觉天雷和闪电不同的人,只需要改变闪电颜色就能让你发觉,对一些迟钝的人,甚至出现过翱翔的龙和怒目天神。 而在历史中目击雷劫击杀天骄的案例中,大多都是普通的闪电、陨石,甚至大雨。 而且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很少有证道的天骄被雷劫杀死,雷劫一般只会攻击灵台或者地仙。”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这么说不入灵台反而是件好事?” 却听电话那头董一冷冰冰的说:“灵台以下的天骄机是不会遭遇雷劫,但是竟然有非常多猝死的人,经过调查,这些人死前都曾大规模暴露过异能……你猜这些天骄是怎么猝死的?” 他知道董一是故意吓唬自己,很可气的是成功了,他确实有些胆战心惊。 对董一来说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是对刚刚见识过雷劫的他来说,这个玩笑让人毛骨悚然。 他有些低沉的说:“是啊,天道杀我们这种杂鱼,怎么会需要使用雷劫呢。” 董一笑道:“实际上对于天道来说,就连地仙也只是杂鱼而已,如果天道不再关注世上的每一个人,集中注视一个地仙,让一个地仙猝死也非常轻松。 所以除了你的这种解释,还有另一种说法,天道要用雷劫之类的东西杀死灵台,是因为灵台在天骄中都有一定的地位,在不引起凡人关注的情况下,用最强烈的声势杀死他们,有利于震慑其他天骄。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天道掌控一切,如果天道不想有旁观者,就不可能会有旁观者,如果天道不想让这件事流传出来,这些雷劫的记录就不会一直保存到如今。 天道有没有这么厉害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天道确实在极力保存天骄的传承,否则天骄这么小的一个群体,其内部的历史怎么能追溯的这么清晰。” 祝平炎对于天道的八卦没什么兴趣,他还是更关心自己的小命:“如果这次只是对我的警告,那什么情况下会真的杀掉我?我可不想睡一觉就长眠不醒。” 董一却没有回答,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你现在应该都没使用过异能攻击人类,所以可能不知道,天骄使用异能主动攻击人类时,天道会大幅削弱异能强度。” 祝平炎苦涩一笑:“你大概没想到,我已经对别人使用过异能了。”他把那天在幼儿园的事说了出来,当然没说他具体的受伤部位。 董一沉默了一会:“一切小心。”幸好他没说,不然得到的肯定不是宽慰,而是无情的嘲讽。 “我倒是没感觉到削弱,毕竟成功把他电昏迷了。” “有两个可能,一是天道判断你是自卫,天道也会保护天骄的安全,所以在自卫的时候不会削弱天骄的力量,不过这个自卫完全是天道的判断,他老人家什么时候精明什么时候蠢,完全要看天意。 第二种可能,其实已经被削弱了,不过你体内的电在被削弱后依然能把那个变态电昏迷,我觉得也挺合理,毕竟你已经证道了。” 祝平炎想了想:“应该是第二种,我后来其实也怀疑过,那时候我肯定是用尽全力了,但只是把他电晕,这效果好像不符合我的实力。” “在天骄对普通人使用能力的时候,虽然会被压制,但是依然足够有效了,就像你的电,就算被压制,攻击普通人也足够了。 但是普通人对天骄的压制,是随着数量递增的,随着现场人数增加,天道的压制也会增加,如果你今天试一试就会发现,在几千人的注视下,你可能根本放不出电。” 祝平炎点了点头:“但是强化系不受影响?” “不,强化系也受到明显压制,不过我们是全方面强化,所以受到的压制也是全方面的,在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你可能发现不了。 打个比方,你挥舞拳头,如果你的反应力受到压制,挥拳速度却没有变化,那么这一拳在你看来就会变快,如果你的反应力保持,速度受到压制,那这一拳在你眼里就会变慢。 这两种情况你都能明显感觉的,但如果你的反应力和速度都受到压制,你就无法察觉自己的变化。 你刚刚说你的对手速度超过你的预期,所以你觉得他是天骄,但凭借天骄的身体素质,他怎么也能混到中上层的武馆吧?所以他并不是天骄,只是你的力量被压制了。” 祝平炎一惊:“如果他不是天骄,刚刚那一拳有可能致命!” “你担心也没用,现场医疗设备肯定齐全,你又不是治疗类的天骄,起不到任何作用。” 祝平炎还是不放心,想要过去问问,董一终于直奔主题,回答了祝平炎之前的问题:“天道对强化系的容忍很高,虽然你在几千人面前使用了异能,但你的力量被压制,并没有惊世骇俗到让人肯定你不是凡人,所以天道并不会杀你,只是这种事必须少干,我们终究是只能生活在幕后的人。” 第四十六章 踢馆 了解清楚现在的情况后,祝平炎挂断电话回到了擂台边,他忍不住又抬头看了眼天空,烈日蓝天,只有几朵云彩悠闲散步,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梦境。 说不定真是天道为他伪造的梦境,天道的本事,谁能说得清呢。 那人果然不是天骄,伤势严重正在抢救,他也确实什么都做不了,在旁边也只会添乱,只能和医护人员打听一下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 虽然没有天骄的身体强度和恢复能力,但有现代人类打造的医疗保障。 这个体育馆经常进行无规则格斗赛,像这种踢馆的比赛很多,动兵刃都是常有的事,重伤乃至死人都不算罕见,所以这个体育场直接内置了一个重症病院,手术设备一应俱全,这才保住了他的性命。 这场比赛本不该为祝平炎带来什么名声,顶多可以证明五爷所托非虚,但最后那一拳太让人惊讶,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当日拍到的录像都很模糊,外城人不太相信,但是当日有几千观众现场目击,这件事在望东城基本算是证实了,祝平炎的名声也越传越大。 望东城武术界也是炸了锅,这小子和每个人都切磋过,但从没表现出这么大的力量,难道说之前都是伪装的? 此时祝平炎也意识到,这样的踢馆以后不能再有,他这次没遭受天罚,不代表以后也不会,比武切磋什么的,还是私底下来吧。 以前他还想过去参加职业比赛,靠自己的实力绝对能挣很多钱,现在看来,他要是敢去,绝对会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某知名拳手离奇猝死家中。 为了避免猝死的命运,也为了让自己接下来可以全心的准备任务,祝平炎决定杜绝这种踢馆行为——先下手为强。 他先放下任务,直接以自己的全盛姿态挑战各大武馆,说是切磋吧,这次他更强硬,说是踢馆吧,他又是在私下进行的,其他人都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但不可能不应战。 这次祝平炎的实力没被压制,不敢全力出手,基本上都是凭借速度点到为止。 这时候就体现出技巧的苍白无力了,他的出手没人能反应过来,对方的出手他看的一清二楚,对方挡不住他随意的攻击,他能挡住对方全力一击。 这要什么技术?只要稍微学点,确保自己不被别人技术碾压,轻轻松松就能赢。 这就是为什么龙卫不注重教武术的原因,对付普通人用不上,对付其他异能者时,这些为正常人类设计的技巧作用又不是很大。 不是说武功对于天骄完全没用,只是性价比太低,花那么多时间学武,不如多练练自己的异能。 祝平炎这么一家一家往上打,一直到打完了通背拳馆之下的武馆,他开始犹豫。 后面的武馆都在通背拳之上,和他们打要不要公开呢?像之前那样在体育馆高调肯定不可以,但是小范围公开呢? 不需要太多人在场,只要有权威的人作证,就可以向外界公开他战胜的消息,武馆的排名也可以顺势上涨,这对武馆的生意很有帮助。 不过经过深思熟虑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首先这么做还是有点风险的,毕竟是公开,最终还是会传播出去,万一有人慕名来公开挑战,接还是不接?不接坏名声,接了就可能猝死。 其次,他想到了另一个比较缺德的赚钱方法,虽然这样赚的钱比不上武馆受益的源源不断,但是可以立刻获得一大笔钱,他深思熟虑后,觉得起步阶段的一大笔钱更有用。 - 他先一一打赢了所有馆主,这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拳的事,反应慢的直接一拳打倒,遇到反应快的,来得及做出格挡动作,那就一拳突破他的格挡再打倒。 这时候武馆的馆主们都明白,祝平炎是不可能被正面打败的,连意外都不可能存在,差距实在太大。 于是此时祝平炎提出了要求:“三十万,不然就踢馆。” 这种情况馆主就没法拿定主意了,需要掌门出来和祝平炎谈。 一开始掌门不想付这个钱,因为祝平炎的崛起不可避免,如果他成了望东城第一,那被他打败了,也没什么丢脸的。 而且通背拳馆太小,就算他一跃成为望东城第一武馆,能抢走的生意也就那么多,如果他短时间内扩张,只会让教学质量下降,累得名不副实的下场,到时候反而没什么竞争力。 但是祝平炎的一番话差点把这位掌门气死: “师父对我的期望很大,但他已经直言,并不指望我能复兴武馆,我只要在望东城武术界打出通背拳的声势就行。 此番看来,我已经做到了,所以我完全没必要踢掉所有武馆,我可以只踢那些不给我钱的武馆。 甚至还可以在给过我钱的武馆中选出来一个,主动表演一个踢馆失败,之后我站出来虚心承认,前辈技高一筹,不是其他徒有虚名的人能比的。” 这话已经很明显了,你们以为我会打败所有人去当望东城第一,但只要给我钱,我就不打,甚至还能不要脸的把之前打赢其他武馆积累的名声都卖出去。 - 其实之前祝平炎根本没想说的这么明白,他打算直接实践,不给钱我就踢馆,给钱我就不踢,最后拍卖自己的失败。 好在他没有独断专行,而是先个张成功商量了一下,然后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这么做会得罪很多人,而且利益和面子都受损的人肯定会上报武术协会,对于这种“打假赛”的行为,武术协会是绝对不允许的。 所以干脆把话说透,让这些人直接出钱,如果每家都出钱的话,赚的也不少了,这些人虽然损失了钱,但保住了名声,对祝平炎并不会太痛恨,钱都给了,自然也没谁会上报武术协会,除非祝平炎自己不守约。 这招实在太狠了,这么个绝世高手竟然这么不要脸,如果祝平炎再年长个十岁,一定不会有人相信他,但祝平炎只是个毛头小子,这就没人敢赌了,这个年纪的人什么干不出来。 如果是祝平炎自己,这事不一定能办成,但后面还有个老江湖长成功,这厮深谙武馆运营,他给每个武馆都出了不同的价格,从十万到一百万都有,都是那种给出去的时候会心疼但不会肉疼的价格。 果然,所有武馆都不愿意为了这点钱拿自己的名声冒险,虽然祝平炎真这么做,他们肯定会上报武术协会,但那又如何呢,等武术协会的人来,黄花菜都凉了,祝平炎会不会受到惩罚不好说,他们的名声肯定没了。 第四十七章 联盟 敲诈了全城武馆之后,祝平炎进账六百多万,刚刚起步的雷霆会直接开始氮气加速,又立马招了一大批人。 但是张成功把收支拿给祝平炎的时候,他才发现六百万比他想象的作用小很多。 对单个人来说,六百万绝对是巨款,但是对于几百人,就只能算是一顿大餐,饱是够饱了,但只能维持一时,还是需要开拓稳定的市场。 而祝平炎能这么快赚六百万,其实也不算太奇怪。 对任何一个行业的顶尖者来说,六百万都应该只能算第一桶金而已,如果祝平炎不需要躲避天道,以他的实力去参加比赛,拿冠军太轻松了,随便接个广告,甚至等名气出来了去拍电影,六百万都只是一个小数目。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天道,他参加比赛还真拿不到冠军,那时候肯定是群魔乱舞,比他强的天骄多得是,分分钟会被锤的怀疑人生。 - 确保不会再有武馆来踢馆后,祝平炎再次锁定一个目标,继续靠压制力量锤炼自己的技术。 其他人这时候也都知道祝平炎是在磨练自己的技术,但他们当然不知道祝平炎是为了任务,只当他是个武痴,这反倒让他在武术界赢得了不少尊重。 他在望东城武术界的威望如日中天,可武术界是武术界,帮派是帮派,他想走当年五爷的路,脚踏着武术界去闯江湖,那自然要面对来自江湖的反击。 雷霆会第一次扩张,就已经有很多人不安,但是那时候他只是抢走了别人都看不上的街道物业费,再加上接一些散活,对这些帮派没有造成太大影响,所以没引起激烈的反抗。 但是这第二次扩张,意图就很明显了,也让很多利益相关的人感到了不安。 祝平炎背后有武馆,又得到一笔横财,资金充足,现在的规模已经超过这些小帮派了。 有实力就有话语权,他开始接触一些夜总会、赌场之类的场所,虽然同样是收保护费,这些地方跟那些小商店啥的完全不能比。 在大汉,对正常商店收取的保护费非常低,真的跟物业费差不多,但是酒吧、赌场之类容易引起纷争的地方,那就真的需要帮派保护,收费自然不同。 但一个萝卜一个坑,有钱赚的行当怎么可能没人占坑,祝平炎和这些夜总会谈过了,价格合适他们不介意做祝平炎的生意,但希望祝平炎能和原先的帮派谈妥,不要在他们这发生冲突。 开夜总会的多多少少都有点关系,但关系有很多种,大人物的关系和小人物的关系不一样,关系铁和认识也不一样。 况且就算有关系,只要不是自己掌握之中,或者是利益相关,关系是会越用越少的,所以能不用就不会用。 像这种找小帮派的夜总会,一般不会是什么高端场所,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很硬的关系,也就不会愿意为这种事得罪祝平炎。 生意人,才不会管你们帮派之间要怎么争夺,只要别影响到夜总会就行。 不过也会有些例外,比如这个夜总会和某个帮派的关系特别硬,夜总会老板和帮派老大是亲戚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这时候夜总会就不会愿意随便换其他帮派。 祝平炎在四周打听了一下,挑出一些愿意改变帮派的店,然后去和那些帮派谈判。 一般来说,规模很大的帮派不会来抢小帮派的生意,和没有帮派会去抢收普通商家保护费的权利一样,因为赚钱的效率不高。 但是祝平炎根本没打算靠帮派挣钱,他只要帮派能自给自足让他少贴点钱就够了。 这种思路并不像一个传统帮派,反而像跨界的帮派,比如某大老板被帮派欺负了,自己开始搞帮派,前期根本不用赚钱,靠着自己雄厚的资金往里砸钱就行。 不同的是老板会受到其他帮派的排挤,江湖地位很低,很少有武馆出来的人愿意去加入这种“不正规”的帮派。 他却没有这个烦恼,作为五爷的正式传承者,江湖地位是很高的,虽然没有实权的地位也没有什么意义。 现在他有了资金,自然就招了很多人,但招来的人毕竟只是打工的,他可以为你工作,也可以为别人工作,归属感不强。 这就需要积累了,得慢慢培养他们对帮派的归属感,逐渐去芜存菁,淘汰掉不适合的,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竞争力的帮派。 但是磨合期也不能吃白饭啊,于是就抢这些小生意维持支出。 他的要求很简单,能勉强维持支出就行,但是对于其他帮派而言,如果一种赚钱方式只够维持支出,甚至还会偶尔赔钱,自然不会有人做。 所以他不会遇到同级别的竞争者,面对的一直都是比自己规模小很多的帮派。 他现在有两百多人,而他的竞争对手只有几十人,这种情况下对手应该望风而逃才对,毕竟实力差距太大。 可他名号大,根基却不稳,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些小帮派自然也会觉得自己有能力争一争。 于是这些小帮派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四百多人规模的临时联盟。 - 在这个联盟建立之前,祝平炎根本没有丝毫察觉,他还以为会像之前一样轻松,于是锁定一个目标开始继续自己的任务,然后忽然就听说了这些小帮派组成联盟的消息。 在外人看来,虽然对方的联盟很松散,但是他这两百人也都是刚刚招来的新人,这之间的战斗肯定是祝平炎处于绝对劣势,至于祝平炎自己?一个人再厉害有什么用,撑死了一个打十个呗,影响不大。 他们不了解祝平炎的实力,但也不了解祝平炎的任务,负负得正,反而猜对了,祝平炎现在虽然还是高手,但失去超凡的加成,一个打十个都不可能做到,毕竟这些帮派里很多人都学过武。 不过就算他没做任务,这事也没法靠他天骄的力量解决。 如果私下去找麻烦,这些小帮派虽然小,但也是正经的帮派了,不可能像之前对付小混混一样,他一个人把所有人都干了。 毕竟要是被人开黑枪,人生可就没重来的机会了。 虽然大汉江湖和官方都有不成文的规定,尽量减少大规模械斗,绝不允许出现枪战,可你一个人去捣人家老巢,被黑枪打死随便埋了,有谁知道这件事。 所以只能通过大规模的斗殴解决,可在六百人规模的斗殴中,他的能力又会被压制,而且上次的事才过去不久,他也不太敢使用能力,所以无论如何,他都无法影响大局。 第四十八章 比武 前面提到过,帮派之间如果有冲突,为了避免大规模暴力事件,会通过比武来协调,在正面战斗无法获胜的情况下,他如果想赢这四百多人的联盟,也只有通过这个途经。 但比武定输赢,只是大家为了减少损失而约定俗成的东西,并不是说凡事都必须比武才能定。 如果帮派之间只能通过比武决定利益分配,武者必定会成为帮派中最重要的人,因为一个睿智的首领也不如一个天下无敌的首领。 一个武林高手带着几个人就能和几万人的大帮派争夺利益,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比武定胜负,一般只会出现在双方实力相差不多的情况下,之前祝平炎没打算比武,因为他的实力远胜这些小帮派,现在那些小帮派的联盟也没打算比武,因为他们有信心打败雷霆会,但是没信心单挑打败一个武馆馆主。 - 祝平炎想了很久,最后和二师兄商量后终于拟定了一个方案。 他一方面将手下聚集起来,带着他们游走在这些小帮派边缘,摆出一副强硬的态度,意在表明不惜战斗到底的气势。 这些人联合起来只是打算吓退祝平炎,可没打算和他拼命,毕竟真拼命打起来,雷霆会肯定没了,但又会有多少小帮派陪着雷霆会一起覆灭呢。 祝平炎的年纪在这时候成了优点,别人并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真的会犯浑,搞得人心惶惶。 而另一方面,他又偷偷向外界散播消息,说通背拳武馆里只有他一个高手,其他人实力都不行。 在这个时候临时造谣不一定有人信,但说真话就不一样了。 通背拳武馆里没什么高手,这就是真话,而且在武术界并不是什么秘密。 江湖和武林交集密切,但并不重合,所以这些小帮派可能不太清楚通背拳武馆的底细,只知道这是个很出名的武馆。 现在在他有意的散播下,这些帮派听到这个传言,然后开始多方打听,因为是真实情况,最后当然也都得到了证实。 在两方面作用下,这些小帮派开始不再那么团结,之前大家都一致觉得不能和一个武馆馆主比武,面对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将地盘拱手让人,要么拼死一搏,自然很多人选择拼死一搏。 就算那些本来很怂,已经有退却之意的人,看见这种情况也会选择加入观望一下,期盼能吓退雷霆会。 但是现在选择又多了一个,于是又有很多人不再愿意拼命,开始想和雷霆会比武。 比武也分很多种,有一对一单挑的,也有三局甚至十局的,这主要看双方的协商结果。 这些小帮派自然没什么拿得出手的高手,只能去花钱请人,就算请一个馆主级别的高手,也很难保证能打赢祝平炎,所以一局定胜负是肯定不行的,但是打五局十局这种,他们又请不起这么多人,所以最后决定打三局。 在这种比赛中,一般大帮派都不会请人,显得自己这边无能,祝平炎这种开武馆的也不会请人,显得对自家武馆没信心。 不过这都是一般情况,这些小帮派就怕祝平炎真不要脸面去请其他武馆的馆主,于是多方打听,确认祝平炎没打算请人后才同意比武。 - 这些小帮派的联盟真的下血本了,请来两个武馆馆主,还有一个常年打黑拳的拳手。 在这些小帮派请人之前,他们只是知道祝平炎厉害,但不知道有多厉害,直到和这些武馆的馆主沟通后才知道,祝平炎在望东城几乎已经无敌了。 但是这两个馆主也印证了这些小帮派的调查结果,通背拳馆确实没什么高手,并且也没听说过祝平炎有请武界的人帮他打比赛。 于是他们便想出了个田忌赛马的主意,猜测祝平炎会第一个上场,于是把打黑拳的那个放在第一位。 倒也不是这个黑拳拳手弱,只不过两位馆主和祝平炎打是肯定会输的,但两个馆主保证,除了祝平炎,打通背拳馆的其他人都能赢。 黑拳拳手如果厉害,打赢祝平炎当然好,就算他打不过祝平炎,好歹有两场稳赢,最后也能三局两胜。 祝平炎果然第一个上场,对付那个外号“镰刀”的黑拳拳手。 黑拳虽然说是“拳”,但不一定都是赤手搏斗,这位拳手又听闻祝平炎的通背拳很厉害,于是提出兵刃战。 这种要求是不能拒绝的,因为这样的比赛从来就不是拳赛,只不过双方如果不想玩命,一般都不会动兵器。 但如果一方带兵器上去,你也没法阻止,唯一能做的就是检查对方的兵器,并且带上自己的兵器。 为了防止针对对方的武器带克制的武器,双方在比试之前并不会说明带什么兵器,只在比试前互相检查对方的兵器。 所以当祝平炎将汉八方剑递给对方后,看着对方递过来的刀盾组合和一整套盔甲,整个人都蒙逼了。 他看向张成功,规则方面他还是不太懂,这也允许吗? 张成功无奈的说道:“只要不用火器或者弩箭这种带机械结构的东西,任何武器都可以,自然也包括了盔甲,只不过一般人都不会这么做。”说完鄙视的看向绰号镰刀的黑拳手。 武馆馆主或者其他有头脸的人物都不会这么干,就算带盔甲也会事先和别人商量好,但是这位黑拳手显然没打算要脸,他只要赢。 其实这位镰刀高估祝平炎了,正常的兵刃战,祝平炎也不一定能赢。 他本身学武就没多久,主要还是学拳,对兵器并不擅长,之所以带把剑上去,不是因为他剑术好,而是压根没打算赢,就是想装个逼下场。 本来赢面就不大,现在嘛…… 他虽然身上也带着护具,保护一些要害,但和对方这身盔甲比实在不算什么,不过他体力更好,负重更轻,所以灵活性要大很多。 但再灵活能怎样呢,对方举着盾牌转个身,永远正面面对你,根本没什么机会,他绕了半分钟,也只是用剑戳了戳对方的盾牌。 而他一旦停下来,对方就举盾逼近他,他必须得后退,但也不能一直退,那就被逼进擂台的死角了,所以必须以更快的速度绕圈游走。 双方僵持了十分钟,他的体力消耗反而比对方多。 这打法真是太稳健了,要知道穿盔甲也并不是就成木桩了,对方是有一些机会突袭的,但是这些机会都被放弃了,依然选择稳步推进,老老实实磨祝平炎的体力。 现场可没有裁判,也没什么规则可言,击败敌人才是最重要的。 在任何公开的比赛中,都不可能有现在的情况,毕竟受欢迎的比赛,多多少少都有表演的成分,就算选手自己不想表演,规则也会让他们表演。 因为这种比赛中,输赢没有观赏性重要,任何能赢得比赛却破坏观赏性的技术,都会被规则禁掉,规则只会让比赛越来越精彩,而不是让选手越来越强。 这种消磨时间的战术,如果出现在正规比赛里,观众早骂街了。 但这场比赛的观众都是利益相关,没有谁会觉得无聊,就好像摇双色球也没有观赏性,但还是有那么多人看的心跳加速。 最终还是祝平炎选择了认输,鏖战半个小时后,他的体力消耗暂且不说,精神就已经疲惫不堪,甚至出现了走神这种严重的失误。 反观对方,占据绝对优势且经验丰富,从一开始比赛就很放松,体力与精神都状态良好。 此时还不认输,等他精神恍惚的瞬间,就有可能被对方暴起重伤。 谁也没想到,和祝平炎的比武竟然就这么赢了,虽然胜之不武,但赢了就是赢了,黑拳拳手相当于穿着盔甲站了半个小时,就拿到了一大笔钱。 这让两个武馆馆主唏嘘不已,不过他们就算知道能这么战胜祝平炎,也不可能使用这样的战术,属实不要脸。 若是祝平炎的力量没受限,直接带个榔头或者铁锤之类的重武器上去,管他什么盾牌盔甲,统统不堪一击。 可惜一切假设都不会影响真实的结果。 - 祝平炎其实可以选择直接放弃任务,恢复全盛状态来赢下比赛,但是他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担心会输。 小帮派这边的欢呼声还没结束,第二场比赛就开始了,镰刀的盔甲还没完全脱下来,第二场比赛就结束了。 因为整场比赛只有一拳。 - 几个月过去了,祝平炎当然也早就升到了二级,除了祝影这个亲卫,又多了四个士兵。 士兵没有异能,基础属性也比亲卫低,但也远超过正常人类,类似于祝平炎这样的均衡强化系天骄,最关键的是,士兵不会受到天道压制。 管理员并不了解人类异能的原理,所以士兵包括亲卫的异能实际上和人类的异能只是表现方式相同,内在原理根本不一样。 就好像发电机虽然也能像祝平炎一样发电,但天道不会惩罚当众发电的发电机,所以也不会惩罚士兵和亲卫。 第四十九章 士兵 相比娱乐模式,战争模式能获得的物品和积分都要少很多,但是战争模式也有自己的独特优势,那就是升级与士兵系统。 战争模式最高可以升到十级,每级都能获得一个技能点。 技能点的用途有很多,可以兑换新异能,不过新异能的强度不受自身境界影响,只能通过花费积分提升。 也可以强化本体异能,也就是直接提升境界。 天骄的境界被划分为证道、灵台、地仙三个境界。 但是很显然,同样是证道,陈康这种证道很长时间的天骄,和祝平炎这样刚刚证道的天骄,战斗力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在证道之内,还有证道初期、中期、后期这种划分。 管理员的划分更精细,类比的话应该是证道初期,初期圆满,中期,中期圆满,后期,后期圆满。 每一个技能点可以提升管理员划分的一个境界,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两个技能点提升世俗认知中的一个境界。 不过这提升不是瞬间完成,而是像之前的强化药剂一样,在一段时间内慢慢生效,至于这一段时间有多长,主要看个人天赋,而且技能点也无法帮助突破大境界。 或者也可以将技能点投入到兑换区,使兑换区刷新出提升境界的药剂,投入的技能点越多,药剂的效果越强。 虽然这种药剂同样刚无法突破大境界,但是从长远来看,肯定是这样提升最大,因为技能点是有限的,积分可以一直获取,所以祝平炎的技能点都投资去了。 亲卫升级后也会获得技能点,不过祝影并不是天骄,无论是强化异能还是兑换新异能,只要使用技能点,都会让祝影更强。 所以祝影的技能点到底是用来提升影袭的强度,还是获得新异能,祝平炎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暂且搁置,反正祝影现在打工赚钱,根本用不到异能。 - 祝平炎将祝影放在遥远的另一个城市,原计划是给一个中等帮派打工,依靠自己的强大能力短时间混到比较高层的位置,然后在接触到资金存放位置之类的信息后,用他的异能卷钱跑路,来到望东城支援刚刚起步的祝平炎。 但是他意外获得了五爷的传承,原计划十分困难的起步阶段变得十分简单,祝影这边的地位也比他想象的要高,于是干脆让祝影就在这边发展,争取进入那种全国性质的大帮派,给未来他的发展铺路。 祝影的事给了他启发,所以他原计划是让四个士兵加入望东城的其它势力。 老管伪造的来路绝对安全,如果有人去调查,从出生查到现在,都不会发现这人和祝平炎有一毛钱关系,而士兵又绝对忠诚于祝平炎,实在是间谍的好选择。 不过由于忽然出现了一个挑战任务,这个任务奖励丰富,持续时间也超过了祝平炎的预期,一直到四个士兵出现,他还没完成这个任务。 所以为了在自身实力被降低的时候保护自己,免得再出现幼儿园血战,他就暂时将两个士兵留在了身边。 原本他是打算让这两人不露面暗中保护自己,这样等他任务结束不需要保护的时候,这两人还能去当间谍,但是出了这件事,干脆把这两人搬上明面了。 祝平炎也想过保留这两人,去请其他武术界的高手来,最后还是放弃了,倒不是像外界以为的是为了面子。 一来双方都请人,打起来之前都不知道对方请了谁,输赢无法保证,再者联盟这边本来就不是都支持比武,如果知道祝平炎还请了外援,搞不好就不愿意比了。 于是干脆把这两人曝光,反正他对间谍也没那么高的需求,起步阶段有两个得力手下办事也方便。 - 士兵的战斗力比不上亲卫,但是在其他方面并不会比亲卫差多少,比如所有士兵天生就具备战争相关的技能,搏斗精通、武器精通、驾驶精通等等。 祝平炎苦练这么久的技术,他们生而具有,仅从技术上他们就不输这两个馆主,又拥有碾压的力量,赢下比赛简直轻而易举。 比赛输掉的一瞬间,这四百人的联盟也土崩瓦解。 即使是他们中最强硬的人,有勇气对抗祝平炎,却也没勇气对抗大汉的江湖规矩。 就算有一两个没脑子的,觉得违背规矩也不会有人惩罚,也无法得到其他人的认同,势单力薄根本无法对抗祝平炎。 有的帮派另谋生路,但也有的帮派走投无路,原地解散或者加入了雷霆会,祝平炎一举将帮派人数扩大到了三百人。 三百战斗人员,单从数量来看,俨然已经算是望东城的中上游水平了。 不过也只是数量多而已,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帮派根本不会认可这种迅速膨胀起来的“泡沫”。 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人员杂而不精,人数再多有什么用,如果让这三百人跟大帮派正面打,九成的人都是只敢在后面摇旗呐喊,剩下一成本来敢拼命的人,在这种环境下也会失了勇气。 拿钱办事而已,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依然能拿这么多钱,为什么要玩命? 张成功在两百人的时候就提醒祝平炎,不要再盲目扩张,需要停下来打牢基础。 但是祝平炎和他想的不一样,祝平炎并不打算和别人去争江湖老大,他只是要铺开信息网络,自然是人越多越好,所以又吸收了一百来人。 现在的规模已经完全超出了张成功最初的预想,在祝平炎宣布吸收那些小帮派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变了,但是当着外人的面肯定要挺祝平炎,不能让别人以为他们内部不和,那只会让人更加看轻。 等人散去后,张成功找到祝平炎,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祝平炎也没再隐瞒,道出了自己的目的:“我要在望东城,甚至整个大汉建立一个情报网络,就算战斗力不行也没关系。” 张成功皱了皱眉,他感觉祝平炎有一个没说出来的明确目的,否则一般人只会想着怎么去做大做强,不会搞这种幺蛾子。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成为望东城的老大,即使你自己没有信息网络,想要查什么东西也很方便。” “道理是没错,可如果我想在大汉查一件事,难道要先当上大汉帮派的老大?这太遥远,也不够现实,不如自己去做信息网络。” 第五十章 地网 张成功感受到了祝平炎的决心,也就没再说什么反对的话,而是顺着祝平炎说道:“你现在设想的情报网络需要足够的人手,这么多人你要怎么养?” “情报本身也具有价值,只要度过前期,我们的名声打出来后,卖情报就可以赚很多钱。” 张成功头疼的捂着脑袋:“你这话就像是一个刚毕业就想要创业的大学生,把一切都设想的太美好。” 祝平炎皱了皱眉:“有什么问题吗?” “情报确实具有价值,但你设想的那种卖情报为生的情况,条件十分苛刻,最重要的就是被你一笔带过的名声,名声包括很多东西,它的作用就是让别人有信心和你进行第一次接触,这东西可没你想的那么容易获得。 和名声一样重要的是名气,这不是一个为人熟知的行业,你得让别人知道有这么个组织,并且当他们想获得什么消息时,第一时间能想到这个组织。 最后则是效率,各方面的效率,别人从你这边购买情报,购买的就是效率差,也就是他自己打听情报所需的时间、精力、金钱,与你打听这些情报的时间、金钱之间的差值,你必须要比别人更快更省力的获取情报。” 祝平炎自信的点头:“我有更多的人,更广的情报网络,打听消息自然会比别人更省时省力。” 张成功叹息道:“问题就在这,情报不是粮食,情报人员也不是农民,并不是所有收获都能卖出去,有些情报可能对特定的一些人价值千金,但是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会有哪些人需要这些情报,而需要这些情报的人,也可能永远不知道你这里能获得这些情报。 说到底情报这个概念太模糊了,实际上现在市场上的中介人都是情报贩子,但是所有中介都会去寻找固定的情报,卖给固定的人群,而不会像你这样铺开了,什么情报都要,什么人都卖。” 这让祝平炎陷入了思考中,过一会他才回答:“我自然会先涉及江湖的情报,比如某个帮派的动向,某个人的来历与去处等等。” “那我再问你,你做过调查吗,你的目标用户是帮派,那么帮派最需要什么样的情报,他们肯为情报支付多少,你从情报上赚取的差价足够支撑这么大的情报网络吗? 如果你没调查过,那我告诉你我的个人看法,买情报赚的钱无法支撑这么大的情报网络。” 祝平炎哑口无言,半晌才泄气的说道:“那现在有类似的出售情报的组织吗?或许可以借鉴一下他们的经营方法。”他心里实际上已经有了退却之意,如果有这样的组织,他到时候直接买那个杀手的位置就行。 “没有。”张成功果断的否决道:“如果是你设想的那种专门贩卖情报的大型组织,没有,倒是有一些小型的情报贩子,或者一些业余贩卖情报的人。” 祝平炎视线飘忽,显然心理正在翻江倒海,他好一会才想起张成功还站在他面前:“师兄你先回去吧,我需要好好想想。” - 祝平炎本来是一个很自卑的人,只不过这自卑藏的很深,但是获得外星文明的馈赠又成为了天骄之后,他的自卑便有一部分转变成了骄傲,形成了他十分矛盾的性格。 拨开他平静的表皮,是自卑与骄傲和平共处的矛盾思维,所以他坚信自己能创造奇迹,根本就没考虑过实际情况直接决定要踏入江湖,创建一个情报组织找出那个杀手。 当张成功给他泼了一盆冷水后,他才认真考虑这件事。 首先,没有他设想中的大型情报组织,所以他如果要打听那个杀手的情报,就要多方进行,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这些花费没什么,比他自己创建情报网络低太多了,但这也代表这件事会扩散开。 他没忘记李栀代表着什么,她可是百亿遗产的继承人。 即使是现在,祝平炎都无法理解百亿究竟得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消息走漏,整个大汉都会风起云涌,到时候他的敌人就不止是那个杀手了,他有信心在这种情况下救出李栀吗? 所以这个情报网络他必须自己建立,整个调查过程必须是可控的,以确保消息不会走漏。 如果自己建立情报网络,张成功提出的那些问题又都需要解决,名声和名气的问题他已经想好了,先针对性的接几个大单子,然后利用情报网络宣传出去,名声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经营,名气却可以迅速拥有。 但是收支平衡的问题他确实没进行过精确的计算,他就算不是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规模,也必须从这之中赚到钱,而万一真的赚不到钱怎么办? 反正现在他手里有钱,手底下的生意也很少,很多人都有时间,于是专门抽出来很多人去做市场调研,探探情报行业的底。 结果很不理想,起码从目前来看,这块确实像张成功说的那样,赚不到足以维持一个大组织的钱,因为事实很明显,有很多小组织在干这种事,但是他们都没有做大。 张成功本以为这个答案会打消祝平炎的胡思乱想,但他没想到祝平炎的态度非常坚定,既然不能直接贩卖情报为生,就干点其他的副业。 言下之意是就算贴钱也要维持这个情报网络。 张成功不知道为什么祝平炎这么坚定,但现在祝平炎是老大,钱是他挣的,新招的那些人也都认他是老大。 如果张成功一定要反对,最后只会导致拳馆和新势力分裂,这不是他想看到的,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帮祝平炎。 两人协商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不那么亏的方法。 情报网络确实需要大量的人员,但是这些人不一定要以打探情报为生,任何一个人天生就会接触到很多情报,不同行业会接触到不同的情报,这些情报往往会烂在肚子里,但如果这些人有一个兼职,这些平时无用的情报也能转化为价值,自然有很多人会很乐意。 所以铺开的情报网络需要很多人,但如果这些人都只是兼职,负担就没那么大了。 而与这些兼职所对应的,必须要有一些精英成员,因为有些机密情报是这些兼职无法获得的,而这些机密情报是前期打响名气必不可少的,一个好的情报网络,情报的深度和广度必须同时具备。 这时候张成功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难题:专业的情报人员要怎么获得,而比这跟难的是,情报分析人员从哪找。 这么多情报汇总过来,必须要有人对情报进行分析梳理,梳理的好,无用情报也能转化为重要资源,梳理的不好,有用情报也会被扔进垃圾桶,所以人员素质必须要非常高。 而且这种人基本就是整个组织的核心人员了,必须要非常忠诚,这要到哪里去找一个忠诚且有能力的人呢。 张成功刚把这个问抛出来,祝平炎就很自信的给出了解决方法:人已经找到了。 张成功自然有些狐疑,但祝平炎却很自信,因为他已经和老管确认过了,士兵有这方面的能力。 士兵的出厂自带了很多和战争有关的功能,以地球人的水平为标准,取上游层次。 就像他们的格斗技巧仅次于顶尖格斗高手一样,他们的谍战技巧也仅次于国家顶尖级的谍战精英,甚至包括信息战能力也是仅次于地球上的顶尖高手。 他们完全可以培养合格的情报人员,也完全可以作为情报处理人员。 格斗技术上他们次于一流高手,但真实对战中,由于超人一等的身体条件,一流高手也同样无法战胜他们。 同理,谍报技术上他们次于国家级的精英人才,但凭借超人的信息处理能力,即使把这些人才招过来处理情报,也不会比他们做的更好。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人太少了,两个人不足以维持祝平炎想要的那种规模,不过前期在望东城范围内的情报处理还是够用的。 这次讨论也将整体发展脉络梳理了一遍,按照祝平炎原本的想法,直接招海量的人,然后投入情报网络中。 但现在这种发展方式已经被否定了,这个情报网络应该是以少量核心专业成员为主干,大量外围兼职人员为枝叶。 并且前期情报网络的投入必定大于产出,所以必须要有其他产业支撑,而且虽然有培养核心成员的老师,但专业人员的培训是需要时间的,这段时间内必须走传统帮派的路。 也就是说在前期这段时间,是人才与资金的积累阶段,祝平炎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不顾一切的扩大规模,而是需要像所有人一样开始考虑盈利。 雷霆会内部的人员非常杂,虽然进来之前都经过筛选,但这种筛选能起到的效果非常有限,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又进行了一轮人员分档。 收物业费的任务依然交给通背拳馆的学员,如果他们数量太少,忙不过来会再抽调正式人员过去帮忙。 剩下的人会分成三个部分,一部分进入新组成的叫做地网的组织,进行间谍培训,一部分照看夜总会的生意,还有一部分进行战斗相关的培训。 前两批人都是全职,第三批人会临时抽调去收物业费,或者去夜总会当保安,毕竟在分档后,真正做生意的人太少了。 从这种分档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祝平炎抢了这么多生意却赚不到钱,他对人员的要求和那些小帮派不一样,他需要的是精英,而精英就代表高花费。 从这个划分来看,明显是参加培训的人更有前途,所以应该是都抢着参加培训才对,但实际刚好相反,大部分人都选择去夜总会当保安。 因为当保安很轻松,而且有额外的钱赚,大家自然都想去。 即使祝平炎一再强调,虽然现在大家工资都一样,但当保安的人以后只能一直当保安,参加培训出来后却可以有更高的待遇,可还是有大部分人选择去当保安。 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不全是因为目光短浅。 雷霆会是一个新成立的帮派,祝平炎的威信只停留在表面,他这个老大其实也就是老板而已,这年头谁会相信老板给的大饼?当然是现在能拿到手的钱最重要。 这些人如果愿意花时间分析一下,就明白这绝不可能是什么大饼。 因为参加培训的人也有工资,而且和当保安的一模一样,当保安挣得多是因为夜总会给外快,和祝平炎没什么关系。 单从祝平炎的利益角度来说,都选择去当保安才能赚更多钱,所以他完全没有必要骗人。 对此祝平炎也没有过多干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许有的人根本就不稀罕他许诺的更高发展,在夜总会里装装逼,既能泡妹子也有钱拿的生活才是他们的选择。 人这一辈子本就不一定要飞黄腾达,认真选择之后的每一种生活方式都值得尊重,最蠢的是选择了平静的生活,却又整天向往奢华,享受着奢华的生活,却又厌恶风雨兼程。 就好像有些人不肯努力,却又整天抱怨自己买不起豪车,有些人开着豪车,却整天抱怨没有生活。 这世上或许有人身不由己,但这些人肯定不是,他们只是总在向往自己没选择的那条路,以为够不到的地方都是鲜艳灿烂。 五十一章 程九的顾虑 祝平炎是雷霆会的老大,但实际上他只负责做一些大的决策,具体事务都交给张成功了。 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因为张成功这样的老江湖,想不知不觉夺了祝平炎的权很容易。 毕竟雷霆会不是像武馆这样的合法生意,雷霆会里谁是老大,看的还是全体人员的认可度,如果所有人都认为,张成功的命令比祝平炎更重要,那就算祝平炎还套着老大的头衔也没什么用。 祝平炎不傻,但是他真没发现这其中的隐患,因为他觉得人是他招过来的,钱是他发的,就像一个公司的老板就算不管事,下面人顶多也就是搞搞贪污,怎么可能换老板呢。 而雷霆会现在根本没多少利益,搞贪污就像是在偷已经见底的米缸,一眼就能看出来亏空。 再说,雷霆会现在是赔钱状态,谁要是夺了他的权,就得自己补上这个亏空,所以他放心的做甩手掌柜。 但是他没想过,雷霆会赔钱,是因为他的决策,不是因为雷霆会没法赚钱,如果张成功夺权,他可以重组雷霆会,把那些学员都踢出去,把培训都停掉,去和其他帮派开战,抢一些生意过来,到时候人少了,生意多了,自然就能赚钱。 虽然这样扼制了雷霆会未来的发展,算得上杀鸡取卵,但张成功若是自私一点,从他个人利益出发,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 实际上张成功并未开始夺权,但此时他在雷霆会的发言权已经高于祝平炎了。 因为雷霆会的人数很多,除了祝平炎和张成功这样的高层领导,还需要一些基层干部。 祝平炎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但作为实际管理者的张成功已经感觉到了很多不便,所以成立了一批基层领导。 这些人并没有具体的职位,但在张成功的权威下,他们也获得了权力,这些人当然会更听张成功的话。 除了地网。 和雷霆会的粗糙不同,地网是由祝平炎的两个士兵负责,他们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对于地网的学员来说,这两个没有名字只有代号的教官拥有绝对的权威。 - 祝平炎并未在雷霆会中任命任何一个类似队长之类的基层干部,但是因为上次的挑战任务,他成立了一个护卫队,专门保护他的安全。 这个护卫队的性质有点像地网,从雷霆会中独立出来,由两个士兵管理。 在士兵抽调去地网后,护卫队由祝平炎直接领导,后来祝平炎的挑战任务结束,他实际上已经不再需要这个护卫队,但护卫队的人员忠诚度和能力都与其他人员明显拉开距离,解散有些可惜,就保留了编制,由程九负责。 而目前有管理权的几个小队长,程九的管理人数是最少的,只有十个人,但他是最名正言顺的一个。 其他几个小队长都是有权无名,张成功通过他们管理雷霆会,但祝平炎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程九作为雷霆会中唯一一个被祝平炎直接任命的基层干部,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在管理方面他并不比祝平炎高明多少,但所在位置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不同,他所处的位置让他能更加看清雷霆会的现状。 他心中对张成功的动机起疑,但并没有报告给祝平炎。 一方面是他吃不准张成功和祝平炎的关系,作为一个刚刚当上小队长的新人,去嚼雷霆会二把手的舌根子,搞不好两边都得罪。 另一方面原因是,他现在还在选站位。 他被祝平炎任命为护卫队的队长,在外人看来那就是祝平炎的亲信了。 但实际情况他自己知道,祝平炎现在几乎都是单独行动,护卫队一直处于训练中,他很少能见到祝平炎。 从他本人的立场来说,他也并没有什么忠心可言,跟祝平炎还是跟张成功对他没区别,他没反水只是害怕站错队,到时候辛苦这么久换来的地位又要打水漂。 如果张成功狼子野心,从现在的事实上来看,祝平炎是远远斗不过张成功的,但程九一直觉得祝平炎不简单,不简单不是指实力,而是指背景。 祝平炎是忽然出现在望东城的,查不到他的来历背景(五爷给了办了合法身份,并且把偷渡的事瞒了下来),但是这样一个无根浮萍,竟然在调查整个望东城的势力分布,然后选择了五爷,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说服五爷传位给他。 这就是外界对祝平炎的认知,祝平炎调查整个望东城势力分布这件事很容易查,而五爷为什么选择祝平炎,这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谜团了。 相比于外界,程九能获得更多的信息,比如那两个没有名字只有简简单单“甲”“乙”两个代号的教官。 说是训练有素的王牌特种兵都是贬低他们,再厉害的特种兵也只会擅长一个方面,但是这两人在各个领域都拥有顶尖的能力,实力更是深不可测,自律的就像机器人,根本没有任何缺点。 为什么当祝平炎需要人手时,这两人就忽然出现了,为什么这样的两个人会出现在望东城这个小地方,忠心耿耿的为一个毫无经验的毛头小子工作? 要说祝平炎的御下手段有多好,那就是扯淡,要说是意气相投的朋友,可这两人和祝平炎相处时虽然没有一丝谄媚,但上下级关系非常分明,就好像士兵毫无理由的服从长官。 程九对大汉这边不太了解,但他打算在这边生活,自然要做很多调查,大汉的警方势力大部分被帮派取代,但是军方依然很强势,而军方就有一个姓祝的家族…… 如果真是他猜测的那样,张成功若无野心,祝平炎就会一直是雷霆会的老大,跟着他当然没问题,张成功若有野心,要么失败,要么成功夺取雷霆会后被莫名其妙的消失掉,到时候祝平炎还是雷霆会的老大。 他现在唯一拿不准的就是,祝平炎看着可一点也不像世家公子,无论是言行举止还是智谋城府,看不出军方的痕迹,也感觉不到政界的痕迹,甚至还有那么一丝小家子气,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这是装的还是自己看错了?程九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如果是装的,那祝平炎这个人就很恐怖了,但如果自己看错了,跟错人的结果也有点恐怖。 在这种种考虑过后,就是他现在的情况,默默看着这一切,不进行任何干涉。 五十二章 没钱了 程九已经想好在张成功试图拉拢他的时候,他应该怎么委婉的拒绝,但张成功从未这么做过,甚至没表现出一丝丝拉拢他的意图。 直到在一段连续的晴天,祝平炎不再往城外跑,张成功才提出建议,目前雷霆会的人数太多,需要组织一批基层干部便于管理。 祝平炎感觉到这种事需要他亲自来,但无奈甩手掌柜当久了,对自己的帮派没太多了解,只能根据张成功的建议来,那些有实无名的小队长都有了正式的名号。 但这也代表这些小队长正式出现在了祝平炎的视线中,日后祝平炎有什么事情也可以跳过张成功,只找这些小队长来办,张成功若真有野心,这么做是不明智的。 程九此时又迷惑了,难道他都看错了,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勾心斗角,雷霆会内部其实一派和谐? 无论真相如何,目前的事实是什么都没发生,张成功虽然有拉拢人心的嫌疑,但并没有任何出格的动作,祝平炎仍然是雷霆会的老大,且已经开始慢慢查收雷霆会的具体事务。 正如祝平炎想的,人是他招的,钱是他给的,名义上他也是老大,尽管那些小队长都是靠着张成功上位的,但在张成功没挑头的情况下,还没人敢忤逆他。 而随着他将自己的影响力扩散下去,他在雷霆会的话语权也会增加。 在他几乎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一场危机就这么过去了。 不过他接手具体事务后,发现了另一个更显而易见的危机——他没钱了。 雷霆会一直在亏钱,全靠武馆的生意和之前他敲诈来的钱维持。 他招了很多新人到武馆,这些人一边收保护费一边在武馆学武,他们类似于学徒,不用交钱。 但武馆的容量是有限的,有了这些学徒,正常学生自然会减少,武馆的收入也就大大减少了。 现在他敲诈来的钱已经快要花光了,到时候一旦发不下工资,对刚刚成立的雷霆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这时候张成功提出了一个建议:“如果不改变雷霆会的结构,雷霆会就无法赚钱。” “如果我想用雷霆会赚钱,我干嘛要砸下去那几百万。”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说到这张成功反而不说话了。 祝平炎有些奇怪:“想说什么就说,没必要吞吞吐吐的。” “打黑拳。” 以前大汉是没有打黑拳这一说的,因为大汉的自由格斗赛比国外的黑拳还凶残,但是随着自由格斗赛的规则逐渐增加,现在的拳赛早就不如当年那么凶狠了,于是黑拳也应运而生。 大部分黑拳其实没有普通人想的那么凶狠,有很大表演的成分,毕竟命只有一条。 但穷人的命是可以用钱买的,拳手也一样,只要肯砸够多的钱,找两个二流拳手来拼命也很简单。 毕竟不是谁都能当上武馆馆主,也不是谁都能靠本事赚大钱,拼一次能赚够半辈子的钱,大把人愿意搏一搏。 张成功继续说:“去打黑拳的多半不会是一流的高手,你的实力可以横扫望东城的所有黑拳拳手,虽说人都有失手的时候,一流高手去和这些玩命的家伙打斗可能败,但你比一流高手还要强很多,和这些人打应该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本来张成功以为祝平炎会很干脆的同意,从上次敲诈武馆的事就能看出来,这孩子是没什么高手风范的,但没想到祝平炎竟然拒绝了。 如果可以,祝平炎当然也不会介意去打黑拳,但是经过天道的威胁,他知道自己与擂台是无缘的。 无论是正规拳赛还是黑拳,打拳就是给人看的,无论是现场观看还是视频直播,看的人数决定了收入,而观看人数也决定了天道的容忍程度,几场比赛下来,他离猝死也就不远了。 于是张成功也没了主意,毕竟这世上可没有那么多容易赚钱的行当。 祝平炎只能让远在千里之外的祝影打钱给他,此时祝影的地位已经很高了,而且他平时也不怎么花钱,攒下了不小一笔钱。 想靠一个人维持几百人,显然不是长久之计,但祝影这几个月的积蓄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之后祝平炎就到处打听有没有帮派之间要比武的,然后上去推销他的两个士兵。他自己是不能上擂台的,这牵扯到站位。 祝平炎如果只是武馆馆主,他帮别的帮派比武完全没问题,但他现在是雷霆会的老大,他去帮别人比武,就代表雷霆会在这场冲突中选了站位。 所以这活只能让他的两个士兵去接,不过这两个士兵在望东城也已经处于无敌状态了,经过几次比武后,所有人都知道这两人的厉害,谁能请到通背拳武馆的两个高手,谁就能赢下比试。 一开始他还很高兴,因为这让两人的价格水涨船高,但后来他发现来请他们的人越来越少,一打听才知道,比武有了新规矩,比试之前必须协定是否会请外援,而现在几乎所有帮派都会选择不请外援。 主要是请这两人的费用太高,但自己不请让对方请去,比武又铁定要输,双方这么抬价,到最后赢了也没得多少利益,利润都都用来请人了。 就好像为了争一百块,两人竞价,价高者得,那最后肯定会被加价到99,因为你不出这99,一块钱都赚不到,最好的法子就是双方都不抬价。 虽然这生意没持续多长时间,但这段时间挣的钱也确实不少,足够雷霆会撑过今年了。 只是张成功有些忧虑:“师弟,你这个做法恐怕不妥啊。” 祝平炎沉思了一会:“难道这些帮派会联合起来打压我?” “这倒不会。”张成功说道:“可是,这钱都是两位教官挣来的,你全拿过来作为雷霆会的收入,恐怕不太好。” 祝平炎松了口气,这算什么事,不过又想到,在外人眼里,自己对两位士兵确实苛刻了些,其他人不知道也就罢了,张成功这种能接触到财务的人,很容易看出异常来。 但他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法子圆过去,于是随便忽悠了一句:“这你可以放心,我自有别的东西和他们交换,对他们来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不会有怨言的。” 不知张成功信了没有,不过之后他再没说过这事 五十三章 电 祝平炎为这次挑战任务准备了如此之久,他已经打算好了,望东城武馆馆主这个层次应该就是他的极限了,再往上他也已经无能为力,所以挑战完武馆的馆主,如果任务再次升级,他就结束任务,直接领取最终奖励。 但他没想到的是,当处理完帮派的事,他再次挑战一位武馆馆主时,他竟然败了。 这个馆主并不算是顶尖,所以在祝平炎的计划中,他被排在前面,而从以往的交手记录来看,他的赢面也要大一点。 然而他败了。 他愣了一会,然后释然的笑了,这世上本就没有常胜将军,也没有真正的无敌,虽然任务失败了很可惜,但这么简单的胜负问题,他不至于看不开。 他已经在这个任务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对于大多数异能者来说,武术的作用并不大,他花费在练习武术技上的时间说是浪费了也不为过。 虽然没能如他所愿的完美结束,但好歹结束了,他终于可以做些其他事情,比如研究自己的异能。 - 相比于董一和王庭,祝平炎异能最简单,就是把闪电发射出去。 但祝平炎学习了一段时间关于电的知识,他就产生了一个疑惑,他是如何将闪电笔直的打出去的? 对于正常天骄来说,研究异能的科学性是一件非常蠢的事情,因为绝大多数异能一点都不科学。 但他们三个接触过外星科技,明白当技术存在代差时,任何事情都会超出想象,比如手电筒在古代就是“异能”。 存在必有缘由,人们无法用现代科学解释异能,但既然异能确实存在,那就说明它是可以被解释的,只不过当下的技术水平不够而已。 无法解释异能,不代表不能通过分析合理利用,某些现象是不知道原理也可以通用的。 比如古人不知道手电筒的原理,但他知道发光可以照亮黑夜,就可以在晚上使用手电筒,古人不知道避雷针的原理,但也明白建造房屋时要安装类似避雷针的东西。 现代人不知道异能的原理,但可以试图用已有知识解释它,能不能成功不知道,但如果成功了,就可以进行拓展。 从零到一的过程一旦成功了,从一到万就不是没可能。 虽然可能最终也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是何原理,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原始人摸清楚枪械的作用后,也可以用它捕猎。 首先是他的身体如何产生和释放电,这个研究有一定的专业性,祝平炎没什么方向,不过他曾经尝试过摸电门。 当他不做抵抗时,会像普通人一样触电,不过触电后的反应比普通人小很多,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电系天骄的体质。 但后来的一次团队任务中,他尝试用相同电压电了董一,发现董一的反应和自己差不多,那么可以得出结论,单纯凭借自己的身体并不能做到对电击免疫,之所以对电流有抵抗力,是因为强化系而不是电系。 当他对电流抗拒时,他不知道具体原理,总之当他产生类似“防御”的念头时,电流就无法伤害到他,更确切的说,电流并不是无法伤害他,而是完全忽略了他。 他将手搭在零线和火线之间,按照常理应该短路,并把他电成傻狗,但实际上没有短路,他也没感受到电流,就好像他摸的是不通电的电线一样。 这里要解释一下触电这件事。 电流在导线中流淌,就好像水流在水槽里流淌,当人体接触电线时,就像是在水里插了根水管,人体就是这根水管。 如果人没有接触零线或者大地,就相当于水管的另一头堵住了,就算水管插在水里,但是水管里依然没有水流。 而一旦接触零线或者大地,这条水管就畅通了,水会顺着水管流出来。 而祝平炎摸电门却没事,有两种可能。 要么是他的身体电阻更高,别人摸电门是往水槽里插根水管,他是往水槽里杵根棍子,自然就没有水流。 要么是他的电压很高,就好像往水槽里插了根水管,但是水管另一头是向上的,水怎么可能往天上滋呢。 如果是第一点,他能控制的应该是电阻,也就是说他之所以能在空气中发射相对笔直的闪电,是因为他改变了发射路径上空气的电阻,让这段空气短时间内成为了一条“电线”。 如果是第二点,那就是他在发射路径上形成了人为且可控的电势差,空气虽然还是高电阻,但高电压让电流有能力击穿空气,去往低电压区域。 当然也有可能不是电压也不是电阻,而是其他什么超出人类现有知识的东西,但既然超出人类知识,那研究就断了,所以祝平炎还是从人类已有知识方面去考虑这件事。 无论是电压和电阻,好像都和“发射”没太大联系,更像是“铺路”。 真正的发射电流,应该是他身上产生极高的电压差,就像扔石头一样,将电子从高压区域扔到低压区域,然后解除束缚让它发射出去。 但那样的发射,得在均匀电阻的环境下才能实现,而现实中空气的电阻是不均匀的。 如果祝平炎是发射电流,那他发射出去的电流理应是弯曲分散的,电流会寻找电阻最小的路线前进,就像闪电。 既然他发射电流的方法是“铺路”,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随意控制电流的方向,比如铺一条弯曲的路,让电流绕过障碍物击中敌人。 但他按照这个思路尝试了许久,却怎么都无法让电流转弯,这有两种情况,要么是他猜测错了,要么是他对能力的控制力不足。 对于一种异能来说,控制力和强度往往会成反比。 比如同样的控制水,如果能很精确控制,其控制范围、控制力度、最大控制数量都会相应减少,可能就是在几米内控制一杯左右的水。 而如果只能将水发射出去,不能做更多精细的改变,其威力反而很惊人,有可能是将几十立方的水发射出去,也有可能是将一杯水以超音速发射出去,无论哪种,都有极高的杀伤力。 祝平炎的能力在同级中算是杀伤力很强的了,所以控制力不足是很正常的,对此他也没什么办法,脑海里一堆骚操作,最后还是要靠莽。 他忽然想到了之前做过的一个梦,就是他和王庭异能兼武侠大战的那个梦,梦里他用了一招引雷,从天上直接劈下来一道闪电。 这招就很有实用性,先不说自然界的闪电比他释放的电流强太多,就算他引来的闪电强度和他释放的闪电一样,这种方式本身也拓宽了他的攻击路线,比如对付躲在墙后面的敌人,直接打够不着,从天上打就没问题。 现在他需要验证的问题是,同样是“铺路”,他能不能在其他地方铺路,如果能的话,从天上铺一条电路下来,引雷是顺理成章的事。 他找了个无人的旷野尝试了几次,最后成功把自己发射出去的集束型闪电变成了自然界中四处游走的闪电,但依然没能引雷。 不过他并不灰心,如果他的猜测没错,他应该是在空气中铺设一条电流的“高速路”,现在自己发射的电流失去了束缚,证明他已经初步控制了异能,做到了最起码的开关能力。 他本来就是控制力较弱的类型,这世界是公平的,就像那些控制力强的异能,需要话很长时间锻炼其强度,他这种控制力弱的异能,花费更长时间锻炼控制能力也很正常。 不过他这种锻炼很不方便,因为前提条件太多了,需要空旷的场地,周围不能有其他人,还要在阴雨天。 空旷无人的场地倒是有,但远离市区,如果等到下雨再赶过去,等到了估计雨也停了。 所以只能根据天气预报,提前过去等,有时候要等几个小时,有时候要等大半天,还有可能天气预报误报,等一天都没下雨,或者望东城大部分地方都下雨了,就他这边没下雨。 五十四章 天庭 入秋之后阴雨天一下子多了起来,不过这个时节多是小雨,祝平炎在夏天好不容易成功引下来几次闪电,入秋之后就再次失效了。 不过这倒也好,引雷的手法若是只能在雷雨天才能用,这局限也太大了,他本来也应该逐步摆脱阴雨天的限制。 在空旷的场地上,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引下来一道电流(都不好意思说是闪电),他自己还没来得及高兴,旁边就有了鼓掌声。 “厉害厉害,本以为就是个蹩脚的身体强化系,没想到还是个双系天骄。” 祝平炎有些警惕,却没有太多惊讶,华夏有龙卫,大汉自然也有相应的异能组织,他并不算低调,也没法低调,迟早会被找上门的。 “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那人看了祝平炎几秒,然后笑道:“鄙人姓郭,单名一个龄字。” 见他没有再说的打算,祝平炎继续问道:“找我什么事?”他没打算自我介绍,对方找上门,自然不可能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阁下是否听说过天庭?” 祝平炎愣了一下,这人在和他说神话?不应该,难道天庭是什么异能组织?类似华夏的龙卫? 看祝平炎的表情,郭龄已经猜到了答案,于是他释然一笑,开始看他这么淡定,本以为是新瓶装老酒,没想到确实是新人一个。 “天庭相传是上古神明建造,不过现在里面已经没有神了,只有天骄,全世界各地的天骄都在里面,嗯……除了华夏。” 郭龄说着掏出一张卡片,把卡片扔给祝平炎后说道:“这张卡可以进入天庭,那里是天骄的世界。” 祝平炎后退了一步,任由那张卡片掉在地上,郭龄也没有在意:“大可不必如此,你没什么值得我算计的,话我已经带到,要不要来随你。”说完他打了个响指,化成了一堆烟雾。 祝平炎犹豫许久,最终还是捡起了那张空白的卡片,然后他翻来覆去的看这张卡片,心想郭龄也太坑了,好歹给个说明书啊,这是什么能传送的高科技吗,还是说凭卡进入天庭,那天庭在哪? 这么想的时候,他眼前一花,便来到了另一个地方,脚下云腾雾绕,面前是一条宽百米,长数百米的台阶,台阶上是一个门楼,距离太远不好直接估算大小,但从与台阶的对比来看,这门楼有一百多米高,宽也接近百米,这是给奥特曼设计的吗。 幸好门楼上写的不是光之国,而是南天门, 这世界上真的有神吗,祝平炎觉得所谓的神,多半是一些强大的天骄,在道门兴盛之前,天骄统治世界,造个这么奢华的天庭出来,似乎也很合理。 由于没有宗教的束缚,祝平炎的表现也相当不敬,他看着那长长的台阶,暗骂道:能力再强也是土鳖,这么长的楼梯都不知道造个电梯。 幸好天道不是天神,否则肯定降下一个九转连环雷,劈死这个龟孙。 天庭内的建筑完全不用考虑重力,但或许是出于美观考虑,没有倒立或者侧立的建筑,但高低参差错落,有些还依着云朵飘动,倒也符合仙界的意境。 但是那些在大街上摆地摊的是怎么一会事? 祝平炎走到一个摊位前,他还没开口,摊主就热情的招呼道:“我这都是上品法器,你看看这把剑,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说着从旁边的黄狗身上拔了一根毛放在剑上,轻轻一吹,狗毛立刻成了两段。 “你要是不信我的演示,可以自己试一下。” 祝平炎卧了个槽,卖法器的现在流行摆地摊?他情不自禁的问:“你不觉得法器和地摊有点不配吗?” 摊主眼睛一亮,解释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你看看这条街上,谁不是摆地摊,我们虽然借了天庭这块地,但房子又不是我们的,进不去屋内,就是地仙过来卖神兵,他也得摆地摊。” 祝平炎点了点头:“你这卖的是法器,地仙卖的就是神兵,这里面是怎么个说法?” 摊主很热情的解释道:“这武器啊,分三个等级,分别是法器、灵器、神兵,分别对应证道、灵台、地仙,你可别觉得法器最低,就瞧不起法器,再低,它也不是凡人的兵器能比的,再说了,灵器、神兵虽然好,那不是更贵吗。” 看见祝平炎的神情,他立刻改口说道:“主要不是价格,就算能买得起灵器,你如果不是灵台,根本发挥不出它威力,还有可能被反噬,武器当然不是越强越好,得和使用者契合,我看您就和这把剑很契合,使用它一定可以事半功倍!” 祝平炎被他说的有些动心,问道:“这东西怎么卖啊,是不是要什么灵石之类才能买?” “又不是修仙,哪有什么灵石啊,正常来说,应该是用玉髓买。”不等祝平炎说话,摊主豪气的一摆手:“兄弟一看就是初到此地,身上肯定没有玉髓,那现金也可以。”说着掏出了一个收款二维码。 祝平炎试探性的问:“这要多少钱?”他心想,这种东西,怎么也得千八百万吧,他肯定买不起。 摊主犹豫了一下说:“本来是不收现金的,但它与你有缘,我也不想强留,便半卖半赠与你好了,只收你十万。” 这个价格让祝平炎很动心,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对现在的祝平炎来说,想拿十万出来也很容易,十万换一个法器……貌似不亏啊,毕竟就算不是法器,一把铸造精良的宝剑也价格不菲。 “我要怎么付钱?” 摊主笑道:“进入天庭时虽是灵体,但身上的物品也会一并复制一份带过来,天庭虽然不懂什么是手机,但组成手机的一切它都懂,所以复制的手机和真实的没区别,南天门上安了信号塔,你可以用手机直接付。” 祝平炎看了看自己:“我现在是灵体?那我买了剑,要怎么带回去,等等,你的剑不会也是复制品吧?” 摊主尴尬的笑了笑,咳嗽两声说道:“这剑确实是复制品,但它和真实的剑没区别,只不过不能带出天庭而已,你不用担心我收了钱不给货,东西会从天庭快递寄给你的,否则你投诉到天庭管理处,我会被严厉处罚的,十万块钱,不至于坑你。” 怀疑一旦产生,就会不断扩大,祝平炎疑惑的问:“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什么天庭管理处如果真的存在,你为什么会这么好心的告诉我?” “不告诉你又怎样呢,这又不是什么秘密,我也不是做一单生意就跑,不用过多久你自己就知道了。” 祝平炎想想也觉得有道理,于是掏出手机买下了这把剑。 五十六章 占卜 祝平炎逛了一圈后,发现这里有不少东西都很不错,相对于他现在的积分,在管理员的商店里也没法换到更好的了。 不过他还是什么都没买,因为他没钱。 和普通人相比,已经是一帮之主的祝平炎就算缺钱,也算得上生活富足,可和天庭这最低以万为单位的物价比较,他就是个穷光蛋。 天庭除了这些贵的惊人的法器,还有一些比较有意思的东西,比如佣兵组织,比如情报组织。 如果不违法乱纪,大部分天骄都没法靠自己的能力赚钱,比如祝平炎的电系能力,不能精细控制只能以脉冲的形式瞬间放电,除了破坏一无是处,就算勉强找到合适的用处,也能被机械轻松替代。 各国天骄赚的钱都比预料中的少,如果正常赚钱的话,很难靠异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华夏的天骄补贴不就是在告诉那些天骄,虽然你们有超能力,但还是当一条按月拿钱的咸鱼比较好。 养咸鱼的华夏都有那么多异能犯罪,那没有补贴的国家岂不是到处都是天骄作乱? 实际当然并非如此,首先天道就保证了大规模的天骄作乱不可能出现,其次这些天骄不能通过正常模式赚钱(或者有赚钱的方法,只不过脑子不好,不懂得利用自己的能力),却可以从天骄的圈子里赚钱。 也就是天庭的佣兵组织。 每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同,在本国犯法的事在别的国家就不一定犯法,比如大秦对军火的包容,大汉对打架很包容,在诸子百家混战的小国,只能战斗的天骄也可以找到赚钱的法子。 天骄不能参与大规模的战斗,但一些很穷的天骄也会铤而走险去参加小规模的战斗,虽然这样会不可避免的让普通人看到自己的能力,但总是有人不断试探天道的底线。 有人提出每次只在五个人以内使用能力,就不会被天道惩罚,有人信了,然后就被劈死了。 有人提出杀掉所有看见的人,正所谓杀掉所有目击者,就是成功的潜入,如果没有活口,天骄的事不会传到凡人世界中,约等于没人看见。 这说法貌似很有道理,直到某灵台为了不暴露,屠杀了整个村落数百个看见他的人,被天道劈成了渣渣。 于是又一种说法出来了,上面两个讲的都有道理,但是得掌握分寸,不能做的太过。 这个说法是目前认可度最高的说法,不一定是因为它很准确,也可能是因为它的界限模糊。 前两种说法都是科学的定量分析,虽然分析的过程全靠猜测,但结果可被证伪,于是就被天道以实际行动证伪了。 第三种说法就有点玄学的味道,就跟算命一样,巴拉巴拉说一大堆,实际上都是那种放任何人身上都行的说法。 所谓掌握分寸,何为分寸?如果劈死的都被判断为“太过”,那这个说法就永远无法证伪。 但这也是这些佣兵唯一的精神信仰,又想赚钱又不想被天道劈死,那只好信它,否则只能整天活在恐惧中。 至于情报组织,和普通人需要大量人力的情报组织不同,天庭的情报组织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这些人都是拥有特殊能力的天骄,他们用类似占卜的手法解答客人想要的信息。 当祝平炎听到陈康说起这种情报组织后,很兴奋的要去试试,陈康立刻拉住他提醒道:“没用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 陈康想了一下说:“那个杀手能潜入华夏,就是因为他有能屏蔽异能侦查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你都不可能通过异能找到他。” 祝平炎的兴奋立刻被浇灭了大半,但他还是不肯放弃,坚持要去试试,这一年来他已经积攒了不少积分,如果知道杀手的位置和能力,说不定不用再等,可以直接兑换一个道具救下李栀。 天庭的所有建筑都进不去,曾经有地仙想强行轰开门,但要么怎么攻击都没有反应,要么遭受攻击后直接消失了,总之这里原本的那些华丽建筑都成了摆设,众生平等的摆地摊。 但是总有些事不方便摆地摊,买卖情报这种就特别不适合。 但是天庭上也没法盖房子,你就算带着砖石过来,虽然天庭复制的砖石和真的没区别,但离开天庭的时候这些砖石就会消失,房子也就塌了。 想盖房子,只能用天庭本身有的材料,无论是地砖还是墙砖都挖不动,唯一能盖房子的只有竹子,由于交易需要大量竹签,又不可能用竹子盖房子。 于是祝平炎看见的这个有大大招牌的摊位只是个门面,当他说明来意后,便随着此人拐进一个幽深的小花园,花园里很不和谐的搭着一个棚子,棚子边上一个很热情的中年妇女向他招手。 接引人对那个中年妇女说:“找人的。” 中年妇女冲后面喊了一嗓子:“小红,出来接客了。” 祝平炎往后退了两步:“其他服务我就不用了。”天骄会不会格外的贵? 树后面走出来一个黑着脸的络腮胡子大汉:“你要想有别的服务”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中年妇女,“这位你将就将就,我们可以凑个几万赔偿你的精神损失。” 那个中年妇女拽着大汉塞进了棚子里:“别废话了,赶紧把客人伺候好了。”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还是克服了心里别扭的感觉,跟了进去。 他一开始想找那个杀手,可他根本不知道杀手的任何信息,他甚至根本没见过那个杀手,这让“小红”怎么找。 他只能换了个目标,他找杀手本来就是为了找李栀,只不过李栀被杀手控制,不可能对外发声,正常情况下找杀手比找李栀容易。 但现在既然有这么玄幻的法子,找李栀反而是更好的法子,万一那个杀手把李栀关在某个地方,救出李栀甚至可以不用和那个杀手战斗。 祝平炎给出了李栀的名字、生辰和出生地,但那位络腮胡子把黑脸憋成了黑里透红,依然没能找到李栀,于是他委婉的暗示:“你确定这个人还活着吗?如果她被人绑架,很可能已经被杀人灭口了。” 祝平炎摇头:“不可能,杀了李栀他什么都得不到,他也是天骄,而且我听说他有某种屏蔽感知的东西。” 络腮胡子释然的点头说:“那就难怪了,我们这种能力覆盖范围极大,但效果很微弱,如果有专门针对的道具,我们也无能为力。” “你认不认识一些能力更强的人,我会给介绍费的。” 络腮胡子摇头:“屏蔽感知的东西很少,可一旦有这种东西,就是完克我们的能力,灵台都很少能突破法器的屏蔽,我们这种能力本来就少,强者更少,那些强者不可能和我们一样出来做的。”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暗骂了一句后改口,“不可能和我们一样摆摊赚钱的。” 五十七章 天庭佣兵 和几个人组成的情报组织不同,佣兵组织的人非常多,因为很显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立这样的组织,起码在现实世界得有一定的关系网和势力才行,否则怎么可能接到任务,怎么有信誉让雇主先将佣金给他们保存。 一开始佣兵组织只有一家,那时候都没有名字,就叫雇佣兵团,但赚钱的生意肯定会有人模仿,很快出现了主接暴力活的彗星,主接治病救人悬壶。 彗星里可能多一些凶恶之人,悬壶里可能多一些和善之人,彗星的老板多半不是什么好人,但这不代表悬壶的老板就是善人,只能说经营范围不同,杀人和救人可都是暴利。 随着时间推移,彗星和悬壶的经营范围也在扩散,如今彗星里也能找到治病救人的活,悬壶里也有杀人越货的勾当。 祝平炎的能力更适合加入彗星,而且陈康曾经说过,绑走李栀的杀手就是来自于彗星,所以他没怎么犹豫就加入了彗星。 本来他还在纠结,自己这么轻松就成了一个杀手?那要怎么接任务?为了钱去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但进入彗星在天庭搭设的网站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想多了,彗星多是一些暴力型的天骄,但并不代表这里都是杀手,有很多暴力型天骄是不适合做杀手的,比如王庭,虽然他能毁尸灭迹,但这和带着手榴弹去当刺客有什么区别。 所以杀手只是彗星中的一个分类,此外还有安保、小规模战争等等。 直接作为雇佣兵去参与小规模战争是最赚钱的,但是祝平炎还没做好准备,一开始就玩这个有点太刺激了,所以打算接一些安保的活。 由于他的能力和安保不匹配,而且又是新人,权限非常低,那种几百万的大单子只能看看,他也就能接一些小活。 像彗星这种组织,无论是对客户还是对佣兵都要保证信誉,如果随便让一个新人接几百万的大单子,到时候搞砸了固然会退还佣金,但客人肯定会质疑彗星的信誉,这就像佣兵干完活,客户不给佣金,佣兵也会质疑彗星。 为了避免客户不给佣金,现在客户下单之前都必须先支付佣金给彗星,任务完成后彗星将佣金支付给佣兵,任务没完成就退还佣金。 为了避免任务失败,彗星也对佣兵制定了负责的评分体系。 但任务失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无论采取多么严格的审查,就算一个人的能力完全能胜任这个任务,依然有失败的可能。 所以现在彗星会提供接单的佣兵信息给客户,由客户决定录用哪一个,这就等于变向甩锅给客户,到时候出问题就没彗星什么事了。 望东城属于天山郡,所以祝平炎就搜索了大汉天山郡的安保任务,最后在望东城接了一个三万的小单子。 十天的保镖任务,开价三万,这对普通人已经不是小单子了。 彗星里也有普通人,他们刚加入彗星时接的单子才真是小单子,一千块钱一个月的都有,还不如上班来钱快,这价格说佣兵都抬举,应该说是临时工。 彗星用这种临时工一样的工作检验加入人员的质量,而客户嘛……就是想省钱,毕竟在大汉内不可能找到比这个价更低的了,接单的只要是个人他们就满足了。 不过由于祝平炎是从天庭局域网直接进入彗星,这种实习待遇的单子已经被自动过滤了。 彗星内的单子会分为隐蔽和非隐蔽,普通人一般都不会关心这个标签,但如果涉及到天骄,这个标签就会起很大作用。 大部分天骄都会接隐蔽的单子,因为在隐蔽的单子里面,他们的评价才会提高,能接的单子也更高,而非隐蔽的单子,会默认排除他们的能力,失去能力的天骄,很多时候还竞争不过普通人。 比如祝平炎现在接的就是非隐蔽的单子,客户那边看到他的资料是:一级佣兵,无任何保镖任务经验,格斗大师,可战胜任何一个世界格斗冠军,能徒手与猛兽搏斗。 因为强化系,他还多了一个格斗大师的称号,否则这资料简直惨不忍睹,最后客户会选中他,无疑也是冲着这个格斗大师。 客户毕竟也只是普通人,从他的角度看,就冲着能战胜任何一个世界格斗冠军来看,花三万雇佣也很值了,任何一个世界格斗冠军都不可能是这个价格。 祝平炎向两位士兵学了几天保镖相关的知识,了解的东西倒是不少,但也只能用来跟人聊天装逼用,这种知识没有经过实践是没什么用的。 这次要保护的是一个秦国商人,名叫赵俊森,初次来到大汉做生意,听闻大汉的风气后,心里非常忐忑,在国内从正规的安保公司雇佣了一些保镖还不放心,又在彗星上下了个单子。 这里要说一下,彗星上的个人安保十分极端,要么是水平不行甚至什么都不懂的新手,要么是特别厉害的高手。 因为水平还可以的人都会明白一个道理,无论是保护一个人还是一件东西,都需要有一个团队才行,刚刚入行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等到干了几年就会在彗星上找同行抱团,组成一个团队去接单。 只有天骄和极少部分普通人成为这行的顶尖高手后,才会尝试自己拉一个辅助团队甚至直接单干。 三万的价格当然找不到顶尖高手,所以才会看上祝平炎这种有突出能力的安保新人,毕竟他身边已经有正规的安保团队了,祝平炎过来就是撑一下场子。 所以大多数时候祝平炎都无所事事,其他人忙来忙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也算是学了点东西吧,不过效率不高,还不如直接让士兵教他,毕竟同行是冤家,这些人不会主动教他什么东西的。 彗星是一个中介性质的组织,需要客户和佣兵双方支持才行,所以要求双方尽可能的透明,佣兵有义务向客户告知自己的真实能力,客户也有义务向佣兵告知此行的危险程度。 而就目前祝平炎得知的情报来看,这个秦国来的商人谨慎过头了,这里虽然比较混乱,但不是战乱的诸子百家,他一个老老实实的商人不可能有什么危险。 不过这个就算和他说也没什么用,越有钱的人越是惜命,请保安的钱对他来说不值一提,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遇到危险,他也会雇佣保安。 打个比方,如果你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走夜路,你会请保镖保护自己吗?显然不会,走夜路的人多了,遭受危险的概率太低了。 但如果花一块钱就能雇佣一堆专业的保镖,在你走夜路的这段时间保护你,那大部分人应该都愿意花这一块钱买个心安吧。 赵俊森也是一样,花一点微不足道的钱买个心安而已。 五十八章 缺钱 祝平炎不是什么擅长人际关系的人,但赵俊森是,再加上也实在很闲,他俩倒是混熟了,赵俊森就私下向祝平炎打听大汉的拳赛。 显然他对大汉的了解仅限于过往的传说,当年大汉这边残忍的无规则拳赛引起过国际轰动,虽然这种拳赛已经被禁止了,但是对大部分不知情的外国人来说,这依然是大汉的标志之一。 听完祝平炎的解释后,赵俊森不禁有些失望,秦国尚武,但并不推崇拳赛,大多都是枪战,肉搏对现代战争来说没什么意义。 似乎是科技进步的速度超过了人类的进化,现代人的大脑依然记忆这远古的习惯,肉搏永远是男人的浪漫。 受限于现代生活规则,成年人已经很少打架了,但几乎所有男人都幻想过通过肉搏或者冷兵器战胜别人。 这点在秦国格外明显,因为不管制军火的秦国限制反而最严格,寻衅滋事最严重的会被剁掉手指,有什么必须诉诸武力的纷争,一般都是到专门的场所用特制枪进行枪战。 限制的越狠反弹的就越狠,秦国政府本来是不提倡拳赛的,但是喜欢的人多,民间的拳赛每次都能挣很多钱,能挣钱的生意就会有人做。 于是出现了很多不正规的拳台,最后政府一轮整治,取缔了不合格的小组织,以正规的擂台赛代替。 秦国的拳赛是全世界规则最严格的,这些规则有些是为了拳赛的观赏性,大多是为了保护拳手。 但观众不想要保护拳手,反正非亲非故,脑浆子打出来也无所谓,所以大汉的拳赛一直是秦国内的传说,就像不能嫖娼的国家谈起某个允许嫖娼国家时,鄙夷且羡慕着。 赵俊森的心态也大抵如此,你要在秦国问他怎么看待大汉的拳赛,他多半会说这是十分不人道的,应该被取缔,但到了大汉,他第一件事就是想看看传说中的生死拳。 见他这万分遗憾的表情,祝平炎想起不就前听说过的黑拳,就顺嘴提了一下,没想到引起了赵俊森的激烈反应,他当即询问祝平炎有没有门路,表示要去看一看。 祝平炎哪知道黑拳的门往哪开,只能打电话去问张成功,最后在他的安排下和赵俊森去看了场黑拳。 这大概就是赵俊森此行大汉最刺激的经历了,他原先想象的被人当街挑衅,一大群人拿着砍刀冲进他的房间,被人绑架劫持,一件都没发生。 赵俊森在彗星上给了祝平炎一个好评,然后追加了双倍佣金。 不过祝平炎实际上也没赚多少钱,毕竟基础太少,六万块钱对雷霆会来说可有可无,不过这次任务成功可以让他的履历好看一点。 之后祝平炎又尝试接了几个单子,但客户都没看上他,毕竟安保不是打架,个人武力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 正常人接个三万的单子休息一个月完全没有问题,但祝平炎要养整个雷霆会,即使把祝影的收入贴进去,现在每个月还要亏空十来万。 如果他不能靠自己赚钱堵上这个窟窿,最多撑到年底就没钱发工资了,所以他必须要在今年达到月收入十万的目标,即使他是天骄,这个目标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 本来祝平炎看见彗星里那些百万级别的单子,还以为这个目标挺容易达成,但实际操作才发现,他平均每月只能接到一个单子,大概一到三万的样子。 按照这个速度,到年底他也就能从一级升到二级,如果每个月能接满任务,倒是可以补上亏损,但这太不稳定,万一哪个月他没接到任务,雷霆会岂不是没工资发。 这样看来,只能去一趟诸子百家了,以雇佣兵的形式参与小规模战斗。 在热武器发达的现代,刚刚证道的天骄不一定比大国精锐士兵强,但能力偏战斗的天骄在这种小国之间的战斗中还是能起到一些作用的。 天骄参战也有不同的形式,最常见的就是参与小规模战斗,以隐蔽的手法使用能力,祝平炎经历过这么多此战斗任务,这对他难度不是很大。 但天骄受限于天道,不敢杀太多人,一个不能造成大规模杀伤的“武器”,又能值多少钱呢,所以这种法子赚个十万顶天了。 远赴千里之外,参与战争,杀人或者被杀,最后只能赚十万? 当然不会有天骄选择这样赚钱,实际上这种任务都是给新人练手的,不适应战争的要么死掉,要么离开,最后剩下的人就会选择更赚钱的方式。 天骄需要以最隐蔽的方式杀最少的人,还要能赚更多的钱。 这样说或许很残忍,但普通士兵的命不值钱,特别是这样的战乱地区,天骄需要专门对付坦克、直升机、重机枪、狙击手这样的单位。 也有人试图击杀敌军将领,但按照普遍的说法,将领的等级不能太高,否则会被天道认为干涉世俗政治,大幅增加被雷劈的概率。 这可是有实例的,大汉有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地仙,因为一件小事暗杀了十几个高官,按说他杀的人比那些参战的天骄少多了,杀人方式也足够隐蔽,但他还是被天劫劈了。 事后来看,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杀的人地位都太高了,全都是中央要员,差点让大汉政体崩坏。 所以人们还是很相信这种说法的,尽量不会去杀身居高位的人。 毕竟击毁敌军的重火力就已经能赚很多钱了,没必要冒险。对那些久经沙场的强大天骄来说,摧毁一个重火力点很容易,扛天劫却是必死无疑。 - 战斗系的天骄无论以何种形式参与战争,杀人是不可避免的,在战火纷飞之地被杀也很有可能,不到万不得已祝平炎不想选这条路。 这个选择让祝平炎非常困扰,在这个月的团队任务中,他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烦恼,他的那两个兄弟都生活在和平中,肯定给不了他什么建议,但有些烦恼不一定要解决,说出来就已经轻松不少了。 没想到董一听说祝平炎缺钱,立刻从快捷装备栏里拿出了一个布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个核桃大小的黄金疙瘩:“这玩意能卖不少钱吧?” 祝平炎和王庭齐声惊呼:“卧槽,做任务还奖励这个?” 五十九章 诸子百家 董一摇头:“不是任务奖励,是我兑换的,我攒了不少积分,但是不知道兑换啥,看见投掷武器只要一点积分就能兑换,就兑换了一下,然后给了我这玩意。” 董一把袋子丢给祝平炎:“正好我不知道怎么卖,你在那边应该很容易出手吧。” 黄金和其他奢侈品不同,一般的奢侈品都是高买低卖,黄金却是硬通货,这玩意就算进入星际时代也一样稀缺,祝平炎好歹是个帮派老大,出手这么点黄金还是没问题的。 祝平炎接过黄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感激的话好像太见外,但是什么都不说好像也挺尴尬,好在他们还有任务,董一喊了一嗓子,三人齐齐进入战斗状态。 - 任务结束后,祝平炎忍不住也兑换了“随机投掷武器”,结果只得到一袋石头,他忍不住问道:“为啥董一能兑换一袋黄金,我就只有石头?” “所谓‘随机投掷物品’,理论上包括了人类能投掷的所有东西,比如黄金、宝石、手枪、微型核弹,但是大概率会得到常规定义的投掷物,也就是石块、标枪、飞刀之类的。” 祝平炎现在有了几百积分,但是缺钱缺到焦头烂额,于是问道:“那我能不能直接兑换黄金?” “如果有一种武器必须由黄金制造,比如一把剑必须由黄金制造,那你就可以兑换,但是你不能兑换指定材料,黄金可以是武器,但黄金本身不属于武器。” 祝平炎抱怨:“你这太不合理了,材料也是战略物资啊,万一某次战争就需要黄金咋办。” “狗子你变了,玩两天游戏就飘了,咱这是游戏,正规战场上不使用我的,我的兑换列表里只有单兵武器,战略物资不在其中。” 祝平炎无言以对。 - 董一给祝平炎的那一袋黄金,让雷霆会的财务危机稍有缓解,祝平炎放弃了危险的军事任务,但还是会接一些保镖之类不那么危险的任务,毕竟雷霆会要亏钱运营很久。 这次他接到了一个奇怪的任务,要把一件东西从天山带去道门。 之前提到过诸子百家,这当然不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而是指华夏西南方的一块土地。 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和当时的各国贵族一样,都是由一些强大的天骄统治,天道出现后,百家争鸣变成百家禁言,天骄不敢轻易涉足政治,但这些天骄组织的力量依然强大。 秦王一统后,曾有意打压这些不属于国家的天骄组织,但秦王要做的事太多了,也死得太早,在他死前很多事都没完成,他死后就是天下大乱,也就没人管这些组织。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乱局很快稳定,强盛的大汉王朝开始治理这些秘密的天骄组织。 诸子百家人数众多,实力参差不齐,虽然天道犹在,但处理不当,就可能导致天下大乱,所以汉帝最终也不敢直接解散他们,而是给他们分封土地,将他们赶到了不毛之地。 也就是如今的诸子百家。 如果父母都是天骄,孩子成为天骄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但所谓的增加,也只是相比于百万分之一的自然觉醒概率,即便祖宗八代都是天骄,孩子能否觉醒也要看运气,大概率还是普通人。 所以随着时间更迭,这些曾经的天骄组织,最终还是由普通人掌权,几十个国家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争斗。 千年时光的变迁,国家不断覆灭与重生,虽然这块土地仍然叫诸子百家,但曾经的体系与思想早就不复存在。 曾经的墨家如今叫天机,早就忘了什么兼爱非攻,最善杀伐,军国主义思想比秦国还要严重;曾经的儒家现在由一个暴君统治,不断在国内制造恐怖屠杀;曾经的兵家现在安心种田,曾经的农家则努力发展重工业。 世间本无万古不变的真理,但天道永存,且越来越强大——所以只有道门还保持原本的样子。 道门是诸子百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军队的国家,说国家可能都不太准确,它更像一个宗教体系,这里的所有人都信奉道教,无为而治的思想被坚持千年。 - 普通人很难从常理上解释道门的现状,它占据诸子百家最好的土地,不发展经济也不研究科技,就像个废人一样悠闲生活,政府形同虚设,不仅没有军队,连警察都少得可怜。 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国家几千年都没有灭国,简直可以说是奇迹了。 大部分人都将这理解成周围国家对信仰的尊敬,毕竟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解释了,但是天骄有不同的视角。 道门只有几千万人,却拥有这个世界最高的天骄密度,这些天骄只有很少一部分是自然觉醒,大部分是由于信仰被天道认可,成为天道在人间的执行者。 道士的力量来自于信仰,所以他们越强大,就越淡薄私利,否则一旦破了道心,天道不但会收回超凡力量,还可能直接降下天劫。 所以道门才变成如今这副样子,也正是由于这些替天行道的天骄,没有人敢进攻道门,毕竟只要道心不破,天道就不会处罚这些道士,自保显然不会导致道心受损。 如果军队真敢进攻道门,这些凡人将再次体验两千年前臣服于天骄的恐惧,而这次,天道不再是守护者,它不但不会惩罚天骄,还可能会消灭一些凡人的漏网之鱼,确保消息不会传出去。 当然,这种事几千年来从没发生过,因为相比于杀死毫不知情的凡人军队,直接消灭统治者更加合理,所有对道门起杀心的统治者,都会被精神系异能改写思维,军队从没机会进入道门。 这是一片没有战争也没有犯罪的净土,强大的道门阵法笼罩整个国家,这里是真正的善恶有报,而且当场就报。 在道门,杀人的时候可能一枪走火崩死自己,抢劫犯在抢劫之前,总会鬼使神差的带上很多钱,然后抢完钱发现自己丢的钱比抢到的还多,强奸犯更惨,百分百捅歪,要是死不悔改,先断为敬了解一下。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就算是普通人也从没担心过犯罪问题,有更高追求的人会出国发展,否则就安生安死,很少有人会选择犯罪,时间长了,即使没有阵法,文化风气也已经定型。 即使是交流便捷的当代,也很少有人注意到这里的奇迹,当地人不会向外界炫耀某个坏人受到惩罚,因为这是极其自然的事,外地的好人只会感叹这里风气好,外地的坏人更不会宣扬自己的犯罪。 天道的影响下,人们也很少关注这件事,即便有很少的爆发性热议,也多半往宗教上扯。 道门,这么一个怪异的国度,就这么堂皇的隐藏在世界上。 六十章 猫 诸子百家纷争不断,但既然这次的目的地是道门,也就一点危险没有了。 在确认这件东西体积不大,而且能带上飞机之后,祝平炎就欣然接受了这次委托,一边办道门的护照,一边等待雇主的消息。 从大汉直接坐飞机去道门,东西送达后坐飞机回来,诸子百家再乱,也没乱到用防空导弹直接炸大汉客机的程度,全程可以说一点危险没有。 也正是因为没有危险,他才觉得很奇怪,既然这么安全,为什么要专门去花大价钱发布任务?不要说随便找个人带过去,送个国际快递不行吗? 要是觉得普通快递不安全,那些专门运送贵重物品的快递公司都是暴利,他们的信誉比任何东西都贵,不可能私吞,外人想要抢劫也很难搞清楚物流信息,针对性的抢劫几乎不存在。 虽然有所顾虑,但这次给的报酬实在丰厚,祝平炎现在正缺钱,不可能白白放弃赚钱的好机会。 就在他要出发时,接到了委托人发来的消息,地点改变了,对方没有给地点,而是给了一个经纬度,让祝平炎去哪里接头。 他本来有些不满,但对方表示会帮他安排好路上的所有东西,车票、酒店统统不用他操心,而且肯定是最好的。 这无形中又省了一笔钱,虽然这钱和这次任务给的钱相比无足轻重,但白给的钱为啥不要呢,他便欣然同意,并立刻动身。 飞机让旅途变得极短,一个多小时飞行后祝平炎就到达了目的地附近,此时才下午四点。 从地图上来看,坐车到接头地点也就五个小时,祝平炎本打算直接去,但对方已经把酒店订好了,让他休息一晚后明天过去。 他也就不再多说,安心住下休息,也许对方习惯养生,九点就要睡觉呢。 - 吃过晚饭,他在附近转了一圈,但是发现所有娱乐都要花钱,而且花费很高,于是很果断的回酒店看电视。 不过打开门后,他竟然发现屋里还有一个人,还是个小孩,穿着毛茸茸的小猫睡衣。 “小孩,你走错房间了吧?” “我等你很久了。” 祝平炎和这人同时说话,而祝平炎也注意到,这人的声音像是大人,说的话也不像是走错路的孩子。 况且,小孩子有可能走错路,但怎么进他的房间呢? “雇主?” 雇主很不满:“你这迟钝的反应,真的能完成任务吗?” 祝平炎反问道:“这次的任务到底是什么?护送一个小东西去道门,需要这么神秘?” 雇主从椅子跳下来——她坐在椅子上双脚够不到地面,所以得跳下来:“你想多了,就是护送东西的任务,不过半途肯定会有人截杀,你以为要这么秘密的接头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拖延那些人的时间,给你减轻难度。” 祝平炎皱了皱眉头:“你们给的钱都够请一个专业团队了,为什么要找个人?” 很小只的雇主背着手在屋里晃悠:“个人行动比较隐蔽,特别是你这样没有名气的,在我们碰面之前,他们想找到你的踪迹很难,不过我倒是希望能给我安排个经验更丰富的来。” 祝平炎没反驳,他的经验确实和这次的金额不匹配,因为这个任务是隐蔽任务,彗星那边可能因为他是天骄,将他的隐藏评价提高了,所以能接到这么个任务。 “起码告诉我,我的对手是什么人吧?” “你不需要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你忘了在彗星上我给的是无信息任务,也就是说所有风险都要由你承担。” 除了针对天骄的隐蔽和非隐蔽任务,发布任务者需要透露任务的具体信息,最起码要让佣兵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人。 如果这个信息出错,比如信息里说要面对几个持枪匪徒,结果最后来的是一个特种兵团,佣兵可以选择放弃任务,或者加钱,而且无论怎么选,事后都会通过彗星向雇主索要违约赔款。 所以雇主都会尽量准确的说明任务的情况,真实情况瞬息万变,所以这个描述可以有模糊,比如雇主不需要准确的说明敌人的情况,但可以用一个大概的数值,比如4-10个匪徒,可能会持枪。 但也有一种情况,就是无信息的任务,这种任务的金额会比正常高,但雇主没给出任务的详细信息,如果佣兵接单,就默认佣兵全责,无论任务中出现什么样的意外,都必须完成任务。 当然,其实很多人愿意接这样的任务,因为给的钱多,很多时候却没想象中的那么危险。 理由很简单,雇主也希望完成任务,可能出于某种愿意不公布信息,但他会在心中衡量,如果觉得这人无法完成任务,他也不会同意,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任务会很难,但并不是无法完成。 这个任务就属于没有详细信息的任务,但是祝平炎为了自身安全还是争辩道:“都到了这个地步,没必要对所有事都保密吧,起码让我知道对手的情况,完成任务的几率也更高不是。” 雇主认同了这种说法,但回答依然含糊:“对方的人数不确定,视你行踪的暴露情况而定,如果你的行程完全暴露,出现几十个全副武装的军人拦截也不是没可能,不过多数情况下你可能只要面对三个人。 千万不要因此掉以轻心,这三个人会超出你的认知,他们比最顶尖的特种兵更强大,而且掌握这某种超出常识的武器。” “天骄?”祝平炎毫不犹豫的问道,如果对方是普通人,根本听不懂他说什么,自然不算违反天道,如果对方是天骄,那情况就能更明朗一些了。 雇主诧异的看了祝平炎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原来如此,怪不得会给我一个没什么经验的人,你的能力是什么?” 祝平炎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他们的能力是什么?” “两个兽型强化系,还有一个土元素系。” 由于早早离开了龙卫,祝平炎对天骄的详细划分并不清楚,不过从字面意思也很好理解。 雇主强调:“这三个人都很强大,你不要妄想打败他们,最好的情况是隐秘的上飞机,到了道门他们就不敢有什么动作了,如果不幸被发现,逃就行了。” 祝平炎对自己在天骄中的实力并不清楚,所以没多说什么,只是点头答应。 雇主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盒子放在桌子上:“这就是这次你要护送的东西。” 祝平炎走到桌子前:“我可以打开看看吗?” 得到同意后,他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块杯盖大小的玉璧,表面十分光滑,没有任何雕刻,但却有一个猫爪印,看样子像是画上去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雇主:“你还真是喜欢猫啊。” 没想到雇主忽然从身后抱住了他:“我还能变成猫呢,想不想试一试?” 祝平炎没有任何动作,他不确定对方是想做什么,从之前的态度来看,似乎没可能是看上自己了? “任务的事已经谈完了,我们来聊一聊别的吧?” 这种来历不明的人,还是拒绝好了。 “你确定你成年了吗?” 雇主的身高正好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听了这话狠狠的抓了他一下:“你还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她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我喜欢有难度的,这次任务可别死了哦。” 祝平炎很不习惯有个一米三的痴女在他背后乱摸,用手把她推开说道:“这是另外的价格。” 雇主也顺势退到床上,应该是打算摆出一副妩媚的姿态,但身高一米三且穿着儿童睡衣的她,实在很难妩媚,倒是声音有着成熟女性的魅力:“哦?那我们可以再谈一笔生意。” 祝平炎靠在桌子上笑道:“等价交换嘛,你想要我这好几个亿,怎么也得给我几个亿才行啊。” 雇主有些茫然:“什么意思?” 她的表情让祝平炎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负罪感,好像自己是在调戏一个未成年女孩一样,可明明自己才是被调戏的? 他咳嗽了两声:“没什么,我是说没戏,我觉得在任务开始前,我还是需要保持精力充沛的状态。” “那我在道门等你,给你个特权,如果真的遇到那三个人,又实在跑不掉,可以把东西给他们,只要你去道门就算你完成任务,怎么样?” “哈?还有这样的好事?” 雇主走过来,拉着他的手靠在他身上:“真到了那种地步,你拼命也起不到什么效果,早点去道门把消息告诉我反而更好,当然,如果你能把东西送到,这次任务的报酬翻倍。” 还有这种稳赚不赔的好事? 雇主一闪身跑到祝平炎身后:“我要脱衣服了,闭上眼睛。” “啊?”祝平炎满头问号:“你在我的房间脱衣服,还要我闭上眼睛?” “别废话,不然扣钱。” 这话比之前的故作妩媚杀伤力还大一些,祝平炎依言闭上了眼睛,身后真的传来脱衣服的声音,祝平炎感觉自己有点把持不住,赶紧说:“任务我已经很清楚了,你可以走了。” 他感觉有一只手在抚摸他的后背,和之前毛茸茸的触感不同,这次是皮肤与皮肤直接接触,让他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是吗?那我走了,道门再见,记住暗号是喵星快递已送达。” 话声刚落,后背的触感立刻消失,甚至这个人的感觉也消失了,他转过身,只看见留在地上的那件儿童睡衣。 虽然感觉对不起李栀,但他确实有些失落。 六十一章 狗 祝平炎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坐车直奔机场,他对雇主口中的那三个人没什么了解,也就不花什么心思摆迷魂阵了,用最短的时间到达机场。 到机场的这段路他很紧张,但什么都没发生,他成功坐飞机到了大汉的首都西京。 道门与外界的沟通很少,所以一般的城市都没有去那边的飞机,只能去西京转机。 下飞机后,就有人在远远跟随着他,不过他对这人视而不见,因为这人是祝影。 得知此行要去西京,祝影又恰好在西京,祝平炎就临时调他过来保护自己一段,真的是很短的一段,下了飞机到候机室等待,不一会就又坐上了去道门的飞机,此时祝平炎才松懈下来,祝影也返回自己的工作岗位。 飞机飞行到一半,在祝平炎感慨这个钱赚的太简单时,飞机广播提示出现故障,要提前在常原(古法家封地)降落。 祝平炎立刻感觉事情蹊跷,不是他敏感,而是这个时机太巧合。 但他没有任何办法,毕竟身在几千米的高空,真的只有插翅才能逃走。 飞机降落到常原唯一的机场,工作人员开始检查飞机,旅客则被带去休息,但在休息时,几个警察却走了过来,对比着手机似乎是在找人。 祝平炎立刻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几个警察把他带离人员密集区域,然后那三个天骄会过来与他一战。 不是他没有自信,他才刚刚证道不久,就算仗着攻击性较强的电系能力和双系觉醒,能不能打赢一个都不好说,何况对方又三个人。 更恐怖的情况则是,这如果是早有预谋的行动,他应该会直接被几十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包围,那时候别说不能使用能力,就算能使用能力,也会被立刻打成筛子。 预想到了这些,他赶紧离开了这里,飞机很快排查了故障重新起飞,但他却不敢再去登机,对方无法控制大汉首都机场的工作人员,但收买常原这样一个小国的警察却没什么问题,这时候露面肯定会被抓。 他偷偷溜出机场后,不敢从正门出去,直接翻墙去了野外。 常原是一片被山脉包裹的盆地平原,这里属于热带,又雨水充足,种植业是主要收入来源,不过很多地方种植的不是粮食。 他就在一片漫无边际的花田中迷了路,正焦急万分的时候,一个农妇发现了他,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对方就掏出了一把土枪。 他立刻向旁边闪,不过妇人并朝他没有开枪,而是往天上空放了一枪,然后大喊起来。 常原的语系和汉语分流了一千多年,几乎可以算是另一个语种了,她说了些什么祝平炎一句也听不懂,但是很明显她在叫人。 祝平炎不敢靠近一个持枪的人,又不能直接用异能杀了她,只能选择逃走。 空手夺白刃已经是祝平炎的极限了,空手夺枪有点太冒险,从身体素质的对比来看,祝平炎是有可能成功的,但这事需要的可不仅仅是身体素质,经验和胆识更为重要。 - 在十里外的地方,一条大的有些夸张的狼狗正在嗅着地上气味,它前腿上竟然绑着一个手表,背上也有一个小小的背包,忽然一竖耳朵,看向了祝平炎的方向,然后飞奔起来。 完全迷失方向的祝平炎漫无目的的奔跑,他认识这些红色的花,知道会种这种东西的人绝对不会是普通农民,所以必须逃出这片区域。 为了看清方向,他爬上了附近唯一的一个小山包,这个小山包的高度估计只有十几米,上面没有种花,只有杂草和几棵树,他爬到树上四下打量,站在这个高度总算让他看到了花海的边界,同时也看见了不远处的一个哨塔。 哨塔上的人也在看他,虽然这个距离看不清脸,但他的衣着就可以明显的从当地人中区分出来,于是这个哨兵端起了手里的枪。 他赶紧从树上跳下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将头顶的树冠打烂,这些混账果然是毫不犹豫。 枪击让他再次紧张起来,这个状态没法逃走,他只能连滚带爬的找了个地方躲起来,然后开始平复心情。 以前他做任务总是失败,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在紧张的时候会身体僵硬,当时他想了很多办法,深呼吸,吃糖,想其它事情分散注意力,统统没有什么效果。 最后还是那件连衣裙让他缓解了这种紧张,然后慢慢适应,现在他在任务里几乎不会再让身体僵硬。 但任务是任务,现实是现实,第一次玩恐怖游戏也会紧张,多玩几次自然就不会紧张,可这不代表现实中就能不怕这些玩意了。 在副本任务中身经百战的祝平炎,此时还是会被贴身而过的子弹吓到僵硬。 “既然事态如此严重,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了。”他自我安慰道。 他知道,刀光剑影的生活总是要做出一些牺牲,如果不想赔掉性命,有时只能选择牺牲尊严,于是掏出了一直带在身上的连衣裙。 果然,连衣裙在身,他的胆气立刻充足,虽然连衣裙不能挡住步枪子弹,但它带来的勇气加成却能帮助他摆脱恐惧带来的身体僵硬。 刚刚在山坡上他已经将情况大概看清了,哨塔这个位置是最近的出口,而且这周围也没有其他人,从其他位置出去可能遇到更多人,不如就从这冲过去。 哨兵疑惑的看着自己胸口的光点,然后就被一道破空而来的闪电击倒。 他尽可能的控制了电流强度,但是死是伤还得看天意,而且这人先开的枪,也不算无辜。 这件连衣裙早就被祝平炎染成了迷彩,此时穿着它走在花海里反而很显眼,还不如不染色之前的碎花呢。 不过花就那么点高,他也不打算隐藏什么,直接就冲呗。 哨塔之后有几间木屋,不过现在没有人,起码祝平炎没看到人,看见旁边有一截铁链,顺手扯了过来围在腰上。 任何导电物体都可以成为他的近战武器,金属是最佳选择,但他是坐飞机来的,之前的武器当然没带,此时要面对天骄,多一手准备总是好的。 趁着没人发现,他迅速跑进旁边的树林里,这才算松了一口气。 在他离开后十分钟左右,终于有人发现已经昏迷的哨兵,好几个人聚集在这里,准备把哨兵搬上车,一只大狗忽然从花海中冲了出来。 紧接着这条狗就直立起来,手脚渐渐变粗,脸渐渐变短,最终变成了一个赤裸的人类。 “周围有看到陌生人吗?”狗人问。 众人的眼瞳变成了灰色,纷纷摇头。 狗人上前检查了哨兵的伤势,自言自语道:“似乎是电系天骄,不知道强度如何,有点棘手。” “那就继续做你们的事吧。”这人说完重新变成狗,仔细在地上寻找祝平炎的气味,而这些人也无视这条大狗,继续将伤员往车上搬。 六十二章 打狗 手机在这里没有信号,祝平炎也没下载过这个地方的离线地图,此时虽然不会轻易被枪杀,但依然找不到路,只能硬着头皮往东走,期盼能找到一个山村之类的地方——最好只种粮食。 不过他的速度太慢,还没来得及走出去,就被大狗追上了。 祝平炎歪头看着这条大狗,他分不清狼和狗的区别,要是市区内,他肯定会觉得这就是一条长得比较大的狗,到在这里他就不确定了:“狼?” “是狗。”狗站立起来,慢慢变成了人。 “哦”祝平炎松了一口气:“周围有村……!!!你会说话!!你还能变成人??” 狗人:“我不仅会说话,还会看电视,并且接飞盘从来没失误过。” 祝平炎已经反应过来,这人应该就是雇主说的动物系天骄:“其他人呢?”他警惕的四下打量。 “不用看了,就我一个,把东西给我。”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如果只有一个人,确实值得一试。 “把东西给我。”狗人再次说道。 祝平炎的眼神忽然变得浑浊,点了点头,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了那个装玉璧的盒子。 狗人走上前接过盒子:“多谢,你可以走了,南边应该有一个村庄。” 祝平炎好像和他是老朋友一样,道了声谢离开。 狗人重新变成狗,然后叼起盒子往回走。 一直到离开狗人的两分钟后,祝平炎才清醒过来,他完全不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记忆停留在狗人让他交出东西,再一晃就是现在了。 他四下打量,看不见狗人,还以为是狗人忽然消失。直到他发现背包里的东西没了,才明白狗人不是放过了自己,而是已经得手,带着东西走了。 然后他整个人都迷茫了,发生了什么?那个人的能力难道是时间停止?那现在该怎么办?他现在都没注意到他已经不在刚刚的地方了。 这时花海那边传来枪声,祝平炎的迷茫顿时消失,飞奔向枪声传来的方向,心中祈祷,一定要是那条大狗。 确实是那条大狗,他返回的时候经过罂粟田,之前祝平炎碰到的农妇带了很多人在这附近巡逻,正好看见了这只体型异常巨大的狗,这些家伙连人都敢随便打,何况是一条狗,毫不犹豫的开了枪。 狗人其实看见了这些人,不过东西已经到手,他觉得没必要与这些人有什么交集,打算从旁路过,但是没想到这些人竟然直接开枪,好在他兽形态的反应力堪比灵台,险险的躲过了这一枪。 周围没有可以躲避的掩体,他也懒得变成人形去使用能力,所以就直接冲了上去,三十米的距离一秒就被跨越,开枪那人瞬间被撞倒,都不用他继续追击,这人就已经昏死过去。 他没有动用牙齿和爪子,就只是用超绝的身体横冲直撞,这些人已经完全慌张,有些人连滚带爬的逃命,有些人在人群中开枪,把自己的队友给打死了。 很快最后一人被打晕,狗人确认没人可以反击后,正打算离开,一个红点落在他的腿上,然后他便在电光中倒地。 这是祝平炎蓄力许久后最大威力的一击,但是距离太远,杀伤力只能说差强人意,他攻击之后立刻从山坡上下来,卷起一片飞舞的罂粟花,追击而来。 狗人的能力叫成群结队,可以将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变成朋友,不过仅在能力持续的期间有效,能力失效后,这些人就会完全忘记这个短暂的朋友。 用这种能力对付普通人,事后不会被人记忆,所以他并不十分忌讳使用能力。 狗人完全没想到祝平炎竟然能追上了,即使是天骄,也会被他的能力影响十几分钟,这时候这个电系天骄应该还在前往村庄的路途上才对。 精神系或者对大脑的强化系都能极大削减他能力的影响,难道这是个双系天骄?这么罕见的情况都会被自己遇见,还真是倒霉。 看到祝平炎奔跑的速度,狗人肯定了自己的猜想,这人应该是强化系天骄,而且强化的很全面,将大脑也强化了。 现在他腿受了伤,速度很难超过这个强化系太多,兽形态的爆发力虽然比人形态强,但耐力却变弱了,如果不能迅速甩开,就会变成追逐战,最后肯定是他先累倒,那时候想反击都没力气。 而且成群结队这种能力,对付陌生人和对付敌人有很大区别,对付警惕中的敌人,消耗会很大,效果也会有削减。 祝平炎无疑是他的敌人,第一次他还能凭借境界优势强行使用,但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同一个人第二次使用,消耗会比第一次多许多倍,他无法支撑这种程度的消耗,很大概率会半途失败,结果依然是他无力反击。 既然如此,就正面一战吧。 和电系天骄肉搏拥有很大危险,因为有的电系天骄可以用身体的任意部位发电,就像一只不能碰的刺猬。 不过只要打伤他的腿就行,一击即退,让他来不及用电反击,之后双方都是瘸子,就可以安心逃走了。 等祝平炎冲到附近,狗人也冲了上去,见狗人已进入最佳射程,且不打算逃跑,他立刻停下脚步,选择用闪电攻击狗人。 他对狗人的能力非常警惕,越是未知,越是恐怖,他不知道这种异能的释放范围,但上次他们的距离不是很远,如果这异能距离很短,不让对方靠近是一个很好的策略。 狗人几次想要靠近,都被闪电逼退,他只能暗中叹息,运气实在太差了,这种攻击性的电系能力,算是元素系中最强的了。 闪电的速度非常快,杀伤力也很强,就像人类面对枪械一样,天骄面对闪电也只能靠预判躲避,只不过人类很难通过预判躲过枪械,他却可以凭借比对方强很多的身体躲过闪电。 但也只是勉强躲避而已,在这种躲避的状态中,他根本没法靠近,不能靠近就只能一直处于被动,但周围没有掩体,想要靠近祝平炎实在太困难了。 这时一阵风吹过,罂粟花荡起层层涟漪,狗人灵光一闪,掩体?确实,周围没有可以挡住闪电的掩体,但周围的花海可以挡住视线! 六十三章 继续打狗 狗人在狗形态比正常的狗大很多,所以要高于罂粟花,但只要伏低身子,罂粟花就会掩盖他的位置。 不过在祝平炎面前隐入花丛的意义不大,因为既然是在别人的注视下潜入花丛,就必须要快速改变位置,否则会立刻被祝平炎的闪电攻击。 可在快速移动的过程中,无论多么小心,肯定会碰到花,即使是很轻微的摇晃,也瞒不过祝平炎的眼睛,毕竟从之前的情况很容易分析出祝平炎是全身强化。 但这个世界可不仅仅只有他会摇动花丛,趁着起风,狗人伏低身子隐入花丛,然后小心且迅速的离开原地,这风掩盖了他移动的痕迹。 - 风停之后,祝平炎站在罂粟花中,仔细观察周围,不放过任何一点动静,但什么都没有,好像这一片花海中只有他一个人。 祝平炎心中想着,来啊,来啊,你藏好了自己,但不移动就无法靠近我,藏的再好也没有意义。 但花海依然平静,等了十几秒,在他的感觉中好像过去十几分钟,就在他以为会一直这么平静时,忽然有几颗罂粟花动了,他刚打算发射闪电,这动静就越来越大,整个花海都在摇摆,一阵风也吹拂在他脸上。 原来只是起风了。 这时候他才明白对方的策略,他是打算只在起风时移动,只要他的动作不太大,风会掩盖他的痕迹,这样他就能悄无声息的接近祝平炎。 更无奈的是,祝平炎还不能隐藏自己,如果他也蹲下身子潜伏在花丛里,这就会变成捉迷藏的游戏,而且由于他蹲下身子,视线没有之前那么好,对方根本不用等起风,可以随便移动。 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方直接逃走,祝平炎在这里和空气斗智斗勇,等回过神来,已经彻底追不上了。 第二种情况是对方不逃走,就这么捉迷藏,总有一个时刻,双方会碰头,由于两人都被罂粟花遮挡视线,此时的距离肯定非常近。 这两种情况的结果都不好,还不如站着等对方靠近,毕竟罂粟花的密度不大,距离近了之后,就算低身也藏不住自己,虽然这个距离对方可以像上次那样施展能力。 祝平炎回头看向来时的山坡,距离太远了,如果他跑回山坡,对方直接逃走就行,到时候他还得跑过来追,最好的情况也就是白费力气维持现状,说不定还让对方跑了。 说白了,东西在对方手里,所以主动权也在对方手里。 祝平炎看着周围的罂粟花,恼怒的想,如果他是王庭就好了,直接一把火烧了这里,但他很快眼前一亮,他虽然不是王庭,但放电也可以生火啊! 不过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些花不是干草,就算能点燃几颗,也没法扩散出去,如果不是大面积的燃烧,就没有意义。 要是能飞就好了,他想着,地球本身拥有一个庞大的磁场,所以有些电系能力者可以将电转化为磁力,然后拥有飞行的能力,虽然很多时候这种飞行都很笨拙,但这时候别说是笨拙的飞行,给个高跷让他踩着也好啊。 可惜他的能力偏向攻击,放电能力和攻击距离都很远,但控制力非常低,做不来这种精细的操作。 - 狗人伴随着每一次的微风,逐步接近祝平炎,虽然这样他的移动速度很慢,但他很有耐心,祝平炎如他所料的没有逃走,甚至没有移动,因为东西在他这里,祝平炎没得选。 “你要磨磨蹭蹭到什么时候,赶紧上吧,别浪费时间了。”祝平炎似乎已经很不耐烦了。 狗人对他的话无动于衷,继续以自己的节奏靠近,祝平炎站在原地不停的说着话,但是狗人根本没在听他说了什么,只是不断估算着距离,计算合适的冲锋时间,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祝平炎忽然中断了之前的问题,用正常的音量平静的说:“你到了,直接来吧,别再兜圈子了,非要等我发现你吗。” 狗人的心情没受太多影响,不过他确实不打算犹豫太久,祝平炎毕竟也是强化系,距离他越近就越有可能被发现。 当距离足够近,近到他一个冲锋就能靠近,终于停下来开始准备。 受伤的脚可能会有影响,他忍着疼痛踩了几下地,预计好接下来这条腿可以承受的发力,瞬间起身冲向祝平炎。 但眼见他要扑向祝平炎的时候,一道电流忽然在他体内流淌,电流的强度不高,不足以让他受伤,但奔跑的时候忽然被电了一下,让他的脚步错乱,摔倒在地上,身体依靠惯性一直滑到了祝平炎面前。 他刚要顶着电流站起来,祝平炎就甩出一条铁链,通过铁链的直流电,就要比之前的强太多了,这次他终于无法动弹。 祝平炎听董一提起过,电击会扰乱思维,导致短暂的异能无法释放,他现在就加大电流,想让这条狗完全无法释放异能。 狗人一直到昏迷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实际上他的隐蔽很好,祝平炎从来没发现他,只不过祝平炎一直在计算着时间,预计对方快到了,就在脚下放电,使周围的土地都带电。 这种电流不足以杀伤强化系的狗子,但是在冲刺时忽然被电一下,主动与被动就会瞬间逆转。 他之所以一直在说话,就是为了向狗人时刻报告他的位置,以减少狗人可能走的弯路,使他的计算更准确,毕竟这样大强度的放电,他也持续不了太久。 狗人冲锋过来的时候踏上带电的土地,产生的跨步电压将他击倒,之后就陷入祝平炎的直接电击,根本没有办法反击,一直被电到晕厥。 祝平炎捡起盒子,打开确认玉璧还在里面,这才放心的将盒子装回背包里。 做完这些之后,他看向狗人,从两者的敌对关系来讲,这时候杀掉他是最稳妥的解决方法。 但狗人之前同样有机会杀掉自己,对方却没这么做,而是仅仅抢走了盒子,这就相当于给这次任务的性质下了定义:仅仅只是抢东西而已。 从心理上,祝平炎无法说服自己杀掉一个曾经放过自己的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狗人所在的组织肯定有不小的势力,如果祝平炎仅仅只是完成任务,这个组织应该不至于迁怒他,但如果有人被杀死,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既然如此,他也就没再犹豫,带着东西飞奔离开。 六十四章 乱世人不如盛世狗 本来祝平炎是打算一直往东走的,不过他觉得好像有人和他说过,南边有一个村庄,与其漫无目的的走,不如试试,于是他开始往南走。 走到天快黑下来,果然发现这里有个村庄,但是经历过花田的事件,他不太相信这里的人品,在村子周围转了一圈,没发现有人种花,才稍微放心下来。 实际上这就是祝平炎不了解国情了,种花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就和在华夏种西瓜一样,所以种不种和这个村子的好坏没什么关系。 刚刚他经过的那个地方就算是稻田,该开枪打他还是会开枪打他。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选择,与其在森林里迷路,不如进村,起码他面对人的时候不会那么无力。 但是他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语言不通。 虽然属于同一种语系,但独立发展了这么多年,相似的发音已经很少了,不足以支撑交流。 经过一番令人捉急的交流,祝平炎面前来了一个少年。 “我叫司泊,去大汉那边卖过东西,能说一点汉话。” 祝平炎喜出望外:“我是来旅游的,和队伍走散了,你能带我去城里吗?” 司泊想了想说:“我有车,可以载你过去,不过从这里进城可要走五十里山路。” 祝平炎点头:“我明白我明白,车费我会出的,不过我只有汉元。”祝平炎伸出了五个手指头。 司泊犹豫了一下,还了个价:“五十太少了,两百怎么样,今天太晚,你可以住我那,住宿费伙食费都算里面。” 祝平炎本来的意思是五百块,因为他已经做好了被宰的准备,可没想到这小伙子还挺实诚。 哪里是司泊实诚,只是物价太低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在这个小山村里边,一百汉元够生活一个月了。 - 祝平炎不知道狗人会昏迷多久,他也不知道对方用什么手段定位自己,也许是变成狗之后能追踪自己的气味?但可以预料的是,对方肯定会追过来。 “三百,现在就走。” 司泊很是激动,三百块对他来说是一大笔钱,送个人就有这么多钱,实在是运气很好。 想到狗人可能会通过气味追踪,他又说:“我先洗个澡,有干净到衣服吗,给我一套,我再付一百。”不知道洗澡换衣服能起到多少效果,但不妨一试。 祝平炎舒舒服服的泡在热水里,感觉几场大战的紧张感都被驱散了,洗完澡,穿好新衣服走出去,门外除了那个少年,还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少女,说少女都有些不准确,年纪可能要更小一些。 “老板,拐子有生意和你谈。” 这个叫拐子的中年人和司泊说了几句话,司泊的脸色变了一下,然后转述:“他说,想把女儿卖给你,她手脚很勤快,可以给你当佣人。” 祝平炎摇头,他这是在执行任务,又不是真的旅游:“我不要佣人。” 看见祝平炎摇头,那个中年男人已经有些焦急了,再听见司泊的转述,他上前一把拉住祝平炎,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司泊把他拉开,和他争执了一段时间,然后转身对祝平炎说:“他说,你把她买去之后,想干什么都行,如果你不需要佣人,她也可以陪睡,价格可以商量。” 祝平炎问:“这是他亲女儿?” “他儿子生了病,现在很需要钱。” “卖女儿来给儿子看病?” “他有八个女儿,但是只有一个两岁的儿子。” 这世上为什么会有重男轻女?因为男人在体力上有先天优势,很多事情男人能做,女人就是做不来。 为什么现代又开始男女平等?不是因为思想层面的进步,只是生产方式变化而已。 如果生产力只掌握在男人手上,重男轻女就是必然,但在科技的加持下,男女的差别已经不明显了,女人可以不依靠男人自己上班养活自己,只要够努力,女人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好,所以才有了男女平等。 但是在这个战乱国的小山村,重男轻女有着坚固的现实根基,男人可以出去打猎养家,女人就只能在家带孩子,男人才是一个家的真正支柱。 这不是什么新旧思想的冲突,这是两种生活状态的差异。 如果他是来旅游的,说不定就买下这个小女孩了,能脱离这样的家庭,对这个女孩而言也是一件幸事。 但他现在正在做任务呢,刀光剑影的,怎么可能带上一个女孩。 “我不需要,我们出发吧。” “他说,这个你不满意的话,还有年纪更小的。” 祝平炎诧异:“这个才十三四岁吧,比她更小?” 司泊解释道:“大汉有些富豪会来买一些女孩回去,年纪越小价格越高。” “他们买这么小的女孩干嘛?” 司泊嘲讽道:“肯定不是当女儿养。” 祝平炎也不是不谙世事的纯洁少年,他心里已经大概明白了。 “但我不是那种人。”他看向拐子:“而且我觉得,会把女儿卖给这种人,他不配为人父。” 司泊没有对拐子翻译,而是冷漠的说:“要么失去儿子,要么失去女儿,如果你心善,或许女儿可以过的很好。” 祝平炎沉默,不要说他现在身为天骄,即使是过去,他只是一个在村子里流浪的孤儿,也从没想过这世上有这种抉择。 乱世人不如盛世狗,原来是真的。 “他想卖多少钱。” 见祝平炎终于松口,拐子很高兴的说:“五千。” 由于是同语系,一些古老的发音基本相同,所以数字的发音在各个地方都差不多,祝平炎不用翻译就能听懂。 五千块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他身上可没这么多现金,于是他抽出五百块递给对方:“这是定金,我现在有重要的事要做,不能带着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再过来带走她。” 显然五百块不能解决拐子的困境,但祝平炎已经这么说了,他也没法子,只能带着女孩回去。 少年问:“你还会回来吗?” “为什么这么问。” “你从来没仔细看过那个女孩,这可不像是想买她的样子。” 祝平炎调侃道:“你很聪明啊,要不和你父母商量一下,把你卖给我,我身边缺一个机灵的小伙子。” “你活着的时候是见不到我的父母了,不过这事我可以做主,只要你给的价格够,我不介意远走他乡,反正除了这间不值钱的木屋,我什么都没有。” “基础工资一个月两千,最高是多少要看你的具体工作内容,一个月应该不会低于四千,不过这工作可能没那么安全。” 少年瞪大了眼睛:“你在开玩笑吗?” 祝平炎摇摇头:“当然不是开玩笑,但也别想的太美好,在这边四千块或许很多,但在我那边,四千块啥也不是,物价不一样的。” 少年去过大汉,虽然都是边境,但他知道那边的物价很贵,也知道那边基本工资就很高,但那是大汉人才会有的基本工资,他们这些外国人要是偷渡过去,工资会被压榨的很低,而且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所以少年有些忐忑:“要去大汉吗?可我是外国人……” 祝平炎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身份不重要,反正我干的也不是啥本分生意,倒是你要想好了,跟着我很危险。” 少年很轻松的说:“北边的军阀经常会来这里抓壮丁,土匪有时候会来村子里抢劫,去山里打猎可能被野兽攻击,先生,在我们这里,活着就很危险。” 六十五章 乱世人确实不如盛世狗 司泊和祝平炎一边说话一边走出房间,之前说的车是一辆很破旧的摩托,虽然祝平炎看来,这辆摩托几乎已经报废了,但司泊还是把它当妻子一样爱护。 这时候一根枪管从后面抵住了祝平炎的脑袋。 司泊转过头来,看见这一幕,冲着那人愤怒的说着什么,祝平炎不知道他在喊什么,但是很快一人从他旁边走过去,同样用猎枪指着司泊。 司泊似乎是认清了形势,不再大喊,虽然还在不停的说话,似乎是在劝说,但被人用枪指着,他的劝说非常无力,对方可以肆无忌惮的打断他,他却只敢在对方说完后插两句。 祝平炎看不见身后的场景,但感觉应该有很多人站在他后面,他问司泊:“这就是你说的那些强盗吗?” 司泊压抑着愤怒说道:“是的,他们就是一群强盗。” 祝平炎点头,举起手任由这些人在他身上翻找,找到一个钱包后,这些人刚开始还很高兴,但是找到的钱太少了,这些人并不满意,祝平炎感觉头上的枪口被挪开,然后持枪的人也伸手去翻他的衣服。 于是他转身,轻松的从那人手里把枪拽了过来,顺便用枪托把那人打昏了,然后观察了一下现场的局势。 这里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三个都带着猎枪,剩下三个带着刀,一人的猎枪被他夺了过来,另一人端着枪站在旁边,也没往这边看,还有一人正拿枪指着司泊。 他夺枪当然会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但这些人的反应太慢,等他观察了一圈,这些人才开始有动作,然而他们的动作和反应一样慢,祝平炎后发先至踢倒一人,然后迅速从缺口窜出去,将那个抱着枪张望的人扑倒,将他手里的枪也夺了过来。 他一个人不需要两把枪,所以直接把枪管掰弯,然后用完好的枪指着刚刚围住他的一堆人说:“都别动。” 不过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这些人身上,他真正关注的是最后一个拿枪的人,在他出声后,那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开始调转枪头。 祝平炎不知道他是要威胁还是会直接开枪,但他可不想和别人持枪对峙,所以说话的同时将手里掰弯的枪丢了过去,那人刚开始瞄准,就被砸倒在地,司泊趁势上前狠狠踢了他一脚,夺过了枪。 此时局势已经完全控制住了,他和司泊有两把枪,对方虽然有六个人,但是三个已经倒地,并且一把枪都没有了。 祝平炎旁边的人试图爬起来,又被他踢了一脚,这一脚没特别用力,但也没故意留力,那人便趴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确认不再有人反抗后,他走到司泊旁边:“报警。” 司泊对这两个字很陌生,但显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里没有警察局,而且警察只管城里的事。” “劫匪他们也不管吗,这应该算是白送的功劳吧?” 司泊还没回答,他便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脸熟的人,就是刚刚和他谈“生意”的拐子。 此时他才想到,司泊说的是“他们就是一群强盗”,原来如此。 此时拐子正在跪地求饶,司泊懒得翻译,祝平炎却问道:“他说什么?” 司泊不屑的说道:“他说希望你能放过他,他要是死了,他的九个孩子也都要饿死。” “跟他说,我可以不杀他,但他要交赎金。” 不用司泊翻译,祝平炎都知道这些人会说什么,他先说道:“一人一千,交钱的就能走,还一次价,断一根手指头。” 他从没打算把这些人都打死,但就这么让他们走,也太便宜他们了,他一点都不在乎这六千块钱,但他知道这些人在乎。 原谅犯罪的人是一件很蠢的事情,因为一个道德有缺失的人,很难在不接受惩罚的情况下真心悔过,放过恶人,便也是一种作恶。 其中一人忽然发起狠来,将手里的刀扔向他,他轻松的躲开,然后一枪打在那人腿上,对司泊说:“这人两千。” 这下不再有人敢反抗,司泊找了根绳子,上去把这些人捆了起来。 刚刚的枪声惊动了整个村庄,很快各家各户的灯都亮了起来。 祝平炎转头问司泊:“你们村还兼职做强盗吗?” 司泊有些尴尬:“当然不是,这里大多数人都很本分,就这几个混蛋。” “那我是不是不用担心被一群人拿枪围住了?” 司泊没有正面回答:“我会和他们解释清楚的。” 祝平炎不知道司泊是怎么解释的,他就抱着枪在旁边等着。 这个村子里很多人都有猎枪,但现在是晚上,他距离这些人有五十米,算是安全距离。 如果谈崩了也没什么,他想跑这些人追不上他,他想打这些人也不不太可能伤到他。 很快司泊回来:“谈好了,村里面愿意赔钱。” 祝平炎好奇:“这么顺利?” “我跟他们说你是大汉的帮派头子,如果你不高兴,这个村庄就可能被血洗。” “这他们也信?” “难道你不是吗?” 祝平炎愣了一下,这小伙果然很聪明:“我是不是不重要,关键是你怎么让他们相信你的话?” “证据很多,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不敢不信,这个村庄曾经就因为得罪军阀被血洗过,我是没什么记忆,那时候我才两岁,不过其他人似乎印象深刻。” 这时候祝平炎忽然看见对面那十几个拿着猎枪的村民将枪口对准了这边,他立刻拎着司泊躲到了墙后面,接着就是一阵枪响。 司泊不可思议的说:“他们疯了吗?我真是搞不懂,他们都疯了吗?” 祝平炎探出头,发现在这些人身后,出现了一个浑身赤裸的高大男人,正是狗人。 在狗人的指挥下,那些村民像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互相掩护着前进。 有了指挥,这些村民的战斗力提升了很多,而且和他们打没有任何意义,万一被打中一枪,还可能被狗人趁虚而入。 于是他指向一旁的摩托:“走,不用管他们。” 司泊赶紧点头,跨上摩托,他也认为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虽然他还不清楚真正的威胁是谁。 六十六章 乌龙 狗人听到了摩托车的声音,询问村里的其他人,也找到了一辆摩托车,命令其他人回归生活后,骑车追了上去。 狗人的车技比司泊好,而且他不需要带人,虽然出发的晚,却很快追了上来。 司泊看了一眼后视镜,信誓旦旦的说:“放心,没人能在这条路上赢过我。” 祝平炎告诫道:“这种话要在赢了之后说,现在说就等于给自己插旗子。” 司泊不解:“插旗子是什么意思?” “比如‘干完这票我就退休’之类的话。” 没看过电视剧的司泊很迷茫,但是后车追的越来越紧,他已经无暇多顾。 好在平坦的路面很快结束,路况开始复杂起来,不熟悉道路的狗人慢慢开始落后。 在经过一个小泥坑时,司泊放慢速度从旁边绕了过去,但狗人却选择直接开过去,没想到表面上只是路面积水形成的一个小坑,实际上有一米深,狗人当场翻车。 司泊停车准备嘲讽两句,祝平炎拍了他一下:“快走。” 司泊不知道祝平炎为什么这么紧张,毕竟在他看来,对方都已经翻车,再想追上已经不可能了。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跟着这位老板,那自然得做个听话的小弟,于是什么话也没多说,一脚油门离开。 祝平炎坐在车上转头看向狗人,狗人也看了他一眼,转身把摩托车扛起来,竟然是打算直接跑过这一段路。 “前面还有这样的路吗?” “放心吧,过了这段路,前面的路就好走很多,然后再走个十多里,可以上公路,一点都不会颠簸。” 狗人当然不可能扛着摩托追上他们,但如果后面的路况都很好,从刚刚的情况来看,狗人会比他们更快。 “把后视镜掰过去,不要看后面,专心开车。” 司泊感觉老板的要求越来越奇怪的了,不过还是照做了。 祝平炎向身后伸出了手,狗人立刻有所反应,但扛着摩托车影响了他的速度,来不及正常闪躲,只能狼狈的向旁边一扑。 虽然躲开了攻击,但他这一扑,摩托车又被狠狠的摔了一下,他看了看本来就破旧的摩托,很怀疑它还能不能开起来,再加上这里的路况,最后决定不再管摩托车,直接变成狗,一闪身窜进了旁边的树林里。 摩托车在这样的路况下,速度提不上来,反而没有这条大狗快,不过祝平炎一直在使用闪电骚扰,所以没被追上。 很快这段路结束,路况好了之后,摩托车的速度快了很多,狗人的腿伤也复发,逐渐追不上,最后无奈的变成人形。 他看了看腿上的伤,找了个地方坐下,再次尝试开启手上的手表一样的电话,依然打不开。 - 这部电话是特制的,防水防尘防摔,但是防不了祝平炎的高压电。 阻拦的人有三个,不过另外两个都中了白猫的调虎离山,只有乌龙(狗人)守在西京机场。 在机场发现祝平炎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他了,那里人太多,不好有什么动作,而且在西京机场胡乱使用能力,搞不好要惊动大汉,到时候就麻烦了。 所以直到上了飞机,乌龙才敢使用能力控制驾驶员,而常原机场是早就有所安排,乌龙需要做的就是带着警察找到祝平炎。 如果说祝平炎偷偷溜走在预料之中,那乌龙竟然被一个无名之辈打败,就绝对超出了原本的计划。 在确定白猫为了隐蔽,随便找了一个无名之辈后,乌龙守机场的任务就被认为是万分稳妥。 乌龙的嗅觉可以确保目标不会跟丢,乌龙的异能可以保证拿回物品,乌龙的战斗力也不可能输给一个新人。 但现在乌龙跟丢了目标,东西没有拿回来,并且战败了,虽然这里面有诸多巧合,但事实不会听从辩驳而重来一次,乌龙只能承认自己的失败。 虽然通讯器坏了,但他们那边扑了个空,又联系不上自己,肯定也已经往这边赶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恢复联络,无论从哪方面来讲,尽快进城都是最优选择。 乌龙从背包里拿出一套轻薄的运动服,穿上之后就站在路边等车,很快一辆大货车停在他面前,司机眼神浑浊的为他打开门。 “我要进城。” 司机迟疑了一下:“好。” 注意到司机的迟疑,乌龙问道:“不顺路吗?” “我本来要在前面岔开的,不过绕远一点也没什么。” “那要是其他人,你要收多少?” 司机想了想:“少说也得收个一百块吧。” 乌龙点点头,坐上了车。 - 进城之后,乌龙联系上其他人,报告了自己这边的情况,其他人虽然有些惊讶,但在乌龙失联后他们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很快给出了应对手段。 祝平炎肯定不会再回机场,那他只能选择坐车,无论是坐车去道门,还是坐车去邻国机场,都会坐车去邻国。 常原有四个邻国,除了大汉和燕国,另外两国与常原的关系都很紧张,不要说通车,边界甚至有小规模的战斗,所以他肯定会坐车去燕国。 常原与燕国只通过客车来往,可以从这个方向查一查祝平炎的去向,虽然这方面没有什么关系网,但有乌龙在,任何地方都是关系网。 反正常原这边又没有大型天骄组织,不用像在大汉那样谨小慎微。 不过他们虽然找到了祝平炎上车的时间,却看不到具体上了那辆车,只能调取当时的车辆信息,然后一辆一辆追过去。 好在当时出发的班次并不多,他们便商量着分头去一辆一辆的堵截。 而乌龙的任务就是在燕国那边的车站等待,一旦出现祝平炎的气味,就追踪过去,鉴于之前的失败,这次乌龙的任务就只有追踪,等到所有人到齐才出手。 不过乌龙注定等不到人了,因为客车可不是飞机,祝平炎也打听过情况,知道燕国是他唯一可以去的目的地,自然不会傻傻的一直坐车到车站,肯定在路上就下车了。 他也不是没想过去另外两个国家,但风险还是太高了,万一被军队逮住,那可是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边的尿性他也算是深有体会,到时候别说玉璧,肯定被抢的连裤子都没有。 相比于对付军队,他还是更愿意面对天骄,毕竟后者好歹可以使用能力痛痛快快的打一场。 六十七章 天道不管 祝平炎给司泊写了一封信,让他带着信去望东城找雷霆会,他自己则坐大巴前往燕国,道门的护照在整个诸子百家都能免签,不过就算不能免签,多半也能花钱搞定。 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他和这个少年当然素不相识,但这个少年很热情,不仅给祝平炎分享他带的零食,还说了一大堆话,看着他一脸期待得到回应的样子,祝平炎只能解释自己是外国人,听不懂。 这个少年又说了几句话,似乎是在惋惜旅途上无法聊天,然后就沉默下来。 不过少年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很快他又开始喋喋不休的说话,即使他知道祝平炎听不懂,也不影响他自言自语式的聊天。 可能是第一次出国心情紧张,也可能他就是个话痨,反正他和祝平炎“聊”的挺热闹。 这时大巴忽然停了下来,祝平炎向外望去,发现路中间不知为何忽然出现一个土堆,拦住了大巴的去路。 两个持枪的劫匪从路边冲出来,司机还没来得及倒车,就被人从窗外用枪指着,只好老实的停下车,放这些人进来。 这些劫匪的穿着和武器都很正式,感觉不像是当地的土匪 冲我来的?想到这里,他从背包里取出了连衣裙。 三个人端着冲锋枪上了车,一人持枪控制住司机,另外两人开始在车内搜索,不过他们没有翻找财物,而似乎是在找人。 看到这个情况,祝平炎已经可以肯定,这些人是冲他来的,现在已经来不及穿连衣裙,他从窗户偷偷向外看了看,车外还有三个人守着,破窗下车估计会被立刻打成马蜂窝。 于是他深呼吸一口气,把连衣裙放在腿上,掏出钱包,把护照和李栀的头发取出来放进口袋里,想了想,干脆把钱也取了出来,反正对方也不会翻,就是一个迷惑作用。 没等劫匪靠近,他已经低下头,双手抱头举着钱包,一副乖乖交钱的样子。 本来祝平炎是打算趁对方靠近,迅速夺过对方手里的枪,但这人好像不在乎执行任务的时候赚点外快,顺手就拿过了钱包。 那他干脆就演到底,说不定这人拿了钱包,顺势就略过了他,那就避免了危险的枪战。 可这人不仅拿去了钱包,还打开来看了看。 看到他打开钱包,祝平炎知道战斗不可避免了,谁让他刚刚小气,把钱都取出来了,趁着对方看钱包,他一个升龙拳打在那人的下巴上,然后夺过了枪。 师承五爷的他枪法也还行,凭借超人一等的反应力,迅速放倒了车内的另外两人。 车外已经发现了车里的异常,一人端着枪透过玻璃向他扫射,还好他发现的早,蹲下躲过了这轮扫射。 子弹打碎玻璃,从他的头顶飞过,将车顶打出一排窟窿,车内惊叫四起,有人和他一样蹲下抱头,有人则疯狂的往车外冲。 子弹贴身而过,他的老毛病又犯了,身体开始僵硬,他赶紧调整呼吸,慢慢活动僵硬的身体,能稍微活动后,开始穿连衣裙。 由于周围人的干扰,穿连衣裙的过程并不容易,不过也因为车内的乱象,车外的人找不到他,也上不了车。 这时候司机已经和其他人一起跑下了车,而车外的几人见此也干脆站成三角守在车门口,所有出来的人都被命令着抱头蹲在地上。 不过这已经无所谓了,他穿好了连衣裙,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端着枪像个战神一样向外射击。 一人被击倒后,另外两人迅速向他开枪射击,但均无法击穿连衣裙的防御,被他轻松反杀。 现在的他可不是一年前,对枪械有一些了解,而且之前的团队任务也证明,连衣裙足以抵挡冲锋枪。 他看了看被改成迷彩色的连衣裙,这么穿貌似也挺正常的,要不以后就穿这样出门?免得老是遇到这种意外。 草丛里忽然升起烟雾,一颗火箭弹从里面射了出来。 火箭弹的速度比子弹慢,这差异对普通人来说没太大区别,但是对祝平炎来说区别就大了,他躲不了子弹,却能躲火箭弹。 不过躲子弹只要让一个身位就好,躲火箭弹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他根本没管这颗火箭弹目标是哪里,直接从客车上跳了下来,客车的车窗都被他蹬出一个坑。 火箭弹的速度不如子弹,但这么近的距离,也几乎就是瞬间就到,他还没落地,客车就炸成了一个火球,飞射的碎片被连衣裙挡了下来,而他本人则是刚刚落地,就被紧随而来的冲击波掀飞。 他躺在地上的时候,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疼,应该是连衣裙被破防了,不过他没时间管这些,赶紧坐起来搜索遗失的冲锋枪。 草丛太茂盛,他扫了一眼没找到,就不再管这把枪,毕竟他没了枪也有战斗力,当务之急是找到发射火箭弹的那人。 不用他找,那人光明正大的走了过来,他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那人手往上一抬,一根地刺便将他顶翻了。 除非是专门释放地刺的土系天骄,否者正常的土系天骄释放的地刺都不会很强,一则是因为泥土组成的地刺,即使在异能的强化下,强度也比不上真正的岩石,二则是因为地刺升起的速度不够快。 别说有连衣裙,就是没连衣裙,他的身体也能扛住。 祝平炎更疑惑的的问题是,这人为什么敢这么直接的使用能力,他向客车那边看了一眼,发现那一片充满了鲜血和尸体,就算侥幸没死,也只能躺在地上哀嚎,根本不会看这边的战斗。 第一次看到这么惨烈的状况,他有些失神,不过很快警惕的看着造成这一切的男人,似乎是自言自语的问道:“你杀这么多人,就不怕天道吗!” 对祝平炎来说,这一车都是陌生人,但他实在无法接受对方这种滥杀无辜的态度。 “我用的是热武器,天道怎么会管。” “天道不管就可以随意杀人?”祝平炎还是无法理解。 对方却不想再讨论这种问题了,一挥手,祝平炎脚下的土地抖动了一下,导致他站立不稳,迎面栽倒,而在他的前方,一根地刺升起,正对准了他的脸。 六十八章 自有人管 连衣裙的防护是全身性的,所以这根地刺不会对祝平炎造成任何伤害,但他还是下意识伸手去挡了一下,毕竟迎面戳过来一根刺,着实有点吓人。 地刺的尖端被他按碎,他一手拄着地刺,另一只手放出了一道闪电,不过对方早有准备,一面土墙升起,将闪电挡了下来。 祝平炎站起来:“天道不管,我也要宰了你。”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可能是因为那个少年单方面的和他聊了很长时间,那大概他们就不是陌生人了。 “呵。”那人嗤笑道:“可是你的闪电好像对我不管用。”小孩子总是喜欢说大话,他是不会在意的。 祝平炎立刻反唇相讥:“你倒是别躲在墙后面说这种话。” 那人随手一扒,土墙像是布匹一样被按出一个缺口,那人从缺口看见祝平炎的位置后,土墙上就生出两个土锥,飞射向祝平炎。 土锥的速度不算快,祝平炎向左边一闪就能躲过,但是他左面的泥土忽然往上一拱,让他失去平衡倒向了右边,结结实实的挨了这两发土锥。 不过土锥依然没能击破连衣裙的防御,祝平炎趁势反击,一道闪电劈向土墙的那道缺口,那人轻轻一歪头便躲过了闪电。 之后那道缺口便恢复,在另一位置出现新的缺口,那人依然是通过缺口观察。 不过这次他没有再发射什么东西,大概是已经明白,他的攻击力不足以突破祝平炎的防御,想要直接杀掉祝平炎是不可能的。 乌龙说过祝平炎是双系天骄,虽然境界低,但是异能的攻击强度很高,所以他带来一队枪手,但是没想到这个无名之辈竟然还有质量上乘的防御法器。 不过没什么影响,防御高而已,他自有应对法子。 - 祝平炎脚下的泥土再次晃动,他像刚刚一样摔倒,可以随意控制泥土的异能实在防不胜防防。 不过这次没有地刺来扎他,反而是四面升起了土墙,接着土墙坍塌,将他埋了起来。 祝平炎情知不妙,一拳砸碎了半面土墙,但他也仅伸出来这一只手,新的土墙又砸了过来。 这些泥土在异能的加持下,坚硬的好像混凝土,如果不是有连衣裙保护,他现在应该已经被砸的头破血流了。 那人见祝平炎挣扎的厉害,一时间困不住,双手用力一抬,两面巨大的土墙交叉升起,再次坍塌,将祝平炎彻底埋住。 那人挥手撤掉面前的土墙,走到埋葬祝平炎这个大土堆前面,伸手按了上去,如同砖石的泥土便像水一样流动,接着又瞬间凝固,形成了一个不留一丝缝隙的土堆。 原本祝平炎还有一丝活动空间,但现在所有的空间都被泥土填满,就像是掉进了一个混凝土池子里,而且还是一瞬间就凝固的那种。 一个正常人被这样压着,早就被压成饼了,但是祝平炎的防御这么强,当然不至于被压死,但是底下没有氧气,他的防御再强,只要出不来,迟早会闷死。 这便是土系天骄的强大之处,毕竟所有人都立足于大地之上。 祝平炎此时动都不能动,只能思考如何破局,凭借他自己的力量或者异能,都无法破开这被异能加持的泥土,那么换一种思路,如果直接攻击这个土系天骄,是否可以让泥土松动? 不能确定,不同的异能,起作用的时间也天差地别,有的异能停下来就会立刻失效,有的异能则是永久强化。 但值得一试,毕竟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泥土也是可以导电的,他可以释放强大的电压,让泥土带电,就像之前在罂粟田里对战乌龙的时候。 就是不知道这样被弱化的电流,能否完全控制住对方,上次狗人可以挣脱这样的电流,但狗人是强化系,非强化系会是个什么情况没人知道。 不管如何,只能一试了,祝平炎集中思想,然后以最高强度输出电流。 正在等待祝平炎闷死的土系天骄,忽然僵直身子倒在地上,他拼命的向远处爬,但由于肌肉僵硬,速度慢的像一只蜗牛。 地下祝平炎也感觉坚硬的土地恢复正常,赶紧挣扎着要爬出来,虽然没了异能影响,但埋的太严实,泥土本身就很坚固,想出来还是很费劲。 土系天骄爬的虽然慢,但祝平炎本身就无法维持这种高输出的状态太久,所以电流很快消失了。 他慢慢站起来,看向祝平炎那边,此时土堆中正艰难的伸出一只手,他笑了笑:“看来赢家还是我。”他也伸出一只手,但并没有土墙出现,土堆只是动了动,也没有变得更坚硬。 从没和电系天骄打过的他,不明白自己的异能为什么会变弱,但他知道如果祝平炎爬出来,这个状态下完全无法和祝平炎打。 这时候他走上前用手按住土堆,依然可以强化泥土,把祝平炎彻底闷死,但他不敢上前,他不知道祝平炎已经没有力气释放电流,还以为是自己爬出了带电区域。 他也不知道现在这种异能被削弱的状态会持续多久,看见祝平炎又挣脱出来一点,他也有些急了,在四周转了转,看见一把冲锋枪,捡起来对着祝平炎一顿扫射,但是统统被连衣裙挡了下来,反而还帮着祝平炎破开了更多泥土。 他终于丧失了继续战斗的信心,丢下冲锋枪逃走了。 - 祝平炎艰难的透过手臂掏出来的气孔呼吸,他现在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体力和能力都消耗殆尽,连衣裙的耐久也快被打光,也就不再挣扎,打算安静的等死。 但他等了两分钟,预料中的攻击却迟迟没到,反而体力恢复了一些,于是拼尽全力,奋力的破开泥土,将头钻了出来。 又休息了一会,他开始把自己从土里面挖出来,过程很艰难,由于大气压,他没法直接把自己拔出来,只能慢慢的晃动身体,让泥土与身体之间产生空隙。 上半身还好,可以晃动身体也可以用手扒,但是两腿被埋在地下,手够不着,只能靠腿的力量强行挤压泥土,好在他是强化系天骄,虽然力竭,但只要恢复一会,还是可以爆发出很强的力量。 等到埋着他的泥土都和他的身体有了空隙,嗤的一声,空气进入他脚下,他终于能从这个坑里爬出来了,就好像原本打不开的罐头,被起开一角后就能轻易打开。 此时大巴车旁受伤的那些人,基本上都没了动静,可能是失血过多休克了,也可能是死了。祝平炎不是医生,他没法判断,只能打电话报了警。 这里是燕国的边界,警察带着急救人员赶来还要很长一段时间,祝平炎无法什么都不做的看着这些人,不管有没有死,有伤口的他都简单包扎了一下,有没有用他也不知道,反正总得做点什么吧。 六十九章 栈道被毁 和乌龙战斗的时候,双方都保持克制,乌龙的目的很明确也很单纯,就是拿走那块玉璧,整个过程没有伤害到旁观者,甚至没有伤害到祝平炎。 这显然让祝平炎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或许也就是立场不同罢了。 但碰到这个完全丧失人性的土系天骄,他才知道现实有多么残酷,他和乌龙也许真的只是立场不同,但这个土系天骄,无论站在什么立场上,都该去死上一死。 那个喋喋不休的少年并没有死,不过失去了一条腿,祝平炎不知道他醒来后会怎样,发愤图强?或者灰心丧志?无论如何,他的人生都已被迫改变。 这个少年和祝平炎说了很多他听不懂话,现在祝平炎也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如果有机会,我会替你报仇的,虽然这对你对我都毫无益处,但至少能让我很爽。” 说完便跳下救护车,消失在人海茫茫中。 - 在这条街道上,行人川流不息,一个高大的女人牵着一条大狗走了过来,她挂断电话后,蹲下对大狗说:“他就是从这里跳车的,能找到他吗?” 大狗在附近嗅了嗅,不一会就确定方向,追了出去。 追一段路后,乌龙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变回人形:“气味在这里断了,他应该是上了车,等我这边的消息恐怕来不及,霜虎,你去火车站,行者,你去长途汽车站。” 安排完后,他在周围转了转,发现有一个摄像头正对这边,于是去调取了监控,找到祝平炎上的车后,控制着警察追踪这辆车,霜虎和行者迅速过去拦下了这辆车。 祝平炎想过自己会被找到,但是怎么都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找到了,不过看到乌龙从警车上下来,他就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找到的。 “没想到你们在燕国也有关系。”他还不知道乌龙的能力。 几个警察掏出枪围了上来,祝平炎没穿连衣裙,穿了也没什么用,连衣裙的耐久已经快掉光了,所以只能乖乖的举手投降。 出租车司机见到这个情况,赶紧下车逃走了,害怕交火的时候被误伤。 这些警察走到近处,祝平炎才发现他们的眼睛很奇怪,正常人的眼珠里面是有纹路的,这些人的却是全灰的。 联想到之前,他已经和村庄里面的人和好,但是当乌龙出现后,全村人都开始追杀他,他终于猜到了乌龙的能力。 乌龙敢肆无忌惮的使用能力,就说明这种能力的隐蔽性非常高,这些人被控制期间是不会有记忆的,就像当初自己莫名其妙的丢了玉璧。 也就是说,虽然现场有很多警察,但依然可以正常使用能力,于是这些警察在靠近的过程中都抽出着倒在地上,祝平炎一个翻身躲到了车后面。 霜虎一边脱衣服一边对乌龙说:“他看穿你的能力了。” 乌龙则对那些警察喊道:“多谢你们的帮助,你们可以回去了。” 行者很不爽的说:“他们也是一份战斗力,为什么要让他们走。” “你是觉得我们三个打不过他吗。” 行者虽然很不爽乌龙的行事方式,但也没再说什么,蹲下来按着地面。 祝平炎身后的土地忽然隆起,将他从车后顶了出来,霜虎趁机则向前一扑,跳出是人,落地便成了虎。 乌龙也同样变成了一条大狗,与霜虎从两个方向一起冲过去。 祝平炎现在的警惕性非常高,敌意也很强,而且他们这边的战斗力充足,也就不打算控制祝平炎了,直接动武更省力。 祝平炎一道闪电打向冲在最前面的霜虎,但是霜虎和乌龙一样敏捷,能躲开祝平炎的攻击。 如果只有霜虎一个,大概就会和乌龙那天的情况类似,祝平炎不停的释放闪电,霜虎不停躲避,祝平炎打不中,霜虎也冲不上来。 但现在祝平炎要面对三个人,他攻击霜虎,就没法阻止乌龙,攻击乌龙,就没法阻止霜虎,而且行者还躲在墙后面不停的干扰他攻击。 实际上他没有多少时间思考,这么近的距离,当他第一时间去阻止霜虎时,就已经没法阻止乌龙靠近了。 乌龙冲上来后,他抽出腰间的铁链,挥舞着阻挡乌龙,但霜虎也立刻冲了上来,从侧面将他扑倒。 他虽然全身都能放电,但是只能从手掌中释放闪电冲击,而起用身体的其他部位放电,无论强度还是速度都会慢一点。 不过眼睁睁看着两人冲过来,他早就开启了电流,所以霜虎接触他的瞬间就被击倒,但她和行者不同,她是强化系,对电流的抗性更高,这一触即分的电流对她没有什么威胁。 倒是祝平炎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在这一瞬间的接触中,霜虎被电击,他则被寒气入侵,成了一块僵硬的冰雕。 乌龙变成人形从祝平炎的背包里取出玉璧:“走吧。” 行者看了眼祝平炎,他能感觉到祝平炎对他的敌意,而且上次没打过祝平炎让他很不放心,想要斩草除根。 “就这么放着他不管吗?” “他是强化系,不会有事的。” 行者翻了个白眼:“我是说,他会不会回来抢东西。” 霜虎很不耐烦的说:“等他恢复了,我们早就走没影了,他怎么找我们。” 行者心里骂道,这两个野兽,就是不懂斩草除根的道理。 乌龙看出了他心里想什么,说道:“还记得之前说的吗,钱归你,人归我们,你想杀他也行,一千万,我们帮你处理尸体。” 行者笑道:“你想多了,我干嘛要杀他,霜虎说的对,我们赶紧离开就行了。” - 在秋日阳光的照耀下,祝平炎身上的冰霜慢慢消失,他慢慢爬到车内,把空调温度开到最高,躺下缓了一个多小时,才算真正恢复过来,不过身体大面积冻伤。 现在东西已经丢了,霜虎说的对,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没有任何追踪的手段,根本不可能找回玉璧。 再者说,找到他们又能怎么样,这次他能活下来,全靠乌龙的善心,他再找上去,不是正给行者杀自己的理由吗。 所以他干脆不管了,直接开车去医院,处理了一下身上的冻伤,然后坐飞机去了道门。 雇主当时给他的坐标,竟然是一个林间小屋,门都没锁,很符合道门这边的风俗。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而且看样子好像很久都没住过人了,祝平炎喊了几声无人应答,也实在很疲惫,就直接躺下睡着了。 七十章 暗度陈仓 祝平炎一觉醒来,屋内还是一个人都没有,他这时候才想起来,雇主走的时候说有暗号,于是他试着喊了一下:“喵星快递已送达?” 无人应答,祝平炎又喊了一遍,忽然感觉衣服一紧,背后好像被塞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接着一团猫便从他的衣服里掉了出来。 祝平炎蹲下仔细看了看,发现这竟然不是猫,而是一个人。 虽然身高不到一米,长着猫尾巴和猫耳朵,但手脚和身躯形状分明都是人,更重要的是脸上五官清晰可见,不仅是个人,还是雇主! 雇主坐起身子,敲了敲脑袋,看了看四周,又抬头看向祝平炎:“你做的很不错哦,给你双倍奖励。” “可是东西被抢走了。” 雇主摆摆手:“没关系,你可以走了。” 祝平炎回忆了一下全过程,笑道:“原来如此,我要送的不是那块玉,他们要的是你。” 雇主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这有什么关系吗,说好的两倍酬金我会给的,你可以走了。” 白猫本来以为祝平炎很快就能到目的地,因为在她看来,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没人发现他,不到一天就能结束,要么他被发现,东西被抢走,不过乌龙肯定不会杀他,他还是能很快的来道门。 没想到他耽误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她一点力气都没有,很担心祝平炎会出卖她。 “当然有关系,在雇佣我之后,我们属于临时的伙伴,但你骗了我,如果我把这件事上报,你不仅要掉信誉,还要赔我三倍酬劳。” 听到这,白猫反而松了一口气:“作为赔偿,额外给你一百万,这样就没问题了吧?” 祝平炎立刻两眼放光,这下子再也不愁钱了。 谁知白猫刚说完这句话,就吐出一口血倒在了地上。 祝平炎赶紧上前慰问:“一百万你没事吧?” 白猫眼前一片模糊,她看见祝平炎过来,但是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慢慢的闭上了眼。 - 祝平炎有些蒙,这怎么办,带她去医院?好像兽医更合理一点,但是兽医看见她不得吓死? 最后他只能把白猫放在床上,然后坐在旁边干等着,心说我的一百万啊,你可千万不能出事,正常来说我干一年都挣不到这么多钱。 干等着无事可做,但走了又不放心,他找来一条毛巾,给白猫擦掉脸上和身上的血。 这个身高的白猫看起来就像是穿着布偶服的小孩子,不过脸太小了,一般小孩子的头和身体的比例会大一些,但是白猫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她的身体比例更接近于猫,所以头很小,看着就跟脑萎缩一样。 这时祝平炎的脸一下子红了,因为他看见了一些不该看见的东西,才想起来白猫身上是没穿衣服的,只不过被身上的毛掩盖住了而已。 他找了一张毯子盖住白猫,然后去衣柜里翻了翻,找到不少女性穿的衣服,但都太大了,没有白猫这个体型能穿的。 祝平炎不禁有些奇怪,这里应该就是白猫的住所,但为什么没有她能穿的衣服?联想到她第一次见到白猫时的场景,那时她大概一米三四左右,而且身上也没长毛,看来她现在的样子不是正常情况。 - 等了大概两三个小时,白猫才悠悠转醒,她看见守在旁边的祝平炎:“你还没走?” 听出白猫话里的嫌弃意味,祝平炎也很无奈:“小妹妹,这样,你先把钱转给我,我可不想回到大汉后,收到你托梦给我的冥币。” 白猫冷哼了一声:“谁是你妹妹,叫姐。” 祝平炎很乖:“姐,叫你奶奶都行,先把钱转了行不?” 白猫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被毯子压的起不来,只好从毯子里钻出来,祝平炎赶紧把脸别过去,白猫低头一看,自己毛绒绒的胸口正立着两个小肉芽,脸一下子就红了。 本来以为长这一身毛就不用穿衣服了,没想到这简直是布偶服版的情趣用品,全身上下遮的都很严实,最不该露的地方反而露的一干二净。 “你站着干嘛呢,赶紧给我找件衣服!” 祝平炎无奈:“你瞅瞅你这身高,有合适的衣服吗?” 白猫羞怒想把毯子拽上来,却发现自己拽不动,只能钻进去闷闷的喊道:“没有你不会去买吗?你守在旁边看你妈呢!” “可别冤枉我,我是给你盖了毯子的,你自己掀开关我屁事。” 白猫一时无言以对,又想到自己无法恢复人形,而且弱到连毯子都拽不动,祝平炎刚刚要真走了,她多半得死在这个和平国度。 于是她语气柔和了一些:“好了,我不怪你,你去帮我买件衣服,再买些药。” “你要买什么衣服,什么药?” “衣服随便,你找张纸来,我把药方写给你。” 于是祝平炎出去转了半天,买来一件童装和一大袋药回来。 白猫看见童装就想发火,但是想到现在的局势,到底还是忍了下来。 穿好衣服吃了药,祝平炎忍不住问:“那个,我的工作应该结束了吧,是不是……” “我现在身边没有其他人,自己又行动不便,你要照顾我。” 白猫这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让祝平炎都有些迷惑了:“我的任务应该不包括这个吧?” 白猫发现这人不会出卖他,而且似乎很好说话,开始耍无赖:“那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要是走了我肯定活不下去。” 祝平炎调侃:“不要说这种怨妇言论,你是怀了我的孩子吗。” 白猫翻了个白眼:“那咱谈正事,我要是死了,你的钱可就拿不到了。” 祝平炎想了想:“要不我给你找个保姆?” 白猫撸起袖子露出毛绒绒的手臂:“我这样子你让我找保姆?” 祝平炎无可奈何的问:“那要照顾你多久?” 白猫自己也不清楚,只能给一个比较可能的时间:“一个月吧?” 祝平炎断然拒绝:“不行!” “不白让你干活,给你加二十万,一个月赚二十万啊,按照你在彗星的级别,这个任务绝对是大单子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我在大汉有一个帮派,我赚钱就是为了维持这个帮派,我不可能在这边待一个月。” “五十万?” 祝平炎还是摇头:“说了这不是钱的问题……要不我带你回大汉吧,别说照顾你一个月,照顾你一年都没问题。” 白猫对眼前这人的智商表示无语:“你傻吗,我花那么多钱让你把我带过来,你又给我带回去?在道门任何人都不敢伤害我,但是在大汉,你保护我?你要是能打赢他们三个,东西就不会丢了。” 七十一章 白猫 祝平炎这才知道白猫为什么要来道门,他也没了主意:“要是一个月,甚至更久不回去,雷霆会得乱成什么样啊。” 白猫问:“你的雷霆会多大?” “几百人吧。” 白猫吃了一惊,她本来以为这小子的帮派最多二三十人,却没想到是一个几百人的大帮派,看不出来他还是个有权有势的大佬? 实际上是她对大汉的国情不了解,她本身就是诸子百家的人,被追到大汉,实在没办法才委托别人把自己带回道门。 所以她不知道在大汉,花钱就可以招到人,只要肯砸钱,多大规模的帮派都能出现,问题就在于帮派能不能维持下去。 雷霆会和那些砸钱堆起来的帮派,本质上没太大区别,成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不高,也就是一个满身肌肉的娘炮,花架子而已。 白猫有些动心,她现在正无处可去,也许可以加入这个雷霆会:“一个多月时间而已,你的帮派总不至于解散吧,作为补偿,我可以加入你的帮派。” 祝平炎上下打量着白猫:“你过去当吉祥物吗?对不起我们这里不需要招财猫。” 白猫立刻就炸毛了,一爪子挠在祝平炎手上:“老娘不是吉祥物,我可是强化系天骄!” 白猫现在的力气实在太小,只在祝平炎手上抓出了一条白痕。祝平炎啧啧称奇:“毯子都拽不动的强化系,你强化了个寂寞。” 白猫怒吼:“我是中毒了!等到我恢复,看我怎么把你按在地上打!” 祝平炎仔细想了想,白猫能不能把他按在地上打不清楚,但她好歹是个强化系天骄,身体恢复之后,战斗力应该不会差,而雷霆会现在最缺的就是这样的精英战斗力。 “好,这个任务我接了。” - 白猫的身体越来越差,没过几天就像是瘫痪一样动都动不了,在祝平炎感觉这家伙随时可能挂掉的时候,她忽然又满血复活了。 看着眼前活蹦乱跳的小不点,祝平炎说:“既然你已经恢复了,那我可以回去了吧?” 白猫摆了摆手指:“当然不行,我还不能变成人形,所以还不算真正的恢复,你现在要是敢丢下我回去,我可不会加入你的那个什么雷霆会。” 祝平炎通过电话确认过雷霆会的情况,实际上他远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虽然不想承认,但雷霆会有他没他都没什么区别。 “好吧,那我就再多留一段时间。”他伸手在白猫头上比划了一下:“你是不是又变矮了?” 白猫对“矮”、“小”之类的词特别敏感,冲着祝平炎一龇牙:“你才矮,你全家都矮!” “脾气这么冲,想不想吃我做的饭了。” 白猫头一扭:“哼,你以为你做的饭很好吃吗,要不是我自己不能做,才不要吃你的饭呢!” “前几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还夸我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白猫有些脸红的说:“那是我病糊涂了……好吧,你做的饭是挺好吃的,但不要想拿这个威胁我,我又不是吃货。” “那晚上想吃什么?” “我要吃混沌!” 于是祝平炎拿起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老地方,送两份混沌。” 白猫刷刷几下爬到祝平炎身上,一个劲的挠他的手:“我付了那么多钱,你竟然叫外卖,你自己不会做啊混蛋!” 祝平炎把白猫扯下来扔到床上:“我本来就不会做,之前都是叫的外卖,放心,这可是我精心挑选,服务质量最好,最合你口味的一家,费用可是很高的。” 白猫张着嘴,向后仰面倒在床上:“竟然是外卖……”她感觉自己的梦想破碎了。 -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事情会向好的方向发展,白猫会逐渐恢复正常,然后就随祝平炎返回大汉。 白猫可以在雷霆会潇洒自在的生活,祝平炎也不用再为钱发愁。 但世事总不如人意,白猫的身体不仅没有恢复,反而越来越差,原本活泼好动的她,现在又变成了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很快她就连正常走路都很艰难。 白猫的这间小屋只有一张床,虽然祝平炎表示以白猫的体型,这张床完全够他们两个人睡,但白猫抵死不从,祝平炎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打了个地铺睡在地上。 这天夜里他忽然惊醒,睁开眼一看,竟然是白猫趴在他肚子上,他惊奇的拎起白猫无精打采的小脑袋:“你终于爱上我了吗?” “变态,你脑子里整天在想什么。”她骂人都很虚弱。 “那你这大半夜的干嘛呢?”白猫的脸又红了,扭过头不想说话。 “你一只猫为什么这么爱脸红。”说着他就打算把白猫拎到床上,他以为白猫是不小心掉下来的。 “我不是猫!”白猫首先反驳了这个,然后再挣扎着说道:“给我松手,我好不容易才爬下来的!” “那你到底是要干嘛,就你现在这状态,躺着好好被我伺候不舒服吗?” “你睡你的就是了,别管我!” “好吧。”祝平炎把白猫放在地上,躺下继续睡。 他迷迷糊糊的回到梦乡,李栀坐在屋内向他招手:“祝平炎,过来!” 祝平炎惊喜的跑到门口,扶着门口确认是李栀后,傻笑着想冲进去,但那扇开着的门仿佛有无形的阻碍,他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跨进那间房。 “你快过来啊!” “祝平炎!” “祝平炎!” …… 祝平炎猛然惊醒,呼唤他的人不是李栀,那是白猫虚弱无力而又焦急的声音,他有些恼怒的大喊:“你烦不烦啊!有什么事就说!” 他这一声大喊,那边的白猫一下子没了动静,过了五六秒,忽然大哭起来。 祝平炎也逐渐摆脱了梦境的影响,他擦了擦眼睛,起身向白猫走去,换回温和的语气问:“怎么了?” 白猫正坐在厕所门口抹眼泪,爪子上的毛都被打湿了,她一边哭一边痛诉着祝平炎:“我是你老板,我给你那么多钱,你都不好好照顾我……” 七十二章 神血 人在生病的时候往往会特别脆弱,特别是白猫这种生活都无法自理的病,她人生中从没有过这种感觉,这种离开别人的帮助,连厕所的门都打不开的虚弱。 祝平炎大概猜到了什么情况,他打开厕所的门:“你要上厕所,直接和我说不就行了,你之前动都不能动的时候,不都是我帮你的吗。” 白猫也不哭了,愣愣的看着祝平炎:“你帮我?你怎么帮我?” “我把你抱到厕所来啊。”祝平炎右手抓起白猫的腰,把她拎起来,右手打开门:“你不记得了吗?” 白猫有些茫然:“我……我没有印象,啊!你有没有趁机做其他变态的事!” 祝平炎翻了个白眼:“你也不看看你这体型,我能做什么。” 白猫抱着胸口:“那可不一定,之前我在乌龙那边的时候,他就总对我有想法。” “呃……我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他把左手垫在白猫身下,打算带她进厕所。 他忽然停住了,抽出左手看了看上面的水渍,又低头看了看地上的一滩积水:“你别告诉我这都是你的眼泪。” 白猫的脸从没红的这么彻底过:“是的,都怪你不来,我哭的太久了。” 祝平炎叹了口气:“我是全身强化型的,嗅觉很灵敏。” 白猫以愤怒掩饰自己的尴尬:“知道你还问,赶紧带我去洗澡!” 把白猫丢进浴缸后,祝平炎本来是打算出去的,但是想了想,白猫会不会在洗澡的时候把自己淹死?虽然他放的水很浅,但以白猫现在的体力,趴在浴缸里淹死也不是不可能。 于是他干脆就坐在浴缸旁边,反正就白猫这体型,只有两只耳朵能露在浴缸外面。 - 有了这次的教训,白猫决定下次直接找祝平炎帮忙,毕竟再尴尬也不会比这次尴尬。 不过想是这么想,真事到临头,她还是说不出口,就躺在床上硬憋着,祝平炎拿着毛巾过来要给她洗脸,伸手想把她扶起来,她赶紧喊道:“别碰我!” 祝平炎一脸的莫名其妙:“又咋了?” 最终,为了防止自己再次尿崩,白猫艰难的吐出三个字:“上厕所。” 祝平炎倒是一点都不尴尬,如果说之前的白猫还对他有一定的诱惑力,现在这个半米多而且一身绒绒白毛的小家伙,真是一点诱惑力都没有,他甚至偷偷买了一根逗猫棒,不过没敢拿出来,害怕白猫挠他。 帮白猫把裙子掀起来,然后小心的放在马桶上,祝平炎有些感慨:“你要是早想到有今天,就该装个蹲厕,也不至于马桶都爬不上去。” 白猫简直尴尬到要自杀,偏偏这个家伙还总是嘲讽自己,她恼怒的喊道:“你个变态,还在这里干嘛,出去!” 祝平炎关上门之前还不忘嘲讽:“小心别掉下去啊。” 然而就在他关上门一分钟后,就听到里面噗通一声,接着就是混合猫叫的挣扎声。 祝平炎打开门,果然看见白猫四脚朝天的卡在马桶里。 祝平炎拎着白猫的脚把她提起来,嫌弃的远远拿着:“洗澡?” 白猫一句话没说,哇的一声又哭了。 不是她不够坚强,枪林弹雨她都闯过,但是任何一个妙龄少女落到她这个地步,大概都没法保证心态良好。 这次白猫已经彻底自弃了,她直挺挺的栽进浴缸里,心想淹死得了,但是等真的抢了水,又挣扎着大喊,祝平炎救命。 祝平炎把她从水里拎出来:“你还真能在二十厘米的水里淹死?” 白猫耷拉着脑袋,一句话没说,祝平炎一时间有些不适应这样的白猫,帮她把湿漉漉的衣服脱掉,用牙刷给她耍毛。 整个过程白猫就了无生气的坐在水里,既没有捂着身体脸红,也没有骂祝平炎是变态。 “你中的是什么毒?” 白猫抬头看了眼祝平炎,无精打采的说道:“准确的说不是毒,是神血,你不会感觉奇怪吗,乌龙、霜虎还有我,都是双系天骄,而且都有兽形强化系能力。” “我一开始以为因为你们都是这种能力,才聚集到一起的,难道是因为那个什么神血?” “没错,我们都是被乌龙捡回来的孤儿,我们的能力不是天生的,是他给我们喝了神血,我想要变得更强,就偷了他给新来的孩子准备的神血,但是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这么说,乌龙应该能治好你?” 白猫一把抓住祝平炎的手,语气有些无措:“你要干什么!” 祝平炎看见那双小眼珠子又要淌眼泪,赶紧说:“我就是问一问,我绝对不会擅自把你交给他的。” 白猫在这件事上格外执着:“你绝对绝对绝对不能骗我!” 祝平炎只好慎重的承诺:“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骗你。” 白猫敏感的情绪缓和了许多:“乌龙会杀了我的。” “据我了解,乌龙应该不会杀你。” 白猫冷哼一声:“你才认识乌龙多长时间,他只是伪善而已,而且他就是个喜欢小孩子的变态。” 祝平炎挠头:“我觉得喜欢小孩子很正常啊?” “哼,他经常脱光了在我面前晃悠,这也正常吗。” “额……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他的。”祝平炎回答的很认真。 白猫很高兴的靠在祝平炎的手上:“放心吧,我很快就会好的,第一次喝神血的时候也是这样,会慢慢变成动物,但慢慢也会变回来的,只不过之前没有这么虚弱。” 祝平炎想到她刚才生无可恋的样子,害怕她寻短见:“既然你能恢复正常,那你也得答应我,不能轻易放弃。无论你再虚弱,我都会好好照顾你的,所以,一定要坚持住!” 白猫点了点头:“放心吧,我可是很坚强,这么一点小困难,打不倒我。” 祝平炎摸了摸白猫的头:“要不我们买猫砂吧?” 白猫立刻晴转阵雨:“我不是猫!我!不!是!猫!我是一个高挑的美少女!” 祝平炎担心的说:“那你要是再掉进厕所里怎么办?” …… 白猫红着脸低头说:“那就买猫砂吧。” 七十三章 喵 对于白猫这个体型来说,猫砂还是挺好用的,起码她上厕所不用祝平炎帮忙了。 不过上完厕所还是要祝平炎打扫。 祝平炎一般都会在白猫睡觉或者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打扫干净,白猫毕竟不是猫,虽然她没说什么,但祝平炎打扫猫砂的时候,她的那个脸啊,太明显了。 又是一个崭新的早上,祝平炎掀开毯子打算帮白猫穿衣服,却看见毯子上沾了一片血迹,祝平炎立刻慌了:“白猫你没事吧?” 白猫迷迷糊糊的醒来:“我怎么了?” 祝平炎指着毯子上的血迹:“你又吐血了!” 白猫的瞳孔一缩,也有些慌了:“不应该啊,我怎么会吐血,之前那次是因为使用能力太久,现在为什么会吐血?” 白猫在脸上抹了一把:“哎?没有血啊?” 祝平炎也愣了:“你脸上是没有血?那毯子上的血……”他说着把毯子全部掀开。 白猫立刻捂住下身,脸涨的通红:“不许看!” 祝平炎有些无奈的转过头:“现在不让我看,马上还不是要我来洗。” “这件事绝对绝对要我自己来!” “你还有力气吗?” 事实证明,白猫一点力气都没了,她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把最重要的部位洗干净,然后捂着要害对祝平炎说:“你来。” 祝平炎看她这样子就很想笑:“矫情。”见她的脸又开始变红了,也不再说话,默默的帮她把沾了血的毛刷干净。 “你去帮我买一包卫生巾。” “给你当床垫?” 白猫无语:“那怎么办?” 祝平炎摸着下巴想了想:“要不试试创可贴?” “滚!” 创可贴当然不行,这又不是伤口,创可贴不能吸水,没什么卵用,最后还是祝平炎裁了一根棉条,给她临时应急。 -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但是白猫并没有恢复正常,而是又像之前那样几乎瘫痪。 在一个早上,白猫忽然恢复了活力,她兴奋的跟祝平炎说,她已经好了,以后就应该可以慢慢恢复成正常人了。 但是祝平炎却有些高兴不起来,因为白猫又变小了,她现在跟一只真正的猫差不多大,胸口变平了,脸上也长了柔软的白毛和长长的胡须。 很快白猫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变化,不过她首先注意到的不是脸,而是胸。 她张着嘴瞪着眼睛,一副痴呆的表情在自己身上摸索,嘴里喃喃自语着:“我的胸呢?我的***哪去了?” 祝平炎想说,就算它还在的时候,也只能说是小笼包,但是不想刺激她,于是转移话题:“你脸上也长毛了。” 白猫摸了摸脸:“果然长毛了,但是这不重要,我的胸呢?” “别找了,它如果出现在别的地方,那不是更绝望?” 白猫的活力瞬间丧失,瘫软在地:“啊!唯一能证明我是成年人的东西都没有了,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说是小孩子,小孩子,小孩子!直到有了它们,才不会被认为是小孩子,现在又没了,完了,全完了。” 祝平炎安慰道:“别担心,按照现在这个趋势,你很快就会长六个的。” 白猫耷拉着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卧槽!” 祝平炎还在努力思索呢:“好像是八个?以前没注意过。” 白猫呻吟了一声:“让我死吧。” - 白猫虽然说自己好了,但其实她和祝平炎都能猜到,接下来她肯定还会经历一次瘫痪般的虚弱,然后彻底变成猫,之后才有可能好转。 猜到是一回事,当身体真的逐渐虚弱后,白猫还是很不开心,她不停的和祝平炎说,我肯定会好起来的,只是这句话的声音一天比一天小,终于还是又到了她站不起来的时候。 只不过现在不会像之前那么尴尬了,任何事情都会有习惯的时候,白猫已经习惯了被祝平炎照顾。 早上祝平炎想给她穿衣服的时候,她甚至都不想穿了,毕竟这里只有她和祝平炎两个人,她洗澡都要祝平炎帮忙,还穿衣服干嘛。 而且她没法自己穿衣服,所以穿衣服脱衣服都要祝平炎帮忙,吃饭弄脏了、上厕所、洗澡都要祝平炎帮着脱,那时候她感觉更尴尬,还不如不穿。 不过实际上她也确实不需要穿衣服了,因为她全身都是毛,和真正的猫没太大区别。 - 在屋子里闷了一个多月,白猫央求着祝平炎带他出去,祝平炎现在会答应白猫的所有要求,因为她太脆弱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只要在她需要祝平炎的时候,祝平炎晚了几分钟,她就能像个怨妇一样哭半天。 于是祝平炎搬了把椅子,抱着白猫出去晒太阳,久未见阳光的白猫舒服的升了个懒腰,躺在祝平炎的腿上,其他人就算路过,肯定也会以为这是只猫,所以应该不会触犯天道。 - “李栀被抓走后,我就来到了大汉,创立了雷霆会,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她的。” 这些天来无事可做,祝平炎给白猫讲了很多他的事,白猫在他腿上翻了个身,让另一面接着晒太阳,闭着眼睛喃喃的呓语:“你肯定能找到她的。” 祝平炎用两根手指摸了摸她的头:“你也肯定会好的。” “她就要死了。” 祝平炎抬起头,看着面前的男人:“乌龙?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我以为你在一个地方呆了一个月后,应该对我能找到你们一点都不惊讶才对。” 祝平炎点头:“也对,成群结队加上你的嗅觉,找到我们并不难。” “我们都以为她只能依附在东西上,看来她的能力确实加强了,竟然能直接依附活物。” “这里是道门,你什么都做不了,何必要来呢。”祝平炎往乌龙后面瞅了一眼,“那个叫行者的就没来。” “我们不是来伤害她的,相反,我们是来救她的。” “她会没事的。” “她和你说的吗?” 祝平炎面色平静,低垂着眼帘:“看样子你有不同的看法。” 这时白猫因为被乌龙挡住了阳光,慢慢的醒来了,看见乌龙之后,她一开始有些茫然,然后猛然反应过来,一下子抱住祝平炎的手臂:“快带我回去!” 祝平炎赶紧安抚她:“别紧张,这里是道门,他伤害不了你。” “别废话,赶紧带我进去,我没穿衣服!” 祝平炎无语了:“你这个样子还要穿什么衣服。” 白猫依然紧张的躲在祝平炎的胳臂后面:“不行,这个变态垂涎我很久了。” 乌龙听了这话有些尴尬:“小孩子不懂事。” 祝平炎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白猫身上,这才让她安静了些。 白猫充满敌意的看着乌龙:“过几天我就好了,不用你管。” “你除了胡闹还会什么,你根本不了解情况,如果我放任不管,你永远也不会恢复,在你变成猫之后,不会像第一次那样恢复正常,只会走向死亡。” 祝平炎担忧的看着白猫,白猫则冷哼道:“你就是想把我骗出道门,你要是能在道门治好我,我就信你。” “想要治好你,必须回永生谷。” 白猫不屑的说道:“雕虫小技还敢班门弄斧,我是不会上当的。” 乌龙只好看向祝平炎:“她还小,你……” 白猫一声大喊打断了乌龙:“祝平炎!你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 祝平炎无奈的叹息了一声,抱着白猫站了起来:“告辞。” 说完转身回屋关上了门。 - 几天之后,祝平炎早上起来,想要带瘫痪的白猫出去晒太阳,但是掀开被子之后,白猫自己跳到了他身上。 祝平炎有些惊喜:“你好了?” 白猫:“喵?” 七十四章 力所不及 祝平炎把白猫抱起来左右看了看:“真的变成猫了。” 白猫把头往旁边一扭,好像在说,我还能骗你吗。 却听见祝平炎在那数数:“一、二、三、四……” 白猫顺着祝平炎的目光往下看,一下子狂暴起来,爪子画成圈的乱挠:“喵喵!喵喵喵喵!” 祝平炎赶紧把她放下来,摸摸她的猫头说道:“终于不会脸红了。” 白猫再次不屑的把脸撇了过去。 - 现在的白猫,用猫砂的时候终于算是名副其实了,但是祝平炎发现她总是喜欢躺在地上玩卫生纸,难道变成猫之后,心理也会向猫靠拢? 想到这里,他拿出了雪藏已久的逗猫棒,但是发现白猫看都不看逗猫棒,专心致志的在那玩纸,但是这纸的位置有点……卧槽,她在擦屁股! 白猫磨蹭了半天都不得要领,最后干脆把爪子伸出来扣住卫生纸,只擦了一下就喵的一声蹦起来,疼的原地转圈。 祝平炎在一旁看的忍不住鼓掌:“妙啊,真是妙,你这智商可能当不好一只猫了。” 白猫恼怒的扑过来挠了他一下,然后扯了一截卫生纸到他面前。 祝平炎笑道:“你还真是不见外啊。” “喵喵喵喵,喵喵喵。” “那你知不知道,猫是不用擦屁股的?” “喵喵?喵喵喵喵。”白猫把纸往前递了一下,很显然不管猫需不需要擦屁股,她接受不了猫的习惯。 - 每天早上,祝平炎把白猫从被窝里拎出来后,第一句话就是:“你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啊?” 一天,两天,三天,白猫还是猫,被窝里掉了一些毛,但没有掉光。 “是不是再过几天,你的毛全部掉光,你就可以变成人了?” 四天,五天,六天,白猫每天都会掉毛,但身上的毛一点都没少,祝平炎终于明白,这不是要变回人的征兆,这只是猫正常的掉毛而已。 七天,八天,九天,白猫越来越不爱动了,原来她会一直在祝平炎身边跳来跳去,但现在只是趴在床上。 “你还好么?又开始没有力气了吗?还是当猫当腻了,不想动?” 十几天后,白猫不再下床,除了偶尔翻一个身,再没有什么动作。 “白猫,你还能跳起来吗?” 白猫从床上站起来,往前扑了一下,却只是在原地摔了一跤。 “别害怕,过了这段虚弱期,你肯定能在第二天早上变成一个活蹦乱跳的美少女。” “喵” 虽然白猫一直说,只要挨过这一段就能恢复,但祝平炎现在已经不敢完全相信这种话了,白猫越来越虚弱,他不知道早上醒来时,迎接他的是一个美少女还是…… 他不想赌。 “管理员,有什么药可以治好她吗?” “那你得兑换一个研究装置,然后取一些神血进行化验,但是全自动的研究装置你兑换不起,半自动的你不仅兑换不起,也不会用。” “解毒剂呢?我之前兑换的那个,有效果吗?”之前祝平炎为了防止毒杀兑换了一支解毒剂,但是没想到最后遭遇的是枪击,所以一直没用。 “不确定,首先,从目前知道的信息来看,神血不是毒药,所以不管是你之前兑换的解毒剂,还是其他更强大的解毒剂,应该都没有效果。 其次,你能兑换药物,实际上是特例,这里兑换的药物层次越高,越不能对普通人使用,可能会出问题。” 祝平炎骂道:“什么叫神血不是毒药?她都要死了,你之前把岩浆都算作毒药,神血这种能杀人的,竟然不是毒药?” “我不是全知全能的神,对于地球上的信息,我所知道的和你一样多,对于神血,我只知道第一次喝能获得能力,至于第二次喝的效果,是加强能力还是死亡,我也不知道。 但无论是那一种,这应该都不能被称之为毒药,或许可以理解为,补过头了?” 看来管理员也没什么办法,现在他不得不赌了。 - 又过了几天,白猫已经几乎不能动了,从之前的经验来看,大概这两天她就会进入下一个轮回,也就是说今天或者明天早上,她就会变成一个活蹦乱跳的美少女。 但一直到第三天早上,白猫还是一只猫,祝平炎偷偷擦掉忍不住流下来的眼泪,然后回头笑着对白猫说:“白猫啊,我们去找乌龙吧,我觉得他不会计较的。” 白猫艰难的摇了摇头。 第二天早上,美少女并没有从床上蹦下来,祝平炎只看见一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白猫。 “可能是我记错了,明天应该会变回来吧。今天想吃什么?”祝平炎把手写的菜单放在她面前。 但是白猫没有任何动作,连眼睛都没有睁开。 “白猫?”祝平炎用手推了推,白猫依然没有任何动静,屋里非常安静,连虫鸣鸟叫都没有,如果是以往,在这么安静的环境下,他能清楚的听到白猫的呼吸声。 可现在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祝平炎往后退了两步,走到窗户旁打开窗户,他趴在窗户上,双手捂着头:“又是这样,好歹让我做点什么,我是天骄,我是天选之人。” 他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他想起了那栋空荡荡的房子:“让我打一场,让我打一场啊!不管能不能打得过,让我打一场啊!让我救下他们,让我死在那里。” - 乌龙来的那天,祝平炎抱着白猫回屋后,对白猫说:“我的故事你都听完了,该跟我说说你的。” 在外界看来,白猫和祝平炎一样是孤儿,或许她应该比祝平炎更惨一点,她没有朋友,而且生活在战乱之地。 把四大国任何一个孩子换到白猫的生活中,都是悲惨痛苦的,但是白猫自己并不这么觉得。 白猫不会挑食,因为把所有能吃的都吃掉,还是吃不饱。 白猫没有精致的玩具,因为如果她有,肯定会选择卖掉换些吃的。 白猫没有温暖的床铺,因为连放床铺的家都没有。 白猫没有小夜灯和睡前故事,如果半夜没有被枪声惊醒,便是一夜好梦。 人的感受无法简单粗暴的类比,太多人不懂这个道理,所以很多人都不懂,白猫活的很自在。 白猫永远没有被家长追着喂食的苦恼,任何食物都是她的美味珍馐,她吃一碗白米饭时的幸福,比正常人吃一顿大餐还多。 白猫不需要伙伴,或许她喝下神血后会变成猫,也是因为她的性格就像猫,她习惯孤独一人,并且怡然自得。 白猫没有家,但是对她来说,有家才是一件奇怪的事,为什么要有家呢,偷东西之后,每次都藏在一个地方,会被抓住的吧? 白猫从来不怕黑,因为丰衣足食的孩子们想象中,黑暗里有无数的怪物,但是在白猫看来,阳光下的怪物更加狰狞可怕,黑暗反而是安全的庇护所。 阳光太刺眼了,真替那些白天干活的人感到悲哀,夜晚多么温柔。 所以白猫不是孤儿,白猫就是白猫,她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她不觉得自己是孤儿,因为她从来不知道,人这种动物,是应该由父母照顾孩子长大的。 但是有一天,来了一个叫乌龙的男人,说了一些很奇怪的话,说她很可怜,她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似乎有些人在给另一些人钱的时候,会说类似的话。于是她伸手想试着拿些钱,但是对方不仅不给钱,还想抓住她。 面对这种打不过的家伙,白猫立刻逃走了,她从不会花时间确认,这个人是善意还是恶意。 但是很显然,她被抓住了,这个人跑的太快,简直像是护卫们追她时放出来的恶犬。 于是白猫的快乐不复存在,这个人会让她穿一些很复杂的衣服,而且让她做一些很奇怪的事,比如让她洗脸,刷牙,洗澡,而且……每天如此! 她一开始很抗拒,但是她发现,这个人会给她很多吃的,她要多少给多少,于是她又开心起来,这就是“工作”吗? 她每天都很认真的和别人一样洗脸刷牙洗澡,然后向乌龙要她应得的食物。 虽然是被迫的,但是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啊? 就在白猫慢慢开始觉得自己的老板是个好人时,他又做了一件更加变态的事——要她认字读书。 天哪,他管这叫学习,这怎么能是学习呢?白猫曾经向别人学习过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小偷,那是很有用的东西,给她带来了很多回报。 但认识那些奇怪的符号有什么用?连他自己都讲不出个所以然,只能含含糊糊的说,这是最有用的东西,一定要学。 她以前去偷东西的时候,经常听见有人在抱怨,工作越来越难,薪水却永远不会增加,唉,看来世间的老板都是这样。 白猫从没觉得乌龙是自己的“养父”,甚至“救世主”之类的东西,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被抓去挖矿的人,每天干活,然后给食物。 不过她不需要干那种体力活,她只需要满足乌龙奇怪的要求,那她应该更像那些被抓走的女人吧,哦,她想起来自己好像就是女人,那就说得通了。 她从没感激过乌龙,但乌龙也没有做过任何伤害她的事,所以她也不曾讨厌过这个人,直到有一天,乌龙真正的伤害到了她。 那是乌龙把她捡回来的两年后,也就是她十四岁的时候,虽然读书认字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确实让她了解了不少东西,她也开始有了梦想。 曾经她的梦想是能每天躺着睡大觉就能吃饱,现在通过这份奇怪的工作,她勉强算是实现了梦想,所以她有了一个新的梦想,她要长大,变成风语那样的大美女,嗯……最好只是外貌变成她那样。 可在这个时候,乌龙让她喝了神血,当时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喝过之后很痛苦,她不仅没长高,反而越来越矮,身上也开始长毛,最后变成了一只白猫。 虽然之后她又变回来了,可是从此以后,她就再没有长高过,直到二十岁,她已经和当年的风语一个年纪了,却没有长到风语那么高,都是乌龙害的! 这时候的白猫已经独立了,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闯荡,认识了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有一天,一个叫行者的男人找到她,说有人愿意花一亿买永生谷的神像。 白猫知道那是什么,他们喝的神血就来自于神像,按照乌龙的说法,神像一旦离开了永生谷,力量就会消失,会变成普通的木雕。 外人进不去永生谷,也不敢随便进去,而凡是从永生谷出来的人,都不会为了这一亿背叛乌龙,所以行者看人还是很准的,一眼就看中了白猫这唯一一个叛徒。 行者和白猫商量好,卖了神像之后五五分账,但是白猫却跳过行者,自己卖了神像,带着所有钱跑了。 所以行者看人还是不够准,他竟然相信白猫会老老实实的和他合作。 这才形成了现在的情况,乌龙霜虎联合行者一起找白猫。 白猫讲完自己的故事后,再次郑重的嘱咐:“现在你明白了吧,不管乌龙说什么,绝对不能把我交给他,他肯定会杀了我的。” - 祝平炎当时只是答应白猫,但是他作为一个正常人,当然对白猫的故事有不同的理解,无论从他自己看到的,还是从白猫故事里听到的,乌龙肯定没有白猫印象里的那么坏。 但这并不代表乌龙不会伤害白猫,因为在这个故事里,白猫显然才是反派,她偷走了永生谷最为重要的神像,就算不说价值,神像这种东西的象征意义也不得了。 老实说,即使乌龙手刃了白猫,祝平炎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这姑娘简直就是逆子的典范。 也正因为如此,祝平炎才不想把白猫交给乌龙。即使她是反派,祝平炎也不希望她死。 但现在看来,乌龙也许才是最后的救命稻草。 - 白猫已经死了吗,或者过一段时间后恢复人形?祝平炎不想再赌天意了,不管乌龙的意图如何,祝平炎都要去尝试,万一乌龙能救她呢。 如果乌龙是想杀她,祝平炎也能保护她,哪怕不敌,总也不需要再经历这种力所不及的痛苦了。 毕竟,战斗是最简单的事。 七十五章 永生谷 祝平炎不知道白猫还能不能救回来,他只能去找乌龙,好在乌龙并不难找。 “能救吗?” 乌龙检查了一下白猫的状态,然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有返回永生谷才能救她,也只有返回永生谷才知道能不能救。” 霜虎在旁边补了一刀暴击:“如果在半路上就臭了,那就能确定了。” 乌龙瞪了她一眼:“霜虎!” 这让祝平炎又多了一些不放心,好像没什么姊妹情深啊? - 永生谷在百威国境内,百威算是诸子百家地盘最大的几个国家之一了,不过国力却算不上顶尖,因为国土的一大半都是原始森林,永生谷就在这片森林里。 去永生谷,最快的方法就是乘坐飞机前往百威,然后乘车来到百威森林边界,最后徒步前往永生谷。 坐上飞机后,祝平炎就开始心绪不宁,如果乌龙的目的是把白猫骗出来杀掉,那很快就要出道门国境了。 “可以和我说说白猫的事吗?” “她没告诉你吗?”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她和我说的故事,可能和正常人的价值观有点不同。” 乌龙笑了笑:“我想也是。” 于是乌龙从他的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 乌龙一直在世界各地寻找已经成为天骄的孤儿,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诸子百家的境内,因为在四大国内,天骄一旦觉醒,就会立刻被国家组织找到。 但诸子百家不同,这里只有像乌龙这样零散的个人组织,而且他们找天骄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让天骄老实安分的生活。 那个时候风语刚刚成年,她和白猫不同,她还是婴儿就被乌龙带回了永生谷,虽然通过书籍学习了很多知识,乌龙有时候也会带她去人类的城市,但直到她成年,还是很不适应谷外的生活。 虽然她很想,但乌龙并不希望她在永生谷里生活一辈子,所以带着她周游列国,一边寻找新的孩子,一边让她适应外界的生活。 成果还算不错,他们找到了白猫和霜虎,风语也适应了外界的生活,虽然她也因此接触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乌龙早就习惯这种事情了。 白猫是个很难带的孩子,虽然有时候诡异的很听话,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个捣蛋鬼,并且拒不认错,甚至振振有词的说她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需要适当的休息。 乌龙也不知道她付出了啥,反正她会莫名其妙的很委屈,对此,乌龙表示他也习惯了,和习惯风语一样,他捡回来的孩子多半都有些问题。 - 当飞机越过道门的国境线时,祝平炎的心跳都慢了下来,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乌龙继续说着白猫小时候的事。 也对,在飞机上,怎么想也不方便动手吧。 于是祝平炎深呼吸一口气,打断了乌龙问道:“白猫经常跟我说,嗯,她说你对她有一种……不正常的爱。” 乌龙看着窗外的云层,似乎陷入了沉思,过一会才点了点头:“大概吧,我对她的爱或许是有点不正常,但凡正常一点,我都应该把她拍死才对。” 祝平炎无语,但想到白猫的作为,这话貌似有点道理,于是他决定说的直白一点:“我是说……她说你是变态,总是喜欢在她面前不穿衣服?” 乌龙的表情难得有些尴尬:“这是有过几次,我变身之后总是容易忘记自己没穿衣服。” 霜虎转身趴在椅背上向乌龙告状:“我就说吧,她对所有认识的人都说过。” 祝平炎觉得,乌龙这个解释还算说得过去,变身之后体型会有很大变化,之前几次和乌龙的对战来看,他在变身的时候确实不穿衣服,虽然这肯定是乌龙的错,但并不能代表乌龙真是个变态。 祝平炎一直在权衡利弊,他希望乌龙没说谎,因为那样白猫就有救了,但也不得不提防乌龙撒谎,因为一个不小心,他和白猫都会死。 几个小时后,飞机停靠在百威机场,祝平炎再次进入高度紧张的状态,可乌龙还是没有什么动作。 直到他们吃完饭上了车,祝平炎才稍微安心下来,既然上车之前没动手,车上这么多人,也就不会再动手了。 “能说说你们信仰的神吗?” “没什么好说的。” 祝平炎以为是乌龙不愿意说,于是劝道:“告诉名字总可以吧,?” “神没有名字,神就是神。” 祝平炎看向前排的霜虎,霜虎趴在椅背上点了点头。 “那你们的教义是什么?” “不要拿你们的信仰类比我们,我们没有教义。” 祝平炎又看向霜虎,霜虎再次点头。 “那你们信仰的方式是什么样的?比如你们怎么参拜神像,会举行什么活动?” “没有,为什么要做这种麻烦的事情。” 祝平炎这次彻底蒙了,他下意识的看向霜虎,霜虎点头:“活动确实没有,不过我有时候会向它鞠躬道谢。” 祝平炎想了很久,决定问一个最为本质的问题:“你们会向神索取什么,又会付出什么?” “没有。” “怎么可能没有,那这个神是摆着好玩的吗?” 这次霜虎终于摇头了:“乌龙,你忘了每次来新人的时候,你要去给神像放血吗?” 祝平炎在心里卧槽了声,你这个措辞有点不太对吧? “啊!”乌龙恍然大悟一般说道:“对,我们会向神索取神血。” 祝平炎以鼓励的眼神示意乌龙继续说,但乌龙却不在说话了。 于是他只能追问:“取神血需要准备些什么,过程是什么样的?” 乌龙想了想说道:“准备一把锋利的刀,然后划一刀。” “卧槽,真的是放血?”祝平炎忍不住惊呼。 “有什么问题吗?”霜虎问。 “没,没什么。有索取就得有付出,你们从神那里获得神血,需要付出什么?” 乌龙和霜虎面面相觑,半晌后乌龙不确定的说:“我们的信仰?” “啧”祝平炎摇摇头,转头看向窗外。 这位神是做了什么孽,找到你们这群信徒,白猫偷走神像可能就是神的旨意吧,相比于你们,偷走神像的白猫才算虔诚信徒。 不过这也算是个好消息,起码在信仰方面,应该不会对白猫产生太多仇恨。 - 又是几个小时的车程,他们终于来到了森林的边界,乌龙与霜虎在前带路,祝平炎抱着白猫走在后面。 祝平炎时刻戒备着前面的两人,现在出了道门,且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该动手了吧? 一直等了一个多小时,前面的两人都没有动手的意思,他一路上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大半。 “乌龙,你收集这些孤儿是为了什么?其他组织找天骄,是为了让他们效力,但是你把他们养大后,就让他们离开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乌龙问。 “啊?” 乌龙疑惑的看向祝平炎:“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这反而让祝平炎有些无措:“人们去做一些事情,总会有理由吧,像你这样周游列国去寻找这些孩子,难道没有理由吗?” “他们需要我。”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需要帮助,你随便找一个战乱的地方,就能收集到一个营的孤儿。” “他们不一样。” “因为他们是天骄?但如果你不需要他们的力量,只是为了善心,天骄和非天骄有什么区别吗?” “我帮不了整个世界,所以你说的那些战乱孤儿,自有其他人去帮他们,否则那就是他们的命运。但是他们不一样。”乌龙摸了摸霜虎的头,因为霜虎的个子比乌龙高一点,所以她特意把头靠了过来。 “他们需要我。” 祝平炎想了很久都不太明白乌龙的话,难道他是随便胡扯,收集这些天骄另有阴谋? “永生谷到了。” 七十六章 神迹 “这就是永生谷?”祝平炎有些不可思议,不是永生谷超出他的想象,相反,永生谷远没有达到他的预期。 他本来以为这里会是什么奇迹之地,最不济也得像个世外桃源,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山谷,房屋的风格也很乱,有古怪的木屋,但也有现代化的楼房,不过楼层不高,只有七层。 如果祝平炎懂植物学,就不会觉得这个山谷普通,因为在这里生活的植物完全不合理,这里的很多植物根本不符合当地的气候,也不符合自身习性。 穿过一片红杉树林,就是一大片草坪,之前看到的房屋就在草坪的尽头,草坪上有个人在练飞刀,非常专心,完全没有注意到乌龙一行人。 不过等走近之后,祝平炎发现这人还是个孩子,大概也就十四五岁,但是飞刀打的确实很准。 不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准,即使是强化系天骄里面,能在五十米外击中靶心的也很少,反正他认识的人里面没人能做到。 乌龙停下来看了一会,然后称赞道:“几个月不见,进步很大啊。” 小孩这才看见了乌龙,呆呆的看了他一会,却只是嗯了一声。 “风语和骄阳来了吗?” 小孩点了点头。 乌龙笑了笑,这才开始向祝平炎介绍:“他叫飞镰,飞镰,他叫祝平炎,是白猫的朋友。” 飞镰的表情立刻警惕起来,悄悄往乌龙身后藏了一下。 乌龙摸了摸他的头,对祝平炎说道:“他不怎么爱说话,不是讨厌你,不要介意。” 祝平炎尴尬的笑了笑,虽然飞镰没说话,但那意思分明是:白猫的朋友?那得小心点了。 “去把其他人叫过来。”说完这句话,乌龙就从祝平炎手里接过了白猫,他把白猫放在地上,然后把手放在白猫身上,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过了五秒,白猫忽然睁开了眼睛。 祝平炎激动的就要冲上去,可地上的一根草忽然伸长,直接刺穿了他的心脏。 祝平炎抓住这草叶,想要掰断它,但不知是他被刺穿心脏,没有了力气,还是这片草叶太过坚硬,无论他怎么掰,草叶都纹丝不动。 果然如此吗,虽然这或许称不上战斗,但至少没有遗憾了。他心里想着。 “羊矛,他不是敌人。”乌龙说完这句话后,刺穿祝平炎心脏的草叶收回,成为了草坪的一部分,祝平炎则摔到在地。 苏醒的白猫看了眼周围,颓然的趴在地上,然后就开始打滚,一边滚一边喵喵喵喵的叫个不停。 乌龙摸了摸白猫的头:“你不应该怪他,要不是他,你已经死了,或许应该让胡杨再教你几年,有时候任性是会出大问题的。” “喵”白猫叫了一声,继续在地上打滚。 而倒在一旁的祝平炎原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可等了一会发现屁事没有,这时候他才发现,他刚刚被刺穿的伤口已经愈合了,要不是他衣服上有一个对穿的洞,他肯定以为刚才是幻觉。 祝平炎爬起来,惊讶的看着乌龙:“你是怎么做到的?” 乌龙随口吐出四个字:“神明庇佑。”然后就看向前方。 远处跑过来一只狮子,不过看其他人反应,这应该是个人,果然,当狮子靠近后,变化成了一个女人,比霜虎矮一点,但还是很强壮。 霜虎很高兴的和她打招呼:“未来姐。” 这个叫未来的女人和霜虎击掌后,走到乌龙面前,伸出舌头舔了舔乌龙的脸,然后砸吧一下嘴:“好咸,老爹,你该洗脸了。” “本来准备洗的,现在不用了。”乌龙上下打量她一眼,无奈的说:“你又没带衣服?那就变回去。” 她搂着乌龙的肩膀撒娇:“我忘了嘛,变回去就不能说话了。” 乌龙指了指背对着这边的祝平炎:“有客人呢,变回去。”见她还是没反应,乌龙加重了语气,“你这样整天不记得穿衣服,还想我让你出去?” 未来无可奈何,只能又变成了狮子。 天上飞来一只黑鹰,黑鹰盘旋而下,在到达安全高度后,变化成人形稳稳落地。 “老爹!” 这个浑身赤裸的男人先是和乌龙拥抱了一下,然后又走向霜虎,霜虎扭过头:“你任何一个地方敢碰到我,我就把你冻死。” “你也太无情了,白猫呢?”男人四处寻找,没看到白猫,反而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祝平炎:“新来的,长的挺老气啊?” 接着他手一挥,身上便出现了一件长袍:“男人不配看我雄壮的身体。” 祝平炎无语,默默抱起白猫,远离这个人。 乌龙有些好奇的看着他身上的长袍:“这不是幻术,怎么回事?” “我找人做的法器,那个人的能力就只能做这个,所以他有很多。”说着他掏出手机:“老爹你喜欢哪一个,我买来送你。” 乌龙看了眼手机,点点头说:“挺不错的,都买来吧,你告诉他,他以后做出来的东西都可以卖给我,有多少我要多少。” 骄阳不解:“他那边可足足有十几件呢,要那么多干嘛?” 乌龙感慨道:“之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人,当时每找到一个孩子,我就向他定一套衣服,结果后来他死了,孩子们就都没有衣服穿了,所以啊,趁这个人还活着,得多存点备用。” 在乌龙和骄阳闲聊的时候,远处风一般的跑过来一个穿着萝莉服的大姑娘,这真是大姑娘,身高比一米八的霜虎还要高一截,胸前的纬度更是惊人,像是挂着两个西瓜。 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电视上那些明星,祝平炎都没见过这么夸张的,老实说大到这个程度,已经影响到了整体的美观,不过欲望程度是满级 祝平炎不禁心想,这人变身后肯定是奶牛。 这姑娘跑到乌龙面前后,一下子跪坐在地上,双腿夹住乌龙的小腿,双手抱住乌龙的大腿,用萝莉音说着色气满满的话:“人家好想你,今晚你一定要好好补偿我。” 骄阳有些尴尬的咳嗽一声,踢了风语一脚:“有外人呢!” 风语斜瞥了一眼祝平炎,理都没理他,继续用脸蹭着乌龙的大腿,看她那表情,没伸舌头已经是最大的克制了。 祝平炎悄悄的问霜虎:“她是?” 霜虎捂着脸,不忍直视这一幕:“一个变态而已。” 乌龙却毫不在意,他摸了摸风语的头说:“你怎么没带飞镰来。” 这时候飞镰从远处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举起一只手示意自己到了。 “那就开始吧,你们把白猫围在中间。”乌龙喊道。 众人照做之后,齐齐看着乌龙,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乌龙却没有说话,只是盘膝而坐,闭上了眼。 白猫的脚下长出四根长长的草叶,然后交织并拢成一根,自下而上刺穿白猫的身体,将她托举到了半空。 祝平炎心中一悸,想要上前阻止,但是想到刚刚他被草叶刺穿,伤口诡异恢复的事,按下了心中的冲动,打算等待结果。 七十七章 白猫一直是人 穿透白猫的草叶重新分化为四根,同时刺入围在白猫周围的四人,这四个没有祝平炎那样的一惊一乍,他们完全信任乌龙,任由草叶刺入身体。 被刺穿挂在空中的白猫慢慢变大,逐渐恢复人形,身上的毛也开始褪去,最后连尾巴和耳朵都消失了,彻底变成了人类。 草叶收回,白猫重新落在地上,没有流下一滴血,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围在她周围的四人同样如此,不过这四人的衣服都被刺穿了。 变成人的白猫趴在地上,身上当然没有任何衣服,飞镰红着脸转过了头,骄阳则满脸淫笑的伸手想要抱起白猫,却被风语一脚踢开了,祝平炎想要过来看看情况,也被风语一挥手吹飞了出去。 只有乌龙能靠近白猫,他摸了摸白猫的后背,然后露出一个笑容:“没有问题了,只是脱力昏迷,休息一下就又是哪个爱捣乱的白猫了。”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白猫没穿衣服,于是说道:“羊矛,给她一件衣服。” 地上的草叶生长,包裹住白猫,很快为她编制了一件绿色的衣服。 风语温柔的把白猫抱起来,这时候才允许骄阳和祝平炎靠近,骄阳有些惋惜的说:“错过了白猫妹妹最可爱的时候。” 风语白了他一眼:“你还知道她是你妹妹。” “就因为她是我妹妹,做为哥哥的我才要好好疼爱她。”说着就想从下面摸白猫的屁股,却摸到了风语抬起来的腿。 骄阳神色一凛:“下面有个线头,我想帮她扯掉。” “呵呵。”风语一脚把骄阳踢到了十几米外。 祝平炎走上前看了看白猫,虽然他听到了乌龙的话,但还是忍不住问道:“她什么时候能醒。” 乌龙摇摇头:“不知道,但最迟明天吧。” - 风语从霜虎那里了解了祝平炎和白猫的关系,于是帮白猫换了一身正常的衣服后,就把看护的任务交给了祝平炎,她自己则偷偷溜进了乌龙的房间。 祝平炎决定还是老样子,在白猫床边打了个地铺。第二天早上,祝平炎感觉身上有些沉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和一双大大的眼睛对视。 白猫趴在他身上:“怎么样,是不是没想到我原来这么漂亮!” 祝平炎笑道:“你忘了,我见过你的。” 白猫一愣,这才想起来之前她脸上也没长毛,于是撇撇嘴:“还想给你个惊喜呢。” “你能醒过来已经很惊喜了。”他伸手抱住白猫的头左右摇晃:“而且你很漂亮啊。” 白猫摆脱祝平炎的手坐起来,刚要说话脸一下子就红了,骂了一声色丕,从祝平炎身上爬了下来。 祝平炎也有些尴尬,想说这是每天早上正常的生理现象,不是因为你,但最后还是决定跳过这个尴尬的话题。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可是你先勾引的我。” 白猫呸了一声说:“那是为了不动声色的附在你身上。” 祝平炎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迅速转变话题:“你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白猫拉起祝平炎的手,用中指在祝平炎的手心里画圈,画到第三圈的时候,白猫的身体忽然变成烟雾,钻进了祝平炎的手心,在他的手心留下一个猫爪的图案。 几秒之后,祝平炎的手心向外腾出烟雾,接着烟雾忽然凝成实体,白猫单腿蹲在他的手心,好在白猫够轻,祝平炎的力气也够大,还能托得住她。 不过这次轮到祝平炎脸红了,白猫就这么光溜溜的蹲在他手上,他放手也不是,不放手也不是,只能心跳加速的保持原状。 一向爱脸红的白猫反而很淡然,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和祝平炎相处,虽然之前她是猫,现在她是人,但对她来说没什么区别,都是她自己。 可祝平炎的感受完全不一样,虽然他也照顾过近似人形态的白猫,可那时候白猫比现在小很多,而且一身毛茸茸的,虽然身体和人没太大区别,但祝平炎更多的是把她当做猫。 所以白猫屡屡因各种情况而羞的想死的时候,他还能淡然的嘲讽两句,因为他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但现在白猫可一点都不像猫。 白猫难得看见他脸红,虽然她不知道祝平炎为什么会脸红,但终于有机会报一报两个月来被无情调侃的仇,她一点也没有犹豫,伸手戳了戳祝平炎的脸:“哎呀呀,小朋友,你害羞了吗?” 祝平炎别过脸:“你先把衣服穿上。” 白猫把那只悬空的脚贴在祝平炎脸上:“你的脸好烫啊。” 祝平炎终于受不了,放开手转过身去:“你先把衣服穿上。” 白猫喵呜一声摔在地上,不过她行动敏捷,并没有摔倒,而是四肢着地趴在地上,接着一跳就扑到祝平炎的背上:“你到底怎么了?” 祝平炎能感觉到背上柔软的身体,他在极力克制自己,但如果白猫继续这样,他肯定没法一直克制下去。 “你已经不是猫了,要像个人一样。” 白猫挠了挠祝平炎的耳朵:“我一直都是人啊。” “男人和女人之间,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然容易做错事。” “哎呀,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傻子。” “那你赶紧从我身上下来,然后去穿衣服。” “但是以前……” 白猫身上的香味让祝平炎更加心乱如麻,他大声喊道:“以前你是猫,现在你是人。” 白猫在祝平炎的耳边呢喃:“白猫不明白,白猫一直是人。” 祝平炎的手像是不受控制一样的抓住白猫的脚,这时候门忽然开了,风语站在门外:“白猫怎么……”她以比开门快十倍的速度迅速关上了门。 风语这一打岔,让祝平炎的已经快成浆糊的脑袋清醒过来,他把白猫放下,然后打算帮她穿上衣服。 白猫拿着衣服跳开,炫耀一般的说:“我现在自己能穿啦!”然后穿好衣服在祝平炎面前转一圈:“怎么样?” 祝平炎去旁边洗了把脸,然后对白猫说:“白猫,以后不能这样了。” 白猫很委屈:“我都能自己穿衣服了,为什么不让我穿。” “不是这个……” 第七十八章 自私 祝平炎想了很久,最后说道:“白猫啊,你还记得之前我说过很多我的事。” 白猫点点头。 祝平炎接着说:“我从来没养过猫,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我连自己的都养不活。” 白猫很开心的说:“我比你厉害,我能养活自己。”然后她撇撇嘴,“虽然乌龙说偷东西不对。” “不要打断我,认真听我说。”见白猫点了点头,祝平炎接着说道:“我可以照顾一只猫,但是我不能像照顾猫一样照顾一个人,因为我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 白猫终于恍然大悟,祝平炎刚刚露出欣慰的表情,白猫就击垮了他:“你想养猫吗?我可以帮你捉一只,你想要三斤的还是三百斤的,森林里都有哦,虽然他们把那种大猫叫做老虎,不过应该也是猫的一种吧,就好像狸花?” 她不介意祝平炎心里面有谁,因为她对祝平炎的感情不是爱情,更多的是依赖,是一种离开你我活不下去的依赖。 “乌龙有教过你男女的常识吗?” “有啊。” “那你在外面生活的时候,有碰到过想占你便宜的人吗?” “有啊,不过他们都打不过我。” “你如果和我靠的太近,像刚刚那样,我就会变成这种人。” 白猫却很放心祝平炎,因为在她心里,在这个世界上,祝平炎是最不可能伤害她的人:“你不会的。” 祝平炎想说,你是猫我当然不会,但你现在是人,你这样搞,女人都可能被你掰弯,何况我是男的。 但他知道这样说是没有用的,只能换一种方式说:“你以前那么矮又那么小,我当然不会,但是你现在长高了,又变漂亮了,简直太诱人了,就像是香喷喷的鸡腿在你面前晃悠,你能忍住不去吃吗?” 白猫欣然接受了这种说法,在她心里,一直觉得身高是女人最大的魅力,但是她仔细想了一会,红着脸说道:“你要是想的话,也可以啊,每个人都要结婚生子的,我们俩结婚不就行了,我给你生个孩子。” 祝平炎血管都要爆了,他又去洗了个脸,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让自己冷静下来,然后返回到白猫身边说道:“可是你忘了吗,我不能和你结婚,我要和李栀结婚,所以,我们不能这样。” 白猫拥有足够的知识,所以她能理解结婚是什么,但结婚啊,爱情啊,这类的东西,对她来说一点也不重要,所以她在这方面表现的很幼稚。 但是该懂的她都懂,所以她终于明白了祝平炎的意思,原来如此,白猫不介意祝平炎喜欢李栀,但李栀不允许白猫和祝平炎在一起。 那就把李栀杀掉好了。 想到这里,白猫点了点头:“嗯,我明白了。”说完她一蹦一跳的跑了出去。 跑到门外,她忽然又不开心了,因为她想起来,乌龙说不能乱杀人,他说每个人都需要依附于这个世界存活,而因为私欲胡乱杀人,就是在破坏这个世界的平衡。 白猫并不明白乌龙的话,因为白猫不需要其他人,其他人也不需要白猫,就算全世界人类都灭亡了,她也能活得很好,她能自力更生,也不知何为寂寞。 她虽然是人,但更像猫,而且是野猫,自私对于群居动物来说是一种缺陷,但对于独行动物来说,再正常不过了。 所以白猫极度自私,为了一碗饭而杀掉一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很正常,这是她的生存法则。 但白猫不是猫,她是人,她过了十二年猫的生活,所以更像猫,但这不代表她一生都要如此,或许她更喜欢身为人的那部分呢? 这便是乌龙所努力的,他并不是要强迫白猫成为人,而是要让她明白,她也可以是人。 此时的白猫抱着头蹲在院子里:“我为什么要听乌龙的话?” 霜虎坐在椅子上喝茶,听见白猫的话后不屑的说:“你什么时候听过乌龙的话?” 白猫一下子跳到霜虎的椅背上:“在他让我不要打你的时候。” 虽然从能力上来讲,霜虎的战斗力比白猫强,但白猫比霜虎大了五岁,乌龙捡到霜虎的时候,她才七岁,怎么可能打得过十二岁的白猫。 所以白猫算是霜虎的童年阴影,白猫十八岁就离开了永生谷,所以这两年霜虎没挨过白猫的打,胆子大了很多,时不时就要嘲讽一下白猫,现在被这么一吓,抱着茶杯不敢动了。 小时候霜虎应该已经哭着去喊乌龙了,而白猫则会在高高兴兴的庆贺胜利时,被乌龙揪着耳朵拖出去。 但现在霜虎已经是大人了,霜虎要勇敢,十五岁的霜虎努力憋着眼泪,坚决不去找乌龙告状。 欺负完霜虎之后,白猫觉得心情好了很多,白猫心想,现在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之外的人了,在这个世界里,白猫有霜虎,有乌龙,有风语,还有祝平炎,所以这个世界对白猫很重要,所以白猫应该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 想到这里,白猫很高兴的跑过去找祝平炎:“你知道吗,刚刚李栀差点就死了,是我救了她。” 祝平炎激动的抓住白猫:“你找到李栀了!” 白猫茫然的摇头:“我没有说我找到李栀啊,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怎么找她?” “那你是怎么救她的?” “李栀能不能打过我?”白猫知道李栀是普通人,所以答案她也知道,此时满脸骄傲的等祝平炎说。 “打不过。” “那如果我要杀李栀的话,能不能成功?” “你为什么要杀她?” “你就说能不能成功。” “能。”祝平炎隐约猜到了结果。 果然,白猫自豪的说:“但是我不杀她了!那不就是救了她一命?” 祝平炎满脸的无奈,但是看白猫一脸求表扬的样子,还是违心的夸奖:“白猫真乖,白猫真善良,谢白猫不杀之恩。” 白猫开心的用头蹭着祝平炎的胸口,祝平炎也顺手摸了摸白猫的头,然后才发现一件事:“白猫,你不是说你是个高挑的美少女吗?” 白猫很开心的说:“是啊。” “但是你好像不到一米五唉?” 白猫瞬间炸毛了,一口咬向祝平炎的手,被祝平炎躲开后,气呼呼的跑了出去。 第七十九章 现充 由于王庭和祝平炎都是战争模式,所以团队任务多半是战争任务,但可能是董一这个娱乐模式的加成,这个月的团队任务竟然是走迷宫。 在度过最开始的不知所措后,三人的能力都有很大提升,团队任务的难度在他们眼里也越来越简单,所以这一段时间都是连胜。 可是碰上这种迷宫任务,实在有力无处使,更让祝平炎痛苦的是,虽然任务最后成功了,但是王庭又获得了物品奖励,他还是什么都没有。 退出任务后,从床上起来的时候,他看见白猫蹲在床沿上,心情立刻好了很多。 但是白猫一开口,他的好心情荡然无存:“你师兄告诉我,你的钱又快用光喽。” “怎么会用的这么快?”祝平炎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 “额……”白猫思考状:“据说是有两个教官花掉了很多,加大了地网的投入。具体的你去问他们吧,我不知道。” 雷霆会里面能被称为教官的,只有他的两个士兵,这两个士兵没有任何私欲,所以他们花钱必定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雷霆会……但是钱不够啊,到哪再去找白猫这样的雇主? 此时白猫伸着脑袋在祝平炎面前晃来晃去,就差在自己脸上写“富婆”两个字了。 她可是从行者那边坑了一个亿,包养一个叫祝平炎的小白脸完全没有问题。 然而祝平炎却无视了她,他曾经不得不依靠别人,但现在他不想依靠任何人,即使这个人是白猫。 白猫还以为祝平炎没想到她有钱,再次窜到祝平炎面前提示:“我可是很有钱的,可以借给你一些。” 祝平炎坚定的摇头:“我可以自己赚钱。” “赚钱……”白猫在旁边一蹦一跳的说:“你帮我梳头,我给你一百万啊!” 祝平炎差点就要去拿梳子了,最后的尊严让他倔强的拒绝。 - 说到赚钱,祝平炎唯一的途经也就只有“彗星”了,他现在的名次越来越高,虽然还是不入流,但总算可以接一些价格不错的单子了。 这也是他运气好,接到的单子都很适合他,实际上他的能力和自身素养都不适合安保这一行,这可不是擂台比试,谁强谁就能完成任务。 这次他的运气也不错,竟然接到了望东城本地的任务,需要长期保护一个富商家的公子,据说是被帮派威胁了。 本来对方是不想要祝平炎这样的独行且没有经验的人,但是祝平炎亲自过去了一趟,向他说明自己的情况,对方想着要以黑治黑,就同意了。 祝平炎过去和这个叫李福光的大商人讨论了一下,主要是说明一下任务细节,他表示可以把李公子接过来,雷霆会的总部绝对是最安全的。 但是这个提议立刻被否决了,李福光的回答也很简单,他可不愿意让儿子去那种地方,如果只是想暂时躲避危险,直接让儿子去国外躲一躲会更安全。 他家的根基是在望东城,他的儿子不可能一辈子待在国外,所以想让儿子正常生活,他必须找到罪魁祸首,他也有信心排除掉这个危险,只是在此期间,祝平炎要保护他儿子的安全。 这是很合理的要求,考虑到丰厚的报酬,祝平炎只能同意下来。 原本他打算自己一个人干,但既然就在望东城本地,他就找来了程九,让他带着他的护卫队一起保护这个李公子。 - 李公子名叫李健,看来李福光和他父亲一样不擅长取名字,这个名字不算难听,只是对于一个富家公子来说,太普通了些。 学校的安保措施非常严格,一般人很难混进去,但如果是帮派集结大部队强闯的话,学校的保安应该也没能力阻拦。 本来祝平炎还以为自己要像电影里那样,扮成学生贴身保护李健,毕竟他的年纪很适合。 显然他想多了,李福光并不担心李健在学校发生危险,没有任何一个帮派敢强闯这个学校,因为很多大人物的孩子都在这个学校里,其中就包括很多帮派大佬。 祝平炎的任务其实很轻松,平常只要在放学和上学期间保护李健就行,李健自己也会尽量减少外出。 - 本来还以为这样的富家公子会很蛮横,但实际上李健在人前温和有礼,人后虽然调皮却也知分寸,祝平炎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本性如此,但就他看到的结果而言,李健算得上是模范富二代。 因为李健的乖巧懂事,这次的任务应该和之前保护秦国商人一样,只是富人们多愁善感的给自己家属上一把安全锁而已。 毕竟接送上下学这种事情,李福光自己的保镖应该就能做的很完美了。 检查完车辆后,祝平炎带着李家的司机来学校门口接李健,本来他坐在车里等着就行,毕竟也就二三十米的距离。 但是他拿了那么多钱,结果每天检查一下车辆状况,然后就是跟着车来回跑,实在有些不安稳。 所以每次他都走到校门口接李健,毕竟他能做的也就这么点事了。 李健可以说是拥有了完美人生,出生好,长得帅,性格好,情商高智商也高,祝平炎经常看到他从书包里掏出情书,认真的读过后,同样认真的写回信。 不过无论措辞多么委婉,都是拒绝的意思。 祝平炎在学校门口等他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有女孩子跑到他旁边,似乎是约他出去玩之类的,同样总是被他拒绝,看得祝平炎都想一刀捅了自己的雇主。 现充的人生简直罪该万死。 “这女孩挺漂亮的,为什么拒绝呢?” “我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出去吧。” - “这女孩很可爱啊,我可以给你把风,就在学校里转一转没问题的。” “现在应该以学业为重吧,恋爱的话还是太早了。” - “这女孩的情书写的很真挚啊,还说愿意等你到毕业呢。” “不要偷看,千万不要和别人说,不然她会很难堪的,为什么要给她无意义的期待呢,我爸不会同意的。” 第八十章 枪毙现充 如果有一道考题,叫论怎么用一千种方式拒绝求爱,李健绝对能考满分。 无论追求者有多么完美,他总能找到拒绝的理由,祝平炎觉得就算真的出现了一个完美女孩,大概也还是会被李健拒绝。 至于拒绝理由?祝平炎想不到,但李健总能想到。 祝平炎开始保护李健的半个月后,就让程九带着护卫队回去了,为了接孩子放学让一整队人待命,实在有些没意义,就算真来人想绑架李健,他一个人也能解决吧。 这次他靠在学校门口,看着又一个女孩追上李健,不用往下看就能知道结果。 果然,李健说了什么后,对方的神情立刻变了,不过这次和之前不同,不知道是李健没有处理好,还是对方性格蛮横,她竟然一脚将李健踢得踉跄后退。 李健本来打算逃走,他可不会和女孩子动手,但是他一转身就发现有另外两个女孩堵住了他的退路,看来那个刚刚被他拒绝的女孩应该是什么大姐头之类的人物。 祝平炎可不是李健,他不会对这些女混混怜香惜玉,立刻冲上去把李健拽出来,这些人还想对他出手,结果被他轻轻一推就摔倒了。 这时候她们才认出来祝平炎不是学校里的学生,而是天天来接李健的保镖,于是这些窝里横的小姑娘立刻就怂了,畏畏缩缩的不敢再动手。 只有那个始作俑者嘴里不干不净的说着脏话,冲上来想说什么,但祝平炎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纠着她的衣领把她拎了起来,然后摆出凶恶的表情吓唬一下,果然把这姑娘吓得跟木桩一样呆站着。 走到学校门口后,李健说道:“没必要故意吓唬她们,我不会有事的。” “你当然不会有事,她们还能强奸你不成,可我好歹也是你的保镖啊,总得干点什么。” 大概是从未听说过这么直白的话,李健的脸有些红,但他还是一贯善良的告诫祝平炎:“那个女孩家里据说是帮派老大,你要小心一点。” 在大汉,这种贵族学校里面大概有10%的孩子都有帮派背景,所以祝平炎倒是没什么意外,他也没什么害怕:“她是二代,我可是一代,有什么好怕的。” 望东城很多帮派都比祝平炎的雷霆会强,但二代始终只是二代,哪个帮派会因为小孩子的话来攻击雷霆会?这么幼稚的帮派估计也不会比雷霆会更强。 “啊!你是帮派老大?”李健惊呼。 他大概还以为祝平炎就是一个普通的保镖,李福光也没必要把所有事都告诉他。 祝平炎拍了拍他的肩膀,刚要说些什么,一辆摩托车在他俩身旁停下,车主像是掏手机一样从容的掏出一把手枪,砰的开出一枪,然后扬长而去。 再强的帮派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进攻学校,那会同时惹怒黑白两道,但如果没人知道是谁做的,在学校门口开枪又有什么关系呢。 以祝平炎的反应速度,这一枪本该可以躲过,但在不同的时候,人的反应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在任务副本里,对方刚刚掏出枪就已经被一道闪电劈死了,但现在祝平炎几乎已经确定这次任务没有任何危险,所以并没有一个保镖该有的警惕心理,反应就会慢上半拍。 对方停下来的时候,祝平炎这个不合格的保镖没有丝毫警觉,直到那人掏出枪,他迟钝的大脑才开始有所反应,由“日常生活”转变为“战斗状态”,当那人把已经上膛的枪向这边瞄准时,他才完全反应过来。 这时候他终于表现出来一丝丝保镖的素养,他立刻推开李健,然而他又错了,那一枪竟然打中了他,从侧面以斜角打碎了他的额头。 祝平炎被枪击的时候心里竟然还在想,你的任务目标,这个现充富二代在这边,你打我干嘛?你是真踏马的垃圾,两三米的距离都能射歪。 - 祝平炎被枪击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程九那边(因为李福光只认识程九),程九立刻报告给了张成功,张成功封锁了消息后,前往医院看望祝平炎。 是的,祝平炎没死,子弹击中他的额头,但在医生检查一番后发现,他的头骨存在裂缝,但并没有穿孔,颅内也没有子弹,应该是跳弹了。 张成功通过询问现场情况,以及医生的检查结果,大概复原了实际情况。 子弹应该是以小角度击中了祝平炎的头骨,所以并没有打穿,而是被弹开了,祝平炎则因为头部的剧烈撞击昏迷过去,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奇迹。 张成功以为是奇迹,但实际上不完全是奇迹,因为祝平炎头够铁。 他是均衡强化系,骨骼的硬度几乎赶得上金属,前额骨又是人体最坚硬的骨骼,等于是随时随地都带着头盔。 不过金属头骨也不可能在这个距离挡住子弹,但因为他转身推开李健时,反作用力让他的身体后移,本该正面击中的子弹只是以斜角打在他的额头上,这才让他保住了一条命。 因为救李健,他没能躲开这一枪,但也因为救李健,他中了这一枪却没有死。 真是有趣的意外。 - 站在门口的程九被张成功叫了出去,白猫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程九在惊异的看了张成功一会后,走进来对白猫说。 “本来老大让我们去保护李健,但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老大受伤,我作为护卫队队长,必须留下来保护老大,李健那边交给你行吗?” 白猫立刻拒绝:“让你去保护那个什么李健,你就赶紧去,他这边有我。” 程九挠了挠头:“好吧,反正杀手要杀的也是李健,老大这边肯定没什么危险。” 说完就在张成功诧异的目光中带队离开了,张成功看向白猫,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是最终还是直接离开了。 所有人都走后,白猫在房间里检查了一圈,然后到窗户边看了一会,虽然没发现有合适的狙击位置,还是把窗帘拉上,然后就端了把凳子蹲在祝平炎旁边。 “现在该我保护你了。” 第八十一章 守护 夜深人静,闭着眼睛蹲在凳子上的白猫忽然睁开了眼睛,大的有些不正常的瞳孔在夜晚反射着蓝光,她的头上伸出了两只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慢慢的转着角度,最后朝向了门口。 白猫舔着手掌,她的指尖慢慢伸出长长的半透明爪子,在听到枪械上膛的声音后,她一跃而起,手掌击穿门以及门后的人,然后轻轻一扣,将这人的心脏切碎。 这时她忽然转头看向窗外,一双垂着的脚从窗户边升了上去,她立刻打开窗户跳了出去,手指勾住窗框在空中荡了半圈,左手弹出锋利的爪子扣住墙缝,悬挂在垂直的墙壁上。 她看见一个人拖着另一个人上了楼顶,因为还要保护祝平炎,就没有追上去。 但当她闻到血腥味,又看到墙上的血迹后,感觉事情和她想象的可能不一样,这两个人不是同伙,反而像是一个人打伤甚至杀了另一个人。 还有其他人在暗中保护? 白猫决定不想那么多,从窗户荡回屋里,继续守在祝平炎身边,她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很快门口又听到了脚步声,白猫以为他会发出尖叫,但是并没有,于是白猫警惕起来,来人带着黑色的面罩,白猫发现他很警惕,但是她没在这人身上发现任何攻击意图,所以迟迟没有动手。 乌龙告诉过她,不能乱杀人。 这人并没有拿出枪械之类的攻击武器,反而用一个袋子装走了尸体,然后清理了现场的血迹,顺便还用薄木板把门修好了,重新喷漆后几乎看不出曾经破损过。 “这里不是诸子百家,要尽量保持隐秘。”声音很沙哑,明显刻意掩饰了原本的声色。 “你,你们是谁?”白猫听到窗外同样有人在清理血迹。 “暗组。为了避免误伤,有必要与你沟通,但是我们接到的最后命令是隐秘行动,所以不能告诉你更多了。” 说完他就带着尸体离开了。 - 祝平炎将四个士兵分为两组,两个在地网当教官的,被称为教练组,另外两个当间谍的,被称为间谍组。 不过祝平炎给间谍组的最高任务是隐藏自己,所以连间谍组这个名词都被刻意隐藏了,士兵随便编了个暗组出来。 这些士兵虽然都有自己的任务,但在祝平炎生命垂危后,作为亲卫的祝影给他们下达了新的命令,他们判断出自己的任务可以在极度保密的情况下抽出时间,也就是说既不耽误原本的任务,也可以保护祝平炎,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即便没有白猫,这次暗杀也不会成功,因为白猫刚刚才看到,那个被她刺穿心脏的杀手,头上还插着一只箭。 这只箭应该是在白猫击穿门的时候射过来的,所以白猫才没有听到声音,直到那人收拾尸体的时候,她才发现这支箭。 这让白猫很不爽,因为她发现自己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于是气呼呼的喃喃自语:“暗组?什么狗屁名字,人类的想象力如此贫乏吗?在诸子百家我已经听过十几个暗组了。” - 第二天,张成功推开门,看见白猫蹲在祝平炎旁边懒洋洋的舔毛,松了一口气般的说道:“没有人来暗杀吗?” 白猫瞥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舔毛,不经意的问道:“你怎么知道会有人来暗杀?” “之前师弟就被人暗杀过,所以我猜测,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有人来暗杀他,打算让程九带着护卫队保护,不过你把他们赶走了,现在既然无事,看来是我多虑了。” 白猫伸着懒腰笑道:“是啊,怎么会有活人想要暗杀他呢,大概只有鬼魂来过吧。” 这话听着有些不对劲,张成功干咳两声:“既然没事,那我就放心了,帮派里还有很多事,我先走了。” - 由于两个杀手都死了,而且都是瞬间被击杀,任务失败的消息也没能传出去,这件事的幕后主使直到第二天才确定,任务失败了。 “为了应付那个不知底细的女人,特意派了两个人去,无论那个女人有多厉害,总不可能同时杀死两个人,连消息都放不出来,看来确实有人暗中保护。” “他真是祝家的人吗?我从没听说过祝家还有这号人物。” “或许是私生子,在这种大家族里不少见。” “那我们该怎么办?” “让他兴风作浪吧,没必要去冒这样的风险。” - 在祝平炎受到这样的重伤后,很多原本以为不会触发的紧急预案也被触发,比如董一和王庭一直担心祝平炎的安全,要他如果碰到解决不了的困难,就联系他俩帮忙。 在祝平炎昏迷后,祝影作为有独立智能的最高指挥单位,在没有得到命令的情况下,联系了王庭和董一。 这就是亲卫和士兵的区别,士兵虽然也拥有很高的智能,但他们永远会以任务优先,如果祝平炎给出的任务与保护他冲突,这些士兵甚至不会管祝平炎的死活,而优先去完成任务。 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亲卫会有自己的判断,而士兵只会遵循两个原则,优先保护祝平炎,其次保护自己。 王庭来不了大汉,但是董一早就办好了来大汉的手续,坐飞机直达望东城,几个小时就来到祝平炎身边。 “他怎么样了?” 白猫很警惕这个忽然到来的陌生人,所以并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是谁?” “我是他朋友,你们或许不认识我,可以去问地网的那两个教官。” “我会去问的,但是在那之前,你不准靠近。” 董一站在门口沉默了十几秒,“问啊?” “我是不会离开的,等其他人来了,我让他们问。” 董一捂脸:“姐姐,打个电话就行了。” 白猫一下子脸红了,赶紧掏出手机,从两个教官那确认了消息后,她才肯放董一进来。 “他怎么样了?” “医生说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但是重度脑震荡,不清楚什么时候能醒。” “死不了就行。”董一放弃了使用木符的打算,掏出几瓶魔药递给白猫:“这是治疗伤口的药,不知道对脑子有没有效果,但是应该可以很快治愈骨骼。” 见白猫接过药,却没有打算使用,董一也没说什么,在旁边坐下后开始在背包里翻找。 因为选择了娱乐模式,这一年多以来,他获得了很多道具,但是大多数都没有任何实际作用,被他丢给管理员回收了。 “你是白猫吗?” 白猫点点头。 “那就可以直说了。”他掏出一瓶药放在桌子上:“这是疯狂药剂,吃了之后可以大幅提升实力,不过据说会导致很长一段时间的精神错乱,所以我一直没用过,但是他这边可能会遇到一些即使精神错乱也要打赢的战斗吧。” 然后他又在白猫吃惊的目光中,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一人高,裹着红布的木杆:“只要带着这面旗帜,就可以抵挡一次攻击,不过挡了一次之后,就需要长达三天的充能。” 董一把旗子展开,惨不忍睹的别过脸去:“谁能不眠不休的背着一只猪过三天。” 在董一获得的众多无用物品之中,这两样东西没被他丢给管理员回收,足可见那些被回收的物品是真的一点用都没有。 放下东西后他就转身离开了,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加了一句:“他醒来之后告诉他,如果有什么想买的防御装备,没钱的话可以联系我,反正我这边的装备多到用不完,也不需要买。” 白猫不是很明白这个人说的话,听描述,他留下的东西应该是法器吧?那他说的装备也应该是法器的意思,防御类型的法器吗?是该去天庭看看了。 第八十二章 白猫是谁 祝平炎整整昏迷了三天,那个陌生人给的药确实很管用,仅仅三天时间,他的头骨已经愈合了,外表看不见一丝伤痕,所以他不像是从枪击中醒来,反而像是早晨刚刚睡醒。 白猫的声音里充满了欢快的味道:“你终于醒了!” 祝平炎满脸痴呆的发了好一会楞,然后疑惑的看着白猫:“你是谁?” 白猫跳到祝平炎的床上,伸手摸着他的头:“你被打傻了吗,我是白猫啊!” “白猫是谁?”祝平炎还是满脸疑惑。 “喵?”白猫生气的在床上乱蹦:“白猫就是白猫,你变傻了吗?” - 祝平炎并没有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完全丢失过去的记忆,他还记得董一,但是忘了王庭,他记得雷霆会,但是忘了程九是谁,他记得乌龙,但是忘了白猫。 不过即使是丢失的那部分记忆,也在之后慢慢恢复了,白猫在他身边蹦跶了一个小时后,他就恢复了对白猫的记忆,在接触到程九后,也慢慢恢复了关于他的记忆。 三天之后,他就已经恢复正常,然后打算继续回去保护李健。 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弄一件防御装备,但他并没有打算买,因为他虽然已经有了八百多积分,但想要买一件和连衣裙差不多的防御装备,就得倾家荡产。 所以他选择了更经济实惠的方法——把连衣裙改成风衣。 连衣裙本身是无法加工的,但可以在它外面包一层布料,让它外表变成一件风衣,虽然裁缝师傅对此表示很疑惑,但只要给够钱,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穿上风衣,戴着电磁瞄准手套,背着旗杆,揣上董一给的药,祝平炎全副武装的来到李健面前。 “听说你是一个帮派的老大,为什么要来做这么危险的工作?” “没有危险哪有回报,你老爸给的钱够多,拼命算什么。” “我还以为你要死了。” 想到这里祝平炎就来气:“那个杀手太不专业,这么点距离都能打错人。” “恐怕他没有打错,那一枪就是对着你开的。” 想到之前被暗杀的经历,祝平炎说道:“原来是我的仇家?那看来是我连累了你。” 李健却轻轻的摇头说:“不是你的仇家,在你之前有其他人保护我,他也是被打死了,之前我也以为是巧合,但现在杀手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对这你开枪,这肯定不是巧合。” 祝平炎仔细想想,很快明白了事情原委:“他们威胁你,是为了威胁你爸,所以干嘛要打死你呢,打死你的保镖就行了,你跟我说这些吗,不怕把我吓走吗?” “这次被枪击,还没让你明白吗,钱什么时候都能赚,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反正他们也不会杀我,何必让你去送死呢。” 真是个天真的少年啊,祝平炎反问:“你想的也太简单了,为什么会有这种‘没有保镖他们就不会动手’的想法?没有保镖,他们也可以开枪打你的腿,或者干脆直接绑架你。” 李健低着头:“那也是我的事。” 祝平炎笑道:“小子,我可是很强的,别耽误我赚钱。” - 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对李健的保护更加全面,在放学期间,程九带领的护卫队会在学校门口布防,他们不是国家部门,没法像安检一样检查每一个人,也就没法防止像上次那样的暗杀。 上次的暗杀看似很随意,但在这种公共场合,这样的暗杀在发生前毫无征兆,只能在所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都小心防范,而这个靠近也很模糊,就算是用手枪,一些枪法好的也能在二三十米外击中目标。 所以程九的作用不是防范,而是抓捕。 如果再有抢手过来,祝平炎这一身的防护足够自保,程九则负责堵截逃走的枪手。 只要能抓住枪手,李福光就有法子对付他们。 但是他们聪明,对方也不是傻子,虽然对方不知道祝平炎竟然能防住子弹,可就算打死祝平炎,自己被抓住也很不划算。 所以手枪换成了狙击步枪。 - 在学校侧面的楼顶上,一个背着吉他包的男人来到楼边,他从天台边缘往外看了一眼,这里距离学校门口也就两百米,虽然他没受过专业的狙击手训练,枪法是硬拿子弹喂出来的,但这个距离他还是可以很自信的。 他看了看表,距离放学还有一会,于是点了支烟,甚至拿出了一罐啤酒,悠闲的一口烟一口酒。 这让隔壁楼的白猫都不自信了,这货真的是狙击手吗?一开始还挺可疑,现在越看越像来天台找灵感的艺术家。 不过这种种疑惑,在这人从吉他包里掏出枪的一刻都消散了,他还没来得及把枪组装起来,白猫已经如飞鸟一般跨越了两栋楼的距离,轻盈似雪的落地,悄无声息的走到他身后。 李健还没从学校里走出来,祝平炎就接到了白猫的电话,即使看不见表情,也很容易知道电话那头的白猫很高兴:“抓住啦!” 远程狙击这种听起来高大上的策略,其实还不如路边拔枪这种无赖般的法子,起码后者只要够淡定,这种环境下简直是无解的,而前者就有迹可循。 或者找个专业狙击手也行啊,只要比白猫曾经遇见过的狙击手更专业,成功骗过白猫狙击祝平炎,然后在白猫的追杀下逃走。 但是现在对方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这个狙击手已经送到了李福光手里,这世界上没人能扛住无底线的审讯,这个人就算再硬气,给出答案也是迟早的事。 不过祝平炎并没有收到取消任务的通知,或许是李福光的人逼供手段不行,也可能这人真的很硬气,到现在还没招供,但更大的可能应该是这人知道的不够多,李福光必须继续追查。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任务没取消就继续保护,反正报酬是按时间给的,多保护一天就多一天的钱,他现在可不会嫌钱多。 第八十三章 绑架 之后的几天都很安生,或许是幕后主使忙着应对李福光,没空再派杀手来了。 不过祝平炎可不敢再掉以轻心,上次脑门上挨了一枪没死,不代表每次都能这么幸运。 这天一切如常,祝平炎背着个长杆等在学校门口,程九带着护卫队守在这条街的前后,白猫巡视各个合适的狙击位置。 但是正要走出来的李健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脸色一变转身跑回去了。 本来祝平炎也没在意,以为是有什么东西忘记拿了,但等了很长时间也不见李健出来,他在保安那边登记过后进入了学校,发现李健的班级已经锁上了,整个学校空荡荡的。 这下祝平炎就蒙逼了,他真没想到向来很懂事的李健会偷偷溜走,没办法只能把白猫叫过来。 很多人都知道狗的嗅觉灵敏,什么搜救犬、缉毒犬之类的,但实际上猫的嗅觉也同样很强。 只不过猫从来不会像狗那么听话,把猫带到地震现场去搜救,人家百分百去找小鱼干,才不会管有没有人被压死。 但如果这只猫能听懂人话,结果就不一样了。 “白猫,能找到李健吗?” “我试试。” 白猫的身子迅速缩小,最后像是消失了一般只留下衣服掉在地上,不过她并没有真的消失,从衣服里爬出来一只毛茸茸的小白猫。 当他们找到李健的时候,这位大少爷正在试图打车,他不知道怎么从网上叫车,只能蹲在路边等出租车,可这年头的出租车越来越少了,很多还都是在网上被预约过的,他等了很久都碰不到一辆能坐的。 而且他连怎么招呼出租车停下都不知道,看到出租车过去就在旁边喊,但是车里面的人怎么可能听到他的声音。 不得不说,这位大少爷太过乖巧了一些,他的一切都听从父亲安排,所以从没自己出行过,无论去哪都是专车接送,这个年纪的叛逆他几乎一点都没有。 “李大少,虽然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毕竟每天一放学就回家呆着,确实很难受,但你就算想出去玩,也没必要偷偷跑出去吧?” 听见声音的李健一惊,他转身看到祝平炎后立刻低下了头,但很快又抬起头坚定的说:“我不是出去玩,我必须过去。” “从我的角度想,你每天都是两点一线的生活,忽然跑出去玩,应该很出乎意料,所以不会遭受到有准备的暗杀。”祝平炎说到这里不是很自信,他低头问怀里的白猫,“是吧?” “喵。” 祝平炎有了自信来源,接着说道:“所以出去玩一下是可以的,但毕竟是特殊时期,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必须得跟着。” 李福光对李健的教育其实有些失败,因为李健缺乏很多常识,也没有任何独立生活的经验,温室里的花朵来形容他十分贴切。 但这并不影响李健本身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察言观色的能力比长他几岁的祝平炎更强,所以明白不可能摆脱祝平炎自己出去,于是走过来把手机递给祝平炎。 祝平炎看到他手机上有一张图片,是一个和李健穿着相同校服的男孩,不过拍摄的背景不是在明媚的教室里,而是在阴暗的地下室,这个男孩也没有比一个落伍的剪刀手,而是双手背在身后被绑了起来。 “你朋友?” “我要去救他。” “你一个人去?怎么想的,你过去送菜吗。” “你们去的话,他们会撕票的。” 祝平炎被李健气笑了:“是不是英雄主义的电视看多了,我跟过去他们会不会撕票不知道,你一个人过去,他们肯定连你一起撕了。” “我……” 祝平炎打断他:“我知道你已经想好了一个‘完美’的营救策略,但是用你那聪明的小脑袋冷静的想一想,一切都能如你设想的那么完美吗?” 李健不说话了。 祝平炎继续说:“让我来告诉你最稳妥的营救方法是什么,就是要确保你自身的武力超过他们,不要有任何复杂的策略,因为越复杂的策略执行过程中越容易出问题。” 李健很不服气:“那照你这么说,警察和绑匪对峙的时候,应该开着坦克直接冲进去。” “警察的策略是为了营救人质,你以为当警察的人数比劫匪少的时候,他们会先想一些骚操作自己冲进去吗?人家会呼叫增员啊!” 李健又无话可说了。 祝平炎也不再讲道理,直接摊牌:“总之现在你只有两个选择了,要么跟我回去,要么跟我去救人。” 李健眼神中有又了希望,他本以为祝平炎会强硬的把他带回去,对他被绑架的朋友置之不理,毕竟祝平炎的任务是保护他,而不是顾及他的感情。 虽然这与他想象中帅气的孤身营救要差很多,但他自己也明白那种帅气的结局有多难,现在有祝平炎帮助,或许能更稳妥的救人。 - 本来祝平炎以为会是老对手,毕竟在这个节骨眼上,而且绑架李健的朋友后,不是去通知这人的父母,反而来通知李健,怎么想都不对劲。 但是对方的手法太拙劣了,拙劣到不用白猫说话,祝平炎自己就能感觉到。 因为这丫的直接把地址发了过来。 本来祝平炎以为这个地址是李健将要去的地方,但等到地方后,发现对方就在这边等着,而且根据白猫的探查,李健的那个朋友也就被关在这。 更关键的是,这群人和李健的年纪差不太多,虽然没穿校服,但从他们和李健的谈话来看,应该是同一个学校的校友。 这些人对李健带祝平炎过来并没有什么不满,李健觉得祝平炎是大人,那是因为他有先入为主的想法,一开始就把祝平炎放到了二十多岁甚至三十岁的位置。 这些人可不一样,他们看祝平炎的样貌,再联系他们自己的身份,很容易认为祝平炎也是学生,最多觉得他是高三(实际也差不多)。 他们如果能多关心一下李健(?),就会发现每次放学接送李健的保镖就是祝平炎。 不过他们就算天天盯着李健,估计也认不出祝平炎,因为在他们这些二世祖眼里,保镖不值得浪费一秒钟的记忆。 所以他们错估了自己的战斗力,上来打算先揍一顿,给这两人一个下马威。 这要按一般套路,得先让这群人装一波,然后再被打脸。 然而祝平炎是一点甜头都没给,这些人还没靠近李健就被打蒙逼了。 有人骂骂咧咧的要说狠话,还没说全乎,就被一巴掌扇掉线了,坐在地上歪着脑袋看星星,似乎是在思考人生的意义。 与此同时,白猫也救出了被绑架的李健朋友。 枉费祝平炎担心了一路,没想到就是一群孩子的恶作剧。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其中一个孩子掏出了一把手枪,又一次在他以为绝对安全的时候开枪了。 但好在那孩子没什么开枪经验,也可能是第一次对人开枪太紧张了,扣动扳机后才发现忘记开保险。 等他打开保险,吓出一身冷汗的祝平炎哪还给他开枪的机会,一脚就把枪踢飞了,由于踢得太急,他的手臂都踢断了。 祝平炎一脚踩住他:“给你枪的人没告诉过你,掏枪之后就要拼生死了吗?” 这孩子终于知道怕了,捂着手哭喊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还是个孩子,给我一次机会吧,呜呜呜呜。” 祝平炎冷笑:“你这么大的,搁古代孩子都有了,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孩子?那不好意思,我也是个孩子。”他这话没毛病。 “你不能杀我,我是万玉书的儿子!” 祝平炎回头看李健,李健点了点头。 每个区域都有一个话事人,而望东城的话事人就是万家,在五爷的举办的谢师宴上,祝平炎曾经见过万玉书,真没想到堂堂万家家主会有这样一个儿子,不过他之前调查的时候也听说万玉书有一个纨绔儿子。 万家是望东城最强的一个势力,别说祝平炎这个小虾米,就是五爷分家后的那几个逆徒,也不敢去招惹万家,他要是真杀了万家家主的儿子,雷霆会覆灭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祝平炎环视四周,没有监控也没有路人,如果在这里把所有人都杀了,那这件事情就再也没人知道了。 不过他回头看见了李健,只能放弃杀人灭口的想法,即使不为了任务,他也不可能去杀李健,而李健若是看着他杀掉这么多人,恐怕很难保守秘密,让李健这种乖宝宝去保守杀人秘密,太难为他了。 若是不杀,今天的事能善了吗?他可是把这位少爷的手都踢断了。 这位万家的少爷肯定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万玉书,无论是他自己曾经的调查,还是亲眼所见,万玉书都不是那种纵容儿子的人。 二代不等于一代,就算他是万玉书的儿子,也没法调动万家的势力。 但就像是公立单位里,总有讨好领导儿子的职员,万家这么大的势力,即使是不掌权的二代也有一些能力,不过如果仅仅是这种程度的话,祝平炎还能承受。 何况这怨恨更有可能是李福光担着,或许李福光自己都不知道这事,但这事依然会算在他头上。 毕竟其他人都不知道祝平炎是谁,除非就是那么巧,祝平炎以雷霆会老大的身份遇见了这位万家公子。 思量一番后,祝平炎说道:“看在你老爸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逆风投顺风浪,这世上的憨批都一样。 一开始怂成狗的万家公子,一看到这情况,立刻神气起来,然而他刚摆出神气的表情,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祝平炎一巴掌就给他扇趴下了。 “赶紧滚,不然我把今天的事告诉你老爸,看他是不是打得比我狠。” 祝平炎只是随口说说,他虽然调查过万玉书,也见过他本人,但对这位大佬的了解只是流于表面,谁知道私下里会不会纵容儿子。 相比于祝平炎,这位万家少爷可是熟知自己老爸的性格,这事要被万玉书知道,他肯定还要挨一顿打。 于是不敢再说什么,灰溜溜的带人跑了。 白猫惊讶的看着祝平炎,如果她没有看错,刚刚祝平炎是打算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杀掉? 对于白猫来说,杀人没什么不对,杀掉这些孩子也没什么不对,但祝平炎想杀掉这些孩子就很不对劲。 就好像他变成了另一个陌生人。 第八十五章 遗忘的幸福 普及新历法后,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在都会使用阳历,毕竟这已经不是农业文明为主的时代了,专门用来指导种植的农历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不过新年依然还是按照农历来计算。 白猫对着日历倒数过年的日子,随着她倒数的数字越来越小,武馆里面的人也越来越少。 白猫好奇的问:“大家都去哪了?” “他们回家了。” “这里不是他们的家吗?” 祝平炎笑了:“当然不是,这里只是一个工作场所而已,家这种东西,给多少钱都不会变的。” “你也要回家吗?” 祝平炎摸了摸白猫的头,他想说,我已经没有家了,但最后还是改口:“我的家就在这里。” 虽然他心里想到的是在千里之外,岱山上三个孩子挖出来的秘密基地。 白猫也想起来祝平炎没有家人,但这在她看来不是什么悲伤的事,她也没有家人。 “那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了,好冷清啊。” “白猫,你越来越像人了。” “白猫一直是人!”白猫敲着桌子强调。 “我是说,你也会觉得冷清了,你也希望有人陪吧。” 白猫坐在椅子上,用脚踢着桌子让椅子倾斜,她把头挂在椅背上,一部分头发被她压在椅背上,另一部分白色的长发像悬空的瀑布,伴随着她摇晃椅子的节奏,瀑布变得柔软,像春风里的柳枝一样摇摆着。 她这样沉思了好久,歪头看向祝平炎:“我从小就很喜欢过年,因为这一天很多人会丢掉一些没吃完的食物,大家都这么开心,我也用捡来的骨头拼成一个小怪兽,花了好长时间。” 说到这里,她晃动的脚停了,气呼呼的说:“后来被狗啃了,狗果然是我的一生之敌,乌龙也是!” 她停了一会,继续摇晃着椅子说:“那个时候我不觉得冷清,因为能吃饱,所以很开心,但是到永生谷之后,每天都能吃饱,应该不会像之前那么期盼过年才对。” “但是过年的时候还是好开心呀!”她的语气变得欢快:“好多人忙忙碌碌,准备着很多不同的食物,没有人啰啰嗦嗦的管我,从东边跑到西边,从西边跑到南边,把用来做糕点的麦芽糖吃掉,把用来做芝麻饼的芝麻吃掉,哈哈,他们到处追,但是抓不到我!” “你的世界里是不是只有吃。”祝平炎站到白猫身后,把被她压在身下的头发轻轻拿出来,让所有头发都垂下来。终于舒服了。 “除了吃嘛……”白猫把手点在下巴上,认真思考了一会:“乌龙会给我们做很多玩具,不过我不喜欢玩,只想去偷东西吃,但是霜虎和飞镰好像很喜欢这些玩具,我就把所有玩具都抢过来,挂在红杉树上。” 祝平炎捂头:“确实像是你能干出来的事,结果呢?”多半是被乌龙揍了。 “霜虎就知道去告状,飞镰比她还傻,要去爬红杉树把玩具拿回来,要不是掉下来的时候被红杉抓住,他就摔死了,最可恨的是乌龙,明明不是我的错,他非要打我。” 白猫愣是把自己说委屈了,捂着屁股说:“全天下的狗都是我的敌人!” 祝平炎想说,本来就是你的错,但是看白猫那委屈的样子,只能口是心非的点头——他实在不好意思说违心话。 白猫忽然像是找到了灵感:“不如我们去永生谷吧?” “你不是讨厌那里吗?” “我只讨厌乌龙!” “但是我能去那里吗?我记得外人去不了永生谷。” “可以的,只要记得路就行,我带你去。” 祝平炎有些后怕的说:“但上次要不是乌龙,我差点被一根草戳死。” 白猫也恍然大悟般说道:“对啊,你会被红杉踩死的。” 祝平炎捏着白猫的脸:“你是要坑死我吗。” 白猫仰头看着祝平炎:“那就只有我们两个了。” 祝平炎伸手抚摸白猫干燥的嘴唇:“你该喝水了。” 忽然的亲昵举动让白猫不知所措,正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时,祝平炎低下头。 “你不是说不能舔嘴唇吗,会更干的。” “一直舔就没问题了。”说完便是热吻。 白猫已经丧失了自主思考的能力,原本蹬着桌子的两条腿像甘蔗一样架在桌子上,对祝平炎来说,她整个人也像甘蔗一样甜。 祝平炎一只手从后面托住白猫的头,另一只手从她的衣领伸进去,白猫脸像锅炉一样滚烫,她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想要阻止祝平炎,但意乱情迷之下,反倒像是在帮忙。 等到一切结束,她心满意足的挣脱祝平炎,一个三级跳逃到屋外,纵身上了房顶,就好像偷吃被抓住后落荒而逃的猫。 祝平炎看着逃走的白猫,心想,两个人吗?两个人也不错啊,以前都是一个人。 他坐在白猫的椅子上,学着她的样子用脚蹬着桌子,但是白猫腿短,椅子和桌子之间的距离很小,容不下祝平炎的腿,所以他连人带椅子仰面摔在地上。 在摔倒的一瞬间,他眼前有一个画面一闪而过,似乎是一栋别墅,二楼的窗户上海棠花正艳,一个女孩趴在窗前向他招手,他应该很熟悉这里,也应该很熟悉这个人,但他想不起来了。 难道这个女孩是他的母亲,但也太年轻了一些,这是他以前的家吗?他的家应该没有这么豪华。 这似乎是来自于儿时的记忆慢慢变得模糊,当他从地上爬起来想要再去回忆,却发现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也不再纠结这段早已过去的时光,那时候父母健在,家庭和睦,他应该很快乐,但这种快乐已经离开他很多年了。 是从六岁开始吗?确切时间已经忘了,反正他早早成为了孤儿,以前的记忆无论多么幸福,都已模糊不清,流离失所才是他的童年。 像今天这样,幼年记忆一闪而过的情况,以前也有过很多次,他对那些记忆有很严重的疏离感。 好像那不是他的真实经历,而是道听途说的虚假幸福,所以从不会认真去回忆,这次也一样,他完全没有深究的想法。 “乌龙!”白猫的惊呼声穿透屋顶传到他耳中。 第八十六章 乌龙到访 看着门外的乌龙,祝平炎感慨良多:“你肯定想不到,我和白猫刚刚就在讨论你。” 原本倒挂在屋檐上的白猫一下子红了脸,飞快的逃到了屋顶,好在除了祝平炎,没人看见她的表情。 乌龙深知白猫的性格:“我赌五百,她没说我好话。” 除了之前就见过的霜虎、飞镰、未来,还有两个没见过的小孩,一个估摸着有十岁,另一个才五六岁。 将几人领进屋后,祝平炎带着他们去客厅,边走边说:“这种肯定会输的赌,我可不会参与。” 霜虎左右看了看,没发现白猫后说:“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我赌一百万都稳赚不赔。” “喵!”白猫从正门的屋檐上跳到霜虎身上,抓着霜虎的头发乱扯,霜虎跌跌撞撞的差点摔倒,飞镰迅速躲到了乌龙身后,只有那个叫未来的母狮子上前揪下了白猫。 未来很热情的抱着白猫:“看来你已经完全恢复了。” 未来比祝平炎还高一点,白猫在她怀里真像个小孩子,不过却是白猫摸着未来的头,一副大姐看小妹妹的表情说:“还是未来妹妹乖,不像霜虎这个笨蛋。” 未来虽然比白猫和霜虎都先到永生谷,但实际上她今年才十六,就比霜虎大一岁而已,二十岁的白猫自称姐姐一点问题都没有。 白猫有些惋惜的说:“可惜风语姐姐没来。” “风语早就离开永生谷独立生活了,她有自己的事情。”乌龙说。 霜虎哼哼唧唧的边整理头发边说:“风语那个花痴倒是想天天待在永生谷,你要是不把她赶走,她恨不得粘在你身上。” 或许是因为白猫喜欢风语,虽然风语以前也很照顾霜虎,但霜虎对风语一直没什么好感。 乌龙叹息:“确实有些还在会像风语这样粘人,长大就不会了。” “风语都快三十了,别天天把她说得跟小孩子一样。” 祝平炎这时候插嘴:“风语是谁?”周围都在聊这个人,而且没人打算向他介绍这个人,好像默认他已经认识这个风语一样,但他对风语没有一点印象。 霜虎疑惑的看着祝平炎:“虽然不想夸她,但见过她的男人应该都印象深刻才对?” 祝平炎更蒙了:“我见过她?” 白猫一拍脑袋:“前阵子他脑袋坏掉了,把很多人都忘了,一开始连我都记不起来。” 祝平炎一个脑瓜崩敲过去:“什么叫脑袋坏掉了,是脑震荡。” 于是众人纷纷向祝平炎介绍风语,但无论怎么说,祝平炎都没太大印象,他还记得当初那个仪式,但没有风语相关的记忆,直到白猫掏出手机给他看风语的照片,他才有点印象,但还是记不起来。 白猫也不纠结,知道多给他一些提示,慢慢就会想起来的。 略过风语的话题,乌龙拿出了一贴纸一样的东西:“这是骄阳找到的法器,可以把衣服收纳其中,这样变身之后就不会没衣服穿了。” 无论什么时候,白猫提起乌龙都不会有好话,但乌龙给的东西,她却一点都不见外的收了起来,没有任何感激之情不说,还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好像乌龙给她任何好处都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简直是一个极度叛逆的孩子啊。 祝平炎想说白猫两句,但乌龙对此毫不在意,或许是他养过的孩子很多,并不在乎这一点点的叛逆,就像他能从容应对风语的过分亲昵。 所以最后他还是觉得直接说正事比较好:“你来是专门给白猫送衣服的吗?” 祝平炎这么问只是为了引出乌龙此行的正题而已,所以乌龙也直接了当的说:“我想让他们几个在你这边熟悉一下外面的生活。” 两个孩子就不说了,未来十六岁,霜虎十五岁,飞镰十四岁,按照白猫之前的讲述,乌龙应该在十八岁才会让他们独自在外生活才对。 “会不会太早了?” “永生谷最近可能不太安分,风语和骄阳那边也不安全,而且无论怎么想,诸子百家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比大汉更安全,所以就想麻烦你先照顾他们一段时间。” “多长时间?” “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孩子,幸好没有白猫这样的货色,否则照顾半年的任务还真是难以完成。 “他们去普通的学校上学,恐怕不太合适吧?” 乌龙也有些犹豫:“你这边有合适的老师吗?” 地网已经逐步稳定,管理难度大大减少,抽出一个教官应该可以,于是祝平炎点头:“老师有,但他们需要学什么?” “我本来以为在这里他们没办法学习,但既然有合适的老师,我回去把教材整理好带过来。” 乌龙很欣慰,未来,霜虎,飞镰三人则都怒视祝平炎,原本非常期待的半年长假,竟然只是换个学习环境,这搁谁身上不糟心。 乌龙敲了敲桌子:“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们要好好听话,我来接你们的时候,要是听说谁捣乱了,就酌情延迟入世时间。” 三人站成一排,像乖宝宝一样点头,和旁边蹲在桌子上傻笑的白猫形成鲜明对比。 乌龙拉着祝平炎滔滔不绝的叮嘱: “霜虎喜欢吃冰淇淋,但是不能让她吃太多,还有晚上她总不喜欢刷牙,要好好监督她. 未来不喜欢吃素,你就让她吃肉没关系的,不过不要让她吃生肉,场面太血腥,不利于她融入现代社会。 飞镰总是沉默寡言,你要觉得他不对劲,就追问一下,你不问他,就算他被人捅了一刀,都不会主动告诉你,不要觉得他老实,他就是不爱说话而已,这孩子抄作业有一手的……” 乌龙一直说了几个小时,从日常生活,到学习娱乐,每个人的喜好,针对每个人的教育方法,等等等等。 祝平炎被乌龙灌得晕头转向,一次说这么多的内容,他根本记不了太多,但看着乌龙不放心的样子,他怀疑自己只要说出实情,乌龙就会抓住他再讲几个小时。 但实际上这么多内容,就算再讲几遍他也不可能完全记住,为了避免这样的厄运,他只能一个劲点头称是,对一些他觉得比较关键的地方重点记忆,其他的就放任自流,能不能记住看天意吧。 第八十七章 失踪 乌龙送教材回来的时候,正好是新年,于是便留了两天一起过年,本来有些冷清的武馆一下子热闹起来,虽然没去永生谷,但永生谷的人都在这里,和去永生谷过年也没什么差别。 年后是走亲访友的环节,对祝平炎和永生谷的各位来说,这个环节毫无必要,永生谷的这几位甚至都不知道过年还需要走亲访友,所以新年到此结束,乌龙叮嘱几句后回了永生谷。 新年虽然结束了,但此后的几天里气氛都很欢乐,白猫也前所未有的活泼,真是口嫌体正直,一时间武馆热闹的像是一个真正的家。 再之后其他人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回来,永生谷的孩子也开始上学。 永生谷的教材是特制的,并不是从普通人那随便拿来就用,因为这些孩子都有是天骄,而且也很可能像白猫这样,年纪很大才被找到,所以教材的内容非常紧凑。 十五岁的飞镰学的是高中课程,十六岁的霜虎和十七岁的未来已经在学习大学课程了,也就是说这两孩子已经比祝平炎学历高了? 祝平炎深受打击,雷霆会不需要他太多干预,资金问题暂时也能撑住,这段时间他没事干,就看着乌龙的教材自学。 他倒是想和霜虎她们一起学,但乌龙的教材太紧凑,大学四年的内容,乌龙只安排了半年的课程,霜虎她们已经学了大半了,而他需要从头学习。 教官只有一个,上午教飞镰,下午教霜虎和未来,好在未来的学习进度有些落后,她虽然比霜虎大一岁,却可以和霜虎一起学,不然真分不过来。 虽然学历和飞镰差不多,但自诩大人的祝平炎只好自学,他一开始还想追上霜虎的进度,和她们一起学,但很快他就认清了事实,自己啃教材的速度,和有人教的速度完全不一样,他是不可能追上了。 现在大概只有白猫蹦跶的最欢,所有人都要学习,就她不用,于是整天在苦学的众人面前晃悠,一副法外狂徒的嚣张模样。 - 正在学习的祝平炎接了一个电话,然后面色一下子变了:“不是说已经结束了吗?” “确实结束了,不是那伙人干的,凶手应该是另有其人,所以我才想问,这段时间他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祝平炎第一个想到了万家公子,一个有绑架同学的前科,并且能随便掏枪的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高:“万玉书的儿子和李健在同一个学校。” “他们有什么摩擦吗?” “万玉书教子严格,虽然不知道怎么就出了这么个纨绔儿子,但这位万家公子很难拿到钱,每次出去鬼混都要别人付账,让他很没面子,所以盯上了李健,经常打劫他,李健知道惹不起,只能妥协给钱。 但是前一段时间因为李健的保护太严密,他们没有机会,就绑架了李健的一个朋友,我出头帮李健救回了那个朋友,过程中打伤了万家公子。” 李福光应了一声:“我会去调查的,也请你帮忙找一下,只要能找到李健,报酬好说。” 祝平炎没犹豫,立刻放下书本起身:“白猫,有活干了。” 不要说李福光许诺的报酬,就是他和李健的私人关系,也不允许他对此事置之不理。 不过他并没有打算自己去调查,打架他倒是擅长,调查?他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但他可不是孤家寡人,地网训练了那么久,该出来实战了。 几天之后,针对万家纨绔的调查结果就出来了,但和他猜想的不一样,万家纨绔并没有绑架李健。 万家纨绔毕竟不是万玉书,因为他的糟糕表现,他甚至不是万玉书的继承人,他所能调动的资源很少。 上次那种小打小闹的绑架也就罢了,这次动真格的绑架一个富商唯一儿子,肯定要动用万家的力量,而他所能调动的那几个小头目,包括其下的人员,都没有任何动作。 除非这件事由万家的其他人主使,那调查万家公子就没什么必要了,因为万家是一个非常大的家族,即使地网再厉害,也无法调查每一个与万家公子接触过的人,这样大海捞针,还不如从李健失踪的地方着手调查。 李健已经失踪两天了,如果不是李福光自己实在没什么办法,也不会来找祝平炎,毕竟对李福光来说,祝平炎只是有过一次合作的陌生人。 也就是因为李福光耽误了两天时间,白猫通过嗅觉已经无法判断李健的去向,路边的监控也只能看到有两个蒙面人带走了李健,再去找前后路段的监控,却什么都看不到,好像这两个人带着李健直接瞬移了似得。 警察和李福光当然不会觉得有人能瞬移,只有祝平炎认真的把这个猜想当做一个调查方向,但调查附近所有的监控之后,这个方向也断了。 如果是小范围的瞬移,就算目的地会在隐秘的地方,离开的时候应该也会经过监控,但监控里面什么都找不到,那只能是大范围的瞬移,这就没法找了。 还是只能从李健的关系方面入手,李福光十分确定,李健以前没有和人起过纠纷。 当然,肯定会有一些日常的小矛盾他不知道,而有时候小矛盾也可能演变到不可收拾。 但如果是因为小矛盾,多半不是蓄谋已久,而是临时起意,那应该就发生在不久之前,所以他才来询问祝平炎。 祝平炎仔细想着李健可能的被绑架原因,这孩子最欠的大概就是那一副现充嘴脸,但和他接触的人应该也都是现充,没必要嫉妒到绑架吧。 不过就算同为现充,他应该也算是现充里的大哥,嫉妒这个原因可以作为备用因素考虑。 但是可能产生嫉妒的人太多了,经常一起活动的同班同学,或者他的某位暗恋者的暗恋者,暗恋他的人应该非常多,毕竟有那么多人直接过来表白。 这没法查啊! 可恶的现充! 表白?隔三差五就会有人表白,但李健统统拒绝了,会不会有人因爱生恨? 想到这里,祝平炎忽然想到了那天表白失败后,直接动手打人的那个女孩,而且据说她有帮派背景,这就对得上了。 黑二代表白富二代,被拒绝后怒而绑架,还真是爱的深沉啊,反正没有头绪,顺着这条线索查一查吧。 地网再厉害,很多地方也不如警察方便,所以祝平炎把这件事告诉了李福光,警方很快通过祝平炎的指认,定位到了那个女孩。 但是很快排除了这个女孩的嫌疑,并且没有给出解释。 第八十八章 鸿门宴 李福光不会完全指望警察,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能做的不会比警察更多,但李福光作为一个大汉商人,手底下虽然没有帮派,还是有一些可用之人的,当然会在警察调查的同时,自己也展开调查。 警方没有说明这个女孩为什么没有嫌疑,但李福光和祝平炎都知道原因,因为这个女孩是黑狼的女儿,而且是独女。 万玉书、舒承志、黑狼这三个人被称为望东城三巨头。 万家是一个庞大且悠久的家族,在五爷全盛时期也很艰难才能压过万家,不过当时的舒承志和黑狼,对五爷来说确实是小角色。 然而英雄落幕,五爷的势力一分为五,让舒承志和黑狼趁势崛起,紧追在万家身后,成为了三巨头。 在华夏,谁要是敢这么嚣张,要么已经成为某人晋升履历中的一段记录,要么也被敲打一番,从此老实做人,可在大汉,警察根本不想管这种人,也管不了。 所以查到这,警察那边就放弃了,再往下查又能怎样呢,如果真是这位大小姐做的,他们也不敢管,如果不是,不就是浪费时间吗。 警察不敢管,李福光必须要管,他肯定斗不过黑狼,但他可只有李健这一个儿子,别说是黑狼,就算前面是枪林弹雨他也得过去。 然而实际情况是,黑狼的组织密不透风,他的人根本调查不到任何线索。 祝平炎这边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他能查到黑狼开的那些赌场的信息,但关于黑狼家里,一点都查不到。 - 万家的势力比黑狼大得多,但就算是万家,也能查到一些消息,可黑狼这边真的是密不透风。 黑狼的家里就像是一个暗盒,外面的人无法得知里面的情况,那就只能调查这个暗盒本身了。 这种大范围的调查,对一个刚刚成立的情报组织很不友好,即使情报人员的素养足够,情报网络也不够。 所以祝平炎找到了望东城的另一个情报组织,虽然这个组织并不是以贩卖情报为生,但很多人想打听消息时,都会来找他。 之前在五爷举办的谢师宴上,他也见过这个望东城嫖把子,人称鸡头之王的齐乐山。 他挺看不起这种人,但这不影响他和这种人做生意,不仅仅是这次调查黑狼,在地网的外围情报没搭建完成之前,齐乐山都是很好的合作伙伴。 所以他没有仅仅让手下过去买个消息,而是亲自约见了齐乐山。 齐乐山手底下没有多少男人,即使是打手之类的工作,也都是从那些风尘女子里面选出来的,所以整个组织基本都是后宫。 大部分人都嫌弃齐乐山,但大部分人也都羡慕的要死啊。 虽然祝平炎看不起这个靠女人赚钱的家伙,但相比于齐乐山,无论是辈分还是实力,他都要矮一头,所以他约见齐乐山,当然是他主动去齐乐山那边拜访。 给他开门的是一个帅气的女保安,庭院里的园丁,仆从,也都是女性,不过年纪都比较大,如果齐乐山没有特殊爱好,这些人应该仅仅是仆役。 院子里有很多小孩跑来跑去,齐乐山没有结婚,但听闻他有很多儿子,原因不用多说,想必这些孩子都是他的儿子女儿。 祝平炎不由感慨,身体真好,按照这个速度,再过十年他能生个军团出来。 宅子很大,而且房间很复杂,不熟悉的人过来肯定会迷路,不过在保安的引导下,他很快见到了齐乐山。 齐乐山据说是三十多岁,但看起来很年轻,也很帅气,扎着一个风骚的小辫子,脸上应该也化过妆,不过化妆的人技术很好,几乎看不出化过妆,只是嘴上淡紫色的唇彩有些扎眼。 祝平炎是想不通为什么要要用这么明显的唇彩,毕竟和脸上刻意掩饰的妆容不太相称,但他来这里不是对别人的外貌评头论足的。 他更在意的是周围的服侍齐乐山的女人们。 齐乐山半躺在宽大的椅子上,周围都是美丽的妙龄少女,一个在身后给他捏肩,两个在左右端茶递水,还有一个蹲在他腿边,帮他捶腿。 除了这四个,再远一点还有两个侍女随时听候吩咐,他进来的这个门口则有两个人高马大的女保镖。 乍一看,这似乎只是普通的奢靡场景而已,但他从中发现了异常,客厅里开着暖气,温度很高,但是这些女人的衣着都很保守。 门口的两个保镖暂且不论,她们穿得保守很正常,两个听候吩咐的侍女也勉强可以说合理,但贴身伺候的四个人虽然穿得很艳丽,但是连胳臂小腿都没露在外面。 不要说这种明显有艳情关系的女人,现在大多数女人的衣着都会露点什么出来,再保守的人,露出胳臂或者小腿都很正常,这四个穿三点式都不违和的女人,竟然穿得这么严实。 而且这些女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胸都很小,按说这种特意挑出来服侍的女人,在身材上应该都会很出众,可这六个女人要么是平胸,要么也只是正常水平。 不排除这些都是只是齐乐山的个人喜好,或许他不喜欢自己的女人暴露,也不喜欢胸大的。 但祝平炎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这些女人都是保镖。 保守的衣服是为了遮住身上的肌肉线条,也更方便藏枪,至于平胸……或许是祝平炎个人的偏见,总之他见过的,有功夫底子的女人,基本都是平胸。 风语除外,毕竟她是天骄,没必要把她当常规例子。 之所以他会这么想,是因为他一进来看见这几个女人的时候,就有一种直觉,她们都是练家子。 他倒是没觉得这些人步伐或呼吸上有什么武术家的特性,毕竟这些人没有走路,也没有什么大动作,但他就是感觉这些人身手不凡,或许是他见过的武术家太多了。 就像每天放羊的人,能认出看起来一样的两只羊,他接触过太多武术家,在他的潜意识里,或许已经整合了属于武术家的特征。 祝平炎心里警惕起来,齐乐山是向来如此谨慎,还是另有所图? 他可是光明正大来的,按照大汉的江湖规矩,即使双方敌对,这时候也不应该动手,他和齐乐山又不是死仇,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吧? 第八十九章 麻杆打狼 齐乐山察言观色的能力比祝平炎高得多,他见祝平炎的目光在他身边的女人身上转了一圈后,原本放松的姿态变得警惕,立刻明白这些人的伪装被看穿了。 相比于帮派,齐乐山更接近商人,他手底下的生意很多,但武装并没有那么多,如果从经济实力和江湖地位来看,他和钱五爷那几个逆徒差不多,但是如果他真跟这几位火拼,最后死的肯定是他。 有句话叫德不配位,他则是力不配位,虽然望东城和平很久了,像他这样的大帮派,已经很少会火拼,但武力上的缺乏,让他对自己的安全格外重视。 除了明面上的保镖,还有一些特意被挑选出来的,长相出众的保镖,这些人的作用就是混在他的后宫里,在他和别人谈生意,或者因为其他事情会面的时候,伪装成柔弱少女保护他。 这次会面的是新崛起的祝平炎,别人都以为祝平炎手里只不过是一群花钱买来的乌合之众,但消息灵通的他却知道,这人野心不小,背地里秘密训练着高素质的战斗人员。 而且祝平炎最近可不算是老实安分,他前不久才兼并了一些小帮派,现在忽然请见,齐乐山不由开始怀疑他的动机。 毕竟他可是最弱的一流势力,如果祝平炎想迅速成为一流帮派,他是个很好下手的对象。 人数方面,祝平炎可能比他少一点,但他这边都是女人,虽然也是经过训练的女人,但在战斗能力上,男女向来不平等,没受过训练的女人打不过男人,受过训练的女人也打不过受过训练的男人。 或许会有一些出色的女人傲视群雄,就好像世界顶级的女格斗家,打一个名次不高的男格斗家,虽然同样受过训练,肯定是女格斗家更强。 但这样的个例不会影响整体结果,双方混战起来,多半还是他会失败。 除非动枪。 虽说现在很少动枪了,但也要看什么情况,刀都架在脖子上了,哪还会管什么规矩,像他这种能给手下武装枪械的大势力,在面临被吞并的威胁时,动枪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动用枪械,甚至重武器,男女之间的差异就非常小了,男人又怎么样,拿把手枪能打赢端着步枪的女人吗?火力的差异比性别差异更重要。 而要比火力,齐乐山还是很有自信的,别说祝平炎,其他一流势力在火力上也不会比他强,因为他人少,钱多。 但如果祝平炎借着这次会面,直接把他抓起来呢? 随身携带的手枪也就算了,长枪或者其他重武器,在平时都是禁止使用的,存放在专门的仓库里面,只有他有权限打开,如果他被抓,那这些重武器根本没机会用。 而且他都被抓了,用这些重武器是要连他一起杀吗? 如果祝平炎只是一个普通人,齐乐山自诩还是有一定反抗能力的,混在他身边的保镖,加上门口的两个保镖,三个人可以瞬间制伏祝平炎。 但是祝平炎不是普通人,虽然外人不知道,但齐乐山可是很清楚,这个年轻人已经是望东城武术界的无冕之王了,这种人有多厉害?齐乐山根本就没有底。 按说他身边的保镖带着枪,功夫再高也没用,但齐乐山向来小心谨慎,所以本来只会让一个保镖混在侍从里,现在干脆把所有侍从都换成了保镖。 看来这样还是太明显了一些,齐乐山原本是觉得他这些美艳女保镖伪装得天衣无缝,全换了也无所谓,原来还是瞒不住真正的行家,只一眼就能发现异常。 齐乐山坐直身子:“祝少请坐。” - 不管这是不是鸿门宴,祝平炎既然已经入局,就没有离开的道理,这些人真想杀他,就不会让他走,这些人不想杀他,他为什么要走? 整理了一下身上连衣裙伪装的风衣,想到这里都是手枪,祝平炎放松了不少,就是人有点多,若是把这九个人都杀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触怒天道。 他一边想着一边坐了下来,等在旁边的两个侍女上前给他倒了杯茶,然后顺势站到了他身后。 他没打算喝茶,悄悄整理一下电磁瞄准手套,然后开口:“今天过来有一桩生意想和齐老板谈。” 齐乐山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扶着椅子,身体前倾,表面上是一副打算认真听的姿态,实际上已经准备好随时跑路了。 “不知是什么生意,值得祝少百忙中抽空过来?” 祝平炎没打算和他玩太极,也不擅长这一套,所以开门见山的说:“听闻齐老板手眼通天,不知道对于黑狼了解多少?” 齐乐山神色一凛,黑狼?难道祝平炎敢来,是因为联合了黑狼? 如果说动用重武器的情况下,齐乐山完全有和一流势力战斗的资本,那对上三巨头,他就完全没有胜算了,唯一的悬念也只是能在临死前拼掉对方多少人而已。 很多行外人,包括那些不太强的帮派,都以为黑狼不配称为三巨头,人数不多,势力范围很小,产业也不多,和一流帮派比都有差距。 但知情人都知道,黑狼才是三巨头里面绝对不能惹的人,齐乐山就是知情人之一。 齐乐山继续打太极:“祝少最近风头正盛,是打算和黑狼切磋一下吗?” 祝平炎依旧直接了当:“我想知道关于黑狼的情报。” 齐乐山把双手搭在桌子上:“黑狼的情报?你想知道什么?我可没专门调查过黑狼,能告诉你的不多。” 虽然齐乐山没有问祝平炎为什么要黑狼的情报,但祝平炎早就想好了托词,现在就随口说道:“黑狼号称望东城三巨头,但他的实力好像不够啊,我想知道他凭什么。” 原来是在打黑狼的注意,虽然年轻气盛冲动了些,但好歹还知道先打听一下情况。 齐乐山靠在椅子上:“如果是这种类型的情报,我倒是还知道一些,事先说明,我知道的不一定会比别人更多,而且我是要收费的,如果你觉得不值,可以先从其他前辈那里打听一下。” 第九十章 黑狼 “不必了。”祝平炎端起茶,扫了一圈周围人的神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不过他还是放下了茶盏:“齐老板一向守口如瓶,我还是更喜欢和您这样的人打交道,而且这只是我要谈的生意之一,我跟齐老板的合作机会还有很多。” 这倒是让齐乐山有些搞不明白了:“你还想打探其他帮派的信息?” “我打算在望东城搞一个情报组织,我手下有很多精英情报人员,但人数太少,所以希望能和齐老板合作。” 齐乐山虽然也会卖情报,但他可不是指着这个生活,他比张成功更知道这里面没什么赚头,所以立刻觉得祝平炎是异想天开。 但他知道这个年纪有多自以为是,他又不是祝平炎的长辈,多余的劝诫可不会获得感恩之心。 “能和祝少合作,当然乐意之至,不过合作的细节,或许可以商量一下。”这就是要谈价格了。 齐乐山根本没有长久合作的打算,因为他觉得这生意根本做不长,所以商讨的过程中,他更注重前期利益,最终签了一个平均价格非常低的长期合同,但是前期价格非常高。 这种价格不一致的合作,就不能光靠口头协定了,必须要有正式的合同预防违约。 当然,有合同也可以违约,以齐乐山的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如果祝平炎走法律程序,齐乐山完全有能力拖他个十年八年,祝平炎可没有资本跟齐乐山这样耗。 但是这份合同祝平炎签的很放心,违约的代价可不仅仅是法律制裁,白纸黑字,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谁对谁错,道义上齐乐山就站不住脚。 只要不涉足帮派,商人再黑心也只有法律能治他,但齐乐山毕竟只是像商人,他可不只是商人。 和祝平炎签的合同对于齐乐山来说,只是他收入的九牛一毛,不值得为此损害自己的信誉,还可能受到话事人的惩处。 在这桩大生意谈完之后,打探黑狼的事就被齐乐山当做一个赠品送出去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非常严密的消息。 - 黑狼手下的生意不多,但都是能赚大钱的,像祝平炎现在做的这些,人家根本看不上。 因为黑狼走的是精英路线,人数不多,但手下大部分都是精英,很少从外面招人,忠诚度也很高。 关于黑狼有很多传说,很多人都说,他在背地里从事很多见不得光的生意。 帮派从事犯罪活动,这在其他地方都是很正常的事,但在大汉不一样。 大汉的帮派之所以不能称之为黑帮,因为他们从没有进行过违法活动,更像是一些人因为相同兴趣(打架斗殴?)而聚集起来的组织,之前说过,这种类型的组织一般叫某某社团。 正规的帮派并不会把这些社团看做同类,但也不会刻意打压,因为两者没有利益冲突。 帮派和社团不一样,帮派需要切实利益,所以会在一些灰色地带捞钱,但很少有真正犯罪的。 毕竟大汉的法律很宽容,像祝平炎这样收物业费,或者齐乐山这样当鸡头,再或者黑狼明面上的那些赌场,都是合法的。 只不过法律规定的很严格,但实际操作的人未必会完全守法。 比如齐乐山手底下的那些风尘女子,法律上对她们的权益保护的很严格。 从业者需要获取合法证件,首先当然是成年的单身女性,然后就是每月一次的体检,每年还要参加安全常识考核,五险一金也都不能少,想入行可没那么容易。 不光她们本人需证件,来消费的人也需要持有专门的证件,成年单身,健康体检,安全知识考核,一样都不能少。 场所要求也很严格,需要办特别的营业执照,安全检查很频繁,税收也很高,一般人根本没有能力开这样的店。 这一系列措施,让这行的消费成本增加,自然就有人想要投机取巧,像齐乐成这样的大商家,不太可能直接违法,但肯定会钻很多漏洞,相关的管理部分也都打点妥当。 还有一些实力不够的,就会私下里组织考不到证的野鸡,但由于这行的高额税收,查的比以前更加严格了,处罚力度也更大,逮住没证的就照着倾家荡产罚。 一时间把社会风气带回了五十年前,夫妻出去住一个房间必须要带结婚证,情侣要么先办个订婚证明,要么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玩。 再说赌场,首先就是比正常情况更高的税收,其次对消费者虽然没有太多限制,但需要登记在网,而且赌博额度很小,单次押注额度和总押注额度都有限制,想要提升额度,就必须有相应的收入证明,而且如果有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不用说,黑狼那边肯定不会完全按照这个严格的程序走,但也不会完全违法。 真要说完全违法的帮派,大概只有盗门了,偷东西虽然是小恶,但永远都不会合法。 而黑狼所谓的违法,肯定不是赌场没有按照正规流程,而是其他更彻底的违法犯罪。 有什么是来钱多,而又彻底违法的呢?不用齐乐山说,祝平炎就已经隐约猜到了。 “毒?” “我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但应该是的,而且我猜测,这只是他们的正常‘工作’,他们肯定也会有一些外快,比如两年前的银行抢劫案?当然,这只是猜测。” “如果是这样,黑狼手底下的人岂不都是亡命之徒?” “所以我奉劝一句,得罪万家还有回旋余地,得罪黑狼绝不会有好下场。” 从齐乐山那边出来后,祝平炎陷入了长时间的震惊,虽然早知道黑狼不会这么简单,但这个答案也太过惊悚了。 上千武装完备的亡命之徒,这是什么概念?这已经超出了祝平炎对帮派的认知,这简直就是军阀! 得知这个消息后,祝平炎也终于意识到大汉和平下的伪装,江湖道义还是不如警察靠谱,这些道义说到底只是行内规则,行内人不会用它约束外人,但它也不会保护外人。 万家作为望东城话事人,肯定对黑狼的行为有所听闻,若是有直接的证据,大概也不会放弃敲诈黑狼的机会,但若没有证据,他也不可能像警察一样尽职尽责的调查。 第九十一章 溺爱 在了解了黑狼的真正面目后,祝平炎立刻中断了地网打算收买黑狼内部人员的计划。 这些人可不会被小钱收买,现在进行的调查都很浅,不足以引起黑狼的重视,一旦收买计划执行,必定会被发现。 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祝平炎不知道,就像是在森林里遇见闲逛的野狼,不知道会不会被攻击,但是能隐蔽自己,就要尽量隐蔽自己。 祝平炎回去后和白猫商量许久,放弃寻找李健是最安全的,但无论是祝平炎还是白猫,都不想这样,所以最终决定由白猫秘密潜入黑狼的宅子。 虽然这样所有风险都会由白猫承担,但相比于地网或者祝平炎本人,白猫被发现的几率要小得多,毕竟她的能力就很适合潜入,而且普通人也不会对一只猫太过警惕。 发现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和发现院子里多了一个人,巡逻人员的应对可完全不一样,前者最严格的情况也就是赶出去,后者甚至可能直接开枪。 潜入黑狼的大宅后,白猫就在仔细寻找李健的气味,但一无所获。 “难道这次又找错人了?” 正在她这么想的时候,黑狼的女儿回来了,白猫悄悄在旁边的草丛里跟着,一直跟到她的卧室,终于发现了李健的气味。 果然是她! 白猫悄悄潜入房间里,但并没有找到李健本人,这里的气味也很淡,不像是李健本人藏在这里的感觉,白猫仔细辨认后,终于发现了所有气味的来源——黑狼的女儿。 这间屋子之所以有李健的气味,竟然是因为这个女孩身上有李健的气味,再结合她和李健的关系,白猫反而松了一口气。 妥妥的因爱生恨,这姑娘也是个狠人,追不到就直接绑架,就是不知道这孩子的开放程度,可怜的李健有没有被玷污了清白之身。 李健既然不在这里,估计是被关在其他地方,于是趁着这姑娘睡着了,白猫直接附在她身上。 - 白猫依附在物品或者人身上的时候,存在持续消耗,所以如果是长时间的依附,白猫会选择直接休眠,这样消耗会小一点,就像上次她附在祝平炎身上,需要通过口令唤醒。 这次她选择休眠到早上,苏醒条件是天亮,天亮之后黑狼的女儿醒来,她也跟着醒来,这时候她又换了方法,选择阶段性的休眠,每半小时醒来一次,观察周围的环境,确认不是关押李健的地方后,再次休眠,如此轮回。 她相信这个女孩既然绑架了李健,肯定会经常去看他。 相比于李健,这个女孩的生活很精彩,黑狼不像万玉书那样严格要求孩子,和万玉书比较都太过分了,因为黑狼的管教方式连正常家庭都不如,完全就是溺爱。 所以黑狼的女儿大部分时间都是旷课出去玩,这位大小姐深得纨绔精髓,借助父亲的溺爱带来的与自身不匹配的权力,调动帮派里的人威胁老师,即使贵族学校的老师都不普通,可面对望东城的三巨头,也不敢不低头。 之后通过老师给的学习认真努力的评语,成功让她的父亲觉得自己女儿不是学习的料。 一惯溺爱女儿的黑狼会为了成绩严格管教吗?当然不会,他想着不给女儿太多压力,所以从此以后不再关心她的成绩。 有钱,有时间,有权利,黑狼的女儿俨然成了望东城最大的纨绔子弟。 而当这些消息传到黑狼耳中,即使是一世英名的黑狼,也还是犯了一个溺爱孩子的家长都会犯的错:我女儿这么乖巧懂事,肯定是假消息。 甚至有一次,她打了另一个同学,这件事无意间传到了黑狼耳中,这位可称得上枭雄的男人立刻暴怒,他认定是对方的错,带人直接弄死了这个学生。 这样让正常人无法理解的逻辑,连警察都没怀疑他,况且怀疑又怎样呢,黑狼太专业,一点证据都没有。 有这样一个榜样,绑架好像也只是一件小事了。 黑狼的女儿在外面鬼混了两天,见识过许许多多场景的白猫现在已经可以确定,李健的清白身子肯定不保,如果是正常男孩或许无所谓,但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让李健留下心理阴影。 直到第三天的傍晚,这位大小姐终于去了一个看起来能秘密关押李健的地方,白猫欣慰啊,心想这位鬼混了三天的大小姐,终于想起来还有李健这么个小情人。 找个机会脱离出来,白猫很快就在空气中嗅到了李健的气味,但她还是找不到李健,难道还有什么暗门? 无可奈何的白猫只能继续来到这位大小姐身边,她肯定不能这么光明正大的附上去,但这姑娘既然来了,肯定会去找李健的吧,悄悄跟着她就行。 然而这次白猫又失算了,这位大小姐根本没去找李健,甚至都没提到过李健,直到这位大小姐离开,白猫只能自己去找李健。 白猫在这里找了很久,总算找到了一个暗室,这里有更多李健的味道,但依然没找到李健本人。 但在这里,白猫的神色慢慢凝重起来。 这间暗室里面的东西如果都是那位大小姐的,那她的爱好可能不仅仅是上床就能满足的,而且白猫找到一套沾血的刀,刀上也有李健的气味,这可不是好消息。 在确定没有监控设备后,白猫变回了人形,更仔细的搜索,找到了一个录像机,里面有很多内容,白猫一直往前翻,果然看到了被绑起来的李健。 录像里有一个女孩在质问李健,虽然这个女孩脸上被打了码,但很容易猜出来是谁,在她的步步紧逼之下,李健说出了自己喜欢男人的事实。 这位大小姐一下子呆住了,她原本猜测李健有喜欢的女人了,打算用这个女人威胁李健,但是忽然发现李健喜欢男人,她竟然输给了一个男人? 这让她情何以堪,于是让旁边的手下强暴了李健,视频里她的声音被修改过,但依旧透着恶毒:“你不是喜欢男人吗,正好我手底下的男人够多,今天让你爽个够!” 在此之后的几天里,她的情绪变化非常快,或许是她真的很喜欢李健,像个贤惠的妻子一样照顾李健,处理他的伤口,然而可能因为李健的一句话,立刻从温柔变成暴怒,继续折磨李健。 一直到最新的一个视频,李健在这样的疯狂折磨下,终于没了呼吸,她的手下像处理猪肉一样用一套刀具把李健分尸。 白猫关掉录像,心想,小炎看到这一段估计很久都吃不下肉,还是不要给他看了,口述告诉他结果吧。 第九十二章 这单我接了 白猫也很喜欢李健这个孩子,所以李健的死她也很难过,但生在诸子百家,且对人类归属感淡漠的白猫,看到最后一个镜头的时候,并不会有太多不适。 前面李健被折磨的时候更让她难受,毕竟那时候李健还活着,能感受到痛苦,最后虽然被凄惨的分尸,毕竟已经死了,在白猫心里,死掉的人和猪没什么区别。 但别人可不会像白猫这样,人类是有同理心的,别人受的苦固然不会真的感同身受,但总也能体会到些许苦楚。 白猫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只给祝平炎看了录像的前半段,然后就关掉录像,向祝平炎口述了结果。 但是对其他人,白猫就没有这么细心了,稍微想想就能明白,作为至亲之人,李福光看见个几个录像之后,感受到的痛苦远超过祝平炎,但白猫就这么直接把录像丢给了李福光。 当李福光看到这段录像的时候,差点精神崩溃,他所感受到的远不止同理心这么简单,为人父母,看到自己乖巧的儿子遭受这样的痛苦,李健所受的折磨,都好像在他身上重现,李健被分尸的每一刀,都好像砍在他身上。 第二天,李福光走到洗手间,用带血的双手接了一捧水,洗掉脸上的血迹,露出了恐怖的抓痕,他掏出手机,打电话给祝平炎。 “听说你很需要钱,我恰好有很多钱,我可以无条件无底线的支持雷霆会,只要你帮我一件事。”李福光的声音很平静,他似乎已经忘掉了人类的感情。 “杀了她?” “哈哈哈哈,怎么能杀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呢,我要你把她带给我。” 李福光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静,但在这样的语境下,无论他用什么语气说出来,都改变不了这句话背后的恐怖意味,让祝平炎感到寒冷,好像在那么一瞬间,他身上穿的棉衣忽然消失了,皮肤直接接触了冰冷的空气。 但祝平炎却笑了,对,就该这样,那个恶魔一般的女孩就该被如此对待。 “这单生意我接了。” - 虽然是黑狼的女儿,但抓她并不难,黑狼也不可能派十几个人整天端着机关枪围着他女儿,难得是如何避免被事后报复。 李福光固然能给他钱,但即使有钱,他想发展到与黑狼抗衡,也需要很长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被黑狼发现了真相,他和李福光都要死。 白猫之前跟在黑狼女儿身上好几天,她能找到完美的时机把对方绑过来,但没有人发现,就代表绝对安全吗? 就算白猫可以消除所有证据,也不能保证安全,因为黑狼不是警察,他不需要证据,他只要怀疑就够了。 李健刚死不久,黑狼的女儿就忽然失踪了,以过去的事来看,黑狼根本不会去找证据,他会第一时间冲进李福光的家里搜查。 李福光不可能斗得过黑狼,他要是把祝平炎说出来,祝平炎最好的选择就是抛下雷霆会,跟白猫去诸子百家。 即便有那么极小的可能,李福光没有出卖祝平炎,祝平炎自己也曾经调查过黑狼,如果黑狼认真查,地网之前的动作也有可能被查出来。 地网的保密性还算可以,而且都是生面孔,黑狼很大概率定位不到祝平炎身上,但如果他去问齐乐山……齐乐山的信誉确实很好,可失去女儿的黑狼未必会很理智,他要是掏枪顶在齐乐山头上,齐乐山真能保密吗? 太多会致自己与死地的可能,绝不能这么莽撞的行动,必须想个法子。 “不能报警吗?”白猫问。 “那也太便宜她了。”即使只看了前半段录像,祝平炎对那个残忍的女孩也生不起一丝怜悯之心,这样的恶人,死刑都是轻的。 “报警是最好的处理方法了吧,即使是黑狼,在证据如此充足的情况下,也没能力保住她吧。”白猫不希望祝平炎去冒险。 “证据充足?录像被打了码,声音也被处理过,这样来看,那块地方当然也不可能和她有什么关系,以黑狼的能力,只要牺牲几个小卒,完全可以保住他女儿。” 想到这里祝平炎一惊:“录像!如果他们发现录像丢了,肯定会怀疑到李福光的!” 如果他们发现录像机丢了,那就不需要思考怎么才能不被怀疑的抓走黑狼女儿,而是要通知李福光立刻逃命。 “我可以把录像放回去。”白猫说。 “来得及吗?” “他们不经常去那里,只过了一个晚上而已,应该没问题。” 白猫干这个可是老手了,不用祝平炎说,现场肯定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之所以把录像机带回来,是因为白猫本来就打算报警处理,这个录像机是要作为证据的。 白猫还了录像机之后,很肯定的告诉祝平炎,她记得房间里所有东西的摆放位置,和昨天相比没有任何变化,说明他们确实没来过。 祝平炎这才放心,继续思考之前的问题。 首先,现场一定要干净,黑狼固然不需要证据,但如果现场直接就能找到证据,后面的计划就失去了意义。 这一点祝平炎只能信任白猫,白猫也确实可以办到。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避免被黑狼怀疑。 李健被杀的事情黑狼肯定不知道,但如果他女儿被绑架,现场又找不到证据,就和李福光一样,他应该会调查女儿最近有没有得罪人。 到时候他的手下估计不敢再隐瞒这件事,就算这时候隐瞒了,之后一直找不到女儿,黑狼肯定会变本加厉,这件事还是瞒不住。 所以现场一定要有证据,假证据! 用假证据迷惑黑狼,让他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这样他就会进行针对性的调查,那李健的事就有可能被隐瞒下来。 毕竟从白猫潜入后得到的信息来看,黑狼连他女儿旷课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李健的事,不到万不得已,参与的其他几个人肯定也不敢说出这件事。 那是什么样的假证据呢?伪造他女儿被流浪汉掳走了?什么样的流浪汉能逃得过黑狼的追查?迟迟找不到女儿,黑狼最后还是会怀疑。 不行,这个假证据所指向的人不能太弱,否则黑狼很快就会察觉异常,找一个行踪诡秘的恶匪?或者模仿某个连环杀人案? 还是不行,从齐乐山那边得到的消息来看,望东城这边的恶匪,很多可能都是黑狼的人,万一出了乌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第九十三章 陷害 基本方针已经想好了,那就是把锅甩给别人,但具体甩给谁,却让祝平炎犯了难。 不能甩给具体的人,否则就是害人,也不能甩给没实力的人,他们顶不起口锅,隐藏身份且有实力的那些悍匪,有可能是黑狼的人,也不妥。 隐藏身份,实力强大,还不能是罪犯,这是要找超级英雄吗? 但是现实世界里没有这玩意啊,哪个天骄敢去当超级英雄,当天就得遭雷劈。 正在祝平炎烦恼的时候,地网的报告结果出来了。 之前地网的人力被分成很多组,一组调查万家公子,一组调查案发地点,还有一组自由调查,最后一组调查黑狼。 调查黑狼的这组,在祝平炎去拜访齐乐山的时候,就已经暂停调查了,但其他几组没有得到暂停的命令,依然在调查,他们还不知道凶手已经找到了。 这些已经没用的报告,祝平炎本来并不在意,但他无意间看到了万家公子的报告,脑海里灵光一闪。 为什么不能是具体的人了,如果把这事栽赃给一个普通人,当然会把这个人害死,但如果这人是万家公子呢? 万家应该是望东城唯一不怕黑狼怒火的势力了。 而且万家公子本来也不是好人,随随便便就能掏枪打人,他要不是姓万,早就被祝平炎打死了。 于是他拿起万家公子的报告,仔细的看了一遍,发现更有趣的情况,这位万家公子,竟然跟一帮学生一起聚众吸*。 这下子思路就光了,吸*的人什么干不出来,而且神志模糊,栽赃起来也很简单。 一般在做事之前,祝平炎喜欢找张成功商量,毕竟人家是老江湖,能给出很多有用的建议,但这次事关生死,他不信任张成功,反而更愿意和白猫商量。 他认识张成功的时间比白猫更长,但他还是更信任白猫,大概这就是生死之交吧。 况且白猫本来就全程参与,这次任务根本离不开白猫,不说前面的事,就是把黑狼女儿带回来,也必须由白猫做。 他自己倒是有信心能绑回目标,但没信心能做的和白猫一样好,而这次,容不得一点差错。 计划讨论完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然后就是等了。 等万家公子再次吸*。 - 等一个吸*的人再次吸*,真不算是难事,而白猫则已经在黑狼女儿身上跟了几天,这姑娘可不是什么乖乖女,整天在外面鬼混,下手的机会比比皆是。 虽然白猫知道一直有人暗中保护这个女孩,但这个保镖肯定没有白猫这么“贴身”。 当这位大小姐稍微脱离了保镖的视线,白猫立刻钻出来,打晕后将她带走。 这位大小姐以前也经常偷偷溜走,虽然很少能成功,但保镖又不是神,总会有跟丢的时候。 所以保镖并没有太慌张,而是打电话确认安全,第一次没人接,继续打,第二次还是没人接,再继续打,第三次电话终于接通了。 “白狗,你烦不烦啊,我出去玩点刺激的,别跟着我。” 白狗并不是这个保镖的代号,而是表示安全的暗号,还是小姐的一惯语气,保镖已经习惯了,挂断电话后,就把事情报告给上级。 她的上级也没当回事,本来这个保镖就很多余,小姐经常去的地方,都有专门的保镖,虽然小姐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行程,但他们都猜不到的行程,杀手怎么可能猜到? 再说,刺杀老大可以理解,谁会来刺杀小姐?除了激怒老大,还有任何作用吗? 之前这样的事已经有很多次了,他让保镖回来后,就没再管这个任性的小姐。 一件事第一次发生叫意外,第十次发生就会变成习惯,当前九次都没出问题,人们下意识的就会觉得,这次也不会有问题。 殊不知在出现问题后,他们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 白猫迅速把这位大小姐带到了车上,大小姐的电话铃声响起,白猫直接挂断了,直到第三次才接通电话,然后放了一段早就准备好的录音,立刻挂断电话,不给对方说任何话的机会。 脱掉衣服的大小姐被祝平炎带走,而白猫则在一番伪装后穿着这套衣服回到了案发现场,假装偷偷摸摸,实际毫不避讳摄像头,一路前往事先约定的地点。 祝平炎穿着校服,脸上也做了伪装,他现在需要伪装成一个高中生,这对他来说倒不是难事。 然而到底还是出了意外,万家大少之所以会染上这种东西,是因为他的朋友中有一个人在卖,所以想方设法接近了好几个有钱的少爷,让他们染上瘾,成为自己的摇钱树。 不过他原本没准备拉万家少爷下水,毕竟得罪万家的代价太大了,可没想到这小子自己找上来了,看别人都那么嗨,很轻易的接受了这东西。 他们这一群狐朋狗友虽然会一起玩,但很少全部聚在一起,特别是带上那个毒贩后,基本都是为了聚众嗑药。 然而这次,他们竟然只是去唱歌,这群人竟然会特意聚集在一起唱歌?而且祝平炎知道那个毒贩身上正带着货呢,竟然不拿出来嗨? 这一下把祝平炎整蒙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把这女人带到雷霆会的一个仓库里,然后打电话给白猫,让她慢一点。 祝平炎不相信这些人会好好的唱歌,嗑药只是迟早的事,拖延一下时间就行。 很快被打晕的黑狼大小姐也开始悠悠转醒,不过她的眼睛早就被蒙上。 这女人曾经这样对待过很多人,但这并不表示她经验丰富,因为被害者和施暴者的情绪是完全不一样的。 她恐惧的尖叫起来,然后就被一巴掌打蒙了。 “别吵,大喊大叫要是有用的话,我早就堵住你的嘴了。”祝平炎并没有开口,虽然她可能永远无法跟自己的父亲告状了,祝平炎还是谨慎的选择用文字转成合成音与她交流。 但她还是无法冷静,依然大喊大叫,于是她叫一次,祝平炎就打一次,很快她就学会了安静。 疼痛让她暂时冷静下来,她也明白大喊大叫只会激怒对方,于是赶紧说道:“别伤害我,我爸很有钱的,你要多少钱他都肯给,你把电话给我,我跟他说,他肯定愿意给,别伤害我!” 第九十四章 活物 一个少女被绑在椅子上,眼睛被绑着黑布,然后用胶带结结实实的缠着,别说看看自己的处境,连睁眼都很难受。 身上的疼痛让她明白大喊大叫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只能用楚楚可怜的样子低声哀求。 看见这样的场景,祝平炎心里却没有一丝波澜,因为遗忘了曾经被李家收养的经历,他的温情也所剩不多。 他平静的点上一支烟:“我们不要钱,你只要陪我的主人们好好玩一个晚上就行。” 祝平炎从白猫所见所闻中得知,这个女人行为放浪,比之生命危险,这种代价应该不会让她为难。 但即便是放荡的女人,也不代表喜欢被人强迫,她有些恐惧的说:“不要,你们要什么样的女人,我都能给你们找来,不要碰我!” 祝平炎伸手拍了拍她的脸:“安静。” 这次他没有用力,但已经吃过苦头的女人立刻害怕的闭上了嘴。 于是他举起手里的烟,安静的看它燃烧,他不抽烟,但是烫在李健身上的烟头让他愿意点一只烟。 他甚至差点就开口问了,为什么要残忍的对待一个如此善良的人,因为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报应吗? 但他没有问,而是放下了手中的烟头——伴随着惨叫。 - 祝平炎猜的果然没错,一群富二代去唱歌,没带任何一个女人,也没找陪唱的公主,身上还带着货,怎么可能真的是老老实实来唱歌的。 一个小时过后,他们终于开始嗑药,原定的计划也终于可以正常进行。 已经靠近目的地的白猫最后一次消失在摄像头里,来到了祝平炎的车内,然后她看见了一身伤痕的大小姐。 此时这位大小姐就像是个被吓坏了的小孩子,任何变化都让她恐惧不已,嘴里面一直在低声的说:“我会好好侍奉他们的,不要再打我了……” “你干的?”白猫的语气很惊讶,因为她虽然认识祝平炎的时间不长,但自认为了解他,他不应该会做这种事情,哪怕是帮李健报仇。 李健的死让祝平炎很难过,但毕竟不是至亲,不至于让他像李福光那样丧失理智。 “你觉得她还算是人吗?”祝平炎冷酷的回答。 就是一只动物,你也不应该这么做。 这句话白猫没说,实际上她可以比祝平炎做的更残忍,甚至比这位大小姐更残忍,因为她对人没有多少怜悯之心,她是白猫,可以将猎物戏耍到奄奄一息的残忍之物。 但是祝平炎不一样,祝平炎不应该是这样。 好像是上次脑袋中枪之后,他就产生了一些改变,虽然对待熟人的态度没有变化,但对待陌生人时,总有一种冷酷的感觉。 白猫摸了摸祝平炎的脑袋,心想下次让乌龙帮忙看看吧,他医术还是可以的——她才不担心这个坏女人,她只担心自家的小乖乖有没有变坏。 白猫关上车门戴上头套,继续扮演黑狼大小姐。 祝平炎则堵上真正大小姐的嘴,然后装进箱子里,秘密潜入。 - 祝平炎有两个士兵在外面做卧底,万家作为望东城话事人,肯定优先被安排了一个,在祝平炎制定好计划之后,这位卧底就开始接近万家公子,此时他就等在包厢外面。 包厢内的众位少爷已经嗑嗨了,祝平炎把瑟缩的少女从箱子里拽出来,在她耳边说道:“好好陪几位少爷,否则你就要来陪我了。”说完把少女的手脚解开,推进了包厢。 祝平炎把她的手机递给士兵,然后就悄悄离开了。他化妆是担心自己身手不如白猫,可能被人发现,但如果没人发现,当然是更好的结果。 士兵拿着手机进了包厢,一方面是监督少女,另一方面用手机录下证据,不过这位大小姐已经完全没了抵抗之心,甚至担心再被祝平炎抓回去,而主动献媚。 如果她穿上校服,解开绑在眼上布,万家公子应该能认出这位大小姐,虽然不是一个班级,但毕竟是一个圈子,总还是见过几面的。 但现在这个场景,就算他再怎么仔细看,也只会觉得长相类似而已。 而这只会让他更兴奋,因为万家虽然比黑狼强,但这个素以废物着称的万家公子,比万千宠爱的黑狼大小姐的待遇差远了,两人几乎不在层面。 可惜他现在连男女都快认不出来了,更不可能知道他怀里的女孩是谁,只是在虚虚实实的幻觉中,遵循着本能活动。 包厢内有隐藏的摄像头,这些少爷们发现不了,但瞒不过士兵,所以之前他用杂物挡住了摄像头,直到现在才放开摄像头。 现场的人太多,也太疯狂,就在这位大小姐以为要死在这的时候,士兵把手机塞进了沙发的缝隙里,然后走到虚弱不堪的女孩身边,背对着包厢内隐藏的摄像头低声说:“想活着就装死吧,我会把你带出去。” 女孩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依言装死。 - 第二天这些纨绔醒来后,看见装死的女孩,全部吓得不知所措,他们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于是士兵解释道:“昨晚她从外面路过,被你们拉进来了。” 然后上前检查一番说:“已经死了。” 万家少爷慌张的问:“范哥,这怎么办?” “放心,我会处理好的。”说着士兵就把少女装进箱子里带了出去。 虽然被装进狭窄黑暗的箱子里,但少女却露出了一丝笑容,好像她变成了乌龟,这个箱子就是她的壳,躲在这里就没人能伤害她了。 自以为逃过一劫的少女并不知道,将要等待她的是更残酷的命运。 如果是以前的祝平炎,大概会在此时给她个痛快,但现在的他不会对敌人有丝毫怜悯。 不仅是祝平炎,整个事件的所有参与者,没有人同情这个女孩。 李福光自不必说,白猫没有对陌生人的怜悯,起码现在没有,士兵更不会有对人类的怜悯,而且永远不会有。 - 这个箱子被送到李福光郊外的一个宅子里,他妻子早逝,唯一的儿子也死了,之前可被称为家的大宅子,现在就是一个让他恐惧的魔窟。 他在那里待不了一秒钟,所以在祝平炎执行计划之前,他就独自搬到了郊外,连佣人都没带,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但他并不寂寞,因为他在等一个人,或者说一个活着的物品。 收到祝平炎送来的箱子后,他如获至宝的拖着箱子来到一间暗室,这里本来放着很多金银珠宝古董名画,但现在这些东西现在都被随意的丢在外边,因为这些对李福光来说都不重要了,他只在意箱子里的。 - 在包厢里,大小姐的手机还在默默的记录着沙发缝隙中的黑暗光景,一个电话中断了录像,但手机铃声只能在空无一人的包厢内回响,四周都是造价高昂的隔音层,它在这囚牢中无处可逃。 之后是第二个电话,第三个电话……只剩最后1%电量的手机终于支撑不住,彻底停止了工作,包厢内重新安静下来,即使有人走进来,也无法察觉到已经放弃呼救的手机。 第九十五章 大战将起 望东城乱了。 黑狼私下前去万家,要求万家交出自己的女儿,万玉书则根本不知道黑狼在说什么,于是黑狼要求询问当日出现在那个会所的万家公子,和当时在现场的万家人手。 黑狼当然知道,这么强硬的要求会让万家颜面难堪,所以是私下秘密前往,并且没有用审问,而是用询问这样的词眼。 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万家无辜,万玉书把儿子叫出来当场对质一番,事情也就结束了,黑狼总不能把万家公子抓回去严刑拷打。 但万玉书的身子不正,因为他下意识觉得是自己儿子又闯祸了,他什么都不知道,万一自己儿子真对黑狼的女儿做了什么,事情要比他拒绝黑狼更加严重。 万玉书的拒绝让走失女儿的黑狼暴怒,回去后立刻宣布与万家开战。 外人并不知道黑狼为什么会与万家开战,但双方的剑拔弩张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 凡是成名已久的帮派,必定盘根错节,黑狼和万家打了起来,两家下面很多小帮派也都局势紧张。 如果打万家的是祝平炎,在万家动手之前,万家下面的小势力就已经抢先撕碎了祝平炎,如果他去打黑狼,也是同样的情况。 但打起来的是黑狼和万家,这些小势力也不是傻瓜,怎么可能上去送死,有些连呐喊助威都不太敢,害怕被当做出头鸟打掉。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谨慎,有些人与万家或者黑狼关系太深,已经被牢牢的打上了印记,没那么容易置身事外。 选择很多,各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选择默不出声,打算先看一看局势,有些人选择呐喊助威,表现一下忠心,还有一些人则盘算着怎么开打,他们的目标当然不是万家或者黑狼,而是和他们一样的小势力。 不能说谁的做法就是错的,因为每种选择都有理由,也不能说谁的做法是对的,因为每种选择都有弊端,不存在完美的选项。 开打的人看似鲁莽,但谁知道他开打的目的是什么呢,谁知道在此之前,他是否早已有动手的打算呢,或许现在只是让他多了一个借口,让他可以扯起万家或者黑狼的虎皮,借一点势。 呐喊的人可能会被敌人当做出头鸟打掉,但是不出声的人就真的安全吗? 在局势明朗之前默不出声,好像是个正确的选择,但有些时候,不出声就代表背叛,因为不出声而不想当出头鸟,却恰好因为不出声而当了出头鸟,被杀鸡儆猴。 或许所有不出声的人都在等这只被杀掉的鸡,一旦感觉到风向变动,便从不出声变成摇旗呐喊。 宋自省便是不出声的人,他与黑狼有很多生意上的来往,但是从来没把自己当做黑狼的附庸,这点他和黑狼都心知肚明。 但是在其他人眼里未必就是这样,或许大家都觉得宋自省是黑狼的有力支持者,所以当宋自省不出声时,一大群人便决定跟着他不出声。 大家都想等,或许黑狼不会管他们,这样就能平安度过这次大劫,若是黑狼胜利,就跟在后面吃些渣子,若是黑狼败了,就立刻倒戈。 如果黑狼真的要杀鸡儆猴,虽然大家都可能成为鸡,但所有人都想着,或许自己是猴呢?宋自省这样与黑狼关系最近,却不出声的人,才更会被当做鸡,宋自省不被杀,所有人都是猴。 宋自省已经接近一流势力了,虽然黑狼对他帮助很大,但他并不情愿做黑狼的走狗,所以相对独立。 如果是平时,黑狼也不会强迫他什么,毕竟黑狼和他的生意是互利互助,只不过这点利对黑狼没有太大影响,却帮助宋自省逐渐壮大。 但现在不一样,太多的势力看着宋自省,想要置身事外,就可能成为一只被杀的鸡。 他看着手下交上来的情报,时而担忧,时而面色狰狞,但最终只有长长的叹息,。 他虽日渐强大,但根基不足,不像其他一流势力那样有复杂的关系网络,所以黑狼不敢在这时候贸然挑衅其他一流势力,却不一定会顾忌他。 在这场纷争中,他只是一颗独木。 - 下面的人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但是黑狼却没有下定决心与万家交战,因为很可能会鱼死网破,而且他总觉得,事有蹊跷。 “找到小英了吗?” “还在审问。” 黑狼面前跪着一个瘦弱男子,这个年代行跪拜礼的早就绝迹了,但这个男人却长跪不起,头低伏在地上不敢抬起。 他负责这个宅子的安保,保护小姐也是他的责任之一,现在小姐失踪,他自然罪责难逃,如果在之后的追查中不能起到作用,他就难逃一死了。 “我亲自去。” - 黑狼面前播放着监控录像,里面是白猫伪装的黑狼大小姐,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有一个一闪而逝的背影。 白猫的伪装非常完美,连肤色和耳后的一颗痣都考虑到了,其实监控根本看不到这么细节的地方。 不要说监控,就算有认识黑狼大小姐的人正面与她相遇,肯定也会认错,因为她脸上贴着“人皮面具”。 所谓的人皮面具,可不是武侠电影里那种薄薄的一张面膜一样的东西,而是从诸子百家定做的,一个非常大的硅胶头套。 实际上这些细节都是多余的,因为无论是黑狼,还是他的安全主管,都没有在意前面的监控,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最后大小姐消失的地方。 黑狼面前吊着四个人,都是这家会所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又不是专门的谍报人员,黑狼相信自己的安全主管已经把所有信息都问出来了。 “老板找到了吗?”黑狼问。 “第二天就逃了,当时我们还没有采取行动,他应该是知道些什么。” “逃到哪里了?” “诸子百家。” “哪个国家!”黑狼强调。 “燕,燕国。” 黑狼皱了皱眉,燕国那边他并没有相熟的人,不久前常原和燕国似乎因为边界上的一起车祸闹僵了,一副要开战的样子,如果是之前,他倒是可以拜托常原的朋友去燕国找人,但现在肯定不方便。 “谁在燕国有熟人?” 无人回应。 黑狼再次开口:“如果没有关系,就去打点关系,一定要把他带到我面前,不惜代价。” 终于有人站出来说:“豹子经常去燕国,他可能会有熟人。” “问他愿不愿意去,他要是愿意去,就给他一千万,外加三十个人,十天,十天之后见不到人,他就留着那一千万待在燕国吧。” 第九十六章 真真假假 万家,万玉书也在看一段视频,但并不是祝平炎用手机刻意拍摄下的视频,而是包厢内的监控视频。 包厢中装有非常隐蔽的监控,整个会所没有人知道,只有会所的老板知道这个监控,而他恰好认识黑狼家的大小姐,所以第二天他看到这段监控的时候就明白,他在大汉待不下去了。 他需要担心的不仅仅是黑狼,还有万家,所以他要逃,不仅仅要逃到一个黑狼找不到的地方,还要逃到一个万家找不到的地方,只能去诸子百家。 会所的老板以为只有自己知道这个摄像头,但这个摄像头并没有他想的那么隐蔽,早就被士兵发现了。 祝平炎自然也就知道了这段视频的存在,所以他比会所的老板更早看到这段视频,确认这段视频不会暴露这次计划,才没有销毁视频。 但是祝平炎并没有把视频发给万玉书或者黑狼的打算,因为他需要尽可能少的干预这件事,证据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他多此一举。 给万玉书发视频的是会所老板本人,在逃走之后,他通过一个隐藏地址将这段视频发给了万玉书。 这并不是在示好,而是在威胁——你能杀死我,但你找不到这段视频,如果你追杀我,我就立刻把视频发给黑狼,到时候你杀不杀我都不重要了。 他之所以不直接把视频给黑狼,是怕万家报复,但如果万家已经开始找他想要灭口,那还不如直接把视频给黑狼,起码能免去黑狼这边的追杀。 “你还敢说这跟你没关系?”绕是以万玉书的修养,也忍不住拍桌怒骂。 万家公子瑟瑟发抖的说:“真,真跟我没关系,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哪,我没有抓她。”万家少爷撒了一辈子谎,这次说的却是实话,可惜没人信他了。 万玉书已经对自己这个儿子失望之极,不指望从他这里听到任何实话,在看到这段视频之前,面对黑狼毫无证据的指控,他甚至下意识就已经信了,当时他虽然嘴上反驳,心里已经在想怎么掩盖这件事。 现在他更是不想听任何狡辩,直接赶走了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找到了祝平炎在万家的卧底。 “这是怎么一回事?” 士兵装作唯唯诺诺的说:“这位小姐是少爷叫来的,她进来后,少爷就让我把她绑起来……我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想着事后塞些钱给她就行了。” 万玉书一脚将他踢倒:“普通学生你就能这么干?”他心里却想,要是普通学生就好了,可这是黑狼的独女。 “你当时好像在录像?” “我打算事后用录像威胁,让她不要说出去。” “录像呢?” “删了。” 停顿了一会,万玉书继续问:“她人呢?” “死了,我把尸体处理了。” 从视频中就能看出来,所以万玉书直接问:“怎么处理的?” “火化了,保证没有留下一点证据。” “现场有证据吗?” “没有,之后我让人清理过现场,墙纸都扒下来重新换了。” 这倒是让万玉书另眼相看,这个人做事还算谨慎,如果这次这个女孩不是黑狼的独女,真可以说做的很好了。 想到这里,万玉书心中叹息,没有证据又怎么样,黑狼已经找上门来,之所以还没彻底打起来,是因为黑狼还能克制,一旦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不是被抓起来,而是已经死了,一场大战不可避免。 卧底的士兵退下后,万玉书叫来了自己的心腹。 “黑狼的那个女儿似乎不是什么安分的主,查一查她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是要伪造证据吗?” 万玉书摇头:“光伪造证据不够,尝试收买当事人,让他自己认罪,然后逃到国外,如果他不愿意,就‘帮’他一把。” 于是一个与黑狼大小姐有过节的无辜之人,就这么被逃走了,而黑狼那边的调查也找到了一些证据,证明在大小姐失踪前,曾有人跟踪过她,并且和她一起进入了那个会所,现在那个人逃走了。 在这真真假假的层层伪装中,即使是黑狼也很难依靠主观判断猜测事情的真相,是有人故意挑拨他和万家敌对吗?还是单纯的只是不小心牵扯到了万家,或者万家真是凶手? 如果凶手是那个逃到国外的人,或许只是单纯的牵扯到了万家,如果这其中有舒承志的影子,那就是舒承志在故意挑拨,好坐收渔翁之利,但如果万家真是凶手,即便是万家,也要见识一下他的怒火。 黑狼的思路完全偏了,或者说他格局太大,他想到了有人会栽赃陷害万家,但怎么都不可能想到,这会是祝平炎干的,因为祝平炎还不够格,他根本没法从中受益。 况且谁能想到,雷霆会这样的小帮派,竟然有如此多的精英,支撑他完成了这个阴谋。 - 黑狼的人手分成了四份,第一拨人在追查那个会所,第二拨人在追查那个被万家陷害逃往国外的人,第三拨人在调查舒承志以及望东城的其他一流帮派,最后一部分则在调查万家。 法律上有一种说法,叫疑罪从无,但对黑狼来说,疑罪从有才是他的风格,如果对方是普通人,只要有疑点,那就是有罪。 可惜这次他怀疑的是万家,是一个他也不得不小心应对的庞然大物,所以他尽管怀疑,也只能先进行调查。 但是本着疑罪从有的判断逻辑,他们的调查方法也和正常情况不一样,正向的调查由前两拨人负责,第四拨这些调查万家的人,并不是调查这个案子本身,而是调查万家的动向。 如果说前两拨人像是在现场找证据的警察,第四拨人就像是在审问犯人,观察犯人的行为,观察犯人的表情,从中找出蛛丝马迹。 万家有没有伪造证据,万家有没有清理现场的举动,那个万家公子怎么样了? 这种调查方法,就是先把万家当做凶手,然后想一想凶手会怎么做,再对比万家的所作所为。 在法律上,这种推理只能作为疑点,不能当做证据,但对黑狼来说,这已经可以作为证据了。 第三拨人也是相同的作用,不过他们观察的不需要那么细致,他们是在看大势。 还是疑罪从有的思维方法,既然怀疑有人通过这件事陷害万家,那就当做真的有人在陷害万家,那么这个人会做什么? 这个人会提前知道黑狼将与万家开战,这个人想要坐收渔翁之利,就得提前做好准备。 在小姐失踪之前,舒承志,或者其他一流势力,有过什么异常的举动吗?有没有内部的战斗准备,或者外部的纵横结党?有人曾希望万家和黑狼开战吗? 第九十七章 危机 本来祝平炎认为,黑狼和万家打起来,也仅仅是上面的事,他们这些小帮派没有什么影响,但没想到万家和黑狼还没正式开打,他们这种小角色反而一番乱战。 万家的一个小喽啰甚至借机给雷霆会下了战书,理由是雷霆会和黑狼有往来。 祝平炎一开始也是一脸懵逼,不清楚自己和黑狼是怎么扯上关系的,找了好久才找到问题所在。 之前他为了帮派发展,接手了很多物业费生意,这其中能赚到的钱很少,但静等着收钱的事谁还不愿意,所有大帮派都不会拒绝这项收入,其中也包括黑狼。 现在雷霆会还是亏钱状态,但这部分钱早已变得可有可无,都是些学徒在做,竟然有人用这样的借口来打他,确实让他没想到。 来就来吧,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雷霆会的战斗力今非昔比,已经和当初草草用人数堆起来的帮派完全不一样了。 任何人打雷霆会都只能亏本,因为所需要面对的战斗力,和可能得到的受益完全不匹配——雷霆会太穷了。 发战书的人只是想趁乱打劫,对雷霆会并不了解,但只要稍微了解雷霆会的人,都不会愿意参与进来,他们未必觉得雷霆会多难对付,但一定知道雷霆会有多穷。 本来就是起哄,人多了才敢上,见无人响应,这封战书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对方不打过来,祝平炎也不打算再起纷争,他已经见识到了这段时间的动乱,贸然攻击万家的附庸势力,就算是一个小喽啰,也可能引起强烈的反扑,不能在这个时候引火烧身。 雷霆会是块难啃还没有肉的硬骨头,如果是为了争抢利益,没有人愿意攻击雷霆会,但有人却愿意不为利益而摧毁雷霆会。 - 祝平炎的成长有目共睹,外人或许注意不到雷霆会的变化,但五爷的那几个徒弟还是注意到了,他们不好明面动手,背地里却几次派人暗杀。 其中就包括之前他被绑架到地下室的那次,不过对方显然打错了算盘,想对付他,只能在闹市区动手,在没有人的地方,他就是强大的天骄。 那次是布局最周密,也最接近成功的一次,相比较而言,其他的暗杀根本碰不到祝平炎,白猫率领着护卫队就搞定了。 他们知道祝平炎是武林高手,那么结识一些高手也很合理,所以身边有高手保护似乎也很合理。 不管是怎么想的吧,反正他们知道自己这边的人不顶用,根本杀不了祝平炎,也就不会在浪费人力。 可现在动乱四起,没人有闲心盯着他们,他们又蠢蠢欲动起来。 那个看起来很和蔼,胖乎乎的三徒弟钱鸿德,和四徒弟钱修贤喝茶聊天,先是扯了一些无用的废话,再不经意的开口。 “最近听说过小师弟的消息吗?” 初春还很寒冷,不过屋里温度很高,钱修贤和谢师礼上的打扮相同,穿着一件单衣,敞着胸怀,半漏出胸口的纹身,两只袖子卷到手肘,粗壮的手臂上也有纹身。 钱修贤大咧咧的说道:“管他做什么,一个小崽子而已,不成气候。” 钱鸿德有些错愕,最开始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但此一时彼一时,难道这位师弟真没关注过祝平炎? “他可不是一般人,听说武道修为极高,在武术界,是望东城的无冕之王啊。” 钱修贤有些惊讶:“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他才多大,学武才多久,能有这么厉害?” 钱鸿德若有所指的说道:“有些人的天分就是高,没学几年武就能望东城无敌手,说不定过几年,就能像师傅一样一统望东城。” 这是故意把武学上的天赋和经营帮派的天赋混淆。 钱修贤一拍桌子:“就凭他?一个毛头小子而已,还想恢复师傅的基业?” “谁知道呢,师父可是对他寄予厚望。” “师父太过偏心,他才入门几年,就把武馆交给他?” 钱鸿德心说,你怎么有脸说这样的话,师傅不把武馆交给他,难道交给你吗? 嘴上的说法却不一样:“师父虽然老了,但我们当初那么夺他的权,也确实不对,如果小师弟能成为第二个五爷,或许也是天意吧。” 钱修贤冷哼道:“若不是看在师父的面子,我早就把他赶出望东城了。” “唉,我也不服气这么一个小孩子,但是怎么好违背师父的交代呢,不过听说他最近有些出格,竟然依附了黑狼。” 钱修贤大怒:“黑狼是什么东西,他难道不知道吗?竟然想要依附黑狼?师父知道吗?” “肯定不知道,师父早就回乡下养老了,没了师父约束,这小子大概也是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见钱修贤不搭话,钱鸿德接着问:“黑狼向万家宣战,这事你怎么看,你不是跟万家关系很好吗?” “黑狼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咱们也确实惹不起,这种时候只能旁观了。” 钱修贤这样的性格,谈到和黑狼敌对,也是立刻就怂了。 “这个时候,你不支持万家,恐怕万家会对你心有怨言。”说了这么多,只有这句话切中要害,就像宋自省时刻担心自己成为被杀的鸡,与万家交好的钱修贤也对自己是否出手犹豫不决。 他倒是不担心被杀鸡儆猴,毕竟他的力量虽然比不上万家,也是一流水准,在望东城根基深厚,杀他的代价太大了。 他担心的是,如果没打起来,或者万家打赢了,他却一直不表态,万家会对他有意见。 钱鸿德继续说道:“黑狼确实不好对付,可以找那些依附于黑狼的小势力下手,打掉两个,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即可。” “师兄想让我去打祝平炎?” 钱鸿德心思被点破,却也没什么尴尬,他知道钱修贤不笨,就是喜欢这样直来直去,前面那些铺垫也只是给现在埋下伏笔,并不打算蒙骗钱修贤。 “祝平炎不打掉,迟早是个隐患,但他加入了黑狼一方,我就不好出手了。” “打他一个黄毛小儿,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是……” 钱鸿德也敞开了说道:“师弟放心,我自然会暗中帮助,到时候我两结盟起来,说不定连大师兄都能扳倒。”心里想的却是,真打起来,就算我不帮你,你难道就打不还手了吗? 钱鸿德离开后,钱修贤思考片刻,冷笑一声,换了衣服,带着一大群人杀气腾腾的前往雷霆会。 第九十八章 钱修贤 钱修贤的动静很大,在他到雷霆会之前,祝平炎早就得到了消息。 对于这次攻击,他倒是没什么担心,钱修贤也就带了二三十人吧,这点人数他还不看在眼里,甚至都不用出动作战部和地网,他这边的几个学生就能解决掉这些人。 白猫、霜虎、飞镰、未来,都在他这边上课,如果没有天道,何止过来的这二三十人,这四位能直接冲进钱修贤的大本营,把他老窝给端了。 可惜天道难违,他和永生谷的这四位,都无法展现出超越人类的力量,所以他不怕这次攻击,但确实有点担心接下来的攻击。 如果钱修贤选择在这混乱局面中撕破脸,雷霆会将面临一场存亡危机。 雷霆会在重组之后,大体分为三个部门,地网,作战部,经营部。 经营部顾名思义,负责赚钱,现在完全归二师兄张成功管理。 地网负责情报工作,从头至尾完全归甲乙两位教官管理。 作战部虽然听起来像是专门用来打仗的,但实际上哪有那么多仗打,雷霆会基本没经历过什么大战,所以作战部的工作很飘忽,有时候会帮助地网收集情报,有时候会帮助经营部赚钱。 地网和作战部,都处于半培训状态。 地网又不是要培训国家级的精英间谍,这么长时间的培训已经足够出师了,只有少数资质突出的人,继续跟着教官训练。 作战部这边,也早就结束了大规模的沉浸式训练,现在也就每天出来跑个操站个队,每天训练时间不足四个小时。 实际上对作战部的训练,大部分都不是为了提高个人战斗力,因为没法提高。 祝平炎或者甲乙两位教官,如果能单独训练一个小班子,或许能教出一些精英战斗人员。 但祝平炎整天忙着赚钱养雷霆会,甲乙两位教官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地网培养情报精英,没条件培训出战斗精英。 要知道这些人可都是武馆出来的,如果不能开小灶,同样是大规模的教导,祝平炎凭什么能比武馆做的更好? 所以作战部的训练都是为了提高凝聚力和协作能力,单人战斗力也就在平均水平吧,毕竟都是武馆出来的,不算太强,也不至于太差。 虽然在单人战斗力上,这些人没什么提高,但也不是刚收来的那种乌合之众了,对于雷霆会,他们已经有了集体认同感。 这里不仅是他们的工作场所,也是他们的学校,是他们的帮派,他们在这里有朋友,人际关系交错,背叛的代价很高。 这样的雷霆会,已经能够经受战斗的洗礼,但对手不能是钱修贤这个级别。 作为一流帮派,钱修贤手底下有三千多人,这些人大部分都不是用来打架的,钱修贤只是他们的老板。 但是祝平炎懂得培训精英,难道钱修贤就不懂吗?他真想打,找几百个战斗人员不成问题。 所有帮派都懂得精英人员的重要性,大部分帮派也都会这么做,只是做不到祝平炎这么极致而已,三百人的帮派,两百人都在培训,将近一年的时间,全靠他往里面贴钱养活。 培训精英是要花钱的,养这些精英也是要花钱的,如果赚钱的能力不行,培训再多精英也只是为他人做嫁衣。 所以钱鸿德在观察了雷霆会的结构之后,就断定祝平炎狼子野心,以雷霆会现在的实力,已经足够算是个中等帮派了,如果再放任祝平炎安稳发展,未来会不会成为他的大敌? 钱鸿德是五人中战斗力最弱的,他废了好大的心思处理人际关系,这才达成了现在的平衡,剩下的四个人都不敢随意对他出手,但如果祝平炎成为了一流帮派,会不会拿他开刀? 所以他才挑拨钱修贤,而现在钱修贤也确实杀气腾腾的到了雷霆会。 - 雷霆会是真的打不过钱修贤,所以祝平炎也只能带着人提前到门口迎接,期盼着这个莽汉下次别真带五百人过来。 “祝平炎,听说你武艺高强,自称望东城无敌手?” “师兄误会了,我从未这么自称过,只不过是那些长辈顾念我有些天分,谬赞而已。”打不过,只能这样装怂了。 “既然你叫我一声师兄,今日来领教一下你的通背拳如何。” 单挑?低着头的祝平炎不屑一笑,这位钱修贤师兄虽然膀大腰圆,体格壮硕,但和那些馆主相比,无论体型还是技术都远远不如,祝平炎就算不用异能都轻松打败他。 不过他迅速整理了表情,心里不断对自己说,打不过,打不过,他可有三千人,别冲动。 抬起头之后,他已是恭敬的表情:“能得到师兄的指教,自然乐意至极。” “哼”钱修贤把外套一扔,直接进步摆拳,手臂如同铁棍一般抡向祝平炎的脑袋。 通背拳很多时候不是靠拳打人,而是抡人,所以练通背拳的人,手臂一般都很硬。 但是再硬能硬到哪里去,祝平炎随手打掉攻来的手臂,直拳钻向钱修贤的胸口,速度力量的绝对压制,钱修贤根本没法躲,但是祝平炎没有打中,而是跌跌撞撞的向旁边退出几步,好像被钱修贤的攻击打得立足不稳。 反应慢的人,或许真会觉得祝平炎是被钱修贤一臂摆开了,但无论是钱修贤带来的人,还是祝平炎这边的人,都有很好的武功底子,怎么看不出来这拙劣的演技。 祝平炎拱手笑道:“师兄的通背拳炉火纯青,初始不觉力道,但后劲强大,师弟佩服。” 钱修贤无语,不会夸你就别夸,不会演你就别演,还后劲强大,这是在品酒吗? 祝平炎演的太差,钱修贤一时抹不开脸面,怒喝一声:“再来!”然后又攻了过来。 这次祝平炎总算没演得这么明显,但也处处留手,不敢真打赢了这位师兄,毕竟这家伙一看就不太聪明的样子。 几番战斗之后,钱修贤终于体力不支,气息都不均匀了,根本没法战斗,只能厚着脸皮说,今日算是平手。 祝平炎自然也没反驳什么,他本来就是要让这个莽夫,平手已经不错了,若是他不满意,祝平炎恐怕还得故意挨几次打。 实际上二师兄张成功就是这么教他的,钱修贤这人好面子,让他赢了,说不定就能化解这次危机,不过祝平炎还是有些年少气盛,硬拖着,拖得钱修贤主动说平手。 第九十九章 暗中算计 周围的看客们都是怎么看待这场比试的呢? 他们会这么想,钱修贤算不上一流高手,但肯定也是高手,他难道不清楚自己和祝平炎的差距吗? 他很清楚,交手之前他就有预计,交手之后更是非常明白,自己和祝平炎存在很大的差距。 但是比武总会出现意外,他以为祝平炎就算能赢他个十次八次,他只要能赢一次,就可以拿来当台阶下。 但他没想到,是每次都是祝平炎故意露出破绽他才有机会,偏偏祝平炎的演技太差,骗不过现场的这些人,所以他只能一直打,打到自己体力不支。 虽然说是平手,但在场的人谁不知道真实的结果,这个平手也就只是忽悠一下普通人,就算没看这场比斗,圈内人也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钱修贤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但既然祝平炎已经给了他台阶,他也不敢不去踩,再不踩这个台阶,他就要跌下去了。 所以此时为了缓解尴尬,他只能开口说道:“师弟还是要多练练本门武功,怎么一打起来都是别家功夫。” 祝平炎的武功底子是钱五爷教的通背拳,但为了挑战任务,他精修了很长一段时间武道。 凭借着天骄的身体素质,每日必战,每战必思,一有想法,便反归于实战,对方的弱点如果自己也有,就改,对方的杀招如果自己不会,就学,最终出来的武功早就不是通背拳了,算得上是集各家之所长。 钱修贤也就是这么一说,缓解尴尬,没打算揪住不放,立刻问道:“听说,你依附了黑狼?” 祝平炎赶紧解释:“谁在胡言乱语,只不过是手下的一些街道的物业费要交于黑狼而已,我连黑狼的大门往哪开都不知道。” 街道的物业费是个什么情况,行内人都知道,也不需要解释太细,钱修贤若不打算无理取闹,便已经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如果真要无理取闹,说得再细又有什么用呢。 钱修贤似乎是松了一口气般的说道:“这就好,黑狼都是些混蛋玩意,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比较好。你也不要太过计较,三师兄估计也是被人骗了。” 之后钱修贤又和祝平炎聊了几句,说了些听起来很仗义,却无关痛痒的话,然后就真的离开了。 化解钱修贤的这次危机,出乎预料的简单,但是祝平炎回到屋内,却依然面容担忧。 钱修贤和万光结盟,与万家也有很多生意往来,在万家与黑狼开战的节骨眼上,钱鸿德却告诉钱修贤,他祝平炎是黑狼一派的,这不就是在教唆钱修贤和他开战吗? “钱鸿德这个死胖子,面善心狠,等老子发展起来,第一个端了他。”为了报仇,李福光将他大部分资产都送给了祝平炎,虽然大部分是固定资产,无法很快变现,但其中很小一部分的流动资金,也足够雷霆会用很久了。 之前祝平炎没钱,连养雷霆会都很困难,所以人才只能自己培养,但现在他有钱了,自然可以有更加高效的壮大手段。 之所以没有在望东城大肆招揽人才,主要是不想暴露他和李福光的关系。 如果他忽然大手大脚的花钱,总会有人疑惑,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别人或许只是疑惑,不会深究,但钱鸿德这样一直要置他于死地的人,必然会调查一番,也许能查出来,也许查不出来,他不想冒险。 毕竟绑架黑狼独女,这可是要命的活,一点风险都不能有,如果不是现在离开太过显眼,李福光早就离开望东城了。 但是钱修贤这次来,给祝平炎敲响了警钟,望东城将乱,一旦黑狼和万家真的打了起来,谁还有空关注祝平炎的死活,钱鸿德有可能真撕破脸,毫无理由的打过来,他必须有所准备。 次日,地网有五十人出发离开望东城,手握重金,暗中招揽战斗力强大的精英人员,白猫和程九远赴诸子百家,大张旗鼓的招揽雇佣兵。 - 祝平炎像往常一样,独自外出训练异能,今日天气有些阴霾,成功引出一道闪电后,他开车返回市区。 在回来的路上,一辆车在路边抛锚,车主向他挥手求助,他便停车问了一声,得知是车没电了,想接一下电。 一个小忙而已,他没理由拒绝,于是停车走了下来,司机很热情的跟他搭话,还递给他一只烟。 “谢了,我不抽烟。” “不抽烟?”司机的语气很是惊讶,好像不抽烟是什么犯罪行为,“来一根,不抽烟活着有什么意思。” 你的人生难道就是为了抽烟吗?他心里吐槽一句,依然拒绝了这支烟。 司机似乎是觉得过意不去,回到车上拿了一瓶水过来:“不抽烟,喝口水总行吧。” 这次他没有拒绝,不过并不渴,接过水就丢在了车上,没有喝的打算。 司机则去后备箱里拿接电的工具,就在他抬头活动一下脖子的时候,司机从后备箱里抽出了一把冲锋枪。 在扭头的时候,他眼角撇到了司机手里的枪,虽然看的不清楚,但他对这种东西格外敏感,立刻看向司机,这时候司机已经将枪口瞄准他,扣动了扳机。 他向旁边跳开,躲在了车后面,但是他发现得太晚,子弹已经出膛,他的速度哪能比得上子弹,虽然看似反应迅速的躲开了扫射,实际上子弹先打到他,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要不是伪装成风衣的连衣裙,已经被打成筛子了。 虽然他躲到了车后面,但杀手并没有放弃,对着他的车一通扫射。 子弹射穿车身那薄薄的外壳,穿过座椅后再打穿外壳出来,撞在一面外星科技防御盾上,终于结束了横扫一切的人生。 看见连衣裙的耐久只剩五十六点,他心疼不已,这要好多天才能恢复过来啊,以前是没钱,现在有钱了,应该去买一辆防弹车。 他之所以躲起来,而不是直接解决掉这个杀手,是因为对方使用的是冲锋枪,他没有生命危险,所以很纠结,要不要使用异能? 这里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毕竟是普通人,能不用异能,还是最好不用。 第一百章 反击 在大汉,只要办理了手续,就可以合法持枪,所以祝平炎这样的人物,最起码应该随身带把手枪,但是他偏偏没带,因为他觉得手枪没用,毕竟他的异能比手枪强得多。 但是现在看来,异能毕竟有很大局限,看来以后还是要多学学枪法。 他躺在轮胎后面,用轮毂挡住自己的身体,以减少连衣裙耐久的损失,然后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等待对方子弹打完。 很快枪声停歇,他一跃而起,翻过千疮百孔的汽车,狂奔着绕过对方的车辆,找到了躲在车后换弹的杀手。 杀手想到了祝平炎会趁机反攻,但他预计祝平炎身上只有手枪,所以躲在汽车后面换弹,祝平炎看不到他的位置,只能随意的开枪,打中他的概率很低,况且他身上还有防弹衣。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祝平炎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到达现在这个位置,而且祝平炎手里的是什么,石头? 在他产生疑问的下一秒,这颗石头呼啸着砸中了他,身穿防弹衣的他甚至感觉自己是被大口径子弹打中了,身体腾空着向后摔倒。 落地之后,还没从重击的疼痛中缓过来,手中的枪便被夺走,完成他没做完的换弹动作后,反指向他。 “谁派你来的?” 杀手沉默不语。 祝平炎一枪打断了他的手指,不理会他的哀嚎:“现在只是我在问你,如果我的人来了,他们的手段会比我更熟练,谁派你来的。” 杀手除了哀嚎,依然没说任何话,但从他的挣扎的表情可知,他听到了祝平炎说的话。 打断手指,或者被捅上几刀,这种拷问已经足够难熬,如果落到专业的审讯人员手里,他又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想到这里,他忽然抓住挣扎着要夺去祝平炎手中的枪,被枪指着还去夺枪,这种纯粹属于找死行为,但说不定他就是在找死。 然而祝平炎单膝压在他胸口,双手握着枪,就这么任由他抢夺,一点也没有开枪的打算,他却发现无论他怎么使劲,祝平炎手中的枪都没有一丝动摇。 人果然也只是动物的一种,见用手起不到效果,他竟然抬头想要咬祝平炎的手。 祝平炎的身体没那么硬,被咬到也会疼,所以抬手抡了一拳,这一拳把他打的人都迷茫了,躺在地上看天空看了一分多钟。 直到一声枪响,断指的疼痛才让他惊醒,祝平炎冷漠的声音也钻进他的耳中:“迟早是要说出来的,何必多受那些痛苦呢?” “我说了,能放过我吗?我只是拿钱办事。” “呵呵”祝平炎冷笑:“你要办的事,是把子弹打进我的脑袋里,别说得好像自己是无辜之人。” 杀手一咬牙,既然横竖都是死,不如死的有节操一点,如果他出卖雇主,辛苦这么多年赚的钱,都到不了家人手里。 但是祝平炎一枪就打碎了他的节操,疼痛让他痛哭流涕,想到接下来要一直忍受这样的痛苦,他终于情绪崩溃。 “我说,我说,雇佣我的是一个胖子,好像姓张,没告诉我名字,说让我叫他张先生就行。” 祝平炎大笑起来,笑完之后怒骂:“钱鸿德,你欺人太甚!”说完扣动扳机,将所有子弹全打到杀手的脑袋上,连扳机都被他捏弯了。 打电话叫来雷霆会的人处理现场后,祝平炎靠在车边等着,心情莫名烦躁。 明明这次他毫无危险的赢了,战斗过程中都没出现那种紧张状态下的僵硬,说明全程他都没有产生恐惧,但事后依然感觉很不舒服。 从不抽烟的他现在竟然想要抽一支烟,不过想到烟是杀手的,可能下了毒,就放弃了。 凭什么我天天就要被暗杀?钱志远,钱鸿德,钱修贤,杨康泰,万光,你们瓜分了五爷的势力,我才是五爷的正统传人,理亏的应该是你们! 为什么我要像孙子一样小心谨慎,被打了要故意认输,被接连暗杀也无能为力。 钱鸿德,既然你不肯放过我,那就看看能不能抗住我的反击。 在来大汉的这段时间,他被暗杀过很多次,从他还是个无名小卒,到他成为雷霆会的会长,他几乎是一路被暗杀过来的,程九的护卫队让这种暗杀消停了不少,再之后白猫出现,暗杀彻底消失。 他还以为终于结束了被暗杀的生活,结果白猫和程九刚离开,又有人来暗杀。 以往的暗杀都是明知道是那五人,但不知道是谁,却没想到这次竟然找到了幕后黑手。 之前被暗杀积累的所有负面情绪,忽然就有了一个宣泄口,虽然他明知道把所有的情绪都指向钱鸿德很不合理,但是那些情绪就仿佛洪水决堤,他完全控制不住。 他决定不再忍了,你不愿意正面开战,我也不愿意,那就互相杀好了,看谁先杀了谁。 - 地网出动,打探钱鸿德的日常行踪,他则用飞镰练习飞刀的靶子,训练扔钢珠,这玩意比飞刀简单得多,虽然打拥有防御能力的天骄有点无力,但打天骄的时候他也不需要用钢珠。 他缺少的是对普通人的远程杀伤能力,以他的力气,扔出去的钢珠也具备强大威力,足以对普通人造成致命伤害。 一个星期后,他得到了钱鸿德家里的地图,和一份行程表,地图很简陋,钱鸿德的行程表也并不全面,但这已经足够了。 - 夜深人静,祝平炎穿着连衣裙改制的风衣,戴上手套,背着天庭买来的法器长剑,腰间挂着一袋钢珠,来到了钱鸿德家里。 是家里而不是门外,因为对他来说,三米高的院墙毫无阻碍,上面的高压电网也视若无物,月光足够他看清前路,超人一等的感知和反应能力,也让他总是能提前避开巡逻的保安。 一路潜行来到钱鸿德住的房子,他没有开锁技巧,但是没关系,削金断铁的法器长剑直接切开了房门。 之所以切门而不是切锁,是害怕锁被暴力破坏时会报警,但他没想到门里面竟然也有感应器之类的东西,普通人或许听不到,但身为强化系天骄的他听到卧室响起了警报。 一脚踢断已经被切开大半的门,钻进去后循着警报声直奔卧室,一剑刺穿卧室门的锁芯,踢开门之后便看见举着枪的钱鸿德。 钱鸿德没有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立刻扣动了扳机,然后冷笑起来,这笑容便成为了他的遗容。 祝平炎中枪之后,身体却连一丝晃动都没有,反手扔出一颗钢珠,在钱鸿德胸口炸出一团血花,这个人,就这么死在了自己的卧室。 祝平炎上前,一剑砍掉这个笑面虎的脑袋,想要破窗而出,却被反弹了回来,发现窗户是防弹玻璃,一剑砍断窗框,逃出后直奔院墙,十几秒后便翻墙离开。 第一百零一章 灵堂质问 警报声不仅在钱鸿德卧室有,保安室也有,所以周围的保安立刻持枪向这边赶来。 他们的速度已经很快了,第一个保安在警报响起一分钟就赶到,但从警报响起到祝平炎逃走,总共不过二十秒,等他们赶到,只能看见钱鸿德滚落在地的头颅。 - 暗杀一个人原来这么简单,比保护一个人简单太多了。 事后祝平炎想了想,以他的速度,就算不躲避保安直接冲向钱鸿德卧室,不理会窗户有没有警报,破窗而入直接杀掉钱鸿德,再翻墙离开,整个暗杀过程不会超过四十秒,没有任何人能反应过来。 不过暗杀如此成功,除了祝平炎能力突出,还要归功于地网的调查,如果他不知道钱鸿德在哪,过程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是地网的调查也是这此暗杀的唯一破绽,祝平炎没有告知地网的人员他要暗杀钱鸿德,地网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调查,所以并没有刻意保密。 钱鸿德死后,他刚刚二十岁的儿子很顺利的继承了鸿德通背门,没有发生任何夺权的混乱,所以对钱鸿德死因的调查,成为了鸿德通背门主要的工作。 在这样强度的调查下,地网的行为很快就被查到,但是他们能查到有人调查过钱鸿德,却很难查到调查的人所属何方势力,因为出现的都是生面孔,即使有监控画面,也完全看不出是谁。 地网原本都是小人物,经过祝平炎的士兵训练,才有如今的能力,当然没人认识他们。 - 本来事情到此结束,没人能知道这次暗杀的真相,但是在钱鸿德的葬礼上,钱修贤痛哭流涕,然后忽然指着祝平炎骂道:“小师弟,这是不是你干的!三师兄虽然看不惯你,但都是同门兄弟,你怎么能下此狠手!” 祝平炎被这突然的指责吓得手足无措,这可是在钱鸿德灵堂之前,如果暗杀的事暴露,他不使用能力,绝对杀不出去,可使用能力,只会招来天雷。 “不是,不是……”祝平炎惊出一身冷汗,什么话都不会说了,只是连声说着不是。 这就好像上课***,忽然同桌把你的耳机拔下来,让声音传遍整个教室,这种惊惧再加强十倍,大概就是祝平炎所面对的情况。 这比忽然有人掏枪指着他更恐怖,因为被枪指着的情况他经历得多了,只要反手打爆对方的狗头就行,但现在的情况他可没预料到,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应对的法子。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过来,祝平炎更加紧张,大脑空白,身体僵硬,不仅想不出办法,连动都不能动。 “老四,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你这么说,是有什么证据吗?” 祝平炎转身看去,发现是钱五爷背着手走进了灵堂,所有人纷纷问好,五爷权势虽然丢了,但辈分还在,只要不关乎切身利益,大家都愿意笑脸以待。 但现场还真有关乎切身利益的人。 钱鸿德本来不叫这个名字,这是他成为钱五爷义子后,钱五爷给他取的名字,他本姓张,但是按照那个年代的规矩,他以后都不能姓张了。 钱鸿德这一辈子都不能真正摆脱钱五爷,也无法丢掉钱鸿德这个名字,但是他的儿子却可以姓张,所以他儿子叫张俊凯。 若是在以往,张俊凯表面上也要喊五爷一声爷爷,但钱鸿德在自家亲人面前未必多尊敬五爷,所以张俊凯心里也没真把五爷当自己的爷爷,丝毫不顾及五爷的面子,拔枪指向了祝平炎。 “四叔,真是他干的?”看样子只要钱修贤说一声是,他就要开枪打死祝平炎。 钱修贤瞥了一眼祝平炎,心里想着,他的势力已成气候,如果现在打死他,还是没法瓦解雷霆会,到时候雷霆会问责,开枪的虽然是张俊凯,作证的却是我。 买凶暗杀祝平炎,栽赃陷害钱鸿德,原本计划好让钱鸿德去打雷霆会,现在只要他开了这个口,就无法置身事外,他和张俊凯联手,固然能灭掉雷霆会,但是雷霆会没有任何油水,他插手得不到任何好处,只会分担张俊凯的损失。 电光火石之间,钱修贤算计好了一切,赶忙说道:“别冲动,别冲动,我只是太伤心了,胡言乱语而已。” 张俊凯只能收回手枪,他本想借机灭掉雷霆会,但钱修贤不愿意插手,他没必要去当这个出头鸟。 却不想钱修贤接着说:“前段时间,三师兄和小师弟有些矛盾,小师弟的雷霆会里面,好像搞了一个叫什么……地网的暗杀组织,结果三师兄就被暗杀了,我就,想多了嘛。” 钱修贤这一开口,又是惊得祝平炎起了一身冷汗,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莽夫是装的!他竟然连地网都查出来了,之前还装出一副不了解雷霆会的样子,这么说,透露钱鸿德是幕后主使,也肯定是故意的,他要挑拨我和钱鸿德,那杀手? “地网?”张俊凯若有所思,之前有人调查他父亲,手段非常高明,明显是高手,但无论从描述的样貌还是监控拍下来的画面来看,都是些新面孔,如果他们归属的是新成立的雷霆会,那一切都说得通了。 他知道父亲曾派人暗杀过祝平炎,但一个小小的雷霆会,怎敢做这样的事情? 这就是典型的强盗逻辑,我能派人暗杀你,但你绝对不能派人暗杀我。 祝平炎赶紧解释:“师兄误会了,我手下确实有个叫地网的部门,但不是什么暗杀组织,就是负责收集些情报而已,打算尝试一下情报方面的生意。” 既然钱修贤早有准备,此时想要狡辩是不可能的,只能实话实话,他还不知道地网的调查已经暴露,所以觉得需要强调一下,地网是情报组织。 但这样说并不能起到什么效果。 对张俊凯来说,地网是暗杀组织还是情报组织都不重要,关于杀手,他没找到任何证据,反倒是辅助杀手收集情报的人,让他找到了一些证据。 本来在望东城想找几个生面孔,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况且这些人还有可能不是望东城的人,但如果范围缩小到雷霆会,就简单得多了,就算祝平炎把这几个人藏起来,只要这些人经常出入雷霆会,周围的人总会有些印象,就能调查出蛛丝马迹。 第一百零二章 游行 雷霆会的真实战力,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若不是真没油水,或许在灵堂上即使钱修贤不配合,张俊凯也会开枪。 穷也有穷的好处,穷成雷霆会这样,很多人都觉得祝平炎野心不小,都想怎么把他弄死,但没一个想亲自动手和这个穷逼打,因为怎么打都会亏。 这本来是雷霆会很好的一个保护伞,祝平炎的雄厚资金,可以让雷霆会的穷一直持续下去,一边穷一边壮大。 就像是一个不穿鞋的莽汉闯进了大臣的聚餐中,人人都嫌弃他,但没人想撸袖子和他打一打,直到有一天,这些贵族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打不过这个莽汉了。 可惜祝平炎到底还是冲动了,暗杀钱鸿德埋下了一颗足以致命的地雷,本来他期望这颗雷不会触发,但是万万没想到,钱修贤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埋雷。 而且他对地网也不够信任,给出了任务,却没告知任务理由,导致地网失误。 对地网这个整体而言,他已经足够信任了,但是对地网之中单一的成员来说,他没有更加信任的人,除了白猫和士兵,他没有亲信。 对于一个一百人的整体,很难信任到将这种生死攸关的任务直接公布的程度。 现在失误已经产生,张俊凯开始调查雷霆会,虽然他的调查在地网面前不够专业,很快就被察觉,但是察觉之后能如何呢,祝平炎无力在明面上阻止他。 而情报上的封锁也很困难,因为地网也不清楚失误在哪,特别是被隐藏摄像头拍到的事情,地网根本无从得知,这个时候也不可能再派人去查。 在张俊凯调查的十三天后,一个地网成员忽然被捉了起来,带到张家大宅与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对比,确认就是这个人后,张俊凯终于决定对祝平炎宣战。 就算雷霆会毫无油水,但竟然敢暗杀钱鸿德,这是绝对无法容忍的,如果张俊凯连杀父之仇都不敢报,他有什么资格当这个老大。 对于张俊凯的指控,祝平炎当然满口否认,你张家是禁区吗?凭什么我的人从你家墙根下走过,就要把暗杀钱鸿德的罪名扣在我头上? 在外人看来,这样的证据确实略显单薄,但是张俊凯不在乎,这个证据足够堵住自家人的嘴,这个证据所指向的祝平炎,也是一个报仇的合适人选。 这个仇人不能太弱,否则总让人觉得是随意的诬陷,这个仇人也不能太强,否则要伤筋动骨,雷霆会有三百人,绝对不能说弱,但雷霆会都是些乌合之众,打起来也不会很难。 - 在望东城的紧张局势下,最先动手的大规模战斗反而和黑狼或者万家没有任何关系,是张俊凯带领的鸿德通背门,与祝平炎带领的雷霆会。 这种大规模的战斗,之前要做很多准备,首先是申报游行,当然不会是简单的游行,所以要额外的塞钱,然后是疏散群众。 虽然大汉人民看热闹不嫌事大,但这么大规模的战斗,很容易波及无辜,随意对圈外人出手,是被严令禁止的。 在这一切之后,两千多人浩浩荡荡的来到武馆门前,祝平炎能唯一能做的就是闭门不出,于是两千人就在武馆外狂欢起来,吃吃喝喝,放音乐跳舞,把各种垃圾往武馆里扔,甚至有人现场造屎,然后化身无情的投屎机。 祝平炎站在二楼,看着武馆外浩浩荡荡的人群,不免有些后悔,这就叫小不忍则乱大谋,明明可以安稳的苟下去,就因为忍不了一时的气愤,中了圈套,害的所有人都要和他一起受气。 武馆里现在只有一百多人,不管多么精锐,也不可能和外面的两千人打,而张俊凯大概也知道祝平炎不会应战,叫两千人过来就是为了压低雷霆会的士气,让雷霆会这群乌合之众自乱阵脚。 说不定今天之后,一大群人就会主动离开雷霆会,祝平炎成了光杆司令,他再派个一两百人过来,轻松消灭雷霆会。 张俊凯的打算当然是异想天开,他对雷霆会的了解还停留在一年以前,外界大部分人对雷霆会的了解也都是这种程度,但他的做法确实起到了效果,雷霆会士气低落。 在常原,祝平炎曾经让一个少年来雷霆会,之后他就把这件事忘了,但是那个少年不会忘,他认为这是足以改变他人生的重大机遇,抛弃他在常原的一切,孤身来到了望东城。 由于人生地不熟,在望东城漂泊了许久他才找到了通背拳馆,但是连门都进不去。 他说他是来加入雷霆会的,别人就问他师承何人,意思是哪个武馆毕业的,他哪知道是什么意思,于是武馆的门卫就知道这是个外行人,直接把他赶了出来。 后来他拿出祝平炎给他的信,但是门卫依然不相信,觉得这就是个简陋的骗局,又把他赶了出去。 他没有放弃,也没法放弃,因为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他连回去的钱都没有,只能一次次的去尝试,终于碰到了程九,程九认识祝平炎的笔迹,知道这封信是真的,所以便把他留了下来。 这个少年叫司泊,雷霆会作战部的一员,由于他来得晚,而且没有武功底子,现在还只是学员。 司泊年纪很小,才十几岁,在常原的村庄里,他已经可以成家立业,但是在大汉,他显然还是一个小孩子,人们对他的要求不会太高,但他所表现出来的成熟坚毅,远超过很多大人。 更关键的是,他人际关系处理的非常好。 作战部有一百人,这一百人一起训练了这么久,互相都很难把名字全叫出来,每个人的交际圈都不同,总有些人处在盲区里,看着面熟,名字好像就在嘴边,但是叫不出来。 而司泊刚来了没几天,就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有些人可能就只是向他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比如初次见面,对方说了句,我叫xxx,然后就做自己的事情了。 因为一次简单的互相介绍,就被对方记住名字,偏偏自己还叫不上对方的名字,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歉疚感,这时候很容易记住这个叫司泊的少年。 此时司泊也在二楼,不过他没有祝平炎那么好的视力,所以拿着个望远镜向外看,忽然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冲着下方的人群喊道:“那边有一群美女再跳舞,要不要上来看看?” 第一百零三章 兵临城下 经营部和地网大多在外面,留在武馆的都是作战部,虽然士气低迷,但作战部所有人都认识司泊,司泊向下方喊这么一嗓子,大家都以为是在喊自己,就算有人没心情回答,一百人总有个二三十人回应。 “你心也真大,这时候还有心情看美女。” “美女那也是人家的,有什么好看的。” “骚不骚啊?” …… 底下的回应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司泊却没有回答,而是用惊奇的表情喊道:“卧槽,脱了,脱了,这屁股扭的真骚。” 底下一下子炸开了,这句话勾出了一大群老色批,呼啦啦的往二楼跑。 这个时候就要讲一讲气氛这种东西,当一群人在一起的时候,如果大家都很消沉,那么原本不消沉的人也会慢慢消沉。 但如果一群人里面混进去一个老色批,只要这个老色批有足够的影响力,慢慢的所有人都会变成老色批。 因为好色是人类的本性,区别只是明骚和闷骚,当周围的人都在彬彬有礼,自然只能闷骚,但如果周围人都是些满口黄腔,闷骚也会变成明骚。 当楼上这一大群人争抢那仅有的几个望远镜,气氛一下子从消沉变成了老色批交流会。 楼下的人看着上面这热闹的氛围,慢慢也忍不住上楼来瞅两眼,好奇心谁都有嘛,连作战部仅有的两个女性都忍不住想瞅一瞅这当街的脱衣舞,何况是那些男人。 由于人太多,连祝平炎都被挤下二楼了,不过他的心情倒是变好了不少,那个叫司泊的小子,挺有本事的。 这时候祝平炎如果在二楼发表一次激情澎湃的演讲,楼下的人表面上会附和,毕竟要给老大一个面子,但这种消沉的氛围不会改变,可司泊这么简单就把沉闷的气氛扫除了。 - 这两千人自然不可能一直堵在外面,通背门有自己的生意,今天就相当于全公司开个欢庆会,可狂欢之后,大部分人还是要回去赚钱,张俊凯可没打算和祝平炎以命相搏,该赚钱还是要赚钱。 雷霆会不敢应战,这早就在张俊凯的意料之中,三百人打两千,怎么打,就算祝平炎不讲规矩直接动枪,他们这两千人里,可也有很多人带着枪呢。 况且,雷霆会这样的穷鬼,有枪吗?十几二十把手枪? 他有这样的想法是很合理的,现在大部分帮派都没有多少枪械储备,因为近十几年来,望东城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枪战出现,很多帮派精英,拳法不错,刀剑也能杀敌,但枪法稀烂,因为学了也很少有机会用。 在不禁枪的大汉,抽几百个会持枪且会用枪的人并不难,不过这些人敢不敢参加枪战就两说了,所以即便是鸿德通背门这样的一流帮派,真正能参加枪战的也不过二三十。 雷霆会虽然不是张俊凯想象中的乌合之众,那也只停留在打架这个层面,能用枪的也不多,而且大部分都和祝平炎一样,只能用手枪打打十米左右的目标。 真正能和张俊凯手底下枪手比较的,大概也就只有护卫队的那些人。 不过现如今的帮派斗争,动枪已经成为了大忌,基本上谁动枪谁死,所以枪手上的差距,并不会影响这场战斗的结果。 无论怎样,祝平炎不敢动手是真的,张俊凯也没打算硬闯进去,毕竟这两千人也就是充数的,纪律性还不如跑操的学生,硬要往里冲,发生什么踩踏事故之类的,损失比和雷霆会正面打都要大。 两千人离开之后,真正的战斗才开始,几十号人去扫荡雷霆会收物业费的人员,一百多人去雷霆会看场子的地方捣乱,还有十几个人躲在武馆后面盯着,一旦这边有援助的打算,就集结个两百人半道拦截。 之所以不直接找两百人直接堵门,一方面是节省人力,虽然这些人和之前的两千人不同,是专门用来打架的,但平时也不是无所事事的等着打架,他们也有些零散的活要干,有些是上头安排的,有些是他们自己找的,都是些灰色地带的活。 另一方面是现在鸿德通背门在武馆门口喊的内容。 “现在如果有退出雷霆会的,一概不阻拦,但如果还不退出,就等着被打断手脚吧,到时候雷霆会覆灭,你们连安家费都没有,只能去路边乞讨。” 没说不投降的直接弄死,因为热血上头,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死亡的恐惧只有在冷静的时候才最强大,而被打断手脚后无处为生,沿街乞讨,这悲惨的结局比死亡的恐惧反倒更直观。 而且这话说的很实在,不是蛊惑人心,这就是事实,雷霆会对鸿德通背门,即使不想当叛徒退出,也不得不承认希望渺茫,雷霆会覆灭似乎就在眼前了。 这种压力,可不是几个跳脱衣舞的美女能转移的,祝平炎知道必须做点什么。 今天他已经无数次想站出来说两句提振士气的话,但无论怎么想到什么话,最终都开不了口,因为他自己都觉得没有什么说服力,大家都不是傻子,雷霆会必胜这种空话,没几个会信。 即使没有准备好,即使毫无说服力,他也必须说点什么了。 “这是雷霆会所面对的第一战,是可以威胁到雷霆会存亡的一战,但是雷霆会不可能倒在这里,门外那两千人不过是做戏而已,他们中能打的不会超过四百人,他们以为雷霆会都是些乌合之众,你们也觉得自己是乌合之众吗?” 没真正打起来之前,没人会打心眼里觉得自己不行,何况是眼前这些经受了长久训练的人,他们甚至觉得自己比通背门的职业打手还要强。 但是人数差距是不可抹平的,祝平炎说鸿德通背门只有四百人可以战斗,这当然是往少了说,但即使是四百人,只有两百人可以作战的雷霆会要怎么打? 无论说再多,都很难让这些人相信雷霆会能赢,所以祝平炎决定撒一个谎。 “雷霆会才是通背门正统,鸿德通背门想用那么无力的借口覆灭雷霆会,也要问问其他人同不同意,只要能打出雷霆会的气势,我就可以找到援军,想覆灭雷霆会,不可能!” 台上讲的激烈,台下应者寥寥。 会有援军吗?信的人不多,因为雷霆会好像没有往来密切的盟友,但就算那些不相信的人,心里也会留下一个念想,或许真能有援军呢? 不管怎么说,总比完全的绝望要强吧。 第一百零四章 初春乍寒 想要提振士气,一场实实在在的胜利比空口白牙的演说有用的多,不过胜利不会自己来到祝平炎的手边,何况是这种以少打多的情况。 我的优势是什么?祝平炎不断的问自己,既然人数上已经是劣势,想要赢,即使是暂时的赢一两局,也必须要扬长避短。 我自己,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霜虎她们,包括我的士兵,都是非常强大的战斗力,不过人太少了,天道压制之下,若是不被包围,或许可以拼掉一百人,但要是被包围了,她们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这绝对不行,即使雷霆会散了,也不能让这几个孩子为我卖命,不能用在正面战斗上。 作战部?作战部虽然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训练,但是训练模拟的再真实,也不如真正的实战,他们实战太少了,能和对方的职业打手战平就已经不错了,恐怕不能作为优势。 地网……地网可以作为一个优势! 虽然地网的正面战斗能力不会比作战部强,但是在情报方面,地网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望东城顶尖,那就可以信息压制。 信息压制,对了,如果张俊凯不了解雷霆会,或许还以为我只有一群乌合之众,那么作战部也可以成为奇兵。 更多,我还需要更多优势,他不断挠着头皮,希望能找到更多优势,但优势从来都只能通过积累获得,再怎么绞尽脑汁,也无法获得不曾有过的东西。 他身上还有很多积分,但这有什么用呢,连枪都不让使用,兑换来更大杀伤力的武器,也无济于事。 在被鸿德通背门宣战后,他就让外地招揽人手的地网回援了,不管还能找到了多少人,现在有多少人就用多少人吧,再不回来,老家都没了。 明天这些人应该就能带着新招的人回来,不过他并不寄希望于这些新招来的人,毕竟这种局势,老人都想跑,何况是新人,这和人员素质没关系,就算招来的都是精英,也对大局没有太多影响。 至于在诸子百家的白猫和程九,距离实在太远,没办法很快赶到,干脆就不予考虑了。 而在身边的地网成员,则被派出去打探鸿德通背门的动向。 实际上他们还没开始打探,鸿德通背门的动向就自己过来了,经营部的生意不断遭受鸿德通背门的打击,祝平炎的电话一直响,电话里的哀嚎也一直不停。 得知对方人数不多,而且很分散,他立刻下楼召集战斗部的人手,打算来一次偷袭,趁对手人少,先干他一票,就算无法对鸿德通背门造成什么影响,起码也能提振士气。 召集人手完毕,他正准备带着作战部一百人杀过去,得到了地网的情报,门外有鸿德通背门的人监视。 祝平炎立刻想明白了张俊凯的计划,破坏雷霆会的生意,引他出去,然后一网打尽。 多简单的计划,但要不是监视的人不够专业,被地网发现,他还真就上当了,因为雷霆会的士气确实低迷,他太希望打一场胜仗了。 而且张俊凯这也算是阳谋,就算祝平炎看穿了他的计谋,又能怎么办呢,要么放弃手底下的所有经济来源,要么出来被一网打尽,也就是要么慢性死亡,要么立刻死亡。 祝平炎叫停了队伍,想了片刻,询问地网:“确定找到所有监视的人了吗?” “我们一共找到了十三个,他们的水平都很业余,如果通背门没有派出更高水平的人,这应该就是所有了。” 这些人虽然也是鸿德通背门的精英,但是他们成为精英是因为能打,监视手段业余很正常,所以这十三个应该就是所有人了。 “把他们都抓过来,别让他们有机会发出任何情报。” 这个任务听起来好像很难,但其实很简单,虽然地网主要训练情报相关的能力,但两个教官的训练水平很高,这些人又都有武功底子,他们的单人战斗力实际上比作战部要强。 不过地网没有对大规模协作进行针对训练,顶多就是一个小组几个人之间的互相合作,所以正面战场的表现不一定会比作战部更好。 现在他们发现了敌人,敌人没发现他们,他们本身的战斗力就不弱于对手,又可以偷袭抢占先手,而且为了稳妥,十三个监视的人,派了二十六个地网过去,怎么想都不可能输。 至于不让这些人把情报发出去,这也非常简单,基本只要能活捉,情报就发不出去,因为这就是一些帮派成员而已,不是执行国家任务的间谍,把情报发出去的唯一方式就是打电话。 试想一下,两个训练有素的人从背后敲闷棍,谁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把电话打出去? 很快,这十三人就被扔到祝平炎面前,这些人都被脱得只剩内裤,在初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身上没有什么伤痕,看来地网下手很快。 祝平炎拎了一把刀,开口问道:“如果我带着我的兄弟们从正门出去,你们会怎么做?” 没有人回答他,这也在他的预料之中,于是他把一个人拽过来,一刀砍下了那人的头颅。 这忽然的举动不仅把剩余的十二人吓呆了,连地网和作战部都脊背发寒,这初春的寒意竟然胜过寒冬。 祝平炎经历过这么多次生死,几次差点被杀,也几度杀人,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孩子,不过能这么干脆的下杀手,也多亏他忘掉了人生中唯一的温暖时光,从而变得更加冷酷无情。 “还剩十二个人,你们还有十一次机会,猜一猜,你们谁能成为最后一个?” 看似冷静的祝平炎,实际上已经算得上是走投无路,稍微冷静就能明白,打听这些消息大可不必杀人,地网有的是办法拷问结果,但是祝平炎的压力太大了,他没法冷静。 染血的刀光比初春的寒风还要冷,而且是冷到心里,这些人并没有死的觉悟。 “我们会跟着你,然后打电话给李哥,他会带着两百人拦截你们。”一个人战战兢兢的说道。 祝平炎点头,用刀指着这个人,不理会他恐惧的挣扎,对地网说:“给他穿好衣服,带到地下室关起来。” “我说了,我已经说了……关起来?”这个胡乱挣扎的人听说不是要杀他,只是要关起来,总算松了一口气,“你不会杀我了吧?” “养活一个人的粮食我还出得起,我又不是杀人魔王,不过直到这件事结束,你都得待在地下室,别想着逃走,我不会给逃犯第二次机会。” 第一百零五章 情报碾压 “我说,我说!”被捆着的这些人争着喊道。 “说什么,我还没问呢。” “问什么我都说。”其中一个人喊道。 嘿,还互动上了。 祝平炎看着这人问道:“刚刚提到的那个李哥,他在哪?” 这个人一下子傻了,支支吾吾的说:“这,这个,这个我们也不知道。”见祝平炎提着刀走进,他慌忙的喊,“我真不知道,我真不知!” 祝平炎没有砍下他的头,而是追问道:“这两百人要拦截我们,肯定得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吧,他们在哪?” 这人惊恐的喊:“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小兵,我真不知道!” 旁边一人喊道:“我知道,我知道。” 祝平炎走过去:“他们在哪?” “我现在不知道。” 祝平炎提起刀,搁我这逗闷子来了? 那人赶紧说:“我有一个兄弟,在这两百人里面,我可以打电话问他。” 祝平炎沉默了,他在计算其中的各种可能性,趁着打电话通风报信?通背门里面应该没有这么忠心的手下吧,为了帮派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这些小兵应该是真不知道那两百人在哪,否则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说了,所以不让他打这个电话,就无法得知这两百人的位置,那么活捉这些人的唯一优势,就只是可以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攻击被援助的人。 正在他想这些的时候,忽然传来了电话铃声,一个地网报告说,是俘虏的电话响了。 祝平炎拿过手机,问道:“谁的?” 没人回应,祝平炎不由的叹息,这帮龟孙胆子太小了,不过也是他刻意把这些人吓破胆。 “不说就全杀了,反正地下室还有一个。” 哗啦一下子,好几个人就把一个人指出来了,出卖队友速度之快,赢得了祝平炎的信任,打开免提,把手机送到他耳边。 如果这边一直不接电话,那边也能猜到这边出事了,和通风报信没太大区别。 “啥情况?” “没情况,这边什么事都没有。” 这人撒谎毫不犹豫,毕竟刀架在脖子上。 “我就说嘛,他们怎么还有胆子还击,让我们这几十号人在这干等着。” “几十号人,不是两百人吗?” “两百人没在一起,我们没事干,只能在这干等着,剩下几组都在干活呢。” 分开了?分开了更好。 祝平炎按下静音键:“问他们在哪。” “你们人都在哪呢,反正这边也没事,我过去找你们?” “别瞎跑,不管有事没事,都得在这看着。” 又闲聊了几句,终归还是把地址问了出来,有了这次的成果,祝平炎也终于下定决心让他们打电话,几个电话下来,这两百人的情况,祝平炎比他们自己都清楚。 这两百人分成了五批,其中四批距离都不算太远,于是制定了一个计划后,作战部便出发奇袭这些人。 唯一距离比较远的那一批人,他决定让两个士兵陪同霜虎,未来和飞镰他们三个去,对方只有三十多人,他们五个又是偷袭,应该没问题。 至于他自己,则去收拢那些被打散的经营部成员,经营部有一百多人,但只有四十多人做了回应,是被看管起来了吗? 不像,对方一共就一百多人,还要骚扰多个场地,怎么可能带着五十多个俘虏到处跑。 那应该是叛逃了。 虽然经营部有人退缩很正常,但是比例竟然占到了一半以上,这还是让祝平炎感觉寒心。 怪不得在灵堂上,张俊凯可以毫不犹豫的用枪指着他的脑袋,如果雷霆会真都是些这样的人,张俊凯和钱修贤联手打过来,怕是三百人有两百多人都要跑。 地网很快传来消息,对方大概有一百二十人,没有带俘虏,倒是有几个雷霆会的人直接叛变,在给敌人带路。 对于带路党,祝平炎心里没太多的气愤,就像他这边抓住的这十三个人,那种情况下,没多少选择,当然,主动过去给人家带路的另说。 祝平炎看着剩下的四十多人,问道:“你们还想打回去吗?” 人们面面相觑,无人应答。 “我带你们打回去。” 终于有人开口了:“老大,我们已经输了。” “有我在,就不会输,现在我要带你们杀回去,有想走的人,可以立刻离开。” 人群骚动起来,他们这四十个残兵败将,去打人家一百个精英?这简直就是把脸伸过去让人家打。 “作战部的人总是说,经营部都是些废物,所以你们就真是废物吗?被人打了都不敢打回去?现在我带着你们打回去,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你们打输了就是被打一顿而已,我打输了要被砍死的。” 其实这种时候这些人还愿意聚集到他身边,他已经很欣慰了,四十人去打一百二十人,这种必定会输的仗,不愿意陪他去很合理,他也不想怪那些想离开的人。 但他不能这么说,这么说会很有人情味,可一旦他这么说了,走的人就会更多。 冷静的想,一个有人情味的老大,当然更受欢迎,但是这种时候要的不是冷静,是冲动,只有足够冲动,才能让四十个人去打一百二十个人。 “愿不愿意跟我走!”祝平炎大喊了一声。、 低下一片沉默,忽然有人喊道:“愿意!打回去!” 喊的人越来越多,最终所有人都高喊着拿起武器,随祝平炎返回了战场。 第一个喊的人是地网,第二个也是,甚至第一次齐声高喊,大部分都是地网,但喊着喊着,地网就离开了,只剩下经营部的人在喊。 祝平炎要这些人冲动,但他自己不能冲动,如果他不能冷静的思考对策,他们再热血冲动,四十人打一百二十人,该输还是得输。 这里有二十多个地网,祝平炎并没有让他们参战,虽然他们比经营部的这些人要强,但正面作战并不是他们擅长的,他们加入到正面战场中,能起到的作用不会比经营部更高。 第一百零六章 一剑当先 此时已近黄昏,祝平炎的所有场子都被端掉了,通背门的一百多人蹲在街边,无事可做,干等着晚上再转一圈,毕竟很多地方晚上才算是开门。 一个壮实的年轻人推着小吃车走过来,看向这一百多号人问道:“吃粥不?” “不吃不吃,滚一边去!” 这个推车的年轻人脾气也大,往地上啐了一口:“呸,垃圾,粥都吃不起。” 话音刚落,哗啦一下子,一百多人全部站起来,把推车的这位吓得屁滚尿流,慌忙逃跑了,连车都顾不上推走。 “哼,白长了一身肉,胆子比老鼠都小。”说话的这位也不想想,他要是一个人面对一百二十人,能怎么硬气。 一人走到小推车前面,掀开盖子看了看,皮蛋瘦肉粥,八宝粥,鲜虾扇贝粥,香气四溢,种类齐全。 这时候还没吃晚饭,肚子里正空着,他就盛了一碗皮蛋瘦肉粥,里面的材料真是不惜成本,他一边喝一边感慨,这粥放小吃摊上卖,真的能赚钱吗? 当然不能赚钱,因为本来也就没打算赚钱。 到这个时间了,本来不饿的人看见别人吃东西,也会感觉饿,况且这粥可是免费的,不喝白不喝,于是一群人呼啦啦的围上去,几大桶粥很快就被喝得精光。 一百二十人呢,这几桶粥一人一碗都不够分,总有些没吃到,这时候也觉得饿了,就提议去吃饭,刚喝完粥的人就不愿意了,吃什么饭,现在有任务呢。 于是这么一商量,买点小吃应付一下算了,正好旁边有很多卖小吃的,只是这些小吃摊主怎么都是年轻人? 本来地网摆好这些小吃摊的时候,发现这一百多人没一个过来,心里就有些担心,通背门是不是会报销吃喝?那他们肯定就不会来吃这些便宜的小吃,而是会下馆子,到时候想要投毒就难多了,而且容易误伤。 所以派了一人过去,把摊子丢在他们面前,免费的东西总会有人感兴趣吧?结果出乎预料的顺利,吃完粥之后,一群人都过来吃小吃。 帮派到底还是和公司不一样,报销这种东西很麻烦,很少有帮派搞这个,伪造发票对他们来说太简单了,所以都是直接给钱,吃喝也在里头了。 正在地网以为万无一失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多了很多生面孔摆的摊子。 这里的人流量本来很少,所以没有小吃摊,都是地网的人伪装的,但是没想到,地网的人在这边一伪装,还吸引到了真正的小吃摊主。 地网的人哪里会做小吃,都是些粥啊,豆腐脑啊,蒸好的包子之类可以直接吃的,和真正小吃摊主现做的还是有区别。 而且因为手生,速度也没人家快,看人家那收钱打包做饭,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再看这边笨手笨脚的,抢生意怎么可能抢得过。 等到这一百二十多人都吃饱了,地网的人也不确定有多少人已经中毒,只能把这个变数报告给祝平炎,并且给出了一个预估的数字:最少有六十人中毒。 四十打一百二是完全白给,就算有祝平炎加入也是一样,但是四十打六十就不一定了,万一对方领头的也中毒,还是有机会赢的。 祝平炎带人赶到时,先在原地等了一会,直到地网报告,大约有八十人中毒倒地,这时候他才信心十足的带人杀到。 地网伪装的摊主早就撤了,但是真正的小吃摊主们也不知道现在的情况,都留在这里期盼再来一波好生意。 可随着通背门的人中毒倒地,这些小吃摊主们就感觉到了不妙,但现在走哪里走得掉,被没中毒的四十多人围起来一通乱打。 幸好祝平炎带人赶到,不然这些无辜的摊主,可能真要被打个半死。 四十对四十,素质上不提,人数上总算是均衡了,但是祝平炎对比了一下两边的人数,发现自己这边人竟然比对面少。 四十人也不算太多,大略看一眼就能数过来,数完之后祝平炎不由的叹息,地网的报告没错,通背门的人数确实在四十左右,但是己方的人数从四十多人,变成了三十人出头,看来有十多个在半路上跑掉了。 通背门这边看见有人过来,本来很慌乱,以为被埋伏了,但是发现只有三十人,就安定了下来。 祝平炎也很想伪装成人很多的样子吓吓对方,但是一共就三十人,怎么伪装,一万人可以伪装成十万人,因为同样是人海,没经验的人就算站在高处也分不清到底有多少人。 可一个人怎么伪装成十个人,他这三十个人也是一样,一眼就看光了,伪装个毛线啊。 发现己方还是有些退缩,祝平炎一人提剑站在最前面。 “我是祝平炎,有敢上的吗?” 这气势,一时间竟然把这四十人镇住了,毕竟他们都知道祝平炎是武道高手,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这四十个可不是他这边的乌合之众,也不跟他玩什么单挑,挥舞着砍刀,一拥而上。 他长剑一挥,那些砍刀纷纷折断,伴随着鲜血飞溅,还有一些手臂也被斩断了。 这一剑可比武道高手的名声要有威慑力得多,这是人类能干的事? 现场有八十人,他的力量已被天道压制,不过手中的法器长剑太过锋利,依然一剑威慑住了众人。 就凭这一下,当初这把剑买的就很值,虽然对付天骄没什么用,但是打普通人还是很好用的。 他气势昂扬的向前一步,敌人被这一剑的气势所慑,纷纷后退,他身后的人就跟着前进,一连踏出三步,敌退我进,双方的士气已完全不同。 乌合之众也是相对而言,都练过武,战斗力上的差别不会大到军人和普通人的地步,如今士气压制,再有祝平炎这个高手压阵,劣势已然扭转。 “怕他干嘛,冲上去砍死他!” 被逼得接连后退的通背门人群中,有一人喊道,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后面的人想冲,第一排直面祝平炎的那几个人可不想,但是被后面的人拥挤着,不冲也得冲。 第一百零七章 礼仪之邦 祝平炎一剑砍死最接近他的人,但是其他人立刻冲上来乱刀而下,剑再锋利,他再强大,面对这种情况也只能后退。 两拨人距离本就不远,此时他这一退,就退到了自己人里面,两边立刻混战到了一起。 不过自己这边是真的混战,对面却还有些章法,隐约有军阵的意思,他没想到小混混打架竟然还摆阵? 实际上这和古代的战争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争夺利益,就算是群殴,打的时间长了,自然会趋向能赢的方法,既然摆阵的一方比混乱的一方更容易赢,那为什么不摆阵? 所以不要小瞧这些人,他们放古代也算得上精兵。 但是对方的阵法也成不了型,因为祝平炎无人可挡。 一共就四十人,他直接杀穿了出去,又从后面杀回来,什么阵型能维持得了? 最后成了双方大混战,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人员素质倒是没有什么差别了,而他的强大依然不会减少,一剑便有一人丧命或者失去战斗力。 偶尔有人在混乱之中找到机会砍了他一刀,也毫无作用,被他反手砍杀。 枪都打不穿的连衣裙,刀怎么可能破防。 穿着连衣裙,他本可以一个人打败这四十人,但是那就存在暴露超凡力量的风险。 按说连衣裙属于科技侧,和士兵一样不会被天道惩罚,但是他可不敢和天道赌,万一天道就是觉得他不应该能被砍这么多刀而毫发无伤,他能找谁申诉不成? 现在则不同,混战之中注意到他的人本来就少,况且被砍一刀没事也说得过去,热血沸腾之下,很多人被砍一刀都没有感觉,继续战斗。 - 即便是这样的混战,依然是鸿德通背门占据优势,倒不是人员素质,而是装备的差距,虽然武器都一样,但是鸿德通背门这边都穿着防刺服,雷霆会却什么都没有,全靠祝平炎一个人开无双。 此时地网十几个人从后方忽然杀入战场,也不用担心误伤自己人,虽然祝平炎这边的衣着混乱,但是对方的衣着统一啊,穿制服的都是敌人,没穿的都是自己人,很容易分辨。 阵型被冲乱,祝平炎无人可当,身后来了敌人的援兵,被包围其中,别说是通背门的精英,就是正规军也该投降了。 这场仗打的热闹,就像真正的战争似得,但其实两边都没怎么死人,祝平炎这边受伤的很多,但一个没死,通背门这边死了六个,全是祝平炎杀的,斩首的有三个,还有一个几乎被腰斩,毕竟他的剑太狠了。 投毒的时候都没用致命毒药,现在怎么可能再大开杀戒。 抓回去关起来?没受伤的还好,那些严重外伤的,中毒的,带回去自生自灭?太残忍了,自己人也会看不下去。 带去治疗?雷霆会可没条件治疗这么多人,送去医院,花钱不说,还得派人看着,不然治好了直接跑掉怎么办? 放走也不合适,那些被砍伤的人倒是无所谓,短时间内无法战斗,那些中毒的去医院洗个胃,很快就可以出来帮通背门战斗,这场仗的收益就太低了。 行有行规,十几年打下来,阵型都打出来了,规矩自然也有,祝平炎询问了张成功,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全抓回去,让鸿德通背门交天价赎金,只要价格按照规矩来,通背门都不敢不交,毕竟所有人都看着。 看着的所有人不是外人,恰好是通背门自己的人,通背门敢不交这个赎金,内部的人心就乱了。 至于那些中毒的和轻伤投降的人再次返回战场?一人补一刀就好,位置都有规矩,不会致命,但没那么快能好。 当帮派不用枪之后,就没以前那么玩命了,不断商量着怎么降低损伤,最终有了现在的这么多规矩。 或许在过些年头,补的这一刀都会敷衍了事,投降的人会默认不再参加这次战斗,打着打着就成礼仪之邦了? - 祝平炎这边有将近二十人去了医院,不过大部分都是轻伤,真正需要长期住院的只有八个人,这些人的医药费当然都是祝平炎付。 而作战部那边的损失还要更小。 敌方的两百人分成五批,各自做自己的事,平均每一批四十人,人数会有浮动,不过最多的一批也就五十多人,和作战部的一百人比,正面硬拼都处于劣势,何况是被偷袭。 这些人要去埋伏祝平炎,当然早就准备好了武器,但又不是拍武侠剧,谁没事背把剑带把刀的,武器都在车上,只等盯梢的人给信号,直接上车。 可惜信号没等到,反倒是自己直接被包围了,没有武器的四十来人被一百个人拿着武器围住,除了投降还能干啥。 还真有干起来的,拿着木棍板凳就和一百人打起来,他们以为雷霆会是乌合之众,没想到作战部进退有矩。 几个冲杀下来,他们不仅没冲出去,反而损失惨重,最后还是投降了,统统被绑起来丢在他们自己的车上,然后开着车前往下一个地点。 祝平炎最担心的还是永生谷的几个学生,要不是实在人手不够,他也不至于让这几个孩子帮他,他们和雷霆会的人不一样,雷霆会吃的就是这碗饭,受伤了,甚至死了,也怨不得别人。 但是这几个孩子是来读书的,乌龙把他们放在这,可不是让他们为祝平炎卖命,如果他们出了事,他要怎么和乌龙交代,怎么和白猫交代。 所以他给的任务很简单,也让两个士兵务必保护孩子们的安全,但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这边结束后,他立刻打电话询问了那几个孩子的情况。 第一百零八章 羊肉汤好吃 霜虎他们三个和两个士兵,一共五人要面对三十多人,准确的说是三十二人,平均每个人要对付六个,这对五个强化系天骄来说很简单,不然祝平炎也不敢让他们来。 那三十二人无所事事的蹲着,遥遥看见有五个人走过来,并没有放在心上,但等走进了,发现这五个人都拿着武器,这才有些骚动,也都纷纷拿起来自己的武器。 - 本来士兵的计划是隐秘偷袭,但没想到这三十个人就蹲在广场上,周围一片空旷,偷袭的可能性完全不存在,只能光门正大的走过去。 之前和祝平炎打的时候,霜虎没有使用武器,因为法器之外的武器,还不如异能来的好用,但是现在要打普通人,也就顺手拿了一根钢筋,掰断成齐眉棍的长度。 未来有一把长刀,是灵器,不过现在也就当做是普通兵器使用了,飞镰的双刀是他能力的一部分,除了飞刀之外,不需要额外的武器,至于两个士兵,随便用什么都行,所以就随便拿来两把砍刀。 看到两边剑拔弩张的情况,广场上离双方近的人赶紧退开,但是离得比较远的人却立刻靠了过来。 都知道帮派火拼不能用枪,而且这十几年来,江湖规矩森严,帮派不敢在明面上对圈外人出手,所以这些观众的胆子都很大。 通背门的人则立刻开始疏散人群,他们这边都是统一制服,对方却穿的便服,打起来之后,万一他们往人群里一钻,还真不好分辨。 帮派人员一般不会对普通人出手,除非有理由,而开打之前疏散人群,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双方对此都很有默契,通背门的人先礼,围观的群众就还之以礼,不给他后兵的机会。 人群退开到了五十米开外,对于冷兵器的战斗,这个距离绝对安全,所以双方也就再没什么顾忌,可以直接开打了。 实际上动手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飞镰。 不能用枪械,有人尝试过用弩箭,但后来也被禁止了,再之后就是弓箭,一开始用弓箭的人少,也就没说要禁止这玩意。 但大汉这么大,总有些奇怪的帮派,其中一个帮派脱胎于射箭俱乐部,搞了个箭阵,开打就是一轮箭雨,对于不穿铠甲的帮派成员来说,简直无解。 但是铠甲这玩意,即便是工业高度发达的现代,价格也挺贵,因为没有产业链。 而且这毕竟不是两国交战,双方的距离实际上很近,上午决定要开打,午饭都没吃可能就打起来了,帮派成员们在外面干活的时候,总不能一直穿着一套盔甲吧,但是如果你不穿,别人突袭过来,你买盔甲干嘛? 而且盔甲对于城市巷战的适应性并不高,什么爬楼梯翻墙之类的,穿盔甲可太难受了,所以一直没人大规模使用。 倒是现代工艺的防刺服,被很多资金雄厚的帮派大规模装备了,不过这东西不安装足够强的插板,并不能完全替代盔甲,起码挡不住现代工艺的复合弓。 无法应对箭雨,就有人想了个损招,设局让箭雨误伤了很多路人,于是弓箭也被禁止了。 飞刀这玩意倒是没被禁止,因为大部分人都不会用,除了少数花费很大精力在认真钻研的,很少有人用这个。 起始的门槛就比砍刀高太多,如果只是花几个月时间学一学,有效杀伤范围不会超过五米。 杀伤力也不够,大汉的温度普遍比较低,如果对方穿的够厚,就算没有防刺服,初学者的飞刀也很难起到什么效果。 如果不是初学者,有师父带,而且苦练了好几年的那种呢? 这种人当然可以用飞刀当武器,不过也不是主武器,而是副武器。 因为就算是飞刀高手,也不一定能做到一击毙命,万一人家没死,爬起来摸你一刀,你手边没个长家伙能行?指望着一个练飞刀的人,用匕首打人家长刀不成。 而且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在十米之内,飞刀的攻击距离其实非常近,甭管什么高手,超过十米都是随缘刀法,命中率和杀伤力都无法保证。 如果有飞刀高手看见接下来的一幕,大概会怀疑人生。 一个十四岁的小孩,隔着三十多米,一飞刀正中眉心,且威力足够射穿眉骨。 “飞镰,杀气太重。”霜虎说完这句话,便提着那根直径两公分的钢筋冲了上去。 飞镰没有说话,但是他的下一刀却瞄准了腹部,中刀的人也同样失去了战斗能力。 等到双方终于交战,已经有十人中刀倒下了,如果不是敌人只有五个,通背门的人大概已经要逃跑了。 可惜这五人并不符合他们常识中人类的力量,霜虎手中的钢筋横扫,竟然将当头那人打的腾空而起,就像被挂在晾衣杆上的被子,也不知会断掉几个肋骨。 未来的长刀比祝平炎手中的法器长剑要强得多,她伴随着刀光在人群中游走,如同游鱼绕柱,给血腥平添了美感。 她没有像祝平炎一样斩断别人的兵器,因为她躲过了所有人的攻击,没有人能触碰到她,自然就不用斩断兵器。 她没有砍,只是在经过的时候一刀带过而已,但她的刀足够锋利,这些人的肌肉被毫无阻碍的切断,每当她从一个位置离开,那个位置的人便纷纷倒下。 她从头一路杀到尾,十来个人倒在她身后,此时霜虎刚刚打倒第三个,飞镰用手中的短刀打倒了一个,两侧掠阵的士兵打倒了剩余的人。 这些人竟然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 霜虎并不比未来慢多少,但是在她挥舞钢筋的时候,未来只需要从人群中跑过而已,她没有刻意出刀,只是在跑的过程中调整了刀刃的位置,恰好打在她想攻击的位置。 未来之所以叫未来,是因为她可以预知未来几分钟内发生的事情,所以在开打之前,她已经做过很多次推演,在真正开打的时候,她才可以像现在这样从人群中跑过,用最小的力气解决最多的人。 由于祝平炎那边需要召集人手,地网也需要提前布置,所以是最晚开打的,等到祝平炎打完了,这边已经在武馆里激烈的讨论晚上吃什么了。 一阵悠扬的音乐,士兵拿起电话接通,电话那头传来了祝平炎的声音。 “情况怎么样了?” 士兵想了想,决定忽略掉争论的过程,直接宣布结果:“晚上吃羊肉汤。” “???” 第一百零九章 净赚一百块 正在规划着灭掉雷霆会之后,怎么管理帮派的张俊凯,忽然接到了祝平炎的电话,他毫不犹豫就挂断了,这时候想求饶已经迟了,无论什么条件,雷霆会必须灭亡。 祝平炎有点懵,不是说张俊凯一定会付赎金吗?他犹豫了一下,决定再试一试。 看着桌上震动的手机,以及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名字,张俊凯略一思索,或许听一听也无妨,雷霆会里有一些顶尖高手,如果以这些人为代价,或许可以饶祝平炎一命。 把他赶出望东城就行,只要没了五爷的名头,他翻不起什么浪。 这么想着,他接通了电话,可是电话里并不是他想象中求饶的声音。 “你有三百四十三个人被我抓住了,鸿德通背门是公认的一流帮派,按照一流帮派的标准,你需要根据职位付我每人一万到十万不等的赎金,我已经询问过抓来的人……” “雷霆会必须灭亡,但是听说你手底下有不少高手,良禽择木而栖,只要你愿意劝说他们归顺我,我可以让你假死,偷偷的离开望东城。” “所以你一共需要付九百八十万,因为有些人的情况紧急,我先垫付了医疗费,给你个优惠,你给我一千万就行。” “什么?”两人同时发出疑问。 跨时空聊天的两人沉默了一会,消化了对方的话,祝平炎笑道:“你没睡醒吗?” 张俊凯叹息:“你疯了吗,竟然想出这种法子来讹我。” “你可以试着联系一下你的手下。” “白痴。” 张俊凯狠狠的挂断电话,怎么可能,就凭祝平炎那帮土鸡瓦狗,能俘虏我的三百职业打手?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好像确实很长时间没联系我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问一下情况?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张俊凯拨通了一个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他自嘲的一笑,为什么竟然有点相信那个白痴? 然而电话里传来的正是他口中那个白痴的声音:“现在信了吗?” 张俊凯怒骂道:“你是怎么偷到这个手机的,这种无聊的计谋,我立刻就能戳穿,你以为能影响到大局吗?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想讹我一笔钱,然后带着钱逃走……” “嘟嘟嘟……”电话被挂断了。 盯着已经被挂断的手机,张俊凯不可思议的喊:“挂我电话,你竟然挂我电话?” “叮咚。”祝平炎发来了一条信息。 点开信息后,是一张祝平炎的自拍,祝平炎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像是金榜题名的新郎官,因为他身后是被捆得严严实实的通背门精英。 绝境逢生,祝平炎当然笑得春光灿烂。 张俊凯却瞪圆了眼睛,一把掀翻桌子,猛然站起来把手机摔在了地上:“三百人,三百人啊,都是吃屎长大的吗!” 也不知是气得还是站起来太急,他眼前一黑摔到在地上,嘴里还在喃喃自语着,不可能,不可能。 - 第二天,张俊凯带着钱来到雷霆会,直到亲眼看见了那些俘虏,他才相信那张照片是真的。 “怎么可能?”这是张俊凯一晚上以来说得最多的一句话,现在他把这个问题抛给了祝平炎。 十台验钞机一刻不停的数着钱,祝平炎可没那么放心自己的对手,而对于张俊凯的问题,祝平炎也懒得回答,只是向那些俘虏瞥了一眼说道:“问他们去。” 张俊凯此时恨不得砍下这些俘虏的头,但只能强压着火气:“你还怕我给你假钱不成?” “对啊,我不仅怕你给我假钱,我还怕你给的钱少了。” “乡巴佬。” “土财主。” 一直等了几分钟,度秒如年的张俊凯忍不住说道:“你就只有十台点钞机吗?” “你就不能开支票,或者直接打钱吗?”看着那堆成小山的现钞,祝平炎砸吧一下嘴,“不过这样更好,看着真爽。” 他现有的资产已经可以用亿做单位,不过看着一千万现钞进账,是真的很爽。 钱很多,但点钞机的速度也很快,张成功报告了金额。 祝平炎从他手中接过多出来的一百块:“多了一百块?” 张俊凯冷哼道:“我的人不会出错,一分都不会多。” 目光扫向那群俘虏,祝平炎嘲讽笑道:“很明显,我的人才不会出错,多了一百块。” 他把这一百块拍在张俊凯胸口:“回去买点苹果,消消火气。” 张俊凯昂头挺胸,既没有躲闪,也没有接过钱,就这么任由祝平炎把一百元现钞按在他胸口。 “山不转水转,咱们后会有期。”说完转身离开,那一百块飘零落地。 “你那边的流动资金够赎剩下的一百人吗?”祝平炎说的这一百人,是指张俊凯手里还剩下的一百人,言下之意,这一百人很快也会被俘虏。 张俊凯带着俘虏离开后,祝平炎高高兴兴的蹲下捡起那一百块,弹掉上面的灰尘:“净赚一百。”他高兴的都有些飘了。 - 张家大厅里,张俊凯疲惫的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像是在睡觉,他面前是一帮子伤残人士,其他俘虏早就送去医院了,这些是带头人,在医院简单处理后,被带到了这里。 “都说说吧,怎么输的,从你开始。”张俊凯随意指出一个人。 “肯定是有内奸,监视雷霆会的人没有传出任何风声,雷霆会的一百人忽然出现,当时我们连武器都没有,只能投降。” 他这话引来了另外三人的附和,其中一人补充道:“我们当时进行了反抗,但雷霆会的那些人绝不简单,配合默契,根本没有一丝机会。” “负责监视的人呢?” 在大厅的最角落,战战兢兢的走出来一个人:“我正在武馆四周监视,忽然被人敲了闷棍,我连人都没看清,就被抓到了雷霆会。”说到这里他低下了头,“其他人也是这样。” 之后他把当时的情况详细的说了一遍,祝平炎怎么审问他们,他们中有谁当了叛徒,末了还加了一句:“我当时想阻止他的,但是被捆着,根本动不了。” “你的嘴也被堵上了吗?”大厅里的另一人问,这人就是当时给这十三人打电话的那个。 “那倒是没有。” “那我打电话的时候,你怎么不知声?” “呃……”他张了张嘴,又无话可说的低下了头。 “好了。”张俊凯打断了对话,询问道:“那两个叛徒呢?” “逃了,要追杀他们吗?” “算了,大敌当前,他们的事先放一放。”这是张俊凯第一次用“大敌”来形容祝平炎。 第一百一十章 破门 张俊凯没有大发雷霆,只是平静的说:“这次失败的主要责任……”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视一圈,所有人都屏息凝神,明白是时候有人背锅了,“是我,我轻敌了。” 所有人都不敢说话,这时候他们能怎么办呢,不敢赞同,也不敢反对。 只有张俊凯继续说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既然已经与雷霆会开战,我就不应该顾忌那些小钱,如果两百人整装待发在一起,就不会给对方逐个击破的机会。 我不应该靠一些传言认定雷霆会都是乌合之众。地网这个组织,我早就从四叔口中听过,但是我依然没有在意,今天就栽到了地网上。 而且除了地网之外,他们似乎还有一些精英部队,现在就派人查清楚,我要雷霆会每一人的资料。” 然后他又看向另一人:“他们四个是被偷袭了,那你呢,你带着一百二十人,祝平炎的主力又不在,你是怎么败的?” “我们,中计了。”他详细说了一遍当时的经过,然后总结道:“现在想来,那个买粥的应该就是雷霆会的人。” 张俊凯想到钱修贤曾经说过的话,说道:“地网,他们叫地网,然后呢,你还剩四十多人,怎么会打不过三十个败兵?” 这人看了眼自己断掉的手指,心有余悸的说:“这三十个人确实没什么本事,但是祝平炎,他,他……”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形容。 “祝平炎是武道高手,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但你们没打过身手好的人吗?一个人打不赢,两个人呢,两个人打不赢,三个人总够了吧?你们又不是没练过武。” “不一样,祝平炎和之前遇到的武道高手都不一样,他的武功很高,一个人同时打好几个人,我们都碰不到他,他的剑也很古怪,削铁如泥,随便一下就能砍断我们的刀,阵型在他面前根本没有用。” 绝世高手,加上削铁如泥的剑,这是武侠小说吗? 张俊凯一辈子都想不到,这是都市异能。 年纪轻轻的他愁的直掉头发:“好,祝平炎是有名的高手,望东城武术界无冕之王,我就算他一个能打十个,你们输的不亏,那你们呢?”他指向房间里唯一没有开口的人,“听说你们三十个人,被五个人打败了?” 于是又一番血泪控诉,听完之后张俊凯人都蒙了,这,这就是武侠吧?现实里有这么夸张的人吗? 早就听闻祝平炎手下有一堆高手,所以这五个人都是高手,可以理解。 但是张俊凯也玩过飞刀,他有资源能找到一些大师级别的人做老师,可三十多米正中眉心杀敌,这也太玄幻了,这是小李飞刀吗? 不要说打中眉心,三十米的距离,对方还在跑动,旋飞是怎么保证刀尖命中率的,直飞又是怎么保证威力的? “他的飞刀是什么样的?”张俊凯怀疑这人是不是知道了大势已去,直接投降了。 五个人打三十个好手勉强能信,三十多米飞刀命中眉心,这对行内人来说,就是神话,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外行人编出来的段子。 “这……不记得了。” 张俊凯也没说什么,让这人下去后,一边命人调查雷霆会,一边让人调查这次战斗,如果这真是个打都不打直接投降的人,也许会成为下一个叛徒。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那次战斗的经过格外清晰,根本不用调查,有人拍下了视频,还发到了网上,虽然很快因为血腥暴力被删除了,但张俊凯派去调查的人,还是留取了一份。 直到看见视频,张俊凯才相信真有这样的高手,同时也不得不胆寒。 他现在只剩下一百人,祝平炎加上这五个人,最起码能打掉他一半的人手,难道他鸿德通背门,竟然连雷霆会都打不赢? 不能认输,如果这一仗输了,鸿德通背门或许安然无恙,但也和他张俊凯没什么关系了。 拼到最后一兵一卒,也要赢下这一仗! - 祝平炎以为战斗已经结束了,鸿德通背门损失惨重,剩余的人力不足以再战,再打,就要动老本了,雷霆会正处于发展阶段,也没必要去死磕,从双方的利益角度来说,这一战,在这里就能画下句号了。 然而他等了几天,一直没能等到鸿德通背门的停战请求,正打算主动出击,好在那些伤员恢复之前结束战斗。 可是张俊凯竟然主动出击了。 在这几天里,张俊凯已经彻底的调查了雷霆会,太过机密的事他或许不知道,但是地网、作战部、经营部的划分,他还是能够了解的。 经营部在上一战叛逃了七十人,很多人在事后想回来,但是祝平炎已经不承认他们了,地网从望东城之外带回来三十个高手,这些人单挑或许很强,但没法立刻融入作战部的团队中,所以加入了经营部。 雷霆会的生意很少,而且祝平炎现在有钱,干脆就不再管那些生意了,经营部的人也跟着教官训练。 之前祝平炎有钱,但是不敢乱花,怕别人追查他钱的来源,但是现在不同了,张俊凯这一千万,让他可以花钱花的放心。 毕竟不可能有人盯着他花的每一笔钱去做账,就算他花的钱已经超过了一千万,外人也很难察觉。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情况,除了一些在外调查鸿德通背门的地网,雷霆会两百多人都在武馆里,祝平炎忽然收到消息,鸿德通背门又要有大动作。 之后两千人便又出现在武馆门外。 没开打之前,你耀武扬威,是为了打压我的士气,可现在我已经大胜一场,你来这一出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要跟我谈判么?鸿德通背门有两千人,虽然不是专门用来打架的,但如果到了存亡危机关头,派他们来打架也没问题,所以这是警告我,不可能消灭鸿德通背门,只能和谈? 就算他不来这一出,祝平炎也知道不可能灭掉鸿德通背门,所以在祝平炎眼中,这根本没有意义,除非张俊凯想借助两千人的威势,在谈判中取得好处,比如向外界申明,是雷霆会主动和谈的? 祝平炎还在这么想着,就看见几个人拿着电锯走到大门前,竟然是要把武馆入口的木门锯掉? 这是要强冲进来! 祝平炎双手抓紧栏杆,一时间有些慌了,这可是两千人,不管是不是经受过训练,哪怕是两千个普通人,他们这两百人也打不过。 第一百一十一章 翻墙 “把门堵上!”祝平炎大喊着。 但是其他人就有些茫然了,为什么要堵门,堵哪个门? 张成功也发现了异常,喊道:“他们要强冲进来,把大门堵死!” 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门外这两千人要是强冲进来,踩也把他们踩死了。 人们搬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板凳,桌子,石头,一齐往大门口冲。 祝平炎转身回屋,取出他的宝剑,电锯锯木门的速度太快,他担心来不及,如果大门被破,他就堵在破口,让外面的人暂时冲不进来。 但等他到来大门口,发现门上有两个洞,但很小,应该是电锯戳进来造成的,为什么没有锯开门? 从这两个破洞,他发现了原因,门里面竟然有铁条。 通背拳武馆早就有了,但后来五爷扩建了一番,才有了现在这个气派的大武馆。 五爷当年多么混乱,武馆建立之初,就考虑了防御,外墙高五米,厚一米,跟城墙似得,这大门怎么可能只是普通木门。 - 正当祝平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就听见楼上在喊:“墙!他们搬梯子了!” 祝平炎一跃而起,把剑尖插入墙体,再一借力飞到墙头,果然看见好几个梯子正被抬过来。 他回身喊道:“抄家伙准备防御!” 雷霆会原本在堵门的人,赶紧跑回去拿自己的武器。 鸿德通背门的人也不是瞎子,看见墙上站着个人,纷纷往上砸东西。 祝平炎顺着墙,奔跑着躲避,墙上每隔二十米就有一个塔楼一样的小建筑,本来他以为这就是个装饰,现在才发现,这里面正好可以躲一个人,如果他手里有枪的话,就可以躲在这里突突下面的人了。 他没枪,但他身上装着一袋钢珠,趁着对方火力间隙,对这下面就是一顿砸,以他的力道,砸中一个就减员一人,甚至可能砸死。 不过他也顾不上留手了,要是让这些人冲进来,他想有个全尸都难。 被他砸翻几人后,下面的人开始对他集火,他终于领会到了什么叫火力压制,被砸的根本没机会露头。 张俊凯见祝平炎出现,招手把几个人叫到跟前:“装上消音器,打死他。” 那几个人都吓了一跳:“这不合规矩吧?” “等我们攻进去,把弹痕毁掉就是,没人能发现的。” 于是一队人围着一个人走到了前面,他们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中间那人对准祝平炎躲藏的地方开了一枪。 消音器并不能完全压住枪声,但是周围太过吵闹,这声响倒也没被注意。 祝平炎注意到了,因为子弹就打在他靠着的墙上,他知道这动静不可能是石头砸出来的,心里又惊又怒,但也无可奈何,更不敢露头了。 - 很快有人顺着梯子爬上墙头,以他的角度,不需要露头就可以砸这些人,他都不需要用钢珠,墙上有一堆底下扔上来的东西,酒瓶,石头,碎玻璃,底下两千人呢,能收集到各式各样的投掷物。 他就地取材,用这些东西把爬上来的人全砸下去。 这个高度摔下去,可不是疼一下就能了事的,轻则断腿,重则丢命,下面的人看着有人摔下来后凄惨的模样,都不敢再爬梯子了。 见祝平炎虽然不敢露头了,但依然活着,张俊凯质问道:“没打中?” 手下也颇为无奈:“打不穿,墙里面加了东西,手枪怎么打都没用的,得用长枪。” 长枪的动静太大,有可能被发现,这是禁忌,十几年都没人碰,他不想以身犯险。 “算了,他只有一个人,我们有两千,没必要冒险针对他。” 这话说的没错,祝平炎只有一个人,他这边不敢爬梯子,其他地方照样爬,不过这些人爬上墙之后也挺尴尬,没办法下去啊? 雷霆会的人就围在墙下面,趁机用石头砸他们,雷霆会人少,分散防守之后,每个地方的人不多,而用石头砸五米高墙上的人可不容易,所以墙上面的人还能忍着,用下面人递上来的石头反击。 双方各有优劣势,墙上面的人不是祝平炎,五米高的墙,就算不恐高,爬上去也不敢乱动,只能站着挨打,但底下扔上来的石头打人已经不那么疼了。 墙下面的人可以灵活躲闪,但是不小心被砸中一下,就是头破血流。 双方打个有来有回,总体来说是墙上更有优势。 但有些地方就不一样了,飞镰守着的地方,墙上面的人完全没法抵挡,爬上来一个死一个,飞镰留手都没用,一飞刀命中,再从这墙上摔下来,想不死很难啊。 很快这地方就不敢往上爬了,飞镰再去其他地方,用光了飞刀就用石头,石头没有那么致命,但飞镰想用石头把人砸下去还是很简单的。 不光飞镰,扔飞刀或许是技术活,扔石头谁不会,霜虎和未来守着的地方,也是上来一个下去一个,再加上两个卫兵,这五个人就守住了五个地方,很快这些地方的人被打怕了,不敢再上梯子,他们就转战别处。 他们五个沿着围墙不断扔石头,经营部派了二十人专门给他们捡石头,庭院里的碎石很快就被捡完了,但事在人为,这些家伙直接把地砖撬上来,砸碎了人造碎石。 他们在这边砸地砖砸的还挺高兴,外边通背门的人可不高兴,上去一个掉下来一个,掉下来后非死即残,这谁还敢上去。 这时候老大的命令都不管用了,毕竟他们这些人是真正的乌合之众,起哄打架可以,把他们当士兵就过分了。 - 既然没法爬墙,那就拆墙,十几号人抡着大锤砸墙,但一直砸到十几人都累趴下了,这堵墙依然完好无损。 如果他父亲钱鸿德还活着,就一定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是亲眼看着院子建起来的,知道这堵墙有多结实。 不过五爷建这堵墙的时候,也没想过自己人会被堵在里面毫无还手之力,所以当祝平炎看到一支拆迁队穿过人群往这边赶的时候,就知道不可能永远躲在墙后面。 人力抡起的大锤不能砸烂这堵墙,但是机械摆锤的动能就连祝平炎这种超人类都比不上,破墙只是迟早的事。 第一百一十二章 遁地 看准了拆迁队的动向,祝平炎从墙上跳下来,跑到拆迁点附近的地方再爬上墙,对准驾驶室的操作人员丢出一颗钢珠。 直径两厘米的钢珠像子弹一样射穿了驾驶室的玻璃,将里面的人打得生死不知。 别以为这只拆迁队是无辜的,正经的拆迁队谁敢接这活。 抡大锤谁都可以,但是开挖机可不是谁都行的,这是个技术工种,一般人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技术。 就算有,现在谁敢站出来,虽然祝平炎被砸的缩了回去,但祝平炎在五米高的墙上,大部分石头扔上去就没多少力量了,只有少数力量大的能造成一点杀伤。 准头就不提了,人数够多,全覆盖了,就说力度,就算能砸到祝平炎,也就是疼一下,最多脑袋被砸破,可被祝平炎砸这一下,能不能活都是个问题。 万一祝平炎就这么硬顶着乱石,非要往下扔一颗钢珠怎么办,谁敢拿自己的命去赌? 没人开挖机,人力又拆不掉这堵墙。 冷静下来之后,张俊凯撤销了命令,开始和其他人一起商量,该如何攻进去。 事实证明,人多力量大,无论在体力还是脑力上都是如此,张俊凯自己已经无计可施了,但是人一多,想法一个接一个。 门打不开,墙翻不过去,那就挖地道呗? 由于前几次的失利,已经让士气大跌,如果再失败几次,这些人或许就没那么容易听从命令了,所以在执行计划之前,众人都要先推演一番,不能想到什么是什么。 首先是可行性,挖地道是个技术活,他们这些人没有能力把地道挖太长,但如果只是为了翻过这道墙,应该不成问题。 有人提到了地基的问题,但张俊凯毫不在意,地基能有多深,一共就五米的墙,地基难道也有五米吗? 既然可行性没有问题,那就假设地道已经挖好,人们从地道钻进去,形成人数优势之后,当然就可以平推过去,但如果没有形成人数优势,地道的入口就已经被发现了,这时候要怎么办? “那重新挖一个就好。” “只要有机会成功,都应该试一试。” …… 在一片议论声中,忽然有一个声音说道:“不是可能会被发现,是必定会被发现。” 所有人都看向他,那个人继续说:“不能用大型机器,这个没问题吧?” “那当然,为了隐蔽,手工挖完全可以,我们人多,如果累了,可以轮换。” “刚刚我们用大锤试过,墙体很坚实,连门里面都有铁条,地基肯定不会太浅,那就没法很快挖过去。 你们没发现吗,三楼的楼顶有一个小亭子,里面有人在观察我们,大概只有贴着墙的人不会被看到,如果只是几个人挖地道的话,或许不会被发现,但如果人多了,肯定会被发现的。” 张俊凯不想放弃来之不易的想法:“那就不轮换,从建筑工地上抽四个人过去,虽然慢一点,但今天之内挖到墙里面应该不成问题吧?” 一个论点一旦被否定,就很容易被更多人否定,另一人也持悲观态度:“挖地道可能不被发现,但地道挖好之后,我们总要过去啊,一群人往那边走,还是会被发现。” “可以贴着墙走。” “贴着墙走就会拉出一条长长的队伍,这样会被祝平炎发现吧,他一直在墙上。” “他只有一个人,我们从另一个方向挖就是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怎么不被发现,有一个了解武馆内部情况的人说道:“我倒是不担心外面的人被发现,但是进去的人怎么办?武馆的围墙下面什么都没有,藏都没地方藏,就算三楼的哨兵看不到地道,不断有人从这边出来,总会被他看到的。” 所有讨论都终止了,是啊,外面的人有很多藏的法子,但里面的人怎么办? 有人试探性的说道:“我们可以先假装成对方的人,毕竟他们没有专门的服装,两百人,总不可能全都互相认识吧?” 这个主意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既然没法藏人,那就不藏了,你们不穿制服,我们也不穿,大家谁也不认识谁。 “那打起来之后怎么办?对方人少,就算不认识,好歹也有个脸熟,我们就真的分不清敌我了。” 一些老人立刻给出了答案:“每人带一条红丝巾,打起来之后,就把红丝巾绑在头上。”以前可没有制服这种东西。 计划在讨论中不断完善,到所有人都觉得完美无缺的时候才开始实施。 这世界上当然没有完美的计划,但大部分情况下,也不需要完美的计划。 大部分人依然在正面吸引主意,少数人接到命令,从人群中悄悄离开,然后脱掉制服,悄悄跑到武馆后面,躲在墙根底下挖洞。 在他们挖洞的时候,另一批人出去买了大量丝巾,分发给他们,武馆后面的人越来越多,但都脱了制服,伪装成路人。 由于存在着“鸿德通背门的人都穿制服”的刻板印象,哨塔里的人虽然发现武馆后面人变多了,但是并没有警惕,也没有将事情上报。 除了那个哨兵,围墙边也一直有人轮流巡逻,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武馆周围建起了很多高楼,这些高楼上就有通背门的人手持望远镜盯梢,一旦发现巡逻的人靠近,就通知挖地道的人停手,等巡逻的人离开,这些人才继续挖。 武馆很大,由于三楼已经有了哨兵,巡逻只是一个保险,所以巡逻的人并不多,倒也没耽误挖地道的进程,吃午饭的时候,地道已经挖通了。 这时候通背门的人不仅关注巡逻的人,还关注放哨的人,在巡逻的人离开,且放哨的人不看向这边的时候,地道里面的人才松开手,让最后一捧土掉下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超智能人脸识别 地道挖通后,第一个人带着两块早就准备好的木板爬出地道,在放哨的人视线看向这边的时候,用木板盖住地道的入口。 木板表面用胶水粘着泥土,只要不仔细看,这就好像是一块完好的地面。 放哨的人转过视线,就挪开木板,让地道里的人出来,周而复始。 他们并不担心放哨的人忽然转过视线,一方面是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干,另一方面则是放哨的人也在用望远镜,人的视野范围很宽广,但用望远镜能看到的就很狭窄了,就算他忽然转头,也不可能正好对准了地道。 雷霆会有两百多人,又存在很多可以破阵的高手,所以最少要进来一百人,才有可能守住一块地方,但是一百人也不能都聚集在这里,不然就是把那些放哨的和巡逻的人当傻子了。 所以他们出来后就会去往其他地方,不在原地聚集。 - 司泊认识所有作战部的人,但他并不满足,整个雷霆会也就三百人,地网的人没机会结识,但是经营部的人他都有些印象。 本来在作战部的熏陶下,他也看不起经营部的人,所以没有深交的打算,但是经历过这件事,经营部淘汰了一大批人,剩下的人要么是敢跟着祝平炎血战的,要么是高薪招聘的精英,他觉得自己可以全部认识。 所以每当他看到陌生人,都会主动上去聊两句,现在他看到一个似乎是在巡逻的陌生人,于是走上前说道:“兄弟有点面生啊,我没在经营部见过你。” 虽然他没机会结识地网的人,但雷霆会所有的老人他都认识,眼前这人既然面生,那就应该是前几天来的那批新人。 所以他这么说的本意,是让这人承认自己是新人,以此造成不同的立场,好制造话题。 但是他得到了一个出乎预料的答案。 “我是作战部的,不常去经营部。” 每个人对面孔识别的精准度是不同的,有一种病叫脸盲,表现为无法有效的分辨不同的脸孔。 对于司泊来说,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脸盲,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法清晰的记住自己看过的脸。 就算是认识的人,只要不是特别熟识,换一个环境,换一身衣服,换一个发型,都不需要进行面部伪装,很多人就不敢确认眼前的人是谁了。 但司泊不是这样,他能清晰的分辨已经被他记住的脸,就算他不熟识的一个作战部成员,伪装成服务员出现在他面前,他也能立刻认出来。 即使被否定,他也可以很自信的说,你和我认识的一个人简直一模一样,而不是怀疑自己认错人,哪怕他和这个人只见过一面。 所以这人说自己是作战部的时候,司泊立刻排除了是自己弄错的可能性,但既然他不是作战部,为什么要说自己是作战部的人呢? “你叫什么?”司泊像是不经意的随口问道。 果然得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司泊的怀疑愈深,继续搭话:“我是经营部的司泊,很高兴认识你。” 司泊又追问了一些问题,那人都是随意敷衍,但司泊已经可以确定,他不是雷霆会的人。 雷霆会之外的人出现在武馆里,还试图伪装成雷霆会的人,他必然是鸿德通背门的人,目的也不言而喻。 司泊假装接到上级命令,带着他来到了作战部聚集的一块地方,那人为了不暴露,只能跟着来,然后在司泊的指挥下,作战部的人立刻抓住了他。 司泊很聪明,没有声张,而是把他秘密带到祝平炎面前,祝平炎随便威胁两句,这人就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全部交代了。 了解了更多细节后,祝平炎直呼大意,和司泊商量了一下对策,然后便把所有人召集起来。 此时司泊带领五十名地网成员赶来,他们都戴着红头巾,同时大喊开战,通背门的人纷纷绑上红头巾加入其中,却不想在确认所有通背门的人都出现后,随着司泊一声令下,地网的人全部取下了红头巾,纷纷攻击戴着红头巾的人。 正在其他人蒙逼的时候,祝平炎站出来喊道:“戴着红头巾的都是内奸,给我打。” 于是所有戴着红头巾的人都被抓住,此时他们再想摘掉红头巾已经来不及了。 却见众多俘虏中冲出来一个人,大喊道:“我是冤枉的,我不是内奸!” 地网的人正要把他一脚踢回去,被司泊拦住,他仔细看了一眼冲出来的人,疑惑道:“郭佳?你戴着红头巾干嘛?” “我看你带着一群人过来,都戴着红头巾还大喊着开战,看着很有气势的样子,正好我也有,就戴上了,谁知道你们下一秒就翻脸了。” “……” 祝平炎叹息一声,向着俘虏喊道:“还有没有人是误伤?” 又几个人站出来,但是司泊不认识,于是祝平炎就让他们报名字,他手机里有雷霆会的花名册,一查就知道真假,这些人当然都是假的,这让祝平炎很欣慰,看来自己手下的智商普遍都没有什么问题。 解决掉内患,祝平炎带着这些人去地道旁边,不过通背门的哨兵提前发现了雷霆会的动作,剩余的人都撤回了墙外。 既然抓不到人,那就把地道堵了,堵得方式很暴力,先填上泥土,然后祝平炎扛着一块几吨重的石头堵在入口。 之后雷霆会进行了一轮自查,所有人排队报名字,由祝平炎一一检查,确认没有混入内奸后,这一番混乱才算是结束了。 这件事也让祝平炎意识到,虽然哨兵站的已经很高了,但还是有些地方看不到,于是让在外的地网成员监视外围情况。 地网的水平和通背门可不一样,相比于战斗,这才是他们的老本行,武馆四周都被严密监视,而通背门根本无法发现他们。 之后通背门还打算在其他地方挖隧道,但是除了往地下室又送了一些俘虏,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鸿德通背门的人尝试了三次,每一次都更加小心,但他们只防备着墙里的人,浑然不知墙外也有人盯着他们,所以每一次都无法成功,反而让祝平炎坑掉了他们不少人,最后不得不放弃了挖地道的计划。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飞天 地道的计划差点成功,但毕竟失败了,而且雷霆会已经有所警觉,同样的法子很难再生效,不得不放弃。 所以他们必须考虑其他方案了。 破门不行,翻墙不行,现在连遁地都不行,靠谱的方案越来越少,慢慢开始出现一些很离谱的方案。 比如飞天? 跳伞空降到武馆里,直升机索降到武馆里,从高楼上打一根绳子,到武馆的楼上,滑进去…… 这些方法的构思应该都来源于电影,毫无疑问,一个靠谱的都没有。 先说跳伞,这玩意是谁都会的吗?提出这个观点的人,大概以为跳伞就是背着伞包从飞机上往下跳,然后开伞慢慢荡下来。 跳伞所需要的具备的基本心理素质不提,开伞包的时机不提,天气状况也不提,就当是最佳天气状态。 怎么伞降到指定地点?不小心降到公路上,直接被车撞死咋办?怎么保证不撞到或者挂在建筑上? 就算这些都不提,降落伞的降落速度并不慢,一不小心就会摔伤自己,落地的时候也很容易被降落伞困住,以这种状态降到武馆里,不就是在送俘虏吗。 再说索降,先假设所有人都掌握了索降的技术,然后就会惊奇的发现,嗯……这是一种比伞降效率更高的送俘虏方式。 鸿德通背门的能力,搞到直升机并不难,可一般的直升机能带几个人?又能搞到多少具备城市飞行资格的直升机?把这些人送进武馆,没等下一批人进去,前一批人就已经在地下室了。 至于从楼上打绳索滑行到武馆,先假设绳索可以成功打上去,往武馆滑行的过程中,祝平炎直接把绳索砍断…… 这已经是比较仁慈的方法了,他要是把那削铁如泥的剑横在绳索边,通背门是去排队自杀的吗? 这之后又否定了很多看起来很炫酷,实际上根本行不通的法子,终于有人出了一个靠谱的法子。 既然墙体太过坚固,人工无法拆除,那为什么不直接填平呢? 初一听到这个提议,所有人都很错愕,墙又不是坑,怎么填平?但对方进一步解释后,所有人都恍然大悟,同时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法子早没想到,搞得那么复杂。 - 所谓把墙填平,是指拉几车土,直接在墙边填出来一个缓坡,祝平炎在城墙上点射,导致施工车辆无法接近,但渣土车可以直接倒车过来卸土,祝平炎根本打不到驾驶员。 就算祝平炎打碎了两个后视镜,在场的其他人也可以指挥倒车,指挥倒车这种事比指挥挖掘机简单得多,现场的所有人可以一起发声,即使有人被祝平炎打死,人们也会存在侥幸心理,人这么多,他不会这么巧选中我的。 祝平炎不可能把所有能指挥倒车的人都杀掉,他要是有这本事,干嘛龟缩在墙里面,直接杀出来得了。 这个法子完全没有任何破绽,只要围墙里面的人不敢出来,就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除非祝平炎能把钢珠打出火箭弹的威力。 几个小时后,几辆装满土的渣土车开进来,祝平炎看到这些车的时候,就明白通背门想干什么,但也正如通背门所想,他无可奈何。 很快墙就被填平,通背门的人涌上土坡,如履平地般上了墙头,祝平炎不得不下了墙,他的位置可以打到土坡上的人,但是土坡上的人也能打到他。 之前用梯子的时候,人很少,对他够不成威胁,但现在几十人站在土坡上,他只能退下来了。 这些人到墙头之后,雷霆会的投掷五人组立刻开始扔石头,这次由于祝平炎被逼了下来,也加入了其中,六个人像狙击枪一样点射墙头的人。 通背门这次却是早有准备,一片片钢板被送上来,最前排的人手持钢板,将六人的投掷完全挡住。 就算是强化系天骄,也不能用石头击穿钢板,何况现场人太多,即使是强化系也会被天道压制。 飞镰和其他人不同,他的准确度不仅仅是能打中人,挑了一块比较规整的石头,一块飞石准确的打中了抓住钢板而漏出来的手指,那人手指被打断,惨叫着丢下了钢板,然后就被一阵乱石砸翻下去。 一开始通背门的人还以为这只是巧合,但飞镰连着打断了四人的手指,剩下的人终于害怕了,钢板也不能给他们安全感,纷纷退了回去。 但没过一会,他们又回来了,还是举着钢板,这次却没有露出手指,钢板上被焊了两个把手。 见里面的人终于无可奈何,在钢板的掩护下,一辆辆装满石头的小推车被推上来,石块纷纷落地,在地上堆起了一个小石堆。 “他们想把这面也填平!”有人喊道。 这是很明显的事,但也没法应对,祝平炎总不能让手下冒着被砸死的风险去清理石头吧。 就在钢板挪开露出小推车的一瞬间,飞镰的石块转过空缺打中了推车的人,小推车带着石块掉进了院子里,推车的人则掉下土坡。 于是再后来,小推车上也被焊了钢板,虽然飞镰偶尔还是能找到缝隙,打中一两个人,但大局已定,很难逆转了。 看着那越堆越高的石头,每个人的心情都非常压抑,不用祝平炎命令,一些人已经自发的趁着倒石块的间隙,上去搬石头。 但是对方可不仅仅能用小推车,看见有人上前搬石头,墙上立刻有人往下扔石头,祝平炎赶紧上前把那人救回来,没有说什么,但是冲他们摇了摇头。 普通人搬石头的速度很慢,容易被砸,如果他去搬的话,还是能成功的,但这只能拖延最终的决战,并不能改变局势,而他并不需要这样的拖延,雷霆会的战斗力又不会越来越强。 与其做这些无谓的挣扎浪费体力,不如想想怎么应对即将到来的决战。 在祝平炎的示意下,所有人都放弃了继续扔石头,围在一起讨论如何应对这场两百对两千的决战,只有飞镰还在认真的瞄准,找到机会就打下一人。 祝平炎没有阻止他,这和搬石头这样无谓的挣扎不同,飞镰确实在杀伤敌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 地网 古代有什么以少胜多的案例?巨鹿之战?赤壁之战?鄢郢之战?多不胜数啊。 赤壁之战是火烧连船,无法复刻。 巨鹿之战,项羽以破釜沉舟之势杀敌,境遇上倒是与如今的情况相似,但祝平炎的人可不如项羽手下的精锐,绝境可以激发勇气,也可能制造逃兵。 而且巨鹿之战中,秦军内部就有很多问题,政治上的动荡也影响到了军队的稳定,再加上项羽带人截断了章邯与王离之间的粮道,导致王离军失去后勤补给。 秦军内部有问题,通背门内部也有问题,如果祝平炎没有盲目自信的等待和解,而是利用地网在通背门内部做文章,趁着钱鸿德死去,张俊凯决策失误大败,说不定能瓦解通背门。 可惜时机已去,兵临城下,再想从这方面入手,已经来不及了。 至于截断粮道,很多以少胜多的战役,都是通过断后勤完成的,但这虽然已经达到了两千人的规模,却不是真正的战争,一天之内就会结束,哪来的粮道可以截。 粮道……后勤……没有粮道,但是有后勤啊!那些铁板,小推车,碎石,都需要有人运过来。 祝平炎从其他地方翻身上墙,看见停在人群中的几辆大车之后,却不由的一声叹息。 现在的运输能力,岂是古代能比的,这一点点东西,根本不需要再运输,这时候已经不是后勤了,“粮草”已经运到军营里了。 历史上有很多以少胜多的战役,但要因此觉得以少胜多很简单,那就大错特错了。 五千年的历史中,发生过的战役如同九牛之毛,以少胜多的案例,不过是其中一毛,只不过以多胜少是常态,不被人重视,一百次以多胜少的战斗,也不如一次以少胜多更加耀眼。 若是把历史书写在一页纸上,以多胜少为白色,以少胜多为黑色,乍一看白纸上的几个黑点尤为清晰,便觉得以少胜多很简单,殊不知这张纸整页都是白色。 五米的高墙,想要靠人力填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天色渐渐暗下来,月光虽然也挺明亮,但通背门的人不是来散步的,夜间作业,光靠月光可不够。 有决心,有人力,有物力,有财力,大多数问题都能很快解决,几台柴油发电机被搬过来,土坡上升起一根根长杆,上面吊着灯泡,将这里照亮如同白昼。 祝平炎也不费心去砸那些灯泡了,灯泡而已,要多少有多少,工业时代,张俊凯能买到的灯泡,比他院子里的石头还多。 - 不过入夜之后,能做的是就更多了,之前俘虏三百人的时候,祝平炎偷偷留下了一些通背门的制服。 既然通背门能混进雷霆会,雷霆会也能混进通背门里,地网抽出二十精锐,穿上通背门的衣服,趁着夜色钻入了通背门的人群里,四处寻找张俊凯的位置。 一旦找了他,祝平炎便会带着甲乙两个士兵潜入,擒贼先擒王,抓住张俊凯,就能逼迫他退兵。 可惜张俊凯没那么好抓,地网的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他,最后虽然用排除法确定了张俊凯的位置,却无法接近,张俊凯周围是他那仅剩的一百职业打手。 这一百人虽然不至于互相都认识,但是和作战部或者地网一样,内部是有分组的,每一个小组负责一个位置,小组内的人都互相认识,根本无法混进去。 既然抓不住张俊凯,那就只能改变计划,以消灭其有生力量为目标。 祝平炎先是把里面的地网抽出来,然后给每人发一条蓝色手环,之后把所有地网都派出去,在外围偷袭通背门的人,然后换上他们的衣服,潜入通背门。 只要没戴蓝色手环的,都是敌人,想方设法捣乱就行。 - 姜毅是地网的精英,他虽然不是小组长,但作为被教官选中留在身边的人,他比那些小组长对自己的身份更加自傲。 面对鸿德通背门这样的一流帮派,所有人都认为地网输定了,只有姜毅不这么觉得,鸿德通背门是一流帮派,但他觉得,就算面对黑狼,地网也不会灭亡。 这是一支可以随时消失的军队,哪怕正面因为人数差距而不敌,也可以隐藏自己来游击战,他相信望东城没有比地网更强的组织了,望东城也不可能找到比两位教官更强的人,所以教官不会死,地网也不会灭亡。 如今他穿着通背门的衣服,身处敌营,一旦暴露身份,周围的两千人都会变成敌人,不对,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再加上地网的暗中偷袭,还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人擅自离队,打算等到打完了再回来,现在这里应该只有一千多人。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区别,一千六百还是一千七百,或者两千人,暴露自己的结果都只有死而已。 他怕死,地网并没有将他训练成一往无前的死士,教官们并不打算培养那种愚蠢的东西。 地网的每一个人都是教官亲自挑选出来的,只有教官看不上的,才会进入作战部和经营部,所以在成立之初,地网便是雷霆会中最聪明的人聚集之地。 经过教官的训练,每一个地网都拥有极其优秀的判断能力,这样的人不会成为其他帮派里那些文盲死士,如果一位地网决定牺牲自己,那必然是理智思考后的结果,而不是被愚弄哄骗着为别人卖命。 所以他怕死,但他现在并不恐惧,就像高空作业的人也怕死,但不会因为从楼上往下看一眼就吓得手脚发软。 因为自信,长期高空作业的人,相信自己不会掉下去,姜毅也相信自己不会被识破,即使被识破,也可以轻松逃脱。 别人觉得他在走钢丝,稍一闪失就会丢掉小命,但在他自己看来,他只是走在一条宽阔平稳的大道上,别人以为的那些闪失,他永远不会有。 他这么想着,忽然脑海中忽然想起了教官的告诫,自信是好事,但是不能盲目自信,每个人都会犯错,如果因为一次完美的成功,就以为每次都能完美的成功,那离失败就不远了。 教官说的对,不应该说永远不会有失误,他也许会有失误,就像走在大路上也有可能跌倒,但他在失误之后,就立刻有预备的方案,而不是惊慌失措。 而且他绝对不会犯愚蠢的错误,就像他不可能闭着眼睛往墙上撞,所以他不会死。 第一百一十六章 内乱 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每一个人的想法也都完全不同,地网并不是军队,所以不会要求所有人想法一致。 姜毅的自信别人学不来,有的人可能觉得此行危机重重,凶多吉少,但是他心里已经有一万个预案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至少可以保证自身存活。 殊途同归,每一个怀有不同想法的地网,最终都和姜毅一样,穿上通背门的衣服,带上手环,混进了这一千六百人中。 姜毅在人群中走动,就像在自家一样随意,抽出一个人的钱包,塞进另一人的口袋里,随便摸走一个人的手机……唉?怎么还有条链? 手机的主人静静的看着他,一条塑料弹簧链连着被偷走的手机和它主人的腰带。 姜毅看着这位年近五十,身高一米六的瘦小中年人,一把扯断塑料弹簧链:“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把手机拴在腰带上,下次注意点。” 这时三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挤过来:“爸,怎么了?” 姜毅从武馆毕业就是一个高手,同期的毕业生很少有人能打赢他,再经过地网的训练,虽然地网不主教格斗,但教官们非凡的格斗技术,还是让地网的整体战斗力提升不少。 而在这样的地网中,他也是少有的强者。 这时又钻出来三个大汉:“老丈人,这边出什么事了。” “哼”姜毅冷哼了一声,当着七个人的面把手机揣进自己的兜里,他一点都不虚。 这七个人一脸错愕,这小伙子有种啊,然后姜毅一闪身就跑了,很快很快的那种,他们想去追,但是人太多了,没有姜毅那种灵活的身法,根本追不上。 逃过一劫的姜毅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看见男的就偷东西,看见女的就调戏。 不过他偷到的东西都随意给了别人,看见的女人也不会自己上去调戏。 “前面那妞,一百块一次,技术贼好,千万不能错过。” 被姜毅忽悠的人不可思议的说:“那妞能这么便宜?” 这里面的男人90%都不是好人,女人自然也一样,所以他只是不相信这个价格。 “信不信由你,你自己上去问问不就知道了。” “她旁边那个,好像是他男人?” “这么漂亮妞,这么便宜的价格,你以为人家是为了赚钱吗,就好这口,我上去把裤子一脱,她连一百块都没要我。” 这人明显是心动了,而且似乎对自己很有自信,走上去拍了拍女人的屁股:“多少钱?”说着还挺了挺腰,“保证让你满足。” 这女人的男朋友就在旁边,更重要的是,她男朋友的兄弟们也在旁边,这种情况下绝对会打起来。 他一路走来,这样忽悠过不少人,不需要什么精密的陷阱,随口忽悠两句就行,有的人信了,有的人半信半疑,他也不在乎,一千多人呢,走量要紧。 就像那些愚蠢的诈骗短信,大部分都觉得这种骗局简直可笑,谁还会相信?但数量多了,就真的有人会信。 - 在这一千多人中,有一百个这样别用用心的人刻意捣乱,打架的人越来越多。 一千多人聚集在这一整天了,就算是普通人也会闹出点矛盾,何况这些本就不是安分守己的人,所以打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一天都没中断过,除非闹得太过分,否则也不会有人管。 一两个人打架,也就是出现一块空地,一圈人围着看热闹,但当打架的人不断增加,甚至互相连上的时候,就会忽然对周围的人产生一种心理暗示,所有人都在打架,这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地方。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很多时候都会遵循群体行事,当一个群体充满秩序,井井有条,其中的人便会下意识的融入群体,尽量让自己也变得井井有条。 但是当一个地方充满了混乱气息,周围的人都随心所欲,身处其中的人也会想要放纵自己,和周围的人一样,打架,欢呼,尖叫,放纵。 气氛就像是酒精,麻醉着人们的心灵,人们进入一种类似于醉酒的状态,平时不敢做的事,现在都敢了,有人趁乱偷钱,有人到处挑衅,找人打架,有人色胆包天,随意调戏女性。 地网的人明白,他们任务完成了,混乱之势已经出现,之后就不需要他们的带动了。 通背门的管理层很快发现了问题,他们还不知道有地网的人潜入,但是这混乱本身就是巨大的灾难,甚至波及到了张俊凯所在的地方,不过即使在混乱中,张俊凯作为通背门首领的威慑力依然存在,还没人真的敢趁乱冲击他。 通背门的人不敢攻击张俊凯,但是地网的人敢,张俊凯身处一百职业打手的保护中,正常情况下,地网如果敢攻击这些人,会立刻被一千多人围攻。 但是现在不同,通背门已经完全乱了,此时这些职业打手被攻击,不会觉得对方是敌人潜入的奸细,只会觉得这是因为打疯了,不认识人了,他们也不会妄图呼叫援助,因为打他们的就是他们自己人。 何况局势乱成这样,怎么呼叫援助,张俊凯一直在用喇叭喊,试图稳定局势,但他周围都是地网的人,当然不会理他,再往外或许能听见声音,但是看不到人,也不会有人理他。 鸿德通背门这仅剩的一百职业打手身上都穿着防刺服,这是现代工艺的盔甲,阵线分明,地网一时间也攻不进去,但是足够给里面的人很大压力了,毕竟他们代表的可是一千多人。 “少主,他们已经打疯了,在这里太危险,我们离开吧!” 张俊凯不知道他周围的人都是地网,见他们连自己都不认识的疯狂样子,也对恢复秩序失去了信心,为了自己的安全,同意撤退。 通背门仅剩的一百精英,带着张俊凯慢慢穿过混乱的人群,地网的人也跟随他们移动,向祝平炎报告他们的方位。 祝平炎已经带着剩余的人从后门悄悄绕过来,根据地网报告的位置,提前来到张俊凯可能出现的位置埋伏。 一百人护送着张俊凯和通背门的管理层脱离了大部队,拐到旁边的街口,终于松了一口气,这要是被自己人打死,该有多憋屈。 第一百一十七章 结束 “我就知道他们不堪大用。”有人抱怨道。 他其实是在抱怨张俊凯,让这种没有经验的人大规模聚集,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没法预料,他曾经劝过张俊凯,但张俊凯一意孤行。 张俊凯面色难看,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却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还是先想法子让他们冷静下来吧。”有张俊凯的支持者说道。 “我觉得你们应该先想想,怎么投降才能让我放过你们。”祝平炎带着一百多人走了出来。 这些人赶紧后退,想要回到大部队里,虽然大部队已经完全乱了,连自己人都打,但总好过他们独自面对祝平炎。 但是他们的身后已经被堵住了,而且堵住他们的好像是他们自己的人? “地网,伪装可以脱掉了,免得打起来的时候误伤。” 地网的成员齐刷刷的脱掉外套,虽然还穿着通背门的裤子,但是区分敌我的效果已经有了。 却没想到通背门这边也有人大喊:“我们也脱掉。” 通背门剩余的这一百精英,也和地网一起脱掉了上衣。 不用祝平炎这边吩咐,地网的人自发的下令:“摆好阵型,避免混战。” 地网不像作战部,地网不需要训练大范围的协同,所以小组之间很熟悉,但是对组外的其他人就没那么熟了,混乱之中全靠脸熟判断敌我肯定不靠谱。 虽说有手环可以识别敌我,但是手环和头巾这种东西不同,乱战起来总不能先瞅一眼有没有手环再打吧。 所以直接将阵型排开,将敌人拒之门外是最好的选择,自己人都在身旁,前面的都是敌人。 祝平炎扬剑指向张俊凯:“就算其他人可以伪装,你觉得你能伪装吗?” 刚才的命令并不是张俊凯下的,因为他此时已经面如死灰,无法再指挥这场战斗了。 他看向地网那边,想看看有没有援军发现这边的情况,但是地网和他的手下正在交战,将他的视线完全挡住,根本看不到外边。 见大部分人都在冲击地网的阵线,张俊凯身边只有寥寥几人,祝平炎也没有过多废话,直接挺剑上前。 祝平炎的威名对别人来说只是个名头,对通背门可是有实实在在的压制效果,见他靠近,原本守卫张俊凯的人也不由的后退,让本该被保护的张俊凯暴露在祝平炎的剑下。 张俊凯对此毫无反应,他似乎在想其他事,或许是在想他为什么会输,他有两千人,有四百精锐,财力物力无数,为什么会输给祝平炎? 是他的决策失误吗?但他的决策就算不能说优秀,总也是中规中矩吧,换成其他人来,也不会有更好的决策,为什么他就输了? 没人能给他解答,祝平炎一剑刺穿他的心脏,看向通背门的其他管理层:“投降还是死?” 这些人面面相觑,然后纷纷丢下武器,已为鱼肉,何苦挣扎呢。 他们也想不通,鸿德通背门怎么会输给雷霆会,不同于张俊凯到死都在疑惑,他们虽然也想不通,但更多的还是愤怒,因为他们有可以怪罪的人——当初怎么就没看出张俊凯是一个草包呢? 这边投降之后,那边的精英打手们也纷纷丢下了武器。 虽然武馆外边还有一千多人在混战,但鸿德通背门少主身亡,高层和最后的精英全被俘虏,已然完败,那一千人已经不重要了。 从后门把这一百人关进地下室,祝平炎带着那几个高层前往鸿德通背门的总部,张家大宅。 这栋宅子里有张家的私卫,是鸿德通背门最后可能影响大局的力量,这些私卫如果带着最后的张家人逃走,收尾工作会很麻烦,那些江湖生意可以直接吞并,可那些合法资产可没法吞并。 按照江湖规矩,祝平炎可以吞掉张俊凯的资产,但这规矩可不是法律,就像他可以霸占这栋房子,但是不能卖出去,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张家人。 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张家人把这些财产通过各种途径转移给他。 在通背门高层的帮助下,很轻易的进入了张家大宅,然后作战部的人迅速控制了整个宅子的力量,封锁了所有出口。 十几个地网成员看管着那些高层,剩余的地网根据这些高层给的情报冲进屋子里抓人,并且逐个房间检查。 地网的排查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祝平炎和这些高层站在前院等待,他看着这些高层随口问道:“我想知道,钱鸿德有没有派人暗杀我?” “有过。” “最近有过吗?” “据我所知,他死前的一个月都没再派人暗杀,他们五个应该都派人暗杀过你,不过都失败了,明白这样没有意义,自然也就不会再白费功夫。” 这人说完看向其他人,虽然之前的暗杀都是他安排的,但他也不确定钱鸿德有没有吩咐其他人,其他人自然都纷纷摇头。 “钱修贤,果然是你,好算计啊。”祝平炎轻声的说道。 - 客厅已经排查完毕,初春的夜晚还是有些冷,祝平炎便带着这些俘虏进了客厅,他随便找一张沙发坐下,思考着怎么处理之后的事。 张俊凯败的这么突然,张家应该没有逃走的,只要张家人在他手里,张家的合法资产可以十拿九稳的吞并,但是那些没有法律效应的灰色产业,可能就没那么顺利了。 虽然他被钱修贤算计了,但是钱修贤肯定想不到他能赢,不光钱修贤,所有人应该都想不到他能赢,所以他占有先机,可除此之外,他就没有优势了。 道义上来讲,他打赢了鸿德通背门,鸿德通背门的生意就应该是他的,但是涉及到利益,法律都会被歪曲,何况是道义,另外四个人肯定会想方设法和他抢鸿德通背门的生意。 他们之间的利益本来就犬牙交错,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竞争的生意可以乘着祝平炎刚接手,直接吞并,然后解释这是正常的竞争,合作的生意也有借口可以找,可以说这生意是他们占的更多,所以不能因为鸿德通背门败了就全给祝平炎。 关乎到切实的利益,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复杂。 第一百一十八章 海棠花 很快几个人被地网带到了客厅里,两个年轻女人和一个小孩,都穿着睡衣,都是一脸的惊慌失措。 如果不是地网事先调查过,祝平炎大概以为那个成熟一点的女人是张俊凯的妻子,那个小孩是他的儿子,不过他知道张俊凯没有妻儿,倒是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所以这个五六岁的小孩是他的弟弟?钱鸿德还不算是老朽,倒也没什么奇怪的。 祝平炎指了指被抓起来的三人,看着同样被捆起来的通背门高层:“介绍一下?” 经过简单的介绍,祝平炎才搞明白,那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是张俊凯小妈,那个十几岁的是张俊凯的妹妹,那个小男孩是弟弟。 同时对方也终于搞清楚了现在的状况,除了小男孩还是很茫然的想要挣脱手上的绳子,两个女人都呆若木鸡。 她们对帮派里的事情不太了解,但听张俊凯说过要打一个小帮派,似乎是为钱鸿德报仇,可为什么会这样? “张俊凯死后,谁会继承他的财产?” “不需要继承,钱鸿德死后,他的妻子享有第一继承权,不过他的这个妻子原本是小妾,并没有什么地位,所以不能实际上控制那些资金。” 本来张俊凯是要把这些资金慢慢转移到自己名下,他的这位小妈也不敢有什么意见,但是由于和雷霆会的作战失利,让这件事被拖延了,一直到现在,钱鸿德合法资产继承人一直是眼前这个女人。 祝平炎点了点头,继续陷入沉思。 在片刻的呆滞后,张俊凯的妹妹张宜用满是仇恨的目光看向祝平炎:“你不能坐在那里。” 祝平炎随口应道:“为什么。” “那是我哥哥的位子。” 他转头看向张宜:“你哥哥已经死了,按照规矩,他的东西都是我的。” “那以前是我爸的位置,爸爸死后是我哥的位置,我哥死了,应该是我的。” 这种时候还敢说这样的话,是该说她勇敢还是无知? 祝平炎拿起放在一旁的剑,再次看向张宜:“你想杀我吗?” 张宜的身子明显开始颤抖,但她仰着头毫不闪避祝平炎的目光:“你杀了我爸,又杀了我哥,像一个强盗一样闯进我的家,我为什么不想杀你!” 被捆起来的通背门高层中,有一个人低声说了一句:“小宜!” 祝平炎瞥了那人一眼,那人便低头不再说话,然后他又看向张宜,这样的仇人不能留,抽出了手里的剑,想要斩草除根。 可是他的这个位置,能看到张宜身后有一盆海棠花,这个时节海棠还没开花,但是祝平炎却感觉她身后的海棠已经开花了。 “你多大了?” 张宜有些疑惑,但是并不打算回答他,祝平炎却自言自语起来。 “你应该和我一样大。”和她一样大。 我应该斩草除根,留下她是一个很大的隐患,祝平炎心里这么想着,但他就是无法下手杀掉这个背靠着海棠花的女孩。 就好像有两张画面重叠了,一张是张宜双手被捆在身后跪坐在地上,灯光从她背后穿过没开花的海棠和她愤怒的脸颊;一张是一个女孩双手背在身后靠着阳台,阳光穿过盛开的海棠花和她的笑脸。 他把剑插在地上,坐在茶几上沉默不语,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摆脱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重新思考之前思考的问题。 在长久的沉默后,祝平炎终于开口了:“既然这样,你嫁给我吧。” 张宜不可置信的抬起头,又忽然觉得这是祝平炎对她的侮辱,于是更加愤怒,但随后又想到,她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于是一咬牙,打算一头撞死。 不过她刚有所动作,就被祝平炎抓住她脖子上的绳套拽了回来。 “别弄坏了我的海棠花。” 张宜还以为“我的海棠花”指的是她,愈加羞愤,但祝平炎的力量之大,让她只能跪趴在他的腿上无可奈何。 祝平炎却没再管她,而是看向钱鸿德的妻子,张俊凯的小妈:“我们先结婚,然后你再净身出户,没有意见吧?” 这时候所有人才明白,祝平炎要结婚的对象不是张宜,而是张俊凯的这个小妈。 这个逆来顺受惯了的女人可没有张宜的勇气,只敢点头,连大气都不敢出。 转移资产有很多办法,很多人以为最简单的就是赠与,也就是张俊凯的这个小妈主动将所有财产赠与祝平炎。 但实际上赠与虽然是合法的,但是需要交纳高额的税款,所以这个最简单直接的办法不能用,想要把钱转过来,需要花很多精力办很多手续。 他要尽快结束这件事,他需要把精力放在争夺那些灰色产业上,自己拼命打出来的江山,一分都不想让给那些未来的敌人。 所以先结婚,之后女方因为出轨而选择净身出户,这是最简单的法子,不需要他花费任何精力。 解决了这些合法财产,接下来就是那些不合法的财产了,钱和物品都没的说,直接拿过来就是,关键是那些生意,他恐怕争不过那四条饿狼。 他低下头,看向了趴着的张宜,既然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情绪,自己无法对她下杀手,那就不杀她,不仅不杀,还要让她当鸿德通背门的老大。 祝平炎把张宜提起来扔到那张椅子上:“既然你这么想坐这张椅子,就给你坐好了。” 然后他又对那些被捆着的通背门高层说:“既然张俊凯死了,以后她就是通背门的少主,你们留在这里辅佐她,地网会负责你们的安全。” 张宜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那几个老油条当然清楚,但是他们根本没得选,只能纷纷点头。 祝平炎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着腿上的水渍一边说道:“以前这里的安保太差了,杀手想进来就进来,但是你们放心,地网比那些保安专业,我会派五十持枪守卫日夜看守这里,你们会很安全。 不过地网有一个坏处,就是只听我的话,你们想出去的话,先跟我说一声,否则容易被地网误杀,不过死一两个人,应该没什么影响吧?” 祝平炎转身向大厅外走,众人噤若寒蝉,无人敢动。 第一百一十九章 吞并事宜 武馆门口那一千多人,在大局已定后接到命令,鸿德通背门与雷霆会的战斗结束了,他们可以重新回去工作。 那一番混战虽然场面很乱,但是到底是打自己人,远没有张俊凯以为的那么疯狂,起码除了少数愣头青,大部分人都没动刀,所以伤得多,重伤却很少。 这些人还属于鸿德通背门管,虽然张宜发出的每一个命令都需要经过祝平炎,但是外人并不知道这些,以为只是普通的停战。 鸿德通背门对外宣称,通过进一步调查,钱鸿德之死与雷霆会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与雷霆会停战。 此时雷霆会也发表声明,称有人故意陷害自己,这才导致了鸿德通背门的误会,所以愿意与鸿德通背门结盟,一起找出凶手。 这在外界看来,其实就是雷霆会臣服于鸿德通背门,这是最正常的结局,不是吗? - 虽然张宜和其他所有高层,都在祝平炎的控制之内,但是那四百精英还是一个大问题。 两千人可以直接交给张宜,这四百却不行,不是因为这四百就能打赢两千人,而是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那两千人调动起来很困难,张宜不可能用那两千人来营救自己。 就算她想方设法传出什么命令,那两千人全都有固定工作,过多人数离岗,地网立刻就能发现,转移或者直接杀掉张宜,应对法子多得很。 可是这四百人不一样,他们是职业打手,虽然也会有赚钱的活,但都是散的,而且他们也习惯了快速集结,快速响应命令,机动性和那两千人完全不能比。 这四百人如果归张宜管,哪天她要是通过什么手段传出一条命令,这些人集结起来突袭张家大宅带走张宜,那可就玩脱了。 祝平炎的计划是把教官乙调到了鸿德通背门,然后在张宜的命令下,这些人的控制权转交给教官乙。 这四百人中,当日见证到鸿德通背门灭亡的一百人,全部加入作战部,由教官甲进行长期的封闭式训练,以保证消息不走漏。 另外三百人都在医院,他们的医疗费全部由士兵乙来控制,虽然他们对空降过来一个陌生的老大很不满,但是躺在床上的他们能做什么呢,只能尽力讨好,确保自己的医疗费和补贴可以轻松的拿到。 钱鸿德全部的家业,加上李福光大半资产,祝平炎手头的资金非常充足,借着外界以为他投靠鸿德通背门的机会,放弃了之前雷霆会抢来的那些生意,因为那些生意真的不赚钱。 经过这一战,祝平炎手下全都可以称得上是精英,从外面招来的精英给高薪水,自家培养起来的自然也不能亏待,所有老人的薪水直接翻倍,再让他们做这些生意反而亏钱。 雷霆会对外宣称经营部与鸿德通背门合作,实际上则是把经营部这六十人加入了作战部,和鸿德通背门的那一百人一起接受训练,同时成了新兵部,由张成功负责招收新人。 这次战斗,让祝平炎注意到了司泊,打听了一番后,发现这个少年很有头脑,天赋也不低,于是让他和教官乙一起进入了鸿德通背门。 教官乙负责三百精英,司泊则接手另外两千人。 不过和教官乙不同,司泊可没法直接接手两千人的调度安排,他需要在张宜身旁当一段时间秘书,对所有生意都熟悉之后,再慢慢接手这些生意。 这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当司泊完全接手这些生意,在这两千人中找到了自己的亲信手下,就完成了管理层的换水,此时鸿德通背门才真正被雷霆会吞并。 - 白猫那边也传来消息,他们已经招到了很多人,询问是否可以返回。 鸿德通背门向祝平炎宣战的时候,白猫本来已经打算回来了,结果第二天得到消息,祝平炎大胜,等着对方求和就行,他们不用回来了,于是白猫继续在那边招兵买马。 此时看到白猫的消息,祝平炎想了想,雷霆会刚吞并了鸿德通背门,这时候不缺人手,正是要韬光养晦的时候,在完全吞并鸿德通背门之前,不能让外界发现雷霆会的秘密,这时候白猫带着一大批外国人进入望东城,必然会吸引很多目光。 于是他又给白猫打了一笔钱,向她说明情况后,让她在那边继续招人。 - 祝平炎来到了张家大宅,这栋宅子里有五十个地网日夜轮岗,这些地网都是持枪的,如果有人逃走,无论是谁,他们都有权立刻击毙,这些消息当然也毫不保留的告知了关在宅子里的人。 司泊和士兵乙跟在祝平炎身后,他们一起进了客厅,张宜和一干管理人员早已得到了祝平炎要来的消息,此时都等在这。 那天晚上张宜表现的很冲动,一副宁死不屈的态度,但是现在似乎已经很顺从了,或许是同住在这里的那些长辈劝过她,或许是她失了胆气,也或许是她在隐忍,忍一时之气,待到时机成熟再报杀父杀兄之仇。 不管怎么样吧,现在的顺从起码让祝平炎方便一点。 张宜没有坐在那天她一定要争的那张椅子上,而是站在椅子旁边,如果不是她紧皱着眉头,暗暗咬着牙,祝平炎大概以为她真的顺从了。 “这里的生活还好吗?” 张宜很不擅长隐藏自己的情绪,所以没有开口,但是那些老狐狸一个个都虚伪的说着,很好,很好。 这话谁信啊。 “既然这么好,把你们的家人也接过来怎么样?一个人待在这里会很寂寞吧。” 几人连忙推辞:“不不不,我们常年在外工作,习惯了离开家,这里有这么多老兄弟陪着,不会想家的。” 祝平炎点头:“也对,接过来或者不接过来,都一样,我会让地网的兄弟们暗中保护你们的家人,不用担心。” 听到这话,几人都面色晦暗,就算是他们,这时候也难以伪装出笑脸。 “鸿德通背门既然与雷霆会合作,今天我来就是要谈关于合作的具体事宜。” 祝平炎倾斜身体介绍了一下他身边的士兵乙:“这位是地网的教官,专业水平在望东城绝对无人能出其右。医院里的三百人,可以交给他。” 几个老狐狸纷纷点头,还有些甚至能厚着脸皮说些漂亮话。 第一百二十章 渣男式婚姻 祝平炎又介绍他左手边的司泊:“这是我的远方表弟,他很机灵,我想让他跟着几位前辈学些东西,如果他能学得进去,也可以帮你们打点一下通背门的生意,到时候没那么忙了,几位就可以回家了。” 几个老狐狸还是纷纷点头,夸着年少有为之类的话。 祝平炎则来到张宜面前:“你父亲是我杀的。”他抽出腰间的剑,“就用这把剑。” 张宜的身子有些颤抖,不敢直视祝平炎的眼睛,也不敢去看那把剑,可以看出她虽然嘴上强硬,心里还是很怕的。 “或许你认为我十恶不赦,不对,从你的立场来看,我确实是十恶不赦。 但如果你愿意稍微客观一点,可以问一下他们,在此之前我经历过什么,他们派一批又一批人暗杀我的时候,我有没有得罪过他们,我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张宜没有反驳,她或许也知道这是事实,但仅仅这样,她是不可能放下血海深仇的,身在局中,她怎么可能做到客观。 “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个消息,鸿德通背门应该没人知道这件事,你父亲曾经挑拨钱修贤,想让他和我开战,这件事你们有可能知道,但后面的,你们肯定不知道。” 那几个老狐狸都面色凝重,他们隐约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钱修贤确实带着一大批人到了我的武馆,但是他很聪明,没有和冲着雷霆会,而是选择和我单挑。 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我,但是我肯定会让他,所以会让他很尴尬,但是很自然的,双方就没了剑拔弩张的气氛,之后随意的几句话,他就把自己摘出去,然后把你父亲钱鸿德摆在我的对立面。 再之后你猜发生了什么?也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我身边保护的人都离开了,一个杀手拿着冲锋枪对我扫射,虽然最后我赢了,但那种愤怒你可以想象,这时候我会认为是谁在暗杀我? 而且事情进展的比钱修贤预料的还要顺利,我活捉了那个杀手,他跟我说,是一个姓张的胖子委托他来的。” 既然血海深仇永远无法释怀,那就转移吧,用一个更加可恨的人,冲淡她对祝平炎的恨意。 说完这些,祝平炎就离开了,他走出门后,能听见一人小声的对张宜说:“他能跟你说这些话,说明他真不打算杀你,不要冲动,等待机会。” 祝平炎一笑,这些人根本知道他的听力有多好,这还真是当面密谋。 - 祝平炎并没有离开,而是来到了另一个房间,他这趟来还有其他事要做。 这个房间里面住着的人,钱鸿德那个小妾,现在应该骄叫遗孀。 他也没有过多废话,直奔主题:“走,办证去。” 在车上,祝平炎自嘲道:“总感觉有些亏啊,这可是我的第一张结婚证,而你孩子都有了。” 这个女人坐在祝平炎旁边,离得不远也不近,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挺直着腰,却低着头。 祝平炎把车窗关闭的时候,她的呼吸略微有些紊乱,因为她知道这时候车外面已经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了,虽然前面还有司机,但祝平炎这样的男人大概只会把她当做玩物,不会在意这些。 钱鸿德结发妻死得早,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少女,比张宜现在的年纪还要小,还不像现在这么逆来顺受,她以为这是自己的机会,谁想就因为她笑了一下,便被钱鸿德当众打了一巴掌,像狗一样拖出了灵堂。 当晚,她看见钱鸿德坐在棺材边,和他已死去的妻子讲那些她不知道的过往,她心里骂这个男人贱,你老婆活着的时候也未见你对她有多好,经常把我抱上床去气她,任由我羞辱她,现在她死了,反而假惺惺的哭丧。 但她那时候就知道,她只是一个玩物,钱鸿德从来不会在乎她的感受,别说有司机,就算把她送给司机玩弄,他大概也毫不在意。 这种情况在她儿子出生后有所好转,钱鸿德未见有多爱她,但总算愿意把她当一个人,而是不玩具。 她原本期盼着,等到钱鸿德老了,情况会有所好转,很多人老了之后性格都会变,或许钱鸿德也会呢? 可惜她没等到钱鸿德老,反而像是战利品一样,归了一个更年轻的。 这个人会怎么对她?总之,不可能真把她当做妻子,她只期望自己还能成为一个人,而不是玩具或者更惨。 - 祝平炎愿意和这个女人聊,只是因为他心情很好,因为很大一笔钱即将成为他的财产。 以前他以为他不会那么在乎钱,但经历过雷霆会举步维艰,甚至考虑要去卖命挣钱的日子,他才发现,钱真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心情愉快。 他转头看了眼身旁的女人,发现对方身体僵硬,脸上却有着谄媚的笑容,呃……好不舒服啊。 “你能好好坐着吗?” 女人有些错愕,笑容消失,眼神茫然:“啊?” “这样看着还舒服一点,起码是真情流露。” 女人却会错了意,向祝平炎这边靠近,贴着他的腿坐下,抱着他的手臂靠在他身上。 这下换祝平炎有些慌乱了,他经历过许多生死杀戮,但可没像董一那样有过忘川沉溺,身边人那种成熟女人的韵味,是白猫比不了的,他偷偷在女人的腿上摸了一下,又赶紧离开,往窗边挤了挤。 这番举动瞬间让这个女人心情放松起来,什么嘛,原本以为是大佬,结果只是一个小男孩? 她的心思活络起来,或许不仅能像普通女人一样被关爱,还能成为人上人,只要她能搞定这个外凶内怯的小狼狗,年轻时的野心或许能实现? 车里的情况逆转了过来,当气氛从帮派大事变成儿女私情,祝平炎就丧失了主动性,只能艰难的拒绝着女人的诱惑。 好在很快就到了地方,下车办证,祝平炎稍微调整了一下心态,终于用会长的气势重新坐到了车上。 女人还想靠过来,却被祝平炎挥手拒绝了:“你不会把这张毫无意义的纸当真了吧。”他说的纸,就是结婚证。 女人的神情复杂,她很不适应这样的祝平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要想太多,不然我家里的母猫回来了,当心她撕碎你,这可不是比喻。” 她这才重新安定下来,不敢再有所举动,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让祝平炎在男女之事上很稚嫩,但她可不敢怀疑祝平炎的凶狠。 第一百二十一章 焦躁的舒承志 望东城的三巨头分别是万家,舒承志,黑狼,在底下人看来,实力上的排名也是如此,但除了万家是毫无疑问的第一,舒承志和黑狼并没有非常大的差别。 当然,万家第一,也只是看上去第一,真打起来会是什么样子,没人能知道。 就算是两个人斗殴,只要体型不差太多,战斗的结局也很难预料,何况是两个差别不大的势力。 所以万家虽然比黑狼略强,并不敢轻易与黑狼开战。 黑狼却毫无顾忌,因为他唯一的女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没法再去计较。 而如果双方真的打起来,舒承志无疑会成为最大的赢家,无论谁赢了,赢的那个人都打不过以逸待劳的舒承志。 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黑狼才会怀疑舒承志,只有舒承志自己不这么想。 他至今都不知道黑狼为什么忽然要与万家开战,没有理由啊,黑狼虽然强悍,但万家在望东城盘根错节,当年五爷都没能扳倒万家,何况是黑狼? 黑狼和万家的胜负或许难料,但黑狼一旦败了,万家必定挫骨扬灰,让黑狼永世不得翻身,而如果万家败了,却多半是败而不死,黑狼很难将万家的势力完全清除。 怎么想黑狼也不会傻到与万家死斗,而且双方虽然宣布开战,却一点动静都没有,黑狼甚至把大部分人都派了出去像是在调查什么,这可不像是要死斗的感觉? 黑狼这边很难插入卧底,但是万家可以,所以舒承志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情报,在黑狼宣布与万家开战之前,曾经秘密拜访万玉书。 舒承志不由的怀疑这次开战的真假,难道黑狼这厮想演我?表面上与万家开战,让我放松警惕,实则与万家串通,想要联手打倒我? 这种想法让他不由的小心戒备起来。 假若是单挑,他与这两家都能五五开,可一旦这两家联合起来,互相弥补短板,他就只是待宰羔羊。 黑狼人数少,精英众多,拥有强悍的瞬间爆发力,一旦开战,这样的组织很容易调集全部力量一击致命。 舒承志不得不承认,如果他和黑狼血拼,必定会在正面战场上被黑狼压制,他必须通过游击战或者拖延来消耗掉黑狼的锐气。 而万家恰好相反,势力庞大,但分属于整个家族,调度困难,应对突然袭击的反应会很慢。 但是万家拥有强大的持续作战能力和战后收尾能力,与黑狼正好可以互补。 到时候正面战场被黑狼压制,后勤补给被万家压制,不能拖,也挡不住,只有败退一途,可面对万家的天罗地网,他逃得掉吗? 龟缩防御也没有用,因为持久战他打不过万家,可以肯定的说,他做什么都没有用,因为他太中庸,精英不如黑狼,势力不如万家。 - 人们都以为舒承志会很高兴看到黑狼与万家打起来,殊不知这位已经慌得把自己怎么死都想好了。 舒承志能当上望东城的三巨头,当然不是没有本事,但人的性格各有不同。 黑狼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劣势,但他一怒便敢剑指万家,舒承志也清晰的知道这只是最坏的情况,并不代表一定会发生,但他就是无法释怀这最坏的情况。 所以他不停的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好消息是黑狼似乎在调查什么,并没有集中力量攻击他的打算,但坏消息就是没有消息,他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万家只是忌惮,并不会惧怕黑狼,但万玉书不一样,他只是万家家主,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就是万家,但现在他儿子杀了黑狼的独女,若是因此导致黑狼不死不休的报复,他这万家家主的位置就当不下去了。 如果把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交给黑狼,就能解除这次危机,万玉书很愿意这么做,就像那些觊觎他家主之位的人,如果能把他交出去,化解这次危机,他们也很愿意。 但是万家不会出卖他,他也不会把儿子交给黑狼,这不仅仅是面子问题。 万家不是一个势力,是一个家族,一旦这个家族面对强敌时,能随便出卖亲人,家族的凝聚力就没有了,会迅速变为一盘散沙。 到时候夺取了家主又如何,化解了危机又如何,万家会比五分天下的五爷更惨,五爷还能出来五个一流势力,万家除了几个强枝还成气候,其他的都不会再有万家的光芒,只是些杂鱼而已。 万玉书不会被万家出卖,但只要他还想当万家家主,这件事就不能走漏出去,所以到目前为止,万家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万家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舒承志怎么可能打听到,至于黑狼那边,舒承志的手无法伸进去,只能在外面打探些消息,可黑狼为了保证女儿的安危,并不愿意把事情公开,他还不清楚女儿到底在哪,也不清楚绑架他女儿的人是何目的。 舒承志自己打探不到消息,就去找齐乐山。 齐乐山虽然消息灵通,但他并不打算专门做情报生意,所以不会像祝平炎那样训练专门的情报人员,这种高度保密的消息,他也打听不到。 打听不到?我看是不敢说吧! 舒承志的精神压力很大,又无计可施,便直接把齐乐山抓了起来,如果他不知道消息,便逼迫他的手下去打探消息,如果他真的知道消息而不敢说,就逼问出情报。 - 舒承志忽然抓了齐乐山,这是所有人都不曾想到的,虽然之前就一直有人猜测,齐乐山这块肥肉迟早要被三巨头吃下,但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机? 除了舒承志本人,大概没人能想明白。 外人一直觉得齐乐山总有一天会被三大势力吞并,但齐乐山自己一直不这么觉得。 三大势力之间是有平衡的,如果某一个势力无缘无故去吞并一个一流帮派,那另外两大势力必定会以此为借口,联合其他一流帮派干掉这个无脑的家伙。 对三大势力来说,不能出现一家独大的场面,对一流帮派来说,不能出现三大势力为所欲为的情况,大家会很乐意联手干掉这个破坏平衡的人。 第一百二十二章 真正的帮助 普通人以为齐乐山比其他一流帮派实力要差,所以会成为吞并的对象。 但对于三大势力来说,齐乐山和其他一流帮派差别不大,论被三大势力吞并的风险,齐乐山和其他一流帮派是一样的,所以齐乐山并没有对舒承志有过多提防。 如果舒承志能这么毫无理由的吞掉齐乐山,是不是也能毫无理由的吞到其他一流帮派?大家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然而这件事就这么发生了,因为现在三大势力之间的平衡不复存在,很多一流帮派之间也因此产生了矛盾,满城风雨之中,齐乐山忽然变得渺小起来。 齐乐山的手下四处奔走求援,但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大家都在等一个带头人,正常情况下,这个带头人通常会是万家或者黑狼,甚至两家一起。 但现在万家和黑狼已经打起来了,谁都不想在这个时候主动招惹舒承志,否则很容易变成二打一的局面。 打个比方,万家作为望东城话事人,这时候去找舒承志,说你不能无缘无故抓齐乐山,赶紧放了。 舒承志要是不放呢?万家既然插手,就必须管到底,否则万家话事人的身份就成了摆设,但真打起来,黑狼忽然联合舒承志怎么办? 这时候舒承志把齐乐山一放,其他一流帮派也就顺势收手了,只有万家会被两面夹击。 这情况放黑狼这边也是成立的,所以只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没人管舒承志,要么黑狼和万家忽然联合一起打舒承志。 舒承志抓了齐乐山后,就一直在关注万家和黑狼的动向。 这两家如果真这么忽然打起来,那理由一定很严重,不可能说联手就联手,因为既然有大仇,互相之间就没有信任可言。 可如果真像他想的那样,这两家是在演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肯定会联合一流帮派直接打他。 舒承志之前就已经想的很清楚了,如果黑狼和万家真的联合,必定能灭掉他,所以他不怕再招惹上其他一流帮派,一枪也是死,两枪也是死,谁还在乎这么多。 他抓住齐乐山后,就已经做好的逃亡的准备,资金和主力人手都在暗自转移,逃走的损失很大,但总比被灭掉要好。 如果放任万家和黑狼对峙,鬼知道要持续多久,或许他们就在暗中观察,什么时候等舒承志放松了,什么时候动手。 于是舒承志就主动给了他们一个机会,要动手就来,给个痛快的。 做好了逃亡的打算,舒承志很安心,一副来打我啊的态度。 黑狼的想法也很简单,什么事情都不如老子的女儿重要。 万家的想法很复杂,但别无选择,他不可能和黑狼联合,因为黑狼疯了,不讲利益,也不敢去找舒承志,生怕舒承志和黑狼联手。 其他一流势力的想法更轻松,看热闹呗,反正事不关己,等齐乐山真的被灭掉了再说,到时候是联合起来还是各自抢食,都要看情况了。 最着急的只有齐乐山自己,因为其他人都是看客,甚至舒承志都是看客,等待万家和黑狼的反应,只有他自己是命悬一线。 他不知道万家和黑狼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舒承志在想什么,而自己的命,恰好就捏在这些人的手里。 齐乐山的手下拜访了所有一流势力,没有人敢在这时候和舒承志作对,大家的想法都一样,舒承志到底想做什么?大家都在观望,看他会不会杀齐乐山,杀齐乐山之后会不会吞并齐乐山的势力。 如果舒承志真的想吞并齐乐山,那他们就不得不联合起来对抗舒承志了,如果不是,那舒承志杀了齐乐山对他们反而有好处。 三天之后,一个神情憔悴的女子找到了祝平炎,希望能利用地网查出舒承志想要的消息。 那可是万家和黑狼之间的秘密,舒承志和齐乐山都查不出来,现在却要一个小人物去插手,这希望有多渺茫,可想而知。 此时祝平炎刚刚结束和鸿德通背门的战斗,在外界看来,雷霆会已经被吞并,放弃自己原本的生意,加入了鸿德通背门,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很正常的事,所以也没什么人在意。 只是齐乐山的这个手下,竟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此时以曾经祝平炎和齐乐山的生意为理由,请求祝平炎的帮助。 祝平炎当然知道黑狼和万家之间发生了什么,但他不能说出去,他不想和这件事扯上任何关系。 “连你们都查不到,我一个小小的雷霆会,怎么可能查出来呢?” “我们只是业余而已,怎么能和祝会长的地网比呢,齐老板之前就经常说,以后望东城的情报行业肯定是祝会长的天下。” 望东城情报行业?望东城压根就没有情报行业,他现在插进来一脚,只要能活下去就是老大。 所以祝平炎只是微笑不语,等着对方知趣离开。 那姑娘大概也明白了祝平炎的意思,原本憔悴的脸色更加暗淡,竟然不自觉的流下了两行眼泪。 祝平炎不会因为这两行眼泪而改变主意,但他还是忍不住说道:“看开点,不管谁接手,你们也不过是换个人做老板而已。” 这个女人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所以他说话也没有什么顾忌。 那女人大概也是筋疲力尽,不再说那些官腔,一下子躺在椅子上,恨恨的说道:“那些人怎么能和齐老板比,齐老板是真心对我们好。” 祝平炎觉得有些可笑:“他靠你们卖身给他赚钱,竟然是真心对你们好?” “你一个外行人知道什么。”女人知道祝平炎不会帮忙,语气就没那么客气了,毕竟她觉得雷霆会只是一个毫无战斗力的小组织。 不过她这话倒是顶得祝平炎无法应答,他确实是外行人,他也不可能成为内行,所以他也没好气的说:“奴隶反倒替主人鸣不平了。” 女人冷笑:“奴隶主?那也比你们这些提上裤子就劝我们从良的人好,你们这些圣人,除了在心里骂我们下贱,为我们做过什么?” 祝平炎被怼得无话可说,他确实没为这些妓女争取过利益,但他还是很不忿:“齐乐山做了什么?你们还不是要靠卖身赚钱?” 女人冷冷的看着祝平炎,看了几秒钟才摇着头说:“你怎么会知道一个暗娼过得有多惨,你以为所有人都是自愿的吗,那些有证的妓女或许有自愿的,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谁愿意做暗娼? 每天接待得都是些没有证的客人,没人知道这些客人有没有病,就算是有证的客人,也多半是有什么变态要求。 很多客人会偷偷把套摘掉,怀孕都算好的,打胎也不贵,很多人已经攒够钱想退休了,染病之后又花光钱治病,最后只能继续回来做,或者干脆治不好,想做都没法做,带着一身病走。” 相比于完全禁止桃色产业的国家,大汉的暗娼要少很多,但也因为有很多持证经营的妓女,暗娼的日子更难过。 而且大汉对桃色产业的规章制度非常多,这些规矩基本上都是为了维护从业者的利益,但必然会牺牲经营者的利益,所以大部分人并不会严格按照这些规章制度来。 就好比开一家公司,法律保护员工的利益,公司则会尽量压榨员工。 而齐乐山就是一个不压榨员工的老板,他手底下的产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以前的很多暗娼也在他的帮助下拿到证书,或者干脆转行做他的仆从或者打手。 所以祝平炎去齐乐山的大宅时,整个宅子里都是女人,保镖和门卫也都是女人。 当时祝平炎只觉得他是人渣,是对女人极致的欲望。 但是现在想来,园丁仆人也就罢了,保镖和门卫这些他大可以招男人,就像其他的鸡头,靠女人赚钱,并不影响他们的帮派成员是男人。 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女人只是赚钱的工具而已,他们还有他们手下的那些男人才是支配者。 相比较于那些说着空话指责的外人,齐乐山才真正给予了这些女人帮助。 祝平炎想通之后,对女人的话再无言以对,也改变了对齐乐山的看法。 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决定,齐乐山或许不是坏人,甚至可以说是好人,但是和他没什么关系,他该做的就是躲起来,慢慢壮大自己的力量。 那个女人也没指望辩论赢了就能得到帮助,雷霆会的会长,怎么可能因为齐乐山是好人就立刻改变主意帮助她们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探访鸿门 鸿德通背门吞并雷霆会,所有人都觉得很自然,只有一直关注这件事的钱修贤觉得不对劲。 这次事件的大部分过程他都知道,在精英的交锋中,鸿德通背门惨败,之后凭借着绝对的数量优势压制了雷霆会,这点他可以理解。 所以张俊凯想要吞并雷霆会的那些精英,他也可以理解。 但是为什么祝平炎还活着? 他不能理解。 雷霆会把所有生意都放弃了,在外人看来,这就是完全依赖通背门了,但钱修贤知道,雷霆会的那些生意根本就是鸡肋,放弃这些东西并不能代表什么。 雷霆会真正核心的是那些精英人员,是地网,是作战部。 可为什么地网和作战部依然掌握在祝平炎手里,反而是张俊凯闭门不出,鸿德通背门的一切事情都交给了张宜处理。 他的手下给他带来的情报是,张俊凯在战斗中被误伤,临时把鸿德通背门交给张宜管理,而张宜暗恋祝平炎,所以让祝平炎保住了性命。 张宜本来不是什么重要人物,除了钱修贤这样比较亲近的人,外人根本不知道张宜的情况。 但就算是钱修贤,也无法分辨这其中的真假,小女生的感情本来就毫无依据,可能就是看了一眼,就心生好感。 但是钱修贤总觉得不对劲,难道是祝平炎杀了张俊凯,然后挟持张宜接管了鸿德通背门? 不是雷霆会加入鸿德通背门,而是鸿德通背门加入雷霆会! 这么想的话,一切都合理了,但是凭什么?雷霆会凭什么能打赢鸿德通背门? 所有人的猜测都是鸿德通背门能花多大代价赢而已,现在三百人在医院,对外人来说,用这个代价赢雷霆会,已经超出他们的预料了。 即使是钱修贤,也觉得这个代价是合理的,雷霆会起到了他预料的作用,该输了。 可现在他竟然隐约觉得雷霆会赢了?这也太奇怪了吧。 其他人肯定没法查证这个猜测,但是钱修贤能直接去验证。 虽然他和鸿德通背门面和心不合,但到底是有着表面关系的,他可以去张家大宅探望张俊凯,到底是什么情况,一看便知。 他能去,但是他不敢去,因为一旦他的猜测是对的,就说明张家大宅已经被祝平炎控制,他过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钱鸿德在世时,五方平衡,没有谁敢轻举妄动,即便是张俊凯接手鸿德通背门,这种平衡也不会改变,去张家大宅依然是没有危险的。 但如果此时张家大宅的实际掌控者是祝平炎,那一切都不好讲了,祝平炎会遵守他们之间默契的平衡吗? 钱修贤可没忘记钱鸿德是怎么死的,而如果祝平炎控制了鸿德通背门,大概也能猜到这一切都是他钱修贤搞的鬼,这时候他过去,不是自寻死路吗。 但这件事实在让他坐立难安,他迫切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思前想后,他终于有了想法。 能够名正言顺进入张家大宅的可不止他一个人,钱致远、杨康泰、万光,他们三个也可以。 钱致远老奸巨猾,他不敢乱打主意,万光和钱修贤算得上是盟友,所以这次他决定去找杨康泰。 钱修贤一直伪装的很好,伪装了这么多年,甚至已经不能说是伪装了,这已经成了他的性格,否则如何骗得过其他人呢。 只有在祝平炎的这件事上,他操之过急,漏出来破绽,这并不是失误,祝平炎没死才是他最大的失误。 他本以为祝平炎必死无疑,唯一的悬念就是能给鸿德通背门带来多大损失。 结果祝平炎没死,甚至可能已经吞并鸿德通背门,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一旦祝平炎消化了鸿德通背门,成为和他平起平坐的一流势力,还愿意和他和平共处吗? 万一祝平炎和他打起来,不管输赢,他都是败者,因为就算赢了,也必然元气大伤,其他人会看着他享用祝平炎遗产吗? 是的,从江湖道义上来说,他打赢了祝平炎的雷霆会,雷霆会的财产就归他了。 可局势有变啊,一旦黑狼和万家开战,整个望东城会陷入一片混乱,他们五个必有一战,没有所谓的江湖道义,只有真正的血拼,在这一战之前,他绝对不能和祝平炎打起来。 他懂这些,祝平炎懂吗?就算祝平炎懂,万一人家年轻人血气方刚,就是要打呢?这种事以往也不是没有过。 如果祝平炎真的归顺鸿德通背门,那就万事大吉,但如果祝平炎暗中吞并了鸿德通背门,他钱修贤就必须做好准备,不能等祝平炎整装待发后主动出手,必须先削弱,或者干脆灭掉祝平炎。 在过往的这么多年里,钱修贤很少主动出手,但一步错,步步错,钱鸿德死后,他反倒成了最想杀掉祝平炎的人,所以必须更主动一些,就算因此露出马脚也在所不惜。 对于他来说,挑拨杨康泰去张家大宅,只是一句话的事,毕竟其他人没有钱修贤这么多的信息,所以不会想太多。 祝平炎暗中控制鸿德通背门?怎么可能,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张俊凯就是一头猪,也能指挥鸿德通背门赢了雷霆会。 既然杨康泰从没有过这种想法,那去张家大宅探望张俊凯,也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听说俊凯受伤了,我们这些做叔叔的,是不是要去看看他,顺便讨论一下东城那边的生意。” 这在杨康泰看来,就是去趁火打劫,他当然愿意,甚至自作聪明的在与钱修贤约定一起去的前一天,一个人偷偷跑了过去,打算先与张俊凯达成协议。 在张家大宅里,他当然见不到张俊凯,只看见了处理事务的张宜,一开始还想法设法要见到张俊凯,但得知张宜可以全权处理鸿德通背门的一切事务,就不打算见张俊凯了。 张俊凯就算受伤,也是钱鸿德教出来的小狐狸,肯定不好对付。 但是张宜不同,她没有兴趣跟哥哥抢家业,钱鸿德对她也十分骄纵,基本上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对鸿德通背门的事务根本不会上心,这种小公主懂什么? 果然,他和张宜商量东城的生意时,根本不算是谈判了,完全就是他下命令,张宜执行,捞到了很大一笔好处。 就在他要走的时候,张宜忽然偷偷塞给他一张纸条。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十天 杨康泰很诧异,这是张家大宅,张宜全权处理鸿德通背门的事务,有什么事需要这么隐蔽的塞纸条给他? 讲句不好听的,就算张宜要跟他偷情,也大可光明正大,张宜一声令下,这件事绝对传不出去。 莫非,张宜也是个有野心的丫头,想趁着张俊凯病重,联合他夺了张俊凯的位子?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打开了张宜的纸条,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纸条上的内容太过惊世骇俗。 雷霆会竟然赢了?祝平炎杀了张俊凯,控制着张家大宅,正在逐步吞并鸿德通背门! 他还未来得及消化这些信息,背后就传来一声问候。 “杨老板可暂住些时日。” 杨康泰立刻把纸条收起,藏在指缝里:“家里还有些事,我得先回去一趟。” “呵”一支枪抵在了杨康泰的背上:“房间已经备好了。” 杨康泰被押回客厅时,看见张宜面如土色的呆站着,而张宜的那个小跟班司泊反而在训斥他的老板。 “你是疯了吗,地网监察最严格的就是你,你竟然还想这种鬼点子,你还是大学生呢,蠢到家了。” 在司泊眼里,大学生就是文化人的代表,所以尽管张宜是硕士学位,他依然只认“大学生”这个标准。 “雷霆会是想与我开战吗?”杨康泰虽然沦为阶下囚,说话依然有着上位者的气势。 司泊也十分客气,让杨康泰周围的地网成员退下,给杨康泰搬来一把椅子,待杨康泰坐下后,又热情的给他倒了一杯茶。 “杨老板稍安勿躁,炎哥很快就会来的。” 祝平炎,祝是不想提的姓,平是辈分,炎才是名,所以司泊观察了祝平炎对所有称呼的反应,祝少爷、祝会长、祝哥、平炎哥、等等,最后发现炎哥这个称呼是最适合的。 杨康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那就听听祝会长怎么说。” 司泊微微弯了一下腰,就退到了张宜身边,依旧在训斥张宜,声音却小了很多。 张宜低声的哀求:“我只是一时冲动,司泊,你要帮我求情。” 虽然相处时间很短,司泊还是祝平炎的手下,但显然张宜已经司泊当做自己的朋友了。 司泊冷着脸:“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等事情结束后,你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炎哥不会杀你的,他要是真想赶尽杀绝,你弟弟还能活到现在? 一些小事,能帮你的我都尽量帮你,但现在你做出这种蠢事,我做不了主,只能等炎哥来了。” 张宜的年纪比司泊大,但现在俨然是一副依靠司泊的模样,抓着司泊的胳臂,隐隐啜泣的无问道:“他会杀我吗?” 司泊瞥了眼坐在沙发上的那些老狐狸:“不可能杀你的,但可能会杀一些人来立威。” 坐在沙发上的老狐狸们一下子炸了,纷纷哀求司泊,诉说着自己的无辜。 司泊心里面却清楚的很,张宜会这么做,多半是这些老狐狸教唆的,对他们的哀求不理不睬。 - 望东城就这么大,祝平炎得到消息后立刻赶了过来,很快就来到了张家大宅,他刚到大宅的门口,护卫队就先他一步进入大厅里,分别给所有人搜身,还有人用金属探测器在搜索沙发之类可能藏武器的地方。 司泊见杨康泰的茶杯空了,就上前给他续了一杯,杨康泰却忽然掏出了一把枪,顶在司泊的腰上。 司泊手一抖,茶盏掉在桌子上,茶水撒了一桌子,顺着桌面流到杨康泰的腿上,杨康泰却根本没有在意,而是小心打量着其他人的动作。 结果让他心凉,除了他身边的两个人立刻用枪指着他,护卫队的其他人仅仅是看了一眼,就各自拿枪指着他们原本搜身的人,确保身边这些人不会出乱子。 不光张宜和坐着的那些老狐狸被警戒,连司泊都被枪指着,可怜的司泊,同时被两把枪指着,看起来有些滑稽。 司泊知道护卫队的作风,原本的护卫队就是雷霆会中挑出来的精英,后来祝平炎屡遭暗杀,护卫队的人手也一再添增,且两位教官亲自培训,现在的护卫队不相信他们之外的任何人,就是他都有刺杀祝平炎的嫌疑。 所以他赶忙劝阻杨康泰:“别这样,我俩都容易被打死。” 杨康泰也是无语,他藏着一把手枪,本来是想等祝平炎来,挟持祝平炎离开这里,谁想这些护卫队搜查的这么严格,眼看就要藏不住了,只能要挟持司泊。 在杨康泰看来,司泊虽然年纪小,但在雷霆会里应该有一些地位,可能是祝平炎的亲戚,挟持他也有一丝机会逃走。 结果…… 算你们狠,杨康泰把手枪放下,举起手任由护卫队搜身,确认没有武器后,祝平炎才走进来。 看着这一大帮子护卫队,祝平炎也是颇为感慨:“我能有他们,也是多亏了你们五个。” 彻底放弃反抗的杨康泰反而放松了很多,他抽出纸巾一边擦着裤子上的水渍一边问道:“明人不说暗话,你到底想怎样。” “我这个人爱好和平,如果杨老板答应与我和平共处,那大家就维持着之前的平衡,我对收复五爷的江山没有兴趣,就算要江山,也是我自己的。” “钱鸿德还是祝平炎,无所谓,我可以走了吗?” “十天,杨老板请给我十天时间。” 祝平炎要十天时间来吞并通背门,这比他原本的计划要仓促许多,但既然把杨康泰扯了进来,就必须要加快脚步了。 “我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这里,放我回去,否则就开战。” 祝平炎拔出剑,一剑把桌子劈成了两半:“那就开战!别忘了,暗杀我,你也有份。” 即便是杨康泰这样的老狐狸,此时也握紧了手中的纸巾,他搞不懂祝平炎在想什么,这个小混蛋会不会真像个二百五一样把他给砍了? “十天太久了,其他人会起疑心。”杨康泰终于还是做出了让步。 “我听说杨老板以前在一个竞争对手家里待过更久,我想,这次待十天也不会有人起疑。” 杨康泰看了看张宜,摇了摇头:“你这是要败坏我的名声啊。” 之前杨康泰在竞争对手家里住,是因为他千方百计终于打败了那个老对头,逼得对方逃跑后,就住进了对方的家里,花了很长时间,用各种软磨硬泡甚至半威胁的手段,霸占了对方没来得及逃跑的妻子。 他和钱鸿德面和心不合,这时候趁火打劫倒也没什么,但张宜到底不一样,属于子侄辈,以这个名义住在张家,杨康泰不能接受。 祝平炎笑道:“当然不会让你住在张家,张俊凯毕竟还没死,你这么大摇大摆的住进张家,怎么想也不太可能。” 说到张俊凯还没死的时候,原本畏惧惩罚而颤抖的张宜忽然似有了勇气,握紧了拳头,冷冷的瞥向祝平炎,却被司泊挡住了视线,同时回以严厉的眼神。 祝平炎根本没往这边看,当然没察觉到这些,接着说道:“你应该听说过,钱鸿德有一个小妾,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为了防止被夺权,张俊凯把这对母子赶了出去,也不再管她的生死,她挺漂亮的,我觉得你去她家住,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一百二十五章 惩罚 现代法律已经没有小妾这个概念了,但是对杨康泰这样老一辈的人,小妾和正妻还是有严格区分的。 大汉脱胎于帮派,所以很多制度和华夏并不一样,比如华夏废除一夫多妻已经很多年了,祝平炎的父辈基本上没有小妾与正妻的概念。 但是大汉是在二十年前才废除一夫多妻制度,准确的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所以所以钱鸿德这一代人在这方面和祝平炎的观念差别非常大。 就算钱鸿德还活着,因为某种交易,把小妾送给杨康泰睡一晚都很正常,现在这种情况下去占了这个小妾,从某种意义上还算是帮助,毕竟养了钱鸿德的儿子。 地网带着杨康泰出去的时候,祝平炎顺口补了一句:“她现在名义上是我妻子,住几天就得了,多余的就不要想了。” 杨康泰离开后,司泊凑上了问:“炎哥你真打算娶那个女人?白小姐怎么办?” 祝平炎白了他一眼:“想什么呢,就是不想他过去把自己当大爷,他们那些人眼里,小妾就跟下人差不多。”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张宜面前,张宜一开始还有些胆气,但随着他越来越近,逐渐低下头不敢与他对峙,但求饶的话却怎么都说不出后,她可以求司泊,却绝不会求祝平炎。 谁想到祝平炎皱着眉头走到她面前,却回头对司泊说道:“十天之后我就离婚了,我结婚这件事,没必要让白猫知道。” 听了这句话,张宜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撇过头冷哼了一声。 结果祝平炎转身看了她一眼,她又怂了,低着头恨不得收回自己的声音。 祝平炎看了看张宜,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处置她,不给些惩罚,张宜只会越来越放肆,但要怎么处罚?这东西他不擅长啊。 “要不砍掉一只手?”祝平炎自言自语。 张宜腿一软,差点就要跪倒,但硬撑着站住了,咬着牙,虽然害怕,还是一脸的不服气。 祝平炎想抓住张宜的手,张宜再也坚持不住,眼泪哗啦啦的掉下来,身子不住往后退。 钱鸿德从来没打算让接触这些打打杀杀,断手断脚什么的距离她本来很遥远,她怎么也想不到,如此残忍的事,忽然之间就近在眼前了。 祝平炎坐在桌子上,转头问司泊:“那要不就断一根手指吧,不过人有十根手指呢,断一根手指,好像惩罚的太轻了。” 见张宜已经吓哭了,司泊赶紧说:“这都是那些人教她的,我觉得治病要治根。” 坐在沙发上的那群老狐狸赶紧争先恐后的给自己开脱,一如之前的情景,不过之前他们是求司泊,现在则是求祝平炎。 祝平炎很不喜欢这样的场面,处置一群没有反抗之力的人,即使是忘却了李栀的人格,也会很不舒服,或许那个晚上他一路杀过来的时候,应该顺手把张宜杀掉。 起码那时候他秉承着战斗的冷血,不会有太多的怜悯,不像现在,虽然说着要砍手砍手指,实际上他都下不去手。 但是不能不惩罚,因为张宜这么做真的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本来可以慢慢接手鸿德通背门,现在被迫加速,需要在十天内完成,甚至有可能提前和康泰药业打起来。 这种事决不能有第二次。 “司泊,你比较熟悉这里,交给你处理。”及时甩锅才是一个好领导该做的事。 司泊顿时压力山大,祝平炎做决策时,他可以求情,但是祝平炎让他自己做决策,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放过张宜?炎哥可是说过,断一根手指都轻了,真要是选择放过张宜,他自己的前途肯定没了,张宜的手指说不定还是保不住,毕竟最后决定的还是炎哥。 祝平炎却是不打算继续待下去了,甩锅给司泊后,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如果再有这种事发生,你们都没用了。” 是啊,张宜和那些通背门的元老被关在这里,就是为了掩人耳目,现在杨康泰已经知道了,如果再发生这种事,那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没有了。 那些元老和张宜想到的是杀人灭口,但司泊却也忍不住想,这个“你们”有没有包括他呢? 祝平炎对外称司泊为自己的表弟,但司泊清楚自己是什么人,祝平炎于他有恩,他却对祝平炎没有什么贡献,现在这件事算是他为祝平炎干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办砸了,是不是就该回老家了? 想到这里,司泊咬了咬牙,把张宜的手掌按在桌面上,然后从一旁的地网手里接过匕首,一刀剁了下去。 - 张宜的手到底是保住了,不是司泊手下留情,只是用匕首想把手掌剁掉,实在有些困难,要么就是庖丁解牛,熟悉人体结构,从关节入手,要么就是力量够大,像祝平炎这种强化系天骄。 这两样司泊都没有,所以他连续砍了三刀,张宜的哀嚎声都快传出张家大院了,依然没能把骨头砍断。 最后看着那血淋淋的手,司泊终于还是下不去手,把匕首扔在桌上,让地网给张宜包扎了伤口。 等张宜的情绪稳定了些,司泊过去看望了张宜,经历过这种事,张宜这种喜怒形于色的性格,当然是没给司泊好脸色。 司泊不在乎张宜的愤怒,他更怕张宜记不住教训:“这次是我动手,你还能保住这只手,如果是炎哥动手,你的命能不能保住都是问题,刚刚的话你应该都听到了,如果再有这种事发生,你们都得死。” 张宜咬牙,却没有再说什么。 “别再想着报仇了,江湖纷争,本就是你死我活,你能活着就不错了,难道你非要逼着炎哥灭掉张家满门吗? 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你以为他们真的关心你?今天他们是什么嘴脸你也看到了,他们只是想利用你而已,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张宜终于点了点头。 司泊不知道张宜是真的醒悟了还是敷衍他,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只期望未来十天不要再有人来拜访,就算真有人来拜访,他也要一直守在张宜旁边,为了他的未来,也为了保住张宜的小命,他不得不更加谨慎。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不怀好意的营救 杨康泰拜访完张家后,就把手里的生意交给底下人,自己去了钱鸿德遗孀的家里,不用他过多解释,别人自然能自己脑补出来他要干什么。 因为之前有过这样的经历,所以杨康泰的手下也没有多问什么,只是尽量处理好自己手头的工作,不去打扰自家老大的兴致。 只有钱修贤感觉不对劲,不可能这么巧,难道真如自己猜测的那样,祝平炎接手了鸿德通背门? 张家大院防御森严,想去调查也调查不出什么,但杨康泰此时就住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钱修贤立刻派人去暗中调查,却也没能查出什么,只知道杨康泰几乎足不出户,小区周围多了很多陌生人,杨康泰住处周围也有很多守卫。 这些信息并不能说明什么,杨康泰既然决定在那边常住,安排守卫也很正常,毕竟到了这个位置,谁能没有几个藏在暗处的仇家。 钱修贤继续派人调查,这次不是调查杨康泰了,而是调查那些守卫,他想知道这些守卫真的是杨康泰的人,还是那个叫做地网的组织。 地网的成员都是些新人,很难调查,但并不是不能调查,在秘密拍摄了几个守卫的照片后,就去查找各个武馆的毕业合照,然后找到照片中的人,调查这个武馆的名册,找到详细信息后再去他家附近,查出这个人之前的行踪,看看他平常是去康泰药业,还是去通背拳武馆。 尽管钱修贤安排了很多人手去查这些事,但这个调查手段非常粗糙,很多地方都需要人海战术才能查出结果,调查进展自然也很缓慢,直到六天后,他才终于彻底查清了一个人的情况。 果然是地网的人,只要一个人确定是地网的人,其他人就不需要再查了,可以确定杨康泰周围的这些人根本不是护卫。 “呵呵”钱修贤把最后的调查结果扔在桌子上:“调集人手,咱们去救杨老板。” “多少人?” “他们有多少人?” “明面上有十个,暗地里应该更多,但最多三十人。” “找一百个好手。” 钱修贤带着一百人秘密前往杨康泰的住处,路上,钱修贤的手下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通知康泰药业的人,让他们自己打就好。” “通知康泰药业有什么用,杨康泰与外界的联络可没被掐断,如果他想找人救他出去,早就调集人手过来了,这三十人顶什么用。” 这个手下疑惑了:“难道他还是自愿的?” “这三十人挡不住杨康泰的人,但是能杀杨康泰。” “那我们……” “我只是念及兄弟情义来救人,尽力就好。” 修贤通背门的一百人从各个方向过来,在小区门口迅速聚集,保安看出情况不对,立刻报了警,然后就缩在保安亭里不敢出来,这里有一百人,他们几个保安何必出来送死呢。 一个小弟拍了拍保安亭的玻璃,小区的电动门慢慢打开,一百人一拥而入,迅速找到关押杨康泰的屋子,然后开始砸玻璃砸门,小心翼翼的探查了一番,却发现根本没有人。 - 钱修贤的算盘打的很响,但是他不知道,在他第一次派人来调查的时候,就已经被地网发现了,之后他在调查地网的人,地网也在调查他。 这种事情钱修贤到底还是不如地网专业,在钱修贤查清楚之前,地网已经先找到了他,然后上报给祝平炎。 听说钱修贤派人来调查,祝平炎就秘密转移了杨康泰,只要杨康泰自己配合,对外宣称自己还在那边,其他人又怎么知道他真正位置呢。 之后地网就严密监视着钱修贤,在钱修贤调集人手的时候,这边负责伪装的人就撤退了,祝平炎则和杨康泰一起守在远处的楼顶,拿着望远镜看着钱修贤的动作。 “我猜,你来张家大院,也是钱修贤的主意?” 一开始祝平炎还真没想到这是钱修贤的主意,因为杨康泰来的理由很正常,但在杨康泰被抓住后,钱修贤第一时间来调查这边,这就很不正常了。 杨康泰冷着脸:“这个老东xZ的真深,我一直以为他只是粗中有细,没想到暗算的本事这么高。” “咱们俩联合,把他干掉?” “想联盟,起码也得先放了我吧。” “快了,还剩四天。”看来想因此和杨康泰联手搞掉钱修贤,还是不太可能,这些个老狐狸都已经习惯了算计别人和被人算计,并不会产生多少仇恨之类的无用情绪。 - 钱修贤扑了个空,但是并没有放弃,他知道地网,自然也知道想瞒过地网调查出杨康泰的位置很难,所以不再试图“营救”杨康泰,而是直接把杨康泰被控制的消息送给了杨康泰的妻子,钱绿兰。 钱修贤是希望钱绿兰能无脑一点,直接带人去救杨康泰,他和钱绿兰认识的时间比杨康泰还要长,所以深知这个女人遇事容易慌张,一慌张就可能做错决定,加上他在电话中的暗示,很可能真的如他所愿。 接完钱修贤的电话,钱绿兰焦急的在卧室里徘徊,直到门开了,看见门外那个高大的人影,她才想是找到主心骨一般安心下来。 “正哥,这是真的吗?” 确实如钱修贤所想,钱绿兰听闻这个消息很慌张,但她没有胡乱做决定,而是通知了杨康泰的一个心腹,霍正。 霍正就要比钱绿兰稳重得多,他首先安抚了钱绿兰,然后打电话给杨康泰,想通过一些暗语确认这件事的真实性,但是在电话里杨康泰却告诉他,这是个假消息,他很好。 实际上杨康泰一开始也想通过暗语通知自己的手下,但是他发现地网竟然懂一些本应该他们才懂的暗语,这就让杨康泰有些投鼠忌器,不确定有多少暗语暴露,干脆不用这些暗语了。 首先他可以断定,祝平炎不傻,刚吞并了鸿德通背门,不可能短时间内想再和康泰药业打一场。 况且他也能看出来,钱修贤才是祝平炎的主要目标,如果祝平炎真的和康泰药业打,无论输赢,结果必然是被钱修贤渔翁得利。 这才是他一直配合祝平炎的关键所在。 第一百二十七章 争权夺利 杨康泰觉得,既然祝平炎不想杀他,那只要他配合,几天之后肯定可以安全的离开这里,就不需要再做多余的事情。 如果他通过暗语想把消息传递出去,被地网发现的话,只会给自己多增加一些危险。 就算没被发现,又能怎样呢?还有什么比等到四天后更安全的方法吗? 地网的能力他也见识到了,康泰药业很难避开地网秘密营救他,只要泄漏一点风声,或者没能以雷霆手段迅速杀掉所有看守的人,他就可能有生命危险。 杨康泰在暗语里明确表示了自己很安全,但是霍正却没有放弃。 “老板,这次你出去只带了一个司机,恐怕不太安全,我派些人过去保护你吧。” 杨康泰斥责道:“管好你自己的事,我这边自有安排。” 霍正只能应是。 这之后不再有波折,这四天里,把钱修贤愁的要死,但他既然都已经寄希望于钱绿兰一时冲动,说明真的无计可施了。 他这才意识到情报战的重要性,也自以为明白了祝平炎为什么要花那么大代价培养地网,什么靠卖情报赚钱都是骗人的,真正的目的恐怕就是在情报战上更胜一筹。 地网的战斗力并没有太突出,但在和鸿德通背门的战斗中,应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四天之后,杨康泰被放出来,在整个关押过程中,地网的人对他都很客气,他们都得到了祝平炎的命令,知道这位杨老板最后是要被放掉的,此时也是恭恭敬敬的将杨康泰送出去。 约定的时间到了,杨康泰也不再保密,把这件事告诉了霍正,让他派人来接自己。 很快霍正开着车赶了过来,地网的人见到霍正已经到了,立刻识趣的撤退。 “怎么就来了四个人?” 霍正解释道:“祝平炎要是不愿意放人,来再多也没有意义。” 杨康泰不满道:“这不是有没有意义,雷霆会的人还算识趣,先走了,要是没走,双方这人数差距,我杨康泰岂不是落了下风。” “真是死要面子。” 杨康泰怀疑自己听错了,霍正竟然敢这么和自己说话,他想转过头来质问霍正,却没能完成这个转身,因为一颗子弹从他的后脑穿过,当即结束了他的生命。 霍正带来的四个保镖,听到枪声慌张的转头,他们都有丰富的经验,此时之所以慌张,是因为在霍正的命令下,他们都没带枪。 无论经验再丰富,在开阔场地面对枪击,自己却没有枪,都无计可施。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这些人被霍正一一击倒,由于这些人都只是被打中身子,霍正又上前在每人的脑袋上补了一枪,不管之前死没死,装死还是真死,现在都肯定死透了。 确认所有人都死光后,霍正深呼吸,然后一咬牙往自己身上开了两枪,又往车上开了两枪,然后开着车跑了。 - “祝平炎不讲信用,我们接到老板之后,立刻开枪杀了老板,要不是我天天都穿着防弹衣,肯定也死了。” 在医院里,康泰药业的一众头目都围在病床前,听了霍正的话,统统义愤填膺,一定要杀了祝平炎。 “祝平炎做这种事情,肯定已经想好要和康泰药业开战,诸位赶紧做好准备。” 听闻此言,这些人立刻沉下了脸色,以前他们可能看不起祝平炎,但今天忽然听说祝平炎吞并了鸿德通背门,自然不敢再小瞧他。 待众人走后,病房里只剩下霍正和钱绿兰,钱绿兰坐在病床边,拉着霍正的手,担忧的问道:“不会有事吧?” 霍正轻吻了一下钱绿兰的手背:“没事的,应该不会有什么破绽,就算有,大敌当前,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杨康泰的儿子才十二岁,当然不可能继承父位,所以现在的康泰药业,由钱绿兰接手,依照钱绿兰的性格,其实就等于霍正接手了康泰药业。 在康泰药业,地位最高的并不是霍正,而是余天材,也正因为余天材功高震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杨康泰才会扶持霍正这个心腹。 余天材曾经也是杨康泰的心腹,但当余天材做到了现在的位子后,杨康泰就不敢太过信任余天材了,所以让霍正来接他。 在杨康泰的心里,霍正除了长相,根本不足以和余天材比较,没了他杨康泰,霍正很快就会被余天材搞下去,所以霍正肯定会全心全意依靠杨康泰。 然而杨康泰没有想到,在康泰药业,余天材并不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有一个人在他之上,一个被所有人忽视,只有霍正发现的人,钱绿兰。 说起来,杨康泰的一切都是钱绿兰给的,但是由于性格,钱绿兰在康泰药业非常没有存在感。 没有存在感不等于不存在,杨康泰死后,钱绿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 如果没有霍正,钱绿兰这种对权力不感兴趣的人,肯定会慢慢放权给余天材,就算她不放权,凭借余天材的手段和威望,夺权也是很轻松的事。 但就现在而言,短时间内余天材也不能撼动钱绿兰的地位,毕竟他还没有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杨康泰刻意扶持的霍正、完全忠心于杨康泰的人、和余天材敌对的人,这些人都会支持钱绿兰,哪怕他们知道钱绿兰没有能力。 而现在的情况,甚至比霍正原本预料的更好,因为连余天材自己都支持钱绿兰。 杨康泰不信任余天材,但是没想到在他死后,康泰药业面对真正的权利纠纷,才发现余天材属于“完全忠心于杨康泰的人”。 就像杨康泰无法彻底信任余天材,霍正也不可能因为余天材短时间的支持而信任他,因为余天材有能力推翻他的地位。 在霍正的棋局中,接下来与雷霆会的一战,才是最关键的,在这一战里,他要完成自己的野望。 最好的情况,雷霆会杀掉余天材,最后被他霍正拿下,康泰药业再也没有人能与他对抗,他正式成为一流帮派的首领。 就算余天材没死,借助雷霆会消磨他的力量,只要余天材的实力没那么强了,康泰药业还是他霍正的。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不要援兵 霍正并没有小看雷霆会的意思,毕竟有鸿德通背门的前车之鉴,所以他不光想到了赢的情况,也想到了输的情况。 如果祝平炎并没有太大损失就击败了余天材,那他就直接谈和。 祝平炎既然肯放了杨康泰,说明他的主要目标是钱修贤,就算没了余天材,康泰药业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敌,相信祝平炎知道怎么选择。 遭受了这样的损失,康泰药业或许没法保持一流势力的武力,但根基没有动摇,只要一段时间的恢复,就能重回巅峰,那时候祝平炎和钱修贤估计也打的差不多了,说不定还能顺势吞并他俩,一举成为第四大势力。 - 由于时间太过仓促,祝平炎并没有完全吞并鸿德通背门,但剩下的也不多了,暴露就暴露吧,剩下的可以明着来。 张宜和那些元老的作用也就到此为止了,司泊已经能接手鸿德通背门的生意,并且从原本的底层中提拔上来一波新的领导层,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只要待遇不变,是给雷霆会干活,还是给鸿德通背门干活,这根本不重要。 至于钱鸿德明面上那些合法的公司,祝平炎虽然还没来得及安插人手,但是他离婚后,股份已经完全属于他了,彻底掌控只是时间问题。 一切都井然有序,已经虽然不完美,但是也没有钱修贤或者杨康泰趁虚而入的机会,这时候有人来挑衅他,不会得到好处,只会两败俱伤,所以他可以轻松的放了杨康泰。 就像杨康泰不会介意钱修贤算计他,他也不会介意祝平炎把他关了十天,对于这种老狐狸,真正的生死之战,不可能因为这点面子问题就爆发。 可祝平炎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杨康泰的亲信居然叛变了,从地网那得到杨康泰已交还康泰药业的消息没多久,他又收到了一条信息,号码是陌生的,内容也只有一张图片,杨康泰死状清晰。 他立刻让地网返回,查清楚这张照片的真伪,并不需要什么调查,杨康泰已死的消息很快得到了确认,因为此时杨康泰和他四个保镖的尸体还倒在路上无人问津。 “立刻给我查清楚,钱修贤是怎么知道这个地址的!地网在干什么!不对,这些都不重要,收集现场的证据,找出钱修贤参与此事的证明!” 无论地网再厉害,都不可能找到证据了,因为这件事跟钱修贤无关。 要说有关系,那也只是钱修贤提前把消息泄露出去,导致钱绿兰和霍正有四天的时间来密谋这件事。 忽然得知了杨康泰的死讯,钱修贤也很茫然,他当然知道这件事和自己无关,但怎么也想不通祝平炎为什么要杀杨康泰,还是这么光明正大的杀。 难道是吞并了鸿德通背门,让他变得狂妄自大,觉得能轻松的吞并康泰药业?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太天真了。 这次的事和钱修贤完全无关,他当然可以作壁上观,等祝平炎和康泰药业打个两败俱伤。 但有鸿德通背门的前车之鉴,钱修贤莫名的有了一些担心。 是否削弱康泰药业无所谓,必须要灭掉祝平炎。 想到这里,钱修贤把电话打到了康泰药业的总部,接电话的是钱绿兰,这让他有一些迟疑,但也没有惊讶。 这个时候钱绿兰接手,好像是最合理的选择,毕竟杨康泰的儿子才12岁,放在古代,这个年纪或许可以接手杨康泰的位置,但是这是现代,这个年纪太小了。 杨康泰根本就没把这个12岁的儿子放在继承人的位子上考虑过,在杨康泰眼里,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享受他仅存的快乐,那些大人的事,成年之后再考虑也不迟。 现在杨康泰忽然死了,没有一个毋庸置疑的继承人,如果余天材或者霍正想做这个位子,肯定要有一番内斗,祝平炎大军压境,这时候内斗是在找死,所以钱绿兰坐这个位子是最好的,反正真正的决策人肯定不是她。 “康泰的事我听说了,节哀顺变,没想到祝平炎竟然会做出这种事,你放心,我会帮你们的。” 电话那头的钱绿兰大喜过望,她此时是真觉得钱修贤是好人,这种时候竟然愿意帮忙,连连道谢。 但是挂断电话后,钱绿兰把这件事告诉霍正,反而得到了否定的答案:“现在虽然明面上你接手康泰药业,但是没发现吗,余天材是真正拿主意的人,要不是有我从中周旋,其他人肯定也更信服余天材而不是你。 所以必须要趁机削弱余天材的势力,如果有钱修贤的帮助,那这次就不会有太大损失,余天材不仅不会被削弱,反而会因为赢了祝平炎,而巩固自己的势力,到时候就没法翻身了。” 于是不久之后,钱绿兰又打了一个电话给钱修贤:“四师兄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康泰的仇必须我们自己来报,四师兄不必插手。” 钱修贤惊呆了,老子好不容易帮一回忙,竟然还被拒绝了?为什么,他想不通,无论怎么想,康泰药业都不应该拒绝他,难道是钱绿兰自己犯浑? “绿兰啊,这件事还是听一听大家的意见吧,你对这些打打杀杀可能不太了解。” “其实我也很希望四师兄来帮忙,不过这就是大家的决定,我觉得他们说的也挺有道理。” 尽管再怎么想不通,钱修贤也不得不放弃了,他一点都没怀疑过钱绿兰,这完全不符合钱绿兰的性格,看来确实是康泰药业高层商讨后的结果。 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他们觉得打赢祝平炎很轻松,怕他参与分享战利品? 整件事都是因为钱修贤从中作梗才发生的,但到了这一步,钱修贤反而成了最迷茫的人。 他看不懂祝平炎凭什么敢这么轻视身为一流帮派的康泰药业,也看不懂康泰药业凭什么敢这么轻视打败了鸿德通背门的祝平炎。 发生了什么,让所有人的智商都忽然下降了?难道是钱志远这个老鬼暗中做了手脚? 想到这里,钱修贤也不敢妄动,钱志远虽然从头到尾没出过手,但谁也不敢忽视他的能力。 第一百二十九章 望东城乱 祝平炎和康泰药业还没打起来,已经对峙许久的黑狼和万家先打了起来。 黑狼在国外的能力远远超过万玉书的想象,万家栽赃的计划被识破,会所老板也被找到,不过会所的老板并没有把视频随身携带,所以黑狼还是不知道视频的事。 会所的老板很聪明,如果他没被抓住,还能通过把视频给黑狼的方式逃命,但现在已经被抓住了,把视频给黑狼,不仅不会让他保命,还有可能加剧黑狼的怒火。 所以他就一口否认,只说自己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逃跑是因为太害怕了。 但是没过多久,黑狼女儿的手机也被找到了,手机里的视频让黑狼彻底愤怒,集结了一队人马,直接冲进万家大宅,劫持了万玉书的儿子。 万家不甘示弱,捣毁了黑狼的几个赌场,但是并没有让黑狼交出万玉书的儿子。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万玉书已经不可能继续瞒下去了,万家知道了黑狼的目的,商议之后,最终还是决定舍弃万玉书的那个儿子。 这件事本来就是万家的错,要不是为了家族凝聚力,早就把那个小兔崽子绑了送给黑狼了,现在人既然已经被劫走,那就干脆放弃掉,捣毁黑狼的几个赌场,让这件事“看似公平”的结束。 如果对手不是黑狼,万家绝对会坚持内部解决,就算是死,万家人也得死于万家家法,而不是外人的枪口。 但这次的对手是黑狼,这是一个有可能颠覆整个万家的敌人,面对这样的强大敌人,万家到底还是没办法坚持自己的原则。 然而现在他们想息事宁人已经迟了,万家给出了和平的提议,黑狼却拒绝和平。 万家没有坚持自己的原则,黑狼倒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他不喜欢虐待,所以在万玉书的儿子被劫持到他面前后,他直接杀掉了。 但他的仇恨从来不是杀掉当事人就能消失的,他不仅要杀掉万玉书这个做错事的儿子,还要杀掉万玉书的另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一命抵一命?你那个小畜生也想和我女儿比?你让我断子绝孙,我也让你断子绝孙,很公平。” 黑狼还是一贯的嚣张,但他这次嚣张的对象是万家,在万家看来,他们已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黑狼却还要得寸进尺,这要是还让,万家就不必在望东城立足了。 所以双方正式开战,不再有任何谈判的余地。 杨康泰死的第二天,万家和黑狼就正式开战了,杨康泰死了这么大的消息,竟然都没能引起任何关注,只能说死的不是时候。 伴随着杨康泰的死,祝平炎也声名鹊起,原来不是雷霆会被鸿德通背门吞并,而是鸿德通背门被雷霆会吞并,这消息不再是秘密,但也没传多远,因为在黑狼和万家开战的背景下,这些都是小事。 为什么说是小事?因为祝平炎的事,说到底只是个热闹,天下太平的时候,人人都爱看热闹,可现在战火四起,很多人都被迫卷入了这场纷争,没被卷入的也都躲在家里,担心一冒头就被卷进去,谁还想看热闹? 之前黑狼只是和万家对峙,底下的很多帮派就已经开始乱了,纷纷考虑着自己的站位,现在真打起来,之前还在犹豫的,就必须出声了。 宋自省之前就一直在犹豫,但犹豫至今,依然还是骑墙派,可现在他也不得不做出决定了,因为黑狼亲自打电话过来,请求他的援助。 “我知道宋帮主并不算我的下属,我们只是生意往来比较多而已,但是这其中的关系,我们知道,外人却不知道。” 黑狼的意思很明显,宋自省不是他的附庸,但现在黑狼的很多附庸帮派都因为宋自省不站队,跟着做骑墙派,这是黑狼不想看到的。 这些附庸帮派虽然不能对万家造成什么威胁,但是可以帮黑狼解决掉万家的那些附庸帮派,黑狼走的是精英路线,人数毕竟有限。 但宋自省还在犹豫,因为他其实并不看好黑狼,到他这个层次,当然不会像小帮派一样不了解黑狼的实力,但即便了解黑狼的实力,他也不认为黑狼能打赢万家。 他一直不表态,就是担心黑狼一旦输了,他们这些站在黑狼一边的,都要面临万家的清算。 这种犹豫一直到黑狼忽然下手灭掉了一个骑墙的小帮派,吓得很多小帮派纷纷表态,但依然有很多在看着宋自省的态度。 那些小帮派都认为黑狼要惩罚,也会惩罚宋自省这种带头人,所以都看着宋自省,实际上宋自省也在看他们。 他这种准一流帮派,虽然不敌黑狼,但好歹也是有一些抵抗之力的,让黑狼在和万家作战的时候分兵来打他,黑狼肯定不愿意,但黑狼也不能就看着宋自省带着一大批人搞中立,所以肯定要杀鸡儆猴。 现在鸡已经死了,宋自省再不给面子,下一个死的就是他这只猴,好给那一群鸡看。 要么和黑狼打,要么和万家的下属势力打,宋自省只能选择后者。 然而很不幸,宋自省刚刚宣布帮助黑狼,就被一流帮派盯上了。 万光是万家子弟,但是他属于旁支中的旁支,如果不是瓜分了五爷的势力,根本不会得到万家的支持。 但他既然已经成为了一流帮派,万家自然愿意承认他这个万家子弟的身份。 不过万光说到底并不属于万家,这个时候当然不愿意为了万家去打黑狼,但是为了维持与万家的关系,不可能不站出来帮助,所以就挑中了宋自省。 宋自省是准一流帮派,不能说弱,所以万光选择打他,也算是为万家出了很大一份力,起码不会被人说是在划水。 但宋自省只是准一流帮派,和万光这种一流帮派依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差距,所以万光有信心能赢,而且说不定可以保存自身实力的情况下获胜,那在吞并宋自省后,不仅没有变弱,反而变强了。 打赢了宋自省之后,他的选择就多了。 可以称自己元气大伤需要休养,而退出战场,在从属帮派的数量和质量上,万家都要比黑狼强,所以万光主动退出,黑狼那边也会很乐意,不可能再招惹他。 也可以继续找宋自省这种实力不算强,但对万光来说也有吞并价值的帮派,借着这次大战来强大自己。 第一百三十章 两只乌龟 祝平炎吞并鸿德通背门的消息没有传播开,但也有不少人得知了,其中就包括齐乐山的手下。 这一段时间齐乐山的手下基本上整天都在担忧忙碌,他们不是专业的情报组织,查不出黑狼和万家的秘密,也肯定没有实力去叫板舒承志,四处求援,也根本找不到帮手。 三大势力在望东城扎根已久,大多数帮派都与这三大势力有瓜葛,现在黑狼和万家打起来,与黑狼和万家有关的,自然没空去管齐乐山,剩下那些有空的,又多半是和舒承志有关,当然也不会去帮齐乐山。 所以找来找去,最后还是找到了祝平炎头上,有一定实力,不与三大势力有瓜葛,与齐乐山有来往,符合条件的只有祝平炎。 之前齐乐山有一个手下来找过祝平炎,但当初她只以为祝平炎是个小人物,所以只是想让祝平炎去查黑狼和万家开展的秘密。 现在不同了,祝平炎的雷霆会已经一跃成为一流帮派,甚至比齐乐山还要强大一些,能做到的事自然也就更多。 所以这次,齐乐山的手下决定更慎重的与祝平炎谈判一番,究竟需要给予什么样的利益,才能让祝平炎愿意帮助齐乐山。 祝平炎本来在部署与康泰药业的作战,康泰药业宣布与雷霆会开战已经两天了,但是一直没有动静,这反倒让祝平炎很疑惑,也更加小心了。 但齐乐山手下的公孙雨前来拜访,他也不得不见。 之前来找祝平炎的只是一个小人物,所以祝平炎随意打发了,但现在来的公孙雨,可是齐乐山手下的一把手,就相当于康泰药业的余天材,闭门不见的话,就有些过分了。 “雨姐你要来为什么不提前通知一声,这仓促间招待不周,叫我如何是好。”祝平炎随口说着客套话,却不知随着地位的改变,这客套话反而有怪罪公孙雨忽然到访的意思。 公孙雨急忙道:“家里有些急事想要祝会长帮衬,来的有些急,请见谅。” “不知道是什么事让雨姐这么担心,能帮的我一定帮。” 祝平炎是真忘了齐乐山的事,毕竟两人也没什么交情,这段时间发生这么多事,谁还在意他啊。 可是公孙雨不这么认为,前段时间她还派人来求祝平炎帮忙,被祝平炎一口拒绝了,现在她认为祝平炎就是在提醒她,那件事不用再提了,其他事可以帮忙。 “只要祝会长能救出家主,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公孙雨的重点在于后半句,什么条件都可以谈,只期望祝平炎别再一口拒绝。 祝平炎才想起是怎么一会事,齐乐山被舒承志抓了,他一直没关注这件事,感情到现在还没放出来呢? 他撑着下巴在旁边想了半晌,公孙雨虽然焦急,此时也只能低眉顺目的在旁边等着。 “因为一些误会,康泰药业已经与我开战了,想要救齐老板,我这边恐怕抽不开人手。” “祝会长如果真的能救出家主,我可以做主,与祝会长结盟,共同进退。” 齐乐山的实力有些水,但祝平炎此时与康泰药业旗鼓相当,这时候忽然多出齐乐山这个盟友,说不定能扭转战局。 于是祝平炎便答应下来,和公孙雨商讨了一番细节后,签了一个契约,这张契约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江湖上是认可的。 祝平炎虽然知道黑狼和万家开战的原因,但他还是派遣地网前去调查,应该很快就能有结果。 - 钱修贤这时候已经完全蒙了,他根本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状况,一开始他以为祝平炎和康泰药业都太过自大,各自看不起对方,结果现在宣战已经两天了,竟然还没打起来。 他派人一调查才发现,祝平炎在龟缩防守,康泰药业也在龟缩防守,这是什么情况,你们不是互相看不起对方吗?怎么一打起来反倒自己变成乌龟了? 康泰药业会龟缩防守,是因为他们认为祝平炎既然敢这么做,肯定是有所倚仗,所以不能冲动,需要先看清楚祝平炎的虚实。 祝平炎龟缩防守,一方面是因为他本身就想拖时间,把鸿德通背门完全消化,另一方面则是忌惮钱修贤,虽然地网没有找到任何证据,但是祝平炎依然认为杨康泰是钱修贤杀的,所以他很担心钱修贤会忽然突袭。 这就是信息的重要性,霍正的能力或许比不上钱修贤和余天材,但他最先猜透了现在的局势,因为只有他知道真相。 祝平炎有什么阴谋?祝平炎没有阴谋,因为他原本就没打算杀杨康泰。 所以霍正对余天材说,不能这样守着,需要主动出击,让余天材正面主攻,霍正侧翼防守,就算祝平炎有什么阴谋,也都由他霍正抗下来,你余天材只管放心去打。 在康泰药业的一众首脑面前,霍正慷慨激昂的立下了军令状。 余天材见祝平炎许久没有动静,对之前的想法也有些动摇,杨康泰的仇不能不报,迟早是要主动出击的,既然霍正立下了军令状,那干脆就是现在吧。 地网还在调查黑狼宣战原因时,也就是康泰药业宣布与雷霆会开战的第三天,康泰药业终于有所动静。 余天材带着四百人,首先攻击了张家大宅,不过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只剩下张宜一个人。 他当然知道那里不可能有祝平炎的人,但他过去本来也不是要在那里和祝平炎开战,而是要见张宜,从张宜这边了解更多祝平炎和雷霆会的消息。 张宜自己本来也不太清楚,但是鸿德通背门的元老们知道,和张宜关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张宜自然也知道了。 怪不得没感觉到有什么大动作,张俊凯就忽然带着那两千个混混过去,试图用人数优势获胜,原来是之前张俊凯小看了祝平炎,所以自己分兵给了祝平炎各个击破的机会。 本来在余天材预想中,鸿德通背门就算比康泰药业弱,也不会弱太多,祝平炎能悄无声息的把鸿德通背门吞并,肯定有隐藏实力,至少要和康泰药业相当吧? 但现在看来,雷霆会或许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 第一百三十一章 康泰药业 余天材认为,雷霆会肯定隐藏了实力,既然能吞并鸿德通背门,起码应该和鸿德通背门相当。 现在雷霆会又吞并了鸿德通背门,实力应该要超过康泰药业,否则也不敢这么嚣张的开战。 现在听了张宜的话,才终于明白雷霆会并没有什么隐藏实力,唯一的区别是以前认为雷霆会都是乌合之众,现在发现都是训练有素精英。 但即使这样,敢这么嚣张的与康泰药业为敌,似乎也是太自大了一些,或许是赢了一场仗,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 倒是很符合这个年纪小鬼的想法。 即使不清楚张俊凯败亡的具体过程,余天材也不可能再轻视祝平炎了,四百人他都感觉不太够,怎么可能分兵,现在又了解了祝平炎没有大规模战斗的经验,便直接带着所有人冲到了武馆门口。 作战部原有的人,加上鸿德通背门的一百人,再加上原经营部的人手和这段时间新招的人,作战部总共也就只有三百人。 通背门那边原本在医院的三百人,现在已经出院的大概有一百人,这些人曾经都是被作战部打伤的,并不情愿帮助作战部,不过好歹也算是一份战力。 至于鸿德通背门那两千人,本来就没有彻底掌握,这时候想调度他们过来抵挡康泰药业的精锐,不会有人听的。 所以能战斗的总共只有四百人,和正面的余天材差不多。 可地网调查的很清楚,康泰药业侧面还有一支伏兵,大概有三百人,一旦祝平炎带领作战部的三百人出战,这三百伏兵有可能就会杀出来,那可就全完了。 所以祝平炎并不打算出击,而是想要依托围墙防守,这围墙的防御能力在上次已经展现的很清楚了,简直堪比城墙。 上次张俊凯拼光了自己的精锐,后来的两千人虽然壮观,但是没法自由调度,所以只能堵在祝平炎的门口往里面强冲。 但这次余天材带领的可都是职业打手,人数又只有四百,远没有两千人那么臃肿,调度起来很方便,根本不打算强攻。 余天材已经放出话了,让祝平炎出来正面一战,否则就去扫荡鸿德通背门的那些生意。 自从上次钱修贤在葬礼上说出了地网这两个字,地网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组织了,很多人都知道地网的存在。 但这些人对地网的了解,也仅仅就是地网这两个字而已,杨康泰则不同,他被地网看押十天,也亲眼见到了地网与钱修贤的信息战,自然对地网有更多了解。 他虽然被囚禁,但始终能正常与外界沟通,所以在第十天,实际上已经将地网的情况告知了康泰药业。 所以余天材明白,雷霆会有专门的情报组织,在情报上他很难占到什么便宜,也就不去想过于复杂的战法,那只会给地网有机可乘,他就这么堂堂正正的压过来,地网的作用就已经被废掉了。 这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硬战,不会像上次那样有空子可以钻了,必须正面一战。 祝平炎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依然没有出手。 等了足足半个小时,余天材也有些不耐烦了,他之所以不去捣毁祝平炎的那些生意,是不想浪费手下的体力,要与祝平炎在此决战,这一战赢了,那些生意就都是康泰药业的了。 可现在祝平炎竟然不应战,双方实力相差不大,他当然不可能去攻那道围墙,那就只能去破坏祝平炎的生意了,可是这样对祝平炎有什么好处呢? 祝平炎难道能看着他把这些经济来源都堵上,然后一直守在院子里等死吗? 不可能的。 所以最终还是会出来一战,那为什么还要拖延? 很快他就得到了答案,有人突袭了康泰药业,人数大概在两百左右。 在余天材得到这个信息的同时,祝平炎终于带着三百人从围墙里出来了,这意思很明白,想用三百人拖住他这四百人,不让他回援。 这就是祝平炎的计划?仅此而已? 相比于祝平炎那一堆散碎的,黑白灰都有的生意,康泰药业有一个比较核心的经济来源,听名字就知道,那就是康泰药业。 康泰药业起家的时候用了不少肮脏的手段,但现在这个公司实际上已经洗白了,本公司和黑道完全不沾边,但其完全控股人杨康泰,除了这个公司,还有很多小公司,这些公司依然具有帮派性质。 康泰药业是正规生意,但它的进出口都是脏的。 康泰药业不会从外边收购原材料,而是会从杨康泰创建的另一个公司收购,这个公司的原材料有些来历不明,可能是走私货,有些则是利用帮派打压,低价收购来的,反正怎么赚钱怎么来。 而成品药的销售,康泰药业则交给另外几家公司代理,挤压同行,霸占市场,这些都不用细说,这几家公司也都不会只采用正规手段。 余天材的四百人、霍正的三百人,都是康泰药业周边的这些公司里的,这些公司加起来有一千多人,职业打手就有七百,剩下的几百人和鸿德通背门的那两千人一个性质,拉过来充人数可以,真打起来就是一团混乱。 康泰药业本部的人倒是非常多,但是康泰药业本部是正规公司,里面的人也都是普通员工,虽然知道康泰药业涉黑,但他们进来就是普通的打卡上班,老板有没有涉黑跟我没关系。 康泰药业本部有近万人,但除了那几十个保安,其他人完全可以忽略,只要干掉这些保安,哪怕只有十个人,只要不主动挑衅,这数千人都不会动弹,损失都是公司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何况现在过去了两百人,压制这几千人非常轻松,完全可以把康泰药业搅得一团乱。 这作为一次奇袭或许很成功,趁着康泰药业防守空虚,来一次突袭,给康泰药业造成一些损失。 但现在为了这次突袭,祝平炎带着三百人来拖住他的四百人,很明显是不想他们赶回去,那就说明袭击康泰药业的两百人并不打算很快撤退,而是要进行更彻底的摧毁。 第一百三十二章 围堵 想靠两百人彻底摧毁康泰药业? 霍正那边可还有三百人呢,地网呢?难道没有察觉这三百人?如果察觉了,为什么认为两百人就能捣毁康泰药业,这三百人很快就能赶回去,这捣乱的两百人不尽快撤退,只会被全歼。 武馆距离康泰药业不算近,但坐车的话,最多也就二十分钟车程。 这个年代了,怎么可能会步行赶路,这些人都是坐公司的班车来的,对他们来说,来打架和来团建差不过,坐班车倒也很合适。 二十分钟后,霍正就能赶回康泰药业,短短二十分钟,能做什么? 如果是要进行大规模的破坏,起码得解决掉保安吧? 那两百人要是能力差点,二十分钟可能连康泰药业的保安都没突破,就算是精锐,十分钟内突破了保安的防守,剩余的这十分钟能造成多大破坏?所以余天材和霍正都没怎么担心。 而这边,三百人对抗四百人,也迟早会败,应该不会被全歼,因为身后就是退路,但这一战下来,雷霆会怎么也得元气大伤。 所以,这就是祝平炎蓄谋已久的计划?就这? 然而余天材的侦察兵忽然告诉他,侧面集结了一百人,都穿着雷霆会的制服。 余天材心存疑惑,祝平炎有这么多人吗?正面的三百人阵型严密,这是无法作伪的,看样子就是所谓的“作战部”,袭击康泰药业的两百人应该是原鸿德通背门的人,这应该就是祝平炎的全部人手了。 这一百人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所谓的地网?但地网不是情报组织吗?战斗力能有多强。 “阿金,你带一百人过去探探虚实,看看雷霆会是真有这么多可战之兵,还是随便拉了些臭鱼烂虾来充数。” “哼,管他真假,全都给他打烂了。”阿金向身后招手,“一队,二队……”很快点齐了一百人,带队跑向侧面试探那一百人的虚实。 - 霍正那边,在回援总部的路上,也得到了康泰药业反馈的信息,那两百人竟然真的连保安都没突破。 霍正心中了然,祝平炎吞并了鸿德通背门,原本在鸿德通背门的那两千半江湖人,现在当然也成了他的手下,但是毕竟时日尚短,这两千人肯定有大半听调不听宣。 剩下的就算忠心了新主子,也肯定不愿意和康泰药业正面打,但让他们穿着雷霆会的衣服,在康泰药业主力离开后来这里捣乱,他们应该不会拒绝。 攻击康泰药业的既然是疑兵,那雷霆会的主力自然就在打余天材。 这对霍正来说简直就是天赐良机,他当然不会把这个消息告诉余天材,反而在心里想着,对,就打他,使劲打。 这时车队忽然停了。 - 康泰药业是杨康泰这一势力的核心收入,所以一般都会把杨康泰的这些势力称为康泰药业,但和杨康泰作对的人,反倒很少会明目张胆的攻打康泰药业这个公司。 因为这就动了杨康泰的根基,等于是要死战了,但既然要死战,干嘛去打康泰药业这个公司,你把康泰药业炸平了,也不过是经济损失,对杨康泰的战斗力没有任何影响,也就对战斗的胜负没有影响。 要是打输了,因为毁掉康泰药业公司,杨康泰必然不会有任何留手,恨不得挫骨扬灰。 就算打赢了,毁掉康泰药业公司,也就等于毁掉了这次战斗最大的战利品,等于是白白和杨康泰打了一场死战,而没有任何收获。 所以会对康泰药业下手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秘密出手阴杨康泰一波,阻碍他的发展;另一只是已经明知道打不赢了,而且知道杨康泰不可能放过自己,所以干脆在死前来个狠的。 祝平炎是这两种情况吗?显然不是,所以他为什么要打康泰药业? 对于正面战场来说,是为了引开霍正那三百人,好让这边能有公平的对决,而对于霍正那边,则是一个陷阱,一个霍正不得不主动往里面跳的陷阱。 - 霍正坐在第二辆车上,见车队停了,立刻用对讲机询问情况,前车报告是前方出现车祸,导致车道拥堵。 公司那边没危险,霍正也不着急,堵车嘛,很正常,那就堵着呗,正好可以找借口迟些援助余天材。 他向车外看了看,立刻疑惑起来,怎么堵车的都是些面包车,这一段路有这么多面包车吗? 此时由于堵车,车上的人都下车来透气,这本是很正常的情况,现在却让霍正有些警惕,为什么这些面包车几乎都是满载?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打电话的人是余天材,虽然他刻意想坑余天材,余天材作为这次作战的总指挥,这个电话他不得不接,所以在故意耽误了十秒钟后,他终于点了接听。 他刚接电话,一个陌生人走到车窗边,似乎是想说什么,却忽然抡起铁锤砸在车窗上。 这些车和普通车不一样,玻璃是加厚的钢化玻璃,这一锤虽然砸出了蛛网状的裂纹,竟然没砸穿。 但是没关系,后面还有好几个拿着铁锤的人,轮流上来一人一锤,什么玻璃也禁不住这样砸,很快就整个掉了下来。 首先扔进来一个烟雾弹,接着就是乱七八糟东西都扔了进来,有飞刀,有石块,还有铁块,反正是什么狠就往里扔什么,这些东西都是对准了霍正的,很快就把他砸的失去了意识。 其他车的情况也都差不多,砸碎车窗,往里面扔烟雾弹,不过之后并不会往里面扔东西砸人,而是拿着武器守在车门口,出来一个打一个。 地网并没有针对性的训练过阵型配合,所以在正面作战的能力上并不如作战部,但是执行这种突袭任务,人人都是影帝,个个都是精英。 在经历过初期的混乱之后,霍正的人也稳定了下来,开始以车门为据点防守。 这些烟雾弹只是烟雾而已,又不是催泪瓦斯,车里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自己的武器放在哪总还是记得的,摸出武器防守,不往外面冲就是了。 有些人还想去司机的位置把车开动,但那里早就沦陷了,车前窗被卸掉,来一个砍一个。 霍正失去联络,但很快选出了第二个指挥官,不过这种情况下,指挥官不知道其他车的情况,甚至连自己这辆车的情况都不太清楚,也很难进行有效的指挥,只是不断喊:“大家不要慌。” 第一百三十三章 高手,八层楼那么高 这些人不知道外面有多少人,但地网自己知道,他们只有一百人,车里面有三百人,冲进车里硬拼显然不行,只能守在车门口。 而对于这种僵持的状态,他们也早有预料,直接往里面泼汽油。 这下车里面的人完全慌了,连指挥官的话都没用,纷纷往车外跑,就算在车外边被砍死,也比在车里被活活烧死要强。 等汽油真的泼到身上,连指挥官也慌了,冲着车外边大喊:“你们疯了,放火是违禁的!” 地网也没打算真的放火,车里面还有两百多人,把两百人全烧死,这也太疯狂了。 而且真点起火,局面就控制不住了,没人敢靠近,也就没人敢守车门,车里面的火人往外冲,烧到人烧到车都是小事,要是把两边的林子点了,引起森林大火,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但也没必要把这些告诉车里面的人不是,我就往里面泼汽油,车子就这么大,谁都躲不开,雨露均沾,无论老大还是小弟,真烧起来统统化成灰,就问你们怕不怕? “这里荒郊野岭,路两边早就被封了,整条路上都是我们的人,只要把你们都烧死了,谁知道是我们放的火,还是你们车子自燃?” 这就是瞎扯了,自燃和放火有很大区别,有经验的人很容易分辨。 但是车里面的人已经丧失了冷静思考的能力,身上多沾一点汽油,理智就消减一分。 康泰药业在城郊,所以这一段路确实很少有人来,车里面的人不知道地网是不是来真的,他们可不敢赌,最后只能放下武器投降,慢慢从车里走出来。 - 阿金带领的一百人和雷霆会侧翼的一百人还没交手就损失了好几人,因为对面有一个扔飞刀特别厉害的人。 阿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飞刀高手,能把飞刀扔到四十米外依然命中就已经很厉害了,自己这边前排可都是穿着内嵌钢片的防刺服,竟然挡不住四十米外扔过来的飞刀? 所以阿金立刻断定,这伙人肯定不是什么臭鱼烂虾,是真正的精英。 然而他们这边刚一冲锋,对面竟然就溃散了,只有几个人坚守在原地,这是什么套路? 阿金一边下令冲锋,一边拿起来对讲机:“余哥,这面的人一冲就散了,只剩下几个人,其中有一个飞刀高手,四十米就能取人命,不解决怕是容易出问题。” 余天材一度怀疑阿金在说谎,飞刀和四十米这个射程完全不匹配啊,不过到底是自己的手下,他还是能信得过。 “这边没什么问题,你把那个高手解决掉,然后从侧面击穿雷霆会的阵型。” 阿金点头应是,然后看向前方。 那个扔飞刀的,此时就是坚守的人之一,看起来竟然还是个孩子,不过凭这一手飞刀绝技,就没人会因为年纪小看他,能扔出这样的飞刀,力量想必也非同小可。 但是到此为止了,冲锋起来,四十米也不过是几秒的事,很快九十多人便杀到了这几人面前。 飞镰迅速后退,霜虎挥舞着钢筋,直接冲散了对方的阵型,在人群里开无双,未来在霜虎身边掩护,避免大大咧咧的霜虎被暗箭所伤。 被这么多人围堵,如果身后无人的话,强化系天骄也扛不住。 实际上祝平炎根本没打算让她俩硬抗一百人,给的任务是拖住这一百人。 在祝平炎的意识里,这一百人不可能追得上这几个强化系天骄,所以他们就吊在远处扔飞刀就行。 至于霜虎和未来的飞刀技术不行?一百人呢,要啥技术,往里面砸就行。 所以他特意准备了一大堆飞刀给这三个人。 然而此时这一堆飞刀都扔给了飞镰,然后霜虎就去执行祝平炎的“拖住他们”了。 虽然霜虎和未来很勇猛,但毕竟只有两个人,阿金留了五十人对付她俩,然后带着剩下的五十人去追飞镰。 因为有人群的注视,即便是强化系也会有所削弱,所以飞镰在身上挂着两百多斤的飞刀的情况下,也并不比这些普通人快多少,再加上回身放飞刀耽误时间,很快就被追上了。 不过飞镰几个跳跃就上了旁边一栋楼的二楼,然后继续往底下扔飞刀,等这些人上楼,他又翻到了三楼,然后四楼。 最后这些人全在楼梯上了,他就守在楼梯上往下扔飞刀,阿金的人在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爬楼梯,他却是顺着楼梯的扶手往上爬。 先是趴在扶手上往下扔飞刀,眼见要被追上了,就踩着扶手翻到上一层的楼梯上,一直翻到八楼,底下追的人速度大减,已经跑不动了,只能称得上是走。 此时即便是飞镰也累的够呛,毕竟带着这么多飞刀,但是他估计着底下这批人会比他更累,所以还打算继续这个战术。 他却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存在一种叫做电梯的东西,阿金眼看追不上,就分出了一批人坐电梯上去截他,一开始由于他爬的太快,坐电梯的人反倒慢了,就干脆多上了几楼。 此时在他和楼下的人都筋疲力尽时,楼上忽然杀下来一群生龙活虎的人,吓得飞镰赶紧逃跑。 阿金气喘吁吁的骂了一句脏话,然后说道:“你是个高手,可惜遇人不淑,祝平炎明显是把你当弃子,投降吧,跟着余哥混,保证你的地位不会比在雷霆会低。” 飞镰却是没听他在说什么,只是把背包拿下来,直接丢到了对面楼,然后退后几步蓄力,也跟着跳了过去。 阿金和他的手下面面相觑,冲过去来到栏杆旁,看着这里和对面楼的距离,这怕是有五米以上,就这么跳过去了? 阿金左右看了看,两边的人纷纷往后退,这个真不行,会出人命的。 这个距离要是在地面上,也不是不能跳过去,但这里是八楼,就算能跳也不敢跳。 没等阿金再下命令,对面楼飞来一把飞刀,阿金就这么倒地了。 一开始因为忌惮飞刀,阿金一直躲在后面,直到稳操胜券,他才出来劝降,结果在他认为的绝境中,人家逃了,还反手给了他一刀。 第一百三十四章 逃亡 在阿金爬楼的这段时间,霜虎和未来愣是在人群中杀出了一块空地,其实被打倒的人并不多,也就只有不到十个,但剩下的四十多人不敢上了。 一开始他们可没胆怯,五十个人打两个人,怎么也不会胆怯,但冲杀了一段时间,对方毫发无伤,反而是己方折了八个人,无论是那根钢筋还是那把长刀,碰着就伤,身上的防刺服起不到任何效果。 钢筋也就算了,防刺服里面是矩阵排列的钢片,类似鱼鳞甲,本来就防不住钝器,但是那把长刀可在防刺服的防御范围内,不说商家的保证,他们自己也试验过,虽然一刀下去防刺服会破洞,但确实能保证人的安全。 然而面对这把刀,身上的防刺服简直和纸皮一样单薄,倒地的八个人里面,有一个几乎被砍成了两半,错乱纺织的超高强纤维,内衬弹簧钢,皮肤,肌肉,骨骼,没有任何东西能挡住那把刀。 这让剩下的人怎么敢上?小队长立刻请示上级:“金哥,这两个娘们有点猛,搞不定啊。” 那边的阿金暴怒:“五十个大男人,你告诉我打不过两个女人!” 正在爬楼梯的阿金因为大吼这一句,差点没因为缺氧昏过去,赶紧喘了几口气,然后说道,“等我这边搞定回去的时候,你们那边要是还没解决那两个女人,你们几个小队长就不用干了,统统给我滚去刷厕所。” 这几个小队长咬牙对其他人喊道:“两个人就想打五十个,当我们都是软蛋吗,冲!” 说完这几个小队长就带头冲了上去,小队长很快就被打倒了,但围攻并没有停止。 人都是有血性的,五十个大男人被两个女人打成这样,传出去要被耻笑,抱着这种想法,这些人都不顾损伤的往上冲。 战斗一旦开始,恐惧就会大大降低,所以尽管冲上去的都倒了,后面的人还是不断往上冲。 霜虎的钢筋打中了一个人,但这个人没有退,不是他的力量能和霜虎抵抗,而是他身后还站着第二个,第三个人,更多的人。 这个和霜虎正面对抗的人,已经被钢筋打断了肋骨,但是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他并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疼痛,反而拼命的抓住了霜虎的钢筋。 霜虎感觉到不妙,想要把钢筋抽回来,却发现足足有七只手抓在钢筋上,她一时间竟然抽不回来。 两边的人见有机可乘,立刻挥舞着砍刀冲上来,霜虎用另外半边钢筋挡住了一半的攻击,未来头都没有回,将长刀从肩膀上方向后刺出,挡住了另外半边的攻击。 “快要挡不住了,撤!”未来喊了一句,便向前冲杀。 既然连未来都说挡不住了,那就是真的挡不住了,霜虎只能跟着未来撤退,手中的钢筋实在抽不出来,只能放弃掉,从地上随便捡了一把刀当做武器。 普通的刀根本经受不住霜虎的蛮力,很快就断掉了,霜虎跟着未来不断后退,地上已经没有兵器了,也来不及抢夺新的兵器,只能挥舞着断刀勉强抵挡。 飞镰甩掉追兵返回,见到这情况,用飞刀远程协助了她们,未来这才带着霜虎杀出包围,此时霜虎身上已经有了一些伤口,要不是凭借强化系的防御力,恐怕已经重伤了。 有过之前的战斗经历,未来和霜虎都认为普通人不足为惧,所以才鲁莽的杀入人群。 一开始也确实能占据优势,不过随着这群人开始不畏生死的猛冲,她们两个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件蠢事。 霜虎受了伤,未来则因为使用能力过多而精神疲惫,飞镰就是纯粹的体力消耗过多,三个人状态都不好,而追杀他们的人,此时还剩下60人左右。 不能再像刚才那样冲了,起码得找个可以防守的地方,不能被包围。 未来左右看了看,一刀切开门锁,冲进了街边的一家店面,把自己的长刀丢给霜虎,然后找了两把菜刀作为武器。 霜虎正面守住大门,未来拿着两把菜刀在霜虎身后,随时解决掉从两侧越过霜虎的人,飞镰则向外扔飞刀减轻霜虎的压力。 计划已经安排好,却没想到外边的人竟然不往里面冲,而是在门口布防,似乎是要等他们出来。 如果是之前,这六十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冲进去把这三个人解决掉,但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三个人是高手,绝顶高手,反正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厉害的高手。 已经损失了四十人,剩下的六十人不敢再冲击这三人构成的防御,从附近的店里面,或者街边,找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堆起来,所有人都缩在后面,好像担心露头就会被飞镰狙杀。 霜虎茫然的看着未来,想让她出主意,但是未来和谋龙不一样,她只能看到很短暂的未来,对一场战斗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是想让她做出更长远的规划,她就无能为力了。 门外边的防御布置好之后,就有两个人带着望远镜从左右两个方向监视店里面的情况。 别的侦察兵都是比大部队靠敌人跟近,这两个侦察兵反而是比大部队离的还远,比起侦察兵,反倒更像狙击手。 没办法,靠近的人害怕飞刀不敢露头,但是也不能成瞎子啊,所以只能派人在更远的地方进行侦查。 飞镰的飞刀到底不是狙击枪,这两台望远镜他也没办法。 这边的战斗就此陷入僵局。 - 让时间回退,来到阿金刚刚离队的时候,在正面战场上,余天材的三百人与祝平炎的三百人对峙。 这种级别的战斗,组成阵线的一方必定会比胡乱冲锋的一方更具有优势,所以在大汉长期的帮派斗争过程中,已经慢慢融入了古代军阵技术。 祝平炎的人源源不断的从武馆里走出来,逐渐组成阵线,而余天材的三百人就在两百米外的街对面一动不动的看着。 倒不是他讲武德,非得等祝平炎摆好阵才出击,而是不得不等。 诚然,祝平炎阵型完成之前,余天材如果出击,祝平炎这边必败。 但别忘了祝平炎身后就是武馆的大门,余天材的人要是这时候带着人往上冲,祝平炎肯定就带人回去了,到时候还是得退回来等着。 第一百三十五章 半现代战争 余天材为什么会离武馆大门这么远,就是因为他不离远点,祝平炎根本不会出来。 等到双方都准备就绪,便开始互相接近。 虽然只是两个帮派火拼,但是因为大汉这边的特殊国情,帮派人数众多,火拼起来也非常的明目张胆,在武馆门前的广场上,总人数600的两伙人阵型分明的对峙着,俨然已经是一场小规模战争了。 因为不能使用枪械,甚至弓弩都不能用,所以使用的兵器都只是砍刀而已,虽然余天材的排头兵没有拿出兵器,但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单从兵器看,这些现代人甚至连古代士兵都不如,这种阵线对垒,长枪无疑是比短刀更先进的武器。 虽然现代工艺的短刀比古代不知道强多少,但再强的刀,这种情况下也比不上枪,就像削铁如泥的匕首,在二十米外也比不上一把普通的弓箭,这是武器种类上的差距,很难通过质量弥补。 长枪并没有被禁止,曾经也有人使用过。 阵线战中,使用长枪的一方,占据很大优势,甚至能忽略部分人数差距,经常能以少胜多。 但长枪依旧没有被普及开。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长枪这种东西携带不便,小帮派火拼拿着长枪会非常滑稽。 祝平炎这种级别的帮派倒是可以用长枪,捆好了放班车上带过来就行。 如果每一次战斗都是这样整齐的两军对垒,那以后大帮派火拼必然都会带着长枪,毕竟长枪又不贵。 然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时候两边都是巷战,能迅速组成阵线都不容易,根本没有冲锋距离,拿着长枪有什么用,枪都没端稳呢刀已经砍在脸上了。 相比于寒酸的兵器,两边的防具倒是都不错,服装整齐,看起来很有气势。 两边都没有着甲,但是穿着防刺服,防刺服在视觉上没有盔甲那么可靠,毕竟看起来也就是布而已,但相比于古代普通士兵的盔甲,现代工艺的防刺服反而更强。 一般的布是经纬纵横纺织,无论多厚,纺织的线都是有规律的,当被利器刺入时,有些线不会被切断,而是被撑开,就好像用手指头戳到毛衣里那样。 但是防刺服是无规律纺织,所有线都是错乱的,而且一层层叠加,想要刺穿防刺服,就得切断所有阻碍的线,而这些线都是高强度纤维。 仅从纺织方式来看,防刺服与普通衣服的差别就像是纸张和纱网,就算是很多层的纱网,也可以用针轻松刺入,而叠加多层的纸张就很难刺入了。 何况防刺服里都有内衬,这些人穿的防刺服就内衬着0.5毫米弹簧钢片,听起来很薄,但防御砍刀这种冷兵器已经足够了。 两边的排头兵都手握塑料盾牌,相比于古代的木质,或者木质包铁的盾牌,这种盾牌的防御面积更大,因为很薄,而且都是轻质材料,在面积更大的情况下,重量反而更轻。 这种透明的塑料盾牌看起来就很不结实,但实际防御力反而比木质盾牌要强,而且由于是透明的,即使盾牌面积很大,也不会遮挡使用者的视线。 排头兵作为两边的精锐,除了这面盾牌,身上的防刺服也不一般,里面内衬着整块钢板,这种规格已经快够的上防弹衣了,防御力不比全身板甲差,灵活性还要更胜一筹。 最危险的头部自然也有防护,是专门定做的防护头盔,在警用全覆盖防暴头盔的基础上,加装了十几公分长的护颈,护颈的规格有点像古代盔甲,从头盔的边沿垂下,搭在肩膀上,防御砍刀的攻击绰绰有余了。 - 武馆对面的楼里,有用长焦镜头观察战场的侦察兵,从高处将双方的阵型看的一清二楚,然后传到了余天材的平板电脑上。 余天材这边的阵型是一个大矩形和一个小矩形,大矩形是正面部队,小矩形是机动部队,也就是常说的前军与后军。 祝平炎这边的阵型却是一个梯形。 梯形阵,也就是斜阵,在古代很常见,放空左路,集中兵力突破右路,尽快把敌人的阵线冲开,切入敌军内部。 但那是古代。 在古代,两军开战,一眼望过去都是人,根本看不到后面,无论后军如何部署,敌方都不知道,所以可以放空一路,在其他路建立人数优势。 现代战争相比于古代,优势可不仅仅是热武器,就算只用冷兵器,现代士兵凭借信息优势也可以完胜古代士兵。 在位于高楼上的长焦镜头下,斜阵完全没有意义,或者说任何战前布置的诡异阵型都没有意义,一眼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雷霆会与鸿德通背门并没有进行过这样的大规模战斗,所以余天材才会通过这种方式与祝平炎决战。 现在看来,指挥这种大规模战斗,祝平炎也只是胡乱套用古代兵法,纸上谈兵而已。 但是余天材并没有因为发现对方的阵型漏洞,就立刻调整自家阵型,而依旧保持着中规中矩的阵型前进。 因为他不会犯和祝平炎相同的错误,他这边有人在楼上侦查,祝平炎那边也有,而且这个人就是祝平炎自己,这家伙坐在大门的门楼上拿着对讲机指挥战斗。 如果余天材此时摆出明显的针对阵型,祝平炎就会立刻发现自己的错误,虽然不知道雷霆会的人有没有迅速变阵的能力,但是余天材不打算给他改正的机会。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余天材的人开始冲锋,祝平炎这边也不得不冲锋,否则静态的阵型很难抵挡对方的冲锋。 但是余天材那边显然更整齐一些,冲锋过程中阵型丝毫不乱,反倒是作战部在冲锋后阵型有些变形,不过并没有太大影响。 两边的排头兵举着盾牌冲撞在一起,当双方都在撞击后稳定下来,立刻开始寻找对方阵线的突破口,但是两边的阵型都很完整,并没有因为这一次冲撞而出现缺口。 没撞出缺口,那就只能杀出缺口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朴实无华的军阵交锋 两边的盾牌抵在一起,雷霆会的人抽刀越过盾牌砍对方的头,头本来是要害,但是因为带着头盔,这里反而成了最坚硬的地方,一刀砍上去后擦着火星子滑到了一边。 也有人从盾牌侧面砍,但只能砍到胳臂,而且由于空间限制,无法自由挥砍,力度很小,看起来就像是在对方周全的防御上挠痒痒。 余天材的人当然也不会只挨打不还手,一个个都拔出短剑,刺向防刺服的薄弱处,比如腰腹,关节等没有内衬的地方。 不过最凶险的还是咽喉,因为护颈设计之初是为了防御砍伤,所以防御重点是两侧,正前方是用绳子系起来的,所以有一个很小的缺口,这个位置被刺入就会立刻丧命。 军阵战斗,长枪相比于其他兵器有绝对的优势,余天材这边要真带着长枪,祝平炎根本不敢出来,但是祝平炎居高临下,看的很清楚,余天材这边没有为了这次正面战专门准备长枪,既然如此,这场仗就有的打。 然而他没想到,余天材没有准备长枪,却给排头兵装备了短剑。 剑比刀要贵得多,不适合大规模装备,早早退出了战争,除了民间有可能还有用剑实战的,战场上已经上千年不用剑了。 所以即便是把帮派斗争打成古代战争的大汉,也鲜有人想起这件武器,即便是有一些用剑的高手,也只是自己用剑战斗,还从没有人大规模装备剑这种兵器。 然而现在余天材就装备上了,而且剑的使用难度要大于刀,从这些人的使用熟练度上看,肯定有过训练。 砍刀对于内衬钢板的防刺服没有什么办法,但是剑却可以找到薄弱的突破口。 当然,也不是说你拿把剑就是神器了,剑固然可以刺击薄弱位置,但人又不是木桩,军阵中不允许出现空缺,很难有大动作躲闪,但扭一下身子还是可以的,薄弱的地方就那几个,不至于像个呆瓜一样直接被戳死。 再说,盾牌会限制砍杀,同样也会限制剑的刺杀,虽然限制少一点,但是也利用盾牌掩护一些薄弱位置,比如咽喉要害,抬高一下盾牌就根本不可能暴露。 手里的刀同样可以进行防御,挡开对方的剑,或者在对方想直接用手臂挪开盾牌时,往手上砍一刀,手上的防御没有那么全面,而且只要力量够,就算没破甲也可以扭伤手腕,对方要是因为急于进攻给这样的机会,一刀废掉手也不错。 但是防御本身就意味着落入下风,进攻要是有效的话,何必防御呢,时间长了,雷霆会这边必然会出现伤亡。 虽然后方士兵立刻就会补上前方的空缺,但防御严密的排头兵数量稀少,一直持续劣势,阵线总会出现漏洞的。 如果把帮派的战斗人员分级,那康泰药业总公司的员工,就像是完全无战斗力的文职人员,或者也可以说是普通老百姓。 曾经围攻武馆的那两千人,就像是民兵或者杂牌兵,可以用来作战,但未经训练,也没有什么装备,如果一波莽上去,或许可以用人数优势取得优势,可一旦出问题,崩溃的也非常快。 再强一点的也就被称为精英,或者职业打手,他们是有工资的,有固定的训练,训练的具体内容要看领导人,但无论被什么人领导,这些精英总还算得上是正规军。 而冲锋最前的排头兵,则是这些正规军中的精英人员,这些排头兵身上一套装备可是很贵的。 而且不是买一次就永久使用,这些装备又不是什么无限耐久的神器,像这种大规模战斗,打完之后很多装备都要更换或者维修,又是一大笔钱。 这就注定了排头兵的数量不会很多,一旦排头兵消耗光,那后方那些普通士兵就算想填补空缺,也必然会破阵,一旦破阵,就有可能被分割战场,逐个击破。 祝平炎倒是不缺钱,反正他的目的本来也不是赚钱,他可以把产出的大部分都转化成战斗力,再加上凭空继承了钱鸿德的积蓄和李福光的部分财产,钱对他来说并不是问题,给所有人都装备上最好的防具他也不心疼。 但问题是每个帮派的防具都是要定做的,不然自己这边衣服一片乱,五颜六色的,打起来就分不清敌我了。 祝平炎本来根本没打算开战,所以定做的防具只到了第一批,要是再等一段时间,余天材怕是要见识一下全精英阵容了。 虽然精英士兵与普通士兵本身就存在差距,但如果没有装备的差异,这个差距也没那么大,起码不会有普通士兵完全无法维持阵型的情况。 以现在的局势,久战之后祝平炎必败,但是余天材并不打算一直这么等着,虽然有装备优势,但右侧因为数量差距,雷霆会已经开始尝试边线包围,从侧面突入阵线了,作为人数劣势方,余天材只能命令士兵防守。 因为有祝平炎在门楼上观察,余天材的后军一直没有动,此时双方阵线交锋,雷霆会尝试在右侧突破,余天材的后军才忽然有所动作,以三角阵型插入左侧军阵,左侧的士兵也都很熟练的给这支突击部队让路。 很快雷霆会左侧的守军就发现对方的阵线突然出现了一个缺口,不等他们趁机进攻,对方已经有一队人从缺口冲了出来。 最前方的那人异常强壮,但他个人的强壮对大局并不会有影响,而是他后方的所有人都把力量集中在他身上,奋力向前推,挤进雷霆会的阵型里。 这其实不是前方精锐士兵的交锋,而是他们身后普通士兵力量的交锋,而一边的力量只是一队人,另一边则是一个三角形,很快这个三角形就插入到雷霆会中。 三角形内部只是提供力气的普通士兵,但三角形两边都是精锐士兵,冲破敌方前线防御后,这些精锐士兵就会一直向前,普通士兵根本无法抵挡他们,直到前方没有人。 他们击穿了雷霆会的阵线。 第一百三十七章 奇兵 虽然这支突击小队击穿了雷霆会的阵线,但由于兵力差不多,这个时候并不会再往前进行包围,因为这样的包围太薄弱,很容易被突破。 但是阵线被从中切开后,雷霆会必然会出现一部分被切下来的士兵,这部分就会被包围,然后迅速歼灭。 余天材的战术不是他自创的,因为他毕竟不是古代的那些百战将军,他也没经历过太多的这种大规模战斗,不足以自创战术,但运用已有的战术还是可以的,他的手下和他本人,对这种战术都很熟悉。 切开敌军的阵线,面向敌军大部队的那一面会承受很大压力,但是这些都是装备齐全的精锐士兵,在身后有普通士兵帮忙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挡住没有问题。 这时候余天材再次下令,左侧分出一个普通小队,从边线包围,将要迅速解决掉被分割出来的几十个雷霆会成员。 而此时坐在门楼上的祝平炎却反而笑了,地网的调查不错,余天材果然很喜欢这样的战术,在他特意给出机会的情况下,毫不犹豫的使用了这种战术。 余天材见过张宜,自然也知道祝平炎有一些非常强大的手下,强大到以一敌十的地步,他一开始还很担心这些人联合起来,在某一点突破他的阵线,侧面传来的消息称,遇到了非常厉害的高手。 如果这些高手被人海立刻淹没,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反馈,也就是说这些高手竟然能凭借个人实力对抗一百人? 虽然这一百人中精锐较少,但人数摆在这,能靠几个人扛住一百人,那真是非常高的高手了,这样的高手不用来破阵,竟然为了引开一部分人,就被单独放在一边当弃子,实在是浪费。 余天材当然不会知道,现场人越多,天骄的战斗力就越低,即便是强化系,在双方共计600人的战斗中,也会受到很大削弱。 所以祝平炎才把他们三个人放在一边,甚至自己这边不派人帮助,只为尽量减少总人数。 但也有一些超凡力量是不惧怕天道的,那就是祝平炎的两个士兵。 余天材发现雷霆会左侧人数少,所以就认为这边战斗力弱,是突破口,但他不知道,甲乙两位士兵就在左侧。 此时余天材后军组成的突击小队贯穿了雷霆会的阵线,组成临时防线包围被切下来的雷霆会成员。 士兵甲却利用自身实力的绝对优势,轻易的击溃了突击小队与大部队的连接处,然后带着一队精锐士兵击穿了这一条薄薄的纽带,重新弥补战线,同时将突击小队反包围其中。 士兵乙则站在边线,以一人之力阻挡了余天材的士兵,这些本打算执行包围计划的普通士兵,被这个突然出现的超人给打懵了。 对这种突发情况,余天材也很吃惊,但他可比张俊凯冷静得多,立刻给深入敌军的突击小队下令,组成防线自保,让他们和大部队同时进攻中间的连接点。 然而这个连接点站着的是一个超凡士兵,击溃他?不,是士兵甲带队再次冲杀,将那支突击小队完全冲散,任何阵型在这种力量差距下都不堪一击。 突击小队的防御阵型被冲散后,被进一步分割包围,只能各自对敌,最多也就是四五个人背对背迎敌。 当一个人或者一小撮人身处敌军的包围中,无论再精锐,结局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毕竟即使是霜虎和未来,都差点被包围歼灭,何况是这些普通人。 而在这时候,康泰药业在楼上的侦察兵忽然报告了一条紧急情况,侧面又集结了一支敌军,正在冲过来,人数大概是一百人。 还是疑兵?这个时候派疑兵过来毫无意义。 当余天材的平板电脑显示出画面时,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一百人的来历。 这些人都穿着鸿德通背门的衣服,而且大部分都装备精良。 祝平炎和鸿德通背门的精锐基本没有正面交手过,所以鸿德通背门的那些个职业打手,很多是连装备都没穿就被俘虏的。 鸿德通背门战败后,这些装备自然就归了祝平炎,原计划是重新染色,变成雷霆会的衣服,但他刚对外界宣布雷霆吞并鸿德通背门的消息,就因为杨康泰的死,而被迫与康泰药业宣战。 这些原本计划要返厂重新染色的衣服,就被留了下来,准备应对时刻可能发生的战斗,鸿德通背门四百人的装备,捡质量最好的给这一百人装备上,这一百个当然都装备精良。 余天材虽然很紧张,但他强制让自己放松下来,调遣了一队士兵,在侧面组成防线,打算暂时挡一下这突然杀出来的伏兵。 “阿金,你们那边情况怎么样,什么时候能回援?” 等了几秒之后,一个陌生的声音回答道:“余哥,金哥受伤了,那几个高手冲进了一家店铺,我们暂时攻不进去。” “什么?还没解决?”余天材不可思议的说。 他本以为这一队人只是还没回来,结果竟然还没解决?对方不是只有几个人吗?再强的高手,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但是紧接着的答复更加离谱:“余哥,这个,恐怕没法解决,我们只能拖住,已经有四十个兄弟受伤了,而且很多都是重伤,我们又派了十个人把这些兄弟送去了医院,现在只有五十个人,只敢围住,不敢往里冲。” “解决掉几个了?” “有,有一个受伤了。”这句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说话的人自己也明白这不是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 余天材放下对讲机,花了两秒钟来让自己重新冷静,然后心思急转,开始思考决策。 如果让这些人回来,那原本被围住的几个高手必然也会返回,己方会获得五十人的援兵,对方会获得几个绝顶高手,现在这边有两个这样的高手已经很难解决了,再多几个,恐怕阵线就要崩溃了。 “你们继续拖住,等待下一步的命令。” 如果鸿德通背门的一百人在这里,那袭击康泰药业公司的两百人是怎么回事? 他立刻打电话给公司的保安部,询问公司的情况,得知那两百人只是在外面捣乱,甚至不敢冲击公司的正门,立刻明白了这两百人只是疑兵。 鸿德通背门的这一百奇兵之所以要隐藏到现在才放出来,就是为了不暴露康泰药业的两百人是疑兵的事实。 第一百三十八章 战车 明白了公司那边是疑兵,余天材立刻联系了霍正,打算让他返回,但是等了好一会电话才接通,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声声巨响。 “霍正,你那边是怎么回事?” 没有任何回答,又是一阵杂音,这次还伴随着霍正的惨叫。 霍正那边不动手,祝平炎怎么可能会让这一百人出来呢。 余天材心头一凉,即便是他,手也开始有些颤抖,他赶紧打电话给在霍正那边的其他几个人,大部分人都因为现场太过混乱而没接到电话,一连找了好几个人,才终于有人把那边的情况转告给他。 但霍正那边的人都被堵在烟雾弥漫的车里,只能说一下自己的遭遇,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更别提交代清楚外面有多少人了。 地网! 雷霆会的所有战斗人员都在这里,霍正那边埋伏的人只可能是地网。 余天材能猜到这些,但也仅此而已了,地网的具体情况,地网有多少人?他一概不知。 他本以为地网只是一个专门的情报组织,在战斗中的作用也就和杂兵相当,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 他不知道地网经受了远比正规军还要严格的训练,每一个都有一定的单独作战能力,集体作战或许不如作战部,但是挖坑设陷的活干的很溜。 霍正昏迷,导致那边缺少指挥,希望余天材来指挥,但是他这边也岌岌可危,没法分心指挥霍正那边,况且他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指挥? 挂断了电话,他迅速思考这现在的情况。 康泰药业的人分成了三批,人数最少的一批是拖住霜虎三人的那五十个人,这些人他之前已经判断过,留在那边的作用比回援要大。 霍正那边的三百人,此时被不知道多少人堵在车里,看不见外边的情况,贸然冲出去就是找死,只能固守车厢,肯定也无法来援助,说不定还需要他这边的援助。 而他这边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本来得意的战术被忽然出现的两个绝顶高手轻易破解,反吃了他一子。 现在又从侧面杀出一百人,直接将军,他虽然调人过去抵挡,但损失了后军组成的突击小队后,他手里也只有两百多人,怎么去抵挡祝平炎四百人的两线夹击。 没得打,已经输了。 迅速判断出局势后,他立刻抽调了一个小队:“开车,断后!” 然后在他的调度下,整个阵线有序的向斜后方撤退,将正面和侧面的两处敌人拉扯至同一个方向。 眼见余天材有撤退的迹象,祝平炎从门楼上跳下来,准备进行追击,却得到了楼上侦察兵的报告,有一个车队正冲向这边。 大汉帮派之所以能如此猖獗,是因为这里的帮派对平民的攻击性非常低,民众的生活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再加上长久的习惯和尚武精神,很少有人会因为帮派猖獗而向政府抱怨。 所以大汉的帮派才会有那么多规矩,不使用枪械,不使用弓弩,不能放火,帮派战斗时的损伤事后都要赔偿,战斗之前必须清场,确保不会累及吃瓜群众。 小帮派因为人数少,对打斗场合并没有太多顾忌,只要别在大街上打就行;中型帮派人数较多,也不像大帮派那样有很多职业打手,所以多半会找没有人的地方打。 只有像康泰药业这样资金雄厚的大帮派,才会毫无顾忌的在大街上打,因为事先已经清场。 街两边的店铺都会给赔偿金然后清退,打斗过程中如果波及到这些店铺,事后也都会进行赔偿,街道两边已经封路,甚至专门制作了标识着帮派斗争的警示牌。 所以这时候不应该有车子开过来,而且还是一个车队? 为了追击余天材,现在他们已经从广场追到了大街上,这时候如果一个车队从侧面撞过来,肯定会有很多人受伤,而且会引起很大混乱。 不能使用热武器,不代表现代科技都无法使用,各种车辆当然都是战争利器。 城郊的帮派打仗,就是一场战车对决,各种改装车都只是小角色,真正的大将是工程车辆,其中以各色改装挖掘机最为经典。 挖掘机铲斗改装成多面电锯,人类都是弱鸡,挖掘机铲斗改装成破拆锤,直接变身战车杀手。 不过这些改装车都没法开进市区,而普通车辆对战斗影响并不大,有的是法子对付这些民用车辆,所以市区里很少见用车辆混入队伍中的。 但是像这样冷不丁冲出来一个车队,往敌人人堆里撞的情况,出现过不止一回了,所以侦查员也会留意周围的车辆,只要有驶入清场区域的车,都会立刻报告。 而清场之后,如果己方没有安排车辆,都会在路上设置障碍,比如洒一些三角钉之类的,甚至装破胎器,在路中心放两个石墩子。 就算装上防爆胎,在这种路况下也开不快,普通的汽车在低速状态下冲进密集人群里,也就能撞伤几个人,一个车队撞进来,也并不会让太多人完全丧失战斗能力。 但是在侦查员的报告里,车队里有一辆重型货车。 重型货车和普通汽车可不是一个量级的东西,这玩意要是冲进人群里,搞不好从他们中间碾过去,造成几十人的损伤。 虽然车队造成的人员损失应该不足以逆转战局,但出现的混乱肯定会被余天材抓住机会,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必须避开这些车辆。 但是一直在后退的余天材,此时却忽然停住打算固守,短时间内肯定没法突破余天材的防线,所以无法前进,要避开车辆只能后退。 祝平炎知道他这一退,余天材肯定会趁机逃走,但是他不得不退,车子已经快冲过来了,没有太多时间可以给他犹豫。 “有车队正要过来,退到马路后面!” 祝平炎在对讲机里喊了一句,之后接到命令的各个小队长,纷纷吆喝起来,由于敌方不会追击,所以撤退的很快。 第一百三十九章 撤退 雷霆会刚退出马路,车队就开了过来,那辆大货车横着停在余天材撤退的路口,这时候想要追击,只能从大货车底下爬过去,或者从两边留着的缝隙挤进去。 这就等于是一道稳固的防线,余天材只要留十个人,就能把这里看死,祝平炎手底下纵使有千军万马也冲不过去。 而且那些汽车也没有离开,而是在这段路上绕圈,阻挡祝平炎他们接近。 祝平炎也不打算追了,余天材撤退的很坚决,主战力基本上得以保存,只能算败军,不算溃军,面对这么充足的撤退准备,没有必要死追。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去康泰药业。” - 下达完命令,底下人便开始准备车辆,祝平炎则打电话给了姜毅。 因为没有信心在正面战上打赢余天材,所以甲乙两位教官都被安排到了正面战上,作为破局的奇兵。 地网这边也不再以小队执行任务,必然需要一个总指挥官。 虽然地网的素质足够高,提前布置好的任务可以有条不紊的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也可以从容应对,让姜毅这个指挥官从头到尾都没什么存在感,这个指挥官也必须存在。 听完姜毅那边的报告,祝平炎感到一丝担忧,哪怕那边已经通过汽油逼迫对手投降,但一百人想要接受三百人的俘虏,过程是非常慢的。 总不能因为对方说了投降,就直接把这三百人从车里放出来吧,那碰上诈降怎么办? 所以地网的策略,是让车里的人一个一个往外走,就像车站的检查一样,第一个检查完了,确认没有武器,手脚捆好,第二个才能出来。 这其实没什么问题,出问题的是祝平炎这边的正面战场。 在原本的计划中,地网搞定这批回援康泰药业的人,祝平炎也应该通过一系列布置,在正面战场上获胜,哪怕不获胜,也应该会拖住余天材。 可现在余天材发现打不过,竟然就这么完好无损的保持着主战力撤退了, 这一次战败,余天材必定会返回康泰药业公司总部,因为祝平炎肯定会进攻这里,这里是康泰药业的命脉,不能放弃。 虽然余天材手底下的这些人都是从子公司抽调的,但是这个时候显然不能解散部队各回各家。 就算各自都可以依托自己的公司拥有一定的防御能力,不会被祝平炎各个击破,但是如果祝平炎进攻康泰药业,他们难道能就这么看着? 那时候余天材又必须把这些人调集过来,支援康泰药业总部,如果是那样,就要与祝平炎野战,他现在的战力已经不足以支撑他这么做了。 所以何不直接回康泰药业?据点以守,和祝平炎打防御反击战。 余天材又不是傻瓜,祝平炎相信他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而从这个方向想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康泰药业,有很多必经之地,地网埋伏的地方就是如此。 从地网的调查来看,余天材和霍正内斗已久,所以余天材有可能不会去专门援助霍正,但这段路既然是余天材的必经之地,那内斗的再凶,也不可能从旁路过都不管吧? 地网只有一百人,还不擅长阵地战,和余天材打是没有活路的,只能逃走,仓皇逃走,就没办法带俘虏了,那霍正的三百人就等于毫无损失。 这一仗机关算尽,竟然只打掉了康泰药业一百人?而且说起来,这一百人的损失和祝平炎的谋划没有太大关系,全靠着五个超凡力量而已。 这样一点优势可没法扭转局势。 之前余天材就算听说祝平炎手下有高手,也绝不会想到是这么强的高手,但这次打完,相信余天材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万一下次算计不成,反被余天材算计,最后的输赢还是不好说。 出问题没关系,从来就没有万无一失的计划,重要的是如何解决问题。 祝平炎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更快速接纳投降的办法,就先把自己这边的消息同步给了姜毅,却没想到姜毅立刻就想到了解决办法。 “可以分批把俘虏先押走,攒够一车就押走一车,余天材就算赶来营救,也追不回来那些被押走的人了。” 这个法子不算巧妙,甚至可以说很简陋,姜毅没有想办法去解决“俘虏收容速度”这个根本问题,而是用另一个方式避免了“满盘皆输”这个最坏的结局。 之所以说它简陋,是因为这本来就是不完善的法子。 把俘虏运走,最少要有一个人开车,还要有几个人负责看住俘虏,地网总共就一百人,每运走一批俘虏,地网的人数就会变少,当地网的人数下降到一个临界值,就没法控制局面了。 霍正这边一共有六辆车,平均每十六个地网负责一辆车,尚且还能把车围住,阻止车里的人破窗而出。 可这个数量再减少,就很容易出问题,要么看不住窗户,让里面的人跳窗逃走,要么正门防御不住,被里面的人突破。 所以用这种法子,是注定无法把这三百人都抓走的。 但是在这个局面下,这反而是最好的法子,因为余天材可能会在十分钟后赶到,时间上本来就来不及抓走所有人。 - 余天材在车厢里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然后说明了霍正被埋伏的情况,吩咐司机随时报告路况,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要停车,有红灯就闯红灯,有人拦车也直接撞过去。 虽然他猜测祝平炎没那么多人手来埋伏他,也应该算计不到这一步,但还是谨慎为好,免得全军覆没。 他已经跟霍正那边的人联系了,让他们尽量拖延时间,他很快过去援助,不过那边能不能拖延住,他也不知道。 上车之后,他就全心关注那边的情况,得知地网威胁要放火时,他一口咬定地网绝对不会放火,让他们停止投降。 但他根本感受不到那些被威胁的人有多恐慌,乱糟糟的车厢满是烟雾,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闻到浓重的汽油味,想到自己要在这密封的车厢内被烧死,谁能不慌? 第一百四十章 小人之心 余天材已经下了死命令,但是车里面的人根本不理他,并不是这些人胆怯,而是当时的情况只能如此。 火是比刀更可怕的东西,甚至比死亡更可怕,真要是烧起来,别说外面有人拿着刀堵门,就是架着一挺机枪也阻止不了里面的人往外冲。 人的勇气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很受氛围的影响,如果周围的人都慷慨激昂,搞不好胆小鬼都敢上前赴死,但如果周围所有人都怂着,那原本有勇气的,也很可能跟着其他人一起怂着。 所以投降的氛围一但传开,就很少有人想着不投降了,余天材也不在现场,隔着手机吼破嗓子也没人理他,只觉得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种情况下余天材不指望他们能拖多长时间,只能下令全速前进。 这里距离康泰药业有二十分钟车程,但要赶到霍正那边,开快点的话十分钟就能到,十分钟,就算那边不主动拖延,时间上应该也来得及。 一路闯红灯出了市区,车速又提高了一些,但很快有人报告,有一架无人机一直跟着他们,余天材冷笑了一声,命令道:“打下来。” 虽然现在帮派火拼不让使用枪械,所以很多帮派都不再要求手下的射击能力,但是像康泰药业这种大帮派,依然会训练一些枪手,对外说是情怀,但实际上是用来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接到命令的人虽然没有说话,但表情有些迟疑,他可从没在明面上掏枪过。 “怕什么,打个无人机练练枪而已,事后我赔就是了。” 大汉并不禁枪,开枪打无人机的问题确实只在于赔偿上,所以余天材的意思是,我不知道这个无人机是谁的,我就是心情不好想把它打下来,对此我很抱歉,愿意依法赔偿损失,但这跟帮派之间的斗争没关系,我们都已经打完撤退了。 于是手下点点头,从司机那边摸出来一把枪,很精准的一枪干掉了无人机。 无人机是祝平炎这边的手段,地网那边则是守株待兔,派一个人在路边等着,看见余天材的车队,就给地网发消息,地网那边会立刻组织撤退。 运走了160人后,地网终于得到了余天材的消息,立刻停止收纳俘虏,开始组织撤退。 车上的人也知道余天材会来,此时见到地网开始撤退,意识到可以反攻,立刻蠢蠢欲动。 地网这边每辆车派出一个人,守在车门啥也不干,就点着一只打火机站在门口,一副你敢下来我就点火的样子。 车上的人身上都有汽油,哪敢乱动,场面暂时稳定了下来。 到地网的最后一辆车撤退,每经过一处,点打火机的那位就迅速上车,等车上人开始往外冲,这最后的几个人也都已经上车,他们这两双腿哪能跑得过车子,只好放弃。 - 之后余天材和霍正的人汇合,共同撤回了康泰药业总公司,加上拖住霜虎三人的部分人,还有总部的保安,共计有五百人。 祝平炎这边则只有四百人,就算野战也是对方占据优势,何况对方还是打防御战,所以在尝试几次都没有好的机会后,他只能暂时撤退。 半夜里祝平炎集结人手过来偷袭了一次,但这些人似乎就在这住下了,偷袭没有成功,之后这样纠缠了两天,依旧没法攻下康泰药业。 实际上这两天里余天材很多次想组织反击,但是被霍正拒绝了,霍正心里想的是让余天材自己去打,但余天材知道自己的实力不够,想要集结所有人反击。 他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正常,既然要主动出击,就必须得取得战果,祝平炎那边有非常厉害的高手,人数相当很难取得优势,所以必须要全力以赴,把能战之兵都利用上,一次打疼祝平炎。 这有问题吗?一点问题都没有,人数优势永远是绝对的优势,其他的什么阴谋诡计都只是装饰。 祝平炎为什么一直不愿意正面打,总是各种战术,各种计谋,就是因为他不够实力,他手底下要是有一千人,还讲什么计谋,直接强攻康泰药业。 但是他没有,人数上他从来没有优势,他的优势很少,连同他在内的六个超凡力量,还有地网强大的信息战能力,仅此而已。 这些东西在正面战场上的作用都不大,所以他只能靠精心布置的战术去赢。 余天材现在可以有人数优势,那为什么还要带着自己的人上去和祝平炎拼战术? 霍正知道自己没有正当理由去拒绝,所以明确表示,上一战的失败都是余天材的责任,他已经不相信余天材了,必须等他伤好,亲自指挥战斗。 之前的枪伤还没好,这次又被砸的头破血流,霍正已经没法上前线指挥了,所以如果真要出去打,他的人要听从余天材的调度,他担心余天材会故意让他的人送死。 本来霍正的计划是余天材和祝平炎两败俱伤,他相信余天材也会有这种想法,以己度人是很正常的思维方式,反正换他霍正来指挥战斗,肯定把余天材的人都坑死。 他并不害怕康泰药业像鸿德通背门一样被吞并,除非之后的战斗都像这次一样完败,否则祝平炎是没有实力吃下康泰药业的。 打到一定程度,双方一定会谈和,如果康泰药业这边是劣势,损失可能会很大,甚至赔偿一部分康泰药业的股份给祝平炎,那样的话康泰药业再也无法恢复一流帮派的水准。 但这些都没关系,霍正不在乎,既然他无法获得强盛的康泰药业,那就获得失败后的康泰药业好了。 余天材也是这样想的吗?或许不是,因为余天材是个很骄傲的人,应该不会看着康泰药业衰败在他手上。 霍正和余天材做了那么多年对头,自然对余天材很了解,也能一定程度上预测余天材的行为,但在这样的重大抉择中,他不会相信余天材平日里的做派,他更愿意以最低劣的人性去考虑对手。 第一百四十一章 盟友 这几天时间,祝平炎带着作战部和通背门的一百人尝试进攻康泰药业,地网则分成两个部分,大部分人在调查康泰药业有关的情报,为祝平炎的进攻做准备,另外一部分人则在调查黑狼的宣战理由。 为什么黑狼会忽然对万家宣战,祝平炎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但他必须通过地网来调查这件事,然后再告诉舒承志。 一方面是他得有台面上的理由,但更重要的是,他要有证据。 舒承志很大可能不会关心祝平炎是怎么调查到这个消息的,但他一定会担心这个消息的准确性。 如果地网不调查,只靠祝平炎空口白牙的说,这件事就是这样,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了,这是实话,但舒承志怎么可能相信? 结果现在进攻康泰药业的事没有丝毫进展,地网这边反倒已经查出结果了。 之前舒承志调查不到,是因为万玉书在万家内部都进行了保密处理,但现在双方已经开打,虽然没必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但起码在万家内部,也没必要刻意隐瞒。 万家内部的情况不用多说了,消息封锁的并不严密,舒承志现在调查的话,应该已经能查出结果了,舒承志能查到,地网当然也能查到。 不过舒承志绑架了齐乐山后,就没打算再调查,他已经给了黑狼和万家联合的最好理由,然后人就逃出望东城了,现在在望东城的只是他的一个傀儡,时刻关注着望东城的动静。 虽然黑狼已经和万家正式开打,但双方都还没有太多损失,舒承志也不敢确定他回来的话,正在交战的两家会不会忽然联手。 此时祝平炎把地网查到的证据交给了舒承志,舒承志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虽然还是不敢轻易的回来,但总算还是信守承诺,把齐乐山放了。 接下来就要看齐乐山愿不愿意信守承诺了。 协议是公孙雨签的,虽然公孙雨是齐乐山的法定妻子,法律意义上两者等价,但从帮派的角度来看,公孙雨也不过是齐乐山的众多妻子中的一个罢了,这一个恰好能帮他做很多事,仅此而已。 如果齐乐山狠一点,直接把公孙雨踢出帮派,然后给祝平炎一笔钱作为感谢,那这份协议自然也就无效,协议毕竟不是他自己签的,想找借口的话有很多。 但凡事都讲究代价,如果之前的一战中,康泰药业把雷霆会打废了,祝平炎成了一个空壳会长,那这些代价都可以接受。 但现在是祝平炎优势,虽然不见得最后能打赢康泰药业,但优势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了,齐乐山与这时候的祝平炎结盟,不仅不会有损失,反而可能参与到瓜分康泰药业的好事中,赚上一大笔。 公孙雨签这份协议的时候,认为这会是赔本的买卖,所以当做救齐乐山的条件,然而没想到经过一战,情况骤热改变,这份协议不仅不会赔,反而会赚。 不过祝平炎也没亏,靠他自己的力量,局面已经僵住了,齐乐山的帮助只能说是双赢。 原本五五开的局面,在齐乐山加入后,变成了一边倒,康泰药业彻底失去了反击的希望,只能死守。 齐乐山手底下大部分都是女人,这些人原本都是很低级的妓女,种种原因让她们选择卖身赚钱,但偏偏没有一副好皮囊,卖都卖不出好价格。 齐乐山给了她们一个新的选择,想赚更多的钱,想有尊严,那就用更加严格的训练,跨越男女之间的障碍,用女人的身体去对抗男人,如果能赢,就能进入齐乐山的精英团队。 齐乐山几乎掌握着望东城所有的情色服务,有彻底的,也有只是沾边带故的,零零散散有几万人,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拥有比他更多的女人,但在这几万人里,最后也只挑出来三百人。 如果齐乐山给出的新选择是成为他的女人,大概所有人都会趋之若鹜,然而他给出的选择是要去战斗? 不要说这些女人,就是男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如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愿意去拿刀和人血拼吗? 所以大部分人都拒绝了,特别是那些有姿色的,同样是和男人战斗,她们有更轻松的获胜办法。 很多人入行的时候或许是因为种种意外,心存悲愤,但时间久了,也就不在乎了。 最终为了尊严选择去战斗的很少,反而有更多人是为了钱,所以这支女兵团队并没有外界想的那么香艳,不算多丑,但极少有能称得上美的。 有些无奈,即使同样都愿意以战斗证明自己,长的漂亮的还是有优势,上次祝平炎去拜访的时候,齐乐山身边都是高手,也都是美女。 这些美女真的是齐乐山手下战斗力最强的人吗?当然不是,战斗力最强的几个壮的跟熊一样,就算再怎么说男人比女人能打的,往这几位面前一站,也都得乖乖承认自己打不过。 这些人凭着本事都能当上小队长,但她们永远不可能成为齐乐山的贴身保镖,除非齐乐山要孤身闯敌营。 不过她们或许也不在乎,能靠本事吃饭,这不够吗? - 即便是齐乐山和祝平炎结盟,打康泰药业也不可松懈,所以齐乐山不仅派来了300女打手,还把手里的两百男打手也带来了。 虽然他手底下还有很多人,但这些人就和祝平炎手下那两千人一样,平时充当保安的角色,解决一些小问题,或者震慑闹事的顾客,这些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他们当然有一定的战斗力,但是从来没有经受过训练,齐乐山作为老大,硬要让他们过来,也是可以的,就像之前张俊凯把两千人叫了过来。 但是结果也就那样了,真要打起来,余天材一个冲锋他们自己就溃败了,还会影响到己方主战力的心态。 况且这些人是有活干的,齐乐山要是把他们都叫过来,那就等于是让手下所有产业全部停摆,他又不是要拼命,何必呢? 第一百四十二章 鱼死网破 本来祝平炎以为自己手下都是精锐,结果齐乐山的部队一到,自己这边竟然乱了,三百人跟没见过女人似的嗷嗷叫,让祝平炎好不尴尬。 他心说你们虽然有严格的训练,但是可没像正规军那样隔绝管理,晚上想干嘛干嘛,而且这也没几个漂亮的,就是人数比较多,穿着一致,看起来比较震撼而已,至于吗? 不过当着齐乐山和他的手下的面,他也没好多说什么,训斥几句让队伍重新安静后,就开始着手攻击康泰药业的事。 祝平炎这边有四百人,齐乐山这边也来了四百人,双方共计八百人,在正面战场上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这次连余天材都不会想着反击了,只敢防守。 康泰药业也有很多关系不错的帮派,虽然杨康泰一死,很多人情就断了,但是无人援助的最主要原因不是这个,而是太多人被卷入了黑狼与万家的战斗,无暇他顾了。 余天材怕是怎么都想不到,钱修贤曾经想要援助他们,但是被霍正拒绝了,钱修贤以为这是康泰药业集体的决定,自然也就不会再说什么,而余天材也从没找过钱修贤,他从不认为钱修贤会愿意帮他。 现在康泰药业危如累卵,余天材想的是破釜沉舟,霍正却在想怎么投降。 在祝平炎与齐乐山的联军进攻五天后,康泰药业的围墙多处被损毁,防守地点一再增多,人数不足的劣势已经慢慢体现,这一天下来,防守一方的损失反而比进攻方的损失更大。 于是在当天晚上,祝平炎接待了一个特殊的客人,霍正。 霍正不是一个人来的,和他同行的还有钱绿兰和五爷。 钱绿兰无所谓,反正祝平炎进武馆的时候她已经出嫁了,而且由于分家的事,在武馆平时是看不到她的,也就是一个脸熟的陌生人。 但是五爷不一样,甭管祝平炎这一身本事是不是五爷教的,五爷是对祝平炎是真的很不错,是望东城,不,应该说是在祝平炎的人生中,少有的对他好的人,叫他一声师父不亏。 虽说五爷有自己的目的,想利用祝平炎树立通背拳在望东城武术界的地位,但这对祝平炎本身也没什么坏处。 唯一的问题就是继承武馆后,经常遭到暗杀,但这也不是五爷坑害他,只能说是祝平炎想借五爷的势,就必须承受的重量。 所以这三人进门口,祝平炎没看应该是正主的另外两个人,起身用自己的茶叶给五爷倒了一杯茶。 他本来不爱喝茶,这些茶叶就是五爷自己的,走了之后留给他,他喝完了,也从没想过去尝试一些其他茶叶,就让人按原样补充进来,所以他的茶叶,依然是五爷爱喝的那些。 “这些茶叶,比我当时喝的要好啊。” “确实赚了一些钱,不过我不懂茶,这些茶叶都是猫儿买的,她和我一样不懂,也就是捡最贵的买,看来没被人骗。” 五爷放下茶杯:“成家了?” “现在还没。” “差不多了。”五爷伸手拍了拍祝平炎的肩膀,然后端着茶站起来,“你们谈正事,我先走了。” 霍正把腿上的手放下,欲言又止,眼见五爷真的端着茶杯往外走,赶紧站了起来。 但是他还没说话,祝平炎先开口了:“给客人上茶。”这话不是对霍正说的,却让霍正重新坐了回去。 拐弯抹角的说了一些客套话后,祝平炎都不接茬,霍正只好明说了:“其实我相信,杨哥的死和你没有关系,但是余天材非要打,我终究是做不了主。” 祝平炎懒得跟他绕:“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最多再过两天,我们就能攻进去,我为什么要和你谈。” 如果五爷一门心思要帮女儿,那他确是很难办,但五爷的态度很明显,他是作为长辈而来,不插手帮派的事,那事情就简单很多了。 作为五爷的女儿,祝平炎不会为难钱绿兰,但霍正所代表的康泰药业就没必要留情了。 霍正脸色不太好,他提前预料到谈和的结局,却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齐乐山,让本该势均力敌的谈和变得不那么容易。 “这都是误会,我想没必要打的两败俱伤吧。” “硬攻康泰药业确实会有很大损失,但现在齐老板也加入,而且主力全都过来了,就算我愿意停手,他也不愿意。” “这些都可以谈。” “没得谈。” 霍正有些意外祝平炎的坚决,只好说道:“祝会长怕是不知道,钱修贤曾经找过我,想要和我联盟,但是被我拒绝了。” 他以为搬出钱修贤,祝平炎必然有所顾忌,却没想到祝平炎反而更加坚决:“哼,我和他迟早有一战,他想在这时候插手更好。” 祝平炎和齐乐山的结盟只针对与康泰药业的一战,两家的关系之后肯定会好很多,但也不是说钱修贤和祝平炎开战,齐乐山就必须来帮忙。 可现在如果钱修贤帮助康泰药业,齐乐山也必须对抗钱修贤,一开始结盟的协议是公孙雨签的,那时候他有反悔的余地,但现在他和祝平炎已然正式结盟,想反悔都来不及。 钱修贤的加入会让祝平炎陷入劣势,但钱修贤现在不加入,日后也一定会和祝平炎打,那时候祝平炎若是没能吞掉康泰药业,也不会是优势。 所以他势在必行。 霍正有些慌张,其实来这里之前,他已经联系了钱修贤,但是钱修贤拒绝了他。 钱修贤因为与万家交好,被卷入了这场越来越大的风波,虽然身为一流帮派,尚能自保,但这时候可不想去碰祝平炎和齐乐山的联盟。 于是霍正咬了咬牙,用出了最后一张底牌:“祝会长若还是不肯放弃,怕是要鱼死网破了。” “哦?”祝平炎一副请继续的样子。 霍正也知道随便说两句,是不可能吓到祝平炎的,继续详细的说了余天材计划。 康泰药业被攻破只是迟早的事,余天材便打算破釜沉舟,他在康泰药业内安置了很多炸弹,等着祝平炎和齐乐山的联军进来,就引爆这些炸弹,若是全都炸死自然省事,若有幸存者,就带着他的枪队出来,把所有幸存者全部杀掉。 第一百四十三章 联姻 炸药、枪械,这统统都是被禁止的,但生死存亡之际,很多禁令就没那么重要了。 张俊凯输就输在他从头至尾,哪怕主力被灭掉,都从没觉得自己会输,连破釜沉舟的机会都没有。 可现在余天材够狠,准备时间也很充足,便有了这样一个鱼死网破的计划。 康泰药业是郊区,只要祝平炎和他的人都死光,就没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虽然总部被炸掉,会让康泰药业损失惨重,但总比被祝平炎吞掉好。 霍正深知这个计划是真正的鱼死网破,因为这件事不可能像余天材说的那样顺利,地网呢?祝平炎的主力能全杀掉,暗中的地网怎么办? 一旦做了这样的事,现在万家或许无暇他顾,可一旦动乱结束,不管谁当话事人,必定会灭掉康泰药业,把这当做重整望东城秩序的第一步。 爆炸毁掉的是康泰药业的钱,事后话事人灭掉的是康泰药业的权,那最后康泰药业还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他霍正机关算尽,最后却反而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甘心。 余天材是真的不惜一切代价要杀掉祝平炎,但是霍正没这样的决心,所以才有了今夜的谈话。 祝平炎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你不会以为,这样就能吓到我吧,你们要真想鱼死网破,那就鱼死网破好了,明天我不进去,你们只能干掉我的人,我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你们呢?” 霍正赶紧说:“祝会长误会了,我的意思,大可不必如此,我知道祝会长担心什么,其实与祝会长为敌,全是余天材个人的想法,只要没了余天材,康泰药业不会是祝会长的敌人,就算我们保留实力,日后也不会再与祝会长为敌。” 话说到这已经很明白了,霍正是想卖掉余天材来换取和祝平炎停战,这对霍正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祝平炎却不满足于此,他不相信霍正的一面之词,康泰药业就算不被灭掉,也必须自断一臂,这一只手臂就是余天材和他的权势。 余天材死了,还会有接替他的人,但如果把余天材掌握的资源全部从康泰药业分离出去,康泰药业就会衰弱一大半,不再能成为祝平炎担忧的威胁。 霍正当然不想这样,但祝平炎的态度很坚决,谈了许久,他还是不得不同意了这个条件。 -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余天材一门心思想着鱼死网破,却不知道已经被出卖,霍正带着祝平炎的人长驱直入,在余天材一脸错愕中把他抓住了,没了余天材的指挥,那些炸弹很轻易地被拆除,埋伏的枪队也不敢私自行动。 余天材的资产归了齐乐山,余天材的手下却留在了雷霆会,因为这些人对作战部有敌意,所以和鸿德通背门的人编到了一起,另立了一个通背门。 通背门一共七百人,虽然有四百都在医院,且其中几十个即便恢复都没法再战斗,需要不断往里面贴钱,但祝平炎现在不缺钱。 通背门七百人,作战部三百人,地网一百人,这些人虽然偶尔也会去赚些钱,但大部分时候都是要贴钱养活,即便是康泰药业,也只养活了七百个职业打手,鸿德通背门赚的钱还没有康泰药业多,就算加上李福光的资产,也只勉强能收支平衡。 这对别人来说是不可忍受的,必然要裁掉一些人,否则忙活这么久,一份钱不赚,万一生意上出现了风波,还得往里面亏钱,这是图什么? 但是祝平炎无所谓,雷霆会从最开始的三百人,到现在的一千多人,目标从来都不是赚钱,只要不贴钱贴到维持不下去,他都无所谓。 而且他手里有足够多的钱去填补亏空,鸿德通背门的生意是赚钱门路,除了这些门路,他可还有不少真金白银。 钱鸿德这一生攒下来不少积蓄,这些积蓄有的是固定资产,也有很大一笔流动资金,钱鸿德发展帮派就是为了存下这些够他及后代子孙挥霍的钱,现在都到了他手里。 所以就算维持不了收支平衡,纯粹往里面贴钱,他也能贴很久。 通背门现在能战斗的有三百,作战部能战斗的有两百,剩下的五百人都在医院里面,所以祝平炎手下的人虽然多,但是战斗力反而没怎么提升。 根据地网的调查,钱修贤那边应该有六百人的样子,还有一千左右的普通成员。 单纯以纸面数据论,雷霆会起码得恢复一个月,让伤员从医院里出来,才具备和钱修贤一战的机会。 但现在钱修贤被几个帮派围攻,正是出手的好时机,所以祝平炎没有再等下去,想要直接与钱修贤宣战。 不过在宣战之前,他先去拜访了大师兄钱志远。 先是吞并了鸿德通背门,之后打败康泰药业,再去和修贤通背门宣战,虽然祝平炎没有那个意思,但这看起来太像是要重新统一通背门了。 大师兄钱志远一直没有动静,但他无疑是五个人中实力最强的,如果祝平炎想要重新统一通背门,那钱志远就不能看着钱修贤被灭,否则等祝平炎实力恢复,下一个被灭的必然是他。 起码从现在的局势来看,钱志远有这样的担心很合理,反过来说,祝平炎也就担心他和修贤通背门战斗的时候,被钱志远从背后捅一刀。 所以他想先和钱志远谈一谈,无论用什么手段,必须要打消钱志远的疑心,在搞定钱志远之前,他不敢随便和钱修贤开战。 但这东西不是祝平炎说两句,钱志远就能信的,于是祝平炎就以一副小师弟向师兄哭诉的姿态,把最近发生的事告诉了钱志远,然后给出了地网搜集来的证据,痛斥钱修贤卑鄙无耻。 这些证据大多都是真的,但也有伪造的假证据,比如地网怎么都找不到钱修贤杀杨康泰的证据,所以只能伪造。 钱志远的反应很奇怪,他好像并不关注这些证据是真是假,随便看了一下,就跟着祝平炎痛斥钱修贤,甚至想要和祝平炎结盟。 这是祝平炎万万没想到的,钱志远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这场风波,此时为什么忽然要结盟? 正当祝平炎感觉是不是有什么阴谋的时候,钱志远提出来比结盟更紧密的合作:联姻。 第一百四十四章 鱼雷 大汉,望东城,钱志远居所。 “结盟是好事,但是关于联姻,或许要多讨论一下。”祝平炎说道。 钱志远认真思考了几秒,说道:“是觉得老大的年纪大了些吗?只比你大了一岁而已,现在可没过去那么多讲究,没问题的。” 现在的局势,祝平炎非常需要与钱志远结盟,否者钱修贤和万光结束那边的战斗,会对雷霆会造成很大威胁,但要联姻…… 见祝平炎依然犹豫,钱志远说道:“那就老三吧,虽然不够法定年龄,但结婚证这种东西,以后再补上也不迟。” “不是年龄的问题,我已经有了未婚妻。”说这话的时候他有些汗颜,别说未婚妻,他和白猫根本没正式确定过关系,白猫会不会拒绝他?那就尴尬了。 “是哪家?我想在望东城,没有比我更适合的老丈人了。” 这话倒也没错,钱志远的实力仅次于三大势力,现在黑狼和万家打了起来,舒承志又没有女儿,再加上钱志远和祝平炎之间的渊源,如果是单纯只从利益考量的联姻,确实没有更适合的人选了。 祝平炎绞尽脑汁,用爱情肯定无法说服钱志远,这种人不相信爱情,就算曾经相信,现在也不相信,那有什么能让钱志远理解,又说得过去的理由呢? 父母之命怎么样? “是老家那边的人,父母定的亲事,推不掉,而且我与她相处日久,情投意合,所以……” 听到祝平炎说“父母定的亲事”钱志远神色严肃了些,慎重思考了许久说道:“既然如此,小女可做侧室。” 祝平炎有些震惊,这是为什么? 从古至今的正妻都只有一人,妾与奴差别不大,大部分人都只有妻,富庶些会有妾,侧室则需要更高的地位,比如亲王之类的才能有。 现在虽然没这么多讲究了,但侧室也就是二老婆,这点是不会变的,虽然比之妾这种奴仆的地位要高很多,但无论是现行法律还是人们的观念,正妻和侧室的地位都有很大差别。 联姻他能理解,老一辈人很讲究血脉,但为了联姻,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就像是地位低的人,想要巴结地位高的人。 可无论从辈分、人脉还是实力上比较,他才应该是地位低的人,钱志远到底图什么?难道他的女儿真就嫁不出去? 看见祝平炎震惊的表情,钱志远解释道:“实不相瞒,女大不中留,联姻是小女的意思,她说哪怕是做妾,也要嫁给你,但我相信师弟你不会亏待我女儿的。” 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竟然有人这么爱我?祝平炎到底还是年轻人,心里有些欢喜,但是很快就想到,白猫不可能同意。 等等,白猫真的不可能同意?他好像在什么地方和白猫讨论过这个话题。 这个话题里似乎不仅仅有他和白猫,还有一个人? 针扎一般的疼痛,让祝平炎捂着脑袋缓了一会,在钱志远关怀的话语中,他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说要回去考虑考虑,然后客套几句,离开了这里。 返回雷霆会后,祝平炎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给白猫打电话,反正明天白猫就要回来了,这种事还是当面说比较好。 实际上白猫早就可以回来了,之前不让她回来,是因为局势不稳定,需要低调,在对外宣布吞并鸿德通背门后,祝平炎就告诉白猫可以回来了。 不过白猫在诸子百家待了太久,资金也充足,招到了一百多人,这在帮派林立的大汉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对诸子百家那边的小国家而言,已经是不小的势力了,所以出了一些麻烦,直到现在才回来。 次日,白猫带着一百多人返回,对于如今的祝平炎,一百多人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如果钱修贤和万光联合,还是不够看。 这一百人对雷霆会的归属感几乎为零,愿意为祝平炎工作,可以说全是为了钱。 本地招收的人,多少在武馆学习过,而这些从诸子百家来的人,虽然也都身经百战,但是不用枪的话,战斗力很弱。 这些人原本都是小队性质的雇佣兵,虽然这段时间整编在一起,但是肯定不可能摆得出军阵,也无法融入军阵。 没有归属感,没有战斗力,没有协作能力,这些人连新兵都不如,无论是归入作战部还是归入通背门,都会严重拉低整体战斗力。 所以所以干脆新增了一个独立编制,特战部。 诸子百家来的一百四十人全部归入特战部,交由程九管理,甲乙两位教官已经非常忙碌,估计没多少时间来训练他们,短期内这些人是无法上战场了。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偷偷摸摸,直接抛弃这些人,在望东城重新招人,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他不缺钱,他已经成立了新兵部,由张成功负责,对外招收精英人员,对内也接受从经营部中选拔的人。 不在乎钱的话,在望东城招人也不耽误留下这些人,而且这些人也不是没有用。 虽说规定不能用枪,但是和余天材的那一战可以看出来,真到了生死存亡,规矩就是个屁,别说枪了,炸弹也照用不误。 所以每一个大帮派都会秘密训练枪队,执行一些秘密任务,同时增加自己鱼死网破的能力。 现在就把这一百四十人当做雷霆会的枪队好了,虽然说规模有点大,但谁叫祝老板不差钱呢,别人是鱼死网破,他这是直接埋鱼雷。 真到了生死存亡之际,一百四十人拿着枪冲出来,钱修贤和万光怕是要被吓死,这谁顶得住。 他们要是敢让手下去顶,怕是分分钟就要叛变,再精锐,也不能拿着砍刀去拼枪子。 即便是最精锐的排头兵,怕是也不敢上,他们身上的防具已经到了防弹级别,挡一挡手枪啥的倒也可以,但是以为穿着防弹衣就能冲进密集火力网,这怕是想去奈何桥一日游。 对付枪械,他们只能动用手下的枪队,可他们两家的枪队加起来有五十人吗? 不过真要是到了这一步,怕是大汉就待不下去了,那么多产业,那么多手下,全部都要放弃,只有逃去诸子百家这一条路。 第一百四十五章 白猫的心声 安顿好特战部后,祝平炎终于有时间去见久别重逢的白猫。 白猫刚回来的时候他们当然已经见过面了,但是当时人太多,有些话不方便说,之后他去安顿特战部的那些人,白猫则以王者归来的姿态见了永生谷三人。 现在两人都空闲下来,祝平炎去了白猫的房间,心怀忐忑的敲了门。 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他没什么穿衣品味,一身好衣服被他搭配的乱七八糟,虽然知道白猫也不在乎这些,但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心里就有些忐忑。 白猫开门见到祝平炎,开心的跳到他身上,祝平炎抱着她进了屋,白猫一点都不老实,在祝平炎身上爬来爬去。 “我有话跟你说。” 白猫在祝平炎身上嗅了嗅:“你身上有其他人的味道。” 祝平炎整个人都僵硬了,惊恐程度不下于当初有人用枪指着他,咯吱咯吱的转过头:“呵呵,不可能,一定是你弄错了。” 他假结婚这事白猫不知道,他也没打算告诉白猫,但现在立刻就被识破了吗? “霜虎的味道,你和她干什么了?” “我和霜虎没什么。”祝平炎下意识的解释了一句,然后回想了一下,立刻更精确的解释道,“应该是我教她武功的时候留下的气味。” 白猫从祝平炎身上跳下来,趴在床上生闷气,祝平炎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你在瞎担心什么,霜虎才十五岁。” 白猫回头一口咬向祝平炎的手,祝平炎为了让她消气,没有躲,她咬出一个浅浅的牙印后,松开嘴说道:“十五岁怎么了,我今天差点就没打过她,你以后不许教她武功,我要是打不过她了怎么办?” 祝平炎捏着白猫的脸蛋左右拉扯:“你就为这个生气?” 白猫蹲在祝平炎腿上,讨好的说道:“你也教我武功好不好?专门打霜虎的那种。” “唉”祝平炎叹息:“行行行,我以后不教霜虎,只教你,把你教成绝顶高手。” 白猫高兴的哼哼着,用脸去蹭祝平炎的脸,祝平炎把白猫抱起放在床上,手肘压在白猫身体两侧,双手抓着白猫的肩膀:“那你要付学费的。” 白猫想起上次的经历,心脏像是打鼓一样跳动,比战斗时跳的还要快,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抬头问祝平炎:“又要像上次那样吗?我好害怕。” 害怕?祝平炎心中一痛,避开白猫的视线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 白猫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好像很亲昵,但是白猫对于男女之事一点都不懂,所以她的亲昵真的是那个意思吗? 回想起来,上次他好像也没有经过白猫的同意,甚至没有给白猫选择的机会,擅自就这样做了,白猫真的愿意吗? 他忍住心中的悲伤,摸了摸白猫的脸:“别怕,我没有别的意思。”说着就要起身,却被白猫一把拉住。 “我心跳得好快。” 祝平炎试探性的低头,见白猫没有抗拒,终于露出了笑容,再也没有犹豫。 霜虎和未来在房顶上追逐打闹,霜虎忽然停住了,蹲在地上歪着头,未来看了她两秒,也蹲下来也歪着头。 她们的听觉非常好,能听见屋里面白猫和祝平炎的耳鬓低语。 白猫:“傻瓜,心脏在左边。” 祝平炎:“傻瓜,两边我都要。” 听着白猫的喘息,未来红了脸,霜虎却不明所以:“白猫不舒服吗?”说着她就想跳下去,却被未来一把拉住。 “少管闲事,白猫很舒服。” “哦。”霜虎歪着头,挠了挠左边的下颌:“那我们走吧。” “再等一会。” 白猫:“你要脱我的裤子吗?我偷东西的时候看到他们都是这样的。” 祝平炎:“真是坏猫,偷看别人。” “那你要不要脱我的裤子?” 祝平炎沉默了一会:“再等等吧,等你真的知道这代表什么。” “我知道。” “你只是知道而已。”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白猫问道:“你到底要不要脱我的裤子?” “你愿意吗?” “我不愿意。” “……” “但是你可以脱。” “……” 房间里再次陷入沉默,但是这次只是沉默,依然有声音,未来可以根据那些细微的声音判断出祝平炎在做什么,她的呼吸急促起来,紧紧抓住霜虎的手。 霜虎也能听到,但是她缺乏对这件事的想象力,也并不觉得这很有趣,就托着下巴望天,她已经待腻了,很想离开这个无聊的地方,只是未来不让她走。 白猫的声音越来越奇怪,霜虎看了眼未来,确认白猫没事后,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 未来也变得越来越奇怪,她趴在房顶上打滚,霜虎也跟着她打滚,未来越滚越焦躁,霜虎却越滚越欢乐。 忽然,霜虎一拳打穿了屋顶,向下面喊道:“白猫,你没事吧?” 祝平炎差点被吓死,双目无神的白猫也回过神来,冲着霜虎大吼:“你干嘛,吓死我了。” “还不是你自己说要死了,我才看看你有没有死。” 眼见这对冤家竟然要在这种情况下吵架,祝平炎吼道:“霜虎,给我回去睡觉,不然我跟乌龙告状!” “真卑鄙!”霜虎冷哼了一声,从屋顶上跳下去,跑回了自己房间。 祝平炎刚要松一口气,却发现房间里多了个人:“未来,你也回去!” 未来却充耳不闻,她脸颊通红的走到床边,用脸蹭着祝平炎的脸。 鉴于永生谷没有正常人,祝平炎不太清楚未来是什么意思,这是表示亲昵吗? 祝平炎看向白猫,却发现白猫也满脸懵。 未来伸出舌头舔舐着祝平炎的脸,祝平炎想到之前未来见到乌龙的时候,也是这么打招呼的,但是身为一个正常人,他还是有些无措,但是白猫依然没有给他任何提示,他只能尝试自己解决。 “未来,白猫没事,不用担心她,你先回去吧。” 未来依旧充耳不闻,钻到白猫和祝平炎之间,继续舔舐着。 祝平炎赶紧拽住她,永生谷的人行为再怪异,也总还在人的范围内,舔一舔脸还能接受,这就太过分了吧? 第一百四十六章 白猫是人 未来又去舔了舔白猫,白猫虽然还是处于茫然状态,也习惯性的舔了舔未来,于是未来像是得到了首肯一般,飞快的脱掉衣服,钻进祝平炎的怀里。 “喵?”白猫一下子炸毛了,把未来从祝平炎身上扯开,想也不想的扇了一巴掌。 未来赶紧逃开,在一旁捂着脸委屈的说:“白猫你真贪心,那好吧,你先来。” 白猫怒了:“什么叫我先来,你永远不许来!” 祝平炎觉得这不是正常人类该涉足的领域,他已经完全蒙了,只能把一切交给白猫处理,自己藏在床后面悄悄的穿上裤子。 未来歪着头:“为什么,我们不是好姐妹吗?” 白猫看了眼蹲在床边不知所措的祝平炎,抱着他的头说:“好姐妹也不行,这个不能分享。” 未来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理喻的话,两颗眼泪滚落下来,冲着白猫怒吼道:“你真自私!”然后就跑了。 白猫茫然的坐在床上,除了眨眼一动不动,祝平炎探出脑袋看了一眼,确定未来已经走了,蹑手蹑脚的走到门边,左右张望了一下,飞快的关上门。 转身之后,他看着屋顶的大洞,叹息了一声,穿好衣服,然后帮白猫穿好衣服,带着她去了自己的房间。 直到祝平炎把她放到自己的床上,白猫才抽泣起来。 “我是不是很自私?” “这怎么能叫自私呢,爱人本就是不能分享的。” 白猫低下头:“我说过,我说过要分给她的,但是我忘了,我还打了她。” 祝平炎很诧异,但想到永生谷的特殊情况,没有说什么,安慰白猫睡下后,他打开电脑开始搜索。 猫是非一夫一妻制,母猫并不会守着自己的丈夫,也不会限制丈夫与其他猫发生关系,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没有丈夫与妻子这个概念。 而未来变身后是狮子,这是典型的一夫多妻制动物,一只公狮子拥有一大群母狮子,而且这些母狮子彼此之间关系也很好,或许在她看来,与白猫共享丈夫是很正常的行为。 但是很显然,白猫不愿意。 关掉电脑,祝平炎走到床边,从后面抱住熟睡的白猫。 “白猫是人。” - 第二天,白猫表现出了少见的卑微,主动去讨好未来,但是未来并不领情,依然很生气,不愿意理睬白猫,甚至白猫主动把自己的食物分给未来,未来也依然不理会。 未来和白猫不同,她很小就在永生谷,几乎是等于在永生谷长大,从小就不缺食物,自然也不会有白猫那样对食物的重视。 倒是霜虎很是吃惊,她可是知道白猫护食的程度。 她跟白猫关系这么差,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她偷了白猫的食物,起码白猫是这么理解的。 白猫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洗澡刷牙这些都需要乌龙强制,何况是打扫房间,所以白猫的房间都是霜虎打扫,有一天霜虎闻到了异味,发现白猫的床底下有很多垃圾。 吃了一半的包子、堆在一起的米饭,还有一些她们吃剩下骨头,其中一些被小心的啃过,根据剩余的肉量分门别类的放着,这一大堆垃圾中间,是一只完整的烧鸡,正是前一段时间无缘无故失踪的午餐,不过此时烧鸡已经有些变质了。 霜虎不假思索的将这些垃圾全部清理掉,从此进入了被白猫欺负着长大的童年。 此时白猫把食物都分出来了,却依然无法获得未来的原谅,于是她一狠心一跺脚:“好,我把他分给你!” 未来总算高兴起来了:“这才对嘛,你怎么可以那么自私。”说着她抱着白猫,与她耳鬓厮磨,白猫傻傻的笑了,心里却有些难过。 晚上,未来开心的打扮着自己,白猫则蹲在床上生闷气,她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以前她和未来约定过,要嫁给同一个男人。 虽然被乌龙骂了,但未来对这件事非常坚持,而白猫又向来喜欢和乌龙反着干,所以也没有在意乌龙的制止。 可现在真到了这一天,白猫才发现自己不能像猫一样放任不管,她心里很难过,终于还是忍不住,掀开了用木板简单修补的屋顶,一路跑到了祝平炎的房间,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 - 未来得了白猫的允许,欢快的跑到了祝平炎的房间里,她年纪比白猫还小一点,但是比白猫要奔放得多,一进来就抱住了正在打电话的祝平炎。 祝平炎摸了摸她的头,继续处理雷霆会内部的事情,未来脱掉衣服爬在祝平炎身后,开始帮他解开衣扣,祝平炎暂停通话,抓住她的手说道:“别闹,有事呢。” 但是未来已经急不可耐,她脱掉祝平炎的上衣,就想要去脱裤子,祝平炎只好对电话那头说道:“就这样吧,剩下的事明天再说,白猫有事情要和我说。” 挂断电话后,他抓起未来的手:“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这只手好像比白猫的要大一些? 然后转头就看见了未来潮红的脸。 “未来?你,你?你……先穿上衣服。” 房顶上,白猫气呼呼的说道:“笨蛋,连我的味道都分不出来。” 祝平炎的嗅觉其实有能力分别出白猫和未来的不同,但是因为普通人类的习惯,他还是更依赖视觉。 况且在雷霆会里,只有白猫会与他如此亲昵,在昨晚之前,他和未来的关系都很寻常,所以他下意识便以为这是白猫。 “你这样会让白猫伤心的。” “怎么会呢,白猫已经同意了。” “啊?” 见祝平炎那疑惑的表情,未来哼了一声:“我还会骗你吗。” 确实,未来应该不会骗人,但是白猫怎么会同意? “未来,白猫和你不一样,白猫是人。” 说着他打通了白猫的电话,屋顶的白猫在听到电话按键音就察觉不妙,赶紧逃走了。 果然她的手机很快响了,接起电话后,就听见祝平炎平静的语气说着:“你答应未来了?” 白猫含含糊糊的不想说,却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了未来的声音:“白猫,你答应我的!” 白猫耷拉着脑袋说:“嗯。” 第一百四十七章 乌龙的客人 听见白猫的准确回答,祝平炎依然平静,追问道:“你答应她什么了?” 白猫急的团团转,最后才不情不愿的说:“我答应把你分给未来。” 祝平炎笑了两声:“哼哼,真好,你给我过来。” 电话那头的未来抱怨道:“啊?还要她先吗?” 白猫心里竟然有些甜蜜,但是很快想到她要看着祝平炎和未来在一起,这甜蜜就被苦涩包围。 “我就不去了吧?” “那我去找你。” 见祝平炎如此坚决,白猫只能答应下来,她离祝平炎的房间本来就不远,很快便赶到了,正好看到未来裹着一件大衣被拎出来。 未来无辜的眨着眼睛:“为什么你明明都同意了,他还是不要我?” 白猫来了个川剧变脸,瞬间就堆满了笑容:“哈哈哈,当然是因为你没有我漂亮可爱,高挑性感啦!” “漂亮可爱性感什么的就不说了,我比你高!” 白猫一下子噎住了,身高是她的硬伤,她挠着头说:“反正不是我小气,是你自己不行!” 未来只能哭哭啼啼的跑了。 白猫傻笑着打开门,门里面伸出一只手,揪住白猫的耳朵把她拎了进去。 “疼疼疼!松手!” 祝平炎拽着白猫的耳朵把她拎了起来,身为强化系天骄,白猫倒是不至于因此受伤,不过疼也是真的。 “你还真是大方?” 白猫不言语。 祝平炎抬起她的头,用手指揉了揉她红通通的眼睛:“你要真是大方,就别哭啊。” 把白猫搂在怀里,轻吻着她的额头:“白猫,你要记住,你是人,没有人愿意分享爱人,这不是自私,这就是人的爱情。” 白猫用头蹭祝平炎的下巴:“为什么不亲嘴啊,我喜欢亲嘴。” 祝平炎脸一黑,想了好久的台词,好不容易深情一下,结果你的关注点就是这个,冷冰冰的回了一句:“你太矮,够不到。” 白猫锤了他一拳:“我会长高的。” “你想长成风语那样?” “是啊,风语姐姐多漂亮!” “那也不至于,你现在就挺好。” …… 两人东拼西凑的聊了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 永生谷内,乌龙百无聊赖的躺在地上,听到地上有脚步声,抬起头看了一眼,变化为人形:“你终于来了。” “你早就知道我会来?” “我有很多朋友。” 来人点了点头,左右环顾:“今天的永生谷有些安静,你的那些孩子呢?” “已经安静很久了,知道你要来之后,我就提前让他们离开,一个人在这里等你。” “所以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的。” “我不是恩将仇报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动手呢?” “你也可以离开,我理解你的心情,不会怪你的。” 来人盘腿坐下:“十年前,你保住了小安的命,我很感激你,为什么就不能帮我彻底治好她?” “我不是在骗你,我也没必要骗你,我治不好她,保住她的命已经是极限了,想要彻底治好她,恐怕只有刘明能办到。” 何世隐追问道:“刘明是谁?他在哪?” “你应该知道他才对?”乌龙先是疑惑,然后恍然,“哦,你们叫他太平仙帝。” 何世隐目光黯然:“早就试过了,我在长安城里住了一年,找遍了太平区的每一块土地,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任何结界的痕迹。” “因为根本没有结界,他就住在普通的民房里,想见他的人永远见不到他,你只有放下心中的执着,才能见到他。” “我只有不想让他救小安的时候,才能见到他?”何世隐苦笑,“那我见他干嘛,只为一睹太平仙帝的风采?” “就算你只是为了见他一面,也无法找到他,你必须放下一切所求,所以也有一种说法,只有不认识太平仙帝的人,才能见到太平仙帝,这就是他的目的,他不想管众生琐事。” “你好像很了解他?” “算是老朋友了。” 何世隐目光中透露出希望:“那你能帮我吗?只要他肯救小安,我什么都能给他,我的生命,乃至往后余生,我可以去行善积德,我可以做他的奴仆……” “不能。” 见何世隐目光暗淡,乌龙解释道:“出了永生谷,我就只是证道,连你这个地仙都无法接近他,何况是我,所以我想要见到他,要和你们一样放下一切所求,我想帮你,就见不到他。” 何世隐低下头,声音像是从地底钻出来一样沉闷:“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给我神血。” “神血救不了她。” “之前你用神血保住了她的命,为什么不再试一次呢?” “神血不是万能的灵药,大部分人喝下神血就会死,只有我收留的那些孩子才拥有对神血的适应力,当年给小安使用神血,只是逼不得已才死马当活马医,但是再给他喝一次神血,她绝对会死的。” “白猫不是也没死吗。” 乌龙目光一凝:“是你干的?” “我知道你不肯给我神血,就向她买了神像,她会喝神血这种事,我也无法预测,而据我所知,她还活着,虽然差点死了,但你能救她,也就能救小安。” “白猫和小安不一样,白猫本身就具备对神血的适应力,我才能把她救下来,小安如果再喝下神血,我也救不了她。” “我尽量避免与你争斗,所以偷偷买了神像,但无论怎么做,都无法获得神血,无论是虔诚的参拜,还是暴力破坏,什么都没有,就像普通的木雕。” “离开永生谷,那本来就是一截普通的木头。” “对不起,我也是迫不得已。” 何世隐说完腾空而起,伸出双手,将能力扩散至周围,却很快皱起眉头,因为什么都没有发生。 乌龙平静的坐着:“在永生谷内,你的能力是没有用的。” 见能力无效,何世隐直接加持己身,一拳打向乌龙。 乌龙脚下的草叶急速生长,在他面前交织成网,竟然轻易的挡住了何世隐的拳头。 一拳,两拳,三拳,毫无成果,何世隐只能抽身后退。 第一百四十八章 回归永生谷 “如果可以,我也很想救小安,但是神血绝对不是治病良药,我总不至于吝啬那一点神血,只是不想再有人因它而死了。” “小安经常问我,她为什么不会长大,为什么十年前她是八岁,十年后她还是八岁。”何世隐流出两行泪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她是人,人不是仅仅活着就能满足的。” 永生谷忽然暗了下来,乌龙抬头,发现天穹被树荫遮蔽,永生谷外的树木竟然长到了几百米高,而且斜向内生长,像是肋骨一样遮蔽了永生谷的天空。 “乌龙,我的能力对永生谷内的生物不起作用,但是永生谷对我来说还是太小了,如果你再不答应,我会将永生谷整个摧毁,我不想走到那一步。” 乌龙向前伸出手,手落地时已经变成了兽爪,转眼就从人变成了四肢修长的黑狗,乌龙走向何世隐,每走一步,身体就会变化一分,当他走到何世隐面前时,已经变成一条肩高三米,双目血红,獠牙横生凶兽。 身为地仙的何世隐竟然后退了一步,他从乌龙身上感受到了恐怖的气息,比地仙更强大,比华夏那位战神更强大,比他今生所见的一切都要强大。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地仙,都有一层包裹身体的灵力场,通常被称为灵力壁垒,除了少数能突破灵力场的异能,大部分异能都无法在别人的灵力场内部使用。 现在,何世隐就发觉他无法控制永生谷外的树木了,好像自己的能力失效了,但他依然能对自己使用能力,只是当他想对外释放能力时,就会撞到一层坚固的屏障。 灵力场!乌龙竟然外放了自己的灵力场,将何世隐包围起来。 何世隐的能力属于那种能突破灵力场,但并不轻松的类型,他最多只能突破实力与他差不多的灵力场,不过在成为地仙之后,这已经不是问题了,他突破别人的灵力场时,从未感受到阻碍。 现在他感受到了,这是无法穿越的阻碍,就好像灵台永远无法突破地仙的灵力场,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突破乌龙的灵力场。 “你是怎么把灵力场外放的?” 除非是专门克制灵力场的能力,否则很多灵台甚至都无法靠蛮力突破普通人的灵力场,灵力场之所以如此坚固,就是因为有血肉之躯作为载体,这就像是无线信号永远比有线信号弱。 从来没有人能把灵力场外放,就算能外放,也会因为失去身体而失去坚固的特性,毫无意义。 乌龙没有说话,只是用血红的眼睛盯着何世隐,好像随时要把他撕碎。 再次尝试着突破灵力场,依旧毫无办法,何世隐叹只能一声长叹:“我认输。” 兽形态的乌龙只能借助法器说话,此时显然没有这种法器,所以乌龙无法回答何世隐的话,但是这不妨碍他听别人说话,何世隐认输之后,禁锢着何世隐的灵力场消失,乌龙也重新变回了人形态。 筋疲力尽的何世隐仰面躺在地上,悲怆的说:“让我试一次吧,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永远感激你,这是小安的选择,也是我的选择。”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永远活在八岁,也比死了要强。” 何世隐苦笑着摇头:“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小安的病很奇怪,我很少遇到在永生谷都无法治愈的病,我怀疑这根本不是病。” “什么意思?有人给小安下了诅咒?” “应该不是,这世上应该没有我在永生谷都解不开的诅咒,我怀疑是因为月门,十七年前,月门出过问题。” “小安就是那时候出生的!”何世隐吃力的爬起来,“月门里有救小安的办法吗?” “不要对月门有任何想法,你口中的那个太平仙帝,就是看守月门的人,你敢对月门有任何想法,他必定会诛杀你。不过我觉得,你可以带着小安去华夏转转,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救小安的办法,那应该就在华夏。” “不管能不能救小安,谢了。” - 大汉,子夜,通背拳武馆。 祝平炎正和白猫做些爱做的事,外面就传来了未来挠门的声音,两人顿时兴致全无。 祝平炎悄悄在白猫耳边说:“你想法子把她弄走。” 白猫陪笑着说:“这样也挺好嘛,你看你白天那么忙,早点睡吧。” 听见屋里面没了动静,未来也安定下来,转了几圈后,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天,乌龙来了,说他已经解决了自己的事,来接走霜虎他们,祝平炎高兴坏了,狂奔去未来的房间。 因为晚上在外边转了太久,未来这时候还在睡觉,祝平炎直接把她卷在被子里扛了过来,毫不犹豫的扔给了乌龙。 乌龙一脸蒙逼的抱着裹在被子里的未来,满是歉意的问道:“她们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 祝平炎想到三人两次亲身涉险,帮助雷霆会脱困,也生出些歉意:“是我该道歉才对,前些日子遇到了一些困难,多亏了他们帮忙,不过未来最近有些奇怪……” 这种事情还是不好当众说,祝平炎把乌龙拉到一旁,悄悄和他说了未来的事情。 乌龙恍然,原来是这样,难怪会被嫌弃。 “我能教给他们很多东西,但也总有一些是我永远教不了的,或许未来该入世了。” 听说未来要入世,祝平炎反倒有些担心:“她这样,怕是有些不妥,万一碰到别有用心的人怎么办?” “这倒不用担心,未来也算半个人类,就算在发情期,应该也能控制住自己,她对你这么执着,只是因为白猫而已,她相信白猫的选择。况且,有些东西只有她自己经历了才会明白。” 这时候未来也迷迷糊糊的醒了,看见乌龙,非常高兴的从被子里钻出来,去舔乌龙的脸。 “人类的脸上没有毛,不需要舔,以后要记住了。” 未来迷迷糊糊的点了点头,竟然又钻回被子里继续睡了。 对于这个即将远行的孩子,乌龙也非常不舍,很宠溺的就这么把未来放到了车上,让她继续睡,霜虎和飞镰则回去,把自己和未来的行礼打包。 第一百四十九章 战斗升级 霜虎和飞镰在收拾行李,白猫则罕见的与乌龙心平气和聊天。 “乌龙,你会治脑袋吗?” “在永生谷可以治,你受伤了?” “不是我。”白猫把祝平炎扯过来,“他脑袋有问题。” 祝平炎一头黑线,像敲门一样敲着白猫的脑袋:“你脑袋才有问题呢。” 白猫一副很大度,不跟脑袋有问题的人计较的表情:“你上次不是被枪打中脑袋了吗,之后就得了失忆症。” “嘿,你说的是那件事,就是刚清醒的时候脑子有点迷糊而已,不是早就好了吗?” “不是啊,从那之后,你的性格都变了,变得……好像诸子百家的人。” “有么?”祝平炎疑惑。 “有!”白猫很肯定。 “那白猫是喜欢之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白猫思考状:“我倒是无所谓,只是生病了就要治。” 祝平炎问乌龙:“治疗的话,一定要去永生谷吗?” 乌龙点头:“既然是大脑出了问题,而且是现代医学解决不了的,我也治不了,只能回永生谷。” “那大概需要多久?” “很难说,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月吧,关于大脑的病症,一向很复杂。” “那还是算了吧,望东城局势诡异,现在我离不开。” 乌龙看向祝平炎身后的楼宇:“冷酷一些,也未尝不是好事,只是要记住,过犹不及。” - 乌龙离开后,望东城的局势再次变化,原本一直中立的舒承志忽然加入了这场战斗,战斗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原本舒承志一直害怕黑狼和万家联手阴他,但现在黑狼和万家已经打了好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双方都损失惨重,这要是演戏,那未免也太过了。 就算上面的人是演戏,下面的人大概也打出真火了,在这一战中,自己的好朋友甚至亲兄弟被杀死或者重伤,这时候上面下达命令,说这是演戏,咱们真正的敌人是舒承志,这些人能同意? 再加上祝平炎之前的调查结果,多疑的舒承志终于放心,重返望东城,开始积极调兵遣将。 舒承志的动作当然被黑狼和万家看在眼里,但是他两家不仅是真打,而且是生死之战,根本不可能联合起来先把舒承志灭掉。 这么大一个威胁,不能灭掉,那就只能合作了,所以万家和黑狼都提出要和舒承志合作。 在与黑狼的一战中,万家展现出了强大的底蕴,黑狼撑死了拿出一千人,比之一流帮派要强,但是并没有绝对的碾压。 万家这边一开始也只有一千人,但那是因为万家内部有问题,都不愿意当前锋,这些人愿意和黑狼打,但都不想被别人利用而使自己损失惨重。 随着战斗愈加激烈,万家也开始不断增兵,黑狼的人越打越少,万家反而越打越多,到最后人数几乎翻倍,有两千多人与黑狼战斗。 虽说万家这两千人不如黑狼精锐,但也不是饭桶,在两倍的人数差距下,压着黑狼打完全没有问题。 万家本家如此,其麾下的势力也一样,三大势力中,黑狼的附属力量最弱,万家的附属力量最强,就像万光打宋自省,大多数黑狼的附属势力都被万家的附属势力压着打。 舒承志这个时候去帮黑狼,很有可能依然改变不了结局,连同黑狼一起被万家灭掉,但如果去帮万家,则是稳赢的局,坐等分赃就行。 万家很自信,他们觉得在这种情况下,一向多疑胆小的舒承志肯定会帮万家。 然而这次舒承志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他去帮了黑狼。 如果舒承志帮万家,黑狼灭亡后固然能坐等分赃,但是他能分到多少呢?他的战后消化能力远不如万家,黑狼大部分财产必然会被万家吞没。 经此一战,万家可能不仅没被削弱,反而变强了,望东城的势力不再三足鼎立,舒承志真的能对抗万家吗?从这次万家展现出的力量来看,显然不能。 所以表面上帮万家不会有损失,实际上则成全了望东城一家独大的局面,到时候舒承志只有联合其他一流势力才有可能存活下去。 战前万家做出的所有承诺都不可靠,因为万家就是望东城话事人,舒承志暗地里干的那些事,万家未必没有证据,借口很容易找。 而帮助黑狼虽然获胜艰难,但只要赢了,舒承志的规模比不过万家,但是比黑狼强,所以在吞并万家的时候,肯定比黑狼更有优势。 舒承志未必能像万家那样一家独大,但是在日后与黑狼的对峙中,占据主动的必然是舒承志这一方。 况且,黑狼给出了一个万家绝对不会开出的价码。黑狼愿意主动抗下万家主力,舒承志只要打打侧翼就行。 黑狼没有承诺战后让舒承志当望东城老大,因为承诺没有任何意义,行动才最重要。 在黑狼与舒承志的联军中,黑狼自愿做先锋,那么等到战斗结束时,黑狼的力量必然大大降低。 到时候别说与舒承志竞争望东城话事人,有没有资格与舒承志平等对话都不一定,说不定会从神坛上跌下来,成为众多一流势力的一员。 一个选择是万家一家独大,另一个选择是他舒承志一家独大,尽管后者存在一定风险,但舒承志依然愿意选择后者,如果他当真是一点风险都不敢冒的无胆鼠辈,怎么可能坐上今天的位置。 在舒承志与黑狼合作后,万家终于感受到了灭亡的危险,众志成城一心抗敌。 如果没有这种气度,万家作为一个家族制的联合势力,就此灭亡才合理。 拼尽全力的万家再度抽调了两千人,四千人压过去,舒承志与黑狼的联军竟然也占据下风。 万家那些附属势力就没那么强的底蕴了,原本他们占据优势,已经开始想着瓜分利益,舒承志的忽然加入,将舒承志的附庸也带入了战场,一时间万家的附庸陷入包围。 万光和钱修贤逃不过大局的影响,原本悠闲的战斗忽然成了苦战,惹得祝平炎也开始蠢蠢欲动。 第一百五十章 回忆 局面的变化,对祝平炎来说是个好消息,万光与钱修贤陷入苦战,他这个时候加入,灭掉他俩会很轻松。 唯一的问题就是钱志远。 在望东城,钱志远是最接近三大势力的人,在黑狼掀起满城风波之前,甚至有很多小势力认为望东城三大势力指的是万玉书、舒承志和钱志远,毕竟有很多不了解内情的人觉得黑狼连一流势力都算不上。 三大势力的战斗,目前来看最获利的就是钱志远,因为有很多不想卷入纷争的人,都在向钱志远示好。 在舒承志与黑狼联合之后,万家虽然能短暂取得人数优势,但由于人员质量略差,双方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中,这时候钱志远如果加入,就会打破这样的平衡,所以即便是三大势力,也不会在这时候招惹钱志远。 钱志远的态度很微妙,他不顾双方的各种诱惑,依然保持中立。 他手下有八百精锐,听起来好像和黑狼差不多,但在人员质量上,连万家都不如黑狼,何况是他,在局势未明朗之前,贸然卷入三大势力的纷争,一个不小心就是死路一条。 这和万光那些人帮助万家不一样,万光只是万家的附庸,打的也只是黑狼的附庸,从来没去碰过黑狼,就算万家败了,他也能抽身。 这就像是一场博弈,钱志远选择了赔率最小,但胜率最高的地方押注。 这是望东城的局势,而对于祝平炎、钱志远、万光、钱修贤四人,也有一个内部的平衡。 钱志远不会插手三大势力的内斗,因为他害怕满盘皆输,但他完全可以插手祝平炎与钱修贤之间的斗争,赢了他能获取最大的利益,输了也能保证不赔本。 钱志远似乎已经向祝平炎表现出了善意,但这不代表他就不会插手,因为祝平炎还没有同意联姻。 对祝平炎来说,只要钱志远不主动招惹他,他是真的没想过打败钱修贤和万光之后,去挑战钱志远,统一五爷当年的势力。 但钱志远会信他吗?祝平炎作为五爷的关门弟子,五爷正统的继承人,当年的五个逆子已经被吃掉了两个,剩下两个也岌岌可危,钱志远怎么可能看着祝平炎灭掉万光和钱修贤。 祝平炎现在的力量不如钱志远,但再过几个月,医院里那五百人出院,祝平炎就已经有了和钱志远叫板的能力,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讲,祝平炎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释放足够的善意,让钱志远放心,要么与钱志远一战。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以祝平炎现在的力量,打不过钱志远,他可不敢指望自己每次都能以少胜多,要是有这种想法,离死也就不远了。 拖延? 几个月之后,祝平炎的力量完全恢复,那么即便面对钱修贤和万光的联合,也有抵抗之力,但真的能拖到那么久吗? 就算钱志远肯让他拖,万光与钱修贤那边的战斗也不会持续这么久。 祝平炎想的脑袋发胀,我根本不想争霸,我就只是想发展一个情报组织而已,你们不动手,我根本不会主动出手,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我呢? 抱怨的再多,情况也不会改变,祝平炎还是得尽快做出决定。 联姻吗? 想起几天前,祝平炎深情款款的说,爱情是不能分享的,结果现在就要自己打自己脸? - 白猫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为什么你一直看我?” 对了,白猫好像从来没同意过要嫁给我?那天他是打算问的,结果一不小心没刹住车,直接超速了,之后被未来搅合得完全忘了。 虽然祝平炎觉得白猫一定会同意,但还是问道:“你愿意嫁给我吗?” “啊?”白猫疑惑的看着祝平炎:“你不是要娶李栀吗?” 祝平炎感觉世界好像被拉远了,原本触手可及的东西忽然变得好远好远,他伸出手,却怎么都够不到白猫,脑袋一阵阵刺痛。 他忍着痛问道:“李栀是谁?” “李栀是你女朋友啊,你来大汉不就是为了救她吗?” 对啊,我在华夏待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来大汉,为什么要建立一个情报组织。 祝平炎扑上前抱住了白猫:“我好像忘了很重要的事。” 白猫也被祝平炎痛苦的表情吓了一跳,摸着他的头安慰道:“没事没事,慢慢想,等这里的事结束,你去永生谷就能全部想起来了。” 白猫的气味让祝平炎慢慢平静下来,他的失忆症并不严重,丢失的记忆只要接触到就能慢慢恢复,既然是到现在都没想起来的记忆,大概也不是很重要。 他亲吻着白猫,白猫也很快动情,低声的说:“未来终于走了。” 祝平炎明白她的意思,笑着把她抱到了床上,衣装渐解,祝平炎抚摸亲吻着白猫的身体,却总觉得她是另一个人,这个人比白猫高一点,但绝不是未来。 每当他想要细想,就会头痛,最后只能放开了白猫的身体。 “对不起,头疼的厉害。” 白猫已然动情,但她见到捂着脑袋露出痛苦表情的祝平炎,还是心疼大过了情欲,穿好了衣服帮祝平炎揉着脑袋,能缓解多少疼痛她也不知道,但她总想做些什么。 第二天,祝平炎给王庭打了一个电话:“王庭,你记不记得一个叫李栀的人?” “啊?可能是信号不好,听的不太清楚,你再说一遍。” “你记不记得一个叫李栀的人?” 王庭那边沉默了,似乎在确认这是信号不好拼凑的错误语句,还是祝平炎的真心提问。 直到祝平炎再次重复这个问题,王庭才不可思议的说:“你难道不想救她了?” “什么?” “为了她,你已经付出够多了,我想她也不会怪你的。” “你在说什么?我真忘了李栀是谁,上次我失忆的事你还记得吗?我连你都忘了。” “啊?哦哦哦,是这样啊,李栀……”王庭详细向祝平炎说了李栀的很多事,祝平炎的头又开始疼,但他没有出声,王庭也不知道这边的情况,依旧在不停的说着李栀的事。 随着得到越来越多的信息,祝平炎的头疼反而慢慢缓解,最后终于不再头疼,抬起头对电话那头的王庭说。 “我记起来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男人的最高境界 大汉这边,除了白猫,没有人知道李栀是谁,白猫不会没事和祝平炎聊李栀,王庭和董一两个人也不可能主动去提李栀这个名字,他俩不聪明,但这点情商总还是有的。 直到白猫提及,祝平炎才终于找到了那些回忆。 “白猫,对不起。” “怎么了?” “我越界了,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 白猫不可置信的看着祝平炎:“我的鸡腿是你偷的?” 祝平炎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他敲了白猫一个脑瓜崩:“不是,严肃点,我说正事呢。” 白猫捂着脑袋:“哦,那你继续说。” “我要和李栀结婚,但是却和你……” 白猫若有所思:“对哦,是个难题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你,你,你能不能有点正常女人的反应?”祝平炎事先想好的所有话对白猫都毫无意义。 “别烦我,我在积极的想法子呢,哦!诸子百家那边有的国家是一夫多妻制,我们去那里吧?” “这不是换一个国籍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终究不是生活在那个国家,文化不一样,习惯不一样,李栀怎么可能同意,我……”他没说下去,因为他忽然发现他很愿意,他赶紧摇头驱散这样的念头,同时心里想着,肯定是被白猫感染了。 “还有一个办法,我们就像最开始那样,保持着朋友的距离,不要越过那条线。” 白猫再次若有所思:“断情?” 祝平炎羞愧难当:“不是这个意思,话说这都谁教你的?” “程九说的,他说这是男人的最高境界。” 祝平炎冷笑:“特战队的经费减三成。” 正在训练特战队的程九忽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对下面训话:“你们是不是觉得现在的日子很轻松,不用拼命就可以拿钱,但是你们要记住了,想赚更多钱,就得出更多力,来了大汉,就要适应这边的环境。 会长没有给你们安排教官,但是你们自己不能放弃训练,就算放下枪,你们也不至于成废物吧?特战队未来的经费,全都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这次换白猫敲了祝平炎的脑袋:“不能公报私仇。” 祝平炎之所以气急败坏,是因为这是实话,他的做法很对不起白猫,这不是什么失忆就能当做借口的。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重复:“白猫,对不起。” 白猫无所谓的说:“没事,不就是像以前一样吗,我只要在你身边就好。” 祝平炎心中一暖,抬起手想抚摸白猫的脸,但是立刻放下了手,就这样吧,这样挺好。 既然已经决定和白猫做普通朋友,按说与钱志远联姻的事也不需要白猫的首肯,但祝平炎还是询问了白猫的意见。 听说祝平炎要娶另外一个女人,白猫很诧异:“这是什么操作?有点看不懂。” “这是为了救回李栀必须要做的选择,等事情结束之后就会离婚。” 白猫很会举一反三:“那我们也可以先结婚,等李栀来了再离婚啊?” 祝平炎苦笑:“笨蛋,你和那个钱小姐不一样,她只是……”他到底没说她只是工具这样的话,虽然是事实,但实在有些残忍,“她只是让我度过这个短暂困境的手段而已,事后我会帮她找到更好的伴侣。” “哦。”白猫瘪着嘴,有些不高兴,但还是同意了。 - 祝平炎与钱志远正式结盟,和齐乐山那种短暂结盟不同,钱志远将女儿嫁给了祝平炎,双方的关系不算牢不可破,但总比一纸协议要稳固得多。 与此同时,祝平炎从天庭买了一件可以制造幻觉的法器,由于功能要求的很详细,要的也很急,所以是悬赏而不是购买,价格开的很高,不过他对法器的外形和强度都没有要求,所以很快就买到了,而且价格也并没有太离谱。 不过在天庭买的东西无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要在两天之后才能送过来。 本来祝平炎以为这点延迟不算什么,婚礼怎么也要在几天后才进行吧?结果钱志远给了他一个惊喜,他早就准备好了,而且让女儿当侧室他都同意,自然也没太讲究仪式感,一天之后这位叫钱文慧的小姐就入了祝平炎的家门。 婚礼上,祝平炎本来打算佯装喝醉,结果钱志远微微一笑,不仅没人敢灌他酒,他主动挨个桌子敬酒,本想每人喝两杯,很快就醉了,结果一桌人一齐与他喝了两杯,这桌就算是结束了。 本来因为时间仓促,人就很少,几桌子就结束了,才喝了这么点,装醉实在有点太假了。 不过祝平炎也有对策,他直接一把迷药给新娘干趴下,然后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第一天。 之后法器送到,虽然对普通人可能触怒天道,但床笫之事拥有天然的隐蔽性,只对一个人使用,应该问题不大。 可能是因为祝平炎要求的是指定幻境,法器的形状有点奇怪,不过反正别人也看不到,无所谓了。 晚上,祝平炎帮钱文慧脱了衣服,让她做了一场春梦。 钱文慧也算是颇有姿色,这一夜祝平炎过的很是煎熬,但事情结束后,钱文慧注定要被他送走,他实在不想再被说断情了,所以只能当一回柳下惠。 只是次日晚上,当祝平炎再次去解开钱文慧的衣服时,发现她明显有些畏惧,祝平炎还什么都没错,她就反复说要温柔一些,一番旁敲侧击,祝平炎才知道昨晚的那个春梦,似乎并不美丽。 祝平炎心里有些怜悯这个女人,所以花了些时间温柔的安抚她,之后才让她陷入幻境。 由于是定制法器,幻境的核心内容是固定的,都是围绕那点事情展开,但是具体的内容会根据钱文慧自身的想象而变化。 钱志远说,他之所以一定要联姻,是因为钱文慧暗恋祝平炎,一定要嫁给他。 如果真是这样,在钱文慧的想象中,她和祝平炎的第一次应当非常美好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钱文慧的想象中,祝平炎粗暴无礼,那简直算不上春梦,而是噩梦。 第一百五十二章 宣战 钱文慧在白天表现的毫无破绽,就像是一个合格的好妻子,但是从她对祝平炎的想象中,就可以看出她绝非真心喜欢祝平炎。 这就有意思了,钱志远到底为什么一定要和他联姻? 钱文慧陷入幻觉中昏睡在一旁,祝平炎则苦心思考这利益关系,他实在无法理解现在的情况,看不透钱志远在想什么。 敲门声打断了祝平炎的思考,他走到门口,从猫眼向外看了一眼,是白猫,那就不需要伪装了,直接打开门把她拉了进来。 “怎么了?” “无聊,来找你玩。” 祝平炎无语:“你是小孩子吗,大半夜的要玩。” 白猫侧着身子往床上看了一眼:“她是光着的?” “幻境总要些过度,关键是,第二天早上她醒来,要是发现自己穿着衣服,难道说是我半夜醒来偷偷给她穿上的?” 白猫笑了两声:“也对啊。” 之后是一段时间的沉默,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白猫率先打破了沉默:“出去走走?” 祝平炎摇头:“不行,被人看到的话,时间对不上,明天我就要开战,最后一天了,还是别出乱子比较好。” “也对啊。”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这次祝平炎先打破了沉默:“你先回去吧。” 白猫从愣神中被唤醒:“啊?再聊会吧。” “明天就要打起来了,我要早点睡。” “哦,那我回去了。” 白猫走后,祝平炎却没能如愿睡着,他之所以急着让白猫离开,是因为感觉到气氛的微妙,白猫或许没有太多想法,但是他有。 和钱文慧睡了两个晚上,他以为自己定力超群,但在这种环境下遇到白猫,他才知道自制力实在很不可靠,这两天本就被钱文慧惹得一身火气,而白猫对他也太过纵容,他害怕自己再过界。 如果说之前还能用失忆当做借口,那现在呢? 找回记忆又不是被人夺舍,他还是他,所以他还是喜欢白猫,只是在失忆前,他只喜欢李栀,在失忆后,他只喜欢白猫,可现两份感情重叠在一起,他不可能放下李栀,所以只能放下白猫。 这是一条单行道,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 第二天,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宋自省。 宋自省来的理由很简单,他想让祝平炎与钱修贤开战,为此他列举了种种理由,也就是之前祝平炎想到的那些不开战的后果。 实际上正是基于这些理由,祝平炎今天原本就是要开战的,但既然宋自省来了,他也不急着开战了,开始装大尾巴狼。 “你说的这些,我会看不出来吗?只是时局紧张,钱修贤与万光联盟,而万光是万家的人,我既然与岳父结盟,自然要和他一样保持中立。” 现在的情形是,好几个帮派围攻钱修贤与万光的联盟,总体上双方持平,但是最早开战的宋自省,已经被万光打的支撑不下去了,此时万光更是全力出击,力求先破宋自省。 参与围攻的其他人虽说是盟友,但并不想支援宋自省,而是趁着万光强攻宋自省露出的破绽,对万馨保全大肆破坏。 宋自省观察局势,觉得祝平炎会趁机宣战,但是祝平炎一直没有动静,哪怕之后与钱志远结盟,还是没有动静,祝平炎可以等,但他不能等了,明知道要被宰一刀,还是主动前来拜访。 宋自省很聪明,但他有很多事情不知道,比如钱修贤与祝平炎的关系,祝平炎与钱志远的关系,无法理清这些关系,再聪明也无法揣度祝平炎的意图。 如果祝平炎与钱志远的关系真的很牢靠,如果祝平炎与钱修贤不是死仇,祝平炎安安静静的等结果,也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项。 所以宋自省急了,他没法不急,再等下去他就完了。 但是他越急,祝平炎就越淡定,他倒是不介意再拖两天,就算宋自省被灭掉,为了强行灭掉宋自省,万光也必然损失惨重,双方的实力依旧持平。 见祝平炎油盐不进的样子,宋自省也只能开出价码。 “祝会长若能相助,宋家甘为附庸。” 所谓附庸,可不是嘴上说说,而是真正的依赖关系,比如人员的依赖,现在帮助黑狼的很多帮派中,主要成员都是从黑狼中出来的,没法不帮。 再比如经济的依赖,万家的很多附庸,主要经济来源就是万家,只要万家不让他们去打黑狼,他们就不得不听万家的。 “哦,怎么个附庸法?” 宋自省从包里取出一叠文件,都是一些不平等条约,甲方是祝平炎,乙方是宋自省旗下的各个公司,内容就是正常的合同而已,并没有倾向于哪一方,但是不平等之处在于,祝平炎的违约代价小到可以忽略,宋自省的违约代价却非常高昂。 宋自省把自己和祝平炎绑到了一起,这就等于是强行经济依赖了,在合约期内,宋自省如果想要赚钱,只能通过祝平炎,否则就会违约。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宋家不是依附于黑狼吗?” “那是外界的谬传,宋家与黑狼只是一些生意上的来往,只是过去没有专门澄清这些谣言,现在再想澄清,也已经迟了。” 宋家虽然已经被打残了,但是打的时间不算长,经济基础还在,这一笔倒是能赚不少,再说,祝平炎本来就是要宣战的,如今还有额外的赚头,何乐而不为呢。 宣战之后,祝平炎没有新开辟一条战线,而是让通背门的三百人去帮助宋自省。 这连宋自省都很疑惑,虽然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但对祝平炎来说,不应该是尽快消灭万馨保全更符合利益吗? 万馨保全应该是人数最多的一流势力了,可战之人达到了两千,毕竟人家干的就是安保工作,抽人很方便。 但是万馨保全的资金没有康泰药业那么雄厚,连康泰药业都只有几百人,万馨保全自然也养不起两千全职大手,都是兼职。 水平介于杂鱼和精锐之间,万馨保全几万人,抽出来这两千,个人身手其实都很强,小队配合也能办到,在一百以内的战斗中,发挥出的作用不比全职打手差,但是大规模战斗就差点意思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钱志远的阴谋 现在一共有五个帮派围攻万馨保全,除了宋自省是准一流帮派,拥有四百精英,其他四个帮派的人员质量其实与万馨保全差不多,小规模战斗还行,大战并不在行。 所以这四个帮派选择的是多线分散作战,既然合到一起也是乱作一团,那就各凭本事。 万馨保全的人多,但也架不住五打一,强行攻击宋自省,本来就已经出现了人员上的空缺,祝平炎如果在这时候出击,万馨保全根本抽不出人手,说不定很快就能一举拿下万馨保全,到时候祝平炎损失最小,反而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但是祝平炎选择了协助宋自省,三百人与宋自省剩下的两百人合流,汇合成五百人。 万馨保全强攻宋自省,就是因为宋自省手下虽然精锐,却已经损失惨重,而万馨保全其实也养了两百全职,正面战场上不输如今的宋自省,再辅以人数优势,期盼尽快肯下宋自省这块硬骨头。 虽然在其他战线上的劣势会损失很多人,导致万馨保全落入人数劣势,但只要宋自省倒下了,剩下的四个帮派就再也没有和万馨保全两百精锐相抗衡的对手了,可以避实就虚,想法子一一击破。 但是祝平炎这三百人一来,万馨保全就再无优势。 多线作战,万馨保全拼尽全力也只能在宋自省这边凑出四百人,所以祝平炎人数优势。 万馨保全只有两百精锐,剩下的两百人质量也远不如祝平炎的三百人,人员质量上也是优势。 原本鸿德通背门、康泰药业的装备,现在都被改成了雷霆会的装备,因为大部分人在医院,这三百人大部分都是顶级装备,而万馨保全这边,本来就不够有钱,装备能好到哪里去,除了几十个排头兵装备精良,剩下的也就是普通的防刺服而已,装备上也是优势。 这么多优势,完全足够打一场碾压级别的战斗,在万馨保全疑惑宋自省为什么敢出来应战时,祝平炎从后面杀过来,瞬间击溃了万馨保全的四百人。 战后统计,万馨保全这边被正面杀伤人数只有不到三十,投降一百多人,被追击杀伤四十人,剩下的两百人跑了。 与其说是被击溃,不如说是吓得溃败了,稍微打两下,要么直接投降,要么溃逃。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万馨保全的后军看到三百人杀过来,心理上首先就怯了三分,再看军阵俨然,又怯三分。 等到交上手,自己这边砍上去两刀,跟挠痒痒似得,人家反手给你一刀,防刺服连同那0.05毫米的钢片直接就给干废了,这怎么打? 之后这三百人驻守宋家,万光再也没敢派人来,宋家算是保住了。 这一战赢了,不过祝平炎并没有太高兴,因为这是必赢的仗,不管怎么打都能赢,他去支援宋家,或者支援其他人,再或者直接端掉万光老巢,无论选择怎么打,他都肯定会赢。 而他之所以没有像宋自省想象的那样,直接去进攻万馨保全总公司,主要是为了防范钱志远。 为此作战部留守武馆,地网全面出动,不是调查万馨保全或者钱修贤,而是密切监视钱志远的动向。 这一切都是因为祝平炎看不透钱志远的想法,为什么钱志远即使把女儿作为侧室,也一定要联姻,没有必要啊?这个时候该是他祝平炎巴结钱志远才对。 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危险的可能。 钱志远根本不打算遵守盟约,嫁女儿不过是为了安抚祝平炎,实际上已经联合和万光和钱修贤,准备阴他一波。 所以他不敢全军出击攻打万馨保全的总部,而是选择了协助宋自省防守,就算中圈套,除非宋自省也有问题,否则还有撤退的余地。 至于宋自省有问题,这可能性太低,不需要考虑,本来武力上已经被打残了,现在和祝平炎签了协议,如果反水,经济上也等于残废了,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只为演一出戏来坑祝平炎? 真要是这样,祝平炎也认栽。 但是钱志远没有任何动静,万馨保全也没有任何阴谋诡计的样子,决定龟缩防守,乃至钱修贤都因为担心祝平炎对他出手,而采取了守势。 这当然是最好的情况,但是祝平炎却反而不太安心,他始终无法信任钱志远。 - 万光当然不会等死,在采取守势的同时,他联系了钱志远:“祝平炎出兵了。” “我也收到了他向你们开战的消息,正在犹豫要不要出手。”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难道你真想看他一家独大?” “毕竟是多年的交情,他要杀的是钱修贤,你投降的话,我可以保你不死。” 万光目瞪口呆,好一会才说道:“你疯了吗?难道你想帮他?” “有这个打算。” “此人狼子野心,你以为他发展起来之后,会放过你吗?”万光竟然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他可是我的女婿,为什么要害我。” “什么?”那场婚礼进行的很突然,焦头烂额的万光根本没有注意,此时才知道祝平炎与钱志远早已结盟,怪不得祝平炎敢出兵。 但他并不想放弃,继续劝说钱志远:“联姻又怎么样,该杀你他也不会含糊,你忘了我们的江山是从何而来?” “你知道什么,除了派出一些暗杀者,在三师弟死之前,你关注过他吗?还不是听钱修贤一面之词。而钱修贤真的了解他吗?他只调查了一些皮毛,就沾沾自喜。” 钱志远一声长叹,接着说道:“在他成为五爷的关门弟子后,我的人就一直盯着他,我对他的了解远超过你们,他是有野心,但并不想要恢复五爷的势力,所以并不会盯上你们,只是你们自作聪明,非要去招惹他而已。” “知人知面不知心,你现在发兵,可以轻松灭掉他,何必去相信人心这种不可靠的东西。” 钱志远大笑:“所以说,你们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以为他只是一介武夫吗?灭掉他,那就真是死到临头了。” “什么意思?” “言尽于此,投降吧,否则明日我会派四百人过去,别怪我不顾念情分。” 第一百五十四章 第一声枪响 挂断电话后,钱志远问身边的人:“他真的是祝家人吗?” “给你看了那么多证据,你还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我只是觉得,他实在不像。” “或许是私生子,一直养在外边的那种,否则也不至于隐瞒家族情况,到这里发展。” 这人说着丢过来两张照片,一张是乌龙来武馆的照片,另一张是乌龙与祝家家主的合影。 “祝平炎叫这个人乌龙,不清楚这是他的真名还是代号,也查不出这人和祝家有什么关系,但是找到了这张照片,不管他是不是祝家人,就凭这个人,他就不能惹。” 钱志远拿起照片,这是他见过的所有证据中最直接的证据,但是发现祝家家主与乌龙的合影是新打印的,于是疑问道:“这照片是真的吗?” 那人从阴影中走出来,竟然是张成功:“我可没有本事弄到照片的原件,你连我都不信任了吗。” 钱志远笑着摇头:“这世间能有什么比手足兄弟更值得信任,只是身旁没有可信任的人,多疑惯了,我知道你和我们不一样,对争权夺利不太上心,否则当年你也不会选择留下了。” “哥哥,这次你一定要相信我,他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种野心,他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绝不是复兴通背门。” “听起来,你对他的印象不错?之前你不是还要杀他吗。” 张成功神色暗淡,苦笑着说:“当年四个徒弟,他收了三个义子,唯独没有我,我觉得是我做的不够好,师妹嫁给了外人,这是师妹自己的选择,我也不会怪师父,当年你们趁着师父重病,分了家,只有我留了下来,我觉得师父总该看重我了,结果武馆交给了刚入门的小师弟。” 说到这里张成功大笑起来,笑完之后平静而冷漠的说:“我不光想杀他,我连他都想杀。” “当年我就说过,你重情重义,师父只会觉得你不够野心,不堪大用,你尊他如父,他也不会把你视如己出。 我们这些义子也是一样,他永远只会看中实力而不是情义,你打不过祝平炎,就算在他身边再服侍三十年,他也不会把武馆交给你。” 张成功的情绪已经恢复,他平和的说着:“年轻的时候我就不想去争那些虚无的东西,之前一段时间只是怨恨而已,但是祝平炎似乎不一样,他是个重情义的人,所以我才愿意相信他,也愿意劝你相信他。” “那是因为他还年轻,等他经历得多了,自然就会变。” “我们这些老家伙,需要想那么长远吗。” “哈哈,也对,我不相信祝平炎,但是我愿意相信你,明天四百人会如约而至。” 张成功返回武馆,将钱志远出兵的事告诉了祝平炎,祝平炎还是不太信任,但他当然也不会拒绝,只是不在战略上与钱志远有任何协助。 祝平炎的想法很简单,不管真假,你去打万光,我就去打钱修贤,不管有什么阴谋,地理的隔绝是不可抹去的,地网时刻监控着,难不成还能超时空传送过来? 事实证明,祝平炎多疑了,根据地网的报告,钱志远和万光是真打起来了,而且和其他帮派战斗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同等人数下,万光根本抵挡不住钱志远。 万馨保全一再溃败,到最后手底下的人甚至已经没有了斗志,既然必定是要撤退,为什么要白白上去送死,一旦没了斗志,万馨保全就算有几倍的人数,也一样会溃败,干脆放弃了其他地方,一千多人龟缩在总部。 万馨保全的总部没有康泰药业那么大,所以并不在郊外,几个帮派一千多人围着万馨保全,自然会引起附近民众的不满。 道理很简单,为了避免误伤,万馨保全周围都要清场,要是打个半天或者一天,清场的影响还不大,但是打算围住慢慢打,这影响可就大了。 清场的费用被临时提高,但依然有很多人不愿意,这就好像拆迁,有些人是故意卡着想要高价,但也有些人就是不愿意,有钱也不愿意。 当然这个钱要是真的拼命往上涨,不愿意的人肯定越来越少,但那就没边了。 大汉的帮派尽量不扰民,但再怎么说还是帮派,直接暴力把这些不愿意的人赶走了,这些人去警局投诉,但警局那边钱志远早就打点好了,所以包围仍在继续。 祝平炎没那么大的本事让警局不敢管,所以强攻钱修贤未果之后,就带人返回了武馆。 返回之后,他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黑狼动枪了。 万玉书带着万家的一千多精锐与黑狼对峙时,黑狼竟然直接掏枪打中了万玉书,万玉书如今生死不明。 无论是当代话事人还是下一代话事人,动枪都是必须要禁止的,而现在望东城话事人是万家,正在与黑狼作战,就算不开枪,万家也不会放过黑狼。 而黑狼并不打算成为下一代话事人,他已经打定主意把明面上的统治交给舒承志,黑狼的大半生意本就在暗处,现在更是打算完全从一个政府半允许的帮派变成一个完全不允许的犯罪组织。 实际上黑狼原本规模没有这么大,就只是一个犯罪组织而已,他之所以要洗白自己,就是为了让女儿能有正常生活。 现在嘛,他不在乎了,他的那些老哥们也都有一股疯劲,江山基业统统可以不要。 既然如此,他自然也不会维持帮派之间的默契,他不仅开枪打了万玉书,他的手下也都掏出枪,对着万家的阵营扫射。 黑狼与其他帮派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黑狼中枪术高手多达数百人。 不过就算没有这些枪术高手,在不禁枪的大汉,大部分人至少会用枪,而只要会用,不至于蠢到调转枪头打自己人,使用枪械的一方必然能战胜不使用枪械的一方。 所以万家立刻溃败,逃得逃,投降得投降,没有人敢反抗。 第一百五十五章 暴动 有枪械参与的战争与冷兵器的战争相比,还有一个残忍的特征,伤亡率极高。 冷兵器战斗,死伤超过三成,多半就分出胜负了,甚至有时候根本不用死伤那么多人,阵线被突破就分出胜负。 而万家在这场战斗中投入了一千六百人,只逃回来四百人,他们本以为大部分人都被黑狼俘虏,但联系黑狼,对方却没有让他们赎回俘虏的打算,直接挂断了电话。 这时候他们还没太在意,毕竟打到这个地步,一些文明的规则已经不必遵守了,战斗结束之前,黑狼不释放俘虏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打扫战场的人把现场的情况拍摄过来之后,却让万家的几个高层震惊了。 整条街上都是死人,街道两旁到处都是弹孔,这些死者的血液本可以铺满路面,不过血液最终汇入下水道,只在地面留下了一道道半凝固的血痕。 就像有一只巨大的猛兽,将街道抓得遍体鳞伤,灰白色的水泥路面如同失去生命的皮肤。 死亡并没有停滞于这条街道,街道两旁的房屋,街道的岔路,都是穿着万家制服被打死的尸体。 视频的最后,拍摄者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万家没有回来的那些人,恐怕都在这里,黑狼,没要俘虏!” 万家震怒,这太疯狂了,黑狼简直就是在找死,他们联系了警局,联系了区域话事人,黑狼的灭亡已成定局。 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新的报告很快来了,黑狼已经带着四百人杀了过来,侦查员不敢靠近,不清楚这些人有没有带枪,但傻子也能猜到,如果没带枪,黑狼怎么敢带着四百人就过来。 虽说动枪是禁忌,区域话事人和官方都不会允许有人动枪,但是黑狼已经杀上来了,万家如果不动枪,就只能等死,迫不得已也开始准备枪械。 搜刮了所有枪械,才勉强组织了一个百人的枪队,其中还有很多手枪,与黑狼那四百人根本没法打。 好在万家大宅建的够早,就像五爷建的武馆,万家大宅建造的时候,大汉时局混乱,大家都得小心着随时挨枪子,如万家和五爷这种有经济实力的,建宅子都是按照堡垒来的,除非上大炮,否则很难强行突破。 依靠着万家大宅,这一百人总算挡住了黑狼的四百人,很快万家其他地方开始筹备枪支,在半天的时间里组织起来三百人,再加上警方的四百人,七百人杀了过来。 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两倍的人数差距下,他们竟然打不赢黑狼。 主要是人员太水,万家这三百人也就是会用枪的程度而已,大汉的警方力量一向很弱,这四百人除了两百武警还有一战之力,剩下的也不太行。 黑狼这边对这种大规模枪战同样不在行,但是枪法却是实实在在的好,每个人都是几千发子弹喂出来的,能不能成神枪手看天赋,但肯定都是老手。 双方总计一千人的枪战,足够引起全城轰动,虽然所有警察都参与了疏散人群,但是大汉的警察本来就少,在这种级别的事件面前,更是微乎及微。 更糟糕的是,万家和黑狼枪战的事很快传遍了望东城黑道,外人不知道具体情况,只知道作为望东城话事人的万家,竟然率先打破了规则,一时间人心浮动。 对于保持和平的帮派,或者占据优势的帮派,这或许只是一个热闹,但对于那些已然陷入很大劣势的帮派,这不仅仅是一个热闹,还是一个可能存在的转机。 如果连望东城的话事人万家都使用枪械,那他们这些小帮派就算使用枪械,又有谁来管呢? 很快祝平炎又收到了另一个消息,万光率先动枪了。 万光被祝平炎伏击之后,本来就已经是劣势,再被钱志远进攻,更是连防守都很困难,被击败只是迟早的事。 钱志远曾向万光说过,只要他投降,就能保住性命,但是这话有几分可信度,万光不敢保证,更关键的是,他要的可不仅仅是保住性命。 如果除了死,只有投降这一条路,那他也不介意投降,但是现在既然有其他路可以选,万光自然不愿意这么简单的放弃。 钱志远和万光几乎是同时得知那场枪战,但是双方主场不同,万光想动枪,立刻就派出了一支五十人的枪队。 这其中只有二十人枪术比较好,但是枪械对冷兵器有绝对碾压,枪法不好也没关系。 而钱志远这边则只有几把藏在车上的枪,双方的火力根本不成正比,虽然钱志远听到消息后,很快就感觉不妙,想要撤走,但是人还没来得及上车,万光的枪队就到了,一轮扫射之后,人群陷入慌张,四处乱窜,相比于普通人也好不到哪去。 万光的目的可不是杀这些小兵,他只能凑出五十人,可没法瞬间把这四百人都灭掉,这些人四散逃窜后,没有办法去追击,想全灭这四百人根本不可能。 而如果只杀一两百人,对钱志远的影响不大,万光依然没有翻盘的机会,所以他要擒贼先擒王,抓住钱志远,胁迫他退兵。 不过钱志远听到消息后就做了准备,换上了普通帮众的衣服,万光的枪队在人群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他,只能空手而回。 首先得到万光这边动枪的消息,并不是说万光是最先动枪的,实际上全城很多地方都动了枪,只不过消息还没传过来而已。 祝平炎一直不相信钱志远,所以让地网时刻关注着那边的战况,这才能在第一时间收到消息,不过只要看一眼外面街道上的状况,也能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了。 四处的枪战,让望东城陷入了完全混乱状态,所有普通人都在逃,无论是要疏散人群还是镇压暴乱,警方的人手都不够,只能联系城外的军队。 但是望东城及其四周的道路全部瘫痪,而望东城的地理条件非常险要,从其他地方根本进不来,军队也无可奈何,只飞进来几架直升机,面对全城暴动,根本无济于事。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天意 祝平炎看着一条条的消息,脑子和现在的局面一样混乱。 他立刻就想到了特战队,那些从诸子百家过来的人,拳脚功夫稀疏,只会用枪,本来就是当闲人养着,在这种环境下反而成了最强的战斗力。 前几天刚从诸子百家那边找过来这么一群人,现在就派上了用场,简直像是上天赐予的机会,让他能轻松的灭掉钱修贤和万光,甚至可以凭借一百多人的精英枪队,一举成为三大势力之下最强的帮派。 不过他很快就甩掉了脑袋里这些疯狂的想法,大汉虽然管理没有华夏那么严格,但也不是诸子百家那样的无主之地,官方不可能放任这种混乱持续下去,此时加入其中,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利益,但也存在日后被清算的风险。 冷静了一下,祝平炎依然给程九打了电话,让他把特战队召集过来。 就算他不趁乱进攻,也总得放着万光和钱修贤趁乱打过来吧,他可不想突然被一枪崩死。 程九知道的情况不如祝平炎那么多,但事情闹得这么大,平民都在四处逃命,他当然也不可能一无所知,所以听到祝平炎的命令,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 程九这段时间也很难受,雷霆会越来越大,他当初的押宝算是押对了,但是收获却没有他期望的那么大。 雷霆会已今非昔比,地网一百人,作战部三百人(其中一百在医院躺着),通背门七百人(四百躺医院),经营部两千人,新兵队两百人,特战队145人,护卫队24人。 战斗力最强的当然是作战部和通背门。 地网这个特殊组织人虽然少,但它算是雷霆会的核心。 新兵队战斗力同样很弱,但它是新兵队啊,本来就不要求战斗力,它是血液来源。 护卫队的重要性也不必多说,只有他的特战队是咸鱼组织。 因为特战队实在太没用,前几天祝平炎毫无理由的削减了特战队的经费,他不仅不敢劝,还一度担心祝平炎直接把特战队给取消掉。 比起在特战队当一百四十多人的老大,程九反而更想回去重新领导护卫队,护卫队可都是精英啊,放下枪体术了得,拿起枪也是神枪手,而且也不用提心吊胆的害怕被随时取消。 但护卫队现在是白猫负责,白猫是什么人?他程九有什么资格和白猫去抢这个位置。 地网更是想都不用想,程九到现在连地网的人都没认全,作战部直属祝平炎,通背门是那个代号乙的教官。 对于代号为甲乙的两位教官,程九一点竞争的心思都没有,这两人无论是能力还是忠诚度,都是他没法比的。 张成功管理的新兵队也没什么可竞争的,在这方面,多年管理武馆的张成功确实比他强得多。 唯一让他不服气的大概就是司泊了,这小子来得比他晚,现在混得却比他好,虽说没有战斗力,但怎么着也是管理两千人啊,油水很大。 但是在经营方面,程九确实没什么能力,把经营部交给他管理,他也不认为自己能管理好。 这么一圈想下来,他也只能想法子发展特战队了。 可这几天的情况实在让他有些心灰意冷,大汉这边帮派的发展太高了,所有成员都有武术底子。 张成功管理的新兵队,说是新兵,但也都是从正规武馆毕业的,同等人数下,完全可以吊打他的特战队。 甚至经营部里面那些看起来毫无战斗力的人,带着眼镜的文员,顶着大肚子的中年大叔,单挑的话也能亮出一手生疏的武功,打得赢特战队里的大部分人。 这是何等的绝望,就算特战队刻苦训练,没有几年时间根本别想追上这些人。 这几年里祝平炎真的不会取消特战队吗? 况且这里说的是刻苦训练,特战队的这些人真的在刻苦训练吗?这才几天的训练而已,就已经有些人开始偷懒,真想把这些人训练出来,怕是遥遥无期。 所以程九很清楚,他在雷霆会唯一的翻身机会就是今天了,望东城的动乱很快就会停,那时候特战队会再次变成咸鱼队,所以在接到祝平炎的电话后,他立刻亲自去把特战队的人喊了出来,把现在的情况告诉他们。 程九知道的这些东西,特战队的成员又如何不知道呢,当他们发现自己连经营部的人都打不赢时,就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和程九一样无可奈何,如今听到终于有机会使用枪械,立刻群情激奋。 程九很满意这些人的反应:“想要翻身,就看现在了!” 这时有个人问道:“可是老大,我们没枪啊?” 是的,这些靠枪吃饭的家伙,都没带枪。 没办法,他们可不是偷渡过来的,虽然在诸子百家他们都有自己的枪,虽然大汉不禁枪,但是想带枪过海关还是万万不可能的。 而且那些枪广义上都算是黑枪,大汉是不认可,想通过邮寄之类的手段送过来都不行,只能在诸子百家找个地方藏了起来。 程九傻了,对啊,他太过兴奋,竟然忽略了这个,一群靠枪吃饭的家伙,好不容易有发挥余地,手里面却没有枪。 大汉可以合法持有枪械,但是持枪证分等级,三级持枪证最容易办,但只能购买手枪,二级持枪证才能有长枪,需要特殊工作证明。 护卫队的那些人就有合法的二级持枪证,但是像特战队这些外国人,连一级持枪证都办不了,所以从法律角度说,他们没有枪,也不能拥有枪。 不过江湖中自然有手段可以弄到枪,所以程九带着特战队集结在武馆大院时,就将这个问题抛给了祝平炎。 祝平炎也没想到这个问题,他很自然的就认为这些人都有自己的枪,现在知道自己徒有人才,没有武器。 由于祝平炎经常遭到暗杀,护卫队倒是都拥有枪械,但护卫队本身也都是用枪的好手,没道理把枪分给特战部。 同理,地网中也有部分人有二级持枪证,并且购买了枪械,但是他们枪法也不赖,没必要把枪给特战部。 最后消息传到张成功那边,才得到了解决。 “五爷的卧室下面有一个地下室,里面藏着很多军火。” 祝平炎不禁有些感慨,难道真的是天意? 第一百五十七章 军火 五爷当年可是端着枪打的天下,那时候他和军阀也差不多,手底下数千人都是带枪的,通背门自然也有很多枪械储备。 后来帮派禁枪,帮众手里的枪就直接当做福利成了个人财产,这些枪械储备也没有对外出售,五爷当时也看不上这点钱,就挖两个地下室藏了起来。 张成功带着祝平炎来了那个地下室门口:“五爷走的时候把钥匙留给你了吗?” 祝平炎摇头:“五爷怕是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再用到这些武器。” 给五爷打了个电话,结果这么重要的钥匙竟然就放在柜子顶上的一个箱子里。 打开门之后,空间比想象的要小,大概只有一间房大小,两边放着两排架子,上面摆着约三十把枪。 祝平炎有些失望:“这也不够啊。” 程九拿起一把枪看了看,型号很老,这是早有预料的,不过就算是几十年前的枪,杀人也不会比现在的枪差,在这个节骨眼上,型号落后可以忽略。 但他还是皱着眉头:“这枪很长时间没有保养,不能用了。” “这些枪是五爷当年的收藏品,有些是他用过的,有些是缴获的,不过他真正喜欢的已经拿出去了,这些就放在这里面很多年没人管,当然不能用了。” 张成功说着穿过这些架子,走到对面的墙边,竟然用手把墙壁掀了起来,灰尘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 原来那不是墙壁,而是挂着的布,只是上面沾满了灰尘,看起来与墙壁无二。 “这些才是储备,都是没用过的,当年就是按照很多年不用来储备的,应该还能用。” 穿过灰尘走到里面,看到的是一个个密封的箱子,程九赶紧招呼人打开了一个箱子,检查了一下枪械的情况,然后惊喜的对祝平炎说:“保存的很好,应该还能用。” 祝平炎最里面一些更大的箱子问:“那是什么?” 张成功摇头:“那些东西应该是永远也用不上了,当年我们都没用过,现在更不可能用。” 程九找了一些懂老枪的人,把这些枪组装好一一分发下去,有些人拿到枪之后又拆下来重新组装,有些人只是做出射击姿势,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法熟悉自己的新武器。 张成功则对祝平炎说:“子弹放在远一些的地方,相比于枪,我倒是更担心子弹还能不能用,虽然都没开封,但是时间实在太久了。” 招呼了一些人搬了几箱子弹过来,每箱抽一些打了几枪,验子弹的同时顺便验枪,万幸两者都没什么问题。 特战部的人想要实弹练枪,好熟悉枪性,但是被祝平炎拒绝了,武馆不是靶场,一百多人在这边练枪,很容易出问题。 特战部的一百多人就在院子里开封子弹,然后装弹匣和备用弹匣。 特战部、护卫队再加上部分地网,雷霆里面竟然抽出了两百枪手,这还是精锐枪手,如果祝平炎真想称霸,五爷的那些储备可以让他把手下的五百人都装备上枪械,这战斗力在望东城应该仅次于黑狼,连万家和舒承志都比不上。 这实在是很大的诱惑,祝平炎坐在大厅里,看着手上的钥匙发呆。 本来他就是发展的再壮大,也不可能赶上三大势力,更没有能力去争望东城的龙头,就算医院里的五百人出院,他手底下有一千人,也不可能打的赢三大势力手里的一千人,就算这三大势力打得再惨烈,也没有他插手的余地。 但是恰好碰上大汉几十年都没发生过的大动乱,恰好手中有诸子百家过来的精锐枪手,恰好五爷留下了当年的军械储备。 这么多巧合,让他忽然拥有了和三大势力一争高下的能力,这就像是一条上天给他安排好的登顶之路,难道就因为畏惧事后的清算而放弃掉吗? 钥匙的铁环在祝平炎手中逐渐变形,他心里想着,望东城如今乱成这样,既然有帮派为了挽回劣势动枪,肯定就有其他帮派持枪反击,再加上一些人想趁着动乱发横财…… 所谓法不责众,日后真的会有清算吗? 当利益足够时,人就会逐渐趋于疯狂,祝平炎陷入了统一望东城的未来中,不仅忽略了其中的风险,甚至也忽略了现实中的异状。 一架武装直升飞机飞到了武馆上方,然后有一队士兵索降下来,直升飞机离开后,这队士兵刚前进十几米,就发现陷入了包围中,一开始特战部的人还找地方隐蔽,但随着人数越来越多,很多人已经有恃无恐的围着他们了。 直升机开过来的时候,已经引起了特战部的注意,不过他们没有重火力能打下直升机,所以没有动手,等直升机离开后,才包围了潜入的这队士兵。 这些士兵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种情况,在帮派禁枪的大环境下,一个帮派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人持枪?而且就算人多,难道这个帮派真的敢和军方作对?竟然敢包围他们? 如果院子里的这些是地网或者护卫队,或许真的不敢这样做,起码也会先报告给祝平炎,让他做决定。 但这些人是特战部,是来自于诸子百家,对国家力量缺乏畏惧,更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认识大汉军方标识,他们得到的命令是以武馆为依托进行防御,有人入侵,他们当然要出手,否则不是被老板看不起。 这些被包围的大汉士兵怕是不知道,他们之所以没直接被杀掉,还是因为程九下了命令,他也不认识大汉军方的标识,但起码来大汉比这些人久,知道普通帮派不可能开着武装直升机入侵,就算有直升机也只会是民用版,所以只是控制局面,然后上报给祝平炎。 祝平炎听说有直升机投了一队人在武馆大院里,吓了一个激灵,什么称霸望东城都被他抛到了脑后,他可是知道一些情报的,比如因为道路堵塞,军方大部队进不来,只派了些直升机过来。 “千万别开枪!” 第一百五十八章 少将 祝平炎慌慌张张的跑到院子里,见局面还在控制内,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平稳了一下心情走了过去,没想到带队的士兵比他还要慌张,已经紧张到满头大汗了。 他们这些人进来是为了稳定局面,但是人太少了,所以目标是祝平炎这样的大帮派,当然不是要起武力冲突,他们这点人还不足以威胁到一个大帮派的头领,只为传达军方的告诫,让这些大帮派不要参与这次动乱。 但是这个小队长刚刚得到消息,有一架直升机竟然被攻击了,虽然只是普通枪械的攻击,没有对直升机构成太大威胁,但这就预示着已经有一些人不畏惧军方力量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被数百人持枪包围,能不慌吗? 他也不敢说什么狠话,毕竟小命是自己的,只能向对方表明自己军方的身份,然后要求见祝平炎。 特战部的人虽然还是没有什么畏惧,但到底也是有脑子的,听说是军方的人,也没做任何多余的事,只等着祝平炎过来。 “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我的私人住所,你们无权闯入。”祝平炎明知故问,好洗脱自己与军方作对的嫌疑。 队长迅速报出自己的部队番号,然后递上证明。 祝平炎看完之后,装作恍然大悟的说道:“原来是孙长官,你看这事闹的,孙长官要来,也不提前通知一声,赶紧放下枪。” 特战部的人把枪放下后,这些士兵也都放下了枪,虽然都很紧张,但丝毫没有影响动作,看得出都是精锐老兵。 “我们这边并没有祝会长的联系方式,因为事情很紧迫,也没去查,这才让祝会长的人误会了,此次前来,只因为城中有一些不法分子持枪混战,希望祝会长保护好自己,军队很快就能进来,动乱不会持续太久,请祝会长放心。” 祝平炎有些担忧的说:“江湖上有一些仇人,说不准会在这个时候来报复,所以才找了些人在院子里巡逻,不知道军方能不能派人来驻守,不然我很担心那些人打上了。” 这意思是我可以不出去捣乱,但是别人要是打上门,我也只能动枪自保。 “在面对威胁自身安全的敌人,祝会长可以开枪自保,我们很相信祝会长的能力。” 祝平炎原本想着趁乱扩张,但是军方都已经明着派人警告他,他当然也不敢再去冒险,可这个天赐良机放弃实在太可惜了。 所以他犹豫了一下说道:“我手下正好有一些可用之人,如今望东城乱成这样,身为望东城的一份子,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祝会长安心等待即可,动乱很快就会结束。” 说完这位队长就转身要离开,但是刚转身,似乎是接到了什么命令,又转了回来,向祝平炎敬礼道:“刘少将要和你谈话。”说完把头盔摘了下来,递给祝平炎。 祝平炎接过头盔,迟疑了一秒钟,还是戴上了头盔,他当然不是怕这头盔有什么问题,让他迟疑的只是刘少将这个人。 少将啊,祝平炎不太懂军队里面的级别划分,但起码知道将这个级别都是不得了的人物,无论是天骄的身份还是雷霆会的会长,在这种级别的人面前,也只是蝼蚁而已。 他是想和军方合作,但是当双方的地位差距过大,合作就没有平等可言,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少将亲自和他通话。 这位刘少将首先直言了军方面临的困境,然后说道:“祝会长如果能提供帮助,那再好不过了,我会派一个二十人的小队前去协助,祝会长如果能劝说那些动乱分子改邪归正,我可以保证以后你不会受到望东城内任何一个帮派的报复。” 意思是,以后就有军方大佬罩着了? 虽然按照刘少将的意思,祝平炎要是主动去打别人,军方多半不会管,但是祝平炎也没打算去打别人,安心发展不好吗? 此时祝平炎也想起了之前自己的鬼迷心窍,为什么要去争望东城话事人?就算现在趁乱抢到了这个位子,他守得住吗?动乱总会结束的,话事人必须要有足够强的能力,否则迟早也要被推翻。 所以他一个情报组织,为什么要去争这个话事人的位子呢? 这段时间拼命发展武力,已经让雷霆会有些畸形了,一个几千人的大组织,情报人员的数量竟然只有一百人,这也敢说自己是情报组织? 这不是祝平炎自愿的,他不打别人,别人也会想法子打他,所以才要不断壮大武力,而趁着今天的机会,得了军方的保护,他只要不惹是生非,应该不会有人再为难他,这才是一个情报组织最需要的。 从成为望东城话事人这种无意义的野心中摆脱出来,祝平炎没有再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是说道:“动乱分子人数众多,我不可能把他们都打败,而想让他们保持安静,靠讲道理也行不通,所以我希望有更强的威慑力,让他们能不战而降,这一点需要刘少将的帮助。” 军方承诺的二十人协助祝平炎,实际上是监视,防止祝平炎监守自盗,起不到什么作用。 “我的人短时间内进不去,抽调二十人已经是极限了。” “不需要人,我手下有不少员工会用枪,希望少将能支持些武器,这些人一腔热血,肯定都愿意为望东城出力。” 刘少将沉默了一下,把武器发给祝平炎,这存在很大风险,万一祝平炎脑子有问题,真的敢和军方作对,那可就出大问题了。 他不关心动乱结束后祝平炎怎么死,但他自己需要为此事承担的责任,不会因为祝平炎死掉而减少。 但没犹豫太久,刘少将肯定的说道:“好,我这就派人送枪过去,黑狼和万家那边你不用管,我要半城停战!” 断开通讯后,祝平炎就下令召集人手,地网、作战部、通背门,所有人都被召集过来,人到的时候,军方的枪也到了,组成了将近八百人的大部队。 军方实际上没给这么多枪,剩下的人都装备着五爷留下的枪,虽然祝平炎就算不向军方要抢,五爷的枪也够用,但不向军方要枪,怎么解释自己这么有这么多枪呢,五爷的枪恐怕也不是合法的。 第一百五十九章 半城停战 地网的一百人并没有跟随大部队,而是分小组出去联系附近的所有中小帮派。 已经动枪的,就警告他们立刻停止使用枪械,否则雷霆会就要剿灭他们。 没有动枪的,就告诉他们,遇到袭击可以在抵抗的同时向雷霆会报告,很快就会有人来解决掉进攻他们的人。 而祝平炎本人,则带着七百人的大部队,挨个拜访那些一流帮派。 这些一流帮派当然都和他一样,接到了军方的警告,但是军方也只能警告。 虽然这些大帮派不敢公然反抗军方,毕竟谁都知道动乱总会结束,但是军方无法派人进来,也就无法得知城内的具体情况,阳奉阴违的大有人在。 祝平炎的威胁就要比军方实际得多,在权威上,他身边的二十多个士兵,表示他能代替军方的意志,而在力量上,七百枪手的威胁堪比黑狼。 虽然这七百人里面五百个都是水货,但是不打起来也没人知道不是,再说了,就算是七百个拿着枪的水货,真打起来,除了黑狼,也没人能打赢他。 甚至连舒承志都不行,舒承志那边也就两百精锐枪手,再填些水货,顶天三百枪手,他可没有一仓库的枪和军方的支持。 实际上军方在发现无法进入望东城时,也想过和城内的帮派合作,而首先被考虑的就是舒承志。 军方的保证对祝平炎很有用,但是对舒承志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舒承志必然是这次最大的赢家。 黑狼发疯后,他就理智的退出了,尽管望东城乱成这样,他也只是老实的待着,没想过去吞并其他势力。 因为这次事件结束后,黑狼肯定不复存在,万家也会损失惨重,望东城话事人只能落在舒承志头上,他只要等着就能一统望东城,何必去做些多余的事情呢。 除非军方帮助他开拓其他城区的势力,单就在望东城而言,军方很难开出让他动心的条件,无非也就是一些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的利益许诺。 舒承志对军方的条件不感兴趣,但依然答应了,他也不想得罪军方,所以刘少将才对祝平炎说,他要半城停战,因为另外半城是舒承志负责。 对于祝平炎,刘少将还是很满意的,因为相比于许诺给舒承志的真金白银,给祝平炎的就很廉价,军方需要付出的仅仅是一个声明,在祝平炎不主动开战时,别人无法对祝平炎开战。 相信望东城的诸多帮派,还是愿意给军方这个面子的,所以军方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完成了对祝平炎的承诺。 什么都不用付出,得到的却是祝平炎派出八百人四处平乱,在这次可能影响刘少将仕途的关键事件中,给予强有力的帮助。 而且相比于舒承志的散漫惫懒,祝平炎那真是勤勤恳恳,这之间的反差实在太大了。 打个比方,公司面临危机,老板找到了两个能在这次危机中出力的人。 一个是公司高层舒承志,老板说,给你加薪两万,舒承志点头哈腰,转头该干啥干啥,糊弄了事。 另一个是公司新人祝平炎,老板说,小伙子,这次事情处理好了,未来一定重用你,结果吃下这个大饼的祝平炎高兴坏了,拼命的干活,试图力挽狂澜。 老板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不言而喻。 而对于祝平炎的态度和能力,刘少将也很吃惊,舒承志那边还在和几个一流帮派周旋,祝平炎已经搞定了他这边所有一流帮派,其中就包括了正在与祝平炎交战的万光和钱修贤。 万光靠着五十把枪杀退了围兵,正是自信心爆棚的时候,看见祝平炎的大部队,虽然己方只有五十人,依然雄心勃勃的冲向了这数百人的队伍,想来一较高下。 结果这五十人还没进入冲锋枪的有效射程,雷霆会就端出三把轻机枪,一轮威胁性的扫射让他们停住脚步,这时候他们才看清,这七百个大汉都端着枪呢,当时就吓蒙了,没有犹豫的瞬间投降。 这五十人被关押之后,祝平炎本可以趁机消灭万光,但是军方派来的特种兵就跟在他身边,他不好明目张胆的假公济私,代为宣布了军方的指令后,就放过了万光。 祝平炎当然也有私心,搞定了万光,立刻就去找钱修贤,他故意没有威胁喊话,就想让钱修贤先动手,好被逼无奈反杀钱修贤,但是钱修贤这厮消息灵通,隔着老远就喊话认怂,祝平炎只能无可奈何的离开。 相比于对付这两位的钓鱼执法,其他一流帮派更简单,直接先打个电话告知来意,然后带着大部队过去走个过场,展示一下武力,很快就搞定了所有一流帮派。 搞定了这些一流帮派,剩下的二流帮派或者准一流帮派就很少有精锐枪手了,这时候再想去弄枪也很难,顶多有二三十半吊子枪手,一百人足以镇住场面,祝平炎的七百人分兵七处,很快也把这些帮派搞定了。 中途还顺便剿灭了一些冥顽不灵的小帮派,地网早就在这些小帮派里散布了祝平炎的警告,但祝平炎成名时日尚短,威慑力不够,总有些人不在乎,那祝平炎也不在乎顺手灭掉他们。 大帮派虽然强,但是顾虑也多,了解的信息也多,在搞定一流帮派后,剩下的大帮派很多都不需要雷霆会的人跑过去,主动就联系了祝平炎。 反而是这些小帮派比较难搞,现在一片混乱,有一些小帮派根本不知道祝平炎的实力,还想着趁乱攻打其他帮派,由于之前祝平炎散布出的消息,那些被攻打的帮派自然就联系了祝平炎。 消息都已经散布出去了,如果无视这些求援,只会让事情原来越乱,所以七队人马再次分裂,十四队,每队五十人在城市里四处救火。 这些小帮派根本没有组织专门训练过枪械,都是个人办的持枪证,个人出于兴趣爱好练的枪,所以最多也就十几把枪,还多是手枪,子弹也不多。 祝平炎这边同样不专业,但五十把长枪拥有绝对优势,何况祝平炎这边都穿着防弹衣,对面只能靠义气,基本上都是碾压,枪战几分钟,赶路半小时。 第一百六十章 小鬼难缠 一直忙到子夜,望东城才终于慢慢安定下来。也不知道是真的都被祝平炎震慑住了,还是等着明天闹事。 祝平炎这七百多人搞定那些大帮派时,几乎没有任何减员,结果反倒是与这些小帮派的交火中,伤了六十多个,其中十几个还在抢救,三个人当场毙命。 虽然拥有绝对的优势,虽然有防弹衣保护,但是伤亡依然无法避免,大部分减员都不是在正面战场上,而是被偷袭,或者突然的遭遇战。 相比较而言,穿着同样的装备,面对同样的情况,特战部和护卫队就没有出现过任何损伤,由此可见,经验是多么重要。 给所有人发了额外的奖金,表现突出者或提高待遇,或发放额外奖金,伤亡者发放抚恤金,一切处理完,已经两三点了,祝平炎刚睡了三个小时,凌晨六点就又听到了枪声。 相比于昨晚的喧闹,现在的枪声就格外明显,因为外面除了枪声已经很少有其他声音了。 - 望东城的街道上基本已经空了,这时候没有人敢在街上溜达,要么逃出城,要么躲在家里不敢出来。 但街道上也并不是一个人没有,有一些蒙着脑袋鬼鬼祟祟的人,冒着被流弹打死的风险,在街道上像一只老鼠一样谨慎的穿梭,挑一个看起来有钱的店铺,就暴力破门或者破窗而入,搜刮钱财然后离开。 有时候能找到不少钱,但也有时候废了好大劲,却一无所获,最后气愤的把店里面的东西一通乱砸,之后去找下一家。 银行更是重灾区,人人都知道这里有钱,惦记这里的人也就很多,一开始人们还想着互相竞争,后来发现即便没有警察,想闯进银行里拿钱也很困难,就开始合作。 人一多,点子就多了起来,很快有人发现了监控摄像头,所有人都开始藏起自己的脸,然后把摄像头砸了。 从这就可以看出,这些人并不是惯犯,只是被气氛鼓动。 等到好不容易砸开了防弹玻璃,又发现柜台上没有钱,钱都放在保险库里,而那根本不是他们能暴力进入的地方。 于是他们又盯上了银行门口的自动取款机,抡起锤子撬棍甚至板砖,砸了半个小时,发现这玩意比防弹玻璃还难对付。 但是这半个小时内无人制止他们,此处已成无法之地,钱就在里面好像冲他们招手,没有人舍得放弃。 他们上班的时候要是有这劲头,多半已经奔小康了,不过话说回来,保持一时的努力向来很容易。 一个二十人的小队从街角转过来,冲着这边鸣枪示警,这些人都穿着雷霆会的制服。 随着许许多多小帮派的覆灭,雷霆会总算有了一些威望,那些小帮派很多都不敢再动枪,就算动枪的,看见雷霆会来人,也不敢反抗,立刻就投降了。 但是这些抢银行的人没有投降,因为他们不是江湖上的人,根本认不出雷霆会的制服,只知道这大概是某个帮派。 帮派当然不可能与平民秋毫无犯,但是穿制服的帮派成员对平民确实可以说是秋毫无犯。 毕竟这些穿制服的都是职业打手,打斗之前会先清场,打坏了东西也会如数赔偿,误伤了人甚至会赔礼道歉,赔钱赔得比寻常人还要利索。 真正会侵犯平民利益的,是那些不穿制服的人,也就是类似经营部的那种,而且现在也很少对平民出手,多半是干一些强买强卖。 比如开个厂子造卫生纸,质量上可能没什么问题,但这个年代可不是质量好就行,得花钱推广吧? 推广啥,直接告诉超市,卖我的卫生纸,否则别想开下去。 类似于这种,只要质量不算太差,超市和民众就不会有太激烈的反应,毕竟这里已经习惯了帮派的存在。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大汉的很多商家已经默认了这种规则,极少出现暴力威胁了。 这也导致经营部慢慢退化成普通员工,有时候帮派生产的东西质量差,商家甚至会拒收,说你这玩意质量不行,卖不动,多数情况下,经营部门的人也不会动粗,而是改进自己的产品。 因为帮派之间有个商会,如果某个帮派产品的质量太差,商家是会上诉的。 实际上也没必要专门弄出些假冒伪劣的东西,任何厂家,只要销路不愁,都能赚钱,只是这个销路不愁,对一般的厂家来说,太难了。 帮派不会直接争抢平民的利益,甚至相互之间为了利益厮杀的时候,也不会连累平民,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影响,但暴力争夺利益这一本性,就代表了帮派永远不会没有影响,大汉的帮派,只是影响的更上层一点。 还拿刚刚的生意举例,帮派生产的东西质量确实没问题,平民并不会遭受太大损失,可如果有一个平民攒了些钱,想自己开个厂子,他就会发现路已经被封死了。 成本低廉的生意被帮派霸占,成本高的生意他也斗不过那些大商人,整个大汉都是如此,只有往国外卖还有机会。 中产才能感受到帮派带来的压迫,所以抢银行的这些穷人,对帮派毫无畏惧,甚至有一些无赖会去帮派打架的地方碰瓷,只要做的巧妙一些,帮派没看出来,还真会赔钱。 当然,那是以往,现在人家端着枪呢,这敢上去碰瓷,那纯属不要命。 这些人都停了手,但并没有人逃走,只是往后缩了缩,因为他们没看到这些帮派成员的对手,说明这里不是战场,那他们就不需要回避。 然而雷霆会的人却径直走了过来:“望东城戒严了,都滚回去,现在雷霆会代警局巡逻,下次再碰到你们,等着吃牢饭吧。” 赶走了这批人,巡逻小队继续寻找其他声音来源。 - 姜毅带着地网的人在人员密集区域巡逻,往日的人员密集区域,现在已经没多少人了,大部分人都逃走了,但剩下的这些人中,犯罪率却突然上升。 人心真是不可靠的东西,只是暂时失去监管,就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不过抓这些人也很简单,因为他们多半没有经验,也不懂得避讳,会闹出很大动静,就好像等着人抓一样。 第一百六十一章 乱民 雷霆会重点注意的是枪声,有枪声立刻赶过去,其次是动静很大的砸门声,呼救声等等,至于那些可以无声犯罪的真正老手,反而没人管。 祝平炎的目的本来也只是暂停混乱的局面,而不是完全消灭犯罪,所以只打击那些动静很大的犯罪,从原则上来说并没有问题。 他的人还是太少了,想要管理半个城市,不得不一次次分化队伍,当小帮派都安静下来,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但依然有很多枪声,派人去调查才发现,那是些趁机作乱的罪犯,甚至有很多平民参与其中。 队伍不得不再次分化,原本的五十人变成二十多人,二十多人变成十人,十人变成五人,最后两人一队,这才勉强维持了表面上的平静。 - 在安静的街道上,拐角处忽然跑出来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只是她神色慌张,仿佛有什么怪兽在身后追逐,但她的体力很差,这么短短几百米的奔跑,已经出现了很多不适,头晕眼花,恶心想吐。 她知道不能这么继续跑了,她是跑不赢的,看见街边有一个被砸掉门的商铺,赶紧躲了进去,找个地方藏了起来。 此时街边冲过来一个男人,手里抓着一把手枪,喘着气巡视了一圈,猜想女人应该不会这么快跑没影,于是也注意到了街边那个超市。 这就是藏身地点显眼的坏处,逃的人能一眼发现这里可以藏人,追的人也不瞎。 商店中光线昏暗,只有一束光从洞口照进来,照亮了男人的下半截身体。 “瑶,你在吗?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男人一边在商店里寻找,一边说道:“现在全城都乱了,我听说你还没走,担心你发生危险。” 男人停了下来,他看到角落里有一张布在抖动着,他上前掀开布,果然发现了正瑟瑟发抖的倪瑶。 倪瑶一声尖叫,想要逃走,却被男人一把捞了起来:“不要慌,我不会伤害你的。” 看见男人手里的枪,倪瑶也吓得不敢再乱动,慢慢安静了下来:“你真的不会伤害我吗?” “当然了,你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会伤害你呢。” 见男人并没有立刻施暴,而是可以沟通的样子,倪瑶的紧张情绪总算下去一些:“但是我不认识你,忽然拿着枪找我,我肯定会害怕的。” 于是男人便开始诉说着他和倪瑶的种种过往,在男人的视角中,他和倪瑶见过很多次,经常一起出去。 男人说的这些事,倪瑶都有记忆,但这个男人,她却没有太多记忆。 她仔细回忆之后,才发现这个男人应该是她隔壁班的同学,而他与倪瑶无论是相识还是相处,都是集体活动,有些是她们班的集体活动,这个男人不知道为什么也参加了。 听着男人说完这些过往,倪瑶却只是说道:“可以放开我了吗?” “不行,我放开你的话,你肯定会跑掉的,现在城里面都是坏人,到处跑很危险,就算你讨厌我,我也要保护好你。” 男人紧紧搂着倪瑶的腰,鼻息的热气喷在她的脸上,让她感觉有些恶心,低下了头,男人却以为她害羞了,进而觉得自己的英勇保护或许已经得到了她的芳心,双手环抱着她:“我会保护好你的。” 怀中的温香软玉让男人的情绪有些失控,他忍不住抚摸着倪瑶的后背,还低下头准备吻她,倪瑶赶紧躲开了。 外面的街道上有人在喊:“有人吗,我听到了呼救声。” 倪瑶很高兴的说:“是警察!”然后向外喊道,“我在这里!” 男人有些慌张,从昨天到现在警察都没出现过,为什么忽然就赶来了?如果有警察的话,倪瑶就没有危险了,那他的英雄救美怎么办?他还指望把倪瑶带回家去,慢慢培养感情呢。 倪瑶却已经挣脱了他的怀抱向外跑,他无力阻拦,只能跟着向外走,但是走到门口,从那个洞里向外看,他才发现外面的人虽然穿着制服,但并不是警察,应该是某个帮派的制服。 “倪瑶,回来,那不是警察,是帮派!” 刚刚打开门的倪瑶迟疑了一下,她也发现了门外不是警察。 姜毅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确是没睡醒,昨晚半夜才睡,凌晨就爬起来了,如果正常情况下,他应该抱怨老板,雷霆会为啥要去干警察的活。 但是老板给钱啊,这奖金一发下来,对老板的恨意荡然无存,剩余的怨气则都送给了这些添乱的人。 “现在警察人手不够,我们雷霆会代理警察管理治安,刚刚是你在叫吗?” 倪瑶点了点头,她不信任外面的人,也不信任里面的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你现在是脱离危险了吗?” “她没有危险,你可以走了。” 回答的人不是这个呼救的女人,而是里面藏着的另一个男人,挟持吗? 姜毅抬头看了眼在门口徘徊的女人,顿时睡意全无,无他,这个女人真的很漂亮。 “如果你已经安全了,那我就先走了。” 姜毅假装要走,实际是为了让里面的人放松警惕,但是没想到倪瑶先急了,虽然她两边都不相信,但是相比于外边的陌生人,里面那个人更让她感到恶心。 而且确认我的安全后,就主动离开了,这应该不是坏人吧?这样想着,她就追了出来。 “等等我,我相信你。” 姜毅也很纳闷,他本以为是挟持,但是这个女人这么轻松就跑出来了? 商店里的男人也急了,他觉得倪瑶就是羊入虎口,这些帮派平日里还可能讲道理,现在肯定会把倪瑶吃的骨头都不剩下,这是他绝无法忍受的,于是他冲出来,对着姜毅开了一枪。 这一枪偏了十万八千里,却把倪瑶吓得魂飞魄散,摔到在地上,蜷缩着身体尖叫,而姜毅则是礼貌的回了一枪,把这位深情的男人送回天堂继续做梦。 之后小心的持枪接近,一脚把男人手边的枪踢开,然后向警方上报了此处发生枪战,至于有没有被受理,他就不管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军方出手 犯人已经被打死,那个女人还趴在地上尖叫,正常情况下,姜毅应该会威胁趴在地上的女人闭嘴,然后离开这里。 但是漂亮的女人就是容易有优待,他把倪瑶扶起来,柔声细语的安慰了一会,又亲自把她送回了家。 直到姜毅离开,倪瑶总算能确定,这是位正儿八经的英雄,而不是刚刚那个劫持她的色狼,她趴在窗户边,看着姜毅的身影慢慢远去,不禁心跳加速,春心萌动。 而街角躺着的那颗对她爱慕的心,正孤独的失去温度,无人理会。 - 祝平炎负责的这半个城区逐渐稳定下来,代价就是他又损失了一百多人,因为队伍太过分散,威慑力不足,一些凶性比较大得罪犯会反击。 就像姜毅刚刚报告的那起冲突,如果他带着一个小队路过,里面的人根本不敢反击,很轻易的就能解决问题。 枪战最安全的处理方法就是不开枪,一旦开枪,无论双方的实力差距多大,都有可能出现伤亡。 之前说过,祝平炎就相当于公司新人,刘少将这个老板画了一个大饼,结果祝平炎真就拼命的干活。 对于这样的员工,老板当然喜欢,在祝平炎加班完成任务后,刘少将非常高兴,非常欣赏他,把另外半个城区也交给了他。 却没提任何报酬的事,好像在原本的约定中,祝平炎就应该是负责平定整个望东城的动乱。 祝平炎也没有办法,这就好像加班提前完成任务后,刚想要休息,新的任务就已经下来了,为了不让之前辛苦留下的好印象白费,他只能再接再厉,继续奋斗在第一线。 再次召集人手,去和另外半个城区的大帮派谈,如同昨晚的复制,只不过到处理那些小帮派时,祝平炎没有采用更加迅速的细分队伍的法子,只分了六队人,每队一百,而且都是由几十个经验丰富的带队。 在损失了将近两百人后,相比于迅速平乱,祝平炎把安全放在了第一位,但是这引起了刘少将的不满,认为祝平炎对报酬不满意,在拖延时间。 这就像是一个拼命干活的员工,忽然感觉很累,恢复了正常速度,却被认为是偷懒。 人的心态有时候很难理解,说不上对错,但每个人的想法必然都有所不同,做同样的事,在不同人眼里却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恒定的,越有能力的人,就越有资本忽视掉这些浮动的人心。 祝平炎怎么都没想到,他拼命完成了半个城区的任务,只得到新的任务,而为了手下安全放缓进度,却得到了刘少将新的许诺,说在这件事结束后,可以扶持他做望东城新的话事人。 但是祝平炎已经想明白了,他的实力还不够,就算坐上这个位子也等于站在风口浪尖,没有必要,他安心扩张自己的情报网络就好。 所以在婉言谢绝之后,继续保持自己的推进速度。 到了下午,一直阴沉沉的天终于放晴,如乍然出现的太阳一样,最新的情报来了。 万家和警方的联军,在经过将近一天一夜的抵抗后,终于还是挡不住黑狼,连防守都没守住,被直接击溃了。 万家溃败后,黑狼倒也没有去攻击平民,毕竟他不是恐怖分子,还是针对性的清剿万家。 但即便是攻击万家,也不能放任不管,因为万家的生意非常广泛,遍布全城,军方不可能放任黑狼在全城乱窜,黑狼明显已经无所顾忌,鬼知道他会做什么。 一直跟着祝平炎的那个军官,此时拿着一张地图走过来,指着地图上的一个位置对祝平炎说:“任务变更,先不管其他地方,确保人民广场及其周边的安全。”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这种轻松的任务祝平炎当然不会有意见,他的人分散到半个城里,显得非常微不足道,但如果只是清空一个广场,完全不会有任何压力,也不可能有任何人员损失。 很快清空了广场,他又接到了新的任务,清空天山东路的所有平民,他带着疑惑离开,却没有什么抱怨,毕竟这些事情都不难。 祝平炎在附近找了一栋视野良好的大楼,然后就用望远镜观察黑狼那边的动向,虽然他的任务是清空天山东路的平民,但这种事肯定不需要他自己做。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军方让他去打黑狼,虽然他手下的人数比黑狼多,但是从万家和警方的败落可以看出,人数优势并不代表一切。 全盛状态的黑狼他肯定打不过,不过从他现在的观察来看,黑狼也有很大损失,他如果真的开战,胜负也未可知。 但就算是赢了,也多半是惨胜,必然损失惨重,这种结局是他决不能接受的,所以他已经想好了,如果军方真的让他去打黑狼,他只能拒绝,哪怕因此前功尽弃。 但是当他将天山东路已清空的消息传出去后,却没有得到新的任务,正当他疑惑时,看见旁边的天空中忽然展开许许多多的降落伞,落点正是他之前清空过的广场。 “原来如此。”祝平炎转头看向身旁的军官,“所以你们早干嘛去了?” 那军官摇头:“跟你这个外行人讲不清楚,他们可都是冒着生命危险。” “呵呵”祝平炎冷笑:“我的人也在冒着生命危险去干你们该干的事。” 军官也不在乎,祝平炎确实对他们帮助很大,雷霆会的损失他也知道,祝平炎总不可能去怼刘少将,刺他两句他完全可以接受,倒不如说他乐于接受——如果他挨骂能让他的人少些损失。 “说出来舒服多了。”祝平炎趴在栏杆上,用望远镜看着远处正在源源不断降落到地面的伞兵,“你们的人到了,是不是就没我什么事了。” “你是怕我们让你去打黑狼吧。” 祝平炎也不掩饰:“没错,我确实不敢打黑狼,我的这些人能唬住其他人,可唬不住黑狼。” “放心吧,黑狼的实力,我们比你更清楚,不会让你去送死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渺小 广场上的伞降兵越来越多,很快集结出来一支数百人的队伍,开始向黑狼的位置推进。 本来祝平炎觉得这样一支纪律严明的正规军应该能轻松灭掉黑狼,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军方的人竟然和黑狼打的难解难分。 双方激烈的交火中逐渐变换战场,祝平炎一开始还觉得这只是交火中的正常移动,但是他在高处看着那移动轨迹,慢慢意识到,主导权似乎在军方这边。 因为战场正在往天山东路迁移,也就是他清空的那片区域。 “天山东路那边有什么陷阱吗?” “没有陷阱,没有时间布置陷阱,也不需要布置陷阱。”军官也在用望远镜观察战场,面无表情,随口应付了一声。 “那你们为什么把黑狼往那边引?” “是赶。” 祝平炎又看了一眼战场局势,看不出军方有任何明显的优势,得,你说赶那就是赶吧:“不管怎样吧,那边有什么?” “那边什么都没有。” “云里雾绕的,你就不能直说?” 这次军官都没理他,似乎是那边出了什么问题,紧皱着眉头。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在指挥呢,反正无论如何你只能看着,操那闲心干嘛。” 军官放下望远镜,看向祝平炎:“那边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们不用顾忌误伤平民,你觉得军方有可能连一个帮派都打不过吗。” 祝平炎点头:“我也很奇怪,黑狼就算厉害,和你们应该也不是一个层次的,为什么打的这么难解难分,听你的意思,你们还留手了,但是我怎么没看出来?” “想看吗?” “什么?” “我们的真正实力。” “倒是挺好奇。”祝平炎内心警钟大响,不好,这是陷阱的味道,赶紧改口,“不,我不想,我一点都不好奇。” 军官却根本没理会祝平炎的后半句话:“黑狼改变了路线,似乎察觉了什么,他不应该察觉才对,因为那边真的没有陷阱,他就算派人侦查,也只会得到一切安全的回复。” “呵呵”祝平炎笑着应付,然后悄咪咪的往天台的楼梯口走。 军官一把搂住祝平炎的肩膀:“祝会长既然这么想看我们的实力,就再帮一个忙,封住黑狼的退路,把他逼到天山东路。” 见没法逃,祝平炎也不含糊,立刻拒绝:“不可能,你们或许还能和黑狼打成平手,我们去就是送死。” “钱鸿德手下都是些小产业,没有核心支柱,雷霆会应该也是如此的,军方倒是有一些能与民间合作的生意。” “我可以想别的法子赚钱,何必要用命去填。” 军官压低了声音:“对其他帮派,人当然很重要,但是祝会长日后得军方保护,手底下有没有人,其实没那么重要的。” 祝平炎看了军官一眼,冷哼一声,没再说话。 “听说祝会长与钱修贤是死敌,日后想必定有一战,那时肯定会折损很多人,如果祝会长肯帮忙,事后我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军官换了个方向劝说。 “不劳你们费心了,枪战我们固然打不过黑狼,但是白刃战打钱修贤还是可以的。” “当然不可能让你的人送死,只是让你在旁边威慑一下,封住他的去路,不用动手。”军官的语气已经有些急切了。 “如果黑狼已经察觉不能去天山东路,我封住他的去路,就等于和他死拼。” 再耽误下去就要错过时机,军官只能咬牙:“天山东路绝对没有陷阱,黑狼只是猜测不能去那里,但是祝会长如果在侧面集结一支数百人的队伍,黑狼必然不可能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猜测去和你们硬碰硬。” 祝平炎依然沉默不语。 军官急切道:“祝会长还在犹豫什么,你们的人数是黑狼的两倍,你们怕黑狼,难道黑狼就不会怕你们吗,真要是打起来,我们形成掎角之势,黑狼必死无疑。” “没错,如果黑狼和我们打起来,就是两败俱伤。”祝平炎冷冷的说。 军官不屑道:“我们何必玩弄那些江湖权谋,既然祝会长这么小心,那就在一千米外集结,如果黑狼真的往你们那个方向去,你们可以立刻逃走,这总没问题了吧?” “哼,我雷霆会岂是这种无蛋鼠辈,黑狼而已,打就打了,传我命令,在周家火锅店集结。”末了又对军官说,“前面答应的条件一个都不能少。” 军官无语,他现在反而有些希望黑狼出人意料的强攻祝平炎,看着家伙到时候是跑还是不跑。 既然从头到尾就没打算真和黑狼打,祝平炎也就没有过去,继续在楼顶上观察局势,一旦发现苗头不对,立刻下令撤退。 不过黑狼确实不敢在这个时候和祝平炎硬拼,终于转向了天山东路。 在黑狼进入天山东路后,几架武装直升机就在空中形成了包围网,转轮机枪的火蛇吐信,残肢碎屑像是水花一样从黑狼的队伍里溅射开,血肉之躯根本无法抵挡这样的金属洪流。 有些人试图用步枪攻击直升机,但是更多人想的还是躲避,也或许是黑狼下了命令吧,总之除了极少数发疯了想把飞机打下来的人,大部分人都躲进了建筑物里。 这一带是别墅区,建筑物稀疏,也没有什么高层建筑,墙壁和屋顶根本不可能挡得住转轮机枪的火力,所以祝平炎本以为军方会对着有人藏匿的房屋扫射,继续用重火力杀伤黑狼的人,但是直升机却退开了。 天边似乎出现了什么东西,祝平炎还没看清那是什么,它就坠向了地面,黑狼藏匿的别墅腾起一团火焰。 火焰的范围很小,只包括了目标别墅,但实际杀伤范围远比这团火焰要大,因为爆炸的冲击波是看不见的,能看见的是别墅周围的栅栏被掀飞,距离目标别墅几十米的另一栋别墅像是遭受了台风的摧残,墙皮掉落,窗户全部碎裂,屋顶也被掀掉了一半。 这个刚被冲击波摧残过的别墅很快也变成了一团火球,这片区域遭受了饱和打击,所有别墅都未幸免。 原来直升机根本不算重火力,它只是驱赶羊群的鞭子,真正的屠刀远比金属洪流更加可怕。 战斗已经结束,爆炸的轰鸣声才慢悠悠的传到祝平炎的耳中。 人类,无论是黑狼这样的掌权者,还是祝平炎这样的超凡者,在这种力量面前都无比渺小,这才是真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在机器人军团出现之前,步兵永远是不可替代的兵种,但是当超视距战争的概念出现后,步兵也早就不是战斗的主力。 黑狼的手下缺乏大规模战斗的经验,但个人的战斗力都很强,单兵作战,无论是白刃战还是枪战,普通士兵恐怕都不会是黑狼手下的对手。 即便这些在士兵中算得上精锐的伞降兵,也无法对黑狼形成碾压。 或许这就是黑狼在发现正规军之后依然敢于抵抗的理由把,毕竟伞降兵无法携带重火力。 在现代战争中,枪械,无论是普通的步枪,还是喷射金属洪流的重机枪,都已经无法左右胜局。 黑狼的思维还保留在十几年前帮派混战的时候,在他的记忆中,五爷当年敢和军队叫板,那是何等的威风,在已经打算潜逃之后,他也想最后疯狂一把,像当年的五爷那样。 然而他以为可以一战的数百伞降兵,主要任务只是驱赶他们并且打扫战场而已,他当然知道军方有超音速战斗机,有超视距的精确制导飞弹,但是一打起来,这些知识点就不在他的思考范围内了。 他从各种渠道也了解过这些武器,也感叹过这些武器真厉害,但他自己也不会想到会有和军方作对的时候,也从没想过这些高科技武器会进入他的战场。 所以看见这些伞降兵之后,他很自然的认为自己的敌人就是这些伞降兵,也很自信的认为他有资格与军方较量。 他知道自己最后肯定会输,但他以为那是因为军方的人比他多很多,而且他一直认为自己有机会逃走。 现在已经不是十几年前了,况且就算是在十几年前,五爷敢跟军队叫板的前提,也是他没有出格,他的态度是嚣张了一些,但从未像黑狼这样触碰底线,或许当年像黑狼这样的年轻人,只看到了五爷的嚣张,没看到五爷的底线。 所以五爷在安享晚年,比他小的黑狼却已经尸骨无存,而且是躲在屋里被炸死的,恐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 看见那些伞降兵在废墟里搜索敌军,祝平炎不得不感慨,这就是新时代步兵的最大作用了,不过这与他没什么关系,他可不打算以个人之力与一国为敌。 下了楼,祝平炎调集人手,浩浩荡荡的前往新的战场,与军方无关的江湖战场。 这次动乱中有很多帮派因为不听祝平炎的劝告而被灭掉,但到目前为止被灭掉的都是小帮派,最高也就是三流的水准,现在祝平炎就要去剿灭第一个“参与动乱”的大帮派了。 虽然钱修贤这货很聪明,从头至尾都没有参加动乱,但奈何军方已经把他当做筹码送给了祝平炎,在黑狼被灭掉后,祝平炎就带人前往钱修贤的总部。 一阵电话铃声,祝平炎掏出手机,竟然是钱修贤。 接通之后,就是钱修贤的咆哮声:“祝平炎,你怎么敢!你现在离开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否则我就要上报给军方,你敢对我出手,其他的一流帮派必定人人自危,到时候再掀起……” 电话那头渐渐没了声音,因为三架军方的武装直升机悬停在祝平炎上方,在祝平炎的指挥下,对钱修贤形成了包围之势。 “看来你明白了。”祝平炎说完挂断了电话。 但是让祝平炎没有想到的是,钱修贤这人为了活命也是无所不用其极,竟然很干脆的投降了,所有人脱的只剩内裤,举着白旗从里面走出来。 祝平炎本想杀掉钱修贤以绝后患,但是面对这种情况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毕竟军方的人就在他旁边,虽然这次行动是军方允许的,但是无论从道德、道义、法律还是战争条例上,杀降都是不被允许的。 “何必呢,后半辈子要在牢里过,等垂垂老矣的时候才能出来,没有人愿意追随你,没有钱,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技术,活着怕是比死了都要痛苦。” 祝平炎拔出腰间的手枪,没有开枪,而是丢给了钱修贤:“选吧。” 钱修贤瞅了一眼地上的手枪,看了两秒后,什么话也没说,一脚把手枪踢开。 - 黑狼死后,望东城的动乱很快平息,所有动枪的帮派都被处罚,动枪的人被吊销持枪证,并且永不发放,相关帮派则根据情况处以罚款,这些罚款被用于恢复市政建设,包括赔偿那一片被摧毁的别墅区。 参与此次动乱的帮派成员也都成了义工,清理街道,打扫战场,凡是城市恢复中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全是他们干。 这些都算是幸运的,真正惨的是动乱期间被雷霆会灭掉的那些小帮派,虽然祝平炎看不上这些小帮派的资产,也没有时间去完全剿灭,但是这些帮派统统进入了官方的黑名单,如果敢重新恢复帮派,就会面临巨额罚款。 由于罚款数额实在太大,很多小帮派都选择放弃原本的资产,从头开始,或者干脆退出江湖,老老实实当一个升斗小民。 这些小帮派原本的资产则都进入了祝平炎的口袋里,不过祝平炎早已今非昔比,对这些东西和产业都看不上,打包出售给了其他小帮派,赚到的钱全都当做抚恤金发给那些在任务中受伤或者死去的人。 真正赚到的大概就是钱修贤的产业了,至于钱修贤手下的人,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的就离开,这事不能强求。 望东城刚刚经历过大战,折损了很多人,这些全职打手很容易找到工作,所以大半人都选择了离开,不过祝平炎并不在意,就像那位军官说的,以后有军方的保护,他并不需要那么多人。 现在祝平炎就已经在计划,从内部抽调人手,扩充地网。 之前他没得挑,只能从三百新人里挑出一百个训练成地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但是现在他手下有这么多精锐,从这些人里抽调更精锐的人员加入地网,应该可以大大缩短训练时间。 首先是再次对雷霆会进行了内部调整,提高了地网的待遇,设置地网二部,共有两百人的名额,从全所有人里面抽调精英进入地网二部,由教官甲乙亲自审核。 但这次的新地网训练不是他两人负责了,而是由地网一部中抽调出来的十个人负责。 目前雷霆会的待遇是地网和护卫队高于地网二部,地网二部与作战部相同,其次是通背门和特战队,然后是新兵部,最后是经营部。 要是没有刚经历过的枪战,特战部的待遇还会更差一些,所以很多特战部的人已经猜测到,未来有军方保护的雷霆会将经历长久和平,他们的待遇可能会再次降低。 通背门和作战部或许也会因为和平而降低待遇,但是地网和护卫队肯定不会,而且特战队的那些人,能力根本不足以加入通背门和作战部。 所以他们都想加入护卫队和地网,作为新来的,想加入护卫队很难,但这次地网扩充是个好机会,特战部有很多人都申请加入地网二部。 这些人白刃战的能力或许不行,但地网也并不要求高超的白刃战技巧,所以有很多人通过了筛选,最后特战部只剩下了一百人。 作战部的人并没有兴趣加入地网,毕竟作战部的资历和地网一样老,这一路战斗过来,作为雷霆会的主力,作战部内部无比团结,俨然以雷霆会核心自居。 倒是通背门有非常多的人愿意加入地网,一方面是待遇确实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是通背门的人也有特战部相同的危机感。 他们这些人都算是投降过来的,加入护卫队那是不用想了,护卫队只会从地网和作战部里面抽,如果以后能不断战斗,或许还能提升一下自己的地位,但现在的局面摆明了不会有战斗,安于现状的人是无所谓,但想更进一步的话,唯一的途经就只有加入地网。 不过这次地网的筛选就要比之前严格太多了,主要是老师太少,否则祝平炎也愿意多收些人进地网,他又不用去争那个话事人的名头,自然不需要这么多的战斗力。 第一百六十四章 渔翁得利 黑狼没了,万家本就被黑狼打得元气大伤,之后也和其他帮派一样受到了处罚,而且是所有被处罚的帮派中,处罚最严重的,不仅有天价罚款,还没收了诸多产业,一些原本与军方合作的生意,也都转到了祝平炎头上。 万家没有灭亡,但充其量也就只能和钱志远一个水平,已经无力再与舒承志竞争,更没法继续当望东城领袖。 从绝对视角出发,这次的事件从头到尾没有让舒承志得到任何利益,但是相对来看,他从三大势力中最平庸的一个,瞬间变成了望东城最强势力,可见有时候削弱敌人和强大自身同样重要。 如今风波停歇,所有一流势力都被召集到了一起,以投票的方式选新的领袖。 以望东城如今的格局,大家都知道该怎么选,所以舒承志看来,这个投票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也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这次选举是舒承志发起的,所以他便以主人的身份在门口迎接各大帮派的人,大家也都非常客气,理所当然的把他认定为望东城的新领袖。 “祝老弟真是年少有为,这么年轻就能打下这样的基业,可比我当年强多了。” 面对舒承志的奉承,祝平炎也只能回了一些客套话,然后舒承志就直奔主题。 “望东城内恐怕还潜藏着很多如黑狼那样的不法势力,以后还要多多依赖老弟帮忙。” 这是在和祝平炎拉拢关系,在如今的望东城,能成为舒承志对手的,恐怕也就只有祝平炎了。 祝平炎本身实力就很强,连续吞并了三个一流帮派,日后的潜力也不会低,再加上背后有钱志远这个岳父和军方势力的保护,就算是舒承志,也没法阻止祝平炎的壮大。 他倒是不怕祝平炎超过他,因为祝平炎很快就会进入瓶颈,当手底下的人太多,管理方式就不得不发生变化,特别是像祝平炎这样迅速崛起的势力,如果贪图速成,就算没有遭遇外部危机,也会从内部崩塌。 这就像是不可能用小作坊的经营模式去管理一个集团公司,人多了之后想法也会多,听说祝平炎的管理水平并不高,采用类似于分封诸侯的方式管理雷霆会。 虽然有老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是有的事情真不是靠信任就能解决的,他看过太多被人出卖的例子。 像这次的动乱可是十年没有发生过了,十年来也极少有一流势力直接开战的情况,但依然不断有一流势力的崛起与灭亡,不都是从内部崩塌吗。 这世界上有很多聪明人,但从不存在完全看透人心的人,商业帝国尚有法律保护,像他们这种帮派,说没也就没了。 有些人在此时可以信任,彼时就不可信任,有些人曾经忠心耿耿,几年之后就会因为各种原因心生罅隙,而这之间发生的变化,有时候能察觉到,有时候却完全不可察觉。 世上没有全知全能的人,哪怕是五爷这种豪杰,风光了半辈子,最后他的通背门不也分崩离析。 所以舒承志不担心祝平炎超过自己,他觉得在那之前雷霆会的内部必然会出问题,但是在祝平炎内部出现问题之前,都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那何不为己所用呢? 然而他直奔主题后,祝平炎依然只是跟他说些客套话,这让舒承志想到了之前调查祝平炎的结果。 祝平炎与钱志远联盟不是秘密,钱志远是祝平炎的丈人也广为人知,但是极少有人知道,钱志远嫁出去的女儿不是和祝平炎差不多的大女儿,而是年纪更小的三女儿,而且只是侧室。 从那段时间的局势分析,钱志远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唯一的解释就是祝平炎与钱志远在私下达成了更多协议,从而让钱志远同意这样不平等的联姻。 即使放弃一部分利益,也要娶钱志远的女儿,这还可以理解,毕竟联姻是加深关系的重要途径,但非要娶那个年纪小的,这就不好解释了。 而且祝平炎手下有很多高手,这些高手也大多以女性为主,这不由得让人多想。 所以舒承志得出了一个结论,祝平炎好女色,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也不算太奇怪,年轻人嘛,精力旺盛很正常。 舒承志有一个女儿,但是太小了,而且他当然不会把女儿嫁给这种人,所以他说道:“我有一个干女儿,今年正是二八芳龄,不知祝老弟是否有意与我结为亲家。”所谓干女儿,回去后随便认一个就是了。 祝平炎嘴角一咧,憨厚的笑道:“唉,那恐怕要让舒大哥失望了,我膝下并无子嗣。” “啊?”舒承志满头问号,我当然知道你没有儿子,你才多大点,我说的是你啊。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这是祝平炎在拒绝他,他虽然有些遗憾,但也没有强求,就算祝平炎不支持他,望东城也已经在他的掌握之中。 - 大汉虽然名称古老,但实际上与华夏分离的时间最迟,所以政治结构与华夏最类似,一共十一个大区,大区之下分为各个城,望东城就属于天山区,是一个二级城市,不算大也不算小。 望东城有领袖,十一个大区也有各自的领袖,天山区的领袖是秋风堂,在诸多帮派中,这算是一个很文雅的名字,顶着这个柔软的名字,秋风堂的行为却却以果断坚决出名。 秋风堂的秋风,不是“何事秋风悲画扇”的秋风,而是“秋风扫落叶”的秋风。 望东城之前发生的动乱,望东城的龙头万家解决不了,按理说就应该由秋风堂来解决,但是情况恶化的太快,因为许多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也就许多年没有人被惩罚过,人们对动枪没有那么畏惧,所以迅速转变成全城暴动,根本来不及等到秋风堂过来。 现在重选望东城领袖,秋风堂还是必须要派人到场的,这代表了秋风堂在天山区的话语权。 像望东城这种秋风堂不直接插手的城市,一般来说秋风堂也就是过来走个过场,并不会选举。 但是这次似乎与以往不同,秋风堂的使者何静率先走到了台上,宣布要在望东城设立分堂,避免望东城的动乱再次发生。 舒承志脸色并不好看,但他也早就猜到了这样的结果,这就是动枪的后果,一般来说某个帮派违规,就会受到领袖的制裁,但如果领袖无法制裁,甚至自己也违规,则会受到类似秋风堂这样的区域话事人制裁。 领袖制裁普通帮派,是为了瓜分利益,所以一向很积极,而区域领袖制裁某个城市,则是为了拓展疆域。 当帮派做到秋风堂这样,就已经到顶了,这是超巨型帮派,如果大汉不加以限制,秋风堂完全具备与诸子百家那些小国打仗的能力。 所以大汉不可能让这样的帮派无限发展,没有这样的契机,秋风堂是不被允许把手往其他城市伸的。 秋风堂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舒承志虽然不安,但早就知道会是如此,所以也没说什么反驳的话。 但是接下来这位秋风堂望东城分堂堂主的话,却让在座的所有人都哗然。 “关于这次选择望东城领袖,综合各大帮派在此次动乱中的表现,我认为雷霆会最为适合。” 她这话没有任何毛病,这次事件,祝平炎可以说居功至伟,如果这是一场大战后皇帝的论功行赏,给祝平炎一个首功完全没有问题。 但秋风堂虽然是天山区的领袖,望东城的各大帮派却并不是秋风堂的属下,秋风堂有监察权而没有管理权,它并不能像皇帝一样发号施令。 选领袖和功劳向来没有关系,只和实力有关,这就好像诸子百家的各国纷争,从来不是公正严明的人称王称霸,而是实力强的人称王称霸,因为上面没有皇帝来主持公道,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说完这句话之后,秋风堂在望东城的分堂堂主何静,就给祝平炎投了一票。 这代表她并不是要任命祝平炎为望东城领袖,而是要作为望东城的一份子,在投票中给祝平炎投出一票。 但是她的这一票,却让现场的气氛诡异起来,在座的所有人应该都不希望何静入驻望东城,日后免不了要给何静下各种绊子,但这不代表他们会公然和秋风堂唱反调。 而此时何静又写了一张票,还是投给祝平炎:“这张票,是我代表秋风堂总部投的。” 秋风堂作为天山区龙头,对于地方的选举是有投票权的,不过大多数情况都不会使用这个投票权,因为军方不允许。 但是这次何静代表秋风堂投出了这一票,再联想到祝平炎当前被军方庇护的情况,大家也都明白,这一票说是秋风堂投出的,实际上是军方投出的。 钱志远在上次的乱战中受了伤,所以这次派他的手下韩文来参加投票,此时韩文也站到了台上,大赞了一番祝平炎这次的功绩,然后投出了钱志远这一票。 在这次大战中幸免于难,但同样元气大伤的万光也给祝平炎投出了一票,之后是齐乐山、宋自省、霍正。 这一套组合拳过来,剩下的人也不敢再唱反调,纷纷给祝平炎投票,只有一些舒承志的附庸,或者与舒承志关系很好的帮派还在犹豫。 此时舒承志却也走到了台上,笑着给祝平炎投出了一票,这算是结局已定,祝平炎将成为望东城领袖。 舒承志笑着走下来,给了祝平炎一个庆祝式的拥抱,却面色阴沉的在祝平炎耳边说道:“我本以为你应该有些自知之明。” 祝平炎笑而不语,他昨天就知道了军方和秋风堂都要支持他为望东城话事人的事,所以在舒承志试图和他结盟时,一向喜欢和平发展的他反常的没有答应。 因为无论是否答应结盟,祝平炎抢了舒承志的话事人位置,必然会被舒承志敌对。 - 祝平炎其实并不想出这个风头,但是有时候身不由己,军方有意扶持祝平炎,秋风堂则是不想舒承志一家独大。 祝平炎当这个领袖,除了本就有的权利,还能得到两大巨头的支持,这会让雷霆会的发展更进一步。 而如果他不当这个领袖,得罪秋风堂倒是不至于,但是军方肯定会想法子扶持新的势力,之前军方答应的合作,还有军方答应的庇护,在象征性的持续一段时间后,必然会转移到这个被军方扶持的新势力头上。 也就是说他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死伤的那些人就真的只是换来了一些钱财,这些钱财对其他帮派来说或许不菲,觉得赚这些钱死伤一些人是完全值得的,但是对祝平炎来说就是亏了,他不缺钱。 一边是前功尽弃,一边是冒着风险更进一步,所以他没得选,只能去当这个领袖。 - 望东城发生动乱,按照常规流程,应该由秋风堂灭掉黑狼和其他动枪的帮派,吞并其资产并做大,由此慢慢控制望东城。 不过这次的事件发生的突然结束的突然,连军方都一度堵在城外进不来,秋风堂就更没有机会插手了,只能在望东城设立分堂,想要把这个分堂发展起来,却有多方掣肘。 首先是军方,军方很少会直接干预帮派发展,但是大汉是一个军权国家,军界才是老大,政界就是个打工的,一城的城主在很多事情上甚至要顾忌帮派,对军界大佬的话更是言听计从,所以军方可以通过城主来影响帮派的发展。 在秋风堂完全控制的那些城市,军方除非动真格的,否则很难撼动秋风堂的地位,秋风堂甚至能插手城主的选举,但是在望东城这样的地方,军方可以有很多法子限制秋风堂的发展。 其次是望东城的其他帮派,这些帮派不敢反抗秋风堂,但并不会坐视秋风堂在望东城壮大,因为他们都知道,秋风堂在壮大后,拥有他们无法比拟的优势。 无论是曾经的五爷,后来的万家,以及现在的舒承志,在统治望东城期间,只是增加了自己的权力,并不会影响其他帮派的生存。 可一旦秋风堂做大,完全有可能彻底控制望东城,将望东城所有帮派全部变为附庸,甚至全部吞噬,就好像秋风堂完全控制的那几个城市一样。 所以望东城的所有帮派都不会坐视秋风堂发展,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敢明着反对秋风堂,只是暗地里下绊子,但是如果秋风堂真的有崛起的机会,他们必定会联合起来打压。 最后是舒承志,作为望东城第一势力,舒承志会打压秋风堂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不会有太多掩饰。 因为秋风堂其实拿舒承志这种大势力也没什么办法,在军方的限制下,它不可能跨地域来灭掉舒承志,而此地的分堂又打不过舒承志。 而且秋风堂在此地建立分堂的目标就必然是取代舒承志的位置,这已经是明着的敌对关系了,舒承志何须掩饰呢。 所以来自舒承志的打击必然是最直接最致命的。 而秋风堂支持祝平炎,其实也就是为了减少舒承志给他们的压力。 首先,舒承志没有当上望东城领袖,权威无法扩大,也就不可能达到统治整个望东城的地步,支持祝平炎,等于变向削弱舒承志,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祝平炎抢了舒承志的位置,舒承志必然十分怨恨,为了夺回领袖的位子,他肯定会非常针对祝平炎,以求祝平炎出错,给他机会重选。 这就等于是让祝平炎开了嘲讽顶在前面,而何静带着秋风堂的幼苗躲在后面。 何静在次日甚至还与祝平炎商讨了结盟的事,好在看她的年纪,就算有女儿也应该还小,所以没提联姻。 不过一向喜欢结盟的祝平炎,这次非常坚定的拒绝了何静,因为与何静结盟,就等于站在了整个望东城的对立面,他处在这个尴尬的位置上,本来就要面对舒承志给的压力,当然不会再去给自己找罪受。 况且他现在可是望东城领袖,如果真的可以顶着舒承志的压力成长起来,秋风堂在望东城的这个分堂,也必然是他要除掉的敌人。 - 作为望东城的领袖,他并不能获得直接的利益,其他帮派会向他缴纳会费,但这个钱对领袖来说微不足道,更主要的还是商会协议时的决定权。 之前提到过,很多帮派都有半正规的生意,有生意就必定有合作与竞争,所以帮派中有一个商会,所有帮派都会在其中为自己争夺利益,作为话事人的祝平炎当然可以轻松的获得更多的利益。 由于掌握了资源的分配权力,就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掌控了别的帮派利益,所以此时他拉拢或者打压一个帮派就很简单。 如果现在他想要和某个帮派结盟,哪怕会得罪舒承志,这个帮派也不会拒绝,因为能得到切实的好处。 不过这样的结盟多少有些脆弱,不痛不痒的支援倒也无所谓,但是真的遇到难以解决的困境,这些盟友肯定不回来帮他。 所以祝平炎也没有去发展这种无效的盟友,而是借机强大自身以及已经结盟的人,最优先的是他的附属势力宋自省,其次是钱志远,之后有齐乐山,最后是曾经的敌人万光和霍正。 万光在上次就被打残了,钱修贤被灭掉后,他立刻打电话过来要投降,并且签下了和宋自省一样的附属条约。 而由于康泰药业现在是三方分股,齐乐山、钱绿兰、祝平炎共同把持,其中股权最多的是钱绿兰,但是实力最强的无疑是祝平炎,所以霍正在无法干掉祝平炎的情况下,当然会选择与祝平炎结盟。 往日仇寇,今之盟友,利益交错的世界,就是这么变化无常。 但是祝平炎对万光和霍正的信任还是很有限,毕竟他们是因为祝平炎被打残的,不管出于利益考量做了多么圆滑的决定,心里面必然有残留的怨恨。 处理好这些外事,祝平炎又开始整顿内务,他现在终于不用担心钱志远背后捅刀子了,局势已经稳定,他又有军方的保护,钱志远和他结盟能得到切实的利益,捅他刀子却会被军方制裁,祝平炎相信他能权衡出利弊。 所以他也就搬出了钱文慧的房间,对此钱文慧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她进来之前就知道自己只是个侧室,当然不可能要求祝平炎一直陪着她。 不过她也是没想到,之后祝平炎就再也没找过她,就好像完全忘了她这个人一样。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复仇恶鬼 望东城的纷乱让小半的帮派都从此消失,剩下的也多是元气大伤,在这种级别的混乱中,很少有帮派能独善其身,这不是想不参与就可以置身事外的。 你可以不参与,但是别人会不会拉你下水,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了。 所以现在的望东城格外平静,大家都在默默的舔舐伤口,就算有野心的,现在也不会挑起斗争, 因为空出来的资源很多,就看谁能尽快恢复去把它吃下去。食物多得吃不完,还有人会冒险战斗吗? 所以望东城唯一有可能起纠纷的,就是舒承志、祝平炎和秋风堂。 秋风堂虽然背靠大山,但是毕竟尚且弱小,真正有可能打起来的,也就只有祝平炎和舒承志了。 而舒承志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选择动手,对此祝平炎是乐见其成的,他根本不想和舒承志争第一。 对于一直被迫打架的祝平炎而言,现在是最好的时光,大家都安安稳稳的各自发展,井水不犯河水,他也终于有精力好好发展地网。 可就在他以为一片安稳时,李福光却忽然给他来电,邀请他过去一聚。 老实说,虽然祝平炎的大量财富都来自于李福光,但是他和李福光一点也不熟,如果不是为李健报仇,他根本不会为了钱做这种事情。 现在李福光忽然找他,总不可能真找他过去吃顿饭,叙叙旧,肯定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而且不能在电话里说,只当面聊。 这不由让他担忧,难道是事情败露了? 怀着这种担忧,他去了李福光的别墅,刚一进屋子,他就直接问:“这里说话方便吗?” 李福光也没有废话,直接把他带到了地下室:“外面多半也是安全的,暂时没人注意我这个退休的老人,不过这里才能说万无一失。” “那你这次找我来?”既然没人注意到你,为什么要把我找过来,我和你关联越少越好。 “我把一半家产都给你了,除了现金,还包括很多公司的股份。” 祝平炎皱着眉头:“这是当初谈好的价格,你想要回去?” “不不,再多的钱对我来说也没有意义,我只是想说,我给了你那么多,应该值得你再帮我做一些事情吧?” 李福光给的价格确实太多了,在天骄的世界里,即便是不缺钱的灵台,在这样的价格下也很可能会动心,用来请祝平炎这样一个证道,当然是太多了。 问题是李福光接触不到天骄的世界,他也可以请顶级杀手,但是要想活捉,当时只能找祝平炎,而祝平炎要做这件事情,则需要赌上一切。 祝平炎苦心创建的基业,再加上一条性命,到底能值多少钱?这就没有定数了,要不是李健,李福光肯给半数家产,祝平炎也不会要。 所以这钱到底是给多了还是给少了,其实不太好衡量,但做了一辈子生意的李福光,再也不想衡量价值了,他根本没有想过值还是不值,就算祝平炎要他的全部家产,当时他也肯定会给。 所以祝平炎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是询问:“什么事?” 李福光沉默不语,良久之后,他打开了旁边的一扇门,祝平炎向里面看了一眼,震惊的几乎要忍不住叫嚷起来,不过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像极了受惊吓的小姑娘。 “这是?” 祝平炎甚至没有问这是谁,因为他连这是不是人都没法肯定。 但他这个问题相当多余,所以李福光没有回答他,而是用担忧的语气说:“她要死了。” 祝平炎只想说,她竟然还没死,不过他还是改了口:“我救不了她。” 如果去天庭买些天骄的药物,或者请来天骄医生,或许有办法治疗,但祝平炎觉得,还是让她死吧。 虽然当初把她送过来的时候,就明白她会受到非人的折磨,但他还是想不到李福光能做到这种地步,在此之前,李福光可只是一个普通商人。 “我知道。”李福光的神情很黯然,好像要死的不是他的仇人,而是他亲生女儿一样。 他的目光只局限在普通人的范围内,所以没有对祝平炎的话产生质疑,祝平炎很快也想明白了,所以他找自己过来肯定是为了别的事。 “后面的事我会帮你处理的,你不用管了。”这是祝平炎能想到的,他会找自己的唯一理由。 他点了点头,但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像这并不是找祝平炎过来的主要目的。 所以祝平炎也理所当然的追问:“还有什么事吗?” 他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开口了:“你能帮我再抓一个人吗?” “望东城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你可能不知道,她全家都死了,和这件事相关的所有人,没有一个存活,也算是报应吧。” 终于开口之后,他再也没有那种犹豫的表情,而是一种让人十分不舒服的阴森笑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让你帮我再抓一个人,来代替她。” “什么?”祝平炎的脑袋一片乱,一时间理不清这其中的头绪。 他的笑容越发阴森扭曲:“这段时间,她是我活下去的唯一意义,可现在她要死了,我想要一个替代品。”他的语速原来越快,也越来越癫狂。 祝平炎后退了一步,擦拭着头上的冷汗,下意识的又问道:“什么?” 他扑上来,抓住祝平炎的肩膀,用力到手臂上青筋毕露:“我要你再帮我抓一个人,随便什么身份,和她差不多大就行,最好能长得相似些……” 后面的话就是又快又乱,祝平炎已经听不太清了,不过前面几句已经能把他的想法表达清楚。 但是祝平炎依然不可置信的追问:“你是说,要我去抓一个无辜的女孩,作为她的代替品让你折磨?” “没错,实在不行,长得不像也没关系,我可以把她的脸剥下来……” 祝平炎没有等他说完,掰开他的手,一把将他推开:“你疯了!” “我给了你那么多钱,只是要你帮我绑一个人而已,你这样的人,有钱还不满足?” 祝平炎冷漠的说:“你疯了,我还没疯,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你给我再多钱,我也不会去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李福光大笑起来,这癫狂的笑容让祝平炎这样战斗力秒杀他的天骄都为之胆寒,笑完之后他才说道:“我儿子也是无辜的,为什么他就要死?如果像他那样善良的人都要死,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无辜的人。” “李健就是死在你这样的人手里,你要成为杀害李健的凶手吗?” 他的表情慢慢平静下来,但是没有恢复到正常,而是转为呆滞,然后又忽然瞪着眼睛笑道:“我儿子已经死了,再也不可能活过来,你要是能让他活过来,我把剩下的家产也给你,我去当一个慈善家,做一辈子好事……” 他的表情慢慢悲伤,眼泪止不住的流淌,然后乍然平静下来:“但是我还要活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活着,大概就是为他报仇,我已经很小心,她还是要死,我能怎么办呢?” 祝平炎看着这个疯狂的老人,已经失去了再说下去的欲望,和这样的人讲道理是毫无意义的。 “我绝不可能帮你做这种事情。”他向那个房间看了一眼,移开目光后又说道,“你也别指望请其他人,如果被我知道了,我会杀了你。” 最后五个字语气凶狠到了极点,大概是祝平炎能给出最严厉的警告了,他不想杀李健的父亲,但是如果真到了那个地步,也没法当做不知道。 打开门之后,地下室外的光亮照进来,在没有适应的情况下,只能看见一片白茫茫。 祝平炎好似在这片白茫茫中看到了李健,然后神情平静下来,转头看向李福光:“去做些别的事情吧,人生有很多福可以享受,何必要一直困在仇恨里呢,父亲。” 李福光蓦然抬头,带着悲伤的神情,好似真的把祝平炎当做了李健,但当他伸出手想要走过来时,祝平炎已经从这种恍惚中回过神来,离开了地下室,把李福光留在这片黑暗里。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或许是太过于和李健共情,或许是从小的孤儿生活,甚至可能真的是李健的灵魂在那刹那控制了他的身体。 但无论是那种情况,他都相信,就算李健真的在这里,也肯定会这么对李福光说。 祝平炎就这么恍恍惚惚的回去,坐在屋子里发愣了半天,然后生了一场病,这是他成为天骄后第一次生病。 白猫在祝平炎身边照顾他,但其实以他身子,不至于因为生病就不能动,他只是躺在床上,不想动。 在白猫伸手试体温的时候,他一把抓住白猫的手,问出了他想很久的问题,也是让他恍惚的真正原因:“我该不该报仇?” 白猫不知道他在李福光那里经历了什么,但就算她亲眼见到李福光发疯,也不会像祝平炎这样激动。 所以她的答案很简单:“有仇就要报啊。” “那如果因为报仇,成了一个疯子,一只恶鬼,该怎么办呢?” 白猫不解:“为什么报仇会变成疯子,变成恶鬼?我在诸子百家见过很多想报仇的人,也见过很多报仇成功的人,他们也还是正常人啊?” 祝平炎好像放下了心中的石头:“是这样吗?” “当然啦,我不会骗你的。”白猫肯定的说。 祝平炎抓着白猫的手放在头顶,沉默许久之后终于露出笑容:“我的人生还有很长呢,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报仇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也只是其中的一件事。”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三个结局 放下心结后,祝平炎的病自然也没有任何影响,利落的起身继续发展地网。 即便没有白猫,李福光的事也只能短暂影响他,因为他不只是想要报仇,他还要救出李栀,不管他是否因为李福光而惧怕报仇,也必须要救出李栀。 他很希望最后对李福光说的话,能让这个疯魔的人走出来,但是显然没那么容易,老人往往和小孩一样固执,除非他真的能让李健复活,否则李福光恐怕很难改变。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他接到了李福光的电话,这次他是绝对不会再去李福光那里,所以很不愉快的聊了几句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李福光还是没有放弃,并且用他的生意来做威胁。 虽然那些给出去的现金和不动产,李福光想要也要不回去,但是李福光给他的好处可不仅仅只有这些可见财富,在黑狼灭亡后,雷霆会有很多和李福光合作的生意。 而现在李福光就用断绝这些生意来威胁,祝平炎当然不会妥协,但是却不能不做准备。 于是立刻打电话让司泊过来,一同商量怎么解决这个危机。 祝平炎虽然是雷霆会的会长,但是权力大部分下放,经营部具体的事情全部都交给了司泊,所以他只知道有这回事,这件事具体会有什么影响,他也不知道。 在没见到司泊之前,他是不可能给出对策的,但是偏偏在这时候,司泊的电话打不通。 这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毕竟现在都半夜了,他也不是非要在这里高高在上的等司泊见他,所以直接去了司泊的家里。 但是当张宜打开门的时候,不由让他有些愕然,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不过他之前也不是没来这里找过司泊,所以往屋内看了一眼,就知道没来错地方。 他只是愕然,张宜就是惊吓了,当她打开门,看见来人是祝平炎的一瞬间,下意识的惊叫一声,好像祝平炎是什么可怕的怪物。 不过这也没什么错,在她眼里,祝平炎和怪物没什么两样,她父亲和哥哥都被这个人杀掉了,自己也长时间被控制,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 在一段时间里,张宜一度以为祝平炎喜欢她,因为祝平炎看她的眼神很奇怪,根本不像是在看一个可以利用的棋子,反而像是在看一盆名贵花草。 对于这种喜欢,她一半是厌恶,但也有一半自傲,她在那段时间真的想过和祝平炎以后的生活,大抵上不过是她一直想报仇,祝平炎一直容忍谦让这种戏码。 所以她胆子很大的屡次挑衅祝平炎,谁知祝平炎也没惯着她,差点把她手砍下来。 虽然动手的是司泊,但是下命令的是祝平炎,司泊也没办法。 之后她就明白,祝平炎并不喜欢她,看她的眼神奇怪,多半不是出于情爱,而是一种收集美女的欲望吧,处在祝平炎这个地位,有这种欲望再正常不过了。 但这于她而言,则更是不堪。 因为经历过这些事情,她深知自己是没法反抗祝平炎的,所以最后大概只能沦为祝平炎的后宫之一,尊严尽失。 因为想得多了,她反而也生出些对祝平炎的喜欢,这种情绪非常复杂,也多半不是出于本心,大概是一种被掌控的弱者,对于强者从心里上的屈从。 就好像奴婢对于主人的爱慕,这种说法好像有些病态,但其实再正常不过,换一种说法或许就好理解了,就好像平平无奇的小职员,幻想霸道总裁爱上我。 后者多多少少比前者要平等一些,不过本质上其实都是出于利己主义,无法摆脱被控制的命运,那就在这种体系中追求最大的利益。 这件事结束之后,她又将迎来怎样的命运呢? 可能出现的三个结局,第一个就是张宜曾经幻想的,祝平炎喜欢她,而她因为仇恨无法爱上祝平炎,于是爱恨纠葛,最后她放下仇恨和祝平炎走到了一起。 少女眼中的爱情,总是格外重要,甚至可以说占据了人生的大半意义,所以真心相爱,算是一个让她走出仇恨的台阶,借此放弃不可能的复仇。 这是她得益最大的结局,无论是身外财富,还是内心尊严,都几乎和家破人亡之前没有太大变化。 第一种结局的基础,就是祝平炎要包容她的复仇,可现在她稍有异动,就差点被砍掉手,所以这个结局自然破灭了。 于是她心里又出现了在她看来颇为不堪的第二种结局。 祝平炎没有喜欢上她,只是喜欢上她,所以不存在什么真心相爱,她只是诸多后宫的其中一个。 如果她可以保持第一次见到祝平炎时的勇气,或许可以藏一把匕首,尝试着暗杀掉祝平炎,但是她现在早已没有了这种勇气,注定只能承受这种命运而无法反抗。 这个结局依然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却没有丝毫尊严,她说服不了自己放弃仇恨,但也没有能力报仇,甚至在这整个过程中,她是没法做主的,不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反而像是一件物品。 没错一件物品,就比如摆在大厅里的那盆海棠花,原本是属于钱鸿德,钱鸿德死后属于张俊凯,张俊凯死后属于祝平炎。 自然而然,平淡无奇。 没有人会问那盆海棠花,你愿意跟着祝平炎吗?就像没有人会问张宜,你到底想去哪里。 但这个结局依然是错的,祝平炎看她的眼神古怪,只不过是在那段错乱的记忆力,将她与另一个人搞混了,记忆恢复后,她也就成了一个路人。 就好像同样被灭掉的钱修贤,他虽然没死,但是入狱后,所有的权利自然也土崩瓦解,被祝平炎其他势力吞并吸收,他的妻女会是什么下场,祝平炎关心过吗? 所以事后祝平炎并没有杀她,但也没有格外优待,她那个后妈好歹还得了一些钱,可以正常生活,她却是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照,猛然之间从大小姐变得孤苦伶仃。 这是第三个结局,是她之前没想到过,但其实怎么想都最理所当然的结局,甚至可以说比理所当然的结局还要好上一些。 - 祝平炎没有把张宜当一个物品霸占,给了她一个活生生的人该有的权利,但除此之外,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照,对她没有情也没有欲。 虽然尊严得以保全,但那段时间她过得很不如意,学着适应简朴的生活本就很困难,偏偏又有很多人找她麻烦,让她丢了工作,生活无以为继。 不过和她想的不同,找她麻烦的这些人,并不是通背门以前的敌人,因为有资格和通背门做敌人的,不至于欺负她一个弱女子找存在感。 正常情况下,找她麻烦的应该是以前被鸿德通背门碾压,甚至追随鸿德通背门的小帮派,她曾经的地位和现在的软弱,无异于一个落难公主。 但其实这些小帮派也没有找她麻烦,因为在张家大宅里,一直跟在她身后,像是跟屁虫的小弟弟司泊,现在已经是大人物了。 司泊帮她挡住了那些小帮派,这很简单,一句话就行了,没有人愿意因此得罪新贵,但是司泊做的也就这么多了,没有更进一步的照扶,因为他当时也很忙。 所以真正找她麻烦的,反而不是这个体系中的人,司泊也不是皇帝,他就算想保护张宜,也不会昭告天下,只会在那些江湖之间传一句话。 但是江湖之外的人,是听不到这句话的。 她以前也从没有做过仗势欺人的事,所以没有什么仇人,反而觉得自己情商很高,很受欢迎,走到哪都能交朋友。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原来地位高的人,交朋友很容易,原来地位高的人,很难交到真朋友。 欺负她的就是这些往日的朋友。 她自以为没有仗势欺人,但总会有些狗,见到她地位高,就要过来舔她,好讨些食物,她有时会给一些,有时又不会。 若是真正的狗还好些,摇尾乞怜只是本能,再怎么舔也是真的喜欢,给它些食物,它很高兴,不给它食物,它也不至于怨恨。 可那些当狗的人,就不会这么想了,摇尾乞怜是屈辱,所以给食物是理所当然,不给就会心生怨恨。 这些人中,好一些的,也就是态度冷淡,好像以前从不认识张宜;坏一些的,就开始趁机报复,好像欺负张宜,就能把他们过去丢掉的尊严讨回来。 喜欢锦上添花的人,多半也喜欢落井下石。 这些人不辞辛苦的找到她,把她的身份捅出来,正常的公司怕惹上麻烦,就会用各种理由辞退她。 这种强行辞退会给赔偿,如果她这么不断找工作,凭借她的才能,很容易过试用期,之后就算不断被辞退,反而赚的比正常工作还高。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因为她连工作都找不到了。 一个行业招聘人员,都有内部沟通渠道,很快望东城就没有人肯要她了。 这些公司里面,当然也会有一些知道内幕的,但她也不是什么经天纬地之才,不收也就不收了,也没什么损失。 她要么换行业,要么换城市,可在望东城,司泊还能关照他,出了望东城,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 而换公司容易,换行业就太难了,任何尖端行业,短时间都不可能融入,想要换行,要么做长期艰苦学习的准备,要么就换到要求低的行业。 需要维持生计的张宜只能选择后者,到处找工作,然后到处换工作,期间还要忍受那些人的欺辱。 大多是言语上的羞辱,这些人不是帮派成员,太过分的事情他们也不敢做。 但有时候她要是没忍住还嘴,就会变成泼妇骂街一般的对骂,本身就很掉价,何况还骂不过。 真要讲道理,这些人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她们根本不会讲道理。 要么东拉西扯,说一些和自己无关的事情,把道听途说的内容添油加醋,编造成污秽不堪的故事污蔑她,要么干脆不说任何实质内容,就是一个劲的喷脏话,把张宜骂到说不出话来。 这些事情多半是女人干的,因为男人很少会这么擅长骂街,但既然这些人中有男人,这些男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人,被张宜接了短,又骂不过,多半会直接动手打人。 没挨过打的人想象打架的场景,多半是无论被打得多惨,自己都会很硬气,但实际上,真被打了,少有不认怂的人。 因为想象中的硬气很简单,现实中扛住疼却很难。 所以张宜被打的还不了手,最后也得毫无尊严的认怂道歉。 回到出租屋里,擦拭着身上的伤,看着破败简陋的小屋子,这个时候张宜才明白,原来物质基础的坍塌,本就会让尊严一同坍塌。 这就是她的第三个结局,现实的结局,没有尊严,也没有物质。 于是她情不自禁的想,第二个结局似乎也很好,同样是没有尊严,起码可以过得很舒服。 她不是真心喜欢祝平炎,但是扭曲的情感,总也喜欢过,而且祝平炎还是可年轻帅气的少年,接受起来没有那么难。 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想到另一个年轻帅气,且同样有好感的少年,司泊。 与不可捉摸,且有杀父弑兄之仇的祝平炎相比,接受司泊就变得相当容易。 所以在之后,望东城陷入动乱,司泊把她接到了自己家里保护,她没有反对,甚至在动乱结束之后,也没有离开。 或许出于某种隔阂,两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却没有没有发生过任何激情,就这么平平淡淡的生活,张宜仿佛成了家庭主妇。 张宜一直有工作,不过以前她从不在乎工资,也没人敢刁难她,老板都得看她脸色,所以自然觉得工作很轻松。 但是家破人亡之后的工作经历就很糟糕了,地位转换的不习惯,再加上有人刻意刁难,她过的比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要困难。 与之相比,现在当司泊的全职主妇,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日子。 不过她全职主妇的工作,实在做得太差,在这方面她甚至还不如司泊,反倒要司泊在百忙之中照顾她。 虽然她很努力,但是没做过的事情,短时间内怎么可能做好,司泊也实在太累,他也不差钱,没必要等张宜适应,直接请人就是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家庭主妇 于是她又过上了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以前她从不珍惜,觉得理所当然的生活,现在却视若珍宝。 司泊不想她走,她自己也不想走,但是司泊在这方面太稚嫩,根本不懂得主动,张宜也一直没有下定决心,所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种情况直到不久之前,她又遇到了以前的故人,当然是不好的那种,之前已经学会忍让的张宜,这时候又不想忍让了,于是起了冲突,最后还是动手,结果自然也和之前相同。 不同的是,以前司泊不知道她遭受到这些,现在一回来就能看见她身上的伤。 她也没有刻意掩饰这些伤,因为她的忍让不是真心,而是无奈,现在有人帮她,她巴不得把所有伤都展示给司泊看,好让司泊帮她出气。 司泊什么话也没说,阴沉着脸就出去了,半个小时后,那个打她的男人就被带了过来,这个一米八的健壮男人,不停的给她磕头道歉,看着卑微到了极点。 但是她不会原谅,想到那些被打,被羞辱的经历,恨不得直接杀了这个人。 但她到底不敢杀人,亲自动手打了一顿,倒是狠狠出了气,不过体力不够,所以也没打得太严重。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了,屋子里只剩下她和司泊两个人,忍耐至今的情绪终于爆发,眼泪止不住的流,不停地和司泊诉说这段时间遇到的苦。 司泊一边听着,一边帮她处理身上的伤,张宜看着司泊,终于把之前积累的好感转换成了情愫,在司泊掀起她的衣衫时,主动将衣衫褪去,于是之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所以此时祝平炎打开门,才能看到这样的场景。 他最初有些惊讶,因为确是没想到司泊会喜欢上张宜,但他对张宜也确实没有其他想法,就像一个普通的路人,和谁在一起都与他无关,所以也仅仅只是惊讶一下。 司泊听到张宜的叫声,赶紧走了过来,看到祝平炎后也心惊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祝平炎是张宜的仇人,他作为祝平炎的心腹,却娶了张宜,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会严重影响祝平炎对他的信任。 但他真的很喜欢张宜,所以只是站在这,一句话也没说。 张宜的表现就要奇怪多了,她明显很害怕,但是按理说见到司泊过来,害怕祝平炎的她,应该会躲在司泊后面,恐惧感稍微减退。 但实际上见到司泊过来,她反而更害怕了,不知所措的看着两人,最后逃回了屋里。 不过祝平炎只看了她一眼,就不再关注,司泊全部的注意力也都在祝平炎身上,所以没人注意到她的异常。 - 祝平炎没有追问张宜的事,但是紧接着说出来的话,也没有让司泊放松。 李福光是望东城有数的富商,而且是没有帮派支持的纯粹商人,所以经营部虽然与李福光有很多合作,但是谁有没有把这当做一回事。 毕竟很多帮派都和李福光有合作,雷霆会作为新崛起的帮派,没有自己的支柱产业,和李福光合作多一点很正常。 司泊在详细介绍了经营部与李福光的合作生意后,总结性的给出了答案: “会有很大影响,但这是合作,不是施舍,所以影响是双向的,双方都会遭受重大打击,李福光作为一个商人,不应该会这么做。” “他会这么做的,在这点上不用质疑,你需要做的尽早做好准备,等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让我们不会遭受太大损失。” 司泊也没有再质疑,既然是祝平炎亲自过来了,这消息恐怕不会有假。 但他依然不解:“是舒承志动的手脚吗?” 祝平炎摇了摇头:“和他无关,但消息传过去之后,他肯定会插手,这件事的根源你不用过问,做好应对就行。” 如今雷霆会的权利高度分化,司泊在经营部,一般就只关注经营部的事,所以也没有再多问,只是说道:“我是想知道,大概还有多长时间?” 祝平炎只能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不会太久,最短几天后,最长也不会超过一个月,尽快做好准备吧。” 司泊忧虑的点了点头,开始不断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这件事牵扯的范围太广,影响太大,一时间都忘记了张宜的事,在打了几个电话后,就匆匆的出门了,留下祝平炎一个人在这蒙逼。 因为这虽然是雷霆会的事,也是因为他而引起的,他也很想和司泊好好商议对策,但是在司泊把具体情况介绍了一番后,他才发现这件事他根本没法插手。 经营部的那些事情他完全不懂,自然也没法给出具体的计划。 他在原地想了一会,正打算离开时,忽然一皱眉头,转头向房间里看去。 那是张宜的房间,门开着,但是里面没有开灯,一片漆黑,张宜躲在门后,只漏出两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 这双眼睛让他有一瞬间的惊讶,但也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就像是想事情的时候被人吓了一跳,惊吓,但是没有支撑后续恐惧的惊悚感。 从这双眼睛里,他能感受到张宜对他的杀意与仇恨,但是他不在乎,反而是与他对视后,张宜飞快把头缩了回去。 但是这种有人暗中窥伺的感觉让他很不爽,所以他走进了这件黑暗的房间,然后打开灯看着张宜。 张宜低眉垂首,一副乖巧顺从的样子,丝毫没有之前躲在黑暗里的嚣张,她的胆气本来就被祝平炎吓没了,又经历了这段时间的苦难,已经学会了隐忍。 不过这隐忍实在有些肤浅。 何为隐忍?简单来说就是实力不如人,所以只敢背地里害人,当面就成了胆小鬼,俯首帖耳。 这是一种生存方式,但就像其他生存方式,有人用的好,就有人用不好,隐忍最好的状态,应该是让人无法察觉,等到察觉时,刀子已经通进来了。 张宜的隐忍就很肤浅,她把自己的敌意露的很明显,表面上的顺从也就起不到什么效果了,这可以说是肤浅的隐忍,也可以称之为怂。 但是她这怂得倒是很及时,祝平炎看见她这副样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毕竟她现在是司泊的妻子。 “该说的我都和你说了,你该恨的人不是我,我不反对你和司泊在一起,但是别再想着报仇了,否则不仅会害了你,也会连累司泊。” 张宜低着头看不见表情,但可以看见她点头说了声:“嗯” 这能怎么办呢,当过老师的人应该都能明白这种无奈,所以祝平炎摇头叹息一声,离开了这里。 第一百六十八章 隐患 舒承志作为望东城实际上的第一大势力,本来应该和祝平炎这个名义上的话事人打生打死才对,但实际上在这一年里,双方根本没有任何直接冲突。 别说直接冲突了,间接冲突都很少,尽管有时会出现矛盾,但是双方都非常克制,他们不太清楚这些矛盾是巧合还是秋风堂有意为之,但更愿意不问缘由的当做后者处理。 这种情况就让秋风堂的何静非常难受,祝平炎不仅没分担舒承志的仇恨,还在一定程度上联合舒承志向秋风堂施压。 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这两人就算不打生打死,也没理由这么和谐吧? 实际上哪里是和谐,舒承志巴不得祝平炎吃饭噎死,然后雷霆会就地解散。 但是和雷霆会正面冲突是非常愚蠢的,且不说雷霆会自身就拥有很强的战斗力,话事人的地位再加上军方的支持,雷霆会就算真是弱鸡,也是保险库里的鸡。 想针对雷霆会,只有暗地里耍手段,所以在何静看不到的地方,战争已经打完了。 在最初的时候,舒承志一直试图去找一个借口,来名正言顺的和祝平炎开战。 这个借口不能太拙劣,起码不能是“我有两个成员在雷霆会失踪了”这种不讲理的借口。 因为有军方在后面看着呢,如果借口不够完美,舒承志敢伸手,军方必然剁掉他的爪子。 其实就算有完美的借口,军方也肯定会秘密支持祝平炎,不过那就比明面上的支持弱太多了。 但是很可惜,舒承志根本找不到这样完美的借口。 因为祝平炎太干净了,雷霆会也太干净了,雷霆会整体上甚至一直在亏钱——这也是舒承志怀疑祝平炎走歪路的原因。 毕竟按照正常思路,如果一家公司一直在亏钱,但还一直运营并且发展壮大,这怎么想也不正常啊? 肯定有见不得光的赚钱来路。 实际上不光舒承志这么想,所有人都这么想,大家私底下都认为祝平炎是第二个黑狼,但是没有人能找到证据。 他们当然找不到,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哪里会有证据。 雷霆会一直亏钱却一直壮大,是因为一旦能赚到钱,祝平炎就会把产出用在扩张上,那可不就壮大了,可不就亏钱了。 祝平炎确实有来路不正的钱,比如李福光给他的那些,但这些产业恰好是最正当的,因为李福光是正当商人。 至于后来抢到了钱鸿德的家产,法律上这也算黑钱,但是舒承志可没法用这个做理由,这在道义上是合理的。 找不到完美借口,就没法正式开战,舒承志能做的也只有暗地里下绊子。 但是雷霆会在望东城最出名的是什么,是地网啊。 如今地网已经算是家喻户晓,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但真说起来,却又都知之甚少。 之所以家喻户晓,还有很多祝平炎的功劳,他经常用地网的名头打广告,起码在望东城,他的情报组织是盘活了——不过真的赚不到钱。 明面上打一场,祝平炎或许不如舒承志,但你要在暗地里和我玩小把戏,地网能把你按在地上锤。 - 这一切只能说明舒承志不能很轻松的针对雷霆会,不是说他就真的拿雷霆会一点办法没有,毕竟他的体量和人脉都有巨大优势。 但是舒承志还有另一个考量,那就是他从来不觉得祝平炎能成事。 雷霆会在不断壮大,但是祝平炎的管理模式却没有根据规模改变,还是和之前人少的时候一样,粗暴的进行分权管理。 随着雷霆会扩张,地网变成了四个部分,作战部也有四个部分,再加上特战队、经营部、通背门、新兵队,一个十二个部分。 这十二个部分分别由十二个人管理,祝平炎则管理这十二个人。 对于地网的情况,外界知之不详,但经营部的情况,是任何人都可以很轻易的打听出来的。 司泊几乎拥有经营部所有的权利,经营部自上到下都是他的人,如果祝平炎的命令与司泊相悖,大部分人甚至更愿意听司泊的。 和地网一样,作战部的情况也没那么容易打听,但是和作战部性质相同的通背门中,祝平炎的权威也不如代号乙的实际管理者。 而且作战部的情报不像地网那么严,以舒承志的能力,也算是知道一些,情况大概与通背门差不多。 至于其他的特战队、新兵队,也都不在祝平炎掌控之中,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 经济来源失控,战斗力失控,祝平炎之所以能维持雷霆会,全靠手下的忠心,一旦有人图谋不轨,造反轻而易举。 这样的组织怎么可能长久? 所以舒承志发现对雷霆会下手实在不容易之后,干脆直接放弃对付雷霆会,专心对付秋风堂。 一个小组织走运站在了风口上,迅速膨胀扩大成为一流势力,这在过往发生过很多次,但大部分情况下,这些组织都会发生内部问题,然后黯然退场。 很多人对此都不明白,认为是人心不古,或者时运不济,但归根结底,只是起来的太快,泥腿子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现在的规模,全靠信任是无法支撑一个大组织的。 人心最不可试探,你给了他们造反的机会,他们就有可能抓住这个机会,于是故友成敌,兄弟反目。 可怕的是,在这之中,很可能是没有对错的,你以为不亏待所有人,殊不知那是因为疼的人不是你,你才无法察觉,但是疼的那一个,就没那么容易忘记了。 舒承志永远都记得,当他闯进卧室,用枪指着他原来的老大时,那人脸上的吃惊。 那是被最信任的人背叛的感觉。 每每想到这件事,他心中都会刺痛,但是再让他选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 因为大哥已经不是以前的大哥了,竟然为了一个外人杀了以前的兄弟,虽然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但他不知道这好什么时候会变。 当时如果他没有把握住夺权的机会,会不会有一天他也没了利用价值,成了被抛弃的那一个。 与其如此,不如自己先动手吧。 最开始他还顾念往日情分,留了大哥一命,但是后来越来越多的含沙射影,让他成了惊弓之鸟,时刻担心被复辟,最终还是派人去暗杀了乡下养老的大哥。 曾经过命的交情,如今却是要索命。 舒承志坚定的相信,祝平炎这种放养式管理,肯定会出现背叛者,而由于权力完全下放,他对背叛者毫无办法。 所以雷霆会注定只能是昙花一现,他只是担心这一现的昙花,给他造成什么不可预知的损失。 能轻易的解决雷霆会,当然就可以直接动手,但既然不能,那干脆就不管它,先暂避锋芒,等它自己消亡好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分权管理 舒承志调查到的信息都是正确的,有一些甚至是祝平炎刻意透露给他的,就是想让他认为雷霆会必然不会长久。 这主意还是二师兄给他出的,当然二师兄不是来出主意,而是异常担忧雷霆会的现状。 他觉得祝平炎这样盲目扩大分部,然后直接找一个新人来管理分部,导致新建立的作战部,甚至地网,对祝平炎本人的忠诚度,还不如分部部长,这实在是个大隐患。 舒承志能看出来的东西,张成功作为内部人员,当然看得更清楚。 但是他们知道的信息还是太少了,所以判断都是错的。 祝平炎不是因为懒惰才做甩手掌柜,而是随着雷霆会越来越大,他必须放权,让手下可以高度自治,甚至期望底下人只知部长,不知会长。 原因只有两个字:天道。 天骄不能参与人类的权利斗争,在唐以前还只是不能为君,尚可为将,等到唐之后,天道力量越发强大,凡人数量也急剧增加,再加上大一统的环境,官都不能当了。 也就在唐朝,无缘高官却又渴望厚禄的天骄们,终于向凡人统治者低头,组建了潜龙卫,也就是如今龙卫的雏形。 唐朝尚且如此,何况是现在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华夏,在咨询这么发达的现代,天骄顶多当个村长,再想往上晋升就是找死。 所以天骄如果不加入龙卫这样的官方组织,基本都放弃了仕途,转而经商。 但很显然,不是所有天骄都有经商天赋的,你会喷火或者力量超群,对经商是没有帮助的,所以大部分人下海之后就淹死了。 高傲的天骄被困于窘迫的生活,在建国初期掀起了不少乱子,这才有后来的天骄补贴。 这些暂且不提,就说说那些经商成功的。 有的天骄不适合经商,但也有一些很适合的,毕竟有超越常人的能力,找对自己的行业,是可能成功的。 比如依靠对金属的精确控制,和勤奋读书得来的学识,自己开工厂,手打高精度母机,在当时的科技环境下,轻松吊打全国,成为商业巨子。 然后就挂了。 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没成功时想成功,成功后期望更进一步,随着他商业帝国增加,他手下的人数也不断增加,最后年纪轻轻就猝死了。 之后更惨,被龙卫当典型给张贴出来了,以警告大家,在这个时代啊,经商太成功也容易把自己送走。 大汉这边肯定有天骄经营帮派,但多半都并不会是什么大帮派,一方面是天骄在大规模战斗中很无力,另一方面则是帮派太大容易把自己送走。 - 如果加上经营部,雷霆会有好几千人,这离致死量应该还差一些,但是由不得祝平炎不谨慎。 为了情报网络展开,他还要收更多的人,所以必须要早做准备,慢慢把自己藏在幕后。 现在只是分权,等到他的亲卫祝影回来,他还要立相,分部的权利交给分部长,而分部长交给祝影管理,他自己则彻底退出雷霆会的运作,明哲保身。 到时候基层的权利在小队长手里,小队长归部长管,部长归祝影管,而祝平炎只管祝影一个人,找个时机称病卸权,把会长的帽子丢给祝影,一切完美。 所以现在的分权,只是为日后的退隐做准备,况且祝平炎也有信心,他的手下不会叛变,起码地网、作战部和通背门不会叛变。 地网四部,除了二部是姜毅掌管,剩下三部都是兑换出来的士兵在控制,作战部四部都是士兵控制。 通背门如今的人数少了很多,大部分被融入地网和作战部,所以由教官乙一人管理。 如今祝平炎已经升级到了三级,一共九个士兵,八个在雷霆会里帮他,一个去舒承志那当了卧底。 张成功十分不放心这些临时选出来的部长,殊不知有可能背叛祝平炎的,反倒是他认为可靠的司泊、程九、姜毅和他自己。 士兵背叛的概率是零,而他们四个无论再忠诚,背叛的概率也永远不会是零,所以真要有人背叛,也是他们四个背叛。 而这四个人会背叛他吗? 从感情上来说,无论是司泊姜毅还是张成功,背叛的概率都很低,唯一有可能背叛的大概只有程九,不过这家伙背叛也起不到什么效果。 司泊背叛的概率肯定是最低的,祝平炎对他有知遇之恩,把他从一个小山村里领出来,当做心腹对待。 可以说司泊拥有了如今的地位,全靠祝平炎的扶持,祝平炎也相信司泊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当然,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何况祝平炎也不是什么目光如炬的老练人物,所以也很可能是他看走眼了,司泊有狼子野心,但是隐藏的很好,但祝平炎对此也是有应对的。 姜毅和司泊的情况类似,都是祝平炎一手提拔上来,当做心腹培养的人。 恩情方面,他可能不如司泊,如果没有祝平炎,司泊一辈子也就那样了,但就算没有祝平炎,姜毅也能算个人物,同样是被祝平炎挑选出来的千里马,一个是从马厩里挑出来的,一个是从屠宰场里挑出来的,两者有很大区别。 不过姜毅的伯乐准确来说不是祝平炎,因为士兵把他从众多地网中挑选出来,然后送到了祝平炎面前,已经摆明了告诉祝平炎,这是匹千里马,用吧。 所以在人品这方面,祝平炎就算不相信自己挑出来的司泊,也愿意相信士兵挑出来的姜毅。 张成功的情况则完全相反,祝平炎对他几乎没有恩情,反而算得上是抢走了原本属于他的通背拳武馆。 但张成功对祝平炎有恩情,五爷把武馆交到了祝平炎手里,但当时真正掌控武馆的是张成功,如果他暗地里耍什么手段,祝平炎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甚至在雷霆会成立的初期,祝平炎的能力根本不足以管理一个帮派,雷霆会的管理者实际上就是张成功,那时候张成功就像是扶着阿斗的诸葛亮,随时可以自立。 但是他没有,不仅没有,反而悉心教导祝平炎,告诉他很多管理帮派的知识,一步步扶持着雷霆会走到今天。 第一百七十章 人心难测 想要管理好一个帮派,纯粹的利益关系很脆弱,因为世界在变,利益也在变,正如那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随着利益变动,纯粹的利益关系也会轻易崩碎。 但是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感情。 管理好一个帮派,纯粹的兄弟情谊,或者知遇之恩,也是很脆弱的。 因为自古人心难测,谁也不知道自己重用培养的人,暗地里是不是有鹰顾狼视之貌,在一些人眼里,感情毫无意义,该背叛就会背叛。 就算看准了,身边的都不是小人,在这种存在巨大利益纠葛的情况下,纯粹靠感情维持的关系也同样不可靠。 不是有句老话,说朋友千万别合伙开公司,否则就没法做朋友了。 因为牵扯到利益纠葛,感情会一次次的受到冲击,变得越来越脆弱,直至兄弟阋墙,手足相残。 金钱往来的公司都是如此,性命相关的帮派自然更甚。 这些道理也是二师兄张成功告诉他的,舒承志见过的,张成功自然也见过。 祝平炎名义上的师父是钱五爷,但是钱五爷从没想让祝平炎做成什么大事,他只希望祝平炎能当武道魁首,把那些看不起他门派的望东城武林中人暴打一顿。 走到今天这一步,他真正的老师反而可以说是二师兄张成功,所以张成功讲的道理,他一向是认真听,认真学的。 所以他并没有只以感情维系雷霆会的存亡,如今的布局,在利益上也是有过精心安排的。 - 还是先说司泊,他独自掌控整个经营部,如果不谈感情,只看利益,他是最可能反,也最容易反的人。 但是他出生卑微,而且不是大汉人,在望东城根基薄弱,虽然为人处世八面玲珑,但短时间内他还是要依靠祝平炎。 司泊有能力,也有天分,但他真的能和张成功这样的老江湖比吗? 或许未来他能比张成功更强,但就现在而言,把经营部给他管理,远不如给张成功管理更有效率。 祝平炎捧他,是因为除了绝对忠心的士兵,他身边没有值得信任的可用之人,想把司泊作为心腹培养,并不是说他能力就一定比雷霆会的其他人强。 论能力,哪个一流帮派的一把手不比司泊这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强? 如果他背叛祝平炎,在非常讲究名分的大汉,根本不够格自成一派,而投靠别人,能得到这样的信任,这样的重用? 忘恩负义的小人或许有,损人不利己的蠢货也不是不存在,但祝平炎不相信司泊是这样的小人蠢货。 和司泊情况相同的是姜毅,他也是被祝平炎刻意捧起来的年轻人,不过他的能力就要比司泊出色一些,毕竟被教官从几百人中选出来,推荐给祝平炎。 但也正因为如此,姜毅的可靠性不如司泊。 姜毅是真正能独当一面的人物,而且他本来就是望东城的人,爷爷曾经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名分勉强还算有。 也就是说他如果背叛祝平炎,无论单干还算投靠别人,都不至于混得太差。 但“不至于混得太差”就可以让他背叛祝平炎吗? 祝平炎摆明了把他当心腹培养,而雷霆会拥有足够强的实力,也拥有足够高的潜力,陪着祝平炎创业成功,他就是开国元老,为什么要背叛? 比这两人稍差的就是程九和张成功了。 论跟随祝平炎的时间,张成功是最长的一个,但他一直无法成为祝平炎最信任的人,士兵这种绝对信任的暂且不提,姜毅和司泊这样的新人都拥有比他高的地位,这其实非常不公平。 但这也没办法,张成功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想让他对祝平炎这样的毛头小子忠诚,是相当困难的,他可以当祝平炎的老师,也可以是祝平炎的朋友,但是忠诚……就算他肯表忠心,祝平炎也很难相信。 所以祝平炎和他相处的模式一直不是上下级,而是师兄弟平等关系,或者更尊敬的师徒关系,他不是以权威来留住张成功,而是以感情来留住张成功。 虽然张成功现在只负责管理新人,但是通背拳武馆已经全权交给他了,而通背拳武馆的人出来之后,是否能被重用,适合哪个部门,也都是张成功做主。 所以张成功地位依然很高,权力也不算小,只是没有“兵”。 张成功和姜毅司泊这样的年轻人不一样,他有能力有人脉有江湖地位,他想背叛,不仅可以自立为王,甚至可以直接取代祝平炎。 他陪着祝平炎走过了一路风风雨雨,教会了祝平炎不以感情管理帮派,但是当祝平炎用这种思维重新审视雷霆会,才发现抛去感情,最不能信任的,正是张成功本人。 祝平炎都能想到这些,张成功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些本就是他教的。 所以祝平炎慢慢将他从雷霆会的核心剥离,最后让他去管新兵部,他也没有任何怨言,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 张成功会不会在关键时刻背叛,完全取决于他个人品德,而这方面祝平炎对他相当信任,毕竟他当年也没有背叛五爷。 而程九就是张成功的反面,祝平炎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出现一个非常好的机会,程九可以背叛他而获利,那么程九一定会这么做。 程九的情况非常复杂,他像是所有人的集合体,他年纪虽然不大,但人生经历必然非常丰富,所以和张成功一样,不可能简简单单就忠诚于祝平炎。 但他也和司泊一样,是外地人,在本地毫无根基,背叛之后也只能去给别人打下手,但在能力方面,他又和姜毅差不多,就算给别人打下手,也能获得不错的待遇。 雷霆会派系简单,权力分明,实力强大,前景可期,所以通常情况下,他应该也不会背叛。 万事无绝对,司泊、姜毅、程九和张成功四人,背叛的可能性都很低,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别的地方,背叛的概率低,就已经可以去信任一个人了,毕竟不存在完全不会背叛的人。 但是祝平炎真的有完全不会背叛的手下,所以他也为这四个人的背叛做好了准备。 他们四个都在自己负责的部分独掌大权,祝平炎不会向他们负责的部门安插人手,但他们的背叛并不会对雷霆会造成重大打击。 地网一共四部,姜毅一部背叛,能起什么风浪,特战队更是无关紧要,有枪才有战斗力,但枪在祝平炎这,平时他们是不装备枪的。 新兵队背叛就更是个笑话了,就算张成功狼子野心且天生反骨,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这么做。 大概只有司泊那边是比较头疼的,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部门,没有人能牵制司泊,而司泊也确实掌控了雷霆会所有赚钱的生意。 但雷霆会一直在亏钱,经营部是雷霆会主要经济来源,却不是唯一的经济来源。 祝平炎现在也是个大富翁了,就算司泊背叛,他自己的钱也够维持雷霆会很久,而且他不仅仅是一个空有财产的富翁,还是个有实际产业的商人。 这些产业都交给士兵打理,不出现大的意外,是不会亏钱的,而这些产业的收入,已经足够支撑雷霆会了。 所以就算司泊叛变,也不会如别人想的那样,给雷霆带来致命打击,祝平炎完全可以自己养活雷霆会,就像那些大商人转型成立帮派一样,有钱就是任性。 而且虽然祝平炎用了最粗暴的分权管理,自己当了个甩手掌柜,但是对于雷霆会的整体运作,他还是花了心思的。 - 如今雷霆会的运作方式大概是这样的: 武馆和新兵队,由于人数比较多,也可以称为新兵部,都是由二师兄张成功管理。 从外面招的人,会进入新兵部,而在新兵部接受训练之后,一般会进入通背门或者特战部,这个训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基本上是张成功全权做主,他认为优秀的人才,直接送到通背门也可以。 而自家武馆毕业的,如果肯加入雷霆会,可以直接进入通背门或者特战部,甚至可以直接进入作战部。 通背门和特战部算是最低级的实战部门,表现良好或者能力突出,可以进入作战部和地网。 - 从人员流动可以看出,没有新人会进入经营部。 经营部虽然是雷霆会人数最多的组织,但是不允许私自招收新人,新兵部的人也不会再流入经营部,合格的新人会进入通背门和特战部,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通背门、作战部、特战部、护卫队,这些战斗部门,超过四十岁可以退休,进入经营部。 不过实际上没人会主动去经营部,别说超过四十,超过五十,只要老而弥坚,战斗力合格,也愿意待在作战部。 不提作战部、护卫队这种高薪部门,就是通背门和特战斗,也不想去经营部。 战斗部门虽然危险,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很悠闲,每天训练几个小时,剩余时间就可以拿着高薪水随便造。 而一旦加入经营部,那可就相当于打卡上班了,体力上当然比训练要轻松,但消耗精力和时间比训练多太多了。 这就好比搬砖两个小时,消耗的体力当然比坐在办公室里工作八个小时要多,但如果搬砖两小时就可以和工作八小时的薪水一致,大部分人绝对都更愿意去搬砖。 经营部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安全了,但真要图安全,谁来干这行? 不过有时候,不是你不想退就能赖着不走的,年纪实在大了,有重大疾病或者意外伤残,导致战斗力下滑,不想走也得走。 有些攒够钱的,或许会选择直接退出雷霆会,回家养老,但是大部分人都没什么积蓄,今朝有酒今朝醉,有多少钱花多少钱,去经营部打卡上班,总比流浪街头好吧。 战斗部门退下来进入经营部,算是这行的潜规则了,祝平炎不过是把它制定成明确的规则,搬到台面上来而已。 不过这确实吸引了不少新人,毕竟在他们的想象里,这行就是天天刀光剑影,万一落下个残疾,还能去经营部打卡上班,也算是有个退路。 他这规则,别家倒也想学,但真的学不来,之所以这会是个潜规则,而不是明文规定,就是因为有些人真的不适合去经营部。 潜规则可以操作,把那些根本没法安稳工作的,直接拒绝掉。 而那些伤残或者年老的,就算不太方便拒绝,名义上送去经营部,实际上哪里能竞争过那些健全的壮年人,很多都会被逐渐淘汰。 但雷霆会这边呢,经营部直接不允许收人,唯一的新鲜血液就是这些退下来的老弱病残。 虽然内部肯定还是会有竞争,毕竟不可能所有人一个薪水,但竞争对象起码是一个水平的,而且由于缺人,竞争失败的也不会被淘汰,只会降低薪水。 这当然可以提高雷霆会的凝聚力和忠诚度,但是把经营部这样一个赚钱的部门,当做养老院,必然会极大影响雷霆会的收入,只有祝平炎这个贴钱狂魔才愿意做这种事了。 虽然祝平炎没有限制司泊的权利,但是经营部的改革,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作用。 可以想象在以后,经营部会成为一个养老院,这些人虽然身在经营部,但他们最辉煌的时刻都在战斗部门,他们也拥有非常高的忠诚度,不会像新人一样只忠诚于司泊。 那时候司泊想叛变,这些人也不会答应,因为司泊掌控的不是独立部门,而是雷霆会的附属养老院,有雷霆会,这些老人才能安然的呆在这里,没有雷霆会,这些老弱病残,肯定会被新人挤走。 不光是反对雷霆会,即使是联合雷霆会的其他人,反对祝平炎本人,这些人也不会同意。 因为他们如今的待遇都是祝平炎给的,他们能创造的价值已经结束了,现在是享受福利的时候,这时候背叛祝平炎,图什么? 当然,就现在而言,经营部并没有任何变化,这样的改变是随着时间逐渐加深的。 但就现在而言,初来乍到的司泊,无论是利益还是情感,都不太可能背叛。 情感会变动,利益会变更,未来司泊会怎样,他不知道,但即使以后司泊变了,想背叛也没那么容易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永安科技 其实在所有有可能背叛的人中,真正能给祝平炎造成致命威胁的,只有白猫。 护卫队名义上只忠心与祝平炎本人,但现在的实际掌控者是白猫,这就好像天下士兵名义上都忠诚于皇帝,但真正掌握兵权的将军也是可以造反的。 护卫队人数虽然少,但他们要是背叛,那可是直插入祝平炎的心窝里,外面的地网、作战部还有千万家产,都毫无意义,人都死了,这些东西还有什么用。 所以亲卫祝影曾经请求返回,代替白猫掌控护卫队,但是被祝平炎拒绝了。 祝影加入了一个超级帮派,且有一定的地位,但实际上不能给祝平炎任何帮助,那个帮派虽然是和秋风堂一样的超级帮派,但连秋风堂对望东城的实际掌控力也就这样,那个远在千山万水外的帮派就更不用说了。 祝影可以返回,但是不能代替白猫,不是白猫做的一定比祝影好,仅仅只是不能这么做。 护卫队本来就是直属祝平炎,换掉白猫让一个陌生人来领导,也不会出什么乱子,但是白猫会怎么想? 护卫队是白猫在雷霆会的唯一工作,也是白猫最喜欢的工作,如果把白猫换掉,这等于是否定了白猫的价值,也否定了白猫的忠诚。 这就相当于站在白猫面前直说:我不信任你。 所以祝平炎同意祝影返回,但不愿意换掉白猫,他相信白猫背叛的概率就算不是零,也无限接近零。 - 如今的望东城,除了舒承志,已经没人能和祝平炎叫板了,虽然收入还不如钱志远这种强大的一流帮派,但是凭借贴钱原则,实力已经超过了其他一流帮派。 所以在舒承志放弃打压雷霆会之后,祝平炎终于可以从打打杀杀中挣脱出来,安心搞发展。 虽然作战部扩充到了四部,但实际上就是把通背门的人一点点挪到作战部而已,而通背门和作战部都是战斗部门,所以实力上的增长并不大。 反倒是地网的扩充,在情报能力上,是实实在在的增强了四倍。 其实远不止四倍,因为这大半年雷霆会快速扩张,招了很多人,但是扩张方向并不是如别人所想的,经营部或者作战部,而是在所有人看来都没有用的情报部门。 外人对地网根本不了解,所以他们不知道,地网四部,只有姜毅在望东城,其他三部都在别的城市,而且并不像望东城的地网这样,只有一百精英。 在望东城,祝平炎有一定的势力,也和齐乐山签订了协议,所以只要有一百精英情报人员,已经完全足够了。 但是在别的城市,一百人就远远不够了,所以除了一百核心成员,还有几百外围成员,不过这些外围成员很多都不知道地网是什么,他们只知道这个地方可以用消息换取酬劳。 祝平炎也并不满足于这几个城市,他的目的是要在整个大汉找人,大汉这么多城市,他不可能每个城市都放一个地网分部,他没有这么多财力和人力。 所以他的计划是,以当前的四个点为核心,逐步向外辐射,在其他城市设置十几人的小据点,最终扩散至整个大汉。 如果在这过程中,他能升到四级,可以多出七个士兵名额,或许还可以多增设几个点,但就目前来看,地网四部已经是极限了,大面积的覆盖还是要靠小据点。 从一开始他来大汉的目的就是建立情报组织,发展壮大雷霆会,赚钱,都是为了这一个目的,而只有现在,他才算是真正迈出了第一步,四个总部,二十多个小据点,基本上涵盖了小半个大汉。 到目前为止,来购买情报的人也没有多少,即使在人人都知道雷霆会的望东城都是如此,在其他城市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地网的人大概并不知道他们生意惨淡,因为祝平炎会用自己的钱购买许多情报,反正他本来就是要贴钱的,直接给还不如以这种方式给,还能刺激一下地网的积极性。 他购买的许多情报都是没有意义的,仅仅是为了给地网送钱,但同时也将有意义的情报掺杂进去,比如养父李建国的信息。 李建国以前的公司叫永安科技,作为一家几百亿市值的上市公司,一些基础信息根本不需要什么情报网络,移动网络都能查。 在华夏他就已经查清楚了永安科技的位置,就在望东城。 但是到了望东城之后,他无论怎么查,都查不到这家公司更深的情况,只能查到李建国是董事长,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 查了公司的所有股东,没有任何异常,查了李建国的背景,曾经是一个公司高管,然后离职创业,融资求发展,最后一手建立了永安科技。 这就是一个创业成功的普通案例,在普通人里他不普通,但是和那些商界风云人物相比,他又太普通了。 唯一的疑点,恐怕就是这一切都太顺利了,从创业到成功,一路上顺风顺水,好像换任何人来都可以成功。 再联想到之后发生的事,公司破产,李建国逃亡,最后还是被杀死。 这家公司应该有人在暗中支持,或许是李建国携款潜逃,也或许单纯就是一时大意做了错误的决定,导致公司破产,为了不被幕后人惩罚,选择了逃走。 在这之后的调查就已经超出了祝平炎的个人能力范围。 不过他也从来没指望自己一个人就能把这些事情查清楚,所以成立了地网,在地网初步成型的时候,他就用训练为借口,让地网搜集到了永安科技的资金流水。 调查一个已经倒闭的公司,也确实是不错的训练题目,就算他们这些新手调查过程中暴露了,也不会得罪任何人,根本没有任何人怀疑。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永安科技的资料还是很容易查的,而且已经倒闭了,以前不好查的资料现在也很容易找,但是并没有发现异常。 之后他又往很多方向调查,但是都没有找到永安科技背后的人。 第一百七十二章 线索 很多智力高的人,反而不如那些智力比他们低的人成功,这不完全是因为时运不济,而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智力再高也无法解出答案。 因为生活中很多问题并不复杂,只是不会有题目明确的给出前提条件而已。 而这些解答生活问题的前提条件,被称为知识。 知识有很多方面,不是说学富五车,出口成章的人才有知识,一个工匠也有知识,甚至一个不识字的农民也有知识,如何种田就是他的知识。 一切可以帮助人类解决问题的信息,都可以被称为知识。 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其实就像1+2一样简单,只不过很多时候你找不到1,也找不到2,纵使再聪明,始终无法得出3这个答案。 调查一直没什么进展,直到后来李福光送给祝平炎许多产业,他虽然把这些公司统统交给士兵管理,但是偶尔也会查一查账,提出一些可能外行,也可能有用的建议。 慢慢的,他开始能接触到一个大公司的管理,才突然发现问题所在。 永安科技的账目上,李建国的工资竟然非常高,是全公司工资最高的人。 最开始祝平炎并没有把这当做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李建国是董事长,也是公司总裁,他工资高不是很合理吗?开个月薪一千万也很正常。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李建国在永安科技有绝对控股权,股权分红比工资高太多了,就算股权分红也不够他花,真的想搞钱,随便运作一下,很多途径可以把公司的钱变成自己的钱,为什么要开出这么高的工资? 要知道工资高,税也会更高,只不过是把自己的钱左手换右手,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给税务局交这么多钱。 之后他又让地网调查了李建国个人的资金流水,这个相比于调查公司要困难得多,最后用了些非法手段才从银行那边搞到了一些资金流动的记录。 永安科技的所有收入,都被李建国存在账户甲里,而他的工资、投资收入,其他一切和永安科技无关的收入,则分几个银行保存,这里统称为账户乙。 而他购买豪车,添置房产,等等一切可以追到去处的花销,都只会从账户乙中取钱,而资金更多的账户甲,只有几笔不知意图的大额转账,然后最多的交易记录就是信用卡还款。 李建国自己和家人的信用卡,都来自于账户乙所在的银行,账户甲的信用卡,是由另一个人持有的。 这有点像养小三,但没哪个人养小三,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交给小三,自己只拿一小部分的。 所以可以肯定,这张信用卡的主人就是李建国背后的人。 查到这里后,祝平炎本以为就要成功了,这个幕后之人大概率就是后面暗杀李建国的人,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人已经死了,病故在医院,没有任何疑点。 如果是最近死的,祝平炎还会相信这人是幕后黑手,但实际上这人在李建国跑路后不久就患病而亡,如果他是幕后黑手,那后来派杀手的又是谁? 但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幕后黑手,永安科技公司这条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这时候又恰逢望东城动乱,雷霆会的征程开始,地网异常忙碌,调查就此搁置。 等到一切平息,内外安定,祝平炎在扩充地网的同时,也开始重新调查。 这次依然是从钱入手,不过是从已知条件逆向调查,杀手之所以不杀李栀,是因为李建国在大汉有一大笔钱,那只要找到了这笔钱,就可以守株待兔等杀手现身。 但这笔钱非常隐秘,地网查了很久,却一点消息都找不到,不停有人质疑说根本不可能有这笔钱,但是祝平炎以买家的身份非常肯定说有,又以会长的身份督促地网尽快完成这个大单子。 对此姜毅不止一次和祝平炎抱怨,说给任务这人可能就是瞎编的,否则这么大一笔钱从永安科技挪到李建国自己口袋里,怎么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 但祝平炎就是委托人啊,他才不听姜毅的抱怨,强调这是地网接到的最大的单子,而且还正好和以前用来练手的永安科技有关,无论从赚钱还是赚名气的角度,都必须完成。 地网被逼着调查了两个月,盯着永安科技的流水一点一点找,就是找不到任何痕迹,最后被逼急了,一些人竟然开始调查雇主的身份。 他们认为这一定是假消息,既然会长因为太想打出名气而忽略了这样拙劣的骗局,那他们就找到雇主,向会长揭露出一切的真相。 祝平炎无奈,只能下令放弃这个任务,虽然这个任务是祝平炎亲手添上去的,他们无论查监控还是查资金,都不可能找到这个雇主,但万一真有人查出来雇主竟然是祝平炎自己,那岂不是尴尬了。 况且查了这么就也毫无消息,地网的人已经开始消极怠工了,再查下去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放弃也就放弃了吧。 现在想追踪永安科技的资金去向,已经被证实为不可能,士兵亲自去查也同样没有收获,所以祝平炎换了个思路。 对外界而言,公司破产后,李建国的去向就没有价值了,但是有些人肯定会去查,而祝平炎要做的就是调查都有哪些人查过。 李建国当时先去了诸子百家,周游诸子百家列国后神秘消失。 祝平炎当然知道,李建国最后去了华夏,找个小山村隐居起来,过上了悠闲的田园生活。 但地网调查的情况就是如此,幕后主使还有那个杀手,应该都去调查过,结果应该也差不多,否则李建国也没法安稳在华夏生活那么多年。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还是暴露了。 从这个方向调查,完全就是实在没有方向,随便找了个方向,调查那么那么久之前,有没有人调查过李建国的去出,这实在希望渺茫。 但地网用实际行动告诉祝平炎,所谓的收集情报,就是从所有方向抽丝剥茧,一条线断了就换另一条线,不论再细的线,都有可能通往最终的真相。 第一百七十三章 红衣女人 李建国并不是偷渡潜逃的,他光明正大的从大汉离开,办理了道门的护照,乘坐飞机从大汉去道门,然后从道门去百威,从百威去天机,从天机到圣隐。 而就到这里,调查的线索断了,因为当时圣隐政局动荡,派系林立,许多个政权都声称自己是圣隐的合法统治者,而每个国家对这些政权的态度都不一样,有的承认这个,有的承认那个,也有的全都承认。 所以李建国通过官方途经离开了圣隐,但是没人知道他通过的是哪个官方,自然也就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之后圣隐各个派系政权终于发生战争,最终重新统一,只留下一个权威的官方,就更没人知道李建国的去向了。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整个旅途中唯一的线索恰好就在圣隐。 李建国的信息在圣隐断的很彻底,几乎可以说是没人能找到,但是地网要找的本来也不是李建国,他们要找当年找李建国的那些人。 因为线索在这里断开,所以无论是幕后黑手还是杀手,都在这里调查了很久,这里是李建国消失的地方,却恰好是他们痕迹最重的地方。 不过由于时间太久远了,地网从各个分部抽调一百多人,在这个陌生的国家调查了三个月,也只找到了一条信息。 曾经有一个中等身高,穿红色或者黑色衣服的女人来查过这件事,据当事人回忆,这个女人很漂亮,但具体相貌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戴着一副眼镜。 因为在当时圣隐的大部分人甚至没见过眼镜,所以一个带眼镜的漂亮女人才能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中等身材戴着眼镜的漂亮女人,这就是调查到的所有消息了。 听到汇报的时候,祝平炎明白这条线也是走不通的,按照这个条件找人,能找到人才怪。 但他没想到的是,姜毅不仅没继续来抱怨这个任务无法完成,而是接着调查。 此时祝平炎暂时也想不到什么别的调查方向,所以姜毅愿意调查,他也就没管。 - 姜毅当然不是在浪费时间,不过他也没这么厉害,真的只凭这点信息就能找到这个人,本来他也是打算放弃的,但是有个地网和他说,对这个描述有点印象。 这样的描述,估计所有人都会有点印象,谁还没见过戴眼镜的美女,所以这位队员说的肯定不是生活中看见过,而是和这件事有关。 于是他们接着查,但不是查戴眼镜的美女,而是查这位队员之前负责那部分内容,一步步往回找,在一张集体合照上,还真找到一个中等身材,穿着红衣服戴眼镜的美女。 就这么点信息,谁也不知道这个美女和出现在圣隐的是不是一个人,毕竟这打扮太普通了,说是巧合完全可以接受。 但既然是唯一的线索,那就顺着查查吧,很快找到照片出处,这张照片是永安科技与一个长期合作的小公司一起拍摄的。 这也没什么,毕竟出现在永安科技的资料里,当然是和永安科技有关的人,继续查。 这家小公司没有任何不可替代性,但永安科技一直在用比市场价高得多的价格,从这里购买原材料,这非常不合理,等同于给别人送钱。 查到这里姜毅终于有兴趣了,如果说前面都是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无奈的尝试,现在终于看见一点可能性了。 再往后,查到这个女人的名字,经历,重点关注是否有出国的经历,有出国经历,而且去的是道门,再看时间,也能对得上。 姜毅激动的拍案而起,本来以为走到了死路,没想到死路的反面就是生路。 不过这条生路也不是凭空得来的,得有前期积累,才有可能找到这条生路。 地网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永安科技的人了,即使永安科技以前的员工,估计也没他们了解的清楚。 最开始因为已经倒闭,而且是大公司,是个很合适的练手对象,教官把它当作业丢给了地网,之后竟然非常巧合的有人委托他们调查这个公司,教官告诉他们,既然委托内容是比较熟的永安科技,就借此打出名气,所以集中了很多人力在这上面。 再之后又接到了好几个有关的委托,所以今天这个委托,才有人熟悉到凭借模糊的描述就找到了这个女人。 所谓厚积薄发,便是如此。 当然,调查到这里还没有结束,虽然有这么多巧合叠加在一起,已经不能简单的用巧合来解释了,但随便找个和永安科技有关,穿过红衣服,戴着眼镜,而且在当时去过道门的美女,就想拿雇主的巨额赏金,怎么可能呢。 不过相比于之前漫无目的的调查,调查曾经调查过李建国行踪的人,这种事都能干得出来,调查一下这个红衣美女当然属于简单任务。 之后又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个叫康新的美女,曾经去调查过李建国的行踪。 更好的消息是,这个叫康新的美女还活着,所以可以从她这里入手,调查出幕后之人。 其实对于幕后之人的说法,姜毅最开始是不信的,企业背后站着谁,看股权就能很轻易地看出来,至于股权所有者是不是又靠山之类的,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但是明面上派一个人持有股份,管理公司,暗地里却是另一个人控制着明面上这人,有什么意义? 如果觉得李建国管理能力强,直接聘请他当高管不就行了?这样绕来绕去,既不能增加受益,也不能避税,还增加了非常多的风险,毕竟公司的法律归属和实际控制者都是李建国。 但是随着调查一步步深入,他对永安科技的了解也越来越深,他也看出雇主的观点是对的,永安科技必然有一个幕后之人。 所以在获得报酬和完成任务之外,他也对幕后之人非常好奇。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毫无意义的事。他又是怎么做到的?李建国对永安科技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无论股份还是实权,这就是他的公司,他为什么要听从其他人的安排? 为了天价报酬,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也为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努力做一个了解,他把情况汇报上去之后,就亲自去调查了这个叫康新的女人。 第一百七十四章 交换 地网的其他人负责调查康新的过去,而姜毅则负责调查康新的现在。 他相信,如果真的有幕后黑手,那这幕后之人肯定不简单,应该也不会因为永安科技倒闭而安心养老。 如果康新就是这个幕后之人,那跟踪她必然能发现什么阴谋,就算康新只是幕后之人的手下,也肯定会联系这个幕后之人。 这个思路没什么问题,但他还是太小看康新了,既然幕后黑手绝不是一般人,那么康新作为幕后黑手的得力手下,自然也不是一般人。 或许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天生就会让男人放松警惕,不是有很多说法吗,胸大无脑,花瓶,等等,好像漂亮的女人就应该呆呆傻傻。 但长相和智商又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有楚姳那样的花瓶,自然也有康新这样的金刚钻。 所以在一个转角后,姜毅与康新面对面碰了个正着。 他心中惊了一下,但是立刻调整了情绪,并且迅速传达到表情上,他从面无表情,直接变成了色眯眯。 “美女,交个朋友呗?”活脱脱一个跟踪狂的模样。 姜毅有时候或许太过自信,但他一直谨记着教官的教诲,无论多么简单的任务,都要做好任务失败的准备。 这不是一生一次的豪赌,这是他每天都要做的工作,教官用无数事实告诉过他,再简单的事,出错的概率也不会是零,重复多了,必然会出错。 所以他的每一个任务都会制定失败后的预案,现在脱口而出的这句话,根本不是临时想出来的应变,而是早就计划好的。 不是为了这个任务计划好的,而是早在第一个跟踪任务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好并且可以训练了许多方案。 现在这个,就是在危险性比较高的任务中,跟踪美女失败后的预案。 姜毅又不是什么间谍,所以在很多寻常的任务中,跟踪被发现了也无所谓,脸皮厚点直接离开就行。 但也有些任务,比如现在这个,不管是为了安全还是计划的隐秘,都不能轻易暴露。 那就得将敏感人物变得普通,比如一个别有用心的人,跟踪一个几百亿神秘组织成员,变成了一个色狼,跟踪一个美女。 姜毅已经做好了对方发怒,然后转身逃跑的准备,却没想到康新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你想干什么,我要报警了。”说着掏出手机,却手一滑,把手机摔到了地上,然后惊慌的后退几步,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瑟瑟发抖的蹲在地上。 装的,一定是装的,姜毅心里很清楚,能发现他,就绝不可能是这样的人。 但现在又要怎么做呢,直接离开?人设就崩了啊,肯定会被怀疑的,说不定她现在这表现就是试探,毕竟对方应该也能感觉到他跟踪的专业性。 那就继续装下去吧。 他走过去,蹲在康新身前,伸手抓住康新的手,还没说话,康新下一招已经到了。 “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千万不要伤害我。”又是那种楚楚可怜的语气。 姜毅蒙了一下,这话不好接啊,稍不留神就要万劫不复,他脑筋急转,临时改了人设,把自己将追寻欲望的色狼,变成变态迷恋的跟踪狂。 于是他伸手搂住康新,安慰道:“我不会伤害你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康新咬着下唇:“我知道了。”说着就开始脱衣服。 你知道个毛线你知道了! 现在已经完全超出了姜毅之前拟定的剧本,他只能临时应变,但是看对方楚楚可怜的神态,妩媚而娇羞的脱衣动作,很显然,他在对方的剧本里。 感情我是装的,你是真的? 姜毅心如电转,无论哪个人设,都不能在这时候转身逃走,那……从了? 想到这里,姜毅竟然有些激动了,毕竟康新确实是个美女,能以完成任务为前提吃个外卖,似乎也不错? 之后他俩去了康新的家里,这算是正式确认关系吗?但这是什么鬼关系。 不过这样也挺好,为调查提供了便利,而且他一点也不担心事后会伤害康新的感情。 这要是也有感情,那也太侮辱这感情这个词了。 然而当他看见康新从包里拿出绳子后,才知道对方的剧本有多花,不过好在康新饰演的才是娇柔弱女子,这绳子也是用在她自己身上的。 这倒是正合姜毅的心思,捆住你之后,可就不用讲什么人设了,想问什么直接问。 然而他刚把康新捆起来,就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立刻心说不好,屋子里面有迷药? 不过他并没有昏倒,只是在一瞬间的眩晕后,立刻恢复了意识,不过面前为什么忽然多了一面镜子? 他刚想动,发觉手脚都被限制,无法活动,转头看过去,看到的是一只纤细白皙的手,这绝不是他的手,但为什么他手动的时候,这只手也跟着动,而且…… 他顺着这只手向上看,看到了自己的肩膀,这就是他的手! 等等,这肩膀也不对,他低下头,打量着自己的身体,精神受到了莫大冲击。 我变成女人了? “这么快就恢复意识了,看来你本来就具有天骄的潜质。” “什么?”姜毅不能理解她说的话,所以下意思反问了一句,但他看着面前托着下巴思考的“自己”,惊骇的猜测到了事实。 “我们的身体互换了!” 康新没有回答,而是用手掐着他的下巴,左右看了看:“我果然很漂亮。” 姜毅却已经完全无法思考其他内容了,心里不停的想解释如今的现象。 一定是幻觉,说不定是进屋之后吸入了什么迷烟,产生了这种幻觉。 眼前的自己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但是姜毅完全没有兴趣听,左右扫视,观察周围的环境,但是越观察,他心就越凉,这绝对不是幻觉,幻觉不会有这样的稳定性和真实性。 但是真实的世界怎么会发生如此荒唐的事? 姜毅还没有适应现在的情况,更加具有冲击性的事情发生了,康新控制着他的身体,慢慢脱掉了裤子。 “你要干什么?” “这不是很明显了,我要干自己。” “你别过来!啊!啊!” 空荡荡的别墅里回荡着姜毅的惨叫,他这辈子都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 第一百七十五章 逻辑之外 康新点上一支烟,沉默的抽完一半后,在一片烟雾朦胧中说道:“三天之后,你应该也会成为天骄,一般你们这种的都特别弱,不过你应该不一样。” “什么是天骄?”姜毅试图打探一些情报。 康新深深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在自己手心把烟头按灭,闭上眼睛,表情销魂,像是在享受这疼痛:“呵,问那么多干嘛,我又不会让你活到三天后。” “别用我的脸做这样的表情,你……” 姜毅的话还没说完,康新就将一支镇定剂打到了姜毅身上。 “这药是按照我的身体调的,保证你可以昏迷三天整。” - 搞定姜毅后,康新把姜毅身上的东西都搜下来,一件一件的仔细查看,越看越心惊,这家伙果然不是什么色狼,一个色狼身上怎么会有这么齐全的装备。 不过姜毅当然不至于带着和康新有关的资料来跟踪康新,所以康新检查了所有东西,除了得知这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知道是哪方的人,千外别是官方就行,只是这么专业的人,民间会有吗?” 带着重重忧虑,康新坐车来到了姜毅的家里。 从包里掏出一串钥匙,一个个试,总算把门打开了,进到屋子里面,随意转了一圈,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就是普普通通的单身男人居所。 不过看起来普通,才说明肯定不普通,起码这人身上带着这么多装备,总得有个地方放吧,一般来说也不止身上这点,家里肯定还有,但是都没找到。 反正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也不需要掩饰什么,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果然在衣柜里找到一个暗门,暗门后是一个隐藏的隔间,放着一个小电脑桌。 康新立刻做到桌前,打开电脑想找更多信息,但是她刚打开电脑,刚刚她进来的门竟然关上了。 她立刻意识到不妙,忙站起来想开门,但是在门上摸索一会,却发现这门根本没法从里面打开。 在门上锤了两拳之后,她冷静了一下,在屋子里搜索能破门的东西,找了一圈也只有椅子合适,可当她举起椅子砸在门上时,椅子瞬间就碎成了一堆渣,门却完好无损。 她捡起一块碎片看了一眼,破口平整,根本不是摔碎的,这无疑是一个陷阱,她狠狠把木块摔在地上,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 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宣泄情绪,她可没指望把这扇门骂开,立刻掏出手枪,对准门锁的位置开枪,几枪之后终于把门打开。 但是开了门之后,她反而更绝望,因为门后面是铁栅栏,而且是两层,就算她把手里的子弹打光,也根本出不去,这么狭小的空间,甚至有可能被自己的流弹打死。 无奈之下,她只能蹲在地上等设下陷阱的人。 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能骗过对方,毕竟这身体可是真的。 等了没多久,外面来人了,不过或许是通过监控看到了康新手里有枪,那些人并没有直接走上来,而是喊道:“把枪丢出来。” 康新按照早就想好的剧本演:“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在我家?” “兄弟,别装了,这里根本没有人住,就是给你们这些人准备的。”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我虽然失忆了,但这里肯定是我家,我连钥匙都有。” 外面的人笑道:“什么烂借口,把你的头套摘了,不然别怪我动武。” 虽然康新手里有枪,不过这里面的空间太小,外面的人根本不用露面,对着里面胡乱开枪,总是能打到他的。 而且已经是瓮中之鳖,反抗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她很干脆的把手枪和身上的所有武器都丢了出去。 “我没戴什么头套,我真的失忆了,你们如果认识我的话,就告诉我。” 一开始外面的人对她的这种说法也是嗤之以鼻,但等到她真的走出来,他们上前仔细检查了一番,真的没有什么硅胶头套,连化妆都没有。 外面的两人对视一眼,心里面都在想一件事,会不会是长得一样的人?再或者长相类似,再整容成一样的? 虽然这解释有些奇异,但是比起上午好好的出去,下午就行为诡异的回来,还声称自己失忆,这解释还算靠谱。 于是两人又检查了一些细节,比如前几天姜毅和人练拳时,手上有些擦伤,再比如肩膀上有一道旧伤。 康新不怕他们检查,他们检查的越认真,她就越放心,因为这具身体是货真价实的姜毅本人,就算去做基因检测,也只会让他们更确认她就是姜毅。 这就是降维打击啊,普通人根本想不到灵魂互换这种事情,这和聪明不聪明没有关系,或者可以这样说,越聪明,越有智慧的人就越不可能猜到事实。 因为事实不符合逻辑,不符合常理,从任何方向推测,都不可能得出这样的答案。 “真的是队长!”准确的说姜毅现在是部长,不过老成员还是喜欢称呼他队长。 另一人问道:“你怎么会失忆了?” 康新装作无奈的说:“我要是知道,就不叫失忆了。”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把姜毅送到医院,检查一番后,当然也是什么都没检查出来,不过和大脑有关的疾病很复杂,医生不敢也不能打包票说这人根本没失忆。 之后康新被众人簇拥着送回了家,在这过程中,她不停的试探,总算得到了一些有用的消息,起码可以肯定,这不是国家机关,只是一个叫雷霆会的民间组织。 这让康新不得不感慨:这些帮派真是越来越厉害了,竟然有这么专业的谍报组织,就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调查我? 只是这话就实在不好问,既然姜毅失忆了,又怎么会知道康新呢,就算知道了,一个失忆的人最感兴趣的肯定也是自己的过去,而不是一个工作目标,这个话题不方便直接问。 她只能拐弯抹角的问了一下,他是去做什么导致的失忆,希望这些人能主动说明为什么姜毅会去跟踪她。 但是这些人口风很严,没有说具体的名字,甚至没有说具体的事情,只是说他是去完成一件工作,然后就失忆了,最后再承诺会帮他调查清楚。 第一百七十六章 地网暗号 灵魂互换这种事情,普通人再怎么聪明也想不到,但是在天骄眼里,就是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之前想不通,捅破之后就非常合理。 所以当天晚上,地网把这件事报告给祝平炎的时候,祝平炎不会像其他人一样笃定姜毅没有问题,他听出了汇报中的疑点,开始询问更多细节,之后更是调来了当时的录像,仔细观察姜毅的表现。 在搜集了各方面的证据后,他可以很肯定,姜毅绝对有问题,这不是失忆能糊弄过去的。 如果姜毅真的失忆了,就算靠身上那些用来迷惑别人的假消息,找到了陷阱房,进去后也应该是先四处看,试图去找回曾经的记忆。 但实际上姜毅进入房间之后,立刻开始找东西,似乎他这趟来是有明确的目的,而且很笃定这里不是简单生活的地方,一定有什么秘密。 后面他在衣柜后面发现门,没有多少惊讶,反而是一副就该如此的表情,也很明显不是要回忆过去,而是要找什么秘密。 不过祝平炎也没想到灵魂互换上,他能看出疑点,但是异能种类太多了,他不可能猜到具体的异能,只是在心里有个模糊的概念,比如变身类异能,精神控制类异能。 如果是变身类异能,说明姜毅还在他们手里,如果是精神控制,也必须找到控制姜毅的那个人。 天骄很稀少,但是越往上层,出现天骄的概率也越高,特别是他调查的这件事,本来就和天骄有关,出现天骄更是正常。 不过如果真的是天骄,派其他人去就不合适了,只能他自己去。 第二天夜里,他带着法器宝剑悄悄潜入了康新的房间,小心翼翼的在屋里搜寻一番后,却没有发现任何人。 “难道这里只是掩护,另有基地?” 他刚打算离开,忽然在地板上看见几道划痕,三线交叉,两两相交,在中心围成一个三角形,这是地网的记号。 但这个记号是错的。 - 三线交叉是个很简单的图案,简单的好处就是很容易在紧急情况时留下记号,也不容易被对手发现。 而图案太过简单,也同样有坏处,那就是容易出现误会,总不能随便一个孩子画了三条线,地网就正儿八经的当信号吧。 所以在这个简单的符号背后,有复杂的规矩。 一般人随手画三条线,多半是等边三角形,或者接近等边三角形,三个角不会有太大差异,而地网的符号是钝角三角形,钝角会特别夸张,就是为了避免无法识别。 以钝角左侧的线开始,顺时针分别是,1代表长,0代表短。 也就是说三角形六处延长线的长短,实际上是有秘密的。 如果有条件,这三条线还会是三种不同的颜色,依次为红黄蓝,不过大部分情况下是没有这个条件的,而且这样图案就会很显眼,容易被地网发现并识别,当然也容易被敌人发现。 不过就算是无色版,其实也相当精准了,出现巧合的概率不是没有,但也非常非常低了。 胡乱画一个这样的图案很容易,胡乱画的图案恰好是不常见的钝角三角形也有可能,但是胡乱画出来的图案符合密码,这概率就太低了。 而现在祝平炎迟疑的原因就是,这里出现了类似的图案,也确实是钝角三角形,但是并没有符合密码。 正常情况下,这都会被当成是巧合,毕竟这个图案很容易出现。 不过在这里恰好就发现了这个图案,真的是巧合吗? 与其白跑一趟,不如试一试。 抱着这种“来都来了”的心态,祝平炎按照规则,顺着钝角的方向寻找,但是这个方向只有一张床,再之后就是一堵墙。 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再找到类似的记号,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床底下吗?” 祝平炎又钻进床底下找了一番,除了一些杂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敲了敲地板,也不像是有暗格的样子。 从墙底下钻出来,祝平炎有些疑惑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沉默了几秒后,开始查看床后面的墙壁,似乎也没有任何机关暗格。 所以……这只是巧合? 就算这个图案真的是姜毅留下的,既然当时的情况紧急到密码都留错了,这个钝角所指的方向弄错,或者这个方向本来就没有意义,也不是没可能。 毕竟这个图案,也可以不表示方向,只表示“到此一游”这种信息。 祝平炎转身准备离开,刚走了一步,忽然皱着眉头停了下来,然后试探性的跺脚。 空的。 祝平炎长长吐了一口气,总算找到了。 - 打开地板后,顺着梯子下到了一个地下室里,祝平炎一眼就看见了正中间的一张床上,有个女人一丝不挂的躺在上面。 祝平炎拔出宝剑,慢慢走过去,把剑放在女人的脖子上后,打开灯,这个女人果然就是康新,只是这睡的也太沉了。 见女人还不醒来,他用剑身拍了拍女人的脸:“醒醒,还没到春天呢。”大冬天的裸睡,这是什么好兴致。 但让他意外的是,女人依然没有醒来,好像睡死过去了。 他立刻有所猜测,会不会是这个女人的灵魂正在控制姜毅的身体? 情况基本上猜对了,不过他还是没猜到灵魂互换,以为是精神控制。 打断她,是不是姜毅就能重新控制身体?又或者会不会受到伤害? 祝平炎猜测,就算受到伤害,多半也是康新受伤,按说对姜毅不会有影响。 何况他也没得选择,就算有影响也得这么做,毕竟也不知道长期控制对姜毅有没有影响,同样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控制着姜毅的身体做危险的事。 综合各种情况来看,强制唤醒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一阵电流从剑身导入女人体内,但是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因为姜毅不是睡着或者使用异能,他是被迷晕了。 但是祝平炎可不管这么多,加大电流,大力出奇迹,他只管大力,剩下的交给奇迹。 第一百七十七章 觉醒 不知道是大力还是奇迹,亦或者电流能解药性?总之姜毅真的醒了。 “总算醒了,脑子清醒不,现在的情况能想明白吗?” 姜毅的脑子还真不太清醒,不知道是药性还是被电的,他模模糊糊做起来,在自己身上摸索,摸到胸前的两团肉愣了一下,又往下一掏,瞬间泪目,他真变成女人了。 不过他立刻发现了自己咽喉上的剑,心里一惊的顺着剑看去,发现执剑人是祝平炎,先是惊喜,但很快又变成了惊吓。 惊喜不用解释,至于惊吓…… 他现在是女人啊,在祝平炎眼里还是敌人,如今这场面,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他心里防线就要崩溃了,要么疯要么弯。 - 好在祝平炎没这兴致:“姜毅怎么了?” 姜毅愣了一下,然后立刻反应过来,急切的说:“会长,我就是姜毅啊!” “啊?”祝平炎把剑往前一挺:“别动,1+2等于几?” “黄色。”姜毅毫不迟疑。 祝平炎迟疑了一下,不确定是不是康新利用姜毅的身份,打听到了这个暗号。 但是不需要他多说,姜毅已经滔滔不绝的把很多只有他俩知道的事情吐了出来。 要么是康新获得姜毅身体控制权的同时,也获得了姜毅的记忆,要么眼前这人说的是真的,她就是姜毅。 但前者是不合理的,康新肯定没有获得姜毅的记忆,否则也不会露出破绽引他起疑。 所以这真的是姜毅? 地网里的姜毅明显是假的,而这里有个女人自称是姜毅,这信息就很明显了,肯定是灵魂互换。 祝平炎没有像姜毅想的那样没法接受,而是迅速的问了当时的情况,姜毅也没有废话,连忙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 当然,只说了灵魂互换和他被打针的事,中间的事情不重要,隐去不谈。 谁知祝平炎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在上面看到了你留下的标记,但是你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标记都留错了,害我犹豫了半天。” 姜毅干笑两声:“当时……情况比较特殊。” 祝平炎摆手:“算了,算了,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你的身体要回来,还有,先穿上衣服,你不冷吗?” 现在才三月,天气非常冷,望东城比华夏还冷,在室外穿棉袄都扛不住,不过那是室外,望东城这种地方,冬天都是有地暖的,室内温度还算暖和。 不过也仅仅是还算暖和,不至于开个地暖就成夏天了,不穿衣服该冷还是冷。 姜毅听了这话,也是觉得有点冷,开始找衣服穿,但过了几秒,忽然像是开悟了,转身看着祝平炎:“穿什么,不穿,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祝平炎赶紧摆手后退:“哎哎哎,你干嘛,你是不是觉醒了什么?” “我刚刚想起来,”姜毅把胸脯拍得啪啪响,“这身子是那个贱人的,她用烟头烫我手心,来来来,我们研究一下她。” 说着他翻箱倒柜的找到一支笔,在大腿上写了贱人两个字,又把笔递给祝平炎,撅着屁股说:“来,左边写个淫,右边写个荡。” 祝平炎看着眼前晃悠悠的屁股很无语:“你写这有什么用啊,洗个澡就没了。” 这话提醒了姜毅,他坐回床上思考片刻,一拍巴掌:“纹身去,我给她纹一身,什么丑纹什么。” “纹身疼的不还是你自己。”祝平炎对姜毅的不冷静非常不解,他当然不知道姜毅经历了什么。 “我只是疼一会,她可要带着这些纹身一辈子,不亏!” 祝平炎赶紧打断他:“行了行了,当务之急是取回你的身体,其他的以后再说吧,你要给她纹身,鬼知道她用你的身体做什么,万一她一时兴起把你给阉了,我看你怎么办。” 姜毅惊出了一声冷汗,赶紧站起来:“卧槽,对,赶紧取回我的身体。” 见他说着就要往外走,祝平炎赶紧又提醒:“穿衣服!穿衣服!” “不穿,所有人都来看才好呢,最好电视塔来采访,来个全球直播。” “别意气用事,你这么出去直接得进衙门,还想取回身体?” 姜毅挠头:“唉,罢了,成大事不拘小节。”说着就要去穿衣服。 祝平炎再次无语,让你穿衣服还把你委屈坏了。 很快姜毅又为难的跑了回来:“这玩意怎么穿?” 祝平炎无语:“我又没穿过,怎么知道。” 姜毅没有多想,迅速放弃:“算了,不穿了,这贱人就应该不穿内衣,对,我就披个棉袄出去,见人就拉开!” 祝平炎赶紧打断他这危险想法:“你想怎么穿怎么穿,但可老实点,别把我整局子里去。” - 最终,姜毅虽然还是没穿内衣,为了保暖,秋衣秋裤还是穿上了,外面套上一件羽绒服,二人一起出门去寻康新。 他们刚离开不到一个小时,使用着姜毅身体的康新就来到了这里,进入屋子后就停住了,祝平炎并没有掩饰他来过的痕迹,所以康新迅速警惕起来。 不过这里已经没人了,她的警惕自然没什么意义,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认没人,稍微放松了些。 但是这一圈打量,也让她意识到这绝不是家里来贼了,因为所有贵重物品都没有丢,那只有一个解释,地网的人来过。 她赶紧进入地下室,心想这里千万别被发现,但是往床上瞟一眼,立刻一声长叹,身体还是丢了。 她正要离开,回地网看看能不能用姜毅的身份取回自己的身体,忽然看见了丢在床上的内衣,又看见被打开的衣柜。 白天的时候她也用姜毅的身份特意吩咐过地网的人,在没搞清楚他失忆原因之前,不要派其他人过来,免得再出意外,这件事他自己调查,说不定对找回记忆有帮助。 众人对他自己调查这事都很反对,觉得太危险,不过不派人再来调查,倒是应承了下来,说可以等他恢复了再调查此事。 “难道不是地网来人,而是他自己醒了?不可能,身躯与灵魂分离,三天内绝不可能觉醒,而不觉醒,就不可能抵抗药力,除非……他也觉醒了灵魂类异能?” 第一百七十八章 绑架人质 察觉到姜毅可能苏醒后,康新立刻明白雷霆会不能去了,姜毅返回雷霆会,必然会让她在雷霆会出现信任危机。 她固然拥有姜毅的身体,但是姜毅所拥有的灵魂她也替代不了。 这种不合情理的事情,没有足够的证据,确实谁都想不到,但是当事实摆在眼前,就很难说了。 事实就是,她初期的表现确实不够完美,因为她真的没想到这是陷阱。 而姜毅虽然有她的身体,灵魂却货真价实,证实的方法多不胜数,何况他们还是专业的谍报组织,肯定会有暗号之类的东西。 这不是说她不能周旋,毕竟灵魂互换这种东西,对普通人来说还是玄幻了一点,她是可以找到借口糊弄的,而只要她顶着姜毅的身体,姜毅顶着她的身体,就不会有人彻底相信某一方。 但这也正是她不愿意去雷霆会的原因,归根结底,姜毅是真的,她是假的,雷霆会的人半信半疑,就肯定会对两人都有所防备。 这种防备会持续到何时?知道这件事的人会有多少? 时间上姜毅比她能拖,至于知道这件事的人数,姜毅更是不在乎,但她不能不在乎,因为这是她的异能,而天道无情。 她选择暂时逃避,但姜毅又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为她的身体还在姜毅那边呢,最终她是要换回来的。 当然她也可以用姜毅的身体远走他乡,继续生活。 如果没有天道的话。 如果没有天道,她甚至可以更猖狂一点,直接回雷霆会,当别人怀疑她的时候,就转移到下一个人身上,之后是离开现场还是继续捣乱,都无所谓。 反正在她的能力影响下,雷霆会的人际关系将彻底瓦解,人与人之间不再能信任,这个组织很快就会走向覆灭。 可惜没有如果,天道在上,千年未变。 姜毅只要使用她的身体活着,出现在大众视野里,就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灵魂互换这种事情。 当然,陌生人肯定不会相信这种事,但是熟人呢?可能大部分人也不会相信,但是姜毅的灵魂是真的,所以肯定有办法让所有人都怀疑。 而知道的人越多,她就越危险。 她不能随意的交换,要么杀死被交换的人,彻底代替那个人,要么怎么交换过来,就怎么交换回去,到时候被交换的人空口白牙,根本毫无影响。 况且不到万不得已,她当然也不想放弃自己的本体。 她并不知道失去本体后会发生什么,但是十年前有个和她能力差不多的天骄,失去本体之后就再也无法变强,能力一直停滞。 再往前追溯,据说一百年前也有类似案例,失去本体后就慢慢虚弱死亡了,据说是灵魂无法从新身体取得养分。当然这也是瞎猜的,灵魂是啥,灵魂还需要养分?谁也不知道。 不过这些例子都在警告她,不能轻易失去本体。 虽然就她的能力而言,其实人越多越强,但是还是那句老话,天道无情,她不想被雷劈,就必须让尽量少的人知道这件事。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姜毅约出来,两人私下解决这件事,到时候哪怕不杀姜毅,把身体换回来就跑也行啊。 问题就在于姜毅凭什么要应约,就算姜毅也是精神系异能者,除非是像她这样的特殊情况,否则没有本体多半也是不能使用异能的。 同样没有攻击性异能,那自然是人越多越强大,他凭什么要放弃雷霆会这样的靠山,单独出来赴约? 她先是总结了一下这两天获得的信息,然后很快想到了一个法子,绑架人质。 姜毅的父母在雷霆会里,不是很好下手,但是他有个叫倪瑶的女朋友。 虽然她不知道两人的感情怎么样,但是见到倪瑶后,她相信姜毅肯定很在乎倪瑶,因为这个女孩实在太漂亮了,太美了,她一个女人都觉得美。 女朋友丑才讲感情和睦,灵魂契合,女朋友漂亮,感情不破裂都能将就,而像倪瑶这么漂亮的,肯帮她养孩子的都大有人在。 绑架人质,是个非常老套,但永远有效的法子。 不过用人质去提一些突破底线的苛刻的要求,不仅仅是对人际关系的拷问,也是对是对智商的拷问。 但劫持人质没有用吗? 当然有用,只要不突破被威胁着的底线,多半还是能成功的。 比如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劫匪挟持人质,要求警察给一千万,并且让他们离开。 智商正常的劫匪,绝对不会把这写进计划里,要么是来的路上出车祸伤了脑袋,要么就是被逼迫到绝境,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 因为警察绝对不会同意,警察的底线就是抓获劫匪,劫匪要一千万,迫于舆论压力,或许能给,但是想跑?绝对不可能。 就算表面上同意,八百米外的狙肯定也已经瞄准好了。 但如果劫匪挟持人质,要求警察送一顿饭进来,即使加上诸多苛刻要求,比如鱼香肉丝里多放鱼,辣子鸡不要辣椒,免费的汤换成饮料,顺便帮忙带包烟,只抽华子,别的哈嗓子。想必也是能被满足的。 警察要是不同意,那劫匪就可以给人质松绑,顺便送他一把枪:仔细想想你是不是绿了谁,外面那些家伙多半是想弄死你,跟我们一起冲出去吧。 康新现在需要的就是这种要求,她不要求姜毅束手就擒,引颈待戮,那很显然会突破姜毅的底线。 这和被绑架者是否重要毫无关系,就算两人情比金坚,倪瑶比姜毅的命还重要,自杀这种条件也不会被同意。 因为这不仅仅会丢掉自己的性命,也会丧失对被绑架者的控制权。 简单来说,姜毅还活着,倪瑶就很重要,他和康新相当于以倪瑶为绳索拔河,这会让倪瑶很痛苦,但姜毅是有可能赢的。 姜毅要是死了,倪瑶就完全掌握在康新手里,而这时候倪瑶毫无用处,康新随手打死就好。 这个社会都已经苛刻到要求坏人讲诚信了吗? 所以康新的要求很简单,就像要一顿饭一样简单,她要求姜毅一个人过来,同样的,她也会一个人来,两人交换回各自原本的身体。 第一百七十九章 互赠大礼 其实康新就算不绑架倪瑶,姜毅也会同意她的要求,因为他并非如康新所想的,对天骄世界一无所知,祝平炎已经将一些重要概念讲给他听了。 其中当然就有天道。 天骄的事,最好不要干涉到普通人,这是绝大多数天骄的原则。 不过凡事没有如果,既然康新已经绑架了倪瑶,姜毅只能孤身前往约定地点附近。 之所以是附近,是因为他也要看看康新是不是一个人,否则过去就是送死。 康新选的位置非常好,是开阔的湖边,她一个人站在那,一眼就能察觉到周围没有其他人,但是也没有倪瑶。 他拿出手机:“倪瑶呢?” “说好的一个人嘛,当然是你和我的约会,怎么能带其他女人呢。” 姜毅皱着眉头:“我没空和你逗乐子,告诉我倪瑶在哪,否则我不会出来的。” 康新冲湖面上的一艘小船挥手,船上的倪瑶立刻也挥了挥手。 “把她放在我俩都够不到的地方,很安全吧。” 用望远镜发现船上的确实是倪瑶,而且那艘船也不像是能藏人的样子,姜毅终于放心下来,走到了康新跟前:“换回身体后,我们……” 他话又没说完,不过不是被谁打断,而是自己闭嘴了,反而是对面补充了他要说的话:“井水不犯河水。” 姜毅一愣,抬起手看了一眼,见到这熟悉的男人手臂,终于确定,变回来了。 不过他没有过多感慨,而是立刻大喊:“行动!” 通过原本一直打开的手机,远处的祝平炎收到信号,立刻打开了手里的一个开关,然后开车冲了过去。 在他这边打开开关的瞬间,康新双腿发软跌倒在地,她掀开衣服看了一眼,想要怒骂,但口齿不清,只能断断续续的吐出两个字:“混,混,蛋!” “专门为你准备的加大电量版,超长续航,慢慢享受吧。” 康新身上除了一件长筒羽绒服,没有穿任何衣服,身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纹身。 当然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祝平炎按下开关,她就全身麻痹的罪魁祸首,一个捆在身上的加强版电击器,此时还在不断放电。 但与此同时,姜毅也发觉不妙,掀开衣服看了一眼,他倒是好好的穿着所有衣服,但是身上竟然绑着一个定时炸弹,还剩十秒爆炸。 “你个贱人比我狠多了!”姜毅怒骂着跑到了康新面前,“赶紧给我解开,不然我们一起死!” 康新伸出颤抖的手:“电,电” 姜毅赶紧又喊道:“关了,关了,快关了!” 祝平炎不知原因,难道又灵魂互换了?但是被电击的时候不是不能使用能力吗? 如果灵魂没互换,喊话的男声肯定就是姜毅,而如果灵魂互换了,喊话的男声是康新,那被电的就是姜毅。 无论是那种情况,都要关掉电击,所以祝平炎也没犹豫,直接关了电击,他本人开着车也快到了。 而在沙滩上,电击停止后,康新立刻拔掉身上的电击器,然后看着还剩几秒的定时炸弹,也只能掐断电线,阻止了炸弹爆炸。 炸弹停止后,姜毅立刻挥拳打向康新,康新一个翻滚躲开了攻击,然后在地上扫视一圈,似乎是找到了什么记号,沙子里挖出了一把手枪。 不过双方的距离太近,她根本没机会瞄准,就被姜毅一把抓住,两人互相争夺手枪,一时间僵持不下。 两人都是天骄,康新虽然是女人,但是境界更高,力量反倒比姜毅要大上不少,很快踢开姜毅,把手枪夺了下来。 砰砰砰几声枪响,姜毅没有中枪,反倒是他们十米远外的沙地上溅起三捧沙土。 当然不是康新留情,开枪的根本不是康新,而是祝平炎。 祝平炎已经开车赶来,见两人争执,立刻就猜到姜毅不可能抢得过康新,直接从车上跳了下来,翻滚一圈后对着地面开了三枪。 这三枪是对康新的警告,如果她打死姜毅,祝平炎就立刻会打死她。 康新瞥了一眼祝平炎的位置,估计祝平炎是不敢对人开枪,害怕误伤姜毅,所以有恃无恐的调转枪口对准祝平炎开了几枪。 祝平炎立刻翻滚着躲藏起来,姜毅也趁着枪口离开,一脚把康新手里的枪踢飞,然后飞身抓住手枪。 但是在他抓住手枪的瞬间,天旋地转,他又变成了她,对面康新用他的身体拿着手枪,没有对他开枪,而是对准自己腿上开了一枪,然后把手枪丢了过来。 这种迷之操作让姜毅很困惑,但还是下意识的接过手枪。 再次天旋地转,他和康新都回到了本体,而局势已经在这两次身份转换间发生了巨大逆转,姜毅刚抢到手的武器没了,腿上还中了一枪,康新又重新取回了手枪。 姜毅被绕的脑子都乱了,原来这才是康新的战斗方式。事后仔细想来,这倒是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但在激烈的战斗中,实在很容易让人蒙逼。 而取得优势的康新,顾忌祝平炎的枪口,不能直接杀了姜毅,她现在还不知道祝平炎是天骄,害怕雷霆会的其他人赶到,也不敢耽搁,转身奔向湖边。 就像祝平炎开车在远处待命,康新的人也开着船在湖对面待命,现在也已经到了,康新立刻跳上船。 船上的人都是天骄,但并不打算恋战,迅速开船离开了。 天骄最害怕的就是人多,不管多厉害的天骄,都对付不了大规模的普通人,而雷霆会有几千人,鬼知道再耽误下去会来多少人,万一被包围就死定了。 只有康新对着姜毅开几枪,但是在她跑到船上的这段时间,姜毅也找个沙堆躲起来了,这几枪都没有命中。 手枪一共就那么些子弹,打完之后她只能放弃。 此时康新的衣服还敞开着,她身旁坐着一个体型壮硕的男子,伸手拨开她的衣服,看着她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你这审美有问题,有大问题。” 康新一把打开他的手,也没有拉起衣服,只是阴沉着脸说道:“好一个雷霆会,我倒要看看一个凡人组织能有多厉害。” 尽管他们现在就是被雷霆会吓跑的,但是不妨碍放嘴炮。 第一百八十章 杀手俱乐部 康新他们不敢正面和雷霆会对抗,不代表他们就怕了雷霆会,暗地里搞手段的法子多着呢。 雷霆会虽然人数众多,但对比军方的力量就可以看出来,对国家政权的影响极小。 所以天道在这方面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搞成秋风堂那种超级帮派,真的具备一定政治影响力,就不会太在意。 这让祝平炎有机会在幕后掌权,控制一个数千人的大帮派,也让康新他们可以幕后捣乱,对一个数千人的大帮派下手。 - 当然,天骄会尽可能的不对普通人出手,所以这些人还是会尽量选择姜毅为目标,起码他们现在知道姜毅在雷霆会是有很大地位的。 现在他们就在讨论,有什么办法能把姜毅绑过来,问清楚雷霆会为什么要调查他们。 门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所有人都看了过去,这里是远离人烟的荒郊野外,周围连个村子都没有,怎么会有人敲门? 一个身高快两米的壮汉站起来:“我去看看。” 他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发现门外竟然就是他们计划绑架的姜毅。 众人还在错愕的时候,康新已经拔出手枪,递给了旁边的人,那人立刻会意,用枪指着康新的脑袋。 几乎是同时,门外的姜毅露出个笑容,对壮汉说:“小甜甜,是我。” 而屋子里,被转换到康新身上的姜毅,没有任何懊恼的情绪,而是双手抱拳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倪瑶呢?” 当时祝平炎离得还远,姜毅手里没枪,只能躲在沙堆后面,况且倪瑶在船上,他就是想游过去,也没有别人的船快。 所以最后倪瑶还是被他们带走了。 康新控制着姜毅的身体走进来:“该说你是痴情还是傻?” 壮汉拎起一旁门板似的闸刀横在姜毅身体的脖子上。 康新一把推开闸刀:“别急,还没玩够呢。” 康新身体里的姜毅冷笑了一声,转头看见旁边指着他的枪口,忽然伸手去夺枪。 拿枪的那人下意识的开枪,砰的一声枪响,所有人吓都矮下半截身子,只有那个壮汉侧着身体挡在一个女人面前。 不过这一枪打穿姜毅的手掌后,没有再打中任何人。 姜毅疼的龇牙咧嘴,但却强忍着疼痛举起手说道:“反正这是你的身体,有种就一枪崩了我。” 康新看见自己的手掌被打穿,气的狠狠一拳锤在桌子上,然后转头看向壮汉,什么话也没说,壮汉就默契的举起闸刀。 灵魂互换,姜毅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闸刀就在他的脖子边,甚至不需要壮汉动手,只要壮汉松手,这巨大的闸刀就会把他砍死。 而另一边,康新忍受着手掌被打穿的疼痛,却面色不变,把手递给旁边的人:“老大,帮我上药。” 她旁边一个染着绿头发,身形消瘦的男子,也随意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药粉,洒在康新手上,然后又一掏,竟然又掏出绷带,帮她处理好了伤口。 康新多狠啊,手掌穿孔都面色不变的人物,此时竟然面色扭曲:“老大,你这是什么药?” 绿人摊手:“我怎么知道,反正你血止住了。” 康新收回手,然后用另一只手又一拍桌子,指着姜毅说道:“你有种,看看我俩谁斗得过谁!”说着就在自己脖子上扎了一针。 姜毅毫不在乎的说:“你以为我是一个人来的吗,去外面看看吧,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众人立刻紧张起来,如果雷霆会几千人过来包围住了他们,那可就插翅难逃了,除了两个强化系有可能跑掉,剩下的要么被天道弄死,要么被乱刀砍死。 绿头发的立刻拍案而起:“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现在也是天骄,到时候天道雷罚,少不了你的!” 他们还以为姜毅刚成为天骄,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将数千凡人掺和进天骄争斗中,哪怕他没有使用能力,天道也会记上一笔。 姜毅笑道:“别这么激动,你们有想知道的事情,我们也有,只要你们肯放了倪瑶,然后消息互换,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好?” “你们想知道什么?” “李建国是不是你们杀的。” “原来你们是在调查这件事。” “看来你们就是永安科技的某后主使。” 绿人沉默几秒后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就算你想替他报仇,也不该把数千凡人牵扯进来,你或许不知道……。” “天道嘛,我知道。” 绿人一愣:“你知道?你知道为什么……” 他话没说完,一个矮个子女人打断他说道:“外面没有人!” “你们看不到而已。”姜毅打了个响指。 砰的一声,旁边的窗户被打碎。 狙击手?如果只来了些精锐的狙击手…… 绿人向旁边使了个眼色,两人走了出去。 “你难道觉得这两人就能对付我们的人?太小看我们了吧。” “只是去确认一下你说的话是真是假。” 姜毅也不纠结,继续问道:“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们派去的杀手是谁?” 绿人本来已经打算虚与委蛇,一听和自己无关,也不打算编瞎话了,照实说就是。 “彗星上找的,我也不知道是谁,不过听说是个有名的杀手,是杀手俱乐部的成员,想报仇就去端掉杀手俱乐部吧。” “没有其他线索了吗?” “有的话,我当然也不介意告诉你们,不过彗星的保密是双向的,你要是想知道更多,顺便把彗星也干掉。” 彗星可是有好几位巅峰灵台支持,经过地仙许可的,就连龙卫都不敢轻易说要把彗星干掉,他这明显是挤兑。 却听姜毅自言自语:“干掉彗星?哦,干掉彗星不太可能,那去找杀手俱乐部吧。” 绿人心里冷哼,杀手俱乐部不像彗星这么有名,背后也没什么大人物支持,但是天克雷霆会这种凡人组织。 因为杀手俱乐部又被称为短命俱乐部,这里面都是天骄杀手,如果他们老老实实去杀天骄还好,天道也不会干涉天骄内斗,但是杀天骄哪有杀普通人来钱快,这里的人为了赚钱,都杀过很多普通人。 可以被人高价悬赏的普通人,肯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以杀这种人为业,搞不好哪天就猝死了,所以杀手俱乐部里的人,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不怕短命,自然也不怕和凡人组织硬碰硬。 第一百八十一章 姜毅的能力 派出去侦查的两人很快回来了:“只有几个狙击手,不过有点难缠。” 绿人冷笑:“你这么有自信,肯定都是些高手,但你以为天骄会害怕凡人吗?” 姜毅刚刚成为天骄,还没发像这些人一样把自己代入天骄的行列,所以下意识会把自己看做凡人,此时就很鄙视的说:“那你们之前在怕什么?” 绿人也不再辩解:“杀了。” 却没想康新虚弱的抬起手:“交给我!” 绿人看了她一眼,点头说道:“反正你也不擅长打狙击手,就留在屋里看着他吧,说不定还能当筹码。” 在得到首肯后,康新与姜毅立刻灵魂互换,康新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动了,所以她也不担心姜毅用她的身体自残。 “虽然那些纹身都是假的,但是敢把我的身体画成这样,你猜猜我会对你做什么?”康新说着把手伸进裤子里,“来,和你的小兄弟说再见。” 姜毅不屑的冷哼一声,看都不看一眼。 康新阴沉着脸,在已经抓获姜毅的情况下,她真要这么做,当然也不至于专门换过身体,自己承受这份痛苦,这么说只是为了吓唬姜毅。 但是没想到姜毅一副凛然不惧的表情,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可实在不正常。 不过仅仅几秒后,康新再次微笑:“有种,硬汉啊,就是不知道你老婆有没有这么硬。” 姜毅瞬间变了脸色,他想说什么,但是舌头麻木,根本发不出有意义的音节。 康新走到楼梯口,转身对收拾装备的壮汉说道:“小甜甜,对不起啦,本来说好用你的身体。” 壮汉无所谓的说:“反正我又没感觉,爽的还不都是你。” 说完回头继续收拾东西,却发现身旁带着杀气的眼神,立刻改口说:“那真是太好了,我心里只有小丽,别的女人会让我恶心的睡不着。” 那个叫小丽的女人娇羞的一拳打穿墙壁:“得了吧,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 虽然她知道壮汉是故意说假话哄她,语言上也表示不屑一顾,但壮汉要是不说,被打穿的就不是墙壁了。 康新走下楼梯,先是开门的声音,接着听见倪瑶惊喜的说:“你来了!” 但等待倪瑶的不是温柔的怀抱,而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先让老子爽一爽。” 倪瑶有些不敢相信:“什么?” 然而接下来是更加粗暴的殴打与欺辱。 - 大厅里空荡荡的,控制着康新身体的姜毅努力的想吐出一个音节,却怎么都做不到,只能听着楼下的声音,一声声刺痛他的心。 而在一公里外,竟然还有另一个姜毅。 姜毅在找回身体后,异能正式觉醒了,可以制造一个分身,去敲门的正是这个分身,而这里的才是本体。 而此时姜毅的本体则全力嘶喊着那个分身怎么也喊不出的名字:“白猫!” 或许也知道这样的嘶吼毫无意义,他转头对祝平炎说:“还有什么办法能唤醒白猫吗?” “除了主动唤醒,白猫每过一段时间会自己醒来,不过没有信号,她不知道外界的情况,不会出来的。” 他们能知道康新的位置,当然也是因为白猫。 姜毅虽然想报复性的给康新纹身,但时间上根本不允许他这么做,所以那些纹身都是假的。 随时可以洗掉的假纹身,也就能恶心一下康新,远远算不上报复,就算姜毅失心疯,祝平炎当然也不会这么幼稚,所以这些遍布全身的假纹身,只是为了给白猫打掩护。 白猫觉得她可以暗杀掉这些人,然后把倪瑶带回来。 但是祝平炎不同意她冒这样的风险,毕竟天骄种类繁多,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异能, 所以报信之后,白猫继续寄生在康新身上,等待祝平炎他们杀到,以信号唤醒白猫,达到突袭目的的同时,不会让白猫太危险。 姜毅利用分身进入,只是为了打探情报,本来也没打算活着回来,所以态度极其嚣张。 可他没想到,康新这个变态娘们见他不受威胁,竟然去折磨倪瑶,这让他追悔莫及,又咬牙切齿。 早知道就不激怒康新了,早知道就不装硬气了,表现的痛苦一点,说不定康新就不会去折腾倪瑶。 假设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倪瑶正在受苦,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冲进屋子,杀掉康新这个疯婆娘。 祝平炎赶紧按住他:“你还能制造分身吗?” 姜毅摇头。 “那就别出去,在远处打黑枪就行。” “我办不到!” 祝平炎冷冷的看着他:“一个女人就让你方寸大乱,这是命令,你要么执行,要么就滚回去!” 也不知道为一个女人创建雷霆会的他,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姜毅沉默不语,祝平炎接着说:“你要是不听命令,我只再派一人押你回去,平白少了两个战力,这就是你希望的吗?” 姜毅只能点头:“一定要尽快救出倪瑶!” 混乱只会让他成为己方的绊脚石,这个道理他不是不懂,只是关心则乱,一时昏了头而已。 祝平炎点了点头,带着祝影和三个士兵冲了出去,另外六个士兵则带着狙击枪,埋伏在四周的高点上。 此时永安小队正在搜索附近的狙击点,他们的方法非常简单粗暴,那个壮汉直接穿着一身甲胄,站在房顶上,威风凛凛的像是古代将军。 明知这人的防御力肯定会很强大,但是再怎么样也得开一枪试探一下,所以一个士兵开枪了。 由于目标没有移动,子弹正中心脏,壮汉被狙击枪强大的动能从房顶打了下来,但落地之后,他毫发无伤的站起来,从胸前的铠甲里,把狙击枪的子弹扣出来。 “就是普通的对人狙击枪,不用盔甲我也能能扛得住。” 那个叫小丽的女人白了他一眼:“盔甲重要还是命重要,一件法器还抠抠搜搜的,又不是买不到。” 壮汉辩解道:“公司不是倒闭了吗,钱要省着花。” 绿人问道:“别废话了,狙击手在哪?” 壮汉指了一个方向:“那边的山上。” 第一百八十二章 康新 永安小队在寻找狙击手,祝平炎则在这些狙击手的观察下,绕过永安小队,前去营救倪瑶。 六个狙击手从六个方向观察,最关键的是对方为了找到狙击手的位置,也有个大块头会主动暴露自己的位置。 于是双方竟然有些默契的互相配合起来,每当壮汉露头,士兵们就算明知道攻击无效,也会放一枪出来,然后更换自己的位置。 这种情况也让永安小队疑惑不已:“为什么他们明知道攻击无用,还是不停的攻击?” “难道是故意勾引我们过去,有什么陷阱?” “不管有没有陷阱,我们都要过去,小心些就是。” “会不会是调虎离山,故意引开我们?” 绿人笑道:“看守的可是康新。” 对人类出手,特别是不能杀人灭口的时候,康新的能力被极大限制,但是和天骄战斗,亦或者能杀人灭口,康新的战斗力就非常可怕了。 理论上来说,敌人越多,康新就越强,因为没人知道她会夺取哪个身体,而获得康新身体的人,必须先向别人证明他是他自己,然后才能指出康新的位置。 可哪有那么容易证明,总不能康新随便说句话,别人就当真了,然后把自己人毙了。 所以必定要有足够的证据,这人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但是这肯定需要很长时间,这段时间内康新完全可以再换一个身体,或者再换回去。 被换的那个人刚证明自己被换了,然后又被换回来了,队友要是急性子,当场就把他毙了,队友要是肯听他解释,他还得想新的方法证明自己,毕竟已经说过的话再说一遍可没有效果。 而就算他用新的方法证明自己,只要没有办法限制康新的灵魂交换,就没有任何意义。 灵魂互换这种异能本来就少,专门防御这种异能的法器,这世上或许存在,但碰巧遇见的概率实在太低了。 以康新的战斗方式,他们在场也不会有太大作用,对手防御力强的话,或许康新无法短时间解决对手,但是拖住绝对不成问题。 - 此时祝平炎带着祝影和三个士兵慢慢靠近屋子,分别去四周检查有没有埋伏。 狙击手那边一直没有看到永安小队的全貌,所以他们只能从姜毅的视角确定永安小队五个人离开了屋子,至于他们出屋子后是否都离开了,谁也没法确定。 虽然对方分兵埋伏的可能性不高,但是不能不做防备。 等在屋外的祝平炎已经能听到倪瑶的痛苦的呻吟,不用想都知道,如果姜毅跟着来了,肯定已经不顾一切冲进屋子里了。 祝平炎作为旁观者,虽然也感觉很不是滋味,但还是能理智的克制住,在没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可不能胡乱闯进别人的地方。 很快四周查看的士兵归来,确定外围安全后,又透过窗户向里面观察,只能看到瘫倒在椅子上的康新,这时候一枪就能毙了康新,但是他知道这个康新其实是姜毅。 按照姜毅的说法,屋子里应该是没有什么陷阱的,所以在倪瑶还在受折磨的情况下,他们也就没再磨磨蹭蹭,快速而安静的进入房间,用枪围住了楼梯口。 由于倪瑶也在下面,不能直接用火力覆盖这样稳妥且安全的做法,不过来的路上也已经商量好了应对方法。 一个士兵脱掉防弹衣,单手持枪,另一只手在背后比着剪刀手,走下楼梯,用枪指着姜毅说道:“放开她,束手就擒,你逃不掉了。” 如果有机会,他会毫不犹豫的开枪,毕竟这只是姜毅的一个分身,但是此时康新和倪瑶抱在一起,想要打中康新而不伤害倪瑶,是非常困难的。 康新看向士兵,灵魂交换发动,她进入士兵的身体,单手持枪而另一只手在背后比剪刀手,这种姿势实在有些别扭,所以交换过来的瞬间,她下意识想要双手握枪。 但是她的左手刚放下来,立刻察觉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楼梯上,她看见了一群人持枪对准她,想要随便选一个人灵魂互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在她手放下的瞬间,他们就已经开枪,丝毫不顾及可能打死自己人。 三颗子弹射穿胸膛,一颗子弹射穿头颅,她直挺挺的倒在地上,瞬间死亡,连濒死状态下转换到别人身上都办不到。 永安小队的人觉得康新无敌,是因为他们的对手一向也只是普通的天骄小队,虽然借助天赋拥有强大的战斗力,但说到底只是些追逐利益的普通人而已。 这些人互相不信任,且永远把保障自己的性命放在第一位,康新才能如鱼得水。 牺牲自己解决康新,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子,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天骄小队会有人站出来做这样的事。 别说天骄小队了,这种牺牲精神在军队里都很少见,除了少数精英的铁血军队,这世界上90%的军人应该都无法做到从容的牺牲自己,守卫家园者除外。 所以永安小队对康新有信心,康新自己也很有信心,但是祝平炎用一个简单的手势,和一个完全不惧死亡的士兵,非常容易的杀掉了康新。 康新死后,她的异能失效,姜毅重新获取分身的控制权,士兵的灵魂也重新回到他原本的身体里,不过脑袋都被打开花了,当然是没法活过来,不过士兵本来就是可损耗的战斗单元,花一百积分就能修复。 至于康新自己的身体,则看起来毫无变化,只有仔细观察才会发现,她原本微弱的呼吸与心跳,忽然停止了,就好像麻醉药过量,无声无息的在麻醉中死亡。 姜毅恢复对分身的控制后,转身看向一身伤痕,畏畏缩缩蹲在地上的倪瑶,想要安慰,但是见到对方眼里的惊恐与厌恶,只能放弃。 这个误会要怎么解开呢?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把一切告诉倪瑶,包括什么异能天骄,统统坦白。 但是这样做有很大风险,康新当时之所以为姜毅快速清醒而惊讶,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 大部分情况下,都应该如同上官锦程一般,在大脑里用自己的记忆为绳,与天道拔河,输了就逐渐遗忘,赢了才能被觉醒。 第一百八十三章 他不是姜毅 几乎所有天骄都无法与凡人彻底脱离关系,有些如董一王庭,本就自凡人中觉醒,父母亲人自然都是凡人,就算未来父母故去,妻子也可能是凡人,就算找天骄做妻子,儿女也可能是凡人。 就算有一人天命巧合,父母兄弟,爱人子女,统统都是天骄,也免不得有几个凡人朋友。 如果可以毫无代价的把知情凡人变成异能者,谁想要瞒着自己的亲朋好友呢。 答案就是,不能这么做。 即便凡人数量众多,天道针对每个人的力量很小,但想要以凡人之力战胜天道,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凡人失败,忘记这件事。 而且坊间流传,凡是曾经知晓天骄的凡人,无论是否保留记忆,必定折损阳寿。 即便意志坚定,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异能者,每个人成为异能者的门槛是不同的,如姜毅这样推一下就能觉醒的,其实本就跨在天骄的门槛上,所以很轻松就能觉醒。 但也有些可能注定无法成为天骄,即便凭借坚定意志,在与天道的斗争中赢了,天道也无法把他变成天骄,只能把他变成傻子,自然没人再相信傻子的话。 失忆、脑残、折寿、损运,扛住这种种负面影响,才可能觉醒,而大部分人也只是觉醒成为完全没有用的异能者。 试问在这些前提下,谁敢让自己的亲朋好友去尝试? 更何况刻意向普通人展示异能,可是会被天道记在小本本上的,不管对方最后是成为天骄还是变成傻子,天道都会记上一笔,因为让他变成天骄或者傻子的,是天道。 而且成为天骄真的是好事吗?如果是赵浅这样的神级异能,那当然是好事,靠天赋就能成人上人,但对于这种被催化出来的天骄,被迫卷入危险的天骄世界,却没有能自保的力量,这真的是好事吗? 如果是普通人,还能获得天骄世界的豁免权,越是强大的天骄,越不会对普通人出手。 但只要成为天骄,不管实力多么低微,哪怕连强壮的普通人都不如,依然会失去这种豁免权,天骄世界是弱肉强食,实力低微的天骄会成为强者的鱼肉。 种种情况综合下来,把事情真相告诉倪瑶是不可行的,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法子可以解决误会吗? 有。 祝平炎端着枪走到姜毅分身面前,然后毫不犹豫的开枪打死了这个分身。 两个士兵和祝影站在祝平炎身后,对这血腥的场景不为所动,别说打死的是分身,就算祝平炎把姜毅真身打死了,他们也毫不在乎。 只有倪瑶吓得惊叫起来,祝平炎以为她是被这血腥的场面吓到了,却没想到她却径直扑到了姜毅身边,抬起那颗血淋淋的脑袋,不知所措。 这让祝平炎有一些恍惚,隐约间老毛病又犯了,觉得倪瑶长得很像李栀。 倪瑶和李栀长相完全不一样,只不过祝平炎下意识会把美丽的长相安在李栀脸上,而倪瑶长得够美。 不过祝平炎脑子还算正常,而且倪瑶也不是一般的美女,哪怕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也有很清楚的认知,起码在容貌上,李栀和倪瑶没得比。 所以他只失神了一瞬间,就转过身,倪瑶毕竟还光着呢。 “他不是姜毅。” 倪瑶疑惑的抬起头,她认识祝平炎,所以也格外疑惑为什么祝平炎会忽然杀了姜毅。 “长得像而已,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整容了,谁知道呢,反正他不是姜毅,细看之下还是有区别的。” 倪瑶回头去看姜毅的脸,看到的却是一颗烂西瓜,悲伤退却大半后,这场景让她不由一阵阵干呕,这张脸哪里还能容得细看。 祝平炎走到一堆碎布前,蹲下去翻了翻,对旁边的士兵说:“帮她找件衣服。”,然后又对倪瑶说,“他也来了,一会会过来的,到时候你仔细看看,到底哪个是真的。” 倪瑶再漂亮,也是别人家的女朋友,他没必要说太多,等姜毅来了自然有无数的软言细语去安慰,说完这些后,他就上去了。 刚走上楼梯,就看见挺无语的一件事,士兵竟然在脱康新的衣服。 这里肯定有多余的衣服,祝平炎的意思是让士兵找这些衣服,士兵拥有正常人的思维能力,所以也肯定能想到。 但思维能力和思考方式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前者是智商,后者比较复杂,或许可以称之为文化。 士兵的“文化”里,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自然不会有对死者的尊重或敬畏,在他们眼里,尸体只是一件待处理的垃圾。 所以相比于在这么大的屋子里找衣服,直接扒了康新的衣服多简单。 祝平炎也懒得管,反正康新也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敌人,把白猫喊出来后,就去解决永安小队剩下的人。 - 祝平炎这边解决康新,包括杀掉姜毅分身演戏,都没花多少时间,所以当他离开别墅的时候,永安小队的人还在和狙击士兵捉迷藏。 壮汉虽然不怕狙击,但是永安小队的其他人扛不住狙击枪,所以都选择从树林之类有掩护的地方行进。 就算走到空地,其中一个人拥有类似王庭幻焰的能力,不过范围比王庭大得多,可以制造一个几十米的火罩子,掩盖他们的位置。 只有壮汉时不时爬到树顶晃悠。 在距离狙击手只有几百米的时候,祝平炎已经安全到了别墅,所以壮汉再主动出来找打,也没人开枪了。 不开枪的狙击手就不会暴露,但是不开枪,狙击手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答案就是侦查。 他们无法瞄准永安小队,但是可以锁定永安小队的位置,一边报告给祝平炎,一边调整自家的位置,向那边靠近。 有那个火系天骄的存在,远距离的狙击没有效果,那就直接近战。 反正他们这边十二个人,对方只有五个,证道期的天骄,战斗力还不如拿着热武器的神国士兵呢。 祝平炎从这群人里感觉到了一个灵台的气息,但也只有一个,其他四个都是证道,距离太远,也只能区分灵台和证道,详细实力是感觉不到了,连那个灵台是谁都不太能分清。 不过祝平炎对己方有信心,只要别是太离谱的异能,就有的打。 第一百八十四章 火焰恐惧 按照士兵们的指示,祝平炎很快就看到了那个巨大的火球,果然和王庭的幻焰如出一辙。 此时六个士兵已经都汇合过来,与祝平炎组成了一个小队,互相掩护着走到火球边。 火球的体积非常大,但是温度很低,穿过火球并不会造成任何损伤,但是穿过火球就代表战斗正式开始,所以祝平炎一方整理了一下队形,便迅速冲了进去。 之所以要迅速,主要是为了不让队伍被撕裂,前队穿过,而后队未到的这段时间,是最容易被攻击的时候。 不过这火焰阻挡视线的功能是双向的,不光阻挡了外界的视线,里面对外的视野也会被阻挡,所以在祝平炎进来之前,永安小队也没有发现他们。 不过进去之后,双方距离只有几十米,立刻就发现了对方。 最先看到祝平炎的,是那个叫小丽的女人,她立刻惊呼一声,然后掏出一把飞刀。 她惊呼的声音提醒了队友,也让士兵们立刻看到了她,没错,刚进来的时候,士兵们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听到这声呼喊才确定位置。 女人扔出飞刀,士兵们在战斗技能上都是接近满级的,立刻判断出飞刀的大概位置,飞刀落点的三人躲闪,另外四人具有很好的射击位置,立刻射击,其他人要么还没穿过火焰,要么没有合适的射击位置,只能先调整站位。 然而飞刀的速度太快了,虽然做了躲闪,还是有一人被射中。 士兵们都穿着防弹衣,但是和王庭经常穿的那种重型防弹衣相比,防御力就弱太多了,雷霆会连手雷都能弄到,但是防弹衣嘛……现在的已经是极限了。 毕竟王庭的防弹衣是龙卫特制给强化系天骄的,以不考虑重量的方法强化防御力,根本不流通与市。 飞刀没有破音障,但是它和子弹本来就不是一个重量级,速度不如子弹,动能也比子弹高很多,防弹衣被穿透,士兵倒飞出去,好像被大口径散弹枪打了一样。 而士兵这边由于慢了半拍,射击出的子弹统统被壮汉主动上前挡住了。 这家伙连狙击枪都能挡,挡这些子弹当然毫不费劲。 不过壮汉只有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人都护住,他只护住了小丽和绿头发的老大,另外两人都暴露在枪口下。 士兵立刻调转枪口,但是还没来得及开枪,士兵面前就燃烧起一团火焰,遮挡住了他们的视线。 但是士兵们对出现在面前的火焰毫不在乎,依然举起枪口,遵循记忆开枪,这两人无比诧异,但也只停留在心里,根本来不及做出对应的表情,因为一人当场被爆头打死,另一个也被打中胸膛,倒在地上不知死活。 不光这两人诧异,剩下的三人见士兵毫不顾忌火焰的开枪,也非常诧异,他们之前还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感觉,忽然发现自己的杀手锏被打死了。 他们也没法独善其身,身后的阴影里忽然钻出来一个人。 祝影并不知道绿头发这个是老大,所以优先攻击叫小丽的女人,一刀切开小丽的咽喉。 同时祝影身上蹦出来一个白球,白球空中展开,双爪袭向绿人。 祝影从影子里突袭,而白猫则依附在祝影身上,在祝影出现后,再从祝影身上出来,所以速度就慢了一些,当然这其中的速度差,对于毫无所知的绿人,是没有区别的。 有区别的是小丽,小丽被祝影割喉,当然已经察觉到了偷袭,转身就看见白猫袭向绿人,一只手捂住喷血的咽喉,一只手挥拳打了过去。 白猫那小小的身体,被这怪力女一拳打出去十多米,竟然直接昏了过去。 此时绿人当然也发现了偷袭,左手从怀里掏出一把药拍在小丽的脖子上,右手竟然掏出了一个打火机,在祝影面前点燃。 而被枪打倒的那人,此时还没有死,立刻向这边伸手,似乎是使用了什么异能。 祝影见一直没出手的绿人出手,也警惕的闪到一边。 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 绿人拿出来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打火机,顶多就是火旺一点,还是不防风的那种,一块钱一个。 而中枪那人关键时刻伸出的手,似乎也没有任何作用。 绿人惊讶:“怎么可能没有用?” 祝影正准备继续攻击,士兵们也打算散开,从多方面攻击,让壮汉无法全面防御,似乎胜券在握。 “撤退!快撤退!带白猫走!” 祝平炎惊恐的声音打乱了所有人的动作,无论士兵们有多么好的计划,他们心里就算有100%的胜算,也必须听从祝平炎的命令,不管这命令是否合理。 哪怕是祝影这样拥有极大自主能力的亲卫,面对祝平炎的直接命令,也只能服从。 所以士兵们立刻由散开变为聚拢,簇拥着惊慌失措,几乎站不起来的祝平炎,迅速向外撤退,祝影则穿梭到白猫的阴影中,扛着白猫从另一个方向逃走。 永安小队也没有追击,带着尸体与伤员逃走了。 一共就五个人,一死两重伤,就剩下两个能打的,而对方十二个人,除了那个小个子半兽人被打晕,一个士兵中了飞刀,剩下的人几乎毫发无伤,而且好像还对火焰恐惧免疫。 之所以绿人在关键时刻掏出的不是手枪,而是打火机,就是因为那个被枪打倒的人,拼死也要用出的异能,火焰恐惧。 火焰恐惧可以让接近火焰的人产生无法抑制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来源很多,大部分将对火焰本身的恐惧提高无数倍,但也有一些人被激发了别的恐惧,而不管如何,表现形式都是极度恐惧。 在加入永安小队以前,他其实不算很强,因为敌人必须在火焰一米内才能使用火焰恐惧。 虽然发动后效果很强,但是这个攻击距离实在有些近,出其不意能起到奇效,万一对方有防备,掏把枪出来他就没了。 不过在永安小队里,他碰到了另一个人,也就是那个矮个子女人,可以在一千米的任意位置点燃火焰。 第一百八十五章 灵魂之种 永安小队一共有六个人,绿人周恒,壮汉余大海,怪力女小丽,火焰恐惧徐友成,矮个子女人吴亦云,最后还有一个康新。 余大海就是很简单的防御强化系,小丽则是力量强化系,两人组成了永安小队的常规战斗力。 吴亦云其实就是一个超大范围的王庭,但同样是证道后期,王庭只有20米的距离,她却有一千米,而这超大范围的代价,就是速度和温度都逊色很多。 温度不用解释,火焰的杀伤力当然和温度有关,王庭可以把火焰温度上升到数千度,能够熔炼大部分金属,吴亦云的极限却只能到几百度,别说熔炉了,连火堆都不如,被戏称为小火苗。 但其实影响最大的是速度。 王庭的主要杀伤手段一直不是高温,而是爆炸,而之所以能爆炸,就是因为他能迅速提高温度,高温使空气瞬间膨胀,引发爆炸。 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变温速度,而吴亦云就没有这样的变温速度,她点燃火焰的速度从视觉观感上不慢,但是将火焰温度提高到最高温度,需要一秒左右的时间。 一秒听起来很短,但这个时间对于爆炸来说,太长太长了,高温使气体膨胀带来的压力,可以从容释放到周围,只能形成一阵热风。 而单以火焰来说,几百度的火焰,对付普通人倒也没什么区别,但是对付天骄效果就差太多了,只要稍微有些防御手段,她的攻击就没有效果。 一千米的杀伤范围是亮点,但是在这样的杀伤力下,反而没有意义了。 直到徐友成出现,两人一拍即合,组成超强组合技,吴亦云点火,徐友成恐惧,一千米内无敌。 这两人便成了永安小队的杀手锏,奠定了永安小队在大汉的地位,在证道期几乎无敌,无论有多么强大的手段,被徐友成恐惧之后,好一些的惊慌而逃,差一点的动都动不了,成了待宰羔羊。 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对付灵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顶多算是控制手段,一两个灵台初期还能对付,数量多一点,或者再往上一点,就没法对付了。 而那些实力顶尖的组织,要么有好几个灵台中期,要么有灵台后期,所以永安小队虽然强,却也不可能和他们竞争。 你看看,两个证道联手,打赢一两个灵台初期都不满足了,这得膨胀到什么程度,可见这些年来,他们是真的没碰到对手。 直到今天。 对方似乎有十多个强化系,手持枪械组成编队而来,小丽和大海两人无法对付,所以吴亦云立刻点燃火焰,徐友成则发动火焰恐惧,可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火焰恐惧竟然失效了,而且两次都失效了。 最终吴亦云头部中枪,徐友成身中三枪,小丽被割喉,前者已经当场死亡,后两人也已经不能算是重伤,而是致命伤,命不久矣。 不过这致命伤,只是对普通人而言,天骄自然有天骄的办法。 绿人队长周恒,从口袋里掏出药粉,洒在徐友成和吴亦云身上,而更早涂抹药粉的小丽,此时竟然已经不再流血,痊愈也指日可待。 徐友成看着吴亦云被打碎的脑袋:“这样还能恢复吗?” “我的药连白骨都能生肉,不过恢复了也只是一副躯壳,想要复活,还是要找康新。” “这里不宜久留,先让康新撤出来,人质就不要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周恒点头:“没找到免疫火焰恐惧的原因,再打也只是自取灭亡,先撤吧。”说着就打电话给康新。 当然是没人接,祝平炎去找永安小队的时候,姜毅来到别墅带走了倪瑶,姜毅的分身也自行消失,此时别墅里只剩下一具鲜活的尸体。 周恒面色越发沉重:“康新出事了。” 他们小心翼翼的返回别墅后,看见康新的尸体躺在大厅中央的桌子上,面色都不是很好看,特别是周恒。 康新一定程度上算是周恒的妻子,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对天骄来说,那东西也不重要,两人住在一起,长期维持稳定关系,和夫妻并无区别。 康新生性放荡,有人嘲笑周恒被带了绿帽子,周恒却毫不在乎,反而把自己头发染成绿色。 他和康新都是不受世俗观念约束的人,他们的爱也不以性维持。 简单来说,各玩各的,只是周恒没有康新那么喜欢这种事情而已。 但是康新怎么玩,那是康新自己的喜好,现在他看见康新被杀死,而且扒光衣服躺在桌子上,自然不会高兴。 不过也没有爱妻故去的悲痛,因为他取出一个玻璃球放在康新面前。 这个玻璃球里面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康新,在此之前,玻璃球里的康新都是沉睡状态,此时却忽然睁开眼睛,玻璃球里的康新看见玻璃球外那个巨大的康新尸体后,忽然消失了。 而已死去的康新便睁开了眼睛,然后做起来说道:“那帮混蛋是疯子,竟然有人主动引诱我附身,然后他的同伴也毫不犹豫的击杀自己人。” “我们太自大了,还不够了解对手就贸然交战。” 徐友成连忙想从余大海手里接过吴亦云,但是他身上还有三个弹孔呢,自己都走不利索,哪里还能抱得动其他人。 不过余大海也明白他的意思,走到康新面前说道:“她……” 周恒摇头:“别急,伤还没好呢,现在把灵魂放进去,她可就真死了。” - 周恒的异能叫灵魂之种,可以取走一个人的部分灵魂,制作成一颗种子,最终可以种植出一个完整的灵魂,也就是他刚刚拿出的玻璃球。 这种能力其实也没有任何意义,他取走灵魂会造成一定伤害,但是过程十分复杂,往往需要对方配合,根本不能作为攻击手段。 反而是种植灵魂过程中,长出来的不知名植物,对治愈伤口有奇效,而且对死人也有效果,白骨生肉并不是夸张。 只是不能真的救活死人,只能把死人的伤口治愈,但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活不过来。 这个能力最重要的明显是种出来的灵魂,既然植物可以治愈死人的身体,那灵魂果实是否可以赐予死人灵魂? 第一百八十六章 网络战争 以灵魂为种子,种植出灵魂果实,既然植株能治愈身体,那按理说灵魂果实应该能治愈灵魂,这猜想很合理。 可惜也仅仅是合理,并不是事实。 之前他的一个同伴意外死去,他用药粉治好了身体,又把曾经种植的灵魂拿出来,但无论是放在他身上,还是让他吞服下去,都没有任何效果。 灵魂沉睡在灵魂果实中,即便是敲碎了,也只会溃散,而不会回到曾经的身体里。 他不懂怎么把灵魂放入身体,但是有些人的灵魂自己懂得回归身体,甚至还能让别人的灵魂回归身体,这个人就是康新。 康新与别人交换身体后,依然能继续使用异能,可见她使用异能并不需要依赖身体,所以即便是在灵魂果实里,没有身体的依托,她依然能使用能力,返回身体。 这个能力不光能救她自己,还能救别人,比如已经死去的吴亦云。 再过一段时间,吴亦云身体上的伤恢复,周恒手里当然也有吴亦云的灵魂果实。 正常情况下,吴亦云的灵魂在脱离肉体后是没有意识的,不会自动回归肉体。 但是康新可以将自己的灵魂交换进灵魂果实里,然后再从灵魂果实进入吴亦云的身体,最后与吴亦云灵魂交换,就可以将吴亦云的灵魂送回肉体。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他们刚刚被打败,全靠火焰恐惧对祝平炎生效才得以逃脱。 但是异能制造的恐惧感是极不合理的情绪,效果结束后,祝平炎必然能感觉到异常,肯定会杀回来,以永安小队现在的状况,必败无疑。 所以他们略微收拾一下,迅速离开了,而在他们离开后不久,祝平炎果然带人杀了回来,但哪里还能再找到人,只能无奈的离开。 - 如今基本上已经调查清楚了,派人暗杀李建国的就是永安小队,杀手固然是直接凶手,但是要为养父一家报仇,怎么想也该找永安小队才是。 可是祝平炎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报仇,而是救出李栀,所以追杀永安小队反倒是次要的事情,最主要的是找到杀手。 如果没有杀手的消息,祝平炎当然还是会继续追踪永安小队,但是既然已经有了杀手的消息,还是要将重心放到杀手上。 为死去的人报仇,什么时候都可以,营救生者却刻不容缓。 祝平炎当然不知道周恒的能力,在他看来,永安小队现在只剩下两个人,已经不足为虑了,翻不起什么浪,放走就放走吧,救出李栀后再追杀就好。 就是这一念之差,他给自己埋下了一颗雷。 不过就算给他重新选择的机会,他大概也会做一样的选择,尽快救出李栀一直是他最重要的任务。 目前只知道那个杀手是从彗星找的,并且是杀手俱乐部的一员,所以要找人只能从这两个方向找。 在正常渠道,从彗星肯定是得不到任何消息的,如果一个杀手杀人之后,从彗星上可以轻松找到这个杀手,那彗星的杀手名册,不就成了报仇名册,还有哪个杀手敢来彗星接任务。 而想从非正常渠道获得杀手信息,难度实在太大。 直接去攻击彗星总部,把彗星的老大按在地上打,当然可以获得想知道的所有信息,但这显然不太可能,起码在祝平炎成为巅峰灵台之前不太可能。 且不说祝平炎能不能成为巅峰灵台,就算他真的能,等他成为巅峰灵台,李栀也早就去投胎了,所以这方法肯定是不行的。 其实要攻击彗星,除了武法,也不是没有文法。 彗星通过网络运营,所以理论上可以攻击彗星的网络,以窃取彗星的后台信息,或许可以搜索永安小队发布的任务,找到杀手的具体信息。 当然,肯定不会有家庭住址这种方便寻仇的信息,但就算只查到一个代号,也可以为之后的调查提供线索。 祝平炎本人对网络当然是一窍不通,他一个农村出身的孤儿,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对网络还停留在用户的层次,而用户是什么层次? 用从业者的话来说,最好把用户都当成傻子,无论是产品、研发还是测试,谁胆敢高估用户的智商,必然会遭到市场的殴毒打。 虽然他不会,但是他手下有人会啊。 地网有专门的黑客小队,当然由于武夫出身,他们基础薄弱,也没有太多时间重新学习编程,所以水平也就一般,是批量的军队式黑客,熟练使用工具而已。 关键是教他们使用工具,和编写这些工具的人,也就是祝平炎的九个士兵。 网络战也是现代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在九个士兵略微尝试之后,却全都放弃了。 “彗星的防御非常严密,而且我们怀疑这严密的防御也不是全部,因为这只是一层放任攻击的墙,根本没有任何反击的意图。” “什么意思?”祝平炎不太明白。 “最好的防御就是攻击,对方却没有试图找到我们的地址,而仅仅是站着不动让我们攻击,说明我们的攻击根本不痛不痒。” 这画面感就非常强了,祝平炎仿佛看到了一个绝世高手,抱着手站在九个士兵面前,任凭士兵攻击,根本不屑于还手。 “为什么会这样,你们的能力不应该是仅次于顶尖吗?就算不如真正的顶尖黑客,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落差吧?” 一个士兵分析道:“的确如此,如果只是普通人,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别,但在这个有天骄的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祝平炎恍然大悟,对啊,作为天骄组织,彗星怎么可能雇佣凡人黑客呢,彗星的网络安全,肯定是由天骄负责。 而天骄会像普通人一样老老实实学编程,然后编写彗星的防御体系吗?当然不可能,就算天骄的学习能力更强,也不一定能超越那些真正的天才。 但是天骄本来就是开挂的,为什么要老老实实拼学识,找一个有相关能力的天骄,人家天生的异能就吊打世界上所有凡人黑客。 第一百八十七章 五星杀手 彗星的网络是天骄负责,而且彗星找的天骄也必然不简单。 网络类型的天骄数量当然很少,但也肯定不是没有,如果随便一个相关能力的证道,就能攻破彗星的网络,那彗星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可以肯定,彗星有一个网络相关能力的灵台,如果仅仅依靠专业能力,哪怕聚集全世界最顶尖的黑客,恐怕也不能攻破彗星的网络。 所以九个士兵攻击无效也很正常,考虑到对手是灵台,就算用积分为士兵们兑换网络异能,多半也还不是对手。 所以无论在现实还是网络,都是靠实力说话,彗星的实力完全碾压祝平炎,根本毫无破绽。 对彗星动手,真是个天真的决定。 - 既然彗星是无法攻克的难关,那只能调转方向,去查查杀手俱乐部了。 杀手俱乐部是天骄组织,但是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就像彗星也承接凡人的任务,只要钱给够,杀手俱乐部也会接受普通人的任务。 所以地网也能查到一些杀手俱乐部的信息。 彗星里有保镖任务,也有暗杀任务,和保镖类似,杀手能接到的任务和获得的报酬,会随着评级而浮动。 但是和保镖不同的地方在于,保镖完成过什么任务,可以直接显示出来,让雇主判断这个人是否合适,杀手做过什么任务则不方便曝光,就算代号也不行。 假设彗星里有一个代号狗蛋的杀手,在其介绍下面直接可以看到这个人完成了那些任务,那就会有很多人可以轻松的知道自己的仇人是狗蛋。 即使他们不知道狗蛋是谁,他们也可以自导自演一个局,去彗星上请狗蛋暗杀自己,然后抓住狗蛋报仇。 所以杀手不可能曝光自己具体做了哪些任务,但是雇主却一定要知道自己请来的杀手是否够格。 万一请个不靠谱的杀手,没完成任务还被抓住了,就算有彗星做中介,暂时不会暴露,但都到雇佣杀手这一步了,肯定也不是什么小矛盾,大部分情况下也能猜出来是谁。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对方仇家众多,暂时猜不出是谁干的,也肯定会更加警惕,再想暗杀就更难了。 所以彗星在给杀手评定等级时,也会给任务评定等级,在杀手的介绍里,用任务等级代替任务描述。 还是用那个叫狗蛋的杀手举例,狗蛋一共接取10个一级任务,完成十个,接取二十个二级任务,完成十八个,失败两个,接取十个三级任务,完成五个,失败五个。 雇主就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判断一个杀手的水平,自行决定是否雇佣该杀手。 一般来说,一级任务是最简单的任务,完成这些任务需要的不是技术,而是胆量,只要敢进入杀手这行,就不太可能完成不了,不过事后会不会被查到就和彗星无关了。 二级任务略有难度,需要熟手才能完成,能稳定完成三级任务的,就可以被称为高手了。 四级任务对普通人来说就已经是最高级了,大部分普通人是不可能单独完成的,需要有一个专业的团队支持。 想要完成五级任务,则需要有天骄的实力,还不能是一般的天骄,必须得有适合暗杀的异能。 杀手俱乐部就是诞生与这个评定规则上的,完成最少十次五级任务,且五级任务完成率在90%以上,可以进入杀手俱乐部。 这并不是彗星官方组织的,而是由一个五级杀手带头,联系其他杀手,为了资源共享而自发组织起来的。 不过后来杀手俱乐部在天骄里拥有了很大的名声,所以彗星也会将进入杀手俱乐部的杀手标记出来,当做是这个杀手的正面履历。 所以杀手俱乐部是一个非常松散的组织,互相之间也根本没有见过面,只通过线上联系。 这个组织的唯一目的就是交换情报,不问对方的身份,也不询问情报来源。 这种情报的可信度并不高,但是这些杀手加入杀手俱乐部,本来也不是为了得到可靠的情报,而仅仅是想在未涉足的领域从无到有。 如果是某某人在哪,某某东西在什么位置,这种情报当然需要非常高的准确性,否则除了耽误时间毫无作用。 但如果有人提问,望东城现在的局势如何,一个非望东城的杀手,用很久以前得到的望东城情报回答,望东城有三大组织,黑狼、舒承志和万家,三家互相制衡。 很显然这个情报是错的,但是对于完全不知道望东城情报的提问者来说,他已经得到了一部分信息。 当然,如果是那种被刻意编造出来,与事实完全无关的假情报,就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如果有人多次使用这种假情报,会被踢出杀手俱乐部,实际上就算不踢出去,这样的人也不会有人再愿意与之交换情报。 杀手俱乐部成立最初,没有这样的规则,也没人刻意关注是否有人这样捣乱,毕竟这是损人不利己的事,对唯利是图的杀手来说,毫无意义。 但没想到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人,如果事关自身利益,撒点慌也没什么,大家多多少少都是这样,但这个奇葩在各个方面都刻意捏造情报,很显然是以此达到心理愉悦的目的。 这些个杀手着实被整蒙了,从利益角度根本想不到理由,最后只能把他踢出去,然后制定了这么一个规则。 而这个被踢出去的人,是个代号为“狼毫”的杀手。 杀手之间的事情一向比较隐秘,即使在杀手俱乐部里,多半也是代号相称,这个代号不是杀手代号,而是根据顺序简单的用一号,二号,三号等代号互相称呼。 就像诸子百家那边,对外不称呼姓名,只称呼代号,所以某种意义上,代号也就和姓名相同了,暴露代号自然也和暴露姓名一样危险。 所以诸子百家的人当杀手,生活中会用名,天骄相关事宜则用代号,而杀手相关事宜,会用另一个代号。 狼毫就是杀手代号,可以在彗星上搜索到,当然,如果这个叫狼毫的杀手接取任务,也是可以不显示代号的,不过一般出名的杀手都会展示代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毕竟这个代号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丝毫关系,取这个代号出来就是想累积名声的。 第一百八十八章 狼毫 杀手俱乐部互相之间不信任,也没有需要展示名声的客户,所以连杀手代号都不想用,按说地网也不应该能调查到这个被踢出去的杀手代号。 如果是凡人的信息,能被地网调查到也没什么,只能说地网能力更强,可这是天骄的事,竟然连地网这个凡人组织都能调查到,这就不太正常了。 祝平炎再一询问才知道,原来这件事不是地网挖出来的,是自己蹦出来的,地网只是将它捡起来,汇报给祝平炎而已。 那个叫狼毫的杀手故意捣乱,导致杀手俱乐部里很多人浪费了不该浪费的时间与精力,所以被踢出去后,几个被坑的最惨的杀手,自发联合起来刨了这人的底,把这件事公之于众了。 这也给了祝平炎机会,杀手俱乐部互相之间尚且保密,外人想调查到更是不可能,唯一能找到的线索只有这个叫狼毫的杀手了。 但即使查到了杀手代号,也几乎没法在现实中找到这个杀手,因为不会有杀手把杀手代号用在现实中,地网去查天骄的消息,效果也不会太好。 所以还是这只能从彗星里下手,祝平炎在彗星里找到了狼毫的信息,但是并没有直接点名邀请狼毫,而是提交了一个暗杀士兵的任务,任务要求就按照这个狼毫的条件去设置。 有其他人来接任务,就直接拒绝掉,适合做杀手的天骄中,肯做杀手的天骄很少,出色的杀手当然更少,所以多拒绝几次后,这个叫狼毫的杀手就接取了任务。 狼毫并没有显示杀手代号,但是祝平炎早就把狼毫的信息记得清清楚楚,通过完成各个级别任务的数量和成功率,可以非常确定这人就是狼毫。 除非有一个杀手和狼毫的履历完全相同,应该不会有那么巧合的事吧? 这样想着,祝平炎将任务交给了这个杀手。 一般来说,彗星不会公布具体某个杀手完成了某个任务,但是允许杀手主动根据自己的情况,将一些困难的任务公布出来,提高自己的名气。 公布困难任务,当然可以迅速提高名气,但越困难的任务,往往也代表仇家越厉害,所以把这些任务公布出来,是非常危险的。 但是干这行的多半要钱不要命,名气不大,但是自认为实力很强的杀手,好不容易完成一个高难度任务,一般都会选择公布出来。 不过干这行时间越长,就越清楚保密的重要性,一般都是刚出道时公布出来几个任务,后面就不再公布,狼毫大抵也是如此。 狼毫一共公布了四个任务,算是杀手里面比较高调的了,从这些任务里面可以大概分析一下狼毫的能力。 所以地网去收集了这四个任务的具体信息,但是不加以分析,而是直接送到祝平炎这里,由祝平炎和几个士兵分析结果。 毕竟地网再精锐也只是普通人,想破脑袋也只会往正常方向分析,不可能得出狼毫是异能者这样的奇异结果,自然就更不可能猜出狼毫的异能了。 在这四个案例中,有两个被害人虽然只是普通人,但是被重重保护着。 如果拥有攻击力强大的异能,当然可以直接杀进去,这些普通人的保镖多半不能抵挡,但是这样就会在很多人面前暴露异能,虽然最后都杀掉了,但根据现在公认的理论,这样不可避免的距离死亡更进一步。 所以大部分天骄杀手会选择秘密潜入,这对普通人来说非常困难,但是天骄自然有很多方法应对。 天骄是最吃天赋的,普通人天赋不足,还能靠努力弥补,天骄要是没有天赋,想要弥补就太难了。 比如张医生这样治疗的天骄,如果不想当一个医生,想去战场上厮杀,就算努力成了灵台,战斗力也还是不强。 所以来当杀手的天骄,多半也都具有适合暗杀的异能,比如隐身,比如楚姳那样的精神系隐身,再或者祝影和白猫这样的,反正总是有办法潜入。 但是这个叫狼毫的杀手没有潜入然后暗杀,两次都是将目标抓出来后才杀掉,如果这不是什么特殊爱好,应该就是狼毫有某种能将人直接抓出来的异能。 而另外两个任务目标则是天骄,不需要秘密进行,任务的难度是能不能打赢。 在这些任务中,受害者都是被凶残的撕裂胸腔,粉碎心脏而死。 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这人拥有一件杀伤力极强的法器,要么就是那种可以将目标直接抓出来的异能,也可以将敌人的内脏直接抓出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异能着实有些强大,你在家里好好的,人家直接给你抓过去,然后还没反应过来,心都给掏出来了,这要怎么防备? 祝平炎看了眼身旁被当做任务目标的士兵,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怕,我会复活你的。” 士兵摇摇头:“会长真是健忘,我们是不会害怕的。” 祝平炎脸色一僵:“这件事不要再提了,你先下去吧,我自己再想想。” 士兵很是疑惑,这不是你提起的吗?但是他不会对祝平炎的命令质疑,所以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祝平炎正要低头继续揣测,士兵周围的光线一阵扭曲,接着整个人就不见了,祝平炎一把扑过去想抓住士兵,但是扑了个空。 “这么快?”从狼毫接取任务到现在,也不过才三天而已,地网才刚刚把狼毫公布的四个任务调查清楚,狼毫竟然已经下手了? 不算旅途上的时间,这个狼毫应该没有做太多准备,刚到武馆就开始对士兵下手,没有去调查雷霆会,也没有调查任务目标。 是有什么更高效的情报渠道,还是单纯的鲁莽? 但是这份鲁莽确实打乱了他的计划,由于他也是刚刚猜测到狼毫的异能,所以还没来得及布置针对性的计划,而事先布置的保护在这样的异能下毫无意义。 祝平炎看了眼士兵的定位,大概距离这里有几百米,看来狼毫的异能不算太远,士兵如果能撑一会,他们也能赶到。 最先赶到的是白猫和祝影的组合,士兵被抓走后,祝平炎通知他们,并且告知士兵的位置,然后祝影就几个跳跃带着白猫赶到了士兵身边,全过程不超过二十秒。 然而即使是这样,当他们赶到时,现场也只剩下士兵的尸体,狼毫不知所踪。 第一百八十九章 本地人 祝平炎没有祝影这样的异能,所以他只能先出门,然后步行到事发的大楼边,做电梯顶层,再从楼梯上天台。 等到他赶到的时候,祝影和白猫已经在大楼内搜索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 这栋楼在雷霆会旁边,当然知道雷霆会的制服,所以看见祝影在他们的公司里乱窜着找人,不会有人刻意包庇一个陌生人的。 这非常不合理,祝影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二十秒的时间赶到这里,狼毫就算瞬杀了士兵,二十秒也不可能逃出大楼。 除非是跳楼。 这个下楼方式在天骄里面算是常规,就算没有飞行的能力,用法器来浮空或者滑翔也非常简单,所以当然也在祝影和白猫的考虑范围内。 但是大楼的四面都是玻璃窗,而且几乎每层都有员工,跳楼下去是在太张扬了,只要在某一层,有一个人恰好看向窗外,看见了有人慢慢往楼下飘,整层的人都会被惊动,趴在窗边目视着狼毫飘下去。 这极有可能飘到一半就给雷劈了。 当然,狼毫作为杀手,有能隐身或者瞬移的法器,也不是不可能,这样的法器很少,但也不是没有,只是这种猜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 祝平炎站在士兵的尸体面前,看向雷霆会的方向,发现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办公室的窗户。 在经常被暗杀的那段时间,作为惊弓之鸟的祝平炎,把办公室都安装了单向透明的防弹玻璃。 但是其实五爷当初建造这里的时候,窗户本就不是正对着办公桌,从远处透过窗户,根本看不见办公桌前的人。 所以这防弹玻璃显得有些过于小心,再加上现在已经没人暗杀他了,这窗户就一直开着。 他赶紧向祝影要了望远镜,从这个方向看过去,办公室的窗户由于角度已经成了一条缝,但是这条缝隙对准的位置,正是士兵消失的地方。 这样一条缝隙无法用来狙击,因为缝隙对应的位置是空地,不会有人长时间站在这个位置,要么是从门口走向办公桌,要么是从办公桌走向门口,才有可能经过这里,所以通过这条缝隙只能打移动目标。 而这么远的距离,子弹要飞行接近一秒钟才能打中目标,所以瞄准移动目标,必须计算提前量,瞄准目标前方。 但是可供瞄准的位置只有这一条缝隙而已,从这条缝隙里看见人,并且确定是目标后,再开枪,等子弹到了,目标也已经离开。 而要计算提前量,对目标前方开枪,那又会打中墙,连玻璃都是防弹的,墙怎么可能被打穿,除了打草惊蛇没有任何意义。 “狼毫并不是随便找了个地方进行暗杀,这个位置是精心挑选过的。” 白猫听了这话,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也立刻明白了祝平炎的话,而且她也猜到了祝平炎的猜测:“狼毫那种可以转移的异能,需要有视野支持,他只能转移自己看到的东西。” 子弹需要时间,但是异能不需要,所以这个不适合狙击的位置,却恰好可以被狼毫利用。 祝平炎来回踱步:“本来我以为狼毫的异能没有限制,所以他从诸子百家来这里后,没有任何调查,随便找个位置就动手了,但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这样。” 从这个精心挑选的位置,最直观的猜测就是狼毫的异能需要视觉支持,但是通过这个线索继续推测,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狼毫提前就知道目标一定会经过这里。 否则武馆这么大,视野好的地方太多了,他为什么偏偏要关注这条缝隙? 祝平炎发布任务的时候,只描述了雷霆会的位置,大概实力,还有目标在雷霆会的地位。 从士兵的地位来猜测,士兵会出现在祝平炎的办公室,这好像并不难。 但是这一年来,祝平炎已经在慢慢褪去个人影响了,即使是望东城本地新出现的帮派,都很少知道祝平炎才是雷霆会的会长。 对于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杀手,他是怎么知道祝平炎的?又是怎么知道祝平炎办公室的位置?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难以调查的秘密,但是起码可以说明,这个叫狼毫的杀手调查过。 异能者想要从诸子百家到大汉,通过合法渠道最少也要两天,再到望东城,差不多三天就过去了,哪来时间调查? 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进来,倒也不是很难,大汉也有类似龙卫的组织,名叫御林军,名称上看好像和龙卫性质差不多,但实际上和龙卫根本没关系。 别忘了大汉的建国史,这就是一个帮派演变的军阀,最后割据大片荒地建立了一个国家,人文历史非常薄弱,最初根本就不存在天骄组织。 但是随着华夏战乱,大汉人口不断增加,自然也会有新的天骄诞生,这些天骄模仿着龙卫建立了御林军,但其实和大汉政府没有任何关联。 随着大汉天骄体系逐渐完善,作为境内最大的天骄组织,御林军也逐渐接触官方,在很多地方都有合作,算是个半官方组织了。 所以一个天骄杀手想要进入华夏,非常困难,但是想要进入大汉,其实很简单,像正常人一样偷渡进来,只要不闹出太大动静,根本不会有人管。 但是这样偷渡也不会比正规程序进来快多少,正规程序的流程虽然慢,但是交通速度很快,飞机可比偷渡的速度快多了。 所以无论怎么过来,时间上都来不及。 除非狼毫有常志文那样超远距离瞬移的能力,否则就只有一个解释了,狼毫是大汉人,而且很可能就在望东城附近。 彗星上的杀手来自世界各地,但是天骄杀手则大半都来自诸子百家,狼毫这种干了很多年,经验丰富的杀手,更关键的是,只要给钱,普通人的任务也会接,几乎只会出自诸子百家。 以前祝平炎总觉得杀手特别厉害,肯定是世界上最强的人,天骄杀手肯定也是世界上最强的天骄。 但实际上无论是凡人还是天骄,顶尖杀手都不是最强的。 凡人在这方面可能还好一点,因为武力对凡人地位的影响很小,所以顶尖杀手就算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也算接近了。 而在战斗力直接影响地位的天骄里,杀手就很尴尬了。 最强的天骄无疑是那几位地仙,但是地仙会去当杀手吗?别说地仙了,大部分灵台都不屑于当杀手,个人爱好除外。 第一百九十章 黄金置换 如果是天性嗜杀,出于兴趣当杀手,绝对不会去杀普通人。 因为接普通人的任务,几乎就等同于用寿命换钱,那些高高在上的灵台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呢。 而在四大国这样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国家,不仅灵台不会当杀手,实力强一点的证道都不会去当杀手。 就拿永安小队举例,在四大国这样社会相对安定的区域,只要有启动资金,在幕后支持一家公司,或者自己开一家小公司,比当杀手赚钱稳定安全得多。 最开始祝平炎那么肯定狼毫是诸子百家的人,就是因为这家伙一直到现在也还是肯接普通人的任务,这要钱不要命的样子,肯定不是灵台,也肯定不是四大国的人。 祝平炎这么有信心能抓到狼毫,也是基于这个猜测,认为狼毫最多也就是证道巅峰,他和白猫,再加上一个亲卫九个士兵,武力上完全不虚证道巅峰。 不过猜错就猜错吧,浪费一百积分而已,狼毫已经到了望东城,第一次较量也以失败告终,他是哪里人就完全不重要了,只要实力别再猜错就行。 祝平炎没打过灵台,但是从董一和王庭的口中得知了一些情况,证道想要打灵台,十倍数量好像也不一定保险。 - 很快狼毫就在彗星里提交了任务完成,还附带一张士兵尸体的照片。 如果暗杀目标是无名之辈,或者干脆就是畏首畏尾的在逃人员,当然不能给一张照片就说完成任务,必须要把尸体带回来。 但是像这个任务,目标在一个公开组织里担任重要职务,一方面是带走尸体非常不方便,一不小心就会翻车,另一方面也是不需要证明此人已死,目标的死讯很容易查到。 所以提供一张照片,证明这人是杀手干掉的,这已经足够了。 但是让狼毫没有想到的是,委托人拒绝接受,也附加了一段录像,表示任务目标还活着。 狼毫当然不相信,本来已经准备离开的他,立刻返回雷霆会,果然发现目标还好好的活着。 他亲眼看见目标心脏中枪,失去生命体征,即便是恢复型的强化系,致命伤多半也是无法恢复的。 能恢复致命伤的,被称为不死者,就像幻界召唤里的造物者,念动力中的万能念动力,都是极其稀少的。 但就算是不死者,也该有伤势恢复的迹象,可是当时明明就像是一个普通人中枪,没有任何异常,所以他才放心的离开了。 不过想太多也没什么用,事实就是他没死,雇主不会听任何狡辩,什么“差点成功了”毫无意义。 所以他只能继续在雷霆会附近监视,这次等了很长时间,途中有多次可以动手的机会,他都没有动手,因为他隐约感觉到了什么,想要更加谨慎一些。 杀手这一行一向不长命,有人说刀光剑影,本该如此,也有人觉得是天道所为,否则那些接普通人单子的人,为什么死亡率比只接天骄生意的人高?怎么想也是后者更危险吧。 但在杀手的死亡方式中,被寻仇杀死绝对是占据前三的,而这一类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现在的情况。 用一个不死者当诱饵,想要击杀不死者太困难,杀手往往要尝试很多次,而在杀手尝试击杀不死者的时候,寻仇的人也在尝试击杀杀手。 不过多方调查之后,他确认这应该不是针对他的陷阱,一方面是对方这个任务是公开的,没有指定他,是他自己找上门。 另一方面则让他更有信心,雷霆会的骨干成员都是新人,和他无冤无仇,根本没有理由坑害他。 确保了自身安全之后,他又找到了一个机会,干脆利落的下手,将目标抓了过来。 抓过来的瞬间,是下手的最好机会,上次他选择直接开枪,但上次任务失败,让他这次改变了方法,第一时间用封魔针封印对方的异能。 对方有过一次被抓的经验,所以这次反应要比上次快得多,立刻翻身躲避,但反应再快,怎么可能快的过他先发制人,还是被封魔针刺中了。 封魔针命中,狼毫就轻松了很多,无论对方的异能是什么,中了封魔针就不可能再翻出什么浪花。 但他刚取出手枪,准备完成任务,忽然面色一变,因为他的这位目标从怀里掏出了一颗手雷。 他当然不会忽略热武器,对于证道而言,热武器的作用和法器差不多,但是他考虑的热武器是手枪,最高也就是步枪。 步枪不方便携带,而且也不好藏,所以表面上看着没有,应该就是真的没有了,故而他防备的还是手枪。 而他当了这么多年杀手,用寿命换钱,当然有防御手枪的法器。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掏出个手雷,他的法器肯定防御不了这个。 不过惊慌也就是一瞬间,下一瞬间他就恢复了从容,因为那颗手雷到了他手里,而对方手里手里一空,只是徒劳的捏着拳头。 不过这个目标倒也不是一般人,面色没有丝毫变化,只是伸手拉开了自己的衣服。 狼毫当然不会给他掏枪的机会,立刻举枪瞄准,但是这次他还是没有开枪,相比于之前的略有惊慌,这次他的脸色都发白了。 士兵身上绑满了炸药。 士兵的神色依然平静,好像他身上绑着的不是炸药,而是防弹衣,摊开那只握拳的手,曾经抓着的手雷已经没了,只剩下一颗金沙。 “原来如此。” 狼毫的能力并不是隔空取物,而是置换,可以将视线所及的人或物,与被施法的金属交换。 而经过狼毫的多次验证,所有金属中,最适合用来交换的就是金。 如果用铁将一个人交换过来,需要板砖大小的铁块,用铜可以小一半,用银可再小一半,而用金,只需要一根极细的金针。 如果被置换的人身旁有其他人,无论是用铁铜还是银,都会有很明显的金属疙瘩掉在地上,肯定会被发现。 就算被置换的人身旁没人,事后不去处理,也会在现场留下痕迹,无论是铁块还是铜块,都很违和,反而在这种有钱人家里发现金或者银很寻常。 无论是为了不暴露自己能力的本质,还是方便携带,他肯定愿意使用更隐秘的金。 而上一次,他之所以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脱,也正是利用了这种能力。 他自己跳楼当然很显眼,但如果只有一根金针掉下去,就完全不会被人发现,等到金针落地,他在与金针交换就行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同归于尽 现代炸药的威力已经超过黑火药不知道多少倍,士兵身上的这些炸药,完全可以把整栋楼都炸了。 别说狼毫距离士兵只有五步,就算距离十几米,炸药爆炸他也是必死无疑。 所以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在乎能力是否暴露了,他在乎的只有生死。 他的面色变了几变,最后仿佛又镇定下来,笑着说:“你不敢的,现在你也会死。” 狼毫猜测对方是不死者,不死者也有很大不同,一些不死者仅仅是可以重新长出心脏和脑袋,有些则是粉身碎骨都可以复活。 没有人会不怕死,这是他坚信的道理,所以见到这一身炸弹,他立刻猜测此人就是那种粉身碎骨都能重新复活的不死者。 但是在他看来,士兵已经中了封魔针,所以和他一样也会死。 士兵没有回答他,而是细数这身上的炸药:“这个是点火触发,这个是心跳检测,这个是按钮触发……”他一一介绍了所有炸药的触发方式,最后总结了一句,“不过所有炸药都会被剧烈撞击触发,所以只要有一个爆炸,其他的都会爆炸。” 幸好没有直接开枪,而是先用了封魔针,他不免在心中庆幸。 他之前接触的炸药安全性都非常高,在保质期内用来当柴烧都不会爆炸,但是现代炸药的种类繁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能被剧烈撞击引爆的,他开枪说不定也能引爆。 他不知道士兵说的心脏检测炸药是否存在,但他可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所以把手里的枪丢在地上说道:“我不想死,我相信你也不想,你我无冤无仇,也没必要和我同归于尽,不如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回去就推掉暗杀你的任务。” 士兵身上全是炸药,但是毫无惧色,语气依然从容自若:“你怕死,我却不怕,不过我也不想让你死,我的主人要问你一些事情,只要你肯配合,自然生命无忧,你我无冤无仇。” 主人?问题? 狼毫更加紧张起来,这真的是陷阱,但对方似乎不是要杀死自己,而是要打听情报,只不过问题问完就能走,这他是不信的。 在这行混了这么久,早就听过各种似真似假的鬼话,只要不是真的毫无办法,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不能将自身的安全系于对方的承诺。 而主人这种说法,则让他更加心慌,对方的神态和语气都很像那种被家族培养的死士,有可能真的不怕死。 “你要问什么问题,现在就可以问,我一定知无不言。” 士兵摇头:“这得看我的主人想问什么,你不是有封魔针吗,扎自己一针。” “你知道我不可能同意,如果你想让我毫无反抗的去死,我宁愿和你同归于尽。”说着他就开始往后退。 只要退到天台边,就可以丢下一根金针,金针落到楼下后,他就可以反客为主,不顾对方的威胁,用异能把炸药一个个全取下来。 对方如果没有胆子同归于尽,他就能把炸药全部取下来,然后无论是杀掉对方完成任务,还是逼问幕后主使,都随他心意。 万一对方真的有勇气同归于尽,直接引爆了炸药,他也可以与楼下的金针转换,瞬间逃到楼下,到时候上面的爆炸再厉害,也与他没关系了。 但是士兵已经看穿了他的异能,见他的动作,自然也能明白他的想法,立刻呵斥道:“别动,我知道你想干嘛,我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能答上来,也不是不能放你走。” 听闻此言,狼毫也停下动作,他不想把对方逼得太狠,如果真的只是问几个问题就能走,那他没有理由不回答。 士兵伸手入怀:“我要用测谎仪看看你说的话是真是假。” 狼毫立刻紧张起来,死死盯着士兵,害怕他掏出来的不是什么测谎仪,而是某种大威力武器。 就在这时候,祝影从他身后的阴影里悄无声息的出现,一根封魔针夹在祝影手里,刺向狼毫的后颈。 但是封魔针并没有触碰到狼毫,而是被一层薄膜挡住了。 见到这层薄膜出现,狼毫愣了一下,马上开始打量自己身上哪里被攻击,上下打量一番后立刻转身,就在他转身的时候,祝影从阴影中离开了,所以他什么都没看见。 法器的防御被激发,说明肯定有什么攻击过他,但是这里什么都没有,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眼前这人搞鬼了。 士兵面色不变的掏出一个对讲机:“你这是什么法器,连测谎仪都能防御?” 狼毫满脸问号,我的法器这么牛逼,测谎仪都能防御?我怎么不知道,而让他更疑惑的是:“你这不是个对讲机?” 士兵面不改色的瞎扯:“它表面上是个对讲机,实际上是测谎仪,不然测谎仪应该长什么样?” 狼毫无语,哪有人规定过测谎仪长什么样,科技产物由于原理相同和用法相同,所以大部分都有类似的外形,比如车子不管多标新立异,大体上都算是类似。 可异能产物那就千奇百怪了,外形和功能可能完全没关系,一把剑可能是交通工具,算盘可能是武器,一个对讲机模样的测谎仪,似乎也可以接受? “有什么问题,问吧。” “杀手俱乐部都有那些人。” 狼毫笑了,原来是找杀手俱乐部,那就无所谓了,他被赶出来后,巴不得有人能把杀手俱乐部全宰了。 杀手俱乐部里曾经有两个人调查过他,还公布了他的杀手代号,所以他当然也调查过这些人,一些只查出了杀手代号,但是一些人甚至连名字都被他查出来了。 不过他没敢公布出来,他当然也不想和整个杀手俱乐部为敌,那是找死的行为。 但是他找过公布他身份的两个杀手,想用两人的杀手代号要挟,不过最终没能成功,因为他小看对方的情报网了。 对方不仅仅查到了他的杀手代号,也查到了他的名字,不过不想与他成为死敌,所以没有公布出来。 狼毫或许有心理缺陷,会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是没有精神病,不会做同归于尽的事情,对方更是唯利是图的正常人,不做任何没有利益的事情,于是双方只能约定共同保密。 第一百九十二章 真言毯 狼毫与杀手俱乐部有约定,互相不会公开对方的信息,但是不会公开和保密是不同的,特别是碰到当下的情况,狼毫没有理由不说。 “我知道四个人,疾风、弑神、人魔、天皇。” 名字一个比一个霸气,不过这不奇怪,杀手代号就是用来出名的,自然越浮夸越好,如果是现实中用来代替名字的外号,大多数人就不敢这么浮夸了。 这就好像网名和真名,网名可以随便取,真名却要谨慎多了,现实中一个小小的证道敢取名弑神,这是在找死。 所以除了少数异能需要保密的,多半都会取和异能相关的名字,毕竟名字这种东西,队友用的比对手多。 “你知道他们的现实称呼吗?” “我知道两个,疾风和人皇。”狼毫说完后盯着士兵手里的测谎仪看,并没有任何警报,士兵也没有发现他说谎,这让他心里一惊,那个对讲机果然不是什么测谎仪。 能激发防御法器,是什么奇怪的武器吗?威力可能不大,因为没有击穿防御罩,但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肯定有特殊的用途,比如能悄无声息的弄晕一个人? 他正这么想着,一百米外的另一栋楼上,飞来一颗狙击子弹,击穿他的防御罩,贴着他的身体飞了过去。 而在防御罩破损的瞬间,他的影子里钻出来一个人,他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动作,封魔针已经刺入。 狼毫向前踉跄了几步,然后转身看见祝影,立刻向祝影伸手,估计是想使用异能,但是没有成功,联想到刚刚针扎般的刺痛,也明白自己中了封魔针。 对于天骄来说,中了封魔针就相当于普通人被戴上手铐,基本丧失抵抗能力,所以狼毫不再试图反抗,只是实在架不住恐惧,腿软跌倒了。 所有当杀手的天骄都会被告诫,这一行是用寿命换金钱,但寿命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到手的钱却可以实实在在花出去,所以大部分年轻人都不会在乎。 只有等到年纪大些,不断听闻同行的死讯,自己也慢慢逼近这行的平均年龄,心理越发脆弱,才会开始相信天道在冥冥中的作用。 有些人过惯了大手大脚的生活,手里没有余钱,又只会杀人,想要维持这样高消费的生活,只能继续当杀手。 但也有些早就开始存钱,手里有积蓄,加上平时为了存钱,也没有养成挥霍的习惯,金盆洗手,回家养老了。 狼毫就属于前者,他今年才四十多,但已经超过了天骄杀手的平均年龄,每一天都可能会死,特别是今天。 - 祝影拎着双腿发软的狼毫,回到雷霆会的总部,解除狼毫身上的所有武器,可以作为异能释放介质的金属,当然也统统拿走。 之后狼毫被带到祝平炎面前,祝平炎也没有废话:“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一句谎话断一根指头。” 狼毫抬头打量了祝平炎一眼,他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测谎的法器,不过已为鱼肉的他,已经不想再耍什么心机了,不就是想知道杀手俱乐部的情报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好。 这无疑是个正确的决定,测谎类的法器需求很大,所以一向很贵,但是并不难买。 原因很简单,价格高,代表利润高,需求大,代表回本快,所以很多天庭里有很多专门做测谎类法器的商户。 不过不知道是饥饿营销,还是真的供不应求,直接买是买不到的,需要预定,几个月后才能到手。 祝平炎不差钱,这种情报组织的必备利器,当然早就买了,狼毫脚下的毯子就叫做真言毯。 - 狼毫确实只知道杀手俱乐部的四个成员,其中两个是在交换情报的时候,提问的情报太过具体,被狼毫这样的有心人察觉到了。 另外两个则是因为调查过他,被他依着痕迹反追踪过去,通过搜集到的证据和猜测,找到了这些人的杀手代号,再调查杀手代号,找出了真名。 说出这些他知道的情报后,狼毫担心这些情报与现在对不上,赶紧又补充一句:“这是我离开那几年调查的,和现在不一定一样,而且我离开之后,杀手俱乐部增加了哪些新人,我并不知道。” 祝平炎早就调查清楚了,虽然李栀被抓走的时候,狼毫已经退出了杀手俱乐部,但是永安小队发布任务的时候,狼毫还在杀手俱乐部里面。 所以杀手俱乐部现在的情报没什么意义,反而当时的情报更重要一些。 “你认识李建国吗?” “不认识。” 祝平炎叹息一声,果然没那么好运,他继续提问:“有没有人询问过李建国的下落?” 永安小队是在几年前发布的任务,杀手接取这个任务也已经好几年了,当初永安小队和杀手都去调查过李建国的下落,但是都没有找到。 也就是说这个任务被杀手搁置了好几年,在彗星里,杀手是不能同时接两个任务的,杀手不可能不着急,既然他是杀手俱乐部的一员,有过这样的提问也很合理。 狼毫却很肯定的摇头:“没有。” “你在仔细想想。”祝平炎不甘心。 “肯定没有,杀手俱乐部里不会有这种提问,你的目标,你自己都找不到,其他人又怎么可能知道,问这么具体的问题,除了暴露自己没有任何意义。” “那有没有人问过关于圣隐的情报,或者关于永安科技的?” 狼毫思索了很久,才不确定的回答:“永安科技肯定没有,但是好像有关于圣隐的问题。” “具体问题是什么?”祝平炎赶紧追问。 “问题实在想不起来了,不过提问的人是弑神。” 又问了几个问题后,祝平炎确定从狼毫这里得不到更多消息,便打算离开。 狼毫并不知道祝平炎打算怎么处置他,担心被杀人灭口,赶紧说道:“这件事我一定会保密的,不会告诉任何人。” 祝平炎没有理他,继续往外走,狼毫心急如焚,说道:“我当杀手很多年,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已经过够了,祝会长这里还缺人吗?我愿意加入雷霆会!” 第一百九十三章 拮据生活 祝平炎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眼地面,确定狼毫还站在真言毯上,问道:“你想加入雷霆会?” “是。” “有什么目的?” 沉默了几秒后,狼毫决定如实相告:“一方面是为了保命,害怕你们杀人灭口,但是我也确实不想再当杀手了,我的钱不够养老,雷霆会的工资应该不低吧?” 祝平炎笑道:“每月两万,不会让你去对付普通人,只要防备天骄就好,成功完成任务,根据任务难度和完成情况,奖励最低两万,上不封顶,如果有那种你孤身一身拯救雷霆会的壮举,给你一个亿都行。” 狼毫不敢撒谎,他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有一句谎话,否则前功尽弃,还可能招到不必要的怀疑。 所以他苦笑了一下:“老实说,比我想的要低,但是养老职业,工资低可以接受。” 不同人的生活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普通人,每月两万可以生活的非常舒服,但是对于狼毫,每月两万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 他的车要保养,他的别墅要雇人打扫,他的女人要花钱,两万块钱,也就够给他儿子当零花钱,对他来说实在可有可无。 “肯定不如你当杀手赚钱,不过你说养老职业倒也没什么问题,雷霆会本来就不参与天骄之间的斗争,所以未来需要你出手的,多半都只是我个人的仇敌。” 狼毫又是思索片刻:“杀手是肯定不能当了,去别的组织也是刀光剑影,工资不一定比你高。 我说到底也只是个证道,不当杀手是不可能赚这么多钱的,看来是时候节省开支了,节省一点也好。 那些没用的女人都赶走好了,留下五个就够了,那些车子和古董本来就是为了装逼,我反正也不喜欢,卖掉得了,再卖三个别墅,应该够花一阵子的。” 祝平炎愣住了,呆呆的看着他:“当杀手这么赚钱?” 狼毫笑道:“其实最赚钱的就是暗杀普通人,这个世界说到底还是在普通人的掌控之下,大部分权力和财富都掌握在普通人手里,有时候暗杀的酬金能上亿。 不过权力巅峰的人不能碰,而有钱没权的人并不多,所以能接的任务很少,这样的任务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凡人的权利架构,我实在不知道我还有多少命可以换钱。” 这番话说情真意切,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真言毯,起码可以保证狼毫没有别的企图。 祝平炎身为天骄,想要扩充自己的实力,最终也是要招收别的天骄,所以也就同意了狼毫的请求。 - 得到狼毫的信息后,他又去彗星里搜索了弑神,结果搜出来的竟然是一个刚出道的小杀手,根本没完成过什么高级任务。 祝平炎的第一反应就是狼毫骗了他,所以他怒气冲冲的去找狼毫,但是见到狼毫后,又很快平复了情绪。 如果狼毫骗了他,就说明狼毫有方法欺骗真言毯,可如果狼毫有方法欺骗真言毯,那加入雷霆会的事肯定也是骗人的,所以现在狼毫应该已经远走高飞才对。 而他能找到狼毫,要么狼毫是傻瓜,要么就说明狼毫没有骗他。 所以他只是语气平和,略带疑惑的吧这件事说了出来。 狼毫先是大为不解,但很快就想通了:“会长,你现在去搜狼毫,要么没有结果,就算有,那也不是我了。” 祝平炎略一思索,恍然大悟:“他已经退休了?” “弑神这种烂大街的名字,小学生去当杀手都能想出来。” 不理会狼毫对弑神的嘲讽,祝平炎非常忧虑的说:“那该怎么找到他?” 狼毫试探着说道:“我要是能帮你找到他,能有什么奖励?” 祝平炎豪气的说:“你要是能找到他,给你一百万。” 狼毫听后却兴致缺缺,他往日最轻松的任务也能赚个几百万,祝平炎这一百万奖励,他实在有些看不上。 祝平炎也察觉到了狼毫的表情,于是问道:“那你觉得多少合适?” “如果只是调查的话,五千万吧。” 祝平炎吓了一跳:“一个消息这么贵?” 狼毫颇为不解,你自己就是卖情报的,怎么这么外行,不过他当然没把这话说出来,而是解释道:“我有调查的渠道,但是要花钱,调查一个杀手的真名非常危险,而且这也不是委托给一个人,就能安心等消息的简单事情,需要从多方打听。” 祝平炎沉默片刻,心里思索着,如今杀手已经退休,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天骄而已,如果让地网去查,多半是查不到什么结果的,毕竟很多东西只有天骄才能接触到。 所以要么他自己亲自去调查,要么委托狼毫调查,前者肯定更省钱,因为他可以肯定,狼毫从估计的成本里,黑了一大笔手续费。 但是从花费时间和成功率上来看,他自己去调查,要花很长时间去找门路,而且就算找到了,想让对方信任他,或者他信任对方,都不太容易。 于是他询问道:“最短需要多长时间?” “取决于你愿意给多少钱。” 祝平炎笑道:“一秒?” 狼毫无语,思索了一会说道:“如果你愿意花两亿,大概可以把时间缩短到半个月左右,不过我不能保证一定可以在半个月查到,这种事情没法给出准确的预估时间。” 祝平炎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这种事情有很多不确定性:“好,我给你两亿,以半个月为标准,每提前一天,我加五千万,每延迟一天,扣一千万。” 狼毫踌躇起来:“钱都给出去了,扣的钱岂不是要我自己贴?” “你也可以把这个规则用在你找的人身上。” “他们不肯的,顶多耽误时间太长的话,退一半的款,做生意哪有贴钱的道理。” “那是你的事了,我不计较你在其中大赚一笔,你也别怕担风险,如果不是为了快,我何必找你,我也有不少朋友。” 其实他没几个朋友,天骄的圈子里,他真没多少可以放心的朋友,只是狼毫当然不会知道。 踌躇一番后,狼毫还是同意了,这单生意不仅仅能赚钱,还能卖出去不少人情。 无论甲方要求多苛刻,只要肯拿出真金白银往里砸,那就是优质客户。 第一百九十四章 湮灭 祝平炎支出的两亿只有两千万到了狼毫手里,其他的分配给了两个士兵,一人九千万,然后这两个士兵会跟着狼毫一起去办事,需要用钱的话,由这两个士兵支付。 祝平炎有钱,也愿意在这件事上花钱,但是他绝不允许狼毫把他当傻子,不是为了面子,而是因为他以后肯定还会要用到狼毫。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祝平炎想要自己接触狼毫的情报网络,而不是单纯的依靠狼毫。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巨大且权威的情报组织,所以调查情报要从一些小作坊里找,这其中互相信任非常困难。 有些信任是通过感情维系的,比如白猫如果是预言类的异能,她就会去卖情报赚钱,而祝平炎想从她这里买情报就会方便很多,无论是事前给钱还是事后给钱,双方都不会太在意。 这种信任很难复制,但生意就是生意,可以只和熟人做生意,但是不能只和亲人做生意。 与生意人建立信任最简单的方法,永远都是花钱,生意人永远不会拒绝一个肯花钱的顾客。 所以祝平炎花出去这两个亿,不仅要打听到弑神的消息,还要让这些人记住,真正的金主不是狼毫,而是他。 狼毫当然非常不情愿,本来他想卖人情的,现在只能赚钱,还要付出自己辛苦多年搭建的情报来源。 如果是以前,狼毫不仅仅是不情愿,而是根本不可能同意,别说两千万,就算全额的两亿,也就是几单生意而已。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不知道祝平炎是不是真的想过杀人灭口,但是从他的角度来说,他经历了数度生死。 年轻的时候,他刚刚做这行,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生死,但那时候他真的毫不在意,一心想着功成名就,吓得胆寒就找几女人暖和一下,一个晚上就不害怕死了。 之后他的技术越发熟练,当然,这里指的是杀人的技术。遇到的危险越来越少,大部分情况下,杀人成了安全的工作,只是要花些时间而已。 恍然之间,再经历这样的生死,他才发现,他已经不复年少胆气了。 而想用老办法,回去找女人恢复胆气,却更悲哀的发现,他确实已经不复年少了。 原来不知何时,他已经成了一个中年人,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快入土的人。 但是他不想死,他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儿女满堂,他怎么可能想死,他怎么有勇气再面对死亡。 所以他只能放弃继续当一个杀手,转而加入雷霆会。 现在他已经不是杀手,那些情报网络对他的意义也就没那么大了,而且他加入了雷霆会,卖给祝平炎一个人情,比这些商人的人情更重要。 而且关系不是别的东西,雷霆会得到这些关系,他自己的关系也不会消失,只能说失去了唯一性,对雷霆会来说,他的价值降低了而已。 况且他不当杀手后,和这些人本来也就会慢慢疏远,不可能再长期维持之前那样熟络的关系,所以也就不那么在乎了。 - 狼毫虽然说这种事不好估计时间,但是显然他很有调查同行的经验,在这方面估计非常准确,十八天之后,消息就调查清楚了。 而调查完之后,扣除超时惩罚,竟然还剩下了两千万,祝平炎略有深意的看了狼毫一眼,却没有在乎这两千万,一千万给了狼毫,剩下一千万两个士兵平分。 三人的工作量是相同的,最先的两千万,再加上现在的一千万,分配方式明显偏向狼毫,所以在狼毫看来,这就是祝平炎插手他私人渠道的补偿了。 不过这家伙还是改不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转手就把这三千万全花了出去,在望东城买了个别墅,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接了过来。 祝平炎也没打算插手狼毫的私事,他自己的钱想怎么花怎么花,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 弑神本名湮灭,灵台初期,据称17岁加入彗星…… 祝平炎读着花费两个亿查来的信息,只有薄薄的几张纸,一张模糊的照片。 这几张纸里,大部分都是在介绍湮灭的生平,而这些都是很容易查到的,真正难查的只有五个字:弑神是湮灭。 两亿,实际上只为买这五个字。 在这五个字的基础上,调查湮灭的异能,调查湮灭的境界,调查湮灭的生平,调查湮灭的人际关系,都非常简单,只有一个信息没有找到,那就是湮灭现在在那里。 祝平炎不关心湮灭的生平,他只关心三个消息:养父是弑神杀的,弑神叫湮灭,湮灭现在在哪。 但是这份花费两亿的情报,只查出了第二个消息,并没有证实第一个消息,也没有查清楚第三个消息。 而在这些准确的消息后面,还有一张纸,是狼毫个人的猜测,祝平炎一开始没关注这个,猜测这种东西当然不如切实情报重要。 但是情报看完了,没有得到想要的,自然还是要看一眼这些猜测,毕竟和情报一起拿过来,就算是猜测也应该有其合理性。 - 几年前湮灭就想退出杀手这行了,他接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暗杀李建国,但是没想到这个任务耽误了好几年都没有完成。 如果是正常情况,一个任务好几年没有完成,早就放弃了。虽然履历上会多一次失败记录,但是没有人愿意好几年只为一个任务忙碌。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建国还真是不幸,接任务的恰好是一个想要退役的杀手,佛系任务,完不成也不着急。 而就在两年前,多方调查李建国无果的湮灭忽然接到消息,华夏滨海区龙卫竟然在调查李建国,也就是说有大概率李建国是藏在滨海区。 不过湮灭只是佛系,不是佛祖,一旦出现了李建国的消息,他还是想完成这个任务,让自己名正言顺的退休。 于是在一番调查后,他找到了李建国的住址,杀了李建国一家人,正式退休,去道门养老。 第一百九十五章 全面调查 这些猜测后面,还附有狼毫这么猜测的理由。 从十八岁当杀手计算,杀手的平均年龄是42岁,也就是说一个杀手的职业生涯只有二十年,怎么可能为了一个任务就耽误好几年。 而且彗星里几十年没人完成的任务都有不少,在所有无法完成的任务里,目标实力太强打不过的,只占极少数,大部分都是找不到人。 而找不到的人,时间越久只会越难找,所以几年找不到人,大概率十几年也找不到人,与其这么一直耗着,不如及时止损。 正常人绝对不会接取任务后一直等好几年,除非这个人本来就打算退休。 而李建国任务的完成时间,与弑神的退休时间基本一致,所以推断李建国是弑神所杀,合情合理。 有些信息则是侧面调查得来,比如李建国身份突然暴露,基本可以肯定,就是因为滨海区龙卫的调查李建国,动用的情报网有和杀手认识的,主动交易给了这个杀手。 至于对湮灭现在位置的猜测,则是根据湮灭以往经常去道门这个信息。 而且狼毫从自身角度考虑,如果他不是花钱大手大脚,还需要继续赚钱才能养家,也会去道门养老,这地方实在太适合养老了。 祝平炎却皱着眉头:“不可能,道门容不下他。” “因为他是杀手吗?” “因为他十恶不赦。” 狼毫为之侧目,原来是寻仇?李建国的儿子? 不过他还是解释道:“道门确实不容罪恶,但是不会去查他曾经做过什么,只要他在道门期间不作恶,便不会排斥他。” “可他的恶从未停止过,他绑架了李建国的女儿。” 狼毫颇为诧异,杀手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如果碰上对方的至亲,条件允许的话,会斩草除根。 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被寻仇杀死,本就是杀手丧命最多的方式之一,这其中或许也有天道相助,否则不应该有这么多天骄杀手被轻易找到,但只要斩草除根,不是至亲,一般就不会花那么多精力去寻仇了。 杀手的性格各不相同,也确实有些仁善的,号称只杀坏人,狼毫觉得这就是些伪君子而已,那么善良你去当医生啊,当什么杀手。 只杀坏人,说的好听,谁好谁坏? 警察那才是只杀坏人,人家都会有私心,会分辨不清,你一个没学过法律的杀手就能分得清?最后还不是根据个人喜恶。 这就好像明明已经卖身了,还要立个牌坊,我只卖给心爱的人,那你爱谁呢?我爱有钱人。 湮灭可不是这样的伪君子,从调查的来看,这家伙生性狠辣,出手从不留情,虽然不知道他执行任务的具体情况,但可以推断,这家伙是斩草除根这一派的。 况且,要么杀了,要么放了,怎么也不会绑架吧? 这姑娘天赋异禀?那更应该斩草除根,杀父之仇,想什么呢。 这姑娘美若天仙?湮灭不是少年郎,虽然没有成家,但是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冒这么大风险,从华夏绑一个人出来。 左思右想,他还是觉得不太可能:“这消息可靠吗?我从来不认为杀手会做这种事。” “消息可靠。” 祝平炎不会把李栀将继承百亿资产的事说出来,他还不信任狼毫,所以简单四个字略过此事。 狼毫也很知趣,没有再追问,而是语气遗憾的说道:“那就没有线索了,我能找到的唯一线索就是道门,并且已经让人顺着这个方向查了,要取消吗?” 如果是地网在调查,祝平炎肯定会取消调查,但现在是狼毫委托其他人,钱已经给出去了,取消了也退不回来。 “算了,让他们继续查吧,反正也没线索。” 这时狼毫接了一个电话,交谈几句后,脸色变得古怪起来,挂断电话后,他对祝平炎说道:“找到湮灭了,在道门。” 祝平炎一愣,他知道狼毫不会故意骗他,但仍兀自不相信:“不可能啊,他是怎么在在道门绑架李栀的?” 狼毫对其中的细节并不在意,随口应道:“或许不是绑架,也许那个叫李栀的,也愿意和他在一起呢。” 祝平炎面色一沉:“不可能。” 狼毫很明智的立刻转移话题:“有可能是用什么方法抹除了她的记忆,天骄的法子多得很。” 祝平炎也没有再深究,不管是因为什么,当前最主要的还是找到湮灭,救出李栀,就算李栀失去记忆,也总有办法能恢复记忆的。 “有具体地址吗?” “他出现在永乐郡,尝试跟踪但是失败了,在道门怀有敌意的跟踪很难进行,预言之类的探知手段也都不起效,所以不清楚具体住在哪,甚至不清楚是否住在永乐郡。” 祝平炎从桌上拿起湮灭的照片:“既然已经知道长相,也知道大概位置,那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找人问题,不需要异能也可以找到他。” 随着他一声令下,地网四部全员出动,前往道门寻找湮灭。 在过去,他一向小心翼翼,他想寻找李栀这件事,即便是地网都不知道,调查永安科技,调查李建国,都是用客户的名义进行调查。 而现在距离最终目标越来越接近,他也越来越急躁,既然连刚刚加入的狼毫都能得知内情,也就不需要瞒着地网了。 一切都为了找到李栀,即便李栀的消息暴露,引得风起云涌,只要他先一步找到李栀,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世人在乎的只有李栀背后的一百亿资产,曾经一穷二白的祝平炎尚且不在乎,何况现在他已经身家丰厚,那一百亿丢出去让这群饿狼争抢好了,他只要带走李栀就行。 所以不需要隐藏了,永乐郡不足一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四百人全力搜索,城市街头,乡间田垄,到处有人在调查。 祝平炎和他的士兵也都全部出动,永乐郡这样的弹丸之地,被划分出十块,每人负责一块区域的统筹调度。 他原计划是划分十一块,他自己也上场,但是士兵表示你别添乱,我们把调查结果给你,你负责看就行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他也没再反驳,看着四百多人忙碌,安心等结果。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劳而获 祝平炎倾其所有在道门地毯式搜索,总算有了结果,湮灭的准确位置被找到。 但紧接着而来的问题就是,找到了又怎么样呢,在道门是无法对湮灭下手的。 所以必须要想办法把湮灭弄出来,但是要怎么弄呢? 强制手段肯定不行,如果能把人从道门强行绑架出来,道门就不会成为大量天骄的养老之地了。 在道门里一切暴力动作都将失败,无论是绑架还是暗杀,普通人尚且只会被冥冥之中的天意左右,天骄更是直接会被雷劈。 或许可以通过利益勾起湮灭自身的贪婪,让他自己走出来,天道是不会压制人类本性的,贪婪便是本性。 可是湮灭已经退休过安稳日子了,欲望很显然会非常低。 而且他选择退休的地方是道门,道门安稳平和,这是好处,也是坏处,在这里是无法过上奢侈生活的。 当然也可以从外面买一堆奢侈品回来,如果有人认为把一堆奢侈品摆放在家里,就是奢侈生活,那倒也没什么问题。 在低欲望的道门,很多时候有钱也花不出去,就比如想吃顿好的,对于真正的有钱人,这当然不是找一家高档饭店,吃一顿昂贵食材的大杂烩。 顶尖的厨师比顶尖的食材要重要,而道门里那些顶尖的厨师,都不会为别人工作,他们随随便便就能挣到满足生活的钱,也不想去挣更多钱,很多情况下只会给自己的朋友做菜。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很多,在道门可以请佣人,可以请保姆,可以有私人医生,但不管是什么职业,都必须保证平等与尊重。 这听起来很简单,但其实精神层面最廉价的优越感,就来自于对下层人的碾压。 这种碾压需要大量物质基础,但是精神层面不需要付出就可以有回报。 - 对于不缺钱的人,相比于需要精心维护的友情,花钱买通的利益关系当然更为廉价;相比于纠葛缠绵的爱情,花钱买来的曲意逢迎当然更为廉价;相比于辛苦半生完成目标获得的成就感,以物质基础为铁蹄,践踏别人的尊严来获得成就感,当然更为廉价。 当这种碾压不存在,当一个高高在上的上等人,发现他的佣人可以与他平等对视,伴随着优越感的消失,他的精神再度贫瘠。 而在这方面,他已经不劳而获许久了,或许他早就忘了该付出些什么才能换回精神上的满足,这会让他痛苦不堪。 当然穷人们也别想着以此从精神上鄙视这些有钱人,不劳而获是人类的终极欲望。 有钱人劳而获得物质,所以想不劳而获得精神,穷人则两者都想要,一方面渴望自己中大奖,天降巨额财富,不劳而获得物质,另一方面又想着践踏别人,不劳而获得精神。 否则那些装逼打脸的小说为什么能获得群众基础呢,因为下层人践踏上层人的尊严,可以获得更高的精神愉悦。 为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前提下,营造这种让人喜欢的氛围,作者也是煞费苦心,让主角保持下层人的身份,同时还拥有上层人的实力,而完成这现实中不太可能完成的壮举。 当然这也没什么好自责的,不劳而获是人类的终极欲望,无一例外。 穷人们只能想象,但是想象又不犯法,哪个男人不想三妻四妾,但是没法用重婚罪把这些想屁事的潜在罪犯全抓起来,因为想象和行动之间,还隔着一道理智的闸门。 而那些有钱有权的上等人,就是可以真正行动的人了,他们努力营造各种穷人达不到的状态。 比如买奢侈品,本身没有用,就是为了将自己与那些下等人区别开。 比如穷人需要劳作日晒,有钱人才能保证白皙,那白皙就是美,等到所有人都可以不晒太阳,有钱有时间去悠闲晒太阳的人又成了美。 同样的道理,在吃不饱饭的年代,胖就是美,在能量过剩,所有人都胖的时候,瘦就是美。 - 在道门里说不上众生平等,有高个子也有矮个子,但是高个子没法踩着矮个子。 所以虽然很多天骄都计划着以后来安全的道门养老,但是真正长久待下去的并不多,踩着别人习惯了,平等就是罪过。 而湮灭在道门里已经呆了几年,可见他是真的打算在此养老,他本身就很有钱,再加上李栀那一百亿,足够他的余生里都是道门的“高个子”。 他已经是高个子了,而无论再高,也没法踩别的矮个子,所以他已经不需要钱了,无论什么样的利益诱惑,都无法将他引出来。 法器或者灵器这种提升战斗力的东西,对于一个已经退休的人,也都不重要。 唯一有可能把他引出道门的,大概只有提升实力的手段,还不能是平稳提升,不然他在道门一样可以修炼,得有质的飞越,最好是飞向地仙。 如果有能成为地仙的方法,他一定愿意拼最后一把,只要成为地仙,何须在道门养老,一生富贵无忧,想践踏谁就践踏谁,寿命也大大增加。 但是有可能吗?别说成为地仙,祝平炎连提升实力的诱饵都拿不出来。 如果要用一个虚假的诱饵引诱湮灭出来,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欺骗。 即便绕过暴力,用欺骗手段想把人骗出来,也困难重重,天骄在道门以伤害为目的欺骗别人,会被直接施加精神控制,被迫讲出实情。 普通人受到的影响低一些,只是加倍的良心谴责,当然这对地网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是专业的。 可天道也是专业的,凡人受到的直接限制会少很多,为了弥补这种情况,凡人会被施加更多的间接限制,就像暴力手段会被冥冥中的天意阻挠,谎言也会受阻。 而湮灭曾经是个杀手,想把他骗出去本身就很难,再被天道阻挠,成功几率更是低的可怜。 这方面的尝试必须十分小心,如果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成功几率就不是低了,而是直接归零。 所以祝平炎迟迟拿不定主意。 第一百九十七章 天神级免疫 经过不断的思考与商讨,祝平炎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只能用欺骗手段,将湮灭从道门里骗出来。 天骄会被强制精神控制说出实情,地网则会被冥冥中的天意阻拦,无论编造多么完美的谎言,好像都无法完全摆脱天意阻拦,一时间陷入困境。 直到祝影提出了一个观点,天骄在道门里无法以伤害为目的撒谎,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在道门里撒谎,那么对其他天骄而言,这个人说的谎言很容易被当成真话。 而且天骄也没有“冥冥中天意”的限制,只要能突破精神控制撒谎,很容易就能把湮灭骗出来。 那这样的人存在吗? 按理说是存在的,天骄那么多,肯定也会有“不被精神控制”这种天骄,但是从以往的例子来看,这样的天骄也同样无法在道门里撒谎。 天道不会无差别压制所有天骄,因为如果按照证道的标准去压制,灵台很容易不受影响,如果按照灵台的标准压制,地仙也不受影响,如果所有天骄都按照地仙的标准压制,那就会消耗太多的力量。 天道虽然强,但如果人间的天骄全是地仙,它也压制不了。 所以天道会根据实力调整压制力,对证道,就用证道级别的压制力,对灵台,就用灵台级别的压制力。 这当然很合理,但也会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可以越阶的天神级异能。 天道无法压制天神级异能,所以如果有一个天神级的免疫精神控制异能,就可以在道门说谎,把湮灭骗出去。 说到这里的时候,祝平炎觉得祝影是在开玩笑,天神级异能本来就极少,已为人知的只有赵浅一个,或许还有因为实力低微不为人知的,但是肯定不会多。 在整个天骄群体中,可能出现免疫精神控制这种奇怪的异能,但是在天神级异能的群体中,出现这种奇怪异能的概率太低了,可能几千年的历史中都从没出现过一个。 但是祝影说出了一个名字:董一。 董一在一次任务中得到了免疫精神控制的能力,这事外人不知道,但是祝影当然很清楚。 “积分兑换的异能,一般不是都会很弱吗?” 祝影解释道:“积分兑换能力,是根据地球的特殊情况加上去的,所以用积分购买的形式代替了地球上的异能晋升。 但是董一得到能力是任务奖励,本质上是一个精神防御网,和这个体系没有直接联系,或许可以达到天神级异能的强度。 关于这一点,可以让他来道门试一试,很容易就能知道结果。” 祝平炎很不想把董一牵扯到这种事情里,但是好不容易找到了湮灭,却无法下手,相比于去茫茫人海找一个神级异能,让董一过来试一下显然更容易。 所以他咬了咬牙,还是同意了祝影的建议。 - 湮灭的异能如其名称,可以让有机物湮灭消失,肉体的防御力在其异能面前毫无意义,即使是灵台境的防御强化,也抵挡不住湮灭的异能。 这样强大的异能也有个非常显眼的短板,那就是攻击距离太短,据情报分析,应该不超过十米,和王庭一样的十米战神。 如果是正常情况,这样的异能肯定敌不过祝平炎和他的大军,无论是祝平炎的闪电,还是士兵们的枪械,都能在十米之外战斗,十一个打他一个,没有理由输。 但是湮灭几年前就成了灵台,在他成为灵台的时候,他已经是个经验丰富,而且已经打算退休的杀手,很少出手,即使出手也隐藏的很好。 所以祝平炎的资料都是证道时期的,可以用来确定湮灭的异能种类,但以此推测灵台期湮灭的实力,就有些不太靠谱了。 灵台这个境界是充满无限可能的,即便不考虑觉醒第二异能,原有的异能也可能会有质的飞跃。 大部分强大的异能都是到灵台才展现出真正的威力,所以湮灭在进入灵台后究竟有多强,没有人知道,如果参战的只有祝平炎和他的士兵,那死伤多少也只是积分的问题。 可现在把董一叫过来,总得向董一说明情况吧,否则他肯定不愿意去骗人,可要是说明情况,他又肯定会参战,万一湮灭的异能比想象中强大,董一战死了怎么办? 所以联系董一的同时,他也给了白猫一大笔钱,让她去找能够信任的帮手,尽可能的加强战斗力,确保不会出现意外。 只要给钱,通过狼毫当然也可以找到一些人手,但是如果这些人里面有人走漏风声,让同为杀手的湮灭提前得到消息,那这次计划就失败了。 更麻烦的是,警惕起来的湮灭肯定缩在道门不出来,起码几年之内没法再动手,报不了仇尚且不急,救李栀的事却不能耽误几年。 他认识的人里面,能够信任,且在诸子百家有关系网的,也只有白猫了。 白猫对这件事同样非常谨慎,她虽然也认识不少人,但是最后只找来了风语和骄阳,这两人是灵台,战斗力足够,也值得信任。 白猫也想参加战斗,但是她与湮灭战斗实在太危险,毕竟她的异能本身没有杀伤力,靠的是突袭,而突袭需要接近湮灭,湮灭反应不过来,就会被白猫杀死,如果反应过来,就会将白猫灰飞烟灭。 祝平炎没有理由让白猫去冒这样的风险,但是白猫闹得实在凶,最后塞给她一把狙击枪,让她去一千米外的狙击点埋伏,狙击点一共有四个,白猫是最远的一个,基本不可能遇到危险了。 两个灵台,三个证道,十个不惧死亡,强化系证道级别的士兵,再加上负责远程狙击的白猫,再加上克制其异能的针对性布置,这样的阵容对付一个灵台初期的湮灭,除非湮灭是镇国级异能,否则想输都难。 第一百九十八章 命数已尽 董一绕着祝平炎转了一圈,然后颇为满意的说道:“你真帅。” 祝平炎满脸困惑:“啊?” “看来我能免疫道门的精神控制。” 祝平炎脸一黑:“认真点。” “你是女人,看,真的。” 祝平炎松了一口气:“如此兴师动众,万一你这方面不行,那就真没办法了。” 董一对他故意有歧义的话不予理睬,反问道:“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用可以成为地仙的消息把他引诱出来,应该没人可以拒绝这样的诱惑。” 董一却不以为然:“这会不会太假了?可以成为地仙,我一个小小的证道也能知道这种信息?” “这种从没有人发现的信息,第一个发现者是小人物非常正常,毕竟小人物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体。” 蹲在在祝平炎肩上的白猫补充道:“而且这里是道门,他相信你的概率非常高。” 董一看到白猫这个小个子,就忍不住想去摸她的头,最后逼得白猫跳到了祝平炎肩上,白猫的平衡感真的很好,祝平炎丝毫没有迁就的正常活动,她也能蹲得稳稳当当。 “就算他相信我知道这样的信息,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他呢?” “你要把他引出来,当然要告诉他……”祝平炎说到一半就明白了。 湮灭与董一素不相识,从一个陌生人口中听到这样重大的消息,就算在道门的背景下不怀疑这消息的真假,也肯定会怀疑这人的目的,凭什么要白送给我这样重要的消息? 再想到要离开道门,很容易明白董一可能是他的仇人,想用这个消息把他引出道门。 常理上来说,真有成为地仙的机会,即便明知道是陷阱,也会忍不住往下跳,这诱惑实在太大了。 但湮灭毕竟是已经退休的人,而且能在道门待这么久,那如果他够谨慎,即便不怀疑消息的真假,也有可能忍住诱惑不去咬钩。 由于承担不起任务失败的后果,祝平炎叹息一声说道:“这只是个粗略方向,当然还需要再完善一些。” “其实方向上也可以做些调整。”风语说道。 祝平炎赶紧投来询问的目光,风语接着说道:“既然已经采用欺骗的手段,为什么还想着引诱呢,毕竟对方很可能是个低欲望的人。” 祝平炎看向提出建议的祝影,祝影撇过头去,心说你别怪我,我去接董一了,后面都是你跟白猫商量的。 祝平炎大概也是想到这里,赶紧询问风语:“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风语沉默了一会说:“再想想吧,我们只有一次机会。”看样子短时间里也想不到什么更稳妥的法子。 这时骄阳敲了敲桌子,所有人都看向他的时候,他颇为惋惜的问祝平炎:“为什么你的手下都是男人?” 如果是帮派成员,都是男人很正常,毕竟这行本来就是男多女少,但在这里,这些士兵都是以天骄的身份出现,天骄的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天骄的战斗力也不会受性别影响,所以清一色全是男人确实有些奇怪。 但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 风语踢了骄阳一脚:“能不能正经点,这么大人了,不像样子。” 祝平炎很想说你也没像样到哪去,但是发现乌龙不在场的情况下,风语好像也很正常,就是个身材夸张些的普通女孩而已。 骄阳显然是被妹妹骂习惯了,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我倒是有个主意,你要是能找个女人过来,我就告诉你。” 白猫跳到风语面前,抱着她的胳臂撒娇,于是风语敲了敲桌子,骄阳悻悻然说道:“先假设不违背现实的情况下,董一的话都会被当做真话,那我们让湮灭自己离开道门,为什么一定要引诱呢,难道不能逼迫吗?” “道门里不能动手,怎么逼迫?” “不是所有人在道门都没法动手的,有一种人在道门也可以动武。” “什么人?” “道士!”白猫和风语异口同声的回答。 道士等同于天道的凡间化身,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天道执法,就像普通人使用暴力是犯罪,身为国家暴力机关的警察,在特定情况下却可以合法的使用暴力。 但就像警察会被法律条文约束,道士也会受到制约,这个制约比法律还要强大,名为道心。 警察里也会有坏人,背地里干些违背法律的事,道士却绝对不能违背天道,否则无需任何人惩罚,轻则道心受损,实力大跌,重则道心破碎,魂归天道。 所以道士可以在道门动武,但道士为什么要对湮灭动武? 董一好像明白了,说道:“哦,是让给我去骗一个道士,让他去攻击湮灭吗?好主意啊,湮灭不敢还手,只能逃出道门,他要是敢还手,更是要逃出道门。” 骄阳惋惜的看着董一:“这法子倒是不错,就是有些废人,在道门你敢去骗道士,勇气可嘉。” 风语却已经明白了骄阳的意思:“你能在道门说谎,所以你可以伪装成道士去攻击湮灭,就算你只是证道,湮灭大概率也不敢还手,他只能逃出道门。” “攻击的理由呢?道士也不会无缘无故攻击别人吧?” “他是个杀手,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就不信他做了这么多亏心事,也一点不怕。”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狼毫第一次开口了:“命数已尽。” 所有人都有些奇怪的看过去,这家伙和九个士兵一样,站在旁边从头到尾没说过话,现在冷不丁冒出来四个莫名其妙的字,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像我们这样的杀手,都是在用命换钱,谁也不知道自己的命有多长,谁也不知道能换多少钱,最怕的就是这四个字,命数已尽! 如果是我躲在道门里,忽然有一个道士过来对我说,你的命数已尽,该走了。 我绝对不会怀疑这个道士骗了我,因为天骄在道门不能说谎,更因为这样的恐惧伴随着我当杀手的每一天,我在心里早就无数次的想象过这一天。 如果这个道士只是个证道,而我是灵台,我肯定会试着逃走,毕竟我正当壮年,怎么可能想死?怎么可能认命伏法。 至于反击?除非是被逼到了绝路,否则是断然没有这个胆子的。” 第一百九十九章 我命由我不由天 湮灭手头有足够多的钱雇佣下人,不过他还是选择孤身一人,他总是不放心家里面有别人。 刚来道门的时候,他确实有些不适应,不做杀手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不过他和狼毫不一样,狼毫是及时行乐派,赚多少钱花多少钱,从没为以后考虑过,而他从入行的第一天就打算攒些钱后退休。 这个念头一直有,但一直被搁置拖延,他也不知道多少钱够他度过余生,他没有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但是周围的人都是这样,对消费的观念也就有了改变。 认识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杀手,就感觉手里没有几个亿,女人跟着他就是受苦,那要享福起码得有十几亿吧。 这是老婆的,还有两三个孩子,他是孤儿,但是岳父岳母总得养,还要留钱防备意外,干了很多年,但总觉得还不够。 直到他成为灵台,退出的心思越发强烈,狼毫有的那种超过平均年龄的忧虑,他当然也有。 他已经存了很多钱,而且身为灵台,以后就算缺钱,随便找个势力打工,也能赚到很多钱。 有存款,也有退路,几年前接了最后一个任务,虽然花很长时间都没有完成,不过实际上他已经没那么关心了,任务完成之前就已经搬来了道门。 而退休后的生活也与他所想的相去甚远,每天无所事事,几年下来不仅没有找到老婆,连女朋友都没有,就更别提什么岳父儿子了,手里的一大堆钞票根本花不出去,他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直到半年前他实在没事做,看别人钓鱼似乎很悠闲,就买了一套工具跟着钓,倒是很喜欢,总算有了一件想做的事。 唯一遗憾的就是钓友都是和他一样的老男人,找老婆的事还得往后捎。 喜欢钓鱼的人一般都不太喜欢吃鱼,真正为了吃鱼才去钓鱼的吃货实在是少数,所以他钓了一天,走的时候全放回了河里,提着空篓子回了家。 他隐约看到有人坐在他家门口,但是没有在意,可能是路人走累了歇会吧,道门是没有小偷的。 等再走进了一会,他看清了这人的衣着,竟然是一个道士,他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很快安慰自己,道门里最多的就是道士,没什么好担心的。 再走近一点,他已经能感受到此人肆意散发着天骄的气息,心里还是不停说着,这是道门,道士很正常,天骄也很正常。 他下意识的不看这个道士,连问都不问一句,好像没出现这个人一样,不关心这人要干什么,径直走到自己家门前,按指纹想要开锁,却按了几次都没成功,这时他听到身后那道士说道: “你命数已尽,跟我走吧。” 他还是在把手往锁上按,但是越慌张越打不开,于是笑道:“道长说笑了,我还年轻的很,怎么就命数已尽了。” 那道士并不停留,转身踱步离开,边走边说:“擅杀凡人的罪过,你竟然想在道门躲掉?跟我走吧,别做无用的挣扎了,躲开我,也自然有更厉害的师兄来寻你。” 说完这句话董一有些后悔,吹牛是不是吹过头了,万一湮灭真跟他走,他就傻了。 好在这是要命的事,湮灭没那么容易妥协,还是在装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要去吃饭了,道长慢走。” 他又去开锁,但是往日很灵敏的指纹锁,今天不知怎的就是打不开,他还没注意到是自己一直按错了地方。 又按了十几次,到后来已经是戳了,还是打不开锁,他面目忽然狰狞起来,一拳将门打穿,整扇门化为飞灰。他终于走了进去,但是只走进去两步就停了下来。 “我命由我不由天,说什么命数已尽,我偏要再活五十年,我偏要儿孙满堂。” 说完他简单收拾行李后开车离开,从最短的路径向道门外奔逃。 道门人口密度低,开车的人也不多,他还住在郊外,一路全速奔驰,仅仅一个小时就离开了道门。 而在他开车离开的这条路上,不断有地网的人向祝平炎报告他的动向,祝平炎最终确定他要从哪条路出道门后,提前在路上埋伏好,等着他跳入陷阱。 陷阱的位置在离开道门一百里的地方,这个位置很讲究,离开道门要够远,避免他再逃回去,路线尽量不要有岔路,避免扑空,周围也不能有人烟,否则不方便动手。 这样的地点很少,方便伏击的更是只有这一个。 实际上在很早之前他们就确定了这个地点,因为基本可以确定湮灭一定会从最短的路线离开。 不过明明有地网这么准确的情报来源,干嘛要靠猜测呢,所以在湮灭家附近的几条路线上都埋了地网的暗哨,反正地网只追踪车辆,不知道车里的人是天骄,也不会参与之后的伏击。 - 伴随着砰的一声汽车爆胎,一辆汽车冲出道路,开进了一旁的荒地里,撞到一个土堆上才停下来。 不一会湮灭下了车,检查车胎,第一狙击点开枪,瞄准的是腿。 本来是计划直接杀掉,然后救出李栀,但是地网在他离开后就去他家附近搜查过了,没有李栀的线索,他离开时也没带着李栀,所以李栀肯定还是被藏在一个隐秘的地点。 为了找出李栀,原本的击杀计划,不得不变成难度更高的俘虏计划。 击杀一个灵台已经很难了,现在还要俘虏,祝平炎不由骂了一声:“他已经退休了,为什么还要把李栀藏在别的地方?”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只有几个狙击点的士兵在对讲机里交流。 “3号位置被挡住了,没法射击。” “1号位置只能看见上半身。” “2号位置可以看见全身,由我射击。” 然后砰的一声枪响,目标被瞄准的腿却没有中弹该有的反应,反而异常警惕起来,翻身躲在了车后面。 “我应该打中才对,但是没有效果。” “他想从车上取枪。” 这时又响起了第二声枪响,由于不是第一枪,狙击手们没有互相通传,谁能打到谁就开枪,但是对讲机里很快有人汇报结果:“没有效果。” 第二百章 防御灵器 有四个狙击点包围着湮灭,从不同角度射击,但是连续射击了好几次,都没有任何效果。 由于只有狙击手没有观察手,从狙击镜中看不到全局,所以前几次射击无效都被认为是没有打中,毕竟再好的狙击手也有失手的时候。 但是四个狙击手都失手,还不止一次,这就肯定不正常了。 “是有什么防御类法器吗?” 狼毫开口了:“很正常,我们这样的人一般都有好几件法器,如果机遇好,有灵器也不奇怪。” 杀手用命赚钱,自然比其他证道有钱,而法器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所以杀手有几件法器很正常。 相比于法器,被售卖的灵器要少的多,因为到了灵台这个境界,多半都不缺钱了,而能在证道期有灵器的,更不会缺钱。 所以市面上卖的灵器都不会太好,而且大部分都是在地下埋了太久,接近损毁的。 这种灵器只有专业人士或者拥有对应的异能,才能进行一定程度的修复,让其对大众具备价值。 对于狼毫这样的纯粹使用者来说,这种用几次就会报废的灵器,性价比实在太低。 那些被灵台嫌弃的,效果比较差的灵器,他倒是不嫌弃,但即便是这些灵器,也多半是他不能使用的,属性不合,境界也不够,勉强使用也不一定比法器好用。 所以杀手都会有几件法器,但是有没有灵器,就要看个人机遇了,即便湮灭已经是灵台,也不会有太多不同,毕竟成为灵台后,也不会有人把灵器送到他手里。 “但防御类法器的效果有这么强吗?”祝平炎也不是缺钱的人,他也能买到一些法器,但是这些法器的效果大部分都不能让他满意,能无声无息防御狙击枪的法器,不敢说没有,但是肯定比灵器还稀少。 “可能是他运气好,换到了防御灵器,毕竟他现在已经是灵台,选择面宽了很多,也有可能是他钱多,买了一些一次性道具。” 祝平炎低头皱眉,片刻后说道:“先打车子,确保他无法开车离开包围,我们上,不管是一次性道具还是真正的防御灵器,只要火力够就一定能轰开。” 三辆履带式装甲车冲开隐藏物,驶向湮灭的位置,车顶被打开,士兵和他手里的转轮机枪一起升了上来。 如果是在大汉,祝平炎再有钱也弄不到这样的重武器,但这里是诸子百家,而且还是分权割裂的天机,只要有钱,军队都能买到,不过这些东西是别想带回大汉了。 三辆车靠近一些后,祝平炎带着祝影下了车,风语和骄阳从另一辆车上下来,狼毫则直接置换到了祝平炎身旁,五个人迅速聚集,组成一个编队靠近湮灭,毫不掩饰自己天骄的气息。 之前是打算击杀湮灭,所以布置了这么多重火力,但是现在需要抓活口,三架转轮机枪都成了摆设,这玩意可不会留手,打碎湮灭的防御灵器后,立刻就会打碎湮灭的身体。 祝平炎大声喊道:“你是聪明人,眼下的情况你应该很清楚,被二十多个天骄包围,你逃不出去的,投降吧。” 湮灭躲在车后面同样大喊:“你们别过来,让我仔细想想。” 风语笑道:“他在拖延时间呢,可能是在观察情况,思考出路,毕竟事发突然,他应该很懵。” 祝平炎却还是示意众人停下,对湮灭喊道:“好,我给你时间想。有一点你要明白,你还活着不是因为我们杀不了你,只是我们不想杀你,否则直接在路上埋炸药,你早就死了。” 湮灭想到狙击手的第一枪打的是腿,有些相信祝平炎的话,本来只打算拖时间的他,竟然真的有些想投降。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埋伏我。”有了投降的心思,他开始询问更多消息。 “你不认识我,也不需要知道我是谁。” 湮灭已经知道四面都有狙击手,既然无处可躲,何不潇洒一点,于是神态自若的翻上车顶蹲着:“如果想让我投降,就必须说清楚你是谁,你想做什么。” “你有什么权利拒绝我,你只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路是我们强攻过去,不小心误杀了你;第二条路是我们强攻过去,打断你的手脚然后活捉你;第三条路才是聪明人会做的选择,我猜你应该很聪明。” “我还有第四条路,在你们抓住我之前自杀。” “这世界上还有不想活着的人?” “为什么没有呢,有时候活着比死去要痛苦得多,我就认识一个可以把活人炼制成傀儡的天骄,鬼知道他炼制的那些傀儡还有没有意识,所以我才要问清楚你的来意,如果你不肯说,死去也许是更好的路。” 祝平炎沉默了片刻喊道:“我和你没仇,也不是喜欢施虐的变态,你要你告诉我李栀在哪,我就可以放你走。” 听了这话,湮灭坐在车顶,低着头似乎在沉思什么,久久没有回答。 狼毫不耐烦的悄悄说:“干脆用机枪对着脚打,打掉防御,然后把他置换过来,扎一针直接俘虏。” “狙击枪的火力不够,机枪的准确度不够,还是让他自己投降最保险。”祝平炎考虑再三,还是拒绝了狼毫的主意。 现在祝平炎的心思,有点像要抓住董一和王庭的食龙者,哪怕是让湮灭跑了,也决不能杀掉他。 因为让他跑了还有机会再抓,如果杀了,想找到李栀就不太可能了。 更可怕的是,如果李栀被关在某个密室内,需要湮灭投食才能存活,杀了湮灭,就等于杀了李栀。 而此时已经思考好几分钟的湮灭终于开口了:“我不认识什么李栀,你可能找错人了。” “湮灭,杀手代号弑神……任务完成。”祝平炎把湮灭的信息全部读了一遍,不过将后半段的猜测过程隐去,当成已经确定的消息。 祝平炎把那几张纸折好塞回口袋:“现在还觉得是认错人了?有什么要否认的吗。” 第二百零一章 骄阳风语 听完祝平炎的话,湮灭又沉默了一会,不过没有上一次时间长,他说道:“我可以放了李栀,但是你怎么保证我放了李栀,你们就会放了我?” “没法保证,因为就算你告诉我们李栀的位置,我们也得先去验证,真的找到李栀才会放了你,但是我和你无冤无仇,只要你放了李栀,我何必要杀你呢。” “你叫什么?” “雷霆。” “很寻常的名字,寻常的就像是现编的,我能知道你是怎么认识李栀的吗?” “这和你有关系吗?” “算是让我安心吧,况且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青梅竹马,从小相识,后来她走了,我到处找她,才知道她被你绑架了。” “那你岳父岳母的仇你就不报了吗。” 祝平炎笑道:“她知道你是谁吗?” “当然不知道。” “那仇已经报了,在我们找到她之前,杀死她全家,并且绑架了她两年的仇人,已经被我杀了,她不是天骄,永远也不会听说湮灭这个名字,也永远不会再见到你。” “好主意。”湮灭连连点头,然后手撑着车顶要站起来,“她在……” 轰隆一声,车顶碎裂,湮灭如离弦之箭弹射了出去,祝平炎等人立刻追击,三辆装甲车也追了上去,但是湮灭的速度竟然比装甲车还要快。 眼看这么下去要跟丢目标,一个士兵立刻用机枪射击,不过由于祝平炎的命令,射击目标并不是湮灭,而是在湮灭前方扫射,由湮灭自行判断是否要躲避。 湮灭嘴上说着要自杀,但是不到绝境,肯定不会真的自杀。 所以他的防御不足以抵挡机枪扫射,肯定会避开这块区域,无论是转向还是绕过,都会减慢速度。 只有在他认为可以防御这些机枪子弹的时候,才会选择不减速直接冲进去,这样虽然不能让他减速,但是可以在不伤及性命的情况下消耗他的防御。 湮灭竟然真的毫不顾忌冲进了弹雨中,而且毫发无伤的冲了出来,眼看着他要逃远,祝平炎立刻下令,三架机枪全部射击,看他还躲不躲。 下达完命令后,他看了眼身旁的狼毫,如果狼毫肯出手,立刻就能把湮灭拉回来,不过他只看了一眼,没有下达命令,因为下令也没有用。 把这样一个近战杀手换到身边的,生死只在一刻,不是湮灭中封魔针被抓,就是狼毫化为飞灰。 狼毫主动出手,肯定会比湮灭更快一步,但是狙击枪子弹都被挡住,小小一根封魔针怎么能刺中湮灭。 所以在湮灭的防御没有被打破之前,狼毫是绝对不敢用置换对付湮灭的,祝平炎再怎么强制下令也不会有用,狼毫是父母生养的人,又不是眨眼创造的帝国量产士兵。 - 祝平炎虽然只是证道,但他作为强化系,体能不会比灵台初期的湮灭差,可现在竟然远远追不上,说明湮灭肯定又用了什么道具。 同为灵台的风语和骄阳也同样追不上,不过他们两个各有手段。 骄阳变成一只鹰,顷刻间从祝平炎头顶飞过,追向湮灭,另一边的风语也变成一匹马,御风踏空的马,速度比骄阳还快。 至于狼毫,更是站在原地跑都懒得跑,他是肯定追不上的,所以塞了一根金针给祝平炎,等祝平炎追上了,他直接置换过去就是了。 祝平炎瞅准风语从身旁飞过的机会,一闪身跳向风语,想骑着她追上去,却被风语一脚踢开了,只能追在后面继续跑。 风语的速度越来越快,从祝平炎身旁越过时,祝平炎还能看清,再过两三秒就已经成了一道白影,竟然后发先至到了湮灭前面。 不过风语也不敢接近湮灭,保持三四十米的距离,挂起一阵狂风,将湮灭卷向空中。 湮灭那强大的防御确实虽然可以挡住子弹,但是风语不攻击,而是把他抓起来,不让他跑,这可没法防御。 然而湮灭被困了一瞬间,竟然摆脱了风语的束缚,从空中掉了下来,风语卷起的风,在接近湮灭身边时全部消失了。 风语眉头一皱,对骄阳说道:“小心,这家伙有点诡异,像是饕餮。” 饕餮为了吃到各种异能,到处找人打架,所以诸子百家的所有灵台,几乎都和饕餮交过手,而和饕餮交手的感觉也很难忘怀,异能被吞噬的感觉太不舒服了。 风语就算变成人形也能和湮灭保持相同速度,但是骄阳就只能保持鹰形态了,所以一声长鸣作为回答,接着一道光柱从天空落下,砸在湮灭的防御屏障之上。 这是大家第一次看见这道防御屏障,之前无论是狙击枪还是机枪子弹,都是在打出去后看不见任何效果,根本没有出现这样可视化的防御屏障。 但是这个屏障似乎比想象中的脆弱很多,狙击枪和机枪连原形都打不出来,骄阳这一道激光照射了两秒后,就直接将屏障击碎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诧异的,威力都是对比出来的,狙击枪的威力对证道而言已经很强大,或许在灵台这个层次却根本不够看,所以只有同为灵台的骄阳能击穿湮灭的防御。 只有骄阳自己很疑惑,他的这道激光只是试探,印证一下风语说的话,所以威力并不大,起码不会把机枪扫射都无法现型的防御击碎。 然而他无法说话,其实就算能说也来不及说,因为在湮灭的防御屏障被击碎的刹那,湮灭就原地消失了,一根金针落地。 狼毫趁着湮灭的防御被击碎,将湮灭置换到了身前,湮灭此时还试图躲避骄阳的下一次攻击,根本没有注意到时空异位,自己已经不在原地了。 这种情况狼毫太熟悉了,所有被他置换过来的人在最初的一秒都是这样的,继续做自己专注的事情,慢的要几秒之后才能反应过来周围环境不同,快的也需要零点几秒的反应时间,而等发现身后的狼毫,再想应对狼毫的攻击,根本就来不及。 因为刺下封魔针连零点一秒不需要。 第二百零二章 物质湮灭 湮灭的反应速度就属于比较慢的那种,因为他被置换前关注点在天上,短短一百多米,天空根本不会变化,在他眼里只是骄阳忽然闪烁到了另一边,根本并不知道其实是自己被置换了。 甚至在狼毫刺下封魔针之后,他都没有发现身后有人,还在看着天空。 “啊!” 来自身后的一声惨叫,让湮灭吃了一惊,连忙向前翻滚,然后迅速观察身后的情况。 刺出封魔针后,狼毫还在嘲笑湮灭竟然这时候还没有察觉到,但是紧接着手上就传来了疼痛,他低头便惊恐的发现,自己的手像是被什么利器斩断了。 此时他只剩下半截手掌和一小段大拇指根,他的惊叫多半都不是因为疼痛,而是乍然看见这种场面的惊恐,这是现实与想象不符的惊恐,他明明才是胜利者,为什么会忽然少了半只手。 但在一刹那疼痛和恐惧抑制不住的惊叫后,他常年的杀手生活让他迅速冷静下来,立刻摈除疼痛的干扰,再次使用异能将祝平炎手里的金针与自己置换。 所以湮灭听到了身后的惊叫,但是翻滚之后回头却什么也没看见。 不过关注点重回地面时,他总算看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不同,再看到地上的一滩鲜血和那根金针,立刻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 “狼毫,原来你也在,正好连你也一起杀了。” 由于在杀手俱乐部里狼毫的坑人举动,湮灭调查过狼毫,但是也没打算顺着网线去把狼毫灭掉,所以并不知道狼毫的模样,但是同为杀手,他对狼毫异能的调查就比较清楚了,即使不知道是金属置换,也知道肯定是置换。 狼毫咬着牙掏出药水清洗伤口,然后示意祝平炎帮他包扎,根本没打算理会湮灭。 “还是慢了他一步,不过好在你的命保住了。”祝平炎有些可惜的说道。 狼毫一层一层的裹着纱布,强忍着疼痛断断续续的说道:“他没有,发现我,我,先出手了。” 祝平炎没有急着问,他知道狼毫肯定会继续说,果然狼毫平缓了一下后,似乎是那一阵疼痛过去了,继续说道:“我用封魔针刺他,他没有任何反应,反倒是我的半只手消失了,之后我的惊叫才让他有所察觉,这……” 又是一阵疼痛,狼毫已经满头大汗,但还是不断的缠紧纱布,血必须止住,否则会死人的。 疼痛过去之后,他接着说道:“如果他比我先出手,那我在刺出封魔针后,还没有察觉手掌疼痛的时候,就应该已经灰飞烟灭了。 可我不仅没有死,反而在惊叫之后吓得他翻滚躲避,这就说明他之前真的没发现我。” “他的异能可以被动触发,靠近他的人都会被湮灭?” “那我应该已经死了才对,或许触发条件不是靠近,而是接触。” “但首先接触到他的,不应该是封魔针吗?” 狼毫将伤口完全包扎好,叹息一声说道:“我也是这么想,才敢出手的,但是他连封魔针也湮灭了。” 风语此时也说道:“对,成为灵台后,他的异能肯定已经变成了全物质湮灭,不再受限于有机物。 我刚刚用风控制他,明显感觉到风忽然消失,像是异能被吞噬,现在想来,他应该是将周围的空气湮灭了,异能并没有失效,只是失去了根基。” 成为灵台后异能进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进阶方向实在太多了,可能是范围增加,可能是强度增加,可能是耐力增加,也可能像这样适用性的增加。 “怪不得之前的攻击都无法激发可视化防御,因为他根本没有防御灵器,子弹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子弹都被湮灭掉了。 而骄阳的攻击是光,可能是他没法湮灭光,也可能是光的速度太快,他反应不过来,总之那是他第一次真的被攻击到,所以防御法器被激发了。” “可如果是这样,他的衣服和地面为什么不会被湮灭掉?”祝平炎不解。 有机物湮灭进阶到全物质湮灭很合理,所以他也想过,他相信狼毫肯定也想过,但即便是灵台,非强化系的反应速度,也跟不上数倍音速的狙击子弹,如果无法捕获狙击子弹,又怎么将其湮灭呢? 即便他经过长时间训练,可以捕获狙击子弹,那第一枪又为什么会被湮灭呢? 如果是用湮灭的异能挡住子弹,就不可能是主动捕获目标,而肯定是被动湮灭,车辆出事故,他下车检查,开个被动防御倒也合理。 可是衣服怎么解释,地面怎么解释? “地面是可以训练的,或者说在拥有全物质湮灭的时候,就必须要训练全方面湮灭时保存地面的技巧。”风语是老江湖了,在这方面比祝平炎懂得多。 祝平炎没有这方面的异能,也没有什么天骄的江湖经验,所以没什么自信:“也可以训练不伤及衣服?我有一个朋友,他好像就没法在使用异能的时候不伤及衣服。” “那你的朋友是怎么解决的?” “他的异能是火,所以用抗火材料做了衣服。” “全物质湮灭只是夸张的说法,也不一定能湮灭万物,可能他无法湮灭某种特殊物质,他就用这种物质给自己做了身衣服。” 断掉半只手的狼毫说道:“不可能,他那身衣服没有什么特殊,就是普通的棉布,就算是没进阶之前他也能湮灭掉,我就是看准这点才出手的。”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衣服是法器。法器的外表和普通衣物可能完全一样,所以从外观上是分辨不出来的。” 祝平炎沉思片刻:“如果是这样,物理攻击是完全无用的,真正能对他造成伤害的可能只有我们三个了。” 湮灭无法防御骄阳的光,这是已经被验证过的,那么他应该也没法防御祝平炎的闪电。 风语左右看了看:“第三个人指的是我?” “他虽然能通过湮灭空气免疫你的异能,但是他不可能一直生活在真空里吧,即便是灵台也需要呼吸。” 第二百零三章 意外的相遇 风语对自己能否造成杀伤很不确定,因为她觉得既然对方有能力湮灭空气,肯定也有相应的准备,随便买一个法器就能解决呼吸的问题,很便宜也很好买。 湮灭没有妻儿,他自己也很少花钱,这些年来赚的钱除了存起来,就是用来买法器了,所以全身都是法器也并不奇怪,有一个可以在真空里呼吸的法器也非常正常。 不过风语没有因此放弃,她除了攻击,还有辅助作用,骄阳或许天克湮灭,但是祝平炎可就不一定了,如果让湮灭近身,祝平炎就会被瞬间秒杀。 而且现在的情况,祝平炎也根本追不上湮灭,所以风语的作用就是给祝平炎加速。 安排了一个士兵送狼毫回去疗伤,祝平炎就和风语一起去追反向逃跑的湮灭。 其他士兵虽然也开着装甲车在后面追,但他们现在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因为士兵的战斗力主要来枪械,而无论是机枪还是步枪或者狙击枪,本质上都是依靠弹射金属造成杀伤的动能武器,在湮灭的异能下毫无作用。 最开始所有人都在追湮灭的时候,只有狼毫没有移动,所以狼毫的位置是在最后面的,而后来狼毫找到机会直接将湮灭置换了过去,所以此时湮灭的位置反而是在最后面,他立刻反向逃跑,众人无形中被拉开了很大一段距离,短时间很难追上。 不过湮灭也没什么机会逃走,因为骄阳在天上锁定着他,在平地上再怎么跑也没法逃出骄阳的视野。 这附近也就只有几个小树林可以躲避骄阳的视线,可躲进树林里也不过是饮鸩止渴,如果他一直躲着不出来,风语就会追上来,如果他从树林里出来,又会被骄阳重新锁定。 不过躲避骄阳的视线刻不容缓,因为骄阳的攻击他躲不掉也抗不住,虽然不知道骄阳为什么一直没有进攻,但是他不可能不做应对。 所以他还是躲进了树林里,风语裹挟着祝平炎迅速追了上来,虽然说是小树林,也有个几里长宽,如果是一般人很难搜索到湮灭的位置。 不过风语就没有这个问题,她凭借其异能的超大范围,巡视几圈就轻易的找到了湮灭,祝平炎立刻释放闪电攻击,但是被湮灭躲了过去。 闪电的速度本来应该超越湮灭的反应速度,但是祝平炎在使用闪电前会有一个短暂的电量汇聚,这个过程很短,但对已经是灵台的湮灭来说很明显,躲避起来也没那么困难。 实际上骄阳攻击时也是有前兆的,不过他在高空,底下的湮灭无法察觉,他只能看到最耀眼的光束,但是当他看到那道光束的时候,他已经被攻击了。 骄阳和祝平炎最大的区别则是,在不借助道具的情况下,湮灭不可能反击骄阳,骄阳可以肆无忌惮的攻击湮灭。 而祝平炎就在地面,他肯定不会光挨打不还手,所以在躲过几次闪电攻击后,他就开始准备反击了。 但是有风语的协助,他的反击始终无法成功。 他想借助树林掩护潜伏过来,却被风语提前发现,想靠速度冲刺近身,又会跑不过风语。 尝试几次都失败后,他只能转身逃跑,毕竟如果只挨打不还手,逃跑是最好的法子了。 刚被祝平炎的闪电逼出树林,便从天而降一道光柱,他向前扑倒想躲避,当然是躲不了的,他自己也知道,只是总还是本能的想躲。 虽然骄阳刻意留手了,但他的背上还是不免皮肉烧焦,祝平炎也从树林里冲出来,手心汇聚着闪电。 湮灭趴在地上,狠狠的捶打地面:“我投降了!” 祝平炎刚露出喜色,却听见天上一声长鸣,不知何时红霞满天的空中出现了一片墨云,将骄阳吞没其中。 风语大急,把祝平炎丢到后面,嘱咐一声注意安全,就御风上天,一道道风刃切开墨云,将被困的骄阳拉出来。 而此时墨云中伸出一只手臂,直插入地面,形成一道通天的墨云柱,四肢修长,两眼血红的墨云怪物从云柱中走了出来。 祝平炎下意识觉得这是湮灭的援军,一道闪电打了过去,湮灭原本也以为是祝平炎的援军,不过看到被墨云困住的骄阳,再加上祝平炎攻击墨云里出来的怪物,当即明白这肯定是一场意外,或许是另有其他人在战斗,波及到了这边,也可能是祝平炎的仇人找来了。 这样的意外,让湮灭本已经绝望的心中再次生出活命的渴望,忍着疼痛爬起来,绕过墨云柱,向远处逃去。 地狱之门里当然不是只有一只怪物,很快就钻出许许多多小一号的怪物,体型大致与正常人相当,这些怪物就没有理会更远处的祝平炎,而是涌向最近的湮灭。 不过这些怪物只会近战攻击,冲到湮灭面前就统统化为黑烟,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 湮灭冷冷一笑:“哼,真当我是废物吗,要不是被克制,怎么会如此狼狈。” 然而他解决掉这些怪物,转头却发现身后的天空中,还有十几只手臂正在从天空落下,不由的咽了口唾沫,再转身,发现他身后又出现了十几只墨云怪物。 这些墨云怪物的后面闪烁着一道道电光,看样子是祝平炎还在和最初的那只巨大怪物战斗。 湮灭在心里盘算,祝平炎的能力对他有些克制,那只巨大的怪物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强,天上的风语和骄阳也正在下落,直接跑恐怕没有什么机会。 于是他一咬牙,冲向那些不断下降的墨云柱。 相比于应对风语骄阳和祝平炎,还是对付这些只能近身的墨云怪物更简单一些。 墨云柱从天空降下也就四五秒,所以湮灭冲到一半就被怪物重重包围,他不断把这些怪物化为黑烟,却怎么也冲不出去。 不是因为全力使用异能而无法移动,而是他湮灭掉这些怪物,也需要一定时间,怪物前赴后继的冲上来,他已经尽全力维持平衡,让湮灭的速度与怪物冲刺的速度持平。 现在他只要敢往前走一步,他面前的怪物就会接近一分,为了与怪物保持安全距离,他干脆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全力维持湮灭领域,将所有靠近的怪物统统湮灭。 第二百零四章 凝视深渊 在那些小怪物攻击湮灭的时候,祝平炎就立刻理清了现在的情况,这个墨云的主人并不是湮灭找来的帮手,他们可能是无意间卷入了另一场纷争中。 他赶紧试图解释,但是释放这个异能的人,应该并不能与这些怪物通感,这些怪物是在随意攻击,不像是有人性的样子,解释是没有用的。 好在随后出现的小怪物被湮灭吸引走了,他只要对付那只三米高的大怪物就行。 既然已经打起来了,他也不能束手待毙,又一道闪电打过去,闪电没入那怪物的身体里,在其体内扩散开电光,就像是正在打雷的乌云,那怪物也定在原地不动。 怪物体内的电光飞速减弱,几秒后彻底消失,怪物恢复行动能力,继续向他靠近,于是他试着又打出一道闪电,那怪物果然又停在原地好几秒来消化电光。 祝平炎松了一口气,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一个平局,他的闪电无法对怪物造成伤害,但怪物在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接近他。 不过平局是建立在没人打扰的基础上,很快变数就来了,随着湮灭的离开,新出来的小怪物开始向以他为目标。 他尝试用闪电攻击这些小怪物,结果和攻击大怪物基本类似,没有杀伤效果,但是能起到很好的控制效果,小怪物化解闪电需要的时间比大怪物还要长很多。 但是小怪物实在太多了,祝平炎根本来不及一个个的释放闪电,只能一边使用闪电一边后退,即使这样还是有些手忙脚乱。 这时候他想起之前训练落雷的时候,将闪电通道取消后,电流会像莲蓬头一样散射,那样射程只有不到十米,但是范围性的攻击可以很好的解决现在的困局。 他停止释放闪电,也不再后退,伸出一只手等着这些怪物接近,然后闪电自手心释放,毫无约束的四处横行,如同一朵绽放的花朵,只是这朵花有致命的杀伤力。 所有的小怪物都被打中,不过由于力量分散,每一只小怪物都只花了两三秒就化解了闪电,不过在两三秒后祝平炎完全可以轻松的释放第二次。 就在他好整以暇的准备释放第三次的时候,天上飞下一道风刃,如同镰刀一般将这些怪物的头颅齐刷刷的割掉。 只有那只大怪物扛住了风刃,身上被切出一条裂口,但是裂口也很快愈合。 风语从天上落下,在十米左右的高度悬浮着,祝平炎抬头看向她,又赶紧转过视线,并且提醒到:“走光了,穿裙子就别在天上飞了。” 风语一边甩出几道风刃,一边无所谓的说道:“你不看就行。” 祝平炎无奈:“好吧。” “放电啊。”风语提醒道。 “好像没必要吧,反正你打得它还不了手。” 风语嫌弃的说:“一点观察力都没有,没发现我后面的攻击效果不明显吗,消化你闪电的时候,它们的防御力应该会减弱。” 祝平炎也不多说,一道闪电定住大怪物,风语紧跟着连发三道风刃,全部瞄准脖子,一道追一道的将大怪物斩首。 风语降落到祝平炎身旁,伸出一只手,祝平炎不明所以的看着她,她也看着祝平炎,什么话也没说,手指一挑,一阵风将裹挟着祝平炎的手,与她击了个掌。 “李栀是谁?” 祝平炎没来由的紧张起来,但是紧接着又觉得莫名其妙,干嘛要紧张,我和白猫清清白白……好像不太清白? 看着支支吾吾的祝平炎,风语笑道:“真空可以极大程度的削弱电流,光线比闪电更快,如果有一天白猫来找我,请相信我们有杀掉你的能力。” 祝平炎叹息一声,平静的说道:“我和白猫只是朋友。” “白猫不懂,但是她总有一天会懂的,那一天不会远了,因为很快李栀就会真的出现在你们的生活中。 我不管你们究竟有多么复杂的感情纠葛,我只看结果,让她伤心就是你的错,我希望你不要犯错。” 祝平炎还想说什么,远处传来了另一个声音:“这样是没有用的。” 王庭从森林里走出来,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风语:“必须破坏云柱,才能关闭地狱之门,只杀掉那些怪物,会有源源不断的怪物补上来,永无止境。” 祝平炎十分诧异:“王庭,你怎么会在这?” “嗯。”王庭转头看了眼祝平炎,然后又转头盯着风语,几秒后再次转头看向祝平炎,惊讶的说:“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应该在大汉吗?” 祝平炎一下子不想理他了。 风语却不计较王庭色眯眯的眼神,从祝平炎的话中确认这人不是敌人后,就立刻询问道:“这是谁的异能?本体在哪?” 相比于王庭说的斩断云柱,风语觉得还是解决掉释放异能的人更容易一些。 “这不是人释放的异能。”已经验证过的王庭异常肯定的说,“这是一种被称为地狱之门的自然现象。” 骄阳从空中落下,接近地面时变回人形,风语挂起一阵逆向气流托着他平稳落地。 “那些云的防御力很强,我全力攻击也只打掉了一点点,而且它还在不断增长,我累了个半死,它反而更大了。” “要攻击那些云柱,斩断所有云柱,天上的云自然就会消失。”王庭再次强调。 风语询问祝平炎:“他可信吗?”现在她只能确定王庭是祝平炎的熟人,但是这并不代表王庭说的话就可信。 实际上连祝平炎也不太确定:“他这个人是可信的,但是他的话我不敢确定是否可信。” 王庭蹦跶到风语面前:“可信,可信,我可是专业的,当然还有个人比我更专业,她很快就到。” 他的个头比风语矮,但是和风语说话的时候,却没有抬头,依然是保持着平视。 风语的穿着很随意,再加上连番战斗,暴露着深深的沟壑和左边半个胸脯。 之前她倒也没有注意衣着,骄阳是哥哥,祝平炎是妹夫,祝平炎那些个士兵和董一也都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对她的身材毫不在意,所以她也就不太在意了。 此时蹦出来个王庭,才让她深深的意识到衣着不妥,赶紧整理一下衣服。 第二百零五章 两全其美 先贤曾经说过,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祝平炎有所顾忌,所以没有胆量去凝视深渊,王庭那是真正的无畏无惧,把风语这样的老江湖都看的有些发毛,从胸里拽出一条吊坠,轻轻一按,换了一套全覆盖的战斗服。 骄阳则打了个响指,一束光照在王庭的眼睛上,刺得他满地打滚。 风语嗔怪的说道:“别这么严厉,只是个孩子而已。” 真正的老色丕反而不会表现的这么明显,她的身材确实比较突出,刺激到了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倒也很正常。 骄阳冷哼一声:“小孩子才更要教育,否则长大之后就和我一样了。” 风语白了他一眼:“你也知道你什么德行,还好意思说别人。” “他要是看别人,那就是我亲密盟友,但是敢看我妹妹,不弄瞎都是轻的。” 虽然广义上来说,风语、未来、霜虎、白猫,都是骄阳的妹妹,但实际上只有风语是和骄阳一起长大的,骄阳离开永生谷的时候,未来还是个孩子,白猫、霜虎更是还没来。 骄阳虽然嘴上在骂王庭,但还是用了王庭的法子,汇聚出一道高能光线照射在墨云柱上,一寸寸的将云柱切断。 此时云柱里又钻出了几只小怪物,要用身体去挡住光线,不过还没行动就被祝平炎定住了,之后风语扔出几道风刃将其斩首。 祝平炎和风语配合着消灭云柱中新出现的怪物,骄阳聚集光线切断云柱,湮灭则在深处凭借一己之力抗下了其他云柱的所有怪物,王庭负责满地打滚,无形中完成了一次完美配合。 这样切断了两根云柱之后,王庭还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大一片地狱之门,只有这点怪物,其他云柱的怪物呢?”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话,附近几根云柱的怪物在他们和湮灭之间犹豫了一下,终于放弃了湮灭,以他们为目标。 湮灭压力大减,终于有机会向外冲,这次又是祝平炎他们无形中帮了湮灭一把。 怪物数量一下子激增数倍,祝平炎的开花闪电也没法控制所有怪物了,只能由风语将其他两面的怪物扔出去,并且用强风为骄阳开辟通道。 至于那些被祝平炎控制的小怪物,则由王庭负责清理掉,王庭的攻击力本来就强,这些怪物被闪电降低了防御力,一个爆焰清理掉完全不成问题。 士兵们开着装甲车也绕过树林过来了,机枪的攻击对湮灭无效,但是打这些怪物还是很有用的,钢铁洪流迅速将一侧的怪物压制住,大大降低了风语的压力。 原本负责远程狙击的士兵,此时也端着狙击枪从车上下来增强火力,不过在这种战斗中,狙击枪的作用就显得可有可无,打不死大怪物,又不能像机枪那样成片压制小怪物。 一开始三架机枪的火力已经足够,骄阳又切断了两根云柱,但是随着湮灭越来越接近地狱之门的边缘,他吸引的怪物也越来越少,相对而言,越来越多的怪物就涌向了祝平炎这边。 于是三架机枪的火力开始不够,他们再也无法冲破怪物群,抵达云柱周围,只能步步后退,依靠着装甲车抵挡。 看着慢慢暗淡的天色,骄阳有些焦急的说:“到了晚上,我的能力会大大削弱,必须趁着还有一丝光亮结束战斗。” 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骄阳能破坏云柱,一旦骄阳的战斗力下降,那他们就只能防守了。 “只要守住就行,我朋友就要过来了,她是对付地狱之门的行家。” 风语显然不想把自己的命运捆绑在一个素未蒙面的人身上,见实在无法再攻击云柱,只能被怪物群包围,对众人说道:“先撤退吧,我们无法阻止它了,在外围巡视等着湮灭出来就好。” “不行,如果放任其成长,这些怪物会扩散出去伤害平民,我答应了她要阻止地狱之门!” 风语不为所动:“这附近哪有平民。” “如果我们不阻止它,它就会扩散到更远处,总会有平民的。” 风语看向祝平炎:“我们都是来帮你的,由你做决定吧,究竟是阻止这些怪物重要,还是找到湮灭重要。” 祝平炎无比纠结,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碰到救万民与救爱人这样的选择。 王庭好像想到了什么:“湮灭是谁?” “绑架李栀的那个杀手。” 王庭顿时也跟着满脸纠结,他当然知道祝平炎为了救回李栀付出了多少,现在竟然在这样的关键时刻遇到地狱之门开启。 之前他信誓旦旦的向鬼火保证,他可以阻止地狱之门的扩散,但是现在真正实战起来,才发现凭借他一人是根本办不到的。 这么多人,还有两个灵台和三架机枪,才勉强维持平衡,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再拼命也不可能阻止这些怪物。 但他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让祝平炎帮他呢,他无法理解祝平炎想找回李栀的心情,但是他能看到祝平炎的行动。 “我们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剩下的就让我来吧,你们去找那个叫湮灭的家伙吧。”自己做的孽,就要自己承担,这点道理王庭还是懂的。 祝平炎断然拒绝:“不行,要撤退你和我们一起撤退,你挡不住的。” 王庭叹息一声:“现在的情况,其实都是我造成的,因为我对她的不信任,才导致她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我必须负责。” 风语建议道:“反正只有我们三个能对湮灭构成威胁,不如我们三个去找湮灭,剩下的人帮他控制这个地狱之门。” 王庭笑道:“好主意,这些士兵的火力可比你猛多了,赶紧走吧。” 这貌似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也是唯一两全其美的法子,祝平炎只能同意,只是离开前偷偷对祝影下令:“如果情况控制不住,不惜一切代价带走王庭,如果王庭不同意,就打晕他带走。” 祝影同意后,祝平炎才跟着风语离开,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走出墨云的范围后,月光总算能照亮大地,借着月光,祝平炎凭借强化系的视力在墨云边界巡视。 第二百零六章 越阶战斗 骄阳的异能并不是射出激光,而是操控光线,所以在光线明亮的白天,他可以将光线聚集形成类似激光的高能光线,在阴天能力就会大幅下降。 而到了晚上,无论月光再明亮,也完全无法和阳光比较,几乎无法聚集出具有杀伤力的光线。 而且鹰形态有严重的夜盲,夜间他的能力废了一大半,所以非常不喜欢晚上行动。 不过在明知道自己短处的情况下,他当然会想办法弥补,此时见到最后一缕日光消失,他便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璧,这当然不是装饰物,而是名叫日光轮的灵器。 这件灵器唯一的作用就是发出耀眼的光芒,对其他人来说是个完全无用的灵器,一个手电筒就能取代。 即便在没有手电筒的古代,想照明的话,用法器也完全足够了,没有必要用灵器来照明,何况日光轮发出的光芒太过耀眼,使用者会被刺的眼睛都睁不开,根本起不到照明效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别人眼中的废物,在骄阳看来就是宝物,灵器向来如此,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再古怪的灵器也有人敢开天价卖,因为再古怪的灵器也总会碰到适合的主人。 就像赵浅的星罗盘,它的主要功能是侦查,却因为其中高速飞行的光点,而被赵浅看中,成为他手中的利器。 日光轮原本像太阳一般四面扩散的光线,在骄阳的折射下如同探照灯一般向前照射,把几百米都照射的如同白昼。 此时墨云已经扩散到好几里了,即使飞在天上也没法完全监视,只能绕着圈寻找,并没有找到湮灭的身影。 “是他早就出来了,还是没有出来?” “他为了避开我们,选择深入地狱之门内部,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追进去,他没道理这么快就横穿整个地狱之门离开吧?” 祝平炎思索片刻:“如果他早就出来了,再想把他从野外找出来也没可能了,他随便找个地方隐藏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找到,只能赌他还没出来,继续等吧。” 墨云越来越大,转一圈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他们的监视范围只有不到三百米,如果湮灭从地狱之门里出来时体力依然旺盛,几秒钟就可以逃出监视范围。 所以三人略一商议,决定分头行动,骄阳变成鹰监视左半边,风语和祝平炎炎监视右半边。 虽然骄阳带走了日光轮,但是风语可以靠她巨大的异能范围来感知,一样可以发现湮灭。 可是没想到分开才十分钟,对讲机里就传来了骄阳的呼救声,原来这家伙把光线都折射向地面,因为变成鹰之后是夜盲,借着月光根本看不见墨云,一头撞进了墨云里。 风语只能赶紧过去救援,留下祝平炎一个人监视右边。 祝平炎身为强化系,借着月光倒也能看清,但是他不会飞,只能在地上奔跑着巡视,速度和视野都要降低很多。 在他们巡视的时候,湮灭其实也已经到了地狱之门边缘,但是看见外面巡视的人,一时间不敢出去。 此时见这里只留下祝平炎一个,才趁着祝平炎离开,赶紧从里面跑了出来。 之前祝平炎假设湮灭可以在几秒内跑过两百多米,消失在黑夜里,但真实的情况显然没有这么糟糕,湮灭出来后也已经筋疲力尽。 祝平炎离开的时候他出来,但是祝平炎转一圈过来,他还没跑远。 其实这时候他只要趴在地上不动,祝平炎根本看不到他,因为祝平炎的目光更多的还是关注地狱之门里面。 反倒是视野中出现一个移动目标,哪怕这个目标只在余光中,人也会下意识将目光集中过去,看看那到底是什么。 所以祝平炎就这么看到了逃跑的湮灭。 “我找到他了!”祝平炎喊了一句,就赶紧追了上去。 本来祝平炎应该跑不过法器加持的湮灭,但是现在却有了要追上的迹象。 这让湮灭大惊失色,但是人力有尽时,他已经尽力了。 让他速度提升的法器正是他的衣服,现在衣服破损,再加上自身体力的下降,根本快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祝平炎追上来。 眼看逃是逃不掉了,再一回头,发现其他人好像也没追上来,追他的只有祝平炎,心里有了拼死一搏的打算。 于是跑着跑着他突然停住,折转回来冲向祝平炎,但是别说接近,刚起个步就被一道闪电打趴下了。 他仰面躺在地上,在度过了一瞬间的意识模糊后,睁开眼睛看着满天繁星:“为什么,我已经退休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也没有刻意压制,所以身为强化系的祝平炎能听得清,冷笑着回答:“真要是退休,就该放了李栀。” 这时湮灭低头看了眼胸口的伤,却发现伤势远没有他想的那么严重,再一看祝平炎竟然只是证道中期,心里顿时泛起怒火。 “你一个小小的证道,竟然将我逼迫至此……啊!”他话没说完,因为祝平炎没有和他废话的打算,又一道闪电打了过来。 祝平炎也发觉这两次攻击的效果并不明显,没法让湮灭失去战斗力,于是不急着释放第三次攻击,开始聚集力量,打算一击制敌。 能突破灵力壁垒的异能,在同阶战斗中,往往凭借其诡异多端的效果,能取得优势,就比如言灵。 但是在越阶战斗中,想用证道去打灵台,效果就会被大大削弱,甚至不能突破灵力壁垒,导致完全失效,反倒是像祝平炎这样极端攻击异能,更适合越阶战斗。 但也只是更适合而已,进入灵台后,防御力会大大加强,类似于证道初期的强化系,对异能的抗性也会增加很多,所以证道想要打灵台,哪怕是异能不擅长战斗的灵台,也非常不容易。 祝平炎花了十几秒聚集电能,然后像是打龟派气功一样推了出去,原本指望一招制敌,却根本没能命中目标。 湮灭原先的位置,现在只剩下一人形地洞。 第二百零七章 望东城告急 湮灭摧毁地面掉了下去,只在原地留下一个坑洞,让祝平炎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由于湮灭的异能具有致命的毁灭性,他不敢靠近,但是不靠近,由于角度问题,根本看不见洞里面的情况,也就没法去攻击。 犹豫了一会后,他想起了苦练多日的落雷攻击,但是月光明朗,满天繁星,连云朵都没几个,更别说雷云了,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又过了几分钟,风语终于把骄阳救了出来,一起赶来,从空中俯视,发现洞里根本没人。 风语吹进去一阵风,通过气流感知才发现另有乾坤。 湮灭摧毁地面沉入地底后,并没有老实呆着,而是挖了个地道离开了,他用异能挖掘地道是没有声音的,所以祝平炎也就一直没有发现。 地道没有多长,只有十多米,出口在一丛灌木后面,湮灭早已不知所踪。 他们又向外追逐了一番,但正如祝平炎之前说的,黑灯瞎火的夜里,还是野外,随便找个地方就能藏起来,根本不可能再找到人。 幸运的是由于湮灭是一路全速逃到这里的,所以董一虽然演完戏就打算过来参战,但是到现在还没来,没能赶上与湮灭的战斗。 所以湮灭还不知道董一和祝平炎是一伙的,他以为是祝平炎派去监视的人发现他逃走,于是提前在这里埋伏,毕竟在道门撒谎还是前所未有过的。 湮灭现在也还坚信道门在追杀自己,也就不敢回道门,只要不在道门,无论他在诸子百家的任何地方,都总有一天要被祝平炎找到。 只是很可惜,总有一天毕竟不是今天。 “回去吧,王庭应该快扛不住了。” 然而他们回去的时候,发现王庭不仅没有扛不住,反而一路高歌猛进,消灭了许多云柱。 不过战斗的主力不是王庭,也不是三辆装甲车,而是一个拿着绿色火焰剑的女孩。 鬼火有对地狱之门的绝对克制,无论是大怪物还是小怪物,都能一剑击杀,身为灵台的骄阳都要很久才能切断的云柱,也能轻松斩断。 对于鬼火而言,消灭地狱之门从来不是问题,最难办的是在地狱之门出现后保护其他人。 地狱之门消失之后,董一才姗姗来迟,看见王庭也是惊讶了一番,感叹世界真小,然后组团去吃了顿饭。 骄阳高兴坏了,拉着王庭称兄道弟。 祝平炎这边全是男人,王庭这边有两个女孩,其中还有楚姳这个小美女,闭着眼睛靠嗅觉都知道怎么选。 鬼火走南闯北,见识的人多了,从容不迫应对着骄阳的骚扰,反正只要她不同意,骄阳又不会真的动手。 倒是楚姳被吓坏了,她获得能力后,和人接触的就更少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骄阳的热情。 毕竟这是迫切想要和她深入了解的热情。 王庭虽然坐在楚姳和鬼火两女中间,但始终垂涎着骄阳旁边的风语,风语的样貌其实不如楚姳,但是……他就是没办法不去看啊。 于是这两忘年交商量一番后,骄阳果断卖了妹妹,同意和王庭互换位置,但是王庭刚打算站起来,就被两只手按了下去,鬼火和楚姳都凶狠的盯着他,他只好作罢。 风语无视王庭的目光,和白猫窃窃私语,董一和祝平炎聊着各自遇到的故事,气氛倒是很活跃。 这时候祝平炎的手机响了,见来电的是张成功,他不得不出去接了个电话。 电话里张成功很是焦急,说现在雷霆会一团乱麻,舒承志见有机会,又开始不安稳,想让祝平炎尽快回来主持大局。 祝平炎完全可以理解这种情况,他这个会长不在倒是没什么,关键是他把雷霆会的八个实际管理者全部带走了,这么长时间不回去,雷霆会肯定会出问题。 但他建立雷霆会的目的就是找李栀,现在终于有了头绪,当然要投入最大的力量,要不是作战部在这种时候发挥不了作用,他都想把作战部也搬过来。 “我想你也早发现了,我建立雷霆会不是为了五爷,也不是为了称霸望东城,我的目标不方便对你说,但是现在我就在做这件事,这是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时刻。” “但是你再不回来,我们顶不住舒承志,他如果找到理由进攻,作战部没有领导人,雷霆会就完了。” “如果真到了那一步,你们可以先投降,或者躲起来,经营部的所有生意都可以放弃掉,通背拳武馆,雷霆会所有资产,统统放弃掉,保全好有生力量,等我回去再打回来。” 张成功被祝平炎的决心震慑到,他一直以为祝平炎是大汉军方世家的人,所以想差了,觉得这是祝家的什么布局。 而祝家布的局,牺牲一个小小的雷霆会,自然不会有丝毫含糊。 所以他没想要劝说祝平炎放弃这边的事,回雷霆会主持大局,而是尽量争取:“舒承志又在挑事,他要开龙头会议,其他的事我们可以稳住,这件事你必须在场,你才是望东城的话事人。” 祝平炎想了一会,还是没打算回去:“拖,把会议延后,我现在匆忙赶回去也做不了什么,与其毫无意义的来回奔波,还不如尽快把这边的事解决,到时候我把所有人带回去,全心全意和舒承志打擂台。” 张成功见祝平炎如此坚决,不由叹息一声:“我尽量吧,但愿不要发展到那一步。” 这时候一群类似黑社会的家伙走了过来,看了祝平炎一眼,没有在意,旁若无人的踢开门。 祝平炎跟着他们走了进去,然后加快脚步越过他们,走到众人身前,示意他来解决这件事,你们继续吃,然后转身面对这群不明底细的人。 这些家伙和大汉的帮派就完全不同了,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的肆意欺压平民,更符合正常认知里的黑社会。 在天机这样的战乱国,黑道猖獗是无法避免的,从过往的历史来看,如果恰逢其会,帮派在做大后甚至有可能成为军阀,加入天机的混战。 第二百零八章 军火 这些家伙吵吵嚷嚷的说着什么,由于是天机方言,祝平炎等四个来自华夏的人一点也听不懂,骄阳翻译道:“他们想要这个房间。” 这时候有人看到了桌上的几个姑娘,生活条件差的地方美女也相应的少很多,所以这四个女孩都算得上漂亮,何况还有风语和楚姳这样无论在哪里都非常显眼的人呢。 又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这次骄阳的翻译很简短:“他们想死,问你能不能帮一下他们。” 祝平炎无语,这翻译好像什么都没翻译出来,又好像全都翻译出来了,他冲着另一桌的士兵招手:“把他们赶出去。” 虽然听不懂祝平炎说了什么,但是桌上的所有人都没有露出恐惧的表情,也没有要让开的意思,这些人也能大概明白那种不屑的情绪。 带头的那人非常愤怒,什么话也没再说,直接拔出手枪,而且一点也没有犹豫,立刻开枪,竟然是要当场打死祝平炎。 这情况着实让众人没反应过来,长期蹲在华夏的楚姳、王庭、董一根本就没想过,一个小混混竟然会有枪。 其他人倒是能猜到有枪,但是也没想到会这么毫不犹豫的开枪,毕竟就算是诸子百家,也多半会先威胁一番,你有枪,别人也不一定没有,这么点事就要枪战,实在让人看不懂。 不过手枪不是拔出来就能直接开枪的,还要打开保险,拉动枪栓,就算最开始没人反应过来,这帮子超人也不至于一直反应不过来。 所以头领扣动扳机,却发现似乎是哪里卡住了,手枪毫无反应,他满脸怒容的检查手枪,祝平炎则拿起桌上的碟子砸了过去。 一共就几米的距离,祝平炎打的很准,碟子在头领的脑门上开花,含怒出手的巨大动能,将头领打得倒飞出了屋子。 剩下的混混们在短暂的迷茫后,都纷纷要拔枪,但是在他们迷茫的这段时间,祝平炎的几个士兵已经持枪包围了他们。 看着士兵们的气度和手中精良的武器,这些混混很快也明白自己惹错人了,为了活命毫不反抗的投降了。 “怎么办?”祝平炎有些为难,总不能全杀了吧,但是这样的亡命之徒,放走总觉得会有隐患,刚刚差点被莫名其妙枪击的经历,还是让他有些心悸的。 “把武器缴了,人就放走吧,他们是嚣张惯了,不是疯子。” 祝平炎看着堆在地上的枪械,随便抽出一把检查了一下:“这都是什么玩意,烧火棍吗?” 以大汉的标准来看,这些枪基本都是报废品,有些型号比五爷地下室里弄出来的还要老,而且五爷的枪好歹保养良好,这些枪就完全是一堆破烂。 “要么是老枪,要么是土作坊生产的,你还想要生产许可证吗,不炸膛的就是好枪。” 祝平炎无语:“真是勇气可嘉,买把正常枪很难吗,总不会比炸膛后的医药费更贵吧。” “你竟然觉得他们受伤后会去医院?条件好一点的找个土医生治一治,条件不好的自己随便包扎一下,能不能挺过去全看运气。” 王庭很不解:“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冒着生命危险用这种枪,老老实实的当个良民不好吗?” “这里不是四大国,天机常年战乱,政权割据,对民间已经完全失去控制,买卖枪械和买菜一样简单,为了自保,家家户户都会弄一把枪,这里已经没有单纯的平民了。”风语解释道。 这一段时间王庭都在想着怎么赚钱,听了这话不禁说道:“那在这里建个工厂制造军火肯定很挣钱。” 骄阳随口说道:“你想做军火生意?我可以给你介绍门路。” 一直没有开口的董一忽然说道:“这种害人的生意,再赚钱也不能做。” 骄阳很不高兴:“什么叫害人,武器本身没有错,错的是那些错误使用它的人。” 骄阳就是卖军火的经销商,否则怎么会有门路介绍给王庭呢。 “如果没有武器,他们想犯错也犯不了错。” 祝平炎忽然有所感悟的说道:“人类之间的斗争是永无止境的,有枪械就会用枪械战斗,没有枪械也会用冷兵器战斗,连冷兵器都没有,还是会用拳头战斗。” 董一知道这是祝平炎在大汉生活的感触,但丝毫没有退让:“用拳头想打死人,可能半途就会累的停下来,用枪械杀人,可能来不及后悔人已经死了。” 骄阳也毫不相让:“哪个国家不制造军火,哪个国家不购买军火,如果这是错的,难道全世界都错了,而且这种错永远也不会改正,如果这不是错的,难道就因为我不是国家? 你们这些大国的人或许觉得国家有什么了不起,但在我们这里,根本没有什么祖国,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已经换了三个国家,如果我不是天骄,可能哪天我就成国王了,难道就因为我成为国王,本来错的事情就忽然成对的了? 哼,这样的是非对错,也太廉价了吧。” 董一被怼的哑口无言,这方面的生活阅历,他与骄阳差的太远了。 不过他闷头吃了几口饭,还是不甘的争辩道:“这或许不是什么坏事,但肯定不是好事,如果我分不清一件事的好坏,那就最好不要去做。”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王庭,好像王庭已经搬家到天机,开厂子造枪管一样。 骄阳兀自不服气:“卖军火怎么了,在我们这里,卖军火就是和卖菜一样平常的事,怎么就不道德了。 武侠电影里那些神兵利器不也是武器吗?打造这些武器的铁匠不道德?我从来没给那些伤害平民的恐怖分子卖武器,也从来没有为了卖武器而煽动战争,我怎么就道德存疑了?” 王庭小心翼翼的说:“我就是开个玩笑,没打算来卖军火。” 骄阳一拍桌子:“卖,为什么不卖,你来和我一起卖军火,我把风语送给你。” 风语万万没想到这火也能烧到自己身上,转头笑着拉着骄阳的手:“哥哥,慎言。” 骄阳打了个寒颤,赶紧低头扒饭。 王庭来劲了,探头过去问:“是不是真的?” 骄阳一边扒饭一边连忙摆手:“说笑而已,说笑而已,军火商这么不干净的东西,小孩子不要碰。” 王庭也没打算骄阳能说话算数,叹息了一声,低头看向楚姳的胸口,又叹息一声,楚姳恼了,狠狠的瞪了王庭一眼,但是很显然没有任何效果。 吃完饭之后,大家一起返回道门,然后从这里分别,散落天涯。 - 祝平炎把白猫送回了大汉,自己却没有回去,而是和士兵们继续调查湮灭的下落。 张成功多次给祝平炎打电话,想让他回来,地网不在,明面上的代理人祝影不在,真正管理的士兵也不在,雷霆会那边忽然失去了所有管束,开始有些不稳定了。 张成功希望祝平炎能回来稳定局面,殊不知祝平炎创建雷霆会的初衷就是为了今天,现在是断然不可能放弃的。 地网可以在普通人的渠道调查湮灭,九个士兵虽然在与湮灭的对战上没有作用,但是可以弥补地网无法调查天骄的缺陷,他自己更没法回去。 所以张成功的所有要求他都没法满足,只能在电话里让张成功代为管理通背门,让司泊代为管理作战部,放弃原本的所有计划,一切以稳定为主。 第二百零九章 暗室 祝平炎以为湮灭藏了起来,而他在到处寻找湮灭的下落,但实际上湮灭根本没有消极的等待,而是通过自己的渠道,也在调查祝平炎。 在一个平静的夜晚,湮灭忽然出现在祝平炎临时居住地附近。 “确定风语和骄阳已经离开了吗?” 一个带着狐狸面具的女人抱着胳臂:“不相信我的话,可以用你的渠道查。” “许韵婷,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想让你再确定一次,有这两个灵台在,这次袭击就是个笑话,特别是骄阳太克制我了。” 另一个脸上有夸张刀疤的男人说道:“怕什么,骄阳在晚上没有战斗力,风语可以交给我,就算他们在也翻不起什么浪。” “骄阳在外面厮混了将近二十年,如果他真的在晚上毫无战斗力,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我猜他晚上没有战斗力这个消息,就是他自己放出来的。” 刀疤男对湮灭的小心很是不屑:“任何能力都会有无法弥补的缺陷,我和骄阳交手过好几次,他的异能是折射光线,别说这样不见月光的晚上,就是阴天他的战斗力都会大大降低。” “你在晚上和骄阳打过?”见刀疤这么自信,湮灭不禁问道。 “那倒是没有,真要有机会在晚上逮住他,他现在早就死了。” 湮灭对刀疤的自大非常不满:“没打过就不要假设,你也只是和骄阳打过几场而已,你调查过他吗?” “我又不是他的死仇,调查他干嘛。” 普通天骄对情报没有那么高的需求,自然也不需要像杀手一样寻找自己的情报关系网,想查清楚一个人要么很麻烦,要么很费钱。 常年做杀手的湮灭,对这种不知底细就敢出手的行为很不屑,同时又很不平衡,要是没做杀手该多好,他这么小心翼翼还要时刻担心死掉。 但是现在作为刀疤的同伴,他还是不得不分享自己的情报,以提醒对方:“骄阳也是有死敌的,十年前就有人在夜晚袭击过骄阳,那场战斗的具体情况无人得知,但是结果很明显,骄阳还活着,他的仇敌却已经死了。” 刀疤听见这个消息,终于有些犹豫:“他是有一件可以发光的玉佩,在晚上也有一点战斗力,但是那玉佩再怎样也不可能比太阳强,而且晚上他不能变身,鹰形态是夜盲,这也是可以肯定的。” 许韵婷挂断电话对他们说道:“别争了,骄阳和风语都在一千里外吃饭呢,非常确定,要不要录视频给你看?” “那倒不必,我只是想确认一下,并不是不信任你,他们不在,这次袭击就更稳妥了。” - 一间普通的卧室里,祝平炎正在熟睡,他身侧的影子里钻出来一个人,伸手推了推祝平炎:“会长,敌袭。” 祝平炎迷糊的睁开眼,然后猛然惊坐起来:“谁?一共有多少人?” “湮灭带人来反击了,目前来看一共四个人。” “他竟然敢袭击我们?” 祝平炎万万没想,在他眼中被追杀的湮灭,竟然敢主动攻击他们。 但是很快他又想明白了,他能战胜湮灭,本就是靠人多势众,更主要的则是风语和骄阳两个灵台,他和他的士兵都是打酱油的,现在风语和骄阳离开了,他有什么资格觉得不会被攻击? 祝平炎一边穿戴装备一边问:“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他们的袭击虽然被我们提前发现,但是湮灭无视枪械的能力太克制我们,实在挡不住,他很快就要过来了。” 说到这里祝影的耳麦中传来新的消息,他立刻转告祝平炎,“湮灭没有冲过来,他似乎觉得攻击士兵更稳妥,在他的协助下,其他人突破防线过来了。” 祝平炎仔细思考了现在的情况,风语和骄阳不在,对付湮灭一个人都很困难,何况还有三个帮手,别说这三个帮手可能有灵台,就算只是证道,也很难有胜算了。 “通知地网集结,所有人向地网方向撤退。” 祝影点头,然后沉入阴影中消失。 祝平炎打开门刚要出去,门两边的墙竟然如剪刀一般合拢,他赶紧后撤躲避,这间屋子的所有出口都如同有生命一般蠕动着封闭了,房间内最后一丝月光被隔绝,只剩下一片黑暗。 视觉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感官系统,失去视觉不单单是看不见这么简单,平衡感也会大受影响,恐惧成倍增加,好像每一寸空气中都站着一个杀手,无一处可以安心。 他记得门边就是灯的开关,伸手去摸,很快就找到了,但是打开开关后依然是一片漆黑。 一瞬间他以为是不是自己瞎了,但是很快反应过来,应该是电线断了,灯自然也打不开。 屋子里有手电筒,但是想在这种情况下去找手电筒,实在有些不现实。 必须得尽快出去,但是墙壁有些诡异,他不太敢接触,于是放了一道闪电。 房间里瞬间亮了一下,墙上被打出一个坑,但是想要打穿,估计要在同一位置打四五下,闪电攻击建筑的效果比攻击生物要差得多。 不过房间的瞬间明亮给了他启发,伸出左手,五指间电弧闪烁,像一盏不太稳定的灯,照亮了屋子。 这时地面传来震动,接着地板碎裂开,一只手臂从地下伸出来,抓向他的腿,但是却抓空了,由于地板先一步碎裂的预警,他早早就躲开了,反身一剑将手臂砍了下来。 斩断的手臂并没有鲜血,反而粉碎成了一堆尘土。他用剑拨开看了一眼,确认这就是普通的泥土,忽然想到了什么,走到门边用电弧照亮封闭的门。 “果然,他没法控制墙,只能控制泥土。” 门和窗并不是被墙堵上的,而是被泥土堵上,只不过当时光线暗淡,他没有把沿着墙流动的泥土,与墙壁区分开。 但随着他照亮了门,也就看到门上的泥土还在流动,如同一条反重力的溪流一般流淌到天花板上,当他举起手中的电弧照亮天花板时,才发现天花板上布满了蜿蜒流动的泥土。 这些泥土布满天花板后,形成一条条手臂,从上方垂下来,在房间内摸索着。 这屋子不能待了,他现在更加确定这一点,但是要怎么出去呢? 他试着用剑劈开堵住门的泥土,但是这些虽然是泥土,却如同岩石一般坚硬,他手中的剑固然锋利,却也只能刺入一分,而后前一刻还坚硬的泥土,却像水一样顺着剑身流动,吓得他赶紧拔出剑,甩掉了这些泥土。 刺出的这一剑似乎让这些泥土找到了他,天花板上伸出好几只手向他抓来,他赶紧翻滚着躲避这些手,然后又看到了之前被他用闪电打出来的坑。 之前他觉得用闪电打穿墙壁太难,所以放弃了,但是现在不管多难,他都要离开这间屋子。 于是一道又一道闪电打在墙上,墙壁的震动也让天花板上的泥土手臂骚动起来,在墙边抓来抓去,但是祝平炎没有亲自过去砸墙,而是放闪电远程攻击,所以这些手都抓空了。 在他被天花板吸引注意力的时候,地板碎裂的地方,泥土也如同溪流一般在地面蜿蜒流动,很快流淌到了他的脚边,碰到了他的鞋子后停了下来,三只泥土组成的手抓住了他的腿。 第二百一十章 蓝色药剂 在这样恐怖的氛围中,双腿忽然被抓住,让祝平炎忍不住大叫了一声,然后身体又变得僵硬,眼睁睁看着天花板上的手抓住了他的肩膀。 祝平炎很清楚这时候一动不动的站着,等同于找死,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无论他心里怎么想,他的身体就是只能一动不动。 冷静,冷静,冷静啊! 抓住他肩膀手开始溶化,像液体一样慢慢从上往下覆盖他的身体,危机的不断逼近,让他更加恐惧,而越恐惧,就越是动不了。 屋外双手按住墙壁的人,忽然疑惑的睁开眼:“不对,这是假的,但是他又没有分身之类的能力,难道他在卧室里还摆了个人体模型?” 虽然有着种种疑惑,但他很确定现在抓住的是个假人,因为一点也没有挣扎,祝平炎除非是疯了,否则怎么可能任由他抓住呢。 于是祝平炎身上的泥土忽然脱离,凝聚成手臂向四处摸索,那感觉就像是在说,出来吧,我识破你的障眼法了! 祝平炎满脸蒙逼,这是啥情况? 但是蒙逼好啊,蒙逼了就不恐惧了,他骤然拔剑,斩断这些手臂,然后继续轰击墙壁。 被斩断的手臂会失去控制化为泥土,但是只要受控制的泥土与之接触,它就会再次回归集体,所以斩断手臂只能遏制一时,不能断其根本。 看着天花板上已经密密麻麻都是手臂,地面也几乎没有容身之处,祝平炎知道迟早会有被抓住的时候,但是绝对不能再恐惧。 自从到大汉来,祝平炎就一直与恐惧为敌,但是他从未战胜过恐惧,只是在不断适应。 以前他被枪指着就会恐惧到浑身僵硬,他想过无数的办法去战胜这种恐惧,但是结果呢,一直到现在他也没有真正战胜这种恐惧。 他现在之所以不那么害怕了,是因为有了连衣裙,有了董一送的旗帜,他还自己买了一件防御法器。 所以无论心里再怎么不甘,他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如果刚刚他会恐惧,那下一次被抓住还是会恐惧,这种恐惧是短时间内无法靠自己战胜的。 为了避免再出现浑身僵硬的情况,他取出了一颗药,这是当初董一给他的,可以全方位强化自身,但是有严重的副作用,会变得非常疯狂。 董一在游戏世界唯一与现实互通的就是精神,哪怕是在游戏世界中死亡,也没必要冒着精神出现问题的风险去吃这种药。 所以他把这药给了现实世界中更可能遇到危险的祝平炎,毕竟精神出问题,总比死掉要好得多。 祝平炎对这药的副作用也非常忌惮,所以自从得到之后,就一直没用过,现在被逼到绝境,哪怕不图吃药后的实力增强,就为了疯狂,也要吃这药了。 因为能克制恐惧的唯有疯狂。 一狠心一闭眼,他把药送进嘴里,但是根本来不及咽下去,这颗药自己就炸开了,仿佛药性瞬间融入了全身的血液中,一瞬间的血管暴起之后,身体恢复原样,只有双目在昏暗的房间内,闪着幽蓝的光芒。 祝平炎没有发狂,反而面色平静,如同深不见底的潭水,左手一直闪烁着用来照明的电弧熄灭,右手凝聚出一道闪电,将那面一直被攻击的墙壁完全打穿。 只不过正如之前的预测,即便打穿了,也只是个小洞,容不下一人穿过。 屋子里重新陷入漆黑,只有这一个小洞有一缕月光照入。 但是祝平炎根本不需要这缕月光,他已经将房间里的布置全部记住了,伸手抓住床,把它推到那面墙边,然后站在床上用剑顺着那个洞劈砍。 天花板上的手臂顺着动静向他抓来,地面的手臂则异变成尖刺,从床底向上穿刺。 他回身斩断天花板上的手臂,地面的手臂则根本不管,床板非常厚实,再加上床垫和被子,想刺穿并不容易,就算刺穿了,也破不了连衣裙的防。 暂时遏制天花板上的手臂后,他转身狠狠的一脚踹在被切断的墙上,把小洞踢成了大洞,从里面钻了出去。 但是一出去就被枪口抵住脑袋:“别想着放电,容易走火。” 祝平炎依然面无波澜:“湮灭给了你多少钱,值得你去死吗。” 他的右手反扣着法器宝剑,剑尖悬在许韵婷的肚子上。 “放下剑吧,伤了肠胃还能治,脑袋碎了肯定活不了,何况你很可能根本刺不出这一剑。” “你根本伤不到我,我只是不想让你浪费了我的保命法器而已,不听劝就去死吧。”说着他竟然真的直接动手,抬高剑锋指向许韵婷的心脏。 许韵婷哪敢和他赌,赶紧后退着闪开,保持安全距离后再开枪,但是祝平炎也根本没打算刺出这一剑,剑锋略一抬高逼退许韵婷后,他也同样闪避,正好避开了许韵婷这一枪。 许韵婷既然知道祝平炎的异能,就不会停留在原地和祝平炎对射,她的枪不会比闪电快,最好的结果也是同归于尽,如果祝平炎的法器真的能防住她的天火,那就是她单方面送死。 况且许韵婷身为速度强化系,当然要发挥自己的速度优势,一闪身便藏入黑夜,不见人影。 祝平炎的敌人却不止许韵婷一个,地面忽然升起一根土柱,将他掀翻在地,然后地面伸出四只手,紧紧抓住他的四肢。 他手臂上的肌肉隆起,本就是强化系,又吃了药,爆发出证道后期强化系的力量,将这些泥土手臂统统挣脱,然而许韵婷趁机钻出来,打了一枪就迅速逃走。 许韵婷的天火要远远超过连衣裙的防御,不过这一枪触发了祝平炎一直背在身后的旗帜,原本卷起来的旗帜无风自动,展开一只硕大的猪头,挡住了这一枪。 之后旗子就仿佛失去了力量,掉在地上如同一个普通旗子,想要再使用,就得背着这只猪头不眠不休的冲能三天。 祝平炎满脸冷漠的捡起猪头旗子,双腿电光闪烁,力量爆发,之字型走位绕过屋子半圈,竟然见到了一个熟人。 “原来是你。” 第二百一十一章 自我言灵 行者也有些意外,毕竟闪电这种异能算得上普通,而上次他连祝平炎叫什么都不知道,所以直到现在见面,才知道他要杀的人是老对头。 这次将祝平炎关在屋子里,用手摸来摸去的,就是之前接白猫任务时碰到的那个土系异能者。 当时祝平炎见到行者滥杀无辜,还说过要弄死他呢,不过之后就让人家给埋了,差点被弄死,后面又遇到很多事,也没可能再专门回诸子百家,找这家伙兑现当时的诺言。 “正好,省得我找了。”说完祝平炎就打出一道闪电。 行者像之前一样,从地面升起一道土墙,挡住了闪电,当他在土墙上开一个洞,想看看祝平炎的应对时,却发现祝平炎已经转身跑出老远了。 “无胆鼠辈,只敢夸夸其谈。”行者嘲笑了一句,也没有追上去的打算。 祝平炎现在拥有证道后期的实力,全力逃跑,行者根本追不上,所以他把这情况告诉湮灭就行。 湮灭得知祝平炎竟然跑了,心里面直骂两人废物,两个打一个都不行,但是表面上当然也没说什么,让行者留下来拦截士兵,刀疤脸去追杀祝平炎。 祝平炎的能力比较克制湮灭,再加上湮灭那件增加速度的法器衣服已经坏了,对付祝平炎有些吃力。 这倒不是说他就一定打不过祝平炎,而是相比于对付克制他的祝平炎,他去对付这些被他克制的士兵更轻松。 而对于其他人来说,对付祝平炎,反倒比对付九个枪法如神的强化系要简单得多。 所以刀疤脸也没有反对湮灭的安排,反而自言自语:“我会飞。”说完背生双翼,飞向祝平炎那边。 - 许韵婷也是证道后期,而且是速度强化系,追上祝平炎很轻松,但是她不敢靠近,因为祝平炎竟然真的能防御她的天火,而她肯定防御不住闪电。 所以她不想自己打头阵,等别人来和祝平炎硬碰硬,她躲起来打黑枪就行。 “有钱了肯定要去买一件防御法器。”虽然这么说,但是她也知道大部分防御法器的效果都很一般,不是真的非常有钱,都不太愿意买。 祝平炎当然不知道她的心思,他很快就发现许韵婷可以轻松跟上他,而且还能绕着他到处找地方躲藏。 连衣裙挡不住天火,猪头旗帜只能用一次,再被打中就没命了,所以尽管许韵婷一直没开枪,他却不能不小心。 既然行者没有追上来,安全比速度更重要,所以他开始寻找许韵婷的方位,然后和许韵婷一样积极的寻找掩体,没有掩体就通过之字形走位躲避。 这时候一个刀疤脸从天上落了下来,挡在他的去路上,刀疤脸没有急着攻击,而是自言自语起来。 “我的皮肤绝缘,力大无穷,长矛在手。”他肌肉隆起,瞬间变成了健美先生,手中也凭空出现了一根长矛。 祝平炎前进的脚步慢慢就停了下来,他此时距离刀疤脸还有两百多米,根本听不见刀疤脸的自言自语,但是他能看见刀疤脸的变化,心中开始惊疑不定,不确定和这家伙硬碰硬是否合理。 但是很可快他就继续向前奔跑,因为他知道逃不掉,对方的速度比他快,士兵们也根本不可能战胜湮灭,拖时间只会让湮灭从后面赶来,对他进行包围。 所以他唯一的生路就在前方,他只能选择战胜这个人,不管这个人有多强大。 他跑向这个人,这人也跑向他,两人之间的距离迅速拉近,很快就到了他的攻击范围。 他试探性的放出一道闪电,本来以为不可能打中,因为这样光明正大的攻击,对方又明显比他境界高,没道理躲不开。 但是他打中了,刀疤摔倒在地,站起来的时候胸前一片焦黑,刀疤又喃喃自语了什么,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修复了。 刀疤知道祝平炎的异能,所以给自己装载了绝缘皮肤,但世界上本就没有完全绝缘的物体,所谓的绝缘,只是相对而言,只要电压足够,橡胶也能通电。 况且祝平炎的闪电也不是一般的电流,具备极强的定向冲击力,否则怎么可能把墙壁打穿呢。 所以尽管刀疤的皮肤绝缘,还是无法抵挡祝平炎的闪电攻击,这就像是镜子能反射光,但想用普通的镜子去防御激光,那真是异想天开。 虽然没有防御住这次攻击,其实刀疤也不太意外,因为异能本就各有特点,即便是科学已经探明的元素,也不一定会完全符合科学。 电系异能者很多,即便是类似祝平炎这样,单纯以释放闪电为攻击手段的天骄,也说不上少,但几乎每一个都不一样。 比如刀疤之前遇到的一个电系天骄,攻击方式几乎和祝平炎一样,只是攻击距离没这么远,当时他用绝缘皮肤就可以完全免疫对方的闪电攻击,没想到这次又不管用了。 祝平炎是在试探着攻击,刀疤何尝不是试探性的防御,他本来可以躲开这次攻击,但是没有躲,而是选择硬接。 如果能免疫当然好,那就是单方面的吊打,即使不能免疫,也肯定可以大幅削弱攻击威力,再加上灵台与证道的差距,总不至于被打得太严重。 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一句“我的伤好了”,就可以治好被攻击的伤势,所以等于是浪费了一点点灵力,试探出祝平炎的攻击属性,进而修改战斗方式。 其他灵台或许不用考虑得这么复杂,比如湮灭,衣服没坏的话,一个劲往前冲,冲到范围内秒杀对方,就结束战斗了。 刀疤不同,他的异能也是言灵,但是只能对自己释放,具备强大的适应力,在知晓对方异能详情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越级战斗。 但相对的,他拥有比其他灵台更低的异能强度,如果不能针对性的克制,他几乎没法战胜同级别的敌人。 所以他这么强的异能只被评为奇观级别,这也导致他习惯了为每一个对手都制定一套对应战术,哪怕这次打的只是一个证道。 第二百一十二章 绝对冷静 刀疤脸的异能变化多端,而强度较低,祝平炎则正好相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他尽全力琢磨,也只弄出来一个散射雷一个落雷,本质上其实没变化,所以他的异能强度很高。 这一高一低,两人倒是不存在强度的差异了。 但也仅仅是不存在强度差异而已,刀疤脸又说了句什么,沉入地下,应该是打算从地底攻击。 祝平炎的优势就是攻击距离远,所以和他的战斗,多半是对方要相反设法近身。 只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只能靠灵活的走位躲避祝平炎的闪电,这需要保持高度的集中力,时刻注意着祝平炎的手势,毕竟闪电躲不开,只能躲手,当然也需要一些运气。 刀疤脸的方法就简单多了,祝平炎对他的接近毫无办法,不说他找不到刀疤脸在哪,就算找到了,闪电也无法击穿泥土。 祝平炎觉得遁地的速度肯定不会比正常奔跑快,所以通过估算来确定刀疤脸的位置,但是即便他估算的准确,也没法提前截击,只能在刀疤快接近的时候,对地面释放电能。 发射出去的闪电具有高电压,但是电流很小,所以即便是攻击地面,也没法让电流深入地下。 他本人所处的位置就不一样了,他这个电源就在旁边,可以源源不断提供电能,让周围的土地统统带电。 只要刀疤靠近,就会被电击,而多次验证的结果来看,电击会导致异能无法释放,刀疤要么在电击的一瞬间逃出来,要么就会在地下失去异能,那会是什么结果不必多说了。 然而刀疤在他身前三十米的地方钻了出来,在地面没有潮湿的情况下,祝平炎根本没法把电流通过土地传导那么远。 从刀疤的谨慎情况来看,之前肯定在这方面吃过大亏。 在古代这或许还算比较新鲜的招式,但是在科学技术发展繁荣的现代,即便是诸子百家的电系天骄,只要去学一下相关知识,很容易就找到理论支持。 而只要有想法,让地面带电这么简单的事情,操作是没有任何难度的,就算有些电系天骄不能用脚释放电流,也大可蹲下用手释放。 所以刀疤既然和电系天骄交过手,又可以通过遁地接近,有过一次教训很正常。 虽然祝平炎的算计没有成功,但是好歹也遏制了刀疤从地下突袭,双方相距三十米,还有的周旋。 祝平炎刚这么想,就见到刀疤的手臂青筋暴起,手臂向后一摆,投矛的姿势就已经准备好了。 祝平炎赶紧闪躲,却发现刀疤并未抢在他闪躲之前发动攻击,而是说道:“我手中的,是必定能命中目标的命运之矛。”说完才投出手中的长矛。 已经隐约猜到刀疤异能的祝平炎,明白这一矛大概是躲不掉的,而且力量也必定出奇的大,突破连衣裙的防御很轻松。 于是他也不躲了,直接释放闪电,迎着长矛而去,要与其一争高下。 他的闪电虽然具备较强的冲击力,但是闪电毕竟不是以冲击力杀敌的,所以这样对拼很吃亏。 他也没打算用闪电把长矛的动能抵消掉,只是想把它打歪,但是没想到在言灵的加持下,长矛尽管受到闪电的冲击,却保持着笔直的轨迹,像一条逆着水柱游动的鱼,劈开闪电直奔而来,速度降低了很多,但方向没有丝毫改变。 他明白失算了,但此时想躲已经不可能,实际上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一瞬间,别说躲避,他的情绪刚产生,长矛已经轻易击碎连衣裙的防御,伴随着爆炸打碎他掌心的闪电核心,然后刺穿手掌,摩擦着碎骨奔向面门。 手掌的骨头折断,上半截已经从手背上翻起,下半截还在倔强的坚守,在长矛上刻出一道将近半米的划痕,如同刹车片一样将力道已尽的长矛停留在鼻尖一寸处。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祝平炎要么剧痛的哀嚎,要么又惊恐的动弹不得。 但是此时他眼眸中闪着蓝光,无声而迅速的将长矛从手心拔出来,伤口处电光闪烁,血管被烧焦,止血成功,然后用这只残破的手再次指向刀疤。 刀疤手里出现了新的长矛,见到这样的祝平炎,心中也莫名的惊恐,这还是人吗? 手掌被刺穿的瞬间感受不到疼痛,所以不发出惨叫,这算是正常情况,由于战斗中肾上腺素的分泌,疼痛感大为减弱,受伤后依然保持冷静,这在久经战火的诸子百家,也是正常情况。 但是强忍疼痛保持冷静,和面无表情毫不动容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强悍的人类,后者却只有机器人能办到。 由于心中的恐惧,再加上看见祝平炎快速恢复战斗力,刀疤立即扔出了第二根长矛,将恐惧化为力量,这一矛比第一次还要强大。 但是这次祝平炎没有用闪电抵消投矛,而是身体斜着向左边闪了半个身位,长矛便从他胸前划过,笔直的飞向身后不知名地点。 见此情况,刀疤心中一紧,凉意自胸口向外扩散,就如同有人往心脏里注射了一针冰水。 他忘记给长矛施加必中言灵了。 长矛落空的同时,他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立刻想要闪避,但是已经迟了。 在他投矛时,祝平炎手中的闪电早已蓄势待发,他投出了长矛,祝平炎却没有发射闪电,此时长矛落空,祝平炎根本不需要准备就能立刻发射闪电。 闪电本身的速度是无法躲避的,所以想要躲开祝平炎的闪电,只能在祝平炎起手蓄能时开始躲避,这个蓄能时间虽然非常短,但是勉强够用。 可刚刚祝平炎蓄能时,刀疤以为他会以这道闪电轰击长矛,虽然第一次长矛与闪电的对决失败了,但是阻拦好歹能削弱威力,祝平炎不可能放弃防御和他对轰。 原因很简单,长矛的威力足以杀死祝平炎,祝平炎的闪电却绝对不能杀死刀疤。 但他因为惊恐而着急了些,竟然没有给投矛施加异能,而更恐怖的是,祝平炎可以在手掌被洞穿的情况下毫不犹豫的为下次攻击蓄能,并且注意到第二矛没有言灵。 也就是说在手掌被洞穿的时候,祝平炎并没有将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手掌上,依然在观察自己的敌人。 与之相比,之后极准确的躲开投矛反而不算难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黄雀在后 刀疤只是倒在地上,并没有彻底丧失战斗力,和之前被击中的那次一样。 祝平炎对此当然也早有准备,一边奔跑一边补上第二击,准备近身用剑结束战斗。 但是他在奔跑的时候,看余光瞥见旁边钻出来一个人影,由于刀疤已经失去战斗力,他又知道许韵婷在旁边,所以更多的注意力放了过去。 最先有反应,也是移动速度最快的,是眼珠的转动,在头还没有转过去之前,瞳孔已经对焦,锁定了余光发现的那个人影。 果然是许韵婷,此时许韵婷站在空地上,手中举着那把天火,天火的枪口有火光闪动,祝平炎的瞳孔骤然收缩,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火光上。 这并不是祝平炎在主动控制,他不会像王庭那样在危急时刻爆发身体潜能,也不能像董一那样将全部能量集中在大脑获得急速思维。 即便是蓝色疯狂药剂,也只是让他进入极度冷静的状态,从而免疫了生命垂危时会全身僵硬这样的负面效果。 此时他所拥有的,并不是天赋异禀的超然能力,而是所有人都拥有的本能反应,在遇到危险时,瞳孔收缩,视线狭窄,以锁定危险目标。 在做出这一切后,他看到的信息才刚刚被大脑分析,那个带着狐狸面具的超速异能者,手中的枪闪着火光——她开枪了。 即便是这种及其简单的分析,此时也太慢了,而且大脑给出了错误的指令。 他判断自身防御力无法抵挡天火的攻击,所以此时应该躲避,这是大脑接收到即将被枪击的消息时,给出的最快反应。 但是他瞳孔锁定目标时,子弹已经出膛,此时他转头看向许韵婷,大脑才给出闪避的命令,而且这个命令是非常模糊的,全身性的闪避。 因为根本来不及判断子弹的落点,不知道天火的攻击目标是哪里,自然无法进行针对性闪避。 而面对子弹这种超音速袭击,想全身性的大动作闪避,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他的腿刚刚动了一下,子弹就已经突破连衣裙的防御,打穿手臂后又打穿肋骨进入胸腔,以为数不多的动能在内脏中肆掠,撕裂那些脆弱的内脏。 大脑的思考也需要时间,所以在被打中之前,他已经判断出无法闪避,之前的命令是错误的,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那是最短促,最紧急的命令,基本没有掺杂主观思考。 而此时,真正经过他主观思考的命令,终于在慢一步的情况下传至身体各处。 反击! 身体斜向摔倒的祝平炎,全力伸出一只手,在他倒下的同时,闪电从他手心发射出去,截击了打算撤退的许韵婷。 接着他倒在地上,倒是没有吐血,只是血液随着呼吸一起从鼻孔中喷出来,肺部的受损,让他每一口呼吸都剧痛无比。 即便如此,他蓝色的瞳孔中依然没有任何波动,好像这具身体不是他的,他只是在远程操控玩偶在进行一场虚拟战斗。 于是他忍着剧痛重新站起来,先是观察将他重创的许韵婷。 闪电击中了她的右胸腔外侧,半边身体的衣服被撕去,但不见任何春光旖旎,因为原本白皙无暇的皮肤,现在遍布树杈状烧伤,毫无美感可言,正如同鲜血淋漓的祝平炎。 重伤,昏迷,无威胁。 只是看了一眼,祝平炎便大概分析出了结果,由于信息量少,这分析未必完全准确,但他可没办法走过去仔细检查,因为刀疤已经在挣扎着想要说话了。 尽管祝平炎已经做出了最快的反应,在被攻击的同时反击许韵婷,并且被打中后没有任何拖延,立刻站了起来。 但是许韵婷挑选的时机太好了,他刚要给刀疤补一记闪电,许韵婷就跳出来攻击,打断了他将要进行的攻击,即便他做出了最完美的应对,也不得不将这次攻击用在许韵婷身上,导致短时间内无法再攻击刀疤。 此时他距离刀疤只有十米,他想要快速跑过去,在刀疤可以说话之前一剑杀了他,但是他根本办不到。 即便忽略胸腔的疼痛,内脏受损的事实也不会改变,他的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血沫,导致还完好的另一个肺也无法正常呼吸,所以从中枪开始他就处于缺氧状态,没有昏厥已经是全靠药剂在撑着了,奔跑这种事根本办不到。 尽管他的身体状况这么差,也只需要两三秒就能重新发射一道闪电。 但是说一句话不需要两三秒这么久。 就在这无能为力的两三秒内,刀疤开口了:“我的伤……啊!” 绝对不能让刀疤开口治愈伤势,所以在放不出闪电又无法赶到的情况下,祝平炎直接扔出了手里的长剑。 由于身体状况太差,尽管是喝了药的强化系,这一扔还是没多少力量,好在只有十米的距离,扔一把剑过去很轻松,这剑又是锋利无比的法器,成功刺入了刀疤的腹部。 刀疤颤抖的伸出手抓住不断颤动的剑身,然后再次开口:“我的伤……” 就差一点点祝平炎就能释放闪电了,但是他知道刀疤很快就能说完这句话,很可能比他还快。 以他现在的状态,刀疤只要恢复,就可以轻松躲开他的闪电,因为他晃动手臂都很艰难了。 所以他放弃了积蓄的闪电,转而直接打出一道弱小的电流。 这道电流按理不会对皮肤绝缘的刀疤造成伤害,但是他瞄准的本来就不是刀疤,而是刀疤肚子上那把剑。 于是刀疤第二次被打断,这句疗伤的言灵还是没能发出来。 但是祝平炎刚停下电流,刀疤就恢复了行动力,想要把剑拔出去,逼得他不得不再次放电。 肌肉被电击时会收缩,刀疤拔出一半的剑,又被他自己插了回去,也不知是被电的还是疼的,直翻白眼。 祝平炎自己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身侧的伤口不停的流血,胸腔内也在大出血,如果食道被打穿,他此时应该会像电影里那样大口大口往外吐血。 尽管他的灵力还算充沛,但是身体的孱弱也会影响到异能释放,就像灵力枯竭时,会反向影响到身体。 毕竟灵力本就是依靠身体而存在的。 第二百一十四章 僵持 祝平炎的面色苍白如纸,头晕眼花,不到十米外的刀疤都看不太清了。 他又向前走了三步,刀疤已经近在眼前,但是他却没有办法再前进,一个踉跄跪坐在地上,眼睛虽然还睁着,但是已经失焦,处在昏迷的边缘。 与他相比,刀疤的情况好得多,电流停下的一秒后,刀疤就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 但是刀疤不敢再去拔剑了,由于绝缘皮肤,被闪电打中都没这两剑严重,他可不想再捅自己一剑。 见祝平炎似乎已经昏迷,刀疤等了有一分钟,忽然说道:“我……” 滋滋…… 已经近乎昏迷的祝平炎抬起手指,一道电流连接到刀疤腹部的剑上。 很显然,刀疤没有放弃抵抗,祝平炎也并没有完全丧失战斗力,对付一个言灵天骄,不管他要说什么,打断就对了。 刀疤已经恢复了行动力,但是不敢开口,不敢拔剑,也不敢站起来,只能躺在地上时刻关注祝平炎的情况,判断他是否还有战斗力。 祝平炎跪坐在地上,低着头,头发垂落下来遮挡住了他的眼睛,让刀疤无法确定他是否昏迷,而实际上他的眼睛也确实要睁不开了,只能从缝隙里看着刀疤。 此时刀疤在他眼中只是一个模糊的人影,而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个人影一动不动,不管刀疤要做什么,他都会回以电击,不管刀疤要说什么,他都不会让其开口。 这样的互相监视一直进行着,试探也从不会停止,每过几分钟,刀疤就会尝试说话,而祝平炎也毫不犹豫的打断他。 被电了几次之后,刀疤试探的时间间隔原来越长,最后一次试探等待了长达二十分钟。 - 如果要问这两人之间的战斗谁占据上风,大概很多人会觉得是祝平炎,毕竟从表面看,他控制着刀疤,让刀疤动都不敢动。 但如果他能杀死刀疤,何必要这么控制住,直接用连续的强电流杀死刀疤,或者走过去用剑杀死刀疤。 事实上他无法杀死刀疤,他连站都站不起来,也无法长时间维持足以杀死刀疤的强电流,所以只能用一次次的电击,将局面拖入泥潭。 而刀疤无论是等待还是硬拼,都占据绝对的优势。 既然祝平炎无法长时间释放足以将刀疤杀死的电流,那刀疤完全可以强硬的一次又一次说话,拼着重伤耗干祝平炎的力量。 也许不到几分钟,祝平炎就再也放不出电流了,那时候刀疤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释放言灵,恢复伤势,想要杀死或者抓住祝平炎,都在一念之间。 只不过对于刀疤来说,这样的选择实在太痛苦了。 对于看客而言,忍受痛苦获得胜利,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但事实上大部分人都无法做到,即便是刀疤这样在诸子百家长大的人,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忍受痛苦,不可能完全消除痛苦的影响。 皮外伤可以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减弱,但是电击的痛苦是无法被减弱的,承受几次之后,人体本能的就会躲避这种痛苦,所以本能会支持刀疤选择另一条路。 那条路就是等待,等着祝平炎昏迷过去,轻松获胜。 就像冬天里要开门的时候,主观思维或许都没有想到会有静电,但是被电过很多次的手,却下意识就会缩一下。 这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用意志力压倒下意识反应,无所顾忌的伸手打开门,毕竟被静电打一下也不会怎么样,疼都算不上。 但是如果有其他选择,几乎所有人都会选择不会被电击的方式,尽管这种方法比直接开门麻烦很多。 从客观理性角度来想,不应该会是这样,为什么要花费精力去躲避完全没有伤害的静电呢?可见客观理性的分析未必正确。 静电尚且如此,刀疤不想被祝平炎电击,这再正常不过了。 客观上浪费了很多时间,但从主观来看,浪费些时间去避免痛苦,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况且为了躲避痛苦,刀疤在理性分析祝平炎不能把他电死的情况下,也会不理性的猜测,如果祝平炎真的有能力把他一直电到死怎么办,总不能和祝平炎同归于尽吧。 所以刀疤自己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是害怕痛苦而选择了等待。 - 在最近一次长达二十多分钟的等待后,刀疤试探性的动一下,下意识的皱紧眉头等待电流,却发现没有等到电流。 祝平炎张开嘴,用嘶哑的声音向刀疤证明,他还没有昏迷:“我的人就快要来了,如果你不想和我同归于尽,就逃走吧。” “你……”刀疤刚说一个字,又被一条电流打断。 祝平炎继续说:“不要开口,直接走,我不阻拦你,你也别想着杀我。” 刀疤慢慢坐起来,祝平炎果然没有动手,而是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人能打赢湮灭,但我的人可不止那几个天骄,湮灭有没有告诉你,我还有几百凡人手下,他们都是凡人中的精锐。” 或许是体力不支,或许是给刀疤思考时间,祝平炎停了一会才继续说:“我死了,他们必然会追杀你,他们又不知道什么天骄,几百个人怎么会怕你一个。 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冒着触怒天道的风险,让凡人去追杀天骄。走吧。” 刀疤迟疑着站起来,拔出腹部的剑,却没有离开,而是慢慢调转剑刃,隐隐指向祝平炎。 他在权衡,是否能杀死祝平炎。 虽然拔出了剑,但腹部的伤口依然在,还是能作为祝平炎电流的突破点,所以不能进攻。 用言灵疗伤同样不行,因为祝平炎已经用行动告诉他,可以离开,但不能使用言灵。 不疗伤就无法进攻,不离开就无法疗伤。 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只有离开,离祝平炎远远的,远到祝平炎释放的电流够不到他,那时候就可以用言灵疗伤,然后再返回杀掉祝平炎。 至于祝平炎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且不说一个天骄不太可能有几百凡人手下,即便是真的,他只要赶在凡人到来之前杀死祝平炎,之后就可以隐身或者遁地离开,凡人的追杀根本不用担心。 第二百一十五章 砸钱 刀疤踉踉跄跄的走出了有一百多米,他回头看向依然跪坐在地的祝平炎,不确定这里是否超出闪电的范围,之前他在这个距离被闪电攻击过。 但他还是使用了言灵,毕竟顶着一身伤走路也实在痛苦。 他转身不让祝平炎看见他的嘴型,用极小的声音自语道:“我的伤快速恢复。” 说完这句话,他下意识的又回头看了眼祝平炎,发现对方没有动作后,不禁露出了笑容,在他笑的同时,他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 等到他的伤势完全恢复,他自信的转过身,随着言灵发动,他手中出现一面绝缘的盾牌,然后他手持这面盾牌,重新返回战场。 虽然猜测祝平炎多半放不出闪电了,那种细弱的电流凭借他的绝缘皮肤就能防御,但是已经吃过一次亏的他觉得,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 然而他刚走了几步,就面色一变,因为他看见远处的树林里不断有人走出来,都拿着武器,服装统一,纪律严明,数量有好几百。 “军队?”刀疤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他能掌握世俗的权利?” 不解归不解,该跑还是要跑,他能看见这些人,这些人自然也能看见他。 被几百凡人注视,就不能再使用异能,这时候还要去杀祝平炎,那可真就是拼命了,他可不想死在这里。 尽管他和湮灭有一些交情,来杀祝平炎不全是为了钱,但是显然交情还没好到可以牺牲自己杀死湮灭的仇人。 而且他和许韵婷显然没什么交情,因为逃走的时候根本没去管她,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不想冒险。 不过等到祝平炎醒来的时候,许韵婷也已经逃走了。 地网并不知道许韵婷是谁,就算她是敌人,也可能是有重要情报的敌人,所以不可能顺手杀了,反而见她伤势很重,抽调了医生来治疗。 对一个重伤的女人,自然也没什么好防备的,可速度强化系也是强化系,许韵婷醒来之后轻松逃走了,还顺走了被缴获的天火。 不过祝平炎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士兵们回来了吗?” 这个问题当然是在问祝影,而祝影并没有给出祝平炎希望的答案:“活着回来了两个,一个保留全尸,两个保留超过80%身体,一个保留50%身体。” 保留全尸的可以用最低积分重新兑换,尸体损坏越多,复活消耗的积分越多。 祝平炎一直攒着积分,想要兑换一个可以彻底提升实力的东西,比如升到四级的时候兑换新的士兵,或者兑换另一个能力,然后将其升级,以弥补他异能变化太少的缺陷。 当然这只是一个方案,具体要兑换什么还不清楚,但是攒积分是肯定需要的。 这两年来,他花的最多的积分,就是兑换出来这九个士兵,这是很有必要的,没有这九个士兵,他就需要亲自去管理雷霆会,迟早要吃天劫。 可现在这一战,这些士兵损失大半,即便花光积攒的积分,也不够把这些士兵都复活。 首先把保留尸体的四个士兵都复活,剩下三个尸骨无存的,暂时先搁置了。 从正常情况来看,士兵们在相似积分可以兑换的物品中,无疑是最划算的,即便是需要三倍积分复活的士兵,也比兑换的其他物品更划算。 但是现在士兵的攻击手段被湮灭克制,十个打一个依然死伤惨重,就算把他们再复活,也不会忽然就能打赢湮灭。 所以他没有复活那些被完全湮灭的士兵,以保留一些积分,来应对突发情况。 - 而实际上,不管是兑换士兵,还是临时兑换武器,对现在的情况都没有太大影响。 在他还非常弱小的时候,随便兑换一件武器就能起到很大作用,毕竟即便是地球的热武器,对证道初期也具有极强的杀伤力。 但随着实力变强,敌人也越来越强,他越来越发现,想要兑换一件实用的武器,积分实在不够。 就比如以前他曾经看上的防弹吊坠,需要150积分,他身上的连衣裙是吊坠的好几倍,在很长一段时间,连衣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现在面对灵台的攻击,连衣裙的防御根本不够看。 也就是说灵台级别的武器或者防御装备,至少要上千积分。 更别提之后的境界了。 对比董一那边更容易的积分与物品获取,他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兑换功能是针对娱乐模式的,对战争模式并不适用。 战争模式虽然积分获取困难,但无论是兑换士兵,还是给士兵兑换装备,都比在商店里直接兑换物品要划算很多。 至于对自身的强化,战争模式有可以直接强化自身的技能点,而董一的娱乐模式却只能兑换道具间接强化自己。 所以选择了战争模式,可以强化自身,可以强化士兵,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别想着靠兑换道具翻盘,因为积分实在太少了。 - 为了防备湮灭的攻击,祝平炎做出的最好选择就是花钱。 湮灭有钱,他也有,所以湮灭可以请人,他也可以。 风语和骄阳自不必说,他又花重金请了两个灵台,一个负责追踪,一个专门克制刀疤。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请更多的人,就算花光所有钱也不在乎,这些钱不用来对付湮灭,难道留着生崽吗。 但是很可惜,大部分灵台都不缺钱,上亿的重金往下砸,人家也是爱答不理。 欲望越高,对金钱的渴望就越高,所有人对基本生存物质都是极度渴望的,比如衣食住行,如果这些都不能满足,那他对金钱的欲望会无限高。 而当这些共通的欲望满足之后,是否还有更高的欲望,就要看个人的性情了,祝平炎这样的,几个亿就能满足一生的所有需求,狼毫这样的,几百亿才算财富自由。 如果一个人的总资产是十万,你给他十万,他肯为你卖命;如果一个人的总资产是一百万,你给他一百万,他肯为你效忠;如果一个人的总资产是一个亿,你就算拿出十亿,他也只肯为你卖力。 哪个灵台没几亿的家产,而且他们不是靠运气赚的钱,随时可以再赚更多钱,这种情况下,就算砸再多钱也没用。 第二百一十六章 有钱也不能让鬼推磨 想要花钱请灵台级别的强者,只有三个可能。 第一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有交情。 表面上是花钱请来的,实际上是花人情请来的,这个人情可不简单,特别是在诸子百家这样的地方,在别人心里如果没有地位,愿意送人情,人家未必肯受,去请人也只会自取其辱。 第二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那就是这个灵台恰好缺钱。 正常情况下灵台都不差钱,但总有不正常的情况,比如投资失败了,手里穷的只剩下几百万,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让这些骄奢淫逸的灵台真人去过正常生活,还不如杀了他们,所以为了维持“正常生活”,本来在证道境就出生入死的他们,也愿意子再干一次。 第三种情况最简单,那就是这次任务没有任何危险,只是正常请过来帮忙做事,再或者战斗力悬殊,比如请三个灵台去打一个普通的证道,这种白送钱的事情,谁不愿意干。 去请一个灵台打另一个灵台,这就相当于让那些百亿身家的大商人,去和别人玩轮盘赌,赢的人资产翻倍。 六分之一的死亡率,听起来不高,收益率奇高,但是真有人愿意吗? 愿意的人,要么有为国家崛起而奋斗这样宏伟的梦想,要么就是傻逼。 而如果没有危险就可以赚钱,就相当于让这些大商人们接着经商,他们为什么不做。 所以祝平炎可以请来那个拥有追踪能力的灵台,他只负责追踪,没有任何危险。 而另一个专门克制刀疤的灵台也是同理,他只对付刀疤,而他的能力本就克制刀疤,攻击距离又极远,对付刀疤没有任何危险。 而在这些人都没来之前,祝平炎就只能躲在地网的人堆里面了。 他不敢指挥地网去攻击湮灭,因为如果湮灭使用异能,一部分天罚会算在他头上,但是他可以和地网待在一起,天道可不会把天骄和普通人的生活完全隔离开。 如果湮灭此时来暗杀祝平炎,被地网攻击,要么被打死,要么暴露异能,这就全是湮灭的锅,和祝平炎没有任何关系了。 - 湮灭果然不敢主动进攻地网,而现代交通这么发达,骄阳和风语来的也很快,所以局势再度恢复如初,祝平炎苦心寻找,湮灭隐于暗处。 但是这次祝平炎可不敢大意了,他已经明白攻守关系随时可能调转,以为追杀湮灭,湮灭就得老老实实躲起来,那可真是大错特错。 之前他会让骄阳和风语离开,就是太自负了,觉得主动权都在他手上,找到湮灭再把两人请来就行。 这种自负一方面是对天骄战斗的经验不足,另一方面也是没想到湮灭能请来一个灵台。 如果来的人只有湮灭和几个证道,那尽管湮灭拥有对士兵的绝对克制,可士兵们也不是非要和湮灭打,分心拦截其他人还是可以的,祝平炎总不至于陷入如此危险的地步。 可是湮灭和刀疤两个灵台一起出手,士兵只能节节败退,行者和许韵婷轻松攻入了祝平炎的卧室。 湮灭身为杀手,和其他混迹江湖的灵台相比,交际重心更多的放在情报网络上,可以信任的灵台确实少很多,之前的调查中,也没有发现和湮灭关系很好的灵台。 而事实已经证明,湮灭虽然是杀手,混迹江湖几十年,想找一个灵台当帮手还是可以的。 既然有一个,说不定就会有两个,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祝平炎本质上才是更加弱小的兔子,他全靠着站在骄阳和风语后面狐假虎威而已。 现在又恢复到之前的状况,祝平炎全力寻找湮灭,但湮灭在有防备的情况下,隐藏自己的手段也很好,毕竟是能潜入华夏的人,短时间内不会有消息。 这次祝平炎可不敢让风语和骄阳回去了,另外两个灵台也加钱拖着,一天一千万,这两位也很乐意。 花钱请灵台很难,那是因为灵台惜命,不是说灵台就能把几千万当纸烧,一天一千万啥也不干,谁还会不愿意,灵台也没这赚钱效率。 搜寻的难度比想象中更大,湮灭经验丰富,从凡人角度,会消灭自身留下的痕迹,从天骄角度,有法器可以隔绝占卜之类远程锁定位置的异能。 他找来的那个负责搜索的灵台,也并不是占卜这种异能,而是实实在在的锁定追踪,并不会被湮灭的法器隔绝,但追踪的条件是他要见过湮灭,给湮灭打上标记。 这也是之前祝平炎没打算请他的原因,我都找到人了,还要花钱请你来打标记干嘛。 但是现在他已经认识到,找到不一定代表能抓住,意外是无法防备的,所以打个标记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第一次他肯花这钱,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 可当时怎么会想到,自以为的天罗地网,还是让湮灭给跑了。 不过现在每天花费巨资拖着四个灵台,就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慢悠悠的找了,必须得更快找到湮灭。 但祝平炎自己当然是没有法子的,否则不管花多大代价,他早就用这个法子了。 所以最后还是靠找关系托人。 也不全是他的关系,白猫把云游四海的乌龙给找来了,乌龙看在他和白猫两人的面子上,同意插手这件事。 - 乌龙是纯粹的好人,甚至可以说是无私的圣人,但是他早就见惯了人间的苦难,也知道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世界,所以他不会无缘无故的帮助世间所有人。 在很久之前,乌龙确实会帮助所有人,任何人有困难找到他,他都会伸出援手,但是他很快发现,帮助世间所有人,这本就是个伪命题。 人间的苦难大部分都来自于人类本身,人最大的敌人也是人。 很多时候想要帮助一个人,就得与另一个人为敌。 这种时候乌龙就会犯难,不知道该帮谁,如果人类定义的道德可以简单判断这件事,那他还有点头绪,调查清楚后,从道德层面可以做出选择。 麻烦的是很多情况是道德无法判断的,两国交战,彼之英雄,吾之仇寇,这再正常不过,谁是正义的一方? 诸子百家这样的诸国乱相,就更没法分清了,一百年前甲侵略了乙,所以甲是错的,但是乙隐忍了一百年,终于在实力上超过了甲,要一举将这个大敌灭国,乙就是对的吗? 要说乙不对,那乙就活该被强者蹂躏,变强了也不能还手?如果说乙是正确的,当年侵略的加害者早就入土,乙所报复的,不过是安分守己的平民。 第二百一十七章 他想杀我 人类之间的纷争自古存在,乌龙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人类就已经开始战争,那时俘虏敌人作为奴隶还是正义。 时光荏苒,道德标准不断改变,很多时候人类自己都分辨不清什么是正义,乌龙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说到底,在自然界中占据绝对优势的人类,是不可能停止种内斗争的,这是人类的生存法则,乌龙不想再干预了。 所以现在乌龙已经不再频繁帮助别人,大部分精力都用来帮助他收养的孩子,其次才会在没有道德争议的情况下去帮助一些人,比如遭遇自然灾害,比如摔断腿需要就医。 而像祝平炎这种涉及到人类之间对抗的事,乌龙多半都不会出手。 除非迫不得已——被白猫找到后,硬生生拖过来。 好在祝平炎这件事,从道德层面很容易分辨对错,而且他也确实欠着祝平炎人情,所以乌龙也就没拒绝。 - “什么人能帮助到你?” 乌龙的第一个问题就把祝平炎问蒙了,他犹豫了一会说道:“你?” “我的异能又不是找人,效率太低了,有谁是可以快速找到人的吗?” 祝平炎不是很明白乌龙的思维,但是风语很清楚,立刻上前说道:“找人的话,最出名的就是无念大师。” 乌龙点了点头:“谁有无念的电话?我问问他愿不愿意帮忙。” 祝平炎完全蒙了:“你不认识无念?” 乌龙疑惑:“很有名的人吗?”言下之意他为什么一定要认识。 祝平炎也茫然的说:“我也不认识,但是你不是要找他帮忙吗,不认识的话……” “哦”乌龙点了点头说:“所以说是问问,愿不愿意是他的事。” “啊?”祝平炎完全不明白了,如果只是问问,那他自己就能去问,何必找乌龙来呢? 骄阳看出了他的不解,和他解释道:“老爹去问,和你去问,结果是不一样的。” 乌龙认识的人很多,且不说他认识的,就是他不认识的人,也有很多人愿意帮他,因为他不求回报的帮助过很多人。 一个理智的人应当认识到,这世界上总有些忘恩负义的人。 但一个理智的人也应当知道,这世界上并不全是忘恩负义的人。 风语很快挂断电话回来,对乌龙说道:“无念大师没有手机,而且在闭关,得亲自过去才能见到他。” 乌龙很不可思议:“什么年代了,还没有手机?” “修道的人嘛,总有些怪癖,有的人不结婚,有的人不吃荤腥,或许他觉得不使用现代科技会比较虔诚?” “李老头要是知道绝对不会高兴,他可一直期盼着凡人能拥有和天骄抗衡的力量,不过他做梦也想不到近代科技的繁荣。” 乌龙说这话之后,所有人都不敢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因为他们知道乌龙口中的这个李老头很可能是天上那位。 凡尘道门的信仰多次改变,由最初对老子的崇拜,逐渐转向虚无的神明,也就是三清道尊,老子则变成了太上老君的化身之一。 但是在天骄的世界里,道门所尊拜的,一直只有太上一人。 所谓的上古神明,都是已经不复存在的古人而已,所以真正还在人间的神,只有化身天道的太上。 道门对其尊崇,所有天骄对这个具现化的神明也并不敢忤逆,大概只有乌龙这样问心无愧的人,才敢把他称为李老头了。 - 其他人继续寻找湮灭的痕迹,祝平炎则陪着乌龙一起去找无念,风语也跟着来了。 刚出屋子,风语就变成马形态,然后不停的用头去蹭乌龙,一副你快来骑我的样子。 乌龙摸了摸她的马头,然后对祝平炎说道:“机票买好了吗?” 祝平炎刚点一下头,就被风语一脚踹飞了。 风语立刻变回人形态,急切的说:“坐飞机太慢了,要等那么久,我直接带你们过去多快。” 乌龙拔出风语胸前的吊坠,输入灵力把她的衣服弄出来:“你已经长大了,要记得穿衣服。” 祝平炎躺在几十米外,用手撑着脑袋叹息,她之前可从没忘了穿衣服,一看就是故意的啊。 经过一番劝说,风语还是同意了坐飞机去,因为这么直接飞过去,可能会被人看见,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危险,乌龙绝对不会妥协。 在飞机上,忐忑不安的祝平炎还是问起了那个问题:“你真的和无念一点交情都没有吗?” “或许有吧,可能我忘了。”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祝平炎安心:“无念如果不愿意帮忙怎么办?” 靠在乌龙身上的风语不耐烦的说:“无念会愿意帮忙的,老爹帮过他。” “我帮过吗?”乌龙茫然。 风语拿出一个小本本,翻到其中一页:“你看,我记着呢。” 乌龙接过风语的本子,翻了几眼:“记得好清楚啊。”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老爹你也要为自己考虑考虑,几十年了也还是证道,万一将来遇到危险了,想找人帮忙都不知道该找谁,当年你帮过的人有很多可都是灵台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龙喃喃自语,然后对风语说道:“如果你这么想的话,那这个世界会让你很失望,大部分人都只会滴水之恩,滴水相报。” “同样是一滴水,不同时候的意义完全不一样,如果一个人在沙漠中快渴死了,你给他一瓶水让他活命,难道他以后就还你一瓶水?”风语很不服气。 “这个例子我还真遇到过,但是你猜一猜,被我救活的人最后是怎么做的?” 祝平炎笑道:“给你三块钱,让你去买瓶饮料?”滴水之恩,滴水相报嘛,当初得到了一瓶水,现在还一瓶更贵的饮料,多公平。 “他想杀我。” 祝平炎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他很快调整表情说道:“开玩笑吧,这世界上还有这种人?” 他转头看向乌龙,却发现这并不是开玩笑。 “如果你像我一样,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就不会问这样的问题了,这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第二百一十八章 圣人不死,大道难兴 “升米恩,斗米仇。”乌龙没有任何神情变化,好像再讲一个非常正常的人间真理。 如果是两个没有生活经历的大学生,在寝室里高谈阔论,谈到了这个话题,然后聊了起来,或许可以心无波澜。 但是真正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管一个人的性情如何,都是极大的打击,好人会受到打击,觉得人间不值得。 哪怕是可以做出这种事,也可以理解这种事的坏人,也会感觉很不爽,难得做一次好事,竟然会是这种结局。 所以祝平炎再三确定这是真事后,不可置信的说:“为什么?就算他是坏透了的人,恩将仇报也得有个理由吧,杀了你有什么好处?” “你觉得这瓶水值多少钱,如果是你,你要怎么报答这个恩人?” “这瓶水救了我一命,这瓶水当然值一条命。” “你要自杀还恩情?你死了对我可没有任何好处,这样吧,在你快死的时候,你是不是想着,用全部身家换一瓶水也愿意?” 祝平炎成功代入场景,茫然的点头。 “那我给你一瓶水,你就把全部家产给我吧。” “啊?”祝平炎很不可思议,这逻辑好像哪里有问题? “你的命难道不如那些身外之物有价值?” “话是这么说。”这逻辑肯定哪里有问题。 “他不想把全部家产给我,所以想要杀了我。” 祝平炎还是不解:“你真的要他把全部家产给你?” “我要他的家产做什么,我甚至没要他帮我,是他自己觉得必须要还我的恩情,但又还不上。” 毫无利益的恩将仇报不好理解,但是为了保住全部家产,一个道德底线低的坏人,把恩人杀死,这好像就没那么难理解了。 可这个逻辑中,依然有难以理解的部分:“可是你又没要求他,他能做出杀死救命恩人这种事,无论出于任何理由,都可见得不是什么好人。既然他是坏人,又为什么会想用全部家产还你的恩情呢? 如果他是好人,就不该杀你,如果他是坏人,就该还你一瓶水。” “所以他一半是好人,一半是坏人,这样的人很多,大部分有道德缺陷的坏人,也懂得知恩图报,或许他就是那个懂得知恩图报,却又过于贪婪残忍的人。” 祝平炎还是不能理解:“他可以贪婪残忍,这世上很多这样的人,但如果他真的懂知恩图报,又怎么会杀你呢?” “很多时候,做好人不是自愿的。” 祝平炎陷入沉思,乌龙等了一会,见他能理解了,接着解释。 所有人的意志组成了这个世界的道德规范,符合道德规范,无论是内在和外在都会获得很多好处,所以有些人会被迫去当一个好人。 一个贪婪残忍的人,也更愿意相信自己是个好人,起码不是坏人,所以他知恩图报,别人帮助他,他就会加倍帮回去,这样能让他获得更多帮助,也能获得心理上的慰藉:我不是坏人,对我好的人,我自然会善待。 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这样的难题,我用十分廉价的一瓶水救了他的命,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报答这一瓶水。 还我一百,一千,哪怕一万瓶水,都不足以还恩情,在不断给这瓶水加价的过程中,他的贪婪开始占据上风,逐渐对我起了杀意。 这是后来他对我说的,但我觉得这只是内部原因,更主要的应该是外部原因。 比如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他杀了我,永远没人知道他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但如果不杀我,又不还我的恩情,一向以知恩图报自居的人,就得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忘恩负义。 如果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做出这种事情不能理解,那一个贪婪残忍,却以知恩图报自豪的人,为了维护他知恩图报的形象,做出这种事,就不太难理解了吧。 祝平炎沉默不语,忽然问道:“如果他是一个好人,而你真的想要他全部家产,难道他就要给你吗?” “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挟恩谋利。如果是财产,一瓶水和全部家产显然不能划等号,如果是救命,那生命只能还以生命,今日我救他,来日他救我。” “这样的承诺会不会太敷衍了,毕竟你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相遇,更何谈他救你了。” “付出要和回报对等,他得到了一条命,所以将来如果能救我,即便豁出性命也要救我,而我付出的只是一瓶水,所以换来一个虚无缥缈,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活命机会,对大家都很公平。” “真正知恩图报的人,或许可以毫不犹豫的给出所有家产。” 乌龙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说出来的话却不是赞同:“很多年前有人对我说过,圣人不死,大道不行。这应当是出自庄子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但是意思又不太一样。 很多人以为,想要为天下施行大道,就需要有圣人作为楷模,但实际上圣人永远是极少数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以圣人为楷模施行的大道,也只是一场虚幻,道德永远只能以最平凡的普通人作为标准。 就以知恩图报为例子,如果大众的要求是滴水之恩,滴水相报,当初那个人或许就不会杀我,因为他知道用全部财产来回报我的一瓶水,并不合理,并且其他人也都知道,所以不会怪罪他。 相反,如果大众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来要求所有人,做不到就会被批评为忘恩负义,那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 既然世人的主体是平凡的普通人,那世人的道德自然要以主体为标准。” 祝平炎又想了一会,点头说道:“有道理,但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想的,遇到这种事情不会难过吗?还能恢复本心吗?” 乌龙无所谓的说:“这算什么,极个别例子而已,我可不会以点概面,用极个别的例子否定全人类。真正对我有影响的反而是更小,也更寻常的事情。” 祝平炎很好奇:“什么事?”救人之后反被杀,这样的事情都无法破坏乌龙的内心,还有什么事能影响到他? “忘恩负义的例子中,大部分还是出于对好人的索取,就是那种你是好人,就应该为我付出,别说回报了,付出的少了都是罪恶。 这种想法单独拎出来很不可思议,却是大多数人的实际想法,举个例子你就很明白了。” 乌龙举的例子是这样的: 如果你掉进了路边的井里,面前经过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这个歹徒如你所料的没有帮你,但也没有落井下石,你会怨恨歹徒吗? 恐怕不会,因为歹徒本就不会帮你,你心里很清楚,甚至还暗自庆幸歹徒没有落井下石,觉得这个歹徒或许没有那么坏。 但是如果乌龙经过这里,你知道他帮过很多人,他是人人传颂的好人,但是他也和歹徒一样,路过,看了你一眼,然后离开。 你会怎么想? 当这个问题抛给祝平炎的时候,他愣了几秒,然后才反问:“为什么,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不救吗?我觉得一个正常人都应该去帮一把,更何况是你。” “可能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我们先不讨论这些原因,就以这个例子来说,你会不会怨恨我?” 其实祝平炎的反问已经算是回答了,他会怨恨乌龙,事实上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怨恨乌龙。 因为乌龙经过的时候,井底之人可是满怀希望会被拯救,却依旧被忽视。 不患寡而患不均。 你对所有人都好,却唯独忽略我,那就是对我不好;你对所有人都坏,却唯独忽略我,那就是对我好。 不管是坏人还是好人,这是所有人都会有的正常情绪。 那问题来了,如果只是坏人这么想,还很容易理解,一个好人为什么也会有这样的情绪?为什么完全正常的情绪,会将好人置于不利地位呢? 把例子中的关系改一下就明白了,就比如白猫掉井里了,祝平炎从旁边路过,看了一眼,然后没有救她,自己悠闲离开了。 白猫会怨恨祝平炎吗?是不是又觉得,这怨恨也太理所应当了。 一个道德正常的普通人,对好人的观感肯定是要高于坏人的。 把关系简化为分数,也就是游戏里经常出现的好感度,陌生人是零分,朋友是6,那遇见一个陌生的好人,先天就会有大于零分的好感,可能是1,也可能是5,这种好感随着名声而增加。 所以像乌龙这样一个名声在外的好人路过时,井里的人不会把他当陌生人看待,而是接近自己的朋友,可这时候乌龙不救他,自然就会招来怨恨。 问题就出在现实生活不是游戏,当一个陌生人遇到困难时,他觉得他和这个好人的关系是5,所以用接近朋友的要求,来要求这个好人。 但是当好人遇到困难时,却没有那么多人肯用接近朋友的关系,来伸出援助之手。 那要怎么说服这些好人:我对你要求高,是因为我和你的先天好感度高呢? - “如果在这个例子中,对视而不见者仇视,被认为是正常现象,那就把这个例子改一下。” 同样的场景,你掉到井里,恶人离开后,乌龙来到这里,他看见了你,而这次没有离开。 他找来了一根绳子,一头拴在树上,一头丢到了井里,对你说:“顺着绳子爬上来吧。”然后就离开了。 此时你先是很高兴有人帮你,然后开始顺着绳子往上爬,但由于常年缺乏锻炼,爬着爬着,你体力不支掉了下去,摔断了一条腿。 后来有另一个人路过,看见了你,用这根绳子把你拽了上来,这时候你会感谢乌龙吗? 设身处地的仔细想一想,你出来后第一件事要做什么? 祝平炎斩钉截铁的说:“那我肯定不会怪你,你已经帮我了,我自己没本事摔断腿,怎么能怪到你身上呢。” 乌龙的回答也斩钉截铁:“不,你会想知道,当初我为什么把绳子丢下来就离开了,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调查或者直接询问我,当初为什么不留下来拉一把。” 祝平炎无言以对。 “你为什么要知道我离开的原因?” 祝平炎说不上来,只能给出结果:“我想大部分人都会想知道吧,这也是人之常情。” 你想知道,是因为你想比较,比较你的腿,和乌龙离开的原因哪个更重要。 他离开做什么呢?或许是急着救人,或许是家里的灶上还煮着饭,或许就是想回去睡个觉。 如果他是为了救另一个人的命,那就是情有可原,如果他只是为了回家睡觉,那你还是会怨恨他。 在你拄着拐杖的时候,在你那条断腿每一次疼痛的时候,你都会想,就因为他要回家睡觉,害我摔断了腿。 宽容的人,觉得他灶上还煮着饭,当时也没想到你会摔断腿,所以急着回家,无可厚非,不会心生怨恨;心胸狭隘的,哪怕他是去救另一个人的性命,也会觉得,凭什么那个人就比我重要,我还请你吃过饭呢。 其实乌龙离开做了什么根本不重要,因为这个变数影响的只是判断标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 真正重要的是,根本不应该存在这个判断。 乌龙丢下一根绳子,那便是救了你,不管后来你是摔断了腿,还是被别人救上来,都没有资格去怪罪乌龙。 最多也就是降低感谢的程度,从救命恩人,降低到帮助过我的人。 有句俗话叫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所以有人就会说,世界上哪有例子里的这种人,如果真是好人,既然都帮忙了,为什么不帮到底呢。 那就再举一个更贴近生活的例子。 乌龙是一个大老板,你是乌龙的同乡,来乌龙的城市打工,乌龙想着,既然是老乡,那就帮你一把,借给你一笔钱,给你指条路,让你创业。 这之后情况就复杂了,创业赔了,你欠乌龙一大笔钱,这时候乌龙算是帮人帮到底了,还是只帮了一半? 再或者创业快成功了,这时候忽然遭遇风波,公司要倒闭,急需一笔钱救急,你再找到乌龙,想借更多的钱,这时候乌龙不借,那这是帮人帮到底了,还是只帮一半? 如果这算是只帮一半,难道乌龙要把你捧着,一路捧上世界五百强? 现实中的情况往往会比这更复杂,掉井里了,扔一根绳子把他拽上来,这很容易帮人帮到底。 但是人生路上的扶持,是没有尽头的,没有人能帮到底,不要抱怨没有帮人帮到底,好好感谢每一个扶你一把的人。 - 乌龙长时间善名在外,经常会受到比陌生人更高一规格的待遇,所以想明白了这些道理。 而且他帮助别人的时候,从来没要求回报,很多时候他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当然也从不会抱怨有人恩将仇报。 但是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不能理解这样的现象,反生出对平凡人的唾弃。 还是那句话,人间的主体是平凡的普通人,如果一个人唾弃这部分人,那他还怎么做一个好人呢,乌龙永远都希望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好人。 想要有更多的好人,就得善待好人,任何一个群体,如果不能善待帮助过他的人,那么慢慢的,这个群体就不再有人帮助。 第二百一十九章 锁定湮灭 下飞机之后,在风语的强烈要求下,乌龙还是骑着她去了无念修行的山上。毕竟机场和目的地都是偏僻的地方。 一行人刚到山脚下就被拦住了,理由是无念在闭关不见客,乌龙就上前说,请转告无念大师,乌龙前来拜访。 很快无念就下山了,行礼之后问道:“乌龙大人来,是有什么吩咐吗?” 乌龙知道他误会了,解释道:“不是什么大事,我这位朋友要找一个人,想请你帮忙。” 看到无念真的愿意结束闭关来见乌龙,祝平炎就知道稳了,但是没想到会这么稳,在实力至上的诸子百家,一个灵台竟然对证道这么尊敬。 无念的地位和祝平炎请来的那两个人完全不一样,所以也就没谈给多少钱,更不会想要无念一直帮他追踪湮灭,补上一卦,给出一个位置,也就满足了。 之后他们会自己找到湮灭,就算又失败了,他请来的那个灵台也已经锁定湮灭,不会再让他跑掉了。 - 湮灭的位置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在已经隐藏好自己的情况下,频繁变更位置不仅不能更好的隐藏,反而更容易暴露。 但是也肯定不会一成不变,正常人不可能一整天待在家里一动不动,就算不换住址,人也会在一定范围内活动。 如果无念在中午的时候占卜到湮灭的位置,祝平炎他们按照地址寻找过去,很可能找到的只是一个餐馆,如果交通便利,湮灭的住址可能在几十里外,如果这家餐馆名声在外,那范围就更广了。 在诸子百家这样国家观念淡薄的地方,很多情况下人们可以自由穿越国界,出国吃顿午饭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为了增加占卜信息的可靠性,祝平炎希望无念能在晚上占卜,无念也并不觉得麻烦,他闭关期间本来也很少睡觉,安心修炼到子夜,然后给出一卦就是了。 这样的占卜结果当然也不能说百分百准确,湮灭可能去宾馆,酒店,洗浴中心,但即使这么巧,半夜起来卜出这一卦,正好卜到湮灭去大保健,这些地方的调查难度,也比饭店超市这种地方容易。 而在实际调查之后,很快就确定无念定位的地点不是宾馆,酒店之类的商业场所,距离找到湮灭又近了一大步。 湮灭是在逃难,留宿情人或者朋友家的可能性也不大,就算是一夜情,以湮灭的性格也多半不会去别人家,所以基本可能肯定这就是湮灭本人的住址了。 但是附近监视着的地网一直等到半夜,也没等到湮灭回来,反而是那些在交通要道上监视的地网,发现有天骄经过。 当然,地网并不知道什么是天骄,他们只是在手中的探测器亮起时,把消息汇报给祝平炎。 考虑到湮灭的临时住址附近蹲不到人,很可能这个要离开的天骄就是湮灭。 所以祝平炎带着所有人都赶到了这个火车站,地网撤离,他们亲自搜索。 诸子百家很多国家都不需要实名乘坐火车,所以坐火车逃走是一个抹除去向的好办法,即便知道他从这个车站离开,也没法调查到他买的是哪张票,更不知道他会从那一段下车。 这次要不是祝平炎花重金买了一些天骄探测器,还真让湮灭逃走了。 华夏龙卫传承了千年,天骄探测是早就被破解制造方法的法器,即便没有相关的天骄,也可以通过好几位天骄的配合制造出来,所以产出虽然不大,但是像工业产品一样稳定,不会因为某一个天骄的离世而无法制造。 由于产出固定,而龙卫的数量有限,在满足内部需求后,每年都会向外倾销。 不过一般来说都会把新的给龙卫用,旧的卖出去,所以从天庭买到的这些探测器,往往很不稳定,而且寿命不长,被当做一次性用品。 这些缺点祝平炎毫不在乎,一次性就一次性吧,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抓住湮灭,对他而言就像是游戏要通关的最后一个关卡,这时候不管前面的关卡多么勤俭节约,这一关可以赌上所有。 在探测器的帮助下,很快他们就在月台上发现了湮灭,但是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不买票不让上去。 祝平炎真想从衣服里拔出枪,指着这人的头问,让不让老子进去! 但他伸手入怀,掏出的却不是枪,而是一叠钱:“帮我们去买票,剩下的都归你。” 工作人员屁颠屁颠跑了。 别以为诸子百家就能乱来,诸子百家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战乱,而且战乱国家被欺负的也只是普通人,你可以拿着枪去威胁路边吃饭的平民,你敢端着土枪去冲军队吗? 火车站这样的地方,就算不归国家管,也肯定不会是普通人能接手的,他要是敢拔枪威胁这里的工作人员,很快就会有几十个士兵冲进来把他按倒。 不过用钱砸就不一样了,虽然也破坏了规则,但是底层的规则执行者获得了利益,自然视而不见,在规则宽松的情况下,这算是最好的方法了。 - 湮灭有想过会被找到,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找到了,虽然这次他很谨慎,早早的发现了地网搜索的痕迹,没有落入陷阱,但现在看来,想简单的逃走是不太可能了。 不过他也早就预料到可能会被追到,所以才选择乘坐火车离开,就像现在他和祝平炎面对面站着,但是没有人敢出手。 用异能会被天道弄死,用枪械会被车站附近的军队弄死,所以只能被迫的和平相处。 “你跑不掉的,李栀的钱可以给你,我只要人。” 湮灭对这样的话一点都不相信:“初次见面的时候,你骗我也就罢了,现在还想骗我,祝平炎。” 湮灭有自己的情报网络,再以李建国为线索,很快就查到了祝平炎的身份。 他当初怎么都不会想到,一个养子,而且是从少年开始收养,只养了几年的养子,竟然会不远万里的找到他,将他逼迫到这样的境地。 第二百二十章 老朋友 湮灭知道,不管是因为与李栀的爱情,还是这几年的收养确实对养父母有深厚感情,祝平炎这样一个少年,肯远离平静的华夏追过来,就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这个仇人。 就算祝平炎对李建国一点都不在意,只为这一路上受到的苦难,祝平炎也肯定非常乐意把他杀了助兴。 所以他绝对不可能投降,无论被逼到什么样的困境,只要不是必死,都不会投降。 祝平炎默然,湮灭既然已经调查清楚他的身份,想让他投降就变得困难很多,但是反正现在也没办法动武,索性再劝几句。 “我的确是李建国的养子,但是我对他没有什么感情,只要你放了李栀,我就不会再追究,你以为天涯海角的追一个灵台很轻松吗。” “那好,我把地址给你,你自己去找。” “你把我当傻子吗,你要和我一起过去。” “你把我当傻子吗,你和我一起过去,放了李栀,你正好在李栀面前杀了我报仇,真是完美啊。” 祝平炎终于不再说话,他想要回头看看检票口,但还是忍住了。 而此时,一名乘客检票进站,拖着行李慢慢走了过来,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乘客,唯一不同的是,所有乘客都能发觉祝平炎这边的异常,尽量不靠近过来,这名乘客却毫不顾忌的走了过来。 这位乘客站到祝平炎旁边,抬高帽檐,摘下墨镜,对湮灭打了个招呼:“你好。”然后不等湮灭回答,像个老熟人一样走过去,拥抱着湮灭,拍了拍他的后背。 两人拥抱的时候,祝平炎可以看见湮灭的眼睛变成了灰白色,不禁微笑起来:“成功了。” 那个提着行李靠近的人就是乌龙。 乌龙是证道后期,湮灭是灵台初期,两人只差了一步,却是难以跨越的一步,所以乌龙想要用异能控制湮灭,比当初控制祝平炎要难得多。 最起码的一点,湮灭绝对不能对他有敌意,否则成群结队一定失败。 所以他没有和祝平炎一起进来,而是像普通人一样,买好票,带着个行李箱走过来,在湮灭对他没有任何反抗情绪的时候,使用异能控制了湮灭。 “那个被你绑架的女孩关在哪里?”乌龙像是聊天一样的询问道。 湮灭刚要开口,忽然警惕的看向祝平炎,小声对乌龙说:“这里不方便说。” 乌龙虽然勉强控制住了湮灭,但是并不能抹除湮灭对祝平炎的敌意,这时候逼迫湮灭,反而是帮助湮灭挣脱控制,所以他回头看向祝平炎:“你们滚开,我和我的朋友聊天。” 对祝平炎的敌对态度,也可以加固控制效果。 祝平炎当然也是很配合的退开到一边,相比于他们直接动手抓湮灭,乌龙的计划更轻松,也更稳妥。 他们一直退到了几十米外,并且都将自己隐藏在柱子后面,尽量降低存在感,乌龙这才再次重复了那个问题。 但是火车鸣笛的声音完全压过了乌龙的话,湮灭对祝平炎的警惕也太过严重,拉着乌龙说道:“赶紧上车吧,那些人还在追杀我。” 乌龙见他实在太警惕,只能先和他上了车,上车之后湮灭的紧张情绪大为降低,拉着乌龙和他讲这些天发生的事。 在他的视角里,祝平炎当然就是最大的反派了,把一个已经退休的人再次卷入战斗。 诸子百家确实有金盆洗手的规矩,无论犯下什么样的错,金盆洗手后就不再追究。 当然不是自己找个盆,洗一下手,仇人就不会报复你,这是个很复杂且严肃的仪式。 什么盆,什么水,怎么洗手……这些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了结恩怨。 金盆洗手不是单方面的退出江湖,而是到了大家都认可,可以退休的年龄后,向整个诸子百家宣布这件事,然后等待仇人的报复。 仇人公开出现等待报复,这是报仇的最好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这次不报复,就被默认放弃报仇的机会,之后也不能报复。 会有金盆洗手这样的规矩,是因为大部分人都不希望一辈子无法安定,就算再强大的人,也不愿意时时刻刻都防备着别人的报复。 这是人之常情,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所以也就成了诸子百家的公共秩序之一。 在诸子百家的思想中,弄死金盆洗手的人,是非常犯忌讳的,往往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因为很多人都打算靠金盆洗手安度晚年,所以会主动去维护这样的秩序,维护的程度各有不同,有些人可能只是看不起,有些人可能会不和他做生意,实力比他强的,甚至可能主动攻击。 当然,从来就没有绝对会被遵守的规矩,金盆洗手也不例外,金盆洗手之后被仇人杀死的例子一样很多。 如果是一些寻常纠葛,或者利益斗争,那你金盆洗手,我也可以给你一个面子,不再追究,大家都守规矩,往后我也可以这么退休,挺好。 可真正的血海深仇,还管你是不是金盆洗手,能弄死绝对不含糊。 所以想安度晚年,大部分还是要看生平做过什么。 而湮灭也就是以此为基础,抨击祝平炎的所作所为。 但是乌龙拥有异常稳固的三观,当然不会被他几句话就带偏,因为他的金盆洗手只是单方面的。 首先从年龄上,湮灭正当壮年,根本不符合要求,其次他也没正式宣布过金盆洗手,祝平炎从来没机会报仇。 更何况祝平炎本就不是诸子百家的人,为什么要遵守诸子百家的规矩。 湮灭为了钱,不远万里跑去华夏杀害了祝平炎的养父母,绑走李栀,然后宣布自己退休了,不许祝平炎报复,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所以乌龙静静的听湮灭诉苦,心中却没有丝毫动摇,在聊天的途中又问出了那个问题:“被你绑架的女孩在哪?” 湮灭愣住了,面无表情,灰白的眼神中也看不出情绪,乌龙不知道他内心是否在挣扎。 但无论是否挣扎,乌龙都不会放弃提问,因为这已经是最好的时机了,相谈甚欢,并且也正好谈到这个话题,这个时候不问,之后更没有机会问,因为一个证道,想长时间控制一个灵台,这是不太现实的。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三维跳跃 在火车轰隆隆前进的声音中,乌龙大喊了一句:“不可能!” 在乌龙情绪波动的瞬间,湮灭的眼神恢复清澈,他疑惑的看着眼前的乌龙,然后更加疑惑的看着周围环境。 他当然疑惑,他不认识乌龙,却与乌龙保持着非常亲近的距离,本该在月台,却上了火车。 乌龙却好像还没发现湮灭的变化,对继续对湮灭的答案提出质疑,他说了很多方面的质疑,却没有等到湮灭的回答,这才抬头看向湮灭,发现控制已经解除了。 湮灭混迹江湖这么久,面对这么多的异常情况,再加上乌龙的问题,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不认识乌龙,所以仍然不知道乌龙的异能具体是什么,但是知道这肯定是一种心灵控制。 也是在这一瞬间,他浑身发凉,满头冷汗,后退了几步,伸出手掌对着乌龙,但是看见乌龙身后车厢里的满满的人之后,又只能放弃攻击的打算。 乌龙一言不发的看着他,慢慢退走。 湮灭的警惕心应该已经达到了最高峰,乌龙的灵力也消耗大半,这个时候再使用异能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效果,和湮灭待在一起百害无益,不如先去和祝平炎他们汇合。 而湮灭则打开了他的箱子,从中取出了一个袋子,看见他的动作后,乌龙眉头一皱,赶紧向后逃走,平日里很有礼貌的他,粗暴的撞翻了一个要上厕所的乘客,向另一个车厢逃走。 他相信这个时候湮灭不可能是要拿包瓜子出来嗑,袋子里的应该是枪。虽然进来的时候也有安检,但既然祝平炎他们能把手枪带进来,湮灭没道理带不进来。 在狭窄的车厢里,一旦湮灭开枪,非常容易误伤其他人,乌龙的异能没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就算他现在直接冲到湮灭面前,依然非常容易伤及无辜。 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枪战,在湮灭拔枪之前逃出他的视线范围,在找不到目标的情况下,他当然不会再开枪。 所以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车厢里的普通人,乌龙都要尽快逃走。 乌龙的速度很快,在连续撞伤了两个人之后,于一片谩骂声中跑出了车厢。 他没有停留,他可以跑,湮灭当然也可以追,他必须时刻保持和湮灭之间隔着一个车厢,这样湮灭就没法直接瞄准他,没法瞄准也就没必要开枪。 又跑过一个车厢后,他一边回头一边疑惑,湮灭如果也是全力在追逐,身后应该也传来他跑过时的谩骂与混乱才对,毕竟在车厢这样狭窄的地方全力奔跑,必然会影响到其他人。 难道湮灭没有追上来,而是转身逃走了? 也不是没有可能,乌龙逃走的方向,是祝平炎他们所在的位置,湮灭如果觉得追不上,那干脆的逃走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乌龙这么想着,又回头向后看了一眼,当然没有看见任何人,但是在他转回脑袋的时候,一把手枪顶在了他的脑袋上,视线往上追溯,这把手枪的主人正是湮灭。 “你……” 砰! 湮灭毫不犹豫的开枪了,但可能是强化系后期的头骨太过坚硬,乌龙眉心溅射出鲜血,仰面倒在地上,却并没有死去,而是从满脸的鲜血中,睁开一双灰白色的眼睛。 直视这双眼睛,让湮灭的眼睛也变得灰白,但只是一瞬间,很快湮灭就恢复了正常,然后对着乌龙连续开枪,直到打空子弹,将乌龙的头彻底打碎。 确认乌龙已经死去,没法将消息传给祝平炎后,他才向后退到车门口,直接跳下了火车。 在地上翻滚一圈后,他就毫发无伤的站稳,拍打掉身上的尘土,然后悠闲的逆着火车方向行走,连续经过好几个车厢后,伸手随意的划一下,前面的车门打开,他又跳回了火车上。 他不知道祝平炎为什么不和刚刚那个人在一起,但是他知道祝平炎肯定不会离他太远,而他现在的位置,距离他最初的车厢非常远,所以很大可能已经越过了祝平炎所在的车厢。 枪声和死人都会引发混乱,不管是联系不到同伴,还是被混乱吸引,祝平炎他们很快就会看到被打死的同伴,也应该能看到旁边打开的门,很容易猜测他跳车逃走了。 如果祝平炎试图到外面的荒地上追他,那他自然就顺利的乘坐火车逃走了。 就算祝平炎忽略了被打开的车门,继续在火车上寻找,也不可能找到他。 乘坐火车的时候,人的思想也被火车禁锢,仿佛变成了一纬生物,除了前进只能后退。 既然祝平炎没看到他,就会下意思的认为他向前逃了,毕竟如果是向后逃,双方肯定会相遇的,所以肯定也只会往前追。 就算追到火车头,祝平炎也是大概率会认为他跳车逃走了,而不会想到往火车尾找。 - 湮灭的计划很好,他的想法很符合正常人思维,祝平炎在看到乌龙的尸体后,经过短暂的悲痛,也很快也猜到了他的两个去处:跳车,或者在前面。 但祝平炎找湮灭靠的不是猜测,他身上有天骄探测器。 当他打开探测器,发现前后两个方向都有天骄,也就是说这辆车上还有另一个天骄,不清楚哪个是湮灭,不过由此也可以确定湮灭没有跳车。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了,前面那个是湮灭。 他正要向前追,身旁的人拉住了他:“后面那个是湮灭。” 这个答案完全出乎祝平炎的意料,但是情报的来源绝对可靠,所以祝平炎看着打开的车门,终于将局限在火车内的思维摆脱出来,明白了湮灭的逃走路线。 说话的正是祝平炎请来的两个灵台之一,那个负责锁定湮灭位置的灵台。 这位灵台要锁定湮灭位置,需要先遇到湮灭,用异能给湮灭打上标记,所以在之前的一段时间,他都没有任何作用,乌龙的死让祝平炎受到了很大刺激,一时间忘了他的作用,下意识还是用了天骄探测器。 可这位灵台在之前没有作用,但今天在月台上见到了湮灭,其他人不能当众使用异能,他的异能却可以随便用,反正又没有什么炫酷的光影特效。 所以湮灭此时已经被他锁定,而一旦被锁定,从今往后他就会成为湮灭甩脱不掉的幽灵。 就像是现在,湮灭所有的计划,在被锁定的情况下,都成了毫无意义的笑话,只耽误了几秒钟,祝平炎就向着正确的方向追逐。 第二百二十二章 希望在永生谷 确定了湮灭的位置,祝平炎就打算过去,但刚走了两步,却发现只有自己的亲卫和士兵跟上来了。 祝平炎之所以能另外雇佣到两个灵台,就是因为这两人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此次任务不会有太大危险。 这两人一个负责锁定湮灭,一个负责克制刀疤,都不是为了战斗,尽管这里有四个灵台,八个证道,他们还是不愿意和湮灭正面冲突。 这是之前雇佣时就已经商量好的,祝平炎也没有任何意外,但是骄阳和风语也没有跟着,这就让他很不解,不过当他看向这两人时,不由的沉默了。 他们都跪在乌龙身旁,整理乌龙的遗体,听不见哭泣声,低垂着头也看不见表情。 看见乌龙被杀,祝平炎也很悲伤,也很难过,但更多的是愤怒,所以他更想要抓住湮灭,杀之而后快。 可这两人显然不一样,他们也愤怒,但是海一样的悲伤完全淹没了愤怒,报仇反而没那么紧急。 所以祝平炎什么也没说,只是沉默的站在他们旁边,他能说什么呢,为乌龙报仇?他们没那么想要报仇。 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什么,难道说乌龙虽然死了,但是伟大的事业还没有完成,赶紧帮我抓住湮灭,找到李栀? 乌龙几乎没有仇人,而且在诸子百家行走这么多年都没有出事,也间接可以说明,如果这次他不把乌龙请来,或许乌龙可以继续在诸子百家行走,收养新的孤儿,帮助更多的人。 所以他什么都没法说,只能沉默的站在一边,尽管他时不时会看向火车的末尾,但还是什么话也没说。 风语轻轻抱起乌龙,乌龙的姿态很舒展,应该是有多个受力点,可见风语使用了异能,这样可以更加稳定的保护乌龙的遗体。 “也许,也许还有救,永生谷……我带老爹回永生谷。” 骄阳的目光也跟着明亮起来:“对,回永生谷,老爹一定会没事的。” 风语的目光骤然布满杀气:“哥,我带老爹回去,你去杀了他。” 比起报仇,骄阳更想和风语一起回去,看看老爹究竟能不能复活,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跟在后面帮不了任何忙,于是点了点头:“好。” 风语从车门跳了出去,挂起一阵旋风遮掩自己的身体,然后直接飞向永生谷,骄阳则回头看向祝平炎:“他在哪?” 之前祝平炎说的话,他是一句也没听,祝平炎当然也不在意,丧父之痛,哪还能管你一个外人的事,但是他更在意另一件事:“找出李栀之后,可以交给你们处置,但是绝对不能直接杀掉。” 唯独在这件事上,祝平炎是不会让步的。 晚一步抓住湮灭,也只是晚一步救出李栀,祝平炎可以考虑两人的悲痛沉默等待,但要直接杀了湮灭,就很可能直接害死李栀,这是祝平炎绝对不会同意的。 骄阳沉默不语,他的境界比湮灭高,异能也克制湮灭,所以想直接杀掉湮灭非常容易,可要想活捉就难太多了,搞不好会像上次一样让湮灭跑了。 祝平炎也知道骄阳在想什么,战斗的主力是骄阳,祝平炎也没什么资格命令骄阳,所以他只能劝说:“我们已经锁定了他的位置,就算他这次跑了,之后也能找到他。” “不保险。” 可以预防占卜的法器非常少,湮灭既然可以弄到这样的法器,说不定也可以弄到更强的法器屏蔽追踪。 但祝平炎接下来的一段话,却真正说服了骄阳:“你想直接轰碎他的脑袋,让他毫无痛苦的死去吗,乌龙可是中了十二枪。” “老爹不会希望我们虐待任何人,即便是仇人。”他忽然一笑,“幸好我从小就是不听话的孩子,放心吧,我不会杀他的,他在哪。” “车尾。”祝平炎指出了方向。 骄阳没有经历祝平炎当时的纠结,他从头到尾都根本没有在意湮灭,也就从没认真思考过湮灭的去向,在知道湮灭的去向后,就追了过去。 - 最后一节车厢坐满了人,没有座位的湮灭只能站在过道上,所以骄阳一进来就看到了他。 湮灭自然也看到了他们,立刻伸手入怀,抓住手枪后颇为诧异的说道:“想不到你们这么快……” 骄阳根本没有任何废话,直接冲上来一拳将他打倒在地,而在这一过程中,湮灭竟然没有开枪。 因为湮灭根本没看见骄阳,他只看到了祝平炎,骄阳将自己身后的光线折射,越过他的身体进入了湮灭的眼睛,所以湮灭看向骄阳的时候,实际上看到的是骄阳身后的场景。 也就是说骄阳隐形了。 这不是全方面的隐形,车上的其他乘客依然能看见骄阳,只有湮灭这个方向的人会看不见骄阳,如果被打的是他们,他们也会和湮灭一样不知所措。 但是被打的不是他们,他们在听到动静后才抬起头,然后就看见骄阳在打湮灭。 尽管车上的大部分人确实都不会看向过道,骄阳释放的异能也不会被凡人看见,但这其中依然有很大风险,因为如果恰好有一个人抬头看了,就会发现突然出现的骄阳。 虽然天道会抹去其中的违和感,但是天道出手,这笔账就已经记在骄阳头上了。 不过骄阳此时应该也不在乎这些了,他只想把湮灭打成残废。 虽然都是灵台,但永生谷的人都算是强化系,湮灭与骄阳的近身格斗完全落入下风。 湮灭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在几乎被骄阳制服的情况下,不得不使用了异能,在骄阳的手臂上钻出了一个洞,模拟成冷兵器造成的伤势。 虽然湮灭手中并没有任何类似锥子之类的兵器,但是互相扭打的时候,一方忽然见血,似乎也是很常见的现象,没有人会去追究湮灭用了什么样的武器。 湮灭制造出的伤口也非常讲究,以刚好的剧痛打断了骄阳的攻势,让他可以逃出骄阳的掌控,但又没有制造出非常夸张的血腥效果,看起来只是很容易出现的小伤,不会让围观的人太在意。 而就是这一瞬间的空隙,湮灭后退几步,然后将手中的枪指向了骄阳。 第二百二十三章 极恶 如果可以的话,湮灭早就直接开枪击杀骄阳了,虽然是祝平炎在追杀湮灭,但实际上给湮灭最大压力的一直是骄阳。 如果在这里把骄阳杀掉,逃跑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而且之后祝平炎的追杀也变得软弱无力。 但是他没法动手,因为他的枪口对准了骄阳,祝平炎的枪口也对准了他,一旦他敢开枪,祝平炎也必定会开枪,他想杀骄阳,但一点也不想和骄阳同归于尽。 - 骄阳与湮灭的扭打吸引了整个车厢的注意力,两人附近的位置产生了一点恐慌,但几米之外这种恐慌就消失了,反而一个个伸长脖子看过来,好像有热闹不看就是亏大了。 不过在湮灭掏出枪之后,所有人都失去了安全感,恐慌瞬间爆发。 以湮灭和骄阳为中心,车厢里的人都向两边逃走,一边越过祝平炎逃往车厢外,另一边却只能堵在车尾,无处可去。 也正是堵在车尾的这些人,让他们依然无法使用异能,但并没有人提出让这些人离开,他们好用异能痛快的打一场。 因为在没有异能的情况下,局势达到平衡,一旦出现异能,谁胜谁负就不好说了。 在祝平炎看来,车厢内无法拉开距离,与湮灭异能对战非常危险;在湮灭看来,现在他控制住了骄阳,但可以使用异能后,骄阳可以轻松欺骗他的视觉,隐身对他发起攻击,根本防不胜防。 而且湮灭还有后手,所以他不着急,等的时间越久越好。 至于祝平炎,他的后手比湮灭要近得多。 - 荒凉的大地上,火车在铁轨上铿锵行驶,而在这辆火车的最后一截车厢,祝平炎的士兵正小心翼翼的在车顶爬行,火车的噪音会掩盖他的声音,但是火车的晃动也会让他无法保持完全的安静。 不过他还是到达了预定位置,看到了骄阳在车顶投射出的光点,拔出手枪,对准光点开枪。 湮灭有想过祝平炎那边人多势众,可能会开枪,但是根本就没防范过来自头顶的攻击。 同样一道题,不同的时候做,却有了不同的答案,之前湮灭跳出了火车的限制,现在他却也被火车所限制,只防备车内的人,却忘了危险可能来自车外。 如果祝平炎要杀湮灭,这一枪就足够了,但是他要抓活口,所以这一枪打的是湮灭的枪,让他手里的枪脱手,将骄阳解救出来。 脱离控制后,骄阳不仅没有后退,反而上前一步,不过这次他没打算用近战手法制伏湮灭,而是直接一拳将湮灭打倒,然后捡起地上的手枪,对准了湮灭。 他本想直接开枪,打断湮灭的四肢,但子弹很可能会穿过湮灭继续前进,而湮灭身后就是躲在车尾的普通人。 所以他没有开枪,但是不想让湮灭看出他不敢开枪,于是大喊道:“投降吧,这么多把枪,要杀你早就杀了。” 湮灭一时间也没想通这些,按照往常的思路,祝平炎他们确实尽量避免击杀他,所以没开枪好像也很正常,一时间真的慌了手脚。 见威胁有效,祝平炎当即拔出一根封魔针丢了过去,示意湮灭自行封印。 湮灭拿起地上的封魔针,却犹犹豫豫的不敢下手,虽然现在同样不能使用异能,和封魔状态没什么区别,但是怀揣武器不使用,和直接交出武器,这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刚刚见到乌龙的尸体,祝平炎此时对湮灭的敌意已经达到了巅峰,见他这犹犹豫豫的样子,想也没想一枪打在湮灭的腿上。 湮灭没法确定这一枪打的是哪里,所以为了保命,不得不使用了异能,将子弹抹去,然后勉强笑道:“还好是臭弹。” 祝平炎也笑道:“那你猜猜有多少臭弹。”说着对窗外开一枪,然后对湮灭再开一枪,对窗外开的这一枪打碎了玻璃,对湮灭开的这一枪当然还是“臭弹”。 祝平炎依然保持着微笑,重复这样的步骤,对窗外开枪,然后对湮灭开枪。 他当然识破了湮灭的想法,所以用这种阴毒的法子对付湮灭。 一发臭弹很正常,虽然响声和火光是疑点,但是勉强能解释通,可连续好几发臭弹,而且往窗外开枪正常,往湮灭身上开枪就是臭弹,这已经完全无法用常理解释了,天道不得不出手。 湮灭挡住了所有子弹,但是枪声每响一次,他的心跳就加速一次,身为杀手的他本就已经到了被天道惩罚的边缘,此时每一次用异能挡住子弹,都可能在下一秒被天罚而死。 连续抹除三颗子弹后,尽管他一直站在原地,也已经浑身冒汗,心跳剧烈,呼吸急促,好像刚刚跑完了一场马拉松。 于是在祝平炎向他开出第四枪的时候,他忽然闭上眼睛,心里一横,来吧,打死我吧。 而这颗他没有抹除的子弹,并没有打中他,而是从他身旁经过,打中了身后的普通人。 祝平炎一愣,他这时候才想到开枪可能会误伤身后的普通人,一时间犹豫起来,想着不能开枪的话,要怎么威胁湮灭。 而看见他犹豫的神情,湮灭向后看了眼被打伤的人,忽然笑道:“原来你怕伤人?” 一直默不作声的骄阳就等着这句话呢,紧跟着开口说道:“没错,要不是害怕打伤你身后的群众,我们早就把你打成蜂窝了。” 湮灭有些不可置信的说:“你们竟然……你们竟然……”他重复了几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们竟然是好人?那他不就成了坏人,可他怎么会是坏人呢。 湮灭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坏人,为了钱,他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但他是杀手,所以这就是他的工作,就像屠夫会要杀猪,而他就是人屠,像杀猪一样,将人杀死换钱。 我杀人放火,肯定不是好人,但我只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活,我杀的都是些从没见过的陌生人,毫无感情可言,有什么错,我怎么能是坏人呢。 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其实很多坏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坏人,就算他们深深的察觉到自己是无可狡辩的坏人,心中也往往留着一份净土,比如义气,比如情亲,比如守信,真正十成十的恶人,是和圣人一样稀少的东西。 第二百二十四章 群众的汪洋大海 湮灭就属于那种,连自己是坏人都不愿意承认的人。 所以在这一刻,当他意识到一直和他作对的祝平炎,竟然是一个好人,他无法在道德上自洽。 “伪善,懦弱。”他迅速找出了两个词,然后张开手,向身后退了几步:“你想装好人,那就放下枪。” 骄阳终于等到了机会,冷笑一声,喊道:“他手里已经没有武器了,你们这么多人在怕什么,等到我们开枪制伏他,伤的还是你们。” 湮灭还在疑惑骄阳喊话的内容,脑袋上就挨了一记重击,他身后一直躲着的普通人,像潮水一样将他拍倒在地,一群人吵吵嚷嚷的拳打脚踢,竟然把他这个灵台打的不能还手。 湮灭背对着那些普通人,手里也没有任何武器,这种情况下小孩子都敢试着踹两脚,而有第一个人动手,后面的情况就完全是顺其自然了。 在最初的攻击中,湮灭被一群人偷袭,自然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但是依靠灵台的身躯,抗过了最初的攻势后,湮灭的反击也随即而来,迅速打倒了好几人。 即便没有异能,灵台与普通人的战斗力也完全不同,如果是千军万马,尚且可以借助天道压制一下,这么点人是根本不可能打赢湮灭的。 骄阳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湮灭被打蒙的时候迅速上前,挤开人群接近到湮灭身边。 湮灭刚刚反击打倒了两人,反击的力度太大,把周围的人都吓退了,这时候恰好有人挤开人群迈步进来,根本不管是谁,抓住腿就使劲一拽。 骄阳没想到刚迈出一条腿,上半身还没挤过去,就被湮灭抓住,所以猝不及防之下竟然被这么随便的就拉倒在地。 湮灭并没有发现这次的对手有什么不同,拉倒之后跟着就补上一拳,但骄阳毕竟是灵台,是和湮灭同一级别的,这简简单单的一拳当然没法命中。 一拳落空,湮灭愣了一下,然后就看清了面前的人是谁,但不等他多想什么,骄阳已经把手中的封魔针刺在了他身上。 湮灭心头冰凉,被封魔针刺中的那刹那,他就知道一切都完了,但这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手里也有一根封魔针。 这是祝平炎给他,让他自我封印的,而现在,在他绝望之际,他把这根针刺向了自以为胜利的骄阳。 骄阳看着手臂上那根封魔针,平静的拔出针扔到一边,然后冷笑着说:“封我一个,有意义吗。” 湮灭看向窗外,长长吐出一口气:“有意义。” 这样的回答让骄阳皱起眉头,察觉到现在的局势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稳妥,举起手枪瞄准了湮灭:“投……” 湮灭却早已摸清了骄阳的底细,知道他不会开枪,毫不犹豫的扑上前来,移开枪口之后开始争夺手枪。 周围那些群众们一见又动枪了,赶紧再次一哄而散,这次哪怕是从座位上翻过去,也都越过两人,逃到了车厢外。 两个凡人本该不相上下,但湮灭抓住骄阳的手臂,将手指扣进了之前他造成的伤口中,趁着骄阳剧痛,将手枪夺了过来。 在剧痛之下,骄阳的手臂根本无法发力,见湮灭夺了手枪,要对准自己,立刻一脚踢过去,把手枪踢倒一边。 湮灭要去捡枪,骄阳却不打算再和他争,径直跑向了祝平炎。 而祝平炎此时则被逃窜的人群挡住,根本看不见骄阳的情况,也没法上前,只听见骄阳的惨叫,不由的喊道:“往上面投影!” 他是想让火车顶上的士兵帮助骄阳,但那前提是骄阳用异能引导士兵射击,否则士兵是不敢随便开枪的。 但中了封魔针的骄阳没法再用投影指挥士兵,只能以喊声回应祝平炎:“我和他都中了封魔针,快!” 此时湮灭已经捡到了手枪,由于被座椅挡住,他看不到骄阳在哪,只能向大概的方向射击。 刚开了几枪,车顶上砰砰砰的向下开了几枪,虽然打的地方是空地,但还是把他吓了一跳,紧接着向车顶反击。 而车顶上的士兵,等的就是反击。 士兵并不是只会听从命令的杀戮机器,他们拥用和人类相当的智力,只不过他们除了命令,不会去思考多余的事情,才显得很死板。 而这个士兵得到的命令就是协助骄阳,在不杀死湮灭的前提下攻击湮灭。 在最开始,他对这个命令的理解就是,骄阳给他什么样的投影,他就在对应位置攻击,可刚刚骄阳的喊话他也能听到,明白不会再有投影后,就开始重新思考怎么配合骄阳。 而此时车厢的另一边传来枪声,他刚刚通过骄阳和祝平炎的喊话,确定了两人的位置,所以此时开枪的绝对不是这两人,那就可能是其他士兵,或者湮灭。 于是他向开枪位置旁边射击,然后迅速离开原本的位置,试探开枪人的反应,而反应很明显,开枪的人也向他射击。 所以答案就很明显了,开枪的是湮灭。 既然已经确定了敌人,士兵立刻锁定枪声的位置,略微下移,大概对准湮灭的腿部位置开枪。 与士兵盲射几枪之后,湮灭有些扛不住了,他可不是没有恐惧感的士兵,不敢将这样赌命的对射一直进行下去,很快就停止了射击。 车顶的士兵要依靠枪声锁定湮灭的位置,由于祝平炎和骄阳都在车厢里,他不敢胡乱开枪,所以湮灭停止射击后,他也不得不停止射击。 趁着祝平炎过不来,骄阳不敢露头,湮灭走到车门边,看着飞速后退的地面,不由的皱眉。 之前他可以像上下楼一样轻松的跳下火车,再跳上火车,可现在他只是一个强壮些的普通人,尽管此时火车的速度不快,可这么跳下火车实在太危险了。 只犹豫了不到一秒,现实就逼迫着湮灭做出了选择,挡在祝平炎面前的人越来越少了,他只能冒险跳车。 在地上滚了几圈后,他顾不得身上的伤,赶紧躲到了旁边一丛灌木后面,然后抬头观察了站在车顶的士兵。 士兵正在通过弹孔观察车内的情况,并没有发现他,然后火车就开走了,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第二百二十五章 不是今天 他站起来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势,手肘和膝盖擦伤,但是并没有骨折这样的重伤,算运气不错了。 车顶上的士兵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他,但是车里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他跳车,虽然那个时候由于火车的速度,双方应该已经拉开了不小的距离,但是这距离也不一定能让他逃生。 毕竟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速度和强化系天骄差太多了。 所以他并没有等火车完全走出视线,冒着被士兵发现的风险也要站起来向远处跑,一边跑一边掏出了手机,将自己的位置和情况告诉了刀疤,为了提振士气,也说了骄阳被封魔的事。 就像祝平炎找了帮手,湮灭也有帮手,但是他这边的实力明显比祝平炎这边要差一点,所以只能逃走。 祝平炎能带着帮手追,湮灭却不能带着帮手逃。 原因有很多,人越多越容易暴露,他的帮手也没有像他这样丰富的躲藏经验,而且东躲xZ的生活可并不美好,他的帮手们也不太愿意一直这么跟着。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想再请一个人来帮忙,这人不是灵台,却拥有灵台的实力,就是之前在刑天秘境中获得神器的冰海。 在获得刑天铠甲之前,冰海只是个毫无特殊的普通证道,因为运气比较差,比普通证道还要穷一些。 虽然现在他拥有灵台的战力,以后可以轻松赚钱,但相较于那些长期生活富足的灵台,用钱打动他显然更容易些。 但也只是更容易而已,对方本身毕竟只是证道,不一定愿意参加好几个灵台之间的纷争,所以刀疤拿着湮灭给的经费,豪迈的请这人吃喝玩乐。 这招对其他灵台根本没有意义,他们什么没吃过,什么没玩过,包接包送的请客,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去。 但是对冰海这样一个从没阔过的人,依然能起到不错的效果,即便他明知道刀疤肯定有目的,还是很难拒绝这样一掷千金的享受。 等刀疤带着他吃饱了玩够了,再把这事说出来,成功的几率要比直接说大得多。 所以双方就分开生活,他的帮手们在一个地方组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他在另一个地方躲起来。 这两个地方距离不能太近,否则刀疤那边暴露了位置,祝平炎四面搜索一下,就可以找到湮灭,但是也不能太远,否则无法互相呼应。 刀疤那边是明牌,如果祝平炎敢去攻击,反倒正符合湮灭的心意。 如果是湮灭在场,冰海可能会觉得祝平炎有合理原因,比起和祝平炎战斗,他会让湮灭交出李栀,至于湮灭是否会同意并不重要,他找到台阶就下了,趁机不参与战斗。 但湮灭不在场,刀疤和祝平炎是没有任何恩怨的,冰海总不可能看着刀疤被攻击,肯定要加入战斗,到时候湮灭再赶过来,说不定就一举灭了祝平炎。 湮灭这边的实力单薄很多,但他这边是暗牌,在之前的计划中,祝平炎应该在调查很久都找不到他之后,开始调查刀疤他们的位置,然后很容易找到刀疤。 但他哪能想到,祝平炎根本没有从常规途经调查,而是找到了无念,突破他的法器占卜到了他的位置,然后直接杀了过来。 湮灭知道这次不会有上次的运气,靠自己逃跑不太可能,所以立刻联系了刀疤,约定在双方位置的中点汇合,也就是现在这个地方。 所以湮灭被找到的时候,要选择坐火车逃走,用人群尽量的拖延时间。 而他拖延时间的目的,就是要等到帮手赶来。 虽然时间太短,冰海拒绝掺和这趟浑水,按照双方的正常战力来看,湮灭这边还是打不赢祝平炎,但是来的人多一点,将战力拉近,逃走也容易些。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一个人几乎是没法从骄阳手中逃走的,因为他的异能并不擅长逃跑。 但无论是刀疤,许韵婷还是行者,都十分擅长逃走,拉他一把,带着他一起逃很容易。 不过这只是最初的计划,在看到风语离开,又将骄阳封魔后,此时双方的战斗力已经没有差别了,湮灭不由多了些想法。 至于车站遇到的另外两个灵台,湮灭猜测应该不是祝平炎的帮手,可能是碰巧路过。 因为在车站的时候,那两人就没像其他人一样跟在祝平炎后面,之后他和祝平炎在车尾战斗,也同样没见到这两人。 况且他也不可能想到祝平炎能用积分复活士兵,所以一直觉得,祝平炎那九个强化系手下,已经被他灭掉了大半,此时祝平炎这边只有几个证道,而他这边有一个灵台两个证道,这是难得的机会。 不过防守还是反攻,都要建立在他和刀疤成功汇合的基础上,如果他半路被截杀,那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所以现在他还是只能拼命的跑,时不时回头往火车的方向看,一次,没有人,两次,还是没有人,三次,明亮的月光下,几个人影正在快速向这边奔跑。 湮灭想要加速,但他一直就没慢过,早就到了极限,身后的那些人之所以越来越近,不是因为他太慢,他的速度对普通人来说已经很快了,只不过追他的都不是普通人。 这种拼尽全力,却依然因为不可弥补的差距,而逐渐被接近的感觉,实在太痛苦了,以至于在被追上之前,湮灭多次被打击的内心就先一步坚持不住。 在一阵心绞痛下,已经是凡人之躯的湮灭摔到在地,翻滚了好几圈后,再也站不起来,嘴唇发紫,捂着心脏喘不过气。 是今天吗? 他不由的在心里想着。 他艰难的扭头看向身后,却发现祝平炎竟然放慢了速度,再转过头,看见一双鞋子在自己面前。 鞋子的主人是一个脸上有长长刀疤的男人:“你这也太惨了。”说着刀疤伸出了手。 湮灭没有抓住他的手站起来,反而一下子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那种紧迫的恐惧感消失后,心脏的绞痛也很快消失,这不由让他更加庆幸。 “不是今天。” 刀疤弯下腰,抓住他的肩膀将他拉起来:“祸害遗千年,你的命长着呢。” 第二百二十六章 打人先打嘴 刀疤看了眼祝平炎这边的人数,略微皱着眉头:“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六个士兵,亲卫,再加上祝平炎,一共有八个人。 湮灭这时候也才感觉不对劲,他在人群中发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不可能,他明明已经被我杀了,半个身子都没了,怎么可能还活着?” “可能是用什么手段复活了吧,他们不是问题,骄阳和风语都不在,我觉得可以试一试。” 尽管比原计划多出了四个强化系,但也不是不能打,相比较骄阳和风语两人,这四个强化系就不算什么了。 这时候一支箭从极远处飞了过来,看落点似乎正是他们的位置,于是各自做好应对。 刀疤唤出一面盾牌,将自己和湮灭都挡住,行者直接钻进地里,只有许韵婷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她比别人判断的更精准,这支箭应该是冲着刀疤去的。 果然这一箭飞向了刀疤,却在刀疤惊骇的目光中,直接穿过了盾牌,射在他的咽喉上。 伴随着一阵剧痛,刀疤丢下盾牌,捂着喉咙退后几步,嘴角流出一缕鲜血。 但是其他人很快发现,刀疤的咽喉上并没有箭,在湮灭的提醒下,挣扎着以为自己要死去的刀疤也发现,他的咽喉不仅没有箭,连伤口都没有。 但是咽喉的剧痛无比真实,嘴角也确实流出了鲜血,尽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刀疤还是决定给自己治疗一下。 但是他张开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转头想对湮灭说话,也只有口型没有声音。 这时候他们才终于知道了刚刚那支箭的意义。 这支箭竟然可以穿透所有目标,直接攻击声带,让刀疤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而刀疤的能力是言灵,不能说话的言灵还有什么战斗力,如果不是之前已经给自己加了三个状态,现在的刀疤就等同于被封印的湮灭。 打人先打嘴,这是对付言灵的不二法则。 行者和许韵婷很快明白了现状,看着不断接近的祝平炎等人,总觉得这家伙是眼冒绿光的怪物,不约而同的后退了几步,然后又异口同声的说:“先撤吧。” 说完这两人还情不自禁的互相看了一样,估计心里想着,这是知己啊。 刀疤的能力强度不够,重在变化,所以尽管他身上已经有了力量,速度,绝缘三个属性,这三个属性也不会因为他不能说话而消失,但是失去变化的刀疤,已经不再拥有灵台的实力了。 仅仅凭借身上附加的三个属性,刀疤的实力也就相当于证道后期的强化系,或许凭借着绝缘,在对抗祝平炎上有一点点优势。 但祝平炎那边八个证道,他们三个证道,还要保护湮灭这个凡人,这一点优势完全没有意义,所以刀疤和湮灭也没怎么犹豫,立刻同意逃走。 刀疤和许韵婷向后逃,而行者则带着湮灭遁地,从侧面逃走,因为行者遁地的速度并不快,就算和刀疤他们一起逃,很快也会掉队,所以不如借助遁地的隐蔽性,从侧面逃走。 这样分两路逃走,在地面上的刀疤和许韵婷就成了诱饵,行者当然不会反对。 一向胆小的许韵婷也并没有反对,作为证道后期的速度强化系,甩脱祝平炎这个证道中期的均衡强化系,比赛跑运动员甩掉普通人还简单。 他们计划的很完美,然而祝平炎根本没有去追许韵婷和刀疤,反而追向了行者逃走的路线。 刀疤最先发现了情况,但他不能说话,只能提醒许韵婷,一心逃跑的许韵婷被他拽了好几次,才想起来回头看一眼,然后就立刻联系了行者。 “他们往你们那边去了。” 行者虽然是土系天骄,但并不是所有土系天骄都能遁地,行者的异能就不太适合遁地。 他只是能操控一定范围内的泥土,利用这个异能,可以在地下制造一个“车厢”,他在车厢内,控制着车厢整体移动,以此达到遁地的效果。 这也是他愿意带着湮灭的原因之一,他的移动速度并不会因为带着湮灭而变慢。 但是很显然,这样的遁地速度本身就快不到哪去,大概就是普通人奔跑的速度,在被锁定的情况下,很快就被追上了。 有些能遁地的天骄,可以透过泥土看见外面的情况,行者这种通过操控泥土间接遁地的,当然没有这种能力。 许韵婷能看见祝平炎的位置,但是她不知道行者的位置,行者通过计算可以知道自己的位置,但是看不见上面的情况,不知道祝平炎的位置。 所以他只能在地面上开一个洞,然后把手机伸出去观察外面的情况,虽然有很多杂草遮挡视线,还是能发现周围有几个人影。 “他们正好在我们上面,这一定不是巧合,难道是有能看透泥土的的人?” 湮灭回想起在车站发现过的两个灵台,一开始他以为这两人是单纯的路过,但是刚刚在超远距离射伤刀疤的人,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个,那另一个很可能也是祝平炎请到的帮手。 灵台层次的帮手,却在战斗的时候根本不露面,既然对战斗没有作用,那祝平炎请他是为了什么? 看透泥土?不,不可能,专门请一个灵台过来,怎么可能就为了克制行者? 况且如果专门找一个灵台来克制行者,哪还需要什么看透泥土,直接进入地下把行者拽出去都行。 其中一个灵台是为了克制刀疤,那么另一个…… 湮灭想起了之前的种种经历,祝平炎是怎么找到他的,以及他躲在车尾的计划为什么会失败,再加上现在他躲在地底,也同样被准确的发现。 另一个灵台是为了追踪他! 湮灭想到了这个答案,却不敢说出来,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如果行者知道他才是被追踪的源头,很可能丢下他自己逃走。 行者和祝平炎也有私人恩怨,如果被抓住,同样难逃一死。 所以湮灭并没有提自己可能被追踪的事:“总之,先和他们汇合吧。”汇合之后,还是让刀疤带着他逃走吧。 行者点了点头,向刀疤的方向移动,但他的面色依然很沉重,祝平炎那边如果真的有人能看透泥土,那以他遁地的速度,恐怕很难逃掉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土肺 骄阳被封魔,所以祝平炎这边的主要战斗力就是他自己了,如果是对付一个同样被封魔的湮灭倒也没什么,看见刀疤他们的时候,他不由忐忑。 虽然刀疤被射伤声带,实力大减,战斗力上应该是己方更强,但是他们这边的战斗力一直都是更强的,虽然有巧合的因素,但一直没抓到湮灭也是事实。 战斗力是永远不嫌多的,所以祝平炎又拿出了董一给的疯狂药剂。 董一说这东西能让人发疯,所以祝平炎一直不敢用,直到上次被偷袭时,差点死掉,才不得不用。 谁知道用了之后才发现,根本没有董一说的那么夸张,这药的效果奇好,全方位的加强,把祝平炎的实力硬生生抬到了证道后期。 本来以为所谓“影响精神”的副作用是毫无理智的疯狂,但结果恰恰相反,是毫无人性的理智。 在战斗中,不仅不是副作用,还让祝平炎无比冷静,拥有类似士兵的战斗方式,硬生生扛住了刀疤和许韵婷的夹击。 不过在战斗之外,这就确实称得上是副作用了,不仅仅是绝对的冷静,也是绝对的冷漠。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对于救出李栀这个目标完全不屑,看白猫也像是看宠物……不,人对宠物也是有感情的,幽蓝状态的他,看白猫根本没有感情,就像是看待一个可以供自己差遣的奴隶。 以至于白猫见到他就炸毛,姜毅也不敢直视他幽蓝的眼睛,能和这个状态下的他相处的,大概也只有那些士兵了。 好在药效副作用的这段时间,他基本上都躺在床上养伤,没造成太大影响,等到他伤好可以活动的时候,药效已经褪去了大半,虽然还是很冷漠,但好歹恢复了人性。 从上次吃药的经历来看,药效的对身体的加成只能持续半天,但是对精神的影响至少要持续好几天,不过事急从权,抓住湮灭比什么都重要,他还是毫不犹豫取出了一片药。 “祝影,记住,在药效副作用的这段时间里,我一切违背常理的命令,对你都不生效,你需要自行判断,我的哪些命令是需要执行的,哪些命令是被药效影响。” 现在想起那种绝对冷漠的状态,他还是有些后怕,如果在此期间,白猫因为他的态度变化而生气,对他使小性子,他肯定会狠狠处罚白猫,因为在他眼里,白猫只是工具,工具没资格有情绪,只需要听从命令就好了。 万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他甚至会直接牺牲白猫,等药效过了,可就悔之晚矣。 想到这里,他不放心的又追加了一句:“如果你觉得情况不对,我因为药效的影响,做了什么很可能无法挽回的错事,你有权阻止我。” 见祝影点头,他总算放心了些,祝影加上六个士兵,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在雷霆会的权利,都要超过他,完全可以用来制衡幽蓝状态的他。 于是他不再犹豫,吞下了药丸,和上次的情况基本类似,但这次他的眼睛不是幽蓝色,而是荧绿色。 - 祝平炎请来的两个灵台都会在很远的地方待着,不会参加战斗,其中一个灵台已经一箭射伤了刀疤的声带。 另一个灵台虽然要时刻报告湮灭的位置,但是他会在远处将湮灭的位置标记在地图上,然后把消息传给祝平炎,祝平炎只要看地图,就可以锁定刀疤的位置。 此时他们已经到了地图锁定的位置,却根本看不到人,不过没人发觉草丛里出现了一个洞,以及这个洞里伸出来的手机。 祝平炎没有怀疑坐标的准确性,因为他亲眼看着湮灭与行者遁地。 但是他很犯难,要怎么把这两人弄出来。 他试着放电,但除了电到身旁的士兵,没有任何效果,士兵也向地下开枪,同样没有任何效果。 行者是在遁地逃跑,不是想从地底伏击祝平炎,所以肯定会在比较深的地方,电流和子弹都无法穿透厚厚的土层。 他很快接到第二张地图,湮灭的位置又开始移动,但是和之前一样,移动的速度并不快,他们很轻松就能追上,但只能在原定打转,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在徘徊了一会后,忽然醒悟般说道:“呼吸!就算行者可以在地下呼吸,湮灭肯定也不能,找呼吸孔!” 实际上就连行者也是不能在地下呼吸的,但是并没有祝平炎所想象的,长时间联通外界的呼吸孔。 行者制造了一个密闭的地下空间,这个空间内存贮的氧气足够两人呼吸很长一段时间,而到了感觉闷的时候,行者才会在左右各制造一个呼吸孔。 然后他会制造一面土墙,从左向右移动,将这个密闭空间内原本的空气都通过右侧的气孔排出去,同时从左侧的气孔吸入新鲜空气。 这个过程只会持续几秒,之后两个气孔再度关闭,内部的空气又可以供两人呼吸一段时间。 这等同于将整个空间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肺,而两人便是这个肺唯一需要供氧的目标。 - 刀疤他们很快就赶来了,不过由于战斗力的差距,并不敢靠近祝平炎。 祝平炎也没兴趣追这两个跑得贼快的家伙,依旧专心的找呼吸孔。 而地下的行者急切想要和刀疤汇合,他知道以他自己的速度,不可能逃走,除非一辈子待在地下,否则一到地面就会被祝平炎抓住。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湮灭交给刀疤,与湮灭相比,他和祝平炎只能算是小过节,所以当刀疤带着湮灭逃走的时候,祝平炎肯定会放弃他,转而去追湮灭,那时候他就安全了。 他不知道,如果他现在就把湮灭扔出去,他就可以安然逃走了,因为祝平炎这边根本就没有能看透泥土的人,交出湮灭后,祝平炎虽然也很想弄死他,但是找不到他。 也算歪打正着,最起码离开湮灭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行者想与刀疤汇合,就得知道刀疤的位置,可刀疤描述的是地表的位置,行者描述的却是地下的位置,根本对不上。 所以行者不得不上浮到浅层,然后打个洞观察自己的位置,告诉许韵婷,许韵婷再指导他们方向。 得到方向和距离后,行者再带着湮灭下沉到比较安全的深层,然后按照估算的位置移动,约摸着和许韵婷汇合了,就再上升到表层观察。 要不说这是个充满巧合的世界呢,祝平炎找的是呼吸孔,这个只会存在几秒的呼吸孔非常难找,所以他本该一无所获,但是却恰好找到了行者用来观察情况的洞。 一开始祝平炎还以为是谁的手机掉了,直到他看见这个手机下半截插在泥土里,而且还在转动,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他原本想悄悄走过去,一把抓住行者的手,直接给这丫电死,然后就可以掘地三尺去找湮灭了,但是他的脚步声在地面上听起来很小,可耳朵贴着地面的行者却依然能听到,警惕的将手缩了回去。 他赶紧扑过来,一把抓了个空,又立刻伸手向洞里掏,行者也赶紧将洞封闭,泥土像水泥一样浇筑了祝平炎的手,让他不能有任何动作。 不过祝平炎的攻击也不需要动作,这只手直接向地面释放电流,上升到浅层的行者刚缩回手,身体还来不及下沉,就被电流击中,无法使用异能。 祝平炎也不清楚他的电流有没有起效,不过这是第一次转机,他不想放弃,呼喊其他人过来帮忙。 但是其他人刚靠近就被电倒了,最后只能给他扔了一把匕首,让他自己挖。 而在地下,行者触电之后,湮灭想要过来帮忙,但他还有一些常识,肯定不能直接上手,但是这里也没有木棍之类的东西,找来找去,只从墙上扣下了一块石头。 行者虽然带着整个空间上升到了浅层,但是也不能太浅,毕竟祝平炎是强化系,如果土层厚度不够,直接就能听到他们的动静。 所以他开了一个一人大小的孔,再从脚下制造一根土柱,将自己顶上去,最后在地面开一个碗口大的孔,用手机观察四周的情况。 现在他被电击,抽搐着使不上力,但是由于这根土柱支撑着,掉不下去。 湮灭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刻用手里的石头砸断了这根土柱,行者从上面掉了下来,这才摆脱了电击。 等到祝平炎用匕首挖开这里,行者早就带着湮灭逃往深层了。 这次观察差点让行者丢了命,但他也得到了想要的信息,同时愤怒异常。 因为他已经到了许韵婷给出的汇合地点,却没有发现许韵婷和刀疤。 “不是让你不要动了吗?你这样我怎么和你们汇合!” 许韵婷也很无奈:“我也想不动,可是祝平炎他们过来了,我待在原地不是找死吗。” 就是这么简单,行者移动,祝平炎也会跟着移动,而刀疤只能被迫离开。 想明白之后,行者不由怒骂:“都像这样畏畏缩缩的,那一辈子都别汇合了,就在地下养老吧。” 许韵婷一点都不在意:“那我先回去睡一觉?” 行者沉默不语,现在被困的是他,真要把许韵婷惹恼了,最后受苦的也是他。 第二百二十八章 骄阳夜升 行者很清楚,许韵婷不可能因为几句话就被惹恼,因为给钱的是湮灭,而湮灭在他这里,许韵婷可以不管他,可看在钱的份上,也得把湮灭救出去。 但是他也不想再激化矛盾,因为再怎么吵,许韵婷也不可能真的打败祝平炎来和他汇合。 众人都沉默不语,湮灭忽然说道:“那就再等等。” 行者心情本来就不好,听到湮灭说再等等,下意识的怼了一句:“等多久?没有治疗异能,刀疤的声带不可能自然恢复,再等一段时间,骄阳能力恢复了,我们更打不过。” “就是等骄阳能力恢复。” 行者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骄阳能力恢复了,我的能力也恢复了,如果他们那时候还敢在上面等着,你就带着我直接冲上去,我一个人就能灭了他们。” 行者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位雇主可也是个灵台,而且是极具破坏性的灵台,他的语气不由放缓了很多:“这样啊,可行吗?骄阳不是克制你吗?” “首先,现在是晚上,骄阳的战力大为削弱,其次,骄阳克制我,是因为他能飞,我的攻击够不到他,他的攻击我挡不住,如果在我们能力恢复的一瞬间,你能带着我立刻接近他,是他先用激光打死我,还是我先将他化为灰烬,也不太好说。” 行者对湮灭的态度已经恢复正常,也就是一个证道对灵台的基本尊重,但还是忍不住要问:“万一他更快呢?毕竟骄阳是灵台中期。” 他不能不问,因为他要带着湮灭冲上去,一旦湮灭败了,他也必死无疑。 湮灭笑道:“我有九成的把握比他更快,因为现在是晚上,没有自然的光线供他使用,所以他必须先拿出日光轮,输入灵力激活日光轮,再折射日光轮的光线,才能制造足以击杀我的光柱,所以我会比他快一步的。” - 骄阳中了封魔针,从火车上下来都需要士兵的帮助,在最开始追逐湮灭的时候,他没有跟上,也没必要跟上,反正他也帮不上什么忙。 所以他是和那两个灵台一起,在后面慢悠悠的走,湮灭设想的战斗不会发生,行者带着他浮上地表,根本就找不到骄阳。 而且湮灭和骄阳是一起被封魔的,大致上也会一起恢复,湮灭能感觉到力量逐渐恢复,骄阳自然也能感觉到。 湮灭能想到的,祝平炎或许想不到,但是完全处于认真状态的骄阳早就想到了。 所以在湮灭和行者打算冲上去的时候,骄阳就已经通知了祝平炎,让他们防备湮灭的突然攻击。 祝平炎别的没有,很有自知之明,湮灭如果真的恢复了,他们这些人根本打不赢,只有等骄阳过来,所以想都没想就撤了,与骄阳汇合。 于是行者和湮灭紧张万分的冲到地表,却连一个对手都找不到,然后他们就看到了远处光芒万丈,正逐渐升空的骄阳。 由于鹰形态的骄阳是夜盲,想飞上天,就必须得用日光轮照明,这么一来,倒真的像冉冉升起的太阳。 骄阳的战斗力大于湮灭,虽然多次攻击都没有杀掉湮灭,但那是故意留他一条命,如果全力出手,骄阳和湮灭一样具有毁灭性的破坏力。 祝平炎这边没有人能抵挡湮灭的攻击,湮灭这边也同样没有人能抵挡骄阳的攻击,问题是湮灭攻击距离短,够不到祝平炎,骄阳的攻击距离却很长。 不靠近没法攻击,靠近就会被光速毁灭,如果刀疤没有受伤,还自诩能在夜间打赢骄阳,但是刀疤受伤了,湮灭被克制,这两个灵台都不是骄阳的对手,他们就已经完全失去了与骄阳对战的资格。 湮灭吐了一口气:“逃吧,本来不就是打算逃的吗,趁着现在拉开这一段距离,赶紧逃吧。” 行者二话不说就钻到了地下,湮灭自知跑不赢骄阳,让刀疤背着他跑,幸好刀疤身上有力量和速度的双向加成,带着他也没有降低多少速度。 骄阳的速度比祝平炎他们都快,但也同样追不上证道后期的速度强化系,追了几公里之后就完全看不到人了,只能返回。 又没抓住,但是没关系,标记打上之后,湮灭就已经无处可逃了。 - 祝平炎当然希望骄阳一直跟他追捕湮灭,但是骄阳并不这么急着抓住湮灭。 “我要先回永生谷,为了你的安全,我建议你跟我一起回去。” 骄阳的语气平静,但祝平炎知道他的态度坚决,这不是商量,是通知,骄阳建议祝平炎和他一起回去,言下之意就是,不管你怎么选,我都要回去。 祝平炎没得选择,虽然他给了骄阳很多钱,但可不代表他就是骄阳的老板,要不是看在白猫的面子上,给再多钱,骄阳也懒得来。 但是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大汉那边还有事情需要我去处理,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了,现在快要拖不下去了,正好趁机回去处理这些事情。” 骄阳看着他那荧绿色的眼睛:“你这个状态,没有问题吗?” 祝平炎笑道:“这颗药可能没什么副作用吧,我觉得我很正常,幽蓝状态的我就不会笑,冷笑除外。” 骄阳也没再多说什么,急匆匆的离开了。 祝平炎返回在诸子百家的临时住所,白猫和姜毅都在这里等着他的消息,白猫的能力被湮灭克制,他不想让白猫冒险,就一直不让她参加战斗,而还没有证道的姜毅,也同样起不了什么作用。 “让姜毅准备一下,明天跟我回大汉。” 对士兵吩咐完之后,他径直来到了白猫的房间,大半夜的,白猫早就睡了,不过白猫一向很警惕,所以祝平炎刚一开门,她就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看清是祝平炎后,又躺了回去。 “明天再说,明天再说。” 祝平炎却根本没理她,走到床边,脱掉衣服就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迷迷糊糊的白猫忽然喵的一声惊叫,然后才彻底清醒过来,看着趴在她身上的祝平炎一阵茫然,然后迅速脸红了,问道:“你不是说……” “我反悔了。” 第二百二十九章 调虎离山 听着白猫屋里的惨叫,一个士兵疑惑的看向祝影:“我们要不要阻止?” 祝影斜瞥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拿出祝平炎的手机,在一个隐秘的文件夹里打开一个浏览器,然后翻出其中一个历史记录,点开进入网站后,递给那个士兵:“进修一下。” 祝平炎虽然授权祝影可以不听从他的命令,甚至阻止他的不合理行为,但是一个人的行为本就非常难以预料,所以祝影对“不合理行为”的限定非常高。 别说祝平炎现在在白猫屋里,就算他在姜毅屋里,祝影都不会管,除非他想杀掉白猫或者姜毅,祝影才会出手阻止。 - 第二天祝平炎和姜毅返回了大汉,他很想带着白猫一起回去,但是白猫听说了乌龙的事情后,一定要回永生谷看看。 祝平炎知道,她心里还是很在乎乌龙的,只不过太嘴硬,即便在这个时候,她还是说:“要去确认他是不是死透了。” 现在已经可以准确追踪到湮灭的位置,所以地网没有必要再留下来,不过人数太多,没法像他们一样快速返回,会分批次陆续返回。 地网返回之后,应该可以极大程度上遏制舒承志的骚扰,只要让舒承志没有理由全面总攻,就算雷霆会的管理层全都不在,望东城也不会有人敢动手。 祝平炎秘密返回大汉后,并没有立刻开什么龙头会议,尽管舒承志已经逼得张成功焦头烂额,祝平炎还是让他继续拖着。 原因很简单,舒承志忽然要召集所有人开这个会,肯定是想借机做些事情。 应该不是要发起总攻,如果有那种级别的理由,他根本就不会等祝平炎过来开什么会,直接越过祝平炎和望东城的其他人会晤,把理由放出来,然后趁祝平炎不在,直接动手灭掉雷霆会。 但这个会议,绝对是冲着雷霆会来的,否则他同样可以越过祝平炎,一定要等祝平炎来开这个会,肯定是找到了什么雷霆会的把柄,要当面怼得祝平炎哑口无言。 无论是为了削弱祝平炎的影响力,还是直接损害雷霆会的利益,本质上,还是冲着话事人这个位置去的。 而想做到这个位置上,舒承志的敌人就不仅仅是祝平炎,还有祝平炎身后的军方。 所以他必须等祝平炎来,让祝平炎没话说,祝平炎背后的支持者自然也没话说。 如果祝平炎一回来就要去开这个会,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肯定会让舒承志得逞,所以他只能秘密返回,然后委托地网去调查舒承志的底细,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倚仗,然后再想对策。 所以祝平炎拉着姜毅和张成功开了个小会,在姜毅的极力争取下,张成功也只给出了三天时间。 “三天?三天就想把舒承志的底刨出来,这根本不可能。”姜毅就差拍桌子骂娘了。 张成功也炸了,他眼睛都熬得通红,比姜毅更进一步,直接拍桌子怒道:“你知道我已经拖了多长时间吗,你以为不理舒承志就能拖时间? 是,最开始确实是这样,舒承志想要当面抨击会长,所以一定要会长参与会议,但是拖了这么长时间,不开会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如果不是我一直在各家周旋,他们早就把雷霆会的罪定下来了。 你以为我只争取了三天?你们要是再晚两天回来,我连一天都争取不到!因为这就是极限了!” 祝平炎连忙安抚张成功,然后对姜毅说道:“情况你也听到了,事情到这个地步,错在我,但是能帮助雷霆会走出困局的,只有你了。” 姜毅叹息了一声:“三天就三天吧,能让教官过来帮忙吗?” “可以,我会嘱咐他,雷霆会的一切资源,全部可以供地网调遣,不过其他人要回各自的部门处理积压已久的事务,只有一个能去帮你。” 姜毅点了点头:“教官就够了。”他虽然知道教官不是凡人,但是并不清楚这六个都是祝平炎的士兵,都拥有相同的能力,他还是更信任一手把他带出来的教官。 “这件事之后,新组建的地网五部也交给你。” 姜毅苦笑:“那就免了,地网在精不在多,会长要是有心,就往二部里面多投些资金。” “好,二部的预算翻倍。” 姜毅吃了一惊,他是想让祝平炎往二部多投钱,但是也没想过直接翻倍这么夸张,毕竟地网本就是雷霆会里待遇最高的了,地网四个分部,每个月要花数千万,现在二部直接翻倍,这可不是随便就可以许诺出去的小数目。 于是他立刻精神百倍:“会长放心,我就是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也一定把这件事做好。” 祝平炎抓住他的手,用荧绿色的眼睛盯着他:“辛苦了。” 这眼睛把姜毅看得有些发毛,他小声提醒:“美瞳掉了。” 祝平炎这双绿眼睛当然不能被普通人看见,所以是带着美瞳的,听到姜毅的提醒,他揉了揉眼睛,再睁开已经是正常的眼睛。 原来不是美瞳掉了,而是瞳孔里的绿光太重,就好像一个绿色的手电筒,美瞳都遮不住。 小会议结束后,姜毅立刻联系第一批返回的地网,开会商议调查方针。 无论时间再紧张,这个会也必须要开,因为从过往的经验中他们已经明白,越是时间紧,越是尽快要商量出方向,无头苍蝇一样的飞出去乱查,反而会耽误时间。 不过这个会议很简单,大家七嘴八舌,不到十几分钟就一哄而散,各自调查去了。 方向一定要有,但不一定要准确。 调查这种事情,有时候像数学推理一样缜密,一环扣一环,有时候又像赌博一样充满随机性。 很多时候最开始的调查方向是行不通的,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所以必须要开会,但是指望开会开出一个完美方案,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姜毅开会的时候,祝平炎则把士兵都找了过来,让他们各自去处理雷霆会内部的事务,另外吩咐姜毅的教官,去帮助姜毅。 教官却没有动,而是建议道:“既然时间这么紧,为什么不复活间谍?” 祝平炎的九个士兵,八个在雷霆会的内部,还有一个则是潜入舒承志那边的间谍,这个间谍恰好在之前的战斗中死了,一直没被复活。 “间谍我已经复活,并且安排他去查了。” 士兵点头,就要转身离开,祝平炎却补充了一句:“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姜毅,让他自己查。” 第二百三十章 荧绿药剂 士兵对祝平炎的安排颇为不解:“间谍自己也不一定能很快查到这件事,双方合作才是最好的选择。” 祝平炎没有说话,挥了挥手,他知道士兵永远只会建议,但无论给出什么样的建议,士兵真正会做的,还是执行命令。 如果他想要最佳方案,确实会和士兵商讨,但现在他的想法士兵根本不会懂,所以也没有任何商讨的意义。 这些士兵终究只是没有感情的机器而已,又怎么会明白他的计划呢。 这一天陆陆续续有更多的地网返回,但是直到晚上,地网的人数都还是不够。 现在姜毅已经不会亲自出去调查了,他和去帮忙的士兵都是坐镇本部,把各方传来的信息汇总,从中找寻可能的真相。 但也正因为如此,外出调查的地网成员,人数再紧张,也可以两班倒的轮换,但是只要没有一个可靠的方案,姜毅就绝对没法休息。 调查的方向是要不断改变的,但是这不代表方向可以随便选,恰恰相反,方向要是选错了,前方调查的人再怎么辛苦,也只是浪费时间。 只是在最开始,没人能选对方向而已,即便是士兵,也需要在掌握一定信息后,才能做出相对准确的判断。 也只能是相对准确,一旦前方的调查发现了什么相违背的证据,自然又要有所改变。 这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姜毅可以休息,但是只能断断续续的休息,想安稳睡个好觉是不可能的,想回家更不可能,只能在这里加班熬夜。 黑暗的夜幕里,祝平炎从窗外瞥了一眼焦头烂额的姜毅,露出了一个笑容,在莹绿色的双眼下,显得格外阴森。 - 和司泊与张宜的快速结婚不同,倪瑶和姜毅一直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不过由于之前康新的事,姜毅把倪瑶接到了雷霆会他的宿舍里,其实与结婚差别不大。 即便敌人是天骄,雷霆会的宿舍也算得上是安全的地方,起码没法用武力直接闯进来。 康新的能力实在防不胜防,但只要倪瑶待在宿舍里,除非康新再控制住姜毅,否则起码要经过几个轮换,才能把倪瑶带走。 这对康新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负担,毕竟有天道在,偶尔在一两个凡人面前暴露能力也就罢了,经常这么干,容易暴毙,天道出手击杀,可能连灵魂都没了,到时候救都救不回来。 即便是雷霆会内部的人,大部分也没法进入姜毅所在的宿舍区,但是这一切的森然防御,对一个人是完全无效的。 那就是祝平炎。 作为雷霆会的会长,他自然有权去雷霆会的任何地方,当然,他的卡也没法打开姜毅的房门,但是已经到了这里,想进去有的是办法。 房间里面一片漆黑,没有一间房是亮着灯的,这让祝平炎皱眉,该不会这么倒霉,正好碰到倪瑶在晚上有事出去了吧? 不过人都已经来了,他开始挨个搜索,终于在打开一扇门后,不由笑了起来,原来倪瑶没有出去,而是已经睡了。 他走到床前,伸手抚摸着倪瑶细嫩的脸蛋:“真是个好姑娘,睡得真早,怪不得皮肤这么好,可惜你明天要有黑眼圈喽。”说完也就脱掉衣服爬上了床。 倪瑶没有白猫那样的警惕,但也不至于睡死过去,很快就迷迷糊糊的醒来。 祝平炎停下手,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做,打晕好像太无趣了,放电又没有经验,这么一个柔弱女子,万一失手电死了,就太可惜了。 可没想到倪瑶竟然主动凑了上来,迎合他的动作,然后一边亲吻一边说:“你不是说不回来吗?” 祝平炎这才明白,他能借着窗外月光投射在地上的反射,看清倪瑶的脸,倪瑶却没有这么好的视力,昏暗中把他错当成了姜毅。 倪瑶和姜毅许久未见,也想非常想念,说了很多腻人的情话,只是祝平炎当然不能回应,这让倪瑶不由的抱怨:“怎么,你和我已经没话说了吗?” 这娇嗔的语气,让祝平炎更加心神荡漾,感叹这么好的女孩当初怎么没被他碰到呢,白猫和她完全不能比。 姜毅不是嘴笨的人,所以祝平炎一直不说话,让倪瑶有些许疑惑,有了疑惑的情绪,一开始没有发现的疑点就渐渐浮上水面。 她不由伸手在祝平炎身上摸索了一下,然后一下子缩回手,几秒钟的沉默不语后,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想要打开床头灯,但是被祝平炎拽了回去。 这让她有些害怕了,不禁说道:“你别吓我。”说着又要去开灯,还是被拦住了。 这让倪瑶有些害怕,也有些恼怒,她狠狠的拍掉祝平炎手:“再这样我生气了。” 但是昏暗中的这个人依旧没有松手的意思,恐惧终于占据上风,倪瑶开始挣扎起来,嘴里还一边说着什么,我真的生气了。 她还是希望这是姜毅在故意吓她。 可惜不是。 祝平炎见倪瑶反抗的厉害,终于开口了:“乖一点,否则受伤了可别怪我。” 听到这陌生的声音,倪瑶终于确定这人不是姜毅,张嘴就要尖叫,但是被祝平炎一把捂住了嘴,身体也被死死按在床上动弹不得,只能无助的流眼泪。 祝平炎也很无奈,略微的反抗可以当做助兴,可现在倪瑶这一副要拼命的样子,他固然能制服倪瑶,可想做点什么就不太方便了。 于是只能威胁道:“别动,不然弄死你!” 也许是威胁起了效果,也许是倪瑶也发现自己的反抗毫无意义,她终于不动了,祝平炎自然也很高兴,松开倪瑶的手,转而在她身上摸索。 却没想到倪瑶猛然抓起床头柜上的玻璃饰品,狠狠砸在了祝平炎的脑袋上,饶是祝平炎这强化系的身躯,在这含恨含怒的全力一击下,也翻倒在一旁昏昏沉沉。 但是打完这一下,倪瑶没有逃跑,也没有继续攻击,而是拿着沾血的碎玻璃坐在床上发呆,然后猛然像是烫手一般丢掉了手里的凶器。 第二百三十一章 虎口逃生 倪瑶以为祝平炎被她打死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祝平炎挨了这么狠的一击,不仅没死,连昏迷都没有,竟然又爬了起来。 这时候她才惊叫着要逃走,但哪里还逃得了,被抓回来按在床上打屁股。 荧绿状态的祝平炎就这点好,虽然色胆包天,但是也因此不会在肉体上伤害一个美女,特别是倪瑶这种算的上倾国倾城的美女。 倪瑶的这一声惊叫穿过隔音良好的窗户就已经减弱很多,四周住的又都是和姜毅同级别的人,而这些人现在都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没空回家,所以无人听到。 再往远处,这声音就变得越来越微弱,传到姜毅办公的地方,已经几乎没了。 姜毅似乎心有所感,从一堆文件里抬起头,看着窗外的一片漆黑,想要回去见一见阔别许久的女友,但是新的情报很快传来,他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继续埋头苦干。 而在他的家里,祝平炎借着月光看着倪瑶美丽的身体,一点也没有继续打的意思,欲行不轨之事,可倪瑶又挣扎起来,让他不能得逞。 但是他也不着急,倪瑶毕竟是一个弱女子,体力很快就会耗尽,到时候想挣扎也挣扎不动。 但还没等到那时候,他身后的阴影里就钻出来一个人,一掌把他打晕,然后扛着就向外走。 她的那声惊叫到底还是有人听到了。 祝影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对躺在床上哭泣的倪瑶解释了一句:“他最近脑子有点问题,我代他说一声对不起。” - 祝平炎醒来后,茫然的环顾四周,不见美貌的倪瑶,只能看见面无表情的祝影,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怒斥道:“你竟然敢攻击你的主人!” 祝影沉默不语。 “我现在撤销之前的命令,你必须完全听从我。” 祝影依然沉默不语。 祝平炎气得直咬牙:“我现在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好得很,喜欢女人也是问题吗,你个没有情感的东西怎么会懂!” “这不符合人类的道德观。”祝影终于开口了。 “我以前是道德圣人吗?” 祝影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好像在说,你以前不是道德圣人,但也不是这样的变态。 “真是荒谬,我竟然还要向你这样的机器人解释人类的情感,好吧,我承认,我以前确实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男人总是喜欢漂亮的女人,这没错吧?” 祝影点头。 “我以前就觉得倪瑶非常漂亮,这也没出错吧?” 祝影还是点头。 “所以我以前就喜欢倪瑶啊,只是压在心里,没有表现出来而已,其实我馋她身子很久了,这是就算我这双眼睛恢复正常,也会这么做的。” “那就等你恢复正常再做,那时候我会帮你。” 人类的道德对祝影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这真是祝平炎要做的事情,祝影会毫不犹豫的帮助他。 祝平炎怒骂道:“你懂不懂什么叫机不可失,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我布局了很久。 你看,姜毅跟我去诸子百家那么久,倪瑶就只能独守空房,就算心理上忠于姜毅,生理上总归是个正常女人吧,姜毅这几天会非常忙,根本没空回家,我趁虚而入,很容易让倪瑶喜欢我。” “她看着一点都不喜欢你。”祝影无情的点破。 “那是现在,你要是不来捣乱,过了今晚,她就会爱上这种感觉。” 祝影还是沉默不语。 祝平炎重重叹息一声,坐回床上,过来好一会,又极度不甘心的站起来:“你凭什么判断我以前不想得到倪瑶?就因为不道德,人类里面这种事情多了,我凭什么就不能?” “或许以前的你真的在心里喜欢倪瑶,并且愿意为此做出违背道德的事。” 祝平炎喜出望外:“这才对,赶紧去帮我把倪瑶抓来!” “但是我相信,你不会用武力去胁迫一个女孩。” “滚!”祝平炎怒吼了一声,祝影随之消失。 - 祝影道歉离开后,倪瑶当然不会因为这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原谅这个人,但是她脑子一片乱糟糟的,只是坐在床上裹紧了被子发呆。 等了十分钟后,她才打开灯,小心翼翼的在走到门口向外看,确认没有人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恐惧感消退之后,恶心的感觉不断袭来,好像还有人不断用手在他身上乱摸,赶紧跑到浴室洗澡,但这当然没有多少效果。 想到遇见姜毅那天的那个变态,再想到那个很像姜毅的人,最后是今天的事,让她情绪彻底崩溃,坐在浴缸里大哭起来。 哭了足足一个小时,眼泪都哭干了,她又开始发呆,躺在温暖的浴缸里,看着自己的手腕,呆呆的看了几分钟,才从浴缸里出来。 穿好衣服后,她想到姜毅就在不远处,虽然她知道今天姜毅很忙,不应该去打扰他,但是现在根本无法考虑这些,飞奔了过去。 雷霆会的本部原来是在通背拳武馆里,但是随着规模原来越大,地网和作战部这种精英部门也经常会留宿,所以般到了原本的张家大宅,张家大宅旁边的地产也一并被收购,充作雷霆会的宿舍区。 倪瑶当然可以随意出入宿舍区,但是原本的张家大宅,现在的雷霆会总部,她就没法进去了,只能在门口和门卫说明自己的身份。 但无论她怎么说,门卫也不肯放她进去,只说愿意帮她传话。 这时候祝平炎走了过来,笑容和煦的看着倪瑶,见倪瑶并没有什么异样的神色,知道她应该是没有认出来,心里松了一口气。 倪瑶其实认识祝平炎,不过只见过几次,也只能说认识而已,所以没法把昏暗房间里的那个暴徒和祝平炎联系在一起,此时赶紧过来央求祝平炎带她进去。 祝平炎当然没有反对,不过没有带她去姜毅的办公区,而是来到了极为偏僻的一个杂物间。 倪瑶察觉到越走越偏僻,心里也有些疑惑,但是她对这里的布局不清楚,所以只能跟着走。 直到祝平炎带着她走进房间,她看清这只是个杂物间,猛然间明白过来,但是再转头,祝平炎已经堵住了她的退路。 第二百三十二章 恶念 看着如瓮中之鳖的倪瑶,祝平炎说道:“我也不做那些没有意义的威胁,摊开和你说明白了,我不会杀你,甚至不会舍得在你身上留下一点伤痕。” 倪瑶已经蒙了,不停的流眼泪,还非常天真的问:“那,那我可以走了吗?” 祝平炎被逗笑了:“你有两个选择,现在大喊大叫,把所有人都吸引过来,然后我诬陷你想杀我。”说着还指了指自己头上的伤口。 “我不是故意的。”倪瑶怯懦的说。 “不管是不是,我可以用这个借口把你关起来,姜毅敢替你求情,我就直接弄死他,他手下有一百人,我手下有几千人,你觉得他是能救你出来,还是会死呢?” 倪瑶心乱如麻,根本没法回答。 祝平炎继续说:“被我关起来之后,会发生什么,你应该猜得到。” 见倪瑶一副被吓破胆的崩溃样子,祝平炎以为稳操胜券,却没想到倪瑶直接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刀,她没有用这把刀攻击祝平炎,而是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准备自杀。 祝平炎慌忙喊道:“你还有第二个选择!” 倪瑶目无神采的看着他:“什么?” “今日顺从我,我就当无事发生,还会提高姜毅的待遇,这笔交易怎么样?” 倪瑶并不是那种宁死不屈的刚烈女子,但此时她的情绪非常脆弱,已经心有死志,所以平静的撂下一句狠到极点的话:“你再敢碰我,你和我只能有一个活着。” 祝平炎紧皱着眉头,想要动武,他有信心让倪瑶死都死不了,但是忍不住看了眼身后的阴影,担心时刻会有个祝影钻出来把他打晕了抗走。 “你要是想让姜毅和你一起死,就把今天的事告诉他吧。”他说完就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倪瑶失魂落魄的在外面游荡,期间碰到了一个巡逻的人,询问一番后,把她带到了姜毅的办公室。 终于见到了姜毅,倪瑶再也忍不住心中的委屈,扑上去抱着姜毅痛哭,姜毅有些不知所措,为了不打扰到其他人,赶紧抱着倪瑶出去了。 “怎么了?”看着倪瑶哭成泪人,姜毅也十分心疼,唯恐她是受了什么委屈。 倪瑶把头埋在他的怀里,紧紧抱着他,等了有半分钟才说:“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出去这么长时间,回来了竟然还是在工作。” 姜毅也有些愧疚,说道:“这不是紧急情况吗,你以前不是还说我整日无所事事,现在忙起来了你又不高兴。” “要不你别干这行了,多危险,找份正常工作,挣的钱就算少些,我们两个一起努力,踏踏实实的,也不愁过不上好日子。” “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别怕,舒承志那边不敢动手,就算真打起来了,我也不会去拿刀砍人,我就待在这里,比谁都安全。” 倪瑶没有再多说什么,她知道不说明真相,姜毅绝对不会放弃如今的地位,但说出真相,他们两个还能活吗?或许她能活,但那种活法对她来说,也是生不如死。 所以她只能希望祝平炎以后不会再骚扰她。 - 祝平炎这时候正气得砸桌子呢,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得到倪瑶的心,他要那玩意做什么,强扭的瓜不甜,但是解渴啊。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没想到出了个二五仔祝影,会在关键时刻从背后敲他闷棍,让本来完美的计划忽然加上了不能动武的限制。 事情到了这一步,再怎么算计,也不太可能得到倪瑶的心了,威胁也没有用,这姑娘看起来柔弱,没想到这么强硬,所以他只能放弃。 每每想到倪瑶这样大美女放在他面前,他却不能吃,他都恨不得把祝影杀掉。 他还真这么计划过,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不是舍不得复活祝影的积分,而是觉得多半会失败,祝影的能力想逃走太容易了。 而如果有了“攻击亲卫”这样的举动,祝影立刻就会认定他已经疯到无可救药,会联合六个士兵一起将他制服,说不定就会关起来,直到药效褪去。 荧绿状态的祝平炎,并不觉得自己是“异常”,他会觉得这就是正常的祝平炎,祝平炎一直都是这么想的,至于以前他为什么不这么做,都被归咎于胆小怕事。 不可否认,祝平炎初见倪瑶,确实被惊艳过,内心也不是白璧无瑕,也有一瞬间想要一亲芳泽,但他没有行动,不是因为胆小,而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理智。 人每天都会有很多念头,好的,坏的,荒诞不经的,就像捧着一件精美的瓷器时,总会在心里幻想把这块瓷器摔碎,就像站在高处,也会幻想从高处跳下去。 一个正常人可以有很多不正常的念头,但一个正常人也该有足够的理智去掐灭这些念头。 所以念头是无罪的,行动才是有罪的,也就是所谓的论迹不论心。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放纵这些转瞬即逝的念头,变成了盘踞心头的想法,日思夜想,最后演变成蓄谋已久。即便是没有行动,这也非常危险了。 就像今天发生的事,在初见倪瑶时,祝平炎有过一瞬间的念头,但是立刻就掐灭了,而且之后也从来没有想过,更没有为此做准备。 但是荧绿状态的祝平炎,再想起倪瑶,就不仅仅是一个念头了,而是开始认真的思考如何行动,最后整理出了今天这个计划。 从念头,到详细步骤,最后甚至开始计算可行性,这就不是简单的恶念了,这叫蓄谋。 因为到了计算可行性这一步,就是在下意识权衡是否要做,这时候选择不做,才是真的因为没有胆量。 同样是做一件事,想都不想就去做,那不叫胆量,那叫缺心眼。 只有做了计划,但是感觉计划的可行性不高,却依然要去做,这才是胆量。 之所以到计算可行性这一步危险,就是因为如果可行性真的很高,那就算不是胆大包天,也极有可能去做。 而如果可行性是百分百,那几乎所有人都会做,只不过从来就没有百分百的计划而已。 在祝平炎原本的计划里,搞定倪瑶非常轻松,再加上荧绿加成的色胆包天,在他计划完成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犯罪了。 只不过在不能探索思维的情况下,外人是没法区分恶念和蓄谋的,所以在司法中,只以行动为定罪标准。 但在个人对自我的反思中,应该明白,到了蓄谋这一步,没有做,就只是因为胆小,惧怕法律与道德惩戒,而不是心存善念的悬崖勒马。 没必要为自己的一时恶念而愧疚,那会得抑郁症的,但也不可因此姑息曾有过的蓄谋。 第二百三十三章 关系错乱,一团乱麻 疯狂药剂会将祝平炎的某一方面情绪极端化,但是并没有改变其他的部分。 也就是说祝平炎在吃药之后,其实一定程度上保存了自我,甚至对事物的看法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只是特定部分被药剂的效果覆盖了。 上次的幽蓝药剂很特殊,绝对冷漠是针对所有事物,等同于覆盖了祝平炎对世界的整体看法,所以他好像性情大变。 而荧绿药剂所带来的绝对色欲,让祝平炎把自己的欲望放在第一位,为此不择手段,抛弃世间的一切道德与法律,对李栀的爱情不重要,对姜毅的友情也不再重要。 但对其他情绪的影响却反而比绝对的冷漠要小得多,他还是很在乎雷霆会,所以赶回来商议对策,也不会动辄杀人放火,情绪一直很平稳。 所以直到这件事发生之前,所有人都以为这颗药并没有什么副作用。 但既然现在知道了荧绿药剂同样有副作用,祝影就会一直守在祝平炎身边,避免他再做出什么让他自己后悔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想对倪瑶动手就几乎不可能了,所以祝平炎还是选择将间谍的事告诉姜毅,好让他尽快解决这件事,毕竟保全雷霆会也很重要。 如果全世界只有倪瑶有一个女人,他大概会不顾一切的灭掉祝影,然后再无阻碍得到倪瑶。 但即使是绝对色欲,理智也依然存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其他选择,他又不是痴情种子,何必死盯着倪瑶一人。 以他的地位,找女人并不是一件难事,再加上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许以重金利诱,不受诱惑的就用身份威胁,就算不用武力,两天时间也已经搞定了好几个,他要是不挑食还能更多。 更别提之前就和他有过纠葛的女人,比如钱志远的女儿,当初为了忽悠她,还专门去买了法器,结果现在又给接回来了。 还有之前假结婚的张宜小妈,当初雄心勃勃的要勾引祝平炎这个情场初哥,结果现在几回合就败下阵来,被绿眼狼撵得满屋子跑。 三天之后,顶着黑眼圈的姜毅把调查结果交给祝平炎,发现祝平炎也有两个黑眼圈,不由叹息一声:“会长辛苦了。” 祝平炎的思想再奔放,身体也是有极限的,不由的也叹息一声:“开完会之后,要好好歇几天。” 姜毅笑道:“开会是你的事,我现在就要回家陪老婆了。” 祝平炎听的心中一痛,得不到的总是最美好的,何况倪瑶本来就是最美好的,不耐烦的挥挥手:“滚滚滚。” 然后他拿着这些情报上了战场,在会议上把一腔怒火都发到了舒承志头上,骂了他个狗血喷头。 舒承志也是第一次见到祝平炎这么强硬的态度,但是面对准备充足的祝平炎,一时间也没有办法怼回去,只能愤然离场。 - 度过这次危机,祝平炎也确实睡了一整天,好好的恢复了一下元气,但是醒来之后,两眼的绿光更亮了。 他还是不甘心放过倪瑶,又跑到雷霆会高层的宿舍区,发现大白天的,姜毅和倪瑶就在阳台上腻腻歪歪,你喂我一颗葡萄,我喂你一片西瓜,嫉妒得他牙床都快咬碎了。 正巧这时候张宜从旁边路过,被他直接拉进了小树林,张宜在看清是他之后,也不敢呼救,就这么顺从了,或许是以前想的太多了,心理上也没有太多抵触。 这反倒让祝平炎颇为诧异,但这对荧绿状态的他来说是绝对的好事,也不会去计较张宜的内心有多么复杂。 张宜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司泊,但是当天晚上拐着弯的骂祝平炎,还不停地怂恿司泊改换门庭。 司泊被吓了一跳,赶紧关好门窗:“我知道你恨他,但这件事情真不怪他,不过我知道说多少遍也改变不了你的想法,其实你也很清楚,只是忍不住要去恨他。” 张宜想起白天的事,不由低下头:“我也没那么恨他,我是为你好。” 司泊根本不信:“唉,这些话你私下里跟我说就行了,千万别对外人说,否则……” 张宜不由怒极,一把推开司泊:“你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算什么男人。” 司泊非常惊讶,自他和张宜结婚以来,张宜对他百依百顺,虽然偶尔会骂一骂祝平炎,但是还从没对他有这样的态度。 张宜也察觉到情绪有些激动,拉着司泊的手说道:“我只是不想让你一直当他的手下。” 司泊叹息一声:“我以后就是真能超过他,也不可能帮你杀了他的,这段仇恨你怎么就是放不下呢。” 张宜神色暗淡了一下,低下头说道:“知道了。” - 第二天,张宜在袖子里藏了一把匕首,然后去了之前碰到祝平炎的地方,但是转悠了白天也没有碰到祝平炎,反而是到了下午,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有空吗?”竟然是祝平炎的声音。 张宜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么回。 祝平炎也没多废话:“来18号。” 18号是安排给祝影的房间,不过大部分时候祝影都不在里面,今天除外,因为今天祝平炎在里面。 张宜按着袖子里的匕首,仿佛充满了勇气,大步走向了18号,但是她刚进门,看见除了祝平炎还多了一个人,一下子就吓得结巴了。 “怎,怎,怎么还还有人?” 祝平炎冲祝影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去,但是祝影没有动,因为他认得张宜,也知道张宜现在是司泊的妻子。 如果张宜单身,哪怕已经结婚,但丈夫是其他人,祝影也不会插手这件事,但张宜偏偏是司泊的妻子,而司泊是祝平炎的心腹。 正常情况下,祝平炎是绝对不可能碰张宜的,他现在背刺张宜,等以后事情暴露了,就该司泊背刺他了。 在自己身边埋雷可不好玩。 “张小姐,我可以送你回去,会长最近太劳累了,精神有些不稳定,难免做些荒唐事,不过也就这几天而已,我会尽量维持雷霆会的稳定。” 张宜诧异的看着祝影,她知道这人在雷霆会地位很高,是祝平炎最为信任的心腹,但这是心腹能说的话? 第二百三十四章 悔之晚矣 祝平炎紧皱着眉头,想一枪把祝影崩了,但是深知这一枪打下去,他可能就要被关起来,只能压下怒火,强做笑容的说:“我和小宜早有情愫,今天让她过来,也是出于本心。” 这话对张宜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她吃惊的看着祝平炎,身体都有些颤抖,然后她袖子里的匕首就被抖了出来。 哐当…… 匕首掉在地上的声音,在这空旷的房间里格外响亮,好似一记耳光抽打在祝平炎脸上。 祝影看了眼地上的匕首,又看向祝平炎:“啧。” 祝平炎的拳头捏的咯吱响,你是亲卫,你特么是老子的亲卫,是没有感情的机器,竟然敢嘲讽老子。 为了保全颜面,他赶紧走过去,捡起地上的匕首:“这就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吗,我很喜欢。” 张宜忙不迭的点头:“对,对!” 祝影叹息一声:“张小姐,礼物已经送到,跟我走吧。” 张宜从祝平炎手里接过匕首,握紧匕首后,好像又充满了力量:“不,我还有事情要办。” 祝影不再说什么,走到了屋外。 祝平炎笑着把张宜带到了床边,然后轻松的把匕首从张宜手里夺过来,随意放在床头柜上,就开始自顾自的脱衣服。 “我本来以为你不会来,结果你带了把匕首过来,是想杀我吗。” 张宜警惕的看向祝平炎,发现他正背对着自己,于是又悄悄把匕首拿过来,握紧匕首后,她咬牙切齿的说:“我恨不得把你千刀万剐。” 祝平炎转头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眼她手里的匕首:“放下,拿着它多不方便。” 此时他已经脱掉了衣服,一步步走了过来,还没等他走到床边,张宜就把匕首扔到了床头柜上:“嗯。” “今天想怎么玩?” 张宜竟然非常惊喜:“我可以做主吗?” 祝平炎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听你的。” 于是祝平炎就开始了任凭摆布的一个下午。 当然,这不影响张宜晚上继续在司泊面前骂他。 但骂得再凶,第二天祝平炎一个电话,她还是乖乖过去,虽然带着把匕首,却从来没胆子用。 只不过偷吃虽然刺激,连续三天吃一样食,祝平炎很快也腻了,后来就没再找过张宜,还是期盼着看得见吃不着的倪瑶。 再之后永生谷那边来了消息,想到风语那沉甸甸的身材,他又迫不及待的前往永生谷。 - 在永生谷外,他遇见了来迎接的骄阳,打了声招呼后,他还没说话,骄阳先开口了:“药剂的后遗症我已经知道了。” 祝平炎不由怒视祝影,对此祝影当然毫无反应。 雷霆会是祝平炎的地盘,以他的地位,就算在整个望东城欺男霸女,也没有什么大危险,但是永生谷不一样,这里不是祝平炎可以撒野的地方。 在来永生谷的路上,祝影就想到了祝平炎到永生谷可能发生的情况,首先白猫肯定跑不掉了,未来这次也没法幸免。 这两个还都无所谓,你情我愿的事,可能不会出乱子,但霜虎作为一个听墙角都毫无反应的纯真小姑娘,想搞定就有点困难了,祝平炎也根本没想过慢慢来,直接去天庭买了药。 只是他不知道,这药被祝影掉包了,所以他真对霜虎下手,免不了被一顿暴打。 最恐怖的还是风语,风语是灵台,就算下药都没用,从理性上来说,祝平炎绝对不敢碰风语。 但是风语那身材,碰上荧绿状态的祝平炎,还能有理性吗? 为了让祝平炎不至于在永生谷被打死,祝影只能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骄阳。 毕竟骄阳的性格很容易包容荧绿状态的祝平炎,可以更好的一起想办法应对。 骄阳一开始也没在意,荧绿药剂会让人好色,男人好色多正常啊,这有什么问题。 但是和祝平炎交谈一会,从祝平炎身上感受到那浓烈的对风语的企图,和为此视死如归的精神,让他明白这不是一般的好色,这是连命都不要了。 为了妹妹的心理健康和祝平炎的生理健全,骄阳直接把祝平炎关起来了,什么时候荧绿状态消失,什么时候才把他放出来。 白天还好,到了晚上,祝平炎就忍不住了,开始满地打滚,锤门砸墙,祝影怕祝平炎受伤,只能连夜去城里找了个女人过来。 但是祝平炎太急,弄伤了女人,他自己是无所谓,这个时候什么都顾不上了,祝影秉承着不让祝平炎后悔的原则,强行把这个奄奄一息的女人带走了。 但是等祝影回来,却发现祝平炎眼冒绿光的看着他:“你也不错啊。” 于是等骄阳回来,看到牢房里的场景,震惊得他连撞三次墙才逃出去。 他保住了妹妹的心理健康,却没保住自己的。 又度过了不堪入目的一天后,祝平炎的情况终于开始好转,依然有强烈的欲望,但没有到病态的地步,起码对祝影下不去手了。 又过了两天,祝平炎终于彻底恢复,不过骄阳觉得,祝平炎恢复后的表现比恢复之前更不正常了,呆呆的坐在监牢里面,问他什么也不说,好像已经坏掉了。 无奈之下,骄阳只好把白猫找了过来,白猫看见祝平炎后心疼坏了,赶紧上前抱着祝平炎的脑袋,凶狠的问骄阳:“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骄阳看向祝影,祝影看着白猫,沉默了一会说:“我觉得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别废话,快说!” 祝平炎好像终于回过神来,一把抱住白猫:“没什么,没什么。”说着眼泪就往下淌。 骄阳似乎想起了什么挥之不去的记忆,趴在墙上扣眼珠子。 祝影依然面无表情,明明他才是受害者,但是做的人和看的人都受到了严重的心灵伤害,只有他没事,可见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白猫皱着眉头,看看祝影有看看骄阳,完全不能理解发生了什么,但是看着祝平炎的样子,抿紧了嘴巴,鼻子也皱了起来,然后也开始掉眼泪。 “到底怎么了啊!” 骄阳也不扣眼珠了,诧异的看着白猫:“缺心眼丫头竟然会哭了?” 白猫会生气,会愤怒,但骄阳还从来没见她哭过,他曾经想过,大概只有把她所有食物都抢走,让她彻底绝望,她才会哭吧,但是要真这么做,乌龙肯定先把他打哭。 比起其他孩子,乌龙好像格外疼白猫,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一样的疼爱,但是白猫犯的错最多,被原谅的也最多,显得乌龙很疼她。 骄阳不知道,白猫以前真的不会哭,因为她从小就没有可以哭的人,直到进了永生谷,她好多次把霜虎打哭,才知道眼睛里面流水的时候,是要大喊着告诉别人的。 乌龙确实格外疼她,想要告诉她,人是可以互相依靠的。 所以她也学会了哭,不仅如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还学会了假哭,打哭霜虎后,哭得比霜虎还大声,以此混淆视听。 不过骄阳确实没见白猫哭过,因为骄阳那时候已经出去了,之后一共也没再见过白猫几次。 察觉到白猫的眼泪,祝平炎赶紧安慰白猫:“别害怕,没什么大事,就是因为那些药,我做了一些很后悔的事,以后无论多危险,那些药我都绝对不碰。” “不是说绿色的药没事吗?” 祝平炎想到被他搞得一团乱的雷霆会,感觉头疼的要炸开了:“尤其是绿色的药剂,下次如果我再吃绿色药剂,直接把我打晕,然后关到药效结束。” 白猫抹掉眼泪,低头看着祝平炎:“那到底是出什么事了?” 祝平炎瞬间慌了,赶忙打岔:“没什么事,就是脑子不太清醒,雷霆会的决策有失误。” 白猫也就没再细问,带着祝平炎前往永生谷。 第二百三十五章 再访永生谷 在祝平炎的印象中,永生谷是个世外桃源一样清净的地方,植物和动物远多于人,但当他和骄阳一起到永生谷,却发现这里竟然聚集了一大群人。 白猫霜虎飞镰未来当然都在,风语没有和白猫在一起,正在和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说话,似乎是在说乌龙遇害的经过。 旁边还围着一圈老人,有两个五十来岁的,有一个六十来岁的,三个应该是七八十岁的,还有五个更老一些的,单从外貌上已经判断不出年龄了。 “狗哥。”骄阳和那个四十来岁的人打了声招呼。 那个叫狗哥的点了点头,看了眼祝平炎,然后就移开目光,对五十来岁的人说道:“大哥你认识什么人,可以找到这个湮灭吗?” 祝平炎说道:“不用找了,我请了一个追踪的灵台,已经标记了他,随时可以知道他的位置。”说着就拿出手机,上面有一张地图,标记着湮灭的位置。 那个叫狗哥满意的点了点头,对那些老人说:“哥哥姐姐们,那些孩子还小,要么没出谷,要么刚出去不久,我觉得就不必参与这件事了,我们去把那个叫湮灭的家伙处理了吧。” 哥哥姐姐?祝平炎对狗哥的话吃了一惊,他本以为这些老人可能只是乌龙认识的朋友,但这称呼,难道这些人全是乌龙的养子? 乌龙到底多大年纪? 这些个老人起码有一半是灵台,如果全是乌龙的养子,看来湮灭会死的相当惨。 骄阳也希望弄死湮灭,但是他现在并不关心湮灭死不死:“老爹怎么样了?” “被高矛拉进了地下,可能是在疗伤。”其实风语没全说明白,当时的场景不太像疗伤,更像是入土为安,但是她当然更希望这是在疗伤。 这时狗哥忽然指着湮灭的定位问道:“刘面人是不是在这里?” 几个老头商量了几句,最后得出结论,刘面人最近几年确实在这里。 骄阳知道祝平炎对诸子百家的天骄不太了解,主动解释道:“刘面人能像捏面人一样,改变别人的样貌,湮灭去那里可能不是巧合,很多想要逃亡的人都会去找刘面人。” 祝平炎笑道:“没事,我已经锁定他了,无论他变成什么样……” 说到这里他也不太确定,毕竟不是他自己的能力,万一改变样貌真的能影响锁定,那就前功尽弃了,赶紧打电话过去确认。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又恢复了信心:“他跑不掉。” 这个波折似乎让狗哥有些担心:“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有锁定位置的异能,自然也有解除锁定位置的异能,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还是尽快找到他。” 一个老头点头赞同:“是啊,反正我们在这里也帮不上任何忙。” 霜虎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我也要去!” 那些个老头早就离开永生谷了,根本就没见过霜虎,就连骄阳也只和孩童的霜虎相处过一段日子,这些人里面,只有风语和霜虎最熟悉。 所以其他人都没说话,只有风语劝说道:“永生谷这边也需要人守着,也不知道老爹什么时候会好,好了之后需不需要人照顾,你们就留下来照顾老爹吧。” 这话也在理,她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人留下来守着,一定得是实力更差的人,而她们这些小辈就是实力更差的。 于是这么一大帮子灵台或者证道巅峰,跟着祝平炎离开了永生谷,组成了一支追杀湮灭的大军。 - 湮灭并不知道他几乎算是必死无疑了,甚至他还以为自己可以反守为攻,一举灭掉祝平炎。 因为他在那件法器衣服破碎后,速度不够的缺陷终于被弥补了,他买到了一件灵器,拥有这件灵器后,不说打赢骄阳,起码能和风语带着的祝平炎打了。 更重要的是,冰海终于同意了他的雇佣。 冰海毕竟只是个证道,靠着刑天铠甲才拥有灵台的战斗力,所以对加入灵台的斗争还是有些害怕的。 但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只要能满足基础生活,穷人其实没那么想赚钱,特别是这种有生命危险的钱,相反,更渴望金钱的,是那些落魄的富人,这些人一有机会,就会想再拼一把,重回巅峰。 因为享受过奢侈的生活,再放弃就没那么容易了。 冰海的经济实力只能算是小康,在诸子百家其实已经不错了,但是和大富大贵的灵台相比,差别实在太大,以至于被刀疤带着过了一段时间奢侈生活,忽然觉得自己原本的生活简直就是穷酸。 放眼望去,哪个灵台不是穷奢极欲,他明明拥有灵台的战斗力,为什么要继续过这种穷酸的生活,只是和灵台战斗而已,他在证道的时候,也不是天天和其他证道战斗,有什么好怕的。 实际上他不需要和灵台战斗,只要去欺负一下证道,慢慢也会积攒一大笔财富,过上梦寐以求的穷奢极欲生活。 问题就在于他不知道,他拥有灵台战斗力的过程,比任何一个正常晋升来的灵台都要突然。 一个正常的灵台,往往都需要在证道巅峰待好些年,这时候他们已经能接触到灵台的世界,知道对灵台而言,钱不算什么,适合自己的灵器才更难得。 况且他们就算不是灵台,证道巅峰也不算弱者,也没那么缺钱。 冰海不一样,他在获得刑天铠甲之前,根本就没有能力接触到灵台,完全不知道一个正常的灵台该怎么赚钱,是有好些个组织请他加入,但是给的钱好像也没那么多,哪像湮灭这边,一出手单位就是亿。 当然不一样,一个给的是月工资,请他过去打卡上班,偶尔锤几个不听话的证道,一个是危险任务,请他过去和灵台拼命。 不明白其中的差别,只看钱的话,这两个给的钱当然天差地别。 所以在过了几天穷日子,无比想念奢侈生活后,他主动联系了刀疤,接下了湮灭的任务。 对于湮灭来说,这或许就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在被祝平炎逼的穷途末路,甚至已经找到了李栀,打算把她交给祝平炎的时候,之前一直买不到的灵器,忽然就能买到了,之前明确拒绝他的冰海,忽然就改变了口风。 于是之前已经打算投降的湮灭,也忽然一下子膨胀起来,在明知道自己的位置已经被锁定的情况下,跑到最适合天骄战斗的荒郊野岭,然后停下来等着祝平炎过来。 - 在湮灭眼中,这是他与祝平炎的决战,生死在此一役。 而在祝平炎看来,他这不是在等待,是在等死。 “他停下来了,而且这个位置,似乎是想和我们决战。”地图上的位置已经几个小时没有大变动了。 “他们原本的力量应该没有资格决战,可能是又请来了新的帮手,很可能就是用来克制我的。”骄阳这冷静可靠的样子,着实然祝平炎有些不习惯。 “也可能是得到了什么新的法器灵器,或者在这里布置了什么厉害的陷阱,不过……”祝平炎回头看了眼身后这群老头,“在绝对的力量下,不堪一击。” 不算祝平炎和他的士兵,永生谷这边就足足有六个证道巅峰,两个灵台初期,三个灵台中期,两个灵台后期,与湮灭那边的力量相比,说是绝对的力量,完全不过分。 第二百三十六章 埋伏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诸子百家因为马虎大意而死掉的灵台已经够多了。”狗哥说道。 祝平炎笑道:“该有的小心还是要有,毕竟强的是你们,我是不敢大意的。” 狗哥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他和祝平炎也不熟。 祝平炎这时候才忽然想到,有些事情他还没说,赶紧说道:“诸位动手的时候,千万要活捉湮灭。” 一个老人开口,用缓慢的语速说道:“杀掉就行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多余的事情就不用做了。” 几个老人也都纷纷点头同意,祝平炎急了,赶紧说:“我女朋友还不知道被他关在哪里,诸位千万要留手,等问出位置再杀也不迟。” 骄阳和风语还算是他雇佣来的,这些人和就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只能说些软话,试图用真情打动他们。 却没想到,狗哥忽然来了一句:“你不是永生谷的人?你就是那个找老爹帮忙的祝平炎?” 永生谷虽然追溯起来都是兄弟姐妹,但是这些个老头并不认识白猫这一批人,所以一直以为祝平炎也是永生谷的人。 狗哥前半句是实话,但是这后半句……怎么听得祝平炎心里一咯噔,情况好像不太对劲? 他转过头,果然看见那些个老头全部看着他,目光锐利的像是刀子,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凌迟了。 他赶紧解释道:“之前我帮过乌龙一次,所以这次遇到困难……” “行了。”狗哥打断了他,“老爹肯帮你,自然说明你值得帮,不过留活口这件事,还是要情况,毕竟湮灭也是灵台,而且攻击力太强。” 祝平炎这才松了一口气,看来乌龙的教育手段还是可以的,这些人三观都挺正,没有做出迁怒的事情来。 但同时也有些忧虑,狗哥这意思,如果湮灭不主动投降,多半是要死的。 - 很快他们就到了湮灭等到的位置,湮灭就站在一片空地上等着他们,身旁站着刀疤和冰海。 等到祝平炎一行人越走越近,湮灭的脸色也越来越差,因为他逐渐感觉到,祝平炎这边似乎有点强的不像话。 最慌张的还是冰海,这是他第一次参加灵台级别的战斗,结果一下就来了七个灵台,有点接受不了。 “不是说只有两个灵台吗?” 湮灭强装镇定:“冷静,可能那五个都是不参战的。” 他这话刚说完,永生谷这帮人就已经冲上去了,比祝平炎跑的还快,虽然他们和祝平炎有共同的敌人,但本质上来说,他们可不是来帮祝平炎的,所以也没刻意放慢脚步等祝平炎。 祝平炎也不在意,有这帮子大佬在,估计他也没机会参战,可能等他跑过去,战斗已经结束了。 而在祝平炎身后的更远处,还站着一个人,就是那个专门克制刀疤的灵台。 虽然他觉得,在这种完全碾压的战斗中,没必要再刻意针对刀疤,可祝平炎既然还雇佣着他,他也就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任务,开个八倍镜瞄准刀疤,从容的射出一箭,然后就从身后的箱子里取出一套野营工具,不再管那边的战斗。 而湮灭那边,看着气势汹汹冲过来的这群人,心理防线逐步崩溃。 冰海和湮灭没有交情,纯粹只是求财,更是已经后退了几步:“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悬殊的战斗,我根本不会答应你。”言下之意,不是我要丢下你跑路,而是你欺骗我在先。 所有人都有退路,只有湮灭没有退路,但是他知道,如果一定要在这里和战斗力如此强大的敌人硬拼,别说冰海会丢下他跑路,刀疤也不会和他死战。 于是他背后伸出翅膀,带着刀疤和冰海飞上了旁边的悬崖:“他不可能突然请来这么多灵台,这里面肯定有诈,我们先借助陷阱拖延时间,等到看清局势再出手。” 冰海也就没再提跑路的事,如果被幻术一类的把戏吓走,钱没赚到尚在其次,丢下雇主跑路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就在这时候,远处那熟悉的一箭再次飞了过来,有了上次的教训,刀疤没有再用盾牌抵挡,而是加持速度与敏捷后,躲开了这一箭。 但他刚庆幸了没几秒,那一箭划了个弧线又飞回来,然后刺穿了他的咽喉。 刀疤解下脖子上的防护法器,狠狠的丢在地上,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要表达的意思很明确了,这玩意没有用。 不过在早就知道对面有这样手段的前提下,他自然也准备了其他手段,毕竟从上次的情况来看,多半是防不住的。 防不住,但是可以治疗,他从身上取出一颗药丸服下,对湮灭比了个手势,示意还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 湮灭飞上了悬崖,风语带着其他人也飞了上去,祝平炎由于落在后面,没赶上这班车。 他看着那乌泱泱的一群人上了悬崖,觉得就算不参与这事,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湮灭今天是万万不可能逃走了。 不过他叹了一口气,还是在悬崖边寻找上去的路,湮灭不太可能逃走,但是很可能会被杀,对他而言,这是比逃走还要差的结果。 早知如此,还不如把这件事隐瞒下来,自己提升实力,也就是把报仇的时机向后推延而已,总不至于面临功败垂成的困境。 祝平炎想着这些,选了条大概可以上悬崖的路径,正欲登山,脚下却一软,原本坚硬的泥土竟变成一滩烂泥,这一脚陷下去半个小腿,而且还在不断下沉。 祝平炎身旁两个士兵立刻抓住他,以自身下沉为代价,将他硬生生拔了出来,然后远远的扔出这片烂泥。 原本陷在泥土中的祝影,瞬间消失,从祝平炎身后的影子中钻出来,然后拔枪瞄准那片烂泥。 毫无疑问,出手的是行者,而以他和行者多次交手的经历来看,把泥土控制到这种程度,行者应该就在这片烂泥的下面。 行者对他也很了解,正常情况下不会用这种手段对付他,因为他会让整个区域的土地都带电。 但是现在六个士兵都在这片烂泥中,如果用强电流攻击这片区域,先受伤的肯定是自己人,反而是更深处的行者受伤会轻一些。 第二百三十七章 影袭 行者等于是用这六个士兵当做了人质,在他看来,祝平炎如果出手,必然会失了人心,所以祝平炎不敢出手。 但祝平炎只是询问身旁的祝影:“士兵对电击的抗性会不会更高?” “不会,但也有强化系天骄的水平。” 那也行,祝平炎这么想着,上前几步,眼神提醒了几名士兵,士兵们纷纷把枪丢在地上,架在两腿之间,然后身体前倾,确保受到电击后不会倒地。 行者以为祝平炎要顾忌的人心,在绝对服从命令的士兵这里,根本不是问题,祝平炎见士兵们都准备好了,伸手按住地面,直接用最强的电流灌下去。 行者虽然猜测祝平炎多半不会攻击,但是他也做了后手准备,在身旁挖了一个坑,此时受到电击,身体瘫软,自然而然滑入这个坑里,跌进更深的土层。 他本想以此摆脱祝平炎,但是为了不至于摔伤,这个坑并没有多深,而全功率开启的祝平炎,电流足以触及坑底,所以他跌下去还是受到电击,只是程度弱一些。 也正因为程度弱了一些,让他可以开口说话:“许韵婷!” 做了绝缘处理的对讲机中,传来许韵婷疑惑的声音:“怎么了?” “快动手!” “但是计划……” “快!” 察觉到行者的异常,许韵婷也没有死板的按计划行事,立刻从藏身处露头,找到祝平炎的位置后,刚准备射击,就敏锐的感觉到有人察觉到了她。 祝平炎曾经被许韵婷阴过一次,这次被行者暗算,怎么可能不防备着许韵婷,所以嘱咐祝影小心提防。 而空地上一共就祝平炎和祝影两个人,祝平炎在专心电击行者,许韵婷自然也不可能忽略祝影,所以看见祝影消失,立刻警觉的闪躲。 而几乎是在她闪开的瞬间,一道寒芒划过她原先的位置,在岩石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许韵婷额头不由渗出些冷汗,要是躲得慢一下,恐怕已经身首异处了。 她也来不及管祝平炎了,立刻对祝影开枪,天火的威力巨大,却也只能打碎些石头,祝影再次消失,许韵婷毫不迟疑,头也不回的向前奔跑,再次凭借速度躲过攻击。 向前跑出几步,她旋转身体,伸手指向刚刚自己的身后,也就是现在祝影的位置,但她刚刚出手,祝影再度消失。 然而此时许韵婷却露出了一抹得逞的笑容,原来她伸出去的手里空无一物,只是比了个手枪的姿势,而真正握枪的手,越过腰侧指向了身后。 祝影刚刚出现,天火就打穿了他的腹部,祝影刺向许韵婷后颈的动作没有因为受伤而丝毫迟疑,但是他的身体在天火巨大的冲击力下,必须符合物理定律向后倒,这是不由他意志所改变的。 所以这一刀又落空了,祝影半个腹部被轰掉,瘫倒在地,再也无法动弹,只能等着许韵婷将他击杀。 本该如此。 在家族的训练中,许韵婷就是这么打败了拥有背刺能力的族人。 但有些尴尬的是,祝影的能力并不是背刺,而是影袭。 第一次攻击,为了达到突袭的效果,他选择了许韵婷身后山石的影子,第二次攻击,则直接选择了许韵婷的影子。 这两次都是出现在许韵婷身后,所以让许韵婷误以为他的能力是背刺,提前将枪口瞄准了身后。 但是许韵婷此时站在空地上,没有其他影子可以选择,祝影想要近身攻击,就只能选择许韵婷的影子。 而许韵婷转身,影子却不会旋转,所以本来在背后的影子,此时在许韵婷的面前,祝影就这么在许韵婷的注视下,从她面前的影子里钻了出来。 而这时候,她还一只手比手枪的姿势架在祝影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握着手枪,环抱着自己的腰,指向空无一人的身后。 尴尬的对视了零点零一秒,可能更短,祝影出刀,许韵婷调转枪口。 但是两人都没有成功,许韵婷的手被祝影抓住,祝影的手也被许韵婷的手抓住,两人僵持着不能动弹,力量竟然不相上下。 许韵婷的胸前的对讲机里,传来了行者哆哆嗦嗦的声音:“快打断他!” 许韵婷骂道:“你放跑了一个,我差点就死了,快闭嘴吧!” 许韵婷骂完,看见祝影的鼻子在自己的额头附近,一个头槌就砸了过去,祝影的速度不如许韵婷,来不及躲开,但是将脸转了过去,用脸颊接了这一记头槌。 而后祝影的反击完全出乎许韵婷的预料,因为祝影抬起膝盖撞在许韵婷的裆部。 许韵婷蒙了,哪个正常人能想到,一男一女近身缠斗,女的还没踢裆,男的先动手了。 而后的剧痛就让她脸色苍白,女人这个位置没有要害,不会体验到鸡飞蛋打的酸爽,但相对而言也是脆弱的部位,祝影这毫不留手的膝撞,打在任何地方都得疼半天,何况是这个位置。 祝影趁着这个机会,调转手中的匕首,正手变反手,刀刃向内,手腕一动,切向许韵婷抓住他手臂的手。 这把匕首也是法器,和祝平炎的那把剑一样,这种锋利的冷兵器,在天庭又多又便宜。 许韵婷在看见匕首切开岩石的时候,就大概清楚了这把匕首的底细。 所以她也明白,即使自己那看起来白皙柔嫩的皮肤,实际上比牛皮还要坚韧,却依然挡不住这把匕首,只能收回手。 而她收手之后,祝影立刻将匕首推向她的咽喉,由于是刀背,所以祝影倾斜了一下角度,以刀尖伤人。 许韵婷整个身子像右侧倾斜,躲避刀锋的同时,试图以整个身体的转动,扭转天火的枪口。 但是祝影一刀刺空后,也将身体向左转,两人像是跳舞一样,由面对面,变成了背对背。 许韵婷借机将本来压在腹部的手伸直,以便于更好的发力,然后另一只手握住枪管,硬要将枪口对准祝影。 祝影一只手拗不过她两只手,手中的匕首又是刀锋对内,角度上也没法再以刀尖攻击许韵婷的要害。 第二百三十八章 痛苦 此时如果祝影再次调转刀锋,刺向许韵婷的咽喉,就是和许韵婷争分夺秒,赌天火先打穿祝影的腹部,还是刀锋先切开许韵婷的咽喉。 祝影不想赌,所以他压低刀尖下刺,在许韵婷调转枪口之前,就会先刺中她的手,逼她放手。 许韵婷果然放手了,不是她不敢搏,而是她不知道这匕首的底细,万一这一刀可以直接斩断她的手,那就胜负已分了。 所以她只能先放手躲开这一刀,然后出拳打在祝影的手上,想让他弃刀,但祝影持刀的手岿然不动,反以刀尖上撩,逼退许韵婷的手。 许韵婷不得不缩回手,此时祝影终于有机会旋转匕首,让刀锋向外,然后横斩向许韵婷的咽喉。 许韵婷也趁机拔出身上的匕首,将祝影这一刀格挡开,两人围绕着各自的要害,与抓住天火的手,一阵刀光剑影的缠斗,又是不相上下。 - 相较于祝影和许韵婷的缠斗,祝平炎这边则毫无波澜,行者在电流下无法使用异能,也就被困于自己制造的地下空间,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祝平炎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办法,他已经不惜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用了最强的电流,只能尽量维持更久的时间。 通过直接向地面导入电流,在附近一段地面形成变化极大的电势差,一般称之为跨步电压。 此时如果有人进入或想要离开这个区域,两只脚分别踩在不同的电压区,就会形成电势差,人体的电阻比地面低,所以会有更多电流经过,造成损伤。 好在地面而来的电流,会在两条腿之间形成通路,并不会向上触及到主要脏器,所以一般来说,仅仅是跨步电压触电,并不会立刻致命。 但是正常人被电击后会肌肉痉挛倒地,倒地后主要器官一个都跑不掉。 所以在祝平炎动手之前,所有士兵都前倾着身子,因为双腿被禁锢,所以前倾的角度非常夸张,尽量确保双腿因为肌肉痉挛而蜷缩时,身体也不会倒地。 不过士兵们的另一个准备,却已经保证了大腿的肌肉不会被电击,也就不会产生屈腿痉挛。 在祝平炎放电之前,他们把自己的枪都丢在了地上,架在两腿之间,地面的电阻比人体高,人体的电阻却也比金属高,所以大量的电流会被金属枪支传导,而不流经人体。 当然,这也只是尽量避免伤害,插在地里的小腿依然会被电击,同时小腿与枪支接触的地方也会有严重烧伤。 不过相较于生死存亡,这些痛苦就只能忍受了。 由于被电击的只有小腿,而小腿被禁锢在泥土中,再怎么痉挛也不会影响身体的平衡,只要不倒地,生命安全就有保障。 行者的禁锢好像反而帮助了士兵,但如果不是双腿被禁锢,在祝平炎放电之前,所有士兵肯定都会并拢双腿,从根本上避免跨步电压,从而免于被电击。 不过也有个幸运的家伙,在被禁锢时就是双腿并拢的状态,此时周围五个同伴都被电的痛不欲生,只有他安然无恙,尽管脚下的地面带电,电流却没有经过他的身体,也就没有受伤。 有幸运的,也就有不幸运的,有两个士兵就在痉挛中弹开了枪,导致大面积触电,好在由于身体前倾,同样没有倒地,并无生命危险。 - 士兵是永远忠诚的,就像对付康新时,即便祝平炎要他们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命令。 无论祝平炎怎么对待这些士兵,都不会影响士兵的忠诚以及战斗力,但此时祝平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们还能坚持吗?” “能。”士兵的回答简短而坚决。 他看着士兵们的双腿冒出阵阵青烟,甚至有烤肉的气味弥漫出来,再抬头看见士兵们面无表情的样子,不由在心里问:“管理员,士兵是没有痛觉的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就没什么好内疚的了,受伤可以治愈,死了也可以用积分复活。 “当然有。” “为什么?为什么要给他们设置痛觉?” “你作为一个天生拥有痛觉的人类,可能会以为痛觉是不好的东西,但其实它对人有着非常重要的正面意义。不要说这些模拟人类的生物士兵,即便是帝国批量制造的战斗机器人,也会有痛觉器官。” 祝平炎完全不能理解:“疼痛是好事?” 疼痛是坏事,痛觉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件事。 很多人以为疼痛是客观的,针刺皮肤就会疼痛,不会受主观意识的影响,但其实对于人的身体而言,疼痛是主观的,是你的身体告诉大脑,然后大脑才会让你感觉到疼痛。 也就是说疼痛不仅不是被动承受的,反而是主动创造的,人类,包括绝大多数生物,主动创造了疼痛。 所以如果痛觉是负面的东西,就不会普遍存在于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生物身上。 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懵懂的,不知道什么好,什么坏。 就像对于人类社会的适应,孩子需要父母的教导,对于自然万物的适应,也同样需要痛觉的教导。 任何孩子在第一次见到火焰时,都会对这跳动的蓝色精灵心生向往,而当他伸手触摸时,痛觉就是最严厉的老师,告诉他这东西会伤害他的身体。 一个没有痛觉的孩子,就像是被家长溺爱,在家里无论犯了什么错都不会被教育,但当他走出社会时,该受到的伤害一样也不会少,甚至更多。 如果没有痛觉,一个孩子会满脸好奇的将自己的手指烤焦,他的身体就像溺爱他的家长,告诉他,没事,不疼。 可疼痛是主观的,外界对身体的损伤却是客观的。 被火焰炙烤时,你的身体也很希望能够金刚不坏,完好无损,但是办不到,不管会不会有疼痛的感觉,身体的损伤都不可避免。 所以只能用疼痛来告诉你,不行,这样会受伤,请记住这疼痛,以后必须远离火焰。 除了当一个严厉的老师,疼痛还是敏锐的情报员。 比如走路的时候,脚上踩了一根刺,如果没有疼痛,你永远也不会发现这根刺,继续走路,让它越来越深,感染溃烂,直到整个脚肿胀起来,才能通过视觉发现不寻常之处,然后处理伤口。 而现实情况非常简单,踩到刺了,脚还没完全踩下去,就疼的蹦起来,然后把刺拔掉,完事。 人常常把自己想做一个整体,但其实人类这样庞大的多细胞生物,是一个巨大的生物群落,称之为细胞帝国一点也不夸张,其下亿万子民,比任何一个人类帝国都要庞大。 所以被你厌恶的疼痛,实际上是从边疆(脚)到帝都(大脑)的八百里加急,一个从脚上过来的信使,风尘仆仆的跨越整个身体,大声呼喊着:“报!皇上,边疆告急,有外敌入侵!” 帝国的统治,必须建立在信息传递上,如果边疆都被打烂了,帝都这边还没反应,那是不是得等敌人打到帝都,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有外敌入侵。 就好像一个人如果没有痛觉,有人从后面偷袭,捅了两刀你都没反应,自己流血就流死了。 所以痛觉是有益的,甚至可以说人类遇到的很多问题,恰好是因为痛觉跟不上人类科技的发展,很多新鲜事物都不会被识别,从而误以为无害。 如果吸烟时会剧痛,全民戒严只在刹那,烟是如此,毒也一样。 知道疼还有救,麻木才会致命,所以要感谢疼痛,那是身体在救你,真正需要厌恶的,是带来疼痛的伤害。 就像人们常说的,吃亏是福,甚至说要感谢让你吃亏的人,吃亏才不是福,吃亏就像是伤害,永远不会是好的。 真正有益的是吃亏后的反思,就像是痛觉,痛觉是好的,而痛觉的作用就是要提醒你,远离那些伤害你的东西。 对于一个需要不断吸取经验存活的生物而言,痛觉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但是帝国士兵,作为一个专门用来战斗的生物兵器,真的需要痛觉这种东西吗? 如果只是为了传递信息,大大降低痛觉,改为触觉也同样可以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不至于受伤时还没有察觉。 且不说在传递信息方面,痛觉比触觉要敏锐得多,人工制造的生物不需要经验本身就是错的。 就拿最有可能触发痛觉的战斗经验来说,无论是生物士兵,还是战斗机器,都不可能在制造之初就提前预知其一生遭遇的所有战斗,然后一一编程应对。 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战斗经验需要后天积累。 就比如士兵们都预装丰富的战斗经验,这让他们不仅拥有极强的徒手战斗能力,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对于绝大多数正规热武器,都拥有丰富的相关知识,以及使用经验。 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完全陌生的战斗,比如与天骄的战斗。 每一次和天骄的战斗,都是全新的体验,都会有新的经验,痛觉这个老师时刻都能起到作用。 在地球尚且如此,更别说广阔的宇宙了。 对于一个生物而言,积累与处理经验的能力,比经验本身更重要。 第二百三十九章 你要杀我? 祝平炎并不是真的想知道为什么士兵会需要痛觉,他只是因为太过内疚,下意思的问一句,没那么想知道痛觉对人生的意义。 所以管理员后面的长篇大论,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是看着那些面无表情忍受痛苦的士兵,手有些颤抖。 这些士兵永远忠诚,并且无欲无求,但他们也是有思想的,活生生的人。 他可以让士兵去送死,因为他可以用积分再复活他们,可让他们承受这样的痛苦,实在有些于心不忍。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行者到底有没有被攻击到? 如果行者已经逃了,此时在别处看着他电自己人,是不是格外开心? 行者很不开心,因为他快要死了。 祝平炎的电击到他这里,其实已经很微弱了,麻痹了他的身体,却不足以造成严重损害,起码不会当场毙命。 但是在电流的影响下,他无法使用异能,而他此时身处地下,不能使用异能就没法换气,他已经能明显感觉到呼吸困难,再等一段时间,或许他就要被活活闷死。 眼下他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困难,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但是由于空气中的含氧量降低,他再怎么大口呼吸,也缓解不了气闷的感觉。 他脑海中不停想象着爬回地面大口呼吸的场景,但现实中却什么都做不了,连用手挖都做不到,因为他的手也在电流下抽搐,根本没法使劲。 一开始可能是电流没有经过脑袋,那时候他还能说话,现在他连向许韵婷呼救都做不到了,因为他的舌头已经僵硬,根本发不出有意义的话语。 就在他快死掉的时候,电流忽然停止了,这让他喜出望外,但是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他长时间被电击的身体还在不断的痉挛,异能也同样没法使用。 - 祝平炎并不是因为同情士兵而停止了电击,因为这时候士兵的腿已经严重损伤了,停止电击也不会有任何改善,反而如果因此放跑了行者,士兵们的伤就白挨了。 他停下来,是因为实在没有灵力了。 对地面放电本来就是最粗暴的异能使用手段,几乎没有任何技巧可言,相比于直接发射闪电,这种攻击手段会浪费大部分能量。 行者不制造气孔,给了祝平炎闷死他的机会,但是行者挖一个地下空间的行为,又绝了祝平炎闷死他的可能。 因为祝平炎根本就没有能力长时间维持这样高功率的输出。 祝平炎瘫倒在地上,士兵们则纷纷用匕首把自己几乎烧焦的腿从泥土里挖出来,然后给自己上药,祝平炎觉得,在这样的两条腿上上药,应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想要治好,只能去找天骄医生了。 出于内疚,他想花些积分,从商店里直接给士兵们兑换一些药物。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用积分兑换过药物,因为积分商店里中对药物的定价很奇怪。 如果治疗目标是其他人,比如白猫,那兑换药物在地球科技范围内,价格还算合理,一但超过地球科技,价格就忽然翻了几十倍,贵得离谱。 但如果是兑换自己使用的药物,价格就忽然变得合理了,虽然也是随着药效不断递增,但增长曲线要平滑很多,和兑换武器差不多。 但其实也不是很划算,因为在天庭可以买到一些超越地球科技的药物,祝平炎也不差钱,没必要去花积分买药。 但是他将士兵作为搜索条件后,搜出来的东西完全换了一个列表,通用药物完全被挤的看不到,满屏都是“士兵专用”。 而凡是标注了“士兵专用”的药物,价格都便宜的离谱,一瓶超过地球科技,可以快速治愈外伤的药物,竟然只要十积分,并且还诡异的标注着“一百积分可无限续杯。” 祝平炎试探着问:“无限续杯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不过买了之后会直接到士兵的物品栏里,只有购买的士兵可以使用,其他士兵也不能共享。” 还真是和无限续杯的原理完全一样。 不过祝平炎要给六个士兵全部购买的话,要花光自己的所有积分,所以他还是只用十积分兑换了一瓶,给六个士兵匀着用。 这时候地面忽然炸开,露出了一个洞,他小心的凑过去,往洞内看了一眼,深不见底,但是能听见里面传来剧烈的喘息声。 很显然,行者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只能用最后一点力量开个洞呼吸。当然,也有可能是不敢出来,只能开个洞呼吸。 但其实两者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行者实力无损,完全可以遁走至几百米外,然后安然走出地面呼吸。 祝平炎往里面打了一枪,但这个洞不是直的,子弹打进了泥土里,呼吸声没有丝毫变化。 明知道行者就在下面,却没有办法弄死这个混蛋,急的他围着洞转圈,这时候一个士兵喊道:“会长!” 他闻声转头,士兵什么话也没说,丢过来一个手雷,他也什么都没说,对士兵竖了个大拇指,然后把手雷丢了下去。 由于洞是弯曲的,手雷没有到底,卡在一个拐角处就炸了,但是行者肯定会受伤,就算手雷破片伤不到他,密闭空间内手雷的冲击波也没法躲。 本着不管有没有人,先用火力覆盖的精神,他又丢了一颗手雷,但是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没成功,手雷还没掉下去,就被行者用土推上来了。 祝平炎赶紧卧倒躲避,不过其实没太大效果,主要还是靠连衣裙的防御。 几分钟之后,这个洞也消失了,行者缓过来后,也没精力和祝平炎斗智斗勇,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对此祝平炎也没有什么办法,心想能不能买一个遁地的法器,或者找一个遁地的天骄过来,不求战斗力有多高,能把这孙子挖出来就行。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行者离开,他只能将目光移到正在和祝影缠斗的许韵婷身上。 - 许韵婷是速度强化系,优势就是速度,可现在和祝影近身缠斗,根本没法发挥速度优势,当然,祝影也没法使用他的异能,没占多大便宜。 祝影之所以不用影袭离开,而是保持近战状态,就是等着祝平炎过来帮手。 通过之前的几次攻击,祝影已经发现了,他如果用影袭,就会和许韵婷展开一场捉迷藏般的战斗,许韵婷的速度再快,也逃不过他的影袭,而他又会因为速度不够,攻击不到许韵婷。 如果是两人单挑,这两种战斗方式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先失误的人先败。 但如果考虑到外人的插手,比如现在走过来的祝平炎,那近身缠斗的方式就会有更高的胜率。 在捉迷藏一般以快打快的战斗中,祝平炎来了也只能追着许韵婷打,不能说没作用,但肯定起不到奠定胜负的作用,因为许韵婷可以利用速度摆脱祝平炎逃走。 可现在的局势下,祝平炎的到来,就会瞬间决定胜负。 许韵婷想跑,但是她跑不掉,只能眼睁睁看着祝平炎接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和祝影改变身形,像是跳舞一样扭来扭去,让祝平炎的闪电无法攻击。 祝平炎却只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一边走一边抬起手,手中电光闪烁,像是快坏掉的老旧灯泡,不过最终还是点亮了,闪电攻击的耗能其实很小,这段时间的恢复勉强能放一两下。 等祝平炎走到十米内,甚至什么都不用做,许韵婷与祝影的战斗已经落入下风了,因为许韵婷被祝平炎牵扯了太多精力。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人都走过来了,难道一点都不防备? 祝平炎在身上摸了摸,他的法器长剑丢了,身上也没有其他冷兵器,这两个跳舞一样扭来扭去的人,用枪打也不合适,难道要上去徒手肉搏? 可是许韵婷一手枪,一手刀,上去肉搏会不会太冒险了? “放电。”祝影说道。 刚刚把六个士兵全电成残废,祝平炎下意识的反对这个提议,但是他很快想到,许韵婷又不是躲在地底没法攻击的行者,不需要持续放电。 于是他直接伸出手,一道电流打在许韵婷身上,不可避免的牵连到祝影,不过电击只持续了瞬间,祝平炎就停手了,对两人都没有造成太大伤害。 趁着许韵婷被电击无法动弹的瞬间,祝平炎一脚踢开威力巨大的天火,然后抬手对准许韵婷,手中电流迅速聚能,闪电冲击释放。 在天火被踢开,又被闪电冲击锁定后,许韵婷立刻干起老本行,毫不犹豫的跪地投降。 而她刚刚跪倒,祝平炎的闪电就从她头顶飞过,这毫不犹豫的攻击,让她双手颤抖起来,然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被打出一块黑炭的树木,颤抖的更加厉害了。 “你要杀我?”许韵婷颤抖着问,语气里只能听出恐惧,所以也不知道是质问还是疑问。 祝平炎没法迅速聚能第二道闪电,所以拔出枪瞄准了许韵婷,然后才颇为疑惑的说:“有什么问题吗?” 许韵婷呆呆的看着他,什么话也没说,但是身下一滩水渍晕开。 第二百四十章 李栀下落 许韵婷的双眼满是泪水的问:“你要杀我?” 这让祝平炎一时有些不自信了,如果他喜欢四处留情,此时怕是要怀疑许韵婷是某个被遗忘的老情人。 但是他只在失忆的时候和白猫有一段孽缘,也可以肯定之前不认识许韵婷,所以分外疑惑的问:“你差点把我一枪打穿了,我杀你有什么问题吗?” 许韵婷泪眼朦胧的眼睛满是茫然,她想起了刚刚成年的时候,在未来的规划上和父母起了争执。 因为她只是很普通的速度强化系,所以父母想让她在家族里当个文职,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就行了。 但是她自己不认这个命,在家族内部的比试里,她也算是上游,为什么要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 于是她私自跑了出来,一个人在诸子百家的乱世里闯荡,几年时间下来,也遇到过一些危险,但是都被她逃了,还机缘巧合得到了天火。 直到参加围攻龙卫的那次任务之前,她都觉得自己可以闯出一番事业,就像是任何一个故事里的主角。 不过在被比她小很多的王庭抓住,又见到了很多真正的强者,这种想法就慢慢淡了。 可龙卫的经历又给了她一个错觉,天骄的世界好像也没那么危险,打不过可以跑,跑不掉也可以投降,投降就能保命。 可现在她投降了,对方却因为之前的仇怨,依然要杀她,那该怎么办呢? 所以她茫然了,原来不是投降就可以活命。 她倒是误会祝平炎了,他只是动手快了些而已,真投降后也不至于为了那一枪就要杀她,比如现在祝平炎就没杀她。 但不等祝平炎说什么,求生欲强大的许韵婷终于想到了活命的法子,急忙喊道:“别杀我,我知道李栀在哪!” 祝平炎皱着眉头,觉得这个女人走投无路在胡说:“湮灭会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告诉你?” 如果是刀疤知道,到还有一定的可信度,可许韵婷显然是纯粹用金钱请来的帮手。 许韵婷梨花带雨的扑过来要抱住祝平炎的腿哭诉,求饶的技能点满了。 不过祝平炎急忙躲开了,她这梨花带雨的雨,成分有些复杂,还是敬而远之得好。 这一下扑在了地上,她也没计较,赶紧爬起来解释:“不是他告诉我的。” 原来上次那一战后,湮灭又独自离开,直到冰海加入,才通知他们到这里汇合,而许韵婷当时恰好就在这里,所以提前到了,而且由于一贯的鸡贼性格,她是偷偷过来的。 在冰海加入之前,湮灭已经认命,虽然明知道交出李栀多半也不会有活路,但是左右都是死,还是想试试祝平炎能不能信守承诺。 所以那时候他已经把李栀带在身边了,许韵婷赶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他带走李栀,许韵婷就远远的跟着,虽然没敢跟太近,但是起码知道了李栀的大概位置。 这番解释倒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祝平炎往悬崖上看了一眼,相比于湮灭存活那渺茫的可能,许韵婷这边好像还更有希望一点。 于是他掏出了一根封魔针,许韵婷也不犹豫的伸出手,让祝平炎扎一针。 之后祝平炎和祝影就带着她离开了,六个士兵则留在原地,一方面是他们伤还没好,另一方面也是等着湮灭那边的结果,万一湮灭真没死呢。 - 此地荒山野岭,移动全靠奔跑,许韵婷中了封魔针后,移动速度太慢,而祝平炎又等不及,所以便背着她。 只是许韵婷那柔软的身子一贴上来,祝平炎就有些不知所措,在这颠簸的山路上奔跑,只是片刻就被磨蹭的受不了,赶紧把她放下来,换祝影背着。 他一直以为对李栀一往情深,其他的女人都是天边浮云,但还是经常在独眠的夜里想起白猫。 如果把喜欢白猫当做情有可原,那他和许韵婷就真没有任何柔情可言,见面就打生打死,在此之前,祝平炎从来没把她当女人,而只是一视同仁的看做敌人。 就这样一个算得上陌生人的女人,依然能让他心如风旗,躁动不堪。 这时候他才明白,他也只是一个极为寻常的普通男人,长时间不碰女人,甚至让他在这方面的抵抗力比正常人更差。 这让他不由的加快了脚步,想要尽快找到李栀,因为他害怕,如果一直找不到李栀,他会不会因为肉体的欲望而忘掉李栀。 毕竟以他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沉沦温柔乡,到时候也可以毫无顾忌的和白猫在一起,白猫大概也不会像李栀那样在乎他是否有别的女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但只是想到,就让他感觉分外心动。 此时一个少年终于看清了自己的欲望,这让一向自诩情深义重的少年羞愧难当,但除了董一那样的特殊情况,世人谁能做到清心无欲呢,毕竟无欲便无情。 这世上或许有王庭那样的天生情种,但是大部分还是如祝平炎这样懵懵懂懂的纯情少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认为感情远大过欲望,甚至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可以脱离欲望独自存在的。 这些人中的一小部分,极为幸运的在一开始就遇到了真爱,从没去思考过欲望与爱情的分界,因为他们的欲望也是爱情的一部分。 但更多的人还是在爱情中纠葛沉沦,各自走向不同的道路,有赵浅这样招蜂引蝶体质,却依然洁身自好的,也有选择遵从欲望的猥琐大叔骄阳。 不过大部分人应该都是陈康这种类型,逐渐认识到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所以爱情和欲望的分界线,并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无足轻重,根本不去纠结什么爱情与欲望,有爱情就要爱情,有欲望就满足欲望。 人生总会有一个瞬间,忽然就走到了岔路口,要选择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祝平炎本该是那极少部分的幸运儿,但李栀却偏偏下落不明,搁置了他的青春,让他不知不觉走到了这个岔路口。 他不想选择,他要等一个人来。 不过啊,在人生路上要等的那个人,在现实中是要主动去找的,等待永远等不来真爱,只能等到蹉跎。 所以祝平炎由快走变成小跑,由小跑变成奔跑,找了两年了,他终于要找到李栀了。 “慢……点……”许韵婷带着颤音说道。 祝平炎猛然转头,凶狠的看着她:“不管快慢,总会到地方的。”他疑心许韵婷是在骗他,所以才想慢些,好拖延时间。 许韵婷喘着气说道:“反正早晚都会到地方,能不能正常点走,你打算这样跑几十里吗?就算你是武极……” 祝平炎打断了她:“我是开车来的,越野的,过了前面这个林子就可以上车。” 许韵婷没话说了。 于是祝平炎继续跑,祝影只能以相同的速度追,许韵婷只能死死抱着祝影,在高速的奔跑下,像个马达一样在祝影身上颤动,尽管有两个缓冲垫,还是万分痛苦,因为这两个缓冲垫本身也很脆弱。 做过手扶式拖拉机的同学,或许能稍微体会到许韵婷的感受。 如果不是祝平炎带头跑,祝影只能跟在后面追,许韵婷都要疑心祝影是不是起了色心,故意占她便宜了。 好在很快就上了车,祝影开车,许韵婷立刻像是刚刚经历过什么大战一般,瘫在后座上,把手伸进衣服里揉着已经麻木的胸口。 站在车门口的祝平炎,神情古怪的看着这位躺在车座上揉胸的少女:“你有什么需求,能不能回去再解决?” 许韵婷没好气的骂道:“需你妹的求,老娘都麻了还需求。”然后她悚然惊觉,她现在还是俘虏的身份,赶紧坐起来,乖巧的给祝平炎让位置。 李栀被关的地方离这里很远,所以有充足的时间让许韵婷身体恢复,不过在恢复之前,许韵婷已经在忧虑另一个问题了。 “是不是找到李栀,你就会放我走?” “是的。”祝平炎面如平湖,他现在只想找到李栀,对许韵婷的生死一点不在意。 许韵婷沉默了几分钟,忽然说道:“当初我打你那一枪,其实可以瞄准头的。” “尽量打身子不打头,这种常识你没有吗。”打头当然是最致命的攻击,但是相比于庞大而且难以移动的躯干,打头的失误率很高。 许韵婷一时无语,好一会她才说道:“当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不过我是觉得,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所以就没打头。” 祝平炎笑了:“哪里留了一线?你知不知道我当时受的是致命伤,地网把我带走的时候,医院根本治不好,祝影去找了天骄医生才让我活过来。” 许韵婷再次无话可说。 祝平炎明白她的意思,为了避免再出什么幺蛾子,认真保证道:“找到李栀,我就立刻放了你。” 许韵婷假笑着应付了一下,显然是没把这保证放在心上,毕竟她也不知道祝平炎是什么样的人,诸子百家无视承诺的人多了,不差他祝平炎一个。 第二百四十一章 脱困女孩 在许韵婷的指引下,祝平炎他们驶进了一个小镇,但此时许韵婷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东拉西扯,就是不说李栀的下落。 祝平炎一直疑心许韵婷在骗他,现在见许韵婷这样子,更是担心,不再理会她的打岔,直接说道:“我不杀你,但自有其他手段让你说实话,你是自己说,还是等我动手?” 许韵婷惊讶的说道:“你竟然打女人?” 祝平炎不再废话,伸出一只手,手中闪烁着电光。 见状,许韵婷不再打岔,沉默了几秒后说道:“你得给我个保证。” “该给的保证我已经给了,是你自己不信。” 许韵婷忽然委屈起来:“你要是能像董一那样善待俘虏,我至于不相信你吗?” “董一?一二三的一?” 那次袭击龙巢,去的都是和许韵婷差不多级别的人,而且由于最后双方和谈,所以大部分人都被放出来了,自然就会有很多好好奇董一的身份,所以许韵婷后来也听到了董一的姓名和一些基本信息。 此时听到祝平炎竟然能准确说出董一的姓名,也颇为诧异,毕竟这不是个常见的名字。 所以她下意识反问了一句:“你认识他?” “何止认识,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祝平炎忽然有了主意,“既然你不相信我,但是相信董一,那就让他来保证吧。” 说着他拨通了董一的电话。 听着电话里董一的保证,许韵婷其实也不能从声音判断是不是真的,毕竟当时交流也不算多,时间也挺久了。 不过她在祝平炎拿出手机的时候就瞅了一眼,确实是原本就有一个叫董一的联系人,对他的话就信了七八分。 再听见他和这个叫董一的,可以肆无忌惮的讨论天骄的事,又多信了一分。 如果说董一这么奇怪的名字,在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里也可能重名的话,那恰好有两个叫董一的天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了。 本来她就明白,迟早是要说的,她也很担心祝平炎对她用刑,万一吃不住打说出来了,不仅挨了毒打,也没有获得好感,因为挨了打才说,祝平炎肯定不会感谢她,只会觉得活该。 况且已经带路到这里了,就算她不说,祝平炎也可以用雷霆会的人力大范围的找,总有能找到的时候。 所以在权衡利弊后,为了不出现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的局面,她还是选择相信祝平炎和董一的双重保证。 在她的带领下,祝平炎很快在一条偏僻的小路边找到一个屋子。 屋门被锁着,祝平炎二话不说直接把锁砸断,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 正对着门的是一个与墙差不多大的货架,货架上摆满了罐头,往前走一步,能看见右边有一个卫生间,卫生间的门旁边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坐着一个被铁链锁起来的女孩。 女孩有些惶恐的看着冲进来的陌生人,对于直接扑过来抱住她的祝平炎,更是吓得胡乱挣扎,不停的用手捶打祝平炎。 无论祝平炎怎么强调自己的身份,也没法让女孩放松,他只好松开手后退开,然后让其他人都出去,他自己坐在对面。 等到女孩慢慢平静下来后,他才柔声问道:“你不认得我了?” 女孩蹲在床上,很戒备的看着他,缓缓摇头。 “那你知道自己是谁吗?” 女孩果然还是摇头。 这种情况祝平炎在很早以前就有过猜测,所以他拿出一张照片:“你看,这个是你,这个是我,你叫李栀,我叫祝平炎。” 女孩看着这张照片,眼睛里慢慢有了神采,他小心翼翼的下床,走到祝平炎跟前,从祝平炎手里接过照片,认真看了好一会后,才终于开口了:“我叫李栀?” 祝平炎坚定的点头:“我是来救你的。” “但是爸爸说我生病了,不能出去,会传染给别人的。” 祝平炎暴怒起来:“他不是你爸爸,你爸爸叫李建国,他是杀死你爸爸的凶手!” 李栀被吓得缩回床上,祝平炎赶紧坐回去,语气柔和的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那个人不是你爸爸,哪有爸爸会把女儿锁起来的。” 李栀又看了眼手里的照片,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对祝平炎说道:“我生病了,如果出去,会被其他人抓起来的。” 祝平炎站起来,尝试着走到床边,见李栀没有那么激烈的抵抗情绪,缓缓在床边坐下:“不会的,你没有病,只是失忆了,不会传染给任何人,也不会有人再能伤害你,我永远都会保护你。” 李栀眼中满是憧憬:“那我能出去吗?” 祝平炎看见她腿上的铁链,眼泪瞬间模糊了双眼,哽咽着说:“可以,你想去哪都可以。” 说着他掏出一把匕首,利落的斩断铁链,但是套在脚上的镣铐却没法粗暴的用匕首斩断,因为稍不注意就会伤害到李栀。 他只能一边柔声安慰李栀,一边小心翼翼的把匕首伸进镣铐里,从里向外切。 法器匕首虽然锋利,但是想在这样毫无蓄力的情况下靠自身锋利切断钢铁,还是非常困难,切开第一个镣铐还没有出问题,切开第二个镣铐的时候,匕首切开镣铐后又往前送了一截,在他的手臂上切开了一道伤口。 伤口其实不深,但是很长,看着非常吓人,李栀吓得尖叫起来,祝平炎随手撕了一块床单,在手上裹了两圈,不为包扎伤口,只是挡住李栀的视线,让她没那么害怕。 “没事的,一点小伤,你现在自由了,不想出去看看吗?” 对于长时间被锁在屋里的李栀,自由的诱惑无限大,她摸了一下已经没有镣铐的脚腕,然后走到以往铁链尽头的地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再也没有铁链能束缚她。 尝试着向前踏出一步,然后站在从有记忆以来,从来没有办法到达的地方,囚于她心灵的枷锁也终于解开,她快步跑出了屋子。 祝平炎也跟着她走出屋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笑容灿烂的李栀,手却解开了包扎伤口的床单,把受伤的手伸给祝影,祝影快速帮他包扎伤口。 这时候李栀忽然哎呦了一声,祝平炎一个箭步冲上去,关切的问:“怎么了?” 李栀抬起脚拨掉上面的碎石子:“扎脚。”原来她是光着脚出来的。 祝平炎一把抱起她:“想去哪?” 这时候祝影却不合时宜的扒拉祝平炎的手,祝平炎很不耐烦的看向他,却发现是自己受伤的手还没有包扎好,祝影要继续帮他包扎。 于是他换了个姿势,单手抱着李栀,将另一只手伸到祝影面前:“快点。” 女孩趴在祝平炎的肩膀上,感受到他的心跳,在这一瞬间无比的安心,轻声说道:“我是李栀,你是祝平炎。” - 她的记忆回到了以前,那是她此时记忆的起点,她从黑暗中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的,连自己都是陌生的,这让她陷入了无限的恐慌,只能不停的问屋子里唯一的人,我是谁,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那个男人却没有想要回答的意思,又是翻地图,又是看笔记,好像是在想着什么很重要的问题。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自己腿上的铁链,再加上男人的漠然态度,慢慢的,她开始有些害怕,不敢再大声嚷嚷,但还是不停的问这些问题,因为这些她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更让她恐惧。 男人或许是觉得她太烦人,极为敷衍的说:“我是你爸爸,你叫李栀。” 其实她知道,这个人多半不会是她的父亲,她虽然失忆了,但基础的常识还在,知道一个父亲不应该对女儿如此冷漠,但是她很害怕,所以不敢反驳,只是小心翼翼的问:“爸爸,你为什么要锁着我?” “你生病了,不能出去。” 她还想问更多,但男人就不再理她了,被问烦了之后,还会用非常凶狠的眼神瞪着她,她也就不敢多问。 之后就连这个可疑的爸爸都离开了,只剩她一个人留在这里,饿了就吃罐头,渴了就喝自来水,不会饿死,但也仅此而已。 在对过去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一个对自己无比冷漠的人,自称是她的父亲,并且以生病为理由把她用铁链锁起来,不准外出,门窗都有厚厚的隔音层,呼喊都没有效果。 她怎么可能就这么相信对方的话,所以在湮灭离开后,她也尝试过挣脱铁链逃走,但是手边没有任何工具,连罐头都是塑料包装的。 就算她是个神偷,用头上的塑料发卡就能开锁,可也没有锁给她开,脚上的镣铐是直接焊死的。 在多次尝试无果后,她只能接受现状,每天按时吃饭喝水,然后就坐在床上,看对面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转动,努力回忆自己是谁。 可无论她多么努力,依然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过去的记忆像是和她一样被锁了起来,而且那把无形的锁比她腿上的镣铐更加坚固。 第二百四十二章 赎金 在女孩看时钟看了十几天后,湮灭再次返回了这个屋子,女孩马上走过去,把憋了许久的问题都一股脑的抛出去。 当她问到自己的过去时,湮灭会回答一句,你叫李栀,然后对其他问题就完全忽略了,将消耗掉的罐头补充好之后,再次离开了。 又是度过了一段孤独煎熬的时光,湮灭再次出现在屋子里时,女孩不敢再问问题,她讨好的喊着爸爸,只是希望这个人能多留一段时间,和她说几句话。 但是让她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湮灭竟然走到床边,帮她斩断了脚上的锁链,然后带着她离开了屋子。 她高兴的几乎要晕过去,一个劲的说话。 “谢谢爸爸。” “爸爸,是我的病好了吗?” “爸爸,我以后可以出去了吗?” …… 还是和以前一样,她问了很多问题,但是没有得到一点答案,甚至连屋外的风景也没有来得及看,出门之后就被扔进了一个箱子里,她只来得及看一眼天空,箱子就被封上了。 自此之后他们经常换地方,好像是在逃命一样,但是大部分时候,她还是一个人在屋子里,和之前也没有太大区别。 她有时候很希望湮灭真的是她爸爸,因为在没有过去,看不到未来的情况下,她的世界里只有湮灭一个人,她当然希望这个人是会对她好的亲人。 但有时候又希望湮灭只是一个绑架她的坏人,因为湮灭实在太冷漠了,如果他是劫匪,这冷漠才有得解释,可如果他真是自己的父亲,这冷漠就更让人寒心。 而且他们在逃,就肯定有人追,追的人会是谁呢,是她真正的家人吗?这让她心里一直存在一丝希望,或许她真正的家人会很爱她,只要她得救,就可以自由自在的外面生活。 所以祝平炎暴力破开门进来的时候,女孩除了害怕,还隐藏着更多的期望。 现在祝平炎抱着她在四周看着她以前想看的所有风景,陪她说以前她想说的所有话,她再次搂着祝平炎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脸上:“我叫李栀。” - 祝平炎本来以为李栀在失忆的情况下,应该会急于了解自己的过去,但是李栀却一直没有问过去的事,反而执着于到处乱跑。 不过想到李栀被这样锁在屋子里两年,祝平炎就没有多说什么,耐心的陪着她四处乱跑,一直跑到天都黑了,才一起坐车回去吃饭。 看着狼吞虎咽的李栀,想到屋里面的那些罐头和堆积的罐头盒,祝平炎又忍不住想哭,他拉着李栀的手:“以前你什么好吃的没吃过,爸妈千方百计的做好吃的,想让你多吃点都难。” 李栀愣了一下,然后放慢了吃饭的速度,终于开始问过去的事:“我家里很有钱吗?” 祝平炎点了点头。 李栀又问:“爸妈还好吗?” “他们……死了,被绑架你的人杀了,不过现在应该已经报仇了。” 李栀点了点头,并没有如祝平炎所想的伤心,继续问道:“那我和你是什么关系?” “我是李家的养子,也是你的男朋友。” …… 花了几个小时,祝平炎把过去的点点滴滴讲给李栀听,希望能帮助她恢复记忆,但是她的失忆明显比祝平炎之前那次严重得多,并无任何效果。 这时候祝平炎才想起来给骄阳打个电话,询问湮灭那边的情况,他本来以为湮灭必死无疑,却没想到这样竟然还是让他跑了。 不过现在他对湮灭并不关心,能杀死固然好,不能杀死他也懒得再计较。 就算要报仇,也等他日后成为灵台再说吧,现在靠着别人,到底是有很多不方便的。 他更好奇湮灭是怎么逃的,于是多询问了几句。 原来湮灭在悬崖上布置了很多陷阱,这倒是没什么,多半是法器布置出来的陷阱,对这些最低证道巅峰的家伙没有太大效果,只是拖延了一点时间。 但正是拖延的这些时间,让湮灭发动早已准备好的传送法阵,逃离了现场。 不过法阵只能传送一个人,所以他的两个帮手一个都没跑掉,索性永生谷出来的人多有些善心,并没有随手杀掉这两人,而是把他们捉回来关了起来。 这两人只是湮灭请来的帮手,甚至都没见过乌龙,自然和乌龙的死也扯不上什么关系。 但是两人嘴上说着不会再帮湮灭,谁知道是不是真的,直接抓起来当然是最保险的手段,等杀掉湮灭再放了他们就行。 祝平炎也告诉他们,李栀已经找到了,如果再遇着湮灭,直接杀掉就行。 挂断电话不久,刀疤和冰海两人就被士兵押送到了祝平炎面前,一同被送回来的还有一副盔甲。 盔甲自然是冰海的刑天铠,毕竟冰海的战斗力是靠盔甲,而刑天铠作为上古神器,谁也不知道普通人能否使用,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在给冰海封魔之后,又把盔甲脱掉了。 不过士兵们带回了盔甲的时候,也带回了永生谷众人对祝平炎的警告,这副盔甲绝对不能碰。 并不是永生谷的人觊觎刑天铠,生怕祝平炎抢先夺了去,要真是那样的话,人送回来关起来,盔甲直接留下就行。 而是天空之神姜万钧曾经发话,这副铠甲只能冰海用,所以谁敢来抢刑天铠,就很可能受到地仙的追杀。 证道没有能力抢夺冰海的刑天铠,而对一个灵台来说,这是超级不划算的买卖,死亡率可能超过80%,没有谁会拿自己的性命去试一试。 但是对冰海来说,别说80%,哪怕是99%,都不够保险。 太多太多的可能,即使在姜万钧刚说出这话的时候,他也没仗着自己的免死金牌去招惹任何人,这种毫无意义的装逼只会招惹仇人,他是第一次当灵台,但不是第一次当人。 可谁能想到,为了贪图一些钱财,他第一次被雇佣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敌人本身是证道,对刑天铠有所求,偏偏背后有一大群灵台,战斗力足以碾压他。 固然没有人敢抢他的刑天铠,但是现在他自己接受雇佣,加入祝平炎的敌对势力,怎么着也不可能要求祝平炎不攻击他吧? 所以这时候祝平炎杀了他,抢走刑天铠,可以说是非常顺理成章。 地仙八成不会讲道理,但万一在这一刻姜老爷子讲道理了,又或者姜万钧只是随口说说,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也可能他已经成了枯骨,却根本没人把这件事告诉姜万钧,姜万钧自己多半也不会主动问,那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所以他自己万万不敢把所有希望,全部赌在姜万钧虚无缥缈的一个承诺上。 在见到祝平炎之后,他就立刻跟湮灭撇清关系,着重强调自己是为了钱才加入。 祝平炎本来就没打算杀他,现在见他这么积极,立刻计上心头:“我是讲道理的人,和湮灭之间的仇恨不至于牵连到你们,但是你们多次破坏了我报仇,这也是事实,按照江湖规矩,想活命,是不是得留下点什么?” 冰海脸色一变,他估计是想到了刑天铠,不过这也正常,他最在乎的就是刑天铠,当然会第一个想到刑天铠。 但是很显然,借助刑天铠才能触及灵台的他,是不可能简单放弃刑天铠的。 即便在性命攸关的时候,依然不甘心的做最后挣扎:“不是我不想给,只是刑天铠本就不是我的东西,我只是替天空之神保管,哪有资格把它送给你们呢。” 祝平炎笑道:“真实的情况你我都知道,不用夸大其词。” 冰海刚要说什么,祝平炎抬手打断了他,继续说道:“你也不用担心,我不图你的刑天铠,很快我就能成为灵台,刑天铠对我没有意义。” 这话听得刀疤忍不住笑出声来:“好大的口气,且不说刑天铠对灵台也算是好东西,你好歹到了证道巅峰再去图谋灵台吧?” 冰海面有不豫之色:“武极巅峰本就更容易进入灵台,如此年轻的武极巅峰,更是天纵英才,哪是你这样的俗人能理解的。”他巴不得祝平炎再狂一些,直接把他放了。 祝平炎瞥了一眼刀疤:“别急,待会再和你谈”然后又转头看向冰海,“你也别想糊弄我,要是白白放了你,我心里也很不平衡,不如你以后就跟我干,五年,五年之后你要是觉得不满意,可以另谋出路。” 冰海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心里早就乐开花了,这波赚快钱失败,他是不敢再接任何这样的单子了,所以本来就是要找一个稳定饭碗的。 虽然老大竟然是个证道中期,这多少让人有点不甘心,但是如今他为鱼肉,一个能保命也能保住刑天铠的出路摆在他面前,这点不甘心完全算不了什么。 他只是在心里计较了一秒,要用什么样的姿态同意祝平炎,太高兴会不会让祝平炎觉得吃了亏,临时加筹码,但是太过不高兴也不好,有可能让祝平炎误以为他表面同意,暗地里有龌龊想法。 所以最后他还是用平静但略带些喜悦的表情说道:“能跟随您这样的少年英才,是我三生有幸。” 祝平炎也没空计较冰海心里的想法,他挥手让人带走冰海,然后转头看向刀疤:“你不和湮灭撇清关系?” 刀疤知道他和湮灭的关系是没法否定的,所以没有从这方面回答,但也同样不想死在这里,于是反问道:“我想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一个华夏的孤儿,怎么可能在两年内经营出这样的关系网?” 祝平炎摸着下巴,如果刀疤没有被抓住,他可能还会封锁消息,但现在这种情况,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直接说了出来:“我可没有面子请来这么多人,这一切都是湮灭自找的,要不是他出手狠毒杀了乌龙,又怎么会招来这样凶猛的报复。” 刀疤喃喃自语:“乌龙,乌龙,难道是永生谷的那位?” “你也知道永生谷?” 这就相当于回答了,刀疤陷入极度震惊:“他竟然杀了乌龙,是他说的那个精神系天骄!” 这反倒让祝平炎有些疑惑:“永生谷在诸子百家很出名吗?” 刀疤想起这位是华夏人,可能并不清楚诸子百家的情况,于是点了点头:“何止出名,几乎是人尽皆知,据说乌龙是神灵的使者,不老不死不朽不灭,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经在人间游走,到处收集神选之人。” 乌龙不一般,这是祝平炎早有预料的,看那几个八九十岁的养子,就知道乌龙绝对不可能像看上去那么年轻。 “乌龙的实力弱了点,不过品行也当得上‘神灵使者’,但是他的养子是什么神选之人?”别的不说,白猫、骄阳、风语这些,一个个都是问题少年。 “这我倒是不清楚,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但是据说永生谷的人突破灵台都非常容易……骄阳和风语是永生谷的人?”骄阳和风语在灵台里算得上非常年轻了。 从这方面想,祝平炎倒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永生谷这些人半数都是灵台,这概率确实比正常情况下高太多了。 刀疤叹息一声:“没想到他竟然杀了乌龙,怕是难逃一死了,现在追杀他的还只有永生谷的人,等消息传开了,会有更多人追杀他,乌龙的朋友很多,他可是诸子百家最不能惹的人。” 祝平炎笑看着刀疤,自从刀疤问出第一个问题,他就知道刀疤的想法。 刀疤没法像冰海一样直接和湮灭撇清关系,倒不是面子抹不开,只是担心祝平炎不信而已。 所以他绕了一圈,先问清楚这次的敌人到底是谁,是不是永生谷根本不重要,拥有这么多灵台,这个势力必然很强大,所以刀疤就可以借机用“无能为力”作为理由退出。 祝平炎本来也没打算和他说这么多,只是永生谷的情况比祝平炎想象的更加古怪,所以忍不住多问了几句,现在闲话聊完了,就要说正题了。 “我可以不杀你,湮灭死后,也会放你走,但是赎金总得交吧?” 有冰海的前车之鉴,刀疤早有准备:“我可以为你工作五年。” 哪知祝平炎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可以信冰海,但是不能信你,你还是老老实实给钱吧,一条命,换一件灵器,不亏吧?” …… 刀疤和湮灭一样,晋升灵台没有多久,身上并没有灵器,所以最终给了几件实用的法器,又添了些钱,总算换取了自己的小命。 第二百四十三章 优先级 祝平炎找到李栀后,就想尽办法帮助李栀恢复记忆,用了异能,也看了医生,但是李栀依然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想到自己之前的失忆经历,想着在熟悉的环境下或许对恢复记忆有帮助,于是就带着李栀回了华夏老宅,两人终日厮守相伴,也算逍遥自在了。 此刻祝平炎带着李栀在山上闲逛,给她讲着过去的一件件事,但见到她眼中一直是茫然的神色,不由叹息。 这时候树影摇动,一个人影挂在远处的树上看着他们,祝平炎喊道:“来都来了,还躲着干嘛。” 白猫从树上跳下来,几个纵跃来到祝平炎面前,伸着脑袋在祝平炎胸口蹭了蹭。 祝平炎揉着她的脑袋问道:“来华夏这么麻烦,我不是说了很快就回去吗。” “你多长时间没回雷霆会了,现在新来的都不知道你是雷霆会的会长了。” “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雷霆会交给他们管理就行了。” 从很久之前开始,祝平炎就已经开始淡出雷霆会,不过以前他只是担心天道,所以故意消弭自身的影响力,对雷霆会的事务还是很关心的。 现在他找到了李栀,为了找李栀而创建的雷霆会就有些尴尬了。 不过如今雷霆会养活了这么多人,早已不是他一个人的了,他也就依然维持着,但也不太关心未来发展如何。 而不考虑发展的话,以望东城如今的情况,雷霆会也确实不太需要关心,所有事情都由士兵处理,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白猫实际上也不关心雷霆会的未来,只是祝平炎带着李栀离开了很久,她有些想念,就风风火火的来了华夏。 李栀早就见过白猫,当时她就觉得这个白发女孩和祝平炎的关系不太正常,不过后来祝平炎带着她东奔西跑的治疗失忆,再没见过白猫,也就没再想。 现在见两人举止亲密,祝平炎脸上的笑容更是比和她在一起时还要真诚,心里嫉妒,就冷哼了一声。 祝平炎听见李栀的冷哼,赶紧放开白猫,走过去问道:“怎么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李栀冷哼的原因,不过接回李栀后,他和白猫已经刻意疏远,最亲密的举动也就是这么摸一摸脑袋,在他想来,这应该算是正常朋友的范畴。 李栀想要说什么,却看见那边的白猫面色冰冷,用杀人似的目光看向她,吓得她遍体生寒,再不敢说什么,只是抱着祝平炎说:“我累了,回去吧。” 祝平炎觉得奇怪,回头看向白猫,而白猫已经转身离开了,他也没再说什么,带着李栀回了别墅。 - 晚上,李栀关了门窗,小心的问:“白猫究竟是什么来历,雷霆会里好像有很多人都怕她?” 祝平炎自然是不能说实话,就随口编了一个身份:“她原来是诸子百家的杀手,后来碰见我,就跟着我一起回了大汉,以前经常有人暗杀我,靠着她保护才活下来。” 李栀只听见白猫曾经是一个杀手,后话就再也听不见去了,担心的说:“你实话告诉我,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她救过我,我也救过她,自然是生死换命的朋友。”这不是假话,但是祝平炎说出来还是有些心虚,他只是在装傻,又不是真的傻瓜,当然知道李栀为什么会这么问。 “只是朋友吗?” 祝平炎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拥住李栀:“不要多想,我只爱你一个。”说完这话,他向屋顶瞥了一眼,“我出去抽根烟。” 出去之后,他纵身跃上屋顶,果然看见白猫正蹲在屋脊上。 本来白猫可以悄无声息,但是当他说“我只爱你一个”的时候,便不小心发出了一点声响,被祝平炎听到了。 祝平炎走到白猫身边坐下:“她有些怕你。”李栀兜着圈子没有说出来的话,被祝平炎一句话便点破了。 “我可没碰过她。”白猫嘟着嘴,用锋利的爪子在瓦片上留下一道道划痕。 “她和我们不一样,我想留给她一个平安喜乐的后半生,不要再吓她了。” 白猫收了爪子,拉住祝平炎的手:“所以你就不要雷霆会了,不要我了?” “你答应过我,我们永远是朋友,但只能是朋友,爱情是一道单选题。” 白猫流着眼泪:“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你说我们不能上床,我听你的,你说我们不能亲吻,我也听你的,为什么现在我站在你身边她也要生气,她才是坏女人。” 正准备离去的祝平炎眉头一凝,吐出一口气,变换成温柔的神色,转过身对白猫说道:“不是她的问题,是我觉得这样不对,你知道我们华夏是一夫一妻制……但是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只不过不是夫妻而已。” 白猫破涕为笑,想要过来抱着祝平炎,祝平炎却后退了一步,他下意识的想说“她会不高兴的”,但是立刻改了口:“我不习惯这样。” 白猫不明白,为什么以前习惯,现在就不习惯了,但她还是很高兴祝平炎能一直陪着她,开开心心的离开了。 祝平炎跳下屋顶,伸手对着空气招了招手,祝影便从他身后的阴影里钻了出来。 “盯着白猫,我不在的时候别让她靠近李栀。” 祝影问道:“谁的优先级更高?” 在李栀出现之前,祝平炎就嘱咐过士兵们,如果遇到危险,救白猫是第一优先级,即便放弃他这个长官,也要先救白猫。 但是现在祝平炎忽然让祝影防备白猫伤害李栀,所以祝影必须弄清楚这两人谁的优先级更高。 祝平炎有些恼怒:“尽力去阻止就好,她们两个谁都不能受到伤害。” “我的能力不足以轻松制服白猫,如果白猫要伤害李栀,我没法同时保护她们两人。” 祝平炎彻底怒了,一把揪住祝影的衣领:“那就用你的命去保护她们,你死后就不用考虑谁的优先级更高了!” 说完之后他感觉自己的话太过无情,松开手想要解释一下,但是祝影已经得到了准确的命令,点头之后遁入阴影。 只留下祝平炎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我不是说你的命不重要,你可以用积分复活嘛,你……对不起。” 阴影里钻出一个脑袋:“哦,没关系。” 祝平炎笑骂着把这颗脑袋按了回去:“滚。” - 之后的几天,祝平炎还是陪着李栀回忆过去,和之前不同的是,这几天不再是二人世界,白猫一直跟着他们。 虽然白猫和祝平炎再没有什么亲密动作,但李栀还是很恼火,总是疑心她不在的时候,祝平炎和白猫会激情如火,比和她在一起时还要更甚。 这可不是李栀小心眼,虽然祝平炎和白猫现在循规蹈矩,但不瞎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两人曾经有过一段。 那就可以把白猫比作前女友,李栀比作现任女友,哪个女人能忍受男朋友的前女友整天跟在男朋友身边,而且明显这个前女友余情未了,一个眼神就可以去滚床单。 那么问题来了,李栀如何能确定,祝平炎和白猫现在就完全清白?仅仅因为祝平炎澄清他们只是朋友? 答案是不能,这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容忍这种情况。 李栀心里是害怕白猫的,所以白猫在的时候,她不敢说什么,等到了晚上,白猫离开之后,她才和祝平炎摊牌。 “我不在的时候,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祝平炎低垂着眼睛:“只是朋友而已。” 李栀不相信这种说辞,但是她也没办法反驳,只能怒气冲冲的说道:“好了好了,我不计较你们过去是什么关系,但我不是瞎子,她喜欢你,一直喜欢你,直到今天离开前看你的最后一眼都是爱意,她看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祝平炎摸着她的头发,眼神却看向窗台上的海棠:“你想多了。” “你为什么不敢看着我?” 祝平炎无奈,只能将目光移回来:“我看着你呢。” “她喜欢你,明天我可以和她对峙,她瞒不了我。” 她这就是在信口开河,白猫在的时候她连一句话都不敢说,就像她自己才是那个插足的第三者,又怎么可能敢和白猫对峙呢。 但是祝平炎却被她问住了,他知道别说对峙了,只要她开口问,白猫一定会实话实说,所以他只能承认:“好吧,就算她喜欢我,但我和她不会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在这点上起码相信我。” “那就把她赶走,既然你和她清清白白,那就分开。” “不行!”祝平炎立刻拒绝。 李栀被他坚定的语气吓住了,没再说什么,但是眼泪如落珠一般往下掉。 祝平炎赶紧抱着她安慰道:“这样,我和她不在私下见面,我要去见她一定会带上你,你在旁边盯着,这样总行了吧,我和她不可能有任何超越友谊的关系。” 李栀依然不同意:“我才是你老婆,让你不见一个女人有这么难吗?” 祝平炎的语气却依然坚决:“我和她只是朋友,但永远都是朋友。” 李栀和他对视了好一会,最终还是低下头不再说什么。 第二百四十四章 取舍 李栀想要把白猫赶走,却哪里知道祝平炎的难处,白猫那是实实在在的视人命如草芥,真逼急了偷潜进来弄死李栀,祝平炎根本防不住。 他不能如李栀的愿,因为他不想白猫和李栀有任何一个人死伤,但也不能顺白猫心意,因为那会让李栀伤心,只能夹在两人中间,不上不下,左右不是人。 等到了后半夜,李栀疲惫睡下之后,他又听到屋顶有脚步声,只能无奈的去房顶见白猫。 “我刚答应她不私下和你见面,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许再蹲我屋顶上。” 白猫双手抱膝蹲在吻兽上,瘪着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你和她刚刚在做什么。” 这一下就把祝平炎尬住了,这个问题要他怎么回答呢。 “我知道,你以前也和我做过,但是后来就不愿意了,就是因为她。” 祝平炎依然沉默不语。 “我好想你,每天晚上都想,未来说你既然不愿意娶我,我就应该和其他人结婚,晚上有人陪我,就不会再想你了,你觉得这个办法有用吗?” “我觉得应该把未来那个小丫头嘴缝上!”祝平炎终于开口了,只不过是咬着牙说出这句话的。 “我觉得说不定有用呢,你有李栀就不再想我了,那我嫁给别人是不是就不用再想你了。” 祝平炎忽然就沉默了,他意识到目前的困境,所谓的左右不是人,都是他自找的,他脚踏两条船,就活该有这样的困扰。 是的,在救出李栀后,他和白猫确实清清白白,没有任何过于亲密的举动,但是他心里真的只忠诚于李栀吗?如果是这样,他又为什么不愿意白猫嫁人呢? 他知道如果他开口,就肯定可以阻止白猫嫁人的念头,但是他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他有什么资格让白猫永远跟在他身旁。 所以在沉默了很久之后,他笑着点了点头,摸着白猫的脑袋说道:“也许有用吧。” 白猫歪着脑袋在他的掌心蹭了蹭,然后翻身跳下屋檐,几个纵跃就消失在黑夜里。 祝平炎蹲在屋檐上,忽然之间就泪如泉涌,无限的悲伤席卷而来,仿佛比当年更加心痛,让他想要放弃李栀,跟着白猫一起浪迹天涯。 但为什么会这样呢,他应该矢志不渝的爱着李栀才对,只有李栀才应该是他永远的爱人,如果爱情是永恒且唯一的,那白猫应该只是歧路上的镜中花。 他擦掉眼泪,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跳下屋檐,继续走那一条唯一正确的道路,继续去爱那个永恒的爱情。 - 之后白猫便不知所踪,祝平炎继续带着李栀寻访过去的记忆,然而没有任何作用,无论走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旧人,李栀依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祝平炎拉着李栀的手,指着树上的刻字问道:“这是你刻的字,上面我刻了一半,你嫌太难看,就不让我刻了,”他忽然笑了一声,“其实我早就想说了,你刻的也不比我好看。”继而又伤感起来,“你真的记不起来吗?” 李栀一如既往的摇头。 祝平炎没有说什么,只是将头抵在树上,一手抓着树干,一手抚摸刻在树上的两个名字,这是他的回忆,一个孤儿见到人生中第一缕阳光的回忆,如果没有这些回忆,他就已经跟着白猫一起离开了。 李栀低着头,沉沉闷闷的说:“对不起。” 祝平炎强笑道:“没关系,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回忆。” - 之后祝平炎不再强求回忆,离开故土,带着李栀游山玩水,过了数月,王庭打来电话,说他在诸子百家做生意,被人刻意刁难,想找人帮他查出那人的把柄。 祝平炎一听这话就笑了,拍着胸脯说这事他擅长,正好这阶段平安无事,直接派了八个人过去,只留下一个替他看管雷霆会。 又是一年新春,董一取了老婆,赠送了一个儿子,算是成家了,王庭名义上没有老婆,实际上多得不敢往家里带,两人都是阖家团圆。 正如幼年岁月,团圆的还是团圆,孤寂的依然孤寂,仿佛中间一时拥有的那个家只是镜花水月。 三个这样的新年过来,他倒已经不再哀伤那个早就失去的家,只是今年和李栀两人总觉得孤单,似乎还少一人。 李栀却没有这样的感伤,开开心心的吃了年夜饭,然后拉着祝平炎去买了烟花,城里不让放,就抱着烟花坐车去到村头野地,蹲在田埂上看一簇簇升天的烟火,笑容在火光下隐约着。 祝平炎点了第二桶烟花,看着蹲在地上的李栀笑道:“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我才十八岁,像个孩子不行吗。”李栀说完忽然就没了笑脸,似乎要去装一个端庄贤淑,站起来整理一下头发,“过二十就不能看烟火吗?” “行行行,你永远十八岁。”祝平炎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 他以前是没这个习惯的,不过和白猫在一起时间长了,白猫的个头正适合揉脑袋,慢慢就成习惯了。 不过现在揉着李栀的脑袋反倒有些疑惑:“怎么感觉你比以前矮了一些,以前没这么顺手。” 李栀跳到一个土包上:“谁说我矮,我跟你差不多高!” “哦哦哦,原来如此。”祝平炎点了一根炮仗丢在李栀脚下,吓得她惊叫着跑开,“哎呀,你怎么又矮了一截?” 李栀跑到车边,也去抓了一盒摔炮往祝平炎脚下砸,不过泥土松软,砸了竟然不响,见祝平炎又点了一根炮仗,赶紧丢了摔炮去捡擦炮。 谁知她丢了不响的摔炮到了祝平炎手里,却一摔一个响,追得她根本来不及点擦炮。 田间土地本来就不平坦,她又从小是城里人,没在野地里跑过,两三步就被绊倒。 原本落后她一步的祝平炎忽然加速,一闪身就到了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腰,把她打横抱了起来。 李栀本以为要摔倒,眼一花就到了祝平炎怀里,一时没反应过来,仍像是要摔倒似的挣扎,反倒让不敢用力的祝平炎脱了手,打横摔向地面。 这下连祝平炎都慌忙的双手去捞,急急忙忙总算免得李栀摔这一跤,只是这一捞位置太巧 李栀站起来整理了衣服,没好气的说:“你当是气球吗。” “以前我们还小,哪敢像现在这样坦诚相见,都是偷偷摸摸得隔着衣服,这么一比较,你比以往,不是说过了十八岁就不发育了吗。” 李栀似乎是害羞般转过身,好一会才羞赧说道:“怎么变大的你心里没数吗。” 祝平炎被她说的心痒痒,抱着她去了车上,烟火依然一簇簇的在天空绽放,只是没人再去看了,树影落在车上,无风自动。 第二百四十五章 最不可能的背叛 祝平炎带着李栀游遍了山水,之后就打算离开,在离开之前先回老家,与故人道别。 这个时候王庭和董一都在家里,历经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走遍了万水千山,三个人终于又相聚在一起,只是没人有什么感慨,因为每月都要在一起做团队任务,实在没什么久别重逢的感觉。 倒是王庭和董一都过来看了李栀,这位也算是他们的老友,而且是真正的久别重逢。 聊了几句之后,董一说起了一个被拐卖的小女孩,这个女孩曾经是董一的学生,因为种种原因离家出走,却被拐卖到了诸子百家。 他此时向祝平炎求助:“我先前花钱在诸子百家找人,但找到现在还是了无音讯,多半是所托非人了,你在这方面擅长,能不能帮我找找。” 说到正事,三人互相望了一眼,让李栀在屋里等着,三人一起到了外面商讨,避免说漏嘴谈论天骄的事,连累了李栀。 到了屋外,祝平炎看向王庭:“你那边的事了了没有?” 王庭苦笑:“这才几天,刚刚开始查呢,不过我这边是小事,随便派几个人过来就行,他那边才是性命相关的大事。” 祝平炎点了点头,王庭那边是个有名有姓的人物,确凿做了坏事的情况下找些把柄而已,董一这边则是大海捞针。 那群人贩子继续犯事还好,有查找的源头,偏偏连那群人贩子都不知所踪,这追寻难度就大大增加了。 所幸雷霆会现在无事,他一个电话就要拨两百地网过去寻找,这样大的人力投入,是连警察都不可能做到的,总归有些希望了。 不过电话打过去才发现,雷霆会那边似乎有什么事情,他要拨这两百人竟然有些困难,见王庭已经先离开,董一还在旁边等着,就按住电话说道:“你先回屋等着,不是什么大事,这两百人肯定给你派过去。” 董一就回屋里等着,这事不知最终如何着落,所以神色有些忧郁。 李栀见状给他倒了杯茶,坐他身旁问道:“你和阮诺无亲无故,为什么这么关心她?” 董一叹息一声:“之前她就离家出走过一次,那次她是想让我帮她,但是我知道家事难管,拒绝了她,如果我多帮她一把,或许就不会有这事了。” 李栀抓住他的胳臂问道:“如果找到她了,你愿意收留她吗?” 董一为难起来:“这……” 李栀微怒:“你要做好事,又不肯帮到底,那就是找到了又有什么用。” 董一想到自己大学就要毕业,龙卫的工资足够丰厚,即便不找工作也可以生活,无论精力与财力都足够照顾阮诺几年,就答应道:“如果能找到她,我愿意收留她。” 李栀高兴起来,转身抱住董一:“这才是我认识那个董一!” 董一断了欲念,对男女之别非常迟钝,没觉得李栀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反而对她的话更加诧异:“你还记得我?” 李栀放开他坐回原位,整理了一下头发说:“其实我见到你之后,就恢复了一点记忆,不过只是记起了你,没有想起来炎哥,我怕他生气就没有说。” 董一点头:“无论如何,想起了一点总归是好事,以后你肯定能全部想起来的。” 之后再不言语,直到祝平炎打完电话回来,告诉董一两百人已前往调查,董一这才回去。 - 董一离开后,祝平炎就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李栀小心翼翼的问:“怎么了?” 祝平炎摇了摇头:“没什么,雷霆会那边出了点问题,明天我要回去一趟,你就在这里等我,很快就能解决。” 李栀却并不愿意一个人在这里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祝平炎也就没再坚持:“好,我们一起回去。” 然后他就坐在沙发上继续发呆。 雷霆会传来消息,张成功叛变了。 在祝平炎原本的计划中,张成功手里只有给新兵部,怎么都不可能背叛。 但是前一段时间追杀湮灭,他不光自己离开了,还把雷霆会的管理层全部抽走,雷霆会的管理秩序一下子乱了。 祝平炎和士兵都不在,最高管理人只有两个,张成功和司泊,而司泊管理经营部已经很吃力,没有精力再管其他部门,所以张成功接手了通背门和作战部。 或许就是这段时间里,他埋下了什么钉子,这次祝平炎再次把士兵抽走,整个雷霆会只有一个士兵镇守,张成功带领作战部叛变了。 士兵将叛变压了下来,也抓住了张成功,但是不知道怎么处理。 - 返回望东城的时候天还下着细雨,程九带着一帮人过来接祝平炎,本来要给他撑伞,但是被他拒绝了,几步路就能上车,这点细雨还打什么伞。 一上车程九就急切的说:“雷霆会出事了。” 祝平炎点了点头,面无表情,想着要怎么处理张成功。 他实在想不通,张成功为什么要背叛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背叛他?无论怎么想都不合理。 程九又说了一句:“雷霆会出事了。” 祝平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知道了。” 程九看了眼开车的司机,笑着说:“你有数就行。”不过祝平炎总觉得他笑得很勉强。 来到武馆之后,程九一直不停的和他聊天,表现的极度热情,说着雷霆会以前的风风雨雨。 这让祝平炎更加疑惑了,程九虽然一直扮演狗腿子的角色,但是他从来只打专业牌,不打感情牌。 祝平炎如果有事情,他会非常积极的去办好,然后宣扬自己的功劳,而不是现在这样和祝平炎套近乎。 虽然心里有疑惑,但是这些和二师兄的背叛相比都是小事,所以他很快抛去了这些疑惑,表面淡定,却步履匆匆的走入武馆,他想好好问一问张成功,为什么要背叛他? 他心里面有事情,也就没有关注周围的情况,过了好一会才注意到,程九和他的手下竟然没有跟他一起进来,此时在武馆的院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着。 他慢慢停下了脚步,细雨无声,周围一片安静,连围墙外的街道上都没有车辆行驶的声音……就像是被提前清场了。 士兵倚在二楼的栏杆上,笑着问他:“你想好怎么死了吗?” 祝平炎汗毛倒竖,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戒指:“背叛我的是你?怎么可能?” 士兵依然保持着微笑:“你也太天真了,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存在绝对的忠诚呢。” 祝平炎强迫自己平静,然后冷不丁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士兵一愣,然后哈哈大笑:“你发现了吗?” “康新,你竟然没死。” 士兵不可能背叛,所以二楼的这人肯定不是士兵,就算肉体是,灵魂也肯定不是。 祝平炎的敌人中,有这种能力的也只有康新了。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二师兄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背叛,而且为什么跟着二师兄背叛的,竟然会是最忠心的作战部。 对于雷霆会的分权管理,祝平炎做过很多设计,对每一个的背叛都做了准备,可是这些准备绝对不会包括士兵,因为这些士兵是绝对忠诚的,所以也就拥有正常心腹所不可能有的绝对权力。 而且这一段时间,祝平炎本来就准备从雷霆会抽身,把一切都交给士兵处理,士兵想要背叛他实在太容易了。 就连雷霆会最核心的地网,其本质上忠于教官的程度也要高过祝平炎。 这在以往并不是问题,忠于教官就是忠于祝平炎,但是在这个时候,就成了最致命的一刀,连地网都背叛了。 砰的一声脆响,祝平炎身后的旗帜展开,一颗大口径狙击子弹被弹飞出去,祝平炎在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之后,立刻像是被打中了一样,向前扑倒在地上。 虽然中枪的时间和祝平炎扑倒的时间对不上,但是超音速的狙击枪子弹是不可见的,其他人也不知道他被击中的具体时间。 只有康新感觉有点不对劲,她虽然也看不见狙击枪的子弹,但是祝平炎身后那无缘无故展开的旗帜很奇怪。 半秒之后狙击枪毫不保留的轰鸣声才传来,这声枪响也像是信号,周围埋伏的人纷纷露头,一时间几十把枪对准了祝平炎。 祝平炎赶在所有人开枪之前大喊一声:“做出这样的事情,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康新刚准备笑呵呵的说些什么,一道闪电便笔直的劈中了她,所有人都吃惊的看过去,背叛的报应这么快就来了? 这当然不是什么报应,而是祝平炎曾经苦练过的落雷,正好今天下着雨,落雷的威力还行,把康新打晕了。 趁着所有人的心神动摇,祝平炎赶紧飞奔到一旁的假山里,用两百积分兑换了两个士兵,然后又兑换了三把枪,剩余的积分也全部兑换成武器和子弹。 这些年攒的积分,之前为了复活士兵都用得差不多了,幸好带着李栀游山玩水并不耽误做任务,又攒了两百多积分。 他升到了四级,有十六个士兵位置,但是李栀已经找到了,他也就没有兑换新的士兵,看来身上留点积分应急是很有必要的,现在有两个士兵保护,他总算有点活下去的希望。 虽然师承五爷,不过祝平炎的枪法也就一般水平,但是刚兑换出来还新鲜冒着热气的士兵可不一样,他们虽然刚出生,都是妥妥的神枪手,其中一个一枪就给远处的狙击手崩下来了。 说是狙击手,其实也就两百多米外,士兵在这个距离铁瞄爆头问题不大。 而院子里的这些,士兵打他们都不用瞄准,凭感觉就能保证100%命中率,两个士兵精准点射,再加上祝平炎在后面无脑火力压制,他们三个人压制住了对面几十人。 虽然这主要是因为大汉帮派禁枪,这些人没有枪战经验,而且个个都很怕死,所以见到士兵们的精准点射后,一个个都争先恐后的藏起来。 但是三个人压制几十人,还只能是昙花一现,很快祝平炎的三十颗子弹打完,在换弹的空档,对方有二十多人抽出空隙开枪,立刻把他们压得抬不起头。 士兵们射击的很准,但是也得有机会射击才行,二十多人的火力覆盖,露头就是死。 而当士兵们也被压制,对方的火力可以完全展开,他们三人就再也没机会反击了,对方可以安稳的射击,逐渐走出掩体,光明正大的包围过来。 这是祝平炎早就想到的,或者说刚刚那种三人压制几十人的场景,反而是他之前没想过的,所以面对这逐渐缩小的包围圈,他直接扔出了一颗闪光弹。 或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包围过来了,但肯定所有人都密切注视着他们,所以这颗出其不意的闪光弹达到了最大效果,几十个人都捂着眼睛哀嚎。 祝平炎站起来打算突突掉这帮叛徒,可是没想到闪光弹虽然攻击到了所有人,却不是所有人都丧失战斗力,一些狠人即便眼睛看不见,依然抱着枪往这边扫射。 虽然这样的盲射准确度堪忧,而且还容易误伤友军,但同时有好几个人这么干,还是有一颗子弹打中了祝平炎。 本来他想利用闪光弹生效的这几分钟反败为胜,但是没想到在人数的绝对优势下,对方这么胡乱攻击都能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压制效果。 再考虑到这里是对方的主场,如果再耽误更长时间,可能还会有援兵,他只能下令撤退。 大门在他进来后就被关上了,四周都是围墙,不过在这些凡人都被致盲的情况下,这些高大的围墙对他们来说就是形同虚设,很轻松就能翻过去。 祝平炎和两个士兵身上都有枪伤,祝平炎还有连衣裙的一道防御,伤得不重,两个士兵一个中了两枪,一个中了三枪,都还只是靠强悍的肉身扛着。 医院肯定不能去,雷霆会的关系网也不能用,而他是雷霆会的会长,他在望东城所有的关系,都是依存于雷霆会的,一旦失去雷霆会,他根本没有依靠个人情谊结交的人。 千辛万苦的从包围圈里逃出去,祝平炎却站在寂静的大街上茫然了。 他要去哪?他能去哪? - 最开始他想和士兵一起逃出望东城,但是所有的出口都被封住了,到处都有人找他,雷霆会不可能有这么多人,也不可能有封锁望东城的实力。 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吗? 不管还有什么隐情,他必须先找一个落脚点。 他和两个士兵的伤口都还在流血,当初为了逃出来,他兑换的也是威力更大的步枪,很难藏在身上,在大街上晃悠很容易引起关注,只能找个角落藏起来。 但这肯定不是长久之计,再隐蔽的角落也会有人经过,至于那些废弃的房屋,肯定也会被重点查找。 他不知道康新为什么能有这么多人和这么高的权利,但这是既定事实,望东城能藏人的地方也就那么多,迟早会被找到。 他开始不停的思考,还能有什么去处? 毫无疑问,士兵对雷霆会的掌控力比他这个会长更高,但是士兵背叛后,真的所有人都背叛了吗? 起码二师兄没有背叛,否则也不会被关起来,程九的态度也很暧昧,现在回想起来,程九一路上都在试图提醒他,也就是说程九很可能还没有背叛? 但是与其相信程九,他更愿意相信司泊和姜毅。 打电话肯定不安全,程九都被监视着,司泊和姜毅没理由能幸免,打电话只会让对方锁定自己的位置。 可要直接去找,又到哪里找呢?司泊和姜毅都住在雷霆会的宿舍区,那地方是肯定不能去的。 想到雷霆会的宿舍区,他忽然又想到一个或许安全的地方,他给祝影准备的那个十八号房间。 这个房间里面有一个地下室,有连通外界的密道,这个密道只有士兵知道,康新虽然夺取了士兵的身体,却没法夺取士兵的记忆,所以绝对不知道密道的存在。 他可以从密道进入18号房间,慢慢打探清楚现在的情况,起码搞清楚到底有哪些人背叛了,哪些人还没背叛。 而且他们身上都有伤,也不能一直逃亡,退一万步来说,有个安稳的地方养伤也是好的。 第二百四十六章 歧爱 在十八号房间的地下室里,祝平炎和士兵们简单的处理了枪伤,然后又购买了一些药物和食物,打算在这个地下室里把伤养好。 之前他觉得技能点最浪费的用法就是直接提升实力,而且就算要提升实力,也得进入灵台以后再用,这才能让有限的技能点被最大利用。 由于前段时间动荡不安,他意识到前期用技能点提升实力虽然浪费,但这时候恰好是最需要快速提升实力的阶段,所以升到四级以后,他没有急着把技能点用掉,而是先留着看看情况。 果然,风平浪静只是一时,这么快又遇到了危险,而且是关乎性命的危险,他赶紧把技能点用来提升实力。 不过技能点生效要一段时间,而且就算把实力提升到证道后期,也只能保证对付永安小队,对付凡人还是没什么区别。 - 几天之后,他们的伤就已经好了很多,药物的作用其实很有限,主要还是靠三人非凡的自愈能力。 就在他们商议着是先见司泊还是先见姜毅的时候,地下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了,然后张宜和三个缠着纱布的赤膊大汉对视着。 祝平炎悄悄踩住地上的枪,想着以什么姿势尽快把枪拿到手,或者直接用异能灭口? 他害怕张宜把打开一半的门关上,然后跑到外面大喊大叫,那时候就算把张宜杀了,他们也会陷入危险。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张宜不仅没有逃走,反而走了进来,关上门之后愣愣的走到祝平炎面前,伸手想要摸祝平炎的脸。 祝平炎下意识的往后避了一下,张宜便收回手,泪流满面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他真的会背叛你。” 祝平炎完全处于蒙逼状态:“谁背叛了我?” 张宜却像是没听见他在说什么,呆呆的看着他,然后忽然扑了上来,抱着他就开始啃。 两个士兵豁然起身,但是见张宜没有任何攻击性的动作,又互相对望,不知道该怎么办。 祝平炎还在蒙逼了,张宜就已经把他裤子扒下来了,他赶紧推开张宜:“你干嘛?” 张宜一把抓住他的要害:“你别生我的气了,现在全城都在追杀你,不过你别怕,我会帮你逃出去的。” “全城都在追杀我?” 张宜慢慢坐在祝平炎身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你抓黑狼女儿的事情暴露了。” - 李福光已经完全疯了,当初他想让祝平炎帮他抓一个无辜的孩子,祝平炎不肯,于是他就断了和祝平炎的经济往来,但是祝平炎不为所动。 于是最后他决定自己动手,相比于当初祝平炎的精心设计,他的手法就太过简单粗暴了,可是他要绑架的只是个普通女孩,所以竟然成功了。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他已经步入深渊,再也无法回头,很快又开始抓人,而他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幸运,终于被抓住了。 他被抓住后,黑狼当初的事情自然也就暴露了,不过黑狼的女儿尸骨无存,黑狼也已经覆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说的话。 就连舒承志也没打算用一个疯老头的证词整垮祝平炎,可是没想到这个证词竟然被证实了,证实它的人就是康新。 康新当然不知道当初的事,但她很乐意用士兵的身份承认这件事。 所以现在不仅仅是雷霆会在找他,舒承志也在找他,秋风堂也在找他,连军方都在找他。 全城皆敌。 - 听张宜讲了现在的情形,祝平炎一身都是冷汗,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前一刻还半分天下,后一刻就成了过街老鼠。 为什么?黑狼那件事不是早就过去了吗,康新不是早就死了吗? 趴在他身上的张宜显然一点都不体量他的担忧,只是有些抱怨的说:“你专心点。” 祝平炎皱着眉头问:“你说司泊背叛我了?” 张宜有些愧疚的说:“是啊,不过我不会背叛你的。” “那姜毅呢?” “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但是姜毅好像失踪了,应该已经被杀了。” 祝平炎躺在椅子上,眼神有些茫然,司泊背叛了,姜毅被杀了,全城都在追杀他,他还能翻盘吗,或者说,他还能活下去吗? 张宜看着眼前的祝平炎,忽然觉得不认识这个人了,从她第一次见到祝平炎,到第一次和祝平炎上床,这个男人始终强势且霸道,好像掌控着世间的一切,一个眼神就能让她沉沦苦海,一个眼神又能让她解脱升天。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还在张家大宅里当傀儡的时候,她就没想过能报仇,后来和他上床的时候,匕首就放在床头柜上,但是即便这个男人背对着她,她依然不敢有一点小动作。 现在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也只是凡人,也会觉得失落颓废,也会绝望无助。 就如同挡在她眼前的墙忽然坍塌了,她先是有些无助,这堵墙压得她喘不过气,但也让她销魂蚀魄,让她为之痴狂。 但是很快她的目光变得凌厉,再次露出笑容,只是这次的笑容很邪。 就像一个被压了许久之后,终于能报仇的小女孩。 祝平炎却没有她这么复杂的情绪,只是烦躁的把她推开:“滚开。” 如果是以往,张宜会跌坐在地上,期期艾艾不知所措,好像被猛兽攻击的柔弱女子,但是现在她看出了这只猛兽的伤病。 一切都只是虚张声势而已,这头猛兽已经在她的掌控之中了。 于是她站起来,一手按着祝平炎的小腹,一手在他胸前游走:“只有我能帮你了。” 祝平炎对她的动作毫不在意:“你能帮我逃出去?” “不能,但是我能让你活下去,你在这里待一个月,外面的搜查自然就减少很多了。” “你会帮我们送食物?” 虽然他们也能从密道出去买食物,但一来他们身上没钱,二来多了暴露的可能,如果张宜肯帮他们,确实容易很多。 张宜蹲在地上,点了点头:“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让你的两个手下转过去。” 祝平炎摆摆手,两个士兵便转过身。 “你闭上眼睛。” 祝平炎皱着眉头,但还是闭上了眼睛,他微微向后躲了一下。 但等到的不是张宜的热情,而是两声枪响。 他猛然睁开眼睛,两个士兵已经被射杀,而神色癫狂的张宜把枪口对准了他。 如果他用闪电击毙张宜,张宜在抽搐时就会开枪打死他,而如果他不采取行动,张宜随时都可能打死他。 要么同归于尽,要么只有他一个去死,好像已经没有生路了。 于是他决定开启话聊:“小宜,你……。” 张宜直接把枪管顶在他的脑门上:“不要说话,用行动证明。”说着就向下看。 祝平炎只能干笑,现在这个情况,他实在无能为力:“给我点时间。” “你当时可没有等我。” “后来不都是依着你的吗,那一次……” 两人聊起了一些不让写的事,很快就让张宜软化,丢下枪趴在祝平炎身上,柔声细语的说:“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祝平炎紧紧抱着张宜,实则是为了钳制住她的身体,一旦她有什么异动,就能直接电死她。 “那你为什么要杀了他们两个。” 张宜撒娇道:“三个人的食物太多了,很累的嘛。” 祝平炎只能表面笑嘻嘻,心里妈卖批,这是人话吗,这娘们果然已经疯了。 “可是枪声会被听到的。” “别怕,这里的隔音很好的,外面什么也听不到。” 祝平炎这才注意到,房间周围都加装了隔音棉,这个房间本来就做了隔音处理,再加上这些隔音棉,外面大概真的听不到声音。 “这些隔音棉是你装的?” 张宜却没有再回答,而是直接吻了上来,祝平炎还没有确定该怎么处置她,也就只能先应付着稳住她。 很快张宜的呼吸越发急促,手在祝平炎身上摸索,推开绑好的绷带,手指刺入半愈合的伤口中,疼得祝平炎倒吸冷气,一把想要推开她。 张宜的力量当然远远不如祝平炎,但是她的手指扣在祝平炎的伤口里,祝平炎刚一发力,更疼得难以忍耐,赶紧停止发力。 他暴怒着掐住张宜的脖子,把她顶在墙上:“你这,你这,疯女人!”一下接着一下,张宜翻着白眼,嘴角流涎,几乎昏死过去,祝平炎这才放开手,狠狠的把她丢在地上。 张宜躺在地上拼命的咳嗽,过了几秒才恢复意识,却反而更加兴奋:“就是这样,你就该这样!我果然还是喜欢这样的你!” 祝平炎一只手紧握成拳,另一只手捂着鲜血淋漓的伤口,转身一拳砸碎桌子,然后又把椅子摔碎,最后拿起地上的枪,顶在她脑门上:“不管了,我不管了,我要弄死你这个疯女人!” “杀了我,这里就暴露了,你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吗?” 这也是祝平炎一直没有动手的原因,他很难信任张宜,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他除了信任张宜,没有别的路走了。 最终他还是扔掉了枪,沉默的坐在床上,张宜则躺在地上笑个不停,笑声妩媚,但在祝平炎耳中却如同鬼魅啸叫。 “再来一次吧?” - 他也几乎挺不住了,伤口撕裂,又一直剧烈运动,血流了一地,现在终于有机会好好包扎伤口,疼得他忍不住要把张宜踩死。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钱已经付了,怎么能让她就这么死掉,不仅不敢动她,还得把她救过来,让她去打探消息。 他本来是很不信任张宜的,因为无论怎么想,他也不觉得张宜可能爱上他。 但是现在他反倒有些信任张宜了。 这就是一个疯女人,疯子还讲什么逻辑,爱上杀父仇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畸形的爱,再怎么热烈也还是畸形,他实在无法享受张宜的爱恋。 - 之后的几天里,张宜每天都会来看他,给他带来食物和外面的消息,也不再有什么变态行为,反而勤快的打扫地下室的卫生,像是照顾一个正常病人一样照顾他。 如果张宜一开始就这么对他,不说他会不会爱上张宜,起码也会很感激,可在经历过这一切之后,张宜的所作所为就无法让他有一丝一毫的感激了。 所有的平静都好像是在等待下一场暴风雨。 当张宜的身体慢慢恢复,她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奇怪,祝平炎也越来越紧张,他感觉下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了。 于是他就跑掉了。 这不是他怂,是真的难顶,这娘们不要命的。 而且他的伤也好了很多,只要不剧烈运动,起码伤口不会再裂开,这是张宜想不到的,正常人的伤口恢复速度不可能这么快。 虽然这时候最应该做的是忍辱负重,起码挺过这次,苟全性命再说。 但说是这么说,真事到临头,他根本苟不住,每每想到当时那六个小时,他都觉得自杀反而是解脱。 逃出来后,他正犹豫着怎么越过外围的保安,忽然看见司泊从远处走过来。 第二百四十七章 谁是叛徒? 司泊是最早跟着祝平炎的一批人,从感情上来说,他是不相信司泊会背叛的。 但是想到他和张宜的事情,又觉得司泊背叛好像也很正常,如果他是司泊,肯定也背叛了。 虽然张宜明确说了司泊已经背叛,可祝平炎并不信任张宜,她很可能是故意欺骗,好让祝平炎觉得自己孤立无援,从而更容易被她摆布。 他在路边纠结不定的时候,司泊已经走了过来,想到反正这地方也不能待了,左右都要走,不如把这些事情在走之前问清楚。 如果司泊没有背叛,那当然一切都好,即使司泊背叛了,这周围无人,他也可以全身而退,甚至直接杀了这个叛徒。 既然怎么都不会出现对他不利的局面,那自然要试试。 - 在张宜和祝平炎有奸情之前,张宜虽然仇恨祝平炎,但是很少和司泊说起过祝平炎,她也不是傻子,知道司泊不可能背叛祝平炎。 但是在和祝平炎有奸情之后,她反而经常在司泊面前骂祝平炎,或许是真的更加痛恨祝平炎,也可能是恨自己不敢反抗。 但是这一切的情绪,最终都发泄给了司泊,责怪他只能仰人鼻息。 司泊敏锐的察觉出前后的不同,开始追查这件事。 在他看来,张宜仇恨祝平炎,是一件很容易理解也很正常的事,于是他查到张宜带着匕首去18号房间找祝平炎,就自以为明白了一切。 这不怪司泊,他只能以正常人的角度思考,正常人是想不到张宜会和她的杀父仇人有这种关系的,毕竟是张宜主动去找的祝平炎。 不过即便是他猜测的结果,也已经能惊出一身冷汗了。 张宜竟然刺杀过祝平炎,祝平炎或许能明白这件事和他无关,所以一直没有向他提及,但是他以后还能以祝平炎的心腹自居吗? 雷霆会的调整后,经营部要不了几年就会成为雷霆会的养老院,他的权利也将大大降低。 表面上他掌控着雷霆会的经济命脉,手底下有两千人,对于雷霆会来说,已经可以说是尾大不掉了。 甚至很多人觉得他肯定不是祝平炎的远亲,而是亲兄弟,否则怎么可能获得这样的信任。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他确是不是祝平炎的远亲,只是祝平炎从偏远山区捡回来的穷小子,祝平炎给了他一切,但也随时能让他一无所有。 雷霆会的经济情况外人不知道,他可是一清二楚,经营部在雷霆会根本没有那么重要,所以祝平炎随便就能把两千人的经营部变成养老院。 哪天祝平炎一声令下,直接裁掉经营部他都不会太惊讶。 而即使这样,祝平炎竟然还要限制他的权利,或许他已经不是祝平炎的心腹了? 他有这样的猜测不是杞人忧天,相比较而言,姜毅虽然只有一百人,但那一百人可是地网,雷霆会真正的精锐,而且不受任何约束。 这段时间姜毅和祝平炎的关系更进一步,要说心腹,或许姜毅才是祝平炎的心腹,毕竟祝平炎这段时间很明显是在做什么很重要的大事,只带走了姜毅而没有带他。 他甚至连祝平炎做的是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这还算是心腹吗? 他的所有一切都依附于祝平炎,一旦祝平炎抛弃他,他就又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而已经享受过辉煌的他,怎么可能甘心再度平凡,他急切的想要做出些功绩,向祝平炎证明自己的能力。 这时候他甚至期盼过,舒承志忽然不顾一切的打过来,然后祝平炎带领着雷霆会再次创造奇迹,统一望东城,而他在这之中也建立丰功伟业。 但是想到这些的时候,他悚然一惊,发现自己的愿望永远也无法实现了。 因为他是经营部的部长,他手底下有两千人,但是这两千人永远不会上战场,真打起来,姜毅的升迁机会远比他多。 所以他能做出什么功劳?带着经营部多赚些钱?这种事情祝平炎在意吗? 而在这时候,最先跟着祝平炎,也最受祝平炎信任的地网教官竟然叛变了。 在祝平炎离开大汉且把其他部长抽走后,这个教官就独揽大权,地网三部,作战部四部,通背门,全部都归他管,等同于代理会长。 所以他用开会的名义召集大家的时候,没有人有疑问,张成功、程九、姜毅和司泊都过去了,但是司泊发现这竟然不是内部会议。 不仅钱志远、齐乐山、宋自省、霍正、万光这些盟友来了,连舒承志、何静和军方代表都在。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这次开会的内容竟然是击杀祝平炎。 教官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但是最主要的一击还是黑狼的事。 祝平炎,乃至雷霆会,在江湖上一向信守道义,如果按照武侠小说里的划分,应该算是名门正派。 黑狼这件事就是祝平炎江湖生涯中唯一的污点,但只要有污点,就不再白玉无瑕,就可以被攻破。 人这一辈子,能不做坏事就千万不要做坏事,这就等于是随身装着手雷,随时有可能爆炸。 现在就是黑狼这颗手雷,把祝平炎炸得粉身碎骨。 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司法上祝平炎还是无罪的,但是军方撤销了给予祝平炎的一切保护,舒承志何静一帮人则当场否认了祝平炎望东城龙头的身份。 教官则指出,这件事是祝平炎的私人行为,和雷霆会没有关系,愿意和望东城正道人士一起处理祝平炎,雷霆会的大小领导人纷纷附和。 - 康新控制着士兵背叛了祝平炎,并且把祝平炎的罪行公之于众,雷霆会的大小领导人纷纷响应,但是真的所有人都背叛了吗? 在当时那种情况,不管内心怎么想,都没人敢提出反对意见,但是会场表态是一回事,会议结束后真正要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 姜毅立刻打电话通知祝平炎,但是他自己的手机被收缴了,用陌生号码根本打不过去。 祝平炎本就不想管雷霆会的事,所以屏蔽了所有陌生号码。 此后雷霆会的局势变得异常诡谲,谁也不知道身边的人是否和自己一条心,分不清哪些人是叛徒,哪些人是忠臣。 私下里,张成功、程九、姜毅、司泊四人会面过,当时的意见是一致的,都依然忠于祝平炎。 但是他们四个加在一起的实力也比不上教官,所以这场对反叛者的反叛,还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 而这些人就真的忠于祝平炎吗? 嘴上说了什么根本毫无意义,他们白天不都还声称要讨伐祝平炎,晚上又说自己是忠臣,什么时候是真心,什么时候是假意? 只要没有真的行动,就无法确定其他人的真实想法,而无法确定真实想法,就不能合作,四人只能各自为战,纷纷联络中层领导,谋划自己的事。 或许是自以为准备充足,也或许是被发现了只能提前出手,张成功忽然动手,带着作战部的两百多人杀入雷霆会总部。 收到消息后,姜毅唯恐张成功失败,立刻集结地网去帮助。 张成功虽然现在只管新兵部,但是他在雷霆会的影响力是姜毅没法比的。 姜毅在他的那一部地网里或许有无与伦比的权威,但是作战部、通背门这些地方,姜毅根本没有人脉,只能靠张成功。 所以明知道现在翻脸还太早,失败的几率很大,姜毅还是立刻响应,集结地网去帮助张成功。 现在成功的几率很低,但是如果放任不管,等张成功失败了,就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了,所以姜毅只能加入这场豪赌。 但是结果很清楚,姜毅准备不足,张成功被抓之后,他才姗姗来迟,只好带着他的一百人逃走,一百地网隐入望东城,再不见踪影。 而一同收到消息的程九和司泊,则都在观望。 程九的观望是出于理智。他在此之前真的没有背叛,但是当张成功被迫提前行动,导致现在的混乱局面,程九已经大概能猜出结果了。 所以出于理智,他倒向了教官,也不得不倒向教官,因为教官是胜利的一方。 而司泊的想法就要复杂得多,他之前也真的没有背叛,而且是坚定支持祝平炎的,他和姜毅是祝平炎的心腹。 他甚至想过这样的场景,姜毅和张成功都背叛了,只有他还坚守着,等到祝平炎回来后,他和祝平炎一起力挽狂澜,最终复辟成功。 而他也成为了祝平炎唯一的心腹。 但是当张成功的消息传来时,他没有行动,反而是姜毅毫不犹豫的响应了。 再之后张成功被抓,姜毅逃走,教官带着上百人走到他面前。 既然祝平炎并不把他当做心腹,既然他的经营部也不会有前途,那与其等着缥缈不可知的绝世之功,为什么不直接另投新主呢? 现在的局势已经很明朗了,再顽抗也只是自取灭亡。 于是他背叛了。 - 司泊认为自己不重要,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他就是雷霆会“二当家”之类的,独自掌控雷霆会的经济命脉。 所以在他明确自己的态度之后,雷霆会才算是彻底换了新主人。 在康新彻底掌控雷霆会之后,才放开消息,引祝平炎回来,也就是如今的局面。 第二百四十八章 我是你爹 “没想到再见面会是这样的场景。”祝平炎有些伤感的说。 司泊握紧了手里的枪,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慢慢向后退,他知道祝平炎的本事,所以并不觉得现在占据了什么优势,只想拉开距离。 祝平炎一点也不在乎司泊的那把手枪,但是司泊举枪的行动已经说明了自己的立场,很多他本来想问的问题,现在也无需多言。 “张宜的事你知道了?” 祝平炎始终认为,如果没有张宜的事,司泊不可能背叛他。 他不知道人心是最难平衡的秤,连孩子都会责怪父母偏心,何况手下,他给了司泊一个两千人的经营部,又怎么可能想到司泊竟然会嫉妒姜毅这一百人的地网。 司泊却是误会了,他以为祝平炎说的是张宜刺杀的事情,于是点了点头:“是我对不起你。” “是我对不起你。”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又各自有了自己的理解,相顾无言。 沉默一段时间后,还是司泊先开口了:“走吧,离开望东城,再也不要回来了。” 祝平炎点了点头:“我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雷霆会对我来说本来就不重要,不过我要带走我的人。” 看起来像是司泊放走了祝平炎,但实际上是祝平炎放了司泊,两人就此分别。 - 在地下室的这段时间,祝平炎不仅养好了伤,还对目前的情况有了一点了解,起码他已经确定,姜毅没有背叛,而且也没有死,应该就藏在望东城的某处。 但是没人知道姜毅在哪,更没人能联系到姜毅。 如果是别人背叛,他还能通过地网的暗号联系姜毅,但背叛的是教官,地网此时也已经背叛,用地网的暗号联系姜毅,不仅不会得到回应,还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不过最要紧的是,他得找个落脚的地方。 虽然他的伤好了,但是现在的局面没有丝毫改善,还是到处都有人找他,不仅正规的地方有人查,不正规的地方查的人更多。 他连续几天都是露宿街头,而且几乎没有睡觉,因为他发现街上有人在检查流浪汉,不知道是不是找他,但他不敢冒险。 最后他实在困得受不了,看见有一个民居的窗户没关,就爬到十二楼钻了进去。 房间里的布置非常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床上很乱,但屋里还算整洁。 他悄悄打开门,客厅很小,布置也更简单,沙发电视,连茶几都没有,厨房空空如也,卫生间里面晾着一件女式内衣和裙子,很明显,这是个独居女人的房子,而且屋主不在。 他估摸着屋主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困得实在受不了,就直接躺床上睡着了。 他这一睡就睡了十几个小时,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感觉有什么东西压着自己,伸手一摸便摸到了一条光滑细腻的大腿。 他下意识的顺着这条大腿抄上去捏了捏屁股,睡眠被驱逐,意识逐渐清晰,他猛然惊醒,赶紧收回手,透过月光看过去,发现是一个留着短发的少女。 少女,或者说女孩非常稚嫩,大概十五岁左右,不过看那比熨斗还平的胸口,可能更小一点。 这么小的女孩为什么会一个人住?更关键的是,这姑娘就这么大咧咧睡他身边了,床上这么大个人看不见? 不过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她没发现更好,反正也只是过客,再不会相见。 确认女孩还在熟睡,他就下了床,从窗边……他往下瞅了一眼,还是决定乖乖走楼梯,这可是十二楼,要是一脚踩空摔下去,不死也得半残。 他在城里到处留下只有他和姜毅能看懂的记号……大概吧,别人肯定看不懂,但愿姜毅能看懂——毕竟之前也没考虑过所有人都背叛,只有姜毅不背叛的场景。 转了一晚上,天亮之后他又转会离开的那个小区,看着十二楼的那扇窗户叹息。 “我走的时候特意帮你关上了,没想到你又给打开了。” 没找到姜毅,也没地方可去,他干脆又爬了上去,那大心眼的姑娘已经走了,他躺在尚有余温的床上,还能感觉到残留的体香,不由想起了白猫。 那天白猫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雷霆会这边也没人再见过她。 想到再见面的时候,白猫可能嫁给了别人,他不由的一阵难过,这难过的情绪甚至压过了如今流离失所的境遇,压过了司泊的背叛,压过了一切。 这种情绪很快就消失,因为在望东城里转了一天,他实在太累,很快就睡着了。 不过这次他没再睡那么久,醒来的时候天才刚刚黑,趁着屋主还没回来,又翻窗溜了。 这样住了大概有十来天,还是没找到姜毅,他已经在想,姜毅是不是已经逃出望东城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只能靠自己去救李栀了。 他一个人是肯定救不出李栀的,别说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了,就是永安小队和他单挑他也打不过。 所以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打电话求救。 “喂,我是祝平炎,有笔生意要和你谈。” 谈完之后,他有打了第二个电话, “我有点麻烦,来望东城帮我。” 第三个电话。 “李栀有危险,来帮我。” - 没找到姜毅,援兵暂时也来不了,反倒是他在这里住的越来越舒心,已经完全当自己家了。 虽然从第一天的情况就能看出来,但是他还是不得不吐槽,这姑娘心真大。 作息时间是避开了,但是他从没刻意掩盖他的生活痕迹,在他想来,被发现也无所谓。 这姑娘不是江湖中人,按照大汉规矩,江湖事闹翻天也和普通人无关,所以全城帮派都在找祝平炎,这个江湖外的人却根本不认识祝平炎,更不可能把这个消息告诉康新。 最多最多也就是报警,到时候他直接跑了就行,谁也不知道这个潜入少女家里过夜的变态就是祝平炎——这么一想还有点骄傲。 可是这姑娘愣是到现在都没发现自己家里多了个人,她没注意到洗发水和沐浴露用得比往日快吗?她没注意到垃圾桶里会多一些不是她扔的垃圾吗? 有一次她衣服落洗衣机里了,还是祝平炎帮她晾起来的,她还是没察觉到异常。 祝平炎一边想着,这姑娘心真大,一边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然后就和这姑娘迎面撞上了。 这姑娘愣愣的看着他光溜溜的身子,然后低头向下看,祝平炎赶紧一手捂住下面,一手捏着她的下巴,把她脑袋抬起来。 “非礼勿视,懂不懂礼貌。” “对不起,对不起。” 这姑娘道完歉,慌慌张张的跑出去了,在楼道里乱转了一会,看了看层数又看了看房间号,反复确认自己没有走错,才走进来小心翼翼的说:“这里好像是我家?” 此时祝平炎已经裹了一条床单,坐在沙发上大咧咧的说:“你怎么白天就回来了?” “周末休息,那个……” “周末?哦,周末是休息日。”司泊的经营部或许还有休息日,但是雷霆会的其他部门根本没有这玩意,所以他已经很久没有周末休息的概念了。 然后他又疑惑的问:“那上周你怎么没休息?” “上周我休息了啊,在外面玩。” “哦,行了,出去玩吧。” 女孩站在那,欲言又止,犹豫了好几分钟,最后还是问道:“你,你是我爸爸吗?” 这下轮到祝平炎蒙了,啥玩意?我六岁生的你? 犹豫了几秒后,祝平炎竟然点头说道:“是,你妈应该和你说过了吧。” 他大概能猜到是啥情况,单亲家庭,从小没见过爹,能把闯进房间里的陌生人给认成爹,大概率是她妈和她说过。 “嗯,她去世的时候说已经联系到你了,不过你一直没来,我还以为你不来了……” 祝平炎听完有些愧疚,他本来以为这就是个即将团圆的单亲家庭,过两天女孩的亲爹应该就会过来,他只是冒充两天,混个住处。 但是现在看来,这女孩失去了母亲,亲爹应该也不会来了,他现在冒充人家爹,实在有些不人道。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装也只能继续装下去。 可他刚想要有点父亲的做派,忽然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了,他没当过爹,也没亲爹,在认知里的爹就只有一个养父李建国。 但是李建国收养他的时候,他年龄已经很大,而且李建国当时也就是想给他口饭吃,给个地方住而已,所以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 “最近还好吗?” 他憋了半天,就憋出这一个问题。 “还好,我辍学之后在工厂里上班……”她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自己的情况,最后停顿了一下,又小声加了一句:“就是有点缺钱。” 这一下把祝平炎尬住了,他虽然是亿万富翁,但现在身上确实没钱,就剩一百多块了,别说给出去自己没饭吃,就是他愿意给,人家也肯定看不上啊。 “看到你挺好,我就安心了。” 蒋云也挺无语,他纠结了半天,才决定要点生活费,结果就这回复,他也就对这个亲爹更失望了。 本来就没什么感情,甚至还有些憎恨他的不负责任,只是一个人生活实在艰难。 以前妈妈还在的时候,他还能上学,现在只能打工养活自己,没有学历而且未成年,赚的钱实在很少。 关键是他也不会省钱,没想过换个便宜的房子租,也没想过自己做饭,依然想照搬以前的生活,却穷到每个月都要为房租发愁。 所以当这个便宜老爹来找他的时候,他甚至不敢说两句抱怨的话,就像是一个期望被认领的孤儿,努力装出乖巧的样子。 “你是来接我的吗?” “不是,我是来投奔你的。” “???” 第二百四十九章 逃亡计划 蒋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那个素未蒙面的老爹其实是一个亿万富翁,因为家族中的种种不得已原因,才会抛妻弃子。 在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这个父亲会忽然出现,关心疼爱他,给他花不完的钱。 他主要想的是后者,毕竟没什么感情,他其实也不太在乎这便宜老爹是不是关心疼爱,不过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虽然他也知道,这只是在做白日梦而已,别说亿万富翁了,他爹多半连普通人都不如。 一个抛妻弃子的男人能有什么出息,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但是有个爹,总比没有好吧? 现在他知道,相见不如不见,有的爹还真不如没有,比如面前这个,还不如一直不出现,让他能有一个美丽的幻想。 “你别担心。”祝平炎安慰道,“我会付生活费的。” 蒋云刚露出希冀的目光,就见祝平炎从洗衣机上拿出一百块钱放在桌子上。 他眼里的光芒彻底熄灭了,呵,这就是我爹? 如果是小时候,甚至是两年前,他可能还希望有个父亲,但是现在,父爱什么的对他根本不重要,他只想要钱。 于是他神色冷淡:“不行,我……” “就这么说,我先去睡觉了。” 祝平炎也不等他答复,把刚洗好的衣服晾上,然后就躺床上呼呼大睡。 “我不准你睡我的床!” 祝平炎根本没理他,掀开被子躺进去,然后一阵捣鼓,把床单扔了出来。 蒋云气得发抖,但是一个初入社会的小孩子,脸皮还是很薄,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样厚脸皮的人,站在原地愣了半天,估计心里面已经在想怎么弑父了,最后还是无可奈何。 他在沙发上坐了五分钟,最后终于鼓足勇气,冲进卧室里狠狠的踢了几脚,本想把祝平炎踢下床,但是祝平炎实在皮糙肉厚,根本不为所动。 “你好歹穿上衣服,哪有你这样的爹。”这孩子都快哭了。 “衣服没干。” 祝平炎可是逃亡,哪有换洗的衣服,不然也不至于光着腚在一个小姑娘家里乱转,他又不是变态。 - 祝平炎醒来的时候,蒋云已经离开了,他也想离开,却发现楼下有人在看他留下的记号。 那人似有所感,抬头向这边看来,看到了十二楼窗户边的他,他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想隐藏自己。 但是转念一想,他留下记号的目的不就是找到姜毅吗,有什么好隐藏的,便直接走到窗口,大大方方的与下面那人对视。 那人见了他,便也摘下口罩,正是姜毅。 很快姜毅便上楼,祝平炎兴冲冲的打开门,却发现一把手枪正对着他的脑袋,持枪的人正是姜毅。 祝平炎神情落寞:“为什么?我还以为只有你不会背叛。” 姜毅没有开枪,而是狠狠一拳将他打趴下:“这一拳是替倪瑶打的。” 听到倪瑶的名字,祝平炎一下子蔫了,也不落寞了,也不悲伤了,只能趴在地上无颜面对姜毅。 姜毅蹲在地上,揪起他的衣领:“我如今的一切都是你给的,你怎么对我都可以,哪怕是叫我去赴汤蹈火,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可倪瑶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她从小到大也没有经历多少风波,你知道你做的事让她有多恐惧吗?” “虽然我知道解释没有用,但我还是要说,这不是我的本意……” 姜毅的怒气又涌了上来,一拳打断了祝平炎的辩解:“这一拳也是为倪瑶打的,还有这一拳,这一拳,这一拳……” 一直到祝平炎已经被打的满脸是血,姜毅才冷静下来,他做到一旁的沙发上:“你不用解释了,其实我知道,是因为疯狂药剂吧。” 祝平炎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嘴里还在呢喃:“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办法……” - 自从上次之后,倪瑶的精神就一直不是很稳定,姜毅想了无数法子让她开心,都没有什么用。 每当姜毅不在家,倪瑶都会躲进柜子里睡觉,祝平炎已经恢复正常,但那晚发生的事却如同梦魇一般纠缠着倪瑶。 她无数次想要把实情说出来,可每当她要说出来,就仿佛看见了姜毅被一枪打死的场景,雷霆会如日中天,姜毅怎么可能反抗得了祝平炎呢。 雷霆会内部的变故发生之初,倪瑶还一无所知,直到张成功失败之后,姜毅就带着倪瑶躲了起来,此时倪瑶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墙倒众人推,她终于克服了对祝平炎的恐惧,将实情说了出来。 姜毅不相信祝平炎会做这种事,但他也不认为倪瑶会骗自己,于是去调查了一下。 祝平炎在荧绿药剂影响下做的那些事情不算隐秘,以前地网自然不会去调查自家老大,现在真查起来,一切都像是摆在阳光下一样明显。 姜毅知道疯狂药剂,也一直疑惑为什么荧绿药剂没有效果,此时查到荧绿祝平炎做的事情,一切自然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然而理解归理解,能否释怀又是另一会事。 于是今天他在这里狠狠的打了祝平炎一顿,然而终归是没有打算背叛。 “答应我,以后不能再吃疯狂药剂了,我无法信任一个不能控制自己的老大。” 祝平炎也极度后悔当初干的那些操蛋事,回想起疯狂药剂给他带来的麻烦,他郑重的点了点头:“那些药绝不再用了。” 姜毅笑了一下,将他拉起来,左右打量了一下,迅速得出结论,这屋子还有一个人住,于是问道:“这里安全吗?” 祝平炎想说安全,但是沉默了一秒后说道:“去你那边吧,这里不宜久留。” 姜毅点了点头,一句废话也没有,立刻转身离开。 “等等,你身上有钱吗?” - 到了姜毅的秘密住址,他才发现带他来的竟然是一个分身,姜毅是被迫觉醒中极少数天赋不错的,现在竟然已经证道了。 姜毅沉默的取出一张地图:“我们已经规划好了两条逃生路线,一条水路,一条陆路。” 他指着一条河道:“我们联系到了一条船,你可以藏在船里出去,很大可能没有任何波折的安全离开。 但是这条船容不下太多人,所以一旦被发现,我们会陷入极大的人数劣势,而且逃无可逃。” 祝平炎皱着眉头,这条路的赌性太大了,但是不等他说什么,姜毅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另一条路可容纳的人数很多,整个地网都会跟随,但是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很低,我们只能强行突围,不过从这段时间的调查来看,我觉得突围成功的可能性很高,值得一试。” “永安小队呢?” “他们毕竟只有几个人,望东城很大的。” 祝平炎点了点头:“我相信你的判断,不过突围时间能延后吗?” “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必要,最好不要拖延,待的时间越久,变数越多。” 绝路求生的人希望变数,准备充足的人则担忧变数。 “很有必要,我要先救李栀。” 当初他耐不住李栀的恳求,带着她一起来了望东城,毕竟当时他认为望东城是自己老家,毫无危险。 他怎么可能想到,安全的老家已经成了蛛网,敌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正静静的等待他落网,他倒好,还拖家带口的来。 “没有必要,李栀在我们这里。” 祝平炎回来是要处理张成功的叛乱,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搞不好就要血溅三步,所以刚下飞机就和李栀分开了。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祝平炎去办公,李栀在雷霆会专人带领下去望东城附近转转,但这是个陷阱,所以两人分开后,李栀就被抓住了,从另一条路押送回武馆。 但无论是永安小队还是舒承志,主要目标都是祝平炎,所以押送李栀的只有寥寥几人。 如果有可能,姜毅肯定希望能在路上把祝平炎劫走,但是他随便查一查,就能发现这条路上布满了各路人马,一旦他出现,必定粉身碎骨。 他们根本没法劫走祝平炎,顶多就是让祝平炎意识到有人攻击。 姜毅曾经考虑过,如果他冒死冲上去,用尽全力的喊出真相,是否能改变结局? 答案是不能。 他们只要说姜毅也背叛就可以了,祝平炎根本没法判断孰是孰非,只能根据信任程度选择相信谁。 可是祝平炎不知道康新占据了教官的身体,当教官和姜毅中有一个是叛徒的时候,姜毅相信祝平炎肯定认为他是叛徒,所以他所作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于是他便放弃了祝平炎,转而劫走不被重视的李栀。 最初在做计划的时候,他根本没想到祝平炎还能活着,已经做好了带李栀逃亡的打算,不过后来全城搜捕的动静太大,让他意识到祝平炎竟然逃走了,这才推迟了逃亡计划。 虽然知道姜毅不会骗自己,不过祝平炎还是执意要先见李栀,再商议逃走的计划,姜毅也没说什么,直接把祝平炎带过去。 看见李栀躺在床上,祝平炎担忧的问:“她怎么了?” 姜毅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了眼窗外漆黑的夜空,祝平炎这才反应过来,他这生物钟和正常人不一样,李栀只是在睡觉而已。 - 确认李栀安全后,祝平炎的心态一下子变得很放松,他从来不认为逃出望东城是一件很难的事,心里最大的担忧就是如何救出李栀。 在他逃走之前,李栀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对方的所有布置肯定都围绕着他,确切的说,是防止有其他人救他。 毕竟谁也不可能想到,他能从身边掏出来两个援兵,把原本必死的局逆转了。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逃走之后,李栀就会变得非常重要,对方肯定会抓住这张牌,把她发挥出最大的效果,救出李栀也就会变得无比危险。 却没想到姜毅从源头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在他逃走之前,所有人的关注点都是他的时候,姜毅把李栀救走了。 虽然姜毅这么做,其实是默认祝平炎已经死定了,从而放弃营救祝平炎,这在别的组织里肯定算不上什么正面履历。 但是祝平炎不在乎这些,他认可姜毅的判断,别说现在结局是好的,即便当时他没有积分,真的死在了武馆的包围中,他也希望姜毅能把李栀就出去,也算是止损了。 - 之后就是讨论具体如何逃走,什么时候走,走之前要做什么准备,走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可能遇到什么样的敌人,分别应该怎样应对,如果出现计划外的突发事件,要怎么尽量避险,等等等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过与其说是讨论,不如说是汇报,姜毅已经把一切计划好了,现在只是一股脑灌给祝平炎而已,祝平炎很少能提出修改意见,提出也会被否定,因为他提的意见往往都是思虑不周全的。 毕竟在这段时间里,姜毅和一百多个地网商议了无数次,不可能绝对完美无缺,但怎么也不是祝平炎过来瞅一眼就能修改的。 祝平炎的个人能力比四年前那是提高了无数倍,但是和姜毅这种千挑万选出来的精英比,还是远远不足。 不过祝平炎在听完整个计划后,还是提出了意见,而且是颠覆性的意见。 “修改计划,不要隐蔽了,光明正大过去。” 姜毅不解,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因为他知道祝平炎肯定会解释清楚。 祝平炎指向那条水路:“分几个人走这条路,暗中送李栀出去。” 姜毅终于明白了祝平炎的意图,那条水路本来被发现的概率就不高,而当祝平炎高调在另一条路露面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被吸引过去。 毕竟说到底他们的敌人只有祝平炎一个,祝平炎打什么主意都无所谓,一切都没有杀掉祝平炎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水路就几乎没有危险了。 第二百五十章 地网集结 姜毅能明白祝平炎的想法,无非就是觉得发生战斗之后,李栀可能会遇到危险,所以刻意吸引火力,让李栀可以安全离开。 但他还是不得不提醒:“我们的实力还没达到这种程度,这太危险了。” “所以具体情况还要商议,大方向是我们吸引火力,但是不能把大部队都吸引过来,前段时间我联系了很多天骄帮手,完全可以和永安小队正面对抗。” 听到有帮手,姜毅才算认可这个方案,不过和最初的方案差异太大,需要重新商议。 主要是和地网商议,祝平炎只是旁听,他的作用本来也只是给出大方向而已,具体的事情他不用做,也做不好。 地网一百多个人当然不可能都在这,再隐蔽的地方藏一百人,也没那么隐蔽了,所以这里只有十个小队长,地网的一百人分散隐蔽在整个城市里,不过互相保持这紧密沟通。 经过最初几个小时的商讨,基于祝平炎的基础方向,终于得到了一个合理方案。 由于要为水路吸引火力,突围的位置改变,综合敌人的兵力分配,选择了距离水路最远,且突围过程中敌人支援最少的地方。 即便是吸引火力,突围还是突围,不可能高调的等敌人过来,绝对实力上的差距太大了。 除非祝平炎能调一支军队过来,否则少数天骄只能对付永安小队,对付大部队还是不行。 不过会议并没有结束,只是修整了半个小时,然后继续商议这个方案是否有遗漏。 此时开始了一次投票,所有人给这个方案打分,然后根据打分,将地网分成两批。 打分低的那一批将提出计划缺陷,每个人必须提,绞尽脑汁也要想一个出来。 打分高的那批人就会针对缺陷讨论,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缺陷,这个缺陷要怎么解决。 如果实在无法解决,那就要所有人判断,这个缺陷是否重要,如果任由其存在,对结果有什么影响,和其他方案的缺陷相比,那个方案最好。 其中有不少人给出的缺陷都是毫无意义的,但也有少数需要认真讨论。 比如有人提出,敌人的数量虽然多,但是分布在整个望东城,而且主要人力分布在一些正常道路,所以理论上短时间内能到的支援没多少。 他们即使高调出发,一路突围出去,敌人的那些援兵也根本来不及赶来。 按照这个逻辑来说,即便祝平炎现身,也起不到吸引火力的目的,因为太远的地方直接就会放弃往这边赶,只有附近几个地方会有人过来。 在这个逻辑下,选择突围的地方不应该远离水里,恰好应该靠近水路,才能把水路那边的人吸引过来。 不过这个方案最终还是被否定了。 这个方案看似符合逻辑,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不是两军对垒,这仅仅是一场针对祝平炎的围杀。 一旦祝平炎在这个方向现身,而且对方可以确定这就是祝平炎,而不是什么替身,那其他地方的包围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就算人不调过来,也多半会很松懈。 而且姜毅可以肯定,这些人一定会调过来。 第一点,现代的机动性是远超过古代的,虽然有些人离得很远,但是肯定不会是用双腿跑过来,肯定是集结上车,然后一股脑拉过来,速度比想象中的快。 第二点,他们真的能突围出去吗? 己方只有一百人,虽然姜毅这一部经费充足,几乎人人都有枪,但地网配备的都是手枪,而且是越小巧越好,火力实在太弱了。 而他们的敌人是雷霆会、舒承志、秋风堂,或者也可以说是整个望东城江湖。 江湖不能动枪,但是祝平炎现在的情况并不被这条规矩保护,在城里或许还有所顾忌,不可能带枪,但是他们要突围,就得出城。 一旦出了城,不会波及到平民,那可就随心所欲了,肯定有多少火力上多少火力。 黑狼当初可以组织出数百人的枪队,舒承志就算不如黑狼,但同为三巨头,而且他的屁股也没那么干净,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牟足了劲搞个三百多人不成问题,再加上秋风堂,也就是四百人。 祝平炎落难,如今舒承志一家独大的局面已经不可逆转,所以迫于舒承志的压力,望东城其他人多多少少也要派点人意思一下,一家派几个出来,这么多帮派也能凑个几百,不过战斗力肯定很拉。 雷霆会这边不用说,肯定会全力以赴,康新可不会顾忌雷霆会的存亡,地窖里那些武器肯定又要搬上来。 这零零总总就将近两千人了,即便分布在整个望东城,每公里还有30人呢。 他们虽然选了一个人数少的地方,但是这样正大光明的冲过去,初期肯定会遭遇至少四十人的阻拦。 不要以为地网是精英,而且人数优势,就一定稳操胜券,一百个地网精英对战四十个各帮派凑出来的乌合之众,反而是地网这边劣势。 因为地网手里的大部分是袖珍手枪,正常手枪都不多,何况就算是正常手枪,有效射程也只有五十米,实战中最佳射程只有10米。 而长枪再垃圾也至少能在一百米外打中人,就算不谈火力投送能力和杀伤力,只射程就根本没有可比性。 何况即便在五十米内的城市巷战里,也经常有一把冲锋枪压制十几把手枪的案例,手枪从来就不适合战场。 按照姜毅最初的计划,这些人的看守不会太严,他们通过是很可能这些人根本就在偷懒,没有巡视,那就不会有战斗。 就算有人巡视,也会被地网先行的侦查人员发现,然后秘密暗杀,之后大部队迅速通过。 如果巡视的人数太多,或许会爆发战斗,但那也肯定是在地网偷袭先手之后,双方的距离很近,而且在全面战斗开始之前,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人已经被地网干掉了。 可现在要吸引注意力,那就要故意暴露行踪,那在突围的时候就要正面开打了,而正面的战斗力对比悬殊,他们能突围过去吗? 从姜毅的角度看,他觉得是能突围过去的,不是因为地网多么精锐,而是祝平炎承诺过的援兵——否则他也不会同意。 但是从对方的角度看,肯定是希望他们无法突围,起码短时间内无法突围,而且从战力对比上来看,这个希望也很符合现实。 一旦短时间内没有突围,其他地方就会有人去支援,突围难度就更大了,这时候按照正常思维,祝平炎就该撤退了。 到时候会在野外形成一场追逐战,那当然是人越多越好,所以对方为什么还要保留其他方向的人力?万一这边人力不够,让祝平炎逃走怎么办? - 即使在会议中确定了方案,但毕竟是性命攸关的事情,实际突围之前,地网还是将突围地点再次调查了一遍,确定这里没有忽然的增派人手,之前的计划可以正常执行。 在侦查之后,祝平炎他们开拔前往汇合地点,分散在望东城的一百个地网会陆陆续续的赶来,他们需要在这里等待一段时间。 在之前的计划中,这个时候是最容易暴露的,一旦有一个地网被抓住,就很容易全军覆没。 所以每一个地网都与其小队长保持联络,姜毅则通过十个小队长,时刻关注着一百地网的动向,一旦出现意外,就立刻改变计划。 不过这里也只是可能出现意外而已,真出意外的概率还是很低的,毕竟地网们藏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可能刚好在这个时候被抓住。 虽说一百个地网都向这里集结,听起来好像是大动作,但实际上望东城这么大的人流量,一百个人根本就是沧海一粟,完全不足以引人注意。 所以最终还是安然集结,之后便是沉默行军。 如果集结之前没有暴露,集结之后就更不容易暴露了,虽然一百人集体行动有些扎眼,但这荒郊野外,谁会把眼线按在这边。 虽然最终他们肯定要故意暴露自己的位置,但是暴露的时机还是要把握在他们手里,暴露的太早,就会让敌人的大部队赶到。 那就不是调虎离山了,那是羊入虎口。 所以他们一直保持着隐秘前进,直到遇见敌人巡视的人,“不小心”暴露了行踪。 之后就是交火了,为了避免直接把巡视的人打死,他们还特意等了一会,让他的队友有时间赶来。 在短暂的交火之后,地网“不敌”,祝平炎出来谈判,张口就是给你一个亿,放我们离开。 为了防止对方真的放他们走,祝平炎还加了一句:“虽然我的钱都被冻结了,但是只要我有朝一日东山再起,肯定会兑现我的承诺。” 这是怕对方不聪明,想不到祝平炎根本拿不出一个亿,特意提醒一下,这一个亿是画上的饼。 不出意外,对方大义凛然的拒绝了,然后肯定也将这里的情况汇报了上去。 另一条线的地网观察到敌人动向之后,立刻汇报消息,然后带着李栀出发,而祝平炎这边收到消息,也要开始正式突围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 火力不足? 在最开始接触时,是突围的最好时机,那时候地网面对的只是一个站在山头,拿着望远镜四处乱看的人。 无论是悄无声息的干掉他,还是在他漫不经心的监视下离开,都很容易。 但是故意暴露,且要让对面百分百确定祝平炎在这里,则导致贻误时机,现在对方已经集结了十多人,用山石作为掩体阻挡他们的去路。 对方的枪法确实不太行,打两百米都是人体描边,但是手枪在这个距离连人体描边都办不到,一枪打出去对方还以为是空包弹呢。 而且甭管怎么人体描边,子弹打在周围还是会害怕,所以一百多个地网都只能藏起来,只有寥寥几个有长枪的人能还击。 地网虽然战斗力不弱,但说到底还只是情报组织而已,兼职搞一下暗杀还算勉强能应付,这样的正面对抗,却没法靠几个人打赢对面的十几人。 在不能使用异能的情况下,祝平炎并不能发挥比地网更强的作用。 虽然他身为均衡强化系,练枪也比普通人更容易一些,如果是在靶场,他已经可以两百米爆头了。 但是实战中没有靶场那样的环境,露头开一枪就得立刻缩回去,就这还得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你开枪打的就是对面开枪的人,把头露出掩体,除了能杀敌,也意味着会被杀。 祝平炎有连衣裙的保护,依然避免不了紧张,露头开了几枪都非常匆忙,别说瞄准了,有时候他连人都看不到,完全就是一种“不能一直躲着”的态度。 简单来说,就是一直怂着太丢脸,怎么也得露头打两枪证明一下自己。 这个状态对面不躲在掩体后面,他也多半打不中。 这也是大部分地网的状态,或者说即便是正规军,也多半是这个状态。 在敌人有火力压制的情况下,枪法是没有发挥空间的,这时候更加考验心态和枪感。 比如他旁边的姜毅,靶场的成绩未必能比他高太多,但在这种混战中的表现比他好太多了。 尽管不是常年征战的老兵,姜毅身上依然洋溢着一种掌控战场的自信,这让他可以在战场上发挥出自己本该有的实力。 而更重要的还是枪感,不用瞄准,而是凭感觉开枪,这是有点玄乎的东西,不过其实大部分人都可以有。 普通人获得枪感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日夜不停的苦练,实际上无论练什么,练枪,练箭,练飞刀,在达到一定的训练量之后,都会有这种感觉。 而姜毅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天生就有枪感。 这么说可能不太严谨,准确的说是,他在接触并熟悉枪械之后,很快就拥有了这种凭感觉开枪的能力。 在这两点的加持下,姜毅展现出了远超过其他人的战斗力,露头开了四枪,已经击毙了两个人,就好像是枪战游戏里的主角,别人开枪打对射一年都不死人,他上来几枪就解决了对手。 但此时姜毅还是皱着眉头:“太慢了,如果不能在对面增援到达之前突围,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此时姜毅还能找机会射击,但是如果敌人再多一倍,那什么心态和枪感都没有意义了。 就好像在不久前武馆突围的那一战,士兵的战斗力比姜毅要强得多,一枪一个,弹无虚发,可是近百人的弹雨泼洒过来,打得再准有什么意义,露头就是死。 祝平炎还在四处张望:“没关系,他们快到了。” 虽然在计划中本就得靠援军突围,但是姜毅却不想将所有希望都放在援军上,他拿过祝平炎的枪,同时也收走了地网其他的长枪,然后离开了战场。 这简直像是要通敌逃跑,不过现场的所有人都信任姜毅,所以没有人质疑。 只有祝平炎的表情很凝重,拦住姜毅问道:“怎么了?” “我去找援兵。” “找援兵需要把枪拿走?” 姜毅这才转头看他,然后用手比划出了当初约定好的手势,证明他还是姜毅。 祝平炎这才放心,虽然还是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没有再阻拦他。 姜毅离开不久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蒙面人,这些人都拿着姜毅刚刚带走的枪。 看着这些眉眼相同的蒙面人,祝平炎立刻明白了,这些人是姜毅的分身。 原来他是嫌弃别人浪费资源,打算自己一个人来? 往往对于手底下都是垃圾,领导人自己忙活一切,却怎么都忙不过来,人们称之为分身乏术。 姜毅这就是分身有术,所以不要垃圾队友,一个人全包了。 果然,姜毅小队上场之后,己方战斗力完全不同,一轮就送走了对面三人,第二轮再打死两个,一下子就把对面打蒙了,好久没有动静。 而对面不敢露头,己方没了火力威胁,就能更从容的瞄准,每个姜毅负责一片区域。 每当有人露头,负责该区域的姜毅分身就会出手,往往能击毙对手,就算没有击毙,一颗子弹从脑袋周围飞过去,也能极大的震慑对手。 甚至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人露头后,姜毅立刻开枪,但是没有打中,子弹从这人耳边飞过去了,但是这人没有趁机开枪,也没有缩回脑袋,而是在原地发愣,又被补了一枪,这次毫无疑问的死了。 无论是现代战场还是古代战场,或者说在任何人与人的对抗中,心态都是最重要的。 如果对方决死反击,或许能打死几个姜毅的分身,但事实上在连续有人死亡后,就不再有人敢露头了,所有人都龟缩在掩体后面。 如果只看局部的战斗结果,那无疑是己方获胜,但从整体来看,姜毅反而希望对方能爆发一下血性,来个决死反击。 最多也只是损失一些分身而已,而分身本来就没有成本,至多损耗些灵力。 但现在对方不露头,却依然保存着不弱的有生力量,如果他们绕过去,随时可能被这些人袭击。 一百多人如果离开掩体,对方随便搂一梭子都能打死打伤不少人。 可是也不能这么一直耗着,他们是要突围,如果突围不成功,就会被包围。 这让姜毅不由陷入犹豫,不知道是冒着伤亡的风险冲过去,还是等待他们的援兵。 于是他再次询问祝平炎:“你说的援兵什么时候到?” 祝平炎还没有回答,左边就钻出来一辆越野车,不过车上下来的是敌方的援军,一下来就往这边打了几枪。 虽然距离太远,一个人都没打中,但是气势打出来了,一直龟缩在岩石后面的那些人也趁机冒头打了两枪,其中一枪打中了姜毅分身的肩膀。 姜毅一边用分身还击,一边寻找掩体,但是敌人来自两个方向,没法全部躲避,只能先压制住岩石那边的敌人,然后躲避越野车那边的敌人。 这时候一阵暴雨般的光点落在越野车的方向,越野车就像是遭受了一场硫酸雨,瞬间变得千疮百孔。 刚从车上下来的人,看着被撕碎的越野车都有些发愣,然后弹雨便像利剑一般横扫过来,吓得他们疯狂四散逃走。 弹雨并没有追逐这些逃亡的人,而是停了下来,然后转向另一边,又一阵光雨落在岩石上,打得山石四溅,那些人也被吓得疯狂逃走,连枪都不要了。 地网们纷纷看向弹雨的方向,远远的山头上,站着四个蚂蚁般的人影,祝平炎和姜毅则能看到更多,这四个人分别是董一、王庭、许韵婷、狼毫。 董一手里还抱着一挺改造过的重机枪,属于强化系专属的单兵版重机枪,刚刚的弹雨应该就是他打出来的。 正如十几把步枪就能完全压制一百把手枪,现在一把重机枪就可以压制几十把步枪,在重机枪的咆哮与火光中,步枪只是些小玩具。 也正是因为有单兵重机枪的存在,强化系才被称为证道最强异能,毕竟证道期的异能,大部分在重机枪面前都不堪一击。 大部分。 董一面前忽然燃起一团火焰,然后他便没来由的感觉一阵惊恐,丢下枪跌坐在地上。 许韵婷立刻飞奔逃走,从山背面一溜烟跑进了森林里,狼毫跑的也不比她慢,几个瞬移就消失不见了。 只有离得比较远的王庭,此时一脸蒙逼:“你们怎么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撑起幻焰防御,警惕着不知来自何处的攻击。 董一可以免疫精神控制,所以他所面临的恐惧在正常范围之内,只是“被吓一跳”的程度,但是看到许韵婷和狼毫的表现,赶紧提醒:“精神系异能!” 藏在林子里的徐友成不禁笑了:“这还有自己把刀架在脖子上的。” 火焰恐惧发动,王庭被自己的火焰吓到全身颤抖,但是他没有逃走,反而陷入疯狂,一拳打向董一。 董一虽然躲开了这一拳,但是身体却燃烧起火焰,他赶紧远远的逃走,避免和王庭战斗。 而王庭也没有追击,而是抱起掉在地上的重机枪,疯狂的四处扫射。 弹链中的曳光弹在空中画出一条光路,这是一条充满毁灭力量的光路,所过之处树木被击穿,泥土被掀翻,岩石被打碎,只留下一片残破。 徐友成有些无奈的说:“偶尔是这样的,不同的人恐惧方式也不同,不过这种状态下是没有理智的,很快他就会把子弹打完,或者枪管打废。” 周恒却皱着眉头:“他好像不是漫无目的的扫射?” 第二百五十二章 恐惧?摧毁! 王庭最开始的一轮扫射,确实是漫无目的的胡乱扫射,但是很快他就将目标锁定到旁边的一个树林里,这里是最适合藏人的地方。 于是他就像是擦桌子一样,一点一点的用重机枪擦过整个树林,抹除其中的“垃圾”。 看着不断逼近的机枪弹雨,永安小队慌乱起来,四处寻找可以躲避的掩体,但林子里的树木最多也就二十公分,根本不足以挡住机枪子弹,也没有巨石之类的东西。 眼看着机枪就要打过来,那个防御强化系的壮汉余大海站到最前面,大喊一声:“都躲在我后面!” 小丽有些担忧:“你能扛得住重机枪吗?” “有盔甲呢,而且只是这样扫过去,应该问题不大。” 小丽还是担忧,但已经没有办法了,只能躲在余大海雄壮的身躯后面。 重机枪的子弹横扫而来,在其他地方都是摧枯拉朽,但打在余大海的身上,却迸发一串火星,然后或变形弹射,或碎裂四溅,连他身上那件盔甲都没打穿。 余大海长长出了一口气:“原来重机枪也不过如此。” 而此时,树林中一个人影正在树影之间飞速闪烁,最终这个穿梭阴影的人停了下来,因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敌人。 祝影迅速判断现场局面,然后快速指定好战术,原地消失,然后从永安小队的阴影中钻出来。 永安小队曾经和祝影交战过,对自己的影子也有所防备,所以他刚钻出来就被发现了。 上次交战时,如果不是有祝平炎这个猪队友,永安小队已经被士兵全灭了,他们怎么可能不吸取教训。 永安小队也做出了很多改变,其中之一就是不再过分依赖徐友成的火焰恐惧,每个人身上都带了枪。 此时周恒就立刻拔枪射击,但是他的子弹都打进了泥土你,因为祝影钻出影子后,没有采取任何形式的攻击,立刻就消失了。 只在原定留下了一颗手榴弹。 余大海立刻扑了上去,其他人也纷纷卧倒,那颗手榴弹则伴随着远超过正常手雷的巨响爆炸,同时闪烁着耀眼的白光,即使余大海用身躯挡住,白光依然会从缝隙中漏出来。 这是一颗闪光震撼弹,不过被余大海挡住,永安小队并没有受到影响。 余大海拍着脑袋站起来:“吵死了,为什么要用这种炸弹?” 没人来得及给出答案,因为事实快人一步,机枪的光雨再次落到附近,并且快速向他们扫来。 这颗震撼弹是给王庭看的。 余大海再次站出来,其他人纷纷躲在他身后,这是祝影攻击的好机会,不过祝影的异能首重突袭,光明正大的从影子里钻出来,肯定会被第一时间打死。 所以他在从旁边的树影里钻出来,往这边扔了一颗手榴弹,然后不等对面攻击再次离开。 谁也没规定他偷袭就必须得从敌人的影子里钻出来不是,也可以把影袭当瞬移用。 不过这颗手雷还是没起到效果,小丽挥舞着那把巨大的刀,及其灵活的将飞来的手雷切成了两半。 此时机枪的弹雨也到了,这次机枪扫射的速度慢了很多,所以有更多子弹打在余大海身上,但还是没有什么效果。 不过在机枪扫射和祝影的双重威胁下,他们还是能感觉到很大压力,所以决定先离开这个区域,避开机枪攻击。 然而他们好不容易退出这块区域,祝影却一个影袭从附近钻出来,闪光弹也不扔过去,就滚到他们旁边,不给他们破坏闪光弹的机会。 于是王庭的机枪又跟了过来。 - 毁灭! 毁灭! 毁灭! 不停有声音在王庭耳边叫嚣,把一切恐惧都摧毁。 他的确丧失了理智,思维被恐惧填满,而恐惧则催使他毁灭一切。 但这毁灭又是有理智的,他用机枪搜索树林,看见森林里的白光后,他也立刻将机枪移了过去,此时机枪的枪管过热,他也开始换枪管。 按说一个满脑子恐惧与毁灭的家伙,不应该能做到换枪管这样的复杂动作,徐友成猜测他会很快把枪打坏,然后就疯狂的抱着枪砸,以愤怒宣泄恐惧。 所以在看到王庭换枪管之后,永安小队陷入了短暂的慌乱。 既然王庭可以提供持续的火力输出,祝影又会将他们的位置暴露,那一味的躲避似乎也就没有意义了。 力量强化系的小丽,掀开她一直拖着的大包,从里面也拿出了一架重机枪,不过型号很老,还是水冷的。 对于诸子百家的天骄,强化系最好的武器当然就是改造后的重机枪,但是对于四大国的天骄,则几乎不可能拥有重机枪,即便是在持枪合法的大汉,也绝不会允许重机枪买卖。 永安小队在诸子百家的别墅里有重机枪,但是回到大汉,也只能老老实实用大刀,搞一把重机枪的代价太大,意义却不大。 可是在接管雷霆会之后,他们也接管了五爷的枪械库,最里面就有这种战场杀器。 即便是最混乱的时候,祝平炎也不敢动用这种级别的武器,永安小队则毫无顾忌,就算雷霆会因此被军方盯上,那又怎么样呢,反正不是自家的。 永安小队虽然夺取了雷霆会,但即使弄死了祝平炎,也不打算接手雷霆会,因为雷霆会赚钱的效率太低,被天道制裁的风险又太大。 所以他们自然也毫无顾忌,直接把五爷的军械库打开,分发该雷霆会的所有人,嚣张姿态犹如当初的黑狼,要不是他们这一切布置都在城外,且只针对祝平炎,估计军队又要开进望东城了。 不过可以预料,此事之后,雷霆会一定会受到军方的制裁,五爷的军械库肯定要被收缴,这是一场最后的狂欢,用敌人的家产狂欢。 小丽抱着粗大的水冷式重机枪,先对着周围一通扫射,就算不能打死祝影,起码也逼退他,然后就对准了山上那个不知道什么情况的家伙。 来啊,我的水冷还怕你的气冷不成。 水冷机枪,简单来说就是在机枪的枪管周围加一个筒子,里面灌上水,利用水来降低枪管温度,避免枪管过热损毁,理论上只要有水,就能持续提供火力。 而气冷机枪就是利用空气冷却枪管,其实也就是啥都没有,靠枪管自身散热,有些有散热片,但其实效果寥寥,连续射击会导致枪管发热,必须更换枪管。 由此可见,单纯从火力输出上来说,水冷是完爆气冷的。 那为什么王庭手里的现代机枪,反而落后于小丽手里的远古机枪呢? 因为在战场上,气冷机枪已经全面替代了水冷机枪,火力并不是战斗时唯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像小口径步枪代替了全威力步枪。 一战时期,机枪是固定不动的重火力点,水冷机枪的续航能力完爆气冷机枪。 但是随着科技逐渐发展,火炮的精准打击能力越来越强,如果机枪点暴露,很容易遭受炮火覆盖。 机枪火力再猛,最多最多也就打三千米,火炮在三十千米外就把他灭了,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所以现代机枪对隐蔽性和机动性的要求更高,而水冷机枪正好完美踩雷。 由于用水做冷却剂,打的时候会不断的冒水蒸气,也就比气冷机枪更容易暴露。 而且水冷机枪太过笨重,无论怎么优化,水冷也不可能比气冷轻便,在加上机枪小组如果使用水冷机枪,还要额外背负水箱,会大大降低士兵的机动性(这是最主要也完全无法克服的原因)。 在如今这个重机枪都要被通用机枪淘汰的年代,水冷机枪当然更没有用武之地。 即便对于力大无穷的天骄来说,水冷也并不受欢迎,枪管自身倒也罢了,强化系不在乎这点重量,可走哪都拎着两水箱,这不合适吧? 在战场上机枪是由一个机枪小组负责,枪管、枪架、弹药都由不同的人背负,但是天骄把机枪当单兵武器用,自然要一个人背负所有东西。 虽然大部分天骄都会直接抛弃机枪架,但背着一大箱弹药已经很麻烦了,还要再提两桶水,这是野营还是打仗,对面要是个水系天骄,还能直接给你枪管折了。 再加上现代冶金工艺发展,枪管的质量比以前高很多,本身续航能力就不错,换枪管的速度也很快,也就没必要用水冷了。 但是水冷相比于风冷的优势依然存在,所以当小丽真的把水冷端上来,一点也不怵王庭的现代机枪。 不过王庭占据了地利,他在山上,再加上双方相距接近一千米,小丽手里的远古型号机枪准确度不够,想打中王庭全靠火力覆盖,只有寥寥几颗子弹打中。 王庭身上穿着熔岩金甲,当重机枪的子弹飞越一千米,爬升两百米之后,单颗子弹并不能对他造成威胁。 所以当机枪子弹在他四周呼啸,当他身上不时迸射出火星,他没有任何退缩,而是瞄准对方的位置开火。 双方的弹道在空中交汇,来往的子弹穿梭于同一条路径,不断的在半空中溅射火光。 一只飞过的鸟儿惊恐的看着它无法理解的天地异象,然后谨慎的选择绕开,却没料到弹道中两颗重机枪的子弹相遇,碰撞之后碎裂,一颗弹片飞出一百多米,将这只路过的鸟儿打了下来。 第二百五十三章 两个疯子 小丽虽然是强化系,但是她的防御力显然不可能挡住重机枪,但也不需要她多说,余大海已经主动上前,充当她的挡板,拦下所有攻击。 重机枪和狙击枪不同,挡下一颗狙击枪子弹,就意味着这把狙击枪对他没有威胁,但是挡下一颗重机枪子弹,却并不能代表什么。 余大海虽然一直充当肉盾挡住了所有机枪子弹,但不代表他真的能扛住重机枪的轰击。 之前王庭只能确定大概方位,但随着小丽开火,他已经可以精准锁定目标。 在很多人眼里,机枪的准确度应该很差,但其实并不是这样,重机枪的震动更大,为了能在连击中尽量准确,对稳定性的要求也很高,如果只是单发,甚至拥有堪比狙击枪的准确性。 只不过现在的狙击枪随随便便一千米往上,而重机枪没有瞄准镜,肉眼要在这个距离上瞄准实在很难,所以无法替代狙击枪。 曾经有过实战案例,给重机枪装了瞄准镜后,机枪手狙了两千米外的一个敌人。 虽然这是个别案例,不能当做普遍情况对待,但也可以侧面证明重机枪并不是普通人想象的只能射击人群,毕竟现在战争人员密度很低,针对单人的射击是很有必要的。 王庭是端着机枪发射,即便他的力量远超凡人,毕竟只有两条腿,即便是蹲姿,和三脚架比还是差了点,所以打出去的子弹九成都落空了。 但这一成的命中率,也已经足够致命,十秒内有十几颗子弹命中,打得余大海全靠小丽在后面顶着才能站住,而且他身上的盔甲已经弹痕累累。 如果连续两三枪打在同一个位置,盔甲可能就要被打穿,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并不低。 因为重机枪的子弹对盔甲造成的损伤面积大概有十公分,十几枪下来,盔甲上已经有些地方损毁,如果再来一轮,或许盔甲就要烂了。 虽然余大海肉身的防御力也很强,但是用肉身挡重机枪,怎么也得落个皮开肉绽的下场,所以他急忙催促:“你打准一点啊,我怎么感觉你就没打到他?” 小丽也有些恼怒:“闭嘴,几厘米你都对不准,我这一千多米呢。” 余大海当然不会和小丽争辩,吴亦云的攻击极限就是一千米,所以吴亦云能把火烧过去,就说明没有超过一千米。 他只是默默咬牙,等待接下来的攻击。 但他却没有等到。 因为王庭的子弹终于用完了。 他和董一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级别的凡人战斗,所以最开始都很紧张,准备了长长一条弹链,生怕子弹不够。 但是再长的弹链也有极限,王庭往林子里一通乱打,本来就用掉了大半,刚刚又打出去两百多发,终于把弹链全部用完了。 董一的包里面还有子弹,但是那个包只有他自己能用。 所以王庭干脆一把丢掉重机枪,直接燃烧着火焰向山下飞奔。 小丽一把推开余大海,抱着枪疯狂的对着火球扫射,但直到她也把子弹打完,也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火球依然向他们逼近。 小丽越丢掉机枪,捡起地上的大刀:“来就来,看看你的那副盔甲能不能扛住我的刀!” 而随着她的火力停歇,那个火球也碎裂,从中冲出一个燃烧的火人,火人扭曲的五官中透露着毁灭一切的疯狂,让原本信心十足的小丽忍不住吞了口唾沫,背后一阵阵的发凉,总觉得这个不断接近的火人十分危险。 大概是也感受到了同样的危险,徐友成再次发动异能,一次,两次,三次,毫无效果。 于是反倒是徐友成有些恐惧的说:“他们是不是有什么精神防御道具?为什么所有人都可以无视我的异能?” 周恒看着另一边一脸杀气的祝平炎,说道:“擒贼先擒王!” 上次他们眼看就要团灭了,就是恐惧了祝平炎,才逃出生天。 吴亦云立刻在祝平炎面前制造一片火焰,徐友成则发动火焰恐惧。 但是没有用。 祝平炎的双目闪耀着赤红的光芒,一脸笑意的向他们走来,仿佛将要享受一场杀戮盛宴。 - 祝平炎在看到山头上的火焰是就有所猜测,再后来众人的表现纷纷证实了他的猜测,永安小队来了。 不过董一的机枪杀伤力太大,瞬间摧毁了永安小队的凡人力量,所以仅仅是永安小队,对他已经构不成威胁了,毕竟他身边有一百地网。 他还在考虑,要不要利用地网将永安小队赶走,随后他便看到了永安小队和王庭机枪对射,立刻明白地网虽然有一百人,但是上去也是送菜。 天骄不能用异能杀人,但是用科技杀人却没有问题,他们这一百人在重机枪面前,就像是等待收割的麦子。 再之后他看见王庭燃烧火焰冲了下去,立刻让姜毅带着地网撤退,他则过去和王庭汇合,一起对付永安小队。 既然王庭不管不顾的使用了异能,那地网就不能再参战了。 永安小队最强的杀手锏便是火焰恐惧,这一招实在太强大了,没有几个灵台,根本别想和永安小队作战,这也是永安小队狂妄的最主要资本。 虽说无畏无惧的士兵天生克制这个异能,但是他的士兵和王庭的士兵此时都在诸子百家,而且那边也有麻烦,一时半会回不来,只有祝影到了。 虽然不知道王庭是怎么回事,好像没有受到火焰恐惧的影响,但董一、许韵婷、狼毫都被吓走了,他自己也不敢上,能用的战斗力只有祝影和王庭,显然是不够的。 于是他立刻联系祝影:“你去和王庭说一下,今天先放过他们,撤出望东城要紧。” 祝影比他了解的情况更多,哪敢接近王庭,只能无奈的说:“可能是受到火焰恐惧的影响,王庭的精神有点问题,会无差别攻击附近的人,恐怕没法沟通。” 祝平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想过永安小队可能会赶来,如果没有火焰恐惧两人组,那自然是堂堂正正打一场,他这边战斗力绝对足够。 如果有火焰恐惧,那就让其他人解决永安小队的凡人力量,他带着一百地网拖住永安小队。 只要永安小队不敢使用异能,王庭四人对付一些凡人应该不成问题,为此他还特意让王庭带些克制凡人的武器。 没想到董一这么生猛,直接带了把重机枪来,轻松就把凡人力量解决了。 本来到这一步,他们已经是进可攻退可守,即便不敌火焰恐惧,好歹有一百地网压阵,怎么都能走掉。 可更没想到的是王庭中了火焰恐惧之后,竟然和正常人的表现完全迥异,听祝影描述,这家伙比正常状态下反而更强了。 问题是,王庭一个人冲过去能打赢永安小队吗?永安小队里可还有个灵台一直没出手过,灵台的战斗力实在不好估算,就算祝影加入多半也不是对手。 基于不能抛弃王庭这条最基础的原则,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带王庭走,要么战胜永安小队。 他身上也没有麻醉弹之类的东西,肯定是带不走王庭了,那只能和永安小队正面刚。 而要和永安小队正面刚,就必须克服火焰恐惧,看着疯狂的王庭,祝平炎也想到了一个法子。 疯狂药剂。 如果运气好能吃到蓝色药剂,极致的冷静应当可以克制火焰恐惧,即便是吃到了荧绿药剂,永安小队里的两个女人或许也能帮他克制恐惧。 于是他让姜毅先走,然后就吃下了药剂,冲向永安小队。 但这次的药剂不是幽蓝,也不是荧绿,而是一片血红,代表杀戮的颜色。 于是现场出现了两个疯子,一个因为极致的恐惧而丧失本性,想毁灭一切,一个因为极致的嗜血而无视恐惧,欲杀戮生灵。 永安小队的众人面面相觑,按说只是两个证道而已,就算没有火焰恐惧,他们也没必要这么慌,但他们就是很慌。 周恒拍了拍手,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过来,然后开始布置战斗:“既然火焰恐惧无效,我们三个的战斗力就是手里的枪,和任何人正面对抗都会失败,只能在后面打支援。” 见众人纷纷点头,而且借着对他话的思考,逐渐恢复了冷静,他便继续说道:“那个火人的攻击距离好像不是很远,大海你去拖住他,小丽对付祝平炎,尽快结束战斗,战斗时间越短,越不容易被偷袭。 那个祝影的异能很麻烦,他就算不露面,我们也得一直防备着,多注意自己身边的阴影,我们三个也会保护好你们的后背。” 众所周知,强化系是证道期最强异能,所以两个强化系对付两个元素系,后面还有三人持枪支援,肯定是己方会获胜。 所以周恒唯一担忧的只是祝影偷袭,而他们三个的战斗压力很小,可以全心全意的防备,小丽和大海那边虽然可能最后会赢,却绝不会轻松,所以可能被偷袭。 而以大海强悍的防御力,祝影偷袭多半会无功而返,同样也是大海的攻击力不足,和火人的战斗肯定会持续很久。 所以破局的人只能是小丽,只要小丽能速战速决,祝影的威胁就没那么大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黑化强三分 按正常情况看,周恒的布置和计划都是合理的,祝影偷袭小丽是最好的结果。 小丽这边不仅仅是永安小队的破局点,也是祝影破局的可能,如果他能和祝平炎形成夹击之势,快速击败小丽,那永安小队必然溃败。 所以周恒一直关注着小丽的影子,时刻防备祝影偷袭。 但是祝影没有偷袭小丽,他从周恒的影子里钻了出来。 因为祝影知道实情,这两位现在都是疯子,他过去别说配合,说不定还会被攻击,所以周恒这边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周恒从没在祝平炎面前使用过异能,祝影到现在也摸不清他的底细。 在祝影看来,如果这个灵台只是辅助或者后勤,那就直接杀了,如果是拥有什么特殊的异能,那他去试探这个异能,总比有一天忽然用在祝平炎身上好。 所以在周恒盯着小丽看的时候,祝影一刀刺向周恒的后心。 但是这一刀没有刺进去,被一道防御屏障挡住了。 周恒转头看了一眼,甚至没有反击,反而对祝影说:“祝平炎大势已去,他的资产都在望东城,如今雷霆会覆灭,他的资产也被冻结,他已经翻不了身了。” 祝影不言语,继续攻击,但是那道防御屏障似乎无比坚硬,怎么都无法打破。 不过周恒似乎是打算用话聊劝降祝影,也一直没有动手。 他的劝说当然不会有任何效果,祝影根本没有听他在说什么,只是不停的尝试攻破他的防御。 周恒唾沫横飞的说了一会,发现没有效果之后,说了句你再考虑考虑,就那么静静的站着,好像在等祝影思考。 尽管祝影一点也没有考虑的意思,手上的攻击都没有停过,但是周恒就像是求贤若渴的明君,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因为还手他就死了。 他的异能不适合战斗,但是他是灵台,而且是曾经控制过一个大公司的灵台,自然有灵器在手。 不过他的灵器也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防御灵器,铭刻规则系异能,绝对先手。 只要他不出手攻击,任何针对他的攻击都会无效。 所以他现在只能嘴遁,但凡敢还手一下,立马会被祝影捅死。 而在他所估计的局势中,唯一的变数就是祝影,如果祝影能偷袭打败甚至击杀小丽,他们就输了,但如果他能把祝影拖在这里,他们就赢了。 但就在他和祝影话聊的这一会功夫,余大海已经在剧烈的爆炸中飞了回来,他身上那件本就残破的盔甲彻底损坏,现在更是连衣服都没有了,浑身赤裸的燃烧着火焰。 身为证道后期的防御强化系,余大海就算不靠盔甲,也能肉身抗机枪,普通的火焰根本伤不到他,所以他见王庭的火焰似乎没有什么特殊效果,就凌然不惧的冲了上去。 却没想到王庭可以引发威力如此巨大的爆炸,如果没有盔甲,他刚刚肯定会受伤。 但是明知道会受伤,他还是要冲上去,因为只有他能扛住王庭的爆炸。 然而他想拦,王庭却根本不理他,脚下火焰喷射飞上了天空,然后像是导弹一样砸向后方。 余大海徒有一身强悍的防御,却根本追不上这个大号窜天猴,只能眼睁睁看着王庭砸进后方,然后轰隆一声爆炸,徐友成和吴亦云就成了残肢碎块。 火焰褪去,现场只剩下周恒和王庭两人,祝影早就钻影子里溜了。 王庭疑惑的看向周恒,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能在爆炸中存活。 周恒说道:“我……” 轰! 王庭根本没打算交流,再次爆炸,但是周恒还是毫发无伤。 借由灵器使用的异能,往往会比使用者本身低一个档次,所以就算拥有防御类灵器,也不可能和真正的防御类灵台相比。 但规则系灵器是个例外。 规则系的异能并非绝对的因果律,人为制定的规则是有可能被打破的,但是打破规则往往需要更强大力量,所以同阶战斗,规则系异能就等同于因果律。 周恒是灵台初期,所以他借由灵器使用的绝对先手,强度在灵台之下,而要以暴力击破绝对先手的规则,理论上至少要达到灵台,具体效果会有波动。 在以往的实践中,绝对先手的防御甚至抵挡过灵台中期的攻击。 所以规则系灵器在对付不熟悉自己的敌人时,几乎可以和自身异能强度相当,不过若是知根知底的对手,很可能被找到规则漏洞,从而无法发挥作用。 王庭肯定属于不熟悉的对手,而且也只是证道后期,按理说不可能对他构成威胁。 但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爆炸中,周恒还是感觉心惊肉跳,他总觉的下一次爆炸他的防御就会被暴力击破。 他只能不断的对自己说,这是不合情理的,灵台中期的攻击都抗下来了,怎么可能被一个证道打破。 “你只是在浪费力气而已。”他表情不屑的冷笑。 实际上如果他打心眼里觉得王庭只是浪费力气,根本就不会说这句话,因为他巴不得多消耗王庭的灵力。 他在理智上觉得在劣势情况下,用自己去消耗敌人的灵力是正确选择,但感性上仍然希望不被攻击。 这时候他看见余大海不再支援他,而是去支援小丽,不仅没有怪余大海,反而在心里暗想,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余大海的攻击力不足,也没什么远程攻击手段,就算来救他,也拿王庭没什么办法,所以最好是去支援小丽,联手先把祝平炎打倒。 然而当他看向祝平炎那边,心里顿时一凉。 - 祝平炎和小丽的战斗开始的更早一些,王庭还要等靠近才能攻击,祝平炎隔着一百米就能放电。 小丽虽然没有了重机枪,但也不算是单纯的近战,她还可以扔飞刀,除了速度比较慢,她飞刀的杀伤力并不逊色于闪电。 所以在相隔一百米的时候,双方还算正常,你放一下闪电,我扔一下飞刀,然后互相风骚走位躲避敌人的攻击。 但是随着距离越来越接近,双方的攻击也就越来越凶险,双方都是强化系,但都不是防御强化,所以只要被击中,不说直接战败,起码战斗力会大幅下滑,战胜的希望也大大降低。 也就到了这一步,双方的差距开始拉开,祝平炎依然能从容的躲避飞刀,小丽却开始吃力。 不过小丽并没有气馁,她毕竟是强化系,只要靠近了,解决祝平炎这个元素系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然而真的靠近之后,祝平炎的速度却猛然拔高,从原本相距约二十米,瞬间缩短到十米内。 由于技能点的影响,祝平炎的实力本来就接近证道后期,吃药之后又涨一截,已经接近灵台,虽然力量还是比不过小丽,但是速度其实比小丽更快,他之前一直在装。 这突然的接近让小丽措手不及,由于之前她一直用的飞刀,现在也下意识要打出飞刀。 但她措手不及,祝平炎却是早有准备,在她飞刀出手之前,先一步打出闪电,打断了她的攻击。 这一击是最为关键的,如果这一次没有打中,那他的先手优势就没有了,所以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他用的是散射闪电。 别说小丽没有准备,就是她有准备,也很难躲开范围这么大的攻击,毕竟她不是速度强化系。 虽然散射闪电的威力很小,对小丽造成的影响也很小,几乎就像是被人推了一下,0.1秒就能恢复。 但这已经够了,祝平炎跃步上前,一拳砸在小丽的脸上,同时踢开她的那把大刀,然后骑在她身上一通乱打。 小丽的防御虽然没有余大海那么强大,但是好歹也是证道后期的强化系,祝平炎打了这么多拳,都没有对她造成严重伤害。 他打出的这么多拳只是为了延长她的蒙逼时间,暗中蓄力第二次电击,而当他准备好之后,就不再挥拳,而是直接掐住她的脖子释放电流。 这时候小丽也从连续打击中解脱出来,一拳打过去,祝平炎是两只手掐着小丽脖子的姿势,根本没法躲避,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 力量强化系的拳头猛烈如炮弹,连衣裙的防御直接碎裂,这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 归根结底,小丽的近战能力还是要强于祝平炎,祝平炎打了那么多拳,也只是把小丽打得鼻青脸肿,而小丽这一拳差点把祝平炎送走,后槽牙混着血就喷了出去,意识也变得模糊,几乎要昏迷过去。 正常人在这种意识模糊的状态什么都做不了,就像小丽刚刚被他的连续拳击打得晕头转向,他现在应该昏昏沉沉的坐在地上发愣,直到从这种状态脱离,才能正常思考。 但是疯狂药剂无限强化了他的个人意志力,让他即便在这样的状态下,依然释放了电流,并且直到几秒后他清醒过来,都在持续不断的输出电流。 直接从祝平炎双手释放的电流,可以说是祝平炎可以达到的最大功率了,这比他半吊子强化系的拳击杀伤力大得多。 第二百五十五章 混战 由于小丽是躺在地上,祝平炎双手掐着她的脖子,所以电流并不会经过她的全身,从脖子流经身体的时候,就会从后背导入大地。 也就是说她身体的大部分是没有受到电击的,包括她的双手,但是她的双手却无法还击。 因为电流还有另一条路径,那就是从脖子进入头颅,然后从后脑流入大地,而电流经过大脑导致的癫痫,让小丽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当祝平炎清醒后,看着抽搐的小丽,明白自己已经获胜,便露出了残忍的笑容,拎着她的双手将她提了起来,然后再次释放电流。 这次电流不会经过大脑,所以小丽很快恢复意识,但恢复意识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电流经过身体而带来的剧烈疼痛也一同袭来。 小丽身上开始出现雪花一样复杂的灼烧痕迹,电流弯弯曲曲的路线,以烧伤的方式烙印在她身上,她竭尽全力想要伸手,但是电流导致的痉挛让她的手臂不再受自己控制。 祝平炎面色柔和,除了那双血红的眼睛,看起来就是一个和煦温暖的少年。 他将小丽拥入怀中,低头亲吻着她的嘴唇,如果不是小丽身上已经因为电击而冒着白烟,这真是个美好的场面。 一丝丝的电流迸发,将小丽的抵抗全数摧毁,小丽恨不得咬掉他的舌头,但根本使不上力气,只能由他肆意妄为。 他眼中的光芒不是代表色欲的荧绿,而是代表杀戮的血红,嗜血的欲望超过一切。 身为证道后期的强化系,小丽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身体大面积烧伤依然没有死去,不过她应该希望自己已经死去了,因为祝平炎还在凌虐她的残躯。 见于大海赶来,他就像是找到了新的玩具,捏碎了小丽的心脏,向余大海走去。 而在远处,本来打算支援的姜毅分身小队,此时却都呆呆的站在原地,然后默默的退了回去,和地网汇合,向望东城外突围。 祝平炎和余大海的战斗其实并没有多少悬念。 余大海拥有强悍的防御力,但他的力量并不比祝平炎强,速度更是差了很多,祝平炎可以从容的用闪电攻击他,而他没有任何手段可以还击。 这是一场不可能有意外的战斗,别说祝平炎可以一直放风筝,就算他因为失误被余大海追上又怎样呢,余大海的力量、速度、反应都不如他,近战也打不赢。 不过能远程,祝平炎也不想近战,余大海的防御摆在那,他用拳头一万年也没法破防,他甚至怀疑即使是像刚才那样用手掐着放电,都不会有太大效果。 因为他的闪电打在余大海身上,似乎就没有什么效果,余大海那能挡住狙击枪的身体,已经不能和正常的肉体凡躯类比了。 而余大海也根本没想着追他,只是双手抱头向前冲,顶着他的闪电冲到小丽身边。 即便小丽是证道后期的强化系,现在也已经彻底死了,余大海颤抖的伸出手,却不忍心触碰这残破身躯的任何部分。 祝平炎像是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不再攻击余大海,而是一道闪电打在小丽的尸体上。 在电流的影响下,小丽的尸体抽搐了一下,这让祝平炎更高兴了,又打出一道闪电,试图通过电击不同部位,让小丽做出不同的动作。 余大海几乎要咬碎自己的牙齿,但是他没有任何可以钳制祝平炎的手段,只能闭上眼睛闷头往回跑,不管祝平炎还会对小丽的尸体做什么,不看就当没有发生。 祝平炎又电了几次,发现余大海不理他,也就了然无趣的把小丽踢开,继续追逐余大海。 - 余大海带着祝平炎跑回去的时候,王庭还在用各种方法攻击周恒,爆炸、引燃、喷射,或者直接物理攻击,可无论他怎么尝试,周恒依然站在原地,不还手也不逃跑。 表面上看,周恒就像是岿然不动的大树,而王庭则是那只不自量力的蜉蝣。 但实际上周恒也是骑虎难下,他倒是想跑,可能跑过王庭喷火飞行吗? 至于还手,那是更不可能的,只要他还手,立刻就会被王庭烧死。 所以看似很牛逼的站着,实际上除了在原地装逼也没有任何办法。 而当他看到余大海被一路电着跑回来,心里更是万分绝望,忍不住喊道:“小丽呢?” 余大海不言语,一直跑到周恒身边,然后举起周恒小声说道:“记得复活我们。” 说完他就把周恒丢了出去,然后冲向王庭,王庭自然不会有丝毫犹豫,立刻将他炸飞,而他飞向的地方,正是祝平炎的位置。 在王庭的帮助下,余大海就像是一颗人肉炮弹,将祝平炎砸翻在地,而后凭借自身强大的防御力和忍耐能力,浑身是伤的余大海先一步爬起来,一把按住将要爬起来的祝平炎,然后挥拳便打。 强化系会有各自不同的偏重,但也同样有共通的东西,比如力量强化系的小丽防御力其实也不错,防御强化系的余大海,力量也很强,只比祝平炎差一点点。 此时他这包含无限愤怒的拳头,直接打碎了连衣裙的防御,砸在祝平炎的那一双红眼上。 祝平炎的意志力强大,但是被打的眼冒金星,实在看不见,也就无法反击,只能在余大海身上摸索,大概摸到胸腔之后,直接把电流打入胸腔。 然而余大海紧紧咬着牙,一个头槌砸断了祝平炎的电流。 祝平炎却趁机抓住了余大海的脑袋,然后紧紧抱着余大海,不断释放电流,余大海则一拳一拳的砸他的后背。 两人正在厮杀,王庭却走了过来,然后二话不说开启爆焰,将两人都炸飞了出去。 无论是王庭还是祝平炎,都无法对余大海造成严重杀伤,但这并不意味着余大海可以毫发无伤的扛住他们的攻击,祝平炎的每一道闪电都会在他身上留下伤痕,王庭更是会造成大面积的爆炸伤痕。 防御强化系很难被杀死,但是这两人的攻击力都远比一般的证道要强悍,现在一起夹击,他逃不掉也打不赢,只有一死,唯一可以争取的就是死得慢一些,让周恒可以逃走。 他本意是制服祝平炎,不管最后能不能杀,先占据优势,让王庭不能放心的追周恒,必须回援。 但没想到王庭这么狠,直接一个爆炸把两人都炸飞了,虽然他承受了大部分的正面伤害,但祝平炎也不可避免的被波及。 他才刚想着王庭下手果决,就见王庭喷着火冲过去一拳把祝平炎打趴下了。 然后在他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王庭和祝平炎两人就打了起来。 这两人打起来比打他绚丽多了,火焰与闪电交织,也危险得多,双方都拥有强大的攻击力,不容丝毫马虎。 他呆了两秒,然后试探性的往后退了几步,发现那两人根本没空管他,赶紧狂喜的向外跑。 - 董一被王庭用重机枪赶走之后,头也不回的跑到几千米之外,然后找了个地方藏起来,即使没有再听到枪声,他也依然很小心,慢慢摸索过来,唯恐莫名其妙被打成筛子。 如果不是祝影找了过去,或许现在他还在那慢慢摸呢。 祝影也是没有办法,祝平炎和王庭打的太狠了,双方都没有丝毫留手,招招奔着杀人去。 这两个都是攻击狂魔,拥有直逼灵台的攻击力,代价便是防御拉胯,如果没有防御道具,本身根本没有防御力。 要拉这两人的架可不容易,出手重了容易打死人,出手轻了容易被打死。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无论祝平炎攻击什么人,是否合理,是否正义,都不重要,祝影一定会帮助祝平炎击杀他的敌人。 但现在的情况太特殊了,祝平炎和王庭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所以在祝影的逻辑中,王庭拥有重要的情感价值和战力价值,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击杀王庭。 如果他像余大海一样防御强悍,或许还能自己去试试把两人分开,但他只是个脆皮刺客,两人随便一个打中他,他就算不当场死,也会立刻丧失战斗力。 他不能让双方停战,只能攻击一方,使其丧失战斗能力,而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无论他攻击谁,未被攻击的那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他们两个。 所以他只能离开,到处用影袭找董一的踪迹。 “只要你能控制住一个,我会搞定另一个。” 董一也很为难,他第一次把王庭和祝平炎当做对手去考虑,然后就发现这两人都不好对付。 王庭拥有无解的范围攻击,堪比灵台的攻击强度,让他根本无法防御,而攻击距离又比他长。 说到攻击距离长,祝平炎就更夸张了,证道中期就拥有一百多米的攻击距离,如今磕了药,指不定会更长。 不过若是有办法接近,祝平炎还是比王庭好对付一些。 第二百五十六章 识破 董一和祝影商议之后,也是一拍即合,不到万不得已,祝影不想攻击祝平炎,董一对付祝平炎,他对付王庭,正好。 两人返回,发现祝平炎和王庭虽然还在打,但实际上双方都已经强弩之末,祝平炎的半张脸被烧焦,王庭的一只手臂被打断,两人都处于随时可能倒下的状态。 也不知该叹息来晚了,还是该庆幸制服他们更容易了。 偷袭二人组在旁边等了一会,趁着王庭躲避祝平炎的闪电时,祝影便从王庭的影子里钻了出来,然后一个闷棍把王庭敲晕了。 董一实际上是要比祝影先动手的,不过再怎么快也赶不上影袭,所以王庭已经晕过去,他才刚刚露面。 眼见无法及时制服祝平炎,董一便挡在祝平炎和王庭中间,以免祝平炎攻击昏迷的王庭。 但实际上是他多虑了,祝平炎和王庭没仇,他只是想杀人而已,杀谁都一样,既然董一出现在他面前,他自然也不会一定要杀王庭。 而董一既然选了祝平炎,自然是想到了应对闪电的办法,他将合金球矩阵排列在面前,然后用合金球连接一条接地线。 当祝平炎的闪电打来时,冲击力将三层合金球打得四处飞溅,但是所有电能最终都被导入大地,没有对董一造成任何伤害。 虽然损失了不少合金球,但是董一也已经悬浮着飞掠向祝平炎,只要接近到念力的范围内,祝平炎就会被完全控制。 祝平炎并不是像王庭那样丧失了理智,他的思维非常清晰,他知道王庭是自己的朋友,也知道祝影是自己的亲卫,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一切生灵存在的意义都是被杀戮而已。 就像是荧绿药剂时色欲大于一切,他知道倪瑶是姜毅的妻子,也知道张宜是司泊的妻子,而姜毅和司泊都是他的心腹,但是他无所谓,那些东西都不重要。 血红药剂也是一样,朋友,手下,都不重要,杀戮的欲望大于一切。 所以此时他像是猛然从一种迷惘中苏醒一样,茫然的看着四周:“我这是怎么了?” 董一愣了一下:“你恢复了?” 祝平炎点了点头,然后打出了一道落雷。 这药是董一给祝平炎的,可是董一自己一次都没用过,也就并不知道药剂的具体效果,祝影倒是很清楚,药剂持续时间很长,不可能会这么快恢复。 但是祝平炎并没有打算蒙骗董一多长时间,只是想要一瞬间的机会,所以祝影还没来得及提醒,董一已经被落雷击中。 现在是大晴天,如果祝平炎没有嗑药,根本不可能放出落雷,落雷的本质是引雷。 在很多人看来,只有雨天才是有雷可以引的,这世上不存在晴天霹雳。 但实际上大气本身就存在梯度电压差,而且电压非常大,只不过电荷含量非常小,而且由于空气是电的不良导体,所以即便存在电压差,也不可能放电。 祝平炎之前已经研究过自己的异能,无论是利用了什么原理,总之他就是在空中铺设了一条电流的高速公路。 正常情况下,他只能铺设一条这样的通道,而大气电压的低电荷不足以引起放电现象,所以只能等雨天才能使用落雷,但是嗑药之后,他可以铺设多条通道。 这些通道自上而下,由不同方向指向董一,把天空中离散的电荷集中到了一起,然后形成足够造成杀伤力的攻击。 不过这攻击力实在有限,晴空万里的时候,天空中的离散电荷数量很少,而且董一穿着金属铠甲,不提这铠甲具有魔法防御效果,金属铠甲本身就可以防御电流,因为全覆盖的金属铠甲就相当于一个法拉第笼。 所以这一道落雷的实际杀伤力其实很小,只是祝平炎释放闪电异能特有的冲击力,把董一砸了个趔趄,然后有一瞬间的电击感,没有任何伤势。 但这已经足够了,被雷击的瞬间,董一的念力失控,悬浮着的铁球落了下来,给了祝平炎攻击的机会。 看见合金球全部掉在地上,董一心知不妙,立刻连着泥土将地上的合金球统统用念力抓起来,但还没来得及将合金球排列成盾,就被第二道攻击打倒。 落雷和直接释放闪电不同,不需要祝平炎本人聚集电能,虽然铺设多条通道让准备时间更长,但打出落雷后,第二道攻击来的比正常情况还是要快一些。 也是为了快,这次攻击强度并不高,但再怎么说也比刚刚的晴天霹雳强,所以董一刚刚捡起来的合金球又掉在了地上。 而本该趁机拉开距离的祝平炎,反而冲了上来。 正常情况下,王庭和董一都号称近战无敌,所以祝平炎的优势就是攻击距离,他应该拉开距离才对。 但是他知道董一的速度比他快太多,而从刚刚的情况来看,闪电冲击并不能造成决定性伤害。 虽然造成了一定的麻痹效果,但是董一完全有能力在他发出第三道次攻击的时候恢复合金球排列的盾牌。 那之后董一对落雷肯定也会加倍防御,想在晴天释放落雷需要准备很长时间,只要董一保持无规律运动,第二个落雷就不可能打中。 而闪电冲击和落雷都不奏效,他只能被不断逼近,然后囚困于念力中。 相反,如果距离足够近,他就不必使用没什么效果的闪电冲击,而可以直接释放大电流。 因为人体的信号传递靠的是电流,所以在被电击的情况下,不仅手脚抽搐,异能也无法使用,只要他的电流先一步落在董一身上,什么近战无敌都没有用。 关键就是要快,如果他慢一步,就会先一步被董一抓住。 他觉得时间是够的,因为董一之前已经离他很近了,但是他的对手不止是董一。 虽然之前祝影和董一有过分工,但是真实的战斗中瞬息万变,怎么可能死板的按照之前的安排来,祝影已经解决了王庭,见情况有变,就一个影袭过来,给了祝平炎一个闷棍。 正意图迅猛冲锋的祝平炎闷声摔倒,滚了几圈后用一个奇异的姿势停在董一面前,看着和游戏出错时乱扭出来的一样。 董一有些心有余悸的说:“没想到吃了疯狂药剂之后还会骗人。” 祝影解释道:“那个药剂的作用并不是让人变得疯狂,而是极端化某种负面情绪,之前有过冷漠和色欲,这次看来是杀戮。” - 而在他们这边突围的时候,另一边也并非风平浪静。 李栀和少数几个地网从水路离开,地网伪装成船员,李栀的目标太明显,最主要是心态肯定不如地网,就藏在一个箱子里,虽然很难受,但也很安全。 接受到祝平炎那边的消息后,李栀这边就开始出发,按照原本的计划,这边本来就是被人忽视的路线,祝平炎那边露头后,这边应该一个人都没有才对。 但是这边不仅有人,而且有很多人,比平常时候人多出好几倍。 地网的成员们皆是心里一惊,这种情况肯定不正常,难道他们被发现了? 等到检查的人登船,地网更是吃惊,因为这人他们都认识,曾经是祝平炎心腹的司泊。 但是司泊上船之后,没有制服地网伪装的船员,也没有大肆搜查,而是随意的靠在船舷上,等着手下人报告检查的结果,他的那些手下也都检查的不怎么用心,完全没有专门盯上他们的样子,好像是在日常的走流程。 几个地网交换了一下眼色,决定按兵不动,毕竟他们人少,身上也没有武器,组织不出来什么像样的反击,不被发现才是最大的安全保障。 司泊最近的心绪很乱,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背叛,但事实是姜毅还在负隅顽抗,而他已经背叛了。 他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的忠诚如此不堪一击,或许是因为张宜整天在他耳边念叨,让他在很早之前就已经思考过背叛祝平炎的事。 他固然没有背叛的心思,但是最亲近的人一直让他背叛祝平炎,在割舍不下张宜的情况下,他或多或少也会去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如果无事发生还好,因为在祝平炎的安排下,他背叛的可行性很低,无论是出于感情还是出于理智,他都不会背叛。 但是当雷霆会最受信任的教官背叛,原本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他本该像姜毅一样反抗,但由于事先思考了无数次,最终他像程九一样理性,选择了最有利的一条路。 不管如何,他已经背叛了,而在祝平炎和他见面的时候,他更是直接拔枪,让一切更加无可挽回。 那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斩草除根,彻底站在教官这边,不,他应该比教官更希望弄死祝平炎。 但在这件事情上,他忽然又没有那么理性,就像他到现在都无法想象自己背叛的事实,他更无法想象会亲手杀掉祝平炎。 所以听到祝平炎露面的消息后,他没有带人过去,而是随便找了条没有人的路检查,打算熬过这段艰难的时间。 尽快出结果吧,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他只想尽快结束这种煎熬。 他心中隐隐希望,祝平炎死在这场突围中,这让他的背叛有好结果,也让他不用背负太大的罪恶。 而当他将思维从远处无法察觉的战场收回,视线也从水面收回,重新看向船上的这些船员后,心里陡然一凉。 他认识其中一个船员。 第二百五十七章 杀戮 司泊有一种能力,那就是对人脸的精准识别,他可以通过面部特征很精确的识别出一个人。 最初这种能力表现的特征还很正常,就是他能认识作战部和经营部的两百人,就像一个从小地方来的人,努力想要融入集体,所以认真做足准备的样子。 但当他发觉自己有这种能力后,并没有忽视它,而是万分珍惜自己的不寻常之处,然后更加刻苦的训练,而他也认为自己有加强训练的必要。 以前他只能接触到两百人,现在他手下有两千人,如果记住两百人只能说是特长,那记住两千人就是妖孽了,他便是要成为这样的妖孽。 如果不是妖孽,他凭什么能飞黄腾达,他凭什么能坐稳自己的位置,他要让自己不可替代。 如果仅仅是认识两千人,这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其实大部分人对人脸的识别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所以很多人会认错人,而人们往往也会容忍自己的失误。 但是司泊不会,他看见一个船员,然后就意识到这人自己见过,再略微回想,就能迅速找到与这人对应的一切资料。 好像在脑海中翻阅一本厚厚的人事档案,当从档案中找到这个人的时候,这人的名字,工作,性格,第一次见面地点,第二次见面地点,等等,一切都非常清楚,不会出现差错,也绝不会认错人。 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属于这名船员的资料很少,他不知道这人的名字,也不知道这人是干什么的,因为他和这人根本没有交谈过,只是在人群中看过一眼。 即便是这样,这人的档案里还是会有一条记录:见面地点。 他是在雷霆会见到这人的,当时正是祝平炎第一次离开,他们被舒承志逼得焦头烂额,在一起开会商量对策。 虽然是在大厅里,现场人很多,但普通的战斗人员肯定是不需要参加这次会议的,而雷霆会的所有管理层,哪怕是一个小队长,司泊都能认出来。 有资格参加那次会议,而司泊又不认识的人,只有地网。 即便司泊成为了祝平炎的心腹,对地网的成员也是知之不详,他也不可能去专门调查地网有哪些人,这毫无必要,而且会让祝平炎疑心他的忠诚——虽然现在谈他的忠诚实在有些可笑,但起码他曾经忠诚过。 而现在他通过反证确定这名船员是地网,便有了一个问题,地网为什么会成为船员出现在这里? 地网是个新成立的组织,在地网出现之前,望东城在这块都是空白,所以地网无法吸纳有经验的老成员,所有成员都是新人。 新人就代表年轻,而地网并不会面对激烈的战斗,也不可能出现作战部那样的减员,这群青壮因为意外退休的概率也很低。 虽然他不了解地网具体的人事情况,但是根据这些猜想就能推断,这个船员不太可能是退休人员。 于是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司泊脑海中:那边出现的祝平炎是假的,真正的祝平炎藏在这里。 虽然他不清楚那个假祝平炎是通过什么方式欺骗教官,让大部分人都集中过去,但是在祝平炎突围的关键时刻,姜毅不可能无缘无故派人到这边来伪装船员。 但他什么话也没说,而是跟着手下一起进入了船舱,转了一圈后,找了个箱子坐下,一边吃包子一边看着其他人搜查。 “这几天辛苦大家了,晚上我请客,想去哪玩?” 这句话让沉默的气氛瞬间高涨,人们在去哪玩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很快检查结束,在司泊的示意下,这些人一边争论着去哪玩这个话题,一边上了甲板。 司泊从箱子上跳下来,掀开看了一眼,却看到一个神色惊恐的少女,他有些发愣,本来想好的话又咽了回去,一时间显得有些木讷。 最后他拎着手里的包子:“要吃吗?” 李栀愣愣的看着他,什么话也没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于是他就把包子放进去,然后盖上箱子离开。 走到门口,司泊释然的笑了,挺好,不用面临选择了。 于是他向已经打算下船的手下招了招手:“晚上去天上人间。” - 视线回归,董一和祝影终于把两个发疯的人都打晕,这时候远处已经有更多人集结过来,看着地上躺着的两个人,他们决定暂避锋芒。 地网已经撤走了,在不使用异能的情况下,只靠他们两个没可能再突围出去,只能先撤回望东城,找个地方躲起来。 虽然地网恐怕没法再突围回来,但是祝平炎的八个士兵很快就会赶来,只要等这两人精神正常,还是有希望再次突围的。 王庭发疯是因为受到火焰恐惧的影响,所以醒来时就已经恢复正常了,只有祝平炎很麻烦,他现在的状态要持续很长时间。 祝影和董一商量了一会,一开始打算用绝缘材料绑着祝平炎,但是被否决了。 首先这世界上本就不存在完全绝缘的材料,要知道在正常情况下,空气本身就是绝缘的,祝平炎还是能穿过上百米的空气用闪电击中目标,没人知道绝缘材料有没有效果。 其次,祝平炎的异能也不可以完全用科学解释,比如祝平炎的闪电拥有不合理的冲击力,他曾经用这玩意轰穿墙壁。 他们能大量弄到的绝缘材料就是塑料,可塑料能扛住祝平炎的闪电冲击吗? 未知因素太多,祝平炎的闪电又太强,在不穿盔甲的情况下,一旦被打中就很容易领盒饭。 所以最后干脆用铁链把祝平炎捆起来,然后单独关起来,所有人在其他房间看着。 铁链具有很好的导电性,在没有法器的情况下,这是祝平炎能找到的最适合的武器。 但此时铁链却成了他的桎梏,一旦他想释放电流,绑在他身上且联通大地的铁链,便会将这些电流引入大地。 地球是人类世界最大的电容器,无论祝平炎制造多少电量,都会被大地吞噬的一干二净。 而且绑在祝平炎身上的铁链也都很粗,确保祝平炎不可能靠个人蛮力挣断铁链,也不能通过大电流熔毁铁链。 所以祝平炎在挣扎一番后,就停止了无用的尝试,开始表演纯正无邪,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已经不受药剂影响。 没有经验的董一不能分辨他是否正常,但是已经被骗过一次,怎么可能再被骗,所以看向了祝影。 祝影倒是可以很确定他没有恢复正常,那眼睛比熬了三十天都红,但同时也很犯难,如果他一直这样表演,要怎么确定他恢复正常呢? 药剂的效果是慢慢消退的,对情绪的影响时间也各不相同,过一段时间眼睛里的红光就没有那么明显,如果按照时间模糊推断他已经恢复正常了,结果放出来才发现并没有,那他俩不就没了。 最保险的方法当然是等上几个月,那时候再怎么说药剂的影响应该也已经没了,放了祝平炎也绝对安全。 但是这样不仅要让祝平炎被关很久,也会延长他们在望东城逗留的时间,而望东城可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董一询问了一些之前吃下药剂后的情况,然后想出了一个法子,跑到楼下菜市场买了只鸡,然后回来当着祝平炎的面杀掉。 祝平炎强装镇定,但是眼睛里的红光愈发闪亮,简直就像是装了两颗红色彩灯,这是他再怎么掩饰都没有用的。 看见这两人的表情,祝平炎也明白他的伪装失败了,于是也不再装了,大喊大叫起来。 “我有什么错,人生本就是一场杀戮,每一个人类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成长起来的,你们只是伪造了仁慈的假象,以啃食其他生物的骨血为生,和其他的野兽也并无不同。” 董一无语:“能把杀鸡说得这么残忍,药剂让你的文学功底见长啊。” “鸡和人有什么不同吗?它们也是生命,死去就再也没法复活,而你们的一生造就了多少杀戮?” 祝影平静的站在旁边,熟练的把鸡扔进开水里,然后开始拔毛,对祝平炎的话一点都不在意。 他对这些话无所谓赞同与不赞同,如果祝平炎的本性就是这样,那他把手里的鸡换成人,剥皮剔骨做成菜端给祝平炎,情绪也不会有丝毫波澜。 他把祝平炎绑起来,并不是认为祝平炎做的不对,而是祝平炎此时做的事情,并不是他真正想做的事情。 所以只有董一有兴趣反驳一句:“那我们都去吃素好了。” “吃素有什么不同吗?一样是要掠夺生命以存活,人类,不,生命的本质就是互相杀戮。 你看看,杀得多就是高等动物,那些不靠杀戮,自己从土壤里辛苦汲取养分的,在你们眼中反而更低等,你们甚至不把它们当做生命,把吃素当做积德行善。 醒醒吧,最该杀的就是食草动物,它们是第一个掠夺者,与之相比,食肉动物才更善良,不去欺负最底层那些真正付出劳动的草民,而是收割那些掠夺者。 人在世间存活的几十年,乃至人类亿万年的漫长进化史,哪一页不是写满了杀戮? 所以杀戮有错吗?如果杀戮是错的,你就否定了你的人生,甚至否定了整个人类。” 第二百五十八章 人性 董一本来准备了很多话,在他看来,杀戮是最不可容忍的罪恶,要驳倒一个嗜杀之人的疯言疯语实在太容易了。 但当祝平炎说完之后,他反倒沉默了,生命的本质便是一层层的掠夺,这似乎无可辩驳。 他知道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有一条底线,无缘无故的杀人永远不会是合理的,无论说出再多理论,无论拿出再多证据,这一点都永远不会改变。 祝影满意的提起拔光毛的鸡,然后开膛破肚,开始清理内脏,对祝平炎刚刚的那些大道理完全免疫。 董一看着那只鸡被开膛破肚,心脏、胃和肠子统统被剪开清洗,然后大卸八块,加入油盐酱醋,在烙铁上搅拌,内心的矛盾也越来越无法自洽。 为什么?为什么他看见如此残忍的场景,竟然不会有丝毫不适?甚至还觉得有点馋? 祝影对这只鸡做的事情,比当初祝平炎凌虐尸体更加残忍,但是董一看着被端上来的鸡,和之前看见小丽那残破的尸体,感受完全不一样。 或许素食主义者正是能感受到这种共情,所以才选择吃素。 但就像祝平炎说的,吃素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把容易共情的动物换成不能控诉的植物,听不到植物的惨叫就当做没有发生,依然没有解决掠夺这一本质问题。 为什么人类所倡导的美德,会与人类的基本需求相违背? 杀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杀人便是极恶,吃鸡只会觉得香,吃人却会恶心到恐惧。 董一就这么啃着鸡腿思考着,却苦苦无法得出结果,虽然哲学的思考失败了,但也不是没有收获——鸡腿很香。 一切哲学思考都要为现实生活让路,如果某种哲学违背人性根基,那一定是错的,比如佛祖不让吃肉,不让结婚,那就肯定是佛祖错了,没必要想的太复杂。 祝平炎等于是驳斥了佛祖,但董一要怎么驳斥祝平炎呢? 鸡肉很香,这是客观事实,不能杀人,也是客观事实,但两个事实竟然会相悖? 难道人就要比鸡高贵?不可能,天地不仁,苍生刍狗,众生平等是最基础的哲理。 等等,天地不仁? 天地没有道德观念,道德并不是亘古存在于世间的永恒真理,道德是人类维持集体而诞生的。 所以道德只是家规,是人类的家规,不能用道德要求其他动物,所以狼吃羊并不残忍,鸠占鹊巢也并不无耻。 所以老虎吃人,人会射杀老虎,但不能去指责老虎没有道德,人吃鸡,也从来没有道德问题。 于是他兴奋的对祝平炎喊道:“我终于想通了,道德是人与人的约定,这个约定内容是,我不杀你,所以你也不能杀我,好让我们可以安心相处,这约定自上古相传,年深日久,越来越详细,也广泛传播于整个人类,最终成了道德规范。 但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约定而已,在我们人类聚为集体的时候,野兽依然会攻击我们,我们也依然会捕猎野兽。 只不过到了近代,人类科技飞越,对野兽拥有了绝对的优势,不再有野兽能威胁我们,我们对野兽的伤害却越来越多,所以很多人忘了,道德是相互的,与野兽谈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道德并不是神赐予人的先天灵性,而是人类为了生存自发制定的规则,所以天地不仁,从天道的视角来看,道德是没有意义的。 你站在天道的视角俯视万物,将人类的家规强加于一切生灵,要求我们对所有生物遵守道德,这难得不可笑吗?” 说完这些后,董一觉得神清气爽,阴郁一扫而空,顺便还解决了先贤们争论很久的“本性”问题。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当道德不是先天的“人性光辉”,而是后天学习的规则后,这样的争论就没有意义了。 人类并不因为道德而比野兽高贵,所以当一个人类的孩子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是一只野兽。 没有所谓的善良或邪恶,孩子最天真,所以孩子极善与极恶,有时候孩子能做出远超大人想象的残忍之事,因为他们是野兽,野兽可以茹毛饮血,也可以天真可爱。 父母必须花很长时间把人类的规则教给孩子,之后他才具备所谓的“人性”。 董一本来以为这样的理论拿出来,应该就是绝杀了,却没想到祝平炎依然能反驳他。 “所以,你也同意生灵的本性就是杀戮?” “喂喂喂,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既然道德是后天规范,那先天本性不就是毫无道德可言的杀戮?” 董一差点被他绕进去,想了一会才说道:“道德是规范,所以道德对立面并不是杀戮,而是无规范,也就是原始,先天本性是原始的,是未雕刻的石头,它可以容纳一切,罪恶与善良都在其中,因为本就没有规范。” “那自然也包括杀戮?” 董一也有些烦了:“是的,先天本性容忍一切事情,自然也包括杀戮,但你生于人类世界,就要遵守人类世界的规则,也就是道德。” “哈哈,道德是父母教的,我可没有父母,我的人生没有得到过其他人的帮助,没有人善良待我,我为什么要善良待人?” 董一冷笑:“且不说其实有很多人帮助过你,只不过你现在选择性的忽略,就算从小到大真的没有人帮助你,你以为你就没有依赖人类社会吗? 你知道你吃的食物是多少人合作才弄出来的吗?你住的房子,你穿的衣服,是你从树上摘下来的? 你说这是你自己赚钱买的,你以为付出劳动就能有收获是天经地义的?如果你不是人类,谁会给你工资?纯粹的力量为尊的残酷社会,直接把你抓起来强迫劳动,给你一口吃的让你不死也就仁至义尽了,耕地的牛能拿到工资? 如果你不是人类,如果不是每一个见到你的人,都会潜意识的认为你将遵守人类世界的道德规范,你真以为在这钢铁混凝土的世界中,你可以存活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你见识过很多犯罪,但不管这些犯罪多么猖狂,也依然是受到约束的,因为如果这是个没有道德与法律的世界,根本就不会有犯罪这个词。 不管你活得有多惨,也依然受到人类世界规则的保护,有人当街把你砍死,然后挂起来卖吗?要知道在你所遵从的原始本性里,这些都是合理的,你没有死,只是因为人类还把你当人而已。” 祝平炎无言以对,只好说道:“以前是以前,以前我也遵守人类的规范,现在我决定退出这个虚伪的道德规范,难道不行吗?” 董一还是冷笑:“且不说你这种断奶就骂娘的行为,就说你愿意脱离人类道德规范,那确实杀人也没什么不对,可你既然抛弃了‘人性’,别人也就不需要把你当人了吧? 是,没错,那样的话你杀人的事就是合理的,但是我们杀你也是合理的,我们把你关起来更是合理中带着无上仁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祝平炎沉默不语,如果要遵循人类世界的规则,他就不该杀人,如果要纯粹的弱肉强食,他在失败后就不该再考虑劝说。 说到底,“讲道理”本来就是人才有的权利。 - 伪装没有用,诡辩也失败了,祝平炎就不再说话,而是沉默的寻找机会,就像一只跟着羊群的饿狼。 这种状态的祝平炎非常吓人,董一也有些发憷,唯恐哪里疏忽了,让祝平炎逃出来,他们都得遭殃。 长时间的高度警惕,会让人的精神疲惫,所以长时间盯着祝平炎,董一很快就累了,无法集中注意力,需要休息或者干点其他事情。 长时间的集中注意力,其实不是心理的天赋,而是身体的天赋,因为无论再努力,累了就自然会无法集中注意力。 不过好在有三个人,可以轮班,董一累了就换王庭上,王庭累了就换祝影,祝影的精神意志足够强大,但他的身体精力也同样受到客观限制。 所以如果他像董一那样长时间保持紧张,也同样会很快疲惫,反而导致之后的看管出现疏忽。 但是祝影不会紧张。 无论祝平炎说什么,做什么,祝影都毫不在乎,他只是按照自己的规划,将精力合理的分配在八个小时之内,确保祝平炎不会逃出来。 在三人无死角的看管下,祝平炎被关了两天,根本没有任何机会可以逃脱,他心中的杀戮欲望越来越强,也逐渐开始有自残倾向。 祝影不得不出去买了些动物,让祝平炎虐杀这些动物来缓解。 就在这时候,祝影发现附近有地网活动。 姜毅带领的地网已经离开了望东城,就算返回也会先和他们联系,而不是鬼鬼祟祟的接近,所以这些地网肯定是康新的人。 “这里迟早会暴露,我们必须转移。” 董一和王庭对望东城毫无了解,祝影了解的其实也不多,因为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在望东城,直到祝平炎在望东城站住脚,才把他调回来,打算让他接手雷霆会。 可没过多长时间,又跟着祝平炎去诸子百家到处找人了,之后祝平炎本人都不怎么管雷霆会,他作为祝平炎的贴身保镖,自然也没再回望东城。 他对望东城的了解,大部分来自于地网的报告,而如今他的敌人就是地网。 所以该转移到哪里,三人都是一筹莫展。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以去。” 三人闻言,齐齐看向里屋,浑身缠着铁链的祝平炎继续说道:“即便没有地网,我也是有些门路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我不喜欢儿子 王庭看着另外两人的神色,有些不可思议的说:“我们不会真的要听他的话吧?你们想清楚了,他现在可满脑子都是杀人。” 祝平炎说道:“我确实想杀人,但我可不想被杀,你们只会把我关起来,那些人要是找到我了,肯定会把我杀掉的。” “什么地方?”祝影没有再废话,直接问道。 祝平炎刚要说话,被王庭打断了:“他应该在想,什么地方能把我们都坑死。” “如果我们被找到,就要被迫再次突围,你觉得他能老老实实和我们一起突围吗?”董一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王庭也确实想不到什么更好的主意,所以也就没再说话。 祝平炎继续说道:“有一个只有我知道的安全屋,那里伪装成了民居,很安全,在突围之前我就住在那。” - 当初祝平炎离开的时候,给蒋云留了一笔钱,所以对祝平炎的离去,蒋云说不上有什么感受,反正钱留下来就行。 但是蒋云万万没想到,几天前走了一个爹,现在回家冒出来三个爹。 不过这三个爹可并不友好,王庭立刻把蒋云按在墙上:“你是谁?” 祝影也小心的去屋外检查:“没看到有其他人。” “这是我家,你们是谁?” 众人都是很懵逼,然后看向屋里被锁起来的祝平炎。 “这是我女儿。” 王庭默默把按在胸口的手松开,心里吐槽,你女儿为啥没胸?而且是一点点都没有。 然后他再仔细看了看蒋云的脸,虽然皮肤白皙,但长相中性,又留着短发,穿着男装,声音也很像男人,很难看出是个女孩,不过没有喉结。 董一倒是没在意性别:“你什么时候有个这么大的女儿,基因突变了吗?” 祝平炎面色不虞:“怎么说话呢,女儿过来,爸爸抱抱。” 蒋云依然还处于茫然的状态,虽然严格来说这三人都是陌生人,但相较而言,祝平炎再怎么说也是“亲人”,还是相对要亲近一些的,所以就准备走过去。 董一赶紧一把拉住她:“你爹有传染病,现在别靠近。” 蒋云立刻警觉起来,看见祝平炎身上的铁链,神色变得慌张,什么传染病需要用铁链捆起来? 这时候祝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把坏人的名头更加坐实了。 祝影和董一对视了一眼,三下五除二把蒋云也绑了起来,不管蒋云是不是祝平炎的女儿,肯定对祝平炎的事情不太了解,而且祝平炎现在的状态也不好解释,还是直接绑起来最省事。 把蒋云扔进卧室,董一阴沉着脸来到厨房,祝平炎就被捆在这里。 “这里不是什么安全屋吧。” 祝平炎也没再隐瞒,将他和蒋云的事一一说了出来,然后就微笑着看向董一。 其实董一也大概能猜到,蒋云这个年纪不可能是祝平炎的女儿,虽然他没想到祝平炎能碰上这么巧合的事,白捡一个女儿,不过过程其实无所谓,他猜到了祝平炎的险恶用心。 祝平炎想害死蒋云。 “为什么?”董一下意识的问道,这种毫无意义的,纯粹的恶……想到这里他忽然明白了。 对正常人来说,这当然是毫无意义的,不会获得任何利益,只会害死一个完全无关的人。 但是对杀戮状态的祝平炎来说,杀戮本身就是意义,大概想到蒋云惨死的下场,他就兴奋异常。 祝平炎也没有回答,只是面带笑容的看着他,那温和的笑容冷的像冰雕。 董一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心里异常后悔把疯狂药剂给祝平炎,但是想到如果没有疯狂药剂,或许祝平炎已经死在了某一次斗争中,只能无奈的叹息一声。 - 按说蒋云被关起来之后,外界肯定会有一点反应,最起码蒋云工作的地方应该会打电话询问一下情况,所以他们已经做好了逼着蒋云请假的准备。 但他们选择的时机太巧了,祝平炎之前离开的时候给蒋云留了一笔钱,而拿到这笔钱之后,蒋云没有一秒的犹豫,立刻把工作辞了,然后一边想找一份事少钱多离家近的工作,一边整天出去玩。 所以他们把蒋云关起来之后,对外界没有任何影响,自然也不会有任何人来过问,反而让这里意外的安全起来。 虽然被绑起来的是蒋云和祝平炎,但实际上所有人都被关了起来,为了绝对安全,他们五个人都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除了祝影偶尔出去采买食物,其他人都窝在房子里。 如果一直忙碌的工作,忽然有一天可以待在家里不出门,那舒服的简直像是天堂,让人想一辈子这么过去。 但如果是一直待在家里,绝对不能出门,那随着时间推移,温馨的家庭就会变成监牢了。 这座牢里的狱友们也逐渐熟悉,他们三个加上蒋云正好可以凑一桌,而且三个超人看着一个小女孩,似乎也没必要绑起来,所以蒋云就被松绑了,除了不能出去,活动也基本不受限制。 祝平炎的情况似乎也有好转,但不管怎么样,都没人敢冒险放开他,所以这边其乐融融,那边孤独寂寞冷。 蒋云有时候看向被铁链牢牢捆着的祝平炎,也万分同情,想到这人是自己的父亲,竟然难得有了些感伤。 不过他自己都好不容易才被放开,自然也就没敢劝其他人放了祝平炎。 直到有一天,祝影神色凝重的回来,那三人在商量一番后,匆匆忙忙的走了出去,屋里只留下了蒋云和祝平炎两人。 董一临走前还嘱咐蒋云,要好好看着祝平炎,一旦有什么异常立刻给他们打电话。 蒋云先是跟随众人的情绪莫名其妙的担忧,然后面对董一的嘱托认真点头,之后等到三人都走了,忽然就一脸蒙逼。 等等,我跟他们好像不是一伙的? 我不是被绑架的吗?我爹还在那捆着呢! 想到这里,蒋云小心翼翼的走到厨房门口,看见祝平炎浑身捆着铁链,蜷缩在厨房中央,像一只可怜的小狗。 “爸爸?” 祝平炎睁开眼睛,冰冷的看向蒋云。 那血红的眼珠让蒋云不由的惊悚了一下,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然后小心翼翼的问:“他们说你得了传染病。” 祝平炎的目光柔和起来,似乎是一个无限慈爱的父亲:“怎么可能呢,那当然是骗你的,得了传染病也不需要这样吧?”他说着晃了晃手里的铁链。 这个说法蒋云是认可的,这也是他始终觉得那三个不像好人的原因。 祝平炎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眼里的红光暗淡到不那么明显,让他的面色更加柔和:“来,让爸爸抱一抱。” 蒋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进了厨房:“爸爸,你到底是什么人?一般人不会这样吧?他们绑架了你,但是又不像是要害你,而且他们在躲着什么人……啊!” 蒋云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祝平炎面前,祝平炎便一把将她拉过来搂在怀里,一边抚摸着她的头发,一边解释道:“我是江湖人,有一个帮派,不过你放心,你是女孩子,那些事情和你无关。” 被一个几乎陌生的男人搂着,蒋云心里其实有些恶心,对于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而言,这种感觉实在陌生。 蒋云只能努力把祝平炎想象成母亲,想象着母亲温暖的怀抱,想象着母亲在世时,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蒋云的身体不再僵硬,也抱着祝平炎。 母亲走了,但如果有父亲的话,我还是可以幸福的吧。 不过随着触摸到祝平炎身上坚硬的肌肉,蒋云忽然又意识到,这不是母亲,这是一个十几年人生中从未出现过的陌生人,那点温馨忽然就消失了。 然后他想到了祝平炎刚刚说的话,忽然高兴起来,我爹似乎还是个大人物,那我不是成了二代?以后不用工作了! “你是不是更喜欢儿子?” “当然不是,儿子有什么好,我更喜欢女儿,不是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吗。” 祝平炎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依然是温和的笑容,不过眼中的红光越来越盛,让这温和的笑容变得邪恶诡异。 他的手顺着蒋云的头发下滑,捏住那纤细的后颈,温和的笑容终于无法继续,面容有些扭曲,只要轻轻一扭,这纤细的脖子就会断掉 趴在他胸口的蒋云听到了那剧烈的心跳,疑惑的抬头看他,他挡住眼睛,面容也尽量温和:“我的女儿,我最亲爱的女儿,你能帮我把这些铁链解开吗?” 蒋云慌忙的点头,赶紧跑回卧室翻找钥匙。 祝平炎也趁机平复心情,等到蒋云找到钥匙回来的时候,他一下子冲了上去,不过在半路就被铁链拉住,只能重新恢复平静的表情,稍稍后退一些,让铁链不那么紧绷。 但是蒋云却拿着钥匙犹豫了,并不是犹豫要不要开锁,还是在犹豫男孩女孩的事:“可是,如果我是儿子的话,是不是就能帮你了?” 想象众人簇拥着喊少主,简直像是电视里的情节,蒋云的心情澎湃起来。 祝平炎赶紧说道:“怎么会呢,我最爱女儿了,就算你不能帮我……”他忽然注意到蒋云的神色,停了下来。 蒋云一楞,满脸的疑惑:“为什么?一般来说不是应该儿子更好吗?” 祝平炎已经开始控制不了情绪,他怒吼道:“没有为什么,我喜欢女儿,不喜欢儿子,生了儿子都要摔死,只有女儿才留着,你赶紧过来啊!” 蒋云被这凶狠的语气吓得跌倒在地上,目瞪口呆的看着祝平炎,而那枚钥匙,叮叮当当的滚到了祝平炎脚边。 第二百六十章 最简单 董一他们悄无声息的解决了那个发现他们的地网,终于安心的返回。 “这样就安全了吗?”王庭问道。 董一没有那么乐观:“应该可以安全一段时间吧,不过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少人,这个地方迟早会暴露的。” “我们必须立刻搬走。”祝影显然更悲观,“灭口对地网的作用不是很大,几个小时后我们的大概区域就会被锁定,他们人手充足,应该会直接布置包围网,所以我们最多只有半天时间。” 王庭惊讶的说:“那我们这趟的意义是什么?” “当然是为了争取这半天的逃跑时间。” 董一和王庭面面相觑,显然在他们的意识里,灭口就已经是最狠辣的手段,也肯定可以解决问题,如今听了祝影的话,火急火燎的就要往回赶。 在上行的电梯上,董一忽然面色一变:“蒋云在看管大宝。” 王庭说道:“不用担心,老祝被捆的很严实,不会出意外的。” “可是蒋云不是我们的人啊,她不知道老祝的事。” 这几天他们和蒋云相处的很好,已经忽略了蒋云其实是被绑架的。 祝影说:“没关系,就算没人看管,也不会有事的。” 叮,电梯门打开,三人立刻皱起眉头。 血腥味,很浓很浓的血腥味。 三人对视一眼,立刻冲向房门,董一悬浮三颗破甲锥,祝影从侧面一拳砸开门,王庭在屋内燃烧起一团火焰。 如果祝平炎在门后埋伏,此时就会被这团火焰挡住视线,然后被董一飞射出的破甲锥击中。 但是门后面没有人,只有飞溅四处的鲜血,地板上,沙发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鲜血。 祝影立刻作为先锋往里冲,屋子里到处都是尸体,厨房里只剩一堆铁链,祝平炎已经不见踪影。 董一走进满是血水的屋子,第一脚就感觉踩到了什么东西,他小心翼翼的挪开脚,发现那竟然是一颗眼球,他心中一阵颤抖,蒋云就这么死了? “都是我的错。”他喃喃自语,他不该给祝平炎疯狂药剂,也不该粗心的留下蒋云一人。 这时候祝影拎着一颗脑袋从厨房走出来:“我们还是疏忽了,不止一个地网发现这里。” 他拎着的那颗脑袋眼睛被挖出来,下巴也被撕掉,但是可以看出不是蒋云。 “蒋云呢?”董一立刻追问。 “我再找找。”满屋都是尸体碎片,但是祝影判断应该不止一具尸体。 不等祝影动手,董一已经冲进去翻找那些残肢断臂,只有王庭目瞪口呆的站在门口,看着烟灰缸里的断指,看着吊灯上的肠子,看着茶几上整齐摆放的心肝脾肺肾,一阵阵的恶心。 - 十分钟之前。 祝平炎哼着歌,仔细的清洗手上的血液,蒋云目光呆滞的站在客厅,半条裤子已经湿了,裤脚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滴水。 祝平炎从卫生间走出来,带着关爱的责备道:“哎呀,怎么这么大了还尿裤子,赶紧换掉。”说着就蹲下来,要帮蒋云换裤子。 腰带解开,裤子就要拉下来的时候,蒋云忽然从呆滞中惊醒,死死的拉住裤子,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由于太过惊恐,舌头僵硬的吐不出有意义的音节,只能像哑巴一样啊啊的叫着。 于是祝平炎像一个慈父一般道歉:“啊,对不起对不起,爸爸忘了你是个大姑娘了,要自己换衣服。” 蒋云赶紧拼命的点头,然后飞快的冲进卫生间,再出来时,不仅裤子换成了裙子,上衣也换成了女装,而且还化了妆,一副乖巧懂事的样子,但是裙子下的腿却抖成了筛子。 “小云真可爱。”祝平炎摸了摸蒋云的脑袋,“我们走吧。” 蒋云满脸茫然,这里才是她的家:“我们去哪?” “去找人,去报仇,去杀光他们。” - 4月14日,舒承志遭遇暗杀。 4月15日,何静遭遇暗杀。 4月18日,霍正遭遇暗杀。 4月21日,万光遇袭,同行三十四人无一生还。 针对祝平炎的搜索同盟轰然解散,只有雷霆会还在寻找祝平炎。 4月25日,地网据点被袭击,十七人无一生还。 4月26日,地网据点被袭击,八人死亡,一人重伤逃脱,但是精神失常。 4月27日,雷霆会设置陷阱围困祝平炎,但是遭遇未知力量袭击,伤亡惨重,溃败而逃。 - 而帮助祝平炎的未知力量,便是董一和刚赶回来的士兵们。 祝平炎一边鼓掌一边从屋里走出来:“厉害,厉害,果然打这些凡人,机枪还是比异能要强得多。” 董一将枪口对准祝平炎:“你到底要做什么?” 祝平炎毫无惧色,因为他的八个士兵立刻将枪口调转向董一,祝影也站在董一的枪口前。 无论祝平炎的精神状态如何,他们永远不会让其他人伤害祝平炎。 “我要做什么?这不是很明显吗,我要扫清这些叛徒。” “你要报仇,就去杀了康新,屠杀这些凡人算什么?他们只是卷入了你们的未知战争。” “我以前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打算逃出去,但可笑的是,他们竟然以为我怕了,拼命要阻拦我,那好,我不逃了,我要杀光他们。” 穿着百褶裙,带着猫耳朵的蒋云从屋里走出来,无视了满地残肢断臂,淡然或者说麻木的站在祝平炎身边,祝平炎就摸着她的脑袋继续说:“不过看来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有些单薄,正好你们来了,和我一起复仇吧。” 看见蒋云还活着,虽然精神有点恍惚,但起码没有受到什么虐待,董一看到了一点希望,祝平炎应该已经恢复了一些理智,毕竟最初的时候他可是见谁都要杀。 于是他继续劝说:“我愿意帮你杀了康新,但是放过雷霆会的其他人吧,那些人永远不可能理解康新的异能,他们只是被蛊惑而已。” 祝平炎冷笑:“他们不能理解康新的异能,他们也不认识我吗?他们知道我是谁,也确定要背叛我,更是要杀了我,死有余辜。” “现如今的情况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你刻意淡化自己的存在,要从雷霆会抽身,将一切都交给士兵,如今士兵背叛,你要那些人怎么办。” 祝平炎沉默不语。 董一见他似乎有所动摇,立刻说道:“他们可都曾与你并肩作战,你想想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你或许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但他们也同样一直跟着你走到今天,你真的要把他们杀光吗?” 祝平炎看向地上的那些尸体,竟然真的有好几个都很眼熟,其中一个他还记得名字,叫郭佳。 当初张俊凯包围武馆,挖地道进入,约定以红头巾为标记,被司泊发现,提前引出这些人。 所有带红头巾的都被一网打尽,但其中竟然有一个自己人,说看别人都带,觉得很帅气,所以才带上的。 当时也着实把祝平炎整无语了,所以一直记得这人的名字。 如今这位外号红头巾,被人嘲笑了好几年的郭佳,就这么躺在地上,再无生息。 人死不能复活,多么简单的道理,他之前却仿佛忘记了,现在才忽然想起来,他杀了这么多人,这些人就永远从世间消失了,就算他已经后悔,也没有人可以再活过来。 按理说杀戮药剂的影响已经淡化,无法彻底控制他的思维才对,之前的冷漠和色欲,都没有持续这长时间,但他还是一心要杀掉所有背叛者。 杀人本该是重罪,但是在小说里,主角杀伐果断都是讨喜的性格。 因为杀戮很简单,杀戮很爽快,一切问题,一切仇人,杀掉就一了百了。 就像是程序员面对那冗长且一层套一层的代码,全部删掉是最简单的,也极度痛快。 就像学生面对一道又一道完全不懂的题目,撕掉考卷是最简单的,每个学渣都想过撕掉考卷摔门而去的场景。 如果不考虑后果,人所面临的一切困难,摧毁总是最简单且大快人心的。 而与人交往最频繁的,同样也是人。 一个人所面临的困境,压迫,往往都是来自于另一个人。 所以若是不考虑后果,不考虑人伦,不考虑道德,杀人是最爽的。 堵车的时候从车上拎出个火箭弹,把前面的车给炸了;排队的是时候掏出把枪,前面的人全部打死;被甩了直接一刀把前男\/女友砍了;抢座位没抢到,随便捅死一个人坐下。 多么简单粗暴,什么都不用想,杀戮能解决一切。 可是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世界,你在抢座位的时候已经被比你更加身强体壮的人捅死了。 或者在那之前,你前男\/女友已经把你毒死了,因为他们也很爽快,既然能杀人,为什么要和你说什么分手。 也可能没机会被毒死,因为在排队的时候,当你想要崩了前面那些人时,背后的人先一步把你崩了。 当然也不必这么悲观,或许你根本来不及排队,在堵车的时候还没掏出火箭弹,一辆坦克就把你和你的爱车一起碾碎了。 当然,如果你绝顶聪明的预知到了这一切,选择不上街不排队不交朋友,老老实实躲在家里,也完全有可能被莫名其妙的一发炮弹给扬了。 不过不用担心,会有人替你报仇的,因为那些国家领导人们正在扔核弹玩呢。 这就是一个大家都很爽的世界,所有人随心所欲,自由的气息弥漫人间,地狱恶鬼们看了都赶紧闭关锁国。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一败涂地 如果完全不讲规则,自然是越强大的人越可以随意杀戮,而相比于祝平炎的那些敌人,他更加强大。 在肆无忌惮的杀戮之后,他什么都没有得到,也什么都没有挽回,杀死了敌人,也杀死了故友。 当初参与追杀他的人都死了,那些没有追杀他,但也没有营救他的人也死了很多,他和这些人打过一场又一场的苦战,但没想到最后一仗会是这样。 而相较于道德上的自我谴责,来自社会规则的排斥则更加直接。 即便在杀戮状态,祝平炎也依然会尽量珍惜自己的生命,对使用异能很克制,能使用枪械尽量不用异能,所以并不会遭受天道的惩罚。 但是祝平炎的无差别杀戮,已经超过了帮派斗争的限度,在市区内随意使用枪械,甚至击杀了一个不小心卷入的平民,这几乎就是个恐怖分子。 虽然之前军方就已经在找他了,可当时搜捕的主力还是帮派联盟,现在则完全不同,帮派联盟解散,军方却下达了正式的通缉令。 军方或许不会像帮派联盟那样动用海量人力去找他,但是下达正式通缉令,就代表他在大汉的根基彻底断绝了,他在大汉的储蓄,他在大汉的产业,一瞬间灰飞烟灭。 而雷霆会也完全和祝平炎没有关系了。 本来只要杀掉康新,一切都可以恢复原状,或许这次的分裂让雷霆会人心动荡,但那都不是祝平炎需要关心的事了,反正雷霆会的实际控制者从始至终都是士兵,如果没有康新,本质上雷霆会还是在祝平炎的控制之下。 但在杀戮药剂的影响下,他选择了最痛快的方式,那就是无差别的杀戮,杀掉一切阴谋,也杀掉了一切后路,大汉再无他的容身之处。 想通这些之后,祝平炎呆呆的坐在废墟上,故人被他杀死,旧物也都充公,他在大汉出生入死这几年,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他又咬牙切齿念出了那个名字:“康新!” 可当他想要去报仇的时候,却发现被康新控制的那个士兵,显示可复活的状态。 康新逃了。 他凭什么认为康新会守着雷霆会,等待与他的决战? 这一切本来也都与康新无关,她只是一个搅局的人,在最后一次对祝平炎的包围失败后,她就直接自杀,返回自己的身体,逃离了这个混乱的望东城。 雷霆会分崩离析,永安小队不知所踪,他连可以报复的人都没有了,只能仓皇出逃。 - 这次的纷争虽然是以康新逃走落幕,但祝平炎实在也不能说是胜利,他本来就已经流落他乡,好不容易在大汉站稳脚跟,又不得不离开大汉。 如果说祝平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在诸子百家找人的这两百地网,就彻彻底底只有蒙逼了。 他们听从祝平炎的命令来找人,任务执行的好好的,忽然家被偷了。 这会全都陷入蒙逼中,我雷霆会呢,我那么大一个雷霆会呢?不是,咱望东城一霸,说没就没了? 哪怕舒承志真的打过来,胜负也未可知啊,更悬殊的仗我们也不是没打过,怎么可能忽然就没了? 即使告诉他们这个消息的就是祝平炎,他们也依然不敢相信,通过各自的渠道再三确认,不过再怎么确认,也不会有第二个答案。 于是所有人从蒙逼变成了茫然,雷霆会没了,我们该怎么办? 本来祝平炎已经打算解散这些人,然后回华夏安安心心过日子,但此时看着这一张张茫然的脸,准备好的话也没法说出口。 或许是权力的欲望尚未熄灭,也或许是不想辜负这远离故土的两百人,他最终说道:“雷霆会没了,但地网还在,如果你们还愿意跟着我,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不过我们需要征服的不再是小小的望东城,而是整个世界。” 虽然他说的雄心壮志,但地网都是拥有极强自我的人,不太会被别人的话术影响,哪怕这个人是祝平炎。 所以两百人沉默不语,都在默默思考今后的出路。 跟着祝平炎就意味着背井离乡,什么征服世界,实际上就是望东城无法立足而已。 不要怪这些人现实,因为他们不是凭空创造的帝国士兵,他们不仅仅是祝平炎的手下,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父母,有亲人,有的在望东城有女朋友,有的已经在望东城结婚生子了。 这是关乎他们命运的抉择,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这种时候现实一点,没有什么错。 离开望东城要割舍很多,但是离开祝平炎返回望东城呢? 他们都是精英,都拥有寻常人所没有的能力,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他们的工作太特殊了,或许少数几个可以进入国家机关,成为专业的间谍,但也只能是少数几人。 国家机关都是长期维持的,也都不可能无限膨胀,因为有经费限制,忽然多出两百人,经费从哪来,大汉为什么要为他们增加间谍经费? 何况就算没有经费限制,大汉也不可能一下子接受这么多人,这不是喧宾夺主吗。 至于为了接受他们,而开除掉原本的间谍,那就更不可能了。 且不说他们的能力是否真有那么强,间谍最重要的也不是能力,而是忠诚,一个有可能叛国的间谍,能力再出众也不能作为加分项。 他们成为地网的基础是加入雷霆会,而正经人可不会加入帮派,多多少少有些江湖背景,不会太干净。 大汉以军治国,有很多军事世家,真挑不出比他们优秀的人了吗,要接受一群江湖人作为国家间谍? 所以他们最终的归宿还是回归江湖。 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这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雷霆会,也不会再有哪个帮派愿意像雷霆会一样贴钱,所以也不会再有第二个地网。 如果返回望东城,那他们最好也就是加入某个帮派,当一个专业打手,就像他们曾经所看不起的通背门,他们这两年来学到的东西,他们的骄傲,都将无处安放。 最终这两百人出现了分歧,年纪大一些的,已经在望东城有了家庭,他们可以接受偶尔离开望东城的外出任务,但不能接受彻底离开望东城,哪怕被埋没,也更愿意留下。 而年纪小一些的,则更期望未来,他们也舍不得离开故乡,但如果故乡没有他们施展的舞台,也只能选择离开。 出现这种分歧再正常不过了,所以祝平炎也没有意外,而是给了一笔钱,让那些准备离开的人去完成董一委托的任务,这也是他们身为地网的最后一次任务,然后带着剩余的一百多人奔赴诸子百家。 - 祝平炎输了,输得一败涂地,但是永安小队也没有赢。 诚然,雷霆会并不是永安小队的产业,所以就算雷霆会被祝平炎折腾散了,永安小队也没有什么损失。 但相比于祝平炎所损失的金钱权势,永安小队的损失更加不可挽回。 生命。 对于永安小队来说,生命本来没有那么珍贵,因为只要有灵魂之种,周恒就能复活死去的人,而他们既然选择动手,肯定就早已经准备好了灵魂之种。 按照他的计算,即便是最差的情况,他们整个小队都死了,康新那里还有他的灵魂之种,也就可以复活他,进而复活整个小队。 然而当战斗结束后,周恒和康新回到战场,想要复活队员的时候,才发现肉体损坏到一定程度,就再也不能复活了。 灵魂枝叶的粉末可以让伤口愈合,哪怕人已经死了,只要撒上粉末,伤口依然会愈合,而只要身体恢复,注入灵魂后便可以让死人复活。 以前周恒试图将这种粉末洒在白骨上,竟然真的可以让白骨生肉。 周恒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没有丧心病狂,所以他的实验也只进行到这一步,按照他的想法,白骨生肉都可以做到,那也就等同于什么样的伤势都能恢复了。 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他的异能也是有极限的。 几乎被肢解的小丽倒是没什么悬念的复活了,真正难的是徐友成和吴亦云两人,他们两个被王庭炸碎了。 即便是疯了,王庭也无意虐杀,但是他造成的破坏力远超过刻意虐杀的祝平炎。 为了杀死周恒,王庭一遍又一遍的释放异能,所以在第一次爆炸后即便剩余残肢,也在后续成了粉末。 只有零星一些碎块在第一次爆炸时飞了出去,才得以避免那一波又一波的持续爆炸。 但战斗并未在此时结束,之后祝平炎与王庭四处战斗,两个破坏力极强的异能将周围毁坏的一片狼藉,原本幸存的碎块大部分都被毁坏。 他们在现场找了好几天,最终也只找到徐友成的大半颗脑袋和不知道是谁的半截手臂,只不过那半截手臂已经高度炭化,撒上药粉也没有任何作用。 所以最终只有徐友成复活,吴亦云死了,彻彻底底的死了,骨灰都被扬了,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复活。 永安小队最大的杀招,火焰恐惧组合就此成为历史,徐友成的火焰恐惧范围从一千米压缩到了一米。 一千米的火焰恐惧是可以匹敌灵台的强大异能,一米的火焰恐惧却连持枪的普通人都打不过。 搞垮了雷霆会,但永安小队也是惨败。 第二百六十二章 出路 从永安小队和祝平炎的关系来说,应该是祝平炎追杀永安小队才合理,可事实却反了过来。 因为永安小队从头至尾就没太看得起祝平炎,哪怕第一次被打败,也没有人觉得祝平炎多厉害,只认为是那些不怕火焰恐惧的人太不寻常。 可这第二次准备更充足,却也败得更惨烈,火焰恐惧直接被破,他们的战斗力大打折扣。 如今他们真的开始仇恨祝平炎,但是当徐友成提出新的复仇计划时,周恒却沉默了。 可以想象到,如果他们下次再败给祝平炎,肯定不能轻松的复活了,连续几次复活,祝平炎再怎么笨也能察觉到异常,而防止复活最容易想到方法就是破坏尸体。 以前他们以为即便尸体被破坏,也依然可以复活,但是现在吴亦云死了,也就代表他们也都可能死。 永安小队嚣张的两个资本,一个是徐友成和吴亦云的火焰恐惧,另一个就是周恒与康新的复活能力,如今都不好用,是否继续下去就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当周恒说出放弃的想法后,徐友成立刻反对,但是其他人却都陷入沉默。 连续两次失败之后,康新对之前的那些过节已经不太在意,所以她同意周恒的想法。 满腔怒火的余大海本来是要反对的,想到小丽遭遇的虐待,他就愤怒不已,但是小丽抓住他的手,对他轻轻摇了摇头。 她不想报仇,不想再见到祝平炎,只想摆脱那些噩梦,安安静静的继续生活。 只剩下徐友成一个人吃惊的看着他们四个:“你们什么意思?小云的仇就这么算了?” “小云已经死了,我们还要活下去,冤冤相报何时了?” 说来也挺可笑,之前他们怎么没想到这句话,有些道理只有被打疼了才会想起来。 徐友成知道,四个人都支持放弃复仇,他一个人再怎么坚持也没有用,而他的能力要独自复仇也等同于送死,所以没有再争执什么感情,仇恨。 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更加直击要害:“你们要宽恕仇人,真是好品格,所以祝平炎也会宽恕你们吗?你们好像都忘了,祝平炎才是深仇大恨的那一个。” “当初他坑了我们,我们发布悬赏难道不应该吗?况且他又不是我们杀的。” 徐友成冷笑:“好个自欺欺人,弑神说到底只是个杀手,雇他杀人的是我们,你们想把杀人罪都推给一把刀,也不想想受害者愿不愿意接受。” 见无人再应答,他又乘胜追击:“现在他苦心经营的雷霆会也被我们搞垮了,你们倒是大度的原谅他,他愿意放过你们吗?” “不愿意又能怎么样?我们有办法对付他吗?新一季的灵魂之种还没有长出来,你的火焰恐惧也废了一大半,我们去送死吗?” 徐友成一直以来咄咄逼人的语气忽然停滞,也同样是被点中了要害。 他们说着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其实就是打不过而已,而他们想不想了结这段恩怨,或者祝平炎想不想报仇,本质上都不会影响他们的行动。 他们身为战败者,打不过,有什么想法重要吗? 无论有什么想法,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所以他们不能出手,所以他们才放下恩怨。 - 祝平炎和永安小队的情况类似,他恨不得立刻把这些人全都宰了,明明是他的仇人,他还没有动手,这些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攻击他。 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康新的能力太难对付了,在不吃药的情况下,火焰恐惧是无解的,可吃了药就会出现太多变数。 疯狂药剂每一次都能超出他的预料,一开始他以为冷漠药剂就已经很恐怖了,直到吃了荧绿药剂,后来他又觉得荧绿药剂已经很恐怖了,又出现了杀戮药剂。 他很难保证不会有什么更恐怖的药剂效果,到时候万一他失控,所带来的破坏可能比永安小队更严重。 而且他已经杀了永安小队两次,这次甚至把吴亦云和徐友成炸成飞灰,把小丽也近乎肢解,如果还是可以复活,那他也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所以永安小队逃了也就逃了吧,他的当务之急还是先解决地网的事。 当初浩浩荡荡数千人的雷霆会,现在只剩下一百多个地网愿意跟着他走,可让他有些难堪的是,这一百名地网竟然会成为一个大难题。 他的积蓄和产业都在大汉,而因为杀戮药剂,他已经被大汉官方通缉,家产也全部充公,也就是说,他没钱了。 当然,他的没钱和正常人的没钱还是不太一样的,比如他为了在诸子百家办事方便,在这边存了一个亿,在华夏也有几千万,祝影和几个士兵名下则有将近十亿。 去掉这次请狼毫和许韵婷的花费(虽然这两货根本没啥作用,但钱还是要给),再去掉地网这段时间的花销,大约还剩十亿。 如果他放弃地网,回华夏和李栀过二人世界,别说十亿,一个亿也足够他安稳富足的过一辈子了。 可他现在要带着一百多名地网在诸子百家立足,地网就算什么都不做,每个月的工资就要支出三百万,而如果要执行任务,还要追加更多的执行经费。 当然,对于他而言,这其实都是小钱,更重要的是,他要在诸子百家立足,在这片纷争不断的土地上立足,是那么容易的吗? 地网始终只是情报组织,就算给所有地网都配备武器,想要通过武力在诸子百家站稳,恐怕也不太可能。 地方帮派之类的暂不考虑,起码国家组织就要多方打点。 而且他既然重组了地网,就肯定图谋更大的发展,而任何发展都是需要投入的。 至于要发展成什么样子,别的不说,起码得招募更多的天骄,把永安小队彻底解决了。 否则不谈什么个人仇恨,单是这种有个仇人惦记的感觉,也实在让他如芒在背,何况这个敌人是康新这种诡异的天骄。 - 祝平炎遭遇了这么多不幸,也总算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他的落脚点和未来的发展,总算有了点头绪。 因为任务的关系,王庭在诸子百家开了一家工厂,主要生产枪械,有管理员帮忙作弊,他生产的枪械质量过硬,但是却苦于市场。 说到市场的问题,就要谈一谈诸子百家的情况了。 提到诸子百家,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诸国乱战,比春秋战国还要乱。 但实际上诸子百家的总面积几乎和华夏相当,这是一片非常广袤的土地,拥有大大小小上百个国家,并不能简单的用混乱或者和平来概括。 国家多了,就不可能有长久的和平,总会有一些摩擦,一百多个国家,也就难免有发生战争的,从整体来看,诸子百家几乎没有一天是完全和平的。 但是其实对单个国家而言,和平还是主旋律。 打个比方,如果将诸子百家的国家编号,第一年1号和2号打仗,第二年2号和3号打仗……第100年100号和101号打仗。 于是在一个华夏人看来,诸子百家打了一百年的仗,一刻都没消停过。 但是102号国家表示,这一百年来咱们和周围国家和平相处,从来没打过仗。 一百年放在历史中很短,但对于102国家的一个年轻人来说,他一生都处在和平中,他的父亲一生也都处在和平中,他父亲的父亲一生同样处于和平中,他父亲的父亲的父亲还是没经历过战争,战争已经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 当然,实际情况当然不会像这样平均,打仗不是儿戏,不可能所有国家商量好了轮流打,有些问题没有解决,可能连续上百年都是断断续续的战争。 但同样的,有些国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连续和平了几百年。 有些国家又小又穷,还地势险要,就可以保证相当长一段期的和平;有些国家战斗力异常强悍,谁敢动他就会被揍得鼻青脸肿,也能保证一定程度的和平。 天机就属于后者。 天机是诸子百家最尚武的国家之一,如果不是几百年前皇帝被刺杀,导致诸侯割据,皇权衰落,甚至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它有可能统一诸子百家。 虽然那些假设说再多也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天机拥有强大的战斗力,也拥有难以入侵的凝聚力。 天机内的诸侯国们天天刀光剑影,血都窜到邻国去了,但是一旦有别国敢介入,无论是帮助某个诸侯国,或者打压某个诸侯国,都会遭遇整个天机的抵抗。 而天机周围的那些国家,拼尽国力也顶多和天机的一个诸侯国打一打,如果被这些诸侯国群殴,换国祚都是很正常的。 所以天机只有内战没有外战,而近几十年,各个诸侯国之间的实力相对稳定,老大一直是老大,老二一直是老二,暗中的争斗自然从没消停,但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已经很少了。 就算打起来,大家也都会尽量减伤平民伤亡,因为本来就是一个国家,诸侯甲的百姓可能就在诸侯乙的城市里上班。 所以天机的市场环境相对稳定,而作为诸子百家数一数二的军事强国,天机的军工产业也非常发达,最重要的是,只要有钱,任何人都可以在天机开厂造枪。 所以当管理员给王庭下达军工厂任务后,他最终在天机开了一家名为皇庭的机械厂。 但是造枪容易,卖枪却遇到了问题。 第二百六十三章 重组 天机是诸子百家军工业最发达的地区,而南海群岛借助便捷的海运,成为了天机最大的枪械制造地,皇庭枪械厂就位于南海群岛中的一座小岛上。 南海群岛的诸侯王叫江东流,手下有个叫二老板的,把控着南海群岛的枪械贸易,除了极个别大工厂,大部分工厂都会找他作为经销商。 对于大部分工厂而言,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他们本身也没有在诸子百家卖枪的能力,生意嘛,本来就是各自做好自己的事,赚自己那一份钱,哪可能一个人把整条产业链的钱全赚了。 不过王庭并不是生意人,他只知道自己辛辛苦苦造的枪,被别人低价收走,转手就以好几倍的价格卖出去,亏大了。 以前他也没办法,毕竟他自己没有人脉,也没有人手,总不能随便雇一些普通员工,然后就开始卖枪吧? 那枪倒是很容易卖出去,就是买的人不一定花钱。 现在祝平炎既然有一百人,那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他想让祝平炎当他的代理人。 出于谨慎,祝平炎还是让地网去调查了一下,当然不是调查王庭,而是调查卖枪这个行当。 他不是在投资,这是与他手下一百人性命相关的决策,他不先摸清楚水深不深,贸然的一脚踩下去,谁也不知道会淹死多少人。 一开始他寻思着,在诸子百家卖枪,就算水没有深到淹死人,起码也能到脖子,但调查之后却满头问号,这连脚脖子都不到? 首先是打点关系,他以为要获得官方许可,起码要几千万,但实际上根据地网打探到的情报,价格低到他之前根本想象不到:二十万。 这二十万包括了天机九江郡售卖枪械许可,祝平炎这一百多人的特殊行业持枪证,门店以及住宅租金。 不过所谓的售卖枪械许可,并不是官方的营业执照,而是官方默许。 天机是禁枪的,所以不可能有明文的售卖枪械许可,但是禁枪的力度实在不够,可以获得允许卖枪的默许。 禁枪这种事,其实只有两种状态,要么全面禁止,要么就不禁。 比如华夏全面禁枪,力度非常大,那所有人都没有枪,完全依赖政府维持秩序,也没有什么问题。 再或者像大汉,不禁枪,所有人都有枪,乱是乱了点,但是好歹公平。 诸子百家的很多国家都处于这两种状态之间,禁枪,但是国家的控制力不够,也不愿意在这上面投入太大,所以收效甚微。 民众不信任国家,国家实际上也不关心民众,所以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武装势力,民兵一体,既然国家靠不住,只能自己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的家。 荒野深山里有很多土作坊,敲敲打打的弄出些滑膛枪完全没有问题,这些枪的杀伤力其实不差,对于无甲目标一样是一枪一个,只是射程要差很多。 而如果愿意花更多钱,也可以买到正规些的枪,这就是诸子百家的军火商们需要干的事情。 即便是天机这样相对稳定的国家,在这上面也没有什么建树。 天机也有小作坊,别的小作坊只能敲出滑膛枪,天机的小作坊甚至可以敲出自动步枪。 因为天机的支柱产业就是军工,这里向全世界输送枪械,所以有大量熟练工人,而且也更容易搞到枪械零件。 更别说有的小作坊机械化程度很高,甚至可以自己造枪管,掏膛线。 所以天机禁枪之后的实际情况是,普通居民没有办法持枪,但是犯罪分子很容易弄到枪,别说什么犯罪集团了,地痞流氓都可以掏出两把枪装样子,这让普通居民怎么不人心惶惶。 诸子百家禁枪的乱象,其实就是国力的差距而已。 在四大国,不管禁枪与否,对枪械的管控都及其严格。 比如大汉,虽然平民可以合法持枪,但是并不代表放弃枪械管控,重武器绝对禁止,每一把枪都要像身份证一样落实到个人,子弹也严格管控,每打出一颗子弹,都要申明其用途。 而像诸子百家的大部分国家,不管禁枪与否,对枪械的管控都很脆弱。 天机的情况可能有些特殊,但无论是因为什么,禁枪令发展到今天,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很多官员已经不再禁枪,而是想要吃到其中的利润,所以只要给黑钱,就可以在默许下卖枪。 祝平炎给的那二十万,其中就有十万是塞给官员的,这十万每个月都要给。 尽管如此,祝平炎也还是觉得很便宜了,也就是几个地网的工资而已。 他这是有钱人当久了,忘了穷日子,想当初他可是为了一个月十万愁得想去当雇佣兵,更何况这里是诸子百家,物价比大汉低很多。 对于一般人而言,一把枪也就几千块,一个月一般也就能卖出去四五十把,即便以一把枪五千块,月销售五十把枪来算,一个月也就只有二十五万的总收入。 这是收入,不是利润,收入的40%都要上缴,做过生意的人都明白这是什么概念。 不过这些其实都算在成本内,最终都在消费者头上,所以出厂价几百块的枪,最后能买到几千块。 但即便是这样离谱的加价,在扣除各种成本后,卖枪的实际收益也就几万块钱,折腾来折腾去,还没那些贪官一张嘴吃得多。 这里的成本,最主要的就是人力成本,虽然在诸子百家人力很便宜,但那也要分干什么。 如果祝平炎在天机开普通商铺,一个地网的工资都够雇佣几十人了。 但如果要开枪店,那就是高危职业了,要加钱——其实也就几千块。 所以祝平炎的枪店开张之后,很快就发现和想象差异巨大,辛辛苦苦一个月,赚到的钱甚至不够两个地网的工资。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祝平炎在经营方面太过天真。 雷霆会的经营部是整个交给司泊的,他手下的那些生意也都交给士兵,他本人反而没有什么经验。 他确是有很多钱,但他这些钱是怎么来的?那不是一步一步的经营,那是鲸吞,先是直接吞了一个富豪的一半家产,之后又吞了一个帮派老大的半生积蓄,让他瞬间成了亿级别的富豪。 赚钱快,他花钱也不慢,想当初找李栀的时候,那都是上亿上亿的往里砸,反正不是自己赚的钱花起来不心疼。 即便排除掉这些非常规花费,雷霆会的常规花费也很恐怖。 地网、作战部、通背门这些高薪职业就有上千人,雷霆会是真正贯彻精英模式的,而精英就要花钱,花海量的钱,每个月工资就要几千万。 一个二十来来岁年轻人,身家百亿,每个月开工资就开出几千万,对金钱的概念怎么可能不改变。 所以他根本没想过,在诸子百家冒着巨大风险卖枪,每个月竟然只能赚几万块。 不过祝平炎已经今非昔比,他或许在各种能力上并不强,但是作为一个领导者,他拥有非常稳定的心态,没有被这样的决策失误而影响。 每个月赚几万,或者几十万,对他都没有太大影响,他早就做好了前期赔钱的准备,只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发展下去,他可能会长期赔钱。 那就改变计划好了。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卖枪是有赚头的,在诸子百家这样的地方,一个月能净赚几万,已经算是很不错的生意了,更何况一些有关系的人,不一定要给十万这么多,那赚得就更多了。 总的来说,这生意有搞头,但是他的体量太大,小打小闹根本没法填补地网的亏空,所以必须搞大的。 一家店不赚钱,那就多开几家,反正他手头一百多人,一家店里面挤一百多人,本来就不合理。 而且多开几家店,也能分摊那十万的成本,从而扩大净利润。 这时候王庭恰好来找他,要他帮忙找一个人,他便大手一挥,投资王庭一个亿,让他扩大产能。 不过开工厂不是玩游戏,资金够了点一下就能升级,哪怕王庭有充足的资金,扩大产能也需要很久,所以他便留下十几个地网看店,然后让剩下的地网去帮忙调查王庭要找的人。 而他则一边招本地人,一边联系别的武器商人。 地网毕竟是情报组织,虽然他现在实际上不需要情报组织,但是让地网来帮他看店,还是大材小用了,所以他打算招一批本地人,依旧让地网做专门的情报人员。 反正本地人的成本对他来说几乎等于没有,地网也不太愿意干看门的事,而且本地人在这方面做的比地网要好,因为他们自带人脉。 情报工作对任何人都是有用的,所以无论祝平炎做什么,地网都不会没用,区别只是有投入与收益是否平衡。 地网的投入与收益从来都是不平衡的,以前用一整个雷霆会养地网是为了找人,现在雷霆会没了,人也找到了,他已经不需要那么多专业的情报人员。 祝平炎肯定不会抛弃他们,也不想降低他们的待遇,所以开了个会,希望地网的一些人转行做管理,在待遇不变,甚至还可能提高的情况下,地网的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见。 只有三十多人拒绝,或许是真正喜欢地网的工作,或许是不想生活方式转变,但祝平炎没有追问他们的意图,愿意做地网就继续做地网,三十多个情报人员他还养得起,而且他也不太想地网彻底消失。 最终由一两个地网带着十几二十个本地人开一家武器商店,本地人作为店铺的主体,地网是店铺的实际管理者,而祝平炎则在幕后统筹所有店铺。 第二百六十四章 你是我的人了 祝平炎的资金充足,按照现在的模式,地网的人手足够他开四五十家店,不过他不打算一开始就铺这么大,先开了五家店试试水。 理论成立是一回事,实际操作又是了另一回事,实际经营中会遇到许多之前无法预料的困难,特别是像祝平炎这样跨界的,他之前从没干过这种事,是否真的能办成,还是要打上很大一个问号。 不过祝平炎也没有选择,大汉已经容不下他了,而他以前干的事,在大汉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干不了,他无论做什么都是跨界。 所以他决定先开五家店,踹开门瞅瞅,弄清楚里面是什么情况。 一切顺利当然更好,如果出现问题,他的资金和人手都完全富裕,可以从容的解决这些问题,日后扩张的时候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再次发生,就算那些本地人靠不住,他手里最少还有一百地网可以信任,临时撑起五家店也没有问题。 不出所料,这五家店还没开起来,许多麻烦就接踵而来。 店铺的位置自然是精心挑选过的,附近没有同类型的武器商店。 但是没有商店不代表没有人卖武器,任何一个能赚钱的行业,都会快速填充所有空隙,卖武器可不是什么新兴产业,所以并没有真空地带。 这附近没有人开武器商店,是因为帮派林立,这些帮派需要武器,但并不会从商店购买,而是直接联系武器商人,购买自身武器的同时,还会将多出来的销售出去。 他们是本地势力,并不需要店面或者任何宣传,有人要买枪自然会去找他们,也不用太顾忌安全问题,当地人不会招惹他们,先天就具有优势。 但是不管如何,他们都不会接受忽然多出来的竞争对手,而对于他们来说,打压竞争对手自然也不会用什么商业手段。 对于这种情况,祝平炎早有预料,毕竟地网也不是吃干饭的,但这是无法避免的,市场早就饱和了,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开店,都无法避免这种问题。 所以他挑的都是些软柿子,没有官方掺和,没有大军阀,他得罪的只是些地方武装,至多不超过四十人,会出现问题,但是可以解决问题。 - 在一个春光灿烂的早晨,准备出去遛弯的蒋云就在自己家门口发现了一颗血淋淋的羊头。 蒋云吃惊的看着这颗羊头,然后拎着它大喊大叫的跑回屋里:“爸爸,有人给我们送了颗羊头。” 祝平炎睡眼惺忪的走下楼梯,凝视着羊头两秒,思虑再三后说道:“炖了吧,简单方便吃起来也挺香。” 蒋云为难的说:“我不会弄啊,以前没做过这种大菜。” 两人商量着怎么吃这份馈赠的时候,祝平炎走到了门口,打算和好心的邻居打个招呼,然后才看到门上涂满了鲜血。 他扭头看向蒋云:“这羊头就是从这拿的?” 蒋云还沉浸在怎么吃的幻想中,留着口水说:“对啊。” 祝平炎不由感慨,国外的帮派都这么蠢吗?威胁你送个食材过来,送猪头……鹿头……好像送啥都能吃? 看来威胁的方式也会有水土不服,国外的威胁方式对华夏人,包括从华夏分离不久的汉人,好像都没有啥用处。 这震慑力还不如昨天蒋云的那只猫叼回来的死老鼠。 这种威胁的作用当然不是用一颗血淋淋的脑袋吓人,而是传达一种讯息:我知道你在哪,我随时可以杀了你。 不过这威胁也没什么作用,祝平炎难道还会怕一个凡人杀手? 也就是护卫队没了,否则按照以往的规格,送餐这哥们应该就回不去了。 想到护卫队,祝平炎也是一阵唏嘘,那么多次外战,那么多刺杀,护卫队基本没有太多损失,结果一场内乱,最为忠心的护卫队便全军覆没。 现在是祝影保护他的安全,但是祝影毕竟只有一个人,防御范围很有限,竟然有人可以把羊头挂到门外。 想到这里,他便联系地网,重新选拔了一批人作为护卫队。 虽然这是一次没什么卵用的威胁,不过他还是决定予以回应,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别人送了他一颗羊头,他还了一颗牛头回去,直接让地网把牛头放在了帮派头领的床头柜上。 其他几家店也都收到了威胁信,不过人与人是不同的,帮派首领间的智力差距也很大。 另外四家店的帮派首领显然没有这位羊头先生聪明,压根不知道幕后老板是祝平炎,威胁只到店铺的层面。 而且在祝平炎还以颜色后,羊头先生偃旗息鼓,其他四位却恼羞成怒,不同程度的动用了暴力手段。 比较恶心的是直接骑车到店门口,往里面扔屎,扔完就跑,哪怕扔歪了砸到隔壁也不在乎。 等店里面的人端着枪冲出来,那些人早已绝尘而去,可把管理的地网恶心坏了,恨不得直接搂一梭子过去。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街上那么多行人,当街扫射也太夸张了,只会给祝平炎添麻烦。 这些人手段恶心,处理起来却没那么恶心,他们并不惧怕暴露身份,所以祝影带着地网直接杀过去。 地网并不擅长枪战,不过在钞能力的加持下,一百个全副武装的大汉冲过去,还是很轻松推平了这个帮派。 装备上差距最大的反而不是枪,这些帮派好歹也算是统治一个小镇的组织了,和之前他碰到的流氓混混还是不一样的。 虽然这些帮派也只能用小工厂出产的劣质枪,但其与地网的武器并没有本质区别,同样是自动步枪,只是精度和故障率有些差别而已。 这里可是天机,哪怕是小厂的枪,也不至于在一次战斗中就大量出现故障。 哪怕层层加码,枪械其实也算不上昂贵,所以地网的装备优势更多的是在其他东西上。 比如这些帮派成员几乎没有防弹衣,而在诸子百家活动的地网,原本都拥有软质防弹衣,这次祝平炎流落此地,战斗力全都落在了地网上,更是给一百人又额外配备了能防御常规步枪弹的硬质防弹衣。 相比于软质防弹衣,硬质防弹衣就像是盔甲一样,肯定会影响使用者的行动,不过软质防弹衣是不可能抵挡步枪弹的,所以哪怕活动不便,地网也统统把自己弄成铁王八。 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进行大规模枪战,心里面有点虚。 实际打起来顺利的超乎想象,他们几乎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因为他们是夜晚进攻。 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突袭,一百多个潜伏高手,碰上二三十个草头军,很轻松的就潜入,然后统统抓了起来。 就算有零星的反抗,也能很轻易的镇压,因为地网都配备了夜视仪,这玩意比枪还贵,但是效果也很好,那些帮派成员要么就是胡乱开枪,要么就是还没摸到灯就已经被制服。 很快帮派首领就被押送到祝平炎面前,这个铁头娃竟然还在嘴硬。 “你们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这像话吗,这不像话!有种你放了我,我们正大光明打一场!” 祝平炎也懒得和他说什么兵不厌诈,估计以他那智商也理解不了,于是对两边的地网说:“解开他的绳子。” 然后在铁头娃诧异的目光下,地网解开了他的束缚,他有些迟疑的站起来,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来即使以他的智商,也明白成王败寇,只是想骂人出口恶气罢了。 “把他的人都带过来。” 祝平炎直接走到室外,看着地网把那些帮派成员一个个拎出来,然后转身对还在屋里发呆的铁头娃说:“人到齐了,你不是要堂堂正正打一场吗,给你两个选择。” 铁头娃愣愣的说:“哪两个?” “我可以把你的人全部放了,武器也都还给你们,然后我们堂堂正正打一场,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铁头娃有些无语,合着我必须死呗?不过他看了看周围全副武装的一百地网,明白真要是打一场,他确是只能死。 “那第二个选择是什么?” “我们俩单挑,你赢了我就放了你和你的人,我赢了,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赌这么大?” “或者我也可以直接崩了你。” “好,我选第二个,堂堂正正的和你打一场!” 这个铁头娃似乎也没那么头铁,或许他本来是以为自己死定了,想死的硬气一点,忽然发现还能活,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 不过他的选择其实毫无意义,虽然祝平炎绕了很多弯子,但其实他的选择只有两个而已,要么死,要么臣服。 战斗持续了五秒,这五秒祝平炎站在原地,等着铁头娃进攻,免得他动作太快,铁头娃不服气。 而在五秒后,铁头娃终于开始攻击,战斗也立刻结束。 祝平炎走到躺在地上的铁头娃旁边:“要不三局两胜?” 这孩子被一脚踹出去四五米,趴在地上滚了半天才终于恢复呼吸,脸都憋紫了,此时刚刚恢复对外界的感知,听到这句话,立刻吓得连滚带爬往后退。 “不用了,不用了,我输了!” 等到惊恐消失之后,或许是想到从今往后要仰人鼻息,他的脸色变得晦暗。 祝平炎笑着点了点头:“不要太悲观,跟着我也许是件好事,我能带你去看更精彩的风景。” 铁头娃叹息一声:“不用多说了,愿赌服输。”他一把拉开衣服,“来吧!” 祝平炎蒙逼:“干嘛?” “我是你的人了!” 祝平炎脸一下子就黑了,这是个正常人该有的思路?他一脚将这货挑开:“滚,你就是个奴隶,还想当小妾。” 第二百六十五章 受降 五家店铺中,除了一个送餐的和一个扔屎的,剩下的还算正常,他们直接打派人到店铺里打砸。 不过枪店和其他店铺不同,安全措施十分严密,这些人根本没法带着武器进去,只能在门口无能狂怒,乒乒乓乓的往大铁门上扫射一通,然后离开了。 也有比较执着的,硬要和铁门较劲,这铁门虽然防弹,但也不是什么绝对防御,一通扫射,再加上土雷铁锤什么的,最后也摇摇欲坠。 不过这些人还是没能进去,这么大一家店,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门,哪怕这门烂了,里面的人也可以很轻易的防守,没有手雷或者震撼弹之类的东西,这些人根本攻不进去。 他们倒是尝试着往里面扔土雷,但是店里面的人都躲在掩体后面,土雷的杀伤效果实在有限。 店铺里倒是不卖手雷,这玩意其实比枪械还便宜,但是不好弄。 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弄不到大量来卖,弄少量装备一下地网还是可以的,所以每个地网都有手雷和震撼弹。 正常情况下往大街上扔手雷肯定是作死行为,但都已经到这地步了,也就没那么多顾虑,试探几次对方的位置后,就直接丢了一颗手雷出去。 第一颗手雷没起到什么作用,但是第二颗手雷好像中了,外面一阵嘈杂吵闹,有人在哭喊,有人用当地方言谩骂,但是很快这些声音逐渐远去,一切重归寂静。 不过直到地网大部队赶到,里面的人才敢出来,这场风波也总算过去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这件事的影响却遗留长远,店铺生意大受影响,大部分人并不想进这家容易出事的店。 这也让祝平炎很恼火,既然你们决定撕破脸,那就来撕吧。 不过在攻击之前,他还是照例让地网先去调查一下,发现这个帮派似乎也听到了什么风声,不再搞事情,蹲家里搞起了防御工事。 于是他先压下火气,不去动这个帮派,先搞定了另外两个帮派。 还是老办法,地网集团潜入,然后一锅端了,最后选死亡还是臣服。 其中一个帮派相对警惕一些,地网潜入失败……也不能说失败,只能说没那么顺利,没能全捆起来,只能开刺客无双。 不过真正交火,怎么说都是下策,双方的损失都很大。 帮派死了将近十人,受伤十几人,剩下有的投降了,有的溜了。 地网这边也终于出现了损伤,不过有周全的防御,一共六人受伤,无人死亡,但是有一个重伤,是从楼梯上滚下来摔的。 不管真心还是假意,这两个帮派自然只能选臣服,祝平炎现在获得了一百多个武装打手。 他当然不会信任这些人,将他们打散重组,分配出十个小队,所有武器都由地网收缴,在需要才会发放,这些人成为了新的作战部。 原本的帮派首领,现在也只能降格成为小队长,每两个小队为一个大队,大队长是地网,空缺的七个小队长,就是由大队长任命。 这些新任命的小队长不一定称职,更不一定能服众,但不服众更好,可以加强对大队长的依赖程度。 当然,不服众也肯定会有一些副作用,一部分成员离开,选择自谋生路,只要不是集体的另立门户,祝平炎都没干预。 如今这一百来个乱七八糟,重新被统合到了一起,作为主力强攻最后一个帮派。 为了这次强攻,祝平炎还特意购买了十杆轻机枪,每十个地网组建一个机枪小队,都快把地网武装成军队了。 这么大的人数优势与装备优势,几乎不存在输的可能,最大的疑问只是能以多大代价拿下这些人。 强攻的主力是新收编的作战部,这些损失祝平炎并不怎么在乎,所以这是一场不会亏损的战斗。 实际的损失远没有他预料的多,就连没有防弹衣的作战部,也只是有两人被跳弹打伤而已。 而那些严阵以待的敌军,也没有太大损失,因为刚交火没一会,在伤亡不到十人的情况下,敌人就纷纷投降了。 每个人都是爹生娘养的,祝平炎知道自己优势大,这些人也不瞎,最起码能知道对方比自己人多很多,所以刚打起来,发现自己吃亏,就明白会一直吃亏,立刻就投降了。 这些人最后也被整编到了作战部里,而在解决了这些人之后,暂时就没有敌人了,所以作战部开始集训。 这些人的战斗经验其实比地网更丰富,如果同等装备同等人数,地网大概率是刚不过他们的。 但是这些人的个人素质极差,很难形成集体意识,进是一窝蜂,退也是一窝蜂,毫无战术可言,这肯定不行。 他想要的是一群能听从调度,且战斗经验丰富的士兵,不是地网这样只能打碾压局的新手,也不是一群毫无纪律的土匪。 本来他以为把这些人拉出来训练几个月,大概就能勉强形成战斗力,毕竟最难获得的实战经验,这些人已经有了。 地网曾经也只是一群什么都不会的小伙子,但是在经过训练和淘汰之后,最终还是成为了如今这一群优秀的情报人员。 但根据士兵反馈的消息,这些人的训练进展缓慢。 他们和地网的起点并不相同,别说地网了,哪怕是曾经的新兵部,门槛也比现在的作战部要高。 想进新兵部,最起码也得武馆毕业,而想要武馆毕业,至少要高中学历,但是这些人呢?他们连幼儿园都没上过。 诚然,人类的知识并不只能在学校传递,所以学历低并不代表智商低。 但那前提是要比在学校里更加刻苦的自学,这些整天端着枪闲逛的土匪会自学吗? 学校里的知识对当下的情况是没有用处的,学校里也不可能教打仗,但学校却是必要的。 人的智力和体力其实差不多,都是需要锻炼才能越来越强,如果一个人从小到大都不需要动脑子,那他的智力水平肯定会低于正常人。 而学校就是大脑的健身房,从统计学角度来看,一个区域的受教育水平必然会影响这个区域的平均智力,其影响要远远超过其他因素,列如人种,遗传,性别等等。 条件困难让这群人的整体智力偏低,就像是思维的瘦弱,这让训练他们变得相对困难。 不过祝平炎不是要培养科学家,他只是要训练士兵而已,所以智力的拖累比较少。 更大的难题是进取心,这些人习惯并满足现在的生活,哪怕明确告诉他们,培训之后将会得到双倍的报酬,他们依然没有太大兴趣。 至于使用暴力手段强制训练,那是更不可能的,这些人会直接逃走。 虽然他们是被祝平炎俘虏回来的,但实际上让他们归降的不是暴力,而是经济。 他们失败的直接结果并不指向投降,而是利益损失,他们原本的生意被祝平炎抢了,为了继续生活,就得想其他赚钱的路子,既然祝平炎愿意雇佣他们,他们自然也能接受。 地网一共才一百人,怎么可能彻底控制这一百五十人呢。 所以对于现在的情况,祝平炎也很无奈,他也没法把咸鱼培养成精英,气得直骂这些人不求上进。 不过他心里也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选择当精英还是当咸鱼,都与外人无关。 因为当精英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本人付出的;当咸鱼所承受的困难,也是本人承受的。 当然他也没有完全放弃,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虽然大部分人都想当咸鱼,但肯定会出现一些不甘平庸的人,他只要把这些人挑出来就行了。 其实当年地网就是这么挑出来的,除了第一批地网条件有限,后续的地网都是千挑万选才能进入。 精英人才必须诞生于更多普通人组成的土壤中,如果随随便便拉一群人来训练一下,就能成为精英,那岂不是有钱就能量产精英。 于是他不再强迫所有人培训,将强制培训改成报名培训,让有志于提高待遇的人自投罗网……主动报名, 不过到时候一旦报名,可就别想退出了。 这么一改,果然皆大欢喜,大部分人非常乐意继续咸鱼生活,但一百五十个人里面,也还是有那么十来人想提高自己。 或许是他们曾经见识过更好的生活,对美好生活有更高的向往,或许是曾见到过底层人民的苦难,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不管怎样,这些人是有动力的。 如果说智力、学识、体力等等缺陷都只是困难,那动力就是一切的起源,有困难也并不是不能成功,但是没有动力就绝不可能成功。 而等到这十来人训练出来,获得了远比其他人高的待遇,他们又会成为其他人的动力,到时候应该会有更多人愿意报名。 不过就当下而言,祝平炎构建作战部的想法是彻底破灭了,这些人也就和他雇佣的那些店员一个水平,以后他扩张的时候,可能需要这些人手,但是现在就只是一群吃干饭的。 进一步压低这些人的薪水后,他对对这些人没了兴趣,转而继续关注五家店铺的运营情况。 他打算用三个月作为观察期,如果这五家店铺在三个月内没有出现无法解决的困难,他就要开始初步扩张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 地网的闹剧 蒋云跟着祝平炎一起来到了天机,祝平炎把她原本的生活搅了个乱七八糟,也不好直接丢下她,就继续把她当女儿养着,反正蒋云也花不了几个钱。 而且祝平炎对蒋云也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当然不会是什么父女之情,他只比蒋云大几岁而已,但也不是男女之情,他对蒋云并没有什么欲念。 这种感情更像是一种需要,就像屋子里需要一个电视,不管会不会看电视,而他需要一个家人,不管这个家人是真的还是假的。 大部分时候,他会让蒋云跟在他身边,但他并不会刻意与蒋云说什么,也不会让蒋云做事,这丫头也没这个本事。 而对于蒋云来说,事情就更简单了,最初她是被迫的,当祝平炎满身鲜血的跟她说,我们要搬家了,她怎么敢有任何异议呢。 之后她和这个陌生的父亲越来越熟悉,父亲对她一直很好,也从未限制过她的自由,但她还是留下来了。 对于这个父亲,她没有任何感情,所留下来的原因异常现实——这个爹给钱,而且给的不少,在这里她可以过上梦想中的舒适生活。 跟着祝平炎只是有可能死而已,离开祝平炎可是要去打工的。 而且她现在也自认为了解这个爹了,虽然喜怒无常,时而残暴的不像个人类,但大部分时候还算是个正常人,只要别惹怒他,并不难相处。 然而她没有想到,跟着祝平炎所面临的危险,可不仅仅来自祝平炎。 - 祝平炎整合了一大群帮派成员,他虽然打散了这些帮派的权利结构,并且互相隔离,但是并没有完全限制这些人的自由,所以他们是可以逃走的,事实上也已经有七八个逃走的了。 对于零散逃走的人,祝平炎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有一种情况是绝对制止的,那就是不同小队的人,与原先的帮派首领频繁接触,或者两个帮派首领之间频繁接触。 原先的帮派首领如今只有十个手下,如果他人格魅力超群,带着这十人逃走了,祝平炎完全不会在意。 如果他脑子进水,带着这十个人造反,那更是蚍蜉撼树,掀不起丝毫浪花。 但是如果他和原先的旧部下联络,甚至与别的帮派联络,就有可能出现大问题。 逃走倒是没什么,在对这些人的培训失败后,祝平炎就不太看重他们了,但是如果几个帮派联合起来造反,那就是个不小的麻烦。 虽然现在他们的枪械都已经被集中收缴,但在掌握先手优势以及人数优势的情况下,肯定要付出不小代价才能镇压,甚至一个处理不好,说不定还真能让祝平炎阴沟里翻船。 所以明面上没人看管他们,暗中地网却在严密监视,就算阻止不了有人搞小动作,最起码不能两眼一抹黑的等着被造反。 打仗地网不行,但是干这个可是老本行,很快就发现了一伙人在暗中频繁碰面,而且这些人虽然有警惕心,但对地网的手段一无所知,随便按个监听器就把他们的意图听个一清二楚。 这些人本就没什么忠诚,如果随便抓人,会导致人心惶惶,容易出现不必要的问题,但现在证据确凿,地网甚至已经精确的获得了参与计划的人员名单,自然也就没什么顾虑的开始抓人。 除了三天一次的打靶训练,这些人平时是没有武器的,而在监听过程中,地网也没有发现这些人有偷取武器的计划,所以抓人的过程本该毫无波澜。 本该毫无波澜,当然就是出了意外。 抓其他小队的零散人员时,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但是抓捕领头人所在小队时,遇到了抵抗。 这一整个大队二十人,有十六个人都参与了,所以地网本来以召集开会为借口,打算把他们聚集到一起,然后集中抓捕。 但是没想到这些人都带着枪,地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经验不足的缺点在这种紧急时刻暴露了出来,地网根据以往的常识,纷纷逃窜,进入自保状态。 他们倒是身手敏捷,穿着硬质防弹衣也不妨碍翻墙跳窗,很快跑了个精光,全员无伤。 但是从枪战现场逃离之后,他们才渐渐反应过来,咱好像是来抓人的? 以往都是他们偷偷摸摸,暴露了就得第一时间跑,猛然间没适应角色的转换,把要抓的人晾在一边自己跑了。 屋里的十几个人也蒙了,他们虽然开枪反抗,但心里是很绝望的,地网人数比他们多,装备比他们好,还把他们骗到了屋里瓮中捉鳖。 结果地网竟然跑了,这是个什么情况? 茫然了几秒后,他们确定地网真的跑了,而不是在外面埋伏他们,立刻开始逃亡。 虽然地网很快反应过来,重新集结追捕,但是最好的时机已经没了,围剿变成追逐,这次行动注定无法圆满。 很快现实又给了地网沉重一击,这些叛军被追得无路可逃,竟然兵行险招,转头冲进了祝平炎家里。 大白天,祝平炎自然不在家,和李栀出去玩了,但是家里还有只咸鱼。 正以葛优躺的姿势睡在沙发上,薯片配可乐看电视的蒋云,猝不及防就被这些人劫持了。 地网得知蒋云被劫持,立刻慌了,一次简单的行动搞成这样,老大的女儿都被劫持了,这哪里是不圆满,这是出大事了。 于是地网紧急集合,一下子来了八十多个,把祝平炎的宅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里面的人见到这阵仗也慌了,他们对祝平炎的情况并不太了解,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劫持了啥人,总之事情似乎很严重。 但是他们也实在没有退路,劫持蒋云可能死得很惨,但也可能有生路,不劫持蒋云铁定是死路一条。 地网不敢强攻,就派人进来谈,里面的人态度也很好,不敢碰地网的人,也不敢碰蒋云,就一个要求,放他们走。 地网当然希望里面的人把蒋云放了,然后乖乖出来投降,但是地网的代表显然不是智障,不可能提这种不现实的要求。 除此之外到底应该怎么做,地网其实也不知道,所以只能一边谈一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己方的要求。 谈着谈着,双方便逐渐触摸到了对方的底线,里面的人一心只想走,而地网则一定要救出蒋云。 按理来说,这时候双方就应该谈妥了,里面的人放了蒋云离开,事情了结。 地网就是这么想的,同时地网也想好了之后的行动,在蒋云安全之后,地网就会继续追杀这些人,而如今大部分地网都已经集结了过来,追杀的结果几乎不会再有变故。 这么浅显的道理,地网明白,里面的人自然也明白,所以里面的人同意放蒋云,但是要在确认自身安全之后。 地网很清楚,对方的底线是自身安全,这是绝对不会放的,而己方的底线是蒋云安全,就算把这些人放走,日后也可以再去找,可要是把蒋云弄死了,可就全完了。 所以地网同意了这个要求,但是什么时候才算确认自身安全呢?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扯皮了很久。 地网认为他们放开包围,让这些人出去,然后这些人把蒋云放了,这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那些人却不这么想,他们想要彻底离开地网的视线,最好能跑到国外去再放蒋云。 地网当然不干,而且很愤怒,我已经做出那么多让步了,结果你还得寸进尺,于是一拍桌子,立刻放人,否则就强攻。 如果地网一开始就这么干,可能还有效果,因为里面那些人并不清楚蒋云的身份,摸不清地网是不是来真的。 但现在已经迟了,虽然他们还是不知道蒋云的身份,但是地网小心翼翼的态度已经让他们明白,蒋云是个重要人物,地网十分不希望她出事。 所以地网态度强硬,他们的态度也开始强硬,啪的一拍桌子,有胆子你们就冲,大不了同归于尽。 双方都在拍桌子,俨然一副要打起来的样子,但实际上都冷静的很,只是嘴上说的凶,都不敢有任何过激举动。 - 正在双方僵持的时候,地网的态度忽然转变,同意放开包围,也表示不会追击,而且愿意给他们准备车辆,但是要在上车之前放了蒋云。 这条件已经足够宽松了,里面的人想了想,觉得再怎么争取,也不太可能有更好的结果,于是也同意了。 这些人在地网的目送下离开了这里,然后一直走到一千多米之外,登上地网承诺的车,见地网如约留在原地,丝毫没有追击的意思,终于松了一口气。 有个实诚的小弟就打算给蒋云松绑,却听见老大喝令:“带着她上车,谁知道这车有没有被动手脚。” 这些个小弟也都不是什么一诺千金的大侠,纷纷称赞老大英明果断,然后带着蒋云上了车,在油门的轰鸣声中绝尘而去。 远处的地网见了这一幕,气得纷纷大骂,就知道这群孙子不会守信。 但他们骂归骂,却没有任何着急的样子,也没有追上去的打算,因为这事已经不归他们管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 难以清闲 地网之所以会忽然改变口风,是因为接到了祝平炎的命令。 地网或许并不适合当主力部队,但绝不会在出事之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隐瞒,所以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祝平炎。 在地网与那些人谈判的时候,祝平炎已经赶到了现场,所以地网的态度才会忽然转变。 此时那些人开着有定位的车离开后,祝平炎带着九个士兵也开车在后面跟着。 那些人也不算笨,开了一段时间后,在路上逼停了一辆货车,然后要和对方换车。 货车司机见对方用两辆车换他一辆车,而且是用枪指着要换的,自然也很干脆的同意了。 不过换车的意义也不大,在他们换车的时候,祝影在货车底下也安装了定位,这些人自以为安全的开着货车逃走,丝毫没想到在视野之外的后方,有一群超人正盯着他们。 等到这些人停下休息时,蒋云终于离开了人群,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 祝平炎在远处用望远镜看着,见到那些人从蒋云的房间里出来,便挥了挥手,他身后的祝影立刻消失,几秒钟后房间的门被打开,两个看门的甚至都没来得及回头,就被祝影迅速斩杀。 见蒋云安全,祝平炎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便是对身后的士兵命令:“一个不留。” 士兵们纷纷消失在夜色中,远处传来了枪声与惨叫。 祝平炎喃喃自语:“这不怪我,我给过他们机会的。” - 这次之后,作战部终于算是安定下来,剩下的人再也没有造反的心思。 当然,还是会有人离开,有些是不习惯祝平炎的管理方式,去了其他帮派,有些干脆就是从良了,祝平炎经常能听到,我回老家养猪了,我二姑介绍我去当保安之类的话。 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即使是以前雷霆会发展最好的时候,也难免有人会离开,祝平炎不会阻止这些人另谋生路,只要别给他捣乱就行。 虽然他的财产十不存一,但是相比于当地帮派,他的财力还是更加雄厚一些,不过他也没有给这些人开出更高的报酬,所以有些人选择离去当然也很正常。 在确定这些人无法训练成新的作战部之后,祝平炎就不在乎这些人的去留了,这只是些最普通的人,花钱就能招到很多,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用高薪挽留他们呢。 解决了本地帮派,并且彻底消化了帮派成员之后,祝平炎难得空闲了一段时间,不过这空闲真的很短,因为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事做。 不愿意培训的人都被踢到了杂鱼部,作战部如今就十来个人在培训,这还是面向外界再次招人后的结果。 相对于一般的帮派成员,作战部的薪水很高,但那是通过培训之后,培训期间还是正常的薪水,这就让很多人犹豫起来。 首先祝平炎并不是个在当地有名望的人,大家从没听说过这人,自然也无任何信任可谈,在没有信任的情况下,未来薪水再高也没有意义,当下能拿到手里的钱才最重要。 当然,如果自身实力足够,也可以一进来就高薪,但是为了避开那些大势力,祝平炎挑了个小地方,哪能招到什么精英,只能招些愿意学的新人,然后培训成精锐。 所谓精英,自然就会稀少,对于大部分势力,精英从来就是无法培训的,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的实战中,让有天分且有运气的人从普通人中脱颖而出。 祝平炎能批量性的培训精锐,完全依赖于士兵的个人能力,这是他的竞争对手所无法拥有的资源。 士兵这种人才,基本上不会属于帮派,最起码也得到军阀的等级才可能拥有,而对于军阀来说,士兵一个人培训出的精锐,也实在称不上“批量”。 为了最大化自己的优势,祝平炎开始到处洒广告招人,不过这广告当然不是在电视上找个明星代言,而是在坊间传播谣言。 大部分人听到谣言并不在意,但总有少数人愿意来试一试,这些人在听到作战部的待遇需要通过培训才能获得,会再离开一些,但总有些愿意留下的。 这和找明星在电视上做广告一样,看广告的人就一定会买产品吗?当然不是,一百个人看到广告,能有一个买产品的,就已经算是相当成功了。 所以祝平炎不怕一部分人离开,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来,留下来的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投放广告需要祝平炎关注,但并不需要太过关注,所以祝平炎的本意是在闲暇时给自己找点事。 但事实证明,事情只会越来越多,很快他就忙得不可开交。 首先是店铺那边出事了,虽然降维打击一般的解决了竞争对手,但对于一个新入行的人来说,即便没有竞争对手,自己也会出很多问题。 祝平炎就犯了一个决策性的错误。 祝平炎知道店铺需要安全,所以花重金安装了安检和闸门,确保别有用心的人进不来,进来的都可以轻松控制。 但是店铺的选址却出了问题,他只是按照正常店铺的标准选址,然后装修一番,安装几道铁门就以为绝对安全。 没想到门没事,墙被人砸了。 某个店铺的原主人知道墙壁的缺口,伙同一群小偷在晚上把墙砸了个洞。 由于墙壁外强中干,砸墙的动静很小,速度也很快,值夜的店员正在偷懒睡觉,根本没有察觉,店里面的枪支弹药被一扫而空,刚开业就来了个负营收。 这之后祝平炎立刻检查了五家店铺的所有墙壁,确保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又暗自下定决心,以后的店铺装修时,一定要多花些时间加固墙壁,避免这种门比墙坚固的尴尬。 随着店铺经营,类似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他很难在开始之前就把所有问题都想好,所以只能在运营时发现问题,这也是他开这五家店铺的原因,只不过他也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问题。 这要是个小人物创业,遇到这种糟心事,一下子就得血本无归,大概就再无翻身的余地了。 不过他资本雄厚,不仅立刻就将搬空的店铺重新填满,而且停业整顿,将五家店铺的墙壁重新加固。 有钱人会比穷人更容易成功,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就在他为一系列琐事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更大的麻烦已经悄然逼近。 - 祝平炎一共抢占了五个帮派的生意,但是只有四个帮派选择和他开战,还有一个帮派在见识到地网的手段之后,很明智的选择退让,让出了枪械经营这块的利润。 而从事后的结果来看这个帮派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但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个帮派的老大却怎么都无法高兴,枪械贩卖虽然不是他唯一的经济来源,却是最重要的一条赚钱路子,现在被祝平炎堵死了,他恨不得直接把祝平炎家给炸了。 但是他不敢,他很明白自己斗不过祝平炎,无论明争还是暗斗,他都必败无疑。 可是他斗不过祝平炎,自然有人能斗过,他把祝平炎的消息送给了当地的帮派大佬赖三。 重点是祝平炎不仅打败了四个小帮派,还把这四个小帮派吞并了,现在一共有三百多人。 这三百人的数量当然是瞎编的,他根本查不出地网一共有多少人,反正就是在不太过离谱的情况下,尽量往大了说。 赖三听到这个消息是有些惊讶的,立刻派人去打听情况,虽然派去的人依然无法调查到地网的确切人数,但是祝平炎击败并且整合收编四个小帮派的事情确定了。 单单是这四个小帮派,已经有一百多人了,加上祝平炎原有的力量,怎么也有个两百人。 这可不是在大汉,这里是天机,天机本身倒也不小,但是被多个诸侯一分,每个诸侯国就不算大了,赖三作为当地的江湖一哥,手底下也就只有四百来人,这一下冒出来个两百多人的未知势力,他能不担心吗。 更要命的是,他还打听到祝平炎在铺天盖地打广告招人,两百多人了还招人,这不就是冲着他来的吗。 祝平炎招人当然不是为了对付赖三,不过也不能说是赖三被害妄想症,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如果他真的放任祝平炎安稳发展,等到祝平炎的作战部训练出来,肯定会考虑进一步扩大,那就必然会争夺赖三的利益。 蛋糕就只有这么大,祝平炎想多吃一点,别人就得少吃一点,原本已经被分好的蛋糕也只能重新分。 只要祝平炎有野心且有能力将势力发展壮大,他就一定会是赖三的敌人。 到这一步,赖三已经在思考怎么灭掉祝平炎了,但他只是思考,还没有投入实际行动,因为他不确定祝平炎身后有没有更大的靠山。 祝平炎是外国人。 如果祝平炎是某个国家扶持起来的,那他赖三只要敢动手,就肯定得灰飞烟灭。 不过即便祝平炎真是某个国家在背后付出,赖三也没有俯首称臣的打算,这里可是天机,是诸子百家最不容侵犯的国家,只要他把证据送上去,自然会有更上层的较量,他相信最终祝平炎就算能存活,也肯定不会再得到任何援助。 第二百六十八章 枪炮对决 祝平炎是按照在大汉的发展模式规划未来的,但诸子百家不是大汉,这里也有一些江湖规矩,但是最大的规矩就是拳头。 大汉的江湖规矩是在那些超级帮派和大汉政府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但是在天机,诸侯们都忙着内斗,谁有空管这些小鱼小虾,直接养蛊,然后搞定最强的那个。 诸侯们不会直接插手这些小势力的斗争,他们如果需要这些小势力办什么事,会直接找这个区域最强的帮派,然后让他去办,具体调动什么人,诸侯们不会管。 说是分封制度有点夸张,或许可以类比古代的皇权不下乡,一个村庄的秩序一般不会交给官府管理,而是由当地大族自行裁决,这些帮派其实本质上就是当地大族,只不过古代用冷兵器,现在用热武器。 赖三在确定祝平炎背后没有靠山之后,直接就撸袖子干上来了,根本不顾及什么规矩,在诸侯之下,他就是最大的势力,在这一亩三分地,他的话就是规矩。 杂鱼部忽然被袭击,新收编的那一百多人没怎么抵抗就投降了。 他们可都是本地人,听到赖三的名字就直接放弃反抗了,而且在他们看来,祝平炎也要完了,自然也不需要讲什么忠诚,何况这玩意他们本来也没有。 这些人的管理者是地网,地网倒是有忠诚,但问题是权力太过虚无。 有时候权力很强大,一个地网就可以命令二十人,尽管这二十人就算赤手空拳,也完全能把一个持枪的地网弄死,但就是没人敢动手。 因为没有人知道其他人怎么想,二十人同时反抗固然可以轻松击杀地网,但是所有人都忍不住会想,我反抗了,其他人不反抗,那剩下十九个反而会是我的敌人,我不可能一个人打赢十九个。 就算一个小队内部商量了很久,确定整个小队都会反抗,他们还是不敢,因为他们不确定其他小队会不会反抗,道理也是一样,一共十几个小队,如果只有一个小队反抗,那就等于是一个小队打一百多人。 所以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他们肯定都愿意老老实实臣服于权力。 可权力有时候也很脆弱,当一个稳定的权利体系被强大的外部因素干扰之后,权力就可能瞬间倾覆。 既然所有人都知道赖三很强大,那当赖三打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投降,而且他们也可以确定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那权力就瞬间不存在了,没人再去理会地网的命令。 好在地网战斗力虽然不够,逃命的本事一流,见情况不妙,立刻溜之大吉,总算是保全了一部分有生力量,而且事后也可以把情报传给了祝平炎。 地网已经尽快传递消息了,但是他们首先得逃跑到安全位置,才能将详细的情况汇报上去,肯定会有一定的延迟。 所以祝平炎首先接收到的只是有敌人的警报,敌人是谁,敌人的实力如何,敌人的目的是什么,统统不知道。 他也只能下令让所有地网警惕,但具体要怎么做,也没有什么头绪。 等到杂鱼部那边传来确切的消息,全面的攻击已经开始了,五家店铺都被袭击,总部的防御也形同虚设,敌人一直打到了祝平炎门前,才被士兵组成的防线挡住。 虽然这个地方被祝平炎当做新的总部,但其本质上就是一个有靶场的住宅区而已,加固了围墙,但防御能力依然有限,不足以弥补双方的差距。 赖三可不打算用添油战术,反正他目前没有其他敌人,既然要打,就全力以赴,四百多人全来了,就算去掉攻击五家店铺的五十多人,这里也有三百多人,基地里只有五十多个地网,根本不可能挡住。 在大汉,依靠着地网的情报网络,不管对手实力如何,祝平炎一向都是能在情报上占据主动的,这是他第一次被偷袭,别说地网,连他自己都有点懵,好一会才想起来赖三是谁,然后就更懵了。 这是什么意思?拿望东城的情况对比,这就好像他收拾了几个小帮派,然后万家就直接杀过来要灭了他?而且还是不宣而战。 在大汉,不宣而战是很恶劣的事,特别是大帮派打小帮派,不宣而战会被千夫所指。 但是大汉的规矩在这里显然没有用,赖三只需要考虑弄死祝平炎,其他一切都不需要想,只要不得罪官方,没有人可以钳制他。 所以赖三只派了五十人去攻击街道上的店铺,因为祝平炎和其他外国人一样,把那些店铺搞得像碉堡一样坚固,用轻武器根本不可能打进去。 那些朝生暮死的小帮派还敢用土雷炸门,赖三却根本不敢在街道上动用任何重武器,稍微控制不好,就可能引起诸侯的注意。 诸侯可不会管赖三为什么要这么做,只会随手拍死这只肆意妄为的苍蝇,然后再选出另一个人接替赖三。 既然去几十人和去十个人都是一样打不进去,那干脆就派最少的人过去,只把门堵上,不让里面的人出来就行。 至于这里,荒郊野岭,他就是用炮轰也没事,直接全军压上来了。 大军压境的效果也很好,一路平推,这个胆大妄为的外地商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之力。 他不禁想着,这些外国商人虽然蠢,但是都很有钱,要不给他个赎罪的机会? 正想着要开价多少,前方传来激烈的枪声。 他那三百多人的大部队,终于在一路平推的过程中遇到了阻碍。 在祝平炎的院门口,八个士兵用非人类的速度点射,如果只看他们的枪口,大概没人会以为他们是在点射,但如果有人能够追踪每一颗子弹的去向,就会明白,这不仅仅是点射,而且是百发百中的点射。 八杆步枪,在接触后短暂的一两秒钟,就打中了将近三十人,为了追求最大化的火力覆盖,士兵们只是模糊射击,并不瞄准要害,只确保每一颗子弹都打躯干,所以这四十人大多是受伤,当场死亡的不到十个。 不过这也足够了,因为子弹只要打中躯干,无论打到哪都会造成严重创伤,让中弹者无法继续战斗。 士兵点射凡人的实力,在大汉时曾展露过一次,但当时是在开阔地带,而且只有两个士兵,所以只风光了几秒,就被火力压制下去。 上次失败了,这次却很成功,在狭窄的门口,八个士兵同时开枪,达到了绝对的火力压制,前面的人倒下,后面的人还没来得及瞄准就也被击倒,只有极少人能仓促的反击,还都打在士兵们临时堆积的掩体上了。 赖三的那些人也不是什么正规军,根本没有队形可言,一窝蜂的涌向门口,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后,又一窝蜂的逃走,各自找掩体躲避。 在杀死前排最密集的敌人后,后面的敌人就稀疏多了,敌人稀疏且更远,瞄准就要花更长时间,虽然士兵们的效率还是比人类高得多,但是与最开始那两秒的急速杀伤比起来,还是差的远了。 最终在丢下将近五十具尸体后,赖三的人狼狈的撤回了掩体后面。 如果是正常的战斗,在死伤如此惨重的情况下,这些人应该溃逃了才对,但现在的情况比较特殊,事发突然,后面的人根本没看见发生了什么,在大优势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会溃逃。 现场的人很多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传递出去的消息自然也不会准确,对于溃败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人说里面有几十人冲他们开枪,有人说是门口摆着八挺机枪,甚至还有说门口有地雷的。 而所有说法中,听起来最不靠谱的就是门口有八个神枪手,迅速点杀了几十号人。 - 根据现场的情况,赖三从众说纷纭中找到了最可信的答案,门口埋伏着机枪阵地。 祝平炎手里确实有机枪,不过他并没有修建什么机枪阵地,因为他完全没有预想到会有今天的袭击,所以机枪都放在仓库里。 当然,现在这两挺机枪已经被祝影从仓库里搬了出来,此时正暗中瞄准门口。 先前的攻击中,士兵们的火力已经完全足够,祝影就没有开枪,打算把机枪作为杀手锏,在最关键的时刻起到逆转战局的作用。 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士兵们的传奇射击,让敌军出现了混乱,竟然误打误撞猜到了他们有机枪,所以敌人也搬出了杀手锏。 伴随着一声巨响,二楼的墙上多出了一个大洞,接着响声连绵不断,围墙一处处炸裂崩塌,楼房也千疮百孔。 如果说机枪是步兵的克星,那火炮就是机枪的克星。 机枪之所以要变得越来越轻便,很大原因就是因为火炮越来越精准,一个机枪阵地一旦暴露,必定会遭到火炮的精准打击,机枪阵地在火炮面前和一个士兵也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赖三用的自然不会是什么正规武器,都是些自制的土炮,造价相当低廉,谈不上什么精准打击。 可坏就坏在这,赖三以为机枪阵地在门口,按常理来说,他也应该会重点轰炸门口,真正的机枪阵地反而没有危险。 但是土炮的准确度不够,赖三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准确的击中目标,干脆火力覆盖,以数量弥补准确,不仅把真正的机枪阵地给炸了,还把防守的人都逼进了地下室里。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夜间突围 一轮饱和轰炸之后,赖三确定不可能再有什么机枪阵地,立刻决定总攻,炮火停止,大军压境。 赖三想的没错,除非祝平炎在自家院子里建了个碉堡,否则被这么一通饱和打击,不可能还存在机枪阵地。 但是阻挡他第一波攻势的本来也不是机枪,在炮火停止后,士兵们就探头出来查看,见到敌人涌了上来,立刻出去阻击。 不过相比于之前那奇迹一般的射击,这次的效果就没有那么好了,围墙残破不堪,敌人从四面八方分散进攻,而且到处都是废墟可以作为掩体。 八个人已经不可能将所有敌人完全封锁,而在八个人打两百多人的情况下,不能完全压制就有可能被反压制,一旦被反压制,面对密集火力,就再也没有露头的机会了。 这时候祝影扛着机枪加入战斗,将敌人的所有火力点全部压制,逼得敌人不得不退回去。 原本的机枪阵地确实被摧毁了,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机动性较差的机枪,对于祝影和士兵来说,完全可以扛起来健步如飞的逃命,所以机枪本身并没有损毁,只损失了原本布置在阵地周围的子弹。 敌人退走之后,士兵们也立刻钻到了地下室,只留下祝影在上面观察情况,果然随着敌人撤退,第二轮炮火轰鸣而来。 赖三的土炮基本都是亚音速实心弹,祝影完全可以观察到炮弹的轨迹并判断落点,凭借他的瞬移能力,不可能被打中。 第二轮炮击停歇之后,按照常理应该是第二轮进攻,此时地下室的人就要出来防守,而等他们出来布置好防线,就会发现没有第二轮进攻,取而代之的是第三轮炮击。 按照赖三的计划,第三轮炮击会和第一轮炮击一样,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造成大量杀伤。 但他不知道,第一轮炮击并没有造成多少伤亡,因为地网都在楼里,很快就撤进了地下室,外面的八个士兵更是可以预测炮弹轨迹——实际上并不需要预测,他们是径直跑回来的,没有任何炮弹打中他们。 而这第三轮炮击,更是毫无作用,因为这阴谋就摆在阳光底下,祝影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赖三又耍了几轮,虚虚实实,战术玩得挺溜,然而抵不过祝影开挂,断断续续轰了一下午,最后只能悻悻然收场。 夜里赖三又发动了一次进攻,但是效果更差,赖三的人在夜里视野很差,而祝平炎这边战力反而有所加强。 祝平炎虽然一直想用实战训练地网的战斗力,这种强度的实战还是太过了一点,所以白天的时候地网一直躲在地下室,上面全靠士兵们撑着。 但是到了晚上,全部装备有夜视仪的地网,又成了一支精兵,和士兵们协同配合,把赖三那些土匪军打的连滚带爬。 打退敌人之后,祝平炎观察了一下双方情况,己方几乎没有损伤,而对方接连几次的攻击失败,在地上留下了一地尸体。 根据祝影的计算,对方应该不到三百人。 白天被突袭,再加上刚刚的战斗,地网有十多人受伤,就算把他自己算上,也不到五十人。 也就是说尽管打赢了这么多次,战斗力依然悬殊,想要一战击溃对方恐怕不太可能了,但或许能突围出去。 想到这里,他忽然茅塞顿开,对啊,交战的结果或许只有赢和输,但为什么一定要打出个结果呢? 只要能突围出去,就可以凭借地网的灵活性掌握主动权,战争开始于赖三的一声令下,却只能被地网的无尽骚扰拖延,最终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有了整体规划之后,他立刻下令,紧追敌军,不给他们重整旗鼓的机会,一路突围出去。 赖三那边可是有炮的,虽然打不准,但是这玩意威慑力太大了,在此之前地网还从来没经历过炮击呢,在战争这件事上,他们其实就是新兵而已,还做不到顶着炮火冲锋。 所以干脆咬紧敌人,跟着撤退的人一起冲过去,让赖三不能开炮。 这也得利于赖三的土炮精确度不够,说是紧咬敌军,实际上也还是有不短差距,毕竟也不可能并排跑不是。 如果是大国装备的精良火炮,误差不会超过一米,早就把他们轰烂了,而赖三那指东打西的土炮,就只能投鼠忌器。 然而等他们冲到敌军的阵线之前,却大吃一惊,仅仅一天时间,赖三竟然在这里挖了条壕沟。 如果是正规军,一天时间挖一条壕沟绰绰有余了,但是赖三手底下都是些什么人,他们竟然能挖壕沟?而且赖三这样的帮派性质武装,竟然有挖壕沟防御的意识? 不过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祝平炎赶紧声嘶力竭的命令撤退,他们人数劣势,周围没有掩体,也没有手雷之类的武器,实在没得打。 虽然有夜视仪,但是夜色下的壕沟还是很难发现,等祝平炎察觉到有壕沟,双方的距离只有不到五十米。 所以己方仅仅退了十几米,赖三败逃的那些人就已经跳入壕沟,而壕沟里埋伏的人则举枪射击。 九个神国士兵立刻火力压制,为大部队撤退争取时间,祝影则专心保护祝平炎。 壕沟里零零散散藏着一百来人,平均每个神国士兵都要对付十几人,而且这十几人都藏在壕沟里,子弹上膛,早有准备。 这些人并不需要精确的瞄准,只要对着人群开枪就行,所以瞄准并扣动扳机的时间不会超过一秒。 如果要完美掩护所有人,神国士兵就需要在一秒内狙杀十几人,而且每一枪都要命中脑袋,因为他们只漏出一个脑袋,甚至有的只露一只手。 很显然,即使是神国士兵,也不可能做到这样的事,除非祝平炎给他们兑换更好的武器。 所以双方枪火交织,谁也压制不了谁,不断有人死伤。 赖三突袭之初,他的部队摧枯拉朽的推进,无论是地网还是那些本地杂鱼,根本无法与之对抗,而在神国士兵加入之后,局势又反了过来,赖三的人根本无法还手。 自第一声枪响以来,这算是双方唯一一次激烈交火了。 赖三的人虽然倚仗壕沟,但夜晚视野太差,他们也没办法准确的瞄准,只能冲着人群胡乱开枪,所以地网虽然没有掩体,死伤却不算太严重。 己方虽然拥有夜视仪,但是在枪火纷飞的情况下,地网的命中率也很感人,基本都是人体描边大师,打得泥土纷飞,弥补了神国士兵命中率太高,威慑力不足的问题。 不过说到威慑力,还是得看祝影手里的机枪,虽然子弹不多,但只要这玩意开动起来,整条壕沟都得被它压制。 也是因为携带的子弹不多,祝影一直都没有用,他在等刚刚被他们追到壕沟里的那些人参战,那是敌人火力最强的时候,也是敌方人员最密集的时候。 然而祝影的机枪刚刚开火,对面也传来一声枪响,这一声枪响隐匿在纷乱的战场中,但是它的效果却极为明显,祝影跌倒在地,胸前的防弹插板已经被击穿。 在壕沟的另一边,赖三面色平静,专注的搜索另一架机枪。 赖三虽然名字像是个小混混,但实际上是一名狙击手,不算顶尖,却绝对合格。 在混出一番事业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参战了,他手里的狙击枪也并不是为加强战斗力而买的,仅仅只是他的玩具而已。 他自己也没想到,为了打掉一个痴心妄想的外国商人,竟然要他亲自动手。 而他更没想到的是,第二架机枪很快开火了,子弹落在他周围,将他身下的水泥打的四处乱飞。 在混乱的战场上,我只是开了一枪而已,竟然就已经暴露了?难道对方也早就知道有狙击手,一直在等着? 想到这里,赖三产生了巨大的危机感,他曾经是一个合格的狙击手,但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他就是老大,相比于战局,他自己的性命才是更重要的。 所以他没有去和那个机枪手比试枪法,而是毫不犹豫的逃走了。 实际上祝平炎当然不可能预判到有狙击手,之所以能锁定赖三的大概位置,全靠神国士兵个人能力,但也仅限于大概位置了,在赖三开第二枪之前,是不可能精确锁定的。 如果赖三没有逃走,更大的可能是他赢。 不过狙击手的威慑力在于,尽管他没有开枪,也不得不花很大精力去防备,所以神国士兵虽然逼退了赖三,却还是得小心翼翼。 再小心翼翼,机枪的作用也不是步枪能比的,更何况是在神国士兵的操控之下的机枪,所以在两百多人的火力封锁下,地网竟然撤回了废墟里。 回到废墟里之后,再向后撤退回大楼就简单多了。 在地下室里轻点战损的时候,祝平炎发现几乎每个地网都中过枪,不过由于所有地网都穿着防弹衣,一半的地网都没有受太重的伤,只有五个人死了,还有十几个防弹衣被打穿。 第二百七十章 围城 在战场上肾上腺素分泌,会让人察觉不到疼痛,所以这些防弹衣被打穿的人还能坚持着撤回来,但是等进入地下室,伤势开始发作,这些人大部分都无法再行动,有的甚至奄奄一息,濒临死亡。 四肢受伤的人还好,只要有充足的药物,很大概率能活下来,而那些躯干受伤的,则危在旦夕,必须立刻动手术。 地网的战斗力或许不行,但是都很全能,毕竟很多情况下,他们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外伤急救当然也是必须掌握的技巧。 所以很快一只临时急救小队就组建完成,这些人是地网中急救能力最强的,虽然还是比不上专业的外科医生,不过这时候能保住命就行。 然而医生有了,物资却严重不足,就算可以用消毒的匕首代替手术刀,绷带和抗生素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算手术成功,术后感染也会要人命。 这个大楼倒是储备了医疗用品,但这里不是军事基地,只是祝平炎的住宅,所以药物都是单人份的,根本不可能供应给这么多伤者。 在伤者的哀嚎下,许多人都开始意识到,如果不能突围出去,这些受伤的同伴只是会喊叫的尸体而已。 所有地网身上都带伤,同伴即将死去或者已经死去,自己在异国他乡深陷重围,这一切都撞击着脆弱的人心。 所有地网的心里素质都足够强大,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不是那种只会遵守命令的大头兵,他们会思考自己的去路。 他们跟着祝平炎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土地,肯定是存着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也想过深陷绝境的情况。 但是人们在构想中总是会犯一个错误,那就是把美好的想得太美好,把苦难想得太简单。 每个人都知道,我只需要熬过苦难,就可以得见曙光,但又有多少人真的能熬过去呢。 如今,真实的鲜血和死亡就在眼前,一个成熟的人就该意识到,他不是故事里的主角,熬过苦难也未必会有曙光,一将功成万骨枯,他或许只是一个枯骨而已。 就比如现在,那些伤者肯定要死的,下一次突围中,他也要死,而如果一直突围不出去,所有人都要死,包括率领着他们的那个人。 这么说来,他连成为枯骨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他辅佐的那个人也将湮灭在寂寂无名中。 于是他悲从中来,走到还在不断鼓舞士气的那人身边:“别说了,这是我们自己选的。” 那人却无比坚定的说:“很快就有药了!” 这让他也不禁有些动摇,或许那人所说的也并不只是望梅止渴,或许真的还有希望? 希望不一定有,但是药物肯定会有。 在混乱了将近二十分钟后,祝影扛着一大箱药物从黑暗中走出来:“我找到药了。” 他胸前的衣衫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狙击枪打穿了防弹衣,但是在黑暗中,赖三没法瞄准他的心脏,所以这一枪没有杀死他。 之后他就被其他士兵抢救下来,抹上士兵专用的外伤药物,迅速止血,脱离了危险。 不过地下室的混乱场景,让他无法安心养伤,只能瞬移出去找药,为了尽快赶来,他不得不争分夺秒,连续使用瞬移,到药店的时候脸色已经苍白如纸,被绷带包裹的伤口也开始渗血。 这里可不是华夏,药店早就关门了,况且抗生素是处方药,正常买也不一定买得到,他便直接潜入仓库,自己翻箱倒柜的去找这些药。 没想到药店里竟然有人值夜,他在这翻箱倒柜,嘎吱一声门开了,然后咔吧一声灯开了,两人大眼瞪小眼。 要不怎么说天机民风淳朴呢,这位二话不说掏出枪就打。 祝影也没带枪,在不使用异能的情况下,只能东躲西逃,最后随手抓了个药瓶,把这位药店毁灭者砸趴下了。 制服这位过分冲动的保安之后,鲜血在浸透的衣襟上流淌,当他扛着药箱子一路瞬移回来的时候,已经几乎站不住了。 祝平炎赶忙上去接过药箱,然后扛到屋子中央,当众打开,如约而至的药物让所有人都平静下来。 “大家都会没事的,我早就预感到有这一天,准备了充足的物资,我们能撑到援兵到来。” 这二十分钟他一直在说药物充足,食物充足,援兵很快就会赶来,我们将是最终的胜者。 但是没有人相信他。 因为实际情况就是他们五十多人大半都是伤员,被迫躲在这个狭小的地下室里,头顶的楼房被轰得千疮百孔,随时都有可能塌掉,那时候他们都将被埋在地下,永不见天日。 而这个地下室就这么大,没有祝平炎所说的食物和药物,上面的楼房里就算有,大概也被轰成了碎片。 他们是地网,是一群理智的精英,是最擅长收集和分析情报的人,所以他们都有着自己判断,而他们的判断就是——必死无疑。 直到现在,本不该存在的一箱药摆在他们面前,眼见为实,触手可及,本以为必死的同伴可以生还,他们也都开始动摇。 或许我猜错了,会长说的都是真的? 谁也不想死,在绝境中,但凡有一定希望,人们都会紧紧的抓住,尽管这希望虚无缥缈。 当地下室终于重新安静下来,祝平炎带着自信的微笑,从光芒中退了下来,暗自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 在这二十分钟里,地网的情绪逐渐激烈,尽管没有人暴动,也没人指责祝平炎,甚至有不少人主动向祝平炎保证,这一切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他们会自己承担后果。 但是祝平炎作为一个观察者,已经发现了情况有变,地网本该沉着冷静,但是现在他们越来越情绪化。 大家热烈的讨论着自己的过往,甚至把一些很重要的秘密也说了,说到高兴处就大笑,说到伤心处就大哭,就像是喝醉酒了一样。 这是主观情绪受到了处境和集体情绪的干扰,其实也就等同于醉酒。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情绪被点燃,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为什么不断有人和祝平炎说,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表示他们已经在思考这一切要归咎于谁,而他们下意识的答案便是祝平炎,不过紧接着就被理智推翻,于是他们才会告诉祝平炎,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意思就是,我们不会怪你的。 但是理智又能维持到何时呢? 没有答案,或许能一直维持下去,或许下一秒就会崩塌,就像一群喝醉酒的人在一起,可能载歌载舞欢声笑语,也可能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祝平炎明白,必须让他们冷静下来,但是他办不到,他不能强行让人们停止聊天,更不能让伤员停止呻吟,如果他真这么做了,只会提前引爆众人的情绪。 所以他能做的只是不断的说,不断的告诉所有人,我们不可能死,我们胜券在握。 可是这种环境下,说这话有人信吗?更何况是地网这种有很强自主判断能力的人。 直到祝影把药带回来,他的话才有一定的可信度。 然而这只是第一步,祝平炎许下了承诺,就得一步步兑现承诺,只有这样人们才会信他说的那些。 所以第二天早上,祝影还要出去找粮食,这次就简单多了,直接买就行,只耗费些体力,伤口并没有流血。 当地网的人吃上早饭,紧张情绪再次缓解,有人便问道:“真的有援兵吗?” 赖三突袭的时候,五十多个地网在基地,此时都被围在这里,但还有四十地网在外面,这些人也想救人,可是力量薄弱,根本无法撼动赖三的人。 如果祝平炎所谓的援军就是这些人,那基本等于是没有希望了。 祝平炎信心满满的回答:“当然有援军,你忘了,除了你们,还有一部的地网没有叛变。” 立刻有人喊道:“是姜老师?” 第二批地网是由第一批中的顶尖学员教出来的,姜毅作为第一批地网中最顶尖的人才,自然也参与了教学。 祝平炎点头道:“姜毅此时正带着一百人在外面,不过即使加上这一百人,我们的正面战斗力还是不够,所以他正在找机会。” 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原本虚无缥缈的援军,忽然变成了一个实际的人,让这些人都开始相信祝平炎的话了。 祝平炎趁机大喊道:“兄弟们,外面就是些毫无纪律的土匪而已,总会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只要我们能坚持住,以姜毅的能力,肯定可以撕开包围!” 至此,地网的士气总算恢复,开始积极求生。 - 早饭过后,祝平炎独自一人来到地面,看着千疮百孔,好像随时都会坍塌的墙壁。 就在昨天,这里还是一片祥和,算是一个家了,可转眼之间,这里就成了废墟。 他想尽办法给地网信心,可谁又能给他信心呢。 第二百七十一章 泯然众人 从望东城逃出来之后,祝平炎就没再见过姜毅,姜毅没来找他,他也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找姜毅,所以就一直拖着。 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叫姜毅过来是让姜毅帮他,等到他闯出一番事业,再叫姜毅过来,那就是他帮姜毅了。 可是他计划的虽然挺好,但世事总不如意,他现在要以更糟糕的姿态去联系姜毅。 作为姜毅的老大,他先做了对不起姜毅的事,又在危难时仰仗姜毅帮助,如今还得把姜毅叫到国外来救他。 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性命攸关的事,最终他还是给姜毅发去了求救信号,不仅是姜毅,他再次向所有人求救。 尽管前不久才求援过,但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然而两天过去了,并没有人来救他。 董一进入了副本没有消息,王庭倒是回应说会来,但是之后也没了消息,发送给姜毅的消息更是石沉大海。 至于狼毫、冰海等人,在雷霆会覆灭后,虽然名义上还听从祝平炎的调遣,但已经不太看好祝平炎了,所以借口这是凡人纷争,没有过来。 公平来说,这借口很合理,符合他们之间的契约,只是有些不顾他的死活,但他们好像也没有必要谈什么感情。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遇到困难确实应该求救,但求救并不代表一定就会得到帮助。 这不是什么感情好不好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都有自己的难处。 起码祝平炎相信,如果可以过来,王庭和董一肯定会过来帮他,一定是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意外。 不管怎样,他现在孤立无援了。 他面临两个选择,是继续无望的等待,还是抛弃地网独自逃命。 赖三只有两百多人,外面的包围网十分松散,祝平炎可以悄悄摸到离壕沟很近的地方,然后士兵瞬间击毙附近的敌人,在其他人没反应过来之前,迅速冲出包围。 但问题是他带不走其他人。 五十多个地网,其中还有很多伤员,刚出地下室就会被赖三的人发现。 - 而在这几天里,赖三也没有再派人进攻,毕竟前几次进攻可都是惨败。 如果祝平炎是本地帮派,他现在就已经撤退了,这么个硬骨头没必要非得硬啃。 但是祝平炎是外国人。 外国人和本地人是有区别的,本地人都是些泥腿子起家,发展速度不可能太快,但是那些有钱的外国人就像疯长的竹子,他现在不管,一年,甚至半年以后,他可能就管不了了。 而且这个外国人也很明显野心勃勃,未来必然会触碰到他的利益,所以这块骨头越硬,他反倒越得把它嚼碎了。 不过就算他立足长远,不计较当前的伤亡,他手底下也不是机器人,不可能毫无怨言的去送死,为了内部稳定,他只能围而不攻。 这样也有好处,起码不会像上次那样,差点被里面的人顺着溃军突围,己方守着壕沟包围,里面的人一旦敢出来,立刻就会被炮击。 虽然浪费时间,但可以有效减少伤亡,而且最终一定会成功,里面的人断水绝粮,撑不了几天的。 赖三不仅不再进攻,甚至之前时不时的炮击也停了。 在之前的两天里,他每天都会朝着那栋小楼轰几波,每次土炮的轰鸣声响起,他都觉得那岌岌可危的小楼会哗啦一声碎成一地积木。 然而那个看似已经破到极点的小楼,竟然每次都能在意想不到的位置多出两个窟窿,但它就是没倒下。 在炮火的洗礼下,这栋楼已经从现代工业产品,进化到了后现代抽象艺术品,而他的艺术格言则是:楼生来不是被击倒的 在这场楼与人的交锋中,最终还是人撑不住了,土炮的弹药虽然便宜,打多少赖三都不心疼,但是数量有限,不可能全砸在这栋楼上。 撑不住的不光是赖三,祝平炎的心态也撑不住了。 他对其他地网说,你们看,赖三已经停止炮击了,说明他失去了耐心,而一个失去耐心的人,离犯错也就不远了。 其他地网听了都信心满满,因为祝平炎说的话一向是对的,他说会有药,药就来了,他说会有食物,食物就来了。 不管这些物资是早有准备,还是外面人送进来的,都说明他们有可能得救。 所有压力只能由祝平炎承受,只有他知道,没有援军,他只能自救。 他想着能不能主动突破出去,但是只要一出去就会被炮击,他想着外面的人能不能突围进来,但是地网的攻坚能力实在不行,一对一都不一定能赢,何况数量差异如此悬殊。 他想过暗杀赖三,但是在不清楚赖三势力的详细情况之前,这样的暗杀搞不好会起到反效果,权力的巅峰汇聚在一人身上,但真正的力量从来就不是那个人。 他也想过投毒,但其实外面的那些地网比他更早想到这一点。 地网虽然不是专业的暗杀人员,但要干这份兼职也不是不行,所以在正面干不过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人提醒,第一时间就想要投毒。 最开始他们在水井里投毒,为了在大量稀释后还有毒杀效果,投的是剧毒,虽然成功毒杀了一批人,但是很难像影视剧里那样将所有人毒死。 毒药在井里,赖三的人又不是机器人,早上起来之后都不喝水,等到所有人都端上水,然后集体一口闷了。 地网虽然没有多少投毒经验,但是也不会幻想这种离奇的事,他们是希望早上做饭的时候,用有毒的井水污染所有饭菜,然后达到毒杀大部分人的效果。 但即使是这种想法,实操难度也很大,不是说没有可能成功,而是失败的可能性更大。 比如这次,地网投毒之后,没等到天亮,一只支巡逻的小队就过来喝水,然后全部被毒死,投毒的计划也就暴露了。 有过这次事件,赖三对后勤的管理更加谨慎,大量使用封装食物,投毒的难度大大增加,即使投毒成功,也只能让一小部分人中毒。 地网也不是神仙,所谓偷袭,出其不意才是最重要的,如今几百人小心防备着他们,还想要来去自如,也太过自负了。 潜入投毒或许能成功,但也可能失败,失败就要损失本就不多的地网,成功也很难毒杀太多人,所以这个方案就被放弃了。 连投毒都不行,就更别提潜入暗杀了,赖三的人虽然算不上什么精锐,但也算是久经战场,不能把他们当傻子,潜入暗杀也只能建立初步优势,最终肯定还是要打一场,不可能两百多人都躺在地上让你砍。 难道我就一点用都没有吗,我就只能靠别人,靠士兵辅佐,靠朋友救援,就没有什么是我自己能做的吗? 最后他急的端着枪冲着远处的壕沟扫射,当然是什么用也没有。 之前他还庆幸赖三停止攻击,现在却不禁想到,如果赖三继续进攻,不断有人死伤,最后会不会死的只剩一百来人,那地网就有发挥的余地了。 虽然地网的正面战斗力不行,但人数只要不是差太多,好歹能搏一搏。 “他们不打我,我就不能打他们?” 所谓病急乱投医,祝平炎死活想不到办法,忽然开始犯病,觉得或许可以凭借一己之力翻盘。 于是他端着枪走上楼顶,一枪狙掉了一个人,并开始洋洋自得。 “这样每天杀几个,磨也能把他们磨死,反正有祝影源源不断的运送粮食,我们不怕耗。” 他不知道的是,外面的地网也想过这个法子,但是最终也放弃了。 正在祝平炎洋洋自得的时候,一颗子弹以超音速来到他面前,然后砰的一声撞在他额头前的防御罩上,弹射去了不知名处,而他背后的猪头旗帜则自动展开,仿佛在说:“你已经死了。” 祝平炎出了一身冷汗,从高压带来的精神恍惚中醒来,赶紧翻身躲藏起来。 地网之所以没有狙击,就是因为在狙击的过程中,反而被赖三干掉了两个人。 地网不是杀手,所以并不会狙击,凭借追踪观察的相关知识,他们或许能找到最合适的狙击位置,但在真正的狙击手面前,他们不堪一击。 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最合适的狙击位置,也是最容易被发现的狙击位置。 赖三算不上什么顶尖狙击手,但对付一群半吊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祝平炎和那两个被干掉的地网唯一不同的是,他开挂挡住了一枪,保全了性命,但他如果敢继续和赖三对战,第二枪绝对会击穿他的眉心。 所以他现在躺在楼顶上,看着蔚蓝的天空,挫败感带来的悲伤一波接一波的袭来。 “我真的有价值吗,如果是任何一个其他人获得了外星科技,是不是都会比我做的更好。” 这样的自我质疑很快就消失了,他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自卑的小孩,他见过很多人,经历过很多事,早就接受了自己的平庸。 或许和一个异能少年说平庸,有点太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如果没有异能,如果没有戒指,他就是平庸的少年,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如此,无论有多么辉煌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接受自己的平庸,要明白自己仅仅只是一个人,一个和其他人有区别,但也有很多共同点的人。 无需强求与他人的比较,别人没有异能,别人也没有家破人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际遇,所有的比较终归不过是嘲讽和骄傲。 只要超越自己就行,比昨天做的更好,这已经做的够多了,也已经足够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 无中生有 从过于自信,到怀疑自我,再到认清自己,祝平炎的心态终于又回到了平衡点,他没有经天纬地之才,也没有冠绝三军之勇,只是平凡的一个普通人而已。 可以说他倒霉,家破人亡,被围困在一个破楼里,也可以说他走狗屎运,身怀异能,领导者一帮非凡人才。 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这些人的首领。 就像一个清洁工要保证负责区域的卫生,就像一个程序员要完成自己负责的功能,任何位置都有其职责 而身为领袖,他的任务就是让合适的人去干合适的事,而不是所有事都自己干,就算他想变得更好,也不该是往全能的方向发展。 就比如射击,他虽然一直在学,但想要做的和神国士兵一样好,至少还需要好几年的实战与练习。 那为什么他要爬到楼顶来射击呢,他应该做的是安排士兵过来,合理运用士兵的能力,度过如今的困难。 他刚这么想,远处便传来阵阵轰鸣,接着是由远及近的呼啸,当呼啸声逐渐尖锐,他身下的小楼也震颤起来。 炮弹就像陨石雨一样砸在小楼与小楼四周,实心弹的杀伤范围有限,威力却绝不容小视,任何一颗炮弹都能把他砸成碎片。 不过赖三手里那几门土炮,打一栋楼都难,更何况是打一个人,所以一轮射击下来,只有三颗炮弹打中了小楼,祝平炎更是连炮弹长什么样都没见到。 不管炮弹的准头多么不靠谱,威慑力还是很足的,祝平炎不敢不给炮哥一个面子,赶紧下楼。 楼梯走了一半,第二轮炮击到来,大多数炮弹依然落空,但这次满足了他的心愿,一颗炮弹砸穿墙壁,正好落在祝平炎面前。 墙壁崩塌,楼梯震动,这突如其来的声势,吓得他一个劈叉式急停,一屁股坐在了楼梯上。 然后就看见脚前半米处,一个炙热的铁球卡在楼梯上。 虽然这几天被轰炸的经历,让他明白这玩意是不会爆炸的,但他还是非常小心,一跃跳过炮弹轰击的部位。 然而楼梯作为一个整体,已经被这颗大铁球砸得濒临破碎,祝平炎这么一跳,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楼梯轰然坍塌,祝平炎和这颗大铁球一起掉了下去。 实际上濒临破碎的何止是这节楼梯,下面的楼梯也已经到了临界点,随着上一层的坠落,一层一层的楼梯全部崩塌。 祝平炎从顶层一直坠到了第二层,这里的楼梯从没被攻击过,尚且坚固,承受住了上层的坍塌。 凭借着矫健的身手,他没有被压在石头下,并且整个坠落的过程中,大部分时候保持着直立状态,但还是不免落得一身划伤。 确定楼梯不会再坍塌之后,他常常舒了一口气,然后坐在一块石头上满脸蒙逼,我堂堂雷电法王,这要是被一截楼梯砸死了,岂不是要被董一他们耻笑一辈子。 这时候头顶传来异响,刚刚经历了一场碎石风暴的祝平炎相当警惕,立刻抬头看去。 所幸并不是有巨石要坠落,只是伴随着楼梯坍塌,墙体与楼梯的连接处损坏,一些砖块掉落了下来。 墙体已经被炮弹轰得千疮百孔,此时有一个大洞正在楼梯上方位置,一道裂纹便从这个洞向下蔓延,接触到了楼梯的坍塌点,然后就像烟花一样炸裂开,裂纹迅速蔓延,连接到了别的洞,墙上大大小小的窟窿,被裂纹串联到了一起,然后整面墙便开始崩塌。 这栋坚持至今的小楼,终于坍塌了。 在楼坍塌之前,祝平炎就已经跑了出来,但是其他人却没法逃出来,被掩埋在这一片废墟中。 祝平炎愣了几秒,然后顾不得平复劫后余生的心绪,赶紧跑到地下室入口的位置,在废墟上扒拉,一边扒一边喊:“你们还好吗?” 没有人回应他,也不知道是埋得太深,还是那些人都已经死了。 这时候祝平炎忽然想到了什么,放弃出口,转而来到了废墟边缘挖掘。 这里埋得很浅,很快就清理好,他趴在地上大喊:“你们还好吗?” 声音穿过蜿蜒的通风管道,传入了地下室,很快有人回应:“我们都没事,发生了什么?” “楼塌了,入口被埋住,我会救你们出去的。” 祝平炎说完就站起来,准备继续回去挖,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他似乎听到有什么声音,来自四面八方,就像是蚂蚁在爬动。 他爬上一截坍塌一半的墙头,这才发现赖三的人已经离开壕沟,正弯着腰小心的向这边接近。 他站得高,发现了赖三的人,赖三的人自然也能发现他,很快就有人举枪瞄准他,他赶紧跳了下去。 落地的时候,他一脚没站稳,摔倒在地上,慌慌张张的翻身,匍匐在地上,脊背发凉,汗水却从额头渗了出来。 两百人包围过来,而他只有一个人。 这时候墙角的阴影里钻出来一个人,祝影警惕的环视四周,然后丢掉粮食询问:“发生了什么?” 祝平炎赶紧跑过去抓住祝影的手:“他们都在废墟下,现在只有你了,赖三的人很快就会过来的!” 这没头没尾的话,祝影竟然听懂了,他点了点头:“如今已经救不了他们了,我帮你出去。” 祝平炎低着头:“只有我们两个人,能行吗?” “我会悄悄清理出一个空缺,然后使用异能转移到另一个方向吸引火力,到时候你从空缺逃走。” 祝平炎沉默了两秒,然后抬起头说道:“不行,我要把他们救出来。” 祝影看向被掩埋的出口,刚要拒绝,就听见祝平炎斩钉截铁的说:“我一定要把他们救出来!” “我们打不赢。” 要掩护祝平炎出去,只要突围就行,但是要把地下室的人救出来,就必须先清理出口堆积的建筑残骸,而在那之前,赖三的人早就冲上来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要独自打退两百多人。 “我们不需要打赢,只要能争取时间就行。” 兵力少的时候要怎么拖延时间,那还用说吗,故布疑阵,让敌人草木皆兵。 作为一个看过众多古装电视剧的有为青年,想到这点很简单,但是具体该怎么做,却是一个难题。 电视剧里面都是在视野不好的地方摆假人,用绳子把树串联起来拉动,但是这种方法现在明显不适用。 更重要的是,这种打法一般都是己方早有准备,事先做了一些布置,但是他现在的处境哪有时间做什么布置,只能靠他和祝影两个人。 他最开始其实也想逃,敌人就在眼前,没有时间让他紧密筹划,他想不出办法,也不相信自己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出办法。 但是他不甘心,他不忍心,他不安心。 所以祝影出现后,尽管他第一时间想要逃跑,但其实大部分精力都在想着怎么反败为胜。 而比他更聪明的祝影,却一心一意想着优先保护他离开。 于是这个被祝影启发而产生,并且只有祝影能办到的计划,反倒是祝平炎先想到了。 在听完祝平炎的计划后,祝影犹豫了一毫秒不到,就立刻决定执行计划。 虽然这个计划会让祝平炎身陷险地,不如他之前的计划安全,但是作为神国士兵,他不会在敌人将至的时候和自己的指挥官争辩。 小楼虽然倒塌了,但留下的废墟里有大量阴影,可以让祝影在其间穿梭。 此时祝影就在不同位置跳跃,然后从不同位置开枪,并且每一枪都能精准带走一个敌人,而祝平炎则不管敌人,继续挖掘出口。 祝影在不同位置快速切换,就像打游戏时快速切队友的屏幕一样,仿佛化身千万,然而实际战果却很不理想。 毕竟无论他跳跃多少次,只是切换开枪方向而已,本质上也只有一个人在开枪,所以攻击效率和他在一个位置开枪也没什么区别,甚至由于快速切换,每次都要适应新的环境,效率还要低一点。 但奇怪的是,包围过来的敌人却停了下来,开始以火力压制,但是并没有凭借人数优势直接压上来。 要知道己方说到底只有两个人而已,如果这些人强冲上来,就是两挺机枪也不一定能压得住。 但是敌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所以永远不要把己方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信息,假设为敌方也知道。 赖三从未攻入过小楼,他虽然招降了很多人,但是这些人也都没进入过祝平炎居住的小楼,所以他不可能知道小楼内的情况,也就是说,他到现在都不知道祝平炎他们是躲在地下室里的。 所以他看到小楼崩塌之后,认为祝平炎他们已经全部被压在废墟里,才会命令手下小心前进,找到并处决幸存的人。 之后有人看到祝平炎站在高处眺望,确定有人存活,不需要赖三提醒,这些人就已经更小心了,没有谁是不在乎自己小命的。 而等到祝影从各个方向射击的时候,凡是有人被打中的地方,周围一大片区域都会疯狂掉士气,他们之前的进攻可都是以失败收尾,已经被对方的神枪手打怕了。 尽管这时候祝影已经转移到其他地方开枪,这片区域的所有人依然不敢露头,有过之前的惨痛经历,他们相信就算有一根手指露出掩体,也会被对方精准的打碎。 于是祝影打过一轮之后,赖三的人就集体挂机了,没有人敢冒着被爆头的风险继续前进。 第二百七十三章 里应外合 赖三的手下不敢前进,其实赖三本人也踌躇不定。 最开始他并不相信有枪法如此厉害的神枪手,更愿意相信打退自己人的是机枪,但是连续交战几次,再怎么迟钝也该发现异常了,他不得不接受一个离奇的现实,对方确实有国际顶级的神枪手助阵。 赖三并没有见过国际顶级的神枪手,但是他觉得,十来个人就能打退两百多人进攻,就算有机枪帮助,说是国际顶级应该没有问题。 按照正常思路,已经失败过两次,这次怎么都不该继续进攻了,退回去继续围困才是对的。 但有一个信息是前线小兵注意不到,但是把控全局的赖三能注意到的,那就是这次敌人的火力异常稀疏。 虽然赖三打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所有火力点都是一个人打出来的,但是他对此也有自己的解释:没有机枪。 神枪手再怎么神,十个人压制两百人还是不太可能,所以之前几次被打退,主要就是因为对方还有两杆同样精准的机枪。 在没有重武器的战斗中,一个厉害的机枪手是完全有可能力挽狂澜的,而对方有两个,己方的失败也就不那么难以想象了。 可是现在所有的火力都是步枪打出来的,对方的机枪肯定被掩埋在了废墟下面。 想想也是,那么匆忙的情况下,能带把步枪出来已经很艰难了,怎么可能把机枪也抗出来。 如果没有机枪,也不是不能打一打。 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看见自己手下都一个个躲在掩体里,甚至不敢向外看一眼,就连那些中层干部都是如此,终于明白他所想的那些东西都是毫无意义的,这些人已经被打怕了。 他当然可以像电影里的那些反派,直接枪毙掉犹豫不决的小兵,强迫所有人冲锋。 那种方法不是没用,如果一部分士兵犹豫,一部分士兵勇敢,确实可以用铁血杀戮去镇压软弱的人。 但现在害怕的不是一两个士兵,所有人,包括干部都害怕,如果他真这么做,就会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有可能凭借往日的威信成功,但也有可能发生叛变,顷刻易主。 权力是什么,权力只不过是虚假的谎言而已。 最高领导人要让其他人相信,大部分人都还是会听命于他,那些想反叛的人就会畏惧,他畏惧的是权力吗? 可以说是,但本质上,他畏惧的是其他人而已,他畏惧的是站在大部分人的对立面,他不敢反叛,只不过是怕其他人依然忠诚。 但如果领袖同时触犯了所有人的利益,让所有人都产生反叛的想法,并且清楚自己的同僚也不再忠诚,所谓的最高权力者,也不过是可以被杀死的普通人而已。 赖三不敢去冒这样的风险,他想要灭掉祝平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为此牺牲多少手下都不在乎,但如果筹码是自己的命,他就不敢赌了。 无论赢的概率有多高,他都不会去赌,他更愿意退回去,继续包围这里。 - 在赖三犹豫的这段时间,他的手下自然也不可能自发的决死攻击,所以战场上忽然变得安静下来,赖三的人连一根头发丝都不漏在外面,祝影自然也没有开枪的机会。 而在这时候,祝平炎正在拼命的挖开出口,像是一台人力起重机,把几吨重石头随意的丢出去。 这栋小楼只能算是比较坚固的常规建筑,所以并没有太重的建筑残骸,以祝平炎的力量完全可以胜任清理工作。 在战场陷入诡异的平静后,祝影也过来帮忙,两个挖掘机左右开弓,再加上底下还有八个挖掘机配合,很快就把出口挖通了。 也不知道赖三算不算做了正确的决定,在他犹豫的这段时间,祝平炎已经救出了地下室的人,两挺机枪自然也完好无损。 如果赖三在这时候进攻,只会损失惨重,而进攻失败,会让叛乱风险更高。 但也实在不能说赖三明智,毕竟他原本有更好的选择,完全可以轻松拿下祝平炎,而且在错过最佳时机后,他就算选择撤退也已经迟了,准备就绪的祝平炎可不会这么轻松的放他们走。 无论撤退还是前进,都要离开掩体,祝平炎可不会因为他们是撤退就不攻击,要不是机枪子弹不够,直接就是机枪无脑射击了。 一开始赖三的人还能互相掩护着撤退,但是随着掩护的人不断被神国士兵狙杀,士气终于完全崩了,这些人从撤退变成溃逃,不再有掩护,全部都想快速撤退回战壕里。 祝平炎不禁惋惜己方人太少,这么好的机会,却杀不了多少人,真要追出去杀,万一对方来个回马枪,己方这点人就会被立刻吞没。 这时候赖三那边的土炮响了,祝平炎赶紧下令撤退,然而还没等人撤回地下室,炮弹已经在赖三的人群中开花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赖三跳脚大骂:“哪个龟孙子开的炮,都偏到他姥姥的娘家了!” 土炮虽然打不准,但是双方距离这么远,全落到自家这就有点太过分了。 然而回答赖三的是第二轮炮击,所有炮弹依然都落在自家。 赖三终于察觉到不对了,用望远镜去观察,发现控制土炮的竟然不是自己人,而是祝平炎的地网。 地网的战斗能力或许不行,但是情报能力绝对足够,所以骚扰了这么多次,虽然没有取得什么成绩,但直到现在也没让赖三摸清楚他们的虚实。 赖三一直认为外面骚扰的只有几个人,至多十来个人,所以在大举进攻的时候,留下了五十人防守,认为这已经绰绰有余了。 现在进攻失利,后方失守,别说那些小喽啰,赖三自己都有些慌了,他不得不大喊:“别怕,我们人多,退回壕沟防守,他们攻不过来的!” 祝平炎也从掩体中站出来大喊:“冲!” 土炮虽然声势大,但是杀伤力其实很有限,所以即使是现在,祝平炎只要敢冲出掩体,赖三的人回头一轮齐射就能灭了他们。 但是遭受多重打击之后,赖三的人真的还敢回头吗? 祝平炎虽然不算聪明,做决定时从来不犹豫,他断定赖三的人不敢回头,就立刻下令冲锋,并且带头冲锋。 敌方士气崩溃,己方两面夹击,虽然人数依然劣势,但如果不在此刻决一死战,以后也绝不会有更好的机会了。 实际上的胜算远比祝平炎想象的高,因为赖三的人脱离掩体冲向壕沟的时候,一百多名地网整齐的从壕沟里站起来,然后火力齐射,击溃了这些人最后的心理防线。 即使是现在,赖三也占据人数优势,但是他已经无法下达任何命令了,因为他的人已经全部丢下枪投降,他自己也被押送到了祝平炎面前。 “你不能杀我。”赖三强装镇定的说。 “为什么?” “我能在这里当土皇帝,自然有我的人脉,杀了我,你会得罪很多人,不利于你以后的发展。” 祝平炎思考了几秒,然后无所谓的举起枪:“你都死在我手里了,他们还敢做什么。” “你虽然打赢了我,但不代表你就比我强,这其中有很多运气成分,和其他势力打,你未必能赢。” “我不需要赢,我打赢你是事实,不管他们怎么想,肯定不会愿意亲自试试我的实力,你也太把你当个人物了。” “等等,等等”赖三终于装不下去了,着急忙慌的喊道:“我还有很多作用,我认识很多人,我对这里也很熟,我可以帮你!”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赖三如果肯帮他,确实对他大有好处,但是他不信任赖三,而且他的实力也很难驾驭赖三。 这会是一枚很好用,但也很危险的棋子。 正在祝平炎犹豫不决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张宜。 当然,不是他和张宜之间的龌龊事,而是当初他就是控制着张宜,间接控制鸿德通背门,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壮大。 当时他尚且要韬光养晦,现在就更该如此了。 如果他灭了赖三,他自己是不够资格替代赖三的,反而会让别的势力坐收渔翁之利,肯定会有另一个帮派吞并赖三的势力壮大,成为新的土皇帝。 到那时候,这个新势力肯定也会来攻击他,倒不是为赖三报仇,而是这个新势力既然已经成为了赖三,就会做和赖三一样的事。 祝平炎打败了赖三,这确实是很强的威慑力,但是这威慑力只对第二势力,第三势力有效,最强的那个势力,就算知道危险也一定要来。 就像楚汉争霸,刘邦难道就相信他一定能打赢项羽?当然不是,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他被项羽锤爆也完全在情理之中。 但是他一定要打,因为没有其他路走,两人必须有一个臣服。 这次祝平炎打赢了,但赢的实在太惊险了,下次他还能赢吗? 杀人容易,但是杀了赖三,如果事情发展的不合心意,再想让赖三复活可就办不到了。 所以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先把赖三关起来,让地网去查清楚九江郡的势力分布,确定一下未来的走向。 第二百七十四章 头羊 关押赖三之后,祝平炎就向壕沟走去,姜毅也从壕沟里走了出来,静静等着祝平炎到来。 其他人都离开了,这两人独自在外面并排走着。 “既然你已经来了,为什么不回应我呢。” “你也应该知道,地网并不擅长战斗,所以我一直在等机会,本来还想在最危险的时候力挽狂澜,看样子只能算是锦上添花,就算没有我,你们应该也打赢了。” “没有你的话,这会是一场硬仗。” 姜毅沉默了一会说道:“我本来想最后帮你一次,但这次也算不上是我帮了你,先欠着,如果你再遇到什么困难就找我。” 祝平炎停下脚步,最终还是开口要解释:“那件事……” “那件事已经不重要了。”姜毅却打断了他,“过去的事就不重要了。” 祝平炎的心结就是当初的事,所以听闻姜毅想要自立门户,他都没好意思说什么。 但是现在听姜毅说过去的事不重要,立刻就不解的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走?” “当我听说幽蓝药剂的效果时,我觉得这东西真是可怕,但是后来我才知道,荧绿药剂更加糟糕。 而那天你却让我见到了恐怖的恶鬼,那是无差别的杀戮,我确信你会杀掉所有人,你的下属,你的朋友,甚至是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确信如果当时她在场,你一定会杀了她。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那些药剂永远会超出我的想象,杀戮就已经是极限了吗?不一定吧,或许还会有更恐怖的东西在后面等着。 而你呢,你所说的以后不再使用药剂,根本一文不值,你太依赖那些东西了,我敢确定,你以后还会用那些药,我不知道下次会出现什么,也永远不想知道。” 说到后面,姜毅的情绪有些激动,但说完之后,他也有些尴尬,毕竟长时间以来祝平炎都是他的老大,他还从没这样和祝平炎说话过。 之后便是长时间的沉默,直到祝平炎首先开口:“你打算在哪发展。” “我打算回望东城,有很多地网的兄弟,在望东城过的很不如意,我想把他们整合起来。” “卖情报这条路走不通的。”说完祝平炎自己忍不住笑了,这话当初是别人劝他的,他现在来劝姜毅。 姜毅忍不住看着他,您老先生以前带着我们卖情报,现在跟我说买情报没前途? 祝平炎猜到他想什么,解释道:“其实地网一直在贴钱,你们的很多单子都是我给的,望东城哪能养活四百个地网。” 姜毅有些诧异,但随即便释然了,怪不得这段时间他自己经营地网的时候,生意没有以前那么好。 不过他还是说道:“我想试试。” 祝平炎也没再说什么,姜毅不是小孩子了,他自然会慢慢找到合适的出路。 - 姜毅离开之后,祝平炎就开始思考赖三的事。 他之前当然也打探过九江郡的情报,但当时他可没想过这么快就会和赖三这样人物杠上,所以也没太用心。 现在和赖三这一战,不管他自己认不认,九江郡的地下势力都会将他当成是一个大威胁,让他不得不开始考虑那个层面的斗争了。 但无论怎么考虑,别说再和赖三这样的人打,就是和次一级的打,他也几乎没有什么胜算。 地网的战斗力实在太差了,他这次能赢完全就是靠神国士兵,但神国士兵的数量摆在这,再强也是有极限的,很容易被针对。 而且像赖三这种势力,有准备的情况下,搞来一些重武器应该没有问题,这次只不过是赖三太“轻敌”了。 这也不能怪赖三,他真是已经足够重视了,四百人全军出动,连土炮都带来了,谁能想到最后竟然输了。 现在有赖三的前车之鉴,新上位的势力肯定会更警惕,或许会砸锅卖铁采购重武器,到时候神国士兵的作用就会被压缩,毕竟在重火力面前,他们的身躯和普通人也差不了太多。 - 一天之后,地网的消息传来,赖三在九江郡有绝对的统治力,他之下并没有所谓的第二,属于一超多强的局势。 不管如何,祝平炎肯定没机会享受自己的胜利果实了,这里可没有什么江湖道义,他打败了赖三,不代表赖三的财产就归他,那些近水楼台的本地势力,肯定连根骨头都不会给他留。 但这也是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不会出现第二个赖三,而是会出现许多势力对峙,这些势力之间就算不打的头破血流,也肯定会相互威慑。 到时候谁还愿意千里迢迢过来和他打,打输了自不必说,打赢了也没什么好处,说不定还因为实力受损,被其他人给灭了。 而在地下室里,当祝平炎宣读赖三的死刑时,赖三却不肯放弃:“他们中迟早也会出现新的头领,那时候你还是躲不掉。” “那最起码也要几年时间吧,几年之后你以为我还会怕他们吗。” 赖三冷哼一声:“几年?一个月都不需要。” 祝平炎放下枪,神色有些凝重,他不觉得赖三会骗他,难道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隐藏势力? 于是他问:“什么意思。” 赖三说:“他们不会直接瓜分我的财产,而是会先打一场,选出一个最强者,让这个最强的人吞并我的财产,然后接替我。” “怎么可能,这应该是他们最不想出现的局面。” 赖三苦笑:“呵,他们想不想重要吗。” 祝平炎有所明悟:“诸侯?” “没错,放羊的人不会驱赶整个羊群,而是会找出一只头羊,只要控制了头羊,就能控制整个羊群,所以我们怎么想并不重要,诸侯需要一个头羊,就必须得有一个头羊。” 如果是古代,诸侯们会希望这些地下势力相互制约,避免出现太强的势力威胁他们的地位。 但是在现代,诸侯们反而希望这些地下势力选出一个头领,好通过这个头领管理那些阴暗沟壑里的人。 因为在现代,这些地下势力已经完全无法威胁到诸侯了,平民的战斗力与军方拉开太大的差距。 在一些混乱的小国,平民还有可能和军方斗一斗,但天机可是货真价实的军事强国,拥有整个诸子百家最强的军队。 天机的一些人甚至觉得,如果相同数量的陆军对战,四大国都打不过天机,特别是四大国垫底的华夏,肯定是被天机爆锤。 虽然天机军队的装备还不到四大国那个水准,但是这样的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天机的军队都经历过实战,算得上精兵,而华夏的军队虽然装备更好,却没怎么经历过战争洗礼。 天机的军队能否打赢四大国,这或许是一个永远无法证实的猜测,但是打这些地下帮派可不用猜,绝对比大人打小孩还要轻松。 天机是个百战之地,这里的诸侯根本不怕打仗,如果这些地下势力叛乱了,就拉些新兵过去,权当做实战演习了。 至于新兵可能会战死?新兵战死不是应该的吗,没有战损,怎么从新兵变成真正的战斗力呢。 所以九江郡的那些势力清楚,如果他们不选一个头羊,就有可能全部被当成练兵材料。 没有人比赖三更清楚这其中的血腥了,因为他亲眼见证过诸侯大练兵。 当时诸侯的军队把九江郡所有势力都消灭了,只有赖三幸存下来,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然而这场血腥的风波就这么忽然停止了,诸侯决定让他来做头羊。 虽然九江郡已经没有羊了,但是天机的民生太差,地下势力就像韭菜一样,割一茬长一茬,很快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新势力,这些势力当然都不是赖三的对手,才造就了九江郡如今的局面。 这些势力没经历过清扫,但是他们的领头人都记得当年的血腥,只要确定了赖三的死讯,他们就会用最快速度选出头羊,然后向诸侯效忠,表明九江郡地下势力依然在诸侯的掌控之中,没有任何乱子。 听完这些,祝平炎心里很不舒服,就像有一块大石头压着。 他虽然承认打不过赖三,但是他也相信,给他几年时间,必然可以取代赖三,一统九江。 可如今看来,取代赖三也许并没有那么诱人,所谓的黑道皇帝,仅仅是被诸侯牵着的头羊而已。 但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有信心取代赖三,但是能取代诸侯吗? 不过很快他就醒悟过来,怎么就扯到取代诸侯上去了?我不是来卖枪赚钱的吗?我原本连赖三都没想取代啊,是他过来打我,我被迫还击。 “我也没招你没惹你,你是哪根筋不对,这么兴师动众的来打我?” 面对祝平炎的质疑,赖三唯有苦笑,他当初怎么可能想到自己会输呢。 “我已经和你打过了,既然打不过你,就应该老老实实认输,只要你放我回去,我绝不会再干预你发展,但如果我死了,新势力肯定会和你打一场。” 祝平炎思索了片刻,笑道:“好,我放你回去。” 第二百七十五章 积蓄力量 祝平炎确实把赖三放回去了,并且还派了十名地网和四个神国士兵“保护”赖三的安全。 和当初控制张宜是一个套路,他不相信赖三的那些承诺,直接掌控赖三更加保险。 不过这次和当初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控制张宜,有点类似挟天子以令诸侯,张宜本身并没有多少号召力,也没太强的能力,没有太多危险。 但是赖三就不一样了,无论是个人战斗力,领导能力还是号召力,他和张宜都不在一个层次,控制他,需要时刻警惕,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让他逃脱。 到时候那十个地网和四个士兵,将身陷重围,祝平炎也根本不敢去救援,大概率会全军覆没。 如果能像当初控制张宜一样轻松的控制赖三,祝平炎也不需要犹豫那么久了。 临行前,为了安抚赖三,祝平炎和他谈了许久,大致意思就是我并不想除掉你或者代替你,我只想要安心做生意,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就像祝平炎不相信赖三说的话,赖三也不相信祝平炎说的话,祝平炎也不是不知道这点,不过他实在也没招了,能起到一点作用是一点作用吧。 赖三返回郡城之后,便对外宣布祝平炎已经加入他的麾下,可以自由在九江郡任何地方开店做生意。 和当初鸿德通背门一样的套路,不同的是祝平炎当初伪装是为了吞并鸿德通背门,现在伪装却只是想自保。 当初他能吞并鸿德通背门,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手底下已经有了很多精英人员,足以掌控鸿德通背门。 但是现在他连一百人都凑不出来,而且地网的战斗力也实在不行,这一百人去郡城,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主要战斗力还得靠赖三的旧部。 他现在确实可以让所有赖三旧部宣誓效忠,但是这有什么意义呢,真打起来的时候,这些人凭什么效忠他一个外国人。 到时候来个集体叛变,他不是得凉透了。 虽然他掌控着赖三的生死,但也完全不干预赖三的工作,只要他不攻击祝平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大限度的安抚赖三的情绪。 在之后的半个月里,赖三也并没有什么过激举动,没有试图逃走,也没有针对祝平炎,甚至没有强大自身力量。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不是因为赖三,而是因为那些小喽啰。 当初控制鸿德通背门的时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唯一知情的一百人都被控制着。 这次和赖三交战,也是在荒郊野岭,按说并没有外人看见,但消息还是泄漏了。 确实没有外人看见,但是赖三带来的两百人可都记忆犹新,他们亲眼看见赖三被抓住,自然知道老大宣称打败祝平炎是鬼话。 赖三虽然命令他们保密,他们中很多人也并不想宣扬自己投降的事,但是人多口杂,有两百人知情,这件事怎么可能不泄露出去呢。 一个有两百人知道的秘密,本身就是个笑话。 祝平炎当初也想到过这点,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如果不把赖三的人放了,赖三一个人会郡城有什么意义。 所以他没等赖三的人泄密,自己就主动把秘密散播出去了,只不过散播出去的除了真相,还是其他东西。 从赖三回来的那天起,五十个地网就在郡城里散播流言,什么样的消息都有,有说赖三已经死了,这个赖三是假的;有说祝平炎是诸侯的人,赖三过去纳头便拜,根本不敢动手;还有说祝平炎手下有坦克飞机,打得赖三抱头鼠窜。 普通人被这些流言晃得五迷三道,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真正的掌权者自然有办法从流言中找出真相。 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祝平炎所需要争取的就是时间,送走赖三之后,他就明白不能慢慢来了,他必须得快速发展起来,起码得有能力在赖三的攻击下自保。 已经成为废墟的基地开始重新修建,这次祝平炎不敢再大意,花重金按照军事基地的标准建造。 不仅仅是加固围墙加固建筑这么简单,四周的高地上都建造了哨塔,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确保不会再遇见被突袭的情况。 围墙上架设了四挺机枪,并且设置了很多火力点,围墙内也有很多碉堡。 这样的防御体系建立出来,除非是正规军打过来,否则便几乎牢不可破。 与此同时,他还在大规模的招人,以前他想打造一支精兵,所以只招愿意上进的人,但是现在他明白,未来强大固然重要,当下也必须得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所以放开了限制。 没有战斗经验,但是愿意参加培训的;有战斗经验,但是不想努力改变,只想维持现状的;甚至没有战斗经验,还不想努力,也没关系,过来打杂。 总结起来就一个字:砸钱。 无限制的扩充,当然会出现很多问题,不仅加大了开销,也增加了管理难度,并且也没提高太多的战斗力。 你想啊,这么一群临时拼凑出来的人,打顺风仗还行,真要是赖三打过来,他们还不是一哄而散。 祝平炎招募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壮大声势,在郡城的人注意到他之前,把人数扩充到一个有威慑力的数量。 当赖三被打败的真相暴露之后,他们必然会调查祝平炎的实力,如果祝平炎连一百人都没有,无论如何他们也会轻视。 但如果祝平炎有六百人,他们也不知道这六百人的实际战斗力,自然不敢轻易尝试。 即使他们知道祝平炎在大规模招人,可有赖三被打败的事实在,就说明这五百人里面至少有三四百是能打的,打他们也很容易了。 有这种想法之后,就不会有人来试探骚扰,更多的是拉拢结交。 祝平炎与其虚与委蛇,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毕竟相比于遥远的祝平炎,就在郡城实际管理他们的赖三更值得关注。 赖三原本有四百多人,这一仗损伤近半,实力下跌严重,虽然还是九江郡最强的势力,但与其他人的差距已经没有那么大了,许多人都蠢蠢欲动。 不过郡城的风雨就和祝平炎无关了,他就躲在县城里安稳发育就行,他需要的只有时间。 经过初步整合,一两个月之后,雷霆会就能拥有两百可战之兵,半年之后,两百新人也将具备战斗力,那时候基地的防御工事也已经完工,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不得安生 本地已经没有人能威胁到祝平炎,郡城那边被地网严密监控,祝平炎终于可以从随时开战的紧张情绪中缓解,和李栀去附近游山玩水。 天机的旅游业并不发达,被开发的风景区很少,也没有什么特色,比对景点的开发,天机肯定比不过华夏。 不过大好山河就在那里,不会因为没门票而变得暗淡,李栀就想要深入荒野去看看。 如果不是非常专业的人,干这种事往往就是在作死,而且在给自己找罪受的同时,也很难有什么收获。 但偏偏有些人对自己没有清醒认知,就想要去感受一下自然母亲的大比兜。 他必然不能让自己老婆去挨这一下,所以就打发祝影去了,以祝影丰富的野外求生知识和他那便捷的异能,也很轻松找到了一处风景优美的山谷,竟然就在他们新基地附近不远处,说是家门口完全不过份。 可是想看这里的风景,门槛可比几十块钱的门票高得多。 风景是什么,风景就是未曾见过的东西。 对于原始人来说,高楼林立的钢筋混凝土世界,是最魔幻最壮丽的奇观;对于现代人而言,穿梭于原始丛林,数百年的古木伸展着各异的姿态绵延无尽头,巨大的猛犸象踩着轰隆隆的脚步从远处经过,长得夸张的象牙随步伐摆动,这是让人永生难忘的记忆。 习以为常的美会变得平庸,少见与神秘则会为平凡上色,所以人们心心念念的美景,往往是日常生活的反面,这些景色在未开发以前,很多都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险地。 如今旅游变得很容易,但是人们再也看不到徐霞客走过的山河了,那些景色就像是被圈养的少女,饰以浓妆艳抹,变成更加妖娆的少妇,却总有些匠气。 大多数时候匠气都是贬义词,但其实未必,有匠气,代表这东西还不错,只是不够好,就好像写出一手印刷体的楷书。 摆在祝平炎的面前的就是一手毫无章法的狂草,相比于华夏那些直通高速公路的妖艳贱货,这可真是位狂野少女,别说车开不起进去,连可以行走的路都没有。 他对这种开垦荒地一般的旅游没有太大兴趣,不过李栀对这种地方有很美好的想象,而且蒋云听说山谷里有瀑布,也加入了李栀阵营。 对于蒋云的加入,李栀和祝平炎持保留意见,她要是来了,岂不是只能旅游,不能进行一些更加放松身心的活动了。 只是面对蒋云那期待的眼神,这理由就很难说出来,而且他俩老是自己跑出去玩,把蒋云一个丢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合适。 所以他最终还是带着蒋云一起来了,开着越野车横冲直撞跨过能跨过的艰难险阻,直到被一片密林挡住,这树木长得实在茂盛,车子怎么都不可能开进来,要靠11路前进,李栀的幻想也到这一步就破碎了。 越过树林之后便正式进入山谷,要在齐腰深的荒草里行走,每一步都像是探险,谁也不知道脚下会是什么,她走了几步,看见草里东西在动,就再也不敢走了,不禁萌生退意。 这下祝平炎不干了,祭出杀招:“来都来了,去看看吧。” 蒋云出生在大城市,对野外充满好奇,即便是一片野草也让她开心的乱蹦,而且颇有男子气概,一点都不害怕,所以果断站在了祝平炎这边。 于是由祝平炎背着李栀继续前进,他倒是不怕什么蛇虫鼠蚁,但万万没想到看似一平的草地,其实沟壑纵横,一脚踩空差点没滚下去,好在他凭借矫健的身手挽回了局面,之后每一步都要探着走。 要不怎么说是处女地呢,想进去就是难。 进山谷之后倒是没有那么多草了,但地面也开始泥泞,没有一条完整的河道,水流开枝散叶的流淌。 过了这片沼泽,连蒋云都没有什么精神了,祝平炎也有点后悔,他俩像死狗一样躺在溪边的鹅卵石上,看着峡谷上方的一线天空。 “这两边离的好近啊,我感觉我一跳就能跳过去。” 祝平炎看了谷底的距离,摇头说道:“我都不一定能跳过去,你在这看着挺近,真到上面去看,其实离的很远。” 然后这两人就为能不能跳过峡谷争了起来 拥有坐骑的李栀神采奕奕,不愿意止步于此,硬是把这两个咸鱼拖起来,要继续往里走。 一开始她是趴在祝平炎背上的,但是过沼泽的时候怕湿了鞋,直接骑在祝平炎的脖子上,这一路过来,只有她有心情看风景。 “最难的路都已经过去,后面就轻松了,怎么能在这停呢。” 祝平炎和蒋云一琢磨,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于是决定接受鼓舞,继续向瀑布进发。 后面的路其实也不好走,因为并没有什么路。 溪水在山谷中间流淌,三人顺着溪岸前进,最初是一片鹅卵石滩,确实很轻松,但很快就有山石阻拦,只能攀登这一座座小石山,有时候也会完全无法攀登,只能越过小溪去另一边,或者干脆在小溪里趟水。 按理来说这一段是最费力气的,只是祝平炎不在乎这一点运动量,这段路起码很爽利,所以他的心情还不错。 至于李栀和蒋云两个废物,根本就不存在攀登,全由祝平炎充当人力电梯,玩的也很开心。 他们一大早就过来,一直走到下午,终于从树缝里隐隐约约看到了瀑布,周边树木横生枝繁叶茂,一直到瀑布跟前,才算是能一窥真容。 只是个小瀑布,谈不上壮阔,由于无人开发,也谈不上秀丽。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因素,总觉得还不错,这趟来的不算冤。 可惜的是山谷昏暗,过了中午阳光就照不进来,随着太阳西斜,谷底越来越暗,明明是下午,好像天黑了一样。 所以玩了没一会,他们就得返回,当把来时的路重走一遍之后,所有人一致决定,下次绝不来了。 之后当然也来了几次,不过都没再进山谷,只是爬到山顶,缅怀了一下谷内的风光,顺便在争论一下这山谷到底能不能跳过去。 不过在亲自来到山顶看了之后,蒋云也就只剩下嘴硬了,两边离着小几十米,奥运冠军来了也就能bia叽在石头上听个响。 祝平炎虽然在嘴上反驳,看见这距离确实不算远,心里也在想自己能不能跳过去,甚至当他们去周围扎帐篷野营的时候,还偷偷过来想试一试,不过每每跑到悬崖边就怂了,这要是摔死了得多蠢。 - 一觉睡到中午,醒来的时候李栀已经起床,帐篷里空荡荡的。 这时候屋外忽然传来了枪声,祝平炎一个激灵,赶紧跑出去,到外面才发现,开枪的是蒋云,祝影正在教他开枪。 祝平炎有些不满:“教他这个干嘛。” 蒋云解释道:“是我拜托影叔的。” 其实他不说祝平炎也知道,只不过他刚刚被吓了个激灵,心情很不美丽,语气也就不太好,其实并没有怪祝影。 祝平炎想说,女孩子学这些干嘛,我们会保护你的,但是想到一个月之前的情况,又沉默了。 赖三包围小楼的时候,蒋云和李栀自然也在楼里,她俩没有任何战斗力,所以从始至终都在地下室躲着。 那个地下室本来就没打算住人,所以连床都没有,所有人都是躺在地上睡,她们自然也无法例外,很快就从光鲜亮丽的小公主,变成了邋里邋遢的乞丐。 虽然有通风口,但是一个地下室里挤了五十多个人,吃喝拉撒都在里面,还有人受伤,流血,呕吐,环境恶劣到不能更恶劣。 除此之外,两个女人和五十多个男人在一个地下室里住好几天,会有多少不方便,也就不需要多说了。 而且那段时间祝平炎的心态也很不好,他全部精力都在怎么稳定地网的情绪上,连自己都出现情绪失控的情况,更别提安慰这两人了。 在最恶劣的环境里,她们惶恐无助的度过了这几天,而在这几天里,她们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丝毫掌控能力,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 如果赖三赢了,她们便会成为战利品,如果是祝平炎赢了,她们就继续自己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享受着充足的物质与自由。 或许是曾经被囚禁好几年,李栀的适应能力很强,结束这段苦难之后,很快就恢复正常,但是蒋云却一直无法释怀。 既然她想学枪法,就让她学吧,这么想着,祝平炎对祝影说:“现在没有什么危险,你不用一直跟着我,教她练枪吧。” 他又转头问李栀:“你要学吗?” 李栀笑着说:“我相信你。” 祝平炎也笑着抱住李栀,回应她的信任。 这时候蒋云也瞄准远处的靶子,扣动扳机,却没有枪响。 不等祝影说话,祝平炎就把枪接过来,一副看我教你的表情,也瞄准靶子扣动了扳机。 还是没响。 祝平炎有些尴尬,反复检查了一下,又扣动扳机,还是没响。 “枪坏了。”祝平炎断定。 “也许是别的原因呢。”远处有人说道。 “不可能,肯……”祝平炎一边说一边抬头,然后便戛然而止。 说话的人是康新。 第二百七十七章 九霄剑 “到底为什么?你们杀了我全家,我没有找你们报仇,反而是你们咄咄逼人?”祝平炎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康新笑道:“所以呢,我们应该耐心的等你变强,然后过来杀掉我们吗?” 祝影就没那么多废话了,立刻举枪射击,然而他的枪也哑火了。 康新笑道:“一群天骄,整天用凡人的武器,不觉得羞耻吗。” “他们找帮手了。”祝平炎发现除了永安小队的几个人,还多了两个陌生面孔。 经历了上次的惨败,永安小队既然敢来,肯定就有准备,这里两个人就是他们的准备。 侠客,规则系天骄,异能公平决斗,双方只能使用相同的工具战斗。 这个相同,并不是说完全相同,而是原理相同,比如一方用刀,另一方只能用近战的冷兵器,连弓和弩都不能使用,而如果一方用橡皮筋做的弹弓,那另一方则可以使用复合弓。 作为异能的使用者,侠客可以规定使用什么武器,不过规则一旦产生,即使是他也不能中途更改。 而现在,永安小队全部携带着冷兵器,所以祝影手里的枪,也只能当烧火棍使了。 侠客是专门用来克制神国士兵的,而另一个人则是真正的杀招,异界召唤师,九霄。 永安小队和侠客都携带着冷兵器,只有九霄空着手,可眼看要打起来,反而是九霄站在最前面。 他伸出手,虚空中出现了一个光点,不过这个光点还没来得及扩散,就瞬间溟灭了。 九霄有点尴尬的收回手,低声问:“为什么还有凡人在场。” 康新不在意的说:“一个人而已,杀了就行。” 九霄却不愿意有丝毫触怒天道:“有凡人在场,我绝对不会出手。” 康新心中骂此人胆小,但也只能冲对面喊道:“让无关的人离开吧。” 祝平炎迅速估量现场情况,永安小队既然敢来,肯定做好了对抗他和所有神国士兵的准备,也就是说即使神国士兵没有去培训作战部,而是全部集结在这里,也很难打赢。 而现在这里只有他和祝影两个战斗力,几乎就等于是必败无疑了。 这让他不禁在想,如果对面顾忌有凡人而不出手,反倒能拖延一下时间,让其他神国士兵赶来,到时候或许还有机会。 但这个凡人是李栀,康新可是有杀凡人的前科,如果真想用李栀拖延时间,很可能会害死李栀。 尽管心里很慌,祝平炎还是不得不放弃拖延时间,让李栀带着蒋云先离开。 当远处的两人彻底消失,九霄的手心又亮起光芒,祝平炎毫不犹豫的向远处逃,而祝影则决死一般冲向敌人。 九霄冷笑一声,手中的光点变为时空之门,他从中抽出一柄造型夸张的大剑,一剑斩向祝影。 不过祝影冲到一半就凭空消失,从千米外的阴影中钻出来,然后再一个闪烁便已经消失不见。 九霄嗤笑道:“看来他们在谁先逃走的问题上,产生了一些分歧。” 永安小队的人完全不想搭理他,他们只想尽快结束这段恩怨,免得夜长梦多,纷纷冲上去追杀祝平炎。 侠客完全体会不到他们的心情,给九霄点了个赞:“不过是证道而已,碰见您这样强大的灵台,各自逃命也是正常。” 周恒见自己人已经冲上去了,他俩却不急不缓,不禁有些愠怒,但最终还是深呼吸一下,以尽量平和的语气说道:“这人身上有很多护身法器,还是要多留意些,免得被他逃走了。” 尽管周恒已经尽量控制情绪,九霄却依然不满,他已经是灵台中期了,杀一个证道竟然都会被质疑,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侮辱。 不过他也没有发作,不是因为周恒灵台的身份,只因为周恒是医生,能给他儿子看病的医生。 严格来说,周恒其实治不了病,他只能治愈外伤,不过治愈的程度有点夸张,可以白骨生肉。 所以他治病的方法很粗暴,手上有毛病,就直接把手砍掉,然后就能长出来一个没有病的手,约等于治好病了。 九霄的儿子多处脏器衰竭,证道级别的治疗天骄束手无策,只能求助于灵台,九霄本身就是灵台,找灵台帮忙其实不难,但偏偏他儿子是凡人,不付出巨大代价,没有灵台愿意给凡人治病。 所以当周恒找到他,只是让他帮忙杀一个没有背景的证道,就愿意治疗他儿子,他丝毫没犹豫就答应了。 不管什么身份,面对医生都必须尊敬,特别是这位医生还没开始治病。 所以九霄虽然不满,还是客气的说道:“周先生不要急,区区证道,我顷刻便能斩杀。” 说完又从空间门中抽出一柄剑,踩着剑一纵飞升十几米,倏忽之间已悬浮在祝平炎正前方:“天骄之间,向来你死我活,下辈子做个凡人吧,好安稳一生。” 祝平炎见他这么喜欢说话,便顺着他说道:“今天是死定了,但能让我死个明白吗,你是谁,又为什么要杀我?” “在下九霄,周恒要我杀你,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去死吧。” 九霄说完便欲挥剑,祝平炎赶紧说道:“哎哎哎,我当然知道周恒要你杀我,但你为什么要听他的?” “这你就不用知道了吧。” 见他又打算动剑,祝平炎大喊道:“阁下这种人物,竟然会被周恒这样的小人驱使,我当然不理解。” 九霄明知道祝平炎是在拖时间,还是忍不住说道:“什么叫驱使,周恒帮我儿子治病,我帮他杀人,平等的交换而已。” 九霄刚说完,祝平炎再次大喊:“治病而已,我可以帮忙,不需要任何条件,只是仰慕大哥的为人。” “废话已经够多了,去死吧。” “张医生,张医生你知道吗?周恒未必能治好你儿子的病,但是张医生肯定能,我是华夏人,与张医生是世交,我可以帮你。” 九霄还打算说什么,小丽已经赶到,挥舞大刀跳斩而下:“闭嘴!” 祝平炎轻松躲过这大开大合的攻击,然后带着闪电的勾拳蓄势待发,准备在小丽落刀的空隙攻击。 小丽却早有准备,在空中扭转身子,原本下劈的刀划着弧线侧斩,逼得祝平炎不得不放弃攻击,退到更远处。 小丽将刀插入土中,以刀为柱,整个身体打横着踢向祝平炎,祝平炎举起双手抵挡,却在力量上与小丽相差甚远,被直接踢飞出去,狼狈的滚了几圈。 不过小丽也没能追击,因为她踢出这一脚后,因为电击未能保持平衡,直直的摔在地上。 那边祝平炎已经与小丽打起来,九霄却不急着出手,而是悄悄问赶上来的侠客:“你调查过他吗?他真与张医生是世交?” 如果真能找到张医生帮忙,当然比周恒稳妥得多。 “粗略查过,他确实是华夏滨海区的人,但与张医生是什么关系,我就不太清楚了。” 其实九霄知道的也差不多就是这些,所以拿不准祝平炎说的是真是假,反正杀祝平炎也不过是一剑的事,没必要急于一时。 周恒再也忍不住,怒道:“你要是信他,就帮他逃走,看看他有没有本事救你儿子,否则就立刻杀了他,不要再犹犹豫豫首鼠两端。” 九霄自知理亏,解释道:“我当然不是不相信……” 周恒无奈的打断他:“请动手吧。”不要再说废话了。 “好”九霄应了一声,再打开一个空间门,一柄血红色的小剑出现在他手中,他捏住小剑向前一刺,然后便对周恒说道:“他已经死了。” “你们会着急,是因为他对你们来说很难杀,稍有拖延,就可能让他逃走,但对我来说,杀他只在举手投足之间,自然不需要太上心。” 侠客有些尴尬的小声提醒:“他还没死呢。” “此剑名肺腑,可直入心肺,区区一个元素系的证道……没死?” 九霄不相信祝平炎能抗住他的攻击,但也不觉得侠客会故意耍他,于是带着疑惑再次飞上天空,果然看见祝平炎正背着一杆猪头旗子埋头奔逃。 “这小子果然有一些独到的保命手段,无妨,异能互相克制是很正常的,我有九把剑,还有八种杀他的法子。” 丢下这句解释,九霄便追了上去。 第二百七十八章 道具 之前祝平炎与永安小队之前的几次交锋中,双方都是针锋相对,想法子杀死对手,但这次不一样,这次从一开始祝平炎就是在拼命的逃走,永安小队没有强杀伤力的异能,还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在九霄犹豫的这段时间,祝平炎逃到了之前游览的山崖,当时他多次下决心都没敢去跳,这次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全速奔跑到悬崖边,然后便纵身飞越,险险的落在了悬崖边。 对他恨之入骨的小丽当即也要跟着跳,不过被大海拦住了。 他们只是强化,而不是无敌,从几十米高的悬崖上摔下去,对证道期的强化系来说太危险了。 没有什么争执,简短的眼神交流之后,小丽选择绕路,大海则如祝平炎一样跳向对面。 大海比祝平炎更惊险一点,没有落在悬崖上,只踩到了一块突出的石头,这石头还禁不住冲击力断裂了,他硬是以指力扣住剩余断石,才没有摔下悬崖。 断石突出悬崖的部分不到半厘米,而且略微有点倾斜,他身为强化系,用三根手指撑住全身重量倒是不成问题,但是他有多大的力量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力矩平衡。 无论大海本人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他的借力点只是一个不到半厘米且略微向下倾斜的平台,能提供的支撑力向上,与悬崖呈现小夹角,也就是说大海即便只受到重力,也会有一个指向悬崖外的侧向分力,这个分力只能靠摩擦力抵消。 简单来说,就这么一点点的凸起,再大的力量也扣不住,身体稍微有点动弹就容易掉下去。 他只能尽量小心的伸手,去抓住另一边的石缝,这地方更容易使劲。 带着湿气的横风穿过山谷,将他吊着的身体吹的略微晃动,紧张之下,他更加用力的扣住岩石,但他的身体强度太高,五指如铁爪一般碾碎了岩石。 在身体下坠的同时,他闪电般的伸出右手,抓住那早已成为目标的岩缝。 这次他的四指都深深扣进岩缝里,终于可以使上力气,单手将身体撑上去,左手抓住崖顶,手指插进泥土中,总算是趴在了悬崖边上。 但他上来的太早了,祝平炎还没跑远,听见动静立刻回头,与趴在悬崖边的他四目对视 他立刻双手下压,身子腾空而起,要飞上悬崖,却在半空中就被一道闪电击中,倒飞着落入了山谷中。 他挥舞着手脚想要阻止下坠,但他的身体已经离悬崖太远,什么都碰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落下去。 即便他靠着肉身硬抗过重机枪,但从这么高的地方跌落依然有一种天然的恐惧,让他忍不住惊叫起来。 当他的身体穿透悬崖边氤氲的雾气,惊叫声也停了下来,他深吸一口气,从坠落的恐惧中脱离,开始思考应对方法。 他试图调整身形让腿先着地,但他没有小丽的本事,在空中连转身都做不到。 应该快要落地了,他这么想着,以双手抱头来做最基础的防御,然后如一颗秤砣一般嵌进了岩石中。 几秒之后,他挣扎着从岩石中爬出来,目光空洞的在石头上坐了一会,然后才突然像是回魂了一般,大笑几声,说着也不过如此,然后继续追击。 - 到了谷口,他见到九霄和他一样踩着烂泥前进,这个爱装逼的话痨竟然不飞?莫不是祝平炎又找到了什么帮手?他急忙靠近询问。 原来九霄被打脸之后,就打算追上来干脆利落的杀掉祝平炎,只要能一剑杀掉目标,那之前的装逼失败也就没人会提了。 祝平炎的速度与小丽和大海差得不多,可以利用更加熟悉地形的优势逃脱。 而这一切在御剑飞行的九霄面前都毫无意义。 他在空中能快速发现祝平炎的位置,可以无视地形直线追击,速度也更快,没一会就在谷口截住了祝平炎。 “我杀他,一剑就够了。只不过飞在天上太显眼了一些,有几个旅游的凡人发现了我,我只好先落下来。” 大海很厌烦他这又爱装逼又怕天道的嘴脸,但也明白灵台都是如此,千难万险的成为灵台,若是被天道杀了,实在太冤。 他只是惋惜道:“总不至于出一剑的时间都没有吧?” “额……倒是出了一剑。” “所以他已经死了?”大海急忙问。 九霄有些尴尬的说:“差不多。” 大海眉毛一挑,差不多,那不就是没死?他心里鄙视,却没有说出来。他也不敢太过得罪九霄,虽然这货遇见凡人就怂,但杀天骄那真是一剑一个,眼睛从来不干。 为了让九霄能发挥全力,他主动提议:“我去把那几个凡人解决掉,没有凡人在场,区区一个证道,想必顷刻就能斩杀。” 九霄自然是满口答应,之后踩着淤泥继续向前寻找祝平炎,他虽然不是强化系,但祝平炎重伤之下应该也跑不快,若是能步行追上,不用飞起来也能斩杀。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越追反而越不知道人在哪,一开始还不时能看到血迹,很快血迹就没了。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齐腰深的野草,有些地方草长得甚至比人还高,而且地势也不平坦,起起伏伏,除非祝平炎正好跑到某个高坡上站着,否则根本看不到。 虽然之后小丽也赶来,但两人来来回回找了许久,始终看不到人影。 小丽不禁开始怀疑:“如果他一直躲在一个地方,找了这么久,应该已经找到才对,如果他一直在转移位置,三个人在这草地里走来走去,不能迎面遇见,总会有远远露出身影的时候吧,可找了这么久,根本就没看见过他,他是不是早就出了这片草地,躲进了更远处的林子里?” “不可能,草地整体的地势是下陷的,想要进树林,就得先上坡,而且树林边的草更矮小,藏不下一个人,我一直盯着,没有人进树林。” 小丽是从瀑布上游绕过来的,这也是祝平炎要向下逃的原因,她开始绕道以后,就再也没见到祝平炎的影子,在找人的问题上也没有什么话语权,只能继续在这找。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大海带着一个小女孩过来了。 小丽有些疑惑:“你带个凡人过来干嘛?”这不是主动限制九霄的战斗力吗。 大海单手将已经不再反抗的女孩拎起来向众人展示:“这是祝平炎的那个同伴,可能是她妹妹或者情人之类的。” “他妹妹和情人不都是李栀吗?这又是个什么东西?” 蒋云不满的嘟囔:“我是他女儿。” 小丽嘲讽道:“癞蛤蟆上青蛙,玩得还挺花,喜欢干女儿。” 蒋云不满这些人的恶意揣测:“我是亲生的!” 不过她说这话底气有点不足,她现在也知道祝平炎大概不是她亲爹,养个宠物还得照顾照顾呢,祝平炎却完全不管她,放任她自由生长,而且她也开始察觉到,祝平炎不是长得年轻,而是真的很年轻,岁数好像当不了她爹。 她肯定不是女儿,甚至也算不上宠物,准确的说,应该是名为“家庭美满”的角色扮演游戏中,充当家人的道具。 这么说好像有点悲凉,但是换个角度想想。 一个不认识的有钱人把你拉过去当道具,而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住在大别墅里,过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就每个月给你钱花,不在乎你成绩好不好,也不让你工作,想要什么都给你买。 什么道具,我是家人,演员的职业素养有没有,这么不专业,拿钱的时候不会心痛吗? 可惜这场演出,要到此结束了。蒋云遗憾的想着。 九霄从大海手里接过蒋云,然后就带着她飞上天空,大喊着要挟祝平炎出来。 小丽和大海都有些惊讶,不过大海没说什么,小丽却忍不住嘟囔道:“他怎么敢在凡人面前使用异能?” 九霄瞥了她一眼,嗤笑道:“你看仔细了,她可不是凡人。” 小丽再仔细观察,终于感觉到蒋云的气息比凡人要强很多,但比之天骄,似乎又有些太弱了。 “肯定是那蠢货没藏住自己的身份,暴露之后,天道便会删除知情者的记忆,若是多次暴露,知情者要么成白痴,要么也会觉醒,诸子百家有很多这样的凡人,明明比凡人强不了多少,却没有天道的保护,要靠自己直面天骄世界。” 第二百七十九章 紫电 祝平炎看见九霄,是想要启用话疗大法的,但他见九霄一改之前的态度,一句废话没有立刻拔剑,就明白嘴遁已经无效。 九霄刚刚被打脸,也不想再说废话,直接斩杀祝平炎最能挽回他的面子。 于是双方都十分默契的发动进攻,甚至连进攻方式都一样。 他向上打出一道闪电,九霄则从身后的空间门里抽出一把紫色的细剑,先是一剑斩碎了他的闪电,之后顺势将紫剑丢出去。 看九霄的动作,投掷的角度不对,力度也不够,完全不像是攻击,就好像斩碎他的闪电之后,没有拿稳手中的剑,导致紫剑脱手。 但那把紫剑刚离手,便化为一道紫色闪电,前一刻还慢吞吞,后一刻已肉眼不可见,空中留有一道弧形的电光,那是紫剑自动修正方向的痕迹。 只是痕迹而已,在看到这电弧的时候,他的胸口已经被击穿,紫电闪烁,那柄剑又回到了九霄手里。 九霄没有说谎,杀祝平炎实在太简单了。 祝平炎紧紧攥着的手张开,一颗药剂停留在掌心,他对别人承诺过,也自己暗下决心,不再使用疯狂药剂,但一切承诺在生死关头,终究还是没有意义。 就在他要吃下药剂的时候,远处有人喊道:“唉,快看,那边有人在天上飞!” 同时还有其他好几个人的声音,都在询问什么地方有飞人。 九霄大骇,赶紧钻进草丛躲了起来,再也不敢御剑升空。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丢掉药剂,向远处逃走。 胸口的伤漏水一般流血,他把衣服脱了像是抹胸一样紧紧扎在胸口,但血水很快浸透衣服,在他经过的草上留下痕迹。 这样是不可能逃走的,以他现在的速度,即便九霄步行也能追上他。 于是他故意用血染出一条轨迹,然后原路退回,找一个泥坑钻进去,用烂泥把自己埋起来。 九霄果然是在沿着血迹追他,很快就被他骗到了前面,并且在没有血迹之后,依然往这个方向追。 因为这确实是最佳的逃亡路线,这个方向离树林最近,林中树木纵横,可视范围很小,即便九霄飞到天上,也会被密集的树冠挡住视线,很难再找到他。 他最初就是要往这个方向逃的,不过很快察觉到逃入树林的难度太大,决定就地躲藏。 原本他想着引开九霄之后,从另一个方向逃入树林,但这时候大海追了出来,他不敢露头,所以也不知道大海去哪里,干脆一直往回退,退到草地的边缘。 大海去找那些凡人,九霄又认定他会逃入密林,主要精力都在观察密林入口,不会再往回看,还真让他躲了过去。 但他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一旦没有凡人,九霄可以升空,那这片草地便一览无余了,哪怕他继续用烂泥盖住自己,九霄从空中俯视,也很容易看出异常。 于是他干脆兵行险招,直接往山谷里跑,但在跑之前得先止血,否则血留在鹅卵石上,等于是给一筹莫展的敌人标识目标,那就不是兵行险招了,是自取灭亡。 他先是用常规方法,放电烤焦伤口,又用衣服紧紧缠住,血还是不断的往外涌,无奈之下,他只能先用衣服包住伤口,再糊上泥巴,最后用电流烤干泥巴,做了一个简易“石膏”,将伤口完全封住。 他能感觉到还存在严重的内出血,但起码不会流出来了,赶紧跑过那一段最容易暴露的鹅卵石路,藏进后面的乱石中。 躺进岩缝隙里之后,他的紧张情绪迅速消散,剧烈的心跳也慢慢恢复正常,呼吸节奏放缓,浑身发冷且无力,不止是身体无力,脑袋也昏昏沉沉,好像有几天没有睡觉,非常疲惫困顿。 一个念头忽然闪过,不能睡。 不能睡?怎么这么像电视里重要人物快死的时候说的话?我要死了吗? 然后他才忽然想到,他虽然粗暴的止血,但伤口并没有处理好,赶紧撕开泥巴,检查伤势。 - 九霄虽然废话多,出手却异常干脆利落,一剑直奔心脏,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紫剑的速度太快了,和他的闪电一样快,他竭尽全力也只是避开了心脏。 唯一幸运的,大概就是紫剑细小,贯穿造成的伤口很小,在它附带的闪电攻击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杀伤力还不如子弹。 这伤若是在其他地方,以他强化系的体魄,影响不会太大,但这伤在胸口。 人之所以要有肋骨,就是因为这块随便挑个地方都能致命,不管是古代射箭还是现代枪战,只要是单兵的远程武器,都会攻击胸腔附近。 九霄若是打头,有可能他躲不过去,被一剑秒杀,但更大可能是他躲过去了,且毫发无伤。 因为头很小很灵活,命中难度大,而胸腔目标更大,移动也更困难,想要移动胸腔,就几乎要移动整个人。 所以九霄打的是心脏,若是躲不过去,还是一剑秒杀,就算能躲过去,胸腔随便一个位置被贯穿都是重伤。 这一剑没有毁坏他的任何脏器,但从怎么都止不住的血来看,应该是切断了他的某条血管,而且很可能是动脉。 所以烤焦伤口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出血点在胸腔内,他必须处理胸腔内的血管,因为看不到,他只能把两根手指伸进胸腔内,摸索血管的位置,然后直接将血管夹住。 倒是不疼,但感觉非常怪异,他不由感慨,这怎么这么像是吃了冷漠药剂呢,也许药剂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自身情绪? 吃了杀戮药剂之后,他明显能感觉到自己杀心更重了一些,不过色欲药剂肯定是对他没影响的,他这种正人君子不可能受影响。 他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到这是因为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一般的观点以为身体和精神是分开的,但其实身体状况会非常直接的影响到思维,很多人没有经历什么就突然性情大变,就是因为身体状况出了问题。 最简单的例子,人在虚弱的时候,不仅不能承担重体力活,也无法担任繁重的脑力劳动。 因为出血性贫血,他精神困乏,但又必须强迫自己打起精神,他很想集中注意力思考如今的局面,但他做不到,忍不住就会去胡思乱想。 只有在一段时间的放松之后,他才能有限的正常思考,意识到最重要的是祝影什么时候能带人回来,又应该怎么找到他。 他在身上找来找去,最后找到了一把手枪,开枪当然是非常明显的信号,但这也会向敌人暴露自己的位置。 永安小队请来的人中,有一个能让枪械失效,但是我已经脱离战斗,而且也只是向天空鸣枪,会受到影响吗? 他又忍不住去思考异能,侠客的异能,九霄的异能,永安小队的异能,甚至想到了王庭和董一的异能。 二百八十章 同归于尽 就在他越来越困,几乎要在胡思乱想中睡着的时候,九霄带着蒋云升空了。 他那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开始思考,蒋云是谁,我为什么要救她? 然后他得到了一个答案,蒋云是家人,不是女儿,不是妹妹,更不是妻子或者母亲,她的符号就仅仅是家人。 于是他艰难的从血泊中爬起来,我要保护她,我必须保护她,不能再看着她死。 不过当他站在河滩上,看着天上那个人时,又有些迷茫,这是谁? 他一直想让蒋云去填补家人的位置,但蒋云永远不可能真的去弥补那个空缺。 就这样吧,他从怀里掏出手枪,然后对着天空放了一枪。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他丢掉已经无用的手枪,大声喊道:“我在这里。” 九霄随手把蒋云丢下去,然后招出紫剑:“我只是随便试试,没想到还真有用?”然后手指一抖,紫剑便电射而去。 祝影从草丛的阴影中钻出来,接住落下来的蒋云,然后毫不怜香惜玉的把蒋云丢进泥坑,再从祝平炎身旁石头的影子中钻出来,将祝平炎扑倒,躲过紫剑。 九霄一挑眉毛,紫剑再出,这次他没有再废话,所以祝影也没有时间再挪开祝平炎,只能以身抵挡。 紫剑洞穿祝影,却未能伤到祝平炎,祝影试图抓住紫剑,但紫剑已化电回归,他也没有办法。 “还真有忠心到不要命的,你俩境界相当,他凭什么?” 祝影根本没有回答的意思,拿出对讲机下令:“开枪!” 九霄虽然是灵台,但自身防御力并不强,靠肉身挡不住狙击枪,立刻警惕的唤出一把银剑,在他身周逡巡。 侠客却在远处拄着剑喊道:“放心,有我在,他们的枪都是铁棍。” 祝影笑道:“是吗,有没有胆量用异能将几百人的枪都废掉。” 这话刚说完,周围数百人一齐鸣枪。 这些人离得很远,根本看不到这边的情况,更别提攻击了,他们只是单纯的按照命令对天鸣枪,所以并没有受侠客的异能影响。 侠客先是诧异,一个小小的证道,怎么可能找来这么多帮手,但瞬间就想通了,怎么可能找来几百个天骄,这些人肯定都是凡人。 虽然枪响了,就说明他的异能并没有影响到这些凡人,但他还是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取消了异能。 就在他取消异能的瞬间,九霄周围砰砰砰砰的亮起一连串火星,那是士兵的狙击枪。 银剑已取出护身,九霄倒是不怕狙击枪,但他不知道狙击的这些人是凡人还是天骄,只能慌忙的缩回地面。 “你疯了吗,指挥凡人攻击天骄,就算我们要死,你也躲不开天劫。” “那又怎样,都是要死的,还能拉你们去垫背,何乐而不为。” 就在九霄打算撤退时,周恒说道:“那些凡人离得很远,这里地势又低,他们看不到这边的情况,只有抢先杀掉祝平炎,令他们群龙无首,我们才好脱身,否则已经深陷包围,怎么都免不了和凡人战斗了。” 九霄正像一只无头苍蝇,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觉得周恒的建议很有道理,又飞出了草丛。 这次他飞的很低,只要能看见祝平炎的位置就行,之后便取出一把无柄剑。 无柄剑在九霄身边绕了两圈,之后便飞射向祝平炎,它的速度也很快,但相比于紫剑还是要逊色一些。 祝影心生警惕,不再简单的用身体挡,而是预判轨迹对准剑尖出拳,丝毫不惧自身的损伤。 无柄剑轻易切断了他的指骨,之后竖着劈开臂骨,从手肘处刺穿而出,竟然余力为消,继续射向祝平炎。 而祝影在出拳之后顺势转身,左手手肘敲击在无柄剑的侧面,已经被大大削减力量的无柄剑终于被撞得改变方向,从祝平炎的身侧划过,刺入鹅卵石中。 哪怕是与士兵交过几次手,对士兵的纪律性有一定认知的永安小队,看见这情况都被惊的愣了一下,何况是一贯话痨的九霄。 “这怎么可能?” 尽管此时的情况已经脱离掌控,他不再有绝对的胜算,但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因为不可能,各种意义上都不可能。 什么人会以如此惨烈的手段去保护另一个人?就算他要保护,又是怎么办到的? 无柄剑虽然慢,但也超过了音速,一个强化系大概的躲避或者抵挡都是没有问题的,怎么可能直接出拳精准的对上剑尖,更何况在手臂被切开后,没有任何犹豫的继续用左手手肘去撞击。 而在做完这一切之后,这个人甚至连表情都没变,依然平静的站在祝平炎身前。 见九霄发愣而不是继续攻击,祝影趁机说道:“一旦我的人出了树林,你们就再也没有机会逃了,我们只能一起死于天劫,如果你们现在撤走,我愿意下令让我的人不攻击,大家都活着,不好吗。” 在说这些的时候,他撕开衣服,将被劈开的右手重新绑到一起,甚至还活动了一下,似乎是正打算用它来挡下一击。 九霄叹息一声,想要在祝影的保护下短时间杀死祝平炎,大概只能用长虹,可长虹声势浩大,此时用太危险了。 杀一个证道竟然无功而返,这让他觉得羞耻,但此时最安全的路就是听祝影的建议,强行攻击,他倒是能保住颜面,但不一定能保住命。 于是他看向其他人,想让他们说出撤退,但永安小队的人怎么甘心呢,最后只有侠客大呼小叫着要撤退。 康新悄悄走到小丽身边,想让小丽控制住自己,祝影却立刻明白了她的意图,躲在石头后面大声用对讲机命令:“从现在起,最高指挥权移交一号,我的命令不再有效。” 然后他才站出来说:“你如果进入我的身体,一号会毫不犹豫的将你击毙,然后控制着凡人将你们逼得不得不使用异能。” 康新曾经就这么死过,所以她知道祝影不是在说谎,但有灵魂之种,她还是想试试。 九霄也悄悄打开了一道空间门。 这时候周恒忽然下令:“撤。” 侠客和九霄立刻撤退,永安小队的人犹豫了一会,也只能撤退。 当他们走远之后,祝影噗通一声倒在了祝平炎旁边。 几分钟之后,士兵们赶来将他们带走治疗。 二百八十一章 天下霸业 永安小队虽然暂时撤走,却并没有放弃,依然在基地外围寻找机会。 为防止潜入暗杀,或者九霄在远处直接轰杀,士兵们安排凡人轮流放哨,确保在所有时间,祝平炎的房间都处于许多人的视线中。 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哪怕是地网,也不可能长时间维持这种级别的警戒,更何况是那些本地招的杂鱼。 一直躲着也不是办法,万一永安小队联合赖三,甚至更强的势力,直接把他的凡人力量拔除,想逃都没地方逃了。 他立刻开始联系自己的力量,之前打赖三,那些天骄都推脱不来,这次是打天骄,他们也没了借口。 但听说这次的敌人不仅仅是永安小队,还有两个灵台,这些人的态度又发生了转变。 狼毫和冰海又开始找借口推脱,倒是许韵婷真的过来了,只不过也是说可以想法子帮祝平炎逃走,至于什么家业就别想了,还是保命要紧。 除了许韵婷竟然守诺,狼毫和冰海真是完全符合预期。 不要说让他们两去对抗灵台,就是让他们站在灵台对立面,只是去对付永安小队的证道,他们都不敢。 最后也只能把他俩派出去搬救兵,多半也是没结果。 就这狼毫还敢提工资,祝平炎真想超远程给他两道雷。 上次狼毫和冰海被火焰恐惧命中,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但好歹敢来助阵,所以也给了钱,这次来都不敢来,还想要钱。 他立刻给狼毫发了一千块:“报销差旅费。” 狼毫自知理亏,也就没再说什么。 - 这些个废物点心既然靠不住,那就只能靠他自己了。 他的异能强则强矣,却没有太多变通的空间,想赢九霄,也只有从老管这边下手了。 有没有什么道具能反败为胜?他立刻进入兑换界面,然而什么也没有找到,因为他的积分所剩无几。 战斗模式的积分本来就是不够用的,他好不容易攒了些,先是和湮灭打,神国士兵死伤大半,复活就消耗了他大部分积分,之后被困望东城,又兑换了两个神国士兵,竟然被张宜弄死了。 如今他早已经四级,却迟迟无法兑换新的士兵,就是因为他的积分不够。 一个只能挡手枪的吊坠都要一百五十积分,可想而知他这一百积分再怎么花,也不可能成为反败为胜的关键。 正在他要退出的时候,看见了这个月的团队任务还没有完成,便点了进去,陷入沉思。 最近都联系不到王庭和董一,团队任务也就一直没做,但如果他一个人完成任务,就肯定可以获得第一名,有概率获得物品奖励,如果奖励了一个好东西,也许能克制九霄。 虽然他脸比较黑,团队任务这么久,从来得到过物品奖励,但是抛一百次硬币,总不可能全都是反面,或许这次就是正面? “老管,团队任务获得物品奖励的概率是多少?” “1%,如果获得最好成绩,概率翻倍。” 这概率,难怪一直没物品奖励,换句话说,这次能得到物品奖励的概率也不高。 他犹豫了一会,还是问道:“如果我参加更高规模的团队任务,是不是奖励概率也会更高?” 团队任务是有很多种的,只不过他们一共就只有三个人,连最低规模的五人任务都凑不齐,也就没去开更大规模的任务。 “如果只是参与者的话,并不会因为规模而增加奖励,但是大型任务排名越高,获得的奖励也越高,不过大规模团队任务往往有很大的地图,任务周期也很长,在进入任务之前请做好准备。” 任务周期很长?祝平炎忽然想到了董一。 当初选模式的时候,只有董一选了休闲模式,物品和积分奖励贼多,但没有士兵,也没有能提升个人实力的技能点。 按说董一的境界应该是最落后的,但他现在只是证道中期,董一已经是证道后期了。 因为董一经常会在任务中度过数年,甚至十年,而在任务中的提升,可以反馈到现实,所以董一境界蹭蹭的涨,但却总是抱怨自己的天赋差。 如果董一可以,那他应该也可以,他现在已经是证道后期,十年,难道还突破不了灵台? 只要能突破灵台大关,不说稳赢,起码也有资格与九霄一战了。 既然如此,万人团队任务开启! - 进入任务后,他终于能看到任务的详细描述。 天下霸业为大型竞争性团队任务,任务目标是推翻腐朽的周王室。 和其他任务一样,如果最终所有人都没能推翻周王,那么游戏失败,所有人接受惩罚。 但是竞争性任务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如果最终推翻周王,并非所有人均分成果,而是按照最终实力分配成果。 简单来说,就是你占领的土地越多,兵力越强,可以得到的奖励就越多。 在普通任务中,如果你为了推翻周王,甘愿牺牲自己,虽然最后你死了,但是只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能获得高评价。 但是在这个竞争性任务里,如果你死了,虽然不会受到惩罚,但也没有任何奖励,如果一直不参与主线,看着别人打周王,自己偷偷发展,反而能获得高评价。 在这个古代背景的时空里,一万个超能者冲进来,周王毫无疑问会被打败,所以任务的重点不是推翻周王,而是怎么弄死并其他队友。 正常而言是这样的。 但是祝平炎这次肯定是不正常情况,他一个人开了万人副本,没有人和他抢,但也没有人帮助他。 不过这有影响吗?在这个不必顾忌天道的地方,仗着超能力打古代军队还不简单,直接就是天神下凡,让周王看看,谁才更像天子。 祝平炎心里高兴坏了,最困难的万人副本,竟然让他摊上了竞争性任务,一进来就稳了。 然后他眼前就开始播放过场动画,内容也很简单,没有播放什么帝国史诗,就像是电视剧的开场,一个个人物带着名字在他面前闪过。 一开始很正常,周幽王,褒姒,虢石父,申侯,后面就逐渐开始离谱,齐恒公,楚怀王,甚至还有秦始皇嬴政。 好家伙,推翻周王室还要自己动手吗,这一群大佬,哪个不能把周幽王锤成傻逼。 也得亏是还有点限制,来的起码还在周朝的范围内,要是把开局一个碗的那位弄来,就没祝平炎啥事了。 他正在胡思乱想,忽然眼前闪过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一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但是可以确定自己见过。 这就很奇怪了,现在出现的都是历史人物,而且都是两千多年前的历史人物,怎么可能会有熟人? 祝平炎仔细回忆一番,才想起来刚刚那人是谁,然后便惊出了一身冷汗。 刚刚那人并不是现实中的人物,也是在任务里见过的,而且是几年前的任务。 当时他刚刚成为天骄,任务要求他在战争中保护一个将军,那个将军就是现在这个人。 而他之所以惊出一身冷汗,是因为当时那场战争中,敌方是有神力加持的。 现在那个将军出现在这里,说明这里也不是单纯的冷兵器世界,他的敌人不仅仅是长枪弓箭,还可能是各式各样的异能。 也对啊,虽然他自小到大学的历史中,古人都是用冷兵器战斗,但是真实的历史中,春秋战国本就是一场异能的混战。 以他有限的天骄知识,起码也可以知道那时候天道还没有出现,天下争霸,也就是天骄争霸,诸国国君就是当时最强大的天骄。 那如果这次任务是和真实历史对应的,也就是说周幽王很可能是地仙? 这还打个毛?即便是现代的机械化军团,也不一定能和地仙抗衡,在古代地仙更是无敌,就算祝平炎组织了几万人的联军,在地仙面前也只是抬手间灰飞烟灭而已。 所以祝平炎要想打败周幽王,靠军队是不现实的,必须靠他自己。 可他要是能打赢地仙,还用得着在这里临时抱佛脚吗,早就把永安小队打得灰飞烟灭了。 此时过场动画结束,他并没有直接进入任务,而是来到了一个选择界面。 请选择职业。 君主:初始战斗力削弱,与凡人相当,虽然也可以逐渐变强,最终也会在恢复自身原有战斗力后停止升级,个人战斗力是最弱的,但是可以建造特殊建筑,召唤异界士兵,通过打造自己的势力取得成功。 战士:可以带着原本实力进入任务,而且升级系统没有上限,个人战斗力会非常强,在初期更容易壮大,更加依赖自身战斗力,但随着势力扩张,个人战斗力在军团面前会越来越劣势。 巫师:初始战斗力削弱,略强于凡人,拥有大量法术,正面战斗力弱小,前期打不过战士,后期打不过君主,但是拥有诡异莫测的巫师技能,斡旋于各大势力之间,以智取胜。 这个选项让祝平炎放心不少,原来大型任务和之前的任务不同,不是丢进任务幻境中就不管了,还附带了金手指,那就有希望赢了。 随后便是仔细分析这几个职业,首先排除掉巫师,这明显是个战斗力薄弱,对智力要求很高的职业。 且不说祝平炎并不认为自己是那种聪明绝顶的人,就算他是,也不该选这个职业。 很明显,这个职业是个搅屎棍,可问题是如今这个万人副本只有他一个人,选个搅屎棍职业有什么用呢,他需要有稳定且强大的战斗力,帮助他灭掉周王室。 战士和君主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发展方向,战士个人战斗力强大,君主则依靠集体力量。 很显然在实力弱小的前期,战士比君主更加强大,但是君主的后期战斗力要超过战士。 如果这是个正常的任务,祝平炎大概会选战士,玩过游戏的都知道,在竞争性的游戏中,前期强大比后期强大更重要,因为没有前期就没有后期。 在前期,君主必须躲躲藏藏,一旦被其他人发现自己不是原住民,肯定会被消灭掉。 毕竟君主后期强大,这件事战士也知道,他们自然不会放任君主成长起来。 拥有特殊建筑与特殊兵种的君主,一旦发展起来就很容易被发现,而在发展的前期,君主的军队很可能被一个战士杀穿,然后丢掉性命。 所以君主往往需要与巫师签订契约,依靠巫师的力量隐藏自己,一个君主可能与好几个巫师签订契约,一个巫师也可能同时为好几个君主服务,形成一种共生关系。 当这些君主强大起来,巫师就可以利用巫师技能胁迫君主,通过操控君主掌控大局。 这时候也正是战士开始弱小的时候,有些巫师就会和走投无路的战士签订契约,此时君主,巫师与战士,会通过契约千丝万缕的联系到一起。 由于巫师技能的限制,有些契约是有效的,违背契约或者违背不知道的巫师技能,可以让一个强盛的国家瓦解,也可以让一个无敌的战神毙命。 但也有时候契约是无效的,该巫师在当时并没有相关的巫师技能,但是他不想放弃这么好的机会,所以伪造了契约,以谎言限制君主和战士。 如果契约的谎言被识破,君主和战士可以轻松的杀死战斗力弱小的巫师,即使被真实的契约限制住,君主也可以靠自己的智慧去摸索契约的真正内容。 比如契约规定君主不能攻击巫师,但实际上真正的巫师技能只是君主不能杀死巫师,一旦真实情报被君主试探出来,巫师的胁迫就毫无意义,君主有许多方法可以绕过契约。 君主与战士的博弈是战斗力的正面碰撞,而与巫师的博弈则是智力的比拼,君主不希望自己违背契约,巫师也不希望自己的棋子死掉,双方很少会起杀意,但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和平。 这也是祝平炎排除巫师的原因,真正的万人任务中,所有人都明白巫师的可怕,所以不会以身犯险,而是尽力与巫师智斗。 但是在祝平炎的这个任务中,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他所能操控的只有副本里原本的人物,比如齐恒公,楚怀王这些人。 这些人可不知道什么巫师技能,他们首先想到的肯定就是直接灭了巫师,省去所有智斗,一步把棋走到死路,要么把巫师杀死,要么被巫师技能反噬而死,无论哪种情况,对巫师而言都是不能接受的。 而因为这次任务不正常,祝平炎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也没有任何帮手。 没有竞争对手,代表他不用担心前期被灭掉,没有帮手,则意味着他必须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单独对抗周王室。 很显然,他只能选择君主。 这个任务很难一个人完成,但如果是一个完全不受限制,可以安稳发育的君主,也许还是有可能的。 二百八十二章 第一个劳工 选择职业之后并没有立刻进入副本,而是出现了更细致的选择。 初始身份:农民,军人,商人,工人 初始技能:仁德,威压 初始地点:山村,城郊,小城,大城 初始装备:精良复合弓,手枪,一百两银子,千里马 与之前的选择不同,这些选择是没有介绍的,祝平炎也不知道选了之后具体会有什么效果。 所以他就凭感觉选了军人,仁德,城郊,千里马。 军人的战斗力应该强一点,作为君主,仁德似乎是很重要的品质,出生地点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所以选中间的。 至于装备,他差点就选手枪了,毕竟在这个古代背景中,手枪的战斗力实在太强,不过他的异能本身就具备远程杀伤能力,如果选手枪,似乎只能在前期用一用。 所以他最后选了千里马,和战斗力相比,机动性也很重要,起码打不过还可以跑。 - 在这些选择完之后,他终于进入了副本,全身甲胄,腰间一把短刀,背上还有一把格斗枪。 所谓格斗枪,也就是单对单时所用的红缨枪,一般不会超过三米,相较于四米,甚至五米的军阵枪,更加灵活,在单对单时效果更好。 周朝的列装武器并不是枪,而是戈或者戟,但枪矛自然也早就有了,出现在他手里也没什么奇怪的。 有意思的是那把短刀,银色的光滑刀身,一看就知道是铁或者钢。 就算是铁刀,在这个青铜剑为主的时代,也算得上是神兵利器了吧。 也就是他不识货,否则他会发现他身上这套步人甲穿越的更狠,毕竟真要按周幽王的时间算,那时候还是皮甲和练甲为主。 他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村庄,应该就是他所选的城郊了。 进村之后,从别人的描述中他才得知,他竟然有官方的身份,为了省事,他又是个孤儿。 不过这个身份还是让他有了一个可以暂居的房子,进到屋子里,把沉重的扎甲脱掉,他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便呆呆的坐着,好像陷入沉思。 实际上他是在检查自己的属性界面。 人物等级:凡人 额外体质:0 额外智力:0 君主等级:0 君主技能:仁德,征兵更加容易。 后面还有一大串个人技能,有骑术,刀剑,枪棍这种战斗技能,也有口才,锻造,建筑这类生活技能,还有领军,制衡,管理这类帝王术,不过大部分技能都是零级。 君主等级与君主技能需要在营地建立以后,通过建设营地或者带兵打仗提升,目前他只能提升个人等级。 每升一级会有一个技能点和属性点,属性可以加在体质和智力上,技能点则可以升级个人技能。 比如骑术,祝平炎本身是学过骑马的,虽然没学太长时间,但是凭借天骄的资质,正常的骑马赶路不成问题。 但是如果他想在马上作战,凭着这点骑术肯定不够,此时只要把技能点加在骑术上,他就可以降低骑马的难度。 他现在如果骑马,就和现实中骑马一样困难,但是如果在骑术上加一个技能点,就可以直接用意念控制马匹的方向,就像打游戏的时候,按方向键转弯,按空格键跳跃一样简单。 而这时候出生选择的作用也体现出来了,他选择了军人,体质加1,剑术,枪法,骑术,拳法等战斗技能全都加了一点。 除了这些,身为君主的他还能制造特殊建筑,如果说战士像是在玩无双割草,巫师像是在玩策略游戏,那君主就像是即时战略游戏的玩家,通过建造扩大自己的领地,然后招募兵种战胜敌人。 不过现在这些特殊建筑只有一个是可建造状态,那就是宫殿,应该就类似于基地车这种东西,是所有建筑的起点。 一般的即时战略游戏,基地都是开局自带的,但现在建造宫殿竟然需要前提条件,要求有十名劳工和许多木材。 这就让祝平炎很茫然了,按照建筑描述,民房可以提供劳工,伐木场可以提供木材,但是这两个建筑要先建造宫殿才能造,而且它们自身竟然也需要木材和劳工。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不建造宫殿,就无法建造生产资源的建筑,可不建造生产资源的建筑,就没有资源建造宫殿。 玩游戏的时候碰到这场景,直接就摔键盘了,现在祝平炎只能质问老管。 “你们这游戏有漏洞啊,一开头就卡住了,这还怎么玩?” 老管指了指祝平炎:“你就是第一个劳工。” 祝平炎一下子愣住了,好一会他才说:“你的意思是,我得自己去砍木头?” 好家伙,原来不是即时战略,是生存沙盒?造基地竟然还要自己撸树。 “现实中你怎么造房子,现在就怎么造宫殿,你可以选择自己砍木头,自己造宫殿,也可以直接去买木头,雇佣工人帮你造宫殿,至于怎么赚钱,那就随便你了。” 祝平炎麻了:“上周我都赔得底掉,现在要我在商周赚钱?” 他刚说完,就有人敲门。 一个满脸褶皱的老爷爷站在门外:“听说你从军数年,有一身好武艺,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祝平炎眼睛一亮,原来有任务可以赚钱啊,连什么任务都没问,一个劲的点头。 然后他就骑着马来到了一片荒郊野岭。 老人的孙女被强盗抓走了,他想让祝平炎把孙女救回来,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战斗任务,所以他就全副武装的过来了。 然而远远的看了一眼后,他发现自己可能打不过这伙人。 这些强盗的武器装备倒是差得很,别说盔甲了,衣服都没穿全,武器也多是木棍石斧之类的,但是他们足足有八个人,全是青壮。 祝平炎可太懂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了,想当初在华夏的时候,他还有强化系的身体素质,被一群高中生打得浑身是伤。 如今他只是普通人的体质,一个打八个实在太难了。 如果是以往的任务,他或许还可以仗着自己这一身穿越装备试试,但是这个任务不行,因为这个任务一旦失败,外面的情况就成了无解的死局。 也就是说,他现在这条虚拟的生命,就相当于现实世界的真实生命,一旦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所以他放弃了正面进攻的打算,躲在一旁一直等到了天黑。 古代点灯是很奢侈的事情,无论油灯还是蜡烛都不便宜,这群劫匪自然也不会有,顶多用木柴生一堆篝火。 而实际上连这堆篝火都没有,虽然靠着大山,木柴不值钱,可毕竟要自己去砍,能省还是会省的。 假设现代人点灯的电,要自己摇发电机转出来,应该就可以有效解决熬夜问题了,虽然不要钱,但人天生就是懒惰的。 在仅有月光的情况下,祝平炎悄悄摸了过去,劫匪们也没有什么防备意识,他很轻松就进入了山洞里。 他悄悄摸到床边,正准备动手,却忽然停住了。 因为他忽然想到,他可是来救人的,这乌漆嘛黑,万一把人质砍了,那岂不是要被那位老爷爷用拐杖敲死。 他仔细瞅了一眼那人的脸,但是月光实在太暗,根本分不清是男是女。 于是干脆上手摸,摸到一头长发,不由心里庆幸,还好刚刚没下手。 那人也迷迷糊糊醒来,刚要开口,祝平炎便一把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小声说:“别说话,你爷爷让我来救你,跟我走。” 说罢祝平炎便松开手,要把这人带出去,却没想到他要营救的人质却给了他一刀。 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任务里,祝平炎都经历了太多战斗,战斗直觉已经养成,很多行动都是条件反射,此时他就下意识一刀宰了这人。 他心里懊悔,但也感觉奇怪,明明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为什么还要攻击他? 等他把这人拖到月光能照到的地方,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常识性的错误。 长头发就是女人?这种现代人的常识,在这个时代应该丢到垃圾桶里,这里的所有人都是长头发。 借着月光,他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不幸中的万幸,劫匪用的是骨刀,没能刺穿他的盔甲。 这么想来也不算亏,虽然有点蠢,但怎么说也干掉了一个。 他又摸进洞里,这次也不矜持了,直接往下掏,抓住就砍头。 接连砍了四个,总算碰到一个没有的,看身形也确实是个小孩,也不说什么废话了,捂上嘴巴,拎起来就往外跑。 到外面之后,月光一照,祝平炎就愣了一下,这小姑娘怎么是男孩打扮,他又掀开衣裙看了一眼,这才确认没错,解释了自己的来意。 这姑娘睡得好好的,忽然被人扛出来,小小的脑袋根本没法处理这复杂的情况,对外界感知变得极为迟钝,根本没在意祝平炎占他便宜,只是呆呆傻傻的看着他。 听了祝平炎的解释后,这姑娘才放松下来,然后她就很不解的问:“可是,我爷爷已经死了啊?” 祝平炎仔细询问了一番,才发现又救错人了。 二百八十三章 剿匪 祝平炎只能再次返回,不过他这来来回回的,想不惊动劫匪都难,一进去就被逮个正着。 这些劫匪正点着火把在查看那些死去的同伴,他这时候闯进来,和对方迎面撞见,双方都吓了一跳。 他只是略微吃惊,然后便拔刀而出,严阵以待,反而是拥有人数优势的劫匪,惊慌失措,一副吾命休矣的样子。 原来这伙劫匪看见他装扮,以为是官兵剿匪,自然觉得必死无疑。 这本来是好事,可以直接吓走这些劫匪自然更好,但是祝平炎堵在出口的位置,劫匪们无路可逃,反而生出了背水一战的勇气,眼神逐渐坚定。 火光由下而上,劫匪的表情很模糊,所以祝平炎并不清楚这些人的心理变化,他只是觉得对方人多,肯定会来攻击他,所以退到墙边,保护自己的后背。 他这一退,反而歪打正着,这些人本来已经打算决死一战,见此情景,纷纷绕过祝平炎逃了出去。 祝平炎先是疑惑,很快也释然了,看来自己当老大这么些年,还是有些霸气外露的,轻轻松松就吓退了这些人。 于是他洋洋自得的收刀,继续往里寻找任务目标,这时候他还有些后悔,刚刚应该断喝一声,让那些劫匪留一根火把给他,就不用摸黑找人了。 那些劫匪仿佛听到了他的心声,点着火把又回来了,不过他们当然不是回来送火把的。 劫匪会逃走,是以为官军杀来了,但是他们逃到洞外,发现外面一个人没有,又看到被祝平炎解救的女孩,一番询问之下,明白祝平炎只有一个人,立刻出离愤怒。 区区一个平民,竟然杀了他们五个兄弟,还把他们从山洞里赶出来。 不提什么为兄弟报仇,即便是为了自身利益,他们也不愿因为一个人放弃自己的老巢,所以又杀了回去。 祝平炎虽然陷入蜜汁自信状态,但也没大意到任由敌人接近,所以也当即拔出刀,喝问道:“孙贼,回来的正好,留一根火把给我!” 劫匪们更怒了,其中一人抡起火把就扔了过来,祝平炎吓了一跳,着急忙慌的把火把挑开。 只听铛得一声,一人趁着祝平炎挑火把,上前两步,用削尖了的长棍敲在了祝平炎的头盔上。 木棍当然敲不开铁盔,不过还是震得祝平炎两眼一黑,他胡乱的向前挥刀,逼退了拿着石斧要冲上来的人。 刚刚扔火把那人用的是一杆木柄铜尖的长枪,此时一枪戳了过来,戳穿了扎甲,但也没刺入太深。 那人想要拔枪,却被祝平炎一把抓住,然后一手回拉,另一只手就要挥刀砍人。 那人的枪有两米多长,此时见祝平炎砍过来,便撤步握住枪尾,躲过了这一刀。 那个拿石斧的趁机上前,一斧子砍在祝平炎背上,同样被盔甲挡住,不过还是砸得祝平炎踉跄几步。 正在这时候,拿木矛的那人使劲戳在祝平炎的肩头,自然也是无法穿透盔甲,不过祝平炎正脚步不稳,这一下直接让他趴在了地上。 石斧还想上来补刀,祝平炎一脚踢开他,刚想起身,又不得不赶紧翻身躲开长枪,接着又是木矛。 如果是车轮战,他凭借这一身装备,轻松就能打赢三个,但是被围殴情况就不一样了,对面有三个人六只手,就相当于三倍攻速,打得他根本没法还手。 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之后,他终于找到机会,一把抓住木矛,顺着那人抽回的力气蹲了起来,然后仗着自己有头盔,低着脑袋往下横扫了一刀。 长枪和木矛两人都站得很远,但是用石斧那人正要砸祝平炎的脑袋,被祝平炎这全力一刀砍在腿上,骨头都断了三分,跌倒在地上,斧子也没打中。 祝平炎还想追击,长枪和木矛一齐刺来,顶着他的肩头,把他硬生生推了出去。 长枪与长矛两人把石斧扶起来,祝平炎也趁机站了起来,然后双方便对峙起来。 祝平炎刚刚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自然得小心谨慎。 劫匪们也很头疼,看起来好像是他们占据优势,但一轮打下来,对方没受什么伤,反倒是己方失去了一个战斗力。 双方都在想,再打下去真的能取得优势吗? 拿长枪的那个劫匪头子喊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们最近是不是劫了一个女孩,我受她爷爷所托,来这里救她。” 劫匪头子一听这话,心里一万个草泥马奔腾,早说你是来救人的,人给你就是了,何必要闹到这副田地。 “人你带走,我们不拦你就是,何苦杀我这么多兄弟!” 祝平炎一听可以直接把人带走,也很高兴,虽然心里腹诽,如果你们八个人都在,怎么可能让我把人带走,不过嘴上却连连道歉。 “早知道兄弟如此深明大义,我也不比如此,所谓不打不相识,以后兄弟有是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来找我。”敢来我就把你弄死。 这个台阶给的恰到好处,劫匪头子面子上过得去,就让祝平炎带着那任务目标离开了。 在祝平炎带着女孩离开的时候,拿石斧那人看向首领,抬了抬手里的斧子,却被首领伸手按住了。 石斧想的是,现在祝平炎带着个女孩,战斗起来必定束手束脚,未必不能打赢。 但是首领不想冒险,这女孩说到底只是祝平炎的雇主,万一真打起来,祝平炎大概不会豁出性命保护,那他们攻击女孩,反倒会给祝平炎机会。 祝平炎穿着一身盔甲,完全可以容忍失误,但是劫匪们这副血肉之躯,失误一次就得付出惨痛代价。 最终,祝平炎带走了任务目标,也顺道带走那个被他救出来的小女孩。 毕竟在这个年代,把一个小女孩丢在野外,第二天骨头都凑不齐两百根。 回村之后,他也就没管那个小女孩,把任务目标领回去,就满脸期待的在门口等着。 古人结婚早,一般十几岁就生娃了,所以老人虽然不到六十,这个孙女却也已经二十多岁,而且是几个孩子的妈了,此时几个孩子扑过来喊着妈妈,一家人抱作一团,场面极为感人。 祝平炎感觉这时候上去要报酬有点不太好,所以就在旁边等着。 这几人哭完了,女人就开始讲这几天过的多么不好,讲到一些隐私也毫不避讳。 而丈夫听闻妻子贞洁不保,也没有过于气愤,只是骂劫匪们太过粗暴,并且责怪自己无能。 祝平炎一开始极为诧异,在他的印象里,古人应该极为保守才是,这女人竟然和丈夫抱怨劫匪太过粗暴,这就是和现代人比也过于豪放了些吧。 然后他才想到,这里可是周朝,虽然时空错乱了一些,但也肯定在先秦之内,这个时候儒家的创始人才刚刚出现,孔子还在周游列国劝大家遵从儒学呢。 一直到汉朝,董仲舒才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即便是儒学盛行的汉唐,也是没有“贞洁”这种观念的。 直到宋朝中期,程朱理学出现,才有了“存天理,灭人欲”,“贞洁”一词也随之而产生,不过也只是出现而已,人的观念是不能立刻扭转的,就算是宋朝后期,改嫁也很常见。 之后程朱理学逐渐深入人心,到了明朝,开始有了浸猪笼这种出轨惩罚,贞洁这个词经常出现在人们口中。 但明朝除了开国太祖这个杀星,其他时候对文人都是极为宽松的,甚至可以说是太过优待了。 所以明朝程朱理学已经盛行,但束缚力并没有那么强,程朱理学改造后的儒家不是一言堂,尚有心学与之抗衡。 所以明朝越到后期,风气反而越开放,甚至隐隐有百家争鸣的趋势。 直到清朝,贞洁观念逐渐病态,除了血亲,女人一生不能碰触丈夫之外的任何男人,别说改嫁了,被别的男人碰一下就是失贞。 一个女人在洪水中被男人救起,结果这姐们回家就把手砍了,说是为保贞洁,被男人碰过的手不能要。 就这玩意在当时竟然成为美谈,并且固话了现代人对古人的印象。 在漫长的历史中,贞洁观念出现还不到一千年,后世所为人知的“贞洁大于性命”,更是只有三百年而已。 等祝平炎从对历史的反思中回过神来,这家人已经散了,各做各的事情。 他刚想说什么,就被老人拉进了屋子,然后便看见一桌菜,不过除了一碟肉干,其他的都是汤,盛在陶罐里,主菜是鱼汤,其他的都是素汤。 祝平炎也大概清楚,古代平民不太可能大鱼大肉,这应该已经算是款待他这个恩人了,所以并没有抱怨菜不够丰盛,只是很不解的问,为啥没有炒菜? 而这家人比他更不解,炒菜是什么菜? 祝平炎大概解释了一下,这些人依然很迷糊,只有男主人似乎想明白了,解释道:“恩人这么好的本事,军中应该也很有地位,我们这种小民可没法用鼎吃饭。” 男主人说完之后面露愧色,似乎是觉得亏待了恩人。 他知道自己露怯了,赶紧住嘴,正好也饿了,不再说废话,抓紧时间吃饭。 古人的饭菜倒是比想象中好吃,只是有些寡淡,吃完之后,祝平炎接过这家人送的一篮子水果和一块腊肉,便在千恩万谢中走了出去。 他美滋滋的啃着桃子回到自家的破屋前,才猛然反应过来,这顿饭和水果腊肉就是任务奖励,没钱! 回头瞅了瞅那家人的方向,然后他便长叹一声,这些东西大概已经是这一家子能给的极限了,想象中的任务报酬是不可能有了。 他一边叹息一边打开房门,却发现屋里竟然还有个人。 二百八十四章 大鹅 祝平炎吃早饭的时候,那个被祝平炎带回来的小女孩茫然的在村里面转圈,她本来就不是这个村的,无处可去,但也不敢离开村子,只能彷徨的打转。 后来天开始蒙蒙亮,村里面开始有人,她就把脸洗干净,头发理好,谎称是祝平炎的亲戚,家里遭灾,过来投奔他。 如果是个男人,村里人或许还有点警惕,但面对一个小女孩,警惕心也就小了很多。 况且祝平炎那屋子荒废了很多年,里面也根本没有值得人偷的东西,所以村里人就给她指了路。 这破屋当然也没有锁,她直接就进屋了,然后在里面等祝平炎回来。 - “你不是这个村的?” 女孩摇头。 祝平炎捂着脑袋:“那还真是抱歉,算了,帮人帮到底,我先睡会,明天送你回家。” “我没有家了,我想留在这。” 祝平炎刚躺下又坐了起来:“什么意思?” “我嫁给你吧。” 祝平炎噗嗤一声就笑了:“您可别闹了。” 女孩却一脸认真:“再过两年我就要嫁人了,我想嫁给你。” 祝平炎这才想起来,古人结婚比较早,女孩十四岁嫁人很正常,这孩子估计十一二岁的样子,也差不多到了要考虑嫁人的年纪了。 于是他收起戏谑,认真的说道:“那也不行,我有老婆的。” 这下是女孩噗嗤一声笑了,她看了看周围,一切尽在不言中。 祝平炎也有点尴尬,他瞅了一眼无法关闭天窗的屋顶,解释道:“我几年没回来过了,这里破一点很正常,在外面我可是混得很好,有个名门望族的未婚妻,你看我这身盔甲就知道了。” 女孩愣了一下,天光透过屋顶的天窗照在祝平炎身上,显得他威仪不凡。 女孩并不认识铁,只知道不是青铜,但肯定是金属,她也不认识银,但知道有比青铜更贵重的金属,青铜甲已经很贵了,若这身盔甲是其他金属制造,只可能更贵。 于是她一下子相信了祝平炎说的鬼话,然后便泪水盈眶,竟然大哭了起来。 这一下给祝平炎干懵了,他竟然摆出了一个防御姿势:“你干嘛?” 女孩却不理他,一边哭一边往外走。 祝平炎赶紧拉住她:“喂喂喂,咱俩就认识一个晚上,额……这么说好像不太对劲,但说到底我只是救了你一次而已,不至于感情这么深吧?” 你这样哭着跑出去,让我很像一个欺负小女孩的变态啊? 女孩擦了擦眼泪,抽泣着说:“感情,什么感情?” 祝平炎凭借多年的经验,意识到这里面有让他打脸的误会,立刻绝口不提刚刚说的话,重新问道:“那你干嘛哭?” 女孩一边哭一边说:“我不想当土匪,我也不想一个人流浪,但是你不能娶我,我就没有家了。” 这个年代,一个女孩独自生存太过艰难,找个靠谱的人嫁了,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事,而祝平炎就是她觉得很靠谱的人。 她哭的不是失去祝平炎,她只是哭自己,刚刚幻想的美好生活,一下子就破灭了。 祝平炎忽然明白了,其实她对嫁人根本没有概念,也不知道什么狗屁爱情,她只是想有个人来取代她失去的家人,帮她度过人生最艰难的时候。 这可太能让祝平炎共情了,他一下子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他好歹还处于物资丰富的现代社会,女孩过得可能比他更惨一百倍。 于是他脱口而出:“别怕,我娶你,你可以做我的小老婆。” “小老婆是什么?” 祝平炎摸了摸下巴,忽然奸笑起来:“小老婆啊,我给你解释一下。” 他娓娓道来:“老婆要陪我睡觉,所以小老婆就不用陪我睡觉了,但是你要帮我干活,比如砍树啊,盖房子之类的。” 女孩有些为难:“可是我不会盖房子?” 祝平炎说道:“没关系,我这边有图的,照着做就行。” 女孩若有所思:“小老婆还是个技术活。” 祝平炎憋着笑说:“是这样的,当老婆要温柔贤惠长相甜美,当小老婆就简单多了,能干活就行。” 女孩摸了摸自己的脸:“我长得漂亮吗?” 祝平炎瞥了她一眼:“不漂亮,还不如我呢。” 女孩有些失望,果然什么年代的女孩都爱美,不过这个年代的女孩除了爱美,还要生存,所以她点头说道:“那我就当你小老婆吧。” 祝平炎打了个响指,搞定,第二个劳工到手。 - 女孩没有名字,此时平民是没有姓氏的,祝平炎这样有姓的都是贵族了。 不过先秦时期的姓和现代的姓也不是对应的,现在的姓是姓氏的结合。 先秦时期的姓表示血缘,同姓的人往上追溯都来自同一个家族。 最初的姓其实就是部落名称,如果有一个部落叫祝,那么部落首领便姓祝。 到了周朝,由于分封制的实行,同一姓之下出现了很多氏,比如一家子姓姜的,大儿子分到齐国,就可以自称齐氏,二儿子被封到楚,就可以自称楚氏。 至于一些没有封地,但是当官的人,则以官职为氏,比如司马原本就是官职。 姓的源头虽然更有逼格,都来自于什么皇帝炎帝,但是当时的贵族们一碰面,哪个祖上都不简单,姓也就没有意义了。 而相比于代表过去的姓,代表现在地位的氏更加重要。 自称齐氏,就等于自报家门,俺家很阔,有封地的,你一个当官的司马氏怎么跟我比,而这时候有人说他姓姜,那意思就是没有氏,现在没有地位。 所以在战国以前,男子称氏不称姓。 而且在那个时候,封地和官职都是可以子承父业的,老爹是司马,儿子也是司马,孙子也是司马,所以司马便成了现代意义的姓。 姓代表祖上阔绰,氏则需要有足够的地位,平民都无姓氏,也许有名字,但也就是什么“黑牙”,“白毛”之类的称呼。 祝平炎不能让自己的第一个追随者叫这种名字,所以他给女孩起了个名字,祝大鹅。 以女孩的智商来说,这个名字还是蛮般配的,不过女孩没见过鹅,当然也不知道呆头鹅的典故,所以对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异议,并且对自己有名字这件事非常高兴,所以很喜欢这个名字,逢人就自我介绍。 祝大鹅虽然是免费的劳工,但是再怎么说也得提供食物,而他的全部资产都在身上,要是没完成救人的任务,他自己的饭都没有着落,更别说再养一个了。 所以安顿好大鹅后,他就骑着马进了城,看看城里有没有什么法子可以赚钱。 刚一进城,就发现城门口有一个告示牌,上面挂着很多任务,大部分明码标价,也有几个任务是要面议的。 先秦时期肯定没有这种东西,更别说任务描述还是用简体字写的,这肯定是玩家独有福利。 他瞅了一眼报酬最高的几个任务,剿匪,夺回被抢走的货物,杀死水怪,都是战斗任务,而且每一个看起来都不简单。 剿匪和夺回被抢走的货物,应该都是和土匪干仗,难度恐怕不会比之前救人更低。 而这种任务的难度他已经尝试过了,偷袭解决了大部分人的情况下,还差点干不过三个土匪,破损的甲片还没修复,身上被青铜长枪刺出来的伤口也没有愈合,以少敌多这事还是少干为妙。 杀死水怪的任务倒应该是单挑,但问题是水怪是什么?是大鱼,蟒蛇,还是鳄鱼?在这个世界,甚至有可能是超过这些猛兽的怪物。 如果是某种怪物,那多半是没法打,不过若只是鳄鱼这种野兽,也许这笔钱可以赚。 倒不是说他有信心打败鳄鱼,而是人类对付野兽,未必一定要动刀子,总归是有很多办法的。 他一个现代人,凭智商碾压一只野兽,这过分吗?这不过分。 所以他打听了水怪出没的地点,然后骑着千里马哒哒哒的出了城。 任务地点并不是什么荒山野岭,毕竟这个年代人类还没有完全征服自然,荒山野岭里还是野兽的乐园,没人有闲工夫花钱雇人去深山里猎杀野兽。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平静的小湖,湖边有很多耕种到一半的农田,看样子是水怪影响了农耕。 祝平炎正想上前查看,他胯下的千里马却在原地踏步,不肯继续往前。 “是什么厉害的野兽?但如果只是野兽反而更好。” 他自言自语着,便骑着马退了回去,把马拴好后再步行过来,拖着长枪向湖边走去。 他本想着在湖边观察一下,看看所谓的水怪到底是什么,却没想到还没走到湖边,一旁的森林里便冲出一头黑熊。 这完全在意料之外威胁,吓得祝平炎心脏都漏跳一拍,又出现了之前的老毛病,浑身僵硬,无法动弹。 这种状况曾经困扰他很久,但是随着现实与虚拟的经验不断增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现过了,但这次的惊吓来得实在太过意外。 不说他这次来只是侦查,就没打算动手,就是动手,他防备的也是湖里,毕竟任务目标是水怪,谁能想到林子里忽然冲出这么个玩意。 二百八十五章 熊心 祝平炎的盔甲曾经完全抵挡了那些土匪的攻击,但是看着迎面冲来庞然大物,他一点信心都没有,所以他才会害怕。 害怕很正常,和疼痛一样,虽然是负面情绪,却是人体必不可少的,但问题是他害怕的方式不对。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遇到突发的危险时,都会有应激行为,这其实就是身体害怕你在关键的时候脑子不够用,提前编好了一套流程,到时候什么都不用想,按照这套流程走就行。 有些人在害怕的时候会丧失理智,这会让他们在面对不可战胜的敌人时,依然能殊死抵,虽然抵抗的结果往往还是失败,但终究是抵抗过了,有极小的希望成功。 有些人在害怕的时候会丧失勇气,即便有机会也会选择放弃,逃跑永远他们的第一选择,虽然这会让他们错过反败为胜的机会,但是这样可以让他们有更大概率存活。 而有些人没有这种应激行为,关键时刻需要他自行思考判断。 如这人聪明且思维敏捷,就能在危急关头冷静理智的做出最正确的选择,也就是所谓的临危不乱,这是天赋,羡慕不来。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没有应激行为也许并不是什么好事,也不算是天赋。 因为没有应激行为,就必须全仰仗大脑的思考,可对于自身素质不够的人,大脑根本无法在这关键的一秒内思考出办法。 聪明,且思维敏捷,缺一不可。 不够聪明,即使思维敏捷,也无法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也有些人实际很聪明,但是思虑太多,无法快速给出结果,在这种时候和笨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所以大部分没有应激行为的人,是算不上临危不乱的,他们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没有反应,是因为身体没有条件反射,脑子又不够快,所以整个人呆在那一动不动。 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冻结效应,在思考出结果之前,身体就想是冻结了一样,很多人都有这张种情况。 这和祝平炎很像,但并非一样。 所谓冻结效应,并不是身体真的僵硬不动,而是脑子反应不过来,没有给身体下达指令,所以大部分人的“冻结”时间都很短。 祝平炎的情况更加严重,他的身体僵硬不是思维冻结,而是真正的肌肉僵硬,就算他的思维恢复正常,清醒的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他的身体也无法响应。 无论是逃跑还是疯狂,亦或者交给大脑自己思考,都是在求存,像祝平炎这样浑身僵硬,却更像是求死。 对于这种现象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这不是在求死,而是在装死,很多时候相较于惊慌失措,装死反而能幸存。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群体创造的弃子。 众所周知,我不需要跑赢狮子,只需要跑赢其他人就行。 当群体遇到危险时,丢出一个弃子,反而能让大部分人活下去。 这种说法其实不太符合进化论,不过对于祝平炎来说,或许更适合点。 “可是我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就算是弃子,也没有任何价值啊。” 就像是抗争命运一般,他竭尽全力的嘶吼,不甘于像木头一样被吃掉,想要尽力抬起手里的枪,可还是没能成功,那头熊跑的太快了。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相较于人,熊其实并不笨重,它的短跑速度比人类的极限还要快,短短四十多米的距离,三秒就跑过来了,这个时间还不足以让祝平炎恢复正常。 但是祝平炎这一声嘶吼还是救了他的命,因为那头熊被他这一声大吼镇住了,主动停了来。 在人们的想象中,野生动物应该是凶残且无畏的,但实际上即便是熊这种大型食肉动物,也非常谨慎。 人受伤了还能去医院,还能有亲人朋友的陪伴照顾,即便是古代,断手断脚却存活下来的也大有人在。 可对于熊这种单打独斗的野生动物来说,受伤了只能自己抗,如果受重伤,可能会有好几个月只能躺在树洞里等待伤势恢复,若是储备的脂肪不够,就必须拖着受伤的身体觅食。 熊也可以吃素,捕猎对它并没有那么重要,但这可不仅仅是捕捉不到猎物这么简单,它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在它身强体壮时,没有动物敢于招惹它,但若是它拖着受伤的身躯四处游荡,便可能变成老虎的一顿饱餐。 这个道理对老虎其实也一样,虽然熊几乎无法捕猎老虎,但是老虎没有熊那么厚的脂肪,不可能躺着几个月等伤势恢复,而且它也是纯粹的食肉动物,不能捕猎,就只能等着饿死。 而人类本身就是大型动物,又是直立状态,看起来就不太好惹。 祝平炎若是转身逃跑,这头熊就会进入捕猎状态,肆无忌惮的追逐,而他这一声吼,让熊进入了两强相争的对峙状态,相比于捕猎,自然要更谨慎一些。 但其实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遵从身体本能,一动不动站着,然后在保持警惕的情况下慢慢后退,大概率是可以存活的,这个概率主要取决于对方饿不饿。 像祝平炎这样大吼大叫,固然也能让熊警惕,但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很显然,人和熊的体格还是有很大差距的,熊或许有所顾忌,但是没道理害怕,面对人类的挑衅,它自然也不会退缩。 两强相争,也肯定是要打一场的。 所以熊虽然停了下来,但是并没有离开的打算,而是也回以吼叫,它的吼声就要比祝平炎有威慑力多了。 吼完之后,它就开始试探着接近,然而它的假想敌祝平炎,却依然一动不动的站着,这就让熊产生了疑惑:这小子真这么厉害,他怎么不怕我? 它挥舞着前爪,像扫地一样江地上的杂物统统拍飞:你怕不怕,你怕不怕,我这么猛,我自己都怕。 然而祝平炎还是一动不动。 这下熊终于怒了,你丫的敢无视我?它猛地扑了上来,打算一口咬死祝平炎。 而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祝平炎也终于艰难的完成了一个动作:调转枪头,对准那头熊。 他根本没有力气刺,但是那头熊自己冲了上来,只要能握紧枪,应该就可以凭借熊自己的冲击力戳穿这头熊。 但是很显然他想多了,熊的智商是不如人类,但也不是傻子,明晃晃的枪尖摆在那,它非要往上撞一下? 在撞上枪尖之前,熊一个急停,然后退开两步,躲过了祝平炎慢吞吞的刺枪,继续和祝平炎对峙。 这时候它好像明白了什么:难怪他胆子这么大,原来长了这么长一根角。 它心里想着,这怎么办啊,这么长一根角扎我身上肯定很疼,但是他吼我,他敢吼我,我要是不拍他,岂不是很没面子? 这时候它想起了曾经和鹿打架的情况,既然正面不好上,那就绕到他屁股后面拍他,他屁股上总没长角吧。 就在这头熊踟躇的时候,祝平炎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恢复灵活,起码稍微挪动一下脚步是可以的,所以熊绕圈,他也绕圈,始终将长枪对准那头熊。 这头熊发现没有什么好机会,终于忍不住了,一边嘶吼一边靠近,那庞大的身躯配合着吼叫,压迫感很足。 如果是以前,祝平炎大概会再次害怕到不能动,就像以前他一听到枪声就僵硬,没有所谓的恢复时间,因为刺激是持续性的,枪声不停,他就无法恢复。 但是经历过这么多事,他早已非吴下阿蒙,生死战打过那么多次,即便战力悬殊,他也敢去尝试,不再会因为战斗本身而害怕。 最开始这头熊突然出现,着实吓得他够呛,但之后这种恐惧就飞快消散了,所以他的僵硬只在最初的时候有,后面是在持续性的恢复。 幸运的是,在即将与巨熊真正决战之时,他已经恢复正常,不幸的是,他本不至于和一头熊对战。 看着不断靠近的巨熊,他握紧了手里的长枪,直到巨熊已经挥舞爪子拍打枪头,他终于用尽全力的刺向巨熊的脖子。 然而熊皮实在太厚,他的青铜长枪也没有那么锋利,没能立刻刺穿,更像是顶着熊皮。 皮肤是可以活动的,祝平炎的本意是刺穿这头熊的咽喉,但是由于没能第一时间穿透,熊皮便向一旁歪了一下,枪刺的位置也便歪了,虽然最终还是刺穿了熊皮,但是没有起到致命一击的作用。 这蓄谋已久的攻击,不仅没能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反而让祝平炎陷入极度不利的状态:巨熊更加愤怒;他的枪势已尽。 青铜长枪再怎么说也是金属武器,比鹿角这类东西锋利多了,所以祝平炎觉得这一击毫无效果,但是对这头熊来说,这一击的杀伤力超乎它的想象。 熊其实和人一样,不同的熊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熊,在面对相同情况时也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这头熊便是比较莽撞的性格,吃痛之后不假思索的一掌拍向枪杆。 二百八十六章 倒影 表演用的枪杆往往很细,轻易就能弯曲到很夸张的弧度,实战用的枪杆其实很粗,而且很硬,别说刀剑,用斧子也不一定能一下砍断。 但在这只巨熊的拍击下,枪杆几乎没有什么抵抗之力,瞬间就断了。 祝平炎刺出这一枪就知道不妙,急忙收枪,但只收回来了一根木棍,枪头还插在巨熊身上。 这下他有些慌了,用一根木棍和熊搏斗,那简直就是找死,一棍抡在熊脸上,然后撒手就跑。 手持冷兵器的人类战斗上限很高,在有金属武器的情况下,和熊单挑也并不是不可能赢。 但问题是,有人能做到,和自己能做到,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一个经验丰富,武艺高强,且身强体壮的人,或许可以用长枪击退甚至击杀一头熊。 但是祝平炎的武功都在拳脚上,对兵器并不精通,而且根本没有用长枪和熊战斗的经验,他打输了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所以他其实也想好了退路,此时丢了枪杆,立刻就跑向旁边的一棵树,然后快速爬了上去。 刚刚他已经见识过这头熊的速度,赛跑恐怕是没什么希望赢了,所以选择了爬树。 作为一个农村长大的娃,爬树偷桃那是专业水准,所以三两下就窜了上去。 并非所有熊都不会爬树,黑熊这类体型较小的熊经常会爬树躲避老虎,但是棕熊这种体型巨大的熊是不会爬树的,可能是不需要爬树,但更可能是因为太重。 可是这头比一般棕熊更大一些的熊,竟然也会爬树,虽然爬得慢,但是哐当哐当也上来了,吓得他赶紧又往分枝上爬。 这次熊倒是爬不上来了,因为它的吨位摆在这,树枝根本承受不了它的重量。 但是祝平炎已经彻底把这头熊惹怒了,即使它爬不上这截树干,也不打算放弃,不断用宽大的熊掌拍打树枝,他死死抱着树枝,才没有掉下去。 这截树枝本身就不粗,被这熊拍了几下,很快就折断了,祝平炎抱得再紧也只能跟着树枝一起掉下去。 好在树枝毕竟不是被斩断的,折断的树枝还有半截连在树干上,所以祝平炎并没有掉在地上,而是抱着树枝在空中当秋千。 这必然不是长久之计,只不过祝平炎在这一系列的大起大落中思绪混乱,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下意识便是抱紧树枝。 在空中荡了一秒之后,他才反应过来,看了看与地面的距离,大概四五米的样子,果断放开手,直接跳了下去。 由于是在空中荡来荡去,落地的时候有水平方向分力,他脚下没站稳直接趴地上了,不过不影响连滚带爬的逃。 那头熊还不敢从这么高的地方直接跳下来,所以只能顺着树往下爬,这给了祝平炎逃生的机会。 靠他自己的速度肯定是没法逃的,就算现在领先一点,后面肯定还是会被追上,所以他慌乱中也向前扫了一眼,想找到自己的马。 载着人的马不一定能跑过熊,但他的马可是千里马,应该没问题不吧?只能期望它没问题了。 可是他看了一眼,两眼,根本没找到拴马的位置,回过头一看,才发现他跑错方向了,他前面是那片有水怪的湖。 事到如今,再回头已经不可能了,他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期望这头熊是个旱鸭子,让他能躲进湖里。 至于湖里的水怪,暂时已经没法考虑了。 一开始他还想先到水边看看情况,但是那头熊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眼看着就要追上,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能纵身一跃入水中。 万幸那头熊真的是旱鸭子,见祝平炎跳入水中,脚步便慢了下来,在湖边踌躇了一会,一身不吭的走掉了。 - 祝平炎松了一口气,然后又赶紧提起心观察四周,湖水清澈,能看到四周什么都没有,他这才彻底放心。 上岸之后,他沿着湖边转了一圈,湖水清澈见底,连鱼都没有几条,更别说什么水怪了。 他以为这片湖是龙潭,结果旁边的森林才是虎穴,对古人来说,一头熊也能算是山精妖怪了。 但任务不是剿灭水怪吗?古代人就是再蠢,也不该把熊形容成水怪吧? 可这水面清澈见底,除了他的倒影和几条小鱼,别无他物。 等等,他的倒影? 祝平炎悚然一惊,湖中的倒影不是他,是一个陌生人! 不过很快他又想到,这里不是现实世界,也许他在这里就长这样呢,他那屋子可没镜子这种东西,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长啥样呢。 他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有些疑惑,我感觉我的胡子没这么长,然后细看水中倒影,面色忽然一变,赶紧想要站起来逃开。 刚刚他伸手摸自己的胡子,可水里的倒影却没有动,这玩意指定不正常啊! 然而他膝盖还没伸直,水里便伸出两只手,一把将他扯进了湖中。 他试图用拳打,用脚踢,对方却根本不需要防御,水本身便将这些攻击化为乌有,最终打到对方身上的力道像是按摩。 而这些攻击都在剧烈消耗他的氧气,正常人就算是毫无准备,憋气一分钟也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仅仅二十秒,他就已经有了窒息的感觉。 好在相比于一般的溺水者,他还算冷静,立刻放弃的无用的反抗,努力憋气,并且观察情况。 水怪没有攻击他,也没有将他往水底拉,只是带着他水平游动,弄清楚这点之后,他立刻转头四处看,暗一些的是水底,较为明亮是水面。 找到上下之后,他用最后的力气向上游,努力把头露出水面,狠狠的吸了一大口气。 他已经准备好再次被拉入水下,正苦思冥想着怎么在水中和这只水怪搏斗,那水怪却放开了他,并且游到一米之外,然后竟然开口说话了。 “我也是人,只是与鲛人相爱,从此只能生活在水中。” 这人的声音很奇怪,像是很久没有说话,磕磕绊绊,又像是失聪的人在说话,口音古怪,吐字不清,而且说完这句话,他又潜入了水底。 这人身形样貌确实是人类,但是祝平炎不清楚这人说的是不是真的,亦或者是水怪拟态成人形欺骗他? 两种情况好像都说的过去,又好像都说不通。 如果这东西是人类,为什么要偷袭他,将他拖到湖中央?人类有复杂的语言,完全可以通过说话把一切都沟通清楚。 如果这东西是水怪,何必要伪装成人类欺骗呢,在水中他毫无抵抗之力,水怪完全可以轻松的杀死他,甚至不需要动手,把他拖入深水,他自己就淹死了。 所以他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在心里盘算对策。 如果这东西是水怪伪装的……不,这东西是水怪还是人类其实不重要,无论它是水怪还是人类,既然他肯沟通,就说明肯定有所求,也无论他是水怪还是人类,既然他出手偷袭,就不得不把他当做敌人考虑。 所以,无论他是水怪还是人类,无论他是否有恶意,当下的因应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沟通确定他的要求,并且以此为底牌博弈。 考虑清楚这些之后,祝平炎笑着回答:“原来如此,刚刚真是吓坏我了,还以为要死在这,这种玩笑以后可千万别开了。” 对方是人还是水怪都不重要,那既然他说自己是人,就当他是人好了,不用在这个问题上追问,也不用纠结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拖下水,现在最重要的是确定他为什么要沟通。 水怪本来还打算解释一下,见祝平炎似乎过于豪爽,一点也不计较之前的事,也就没有再提,如祝平炎所愿的转移的正题上。 水怪浮上水面又说道:“实在是有事相求,不得已而为之。” 祝平炎当即一拍胸脯:“有什么事尽管说,能帮我一定帮。” 水怪似乎很单纯,相信了祝平炎的人设,长舒了一口气后说:“我希望你能挖一条水渠,从这里通向大河,我知道……。” “没问题!”祝平炎满口答应。 水怪愣了一下,似乎有些疑惑。 这时候祝平炎才察觉到自己答应的太干脆了,干脆到脱离了豪爽的程度而让人怀疑,他赶紧装傻补充:“不是我吹,我的力气可大着呢,挖条沟而已,轻轻松松。” 水怪叹息着说:“你想的太简单了,这里距离大河十几里呢,哪是一个人能挖得来的。” 祝平炎装作迟疑的说:“那怎么办?” “你可以多请些人来挖,钱不是问题,等到挖通了,我十倍补偿给你。” 祝平炎高兴的说:“就这么件小事还有钱拿,兄弟真仗义啊,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水怪露出欣喜的笑容:“钱财对我来说只是无用之物,兄弟如果能帮我这一次,以后缺钱了尽管来找我。” 无论他是水怪还是永远不能上岸的人,钱财确实时候身外之物,可问题是既然他无法上岸,钱又从哪来呢? 但是这些问题对于祝平炎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他费尽心思博弈所争取的不是利益,而是当前形势上的优势。 哪怕水怪许诺千金万银,哪怕他现在真的很缺钱,这种许诺都毫无意义。 他需要的是扭转当前劣势,让水怪放他回到岸上,或者能通过对话抓住水怪的命门。 总之,无论用什么方法,最终需要让双方平等对话,在此之前的所有利益谈判都毫无意义。 从现在的趋势看,水怪很可能会无条件将他放回去,他也就不多此一举的刺探水怪的弱点了,对所有要求都是满口答应,只希望水怪能尽快放他走。 二百八十七章 鲛人 由于祝平炎的极度配合,双方的交谈气氛很融洽。 很快祝平炎便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兄弟既然说钱给够,那还有什么好说的,现在我就回去找人,明天就开工。” 说完他转身就往岸边游,连招呼都没打,像是过于专注某一件事,导致忽略了其它东西。这也符合他建立的莽撞人设。 此时他的外在表现很轻松,实际上却紧张的要死,前面伪装了那么多,胜败就看这一下了。 如果他能成功返回岸上,最差也能毫无损失的离开,说不定还能捞一笔。 但万一这只水怪看出异常,不肯让他回去,或者有什么恶毒手段来反制他,那他就很可能折在这了。 就在这时候,水怪按住了他的肩膀:“你心跳得好快啊,没事吧?” 他迅速思考了一秒,然后转过身说道:“我又不是你,在水里游很累的。” 水怪思考了两秒,然后恍然大悟状:“也对,是我疏忽了,这样吧,我送你回去。” 其实祝平炎并不想让他送,不过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也没办法拒绝,只能勉强点了点头。 然后水怪便拎着他风驰电掣般到了岸边,确实比他自己游省力多了。 脚踏实地之后,他的信心又回来了,如果水怪真无法上岸,此时他就已经安全了。 不过也不能排除水怪骗他的可能性,所以他没有立刻翻脸,而是叫住了准备回去的水怪。 “和鲛人相恋,为什么会让你变成这样? 现在他已经安全了,那就该重新谈判,而在谈判之前,他必须搞清楚谈判对象的身份。 水怪苦涩的摇了摇头:“相爱……只是委婉一点的说法而已,其实不过是段孽缘。” 接着他便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讲得非常详细。 很多年前,可能是十年,也可能是五年,之所以波动这么大,是因为在他入水之后,对时间就没有什么概念了,不知月圆或缺,亦无春秋冬夏,自然也就不清楚过去了多少年。 他本来还想问祝平炎现在是何年月,以此计算时间,但这就问到祝平炎的知识盲区了,只能解释说这些不重要。 他想了想,也觉得确实不重要,便继续说当年的事。 原本他在海边以打鱼为生,据说他自己说,他的捕鱼技术高超,是当地的名人,不过结合之后的事,祝平炎觉得这并不可信。 在最后一次出海的时候,他被卷入了风暴中,迷航到了一片古怪群岛,这里星罗密布着许多岛屿,很多岛屿之间仅仅相距一百多米。 按说这种地形,岛与岛之间的海域应该遍布暗礁才对,但实际上这些水路畅通无比,就像是有人勤勤恳恳的将所有水路打通了。 而这个勤勤恳恳的人,应该就是鲛人。 按照他的说法,鲛人淫乱不堪,无比渴望男人,所以才打通了这些水路,让渔民可以畅通无阻的到达,好与这些渔民肆意交合。 可惜他当时并不清楚鲛人的秉性,看到她不着片缕的从水中升起,那绝美的容颜,还有挂着水珠的诱人身躯,立刻就把他迷得失了魂魄。 “她当时好像还说了什么话,不过我没有听进去,但多半也是些勾引人的话。” 这家伙对鲛人似乎有很大怨念,只要提到鲛人,就没有什么好话。 祝平炎刚有这种想法,这家伙就开始夸鲛人,时隔这么多年,他对当时的情况依然记忆尤新,在这段回忆中,他用了无数个词来夸奖鲛人,也用了无数个词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就像有根舌头伸进了脑袋里刮着骨头,难以形容那种感受,既明明无比柔软,却强烈到让人颤栗。 他还想再仔细叙说当晚的情况,祝平炎赶紧打断他:“按照你的说法,她身上没有鳞片,而且长得也和人类完全一样,你是怎么知道她是鲛人的?” 他如实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鲛人长什么样子,但是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长长的,直入深海的蛇尾,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鲛人吧,不过她的尾巴上没有恶心的鳞片,和所有女人的皮肤一样光滑且柔软……” 说着说着他的话题又歪了,祝平炎实在不想听他描述异种族春夜,不得不强行中断:“你能不能说点18岁以下的内容,我对鱼人的下三路并不好奇。” 水怪茫然了一下,他并不能完全理解这番话,但是也大概知道祝平炎的意思,所以有些羞愧的潜入水中,过了几秒才再次浮出水面说道:“总之,就是这样,你明白的,我爱上她了。” 此时鲛人告诉水怪,有办法可以让他永远留在水中,代价就是从此和鱼一样不能上岸。 当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只要能和她在一起,永远生活在水里又何妨。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别说永远在一起,第二天鲛人就已经不知所踪,他在那片海域苦苦寻找,却怎么也没法找到她。 直到几个月之后,他发现这里又出现了一艘渔船,对找到鲛人彻底绝望的他,决定跟着这艘渔船返回家乡。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怎么找都找不到的爱人,在新渔船出现后就迫不及待的出现了,和当初一样不着片缕的从水中升起,娇媚的看着渔人,而渔人的反应自然也和他一样。 之后会发生什么,自然也不必多说。 他愤怒的离开了那片海域,独自在大海里游荡,不过几个月之后,他还是忍不住回来,想着也许有什么误会,或许那个女人不是当初和他在一起的鲛人,也许所有鲛人都长得一样? 怀揣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自然也不会得到任何正面结果,他依然找不到鲛人,直到他去附近的海域抓来了一个男人。 说到这里他冷笑起来:“果然她又出现了,对我不闻不问,只专心的勾引那个她还没尝过的男人,其实这时候我就应该明白,就是她,否则她为什么会无视我呢。” 他叹息了一身,以悲哀的语气说:“但我当时还是不死心,就在旁边一直等着,等到他们结束,那个男人昏昏睡去,而她则像当初对待我一样,抛下那个男人沉入深海,我想追上去问个究竟,但是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更没有回答我的任何问题。” “可笑的是,我当时还在想,如果她解释不清楚,我绝不原谅她。”他再次沉入水下,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浮上来说道,“这就是我的故事。” 现在祝平炎倒是真相信他是个人类了,毕竟水怪应该不会写小黄文,就凭他对鲛人下三路的执着,就可以肯定他的身份了。 不过祝平炎还是有问题:“可按照你说的,你不是应该在海里吗?怎么会在内陆的一个淡水湖里?” “哦,被洪水冲过来的。” 祝平炎无语:“对于我俩之间的交易,这件事难道不是最重要的吗,你就一句话带过了?” 水人浮出水面,叹息着说:“也没什么好说的,常在岸上的人想下海,常在海里的人自然就想上岸,海里一个人都没有,待久了也很无聊,所以我就顺着大河逆流而上,到内陆来看一看,结果碰上了汛期,就游到这里,只是睡了一觉,水竟然就退了,我也被困在这里。” 确定这是水人而不是水怪后,祝平炎对他的预期好了很多,接着询问:“你刚刚为什么要偷袭我,有什么话直说不就好了?” 水人有些疑惑,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我都打算解释了,你说这是个玩笑,我才没有解释的。 不过常年的独处,让他的心思非常简单,没有多想,直接解释起来:“唉,我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但是那些人要么惊叫着逃走,要么就攻击我,根本没人愿意好好听我说话。” 水人的外貌大部分还是人类,但是也多了些非人特征,比如手脚鳍化,身形更趋于水生动物,肤色也和正常人有一点区别,再加上从水里出来,说话声音也很奇怪,被攻击倒也很正常。 “我在水里说话你们是听不到的,我只能出水说,但是我出水说话就像你们在水里说话一样,很难受而且很不方便,何况就算在水里,我也很久没有说过话了,所以没法很快把事情解释清楚,只好把你拖到湖中央,那样你才能慢慢听我说。” 祝平炎仔细想了想,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终于可以初步确定水人并无恶意,这只是一场交易。 于是接下来就该谈谈交易的具体内容了。 交易条件方面,祝平炎并不打算推翻重谈,水人已经很厚道了。 即使之前祝平炎只是个无情的点头机器,无论什么条件都满口答应,但是水人依然许诺了丰厚的报酬,全程都在强调,我有多少钱,就会给你多少钱。 当然,水人这么大方,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钱对他确实没什么用,所以在只付出金钱的时候,他不必那么计较多寡,全给了就是。 不过祝平炎也不是贪得无厌的人,能互利互惠,何必一定要竭泽而渔呢,如果能得到一大笔钱,他就已经很知足了。 但问题是他能不能得到这笔钱。 ” 二百八十八章 因果 水人或许没有恶意,但是不是在诓他白干活? 做生意,不给定金已经很不稳当了,怎么也得把对方的情况挖清楚。 “我还有一个问题,你在海里也不做生意,怎么会有钱呢?不会是用鱼给我当报酬吧?” 水人叹息了一声,感慨这人上岸之后怎么就变得婆婆妈妈,之前在水里的时候多干脆。 虽然他说话很不方便,但是有求于人,也只能继续解释:“现在想通了,才觉得钱不重要,刚下水的那段时间,还是很看重钱财的,到处去挖沉船,得到了很多宝贝,都被我藏在海中的一个洞穴里。” 说到这里他有些惆怅:“一开始那个洞穴算是我的家,我堆砌了很多财宝,但是到后来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根本就不需要家,走到哪里,哪里就可以安家,只是无论走到哪里,好像都不再适合安家了。” 祝平炎很能体会这种感受,于是安慰道:“别担心,这个世界很奇妙,既然有办法让你变成这样,或许也有办法让你恢复。” 谁想水人却皱着眉头说:“其实我还是更希望她能回心转意,能和她一起生活在水里也不错。” 祝平炎翻了个白眼,这老色批没救了。 - 这次谈判至此也就愉快的结束了,祝平炎正打算回去,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你要回到大海才有钱,也就是说前面需要我垫付挖沟的工钱?” 水人点了点头。 祝平炎长叹一声:“可是我身上半个子都没有,拿什么垫付。” 水人愣了一下,然后疑惑的问:“你生活在陆地上?” 他的意思是,我生活在水里,所以身上一点钱都没有,你生活在陆地上,没有钱是咋活的? 祝平炎等了好久才尴尬的说:“因为一些意外……总之我就是没钱,现在只有一栋破房子和几天的粮食,变卖家产都不够。” 即便是现代房价那么离谱的情况,村里的房子也不值钱,何况是古代,房子的主要价值就是房子本身,而他那屋子破成这样,送都不一定能送出去。 水人只能叹息一声:“唉,那我还是找别人吧。” 眼见水人要钻入水中离去,祝平炎高声喊道:“不用找别人,我可以帮你。” 水人转身,投来疑惑的目光,而祝平炎哪有什么办法,只能磨磨蹭蹭的说:“或许你不知道,这周围都是良田,因为你吓到人,现在已经没人敢来耕种了,所以官府打算把你铲除掉,应该就在这几天了。” 这话也是半真半假,确实有人发告示想铲除他,虽然肯定也是个有钱人,但并不是官府的意志。 而水人听了祝平炎添油加醋的话,也是吓得不行,虽然他在水中很强大,但若是官府真下决心要铲除他,也无非像是敲碎一块比较重的挡路石而已。 且不说放干湖水,箭雨弩车这种凡人就可以用的法子,只要抽几名水系天骄过来,灭掉他也很简单。 水人急的爬上岸来,抓住祝平炎的手问道:“那该怎么办啊?” 祝平炎有些诧异:“你能上岸?” 水人倒是不以为意:“你能下水,我自然也能上岸。” “那你直接走过去不就行了。” 水人怒道:“你还能游泳呢,为什么还要坐船,碰见水直接游过去不就行了,我在岸上没法呼吸!” 他情绪比较激动,又一直在说话,很快就喘不上气了,又扎进水里,把气喘匀了,才再次出水。 祝平炎却是因为他的话而灵光乍现:“我们下水要坐船,你上岸可以坐车啊?” 水人原本不算太着急,他只是被困在这里太无聊,这么小一个湖,简直像是坐牢一样。但是现在听了祝平炎的话,他竟然有性命之忧,一下子急的乱了分寸。 “船是飘在水上的,人又不在水里,能和车一样。” 祝平炎却已经有了主意,笑道:“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潜艇,可以让人在水下活动,同样的原理,可以在车里装上水,你不就能在空气里活动了吗。” 水人这才想明白,不过他想的没祝平炎那么复杂:“对啊,就想养鱼一样,只要把我运到大河里就行,不需要挖沟!”水人哈哈大笑起来。 既然官府没几天就要过来剿灭他,那他挖沟的计划不管找谁都没有意义了,因为不可能有人在几天就挖好一条几十里的水沟。 但现在就不同了,只要有一车水,他立刻就可以离开这里,不管能不能到大河,起码命是保住了。 祝平炎也是一愣,对啊,好像也没他想的那么复杂,由船联想到潜艇,再由潜艇联想到陆上水艇,其实就像运鱼一样把水人运过去就行。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明明最简单的答案就在眼前,却要绕一大圈才能找到。 不管过程怎样,能找到答案就是好事,祝平炎立刻回去筹措这辆水车。 但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轻松,他本以为找一个木桶,然后借一辆木板车,用他的千里马拉着就行。 然而别说木板车了,就连能装一个人的大木桶他都没借到。 他虽然来自这个村,但这里的声望几乎为零,没人愿意相信他也很正常。 在他找了好几家都被拒绝之后,只能尴尬的站在村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其实不止他尴尬,被他借东西的人也很尴尬,虽然没见过几面,但好歹也是同村人,小事也就帮了,只是没想到祝平炎会这么没分寸。 虽然祝平炎也是农村长大的,但也因此他受到了现代价值观的影响,认为木板车不值钱,毕竟他也不是流民,就住在村里,肯定能借来。 但是在这个年代,木板车也是非常珍贵的东西,甚至比他那个泥土和稻草堆出来的破旧房子还值钱,大部分人都没有,就算有也不愿意借给他。 就在祝平炎手足无措的时候,之前他帮过的那个老头走了过来,说他愿意帮祝平炎筹措这些东西。 祝平炎只能庆幸救人的任务没有先谈价格,否则他要是知道任务报酬只是些食物,大概就不会去做这个任务了。 毕竟对他来说,这只是些虚拟人物,更何况他在这里的利益,直接关系到他在现实中的生存,不可能冒着身命危险去做善事的。 这就是所谓的因果吧,当时的他对于老人来说就是一根救命稻草,现在换老人来雪中送炭了。 在他的连番感谢中,老人帮祝平炎做担保,让他借到了车和木桶。 也幸好他有马,否则要是借牲畜,恐怕有老人的担保都不够,在这个时代,大型牲畜可是一个家庭的命根子,相当于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口。 - 有些事情想象起来很简单,但真做却千难万难,因为想象往往会忽略很多细节,但现实永远不会忽略任何细节,但凡有一点点顾虑不周全的地方,都会被现实精确的找到,然后狠狠的打脸。 当祝平炎赶着车来到湖边,把木桶扔进水里装满水,然后让水人爬进去,整个人就尬住了。 这么一大桶水,里面还装着个人,要怎么抬到车上?别说抬到车上了,他和大鹅忙活了半天,连岸都上不去,一出水这桶就重得和山一样。 最后水人也下来帮忙抬,三个人才勉强把木桶抬上岸。 按体积算,这桶得有一两吨重,祝平炎也就是正常成年男人的体力,大鹅一个未成年少女,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主要出力的还是水人。 但问题是上岸之后,水人的力量骤减,他虽然还能在陆地行走,但是他的脚已经不适应在陆地上承重了,而且他无法呼吸,又能使出几分力气呢。 所以三个人盯着那个大木桶发呆。 “在水里我一个人就能搞定这个桶,但是在岸上我实在没法用力,你们不是岸上人吗,怎么在水里和岸上都不行!” 祝平炎也是羞愧万分,只能找借口:“我的身体出了些问题,要是以往,我一个人就能抗起来。” 水人白了他一眼,吹啥呢,我曾经也是人。 大鹅愤愤不平的说:“等我长大了,我一个人也能抗起来!” 祝平炎白了她一眼,吹啥呢,我就是大人。 这时候水人忽然说:“既然我在岸上没法发力,要不我们干脆把车放水里,然后直接在水里装车,拖到岸上?” 祝平炎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实在天才。 在水里装车,水人可以发力,千里马也可以发力,这两个非人类才是主力,他和大鹅看戏就行。 三人一致性通过,然后就是执行,最后歇菜。 岸边的泥土太软,车陷进去了。 千里马的蹄子蹬冒烟都没能把车拉上去,最后即使卸了水桶,还是要让水人帮忙才把车推上去。 祝平炎鄙视的看着水人:“吹啊,你在水里不是神力无穷吗,怎么没把车子推上去?” 水人在湖里吐泡泡,假装没听到。 祝平炎想到了前世车子陷住的方法:“要不我们用木板铺一条路出来,只要车子不陷入淤泥,你和我的马肯定能行。” 水人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实在天才,只要铺上木板,淤泥的问题就被轻松解决了。 只不过,到哪去找这么多木板呢? 二百八十九章 大河记 就在祝平炎和水人商讨该怎么筹备木板的时候,大鹅说道:“推车实在太累了,要不我们费点事,往桶里面装水吧。” 祝平炎和水人都没太听懂她说的是什么意思,疑惑的看着她。 大鹅指着一旁的水瓢:“就用那个装吧,一瓢一瓢的装虽然慢,但是我实在推不动了。”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大鹅的意思是先把空桶装车上,然后用瓢一点点把桶装满。 这个方法实在太简单,以至于大鹅从来没觉得这两个大人想不到,她只是以为两人想省事,不想这么一瓢一瓢的慢慢舀。 祝平炎和水人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解释,自己是真没想到这个法子。 最终还是祝平炎脸皮厚一点:“唉,既然你实在累了,那慢一点就慢一点呗,谁叫我心疼你呢。” 他说完,见水人蹲在一旁神情古怪,以为是在嘲讽他不要脸,便踢了一脚:“看什么呢,赶紧帮忙啊。” 水人扭扭捏捏的上岸,然后坐到木桶里,接着他的身体就不断往外渗水,很快就将整个桶装满了。 祝平炎和大鹅都惊呆了,大鹅手里的瓢不自觉掉了下来:“仙,仙人!” 祝平炎对水人能用异能并没有太惊讶,他惊讶的是:“你早干嘛去了?跟我们一起抬桶,显得你力气大?” 水人小声辩解:“这能力也没什么用,我好多年都没用过了,一时间也没想起来。” 祝平炎还想再说什么,水人便说道:“再说,一开始我俩不都是一个思路吗,谁也没往这个方向想过啊。” 这下祝平炎也不说话了,决定不计前嫌,继续送水人去大河。 但是有些问题,就算最初没遇到,也并不代表它就消失了,在你以为一切都将顺利的时候,它可能就突然蹦出来,打你个措手不及。 那头熊又出现了。 在赶着车过来的时候,祝平炎就考虑过那头熊的问题,所以这次他把大鹅带了过来,还特意做了一些投掷用木矛,专门用来驱赶这头熊。 但是他们过来的时候这头熊并没有出现,反而是现在蹦出来了。 祝平炎立刻按照原本的计划,让大鹅赶车,自己一手扶着车,一手拿着木矛,等待巨熊靠近。 祝平炎手里的投矛只是木头简单削制,本来就扔不远,他也不是投掷高手,所以一直等着,直到巨熊冲到二十米内,一两秒就要扑过来的时候,他才奋力扔出投矛。 除非刺中眼睛,否则木矛肯定无法给这头熊造成太大伤害,但是怎么也得疼一下,这时候祝平炎再扔第二根,第三根,就算无法命中要害,应该也能起到驱赶的效果。 但是和原本计划不同的是,他忽然手软了。 很多人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抬过重物之后休息了一段时间,会误以为自己已经休息好了,直到再次用力,才会发现自己已经没力气了。 他也是这样,直到他扔出投矛,才忽然感觉手臂酸软使不上劲,木矛虽然扔出去了,却绵软无力的落在那头熊的跟前。 一股凉气瞬间从祝平炎的脊背直冲脑门,以这头熊的速度,恐怕他扔出第二根木矛的时候,它已经冲到跟前了。 木矛的杀伤力对熊来说太小了,只能在远程战斗的时候用来驱赶,如果近身靠这东西和熊搏斗,那只能葬身熊腹了。 所以祝平炎没有再拿木矛,而是直接拔出了腰刀,准备殊死一搏。 但是那头熊却没有扑上来,而是停了下来,小心的观察木矛。 它并不是害怕祝平炎投掷木矛这件事,它警惕的是木矛本身。 这头熊完全没有投掷武器的概念,这根木矛忽然飞过来,它便认为是木矛在攻击他,所以小心的观察这种从没见过的东西,害怕这个会飞的东西忽然跳起来打它。 更重要的是,这个长得像木头但是能飞的东西,完全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看了半天,又小心的用爪子碰了一下,终于确定这就是一根木头,然后才想起来要弄死祝平炎。 这时候祝平炎已经跑出一百来米了,它象征性的跑了两步,就放弃了追逐。 - 祝平炎把腰刀插回鞘中,先是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便怒骂道:“这个狗东西,下次一定把它给炖了。” 大鹅脸色煞白,颤抖着问:“那是什么妖怪?” 古人虽然有更多机会和野兽打交道,但平均而言,对野兽的了解未必比现代人更多。 现代人虽然脱离大自然,但信息实在太便利,就算是小孩子,看看动物世界也知道熊长什么样子了,更何况还有动物园。 但是在古代,除了那些山民猎人,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熊,又没有照片可以看,只能听其他人描述,对野兽的认知很模糊而且错漏百出。 大鹅自然也没见过熊,甚至听都没听说过,乍一见这凶残的庞然大物,便以为是什么妖怪。 祝平炎怕她吓出什么毛病,便安慰道:“那不是妖怪,只是一种叫熊的野兽,我告诉你,它的肉可好吃了,等我身体恢复了,我把它宰了给你炖熊掌。” 果然一说它能吃,大鹅就不害怕,高兴的问:“那你什么时候能恢复?” 这时候水人来了个马后炮:“它要是敢来,我现在就能把它炖了,以前它被我打得老惨了,都不敢到湖边来喝水。” 大鹅觉得水人是河神,所以对他的话深信不疑:“真的吗,那我们回去吧,我想吃熊掌!” 水人一下子尬住了,他倒是没说谎,之前祝平炎逃到水里,那头熊之所以不敢追击,就是害怕水人。 可现在水人是什么处境,他是一条上岸的鱼,泡在桶里面续命,就这还想吃熊掌,做梦呢。 水人扭头看向祝平炎,希望他能给自己解围,但等到的只是祝平炎的嘲讽:“哟,这么厉害呢,我也沾光吃一回熊掌呗。” 给水人膈应得想爬出去揍他。 这两个在这阴阳怪气的互怼,却没想过驾车的那位是个实在人,大鹅立刻停了车,对千里马说道:“小马小马,我们回去吃熊掌,一人一个!” 祝平炎和水人大惊,顾不得阴阳怪气了,一齐拦住大鹅:“算了算了,放它一回,上天有好生之德。” 在两人的轮番劝说之下,大鹅含泪放弃了熊掌,一边赶车一边不满的嘟囔:“我知道你是好人,但是它那么凶,还想咬我们,干嘛要放过它……” - 在大鹅喋喋不休的抱怨中,马车颠簸前行。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水人难受的说道:“实在太闷了,要不我们先停一下,我找个池塘待一会。” 祝平炎骂道:“这可是在救你的命,能不能别这么矫情?” 水人面色痛苦:“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了,我也想忍着,这感觉就像是有人用被子蒙住你的脸,能艰难的呼吸,但又时刻徘徊在窒息的边缘。” 祝平炎歪头看了一眼,发现水人脸色不对,立刻明白他不是在矫情,是真的要窒息而死。 “水太少了。”他立刻看出了问题所在。 这就像是用茶杯养鱼,即便鱼能装进茶杯,很快也会窒息而死。 听说是水少的缘故,水人立刻开始造水,水里面原本的水很快被排了出去,水人新制造的水填满了水桶。 但这次换水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水人依然呼吸困难,甚至换水之后呼吸更困难了。 水人和大鹅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是祝平炎凭借现代知识,很快想到了原因。 鱼虽然生活在水里,但其实也是在呼吸氧气,只不过它只能呼吸水中的氧气,无法呼吸空气中的氧气。 水人的情况应该也是如此。 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水中怎么会拥有氧气呢? 在深水区,最大的氧气来源是水中的植物,和地面的植物一样,水草也会光合作用产生氧气。 而在浅水区就更简单了,空气中的氧气通过水面溶于水,让水里也拥有氧气。 这就是为什么冬天水面结冰后,在冰上打个洞,就会有鱼过来,因为这些鱼也需要呼吸。 桶里当然没有水草,所以水人呼吸的氧气都来自于水面,当他用新制造的水排掉旧水时,新制造的水接触空气时间更短,所以氧气浓度反而更低。 搞清楚这点之后,解决方法也很简单,祝平炎舀起桶里的,然后从高处淋下来,增大水与空气的接触面积,也就提高了水中的含氧量,果然让水人的情况得到了缓解。 虽然水人依然觉得很闷,但总不至于闷死。 虽然说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这是一个很常用的法子,祝平炎找到根结靠得是科学知识,但想到这个法子,靠得只是菜市场见闻得到的经验。 所以他很鄙视水人的专业能力:“你还是个渔民呢,这都不知道。” 水人刚刚死里逃生,也没心思和祝平炎逗闷子了,不断把水捧到高处淋下来,然后就一副飘飘欲仙的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嗑嗨了的人在玩水。 二百九十章 报酬 原本祝平炎一直担心,如果在路上碰到其他人,该怎么解释水人是什么东西。 但其实是他多虑了,一共不到半天的路程,这样的荒郊野岭,别说碰不到人,就是碰见了,别人也会主动绕道走的。 荒郊野岭的,碰见个穿着盔甲拿着刀的人,谁敢主动靠近,甭管是官府还是绿林,躲远点准没错。 于是整个运送过程都毫无波澜,他们平平安安的把水人送到河边,然后水人自己跳进河里,任务完成。 “我回去拿钱,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最多两天我就能回来。” 水人说完,就一个猛子扎下去,再也不见踪影。 祝平炎和大鹅在河边挥手告别,但是水人走的太快,他们眼前只剩奔腾的河水。 两人就这么站在河边,看着河水看了十秒,总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又说不上具体哪里有问题。 此时大鹅忽然问道:“他会不会不回来?” 祝平炎终于想起来了,这笔生意没担保也没抵押,还是口头合同,完全就算不上生意,简直是君子协议,能起到约束作用的,只有水人那伟大的人格。 关键是水人有这玩意吗? 在他和水人的约定中,根本就没有确定具体金额,水人一直只是说会倾其所有,但是水人自己都不知道一共有多少钱。 在做这个任务之前,他就已经明确知道这个任务的回报是不确定的,所以也没有太认真的想水人会不会给钱这个问题。 不过就算提前想到了,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水人身无长物,也没有任何亲朋好友,祝平炎没有任何办法可以约束他,就算白纸黑字的写下契约,其效力和口头约定也没有任何区别,毕竟水人回到大海之后,就是官府也奈何不了他。 在确定水人没有恶意后,不管水人愿不愿意给报酬,他都是愿意送水人离开的,因为水人给的报酬其实只是赠品而已。 他这趟来的主要目的可是驱除水怪任务,这个任务奖励是“金一千两”,现在水人走了,这个任务自然也就完成了,而这个任务的报酬是稳定且丰厚的,这才是祝平炎的工资。 至于水人的报酬,那就是个彩票,有可能中大奖,但是极不稳定。 - 送别水人后,祝平炎就带着大鹅一起进城,接了斩除水妖的任务,然后马不停蹄的去领取任务报酬。 雇主非常年轻,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穿着一身紫衣,行为举止一看就是个贵族,不过也很正常,不是贵族哪能给得起这么多钱。 但是没想到雇主竟然要求带回水妖的头颅,按说这是个很正常的要求,问题是祝平炎没有这玩意啊? 如果这是个电子游戏,此时就应该卡住了,没有任务物品,任务就无法完成。 但这里比电子游戏要灵活得多,所以祝平炎尝试劝说,好说歹说了半天,雇主才终于同意,只要能确定没有水妖,就算没有头颅也能给报酬。 这如果是个电子游戏,到这一步就能完成任务了,因为雇主能直接确认水妖是否存在。 但这不是个电子游戏,雇主想要确定水妖是否存在,只能到湖边看。 他当然不会自己去湖水里检查,要求祝平炎下水,而他在湖边观察。 这也是个很合理的要求,既然祝平炎声称已经解决了水妖,自然也得自己下水试探。 可问题是,水妖确实没有了,但还有一头熊呢,如果不解决这头熊,他们怎么回去检查。 “现在湖里绝对安全,肯定不会有水妖,但是一旁的树林里还有一头熊,回去检查并不安全。”祝平炎只能说明情况。 雇主听后非常诧异:“你能解决水妖,却没法解决一头熊?” 不等祝平炎回答,雇主便神色玩味的追问:“你是用什么方法解决水妖的?” 在最初发现水妖的时候,他自然也尝试过自己解决,但是找了十几个壮丁,根本拿水妖一点办法都没有。 用网捞,水妖力大无穷,徒手便把渔网撕破。 用鱼叉,水妖竟然接住了鱼叉,然后直接扔回来,差点要了一条人命。 后来他们想挖沟放水,但是水妖很快就把沟堵上了,只要有人想把沟挖开,就会被一道水流砸得昏死过去。 再之后他就试图联系官府,但是官府狮子大开口,直接就要他湖边一半的地,他自然不肯,才有了这个任务。 所以他很清楚,能解决水妖的猛人,怎么可能会怕一头熊呢,祝平炎肯定是用了什么取巧的法子。 甚至很有可能,那水妖自己离开了,祝平炎只是捡了个便宜。 如果是这样,这钱他给的可就没那么情愿了。 祝平炎自然不能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只能含糊其辞:“我和那水妖打了一架,水妖打不过我,便逃走了。” 雇主轻蔑的笑了一声,心道,果然是捡了个便宜。 如果祝平炎是在岸上打赢水妖,那根本毫无意义,水妖逃回水里依然称王称霸。 如果祝平炎是在水里打赢了水妖,那水妖又往哪逃呢,上了岸它更弱,只有死路一条。 祝平炎看见他的表情,心里便一紧,好家伙,本来以为彩票不保险,结果碰上黑心老板,工资也不保险,不会他忙活半天,反而要亏本吧? 他开始回忆谈判过程,之前雇主虽然有要求,但都客情合理,也没有赖账的打算,是因为什么发生了变化? 你能解决水妖,却解决不掉一头熊? 对,就是说出这句话之后,雇主的神情明显改变了,语气也不再尊敬。 祝平炎一下子想明白了,之前雇主认为我实力强大,所以不敢违约,现在发现我可能没有那么强,所以想要赖账? 这猜想当然是错的,雇主并没有这么欺软怕硬,但问题的核心都差不多——祝平炎的实力不够。 如果祝平炎还是那个可以随手释放闪电的天骄,雇主绝对愿意相信水妖已经被铲除,但祝平炎是个全副武装还被一头熊追得仓皇逃命的普通人,即便他真解决了水妖,雇主也不愿意相信。 想明白之后,祝平炎便笑着说道:“或者你也可以再给一个任务,价格合适的话,我也能帮你把那头熊除掉。” 他试图把“打不过,所以没法解决那头熊”的印象,转变成“没有利益,所以不想解决那头熊”。 但是雇主却不会被他牵着鼻子走,既没有相信他的话,也没有因此就重新发布任务,而是继续转回去讨论水怪头颅的事。 “既然你没有水怪头颅,那我就不能算你完成任务。” 他甚至推翻了之前谈好的条件,直接从最初的任务描述里卡死。 祝平炎沉默片刻,忽然抬起一条腿半跪着,身体前倾,雇主立刻转跪为蹲,手扶着剑柄。 然而祝平炎并没有拔刀而起,只是用手指着自己的盔甲:“看到这些伤痕了吗,这就是我打赢水怪的代价,我帮你做事,难道连修盔甲的钱都拿不到吗,我不想承担杀害雇主的恶名,但是我一定会告诉别人,你是个不守信用的人。” 雇主见祝平炎并没有攻击,心里松了口气,同时也觉得此人不像是那些粗鄙平民,不由仔细打量。 祝平炎身上的盔甲确实有许多损伤,而且他背着的那把断枪,似乎也证明确实有过一场激烈的战斗。 于是他说道:“如果你真的帮我赶走了水怪,我自然不会亏待你,既然你没有带来约定好的水怪头颅,那就用熊头代替,只要我的土地能恢复耕种,我就给你约定的报酬。” 祝平炎豁然起身,冷冷的说道:“但愿我杀掉那头熊之后,你不要再有其他借口。”说完便愤然离去。 他说得很潇洒,但是出了门立刻满脸懊悔。 如果早知道一定要解决那头熊,一开始就应该硬气一点,直接要解决熊的报酬,前面雇主还是很好说话的,大概率会同意。 只怪他自己信心不足,只想拿了水怪的报酬走人,而他对那头熊的畏惧,也被雇主察觉,于是对他的态度转变,差点一无所获。 虽然装得一手好逼,好悬给拉回来了,总算是能拿到报酬,但依然绕不过那头熊。 尽管他完全没有信心,但当时的情况已经不允许他再讨价还价了,他只能这么说,也只能再去试着解决那头熊。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这事也不算亏。 祝平炎最初想做这个任务,就是觉得水怪有可能是猛兽,现在折腾一圈下来,他其实还是只要对付一头猛兽而已。 雇主给的报酬可是一千两黄金,这个价格对付一头熊,可以说是绰绰有余了。 如果他身上有钱,这时候甚至可以直接找一个专业的猎户,从赏金里面随便抽一点给猎人,猎人也能开开心心的把熊宰了。 可惜他身上一点钱都没有,所以捕熊这事还得自己想办法。 首先排除正面战斗,用冷兵器和熊战斗,倒也不是说没有赢得可能,只是这种傻事他实在不想做第二次。 实际上就算是专业捕熊的猎户,也不可能真的拿刀子和熊肉搏,就不说能不能打赢,万一失手一次,命可就没了。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会傻到正面和熊打,祝平炎这个手下败将干嘛要去逞能,当然是能耍阴招绝不正面打。 二百九十一章 猎熊 说到耍阴招,祝平炎首先想到的就是下毒。 这是在各类影视剧中都经常出现的手段,在这类影视剧中,毒药几乎可以做到所有事情,除了以各种奇异的效果攻击敌人,还包括了娶老婆和挽留下属的功能。 作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祝平炎当然明白现实中的毒药没有这么神奇,而且相较于大部分普通人,他对毒药可能更了解一些。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他刚到望东城的时候,差点被人毒杀,那段时间他过得战战兢兢,查了很多关于毒药的资料。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毒药大多是提取物,其特点就是剧毒无比,毒性强到武侠小说都不敢写这么夸张,如果当初毒杀他的人用的是这种毒药,哪怕他是天骄也死定了。 不过话说回来,普通毒药就已经能轻易毒死一个人了,为什么要用那些稀少的毒药呢,很容易被查到来源。 而在古代,下毒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 后世最出名,也最容易被平民接触到的古代毒药,大概就是砒霜了,然而在先秦时期,砒霜都还没有出现呢。 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什么矿物毒药,人们使用的毒药大多来自于动植物,而这类毒药的毒性并不会太强。 人们会觉得剧毒的动植物很多,是因为能毒死人的都非常出名。 其实在所有动植物中,带有强烈毒素的本就是少数,能直接毒死人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大部分毒药,毒虫,往往只是微毒,不至于杀死人,更不可能杀死熊。 想要买能杀死一头熊的毒药,肯定价格昂贵,他负担不起。 所以只能自己去野外找,但问题是,他作为一个只是在网上搜索过的键盘侠,亲自去野外能找个毛的毒药,顶多也就抓条毒蛇。 且不说毒蛇的毒性也是千差万别,大部分根本无法威胁到熊这个级别的野兽,就是找到并提取出了蛇毒,也还是得他自己上。 因为蛇毒多数都是血液性毒药,必须用在开放性的伤口上才能起作用,如果那头熊没有胃溃疡,就算是端起蛇毒一口闷了,大概率也能安然无恙的离开。 他要是用蛇毒,就得把蛇毒涂抹在武器上,然后亲自去和那头熊战斗,把蛇毒刺入熊的血液中。 但是蛇毒发作是需要时间的,对于熊这样的庞大动物,一个小时能起效就已经很幸运了,搞不好四五个小时才能生效,还不一定能毒死。 那么问题来了,这四五个小时里,他是已经被消化了,还是已经被拉出来了? 他此时只能悔恨自己化学知识不够,否则捣鼓点化学毒药,分分钟把这头熊弄死,若是能搞出点诺贝尔特产的物理毒药,毫秒内见效,尸骨无存。 现在说这些都是口嗨了,凭借他这点高中化学知识,还有那思想实验级操作水平,给他原材料他都不一定能弄出来,何况是自己提取。 所以他只能去想想怎么布置陷阱了,首先排除捕兽夹这类最好用的陷阱,因为他买不起,实际上但凡带点金属的陷阱他都买不起。 如果是抓兔子,他倒是有点经验,用草就可以做一个套子,但这可是一头熊,别说草了,这玩意发起疯来,树都能干断了。 所以在千般筹划之后,他也只是在地上挖一个坑,然后在里面摆上削尖的木桩。 - 不是说随便在地上挖一个坑,猎物就得往里面跳,布置陷阱是非常需要经验的,如果陷阱的位置不对,一辈子都等不到猎物。 比如以前祝平炎抓兔子的时候,就是在兔子窝附近下套,就这都经常失败,何况现在只是在路上挖个坑。 如果是了解熊习性的人,也许能找到这头熊的活动规律,在正确的位置上布置陷阱,但他完全是个外行人,所以只能随机的挖坑,成功概率自然更低。 他布置了四个陷阱,其中两个是被熊袭击的两个地方,另外两个则是发现熊的活动痕迹,然后就在脚印上挖了个陷阱。 但是一连等了三天,这四个陷阱都毫无收获,他只能再去挖更多的陷阱,就在他找到熊活动的痕迹,准备挖陷阱时,却发现这次的痕迹实在太过新鲜。 大概就在前方一百多米的地方,那头熊正在扒一颗枯树。 这把他吓得大气都不敢喘,眼睛死死盯着那头熊,然后慢慢往后退。 然而森林里地形复杂,他这样倒退着走路很不稳,一脚踩空就跌坐在地上,他紧紧闭着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跌坐本身所发出的声音却无法避免,那头熊动了一下耳朵,然后便转过头来。 此时祝平炎尽力伏低身子,希望能躲过那头熊的视线,而那头熊直勾勾的看着这边,但是并没有其他动作,就像是正在玩耍的狗忽然听到了别的声音,竖着耳朵一动不动的站着。 双方就像是在玩一二三木头人,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僵持着,但是这头熊很显然不懂规则,它竟然在慢慢的往这边走。 如果它只是往这边走两步,那祝平炎只要再趴一会就能躲过这次危机,但就怕它会一直走过来,那再怎么装都没有意义,肯定会被发现。 现在跑,百分百会被熊发现,而且大概率会被追上吃掉,但是双方毕竟还有一百米的距离,他好歹是个军丁的身体素质,逃出生天的概率也不是没有。 如果继续等下去,存活的概率可能会高一点,但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他,而是这头熊,如果这头熊不再靠近,那他肯定能活,但是如果这头熊继续靠近,那他必定会死,因为随着距离接近,他连跑都跑不掉了。 他向来不愿意将生死交托于命运,于是一咬牙,直接站起来向远处狂奔。 那头熊先是被这忽然的动静吓得退后两步,然后便见到了老熟人,怒吼一身就冲了上来。 对于这头熊来说,祝平炎是和它一个等级的捕猎者,而他们俩正在争夺这片森林,所以不管它饿不饿,都会想要冲上来撕碎祝平炎,祝平炎死后,它就不必再时刻谨慎,可以安全的在这片森林生活了。 祝平炎玩命的狂奔,挂在腰上的短刀不断晃动,非常碍事,他好几次有丢掉腰刀的念头,但最终还是将腰刀背着。 此时他没穿盔甲,和这头熊肉搏的结局几乎没有胜算,但是他也不想放弃唯一的武器。 有这把刀,他还能抵抗,若是没有这把刀,只能等死。 据说人类的耐力要超过大部分动物,所以人类虽然是弱鸡,但却是最强的长跑冠军,不过此时祝平炎丝毫没有长跑冠军的觉悟,才跑了三百多米,就已经呼吸紊乱。 倒是没觉得有明显的乏力,但是呼吸已经完全乱了,心脏疯狂跳动,喉咙因为剧烈的喘息而干到发痛,肚子也开始疼,可能是腹部肌肉痉挛。 而他玩命狂奔三百米的结果是,那头熊追上来将近一百米,此时就在他四十米外,只要一个狂奔就能将他扑倒。 不过在跑了四百米后,那头熊似乎也累了,竟然放弃近在眼前的仇敌,慢慢停了下来。 祝平炎也是脑子有病,见熊停了下来,他也停了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剧烈的喘息。 或许是觉得祝平炎在挑衅它,也可能是它看出来祝平炎也跑不动了,于是那头熊又追了上来。 这时候它已经没有最开始的速度了,但是祝平炎也累得够呛,速度同样提不起来,双方以慢跑的速度继续追逐。 相比于最初的冲刺,这一段的行程反而更长一些,双方追逐了好几里地。 此时祝平炎反倒没那么慌了,虽然那头熊倔强的紧追不舍,但是祝平炎已经可以看出来,它也筋疲力尽了,追了这么久,双方的距离也并没有拉近多少。 这时候祝平炎已经能看到自己的马,只要再跑个一千米,就能骑上马溜了。 但是之后呢,他还是得回来,继续挖陷阱,每天都检查这头熊有没有落入陷阱。 这三天让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能力,他不是个专业的猎人,所以他的陷阱很可能会这么一直空着,直到某一天,他过来挖陷阱或者检查陷阱的时候,再碰到今天这样的事。 这一次他其实很幸运,因为是他先发现了熊,下一次或许就是熊先发现他,然后悄悄接近到冲刺距离之内,将他扑倒撕碎。 所以他没有跑向拴马的位置,而是往另一个方向逃,然后停下来,抽出腰刀,刀锋指向那头熊,用喘息的胸腔大吼:“来啊!” 那头熊也停了下来,用爪子拍打地面,回以更雄壮的吼叫,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 不过那次,这头熊面对从未交手过的生物,警惕万分,所以更多的是在试探。 但这次不同了,它已经知道了祝平炎的底细,并且相信自己能赢,所以在吼叫之后,便直接冲了上来。 而面对这只如同坦克一样的冲过来的巨兽,祝平炎反而淡然一笑,垂下举刀的手,像是已经放弃抵抗。 那头熊已经冲到了祝平炎面前,正要举起巨大的熊掌,拍碎这个敌人,却忽然脚下一空,掉进了深坑里,坑下等待它的是早已准备好的尖锐木桩。 二百九十二章 俘虏 若是祝平炎的选择除了骑马逃走,就只剩下用一口腰刀和熊决斗,那他一定会果断的骑马逃走。 但他想起这里是他上次拴马的地方,也就是说顺着这条路往里走,就是他第一次和这头熊遇见的地点,也就是他第一个陷阱的位置。 于是他以自己为诱饵,将这头熊引入陷阱。 “人类的强大便在于智慧啊,傻熊。” 祝平炎大笑着探头向下看,却发现那头熊没有躺在血泊中哀嚎,而是正在向上爬。 既然是猎熊的坑,祝平炎肯定会挖得深一些,但体力是有限的,他也没法挖太深,所以最终这个陷阱坑有四米深。 在没有铁锹的情况下,挖这个坑就已经快把他累死了,要不是大鹅在上面帮他,他根本都挖不到这么深。 其他几个更深入森林的陷阱,因为没有大鹅的帮助,最多也就三米。 四米,再打深点这坑就成井了,但此时竟然有一只熊掌从坑里伸出来,沉沉得拍在地面上,比手掌还长得利爪深深刺入泥土中,在这头熊巨大的力量拉扯下,地面被犁出一道沟壑。 祝平炎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慌乱中下意识狠狠得对着熊掌踩了一脚。 他这脚在人家的熊掌上就像颗小豆芽,全力的一脚踩下去,对巨熊完全没有影响。 反而是这一脚让巨熊发现他在上面,横着挥了一掌,轻易就将他扫倒。 祝平炎大骇,赶紧翻滚离开,免得下一秒就被开膛破肚。 这倒是他多虑了,这这头熊虽然大,但是还没到四米这么夸张,所以是扒在坑壁上的,为了扫这一下,它又掉了下去。 想必是又戳到了木桩上,这熊发出一声吼叫,然后又开始往上爬。 祝平炎哪敢让它爬上来,赶紧要爬起来阻止,但他刚站起来便吃痛跌倒,原来巨熊刚刚那随随便便的一个横扫,竟然将他的脚踝打折了。 他跪在地上看了一眼自己扭曲的脚,确定没法简单处理好之后,就没再投以关注,用刀拄着艰难的站起来,然后就来到坑边,发现巨熊在另一边向上爬,便单腿跳过去阻止。 不过这次他有时间思考,所以没再蠢到用脚踢,而是蹲在巨熊够不到的位置用刀砍。 猥琐是猥琐了一点,但起码足够安全,不至于把另一只脚踝也折了。 只是这杀伤力比他预想的要小很多,他本来还想着直接把熊掌给剁了,结果一刀砍上去就破了个皮,也不知道是他的刀太钝还是这头熊太过皮糙肉厚。 砍了几刀,他就觉得这样也不行,虽然安全,但是好像没有什么效果,那头熊挂在坑边挣扎,随时可能爬上来,这种程度的攻击根本没有效果。 于是他靠近了一些,改砍为刺,虽然用刀刺的效果不如剑,但还是比砍有效得多,只刺了一下那头熊便吃痛的松开爪子,不过这次它有了经验,没有直接滚下去,而是自己退了回去,也就没再被木桩戳到。 之后它又试了几次,要么就是自己没爬上来掉了下去,要么就是眼看快上来了,被祝平炎一刀戳下去。 有时候它能避免自己被木桩戳伤,但总也有失误的时候,那就免不了添几个血洞。 虽然它皮糙肉厚,那些木桩无法伤到它的肺腑,但即便是熊也还是血肉之躯,本来就跑得没什么力气了,最后挣扎这几下已经是极限,之后便躺在坑底一动不动,任由伤口流血。 祝平炎也已经跑得筋疲力尽,之后还要单腿跳着去阻拦这头熊上来,见这头熊终于安分了,他也直接躺在了地上。 在最初的一段时间,他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但是休息了一会后,虽然还是没力气,但似乎恢复了思维能力。 这时候他听着坑底粗重的喘息,不由感慨道:“你也没什么错,只是想找个地方安家,却落得如此下场,但是我也没错,是你先攻击我的,而且这地方也不是你的家。” 又休息了一会,他感觉恢复了一些力气,便坐了起来。 躺着虽然舒服,但是不亲眼看着这头熊,他始终不放心,总是疑心下一秒这头熊就悄无声息的爬上来,然后拍碎他的脑袋。 这时候那头熊也挣扎着爬了起来,它看着坐在坑边的祝平炎,没有再怒吼示威,而是爬到了另一边,似乎是想趁祝平炎不注意爬上去。 不过祝平炎之前的担心实在太多余了,这头熊就算恢复了些力气能爬上来,和悄无声息也完全没关系。 祝平炎叹息了一身,这头熊还没放弃,那他也只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单腿跳到另一边等着,不过这头熊确实油尽灯枯了,它甚至都没办法往上爬,扒了几下土,还是在原地。 祝平炎见状放下刀,单腿站着实在太累,就又坐了下去:“其实我们也不是什么生死仇敌,本不至于此,但谁叫你是野兽呢,无法交流,就只能你死我活了。” 这时候他面前忽然弹出来一个界面: 敌方请求投降,是否接受。 祝平炎愣了几秒,尝试选择接受,然后这个投降界面就消失了,在他的个人属性界面,多了个俘虏界面。 俘虏界面有那头熊,并且还标注了它的身体状况,但是除了释放俘虏,这个界面没有任何功能。 这让祝平炎有些茫然,他趴在坑边向里看,那头熊还是一动不动躺在里面,没有任何变化,他尝试着喊了一句:“喂,能听懂我说话吗?” 那头熊抬头看了他一眼,但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他还是不死心,又喊了一句:“能听懂就抬一下手。” 结果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祝平炎翻了个白眼:“那这投降有什么用,白高兴一场。” 他还以为投降以后,这头熊就会成为他的宠物之类的,然后可以帮助他南征北战,扫荡附近的所有盗贼营地。 但这俘虏一点都不听话,而且俘虏反抗一下弄死他似乎也很合理。 为了不出现这种事,他还是得想法子弄死这头熊,不过现在他也不敢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等着,等到这头熊流血流死,他才能下去补刀。 他就这么一直等到太阳落山,那头熊虽然一直没有任何动静,但是胸腔还在起伏,肯定没有死。 这时候他隐约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四处打量,发现是大鹅过来了,在昏暗的暮色里喊着他的名字。 在这一刻,祝平炎忽然有些感动。 他的所有思考,所有可能的意外,所有对这些意外的应对,都只是他一个人,从没计划过有人会来帮他。 他已经很习惯这种事了,所以并没有任何孤独感,按说也不会有额外的感动,大概是身体虚弱让情绪变得脆弱了,总之在这一刻,他感觉眼睛有些发热,差点就要哭出来了。 大鹅的到来并不会让情况有任何改变,虽然她把枪背了过来,但是那把枪断过一次,重新接好之后还不到两米,依然够不到坑底的熊。 不过对于祝平炎来说,这确实是件好事,起码大鹅给他带了顿饭,而且有个人聊天也没那么无聊。 但也有些不方便的地方,大鹅虽然还小,但毕竟是个女孩,吃喝没关系,拉撒总得避着。 就在祝平炎去送别排泄物的时候,那头一直没有动静的熊抬起了脑袋,开始试图往上爬。 大鹅虽然说想要吃熊掌,但那是听祝平炎吹牛,以为祝平炎能轻松解决一头熊,她自己可没勇气和这种庞然大物对峙,此时吓得不知所措,在原地急的转圈。 转了两圈后,她才抱起了地上的长枪,然后来到坑边,用枪指着那头熊:“不许上来!” - 祝平炎回来的时候,就见到大鹅坐在坑边,对这头熊下达命令:“转圈,抬腿,坐下,唉,你怎么这么笨,一个都不会。” 祝平炎没好气的给她一个脑瓜崩:“认真点,它可不是狗,听不懂你说话。” 大鹅却很不服气的说:“它能听懂,你看。”她说着转头对熊喊道,“到这边来。” 那头熊好像真的能听懂一样,慢悠悠的走到坑边。 但这举动可把祝平炎吓了一跳,他拿过大鹅手里的长枪,警惕的看着那头熊。 大鹅是个孩子,天真烂漫一些可以理解,他可不敢陪她一起天真,这是一头猛兽,随便扫一下就能打断他脚踝的猛兽。 大鹅看他这样子,哈哈大笑起来:“你别这么害怕,它真的很听话的,大熊,到那边去。” 在祝平炎诧异的目光下,那头熊真的往大鹅指着的方向爬了过去,到达地点之后就一动不动的趴在那,再也没有任何动作。 祝平炎一把丢掉手里的长枪,目光从诧异逐渐变成惊喜,他慢慢的抬起手,小心的指向一个方向:“到这来。” 那头熊似乎是叹了一口气,挣扎着站起来,走到了祝平炎指定的地方,不过在躺下的时候似乎碰到了伤口,疼得它抖动了一下,头上也冒出了一串黄色文字。 反抗值:+5 二百九十三章 医生 看着这忽然冒出来的反抗值,祝平炎才发现,在俘虏界面这头熊的血条下面,多了一个黄色的进度条,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反抗值,此时反抗值已经到六十了,而且它的血量也比之前更少了。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刚刚大鹅一直在摆布这头熊,让它的健康状况更差,也让反抗值更高了。 所以他赶紧阻止大鹅:“它快死了,让它歇会吧。” 这话让大鹅很不能理解:“不是你把它弄成这样的吗?” 这话确实把祝平炎问蒙了一下,但是他很快想到了忽悠大鹅的词:“你看它原来多不听话,还想咬我们,对付这种不听话的孩子,就得打一顿,所以现在它听话了,既然它听话了,自然就不能再打它了。” 大鹅听的懵懵懂懂,但最终她还是点了点头:“哦。” 既然这熊真的能听话,就算只能听懂位置相关的话,也是个无价之宝了,不说打架的时候让它冲上去,就是只带着,威慑力也很强了。 所以尽管有些冒险,祝平炎还是决定把它放出来,把坑边的土推下去,堆成了一个缓坡,然后命令熊走上来。 这就等于是放虎归山了,祝平炎紧张的心脏都要停了,他生怕这头熊用尽最后的力气,冲过来给他一巴掌,所以让大鹅提前走开了,自己也骑上了千里马,随时准备跑路。 不过熊爬出来之后,并没有攻击他们,而是像之前一样,趴在地上就一动不动了。 祝平炎从马背上取下盔甲,虽然这头熊要是真的攻击他,穿不穿盔甲应该也就是大鹅给他收尸的时候要不要洗盔甲的区别,但起码穿上盔甲之后,他心里能有点安全感。 当他拿着腰刀战战兢兢的走到这头熊旁边,却发现这头熊也战战兢兢的等着他,生怕他拿刀捅自己。 这让他一下子就不怕了,敌人的恐惧就是自己的勇气,他走到熊跟前,用刀尖戳了戳熊脸:“服不服?” 熊并不能听懂他的话,但是通过肢体语言能大概理解他的意思,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了脑袋。 - 这头熊既然被收服了,祝平炎就打算给它取个名字,大鹅认为它是一头熊,而且这么大,应该叫大熊,但是祝平炎觉得这个名字一听就不是很聪明,所以决定叫它熊大。 祝平炎原本是打算把熊大带回家的,但是考虑到它的身体状况,真要命令它走回去,恐怕得死在半路上。 所以他就在这里用树枝和树叶搭了一个简易棚子,然后又帮熊大简单处理了伤口,打算就在这里等它伤势恢复。 好在这附近并没有和熊大一个级别的猛兽,所以他们并没有被袭击的风险,只是食物问题太难解决了。 祝平炎的那点粮食,也就能养活大鹅,全攒一起也不够熊大一顿的,而他也没钱再去买吃得,只能自己去打猎。 但是在没有远程武器的情况下,打猎只能靠陷阱,而祝平炎布置陷阱的能力有目共睹,所以折腾了一整天,他就抓了只兔子——这活他熟,小时候经常干。 不过用脚后跟也能想到,这只兔子根本填不饱熊大的肚子。 其实熊可以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东西,但是熊大的状态太差了,很有可能挺不过去,祝平炎觉得必须为自己的熊做点什么,但他也不是兽医,唯一能做的就是让熊大吃饱饭了。 但他高估自己了,他连这个都做不到。 他坐在地上想了十分钟,最后还是决定放弃打猎的计划。 虽说有志者事竟成,但事竟成,意思终究会成功,而在这终究成功之前,就必须面对无数的失败。 如果他坚持打猎,不断吸取经验教训,再向其他猎人请教方法,总有一天他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猎人。 但那时候熊大早就饿死了。 打猎只是方法,而不是他的目的,对于自己的最终志向需要坚定不移,但是对于去往目标的方法,大可不必如此坚持,汽车坏了就骑自行车,没必要非逼着自己学会修汽车。 所以打猎不行,那就换个方法吧,可以去采集野果野菜,熊是杂食性动物,也可以吃素,再或者帮老乡干活,也能换到些粮食。 思路打开之后,他又想到最终目的其实不是给熊大找吃的,而是帮助熊大活下去,相比于食物,药物要更重要一些。 他不是兽医,他也不认识草药,但他可是人类。 虽然因为没钱,他自觉的开除了人籍,一个人在这玩荒野求生,凡事都靠自己,但只要有钱,他就可以寻求同类的帮助,而人类这个群体是非常全能的,找一个兽医过来,熊大就不会有事了。 所以,最终还是缺钱。 他让大鹅照顾好熊大,然后就骑上千里马进了城。 首先在告示栏瞅瞅有没有什么好任务,然后便失望的离开,来到了水怪任务雇主的门前。 当初他装了个逼就摔门而去,最好的情况自然是当天提着熊头会来,然而他花了三天都没成功,想必已经被雇主当成个笑话了。 在熊大投降之后,他想到了一个挽尊的法子,那就是带着熊大一起过来,吓死你个不守信用的狗大户。 然而熊大重伤濒死,他不得不面临最差的选择,独自一人回来要钱,自己打自己的脸。 他蹲在门口,一个人对台词。 “你怎么没把熊头带回来?”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已经把它赶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用熊头换赏金,既然你没带回熊头,也就没有赏金。” “不,我们说的是除掉阻碍,让我可以带着你去湖边看看,确定没有水怪的话,你就得把钱给我,你给我的赏金是水怪的,和那头熊没关系。” 想好措辞之后,祝平炎就开始给自己打气,然后就准备去敲门,谁想刚抬头就发现自己面前还蹲着一个人。 蹲着的人就是刚从外面回来的雇主,他笑眯眯的看着祝平炎:“回来啦,熊头呢?” 祝平炎被这一吓,原本想好的词也忘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没关系,雇主还记得:“我知道,上天有好生之德。” 这可把祝平炎尴尬得用脚指头扣地,他勉强的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一摊手:“事就是这么个事,你看着办吧。” 雇主看着他心想,如果一个人的运气可以这么好,或许给他点钱也无妨。 “好,我陪你去看看。” 祝平炎大喜,他原本以为肯定会被羞辱一番,而且多半拿不到全额,但是为了这珍贵的第一桶金,他决定忍下羞辱,却没想到这么顺利。 带着雇主来到湖边,他下水游了一圈,以此证明水怪已经没了。 雇主点了点头:“明天我会带人过来,到时候你当着所有人的面再试一次,我就立刻把钱给你。” 祝平炎皱眉:“明天?” “害怕的人本来也不是我,你需要向我的人证明没有水怪。” “可是你不是已经知道没有水怪了?” “难道还要我亲自跳下去向他们证明吗。” 祝平炎哑口无言,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贵族,并没有刻意看不起谁,但是高人一等的姿态刻在灵魂里,就和钢铁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这样的真理一样稳固。 他没有傻到和自己的甲方争论价值观,所以并没有对这种言论提出任何质疑,而是看向雇主身旁的保镖。 保镖瞅了他一眼,然后便转过头去不予理会。 真好,都清高,行,我来:“你可以先把钱给我,明天我再过来演示一遍就是了。” 雇主微笑得看着他,并没有说话。 好嘛,还不信任我,祝平炎只能再次改变思路:“现在还早,也许你今天就能把人找过来?” 雇主叹息一声:“你急需这笔钱吗?” 祝平炎想骂他脑子是不是有坑,我不急用和你说这么多废话干嘛,但他还是选择了理智的回答:“是的,我朋友受伤了,等着这笔钱救命。” 雇主眼神明亮:“我学过医,可以免费帮你。” 祝平炎很想拒绝,毕竟这家伙一脸碰到小白鼠的表情,但是熊大的状态实在太差,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 当祝平炎带着雇主到棚子边,雇主探头往棚子里看了一眼,吓得连退三步,拔出腰间青铜剑质问道:“你敢害我!” 祝平炎哭笑不得,上前解释道:“我怎么就想害你了,受伤的就是……” 雇主身旁的哪位贴身护卫比雇主果断得多,见祝平炎上前,当即拔剑横斩。 这一剑主要是警告,所以祝平炎退后躲过这一剑,哪位高冷的护卫也没有再追击,只是到雇主旁边看看发生了什么。 然后她也被吓了一跳:“什么东西!” 祝平炎翻了个白眼:“熊,大鹅没见识也就算了,你们也没见识。” 那女护卫冷哼一声,上前一步,铜剑向前一递,大概是想指着祝平炎。 但祝平炎也不是木头,又后退一步,躲过了剑锋的攻击范围,然后拔出腰刀,压在护卫的剑上:“适可而止,这个任务你们已经百般刁难了,不要太过分。” 泥人也有三分火气,何况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人脸色了。 二百九十四章 金与铜 女护卫却是颇为不屑,一抖手腕,青铜剑拍在腰刀上,腰刀剧烈的震动起来,祝平炎急忙收刀,双手握持,才勉强没有让腰刀脱手。 而这时候,青铜剑又上前一分,直刺向他的咽喉。 祝平炎不确定女护卫是想指着他的咽喉,还是干脆刺穿他的咽喉,这个年代的贵族草菅人命应该也是常规操作,他可不敢赌。 于是他也顾不得可能将事态升级,双手挥舞腰刀挡开了青铜剑,然后竖劈一刀,逼退女护卫。 女护卫玩味的笑了一声,然后便和祝平炎打了起来。 见到两人打起来,雇主倒是没什么,大鹅急了,抱着长枪就冲了上来。 雇主轻松的就躲开了长枪,然后抓住枪头,直接把大鹅给抬起来了。 大鹅哇哇叫着松开手,掉下来摔了个屁墩,然后挥舞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祝平炎惊骇欲绝,一刀砍掉女护卫的青铜剑,然后一手把大鹅拎回来一手持刀指向两人:“熊大,过来!” 熊大的身体状况很差,但还是听从命令走到了祝平炎身边。 祝平炎不指望熊大战斗,只希望它巨大的身躯可以威慑这来两人,同时他也开启了嘴遁:“你们竟然是这种不守信用的小人吗!” “为了这点钱,我还不至于如此下作,你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让我治这种东西,是不是瞎了心啊。” 祝平炎无语:“是我让你治的吗,是你自己屁颠屁颠过来的。” “额……”雇主也无语,“这……我……” 他想说,我怎么能想到你要救一头熊,不过最终还是没有解释,只是为今天这一切乱七八糟的事下了定论:“我不可能医治这东西,明天你就能拿到钱,到时候你自己找人治它吧。” 说完他便收剑回鞘,同时对一旁的女护卫说:“把剑收起来吧,别再闹了。” 女护卫却是满脸诧异的举起半截青铜剑:“他是……” 雇主看见断掉的青铜剑,又看了眼祝平炎拔出来的腰刀,向祝平炎微微点头:“鄙人小白,她是我的妹妹,强化天骄,所以好勇斗狠,请勿怪罪。” 雇主忽然这么有礼貌,反而让祝平炎有点不知所措:“鄙,鄙人祝平炎,她是我的……嗯,这不重要,她叫……额,她不重要。” 他实在不知道怎么介绍大鹅。 小白看向妹妹,小声的说:“祝?” 他妹妹轻轻的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道这个姓氏。 小白尴尬的笑了笑,决定绕过这个话题:“方便的话,现在可以和我一起回城,水怪的报酬我会给的,我也相信你会信守承诺,正好你也可以在城里给你的熊找一个合适的医生。” 祝平炎觉得小白多半是误会了什么,否则不太可能忽然变得这么好说话,所以他跟着小白回去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敢说,就害怕说多了露怯。 不过拿到报酬的时候,他还是没绷住,看着手里的铜,小心的问道:“是不是给错了?” 铜和金的比重不一样,金比铜重得多,只要是用过黄金的人,就能轻易区分黄铜和黄金,所以要用黄铜伪装黄金,起码要在黄铜里灌铅。 况且就是不说重量,看颜色也对不上啊,要说刚冶炼出的青铜锭,或许和黄金还有点像,这都已经出铜锈了,凭什么能冒充黄金? 所以他觉得小白要么是弄错了,要么就是把他当傻子。 小白笑道:“多的是对你的补偿。” 祝平炎一愣,小白可不像是要赖账,也不太可能是个傻子,难道是他自己误解了? 他拖着一千两铜锭出门,然后仔细的阅读任务奖励的描述。 金一千两,没错啊,金一千两,为什么会给他一千两青铜呢? 他脑海中灵光一闪,仅有的历史知识开始翻江倒海。 金,金属,先秦时期,收天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 在先秦时期,金指的是铜! - 很多人以为,古人把黄金和铜都称为金,是因为对金属不了解,无法区分二者。 这就未免太低估古人的智商了。 先秦时期大量使用铜作为货币,但并不代表黄金不是货币,那个时候金银铜三种货币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专门把金银像铜一样制成货币而已,很多时候金银都是以重量作为面值。 但这起码可以确定,古人可以区分黄金和铜,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金还没有特指黄金。 在这个时代,金是金属的总称,所以金子就叫黄金,而如果没有特殊指代单说“金”,在这个青铜时代,指的自然就是铜。 祝平炎想通这些后,心里卧了个大槽,感情我忙活半天,忍辱负重,就弄来一堆青铜? 这还玩个屁啊,我可全指着这次任务发家致富呢,结果就拉回来一堆铜块? 他稍稍郁闷了一会,然后便恢复过来,开始积极适应。 铜就铜吧,他在村里很少见到青铜器具,所以铜应该也挺值钱的,如果能想办法卖掉,请个兽医应该不成问题。 也罢,只要能把熊大的命保住,这一通折腾也不算亏,有了熊大,他就能接那些进山剿匪的任务了,慢慢积累,总能攒够启动资金。 - 问题是到哪卖呢?进城好几次了,也没见什么地方收铜啊? 不过这个时期好像还有点以物易物的风俗,他在村里就很少看到钱,村民都是以物易物,城里或许也可以这么干? 这么想着,他就拖着铜块找到了兽医。 小白给了他六个木盒,每个盒子里装了二十颗铜锭,每颗铜锭十两,他也不知道这些铜锭值多少钱,为了避免被坑,没有直接询问,而是先试探了一番。 要医生去出诊可能会很贵,但如果只是买一些药,应该不会太贵。 所以他只取出一盒铜锭,对兽医说道:“我要买一些牲畜用的药,没有钱,用铜锭可以吗。”说着便打开了盒子。 药物有贵的有便宜的,如果他出价低了,医生就会以为他要买便宜的,如果他出价高了,医生就会以为他要买贵的,不容易露馅。 医生一看到铜锭就皱起眉头:“就不能换成钱币再来用吗,这多不方便。” 祝平炎心里有了底,看来铜确实很值钱,似乎和钱币有固定的兑换比例,他便试探着说道:“着急用,来不及换了,先生就帮我换一下吧。” 医生瞅了一眼箱子:“一箱都换吗?”得到祝平炎的确认后,他便伸出两根手指,“我要两成。” 两成手续费,祝平炎也不知道是高还是低,但他只能同意。 医生终于露出了笑脸,抽出四个铜块,然后将剩下的铜块放在天平上,称了等重的铜币,然后便将这一堆铜币推到了祝平炎跟前。 祝平炎茫然的接过铜币,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铜和铜币竟然是等量兑换的! 然后他不由的看向小白给的那一堆铜块,姜老板大气啊。 二百九十五章 铜本位 夏商时期青铜器就已经被广泛使用,而到了春秋战国,应该是青铜器的巅峰了,因为战国时期铁器就开始逐步取代青铜,到了战国后期,已然步入铁器时代。 但即便是青铜盛世的春秋战国,铜依然十分稀缺。 稀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一种是不够,铜便是后者。 诸侯国君有很多铜,但他们依然需要更多铜,他们吃饭用铜鼎,餐具用铜制刀叉,铜灯铜镜,就连身上的装饰也多用铜。 更重要的是,有多少铜,就有多少军队,武器需要铜,战车需要铜,弩机需要铜,箭矢也需要铜,所以国君永远需要铜。 哪怕只是平民,也不能完全没有铜,斧子需要铜,铲子需要铜,犁也需要铜,就算是祝平炎居住的那个村子连一把铜斧都要公用,起码人们也有一把铜制的小刀。 作为一种所有人都需要的东西,铜是天然的一般等价物,而它的储量又恰到好处。 和铜一样,粮食也是必需品,它比铜更加必要,没有铜还可以用石器,没有粮食就只能饿死。 上到国君下到贱民,所有人都需要吃饭,所以粮食也是天然的一般等价物,古代很多时候粮食可以直接作为货币使用,现在衡量古代物价,也多是以粮食为基准线。 但大部分时候,粮食还是无法取代铜的地位,因为它作为货币有太多缺点。 首先就是体量太大。 粮食永远不可能贵得太离谱,因为每个人每天都必须消耗掉一些粮食,如果粮价太高,就会有人饿死,社会就会动荡,就会死人,死到粮价恢复为止。 所以在大部分正常的年代,粮价都不会太高,要用粮食买东西就会很不方便,只要一个社会发展出大宗商品交易,粮食的货币属性就会被取代。 其次是无法长期储存。 如果一个富人拥有大量粮食,那么他就必须在几年内将这些粮食用光,然后换一批新粮食,否则他的财产就会变质,成为一堆垃圾。 另外,它实在太必需了,必需到没有办法用它作为财富。 贫富差距是一个必然问题,即便在现代,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10%的人拥有90%的财富,这是持续千百年的常态,这10%的人便是金字塔的顶层。 但如果把财富换成了粮食呢,10%的人拥有90%的粮食,这10%的人就会成为吊在树上的尸体。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限制人口的永远都是粮食,粮食多,人口便会激增,粮食就不会那么多了;粮食少,人口就会锐减,粮食就不会那么少了。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粮食都是刚刚好够所有人吃的,这时候富人如果囤积了太多粮食,要么他无偿将粮食分给穷人,要么穷人无偿分享他和他的粮食。 肉的价值可以是粮食的一百倍,熊掌鲍鱼这些高端食物,又可以是肉价的一百倍,这都是没问题的。 一个国君可以每天吃掉价值一万斤粮食的贵重食物,他的臣民会艳羡并且吃掉自己那份粮食。 但如果一个国君每天煮一万斤粮食,只吃很少一部分,剩下的全部丢掉,只从价值上来说,他并没有更加浪费,但他的臣民会在饥饿中将他推翻。 所以富人必须想办法把粮食转变成其他财物,然后通过囤积这些财物体现自己的财富。 比如金银,或者铜。 粮食会一直是小额的一般等价物,但永远无法完全替代铜的货币属性。 - 粮食因为体量太大,太过必需,而无法成为货币,那黄金呢? 黄金数量稀少,易于储存,易于分割,且很难伪造,可以说是天然的货币,世界各地的人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将它作为了货币的一种。 问题是黄金过于稀少了,对于华夏这样体量的国家,用它做常规货币完全不够用。 在近代,诸子百家的一些小国家曾经使用过金本位货币体系,但是没到一百年就崩溃了,因为黄金的数量完全无法承载现代商品经济的规模。 而体量一向很大的华夏,这种货币体系甚至在古代就无法产生。 与之相比,铜的条件实在得天独厚,比粮食更珍贵,比黄金更实用,数量也不多不少正好,所以在没有任何刻意干预的情况下,自然而然成为了货币。 一直以来,华夏都是以铜为基础的货币体系,这一点在先秦时期尤为明显,因为在这个青铜时代,铜的价值是最大的,很多时候铜甚至不需要变成铜钱,就可以直接作为货币使用。 所以在大额付款时,小白直接给祝平炎铜锭,而祝平炎其实也可以直接用铜锭交易,并不需要20%的手续费来换成铜钱。 也是因为这样,金才会从金属,慢慢具备金钱的含义,大概也是金有着金钱这层含义,到了后世,这个词慢慢特指更为贵重的黄金。 祝平炎自然不了解这其中的曲折,他也就能从高中时代的古文中分析出,先秦时期的金指的是金属,但是铜锭可以直接当货币,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吃一堑长一智,现在他知道铜可以和铜钱等价兑换,虽然其中肯定要计算加工成本,但是医生那无法掩饰的笑容,让他知道自己肯定吃亏了,之后就多方打听了正常的兑换比例。 不过这次是肯定要吃这个亏的,毕竟话已经说到这了,如果直接反悔,这兽医到手的钱飞了,心情肯定不美丽,而他的心情直接影响到熊大的健康状况。 不过也不是没有弥补损失的办法。 付了药钱,祝平炎说道:“麻烦先生了,这趟出诊是在乡下。” 由于之前换铜钱赚了很多,医生也就没有要求额外的出诊费用。 与其强硬的把别人到手的钱抠出来,不如提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要求。 而有了这些钱打底,医生跟着他来到荒郊野岭的小棚子,看见那头熊的时候,没有觉得被坑了,而是大呼:“我就知道这钱不好赚!” 祝平炎赶紧说道:“它很温顺,先生尽管治,但凡受一点伤,全部由我负责。” 这要是现代的兽医,收了钱也不敢做这样的事,但是古人的胆子似乎都要大一些,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好歹把它捆上啊,就是治一头牛,碰了伤口也会发怒,何况是这东西。” 祝平炎连声称是:“大鹅,赶紧捆上!” 虽然只是一些草绳,但是捆上之后,医生似乎找回了往日的经验,开始给熊大治疗。 熊大虽然疼的乱叫,但是并没有任何攻击行为,只不过这好心的一番治疗,它似乎并不领情,反抗值涨到了八十。 二百九十六章 漆 本来祝平炎以为,虐待俘虏,反抗值就会涨,善待俘虏,反抗值就会降低,只要反抗值不上一百,俘虏就会听从他的命令,所以只要他善待熊大,熊大就约等于是他的宠物了。 但实际情况却没有这么简单,反抗值涨起来很容易,但是想要降低却千难万难。 熊大不是人,它不懂得治疗是为它好,只要疼了,就觉得是在虐待它,所以反抗值上涨,这祝平炎是能理解的。 但他不能理解的是,熊大的伤势慢慢好转,血量逐渐恢复,反抗值却增加了。 一开始祝平炎并不清楚反抗值为什么会忽然增加,但是通过仔细的观察,他终于找到了原因——血量每提升1%,反抗值也会上涨1%。 在血量恢复到30%的时候,反抗值就会破百。到时候会发生什么?熊大会攻击他?还是偷偷逃走? 无论如何,如果不能降低反抗值,他想要一直俘虏熊大都是不可能的。 但问题就在于,无论他对熊大多好,反抗值也从没降低过,倒是在他把兔子喂给熊大的时候,反抗值下面又多出一个进度条,上面写着归顺进度。 祝平炎尝试了给熊大好吃的,陪熊大玩耍,抚摸或者拥抱熊大。 不管他怎么做,反抗值依然会增加,除了随着血量恢复而增加,也会随着时间而增加,但是在反抗值增加的时候,并不影响归顺进度增加。 这时候祝平炎才意识到,没有人愿意一直做俘虏,所以他永远不可能完全压制反抗值的增加,他能做的就是在反抗值到达零界点之前,将归顺进度拉满。 熊大的归顺进度其实很容易刷,只要给它好吃的,吃一顿就涨5%,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要喂一段时间,这头熊就会归顺。 但现在的问题是,熊大的反抗值太高了,就算什么都不做,再过两天反抗值也会满,而熊大的归顺进度现在也只有20%。 现在他有钱了,买些便宜的肉没问题,可是怎么在两天时间里,给熊大喂十六顿饭呢? 熊确实比人能吃,但熊的一顿也比人的一顿多,熊大一天甚至只吃一顿饭。 祝平炎也尝试过少量多餐,想多给熊大喂几顿,但是减少份量之后熊大吃不饱,归顺进度竟然不增加,祝平炎只能无奈的再给它喂饱。 不过多尝试几次之后,总算找到了捷径,那就是先给一顿肉,之后每过几个小时就给一碗蜂蜜,熊虽然不饿,但是吃蜂蜜还是很开心,归顺进度也会涨。 这样正餐加甜点,一天就涨了30%,只要反抗值能撑到第三天中午,归顺进度就满了。 但是祝平炎原本的计算是对的,别说第三天中午,到第二天早上,反抗值就已经到95%。 按照之前的进度,熊大每天能恢复10%血量,也就是说反抗值最多撑到今天晚上。 尽管熊大现在只有不到30%的血量,但是祝平炎一点都不想和它打,无论它的状态多残。 所以他未雨绸缪,趁着熊大还听话,让它自己爬进陷阱里,而他则拿着长枪在坑边等着,打算在反抗值100%之后,再次俘虏熊大。 他现在已经摸清楚规则,只要可以再次俘虏,肯定就能招降熊大。 不过这只是他最坏的打算,因为谁也不知道反抗值满了会发生什么,万一只是降低一点归顺进度,或者只是触发俘虏逃走事件,抓回来之后一切照旧呢。 然而在这天中午,熊大吃完一碗蜂蜜之后,归顺进度到了60%,祝平炎面前便多出了一纸契约。 熊大自愿归顺,而祝平炎需要支付它每天一餐肉,以及每月一升蜂蜜。 祝平炎自然是欣喜万分,立刻点了确定,但是点完之后就皱起眉头来。 这价格可有些高了。 如果不通过系统,他自己养一头熊,粮食加野菜,再配上10%的肉,这已经足够了,比熊在野外吃的好多了。 甚至再黑心一点,平时直接按照猪食配,要打仗了就加大豆和小米,如果有的话,再加一点随机的动物蛋白。 别以为猪食很掉价,熊在野外吃的还不如猪食呢,更何况还有荤腥,甭管是什么蛋白质,是老鼠是虫子,它照样吃得欢。 可现在他要用纯肉喂养,每天就至少要七八斤,虽然没有限制肉的种类,但是老鼠虫子这些东西要每天弄七八斤,还不如直接去买肉呢。 小白给的报酬在所有任务中都是最高的,但就算祝平炎和大鹅不吃不喝,这一千两铜也就够熊大吃三个月。 祝平炎扣着手指在那算,有了熊大,可以去剿匪赚钱,但熊大也只是一头熊而已,不是战神,和一群有武器的人类战斗,受伤很正常,甚至有死亡的风险,而每次受伤,起码要养伤半个月,重伤可能更久(骨伤最难愈合,但人类应该没法把熊打骨折)。 也就是说,熊大平均一个月可以做一次任务,那除去熊大的工资,药费,再除去祝平炎和大鹅的生活花销,几乎就没了。 祝平炎一下子茫然了,那我图什么? 每天七八斤肉,再加上蜂蜜,要是换成粮食,至少能养活二十个人,熊的战斗力再强,也不可能强过二十个人,带着二十人去剿匪好像也足够了? 这么想着,祝平炎看熊大的眼神就古怪起来,要不,尝一尝熊掌? - 祝平炎当然没吃上熊掌,他花了这么多精力招降熊大,怎么也不可能杀掉吃肉。 虽然一番计算下来,熊大是个亏本买卖,但计算永远只是空谈,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或许熊大一声吼,这些匪徒就被吓破胆,不战而降也说不定。 带着这种美好幻想,在熊大伤好之后,祝平炎就接了一个剿匪任务。 尽管有熊大这样的顶级战力,祝平炎还是没打算浪,他把熊大藏起来,就去侦察了一下。 和上次那种住山洞的土匪不同,这次的土匪已经形成聚居地了,虽然都是些泥胚房,但说是小村子也没什么问题。 此时大概有七八个匪徒聚集在一起,一边修理武器,一边聊天,不时有人开怀大笑,他们周围有两个小孩正在玩耍,附近的河边还有女人在洗衣服,几乎和一个正常的村子没有任何区别。 不过铁石心肠的祝平炎并没有被这温馨的气氛感染,他在仔细观察那些人的武器,发现大部分都还是石质武器,制作也并不怎么精良。 以前他以为石器就是用石头随便敲敲打打,但是当他在村里见过制作精细的石刀之后,就彻底颠覆了之前对石器的认知。 不过再精湛的技术也敌不过时代的变迁,数万年传承的石器制造技术,在青铜崛起的洪流下不堪一击,学徒锻造的青铜,也可以轻易超过大师捶打的石器,大师自然就消亡了。 正如那些制作精良,千年不朽的传世青铜剑,纷纷折断于黑色铁甲,最终成为十二金人的一部分,秦始皇终结了战国,铁器也终结了青铜。 自武王伐纣,至秦王一统,周王朝历经八百年,建国时石器尚且在民间苟延残喘,灭国时铁器已经盛行,看过石器的巅峰,见证了青铜的一生,又亲眼看着铁器如初阳一般熠熠生辉,这文明的史诗感,实在是后世王朝所无法比拟的。 而祝平炎所在的这个虚拟时空,则是八百年周王朝的浓缩,穿着铁甲去打一群用石器的土匪,简直魔幻。 更魔幻的是,他竟然觉得打不赢。 之前他和三个土匪打过,差点被打死,所以他觉得自己的上限就是打两个,这里有七八个土匪,但一共有十一座小屋,就算一人一个屋,至少也有十一人,他解决两个,熊大就得解决九个。 如果是赤手空拳,祝平炎自然能完全信任熊大,但哪怕是用最原始的石器,人类的战斗力也会飞跃式的提升。 想象一下九个人轮着石器砸过来,别说熊脑壳,钢脑壳也给你敲烂了。 所以只要有战斗意志,至多牺牲一两个人,这九人就能稳赢熊大,不过战斗意志这东西,实在有点摸不准。 虽然祝平炎幻想过熊大一声吼,劫匪抖三抖,但这终究只是幻想,这群匪徒就住在深山里,肯定经常和野兽打交道,见过熊不奇怪,杀过熊也有可能。 虽然熊大比一般的熊大上一圈,但是一声吼就想吓得人家丢下老婆孩子逃跑,似乎是过于奢望了。 所以脑内模拟战打完之后,他还是决定偷袭。 - 当夜,祝平炎带着熊大躲在墙角,被迫听着此起彼伏的鼓掌声,不由感慨,古人比现代人开放多了,这造孩子都能攀比上,唯恐声音不能穿透那厚厚的泥墙。 他足足等了三个小时,不时有人重振旗鼓,再战三百回合,所以直到声音消失的两个多小时后,他才敢确定这是已经散场,而不是一次较长的中场休息。 之后的潜入就要简单多了,这些人虽然用土木搭建了房子,但是做工很粗糙,门窗更是如此,门缝能塞进去一根手指。 这种门能防野兽,可防不住人,祝平炎用腰刀一挑便打开了门。 不过他刚推开门就遭到了精神暴击。 和上过油的金属门轴不同,木质门轴的噪声很大,特别是在寂静的夜晚,吱呀一声把他吓得一缩脑袋,让本就很猥琐的潜入变得更加猥琐。 不过床上那对狗男女应该是真的尽力了,此时像是睡死过去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停了两分钟,只能硬着头皮再把门推开一点,然后小心翼翼的钻进去。 结果没走两步,脚下踢到一个什么东西,哐当一声趴在了床上。 在他高超的潜入技巧下,疲惫的男主人艰难睁开眼,和他四目相对,满眼茫然。 几乎就在半秒内,祝平炎抽刀刺下,终结了此人的生命。 还没等他思考现在的状况,女主人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就在她要大声惊叫的前一刻,脖颈迸射出鲜血。 她无声的靠在墙上,血液像是瀑布一样淋下来,将雪白的胸脯染成红色,在粘稠的血浆中,不断有气泡出现然后破裂,她是想要尖叫,还是仅仅在渴望呼吸? 祝平炎的刀横在眼前,他看着上面的血迹,过了两秒之后笑道:“虚妄而已。” 说完便挥刀一振,血涂在墙上,成了这简陋屋子最鲜艳的装饰。 二百九十七章 偷家 董一曾经和祝平炎说过,他在任务里杀了人,心情无法平静,他不明白在那一瞬间他会那么做,等反应过来,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当时祝平炎很不以为然,任务虚拟的世界中杀人算什么大事,他从始至终都是战斗任务,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最开始见到血腥有点恶心,但是很快就适应了。 然而他的任务和董一的任务是不一样的,董一的任务往往都是长期的大型世界,而他的任务仅仅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战斗而已。 他的敌人拥有人类的血肉,却没有人类的灵魂,他们在任务开始的时候被制造出来,没有任何人生经历,一诞生就被赋予战斗的本能,与祝平炎厮杀,最终死亡。 祝平炎杀掉他们,就像杀掉游戏里面的小怪,除了过于血腥让他产生生理上的恶心,并没有任何心理上的不适。 但是现在不一样,在这个大型世界中,他杀掉的人住在自己盖的房子里,有自己的妻儿,有自己的爱好,他们的经历和一个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他们想做的事和一个正常人也没有任何区别。 他们被杀时的恐惧与绝望,也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祝平炎的心境受到了影响,但也仅此而已,他没有停下杀戮的刀,一户一户的杀下去,除了几个小孩,这一整个村子二十多人,被他杀的一个不剩。 在几个孩子恐惧而悲痛的哭号声中,他还不忘搜刮一遍财物,除了粮食留下,就连农具上的青铜也被卸下来带走了,比这些人更像一个劫匪。 最后他穿着一身绚丽的红甲,凯旋而归。 他没有直接回去,而是赶在血液凝固之前,先来到了河边。 把盔甲泡在水里,他就开始清理身上已经粘稠的鲜血,皮肤上的血很好清理,但是盔甲内衬上的血已经洗不掉了,他搓了几遍,也就不再管,开始清点战利品。 这些人根本没有什么资产,所以留下食物之后,最大的收获就是那些青铜。 青铜武器只有三件,一个枪头,一把斧子,还有一个锤子,除此之外还找到一些小刀,但是很小很薄,只有一寸来长,装在木柄上,与其说是武器,更像是餐具。 华夏古代也是用刀做餐具的,毕竟最初所有人都一样,面对粗加工的食物,餐刀更加方便。 也就是在春秋战国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在上桌之前对食材进行精细加工,从而淘汰了餐刀,改用筷子,所以看见餐刀和看见筷子都很正常。 不过和有专用餐刀的贵族不同,平民其实并没有餐刀的概念,他们用这种小刀吃饭,也会用这种小刀刮胡子,切割动物皮毛,这一把刀会替代一个家庭的所有刀。 相比于少的可怜的青铜武器,青铜农具反倒更多一些,光镰刀就有三把。 其实斧子和锤子都介于工具和武器之间,这些人盖了这么多房子,最初这两样东西肯定是工具,但是现在它们被装在很长的木柄上,应该更多的是作为武器来使用。 雇主给的奖励,再加上搜刮到的这些青铜,大概有接近七百两。 他一边清洗盔甲上的血迹,一边自言自语:“早知道这么顺利,一开始就应该直接做这个任务,何必冒险和熊大战斗。” 这时候林子里钻出来一个孩子,大喊着拉开弓箭,一箭射入他身旁的河水中。 他和孩子都愣了一下。 他发愣是因为没有预料到这样的场景,那个孩子发愣则是因为这一箭射空之后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两人都只愣了一瞬间,那孩子慌慌张张的重新抽箭,祝平炎则是撇下洗了一半的盔甲狂奔过来。 眼见那孩子就要再射一箭,祝平炎大吼一声,那个本来就很紧张的孩子一个哆嗦,箭掉在了地上,等他捡起箭,祝平炎已经到了跟前,一脚便将他踢飞出去。 祝平炎捡起地上的弓箭,心有余悸的看着那石箭头,骂自己一心只想着铜,竟然把弓箭留下了。 好在这孩子虽然有勇气,但是箭术和心理素质都不行,否则他怎么也得中一箭。 他看了一眼那孩子,忽然笑着摇了摇头:“不至于。”然后他又对那孩子说,“你父母是匪徒,而我是在剿匪,就是这样。” 祝平炎不在意杀女人,天骄世界没有男女之分,但杀孩子还是有点……就像他说的,不至于。 - 为了避免再被那些孩子偷袭,他没有再逗留,背起还没洗干净的盔甲,直接返回了村庄。 现在还是夜晚,村里本该只有蝉鸣蛙叫,可现在却有一大群人围在他门口。 祝平炎疑惑的下马,立刻有人要过来,见到他一身鲜血,身后还站着熊大,都惊惧得不敢靠近。 他一开始也很警惕,但很快就发现这人是村民,就随口解释了一句:“不用害怕,刚杀了一伙匪徒。” 他走到自己门前,却看到他那扇破门整个掉了下来。 他心生警惕,抽出腰刀进门,一眼就看见大鹅整理好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果然是遭了贼。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就踩到一滩水,他低头去看,黑暗中有个人影躺在地上,他下意识的抬起腰刀,但是很快就发现这个人影的体型不像大人。 “大鹅?” 地上的人影没有任何动静,但是他起码可以确定,这人要么昏迷要么死亡,绝不是在埋伏他。 于是他打开窗子,让月光照进来,然后蹲下仔细查看,光线依然很模糊,但他已经可以确定这就是大鹅。 他想把大鹅抱起来,但是一伸手便摸到了一滩水,一直弥漫着的血腥味变得更浓了。 这时候他才明白,这血腥味不是他身上的,他赶紧抱着大鹅来到屋外。 月光洒在大鹅苍白的脸上,她的半边身子都已经被染红,腹部有一道狰狞的伤口,本来已经不再流血,因为祝平炎的动作,又挤出了两股鲜血。 他环顾周围的村民,怒吼道:“你们就只是看着?” 村民们放下武器,其中一人解释道:“我们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 祝平炎不想争执,他把挂在腰间的包解下,丢在地上喊道:“救人!” “她死定了,救不活的。” 祝平炎把大鹅竖起来抱着,另一只手捡起地上的包:“只要人还活着,就能救,你们救不了,我就去找能救的人。” 说完便急匆匆的往城里去。 等他到城里时,天已经亮了,刚好城门打开,他第一批进城,几乎是砸开了医生的门,放下大鹅后,便抖开腰间的包,里面的刀币散落在桌面上:“救人!” 医生检查了一下大鹅的伤势,然后便摇头说道:“没救了。” “这些钱不够的话,我还有些青铜。”他说着就打算往外走,却被医生一把拉住,冲他叹息着摇了摇头。 祝平炎靠在门边,皱着眉头自语:“一定还有更好的医生……” 这时候他看着那些铜币,忽然想到了小白,贵族应该认识更好的医生吧? 想到这,他便抱着大鹅冲了出去,带着最后的希望,来到小白门前,几乎是打闹着闯了进去。 仆人眼见阻拦不住,立刻大声呼喊起来,很快就来了几个带武器的护卫。 但是这些护卫还没动手,小白的妹妹就兴高采烈的闯了出来,然后有些失望又有些惊讶的说:“是你啊?” 祝平炎赶紧大喊:“救救她!” 季姜看了一眼大鹅,便转身离开了。 祝平炎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腰间的钱袋,却没能说出口,这些钱只是小白给他的零头而已。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着怎么才能打动小白时,姜姑娘就拽着衣衫不整的小白过来了。 先秦时期没有如今这么贴合身体的内衣,贵族也不穿裤子,所以小白光着腚披着件袍子,尴尬的站在祝平炎面前,一只手捂着衣服,另一只手甩了甩:“撒手,我穿衣服。” 姜姑娘不耐烦的说:“救人重要。” 小白看了眼大鹅的脸色,也明白这是生死垂危,不再计较礼节,直接把衣袖当做腰带系上,光着膀子过来查看。 解开大鹅的衣服之后,小白仔细观察了一下伤口:“伤能治好,但流血太多,不一定能活。” 一路过来,祝平炎听到的都是噩耗,总算有个说能治的,也顾不上后半句,急忙说道:“那赶紧治啊!” 见小白面色犹豫,他又补充道:“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必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钱对小白来说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所以他也只能这样许诺。 但小白犹豫的却不是这个,他说道:“我有时候也会把人治得伤势恶化,她这伤再恶化,怕是没命了。” 祝平炎这才知道,小白竟然打算自己出手。 他想到之前听说有人受伤,小白那一副找到实验对象的表情,对小白说的能治产生了极大怀疑。 “这就不麻烦你出手了吧,府上的医师就行。” “我这哪有什么医师,只有一个食医,可治不了这伤。” 虽然祝平炎自带翻译,但是他偏偏说了一个原本就有的词,所以没被翻译,原意传到小白耳中。 现代所有医生都可以称为医师,但是在先秦时期,所有医生的领头才能称为医师,也就相当于后世的太医令。 当然,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做尊称,比如大夫和郎中,其实都是官职,用来尊称医生而已,所以系统就没有翻译这个词。 至于小白所说的食医,则是对普通医生的一种称呼,根据医生专业而改变,比如治疗眼睛的就被称为眼医,治疗外伤的被称为金疮医。 小白的食医,自然无法治疗大鹅的伤。 二百九十八章 开工 祝平炎非常不信任小白的医术,但是现在已经没有时间了,让小白治好歹还有一线生机,再拖下去,大鹅就该凉透了,神医过来也没辙。 所以他一咬牙,死马当活马医:“交给你了,治成什么样我都不怪你。” 小白却没有去拿药,而是伸手按在大鹅的伤口上,嘴里面念叨什么咒语,然后突然将手插了进去。 已经昏死的大鹅睁大了眼睛,身体绷直,张着嘴发出喝喝的出气声。 祝平炎大惊,卧了个槽,虽然本来就没抱太大希望,但你上点药我也算你尽力了,结果你给我整这出? 我就不应该信任一个半吊子医生,这是指望着巫术治病吧? 他都打算拔刀了,却见到小白的手掌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在他呢喃的咒语声中,大鹅的伤口正在愈合。 天骄! 祝平炎猛然醒悟,对啊,小白是贵族,既然他妹妹都是天骄,他也是天骄有什么好奇怪的,他的医术是异能也很合理。 虽然相比于他见过的那些天骄医生,小白的能力弱得像是刚觉醒,但这下祝平炎就安心多了,再弱也是超能力,比任何药物都有效得多。 随着小白的手逐渐抽出来,大鹅的伤口也逐渐愈合,这次治疗终于算是成功了。 但是没等祝平炎欢呼,小白先欢呼起来,他好像比祝平炎还高兴,把大鹅举起来绕圈,像是刚刚完成了一件绝无仅有的艺术品。 祝平炎赶紧把光膀子的大鹅给抢下来,事急从权,你个医生看了也就罢了,咋还想着全场巡演。 小白一个人傻乐几秒后,也很快恢复了之前的淡定从容:“不用担心,治疗很成功。” 祝平炎看他这么淡定,顺手就把他的袍子扯下来盖在大鹅身上:“这次多谢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小白大惊,拽着最后一片衣角挡住关键部位:“把衣服给我!” 祝平炎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大鹅穿上,然后把小白的衣服还回去:“在所不辞,好了,现在两不相欠,我先走了。” 小白懵了,虽然他本来也没打算要什么回报,但是这操作也太秀了吧? 不过穿好衣服后,他的风度也回来了,一手捂着腰带,微微欠身:“再会。” 却不想他妹妹从后面一把扯走了袍子,然后欢呼着跑开。 小白急忙大喊:“姜竹你给我回来!” 得到的回应只有:“哥哥光屁股了,哥哥光屁股了!” 给小白气得脸都绿了。 不过他左右看了看,还是没有选择穿护卫的衣服,而是直接裸奔着去追妹妹。 要不怎么说古人其实很开放,小白十五岁,他妹妹十四岁,都是要结婚的年纪了,还敢这样嬉戏打闹,放现代是根本不可能的。 当然,这种情况还是平民居多,平民穿的衣服多为麻布,质地很硬,甚至会穿出衣茧,很多小孩都是不穿衣服的。 毕竟羞耻感这种东西,是随着衣服而产生的,衣服能遮住,才会有露出的羞耻感,要是衣服本来就遮不住,反而无所谓了,远古的时候大家都不穿,不也挺乐呵的吗。 衣服穿的越多,羞耻感反而越多,那些能吃饱穿暖的贵族,思维就比较接近现代人,都喜欢藏私。 而知道这一点,就能理解古代那些复杂的礼节了,现代有内衣遮一下,再开放也就露个内衣,那个时候要是开放起来,那是真的放过头了。 比如荆轲刺秦王,自知事不就,现代人顶多也就竖中指,人家多直接,“箕踞以骂”,坐在地上岔开腿,给嬴哥看个大宝贝。 可惜咱也不知道他究竟骂了啥,无法学习优美的古文。 还有一个例子,孟子进门,看见老婆箕踞而坐,气得要离婚,现代人如果不了解时代背景,是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事的,只会骂孟子迂腐。 但这事孟子真不是迂腐,任何一个现代人,回家就看见老婆这样子,心里都不会高兴的,这幸好是没外人,要是见客的时候还这样,那真不知道是见客还是接客了。 不过所谓贵族嘛,讲礼节就是贵族,不讲礼节就是流氓。 小白的妹妹表示,我就是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我就是想看亲哥裸奔,这有什么问题吗,这没有问题,就是屁股会被打肿而已。 - 祝平炎其实就是想开个玩笑,他既然许下承诺,必然会遵守,但还没等他说完,这兄妹俩就跑了,而且跑的如此尴尬,他也不好追上去再解释。 大鹅的伤好了,却并没有醒来,而且脸色苍白,手指头发青,估计是因为失血过多。 但这个比伤口还难办,古代也没办法输血,就算能输血,也没人会验血型啊,靠滴血相融来输血,还不如直接埋了。 想来想去,要么靠大鹅自愈,要么还是得找天骄。 但即使是现代,天骄出手都价格不菲,何况是在天骄为尊的古代,他这点钱肯定不够用。 而且这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所有天骄都是贵族,小白肯出手,是因为之前有交情,他如果去找没有交情的天骄,人家理都不会理他。 他揉捏着大鹅发青的手指,但是按摩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靠大鹅自己的造血功能,恐怕也是来不以及了。 在这个世界超越科学的不止有天骄,还有他的金手指。 只要能把宫殿造出来,就可以正式开启君主职业的功能,如果特殊兵种里有军医,或者特殊建筑有医院之类的治疗场所,应该都可以救大鹅。 祝平炎仔细想了想,造宫殿救大鹅的概率其实很大,都不能算是赌,总不可能一点关于治疗的手段都没有吧。 既然如此,他将大鹅托付给小白,当即就去领了任务报酬,然后雇佣了二十名劳工,在城外的一处荒地里就开始建设宫殿。 不要说寸土寸金的现代,哪怕是明清时期,城郊也不存在无主的荒地,但现在他所处的是古代的古代,先秦实在是太久远了,对汉来说是曾经,对唐是悠远的过去,对明清则已经是上古模糊的记忆了。 在这个年代,世界的大部分土地还属于野兽,只要不怕被野兽攻击,就可以随便到野外占座山。 不过无论在哪个年代,适宜耕种的肥沃土地都是稀缺资源,城市周围这样的土地肯定都被占了,想找必须深入野外,去荒无人烟的地方。 本来他也不介意去偏僻一点的地方,毕竟越偏僻越不容易引起官府注意,安稳发展的时间就越多。 不过他开始选了城郊,宫殿的建造范围就锁定在这座城市附近了,远也远不到哪去,而且现在要尽快把宫殿造出来,只能在城市周围建设宫殿。 所以他便在向城外找了一处原始森林,在森林边上建立了营地。 虽然旁边就是森林,但他还是选择在城里买木材,然后运过去。 很多东西都需要岁月的洗涤,爱写毛笔字的人应该都知道,陈年宣纸会更好用,木料其实也一样,刚砍下来的木头并不适合使用,至少也需要经过好几个月的处理,如果木材商说他的木头已经放了几年,那一定是想涨价。 何止木头,其实金属也是如此,刚刚制造的金属构件,其内有错综复杂的应力,导致其强度会被减弱,但放过几年之后,应力慢慢释放出去,强度反而会增加。 仅仅从质量上来说,陈木肯定优于新木,同样是达到宫殿的最低标准,用陈木可以极大降低建造复杂度,也降低了建造时间,不过倒也没有省钱。 用新木制造宫殿,只需要向工人支付砍伐的费用,但是用陈木,需要支付砍伐的费用,运输到城里的费用,放置处理的费用,从城里运输出去的费用,以及商人的利润。 这个年代木料的价格比后世低得多,木材本身不值钱,野外到处都是,成本仅仅是人工费,所以也不算太贵。 除非要是建造大型建筑,作为栋梁的木材依然价格不菲,好在他并不需要这种东西。 虽然说是宫殿,但一级的宫殿其实就是个比较大的房子,建设难度很低,在用双倍劳工的情况下,建设速度也很快。 这种级别的房子根本不需要在地基上花太多精力,所以当天夜里房子的木质框架就已经完成,只等第二天开工筑墙。 - 这些工人并不知道,那个花重金在荒郊野岭造房子的傻雇主,其实付不出第二天的工资。 所以在这些人造宫殿的时候,祝平炎甚至没有在旁边看着,而是已经为下一个任务奔波。 今天晚上他必须解决这伙强盗,然后连夜赶往城里,在早上就要到任务报酬。 因为他的钱已经花光了,所以只给这些工人准备了一天的粮食,他必须得在晚饭之前带着工钱和粮食过去。 这些工人肯在荒郊野岭给他盖房子,图的就是他给的高额工钱,但是如果他们发现自己被欺骗,不仅得不到工钱,就连饭都吃不饱,恐怕就不是罢工那么简单了。 不过他的运气很好,今天刷出来一个新的剿匪任务,任务报酬非常高,甚至比小白给的还多,可想而知这会是一场大战,而这场大战之后,他的钱应该就够了。 二百九十九章 民与匪 剿匪任务和其他任务不同,是由官府发放的,相比于其他任务,这个任务不怎么真实。 因为官府实际上并不愿意花钱剿匪。 其实所谓的强盗匪徒,都是些混不下去的弱者而已,有些是官方通缉的罪犯,有些则是因为犯错而被村里赶出去,只能在荒郊野岭自寻生路。 大部分情况下,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袭击村庄,更不敢攻击官府的人,只能攻击一下过往路人,而古代的路人可没那么多,所以抢劫只是他们的副业而已,主要还是靠种田和打猎养活自己。 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只要这些匪徒不发展壮大到为祸一方的地步,官府也懒得管他们。 毕竟祝平炎接这些任务其实是开了挂的,任务会直接告知匪徒的地点,而官府想要剿灭这些匪徒,得在荒山野岭找很久。 就像他之前干掉的那个土匪窝,要不是任务明明白白把坐标打在那,除了规模小点,看着就和一个正常村子没什么区别。 有武器?这个年代哪个村子没武器?村民们不保护自己,难道指望城里的官兵瞬移过来保护自己? 和现代那些老老实实的平民不同,在古代,村民和匪徒之间的区别没有那么大,在一些穷山恶水之地,村民和匪徒本就是一体,官兵来剿匪,这些人就是村民,要是有落单的旅人路过,这些人就是匪徒。 所以祝平炎顺着任务标记走,来到了他住的那个村庄。 - 他在村口站了很久,也终于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门是被撞开的,大鹅不是在床边受伤,也就是说她是在反抗过程中被刺伤,所以这不是偷窃,而是明目张胆的抢劫。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很明白各家自扫门前雪的道理,所以觉得是强盗抢了他家,那些村民畏惧不敢帮助。 但其实古代民风彪悍,除非形成规模,否则劫匪是不敢进村的,肯定会被村民们呼朋唤友赶出去。 的确,祝平炎刚发了横财,而且在这个村子没有根基,是很好下手的对象。 但劫匪怎么知道这些信息,更别说他之前住在野外,可才刚把钱带回来。 除非劫匪就住在村里。 这个任务是刚刷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伙匪徒是刚产生的,准确的说,是昨天产生的。 昨天根本没有劫匪进村,是这个村子在昨天变成了匪窝。 祝平炎嗤笑一声,离开了村子。 他和这些村民没有太深的感情,所以也没有太多背叛的感觉,他嗤笑的是自己,是自己的愚蠢。 他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也知道一千两青铜很值钱,但是一千两青铜实在不好隐藏,被发现倒也很正常,他的错误是,明知道自己和村民的关系不好,竟然还把这些青铜带回村。 这是因为观念不同而犯的错,他虽然知道铜很值钱,但在他眼里,青铜就是青铜,青铜的价值也就是它本身的价值,一百斤的铜而已,就算贵上几倍,何至于杀人越货? 可他不知道,这一个村的铜加在一起,也未必能有一百斤。虽然村民们的主要财产肯定不是青铜,但在这个时代,铜是永远不嫌多的。 况且在这些人眼里,青铜就是宝贝,这么多青铜堆在一起,所产生的诱惑力远大于实际价值,就好像现代人看见一大堆钞票错乱的堆在桌子上,其价值很可能也就几万块,但产生的诱惑力要远大于一张几万块的银行卡。 这算是因为现代思维而犯的错,但还不算愚蠢。 他愚蠢的地方在于,明知道这是很大一笔钱,竟然没有任何准备的离开,留下一个小女孩,在毫无防御能力的破屋里看守这笔钱。 就简直像是刻意在诱惑那些贪婪的人。 如果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他肯定认为自己是打算故意害死大鹅。 - 祝平炎自责于自己的愚蠢,但也没有把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的想法。 有人做了谋财害命的事,自然就要为此负责。 这个村子有三十多户,如果所有人都参与进来,那每人连五两都分不到,而且回想起来,那些村民也很小心,没有点火把也没有大声喧哗。 那些劫匪也不想惊动太多村民,可能是害怕有人反对,也可能是害怕参与的人多了,利润会被分走。 总之可以确定,并不是所有村民都参与其中,那自然就要搞清楚具体有哪些人参与。 他想回忆一下当时看见了哪些人,但尽管是昨天的事,他记忆里的人脸已经模糊不清,因为当时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那些村民身上。 想了半天,他只想起来当时接近他的那个人,那时候他还很警惕,所以仔细的看了来人面容。 那人和其他村民一样,并没有什么正式的名字,村里人都叫他大头。 既然只记得他,那就只能从他着手了。 如今祝平炎也算是个潜入老手了,他依照着之前的经验,翻墙进院子里,想要潜入劫持。 村民们的房子比那些劫匪要好,但是门窗都同样粗糙,丝毫没有抵挡小偷的能力。 所以他觉得这次和之前一样,不会有什么例外。 但是他忘了,古人并不傻,这种门防不住小偷,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他们有其他的防盗法子。 祝平炎刚翻进院子里,还没来得及走到门口,大头家里养的那条狗便狂吠起来。 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一个哆嗦,然后便恶向胆边生,抽刀要剁了这条狗。 但是那条狗又没被拴起来,祝平炎往前走一步,它就往后退一步,祝平炎往后退,它就往前进,深得游击战精髓。 而且狗这种生物防盗警报器,它是联网的,一只狗叫了,全村的狗也都跟着叫起来,直叫得祝平炎头皮发麻。 这时候屋里传来声音,大头骂骂咧咧的打开门,不问青红皂白,先把狗训了一顿。 虽然养狗看门,但古代也没有那么多贼,因为人口几乎不流动,在城里可能有专职的盗贼,但是村庄里则多半是临时起意。 而养过狗的人应该都知道,这玩意听觉灵敏,你也不知道他听到了啥,就一顿乱叫。 要是在农村住过,大概就更清楚了,几乎每天晚上村里的狗都得炸窝一回,要是看门狗一叫,主人就得全副武装小心戒备,那迟早得累死。 所以大头也没有很上心,骂了一声,就打算到门外看看。 狗经常会无缘无故的叫,但一般只是叫一阵子就过去了,很少会叫这么长时间,所以他既然已经起来了,干脆就去看一眼,万一真有贼呢。 但他遇见的不是贼,贼在这种情况下要么逃走,要么躲起来,而祝平炎则直接把刀横在他的脖子上:“让你的狗安静一会。” 然而祝平炎高估了大头的抗压能力,他觉得任何人都应该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听从他的命令才有可能活命,但是大头偏偏没有去做最正常的选择,而是大喊大叫。 这当然是一个错误的选择,祝平炎在他出声的瞬间便切断了他的喉咙,让后续的呼喊变成了无声的喘息。 但这也打断了祝平炎的计划,他是想通过要挟大头,打听出参与抢劫的人,然后一个个暗杀,就如同之前的剿匪。 而现在大头死了,他的狗依然在狂吠,全村的狗也都在跟着叫,大概现在全村也都被吵醒了。 狗叫确实很正常,但是一直叫这么长时间可就不正常了。 如果是现代人,大概只会各家自扫门前雪,别人家的狗叫得再凶也懒得管,但这是风俗完全不同的古代,祝平炎不知道这里的人会怎么做,一时间有了退缩的打算。 只要他现在离开,以古代的侦查手段,根本没人知道是谁干的,等风波过了,他可以再来一次,那时候肯定不会再像今晚一样手足无措了。 但他刚有离开的打算,就想起昏迷不醒的大鹅,想起了那些等着发钱的劳工。 现在所有人都被惊动,最保险的办法当然是离开,甚至接下来几天都不应该再有动作,得等到事件平息,但是他没有时间等了。 于是他一咬牙,不管那条还在狂吠的狗,直接冲进屋子。 大头当然也没钱点灯,屋子里黑乎乎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但他反而把门关上了,隔绝大部分月光,让屋里更暗了一些。 “狗在叫什么?”屋里的女人说道。 他没有说话,循着声音走到床边,用手胡乱的摸索,想要找到说话的女人。 女人一直在屋里,所以借着窗户透进来的月光,她是能看到一个人影的,见这人乱摸,就会错了意,引着他的手摸向自己的胸口。 祝平炎左右摸索一下,确认手里是个什么东西之后,就一路向上摸,找到了女人的嘴巴,然后捏住女人的嘴巴,将她死死按在床上,另一只手抽出腰刀,说出了进屋以来的第一句话。 “不要挣扎,也不要出声,我要问一些问题,你如实相告,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三百章 人与兽 女人最初也是要尖叫的,但被祝平炎死死捂着嘴巴,发不出一点声音,再见到那夜色中闪着寒芒的腰刀,逐渐平静下来,战战兢兢的点了点头。 砍死大头之后,他就没那么自信了,不敢再假设所有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又说了一句:“如果你敢呼救,我会第一时间杀了你,有没有人听到呼救对你来说都不重要,只要你出声就得死,听懂了吗?” 女人再次点头,祝平炎却也没有放手,依然捂着她的嘴,只是不再使劲,让她可以说话。 “昨天你们分到多少铜,藏在哪?” 这女人和祝平炎也没什么交集,没法通过声音认出他,所以只觉得这人是来打劫的,赶忙说道:“一共就分了四十两,你全拿去就好,我绝对不出声,放过我吧。” “还有哪些人参与了?” 女人一心要活命,毫不犹豫的把所有人都供了出来。 但是祝平炎却不信,晃了晃手里的刀:“如果一共就六家参与,你家怎么才分到四十两,就算按男丁分,你家也不止四十两吧。” 女人哭诉道:“我说的都是实话,族长拿了五百两,剩下的我们五家平分,别家欺负我家男丁少,就只给了四十两,不信你去问其他人,我半句谎话都没说。” 祝平炎冷哼:“为了这区区四十两,你们竟然就要害人性命,真是死不足惜。” 女人这才听出不对,但没来得及说话,就已经再也说不出话了。 这时候屋外有人喊道:“大头,你是睡死了吗,管管你家的狗,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祝平炎从门缝看了眼那人的位置,便从另一侧的窗户翻了出去,猫着腰离开,直奔族长家而去。 那人很快应该就会发现不对劲,只要他进院子里,就能看到大头的尸体,那时必定喧闹起来,全村都会被惊动。 所以祝平炎此时争分夺秒,也不再隐藏,正大光明的奔向族长家。 祝平炎的屋子本就偏僻,参与的六家里,五家都在附近,这五家都参与了,只要不闹出太大动静,其他人就很难发现了。 只有族长是例外,而这个例外偏偏拿得最多。 如此看来,这次的主谋应该就是族长,其他五家与其说是参与,到不如说是跟着族长混点封口费,毕竟屋子里就大鹅一个人,可不需要那么兴师动众。 等祝平炎跑到族长家门口,远处就传来了呼喊,应该是大头的尸体被发现了。 他灵机一动,把刀藏在背后,拍着门大喊:“不好啦族长,死人了,村里死人了!” 狗一直叫到现在,村里人也都已经醒了,而且都隐约察觉到有事情发生,只不过没想到竟然是杀人这么大的事。 开门的是族长的大儿子,他倒是很冷静,喝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死了?” 祝平炎笑道:“你。” 他还没开口的时候,就已经先挥刀了,所以说完这个字,对方就已经捂着咽喉倒退几步,然后被门槛绊倒,摔在地上无声的挣扎。 后面的人都愣愣的看着这一幕,直到祝平炎提着刀冲向他们,他们才发出各自不同的惊呼,一窝蜂的逃走。 祝平炎追上去一通乱砍,砍倒两人,砍伤一人,然后见追不上其他人,便回头补刀,把砍倒的两人都杀了。 事情顺利得有点出乎预料,由于大头那边的事情太过喧嚣,其他人根本没注意到他在这边砍杀。 这倒罢了,但是族长一大家子十几号人,本来他以为会有一场恶战,没想到这些人全是怂货,被他一个人追着砍,根本没人敢还手。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对这种事早就没了恐惧,更何况在他眼中,这些人全是死不足惜的匪徒,所以在一连杀了四人后,他的情绪也亢奋起来,丧失了一贯的谨慎,提着刀追进内院,想要大杀四方。 然而他刚冲进去,就被各种各样的东西一通乱砸,不得不退了出来。 男人都跑了,但是那些女人抱着桌椅板凳碗碟石块,就堵在门口,火力异常凶猛。 祝平炎正盘算着怎么进去,却见门里冲出来几个男人,手拿武器,凶狠的看着祝平炎。 原来他们刚刚是去拿武器了。 也对,尽管他们人多,但事发突然,都赤手空拳,怎么敢和祝平炎的钢刀比划呢,所以都急忙回去寻自己的武器,这才显得祝平炎无人能挡。 此时七八个人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从门里钻出来,有白发,但尚能拿刀的老人,也有稚嫩,但足够热血的少年,看样子这家能战的男丁都在这了。 毕竟祝平炎都提着刀杀上门来了,全家出动也很正常。 祝平炎也不含糊,转头就往门外跑,这家人想也不想的追了出去。 这家伙冲进自己家,二话不说砍死了三个人,现在想走,怎么可能让他走? 最前面那人陡然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力,然后就看见在月光的投射下,地面有一个巨大的阴影,他还没来得及转头,就被重锤一样的熊掌拍中脑袋,当即倒地昏迷,不知生死。 由于前车之鉴,他旁边的人惊骇的转过头,便看到一张血盆大口,然后就被熊大扑倒在地上撕咬。 祝平炎逃走本就是诱敌深入的伎俩,此时自然早有准备的杀了回来,趁着所有人被熊大震慑,一刀砍向第三人的脖子,不过这次稍有偏差,砍在了肩膀上,没能一击致命。 不等那人反应,祝平炎一脚将他蹬开,顺势拔出刀,砍向第四人。 这一刀就更没有准头了,一刀砍在了胳膊上,而且这第四人也是个凶悍之辈,刚刚还被熊大震慑到失魂落魄,扬手给了祝平炎一锤子。 这人够凶悍,反应也很快,但是武功不怎么样,这一锤子抡远了,锤杆砸在祝平炎头上,再被头盔阻挡,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所谓武功,不过是快准狠,快是速度,准是技术,狠则是力度。 大部分觉得,普通人和高手之间的差距,主要是在速度和力度上,反而都忽略了准确度。 所有人都想当然的认为,挥拳打中人,挥刀砍中人,应该是最简单的事,无论谁都能做到。 但其实相比于速度和力量,对距离感的把控,对发力点的掌握,反倒是外行人最无法逾越的障碍。 用兵器就更是如此了,祝平炎的拳脚功夫已经很好了,但他耍起兵器来也就这熊样,这些村民当然也不会比他强。 这一锤要是打中了,隔着头盔也能给祝平炎震个七荤八素,但他没打中,祝平炎便反手抓住锤杆,抽出刀前刺。 千钧一发之际,那人不敢与祝平炎争夺,急忙松开锤子向后退,躲开了这一刀。 但这样一来,他手里也就没了武器。 人类的战斗力大部分来自于武器,祝平炎还是通背拳大师呢,能用刀还不是得用刀,真要让他赤手空拳和几个拿武器的人打,别说大师了,他就是宗师,也只能被分尸。 这人丢掉武器,同时也丢掉了战斗的勇气,急急忙忙的跑了。 祝平炎也没空去追他,刚刚肩膀中刀的那人冲了上来,他只能挥刀迎战。 战斗的重心并不在这边,和祝平炎相比,熊大才是真正的战神,它在撕咬第二人的时候,剩余的四人一拥而上的围攻它。 即便是厚实的熊皮,也不敌金属武器,熊大的身上瞬间多出好几道伤口,它松开地上已经半死的人,愤怒的扑向旁边的另一人。 那人用自己的武器顶着熊大,但自然是不敌熊大的怪力,手根本抓不住,长杆的末端脱手撞到他的胸口,撞出一大片淤青的同时,也把他顶到了几米之外。 如果是他和熊大单挑,这固然是他的惨败,但这并不是单挑,他没有被熊大扑倒咬死,便已经是胜利,另外三人又给熊大多添了几道伤口。 熊大左冲右突,但这些人围而不攻,只用长矛对准熊大,限制它的行动,后面则有一人朝着熊大射箭。 在祝平炎的指挥下,熊大护住眼睛,但身上还是扎了好几根箭矢。 野兽固然凶猛,但早在万年以前,人类用石头便已经打赢了这场生存之战。 人类从来不是神制造的宠儿,我们和任何豺狼虎豹都是一样的,所谓家园,便是把其他动物都驱逐出去,独占一片土地。 当初我们打赢了,所以才有家,在这片属于人类自己的土地上,我们开始改造自然环境,修建房屋,铺设道路,挖掘水井,等等这一切,也就是后世所谓的文明。 文明,只有胜利者才配拥有。 熊大的战斗力或许比这个村庄的任何人都要强,但一个人不行就两个人,两个人不行就三个人,四个人联手,即便是熊大也捉襟见肘。 如果是普通的熊,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逃走了,但有了祝平炎的命令,熊大依然死战不退。 当熊这种猛兽拥有死战的决心,其战斗力是非常强大的,这四人皆全力以赴,不敢有丝毫懈怠,除了射箭的那人,其他人都不敢贸然进攻,只求能防御住熊大的反扑。 三百零一章 比武 熊大给的压力实在太大,让他们忘记了,他们的对手可不只是一头熊。 四人和熊大僵持的时候,祝平炎的对手只有那个肩膀受伤的人。 他全身铁甲,手持钢刀,和一个穿着布衣,拿着青铜武器的人打,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输。 所以很快他就赢了,然后趁着熊大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摸过去一刀剁了那个弓箭手,之后与熊大两面夹击,瞬间击溃了三把长矛组成的防御线。 之前丢失武器而逃走的那人,此时捡起地上的弓箭,一箭逼退了祝平炎,让最后一个长矛手有机会脱身,丢下长矛逃了。 这两人进去之后,立刻关上了门,但也几乎没有什么抵挡作用,这门对人来说已经足够坚固,但是在熊大的拍击之下,很快就被撞开。 之后熊大又撞开内院的门,正看见两人麻溜的翻墙逃走了,只留下一院子的老弱妇孺。 一些成年女性应该也是能翻过墙的,但是这一堆人见到熊大和祝平炎,惊慌失措之下,统统拥挤在角落,靠墙的那几个就差没糊在墙上了,哪还能爬墙。 祝平炎让熊大留在原地,独自走了上去,呼喝了几句,想让这些人安静下来,有些人安静了,但还是有些不管不顾的尖叫。 作为女权主义的坚定拥护者,祝平炎向来贯彻男女平等的概念,所以从人群里拉出来一个大喊大叫的,一脚踢得她爬在地上干呕,终于让这些人安静下来。 于是他又从人群里拽出来一个老头,正是族长。 族长扯着身旁人的衣服,死活不愿意出来,丝毫不顾忌他儿媳妇被他扯得胸怀大开。 祝平炎也不含糊,两巴掌把他扇懵了,然后顺利的从人群中拽出来。 这老头见实在躲不掉,连忙说道:“这事跟我没关系啊,是他们私底下谋划的,我身为族长,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呢!” 祝平炎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他并不在乎:“国有国法,村有村规,杀人抢劫,怎么不见你处置他们?” 这件事或许真不是族长的主意,这个村子虽然穷了些,但毕竟在城郊,村中大族还是有一定积蓄的,族长本人不至于如此,可能是他某个缺钱的儿子干的。 但这不代表族长无罪,他事后肯定知道这件事。 在这个年代,国家很少管村里的事,村里会有自己的规矩,而村里人犯法,也都是由村中大族的族长处理。 如果是其他人,族长可能为了自家的地位,真的秉公处置,但是祝平炎不同,他在村里没有任何亲朋好友,莫说事情没有败露,就是事情败露,族长就是要欺凌他形单影只。 这下老头再没什么可狡辩,只能连连求饶,要给钱买命。 祝平炎笑道:“你的钱,你哪还有钱?” 老头正不明所以,祝平炎又补充道:“那不是你的钱,现在是我的钱。” “这,这,你这是抢劫!” 祝平炎摇晃着指头:“不不不,你们才是抢劫,我是来剿匪的,你们这些匪徒的钱财,自然人人可拿。” 事已至此,祝平炎提着刀找上门,人都杀了这么多,再说什么抢劫不抢劫的,实在可笑,所以族长也明白自己是必死无疑了。 不过他回头看了一眼,还是恳求道:“冤有头债有主,我愿以死抵命,还请放过这些女人和孩子吧。” 祝平炎冷笑:“大鹅既是女人,也是孩子,你们为什么不放过她。” 族长惊慌的抬起头:“你……”他还没说完,祝平炎的刀已经落下。 杀掉族长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但之后他看着缩在墙角的那群人,却有些踌躇。 这时候门外传来喧闹声,刚刚逃走的两人召集村民杀回来了。 祝平炎终于下定了决心,自嘲道:“一个游戏而已,何苦那么认真。” 说完便从人群里拽出一个想要偷偷溜走的女人,然后毫不犹豫的一刀杀掉。 之后他又往人群里扫了一眼,发现所有人都低着头,只有一个女人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于是他便把这人揪出来杀掉。 剩下的人都噤若寒蝉,不敢抬头看他,不敢出声,不敢有任何动作。 他找不到杀人的理由,便随便从人群中扯出一人,正要把她摔在地上一刀杀掉,却发现这女人挺着个大肚子,竟然是个孕妇。 这一下给他心态搞崩了,他看了眼自己还差一点点就可以升级的经验值,又看了眼门外逐渐汇聚的人山人海,眼神跳过这个孕妇,看向其他人。 他没有杀小孩,杀的都是成年人,便是在心中给自己一个安慰。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些人根本没有参与昨晚的劫掠,虽然作为家属,她们被动享有了罪恶的成果,但这也算是死罪吗。 或者说,这足以给他提供精神上的支撑,让他去屠杀这些毫无抵抗之力的人吗? 跳过这个孕妇,又能改变什么呢,所以他最终还是一咬牙,提着刀冲了出去。 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拟世界,但这一切都太过真实,真实到他如果真的下手,大概会留下一个日夜纠缠的梦魇。 不如去痛痛快快杀一场吧。 只是万一输了,现实世界里的死结要怎么解开。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又迟疑起来,不由看向门外拿着武器的几十人。 然后他更加确定,根本没有机会赢。 经验条虽然看着快满了,但是他刚刚杀了几个人,经验条却几乎没有动过,也就是说他再杀几个人,大概率也不会升级,想要升级,至少也要杀十来人。 一个人单挑一个村子,还要反杀十来人,别说他不是兵器高手,就是吕布来了也不好使。 这时候他忽然产生了疑惑,对啊,这么悬殊的差距,为什么外面的人迟迟没有进来? 他正疑惑,就有人进门了,不过只有一个人,是族长家的老三,也就是之前那个拿长矛的。 “放了我妻子,我们的事我们自己解决。” 祝平炎这才明白,他只是随便选个人,却没想到正好选到了老三的妻子,这才让外面的人投鼠忌器,不敢冲进来。 他在这纠结,老三也在纠结,最终反而是老三更果断一点,一个人进来和他谈判。 他现在也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于是便说道:“我们自己解决?怎么个解决法?” “我俩单挑,你赢了,我就放你走。” “我俩单挑?”还有这好事? 老三赶紧说道:“公平起见,我俩都得用一样的武器,你也不能穿甲。” 祝平炎看了一眼他手里的长矛,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他不专精器械,勉强还能耍耍刀,玩枪只会更菜。 而且对方肯提出单挑,肯定是对自己的武艺有些信心的,用枪对决,赢面不大。 于是他说道:“没问题,我在这等着,你去弄一身和我一样的装备来。” 老三一下子愣住了,怎么不按套路出牌,你这身装备我见都没见过,鬼知道去哪弄,他尴尬的抬起手展示他手里抓着的两杆长矛,但一时间还不知道该怎么说。 祝平炎却抢先一步说道:“你不会想让我用你擅长的武器和你打吧?” 这一下把老三尬住了,他纠结了一会才说道:“那你说怎么办,我是不可能找到你这身装备的。” 古人的智商或许不比现代人差,但是套路肯定没有现代人多,毕竟套路这东西,是需要有历史积累的。 只见祝平炎纠结了一会,然后勉为其难的说道:“既然要绝对公平,那不妨什么武器都不要用,用拳头决胜负。” 老三想了想,似乎是也没有更好的主意,便放下长枪:“好,就用拳头。” 祝平炎不动声色的脱下盔甲放下腰刀,走到老三面前一抱拳:“那就开始吧。” 老三的拳法也不弱,不过拳种太过古老,看不出流派,但是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实战派,而且他的身体素质要超过祝平炎。 但是,但是,兄弟们,千万不要以为古武术有多厉害,这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与时俱进的,每一代都会在前辈们铺好的路上继续向前探索。 近代的科学大爆炸是一个例子,但即便没有科学大爆炸,明朝的武器肯定比唐朝强,唐朝的武器也肯定比汉朝强,这是时代不可逆的洪流。 也不是完全没有今不如古的例子,但这种例子往往都出现在被淘汰的技术上,比如唐朝的青铜锻造技术就未必能超过战国。 同样,在火器逐步淘汰冷兵器的民国时期,武术或许比不过仍在战场厮杀的明清,但随着近代搏击技术的发展,孰优孰劣就不好说了,因为现代科技的加持效果,简直就像是开挂。 更何况这是两千年前,别说什么洪拳八卦,五禽戏这时候都还没影呢。 而祝平炎的武功是从哪学的,那可是大汉,全民武斗的大汉。 华夏的武功有没有超过古代不好说,但是大汉的武术发展绝对超过了古代。 毕竟即便是只用冷兵器的古代,军队也没那么依赖武术,大部分军人只会演练一些很简单的套路,战争胜负的影响因素很多,个人勇武只是很少一部分原因。 而对于大汉这种小规模冲突,武术的作用就不可或缺了。 如果后勤,指挥,地势等等因素不利,十万个武林高手也未必能打赢十万个普通人,但十个武术高手肯定能打过十个普通人。 所以即便没有现代科技,以大汉的国情,其武术发展水平肯定也是要超过古代的。 在身体素质相差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老三肯定打不赢祝平炎。 三百零二章 觉醒 战斗开始后,老三的进攻欲望就非常强,而由于身体素质确实差了一点,所以祝平炎是以身法躲避为主,招架格挡为辅,极少的还击也只是虚招,大部分时间还是在防御。 如果是行家,从祝平炎的身法就能察觉到双方的差距,但在场的没有一个行家,所以都在为老三欢呼,觉得胜负已定。 然而老三的攻击狂野且毫无节制,不过一分钟,他的体力就开始明显下降,而祝平炎几乎还处于全盛状态。 既然双方身体素质的差距已经抹平,他也不再拖延,开始反击。 不过才出了三招,他就有点后悔了。 不是他的反击失利,恰恰相反,老三几乎没法招架他的攻击,他一共就出了三招,全都结结实实的打在老三身上,那是一点都没浪费。 他后悔的是,实在有点高估对手了。 老三的攻击虽然没有什么套路,但还算得上凌厉,祝平炎也没想到他的防御这么拉跨,几乎等于是不设防,打他就像是打一根木桩子。 早知道这情况,哪还用得着游走反击,开局就应该直接三拳把他干趴下。 不过在把老三打倒之后,他也犯了个错,并没有追击,这是切磋比武留下的习惯。 但是对方显然不领情,抬脚从侧面踢向他的膝盖,幸好他反应快,膝盖微屈,以正面向迎。 对方这一脚从他膝盖侧面滑过去,然后用脚背勾住膝关节内侧,用力一带,他便失去平衡倒在地上。 虽然他用了个受身,这一摔并无大碍,但是老三也抓住机会扑了上来,与他近身缠斗。 通背拳不好打这种贴身肉搏,虽然他不是只会通背拳,但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他的武术以通背拳为根基,贴身战就是他的短板。 老三的想法很质朴,他要把祝平炎扑倒,然后按在地上抡拳头,这小子就算再灵活,这种情况下也躲不开,肯定会被他打个半死。 不,不是半死,他可不会停手,他要把这个杀他父兄的仇人活活打死。 在最初提出单挑的时候,他其实就耍了个心眼。 比试的条件是,祝平炎打赢他,他就放了祝平炎,但是他没说祝平炎打输会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祝平炎要是输了,只有被打死这一条路。 而祝平炎要是赢了,却不能打死他,因为他活着才能信守诺言,如果他死了,祝平炎也得死。 而在他想着怎么用拳头砸死祝平炎的时候,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已经输了。 双方的技艺存在两千多年的代差,祝平炎虽然不擅长贴身战,但是摔跤和关节技好歹也懂一点,而对方则对关节技没有一点概念。 没有关节技这个概念,也就是说他不仅不会用,也从没想过防御。 所以祝平炎很轻易的就锁住了对方的手臂,然后轻轻一用力,便疼得对方大叫起来。 老三不懂关节技,但他也不是傻子,手只能从正面弯,这混蛋往反面掰,真让他掰过去,那手不就断了吗? 但他也不会拍地板啊,只能大喊:“别,别,别!” 祝平炎想听的可不是这个:“认输不?” 老三略以犹豫,祝平炎便再次使劲:“再不认输,你这只手可就废了。” “等等,等等”老三先喊话拖住祝平炎,却还是没提认输,而是说道:“有种你放开,我俩光明正大打一场,耍这种阴招算什么本事。” 祝平炎嗤笑一声,老三还在迷糊,认为刚刚被打倒是一时大意,现在被锁住也是一时大意。 但他已经摸清楚老三的实力了,别说再打一场,再打一百场他也不会输。 所以他松开手,把老三一脚踢开,然后站起来拍着身上的灰尘说道:“那就……”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感觉到天灵盖剧痛,两眼一黑,踉跄着跌坐在地上。 他余光瞟见身后站着个人,明白是有人偷袭自己,立刻扭身一摆,手臂像棍子一样扫在那人腿上。 那人倒地之后,他立刻以手撑地,下半身一扭,转身半跪在那人身前,提肩抬手,然后沉肩落掌。 伴随着沉闷的咔嚓声,那人肋骨尽碎,心脏骤停,竟是被一掌劈死了。 这时候祝平炎才看清,偷袭他的正是刚刚他不忍下手的孕妇,这女人眼见老三落入下风,便拿起了他的腰刀,朝他头顶劈了一刀。 他也是暗道侥幸,这女人身怀六甲,力气本来就小,又不会用刀,以刀身横拍在他头顶,这才让他保住了命。 而另一边,老三看见怀孕的媳妇被活活打死,目眦欲裂,大吼一声便冲了上来。 祝平炎只是冷冷的瞥了他一眼,手臂一摆,手掌扫在他的咽喉上,轻易便打碎了喉结,老三捂着喉咙踉跄往前,最终倒在了他媳妇的身边。 事已至此,什么比武获胜都没有意义了,也就不必再留他性命。 他看向门外汹涌的人群,正打算捡起腰刀一战,却无意间看见自己的经验值空了,再一看等级,竟然已经升级。 才杀了两个人就升级了?明明刚杀掉三个人,经验条动都没动一下。 这时候他才忽然明白过来,任务虽然模仿了游戏,但终究和游戏有区别,完成任务有经验,战斗胜利也有经验,但是单纯的杀戮无法获得经验。 之前他潜入刺杀那些匪徒能获得经验,大概是因为潜入刺杀虽然没有正面交战,但也被算作战斗胜利。 而屠杀这些毫无战斗力,且已经投降的女人,不会获得丝毫经验。 现实中也确实如此,无论是正面战斗,亦或者偷袭刺杀,都会让自己在某一方面更为熟练,也就会变强一点点,但是屠杀那些没有反抗力的人,就算杀一万个,也不会变得更强,没有获得经验值实在太合理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刚刚杀掉那个孕妇,反而是必死无疑。 至于现在,村民们涌入门中,群情激奋,使用各式各样的武器向他冲来,他却没有捡起地上的刀,而是抬起一只手,电光在指间跳动,最终汇聚到掌心,形成一个明亮的光点。 汹涌的人群一下子停住了,所有人都看着那只闪烁电光的手掌,惊讶,或者说惊恐——就连祝平炎自己也是。 升级之后,他的等级变为了一级天骄,一级异能肯定不会很强,他猜测最多也就是他刚觉醒时的强度。 那也够用了,虽然他的实际战斗力肯定打不赢这么多村民,可他又不是来屠村的,没必要打赢所有人。 只有六家和他有仇,村民又不是死士,只要他放出闪电杀掉两个,其他人肯定也就退缩了。 这就像是用手枪威胁一大群人,这群人要是真不怕死的冲上来,手枪也没个卵用,但人人都惜命,所以没人会冲上来。 然而他没想到,一级异能比他刚觉醒时还要弱,他举起手掌蓄了半天,还是没能释放闪电,如果村民们冲上来,那他可就歇菜了。 就在他悄悄往身后看,想着是不是要翻墙逃走时,村民们纷纷放下武器,竟然不等他杀人威慑,就已经集体投降了。 祝平炎知道天骄,也知道在使用冷兵器的古代,天骄肯定比普通人强大很多。 但他生活在现代,在有天道庇佑的年代,天骄也只是个战斗力强大的人而已,所以他可以把天骄和拿着手枪的人划等号。 但是在这个没有天道的年代,天骄是人类的统治者,只要是天骄,不管战斗力多么微弱,便注定高人一等。 不要说这些村民根本不清楚天骄的战斗力,在他们眼中,天骄就是仙人,天骄只要挥挥手,他们就死定了。 就算村子里曾经有人觉醒过,他们知道有些天骄战斗力很弱,他们也依然不敢反抗,因为天骄就是贵族,就是统治阶级。 就算他们真的能杀掉这个战斗力薄弱的天骄,这件事也肯定会被那些真正强大的仙人发现,然后随手灭掉这些敢于反抗贵族的凡人。 那个被他砍伤手臂,夺了武器后逃走的人,此时是族长家唯一的男丁,祝平炎与他有血海深仇,但他也丝毫没有反抗的想法,而是匍匐在地,卑微的祈求原谅。 - 杀掉那个孕妇,并没有对祝平炎的心境产生太大影响,当时就算他看清偷袭的人是孕妇,如果没有办法绝对安全的制服对方,他也会干脆的下杀手。 只要拿起武器,不管男女老幼,皆是敌人。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只是人心总是摇摆不定,即使祝平炎已经足够冷血果断,也不可能拥有绝对的理性。 所以终究还是有些影响,他之前的仇恨与愤怒,因为这件事消弭了大半,大鹅毕竟没有死,他也没有心情再杀人,命令其他村民将参与抢劫的人捆了送官,此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他并不关心官府怎么处理这些人,也没有时间等处理结果,带着自己应有的钱离开,领取任务奖励之后,买了粮食继续建造宫殿。 在他有意无意的展示异能之后,那些劳工们干活更卖力了,而且他现在资金充裕,进度比原先预想的还要快,第二天晚上房子就已经盖好了。 虽然称呼这个赶工出来的玩意为宫殿,实在是有些违心,但谁叫他赶时间呢,要不是大小有限制,他恨不得一天之内就拔地而起一间茅厕大小的宫殿。 三百零三章 门客 宫殿建造完成之后,祝平炎君主职业终于能激活,他的界面上一下子多了很多功能,他粗略扫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直接治疗伤者的技能,便直接打开了建造功能。 建筑模块更是惨淡,一眼扫过去,除了民居,其他建筑都是置灰的,这情况在即时战略里面太常见了,建筑置灰,就代表它需要的前置条件未满足。 他又看了一眼士兵模块,除了禁军可以招募,其他士兵都需要军营,而禁军这个兵种和医疗没有任何关系。 好消息是他看到了随军医官,坏消息是这玩意不仅需要军营,还需要医院。 没办法,他只好再回到建筑模块,从那一大堆置灰的建筑中找到军营,然后立刻放弃了这东西。 军营需要一大堆前置建筑,等他把这些前置建筑都造出来,大鹅早就凉透了。 他又翻到医院,医院的前置建筑倒是只有一个,但是医院需要学校,学校需要工坊,工坊需要至少十户人口,总的来说,等医院建造出来,大鹅还是凉透了。 不过医院除了前置建筑,还需要一个名为太医令的前置条件。 这个词让祝平炎感觉很奇怪,太医令,也就是宫廷御医的首领,一听就比随军医官更高级,可随军医官需要医院,而太医令竟然是医院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太医令比随军医官出现的更早。 他赶紧去兵种里面寻找,但是找遍了也找不到这个兵种,最终在找太医令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新的模块——门客。 - 门客不是什么特殊兵种,无法直接制造,需要从外界招募,比如现在祝平炎就可以随便找一个村民当自己的门客。 门客没有数量限制,理论上可以招募无限多,但是门客的薪水高昂,招募太多无用的门客,纯纯就是浪费钱。 虽然门客是万金油,可以充当任何角色,但因为高昂的薪水,如果其本身实力平庸,无论充当什么角色,都只会亏本。 不过就算找不到实力强大的门客,也至少要招募几个留着用,因为门客可以升级为幕僚,幕僚的薪水更高,但却必不可少。 幕僚可以担任管理层,而管理层不能直接制造。 比如军营建造好之后,可以直接通过军营将居民转化成士兵,但是无法直接制造出军官,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战斗,让新兵成为老兵,然后老兵积累军功晋升为伍长,伍长积累军功后继续晋升。 文官也是一样,居民需要通过教育机构转化成读书人,然后通过考核成为秀才,才能担任基层管理者,之后再一步步晋升。 这个体系很合理,但问题是,在所有人都是新兵蛋子的时候,谁当军官呢? 伍长这样的基层军官,可以通过打仗快速产生,可是将军这样的高层军官,得等多久才能从士兵里面选拔出来。 再比如祝平炎现在需要的医疗兵,最基层的医疗兵是随军医官,之后可以晋升为名医,再之后成为太医,最后才是太医令。 而制造随军医官需要先有太医令,所以必须有一个幕僚担任太医令 虽然前期多半找不到什么属性好的幕僚,但不管将军的能力有多差,也比没有将军要好得多。 而且幕僚和主角一样,是可以升级的,就算真找个村民过来当将军,让他打个一百年的仗,只要没死,也能成一代军神。 还有几个职位,是只有幕僚才能担任的,分别是军师、谋士、冠军勇士。 目前可以招募一个军师,一个谋士,四个冠军。 军师的属性可以提供战场加成,幕僚的能力再差,属性也不可能是负的,所以只要有军师,必然能强化军队战斗力,区别只是强化多少而已。 谋士则会提供内政加成,和军师一样,只要资金充足,哪怕找个村民凑数也比没有强。 至于冠军,也就是勇冠三军的意思,分别为斩将、夺旗、先登、破阵。 相比于军师和谋士,冠军的作用要小得多,因为冠军只能加成自己,四个冠军,其实也就是四个强大的士兵而已。 军师和谋士在没有合适人选时,都可以随便找个人来凑数,但是冠军就不太行。 如果随便找个村民过来当冠军,万一冠军的战力加持很少,结果他连普通士兵都打不过,岂不是很尴尬,冠了个寂寞。 想到这里,他就看了一眼冠军的属性加持,其他的都没怎么注意看,只是死死盯着其中一条:生命值自动恢复速度增加200%,每一点体质使治疗效果增加10%。 这不正是他所急需的吗? 他赶紧将大鹅添加为幕僚,然后将她分配为冠军,但之后就没有任何提示了,也不知道大鹅的状态有没有好转。 安排劳工继续建造民居后,他立刻骑上千里马回城,片刻不停的直奔小白府邸。 刚到门口,他就发现自己的状态栏下面多了一个状态栏,上面显示着大鹅的血量与经验值。 他点进去之后,能看到更详细的身体状态,大鹅的血量还剩一大半,说明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四肢和大脑都为受损状态,应该是贫血导致的。 没有生命危险就好,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顺便又看了一眼大鹅的属性,当即惊为天人。 【等级】:0级 【属性】 体质:1 力量:1 敏捷:1 智力:1 异能:0 【天赋】 幼童:该角色为人类幼年体,体质、力量、敏捷-0.8,智力-0.5 愚笨:由于发育期缺乏教育,智力降低30% 瘦弱:由于发育期营养不良,体质、力量、敏捷降低20% 残疾:由于右臂骨折且未能合理治疗,右臂力量降低50% 【状态】 冠军:该角色为冠军勇士,战斗属性提高20%,异能效果提升20%,生命值自动恢复速度增加200%,每一点体质使治疗效果增加10% 斩将:移动速度增加30%(敏捷加成),攻击将领时,额外造成50%伤害(力量加成),被将领攻击时,额外提供10%防御(体质加成)。 饥饿:由于长期未进食,全属性降低40% 贫血:出血性贫血,全属性降低100%,持续降低生命值 寄生虫:由于大量寄生虫,营养摄取效率降低30%,发育速度降低10%,生命恢复速度降低20% 昏迷:该角色昏迷中 【技能】 挑衅:低概率触发武将单挑(智力加成) 冲锋:朝敌方将领移动时,敏捷提升30%(敏捷加成) 斩将:击杀将领,获得额外经验(战争规模加成) 学习:击杀将领,低概率获得随机一点属性 掠夺:击杀将领,中概率获得额外装备 …… 将来我的士兵们知道勇冠三军的竟然是这玩意,是不是得疯啊? 不过他之前还真没想到,大鹅看起来挺健康的,竟然有这么多病。 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这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在这个年代,一个孤儿能活着就已经不错了,身体能好到哪去。 罢了,反正本来也感觉冠军没什么用,用掉一个冠军的位置,能救下大鹅也不算浪费。 - 由于他已经来过一次,小白府上的人还认识他,所以很快就有人将他请到了客厅。 不一会小白就被妹妹搀扶出来,他面容枯槁,黑眼圈重得就像是被人锤了两拳,眼神都有些散。 祝平炎惊奇:“这才一天没见,你怎么就成了这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小白踉踉跄跄的走过来:“还不是因为你妹妹。” 祝平炎大惊,拍案而起:“你还是人吗,她才多大,而且还昏迷着。” 这时候小白也踉踉跄跄的走到了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还是人吗,你把她丢我这就跑了,可我也救不了她啊,就只能一直给她续命,你再不来我都快没命了。” 祝平炎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过去,大鹅还能有大半的生命值,原来是小白一直在给她放治疗。 他灵机一动,问道:“小白,你想不想让你的异能变得更强?” 小白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有气无力道:“说,权当是补偿。” 祝平炎仔细斟酌一番后,最终确定了扯谎的方向:“我的异能可以加强我的部下,只要你成为我的部下,不仅异能会增长,你的成长速度也会增长。” 小白疲惫的靠在妹妹身上,轻笑着说:“强化部下的异能不少见,但是还能提升成长速度?我帮你一个月,能证道吗?” “额……” 祝平炎可不敢打这个包票,一级异能是什么熊样他已经见识过了,估计起码得加到五级才能证道。 而他这段时间完成那么多任务,杀了那么多土匪,才勉勉强强升到一级,小白如果成为他的幕僚,肯定会去做太医令,升级只会比他更慢。 见他不敢回话,小白摇了摇头:“带你妹妹走吧,她已经没有危险了,记住,你欠我一个人情。” 其实他没那么在乎祝平炎的人情,一个落魄贵族而已,不交恶便已经足够了,还能指望得到多大帮助不成。 只不过这次为了救人,他是真的累坏了,不提点要求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不管小白怎么想,祝平炎是一定要还这个人情的。 当时他并不清楚大鹅的生命值,也不是很懂医学,所以并不知道大鹅能撑多久,以为自己可以将大鹅救回来。 但即使现在大鹅已经度过了最濒危的时候,而且还有三倍恢复速度的加持,她的生命值依然以每小时1%的速度下降。 很显然,如果没有小白,大鹅根本撑不到现在。 而他费了这么大劲弄来的三倍恢复速度,其实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有用,因为大鹅的基础恢复速度太慢了。 现在大鹅都还在掉血,可以想象,即使昨天他立刻就能给大鹅三倍恢复速度的加持,也依然救不了大鹅。 三百零四章 生活总是对浪漫过敏 大量失血也间接导致缺水,而且大鹅无法吃饭,所以祝平炎用猪肝熬了些汤,每隔一个小时就给她喂一点。 一开始他是打算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直接用嘴喂,虽然男女有别,但这时候也不必讲究那么多。 不过他刚打算下嘴,就想到一个问题:昏迷的人无法吞咽,用嘴喂其实就像是人工呼吸,只不过不是送气,而是送汤进去。 人工呼吸是为了把气送进肺里,汤却必须进胃里,可汤它自己也不会找路啊,要是呛进肺里怎么办? 所以他把大鹅摆出了个仰望星空的造型,想用秸秆充当胃管,直接把汤送进胃里。 但是他趴在大鹅嘴上看了半天,也没个手电筒啥的,里面乌漆嘛黑啥也看不见,他害怕秸秆戳伤了大鹅,又买了只鸡,用鸡肠把秸秆包起来。 至此,一根精致的古代胃管就做好了,祝平炎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不仅喂了一碗汤,还吹进去一碗稀饭。 晚上他又把那只鸡给炖了,鸡肉捣烂混着鸡汤拌成糊糊,鸡架则丢给了熊大,一点都没浪费。 这么喂到第二天,大鹅状态栏里的饥饿就已经消失了,血量也开始稳定在30%左右,这下是真的救回来了。 只不过和电视剧里睡美人的唯美不同,现实世界中,照顾昏迷的人很麻烦,也没有丝毫浪漫可言。 他要花很长时间准备大鹅能吃的流食,然后又要花很长时间把这些食物送进去,而在这一切结束之后,真正的麻烦才开始。 进食自然伴随着排泄,而昏迷的人是处于失禁状态的,喂完食物不久就会开始排泄。 要说一天处理一次也就罢了,可昏迷的人一点都不惯着你,不会像正常人一样攒起来一次性排掉,而是有一点就漏一点。 祝平炎好不容易给她洗干净了,她就又挤出来一点,简直像是在有意挑衅,气得祝平炎恨不得把她肠子掏出来洗干净。 还得是祝平炎有照顾白猫的经验,这要是换了其他人,腌入味了都不一定能想到给她洗洗。 不过照顾一只猫和照顾一个人终究是不一样的,白猫那么小一只,照顾她就像是照顾婴儿一样,大鹅虽然也是孩子,但也是好大一坨肉啊,再加上祝平炎也没现实世界中那么大的力气了,摆弄起来很不方便。 祝平炎搓洗着粘屎的裤子,不由感慨,文艺作品热衷于描写浪漫,而生活总是对浪漫过敏,吃喝拉撒,无论哪一样都要凌驾于鲜花之上,浪漫故事里可以跳过的肮脏琐事,总是会在现实里蹦出来锤得你满头包。 不然怎么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呢,这么照顾个二三十年,亲儿子也得崩溃。 好在大鹅几天之后就醒了,虽然还是很虚弱,凡事都要照顾,包括大小便,但和昏迷的时候相比,那可真是容易太多了。 - 此时大鹅的血液容量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但是血细胞却没法这么快恢复,所以血液很稀薄,贫血的状态依然存在,而且会存在很久。 只不过和游戏不同,就算是同一个状态,其效果也是不断变化的,现在大鹅身上虽然还挂着一个贫血,但负面效果已经缓解了很多。 贫血:出血性贫血,全属性降低70%,生命恢复降低50% 几天之后,其效果又变成了全属性降低50%,生命恢复降低20%。 这时候大鹅已经可以站起来了,不过她还是习惯祝平炎照顾她,女孩子的羞耻心她是一点都没有。 祝平炎也一点不惯着她,发现她可以生活自理,立刻就带着熊大出去做任务,把她一个人锁家里。 不过这次祝平炎给她单独找了房间住,而他的钱则放在宫殿里,就算那些劳工起了贪心,也大可直接砸开宫殿的门去拿钱,没必要再去砸她的门。 相比于之前一大堆钱财只有一个小女孩看守,这次钱财更是无人看守,但却一直安然无恙。 因为之前祝平炎只是个毫无背景的孤家寡人,那些村民根本不觉得得罪他有什么大不了,可如今在那些劳工的眼中,他们的主家可是能手握天雷的神仙,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去抢他的钱。 而且祝平炎和这些劳工坦言,这些钱都是给你们发工资的,如果你们中有人偷了这笔钱,那其他人就拿不到工资了。 这理由在现代听起来自然很不合理,因为在现代人看来,管你这钱是用来干什么的,你的钱被偷了,你要么查出来是谁干的,然后把钱追回来,要么从其他地方拿钱给我们发工资。 但古代不是法治,而是人治,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很模糊,官方审理案件的时候,即便没有法律条文支持,只要道德上说得过去,就可以作为断案标准。 而大部分情况下,官方都会更偏向于贵族,所以官方判案的逻辑会是这样的:在这个荒郊野岭,钱如果被偷,肯定是这些劳工干的,那既然劳工偷了钱,不给劳工发工资也很合理。 所以不用祝平炎多么防备,这些劳工就会替他守好这笔钱,不仅劳工们互相之间会防备,甚至连他自己进去拿钱都会被防备。 这些劳工们唯恐他自己把钱拿了,然后以此为借口不发工资。 虽然劳工知道他是天骄,但是在发工资这件事上,神仙也靠不住。 不过这些不是金银财宝,也不是纸钞,而是铜,这玩意携带起来可没那么方便。 祝平炎每次都是提一包铜钱进去,然后再提一包出来,给劳工们发完工资之后,就孑然一身的回屋睡觉,劳工们也就慢慢放心了。 - 十天之后,祝平炎已经把附近的土匪窝都掏光了,他堂堂一个君主,硬是掏土匪窝掏出来一个特殊技能潜行。 潜行:开启后移动速度降低70%,防御力降低70%,噪音降低70%,最多持续20秒,显形后十秒内无法再次潜行。 单纯从属性上看,这实在是一个垃圾技能,减属性把人都减废了,只能降低70%噪音,和游戏里能隐身的潜行技能完全没法比。 但在现实中,这是个很好用的技能,潜入时本来就需要十分小心,降低移速没什么影响,至于降低防御,除非有人给他来个黄雀在后,否则也没什么影响。 而噪音降低70%可太有用了,如果是顺利潜入,那本来声音就很小,降低70%后几乎就是无声状态,就算劫匪还没睡,只要没直接看到,也都无法发现他。 如果潜入过程中有波折,比如碰到什么东西,本来很可能惊醒劫匪,现在降低70%噪音,也就等于容错率增加70%。 正好他升级后的技能点不知道往哪加,直接就加到了潜行上,二级的潜行移动和防御只降低60%,噪音却降低了80%,持续25秒,如果他小心一些,连看门狗都有很大概率发现不了他。 本来他就已经很熟练,有了潜行之后,更是从未失手,熊大从主战力变成了保险,已经很少出手了。 不过祝平炎已经把熊大添加成为了第二个冠军,因为相比于冠军的工资,熊大原本的工资也不低,还要到处找人买蜂蜜,所以添加之后反倒更省钱,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而且熊大的属性也比大鹅更配得上冠军这个称号。 【等级】:5级 【属性】 体质:6 力量:6 敏捷:2 智力:1 异能:0 【天赋】 健壮:该角色非常强壮,全属性提升30% 【状态】 冠军:该角色为冠军勇士,战斗属性提高20%,异能效果提升20%,生命值自动恢复速度增加200%,每一点体质使治疗效果增加10% 破阵:攻击士兵时,伤害提升25%(力量加成),防御提升25%(体质加成),攻击附带额外击退加成(力量加成),攻击附带额外范围伤害(力量加成) 饱食:吃好喝好,全属性提升5% 愉悦:额外提供10点服从度与忠诚度 【技能】 嗜血:击杀敌方可恢复生命值(敌方等级加成) 破甲:普通攻击无视20%防御 陷阵:周围没有友军时,防御提升20% 锻炼:击溃阵线时,低概率获得一点力量 - 从熊大身上就能看出来,冠军对个人的加持其实很大,熊大本来只是一只力量比较大的熊,但是在破阵冠军提供的各种加持下,它几乎可以碾压其他同类。 如果不是祝平炎想独吞经验,他甚至觉得熊大能单刷土匪窝。 斩将的加成其实比破阵还要高,但是斩将限制太大了,而且大鹅本身那一大堆负面效果,几乎把斩将给的正面属性败光了。 不过大鹅也不是没有用,起码贫血这个极端的负面效果,让祝平炎能摸清楚一些设定。 最开始,贫血可是削减了100%的属性,但是大鹅的属性依然都是1,也就是说显示的属性是基础属性,而不是最终属性。 而之所以这么显示,很可能是因为属性加成只计算基础属性,不受最终属性影响。 因为现在大鹅的贫血只降低40%全属性,所以她的最终属性应该比之前增加了很多,但是斩将给的技能加成没有变化。 而且还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这些属性加成并不平等。 前几天大鹅的贫血是全属性降低70%,如果加上残疾降低右臂力量50%,那她右臂的力量就变成零了。 但实际上她的右臂依然可以动,也就是这些属性加成是分级计算的。 经过测试,应该是先计算天赋的加成,然后再计算状态和技能。 假设大鹅有100力量,那她右臂的力量就是先减去50%,剩余50点力量,再减去贫血的70%,也就是50力量的75%,35点力量,最终剩余15点力量。 必须得承认,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而如果没有大鹅,他不可能这么快下定论。 因为要测出这些东西,必须得有相当极端的属性,而除了大鹅,他不可能让另一个属性如此垃圾的人当冠军。 所以说嘛,有失必有得。 - 而且大鹅也不是一无是处。 破阵有一个嗜血技能,杀死的敌人等级越高,就能恢复更多的血量,但是祝平炎发现,熊大杀死劫匪时,恢复的血量是不同的。 目前一共发现了六种不同的回血量,也就是说,有的劫匪竟然是六级。 而大鹅的优势,就是等级够低。 这可不是说笑,这真的是一个优势。 以升一级加一个属性点为例,六级时大鹅将拥有六个属性,如果这六个属性都加在异能上,大鹅就能证道,如果这六个属性都加在力量上,大鹅将拥有和熊大一样的力量。 即便是平均分配,大鹅的综合素质也将达到普通人的三倍。 而那些六级的劫匪呢?他们可能比一级的劫匪更强一点,但顶多也就强个50%,同样的等级,大鹅将完全碾压他们。 三百零五章 居民 随着等级提升,升级难度是递增的,后面祝平炎之所以不让熊大出手,非要自己潜行去偷袭,就是因为他发现熊大杀人几乎不增加经验。 首先可以肯定,越往后升级,所需要的经验越多。 这不是根据正常游戏做出的猜测,这是祝平炎通过自己证实的结论,一级升二级的经验比之前多了一倍。 其次,等级越高,获得经验的难度也越高。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不过证实这一点的不是祝平炎,而是熊大。 熊大击杀那些一级土匪时,经验条动都没动。 一开始祝平炎还以为是升六级所需要的经验太多,所以杀劫匪的经验显得微不足道,但是当他点开熊大的界面,整个视角都是熊大的数值时,经验条已经被放大到一米多长,也依然无法观察到一丝一毫的增长。 而与此相对比,当任务完成时,祝平炎和熊大作为任务参与者,都会获得经验,祝平炎大概获得了3%的经验,熊大获得的经验则很可能只有千分之一,但依然能看见经验条增长了一丝。 同样是杀土匪,祝平炎获得的经验要比熊大多很多,再根据大部分游戏的设定,完全可以这样猜测:高级杀低级时,获得的经验会减少,甚至不获得经验。 可惜祝平炎无法直接看到敌方的等级,否则专门找等级高的劫匪让熊大杀,如果观察到经验增加,就可以完全确定了。 - 大鹅的等级低不仅不是劣势,反而是优势,她的属性也和所有的正常人一样,所以唯一的缺点就是那些负面天赋了。 大鹅一共有四个天赋,全是负面的,其中幼童这个天赋不用管,长大应该就没了,愚笨也不用管,作为一个冠军勇士,蠢一点就蠢一点吧,需要解决的是瘦弱和残疾。 说来惭愧,如果不是能直接看到属性,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大鹅右手残疾,他一直以为女孩子的力气小点很正常,但只要顺着手臂摸一下就能发现,她的骨骼明显不如正常人平滑。 这也算是一个认知误差了,人们习惯性的认为男孩力气就是比女孩大,但其实小孩不分男女,力气都差不多,甚至因为女孩发育更早,可能力气还要比男孩大一点。 所以大鹅左手的力气并不比男孩小,这让祝平炎误以为她是个左撇子,但很可惜她的惯用手就是右手,所以右手的残疾不解决,会极大影响她的战斗力。 像是她这样的情况,即便用现代医学都很难解决,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古代。 解决方法唯有一个——天骄。 在这个年代,天骄都是高傲的贵族,普通人几乎不可能寻求他们的帮助,不过若是贵族之间互相求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要小很多了。 在祝平炎觉醒异能之后,他的钱就已经足够找天骄医师了,再加上有小白介绍,很快就找到了能治的医师。 如今等了十天,总算是排上队了,他赶紧带着大鹅屁颠屁颠的跑过去。 在这十天里,排在大鹅前面的不是其他病人,而是喝酒、赴宴、游玩、泡妞。 虽然祝平炎是去送钱,但是人家钱都没花完呢,没空来赚钱,小白也只是提一嘴,他和祝平炎没那么深交情,不会再去催,所以就一直等了十天。 而这位的治疗手段也十分粗暴,他简单看了一下大鹅的手臂,连一句提醒都没有,便一掌拍碎了她的臂骨。 大鹅惊讶的瞪大眼睛,有些不知所措,转头看向祝平炎,然后剧痛便如山崩一样压过来。 祝平炎赶紧死死抱着她,免得她乱动,又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然后不断安慰道:“没事的,很快就好了。” 这医生的能力倒也不负小白的推荐,十几分钟便将粉碎性骨折的手臂治愈如初,大鹅的残疾也就此消失。 但不用想也知道,在这十几分钟里,他没有丝毫顾及大鹅的感受,别说给人治病,就是给畜生治病也不至于如此粗暴,简直就像是在修理一件没有痛觉的死物。 所以在治疗完成之后,祝平炎的笑容很僵硬,反倒是大鹅,虽然痛得死去活来,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但却千恩万谢, 她的感谢发自真心。 祝平炎觉得自己对大鹅太过忽视,所以才没发现这么明显的旧伤,但其实这是因为大鹅也在有意瞒他。 在这个年代,无论男女都是要干活的,即便她是女孩,不能干活也会被嫌弃。 而且她可还记得呢,小老婆就是要干活的,如果不能干活,祝平炎肯定就不要她了,所以她就一直瞒着,只期盼长大以后就会好起来。 现在有人能直接治好她,疼是疼了点,但是这种疼痛她也不是第一次经历,能忍得下来,更何况这位仙人很厉害,现在已经一点都不疼了,她自然要感谢。 她当然也能感觉到这位仙人对她的蔑视,但在她看来,这蔑视是合情合理的。 祝平炎却无法像她这样卑微,他觉得就算不能让所有人都尊敬他,起码也得让所有人都尊重他。 不过他也不是看不清现实的人,对方毕竟帮大鹅治好了伤,那该给的钱依然要给,为了不让小白难堪,他也不能有任何埋怨。 所以他只是牵着大鹅的手离开,在出门之后,他才低头对大鹅说:“我们还会回来的,回来讨回这份他欠下的尊重。” - 其实他本来是想顺便把大鹅的寄生虫给治了,这玩意虽然在平民身上普遍存在,但是大鹅确实格外严重。 在大鹅昏迷的那段时间,或许是这些蛔虫饿坏了,有时候会随着排泄一起出来,他甚至抽出来过一条半米长的。 不过在大鹅醒来后,这些虫子就老老实实呆在她体内,再也没有出来见见世面的打算,就算去药店买了一些打虫药,效果也很一般。 如果天骄有法子治疗寄生虫,自然比任何药物都有效,但是看见这位仁兄的治疗方式,祝平炎提都没敢提这件事。 他唯恐这货当场把大鹅开膛破肚,直接物理杀虫,然后再用异能把大鹅治好。 治残疾也就罢了,就为了几条虫,不至于让大鹅受这罪。以后他实力强一些,再去找专业对口的人来治吧。 - 等他回去的时候,发现基地里面围了一大堆人,这场景让他回想起了一些不好的记忆,不过大鹅就在身旁,他的大部分钱也都给了医药费,剩下的钱本就没多少,没了也就没了。 不过当他靠近后,发现是一些陌生人在和劳工们争吵,似乎是这些人想住那些刚刚建好的民居,但是劳工们不让。 民居建好之后,劳工们就自己住了进去,由于还没有居民,祝平炎也就随他们去了,现在来一群陌生人,要让劳工们搬出去,把房子腾给他们住,劳工自然不肯,双方就发生了争执。 祝平炎很疑惑,这也不是在村子旁边,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要过来住,而且还这么理直气壮,仿佛这房子造出来就是给他们住的一样。 “你们……安心住下吧。” 他话说到一半,便发现凡是能看清面容的人,头顶上都有一行字:流民xxx,等级x。 劳工们有些愕然,于是祝平炎便解释道:“房子造出来就是给人住的,这些流民既然无家可归,那就住这好了。” 劳工们刚要抗议,祝平炎下一句话就让他们傻眼了。 “这些日子劳烦诸位了,今日的工钱结了之后,你们就可以回家了。” 为了加速建造,这些劳工们也确实很幸苦,但是员工苦不苦,主要看老板愿意给多少钱,祝平炎就是个阔绰的老板,开价很高,而且工钱一日一结,从不拖欠,所以劳工们很累,但并不苦。 在这个年代,出力气就能赚到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 所以立刻就有劳工说道:“不是说还有很多房子要建吗?” “是有房子要建,但已经没那么急了,而且这些人住我的房子,自然要出劳役的。” 在祝平炎同意之后,这些刚刷新的流民就就变成了居民,他的小小王国也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同时很多需要居民的功能也正式开启。 在他规划好的农耕区域内,居民会自动开垦农田,上交税收,同时居民需要服劳役和兵役。 在实际的国家管理中,税收是非常难计算的,因为没有办法逐一统计每个农民的实际收入,所以只能按照人头收税,或者按田地收税。 对于一个国家的运行,税收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税收体系不合理,完全有可能让一个王朝衰败,大明灭亡的主要原因不就是没钱吗。 税收需要非常复杂且完备的规则,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古代那些有作为的高官,往往需要投入半生精力才能改革税收制度。 所以系统便将营地的税收制度简化了,把居民的收入统计好,然后按比例收税,税款直接收到宫殿的仓库里,税收制度异常简单,也不需要投入人力维护。 虽然他觉得30%似乎有点太多了,但是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的时候,也不敢贸然降低税率,做个圣贤明君固然好,万一到时候财政吃紧,岂不是要拖慢他的发展。 劳役和兵役也是一样,每户每年有一个月劳役,男性一生有两年兵役,他并不清楚这个数值是否合理,但既然系统默认是这样,那就这样吧。 目前有十三户居民,所以祝平炎可以有十三个为期一个月的免费劳工,既然如此,何必要花大价钱去雇佣其他劳工呢。 三百零六章 除妖 大部分劳工都离开了,但也有一些留了下来,他们愿意在这里住下,成为居民,虽然房子不够用,但他们可以给自己造房子,权当是服劳役。 祝平炎也没有反对,他现在正在发展阶段,自然是人越多越好,不过在建造民居之前,他先把工坊建了出来。 有工坊之后,可以花钱将居民转化为职业工人,工人有建造速度加成,不过工人需要工资,且不会提供税收,所以会增加财政压力。 但即便加上转化的钱,工人的花费也比之前雇佣的劳工少很多,而建造速度却并不逊色加钱的劳工,毕竟工人有系统加成。 他的时间本来就不多,仅仅只靠十三个劳役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他当即转化了十个工人,当场财政赤字。 不过他对这种情况已经很熟悉了,想当年他的雷霆会不就是这么过来的,亏钱才正常嘛,不亏钱怎么发展。 有了工坊之后,木材厂,采石场也纷纷解锁,由于目前对石材的需求并不大,所以他只建了木材厂,用工人将周围的树木转化为木材。 木材厂生产的木材,只要放置几天就能使用,不必再从城里买木材,又省了一大笔钱。 本来在给大鹅看病之后,他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如果继续雇佣那些劳工,顶多能撑五天。 现在虽然财政赤字,但在扣除税收之后,他其实只要负担两三个工人的工钱就够了,又不用买木材,如果不是熊大那个吃货,他的钱撑一个月也没问题。 不过既然已经财政赤字了,迟早也是需要出去赚钱的,所以他也没闲着,带着熊大继续做任务赚钱去了。 - 好歹也是十三户人的皇帝,那些报酬低的任务他已经看不上了,周围的土匪也都被打光,只能接除妖任务。 除妖的任务报酬和剿匪类似,但实际收入会略低一点,因为匪徒再穷也总有些家底,而妖怪身上可不会带钱。 他尝试过把妖怪尸体背回来,但没什么人感兴趣,这个年代皮草也不太值钱,费这么大劲,还不如给熊大吃了抵扣工资。 经验上面也不太行,妖怪虽然比匪徒强大,但给的经验怎么也不可能比一窝土匪加起来还多,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熊大能吃到经验。 从任务难度上来说,除妖任务也比剿匪更难。 劫匪是人,而且是一群人,就算住在山里,不管是盖房子还是住山洞,在任务给出大致范围后,同为人类的祝平炎都能轻易找到他们。 但妖怪可就不一定了,除妖任务一般都说不清楚是什么妖怪,你也不知道它是住树上还是住水里,光找到就得费老鼻子劲。 就算找到了,打也不好打。 如果只看战斗力的话,很多妖怪是打不过一窝劫匪的。 但打劫匪的经验是共通的,在掏了这么多劫匪窝之后,他的技艺已经十分娴熟,几乎不会出意外,对体力和精力的消耗也很少。 打妖怪则不同,每一只妖怪都是不一样的,今天打一条大鱼,明天可能需要打鸟,每次都相当于新手,即使全神贯注,稍有不慎也可能受伤。 而且人类的武功都是研究怎么对付人类的,祝平炎的武功在打妖怪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作用,只有对战时的冷静让他比普通人强一点。 包括他的异能,也是对人比对妖怪好用,虽然不管是打人还是打妖怪,他的异能都很垃圾,但是每当他释放异能,劫匪们都会恐惧无措,而妖怪可不会在意这些。 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路程了,当初营地选址本就是荒山险地,自然也离不了妖物横行,很多任务目标就在营地附近,不过找妖怪花费的时间也不比赶路少了。 只是说一千道一万,劫匪都被打光了,他再怎么不情愿,还是得去打妖怪。 不过这次他把大鹅也带上了。 - 十几天过去,大鹅的贫血还是没完全恢复,但此时贫血的属性削减只有10%,在残疾被治愈且有冠军加成的情况下,她觉得自己战斗力爆炸,一定可以起到大作用。 其实她在右手被治好之后就已经嚷着要过来了,但是祝平炎可不会真信了她的鬼话,就那惨不忍睹的属性,逮只鹅都有可能被反杀,还想去抓妖怪。 不过大鹅想要升级,迟早也是要参加战斗的,所以他就想让大鹅练习着射箭,到时候在远处捡人头,只要能升个两三级,就能追上普通人的战斗力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鹅把弓箭拿到手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尝试……然后一箭给自己干了个大残。 见她情绪低落,祝平炎赶忙安慰道:“没事的,正常人没个几年练不好弓箭,而且你还小,用弓箭难度确实大了点,我们换个简单的。” 所谓简单的,自然指的就是弩,据说训练一个弩兵只需要两三天,但这应该有点夸张了,大鹅实实在在学了六天,成果却一言难尽。 反正在围观大鹅训练之后,祝平炎就决定在他和妖怪战斗的时候,大鹅绝对不能放箭,不然没被敌人打死却被自己人射死,这该多冤啊。 不过也不排除一种情况,或许,可能,大概,只是因为大鹅比较蠢。 毕竟都愚笨了,要啥自行车。 - 在第一次命中靶子之后,大鹅已经吵着要参加战斗了,毕竟营地里也没其他孩子陪她玩,一个人也确实无聊。 祝平炎也希望她能尽快升级,所以在训练六天之后,虽然存在命中友军的概率,还是决定带着她去实战。 不过这事急不来,战斗需要的不仅仅是技巧和力量,心态也同样重要。 这一战他不打算让大鹅上场,找到妖怪之后,他就把大鹅安排到了一百多米外的山头上,让她先观战,他和熊大撸袖子上去干。 而打妖怪和打劫匪的另一个不同便在此时体现出来了。 劫匪的个体实力相差不会太远,所以能轻易评估战斗力,数量越多的劫匪肯定就越强,但妖怪则不同,在真正开打之前,很难用肉眼评估妖怪的实力。 而要指望任务描述,那会更坑,因为任务描述是以发现妖怪的古人视角写的,可古人根本无法区分妖怪和野兽。 很多任务里的妖怪其实就是野兽,比如老虎鳄鱼蟒蛇之类的。 不过也可能是没必要区分,他做了这么多除妖任务,所谓妖怪,也就是长相奇怪的野兽而已,无论智力还是战斗方式,和野兽都没有太大区别。 他所谓的区分妖怪和野兽,其实也只是基于自己的认知而已,狮子老虎这些他见过的就是野兽,背上长眼睛的羊,六足四翼的蛇,这些他没见过,现代也不存在的生物,在他眼里便是妖怪。 其实这些东西对古人来说都是野兽,没有太大区别。 比如现在,任务描述里“极度凶猛,长着翅膀却不会飞行,像山丘一样高大,长着巨大獠牙,喜好吃人”,其实就是大象。 如果从整体而言,古人是认识大象的,甚至可以说是熟识,曾经整个华夏都是亚洲象的地盘,只是由于气候和人类文明的崛起,大象被逐渐向南驱赶。 商朝的时候,中原甚至出现过成建制的象兵,不过到周朝就没有了,黄河流域的大象也逐年减少,到秦汉时期,黄河流域就看不到大象了。 不仅是大象,包括鳄鱼、老虎这些,大部分古人也都能认识,好像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又不是现代,一个人见过全世界都知道,古代消息闭塞,大部分人见过大象,并不妨碍某个山村的农民一辈子没见过大象。 所以当这个没见过大象的农民看见大象毁坏庄稼之后,便到处和人吹牛逼,越吹越离谱,等传到官府,哪怕官府知道大象是什么,也没想到这个传说中长着翅膀的玩意是大象。 在这个真的存在妖怪的年代,官府便认为这确实是妖怪,而且应该是非常强大的妖怪,同时城门口的任务里便多了这个除妖任务。 其实和剿匪任务类似,官方本不打算处理这种乡间传闻,都是被系统强行挂上去的。 - 排除妖怪的话,作为第二强大的陆地动物,大象的战斗力自然不容小视,特别在獠牙还没开始退化的古代。 在频繁盗猎的情况下,非洲象的象牙在几百年间就明显变短了,相比于非洲象,亚洲象的经历则更加痛苦。 以前牙越长战斗力越强,生存能力越强,但等到人类向它露出邪恶的笑容,它忽然发现,长牙带来的战斗力,对人类好像没有什么意义,反而牙越长死得越快。 于是亚洲象的体型越来越小,象牙也越来越短。 而他现在在两千多年前的周朝,此时大象还没完全南迁,体型更大,牙也更长,看着就像是它表兄非洲象,保留着没被人类蹂躏的天真烂漫。 单纯看战斗力,这只大象比之前对付过的很多妖怪都要强大,那些所谓的妖怪虽然长得稀奇古怪,但其实大部分都打不过熊大。 但这个庞然大物可不一样。 即便熊大是一头天赋异禀格外强健的巨熊,想和这玩意正面打,也只能光速领盒饭。 体型差距太大了。 在天赋异禀且伙食精良的情况下,熊大也才不到半吨,而后世的亚洲象都有四五吨,眼前这家伙甚至可能有六七吨,熊大想扇它巴掌还得跳起来才够得到脸。 体重差了十几倍啊,这差距放人类身上,就是三百斤的壮汉打三十斤的小孩。 就是熊大的大表哥北极熊过来,也得等十八年才能打赢它——如果运气好能投胎成人的话。 三百零七章 体重即优势 遇到这种强大的敌人,祝平炎反而觉得轻松了很多。 大象虽然强大,但好歹知根知底。 虽然目前他打过的这么多妖怪中,大部分也都只有物理攻击,和野兽没什么区别。 但问题是,也确实有能喷火放毒的妖怪,而他并不知道哪些妖怪只有物理攻击,哪些妖怪能喷火,所以几次差点翻车之后,他只有小心谨慎的对待所有妖怪。 尽管事后看来,有些妖怪就是菜鸡,熊大冲上去一巴掌就能扇死,但是在担心这担心那的情况下,还是会打得很艰难。 现在就好多了,虽然打不过,但起码打之前他就知道打不过,而且也知道为啥打不过,他可以先回去准备一下,制定针对性的计划。 在了解敌人信息的情况下,人类的智商可以发挥最大作用,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战胜本不可战胜的敌人。 - 几天之后,大象正悠闲的在田地里吃庄稼,周围的村民们想过敲锣打鼓的吓它,但是这只大象的体型很大,胆子也很大,除了最开始被吓跑,之后就完全不当回事,甚至还冲向村民,把那些村民吓得连滚带爬。 而在有过将人驱逐的经历之后,它就更不怕人了,所以当祝平炎奔跑着冲向它的时候,它只是抬头看了过去,并没有当一回事。 看着吧,这直立猿是不敢靠近的,而我只要稍微一动,就能吓得它屁滚尿流。 直立猿确实在远处就停了下来,可是从它身上飞出了个什么东西,忽然就咬在了自己身上,竟然咬穿了他厚厚的皮肤。 在成年以后,他便是森林里无敌的霸主,即便小时候害怕过的老虎,现在也只敢在他周围徘徊,除了和同类战斗,他已经几乎不会受伤了。 可如今,一只硬邦邦的蛇竟然咬穿了他的皮肤? 他愤怒的发出嘶吼,然后用鼻子卷起咬他的东西,狠狠的摔在地上,再次吼叫一声,他冲上去把那条硬蛇踩断,然后再次吼叫,宣誓自己的胜利。 然而那个直立猿又冲了过来,然后和之前一样的硬蛇飞了过来,他有些怕了,想要躲避,还没等他挪动庞大的身子,硬蛇就已经咬在他身上。 再次将硬蛇扯下后,他并没有善罢甘休,冲向了那个和硬蛇一伙的直立猿。 赶走直立猿之后,他又回去查看刚刚的硬蛇,心想,它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是已经死了,如果我现在踩它,它会不会咬我? 这时候那直立猿竟然又回来了,他还没来得及愤怒,就有些惊恐的发现又一条硬蛇飞了过来。 这次硬蛇咬在了他的脑袋上,但是咬不动他的骨头,掉在了地上。 看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硬蛇,他隐约明白了什么。虽然他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投掷,但已经将仇恨从不会动的硬蛇上转移,要将那个直立猿杀死。 - 大象的智力很高,所以在接连被攻击之后,它终于发狂死追祝平炎。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人类这垃圾属性了。 正常来说,人类这个体型的动物,是不可能被大象追到的,毕竟大象笨重到已经没法跳跃了,它的奔跑更像是竞走。 可是身为人类,必须得有人类的觉悟——我们是一个基础属性极度垃圾,但拥有装备栏的物种。 而在被熊大追得半死以后,他对自己的速度不敢有太大自信,不仅没穿盔甲,连衣服都脱了,穿着个大裤衩撇短矛。 即便对付熊大这样的猛兽,盔甲也能起到一定的防御作用,但是面对大象这种东西,盔甲除了拖慢速度毫无意义。 当然,就算脱了盔甲,他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跑赢大象,所以提前找好了外挂。 之前大象要么不管他,要么追一下就不追了,所以他也只是自己跑,见这次大象不会善罢甘休,他直接骑上了千里马。 你厉害,你能拖着几吨重的身体追上我,那你能跑过马吗?懂不懂马中赤兔的含金量。 大象追了他两百多米就放弃了,因为马速提起来之后,大象是真的追不上,眼见越追越远,只能放弃。 这时候他反倒不依不饶,直接杀了个回马枪,策马冲向大象。 不过当然不是真要骑马去怼大象,在扔出手里的投矛后,他立刻停马。 骑马扔投矛那是相当的帅,可惜他的投矛技艺不行,骑术也不够,所以结果不是很理想,攻击大象这样庞大的目标竟然也脱靶了。 尽管大象追过来他再上马有点耽误时间,他还是得继续下马扔标枪。 不过之后比他想象的还要顺利,大象似乎是知道追不上他,也有可能是跑累了,再也没有追太远,基本就是象征性的追一下,很快就放弃了。 他又扔出两矛后,大象便已经开始恐惧。 这就像人类被一群马蜂攻击,明知道对方很弱小,抓住后随便就能捏死,但在只能被攻击而无法反击的情况下,依然只能抱头鼠窜。 然而通过巨大体型来获得优势的大象,在逃跑上并不擅长,它虽然已经心生恐惧想要逃跑,但也只是徒劳,无论速度还是耐力,它都没有丝毫优势。 不过追了一段时间后,祝平炎也对大象无可奈何,因为他的投矛都用完了。 他一共准备了十根投矛,本来以为肯定够用了,可现在全部扔完,这头大象也没有一点要倒下的样子。 这和大象的防御力有关,但防御力并非决定性因素,投矛的动能比常规枪械还要大,在有青铜矛头的情况下,破防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一方面是他的命中率实在不行,即便是在地面投掷,也只能保证命中,命中哪个部位则完全随缘,所以命中内脏的并不多,很多都戳在四肢上。 但是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双方的体型差距太大了。 这个一米多长的玩意,在他手里是根短矛,是致命武器,但是扔到大象身上,就像是一根比较粗的烧烤签子。 想象一下,一个二十厘米的小人用烧烤签子戳你,即便是击中心脏,由于没办法刺太深,也不可能一击致命。 这倒不是祝平炎吝啬青铜,他从土匪那缴获了很多青铜矛头,再带十根过来也没有问题,但是带更多投矛并没有意义,因为他的体力有限,就算有更多他也扔不动了。 “唉,还是自大了一些,早知道就带民兵过来了。” 民兵无法升级,但只要参战,也会稀释经验,所以他为了独吞经验,就没有带民兵。 如果他带十个民兵过来,直接把大象扎成刺猬,哪怕不能立刻击杀,慢慢耗也能给它耗死。 听到他的感慨,后方的大鹅兴冲冲的跑过来:“我啊,还有我呢。” 祝平炎把她按回去:“别瞎捣乱,就你这力气,连皮都扎不破。” 大鹅不服气的举起手里的弩:“我力气小,它力气可不小。” 弩箭确实可以发挥出超过大鹅自身的杀伤力,这种杀伤力对人是致命的,即便是面对其他大型动物,也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想用弩箭射大象,后世的神臂弩还可以尝试一下,这个时代的弩连尝试都是浪费时间。 大鹅却一言不发,径自往前走,被祝平炎一把抓住之后,她冷漠的回头说道:“让我试试。” 祝平炎挑了挑眉,反手给她一巴掌:“试个毛线,标枪都没效果,弩箭扎上去还不就是个牙签。”当然,这一巴掌不是真打,更像是在大鹅脸上推了一下。 大鹅不干了,我好不容易帅一回,你就这样对我,小孩子没有尊严吗? 她把弩放到一边,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打滚:“让我试一下,让我试一下!” 没错,小孩子就是没有尊严。 祝平炎头疼,他一脚踩住大鹅:“别闹,这事能开玩笑吗,一不小心命就没了,你再这样我以后不带你出来了。” 大鹅也知道这时候像平时那样闹有点不合适,抱着祝平炎的腿说:“我不闹了,但你既然带我出来,就别把我当小孩,我就在远处射,比你扔短矛的距离还远,不可能有危险的。” 在他们说话这段时间,那只大象已经逃到了几百米外,看样子已经完全放弃反击了。 从祝平炎的角度来看,投矛的威力太小,不具备致命的杀伤力。 但这不是游戏,不是说伤害低就完全没有意义,只要能破防,再低的伤害也是伤害。 对于大象来说,哪怕投矛只是个烧烤签子,全身都插着烧烤签子也足够恐惧了,有些扎在肚子上,扎破了肠子,有些戳在心口,心脏每次跳动都会触碰到那冰冷锋利的青铜。 它也没法理解祝平炎的投矛已经用完了,对与它来说,祝平炎就是一个碰不到,却能对它造成严重伤害的敌人,当然是有多远逃多远。 - 祝平炎当然没空去理解大象的心态,但是他清楚这头大象已经怕了,在失去战斗意志后,它的威胁性就大大降低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让大鹅试试。 他让大鹅观战,是怕大鹅不适应战斗,精神状态出问题,如果大鹅和他一样没有战斗天赋,就应该一直把她养在基地里。 但现在看来,大鹅的智商或许有问题,但是精神绝对足够坚韧,她很快就适应了血腥,对战斗没有畏惧,看不出丝毫的紧张情绪,心态甚至和在家的时候没有太大区别。 虽然属性垃圾了点,但是从心态上来看,或许大鹅真的适合战斗,不指望她变得有多么强大,但只要多升几级,在这乱世之中,她也算是有自保能力了。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去吧,虽然有一点风险,但如果一点风险都不能接受,还不如把她养在基地里。 三百零八章 牙矛 在追逐了半个小时后,那头大象终于不再逃跑。 失血和逃亡已经耗尽了它的力量,哪怕祝平炎和大鹅靠近,它也只是惊恐的看着他,没有力气逃走,也没有力气攻击,只能用鼻子卷起地上的树枝砸过去。 即便此刻,两个渺小的人类也不敢接近这个庞然大物,在十米之外就停了下来。 大鹅抬起弩,越过箭锋能看见那颗透着绝望恐惧的巨大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能跨越物种与她交流。 它没有伤害过人类,只是吃了一些庄稼,它甚至无法理解这些庄稼是人类的,对它来说,长在地上的东西就可以吃。 所以它有罪吗,它当然没有罪,它是动物,它只是在吃饭,人类的规矩对它是没有意义的,而即便按照人类的规矩强行审判它,也远没有到死刑的地步。 然而大鹅的神情没有丝毫动摇,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弩失飞出,射穿了那只漆黑的眼瞳。 大鹅露出了一个微笑:“看,再大也是有弱点的。” 大象没有杀人,但是它吃掉了庄稼,就会有人挨饿,如果今年收成不好,甚至会有人饿死,但是它不知道,它不懂人类的道德。 所以人类的道德也不能用在它身上,包括怜悯。 当然,大鹅并没有想这么多,她只是杀掉了一个巨大的猎物,她从没想过这个猎物该不该杀,也从没有杀戮的罪恶感。 在现代,那些衣食富足的人们或许没法理解她,因为他们在给自己可爱的兔兔喂食的时候,大鹅要是能捉到一只兔子烤了吃掉,就能成为她整个童年极少的美好记忆。 大象身上的鲜血淋漓一点都不恐怖,那可是肉啊,那是好大一块肉啊。 所以在射穿大象的眼睛之后,她根本没有想太多,立刻就给第二支弩箭上弦,然后再走近一些,射穿了第二只眼睛。 不过当她再想靠近的时候,被祝平炎一把捞了回来:“小心点,你以为射眼睛就能杀掉它?” 果然,两只眼睛都被射瞎的大象并没有死,而是狂暴的左冲右撞,似乎周围全是敌人,全部都要碾碎。 祝平炎带着大鹅退到后面,静静的等着它再次力竭,期间他还给大鹅解释道:“动物的脑袋很小,头骨并不是像人类这样薄薄一层,所以很多时候打脑袋不如打心脏,弩箭穿透眼睛后也没法直入大脑,肯定杀不掉的。” 大鹅有些懵懂,她也不是猎人,还没捕猎过大型动物,自然不懂这些道理,不过她也没有再这上面纠结,而是疑惑的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上去宰了它?” “我们不上去。” 见大象挣扎中倒了下去,祝平炎挥了挥手,熊大越过他们,小心的往前靠。 即便是对熊大来说,大象也不可战胜的庞然大物,不需要祝平炎的命令,它自己就会很谨慎。 熊大小心的绕到大象背后,然后一口咬了上去,在拥有20%穿甲的情况下,它这一口都没有太大效果。 还是体型原因,咬穿大象皮肤并不难,但是不太可能直接撕下一块血肉,所以只能咬出一个血洞,可是这个血洞对于大象来说实在太过渺小了。 不过和祝平炎的标枪不同,熊大这牙口可不是一次性的,它扒着大象的屁股就是一阵撕咬,一个血洞不行就两个,两个不行就就三个。 再被撕咬的情况下,大象又站了起来,想要用长牙攻击熊大。 即便是此刻,这对长牙的攻击力依然不容忽视,但在瞎了双眼又行动迟缓的情况下,这攻击也注定只是徒劳,几次之后,大象再次倒下,彻底不动了。 熊大越发肆无忌惮,不再啃咬厚实的屁股,料定大象已经无法反击,直接攻击柔软的腹部,很快就撕开了一个口子。 此时祝平炎却暂停了熊大的攻击,既然胜局已定,他要测试一些东西。 - 有一个问题他一直很疑惑,冠军勇士的加持效果有很多,除了“冠军”这个没有前提必定生效的增益,还有“斩将”、“破阵”这种只对特定目标生效的增益。 这两个增益本来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分别对“将领”和“士兵”生效。 临阵对敌时自然没有任何疑惑,但是现在这样的情况,这头大象究竟算将领还是士兵?亦或者攻击单个敌人时,斩将和破阵的增益都不生效? 破阵很好测试,攻击士兵时有额外的攻击范围加成,熊大对着大象尾巴拍了一掌,除了在地上拍出一个掌印,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范围攻击效果,除非这个范围加成小到看不出来,否则多半就是不生效了。 斩将就没那么容易测试了,它的效果如下,移动速度增加30%(敏捷加成),攻击将领时,额外造成50%伤害(力量加成),被将领攻击时,额外提供10%防御(体质加成)。 移动速度加成是没有前提的,也就是时刻生效,被攻击时的防御加成也没法测,攻击伤害的加成效果很明显,但是并不好测试。 大鹅用弩箭往大象身上射了一箭,但是然后呢?没有对比,还是没法知道这一箭有没有获得加成。 不过除了状态加持,斩将足足提供了五个技能,这五个技能都只对将领生效,斩将、学习、掠夺这三个技能杀死将领才生效,学习和掠夺还都是概率生效,斩将的额外经验加成也不好算。 只有嘲讽和冲锋可以测。 嘲讽……不说大象能不能听懂大鹅的嘲讽,就是能听懂,它现在也没力气攻击了。 所以只能让大鹅来回跑,测一下冲锋的效果。 理论上来说,如果大象被判断为将领,朝着大象奔跑会获得30%敏捷加成,远离大象奔跑时却没有,通过对比就能判断大象是否算将领。 可实际情况很复杂,没有秒表,只能用自己的心跳给大鹅计时,这样做肯定有误差,大鹅也不是机器,每次跑出来的数据肯定也有误差,跑了十个来回之后,她更是彻底跑不动了。 虽然最终计算平均值,发现朝着大象奔跑的时候,速度确实比背对大象速度快一点,但差别很小,只有5%左右,不符合30%的数据,在误差如此大的实验里,很可能只是误差而已。 - 测试完成之后,大象也已经奄奄一息,随时都可能死去,不管是为了测试还是为了让大鹅捡人头,祝平炎都决定让大鹅了结它的性命。 大象很强大,但在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情况下,杀它也没那么难,找到心脏的位置之后,发现正好有一根投矛插在心口,大鹅便抓住这根投矛,使出全身力气将它推了进去。 心脏破裂,血液如同泉涌,大象的生命也随着血液一同流逝,最终成为他们三个的战利品与经验。 此时祝平炎也得到了提示。 大鹅击杀将领,获得1体质。 大鹅击杀将领,获得法器,象牙短矛。 好家伙,两个概率技能全触发了,这是新手福利吗。 不过这也可以确定单一敌人应该直接被算作将领,那斩将的实用性比想象中要高不少。 这些提示大鹅是听不到的,所以她看着手里晶莹剔透的象牙短矛,有些茫然的问:“它刚刚好像不是这样的?” 之前大鹅抓着的是祝平炎制作的青铜投矛,在触发掠夺之后,那根青铜投矛从木杆加青铜矛头,变成了两米多长的象牙矛。 不提实用性,就这卖相也肯定值钱,两米长的象牙不是没有,但象牙是弯的,可没法制作成两米长的笔直象牙矛。 不过他现在也不缺钱,而且这可是法器,就对大鹅说道:“这以后就是你的武器了。” 大鹅高兴坏了,随手就把弩丢掉,抱着这个快有她两倍高的“短矛”,蹦蹦跳跳的转圈。 从军用矛的角度来说,两米确实算是短矛,但对大鹅来说,这“短矛”实在有点不合适。 祝平炎把弩捡起来,没好气的骂道:“你舞得动这东西吗,还是用弩捡人头吧,等力气大了再用这个。” “我不!”大鹅勉强挥舞着牙矛,然后学着祝平炎的样子把牙矛投掷出去。 他刚打算嘲讽两句,却发现这看似软弱无力的投掷,却让牙矛钉在树上,而且插得很深,就是他自己扔投矛,也没有这效果。 然而更惊异的还在后面,他刚要过去查看具体情况,树上那根牙矛就凭空消失了,然后突然出现在大鹅手里。 大鹅哪见过这东西,把牙矛抱得更紧了,说什么也不撒手。 祝平炎倒是淡定的很,这是投掷类法器里面很寻常的效果,后世的强化系很喜欢用这种武器。 也就是说,这杆牙矛至少有两个效果,强化攻击,无限投掷。 如果从游戏角度看的话,这就像是一把普通等级的武器,刷出来两个普通等级的技能,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但其实非常惊喜。 毕竟是游戏前期,属于没什么装备的阶段,刷出来一个等级高,但什么技能都没有的白板,就已经值得保存了。 比如他一直用的腰刀,后期点了钢铁锻造才能有的武器,新手礼包直接送了,没有任何技能,但是比青铜剑等级更高。 在这种时候,但凡是个有技能的武器,都能作为开荒的主战兵器,更何况是有两个技能。 三百零九章 浪费生命 自除妖以来,这一战应该是战利品最多的了,不提象牙,就是光算肉,也比之前的妖怪加起来还多。 可问题就是肉太多了,即便熊大先吃了一顿,剩下的也不可能全部带走。 祝平炎的意思是能带走多少带走多少,但是大鹅却不同意,她觉得这是在浪费大象的生命。 祝平炎有些诧异:“你刚刚杀它的时候,可一点也没犹豫。” “那不一样,我们要吃肉,所以要杀了它,但是杀了它之后,却将它的肉浪费了,它岂不是白死了?” “可是它已经死了,就算我们一点都不浪费,它的命已经没有了。” 大鹅理直气壮的说:“如果我们丢弃食物,就要去获取更多食物,杀掉更多生命,如果我们吃光所有食物,就可以在不亏待自己的情况下少杀很多生命,这难道不好吗?” 祝平炎愣了一会,越想越觉得这话很有道理,揉了揉大鹅的脑袋说道:“圣人啊,比割肉喂鹰强。” 这时候佛祖还没出生呢,大鹅自然不知道割肉喂鹰的典故:“什么是割肉喂鹰?” 祝平炎想起了曾经乌龙说过的话,颇为感慨的说:“那是在语言构建的理想国里,圣人所做出的举动,代表了人们对极致美德的猜想。 你永远也不可能在个人美德上超越这样的圣人,不过你的话适用于最平凡的普通人,所以圣人只能救一只鹰,你比他强多了。” 大鹅不是很懂,她挠着头问道:“所以我们怎么把肉扛回去呢?”她最关心的还是肉。 祝平炎想了想:“不用把肉扛回去,我去附近的村庄找些村民过来,把肉便宜卖给他们。” - 古代农民的劳累和现代人的劳累是不同的,你以为古代人都是如奴隶一样活着,日以继夜的干活,但其实古代农民很闲,空余时间绝对比现代上班族多。 种田和上班不一样,上班每天都是八小时,但种田却要看天,农忙时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累到汗如雨下,随时都想与世长辞,农闲时却又几乎没有事情可做。 祝平炎到村子里的时候,正有一大帮子人载歌载舞,一人吹奏一种壶一样的乐器,周围的人就跟着旋律跳舞,神似今天的广场舞。 有一句话说的好,乡村是文盲的海洋,但绝不是艺术的荒漠,艺术从来就不“高雅”。 艺术可以说是对美的追求,但更浅显一点,其实就是娱乐,人们为了让精神愉悦才创造了艺术。 所以那些所谓的“高雅”艺术,其实就只是一小部分人的自嗨。 正如皇帝命令平民不能穿黄色,那是因为皇帝和平民本质上都只是一个最普通的人类,如果没有龙袍,没有皇宫,没有这些“专属”,皇帝和平民也就看不出区别了。 所谓高雅,就是一小群人不肯承认自己的平凡,把一些普通人不喜欢的东西抬高,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人们当然有权利喜欢大众所不喜欢的东西,所有人都觉得苹果好吃,但我就是喜欢吃桃子,这有问题吗?当然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不能因为你喜欢吃桃子,就说桃子是比苹果高贵的水果,都是从一个地方进去,都是从一个地方出来,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就像现在,祝平炎对那简单乐器吹出的曲子完全不感兴趣,也并不觉得这些村民的舞蹈有任何美感,但他不会把这种行为称为“粗俗” 因为这简单的旋律和舞姿给这些村民带来了快乐,那便是合格的艺术。 不过与艺术相比,显然还是生活更重要一点,当祝平炎把来意说明后,这些村民都欢呼起来。 他们不仅是在欢呼有肉吃,还是在欢呼那巨兽终于被解决了。 哪怕是在现代,靠种田也赚不到几个钱,古代粮食更贵一些,但是产量比现代低得多,赚的钱自然也更少。 所以一些不懒惰的农民,一般会在农闲时干点副业,可能就在村里编草鞋,也可能会给富人家做工,还有些会进山打猎,这就看各自的本事了。 而现在虽然不是农忙,但也没到真正的农闲时期,这些村民却都无所事事,便是因为那头大象。 由于此地大象减少,他们这一代人从没见过大象,又没人读书,也不与外地交流,都以为大象是什么妖怪。 村里试过组织青壮驱赶大象,但是这头大象不怎么怕人,反倒是这些青年产生了巨物恐惧。 即便知道大象是素食动物,现代人站在这种巨兽面前也还是会恐惧,更何况这些青年以为大象是妖怪,会退缩也很正常。 不过这些人怕丢脸,逃回来说大象会妖法,更是让村里人心惶惶,甚至不敢再出去,唯恐惹恼了这妖怪。 于是他们也只能干等着大象自己离开了,这才有了现在的悠闲姿态。 - 祝平炎离开后,大鹅就生了一堆火,然后切下一些象肉开始烤,熊大像个人一样坐在她旁边等着。 最开始熊大是直接吃生肉的,毕竟熊的捕猎能力不行,肉类对他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不过跟了祝平炎以后,天天都有肉吃,吃得它也开始挑嘴,自从吃过一次烤肉,就再也瞧不上生肉了。 肉烤好以后,大鹅把肉切成两半,肥的给自己,瘦的给熊大,还装模作样的的解释:“你看你多胖,不能再吃肥肉了。” 熊大能听懂攻击指令,但是并不明白人类的语言,所以听不懂她的话,张嘴就去咬那块肥的。 她赶紧把瘦的那块丢在地上,然后收回拿肉的手,用另一只手指着地上的肉说:“你的那边,这是我的。” 熊大是个专一的好熊,根本不管地上那块,一个劲往大鹅怀里钻,要吃她手里那块。 大鹅使劲想要把眼前这颗硕大的熊头推开,但是她能挡住熊大,只是因为熊大不会和她较劲而已,现在竟然妄想把熊大推开,当然是徒劳无果。 也不算徒劳,虽然她推不开熊大,但是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她把自己推开了,也算是达到让肉远离熊大的目标。 熊大见够不到,就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把烤出来的油都舔到了嘴里。 这要是个正常姑娘,肯定就嫌弃的把这肉给熊大了。 但大鹅能是那种庸俗的女子吗,她立刻就把肉往嘴里塞,别说熊大的口水,就是被烫得来了段即兴说唱,也含泪把肉咽下去了。 熊大见她咬了这块肉,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不再和她争抢,回头吃自己那块。 它可不敢像大鹅一样直接咬,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温度,别看它有一张血盆大口,实际上很怕烫。 大鹅正准备再烤一块,回头就对上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她吓了一跳,慌忙去抓牙矛,却因为慌乱而没抓住,顺手就把抓住的石头丢了过去。 大眼睛的主人正低伏着身子偷偷撕咬大象的肉,它吃的很小心,咬一口就转头看一眼,正对上大鹅的眼神后,这个几百公斤的大猫也吓了一跳,立刻炸毛并龇牙威胁。 熊大听见动静转头,同样被吓一跳,竟然是他的老对头,东北虎。 相比于南方丛林里可以直接捕杀黑熊的孟加拉虎,东北虎的境遇就没那么好了。 虽然东北虎的体型比孟加拉虎更大,但它的对手可不是只有三百斤的黑熊,而是体重完全碾压东北虎的棕熊。 即便东北虎也是最大的猫科动物,但是和棕熊比起来,体型还是有点苗条,所以双方全胜时期正面对战,还是棕熊的胜率更高。 只不过熊的速度能追上人,想追老虎却差了点,全盛时期的棕熊能打赢老虎,却很难杀掉老虎。 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全盛期的棕熊无人能敌,甚至连比它大一圈的北极熊见了都得跑。然而一个冬天过后,这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就会瘦成皮包骨头,这时候它可就不是东北虎的对手了。 不过这两个猛兽其实也很少正面冲突。 虽然同为战斗力巅峰,不过东北虎和棕熊其实不是竞争关系,棕熊是杂食性动物,即便吃肉,也多半会捕鱼,很少在陆地上追逐羚羊和野牛。 相比于棕熊,狼和老虎的竞争反而要更明显一点。 只是同为最强大的猛兽,就算没有食物上的竞争,两者的冲突也不可避免。 一般来说,成年棕熊和成年东北虎不会战斗,别说野外遭遇,即便是争抢食物这种头等大事,有时候它们都会选择和平相处。 这两位重量级人物干起来,输的自然就得死,赢的也多半不会好过。 但是老虎干不过成年雄性棕熊,可以去偷袭雌性棕熊,或者杀小熊,老熊,病熊。 棕熊自然也不惯着老虎,也会去杀死幼虎和怀孕的母虎。 于是为了保护幼崽,老虎会主动清理领地内的棕熊,阴戳戳的去掏冬眠棕熊。 双方的争斗可以算是比赛欺凌弱小。 而单纯从捕食者的角度看,棕熊是比不上老虎的,所以在这场欺凌弱小的战斗中,棕熊注定落败,被老虎杀死的熊比被熊杀死的老虎多得多。 - 熊大曾经也是个小熊(废话),而且它还是个孤儿,小时候为了活命,甚至偷学了小老弟黑熊的爬树技能,可想而知有多大的心理阴影。 成年之后,作为一只格外壮硕的棕熊,它虽然追不到老虎,但是经常去抢老虎的猎物,现在发现老虎竟然来抢它的猎物,在被吓了一跳后,立刻就直立身子咆哮起来。 老虎虽然也在咆哮,但是明显底气不足,只不过食物的诱惑太大,不舍得离开。 熊大就直接多了,一边咆哮一边靠近,扞卫自己猎物的决心明确,就是在告诉老虎,要么打一架,要么赶紧滚。 它每天吃饱喝足,比以前更壮了,而且身旁还有同伴,自然一点也不怂。 老虎虽然惧怕熊大那庞大的体格,被逼得步步后退,但也没有放弃食物的打算,熊大前进它就后退,熊大后退它就上前,和祝平炎杀大象一个战术。 只不过东北虎不会远程攻击,所以后退也只是后退而已,无法取得实际战果。 但是老虎的意图很明显,我想吃这块肉,但是我不和你打。 如果猎物是一头鹿,熊大会选择直接吃掉猎物离开,但猎物是一头大象,它就算撑死也吃不下,所以只能继续驱赶,但也注定毫无意义。 三百一十章 成长权重 尽管熊大不害怕和老虎战斗,但是与老虎僵持也永远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它虽然没有攻击,熊大也不得不时刻防备着,而如果熊大想主动出击,却又追不上。 所以熊大要时刻保持战斗状态,老虎却可以躺在远处,以逸待劳。 大鹅尝试过扔投矛,但是她的力气太小,两米长的牙矛对于她来说太过沉重,扔不远也扔不准,对老虎没有什么威胁。 更糟糕的是,牙矛在没有命中的情况下,竟然不会自动回归,大鹅可不敢自己过去捡,只能和熊大一起过去。 而那只老虎就趁机绕过去,赶在熊大回来前咬了两口肉,把熊大气得直叫唤。 熊大和大鹅感觉这只老虎很恶心,明明打不过还死赖着不走,简直就像是故意给他们添堵。 但其实老虎也觉得熊大很恶心。 按照自然法则,熊大战斗力强,所以理当优先享用食物,可是大象这么多肉,熊大怎么都不可能吃完,剩下也足够它饱餐一顿了,所以它在旁边等,等着熊大吃完离开。 但是这傻子竟然不知道吃肉,自己不吃也就罢了,还在旁边守着不让别人吃,这要等到什么时候。 - 一直等了十几分钟,熊大和大鹅都有些疲惫,而且那只老虎一直没有攻击,所以有些放松警惕,那只老虎也等得焦躁不安,开始慢慢靠近。 这段时间里,老虎也都会有些小动作,只是最终都不敢接近,所以熊大依然没有太在意,一直等老虎靠近到四五米处,熊大才感觉是不是有点太近了,赶紧咆哮一声,向老虎扑过去。 老虎还是不敢正面应战,向后逃窜,熊大自然也立刻追出去,但这次老虎没有一直逃走,而是一闪身从熊大旁边绕了过去,然后直扑向大鹅。 大鹅虽然知道自己无法帮助熊大,但也一直在警惕,此时更是肾上腺素飙升,毫秒之间便做出了反应,立刻将牙矛对准了老虎。 祝平炎之前也这样用枪阻挡过熊大,不过熊大当时没有掣肘,所以不会傻傻的往枪上撞。 但这次不一样,老虎身后就是熊大,所以它没有时间慢慢和大鹅对峙,它冲得非常快,虽然在看见锋利的牙矛后减速,但并没有完全停下来。 因为它比熊大灵活多了,跑到大鹅身前时,直接一掌拍向矛尖。 大鹅双手都紧握牙矛,但是她的力量哪里能和东北虎比,矛尖被轻易拍歪,然后老虎便顶着矛杆直接压了过来。 牙矛已经被老虎顶得歪了,大鹅没有力量将它回正,干脆将矛杆一横,顶在虎头上。 以她的微弱力量,当然不可能推动老虎分毫,但是她的力量小,体重也很轻,所以这一顶老虎虽然没受丝毫影响,她自己却倒飞出去,也就暂时逃脱虎口。 老虎落地站稳之后,立刻就要再追,熊大却已经在它背后怒吼。 相比于杀掉大鹅,它更不敢让熊大从背后偷袭,立刻转身应战。 这是对峙这么久以来,双方的第一次战斗,双方同时站起来,都没有第一时间用嘴咬,而是用爪子互相拍打。 和大象一样,受人类影响,东北虎的体重是逐渐变小的,这只周朝的东北虎有将近三百公斤,和东北棕熊也差不了太多了,如果碰到一般的棕熊,它可不会忍气吞声这么久。 但它碰到的是带有“健壮”天赋的熊大,即便在野外体重也有三百多公斤,现在更是达到了四百公斤,和它明显不是一个量级。 此时双方都站起来,对比尤为明显,熊大不仅更粗壮,就连个头都比老虎高了一个头。 所以即使熊大一巴掌拍空,又被老虎结结实实拍了两下,反而是老虎不断后退,退到最后直接跳向一边,竟然在没怎么被攻击的情况下准备逃走。 然而一根投矛从侧面飞过来,看似力量微弱,却轻易刺穿虎皮,从肋骨间隙刺入内脏,让它逃走的动作一顿,接着便被熊大从背后一掌拍中,重重的摔倒在地。 接着是第二根投矛,第三根,第四根,直到第五根投矛贯穿心脏,它才彻底死去。 而原本大鹅因为连续扔出五根投矛,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手臂酸软得抬不起来,可随着老虎死去,她的疲劳瞬间消失,甚至感觉充满了力量。 另一边,祝平炎正带着村民往回走,眼前就出现了一条提示:大鹅击杀将领,获得1点力量。 - 几吨重的大象,他们只打包了一千斤,剩下的全部便宜卖给村民了,打包走的这些也多半卖掉,毕竟也没有冰箱,一千斤的肉,就是熊大也不能在腐烂之前吃完。 就像兽皮在这个时代不怎么值钱,象牙的价值也远不如后世,但是和兽皮价格跳水不同,象牙即便不算珍稀,也还算珍贵,卖出的价格比任务奖励还要高得多。 有钱之后,自然就是大兴土木,除了十三个劳役,所有居民都被转化成工人,十个工人让木材厂满功率运转,剩下的都在建民居。 按照之前的经验,居民应该是十天一刷新,他想要在下次刷新前,将居民提升到三十户。 而这么做的代价就是,财政完全崩坏,所有居民都成了工人,营地也就毫无收入,虽然资金充足,但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往下掉。 这也正是祝平炎想要的,他虽然觉醒了异能,但是如果参与建造,生产力可能还不如一个工人,而现在他去做任务赚钱,一个人就能养活一个营地的工人,这便是他目前发展的最优解。 而且有了大鹅加入,任务速度也大大加快。 之前说过,很多妖怪的战斗力并不强,但是战斗的时候要提防各种奇怪的攻击,所以顾虑很多,打得也就很艰难。 但是现在他们发现妖怪后,都是首先让大鹅动手,她先是用弩箭射击,等妖怪进入投矛的射程,再投掷牙矛。 大鹅是力量是1.15左右,比一般的成年人还要强一点,而她在力量0.2的时候,投掷的牙矛就已经能穿透虎皮了,1.15的力量再攻击老虎,能一矛直接扎穿。 大部分妖怪的防御力是不如野兽的,所以这一矛只要能命中,妖怪也就凉了,就算没凉透,大鹅还能补第二下。 而如果第一下没有命中,那大鹅基本就没什么作用了,这时候就该祝平炎和熊大上场,以绝对的力量近战拿下妖怪。 不过需要熊大和祝平炎上场的机会并不多,因为真的没几个战斗力强的妖怪,有些小型的妖怪甚至会直接被弩箭射死。 这样的打法,很多时候大鹅会独享经验,祝平炎和熊大只能分到“安慰奖”一样极少的参与经验,所以大鹅很快就升级了。 本来他想把这个属性点在异能上的,虽然一级异能对于战斗力的提升不大,但是异能可以拓宽攻击方式,而且有没有异能,在人类世界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 就像上次治疗手臂,虽然主要是他不被重视,但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大鹅的凡人身份。 如果她也有异能,总归是件好事。 但是当他打算加一点异能是,却被提示只能加0.1,理由这一级获得的经验中,没有任何异能参与。 他这才知道,原来根据本级经验值比例,属性加在不同地方的受益也是不同的。 比如大鹅这一级主要是靠投掷获取经验,而投掷需要的大部分都是力量,所以属性加在力量上,可以获得三点力量,而属性加在敏捷和体质上,则只能获得两点。 按说投掷和弩箭应该是需要一点智力的,不过可能大鹅有愚笨,所以加智力只有0.5。 而且像是0.1,0.5这种不满一点的,并不能直接加到属性上,而是会为下次加点提供加成。 比如这次加了0.5智力,属性上还是1智力,但是下次如果再加0.5,就可以直接加1。 可问题是异能要怎么提升? 加异能需要用异能获取经验,但是大鹅没有异能,所以就没法用异能获得经验,这不是死循环吗。 如果硬要加异能,每级只能加0.1,十级之后才能存满一点。 而且加点的效率和祝平炎原本想的也不一样,比如现在是可以加三点力量,如果之后都加在最大的属性上,十级之后有30点属性,足够让大鹅的战斗力超过熊大。 为了一级的鸡肋异能,放弃三十点战斗属性,这明显划不来。 所以为了效益最大化,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异能,也没有将大鹅唯一的短板敏捷补上,而是将属性加在了力量上。 不过现在已经知道了规则,他也对将来做了更细致的规划。 熊大想升级已经很困难了,而且它做为破阵勇士,本来就更注重力量和体质,就按照目前的路子发展就行。 真正需要规划的还是大鹅,如果她一直用投矛杀敌,固然可以安全的升级,但最大属性肯定还是在力量上,这会导致她的属性非常畸形。 大鹅是斩将勇士,需要拥有强大的单挑能力,也就绝不能有明显的短板,而且看技能加成也知道,她是需要全面发展的。 所以得想办法增加大鹅的体质和敏捷。 三百一十一章 国都 从获得力量的方式大概可以猜出来,躲避攻击可以获得敏捷,承受攻击可以获得体质。 而要做到这两点,肯定就不能躲在熊大身后扔牙矛,必须与妖怪肉搏。 问题是以大鹅0.2的敏捷,真的能躲开妖怪的攻击吗?躲不过硬抗倒是也可以加体质,可大鹅的体质也只有正常人的水平,万一扛不住,被妖怪打死了怎么办? 这种属性加成方式,锻炼突出属性很容易,但是想弥补短板却难上加难,而且越后期越难。 因为等级越高,就越需要和强大的对手战斗,那时候短板就会更加致命。 不过大鹅有学习这个神技,虽然技能说明是低概率获得属性,但实际上前两次战斗中,大鹅都获得了属性。 而且杀大象给了体质,杀老虎给了力量,这恐怕不是什么巧合,获取属性的概率,应该和击杀对象的属性有关,击杀的将领属性越高,获得属性的概率越大。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有捷径可以走了,可以让大鹅击杀体质或者敏捷高的敌人,直接获得属性。 - 几天之后,通过击杀敏捷型的妖怪,大鹅的敏捷果然增加了一点,不过击杀体质型妖怪时,体质并没有增加。 这也能说得过去,因为所谓体质型妖怪,和大象比还是差远了,而且体质型的妖怪并不多。 然而大鹅击杀过很多力量型妖怪,其中有一些的力量甚至超过了老虎,但是依然没有获得力量属性。 于是祝平炎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又记下了一条信息,或许学习概率也和大鹅自身属性有关,她属性越低,获得概率越高。 考虑到大鹅那垃圾的初始属性,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她能频繁触发学习技能了。 有点可惜的是,学习这个一听就和智力有关的技能,和智力没有半毛钱关系,不仅没有智力加成,还无法获得智力。 不过智力应该仅仅用于技能加成,和角色实际智商不相关,亦或者是有隐藏的种族平衡,否则无法解释大鹅的智力竟然比熊大还低。 大鹅虽然是个笨小孩,但智力可是人类的种族天赋,不要说愚笨,哪怕是智力障碍的人,也比动物要聪明得多。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祝平炎用自己做实验,这段时间他已经升到了觉醒二级,将升级的属性点在了智力上。 正常人的智力是1,他现在获得一点额外智力,如果智力就是智商,他的智商应该翻倍。 但就像他猜想的那样,智力或许会影响智商,但影响的很少,只加一点根本毫无作用。 这也不算浪费,现阶段营地没有官僚体系,管理者只有他一个人,智力对管理是有加成的。 两点智力,让营地的税收和产量都增加6%,当然这其实没有什么卵用,营地现在根本就没有税收,木材厂产量加6%的意义也不大,倒是工人工资降低6%有点用。 他和幕僚不同,没有属性权重,虽然不能一级获得三个属性点,但可以更加自由的分配属性。 更大的不同则是属性类型,他只有体质,没有力量和敏捷,那他要如何提升力量和敏捷呢? 他有一个猜测,或许他的体质属性,就包括了力量和敏捷,也就是他加一点体质,等于同时加了体质、力量和敏捷。 上次升级他的属性就点在体质上,也确实觉得身体素质提高了很多,不过上次升级他是从凡人升级为天骄,也不知道这些提升有多少是那一点体质的影响。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最终属性不会比幕僚更差,属性分配也更加灵活,而且还有幕僚没有的技能点,果然是主角。 说到技能点,由于属性加在了智力上,所以他决定将技能加在战斗上,毕竟现在他是重要战斗力。 而思来想去,在刀法、骑术、枪法中犹豫了半天,他还是把技能点加在了潜行上。 他也不想当一个潜行君主,但偷袭实在是制胜法宝。 之前说过,劫匪的等级也各有不同,虽然大部分劫匪只有一级,但两级的也有一些,头领差不多三四级的样子,最高的甚至有六级。 即便是垃圾装备的劫匪,六级也是猛人,属性不比他这个天骄差多少,至少是三体质,技能也很强,很可能是三级枪法,一杆青铜枪就能和祝平炎这一身高级装备打。 当时如果不是熊大偷袭他,搞不好穿着铁甲的祝平炎反倒要落败。 但就是这样的猛人,如果不是祝平炎潜入失败,也同样能一刀解决,技能高超毫无意义,体质三也扛不住要害攻击。 毕竟祝平炎把这附近的土匪都灭光了,说不定也杀过这样的猛人,只不过他偷袭成功了,对方根本发挥不出实力。 所以他即便升一级刀法,也还是打不过这样的人,但如果有三级潜行,只要偷袭成功,哪怕是十级的绝世高手,也是一刀秒。 而三级潜行的收益也远比他想象的要大,移速和防御削减降到了50%,降低噪音则高达90%,持续时间也增加到30秒。 对于潜行来说,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降低噪音。 虽然升二级是从70%到80%,但他也没想到升三级真的是从80%到90% 要知道降低噪音这种属性,应该是越往上提升越困难,因为80%到90%看似只提升了10%,实际上却天差地别。 举个例子,如果敌人没有睡着,夜晚又很安静,发出10分贝的声音就会被发现,在没有潜行时,就算把速度降低90%的龟速挪动,也很容易被发现。 而如果有一级潜行,降噪70%,需要33分贝的声音才会被发现,这就简单多了,所以自从有了潜行,他偷袭就几乎不会失败了。 二级潜行可以降噪80%,发出50分贝的声音才会暴露,相较于一级潜行提升了大约50%。 但如果是三级潜行,需要发出100分贝的声音才会暴露,比二级潜行提高了一倍。 当然,潜行的降噪效果应该不是以分贝为计量单位,否则把一百分贝降到10分贝实在有点夸张,但无论用什么做单位,90%的降噪效果都非常强大。 在二级潜行时,他也尝试过偷袭妖怪,但是妖怪本质上是野兽,野兽的听觉比人类更强,没有房屋的保护,警惕性也更高,他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反而因为夜间作战,让战斗变得更难了。 所以打劫匪他都是半夜去,除妖却选择在白天硬刚。 现在有了三级潜行,他的老硬币之魂又压制不住了,想试试能不能偷袭妖怪。 答案是可以,但没有必要。 劫匪有固定住址,所以白天找到劫匪住址后,可以一直等到晚上,劫匪必定会在屋子里睡觉。 但是妖怪不一样,住地洞里,住树上,住河里,都不方便潜入,而且有些妖怪根本就没有固定的窝,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浪迹天涯。 目前他们已经能够安全的完成除妖任务了,既然能在白天安全完成任务,为什么非要大晚上在野外折腾? 祝平炎又怀念那些可爱的劫匪了,不过等他再次进城,发现不仅没刷出来剿匪任务,连除妖任务都已经不多了。 难道他凭借一己之力,剿灭了周围所有袭扰百姓的山贼和野兽? 他倒是保佑了一方平安,可没有任务做,钱从哪来呢?营地可还亏损着呢。 此时第二波居民已经到了,营地有三十多户人口,但为了快速发展,祝平炎依然把所有人都转化成了工人,他要在十天后有一百人口。 一百户人口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可以建造铜矿,有了铜,就可以制造军械所,进而制造军营。 这任务叫天下霸业,说军营是最重要的建筑也不为过,而且他们现在除妖的效率很高,如果任务地点间隔不远,一天就可以做两三个任务,完全养得起一百多个工人。 没想到昨天接完任务,今天竟然不刷新了。 他剩下的钱顶多支撑七天,七天后会有任务刷出来吗? 他现在接的任务,本质上是这片区域长久积累的问题,而无论是劫匪还是妖怪,都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大量增加。 剿匪任务十几天前就没了,到现在也没有刷新,除妖任务应该也差不过,等是不会有结果的。 至于任务之外的其他赚钱途经,那就更没可能了,在没有产业的情况下,即便是天骄也不可能如此大量且稳定的赚钱。 这个年代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贸易并不发达,大家都是自给自足,想要赚大钱,只能去找贵族,但贵族自己就是天骄,而且大部分都比祝平炎更强大,他们有什么需要祝平炎做的? 就算偶尔有小白那样的非战斗天骄委托战斗任务,那也是极为稀少,等这种任务和等劫匪刷新没差别。 在深思熟虑之后,他觉得还是刷劫匪来钱快——既然这座城已经没有劫匪了,就去其他城。 他所在的国家是一个叫莒国的小国,所以当他买了一张地图,盘算着要去哪个城市的时候,发现国都竟然就在两百里外。 既然去其他城也得百多里地,何不直接去国都呢? 毕竟其他城的任务多半和本城是一样的,而国都的任务虽然会更困难,但也能赚更多钱,算是弥补了来回路上耽误的时间。 三百一十二章 时钟小姐 千里马最快的奔袭速度能达到每小时五十千米,如果以这个速度计算,十个小时它就能跑出一千里,这也是所谓的日行千里。 但是很显然,马的心脏不是钢铁铸就的内燃机,它无法以最快速度连续奔跑十个小时,跑十分钟都已经是极限了。 甚至有一种说法,马的长途耐力还不如人类。 这种说法不知真假,但是起码在一百里以内,人应该是跑不过马的。因为在去都城的路上,千里马驮着大鹅也比他走得快。 不过最拖后腿的还是熊大,这么大块头,这么厚脂肪,耐力竟然还不如祝平炎,大部分时候休息都是为了等它。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它背着一部分行李。 总之,走走停停,路况不好,再加上他们对道路不熟悉,走了一天也才走五十里,第二天才到渡口。 沿着沐河向上便能直到莒城,但由于是逆流而上,速度很慢,再加上第三天熊大不小心暴露,船夫把他们赶了下去,他们只能继续步行。 眼见太阳就要落下,赶到都城已经不现实,他只能在地图上找了一个最近的村庄,改变路线先去村庄休息一晚。 不过紧赶慢赶,还是没能在天黑之前赶到村庄,他们只能摸黑走夜路。 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夜乌云遮蔽,天上无月无星,他们走的跌跌撞撞,与其说是走,还不如说是爬,后来祝平炎用闪电引火,点了个火把才好些。 更要命的是,他们本来就不认识这边的路,只能看地图走,现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点了个火把也就能看清周围三四米,即便有地图也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很快就迷路了。 而且看天上这乌云密布,搞不好今夜还会下雨,就算要露宿野外,起码也得找个山洞,可谁知道哪里有山洞,靠这三四米的视野去摸索,摸到天亮也未必能找到。 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骑在马上的大鹅忽然看见远处有朦胧灯火,有灯火就代表有人家,他们赶忙快马加鞭赶过去。 但是等越走越近,能看清灯火来源时,祝平炎却迟疑起来。 这不是一个村庄,而是只有一栋大屋子,看样子像是某个富人建在野外的别墅。 可这是什么年代,谁会在荒郊野岭建屋子,是觉得野兽亲切可爱,还是给山贼劫匪送钱? 以祝平炎看电视得来的经验,这屋子要么是山贼据点,要么就住着妖精鬼怪,反正不会是什么好去处。 但是大鹅没看过电视,她骑了一天马,屁股都要颠散架了,不等祝平炎开口,已经急匆匆的策马跑过去,敲门请求暂住。 祝平炎怕她遇险,赶紧从熊大身上取下腰刀,戒备的跑过去。 却没想到他还没说什么,先被大鹅训了一顿:“哎呀,你也太笨了,赶紧把刀收起来,让人家看见了,还以为我们是来抢劫呢,熊大你走开,你晚上就在外面睡。” 祝平炎无语:“你就不怕他们是抢劫的?” “你也太傻了,一年能有几个像我们这样的路人,他要是盖这么大的房子专门抢劫,一百年也回不来本。” 祝平炎一愣,对啊,这可不是现代,用混凝土随随便便就能起一栋房子,就算这真是山贼盖的,恐怕山贼也舍不得用它来抢劫吧。 那难道是妖怪?可这个世界的妖怪,和电视剧里的妖怪好像不是一回事。 大鹅虽然笨了些,但她有这个世界的常识,这是他比不了的,所以他虚心求教:“可这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人住呢?” “我怎么知道?也许这附近的地是他家的,他就在这附近盖房子呗。” 这时候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少女的声音问道:“谁啊?” 大鹅立刻凑上去说:“我们要去都城,结果走到这天就黑了,看样子今晚要下雨,能让我们住一晚吗?” 少女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是坏人吗?” 大鹅兴高采烈的回答:“不是!” 少女似乎放心了:“那你进来吧。” 但是她打开门,看见大鹅旁边还站着祝平炎,又立刻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不行,男人不能进来!” 虽然这个少女看起来人畜无害,但是祝平炎依然没有放下警惕,他拉着大鹅说:“这屋檐也能避雨,我们就在门外吧。” 大鹅急的直蹦:“都到门口了干嘛不进去,要是下雨了,就算不淋雨也得溅一身水。” “她不放心我,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进去,就一晚上而已,忍忍就算了。” 大鹅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但能吃苦不代表想吃苦,若是没找到借宿的人家,在野外住一晚倒也没什么,但是现在明明到了门口,却要睡在门口淋雨,这让她怎么甘心。 这时候天空一道闪电划过,接着一声炸雷,门里的少女似乎胆子很小,噗通一声像是摔倒了。 大鹅趁机说道:“姐姐别害怕,让我进去陪你吧,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你的。” 门又打开了,那少女眼神在在祝平炎和大鹅之间飘忽,忧虑的说道:“我不是怕你们害我,是怕害了你们,这位小妹妹还好,如果我娘回来看见屋里有男人,那他就惨了。” 大鹅问:“你娘什么时候回来呀?” “我也不太清楚,应该是明天。” “那没事,我们就待一晚上,明早就走,你娘不会知道的。” 少女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把门打开了。 祝平炎没有进去,而是先打量了一下这位少女,她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相极美,在祝平炎见过的人里,样貌能排第二,而且是远胜第三名的那种。 这姑娘穿着丝绸长裙,金银玉饰,怀中抱着一只火红色的狐狸,明显是富贵人家,确实不太像匪类。 不过他还是小心的环视了一圈,院子里并没有其他人,而且也没有适合埋伏的地方,这才稍稍放心。 而那个少女似乎真的不谙世事,也充满好奇的打量着祝平炎,对祝平炎的戒备和他背上的刀都没有任何反应。 最一惊一乍的反而是大鹅,她高兴的说:“姐姐你的狐狸好漂亮啊,我可以摸一下吗?”她虽然是询问,但实际上没等少女同意就已经伸手了。 没想到看似和善且不谙世事的少女忽然发怒,打开大鹅的手,抱着狐狸后退了一步:“这是我的。” 大鹅有些委屈:“哦。” 祝平炎揉了揉她的脑袋,然后对少女说:“不好意思,她不知礼节,一向比较莽撞。” 大鹅低着头,她虽然心里很委屈,但是她知道她和这些人有钱人不一样,这些人有许许多多她不知道的规矩,为了不给祝平炎添麻烦,她就只能一句话不说。 之后的气氛有些尴尬,但是那个少女好像并不能察觉到尴尬的气氛,蹦蹦跳跳的带着他们进了房间。 祝平炎秉持着一贯的谨慎,进屋之前先打量一番,确定没有危险才进去,但是他进去坐下之后,却猛然察觉出不对来。 这间房确实没有任何危险,但问题是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客厅,从屋内的布置来看,这应该是卧室,而屋内的装饰和挂着的几件衣裙都说明,这是少女的卧室。 这姑娘不谙世事得有点过分了,有把客人带自己卧室里招待的吗? 祝平炎还没说什么,这姑娘已经开始脱衣服了,这个时期的衣服很简单,夏天的衣服又比较单薄,这姑娘只穿两层,脱了这件里面可就遮不住了。 这操作别说祝平炎看不懂,就是大鹅都看呆了,哪怕是她这种不知礼数的野丫头也知道这不对劲,赶紧捂住祝平炎的眼睛,然后把衣服给那姑娘围上。 那女孩很好奇:“你们不睡觉吗?” 大鹅惊呆了:“我们要一起睡吗?” 那姑娘披着衣服,春光半露的来到祝平炎面前,在祝平炎不知所措的目光中,把怀里的狐狸递给他,然后蹦蹦跳跳的回到大鹅身边。 “你不是说要陪我吗?打雷了,我害怕。” 祝平炎看着怀里的狐狸,脑子有点转不过弯,这不是那姑娘的宝贝吗,大鹅摸一下就要炸毛,怎么现在直接就扔给他了? 大鹅很茫然:“我可以陪你,但他怎么能和我们一起睡呢,他是男人啊!” 女孩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状:“哦,我知道,他们睡那边,我们睡这边。” 大鹅没有说话,她走到祝平炎身旁,小心翼翼的问:“有钱人都这样的吗?” 祝平炎赶紧摇头:“不是,她的脑子可能有点问题。” 大鹅的目光瞬间充满了同情:“原来是这样啊,真可怜。” 然后她就毫无芥蒂的和那姑娘一起睡了。 失算了,大鹅脑子也有问题。 那姑娘比大鹅高了一个头,但是一打雷就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躲在大鹅怀里,给大鹅母性都激发出来了。 大鹅体验了一回当妈的感觉,很开心,那姑娘有人陪,很安心,红狐狸打了个哈切,然后沉沉睡去。 只有祝平炎一个人在懵逼。 他盘腿坐在榻上,像是个入定的老僧,因为只要伸腿就会碰到前面那二位母女。 半个小时后,雷声已经停歇,外面正在哗啦啦的下雨,祝平炎腿都盘麻了,他观察了一下局势,由于那个少女缩成一团,床榻上的可用面积很大,于是悄悄把脚伸向一个空档。 在腿伸直的那一刻,他长长吐出一口气,仿佛毕生心愿得到了满足,然后就想着,我也算是一代枭雄,这点定力都没有?睡觉! 又过了半个小时,他没睡着,那两位已经睡死过去,大鹅的睡相还好些,那姑娘才是深藏不露,像个时钟一样顺时针打滚,最后竟然滚到了他这头,而且似乎是想从他身上碾过去。 祝平炎觉得自己的血压在迅速升高,而且似乎在向某一个方向汇聚,他立刻知道自己当不了柳下惠,麻溜的滚到另一边。 虽然另一边睡着大鹅,但是大鹅对降血压有奇效,很快他就平静下来,然后迷迷糊糊将要睡着。 岂料那位时钟小姐又转半圈回来了,他只能叹息一声,麻溜的滚了出去。 三百一十三章 大妖 就算睡地上,祝平炎也不免想到有一个人间绝色就在身边,久久无法入眠,一直到子夜才被困意压倒,渐渐进入梦乡,就连梦里都是这位时钟小姐。 睡得晚,自然也起得晚,第二天日上三竿,屋里的几人还在呼呼大睡,时钟姑娘和大鹅首先醒来,然后时钟姑娘就惊呼:“不好了,我娘要回来了!” 然后她就赶紧扑到祝平炎身边,想要叫醒他。 恰好就在这时候,一个和时钟姑娘同样美丽,只是少了清纯而多了几分成熟韵味的女人打开房门,看着自己的女儿趴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 这时候祝平炎也慢慢醒来,他看见门外那个和时钟姑娘七分相似的妇人,瞬间清醒过来,然后如同被人用大锤抡在脑门上。 完了,捉奸在……呸,被误会了。 然而和祝平炎想的完全不同,这位妇人吃惊确实吃惊,却不是惊怒,而是惊喜:“霜儿,你终于想通了吗?” 时钟姑娘赶紧拦在母亲身前:“你不能碰他。” 妇人嗅了嗅,似乎是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面容更加慈祥:“好,好,我不碰他。” 时钟姑娘像是一个阻拦恶魔的英雄,对祝平炎喊道:“你们快走!” 祝平炎下意识就带着大鹅跳窗逃了出去,但是似乎并没有人追出来。 他去河边洗了个澡,思考了半天,还是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正常人,可能美貌是需要付出脑子作为代价的。 - 昨日的一场雷雨,让今天晴空万里,可惜现在是夏天,这并不算是好天气。 走了几个小时后,日当正午,阳光毒辣得像是刀子,别说他和大鹅受不了,就是熊大和千里马都够呛,正好前面出现一个小村庄,他们便决定休息一下,过了正午再走。 正午时分,村民们也都在避暑,祝平炎过去讨口水喝,也顺便聊几句。 只是聊着聊着,就说到了荒野里的那栋大宅,还有大宅里那对母女,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古怪起来。 有人忍不住问道:“这么说,你和那女孩睡了?” 祝平炎赶忙解释:“没有没有,她们睡床,我睡地上呢。” 众人都露出释然的表情,然后有人解释了这件事。 那宅子叫梦阁,宅子里住着的女人叫梦娘,她女儿叫霜儿,梦娘是仙人…… 这时候有个村妇打断道:“什么仙人,就是个妖女,狐狸精!” “怎么是妖女了,她何曾害过人,会仙法,明明就是仙女。” “她没害人,那隔壁村的大牛是怎么死的?” “那是他自己身体差,还非要在梦阁常住,死了能怪谁。” “大牛那么壮,也叫身体差?而且他长得那么俊,就这么被妖女害死了。” …… 男人和女人们争论不休,对梦娘的评价完全是两级分化,不过从他们的争论中,祝平炎也算理出了一点头绪。 梦娘应该是一位天骄,带着女儿居住在梦阁,她对男人有极大需求,每夜至少要有一人陪伴,久而久之,名声便在周围传开,许多人慕名而去,她也来者不拒。 这个时代对性没有太多的礼法约束,所以梦娘若只是放浪,倒也不会引来太多争议,可她也接受有妇之夫,这就让已婚女人们很不爽了。 若是相貌丑陋或者身体不好,她则浅尝辄止,若是身体好又英俊,就会留宿许久,但也不是她主动留,只是不把人赶走而已,此人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 大部分时候,只要她不开口主动赶人,男人们就不会主动走,若是女人寻夫,就会被梦阁外的阵法迷惑,怎么也进不来。 于是便有如同大牛那样俊俏且强壮男人流连忘返,最终死去。 像大牛这样的优质资源,可是早就被许多女人争抢的,你梦娘拿去耍耍也就罢了,还给弄死了,这让未婚少女们也对她恨之入骨。 而梦娘不仅是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也是个标新立异的娘,她和男人们寻欢作乐,是从来不避讳霜儿的。 从霜儿还是婴儿起,到如今的亭亭玉立,整整七年时间,她见过数千男人的实况直播。 按理说,有梦娘这样的老妈,霜儿就算不如梦娘那么饥渴,也总该不受约束,放浪不羁才对。 但实际上,如果有人想对霜儿不轨,就会被打一顿然后赶出梦阁。 动手的不是梦娘,因为她巴不得自己的女儿和自己一样,动手的霜儿,她也是天骄。 霜儿虽然没有男女大防的概念,却还是云英未嫁——因为她不喜欢男人。 听到这里,祝平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该不会霜儿害怕打雷是装出来的吧,她其实就是馋大鹅身子? 他赶紧看向大鹅,这孩子可别有什么心理阴影。 这就是他多虑了,大鹅根本没意识到,一个不喜欢男人的霜儿姐姐抱着她睡了一晚上有什么不妥。 为了守护孩子的心理健康,他决定不给大鹅解释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吧。 - 都城的任务确实多,而且有许多高级任务,但是和祝平炎想象的不同,都城附近的任务很少,大部分任务都离的很远。 游戏里确实是越高级的地图就会有越高级的任务,但实际上像都城这种地方,周围怎么可能匪盗横行,妖物为祸呢。 之所以都城有这么多任务,是因为整个莒国的任务都会在都城显示,所以在这里能接到许多任务,但如果想做这些任务,就得跑上百里去任务所在地。 不过这趟来都城也算是大开眼界,全国的任务都集中于此,其中自然也有很多高级任务。 有军国大事的,比如莒国与吴国正在打仗,可以派军队帮助莒国打吴国,按照军功在莒国国都领取奖励。 这任务奖励巨大,但目前来说和祝平炎没什么关系,他手底下就几个民兵,还已经被转化成工人了。 有贵族纷争的,某贵族与另一个贵族有仇,希望找刺客杀掉仇敌。 这个貌似很适合祝平炎,毕竟他有潜行技能,但其实是一个大坑。 这类任务的雇主与刺杀对象都是大贵族,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就是官居高位,这些人至少是灵台级别的天骄,身边也肯定有很多高手保护,想靠一个潜行就接近并刺杀成功,这是猪油蒙了心。 退一万步说,就算刺杀成功了,拿到了巨额任务奖励,不会以为一个大贵族无牵无挂吧? 祝平炎要是个孤家寡人,拿着钱直接逃走,隐姓埋名,还有可能躲过追杀,但他好不容易拉扯起来的营地还要不要了。 他赚钱是为了发展营地,如果为了赚钱而把营地弄没了,那就是本末倒置。 所以看来看去,他能接的还是除妖和剿匪这两个任务的进阶版。 国家大事他没能力参与,贵族纷争他不敢参与,还想要高任务报酬,也就只能去对付强大的地方力量了。 比如成规模的山贼,或者真正为祸一方的大妖。 所谓进阶剿匪或者除妖任务,其实才是真正的剿匪除妖任务,因为祝平炎以前做的任务,本质上是系统强行按上去的。 十几个人聚集在一起,大部分时候以种田打猎为生,偶尔抢劫路人,这种劫匪官府才懒得管。 他们真正要管的,是那种把持在运输要道上,几十甚至数百人在险要山地安营扎寨的山贼。 这种成规模的山贼会抢劫来往商队,于是引起有钱人的不满,也会劫掠附近村庄,导致平民不满,所以官府不得不管。 无论官府是真剿匪还是出工不出力,甚至官匪勾结,明面上肯定都是喊着要剿匪的。 所以哪怕是在现实中,如果某个地方豪强愿意灭了附近匪窝,官府也会给予奖励。 剿灭这种山贼,比之前剿灭劫匪的任务报酬高了十数倍,最低也有一万钱,高的甚至能达到十几万钱。 只是这种山贼最少也有四五十人,而且由于官府会去剿匪,警惕心和战斗力也相对较高,以祝平炎现在的战斗力,一旦暴露就必死无疑,因为熊大也无法冲进来救援他。 他一旦死了,可就万事皆休,所以不能再像之前一样孤身潜入,可要正面强攻,虽然不需要他一人承担所有风险,但是由于他们战斗力不足,也并不比孤身潜入安全多少。 想要稳妥的消灭这种山贼,要么等他再升一级,要么就只能等营地可以产出军队。 以他过往的任务经验,妖怪的战斗力是不如劫匪的,只不过劫匪可以取巧偷袭,妖怪却只能正面打。 既然现在都要正面打,打不过山贼,不如去打妖怪? 祝平炎之前打的妖怪,很多时候只是让一些村民受到惊吓,很少有村民真的被妖怪害了,妖怪的影响力也几乎出不了村子,如果没有系统调节,官府根本不会针对这些小妖怪发布任务。 但国都任务里的大妖就不一样了,凡是能被称为大妖的,都被明明白白记录在案,要么是有过官方的考证,要么是被许多人证实,绝不是一两个无知的人夸大其词。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大妖才是真正的妖怪,小妖多半只是野兽。 这世界上存在非常多的大妖,但只有影响到人类,才会榜上有名,所以任务榜单上的妖怪几乎都有杀人记录,更有些凶残的,甚至有屠村记录。 那些凶残的大妖祝平炎同样打不过,但就像强大的山贼有数百人,弱小的却只有几十人,大妖的实力也是参差不齐的,有些大妖能屠村,也有些大妖会被村民击退。 大妖的赏金也同样有很大浮动,一万至十几万不等,十几万的打不过,一万的难道不能试试? 三百一十四章 水妖 他来国都时,已经是第四天的下午,当天他灭了一小伙流寇和一只巨大的野猪,国都周边刚刷出来的小任务也被清空。 第五天的早上,他就必须选择一个大妖任务了。 如果只考虑妖怪实力,他应该去接最弱小的那个,毕竟是第一次和大妖战斗,保守点总是好的。 但最弱小的那只妖怪在七十里外,即便不考虑走错路,也得天黑才能到,晚上无论是找妖怪还是打妖怪都不方便。 若是时间足够,他倒是可以等一晚上,在第六天早上再去找妖怪,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 他的钱只够支撑七天,即便回去是顺流而下,从国都返回营地也至少需要两天,所以第六天的早上他就得离开国都。 综合各方面考虑,他选择了四十里外一只赏金六万的水怪。 别以为跑七十里需要一天,跑四十里就需要半天,速度不是这么算的,无论是人还是马都不可能匀速前进。 而且实际的情况也很复杂,七十里是直线距离,实际路程肯定不止百里,四十里当然也是指直线距离,但那只水怪所在地是漕运要道,所以都城至此的实际路程不到六十里,路况也很好。 不过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还是马力,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往后马力越差,速度也就越慢。 对于马来说,长途和短途是完全不同的,短途的时候,千里马可以一路小跑,抵达目标之后再休息。 比如现在,他清晨从都城出发,辰露未干就已经抵达任务地点,之后千里马休息吃草,他则四处寻找水怪。 但如果是长途,就不能让马这么跑了,否则后半段没了力气,速度反而更慢。 长途需要慢慢走,但当时间拉长,另一个问题又会出现——马需要吃东西。 对于人来说,一天吃两顿,一个小时怎么也吃完了,剩下的时间都可以用来赶路。 但是马不一样,马吃草,而草没什么营养,所以它需要不停的吃,一天下来,75%的时间都用来干饭了。 为了缩短马进食的时间,同时也为了让马更有力气,必须给马喂精饲料,也就是往草料里加谷物,大豆,盐巴。 在这次来都城之前,祝平炎一直不知道这点,他以为养马就是放马去吃草就行,从没刻意喂马,更别提加料了。 在此之前,他只是在城市和城郊奔波,所用时间很少,跑完之后千里马就没事了,可以有大把时间吃草,也幸好他是放养,千里马会自己去找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否则要是一直喂干草,千里马也喂废了。 这次的都城之行让他走了一趟长途,隐约察觉到了千里马草料的问题,所以就去找都城养马的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好马要用精饲料喂。 不要说战马,即便是村庄里的牲畜,干活的时候也是要加料的。 而像是千里马这样的良驹,更是要一直喂精饲料。 只吃草,会让马的肚子越来越大,肌肉比例降低,一肚子草还会增加负重,各项能力都会下降。 所以长期吃干草的马,即便在战时喂了精饲料,战斗力也不如一直喂精饲料的马,虽然一直喂精饲料花费巨大,但既然有千里马,就不能因为一点点粮食浪费它的天赋。 相比于熊大一天十斤肉,给千里马的草料里加粮食实在算不上破费,所以祝平炎甚至打算不喂草料了,直接上全粮食,以后煮饭的时候给马煮一份。 不过这当然也是不行的,过犹不及,哪怕是好东西也要讲究量,糖、盐、脂肪哪个不是好东西,吃多了不也是一堆问题。 喂马也是一样,全是草不行,但没草也不行,草料草料,草和料都要有。 为此他专门花钱向人请教了喂料的比例,大致的配比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也不难打听,不过有经验的养马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饲料,这里面细讲究起来很多,不同时期要加不同的料,不同的马也会有细微差异,这些东西就没人告诉他了。 但仅仅是把散养换成投喂精饲料,就已经极大提升了千里马的体能,以前他骑着千里马去做任务,熊大还勉强跟得上,现在刚跑出十里地,熊大就跟不上了。 他倒是忘了,以前他和大鹅都骑在马上,现在为了赶时间,他是一个人骑马过来的。 - 按照任务描述,这只水怪是两年前忽然出现的:独目而八足,渔人欲捕之,反遭其害,渔民群而击之,凶性大起,袭扰来往船只。 本质上来说,是渔民先出手攻击,错在渔民,但动物听不懂人类的道理,人类也就习惯不和动物讲道理了。 所以水怪攻击来往船只,那官府就出兵围剿,水怪被打伤之后就遁入河中,军队也拿它没办法。 后来官府请来了两个水系天骄想用控水术将它捉上岸,此时才知道它不是一般的水怪,而是大妖,水系异能对它无效。 以前贵族会负责剿灭这种不好对付的大妖,但随着贵族越发奢靡腐败,很多战斗天骄已经徒有其表,不想也不敢下水和大妖肉搏。 而且这只水怪似乎略有智慧,只攻击渔船,没有侵犯贵族的利益,也就没有厉害的天骄讨伐它。 祝平炎到这里之后,就向附近的渔民打听情况。 水怪经常攻击渔船,所以渔民们肯定知道它在哪,他本意只想打听清楚水怪的位置,却没想到渔民听说他是来灭水怪的,不仅知无不言,还愿意听从调遣。 水怪为祸已经两年了,前前后后杀了七八个渔民,毁坏渔船十余艘,官府虽然来过一次,但也只是打伤水怪,几个月之后,水怪该毁船还是毁船,该杀人还是杀人。 官府不可能为了保护几个渔民就一直大军驻扎,所以在河边架设了床弩,然后留下几个士兵操作床弩,就不再管这事。 这个时期的床弩精确度并不高,操作床弩的也不是什么精兵,所以在水怪浮出水面攻击渔船的时候,弩失不仅没有打死水怪,反而把渔船击穿。 渔民本就对官府不满,此时都吵嚷着冲了上去,差点把那几个士兵打一顿。 那几个士兵也心生不满,出工不出力,只在水怪攻击结束后射击,倒也命中过两次,但那时水怪已经入水,弩箭威力大减,并没有击杀水怪。 之后有渔民尝试自己操作床弩,但结果也没有太大变化,反倒是渔民们用鱼叉击退过水怪的攻击,也就没人指望床弩了。 之后床弩被拆走,那几个士兵也调离,官府就再没管过水怪,渔民们只能靠自己与水怪搏斗,有时候也确实能打退水怪,但始终无法一劳永逸的解决水怪。 在这种情况下,渔民们听说祝平炎要来击杀水怪,自然会主动配合,毕竟没有祝平炎,他们也是要和水怪战斗的,这是他们的生计。 - “只要你们能把它引出来,我就能把它杀掉。” 从任务描述来看,水怪应该是一只大章鱼,虽然对水系异能免疫,但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渔民用鱼叉都能击退它,官府的床弩更是将它重伤,几个月都没敢再出来。 大鹅有五点力量,虽然有幼童和瘦弱的削减,实际力量也能达到四点,几乎算是人类力量的顶点了,再加上斩将的50%伤害加成,还有牙矛本身的伤害加成,她近距离投掷的牙矛,杀伤力比床弩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他有自信的依据。 渔民比他还自信:“只要你能杀它,我们随时可以把它引出来。” “是有什么特殊的诱饵吗?你们需要准备多长时间?” “不需要准备,诱饵就是我们自己。” 在和水怪的长期斗争中,渔民们不得不凑钱买大船,然后伪装成商船或者军船,在水怪不怎么活动的地方悄悄捕鱼。 水怪被军队打过,不敢攻击军船,但是只要见到有渔网,就会把渔网里的鱼全部吃掉,然后撕碎渔网。 所以最近半年已经没有人被水怪杀死,但是财产损失仍不可避免。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话在现代或许有点夸张,但是在古代可就没那么夸张了。 古代消息闭塞,人口流动也低,很多人都是世代从事某个行业,祖祖辈辈的积累相关知识,换行就意味着抛弃一切从头开始,这是带着全家一起冒险。 水怪闹得那么凶,顶多只有一些渔民背井离乡去别的地方打鱼,也没谁打算换行。 所以为了彻底解决水怪,渔民愿意用小船打鱼,冒生命危险引诱水怪。 祝平炎没有拒绝,他对水怪的了解肯定不及这些渔民,渔民们也不会上赶着送命,要么其实没那么危险,要么就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不过这事肯定要暂时缓一缓:“我还有两个同伴没到,为了确保击杀水怪,还是等一等比较好。” 这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渔民们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一个骗子,不敢真的去和水怪战斗,所以在拖延时间。 不过大部分人都很有耐心,其中还有人问要等几天,祝平炎也实在不知道他是真心实意的问,还是在反讽,只能说快了快了。 三百一十五章 水神 反正也无事可做,祝平炎就和渔民聊起了水怪的事,他有些好奇的问:“这水怪很值钱吗?你们当初为什么要捉它?” 这个问题瞬间引爆了所有渔民的情绪,有人说当初就不应该招惹它,也有人不仅不后悔招惹水怪,反而后悔没有早下决心,应该在两年前就请人来灭了水怪。 大家争论不休,反而没人回答祝平炎的问题。 这时一个壮硕的渔人喝止了现场的纷争,他走到一方跟前:“当初要不是水神帮助,你儿子本来就是要饿死的,根本就活不到被水怪吃掉。还有你……” 他一连说了好几个人,似乎都受到水神的恩赐,只是不知道这个水神又是谁。 这时他走到另一边:“你也别怪当初大家没听你的,谁能想到水怪会长这么大,连官府都没法解决。” 随后他又看向祝平炎,对所有人说道:“现在得仙人帮助,很快水怪的问题就要解决了,再争论这个有什么意义?” - 八年前,一场洪水席卷此地,无数人的家业随着洪水化为乌有,居住在河岸的渔民更是受灾严重,有些只是房子被冲毁,损失些财产,有些人一家子都失踪,多半已经葬身鱼腹。 在救人时,渔民们打捞上来一个长着鱼鳍和脚蹼的怪人,有人说这是水怪,是他带来了洪水,要将这怪人处死,但这怪人却自称水神,可以帮忙救助落水的人。 处死他并不能拯救那些被洪水冲走的家人,尽管不抱太大希望,渔民们还是放了他,而这个自称水神的怪人真的信守承诺,救上来很多落水者。 渔民们很感激他,认为他是真正的水神,但他们身无长物,只能送出一些食物作为谢礼。 水神见渔民生活困顿,就从水下捞上来很多值钱的东西,渔民们依靠水神的帮助,都安然无恙的度过了这次灾难,于是也更加尊敬水神,甚至想要修建庙宇,把他当真正的神来供奉。 只有宗教狂热者才会吹嘘自己的神无所不能,老百姓其实不在乎神的能力有多强,灶王爷没什么战斗力,不还是香火鼎盛,所以这个水神虽然连渔民都打不过,但人们还是愿意祭祀他。 不过水神自己清楚自己的分量,如果被祭祀,就肯定会被官府发现,为了自身安全,他不仅拒绝祭祀,还让渔民们保守秘密。 渔民虽然没有修建庙宇,但也经常会给水神送些陆地上的食物,水神则会告诉他们水里鱼群的情况,让这附近的渔民常常满载而归。 直到三年前,水神说自己可能是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腹内生虫,总觉得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起初没人把这事放在心上,水神自己也是随便说说,可几个月之后,他的肚子竟然如孕妇一般隆起,而且明显感觉到有东西在里面动。 在这段时间里,水神先是很惊恐,四处询问解决办法,惊恐了没几天就平静下来,像往常一样该干嘛干嘛,顶着个大肚子和村民们聊天。 村民们就没他这么淡定了,经常会有人问他,你一个男的,这肚子像是怀里五六个月,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每每被问到这个问题,水神自己也不知道答案,明明这应该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是他一点都不害怕,就像手上被虫子咬了一个包。 甚至如果不和渔民们交流,他都已经忘了自己顶着个大肚子,虽然水下处于失重状态,大肚子也确实没有什么影响,但以正常人的思路来看,再没什么影响,这么大的肚子会注意不到? 又过了一个月,水神总是感觉疲惫,像是一条要冬眠的蛇,浑身无力。 如果是以前他孤身在水里游荡,肯定会在水下找个洞休息,但是现在他和渔民关系很好,所以就在河边的水坑里休息,渔民们每天都会给他带食物,还会和他聊天,比在水底好多了。 可就在一天早上,渔民们带着食物来找他时,发现水坑被染成淡红色,水神的肚子被剖开,像是一截浮木一般毫无生机。 渔民们赶紧将水神捞出来,同时也看见一个章鱼模样的水怪爬在水神身上。 有渔民认为是这水怪杀了水神,立刻就要杀死水怪,但也有渔民觉得这或许是水神的孩子,不能武断杀死。 虽然水神和这水怪看起来都不是一个物种,但是联想到之前水神像是怀孕一样大着肚子,渔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时候有人说不要管水怪了,看看水神还有没有救,于是所有人都开始检查水神,这才发现水神的内脏全部没了,胸口上还有被啃食的痕迹,而刚刚那水怪就是趴在水神的胸口。 这一下就很清楚了,那怪物不是刚出生依恋母体,而是在啃食水神,绝不可能是水神的孩子,就是那怪物杀了水神。 于是都叫嚷着杀死怪物替水神报仇,却发现那怪物早已遁入河中,不见踪影。 愤怒的渔民开始在河里捕捞那怪物,只是这么大一条河,那么小一个水怪,想捕捞何其困难,连续捕捞了几天都毫无收获,渔民们也只能放弃,同时埋葬了水神。 没了水神帮助,渔民们的收入大减,于是咒骂那只水怪几乎成了渔民的口头禅,没捕到鱼会骂水怪,走路摔跤也会骂水怪,就连母鸡不下蛋也会骂水怪。 几个月之后,有渔民在河中发现了巨型章鱼,触手上没有吸盘,还有一只巨大的蓝色独眼。 这条河中本来就没有章鱼,更何况还是长得这么奇怪的章鱼,他立刻断定这就是那只水怪,于是下网捕捞。 但此时水怪已经不是当初任人宰割的小东西了,体长超过两米,一条触手就有一人高,在水中翻腾起来,差点把渔民拖下水。 渔民也没想到这东西力气这么大,只能把绳子挂在船上,却还是降不住它,整条船都在晃动。 在渔民拼命稳住渔船的时候,那水怪扬起两条触手,触手上带着刀片一样的骨板,切开渔网逃了出去。 渔民本来以为就只是白忙一场,没想到这水怪凶性很大,又折返回来攻击渔船,将船底砸得砰砰作响,似乎随时都会将船击沉。 相比于农民,渔民的血性要更重一些,立刻咒骂着拿起鱼叉反击。 这是水怪和渔民的第一次交手,渔民不了解水怪,水怪也不了解渔民,根本没有防备鱼叉的想法,在攻击渔船的时候将脑袋露出水面。 用章鱼的身体结构类比的话,那实际上不是脑袋而是腹腔,但渔民以为那是脑袋,所以便掷出鱼叉。 无论那是脑袋还是腹腔,都能算得上是水怪的要害,无论水怪的身体结构是否和章鱼类似,这一鱼叉都让它全身一颤,放弃了对渔船的攻击,想要潜入水中逃走。 但是鱼叉有倒刺,后面拴着绳子,绳子又连在船上,它逃走没多远就被绳子拽住。 水怪也不知道是绳子拽着它,只能把一切怪罪与自己的敌人,于是弹出一根触手刺向渔民。 此时双方距离起码有四米,所以渔民没有防备水怪的攻击,但那根触手竟然是蜷缩着的,看起来粗短,实则极为细长,末端还有一根尖刺,当场将渔民刺穿。 之后水怪切断绳子逃走了,渔民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船靠岸,之后虽然被其他渔民发现,但还是没救活,在床上躺了两天之后死了。 渔民们恨透了水怪,水怪也恨渔民,伤好之后就开始攻击渔船,这次的结果却是被渔民群起而攻,几乎被打死,不得不自断一条腕足才逃走。 之后一直是渔民追捕水怪,而水怪东窜西逃。 直到有一回,水怪竟然掀翻了一条渔船,此时渔民们才发现,那条露出水面的触手竟然比渔船还要长。 渔民们意识到水怪在不断成长,于是上报官府,希望官府能出兵解决水怪。 如果在这时候官府就出兵,也许水怪已经死了,但是官府一直拖了几个月,直到有商船被水怪袭击,这才出兵围剿。 而到了这时候,水怪已经能轻易的掀翻小船,生着骨刃的腕足长达十米,即便被床弩射中都没有死。 祝平炎听到这消息大吃一惊,赶忙问道:“那它现在有多大?” 按照这个成长速度,现在水怪怕不是得有几十米长,这还打个毛线。 渔民们赶紧解释,水怪已经过了生长最快的时候,这一年来略微有些增长,但也就四丈左右,否则他们哪还敢用鱼叉和水怪打。 大鹅和熊大的速度实在太慢,等到了中午才姗姗来迟,渔民们见到祝平炎等的帮手竟然是一个小女孩和一只野兽,又开始骚动起来。 祝平炎害怕低估水怪的实力,渔民们也怕高估祝平炎的实力,毕竟他们需要冒着生命危险把水怪引出来。 没等祝平炎解释,领头的那个壮硕渔民便稳住了其他渔民,在这个存在天骄的时代,质疑贵族少女的战斗力是很蠢的。 正好大鹅也非常愿意炫耀自己的力气,祝平炎便让她和那些质疑的人掰手腕。 看着大鹅那麻杆似得小手,渔民们明知道存在天骄,也依然不敢相信她能有多大力气,所以在被大鹅以压倒性的力量战胜后,都纷纷去蹲墙角自闭了。 很多时候,“知道”和“不能理解”并不矛盾,渔民们都知道这世上存在天骄,但那离他们太过遥远,他们在思考的时候,还是习惯忽略天骄这个因素。 三百一十六章 智斗 祝平炎在来之前当然就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战斗计划,只不过那时候他并不了解水怪的信息,所以是按照任务描述,将水怪类比成一只巨大章鱼。 水怪的大体结构确实类似章鱼,但其和章鱼的区别比人类和猴子的区别更大。 花纹颜色或者一些细小的差异不提,好歹人类猴子章鱼都是两只眼睛,而它只有一颗巨大的独眼,而且这水怪还有骨头。 对于战斗来说,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那八根触手,而在这一点上,水怪和章鱼也完全不同。 水怪有四长四短八根触手,有四种不同的功能,只有一种和章鱼一样带有吸盘。 四根长触手都有内骨骼,虽然这些骨骼并没有相连,但肌肉依附于骨骼之上,使得这四根触手的力量比同体积的章鱼要强大得多,不过灵活性上也自然会差一些。 长触手中最长的一对还带有刃状外露骨板,是它主要的攻击武器。较短的一对虽然没有外骨骼,力量也相对较弱,但表皮十分厚实,水怪经常用它抵挡鱼叉的攻击。 四根短触手中,较粗的一对末端长着骨刺,这根触手平时看起来最短,但攻击时会延长好几倍,甚至有人在三十米外被其刺死。 这是杀害渔民最多的触手,也是最脆弱的触手,经常会被渔民砍伤甚至砍断。 以前水怪经常会用这根触手,可能是它在水下捕鱼的时候,这是最好用的武器,不过在被渔民们砍断过一次之后,它就极少使用了。 另外两对短触手倒是和章鱼差不多,没有骨头,上面带有吸盘,不过相比于巨大的触手,那些吸盘要小得多。这一对触手的作用不明,但应该和战斗无关,每次战斗的时候,水怪都会把这对触手缩起来。 这些触手只是水怪的武器,在过往的战斗中已经证明,即便触手被砍断,以后也能重新长出来,所以了解触手只能确定如何防守。 他们要做的是杀死水怪,所以在了解了如何防守后,还必须清楚该如何进攻。 想要杀死水怪,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让大鹅连续攻击,把它扎成筛子,不管什么身体结构都死定了。 但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万一被攻击之后水怪立刻逃窜,祝平炎和熊大又没有拖延住,那大鹅很可能只来得及再补一矛。 也就是说最保险的情况,是两矛内击杀水怪。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得了解水怪的身体构造,而在这方面,渔民能给的帮助就很有限了,他们从没有机会近身攻击水怪身体,最多只能用鱼叉投掷,所以只知道水怪有骨骼保护。 虽然知道用章鱼猜测水怪会很不准确,但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也只能这么猜了。 不过章鱼的身体构造本身就很奇怪了,在近代科学没发展起来之前,有些人认为章鱼没有身子,是一颗脑袋下面长了八只手,有些人则认为那个大肉球就是它的身子,而章鱼的眼睛长在腰上。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种说法都没错。 那颗大肉球里面是章鱼的内脏器官,所以那确实不是脑袋而是身体,至于所谓“腰”,就是身体与触手的连接处,如果与人对比,这位置确实是腰,但其实章鱼的脑袋就在这里,所以说脑袋下面长了八只手也没错。 章鱼的身体构造这么奇怪,但它也符合一条几乎所有动物都遵守的定律——眼睛长在脑袋附近。 眼睛、耳朵、鼻子这类信息接收器官,原则上是需要离大脑越近越好的,无论是发现危险还是听到动静,信息都需要在第一时间传回大脑。 根据这条原则,可以预测水怪的脑袋就在那个大肉球附近,或者更简单一点,所有攻击都对着眼睛就行。 - 在水怪的老巢附近,一个壮硕的渔民驾着一艘渔船正常捕鱼,平静的水面忽然波涛翻滚,不等那怪物出水,渔民已经趴在船上大呼起来。 听到渔民的呼救,两侧的渔民立刻驾着大船赶去,见渔民们大张旗鼓,丝毫没有掩饰偷袭的意思,祝平炎大为意外:“如此明目张胆,不怕惊走那水怪吗?” 渔民苦笑:“水怪要是这么容易被吓跑,我们何须向官府求助,如今它气候已成,只要来的不是军船,它都毫无畏惧。” 果然,水怪见到两边声势浩大的杀过来,依然没有任何退缩的意思,扬起带着骨刃的刀足劈砍渔船。 这是水怪最长的一条触手,长约十二米,但骨刃其实不算太大,因为触手末端大小相当于一个没有拳头的手臂,骨刃长在这一臂长短之上,看上去就像是一根加厚加大版的巨剑。 只是这剑骨头挥舞起来,声势远不是人力所能比拟,数十米外的祝平炎都能听到那破空的呼啸声。 渔民来不及驾船躲避,只能匆忙跳进水里,那艘渔船则结结实实挨了这一下,骨刃切穿了三分之一的船体,渔船倾斜到几乎九十度,但最终还是没有翻,又重重的砸回水中。 刚刚跳入水中的渔民又折返回来,抓住晃动的渔船又翻了上去,此时若是从天空俯视,便能看见那水怪从船下穿过,在刚刚渔民逗留的区域巡游。 刚刚它把小船砸得几乎垂直,发现上面没有渔民,所以过来寻找,却不知渔民早就洞悉它的想法,又爬回了破碎的渔船上。 渔船没有翻,但是船体的三分之一都被切开,和翻船也没什么区别,已经不能用进水形容了,河水直接涌入,迅速填满了船舱。 现代船只一般是金属结构,靠船舱里的空气漂浮,所以船舱进水后就会迅速沉没,而且一沉就沉到底,但古代船只都是木结构,即便没有船舱,木材本身也能漂浮在水面上。 所以渔船虽然进水,但依然漂浮在水面,只不过单靠木材的浮力,能承载的重量很有限,无法支撑渔民的重量。 而渔民也并没有全靠渔船支撑,他此时躺在渔船上,身体的大部分也浸在水中,水的浮力抵消了大部分体重,与其说是渔船撑着他,不如说是他和渔船一起漂在水上。 那只水怪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渔民,又折返回到另一边找,还是没找到,可能是猜到了什么,也可能只是单纯的泄愤,它又挥动刀足攻击渔船。 这次由于是在水下攻击,力量非常弱,只是将船体打得摇晃,慢慢向远处飘去,渔民也紧紧抓住船身,随着渔船一起飘走。 但是水怪并没有放渔船离去,它用带有吸盘的触手抓住渔船,然后刀足再次露出水面,狠狠的斩向渔船。 渔民若是可以估算刀足的落点,大可躲在船上腾挪躲避,但当触手高高扬起时,他无法估算落点,等触手快要落下时,他估算出落点也来不及躲避。 而且这次就算跳水也无法逃生了,上次水怪在船左侧,而他从右侧跳船,所以水怪没有看到他,可现在水怪在船下,他无论从那边跳船,都逃不出水怪的视线。 所以他也不打算逃了,提着鱼叉走到船头,然后将鱼叉狠狠刺入那长着吸盘的触手。 这对长着吸盘的触手本身并没有太脆弱,但是作为水怪的主要触觉器官,它就相当于人类的手,而触手末端则相当于手指。 手指被鱼叉这么戳一下,把水怪疼得一个哆嗦,抓住渔船的触手缩回水下,对渔船的攻击也打歪了。 但是躲猫猫游戏也至此结束。 渔民站在船上,半截身子都在水里,小心观察着水下的动静。 他以前也和水怪战斗过,那一次他全身而退,所以为了提升威望,他主动来当这个诱饵,但他忘了,那时候水怪没有现在这么大,也没有这么精明。 他没有骗过水怪,小渔船也禁不住水怪折腾,如果只靠他一个人,已经没有任何活路了。 所以他看向两边的大船,在水怪刚开始出现的时候,这两艘大船就在向这边靠近,但是大船加速极慢,即便是更靠近他的这边,大船也还在五十米开外。 就在他观察远处船只的时候,两根触手从水面升起,他再也无暇他顾,左右观察判断触手的落点。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两根触手没有骨板,没有尖刺,也没有吸盘,是那两根防御触手。 这是什么意思?它还需要防御吗? 水怪可不会等他想通再行动,两根触手分别卷成两个圆盘,然后从两边撞了过来,就像是拍蚊子一样把他夹在中间。 鱼叉对这两根触手没有什么作用,他只能跳下船,而水下的刀足也早就等着他了,他刚入水,刀足就自下而上刺来。 他自然也一直防备着刀足,立刻挥舞鱼叉戳向刀足。 在水下,刀足的速度并不快,所以撞到鱼叉之后,并没有将鱼叉直接撞飞,而是顶着鱼叉继续前进,一直到渔民被抬出水面。 此时水怪没有选择收回刀足继续攻击,而是就这么把渔民向上顶,一直将他抬到了十米高,然后猛然收回触手,渔民便惊叫着摔下来,噗通一声在水面砸出一朵巨大的水花。 三百一十七章 合围 在很多电视剧中,主角无论从多高跳下,只要底下有水,最后肯定能安然无恙。 就连许多游戏里也有这样的设定,即使是二楼跳下来都能被摔死的骨质疏松驱魔人,只要底下有水池,也能来个信仰之跃。 除非有相关知识,否则人们不会质疑这样的设定,因为这符合常识,水是人们日常见到最“柔软”的东西了。 但其实进入水中时,必须排开与自身体积相当的水,你的速度越快,排开这些水的时间就越短,所承受的反作用力就越大。 专业的跳水运动员可以从十米高跳水而安然无恙,因为他们会以垂直姿态入水,等于是将排水的过程延长,通过延长力的作用时间来降低力的大小。 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专业训练的普通人,很难维持自己在空中的姿态,很多时候会横着砸入水中,会在最短时间内排开更多的水,也就会承受更大的反作用力。 很显然渔民属于后者,他砸出一朵巨大的水浪之后就一动不动的趴在水上,过来了两秒才从短暂的晕厥中醒来,翻腾着出水呼吸。 那只水怪并没有将毫无反抗之力的渔民杀死,而是围着他摆动触手,像在进行某种诡异的仪式。 就在祝平炎一脸闷逼的时候,水怪又用触手把渔民举到高处,然后松开手任由渔民砸进水里,接着继续舞动触手。 这……是在玩? 这只水怪会避开商船和军船,而且能准确识别出渔民,说明它的智商超过很多动物,但很明显不如成年人类,所以它的智商应该和小孩子相当,会有玩耍这种行为也很正常。 只不过它的玩具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快要被它玩死了,所以这场面一点都不可爱,只有残忍。 不过对于它来说,也许就和人类孩子玩弄虫子一样,没有什么善恶残忍掺杂其中,只有天性。 人类可以容忍孩子的天性,却不能容忍水怪的天性。 划船的渔民怒火冲天,更加拼命的划船,大船虽然还是无法在短时间里冲过去,但是经过之前一段时间的加速,小船的速度已经起来了,此时再推这最后一把力,离弦之箭一般冲了过去。 水怪还想第三次把渔民举起,见小船逼近,便放弃了毫无威胁的渔民,潜入水中向小船游来。 虽然救下了渔民,小船上的人却没功夫欢笑,这艘船上一共有五个人,但真要对上水怪,主要还是看船能不能抗住,都是小船,五个人和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于是所有人都看向祝平炎。 在他们眼中,祝平炎是能放闪电的天人,但实际上祝平炎也就是个稍微强壮些的普通人而已,再加上水性不如渔民,战斗力比那个强壮的渔民还差些。 他确实有异能,但他的闪电蓄能时间长,杀伤力还弱,打那些小妖怪都只能算摆设,何况是打这种庞然大物。 这破异能的唯一长处大概就是光影效果比较显眼,能在一瞬间就表明自己天骄的身份,唬人很好用,对付妖怪一点用都没有。 忽然灵光一闪,他想到这妖怪的智商很高,既然它能识别商船和渔船,是不是也能识别普通人和天骄? 眼看水怪越来越近,祝平炎直接站到船头,不管了,试一试就知道。 他高举着手中的电光,似乎已经准备好给水怪致命一击,但其实这电光只是蓄力中的闪电冲击,连放都放不出去。 但是这一招竟然真的有效果,水怪看见电光后明显迟疑,不仅停了下来,甚至还向后退了一截。 划船的四个渔民士气大振,更加卖力的划船,吓得祝平炎赶紧劝阻:“慢点慢点,吓跑它就不好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是越装越有经验了,瞎话随口就来。 不过他装得确实很成功,渔民们依言放慢了速度,水怪也在四周巡游,不敢靠近,他们就这么畅通无阻的到了昏迷渔民的身边,将他拉上了船。 由于诱饵渔船更靠近左岸,所以这时候左边的大船也已经到达,大船附近的几条小船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水怪见人变多了,而且还有一个会放闪电的天骄,竟然真的心生退意,潜入水中向远处遁逃,但它游出没多远就被一道渔网拦住了。 水怪被渔网拦住后,愤怒的挥舞刀足,但也只是将渔网向后顶了一截,无法切开那手腕粗的网绳。 在它个头小的时候,刀足上的骨刃还很锋利,可以用它切断渔网,但随着它的个头越来越大,力量也越来越大,可以用骨刃砸穿木船,但骨刃也因此越来越钝,如今已经失去了切割的功能。 不过即使如此,一般的渔网也困不住它,因为它的力气太大,就算无法切断渔网,也可以用蛮力破坏渔网。 但是这张网不同,这不是捕鱼用的网,即使最大的鱼也能从网眼里逃走,这是专门抓它的网,网绳非常坚固。 渔民们希望官府灭了水怪,而官府推脱水怪可以潜水逃走,不愿再来,所以渔民就合伙造了这张大网,网绳很粗,网眼也很大,专门用来困住这水怪。 只不过官府一直不来,这网也就一直用不上。 渔民们倒是想过自己用这网把水怪捞上来,只要能把水怪拖上岸,杀它就容易多了。 只是一旦出了水,水怪的两条刀足便能挥舞起来,即便不够锋利,但在高速度的加持下,也能轻易把网斩断。 而对渔民来说,如果这网只能在水下拦住水怪,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渔民经常用鱼叉对付水怪,但是鱼叉并不能对水怪造成致命伤,而水怪轻易就能杀死渔民,所以渔民们能不死一人的赶走水怪,就已经算是胜利了,怎么敢再困住水怪呢。 现在祝平炎来了,他们相信祝平炎有能杀死水怪的手段,所以才决定用这网,哪怕拼死一些人,也一定要除了这祸根。 - 被断了去路,水怪便成了困兽,而困兽最为凶狠,径直冲向了大船周围的那些小船,看样子要大杀四方。 小船上的人也很害怕,但是人作为群居动物,数量越多胆子越大,己方人数众多,便也有了对抗水怪的勇气,纷纷叫嚷着举起鱼叉。 水怪的一条刀足破水而出,但还没等它砸下来,人们手里的鱼叉便全部扔了过去。 在速度快而且又比较细的末端倒是没事,但更接近渔民且更粗的根部就遭殃了,十来根鱼叉戳在上面,活像个刺猬。 不过这些鱼叉并不能阻碍刀足挥舞,出水的刀足带着破空呼啸砸翻了一条渔船,渔船上的人要么主动跳水,要么被震飞下水。 此时另一条刀足也伸出水面,这次动作幅度很小,虽然力量也会更小,但速度更快,渔民们还来不及去拿第二根鱼叉,刀足已经落下。 而之所以两次攻击幅度不一样,是因为第一次它要攻击渔船,而第二次它是要攻击落水的人,砸船需要全力以赴,但是打人需要精准迅速。 渔民们经验丰富,水怪也同样经验丰富。 水中的渔民已经在尽力躲避了,但是刀足落下的太快,而他水性再好,终究不如陆地上灵活,还是被那闸刀一样的骨板切下一条手臂。 等到渔民们举起鱼叉,水怪已经潜入水中,双方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水怪知道一露头又要挨打,所以谨慎的选择时机,不断在三四米深处游动,让渔民可以看见它,却无法攻击到它。 以往渔民是以赶走它为目的,所以鱼叉仅仅是当做投掷武器使用,后面不会系绳子,但这次渔民是想杀掉它,所以鱼叉后面都系着绳子,见它始终不出来,就合力拉动绳子。 绳子的力量传到鱼叉上,再经由鱼叉的倒刺拉扯着水怪,水怪骤然吃痛,又惊又怒,用刀足去砍那些绳子,但是刀足在水下的杀伤力不足,不仅没砍断绳子,还让它更加疼痛。 于是它钻出水面,然后挥舞刀足去砍另一条刀足上的绳子,在刀足挥舞的巨大力量下,船上拉绳子的人被扯得人仰马翻,最前面的还掉进了水里。 水怪也不好过,它的痛觉不如人类灵敏,但也要比大多数动物更丰富,那些带着倒刺的鱼叉在刀足的挥砍下撕扯它的皮肉,让它疼得尖叫。 虽然挣脱了五条绳索,但其实绳子只断了两根,另外三个是连着鱼叉被扯了下去。 更让水怪害怕的是,船上已经开始向它扔第二轮鱼叉了,它赶紧潜入水中,鱼叉入水就很快失去力量,打在它身上也不痛不痒。 由于它之前用刀足劈砍,渔民们都松开了绳子,所以它感受不到拉力,便立刻向远处逃遁。 但是绳子的长度是有限的,而且末端连在船上,所以逃了没多远,绳子再次拉紧,它也被拉出了水面。 愤怒的水怪又想用刀足砍断绳子,但是害怕疼痛,改用带吸盘的触手抓住绳子,然后用力拉扯,大船被扯得摇晃,那些小船更是被拉扯着撞到了一起。 它正打算加大力度,争取把绳子拉断或者把船拉散架,从另一面也飞过来一片鱼叉,纷纷刺在它长吸盘的触手上。 另一边的大船也到了。 三百一十八章 时机 两边的船一起拉着水怪,想要将它固定在中间,但是船本身就飘在水面,没有稳固的根基,哪怕大船在水怪的拉扯下都摇摇晃晃,自然也起不到固定作用。 而且几次挣扎下来,又有几根鱼叉脱落,无论是用鱼叉攻击还是固定水怪,都需要绳子尽量短,渔民们就想要拉紧绳子。 水怪虽然有骨骼,但骨骼没有相连,它的力量比同体积的脊椎动物要弱一些,之所以刀足挥舞有那么大的破坏力,是由于鞭梢效应,会产生巨大的末端速度,使得末端骨板的杀伤力远大于其实际力量。 所以看似庞大的水怪,在众人的合力拉扯下也无法脱身,只是渔民们也耗费了许多体力,几次下来,水怪没有抓住,人已经没有力气了。 祝平炎不准备参与和水怪拔河,而是驾着小船冲向水怪。 水怪对他手中的雷球相当畏惧,他从左边冲来,水怪就拉着左边的船往右边躲,此时他下令右边将多余的绳子都绕在船上,之后故技重施,从右边冲来,让水怪拉着右边的船往左边躲,左边则收紧绳子。 在祝平炎的指挥下,水怪将两边的船越拉越近,绳子越收越紧,水怪消耗了大量体力,渔民们却能以逸待劳。 当两条大船相距仅有三十米的时候,他才命令两边反向行驶,拉紧绳子。 水怪在两边的拉扯下被迫浮出水面,它也感觉到危险,开始不顾疼痛的挣扎,插在它身上的鱼叉纷纷脱落。 但此时两船离它都非常近,继续投掷鱼叉,鱼叉不断脱落,但也一直有新的鱼叉补充,始终让它无法下水。 然而这并没有达到祝平炎的预期。 可能是水怪曾经被床弩攻击过,从战斗开始到现在,它从来只会将触手露出水面,脑袋一直在水下,即便是两船将它硬生生拉出水面,它也倒立着将脑袋藏进水里。 渔民们不断的往它身上扔鱼叉,除了补充绳索,并不能造成多大的杀伤,祝平炎就命令他们减少投掷量,尽量保存体力。 但是划船的人必须不断的划船,只要停下来,水怪就会立刻将他们拉过去。 所以这样的僵持看似是渔民的胜利,实则无法持久,很快划船的人就会耗尽体力。 在这样争分夺秒的时刻,祝平炎也犹豫了几秒钟,然后终于下定决心,一跃进河水中,举着闪电球向水怪游去。 水怪的那只大眼睛正在水下左右瞅着,就等哪条船的船桨不动,就到了它反击的时候,这时候它忽然瞥见了游向它的祝平炎。 人类敢在水下和它战斗,那简直是在找死……等等,他是那个能放闪电的家伙? 作为一只生活在人类活动区域内的大妖,讨伐它的可不仅仅是那两个水系天骄,很多天骄路过的时候都会像是打卡一样过来打它两下。 这些天骄也就是随便试一试,并没有抱着一定要杀掉它的决心,所以很多等不到它出现就走了,就算碰巧见到它,也多半只是在岸上放两个远程攻击异能,连愿意坐船的都没有,更别提下水和它战斗了。 它未必知道天骄这个词,但它知道祝平炎和那些渔民是不同的,而从一开始祝平炎就想要冲过来打它,它认为绝对不能让这家伙得手,这个光球的杀伤力怎么看都不是鱼叉能比的。 所以它赶紧反转身体,躲避攻击的同时,将一根带刺的触手对准了祝平炎。 它现在几乎不会用这条触手对付渔民,因为这条触手异常脆弱,而且射出的力量大,收回的力量小,往往杀死一个渔民后,就会被其他渔民抓住,然后斧子、鱼叉什么都往上招呼。 但是如今这个天骄对它的威胁太大,它认为值得冒险。 祝平炎早就知道水怪有这根触手,怎么可能不防备呢,背了一面木盾,胸前还绑了一块裙甲。 然而当水怪真的发动攻击时,他才发现自己大意了。 他以为骨刺的攻击会和刀足一样被水极大减速,虽然肯定还具备足够的杀伤力,但他也许能躲过,最差也能用盾牌挡住。 然而骨刺的速度比他想象中快得多,他刚要去拿盾牌,就立刻放弃了,就算是在陆地上,这么短的时间他也来不及取下盾牌防御,何况是在水中,只能顺手抽出了腰刀。 骨刺的速度太快了,或者说他在水下的行动太缓慢,腰刀只抽出一半,骨刺已经近在眼前。 他慌忙之中用拔出一半的腰刀去挡,但是水下的所有动作都阻碍重重,就连这个动作都没完成。 骨刺命中他的手指,轻易挤开手指从指缝间刺中刀柄,带着不可阻挡的气势推开刀柄命中他挂在胸口的甲片,铁甲在巨大的力量下变形,力量也反馈到祝平炎身上,他被顶得向后倒退。 在他倒退的时候,骨刺依然在不断向内侵入,甲片变形后,边缘便会出现缺口,而骨刺在持续的力量下滑入缺口,最终刺穿血肉顶在肋骨上,又滑过肋骨继续深入。 这一切当然都发生在一瞬间,直到骨刺深入肺腑,被两条肋骨的间隙卡住,他才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胸口,然后放开抽出一半的刀,双手抓住骨刺,阻止它继续深入。 他以为骨刺会像刀足那样被减速得慢吞吞,但刀足是横斩,在水下承受的阻力非常大,而笔直刺出的骨刺遇到的阻力就小太多了,而且骨刺在水面上的速度就比刀足快得多,在水下会有这么快的速度很正常。 之后他又以为骨刺会像射入水中的箭矢一样慢慢减速,但骨刺不是抛射物,它是连在触手上的,更像是一杆长枪,在触手的推动下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了。 如今骨刺已经命中他,也没有停下来,而是在触手的推动下继续前进,就像是有人用长枪顶着他不断后退。 如果他是在陆地上,此时他已经抓住骨刺,完全可以将骨刺拔出来,虽然骨刺还在不断使劲,但这力道可以由他的双手承担,就像是做俯卧撑,就算不能推开大地,也可以推开自己的身体。 但他在水中,被骨刺推着加速后退,而水又阻挡他后退,等于是被水和骨刺夹在中间,他想要将骨刺拔出来,就得推着自己的身体更快速的后退,所需要承受的压力远大于自身体重。 他如今的力量无法将骨刺拔出来,但也勉强能让骨刺不再深入,而当他被顶退了二十米后,骨刺触手的长度达到极限,终于停了下来,也就终于到了他反击的时候。 骨刺的力道已尽,在触手的拉动下想要缩回去,祝平炎抓住骨刺的双手由推变为拉,不打算就这么放它回去,但这时候他才发现双臂酸软无力,拉不住骨刺。 触手往回缩,而他的身体在惯性下继续向后退,所以骨刺摩擦着肋骨自己拔了出去,他虽然双手紧紧抓着骨刺,但手臂没有力气,只能眼睁睁看着骨刺远去,直到双臂伸直,手臂自身的结构强度为他提供拉力。 这时候就像是做硬拉,双臂不需要使劲,只需要紧紧抓住就行,而一般人硬拉的数值可比卧推高多了。 举个例子,一个常年不运动的胖子,他或许没法做引体向上,但起码可以抓住横杠吊着。 此时骨刺收回的力与他自身后退的惯性力累加,在一瞬间达到最大值,就像是用无弹性的绳子蹦极,当人下坠到绳子的极限时需要承受巨大拉力。 这股力量让他的身体一顿,连抓都抓不住,骨刺脱手而出。 不过此时骨刺收回的力道与他后退的惯性抵消,双方都处于静止状态,他赶紧游了两下一把抓住又想缩回去的骨刺。 骨刺收回的力量远比射出的力量小,如果是在岸上,他完全可以拉着骨刺不让它回去,但这是在水里,四处无法借力,他只能靠游泳对抗骨刺,而他的水性又没那么好,所以只能被骨刺拉着向水怪靠近。 吃一堑长一智,他赶紧取下背上的盾牌,预防着第二根骨刺的攻击。 但此时水流忽然动荡起来,像是有一个搅拌机在水中搅拌,在无数道暗流中,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只能紧紧抓住骨刺。 这个搅拌机自然就是水怪了,它现在已经顾不上祝平炎了,更不可能发射第二根骨刺,因为它的第二根骨刺已经射出去了。 - 从祝平炎潜入水下以雷球威胁,到骨刺射出再收回,其实也就过了十几秒而已,然而就在这十几秒,水面上已经发生了很多事。 在祝平炎潜水接近时,水怪为了躲避祝平炎的攻击把头露出水面,因为在它看来,祝平炎那未知的攻击比鱼叉更有威慑力。 尽管它的身子刚出水就被戳了一大堆鱼叉,它也没有后悔。 但是水面上不止有鱼叉。 大鹅拿着牙矛已经等了很久了,其实在水怪被拉扯在两船中央时,她就已经想攻击了,虽然水怪的脑袋在水下,但也并不深,她的牙矛完全可以攻击到。 再说了,就算不攻击脑袋,也可以废掉水怪的触手,多刺几次,把水怪的触手完全戳烂,水怪也就成了待宰羔羊。 但是祝平炎一直不让她出手,一直说要等待机会,她也只要照办。 现在她等的机会终于到了,水怪将脑袋露出水面,没有了水的保护,牙矛可以发挥最大的杀伤力。 这是祝平炎一直在让她等的机会,所以就算没有祝平炎的命令,她也毅然决然的掷出了牙矛。 三百一十九章 女孩 晶莹如玉的牙矛破空而至,速度比床弩要慢很多,但在一系列伤害加成下,破坏力更胜于床弩,轻易刺穿了水怪厚实的皮肤,穿过脂肪后,碰到一层网格状的骨骼,击穿骨骼后继续前进,两米长的牙矛几乎齐根没入。 水怪似乎有些懵,用一根带着吸盘的触手抚摸着牙矛刺入的位置,它摸到了一个洞,但是并没有摸到两米长的牙矛。 因为牙矛已经回到了大鹅手中,她在甲板上助跑,然后再次丢出牙矛。 这一次牙矛没有碰到任何骨骼,从一侧刺入后毫无阻碍的贯穿水怪身体,从另一侧射入水中。 疼痛感终于传来,水怪似乎明白了什么,想要逃入水下,但被鱼叉连着的绳索拉住,再也下不去了,只能转动着大眼睛,在岸边寻找床弩的位置。 哪有什么床弩,又一根牙矛穿透它的身体,它愤怒的从水中捞出牙矛,却只能眼睁睁看着牙矛消失。 这时候它大概明白牙矛从何处而来,转动眼睛看向其中一条船,此时第四根牙矛已经飞来,穿透这巨大的眼睛与内脏后,撞到一块球形骨骼,但由于球形骨骼是被隔膜固定在腹腔内,具备一定的活动能力,牙矛只在上面留下了一道划痕。 但这撞击的力量确确实实影响到了水怪,它似乎是被人敲了一记闷棍,身体摇晃起来,全身抽搐着挣扎,这是为了保全性命所爆发的最大力量,也就是所谓的挣命。 此时的水怪是毫无顾忌的,那些刺在它身上的鱼叉纷纷被挣脱,而在它的剧烈挣扎下,两边的大船几欲倾覆,船上的渔夫也就没有办法掷出新的鱼叉。 连行船经验丰富的渔民都无法投掷鱼叉,大鹅更是无法在剧烈的摇晃中保持平衡,抱着牙矛在甲板上打滚,还好被几个渔民拉住,然后她就趴在船舷上翻江倒海的吐了起来。 一边的鱼叉已经完全脱落,水怪挣脱了束缚,却并没有立刻潜入水中。 它刚刚已经看到了伤害自己的罪魁祸首,不是床弩,仅仅只是一个人类而已,此时这个人类正趴在船边毫无防备。 于是它将另一只尖刺触手抬出水面,对着大鹅发射出去。 没有了水的阻碍,尖刺的速度更快,远超过任何弓箭,大鹅虽然看见了,却没有能力躲避。 祝平炎当然猜到了大鹅会被骨刺攻击,所以他把自己的甲披在熊大身上,虽然只能当个肚兜,但也足够防御要害。 让防御力和生命值双高的熊大披甲,自然是要在关键时刻让它给大鹅当肉盾。 现在就是关键时刻,而熊大就在大鹅身旁,只要挪动一米,它就能挡在大鹅面前,可骨刺的速度太快,它连这一米都无法挪动。 于是它便吼叫着拍出一掌,这一掌弥补了最后的距离,迎面与骨刺对撞,但即便是厚实的熊掌也被骨刺轻易穿透。 只不过骨刺并不是射出的箭矢,它后面连着一截长长的触手,触手比骨刺更粗,而且越来越粗,穿过熊掌的阻力也就比骨刺本身更大,在穿过熊掌一米后便停了下来,扭动着尖刺在大鹅眼前晃悠。 触手不是无根之木,此时依然在使劲往前钻,大鹅终于反应过来要躲避,但她刚放开船舷就因为船身晃动而跌倒。 此时触手并没有再往前钻,而是抽搐起来,因为熊大抬起被穿透的手掌,一口咬在了触手上,撕下了一大块血肉。 尖刺转向要刺熊大,大鹅趴在地上一个蛤蟆跳给按下来了,她也学着熊大撕咬,可惜牙口不太行,咬了个寂寞。 不过没关系,熊大已经将触手咬断,带着尖刺的半截触手在地上扭动了一下也就没了动静。 水怪见攻击失败,立刻就要钻进水里,但是大鹅这边的鱼叉全部挣脱了,另一边还有鱼叉留在它身上,它身子下水了,却还有一条触手被吊着。 由于大鹅这条船与水怪没了绳索连接,此时晃动幅度已经小了很多,虽然大鹅仍然没法投掷,但是那些经验丰富的渔民可以,于是又一轮鱼叉飞了过去。 水怪的血液弥漫在河水中,让渔民们看到了击杀水怪的希望,爆发出新的力量继续与水怪搏斗。 大船与水怪连上绳索,又开始晃动起来,渔民们扔出的鱼叉都有八九成落空,大鹅更是站都站不起来,只能死死抱着船舷。 尽管没了祝平炎的指挥,但是渔民们也知道大鹅有能力击杀水怪,见她在大船上站不稳,立刻调来一艘小船。 这艘小船没和水怪连接,晃动幅度相对小很多,不过由于水怪挣扎激烈,水面动荡,渔民再怎么努力稳定船只,她还是没法站起来。 于是她干脆跪在船板上,用绳子把自己捆死,然后只用腰臂发力投掷牙矛,这样力量虽然小很多,但总算能扔出去了。 水怪的身子已经潜入水中,剩下几根触手被牵引着留在水面,大鹅的攻击再也无法达到之前的效果,牙矛至多只能刺入一米。 但是水怪的身体也就是一个半径两米的圆球,刺入一米就已经能严重损伤它的内脏了,它的一个心脏甚至已经被刺破,也许下一矛就能杀死它。 于是在几声脆响后,水怪的三根触手其根断裂,它的身子则潜入水中。 大鹅凝眉看着潜入水中的肉球,反转牙矛掷了出去。 那根反转的牙矛追着水怪一路进入深水,最终还是撞到水怪身上,但是由于水太深,力道已经很小,而且还是反转的,撞在水怪身上就被弹开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此时一只手抓住了被弹开的牙矛。 - 祝平炎被尖刺触手拉到了水怪身边,而水怪已经到了性命危机关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他便顺着水怪的触手游到水面呼吸。 也许是憋气憋的脑子有点不灵光,他立刻拔出腰刀攻击,但是水怪的皮肤又厚又滑,他也没有着力点,几乎没有什么效果。 幸好渔民们和大鹅的攻击更加猛烈,水怪还是没有发现他,否则随便两下就能弄死他。 而他的位置也很尴尬,水怪在剧烈挣扎,但是触手根部的动作幅度不大,所以还有他的容身之地,但如果想要离开,就有可能被触手打中。 这个容身之地也并不安全,不时会有鱼叉从身边飞过,再待下去,迟早会被自己人插死。 退不得留不得,那干脆进去吧,他直接游进了八根触手之间,却没想到这里竟然格外安全,渔民的鱼叉都被触手挡住了,水怪再怎么挣扎也不会把触手往这边扫。 而且他在这里还看到了两个洞,其中一个长着两颗铲状牙齿,应该是水怪的嘴巴,另一个不知道是啥,可能是排泄口,但是排泄口长在嘴巴旁边实在有点让人费解。 不管是啥,这里的皮肤非常粉嫩,一看就很不禁打,他的腰刀应该能破防。 不过这时候他很清醒,无论这里有多脆弱,他的腰刀都无法造成严重伤害,顶多让水怪疼一下,然后发现他,之后顺理成章的弄死他,所以他并没有攻击,而是等待时机。。 之后水怪翻来覆去,一会入水一会出水,也是把他折腾够呛,直到最后水怪自断触手逃回水中,他明白大鹅就算能击中,也只能击中一次,于是向大鹅招手,大鹅也明白他的意思,反转牙矛扔了过来。 现在他再次反转牙矛,从水怪的嘴巴刺了进去,同时将盾牌卡在水怪的两颗牙齿之间,如果水怪攻击他,他就直接钻进水怪嘴里。 但是这一刺的效果远比他想象的要大,水怪口中喷出一大股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之后之后纷乱的水流与骤然的加速度,让他从水怪身上掉了下来。 他急忙想要游回去,但是脱离了中心区域后,水流更加湍急,而且不时有触手从附近略过,他还没来得及靠近,一根触手就将他扫飞出去。 由于在水下触手的速度不快,他倒是没有受伤,只是肺里的空气一点不剩的全吐了出去,也无暇再追击,赶紧先出水呼吸再说。 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这才向水中看去,那水怪正在抽搐着扭动触手,在水中无规则的乱窜,不过几秒之后就安静下来,一动不动的浮出水面。 一开始他还以为水怪已经死了,但是等他游过去才发现,水怪只是触手不动了而已,嘴巴还在啃咬着牙矛。 他立刻爬到水怪身上,抓住牙矛就要彻底解决它。 这时水怪嘴巴旁边的那个洞里忽然伸出一只手,看大小应该是个小孩子。 祝平炎立刻就懵了,见那只手似乎想从里面出来,他才赶紧过去帮忙,慢慢从里面拉出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看体型应该是在七八岁左右,但是长着一张大人脸,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女孩。 但是等到胸口的位置也被拉出来,他立刻放开了手,眉头也皱了起来。 这不是一个小女孩,而是一个缩小了的成年女性。 他一开始以为是有小孩子被怪物吃掉了,但是现在的情况就比较诡异了,水怪的肚子里为什么会有一个缩小的女人? 三百二十章 诱拐无知少女 就在他因为搞不清楚状况而一连懵逼的时候,那女孩忽然扑向他,他慌忙的去拔腰刀,但那女孩并没有攻击,而是不断的亲吻他,并且极为迅速的扒掉了他的裤子。 ??? 我打水怪啊,生死之战啊,这是闹哪样? 从各方面来讲,这姑娘都不是个正经人,他赶紧把她推开,后退两步同时拔出腰刀:“别动,刀剑无情,你是谁?” 那女孩大声哭泣着站了起来,下半身竟然没有双腿,而是没有鳞片的蛇身,一直连到水怪的洞里。 她似乎明白了祝平炎的意思,所以不再靠近,而是抓住插在水怪嘴里的牙矛,用力的想要将它拔出来,但她的力气实在太小,牙矛纹丝不动。 祝平炎瞪大眼睛,一个荒谬的念头出现:“你是水怪?” 女孩下半身所谓“没有鳞片的蛇尾”,其实不就是水怪的触手吗?只不过这根触手极为柔弱,而且长成了女人的模样。 女孩并没有回答,而是继续拔牙矛,但是祝平炎却逐渐坚定,持刀逼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水怪的肚子里?” 那女孩被他逼得不断后退,但始终没有说话,直到祝平炎抓住牙矛,她才说出一个字:“疼!” 祝平炎大惊:“你真是水怪?” 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只有女孩口齿不清的呓语:“疼,不要杀我。” 知道这东西不是人而是水怪的分身后,他的心态就放松多了,一脚把这女孩踢开,然后抓住牙矛:“你杀了那么多人,装什么可怜。” 女孩哭泣着喊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吃人了,再也不吃人了。” 他有些惊讶:“你能听懂我的话?” 女孩爬过来抱住他的腿:“我听话,我很听话,不要杀我。” 看样子能听懂一些,但不是所有词都懂。 他蹲下来,看着长相倾国倾城妩媚多娇却智商堪忧的女孩,笑得像一个人贩子。 “我可以不杀你,但你以后要做我的幕僚,你不知道什么是幕僚?没关系,只要听我话就行了。” 女孩当即表示,自己肯定听话,让打谁就打谁,绝不吃人。 因为水怪有沟通能力,所以能跳过投降归顺的流程,直接招募其为幕僚。 于是祝平炎凭空取出一张契约:“你看,在薪酬后面写个零,然后再签上你的名字就行了,你没有名字?没关系,你以后就叫祝大头。” 女孩回头看了一眼,解释道:“这不是我的头,我的头在里面,很小。”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里也有一个。” 祝平炎无语,一个名字叽叽歪歪的,他随口说道:“行行行,你有八个爪子,以后你叫祝老八。” 女孩点头,算是认可了这个名字,但她又对薪酬有了疑惑:“这上面说,每天可以有肉吃。” 祝平炎大惊,原来对方能直接看到正常薪酬,而且以水怪的词汇量,肯定不懂薪酬是什么意思,所以是系统直接向她灌输了薪酬的概念,怪不得他和熊大签契约的时候,想改薪酬却改不了,肯定是熊大直接锁定了。 投降可以强迫,但是幕僚契约不能强迫,祝平炎只能循循善诱:“你听我的话,我肯定不会让你饿死,所以吃的东西会给你,这上面写不写都一样。” 水怪还是有点犹豫:“可是我想吃肉。” 祝平炎皱眉,动物对于食物的渴望非常强烈,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忽悠的,不过他灵机一动,对女孩说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好好治疗可能会死的,我免费帮你治疗,薪酬就不要了吧。” 动物本能渴望食物,但更渴望生存,既然不能用生死威胁它,就用治疗利诱它。 她果然犹豫起来,再次问道:“没有薪酬,你也会给我吃肉?” 祝平炎说道:“放心,没有薪酬我也会给你吃饭的。” 吃肉?吃个鸡儿的肉,粗粮套餐,营养健康。 作为纯粹的食肉动物,她觉得吃肉和吃饭是一个意思,所以高兴的点了点头。 在她点头的时候,契约上就自动出现了祝老八的名字,之后契约消失,祝平炎的界面上多了祝老八的头像。 只可惜这个头像不是倾国倾城的美少女,而是一个大肉球上瞪着个大眼睛。 【等级】:觉醒一级 【属性】 额外体质:4 额外力量:2 额外敏捷:1 额外智力:5 【天赋】 神话:该角色为海妖,属性享有种族增益 幼童:该角色为海妖幼年体,属性随时间自动增加 原初细胞:一切损伤均可自愈 智慧:由于从小接触人类,该角色异常聪慧 【状态】 冠军:该角色为冠军勇士,战斗属性提高20%,异能效果提升20%,生命值自动恢复速度增加200%,每一点体质使治疗效果增加10% 夺旗:对器械伤害增加100%(智力加成),移动速度增加30%(敏捷加成) 瘫痪:脊柱神经损坏,肢体无法行动 残疾:部分肢体损坏 重伤:生命值每小时减少1% 【技能】 幻术:通过皮肤上巨大的眼球纹路,可以让敌人产生幻觉 夺旗:斩杀旗兵后,自身属性翻倍;毁坏旗帜后,敌方士气降低30%,己方士气提升30% - 没想到老八那颗大眼珠子竟然是假的。 在它成为幕僚之后,幻术对祝平炎失效,他才发现那只是类似眼睛的纹路,真正的眼睛在这巨大的眼睛纹路旁边,而且相比于老八巨大的身体,这两颗眼睛很小。 这是多对自己的小眼睛多自卑啊,专门弄个异能来开大眼特效? 不过一级异能,懂的都懂,要啥自行车。 而且现在最重要的也不是异能,而是老八能不能活下去。 在老八成为幕僚之后,祝平炎就向渔民们喊话吗,说水怪已经死了,而且水怪的尸体归他。 渔民们都没有异议,还有人热心的要帮他切肉。 一番口舌之后,渔民们把老八的断肢残臂都拉到岸边,就兴高采烈的回去摆酒席庆祝了。 而祝平炎则把这些触手切碎了喂给老八,虽然听起来有点残忍,但这是老八自己的要求,自断触手不可逆,但它可以把触手吃回去,尽量减少损失。 领取任务奖励之后,他向渔民借了一艘大船,拖着老八顺流直下,最终停在营地二十里外的沂水支流。 渔民返回之后,他骑着千里马来到营地,先把钱补上,然后再进城找小白,用铁甲和腰刀为报酬请求他出手。 小白不差钱,不过这两样东西在这个年代是法器,可以挂家里当个装饰,算是有点用。 周朝整体是青铜时代,虽然西周就已经出现铁器了,但直到战国后期才出现可以取代青铜的成熟铁器,而即便是这个时候的铁器,也完全不能和祝平炎的盔甲钢刀比较。 但这个世界是有这种东西的,别说铁甲和钢刀,在这个天骄可以肆意妄为的时代,机甲和光剑都有。 钢刀如果作为天骄的武器,那自然比其他法器弱太多了,但能制造出钢刀的天骄反而很受欢迎。 因为钢刀可以量产,武装自己的凡人军队。 天骄固然强大,凡人军队也不可或缺,就像现代战争中导弹都满天飞了,陆军的地位依然无法撼动,无论天骄的战斗力多强大,真正想要将权利落实,还是要凡人军队。 小白见过铁器,不过这个时代的铁器质量很差,铁剑并不比制作精良的铜剑更强,所以在祝平炎一刀斩断他妹妹的青铜剑之后,他的态度就发生了很大转变。 他现在已经知道,祝平炎并不是那种能制造钢刀的天骄,但只要祝平炎是天骄,他也没必要与之交恶,这才让两人有了一点交集。 祝平炎知道小白希望提升异能,多半不给报酬也愿意去帮忙,不过他已经欠太多人情,也不好意思再欠,给钱人家又不稀罕,只好把家底给出去,老八总比两件死物重要。 实际上他若是不给这两样东西,小白还真不一定愿意去,不是他不愿意出力,而是他堂堂齐国公子,凭什么要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所以在祝平炎用这两样东西换他帮助的时候,小白觉得对方很尊重他,于是同意下来。 不过等小白在河边见到奄奄一息的老八,心态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良好的教养让他没有当场就骂娘,但也立刻要挥袖离去。 祝平炎赶紧拦住他:“你听我狡辩。” “还有什么好……啊?” 祝平炎也没空管自己的用词错误,他一股脑把路上想好的狡辩说了出来:“你不要小看它,它可是神话生物,天生就有异能。”虽然是个垃圾异能,“你给他治疗不跌份。” 小白长叹一声:“我就想治个人,我有什么错?” 祝平炎赶紧说道:“你不就是为了增长异能吗?我有办法让你的异能快速增长。” 小白没好气的说:“哈,投入你的麾下,你说过的。” 祝平炎早有准备:“大鹅,上才艺!” 早有准备的大鹅原地就是一套军体拳,然后举起一旁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咔嚓一声砸断了旁边的一颗小树。 小白有些惊讶,他举起那块石头试了试,确实货真价实没有被做手脚。 但这怎么可能?就连他这个天骄想举起这块石头都有些吃力,一个凡人小女孩怎么会有这种力量? 三百二十一章 兄妹打包 “觉醒了?” 祝平炎摇头:“是我的能力让她力量增加了。” 小白仍然不信,强化属下的异能虽然稀少,倒也不是没有,但要么是临时强化,要么是一次性强化,能让属下境界提升更快,这种异能真是听都没听过。 况且一般能强化属下的异能,同时也能强化自己,只不过这种异能的战斗力都很弱,甚至没有战斗力,所以强化自己不如强化属下。 但祝平炎自己的境界可一点没提升,所以他属下能快速变强,他自己却不能?这怎么可能。 所以他摇头说道:“她是你妹妹,觉醒异能也不奇怪。” 父母都是天骄,子女觉醒的概率就会增加,因为凡人的觉醒概率本来就是百万无一,增加之后也很难生出能觉醒的孩子。 但如果祖祖辈辈都是天骄,没有混入丝毫凡人的血脉,觉醒概率就会越来越高,所以小白兄妹都是天骄,如果祝平炎家曾经也是个大贵族,那他妹妹觉醒也不算太奇怪。 祝平炎只能解释大鹅的来历,以证明当他属下真的很有前途。 在这方面小白倒是没怀疑他说谎,祝平炎虽然看起来不像是贵族,但无论谈吐还是见识,和平民都有很大不同,又拿着法器,所以他一直认为祝平炎是落魄贵族,而不是平民中觉醒的新贵族。 但是大鹅怎么看都是完完全全的平民,这是他之前完全想不通的,现在听了祝平炎的解释,一切都合理了。 这也让他动摇起来,如果祝平炎能让一个平民获得天骄的力量,也许真的能让他更强? 哪怕九成可能是假的,也不妨一试,他刚这么想,祝平炎手中就凭空出现一张契约。 这反倒让他警惕起来,如果只是听从祝平炎的命令,换取更快提升实力,那试试也就试试,但如果祝平炎有办法让永远限制他,那他宁愿不提升实力。 不过契约的自动解释功能这时候发挥了作用,不需要祝平炎多说,小白立刻就明白了契约的内容,也明白这张契约时效性为两年,并不会让他永远被祝平炎钳制。 “只是”他的手指在契约上滑动,最后停在了一个地方:“薪酬为什么是零?” 祝平炎干笑:“那什么,像您这样的大人物,给钱不是侮辱您吗。” 要是工资高的话,小白倒也不介意收下,但他年纪小,所以等级低,异能也微弱,薪资当然不高。 真要让他拿这点钱听命于祝平炎,他反倒觉得掉价。 但是不能白白让祝平炎占便宜,他立刻大刀阔斧的在契约上修改,晚上不工作,一个月十天假期,有重要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可以先私后公。 祝平炎看到这契约脑袋都大了,要知道大鹅他们的契约可是一年工作三百六十六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工作时间。 就这大鹅都觉得祝平炎亏了——她觉得自己是带薪睡觉,赚大发了。 祝平炎嫌弃的看着契约,犹豫着不肯签上自己的名字,最终看着薪酬,心中默念,免费的,免费的,免费的啊!签了。 - 【等级】:觉醒二级 【属性】 额外体质:0 额外智力:10 天赋、状态、技能则全都是无法查看状态,或许是因为那个契约吧。 不管怎么说,太医令是有了,建医院虽然还有点远,但是起码有个医生。 老八的自愈能力很强,但自愈速度并不快,这种严重伤势靠自愈是不够的,必须治疗,但是人类的药它也用不了,只有让小白来才能救它。 小白虽然不是最垃圾的一级异能,但二级异能也强不到哪去,老八又是这么大一坨,他治了半天都没把重伤治好,只加了生命值,算是把命续上了。 一连治了好几天,营地里都已经开始建学校和军营了,老八身上还挂着几个洞呢。 此时老八已经勉强能用回血平衡掉血了,而且小白也因为异能使用过度而天天头疼,一开始一天三四个小时,后来一天一小时,现在半小时就坚持不住了,剩下的时间都在骂祝平炎。 祝平炎也就干脆让他回家修养,直到学校建好才把他调回来当老师,生产医院所需的医师。 医师和工人一样,是脱产专职,不过生产医师比生产工人难多了,必须由医疗兵在学校培训,前期自然没有医疗兵,只能由太医令小白亲自教导,一天只能转化一个医师。 不过有医师之后就能建医院,在上满工人的情况下,一级医院一天就建好了,就是一个摆着药材的小房子而已。 别说老八不能上岸,就是能上岸它那体型也塞不进来。 不过这时候军营已经造好了,很快便制造了一名随军医官。 他立刻带着随军医官去河边,正赶上小白治疗完毕。 此时小白躺在吊床上,一边骂祝平炎一边吃着摆在旁边的水果,大鹅一脸郁闷的蹲在旁边,这时候水果吃完了,小白敲着石板喊道:“没点眼力,水果没了也不知道加。” 大鹅撇嘴小声嘀咕:“加什么加,这么能吃,附近的果子都被你吃完了。” 小白其实听到了,但他还是明知故问:“你说什么,大点声,我听不清。” 平民出身的大鹅还是有些惧怕小白,不敢直接顶撞,只能委屈的说:“没有了。” 祝平炎躺在另一张吊床上,也对大鹅喊道:“来点果子。” 大鹅立刻屁颠颠跑过去,也躺在吊床上,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包野果递给祝平炎:“我给你留的。”说完就冲小白翻白眼,“不给那个饭桶。” 有祝平炎在,她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小白也没有真为几个果子计较,他瞥了一眼祝平炎:“我就是过来看看,好不容易才把它救回来,可不能让你们瞎搞搞死了。” 祝平炎一边吃果子一边说道:“放心,没了你它恢复的更快,我们有更好的医生了。”说完一挥手,示意随军医官上去治疗。 现场除了他们三,就只有随军医官站在旁边,小白自然打量一眼随军医官,见此人穿着一身白袍,抱着一米长的针筒,不由笑道:“你请的医师还带武器呢,总不会是用这玩意给老八治疗吧?” 随军医官可不理会他的嘲笑,扛着针筒就往河边走,要给老八打针。 小白大惊:“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他都打扮成这样了,正常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是医生,也就你个没见识的大惊小怪。” “你们那边医生都这样?”他急忙从吊床上下来,拦住随军医官,“不管他是不是医生,都不能给老八治病。” 别说现在这落后的医疗水平,就是在后世也没有能给老八这个物种治疗的医生,所以小白是真害怕他呕心沥血的治疗功亏一篑。 “其他人不行,不代表我的人也不行,别耽误人家治疗。” 小白怒道:“哼,他要是能治好,我把名字倒过来写。” “你名字是顺是倒管我鸟事。”祝平炎忽然饶有兴趣的坐了起来,“敢和我打个赌吗。” “赌什么。” “季姜。” 小白面色冰冷:“竟敢打我妹妹的主意。” 祝平炎赶紧补充:“喂喂喂,你可别瞎想,我的意思是,让她也过来帮我做事。” 小白看了一眼随军医官,然后笑道:“行,这倒是可以赌,但你也要拿出同等的赌注。” 想到季姜那个小丫头,祝平炎看向大鹅,小白立刻喊道:“不行。” 于是祝平炎又看向熊大,小白立刻怒了:“你拿我妹妹和畜生比?” “得亏熊大听不懂人话,不然高低让你见识一下脸盆大的拳头。” 小白也懒得再等他说,直接交底:“我要你的营地。” “你倒是一点也不贪啊。” “我妹妹还不值你那百户人口的营地?” 这话没法接茬,他只能接受。 本来这次打赌是没有悬念的,随军医官肯定能治好老八,但当赌注被抬得这么高,他不禁开始犹豫起来,小白是不是留了后手? 犹豫再三,祝平炎还是决定打赌,小白留后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是他相信小白的人品,而是他能直接看到老八的状态栏,老八没有别的异常状态。 既然肯定能赢,而且赢了就能得到一个强化系天骄作为帮手,为什么不赌。 他紧张的跑到河边看随军医官给老八打针,小白却比他自信多了,躺在吊床上看都懒得看。 结果没有没有任何意外,随军医官可以治疗老八,祝平炎高兴的直蹦跶,小白却无比冷静,随口说道:“好,季姜明天会来和你签契约的。” 祝平炎这时候才品出味来,这小子耍我呢。 在祝平炎说要打赌,并且赌注是季姜的时候,小白就已经猜到这怪人肯定能治好老八。 但他觉得让季姜过来混两年提升实力也不错,虽然季姜肯定不会真的去领兵打仗,实力强一些总不会是坏事。 出于面子大于一切的考虑,他必须提高祝平炎的赌注,不管怎样都不能跌份。 至于祝平炎会不会被吓跑,他是一点都不在乎,反正对女人来说最要紧的是觉醒异能,异能的强弱并没有那么重要。 三百二十二章 神话生物 第二天,不等小白带着叔姜过来,祝平炎先跑了过去。 果然,小白这懒货还没起床,而季姜已经在练武了,这时候祝平炎说要见季姜,下人们便没有去打扰正在睡觉的小白,而是直接找到了季姜。 见到季姜后,祝平炎便说起了昨天用她打赌的事,季姜听说老哥用自己打赌,而且还赌输了,瞪着眼睛呆了几秒,然后就回去找她哥算账了。 说是不懂规矩也好,说是天真烂漫也好,季姜没有小白那种贵族气质,活脱脱就是一个疯丫头,关键她还是个强化系,小白弄不过她,穿着内衣被追得满院子跑。 也得亏小白长记性了,之前他可是不穿衣服披着袍子就出来的,想必应该是裸睡,现在终于学会穿内衣了。 等解释清楚后,祝平炎的最后一位先登勇士也有了。 【等级】:觉醒二级 【属性】 额外体质:1 额外力量:0 额外敏捷:0 额外智力:0 【天赋】 少女:该角色未发育完全,体质、力量、敏捷-0.4 【状态】 冠军:该角色为冠军勇士,战斗属性提高20%,异能效果提升20% 先登:城战中,敏捷增加50%(力量加成),攻击增加50%(敏捷加成),血量提升100%,防御提升30%,器械造成伤害降低70%。 【技能】 磐石:固守时,受到伤害减半 嗜血:血量低于50%后,拥有1%吸血 强化:被动技能,身体获得强化 季姜的面板属性看着不太行,但她是强化系,异能等级比面板属性更能代表她的实力,所以她甚至可以和老八掰腕子。 - 再次转化了一批工人后,祝平炎就带着一众小弟们周游莒国去了。 由于新居民的补充,营地的负收入很少,他的钱还能支撑很长时间,不需要像之前那样急匆匆的返回,他决定将整个莒国的任务全部清掉,赚一波大钱,然后蹲家里发展。 以他如今的实力,清除劫匪和小妖轻而易举,所以刚到新城市,立刻就把所有任务都接了下来,然后兵分两路去逐一清理。 相比于大妖任务,这种小任务的报酬很少,但胜在安全迅速,两三天时间就能把一座城的任务全部清掉,总报酬接近十万,比老八那次的任务还要多。 而相比于上次和老八打的差点团灭,做这种小任务的性价比实在太高了。 当初选择去打老八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如果不是有那么多渔民帮助,再加上运气好,他们现在已经在老八肚子里了。 虽然打出致命攻击的是大鹅,但大鹅和渔民属于互补,渔民的攻击力杀不掉老八,若是没有渔民牵制,大鹅也没法打出致命攻击。 即便是这样,最后能成功也是祝平炎运气好。 老八的脏器看似很大一坨,但其实大部分都是胃和肠子,重要的脏器都是类似葡萄一样集群聚合的,一部分受到损伤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功能,虽然效率更差,但也让它的生命力更顽强。 它的诸多内脏中,只有心脏损伤能让它死亡,但它有三个心脏,大鹅攻击那么多次,也只打中了其中一个,确实让它重伤,但距离死亡还差一点。 真正能一击致命的,只有一个地方:大脑。 老八的体型庞大,它的大脑倒是并不比人类大太多,而且有独立的头骨保护,以隔膜固定在腹腔内。 大鹅攻击了那么多次,也只有一次命中了头骨,隔膜有弹性,在受到外力时,头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移动,它本身又是个球形,牙矛并没能击穿它,而是将它挤开。 但是头骨不能是一个完全密闭的球形,它需要身体供养,也需要通过神经将命令传给身体,所以在下端有一个开口,在一根软质导管的保护下,大动脉与神经由此进入大脑。 祝平炎自下而上刺出的那一矛,就正好命中这块区域,非常幸运的降服了老八。 幸运最好用来缅怀,千万不要试图复制,所以他原本的计划就是清空小任务,不再轻易尝试大妖任务。 只是没想到刚到第一个城市,他就想要更改计划,接一个大妖任务试试手。 因为这个城市附近恰好有一只大妖,赏金两万。 赏金这么低,这只大妖肯定不算太强,所以在有小白兄妹帮助的情况下,他还是试了试。 结果比预料中还要简单,他们三个牵制住,大鹅连射三矛,轻松解决了这只大妖。 在下个城市他们又看见一个四万赏金的大妖任务,有了之前的成功经验,他们一致决定尝试一下。 - 这只妖怪生活在深山里,但是并不难找,因为这家伙有十多米高,接近六层楼的高度,走过的地方有非常明显的痕迹。 虽然早就从任务描述里知道这是一个巨人,不过当他顺着脚印寻过去,看见一栋巨大的房子,还是感觉无比荒谬。 “它会盖房子?” “她当然会盖房子,她是巨人,又不是野兽。” 祝平炎不解:“既然她的智力这么高,为什么要吃人?” 小白也不能理解:“盖个房子而已,她这房子还这么丑,你是怎么看出她智力高的?而且她智力高和他吃人有什么联系吗?” 对于祝平炎来说,巨人是和龙一样的神话名词,所以听说这里的巨人吃人,自然而然觉得这巨人和野兽一样。 但是小白生活的时代本来就存在巨人,他又是一个可以接触到很多知识的贵族,他了解巨人,所以不会有任何惊讶,甚至还怀疑祝平炎的脑子有问题。 就好像土着们看见因为鸭嘴兽而激动的科学家,只会觉得这些人脑子有毛病。 而大鹅的惊叹就单纯多了:“好大呀!” 祝平炎:“巨人到底是什么?” 大鹅:“这房子为什么这么大呀?” 小白:“现在人们已经不关心巨人了吗?他们曾经可是我们最大的敌人,现在虽然已经退回了北方,却随时可能卷土重来。” 他说的“人们”,指的是贵族,连字都不认识的平民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巨人,至于大鹅的问题,他都懒得回答。 季姜这段时间倒是和大鹅混熟了,她解释了一句:“这房子是巨人造的,当然大。” 沉默了几秒,祝平炎继续问:“曾经有很多巨人?巨人是一个族群?我以为它只是一个特殊的怪物呢。” 大鹅:“我知道这是巨人的房子,但它为什么这么大?” 不等小白回答,祝平炎就把大鹅赶到一遍去了,他怀疑这丫头是存心捣乱,我不开口你也不开口,而且这都是什么蠢问题, 不过接下来大鹅和季姜的对话让他明白,大鹅是真不知道。 因为大鹅不认识字,她只是听别人说要去打巨人,于是她就想,锯人应该是个浑身长满锯子而且像人的怪物吧。 - 在季姜向大鹅解释什么是巨人的时候,小白也在向祝平炎讲述巨人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周以前,在商以前,在黄帝与蚩尤战争之前,世界上存在着许许多多的人,有巨人,有蛇人,有羽人。 异能就像是空气,并不是人类的专属物品,早在人类出现以前,这个世界就已经有很多动物觉醒异能了,而当一个动物觉醒异能,就更容易将自己的基因传递下去。 正常来说,在亿万年的进化之后,动物们觉醒异能应该越来越容易才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因为觉醒异能的概率太低,很难影响整个种族,即便是比别的种族觉醒异能的概率高十倍,这个种族直到灭绝也不一定能出现多少觉醒了异能的个体,而这些个体也仅仅能保证自己的基因延续,对于整个种族的存亡起不到什么作用。 所以在亿万年的进化中,尽管所有动物觉醒异能的概率都变高了,凡俗生物依然是世界的主流。 凡俗生物是主流,但也有例外。 某些极为强大且拥有永生能力的个体,可以在整个种族灭亡后依然保证它和它的家人存活,而当它家人逐渐死亡后,它与后代交配,又产生新的后代,就能凭借一己之力让整个种族延续下去。 直到被更加强大的敌人杀死,或者在无数代的近亲繁殖后,最终被自己的后代杀死。 大部分时候,这个依靠永生个体繁衍出来的种族,都拥有极为严重的基因缺陷,所以在永生个体死后,种族就会凋零。 但也有极少的可能,在无数代的近亲繁殖后,这个种群已经进化到可以稳定觉醒异能,凭借异能带来的强大生存能力,在有基因缺陷的情况下依然延续种族。 这种觉醒概率非常高的种群,被称为神话生物,但是以上面这种方式进化而来的神话生物,由于无法避免的先天基因缺陷,往往会很脆弱。 随着时代的推进,地球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物种,这个物种开始通过正常的进化提高觉醒率,将要成为真正没有缺陷的神话生物。 在这个强大物种的逼迫下,这些虚假的神话只能被迫走向灭亡。 这个迈向神话的物种就是人类。 在人类起源阶段,大脑的进化对人类不仅不是优势,反而是极大的负担,它消耗了太多能量,也占据太多空间,将人类的头颅变得畸形。 因为这颗巨大的脑袋,无数的女性难产而死,最终让早产儿成了优势基因——大脑没有发育完全,所以脑袋没有那么大,当然更容易顺利被生出来。 于是所有人类都成了早产儿,刚出生的时候就是个只知道哭的智障,还不如小猴子聪明,直到八岁才算把脑袋完全长好。 所以才经常说某某动物的智商相当于几岁小孩。 通常三岁以前的小孩可以和动物比较,三岁以后就已经碾压绝大多数动物了。 至于说某种动物智商相当于七八岁小孩的,那肯定就是扯淡呢,单从大脑功能上来说,七八岁已经和成人没有太大区别了,缺的是知识。 三百二十三章 神话战争 为什么人类牺牲这么大的代价,也一定要让大脑越来越强壮? 这么说或许有问题,因为这不是人类主动选择的结果,也许该换一种说法,为什么过于复杂的大脑有这么多缺陷,不仅没有被淘汰,反而作为优势基因一直被传承进化? 因为大脑越复杂,觉醒异能的概率越大。 早期的人类大脑的进化完全是为了适应异能,以百万分之一的觉醒概率碾压所有动物,在任何时候,人类中都至少有一个天骄,甚至会同时拥有好几个天骄。 每当遇到灭种的大灾,都能保证有一个或者几个族群存活,作为人类繁衍的火种。 在几十亿年的过往中,生物向着提高觉醒概率进化的结果都是失败,但在这几十亿年的积累中,所有动物觉醒的概率早就提高了不知道多少倍,其中灵长类的觉醒概率位居上游,人类的前身物种更是觉醒概率最高。 在这个基础上,人类才终于能踏出这一步,但付出巨大的代价后,依然只有百万分之一的觉醒概率,这个概率可以勉强保住人类的火种,却不足以让人类繁衍壮大。 所以按照正常情况,人类应该要再猥琐发育个几千万年,把觉醒概率进一步提高,才能傲视群雄。 但在迈向神话生物的路上,人类一不小心走上了一条歧路。 由于个人的生存能力太差,所以人类开始抱团取暖。 一开始就和所有群居动物一样,人类依靠血脉维系一个族群,但是人类可以进行更加复杂的交流,逐渐超越了家族的限制,不同的家族也开始联合,形成了一个部落。 此时人类的战斗力已经很强大了,就算是剑齿虎,看见几十号人乌泱泱的冲过来,心里也得发憷。 更糟糕的是,某些觉醒不积极分子,不努力觉醒,竟然开始玩石头,再借助极强的沟通能力,人类在成为神话生物之前,先一步进入了石器时代。 从此人类出现了不同的分支,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彻底偏离了神话生物的路径,开始发展工具,以群体优势逐渐壮大,觉醒概率也就一直被锁定在百万分之一。 而另一支,则是遇到了打通月门返回人间的神灵。 这些远古神灵刚刚返回人间,对凡俗的欲望无比强烈,于是成为人类的统治者,享受世俗供奉的同时,也产生了无数半神。 当时的人们还没有产生伦理观念,所以半神们继续与神灵结合,生下血统更为纯粹的半神,短短万年,这些族群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蛇人、羽人、巨人等不同的神话生物。 其中蛇人最为强大,一度统治整个人类,羽人次之,巨人最弱小。 蛇人、羽人虽然和人长得完全不一样,但和人类并没有完全分化,互相之间都有一定概率产生后代,但巨人就不行了,尺寸严重不匹配,于是和其他神话生物一起被驱赶到了极北之地。 在之后的几万年里,统治人类的蛇人和羽人反而越来越少,因为那些上古神灵在享受了万年以后,逐渐没有了世俗的欲望,单独建立了天庭,不再管人类的事。 失去神灵后,蛇人和羽人由于极低的生育率,逐渐被人类取代,最后彻底消失。 而在他们消失后,一些被驱赶但是还没有灭绝的神话生物返回中原,与人类爆发了很多冲突。 不过此时的人类早已发展壮大,虽然觉醒概率依然没有增加,但是当部落不再被血缘局限,规模就会越来越大,甚至已经可以被称为小国家了。 这样庞大的部落本身就已经不再惧怕神话生物,再加上部落首领一般都是天骄,人类与神话生物达成平衡,神话生物不敢靠近人类的聚居地,人类也不会随便招惹强大的神话生物。 不过巨人打破了这种平衡,因为巨人和那些单打独斗的神话生物不同,他也是人类的分支,和人类一样是集体行动,数千巨人组成的大军所向披靡,没有任何人类国度能抵挡。 在巨人的压迫下,人类被迫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巨大的联邦,将全人类的天骄都集中在一起,共同抵抗巨人的入侵。 人类的数量远超过巨人,但是天骄的数量就比巨人少太多了,正面作战根本打不过,只能在凡人的配合下,依靠天骄筑造的防御工事勉强抵抗。 但是战斗的结果依然是惨败,一次又一次的惨败,无数凡人死去,天骄也死伤过半,人类节节败退,退了几千里,退了数百年。 但在这数百年的战争中,人类越来越强,巨人却越来越弱。 巨人的繁殖能力比蛇人强些,但也就是勉强维持种族平衡,虽然在这几百年中都是他们压着人类打,但哪怕是胜利的战争也免不了要死人。 犹如温水煮青蛙,他们眼看着要灭绝人类的时候,才猛然发觉他们自己的人数越来越少,出生的人竟然没有死亡的人多,再这样打下去,就算灭绝人类,他们自己也要灭绝了。 于是巨人主动与人类谈判,划江为界,巨人占据富饶的中原沃土,人类在险要的江南生存。 迫于生死存亡的压力,人类只能同意这个条件。 但是休战并没有让巨人的数量恢复,由于跌破了临界值,巨人无论怎么努力,死亡率也始终比出生率低。 反而是人类这边,停战之后数量指数性增长,很快就恢复到了战前的水平。 在人数达到环境的容纳上限之后,人类便开始蠢蠢欲动,最终再次与巨人开战。 这一次巨人不敢有任何伤亡,终于开始战败,逃回了极北之地。 此后巨人与人类再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但是小规模的冲突依然不断,而随着巨人数量越来越稀少,巨人国度崩溃,大部分巨人依然生活在极北之地,但也有少数巨人进入富饶的中原。 而此时距离当年的那场大战已经过去了数千年,黄帝正在和蚩尤逐鹿中原,没有人在关心巨人,所以这一批巨人就这么在中原定居下来。 - 当年那批巨人会主动避开人类,生活在中原世界的荒野中,但随着巨人的数量越来越少,他们不得不长途跋涉去寻找伴侣,难免与人类发生冲突。 更有一些巨人因为常年孤单而出现精神疾病,主动攻击人类,有些是吃人,有些是把人类抓去当伴侣,对于人类来说,前者可能还更痛快一些。 于是像小白这样的贵族之间,又开始流传与巨人相关的知识,也有一些年轻热血的贵族主动去讨伐巨人,不过结果多半是落败。 连老八都知道不招惹强敌,智商更高的巨人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只要不是完全疯了,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杀贵族。 而他们要讨伐的这只,就是完全疯了的那种。 她孤独的生活了两百年后,精神开始出现问题,抓了些村民来当自己的伴侣,但是最高的村民都够不到她的膝盖,对于她来说实在太脆弱了,在死了七个丈夫以后,她的第八任丈夫想要在她睡觉的时候杀死她。 她不再自欺欺人的寻找伴侣,又独自回到深山中生活,又过了两百年,衰老让她的精神问题更加严重,也有可能是不想活了,总之她开始攻击村庄,差点杀死一个本地的小贵族,于是被挂在了悬赏单上。 现在祝平炎接了悬赏,来讨伐这个不会任何异能,且已经衰老的女巨人。 坐在屋顶守株待兔了几个小时后,终于看见女巨人翻过一座山坡出现在视野内,他立刻带人赶上去。 听说了巨人的故事后,祝平炎挺同情这个女巨人的,路上他就在想,要不要把这个巨人也签了,反正是智慧生物,可以直接签。 不过当他走近,看清女巨人的情况之后,立刻就打消了这种想法。 巨人有房子,自然也有衣服,但此时她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像是穿了很多年没有修补过,头发劈散着粘结在一起,身上满是血污,表情呆滞,行动缓慢。 她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木棍明显是精挑细选的,笔直结实,表面很光滑,肯定经常被使用,看末端的痕迹,以前应该不仅仅是木棍,可能是矛或者斧之类的东西,只不过头掉了,它的主人也已经不会再精心维护它。 随着巨人的走动,她的大腿上不断有血流下,一开始祝平炎还以为是巨人的血,但很快有一个男人从巨人那破烂的裙子里掉下来,直到掉在地上都无声无息,明显早就死了。 巨人蹲下来看了几秒,捡起男人的尸体就塞进了嘴里。 这操作把祝平炎都看呆了,就这状态还签个毛线,别说老八了,和她沟通的效率也许还赶不上熊大。 说到底巨人也是人,她找不到同类,人类又视她为怪物,数百年来孤独一人,疯了也正常。 掐掉原本准备好的嘴遁后,他开始准备战场,争取尽快杀掉这个巨人,也算是帮她解脱了。 三百二十四章 任务清空 在巨人接近后,季姜就主动现身,甚至还冲着巨人招了招手,和预想中一样,巨人立刻就改变路径追了上来。 但是和之前想的也不完全一样,那巨人追了几步,竟然直接把手里的棍子扔了过来,幸好季姜是均衡强化,身手敏捷,躲过了棍子的直接攻击,只是被掀起的泥土给砸了个趔趄。 巨人的步伐极大,一步便是七八米,不等季姜站起来就冲了过来,眼见两三步就要踩到季姜,却先踩到了一根半米长的木桩。 巨人疼得后退,但是后面也有木桩,她又踩了一根,想要坐下来拔掉木桩,屁股底下也有木桩。 她仔细查看,这才发现周围都是这样的木桩。这木桩对人来说很大,但是对她来说却很不起眼,再加上一些简单的伪装,她之前还以为只是些普通植物。 虽然时间不多,但既然有准备时间,怎么能不弄点陷阱呢,这些木桩当然不可能对巨人造成多大伤害,但总能起到点拖延作用。 没想到误打误撞救了季姜,看来多做准备总是不会错的。 巨人正在拔身上的木桩,牙矛飞射而来,正中她的眼睛,没等她拔出牙矛,牙矛已经自动消失,接着第二根牙矛飞射而来,她用手去挡,牙矛立刻洞穿了她的手掌,她却发出了沙哑的怪笑,想要将牙矛折断。 但是牙矛只要命中目标就会自动返回,她还没来得及动手,牙矛就已经返回大鹅手中了。 这时候熊大和季姜开始不断骚扰巨人,就在巨人将视线转向他们的时候,大鹅一矛刺瞎了巨人的另一只眼睛。 在巨人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又一矛刺穿了脖子,而当巨人捂着脖子,牙矛又刺向心脏,如此一矛接一矛,不断的攻击要害,很快巨人就没了动静。 虽然是一个没有异能,而且又老又疯的女巨人,但这庞大的体型太有威慑力了,能打赢依然很让人兴奋,季姜忍不住欢呼起来。 然而本该死去的巨人听见欢呼竟然动了一下,祝平炎立刻警惕起来,大喊着让季姜小心,。 他的喊声还没出口,巨人已经挥舞手臂扫向季姜,而他这一声喊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分散了季姜的注意力,她转头看向祝平炎,听到祝平炎喊话的内容后,警觉的向前扑倒。 但这时候已经迟了,她在半空中就被巨人的手臂扫到,巨大的力道让她飞出了十几米远,在地上滚了七八米才停下来。 众人立刻冲过去想要查看情况,刚跑出两步,季姜已经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她冲众人摆了摆手,大声喊道:“我没事,就是有点晕。”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大鹅恼怒的对着那巨人的脑袋又扔了几矛,确定她死透了才收手。 只有小白焦急的提醒季姜衣服破了。 季姜低头看着自己的露脐装,笑着摸了摸肚子,粘稠的血液便从她嘴里涌了出来,她这时候才感觉到疼痛,掀开衣服看了一眼,胸口瘪下去一大块,右边下半侧的肋骨几乎全断了。 这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茫然又震惊的看向其他人,然后就仰面倒了下去。 - 巨人的体型比老八要大得多,但是起码从制定计划方面,对付巨人比对付老八容易太多了。 老八是生活在水中且完全没有见过的异种生命,而巨人只是放大的人类而已,祝平炎对老八的习性完全不了解,但是却可以通过人类推测巨人的习性。 所以讨伐巨人的过程相当顺利,如果不是因为大意,完全可以无伤结束。 但就是这一个大意,季姜差点被打死,幸好她是强化系,又有小白及时救治,只能算是有惊无险。 可这也让祝平炎意识到,他们能够完成低赏金的大妖任务,但大妖始终是大妖,一旦失误,就很可能遭受严重损失。 - 之后他们又走了几个城市,大妖赏金全都在四万以上,安全起见统统放弃了,只接了一万赏金的山贼任务。 祝平炎以前就猜测过山贼任务应该比大妖任务更难,但是没想到他们已经能完成四万的大妖任务,这个一万的山贼任务却让他们灰头土脸。 大鹅一矛就解决掉一个放哨的山贼,之后一个小队赶过来,大鹅扔牙矛,祝平炎放弩箭,小白兄妹俩射箭,很轻松就把这个小队打了回去。 但等到山贼的大部队赶到,量变引起质变,哪怕是打猎用的单体木弓,一轮箭雨也十分恐怖,众人躲闪不及,只能靠熊大和季姜当盾牌硬抗。 和山贼对战,熊大的破阵加成终于能生效,本来防御就很强大,再有破阵的防御加成,一轮箭雨也只是皮外伤。 在没有加成的情况下,季姜的防御力其实比熊大更强,再加上她站在原地不动很长时间,已经触发了磐石的伤害减半效果,她比熊大更能抗。 箭雨落在熊大身上,是噗噗噗,一箭一个洞,只不过刺入很浅,没有穿透脂肪,所以熊大一脸无所谓。 落在季姜身上,那是叮叮叮了,射得她一身都是红点,但最多也就是破了点皮,箭扎不进去都落在地上。 箭雨过后,熊大已经成了个箭靶子,季姜身上一支箭都没有,却哭唧唧的抹眼泪,众人都去安慰季姜,看的熊大满脸问号。 很快第二波箭雨到来,这次大家有准备,不需要再硬抗,全都找地方躲了起来。 山贼把他们压制的不敢露头之后,就纷纷操刀子冲上来,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被山贼包围了。 之后他们背靠巨石和山贼作战,熊大和季姜各守一边,硬是抗了半个小时,打得这些山贼不敢再冲,最后靠着山贼们对天骄的畏惧才冲出来。 这一战不像除妖那么惊险,没人有生命危险,但没人高兴得起来,大鹅肩膀中了一箭,祝平炎脑袋被人用石头砸破了,小白在给季姜治疗的时候被砍断了一根手指。 反倒是顶在前面季姜和熊大受伤最轻,他俩防御高还有回血,打到后面有些体力不支,都没有太严重的伤。 小白治疗之后,他们又试了一次,杀了十几个人之后还是狼狈的逃走了,这下小白也治不动了,只能干等着养伤。 他们难受,山贼更难受,第一次把他们打跑之后,山贼头领就骂他们是蠢货,好好的当贵族享福不好吗,非要过来打一场,让双方都不好过。 当时他以为这些少年天骄受了伤,肯定不敢再来了,结果没几天又被打了。 虽然最后是他们赶走了这些天骄,但天骄们只是受伤,他们却是丢命,这怎么耗得起。 特别是有人打听到这些天骄还住在附近的村庄,看样子还打算再来一次,山贼们都害怕起来,下次再打起来,又该轮到谁死? 所以这群山贼商量了半天,最终还是怂了,连夜卷铺盖走人,祝平炎就这么完成了剿匪任务。 他和他的整个团队都发誓,再也不会去打山贼了,还是欺负流寇去吧。 之后他们就这么去各个城市做任务,不再碰山贼任务,但如果有三万以下的大妖,还是会去尝试一下。 莒国是一个小国,一共也没多少城市,所以一个月之后,他们就清空了整个莒国的任务返回。 虽然为了大鹅能均衡发展,祝平炎已经很少让她用牙矛收人头了,尽量让她当一个矛兵,但像是对战大妖这样有一定危险性的战斗,她还是待在远处扔牙矛,很多大妖都是被她杀掉的。 再加上她本身等级就低,还有斩将的额外经验,这一趟下来整整升了三级,而且很快就能升五级了。 【等级】:4级 【属性】 体质:2 力量:8 敏捷:8 智力:1 异能:0 只可惜体质没法提升,毕竟提升体质需要挨打,除了一直苟在后面的小白,她挨打次数是最少的。 大鹅的技能特别适合拿人头,虽然没再获得属性,不过刷出来两件装备,还算可以了。 与大鹅相比,熊大就是一路挨打过来的,到最后一座城的时候,熊大经验条已经快满了,所以祝平炎特意给它让了很多人头,终于在返回之前勉强让它升到了六级。 毫无疑问,熊大这一级加在了体质上,如今它已经有九点体质了,在叔姜不触发磐石的情况下,它就是最肉的。 叔姜和熊大是战斗主力,她也拿了最多的人头,但是升级需要的经验太多,她的经验条也只到三分之二。 反而是一战斗就打酱油的小白升级了,因为他是太医令,治疗本身就有经验,他先是把大残的老八给治了回来,又在刷任务的旅行中一个人奶四个,那真是一滴都不剩了,大部分时间都是眼神空洞的坐在马车上回蓝。 所以他虽然没几个人头,却是经验最多的,比熊大更早升级,不过他自己就把属性点了,祝平炎似乎并不能插手。 三百二十五章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营地已经快四百户居民了,不仅不用他贴钱,这段时间还给他存了不少钱,铜矿也已经建好,可以生产青铜府兵。 不过现在好像没有制造士兵的需求,所以他没有制造士兵,而是又转化了一批工人,然后就开始建造铜鼎,这是二级宫殿所需的前置物品。 二级宫殿需要铜鼎,而铜鼎其实早就可以铸造了,铜鼎甚至不需要铜矿,只要有工坊就能建造。 因为铸造铜鼎的铜,需要祝平炎自己提供,而铜就是钱,铸铜鼎就要烧钱,是字面意义的烧钱。 这可不是贵族家里做饭用的小鼎,而是数百公斤,作为礼器的大鼎,这一尊鼎就用掉了大半个莒国的任务报酬。 小白看见这大鼎之后都惊呆了,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难道祝平炎想建国? 但就算他想建国,在建国初期,为什么要花这么大代价去铸鼎? 他纠结了好几天,实在想不通祝平炎要做什么,想去问祝平炎,又觉得这种事祝平炎不可能告诉他,最后看见围着鼎兴奋乱转的大鹅,便小心的询问大鹅。 大鹅得意洋洋的说:“哈哈,原来你也不知道。”她像是在炫耀自己的独门知识,“鼎是用来做饭的!” 普通人家一般用陶罐做饭,不可能用得起铜鼎,也不敢用铜鼎,所以大鹅这辈子见过的第一个鼎就是眼前这个。 小白翻了个白眼:“这还用你说,我是问为什么要造这么大。” 这下大鹅就有些费解了,她能理解小白不知道什么是鼎,因为她也不知道,但是既然已经知道什么是鼎了,为什么要问这么傻的问题呢? 她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小白:“大鼎当然是为了做更多饭啊,这么大一口鼎,可以把整只羊放里面煮!” 小白目瞪口呆,而更让他目瞪口呆的是,当天晚上祝平炎就宰了只羊放在这个鼎里煮,然后分给十几个等级最高的居民吃,将这些居民设定为基层管理者。 与此同时,大殿也开始了为期十天的升级,原本仓促赶工的破烂木屋,将被改造成砖石结构,并且大量镀铜,金光灿灿,成为名副其实的宫殿。 这当然也会消耗很多的铜,不过可以用铜矿生产的铜。 这段时间铜矿一直在产铜,而他又没有消耗任何的铜,所以存货完全足够升级宫殿,不需要他再往里面贴钱了。 - 这一趟让祝平炎自己也升了两级,觉醒三级的异能总算有点杀伤力了,大概相当于他刚觉醒那会,不过提升最多的还不是异能,而是潜行这个技能。 5级潜行:开启后移动速度降低30%,防御力降低30%,噪音降低95%,存在感降低30%,最多持续40秒,显行后,十秒内无法再次潜行。 噪音降低95%,几乎已经算是无声潜行了,连狗都听不到他的脚步声,而存在感降低20%,则是全方位的隐匿,他穿着夜行衣潜行时,即便被看到,也有很大概率不会被发现。 噪声降低只是针对听觉的隐匿,而存在感降低,则是针对所有感知的隐匿,如果存在感也能降低95%,那他就能光明正大潜行了。 现在等级最低的反而是老八,它由于受伤没有参加这次任务旅行,现在还是两级,不过有随军医官的照料,伤已经全好了。 老八的幕僚契约是没有薪酬的,从幕僚提升为夺旗勇士,薪酬会自动增加,但也就是每天一斤肉而已,相较于老八每天几十斤肉的食量,和没有薪酬一样。 本来他是打算肉量减半,掺粗粮喂老八,毕竟一天半头猪实在有点养不起。 但是他出去的这段时间,老八自己在沂水里捕鱼,不仅能自给自足,还为营地提供了渔业收入。 他实在不好意思克扣老八自己的血汗钱,就找人为老八定制了一张网,从此它再也不用靠两条触手插鱼了,见着鱼群就捞一网,效率比现代捕鱼船还高。 不过营地居民还不到四百户,也不可能所有人都天天吃鱼,所以老八的渔获已经无法内部消化了,祝平炎不得不天天拉车去城里卖,虽然赚了不少钱,但也实在有些麻烦。 于是他又开出一块土地建了市场,市场建成后居民会自动建立商队,从外界购买营地需要的东西,也将营地的多余产出拉出去卖。 除了粮食和布匹大部分是居民所有,其他如木材、铜矿之类的产出都属于祝平炎个人,所以在市场建造好之后,他的收入瞬间暴涨。 不过他很快就关闭了木材、铜矿、砖石这类资源的出售,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可知道这些资源看似是无本买卖,其实是竭泽而渔,反正他现在也不缺钱,没必要出售这些他自己也需要的资源。 就算不出售这些资源,市场本身就是个摇钱树。 在市场建立以前,营地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居民们默默创造财富,小部分作为税收上交,大部分都存储起来。 虽然祝平炎的农业税高达30%,但一些有工人的家庭还会从祝平炎这领工资,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里祝平炎还要往营地贴钱,在那段时间里,居民们创造的财富全归自己,还要从祝平炎这拿钱。 但是这些居民的财产不会在营地内流通,而是各自储存,因为交易局限在营地内,粮食自己种,菜也是自己种,衣服自己织,居民自己无法获取的东西,其他居民也无法提供。 而市场开通之后,营地与外界通商,这些手中有积蓄的居民就开始购买各种东西改善自己的生活,不仅增加了居民幸福度,还让祝平炎赚了一大笔关税。 只是他没有想到,看似百利而无一害的市场,却为他埋下了祸根。 - 随着居民增加,营地管理也越来越困难,虽然系统已经大大简化了实际管理,将各种东西用数值明确的显示出来,哪里出了问题一眼就能看到,也能看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是数据实在太多太复杂了,什么居民幸福,居民健康,居民忠诚等等很多数值,各自有不同的作用,想要提升也得修建不同的设施。 如果像是即时战略游戏,建个发电站就能解决电力不足,建个民居就能解决人口不足,那倒是没什么,缺啥补啥呗,反正他现在资金充足。 但实际上很多东西都是息息相关的,经常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为了解决某个问题建造了大量设施,而这些设施又会导致其他问题。 所以不能为了提升某种数值就盲目的建设,取舍后的平衡才是最重要的。 刷完任务之后,其他人无事可做,就去附近帮助营地的村民狩猎野兽和妖物,只有祝平炎一个人留在宫殿里苦思冥想。 他花了好几天时间推演营地的未来规划,有时候还得打草稿计算,多花点时间计算,总比以后建了拆,拆了建的好。 这时候有人来殿内禀报,说外面来了一群人,要接管营地。 他已经算得脑子里一片浆糊了,根本不想管这种事,随口说道:“哪里来的泼皮无赖,找民兵把他们赶走。” 不一会外面传来喧嚣声,应该是民兵和那些无赖打了起来。 营地有三百多户,即便去掉完全转化成工人的,也能有两百多民兵,什么样的无赖解决不了,所以他觉得很快就会安静下来。 但没想到交战的喧闹竟然久久不停,他不禁疑惑的出门查看。 宫殿虽然只有一层,但其下有非常厚的夯土层,将宫殿托举到高处,夯土上的台阶看着就像是一座金字塔,而宫殿就位于金字塔塔尖。 所以门前的台阶比民居还要高,他一出门便能看清交战地点以及交战双方的具体情况。 不看不要紧,只一眼就让他吓出了冷汗,赶紧跑下台阶,挤开民兵询问闯入者:“你们是什么人?” 这些闯入者都穿着练甲,手拿青铜戈,哪里是什么流氓无赖,分明是官兵。 果然领头那人答道:“我们是向城官兵,你们是要造反吗?” “既然是官兵,为什么要勒索钱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王受封莒国,莒国之地皆归我王,何来勒索。” - 如果以字面意思理解,周朝应该是华夏最后一个封建国家,因为自秦王大一统以来,封建制度就被废除了,之后的国家被称为封建国家有些牵强附会。 但主流思想认为周朝其实是奴隶制国家,就是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虽然周朝的奴隶并不多,起码没有两千多年后现代社会的棉花田里多,但全国土地都归周天子所有,传统观念便认为,没有土地的平民虽然叫“庶人”,但本质上也是周天子的奴隶。 不过要是按照井田制,田地井字九分,外围八分为私田,中间最好的田地则为公田,私田的收入归自己,公田的收入上交,严格意义上,公田才是周天子的。 当然,周天子其实也拿不到公田的收入,因为这收入是要给诸侯的,至于诸侯给周天子多少,那就是诸侯的事了。 不过先秦时期太过遥远,很多事都缺乏证据,有人就认为井田制并没有实际存在过,只是文人的美好想象,因为只有文献,没有实际证据。 这话倒也没错,但是要找到两千多年前的井田实物确实有点困难,毕竟这是土地,世代被人耕种,有痕迹也早就被破坏了。 时间太过久远,所以猜测也就很多,有认为周朝是奴隶社会的,也有人觉得周朝是封建社会,甚至有说氏族社会,幸好没人因为土地公有制说这是社会主义社会。 三百二十六章 鸠占鹊巢 人类的进步表面上看好像就只是工具的进步,从石器时代进入青铜时代,再从青铜时代进入铁器时代,每次一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其实国家管理的制度也是在不断进步的,从部落走向国家,从封建国家走向大一统,每一步都是巨大的变革。 对于重视血缘的部落,世袭贵族便已经能管理国家,但是国家与贵族的区别就是要抛弃血缘的隔阂,在春秋战国那个不变强就会被淘汰的年代,人们很快发现世袭贵族的缺陷,官职不再世袭,血缘政治淡化,官僚体系逐渐出现。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以代替分封制,但郡县制并不是他创建的,而是长时间政治演变的结果,在战国时期各国都已经开始实行郡县制了,任何一国统一都有很大可能废除分封制。 秦始皇构件了大一统这间宫殿,但他用的每一块砖石皆来自前人。 自秦始皇以来,华夏的政治演变就是从封建走向中央集权,而随着中央的权利越来越大,皇帝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于是从三公之中诞生了丞相。 丞相分担了皇帝的压力,但是也限制了皇帝的权利,于是之后丞相也被废除,出现了内阁,出现了军机处。 两千年的帝国发展史,让这台国家机器越来越精密,周朝的政治制度与后世的大一统王朝相比,就如同石器比之钢铁。 周天子虽然名义上拥有全天下的土地,但是他无法有效管理这么大的土地,所以必须封分诸侯,让诸侯去管理,诸侯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封士,最简单粗暴的层层管理模式。 周天子并不清楚各个诸侯国内的具体情况,所以诸侯国逐渐失控,周天子逐渐变成一个比较强大的诸侯国,之后一代不如一代,春秋还有人喊尊王攘夷,到了战国已经没人在乎周天子了,各个诸侯国纷纷称王,周天子沦为吉祥物。 其实严格遵守分封制的诸侯也和周天子类似,他们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家有多少土地和人口,对平民的控制力也很低。 对于周朝的社会性质众说纷纭,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相比于奴隶,庶人拥有极大的人生自由。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变法,在各国国内,分封制其实已经瓦解,这也是秦王统一的基础。 这个时候诸侯都在加强对国内的控制,但土地公有制已经开始崩溃了,许多人开垦荒地作为私田,导致公田荒废,公田制度逐渐被税收取代。 在这样的历史基础上,祝平炎才会肆意开垦荒地,因为他看到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就觉得自己这么干也没问题。 从祝平炎的角度来看,农民开垦荒地没人管,士族开垦荒地没人管,甚至流寇在某地定居开垦荒地也没人管,就连经常劫掠村庄的土匪山贼也很少有人管,那他也没侵占别人的土地,老老实实开荒种地肯定也没人管。 但别人这么干都是基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再借助古代信息迟滞掩护自己,他倒好,本身就在向城周边二十里,还把市场打开了。 这相当于在城管门口摆摊,贵族们再迟钝也能听到风声。 市场建造之后,营地与外界通商,这里有四百户富裕的居民需要从外界购买物资,自然会有许多商队蜂拥而至,营地的消息也经由这些商队传向四面八方。 对于其他地方,这消息没有什么特别的,也就是某个地方新出现一个村镇而已。 但是对于营地二十里外的向城,这就是个很重要的消息了。 由于莒国国君也只是个子爵,所以向城统治者虽然实际上拥有子爵的土地,但还是个男爵。 不过在礼乐崩坏的春秋战国,提升爵位没有什么好处,还要给周天子交更多钱,所以也就没人在乎这东西了。 向男不在乎爵位这种虚名,但是他不能不在乎自己领地的实际利益,所以当他听到向城周围出现了一个数百户人口的聚集地时,立刻重视起来。 不过他重视的原因不是感受到了威胁,几百户流民的聚集地而已,虽然规模大了些,恐怕连一辆战车都凑不出来,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攻击向城。 他之所以重视,主要是因为这些流民在他境内落户,开垦他的土地,竟然不给他交税。 于是他立刻联系此处的管理者仲达,之后仲达也没打算啰嗦,直接派兵过来接手营地。 - 弄清事情的原委之后,祝平炎长叹了一声。 正常来说敌人的实力应该循序渐进,就像基地附近的野怪总是等级最低的,这样才能在品尝成功果实的同时不失挑战。 但他这是萌新出门就撞大佬。 莒国国都莒父由国君直接管理,但其他地方也是采取的分封管理,其中有一个实际的子爵向男和另外两个拥有男爵领地的卿大夫。 向男是莒国内最大的分封贵族,另外两个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有甲士五千,战车百乘,要是和他打起来,与直接进攻莒国国都也不差太多。 虽然即便他打退这些士兵,大概率也不会是向男直接率大军来围剿他,多半是由仲达自己解决。 要是仲达反应慢一些,或者被什么事耽误一下,他就有时间转化出一批正规士兵,也不是完全没得打。 但是打赢仲达又怎样呢,会让向男很惊讶,然后戒备,最后大军压境,直接推平营地。 因为他的营地就在向城外二十里,向男既然察觉到他是一个危险,就不可能看着他羽翼丰满。 这就是最开始选择区域的影响。 如果他选择的是偏远地区,开局物品会更差,因为离城市很远,所以没有必要不会千里迢迢进城,只能做村里的任务,几乎赚不到多少钱。 而当他凑够建造营地的钱,想建宫殿也更加困难,无法购买现成的木材,就得自行砍伐,虽然降低了成本,但也降低了宫殿的质量。 即便营地建成,周边还可能盘踞着成规模的山贼,建立营地之后随时都会被山贼摧毁。 但只要挺过开始的艰难阶段,深山老林里的营地就会很安全,在这个信息流通缓慢的年代,可能一两年都不会被发现。 就算也同样作死的建造了市场,市场的效率也很低,起码能拖一两个月,即便被发现了,也会因为距离太远而不被重视。 最关键的是,如果选偏远地区,就不需要直接面对向男这样的大贵族,就算直接打起来,也是和某个小贵族打,有这么长的发展时间,胜负也未可知。 只能说不同的选择有不同的优劣,对于缺时间的他来说,选城郊算是一个好选择。 如果他没有建造市场,以这帮贵族的迟钝反应,也许还能再拖几个月,依靠城墙之类的防御工事,也许能勉强守住。 但是现在就完全没法打了,他就算不考虑后果的极限暴兵,至多凑出一千士兵,也没有任何防御工事可以利用,而向男的甲兵就有五千,再征调一些民夫,轻松就能破万。 如果只比拼士兵,倒也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只要能有时间把二级宫殿造出来,再建造铁矿,就可以制造铁器士兵,如果战术上再有点优势,理论上存在打赢的可能。 但在这个年代,战争主力不是那些凡人士兵,他们只是打扫战场的步兵,真正决胜的是飞机大炮的对轰。 向男本人比他手下的军队要强得多,他是巅峰灵台,手下还有好几个灵台。 没有机会,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 别说铁甲士兵,即便是现代化士兵,没有重武器的情况下,面对巅峰灵台也毫无胜算。 所以他只能放弃抵抗。 - 这三十多个士兵在营地里转悠了一圈,勒索了一些钱财,然后就返回,将营地的情况禀报仲达。 而祝平炎则是询问小白这件事的后果,小白是正统贵族,对这种事了如指掌,淡定的告诉他没有关系,仲达会派人来管理营地,但是不会追究他的罪责,他也没有什么罪责。 这就让他放心不少,打消了跑路的念头,安心的等待新管理者到来。 几天之后,新的管理者到来,是一个证道初期的天骄,从平民中觉醒,所以有名而无姓氏,叫山下,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个山里人,听着总觉得是从岛上来的。 山下接管营地之后,祝平炎立刻收到营地被攻占的系统提示,所有管理选项全部置灰。 虽然他骗山下说宫殿是他的私宅,所以还住在宫殿里,但这也没什么用,系统还是默认他失去营地管理权。 山下自然看不到什么管理选项,营地对他来说就和一个正常村庄一样,营地的规模远超过正常村庄,但是方法是一样的,就是管理营地的基层管理者。 所以他立刻把所有的基层管理者召集过来,展示自己的权威,同时也了解营地的情况。 会议结束后,所有人都离开,只有祝平炎还没走。 山下便问道:“你还有什么事吗?”俨然一副上级命令下级的语气,明明白白的告诉祝平炎,现在我是老大。 而祝平炎也是语出惊人:“这里还是交给我比较好。” 三百二十七章 夺回控制权 在这个世界,天骄的存活率比普通人高太多,再加上一些高觉醒概率的贵族世家,天骄的比例远比觉醒概率要高。 大贵族们为了保持家族的觉醒概率,就会尽量寻找世代都是天骄的配偶,很自然的就会想到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别人的血纯不纯不知道,我妹妹的血肯定和我一样纯。 但眼睁睁看着强大的蛇人因为近亲生育而灭绝,又看到近亲结婚的人类要么无法生育,要么生子早夭,或者生下畸形儿,人类对于近亲结婚充满了畏惧。 这肯定是违逆神明的举动,所以才会遭到诅咒。 于是近亲结婚成为了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乱伦,也就是这个时候出现了姓,姓代表着血缘,同姓不婚。 为了不乱伦也能维系贵族血脉,大贵族们会主动保存其他贵族的血脉,战争中俘虏敌方贵族会以礼相待,即便是朝代更替,前朝的血脉也可以延续,也就是灭国不绝祀。 武王伐纣,杀死了纣王,但是纣王的血脉依然可以流传,并且被分封公爵,后来甚至成为春秋小霸主。 对于小贵族和平民觉醒的新贵族的生死,大贵族们就没那么在乎了,不过能不杀也尽量不会杀掉。 毕竟相比于普通士兵,天骄才是战争的主力,即便是还没有证道的弱鸡天骄,战斗力也比凡人强大,更何况此刻没有证道,不代表未来不会证道,天骄的未来潜力总是比凡人要高的。 很多大贵族都喜欢养门客,养的便是这种未证道的天骄,只要有十分之一能证道,就算是不亏了,如果能遇到些天赋极好能证心(灵台)的,那就赚大了。 而且即便是觉醒率最高的大贵族,也肯定会有很多不能觉醒的成员,这些人想要和天骄婚配,就只能降低阶级寻找小贵族或者新贵族。 从实力来说,再大的贵族只要没觉醒,也永远比不上觉醒的平民。 从血脉来说,虽然新贵族没有天骄血脉的世代传承,但毕竟本人是天骄,并不比那些有血脉但没觉醒的大贵族差。 贵族有血脉传承,其实国家也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天骄越多,天骄的后代越多,整个国家的觉醒概率也会更高,没有哪个国君不希望自己的国家强大。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大贵族不会随便杀死天骄,即便天骄犯下死罪,也会让其生下许多后代之后才处死。 曾经甚至出现过新贵族犯上作乱,因为天赋实在太好,国君舍不得杀的情况。 不过这家伙也算不上幸运,被砍断手脚后重重封印,成为了单纯的生殖工具。 - 在祝平炎直接了当的说出目的之后,山下万分不解,这家伙不是投降了吗,难道突然反悔了? 他的疑惑脱口而出:“什么?” “我不是想夺权,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帮助你管理。” 山下却不想听他解释,指尖伸出利爪:“不需要,你若是再敢有这种念头,我便……”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祝平炎的掌心凝聚出一颗雷球,不等他戒备,祝平炎已经捏碎了雷球。 祝平炎不是为了恐吓,同为天骄,山下境界比他更高,也没法恐吓。 他只是要表明自己天骄的身份,好和山下平等交流。 如果他只是一个平民,山下甚至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杀掉他,也根本不会在意他说了什么。 但他是天骄,虽然在莒国没有任何职位,只要是天骄,山下就没有权利处置他,甚至仲达也没有权利随意杀掉一个天骄。 在他亮出身份后,山下的语气少了些戾气,但依然毫不客气:“这里已经归我管了,你难道想违抗命令?” 既然山下已经肯和他交流,祝平炎便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 “你知道这里是怎么被发现的吗?” 山下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你们就在向城外二十里,还指望不被发现?” 祝平炎没管他的语气,也没接他的话,而是自顾自的说道:“仲达发现这里,是因为这里太富庶了,大量向外界买东西,他派你来的时候应该也和你说过。” 这次山下没有说话,这事他确实知道,他想听听祝平炎到底要说什么。 祝平炎娓娓道来:“你今天也在这附近看过,这里一共三百多户……” “是四百多。”山下打断他,不过只说了一句就停了下来,等着他继续说。 “是三百多,虽然有四百多间屋子,但很多都是空的,不信你明天可以去看看,就算我能让人搬走,新房子和住过人的房子也完全不一样。” “我会的。” 祝平炎点了点头,继续说:“这三百户中,有三成都没有参与耕种,而且他们的田地不算多,也并不肥沃,这也是没法作假的,你明天可以亲自去看。” 山下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如果是这样,这个村庄怎么可能如此富庶。” 其实他今天也大概了解了一些情况,村里确实有很多不种地的懒汉,土地多不多暂时不清楚,但就他看到的那些田地,肯定算不上肥沃。 当时他就已经有些不安了,听了祝平炎的分析,更是在心里打鼓,如果一个富庶的村子到他手里就变得贫穷,仲达会怎么看他? 要么认为他贪婪,要么觉得他无能,不管怎样,都会对他心生不满。 但他不相信祝平炎能有什么办法,土地是一切的根本,没有土地,粮食总不可能凭空产生吧? 祝平炎的回答也很简单,很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我的异能可以提高属地产出。” 我的异能可以xxx,万能公式。 山下觉得一切都有了解释,又觉得祝平炎是在骗他,强化属地这么稀有的异能,怎么可能随便就让他遇到? 祝平炎不再多说,站起来行礼说道:“言尽于此,我时刻听从吩咐。” 说完他便离去,留山下一人皱眉思索。 - 山下自然不会全听祝平炎的,第二天他就命人丈量土地,他自己则观察这里的情况,确实如祝平炎所说,虽然房屋有四百,但实际只有三百多户,很多房子根本没人住过。 还有一些被锁上的大房子,不像人住的地方,他命人打开锁,发现里面放着很多工具,但也没有什么意外收获。 祝平炎在放弃抵抗之后,就立刻把铜矿、工坊之类的生产设施停了,山下看到的闲散懒汉,其实就是闲置的工人。 山下在营地里转悠,还能看到被锁上的工坊,但肯定发现不了远离营地的铜矿。 而且铜矿周围做了掩饰,就算他走到铜矿附近,只要不是有意寻找,也还是发现不了。 幸亏之前祝平炎没有大规模向外卖铜,否则山下只要调查一下,很容易猜出他这里有铜矿,到时候肯定掘地三尺的找。 在青铜时代,铜矿的价值不亚于现在的油田。 他不知道有铜矿,现在又已经过了春耕季节,就算开垦新的农田也来不及,为了不失职,还是找来了祝平炎。 “你可以帮助我管理这里,但你必须记住,我才是这里的主人。” 祝平炎却摇头拒绝:“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没法帮你。” 山下皱眉:“不要得寸进尺,这是我的底线。” 祝平炎无奈道:“你应该明白,有些异能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如果不能符合规则,我的异能是无法生效的,而这个规则就是,这片土地必须由我做主。” 山下倒是知道这种规则型异能,但他不清楚祝平炎是不是在骗他,他可不想把自己刚到手的土地拱手相让。 为了打消他的疑虑,祝平炎说道:“阁下应该明白,即便把此地交给我,我还是要听从你的命令,你可以通过我管理这里的一切,那么从本质上讲,这里还是你做主。” 山下冷哼:“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阳奉阴违,如果这里的所有人只听你的命令,那你想骗我就太容易了。” “难道你真的想在这里当一个里正,不想再往上走了?”里正,也就相当于后世的村长,虽然这个村比正常要大得多。 “什么意思?” “仲子可不关心你有没有控制这个地方,只要你能按时交钱,他就会对你很满意。” 西周时期的贵族采用分封制管理土地,如果是那样的话,山下很乐意接受一个三百多户的村庄。 但这是一个杂糅的时代,除了西周的分封制,还有战国的郡县制。 向男是分封贵族,仲达却不是大夫,而是向男手下的官员,山下的上级是仲达,而且是来收税的,肯定也是出任官员而不是受封。 如果他不想一直当一个村长,那是否实际控制这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完成仲达的任务。 祝平炎相信他作为一个证道的天骄,绝不可能一直做村长,所以干脆明说,你躺好混资历,我帮你干活。 他本以为山下肯定会同意,就算现在不同意,也只是为了谈判,以后还是会同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同意和不同意这两条路之外,还有一条路。 山下把这里的情况直接汇报给了仲达,一点都没有隐瞒。 三百二十八章 产业调整 祝平炎想不通,为什么明明可以不干活就拿功劳,山下却要将事情上报,这样虽然可以表忠心,但也就没了工作机会。 小白却一听就明白了:“他怕你坑他呗,谁知道你有没有那种异能,你又没有官职,秋收的时候万一拿不出粮食,他想追究你的责任都没法追究,黑锅只能由他自己背。” “连一点风险都不肯冒,活该他做不了大官。” 小白说道:“你这一看就是没当过官,就算什么贡献都没有,熬资历也能升官,所以只要野心不是太大,像这种没有靠山的官员,宁愿什么都不做,也绝不能犯错。” 祝平炎对官路没有一点兴趣,他只是有些担心,他和山下还算能平等对话,但和仲达的沟通就只能是单方面的听从命令了。 虽然仲达也没有权利直接杀掉他,但是随便给他安个罪名,把他关一年半载的很容易,真要是肯花心思,杀他也没那么困难。 仲达虽然只是一个官员,但他可是向城事物总管,如果将向男比作高官,那仲达就是省会城市的市长。 不要说和仲达谈条件了,他连见都见不到仲达,只能在家里干等着,就像是等待最终审判的囚徒。 两天之后仲达的命令到达,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效率很高了。 好消息是仲达也很重视祝平炎这样的人才,决定重用他。 坏消息是仲达太重用他了,想要把他调到一个上万人口的大乡去。 祝平炎又不是真想去给向男打工,他只是想夺回营地的控制权,当然不可能依照命令去上任,只能想法子推掉。 借口倒是很容易找,他的异能是强化属地,但他还没证道,能力低微,管理三百户已经是极限,再多就承受不了了。 在这个世界,这样的借口很合理,所以很快他就得到了新的命令,营地被冠以他的姓,命名为祝乡,他也可以继续管理祝乡,营地设一亭,山下任职亭长。 不仅如此,为了能触发他的异能,他并不是担任乡啬夫,而是按照分封体制,将祝乡直接分封给他,他一个人总管祝乡的所有事物。 这是好事,但当然不可能只有好事。 在郡县制中,一个或者几个相邻的自然村被称为里,规定百户为一里。 一个自然村的大小在十几户到几十户不等,所以一里也不可能正正好好一百户,一般都是几十户,超过一百户的很少,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一里十几户也有。 十里为一乡,正常一乡大约千户,虽然根据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不过低也不会低于五百户。 营地一共才三百多户,却被设为乡,仲达的意思是让他在秋收的时候,最低缴纳五百户的税收。 古代主要征收农业税,正常肯定是作物成熟才能缴纳,所以对于一年一熟的北方,都是秋收交税。 现在距离秋收还有两个多月,两个多月将营地发展到五百户倒是很容易,但有五百户,不代表能缴纳五百户的税收。 营地的收入有系统作弊,居民一年的总收入会平均到每一天发放,营地的税也是按天收,所以祝平炎不用管秋收,每天都能拿到钱。 但他每天拿到的钱也只是秋税的1\/365,排除他的智力加成和营地建筑加成,总收入是不会凭空增加的。 假设第一个月全力发展人口,第二个月全力赚钱,想要收五百人一年的税收,就得有6千户人口。 6千人口当然不现实,不过他的税收比例高达30%,而仲达的要求只是12%,所以只要在一个月内达到两千四百户人口就行,这倒是可以拼一下。 祝平炎从小在农村生活,到这个世界后也天天住在村庄里,对务农并不陌生,他知道不可能有两千多户人的超大型村庄。 随着营地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各样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好在最初建造的时候他就有规划,虽然规划的未必高明,但是好歹民居和道路井然有序,总比完全没有计划随意扩张要强。 尽管系统简化了管理流程,尽管只有三百多户,麻烦的事情还是有很多。 由于营地位于城郊,所以营地的田地只能向外开垦,三百户居民已经把田地开垦到十多里外了,有些居民要到十多里外干活,来回就快三十里。 十几里听起来不远,但农民干活的黄金时间是早上和晚上,夏日正午酷暑难耐,所以很多农民都是天不亮就起来,干到十一点左右回去休息,避开正午的时间段后,下午三四点再出去干活。 如果田地在十几里外,很多农民都会选择在地里搭棚子,农忙时候就住在地里。 但这深山野林,时长有野兽妖物出没,白天结伴干活还好,晚上真要在简易的棚子里睡,多半要尸骨无存了,所以只能来回折腾。 一个自然村一般都不会超过一百户,土地不是很肥沃的话,十几二十户也就差不多了。 因为随着人口增加,田地也会不断向外扩展,新人口会距离自己的田地越来越远,正常情况下,他们会搬到离自己农田更近的地方住,也就出现了新的村子。 营地就是不正常的情况,由于没有达到建城的标准,尽管田地越来越远,所有人还是得聚集在一起,此时让营地盲目扩张,只会让居民幸福指数暴跌。 想想每天要步行将近三十里去上班,这搁谁都得原地炸裂。 土地问题可以说是数千年来华夏最重要的问题,清朝皇帝见到国外的钟表,只认为是奇巧淫技,但是国外要是有更先进农耕技术,你看他重不重视。 清朝引进番薯,明朝改革历法,古人也是人,变革发生在每个时代。 这个困扰华夏数千年的问题当然很难解决,但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上来看,要说简单也很简单。 在不使用机械的情况下,现代农民耕种五十亩土地已经非常困难了,而在这个还用青铜甚至石器耕种的年代,农民甚至可以耕种一百亩地。 这是因为先秦时期的农业技术还很简单,人们在每一亩土地上付出的劳动力比现代要少得多,当然收获也就少得多。 在上古,农耕就是春天洒下种子,秋天收获庄稼,而到了现代,农耕已经变得非常复杂,也就是说几千年间,农耕技术在不断发展,越来越复杂,产量也越来越多。 即便去除现代科技的影响,清朝的产量也远超过先秦时期,但如果让一个清朝农民独自照顾一百亩土地,那这一百亩地的产量也不会比先秦时期高多少。 所以要解决人多地少的问题,最直观的方法就是精耕细作,提高农田的利用率,在不降低产量的情况下,让每一户的田地减少。 以前祝平炎觉得他要是穿越回古代,如果没有异能和系统,多半也是一事无成,但现在想来,他其实拥有古代最重要的技术——农耕。 穿越时间越早,这项技术越重要,如果穿越到明朝以前,他可以去研究历法,凭借对农历的印象,整理出新的历法。 而在先秦,他的所有知识都是天顶星科技,这个时候很多农民甚至不会使用农家肥,单这一点,就能提高很多产量了。 正常情况下,他需要找到一些受过基础教育的人,将新知识传播给这些人,然后再让这些人教给居民,而且两个月就要秋收的情况下,今年的产量也不会变化了。 但有系统帮助,一切都简单多了,由于他建了学校,他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老师,然后由老师批量教导居民,很快营地里的居民就拥有至少二级的农耕技能。 而且营地的粮食是按天收的,在农业知识传播开之后,营地收入立刻就会提升。 虽然由于精耕细作,农民的负担大大增加,幸福指数和健康指数都下跌了,但这些都是暂时的,十几天之后,两拨新增居民到来,让营地居民达到五百,平均农田数量减少,营地的收入虽然没有增加太多,但是各项指数总算稳定了。 农业技术改革在不增加农田的基础上增加了收入,但当人口达到六百,农田会再次饱和,而这距离两千四百人的目标还是差了一大截。 不过祝平炎还有一招,那就是产业结构调整。 先秦时期的城市都非常大,但是人口却远没有后世多,向城不到三千户,莒父多一点,但也就是这个级别。 而到了后世的唐朝,长安城内有约数十万人,京兆府近两百万人,几十倍的差距。 先秦时期的人口大约是一两千万,唐朝人口即便是最高的估计,也只有1.4亿,七倍的总人口差距,城市人口却差了几十倍。 究其原因,还是人口结构的问题。 先秦时期,人被分为士农工商,但其实士工商也都有一些田地,归根结底,几乎所有人都是农业人口,所以祝平炎遇到的问题,这个时期的其他城市也都遇到了。 无论国家的国力多强,一个以农业为主题的城市都不可能有太多人口,长安城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口,就是因为农业人口的比例很低。 祝平炎想要再提升人口,也只能往这个路子走。 营地距沂水二十里,又有老八这个捕鱼达人,首先想到的自然是渔业,不过一级宫殿无法将居民设置为渔民,所以只能找一些工人配合老八捕鱼。 二级宫殿虽然还是没法设置渔民,但是增加了许多工业建筑,其中就有捕鱼的,只要派工人进去就能捕鱼,而且由于是工厂,渔获全都归祝平炎所有,他只需要支付工人工资就行。 除此之外还有纺织工厂,铁匠铺等等建筑,等于是将一级的工坊细分,需要更多工人,但也极大提高了产量。 三百二十九章 再遇霜儿 原本祝平炎就想过发展手工业,多转化一些工人,通过工坊和市场赚钱,但没想到二级就解锁了工厂。 一级是青铜文明,二级是钢铁文明,三级多半是科技文明,所以他一开始还以为工厂这种东西,要三级宫殿才可以建造。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近代科技让工厂完全取代小作坊,但不代表古代就没有工厂,相反,随着战国的纷争被大一统终结,仅仅百年,汉朝便已经出现了大量民营工厂。 当时流传着“末以致富”的说法,也就是种植业不如制造业,制造业不如服务业,古人的智商和现代人几乎相同,怎么可能不知道工厂比农业赚钱。 汉文帝实行的无为而治,本质上就是自由经济,自由经济使汉朝摆脱秦末战争的影响,逐渐富裕,但自由经济也导致资本扩张,贫富差距拉大,农业人口大量流失,从此华夏开始了数千年的重农抑商。 在那个粮食产量低下的年代,对一个帝国来说,最优解永远是重农抑商。 商业可以让一个小国繁荣,但是商业养不起一个大帝国,以华夏的体量,即便把周围所有国家的粮食都运过来也不够。 不过祝平炎又不是一个大一统王朝的皇帝,他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他甚至连国都算不上,顶多是个地主。 对于个人来说,农业的赚钱效率完全无法和工商业比。 前几天他还为两千四百户的目标而焦头烂额,结果二级宫殿刚出来,发现自己可以造工厂了,如蒙大赦,开开心心的大兴土木,一座又一座工厂拔地而起,一下子从大地主升级成了资本家。 相比于30%的农业税,工厂的收入大部分都归他所有,所以开工厂当然更赚钱。 建造工厂需要工人,工厂运行需要工人,建造民居提升人口也需要工人,所以他将大部分居民都转化成了工人,打算一步迈向资本主义。 但自古以来便有一条恒定的真理,步子大了容易扯着蛋。 祝平炎这一步就太大了,他也不想想,要是开工厂就能进资本主义,那华夏这几千年岂不是早就进了。 - 工坊分化后的工厂效率更高,但也需要更加细分的二级工人,一级工人通过学校可以转化成二级工人,不过转化时间长达十天。 为了尽快让工厂运行起来,他只能建造了好几所学校,同时培训各种工人。 然而十天之后,当工人培训完毕,工厂正式运行,他却傻眼了。 想要以工厂代替家庭作坊,就必须保证工厂的生产效率比家庭作坊更高,这在古代是很困难的,所以大部分生产还是以家庭作坊为主。 有系统加持,祝平炎的工厂生产效率倒是很高,而且他可以直接转化工人帮他干活,虽然二级工人的工资更高,但起码不用为劳动力发愁。 问题在于,他产能过剩了。 工厂的效率比工坊高得多,为他生产了大量物资,但这些物资需要通过市场卖出去才能变成实际收入。 就比如捕鱼,他动用了一百户人去捕鱼,在有老八配合的情况下,扣除工资后,渔获总价值比之前六百户的税收还要高。 但这是资产价值,不是实际收入,向城根本消化不了这么多渔获,即便他降低价格,挤占了向城渔业的大半市场,还是不能将所有鱼都卖出去。 此时天气炎热,渔获堆积如山,眼看就要坏掉,他只能内部消化,用鱼代替工人工资,一下子掉了大批好感度,而且由于工人是营地主体,居民幸福指数也降低了很多,如果一直这么搞,营地迟早要叛乱。 无奈之下他只能自己组建商队,去各处村庄帮他卖鱼,顺便把其他卖不掉的东西也兜售一下,商队占用人力,等于是又增加了成本。 好在除了鱼,其他东西不用急着卖出去,可以放在市场里慢慢卖。 织布需要棉麻,生产工具也需要材料,如果卖不出去,生产的越多只会越亏,所以他不得不拆除多余的工厂,每种工厂只保留一个,多余的工人也再转化成农民,幸福指数又降低了。 建造工厂、转化二级工人,折腾了二十多天,花了那么多钱,却是这么个结果,不禁让他有些心灰意冷。 为了建造工厂,建造民居也被耽误,现在营地的总人口也只有七百多。 工厂的赚钱效率确实比种田高,工人只有两百户,赚的钱比五百户农民多了快一倍。但就算工人顶一千户,这也只有一千五百户农民的收入,远远达不到仲达的要求。 如果是之前,祝平炎还能把自己做任务赚的钱贴进去,勉强能填上这个窟窿。 但他建了工厂又拆工厂,转化工人,再花更多钱转化二级工人,最后又转化成居民,营地的积蓄根本不够他折腾,早就已经开始贴钱。 现在他就算把自己的钱全贴进去也不够。 眼看一个月后就要秋收,正常发展营地肯定来不及,他又想要去做任务了。 虽然身为君主,三天两头扛着大刀去砍人实在掉价,但是他也没办法,到这个世界以来,赚钱最多的就是刷任务,现在急需钱,第一个想到的肯定还是刷任务。 不过之前他已经把小任务都刷了,现在再想去做任务,只能去做高赏金的大妖任务,这让他有些忐忑。 大妖啊,一不小心可是会丢命的。 但如果完不成仲达的任务,也很可能会失去营地的控制权,和死也差不多了。 他实在拿不定主意,就把所有人叫来开会,不过熊大、老八和大鹅都给不出什么建议,季姜又听小白的,所以与其说是开会,其实就是让小白拿主意。 小白也明白大妖的危险性,但最终还是决定去讨伐大妖,毕竟他是来提升实力的,不能总是这么安逸的浪费时间。 于是他说道:“我们的实力都有所提升,也许大妖任务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危险,而且莒城附近就有一个没那么危险的大妖,也许可以试试。” 莒城附近?祝平炎想了想,吃惊的问:“你该不会是说那个悬赏十万的狐妖吧?” 这任务他上次去都城的时候就看到了,不过悬赏价格实在太高,他没敢接,最终找老八去了。 “那个狐妖我听说过,不是什么凶狠猛兽,据说擅长幻术,吸人精气。” “它杀过人吗?”大妖一般都非常危险,这个狐妖如果只是吸人精气,怎么会有十万悬赏呢。 “精气吸光了人就死了呗。” 祝平炎翻白眼:“那还不是一个样,输了都要死。” “总比被巨人一脚踩碎要好吧?” - 最终他们还是远赴都城,接了这个狐妖任务,因为相比于十万赏金,狐妖的危险性确实很低。 不过当他跟随任务指引到狐妖附近时,却有些傻眼。 正常来说,任务目标会在地图上标注出来,虽然由于这个时代的地图粗糙,无法获得准确地点,但大致上也就在方圆一千米内,找起来没那么困难。 可现在他拿起地图,却发现狐妖的位置在地图上闪烁,一会东一会西,一分钟前还在他们前方一两里,一分钟后就跑到他们后面十多里,完全没有规律。 妖怪没有固定居所,比劫匪难找很正常,但也没这样的,这狐妖开挂啊,无限传送。 他们追着那个开挂的狐妖跑了一阵天,人困马乏,却连个影子都没看到,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的暮霭中走过来一个少女。 小白立刻警惕起来:“大家小心,此妖擅长幻术,这少女必定是它幻化的。” 祝平炎立刻点赞:“对,马上就要天黑了,哪个少女敢孤身逗留。” 这时候少女已经走近,那倾国倾城的容貌也一览无余,小白立刻改口:“胡说,我看她不像妖怪。” 大鹅已经跑过去了,一边跑还一边招手:“霜儿!” 抱着红狐的少女也热情的挥手示意。 这姑娘就是那个在床上顺时针打滚的女孩,祝平炎刚要放松,忽然又警惕起来,绝色少女,不谙世事,抱着个狐狸,这姑娘的人设也太符合狐妖了。 他赶紧看了眼地图,发现狐妖还在十里之外,这才松了口气,不过还是把大鹅给薅了回来。 他可还记得呢,霜儿对大鹅有非分之想,不能让大鹅吃亏了。 聊了几句之后,大鹅便提出去霜儿家住一晚,众人一致赞同,霜儿本来还有些犹豫,但是被大鹅和季姜一左一右搂着劝说,左看看右看看,很快就迷失自我了。 祝平炎想着,明日还要来找狐妖,与其星夜回城,不如就在这里住下,梦楼也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也就没有反对。 不过到了霜儿的卧室,他才反应过来,赶紧说道:“霜儿,我们睡客房就行。” “客房?什么是客房?” 祝平炎先是诧异,你这么大一栋房子,卧室像客厅一样敞亮,没有客房? 不过他很快想到梦娘的情况,貌似确实不需要客房。 小白有些好奇的问:“没有客房,那我们住哪?” 霜儿理所当然的说:“住我房间啊。” 小白的三观瞬间遭受毁灭性打击,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三百三十章 狐妖 为了扞卫大鹅的清白,祝平炎坚定的说:“那我们睡客厅。” 霜儿看着大鹅:“你们所有人都睡客厅吗?” 祝平炎坚定的把大鹅拉到自己身边:“对。” 霜儿又看向季姜,不等季姜说话,祝平炎也把她拉了过来:“她也睡客厅。” 霜儿哀怨的说:“你好贪心啊,两个都要。” 季姜虽然在哥哥面前像个小孩子,但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不像大鹅那么懵懂,立刻就红了脸,然后推开祝平炎:“我才不和你睡呢,哥哥!” 她转头去看小白,小白这时候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拍了拍季姜的肩膀:“你去客厅睡吧,我和霜儿有些事情要谈。” 季姜瞪着眼睛,你是我哥啊,虽然是同父异母,但也是亲哥,就这么把我卖了? 小白劝慰道:“有大鹅在呢,像他这样的君子,不可能有失礼的举动,他要是真失礼了,你把他打死不就完了。” 季姜可不是弱女子,她是强化系,把祝平炎打死真不是说笑。 祝平炎还想把小白拉回来,但是霜儿竟然没有反对这样的分配,他也就没说什么,带着季姜和大鹅去了客厅。 - 季姜和小白在一起的时候很奔放,但毕竟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女,一进屋就扭捏起来。 不过在祝平炎看来,她和大鹅都是小孩,给她俩打了地铺就没再管,自顾自的躺下,累了一天,躺下的时候真的是说不出的舒坦。 相比于大鹅的天真无邪,季姜还是有点少女心的,她害怕祝平炎做些什么,但是祝平炎什么都不做,她又有些失望,不过这都是很小的情绪,很快她就叽叽喳喳的和大鹅聊天,把祝平炎抛之脑后。 在隔壁房间里,小白刚想要说点什么,霜儿却已经开始脱衣服,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先是下意识的移开视线,又很快想到这是私密场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没想到霜儿姑娘这么直接。”他咽了一下口水,也无法压抑青春的躁动,走到霜儿身边。 他是想坐在霜儿身边,但还没来得及坐下,就听到霜儿冷冷的说:“别过来。” 这冰冷的语气让他有些犹豫,但霜儿的诱惑实在太大,他还是说服自己这是少女的羞涩,依然坐在霜儿榻边,扶着她柔嫩的肩膀,刚想要说话,就看见霜儿露出厌恶的表情,白皙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霜儿的嘴唇颤动着,露出锋利的犬齿:“我说了别碰我。” 小白大惊:“你是……” - 已经快睡着的祝平炎被轰隆一声响惊醒,他起身对隔壁喊道:“怎么了?” 穿着睡袍的霜儿打开门:“我不喜欢他,把他打了一顿。” 小白的亲妹妹立刻喝彩:“打得好。” 祝平炎也没在意:“打吧打吧,别打死就行。” 霜儿皱眉思索,关上门跑回去,过一会又跑回来:“还喘气呢,没打死。” 说完她就向大鹅走去,看样子是想和她们一起睡。 祝平炎立刻把她拉过来:“想都别想,你只能和我睡。”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下意识将霜儿和自己当成一个性别。 不过当霜儿趴在他身上,歪着头看他的时候,他立刻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不管霜儿的取向如何,她也还是女人,而且是能让他春心荡漾的女人。 “你还是一个人睡吧。”说完他就要跑,不过刚站起来就只能无奈的蹲下。 霜儿也不是非要人陪着睡,她只是想找人聊天,所以也蹲在祝平炎身边:“你们既然是分开睡的,为什么我不能和她们睡?” “你和我一样,怎么能和她们睡呢。” 霜儿一个猴子捞月,然后若无其事的说:“你是男的,怎么可能和我一样呢。” 不是,咱聊天就好好聊天,不要穿插奇怪的动作! 祝平炎赶紧躲到一米外,然后说道:“你虽然是女人,但你不喜欢男人啊!” 霜儿的忧愁的说:“我一定要喜欢男人吗?娘说我不正常,但我觉得喜欢男人才不正常。” 祝平炎忽然想到了李健,叹息着说:“对,这没什么不正常的。” 他忽然严厉的说道:“你喜欢女人很正常,但是大鹅她们不知道,你不能趁机占她们便宜。” 霜儿有些懵:“我也不喜欢女人啊?” 这时候祝平炎忽然发现,地图上狐妖的位置与他们所在的位置重合了,他赶紧扑到一旁,抓其桌上的青铜短剑看向门口。 在之前做任务的时候,大鹅获得了两件装备,其中一件防御力堪比铁甲的衣服穿在大鹅身上,另一件就是他手里的青铜短剑。 这把剑上有两个异能,本该是超越牙矛的前期神器,但这两个异能偏偏是强化系的坚韧和自愈——只是剑自己有坚韧和自愈。 用游戏术语来说,这就是一把不会损坏的白板武器,杀伤力还不如腰刀。 不过腰刀已经送人了,现在他也没有其他选择,与其用普通的青铜剑,还不如用这个呢。 大鹅和季姜看不到地图上的红点,霜儿更是啥都不知道,所以此时三个少女都茫然的看着他:“你干嘛?” 门外传来声音:“警惕性很高,我很满意。” 门打开了,进来的却不是狐妖,而是梦娘。 不,应该说狐妖就是梦娘。 从接到这个任务开始,代表着狐妖的红点就一直在地图上闪烁,此时这个红点终于不动了。 其实在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他就怀疑过梦娘,因为她实在太符合狐狸精这个人设了。 但现实和传说总有很大差别,他杀过这么多妖怪,从来没有哪只能变成人的,也不需要变成人。 强化系的妖怪强化一下大脑,拥有堪比人类的智慧,这倒是很好理解,但它要人类的身体做什么? 人类可是出了名的战五渣,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觉醒概率更高,但问题是妖怪都觉醒了,图你这觉醒概率高有啥意义。 所以他碰到不少妖怪,觉醒之后的模样都是根据觉醒之前来的,老鼠觉醒之后就是一只强大的老鼠,和人类八竿子打不着。 最接近人的就是老八,但老八也不是自己变成人,只是把一条触手变成人,这条触手就像是灯笼鱼脑袋上的灯笼,只是一个诱饵而已。 不管是理论猜测还是实际见闻,他都觉得妖怪不会变成人,更何况梦娘不是什么灵异传说,而是远近闻名的大人物,都城里许多大人物可都认识她。 但现在看来,竟然真有能变成人的妖怪,要说村庄里的平民看不出她是妖怪也就罢了,都城里的那些天骄难道也看不出她是妖怪? 不可能,如果梦娘能骗过那些大人物,又怎么可能会有悬赏呢。 不能轻举妄动,不仅容易错杀好人,还容易错杀自己,梦娘可是天骄。 然而他还没开口试探,梦娘先试探了:“三个?要不我也来?” 大鹅和季姜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霜儿已经拦住了梦娘:“不行。” 梦娘叹息一声:“我以为你开窍了,没想到只是吊死在这一颗树上,你把人家当块宝,人家可没把你当回事。” 她说完看了眼季姜和大鹅,眉头皱得更紧了,语气也变得严厉了一些:“唉,你不要以为这种事很正常,按照世俗观念,他这是真没看得起你。” 祝平炎只能打断计划,开口解释道:“其实……” 梦娘的体型暴增,瞬间变成了一只四米长的三尾狐狸,她用似人手又似兽爪的前肢抓起祝平炎:“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话,再敢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的舌头拔了。” 对于梦娘来说,男人只是一种活着的玩具,所以第一次见到女儿和祝平炎在一起时,她不仅不生气,还很高兴,有一种我的孩子终于长大了的感觉。 但之后他发现霜儿还是厌恶和男人接触,便怀疑霜儿是爱上了那个男人,这已经让她很不高兴了,难道霜儿一辈子就只有一个男人?那也太悲惨了,她怎么能让自己的女儿受这种苦。 所以她就在霜儿的屋子里设置了结界,一旦有男人进入,她就会立刻赶回来,她的本意是让霜儿看看,男人在美色面前是多么丑陋,好让霜儿可以正常一点,不再只喜欢一个男人。 但是没想到情况比她想的还严重,她玩了一辈子男人,现在自己的女儿竟然成了男人的玩物,这让她恨不得把这个男人撕碎了。 可是如她所想,霜儿立刻抱着她的手哭喊着阻止。 “你真的这么喜欢他?” 霜儿回头,看见祝平炎已经在翻白眼了,赶紧喊道:“喜欢,喜欢,你别把他捏死了!” “你以后就会知道,所谓爱情,不过是人类编造的谎言罢了,所有的美好终归都会是泡影,只有欲望是永恒不变的。” 霜儿闻到一股臭味,她不知道爱情是不是泡影,但是祝平炎很快就要成泡影了,焦急的喊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你先松手,不然我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梦娘终归只有这一个女儿,还是松开了手:“罢了,有些苦必须自己经历。” 说完她变回人形,看着手上沾染的粪便与尿液的混合物,厌恶的甩了甩手:“肮脏的东西。” 骂完她就打算出去,却发现腿上分量不对,低头一看,大鹅正趴在地上咬她的腿。 这里要为大鹅说句公道话,她真不是傻子,在梦娘变身抓住祝平炎后,她就冲上来拳打脚踢了,但是都没有什么作用,所以才直接下嘴。 她只是有些蠢,没想起来先去拿武器。 三百三十一章 三婚 霜儿怕梦娘再生气,赶紧把大鹅拖下来,大鹅却瞪大眼睛看着霜儿:“你娘是妖怪!” 霜儿赶紧捂住她的嘴,对梦娘解释道:“她是傻子。” 梦娘却完全不在乎,看都没看大鹅,径直走了出去。 祝平炎艰难的伸出手,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到他这边:“去找小白!” 梦娘虽然没杀他,但也几乎将他的骨头全捏碎了,不是真快死了,他也不至于大小便失禁。 季姜和大鹅赶紧跑去隔壁,却发现床榻上有一个坑,而小白就在坑里,正昏迷不醒。 大鹅把小白从坑里拖出来:“醒醒,别睡了!” “你傻啊,这明显不是睡着了,这是昏迷!” 大鹅啪啪就是两巴掌,小白终于迷迷糊糊的醒来,她对季姜说:“你看,就是在睡觉。” 小白则惊恐的抓住大鹅喊道:“她是狐妖,霜儿是狐妖!” “你看错了,霜儿不是狐妖,霜儿她娘才是狐妖。” 小白一脸懵逼:“霜儿是她娘生出来的,她娘是狐妖,她怎么可能不是狐妖?” 大鹅一下子死机了,过了几秒才说道:“别管这些了,反正霜儿是好人,你赶紧去给大哥治伤!” “等等,等等,我得先给自己治伤,那娘们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她打我打得多狠啊!” 大鹅一句话就给小白整沉默了:“啊?你打不过霜儿?” 小白很想说,天骄又不分男女,我打不过霜儿不是很正常吗,我也打不过你和季姜啊。 但他知道和大鹅解释这些没用,大鹅还是凡人思维,认为男人打不过女人很丢脸。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打不过霜儿是很正常的事,被大鹅这么问,他也觉得有点丢脸。 - 半个小时后,小白终于把自己完全治好,进入客厅要给祝平炎治疗。 此时霜儿正一边给祝平炎穿衣服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从没这样过。” 小白一看到霜儿就生气:“真是郎情妾意,哪还需要我治疗。” 霜儿皱眉,露出一口银牙:“赶紧治!” 小白一下子怂了,低眉顺眼的跑过来给祝平炎治疗。 - 这次任务当然失败了,他们总不可能把霜儿的老妈给宰了,更何况他们真的想动手,也只是去自杀。 梦娘根本不是大妖,而是妖王。 所谓大妖,一般都是证道期的觉醒动物,为祸一方,对凡人造成极大威胁,但也可以被军队或者贵族除掉。 而当这些大妖进入灵台期,凡人军队就再也无法与之抗衡,等闲贵族也根本不是对手,就连大贵族出手都有被反杀的可能,也就被称为妖王。 一些大妖敌视人类,或者干脆就是以人类为食,成为妖王后就会频繁攻击人类,毁坏村庄甚至袭击城镇。 此时利益受损的贵族就会集结一群灵台去消灭他,大部分情况下寡不敌众的妖王都会被消灭,但也有少数妖王获胜的例子。 不过闹到这地步,妖王便触动了人类最上层的利益,即便获胜,也会被地仙境界的国君杀死。 但如果妖王没有触及大贵族的根本利益,一般也不会有哪个大贵族闲着没事去讨伐它。 即便都是人类,灵台的实力也各不相同,经常有灵台初期暴打灵台后期,更何况种类繁多的动物,看境界根本无法判断实力,只有打起来才知道孰强孰弱,而等到打起来才发现打不过,那可就迟了。 除非是一些巅峰灵台的大贵族,有可能是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也有可能是想要突破地仙,才会主动去讨伐这些妖王。 至于那些从不攻击人类,在深山里安心过自己日子的妖王,基本不会被攻击。 一般只有像纣王或者周幽王这种人会招惹无害的妖王,打死了还好,要是没打死,那就遗祸无穷了,何必呢。 像梦娘这样,不仅对人类没有恶意,还能与人类正常沟通交流,甚至可以融入上层贵族的圈子,基本等同于一个贵族,算作莒国战斗力的一环,更不会被攻击。 否则她怎么敢出现在国都周围呢,莒子可是能与地仙一战的巅峰灵台。 至于她的悬赏,出自某个独守空房的贵族夫人,莒国高层根本不会有人在意,也就祝平炎傻傻的接了。 不过若不是他和霜儿的事,就算接了任务也没什么,最多也就是腰酸腿软,梦娘又不会杀了他们。 但是现在,他们这算是自投罗网。 梦娘同意不杀祝平炎,但她要祝平炎和霜儿结婚,不管他玩的多花,霜儿也必须是正妻。 在现实世界,他为了夺取钱鸿德家产,李栀还没找到就已经二婚了,之后为了对付钱修贤,又来了个未娶妻先纳妾,好不容易把李栀找回来,还没来得及结婚,又被赶到这里。 结果三婚的位置都轮不到李栀? “这……” 祝平炎刚说一个字,梦娘一巴掌就把他扇了个空中转体四周半,吓得所有人噤若寒蝉,于是婚礼被定在两个月后。 这两个月时间主要是给宾客的,梦娘邀请了很多她认识的贵族,要把这事定死了,让祝平炎日后无法反悔。 说来也惭愧,假结婚这事他太熟了,实在打不过,三婚就三婚吧,他倒也不介意。 但问题是他没有两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仲达就要收税了。 他想跑,但是出门就撞上梦娘的幻阵,然后被拖回来一顿打,梦娘打他可比二郎神打刘彦昌还狠,打了两顿之后,饶是他久经沙场,也有了心理阴影,再也不敢跑了。 梦娘怕他跑了,所以不让他离开,但是其他人却无所谓,想走就能走,所以大鹅他们早早就离开了梦阁。 问题是只有祝平炎能接任务,所以他们还是没法做任务赚钱。 跑不掉,那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吧,开启嘴遁。 “我……” 空中转体四周半。 这尼玛地狱难度啊,嘴遁这种最后大招竟然都被封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来一招隔山打牛,先和霜儿说,再让霜儿和梦娘说。 但是面对他的说辞,梦娘根本不信,她抓祝平炎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祝平炎的异能是放电,所以那什么加强属地,肯定是骗人的。 见说服不了梦娘,祝平炎开始另辟蹊径,以丰富的吃软饭经验,游说霜儿向梦娘要嫁妆,想以此填补空缺。 梦娘虽然是灵台,但她没有产业,所以在金钱上并不富裕,面对祝平炎骗人骗钱的做法,简单打一顿了事。 无奈之下,他只能想其他办法。 - 祝乡以类似分封的形式交给祝平炎管理,但是仲达显然不能完全信任祝平炎,在营地附近设亭,并且让山下当亭长。 严格来说,亭是军事编制,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将中央的控制力向外辐射,但亭是不驻军的,所以谈不上什么军事力量,一般充当往来人员和信息传递的中继站,也就是邮差和驿站。 除此之外,亭长还有很多权利,可以说什么都能管,也可以说什么都不管,毕竟对于这种最末端的编制,定义本来就很模糊。 而山下这个亭长的权利就很大,他就像是仲达的眼睛,仲达可以将祝乡全交给祝平炎,他甚至不在乎祝乡会不会叛乱,但是当祝乡叛乱的时候,他起码得比向男更早知道。 所以山下这个亭长并不是光杆司令,他手底下有十几人供他差遣,这些人虽然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可以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并且充当他的耳目。 仲达承诺,只要祝乡没什么问题,三年之后他就可以升迁,但他并不满足于碌碌无为的三年,所以也尝试过从祝乡挑选军队,强化自己的权威。 营地的居民也不是完全忠于祝平炎,一些忠诚度低于50的,完全有可能被山下的利益打动。 不过当时祝平炎正在大步迈向资本主义,所以搞了个骚操作,山下每训练一批士兵,他就把这些人送进学校转化二级工人。 山下懵逼的看着自己挑选的士兵刚训练完,就无视他的命令跑进学校里进修,完全不明白发生什么事的他,只能认为自己的计划完全失败,这些人对祝平炎十分忠心。 所以当小白以祝平炎的名义来请求训练民兵时,山下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训练出来也是祝平炎的军队,他才不干呢。 这倒不是仲达的命令,仲达并不害怕祝平炎拥有军队,一群没有根基的民兵,他挥手就能解决。 山下不是仲达,他更弱,也更清楚营地的情况,他知道祝平炎虽然没有盔甲,但拥有不少青铜武器,如果能有一批训练有素的民兵,立刻就能有不错的战斗力。 他一直以为祝平炎和小白是祝乡最大战力,而小白是治疗型天骄,祝平炎是功能型天骄,都没有什么战斗力,他身为强化系,完全有信心以一敌二,前提是他们身后没有几十上百的民兵帮助。 虽然祝平炎肯定不敢攻击他,但如果失去武力上的优势,他在祝乡的影响力就更小了,这对有野心的他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至于小白说什么防止山贼袭扰,他根本不相信,且不说山贼知不知道祝乡的存在,就算知道了,祝乡就在向城二十里外,这附近哪有成规模的山贼。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然后山贼就来了。 三百三十二章 剿匪 古代官员常常倚仗信息流通困难,瞒报或者谎报灾情。 有时候为了政绩,有灾不报,任由百姓受灾;有时候为了贪污,无灾报小灾,小灾报大灾。 祝平炎如今无法按时交税,自然就想到了这招。 不过他就在向城附近,而且又有山下监督,报天灾显然是不可能了,于是就让小白试探一下,结果如他所料,山下以秋收在即的理由拒绝训练民兵。 那就报匪灾好了,而且不能是谎报,而是真的匪灾。 小白带着二十多个忠诚度一百的民兵,跑到五十里外一处山贼营地,和他们大谈特谈祝乡的富饶,可以合伙干一票。 小土匪一般消息闭塞,但是这些大土匪往往有自己的消息渠道,他们也知道祝乡富饶,但毕竟距离不近,而且在向城附近,所以有些犹豫。 于是小白便说明了祝乡防御空缺,看似人多,根本没有民兵,不会遇到任何抵抗。 匪首自然不信,没有民兵可能是真的,但不会遇到抵抗?怎么可能。 对于农民来说,粮食可是命,他们真要在秋收的时候去抢粮,就算没有民兵,农民们也会用手里的一切武器抵抗。 这群山贼一共有两百来人,以绝对优势去劫掠村庄的时候都不敢逼迫太甚,现在要去抢三百户人,怎么可能没有抵抗。 这个时期的民风可是很彪悍的。 于是小白又是一顿忽悠,说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小贵族的私产,土地都属于那个小贵族,农民只是替他干活,如今那个小贵族去了莒城,这些人自然不会为了保护粮食拼命。 匪首有些心动,但是不相信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于是派人去调查。 调查的人还没到,大鹅就已经骑着千里马返回了,又找了一批高忠诚的演员,把这个调查的人唬的一愣一愣,兴奋的回去报告老大,这事能成。 小白还在装呢,说什么我给你们带路,再加上提供消息,只要三成粮食就足够了。 匪首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满口答应,然后就在小白的带领下,直奔祝乡抢粮。 这群山贼刚到,大鹅就派人通知山下,说有人来抢粮。 山下手底下有十来人,不过这些人没什么战斗力,身为强化系天骄,他自己就可以算作一支小规模的军队。 不过当他看到两百多人的劫匪大部队,心里还是怂了一下,这么大规模的土匪,他要是真一个人冲上去,搞不好会死在这。 所以他立刻返回祝乡,要集结平民反抗,但他呼吁了半天,根本没人理他,他自己又不敢上,只能眼睁睁看着。 祝平炎还真没想到他不敢上,在他的计划里,大鹅和季姜混在劫匪中,随时准备偷袭,以防山下真的一个人打退了劫匪。 毕竟这和当初他们进攻匪巢不同,劫匪是有退路的,如果山下太勇猛,劫匪还真有可能撤退。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更好,如果大鹅她们出手,山下就必须战死,只能由山下的那些手下将事情报告给仲达。 这些人在仲达眼中只是贱民,没有多少可信度,何况在这个关键时期,山下被一群土匪杀掉,怎么看都有疑点。 而现在由山下上报这件事,他肯定会故意歪曲事实,以掩饰自己的不作为,但不管怎么说,仲达会知道有土匪袭击了祝乡。 这就够了。 - 在山下的报告中,土匪来袭时,他奋勇抵抗,斩杀许多土匪,但无奈贼寇众多,他终究是寡不敌众,只能撤回祝乡,动员祝乡百姓反抗,但祝乡百姓好像接到了什么命令一般,都无动于衷。 后半句当然是想要栽赃祝平炎,虽然这实际上不是栽赃,但从山下的动机来看,这就是想把祝平炎推出去顶罪。 仲达在听完山下的报告之后,沉默了五六秒,然后问道:“听说,祝平炎曾要你训练民兵,但你拒绝了,为什么?” 仲达用山下制衡祝平炎,但他并不打算干涉祝乡的管理,只是要知道祝乡的情况而已。 至于山下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那是他自己的野心,如果他能训练出听命于他的民兵,仲达不会干预,如果他训练的民兵还是听祝平炎的,仲达也不在乎。 所以山下只能用秋收为借口:“贱民愚钝,训练要很久,如今秋收在即……往日都是秋收之后再练兵,所以我想再等等。” 对于农业国家,秋收是最重要的事,战国以前打仗都要在秋收之后,更何况练兵。 只不过祝乡的情况特殊,这是个新聚居地,村民们从来没有接受过训练,按说就算祝平炎不提,山下也应该在秋收之前练兵。 不过仲达没有继续追究,而是问了第二个问题:“找到这伙山贼了吗?” “我跟了一段路,虽然被发现了,但是看方向,应该是在兰山一带。” “那伙山贼近日越来越嚣张了,灭掉他们,追会税款,这事就算了。” 山下大惊:“我虽有心杀敌,但寡不敌众……” 仲达皱眉说道:“如今粮食都被抢了,也没有秋收要忙,祝乡三百户,抽不出你想要的兵?” 山下无可奈何,只能应诺。 祝乡三百多户,如今又无农事,三百兵丁总能凑出来,训练一两个月,还有他这个强化系天骄带头,打两百个山贼不成问题。 问题是这三百人听他的吗? 训练的时候不听话还好,他可以杀鸡儆猴,关键这些人训练的时候很听话,结果刚训练完,人一扭头就走了,连声招呼都不打,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他唯恐训练三百个白眼狼出来,关键时刻坑他一手。 最恐怖的是等他死了,祝平炎再带着这些人把山贼拿下,回去上报他孤军深入,不小心战死,他找谁说理去。 虽然这样仲达多半能猜到点什么,但就算猜到了,仲达也不会真杀了祝平炎替他报仇,顶多小小打压一下。 - 此时祝平炎已经带着新老婆返回营地,结婚之前他还苦大仇深,结婚之后乐的鼻涕泡都出来了。 这当然不是因为霜儿美貌,他和霜儿是有君子协议的,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而已。 他高兴的是又多了一个帮手。 妻子的地位被系统承认,而且作用比幕僚更大,等同于祝平炎的分身。 她可以担任所有职务,包括只有幕僚可以担任的军师和谋士,她的智力可以加成营地,当她独立统军时,拥有和祝平炎一样的加成。 最重要的是,当她在营地时,即使祝平炎不在营地,也可以远程管理营地。 而且还不要工资。 可能是霜儿和他平级,所以他无法管理霜儿的属性,但可以肯定,霜儿的智力很高,因为他能看到营地的税收上涨了不少,在霜儿被任命为谋士之后,增长的更明显了。 有霜儿之后,营地的税收上涨了大约20%,不过总收入并没有上涨那么多,因为营地的大部分收入还是来自工业。 在这一个月里,营地的人口增加到了九百多户,不过由于土地饱和,农民还是六百户,无论是智力加成,还是霜儿谋士加成,大部分都作用在这六百户上。 不是说加成对工业没有用,而是工业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买方,加成影响的是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这样的加成并不能直接提高收入。 在雇佣童工和女工的情况下,一户能提供三四名工人,现在有霜儿的加成,生产效率提高,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就得减少工人,所以他想着要不要把一些年纪太小的童工开掉,让他们去上学。 居民也是有等级的,高等级的居民产量也更高,而且只要超过五级,就不需要在学校待十天,可以直接转化成二级工人。 成年居民只能在工作中升级,升级速度很慢,但是未成年居民可以直接到学校升级,升级速度要快好几倍。 就在他计算着开掉哪些童工的时候,山下来找他了。 “祝平炎,营地被劫掠,我当然难辞其咎,但你的税款交不上,也休想置身事外,我可以帮你练兵,我俩一同讨伐山贼,追回粮食,也好将功补过。” 如果是正常情况,祝平炎也许就被唬住了,答应和山下一起去讨伐山贼 但是他这个营地从头到尾就不正常。 他敢让山贼来营地劫掠,是因为他觉得秋收对营地根本不重要,看似损失了一年的收成,其实只损失一天而已。 不过这里祝平炎其实失算了,秋收对营地还是有一定意义的,营地出现了一个“劫掠”的负面状态,收入降低50%,持续一个月。 但即使这样,劫匪实际上抢走的也只是300户一个月的产值,也就是25户一年的产值,等他们这边训练好士兵,两百多个劫匪挥霍数月,早就把这点收获花光了。 他们去剿匪,不仅无法追回税款,反而会让山下起疑心,万一查出点什么,他可就歇菜了。 所以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讨贼固然重要,却不是我所长,至于税款,我自会去说明。” 山下脸色一变,他害怕祝平炎在暗中算计他,所以要让祝平炎和他一起去,到时候他就在祝平炎身边,要死也一起死。 没想到祝平炎竟然拒绝了,他只能改用劝诫的口吻说:“祝兄,仲达本就怀疑你的异能,如今出了这种事情,解释是没有用的。” 祝平炎笑道:“我没打算解释,税款我会用其他方法补上的,这就不劳你费心了。” 三百三十三章 铁器时代 山下见诱导劝诫都无效,便直接来硬的:“实不相瞒,仲达命我从祝乡抽调人手剿匪,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祝平炎并不清楚山下只是想自保,在他看来,山下好像非常迫切的希望他去剿匪,这不很不正常,难道是有什么陷阱? 如果真是仲达的命令,他确实得去,但是既然有仲达的命令,山下又何必要说那么多废话。 于是他不慌不忙的说:“有正式公文吗?我可是文职,为什么要去剿匪,明日我便亲自去向城问清楚。” 山下见他软硬不吃,只能和盘托出,将仲达的要求说明。 之后他又真诚的说道:“往日不是我要为难你,这都是仲达对我的要求,倘若这次我不小心战死了,仲达只会更不放心你,还是会派其他人过来,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祝平炎和山下也没有你死我活的仇,从没想过一定要把山下弄死,所以他一直都挺茫然,直到现在才弄明白,原来如此,感情不是要坑我,而是怕我坑你。 此时他就像是胡乱落子却破解了玲珑棋局的虚竹,赢得很不明所以。 不管怎么样,赢了就是赢了,现在是山下求他,自然要谈条件。 但谈什么条件呢?他想从山下这里得到什么? 钱?山下是从平民中觉醒的新贵族,到现在也就混成这样,能有多少钱。真要照倾家荡产的敲诈,他也就彻底得罪山下了,以营地现在的收入,没有必要贪这点钱。 说到底,无论财力还是实力,山下和他都不是一个等级,对于他来说,山下最重要的属性就是仲达的耳目。 他不需要山下为他做什么,他只需要山下什么都不做。 只要山下不作妖,他又能按时给仲达交税,仲达就不会关注他,他也就有了宝贵的发育时间。 对于走投无路的山下,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只是保证什么都不做,他当然不会拒绝,但口头承诺真的有用吗? 签协议?那是自寻死路。 祝平炎倒是想过签订门客契约,但是契约不能强迫,虽然他自己认为这只是利益交换,不是强迫,但是不是强迫,不是由他决定的,而是要看山下怎么想。 在山下心中,不签就是死路一条,这无疑是胁迫。 像老八那样招降然后再签门客契约也不行,山下和他不是敌对关系,没法招降,就算招降了,山下的价值观和老八也完全不一样,老八毕竟只是动物,没有野心,你给它肉吃它就很高兴,愿意跟着你,山下可不情愿当祝平炎的附庸。 见祝平炎一直不说话,山下有些着急:“仲达手下的狠人多得是,我是因为没有根基才被派来,如果我死了,他肯定会换个更厉害的。” 祝平炎只能中断思考,摆摆手说道:“其实你不为难我,我也不为难你,大家都好过,但我要怎么相信你呢,你现在有求于我,当然是满口答应,那以后呢?” 既然他想不出来,那就让山下想吧。 山下思考了一会,然后说道:“灭了那伙贼寇之后,赃款一分为五,你取其一,上报其一,剩下的全部归我。” 祝平炎心说你怕是个傻子吧,你是赚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税款不够还不是要我补? 但他立刻意识到,是的,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山下在胁迫他,拿出五分之一堵他的嘴,自己贪污大部分。 “何以为证?” “贼寇的赃款不可能有多珍贵,必然数量庞大,你找五十人来帮忙。” “万一走漏风声?” “你不把事情捅上去,仲达永远听不到这些贱民的声音。” 祝平炎不禁感慨,当了十几年官,果然还是有一手的,这家伙看着不太聪明,这一套东西真是张口就来。 既然有了协议,那就该商量怎么剿灭这群山贼了。 山下的意思是,既然已经农闲,就抽三百丁出来,有兵器的上兵器,没有兵器就上农具,让他训练两个月,不求有多高的战斗力,起码能掌握基本的攻击方法。 祝平炎当然不愿意这么干,这么打起来死伤实在太大了,一旦壮丁死亡,不仅要发抚恤金,还让一户人口的劳动力大大降低,农耕基本无望,只能作为工业人口,而他现在的工业人口已经过剩了。 山下却不以为然,一群土匪而已,如果他一个人去,或者只有这三百民兵,都可能是一场大战,但当他带着三百人去,就只有碾压了。 民兵无甲,劫匪也无甲,双方武器没有多大差别,人数也没有多大差别,土匪肯定敢打,但当山下冲杀进去,天骄所造成的巨大杀伤,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民兵们再跟进冲杀,只消一轮,土匪必定军心动摇,溃败逃散。 祝平炎便问道:“所以会有多少死伤?” 这倒是把山下问住了,他参与过好几次剿匪,算是经验丰富,但他只考虑能不能赢,从来没关注过民兵的伤亡。 平民是重要资源,所以伤亡如果太大,他肯定会被训斥,想来应该没有多少伤亡,他便回忆着答道:“顶多也就死十几个吧。” 但是这个伤亡也是不能接受的,祝平炎断然说道:“兵你就不用管了,我会找人训练的。” 山下轻蔑的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认为祝平炎能比他训练的更好,但这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三百人不反水,哪怕是一窝蜂的冲上去乱打,有他帮忙,打赢两百多土匪也没问题。 只是伤亡可能要多一点,但既然祝平炎如此决然,就随他好了。 - 山下走后,祝平炎立刻着手将三百人转化成士兵,如果单独转化,转化一个士兵需要五个小时,就算一天二十五小时,转化三百人也需要两个月。 所以只能像当初转化二级工人一样,集体转化士兵,一百个士兵一起进军营,十天就可以完成转化,如果建三个军营,就能在十天内将三百人全部转化。 不过建军营需要维护,他眼下还没到爆兵的时候,一个月之后再去剿匪也不迟。 转化成士兵之后,居民的身体素质会增加,基本的排兵布阵也能完成,大约相当于经受一段时间训练,但是没有实战的新兵。 这肯定比让山下训练一个月强,不过也强不了太多。 因为士兵的战斗力更多还是体现在装备上,即便是百战老兵,也不可能在穿着布衣拿着青铜剑的情况下打赢铁甲钢刀。 一级宫殿是青铜文明,可以制造竹甲、兽皮甲、石甲之类的基础铠甲,士兵升到二级后可以穿青铜板甲,不过最好的装备还是犀皮甲。 青铜板甲出土于商朝,而在同时期,还出土了整块的生皮甲。 生皮晒干之后十分坚硬,再加上原料是犀牛皮,用青铜工具很难加工,所以只有胸甲,而且和青铜板甲一样不灵活。 此时的皮甲并不比青铜板甲好用多少,所以青铜板甲依然存在,并且头盔也还是青铜制造。 而到了西周,皮甲制作工艺纯熟,人们找到了合适的鞣制方法,将犀牛皮压制成甲片,上漆之后串联成最早的札甲。 盔甲使用的漆是漆树的树胶,根据现代人测算,刷漆后的皮甲防御力提升了17%,而且刷漆工艺可以防水防虫,对于铁甲来说,还可以防锈,自从这种涂料被发现以后,往后的数千年,铠甲都与它形影不离,所以古代盔甲经常是黑红色。 当时最顶级的皮甲由多种皮革压制而成,再辅以青铜片,无论防御力还是灵活度,都远胜青铜板甲,所以商朝有的青铜板甲,到了春秋时期反而绝迹了。 不过和大象一样,古人对于环保事业不太重视,再加上气温变化,黄河流域的犀牛很快就灭绝了,此后的皮甲只能用牛皮制造,防御力大大降低。 但就算犀牛还活着,皮甲也终究无法和铁甲比,而战国末期就已经有铁甲了。 由于二级宫殿和铁矿均已建成,他很早就开始炼铁,不过二级宫殿和一级有很大不同,其中一点就是二级宫殿有技能树。 一级宫殿制造了对应的建筑,就可以直接解锁某项技能,但是二级宫殿在建好铁矿之后,并不能直接解锁铁器的所有技术,而是激活炼铁的技能树,需要不断的炼铁积累经验,将技术逐步推向顶峰。 三级宫殿的前置要求之一就是顶级的炼钢技术,那应该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春秋时期就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炼铁了,但此时炼铁方法还是简单的块炼法,生产效率低,质量也差,所以铜器还是主流。 直到战国时期,出现了对铁器的柔化处理,出现了柔性铸铁和钢,才让铁器大范围的取代了青铜。 由于炼铁数量不够,他此时的技术还在春秋时期,没有解锁柔化技术。 不过他也不必老老实实按照技能树走,就像他通过学校给让农民学会了更完善的弄跟技术,他也可以通过学校将后世的炼铁技术传给铁匠。 虽然在钢铁锻造这方面,他也属于一知半解,但起码他知道钢和铁的区别在于含碳量,他知道夹钢和百炼钢,他知道利用液体迅速降温称为淬火,知道利用炉灰缓慢降温谓之退火,他所知道的这些常识,都是数千年的积累,对这些工匠都是醍醐灌顶。 尽管他自己没有任何炼铁经验,但是在将这些知识教给工匠之后,在没有解锁的情况下,铁匠就自行练出了钢。 他不知道这种钢叫什么,但是通过铸造这种钢获得的经验要比白口生铁多得多。 相比于炼铁和铸剑这种电视上都经常能看到的东西,制甲的技能树就只能靠系统了,他对铠甲完全不了解,目前只能制造最基础的战国铁札甲,需要制造大量铁器积攒经验,才能升级技术,锻造更高级的盔甲。 在这个混杂了整个周朝的世界,有一些国家是拥有战国铁札甲的,就比如秦朝,如果是秦始皇时期,精锐部队肯定已经大规模装备铁札甲了。 历史上莒国根本没挺到战国,春秋就被灭了,所以应该还处于青铜文明,不过在这个地方,一切都不好说,但起码在祝平炎这个阶级,几乎没见过铁器。 之前的小股流寇,包括他们剿灭的那个小规模山贼,都是使用青铜武器或者石器,所以这伙山贼大概率也处于青铜时代,跨时代的战国铁札甲,足以在青铜时代横行霸道了。 三百三十四章 意料之外 祝平炎之前想大步跨入资本主义,疯狂输出工业产品,但有两样东西他还是没敢卖,那就是铁和铜。 铜之前解释过,不必多说,私卖铁器也同样危险。 之前说过,汉朝文帝时期的无为而治,产生了许多民营工厂,但其实先秦时期就已经有大规模的工厂了,不过不是私人所有,而是国家所有——盐铁。 最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就已经施行盐铁专营,莒国就在齐国旁边,虽然目前他没有在莒国发现铁器,但大规模出售铁器还是太危险了。 所以铜矿、锡矿、铁矿这些矿产,一直以最低的运营成本维持着,尽管用铁质农具就能提高产量,尽管售卖矿产就能轻松填补税收,他还是会想其他办法。 这虽然让他减少了很多收入,但也积累了大量资源,如今他终于要让铁矿全力运转了,加上之前的积累,原料应该不成问题,只是工人可能会不够。 札甲是可以流水线制作的,所以制作速度很快,一批工人制造甲片,一批工人制造皮带,再一批工人完成组装,由于营地无法产漆,只有少数盔甲刷漆,又省下一道工序。 第一批甲可能会慢些,但等到流水线运行起来,即便没有熟练工,几天也能出甲。 所以一个月制造三百铠甲,在时间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工人要充足。 为了尽量不耽误生产,他不仅没裁撤童工,还将剩下一百多户的家属全部转化成了工人,这样他就有了将近两百的女工和四百童工。 在重体力的工业生产中,往往两名女工也抵不上一名男工,但是像穿制札甲这种活,男女的工作效率不会差太多。 不过男工还是必不可少,比如搬运甲片,皮带制作过程中的重体力活,铸铁和锻造更是只能由男工完成。 所以还是从生产序列中抽调了一百多男工,以四百童工补上,生产序列中剩余的几十男工只干重体力活,所有轻活都由童工完成,总算是在不耽误生产的情况下将军械制作安排好。 - 就在祝平炎刚刚将战前准备安排好,等着一个月之后以碾压姿态剿灭土匪时,那伙土匪打上门来了。 土匪们将田地里的粮食抢走之后,根本没有理会小白之前提出的分成,把他们赶走之后就高高兴兴的返回。 但等他们回到山寨,清点收获,却发现远比想象中要低得多,虽然比劫掠一般的村子收获要多,但祝乡可不是一般的村子,只有这点收获很不正常。 匪首便猜测,也许是农户已经把大部分粮食收回去了,田地里剩下的只是少部分。 这伙土匪犹豫了好几天,毕竟抢田地里的粮食和进村挨家挨户抢不一样,万一激起民愤,真的乱战起来,祝乡这么多人,他们就算赢了也要损失惨重。 不过这个时节是农民最富裕的时候,他们纠结了几天,最终还是不肯放弃祝乡这块肥肉,想着上次抢劫也没人反抗,便决定梅开二度。 这实在是打乱了祝平炎的节奏,兵没出来,甲没出来,他手里只有几十把青铜戈和几十把钢刀,一副甲都没有,民兵也没有任何训练,真要打起来,岂不是死伤惨重? 他可是要做周王的男人,怎么能被一伙土匪耽误发展速度呢。 早知道应该修建一些防御工事,哪怕是两米高的土墙,只要墙上站满人,这些劫匪大概也就不敢进攻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一队又一队士兵从不同方向走出来,在营地前列阵,总数约有四百,统一的盔甲统一的武器,再加上几乎相同的步伐,看着便觉得威武不凡。 祝平炎一开始还以为是他的士兵提前出来了,心里还在懊悔,原来刚出产的士兵就自带甲胄武器,早知道就不造了。 但随着出现的士兵越来越多,他意识到不对劲,他就一个兵营,现在只转化了一百士兵,就算提前出来,也不可能有这么多人? 他立刻去找山下,而山下也在找他,双方见面说的第一句话都是:“你从哪找来的兵?” 祝平炎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山下,难道是仲达又派其他人来了? 他已经与山下达成协议,山下此后就不再管营地的事,所以他才敢轰轰烈烈的造铁甲,可如果有其他人带着这么多士兵进了营地,该怎么解释造铁甲的事? 祝平炎正心慌意乱,那群土匪被眼前的正规军吓得四散奔逃,等土匪逃的没影了,这四百军队也瞬间消失。 这四百军队不是仲达从城里调来的,甚至不是人,只是霜儿制造的幻觉罢了。 山下惊讶的问:“祝乡还有其他天骄?” 祝平炎只是笑笑,没有回答,山下立刻想到他和祝平炎的协议,不再询问,识趣的离开了。 - 这次之后,贼寇再也没敢来进攻,很顺利便到了一个月之后,祝平炎带着三百甲士,攻向山贼营地。 这一战和所有人想的都不一样。 山下一直认为自己是主战力,那些士兵只是协助,但祝平炎却在一旁的山坡上搭了个台子,与他一同观战。 像祝平炎这种从没打过仗,而且本身也没有战斗异能的天骄,不敢亲自参战很正常,山下可以理解,但他不能理解祝平炎之前还说希望尽量降低伤亡,现在却不让他出战。 山下之前也想过,要紧紧跟着祝平炎,防止自己被坑,但现在他已经和祝平炎达成协议,祝平炎没有理由再坑他。 于是他主动请战:“幻化出来的盔甲确实可以打击敌方士气,但毕竟不是真的,打起来之后己方还是会出现伤亡,这些可都是一场仗都没打过的新兵……就算经过你的训练,总也比不上敌方的凶悍匪气,要是没有天骄助阵,恐怕很快就要溃逃了。” 他当然看见祝平炎带出来的士兵都穿着铁甲,不过祝平炎告诉他那都是天骄施加的幻术,以打压敌人士气,他之前才见识过那个幻术天骄,所以也没有怀疑。 但不管什么幻术,终究只是幻术,不可能让一群毫无训练的村民,打赢经验丰富的悍匪,至于祝平炎的训练?他也就是顾及面子随口说说而已,一个外行人,训练和没训练能有什么区别。 他当然不在乎这群贱民的伤亡,他担心的是这些贱民溃逃,让剿匪行动失败,他没法和仲达交代。 祝平炎却信心满满的说道:“放心,此战必胜,没有任何失败的可能。” 是啊,三百铁甲铁戟的士兵,打两百多青铜混着石器的无甲劫匪,还有四位超凡助阵,飞龙骑脸怎么输。 他在任务中参加过很多古代冷兵器战争,但都是以士兵角色登场,所以他从没指挥过战斗,不仅是他,大鹅、季姜都对战争一窍不通,小白倒是通了一窍,嘴上功夫一流,但也没实际指挥过。 所以他们都忘了,战争不是双方列阵对冲这么简单,也不能只有一个兵种。 土匪们看见三百甲士就吓懵了,根本不敢应战,用木头把上山的路封死,然后就躲在山上放箭。 然后真正在现场指挥战斗的小白就懵了,卧槽,我们没有盾兵,我们也没有弓兵,成活靶子了? 好在这些土匪的弓箭十分劣质,弓臂为普通竹木,弓弦也多半只是细绳,箭头也多数是石头,少部分连石头都没有,只是一根削尖的木头。 所以说,血肉还是无法和钢铁相比,就这种箭当初可是把熊大和季姜都射成了刺猬,如今射在钢铁甲片上却毫无作用。 但问题是战国札甲不是全身甲,手臂和面部是没有盔甲保护的,为了防止面门被射中,很多人都以手遮挡,但手上也没有甲,还没开打就已经有五十多人手臂中箭,战斗力大减。 小白在慌乱中下达了错误的命令,他让士兵们各自找地方躲避箭雨,山中地形复杂,倒是能让士兵们躲避,但士兵们没有带弓箭,躲起来也就只能躲起来,没有丝毫反击的能力。 小白只能命令季姜和熊大强闯关卡,祝平炎之前用过的那件札甲已经被工匠改好,如今穿在季姜身上,连熊大都披着加大版的战国札甲,与普通士兵相比,这两货就像是坦克一样。 劫匪的弓箭在二三十米内都很难把人射死,这两货以前靠肉身都能抗住,何况现在全身披甲,顶着箭雨就冲了上去。 木头搭建的简易关卡根本拦不住他们,三两下就被拆掉。 这道简易的关卡暂时阻挡了双方短兵相接,但也让季姜的先登被触发,熊大的破阵自然也能触发,在属性大幅提升的情况下,他俩犹如战神一般所向披靡。 远处观战的山下惊的站了起来:“你手下究竟有几个天骄?” 祝平炎要把山下留在这里,就是为了防止他看到战斗的细节,虽然已经和他达成协议,但铁甲的事能不暴露还是保密的好。 所以这里距离战场很远,即使是山下也看不清熊大的样貌,只以为是一个比较壮硕的强化系。 “有几个。”祝平炎随口敷衍了一句,全神贯注的看着战场,在霜儿的帮助下,他比山下看得更清楚,战斗的过程和他之前预料的实在太不一样了。 山下本来就不关心平民死伤,见到有两个天骄,虽然这两个天骄都不算太强,但打赢应该是没问题的,也就不再关注战场,看着祝平炎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 祝平炎还没证道呢,何德何能让其他天骄替他卖命,而他自己远远的躲在山坡上,陪着俏丽娇妻看风景。 想到祝平炎的这位妻子,山下就更想不通了,不说一个证道的女天骄为什么要嫁给没有证道的丈夫,就只是这倾国倾城的容貌,嫁给灵台也完全有可能,这是什么时候飞低了落进蛤蟆嘴里。 这才是真正的天选之子吧,我年轻的时候没灌三斤酒根本不敢做这样的梦。 他无意间撇向霜儿婀娜多姿的背影,阳光透过衣衫映出纤细的腰肢,心中忽然产生悸动,强烈的占有欲出现,手中慢慢长出尖锐且锋利的指甲。 他用手指虚空划过霜儿的脊背,心里叹息,如果是十年前,他大概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悸动,杀掉祝平炎劫走霜儿。 但他已经快而立之年了,不是那个什么都敢做的少年,努力十年换来的家业,不能为一个女人而葬送。 所以他只是捡起一块石头,用尖锐的指甲在石头上刻字,以平复心情,同时忍不住感慨:“唉,好福气啊。” 祝平炎回头:“啊?什么?” “没什么,应该快结束了吧。” 想到战况,祝平炎又皱起眉头,嫌弃的把霜儿推开:“都说了离我远点,我要专心思考。” 咔嚓一声,石头被捏碎,山下尖锐的指甲互相摩擦,他觉得就算不劫走霜儿,单纯把祝平炎刀了似乎也不错。 三百三十五章 功勋 小白见老妹这么猛,大喜过望,立刻振臂一呼,全军冲锋。 本以为此时就可大破敌军,凯旋而归,却没料到响应他命令的人很少,只不过是附近数十人。 三百人而已,连击鼓鸣金都显得多余,更没有什么旗语,靠喊就已经足够指挥。 但那是三百人列阵的情况下。 现在三百人分散开,各自躲避弓箭,战场又嘈杂,光靠喊已经不太够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小白立刻爬到高处,撕下衣服以剑代旗,示意全军冲锋。 此时又有数十人响应命令,但依然有一百多人无视命令,依旧龟缩不前。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对于这些新兵来说,不用等到三而竭,一旦阵散了,军心也就散了。 阵型严密时,士兵就像羊群,都下意识的紧紧跟着军阵,不要说独自逃走,就是脱离了原本的位置都有些心慌。 这时候指挥官只要不下达太复杂的命令,指挥数百人十分轻松。 但小白偏偏让这些新兵散开了,他们可不是百战老兵,一旦各自为战,就再也没有勇战之心了,人人都开始怕死,即便一群人中有一两个英勇的,也不敢独进,再想恢复阵型谈何容易。 也就是这些土匪也怂,如果他们趁着阵型散乱冲杀出来,只要能消灭一两股士兵,就能击破那脆弱的人心,说不定真能超越时代,把三百铁甲兵杀得溃逃。 打仗打的是人数,打的是装备,打的是后勤,但归根结底,打的是士气。 小白虽然也是纸上谈兵,其实比不上赵括,但好在他的第一场仗只是指挥三百人,他的对手也不是白起。 在他的竭力嘶吼下,终究还是有一百多人冲了上去,铁戟挥舞,轻易就能穿透麻布,深入血肉,而敌人的木棍石器打在他们身上却不痛不痒。 少数拥有青铜矛的人,在土匪里已经算得上装备精良了,却也只能勉强破防,对士兵造成一点皮外伤,然后被刺穿胸膛杀死。 熊大和季姜被土匪们围着打,身上的甲片大部分都已经变形,虽然没怎么受伤,也各自打倒了十数人,但已经没了刚开始的勇武,显出疲态,再打下去就该想着撤退了。 毕竟不能等到真正力竭才想着撤退,那想退也未必能退走。 不过当百来位铁甲士兵涌上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土匪们节节败退,熊大和季姜背后有了帮手,不用四面受敌,也不用担心退路,可以放开了打,显得更勇猛了,直往人堆里冲,挥刀落掌之间,敌人非死即残。 土匪们最开始还是边打边撤,很快就成了溃逃,这时候铁甲反倒成了阻碍,穿着这一身,实在追不上土匪。 不过熊大和季姜能追上,此时他们都不用杀敌,只要在土匪里很冲直撞就行,土匪只要摔倒,就会被后面追上来的士兵抓住。 小白虽然不是强化系,但好歹是天骄,此时也跑到了土匪们前面,挥剑高喊道:“降者不杀!” 熊大和季姜一左一右,为他这句话增添了几分威势。 将近两百的土匪,真要一股脑冲过去,他们也拦不下几个,但这些土匪精神恍惚,很多人已经没有思考能力,听见投降不杀,立刻就投降了。 在士气完全奔溃的情况下,只要有人投降,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很快两百人全部投降。 - 此战一共七十人受伤,其中五十多人都是被箭射伤,还有十多人也都伤在手臂,一个重伤的都没有,更没人死,虽然过程波折了些,结果倒是符合预期。 土匪受伤倒地加上后来投降的,一共有两百七十人,可见当场死亡的其实没多少,冷兵器时代的战死率其实都很低。 不过两百七十人中二十人重伤垂危,最后不一定能活下来,还有四十来个脏器受损,按理说不会死,但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死一两个或者死二十多,都不稀奇。 小白为所有听命冲锋的人治疗,然后就去治疗那些重伤的俘虏了,竟然没去管那些畏战不前的人。 有人羞愧低头,但也有人争辩道:“我当时双手都受伤,连武器都没法拿,如何冲锋。” 小白瞥了他一眼,终究没有争辩什么,他知道祝平炎把这些人看的很重,他不好随意发落,还是决定交给祝平炎处理。 祝平炎也没想到会有这种事,他以为系统转化的士兵都是不知畏惧勇往直前呢,谁能想到,竟然会有将近两百士兵不听命令。 但既然系统转化的士兵也会有各自不同的性格,也会怯战,这次的事就不能不处理。 系统虽然没有给绝对听命这样逆天的功能,但是在战争方面,也不是没有便利。 正常来说,战后要统计士兵的杀敌数量,往往需要割首级或者割耳朵,但其实在大部分情况下,首级的数量远低于真正的杀敌数,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办法割首级。 祝平炎这边就简单多了,有系统帮忙记录,只要士兵让敌人无反抗能力,就会增加一个杀敌数量。 虽然一百多个奋勇杀敌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成绩,但肯定每个人都有功劳,所以祝平炎全部奖励一个月的工资。 有杀敌数量的人中,大部分都是一个,少数几个杀敌两人以上的,奖励一级功勋,其中一个杀敌八人,堪称上古叶问,奖励三级功勋。 士兵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就是新兵,二级是老兵,拥有晋升军官的资格,对于常规部队而言,二级兵已经可以称为精锐,大部分士兵也止步于二级,升三级的难度非常大,往往没升到三级就已经去当军官了。 所以三级兵也可以称之为兵王,数量肯定会非常稀少。 功勋也分为三级,一级功勋可以让士兵升级速度提升50%,二级功勋可以让士兵升级速度提升70%,三级功勋可以让士兵升级速度提升100%。 当然,功勋也不是没有代价,功勋会让士兵当前的工资增长,一级功勋会让工资翻倍,二级功勋让工资翻四倍,三级功勋让工资翻八倍,并且在裁撤军队时,只要还存在没有功勋的士兵,就不能裁撤有功勋的士兵。 授予功勋对士兵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所以能极大提高目标士兵的忠诚度,也能小幅提高全军士气。 授予功勋并没有什么限制,即便没有功劳,也可以随意授予,但解除功勋就不同了。 如果毫无理由的解除功勋,会大幅降低全军士气,被解除功勋的士兵忠诚度也会极大降低,如果本来就不高,甚至可能叛变。 所以正常情况下,授予功勋就代表永久提高军费,在如今祝平炎缺乏高级士兵,缺乏军官的情况下,不管有没有今天的事,他本来就打算授予几个一级功勋。 而且从长远来看,对于有潜力的士兵,越早授予功勋越划算。 如果日后祝平炎建国,那他国家的几大军区总司令肯定要保持高忠诚度才行,授予功勋是最简单提高忠诚度的办法。 如果直接给一个元帅授予三级功勋,就要额外支付七倍的元帅工资,但如果这个元帅在小兵的时候就被授予了三级功勋,虽然他一步步升级到了元帅,但功勋奖励的依然是七倍的小兵工资。 其实从现实来看,这也很合理。 提高不同阶级的忠诚度,当然要支付不同的代价,但如果皇帝选中一个有潜力的小兵,帮助他快速升官,当这个小兵成为元帅,肯定也会是皇帝的心腹。 不过从一次大劫匪的战斗中,就看出未来的元帅是谁,这还是太扯蛋了,所以他本来只打算给个一级功勋,只是没想到能有个杀敌八人的变态,没忍住给了三级功勋。 士兵获得经验的方式有很多,最慢的是放军营训练,最快的当然是打仗。 比如打赢一场仗,全军都会有经验,某个小队在战斗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斩将夺旗先登陷阵,也会获得高额经验。 但最简单最直观的经验,还是杀敌,无论是亲自杀敌还是协助杀敌,都能获得经验。 这货一场仗就杀了八个,再加上战斗胜利之类的全军经验,估计放军营练两天就能升二级了,作为全军第一个军官,又是能砍八个的猛人,祝平炎认为值得一试,反正八倍的小兵工资也没多少。 - 这次的战利品比祝平炎预料的要多,他只想到土匪们从他这里抢走的少,没想过土匪们从其他地方也抢了很多。 他以前掏过很多土匪窝,一个个穷的叮当响,比村民的日子还困难,但那种流寇和这种盘踞一方的大土匪当然不一样,时节也不一样,自然不能同日而语。 这可是秋收时节,农民们一年的财富都集中在这时,对于这些能劫掠村庄的土匪,也是一年中最富有的时候,即便是五分之一,也足够给仲达交税了。 同样的收获,在山下眼中就截然不同了,他还以为至少会有两三倍,毕竟就算这群土匪只劫了祝乡,也有三百多户一年的收入,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 他唯恐仲达怪罪,在当众分赃之后,又暗中联系祝平炎,将所有收获悉数上交,即便如此,他还是得向仲达解释,说是匪首在劫掠祝乡之后,心中忐忑,在他训练祝乡民兵的时候逃走了,也带走了大量财物。 仲达虽然没有责罚他,但在扣除三百人的税款后,让祝平炎亲自领走了缴获的钱粮,称为赈灾。 很显然他察觉到山下可能私吞了部分缴获,不过这也属正常,犯不着处罚,点一下就够了。 三百三十六章 军衔 虽然对士兵进行了奖惩,但仅仅是这样肯定是不够的,真上了战场,该畏战的还是会畏战。 古代的将军们,其实只干两件事,其一是管好后勤,让士兵保持好的状态,其二就是严格训练,让士兵可以令行禁止,凡是可以让士兵奋勇杀敌的将军,必是一代名将。 项羽之所以打仗那么猛,就是因为他玩士气玩的最好,虽然后勤不太行,但是真要和他同等条件的正面干,古往今来没几个人能抗住他。 项羽出现在周朝灭亡之后,当然不会成为他的对手,但即便与同时期的名将相比,祝平炎也实在不算什么。 但他也有这些名将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华夏数千年的历史。 秦朝爵位二十等,杀敌便可封爵,而一旦当了逃兵,便几乎只有舍弃一切叛国而逃这一条路了。 之后的汉唐也都十分重视军功,“非军功不得封候,非候不得为卿”。 这让汉唐的军事实力都十分强大,灭亡于皇权衰弱导致的军阀内战,汉朝灭亡后是魏晋南北朝,唐朝灭亡后是五代十国。 也就是所谓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直到赵匡胤黄袍加身,这位将军篡位当了皇帝,自然也怕别的将军篡位,所以有宋一代,武将地位极低,然后喜提靖康之耻,皇帝北狩,衣冠南渡。 大宋对华夏的贡献十分巨大,它结束了合久必分的趋势,自宋朝以后的王朝交替,再也没有长久的乱世——一下子就让人干没了。 明朝的历史更加典型,前期还算重视武将,土木堡之变以后,文官势大,又开始重文轻武,明末天下大灾,兵卒常年没有军饷。 与明军相反的是后金军,同样是天下大灾,后金的生产力根本不够养活自己,要是没有中原的那些商人给他们卖粮,当场就死给你看。 后金只有一条活路,那就是南下劫掠。 这是一段让人迷茫的历史,偌大一个帝国,竟然打不过一个不满十万人的部落,但仔细想来,又好像没有任何问题。 一支饭都吃不饱的军队,要去和不打仗就会死的军队战斗,怎么可能有胜算呢。 一个腐败堕落的帝国,和一个重视军人的战争机器战斗,输了也很正常。 所以说,军队只有两件事,后勤和士气,但其实很多时候,这两件事是一件事。 对于中原王朝,没有后勤就没有士气,对于劫掠的边族,没有士气就没有后勤。 祝平炎不需要考虑他死之后继任者能不能维持王朝,他只需要尽快夺取天下,所以他统治的国家也必须化身战争机器。 除了系统自带的功勋机制外,他又效仿秦二十等爵位,填充以现代军衔,形成一套凭借军功升级的军衔体制。 由于现在军官稀缺,肯定是升上来一个军官就用一个,不能用军衔限制,所以他决定给军衔赋予别的价值。 目前祝乡没有贵族体系,除了祝平炎算是绝对的统治者,居民都是人人平等的,但从今以后就不是这样了。 祝平炎虽然套用了现代军衔的名称,但他本质上是想仿照秦汉制度,让从军变成最大的荣耀,相当于“军事科举”。 所以军衔对标的是爵位,爵位自然不平等。 将、校、尉、士、兵之后才是民,军衔和爵位一样,可以降级继承,士及以上军衔可免除徭役。 在阶级过于鲜明的国家,往往需要淡化阶级的存在,而在祝乡这样实际上还没出现阶级的地方,就得刻意强化阶级。 营地内的所有地方,一律依军衔排序,两个人去买菜,店家必须优先卖给军衔高的,军衔低的遇到军衔高的必须行礼,如果有多种军衔,只需要向军衔最高的行礼…… 除了这些形式上的尊重,还有利益上给予。 营地里有许多农民,但其实所有田地都属于祝平炎,想让谁当工人,就把他的田地全部取回,想要精耕细作,就将所有人的田地重新分配。 而现在他要将土地私有化,老兵可以分配10亩土地,下士30亩,中士40亩,上士50亩,这一阶层分配的土地不多,可以算是一种退休保障,一个平民干到上士,退休之后做乡村干部,基本上就可以养活一家了。 少尉80亩,中尉100亩,上尉120亩,大尉140亩,尉官已经属于富裕阶级,就算不从政,单吃田地也足以衣食无忧。 按秦律,士兵斩获一颗甲士的首级,就能赐公士(秦最低爵位),田一顷(四十多亩),宅一处和仆人一名。 祝平炎虽然实行精耕细作,但和公士对应的老兵也只有20亩地,看起来十分寒酸。 但实际上对于最底层的士兵而言,想要砍下这颗封爵的首级,难度非常大。 所谓士,就是古代最基层贵族,所以和士有关的,一般地位都不低,比如谋士、武士等等,所以在当时,并不是穿一副盔甲就能被称为甲士。 而且秦军的军功计算是要扣除己方伤亡的,五人一伍,若战死一人,其余人没有杀敌便会获罪,杀敌一人也只是功过相抵。 祝平炎这边就没有规定那么严格,而且达到了恐怖的100%披甲率,大部分情况下士兵都能伤而不死,再加上小白治疗,伤亡率远比正常情况下低。 也就是说大部分士兵都能成为老兵,要是奋勇杀敌,到士一级也不困难。 所以这些与其说是赏赐,不如说是保障,只要肯听令,肯杀敌,大部分人都能得到这样的赏赐。 目前而言,真正有意义的也就只有士官级别,短时间内不太可能出现尉级军官。 为了配合这种制度,他调整了税率,没有土地的普通农民需要缴纳40%的农业税,而有土地的军官,只需要缴纳20%。 除田地之外,各级军衔也有不同的俸禄,军衔的俸禄并不多,但和职位的俸禄是分开的,而且终生有效,毕竟对标的是爵位。 至于将校两级,最高赐田万亩,不过到这一级别,田地也不重要了。 对他们而言,更重要的是“非军功不得封候,非候不得为卿”的政策,没有军衔最多只能担任基层官员,不同等级的官需要对应不同的军衔。 虽然他现在也没什么官可以封,但姿态要摆出来,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当兵有前途。 这一系列政策出台,军队士气从六十暴增到了八十,而且全军的忠诚度都上涨了一截,没有六十以下的,平均值在七十左右。 与之相对应的,营地幸福指数狂跌,这次直接跌破及格线,带着居民忠诚度一起往下掉。 祝平炎赶紧又出了一个政策,在平民之下又划分了两个阶层,奴仆和奴隶。 奴仆和奴隶皆为奴籍,也就是说奴仆的子孙依然是奴仆,奴隶的子孙依然是奴隶,并且奴籍不得参与士农工商,只能依附于主家,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主家随意买卖。 而奴仆和奴隶的不同之处在于,奴仆还拥有人的权利,享受法律的保护,即使是主家也不得随意虐待奴仆,如果养不起奴仆,就必须卖掉,否则让奴仆饿肚子也是违法的。 若奴仆非正常死亡,就更加严重了,官府必须调查,杀死奴仆和杀死一个自由人同罪。 而奴隶则完全丧失人的权利,其社会地位等同于驴子,连牛马都不如——牛马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奴仆逃走或者犯错,是依照律法处理,但奴隶逃走或者犯错,则没有对应的律法,毕竟干活的驴子犯错了,该怎么处置当然是主家的自由,怎么可能会有相关律法呢。 本来奴籍政策对应的是军法处罚。 有赏自然有罚,军人的赏赐那么多,如果违背军纪,当然也得有处罚措施。 小的错误可以用扣除俸禄或者体罚来惩处,但是像之前遇到的那种临阵畏缩,不听军令,很可能导致全军溃败,若是只罚一点钱,真是一点约束力都没有。 所以祝平炎原本的打算是,如果下次再有这样的情况,直接踢出军队,罚为奴籍。 当兵的不敢上战场,那还当什么兵,滚回营地去当牛做马。 没想到政策出一半,居民忠诚度就快崩了,他只好提前把奴隶政策也出了。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明明居民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善,但是出现了奴仆和奴隶后,居民就不是最底层了,忽然就幸福了,虽然幸福指数还是很低,但好歹不再下跌,忠诚度也就稳住了。 由于之前没有规定,他也不好把两百多个军人全部罚为奴籍,所以便将俘虏来的两百多人变成了奴仆。 这两百多个俘虏的情绪倒还稳定,毕竟在被抓之后,也能猜到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虽然这个时代很少有祝平炎设定的那种悲惨奴隶,但奴仆的待遇也显然比他们预料的好。 虽然身份低贱,但总算能苟且偷生。 祝平炎也不在乎他们的情绪,因为他们不属于居民,营地里本来也就没有奴籍这种东西,他们不享受营地的加成,也不会影响营地的幸福指数。 只是这样就浪费了两百多人的劳动力。 众所周知,奴隶的劳动效率非常低,能偷懒绝不干活,连摸鱼八小时的咸鱼都不如,更不能和九九六们相比。 再加上奴籍没有营地的加成,这两百多奴仆的工作效率还不如几十个工人,非常浪费人力。 不过之前强行步入资本主义失败,已经让他意识到了,每个时代都有其适合的发展方式,在这个生产效率低下的年代,奴隶制就是养活最多人口的方法。 一切的根基就是粮食产量,如果粮食产量富足,人口的工作效率就非常重要,但如果粮食产量不够,要么通过战争降低人口,要么将一部分人口转化成低效率低消耗的奴隶。 三百三十七 禁军 祝平炎在刚建立营地时,由于还没建造军营,只有两种兵可以用,其一是民兵,其二就是禁军。 不过直到祝平炎制造军营,并且要打仗了,转化出一批士兵,他也只是转化普通士兵,没有转化禁军。 他曾经出于好奇转化过一个禁军,虽然禁军听起来逼格就不一样,而且不需要任何前置,但祝平炎还是把这个禁军赶回家种田了。 因为除了名字牛逼一点,禁军和普通士兵没有任何区别。 禁军确实不需要前置,但没造铜矿之前,禁军的武器就只有木棍,没造铁矿之前,禁军也没法用铁器。 那么请问,我没造军营和铜矿之前,禁军和民兵有什么区别? 我造了铁矿之后,普通士兵也可以使用铁器,禁军有什么战斗力加成,会更强吗? 答案是没有,使用相同武器,相同等级的情况下,禁军和普通士兵是一样的。 但是转化禁军的时长和花费都是普通士兵的十倍,工资是普通士兵的五倍。 只要脑子没坑,就不可能放弃便宜好用的普通士兵,去用除了名字帅气一无是处的禁军。 不过在发现转化的士兵也会逃走后,祝平炎猛然回想起禁军也是有加成的,虽然不是战斗力加成,但在真实世界里,也许比战斗力更重要:忠诚度加成。 忠诚度有很多作用,对于士兵来说,忠诚度是和士气相辅相成的东西。 不过硬要比较的话,忠诚度的作用可能比士气更大一些。 如果军队的士气低迷,但是忠诚度很高,战斗力可能会下降,但出于忠诚,他们还是有可能听从命令去冲锋陷阵。 但如果反过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某一个士兵的忠诚度低没什么,因为这个士兵会因为惧怕而不敢反抗,若是很多士兵的忠诚度都很低,尽管士气很高,还是会出现无视命令的情况。 若是全军的忠诚度都很低,那士气高低根本没影响,别说冲锋了,很可能直接转头帮着敌人干你。 所以现在来看,禁军的忠诚度加成真的逆天。 不过即便如此,禁军也还是无法替代普通士兵,高昂的训练费用和工资暂且不提,就这转化时间也做不了主力。 十天十个,想要练三百个禁军,需要三百天,将近一年。 而且普通士兵是在军营训练,如果想暴兵,可以多建几个军营,但禁军是在主殿里训练的,主殿只有一个,所以禁军的产生速度无法增加。 他最多在这里待十年,也就是最多只能有3600个禁军,就算征战四方的时候一个禁军不死,这数量也撑不起一场战役。 不过这不代表禁军没有用,普通士兵是主力,但精锐也同样重要,就像曹操有百万大军,五千虎豹骑也同样重要。 而且禁军还有一个作用:督战队。 作为一支高忠诚度的军队,在士气低迷,普通士兵溃逃的时候,禁军依然能听从指挥,是督战队的最佳人选。 士兵绝不能怕死,但怕死是人的天性。 哪怕冲锋就能出人头地,逃跑要世代为奴,也只能让大部分人敢于死战,总有些胆小的,一上战场就什么都忘了,以后的荣耀与耻辱都不重要,现在活命才最重要。 这种人并不多,如果战事顺利,一两个怕死退缩的人并不影响大局,打赢了再慢慢处置也不迟。 但如果战事不利,若是有一两个逃跑的,便很可能引起连锁反应,人是群居动物,在打仗的时候,很多人其实都紧张的无法思考,只会盲目跟从。 督战队就是用来解决这些人。 如果有人临阵脱逃,督战队就会立刻斩杀逃兵,稳定军心。 但其实只要有督战队,逃兵就会大大减少。 道理很简单,逃跑是因为怕死,但现在参战只是和队友一起面对敌军,而逃跑则需要独自面对督战队,相比较而言,参战活命的概率反而更大。 况且冲锋一旦获胜,全军都有奖励,就算一个人都没杀也有好处,万一失败,也能和队友一起撤退,大概率能活下来,即使不幸阵亡,家人也有抚恤金和追封奖励。 若是逃跑,便要单挑督战队,几乎没有什么存活的可能。 哪位仁兄要是能单挑督战队,干嘛要逃跑,回去开无双不好吗。 即便是有大规模的逃兵,这些逃兵也是各自为战,成建制的不叫逃兵,那叫叛军。 督战队可能会忙不过来,但不存在打不过的情况,所以禁军的战斗力已经足够了。 - 在剿匪之前,营地的人口就已经达到一千户,而一千户是建城的最低标准,当时祝平炎忙着布置军务,也就没管建城的事。 之后又打了一场乱糟糟的仗,他想调整策略来提高士兵的士气,却导致营地忠诚大跌,又急忙去挽救,等忙好这一切,已经是十天后了。 第一批禁卫军新鲜出炉,新的居民也到达营地。 这时候祝平炎才忽然发现,营地有三百户无业人口,这些人由于没有工作,已经穷的快要吃土,忠诚度低得可怕,再不管就要叛逃了。 他赶紧安排这三百户就业,起码得保证每户都有收入,但无论是农业还是工业,人口都已经饱和,总不能让这三百入伍吧。 祝乡一共就一千多户,养六百兵丁,这经济得崩盘。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一千户可以建城,赶紧着手建城的事,想用基建提高就业率。 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建城之后不需要建设什么东西,系统赠送一道简易的城墙,由夯土堆砌,高约三米,墙头可供两人行走。 这道墙的范围可以随意设置,祝平炎如果高兴,绕地球一周也可以,不过那当然没有什么意义。 他最初想的是城方十里,为以后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但在地图上比划了一下,十里方圆实在有点太大了,他所在的虽然是荒地,但毕竟距离向城只有二十里。 到时候仲达一脸懵逼的看着向城旁边又多了一个城,派人一调查,祝乡竟然有一千户,还建城了,这是什么鬼? 为了不太过惹眼,他选择先建造一个方五里的小城,城外一里设置岗哨,驱逐靠近的陌生人,如果是无法驱逐的贵族,则传讯主殿,让霜儿启动幻阵,掩盖祝乡实际情况。 由于霜儿不可能全天二十四小时启动幻阵,所以祝平炎将市场设置为只对内开放,不再有外来商队进入,这个偏僻的地方几乎也就没人来了。 营地的大部分收入都是工业产品,所以商业活动不能暂停,祝平炎只能自己组建三支商队,一支游走于附近村庄,出售工具和渔获,换取粮食布匹,一支带着大部分货物进入向城售卖。 最后则是一队商船,沿沂水而上,进入支流再汇入沐河,最后逆流而上到达莒父,在这里待上十天半个月,将货物售卖一空后,带着钱财和原料返回营地。 虽然是走水路,但路线曲折,而且大部分时候都在逆流,运输成本还是很高,不提高物价的情况下,去都城的利润很低,反而没有在向城赚得多。 三支商队虽然要占用一部分人口,但利润反而更高了,毕竟没有了中间商。 不过他现在也不缺人口,所以直接调了六十户去经商。 这些其实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建城之后可以在城外设置村庄,他终于能解决人口过于密集的问题。 他当即将多余的两百多户转化成工人,在城外建设村庄,开垦荒地。 在人口集中的时候,由于交通限制,他无法开垦远处的土地,但是现在可以建设村庄,他就能通过村庄将领地无限向外辐射。 当然,说是无限,但实际上到三十里外就无法扩张了。 虽说古代地广人稀,他又选了块荒地,但好歹是向城附近,不至于向外三十里都不见人烟。 他开垦的土地已经和附近的村子接壤,再想扩张,就只能花钱买地了。 不过短时间耕地倒也足够,还不需要买地。 营地是背着向城以半圆向外扩散,虽然只是多扩张了十几里,实际面积却增长四五倍,更关键的是,越过营地周围十几里的贫瘠土地,外围都是富饶的平原。 所以实际耕地面积增长了十多倍。 莒国处于华北平原,大部分土地都适宜耕种,但他最初选择是偏僻之处,土地贫瘠而且难以开垦,可用耕地面积不到四成,向外开垦十余里才出三万亩良莠不齐的耕地。 就这十里地,还是因为他把妖怪打死才能开荒,营地刚建立时,十里外正是妖物横行的地方。 营地当初建立在一片原始森林边上,对于现代人来说,原始森林只有十里左右,而且还在城市边上,实在是很不可思议。 但其实原本向城周围都是原始森林,只不过被人类砍伐开垦成了耕地,只留下这么一小片不太适合农耕的。 营地发展之初,就是在这片森林里到处找地方开垦田地,现在营地的田已经开到三十里外,越过森林进入到平原地带,这里的所有土地几乎都可以耕种,而且大部分都是好地,这才导致耕地面积暴涨。 耕地便是粮食,粮食就是人口,所以在拥有大量土地的情况下,他终于要开始爆人口了。 三百三十八章 掠夺人口 为了最快扩大人口,祝平炎不惜财政赤字,将六百农户全部转化成了工人,派到乡下建设农村。 不过他犹豫再三,还是没将士兵转化成工人,人口问题解决后,训练士兵也是必须要做的事。 虽然相比于土着,他拥有一定程度的优势,但也需要先制造士兵,再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才能让新兵成为老兵。 真到了打仗的时候,不说三级的精锐,他手里起码得有一支老兵部队才能撑住,新兵太不靠谱了。 这三百人已经打了一场胜仗,并且在军营中训练了一段时间,如果把他们转成工人在转回来,不仅浪费钱,还耽误了升级老兵的进程。 现在一共有九百户工人参与建筑,九百男工九百女工,还有两千多童工,这么多人也足够了。 轰轰烈烈造了许多村庄,但是在第十天却只来了几个居民,而且这些居民都留在城内,没有一个去乡下的空房间。 焦急的等了一整天,一直到第二天日出,他才不得不相信,村庄里的居民是不会刷新的。 居民不会自动刷新,也就代表他要去找流民填充这些村庄,可除非天下大灾,他上哪找这么多流民。 当然,营地内的居民也会自我增长,而且增长速度比正常情况快得多,以十六岁为成年标准,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在营地里生活两年半左右就能成年,之后就会恢复正常的时间流速。 刷新的居民一般是一对夫妻带2-3个孩子,营地一千多户,就是三千多个孩子,平均计算的话,每个月都会有一百多个孩子成年。 不过实际情况当然会比计算结果复杂一点,刚刷新的居民儿童一般是4-11岁之间,只有很少一部分超过11岁,但最高也不会超过十三岁。 如今领地里11岁以上的儿童不超过一百个,起码在未来半年内,自然增长是指望不上的,还得去找流民。 这时候祝同学忽然灵光一闪,又想玩骚操作了:村庄只能招募流民,而现在又没有流民给他招募,那自己制造流民不就行了? 于是他把一户人踢出了营地,让这家变成了流民,然后将他们招募到村庄。 他本来其实是想把九百户都踢出去的,不过鉴于之前所有骚操作都没有好下场,他为了不扯蛋,决定把步子迈小一点。 事实证明,谨慎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家子被踢出营地,虽然祝平炎没有侵吞他们的财产,允许他们带走私产,但是好感度依然大跌。 由于好感度是负数,此时祝平炎再想招募他们,必须给足好处才行,最终以免税三个月为代价,将这户人安置在了村庄里。 当然,如果仅仅是免税三个月,这么干倒也不是不可以,但由于无缘无故驱逐居民,所有居民的忠诚度都下跌了,城市治安下降,他也多了一点残暴值。 别说踢九百人,只要他敢踢一百人,居民就该暴动了。 既然武的不行,那就来文的,他颁布了一条政令,只要肯搬去农村,可以免税三个月。 这总算有点用,如今农业税可是高达40%,免税三个月的诱惑还是很大的,陆陆续续有一百多户搬去了农村。 但这显然不够,不快点把这些土地占了,万一周围的村子发现作乱的妖怪已经被除掉,这些好地很快就没了。 所以最起码他要把外围的村庄填满,先把这些地圈起来,然后才有时间慢慢发展。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忽然看见了蹲在街边吃饭的奴仆。 之前劳动力饱和,而且人口可以自动刷新,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俘虏,直接就把俘虏定成了奴籍。 现在再想反悔也已经来不及,对于统治者来说,朝令夕改可是大忌。 不过这里面有政策漏洞可以钻。 他前一段时间布置了许多政策,但这些政策只有一个核心:军事大于一切。 他在营地内制造阶级,就是想让从军成为一条跨越阶级的道路,任何人都可以顺着这条路往上爬。 这条路的最底层可不是平民,而是被剥夺人权的奴隶。 哪怕是奴隶,只要能参军杀敌,也能向上爬,目前营地里还没有奴隶,只有奴仆,奴仆再向上便是平民,所以只要这些奴仆愿意参军立功,便能摆脱奴籍。 不过这些奴仆在系统的定义中只是流民,被营地居民非法拘禁后强迫劳动。 所以祝平炎无法将这些奴仆转化成士兵,只能招募,就像是招募居民一样直接将流民招募为军人。 但这也没啥影响,这些奴仆以前可都是土匪,听说只要去打其他土匪就能成为营地的正式居民,一个个都积极踊跃的不像话,再加上他有仁德这个技能的招募加成,比转化士兵还快,一天之内就将军队扩充到了五百多人。 虽然这些招募来的士兵连一级都没有,是零级,但只要能用铁器,影响就不大。 - 祝平炎去城里接了任务,然后五百多人便连夜出发,去往附近另一个土匪窝。 之所以要连夜出发,是因为这次和上次不同,他是私自带兵,虽说是在野外行军,万一被村民看到也不好。 当然,如果能晚上到达土匪窝,偷袭一波也不错,不过夜路难走,他们到达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想偷袭得再等一天。 祝平炎一共就带了两天的干粮,而且这伙土匪是在森林里安营扎寨,只有一百多人,他们有五百大军,实在没有什么必要搞偷袭,便堂堂正正的压过去。 之前的那次剿匪,山贼们其实想过会被攻击,所以很警惕,小白带着士兵刚靠近就挨了一通乱箭。 但这次明显不同,站岗的土匪发现他们之后非常惊慌,大呼小叫的报信,可这斥候都被季姜一箭射下来了,里面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直到士兵们冲过去,里面才有一群衣衫不整的人,拿着各色武器涌出来,但刚出门就挨了一通箭雨。 这些土匪当然没有什么盔甲,突然遭遇箭雨,瞬间折损过半,赶紧退了回去。 但这些土匪修建的防御工事非常简陋,熊大轻易拍碎了木门,装备整齐的士兵与这些土匪直接对峙。 三百三十九章 骑兵与战车 祝平炎花了很大精力提高军队士气,但上一场战斗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不仅仅是士气不足。 士兵在转化时分为步兵、车兵、骑兵和后勤兵。 在不需要远征的情况下,后勤兵当然是不需要的,所以选择范围只是三类战兵。 车兵无论训练时间、训练周期、训练花费、维护成本都是最高的,三个月只能出一百乘,虽然出兵速度比禁军快,但最短三个月出兵,周期比禁军长多了。 不过若是时间充足,可以等上这一百战车成型,当前的战斗力应该是所有兵种里面最强大的。 因为车兵是这个时代的战争主力,这个时期经常用千乘之国、百乘之国来形容诸侯国的实力,要形容周天子的威严,也是用“万乘之尊”。 当然,不是说一百辆车就能称之为百乘,一乘可不仅仅是一辆车,而是一个步车协同方阵。 初期是一车加甲士10人,普通士兵30人,后期扩大到了甲士三人,步卒72人,如果算上25人的后勤,一乘百人。 值得注意的是甲士这个称谓。 甲士,最初指穿盔甲的士,其实就是武士,或者骑士,说的是最基层贵族,在西周时期,也只有这些人能穿盔甲。 所以在春秋初期,生产力落后,一个大国往往也只有数百战车,很多士都没办法上战车,才会出现一车配备十个步行甲士。 而到了春秋后期,生产力发展,战车数量几乎翻了十倍,此时一乘便只是战车配步卒,没有甲士步行,因为甲士都在车上,而车下步卒也并不是全都无甲,只不过他们不是士。 随着生产力发展,时间越往后推,穿盔甲的士兵肯定越多,不可能在春秋初期一乘四十人,有十个能穿盔甲,反而到了春秋后期,一乘75人,竟然只有车上三人能穿盔甲。 毕竟整个春秋战国,就是步兵逐渐发展,最终成为战场主力的过程。 - 一乘的编制有七十五战兵,但其中72人都是配合战车的步卒,仅有三人算作车兵,分别是左、右、御,左持弓弩,右持枪戈,御驾其车。 车兵是三个月出三百人,一百乘,剩余的72步卒和25后勤不包含其中,需要另行招募。 当时称呼大的诸侯国为千乘之国,小诸侯国为百乘之国,莒国便属于小诸侯国,虽然算是小诸侯国中实力比较强的,全国兵力加一起也不到四百乘。 向男这样的大贵族,手里也仅有战车百乘,可想而知祝平炎这百乘战车掏出来是个什么水平。 当然,千乘之国、百乘之国,是春秋初期的说法,现在各国的具体实力不太好以此衡量。 周朝横跨青铜与铁器时代,周初与周末的情况天差地别,就像同样跨时代的清朝,虽然清朝是被跨时代的揍,但情况大体类似。 春秋初期,大诸侯国往往也只有几百辆战车,所以千乘之国是用夸张的方式形容一个国家非常强大。 如果以这个标准,莒国都已经可以去试着称霸了。 但到了春秋后期,千乘之国就是实指了,一些大国拥有数千辆战车,时间再往后走,战国七雄都是万乘之国,这时候但凡能幸存下来的小国,至少也得是个千乘之国。 不过战国时期也不再以战车衡量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了。 而这个混杂了整个周朝的时代,各国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就不好说了。 - 西周的时候打仗还很讲礼貌,打仗之前先发战书,双方约定好时间地点,列阵对峙,然后干一架。 这时候可不讲究什么天时地利,是在双方最方便的时间地点,也就是秋收之后在平原地区战斗,若是敌国有天灾,还得等下一年再打,更别说什么闪电战了。 平原上战斗,当然是战车最强,所以战车便可以代表实力。 这像是战争吗?恐怕更像是游戏。 这时候的战争本质上就是军事竞赛,或者也可以说是贵族的战争游戏,大家想的不是搞死对方,而是这一战之后,在谈判中获得好处。 周王室衰弱后的春秋时代,情况发生了一点变化,战争烈度更高,大国不断吞并小国,但大国之间还很克制,一般都是野战打一波比比拳头。 春秋应该和和外国最像的一个时期了,分封制,王室联姻…… 这个时期统计战损的方式也和国外相同,只统计贵族,不统计平民,往往都是斩敌多少甲士,缴获多少战车,斩几千人已经算多的了。 如果对比春秋与战国的史料,就会发现一个神奇的现象,春秋时期,大家还在几千几万的干,到了战国,忽然就几十万人对战。 这其中当然有铁器的影响,但最主要的,还是战争模式发生了改变。 有人戏称,本来大家都是很讲道理的,结果有个孙子写了本孙子兵法,说什么兵不厌诈,大家就开始勾心斗角了。 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孙子兵法的出现也只是顺应时代,归根结底,还是生产力的改变导致社会结构变化。 在春秋时期,分封制根本无法支持一个统一帝国的产生,所以各个大国兼并周围的小国,大国之间多是展示实力的野战,几乎没有兼并战争。 而到了战国,小国都被灭的差不多了,各个大国直接接壤,再加上生产方式的进步,郡县制的推行,都在隐隐指向大一统,才有了更加惨烈的大国兼并战。 举个例子,一个平原上生活着十几个家族,每个家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田地,家族之间的关系错综发展,拐弯抹角都是亲戚,但也免不了互相矛盾摩擦。 于是这些家族便以打架的方式解决矛盾,但打架的目的是为了争夺一只鸡,一块田地,一件农具,不是为了把对方弄死。 虽然当地名叫周天子的村长已经垂垂老矣,根本管不了这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但也没有人打算到处杀人。 不是因为什么贵族品德,只是因为没有好处。 齐家和楚家打架,齐家家长大费周章的攻入楚家的院子,冒着巨大的风险最终把楚家的家长杀了。 但他能怎么办呢,把楚家的田全部抢过来自己种?那不得活活累死,所以也只能从楚家找一个听话的后代,扶持他做楚家家长,但这个孩子也只是暂时听话,以后还是会攻击他,而且打的更狠。 齐家家长做这一切根本就没有意义,那不如双方打一架,打赢了之后你给我点钱,以后也不要惹我,省心省事还安全。 直到有一天,村里有人发明了新农具,农耕进入了新时代,一个人能耕种的土地增加,而且随着人口增加,各家都发现,自己的地好像不太够了。 这一天叫战国。 与春秋初期的比赛式战争不同,战国动辄就是灭国之战,你一万甲士,我只有五千,那我就征集十万平民,看看你五千甲士能不能打赢十万人。 双方互相加码,最后就成了几十万人的混战。 长平之战打了三年,最终赵国将领赵括带四十万人投降,但秦军将领白起却坑杀了这四十万降卒,无论是战争规模、战争时间、战争方式,都与春秋时期完全不同。 这时候的战争才是后世所熟悉的样子,一切都为了赢。 当双方都开始不讲武德,战车太过笨重的劣势就凸显出来,既然你有战车万乘,而我没有,那我为什么还要在平原和你打,我去山地,我去守城,我在地上挖坑,多的是办法让战车跑不起来。 即便是现代,有充气轮胎,有避震装置,还有引擎提供的大马力,轮式战车都有许多限制,何况是古代? 所以战国后期,战车已经没那么重要,到秦汉时期开始出现适应性更强的骑兵,之后随着高桥马鞍和硬质马镫出现,骑兵战斗力突飞猛进,更没战车什么事了。 这也是祝平炎不打算制造车兵的原因。 虽然现阶段车兵是最强的战兵,但是随着营地科技树攀升,特别是马镫被发明以后,这玩意是注定要被淘汰的,不值得花费这么大代价制造。 至于马镫,这又是一个祝平炎可以直接跨越的科技,他完全可以画个图纸提前把马镫造出来,这对祝平炎真的是很难得的机会,因为很少会有马镫这种极其简单又跨时代的东西。 骑兵最初只是一种高配步兵,根本没有战马这种东西,马匹只是赶路工具,之后虽然有马上作战,但也只是骑射和利用自身力量挥砍,马匹的冲击力并不能有效转化成杀伤力。 再之后便出现了高桥马鞍,马鞍前后上翘,将士兵固定在中间,此时士兵在马上也有了借力,骑兵拥有了和之前战车一样的意义。 等到南北朝时期出现了硬质马镫,骑兵和马融为一体,一同成为了冷兵器时代的最强兵种,也是这时候出现大量具装骑兵,四米的马槊登上战场,战车彻底消失。 骑兵几乎贯穿整个铁器时代,甚至在火器出现以后随之出现火枪骑兵。只要没升到三级宫殿,骑兵都是值得培养的,而三级宫殿明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所以祝平炎本打算培养骑兵。 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骑兵训练周期和训练速度都是步兵的三倍,一个月一百兵,训练费用也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虽然需要大量马匹,但是用些驮马暂时凑数也不是不行。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法点亮科技树,他现在的科技只能造最基础的骑马步兵。 马镫很简单,他自己就能吩咐工匠做出来,但问题是骑兵的科技树里,高桥马鞍是在马镫前面的,而他甚至不知道高桥马鞍是个什么东西。 就像他教会了工匠练钢,但炼铁的科技树也没有直接飞到炼钢上去,只是因为炼钢的经验比炼铁多,所以升级速度更快而已。 同样的道理,他教会工匠制造马镫,但是骑兵科技树并没有变化,不过是生产马镫获得的经验更高而已。 如果是炼钢这样的生产科技树,不管科技到没到,只要能炼出来,造出来的铠甲也同样坚固。 兵种科技树不一样,他固然可以直接制造马镫给骑兵使用,即使没有高桥马鞍,也可以在马上作战。 但问题是科技树没点到,兵营里出来的都是骑马步兵,他又不会训练骑兵,整个莒国也没人会训练配备马镫的骑兵,有马镫也没太大作用。 骑马步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战斗力方面和步兵没有太大差别,那他还不如直接训练周期短、暴兵快、费用低的步兵。 三百四十章 混合兵种 军营里可制造的兵种分为车兵、骑兵、步兵三类,但其实每一种都有更细致的划分,只不过这些划分都体现在装备上。 比如骑兵,出军营之后只是骑兵,你给他人马具甲,那就是重骑兵,你给他弓,那就是骑射。 只有车兵是例外,左右能灵活转变,御的功能很难取代,所以直接打包好,三个配套出厂。 所以祝平炎虽然只造了步兵,但是合理分配装备,并不影响兵种配合。 只不过祝平炎带着雷霆会打打杀杀惯了,下意识就只考虑了近战,并且被装备优势带来的空前自信影响,直接就把三百戟兵派上了战场。 至于小白那个纸上谈兵的家伙,他满脑子都是车兵,在他看来,没战车那就是垃圾,什么轻步兵重步兵,就是垃圾分类而已,他不屑于关注。 犯过一次的错当然不可能再犯,他立刻着手搭配兵种,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其实没有什么好搭配的。 - 战国以及之后的秦汉,士兵的主战兵器都是戟,不过并不是影视剧中常见的月牙戟,更不是双月牙的方天画戟。 方天画戟出现的时候,戟已经沦为仪仗兵器了,所以为了美观可以牺牲一切,不仅更重,造价也高昂。 实战用戟是戈与枪的合体,所有人都很熟悉枪,但也许有些人没听说过戈。 戈是一种7字型的长杆武器,有点类似于将杆加长,将刃拉直的镰刀,所以有一种说法,戈就是从镰刀演化而来,被认为是一种落后的武器,最终被枪淘汰。 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在很久远以前,在没进入石器时代的时候,枪的前身木矛就已经成为了人类的武器,石器时代后有石矛,青铜时代有铜矛。 所以说人类挥舞着镰刀当武器,最终演化成戈是不合理的,戈是一种专职武器,即便在有枪矛的时候,也依然是主战兵器。 主流观点认为,戈的盛行是因为车战,这当然有其依据。 车战的主要攻击方式是两车交错,如果使用矛攻击,由于攻击角度非常小,而车速快且颠簸,很容易失误。 与之相比,戈的容错率要大得多,攻击范围是一个扇形,命中几率更高。 除此之外,戈在车战中还有很多便利,就不一一叙述。 但实际上即便在车战中,戈也并没有取代矛,五米多长的夷矛依然是车战五兵之一。 这也是枪矛真正优于其他武器的地方,在两米领域有很多武器能取代枪,但随着长度增加到四五米,枪逐渐成了唯一的选择。 而且就算没有车战,步战中戈依然是主流武器。 枕戈待旦的不会是车兵,临阵倒戈的也应当是步兵。 如果研究戈就会发现,戈一共有三种长度,除了两米多长的车战戈,还有更短的步战戈。 化干戈为玉帛,干是盾,此处的戈便是配盾牌的单手戈,一般80-90厘米,而步战中另一种不配盾的长戈,也就在一米五左右。 而步战的酋矛大约是四米。 - 由此大概也就能得出结论,虽然戈和枪都是长杆武器,但其实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后世戈也并不是被枪淘汰,而是随着生产力发展,短戈被刀、剑、锤淘汰,双手戈被陌刀、偃月刀、大斧淘汰。 维京人十分崇尚剑,但在实际战争中,却大规模装备斧类武器,有短斧有长斧,与戈的情况神似。 戈在步战中主要杀伤方式是啄,这与镰刀完全不同,反而更像斧。 与斧相比,戈更轻更灵活,或许可以这么说,戈是一种穿刺的斧,是在生产力低下时,将斧、锤等长柄武器在保持杀伤力的情况极力简化而来。 毕竟铜比铁稀少得多,而且铜不利于劈砍,就像没有铜刀只有铜剑,铜戈比铜斧的表现更好。 戟是戈与枪的合体,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戈增加穿刺功能的进阶版。 无论是短柄的刀剑还是长柄的偃月刀,只要是劈砍武器,握柄截面一般都是椭圆的,武器不容易打转,就算打转了,凭借手感就能找到刀刃朝向。 而枪这类直刺武器则不需要考虑这么多,使用的是圆杆。 戟柄用的就是扁杆,和戈相同,说是枪戈合体,但其实就是戈上装了个可以刺的头而已。 戟是一种非常全能的武器,长度和戈一样在不同场景有不同的变化,攻击方式多样化,兼具了戈的勾、啄,也拥有枪的刺击能力,不仅步兵可以用,车兵和骑兵也同样可以用。 两米多的长戟可以替代短枪,而更短的手戟则可以替代短戈,与戈矛相比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造价更贵。 所以随着铁器发展,在战国乃至秦汉,戟逐渐取代戈成为主战武器,不过戟和戈功能的高度重合,戈也不算被淘汰,而更像是被改良。 再之后随着生产力发展,更贵的刀剑取代了单手短戟,同样更贵的陌刀取代了双手戟,而要往更长发展,枪的地位又无可撼动,最终成为仪仗兵器。 祝平炎的这批戟兵用的就是两米长的双手戟,不算太长,依然可以挥舞近战,但也不算太短,不利于贴身战。 所以他原本的想法是给所有戟兵都配单手短戈,一百戟兵持盾,两百戟兵持远程武器。 但后来他发现,由于戈和戟都不算太重,一个士兵完全可以同时携带所有武器,才三百人而已,没必要区分兵种,大家都是多功能特种兵就行。 最后这三百人就成了全身铁甲,手持铁戟,腰挂短戈,背负一弩一小盾,挂三十弩箭的仿制魏武卒。 之所以装备弩而不是弓,是因为只要把士兵关军营里,五天就能训练一百弩手,而训练一百弓手要一个月。 也就是说他用半个月就能让三百戟兵成为弩兵,但要花三个月才能让他们成为弓兵,虽然弓兵比弩兵的射速更快,也比弩兵灵活,但他可没有三个月的时间。 与之相比,造弓和造弩的差距却没有这么大。 如果一点都不懂弓的人,可能以为弓和弹弓一样,是靠弓弦的弹力发射,但其实弓的发力靠弓臂,毕竟一根细细的弦能有多大弹力。 不是说弓弦不重要,只是对弓来说,弓臂可以有更多文章,所以不同的弓往往以弓臂为区分。 按弓臂的材质,弓分为单体弓和复合弓,单体弓指的是弓臂由一种材料制作,复合弓则用多种材料制作。 最早的弓很可能就是单体竹弓,竹子的弹性效能好,天然就能让人想到适合做弓,东周时期的弓,竹木各占一半,但是竹子的上限太低,随着制弓技艺的发展,竹弓越来越少。 春秋时期制弓首推桑、拓,竹为次等,不过当时竹弓占比依然很大,因为竹弓便宜,竹子比树木长得快,而且很少有暗伤疤痕,砍伐一颗好竹,大部分材料都能做弓,但砍掉一颗树,往往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做弓。 很明显,单体弓虽然也有其制作工艺,但更大的差异还是在材料上,选用劣等材料做的弓,就像是那些山贼的弓,很便宜,连山贼都能大规模装备,虽然杀伤力小,但对他们来说也已经够用了。 而选用上等材料精细制作的长弓,威力很强,制作速度也快,并不比复合弓逊色。 最典型的复合弓是角弓,由木、角、筋等多种材料胶合缠丝制作,制作工艺复杂,制作时间长,品质由制作工艺决定,贵族使用的角弓需要数年才能完成,是当时最好的弓。 相比于木弓,角弓的能效更高,所以木弓只能是长弓,而角弓可以是短弓,故步兵用木弓,而骑兵常用角弓。 角弓的技艺在青铜时期就已经有了,所以祝平炎可以同时制造角弓和木弓,只不过角弓制造成本很高,制作周期也长,甚至比训练弓箭手还长,暂时是用不到了。 弓弩相近,弩臂也也分为单木和复合两种,如果是复合弩臂,制作周期也很长,但若是单木弩,弩身的制作并不复杂。 弩的主要难点在扳机处,以最出名的秦弩为例,机匣内的构造非常精细复杂,虽然铜比铁更贵,但铜比铁更容易加工,所以秦弩的机械结构依然用铜制作。 制作这样的弩需要高超的金属加工技术,这对金属科技树已经快把钢点出来的祝平炎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他也有足量的铜储备。 所以他干脆批量制造了一批弩,期间把三百人全部训练成弩兵,两百奴兵最终要变成农民投入生产,所以给了一副戈盾保命。 弩分为两种,一种是擎张弩,一种是蹶张弩,擎张弩拉力较小,用手臂就能拉开,故也称轻弩,蹶张弩则需要躺在地上以腰力拉开,力量更大,但射速也更慢。 祝平炎现在只能制造擎张弩,有效射程只有一百米,但是相比于土匪们用的简易自制弓,祝平炎制造的最初级战国弩也拥有射程优势,虽然弩的射速不如弓,但他还拥有人数优势。 所以在远程交火中,这些土匪连弓箭都没机会放,刚出门就被打懵了,之后熊大拍碎木门,双方便面对面了。 祝平炎的主力部队用的是两米长的戟,这是双手武器,无法配合盾使用,所以他让士兵装备小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弓箭,现在短兵相接,戟兵们纷纷弃盾持戟,三百铁戟指向土匪。 被弩箭杀伤过半的土匪们见这架势,连逃的勇气都没有了,直接投降。 这一战之后两百奴兵全部解散成平民,宣称以战功脱奴籍,派遣到最外围的村庄。 这一战俘虏的一百多人,加上营地里剩余的一百多人,又组成两百奴兵,继续进攻下一个匪巢。 即便装备铁器和铁甲,在和土匪的近战中总也避免不了伤亡,但在装备了三百张弩之后,剿匪几乎不再有减员,最多会有一些人受伤,小白当即就给治好了。 远程武器打无甲的土匪是真的好用,这些土匪的弓箭欺负农民还行,和军弩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又连剿了两个土匪窝之后,营地人口扩充到两千,虽然新增户数都是些单身的光杆司令,但总也把最外围的田都种上了。 同时祝平炎也向仲达报喜,称祝乡发展良好,人丁兴旺,并且他的异能可使农作物一年两熟,如果把附近三十里的荒地交给他,半年后能上缴一千户的税收。 营地建城的事可以让霜儿用幻术隐藏,但附近的村子可没法藏,特别是与其他村庄交接的部分。 虽说古代信息流通缓慢,但保不齐什么时候仲达就听到了消息,所以干脆直接报上来,再许以重利。 仲达听说祝平炎竟然能一年交两次税,而且是一千人的税收,自然非常高兴,很轻易就把土地划给了祝平炎,同时向山下询问营地的情况。 山下按照祝平炎的吩咐,称祝乡确实可在冬季种植庄稼,而且教化了匪徒,现在已有六百户,仲达又问了一些问题,山下也都按照祝乡一切正常的思路一一回答。 仲达也就不再多问,放任祝乡发展。 三百四十一章 出兵 虽然祝乡六百人靠着一块荒地就缴纳了两千人的税收,但是仲达对祝乡一点都不在乎,他只在乎祝平炎。 这种在凡人眼中匪夷所思的事,在天骄眼中却很正常,凡人会觉得这个祝乡大有问题,仲达却只在乎祝平炎是否忠诚,在他眼里,祝平炎就是祝乡。 所以他第二天就把祝平炎叫到城中,和他饮酒作乐,联络感情,期间还不停画大饼,说未来会如何如何。 祝平炎见他说的这么慷慨激昂,好像已经把自己当做心腹,不由开始期待,能不能捞两件法器回去,但直到最后,仲达也只是赏赐了一件精巧但毫无作用的金器。 这东西虽然小巧,但做功精良,卖了应该能换点钱,考虑到卖了上级送的东西不合适,祝平炎这样的实用主义者,回去就把它丢盒子里不见天日了。 不过目的算是达到了,只要仲达不起疑心,让他安稳发育半年,半年之后所谓的一千人税收,仲达也未必有能力收到手里。 日后的事不谈,他现在必须要解决营地的经济问题,军费超支了。 - 如今他有两千户人口,营地加成和高昂的农业税,让他的实际收入超过万户侯,养三百全职军人完全没有问题。 士兵的装备虽然精良,但他自己有铁矿,附近有原始森林,木材也不缺,除了一些边角料,唯一需要从外面买的昂贵材料就是漆,但他根本没上漆。 所以三百套装备,甚至六百套装备对他都不算是太大的负担。 问题是他制造了三千套装备。 二级宫殿的主要功能就是技能树,无论是为了自身强大,还是尽快升三级宫殿,他都需要尽可能多的提升技能树。 生产相关的技能树当然很重要,但周围的市场就这么大,他的工业已经饱和了,提升效率的意义不大,粮食倒是不嫌多,但他又不需要提升农具的技能树。 如今他打通了山下的关系,又搞定仲达,已经开始让部分农民使用铁质农具,农具的技能树等级很低,但他对农具很熟悉,根本不需要技能树,直接跳到最高级。 之后他甚至还试着生产蒸汽机,看看能不能跳时代,不过金属制造工艺不够,就算他知道大概原理,也造不出蒸汽机。 而和农具不同,他对古代兵器和古代铠甲一无所知,想要生产更先进的武器和铠甲来提高战斗力,必须老老实实去升级技能树。 所以他的前路很明显,那就是拼命制造军械,提升军械制造的技能树,用这些技能树去升三级宫殿。 于是他造了三千副盔甲,一万把兵器,马镫也造了很多,不过马镫大半都被他卖出去了,不仅没亏,还算创收。 这些当然是有回报的,他已经可以制造汉朝的铁戟与两档铠,也终于点出了高桥马鞍,可以训练真正具备强大战斗力的骑兵。 虽然训练骑兵的时候可以把普通的马一并训练成战马,但买马还是太贵了,他最终只出了一百骑兵。 他不敢带着军队在莒国内乱转,灭掉附近的贼寇之后,就把所有士兵塞军营里升级,这一百骑兵刚出来,也被他带着弓一起塞回了军营,转职弓骑兵去了。 而就在这时候,莒国与吴国开战了,莒子征兆国内封臣参战。 - 封建制度和国人熟知的大一统皇权不一样,相比于皇权,封建君主的权利很小,君主不能直接插手封臣领地内的私事,就像周天子不能直接命令齐国税官加税。 内政如此,军事也如此。 封建君主不能像调度将军一样调度国内的封臣,他想要出兵,也需要看封臣的意见,如果只有极少数封臣反对还好,他可以先带着大部分兵力去打完这一战,然后再和自己的封臣打,亦或者先把封臣打服了,再去打敌人 但如果大部分封臣都反对,即便他身为国君,也要三思而后行,哪怕他觉得少数兵力就可以打赢,也需要考虑得罪这么多人去打这一仗是否划算。 历史上的周幽王,不就是因为得罪了封臣,人家直接带着犬戎冲过来,路上的诸侯也都装作看不到,最后国都被犬戎攻破,西周灭亡。 莒国与吴国这一战计划已久,祝平炎在夏天的时候就已经能接到相关的任务,说明当时就已经定下来了,起码莒国内并没有反对的声音,一致认为这一战很有必要。 如今秋收结束,到了约定的时间,莒子召集人手,各路封臣也都听命而行,这没有任何问题,也应该和祝平炎没有任何关系。 但祝平炎管辖的地方虽然小,却也处于分封秩序之中,莒子征兆封臣,封臣们也征兆各自的封臣,向男便下达文书,要求其下的封臣出兵,而祝平炎也收到了通知。 虽然他的实际上司是仲达,但仲达是官僚体系,和他本质上没有隶属关系,祝乡属于向城,而向城是向男的封地,所以祝平炎是向男的封臣。 分封祝平炎的事,仲达自然要先上报,向男也觉得这异能挺好,值得培养,便同意了仲达的安排,不过谁都没有在意,向男甚至都忘了还有祝平炎这号人,毕竟新人多得是,没证道还入不了他的眼。 而当他下令封臣集结兵力,手下的人并不清楚祝平炎这档子事,反正是封臣就发文书,祝平炎也一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接了文书就带兵出发。 - 三百士兵行军,他本来还带了两百奴仆负责携带辎重,打完土匪,也不管这些奴仆只运输后勤没有参战,直接给战功脱奴籍,送回去种田了。 下一波土匪打完,这一波也送回去种田,如此往复,营地人口又涨了数百,由于这些人是先变成奴仆,再招募成居民,所以忠诚度都很高,也不用担心他们路上跑了。 实际上若不是活不下去,谁又愿意去当强盗呢,祝平炎的农业税虽然高,但再无其他苛捐杂税,一户就有五十亩左右的土地,又有铁质农具和先进的耕种方法,只要不是灾年,养活一家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唯一的问题是秋收刚结束,这些劫匪实在太富了,尽管他一开始就想到从劫匪这抢粮,所以没带多少口粮,有许多空车,奴仆变成居民回去的时候,也都会带一些粮食,但他的粮食还是多到无法运输,只能将两百随军奴仆增加到四百。 如此一来,他竟然有足足七百人,除了没有战车,与向男的其他封臣差别不大,何况他还有三百装备精良的士兵。 春秋时期的生产力很低,但春秋时期的披甲率反而不低,因为这一时期各国出动的兵力都很少,即便不是甲士,也都是更加富裕的国人。 所以来之前他给这些士兵的盔甲刷漆,一眼并不能看出是皮甲还是铁甲,并且认为这样就可以混入大军之中。 但他偷偷去向男那看过,向男的封臣虽然大多数都有一千以上的兵力,然而其中全甲的数量往往不到两百,他这样只有一个乡的小贵族,竟然有三百人具甲,还是有些太扎眼了。 于是让士兵原地扎营后,他骑快马直奔王城,接了与吴国对战的任务,凭借这个任务混入莒子的军队中。 这个世界和真实世界很相近,但也不是没有漏洞,比如他接了莒子发布的防御右翼任务,就能直接加入莒子的部队,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因为封建君主的权利只到封臣,比如封建制度中最出名的一句,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莒子可以给向男下令,但他不能直接命令向男的封臣。 这好像很不合逻辑,祝平炎要听向男的,向男要听莒子的,不就代表祝平炎要听莒子的? 但实际上权利不是这样的。 权利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权利是最下层的执行者,没有这些执行者,君主就没有手脚,没有眼睛,没有耳朵,只不过是被囚禁的缸中之脑而已,就像历史中那些傀儡皇帝,他们仍然是皇帝,但是没有意义。 封建制度与中央集权的差异在于,中央集权制度下,所有人名义上都要听皇帝的,皇帝可以直接给一个小吏下令,让他逮捕自己的上级,而官员可以破坏这样的秩序,将手下全部换成自己的亲信,让皇帝只能通过他行使权力,从而对抗皇权,保证自己的利益。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中央集权下的皇帝最怕的就是大臣结党,想尽各种办法分化手下。 封建制度恰好相反,君主在名义上只能命令自己封臣,但是君主可以通过安插亲信等手段架空一个封臣。 比如莒子要抓一个罪犯,这个罪犯贿赂向男,想要逃脱,向男同意了,但是向男的手下却只听莒子的,直接把这个罪犯抓住送给了莒子,甚至都没有人将这件事汇报给向男,向男的权利也就形同虚设了。 所以封建制度中,封臣绝不会允许君主不通过他直接命令属下。 如果莒子直接调动祝平炎带领的军队,祝平炎没有汇报向男就听命了,这场仗打完,向男肯定找个理由就把祝平炎宰了,并且也会对莒子非常不满。 所以为了在任务系统可以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合乎常理,祝平炎接受任务之后,莒子就找向男借兵,而向男会将祝平炎借给莒子,此时祝平炎才能直接加入莒子的部队。 这样一来,这个世界的逻辑并没有出错。 但是无论怎么圆,漏洞还是漏洞,祝平炎这样的小人物,竟然能通过接取任务的方式,间接控制莒子和向男的行为。 三百四十二章 莒国往事 流程走完之后,祝平炎便带着部队去见莒子,军队驻扎停下,他则带着几个禁军前往莒子大营。 莒子并不知道祝平炎的领地大小,但在他想来,不管多小,好歹也是个大夫,所以还是以礼相待,并没有太过傲慢,谈完之后还邀请祝平炎参加晚上的宴会。 今日来见莒子的并不只是祝平炎一个人,很多直属莒子的大夫也都率军赶来汇合,于是莒子便在晚上设宴,所有人吃完之后动身奔赴战场。 按祝平炎本人的意思,他才不想参加这场宴会,这个时期吃饭的规矩特别多,吃个饭像是受刑,但莒子的邀请是没法推脱的。 之前他和小白吃饭的时候,就被小白吐槽过,为了装得更像一个贵族,他特意学了很多礼节,在家里却从来不用,今日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当晚参加宴会,一进门就见众人杂乱讨论,他进来也只是看他一眼,几人拱手算是招呼,大多数都是不予理会,只有莒子还算守礼,与他说了两句客套,便给他安排了末等的座位。 安排末等座位不是欺辱,而是按照规矩,他身为下大夫,就应该坐最后面。 诸侯之下封臣为大夫,大夫分为上中下三等,若在国中担任要职,也称卿大夫,有些国家卿大夫就是上大夫,但不管怎么算,卿大夫都是中央要员,莒子身旁的几个便是卿大夫,祝平炎身为下大夫,自然只能居于末等。 又等了一会,所有人都来齐之后,莒子便开始分餐,周朝是分餐制,由主人将食物分装入小鼎中,送到每一位客人桌上。 吃饭时桌上的鼎是有规矩的,按照他从小白那学的礼仪,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不过莒子显然没管这个礼仪,他的桌上足足十二鼎。 主食是小米,肉菜主要是羊、猪和鱼,羊肉分到祝平炎这就没了,他只有猪肉和一份鱼干。 春秋时期养的都是黑猪,而且人们已经学会了阉割公猪,猪肉的味道也不差,只不过做法不太行,就只有炖和烤,调料也很少,所以猪肉不如羊肉好吃。 他打算按照礼仪先吃饭,却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叮叮当当的吃起来了,甚至还有人抱着骨头啃。 莒国国君虽然是少昊之后,但风俗早就随当地而改变,并不遵循周礼,他学小白守礼,反倒是有些格格不入。 席间众人高谈阔论,都是在说这一仗该怎么打,总结起来就是莒公威武,莒公必胜之类的话。 莒国国君为子爵,所以应当称其为莒子,但国内出于尊敬,一般称其为莒公。 就好像现代不管长得什么模样,见人就到叫帅哥美女,时间长了,帅哥就会只区分性别,和样貌无关。 古代其实也差不多,公、侯、伯、子、男、大夫,最初是地位的象征,而谁都喜欢听好话,都是往高了叫,平民会将医生尊称为大夫(郎中原本也是官职,都是对医生的尊称),有名望的学者会被尊称为子,就像孔子、孟子、韩非子。 所以无论国君爵位如何,在国内一律尊称为公,不过在国际上还是会按照爵位来称呼,莒子依然是莒子,莒公只是尊称。 那些卿大夫与莒子的讨论,祝平炎是插不上嘴的,不过他身旁的另一位大夫主动与他寒暄,总算让他没那么尴尬。 只是聊了没几句,话题还是回到这场战争上,从他的话里,祝平炎终于知道了这场战争的原委。 祝平炎并不了解历史,但他起码听说过吴国,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不就是为了干吴国,怎么说也是个大国吧。 而莒国呢?他以前听都没听过莒国这个国家,肯定不是什么大国。 从他得到的这个世界的地图来看,除了周王,这个世界还有七个大国,分别是秦、楚、吴、越、齐、燕、晋,吴国的国土比莒国大好几倍,莒国哪来的信心? “表面上是莒国与吴国的战争,但其实真正想动手的是齐国,这次是齐、鲁、莒三国联军共同伐吴,断然没有失败的可能。” 这位源大夫说完之后,有些好奇的问道:“莒公没有与你说过这事吗?” 祝平炎便解释了他的来历,源大夫听说他是向男的封臣,先是惊讶,再疑惑,后恍然大悟一般,最终还是疑惑。 名义上是莒国与吴国开战,但实际上是主力是齐国,鲁国在齐国左翼,莒国在齐国右翼,所以莒国的右翼,实际上已经是战场的最边缘了。 在中军位置,数量的差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质量,但是越到边缘,数量的差异越重要。 齐鲁莒三国联军可以把阵线拉到十多里,吴国兵力较少,如果也拉这么长的阵,阵线便会薄弱,很容易被齐国击穿,所以吴国的阵线肯定比联军更短。 优势方并不存在侧翼被包抄的危险,所以祝平炎的位置很安全,又因为无人防守他,他可以越过阵线,包抄吴军侧翼,属于进可攻退可守。 莒国的策略偏保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精锐放在中军和左军,放弃包抄吴军,全力守住阵线,保证自己不会被击溃,也确保齐军右翼安全。 所以右翼只是些下大夫,这位源大夫觉得自己实际战力强大,于是请求到最右侧包抄吴军右翼,但迟迟没有得到莒子的回应。 昨日他才听到消息,最右侧的位置给了一个封地为祝的下大夫,他之前从未听说过此人,所以特意派人去打探这位祝大夫的实力,结果是“不足千人,没看到战车”。 一个下大夫不足千人倒不稀奇,但再怎么说也能凑出一辆战车吧?他不相信,又让人仔细打探,这次的情报更详细,人数应该在七百左右,确实一辆战车都没有。 按编制百人一乘,一乘25人负责后勤,战兵与后勤为3比1,但实际行军的人数还要包括运输辎重的劳役,距离越远劳役的人数越多。 这一战就在莒国家门口,距离并不算远,后勤和劳役的人口最多四百吧,也就是说真正的战兵至少也有三百,能拿得出三百战兵,却连一辆战车都没有,这是什么情况? 他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么一个人,这人应该刚刚获封,手底下可能还没有能用的天骄,才会一辆战车都没有。 本来莒子的重点就不在右翼,只是一群下大夫,怎么安排都有可能,但在他特意请求并许诺突袭吴军右翼的情况下,莒子还是把这位祝大夫安排在最右翼,这就很不正常了。 所以他猜测这位祝大夫应该与莒子关系匪浅,莒子见他实力弱小,便特意留了最安全的位置给他。 正是有这番猜测,他才与祝平炎主动攀谈,可谈着谈着,他就感觉不对劲了,这孩子怎么呆呆的,对国内的情况一点不了解,谈吐也不像是高门大户出身,更像是那些觉醒的新贵族。 之后更是发现这位祝大夫竟然是向男的封臣。 向城原本是向国的国都,这是个比莒国还小的国家,说是弹丸之地也不为过,两国关系并不融洽,但依然保持联姻。 向国将公主向姜嫁给莒敖穆公,后来两人吵架,向姜跑回向国,莒敖穆公带兵攻破了向城,把向姜抢回来,向国已经灭亡,但依然保持独立,难以管理。 于是莒敖穆公占领向城后,将向城封给了他和向姜的儿子,也就是如今的向男,向城的贵族这才愿意接受统治,向男虽然有爵位,但实际上已经是莒国的臣子了。 在向男还是孩子的时候,与穆公的嫡子公子期要好,于是便支持公子期当上了莒国国君。 起初向男和莒子关系很好,但权利慢慢侵蚀了感情,向男的实力太强,向城贵族便想要拥立向男为国君,虽然最终没有任何行动,向男依然臣服莒子,莒子却已经心生警惕,不敢完全信任向男。 随着莒子不断限制向男的权利,向男也心生怨恨,邀请莒子来向城赴宴,莒子不来,向男大怒,称永不入莒父。 此后两人再无私下往来,不过也没有彻底闹翻,莒子并没有取消向男的相国身份,向男也不会违抗莒子的命令,起码还远没到兵戎相见的地步。 但莒子对向城依然垂涎,向男也不会愿意放权,所以政治上的斗争从未停止过。 从这个角度看,莒子将自己信任的人安插在向城,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所以源大夫才会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但很快他又想到,莒子好不容易安插了眼线,现在又明目张胆的把眼线借回来,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如果祝平炎是向男手下有实力的封臣,此举还能理解为拉拢,但就祝平炎这实力,完全不值得莒子费心拉拢。 所以思来想去,心思几度转折,最终还是不得其解。 正好话题也到这了,于是他便直接问道:“你既然远在向城,莒公为什么要把你调过来?想必是有什么过人之处吧!战场之上,你我同列,还请告知。” 祝平炎自然不能说实话,想到刚刚谈及的军阵排列,便说道:“我本居左军,自知实力孱弱不能胜任,故请调右军。” 源大夫冷笑两声,摇头叹息,然后不再言语。 我也请求了,为什么不调我,还不是你给了什么好处,无胆鼠辈! 三百四十三章 赌约 那位源大夫再没了同祝平炎交谈的兴趣,自顾自的吃菜喝酒,祝平炎却想了解更多情报,主动找话题想继续聊,态度恭敬,不像是对待同级,更像是在巴结上司。 源大夫愈加轻视他,再加上喝了些酒,态度倨傲起来,但也让祝平炎知道了很多莒国国内的情况。 直到祝平炎询问吴国的情况,比如吴国兵力多少,来了那些将军,这些将军都有什么异能。 源大夫似乎很不赖烦:“你问这么多干嘛,吴国此战必败,没什么可担心的,你只要跟在我后面,我保你安全无虞。” 祝平炎点头称是,心里却在想,恐怕这位源大夫也不了解吴国的情况,打探不出什么来,便也没了交谈的兴趣,摇头嘲讽道:“不知道就不知道,装什么。” 源大夫诧异的瞪着他,好像他是什么犯上作乱的狂徒,全然忘了他俩本是平级。 被自己看不起的人嘲讽,这位源大夫一下子破防了,但在国君的宴会上,他也不能闹腾,只能看似客气,实际上故意加大声音问道:“此战还仰仗祝大夫保护右翼,不知道兵力几何啊?” 想问的都问完了,祝平炎也不打算结交一个远在数百里外,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贵族,低头吃肉,对源大夫的问题置之不理。 源大夫有些尴尬的左右看看,他刚刚故意大声说话,引得周围几人都在看他,此时有些下不了台。 这附近坐着的都是下大夫,源大夫算是下大夫中较强者,所以有同样打探过祝平炎情报的人便说道:“祝大夫只有数百人,但想必都是精兵。” 源大夫有了台阶,却没打算就此作罢,而是继续追问:“是吗,那有多少战车?” 回话那人处事圆滑,想讨好源大夫,也不想得罪祝平炎,可源大夫再度发问,他若不回答,就得罪了源大夫,支支吾吾的说道:“祝大夫的战车确实少了些,不过战车在精不在多。” 分封体制下的大夫和官僚体制下的官员还是有所不同,官员需要各方配合,必须要学会圆滑。 大夫作为封地的绝对统治者,懂得人情世故当然好,但就算不懂,影响也不大,只要不犯大错,这些下大夫的地位往往比君主还要稳当,哪怕改朝换代,新君还是要利用这些下大夫管理土地。 于是便有一个叫北沐的愣头青大夫问道:“那到底有几辆战车?” 之前搭话的哪位大夫不想得罪人,所以低头不语,源大夫见状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听说,似乎是一辆都没有。” 听众们都震惊了,再怎么穷,至少也该有一辆自己用的战车吧?一辆战车都没有的大夫,就像是一艘船都没有的海军,有多少军队已经不重要了,那就是铁废物啊。 大部分人是不相信的,觉得应该是源大夫与祝大夫有怨,在故意贬损,所以只是听听,无人质疑,也无人当真。 唯有北沐大夫一如既往的愣头青:“扯蛋,哪有人一辆战车都没有的,我当年没有封地,自己用斧头把牛车改成战车,借了匹马带着家仆上战场。” 源大夫大笑:“说的对说的对,祝大夫该借鉴一下这法子,若是徒步行军,与庶人何异啊。” 附近的下大夫们都鸦雀无声,这话可有些重了。 这就好比同学聚会上,有人说某某同学吃肉从来不煮,只吃生的,所有人都不信,权当是个玩笑,这人却继续说,还是稍微处理一下吧,直接吃生肉,和狗有什么区别。 而被骂的祝平炎却毫不在意,庶人就庶人呗,他本来也不是什么贵族,对贵族身份不在意,源大夫以为的大招,对他毫无影响。 所以他轻笑一声后,直接点赞同意了:“有道理,只是有一事不明。” 源大夫洋洋自得:“何事?在坐皆是……” 祝平炎根本没等他说完,直接打断他说道:“我是庶人,你与我同席而坐,邻桌而食,你又是什么?” 源大夫是正统的世袭贵族,对贵族身份无比在意,他连那些新贵族都看不起,说他是庶人,对他来说就是莫大羞辱。 所以他又破防了,一把抓住祝平炎的衣领:“竖子!” 源大夫证道巅峰的气息直接压了过来,激得祝平炎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后世早已失传的异能用法。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天骄身份是他们最大的荣耀,所以他们花了很大精力创造出一种名为“威压”的东西,可以将带着自身信息的灵力扩散出去,让一个普通人都能察觉到他是一个天骄。 在天道出现以前,这技能是贵族必修课,但天道出现以后,这技能谁学谁死,慢慢也就失传了。 虽然凡人无法使用异能,但从凡人有灵力壁垒就能看出来,凡人也有灵力,只是太过弱小,无法对外界产生影响。 所以只要天骄释放的气息足够强大,就能让凡人感受到,并且凡人会因为双方的灵力差而感受到巨大的恐惧,就如同看见了体型巨大的猛兽。 祝平炎此时就感受到了这种恐惧,仿佛肉体消失,双方以灵力直接对峙,他弱小的像是一个婴儿,对方则是可以轻松捏死他的成年人。 这时一个更加强大,宛如巨人的气息出现,虽然这气息只一瞬间便消失,还是让全场都安静下来。 源大夫已经放开祝平炎,低伏在案前:“臣失礼了。” 莒子并没有发怒,而是先长跪作揖,然后笑着说道:“贪杯误事,大战在即,还是少喝一点吧。” 源大夫赶紧还礼,之后宴会继续。 祝平炎本以为这么一折腾,源大夫会老实一点,但没想到他虽然不再有过激举动,却依然叨逼叨个不听。 翻来覆去也不过就是,哎呀,你怎么连战车都没有,正经人谁没战车啊,没战车的肯定不是正经人。 这些话对祝平炎真是一点杀伤力都没有,但也真的烦,就好像一直有只苍蝇在你身边嗡嗡嗡。 祝平炎一直奉行能动手就不哔哔的原则,但是这场合显然不能动手,况且源大夫已经证道,真动手他也打不过,所以也没有继续和他呈口舌之快,打算找个理由离开。 虽然他这一走,肯定会被认为是落荒而逃,源大夫的心一整天都会是暖的,但他和这些人以后多半没什么往来了,何必在意呢。 正在他想着找什么借口的时候,听见源大夫在阴阳怪气的询问其他人。 “你有战车吗?”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又询问另一人,“你有战车吗?” “都有战车,也对,我等身份尊贵之人,没有战车岂不让人笑话,去岁我新造了一辆战车,如今已经有十辆战车了,就算没有步卒,仅这十辆战车,冲杀七百个杂兵还是不成问题的。” 听到这,许久不开口的祝平炎终于插嘴了:“你说巧不巧,我手下正好有七百人,虽然只有三百精兵,但打十辆战车还是不成问题的。” 源大夫冷哼:“若你是吴人,今日定要看看你那连战车都没有的三百‘精兵’是如何打仗的。” 祝平炎笑道:“大战在即,当然不能内斗,但我们可以比一比杀敌数,只你那十辆战车,不算车下步卒,和我三百精兵比一比如何?” “有何不可,若是我赢了,你当如何?” “若是你赢了,我在你面前便自贱三等,你待我如待庶人,车驾相遇,我必下车退避恭送,席间相见,我必稽首以拜。” 所谓稽首以拜,就是以头触底,长久不起,也就和如今的磕头类似,不过如今的重点在于跪姿,而当时的人们都是跪坐,所以行礼者与受礼者都是跪着的,重点在于上半身的动作。 周围的大夫们都炸开了锅,像是一群小蜜蜂,嗡嗡嗡的讨论着。 源大夫也没想到他只是口嗨一下,这人就急了,憋了半天一句话不说,原来是在憋大招。 关键这大招太狠了,他不太敢接招,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说道:“不是我不敢应战,只是这有悖礼节……” “源大夫。”祝平炎略微提高声音喊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停止议论看过来。 “你我虽是同级,但你比我年长,境界也比我高,纵使我赢了,也不敢如此待你,这样,你若输了,送我一百匹战马便可。” 源大夫有些犹豫,让他向祝平炎稽首跪拜,还不如直接杀了他,与之相比,一百匹战马也只是身外物了。 但身外物也有个贵贱,一百匹马还好说,一百匹战马,他那十辆战车才四十匹战马,要凑一百匹,只能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了。 只是吵个架而已,何必要搞这么大呢? 祝平炎根本不容他多想,见他犹豫,立刻对其他人说道:“十辆战车很厉害吗?连我的三百步卒都比不上,不是说谁战车多谁就强的,我那三百精锐,上了战场一样杀敌,不比战车差,尤其是某人的十辆破车。” 源大夫心想,他就是故意吓退我,好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今日若不敢应战,此事传扬出去,岂不遭人耻笑? 于是他一狠心说道:“我顾念情份,不想把事情做绝,你却得寸进尺,好,比就比!” 祝平炎想大笑三声,但怕源大夫反悔,只能强忍着笑容,低头扒饭。 源大夫以为他这三百人是乌合之众,但其实三百铁甲士兵不比战车弱,双方杀敌效率不会差太多,而十辆战车一共就三十人,砍冒烟也砍不过三百人。 三百四十四 奴兵 莒国与吴国的这次战争,就是典型的春秋战争,夏天的时候双方就已经会面,商议好了什么时候打,以及在哪打,甚至与双方出多少辆战车都有约定。 齐莒鲁三国的人数虽然多,但由于事先约定,战车数量只是比吴国多一点而已,所以吴国敢在平原与联军野战。 这倒不是说吴国能赢,联军来的人少,所以肯定更加精锐,吴国举全国之力应战,也就顾不上精锐不精锐了。 当初规定数量的时候,双方商议了很久,吴国当然希望人越少越好,莒国则希望人越多越好。 商议到最后,还是莒国掌握主权,毕竟是三国联军主动攻吴,吴国若是不应战,三国联军就会打进去,到时候吴国肯定龟缩城内不出,联军不敢贸然攻城,多半会选择在吴国境内大肆破坏以泄愤。 这不是灭国之战,联军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最后还是得撤退,而如果以这样结局,吴国损失惨重,联军一无所得,双方都没好处。 所以最终还是约战,双方少出点人,只有贵族和少部分平民参战,打一架看看双方实力,最后在谈判桌上争利益。 春秋时期的战争不一定要赢,只要输得不是很惨,谈判的时候就没那么被动,所以吴国只能打这明显劣势的一战。 此时双方相遇,并没有立刻兵戎相见,而是排兵布阵。 吴国率先布置好阵型,联军则因为令旗不同,稍微慢了些,不过吴军也没有趁机进攻,而是等双方都布阵完毕,以击鼓为令,正式开战。 双方的士兵还没接触,吴王的气息已如海啸一般压过来,几天前祝平炎在宴会上感受过莒子的气息,那时候他还以为这便是地仙的威压,但此时他才知道,真正的地仙不是巨人,而是山岳。 莒子的威压比源大夫更强大,但也只是加大心中的畏惧而已,吴王的威压几乎瓦解了他的战斗力,他连手中的剑都握不住。 他这个天骄尚且如此,那些凡人军队更是几乎站不稳,眼看军队就要被吴王的气势瓦解,齐、莒、鲁三国的国君纷纷站出来对抗吴王。 然而莒子和鲁侯竟然不是地仙,只是巅峰灵台而已。 对于常人来说,巅峰灵台已经强大到不可想象,但是地仙打架,巅峰灵台算个屁啊,所以就相当于齐侯单挑吴王,而齐侯虽然是地仙,但看样子只有二十来岁,明显和吴王差着境界,而且差的绝对不小。 他不知道地仙的境界怎么划分,但如果和灵台一样,那齐侯也就是个地仙初期,吴王已经是地仙后期了。 这让他一下子茫然了,不是,你们不会打不过吧? 如果国君级别的战斗势均力敌,他们这些军队还有用,但如果吴王轻易就打败了齐侯,那军队的优势就毫无意义了,什么铁器,什么战车,统统没有用,开坦克也打不赢地仙。 然而双方的国君只是亮了个相,既没有互相攻击,也没有对军队出手,然后双方行军到了冲锋位置,战争正式开始。 已经没有什么时间让他去关注国君了,敌人就在眼前,源大夫的战车已经抛下步卒独自冲锋,他也不能落后,立刻下令冲锋。 - 吴国的兵力确实不够,但也不想被包围,所以在两翼安排了大量步卒守护。 春秋时期的战争并不会大规模征召平民士兵,所以前排的步卒大部分都有制式皮甲,看上去也算军容整齐。 不过在这整齐的甲兵后面,往往也有一批较为贫穷的士兵,这些人根本不可能全甲,能有胸甲就不错了,而且多半只是牛皮甲,别说压制的复合皮甲,犀皮甲都不可能有。 最后面一些更穷的,连皮札甲都买不起,但也总会搞个土制胸甲挡一挡。 毕竟制造胸甲很容易,找一块晒干的生兽皮系在胸口,用绳子将竹木片穿起来绑在胸口,成本都很低,却保护了身体的大部分要害。 而眼下挡在祝平炎军前的人,别说胸甲,连衣服都穿不全,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是完全赤裸的,剩下的也多半只是在腰上围着麻布。 如果不是即将交战,哪怕他们手中都拿着武器,也很难把这些人和军人联系在一起,因为根本找不到健壮的人,要么是残疾人,要么是老人,都瘦的像是蒙上皮的骷髅,眼眶里分明有两颗眼珠子,却又像是什么都没有。 男人的身上都有鞭伤,女人倒是没有太多被鞭打的痕迹。 这些人,他们用身体告诉所有人,他们已经没用了,没有力气的男人和不再青春的女人,就像是被晒干的朽木,唯一的作用便是投入这场战争,焚烧成灰烬。 他们身前是整齐的盔甲与锋利的兵刃,前进一步便是死亡,他们的身后也是整齐的盔甲与锋利的兵刃,后退也同样是死。 不等他们做出选择,源大夫的车队已经超过大部队孤军杀入。 和这种级别的敌人战斗,还要什么阵型,冲杀便是了,他可不想输掉一百匹战马。 在战车冲入之前,甲首已经放出两箭,参乘则架起远长于战车的夷矛,为战车开道。 但战车并没有遭遇任何阻碍,所有人都在慌忙的避让,一些人在避让时摔倒,还没来得及爬远,就已经被战马踩断脊梁。 参乘见无人攻击战马,便收回夷矛,甲首也放下弓箭,他们都持戈在两侧逃命的人群中挥舞,像是镰刀划过麦田,收割人命。 一个逃过马蹄的老妇人,早已丢弃了手中的木矛,拉扯着前面的人刚站起来,飞舞的戈援便击中她的眼眶,勾着头骨将她拽飞,干枯的身体像是旌旗一样飘动。 甲首抖了两下,试图将尸体甩开,但是高速前冲的战车让老妇人的尸体紧紧挂在戈上,他想反转戈身,但戈援卡在眼眶中,想反转只能连同老妇人的尸体一起反转。 于是他干脆挥舞着“旌旗”砸向下一个敌人,一连砸了好几人,老妇人那脆弱的头颅碎裂,他才嫌恶的抖掉戈上的血液,却发现戈头已经松动,不由怒骂这卑贱的奴人。 在所有人都恐慌避让的情况下,战车很快穿过了这些奴隶,冲到了后排吴军士兵的阵前。 这些吴军虽然也是步卒,只有将军一人乘车,但都架着青铜长矛,战车直接冲进去必然有损失,只能迂回,让甲首射击。 源大夫盯着那林立的长枪,最终勒马停车,对其他战车喊道:“折返!” 所有战车纷纷停下,有的战车已经开始掉头,但也有些战车在犹豫。 其中一个战车的御者扔下马缰,站起身喊道:“前方才是我们的敌人,为何不战!” “非我不敢战,只是今日有赌约,我中了祝平炎那小子的圈套,你们方才也看见了,他那三百人具是精兵,他有这样的精兵,竟然无战车,分明是故意坑害我,实在耽误不得,折返!” 方才那御者抓起一颗挂在车上的残破头颅:“即便输给步卒,我也不愿去斩这样的敌人,这是在折辱我的剑!” 源大夫亦觉羞愧,他回头看向那些奴隶,却发现他们在成批倒下,祝平炎的三百戟兵人人负弩,此时箭如雨下,这些连麻布都没有的奴隶中箭既倒。 又扭头看到他特意请来的史官正在奋笔疾书,记录着祝军斩杀的数字。 想到一百匹战马的赌注,源大夫再顾不上羞耻,拔剑怒喝:“尔敢违抗军令?折返!” 军令如山,这位御者长叹一声,从后背拔出配剑摔在地上,策马折返,随军扑杀那些奴隶。 - 此时祝平炎的三百戟兵已经与奴兵交锋,虽然步战的强度远不如战车冲锋,不可能动辄尸体横飞,但也依然是一面倒的屠杀。 这些奴兵们乱糟糟的冲杀上来,等待他们的是一百铁戟整齐的前刺,这些乱糟糟的奴隶便整齐的与戟刺相撞,高大健壮的戟兵岿然不动,矮小的奴隶却双脚离地的随铁戟倒飞,之后铁戟收回,胸膛被洞穿的奴隶失去支撑,整齐的倒在地上。 同样的画面,一次又一次的重演,尸骸一层又一层的堆积。 铁戟长两米,这些奴隶根本用不动两米以上的青铜枪,所以能越过铁戟攻击到戟兵的,只有更轻的木矛,孱弱的力量加上孱弱的武器,对戟兵毫无威胁。 在这样决绝而高效的杀戮面前,很快这些奴隶就溃逃了,战车上的吴军将军高声喝道:“后退者,全家处死,敢战者,杀敌一人,全家即可脱离奴籍。” 在嘈杂的战场上,本该无人能听到他的喊话,但所有奴隶都听到了,而且莫名其妙的有一种信任。 这些奴隶的主人分发了杀敌的武器,却没有给任何防具,在奴隶主的眼中,这些无用的奴隶的价值还不如防具。 他们用来防御胸腔脏器的,只有父母给予的血肉之躯,在这个世界上,恐怕也只有父母会在意他们的生死。 当年国破家亡,他们沦为奴隶,一切财富与荣誉均被剥夺,如今他们在意的,也只有他们的子女而已。 溃逃的奴隶都停了下来,无论是进是退,他们今日都没有活路了,与其让全家死绝,不如拼死一战,为家人搏个光明未来。 三百四十五 打坏人 对于士兵而言,战斗意志非常重要,但意志永远敌不过物理的铁律,奴兵们大喊着给自己壮胆,又冲了回来,但一腔热血也只能洒在铁戟上。 他们那根根分明的肋骨,在铁戟的穿刺下如若无物,即便悍不畏死的越过尸体抓住铁戟,也还是被第二排的戟兵斩杀。 炙热的情感,生命的呐喊,在冰冷的钢铁下都脆弱不堪。 奴兵们拥挤在一起,用尸体做盾牌,硬挤着往前冲,逼得戟兵不得前进,但依然没乱了阵型。 戟兵都是北方人,个个营养良好,高大健壮,而吴国本就在南方,这些俘虏又是从比越国更南方抓过来的,本身就矮一些,加之营养不良,长期苦难,一个个像是大猴子,四五个也推不过一个戟兵。 第一排戟兵与奴兵角力,第二排戟兵便杀敌,奴兵还是一批又一批的死。 戟兵每前进一步,都需要踩着一百具尸体,如今已杀了上千人,就连祝平炎的马蹄下都是尸体,祝平炎低下头,便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他。 他也算征战无数了,现实世界中带着雷霆会打了一场又一场,这里面更是杀人无算,自己杀了多少人都不知道,带着士兵也已经捣毁了许多土匪巢穴。 但那些土匪们往往随意打杀一番,就尽数投降了,从来没有一战能打得如此惨烈。 虽然己方丝毫未损,惨烈的都是敌人,但实在死了太多人。 说来战争本就要死人,在大规模的战争中,如今死的这一千人也不算什么,但这还算是战争吗?这就像是单方面的屠杀。 “投降吧。” 戟兵们也一起喊道:“降!” 然而无论他们喊多少遍,奴兵依然在不断的冲上来。 不该是这样,人人都是惜命的,如果战争双方的实力差距很大,反而死伤很少,因为劣势方会很容易溃败投降,就像那些面对铁戟的土匪。 在局势如此明朗的情况下,哪怕是百战老兵也很难做到这样死战不退,这根本不是奴兵该有的素质。 祝平炎的视线越过奴兵,看向后方的吴军,以及唯一的一辆战车上坐着的哪位将军,看来真正能做决定的不是这些奴兵。 他不知道这位将军用了什么法子,也不想知道,威逼也好,利诱也罢,甚至很可能是精神控制,不过都不重要,只要能抓住这个将军,这处战场便胜利了。 在给戟兵下达击穿阵线的命令后,他便让熊大和季姜上场。 熊大用掌,季姜用剑,和戟兵阵型都不搭,而且这已经是一场屠杀了,所以就没让他俩上,倒是大鹅用的牙矛和铁戟一个长度,混在戟兵里杀敌,此时也单独冲了出来。 不过她的牙矛并不适合开无双,只能凭借力量优势把牙矛当棍子用,她个头虽然和这些奴隶差不多,看着也细胳膊细腿的,力量却大得不符合常理,牙矛扫过去就是骨断筋折。 季姜之前打土匪用祝平炎的腰刀,现在真正开战,却是从家里带了一把青铜长剑。 正常来说青铜是做不成长剑的,倒不是铸造工艺不够,而是同等长度下,青铜剑比钢铁剑重很多,青铜长剑要么牺牲强度做的很细,要么就非常重,不适合普通人使用。 季姜是强化系,按说用重剑完全没有问题,不过她这把长剑属于前者,剑身细长,看上去徒手便能折断。 因为这把剑是法器,它的物理属性是否合适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带着怎样的异能。 这把剑上就有一个非常罕见的异能,增幅。 无论是法器、灵器亦或者神器,往往都不会适合所有人。 不提那些特别奇怪的灵器,比如日光轮、星罗盘这些,就是很纯粹的攻击防御法器,也有不适合的时候,比如某人防御特别强,那他还要防御法器干嘛? 但也有一类法器是适合所有人的,那就是加强使用者异能的法器,这类法器非常保值,是传家宝的最好选择,无论后代是什么异能都可以用。 不过季姜这把剑有些特殊,一般的增幅法器,都是直接增幅使用者,这把剑却是获取使用者的异能来增幅自身,比如季姜是强化系,这把剑就会获取季姜的异能,并且强化幅度比季姜自身更高。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剑也是个废物,不过强化系本就需要足够强度的武器,在这个时代,能禁得住强化系祸害的武器也只有法器,所以这剑对强化系来说还不错。 以季姜的力量,再配上被强化的长剑,砍杀的无比血腥,往往能一剑将人斩断,连砍两三人。 在以往季姜就已经是最强的战斗力了,但是在这种以击穿敌阵为目的的战斗中,季姜的作用也远不如熊大。 熊大的攻击自带范围伤害,而且带有击退效果,攻击这些力量孱弱体重也轻的奴隶时,击退效果直接成了击飞,一掌下去好几个飞上天,没飞的也东倒西歪。 大鹅一个人的推进速度不比戟兵阵更快,季姜杀人很猛,但推进速度也就那样,只有熊大如入无人之地,不像是在敌阵冲杀,而像是在田间漫步。 所以很快季姜和大鹅不再独自战斗,而是以熊大为首三角站位,熊大负责破阵,她俩清理出更大的位置让戟兵跟随,戟兵也慢慢被拉成了三角阵型。 祝平炎与最后一列戟兵一起断后,还得时不时提醒一下熊大,不要走的太快,戟兵阵型会被拉乱。 虽然这些奴隶的战斗力拉跨,但阵型还是不能乱,阵在人在,阵破兵败,无论对什么样的敌人都是如此。 虽然他们现在也是被围攻,但有阵型的情况下被围攻,士兵的侧面和背面都有队友保护,只要处理自己前面的敌人就行。 哪怕敌人再多,交战的也还是一对一,虽然砍死一个立刻就有人补上,无穷无尽会让人疲惫,但也就相当于车轮战。 如果阵型乱了,戟兵们被奴隶冲散分割,每个人就需要单独面对奴隶的围攻。 到时候四面八方都是敌人,铁戟挥舞不开,铁札甲也会被寻到空隙,不过到这地步,装备也不重要了。 就算是全覆盖防弹衣再配一把冲锋枪,只要敌人不畏惧,也就是多带走几个人而已,很快就会被人按在地上动弹不得,最后只有一死。 坦克还讲究步坦协同呢,单独一辆坦克被人围住都不好办,何况是肉体凡胎。 也只有熊大能凭借加成做到这一点了,破阵勇士就是专门打小兵的,有群伤有击退有吸血,除非提高质量,否则数量再多对它也无效。 有熊大带头,很快他们就冲了出去,虽然出了包围,但是后方的奴隶还在不依不饶的攻击。 他正准备把熊大调到后面,源大夫先冲了过来,将追击的奴兵撞得人仰马翻,然后扬长而去。 哪怕季姜杀人杀得再狠,这些已经决心去死的奴隶依然敢冲上来,但是面对疾驰而来的战车,他们还是会下意意识的避让,战车的威势是步兵难以比拟的。 其他人的战车与步卒协同作战,所以此时还在另一边,源大夫则是因为打赌而抛下步卒,很轻松就穿过了阵线。 之后奴兵的攻击越发疯狂,源大夫不敢再轻易冲阵,便驾车沿敌阵横掠,正好误打误撞帮祝平炎断后了。 祝平炎先是很疑惑,源大夫既然已经冲破敌阵,为什么不去攻击后方的吴军,难道他看不出来此战的关键所在?然后他才想到打赌的事。 哪怕他的收入比源大夫高得多,一百匹战马也不是小数目,而且这东西不是大白菜,他想买也没处买,之前他想搞骑兵,别说战马了,一百匹马都废了老大劲才凑够。 所以开战之前他还记得这事,想着一定要赢。 但是开战之后,生命如同烟火一般狰狞的绽开,燃尽了一生的悲欢离合后迅速冷却,只留下弥漫战场的血红雾霭与粘稠的硝烟味。 赌约?早就抛到一边去了。 此时他忽然从战争的氛围中清醒了,这些奴隶的死亡与我何干?以他们的情况,就算不上战场也没几年好活了,说不定此刻战死才是他们的运气。 再说,这些人虽然看起来有血有肉,但始终是老管为了任务虚拟出来的人物,死了也就死了,赢下一百匹战马才是要紧。 此时戟兵重整队形,大鹅扛着牙矛小跑几步过来,昂着被血染得脏兮兮的笑脸对祝平炎说:“我们要去打坏人了吗?” 傻丫头啊,大人的世界很复杂,战争最难辨善恶,我们称不上好人,他们也未必是坏人。 他弯下腰,把大鹅脸上的血擦掉,露出那晒得乌漆嘛黑的脸:“是啊,我们要去打坏人了。” 三百四十六章 精锐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但同样是奴,待遇却天差地别。 一些长相好,体力棒的人,给达官显贵做奴仆,虽然也要每日干活伺候人,但活得比普通百姓还要好,以至于后来很多平民也会把子女送去当奴婢。 虽然沾了个奴字,但到了清朝,很多大臣还都自称是皇帝的奴才呢,待遇才是实打实的。 到后来奴隶想做这种活已经很难了,女奴还好,只要长得漂亮就行,男奴就惨多了,得噶了才行。 大部分奴隶还是老老实实的担任“国有工具人”的角色,早期的工业,除了有技术的工匠,基本就是由奴隶完成的,比如最早的国家工厂,冶铁采盐所需要的体力劳动,大部分都是由奴隶完成。 一直到汉朝,民间的大规模工厂,很多都是用的奴隶,毕竟要和家庭作坊竞争,成本低廉的奴隶很好用。 除此之外,还有种田的,放牧的,总之哪里有活就往哪送。 在他们年轻力壮的时候,虽然干活苦累,但过得还算不错,主家无论是谁,都会很重视能干活的奴隶,那时候他们会觉得,当奴隶也没什么不好,你看隔壁的某某,有一大家子要养,除了干活轻松些,平日里吃穿也不比我们好。 直到四五十岁,那些达官显贵们还能笑谈饮酒,掌控国家大事,他们这些过度劳累的奴隶却未老先衰,忽然就再也干不动活了,主家的笑脸消失,待遇也就大不如前,看他们就像在看一头瘸了腿的骡子,想着什么时候能宰了。 很多奴隶也是能结婚生子的,特别是从属官方的奴隶,但这些奴隶的儿子并不能为他们的父母养老。 因为他们不是自由人,他们天生就是主家的奴隶,创造的所有财富也都归主家所有,主家给他们好吃好喝,只是为了让他们保持体力好干活,就像农耕时期的牛会喂精饲料,因为不吃精饲料就是干不动活。 这时奴隶们才意识到,那些农民过的虽然不太好,但人家是有地的,人家是在为自己干活,而他们这种无产阶级根本比不了。 与后世的无产阶级打工人相比,这些奴隶更惨一些,不光没有生产资料,连储蓄财产都没有,有活干就有饭吃,干不动了就等着被抛弃,主家不会发慈悲帮他们养老。 这些奴隶在残疾或者衰老的那一天,就已经预知到了自己的命运,一定是在某个凄风苦雨的夜晚,因为年老和饥饿导致身体衰弱,又因为衰弱而感染疾病。 他们已经失去价值了,主家当然不会为他们治病,只能靠他们自己抗,而又怎么可能扛得过去呢。 如今不知是因为谁的主意,他们被送到了战场上,用自己的命让家人摆脱奴籍,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应该是幸运的吧,起码他们在临死前有了寄托,可以最后再拼一次,但也仅仅是心灵的慰藉而已,这次拼命不会有任何结果。 将军许诺杀敌者可以脱奴籍,但实际上根本没人给他们记战功,哪怕他们九死一生的斩杀了一人,也无人知道。 公子早有吩咐,只要能用这些奴隶的命争取时间,右翼军便能获胜,到时候联合中军击溃齐军,吴军便可凯旋而归。 这些话士兵们信,坐在车上的将领却明白,齐军不是那么好赢的,他们这边未必能拖那么长时间。 莒军的右翼有十来个下大夫,而他手里除了这些奴隶,就只有一千步卒。 奴隶虽然多,他又用异能施加了精神引导,但终究是不堪大用,很快就会被突破,之后他这一千人也不会比奴隶拖的时间更长,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中军是不可能获胜的。 这些奴隶是弃子,一千步卒也是弃子,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弃子。 如果他不是只能控制凡人的废物,此时应该在中军厮杀,而不是在这等着兵败。 和这些奴隶不同的是,他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有自己的信念,为了大义而舍弃个人荣誉,他从小就不需要为了最基础的生存而担忧,所以他的目光不仅仅是眼前的一饭一衣。 当然,也许是他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更小,回报更大一些,所以才能深明大义,但起码他确实想着整个吴国的利益。 当源大夫的战车抛弃步卒杀穿奴兵的时候,他万分警惕的列阵,惊讶于莒军指挥官的强悍,立刻就能做出反应,派十辆最精锐的战车击穿奴兵来攻击他们。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多了,这十辆战车看起来气势汹汹,但只是徒有其表,根本不敢攻击他,犹豫了一会,竟然又折返回去杀奴隶了。 所以现在又见到三百步卒击穿奴兵,虽然这些步兵看起来很精锐,他却并不在意,才三百步卒,凭什么敢攻击他。 直到看见这些步卒列阵向他靠近,他都还以为只是重整旗鼓,两面夹击那些奴兵而已。 毕竟冲过阵线的除了这三百人步卒,还有十辆战车,如果他是莒军的指挥官,不可能让这三百人打他一千人,那十辆战车才应该是主力。 然而莒军根本没有指挥官,本来就不打算从右翼突破,吴军也不可能分兵去右翼,不存在被击溃的可能,所以莒子根本不重视右翼,也就没有特意调派指挥官。 不过就算莒子不任命,也会有一个大夫站出来充当指挥官,通常情况下,那应该是下大夫中实力最强的源大夫担任指挥官。 源大夫正忙着收人头赢赌约,如今的局面也不可能输,所以没指挥,况且他就算想指挥,让祝平炎给他打下手,配合他攻破这一千人,也得祝平炎愿意才行。 而让祝平炎做主力,他从旁协助,他又怎么可能愿意。 现在这种情况对源大夫来说已经是最好了。 虽然他放弃荣誉,返回冲杀奴兵,但杀敌数量还是远不如祝平炎,战车冲杀的声势虽然浩大,但说到底也就只有十个人在砍杀,如何比得上祝平炎那边的铁戟如林,动则百人伏尸。 所以正常这么杀下去,他多半是要输的,可祝平炎竟然要去打那些督军,这便是他赢的机会。 尽管祝平炎的戟兵确实装备精良,但三百人打一千,还差着辆战车,多半要狼狈退回,不仅浪费时间,还损失了人手。 这次是我赢了! 源大夫长舒了一口气,随后便叹息,友军攻坚,而我却在这屠杀奴隶,赢好像也赢得不甚光彩。 于是他便又想着,那小子虽然狡诈,关键时刻却不失胆魄,又肯放下自身荣辱,以大局为重,实乃君子。 这一局我虽然赢了赌注,却失了德行,不如就大度的放下赌局…… 他已经想到,这一战结束之后,祝平炎输了赌局,只能下拜,而他大度的扶着祝平炎说道,今日唯有国事,没有什么赌局。 也是一桩美谈啊。 源大夫还沉浸在美好幻想里,祝平炎则是根本没在乎过这东西,这场赌局从头到尾让他在乎的,只是一百匹战马而已。 虽说稽首礼是大了些,他也不太愿意,但那有什么关系,行礼的基础是他们还能再相见。 源大夫以为两人同为莒国的大夫,下次打仗肯定还会再见,但实际上祝平炎是莒国内最大的反骨仔,他的野心说出来莒子都得吓一个趔趄。 下次打仗,他俩可就不是站在同一边了,刀来剑往的,谁还管什么赌约。 如果不打仗,那源大夫多半已经是祝平炎的手下,到时候再敢提赌约,肯定会触犯左脚先进门的法律,然后被咔嚓掉。 所以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在惋惜自己失去了一百匹战马。 如今既然已经做了决定,那更没什么好犹豫的,全心全意指挥作战就好,万一这一战输了,损失可就不只是一百匹战马了。 不过和源大夫亦或者吴军将领想的都不同,他不认为自己会输,甚至不认为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他占据优势。 经过剿匪、训练、杀奴兵,此时这三百人几乎都升到了二级,如果排除天骄,他们无论是个人战力、军队纪律、武器装备,在这个时代都是绝对的精锐。 春秋时期的平原约架,战车永远是主力,步卒对战斗胜负的影响不大,所以并没有什么精锐步兵的概念。 直到吞并战争越来越频繁,攻城战的比例越来越高,即便是野战,也很少会特意挑适合战车的平原,战车适应性差的弱点暴露,步兵开始成为左右胜负的关键。 所以在战国时期,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精锐步兵,等到吴起率领魏武卒几乎打出百战百胜的成绩,各国纷纷开始组建自己的精锐步兵。 直到后世募兵制与府兵制取代了征兵制,职业军人成为常态。 以绝对实力论,几万的职业军人不可能比几十万人更强,就好像三百戟兵与这些奴隶的差距大到不像是一个物种,但如果没有其他友军帮助,真让他三百人独自面对所有奴隶,几乎就没有赢的可能,因为戟兵累死都砍不完这些奴隶。 但战争从来就不是比拼数值,士气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天骄施加精神引导,哪怕这些奴隶本就没几年可活,依然会做鸟兽散,因为敌我伤亡的比例太过悬殊了。 五万魏武卒打赢了五十万秦军,所以三百打一千,就一定是劣势吗? 三百四十七 第一场仗 由于祝平炎是在最右边,所以当他突破的时候,吴军是在他的左前方,不过他并没有选择直线接近吴军,而是先绕了一圈,从侧后方攻击吴军。 这当然不是为了偷袭吴军,毕竟是当着人家的面绕过去的,他只是不想被夹在奴隶和吴军之间,万一他和吴军打的有声有色,奴隶从背后掏他一下,那该多难受。 不过这一绕,无形之中也建立了一些优势,祝平炎知道源大夫不可能帮助他,可是吴军不知道。 虽然源大夫一点也没有要进攻的意思,但对于吴军来说,十辆战车的威胁还是要比祝平炎的三百步卒更大,万万不敢面向祝平炎列阵,将后背不设防的交给源大夫。 所以最终吴军两线布防,五百人列阵防御源大夫,五百人防御祝平炎。 当祝平炎绕到了合适的位置,开始逐渐逼近,明显表现出了攻击的意图,吴军的布防也随之调整,两百人从后方调到前面,只余下三百人排开横阵布防源大夫。 针对源大夫的布防十分单薄,而对于已经确定将要攻击的祝平炎,阵型则极具侵略性。 中军是两个二百五十人的大方阵,每个方阵五十人一列,纵深五人,两个方阵中间留有空隙,空隙里是吴军将领的战车。 这布置中规中矩,比祝平炎的军阵更长,也更厚,能抗住祝平炎的攻击,凶险之处在于两翼。 吴军的两翼布阵相同,都是一百人分为四个方阵,但这四个方阵并不是一字平铺,而是阶梯式排布,靠近中军的第一方阵比中军领先,第二方阵又比第一方阵领先,到第五方阵,已经领先中军一大截了。 从高空俯视,这阵型就像是一个盘子的剖面图,而从态势上看,这则是一张血盆大口,一旦他与中军交战,两翼就会快速机动,将他包围其中。 祝军前进的时候,吴军阵中走出两排弩手,走出阵线约三十米,然后便开始射箭。 对方的射程竟然比他这边更远,这有点出乎祝平炎的预料,赶紧呼喊举盾。 他未来的发展主力在骑兵,所以兵器发展长杆,远程武器也只打算发展弓。 骑射需要短弓,而如果是单体弓,短弓必然不如长弓,所以骑兵多用角弓,以弥补短弓带来的射击劣势。 角弓工艺复杂,直到出来作战之前,第一批角弓都还没完成,所以在武器盔甲全面进入汉代时,弓弩还停留在战国初期,连蹶张弩都没有,全是臂张弩。 这样来说,如果别人的弩比他更高,应该不会让他疑惑。 问题是交战国家明显都处于春秋时代,春秋时期虽然有弩,但大规模装备弩兵要到春秋后期,祝平炎手里的弩就是这一批,理论上不应该存在射程差距才对。 但很快他就明白为什么了,在吴军将领的指挥下,这些吴军竟然用弩箭大角度抛射。 弩比弓更准,力量也比弓更大,所以直射杀伤比弓高得多,但由于箭杆粗短而尾羽少,抛射时受到的减速会比弓更多,而这种臂张弩的力量并没有比弓强太多,抛射效果就更差了。 所以祝平炎指挥弩兵时,一般是平射或者小角度抛射,像这种大角度抛射,便是牺牲杀伤力以换取更高的射程。 如果是对付无防护目标,这招数倒是管用,可现在他们要射的是身穿铁甲且人人带盾的祝军,几乎没有造成杀伤效果。 但吴军压根就没打算靠弓弩杀伤,祝军人人具甲且带着盾牌,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抛射不会造成太大杀伤,这也是不难预料的。 但祝军以紧密阵型举盾防御,就像是乌龟将四肢缩进壳子里,防御有余,却丧失了机动性,而吴军则乘着祝军举盾防御,成包围之势进军。 吴军在战前摆了类似雁型阵的阵法,但他肯定不会指望祝平炎傻乎乎的钻进去任他包围,所以此时趁着祝平炎难以机动逃离,他们主动冲过来,要把祝平炎吃下去。 对于大规模装备甲胄盾牌的正规军,弓弩很少会成为杀伤主力,但弓弩等远程武器从未被淘汰过,便是因为即使无法杀敌,能够打出远程压制,也是很好的限制与骚扰手段。 祝平炎慌得一批,对于数百人级别的战斗,他也算是经验丰富了,所以对自己的领导能力很自信。 但现在看来,帮派斗争就算用了军阵,和真正的战争依然有很大差距,哪怕是春秋时期的战争他都应付不来。 得赶紧找军师啊! 他确实该找军师了,吴军用的压根就不是春秋时期的战法。 春秋时期的战场上,顶多也就出现鱼丽阵这样的步车协同方阵,雁型阵这种以步兵为主力的阵法,要到战国时期才会出现,这种战术也是一样。 不过在这种杂糅时代,出现这种情况也不算意外,吴国旁边的楚国可就是处于战国时代,而这位吴军将领和那些能乘着战车冲锋陷阵的同僚不一样,他只能靠步兵战斗,所以就学习了楚军的战法。 但很可惜,他也不是什么久经战场的老将,这是他第一次参战,也是第一能用上这样的阵法,有些纸上谈兵的意思。 吴军不可能乱糟糟的跑过来,哪怕是春秋时期的人也知道阵型乱了就等于兵败,所以吴军需要在保持阵型的基础上压过来。 而他带领的这一千人,除了他自己的少数仆从军,大部分都是东拼西凑的预备军,根本做不到在保持阵型的情况下快速冲锋,所以冲锋速度异常缓慢。 再加上祝平炎命令士兵有序后撤,导致弩兵已经射出七八枝箭了,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位置。 这些弩兵其实也没有达到大角度抛射的熟练度,但是将领自身经验丰富,他的命令可以迅速且准确的传给每一个人,而这个人也必定会按照他的命令去做。 所以吴军抛射纯粹是将领一个人在干活,他根据距离,命令所有弩兵将弩调整到合适角度,如果很多人都错了,他就给错误的人下令指导,只要保证大部分人都没错,就可以射击。 所以吴军的射击间隔很长,而现在吴军体力不支,射击间隔就更长了。 此时祝平炎发现吴军的射击出现断档,立刻高呼:“换弩,冲上去射他们!” 祝军没有训练过大角度抛射,所以之前只能举盾防守,无法还击,但现在双方接近不少,再稍微冲锋一段,就进入了直射距离,训练有素的祝军迅速从密集阵型切换成散阵,一轮射击打的敌方弩手猝不及防。 春秋时期的士兵质量都还不错,即便是随军的步卒,也至少是国人,也就是贵族代代传承时,没有继承权的旁支,这些人没有封地,也几乎没有官职,本质上就是条件稍好的平民。 至于更加贫穷的庶人,压根没有资格参战。 所以步卒的甲质量虽然差了点,但披甲率也很高,从莒军的情况就能看出来,即便是最后排类似预备军的,也大多会弄点简易胸甲。 但吴军就是属于质量最差的那批,虽然最前排也能有正式的皮甲,但到第二排质量就已经下降,第三排几乎和莒军的预备军一个水平了。 这些弩手也都没有正式的皮甲,不过就算是竹木甲、石甲、生皮甲,总也能起到一点防护效果,虽然中箭的大部分都受伤了,但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到一成。 吴军的弩兵本就疲惫,突然遭遇打击,第一时间就想撤回本阵。吴军将领立刻下令稳固阵线,虽然他也看出来双方差距很大,远程攻击多半是打不赢,但打不赢和不打是两回事。 双方弓兵对射,己方本阵依然可以谨慎前进,如果敌军射击两翼阻挠包围,对方就会被己方射手打击,如果双方互射,本阵就可以继续前进。 所以不能退,哪怕战死也得起到牵制作用! 换做一般将领,根本无法给杂鱼军下达如此严苛的命令,但是这位将领的异能就是精神引导,所以弩兵们都开始重新整队。 尽管将领用了异能,但这些弩手自身素质摆在这,重整队伍快不到哪去,而就因为慢了一点,他们又遭受了第二轮打击。 祝军的射击频率比正常情况快得多。 因为祝平炎一直训练直射,所以用的是轮换式射击,弩兵分为三排,第一排弩兵射完之后撤退,第二排的弩兵上前射击,之后是第三排,使射击连绵不断。 当然,也只是连绵不绝而已,三百弩兵一次只能射出一百弩箭,杀伤力降低了不少,而且由于人员走动耽误时间,相比于排成长列齐射,这样的效率会略低一点。 但相比于长列的散阵射击,这样的三列轮换射击更容易切换近战。 长列的散阵几乎没有近战能力,一交战必然会被击穿,而临时调整阵型,两侧的士兵需要大幅度跑位,耗时比较多,也容易发生混乱。 所以为了兼顾远近不同的交战方式,祝平炎将三百人分成三列,每人都有固定的站位,虽然灵活性差了点,但更加稳定,即便阵型乱了,也能迅速恢复。 这种三列轮换射击,最早记载于宋朝,因为宋朝大量装备强弩,而更早大规模装备弩的秦汉,则由于年代过远,无法确切证明有此战术。 不过秦汉时期很可能是没有的,因为宋朝铁甲已经十分普及,尽管弩也越来越强,但也只有直射才能破甲,所以只能以牺牲火力为代价轮换射击。 而秦汉时期的铁甲率不到40%,大部分士兵还装备着皮甲,手臂和腿也少有防护,弩箭抛射就能有不错的杀伤,说不定那时候都是抛射,直接万箭齐发,不用轮换,就像现在吴军的战术。 三轮齐射之后,敌军的反击也终于到来,虽然哪怕是直射,这些弩箭也穿不透铁甲,但铁甲也没法防御全身,在不举盾的情况下,依然有十来人手臂中箭。 士兵们在箭雨中射出弩箭,然后后排士兵立刻顶上来,伤兵便撤到最后,由小白进行简单治疗。 与一般的治疗不同,小白先治轻伤,迅速恢复一批战斗力,然后再治疗伤势较重的,因为要害都防御的很好,根本没有生命危险,也没有治疗重伤的必要。 如此又放了三轮弩箭,己方有十多人等待治疗,而对方几乎人人负伤,大半失去战斗力,威胁也越来越小。 三百四十八 合围 吴军将领早就猜到射击会落入下风,但也没想到差距会如此悬殊,己方的箭根本射不透对方的盔甲,那绝不是普通的皮甲,应该是某种批量法器。 他从护卫的盾牌上拔出一支箭,发现箭头竟然是某种类似铁的金属铸造,他仔细去看所有弩箭,惊讶的发现敌军所有弩箭全是金属制造。 他再仔细观察,敌军使用的武器竟也都闪着银光,不似凡兵。 于是他推翻了这些都是法器的假设,连战车都没有的部队不可能如此阔绰,只有一种可能:这支部队的将领有某种可以强化己方装备的异能。 不管是因为什么,此时己方的弩兵损伤惨重,即便受到他异能的影响,也已经有退却之意,剩余的弩兵又伤又累,能起到的牵制作用也不多。 与其让这些弩兵溃退影响军心,不如让他们从方阵空隙撤退,剩余的这段路,他们就直接冲好了。 只要再前冲三十米,两翼就能越过祝军的锋线,到时候只要能拖住祝军不让其后撤,两翼便能完成包抄! - 面对吴军的冲锋,祝平炎左右看了一眼,不到一秒就做出决定,剑指吴军右翼:“前进射击,一轮后冲锋!” 轮换射击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之前的边撤边射,第二种就是如今要采用的前进射击,第一排弩兵射完之后不会撤退,而是原地上上弦,第二排弩兵前进,从空隙中穿过去后射击。 这种战术也有一定的问题,那就是祝军必须用散阵射击,否则人穿来穿去的不方便。不过这种问题对于三百人的小队伍影响不大。 两翼的防御相比中军要差一点,弩箭也能造成不错的杀伤,三波之后,右翼方阵已经被打的支离破碎。 而由于祝平炎下达的命令是一轮后就冲锋,所以士兵们在射出弩箭之后就已经收拢阵型,此时第三波弩箭射完,祝军全军都已经切换阵型,向侧翼冲锋。 与吴军那慢吞吞的冲锋相比,祝军这才叫真正的冲锋,由于二级士兵的体力已经超过普通人很多,所以即便为了兼顾阵型放慢速度,他们冲锋的速度也堪比普通人的奔跑速度。 祝军的意图很明显,吴军将领也立刻做出了反应,右翼防守,中军驰援,距离最远的左翼直接放弃阵型冲锋。 吴军将领的反应很快,也不需要旗鼓,可以直接用异能下达命令,所以吴军几乎是立刻响应。 但吴军就像是一个思维敏捷的老头,看清了敌人的招数,也想到了对策,但面对年轻人的快拳,完全来不及抵挡。 祝军已经快要接敌,中军的大方阵才刚刚转向,支援还要有一段时间才能到,祝平炎便是要在这段时间击溃吴军右翼。 吴军右翼明知不敌,四个方阵连成整体举盾防守,戟兵虽勇猛,却也没法立即突破。 祝平炎便下马帮熊大穿上定制的铁手套。 之前的剿匪中,他发现熊大的攻击非常单调,基本上就是用熊掌去拍,连撕咬都很少使用,所以直接给熊大铸造了两个铁手套,挥舞起来如同两个大锤,以后它就是熊形态李元霸了。 这两个铁疙瘩虽然笨拙,但反正熊大也不需要像人类一样进行复杂活动,抡起来拍就得了。 此时这对巨锤就砸在吴军的盾牌上,毫无悬念,哐的一声木盾碎裂,持盾的人连同他周围的几名士兵一起倒飞出去,熊大撕开锋线冲入敌阵。 由于吴军的方阵纵深五人,熊大没能直接穿透阵线,而且冲进去之后还遭到了围攻,但铜戈叮叮当当凿击它身上的铁甲,却无一能击穿。 给士兵设计盔甲非常复杂,要考虑成本,要想着日后维护,最难也最核心的问题是,结合当前技术,在重量、防御、灵活三者之间平衡。 这活非专业人士根本无法参与,所以祝平炎直接用技能树上的图纸,没有花心思改进,与其把工匠抽出来改进图纸,还不如技能树往上升一级。 熊大的甲就不一样了,它不能用制式盔甲,只能定制。 最初熊大的甲很简单,就是在身上穿个马褂,后来逐渐修改,加上了头盔、护臂、甲裙,几乎将它完全包裹在了铁甲中。 这副盔甲看起来威风凛凛,但其实设计与制造都很简单,就是完全不考虑重量将甲片覆盖全身,而熊大也禁得住这重量。 这么一只武装铁熊,还有破阵加成,这些士兵拿着铜戈去打加成过的铁甲,能破防就怪了。 既然这些士兵不能破熊大的防,就该自己破防了,熊大手臂挥舞,这些士兵就纷纷倒下,有他这么在人群中搅动,自然也就没有任何阵型可言,右翼军顷刻便被切开。 古代战争的主要交锋就在于阵型,一方阵型破裂,就代表结束,所以正常情况下,右翼阵型被击穿,应该立刻投降或者溃散。 但在吴军将领的影响下,这些人坚信下一秒己方援军就到,依然奋力抵抗。 再怎么抵抗,阵型破裂被分割包围的事实不会变,所以此处的局部战斗,优势在祝军,吴军不断减员。 但优势只在于局部,一旦吴军主力赶到,想走也走不掉了,所以祝平炎在观察后方之后,没有留恋战果,立刻越过吴军右翼,向包围圈外逃离。 此时右翼的阵型已经被打散,等他们重新整队,以祝军的速度早就跑远了,吴军将领便下达了一个残酷的命令,让右翼以散兵冲上去,拖住祝军撤退的脚步。 以散兵面对祝军的戟兵阵,完全就是在送死,冲上来一个死一个,只是祝军要防备他们,就只能结阵缓步撤退。 而在这时候,一支部队从吴军右翼的斜后方出来,拦住了祝军的撤退路线,祝军哗然,祝平炎也悚然一惊,这个位置怎么可能有人? 他策马来回奔驰,观察敌军的动态,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陷入包围。 - 吴军中军一共有两个方阵,暂称之为左方阵,右方阵,在他突袭吴军右翼的时候,距离他最近的是右方阵。 他自然而然觉得,从背面冲杀过来的是右方阵,而更远的左方阵应该在右方阵后面。 所以他得出结论,吴军行动迟缓,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支援,不必急着走,可以多杀一些吴军扩大战果。 但其实从后方扑杀过来的是左方阵,右方阵向右躲在了右翼军的后面,去阻截祝军的前路。 之后右翼军以散兵进攻,不仅仅是为了拖延,也在为右方阵掩护,散兵相比于方阵的面积更大,掩护效果更好。 此时左方阵从后方追来,右方阵拦在前方,右翼军堵在左边,散兵冲锋的左翼军也跑位到了祝军的右边,开始重新结阵。 吴军整体是呈现包围态势,但方阵与方阵之间依然有很大空隙,特别是左翼军这个方向, 左翼军为了大范围机动,是放弃阵型散兵跑过来的,阵型比被打烂的右翼军还要乱,所以不可能直接堵到祝军脸上,那是找打。 左翼军会在更远处集结,然后以方阵压过来,而现在左翼军还没集结完毕,与中军的两个方阵都有很大空隙。 祝军是在被堵截后从后方追赶包围,所以左方阵和左翼军都距离他比较远,距离最近且最大的空隙就在左前方。 一个念头不由闪了出来,从左前方突破? 左前方的空缺,也就是左翼军与右方阵的空隙,这看起来是最容易突破的一条路,由于左翼军还没集结完毕,行动能力很差,此时只要向左跑甩掉右方阵,然后在左翼军压过来之前逃出缺口就行。 但是右方阵与祝军的距离太近了,祝军向左机动,右方阵不必和祝军赛跑,可以直接前压,攻击祝军右翼。 祝军要么抛弃右翼逃出包围,要么就会被拖住,最终被合围。 被合围大概率会兵败,放弃右翼也再无获胜可能。 己方军心动摇,敌方正在逼近,祝平炎知道不管是好是坏,必须做出决定,但有时候越是急脑袋就越乱,根本无法进行复杂的思考。 于是他四面看了一眼,不再去管什么缺口,直接选择最薄弱的一面突围,变阵右行军,攻击右翼军。 他本来想摆锥型阵突围,但双方距离这么近,时间这么紧,直接摆了个十二人纵深的方阵。 右翼军最先遭受打击,后来又用散兵去送命,现在已经不到四十人了。 虽然祝军变阵的时间让他们有机会重新结阵,但一共就这么点人,哪怕祝军没时间排开阵型,用的是大纵深方阵,他们也没办法排开同样的宽度去阻拦。 要维持二十五人宽度的阵线,哪怕只有两人纵深,起码也得五十人,不说他们根本没有五十人,就算有,两人纵深的阵线还不是脆弱的像一张纸。 于是他们也排了个方阵,既然怎么都拦不住,那就不拦了,在路中间当一颗钉子。 这反倒正合祝平炎心意,他的目标是冲出包围,才懒得去和这个小方阵打,直接选择绕过去。 直接绕是肯定绕不过去的,因为敌方方阵又不是死的,你绕,他也可以过来拦,而小方阵要比大方阵灵活得多,必定无法摆脱。 所以正常的策略是分出一个小队,拦住敌方方阵,掩护大部队撤退,而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分出的这只断后小队肯定没法撤出来。 这便是两军交锋时不得不面临的壮士断腕,既然这支小队必定无法幸免,一般情况下人数越少越好。 不过祝平炎分出来的这支小队人数就太少了一些,少到只有两个。 三百四十九 各自攻守 祝军方阵中走出来两个兵,但就是这两个兵,却真的拦住了右翼军这三十多人组成的方阵。 因为这两个兵分别是熊大和季姜。 右翼军刚刚才被这两货虐过,现在见到他们就发憷,根本不敢发动进攻,吴军将领好几次用异能下令都收效甚微。 眼见祝军就要逃走,吴军将领急的大吼:“敢畏战者,全队处死!” 在精神引导下,这些人都坚信只有战和死两条路,于是怒吼着冲了上去。 但冲上去也没什么卵用,他们根本打不赢,更无法阻拦祝军。 在祝军变阵的时候,右方阵已经冲到了近前,仅仅相距二十米,如果祝军不动,一个冲锋就能交战,但问题是祝军不仅在动,动的还比他们快。 所以右翼军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他们只要能稍微迟滞祝军,右方阵就能追上。 这也是这次合围的基础,右翼军是肯定挡不住祝军的,但在原本的计划中,至少可以稍微阻挡一下,然后祝军就会被最先赶来的右方阵黏住,左方阵前来夹击。 先是祝平炎犯了一个错误,过于专注战斗,疏忽了对战场的观察,没能察觉敌军动向,让自己陷入包围。 现在敌军将领也犯了一个错误,太过僵化,没能利用战场获得的信息。 右翼军用仅有的兵力摆一个方阵,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熊大之前已经展现出了自己的破坏力,后续的战术就应该将这个变数考虑进去,而不是照本宣科。 如今熊大和季姜两人就拦住了右翼军的小方阵,祝军得以从夹缝逃脱。 两人都犯错误,正负抵消,此时应该重整旗鼓再战一轮,不过吴军的将领显然不想这么放弃。 既然没人来拦,那他就自己来。 一直在原地几乎没有动作的战车启动,由四匹奔驰的骏马拉动着冲向战场。 和其他战斗力强大的天骄不同,这位将领自身没有什么战斗力,所以载着他的战车也极少参与作战,更多是作为他观察战场的平台。 现在他见识到了祝军与己方的实力差距,明白如果此刻放走祝军,再想赢就难了,终于决定冒险参战。 在这个时代,由于马背无法成为一个稳固可靠的作战平台,骑兵的战斗力非常有限,而且只有轻骑兵,最大作用是骑射骚扰。 战车就是在很大程度上顶替了骑兵的作用,在决一死战时,它可以充当重骑兵冲破阵线,不过在大多数时候,它还是起到骚扰限制作用。 此时载着指挥官的战车,自然不可能去冲三百人的方阵,所以御者只是要驾驶战车从阵前略过,由参乘击杀一两个人。 祝平炎的武器级别太低,暂时在造不出超长的铁质长矛,而且他对于战阵的认识还停留在帮派斗争中,并没有考虑过反骑或者反车,也没有购入长矛。 对于绝大多数步兵,两米长的戟已经可以作为合格的长兵器,但对于三米长的车戟,甚至五米长的夷矛,两米的铁戟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祝平炎一直认为战车是早已被淘汰的兵种,所以不需要多虑。 但其实战车被淘汰不是因为它不够强,只是因为它适应性太差,几乎无法适应平原以外的任何地形,在华北平原还能称王称霸,随着华夏疆域扩大,作战地形越来越复杂,地位也一落千丈。 不过即使这样,战车的身影也持续到汉朝,直到出现高桥马鞍,骑兵才彻底淘汰攻车。 这些历史祝平炎自然不知道,今天源大夫驾着战车一通乱杀,他才见识到战车的威力。 虽然一辆战车不可能造成多大杀伤,但战车只要掠过,祝军就必须防御,造成速度下降。 不过此时他看到吴军将领驾着战车冲过来,不仅没有一丝担忧,反而露出笑容。 “大鹅,他终于来了。” 祝军停下摆出防御阵型,但其实不是为了防御战车,而是给一位好不容易才能够着腰的小姑娘让位子。 又瘦又小的大鹅拖着两米长的牙矛从一群戟兵中挤出来,看着冲过来的战车,细弱的胳膊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牙矛像是被床弩发射出去一般疾射而去。 将领吓得丢下弓趴在车厢里,参乘则持戟护卫。 但这一矛不是冲他们去的,大鹅并不知道谁是将军,祝平炎告诉她射人先射马,所以她射的是御者。 御者中矛之后便从参乘和将领之间倒飞出战车,穿出他身体的牙矛钉在地上,将他的尸体悬挂着,刚好保持着近乎站立的姿态。 不过下一秒御者便瘫软在地,因为牙矛回到了大鹅手中,没有丝毫犹豫,大鹅立刻射出了第二矛。 那将领惊呼:“大势已去,你快逃吧!”参乘没有理会,举盾护卫,但这一矛依然不是冲他们去的。 一匹拉车的战马面前出现了一道屏障,但顷刻便被牙矛连同战马一起刺穿。一矛接一矛,四匹战马很快被杀死,失去动力的战车滑行着停在了大鹅面前。 大鹅跳上马尸,举起牙矛指向将领:“投降!” 不过她的话虽说出口,牙矛却没能刺出去,参乘执戟挡住了她。 大鹅哼了一声,一抖牙矛刺向参乘,参乘单手执长戟,以戟枝将牙矛推歪,使这一矛落空,另一手执盾,挡住了祝平炎射来的闪电。 不过这丫骚包用的实心青铜盾,挡住了还是被电了个趔趄。 大鹅欲追击,那将领掷出一根投矛,逼得大鹅不得不闪避,之后将领就拽着参乘下车,以车躲避祝平炎的攻击。 戟兵们绕过战车一拥而上,却被参乘用一杆长戟全部打退。 将领虽然不是战斗型的天骄,但身为贵族,从小习武,又有天骄的体质,战斗力也远超常人,此时与参乘背靠背协同作战,竟让戟兵无可奈何。 祝平炎急着擒贼先擒王,骑马要绕过战车,却忽然被数根标枪射中,一头从马上栽了下来。 他又犯了过于专注战斗忽略观察战场的毛病。 吴军中军的左右方阵已经赶来,见祝军的统帅孤身一人在外面晃悠,当即派出几个精通标枪的摸过来。 弓弩无疑是最好的远程武器,但弓弩在潮湿环境下会损坏,所以位于南方的吴国还大规模装备了另一种远程武器,那就是投枪。 标枪的杀伤力无疑要大于弓弩,门槛也很低,是个人都能用,比弩还简单些。 但想要用的好,标枪需要的熟练度比弓要高得多,射程全靠人力,而且由于无法瞄准,命中率全靠熟练度。 可以这样说,标枪在五米之内不需要门槛,十米之内要练一练,二十米就很吃熟练度,即便是顶尖好手使用,有效射程也难以超过五十米。 对比同样门槛低的弩,使用弩之前肯定需要基础训练,但只要基础训练之后,五十米内射中目标就几乎没有难度,。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相比于箭矢,标枪的体积太大了,弓弩手可以配备五十支箭,但很难带五根标枪,部队大规模携带标枪,对后勤也是很大考验。 而实际上由于射程低,有效射程更低,标枪带多了也没用处,接敌之前把标枪扔完是最好的状态。 所以在能用弓弩的时候,标枪只会成为副选,步兵会配备一两根,存在感不高。 比如这次吴国与联军交战,是在吴莒边界,位置偏北方,而且天气晴朗,适合使用弓弩,即便是擅长标枪的吴国,也用弩为主要远程投射武器,主力部队或许有携带标枪,这边的杂牌军则没几个有标枪。 射中祝平炎的这几根标枪,做工都非常精良,可能是吴军将领的亲兵。 此时这几个人都在欢呼雀跃,高喊敌军将领已死。 祝平炎立刻用一道闪电劈死一人,然后迅速逃入己方阵地,吴军中军的两个方阵随即冲杀而至,与祝军交锋。 由于敌人势大,祝军采取防守姿态,前排弃戟用盾牌和短戈,后排用戟补充战力。 那些人觉得祝平炎必死,是因为皮甲不可能在这么进的距离挡住标枪,而祝平炎穿的是铁甲,得以伤而未死。 但标枪的力道太大,铁甲也被洞穿,只能挣扎跑回去让小白治疗,正面战场由士兵自行作战,擒获敌将的任务也只能交给大鹅。 大鹅的战斗力不俗,但和那个持戟的参乘比就差了些,配合着戟兵也急忙攻不下,而此时吴军不断拉长战线,想要越过祝军救回主将,祝军也就只能随之拉长战线。 最后祝军围成了两个圆,一个圆在外围抵御吴军,一个圆在内侧进攻吴将。 若外圆先破,则祝军败,若内圆建功,则吴军降。 大鹅见己方被包围,祝平炎受伤,情急之下掷出牙矛,却没想到那参乘早就防备着,用脚挑起铜牌格挡。 牙矛与铜牌在空中相撞,竟直接刺穿了实心铜牌,穿出铜牌将近一米后,带着铜牌一同前进,终是速度大减,被轻松躲开了。 大鹅没了武器,只能随手拿了一杆铁戟战斗,更攻不下。 正在胶着之时,出去阻敌的熊大和季姜返回,虽然被吴军阻挡,但也没挡太久,就直接杀穿阵线回来了。 那参乘也不过是证道初期的强化系,熊大、季姜、大鹅三人联手,再加上戟兵从旁协助,很快就将顽抗的两人擒获,吴军也集体投降。 三百五十章 两军交锋 吴军投降之后,那些奴隶自然也纷纷投降,毕竟吴军都没了,他们打给谁看呢。 源大夫急忙问左右:“我们杀的够了吗?” “杀敌恐怕差不多,但如果投降者都算他们的战功,那肯定是不够的。” 源大夫知道投降的人肯定会算在祝平炎的战功里,也顾不上之前想象中的君子风范了,持剑冲进奴隶中挥砍:“杀,给我杀,不接受投降!” 奴隶们都惊恐的四散逃离,源大夫追上去连砍数十人,他的战车也紧随而来,却没有去斩杀俘虏,只是在一旁尴尬的看着。 史官走到源大夫跟前,没有去阻拦,只是淡淡说道:“杀俘可不算本事,不计入战功。” 源大夫停下挥砍,眉头紧皱,他忽然从俘虏中揪出一人,像是拎小鸡一样拎着他,看着细弱的四肢在空中划拉,嘲讽道:“要这样的俘虏,也是浪费粮食。” 史官从一旁的战车上取下一支掉了头的戈,对源大夫说道:“这样的俘虏,杀了也只是浪费武器。” 源大夫也没再争辩,就算要杀俘,也不是他这样杀的,况且无论怎么杀,杀俘虏都不可能算战功。 但他依然不甘心,对史官狡辩道:“这些俘虏也不能记到祝大夫的战功里,他们也有可能是被我杀投降的。” 史官有些无奈:“你的这些狡辩,留着日后和莒公说吧,若是莒公相信你,我就这么写。” 然后他又走近了些,低声说道:“就是不计算这些奴隶,单是那一千吴军,你就已经输了,所有地方都输了,别再输了气度。” 源大夫沉默片刻,剑指莒军的主战场说道:“还没打完,胜负也未可知。” - 确实还没打完,此处战争获胜,但大部队还在打,所以在收拢俘虏并简单整顿之后,他们就继续列阵前行,夹击吴军右翼。 吴军自然有所应对,分出部分兵力列阵迎敌。 祝平炎远远望见吴军部队清一色的黑甲,知道这些人和之前打的杂兵不一样了,不敢再用单薄的三排阵接敌,将锋线缩短一半,以加强纵深。 阵型的锋线越长,与敌军接触面积越长,提高杀敌效率,纵深越厚,越不容易被击穿,降低溃败可能。 也可以这样理解,锋线军队的攻击力,纵深是军队的血量。 而在人数相当的战斗中,锋线和纵深自然不可兼得,所谓阵法,就是在这二者之间取舍。 以祝平炎如今的杀敌人数,源大夫几乎不可能超越,稳扎稳打就好,没必要再冒险。 况且这次的敌人有许多战车,他这边作为没有战车策应的纯步兵军队,如果阵线单薄,肯定会成为敌军的突破口。 在重骑兵出现以后,两三排的阵线就变得毫无防御力,同样的,在这个战车横行的年代,单薄的阵线必然会被战车碾碎,所以步兵一般都是以二十五人的方阵出现,后期随着步兵发展,更是有十纵深的百人方阵。 兵种和战术都是互相影响互相发展的,步兵出现了方阵,战车自然也有所应对。 之前说过,战车虽然被骑兵淘汰,但战车其实是更加多功能的骑兵,兼具了多种骑兵的功能,所以在面对步兵方阵的时候,可以远程射击骚扰,也可以游击牵制,或者攻击阵角。 而在做这些之前,首先需要与敌方战车交战。 步兵方阵相较于战车要迟缓得多,所以在双方遥遥相望,步兵逐渐接近的时候,战车会先交战一波。 此时源大夫便高声询问:“若此次赌注以军功论,斩步兵和斩车兵可大不一样。” 祝平炎应道:“好,斩车兵一人,可算十人。” 源大夫仍不满足:“十人,似乎……” 史官在旁边提醒:“你杀的都是奴隶,祝平炎俘虏一千吴军,擒获敌将,真要算起来,你们差的可就远了。” 源大夫便改口道:“似乎很合理。不过要说清楚,上一战,我一共比你少了八百人。” 这是没算那些投降的奴隶,也没算将领、士兵和奴隶的区别。 祝平炎略微计算了一下,八百人,就算换成车兵也是八十人,也就是大约27辆战车,源大夫想靠十辆战车斩获二十八辆战车,可能性很小。 他现在最害怕的不是能不能赢,而是源大夫会不会信守承诺,万一不同意,这货以此为借口耍赖,那不是白忙活了。 于是他便同意了。 源大夫松了一口气,心说这小子还算大度,也许之前真的是我太过分了? 他当然没想过祝平炎会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源某人一言九鼎,就是从这里跳下去,死在外面,也绝不会食言。 虽然松了一口气,但是祝平炎能算出来的,他也能算出来,并且比祝平炎更知晓其中的难度。 大家都是四匹马拉两轱辘,凭什么一辆车就想砍三辆?这是不把吴军当人。 所以他走下马车,来到刚刚与他争执的御者车前,作揖说道:“刚刚是我的错。” 车兵一般都是士,而御者是车兵中地位最高的,他才是真正控制战车的人,参乘和甲首都只是他的工具而已。 所以千万不能把御者看作是一个车夫。 郑国与宋国交战,宋国统帅在战前的宴会上分发羊肉鼓舞士气,却独独漏了给他驾车的御者。 这其实不是一件小事,那个时候吃饭是很讲究的,身份高的人吃好的,身份低的人吃差的,绝对不会出错,而羊肉在当时是日常饮食中最高等级的肉。 如果莒子把某位卿大夫的羊肉分给祝平炎,那位卿大夫就算不愤然离席,也绝对会怀恨在心,日后甚至可能因此谋反。 于是在第二天交战的时候,这位车夫便对将军说: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御,我为政,然后驾车冲向敌军,把这位将军给卖了,所谓的各自为政,便出自于此。 当年宋军的统帅可是位极人臣的卿大夫,源大夫虽然实力较强,但撑死也就中大夫的实力,还是小国中大夫,自然不能和手下实力最强的御者闹得太僵。 只不过他原本打算战后私下去赔罪,但现在就需要他们人人竭尽全力,只好来个礼贤下士。 在封建时代,因为下级拥有极大的自主权,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绝对的统治力,所以周王室的衰弱并非特例,而是封建统治的必然,三家分晋,田氏代齐,无不在宣告封建制度中的以下克上并非偶然。 也因为如此,贵族与平民等级森严,但贵族之间却没有后世那么尊卑分明。 伊尹废帝,却被以贤臣传颂,等到霍光废帝,已经褒贬不一,并且褒奖得也只是霍光的功绩,对他废帝一举,几乎都是否定,而到宋以后,臣敢废君,妥妥的大逆不道。 翻阅历史就会发现,周时期的封臣对自己的领主并没有那么尊敬,甚至对比后世的尊卑有序,还有那么点大逆不道。 当然,没有后世等级森严,不代表没有等级,周王室还没衰弱的时候,所有诸侯依然要听命于周王室,就像莒子对所有大夫都客客气气,但不代表大夫就可以对莒子无礼。 所以御者赶忙下车还礼,说之前的争执就此揭过,此战必奋勇杀敌。 源大夫这才回到自己的车上,与其他战车一同出击。 - 祝平炎今天见识到了战车的厉害,但冲击那些奴兵,远没能展现战车的全部实力,接下来的一战,才让他更加彻底的了解了战车在这个时代的统治力。 吴军的战车数量较中原地区要少,而且吴军此次主要任务是防守,所以战车并没有去中线与莒军战车对战,而是龟缩在己方步兵的射程之内。 若双方战车混战,步兵当然就无法射击,但如果双方没有交战,只是敌方战车冲入己方射程,那肯定要先挨箭雨。 莒军实力较强,自然不甘于等待,特别是急于立功的源大夫,带头从侧翼绕了过去。 此时吴军才终于出动战车,车战在被吴军拖延了片刻后,还是开始了。 战车与战车的交战方式有两种,如果敌车在左,则用箭射击,如果敌车在右,则冲上去以戈戟近战。 常规的攻击方法是交错相击,也就是两车对冲,在交错之前以夷矛对刺,或者在交错而过的瞬间以戟或者戈勾击。 这种类似西方骑士对冲的攻击方法,是最能发挥战车效能的方法,不过实战并非演武或者比赛,情况要复杂得多。 虽然双方都会刻意创造对冲的场景,但很多时候能攻击到就会攻击,不会拘泥于对冲,比如一方减速转弯时,另一方掠过,肯定会顺手砍一刀,车前则砍马,车后则砍人,再或者前车追上后车,用夷矛桶一下,这都很正常。 不过倒也没人会特意去打这种战术,因为战车转向不灵活是共通的。 大家都是一样的转弯半径,你转过去想打他,他大概也就转过来了,还是会打成正面对冲。 退一步来说,你有特殊的转弯技巧,可以比他先转过来,但总不可能是排水道漂移过弯吧,快也是相对于其他战车而言,实际上还是要花不少时间,对面肯定会有防备。 三百五十一章 不可匹敌的战车 源大夫拥有十辆战车,已经是下大夫中战车数量最多的,一般的下大夫能拥有五辆战车就已经不错了,一些穷的甚至只有一辆。 所以莒军这一群下大夫联合起来,其实也不到五十辆战车,吴军那边更少。 由于是在侧翼交战,一共两个战场,单一战场的规模大概只有四十出头,源大夫那十辆战车倒还真有可能扭转局面。 不过看双方战车的行进方式,战车交战的场景和预想的可能有所不同,尽管在一辆战车上同时有射手和近战,但是每辆战车似乎都有固定的攻击方式。 一些负责近战的战车确实如预想的那样正面冲击,要与敌车交错对攻,但也有一些战车在周围绕行,时刻将车左对着敌人,看样子主要以弓弩杀伤。 不容他多想,双方已经交战。 右翼负责射击的战车率先攻击,一位甲首挽弓却没搭箭,而等他释放弓弦时,一道光箭飞射而出。 中央负责近战的战车也配备了甲首,但是甲首此时却没有拉弓对射,而是举起一面蒙着兽皮的大盾,兽皮上用铜线绣着精美纹路,此时这些纹路流转着蓝光。 当光箭击中大盾时,发出金铁交击的巨响,战车也微微晃动了一下,但光箭终究是被挡住了。 而后便是参乘之间的对攻,长戈夷矛闪转腾挪,看着像是一群武林高手在交锋,但其实是一群强化系在各自施展自己的长处。 祝平炎看的目瞪口呆,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真是愚蠢透顶。 - 天骄都是贵族,但贵族不一定是天骄,特别是最底层的士。 就连传承数千年的皇室血脉,都有可能出现一代人一个天骄都没有的窘境,何况是那些血脉不稳定的小贵族,经常会出现家族中没有天骄的情况。 如果是国君出现这种情况,要么在老一辈天骄还没死去的时候赶紧祭祀,请求神明赐福,要么就等着家国倾覆。 如果是普通贵族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会降级,上大夫降中大夫,中大夫降下大夫,再没有就降到士。 按规定上大夫若是三代没有天骄就降到士,但实际上根本等不到三代,三十年没有出天骄就直接降,给新天骄腾位置。 不过降到士之后,轻易就不会降了,毕竟士是最底层的贵族,占用资源很少,就算是凡人,只要骁勇善战,也不算尸位素餐。 所以士这一阶层的贵族,很多都是凡人,这也是祝平炎之前没想到车战是天骄大乱斗的原因。 但其实稍微想想就能明白,战车是此时战争的主力,那战车就必然与天骄有关,否则一个凡人即使驾驭战车,也不可能打赢一个步行的战斗天骄。 况且怎么想也不可能让凡人坐战车,天骄去步行。 所以每一辆战车都至少配备一个天骄,根据天骄的特性,战车便由多功能作战平台,变成了配合天骄的特定平台。 而且少数战车本身就是法器,可以让车上的凡人也拥有一定战斗力,比如之前用盾牌挡住光箭的甲首。 即便不是法器,战车的铸造材料也多为灵木,起码得扛得住这群天骄攻击,否则也不用打人,直接把车轱辘给你卸了。 拉车的马也不简单,都是在选育良种之后,用灵药从小喂大,以求战马能觉醒,成为绝世良驹。 当然,觉醒的那些是轮不到他们的,没觉醒的战马才会给他们,但即使是没觉醒的马,也远超过凡马。 也就是说源大夫四十匹拉车的战马,随便挑一匹出来,都比祝平炎的千里马要强。 所以源大夫敢和祝平炎赌,而且当他带着十辆战车面对吴军的千人步兵阵,想的也不是能不能打赢,而是担忧杀敌效率。 至于那个摔剑的御者,他的战车就是源大夫唯二的法器战车,而且他自己是天骄,车后面还带了个天骄,自然想要和更强的敌人打,杀奴隶能显出什么本事。 士这一阶层的天骄,一般都还没证道,灵力稀少,除了强化系大多无法久战,所以之前杀奴隶的时候,没有人肯把自己的灵力浪费在奴隶身上,只是那些强化系在砍杀,除了射箭没有什么远程攻击。 其实仔细想想,十辆战车一共就只有十个近战,这十个愣是砍了一千多奴隶,把武器都砍秃了,人还生龙活虎的,怎么可能是凡人能办到的事。 不过这些自诩过人的天骄,终究局限在时代之中,灵马拉着灵木制成的战车,却还是用着最古老的结构,车子依然是那么笨重。 战车交战只在瞬间,但是准备时间却很长,而且最开始打得极为凶猛的远程天骄,很快就没了动静,倒不是完全没有灵力,只是灵力所剩不多,不敢随意使用。 所以战车还没分出胜负,双方的步兵已经交锋了。 在以往,双方战车会在阵前交锋一轮,然后在两军接近时各自去防御敌方战车,或骚扰敌方步兵。 但这次的车战发生在两翼,所以直到步兵开战,战车依然在两翼鏖战,并没有要配合步兵的意思。 这种情况也很正常,就好像骑兵可以各自配合自己的步兵攻击敌方步兵,也可以先和敌方骑兵打一波,打赢的一方占据主动权。 交战之前,祝平炎特意跑到前面观察吴军情况,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吴军步兵看起来训练有素,但实战似乎有些拉跨,竟然无法保证行军一致,左翼明显落后,别的地方都打起来了,右翼还落后一大截。 不过等到交战,他的看法又变了,左翼军比大部队落后一截,但是左翼军本身很整齐,看起来不像是缺乏训练而导致行军混乱。 所以这是故意而为之? 这是什么阵法吗?斜着冲上来的……斜阵! 遇事不决问小白,但小白对战车的知识头头是道,对步兵却毫无兴趣:“斜就斜呗,你一共就三百人,当然能整整齐齐,对面好几千人,不整齐不是很正常,管他什么阵,只要车战获胜,区区步卒如何影响大局。” 祝平炎想说,车兵被淘汰是历史的必然,以后肯定是步兵占据主导地位。 但是想着刚刚看到那群魔乱舞的车战,又觉得步兵确实没有抵抗他们的能力。 以祝平炎刚上完高中的历史知识,他起码能知道战国就开始以步兵为主导,而老子好像是春秋时期的人。 难道车兵被淘汰与天道有关? 按照他在龙卫学到的知识,天道的影响力是逐渐增强的,秦王还能一统天下,到项羽就败给了凡人刘邦,从此天骄无法称帝,再之后连将相都不行。 如果在春秋末期出现天道,天骄的战斗力就会越来越低,也就是战车的战斗力越来越低,直到最后天骄无法战胜军队,战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祝平炎彻底迷茫了,如果战车是因为天道而消失,他现在走的路子是对的吗?发展步兵和骑兵,真的能挡住天骄驾驭的战车吗? 那他应该怎么做? 训练车兵?训练出来的车兵也只是凡人,他们无法与天骄驾驭的战车对抗。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门客这个功能允许他招募天骄为自己的部下,就好像小白和季姜,所以他真正该走的路不是训练士兵,而是到处招揽门客,然后利用自己的能力让这些门客升级,以对抗天骄。 但由于这个世界对天骄本身就很重视,已证道的天骄都是大夫,有自己的封地,所以他能招募来的,肯定只是些没证道的天骄,但想把这些天骄培养到能对抗地仙的程度,需要多长时间?十年恐怕也不一定够,他可没那么多时间。 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会不会出现天道? 如果是纯粹以天骄决胜负,那什么兵种、士兵等级、装备技能树,统统就没有意义了,即便是装备再好再精锐的步兵,也只能靠天骄获胜。 所以会不会忽然有一天,就像是游戏更新一样,忽然就出现天道了,所有的天骄都被压制,步兵对一场战争的影响力比天骄还大。 这是混杂了整个周朝时代,有春秋也有战国,所以出现这种事也很合理。 但问题是他应该把重点放在哪边? 如果没有天道,那肯定就是养天骄,如果有天道,那前期发展士兵苟着,等待天道降临,然后带着拥有跨时代装备的精锐打爆那些被削弱的天骄,这才是最优解。 不等他想明白,小白就呼喊道:“还在前面干嘛,马上就要射箭了,你当靶子吗。” 他这才急忙躲到后方,不一会就是漫天箭雨。 大角度抛射是非常考验技术的,基本上全靠感觉,虽然两军对战不需要太精准,但总不能敌军在两百米外,你射到一百五十米,那能射到个鬼。 之前对战的吴军虽然菜,但是有将领的一对一指导,能用抛射技巧领先祝军,这批吴军的水平虽然高了些,但也不会大角度抛射,双方都是到了可以小角度抛射的位置才开始射击。 这么对射,自然是祝军更占优,双方的弩是一样的,祝军的甲可以完全防御这种轻弩,而皮甲却办不到这一点,只能减轻伤害程度。 三百五十二章 斜击战术 虽说祝军的锋线只有五十人,但右翼的锋线总共也就一百多人,祝军已经占了一小半,所以祝军射击优势,另外一部分也没有亏,也就等于莒军有射击优势。 不过在双方都有甲的情况下,射击能造成的杀伤很有限,真正分胜负还是要靠近战。 正常情况下双方会一边射击一边靠近,或者射击劣势一方主动靠近,然而射击劣势的吴军反而不急着近战,停在原地等着莒军接近。 之前打那些奴兵当然不需要指挥,现在和吴军正式交锋,没有指挥可不行。指挥本来应该是源大夫,但是源大夫已经冲锋陷阵去了,所以现在担任指挥的是被源大夫请来的史官。 史官的异能也特别适合指挥,虽然他下达命令也和其他人一样需要令车和旗鼓,但他可以用异能感知到敌我双方的死伤人数,从而估测战场形式。 此时他就从双方的伤亡比例,察觉到了祝军的射击优势,于是命令祝军展开队形,接管右翼的全部射击任务。 祝平炎其实不想射击,他想冲上去近战,因为射击能造成的杀伤太有限了,特别是吴军射不过,干脆不射击了,开始举盾防御,一轮射击五十支箭,想杀伤一两个人都难。 这样己方倒是没有伤亡,杀一个赚一个,但如果把体力全消耗在射击上,等到正面接敌的时候,他只能让士兵躲在后面休息,休息后可以再上战场,却无疑会大大降低他的杀敌数量。 看来这位史官总体公正,也还是有一点点偏向源大夫的,不过命令已经下来,而且是很正常的命令,他只能听命 既然吴军举盾当缩头乌龟,他就光明正大的调整阵型,换成两排的射击散阵,之后更是命令士兵前进,一直走到吴军跟前四十米,如果不是望见吴军装备了很多标枪,他还准备再往前压一点。 两排的散阵太过单薄,不足以起到迷惑效果,吴军能看见祝军身后无人,所以吴军其实很迷茫,不知道这些人要干什么,这么点人,总不至于要冲上来和我打吧? 然后祝军就开始射箭了。 弩相比于弓的优势之一便是更加精准,弓在拉开之后要持续用力,必须迅速瞄准迅速释放,越耽误越消耗体力,手就越不稳,也就越射不准。 所以弓力越强,精准度就会越低。 但是弩不一样,弩在拉开之后可以从容瞄准,无论强弩还是轻弩,都可以很准确的射中目标。 此时祝军便降低射箭频率,以提高杀伤效率,节省士兵体力的同时,也可以有更多时间恢复体力。 由于所有士兵都是二级的老兵,而弩的熟练度也都高于平均水平,在这么近且有足够时间瞄准的情况下,一大半的弩箭都能透过盾牌缝隙射中吴军,不过由于躯体和头颅都被盾牌保护,中箭的吴军也只是受伤,并无死亡。 虽然要害保护的很好,但也不是说四肢就无所谓了,左手一箭右手一箭,这还怎么战斗,只能撤退,等同减员。 所以祝军才刚刚每人射了一箭,吴军就受不了了,放下盾牌,试图冲锋并掷出标枪。 但祝军的策略是精确瞄准,尽可能少放箭,所以绝大部分人都处于弩箭上膛瞄准状态,吴军刚放下盾牌,没冲出几米就被齐齐射倒,这个距离,弩箭已经可以洞穿皮甲了。 第一排瞬间被消灭,第二排也死伤惨重,几乎没有射空的,如果不是一些人身中多箭,吴军的死伤肯定要接近三百。 不过弩箭的火力也就是这一瞬间了,射完就得溜,祝军集体后撤。 眼看跑不过祝军,吴军开始呼唤弩手上前。 祝军的背后没长眼睛,看不见吴军的情况,但是祝平炎可一直看着呢,立刻下令举盾防御。 如果祝平炎手里的还是一级士兵,他绝对不敢玩这种骚操作,但是这三百人都是精锐的二级老兵,听闻命令之后,几乎是顷刻间便从逃跑转为举盾防守,如此剧烈冲突的命令,竟然没有产生太大的混乱。 吴军能这么快速的冲上来,当然是欺负祝军人少,放弃阵型以散阵冲锋,所以不敢追深,唯恐中了莒军的诱敌之计,见祝军如此训练有素,不能很快追到,便放弃追击,举盾列阵前行,终于忍不住要近战了。 举盾列阵前进的速度非常慢,所以祝平炎还是让士兵在标枪的范围之外吊着,一边射击一边向后撤,直到双方接近到快要近战的距离,祝军才撤回来改变阵型准备近战。 其实莒军看到祝军的射击有这么大杀伤力,还想着先往后撤一点,让祝军再射几轮,不过史官发现左边情况有变,催促他们尽快接敌,他们才没有撤退。 - 祝平炎之前猜测到吴军用的是斜阵,但他没有证据,而通报史官后,史官甚至连斜阵是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吴军斜着冲上来也要称其为阵法,还什么斜阵,极为可笑,所以没有理会。 直到现在史官才明白什么是斜阵。 斜阵,或者说斜击战法,是最古老也最基础的步兵阵法,按说这个时代的人也应该知道才对,但联想到这些人对步兵的蔑视,不知道好像也很合理。 祝平炎当初用过最基础的斜阵,也就是将一侧的士兵调到另一侧,造成一边弱一边强的局面。 他当初虽然用了斜阵,但那是江湖对战,规模很小,一共就一个方阵,自然只能一同推进。 现在却是真正的战争,此处虽然只是小战场,吴军也有数千人,几十个方阵,以梯度推进,便能造成极大的交战时间差,让优势方可以尽快扩大战果,让劣势方可以坚持更长时间。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斜阵,实际上打的都是信息差。 兵法中所谓的虚实结合,其实没有那么玄妙,指的就是兵力部署的多寡,敌人不知道己方的虚实,所以会用同等的态度进攻,己方就是让虚的一面着重防守,拖时间就行,让实的那面猛攻,凭借人数优势击穿对方的阵型。 而一旦己方的兵力部署被敌方知道了,那敌方或以同样的斜阵应对,或以相反的斜阵攻击你的薄弱处,斜阵的优势也就不复存在。 所以当莒方战车选择从侧翼包抄时,吴军一改避战的态度,开始与莒军进行车战,就是不想让莒方看到吴军的兵力部署。 不过吴军还是有些嫩,做的太明显了,祝平炎都能轻易分辨虚实,与后世名将的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实结合完全不能比。 吴军的兵力有些少,也确实不容易伪装,祝平炎骑着马溜一圈,很轻易就能看出来进攻态势,若是数万人的大战,战线极长,主将只能通过传令兵获取战场信息,就更本无法准确得知交战时间,也就无法判断虚实…… 想到这里,祝平炎悚然一惊,吴军既然会用斜击战法,怎么可能只在小战场用,大局上肯定也是如此,而右翼塞了一堆奴隶,明显不是攻击重点,所以攻击重点在左翼? 是莒军的左翼,还是说整个莒军都是被拖延的对象,真正的攻击重点在鲁军?虽然到现在也没传来什么消息,但以他的地位,有消息也传不到他这。 他只是有些担心,万一这一战输了,吴军大举围攻上来,他这三百人真如浮游一般毫无抵抗之力。 这或许就是小人物的无奈,我命由天不由我。 大战场他无法影响,即便是莒国的战局,他的影响力也是微乎其微,不过这些战场暂时也不会对他造成影响。 摆在他面前的是此处数千人的小战场战局,一旦左翼溃败,很快吴军就会合围过来,不过万幸的是,他在这场战争中还算有一定的影响力。 只要他能率先在右翼突破,就能帮助莒军建立优势。 由于三百人都成了老兵,而且有他的一系列政策,临阵脱逃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再有了,所以祝平炎决定把督战的禁军也加入战场。 禁军很多都还是一级,所以战斗力其实比戟兵还弱一些,不过装备都是一样的,总比对面要强。 而且莒军本来是人数优势,现在左侧竟然被包围了,说明吴军右侧其实很薄弱,他便冒险扩大锋线,又恢复了百人锋线的三行阵,包抄吴军边线。 祝军装备的长戟是双手武器,杀伤力很大,可以当枪刺,也可以作斧劈,但此时却发挥不出威力。 吴军在数米外投掷标枪,祝军就只能弃戟取盾防御,而吴军掷完标枪就持剑盾近身,此时已过了长戟的杀伤范围,而且也来不及换武器,祝军只能以盾戈应战,正面交战的部队一时间也难以取得优势。 而当祝军在侧翼包抄时,吴军也早有对策。 三行的纵深实在太过于薄弱,不需要太多军事能力,哪怕是久战的小兵都能想到,只要能拦腰将祝军击穿,那侧翼包抄的这部分反而会陷入包围。 祝平炎摆出这种阵型,是相信自家士兵的战斗力,但他没想到,吴军压根就不玩近战突破,侧翼为了防守祝军而摆出的五十人锋线,突然向一处集中投掷标枪。 三百五十三章 标枪 由于军队规模太小,祝平炎没有选择分兵种,而是扩大兵种功能,如此一来能最大程度的利用士兵,打远程,三百人都是远程,打近战,三百人都有长兵器,也都有短兵器。 这样的分配起到了一定效果,比如和之前那一千人打的时候,我方的射手竟然可以在数量上压制敌方。 但也不可避免的要做出一些牺牲。 为了在携带众多装备的情况下保持灵活,祝军配的盾是六十厘米的小盾,而且很薄,虽然通过蒙皮确保它的防御力可用,但防御面积小却无法改变。 春秋时期的箭头多以铜浇筑而成,正如那些精美多样的青铜器,浇筑的箭头样式非常复杂,就如同现代的猎箭头,模样古怪而狠辣。 由于铁的熔点比铜更高,想要用铁浇筑难度更高,而且强度也远远比不上锻打,所以铁箭头多为锻打而成,比铜箭头强度高很多,但样式往往都很简单。 如果是对付无甲目标,拥有狠辣外形的铜箭头更强,但若是对方有盔甲,铜箭头的杀伤力就远不如强度更高的铁箭头。 由于营地已经可以锻钢,所以祝军的铁甲严格来说应该是钢甲,除非抵近射击,否则铜箭根本就射不进去,所以在对抗弓箭的时候,盾牌只要能防住手臂和脑袋就行,小盾也够用。 但当对抗强度更高的标枪,盾牌的作用却是铠甲无法取代的。 祝平炎之前就被标枪破甲重伤,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标枪击穿铁甲,但当几十人同时攻击几个人时,数量便弥补了质量的不足,这么多根标枪扎过来,什么甲也不好使,冲击力就够把人砸半死。 虽然盾牌肯定也扛不住这样足量的火力,但盾牌报废总比人报废要好。 而吴军就大规模装备了标枪。 第一排四人,第二排三人,一共七人瞬间倒地,周围的祝军想过来将缺口堵上,但吴军先一步用锋失阵填充了缺口。 锋失阵,或者也可以说是锥形阵,形状如同箭头,是用于中央突破的阵型。 极少会有直接摆出锋失阵冲锋的情况,因为在人数相同的情况下,一旦无法突破,就是送上去让敌人包围。 但这种阵型可以在交战中由任意一个已经突破的点出现,就比如现在祝军前两排瞬间出现伤亡,吴军便在此处出现一个锋失,当头的士兵在两侧士兵的掩护下突入阵线,使祝军无法修补阵线。 此时锋失阵的尖端只要再将最后一排士兵击杀,便可贯穿这单薄的三层阵线。 最后一排的士兵立刻以长戟竖劈,吴军忙着抢位,祝军攻击的又太快,戟枝直接洞穿了最前头几名吴军的头颅。 两侧的吴军阻拦要过来的祝军,锋失阵内部的士兵上前,立刻就填补了位置。 此时最后排的祝军竟然没有坚守,反而后撤了一步,给吴军让出了位置。 吴军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排头兵冲出阵线,他前方的祝军执戟刺来,他立刻举盾抵挡,然而侧方刺来一戟,正中他的脖子。 祝军眼见这道被撕开的口子无法弥合,口子两侧的士兵便干脆由攻转守,保证裂口不被扩大就行,后排两名祝军联合附近两人布下一个口袋阵,吴军一两人穿出阵线,便要同时面对祝军四人攻击。 阵线虽然裂了,但吴军一时间也攻不进来,只能向两侧扩张,以求撕开更大的口子。 这样一来,祝军便在突遭打击的情况下争取到了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季姜从前线退回来,火速奔向此处,迎面撞上了吴军的锋失阵,长剑刺穿盾牌将当先一人斩杀,之后一记竖劈,将吴军的脑袋连同盾牌一起劈开。 左右吴军纷纷以剑刺击,但季姜身上的铠甲是祝平炎的开局装备,比士兵们用的防御面积更大,且质量更好。 当初祝平炎穿这盔甲和匪徒战斗,那人双手持枪奋力刺击,也只能浅浅刺入,伤及皮肉而已,剑为了兼顾劈砍,刺击效果本就不如枪,如今吴军单手执剑,根本无法刺入,被季姜左右两剑砍死。 在季姜的带领下,阵型很快恢复,原本被吴军踩在脚底下的七名祝军也被拖到后方,有小白的救治,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能免于一死。 小白不能像张医生那样治病,但他治外伤还是很厉害的,升级之后治疗的范围也增加了些,再也不用像之前那样凶残的把手插入伤口治疗了。 而且小白的作用不仅仅是战场治疗,还有身为太医令对全军的加持效果,除了全军的恢复效果略微增强,更主要的是让士兵更容易从致命伤中活下来,配合着超越时代的盔甲,祝平炎的兵打到现在都没出现死亡。 小白将这几名重伤抢救回来,然后停下休息片刻,顺便观察战局,看到熊大又冲进人堆里开无双,不由的一声叹息。 此时跟在他身边的,是上一战被俘虏的吴国将领。 虽然是俘虏,但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俘虏是可以被赎回的,而且贵族俘虏也要获得符合其身份的待遇,所以此刻他依然能从容淡定,也就是所谓的贵族气质。 由于不担心自己会受苦,他还有闲聊的兴致,便有些疑惑的问道:“依我看,你们应该是要赢了,有什么可叹息的。” 确保士兵们不会死亡后,小白便拔出了标枪,然后接着治疗,抽空回了一句:“这都要打完了,才这么点人受伤,我难道不能叹息吗?” 吴将茫然了,这人难道是吴国的内应?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低声说:“在下卑梁伯,敢问阁下名讳?” “小白。” 卑梁伯犹豫了一下,还是追问道:“不知是何姓氏?” 小白极目远望,看着远处中军旗帜飘扬,发了一会呆,然后自嘲一笑:“姜小白。” 战局已无波澜,祝平炎便过来询问伤员情况,恰好听到这话,疑惑的说道:“啊?你不是齐小白吗?” 小白面色一窘,不敢去看卑梁伯,赶紧走到祝平炎跟前小声说:“我们两个私下的称呼,外人面前不要提。” 祝平炎想破脑袋也想不通,齐小白这么正常的名字,难道是什么难以启齿的昵称?这在古代不会有什么别的意思吧? 于是他说道:“那我以后叫你姜小白?” 小白面色不豫:“叫我小白就行。” 祝平炎骂了句穷讲究,就去查看伤员的情况,见伤势最重的人也无性命之忧,对伤员说了几句鼓励的话,便打算继续去指挥战斗。 此时卑梁伯恰好问了一句:“你们明明有不少天骄,为什么没有战车?” 祝平炎正要走,被小白一把拉住:“你听听这位先生的肺腑之言,你又不是没钱,出入无车,成何体统!” 小白虽然有车,但他非莒国臣子,自然没有战车,在战场上只能骑马或者步行,这在他看来是很丢脸的事。 祝平炎无奈,这个问题他们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但无论他怎么说,小白就是放不下对车的执念。 “好了好了,今日你和季姜都有功,回去就为你俩打造车驾。” 小白却还是不满意:“你自己呢?你骑马我却乘车,这不合礼制,别人还以为我是自大无礼之徒。” “唉,你年纪轻轻的,能不能不要这么陈腐,我求贤若渴,对优秀人才有特殊待遇,像是什么剑履上殿之类的,我特许你可以乘战车,这有问题吗?这没有问题啊!” 这两人还在讨论战车的事,但其实引出这个话题的卑梁伯只是随口说说,他更想问,那位强化士兵装备的天骄在哪,他想结识一番。 因为他觉得,这位天骄和他是绝配。 他的能力最初是有人看好的,公子光很重视步卒,所以去请过他,但当公子光手下的天骄强化了士兵之后,他对士兵那微弱的精神引导就失效了。 也就是说他只能领导未被强化的菜鸡步兵,在真正有能力抵挡战车的精锐部队里,他只相当于一个传令官,一件传声法器就可以轻易取代他。 公子光没有像个智障一样阴阳怪气嘲讽他,反而夸赞他很有潜力,等到日后实力提升,必然委以重任。 像公子光这样有远大抱负的人物,必然不会随随便便讥讽一个贵族,哪怕是卑梁伯这样与他地位千差万别的贵族。 所以他说了什么,或者语气神态是否尊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愿意付出什么。 如果他说完这话之后,就将卑梁伯留下,以最高规格的待遇招待,日日关怀问候,那就说明他真觉得卑梁伯很有潜力,迫切希望卑梁伯能提升实力,好委以重任。 但他说完这话之后,就给了些钱财礼物送卑梁伯回去了。 那有潜力的意思就是卑梁伯现在对他没有用,所谓等日后实力提升,倒也不是空话,毕竟任何一个人能自行成为灵台,必然会很受重视。 但若是没有大人物扶持,成为灵台何其遥远,所谓的重用,自然也就缥缈如烟。 其实何止是公子光失望,卑梁伯自己更加失望,他也曾励精图治,操练步兵,修习步兵战法,觉得步兵也可重用,自己未必是无用之人。 现在却发现,他真的是无用之人。 自那以后,他是有些心灰意冷的,直到今日遇见了一个能强化装备的天骄,起先也是嘲笑。但被俘之后,他才忽然想到,士兵被强化后就免疫了他的精神引导,如果仅仅强化装备,士兵的战斗力得到提升,他的精神引导也一样能用。 三百五十四章 卑梁伯 卑梁伯的封地在吴楚交界一边陲小邑,本来是有些家底的,但由于吴楚经常发生摩擦,他家的兵力慢慢被打光了,如今只余下一辆战车与三百步卒。 春秋时期的城邑,并不同于现在的城市,反倒更像西方的城堡,每一个有实际封地的大夫都会住在自己的城邑之中,管辖周围的封地。 此时的城很多,和“市”也没有任何联系,只是一个军事要塞。 所以先秦的战争中,经常会攻取对方十几座城,指的就是大夫所居住的一个个军事要塞,当时的一个大国可以有上百座城,损失十几个,伤筋但不动骨。 边陲之地的城邑可以穷苦,但不能无兵,若只有三百人,必然会被敌人攻打,而如果他守不住自己的城,就算日后这座城被夺回来,也不一定会给他。 所以在父亲战死之后,他日日惶恐不安,直到公子光请他过去,虽然最终没有用他,但也给了一笔钱。 他好歹也是个有封地的大夫,长途跋涉去见公子光,公子光却没有用他,又让他回来,这岂不是故意戏耍。 虽然公子光就算是戏耍他,他也无可奈何,但姬光身为实权公子,也没必要在这时候吝惜,以大夫的待遇送了他一些财物,算是礼数周到了。 为了保住家业,他就用这笔钱购买了许多武器装备,又用剩余的家底购买了大量奴隶,不过他并不打算用这些奴隶打仗,而是用奴隶耕种土地从而解放庶人,庶人战斗力虽然差,若是守城的话,也足够抗住楚国一城兵力的攻击了。 先秦是征兵制,百姓平时务农,战时为兵,所以士兵质量肯定不如后世的职业兵,但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啥都不懂的农民。 农民战斗力差,是因为征兵制消失,职业分化,农民就专心务农,由募兵或者府兵打仗。 但在征兵制还实行的时候,从春秋到秦汉,这些农民可都是会在农闲接受军事训练。 没种过田的可能以为农民每日都在地里汗流浃背的劳作,无一刻空闲,但其实农民累的时候是真的累,闲的时候也是真的闲,在一年一季的北方,农闲的时间非常长。 各时期各地区不同,训练的效果也不一样,有时候糊弄了事,那士兵战斗力就普遍低下,但也有时候会认真操练,能组织出一批不错的强兵。 那是一个武德充沛,人人尚武的年代,哪怕是儒家的君子六艺,一半都是武艺,可见没膀子力气,孔老夫子都不稀罕称你为君子。 兵法军阵这些东西,和武器装备一样会随着时代发展,但抛开这些纯以个人实力论,这个时代的平均实力,绝对比后世要强得多。 而且这个时期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家境越好,个人战斗力也往往越强。 国人经常参加军事训练,平均实力肯定比庶人要强,而同样没有受过训练,庶人的生活质量比奴隶好,所以庶人的战斗力也肯定比奴隶强。 除了战斗力,其实战斗意志的影响也很大,国人的利益与大夫绑定,而且往往国人就是大夫的家族成员,所以国人比庶人有更强的战斗意志,至于奴隶,跟谁不是都一样,临阵倒戈也不奇怪。 正如武王伐纣时,纣王的奴隶大军就临阵倒戈,于是纣王战败。 卑梁伯的土地还在,但是他手下能战的国人只有三百了,所以只能用庶人和挑选出的强壮奴隶充当战斗力。 战斗意志还好说,他承诺战功可以跨越等级,虽然为了照顾领地内国人的情绪,实际上想要跨越等级非常困难,但有他异能的加持,也能鼓动起庶人和奴隶的战斗意志。 但战斗力没办法靠他说两句话就改变。 这个年代士兵应该自带装备,相对富裕的国人自然可以承担这笔费用,庶人想有把戈都很困难,有些还在用石器,更别提盔甲了。 倒是奴隶的装备反而比庶人要好一些。 因为奴隶是卑梁伯的私人财产,他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并不吝啬给奴隶配备好的武器。 不过由于管理效率低下,这个时期并没有像后世那样极端的贫富差距,大量财产停留在国人这一阶层。 士比国人有钱,大夫比士有钱,但这其中的差距远不如后世那样夸张,所以卑梁伯敢用家底去买奴隶,因为这些奴隶最后是卖给了封地内的国人,他自己只保留了最强壮的三四十个。 他给这些奴隶购买装备,让这些奴隶的装备比庶人好,但肯定还是比不上国人。 所以在同级别的士大夫里,他的实力是最弱的。 以前他自视甚高,将家族困境归罪于父亲打光了家底,留给他的基业太差,像他这样的异能,得有一支精锐部队才能发挥作用。 但自从去见了公子光,他的心态就完全变了。 公子光虽然没有羞辱他,但事实要比语言的羞辱更加伤人,当初公子光请他过去的时候,他宴请乡亲父老,与周围城邑的大夫一一告别,好像他已经确定要去都城为官,正如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但他的结局也和李白的赐金放还差不多,或者说更糟糕一点。 李白有没有才能无人得知,毕竟玄宗没给施展的机会,而公子光给了他施展才能的机会,却发现他的才能远不如想象的有用。 他没法埋怨公子光,人家做的合理且合礼,所以只能怪自己没有用。 灰溜溜的返回之后,倒是无人说三道四,但他总觉得所有人都在背后议论他,嘲笑他是个爱说大话却又无能的人。 那一段时间他食不知其味,寝不分昼夜,甚至在无人的时候偷偷垂泪,他埋怨父亲,但他自己又比父亲好多少呢,楚军耀武扬威的时候,他父亲好歹还敢出门迎击,战死沙场,他却只是龟缩在城内。 或许他根本不是那个能复兴家族的人,他只是凭借自己长子的身份尸位素餐而已。 就在这时候,吴莒开战了,本来他作为边境大夫,是不需要参与这场战争的,因为楚国对吴国的威胁并不比联军小。 但是公子光却再次邀请他,给了他一笔像是买命钱的丰厚报酬,说重用他的时候到了,只有他才能让那一群奴隶死战不退。 他自然知道这一战的凶险,但他还是答应了。 复兴家族,也许并不需要他活着。 他的弟弟虽然还年轻,但已经觉醒,而且还是能乘车作战的战斗型天骄,或许才是真正能复兴家族的希望,而他为这个家,为这个国,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这一件事了。 所以他来了,没有带国人,只带了二十个奴隶,其他的兵都由公子光分配,基本都是最差的兵,这倒也不出预料。 但很快出乎预料的事就来了,他弟弟竟然驾着战车追了过来,要与他一同作战,眼看就要开战,他也只能乘车带着弟弟前往战场。 他本以为当莒军杀光奴隶大举进攻的时候,他可以说服弟弟驾着战车先走,但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竟然会败给三百步卒,导致兄弟俩双双被俘。 - 不过这一战也让他意识到,影响士兵战斗力的不仅仅是士兵个人实力,还有士兵的装备。 当士兵个人实力增强,就能挣脱他异能的控制,但如果仅仅是装备变强,他的异能就可以继续生效。 只要他能把祝军中强化装备的天骄挖过去,他的战斗力将得到飞跃性提升,而且他相信这对于那位天骄也是一个机会。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得知道那位天骄是谁。 在祝平炎用闪电砸他以前,他一直以为是祝平炎,后来又以为是在后方的小白,但随后发现小白是治疗天骄。 至于大鹅、季姜和熊大,一眼就能看出是强化系。 虽然他想自己过去与那位天骄沟通,但实在找不到,也只能发问了。 而对于他的问题,祝平炎也毫无保留的回答:“这些东西和天骄没关系,是我治下的工匠生产。” 反正卑梁伯又不是莒国人,不怕他找向男告状。 然而面对祝平炎的坦诚,卑梁伯却明显不相信,他指着反射银光的戟刃:“不想说就算了,何必骗我,这明显是铁,但若不是有天骄加持,铁又怎么可能如此坚固。” “这是钢啊,也是铁的一种,不过……”他想说钢只是一种特定比例的铁碳合金,但和一个古人说这个就有点太扯了,更何况这还是春秋时代的古人。 这时小白说话了:“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总想藏着,有才能就该展现出来,这样才能让人重视,藏着有什么意义,要我说,你就该将仓库里的盔甲卖给向男,不仅会被重视,还能赚一大笔。” 小白其实也不知道什么钢和铁,虽然他只要去看一眼生产过程,就能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从来就没想过去看,他只认为祝平炎的能力可以强化属地,可以强化部下,自然也可以强化属地生产的物品。 祝平炎摇头,小白虽然聪明,也比他更了解贵族,但他对营地不太关心,否则就该知道祝平炎想藏的不是盔甲,而是铁矿与铜矿。 但小白这么一说,反倒让卑梁伯恍然大悟:“这些东西竟然不是临时强化,而是永久强化?这种重要的天骄,为什么会替你工作?” 祝平炎笑道:“因为你口中替我工作的重要天骄,就是我自己啊。” 他也懒得解释什么铁和钢了,天骄就天骄吧,天骄解释一切,多简单省事。 卑梁伯叹息道:“本来我还想与你合作,我让士兵悍不畏死,你让士兵装备精良,或许也能有一番成就,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为什么不可能,我很欢迎你这样的人才加入。” 人才二字让卑梁伯一阵恍惚,一时间他真的想加入祝平炎,不过他不是漂泊的士,而是有封地的大夫,士可以在各国游走,投奔知己者,大夫则必须守家卫国。 所以他摇摇头笑道:“那得你先叛莒归吴,我便到你手下听你号令。” “或者你也可以买我的装备,看在你被我揍过的份上,可以给你打个折。” 卑梁伯有些惊讶:“你这盔甲卖?” 三百五十五章 出售盔甲 祝平炎本来就是随口一说,就像他随口招降,此时却忽然灵光一闪,赶紧说道:“我当然不能随便卖盔甲,但我俩一见钟情,我是说意气相投,你赠我金银,我回一些铁片革带做礼物,也不过分吧。” 卑梁伯笑着点头称是,心中却鄙夷,吴莒两国虽算不上仇敌,但近些年也多有摩擦,莒国大夫往吴国卖盔甲,不仅没节操,还不要命。 不过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呢,他的战斗力全仰仗手下的兵,确实需要更强的盔甲。 比起祝平炎会不会被以叛国罪流放甚至处死,他更关心价格。 祝平炎犹豫了一下,莒国没有铁甲,他也不知道市场价,习惯性的询问小白,却没想到小白这个连钢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白,竟然知道铁甲的价格。 小白来自齐国,齐国铜少而铁多,只能大量使用铁器,所以他知道铁甲甚至钢甲的价格。 虽然他没亲眼见过钢,但齐国作为一个产铁大国,国内也有很多可以将铁转化成钢的天骄,钢制武器盔甲的数量很多,所以也有个相对稳定的市场价。 不过这种天骄制造的钢甲价格非常昂贵,动不动就上万两铜。 如果以这个价格出售,以卑梁伯那点家底,除去必要开支,挤出点闲钱购买一两件还行,大规模装备是想都别想了。 而且平心而论,从质量上来说,祝平炎的钢甲比天骄生产的差很多,毕竟有些天骄连不锈钢都折腾出来了,祝平炎这原始的锻造技术不可能赶上开挂的。 所以他又询问普通铁甲的价格,打算在这基础上加价两三成。 然而普通铁甲的价格竟然也要数千两,在防御力还比不上精致的复合犀皮甲的情况下,价格都快赶上天骄制造的钢甲了。 因为齐国的炼铁技术落后,只能炼出多孔的海绵铁,需要多次锻打才能成型,想要打成甲片并穿孔,更是极为困难。 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时代的变革是瞬间出现的,青铜一出来就淘汰了石器,有了铁,铜器就会被淘汰。 但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间石、铜、铁三者并存。 青铜相比于石器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所以在青铜出现以后,高端石器确实都被淘汰了,但青铜也有缺陷,那就是储量不足,无法满足所有人的使用,所以青铜无法完全取代石器。 直到青铜已经发展到巅峰的周朝,民间依然有很多人使用石器。 而人们对铁的使用也比想象中的早很多,商朝就已经有以铁为刃的铜斧了。 不过那个时候并没有炼铁能力,使用的铁是陨铁,世界各地都出现过这种青铜文明使用陨铁的例子,此时的铁比铜还要稀少。 即便是后来掌握了冶铁技术,铁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也是不如铜器的。 西周就已经有冶铁技术了,但直到战国初期,青铜依然是主流金属,西方的情况也类似,或者说更夸张。 目前公认的,最早的冶铁技术诞生于公元前14世纪,而在冶铁技术发展了将近一千年以后,古罗马的军队还在使用青铜武器,不是古罗马人傻,而是当时的铁器真的不如青铜。 春秋时期的齐国出现了大规模冶铁的记录,甚至还有盐铁专营的法律,但铁被称为“恶金”,铜被称为“美金”,铁只能用来做农具,铜才可以做礼器与餐具。 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块炼法炼铁,铁的质量很差,外形也丑,黑不溜秋的,锻造难度还高,全方位的落后于铜。 在铁铜并存了数百年之后,到战国时期出现了块炼渗钢法,可以制造百炼钢,铁器才开始大量淘汰青铜。 所以西周虽然出现了冶铁技术,但严格意义上来说,直到战国才算从青铜时代走入铁器时代。 在这个大部分都属于春秋的地方,很多人都认识铁甲,但要给铁甲定价就非常困难了。 因为这个时代的铁甲与其说是盔甲,不如说是原材料,不会有人穿着它上战场,只会出现在天骄手中,被改造成钢甲后卖出。 所以这种“原材料”级别的铁甲,价格自然不能作为标准。 最后祝平炎只能以皮甲的价格作为标准,以两千钱出售一套铠甲,这价格让卑梁伯喜出望外,立刻决定购买。 他想了一会说:“我自己虽然买不了太多,但我可以联系其他人一起买,数量可能比较大,你手里有多少?” 祝平炎也喜出望外,为了让造甲的技能树升级,他制造了一大堆盔甲,都压在仓库里不知道怎么处理。 诚然,倒卖盔甲是重罪,但若是他家里那一仓库的盔甲被发现,罪责也小不了,与这两条罪相比,在国内售卖盔甲导致铁矿被发现,反而是损失最小的。 但在评估损失的时候,与损失大小相比,损失的几率也同样重要。 国内贩卖盔甲,事情百分百会暴露,倒卖盔甲的事却不一定会暴露。 在春秋时期,上层对底层的管理非常松弛,对于走私的打击力度也很小,祝平炎有自己的商队,被发现的几率其实很低。 况且他也不需要隐藏很久,顶多两年,他应该就要和莒子摊牌了,打得过当然要摊牌,就算打不过,也只能摊牌。 营地就在向城边上,半年已经建城,两年之后又该多大规模,不可能再瞒住了。 所以抓紧时间攀科技树才是要紧事,而要升科技树,特别是军械的技能树,就只有制造和使用两种途经。 制造军械要花钱,使用军械要打仗。 打仗不仅要花钱,还会减人口,而且也不是想打就能打的,与之相比,花钱制造要划算得多,也稳定得多。 而想要一直制造军械,就必须找到买家,否则不仅库存会有压力,财政也有很大压力。 现在买家送上门,还要大量采购,他当然高兴,立刻让人松绑,也不提什么指挥战斗了,拉着卑梁伯的手,像是亲密老友一般坐在草坪上,就差点头哈腰的递烟了。 他要与上帝一起谈谈购入细节。 “我有一些存货,你自己用是绝对够了,至于其他人……你能联系到多少人?” 卑梁伯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然后竖起四根手指,祝平炎以为他要说四人,却没想到他说:“至少四十人。” 祝平炎一惊,四十人,每人就算只买一百套,那也是四千副盔甲,不过生意上门,他哪能拒绝,先夸赞一番卑梁伯人脉广泛,然后立刻说道:“只不过数量太多,一起运输容易暴露,我分批次送去如何?” 分批运输,等把仓库里的送完,新的应该已经生产出来了。 卑梁伯被祝平炎这狗腿子态度烘托的飘了,大手一挥:“可以,不过你的东西没到,我是不能先付钱的,送过来多少,我便付多少钱。” 祝平炎赶紧说:“应该的应该的,先送两百如何?” 卑梁伯一脸困惑:“两百?” 祝平炎赶紧赔罪:“是少了些,四百?小心一些,五百也可以,实在不能再多了……” 卑梁伯赶紧打断他:“你送那么多过来干什么,我只要五十副甲。” “你的意思是,其他人的甲,我自己送过去?但我的人不太方便在吴国走动吧。” “哪有什么其他人,一共就要五十副甲。” 祝平炎愣了一下,然后竖起四根手指:“你说要联系四十人买甲,别告诉我,他们一人只买一副甲?我这甲已经足够便宜了,就算不能大规模装备,一个大夫买一两百给精锐部队总是没问题的。” 卑梁伯疑惑:“其他大夫买不买,与我何干,我家中能买得起此甲的也就四十多人,就算多一些卖不出去,我自己也可以留着。” 大夫的家,指的是自己的领地,所以他说的四十人,说的是他治下的士和比较富裕的国人,这些人自然最多只能买一副甲。 祝平炎大为失望,五十副甲你跟我嘚瑟什么,腰也直了话也利索了:“既然只要五十副,那我一次送去就行,不过我只送到吴国边界,剩余的路要你自己运。” 卑梁伯察觉到了祝平炎态度的变化,当然也知道为何如此,但他更在意祝平炎雄厚的财力。 从祝平炎的话中,不难猜测他有数千副铁甲,一个连战车都没有的下大夫,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铁甲? 换句话说,他是一个能制造铁甲的天骄,而且产量看样子很高,可以有四千副铁甲,哪怕价格再低一些,以皮甲的价格卖出去,也不可能连一辆战车都没有。 除非他在撒谎。 卑梁伯警惕起来:“可否在吴国境内交易?” 祝平炎也警惕起来,生意谈的好好的,你忽然来这一手,怕不是想空手套白狼? 不过他随即就笑道:“可以,正好把你的赎金也一同带来。” 卑梁伯这才忽然想到,自己可不是平等的与对方谈生意,他虽然被松绑了,但依然是阶下囚。 不过这于他而言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他一个人被俘虏,或许家里会放弃赎回他,拥立他弟弟为大夫,但现在两人一起被俘虏,家里就只能用公子光给的那笔钱交赎金。 所以赎金本来就是要给的,只要对方有甲,他也是打算花钱买的,所以他囚徒的身份并不影响这笔生意。 三百五十六章 中军溃败 春秋时期人口较少,而且多是国人参战,所以对待俘虏也相对温和,很多战俘最终都会被释放。 不过也不是所有时候都一概如此,中原国家与周围戎狄作战,往往会采用更血腥的方法处理战俘:祭祀或者充作奴隶。 而且这种温和的情况,越到春秋后期越少,到了战国的时候,国人与庶人已经不再严格区分,大量庶人参战,这时候处理战俘的方式就与后世比较接近,如果俘虏人少,一般会编入自己的军队,如果俘虏人多且无法信任,则会直接杀掉。 贵族俘虏的待遇也大抵如此,春秋初期,很多贵族可以在被俘虏后通过谈判赎回,但到了春秋后期,许多国家被灭,灭国的贵族也就不再尊贵,虽然很少会直接杀死,贵族身份肯定是保不住了。 莒国如果不想成为吴国的死敌,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杀死吴国的贵族,但贵族也是分等级的,卑梁伯这样的贵族,正好就卡在一个边界上,他的地位比士更高,但又不如一般的大夫。 所以祝平炎可以选择谈判放回他,也可以将他扣留充当家臣仆从,吴王不会在谈判中特意提到他。 祝平炎扣留他,只不过是多了一个不太忠诚的仆人,从自身利益的角度是不划算的,所以多半会放他走。 但如果他敢让人劫走那五十副盔甲,会有什么下场自然不用多说。 所以卑梁伯可以不信任祝平炎,但祝平炎却完全可以信任卑梁伯,两个相距甚远且归属于不同阵营的势力,由此克服了交易中最难以获得的信任。 之后卑梁伯便请求先释放五个奴隶,让这些奴隶去给家里传消息。 祝平炎也没有拒绝,卑梁伯的请求非常合理。 这些奴隶本来也不值多少钱,古代又没有电话,不释放这些奴隶,难道让他的人深入吴国去传消息。 而且释放五个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古代山高路险,一两个人长途跋涉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只能释放一队人,让他们结群返回。 与卑梁伯相比,祝平炎这边就简单多了,由于霜儿在家里,祝平炎就能直接控制营地,自然也包括让人运送铠甲。 不过他也没有急着把铠甲送过来,钱没到,他的铠甲到了也没什么意义,况且他还有别的东西要送,干脆就等一等。 - 他们这边谈生意的时候,那边的砍杀也进入尾声,在吴军重点攻击的左翼没有被突破,右翼却实现包抄并逐渐向中军推进之后,胜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而左翼一直能守住,其实全仰仗源大夫,由于己方战车有数量优势,源大夫见左翼被包抄,就孤身杀了过去,凭借一己之力守住了左翼的边线。 吴军没能实现包抄,就只能在锋线上作战,而锋线正面对攻,往往就代表会陷入鏖战,双方正面厮杀,死伤者离开战场,由后面的人顶上,就像是贴在烙铁上的冰块,逐渐融化双方的人力,只不过这过程要慢得很多,甚至会有打上好几天的情况。 如果双方锋线长度相同,假设人员素质相差不大,锋线上的战损应该也相差不大,那打到最后要么双方停战,要么双方都付出巨大损失,人数更多的一方惨胜。 这是理想情况下最典型的战争,也就是120打100人,最终120获胜,并剩余20人,如果要把兰彻斯特方程用在古代战场上,那这就是最适合的场景。 这种鏖战往往会是纵深更厚者胜出,正常情况下吴军在左翼先交战,且一直猛攻,即便不能包抄,莒军右翼建功之前,左翼就应该已经被吴军攻破了。 但祝平炎异常激进的用单薄阵型去包围敌军,加强了交战烈度,更有几位天骄不讲武德,不去与战车厮杀,混在步兵里攻阵,导致右翼迅速击溃敌军。 这就是另一只情况了,也是更符合实际的情况。 如果在某一条边线依靠战术或者军队实力以低战损攻破敌军,那么这一片的局部战争会更快结束,且己方会剩余更多的人。 这些人再去包围更多的敌军,就会扩大战果,在更多地方形成多打少,从而滚起雪球,最终使战局完全不同。 己方会士气高昂,敌方则士气低落,很多士兵都明白这一战要败了,要么主帅下令牺牲部分军队,重新结阵撤退,要么就会全军溃逃。 也就是说120打100,还是120获胜,但战损会非常低,很可能剩余110人,而一百人的那一方在人数降低到80的时候就已经撤退了。 祝平炎这边三百人从右翼卷到敌军后方,又配合莒军一路杀过去,杀到胜负已定才撤回来修整。 冷兵器战争是经常需要轮换休息的,一个人的体力就那么多,打累了就得撤回来修整,像那种持续一两天的鏖战,甚至前面打着,后面还要开火做饭。 祝军的交战强度这么高,能撑到这时候才撤退修整,全仰仗二级士兵的好体力,史官自然不会说什么。 而直到祝军撤下来,损失人数也不到五十,这五十人中有少数已经残疾,正常来说只能退伍,不过有小白在,他们只需要修养些时日。 只是有两个战死的,小白也无能为力了。 - 源大夫追击撤退的吴军,一路追到吴军中军,见吴军已经补充兵力并重新集结,才率众返回。 刚一回来他就立刻询问史官,却见是史官摇了摇头,立刻变了脸色,下车与史官私谈。 “我虽没能击败二十七辆战车,但斩杀步兵怎么也有上百人,加上之后追击杀敌,怎么可能还不够?” 史官拿起记录的竹简给源大夫看:“上一战的缺是补上了,但是这一战,他杀的也不比你少。” 源大夫起了疑心:“他一共就三百步卒,上一战擒获将领,吴军集体投降也就罢了,这一战真刀真枪的砍杀,如何能杀这么多人?” 史官拿出一片甲叶:“一开始我只觉得祝军伤亡很少,后来战局稳定,祝平炎又不在,我便上前观察,听声音就赶紧不对劲,看见有伤员撤回,便取了一块甲片。” 他说着用刻刀划去上面的漆,露出了金属光泽:“祝军穿的是齐甲。” 莒国乃至莒国附近大多处于春秋时代,所以并没有多少实用性的铁甲,只有齐国的天骄可以生产高强度的钢甲,所以看见铁甲,一般都认为是齐国产的。 源大夫接过甲片,轻轻试了试强度,摇头说道:“比齐甲要差很多。” “劣质的齐甲也是齐甲,一般人买不起也买不到,只可能是他买来分发给士兵,三百齐甲,难怪他没有战车。” 源大夫愣住了,一个大夫宁愿不乘车,也要给自己的兵配备最好的盔甲,他一时间也难以找到词来形容这种事,最终只能长叹一声:“当初不该意气用事。” 史官有些好奇:“其实我怎么也想不通,你和他也不是仇敌,为什么要立这么重的赌约。” 源大夫试图解释:“他是向男的人,而且……”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简略描述当时的情况,只能总结,“总之很复杂,一两句话解释不明白。” “你可以不和我解释,但你得和他解释解释了,否则你上哪去弄这一百匹战马?” 源大夫看向前方吴军的阵线:“再打一场看看吧。” 这时候莒军中军打出了撤退的战旗,莒子的命令也随后而来,应证旗语的内容,确实是要撤退。 源大夫史官乃至祝平炎,全都大吃一惊,源大夫急忙说道:“可别是吴军的手段!” 祝平炎则急急忙忙的跑过来询问:“齐军败了吗?” 史官也立刻回应:“是不是莒子的命令,你难道还不清楚,现在别管什么赌约了,赶紧撤退,否则陷入重围,有死无生。” 在确认所有人都开始撤退之后,他才回答祝平炎的问题:“并没有齐军的消息,但莒子只让后退五十步,想必齐军还没有败。” 莒军的任务是守住齐军右翼,莒子后撤五十步,便等于将齐军右翼放了出来,也就是让齐军右翼帮助莒军分担吴军的攻击。 这多多少少有猪队友的意思,但如果实在打不过,也只能如此,总比被击溃之后让吴军包围齐军要好。 只不过莒子是真的打不过,还是故意为之,就不太好说了,多国联军的情况一向都会很复杂。 总之,现在莒军的策略是龟缩防守,战车不再冲杀,而是在后方或者两翼防御敌方战车。 按说防守战也是战,该打还是得打,照样有杀敌的机会。 但问题是吴军也没有进攻莒军的意图,排了一条阵型防御莒军,然后就重点攻击齐军了。 一个防一个攻才能打得起来,双方都防御,那还打什么。 源大夫急的拍打战车,但也无法违抗军令,最后只能让士兵射箭。 但他一射箭,祝平炎也跟着射,史官最开始没管源大夫,自然也不好管祝平炎,只能任由他们俩射箭。 三百五十七章 君主 弩是在弓的基础上演化而成,因此可以说是弓的进阶版,但并不是所有东西的进阶版都会比原版更好,就好像一条众所周知的定律,试验机肯定比量产机牛逼。 第一代的弩,就仅仅是在弓上加装弩臂,由于拉距和弓臂都更短,单纯从战斗力上来说,与弓相比没有任何优势,无论是射速、还是有效射程,都不如弓。 后来弩的力量越做越强,才开始赶上直至超越弓的射击强度,代价是射速也越来越慢 但即便是最初级的弩,也迅速得到普及,因为它比弓更简单。 不说训练成多厉害的神射手,哪怕是想训练一个合格的弓兵,一般也需要一两年,而要达到同样水平,弩兵连一个月都不需要。 所以在同等数量之下,弩兵很难打赢弓兵,但在实战中,弩兵往往是弓兵的两倍甚至三倍。 吴军正规军有一半都是弩兵,而莒军只有不到三成的弓兵,所以在吴莒对射的时候,吴军并不落下风。 至于祝平炎,他三百人全是弩兵,所以与两倍于己的吴军对射,反而能占据上风。 但源大夫有十乘兵力,正儿八经的战兵也有七百,弓兵数量有两百多,射程与威力比他相差不大,射速却要比他快得多。 如果是双方对射,排除铁甲的影响,三百轻弩绝对不可能射赢两百多弓兵,但这不是双方对射,两人的攻击目标都是吴军,而吴军正在举盾防御。 盾牌对弓弩的防御力远比皮甲要强,箭矢即便小幅度射穿盾牌,也无法伤及持盾的人,想要射穿盾牌,除非用价格昂贵的角弓,而这种弓往往只有较为富裕的贵族才能用得起。 不过盾牌也不是什么绝对防御,无论是弓弩还是近战兵器,打在盾牌上的攻击都需要持盾者用自身力量去抵抗,如果击中盾牌中心则很容易抵抗,但如果击中盾牌边缘,必然会导致盾牌倾斜。 当士兵用足以遮蔽全身的大盾防御箭雨时,主要的战损就来自于盾牌被射击倾斜后露出的空隙。 所以面对高密度的箭雨,即便是持盾也会有少量的折损。 而扩大这种折损的办法,祝平炎之前也使用过,那就是射入两张盾牌的交接处,让弩箭从缝隙里挤进去,射伤士兵的四肢。 除了极少数的精锐弓手,普通的弓兵很难在精准上与弩兵竞争,所以源大夫的人多射速快,但实际杀伤力反而不如祝平炎。 由于吴军的伤亡都影藏在盾牌后面,源大夫无法直观比较双方战果,便询问史官。 史官叹息一声:“你忘了吗,步卒的战果是不算在内的。” “这……”源大夫看着史官,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急匆匆跑回去命令车兵射箭。 天骄的杀伤力比弓弩要强,一般都可以无视盾牌直接杀死一人,有些甚至能杀死好几人。 但都是些未证道的天骄,也就和祝平炎差不多,威力越强,则释放次数越少,之前的车战已经打得他们精疲力尽,源大夫再怎么要求,也打不出几次攻击,不可能追赶上祝平炎三百人的射击效率。 不过吴军也不是靶子,发现盾牌防守效果不理想,立刻就开始向后撤。 想要穿过盾牌缝隙,既要保证射击精准,也要保证射击力度,所以只能是近距离的平射,随着吴军越来越远,祝军的伤敌人数也在锐减。 直到吴军撤到一百米外,祝军一轮齐射几乎都戳在盾牌上,祝平炎也就停止了这种无用的射击。 他并不是想要放弃,只是转变了攻击方法,不再轮换射击,而是多角度射击,前排士兵依然用直射,从两个角度混合攻击。 吴军前排士兵带的是大盾,后排士兵则只有小盾,而且后排兵的甲也比不上前排,所以理论上抛射能造成不错的杀伤。 不过实际上后排的抛射全都没命中,除了给士兵刷一波抛射熟练度,就只是浪费了许多箭矢。 作为一个家里有矿的大地主兼大资本家,祝平炎毫不在意那些箭矢,不过士兵的体力是有限的,虽然射空也加抛射熟练度,但射中不是加得更多吗。 他挑出几个弩熟练度最高的士兵,让他们去摸索射中敌军所需要的角度,几箭之后就已经能大概确认,之后再让这些兵分别站在每排的中间,一排的其他士兵不再自己瞄准,都随着他们的动作射箭。 如此一来命中率大为提高,有三成的箭都落在吴军方阵中,百箭齐发,整整杀伤了……两个人。 好吧,临阵磨枪确实没什么卵用。 于是他给士兵们下令,让他们自由射击,想怎么射怎么射,想什么时候射就什么时候射,把战场当校场,把吴军当靶子就行。 就在这时候,他的君主经验终于足够,君主等级变成了一级。 选择升级之后一个崭新的界面出现在他面前,有四个技能树供他选择,分别是监察、支配、内政、军事。 他更偏向于武力通关,所以应该先点军事的技能树,但军事的第一个技能是御驾亲征时,士气增加10点。 其实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期技能,因为前期除了御驾亲征也没有别的选择,所以这个技能就等同于在前期士气增加10点。 他曾经花费大心思改革内政,也仅仅提高了十几点的士气。如果他当时有这个技能,根本就没必要付出那么多代价,靠技能就够稳住士气了。 可惜没如果,他已经改革,也不可能为了这个技能再改革政策,到时候士兵们掉的士气可就不止十几点了,有这个技能也不一定能稳住。 况且这个技能也有缺点,后期肯定是要有将军带兵的,总不可能全靠他一个人顶着,项羽都扛不住,他凭什么能抗住。 与之相比,监察和支配的技能都很有用,哪怕是内政技能,也能增加他的收入,所以犹豫了一会后,他还是决定暂时先点监察技能。 虽然这些士兵严格来说都只是虚拟人格,但与电脑生成的笨拙虚拟人格相比,这些士兵的人格要完善得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 在他下达自发射击的命令后,有刻苦训练的,也有偷懒的。 一些是明目张胆的偷懒,一些则是假装很认真,摆出拉弓的派头,如果是一眼扫过,感觉好像是认真训练,但视线停留片刻,就会发现他那张弩永远也拉不开,更多的则是小心翼翼偷懒,发现祝平炎的目光移过来,就装模作样的射几箭。 哪怕勤奋的也都有各自不同的练习方法,一些就是在埋头苦练,射远了就低一点,射近了就高一点,一点一点找到位置。 还有一些在总结经验计算弹道,这些人的目的并不是射中敌人,而是掌握抛射技术,他们甚至会主动调整自身位置,以验证自己总结的弹道是否正确。 以前祝平炎只能看到他们的名字和等级,点了监察后,他还可以查阅更多的详细资料,不过这些资料也不是凭空生成的,而是在他观察发现过后才回被记录上。 当他观察士兵的时候,这些人的资料里就有许多进度条,当某一个进度条满了,就会揭露人物的一个性格,例如聪慧、愚蠢、勤奋、懒惰等等。 这就相当于通过系统作弊让祝平炎拥有司伯的天赋。 虽然这技能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看到自家士兵的性格,不如司伯真实的天赋,但这已经够用了。 个人属性虽然重要,但性格其实更重要,哪怕属性突出,怯懦的人也不适合当兵。 不过领导者的能力就在于能否让适合的人去适合的职位,如果这个怯懦的人有其他正面性格,比如诚实,那他完全可以去做文官,怯懦并不是减分项。 就算属性不行,如果有一身正面性格,也能成为可用之人。 对于很多职位,人品是要比能力更重要的,况且性格中有些是可以弥补能力不足的,比如勤奋。 这是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但极少有人拥有的特性,祝军三百人,挑不出三十个勤奋的人。 勤奋就代表训练更加认真,技能熟练度涨得更快,短期内不会体现出优势,所以没有比其他人更快的升二级。 但二级升三级遥遥无期,所以同样是二级,老兵的战斗力更多提现在各自的技能熟练度上,勤奋的优势就会慢慢体现出来。 这第一批的三百士兵,有点像最初的地网,没有经过太多挑选,就是随便找了三百个看起来强壮些的居民。 招募骑兵和禁军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所有人中仔细的筛选属性了,所以骑兵和禁军的起点比这三百人要高。 之后再招募的士兵肯定会更精锐,不仅拥有强大属性,还有好性格,从里到外的强大,而且性格好的士兵比性格差的士兵更强,但价格都是一样的,等于是不花钱提升了军队实力。 这技能的作用还是很大的。 三百五十八章 君子 一段时间以后,祝军的射击就慢慢停了,再勤奋的人也不是永动机,该累还是会累。 这段时间祝军的水平逐渐增加,吴军的伤亡也逐渐增加,不过一轮齐射造成的伤亡最多也就在个位数。 祝军的箭袋都快要射空了,实际杀伤人数也不过百来人。 此时多杀一百人,或者多杀数百人,意义都不大,没有特别大的意外,与源大夫的赌局肯定是赢了,他现在更担忧的是全局。 他之前推演过吴军的战术,猜测吴军是以鲁国为重点攻击的斜击战术,虽然未能观察全局,但管中窥豹,从吴莒对战中也能看出一点端倪。 吴国以奴隶充数,拖住莒军右翼,按说中军就应该比莒军更多,但其实与莒国的交锋中,无论是在哪里,吴国都是人数劣势方。 吴国的兵力远比想象中要少,那这些兵力去哪了?如果是去攻齐国,似乎有些杯水车薪,所以只能去攻鲁国。 现在吴国竟然在人数劣势的情况下打败了莒国,另一边人数优势,打败鲁国应该也不成问题,最终会是吴国三方面包夹齐国。 齐国虽强,毕竟未出全部兵力,被吴国这么打,失败的可能性也很高。 所以祝平炎时不时就要跑过去观察一下齐国的情况,随时准备跑路。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齐军越战越勇,竟然在正面打退了吴军,莒子立刻命令进攻,由于吴军中军溃退,之前攻击齐军右翼的公子光便脱节,齐军只要调转方向,就能立刻与莒军夹击公子光。 所以公子光唯有撤退,而且要非常快的撤退,阵型都难以保持。 祝军先放出一轮齐射,一次便杀伤上百人,然后全军以散兵冲锋,很快超过了莒军,但还有比他更快的——源大夫的战车。 祝平炎敢直接以散兵冲锋,那是他知道自己的兵可以快速恢复阵型,源大夫的战车敢与大部队脱节单独冲上去,那就真是玩命了。 战车冲出去容易,如果情况有变,再想掉头转回来就难了,所以吴军若是诈退诱敌,他铁定要玩完。 不过吴军显然不打算忽然重整队形应战,他们是真的在败逃,所以源大夫没有死,像个战神一样冲进人群中砍杀。 与莒国这边如狼似虎的追击不同,齐国是典型的春秋国家,非常讲规矩,追到了规定距离就不再追击。 没错,那时候打仗连追击距离都有规定,归根结底,春秋前期的小规模战争只是贵族的竞赛而已,没打算把对方搞死,甚至还有过败退的人车子坏了,追击的人停下来指导他修车,修好了再追。 不过打到春秋后期,战争烈度逐渐增大,已经有许多国家被灭亡,战争形式也在向战国转变,所以春秋中后期的莒国和春秋前中期的齐国有些格格不入。 莒国说到底只是小弟而已,齐国不追了,莒国自然也不敢孤军深入,莒军停了,源大夫的十辆战车哪还敢耀武扬威,也赶紧撤回本部。 这一战就此结束。 - 这场仗既不是为了灭亡吴国,也不是为了杀伤吴国的有生力量,所以打仗不是重点,后续的谈判才是重点。 四国谈判的同时,源大夫也在与祝平炎谈判。 说是谈判,不如说是恳求,主要思想就是,刚刚在外面人多,现在咱俩私下谈,我给你跪了,求放过。 源大夫行礼,祝平炎也立刻行礼,绝不占一点便宜,满嘴都是仁义道德,各种说明双方平等,这种大礼不合适。 源大夫刚开始还很高兴,觉得这人可以处,于是问道:“那一百匹战马……” 祝平炎赶紧抢答:“源大夫已经准备好了?果然一言九鼎,换成那些不讲信誉的下大夫,必然推三阻四不肯守诺,行军途中,我不止一次听人夸奖你的品德,果然众望所归之人,必不负众望。” 行礼?我要你下跪磕头干嘛? 我花这么大心思,是专门为了折辱你?我又不是脑残。 我需要你的由衷赞美与心悦诚服吗?不需要,你对我没有用。 祝平炎的目的从始至终都很单纯,就是要那一百匹战马,所以别的都无所谓。 作为这个时代的贵族,源大夫很在乎面子,被祝平炎拿话这么一堵,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但一百战马实在太多了些,他最终还是厚着脸皮说道:“战马我肯定会给,不过数量能不能重新商议?” 祝平炎见戴高帽子没用,改变策略讥讽道:“当初我们可是在莒子的宴会上定下的协议,有所有大夫作为见证,还有什么可商议的,庶人尚知守诺,大夫何故毁约?” 源大夫一把捏碎了桌角,怒道:“我何时说过要毁约,只是……” 祝平炎敲着桌子打断他:“那就守约。” 源大夫脸憋的通红,最终咬牙切齿的丢下一句话拂袖而去:“一百匹战马,定当奉送!” 话说源大夫回去之后大发脾气,差点把他的帐篷给拆掉,不过祝平炎毫不在意就是了。 次日,丢下豪言壮语的源大夫又回来了,这次他想出了绝佳的主意。 “战车与步卒乃是一体,单独拆分根本提现不出战车的威力,之前的赌约于我不利,应该重新比试,否则有失公允。” 祝平炎听的莫名其妙,有失公允?这是什么破理由?公允一块钱几斤? 这理由听起来有些荒诞,但其实在这个时代还是有一定说服力的。 -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野蛮放荡的时代。 母系社会风气尚存,很多庶人根本没有婚配对象,只等到特定日期,与附近村庄约定相聚,找个小树林,小河畔什么的,进行大规模基因交换,导致很多庶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国人倒是有固定伴侣,但风气比之现在也更开放,即便是大贵族也差不多,春秋四大美女之一的夏姬,丈夫死了之后在国内乱搞男女关系,儿子都十几岁了,却闹得“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 不仅陈国这样的小国灭亡,连楚国这种最为强大的国家都为之动荡,直到巫臣带着她逃到晋国,动荡才平息。 但巫臣逃亡的代价是,他留在楚国的族人被屠杀殆尽,愤而劝晋国扶持吴国,为吴王攻破楚都埋下了伏笔。 当然,不同时期的人看这个故事会有不同的看法,当时的人可能只是感慨这娘们真厉害,同时告诫后人不要以色误国(虽然这告诫似乎没什么卵用)。 明清时代“女贞”兴起,可能会骂夏姬妖淫误国,把男人的错都归咎于她,现在则相反,“女权”兴起,大概会说夏姬只是追求幸福,她没有错,她也是受害者。 那些自诩高贵的上层,成批成批的屠杀牺牲,可以残忍到割取俘虏的身体部位来祭祀。 对于现代人来说想到都会恶心的血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却习以为常,杀人与宰杀一头牲畜无异。 可以将这解释为落后,因为这是两千多年以前,也可以说是单纯,单纯到留着兽性。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最好不要用现代的道德观去评价古人,因为道德本质上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规矩,这规矩是根据时代而不断改变的。 是改变,而不是改进。 因为这规矩其实没有好坏之分,就像蚊子不是害虫,蜜蜂也不是益虫,今人该遵守今人的道德,古人自然遵守古人的道德,今人觉得古人的道德观愚昧落后,古人也未必看得上今日的道德。 只不过几千年而已,在进化史上微不足道,可以说今人与古人并无太大区别,所以若是联系时代背景,今人也未必不能理解古人。 最早的时候,人们以家族为单位聚居,在没有农耕的时候,是“逐水草而居”,有了农耕以后开始定居,农耕可以养活更多人,所以家族也越来越壮大,新生代不会被驱赶出部落,而是留下来提供农耕劳动力。 在这个阶段,发生过非常普遍的近亲繁殖,甚至会有一些部落崇尚近亲繁殖。 但是很显然,近亲繁殖无法带来任何优势,热衷于近亲繁殖的部落最终都会消亡,而存活下来的部落便有了“姓”,也有了“男女同姓,其生不番”。 此时一些部落开始互相通婚,最终逐渐融合,形成国家,这个时候的国家虽然不再是以家族维系,但究其根本,都是有同血祖先的。 部落的融合当然并非全是和平演变,更多的是战争。 当两个国家为了生存而死战,最终有一个国家落败,落败者的人民也就都成了俘虏。 这时候你若是站出来说,我们不能这么野蛮,要善待俘虏,你们每家每户分出些土地来给这些俘虏耕种,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这就是现代人的道德,是物质充裕下的道德,但在那个时候,这是罪行,解放奴隶是罪行,甚至不以奴隶祭祀也是罪行。 一个有“道德”的人,应该会压榨这些奴隶,好让自己的族人过的更好。 此时的族人也有另一个称呼,国人。 最早的时候,家与国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区分,大夫会把自己的封地称为家,而大夫封地内的国人,一般来说都与这个大夫有同血祖先。 至于那些最初被俘虏来的人,在一个又一个外敌出现以后,也逐渐融入本国,地位在奴隶之上,不会再被随意屠杀,但始终是外人,也别想得到平等待遇,为了与国人区分,这些人被称为庶人。 在这个时期,中西方其实是高度类似的,国人在西方被称为公民,在一些小国,公民数量稀少,就可以直接投票决定国家事务。 这些地区的领导者其实不算是国王,更类似于部落时期的领袖,或者村庄大族里的族长。 而在一些大国,公民数量太多,就会产生元老院之类的东西,其本质也是管理方式落后,导致管理者权利并不比其他人多太多。 就好像一个士手底下有十个国人,那他肯定要和这十个国人搞好关系,否则十个人都不听他话,他就没有权利。 同理,一个大夫手底下有十个士,他就不能同时得罪大部分士,一个国君手底下有五个卿大夫,他就不能同时得罪五个卿大夫。 所谓的元老院,其实就相当于大夫的聚会,西方元老院限制君权,在大一统之前,华夏君主也不得不考虑全体大夫的意向。 如果不把国人与庶人区分开,就会发现古人非常矛盾,有时候对平民很好,有时候对平民异常残暴,解放奴隶的被骂为无德,虐待民众的却被交口称赞。 因为国人是拥有同血祖先的族人,而庶人只是外人,虽然都是平民,这两者却大不一样。 有些贵族对平民好,多半只是对国人好,对庶人好不好无人关心。 有些贵族对平民不好,则分为两种情况,获得赞誉的,说明他只是对庶人不好,符合当时的道德观;被称为残暴不仁,那肯定是对国人不好,至于对庶人好不好,不重要。 这样的说法当然还不足以让今人认可古人的道德观,但可以解释古人的道德观,那就是想要获得“百姓”的待遇,起码也得是国人,国人以外都不算人。 这个时代本来就是地广人稀,再排除掉奴隶和庶人,加上交通闭塞,交际圈固定,国人一生所接触的人就那么多,没有大的意外不会变更。 想象一下,你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工作都是同样一帮人,甚至以后埋进土里,他们还是你的邻居。 如果这些人对你的印象是小气、不讲信用、懒惰且不知感恩,那你的生活就会很惨。 现代人在本地关系网烂了,还可以换个地方生活,在古代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古人是以家族为单位生存,一个人脱离家族想要换个地方生存,如果没有什么独特的本事,就只能依附于别的家族,这个时候不仅要改掉坏毛病,还要伏低做小,否则只会被再次驱逐。 国人如此,对于更上层的士大夫也同样如此。 大夫有封地,他们的几乎不会迁移,比国人更加固定,也就更加重视自己的名声,士倒是经常迁移,但士在各国流动,想要找到个好去路,也同样离不开好名声。 所以在那个时候,对道德是非常重视的,虽然不可避免的会有好人和坏人,但大部分人都非常在意自己的名誉,经常会有些在现代人看来过分的道德洁癖。 源大夫从祝平炎的种种行为分析得出,祝平炎肯定是个君子,君子可欺之以方,所以他才用这种借口。 三百五十九章 你老婆真好 君子可欺之以方,问题祝平炎不是君子,甚至以古代的道德来判断的话,他是个十足的小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重新比试。 因为他看见霜儿了。 之前他和卑梁伯商议了盔甲买卖,便让营地组织人运送盔甲,顺便把已经训练好的新一批士兵带过来参战。 现阶段除了他自己,唯一能带兵的就是霜儿,所以看见霜儿,就说明他的四百新兵到了。 他现在有七百战兵,数量上与源大夫并无差距,倒也不是不能比。 当然,大概率能赢,并不是说一定不会输,战争本就充满意外,在这个天骄时代意外可能更大。 所以兵力相当只是让他觉得可以比,真正让他下决定的,是源大夫的犹豫不决。 他看出来了,在这种重大利益面前,即便是重视名誉的贵族也会想方设法毁约。 现在所有见证赌约的下大夫都在,他把这些人找过来,很容易逼源大夫守约,但问题是源大夫不可能现在把战马给他,肯定是回到封地之后再去想方设法凑战马。 以源大夫现在的尿性,回到封地之后,难保不出什么幺蛾子,到时候山高路远,他再想过去要账可就不容易了,更不可能把见证赌约的下大夫都找过去。 不能再像之前帮水人那样了,得有个押金。 他悄声让左右去打听源大夫的情况,便继续与源大夫聊着赌约的事。 几乎是抠字眼的讲完了每一个细节后,就在源大夫以为已经结束时,祝平炎又开了个新的话题:“现在两军还在谈判,下一战的消息也不确定,万一没打起来呢?” 这次是源大夫求着重新比,所以也不好先走,没想到这一拖竟然拖了两个小时,他跪坐的姿势都已经没那么标准了,只想快点结束。 “若是没有下一战……那便依照上一战的结果,算我输。” “这不合适吧?对你太不公平了。” 源大夫叹息一声,第一次听祝平炎这么说,给他感动坏了,然而他要是真想重议,祝平炎又会有一万个理由反对,讨论的结果与最初不会有任何变化。 在他看来,祝平炎就是在故意羞辱他,让他亲口承认这次比试的每一项都绝对公平。 他是真的跪不下去了,直接跳过中间环节到最后一步:“不不不,公平的很,上一次我毕竟输了,如果打不起来,那我当然应该守约,非常公平。” 这么干脆,那这话题不就没了吗?就在祝平炎想着怎么找新话题的时候,出去打探的禁卫回来了,不过汇报的消息却不能让他满意。 源大夫见祝平炎一副苦思冥想的模样,实在忍不住了:“既然人数相当,你新来的四百人也没有战车,双方都不会有新的天骄加入,我觉得这已经足够算一场公平的比试了,就不用再谈了吧?” 祝平炎非常不习惯跪姿,所以他做了一个工字形的小板凳,看似跪着,其实是坐着,但即便如此,弯着腿两个小时也实在太长了。 于是他便站起来说道:“既然源大夫觉得这次足够公平了,那能不能谈一谈关于践行赌约的事?” 源大夫也急忙要站起来,并连声说道:“可以可以,我自当守约。” 祝平炎摇头叹息:“‘我自当守约’,这话我可听了不止一遍了,我既然已经赢了一次,有些抵押也是应当的吧?” 源大夫一方面是羞愧,另一方面也是腿麻站到一半又跪了下去,长跪拱手道:“应当,应当。” “听闻令孺人随军而来,可否暂居于此?” 源大夫还要点头,却赶紧刹车:“这,这可不行!” 孺人就是妻子,虽然一百匹战马是贵重了些,但拿老婆做抵押也太过分了。 “自不必长居,他日你我出战,再移驾不迟。” 源大夫还是有些犹豫,他已经输过一次,自然不可能觉得这次一定能赢。 犹豫许久,他掏出一颗手指大小的印章:“用它抵押如何?若我输了,你可自取战马。” 这印章是法器,作为源大夫身份的标识,在有些天骄可以变幻模样的情况下,甚至比源大夫本人更能代表他的身份。 祝平炎已经丧心病狂的想把他老婆弄过来当人质,都没敢打这印章的主意。 有这枚印章,他甚至不用等第二次的比试结果,直接就能给源大夫的家乡下令弄来那一百匹战马,若是不计后果,把源大夫整垮也不难。 所以拿了这印章,一百匹战马就已经稳了,比拿源夫人当人质还要稳。 源大夫送出印章的手也是在颤抖的,不过印章固然重要,再拿回来还是那个印章,如果把老婆送过去,再接回来可能就变了形状。 - 上次是冲动之下的即兴赌约,这次就要正式多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扯皮,把细节谈的无比清晰,双方各找来一个见证人,起文书盖章,一式两份,各自收藏。 源大夫找来的是史官,祝平炎没有相熟的人,就找来了有过一面之缘的北沐。 北沐是下大夫里唯一能和源大夫分庭抗礼的人,而且还是个愣头青,若源大夫违约,这货必然不会给源大夫面子和稀泥。 但北沐这小子跑错了地方,祝平炎三人在源大夫那等着他,他跑祝平炎院子里蹲着看大鹅捏泥人。 “这个骑着马的是你哥吗?” “不是,我没有哥哥。” “你不是祝大夫的妹妹?” “他让我喊他哥,但其实我不是他妹妹,我是他小老婆。” 北沐有些疑惑:“老婆是什么?” “老婆就是妻啊。” “你们那边的女孩这么早就出嫁了?” 大鹅不高兴了:“什么意思,我已经十四了,不能嫁人吗?”实际上她过完这个年才十四。 北沐怜悯的看着她,十四了你就长成这样,留给你天真的时间不多了,如果十六岁还这样,就等着应付貌美如花的小妾吧。 他正这么想着,貌美如花的霜儿就出来了。 “他是谁?”霜儿问道。 “他叫北沐,是来找祝哥的。” “祝哥不是在源大夫家签那个什么……合同吗?” 大鹅既不关系北沐也不关心合同,拿起一个泥人:“看,这是你!” 霜儿有些嫌弃:“好丑啊。” 这两开开心心的聊泥人,丝毫没注意到北沐呆呆的盯着霜儿,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霜儿无意间抬头,见北沐还在这杵着,便恍然大悟:“你是不是不知道他们在哪?我带你去吧。” 北沐当然知道源大夫住哪,不过他还是忙不迭的点头,跟着霜儿出了门。 一路上两人聊了几句,霜儿只是有问必答,从不主动搭话,北沐却觉得两人聊得很好,气氛活跃。 特别是最后北沐询问称呼时,霜儿直接说了自己的名字,听得北沐脸都红了,晕晕乎乎的跟着霜儿,再没说一句话。 直到霜儿把他送到地方,一拜告辞,他还站在原地看了许久。 这个时代只有非常亲近的人才能直呼女子姓名,所以女子在自我介绍时或者被介绍时,一般只会介绍姓与排行,比如小白的妹妹一直被称为季姜,这其实并不是她的名字,季是排行,姜是姓,她的真名只有小白知道。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这样,庶人就不会讲究这么多,毕竟连个姓都没有,大鹅从来不在乎别人直呼其名。 霜儿虽然是贵族,但她本是妖类,她和她娘都没有姓,梦娘这样的狠人,全身上下都没有忌讳的地方,当然不会介意别人叫她名字,霜儿也就没有这样的忌讳。 但是北沐不知道,他觉得霜儿一定是喜欢他,才会把名字告诉他。 祝平炎和源大夫商讨结束后,他便拉着祝平炎,询问是否能娶他的妹妹。 霜儿和祝平炎住在一起,从年龄上看,要么是祝平炎的妻妾婢女,要么就只能是祝平炎的妹妹。 既然那个黑丫头是祝平炎的正妻,而霜儿又是天骄,那自然就是祝平炎的妹妹了。 祝平炎惊呆了:“你要娶我妹妹?” 北沐点头称是,又说了一大段好听话,谈判内容他是一句没听,全程都在想台词,此时也算是出口成章。 祝平炎听着那些溢美之词,心里感慨,果然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竟然有人能看上大鹅。 他忽然有些警惕:“敢问贵庚?” 北沐的语气非常恭敬:“三十有二了。” 果然,北沐虽然看起来年轻,又傻乎乎的,但实际上已经三十多了,肯定已经娶妻,甚至有可能孩子都和大鹅差不多大了,这是要大鹅做妾啊。 北沐见祝平炎脸色不对,也立刻猜到了原因,解释道:“先妻亡故,亦无嫡子。” 祝平炎还是很不高兴,你一个三十多的二手老男人,娶一个比你女儿大不了多少的小姑娘,你配吗? “这恐怕不太合适。” 北沐也听出了其中意思,不过他并没有想到祝平炎嫌弃他是“三十多的二手老男人”,这个年代三十多岁二婚乃至三婚非常常见。 所以他主要介绍了一下自身实力、军力和财力,以此回答祝平炎,我配。 祝平炎只能从另一方面拒绝:“吾妹年幼,谈婚论嫁太早了些。” 虽然古人结婚早,但大鹅这个年纪还是太早了,所以这说法也没什么错。 北沐有些错愕:“霜……她怎么会年幼?” 虽然来的时候他询问年龄,霜儿调皮的说自己七岁,但看身形样貌,怎么都超过十五岁了。 祝平炎这才意识到不对,由于发育迟缓,大鹅看上去比实际年纪更小,不可能有人觉得她已经超过十五岁了,所以北沐说的不是大鹅。 再联想到之前霜儿送北沐过来,他站那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祝平炎终于回过味来:“你想娶的是霜儿?她可不是我妹妹。” 驴唇不对马嘴的交流终于结束了。 三百六十章 我们是真爱 然而双方的思路还是没能对上。 北沐皱眉,霜儿身为证道天骄,竟然是祝平炎的妾,这可就难办了,娶妹妹是联姻,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但想娶别人的妾,那就是单方面的索取,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容易惹怒对方。 不过沉默了几秒钟后,他还是正面回答了:“我与霜儿情投意合,望祝大夫成全。” 祝平炎冷笑:“还要我成全,你是觉得我配不上她?”抱有这种想法的人也实在很多,毕竟霜儿已经证道。 不过当着他的面说出来的,目前只有北沐一人:“我觉得她配得上更高的地位。” 他其实并没有贬低的意思,由妾变成妻当然可以说地位变高,他有求于人,没可能去故意激怒祝平炎。 这话在祝平炎听来就有些气人了:“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同意?” 北沐不明白祝平炎为什么忽然发怒,只能继续劝说:“我与霜儿一见钟情,日后必定会好好待她,你若是替她着想,就该让她嫁给我。” 妾的地位比现代人所熟知的小老婆要低得多,这个字最初的意思就是女奴,只不过贵族的女奴越来越多,只有年轻漂亮的才能成为妾,所以妾的地位越来越高,逐渐超过女婢。 春秋时期,甚至存在用妾招待客人的事情,可见此时妾的地位之低,这也是为什么庶子地位都很低,家族会默认庶子的血统存疑。 哪怕之后妾的地位提升,也完全无法达到“小老婆”的标准,买卖赠送或者交换妾的行为依然很常见,大文豪苏轼在被贬的时候,就曾把自己的侍妾送人。 长久以来,妾的地位一直保持在高级奴婢的地步,并不算是家人。最简单的例子,诛九族是不包括妾的。 明清时期贞洁观念强化,妾的私有性增加,地位也随之增加,但依然与妻子相差甚远。 明律规定年四十以上而无子才可以纳妾,而且妻妾的地位即便是家主也无法变更,妻在而以妾为妻者仗八十,也就是常说的挨八十大板。 别看电视里常把挨八十大板挂在嘴上,这其实已经算是比较重的刑罚了,如果不塞钱,是有可能把人打死的。 到了清朝,纳妾没有限制,妾的地位也更高,直至清末乃至民国,才演变为现代人所熟知的小老婆。 可以看出来,妾的地位总体上在逐渐提升,也可以说,时代越往前,妾的地位就越低。 周朝可以说是妾最初的起源了,这个时候妾刚刚从女奴中分离出来,主家对妾的占有欲并不高,只将其视为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由于人丁兴旺对宗族极为重要,甚至出现过权倾朝野的大贵族纳上百姬妾,然后让门客随意出入,瞬间达成人丁兴旺的最高成就,生了七十多个儿子。 虽然这也是个例,大贵族的妾拥有更复杂的地位划分,但起码在小贵族或者平民阶层,妾等同于女奴。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北沐想娶祝平炎的妾,其实不是太过份的要求。 只不过这个妾如此美艳,而且还是个天骄,北沐知道祝平炎不会轻易放手,但他确实对霜儿一见钟情,这喜欢在天骄与美貌的价值之上,所以他愿意加价。 祝平炎就满脸懵逼了,不是,你当着我的面说和我老婆一见钟情,还要我成全你们,虽然霜儿不是我真正的妻子,但这当面曹贼的行为也太不把我当人了吧。 于是他起身喝到:“住口,再敢提这事,就兵戎相见。” 莒子尚能掌控全国,底下的大夫当然不可能真的打起来,但这话说出来,就说明祝平炎真的生气,而且不想再谈。 北沐有求于人,所以语气一直很平和,但此时见真没得谈,也有些发怒:“她或许曾经为奴为婢,但既已觉醒,当然有资格获得符合身份的待遇,你怎可如此自私无情。” 北沐证道巅峰的气息席卷而来,祝平炎像是三伏天乍然被冷水浇透,全身的汗毛立起,也有些止不住的发抖。 在这个人人都会威压的年代,等级压制实在太明显了。 源大夫见事态升级,也释放出自己的气息,帮祝平炎抵挡了北沐的压制。 论个人实力,源大夫其实不如北沐,所以北沐怡然不惧:“你喜欢赌,那我就陪你赌,就用霜儿做赌注。” 祝平炎本来是很气的,但听到这忽然就不气了,这是有生意上门? 之前北沐许以重金要买霜儿,他也不能说没有动心,只是这笔买卖做不了,他无权把霜儿卖出去,所以北沐再怎么加价都没用。 但如果是赌约,只要他能赢,就可以把北沐承诺的法器钱财都无条件的搞到手。 于是他一改之前的口风,直接答应下来:“好,我和你赌,但你要用什么和我赌?” “我有两个姬妾,样貌虽不及霜儿,但也不差太多。” 祝平炎满脸嫌弃:“霜儿可是天骄,你竟拿凡人对赌,可笑。” “我有一媵妾叔己,虽未能觉醒,但以她的血统,应该足够分量了。” “你的那些庸脂俗粉,就不要拿来和霜儿比了。”给钱啊,给法器啊,给战马也行,你怎么这么不上道。 北沐沉默了一会,一咬牙说道:“好,除叔己外,再加五十凡品法器。” 这个时代对天骄创造物的划分比后世要详细,但也不难懂,凡品法器指的是那些被天骄大规模制造的武器,除材质特殊外,并无异能加成,比如钢甲。 这种法器一般都比较弱,但有个好处,那就是不需要灵力,凡人也可以使用。 凡品法器没那么珍贵,但一出手就是五十,在下大夫中也算巨资了。 祝平炎试探着问道:“叔己是你的媵妾,自然与你感情深厚,我不喜欢夺人所爱,不如也换成法器?” 北沐冷哼:“我没有更多法器了,况且无论叔己还是法器,你都不可能拿到,一定是我赢。” 祝平炎也没有多说,己乃莒国国姓,叔己虽然不太可能是莒子女儿,但想必也是公孙,日后再拿她换法器就是了。 祝平炎和北沐离开后,源大夫和史官面面相觑。 源大夫问:“他俩应该没仇吧?” “北沐是祝平炎招过来的见证人,理应是没仇的。” “那北沐为什么要故意挑衅祝平炎?” 史官还是不明所以:“什么意思?” “北沐想娶的那女子,是祝大夫的孺人。” 史官张大嘴巴,可惜古代词语匮乏,不然高低得整几句卧槽。 - 本来祝平炎以为,源大夫来找他商议下一战的事,应该是得到了什么关于谈判的内部消息,也就是说谈判快已经进入尾声,很快应该就会有谈判破裂重新再战的消息。 但之后谈判又持续了一个月,才终于传出消息,将要再次开战了,几天之后,留言变成正式的命令,开战日期已经确定。 原本已经在附近城邑驻扎下来的两军再次开拔,几天之后又来到之前交战的平原。 联军先到,所以原地驻扎等待吴军,此时源大夫却走了过来。 祝平炎本以为他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却没想到源大夫只字未提他们的赌约。 “此战恐有凶险,子当留心高天之上。” 祝平炎有些茫然,但似乎有关自己的安危,他便拱手问道:“何解?” “鲁侯与莒公皆未得神恩,虽有社稷庇佑,终究还是不如地仙,齐虽千乘,奈何齐侯初立,实力尚微,不足与吴子相争……” 春秋时期的战争只是竞赛,所以一般都不会动用地仙这种大规模杀伤武器,高高在上的地仙也没必要亲自出手,只要让底下的凡人厮杀就行。 装逼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自保。 灵台的实力千差万别,地仙也同样如此,并不是境界越高的地仙肯定就越强大,虽然所有地仙都可以吊打灵台,但与别的地仙交战,实际结果很难预料。 而且和灵台不同,地仙数量稀少,交战的机会也更少,诸国国君虽是地仙,寿命与凡人无异,所以很可能一生都没有与其他地仙交战的经历。 这导致所有地仙的实力都扑朔迷离,没开打之前永远不知道是否能打赢。 一旦交战双方的国君打起来,实力差不多还好,依然会默契的不出手,用凡人分胜负。 若是实力差距很大,弱者必定要面临丧失主权甚至灭国的风险,因为国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地仙的战斗力往往就代表一个国家的最终战斗力。 地仙交战的另一个风险在于,一旦交战过程被其他地仙知晓,就能对交战双方的战斗力有一个大概评估。 除非这两人真的比所有地仙都强,否则总会有更强大的地仙发现,这两个只是菜鸡互啄,他如果出手,可以轻松把这两个打趴下。 于是交战双方便都是输家。 所以地仙就像核弹,若非死战,不会轻易出手。 上一仗齐国赢了,但是谈判的时候吴国便提出吴王比齐侯年长,境界也高得多,真打起来有很大概率能赢,只是不想鱼死网破而已,要齐国不要欺人太甚。 齐国自然也毫不客气,直言吴为蛮夷,不尊王令而妄自称王,如果不是得晋扶持,根本不可能蒙受神恩,虽然因为年长境界更高,但实力未必更强。 在这个年代,人们普遍相信地仙战力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神灵,神喜欢你,你就更强,神不喜欢你,你就更弱。 三百六十一章 强弓劲弩 吴国刚刚崛起,要是答应了齐国的苛刻条件,就等于断了国运,齐国兴师动众而来,不捞够好处就是亏了,双方都不肯妥协。 后面虽然还是争执了很久,但结果早就注定了。 所以源大夫早就知道会再打一场,而且按照他的猜测,这一战的重点肯定不是凡人厮杀,双方国君要是不出手,下次谈判还是要争论不休,这一战就显得毫无意义。 齐国和吴国都没打算死战,所以不太可能是国君直接对战,而在之前的案例中,也有双方国君谁也不服谁,最后各自屠杀对方军队,先杀光的一方获胜。 祝平炎担忧的问:“你觉得这一次也会是这样。” 源大夫摇头:“此事并不常见,但既有先例,自当小心为上。” 祝平炎望向远处齐军的大旗,这些天与下大夫们比较而产生的优越感荡然无存,地仙们只要挥一挥手,他努力至今积蓄的力量便灰飞烟灭。 吴军赶来之后,源大夫也回归原位,祝平炎看向自己那人马具甲的重骑兵,之前跃跃欲试想要大展身手,现在却只能看到凡人的无力。 哪怕人马具甲执槊冲锋,又如何能对敌天骄。 - 待吴军布阵完毕,吴王从阵中飞出,挥手布下一道云层,齐侯随后飞入云层,想必是和吴王交战了。 地仙暴露实力是大忌,所以吴王放出云层阻隔视线,这也阻断了其他人根据交战情况判断局势的打算,只能该怎么打还怎么打。 双方列阵而行,相距将近两百米,诸军皆无动作,数百箭矢却已飞上天空。 莒子皱眉看向右翼:“这是谁的兵?” 他并没有使用传声法器,但数里外却有一卿大夫说道:“右翼那群下大夫久疏战阵,手下临阵慌乱也属正常。” 莒子本就是随口一说,也没打算因为这点小事还要追究出具体是谁。 但这时候有人说:“好像是从向男那借来的人。” 这一下就微妙起来了,有人出声嘲讽,也有人辩护,但莒子和向男都没有说话,这种小事,争论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底下人在表忠心而已。 以往出现这种争论,都是向男或者莒子厌烦了,就会出声和对方聊两句,打断这无聊的争执,毕竟向男和莒子的身份摆在这,他俩出声了,其他人就不会再插嘴。 但这次不同,争论刚起就迅速消失。 因为箭矢飞越天空的速度太快,这些人也只不过是刚说了一句话,箭矢已经落入吴军。 莒军认为这箭射早了,是士兵的失误,吴军当然也这么认为,所有没有人举盾防御。 于是重弩射出的箭雨,就这么落入了毫无防备的吴军之中,轻松洞穿皮甲,射出一片哀嚎,吴军像是遭遇了机枪扫射,顷刻间倒下一大片。 由于制造角弓太慢,直到祝平炎出兵,用的还是最初级的轻弩,但现在那一百角弓已经造好。 角弓造得慢,但也会提供大量经验,弓的制造水平直接跨越了一个时代,弓弩同源,使用和制造弓获得的经验,也会有一部分给弩,所以弩也提升了一点。 祝平炎本不打算用弩,除了最初造三百张弩急用,后面就没再造过,但除了制造,使用也可以获得经验。 两支装备齐全的军队交战,很难用远程武器造成决定性杀伤,一般只能打牵制,主要杀敌还是靠近战,所以弩箭射到盾牌上就能获得经验,射伤射杀更能获得比近战武器更多的经验。 无论是打土匪还是打吴军,祝军都用弩箭造成了很大杀伤,所以弩的经验涨得飞快,直接跨越一个时代到了汉朝。 战国时期很多国家都大规模装备弩,秦弩之所以出名,本质上还是因为秦最终获胜,说秦一统中原全是秦弩的功劳,那就有些过誉了。 弩这种兵器真正发展完善,还是要到汉朝,可以说汉弩奠定了后世所有弩的基础。 之前说过,臂张的轻弩于弓而言并无战斗力上的优势,只是训练简单而精度更高。 所以也有人因此认为弩不仅不是弓的进阶,反而是弓的廉价版,只有没有射击传统的汉人军队才会大规模使用弩,会射箭的人肯定都会用弓。 比如草原民族基本上都用弓而不用弩,汉朝大规模装备弩,宋也大规模装备弩,野战无敌的唐军却没有大规模装备弩。 经历过五胡乱华魏晋南北朝的民族大融合后,唐朝有一定“少数民族血统”,唐军更是有大量少数民族军队,所以人人擅射,100%装备弓,弩手却只有10%,也就是说弩手都有弓。 但这恰好说明,弩具有弓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即便是100%装备弓箭的唐军,依然会有专门的弩兵。 而无法被弓替代的弩,就是蹶张重弩。 重弩拥有弓永远无法企及的射程以及穿甲能力,唐军去敌150步射弩,大约是220米,同时期的弓抛射能到180米,但若是考虑到破甲,最佳射程只有90米,即便到了后世,能射220米的弓也很少见。 弓相比于弩是有远射优势的,由于拉距更大,同等拉力下,弓的实际能效比弩更强,而且弓箭更加细长,且尾羽更多更大,射得也就更远。 所以不排除有少数奇人可以拉开数百斤的弓,射出比重弩更强的箭。 弩弓同源,能造出数百斤弩,就可以造出数百斤的弓,主要限制还是在人。 普通士兵拉开一百斤的弓已经很难了,想瞄准更难,但却可以凭借腰力拉开两百斤以上的弩,然后轻松的瞄准目标。 最简单的例子,清弓被戏称为标枪投射器,重弓里的扛把子,可即便是清朝战斗力最强的时候,普通士兵的弓也很少超过一百斤。 虽说弩的能效比弓差,但好歹都是一个妈生的,再差也比不可能比隔壁钢弩更差——不过钢弩也能说明,能效差不是问题,大力出奇迹。 一百斤的弩不如一百斤的弓,但是弩可以到两百斤,三百斤,甚至四百斤。 所以弓箭很难取代重弩。 不过更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弩与弓各有其作用。 弓无法取代弩,弩也很难取代弓。 同拉力的弩比不上弓,所以与弓威力相当的弩,拉力会比弓更大,射速自然也更慢,而想要体现弩的优势,就必须让弩的拉力远超过弓,射速也就更慢了。 如果只装备弩,射击密度会降低很多,就像中间威力弹取代全威力弹成为主流,弓虽然威力小,但出色的射速让其不可取代。 宋朝应该是弩最后的辉煌了,就像是战国的青铜剑,技艺永远定格,在进入工业时代以前,都无法被超越。 但即使宋有60%的弩兵,也有神臂弩、克敌弩等顶级重弩,依然十分重视弓兵,选兵时会优先将擅射者编入弓兵,次等编入弩兵。 弓弩同源,擅长射箭的人可以比普通人更快学会用弩,不过就是不擅长射箭的,学弩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而要让完全没有基础的人去学弓,耗费的时间可就长了。 宋60%弩兵,20%弓兵,唐100%配弓,专职弓兵10%,弩兵10%,其实都说明一个问题,弓弩的机制不同,各有其作用,谁都不能取代谁。 但是祝平炎并不懂这个道理,他既不是久经沙场的实战派,也不是名将之后的理论派,他更像是陈胜吴广李自成这种草头兵,而且还是刚起兵的时候。 以他最朴素的思维,认为弓弩都是远程兵器,所以只要有一种就行,而他现在能制造汉中期的弩,自然没必要再用汉初期的弓。 虽然训练弓兵的时间太长,新兵想要参战,本来也只能练成弩兵。 但弩也是有分类的,如果说重弩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轻弩就是专门用来顶替弓的,在没有弓手的情况下,安排一部分人用轻弩弥补射速才是正确选择。 甚至以当前的情况,全军轻弩,少数重弩才是最优解。 因为吴军处于春秋后期,精锐士兵也只是装备皮甲,铜箭头都还能起到效果,用来射铁甲的重弩,用在这里完全就是浪费,不如降低力道来提高射速。 当然,这种错误决策也只是让杀敌效果大打折扣,科技代差能让一头猪都乘风起飞,祝平炎完全没问题的。 而且他又不是全军总指挥,他只是一只小部队而已,在意识到重弩虽然有射程优势,但发射速度太慢以后,祝军就直接停了,待在敌人射程之外攻击。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这么干的,因为军阵必须完整,各个方阵要互相保护队友侧翼,就好像上一战莒军后撤,就把所有压力都给了齐军。 但祝军所在的位置是全军最右翼,吴军人又少,他的正面本来就没有敌人。 两军交战之前一般都是互射弓箭,但遭遇了这一轮超远程射击,吴军直接懵逼,觉得祝军肯定有凡品法器,不再对射,直接举盾接敌。 这对莒军的右翼军当然有利,等于是提前获得了射击胜利,却也降低了祝军的杀伤。 正常情况来说,两军近战,弓弩的作用就大大降低了,因为抛射容易误伤,直射没有视角。 可人数优势永远是战争最重要的优势之一,莒军人多,可以侧翼包抄,祝军就是最侧翼,所以他包抄了,绕到吴军侧翼射击。 三百六十二章 追击 祝军绕到了吴军侧翼,视角里一半是吴军一半是莒军,还是需要精准射击,但射击视野很充分。 汉朝已经完全进入铁器时代,加工精度更高,而且汉弩增加了密封弩机,降低故障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稳定性。 更关键的是,汉弩增加了有刻度的望山。 望山是一种类似步枪表尺的瞄准工具,秦弩的望山还只是一个突出铁块,可以在固定距离内瞄准,脱离这个范围就只能靠经验,而汉弩在小角度抛射时,依然可以通过望山瞄准,大大提高了精准射击的射程。 众多因素集合起来,让汉弩的精准射击距离可以达到一百五十米。 吴军的弩还不如秦弩,精准射击距离不到八十米,即便是抛射也够不到一百五十米,所以吴军的弩还是够不到祝军。 不过这里的精准射击是相较于误差十多米的抛射,指的是可以瞄准单人目标的射击,即便是二级的老兵,也至少有一半会射死邻居,误差还是很大的,不能瞄准正在交战的前两排,攻击目标是后排士兵。 吴军在发现己方射击够不到之后,立刻抽调过来一队大盾兵,用大盾保护侧翼。 - 新兵补充之后,祝平炎手里有四百步兵,一百多禁卫,两百骑兵,共计七百人。 五百步兵中,一百大盾剑弩新兵,三百小盾戟戈弩的老兵,禁卫由于在最后面,只装备了剑弩。 既然敌方举盾防守,那就还是老战术,抵近射击,突破盾牌防御。 不过和之前不同的是,重弩的抵近射击,直接射穿盾牌刺伤了后面的吴军。 在数千年的军备发展史中,盾牌的材质倒是没有变化,都是以木板为主,但拼接方式的不同,依然很大影响了盾牌的强度。 春秋时期普通士兵的盾牌往往没有蒙皮,也没有加装金属,只是由一条木棍为盾脊,将木板捆扎成盾牌,强度并不高。 这种盾牌防御同时代木弓木弩尚可,防御角弓就已经吃力,一些贵族用强弓就可以射穿盾牌,面对数百年后的重弩抵近射击,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盾牌防御箭矢比铠甲更有优势,弩箭穿透盾牌再穿入皮甲,力道已经大减,更别提有时候只是射穿盾牌而未命中持盾人,所以造成杀伤不多。 但重弩声势实在惊人,即便是未被射中的吴军也心有余悸,竟然直接丢下盾牌溃逃了。 盾兵溃逃,导致后方士兵暴露在重弩之下,没等做出反应便遭遇攒射,弩箭视皮甲为无物,穿入其胸膛从后背透出半尺,如果两人贴在一起,甚至可能同时击杀两人。 吴军试图取出随身盾牌格挡,但慌忙之间不成阵型,很多空隙可以让祝军射箭,哪怕直接射在盾牌上,也可以穿盾刺伤吴军。 由于迎敌面积小,这次只造成了几十人的伤亡,但重弩的威力得到了彻底展现,带来的恐慌远胜于之前,吴军迅速崩溃。 由于之前已经失败过一次,这些溃军引发了群体恐慌,后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为又败了,也跟着慌忙逃窜。 莒军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眼前的敌人忽然就溃逃了,我们已经胜利了吗? 稍稍懵逼了一会,莒军便开始按照正常流程追击。 莒军懵逼,造成这一切的祝平炎也懵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溃退不是投降,击杀溃军也算战功。 祝军之所以调度灵敏,是因为组织性更高,可以快速奔跑的情况下维持队形。 现在吴军不是撤退,是溃退,不要阵型的疯跑,虽然祝军体力更好,但负重也更高,奔跑速度并不比吴军快太多,靠两条腿追是追不上了,只能射出弩箭。 这时候重弩的劣势就体现出来了,射速不够,抢人头不行,虽然威力更大,但其实不需要那么强的威力。 - 这个时代追击是有规矩的,就像之前,齐军追了一百多米就不追了,莒军也就追两百多米。 就算这次莒军完全不讲规矩,追到一里左右也就停了,人家丢盔弃甲玩命的跑,你边跑边砍人,肯定会越来越追不上。 指挥官有时候会在败退的时候坑步兵,让其为车兵殿后,却不敢随便坑车兵,所以在败退消息扩散时,步兵选择忽略指挥官的命令,继续逃跑,而车兵选择相信,继续与莒军车兵交战。 这个时代军纪不完善,还没有什么督战队之类的东西,所以指挥官也没有试图稳住,而是想着承受一部分损失,退到后面重整队伍再打。 反正己方车兵还未溃退,敌方车兵无法加入追击,那损失就不会太大……大概吧,那群骑马的家伙为什么拿着长戟? 后世只知道骑兵淘汰车兵,却不知道最初的骑兵真的拉跨,车兵盛行自有其道理。 早期骑兵的战斗力很差,正面战斗能力不如车兵,射击也不如车兵,除了更加灵活,适应性更强,全面落后于车兵。 所以最先发展骑兵的都是秦赵楚这样的边缘地区,但即便是战车受到地形的严重限制,骑兵也很难影响战争结果,车兵只是输给了步兵,还是比骑兵更强。 这是一场总体处于春秋时期的平原约战,莒国全军骑兵也不超过五百,而且都是侦察兵,所以吴指挥官没有将骑兵纳入战术考虑中。 然而就是有这么一队骑兵杀了出来,一路追着溃逃的吴军砍杀。 之前祝平炎是在侧翼攻击,很靠近战车交战的地方,所以两百骑兵一直在外围保护,防止吴军战车冷不丁冲过来给他个大逼兜。 现在吴军溃败,自然就把骑兵调过来了,论追击溃敌,没有兵种能比得上骑兵。 莒军大部已经撤回,本来莒军的那几十来个骑兵也该撤回,见这两百祝骑还在几千吴军中来回冲锋,也狐假虎威的跟着砍杀。 两百多人一直追杀了数里,吴军都没办法重整队形。 指挥官发现溃逃无法止住,且右翼莒军已经开始重新集结,意图协助中军,这才开始惊慌失措。 绝不能让公子光率领的中军因为他的失误而遭遇夹击! 他驾着战车来回呼喊,先稳住了自己的部族,再去击杀溃军以威慑其他大夫的士兵,总算短暂稳住了局面。 眼见吴军还未整队,骑兵已经掉头再次冲过来,为了给步卒争取时间,他亲自驾着传令车冲上去阻击骑兵。 骑兵指挥官是祝平炎,他深知传令车不一定没有战斗力,主要还是看指挥官本人的战斗力如何,所以下令骑兵绕行,不与战车冲突。 两百骑兵像是水流般一分为二,从传令车两旁绕过,指挥官执大戟左右观望,却够不到任何敌人,他又赶忙放下车戟去拿弓箭,但战车已经与骑兵错过,再也没有攻击机会了。 与骑兵相比,战车太过笨重了,更何况他这是传令车,除了御者,就只有他和鼓手。 当他好不容易转过来的时候,骑兵已经将刚刚聚集在一起的步兵撞的稀巴烂,砍杀百余人潇洒离去。 两百人冲数千人,简直没把吴军当人看,不过没有阵型的步兵面对具装骑兵的冲锋,本来也就是待宰羔羊。 指挥官返回本阵,见刚刚开始聚拢的吴军又溃散,不得不驾车来回奔跑,或威慑或激励,再次把人留住。 毕竟敌人只是两百多人,他的努力总算起到了作用,大约七成的吴军开始重新整队。 这时候祝骑也已经整队完毕,又冲过来了。 他赶忙驾着战车去迎敌,这次倒是心里有数,直接用弓箭射,不过战车颠簸,骑兵又是移动靶,射了四五箭,一个人没射着,这就有些尴尬。 不过有人陪他一起尴尬。 一道闪电从他身旁划过,击中了他打半天也没打到的骑兵。 祝平炎尴尬的收回手,在这个世界他主要走猥琐偷袭流,这还是他第一次远距离用闪电攻击敌人,结果不仅打歪了,还打中了自己人,好在距离很远,而且打中的是马,骑兵只是被电麻了,性命无忧。 祝平炎的异能威力强大,同级可以秒杀,哪怕是攻击强化系或者越级,也可以有效击伤,范围也非常大,铺设“电路”似乎是没有距离限制的,他的最强一击甚至可以打到数千米外。 这一切的代价就是控制力微弱。 最初他甚至不能自主控制,铺设的攻击路线完全取决于电流朝向,超过十米就可能打不中,佩戴龙卫的电磁瞄准手套才能发挥攻击距离优势。 之后他苦练落雷,也算是间接控制了攻击路线,但直到如今,铺设攻击路线都是在潜意识里完成的,他自己无法主观控制,最多可以像控制落雷一样,不再以掌心电流朝向为引导,而是以目标为引导。 但如果没有电磁手套发出的激光瞄准,他想打中百米之外的人还是非常困难。 只不过现实中他除了睡觉洗澡,从没摘下电磁手套,所以一直忽略了这个问题。 现在他发出一道闪电,不管打没打中,都向对方指挥官表明了自己天骄的身份,既然是天骄,那肯定是这群骑兵的老大。 所以指挥官立刻向他射了一箭,发挥稳定,还是没射中。 但这恰恰就是祝平炎的目的,他在那么远的地方攻击,就是想试试这指挥官有没有什么远程攻击手段。 指挥官可能为了保存灵力,而不使用异能对付骑兵,但绝不可能放过击杀祝平炎的机会,此时他还是射箭,就说明他真的没有远程攻击异能。 大鹅和季姜便脱离骑兵队伍,向指挥官冲来。 三百六十三章 铁骑冲锋 早在很久以前,他们出门的时候就是大鹅骑马了,虽然最初是他牵着绳,但是走了那么远的路,大鹅早就学会骑马,季姜更不必说,出生贵族又是强化系天骄,别说骑马了,扛着马跑都没问题。 之前祝军没有骑兵,她俩就算骑着马进入战场,最后也还是要下马配合步兵战斗,现在有了骑兵,自然可以与骑兵配合。 只是配合效果似乎不是那么好。 这两人在步兵里面是无双勇士,但是上了马就显得笨拙,大鹅仅仅是会骑马而已,季姜的骑术倒是可以,但她和这个时代的骑兵一样,只擅长骑射,不习惯重骑的战术。 正好吴军的侧翼指挥官急了,自己蹦出来找打,祝平炎就设了个套,三方合围敌将。 季姜先射出几箭,大鹅则举盾防御,所以指挥官自然会射箭还击季姜,大鹅便得以成功接近,然后忽然丢弃盾牌,掷出牙矛,一矛将鼓手杀死。 季姜疑惑:“你杀鼓手干什么,打那个射箭的。”说完她才注意到,牙矛没有回到大鹅手里。 大鹅投矛的技术已经十分娴熟,甚至可以说是精通,但无奈马术太差,扔歪了。 不过这四个超凡打了几个来回,没一个打中目标的,祝平炎还是负战绩,大鹅这成绩已经可以遥遥领先了。 吴军指挥官见牙矛深深刺入战车,便明白投矛的必定不是凡人,一共三人夹击他,两个都是天骄,射箭的那女人应当也是天骄。 “三个天骄不乘车也要杀我,好手段。” 战车是这个时代的主战力,多一个天骄,便能多一辆战车,在这位指挥官看来,祝军是为了埋伏他,特意放弃了三辆战车的战斗力。 不过他不仅不害怕,反而很得意:“可惜你们打错算盘了。” 话音刚落,他就原地消失了。 在这个强调个人战斗力的时代,真正厉害的掌权者都在战车上厮杀,指挥官要么有什么特殊能力,要么就是地位比较高,但又没什么战斗力的人。 而这位指挥官的异能就是瞬移。 瞬移有很多种,像祝影那样灵活多变,可以短期内多次使用的,就可以用来进攻,这位指挥官的瞬移比祝影更快,距离也更远,但不能连续使用,就更适合保命。 当然,如果敌人只有一个,他也可能会用瞬移进攻,但敌人有三个,就算能杀掉一个,他也得陪葬,他还没有这样大无畏的勇气。 指挥官瞬移离开之后,御者立刻停马下车,双膝跪地脱掉衣裳,示意自己没有任何武器,然后伏地投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祝平炎把牙矛拔下来丢给大鹅,拍了拍战车对季姜说:“这么好的车,小白肯定很高兴,不过马我就留下了。” 卑梁伯赎回自己和弟弟的同时,也赎回了战车,这辆车可没人给赎金,与其卖掉,不如给小白。 小白属于签了社会主义契约,干着奴隶的活,一打仗就累成狗,打完也不多休息,状态稍微恢复就立刻把俘虏也给治了,奖励一辆车不过份,更何况还扣了四匹马。 季姜却没有看他,而是凝望着远处的战场。 战场上传来祝骑的呐喊:“冲!冲!” 季姜却喃喃自语:“糟了。” - 让一群溃军重整队形需要很长时间,而这段时间足够骑兵整队重新冲锋,因为溃军大部分时间不是在整队,而是在思考该不该听令。 逃兵固然没有好下场,但没多少人能在注定失败的情况下死战到底。 如果敌人是一千骑兵,哪怕五百骑兵,那根本就不存在整队,赶紧逃命才是要紧,但敌人只有两百多,己方有数千人。 数量差距太大了,祝骑如入无人之地般来回冲杀,追击数里,杀伤千余人,双方的数量差距也没有明显改变。 七千对两百还是六千对两百,区别不是那么大。 如果吴军全军忽然果断的反击,两百骑兵冲进去根本掀不起风浪,但没有纪律或者信仰的支撑,普通人很难在性命攸关的选择中如此果决。 更何况一两个零星的勇者毫无意义,必须得成规模才行。 结阵,就是最快速恢复勇气的办法。 所以祝骑看似冲杀无敌,却必须保持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一旦让吴军结阵,就只能撤退了。 吴军指挥官当然也懂这个道理,第一次他试图单车陷阵,为步兵争取时间,但是战车攻势有余,灵活不足,根本无法起到阻挡作用。 所以这一次他并没有想着靠自己就拦下骑兵,只是冲上来做做样子,真正的杀招,藏在那几千溃军里。 吴军虽然有几千,但只有几百真正属于这位指挥官,这几百人并没有更精锐,但更听他的话。 古代大夫的家族往往会统治一个封地数百年,所以他们带领的部队,绝大多数士卒都是家族中人,在这种短暂劣势,但兵力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这些家族中人还是很听调度的。 所以大部队无法快速集结,这几百人却可以。 当莒骑兵冲入吴军,才发现乱糟糟的吴军中,隐藏这么一列整齐的人墙,瞬间便慌乱退散,而随后的祝骑面对人墙,竟然毫不犹豫的冲锋了。 指挥官只想阻拦骑兵,为己方争取时间,见这些骑兵竟然敢正面冲击步兵阵,大笑起来:“骑兵的确灵活,但攻势远不如战车,骑射骚扰还行,正面冲杀,我吴军步卒何惧之。” 作为同一个时代的人,季姜的想法自然和这位指挥官一样,所以她紧急策马前去支援。 祝平炎也策马跟上,他看向那些结阵的吴军步兵,装备与其他步兵没有两样,心里就不再紧张。 若让他盘点古代兵种,重骑兵毫无争议是最强的,一个具甲重骑兵怎么也抵得上三个同装备的步兵吧,而他手下的步兵可以很轻松战胜两倍的敌人。 如此算来,两百重装骑兵打一千吴军轻轻松松,更何况此时结阵的吴军明显不到一千人。 “莫慌,重骑兵……” 轰…… 话说一半,就被吴军中传来密集鼓点般的轰鸣声打断,那是一处处撞击声音的混合。 祝骑用的是两列横阵,虽然骑兵线阵冲锋时,讲究如墙而进,以保证瞬间杀伤力,但在冲锋的最后阶段,马速会提到最大,维持队形非常困难,实际阵线是一条总体笔直的曲线。 当这条曲线撞到直线的步兵阵,就会发出“一段”撞击声。 实际上的交战则要在这段撞击声之前。 - 吴军列阵杀出,莒军那几十个骑射都慌忙的四散躲避,一些马术不精的,直冲到吴军跟前才开始转向,只能被吴军的标枪射下来。 吴军士气大涨,正要冲上来攻击减速转向的骑兵,却发现这些骑兵后面还有两百人马具甲的骑兵,他们虽然没有重骑兵的意识,但一眼也能看出这群骑兵不同寻常,连忙结阵应对。 这群骑兵果然大不相同,竟然呐喊着冲上来了,好像己方这数百人只是一脚就能踏平的土堆,这让他们也开始动摇,忍不住咽下口水。 当骑兵逼近且第二次呐喊,他们也呐喊着为自己壮胆,并且零星扔出手里的标枪,再举盾抵抗冲击。 说举盾不准确,应该说是抗盾,因为双手肯定无法挡住骑兵冲锋,吴军都是以肩膀顶着盾牌,后排士兵再顶着前排,依靠五排的人力共同抵挡。 前排吴军死死抵着盾牌,咬牙等待着战马的冲击,但首先听到的却不是想象中沉闷撞击声,而是更清脆的凿击声与木质碎裂声。 这声音连绵不绝且迅速接近,不及思考已近在耳边——一根长枪刺穿盾牌,划破脸颊将他的耳朵一分为二。 他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只有无限的恐惧,但这恐惧也未来得及扩散,便被更为巨大沉闷的撞击声打断。 战马撞在他旁边友军的盾牌上,看着友军折断的锁骨,他才知道即便是肩膀也无法抵挡重骑的冲锋。 这名骑兵应该就是刚刚用枪刺他的人,因为枪还留在盾牌上,战马连续撞翻三人之后也停了下来,这名骑兵取出一把单刃的铁剑挥砍。 他在短暂的茫然后,立刻丢弃盾牌从地上爬起来,和周围人一起攻击骑兵和战马。 这骑兵的铠甲极为坚固,用剑刺不进去,他干脆抓住铠甲,将那骑兵拖了下来,骑兵虽然背靠战马举盾防御,但面对众人的围攻,也只是垂死挣扎而已。 赢了,赢了! 他在心里高呼,这不可一世的骑兵终于还是要死了。 这欢呼终究还是没喊出来,一根长枪刺穿了他的胸腔。 - 这群在吴军看来犹如神兵的祝骑,其实也不过是一群新兵而已。 他们的属性确实是祝城最拔尖的,但是除了军营里训练的战斗技能,他们一点实战经验都没有,这是他们第一次上战场。 哪怕是属性最高的骑兵,最初的心情也是忐忑、恐惧、兴奋揉杂在一起。 但很快就只剩下兴奋了。 这些吴军太好杀了,所有人都在逃跑,骑着马散步一样冲上去,随便挥刀一砍,大概就是脑袋脖子的位置,不死也会失去战斗力,照样算军功。 不需要在杀敌之后割首级记功,也不需要担心上级贪墨奖赏,取得军功比幸苦劳作一年收获粮食要轻松多了。 功成名就,甚至封侯拜相,仿佛都近在眼前。 而这时候,他的前路被一群步兵拦住了。 他们这两百人没有一个军官,直接听命于祝平炎,此时祝平炎相距很远,是战是退,只能由他们自己决定。 他们面前的那些莒军骑兵四散逃走了,两百祝骑却无人犹豫,所有骑兵依旧保持速度,并且整齐呐喊:“冲!”。 第一声喊后,持短兵的骑士切换长兵,由于马槊的制造技术还没出来,所以骑兵大部分还是装备着两米多长的马戟,少量装备三米的长枪。 此时祝骑一手控制缰绳,一手平端着长枪或者马戟的重心处,逐渐调整阵型,形成两列整齐的横阵。 “冲!” 随着又一呐喊,祝骑开始加速,逐渐达到冲锋速度,持枪位置也更加后移,以肘部压枪。 此时双方距离不到三十米,吴军开始投掷标枪,由于是溃军,标枪数量本就不多,又被莒骑消耗了一部分,火力稀疏,并无威慑力。 这零星的十来根标枪,大部分命中战马前胸,而战马前胸甲片极厚,铜制的标枪只能浅浅刺入,随着战马奔跑就掉了下来。 之后他手中的马戟就与吴军盾牌相撞,尽管他立刻松开手,但还是在接触的瞬间受到巨大的冲击力,如果不是站在马镫上,恐怕要被自己的戟从马上冲下去。 戟有侧枝,可以避免刺入太深,所以他并没有直接丢弃马戟,而是在手中滑行一段之后,再握紧甩脱盾牌。 骑兵冲阵极为凶险,讲究也非常多,像这种比较薄的步兵阵,最好能把阵型凿穿,从另一边脱离。 战马不是坦克,别说这个时期战马的个头矮小,哪怕是后世高头大马,也不可能直接把五纵深的步兵全撞飞了穿过去。 所以他按照军营里教的,将冲击位置选择为两名吴军之间,大部分祝骑也都是这么做的,但也有小部分人直直撞到了盾牌上,或许是太过紧张忘记了平时的训练,也可能是没有控制好战马。 战车冲击和骑兵冲击是不一样的,战车的冲击力更大,但体型也更大,想要穿阵而出,就必须要摧毁所有步兵。 骑兵却可以从步兵的缝隙中钻过去,虽然也是要靠暴力冲撞,但比直接撞人更容易穿阵而过。 后世的步兵为了抵抗骑兵,往往会错位站队,但这个时候步兵对于骑兵冲阵的行为还很陌生,也就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抵挡,只是正常站位。 所以他依靠着战马的冲击力,成功从缝隙中“挤”穿了敌阵,途中还挥舞长戟砍死一个吴军。 冲入军阵之后,由于战马减速,长枪的作用就不大了,很多士兵会选择丢弃长枪用环首刀攻击,而他使用的马戟兼具了挥砍功能,也就没有更换武器。 长枪的优势在于长度,对付这群剑盾步兵,其实还是马戟更好用一些,可以刺可以砍,而且也比较轻便。 穿透吴军阵线之后,马速还没提起来,好些个吴军跟着他后面追击,但没追几步,就被后面的骑兵撞散了。 相较于第一列骑兵攻坚,第二列骑兵要轻松得多。 吴军前两排就算没死,也被撞得东倒西歪,后三列倒是大体完好,但或拥挤砍杀陷阵祝骑,或追击穿透阵线的祝骑,完全不成阵型。 所以第二排骑兵的攻击重点不是破阵,而是救援被围困的骑兵,把包围圈撞散,让骑兵可以趁机脱离。 至于能不能脱离,就要看自己的本事了。 步兵依然占据数量优势,如果还有战斗意志,后排骑兵也不敢停马战斗,只能先离开,掉头再冲一波。 哪怕装备精良,一个人被一群人围着打,也多半是撑不到第二波冲锋了。 不过很多步兵的士气已经崩了,后排骑兵随便打几下,步兵们就作鸟兽散,被围困的骑兵也免得一死。 的确,继续打下去,被围困的骑兵必死无疑,但阵型奔溃,大部分骑兵穿阵而过,很快就会冲第二波,再不走就是等死了。 至于那些散兵状态的数千吴军,都不过是墙头草而已,只会逃得更快。 此时就连指挥官都觉得大势已去,让自己的兵也散去各自逃走,避免损失太大。 祝骑虽然赢了,但这样硬刚实在不划算,之前杀了千余人未损失一骑,这一战杀敌不到两百,损伤四十多人,其中有十人重伤垂危,就看小白能不能救回来了。 轻伤带着重伤回去找小白,剩余的一百多人则继续追击,吴军此时已经彻底散开各自逃命,再也没有反抗能力,都是行走的战功。 不过没追出多远,骑兵们就全回来了,不是他们仁慈,是马没力气了。 而且不是一般的没力气,是快要累死了。 这些新手骑兵杀得太兴奋,忘记了最累的不是自己,而是座下战马,直到有一只体力最差的战马累得倒在地上吐白沫,他们才想起来要体恤马力,一个个都牵着马跑回来。 三百六十四章 两千年以来的骑兵 如果将人骑马作战定义为骑兵的话,骑兵的出现要远早于战车,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农耕文明,所以最早的中原人也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 传统观点认为,在无马镫马鞍的时代,骑兵的作用仅仅是代步或者骑射,没有任何近战能力,若与步兵近战,需要骑马到附近,然后下马结阵。 从出土文物以及文献来看,早期骑兵确实主要装备弓弩,也确实有很多步战骑兵,但要说骑兵完全无法近战,就有些想当然了。 《六韬》传说是姜太公兵书,曾经一度被认为是伪书,不过考古发现西汉时它就已经大量传播,虽然还是无法确定是否真是姜太公言论,但推测成书年代不晚于战国。 战国时期也没有硬质马鞍和马镫,所以书中认为骑兵不可陷阵,“凡以骑陷敌,而不能破阵。”为骑兵九败之一。 但在骑兵十胜中,也有“敌人始至,行陈未定,前后不属,陷其前骑,击其左右,敌人必走”与“敌人行陈不固,士卒不斗,薄其前后,猎其左右,翼而击之,敌人必惧”。 这些战术都是趁步兵阵不稳时攻击,讲究的就是快,总不可能是骑兵冲过去再下马结阵攻击。 先秦时期有一种车骑配合的战术,就是战车先冲破敌阵,然后骑兵跟在后面杀伤阵型散乱的步兵,可见哪怕是先秦时期,无阵型的散兵也同样打不赢骑兵。 - 由此大概也就能整理出古代军事发展的脉络。 由于单人对战中骑兵对步兵有优势,所以在无阵型时期,骑兵的战斗力要比步兵强,当步兵结阵以后,早期骑兵就无力对抗了,只能转变为骑射骚扰。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步兵,直到一种远古“重骑兵”出现——战车。 定居农耕使生产力飞速发展,出现了战车这种怪物,商初还有大量骑兵,到武王伐纣时,战车已经是主力,骑兵就成了辅助兵种。 战车强大的冲击力可以直接冲垮步兵阵,也更容易摧毁敌方士气,在华北平原的战争中,战车适应性差的短板也不是问题。 这就是我们较为熟悉的战车时代,战车逐渐取代步兵成为战争主力,国家开始用战车数量决定国力。 “车者,军之羽翼也,所以陷坚阵,要强敌,遮走北也。骑者,军之伺候也,所以踵败军,绝粮道,击便寇也。” 大致意思就是战车用来攻坚,掩护撤退,骑兵用来追击败军,切断粮道,迎击骚扰的散兵或骑兵。 随着疆域扩大,战争所面临的地形越来越复杂,战车短板暴露。 而且此时生产力增加,步兵的装备和素质都更好了,5乘5的25人方阵,也逐渐成为10乘10的百人方阵,战车冲阵的效果越来越差,更多的是游击骚扰。 此时步兵成为战斗主力,而且同样是游击骚扰,骑射的灵活性与适应性比战车更高,所以骑兵得到发展,战车开始落寞。 但在真正的重骑兵出现以前,战车也并未被彻底淘汰,平原地区战车的战斗力,是当时的骑兵无法取代的。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战国结束。 - 在骑兵的发展历史中,秦朝是一个分水岭。 在秦朝以前,兵书中认为“骑者,军之伺候也”,史书提到骑兵最大的作用也是“绝粮道”。 先秦时期,除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秦国算是骑兵最强大的国家了,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细算起来,骑兵占比只有1%。 而从考古发现的秦兵马俑实物来看,骑兵占比确实很低,只有2%,虽然少数骑兵有马甲,但只有软质马鞍,而且武器是剑和弓弩,并没有发现长杆武器。 考古、兵书、史书互相佐证,可以确定先秦时期没有硬质马鞍,且骑兵只能起到辅助作用。 但在秦朝以后,这种情况就完全改变了。 - 整个汉朝的历史,就是骑兵的发展史。 秦末楚汉相争时,项羽的主力兵种就是精锐骑兵,三万骑兵长途奔袭五十万联军而大胜之,足以说明当时的骑兵已经有单兵种作战能力,不再是“军之伺候”。 《史记》中对项羽的最后一战描写的非常清楚,“驰下,汉军皆披靡,遂斩汉一将”,可以确定楚骑兵有强大的近战能力。 “项王大怒,乃自被甲持戟,挑战楼烦”可以确定项羽本人是持戟的,他手下的骑兵也很可能有部分持戟。 结合楚骑的“溃围、斩将、刈旗”,要是放在魏晋时期,说项羽带领的是具装骑兵也一点都不违和吧。 虽然要以此证明项羽带领的骑兵是冲击骑兵,多少有点捕风捉影,但也可以看出,相比于先秦时期,此时的骑兵已经具备了统治战场的能力。 汉初中原衰败,还是以步兵为主,刘邦对抗匈奴的骑射,也主要是靠弩兵,那时候天子座驾甚至凑不齐同色的马。 但是经历了项羽的暴打,又遭遇白登之围,汉高祖怎么可能不重视骑兵,自高祖起,汉朝开始培育优良马种,并鼓励全国养马。 汉朝的骑兵也开始发展,杨家湾汉墓出土的骑兵俑中,已经出现了8%的披甲重骑兵,而此处墓穴下葬时还是景帝时期,不过无从得知真实军队是否如此配置。 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出土的骑兵俑中,无马甲的骑兵往往背箭,而有马甲的骑兵则只有长杆武器。 说明从这个时候起,骑兵兵种已经开始分化,开始出现专注于近战的“突骑”。 此时虽然还未出现高桥马鞍,但相比于先秦时期的简单马鞍,已经有了硬质马鞍的基本形制,进一步加强了骑兵的战斗力。 七国之乱中“灌夫披甲持戟,募军中壮士所善愿从者数十人。及出壁门,莫敢前。独二人及从奴十馀骑驰入吴军,至吴将麾下,所杀伤数十人”,可见此时的骑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冲击能力(虽然只有两个活着出来)。 文景之治以后,中原经济恢复,高文景三帝百年实施的马政,到了武帝时期开花结果,大汉养马六十万,依托这些战马,武帝聚集“羽林孤儿”,终于有了数量庞大的骑兵。 武帝亲征威慑匈奴时,甚至一次就出动十七万骑兵。 骑兵中长久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骑射,开始逐渐让位。 因为一个很显然的事实,比骑射,农耕比不过游牧。 虽然有李广这样的骑射世家,可以在个人战斗力上胜过匈奴,但想要几万骑兵的骑射技艺都超过匈奴,难度就太大了。 于是“突骑”的规模增大,汉骑兵不再和匈奴比骑射,而是纵马突击,以将近三米的马戟刺击匈奴。 这一时期有大量描写汉匈战争的壁画,都是汉骑兵用戟刺击持弓的匈奴骑兵。 - 骑兵战术的发展,迫使鞍具进化,终于在西汉末年出现了硬质马鞍,随后便出现了高桥马鞍的雏形,马鞍的前后出现两块挡板。 这也是两汉之间幽州突骑的崛起的前提。 西汉灭亡之后,刘秀带领着幽州突骑建立了东汉,此时幽州突骑的敌人不再是骑射,而是精锐的大汉步兵,所以幽州突骑需要有突破步兵阵的能力。 可能是这时期的步兵应对骑兵冲阵经验不足,也可能是幽州突骑采用了后世骚扰拉扯步兵阵型的战术,但这都说明,幽州突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冲击骑兵了。 汉末三国时期,真正意义上的高桥马鞍已经出现,虎豹骑这种冲阵重骑兵也初具规模。 至南北朝马镫出现,高桥马鞍进一步改变,过于垂直的后桥在骑行时会击打后腰,不够舒适,后桥由垂直的挡板变为倾斜的缓坡,马鞍终于大成。 直到如今,我们所用的马鞍总体形态都没有太大变化,最大的改变只是用复合材料取代了木材。 所以也就在南北朝时期,执槊冲锋的具甲重骑兵大量出现,数万重骑兵纵横攻伐。 但最辉煌的时刻,往往只能昙花一现。 - 南北朝时期重骑兵的作用太大,以至于人们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南北朝以后华夏就不再发展重骑兵了。 其实重骑兵的发展一直持续到明代,只不过越是强者,越是会被钻研克制手段,南北朝以后的重骑兵不再拥有绝对的统治力。 重骑兵出现之初,确实纵横天下,无人能敌,但很快就被步兵克制,到唐朝时期,养几万的重骑兵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战争主力已经是重步兵了。 唐府兵经济富裕,所以装备精良,连步兵都配备马匹,但作战时也没有像游牧民族一样全上骑兵,而是采用砧锤战术,以重步兵为主体,骑兵从背后或者侧翼夹击,甚至有时候骑兵需要下马作战。 骑兵战斗力强横,但不是真的无敌,多兵种配合永远是最优解。 唐朝大量吸收少数民族军队,肯定他们的骁勇善战,但对他们落后的战法完全瞧不上,经常让骑马的民族步战,步战的民族骑马,好让他们抛弃过去,融入唐军步骑协同的战法。 直到五代十国的战乱结束,宋朝建立,辽、金、西夏等北方政权都还有唐军战法的遗留。 骑兵的发展一直持续到冷兵器时代结束,不过重骑兵的发展截止于明朝。 明初十分重视骑兵,朱元璋的手下有很多追着蒙古骑兵砍的精锐重骑,只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三眼铳好像比长枪好使。 这一时期不仅重骑兵没落,重步兵也开始轻量化。 大人,时代变了。 三百六十五章 战局重演 经过上一战的高强度治疗,小白已经升级到了觉醒四级,虽然还是只能治疗外伤,但治疗范围扩大到了两米。 “有四个人我已经救过来了,但是这六个都没有呼吸了,你让我怎么救。” 步兵那边已经交战了,虽然按照祝平炎预定的计划,祝军只在远处射击,并没有危险,但战场局势多变,没有指挥始终是隐患。 他急急忙忙骑上战马,对小白喊道:“你这专治外伤的挂,只要没有脑死亡,应该都能救回来。” 小白却是一脸懵:“什么玩意?” “唉!我让你治你就治,别管死活。”说完他就策马赶往战场。 小白埋怨道:“这不是浪费我的灵力吗。” 这时一群轻伤的骑兵都围在小白跟前:“请试试吧,我们不用治疗也能杀敌!” 小白无奈,只能去给那几个没有呼吸的人治疗。 他曾经养过一条狗,后来他长大了,那条狗却老死了,他在没人的时候试过偷偷治疗那条狗,但他释放出的灵力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被肉体吸收,而是直接逸散了。 就好像他治疗的是一块石头。 他以为是自己的能力不够,但是后来父亲也死了,他终于明白,人是无法起死回生的,那是只有神才能办到的事。 他走到那几具尸体旁,假装治疗了一下,然后对其他骑兵摇摇头,示意自己也无可奈何,之后便帮助轻伤的骑兵治疗,让他们重返战场。 - 这一战的情况与上一战极其类似,右翼很快就荡平对手,直逼公子光中军,中军不得不分出人手防御莒军右翼。 这让公子光非常诧异。 上一战为了攻溃鲁国,公子光的很多兵力都被调走了,只能用奴隶填充侧翼,被攻破是迟早的事,他只是没想到特意去请了卑梁伯,却好像没起到什么作用。 这一次吴军没有采取什么战术,只是简单的大军成列,公子光的兵力虽然还是比莒国少,但已经没有那么悬殊了,所以侧翼派遣的兵力与莒国相当。 中军对战的情况和上次一样,莒国的战车比较棘手,但军阵孱弱,吴国的攻击重心都在于怎么搞定莒国的那几位卿大夫。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侧翼竟然奔溃的比上次还快,莒军的军阵还没崩呢,侧翼竟然就已经崩了。 近万的正规军,竟然不如之前那一群奴隶撑得久? 公子光恍然大悟,原来莒军的攻击重点竟然是在侧翼,不免心中愧疚,错怪了卑梁伯。 但是他思量许久,还是决定先拖住侧翼,进攻重点仍然放在中军。 攻中军是肯定能攻下来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但如果分出一部分主力去攻侧翼,中军的攻势就得暂停,侧翼什么时候能攻下来也不确定。 于是他就调遣了一些擅长防守的大夫,总计五千兵力守住侧翼,然后用剩下的一万主力军强攻莒国中军,莒国中军有两万兵力,竟然还是被打得节节败退,每每将要崩溃,只能靠战车驰援,才有重整队形的喘息机会。 而公子光认为只能防守的侧翼,实际上也是压着莒军打。 因为吴军侧翼实际上没有完全崩溃。 双方战车还在厮杀,战况激烈,都不得解脱。 所以实际上逼近的莒军只有步兵,看似兵多,实则力薄。 按照正常思路,吴军步兵崩溃以后,莒军步兵应该配合己方战车击败敌方战车,然后再进逼中军。 但是莒中军实在被打得撑不住了,见右翼优势,急忙命令其驰援,右翼自然只能听令。 中军的压力减小了一部分,但右翼的优势也没了。 一开始吴军还很谨慎,如公子光命令的一般龟缩防守,但是很快他们发现己方才是优势,就开始主动出击,莒军压力大增。 吴军的战术还是主要围绕战车,优先将优势兵力投入到战车对攻中,留下了二十辆战车配合己方步兵防守。 莒军步兵虽然更多,但吴军侧翼各有十辆战车,一时间也难以突破,若只是正面对攻,则无法体现数量优势。 按说祝平炎应该是负责侧翼突破的,但当时他在带骑兵队,命令士兵在远处射击,指挥权暂时交给了小白。 小白的风格大家也都清楚,一向把步兵当废物,认为战车才是胜负手,自然不肯让自家步兵去碰对面战车,直接带队躲在大军后面,全心全意当射手了。 史官虽然不满,但祝平炎带着两百人就让敌军数千溃兵无法集结,对当前局势也很重要,剩余的祝军怂一点也无可厚非。 而当双方真正接战,祝军也很好的担当了射手这个角色,凭借超远射程,虽然站在大军后面,却能抢先射击,并且造成不俗的杀伤。 祝军全是重弩本来是劣势,与莒军的大量弓兵配合后,攻速与杀伤力互相弥补,反而达到了重弩本该有的效果。 当两军交战以后,祝军便将攻击目标瞄准了侧翼驰骋的战车。 由于没有己方战车支援,莒军侧翼不得不摆出大方阵,以长戟防御战车,大部分战车都会有所忌惮,不敢贸然冲击如此厚重的步兵阵,而只是掠击杀死一两个步兵。 若是正面冲击,战车不可能击穿这么厚的方阵,一旦被困在兵堆里,哪怕是天骄也难以脱身。 而防御强大的法器战车,则会更嚣张的撞击方阵四角。 吴军二十辆战车中,一共有两辆法器战车,此时这两辆战车就直奔阵角,撞断了长戟之后,又撞翻了十多个步兵,从侧面冲出方阵,肆无忌惮。 此时一阵箭雨覆盖而来,竟然穿透了战车的防御屏障,不仅将一匹战马射伤,更是一箭射在御者胸口。 御者大惊,急忙输入更多灵力加强防御,然后转向撤回本阵,之后才敢查看自己的伤势。 箭头穿透屏障后再入皮甲,已经没有多少力道,所以御者并无大碍,那匹马伤的倒是重些,箭头也只刺入半寸,皮肉伤而已。 御者看着沾血的铁箭头:“传令,莒军中有精锐射手,都小心些。” 人倒是没事,大部分都是防御类型的天骄,还不至于害怕这种程度的攻击,但战马扛不住。虽名为灵马,终究只是强壮些的凡马而已。 吴军的战车略微收敛,但依旧在不断骚扰击杀侧翼的士兵,而祝军不想暴露自己,能给予的限制也不多。 其实步兵是有办法应对切角战术的,那就是用圆阵。 圆阵没有突出的角,所有士兵都能互相策应,所以比方阵防御力更强。 但是很显然,摆圆阵比摆方阵难多了,想保持圆阵移动更难,如果没有长时间的训练,走着走着圆阵就散了。 所以圆阵一般用来静态防御,说攻击力不足不太准确,应该说“攻势”不足。 此时吴军作为防守方,才能摆出一个半圆阵用以防御侧翼,莒军作为进攻方,想要快速机动,只能以方阵前进。 莒军不得不进攻。 他们要为中军分担压力,就必须得黏住敌方步兵,可实际战车的对战已经陷入劣势。 如果没有天骄,战车或许还是要和步兵配合,但在天骄存在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说谁能打赢车战,谁就能获得最终胜利。 所以他们只能进攻,只有尽快利用人数优势击败吴军步兵,才能回防支援己方战车。 这场仗,就看莒军战车先崩溃,还是吴军步兵先撤退。 吴军是半圆阵,莒军则如同残月般盖在这半圆上,并且侧翼的步兵方阵还在沿着半圆不断向前,要触及吴军的边界。 吴军见莒军的进攻欲望如此强烈,也赶紧从中心抽调兵力,不断延伸半圆阵,同时战车也开始阻击。 莒军顺着吴军的锋线列阵,吴军的战车也顺着锋线迎击莒军。 这次战车没有采用切角之类的骚扰战术,而是笔直的冲过来,一点也没有要转向的样子,就是要撞进步兵阵中。 莒军立刻停止行军,将长戟兵调到冲击面来抵御战车。 面对如林的长戟,御者也不免心跳加速,紧紧握住缰绳,全力释放灵力以强化防御屏障。 更紧张的是马蹄前的那些戟兵,长戟有可能穿透防御屏障伤到战马,但战马肯定会把他们撞倒然后踏过去。 之前源大夫用战车冲击奴隶,那些明知必死的奴隶都纷纷避让,这些想要活下去的士兵怎么可能不紧张。 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要站到前面来,否则就是违抗军令,当场斩杀。 而当他们到了前面,面对战车的冲锋,唯一的选择也只有举起手中的长戟,最好不要让御者觉得他这面是最容易突破的。 伴随着奇异的嗡鸣声和木材折断的声音,一层又一层的长戟冲击着防御屏障,但最终都被折断,战车完整的冲进了步兵方阵。 御者解除已经摇摇欲坠的防御屏障,一边驾驭战马,一边拔出剑防御,车左与车右都挥舞着长戟砍杀下方的步兵。 车右是天骄,独挡一面没有问题,但车左只是凡人,很快就支撑不住,如果不是御者帮忙,已经被砍中好几次。不过很快车左边的敌人就没空管他们了。 因为吴军步兵开始进攻。 三百六十六章 战车冲阵 御者之所以敢这么嚣张的冲击步兵阵,就是因为双方步兵已经接近,他不是孤立无援。 他选择冲击的位置也是更靠近己方步兵的一侧,冲完之后对方阵型就乱了,己方步兵扔一轮标枪再冲上来砍,很快就能把左侧的敌人消灭,使他们摆脱被围攻的局面。 此时后面的战车也冲了上来,但是见第一次撞击并没有将莒军的所有阵型都打乱,没被撞的地方还是有人立戟防御,便没有选择强攻,依然是掠击骚扰。 一辆战车强势阻击,九辆战车骚扰,莒军侧翼压力巨大,只能停止扩张以应战。 这就是没有战车的劣势,侧翼受到攻击,使得锋线无法扩大,己方的人数优势就被限制,只能在长时间的鏖战后,才能通过己方纵深更厚来体现人数优势。 莒军需要速战速决去支援战车,所以容不得拖延,更何况这么拖延下去,莒军也未必能赢。 由于有战车破坏阵型,骚扰牵制,莒军侧翼的损失要远大于吴军,以这种伤亡不对等的状态鏖战,也许打到后面莒军就没有人数优势了。 更何况军队不是一个真正的整体,每一个方阵,甚至每一个士兵都是独立的。 莒军人数更多,但侧翼感觉不到己方的人数优势,他们只能在战车一轮一轮的冲击中艰难抵抗,更由于担心战车冲击,正面与吴军的作战也受到影响,己方战损非常大。 眼看着方阵的人数越来越少,自己认识的人一个个死伤,哪怕有其他方阵的人员补充,侧翼的士气也迅速低迷。 也就是说根本等不到鏖战分胜负,如果不能限制战车,侧翼很快就会崩溃,牵一发而动全身,侧翼的崩溃会让全体莒军丧失获胜的信心。 刚刚吴军发生的大溃逃,很可能会在莒军身上重演。 史官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两翼压力大,那就将多余的两千人调去支援两翼,祝军这五百打酱油的射手自然也在其中。 - 祝军听令前往侧翼,行进到敌方战车两百米处,祝军开始射击,由于敌方战车没有防范,所有战车都依次从从固定地点转弯,箭雨覆盖过去,倒是射中了三辆车。 只不过战车上不是防御型天骄就是强化系天骄,箭雨对他们没有太大威胁,倒是射伤了四匹马。 战车一共四匹马,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指的就是这四匹马。 中间两匹固定在车辕上的叫服马,为战车提供主要拉力,外侧两匹叫骖马,以绳牵引,提供的拉力有限,但可以自由活动,使战车更加灵活。 所以每一匹马都有其作用,损失一匹马的还能继续作战,有一辆损失两匹马的战车已经回去换马了。 但这一轮射击也使祝军暴露。 敌人之前就发现莒军中有强大的射手,只是人海茫茫,别说找出射击的方阵,就连有没有方阵都不清楚。 情况太多了,可能是莒国最精锐的射手,也可能是用了什么凡阶法器,甚至可能就是某个天骄的异能。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确定,是一群用凡阶法器的凡人,而这群凡人就在一百二十步以外。 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战车全都转向冲了过来,要解决这些装备精良的射手。 祝军没想到自己这么拉仇恨,这个时候小白被召到后方治疗骑兵,祝平炎带着骑兵还没赶来,属于没有指挥官的真空期,几百人全都有些不知所措。 刚刚的齐射属于训练中就有的常规操作,但训练里可没有应对战车冲锋的情况。 禁卫中有人喊道:“前排换戟,后排继续射击。” 但无人响应,他的声音淹没在一片嘈杂之中,大多数禁卫其实也是新兵,他们只是更忠诚,并不比其他新兵更有经验。 他只能跑到相对更冷静一些的老兵中,很快这三百老兵列阵前行,越过不知所措的新兵,持戟以圆阵准备抵御战车的冲锋。 新兵们也都慌慌张张的弃弩换戟,却听老兵中有人呵斥:“你们在后面怕什么,张弩射击!” 新兵的嘈杂吵闹这才消失,都开始坐在地上张弩。 本来战车冲过来的这段时间,还可以再射一发弩箭,可惜祝军花费太多时间去克服混乱,战车没有任何阻碍的越过了这段路。 最先直面战车的不是祝军,是更靠前的五百莒军。 史官将五百祝军当做射手,所以又给他们配备了五百近战的莒军,其中两百人持长戟,就是要迎接战车的冲击。 可惜禁卫在祝军中的地位很高,却无法指挥莒军,史官的战术素养也不是很高,只是让莒军简单的在前方列阵保卫祝军。 战车掠击骚扰前排的莒军后,就马不停蹄的转向直击后方的祝军,莒军的方阵怎么可能追上战车,防御了个寂寞。 祝军用了防御性较强的圆阵,避免了被战车切角,但其问题在于只有两米长的戟,并没有专门防御战车的戟或者枪。 经验丰富的御者立刻确定了战术,仪仗己方长度优势,在祝军的攻击范围外逡巡。 普通的士兵很难靠铜制兵器穿透铁甲,但车兵有战车速度的加持,杀伤力更加强大,即便不是天骄,也能严重损坏铠甲。 如果是天骄就更不用说了,一击便能穿透铁甲击杀祝军。 初一交兵,祝军便折损了七人,士气也遭受了严重打击,这种只能挨打的局面,前排士兵的士气很难不动摇。 而作为攻击方的车兵其实也非常吃惊,这些士兵的铠甲太坚固了,为了杀伤七个人,竟然折断了四杆兵器。 毫无疑问,这肯定是凡品法器的铠甲。 法器是剑一类短兵器的,不得不更小心的攻击,避免和铠甲硬碰硬,免得把车上的长杆武器全打坏。 领头的战车车右是天骄,他有一条凡品法器车戟,实际上就是天骄手搓的合金车戟,比祝军穿戴的东汉铁甲要坚固得多,所以他只是感觉祝军的手感偏硬,该杀还是杀。 很快他注意到己方好些个车戟都打坏了,援断刺折不说,甚至还有直接从中断裂的。 这让他不由小心起来,也会尽量攻击面门或者脖颈之类没有护甲的敌方,毕竟法器也有寿命,他只是未证道的天骄,搞到这样质量上乘的凡品法器并不容易。 就在他专心致志的瞄准,然后一刺洞穿祝军面门的时候,一支弩箭也正中他的额头。 砰的一声,铁质箭头在他眉心划出一条寸许伤口,然后便弹射出去不知所踪,独剩下箭杆砸在他脸上,碎成一堆木屑。 他只觉得眼前一黑,等到反应过来,第二箭已经命中他的胸口,虽然只刺入一点点,却依然让他惊讶,急忙举盾防御,却不想下一箭直接洞穿盾牌射在他脸上。 要知道普通士兵的箭连他的皮肉都无法射穿,这箭竟然射穿皮甲后又射穿了他的皮肤,若是命中咽喉,真有可能让他重伤。 不过后几箭的准头都很差,连盾牌都没有射中,看样子这些莒军虽然装备精良,也不都是神射手。 这倒不能怪祝军,虽然汉弩的准确性很高,距离也不远,但毕竟射击的都是新兵,射击视野也不好,还要打移动靶,十箭能有一箭命中已经不错了。 由于朝向祝军这边的都是偏向防御的天骄,即便射中也只能造成轻伤,所以一轮射完,只杀了两个不是天骄的参乘,对车兵的战斗力没有太大影响。 不过这一轮射击有很好的限制作用,敌方车兵要防备弩箭射击,又要避免击中铠甲,导致攻击频率下降许多,祝军的伤亡随之减少。 坚持了一会后,前排的近战莒军赶来支援,这些车兵纷纷抛弃祝军,直冲向莒军,竟然是打算直接冲阵。 战车有很强大的破阵能力,但战车毕竟只有三个人,破阵之后需要有己方步兵或者骑兵跟进才能扩大战果。 如今这八辆战车深入敌后,没有己方士兵配合就单独冲阵,这是很不划算的,哪怕冲破敌阵,又能造成多少杀伤呢? 万一这些战车没能撞穿步兵阵,就必须陷阵杀敌,不仅需要应付四面八方的敌人,还要顾忌身后祝军强弩偷袭,哪怕是天骄也很可能殒命于此。 就在祝军准备转变阵型时,听到身后有人大喊,后排的祝军回头看去,发现是一个负责传令的骑兵。 这骑兵一边挥手一边大喊,却冷不防被一箭洞穿脑袋,从马上跌落下来。 这位牺牲的骑兵没能说出来意,但他要传达的信息已经带到了——另一侧的十辆战车也冲了过来。 甚至在另一个方向,还有二十辆战车脱离车战冲来,为了歼灭这一千人,吴军调来了四十辆战车。 这就是战车或者骑兵相比于步兵的另一个优势,战术的执行力更强,可以通过调集兵力在局部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 还没等祝军反应过来,战车已经撞入了五百莒军的军阵,首先冲击军阵的是从后方赶来的法器战车,之后是换马的那辆战车,再之后便是祝军这边冲过来的六辆战车。 八辆战车交错夹击,使莒军军阵完全破碎,以散兵状态围攻战车上的人。 没有撞击军阵的两辆战车则在此时冲杀于散兵之中,大量杀伤敌人以及进一步分割步兵。 三百六十七章 车骑交锋 由于没有指挥官,祝军的反应速度异常迟钝,五百莒军已经被冲散,祝军还没有确定该怎么做。 是支援友军,还是该防御其他战车? 最后祝军还是选择自身损失最小的策略,摆出了圆阵,仅仅只是以弩箭支援。 而祝军的不作为,又影响到了莒军的心态。 如果莒军在军阵破碎的情况下被三十辆战车攻击,瞬间就会被撕碎,所以莒军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快速解决这十辆战车,再结阵应对赶来的三十辆战车,或许还有一战之力。 但这时候祝军竟然摆出了防御圆阵自保,就等于是默认了莒军将要被消灭的局面。 没有人不怕死,这些莒军也不例外,既然败局已定,没有人会想着牺牲自己尽量杀伤更多敌人,只会想尽力保住自己的命。 莒军溃逃了。 尽管此时真正进攻的只有十辆战车,局部来看还是莒军的优势,但莒军依然溃逃了。 战争很多时候打的就是心态,真实的实力差距反而不如士兵心中的实力差距重要,在莒军心中,祝军袖手旁观的态度,等于是己方瞬间折损了五百人,大劣势的情况下折损一半人,心态不崩才怪。 唇亡齿寒,莒军的崩溃导致祝军孤立无援,要独自面对四十辆战车,即便祝平炎花费巨大代价提高士气,在这种局面下祝军的士气依然低迷,无心作战,打算归入莒军大部。 那十辆战车没有选择追击溃逃的莒军,而是简单的修整之后,绕回来包围祝军,阻挠祝军逃走。 凡品法器甲,凡品法器弩,他们已经认定,祝军这五百人是莒军中的最强精锐,必须优先消灭。 正当祝军陷入绝望,祝平炎终于带着一百多骑兵归来。 主将与援军的出现,让祝军的士气稍微回升,特别是忠诚度更高的禁军,已经开始鼓舞其他人的士气了。 祝平炎也是没想到,在己方优势的情况下,祝军竟然能陷入如此险境,他要是稍微来迟一些,祝军可能就得全军覆没。 而且现在这局面,已经不是他赶来就能化解的了,虽然他还有一百六十的骑兵,但这些骑兵都是新兵,不知节省马力,如今一半的战马都已经非常疲倦。 祝军缺马,两百骑兵只有一人一马,无从更换,只能从莒军军营里借来六十匹劣马,这些马速度更慢,而且驮不动马甲,只能上了六十个骑射。 此时季姜带着六十劣马的骑射去骚扰十辆战车,不求造成多少杀伤,只求能拖住。 剩余的一百具甲骑兵则由祝平炎带着冲向步兵,由于骑兵的速度比战车快,祝平炎这一百骑兵先于二十辆战车到达。 围困祝军的十辆战车见一百骑兵就要到达,为避免腹背受敌,竟然脱离步兵,直接冲向骑兵,要与那二十辆战车夹击祝骑。 这在祝平炎看来实在太过自大,战车强大不假,天骄强大也不假,但你要一个打十个,是不是就有点太过分了。 既然你想冲,那就来碰一碰,看看到底谁更强。 面对一字横阵冲来的十辆战车,祝骑转变阵型,两骑夹击一辆战车,一排二十骑,纵深五列,迎着战车冲了上去。 这十辆战车的御者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 他们并不自大。 如果他们继续与步兵缠斗,等这一百骑兵支援过来,内有步兵强弩,外有骑射骚扰,他们的处境就很艰难了。 现在他们主动迎击,步兵的机动性差,不可能追上来近战,车骑混战,用强弩射击又容易误伤友军,短时间内步兵是没有作用的。 而等到步兵赶来,己方的二十辆战车也肯定到了,到时候就能无视骑兵骚扰,强攻步兵阵,步兵阵破,骑兵自然也作鸟兽散。 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群骑兵竟然敢与战车正面交锋。 御者们十分茫然,但是一点都不慌张,互相交换眼神后,全都开始加速,一群骑兵竟然敢和战车正面冲击,必然要让这群脑子不清醒的家伙看清现实。 双方都将速度提到最高,以绝对的自信决战,不留丝毫退路。 祝骑即便装备角弓,此时也只以长兵作战,而战车远近皆有,所以是战车上的车左首先发动攻击。 大部分凡人车左只是射出弓箭,对人马具甲的铁骑威胁不大,但少数天骄甲首的远程攻击就不是铁甲能够阻挡的了。 一道光束击中战马,轻易撕裂了战马胸前最厚的甲片,战马倾覆而骑兵跌落翻滚至重伤,又撞在突出的铜车轴上,铁甲撕裂,鲜血挥洒在战车上。 第二道攻击时,骑兵冲至进前,所以打得更准,直接击中骑士,马狂奔而过,人却倒飞着摔在地上,甲片破碎,血肉模糊。 此时已开始近战,马戟最长的也就三米,车兵最长的夷矛却足足有五米,还是车兵最先攻击。 一般的车兵使用夷矛时,需要握持中段靠后位置,实际攻击距离往往不足五米,但这十辆战车上大部分天骄都居车右,可以直接抓住夷矛末端,以五米的极限长度攻击祝骑。 祝骑也知道无法与天骄争锋,所以第一排冲击车右的祝骑都是防御姿态。 一些是持盾抵抗,却没想到交错而过的冲击力太过巨大,盾牌瞬间破碎,在巨大的冲击力下,铜矛也以自身折断为代价刺穿了铁甲,骑士带着胸口的半截断矛跌落战马。 一些对自己比较自信的骑兵则双手持戟,战马与战车保持一定距离,由马匹自行控制方向,在敌方长矛逼近的瞬间出戟,以戟枝卡住长矛,等于是将交错而过的冲击力从侧面作用在夷矛上。 即便天骄力大手稳,夷矛本身也会有弯曲,从而让骑兵错过矛锋,一些熟练度更高的,甚至还会在交错而过之后,将戟拖在身后,以戟枝勾一下车兵。 这么做是很考验自身技艺的,因为双方速度太快,交错而过只在瞬间,早了或者晚了,都无法起到格挡效果,会被夷矛刺下马。 无论第一排存活与否,第二排骑兵的攻击也到了。 骑兵的前后间距约为四米,即便因为冲刺而阵型混乱,最大间距也不超过十米,前后的攻击间距在半秒左右,即便是天骄,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也做不了太多事。 第二排的骑兵无视前面队友的惨状,趁着车兵夷矛断裂来不及取出新的兵器,双手持长枪刺击。 马上持枪的手法有很多种,无法一一细说,但可以简单归类为单手持枪和双手持枪两种。 单手持枪可以空出一只手控制战马,并且能达到下半区域的极限攻击距离;双手持枪则更加灵活,攻击角度更多,也可以配合许多挥击武器,可以达到上半区域的极限攻击距离。 冲击战车与冲击对方骑兵的情况类似,都是攻击上半区域,而且重点攻击目标是天骄,天骄的反应速度和身手远比凡人灵活,单手持枪很容易被躲过去。 双手持枪可以快速改变攻击轨迹,在敌人躲避后继续追击,或者在交错前突然出枪,提前攻击,使敌人措手不及,更适合攻击天骄这种灵活的对手。 祝骑的策略没有问题,只是天骄与凡人的差别太大了,更何况这些天骄还从小习练车战,他们很轻松就预判攻击轨迹,稳如泰山的等待着骑兵先手出击,然后他们凭借身体优势后手躲避。 第二轮的骑兵冲击多半都被这么躲过去了,只有少数瞎猫碰上死耗子,出手时机非常极限,让车兵多无可躲。 祝平炎也是天骄,但他在车战技艺上与这些天骄可没得比,见这些天骄在狭小的战车上也能躲过高速掠过的枪戟,心脏也是停跳了一拍。 没事的,他们不可能总是幸运,他没有考虑到这个时代天骄的车战技艺,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第三排的骑兵已经冲来。 一些天骄无力躲避被刺下战车,也有一些身手强悍的,以单剑格开枪戟——却还是躲不过被击落的命运。 天骄能抗下前两波攻击,但是车上的另外两人不能,车左和御者已经被前两轮攻击击杀,位于战车左侧的骑兵也将攻击目标瞄准了唯一幸存的车右,天骄陷入了两面夹击中。 实际上从第一轮骑兵冲击至第三轮骑兵攻来,还不到两秒的时间,面对如此迅速紧凑的攻击,即便是天骄也无暇他顾,当另一边冲刺的骑兵长枪击中他们的时候,他们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车骑交错的巨大冲击力,瞬间将复合皮甲撕裂,但防御强化系的强悍血肉坚如铁石,钢制枪头像是击中岩石,无法穿透,只能从侧面划过,长枪从骑兵手中脱出,在空中抖动飞翔。 但这冲击力也让天骄跌落战车,狼狈的摔在地上。 他茫然的从地上爬起来,要去找自己的武器,但在他转头观察一圈的时间里,第四排骑兵已经冲来,马戟命中他的额头,带着断发与鲜血从头顶划过,将他撞得倒飞起来。 没等他落地,第四排另一侧的骑兵戟便刺中他的胸口,这一次骑兵没有卸力,而是死死抓住戟杆,将骑兵冲刺的全部力量灌入敌人的胸膛。 即便如此,戟刺也只是浅浅刺入,便在巨大的力量下弯折,之后戟杆断裂,承受相同冲击力的骑兵手臂折断,从马上跌落。 哪位防御强化的天骄则肋骨断裂,倒飞出几米远。 这次他的反应更加迟钝了,躺在地上茫然的看着天空,艰难的想要起身,但只是将上半身略微抬起,第五排也到了。 长枪刺中他的腹部,随着战马的前进向前滑动,剖开一条长长的伤口之后击中他的下颚,击穿下颚皮肉刺入口腔,卡在骨头上才停下来。 他的骨骼坚如钢铁,枪头甚至被下颚骨卡得变形,骑士也不想丢弃武器,硬是将他拖行十余米才拔出。 而他刚停下来,又被一枪刺中腹部,正好刺中上一枪的伤口,终于刺入他的腹腔,带着鲜血与肠子拔出。 其实直到现在,这位天骄也没有受到致命伤,但他已经被密集的冲击打的没法思考了,只是捂着肚子在地上爬行,想要逃离这里。 此时骑兵已经开始停马转向,一部分折返再度攻击,另一部分去支援其他方向。 大部分天骄的情况都与这位类似,但也有更惨的,比如一个防御天骄看不起骑兵的近战能力,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扛得住,第一轮就被冲下战车。 还有两个远程攻击天骄,其中一个攻击频率快一些,在骑兵接近之前就击倒了两人。 但当骑兵冲锋到来时,他也挺不过两轮冲锋就被击中,由于防御更弱,他挨了两枪就已经丧命。 也有更强一点的,比如那辆法器战车,依靠御者制造的屏障抗住了两轮冲锋,即使屏障破裂,有两位天骄左右防御,也勉强撑过了后三排冲锋。 最后是祝平炎击中战马,由于御者防御骑兵冲击无暇驾车,导致战车倾覆,这才没让二人逃脱。 再后来骑兵已经大获全胜,多出来的兵力全都调集过来,从各个方向冲击,终于击溃了这两人。 三百六十八章 停战 这一战祝平炎太过轻敌,他以己度人,认为即便是天骄,在空间狭小的战车上也无法避开骑兵的攻击,即便侥幸避开一次,下一次也肯定会被击中。 虽然结果是大部分天骄都在第三轮冲锋被击中,但大多都是因为被左右夹击,如果有两个天骄分别防御左右,情况会好很多,比如差点逃走的那辆法器战车。 而战车的失败与其说是轻敌,不如说是“大人时代变了”。 他们这个时代的骑兵确实不可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冲击能力,所以算什么轻敌呢,他们是被跨时代打击了。 而当跨时代的骑兵碰上轻敌的战车,在十倍的人数优势下,最终也折损了十三人才拿下这十辆战车。 只能说天骄与凡人的差距太过巨大。 对于祝平炎来说折损十三人太多了些,但是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一群凡人以死伤十三人为代价击败十一位天骄,这是不可思议的大胜。 这种大胜不是凡人能完成的,要么是这一百骑兵拥有凡品法器,要么是有天骄在其中施展异能。 不管再怎么看轻凡人,事实不会改变,所以后方的二十辆战车退缩了,选择暂避锋芒去支援那十辆被骑射骚扰的战车。 他们知道那五百步兵都有凡品法器,是莒军最精锐的士兵,十辆战车也难以战胜,又亲眼见到这一百古怪的骑兵瞬间消灭十辆战车,那敌方就拥有至少二十辆战车的战斗力了。 之前他们是以绝对优势过来歼灭莒军精锐,但看现在的情况,双方战力相当,甚至己方还略逊一筹,当然不能莽撞的冲上去,所以他们选择先与友军汇合。 让季姜带着受伤骑兵留守步兵本阵,祝平炎带着剩余骑兵赶过去,想看看这十辆战车会不会主动冲过来与他们交战。 毕竟这十辆战车一直被骑射骚扰,见到有骑兵敢正面冲过来,带着怒气应战才正常。 只要他们敢冲,必定斩杀。 相比于步兵,普通车兵给的经验也非常高,天骄更是高的离谱,而且群体协作击败天骄,经验是共享的,看来系统是把天骄默认为精英怪了。 骑兵升级的难度比步兵高,所以之前两百祝骑砍瓜切菜一样的击杀吴军,也只有不到十人升级为老兵。但是刚刚和战车对冲一波,存活下来的全都升到了二级。 虽然他手里只剩下八十七个骑兵,但全是二级老兵,战斗力反而比之前更强了。 刚刚见证过己方战败的那二十辆战车赶紧打旗语,让友军撤退。其实他们多虑了,在他们打旗语之前,那十辆战车已经开始向友军方向撤退。 骑射骚扰虽然恶心,但对战车上的防御型天骄威慑力太弱,不足以牵扯他们的全部注意力,所以他们经常会关注远处的战场,车骑交击的瞬间虽然短暂,也还是有人看到了。 两队战车交汇之后,祝平炎就不敢太嚣张了,带着六十骑射返回本阵,还是躲在步兵的射程之内比较安全。 这三十辆战车在汇合后也没有展现攻击意图,停在原地似乎是商量什么。 之前吴军留下二十辆战车,意图是保住步兵的同时,稳扎稳打拿下车战,现在损失了十辆战车,也发现莒军中有强大的精锐部队,如果想继续保护己方步兵,这三十辆战车都得留下来。 这就等于是平均分配战力,步兵线和车兵线都能稳住,如果想执行公子光的防守战略,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但他们刚刚还认为己方必胜,怎么可能还想着防守,最终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尽快杀崩一条线。 祝军太过古怪,他们就算从车战抽调兵力,也不知道该如何攻打,干脆就放了步兵线,把兵力都压在车战上。 赌一把,是吴军步兵先败,还是莒军战车先败。 这决定祝平炎非常赞同。 这一波冲锋死伤总数只有十三个,远比之前冲击步兵阵要低,但死亡人数反而比冲击步兵阵要高。 有小白在,哪怕再严重的伤,小白也能慢慢给治疗回来,但如果死了……虽然他把那几个死掉的骑兵也带给小白,其实也不认为小白那个弱鸡能起死回生,就是死马当活马医而已。 对祝平炎来说,士兵受伤只是掉血,回家养一段时间血就回上来了,只影响当前战斗力,但如果士兵死亡,那就是减少最大生命值,永久损失战斗力。 冲战车升级是快,但冲战车也是真死人。 你不想打,我也不想打,咱们都拣软柿子捏,挺好。 战车离开后,吴军侧翼就没了保护,莒军自然继续合围,最后吴军慢慢收缩成了圆阵,被莒军包围其中。 祝平炎骑着马绕着战场跑了一圈,总算找到一块略微高一点的坡地,把祝军全拉过来当射手,骑射下马当弓箭手,近战骑兵一部分护送伤员回去,一部分在附近警戒。 如果吴军跟着这些骑兵回到莒军大营,就能把所有受伤的祝军都灭了,顺道还能抓个天骄俘虏,但很可惜在这种竞赛式的战争中,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即便以这样的方式抓到俘虏,也无法帮助吴军在后续的谈判中争取利益。 每每想到这荒唐的战争,祝平炎就忍不住心里嘀咕,等我以后发展壮大了,谁要是敢这么和我打仗,看我怎么给他扬了。 似乎是听到了他大不敬的心声,天空传来耀眼的光芒,同时山崩般的轰鸣从云层压下,交战的二十万军队全都停住了,所有人都抬头看向云层之上的战斗。 胜负似乎很明显了,吴王依然高悬于天空,而齐侯却退回了军中。 齐军鸣金收兵,鲁军与莒军也随之鸣金收兵。 吴军声势大振,齐声呼喝,但也按照规矩鸣金收兵了。 之后就是一段时间的停战期,两军各自退回大营,不过并没有退到更远处的城邑,应该只是暂时停战,几日之内肯定会再打起来。 - 源大夫亲自驾着残破的战车返回,他衣甲破碎,伤痕累累,却带着自信的笑容,下车走到史官跟前,拱手说道:“此战虽身陷重围,终不辱使命,击退十五辆战车。” 很长一段时间,莒军的车战都处于劣势,这种情况下源大夫击败敌车也无法俘虏,所以只能说击退,不过按规矩,也可以算作战功。 毕竟在己方劣势的情况下,依靠十辆战车击退十五辆战车,这足以说明源大夫是真拼命了。 史官看着他自信满满的眼神,有些不忍心,只是长长叹息一声。 源大夫面色煞白,证道后期的强化系,竟然险些没站稳,他抓住史官的手:“怎么可能?” 忽然像是想到什么,他急忙说道:“我知道吴军是自右翼败退,应该与他大有关系,但总不能把几千吴军的败退,都算作他一人功劳吧?” 莒军有人数优势,之前吴军已经败过一次,这两个条件才是吴军溃败的基础,至于祝军杀敌勇猛,只能算是导火索。 况且吴军只是败退,又不是全军投降,自然不可能全算作祝平炎的功劳。 “就算只记杀敌数,你也输了。” 与第一次打赌不同,第二次赌约的细节非常多,其中就包括车兵与步兵的比例问题。 依照新的赌约,一辆战车抵一百人,法器战车抵两百人,若车上有证道以上的天骄,天骄另算,证道初期两百人,证道中期四百人,证道后期六百人,如果狙击摧毁敌方指挥官,则取指挥人数的三成做杀敌数。 他们甚至还商议了击杀灵台的价值,虽然源大夫觉得没必要做这种痴心妄想,灵台的对手也是灵台,轮不到他们这些证道去操心,但谁让祝平炎就是要刻意拖时间呢,还是谈了价值。 灵台初期一千人,灵台中期两千人,灵台后期四千人,至于这价值是否合理,其实无人关心,不管祝平炎说多少,源大夫就直接同意,这数值是祝平炎自己和自己拉扯了半天的结果。 源大夫紧紧抓住史官,肌肉隆起,简单包扎伤口的布条掉落,露出深可见骨的伤口:“十五辆战车……” 他话还没说完,就看见祝军中竟然跟随了十一辆战车,当即气的浑身发抖,也不乘车了,直接一脚踩碎了地面,狂奔至祝平炎马前,指着祝平炎的鼻子怒斥道:“你明明说没有战车,这又是什么!” 祝平炎满脸懵逼:“这……” 不等他说话,源大夫对远处的史官高声喊道:“他这些战车的杀敌不能计算……不行,有战车协助,步兵杀敌肯定也更多了,这一战得重新算!” 史官尴尬的垂首掩面,也不好同样大喊,只能先往这边走。 祝平炎笑了笑,坐在马上与人交谈太不礼貌,于是下马拱手说道:“这十一辆战车是我的俘虏。” 胜利者总是能保持温文尔雅的态度,源大夫就没有这种淡定,他冷哼道:“你没有战车,怎么可能俘虏这么多战车,他们难道会停下来任由你的步兵包围吗。” 在他想来,祝平炎的步兵再强,也顶多俘虏两三辆冲锋陷阵的战车,战车只要不主动冲阵,打不过还可以跑,怎么可能被俘虏这么多。 祝平炎示意源大夫仔细看看,吴军的战车和莒军的战车外观上就不一样,不需要解释。 源大夫当然能分辨战车形制不同,一下子就呆了,正好史官跑过来,他就疑惑的看向史官,史官一边跑一遍皱着眉头冲他点头。 这一下让他的脸色从惨白变成通红,结结巴巴的解释说:“莒军里面也有人用缴获的战车。” 祝平炎保持胜利者的大度:“难怪难怪,源大夫如此神勇,想必也用过缴获的战车,才会一时看走眼。” 三百六十九章 齐侯诸儿 祝平炎给了台阶,源大夫自然也乐意接受,双方互相吹嘘几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源大夫退下之后,赶紧询问史官,得知是那两百骑兵击败了十辆战车,既觉得诧异,又总觉得合理。 诧异的是两百骑兵抵御十辆战车也就罢了,竟然能直接俘虏,这实在很不可思议。 但这可是祝平炎的骑兵,他的步卒如此强悍,两百骑兵抵上四百骑兵应该没有问题,如果四百骑兵俘虏十辆战车,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他在心里暗自计算了一下,己方领先了四辆战车,其中一辆有证道,再加上自己那七百步卒的杀敌数目,总数不到一千四百。 之前祝平炎三百人就能杀一千,现在有五百人,赢他似乎也很正常,但应该赢得不多,下一战或许…… 想到这里,他不由苦笑,下一战?下一战个鸡儿。 这一战已经打得惨烈至极了,七百步兵还好,他这十辆战车几近覆灭,下一战能上五辆就已经不错了。 反观祝平炎,折损了不到一百人,根本没得比。 就在源大夫望着天空发呆的时候,失魂落魄的北沐走了过来。 北沐看着史官欲言又止好几次,最终还是问道:“我应该是输了吧?” 史官面无表情的说:“祝军阵斩两千四百人,九辆战车,一辆法器战车,按照之前的算法,总计三千五百人。” 北沐捶足顿胸:“我的五十件法器啊!他的那些兵怎么会这么强?” 源大夫嗤笑:“不然我上次是怎么输的。” 史官摇头叹息:“祝大夫有天骄医师,兵力几乎无损,你们呢?早点认输吧,这么拼下去,家底都快打没了。” 源大夫忽然像是被惊雷击中,他看向北沐:“我们两人谁都无法胜他,但如果联手呢?” 史官连忙摆手后退:“家族信誉不能毁在我手里,我是不会帮你们的。” “我知道,我知道,不会让你作假的。”源大夫又看向北沐:“下一战,我的精锐全借给你,我也可以从旁协助你,干扰你的,我帮你赶走,你要打的人,我帮你打残。” 北沐欣喜若狂,但很快冷静下来:“你的意思是,你那一百匹战马由我出?我的地界不产马,可弄不来一百匹战马。” “不需要你的马,你要是赢了,我想他肯定乐意一笔勾销。” 总不可能宁愿把老婆送出去,也死要那一百匹战马吧。 北沐有些失望:“我与霜儿注定无缘了。” 源大夫震惊:“你到现在还想打她的主意?” 北沐赶紧说:“只是一点点遗憾,一点点而已,我晓得轻重,就按你说的办。” 了却了一百匹战马的压力,源大夫整个人都轻快了,他调侃道:“你是怎么想的,也不打听清楚就敢动歪心思。” 北沐将当时的情况说了出来,然后懊悔的说:“我怎么会想到那个小黑丫头骗我呢?” “小孩子说的话你也信,我女儿小时候还说要嫁给我呢,现在天天催我把她嫁出去……”说到这里,源大夫看向史官。 史官莫名其妙:“看我干什么,我儿子还小。” “听说令尊打算续弦?” 史官惊恐:“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她都快二十了,想男人想的要疯,再不嫁出去,指不定要给我生个没爹的外孙。” “那你也找个差不多的,北沐不行吗?” 北沐赶紧摆手:“别,那丫头小时候拿尿给我做饼吃,我可不敢娶。” 源大夫笑道:“她要是拿尿和面,你看不出来也就罢了,她用尿和稀泥烤的饼,你都敢下嘴去咬,我怀疑你就是想尝尝尿味。” 北沐急了,向史官解释道:“别听他瞎说,好像我是个傻子一样,我当时也很怀疑的,但她自己都吃了,还说真好吃,我还以为是什么没吃过的新东西呢。” “小孩子过家家,怎么可能说自己做的东西不好吃,你当时都已经驾着战车上阵了,还……哦,这么想来,这次你被骗实在太正常了。” - 祝军缴获了十一辆战车,但是没有车兵,而且有可替代战车的重骑兵,所以把灵马扣下之后,车转手就全卖了,只留下一辆给小白。 小白兴奋异常的乘着战车在原野上奔驰,虽然他因为灵力使用过度而虚弱的趴在车边,只能让季姜驾车,但还是忍不住去摆弄车上的兵器,好像自己是驰骋在战场上的大将。 战争已经结束,所以昔日的战场只余下一片无人的旷野,奔腾的战车却忽然像是撞到了一层无形的屏障,小白和季姜一起摔了出来。 衣衫不整的男人从草丛里骂骂咧咧的出来:“这个时间这里竟然还有人,真是该死的人怎么都会死……小白?” “你怎么会在这里?”小白先是很诧异,而后忽然明白过来,看向男人身后的草丛。 果然,草丛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小白?”很快一个美艳妇人披着袍子冲出来,抱着小白就一顿揉捏。 小白挣扎着从温香软玉中逃脱:“你都已经嫁人了,成何体统!把衣服穿好。” 那妇人噗嗤一声笑道:“年纪轻轻,怎么变得和老头一样死板。” 这时那男人忽然说话了:“小白啊,他们都说,你和君父最像。” 小白恭敬的站好,行礼道:“兄长谬赞,我只得其形,兄长得其才,听闻国泰民安,实乃齐邦之幸,兄长必能报九世之仇。” 男人哈哈大笑道:“兄弟间谈话,随意一点也无妨。” 小白点头问道:“我离开家很久了,不知道兄长们还好吗。” “你到莒国,纠去鲁国,都不信任我,只有彭生还跟在我身边,力气比往日更大了,灭纪之时,他必是首功。” “无知……” 男人怒道:“提一个养子做什么,君父对他太好,以至于他都忘了自己的身份。” 妇人赶紧来安抚他:“好了好了,诸儿,那些糟心事就先放一放吧,说好的要回到以前呢。” 诸儿叹息一声,看着小白说道:“小屁孩都长大了,回不到以前了。” 他忽然疑惑的看着季姜:“她是?” 季姜小声应道:“姜竹。” 季姜名姜竹,是奴隶所生的庶女,和嫡子们根本不是一个圈子,她从小和小白一起长大,所以与小白亲近,但是诸儿这样的嫡长子几乎没有在意过她,更别提之后她随着小白去了莒国,诸儿知道这个名字,但对这个人已经没有印象了。 诸儿笑着走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都长这么大了。”他与季姜差了十几岁,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但也有一种“曾经的小屁孩都这么大了”的感慨。 但从季姜的角度看,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几乎没见过的兄长,晃悠着黑乎乎的玩意走过来,用那不知道摸过什么东西的手摸自己脑袋,这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来说实在是太恶心了。 更何况在他们来打扰之前,这位兄长正在与自己的妹妹乱伦,这就不仅仅是恶心,还有些恐怖。 所以她带着哭腔躲到了小白身后,好像诸儿下一秒就要侵犯她一样。 小白的呼吸瞬间停滞,他明白要糟糕,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诸儿便已经暴怒。 “你在害怕什么?对,我是个不伦的败类,父亲打骂,臣民厌弃,但你是不是太高看自己了,这下贱的身子也值得害怕吗!” 小白想要开口解释,但在强烈的威压之下动弹不得,这威压已经沉重到仿若实质,骨骼都在嘎吱作响。 就在两人要被压成肉饼的时候,那妇人亲吻着诸儿说道:“管他们做什么,我们快乐就好。” 诸儿的情绪平复,将妹妹抱起,两人衣衫滑落,再不管他人,尽情缠绵。 小白赶紧拉着季姜逃走。 在他很小的时候,诸儿与妹妹的关系就不对劲了,当时父亲气到差点昏厥,几乎将诸儿打死,但再怎么压制,也阻止不了两人偷偷摸摸在一起,最后只能押送着女儿嫁到了鲁国。 平心而论,诸儿不缺乏能力,但儿时的经历和多年来的千夫所指,让他的性格偏激且暴虐,没人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所以小白早早就逃到了莒国。 - 武王伐纣建周,姜太公受封齐地,所以齐国姜姓。 小白姓姜,又来自齐国,其实不难猜测他的身份。 小白便是齐僖公幼子。他姓姜,但之前提过,春秋时期男子称氏不称姓,叫他姜小白等于是辱骂,他又不够资格以国为氏,不能称齐小白。 齐僖公长子诸儿继承齐侯之位,所以只有他可以自称齐诸儿(齐侯诸儿),他的三个弟弟纠、彭生、小白,皆称公子。 公是王之下最尊贵的称呼,诸侯们在自己国家皆称公,公子,公之子也。 国君的子女都可以称公子,只不过女性的名字外人不知道,知道了也不能叫,写史书的又多半是外人,就算恰好写到自家闺女,也是写给天下人看的,还是不能写名字。 所以史书上可以称呼小白为公子小白,但对小白的姐姐们则称之为文姜、宣姜。 季姜名竹,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公子竹,但真要这么介绍,姜竹得羞死,所以外人面前还是称季姜,也就是“姜家的小女儿”。 季姜之类排行+姓的称呼,一般只在未嫁的时候用,文姜和宣姜这样已经嫁人的,可以用夫君的氏加自己的姓,比如鲁姜,卫姜。 不过像这种嫁给国君的,一般为表示尊敬,都称之为夫人,如鲁夫人、卫夫人。 按照礼制,只有国君的正妻可以称夫人,不过就像公子后来平民化,夫人这个称呼也逐年降级,不过直到清朝,也只有一品大员的妻子有资格称夫人,直到又一次礼乐崩坏——民国。 三百七十章 楚 当日深夜,鲁夫人归营,却发现鲁侯在挑灯等待。 “你去哪了?” 鲁夫人依偎在鲁侯身旁:“屋里有些闷,我出去走走。” 鲁侯抓起搭在他身上的手,细细抚摸着,胸中涌起各种复杂的情绪,最终什么话也没说,将鲁夫人搂在怀中。 他亲吻着鲁夫人的头发,却忽然捻起一缕被粘在一起的发梢,强烈的恶心敢袭来,他一把推开了鲁夫人。 其实他什么都知道,但仍然无法忍受这污秽,知道和亲眼见到还是不同。 “你出去的时候,齐侯也出去了,你回来,齐侯也回来,你说巧不巧。” 鲁夫人不悦道:“齐侯是我兄长,我和他见面有什么问题。” 鲁侯怒极而笑:“兄长?别家夫人见兄长没有问题,只有你不行。” 鲁夫人垂首哭泣:“你也相信那些流言吗?” “别骗我了,别骗我了好吗!” 鲁侯暴怒的提起鲁夫人:“你和齐侯的事情不是秘密了。” 他长长吐出一口气,情绪平复了一些,松开手,帮鲁夫人整理好衣服:“我去哪都带着你,一刻都不愿与你分离,但这次却不想带你来,你就没想过是为什么?” 鲁夫人沉默不语。 “因为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但你苦苦哀求,我也希望那只是流言。” 鲁夫人擦干眼泪,跪坐在鲁侯面前:“我不是自愿嫁给你的,要怪就怪僖公吧。” 鲁侯蹲下抚摸她的脸颊:“答应我永世不入齐,我便既往不咎。” “父亲在世时不许我回去,现在你也不许我回去,不如休了我,另续良人。” “不行!”鲁侯断然拒绝,而后才说道:“同不能没有娘亲。”同是鲁国太子。 鲁夫人讥笑:“你就那么肯定同是你的儿子?” 这话再次激起了鲁侯的愤怒,他一巴掌将鲁夫人打倒:“他是你的亲儿子,你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也不要败坏他的名声!” 公子同的生日与鲁侯相同,所以取名为同。 同出生的时候,应该是鲁侯一生最开心的一天,他的夫人国色天香,貌如娥皇女英,为他生下第一个儿子,而且和他同月同日生,人生美满,不过如此。 同一出生就受太子礼,鲁侯见这个儿子之前还先去祭祀一番,现在有人说同不是他的儿子,哪怕说的人是同的母亲,也绝不能原谅。 呆愣许久之后,鲁侯小心翼翼的问道:“今日之事我不怪你,你明白告诉我,同是不是我儿子?” “呵,不怪我?明日会和今日一样,后日,再后日,我都会陪着哥哥,父亲已经不在了,今日齐国由哥哥掌控,再也没人能分开我们了。” 鲁侯面色平淡,无悲无喜,淡淡的说道:“但你现在还是鲁国的夫人。” - 第二天,鲁侯邀请齐侯来商谈下一战的具体事宜,齐侯欣然前往。 谈话途中,他一直在看大帐里的一块帘子,从帐篷内的摆设和气味,他觉得这应该是妹妹的住处,那帘子后面应该就是妹妹,只是帘子有禁制,只凭肉眼看不穿。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道:“吾妹出嫁鲁国,十年未归,不知可否安好?” 虽然他肯定不能当着鲁侯的面和妹妹做些什么暧昧,但能见上一面,眉目传情也好。 鲁侯笑道:“对对,你们兄妹情深,是该见一见。”说着就掀开了帘子。 齐侯高兴的跟着鲁侯站起来,却见帘子后面的妹妹竟然被不着片缕的吊在空中,脸上的表情立刻僵硬了。 鲁夫人赶紧别过头去,用垂下的青丝覆面,不想让哥哥看见自己的窘态。 鲁侯假装不高兴的说道:“齐侯,非礼勿视。” 齐侯转过身去,怒斥道:“鲁侯好大的胆子,敢如此羞辱齐国之女!” “这可不是羞辱,夫妻间的一点情趣罢了,夫人你说呢?” 鲁夫人紧紧咬着牙,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音。 鲁侯却接着说:“还是谈些正事吧,齐侯,既然吴子战力如此强大,那下一战该怎么办呢?” 齐侯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到时,还……请鲁侯相助。” 却没有得到回应,只听身后的声音不对劲,他根本不敢回头去看,慌慌张张的逃出了大帐。 回到自己的营帐中,他才愤怒的拍碎桌案:“竖子!他日必让你不得好死!” - 齐侯以隐忍换来了鲁侯的相助,于是给吴王下了战书,约定再次开战。 上一战是吴王胜了,但他拿着战书却忐忑不安。 他打赢了,反而没了自信。 齐侯初入地仙,战力却强大到不可思议,如果两人境界相同,他甚至怀疑自己会被秒杀,即便自己占着境界优势,也是勉勉强强才打赢。 他不愿意相信是自己弱,只能归咎于齐乃大国,气运强势。 但如果这么想,就无法回避另一个问题:双方都未动用社稷。 神灵为了巩固诸侯权柄,会赐予传国神器,以便对抗真正凭自己成为地仙的天才,这种神器代表着诸侯国运,所以被称之为社稷。 齐国的社稷,应该也会比吴国更强。 那如果齐侯不肯认输,真的动用社稷,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退让?那就必须面临巨大损失。 也动用社稷与之一战?那就是死战了,如果战败,便没有活路。 如今齐侯要再战,必然是有了准备,不管是不是动用社稷,实力肯定都会提升,可自己的实力就这么多,这一战肯定要输。 上一次双方士兵交战,吴国败,这次双方君主交战,如果还是吴国败,那吴国这些年的发展,便都要毁于一旦。 长久以来,吴国一直是中原看不起的蛮夷小国,赏赐一个子爵而已,对中原大势无任何影响,在以前,莒国都能吊打吴国。 吴国的崛起,也就是近两代的事,而要说吴国崛起的原因,就不得不提那中原动荡的晋楚之战。 - 在周这样跨度极大的王朝,很难简单的用一成不变的东西解释整个时代。 周初并没有严格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制度,真正代表分封关系的只有侯爵,侯指的是管理一片区域的武装领袖。 从目前出土的金文中可以得知,很多后世以为的公爵,在这个时期其实都被称为侯。 最简单浅显的两个证据,姜太公分封齐地,齐国却只是侯爵;晋国是武王之子的封地,后世的晋国国君也都是公爵,但最初晋国国君被称为“侯伯”,也就是诸侯之长,可见当时的确没有公爵。 公是长者,伯是长子,子男同级,都是成年男性的意思,这些都是源自于家族的尊卑关系。 在血缘政治时期,这些家族的尊卑关系,也代表所有人对尊卑的普遍认知,所以在周朝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诸侯们逐渐出现等级差距,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爵位制度也逐渐确立。(在具体的分法上有争议。有认为公一等,侯伯一等,子男一等,也有认为公侯一等,伯一等,子男一等,还有觉得公侯伯一等,子男一等,说法很多,这里取最简单的公侯伯子男五等。) 但有意思的是,开始强大的国家在后期反而弱小。 公爵一般是周王血亲,分配中原地区最好的土地,再有就是前代皇室,遵循灭国不决祀的传统,周灭商,但依然分封商人后裔,前前朝的皇室也会受封,尧舜禹的后代均受封,不过虽有公爵头衔,却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 在西周时期,这些公爵们都还算是大人物,能参与许多历史大事,但越到后面越惨,春秋时还有个宋国撑着,战国时期更是被直接吞并。 究其原因,这些公爵被诸侯们围在中间,想要发展会四处受限,而边缘的那些外姓诸侯却可以随意开疆拓土,很快国力就超越了这些公爵。 这其中有吴越,但最典型的应该还是楚国。 周,尤其是东周,处于时代变革期,是人类飞速发展的时间段,生产力的进步,使得人类可以征服更险要的地形,领土不断扩张。 相较于四面都有邻国的中原国家,秦、楚这样的边缘国家最能吃到时代发展的红利,其中以楚的发展速度最快。 楚国刚建国的时候,穷的连牛都没有,从邻国偷了一头牛来祭祀,先王只能坐柴车穿破衣,就连给周天子进贡,也只有滤酒用的茅草和辟邪用的桃木。 天下诸侯会盟,楚子只能卑微的负责滤酒,连参与会盟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地处边缘,有无限广阔的荒地可以扩张的楚国很快发展起来,开始了与周王室斗智斗勇的数百年。 楚国地处偏远,所以经常不尊周王室,至周夷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不敬天子,于是当时的楚子熊渠称王。 至周厉王,强化国家权威,并且打算重点“服夷”,熊渠害怕被打,所以不再称王。 百年之后,便是周幽王继位,西周灭亡,王室衰微,开始了春秋争霸。 公元前700年,周恒王时,楚国觉得自己的实力并不比中原诸国弱小,只有一个子爵太丢份,请求提升爵位。 此时王室已经衰微,也就是一个比较强大的诸侯国而已,也不知道恒王怎么想的,竟然拒绝了。 楚国一怒之下再次称王。 此时楚国的疆域已经是所有诸侯国中最大的,国力强盛,开始第一次尝试进军中原,不断侵犯汉阳诸姬,最后打到了郑国门口,五次攻郑。 当时的郑国还有一定实力,但是面对楚国这样的庞然大物,也几乎快到亡国的地步了。 这时候出现了春秋第一位霸主,齐恒公。 齐恒公与蔡姬泛舟,蔡姬年幼好动,摇船戏水,齐恒公害怕,命令蔡姬停下,但蔡姬觉得好玩,继续晃船。 于是第二天就被送回蔡国。 蔡国国君怒了,觉得这是齐恒公不尊敬蔡国,于是将蔡姬改嫁楚国。 然后齐恒公就带着联军攻破蔡国,又要攻楚国。 楚国满脸懵逼,他们想过被晋打,被秦打,怎么也没想到隔着好几个国家的齐会过来,派使者说“风马牛不相及”,不明白为什么被打。 齐恒公给的理由是楚国没有进贡包茅,于是楚国便恢复进贡,并且与齐恒公会盟,承认齐国霸主地位。 进贡包茅自然只是借口,蔡姬恐怕也是借口,因为齐恒公之后也没要回蔡姬,他的重点是阻止楚国扩张。 不只是楚国,齐恒公在位时,主张尊王攘夷,带着中原国家把周围的夷狄都打了一遍,颇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原的意味,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对齐恒公的评价一般都很高。 只可惜齐国的霸业断得太快了。 齐恒公死后,齐国内乱衰弱,这本来是楚国的又一次机会,但秦晋结盟,共同对抗楚国,再次遏制了楚国的发展,也正式开启了百年的晋楚战争。 三百七十一 晋 晋处于春秋诸国中心,四周强国环视,可以说四面皆敌。 北面是戎狄,常年骚扰,不是什么大威胁,但就像是难以根治的慢性病,常年折磨着晋的边疆。 西面是新崛起的秦国,最初秦与晋是姻亲盟友,所谓秦晋之好,便是指像秦晋一样通过联姻增进关系。 晋国在晋献公时期崛起,“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已逐渐成为强国,但夺位之争使晋国混乱,公子夷吾以河西之地许诺,得到了秦国的帮助,虽然公子夷吾最终毁约,没有给河西之地,但也让太子去秦国为质,秦穆公也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晋太子,两国此时还是和平发展。 之后公子夷吾病重,太子丢下老婆偷偷逃回了晋国,秦国大怒,请来了在外流浪的公子重耳,把女儿改嫁给他,要支持他去当晋国国君。 这里插一嘴闲话,中国古代联姻真的是非常普遍的事,汉朝对匈奴的和亲是耻辱,但不是现代人以为的那种耻辱。 汉朝人也会觉得和匈奴和亲耻辱,是因为在以前中原人根本看不起匈奴,不承认其合法性。 在中原大一统的情况下,竟然要与匈奴联姻,承认其为平等邦国,这才是汉的耻辱。 至于说卖女儿换和平,那就太狭隘了。 假设一下,楚汉相争时,刘邦与项羽和亲,这耻辱吗?这是很正常的贵族联姻,甚至刘邦如果没有嫁出自己的亲女儿,项羽会觉得耻辱。 两个平等的国家联姻是很正常的。 就拿重耳来说,这货明着是到处逃难,结果满世界溜达一圈,娶了一堆老婆回来。 如果说秦国当时的实力不如晋,所以卖女儿巴结晋,那齐国呢?当时齐恒公已老,但齐国仍然鼎盛,是诸侯霸主,哪怕是重耳的父亲晋献公还活着,都得尊敬齐恒公,重耳一个落难公子,有什么资格让齐恒公巴结。 所以齐姜、文赢嫁给重耳,只是血缘政治的延续,给晋国的血统里增加一个本国的母系,将来好间接插手其国君位置。 要知道重耳落难这些年,一直支持他的就是他母亲的家族,除了那些顺顺当当继位的,凡是诸公子争位,其实比的就是母系力量。 秦穆公嫁了女儿,又帮助重耳成为晋文公,此时两国进入蜜月期。 在这个阶段,秦晋两国和平发展,晋飞速壮大,在城濮之战击败楚国后,成为齐恒公之后的第二个霸主,并且晋的称霸,要比齐久得多。 秦晋相邻,两国都在发展,势必会为了争夺有限的利益而发生矛盾。 晋战胜楚之后,晋楚之间的郑国表面依附于晋,但又暗中联络楚,所以晋与秦举兵伐郑。 秦晋联军攻郑国时,郑国就派遣烛之武游说秦穆公,说郑国和秦国之间隔着一个晋国,如果攻破郑国,郑国国土肯定会全数归晋,秦国一点好处都得不到,于是秦穆公就退兵了。 但是这么简单的道理,秦穆公会不知道?或者说秦国就没人知道? 当然不是这样。 晋文公邀请秦国时,承诺郑国一人一半,也就是说秦可以得到一块飞地。 此时秦的发展已经到极限了,再向外扩张就势必侵占晋的国土,而与晋开战是极不明智的,所以这块飞地对秦的诱惑很大,秦可以绕开晋国,此为跳板进军中原。 烛之武便翻出之前公子夷吾毁约的事,告诫秦穆公,晋国这次也不一定会守约。 并且他也察觉到了所谓“秦晋之好”下的波涛汹涌,秦晋相邻,日后必然敌对,所以提醒穆公,晋国强大对你没有好处。 最重要的是,他直接解决了秦军的终极目标:郑国可以做秦的东道主。 这当然不是随便说说就行的,烛之武直接放弃了部分主权,让秦国可以在郑国驻军。 如此一来,秦国的目的达成,郑国虽然丧失了部分主权,但也得以保全,唯一受损的只有晋。 秦晋联军攻打郑国,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但是在打下郑国之后,秦只是得到一块飞地,晋却增加了国土,晋的好处比秦大。 但如果秦同意与郑国结盟,还是可以得到一块行军跳板,但晋却没有好处。 秦穆公也明白,晋必定是秦国未来的大敌,所以晋没有好处,对秦就是好处。 秦穆公放弃进攻,在郑国驻军,把晋国气得够呛,一个大臣都想攻打秦军,但是秦穆公毕竟有恩于晋文公,最终不了了之。 即使秦国驻军,郑国毕竟是晋的邻国,以前是因为在晋楚之间首鼠两端才被打,现在晋强楚弱,郑国逐渐依附晋,驻扎在晋国的秦兵越来越没有话语权。 晋文公死去时,恰好郑文公也死了,秦穆公便派兵越过晋国去攻打郑国,由于消息走漏无功而返。 秦将贪功,顺手把晋的附庸滑国给灭了,抢了一大堆财宝归秦,却在路上被晋国伏击,全军覆没,秦晋联盟彻底破裂。 此后秦与楚结盟,共同抗晋,晋陷入两线作战。 有人说秦背弃盟约攻击晋的附庸,也有人说晋背弃盟约偷袭秦军,但这其实都不准确,应该说秦晋联盟已经寿终正寝了。 齐恒公死后,楚国是最强大的国家,所以秦晋结盟抗楚,而城濮之战以后,晋逐渐展露锋芒。 秦国作为老三,而且是晋的邻国,已经感受到了来自晋的压力,就像秦不肯让晋吞并郑,秦也不可能让晋真正击败楚国。 所以秦晋联盟破裂,秦楚联盟建立,都是必然事件。 (插一嘴,秦晋楚三国的关系,其实很像中俄美) - 晋国东面是老牌强国齐国,名义上来说,齐是晋的盟友,但齐恒公曾经称霸中原,齐国又怎么可能甘心屈于人下,一直在暗自发展,意图重回霸主之位。 经历晋文公、晋襄公两位霸主,至新君晋灵公,主少臣疑,而且从灵公这个谥号上就能看出来,这也不是啥好东西,晋国内部混乱。 而此时楚国的新君是楚庄王,励精图治,让楚国强盛,以勤王的名义进攻阴地戎,途中陈兵周境,周王恐惧,派遣王孙满犒劳楚军。 楚王便询问传说中的九鼎轻重、大小,也就是问鼎中原的来历。 此时晋国内乱,又要顾忌西面的秦国,无力压制楚国,但是当楚国大军兵临郑国,争执许久之后,晋还是选择出兵援助,两军对垒于邲,互相都有些怕。 晋军内部不合,主帅无法统治全军,又要越过黄河背水一战,已经猜到可能战败。 但是如果逃走,自己就要承担所有责任,如果战败,则是三军六将共同承担责任,于是主帅选择渡河与楚军对峙。 楚国刚刚两败于晋,对于战胜晋军没有把握,内部有主战主和两股势力,于是一面要与晋军议和,一面又派战车去“致军”,也就是战车单挑。 楚军单车冲击晋军大营,撞倒军旗且杀一人俘虏一人,被晋军战车追逐时,又射退左右两翼包围的两辆战车,最后射杀麋鹿,说是送给晋军做礼物,得以逃脱。 晋军内部各有心思,并不听从主帅命令,两个将军听说楚国单车挑衅,己方还输了,也要去致军,被否决后,就说要去议和,这才被允许。 但其实他们还是去挑衅的,最终结果就是全面交战。 而当楚军全面进攻时,晋军却如同一盘散沙,根本不像是同一个国家的军队。 一些有先见之明的提前设伏,阻击楚军,而后成功保全实力撤退;另一些预见结果的,提前准备好船只,楚军一来就赶紧溜之大吉,结果晋军哄抢船只,自己先打起来了;还有一些就是什么准备都没有,突然楚军就杀过来了,友军就没了,被杀得大溃而逃。 此战让许多小国纷纷倒向楚国,但作为四大强国之一的齐国,如果肯全力配合晋,楚国也不敢在两国之间嚣张。 但是齐国却没有站出来抵抗楚国,而是趁机进攻鲁、卫两国。 在齐恒公死去后,鲁卫两国就一直是晋的小弟,齐国的这次进攻,实际上就是对晋国的试探,也是重回霸权的第一步。 然后第一步就崴了脚。 晋派遣八百乘参战,与鲁、卫组成三国联军,迎战齐国,齐国战败,再度尊晋。 齐国大部分时候是晋的盟友,但齐只会锦上添花和落井下石。 - 晋的南面就是死对头楚国了,作为春秋时期最强大的两个国家,齐恒公之后的春秋,基本上就是晋楚争霸的春秋。 晋楚争霸,本质上是整个中原的世界大战。 晋楚交战,周王室夹在两人中间瑟瑟发抖,齐秦侧翼反复横跳,时不时就要被揍一下,其他小国更惨,晋楚打了一百多年,其实正面决战的次数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打这些小国,这些小国不仅要被打,还要给宗主国提供财物和兵源,惨不忍睹。 楚庄王死后,晋楚又恢复到了对峙局面,总体是晋国更强,但是晋受到的牵制比楚要多太多,北戎骚扰,东面的齐国阳奉阴违,西面的秦国更是常年进攻。 长期的多线作战,使晋国权利分散,君权衰弱而六卿强盛,四面困境而内部不稳,晋国已经不太想和楚继续打了。 第二次弭兵会盟之后,晋楚和谈,但晋不想让楚恢复生机,于是扶持吴国来牵制楚国。 吴国强盛,自此开始。 三百七十二 吴 之前提到过夏姬“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这件事的结局是楚人巫臣带着夏姬逃到了晋国,楚将一怒之下杀了巫臣全族。 在这之前,寿梦成为吴君,以太伯后人的身份朝见周王,途中也走访了中原诸国。 太伯是周文王的哥哥,据说是吴国始祖,现代人想要分析这事的真假实在太难了,因为没有什么证据,都只能是瞎想,反正寿梦死后进了周庙,就当他是吧。 话说回来,中原到处都是周王室的血脉,周朝还没建立的时候就分家的超级远方亲戚,其实也不值钱,就好像中原到处是刘家后人,中山靖王的后代卖草鞋也不会更值钱。 但是寿梦走这一遭,让中原人广泛意识到了吴国的存在,吴国在楚国东边,于是在寿梦二年,巫臣便提议扶持吴国以对抗楚国。 巫臣入吴,“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吴国很快拥有了制造和使用战车的能力,而且直接到顶,由最强大的晋国传授。 寿梦时期,是吴国快速发展阶段,也是在这时候,吴国称王。 吴王寿梦有一个儿子叫季札,如今已不为人知,但在当时是举世闻名的贤才,寿梦弥留之际,想要让季札当吴王,但是季札认为不能乱了嫡长子继承的礼制,不肯接受。 寿梦已时日无多,无奈立长子诸樊。 十三年后诸樊将死,想传位季札,季札依然不受,于是诸樊没有传位给儿子,而是传位给弟弟余祭,希望通过兄终弟及的方式,一直将王位传给季札。 十七年后,余祭传位给弟弟余眜,四年后余眜将死,想要传位给季札,季札依然不愿意,并且跑到了国外,余眜便将王位传给了儿子,也就是如今的吴王僚。 这段历史因为太过理想主义,经常被恶意揣测,但是先秦时期实在太过久远,周人与现代人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差异,思维方式也大相径庭,所以今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揣测是很不靠谱的。 当然,不排除实际情况没有记载的那么美好,起码余眜将王位传给自己儿子,不能说没有私心。 很可能余眜让位只是做做样子,季札已经拒绝了两次,这次也不可能答应。 无论余眜是真心还是假意,无论季札会拒绝还是出乎意料的答应,其实结果都不会变。 寿梦和诸樊传位的时候,季札或许只是自己不想接受,但是到余眜传位,季札就是不能接受了。 这些年季札从没带领过自家军队,一直在中原诸国走访,就算真接受了,公子僚也完全可以武力推翻他。 所以吴王僚继位是必然结局,而对这个结局,季札也欣然接受,他是真不想当吴王,但也有人不肯接受。 公子光是诸樊的儿子,按照正常嫡长子继承制,寿梦死后是诸樊继位,诸樊死后就该到他了,但是诸樊传位给了弟弟,说是要遵循寿梦心愿,一直传位到季札。 如果真传位给季札当然没有问题,现在季札不愿意,让姬僚继位,这合理吗?这不合理,他公子光应该成为吴王光才对。 公子光虽然没有继承王位,但是继承了诸樊的私人势力,也拥有很强的实力,又有夺王位的野心,吴王僚对他很忌惮。 所以之前的战事中,即使公子光每次都能打败莒国,吴王也从不给他增兵。 但是现在吴王将公子光找来,推心置腹的说道:“吴国发展数十年,今日如果败给齐国,吴国崛起就成了空话,所谓吴王,也只是笑话。” 公子光立刻叩首回应:“明日,光必竭尽全力。” 即便这个时候,吴王也不想露怯:“齐侯敢再战,必然有倚仗,或许是齐侯有什么短期提升实力的办法,也可能是鲁莒两国会有什么后手,明日一战,恐怕会有些变故,光可否与我同战?” 公子光是巅峰灵台,而且是很强的巅峰灵台,虽然没有吴国的社稷,但也有神器王舟,勉强可以和地仙交手。 公子光赶紧推辞:“地仙之争,我怎敢参与。” 公子光虽然对自己很自信,但也明白参与地仙战斗的危险性,姬僚若是全力抗敌,由他从旁协助倒是没有问题,就怕姬僚“不小心”让他和齐侯正面对上,哪怕有防御神器,他也不可能挡得住齐侯,到时候被杀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他也能听出来吴王的心虚,如果上一战吴王有很大优势,那必然不会这样,所以上一战吴王虽然赢了,很可能只是险胜,才会担心下一战打不赢。 于是他提出了另一个方案:“王上若肯将那两万精兵交给我,我必能迅速击溃莒军,进而合围齐军,王上只要支撑一段时间,下面的战争就能分出胜负。” 吴王知道公子光的担忧,心里也认同了公子光的建议,但他不可能这么简单给兵:“那两万人若是给你,中军不可能扛得住齐军。” 其实也未必扛不住,就像之前他抽调公子光的兵力,将攻击重点放在鲁国,调整兵力部署重点攻击侧翼是很正常的战术。 但是之前他的部署是有私心的,想赢,也想让公子光多损失一些兵,只是没想到公子光手底下的兵这么强,竟然打赢了莒国,反倒是他的中军溃败了。 所以第二战他就不方便抽调公子光的兵力了,当然也不想支援公子光,所以均衡对战。 如今公子光要把他的精兵全都抽走,这当然也算是合理战术,但是中军本来就不敌齐国,精兵被抽走,肯定会败得更惨,只要公子光稍微慢一点,他就要面临巨大损失。 虽然公子光承诺快速击败莒军,然后就能合围齐军,中军不会有太大压力。 公子光不信任他,他难道会信任公子光? 所以他说道:“齐军乃是三国主力,只要击败齐军,另外两国必定望风而逃,快速击败齐军才是最快的获胜方法,还请你迎战齐军。” 抽走两万精兵之后,中军的实力大幅下降,肯定会被齐军暴打,但如果去对付莒军,损失就要小得多了。 毕竟莒军的战斗力看起来是最拉跨的。 公子光犹豫了,拿到这两万精兵,他要去和齐军硬碰硬,对他自己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但若是不这么做,吴国很可能真的会战败,到时候大家都要受损。 于是他低头叩拜:“遵命。” - 次日,再战,双方列阵以待。 情况和之前类似,唯一不同的是联军所有的大贵族都没有出手,好像再谋划着什么。 此时对抗莒国的是吴王势力,由于精锐被抽调,吴王为避免自己损失,命令手下以防御为主,莒国的大贵族没有出手,吴国手下的大贵族也就没有出手。 两军交战之后,在齐侯再三催促之后,吴王终于飞出阵列。 齐侯左右行礼:“有劳二位相助。” 莒子与鲁侯还礼,之后鲁侯与齐侯一起飞上了云层,莒子却在战车上跳起舞来。 莒军全体振奋,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让祝平炎这个外人莫名其妙。 咋了这是,一个满脸胡子的糙汉子跳舞这么有感染力? 他便询问源大夫:“莒公起舞,有何寓意?” “此乃凤舞,很快你就知晓了。”源大夫说完,急急忙忙的驾车出击,像是赶着买打折菜的大妈。 凤舞?祝平炎还是一头雾水,最后归咎于莒国的某种文化,不再关心,专心指挥自己的部队。 这一战的开始和之前一样,祝军先射击,然后边缘绕后,以远程火力打击敌方侧翼。 不过有上一战的经验,这次祝军的火力配置要更合理一些,虽然老家更高级的汉轻弩肯定运不过来,也上了两百初级轻弩弥补投射密度。 这一战与上一战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吴军以防守为主,所以并没有直接和莒军战车交锋,而是步战配合,以步兵保护战车,以战车保护步兵侧翼。 所以祝军绕到侧翼攻击,吴军战车自然会赶来援助,莒军战车虽然前去阻截,但吴战车更靠近己方步兵,可以得到策应,拖住莒军战车后,还是有二十辆冲向祝军。 面对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战车,祝平炎却只是满脸疑惑,吴军内部都不沟通的吗?上次被他俘虏了十辆战车,现在还敢用战车无脑冲。 是,这次战车更多,有二十辆,但我也有将近两百骑兵啊,还有步兵后方策应,蚝爹油! 虽然只是十辆战车的小事,但是骑兵正面冲垮了战车,实在太过惊世骇俗,消息扩散的很快,公子光队伍里的其他人就算不相信,也知道有这么一个说法。 但这是吴王僚的部队,古代的消息还没传播这么快,这二十辆战车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们当然敢冲。 祝平炎其实不想这么硬碰硬,对冲要损失很多骑兵,骑兵最爽的用法还是追击溃兵。 但是敌方战车冲过来,如果不让骑兵去阻击,步兵肯定被冲得稀碎,到时候吴军侧翼抽调一队兵力过来,己方步兵要损失惨重。 到时候战车冲进己方步兵里,骑兵想发挥作用,只能去冲击吴军赶来配合的步兵。 左右都是要硬冲,还不如现在直接冲战车,以少量骑兵的损失保护己方步兵,并且也能重创敌方战车。 但是这一次冲击的损失,却远比之前要高。 二百七十三章 凤舞 小白有了战车以后,自然就不甘心呆在后方了,他自己为御者,叔姜车左大鹅车右,三个超凡同乘一车,自信心爆棚。 不过当他看到敌方二十辆战车冲过来,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退后了。 这时候他看见己方那两百骑兵迎着战车冲了上去,满眼都是惊骇,急忙冲祝平炎喊道:“不可!敌方势大,让步兵先抗住冲击,然后骑兵阻断地方步兵的支援,我俩再配合步兵击杀陷阵战车才好!” 祝平炎骑着战马与他并行:“不行,战车太多,步兵很难起到作用,大部分战车都能逃掉。” 小白直骂祝平炎做白日梦:“你还想把他们都留下?吴军调遣这么多兵力来对付我们,我们能拖住就不错了。” “放心,你以为能决定战争胜负的战车,已经被我的骑兵打败过一次,上次你没看到,这次就好好看看,骑兵是怎么冲烂战车的,正好,这次你有战车,可要第一时间把落马的骑兵救回来。” 小白有些许迟疑:“上次俘虏的那十辆战车,真是用骑兵正面冲的?” 实际上不光小白不信,远处作战的源大夫、北沐大夫,甚至敌军战车和敌军步兵,此时都有些错愕。 在骑兵将要冲入车阵时,双方的战斗都暂停了,所有人都没见过骑兵正面进攻车阵。 与之前一样,冲击之初,骑兵损失惨重,但直到第四排骑兵冲进去,依然损失惨重,祝平炎的淡定终于消失了。 战车的主要作用是运载天骄,由于天骄战斗力不同,战车的战斗力也截然不同。 在天骄的世界,权利是按照境界划分的,境界更高的天骄,一般也拥有更高的财力和待遇,于是通过战车的外观就可以分辨天骄的境界。 祝平炎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简单的认为这二十辆战车和之前的十辆战车相比,只是数量增加了。 小白对战车就很了解了,他看出这二十辆战车都是精锐,很多法器战车,其中三辆战车上还有证道。 在车骑交锋之前,步兵们射出了一轮弩箭,直到这时候祝平炎才知道,第一排竟然有六辆法器战车。 由于此时战车上的防御屏障是为了对抗即将到来的骑兵,弩箭只能在上面造成点点涟漪,消耗一部分灵力。 当战车与骑兵接近后,重弩就无法再覆盖射击,只有最前排的精锐弩兵还在点射。 此时战车已经进入步兵方阵的一百五十米内,精锐弩兵可以点射车兵,由于三个车兵在一起,命中率能高达70%,而且弩兵们很默契的瞄准了另外四辆普通战车。 这个距离的重弩,天骄穿着铠甲倒是能抗住,但是普通人扛不住,所以当骑兵冲来时,天骄要面对两个方向的冲击,第二轮就被击中,后排的第二辆战车也很快沦陷,车阵的两翼迅速崩溃。 但是冲击中间位置的骑兵就没那么幸运了。 证道的法器战车更加强大,先遭遇了重弩覆盖射击,又抗住了五轮冲击,战车的防御屏障才被突破,而这五轮骑兵有两排都来不及调整,被后排战车击倒。 即便防御屏障被突破,证道的实力也远超过之前的天骄,又五轮骑兵冲过,没有一人能击中他,反而有两个骑兵被打下马。 车骑交错而过的瞬间非常短暂,天骄都无法连续攻击,凡人的反应更慢。 由于只有最前排射击,前排射击后不需要自己张弩,而是接过后排的弩使用,但当他们开始瞄准的时候,已经冲过了六排骑兵,而当他们瞄准完毕后发射出去,正是第十一排骑兵冲锋的时候。 祝军的前排有一百人,所以有一百支弩箭连同十二杆马戟攻击这六辆战车。 排除射在车上和射在马上的弩箭,战车上的每个人都要面对三四根弩箭的射击。 这些天骄是被挑选出来破阵的,所以更偏向攻击,重弩也有不错的骚扰效果,一旦被命中,身形必然收到影响,之后就是被长枪或者马戟刺中。 非防御型的觉醒期天骄,只要被命中一枪就会失去战斗力。 证道的防御要强得多,而且攻击性天骄一般都有防御型法器,所以无视弩箭,安然躲开了骑兵攻击。 但是战车上只有一个证道,另一侧的天骄坠落。 攻击频率突然加倍,而且要面对两个方向的敌人,终于让证道也手忙脚乱,在第十四排被击中。 这些天骄的防御力薄弱,但攻击强大,导致骑兵伤亡惨重,五十名骑兵落马,小白直接抛弃了笨重的战车,骑着祝平炎的千里马在战场上奔驰,到处救治骑兵,到底能救回来多少也不得而知。 战斗并没有结束,还有两个证道在负隅顽抗,哪怕没有战车,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法器长兵也能横扫战马。 接连有七八个骑兵被打倒之后,祝平炎驾着战车赶到,大鹅从战车上跳下来,然后一矛击穿了防御法器,季姜又补上一箭,打乱其身形后,骑兵戟随后命中。 没有防御法器,证道也不能用肉身硬抗骑兵冲锋,眼看第二名骑兵就要下杀手,立刻投降。 失去策应之后,另一个证道自知大势已去,不等被击中就先投降了。 小白骑马飞奔而来,检查刚刚被击倒的几个骑兵,一遍治疗一遍喃喃自语:“赢了,竟然真的赢了,只是几个月而已,你就能让两百凡人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这太不可思议了。” 祝平炎跳下战车,拉着小白询问:“能救回来多少?” “十几个吧,摔伤的还有救,被直接击中的基本就碎了。” 祝平炎看着遍地的人马尸首,好不容易养起来的二级骑兵,一个冲锋就死了四十,果然还是不能与天骄硬碰硬。 他也终于明白,源大夫说用十辆战车冲垮他三百步兵不是大话。 一直以来源大夫的战绩都不如他,但其实源大夫打得那是高端局,如果没有敌方的证道限制,源大夫砍普通战车也是砍瓜切菜。 - 祝平炎觉得这一战亏了,但是对其他人来说,这是大胜,不可思议的大胜。 莒军为此士气大振,吴军则士气萎靡。 吴军战车进一步龟缩,退到己方步兵十几米的地方,等于是完全放弃了攻击。 一方面是自身损失惨重,和莒军车战必败无疑,另一方面也是担心祝骑突袭。 祝骑才不会去突袭呢,其他人觉得凡人的命不重要,祝平炎可不会这么想,而且上一战的战死率实在太高了,如果一直维持这么高的战死率,很可能会摧毁祝骑的战斗意志。 祝平炎挥舞进攻旗帜,指向了吴军分离出来准备配合战车的步兵方阵。 骑兵们悬着的心放下,纷纷呼喊着冲向步兵。 冲击步兵阵也会有伤亡,但是打仗哪能没有伤亡,只要不像之前那样冲锋必死,骑兵们还是能接受的。 实际的战斗要更加顺利,这几百步兵更本不敢抵挡祝骑的冲锋,在骑兵冲过来的瞬间就溃败了,不成阵型的步兵对骑兵构不成丝毫威胁,一百多祝骑冲进去随意砍杀,直到溃兵返回本阵才撤回来。 当祝骑与溃军分离,吴军弩兵立刻向祝骑射击,由于骑兵是在远离,轻弩对全副武装的重甲骑兵几乎没有影响,只有两名骑兵被射伤了腿。 吴军在等的射击机会,也是祝军的射击机会,所以当吴军的弩箭命中骑兵,祝军的弩箭也已经在天上了,一些反应快的吴军举盾格挡,反应慢一些的只能中箭倒地。 至此,祝平炎觉得右翼的战斗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虽然吴军兵力没有折损多少,但是双方的差异已经打出来,吴军没有能力来防守祝军,而在祝军的协助下,侧翼的优势会越来越大,最终倒卷吞噬所有吴军,就好像之前的战斗。 沉闷的鼓声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其中就包括祝平炎。 鼓声来自中军莒子车驾,莒子的凤舞变得慷慨激昂,他身上逐渐燃烧起火焰,火焰自他向外扩散,很快点燃了所有莒军,接着传向齐军和鲁军。 但火焰的传播远看很缓慢,真到了跟前,一瞬间祝军全军都被点燃。 祝平炎一开始还有点慌,可他刚想躲就已经着了,接着就感觉自己灵力暴涨,才明白这火焰是一种强化。 原来凤舞是强化系异能。 祝军射出的弩箭也带有火焰,速度和威力都暴涨,竟然呼啸着突破了音速,一箭便能穿透五六个吴军。 莒军挥舞着燃烧的戈,轻易击穿了吴军的盾牌,动辄将人砍成两半,吴军瞬间奔溃,全线溃逃。 吴军的战车赶紧绕过来截断莒军的追击,但是莒军的战车也冲了过来,轻易就击溃了吴军的战车。 莒军的速度也变快了一些,但是没有快太多,所以被战车这么以阻挡,已经追不上敌军了,但是骑兵可以。 祝平炎可算等到这个时候了,立刻命令骑兵追击溃军,哪知道骑兵一跑起来,速度竟然快了三倍,不过也有十来个骑兵没那么快,被落在了后面。 之前劫持的十辆战车,加上现在的二十辆,祝平炎一共有120匹灵马,现在也就剩130骑兵,冲在前面的都是高大的灵马,应该是灵马受到的加成比普通马更多。 而四匹灵马拉动的战车,此时也跑得飞快,几十辆战车和一百多骑兵在溃军中横冲直撞,完全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三百七十四章 血人 吴王僚所部中军很快就发现了侧翼溃败,立刻派遣援兵,但他们派遣的援兵竟然只有一乘兵力。 但就是这一辆战车,让小白大喊起来:“撤退!撤退!” 祝平炎骑马跑到小白车前怒斥:“扰乱军心可是大罪!” “灵台,那是灵台的车!” 祝平炎听到这两个字就出了一身冷汗,灵台的强大他可见识过不止一次,不要说更加强大的九霄,哪怕是湮灭这种进入灵台后就退休的人,也不是他这一百多骑兵能打的。 由于小白有时候会充当临时指挥,所以在小白喊撤退的时候,骑兵们就已经放弃冲锋,疑惑的看向祝平炎,随后祝平炎打出明确的撤退旗帜,骑兵们虽不舍,也都听令撤退。 莒军的战车正在杀敌,不能像小白那样从容的观察情况,所以最初并没有发现灵台的战车进入战车,但他们也会观察周围的情况,奇怪于祝骑撤退,自然就会更留心观察,随后也发现了灵台的战车。 不过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撤退,而是看向了自己的灵台。 正常来说,灵台会与灵台交手,当敌方灵台因为战局不利而分心时,是己方灵台最好的攻击机会。 但是这一战很古怪,双方的灵台都没有出手,好似在等待机会。 现在吴军战败,吴国灵台不得不出手挽回败局,按说这应该就是己方灵台一直在等的机会,可为什么己方的灵台还是躲在后面,一点没有上前攻击的意图。 莒军战车意识到不妙,开始大规模撤退,但是战车转向比骑兵慢得多,又深陷步兵重围,一时间也出不来。 那位赶来救场的灵台没有攻击任何人,只是敲一敲战鼓,他方圆百米内的步卒就都聚集过来,之后他挥一挥手,这三百多个吴军的皮肤便爆裂,成了一个个血人。 这些血人快如奔马,遇到挡路的吴军就直接跳至两三米高,从其头顶越过,如同一道赤潮一般卷向战车。 祝平炎犹豫了一会,莒军右翼的所有战车都在这,如果被一网打尽,吴军的战车就要靠他一人对抗,步兵的胜负也不好说。 莒军被凤舞强化,吴军也有可以强化士兵的灵台支撑,虽然莒子肯定比这个不知名的灵台要强大,但凤舞毕竟是强化三国联军的所有人,如此大范围的异能,在局部的效果比不上其他灵台是可以理解的。 万一右翼战败,他的骑兵还好说,那五百步兵可跑不赢这些血人。 归根结底,打仗是不能只考虑自己的,若是所有人都各怀鬼胎,最后只会所有人都损失惨重。 短暂挣扎之后,他还是下达了攻击指令,骑兵奔涌而出,撞翻路上的零星吴军,直冲向赤潮。 - 这些血人看似凶猛狰狞,其实攻击手段非常有限,连武器都没有,只能用利爪攻击,当骑兵的长杆武器将他们穿透,他们只能狰狞的抓挠木杆。 骑兵与战车对冲时,往往是两个骑兵冲击一辆战车,骑兵冲击步兵时情况正好反过来,往往是两个甚至三个步兵应对一名骑兵。 所以当骑兵用长矛刺穿一人后,另一人跃起,利爪横扫而过,大部分骑兵用盾牌抵挡了,但也有一部分没来得及挡,利爪在铁甲上擦起一串火花,残破的甲片带着血水在空中飞舞。 更有几名骑兵被直接拉下马,落地后便被蜂拥而上的血人团团包围。 祝平炎朝着聚拢的血人释放闪电,虽然他的准确度不行,但攻击这么多目标,还是能确保八成的命中率,再加上大鹅的投矛和季姜的弓箭,很快打开了一个缺口。 但落马的骑兵已经成了血淋淋的碎片。 更可怕的是,那些被骑兵刺穿胸膛的血人并没有死,有一些是被骑兵甩下去,胸口留着一个见光的大洞,还有一些是自己折断了木杆,带着一截枪头继续前进。 祝平炎见那些战车已经转向,急忙命令骑兵回来,稍微拖延一下就行,没必要硬拼,这些玩意像是一群强化版的丧尸,就算能打赢,他的骑兵也要死伤惨重。 这也是他愿意来支援的一方面原因。 如果来的是一个攻击性的元素系,祝平炎万万不敢让骑兵冲上去,那很可能在一瞬间就遭受巨大伤亡。 论绝对实力,这些强化士兵的灵台肯定更强,但要说瞬间爆发,这类灵台就不行了,上去拖延一下就撤,损失不会太大。 撤离时,祝平炎故意放慢到正常马一样的速度,让这些血人以为能追上,又拖了一段时间,然后才突然加速离开,把这些血人气得直蹦。 此时战车已经调转过来,血人们赶紧过去阻截,这就是血人与战车的正面交锋了,祝平炎带着骑兵远程骑射支援一下就行,几十辆战车如果冲不出三百人的包围,那也没什么救的必要。 相比于骑兵,战车和战车上的天骄杀伤力要大太多,正面冲杀之后,三百血人只有一半是完整的,剩下那一半缺胳膊少腿都是轻的,有一些直接被打碎,剩余大部分都是被腰斩。 战车的损失也很大,天骄还能撑住,副手和御者死伤惨重,还有许多战马负伤。 不过总算是冲出来了,回到本阵之后,血人再追击就是送死。 那个灵台也知道单凭这么点血人,不可能与数千莒军对抗,所以他在吴军中到处游走,不停的敲鼓,转化出了更多血人。 - 正在莒军重新结阵的时候,祝平炎才注意到,源大夫和北沐都没有回来。 由于祝骑俘虏了二十辆战车,这两位都疯了一样杀敌,在凤舞的加成还没生效的时候,他俩就已经合力击败了一位证道,之后多次试图冲击指挥车。 在凤舞生效,吴军大败的时候,这两位当然不会放过千载难逢的机会,深入敌军斩杀了指挥,但也因为太过深入,斩杀的太投入,他们未能在第一时间撤退。 等到莒军战车大部撤退,血人奔向他们这十几辆战车时,他们才发觉不对,却已经被数百强化吴军堵住,退不出来了。 四面重围,自知冲不出去的源大夫当即命令所有人下车步战,战车则围成一圈作为防御工事。 强化系天骄在外围防御,远程天骄和凡人则在内侧。 在凤舞的强化下,凡人射出的弓箭也超过重弩,一箭就能将跳过战车的血人定在空中,远程天骄更是能直接将血人轰碎。 不过他们能起到的作用都很小,一箭穿心对血人没有什么影响,远程天骄的攻击虽然被凤舞强化了,灵力却还是那么多,大部分远程天骄的攻击都很谨慎。 真正的主力还是外围的强化系,虽然大部分都没证道,但在凤舞的强化下,攻击力也和证道差不多了,很轻松就能撕碎血人。 只是他们毕竟人数太少,一个天骄要对付好几个血人,防御力又没有被强化,血人的攻击也能伤害他们,无法支撑太久。 这些人中最强的源大夫则担任救火队员,一旦有人支撑不住他就立刻去救援,一剑将血人斩成两半后,又得赶紧去帮下一个。 他手忙脚乱的到处跑,起到的效果却差强人意,血人已经不算是人类了,即便被斩成两截依然能活动,虽然行动能力大减,还是会造成一些麻烦。 很快源大夫也发现了这点,干脆抬起了一辆战车,也不救火了,直接冲进血人里开无双,将冲上来的血人都砸成肉泥。 被源大夫砸碎的血人残骸流出的血水没有落地,而是在贴近地面的草尖上蜿蜒流淌,与其他血液汇合成溪流,流向战车拼凑出的临时阵地,穿过最外层的强化系天骄,穿过人群,最终汇聚在北沐的手中。 北沐身前悬浮着一个巨大的血球,血球化为血流在人群上方蜿蜒流动,代替了源大夫之前的工作,一旦哪里陷入危机,血流就会冲过去将血人都撞碎。 随着战斗持续,被杀死的血人越来越多,血流也越来越大,北沐高喊了一句:“已经够了!” 源大夫从血人中冲出来,拖着战车退回阵地,盘旋在上方的血流炸开,均匀的涂抹在外侧,形成了一个血色的半球,将所有人保护其中。 外侧的天骄坐下休息,凡人立刻上前帮他们处理伤口,只要是参与战斗的,几乎人人负伤,哪怕看起来勇猛无敌的源大夫,身上也有无数细碎伤口。 - 吴军灵台起初非常小心,他也担心莒军灵台趁机偷袭,但是很快就传来消息,联军的所有灵台不仅没有趁机进攻,都退到了最后面,没有任何要参战的意图。 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导致联军的灵台都失去了战斗力。 对此更有利的铁证是中军位置,齐国的优势就是拥有更多灵台,在这些灵台不出手的情况下,齐军除了人数更多,和莒军也差不多,所以被公子光打得节节败退。 即便是后来获得凤舞加成,齐军还是打不过吴军,而此时两翼的吴军陷入劣势,灵台不得不出手,却没有受到任何攻击,中军的灵台也开始试探性出手。 齐军一直是劣势,在吴军灵台出手之后,更是死伤惨重,但即便齐军就快败了,齐军的灵台也没有出手。 吴军终于可以确定,联军的所有灵台都因为一些意外无法出手,也许是吴王太强,和齐侯谈好的条件? 不管是因为什么,吴军的灵台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原本奔溃的战局也因为灵台的加入而稳定。 三百七十五章 二段凤舞 吴军前来支援的灵台有两种强化方式,第一种是施加有限的强化,会让士兵的全属性增加,这些士兵有明显的变化,肌肉膨胀皮肤充血,但总体上还是人类的样子,战斗力也只是达到人类的极限。 第二种是全力强化,直至士兵的肌肉膨胀皮肤爆裂,成为血人,血人拥有堪比觉醒期强化系的战斗力,同时在短时间内拥有极为顽强的生命力,被腰斩也能继续战斗。 这种强化的副作用也很明显,第一步就让士兵皮肤炸裂,成为血腥恐怖如鬼怪的东西,士兵又没有获得超级恢复能力,一旦强化结束,身体被摧残至此的士兵必然死去,不仅更耗费灵力,也同时在耗费士兵的生命力。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将士兵强化成第一阶段,即便不考虑自身灵力消耗,也要非常克制血人的数量。 打了败仗还可以聚拢残部重新再战,冷兵器时代战争的死亡率很低,即便算上逃逸失联的,损失也很少会超过四成。 如果全军转化成血人,即便追击能力更强一些,敌人的损失率也不会超过七成,而己方打完这一仗就全军暴毙了,赢了也等于输了。 转化血人的比例非常难掌握,必须得对双方的战斗力有清晰认知,太少容易打败战,太多则会给己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种需要牺牲己方获得优势的异能,往往都很不受待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异能者都不会牺牲自己人,就好像这位灵台带来的亲卫队,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被转化成血人的。 正常情况下,大夫们都不愿意让这种灵台来支援,但现在的吴军溃败的太严重,也就容不得反驳了。 这位灵台转化血人的数量已经很克制了,除了最开始快速强化三百血人控制局面,再后来又转化几百血人围堵源大夫,其他时候都只是普通强化。 即便如此,还是免不了有些人对他不满,因为他是成片成片的转化,导致一些大夫的兵力大量成为血人。 其实他也不想得罪人,毕竟都是大夫,不说未来晋升灵台的可能,这些下大夫现在拥有的关系网也能对他造成一点影响,关键时候挡他一下也很难受。 但他实在是没办法,吴军崩溃,总不可能这时候慢吞吞的清点所有大夫的兵力,再去根据背景和实力的强弱来分配血人比例。 为了战功,得罪少部分人也能接受。 此时这位灵台无所顾忌,也只是扩大了异能范围,并没有转化更多血人,很快就有两千吴军组成锋线,对抗莒军的推进。 莒军也停在远处,遥遥相对,没有即刻冲锋的打算。 - 吴军当然有理由拖延,那位灵台还在不断的强化吴军,越拖延,被强化的吴军就越多。 况且源大夫等莒军精锐力量已经陷入包围,现在靠血液组成的防御屏障支撑,但血人们还在不断攻击,这层防御迟早会耗光灵力而崩溃。 一旦歼灭了源大夫等人,吴军在天骄层面的劣势也能拉平,之前的败仗等于不存在。 所以祝平炎不明白莒军在等啥,他直接找到史官,询问为什么不趁着吴军强化士兵的数量较少而阵线单薄,击穿阵线救援北沐等人。 “吴军阵线单薄,但若不能立刻突破,后面源源不断的补上,其实不算劣势。” “源大夫他们危在旦夕,难道不救援吗?”此战结束,这两位要给他支付大量赔款,万万不能死在这。 史官只是看着远处起舞的莒子:“他们能撑住的,再等等。” 以源大夫和史官的关系,史官要等,肯定是在等什么非常重要的变故,再加上史官看向莒子,祝平炎隐隐有了猜测:“凤舞还有第二段加持?” 这反而让史官诧异的回头看他:“你不知道?” 祝平炎先是一惊,很快就坦然说道:“此前未有机缘随莒公出征。” 史官的疑惑却不曾减少。 算上这次,其实史官本人也只见过两次凤舞,大部分时候莒子是不会出手的。 但问题是,凤舞不是莒子个人异能,是莒国传承,不要说莒国国内,除了吴国这样的蛮夷,齐鲁卫等国的贵族应该都知道。 不过他也没想太多,祝平炎是莒子找来的,不需要怀疑,有可能就是读书的时候偷懒了而已。 “凤舞一共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加强攻击,第二个阶段加强防御,传说到了第三个阶段,便能不死不灭,只是莒国已经数百年没有地仙了,无缘得见第三段凤舞。 此时还只是第一阶段的凤舞,我军看似强盛,但其实防御和凡人无异,如果和吴军真的交手,恐怕会死伤惨重,吴军愿意等,那就等好了。” 祝平炎有些担忧看向那个血球:“他们能撑到第二阶段吗?” 史官笑道:“不用担心,有北沐在,没问题的。” - 血球内,北沐踩着一片水层飘在半空,眺望远处起舞的莒子:“莒公手上有只鸟在飞,这是第二段吗?” 源大夫坐在地上恢复气力,不耐烦的说:“不是,还有一会呢,你赶紧下来,节省些灵力,就算到了第二段,他们也不一定能冲进来,这些血人比第二段凤舞还要强。” 北沐皱眉:“他们要是冲不进来,再等下去岂不是白白浪费灵力,不如趁现在冲出去。” “那恐怕只有我们两个能出去。” 北沐看向还在不断强化士兵的灵台:“不如擒贼先擒王!” 源大夫和北沐都是非常接近中大夫的下大夫,不过两人的情况却大相径庭。 源大夫的天赋并不出色,但家族发展多年,底蕴深厚,有足够的资源让他提高境界,他的发展是整个家族的发展,如今他是证道后期,手下有十辆战车,两辆法器战车,完全能达到中大夫的要求。 他离中大夫差的只是一次胜利,即便没有这次的赌约,他本也就打算侧翼包抄吴军,浴血杀敌换取晋升。 北沐出身于没落贵族,如果他没有觉醒,他的家族就已经跌到士一级别了,他现在的家产与地位都是靠他自己争取来的,而很显然,他靠的不是智慧。 单论个人实力,北沐已经可以战胜很多中大夫,甚至曾与灵台战斗而不落下风,被称为第一证道,起码在莒国内,这个称呼实至名归。 他与源大夫这个证道后期联手,又有凤舞加成,狙杀一个非战斗灵台,并不算是狂妄。 源大夫凝眉思考了许久,最终还是摇头拒绝了:“如果他是初入灵台,斩首或许可行,但他至少是灵台中期,再弱的灵台也是灵台,自身没有战斗力,也可以靠灵器弥补,况且他还有亲卫队……如果我们都能杀他,那他早就死了。” 北沐只能作罢,继续看着远处起舞的莒子,忽然喊道:“变了,变了,莒公长毛了!” - 莒子体表长出一层羽毛,随之扩散向全军,凤舞终于结束,他飞向半空,呐喊着为全军助威,莒军的呐喊跟随其后,声震寰宇。 史官终于下令冲锋,两军对峙的局面被打破,燃烧着火焰的箭矢从莒军中飞出。 战车的冲锋依然先于步兵,史官不打算正面击穿阵线去救援,而是让战车从两翼绕过去。 由于吴军后方还有大量未被强化的士兵,所以并没有围绕源大夫摆圆阵,连横阵的防御重心也更偏向于那些未被强化的普通吴军。 莒军战车从两翼攻击,吴军战车自然也在两翼迎击,本来吴军战车数量更少,但在莒军失去了两个最强战力之后,反而是吴军占据优势。 战车并没有步兵那么密集的阵线,但如果此时莒战车不管不顾的攻击血人组成的包围圈,就会被血人与吴战车两面夹击,所以莒战车只能先与吴战车缠斗。 这是非常正常的交战模式,符合双方的心里预期,不同的是,吴军灵台只想到了这一步,史官却还有下一步。 史官的后手就是祝平炎的骑兵。 他到现在也不明白骑兵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也没完全没有使用重骑兵的经验,但他只要把祝骑想象成战车就行了,怎么用战车就怎么用祝骑。 祝平炎本不想再用骑兵硬冲,但为了救出两大金主,还是同意了这个战术。 当双方战车纠缠在一起,祝骑就从更外侧绕过,冲向血人组成的包围圈。 此时敌方战车如果去阻拦祝骑,不说战车能不能跑赢骑兵,万一祝骑掉头来对付他们,他们岂不是陷入了祝骑与莒战车的夹击? 所以没有死命令,他们绝不会主动去拦截祝骑。 吴军灵台也并没有让他们拦截的意思,一群骑兵而已,怎么可能破开血人的包围。 哪怕这位灵台之前见识过祝骑与血人对冲,但当时血人的数量稀少,只有单薄的一层,被强化骑兵冲开很正常,他还是习惯性的认为骑兵只能骑射。 骑射对血人的杀伤力很有限,除非爆头,否则无法有效杀伤,而骑射想爆头可没有那么容易。 当然,一百多骑兵乱箭射来,肯定会杀伤一些血人,所以稳妥起见,他又制造了一百血人前去支援。 三百七十六章 骑射 人类的手指非常复杂且灵活,它对于人类崛起的帮助不亚于大脑,但它是工具,而不是武器。 了解武器的人应该能明白,精密的代价是故障率高,灵巧的代价是杀伤力弱,人类的双手很难成为合格的武器。 即便人类拥有动物一般锋利坚硬的指甲,能发挥出的战斗力也很有限,因为人类的手指太过脆弱。 在徒手搏斗时,人类会习惯握拳攻击,尽量将灵巧固化,以此增加杀伤力,但实际增加的战斗力也非常有限,和动物们先天就用来搏斗的肢体完全没法比。 强化血人手部会畸变,指骨变粗骨节消失,末端更长更尖锐成为利爪。 粗壮且没有关节的指骨会让利爪的攻击更加强劲,这种变化对其他动物都是加强战斗力,唯独对人是削减战斗力。 因为这样一双为战斗而生的手,是没法握持武器的。 所以血人没法用长枪,也没法射箭。 吴军灵台叹息一声,异能就是这点不好,有时候显得特别蠢,不过异能也和手指一样,越僵硬越强大,太过灵活就会弱小,鱼或熊掌不可兼得。 那些可以详细控制畸变的异能,多半都只能一个一个来,制造一百个强化兵都费劲,哪像他一挥手就是一百个。 想到这里,他又制造了一百个血人,既然没有反骑能力,那就用数量弥补吧。 - 血人不能使用反骑武器,但那丧尸一般的生命力,配合其强大的攻击力和机动性,也让祝平炎不得不忌惮,没有选择直接冲上去。 一百多骑兵停了有一两分钟,随着祝平炎一声令下,呼啸着冲向血人,却并没有用长枪撞进去,而是在血人包围圈外二十米左右的地方转向,绕着血人转圈,枪骑兵在内侧防御,带弓的骑射手则挽弓射击。 血人的身体素质类似于强化系天骄,骨骼强度堪比青铜,却依然不敌凤舞强化后的骑兵角弓,一箭两洞。 只可惜爆头的数量有些少,实际杀敌更少。 祝骑绝对是这个世界最强的冲击骑兵,不过骑射水平就很一般了,无论骑术还是射术,都没法和这个世界的精锐骑兵比。 骑射固然比步射更难瞄准,凤舞对射击精度的加成也不高,但若是弓马娴熟的精锐骑射手来,不至于几十个骑射手乌泱泱的从十几米外跑过去,只射中不到二十颗脑袋。 当然,前提是这些精锐骑射要有和祝骑一样的装备。 骑射水平差,却并不代表战力差,祝平炎敢肯定,祝骑依然是这个世界最强的凡人骑射手。 之前提到过,马镫和高桥马鞍的出现,让骑兵在马上的近战能力突飞猛进,随之出现了冲击重骑兵,在此之前都是骑射的轻骑兵。 这就会让人疑惑,后世的骑射手也很厉害,为什么先秦时的骑兵战斗力那么差? 骑射确实没有战车稳定,但两三个一起不就能弥补准确性的差距了吗,为什么战车能抵得上十个骑兵? 因为先秦时期的骑射难度非常大。 甚至有观点认为,秦汉时期的骑射手只能在停马时射击,因为射击时需要双手持弓,无法控制马匹。 这种说法和秦骑兵只有下马才能近战一样片面,是典型的以物资丰饶的视角想象物资贫乏的时代,类似于另一种何不食肉糜。 越是会骑马的人,越是容易犯这种错。 因为哪怕是精英骑手,在无马镫的情况下骑马也很困难,更不可能在奔跑时射击。 但是古代骑兵在没有马镫的情况下骑了十几年马,他们还能接受来自父辈传承的数千年人类没有马镫骑乘的经验,这完全不是现代人能比的。 就好像让一个现代人不使用现代工具生火,他肯定会满脸茫然不知所措,甚至即便告诉他可以钻木取火,由于没有正确的方法,他用电钻也没法钻木取火,反而会让他更加坚定的认为,钻木取火的传说根本就是假的。 在有明确史料记载的情况下,不能仅仅依靠想象就认为其不合理,现代人连几百年前人们的生活都想象不出来,更别说几千年前了。 不过马具的进化是真实存在的,它对骑兵的影响也确实巨大。 首先可以肯定,无马镫骑乘比有马镫骑乘难得多,就好像钻木取火是真的,但是钻木取火完全不能和打火机比效率。 现代随便一个人就能用打火机点火,古代肯定不是每个人都会钻木取火。 就从莒军的情况来说,骑兵是高技术兵种,莒国从来没人试图大量训练骑兵,骑兵都是世袭传承的,也确实有一些无法在马上作战,射击也需要停马的骑兵,不过这些骑兵往往会被其他骑兵耻笑。 即便是世代传承的骑兵家族,人与人的天赋不同,付出的努力不同,战斗力自然也完全不同。 如果只比较技术,一级祝骑不仅算不上精锐,甚至可以说不合格,即便是如今的二级祝骑,和这种世代传承的精锐骑兵比也差点意思。 但工具的进步可以跨越技术,最平凡的士兵也能用步枪轻松解决古代的神射手。 拥有更先进马具的祝骑,在射击水平低得多的情况下,射击成果反而比精锐骑兵更高。 在有马镫的情况下,骑兵射击时从来不会坐在马上,而是踩着马镫与马背保持距离,也就是人们熟知的马步。 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颠簸,提高命中率。 无马镫的精锐骑兵也很难和车兵相比,祝骑却能接近车兵的射击命中率。 更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精锐骑射手最多也只能在奔跑中抽空射箭,射完还得立刻控制好战马,射击频率也不高,所以这个时代有相当数量的骑兵会使用弩。 或许有极少骑术超然的骑兵,配合心意相通的战马,可以不用双手就控制战马,但这样的人显然无法组成军队。 祝骑就能媲美这样的人。 无马镫马鞍的时候,骑兵要用双腿夹紧战马,特别是奔跑的时候,几乎就是死死夹住,所以很难靠腿给战马提供信息。 有马镫马鞍以后,骑兵的双腿更加灵活,即便双手持弓,也可以用双腿控制战马,也就能做到灵活控制战马的同时射击。 此时祝骑以极小的圈子绕着血人射击,半分钟便射穿一百多颗脑袋,不过射中脑袋也不代表就能杀,由于骑兵从上往下射击,若是射中鼻子以下部分,以血人的强悍生命力,脸上戳根箭也还能活蹦乱跳,所以实际击杀不到一百。 这种射击方式与射击精度,都是吴军灵台完全没有料到的,一分钟死一百多人也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即便他后来又支援了两百血人,现在血人的总数也不到一千,以祝骑现在的杀伤效率,五分钟就能极大削弱包围圈。 被包围的几十人不是天骄就是精锐甲兵,战斗力也很强大,只要包围圈变得薄弱,他们自己也能杀出来。 他赶紧找来三百人,全部转化为血人前去支援。 虽然说是一挥手就能转化一百人,但实际上怎么也需要几秒钟的释放时间,血人的畸变过程也需要至少二十秒,一百一百的转化太浪费时间,不如多消耗些灵力,三百人一起转化。 然而没等他这三百人转化出来,包围圈已经出乱子了。 - 吴军灵台没有意念指挥这些血人的能力,所以包围源大夫的血人中有一个天骄,他才是血人的实际指挥者。 此时己方被大量射杀,而祝骑就在二十米外,这对血人来说简直是触手可及的距离。 于是在指挥者一声令下后,早已愤怒的血人冲向祝骑,眨眼间便越过了二十米。 祝平炎当然知道二十米对于血人来说几乎就是贴脸,但这可是要骑射命中脑袋,距离没法再拉远了,所以在靠近血人的一侧安排了枪骑兵护卫。 血人扑上来后,面对的就是骑兵戟与骑枪的轮番攻击,骑兵就像是一个磨盘,一层一层的将血人碾成碎肉。 为了避开不断涌上来的血人和一些被血人扑倒的骑兵,祝骑略微调整方向,向外倾斜,由小圆变成大圆,弓骑兵也都收起弓箭换上马戟。 之前绕圈时为了照顾骑射,骑兵们是刻意放慢了速度的,此时全队开始提速,很快甩开了后方追击的血人。 此时祝平炎的战术意图已经达成,便喊道:“一到六队听令!” 数次血拼,让祝骑中十来人都晋升为军官,而军官的出现,让祝骑可以被划分成更为细致的小队,可执行的命令也更加细致。 一到六队的小队长纷纷应答,祝平炎确定无误后下达命令:“冲锋!” “七队、八队、九队。” “到!” “左翼掩护。” “十队、十一队、十二队。” “到!” “右翼掩护。” 由于全是二级的老兵,在跑动中就完成了队形调整,原本弧形绕圈的祝骑分为三股,整体向内倾斜,但是三股骑兵的转向角度各不相同。 左侧小角度调整,右侧大角度转向,中间则加速到最大,一马当先,以近乎垂直的角度冲向血人。 一千血人包围住几十人,可想而知包围圈有多厚实,如果一开始就硬冲,必然会损失惨重,所以祝平炎先在外围骑射骚扰,勾引血人出击。 一旦敌方将领下达攻击命令,不管再怎么训练有素,阵型肯定会有变动。 更何况这些血人本质上只是普通吴军,异能增强了他们的战斗力,纪律性却没有变化,甚至还算是削弱了。 由于个人实力的突然暴涨,在主将下达攻击命令后,血人不再像以前一样整队出击,而是凭借速度一窝蜂的冲上来。 祝骑绕了一圈,血人的阵型便被拉扯得支离破碎,当祝骑凭借更快的速度绕到包围圈最薄弱位置的时候,血人将领也意识到不妙,急忙命令回防。 但是来不及了。 三百三十七章 突围 一早就制定好的战术,再配合二级老兵的纪律性,祝骑在快速机动的同时已经调整好了阵型,没有一丝停顿的直接出击,瞬间就已经撞进了血人的包围圈。 在凤舞的加持下,灵马的速度暴涨,每一骑都像是一颗高速滚动的巨石,即便是血人也被撞得骨骼碎裂,若不是战马胸前浮现的羽毛纹路,恐怕连战马本身也无法承受这样的冲撞,等待二段凤舞的决定非常正确。 第一排的骑兵几乎是以蛮力穿透了五层步兵阵,最终还是停了下来,长枪已经碎裂,只能抽出马刀劈砍血人。 后面被撞的血人刚要爬起来围殴前排骑兵,第二队骑兵冲撞而来,接着是第三队、第四队、第五队……第一排骑兵身后的血人在这一轮轮的冲杀中死伤殆尽。 这次的目标是攻击薄弱点溃围,当然不可能像上次那样铺开来墙式冲锋,采用了锋线更小,纵深更厚的锥形阵。 和很多人想的不同,相比于墙式冲锋,锥形阵其实是更保守的阵型。 就像之前谈论阵型时说的,锋线代表战阵的杀伤力,锋线更大的墙式冲锋能最大化骑兵的杀伤力,代表着横推一切的决心与信心。 与之相比,锥形阵则有些底气不足,意图只是击穿阵型。 一百多骑兵攻击一千血人,这不保守就是在送。 步兵交战时,几乎都会摆出和对方锋线相同的阵型,区别只是各部分纵深不同,这是因为步兵杀伤力只在锋线上。 而骑兵则不同,骑兵能凭借冲击力嵌入步兵阵,这使得后排骑兵依然能进行有效杀伤。 不过这当然是有尽头的,当骑兵冲击范围内的步兵都被消灭,后排骑兵面前只有友军的屁股,要么减速停下,充当后备力量,要么就转向两侧冲锋。 这就导致本来列阵冲锋的骑兵会逐渐形成山字形,也就是锥形阵。 最理想的锥形阵应该击穿步兵阵型,前排骑兵继续向前,让后排骑兵能够维持奔跑状态,持续撕裂步兵阵型。 但实际情况往往不会如愿,骑兵们不得不面临嵌入步兵阵中,以低速状态与步兵近战厮杀的境地。 所以才会有骑兵不装备长枪,只装备骨朵之类近战武器的情况。 骑兵相比于步兵有很多优势,但其实也有劣势,那就是骑兵的密度远低于步兵,即便骑兵贴得再紧,同等锋线内,步兵的数量也远高于骑兵。 骑兵一旦无法发挥速度优势快速脱离,不得不以低速状态与步兵近战厮杀,这劣势就会暴露,往往是两个步兵攻击一名骑兵。 若是攻击垃圾步兵还好,骑兵的装备一般都很好(游牧骑兵除外),一打二也不是不行,更何况垃圾步兵往往一轮冲锋士气就崩了,骑兵追击溃军是什么样子,应该也不需要多说了。 但如果是冲击精锐步兵阵,骑兵全身铁甲,步兵也全身铁甲,骑兵气势汹汹,步兵也丝毫不惧,那一旦陷阵就得凉凉。 面对这种步兵,骑兵的策略就是拉扯,像祝平炎这样拉扯乱步兵阵型,然后从薄弱点破阵,万一步兵岿然不动,那骑兵也只能放弃进攻,就算一定要进攻,也是下马结阵和对面死战。 所以祝平炎的选择没有错,他也确实扯乱了血人阵型,无奈血人实在太多,祝骑依然没冲进去。 好在二段凤舞强化了祝骑的防御力,不会再像上次那样挨一爪就重伤。 但是面对血人这样几乎不死的怪物,一打一都很吃力,一打二更不可能有胜算,祝骑只能依靠战马强大的力量缓慢推进,不时就会有骑兵被拉下马。 面对祝骑不断出现的减员,祝平炎却面色不变。 纯骑兵军队面对纪律严明的兵阵,下马战斗也算是一种常规战术,但实际上骑兵下马的案例虽然有,却终归是极少的。 因为骑兵没有必要硬啃坚固的步兵阵,完全可以拖住对方,等待己方步兵赶来。 归根结底,单一兵种作战是落后且不合理的战术,只能用来虐菜,多兵种配合才是王道。 而骑兵与步兵配合的战术,最出名也最常用的应该就是砧锤战术了。 简单来说,砧锤战术就是以己方重步兵为砧,骑兵做锤,夹击敌方步兵。 祝平炎打的其实就是砧锤战术,他在等砧发力。 包围圈内作为砧的步兵数量比骑兵还少,发力却异常凶猛。 一辆战车从天而降,把骑兵们面前的血人砸成肉酱,接着左右横扫,便清理出了一大片空间。 两道血墙升起,开辟出了一条通道,被围困的众多车兵纷纷涌出来,祝平炎立刻大喊着让他们上战马。 打是不可能打赢的,赶紧溜才是正道。 一众天骄接手了与血人的交战,骑兵们纷纷调转马头,退出血人的包围。 血人当然也不是死的,他们也会调整阵型,在战斗一开始,突破点两侧的血人就一直在向这边涌来,试图包围冲阵的这股骑兵。 而阻止他们的,就是另外两股骑兵。 这两股骑兵分别于左右不断掠阵,逼退两翼血人。 最开始血人还无所畏惧,但是当一排骑兵举起枪戟像是锯子一样掠过,数十血人或被斩首或被爆头,剩余的血人便畏缩不前了。 如果血人与骑兵对冲,由于血人密度更高,两名血人攻击一名骑兵,骑兵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伤亡。 现在祝骑从血人外围掠过,骑兵凭借更快的速度和更长的兵器,完全可以在血人攻击范围外将之击毙,几乎是零伤亡。 战前祝平炎已经给出过尝试攻击头颅的命令,在之前的骑射中,也证明爆头可以击杀血人,所以此战所有祝骑的攻击目标都是血人的头颈。 祝骑的箭术差,是因为一直在打硬仗,没什么机会玩骑射,也正是因为一直在打硬仗,他们的近战能力很强大,长枪三米,马戟只有两米多,用这么短的长杆武器爆头,对他们来说没有难度。 血人们当然不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们也会怕死,之前看似无所畏惧,只是仗着自己的不死之躯罢了。 如今只要敢上前一步进入长枪的攻击范围,立刻就会被爆头,这些本质上只是普通吴军的血人很快就没了胆气。 藏在血人中的天骄虽然下令攻击,但血人的编制是乱的,缺少底层军官去执行他的命令,他又不是血人的直属大夫,个人威望不足,这种必死的命令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很多血人都假装听不到。 他只能亲自到前线,用自己代替底层军官的职责,长官在远处喊的时候可以装作听不见,长官到了身前,怎么也不能违抗命令了。 祝平炎立刻冲他释放了一道闪电,这闪电歪到了姥姥家,却成功吸引了这位天骄的注意力,一根长矛击穿防御屏障刺入了他的胸腔,他瞪大眼睛抓着长矛发愣,长矛消失,紧接着第二根长矛刺穿了他的脑袋。 大鹅已经等他等了很久了,衣甲鲜艳的贵族在血人中实在太过显眼,她早就想一矛给这人怼死,只不过距离太远,一直憋着没出手。 倒不是说大鹅无法攻击那么远的目标,天骄级别的力量,加上三级的投矛专精,大鹅的攻击距离比弓箭还远。 但攻击太远的目标,攻击强度和命中率都会下降,更何况这不是打靶,大鹅要攻击的目标是一个天骄,投矛的飞行时间太长,是会被察觉然后躲过去的,一旦攻击没有命中,就很难有第二次攻击机会了。 所以大鹅不仅没有攻击这位天骄,甚至一直没有使用过投矛,在掷出这一矛之前,她都是跟随骑兵使用牙矛近战。 直到这位天骄死去,他都没发现是谁杀了他,所有骑兵好像都是一个样,除了那个释放闪电的,好像也没有其他天骄了。 不仅是他,远处观战的灵台也没发现大鹅,由于一切太快,他甚至都没注意到己方指挥者已经丧命。 直到血人阵型完全散乱,一窝蜂的想来包围祝骑,却又在祝骑的冲锋下慌乱后退,竟然出现了自相踩踏的情况,吴军灵台才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去找指挥官的位置。 此时车兵们都已经上马,祝骑虽然被血人包围,但无人指挥的血人都是散兵状态,彼此间隔很大,没有严密的阵线,单个血人也无法阻挡骑兵的脚步,骑兵依然能保持速度,很快就冲了出去。 除了少数与祝骑直接交手的血人退却,大部分血人都认为己方拥有绝对优势,所以还在追逐。 吴军灵台见识了祝骑的杀伤力,明白血人虽然有数量优势,却无法对祝骑造成杀伤,会被削苹果一样的逐渐瓦解。 虽然这些血人最终都是要死的,但此时血人是吴军的主战力,他不能让这些血人白白死掉,立刻驾车赶过去亲自指挥。 北沐一直很关注吴军灵台的行动,见他甩开一直跟着的亲卫队独自驾车赶来,立刻对源大夫喊道:“吴军灵台落单了,这是好机会!” 源大夫也看见了,但他还是很犹豫:“已经脱困,不要做多余的冒险了。” 北沐急道:“不冒险,我们怎么赢?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源大夫悚然一惊,才想起还有赌约这回事,他看向后方被丢弃的战车,就算逃回去,他也没有备用的战车了,想赢祝平炎,这确实是最后的机会。 于是他一咬牙:“好,就冒一次险,身备凤舞,灵台也未必不能一战!” 三百七十八章 破法 在凤舞的强化下,源大夫拥有证道巅峰的战力,而原本就是证道巅峰,战力直逼灵台的北沐,甚至可能跨越了灵台大关,拥有灵台初期的战力。 吴军灵台虽然是灵台中期,但身为一个自身战斗力不强,靠强化士兵作战的统帅,竟然脱离军队独自赶来,确实是难得的机会。 源大夫和北沐的计划也得到了祝平炎的支持,不过祝平炎肯定不会用自己的骑兵去冲灵台,哪怕是非战斗灵台。 未知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祝骑停了下来,一百人折返冲向血人,在所有血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一百人吸引的时候,剩余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带着伤员和凡人车兵回去,一部分人带着源大夫等一众天骄截杀灵台。 当然,祝骑的作用只是交通工具,不会参与袭击灵台的战斗。 对此,北沐和源大夫也能接受,毕竟祝骑只是凡人,让他们冲击灵台确实不太合理,而祝平炎、大鹅、叔姜三人都没证道,不敢去打灵台很正常。 况且,祝平炎不参与也是好事,否则到时候分功劳又要起争执。 - 灵台的战车速度极快,比被凤舞强化的祝骑还要快,更何况祝骑的马背上坐着两个人,一旦第一次交锋过后,就很难再追上去了。 所以第一次攻击时,源大夫和北沐主要攻击目标是战马,首先摧毁其机动性,才能有后续的战斗。 最先攻击的当然是远程天骄,各种各样的异能轰向灵台的战车,却都只是战车防御屏障上的烟花,连一丝阻碍都做不到。 吴军灵台见到有人来截杀他,最初也是有些惊惧的,靠近一些后,才察觉到这些人有一半都是凡人,剩下的大部分都是未证道的天骄。 能看得上眼的只有三个证道,一个证道初期,一个证道后期,一个证道巅峰,若是三个证道巅峰也就罢了,就这也想来杀他?未免有些太看不起灵台这两个字了。 他的战车是灵器,虽然品质差了些,防御力也是灵台级别的,即便有凤舞加持,这些人也不可能破防。 虽然击杀这些敌军天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他是统帅而不是武将,无论战车还是灵器,都更偏向防御,进攻全靠身旁的两个手下,解除防御让这两人下车战斗,还真未必能打赢。 所以他什么都都没做,只是继续向前,当这些人不存在。 然而一个血球迎面撞上了他的战车,血液迅速将战车包裹,然后将整辆车抬离了地面。 覆盖于战车防御屏障外的血液高速震颤,那是所有血液都在尝试着撞击屏障,战车下方,北沐闭着眼睛感受每一处攻击的反馈,很快露出笑容。 血液迅速从战车上脱离,在战车下又汇聚成一个血球,狠狠的撞向战车,血球碎裂四溅,防御屏障也轰然碎裂。 源大夫一跃而起跳向战车,车右立刻横剑护卫,两剑相碰,车右却皱起眉头,力道不对。 力道当然不对,因为力道在脚上。 轰的一声,源大夫一脚踢在战车上,自身弹射开砸在地上,以剑拄地滑行一米多远才停住,原本将要笔直坠落的战车,被这一脚踹得翻滚着横飞出去,车上的三人也都被甩了下来。 吴国灵台的两个护卫都是证道后期,强化后的实力接近证道巅峰,源大夫在同境界中并不算强大,没有信心能瞬间战胜。 况且就算战胜一个,另一个也会将他驱离战车,北沐刚刚全力一击破开战车防御,短时间内无法再次出手,战车一旦落地,便可绝尘而去,再无人能阻止。 他这次出手必须打翻战车,但他若是直接跳过去踢战车,肯定会被车右阻止,所以假意出剑,让车右防御。 如今车上三人都被甩了下来,他才开始真正的攻势,执剑冲锋,直取灵台。 那灵台猝不及防的被甩下战车,两个护卫均不在身旁,终于失了从容,大喊道:“星宫何在!” 车左盘腿坐在地上,异能其实已经展开,还是大喊回应:“在!” 源大夫是偏向力量的均衡强化系,说他速度快若离弦之箭不是比喻,此时距离灵台仅仅十几米,可以说是一步之遥,对于凡人来说,就等同于他的剑尖已经悬在灵台身前了。 就在这最后一步,他撞上了一堵无形之墙,身体被弹飞,又撞到后面的墙再向前弹,他下意识的用手撑着卸去力道,才避免自己成为人形弹力球。 不是这无形墙壁有弹力,而是他的速度太快,证道巅峰的身体都撞得眼前一黑,如果不是身后也有墙,起码要弹出去十几米。 战斗中的警觉让他立刻站起来,但其实精神恍惚,满脑袋都是问号,我在哪,发生了什么?我要干什么? 一瞬间的恍惚之后,他立刻反应过来,这应该是车左的异能。 是无形监牢之类的异能吗? 他握紧拳头后撤一步蓄力,对方的境界不比他高,按理来说是有可能暴力破开的。 不过他没有出拳,因为他想起来自己有武器,放着法器不用非要上拳头,这未免有些蠢,左右寻找间,惊讶的发现自己那柄剑在十米开外。 刚刚那剧烈的撞击,剑被甩飞很正常,可这不是完全密封的无形监牢吗,为什么剑能出去? 难道只拦截有生命的目标? 这么想的同时,他已经往左边走了一步,然后伸手试探,却什么都没碰到,他又向前一步,还是什么都没碰到。 他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大步向前,拾起自己的剑,四处敲击。 果然如他所想,这并不是密封的监牢,而是一座无形的迷宫。 他试着用剑向上探,并没有触碰到顶,便尝试跃过墙壁,却发现墙壁非常高,起码他跳不到尽头,考虑到异能的诡谲,甚至有可能是无限向上延伸。 他试着向下刺,青铜剑顺利刺入泥土,下面也没有封死,但很可能和上面的情况一样,没有遁地手段的情况下,尝试也只是浪费时间。 - 在源大夫撞墙的时候,灵台对车右喊道:“把我的鸠杖取来。” 车右便看向车左,车左只说了一个数字:“三” 车右点头,左折右转的行走,像是脚下有一条只有他能看见的路,将鸠杖交给灵台后,他便继续这样沿着奇怪的路线逐渐向北沐移动。 源大夫是强化系,在规则系的星宫里闹不出幺蛾子,只能老老实实走迷宫,等他走完这无形迷宫,己方的支援早就到了。 只要身边有兵,这两个证道就不值一提。 所以在他眼里,源大夫已经出局了,他唯一的对手只有北沐。 北沐此时也在试探迷宫的情况,不过他要比源大夫便利多了,他身边的血球延伸出八条触手,沿着不同方向探索。 很快他就发现上方和下方都没有无形墙壁,但触手试探出没有墙壁的地方,他自己踩着血液升高后,依然有墙壁阻挡他的去路。 北沐将血球贴在墙壁上,血膜沿着墙壁扩散,接着血膜震动,几秒后血膜回归成血球悬浮于北沐后方。 “原来这迷宫是规矩。” 这个时代的异能多服务于战争,所以大体分为统帅、武将、阵法、辎重,在这些划分之下,当然也有根据表现形式更细化的分类,名目非常多。 现代的异能划分会尽量没有重合,简单清晰以便于传承,但是在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花里胡哨,恨不得一种异能有四种写法,好让新贵族们见识一下老贵族的文化底蕴。 比如星宫就是一类异能的统称,规矩又是另一类异能的统称,类似于后来说的规则系异能,而星宫和规矩这两类异能是可以有重合的,在不同的语境下用不同称呼。 北沐说这异能是规矩,其实是在告诉源大夫,不用想着取巧或者暴力破坏,如果实力没有比规则释放者强太多,就只能顺着规则走。 车右皱眉,越发摸不透北沐的异能,唯恐生变,对车左喊道:“开门,让我过去。” 车左点头,车右便不再绕路,笔直冲向北沐。 北沐笑道:“竟然还能作弊。”然后他身后的血球便生出一根长刺,直刺向车右。 车右举剑格挡,剑身符文亮起,鲜血长刺一触及剑身,就像是冰雪遇到烙铁一般融化,变成普通的血液洒在地上。 北沐有些惊讶,这人手中的剑竟然是灵器,而且携带的异能是破法。 所谓破法,就是解除异能,类似于封魔针,不过封魔针是对天骄本人使用的,一般用来俘虏天骄,实战中的作用不大。 上古的这种破法武器可以直接破除异能,甚至有些能斩断无形无质的精神系异能,是真正的实战武器,专克各种花里胡哨。 不过这种破法武器有个缺点,受境界影响很大,而如今北沐已经直逼灵台的战斗力,能破除他异能的只可能是灵器。 一个灵台中期的统帅,就是有灵台做护卫也不是没可能,他给护卫一件灵器自然不算什么。 问题是一个证道怎么可能如此轻松的使用灵器? 一般来说,证道使用灵器都会格外笨重,蓄力时间长,使用间隔也长,还无法发挥灵器的全部威力,不如找件高质量法器用。 除非他是灵台。 三百七十九章 声东击西 车右眼冒红光,衣服外的皮肤变红,血管爆起,能清晰看见心脏剧烈的脉动。 为了对付北沐,吴国灵台进一步强化了车右,将他的境界推到了证道巅峰与灵台初期之间,是和北沐一样的半步灵台。 北沐被凤舞强化后多多少少有些许不适应,车右则早已习惯了强化状态,就好像他不是被强化,只是解封了原本就拥有的力量。 甚至于车右的常备武器就是灵器,他的常规作战状态就是如此。 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体系中,武将的地位普遍要超过统帅,天骄们更倾向于自己乘坐战车去杀敌,而不是依靠小兵。 灵台中期的统帅,不可能拥有灵台中期的护卫,甚至灵台初期的护卫都找不到。 毕竟从古至今灵台都是大佬,哪怕是灵台初期,大部分也都是拥有封地的实权大夫,凭什么给你做护卫。 甚至有时候灵台的统帅,连证道巅峰的护卫都不好找,因为和灵台战斗的也是灵台,证道巅峰掺合进去很容易暴毙,人家证道巅峰也想再熬几年看能不能成为灵台。 当然,由于三十岁证道巅峰,五十岁还是证道的人实在太多,证道巅峰的护卫也不是找不到,只是这位灵台手下的两个证道后期异能实在太合适,他就没有换。 车右是偏向防御的均衡强化系,能扛得住他的二段强化,拥有直逼灵台的战斗力,配合上破法灵器,勉强抵得上一个灵台战力。 车左虽然扛不住二段强化,但一段强化后拥有证道巅峰战力,规则系异能的强度一般都要上一个档次,这位又是完全没有杀伤力的全防御异能,特点就是能抗,灵台中期也很难一直打碎规则前进。 这两位配合的好,对付一般的灵台初期不难,即便是灵台中期的武将杀过来,也能拖到己方援兵到达。 如果没有大量精锐士兵,统帅的战斗力自动降一个档次是很正常的,所以打不过灵台中期的武将不算丢人。 正如源大夫说的,灵台就不可能好对付,哪怕是没有战斗力的统帅,如果能被证道杀死,那也早就死了。 - 为了对付车右的破法剑,北沐一次性放出五根血刺,然而迷宫的通道狭窄,五根血刺也终究只能从一个方向攻击,还是被车右一一斩落。 北沐没有放弃,又放出五根血刺,血刺虽然不能造成有效杀伤,却可以拖延对方的脚步,让他得以后退拉开距离。 强化系灵台,手里还有破法剑,近战完全没法打,只能先拉开距离。 车右察觉到了北沐的意图,但他并不在意,即便他没有接近,也已经在不断削弱北沐的战斗力了,那些被他斩下来的血液短时间内无法被再次控制,所以北沐身后的血球越来越少,迟早会后继无力。 实际上也不需要等那么久,北沐不是在旷野上和他打,他们身处无形迷宫,很快就会退到尽头。 只要再逼他一次。 当北沐再次释放血刺并且后退的时候,却发现再也退不了了,后方是无形墙壁。 车右斩断血刺之后没有前进,而是直接掷出破法剑,破法剑偏左,北沐只能向右面躲闪,右面竟然没有墙壁,他顺利的躲了过去。 此时车右没有破法剑,本该是劣势,却反而狂笑着冲了过来:“这才是真正的死路!” 一切都在车右的算计之内。 北沐看不见迷宫的结构,他却知道后方是一个三岔路口,左面是活路,右边是死胡同,他掷出破法剑,便是将北沐逼进死胡同。 虽然这样会短时间失去破法剑,但问题不大。 破法剑即便离手,短时间内也还有破法效果,北沐无法用血液移动它,也不可能亲自去拿。 虽然看起来是北沐距离破法剑更近,但考虑到双方的速度,争夺破法剑并不理智,在不知道后面是死路的情况下,北沐应该会选择继续后退。 虽然他也能想到失去破法剑之后,北沐肯定会更加凶猛的攻击,甚至是全力以赴的攻击。 但以他的速度,越过这一段距离连零点一秒都不需要,破法剑实际上等同于在他手边,他不相信北沐能秒杀一个灵台境界的防御强化系。 破法剑终究只是辅助,如果失去破法剑他就会被瞬间秒杀,就算有破法剑,他也避免不了失败。 如他所料,北沐发动了全力一击,所有血液全部用来进攻。 这很合理,之前他有破法剑,一旦全部血液都被破法,北沐就输定了,现在他没有破法剑,无论是击溃还是躲避血液,这些血液最终还能回到北沐身边,白嫖的攻击机会,不这么干才是傻子。 他也不打算在自己最弱的时候和北沐硬拼,一来他不知道这些血液的特性,而来击溃血液北沐也不会有损失,躲避才是最佳的选择。 然而就在他打算利用超绝的速度躲开血液的时候,却忽然感受到一股阻力,不知何时,一道道细细的血线捆绑在他的脚上,在他躲闪的关键时刻拖慢了他的速度。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他瞪大了眼睛被血液吞噬。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控制被破法的血液!” 车右大声怒吼着,却也没打算得到答案,抵抗着血液的拉扯,一步一步艰难的走向破法剑。 包裹着他的血液射出无数丝线,连接着地面,连接着迷宫墙壁,将他死死束缚其中,即便是灵台境界的强化系,也只能慢如蜗牛的移动。 北沐的行动在车右的算计中,车右的行为却比北沐的原计划还要配合。 车右以为北沐不知道迷宫的地形,但其实在北沐察觉到这是规则系星宫以后,就明白很难去暴力破除,只能顺着迷宫走。 他这么花里胡哨的异能,当然不会老老实实走迷宫,直接用极细的血线铺满了所有道路,暴力破解了这个迷宫。 迷宫的地图都在他脑子里,他当然知道那个三岔路口,他原本也就是打算在这个位置动手,所以提前在地下埋伏了一团血液。 车右其实一直防备着北沐从地下攻击,但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还以为是北沐疏忽,毕竟战斗的过程极短,有些东西没有考虑到也很正常。 事实恰好相反,北沐十六岁扛起家族大梁,身经百战,他知晓强化系灵台的五感有多敏锐,血液在地下蠕动的声音很可能会被听见,所以他选择被动埋伏,而不是主动出击。 他趁着用血刺攻击让车右分心,悄悄将一股血液注入地下,他一步步后退,车右便一步步接近他埋伏的血液。 当他发起总攻的时候,他能操控的所有血液大军压境,不存在完全没有血液的地方,车右肯定会重点应付血液更多的区域,从而忽略一条血线。 而当这条血线悄悄连接上埋伏的血液,他便可以重新控制这团血液,发起突然袭击。 在他原本的计划中,他一路后退,退到岔路口,然后选择死路的时候,车右必然会有胜券在握的感觉,而这也是车右警惕性最差的时候。 没想到车右直接给他来了个超级加倍,为了把他逼向死路,主动掷出了破法剑,让他的计划不再有任何意外。 - 此时车右已经被控制住,但北沐也没有完全胜利,因为他要对付的是两个人。 在车右被控制住以后,北沐就打算捡起破法剑,本该畅通无阻的道路却出现一堵无形墙壁。 车左修改了迷宫。 此时车右已经被吊在空中,由于无法借力,也就不能再移动,但双方的抵抗依然在进行。 车右想撕扯掉身上的血液,对于能够亚音速挥拳的半步灵台来说,这是完全可以办到的,不过北沐迟滞了车右的速度,让他的行动几乎与凡人相同,撕扯液体的行为就显得有些蠢。 面对如此不利的情况,车右却冷哼道:“你要与我比拼灵力吗?” “有何不可?” 北沐的灵力要远超车右,但车右是强化系,自身的肉体的效率是其他媒介无法比拟的,消耗的灵力极少,最后肯定是北沐先耗光灵力。 在北沐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不应该会做出这样有利于敌人的选择,所以车右才会开口试探,北沐的回答却没有任何有效信息。 车右的疑惑也是车左和灵台的疑惑,在他们寻找答案的时候,车左忽然发现自己面前有一条细细的红线,正是北沐控制的血线。 他悚然一惊,原来北沐在拖住车右的同时,已经找到了他的位置,赶紧拔剑防御,却没有等来北沐的攻击。 他试探性的刺出一剑,轻易便切断了血线,这才明白是虚惊一场,北沐控制住车右已经很吃力,没有余力再攻击他。 而这时候,他听到了咚咚咚的撞击声。 寻声望去,才忽然发现一个被他们忽略的人:源大夫。 迷宫出现以后,他们三人都下意识忽略了源大夫,集中精力对付北沐。 确实,如果没有偏门手段,强化系在这无形迷宫里会很无力,然而源大夫没有偏门手段,北沐却有。 之前源大夫一直装作迷路的样子,实则沿着北沐的血线慢慢逼近车左,在车左发现血线以后,很快就会沿着血线发现源大夫,所以他不再伪装,全力加速,踩着墙壁在空中飞越,两秒不到便已接近。 三百八十章 咫尺天涯 车左的盔甲和剑都是法器,所以也不是完全没有战斗力,但要和一个证道巅峰的强化系对砍,绝对不可能有胜算。 所以他只能选择修改迷宫。 北沐毫不气馁,立刻重新划定路线。 “不用担心,他可以改迷宫,但肯定有限制,否则车右就不需要掷出破法剑也要把我逼进死胡同,直接让他修改迷宫就行。” 北沐一边说着,一边操控血线在迷宫内快速移动,却怎么都找不到新的路线,不由皱起眉头。 在北沐找到新路线之前,源大夫无事可做,便说道:“有可能他把自己封死了。” 规矩的强度很高,规矩也往往都很死板,连规矩制定者也会被限制。 源大夫和北沐都能想到,这迷宫肯定有一条规则,那就是不能有完全密封的空间。 如果没有这限制,车左根本不会让他们走迷宫,开局就会将他们封死。 源大夫想的是,也许迷宫内不能封死其他人,但是可以封死使用者自身?毕竟很多时候使用者自身属于特殊个体。 北沐立刻否定:“就像他没有封死我们一样的道理,如果能封死自己,他早就这么做了,何必要留下破绽呢。” 虽然这么说,但他其实也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如果规则是不能有密闭空间,车左关闭了原本的出口,就肯定要打开一面墙,也就会出现三种情况。 他脑子里是有迷宫地图的,这三种情况对应的路线他都一一探索过,全都走不通,就算车左的修改并不是关闭一面打开一面这么简单,迷宫的大体结构还是没改,为什么找不到路呢? 对于这困局,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最简单的就是分出更多血液去探索迷宫,就像最初他直接将整个迷宫铺满,什么路都找到了。 但他的血液已经消耗了很多,再分出一部分,就不好控制车右了。 他向远处眺望,血人根本没注意到灵台陷入困境,更别提来支援了,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已经追着祝骑跑进了莒军的包围。 灵台的那一百亲卫队倒是来救援了,但是步行的速度很慢,又被他和源大夫手下的天骄缠住,负责驮运的祝骑也会在侧翼骚扰,短时间内过不来。 他立刻做出决定,不必冒险,找不到就慢慢找,换一个方向找。 北沐要找的是从源大夫到车左的路线,从源大夫这面找不到,他便操控之前被切下来的那一点血液,从车左身边向外找。 从源大夫这个方向找很容易,可供他操控的血液非常多,他可以在每条路上都铺上一条血线,当一条路走到尽头发现是死胡同,这一条路的血液就会被回收,这么探索是不需要动脑子的,最终也肯定能找到正确的路。 从车左这边找就难多了,主要是能控制的血液就只有那么一点点,再怎么也无法铺成线路,只能像正常走迷宫一样慢慢摸索,很浪费精力,效率也低。 他控制这滴血不断碰撞四周的墙壁以确定路线,却忽然在某一刻发现周围没有墙壁了,血液进入了一片非常空旷的区域,好一会他才反应过来,这滴血走出迷宫了! 这让他一下子醒悟了。 迷宫确实不能有封闭空间,但是车左将唯一的出口放在了迷宫外,所以从迷宫内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路。 而他从源大夫这个方向找,如果找到了出迷宫的路,也会视作死胡同放弃这条路线,毕竟他不是要出迷宫,他是要找到迷宫内的人。 没有时间感慨,他立刻从源大夫方向找到一条出迷宫的路线,然后让源大夫在迷宫外绕半圈,从另一条路进迷宫,这条路是死胡同,但死胡同的终点就是车左。 车左见到源大夫出迷宫就明白,自己又被找到了,这次他没有再修改迷宫。 修改迷宫会耗费大量灵力,但更重要的是,这有可能导致迷宫整体崩溃。 将原本封闭的墙打开只是消耗灵力而已,但如果将原本畅通的路封闭,就必须考虑是否会制造出密闭空间,一旦迷宫内出现密闭空间,整个迷宫就会崩溃消失。 虽然一些固定的地方他知道怎么改不会出问题,但是以北沐探索迷宫的速度和源大夫的行动速度,修改迷宫的意义不大,只是白白消耗自己的灵力而已。 那位灵台从岔道中出来,挡在了源大夫和车左之间。 - 源大夫的脚步不由的放缓了。 打到现在,这位灵台还从没出手过,从他丢失手杖的慌张程度来看,那应该就是他的灵器,但这信息并没有什么意义,灵器的外形不重要。 这是灵器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防御?还是攻击?亦或者攻防兼备? 攻防兼备的可能性不高。 一个灵台,如果有攻防兼备的灵器,面对两个证道的骚扰,早就加入战斗了。 况且攻防兼备的另一层含义就是攻防都不强,如果没有高质量的灵器,多半打不赢灵台,只能去欺负证道,这对灵台中期的统帅没有什么意义。 所以这灵器的功能很可能更极端一些,比如纯粹的防御灵器,可以抵挡灵台初期的进攻,亦或者只能释放一次的致命一击,直接消灭敌人。 如果是后者,源大夫只要敢靠近就必死无疑,他不可能抵挡这种能灭杀灵台的攻击。 见源大夫犹豫,北沐喊道:“我们一共就两个人,他却一直不出手,肯定不是进攻性灵器。” 如果这位灵台有瞬杀他们一人的能力,在他俩被迷宫分割之后就应该出手。 这道理源大夫也知道,但还是免不了害怕,大战一番被打死也算尽力了,要是被一招秒杀就太憋屈了。 源大夫深呼吸,然后继续向前走:“交给我吧。” 转过最后一个弯,他与灵台隔着二十米正面相对,中间再无阻隔。 他紧紧咬着牙,心里想着,还不出手?是怕我逃了?那我就再靠近一些。 他又向前走了几米,此时左右都是墙壁,再无闪转腾挪的余地,若真有致命一击,现在也该放了。 还是没有等来攻击。 他稍稍放松了些,一步步向前逼近,一直到那灵台身前五米处,基本可以确定手杖是防御型灵器,抓紧了手中的剑准备攻击。 那灵台却忽然冷笑一声,举起了手中的鸠杖。 源大夫如遭雷击,猛然后撤,飞越十几米撞到拐角处的墙壁,摔在地上之后又慌慌张张的向旁边躲。 然后他才忽然意识到自己被耍了,根本没有任何攻击,只有那灵台的笑声与嘲讽。 “无胆鼠辈。” 被人如此戏弄,源大夫怒火中烧,竟然克服了对灵台的恐惧,怒吼着冲了上去。 然而面对他的全力一击,灵台毫不在意的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青铜剑慢慢逼近自己的咽喉。 源大夫执剑指着灵台的咽喉,看着像是在威胁,但实际上他已经非常努力向前刺了,却怎么都刺不出这一剑。 不是被防御屏障挡住了,手上传来的感觉非常奇怪,好像没有任何阻碍,他还在不停的向前刺,但实际上剑悬停在空中一动不动。 他皱眉仔细观察,终于发现了一点端倪,剑其实还在向前,只是速度非常慢。 “咫尺天涯!” 这手杖是空间异能,改变了灵台周围的空间,看似一寸,很可能要跨越千里才能到达。 他刺出的这一剑不是被挡了,只是还没到而已。 这种法器他只听说过,还是第一次实战遇见,不过使用者是一个灵台中期,一切又很合理。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漠然收剑:“这我可无能为力了。” 在他们原本的计划中,应该是攻击力更强的北沐击破灵台的防御,但在此之前,源大夫完全可以先砍个百八十剑,为北沐的攻击做铺垫。 北沐喊道:“先破了这碍事的迷宫再说!” 源大夫一跃而起,想越过灵台,却在两米的高度撞到了顶,又狼狈的掉了下来。 这混蛋不讲武德,竟然又加规则,源大夫心中怒骂,行动却没有停止,试图跳低一点,从灵台和顶之间钻过去。 那灵台甚至没有站起来,只是把鸠杖举高了一些,就挡住了源大夫,同样的,无论从左边还是右边,灵台只要舞动鸠杖就能将他拦下来。 灵台中期的身体素质虽然不如源大夫,挥手拦一下还是能做到的。 源大夫尝试过出其不意,也尝试过假装向左,实则向右,但最终都失败了,因为对方压根就不用起身,坐在地上拿着根棍子左右挥舞,怎么都比他快。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听见了祝平炎的声音:“源大夫莫急,我来助你。” 既然已经确认灵台没有攻击灵器,他的胆子也大了很多,敢叫嚣着来帮助源大夫。 源大夫权当祝平炎在开玩笑,他承认祝军的实力很强,但以祝平炎的个人实力,参与这个级别的战斗能有什么作用。 灵台没有攻击灵器是没错,但他都无法解决的咫尺天涯,难道祝平炎有办法解决? 吴军灵台早就发现祝平炎一行人了,眼神扫了一圈,就权当这几个人不存在,连个证道都没有,他就是不用灵器也能一拳一个。 却没想到祝平炎真的走进了迷宫。 三百八十一章 星宫破碎 祝平炎虽然说不掺合这事,但实际上很惦记这个灵台。 不说什么赌约,击杀灵台这事本身就很有诱惑力。 源大夫击杀灵台,那就是打赢一场比较艰难的战斗,祝平炎不一样,他开挂了,杀灵台是有经验的,至少也能当场证道,连升三级都很合理。 他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认知,虽然这段时间一直打仗,让他升到了觉醒五级,再配合凤舞,已经有了证道的实力,但对于灵台来说,这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所以他没去带领祝骑冲锋,悄悄跟在源大夫后面,但一直躲在一里地外。 直到车左释放了星宫,所有人都在星宫内战斗,不会波及到外面,他才靠近些,蹲在迷宫外的草丛里观察情况。 现在战力最强的车右被控制住,车左与灵台都是非战斗天骄,虽然打他还是很轻松,但起码不会冒个头就被秒杀。 所以他站了出来。 源大夫劝道:“他的灵器是空间类的咫尺天涯,再多人参与也没有意义,此处危险,还是速速离开吧。” 祝平炎试着放了一道闪电,果然也没有任何效果,他的闪电也就能飞个几百米,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了咫尺天涯中。 但他还是低声对源大夫说道:“注意机会。” 在源大夫的满脸疑惑中,祝平炎走到灵台身前,闭目酝酿了两秒,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小兄弟,一泡尿呲了过去。 一泡尿当然破不了咫尺天涯,这些尿液会悬停在灵台头顶,一直处于下落状态,却总也落不到底。 但这举动实在出人意料,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突然一泡尿淋下来,所有人都会下意识的躲避,灵台也不例外。 这灵台先是有些不知所措,惊慌的躲开尿之后,便觉得无比愤怒,他可是灵台,国君见了他也要行礼,何曾被如此羞辱。 就在他恼羞成怒的要撕碎祝平炎的时候,同样一脸震惊的源大夫先反应过来了,灵台原本坐在通道中间,伸出手杖便可覆盖所有空间,现在为了躲避尿液闪到了左边,右边就出现了手杖影响不到的区域。 灵台本来要打死祝平炎,瞥见源大夫有动作,愤怒又转变成了惊慌,急忙要去阻止,可终究还是比不过证道巅峰的源大夫。 咫尺天涯终究不是他的异能,他只能阻止攻击接近他,却不能阻止源大夫远离他。 眼见源大夫冲向车左,他也顾不上祝平炎了,急忙追上去保护车左。 祝平炎则急急忙忙的跑出迷宫,也惊出一身冷汗。 在他眼里,这位灵台只是化为黑影追着源大夫离去,但他知道这灵台肯定是先躲开了他的尿,否则源大夫没有机会越过他。 实际上灵台在躲避的途中已经面向他,准备发动攻击,这些细节他当然也看不清。 他知道就算没有异能,灵台的身体素质也很强大,所以就没想过能打赢,但总觉得能过两招。 现在看来,如果灵台真的攻击,他根本没有能力躲避,虽然不至于被一拳打死,重伤总是免不了的。 他曾经有过和灵台战斗的经验,但当时的情况和现在大不相同。 湮灭只是灵台初期,吴国的这位统帅是灵台中期,那时候他是证道中期,现在他在凤舞的加持下也只能勉强算证道初期,还不是强化系。 出了迷宫之后,他就赶紧又钻进草丛里躲了起来,对身旁的大鹅说:“太危险了,太危险了,你也就比我强一点,还是别出去了,咱们躲着捡人头就行。” 被祝平炎教导了这么久,大鹅对抢人头已经有了很多心得:“我知道,要么不出手,出手必杀!” 祝平炎揉着她的脑袋:“真聪明,再加一条,人多的时候,尘埃落定再出手,保证你出手就是最后一击,因为他们三个谁的反击你都扛不住,记住了,我去摇人。” 祝平炎骑着千里马离开,大鹅则继续关注着迷宫内的战斗。 - 源大夫三招就秒杀了车左,然而迷宫并没有消失。 车左双目血红,皮肤皲裂,一手抓住刺穿胸口的铜剑,另一手握着被源大夫斩断半截青铜剑,砍向源大夫的脖颈。 他正要抓住车左的手,吴国灵台用另外半截断剑刺向他的后心。 灵台的肉体力量让祝平炎害怕,对源大夫来说却不算什么,但这关键时刻的一击,让他没能抓住车左的手臂,断剑切开了他的喉咙,血如泉涌。 源大夫大吼一声,丝毫不顾迸射的鲜血,以手刀斩断了车左的手臂,抓住跌落的断剑,一剑砍下了车左的头颅,车左脸上的笑容永远凝固了。 灵台叹息一声,放弃可能出现破绽的攻击,抓着手杖坐在地上,静静等待救援。 源大夫压住脖子上的血管,看了灵台一眼,知道拿他没办法,毫不停留的奔向北沐。 “决战吧,我的时间不多了。” 源大夫的颈部动脉破裂,虽然压住血管止血,但大脑失去血液供给,哪怕是证道巅峰的强化系也撑不了多久。 北沐一直关注着那边的情况,对源大夫喊道:“不用担心,把手放开。” “你又不能突破灵力壁垒,我体内的血你控制不了。”他虽然这么说着,还是松开了手。 在强劲的心脏脉动中,血液再次喷涌,却在离开血管后立刻被约束,锁死在了血管周围。 北沐确实无法控制源大夫体内的血,但他可以将离开血管的血液组成一条液体血管,让血液在血液组成的血管中流淌。 源大夫摸着这条体外血管,啧啧称奇道:“真羡慕你们。”然后便一剑刺向车右。 车左死掉之后,车右就不再挣扎,抱头捂眼,缩成了一个球。 没有迷宫也没有破法剑,他已经没有胜算了。 不过他的防御力实在太强,源大夫全力的一剑,竟然只浅浅的刺进一个剑尖。 “帮我挡一下就行,攻击交给我。” 在个人战斗力上,源大夫是很服气北沐的,立刻放弃攻击,站在北沐身前。 车右感觉到身上的血液消失,悄悄睁开眼睛看四周的情况,却看见一根血液组成的尖刺就悬浮在他眼前,不等他闭眼,尖刺已经将他刺瞎,另外两根尖刺也刺穿了他的耳膜。 想要破开车右的防御,就必须调集足够的血液,而将血液用作攻击,必然让车右恢复自由。 之前只要有瞬间的自由,车右就能取回破法剑,即便瞎了聋了,北沐在迷宫中与其周旋也可能翻车。 现在迷宫没了,破法剑在北沐身上,即便没有源大夫,车右也很难打赢北沐。 有源大夫护卫,北沐的打法更加激进,选择暴力的站桩输出,车右逼近就让源大夫顶着。 即便没有武器,而且要用一只手护住最后一只眼睛,车右依然能和源大夫打平。 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了,源大夫的剑,车右全都用手硬接,甚至会故意给破绽,骗源大夫攻击,然后再趁势还击,就是仗着自己防御强悍,以伤换伤。 源大夫当然知道以伤换伤不划算,但是车右给出的诱饵都是脖子心脏这类要害,又实在忍不住要出手。 直到源大夫找准角度,从肋骨缝隙中刺穿了车右的心脏,车右却毫不在意的将他踢飞,他才终于察觉到自己上当了。 虽然车右的皮肤没有炸裂,但和血人一样是被二段强化的,也同样拥有不死特性,所以才敢用要害引诱源大夫攻击。 看着北沐用血刺将车右戳得千疮百孔,源大夫忽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对付血人的办法是将脑袋打碎,但是车右的骨骼太坚硬,他没有能力击穿头骨,那他的攻击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北沐的意思是我全力进攻,防守就有可能疏忽,如果是单挑,车右只要找到一个机会我就完了,但现在咱俩群殴,你就是我的保险,让车右完全没有机会。 北沐只是把源大夫当做一个盾牌而已,没想着让他进攻。 只不过在源大夫心中,他的战力不如北沐,但也没差太多,双方是协同作战,他肯定不能划水,得起到自己的作用。 在一番苦思冥想后,看着车右那只剩一个血洞的眼睛,源大夫忽然醒悟,不会致命,不代表攻击没有作用。 如果车右的手被斩断,哪怕不会危及生命,这只手也不能用了,就像瞎了的那只眼睛再怎么也不可能看见东西。 车右会故意暴露心脏引诱他攻击,却一直小心保护那仅存的眼睛,他之前都陷入过往经验的误区,实际上道理很简单,敌人越是保护的,就越值得攻击。 在和北沐简单商议之后,他便在北沐攻击的掩护下逐渐靠近,然后突然刺向车右那只完好的眼睛。 车右始终只会用一只手攻击,另一只手悬停在眼睛下方,时刻准备护住眼睛,此时立刻就抓住了源大夫的剑。 但是源大夫并没有继续前刺,而是向后拔剑,连带着将他抓住剑的手也带离,北沐立刻用血刺攻击,却被车右一偏脑袋躲开了。 下一刻车右就松开剑去护眼睛,同时另一只手握拳,只等这只手回来就要出击。 却不想源大夫上前一步,用两只手分别抓住车右的两只手,然后一脚踩在车右胸口。 源大夫偏向于力量强化,此时他以全身力量将车右双手拉开,车右也无法立刻挣脱,只能抬膝撞击源大夫,破了源大夫的腰力。 但此时他想回防也已经迟了。 三百八十二章 灵台陨落 北沐还不能碾压车右,与车右对抗时,也只是减缓其行动,不能完全限制,而要抽调力量攻击,对车右的限制就会更弱。 所以当车右全力保护最后一只眼睛时,北沐实质上已经放弃攻击这只眼睛了,之所以还会进攻,只是把这里当做一个牵制车右的弱点而已,他原计划是通过不断的攻击将车右完全摧毁。 这方案很稳妥,但可能耗光他的灵力,所以源大夫愿意冒险控制车右,他立刻就同意了。 此时源大夫真的办到了,他的攻击随后便到,暴雨一般的血刺袭来,车右无处可躲,脸上的血肉都被削去一半,眼睛当然也无法幸免。 攻击成功,源大夫立刻脱离,只剩车右一人茫然又惊恐的站在原地。 灵台境界的均衡强化系,其实可以靠嗅觉刻画外部环境,但大部分强化系的嗅觉都没有达到均衡强化系的标准。 强化系是对自身强化,人的身体如此复杂,强化什么的都有,强化程度也各不相同,可以说这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强化系。 一般号称均衡强化的,也只是力量、速度、防御相对均衡,比如车右的防御力不如防御强化系,但他的速度和力量又超过防御强化系,便称之为偏向防御的均衡强化。 所以大部分号称均衡强化系的,在一些不显眼的功能上,都远没有达到真正的均衡,有些人的消化系统可能更弱,但是呼吸系统很强,有些人的呼吸系统可能很弱,但代谢功能很强。 肯定有些人内脏功能都不行,就一对腰子强,但由于没有对比,他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腰子强化系,而是根据最容易表现出来的速度、力量、防御判断自己的强化种类。 车右的嗅觉还没有达到均衡强化系的水平,而且他也没有用嗅觉观察世界的意识,所以在听觉和视觉被损坏后,他陷入了极度的恐惧,蜷缩在一起双手抱头防御。 北沐也不打算继续在他身上消耗灵力,将他远远的扔出战场,专心对付灵台。 - 在车左的星宫被破之后,灵台就已经知晓结果了,车右肯定无法抵挡北沐和源大夫的联手攻击,落败只是迟早的事。 他也想过逃走,只是向哪逃呢?他的速度远不如北沐和源大夫,纯粹的向远处逃是逃不掉的,只能逃向自己的援军。 血人此时已经被莒军包围,倒还未落入下风,还能和莒军打成平手,但后继无力,只是瓮中之鳖罢了。 自己的那一百亲卫军离的也不远,但莒军那一百精锐骑兵将血人引入包围圈后就返回了,此时正在冲击亲卫军。 亲卫军是用来二段强化的死士,只有一只短戈和一面绑在手上的实心小铜盾,再精锐的士兵也很难用这种装备战胜骑兵,哪怕亲卫中有很多天骄,也还是迅速溃败。 于是他干脆坐在原地,取出一块玉简摔碎,向己方其他灵台求援。 虽然求援要支付高昂报酬,被两个证道逼得求援更是会被耻笑,但如今真的有性命之危,也就顾不了这么多了。 当北沐和源大夫解决车右走过来,他只是瞥了两人一眼,便闭目淡淡说道:“我已经呼叫援兵,我方灵台没有牵制,很快就会赶来救援,你们现在离开,还有机会活命。” 他这么做当然不是关心敌人,他只是想吓走两人,当救援赶到的时候,起码不会知道他的敌人只是两个证道。 反正周围没人,他就说敌人是两个灵台,起码面子上好看一点。 历经千难万险,拔除了所有阻碍,眼看就要到最后一步,北沐怎么可能放弃,立刻控制血液攻击。 不出预料,血液最终也是物理攻击,所以和源大夫的剑一样悬停在灵台周围,无法穿越咫尺天涯的距离。 哪怕是那些看似可以无视距离的攻击,比如规则系的异能,在咫尺天涯面前也依然会失效,因为异能一般都有范围限制,能突破一千里的异能极少极少。 除了极个别特殊异能,咫尺天涯在同境界几乎是无敌防御,所以这位灵台有恃无恐。 北沐面对咫尺天涯比源大夫还要更无力,源大夫好歹还能凭借蛮力刺出个几十里,北沐的血液深入不到十里便会因为超出范围而失去控制。 如果是抵挡一切攻击的防御屏障,那不需要思考太多,加大攻击力度就行,这种防御一般都无法抵挡同级别的进攻,但是像咫尺天涯这种,除非实力碾压,否则硬来是没有用的,必须得动脑子。 所以两人没有盲目的进攻,而是站在原地思考。 源大夫忽然恍然大悟状:“我知道了!” 苦思冥想而没有头绪的北沐惊喜道:“有主意了?” 源大夫笑道:“你可知声音也是有速度的,我听家中长辈说过,进入灵台境以后,速度会超过声音。” 北沐家道中落,但只是没钱,见识还是有的,点头说道:“这我也知道,与此事又有什么关联呢?” “声音的速度非常快,可能比我还要快十倍,但要传出千里远,也需要很长时间,可我们之间可以正常说话,这说明咫尺天涯不会影响声音。” 北沐点头:“对啊,然后呢?” 源大夫愕然:“还有什么然后,已经得出结论了,咫尺天涯不会影响声音。” 北沐看着他:“咫尺天涯是否影响声音和我们有关系吗?我们不是在探寻异能,我们是在打架,打架懂不懂,和我们没关系的事就不要去想了。” 源大夫有些尴尬,他一个强化系,习惯了不动脑子打架,所以是抱着研究异能的心态去思考的,没有考虑己方现有条件。 北沐则完全不同,他虽然平时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只是他懒得动脑子而已,在战斗中他的思维非常灵活。 实战思维总是以己方现有条件出发,更多的是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但他思来想去,无论用任何攻击都无法穿透咫尺天涯的距离。 源大夫的结论虽然没有什么用,却给出了另一种思考方式,从现实情况探寻咫尺天涯的实际效果。 有没有用不知道,但总能有些进度。 首先就是源大夫想到的声音,不过这条暂时没有什么用,他们无法制造出对灵台有效杀伤的声音。 北沐想到了光,但他自己并不知道是光,他只是发现双方能清晰看到对方,不像是隔着上千里,这条当然也是没什么用的。 接着源大夫又想到了地面。 “他没有悬浮,是直接坐在地上,而且之前也可以抓住断剑攻击我,咫尺天涯是单向的,他本人不受咫尺天涯的影响。” “这好像也没什么用,只能证明他可以攻击我们,我们还是……等等,我想到了。” 北沐释放出血液,没有攻击,而是将灵台包围起来。 “只要他有动作,就会主动撞到我的血液上,所以他被困住了。” 那灵台笑道:“我本来就是要原地等待援兵,有什么意义吗。” 源大夫疑惑道:“你是想闷死他?” 灵台也需要呼吸,不过段时间内不可能闷死一个灵台,援兵很快就到,这是没有意义的。 北沐没有回答,只是用行动说明了自己想法:他的血液不仅包裹了灵台,还将灵台脚下的土地切了下来,然后整个抬了起来。 血液侵入其脚下一寸的土地,也同样会被咫尺天涯影响,但如果隔着两寸土地发力,则可以将其抬起来。 北沐将灵台立足的这片土地倾斜,里面的灵台便跌落下来,主动掉进了血液中,在这种情况下,咫尺天涯是无效的。 就在北沐胜券在握的与源大夫谈笑时,血液忽然爆开,一个血人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把抓住北沐的大腿,将他拎起来狠狠砸在地上,像是炮弹落下一般,将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坑洞。 头部的剧烈撞击,让北沐意识空白,原本受他控制的血液全都变成血水撒在了地上,源大夫的脖子也再次迸射血液。 血人已经丝毫没有灵台的气度,疯狂的大喊:“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源大夫虽然双眼模糊,但依然能战斗,就要拔剑上前,却发现血人抓着北沐当做武器挥舞,他投鼠忌器,也只能不断后退。 直到血人发现北沐恢复意识,又将北沐砸向地面,源大夫才终于找到机会,上前一剑斩向血人的脖子。 血人露出鲜血淋漓的狰狞笑容,源大夫果然因为伤势而失去了判断力,他用左手挡住源大夫的剑,然后一脚将其踢飞。 源大夫脖颈喷射着鲜血滚到了几十米外,勉强爬了起来,但已经双眼发黑,连方向都找不到,只是向前走几步便跌倒。 见源大夫无力再战,北沐也意识模糊,血人终于放心,举起利爪刺向北沐的脑袋。 就在他觉得胜局已定的时候,一根晶莹洁白的长矛呼啸而来,穿透他的眼睛刺入大脑。 他摇晃了一下,然后轰然倒地,但是后续的攻击并没有终止,第二根长矛从另一只眼睛刺入。 接着第三根刺中眉心,不过钉在前额骨上没能深入,不过还有第四根、第五根……大鹅一边前进一边掷出牙矛,直到血人的脑袋完全破碎,她才喘息着拄着牙矛停止攻击。 三百八十三章 坦克 大鹅先是去看了伤势致命的源大夫,试图为源大夫止血,可惜证道巅峰的心脏太过强劲,大动脉里射出来的血对普通人来说甚至能算是一种攻击,根本无法止住。 她只能用手按住血管,然后把源大夫背到北沐旁边:“帮他止血。” 北沐的状态也很差,但他知道源大夫的情况,挣扎着转过脑袋,为源大夫重塑血管。 他的脸已经肿成了猪头,眼睛根本睁不开,之能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人影:“你是谁?大恩大德……啊!” 大鹅见他看不清,就直接上手扒开他的眼睛:“看到了吧,是我救了你。” “疼,疼,疼,我知道了,松手!” 大鹅解释道:“我主要是怕你报恩不知道找谁。” 北沐哭笑不得,但心里还记得要紧事:“赶紧带我们离开,马上就会有灵台赶来。” 大鹅跑过去捡起鸠杖,又想抗血人的尸体,北沐赶紧说:“少不了你的军功,别管它了,把我们先带走吧!” 大鹅这才一手夹着一个,健步如飞的跑远了。 几分钟后,一辆战车驶来,驾车的灵台看着地上的尸体骂道:“废物,半刻钟都没撑到,白跑一趟。” 他看见了远处的骑兵,也看见了正在上马的大鹅,但并没有在意,将目光投向更远处的吴莒战场。 “莒国灵台呢?既然出手了,为什么不帮助己方获胜?”他忽然紧张起来,“难道是专门隐匿偷袭的灵台?” 他仔细观察了一圈,并没有什么发现,但这也不能让他安心,同为灵台,对方专精隐匿偷袭,不被发现才正常。 这时他的车左提醒:“我军撑不了多久。” 吴军本来就没被全部强化,强化灵台死了之后,后续的兵源补充就断了,此时双方能保持均势,是因为莒军分出一半战力在对付血人,一旦血人溃败,吴军也会很快溃败。 这灵台来救援,同时也被分配协助军队,如果吴军战败,他也有责任。 救援目标死了,救援的好处没拿到,还要冒着生命危险支援军队,这位灵台将战车拍得哐哐响:“都是那个废物,废物,废物!” 思考了一会之后,他对手下说道:“上报,此处灵台战力强大,再要一个支援。” 能贴身的手下自然有一定地位:“我刚刚检查了尸体,是被多次攻击击碎头颅而死,如果莒国灵台一直不出手,我们反而会被怪罪。” 他其实想说的是,对手没有那么强,很可能根本就没有这个灵台,只是一个擅长偷袭的证道巅峰,毕竟被杀的只是统帅,被证道巅峰偷袭杀死也有可能。 中军正在集中兵力突破,此时请求支援,他们就必须大胜,别说战败,哪怕赢得慢些,都可能受到惩罚。 这灵台思索片刻,他知道一些手下不知道的信息,这位被杀的灵台有灵器咫尺天涯,被一个证道偷袭杀死的可能性不大。 但经手下提醒,他也看了眼战场,发现有很多战斗的痕迹,不像是被突然袭击斩杀,反而像是慢慢消磨,一步步走向死亡。 唯一让他疑惑的,是这些痕迹的规模都太小,不像是灵台留下的,这也是他一开始没注意到的原因。 此时有人发现了车右,灵台赶紧驾着战车去询问,可是失聪失明的车右只是抱头蹲防,碰到人就直接攻击,根本无法与之交流。 这位灵台也不是强化系,杀了车右比较容易,想制伏车右就比较难了。 即便无法沟通,车右的身体也能传递很多信息了。 车右浑身都是伤口,但攻击强度似乎不高,也就勉强能达到灵台级别,对方很可能杀不死他,只是毁掉他的双耳双眼,将他丢在这里。 再结合被杀灵台尸体的伤口,几乎可以确定不存在什么隐匿偷袭的灵台,好像就是一群证道巅峰慢慢把一位灵台给磨死了。 “还真是废物。”与之前相比,这次的语气没有愤怒,只有嘲讽。 他已经大概理清了脉络,不是碰到一个强大灵台而没等到援兵到来就被瞬杀,而是一开始没打算求援,打着打着发现自己打不过,不得已求援,但是没想到对方有人可以突破咫尺天涯,只能变身死战,最后就真的死了。 所以说咫尺天涯这种东西,上限高下限也低,靠蛮力很难破开,一遇到克制的异能就废了。 这时候他回忆起来,当时周围确实有一群骑兵,骑兵里面好像是有证道的,只不过他没仔细看,不确定有几个,也不确定是不是证道巅峰。 他终于长长舒了一口气,既然敌方没有灵台,那就该他大显神威了。 “冲垮他们。” 随着一声令下,灵台战车冲向战场,砍证道就是一回合一个,眼见莒军右翼战车就要溃败,史官赶紧调配兵力抵挡灵台。 灵台一人可以视作数千援军,所以史官将攻击重点从被包围的血人转移,多余人手全部抽调过来对抗灵台。 而灵台的强势加入,也让本来将要溃败的血人士气大振,再加上与之对抗的莒军被抽走,竟然反压制了莒军。 原本是莒军抵挡吴军大部,然后包围击溃其主战力血人,现在反而变成了各路劣势的多线作战,步步后退,最终三线合并,成为防守态势。 唯一的问题在于,没有人能真正防住灵台的进攻。 如果说战车是重骑兵,那灵台的战车就是坦克,完全无视步兵的阵型,在莒军中随意穿梭,长戟挥舞一次便有十几颗人头落地,有时挥舞的角度不同,也只是杀人多少,斩首与腰斩的区别,二段凤舞遇到灵台的车戟也毫无作用。 凡人军队在灵台看来就如同一片麦田,由于数量太多,收割起来有些费时而已。 但即便是麦子,也会用麦芒反击,划伤农夫的手指,更何况莒军不是如草芥一般无力反抗的凡人。 哪怕被凤舞强化,单个莒军或者十几二十个莒军,在灵台面前依然不堪一击,所以要对抗灵台,就必须集中数百上千人的力量。 灵台的战车只有那么大,与其近战的莒军怎么也不可能超过一百,但是人类的攻击手段不止有劈砍。 随着一声鼓响,密密麻麻的箭矢飞射而来,在凤舞的加持下,箭矢的威力翻了几倍,其上的火焰更是能灼烧灵力,将战车的防御打得不断闪烁,在暴雨般的箭矢中,灵台也不得不放弃攻击,全力维持防御。 史官调集了莒军中最精锐的射手,与五百祝军组成一千多人的射击军团,以擂鼓声为令,齐射灵台。 他的本意只是消耗灵台的力量,阻碍其攻击,没想到齐射的杀伤力比预想的更加猛烈,竟然差点击溃了战车防御。 全军振奋,他立刻擂鼓,一鼓取箭搭弓,二鼓张弓瞄准,三鼓齐射。 灵台大惊,想要逃离射击范围,但在莒军中跋涉,速度根本快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无法避开的箭雨。 然而这一轮攻击的杀伤力却比预想着小得多,只消耗了些灵力,并没有被击穿的危险。 吴军灵台不明所以,史官却立刻想到了原因。 祝军没有参与第二轮射击。 重弩的杀伤力是牺牲射速换来的,跟不上三声擂鼓的射击节奏。 若是按照重弩的射击节奏,便浪费了弓箭的射速,史官当机立断,将祝军的指挥权交还祝平炎,让他根据情况自行射击,然后按照三声擂鼓的固定节奏继续指挥弓兵。 就算没有重弩参与,弓兵的射击也不是毫无作用,消耗灵台的灵力,阻断其攻击节奏,这不正是史官最开始的计划吗。 擂鼓齐射统一了弓兵的射击节奏,但也降低了射速,所以三轮之后,祝军的重弩便上弦完毕。 祝军没有跟随鼓点,外侧士兵还可以观察莒军行动猜测,内侧士兵则完全不知道这是第几声鼓,也就不知道该做什么。 于是祝平炎便跟随着鼓点挥舞令旗,二声鼓时令全军举弩瞄准,三声鼓时令全军射击,让祝军与莒军可以同时射击。 经历了前几轮的消耗射击,吴军灵台有些放松警惕,而且此时他就要杀穿军阵,一旦没了束缚,莒军的箭雨就再也无法威胁到他。 所以他没有全力防御,而是继续攻击,杀退面前的莒军。 五百重弩后发而先至,出其不意的击穿了防御屏障,在灵台错愕中,莒军的数百箭雨落在战车上,车上的三人与四匹战马都被射成了刺猬。 灵台拂去盔甲上的箭矢,驾车继续前冲,箭雨不辩敌我,战车周围的莒军也同样被射击,战车终于冲出军阵。 灵台本人并没有受伤,他的左右也只是皮外伤,四匹战马伤得重些,也不妨碍战斗,唯一的问题就是战车防御被破,短时间内无法恢复。 他看向莒军的弓兵,如果能把这些弓兵冲散,胜负便已注定,只是风险太高了。 以灵台战车的速度,他在四周掠阵,莒军弓兵根本无法射中他,但若是直冲向弓兵,就必然要迎接弓兵的箭雨。 他暂时还没搞清楚莒军的箭雨为什么会忽强忽弱,也就无法判断下一波攻击会是强还是弱,万一是更强的攻击,战马必定重伤,他很可能要下车步战。 步战会比战车更灵活,但对军阵的杀伤力不如战车,而且他的左右都只是证道,步战必死。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决定稳妥一些,在远处游走,让左右释放远程异能轰击弓兵方阵,杀伤频率自然比不上他无双割草,但稳妥安全。 三百八十四章 赌约兑现 吴军灵台怂了一下,让史官松了一口气。 自家情况自家知道,以灵台战车的速度,祝军不可能有机会射出弩箭,哪怕有北沐的枪兵阻挡,灵台本人冲进弓兵方阵也没有问题。 灵台失去战车也还是灵台,只是杀伤速度慢了些,破阵能力差了些,莒军连一个证道巅峰都没有,根本无法阻止他在弓兵里乱杀,一旦这些最精锐的弓兵被击溃,莒军就完全没有牵制灵台的手段了。 只要吴军灵台选择冲向弓兵,至少有七成的概率能击溃莒军,剩下三成希望也都在祝军那,如果吴军灵台先去杀祝军那五百人,就几乎没有赢的希望了。 不过吴军灵台的选择也不能说错,此时他在外围游走,己方没有强大战力去牵制,弓兵几乎无法命中,只能不断忍受吴军两名证道的攻击,慢慢这么耗下去,弓兵越来越少,最终吴军灵台还是会选择强冲,那时候莒军的胜算可能连一成都没有。 但是战斗没有进行到那一步,中央战场上齐军溃败,莒军在没有灵台的情况下挡住一面就已经很吃力,不可能再多线作战,立刻下令撤退,鲁军的选择也一样。 正在联军全线撤退的时候,天空中的云雾散开,吴王飞回座驾,面色阴沉,齐侯正要大笑,忽见己方溃败,赶紧出手阻截吴军,吴军数十灵台一同出手,勉强化解了这次攻击。 吴王见己方军队已然获胜,阴沉的面色好转,出手阻挡了齐侯的第二次攻击,同时下令吴军撤回。 “再与你打一会也不是不行,就怕到时候你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地仙也需要仰仗军队维持统治,军队太少,对治下的控制力就会下降。 当然没人敢造地仙的反,但行政体系是需要暴力机关维持的,就好像现代国家如果失去所有警察和陆军,即便拥有绝对统治力的空军和毁灭一切的核弹,依然无法维持国内稳定。 而且失去军队和大部分天骄之后,地仙也不可能靠自己守住国家,敌国地仙拖住你,军队去扫荡其他城邑,你如果不想决一死战,就只能守住都城。 麻绳专挑细处断,要真到了这一步,也许根本没有决一死战的机会,没有军队保护的国土会成为被所有人觊觎的肥肉,很可能攻来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多国联军,那就只有投降一条路了。 面对吴王的威胁,齐侯也并不退让:“就怕你撑不到那时候。” 双方都在说狠话,但其实都怂了,吴王让军队撤回,齐侯也没有再进攻,双方各自撤军,此战结束。 之后又是漫长的谈判。 双方谈判时,祝平炎的谈判也在同步进行。 很显然,在这一战中,哪怕有源大夫的全力协助,北沐的战果也远不如祝平炎,最后杀了个灵台,还被大鹅抢了人头。 这个灵台不仅是灵台中期,还是吴军数千人的指挥官,这份战功归属会直接影响赌约结果。 三人的谈判也就是围绕这个灵台。 源大夫和北沐坚持认为,不能按照谁杀的就给谁来计算战功,杀灵台的功劳明显要算给北沐。 祝平炎倒也不反对北沐拿首功,但他觉得自己一尿破灵台,大鹅一矛杀灵台,对最终结果都有巨大影响,怎么也得占三成。 北沐和源大夫偷偷计算了一下,发现算上这个灵台他们领先的也不多,不说三成,哪怕分出去一成,就很可能输掉赌约,于是死缠烂打,就是不松口。 一开始祝平炎还觉得自己理亏,毕竟大鹅只是抢人头,但松口到二成,对方依然不同意,他就不乐意了。 要不是祝骑引开血人拦住亲卫,有击杀灵台的任何可能吗?要不是大鹅最后关头击杀灵台,别说功劳,两人都得死那,一点功劳都不愿分就太过分了。 最后争得没结果,祝平炎直接抬出了莒子:“既然得不出结果,便让莒公去定功过吧。” 北沐和源大夫自然知道自己理亏,史官碍于情面没有说话,莒子可不会为了他们两个公然偏袒,两人连忙拉住祝平炎:“莒公现在正忙着与吴国谈判,不要为我们的私事耽误大事。” 击杀灵台是大功,莒子肯定要论功行赏,只不过他现在忙于和吴国的谈判,之后还要和齐鲁争夺利益,短时间内没空分配国内的功过。 祝平炎瞥了一眼史官,阴阳怪气的说:“要是有人能保持公正,我又何必去叨扰莒公。” 史官不悦道:“你们杀敌的情况我一笔一划记着,不曾有半分偏颇,只是当时的具体情况我确实不知晓。” “你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你知道人是谁杀的,照这么说,功劳应该全算给我们。” 源大夫厚着脸皮说:“话不能这么说,自然谁出力多归谁!” 祝平炎就等这句话:“照这么说,北沐的战功可就要重新定一下了。” 北沐的很多战功都是源大夫刻意让的,如果谁功劳大战功就算谁的,这些战功都要算在源大夫头上,就算灵台的战功全给北沐,他也比不上祝平炎。 源大夫一下子哑口无言了,至于北沐,他脸皮比较薄,一直也就没好意思说话。 祝平炎看向史官:“你要是还无法判断,倒也不用麻烦莒公,多请些人来,把事情原委说了,公道自在人心。” 到这一步,史官也不能再保持沉默:“灵台的战功两成给祝大夫,两位没有什么意见吧?” 这也等于宣布了赌约的胜负。 北沐说道:“也许还会打一仗?” 源大夫却摇头叹息:“可能性不大,我也不想再拼了,一百匹战马容我慢慢付清。” 北沐看向史官,史官点头说:“这一战双方损失都很大,无论如何都该停战了。” 其实祝平炎比他们都确定,没有下一战了,虽然莒子还没有论功行赏,但是系统的任务奖励已经发放,是一张空白技能书,可以在异能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复印一个异能,只能给凡人幕僚使用。 无论还有没有下一战,没了源大夫支持,北沐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胜过祝平炎,他就比源大夫干脆多了:“愿赌服输。”说罢就回营筹备。 - 一个小时后,北沐营中大乱,北沐媵妾叔己提剑追着北沐大骂:“我姐姐死前让你照顾好我,你就是这么照顾的,把我当个物件一样输给别人!” 叔己是北沐正妻的妹妹,八岁就跟着姐姐陪嫁过来,姐姐死后,她就以正妻的身份自居,事实上家中事物也都是她负责,与正妻无异。 北沐一边逃一边解释道:“祝大夫年纪与你相仿,势力远胜于我,除了长得差点,实在难得的良配啊。” 祝平炎本来乐呵呵的看热闹,一听这话不乐意了:“什么叫长得差点,我这英俊潇洒……” 他话说到一半,叔己冷冽的眼神扫过来,吓得他赶紧闭嘴。 叔己终究只是凡人,追了半天追不到,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丢了剑趴在雪地上大哭起来。 北沐赶紧过去把她扶起来:“别着凉了。”然后又去数她的衣领,“怎么才穿这么点?” 她便死死抱住北沐:“我不走,大不了多送些东西,我不走!” 祝平炎看这出苦情大戏正看的过瘾,猛然听到了关键词,立刻喊道:“对,多送些东西就行。” 北沐坚决道:“不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写好的赌约怎么能轻易改!” 祝平炎傻眼了,我都给你台阶了,你咋还掀桌子? 然后他忽然回过味来,感情你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她输给我? 叔己恨得咬牙,一把推开北沐:“好,真是信守诺言的君子,我成全你,现在我就和他睡,你不要后悔!” 说完就大步走向祝平炎,拖着他就要往屋里拽。 “大可不必,那赌约……”他本来想说,那赌约就算了吧,忽然又开始担心,是不是这两人联手诓他呢?于是还是坚持原则:“那赌约也是可以变通的,多给些法器就行。” 然而没人搭理他,甚至北沐见叔己拉不动祝平炎,还主动过来帮忙。 祝平炎的力气哪能和北沐比,从大营外看热闹的观众席直接给拖进营地,他愣了一下,赶紧挣扎着大喊:“算了,算了,改天吧……大鹅救我!” 大鹅翻过栅栏跑进来,抱着牙矛满脸茫然:“怎么了?” 叔己冷笑:“怎么了,你男人归我了!” 大鹅虽然不明白这句话的真实含义,但她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吃亏了,不高兴的说:“他才不归你呢!”说完拽着祝平炎的腿往外走。 三次战争中,大鹅大部分时候都和戟兵一起站在最前线,所以升七级加的是体质,不过击杀灵台让她直接升到十级,这三级加的都是力量。 虽然她的力量还是不如北沐,但她不知道轻重,拽着祝平炎就硬往外拉,北沐却知道轻重,总不能把祝平炎给撕了,只能松手。 第二天,源大夫送来二十匹灵马,北沐也带着五十杆长矛和三个女人过来。 北沐的凡品法器是一种未知材料制造的超长矛,足足有六米长,但重量却非常轻,北沐用它做步兵长矛,抵御战车冲击,祝平炎却把它们分给了骑兵,组成五十人的超长矛骑枪队。 吴越多山地,水路纵横,地形破碎,战车的发挥空间有限,这个时期的骑兵又不足为虑,所以主力是步战,武器多为剑盾,祝骑得以往来无敌。 中原地区虽然也不会重点防御骑兵,却经常用长戟防御战车,祝骑如果用两三米的武器冲击长戟兵,损伤必定大增。 本来祝平炎就打算把长杆武器的科技树推到马槊,现在这五十根超长枪来的正好。 三百八十五章 叔己 叔己在北沐身边时胆大妄为,进了祝平炎的营地就立刻没了勇气,低眉顺眼,不敢与祝平炎对视,进了给她安排的帐篷就再也没出来。 祝平炎从两个小妾那打听了叔己和北沐的关系,觉得让北沐赎回叔己这事依然还有希望,便在第二天去劝说北沐,说叔己现在十分抑郁,甚至有可能想不开。 北沐叹息道:“她会想通的。” 祝平炎一脑袋雾水:“可她为什么要想通呢?她本就是你的媵妾,如今也已及笄,你娶她不是正好吗?” 如果说之前北沐是为了信誉,那此时人已经送过去,祝平炎又亲自来劝说,可以让北沐再把人赎回去,这已经不能算是给台阶了,这就是平坦大路。 如果北沐觉得要价太高,一句薄情寡义就能解释,到时候祝平炎也可以适当降低价格,但现在根本就谈不到要价上去,北沐完全不关心价格,好像祝平炎就算把人白送回来他也不要。 这实在太让人费解了。 “早些年我也试过,好几次想与她圆房,但实在做不到,你很难明白这种感觉,她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个小不点……与其这么耽误她,不如另谋良人。” 祝平炎想想,好像是有点道理,小姨子很诱人,但是如果是八岁的小姨子,那只能当女儿养了,下不去手也正常。 “你这么把她送人,是不是有点过份,她喜欢的是你啊?” “你确定她喜欢我吗?” 祝平炎有点茫然:“看起来是的。” “她从八岁以后就没见过其他男人,她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别无选择?” 春秋以前的规矩没有那么严格,叔己都跟着北沐来军营了,当然见过很多男人,只是在北沐眼里,大夫以下没有婚配资格,而叔己见过的那几个大夫,要么歪瓜裂枣,要么年纪比他还大,没有人能配得上叔己,简称叔己没见过男人。 北沐算得上是黄金单身汉,个人战斗力强,长得帅,将来甚至可能成为灵台,他以自己的标准给叔己找夫婿,所有下大夫甚至中大夫都被淘汰了,只能从少数优秀的中大夫或者上大夫里找。 叔己的父亲是公孙,这个公孙不是后世的姓氏而是地位,和公子类似,意思是公的孙子,是上上代国君的孙子。 虽然拥有己姓,但与如今的莒子已经攀不上关系了,家中没有封地也没有天骄,这才把两个女儿打包嫁给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大夫。 在北沐靠着天赋崭露头角之后,叔己就已经算是高攀了。 要是门当户对,叔己的家族可不会让她这么多年来一直做妾。 北沐觉得上大夫才能配得上叔己,但实际上那些上大夫根本看不上叔己。 眼看叔己年纪越来越大,与其跟着他守活寡,不如作为长妾送给祝平炎。 祝平炎的个人战力是弱了点,但据说是管理类的异能,不能看个人战斗力。 只从祝军的实力来看,祝平炎现在已经有了中大夫的战力,未来甚至有可能成为上大夫,年纪也差不多,实在很难找到更合适的了。 祝平炎既不了解叔己,也不太了解北沐,哪里能知道叔己是不是真心喜欢北沐。 不过北沐应该是真的把叔己当女儿养了,这种不管叔己意愿,强行把她塞给自己认为合适的人,实在太像封建家长了。 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和北沐谈谈自由恋爱?随便说两句就让一个古人放弃门当户对的传统观念,这多少有些痴心妄想了。 他在想着怎么劝服北沐的时候,北沐也有些不放心。 “叔己平日还是很温柔贤惠的,现在只是有些闹脾气,祝大夫多担待。” 祝平炎还在想怎么全北沐,没听出弦外之音,只是点头。 过一会北沐又说道:“如果她想不通,祝大夫也不要着急,过些日子我去看她,会好好劝导。” 祝平炎这时候才终于有点疑惑,北沐以前夫的身份说这话很不合适,哪怕他把叔己当女儿养,叔己毕竟不是他真正的女儿。 - 整体上看,春秋时期的妾如同女奴,但如果把正妻以外的都称为妾,那大贵族的妾也有极大的地位差别,有类似侧室的贵妾,也有女奴一般的贱妾。 例如叔己这样陪嫁过来的媵妾,地位仅在正妻之下,北沐的意思当然是让叔己在祝平炎那也有相同的地位,而不是真去当牛做马。 无论妻妾,想要提高女方的地位,一般有两个途经。 其一是夫家的地位,寻常富裕人家或者士这样的底层贵族,妾就是女奴,很少还会有什么贵贱之分,下大夫的妾也通常是买来的贱妾,最多也就是良家平妾。 对于上大夫这样的上层贵族,哪怕是仆人也有个三六九等,妾自然也会分个高低贵贱,上大夫的贵妾地位比下大夫的正妻更高,这也是北沐将叔己送给祝平炎的原因。 至于诸侯或者天子,他们实际意义上的妾,已经不能直接用“妾”这种词去称呼了。 其二便是娘家的地位,虽说出嫁从夫,但是血缘关系没可能直接割裂,对女方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个家族是否和睦,女方的家族越强大,女方的地位自然越高,哪怕在男权社会,公主的地位也比驸马高。 如果北沐有个妹妹嫁给下大夫做妾,随着北沐的实力越来越强,他妹妹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高,如果北沐成为灵台,他妹妹就几乎拥有正妻的地位了。 叔己的家族已经衰落,唯一的优势就是血统,给不了叔己太多支持,所以北沐想告诉祝平炎,他也算是叔己的娘家,这相当于北沐与祝平炎两个家族的联姻,如此一来便能提高叔己的地位。 祝平炎一开始也没明白,因为他从来就没想过叔己在自家的地位,他只想让北沐把叔己赎回去。 但经过北沐提醒,祝平炎豁然开朗,简单说了几句之后就告辞离去。 - 回到营地后,他立刻去找叔己,却得知从来到这里之后,叔己一直没出过帐篷。 他走到叔己的帐篷前,当然没有门给他敲,只能出声询问。 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他再问一遍,还是没等到回复,忽然心头一紧,这姑娘不会自杀了吧?赶紧闯了进去。 不久之后,帐篷里传来叔己的尖叫。 远处,北沐送来的两个姐妹花小妾看向帐篷。 妹妹问道:“这是怎么了?” “我刚刚见祝大夫进去了。” “怎么叫得这么吓人?” “她来的时候说绝不妥协,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处境,是不妥协就行的吗。” 妹妹冷哼:“只叫了一声,还不是在装模作样。” 姐姐则略有些怜悯:“她一个凡人,怎么可能反抗得了天骄,装不装也不重要,我们这些女人啊,哪能凭自己的心意选人呢。” 妹妹没有姐姐的惆怅,而且对于观摩曾经的主人受难有很大兴趣:“我们走近些听听?” 姐姐往她脑袋上敲了一下:“莫要管那些闲事,要是被发现了,小心打断你的腿。” 而帐篷内发生的事,与这姐妹俩的猜测自然完全不同。 祝平炎进了帐篷,看见叔己一动不动的躺在榻上,赶紧上前试探鼻息,而后叔己醒来见着祝平炎,吓得尖叫起来,裹着被子后退。 “北沐会来接我回去的。” 祝平炎叹息:“我来就是要说这事,我刚去找过北沐,他不会赎你了。” 叔己的目光暗淡了些:“他会的,等到过几天,他就会想我,然后把我接回去。” “他可不像是几天就会改变主意的人。” “那就等几个月,几年,他一定会来接我回去!” 祝平炎无奈:“你愿意等,我可不愿意等。” 叔己咬着嘴唇,用力的抓紧被子,而后深呼吸,似乎是平静了些,抓着被子的手也松开,只是轻轻的捂着被子。 “祝大夫的事迹北沐都与我说了,手下精兵连莒子都自愧不如,建立赫赫战功,此战之后必定能成为中大夫,如此年轻俊才,假以时日入上大夫也必是轻而易举。” 这突然的一通彩虹屁把祝平炎夸得莫名其妙,下意识说道:“过誉了,我对上大夫没有兴趣。” 叔己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摆脱这个话题,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 “我空有国姓,家徒四壁,无寸土寸功,实则与国人无异,我父一生凡人,我亦未觉醒,容貌平平,能与……与北沐大夫为妾,已然知足,今见祝大夫姿容伟岸,神采奕奕,已是万幸,念及日后与祝大夫谈婚论嫁者,非公子亦王孙,我等见之,必自惭形秽,无颜苟活,敢请允我归去。” 祝平炎这才明白她的意思,应该是知道强硬反抗没有意义,所以想嘴遁。 这就多虑了,我劫财不劫色,况且我要是真惦记你,你这说两句我也不可能放过你啊。 在他想这些的时候,叔己并没有停下,大致就是说了一下她和北沐的关系很好,让她回去她肯定可以成为北沐的正妻,到时候她必然会回报今日的恩情。 好家伙,这跟公子争位一样,我支持你回国,你当了国君后给我好处。 不过从这能看出来,叔己还是有些政治头脑的,前面的彩虹屁只是铺垫,实打实的利益才是重头戏。 三百八十六章 奴隶 祝平炎本来就打算送叔己回去,现在叔己主动给承诺,他自然也毫无压力的应下。 叔己终归是个小丫头,当即喜形于色,要不是只穿着薄衫,怕春光外泄,估计要蹦起来欢呼。 祝平炎一盆凉水泼下来:“我虽然同意了,北沐那边还没消息呢,如果他不接你回去,一切都是空谈。” 叔己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她刚刚说的好像成为北沐正妻易如反掌,但实际上这事她自己完全没有底。 她姐姐刚去世的时候她还很小,北沐为了让她开心些,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陪她,不过那时候她也没有其他想法,只是觉得很伤心,也很开心。 之后她慢慢长大,慢慢懂了一些事情,明白了自己和北沐的关系,然而这个时候北沐反而很少陪她了,买来了一对姐妹。 她也去问过北沐,北沐只是说她太小,这种事情要再等等,那时候她也只是刚刚有一点模糊的概念,懵懵懂懂,并不是很在意,于是等了一年又一年,等到她十五岁及笄。 这是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毫无疑问,北沐是唯一能承载她情愫的男人,她身为北沐的媵妾,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然而对于她的情愫,北沐的回答还是:再等等。 北沐的两个姬妾中,妹妹二丫的年纪与她相同,天真烂漫,对地位差异并不敏感,本来两人关系还不错,但在一次闲聊中,妹妹发现她和北沐还没有圆房,就开始嘲笑她,还津津有味的讲自己和北沐的事情。 她又羞恼又嫉妒,扑上去和二丫厮打起来。 之后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毫无疑问是她打赢了,但是她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她终于明白,北沐说她年纪小只是个托辞。 之后在她的百般恳求下,北沐和她一起睡过几晚,虽然没有二丫告诉她的那些事情发生,但她也很高兴了。 姐姐死后,她一直都是跟着北沐睡的,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开始流血,而且把床弄脏了,北沐就不再和她一起睡,让她住进了姐姐之前的房间,现在又能和北沐一起睡,她已经很开心了。 这样又过了两年,她的身体愈发成熟,对北沐已经不仅仅是情感上的需求,还有生理上的需求,终于明白二丫说的那些事才是最重要的。 这时候北沐就开始找各种借口,她一直闹腾不停,跟着北沐来到边境,虽然终究是没法跟着去前线大营,但也在后方的城邑住下,只要有停战的间隙便去找北沐。 她一度以为北沐正妻的位置肯定是自己的,北沐能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北沐会把她送给其他人。 这不仅让她愤怒悲伤,也让她失去了一直以来的自信,也许北沐永远不会娶她,即便她这次回去了,以后也会被送给其他人。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她这次也不一定能回去。 她的所有权力都是北沐提供的,这次北沐几乎是把她绑来了祝营,如果北沐不愿意接她回去,即便祝平炎放了她,她也只能被再次送来。 祝平炎这趟来本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想你心里也很清楚,北沐对你的感情很复杂,不一定会娶你,但是毫无疑问,他非常关心你,不忍你受半点委屈。” 叔己忍不住叹息:“但他还是把我送人了。” 这小丫头有些头脑,但是城府不深,这时候说这种话,就和之前她的说辞相悖了。 不过祝平炎也并不在意,接着说道:“我和他谈起你的时候,他一再让我好好待你,并且还是过些日子会来看你,你猜,他来看你的时候,如果发现你形容憔悴,被我当下人一样随意使唤,他会不会非常后悔,然后一定要把你接回去?” 叔己聪明的很,一听就明白了:“这个主意好,不过当下人使唤还不够,得更狠一点,到时候我故意犯错,你就狠狠打我,得真打,我没事的。” “嚯,你决心倒是很大,不过也不能太明显,为了装得像一些,从今天起你就像下人一样干活,要知道他不一定会光明正大的来,如果是偷偷潜入营地,看见你在养尊处优的被人伺候,那可就露馅了。” 叔己兴奋的点头:“好!” - 之后的剧本是,祝平炎想要和叔己为爱鼓掌,但是叔己没有爱,不愿意鼓掌,所以祝平炎就惩罚叔己当下人。 叔己说了不要因为她是娇花而怜惜她,祝平炎就真的一点都不怜惜她,反正他一个仆人都没有,所有活都给她干,把她累的眼神发直,再没了往日的灵动。 一开始叔己还拼命干活,想着越累越好,真干了五天之后,这位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小姐还是扛不住,慢慢开始有些偷懒。 虽然她很想让北沐接她回去,愿意为此吃很多苦,但是人力总有极限,像是刷马桶这种精神上的冲击,她咬咬牙也就扛过去了,劈柴挑水这样的重活,真不是想抗就能抗过去的,她双手很快磨出水泡,有时候走了一半摔倒,水撒了出去,她还得重新回去用满是水泡的手打水。 这时候她看见路过的两个小妾,赶紧求这姐妹俩帮忙。 姐姐虽然有一点点同情叔己,但她看了眼自己白皙的手,还是摇头拒绝了。 叔己又看向妹妹,二丫的年纪和她相仿,从小两人就是玩伴,她觉得妹妹肯定会同意。 然而二丫冷笑一声,一脚踢倒了水桶:“哎呀,真不好意思,你要重新打水了。” 叔己先是茫然,之后就愤怒的扑向二丫,然而她太过虚弱了,被二丫轻易制服,然后狠狠一巴掌抽在脸上。 二丫揪着她的头发嘲弄道:“自以为高人一等,不还是个随意送人的贱妾!” 在叔己的回忆中,她因为北沐和二丫打过一架,仅此而已,但是对于二丫来说,那段回忆永远无法忘记。 一开始两个年纪相仿的小丫头打得不分胜负,如果这样下去,也就是两个小丫头闹不愉快,以后两人还可能是好朋友。 但是当其他人赶到,情况就不一样了。 众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制服她,不让她伤害到叔己,叔己却无人约束,看起来就像是所有人将她押送到叔己面前,听从发落——实际上也就是如此。 两人正在打架,她被众人抓住不能动弹,叔己当然就一巴掌打过去,她又疼又怒,破口大骂,骂叔己是个没人要的女人。 叔己也愤怒的回应一个又一个耳光,把手都打肿了,二丫也从开始的愤怒被打到崩溃,大哭着求饶,被放开之后也只是蜷缩在地上哭,已经完全迷糊了。 叔己也没真想把二丫给打死,就是一口气顶在那,见二丫求饶,也就停手了。 姐姐大丫赶来,见到被打得面目全非的二丫,眼泪不住流淌,但她比二丫更懂事一些,根本不问事情缘由,首先给叔己赔罪,一个劲扇自己耳光,直到叔己劝阻才停手,得到叔己原谅后,她才带着二丫离开。 回去之后,姐姐又是心疼又是愤怒,骂了她好几天,还去找北沐求情,好像她才是犯错的那一个。 孰是孰非其实不重要,两个小女孩之间有玩闹也有争吵,这都很正常,这件事之所以往不正常发展,只是因为叔己是主,而她是奴。 哪怕她被叔己打得几乎毁容,也还是得到叔己的原谅。 虽然叔己事后也有些后悔,来找过她,但她已经知道了两人的地位不同,即便心中愤恨,也只能笑着说我们还是好朋友。 而更让她失望的是北沐,她和姐姐不一样,她曾经是真的爱过北沐,但在她被打之后,北沐不仅没来看她,还在当晚派人叫走了她姐姐。 她终于明白,她就是个泄欲工具而已,贵族们的所有情感向来只停留在贵族阶层。 而当她终于看清自己的地位,还来不及伤心,就听姐姐总是叹息着说,如果你毁容了该怎么办。 她才意识到工具坏了就会被丢掉。 如果她的脸保不住,很可能就会失去一直以来的特权,成为最下等的奴仆。 奴隶永远会是奴隶,后代也将永远是奴隶,对于男人来说,唯有战功能挣脱世代为奴的枷锁,而对于女人来说,给贵族生一个孩子是最好的捷径。 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女奴,上天给予她们的容貌都不足以走这条捷径,她们姐妹俩已经很幸运了,很多人说是她们的母亲和贵族偷情才生下她们,没有任何证据,只是人们都相信,奴隶的种不可能这么漂亮。 早就看清一切的姐姐对北沐没有多少爱意,在床上却比她卖力得多,因为她想要一个贵族的孩子。 不过即便生了孩子,也只是脱离奴籍而已,奴隶生的庶子也会被人看不起,即使北沐没有用妾招待客人,也会怀疑奴隶是否能忍住欲念不与其他奴仆偷情。 在北沐眼中,或者说在贵族眼中,奴隶根本毫无羞耻与道德。 很可悲的是,事实往往就是如此。 缺乏教育与生活条件的困苦,往往会导致奴隶们完全忠于自身欲念,女奴随时有可能自愿或不自愿的怀上未知的孩子,而奴隶中常有明知或未知的乱伦,导致一大批畸形或智力障碍的儿童,这也被认为是奴隶血统劣质的铁证。 长期对教育和资源的垄断,让贵族和奴隶们活成了两个状态,从小接受教育的贵族们看着牲畜一般的奴隶,歧视不可避免的根植于内心,这已经与个人的好坏无关了。 至于后世奴隶逐渐解放,其实与文化等意识形态的发展没有太大关系,99%都要归功于生产力的发展。 当这些奴隶们能有最基础的为人常识,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发现,贵族与奴隶的差别也没有那么大,于是大批奴隶被解放成平民。 当纸张出现,知识变得廉价,不再完全被贵族垄断,平民中也开始出现很多有能力的人,而到了近代,义务教育普及,贵族的知识垄断被打破,平民才算完全有出头机会。 当然也只是机会,世家豪阀的先发优势不会消失。 三百八十七章 神降 被二丫打了一顿之后,叔己终于无法忍受,找到祝平炎,想让他惩罚二丫,但被祝平炎拒绝了。 “北沐来之后,有可能会询问她们姐妹俩,你要是觉得失败了也无所谓,我没有意见。” 叔己装得这么幸苦,当然不可能为了出一口气而放弃,所以最终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又过了三天,叔己累的昏倒,恰好北沐就在这时候来了,祝平炎赶紧出去迎接,唯恐叔己醒过来,见面第一句话就说叔己在他这边过得很好,不用北沐操心。 在祝平炎特别“惶恐”的语气下,北沐一听就感觉不对劲,提出想见叔己一面。 “阻拦”无效后,北沐看见了躺在稻草上的叔己,头发又脏又乱,沾着稻草和泥巴结在一起,脸上有明显被打过的痕迹,衣服也破旧脏乱,仅仅几天,一个贵族小姐就成了流浪的乞丐。 北沐急忙跪在她身边抓着她的手,然后就发现她手上被磨破的水泡。 他急促的喘息着,大吼道:“祝大夫!请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祝平炎见这场景,心里知道稳了,乐呵呵的说道:“她到我这里之后,就一直躲着不愿见我,我去找你,你也不想要她,那就只能由我管教了。” 北沐心疼的眼泪都要下来了:“我什么时候……你难道听不出我的言外之意?而且这叫什么管教,有你这样管教的?” 祝平炎悄悄清了一下嗓子,以非常欠揍的语气说:“我怎么管教自己的女人,就不劳北沐大夫费心了吧。” 北沐怒意突生,转身掐着祝平炎的脖子将他按在柱子上:“今天我也来好好管教管教你!” 祝平炎被掐得两眼发黑,心里直呼卧槽,失算了,只知道北沐是个莽夫,没想到他这么莽,在我的大营里也敢动手。 就在祝平炎被掐得两眼泛白时,一根长矛飞射而来,北沐不得不松手后撤躲开长矛,大鹅抢步上前把祝平炎拽了回来。 “你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我不讲道理?你们把她弄成这样,你们讲道理!” 大鹅也觉得祝平炎对叔己太恶毒了些,但她在回护祝平炎的时候就是不讲道理的:“你把她输给我们,那就是我们的人,你管不着!” 讲到这事北沐也有些理亏,但这时候他也不讲道理:“什么狗屁赌约,我现在就把她带回去!” 祝平炎一只手捂着喉咙,另一只手挥舞,他想说,人带走,钱留下,不上道啊小兄弟! 但他说不出话,周围闻讯赶来的祝军见到这剑拔弩张的情况,又见祝平炎挥手,急忙举起兵器围住北沐。 祝平炎大惊,北沐的战斗力他是清楚的,更何况现在是休战期,除少数值勤的人,大部分祝军都没穿甲,这不是送人头吗。 好在北沐也知道轻重,战时攻击己方部队,这已经不仅仅是大夫纷争这么简单了,这是兵变,莒子会插手。 所以他只是将叔己护在身后:“今天我肯定要带她走,望祝大夫念在我们携手击杀灵台的份上不要阻拦,当时你提议过用法器换回叔己,现在我同意了,另外五十长矛明日奉上,既然叔己只是个干苦活的杂役,祝大夫应该不会反对吧。” 祝平炎心想,北沐好像也没有看起来那么蠢,威逼利诱全用上了,还不会让他下不来台,或许只有战斗能激活他的脑子? 他当然想立刻同意,只是一时间说不出话,又怕手势会引起祝军的误会,所以只是站在那一动不动,祝军没有他的命令自然不会攻击,北沐也不会主动攻击,所以局势暂缓。 许久之后他才开口:“好。” 有了他的命令,祝军让开一条路,北沐抱着叔己离开,这次危机才算解除。 次日,北沐履行诺言送来了另外五十根法器长矛,不过态度不是很好,祝平炎也不在意,乐呵呵的收下长矛,拱手拜别。 - 与叔己刚来时的局促不同,大丫二丫两姐妹十分适应新生活,乖巧的行礼后便主动站在祝平炎身边听候吩咐,无形中就把大鹅排挤到了一边。 大鹅反而很乐呵,她只觉得又多了好多人陪她玩,就好像叔姜和霜儿。 不过她也能感觉到这两个女人好像和叔姜霜儿不同,叔姜和霜儿基本上是不管祝平炎的,有时候还会搞点恶作剧,被骂了就骂回去,只有她听祝平炎的话,跑来跑去端茶倒水。 但是这两个女人对祝平炎格外关心,关心到她都无法理解。 她虽然像个小婢女一样伺候着祝平炎,但平时也是自己在一边玩,喊她了才过去帮一下,要是玩的高兴了,还假装听不到祝平炎喊她。 这两个女人一整天都跟着祝平炎,无论祝平炎要做什么,甚至不需要说话,两人就会帮着做好。 除了一些事她们做不了,比如祝平炎练习闪电的时候,把石头搬到指定位置当靶子,这时候大鹅就会充满优越感的过来帮忙。 真是搞不懂,她们都没有自己的事要做吗? 对待想不明白的事,大鹅从来不会犹豫,立刻放弃思考,愉快的和霜儿玩去了。 - 下午,祝平炎带着禁军去训练骑术,这两姐妹自然留在了营地,她们终于开始了自己的社交。 奴隶出身的她们,最懂得人情练达的重要性,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最重要的当然是讨好主人,其次便是搞清楚人际关系。 初见霜儿,她们先是惊讶霜儿的美貌,而后便充满了嫉妒与敌意,再小心的询问几句,发现霜儿是祝平炎的妻子,嫉妒还有,敌意全然消失。 奴婢怎么敢对主人抱有敌意。 她们对于身份地位的认同,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不是被压迫,而是发自内心的顺从。 道理很简单,唯有认清自己的阶级,并且不做出任何逾越举动,才能够活下去,当初二丫被叔己打了一顿,十分记恨叔己,但其实叔己已经算是仁善,歹毒些的,直接把二丫打死也无不可。 除非奴隶能成为天骄。 所以她们见到叔姜时,嫉妒心更重,如果她们能成为天骄,就不用为奴为婢,能翻身成为主人。 但同样的道理,她们不会像对霜儿一样完全顺从,但也会尊敬叔姜,很自然的摆正自己的地位。 之后她们遇到了大鹅,一开始她们也很小心,一番询问之后,大鹅对于自己身份的认知是“小老婆”。 面对这个完全陌生的词,俩人有些不知所措,便具体询问大鹅要做什么。 大鹅便将祝平炎的说辞娓娓道来,大老婆要陪睡,小老婆不需要陪睡,但是要帮忙干活。 两人对视一眼,心说终于找到比自己地位低的了,原来这个没有规矩的黑丫头就是祝家奴婢。 这时候她们听黑丫头说道:“你们也是他的小老婆吧,以后我就是你们大姐了!” 两人眉头一皱,在她们心中,“小老婆”应该是奴仆的某种方言,所以这个黑丫头说她们是小老婆,就是说她俩是奴婢。 妾的古意就是女奴,春秋时期两者的地位差距并不大,所以说她俩是奴婢并不算错。 不过很显然,长相美貌可以和主人有更亲密关系的妾,地位一定在普通奴仆之上,有没有明文规定并不重要,主人肯定会差别对待这两类奴隶。 所以这姐妹俩立刻开始阴阳怪气。 姐姐:“大家都是奴婢,以后还要多多照应,不过我们和你不同,我们是要侍寝的。” 妹妹睥睨着煤球一样的大鹅:“特意吩咐你不能侍寝这事,我们也能理解。” 不能和不必是两个意思,大鹅对自己地位的理解一直是不必侍寝。 她觉得,既然是老婆,如果想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 所以她不服气的说:“谁说不能,我以前也和他一起睡过!” 却只换来一片笑声。 大鹅的年纪太小,长得也不好看,对她们没有威胁,所以她们对大鹅也没有什么敌意,只不过是自以为被嘲讽,反唇相讥而已,大鹅倔强的回答,反而惹得她们哈哈大笑。 两姐妹嬉笑着没当一回事,大鹅却闷闷不乐,她来到水边,看着自己的倒影,与霜儿对比,与叔姜对比,与那两姐妹对比,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丑小鸭。 人对自己的认知往往会有很大波动,同样一张脸,自信的时候觉得自己非常漂亮,自卑的时候又觉得无比丑陋。 第一次有性别认知的大鹅,就觉得自己非常丑,越看越丑,忍不住蹲在地上抹眼泪。 - 祝平炎回来的时候,看见大鹅蹲在大营门口,随口问了一句:“干嘛呢,天都黑了,还不回去睡觉。” 说着便骑马进了营地,栓好马之后,他发现大鹅还蹲在那,终于觉得不对劲,走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怎么了?” 大鹅抬起一双红肿的眼睛:“她们说我是奴婢。” 祝平炎面色一冷:“谁?”说完他就想到,除了新来那两个,也没人会这么说。 他把大鹅抱起来:“别瞎想了,你怎么可能是奴婢呢。” “你骗我,我问了好多人,他们都说小老婆就是奴婢。” 祝平炎有些尴尬,最初他把大鹅忽悠过来就是当苦力的,说奴婢也不算什么错。 但他立刻坚定的回答:“你是我的家人,对,家人。” 大鹅黑黝黝的脸上竟然能看到些红晕:“佳人……那你娶我吧,我问过霜儿了,她说没关系。” 祝平炎满头黑线,霜儿一个冒牌货当然觉得没关系,有关系的那位在外面呢。 他敲了敲大鹅的脑袋:“想什么呢,你是我妹妹。” “妹妹……”大鹅沉吟片刻:“我还是想嫁给你。” 祝平炎有一些好奇:“为什么?” 不是他直男癌,而是以他对大鹅的了解,答案肯定与爱情没有半毛钱关系。 “因为我不是你真正的妹妹,但我可以真的嫁给你。” 祝平炎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缺乏安全感。 真正有血缘的兄妹自然是无比稳固的关系,但对于没有血缘的男女,婚姻关系比一句你是我妹妹稳定太多了。 祝平炎想了一会:“不,你也可以真的成为我妹妹。” 大鹅满脸问号,祝平炎却已经开始招呼人张罗起来,不一会一个祭坛搭建完成。 祝平炎和大鹅跪在祭坛前,以神灵起誓,结义兄妹。 大鹅兴奋的满脸红光,在她心里,这大概就像是夫妻拜堂,既然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可以拜天地成为夫妻,那自然也可以这样成为兄妹,以后她就是祝平炎的妹妹了。 她欢呼着跑去告诉所有人,祝平炎是我哥哥,而其他人都一脸懵逼,不一直是这样吗? 这时候祝平炎却疑惑的看着祭坛上的神像,喃喃自语道:“乌龙?” 三百八十八章 神 士兵们摆出的祭坛上,祭祀的神灵雕像分明就是乌龙,这让祝平炎在疑惑中不由自主说出了乌龙的名字。 随着这两个字吐出,天空中的银河忽然变得耀眼,群星闪耀,星光隐约组成了一条龙的样子,接着天空中便真的出现了一条白龙。 白龙坍缩成一团光芒,接着一条光柱射向祭坛,一对男女出现在祭坛上。 威压如雪崩一般向外辐射,所有人都伏跪在地,既是自愿对神灵的跪拜,也是被迫,灵台以下,想站也站不起来。 祝平炎用双手撑着地面,手掌逐渐陷入泥土,却好像有一座山压在背上,怎么都直不起身子,他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想要抬起头看一眼祭坛上的人,却始终只能看见一双脚。 即便如此,他的眼睛也如针刺般疼痛,好像就连这双脚,也是他不配看见的。 “谁在呼唤我?” “我!” “何事。” 祝平炎身上的威压忽然消失,他终于能抬头看清祭坛上的人,而后便无比震惊的站起来:“真的是你?你也到这个世界来了?” 乌龙有些疑惑:“我们见过吗?” 祝平炎指着自己:“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祝平炎啊!”他说着便跑到祭坛下,就要往上爬。 乌龙身旁的白衣女子皱起眉头:“无礼。” 祝平炎哐一声又跪下了,砸得尘土飞扬,双腿几乎要断掉。 乌龙捏了一下女子的脸颊:“不就是跑一趟吗,不要这么凶巴巴的,一点都不好看。” 女子吐了下舌头,倚在乌龙身上:“这些凡人总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打扰你,要我说,理他们干嘛。” “凡人轻易不会呼唤我,必然是有什么要紧的事。” 祝平炎慢慢从见到故人的喜悦中恢复,意识到这不是乌龙,或者说这不是他认识的那个乌龙。 他认识的是两千年以后的乌龙,这是两千年前的乌龙,乌龙竟然是神! 乌龙又问了一遍:“为何呼唤我。” 祝平炎试探的说道:“你能帮我成地仙吗?” 白衣女子一脸的不耐烦,乌龙有些尴尬的向她解释:“也许他们只是想我了。” 祝平炎咳嗽了一声:“开个玩笑,别在意。”很显然,乌龙不是神龙,不会帮他实现所有愿望。 乌龙是好人,但好人不代表就要对别人言听计从,如果随便一个人说一下,乌龙就帮他成为地仙,人间早就大乱了。 他斟酌了片刻,结合乌龙的性格与他现在的需求,给乌龙画了一个大饼。 “第一个五年计划有没有搞头?” - “我想建立一个没有饥荒,没有瘟疫,没有战争,所有人平安喜乐,幸福安康的世界。” 面对这种夸夸其谈,乌龙面色平静,没有任何质疑,只是淡淡的问道:“所以,你要什么?” “其他的我都能办到,只有一样需要你帮助,帮助我免受战火。” 这是一个长期的要求,不等乌龙说话,白衣女人便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 见乌龙还在犹豫,她又说道:“干预凡间的正常秩序,最终只会导致混乱,每一个势力在弱小的时候都希望神灵庇护,但这些势力在壮大以后,无一例外的选择主动开战。” 祝平炎不知道神灵有没有能力识破谎言,最保险的就是不说谎话,所以他没有在强大以后会不会侵略其他国家这个问题上狡辩,而是再次强调。 “我说的不是一时一世的平安,而是一种新秩序,在这种新秩序之下,所有人都能吃饱饭,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差异或许存在,但不再有草芥一般的奴隶,也不再有可以随意杀戮平民的贵族。” “这是不可能的,我试过,所以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果然,乌龙对幻想中人人安康的世界更感兴趣。 “给我五年,五年之后,你能看到这样的世界。” “你的异能或许可以避免天灾与瘟疫,也能强制让所有人平等,但当你的统治区域越来越大,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一切都没有改变。” 祝平炎这才明白,为什么乌龙和白衣女人都没有质疑他口中那个完美世界是否存在,原来他们都认为这是异能。 “你理解错了,这不是我的异能,依靠异能维持的世界,天骄与凡人的差异便永恒存在,在我的世界里,凡人需要的所有东西都将由凡人自己创造,我靠的是凡人,而不是天骄,所以我会维护凡人的利益,即便我死了,我的继任者也还是会维护凡人的利益。” 白衣女人嗤笑道:“你是说,依靠凡人来抵抗天灾与瘟疫?” 乌龙没有说话,但很显然也不相信。 于是祝平炎便将现代社会的情况一一描述,说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说了机械化农耕,说了天气预报和人工降雨,说了科学育种和化肥。 至于飞机大炮原子弹,手机电脑互联网,与之相比反而不重要。 乌龙终于有了些情绪波动,从祭坛上跳下来,激动的问:“这是你看到的未来吗?”他以为祝平炎拥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祝平炎还是不敢撒谎:“这是两千年以后的世界,而我可以让它提前到来。”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你应该知道,我没有说谎。” 乌龙笑道:“神不是万能的,特别是我,基本没什么用,就连有人让我治病,我都只能去找其他天骄帮他。” 白衣女人盯着祝平炎:“所以才总会有些自作聪明的人想骗他。” “我想神就算自身没有能力识破谎言,也肯定有办法识破谎言,我保证我所说的句句属实,不惧任何检验,我只要五年,五年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影响。” 神灵维护凡间秩序,主要是为了获得凡间的供奉,所以扰乱凡间秩序,天庭只会削减其贡品,但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神是需要依靠供奉来活命的,天条的约束力并不强。 神灵肆意破坏凡间秩序的事并不少见,其中乌龙干的最多。 他的本意当然是好的,但结果往往不是很理想,慢慢的他意识到,自己少管凡间的事,凡人反而能活得更好。 他对于干涉凡间秩序非常谨慎:“五年太久了,我给你两年时间,两年后我会去确定你说的是真是假。” 说完他看了眼营地的旗帜:“莒子何在。” 莒子从远处飞来,躬身行礼:“己期在此。” “给他一块封地,两年内不要干涉他的发展。” “遵命。” 说完之后,乌龙就要转身回到祭坛,却听一个女声急切的喊道:“不要走!” 所有人的视线都看了过去,说话的竟然是霜儿。 除了祝平炎这个被特意保护的人,灵台以下根本扛不住神灵威压,但霜儿却行动自如的走到乌龙跟前,满眼泪水的看着乌龙:“能再陪我一会吗?” 乌龙有些疑惑:“近些年我很少在人间,也从没答应过凡间女子的请求,怎么又多了一个女儿?” 白衣女人皱眉打量着霜儿:“应该是那只找上天庭的狐狸。” 乌龙恍然,八年前有只狐狸跟随凡间贡品进了天庭,却没有离开,而是找到他,想和他生个孩子。 除了战斗,乌龙没有什么特殊能力,面对凡人的求助,很多时候他其实是无能为力的,生孩子这事是少数他靠自己就能完成的求助,所以有求必应,在凡间留下了很多后代。 在早期的时候,神由于自身欲望与凡间女子生下了许多后代,但很快神的欲望就被填平,神子也越来越少。 白龙觉得,以乌龙现在的效率,应该很快就会厌倦,到时候就能回天庭和她相依相守了。 乌龙其实早就没有这种世俗的欲望了,他是把这当工作,就差给自己定个绩效指标了,所以并不存在厌倦。 关于自己男人无私在全天下散播种子这事,白龙当然不会高兴,但她原本就是乌龙捡回去的宠物,完全没法有女主人的底气。 世人以为她和乌龙都是神,但在她心里,只有乌龙是神,她一直都只是一条躲在乌龙怀里瑟瑟发抖的小兽。 白龙只是混血龙妖,除了长得像龙,先天战力等同于野兽。 也正因为长得像龙,也就成了人类眼中的宝物,被贵族们抓捕回去饲养。 她父亲战力很强,据说有人出了无法拒绝的价格,被阉割后成了坐骑。 失去种龙后,贵族们用其他龙妖和她母亲配种,但再也没有生下这么像龙的龙妖,最后她母亲和那些混血的弟弟妹妹们全都成了一道菜肴。 她能活下来,完全是依靠幼龙能断肢重生的体质,为贵族们提供源源不断的龙肉。 本来在她成年以后,应该就会成为一道宴请贵宾的大菜,但她实在太像龙了,成了上交天庭的贡品。 她遇见了自己的祖先,那是真正的龙,确实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于是她挣扎着求助,她的祖先也听见了她的呼唤,将她带了回去,精心为她洗漱打扮。 最后摆在了餐桌上。 那是一张巨大的餐桌,真的特别特别大,以至于最初她没想到这广阔的平原是一张餐桌。 直到应龙宴请诸神,诸神们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吃掉食物,她才意识到是怎么回事,驱之不散的阴霾袭来,她挣扎着想要逃走,却被死死的锁定,无论如何也无法挪动半分。 餐桌上摆着世间所有动物,包括人类,与她的惊恐不同,那个人类满眼都是狂热,似乎被吃掉就是他的理想。 甚至吃他的那个神灵选择生吃,他疼得痉挛,也强忍着没有挣扎。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三百八十九章 牺牲 乌龙将白龙救出那个地狱。 乌龙原本是来救那个人类的,发现人类是自愿的,就没有阻止吃人的行为,而是顺手将她揣进怀里带了出去。 离开宴会后,乌龙就打算将她放出天庭,但是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恐惧,死死抓着乌龙的身体不愿离开,乌龙就干脆养着她,一直把她养成了天仙。 乌龙告诉她,不必像他一样喜欢人,也没必要仇恨,因为人和妖之间的关系本就是如此,在她父亲被抓住之前也吃过很多人。 乌龙还告诉她,可以仇恨应龙,只是没必要太过伤心,神的想法与凡间的任何生物都完全不一样,也很难通过一两句话向凡间生物解释清楚,只需要记住一点,神只爱自己,非常非常爱自己。 白龙不是神,她应该算是仙,对于凡人来说,神仙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天庭,神仙之间泾渭分明,不管是从什么物种成仙,大部分时间还是待在凡间,所以会越来越像人。 像人,所以会嫉妒,会伤心。 白龙没有勇气去管乌龙,但她也不能忍受乌龙数百年的大型绿化工程,就搜集了很多乌龙子女在人间为非作歹的事。 当白龙将这些事说出来后,乌龙大受震动。 无论一个人对世人有怎样的大爱,他都肯定会更爱自己的子女,这是情感上所无法避免的,如果连子女都不爱,说什么关爱世人也只是虚伪做作。 但以他这工作效率,生产队的驴来了都得猝死,说句儿孙满天下真是毫不夸张,他根本不可能一一教育,只能委托其原父母教育。 而往往找他要孩子的,都是些野心家,这些孩子生下来就是家族发展的工具,不可能温良恭俭让,残害百姓或者互相残杀是常有的事。 他终于醒悟,帮别人生孩子很容易,但只生不养就是造孽,更何况他作为神,他的孩子先天强大,很容易成为人间祸害。 所以此后他就不再轻易帮人生孩子了。 八年前的那只狐狸苦苦哀求,说自己喝了神血,再也无法与人生育,但非常想要一个孩子,只能来求助乌龙。 神血事件也是乌龙的锅,所以乌龙同意了,他原本是想好好养着这个孩子,但当时白龙恰好回来,场面极其尴尬。 白龙不自然撇过脑袋,她不想看这种画面,随口说了一句,忙着呢。说完更尴尬了。 其实尴尬的只有白龙,乌龙毫不在意,他就这么袒露着身体,对白龙说:“你要来么?” 他觉得白龙很喜欢这种事情。 好在梦娘虽然放浪,还有人类的思维,吓得止不住颤抖,找机会溜了,这才让白龙稍微自然一点。 她在这种时候无法面对乌龙,但又不想太强硬拒绝,便说道:“你想要吗?” 她知道乌龙肯定不想,但乌龙的回答还是超出她的预料。 “我也不是完全断情绝欲,不过前段时间太忙了,得缓一缓,三千年之后怎么样?” - “没想到那么匆忙还是怀上了。”回想起往事,乌龙有些感慨,而后问霜儿:“想跟我回天庭吗?” 白龙站在乌龙身后,满眼杀气的看着霜儿。 霜儿怯怯的低下头,说想,害怕白龙生气,说不想,又害怕乌龙生气,就拉着祝平炎:“我成亲了,去不了。” 乌龙有些怅然的摸了摸霜儿的脑袋:“身体有点虚弱。”说着掰下自己的一截手指,“给你补补身子。” 霜儿吓的连连后退,无论是狐狸还是人,都没有吃亲爹的传统。 白龙也赶紧拦住乌龙:“这可是你的真身,吃下去她就被你夺舍了。” 神的肉身是自己重新塑造的,所以对神来说,肉身是最宝贵的礼物。 神与神之间互相送点身体部位也就罢了,这玩意凡人可受不了,如果是执行生孩子任务,乌龙一般会重塑一个身体,这也是神没有生殖隔离的原因。 至于乌龙的真身,白龙在人仙之前和他啵个嘴都得昏迷半个月,霜儿才是个证道,真要吃下这截断指,实力确实会增强无数倍,但也必定意识泯灭成为乌龙的分身。 乌龙想到之前的神血事件,赶紧把断指按了回去:“谁欺负你了就和我说。” 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妥,补充道:“但是你也不能欺负别人。” 白龙拉着他走回祭坛:“赶紧回去吧,那些凡人快扛不住了。” “都是你骗我学什么威压,练了就收不住力。” “不是你说要少管凡间的事。” “那也不能……” 乌龙话没说完就化为光芒消失。 白龙的笑容慢慢消失,冷眼看着霜儿和祝平炎:“牺牲准备了吗。” 召唤乌龙有一个规矩,必须准备一万个知道乌龙名字的人作为牺牲。 这规矩当然是白龙定的,她只希望召唤乌龙的人越少越好。 当然,也有些势力试图蒙骗白龙,先大肆宣传乌龙,然后把这些人抓起来做牺牲,以此来源源不断召唤乌龙。 但白龙不是必须遵守契约的恶魔,她拥有最终解释权,直接灭掉了这个势力, 如此一来,曾经在人间搞风搞雨的乌龙,慢慢变得无人知晓。 现在军队里面会将乌龙作为杀神供奉,但没人知道这个杀神的真名,也没人会呼唤杀神降临。 莒子伏在地上:“此事我并不知情。” 对于一国之君,一万名牺牲就可以召唤神灵,其实已经是所有神里面最容易召唤的了。 但问题是乌龙不愿意过多干涉凡间,并不愿意帮助这些大势力,顶多也就是灭掉一些为非作歹的妖怪。 收牺牲的是白龙,白龙完全不在乎人间的死活,杀国君,乃至灭国绝祀都干得出来。 这但凡有点脑子也不会去召唤乌龙。 祝平炎心脏狂跳,紧紧攥着霜儿的手:“乌龙会回来看霜儿的。” 白龙冷笑:“你知道他有多少子女吗,如果我不帮他,他根本找不到霜儿的位置。” “即便他不看霜儿,两年后也会回来看我的成果。” “这种小事,神会在意吗?” “乌龙肯定会在意,这是他一直想做却做不到的事。” 白龙皱眉,沉默一会之后问道:“你是谁的转世?” 神的肉身是自己制造的,而想在神界制造肉身会面临很多困难,所以有很多神的肉身造得很敷衍,在两界通道被打通以后,这些神又多了一个新的选择,那就是轮回转生,谋取一副天然的肉身。 这当然有极大风险,一切都得重头来过,而且极有可能一生无法恢复记忆,在碌碌无为中死去,所以选择轮回的神并不多。 时至今日,这些轮回的神也还有一半没有归位,而且很可能永世无法归位。 现在的凡人连乌龙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乌龙的性格,再加上祝平炎好像早就认识乌龙,白龙才会有这个猜测。 祝平炎转头看向莒子,觉得神灵转世这个名头也许有帮助,所以没有直接否定,当然也不敢承认:“这件事我不会告诉乌龙,早些收手吧,他迟早会知道的。” 白龙冷哼一声,化光消失。 然后祝平炎就等着莒子来问他神灵转生的事,结果没想到莒子直接离开了,好像对此事并不关心。 莒子不是不关心,而是根本不知道,他只能听到白龙想让他听的。 不过他回去之后倒是也有相同的猜测。 因为最开始祝平炎和乌龙说的那些话他也听不到,他不知道乌龙为什么要照顾祝平炎,神灵转世也是合理的理由之一。 不要说莒子,就连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听到的小白,也有这样的怀疑。 因为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召唤真神降临。 各国国君年年祭祀,神灵也几乎不理会,只在国君更换的时候,才会派遣使者赐予仙丹,帮助国君成仙。 这么简陋的祭坛,这么点供奉,竟然就能让真正的神降临,这要不是关系户,怕是不太合理吧。 对于凡人来说,祝平炎的异能似乎有些太过于复杂,但如果曾经是神,那一切就合理多了。 至于大鹅和祝军的士兵,则根本连神灵转生都不知道,他们也不太能分辨神和天仙的区别,只会在心里想,自己老大真牛逼。 更远处其他大夫,那就更是什么都不知道了,他们顶多知道有神降临,但不知道是谁召唤,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正常情况下莒子会大肆宣传有神降临这种事,但所有国君对于乌龙这样的神都讳莫如深,根本不可能去宣传,所以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 对于国内出现一个疑似神灵转世的人,莒子其实喜忧参半,如果祝平炎真是神灵转世,百年之内莒国无恙,但国无二君,这位神灵的权利又该如何处理呢? 祝平炎真有神灵的力量倒也罢了,神灵也不在乎管理凡人的权利。 人间帝王之所以热衷于管理,是因为其本质上与凡人无异,管理才能控制,控制才有权利。 但是神不一样,神的权利来源于力量,只要神的力量不消退,他的权利就永恒有效,所以神高居于天庭,对管理人间没有任何兴趣。 若是真神降临,哪怕偶尔性起,想要管一管国家,莒子也只能干脆利落的退位,没有别的路可以选。 问题在于祝平炎没有神的力量。 即便他是神,没有神的力量,就肯定会渴望权利,可他既然没有神的力量,莒子又怎么愿意让权呢? 更何况莒子听不到白龙说的话,所谓神灵转世只是猜测的一种,还可能是神子,或者其他与神灵有因果的人,只要不是神灵本身,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可以被利用甚至杀死的凡人。 这种情况下,直接让权肯定不现实,就算莒子愿意,他的利益集团也不会同意。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三百九十章 售卖盔甲 处理祝平炎是很头疼的一件事,可以肯定的是,这样一个与神灵有关的人,除非已经彻底站在对立面,否则绝不能去打压,即便过了神灵承诺的那两年。 拉拢祝平炎当然是最优选择,但莒子很清楚,在神灵庇佑的前提下,一切示好都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不能被打压,其实也就是没法拉拢。 好在祝平炎不是莒子的大夫,不能打压也不好拉拢,但是可以利用。 莒子以战功的名义,把原向国四分之一的土地封给了祝平炎。 这些土地暂无人烟,名义上归属于莒子,但实际在向男的控制区内,莒子不好处理这些土地,无论封哪个大夫过去,要么被向男钳制无法发展,要么投靠向男。 现在他把这些地给祝平炎,等于是把祝平炎当做肿瘤种在了向男体内,向男在名义上无法反抗,实际上也不敢去违背神灵,只能让祝平炎发展成为心腹大患。 祝平炎在向男的内部发展,以后再想壮大,必然会和向男起冲突,结局无非两种。 其一,两年后神灵不再留意祝平炎,祝平炎被向男解决,莒子没有丝毫损失的牵制了向男很长一段时间。 其二,神灵一直留意着祝平炎,或者祝平炎真是神灵转世,向男斗不过他,莒子等于是没有损失就获得了宝贵信息。 - 时光匆匆。 次年的秋天,祝平炎带着一百骑兵出现在吴楚边界的一座城邑。 昔日荒凉破败的卑梁城,如今已经富庶繁盛,在这段时间的小规模冲突中,卑梁的胜率大大提升,庶民们并不知道变化的真正原因,只归结于卑梁伯境界提升。 但是国人士兵都明白,早在卑梁伯境界提升之前,他们对楚国的胜率就已经转变了,转变的根本原因,还是他们身上全副武装的凡品法器。 卑梁伯当初没有钱购买太多铁甲,但是祝平炎却找到了思路,让他作为代理人在吴国内推销他的铁甲。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像卑梁伯这样依赖凡人军队,证道以后的天骄对于铁甲的防御能力也不太能看上眼,所以大夫们一般也只会买几件盔甲,给族中年轻一代穿。 但往往越是低端的产品,销量就越好,因为金字塔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底层永远是大多数。 对于许多还没有证道的士来说,铁甲的防御力还不错,价格也很便宜,几乎是人手必备,就算以后能买得起防御法器,铁甲也可以给后代用。 哪怕真的阔绰了,后代也有防御法器,铁甲转手卖出去不仅不会亏,还可能赚钱。 对于士兵来说,甲就是他们的命,有一副好甲,就有很大概率从惨烈的战争中存活,祝平炎大量贩卖的这些汉制盔甲,虽然没有祝军自用甲防御力高,但也有效保护了大部分要害,只要己方阵线还完整,完全可以抵挡敌军的青铜武器。 所有只要经济条件允许,士兵们都会买一套好甲,天骄制造的齐甲对于士兵来说实在太昂贵,以往哪怕是富裕的国人,也只能选择复合皮甲。 现在铁甲的价格与复合皮甲相当,防御力却远胜复合皮甲,这不仅让能买得起复合皮甲的人都选择购买铁甲,还让一些原本买不起的人选择凑钱买一副铁甲。 最初铁甲进入吴国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当一回事,毕竟早就有齐甲了,这些铁甲或许就是些破损淘汰的齐甲。 但随着铁甲的数量越来越多,许多人真正拥有了一副铁甲,很快就发现它的防御力优势,再加上低廉的价格,让铁甲在吴人中迅速传开。 士兵阶层重视铁甲的质量,而对于工匠阶层,他们则无法理解铁甲的价格,为什么这样制作精良的铁甲可以如此低价出售,制作铁甲的天骄到底有多缺钱? 而当这些工匠们发现铁甲源源不断的涌入吴国,就不只是对铁甲的好奇和欣赏了,开始惶恐于自己的皮甲卖不出去,同时也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抵制铁甲。 比如说铁甲无法长期保存,说铁甲比皮甲沉重,说铁甲甲片来源于天骄,破损后无法修复,甚至有说铁甲亵渎神灵,或者铁甲有诅咒之类的。 盔甲不同于其他东西,真正要用这些盔甲上阵杀敌的士兵,他们对于防御力的追求不会因为谣言而动摇,所以这些谣言的影响倒是不大。 而对于更上层的人,他们见过齐甲也见过祝甲,他们重视的不是这一次的价格差,而是卑梁伯还在持续性售卖铁甲,他们意识到这不是一两次的倒卖盔甲,背后有稳定的产业链。 吴国各阶层的人都因祝甲而震动的时候,卑梁伯的生意越来越好,很快就发现铁甲不够。 祝平炎如今拥有大量土地和人口,若是全力生产,产能完全能供应整个吴国富裕阶层的需要。 问题是他不可能把这么大量的铁甲明目张胆的运往吴国,所以只能减少产量,被迫使用饥饿营销。 这导致铁甲供不应求,从卑梁伯手中买走盔甲,转手就能高价卖给别人,大量商人囤积铁甲获利,铁甲的价格甚至一度被炒得高过齐甲。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许多人对铁甲观感发生了变化。 制甲工匠们自然怨恨断自己财路的铁甲,而铁甲的价格一路走高,也让大部分国人放弃购买铁甲,即便已经买了,也会在价格越来越高后忍不住卖出去,最终铁甲都流向了贵族和商人。 如果许多人都能买得起铁甲,那之前的谣言就只是谣言,现在大部分人都买不起铁甲,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谣言开始大量传播。 这时候囤积铁甲的商人们也发现价格太高卖不出,开始抛售,铁甲的价格下跌,又因为谣言四起,一时间铁甲竟然卖不出去。 不过这些民间风波对于卑梁伯来说都只是小事,他已经赚了很多钱,即便这几批盔甲卖不出去囤积在手里,他也丝毫不慌。 他更惶恐的是上层波动。 销售铁甲的利益太大,牵动了吴国内部各大势力,许多人都想找到铁甲的源头,赚的盆满钵满的卑梁伯一度担心祝平炎抛开他与大贵族合作。 而祝平炎在一番权衡后,最终还是选择了他。 卑梁伯地处吴国边界,而且不是吴莒边界,这对他隐藏身份很有利,而且卑梁伯实力弱,无法对他构成太大威胁,双方的合作中他可以占据主导地位。 当然,为了平息吴国内的大贵族,祝平炎还是建议卑梁伯均分利益,让大贵族作为次级代理,也能从中分一杯羹。 卑梁伯也没有贪婪到找死的地步,将大部分利益都分给了国内的公卿,此举不仅平息了大贵族,也更加稳固了铁甲在吴国的销量,有这些大贵族开道,什么谣言都被扫除了。 虽然吴国的钱财大量外流,但买的是盔甲,确实增强了吴国的实力,所以吴王不仅没有反对,甚至也派人参与其中。 至此,祝甲在吴国的销售渠道彻底稳定,祝平炎赚取大量金钱充当军费,在仅有几万户人口的情况下,养出了六千步兵和两千骑兵。 这趟来吴国,是谈一笔大生意,卑梁伯不能自己做主,只能让他过来。 祝平炎在来的路上思考了很久,完全想不到对方有什么理由会害他,所以带着一百骑兵进了城邑。 将防止窥探的布缠在身上后,见到了对方派来谈这单生意的人,伍子胥。 伍子胥虽然好奇祝平炎的身份,但是没有丝毫窥探的意思,这人把自己国家的盔甲卖到吴国,必然十分重视保密,贸然窥探,不仅会破坏这次生意,甚至可能断了这条购买盔甲的路线。 所以他在拱手行礼后,直接了当的说:“一个月真的只能产一千盔甲吗?可有办法再增加些?” 伍子胥代表的是公子光,每个月的一千盔甲中,有两百副就是分给公子光的,这是当初协商好的份额,现在公子光想要更多。 按理来说这种要求不需要这么重视,因为所有人都想要更多,但是这次公子光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他要用这些盔甲装备自己的部队。 如果更改销售比例,那要把所有人找来再商议一次,公子光需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才能增长一部分,但现在他多要的那部分盔甲不会卖出去,别人根本不会知道。 与搞定其他大贵族相比,搞定祝平炎就容易多了,毕竟祝平炎卖给谁都是卖。 从半年前开始,公子光就减少售卖盔甲的数量,将一部分盔甲截留下来自用,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因为所有人都会留一些盔甲自用,但是公子光所需要的数量似乎太多了,多到他不敢在半年内一直不卖盔甲,只能偷偷摸摸从自己份额里扣。 最近几个月他似乎有些着急,好几次暗地里找卑梁伯,希望加大供应。 卑梁伯一开始也是直接回绝的,随后公子光提出,可以用两千五的价格购买。 祝平炎当初定的售价是两千,卑梁伯当时是以两千五的价格卖出去,现在则是以两千二的价格卖给大贵族,大贵族们则多半会以两千六的价格出售。 两千五,已经接近最终售价了,也就是说公子光想以零售的价格从厂家批发,等于是将所有利润都留给了卑梁伯和祝平炎。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三百九十一章 采桑女 面对公子光的出价,卑梁伯很动心,但他自己做不了主,只能找来祝平炎。 祝平炎也很动心,不过肯定要谈很多细节,他和卑梁伯不可能再写信交流,只能亲自赶来。 一番商讨之后,祝平炎同意每个月运一千四过来,对其他人谎称只运来八百,剩余六百给公子光。 每个月的盔甲数量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多一点少一点很正常,不过若是每个月都少两百,肯定惹人生疑,所以祝平炎让卑梁伯对外宣称,公子光的手下私自打探铠甲上游信息,之后不再卖给公子光,且运往吴国的铠甲减到八百。 这样一来每月八百铠甲很合理,而且削减的分量都在公子光身上,其他人的意见也不会太大。 这主意是祝平炎出的,但是公子光比他做的更狠,直接当众斩了自己的一个门客,并且带着大批金银财宝前来赔罪,最后当然是被拒绝,将已经换成铠甲的车辆运回去。 - 谈好了这笔大生意,祝平炎也不再逗留,带着一百骑兵返回莒国,恰好见到远处有人打群架。 来卑梁的时候,他曾在这见到两个小女孩在争吵,吴女认为桑树在吴国,楚女认为桑树在楚国。 吴楚素有争执,两女争吵一番后也毫无疑问的打了起来,最后楚国的小女孩被打跑了,吴女兴高采烈的采桑叶。 现在打架的这群人中,也有这两个小女孩,想必是当初的争端扩大,两个家族打了起来。 战争说白了就是为争夺利益而打斗,所以在古代两族为利益争斗,说是村斗,其实也就是小规模战争,特别是当这两个家族隶属于不同国家,战斗就没有丝毫收敛。 离远了只觉得两帮人打群架,靠近了才发现战斗比想象的惨烈,许多人被打成重伤甚至死亡,吴国家族落败,正在撤退,楚国人步步紧逼,竟是想赶尽杀绝。 此为卑梁境内,吴国家族自然也是卑梁子民,祝平炎既然见了,就策马冲去,插进吴楚之间,一句话不说,只是挡在楚国人面前。 楚人中性情暴躁的,当即就要冲过来将祝平炎打杀,祝平炎岿然不动,连剑都懒得拔,只等这些人冲过来。 楚人的家族领袖见祝平炎气度不同于平民,没有贸然动手,又见远处一群骑兵正在冲来,只认为是卑梁的军队,惊恐逃走了。 边境冲突这种事向来很难处理,祝平炎吃不准卑梁伯是什么态度,也就没有理会逃走的楚人。 他本来想直接离去,见到吴人全部负伤,唯一剩下的那个小女孩,根本不可能把伤员带回去救治,就干脆好人做到底,打算将伤员都送回去。 只是祝军刚一靠近,迎来的不是感激,而是小女孩的怒骂。 虽然骂些什么听不太懂,骂人的态度总归是明白的,祝军都很茫然,难道这些吴人以为自己是楚国的军队?但从刚刚的情况来看,不应该会有这种猜测吧? 他们试图解释一下,但是语言不通,完全无法解释明白。 吴国方言和中原完全不同,与吴国大夫这种高层交流还只会觉得口音不同,但是与吴国百姓就完全没法交流了。 其实这种情况不仅仅存在与吴国,即便是中原之内,甚至一国之内,每一个地区的语言也都不同,大夫之间尚且能交流,与平民则完全无法沟通。 这种情况直到大一统都没有被改变,统一的只是官话,各地方言依然存在,再加上地方习俗等缘故,中央只能通过大族来控制地方,皇权不下乡。 不过这种情况对祝平炎不适用,因为祝平炎自带翻译,否则别说吴国方言他听不懂,就是中原官话他都听不懂。 他令祝军暂退,自己上前沟通,很快就知晓了缘由。 吴人以为祝军是吴国的军队。 若祝平炎一人前来挡住了楚人,吴人会很感激,但现在是一支军队赶来,拥有绝对优势,却没有把楚人杀掉,吴人只觉得是懦弱无胆。 祝军不知道这些人的意思,感觉到他们有敌意,就拔剑防御,这更引起吴人不满,觉得这些军人只能窝里横。 本来可能会引起暴力冲突的矛盾,因为祝平炎这个翻译官到来,简单两句就说清楚了,之后祝军带着伤员返回卑梁。 - 一百骑兵不算太多,但也不少了,折返回卑梁,肯定要事先通报,所以祝平炎先派了斥候去通知卑梁伯。 但他没想到,当他到了卑梁城前,迎接他的是数千卑梁军,吓得他都没敢接近,先派人去询问情况。 与卑梁相邻的楚国城邑叫钟离,打杀吴人的家族便来自钟离,卑梁伯准备进攻钟离为吴人报仇。 两个采桑女的争执竟然要引起正式战争,这事说起来有点魔幻,但其实再正常不过,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卑梁和钟离的战争也没少过,不需要理由也能打,何况是有理由。 在去年冬天,钟离像以往一样来卑梁劫掠,这次卑梁大夫没有龟缩在城内,而是带着卑梁百姓一同抵抗,最终获得了胜利。 此后钟离又进攻过几次,但都无功而返。 贩卖盔甲的利润让卑梁大夫富裕起来,购买了很多奴隶来弥补人口不足的问题,现在他的士兵扩大到了一千人,而且都身穿铁甲,今年秋收已经结束,他早就想试试主动出击了。 这个时候的战争就是劫掠,打赢了就抢钱抢人,只要有赢的信心,打仗就是好事,人人都想参加,有了之前的胜利,卑梁人对战胜钟离很有信心,根本不需要战争动员,几千卑梁人就自发入伍了。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卑梁伯邀请祝平炎一起去。 自从与吴国交战之后,莒国再没有战争,祝平炎不能养一群新兵在家,所以带着部队去当了雇佣兵,因为有乌龙罩着,而且不是打自家人,只要部队规模不超过一千,莒子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今有参战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弃,虽然他带出来的这一百骑兵全是二级,但能升些骑兵军官也不错啊。 他本来想谈谈雇佣报酬,但见卑梁伯没有要提报酬的意思,也就大方的免了,毕竟他和卑梁伯之间的交易金额比区区雇佣兵报酬多太多。 虽然双方对这次参战的理解有点误会,但是影响不大,很多时候大家都是这样带着一堆误会活着,大军开拔。 相比于长途行军去参加全国性战役,城邑之间的战争能动员更多平民。 因为两城战争基本上就是互相劫掠,攻击一方一旦获胜就能抢夺大量好处,这个时代民风彪悍,自然都愿意参加。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城市,只有城邑,大致可以理解为城堡,是一个面积很小的军事要塞,大部分平民都暴露在城外。 所以防守方的平民别无选择,要么战斗,要么只能被掠夺,只要大夫敢出城迎战,这些平民都会自发参战,这是真的保卫自己的家园。 于是双方都是由少量正规军带领着大量民兵,总人数超过一万。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钟离都占据优势,每年都会来卑梁掠夺,导致卑梁人口凋敝,算上购买的奴兵和最近接收的流民也只有四千,而钟离的总兵力则接近八千。 双方的兵力相差将近一倍,不过实际战力却未必如此悬殊,卑梁的四千人有一千的正规军,钟离虽然有八千人,实际上正规军数量还不到一千,披甲的更少,只有战车数量超过了卑梁。 如果这是祝平炎领导的战争,他最担心的就是钟离战车将民兵撞散,导致己方民兵崩溃,出现一千打八千的情况。 钟离有五辆战车,而他有一百骑兵,要么双方互相虐菜,比谁先攻溃对方的民兵,要么针尖对麦芒,强者决战。 如果是祝城对战钟离,他肯定会选择后者,因为骑兵的威慑力还是不如战车,而且钟离的民兵太多,互相比拼打压士气,很可能是战车获胜。 但这是卑梁与钟离的战争,他深知强攻战车的难度,可不愿意牺牲自己的骑兵。 于是在双方对阵之初,他就告知卑梁伯,他可以解决侧翼两千民兵,但需要卑梁伯牵制住战车。 卑梁伯对祝骑的战斗力有些了解,但是对于一百骑兵要解决两千人这种事情还是难以置信。 他路上制定的战术是让这一百骑兵去骑射骚扰战车,祝骑的战马堪比灵马,速度比战车快,也比战车更灵活,牵制一下总还是能办到的。 骑兵利用灵活性牵制战车,这也是很常规的战术了。 不过即便没有这一百骑兵,他也早就有对付钟离战车的法子,毕竟去年已经打过,钟离优势在于战车,己方优势在于精锐步兵,这是双方早就心知肚明的事。 他能买来奴隶,也能买来战车,但是不可能买来天骄,没有天骄的战车毫无意义。 钟离人或许能搞到一些铁甲,但除非祝平炎也选钟离作为代理人,否则钟离人没资金让所有人装备铁甲。 既然是早就心知肚明且无法改变的事实,那双方必然都会有针对性的战术,之前的战斗都是卑梁获胜,这次如果没有什么变数的话,也会是卑梁获胜。 这次当然有变数,之前是钟离进攻卑梁,卑梁人拥有主场优势,现在则相反,钟离人有主场优势。 而且钟离人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劫掠,参战积极性更高,来的人比之前主动出击要多一些。 三百九十二章 竹笋精 没有足够的把握,卑梁伯当然不会拿战争开玩笑。 主动进攻需要更强大的实力,而卑梁比一年前更加强大,卑梁伯认为自己有这个实力,即便没有祝平炎这一百骑兵,他也有信心能赢。 现在祝平炎主动提议帮他解决两千民兵,能办到自然好,就算办不到,对他的计划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所以他同意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战斗一开始,祝平炎就带着一百骑兵冲了出去,笔直冲向敌阵。 中原各国的方阵一般是二十五人,而楚国由于战车数量少,会采用一百人的大方阵,这种大方阵即便是战车都很难穿透,何况是骑兵,这么大的人数差异,一旦陷阵就绝无活命的可能。 有没有这一百骑兵的帮助,卑梁伯都有信心获胜,但带着一百骑兵冲锋的可是他的大金主,他急忙命令左翼冲锋援助,如果不是担心敌方的战车,他甚至想让自己的指挥车冲过去救下祝平炎。 祝平炎当然不可能这么傻,祝骑看似冲向敌阵,但其实这速度对祝骑来说只能算慢跑,这一轮只是佯攻,根本就没到全力冲锋的时候。 卑梁伯不会用战车冲锋,所以钟离的兵也没有准备长枪,面对冲来的骑兵,只能在射出几箭后举盾防御。 这些民兵射出的弓箭对人马具甲的祝骑根本毫无威胁,简陋的盾牌也形同虚设,祝骑在调转马头的同时刺出一枪,轻松击杀了第一排的步兵,同时折转返回,然后发动第二次冲锋。 战马轻松的在战场上小跑,祝骑简单的刺出马槊,在两轮冲锋击杀一百多人后,前排步兵的士气已经崩溃,面对再次冲来的骑兵只知道躲避。 步兵士气溃散阵型混乱,这就是骑兵最好的机会,随着祝平炎一声令下,第四轮冲锋的气势一变,速度提升至冲锋状态,一百骑兵直接撞进步兵方阵。 没有步兵敢挡在战马之前,所有人都在四处逃窜,阵型彻底混乱,被冲击的几个步兵方阵已经完全变成了散阵,骑兵轻松的击杀百余人并穿阵而出,而后再次冲锋。 就像是用重锤敲击一块长长的瓷砖,骑兵冲锋到哪,哪里的步兵就溃散,一次次的来回穿插,让两千人的步兵完全混乱。 一群几乎没有护甲手持青铜武器的民兵,在没有任何反骑意识的情况下,对战人马具甲武装到牙齿的精锐重骑兵。 哪怕人数相差二十倍,结果也不会有丝毫动摇。 此时中军的战斗才刚开始没多久,天骄的强大毋庸置疑,在钟离步兵完全无法对抗卑梁步兵的情况下,硬是靠着五辆战车稳定了局面。 这个时候进攻中军是最好的选择,只要引开战车,卑梁步兵很快就能击败钟离步兵,到时候没有步兵支持,五辆战车也只能逃走。 不过祝平炎那是专挑软柿子捏,毫不犹豫的绕过中军,冲击另一侧的民兵去了。 卑梁大夫并没有真的把两千人都交给祝平炎,也在侧翼布置了步兵以应对祝平炎失败的情况。 最初这些步兵准备协助祝平炎,发现祝平炎没有直接冲阵,又按兵不动,等祝军真的冲阵,敌军侧翼就直接溃败了。 这些士兵不用警戒,立刻投入到中军的战争中,那五辆战车显得手忙脚乱。 钟离的战车也发现了祝平炎的骑兵不正常,不过他们根本管不了。 他们若是脱离中军去追这些骑兵,搞不好中军已经被打败了,他们还没追上骑兵。 所以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骑兵将两翼的民兵全部消灭,之后这些骑兵虽然停下来没有插手中军的战争,但是钟离战败已成定局。 与其拼死决战,不如提早撤退,在五辆战车的掩护下,钟离军开始撤退,在卑梁军的一路追击下,撤退很快变成了逃亡,士兵们丢盔弃甲,战车也卸下旗帜。 没有战车,在这个时代的战争中还是有无法弥补的缺憾,步兵的追击效率太差,无法有效杀伤逃兵。 本来在这种时候该祝平炎的一百骑兵登场,可惜祝平炎刚刚有些太得意忘形,带着骑兵疯狂冲阵,冲得战马都没了体力。 祝平炎当初得了很多灵马,不过当他带着这些灵马回国,却发现灵马很快萎靡。 这时候他才从小白那得知,灵马和普通战马不同,只吃精饲料是不够的,需要在其饲料中掺杂少量灵草。 即便是大夫也不可能一直用灵草喂养灵马,平时就让灵马这么萎靡着,到了战时才会喂灵草。 这样一来,用灵马的骑兵就必须要好几天的战前准备,让灵马恢复状态,突袭敌人或者应对敌人的突袭都会很不方便。 更重要的是,灵草都掌握大贵族手中,普通贵族没有能力养灵草,也不知道怎么养灵草,只能花大价钱买。 祝平炎想让骑兵成为祝军的主力,怎么可能让主力部队的命脉掌握在别人手中。 最初他想自己养灵草,但是系统没有给出灵草种植相关的便利,他想种植灵草,和其他的贵族难度相同,十年内能有成效已经很幸运了,更何况他不可能等十年。 最终他也没在系统的建筑中找到灵草种植,不过找到了马场,可以培育并繁殖马种,马场内也有时间加速效果,半年就能完成一轮繁育。 他用自己的千里马作为种马,与灵马繁殖出了二代战马,虽然这些战马还是不如真正的灵马,但也不再受灵草的限制。 此时祝骑的战马都是二代马,否则以这个时期凡马的体力,冲溃两千人很可能就已经累死了。 当雇佣兵期间,他再也没有用祝骑与战车对冲,都是专门去冲对面最垃圾的步兵,这样战果最大且损失最小,但也很少有机会能像今天一样杀溃这么多民兵。 毕竟以往他是雇佣兵,去的都是真正的战场,这次他是劫掠百姓的土匪。 钟离军溃败之后卑梁人也立刻成为散兵,相识的几人一群,去往附近劫掠,有些地方早早收到风声,已经人去楼空,贵重财物也都被带走。 不过百姓家本来也没太多贵重财物,一年收获来的粮食都堆在屋里无法带走,让卑梁人能过个好年。 卑梁这些年屡遭劫掠,很多人习惯在野外挖地窖藏粮食,这才勉强活下来,钟离人显然就没有这份警觉,不过这个冬天饿死一批人,以后应该就有了。 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得到风声,妻子还在等待作战的丈夫归来,等来的却是卑梁人将他掳回营中,成为待分配的财物。 若是长相好,或许能分给贵族做妾,若是身体结实,或许能成为某个单身汉的妻子,没有什么优点的,就只能沦为奴隶,不过最幸运的应该是那些长得丑身子又弱的,根本没人理会,就像那些老人一样被留在家中。 又不是灾年,还不至于用人做口粮。 祝平炎没有参与劫掠,也没有去阻止,只是无处不在的惨叫与嚎哭让他很心烦,带着一百骑兵先返回了钟离。 一个少女骑士疑惑的问:“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吗?你为什么不阻止呢?” 祝平炎摸着她的脑袋:“既然我没有阻止过钟离劫掠卑梁,就没有资格阻止卑梁劫掠钟离。这不是我的家,也不是我的军队,等我用战火烧遍这片土地,自然就焚去了这些旧制度。” 大鹅笑着点头。 ——话说,如果不是亲眼看着大鹅长大,祝平炎很难相信当初那个又瘦又小的姑娘会长成如今这的模样。 都说女大十八变,但这也才一年而已,大鹅的个子就窜高了将近十几厘米,体重更是翻了一倍。 衣甲的胸围改了三次,臀围虽然只改了一次,但从突然显得纤细的腰来看,变化应该也不小。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大鹅长大,祝平炎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被竹笋精冒名顶替了。 大鹅的面容稍微成熟了一些,起码不会一眼就觉得这是个孩子,却还是那么黑黝黝的。 不过跟着他南征北战,也很难变白,现在连季姜都变得黑黢黢的,只有霜儿整天窝在家里还是那么白。 祝平炎时常会想,也许当初不该把大鹅的寄生虫弄死,以大鹅一个顶三的饭量,没寄生虫的帮助控制不住体型也很合理。 当时本也不是冲着治疗寄生虫去的,就是要为难一下当时治疗大鹅手臂的天骄。 当时那个天骄完全不顾大鹅的感受,直接砸断手臂重新治疗,祝平炎证道以后,带着同样证道实力的大鹅再去找他,说要除虫,但不能有丁点疼痛,可把他给急死了。 一番小人得志的嘚瑟之后,还是找了别人来除虫,毕竟那个天骄也只会开膛破肚。 不过这个世界的审美好像和后世也不大一样,祝平炎觉得大鹅太高太壮,这个世界的人却一致认为这就是最好的身材,既不臃肿也不瘦弱。 以前小白对大鹅都是爱搭不理,甚至还有点讨厌这个熊孩子,现在天天围着大鹅转,经常趁着给大鹅疗伤毛手毛脚。 刚一打完,所有人都没管,第一时间跑到看上去就毫发无伤的大鹅面前,关心的问有没有哪里受伤。 大鹅有法器护体,打这种民兵怎么可能受伤,小白才有些失望的去治疗其他人。 等到所有骑兵治疗完了,他又跑回来问,大鹅就说肚子被枪顶了一下有点疼,这货立刻就要上手。 小白现在已经证道,根本不需要接触就能治疗,但是帮大鹅治伤总还是想上手,关键大鹅这傻丫头也不知道拒绝。 祝平炎和小白不是严格的上下级,没法斥责小白,只能把大鹅喊过来,然后给小白一个滚蛋的眼神。 三百九十三章 围城 祝平炎没兴趣参加劫掠,但是对劫掠的战利品却有兴趣。 战胜与劫掠获得了大量俘虏,而祝平炎的营地在经过一年的发展以后也还是急缺人口,所以他想要直接买走这些俘虏。 卑梁伯愿意卖一些俘虏,不过不愿意全都卖掉,毕竟卑梁也缺人口,于是在协商之后,祝平炎只买走了受伤的俘虏,然后交给小白治疗。 俘虏的伤治好之前不方便赶路,小白不愿意赶工,每天慢悠悠的治疗,祝平炎也不想催他,一打仗小白就忙成狗,现在也没什么事,慢慢治就慢慢治吧。 祝平炎在卑梁城里逛了一天,发现实在没什么好逛的,卑梁是座军事要塞,它只是城,没有市。 华夏建立之初,并不是所有人类都进入农业时代,周围是存在很多野人部落的,四处征伐不可避免。 华夏的扩张实际上是武装移民,城邑就是华夏版图上的一颗颗钉子,一座城建立,就对周围土地形成武力保护,敌人即便集结大部队来进攻,只要没有能力强攻城邑,就只能在劫掠一番后退去。 城邑发展为城市,那是大一统以后的事了。 所以后来的几天,祝平炎都在给大鹅上课。 “大哥,这个牛老爷子说的不对啊,我用牙矛的时候,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就不一样。” 击杀灵台之后,牙矛再次进阶,如今已等同灵器,不过大鹅没有灵力,展现出的效果还是和之前一样,可以强化攻击,只不过效果更明显了。 但是强化攻击就意味着,大鹅用一份力可以打出两份力的效果,直接贯穿牛老爷子棺材板。 虽然牛老爷子在异界从来就没有棺材板,但是祝平炎还是要稍微维护一下:“牛老爷子是凡人,凡人怎么会懂天骄的事呢,他的理论也都是基于凡人的。” “那他都不是天骄,我为什么要听他的啊。” 祝平炎有些怅然,他像是教育现代人一样教育大鹅,但有些东西还是根深蒂固。 “正因为他不是天骄,法器只有天骄才能制造,甚至一些天骄死后,他们制造的法器也永远无人能再次制造,但是基于凡人的科学不同,它是凡人忤逆神灵的唯一工具。”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能震惊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除了大鹅。 大鹅连初中的知识都没有学完,她还搞不明白什么是科学,但在祝平炎的教育下,她慢慢已经脱离了对神的盲目崇拜,在她心中早就出现一个概念,神也只是强大的人,所以神也可以被击败。 虽然她不太明白祝平炎为什么一定要和神过不去,但既然祝平炎是这么想的,那这一定是很有意义的事。 - 几天的教学并没有让大鹅进步多少,但给大鹅上课非常能打发时间,有时候一个问题一整天也不一定能给她讲明白。 所以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过去了五天。 这天祝平炎正准备给大鹅上课,忽然接到了一条系统信息。 临时任务:坚守卑梁城三天。 在卑梁岁月静好的这五天里,钟离并没有安静舔舐自己的伤口,而是在大声嚎哭,将钟离的情况报与楚王。 楚国将领率军赶到边境,大举进攻卑梁。 数万大军压境,虽然掺杂很多民兵,也只有三个灵台,卑梁还是毫无抵抗之力,只能龟缩城中。 刚被抢来的粮食人口连本带利被抢回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卑梁人很熟悉这种事,早早就逃了,粮食储备也有还有剩余。 兴师动众而来的楚军并不打算劫掠一番就退去,他们将卑梁城围住。 攻城战向来惨烈,即便进攻方的人数有十倍优势,往往也要付出比守城总人数还要多的伤亡,所以真实的历史上很少有攻城战。 面对坚固的城池,进攻方往往都会选择围而不攻,围的时间长了,城池自然也就投降了。 不过围城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牵制住敌国的主力部队,或者干脆击败敌国的主力部队,否则敌国援兵到来,还是得灰溜溜的逃走。 现在楚军只有几万杂兵,也没有巅峰灵台,肯定不敢长时间围城,那他们围住卑梁的动机只有一个。 楚军要强攻卑梁! 卑梁伯冷汗直流,喃喃自语:“不可能,我加固过卑梁城,他们为什么还要强攻,真的一点不顾忌伤亡吗?” 祝平炎眺望远处,见到楚军已经开始建造围城器械,长叹一口气,放下了最后一丝侥幸:“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恐怕是有灵台对你动心了,准备守城吧。” “一千人守几万人,该怎么守?” “几万人?我现在只希望灵台不要出手。” 野战时灵台几乎无敌,但是攻城战未必,城池一般会配备大型法器,专门用于击杀攻城的天骄,目前最高等级的城防法器,是有可能击杀灵台的。 说到这里,卑梁伯更加绝望了:“可我没想到有今天。” 能够击杀灵台的城防法器耗资巨大,只有大城要塞才会拥有,不是一座边境小城能配备的。 祝平炎的脑袋一阵阵发疼,就像有个紧箍在勒着他。 沉默片刻后,他小声问卑梁伯:“投降有活路吗?” 卑梁伯惨笑:“你多半无事,顶多被敲诈些赎金,我就凶多吉少了。” 祝平炎不了解楚军,卑梁伯应该是了解的,既然无性命之忧,他的情绪也就稍微放松了些。 有时候放松下来,视野才能开阔,祝平炎忽然想到:“所谓知己知彼,我们知晓城防,他们却不知道,虽然我们没有,但可以假装有,那是什么,我看和莒城的城防法器很像。” “那确实是我花费大代价安装的,但顶多击杀证道,能击退灵台初期就已经不错了,想用它阻止灵台的进攻,注定是痴人说梦。” “把它盖上,灵器不发动时的灵力波动极弱,他们分不清这是什么等级,必然不敢以身试险。” 卑梁伯皱眉,开始认真思索可能性,但很快还是摇头:“就算我们没有故布疑阵,楚军灵台也不敢亲自攻城,肯定都是让证道来试探,这是我们唯一能快速击杀证道的手段,到时候我们是用还是不用? 如果用,底细就被打探清楚了,多余的隐藏也没有意义,如果不用,证道就能给我们带来巨大伤亡,到时候怎么守?” “这你不用担心,到时候证道交给我,这东西只要隐藏好了威慑灵台就行。” “你能做到同阶无敌?” 祝平炎已经证道,他的异能首重攻击,也只能攻击,说同阶无敌有点夸张,但至少可以说同阶少有人能抗住他的攻击。 大鹅虽然不是天骄,但已经升到了凡人的满级十级,并且靠着冠军勇士偷属性的技能,属性还要更高,她掷出的牙矛也能杀伤证道。 两人联手,只要不碰到北沐这种可以证道打灵台的,应该都没有什么问题。 “只要来的证道不超过三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 何止三个证道,楚军中起码有三十个证道,觉醒期的天骄也有近百人。 不过祝平炎高估了这个世界天骄的胆量。 在现代,几乎每一个天骄都能证道,证道之后需要拼死拼活的赚钱,很多人都会从事危险行业,所以证道天骄往往都敢打敢拼。 一旦进入灵台,天骄就再也没有经济压力,剩下的就只是享受生活,所以灵台往往显得很胆小。 这个世界则又有不同。 这个世界的晋升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能得到神赐仙丹,无论是入证道还是入灵台都轻而易举,无论公子的实力如何,一旦成为国君,都可以设祭坛,然后在神灵的帮助下成为地仙。 所以这个世界的人口比后世少那么多,强者却比后世多得多。 可一旦脱离了神灵的帮助,这个世界的人就完全不知道怎么晋升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无法证道,靠自己修炼到灵台的更是微乎其微。 如果是靠丹药证道,那肯定是大族,如果是自己证道,那肯定历经艰难,无论那一种,都不会愿意随意的战死。 况且这个世界天骄的地位如此高,觉醒期的天骄就高人一等,证道天骄已经和后世的灵台一样,不需要为物质而奔波,如果没有更高的追求,完全可以享乐一辈子。 天骄惜命其实很正常。 灵台怕死,所以让证道去试探,证道也怕死,所以让觉醒天骄试探,觉醒天骄最后让普通人去试探,所以第一波攻城的全都是普通士兵。 卑梁军的豪华装备再配上城防便利,几乎没有什么悬念就守住了,楚军丢下百来具尸体退去。 第二波攻势中明显多了许多天骄,不过这些天骄都不是陪着士兵一起攻城,而是用各种方法窥探城中情况。 有些是瞬移到城内,有些是隐身过来,还有变化成鸟的,有灵体状态的。 这些人没有什么攻击能力,所以第二波进攻还是守住了,但是祝平炎也没什么好办法能对付他们,城内的情况比风景区还要公开透明。 此后楚军一直没有进攻,安安静静的呆在围成营地里。 祝平炎和卑梁伯都明白,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既然前期试探已经结束,后面就该强攻了。 强攻必然出现伤亡,特别是最先攻城的天骄,楚军内部肯定要进行一些利益分配。 三百九十四章 攻城 午夜时分,楚军悄悄摸向卑梁城,不过连护城河都没摸到,就被卑梁城的哨兵发现,带甲而眠的卑梁军立刻向城下的楚军射击。 半夜攻城实在太寻常了,卑梁伯要是没有防备,那也是活该守不住城。 当然,这也是因为楚军攻城太过仓促,攻城战的难度会根据攻城时间急剧变化,几天内攻下一座小城,难度并不比几年内攻下一座要塞低。 若是能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用疲兵战术各种佯攻,突袭的效果就要比现在好得多了。 楚军自然也知道突袭的效果不会太好,他们已经准备好强攻。 战斗打响,下方的楚军立刻点起火把,开始大规模攻城,从城墙上向下望去,楚军的火光密密麻麻,如同星河倒转。 进攻还没开始,城上已经人心惶惶,双方的人数差距实在太大了。 卑梁伯立刻喊道:“我已派人求援,只要坚持几日,我吴国大军杀来,这些楚军必望风而逃。” 这种鼓励是每个守将都会说的,能起到多少作用主要看将领的个人影响力,卑梁伯除外,他能轻易安定军心。 卑梁军重振士气,使用从祝平炎那进口的弩箭向下射击,这弩箭的射程比吴国的制式弩箭要远很多,杀伤力也足够洞穿皮甲,对钟离军造成过很大伤害。 楚军看样子早就从钟离人那知道了卑梁的情况,在很远的地方就开始举盾,箭雨造成的杀伤并不明显。 不过盾墙很快就会失效,一旦楚军接近城墙,墙上的守军会向下投掷石块,盾墙能挡住箭雨,却挡不住石块。 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远程攻击压制城上的守军,通常是攻城部队的箭雨。 不过也有其他东西。 此时卑梁城上方风起云涌,一道道闪电劈向城墙、塔楼这类高地。 这些闪电是天骄引发的,但并不受天骄控制,所以也不受法阵影响,可以直接攻击城墙上的士兵,能不能命中就全靠天意了。 闪电造成的实际杀伤力不大,威慑力却非常大,即便有卑梁伯在,守军也有些畏首畏脚。 卑梁伯赶紧询问祝平炎:“你也是雷法,有什么办法防住这些闪电吗?” 祝平炎一边往塔顶跑一边大笑着回答:“天赐良机,干嘛要防,我给你看看什么叫雷电法王。” 祝平炎的闪电变化很少,能用的攻击模式也就四种,最强的是接触放电,其次是闪电冲击,然后就是散射闪电和引雷。 引雷高度依赖环境,雷雨天这招非常好用,节省灵力且杀伤力强大,但要是晴天,想要引来足够的闪电就很吃力,灵力消耗增加,杀伤力也会减弱,唯一的优势就是能改变攻击方向,绕过一部分障碍物。 而现在这个充斥着无主闪电的天空,简直就是引雷的最佳条件。 他到达塔顶之后,立刻在天空布置电场,就像在狂暴的洪水中开挖沟渠,大部分闪电越过了电场继续轰击守军,只有一小部分在电场的引导下绕了远路,劈向了进攻的楚军。 但是劈向守军的闪电是随缘,劈向楚军的闪电却很精准,总体来说,楚军的伤亡反而更大一些。 普通士兵可不知道天骄的具体情况,只知道自家的闪电劈了自家人,立刻破口大骂,下一秒这个骂的士兵就被劈死了,这下士兵们更慌了,觉得这个天骄叛变投敌。 不光士兵这么想,甚至主将都有这种想法,派人把这个天骄调了回来。 这对于卑梁来说也算好消息,虽然在大型充电宝的帮助下,祝平炎获得了大量经验,不过守城才是最要紧的,而以双方的人数差距,以伤换伤对卑梁不利。 没了闪电之后,吴军的伤亡反而增加了,因为卑梁军可以放开手脚攻击,吴军射不过卑梁军,只能躲在盾牌后面挨打。 卑梁城本来是没有护城河的,毕竟只是一座小城,不过这卑梁伯有钱了,把卑梁城扩建一番,也在城外开挖了护城河。 这条护城河不宽,只有十米左右,但是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楚军花了大半天才冒着箭雨整理出可供攻城器械靠近的道路。 这些楚军并不知道,这条护城河只是样子货而已,由于扩建工程还在进行,护城河内没有阵法,随便来个土系天骄就能填出一条路。 在楚军填埋护城河的时候,天骄也不是毫无动作,远处就升起几个光点,两团火球飞入城内,然后轰然炸开,将方圆十米化为火海。 虽然没了随机闪电那种可以攻击城墙的异能,却可以从高空越过城墙直接轰击内城。 作为攻击距离最远的天骄,祝平炎立刻登上塔楼,但当他看到数千米外升起的火光,就立刻放弃了还击,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火球飞入城内。 天骄版的投石车,效果堪比火炮。0 针对城内的轰炸让卑梁人心惶惶,不过对于攻城的帮助并不大,城墙上的守军安然无恙,士气也可以被卑梁伯轻松稳定。 无论如何,楚军靠着凡人越过了护城河,接下来就是最惨烈的登城战了。 原本空荡荡的平地忽然出现一架云梯,接着掩护云梯的天骄独自隐身离开,楚军迅速将云梯推至城墙下。 由于城墙有封灵法阵,一般守城天骄都在城内的哨塔里攻击,所以当云梯进入城墙脚下基本就安全了。 电视剧里的云梯都是一条长梯直接架在城墙上,这也不能说错,毕竟这就是云梯最简陋的版本,但是在一场大型攻城战中,只有这种最简陋的云梯实在不能说正常。 怎么说呢……就像是高科技的外星人拿着剑互砍。 战国时期就已经有带轮子的大型云梯了,而楚国正处于战国时期。 - 楚军的人数众多,但是卑梁三面险要,只有一面是最佳进攻位置,而且由于准备仓促,攻城云梯的数量也不多,实际与卑梁正面战斗的人数并不多。 大部分楚军都在挖护城河,试图找到埋在地下的法阵,结果当然是怎么找都找不到。 由于这两年卑梁逐渐变强,钟离并没有进攻过加固后的卑梁城墙,不知道护城河的情况,不过相比于其他楚人,钟离人起码知道卑梁城的护城河是最近才有的。 在怎么都找不到法阵的情况下,钟离大夫便提出了一个可能:“也许根本没有法阵?” 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这不可能,护城河没有法阵,那岂不是形同虚设,但当钟离大夫说出卑梁的情况,其余人就没那么确定了。 所有人都在想,要不试试? 于是一个土系天骄被派到前线,悄悄释放异能,发现果然没有法阵,顿时有一种被唱空城计的愤怒。 祝平炎正在用神臂弓狙杀楚军,城下的楚军忽然让出了一块空地,接着地面震动,一个泥土组成的巨人从地面升起。 泥土巨人比城墙还要高,含怒一拳打向城墙,却被城墙的法阵崩碎了整条右臂。 土系天骄有些失望,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要是城墙都没有法阵,那就可以让楚军撤退了,天骄就能把卑梁城给扬了。 不能直接攻击城墙,不代表天骄就没有作用了,护城河沦陷,天骄就能逼近城下,各种各样的土系异能发动,为楚军提供协助。 泥土巨人替楚军挡住了卑梁的箭雨,也有些干脆铸造了一座城墙,让楚军与卑梁平起平坐,对于凡人来说,只要没了护城河,攻城与野战没有太大区别。 一般来说,攻城方使用异能帮助攻城,守城方也会在城内的塔楼里使用异能阻碍攻城,但是卑梁显然没有土系天骄,祝平炎倒是用攻击打退了一些土系天骄,不过他一人之力终究只是杯水车薪。 楚军顺利攻上城墙,顿时士气高涨。 城墙上的阵法不分敌我,楚军天骄无法攻城,卑梁天骄也无法攻击城墙上的楚军,双方终于可以平等对战了。 他们还是天真了。 卑梁可不只是远程武器拥有优势,近战也同样碾压,这是铁器时代对青铜时代的碾压。 当楚军挥舞着铜戈砍在楚军身上,却没有等来预想中的鲜血飞溅,反而像是砍在石头上,铜刃干脆利落的断了。 楚军有些发愣,卑梁军却早已习惯这样的情况,挥舞着锋利的铁剑,刺穿皮甲将蒙逼中的楚军击杀。 武器是同铠甲一起进化的,大多数同时代的武器都会针对当前时代的铠甲,所以在跨时代的战斗中,反而不能无脑按时代选择。 比如在历史的发展中,枪逐渐淘汰了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破甲。 武器的重量通常都是固定的,而在固定重量下,多功能的戟就比枪要薄一些,在攻击铁甲时容易折断,所以在铁甲盛行之后戟就逐渐消失。 但在这个全军皮甲,甚至很多人布甲的时代,更薄的戟刃反而拥有更好的破甲效果。 同样的道理,宋时期为了破甲而产生的大斧、骨朵等武器,在这个时代作用也不大,祝军会装备这类武器,是因为他们要对抗天骄,而对于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天骄打天骄,凡人打凡人才是正常情况。 所以销量最好的长杆武器是铁戟,而销量最好的短兵器则是早已被遗忘的剑。 三百九十五章 神臂弓 剑应该是普通人最熟悉的武器,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人不知道剑是什么东西的,但这最为出名的兵器,却在青铜时代结束后的数千年里长期打酱油。 在大部分时候,士兵的主战兵器通常都是长杆,毕竟一寸长一寸强,单剑破枪永远只适合大神秀操作,而不能作为基层士兵的战斗理念。 所以短兵器只是作为战斗力的补充,不至于在近身的时候毫无反抗力而已。 然而不是主战兵器的剑,造价往往会比主战的长杆兵器更高,这显然不合理,所以很快出现了造价更为低廉的刀,剑沦为上层社会的装饰品。 虽然剑的破甲能力比刀更强,但毕竟是副武器,也不指望它破甲,所以这点优势没啥意义。 不过当铁剑来到这个青铜时代,一切又都不同了,剑那微弱的破甲优势在此时发光发热,面对铁甲时唯唯诺诺,面对皮甲时重拳出击,能把这个时代的凡人步兵都刺个透心凉。 至于铁剑的造价问题,古人也早就给出了解决办法,那就是单刃剑,或者说唐横刀。 唐横刀保留了剑的破甲能力,由于单侧开刃,造价也比剑更低,可以说是剑在军事应用中最后的残影。 这抹来自千年之后的残影,放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是黑科技。 无论是在莒国还是吴国,唐横刀的销量都很好,不过莒国依然将其作为副武器,吴国却大量采购作为精锐部队的主战武器。 吴越多山地,战车被极大限制,长杆武器同样被限制,所以吴越地区的主战武器本来就是剑,大规模装备唐横刀不需要有任何战术改变。 由于运输能力有限,祝平炎无法大规模销售武器,所以干脆定了高价,这让唐横刀成为吴军精锐才能装备的武器。 不过很显然,卑梁军当然是全军装备了唐横刀,此时卑梁对战楚军,就像是唐军成编制的穿越到了战国,楚军几乎没有一丝胜算,牺牲十几人才能换掉一个卑梁军。 楚军拥有人数优势,真要靠人命耗死卑梁也不是不可能,只是那样损失实在太大。 这个时代能参军的凡人一般都是国人,而大部分情况下,国人就是大夫的家族成员,虽然血缘关系往往要追溯上百年,大部分人都谈不上什么亲情,不过国人战死,等于是损失家族利益。 对于大夫而言,凡人就像是他们手中的钞票,让凡人攻城,就等于是用钞票铺路,必要的牺牲当然无可避免,但是现在眼前明显有个坑,没必要非用钱把它填满。 于是身为底层贵族的士被派上战场。 士这一阶层鱼龙混杂,有战力强大的凡人,有没落贵族,也有新觉醒的天骄,不过对于大夫而言,这一切都不重要,这些人是主要战斗力。 没落贵族可以作为御者,天骄是主战力,而强大的凡人负责辅助天骄,一辆战车就这么组成了。 士作为战争主力,需要承担的战争压力非常大,其享受的待遇都是自己赚回来的,自然没人在意他们是不是天骄。 攻城战中当然没有战车,不过这些人作战时还是三人一组,以天骄为前锋,两个凡人在侧翼辅助。 在封灵法阵的影响下,这些天骄无法使用异能,所以最前面的都是强化系天骄,他们的异能最难被压制,往往能保留下一点,只是这一点,也能让他们的战力远超过凡人。 更何况他们的装备也比凡人更好,大部分觉醒期的天骄都买不起正经法器,只能搞一套凡品法器盔甲防身,而凡品法器多半就是天骄制造的铁甲,有些甚至是高强度的合金甲。 卑梁军的战斗力能秒杀凡人士兵,但是和这些天骄打起来还是差点意思,很快就被楚军夺下了一块阵地。 立足稳定之后,楚军立刻开挖城墙,寻找并破坏法阵,虽然只破坏了最上层的法阵,但是好歹可以让天骄施展异能,卑梁军就再难夺回阵地了。 - 对于这个时代的士兵而言,凡品法器盔甲已经足够强大,无论用箭射还是用戈砍,都很难有效杀伤这些天骄。 但祝军拥有跨越时代的武器。 祝军的盔甲已经到了宋朝,武器自然也不会落后太多,而要说起宋朝的武器,弩是不得不提的。 如果说秦弩是雏形,汉弩是基础,那宋弩就是大成。 宋弩是如同战国青铜剑一样的最后辉煌,后世无论怎么发展,在青铜剑的铸造上都没有超过战国,同样的,明清的弩也始终无法超过宋弩。 由于盔甲技术的发展,宋朝及周边国家的盔甲都极其强大,说是札甲防御力的巅峰也不为过。 排除炼钢技术导致的甲片强度变化,即便是几百年之后的明清布面甲,在防御力上也不会超过宋甲。 当然,时代总是在进步,明清布面甲的优势在于成本更低,维护方便,重量也更轻。 但是就防御而言,也只有工业时代的板甲能超越宋甲了。 盔甲与武器一向是共同进步的,宋朝时大量出现骨朵、链枷这类钝器,就是为了应对日益强大的盔甲。 弩也是同理,如果此时的弩无法射穿此时的盔甲,那弩的存在就毫无意义,所以宋朝出现了大量重弩。 单论威力,单人弩的极致应该是克敌弩,“一人挽之,而射可及三百六十步”,再想加威力就只能上床弩了。 克敌弩改进自神臂弓,不过并没有神臂弓那么普及,就祝平炎制造出的克敌弩来看,原因可能是射速。 克敌弩追求极致的杀伤力,能一箭洞穿披甲战马,但这种弩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即便是祝平炎的二级老兵,也只有臂力过人的能用,而且射速极慢,两军交战,射出一发就很难有后续了。 这种弩用来对付天骄其实是不错的选择,不过用途太过单一,祝平炎没有大规模装备,这次也就没有带。 说到宋弩,就不得不提神臂弓。 神臂弓,实则弩也,历史上的神臂弓已经失传,无人知道具体样子,不过祝平炎制造出的神臂弓是一种偏架弩,可以像弓一样竖着射击,解决了弩射击密度低的缺点,不过射速上还是不如弓。 神臂弓虽然没有克敌弩那么极致,不过克敌弩只能作为特种兵器,更均衡的神臂弓却可以作为主战兵器,祝军步兵最主要的远程武器就是神臂弓。 而且大多数情况下,神臂弓的威力也足够了。 古书中对神臂弓的描述是“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笴”,一些人将之解释为射五百多米远后,可以将箭身一半射入榆木,这就有些太夸张了,小口径步枪都很难达到这种程度。 起码从祝平炎制造出的神臂弓来看,前后两句应该是并列关系,最远可以射到五百多米,有效射程内能将箭支一半射入榆木。 神臂弓在作战时的射程是120步,也就是180米,如今手持神臂弓的祝军距离楚军至多五十米,在这个距离下,射穿常规铁甲毫无难度,天骄的身体强度超过凡人,但只要不是强化系,还是会被一箭射穿。 唯一可惜的大概就是神臂弓数量太少,骑兵一般不会装备弩,因为轻弩不如弓,而重弩体积太大,又需要用腰力拉开,在马上使用很不方便。 所以这次祝平炎虽然带了一百骑兵,但只有三十架神臂弓,其他骑兵只能用弓,而骑兵弓射穿皮甲很容易,射穿天骄们的盔甲就有些吃力了。 不过这么一小段城墙,天骄还不到十人,祝平炎干掉一个,大鹅干掉一个,剩余的天骄每人身上都有四五支箭,死得非常透彻。 天骄一死,楚军士气大跌,再加上真实实力本来就存在差距,被一路撵回了城头,在卑梁军的逼迫下,很多楚军不是被杀死的,而是被同伴挤的掉下城墙。 一众大夫见到自己的属下被屠杀,纷纷大怒请战,考虑到此处的阵法已经被破坏,指挥官也觉得可以让证道上城墙开路。 不过当这些证道赶往前线,却发现楚军争相撤退,将来路堵塞,根本无法登城。 几个会飞的天骄不受此限制,各种各样的攻击砸向卑梁军,同时大声呵斥楚军进攻。 他们之前没有参战,所以并不知道卑梁军是怎么解决前一批天骄,不过他们并没有太在意,觉醒期天骄被凡人解决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在战场上,任何大意都将付出代价。 在这些证道攻击卑梁军的时候,祝平炎的反击也到了,先是一轮箭雨试探,一些天骄灵活闪避,一些天骄看不起凡人的弓箭,用法器硬抗。 祝平炎和大鹅的攻击速度更快,特别是祝平炎,几乎无法闪避,所以他们攻击那些灵活的天骄,而神臂弓则集中解决那些用法器硬抗的。 祝平炎早就实验过神臂弓射击法器的效果,以普及率最高的法器做实验,证道中期可以抗住五支箭,证道后期更强一些,但由于法器限制,最多也只能抗住七支箭。 同等价位,基本没有超过这个数值的,一些价格更低的法器甚至连一支箭都扛不住,当然也有些价格高昂的法器突破了神臂弓的上限,无论如何都不能破防。 刚刚那波箭雨就是在试探法器强度,有趣的是,没有躲避的那几个恰好都没有好法器,被神臂弓射落,反而是之前谨慎躲避,被祝平炎挑作对手的那人,法器防御力很强,祝平炎的闪电也只堪堪破防。 要知道祝平炎的攻击强度要比同阶强一个档次,而法器的防御强度一般会比同阶低一个档次。 三百九十六章 神赐法器 这次一共飞上来六个天骄,三个被神臂弓射落,一个被祝平炎击中,另外一个躲避了大鹅的攻击,还有一个硬抗了箭雨的覆盖攻击。 整体算下来,神臂弓的战绩反而是最好的。 战绩最好的友军,往往要遭受最强烈的攻击。 - 在楚军看来,祝平炎是证道天骄,他以雷霆手段击败另一个证道天骄很正常,大鹅虽然没有天骄气息,但肯定也是天骄,只是隐藏的比较好而已。 唯一让楚军天骄吃惊的只有神臂弓。 法器大多需要灵力,哪怕是城防的大型法器,可以有普通人协助,也必须有天骄参与才能驱动,所以这三十人拿的肯定是凡品法器。 能击败证道的凡品法器,那可是上等货色,卑梁伯的后台果然不简单。 他们在感慨的同时,也一起向那三十个祝军发动攻击。 既然祝平炎和大鹅都是天骄,那解决两人就不会太容易,而要解决这三十个凡人只在抬手之间,自然要优先解决掉这些高输出的脆皮射手。 这种情况自然也早在祝平炎的预料之中,祝军在射完之后也全都躲在他身后,此时他一跃而起,用肉身挡住了所有攻击。 楚军天骄笑道:“还真是爱民如子。” 一个元素系天骄,用肉身同时抵挡三个同阶天骄的攻击,这几乎就是在找死。 另一个天骄险险躲过大鹅的长矛,急道:“别说笑了,赶紧解决……” 他想提醒其他人赶紧解决大鹅,但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道闪电击中,跌落城下。 另外两个天骄大惊,其实不用提醒,他们很自然的就会去关注唯一剩下的天骄,却怎么也没想到被三人联手击中的祝平炎还能活着。 异能是最吃天赋的,很多时候后天努力都没有意义,所以一个证道初期拥有强大的攻击力,能超越境界击败对手,其实很合理。 但是这个证道初期在拥有强大攻击力时,竟然还能抗住三个证道中期的攻击,这就很不合理了。 剩下的两个证道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选择撤退。 两个攻击强悍的证道加上三十个手持顶级凡品法器的凡人,其中一个证道还疑似拥有顶级防御法器。 他们只是拥有超能力,对方可是拥有钞能力,没得打,没得打,走为上计。 - 这两个证道的撤退,也代表这次攻势结束。 楚军的其他证道堵在下面上不来,所以得先让城上的楚军撤回去,既然楚军已经撤回去了,与其盲目的再次进攻,还不如就现在的已知情况重新商议进攻策略。 第二天,休息一晚的楚军开始商议进攻对策,由于这次作战的前提就是灵台躲着,让证道先去送死,所以灵台们没有干涉作战的具体细节,商议的都是证道。 “必须先把那三十个凡人杀掉,他们的杀伤力超过了绝大多数证道。” “要杀那些凡人,就必须引开那个雷法,可上面就那么点地方,还能往哪引?” 这个时代对天骄的称呼非常杂乱,雷法是对电系天骄的称呼之一。 “我们从不同方向攻击,他一个人总不可能把三十人都看护周全。” “杀十几个弓手又有什么意义,只要没杀完,他们就能继续攻击,也会有不断的兵源补充,到时候就会是消耗战,用凡人的命换天骄,这种消耗战怎么打。” 一些没上去的证道对于同伴的谨慎有些不悦:“他的那件防御法器有什么来头吗?真有必要这么算计?能抗住三个人的攻击,不代表真就是无敌,我们一拥而上,就一定破不了他的防御?” 众人窃窃私语着讨论,有人断然否定:“不行,一次只能上去三四个,加上能飞的,也不能保证破了他的防御,如果破不了,那第一批上城墙的怎么办?” 虽然祝平炎杀的速度怎么也不可能比得上天骄上墙的速度,但要用这个战术,那该由谁第一个上去呢? 也有人支持:“混在普通士兵里面就是了,上城墙之后先不声张,我们不出手,吴军天骄应该也不会冒险攻击凡人,等凑够了人再发难。” 之前参战负伤的天骄说:“这恐怕也不太可能,吴军的战斗力比我军要强很多,我们都不出手,我军根本上不去城墙。” 有人说道:“也许未必要那么多人,毕竟天骄的实力各有不同。” 他这话让飞上去的三个天骄很不高兴,每个人的实力不同?什么意思,暗讽我们实力弱? 好在说话这人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妥,赶忙补充了一句:“三位的实力当然不弱,但在我们之中也不是最强的吧?” 这话倒是能得到认可,毕竟大部分平均水平的人对自己的认知都是中等偏上,愿意承认自己不是最顶尖的一小撮。 中等水平的人一般会认为自己是中等偏上,而真正的中等偏上,则多半都觉得自己是最顶尖的一批,至于真正最顶尖的那批人,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第一。 异能的特性导致互相的克制关系很复杂,排名就更加困难了,即便站在上帝视角根据绝对战斗力排出名次,也会出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 比如会出现斗兽棋一样不合理的战力圈。 斗兽棋的战力圈是为了娱乐性加上去的,现实中如果有这样的战力圈,就会让排名变得很困难。 假设第一名正好被第十名克制,在最顶尖的一群人中,第十名显然算是弱者,那这个被弱者击败的第一名就会显得很水。 这位能击败第一名的弱者显然也不能获得第一的位置,因为第二到第九都能击败他,第二到第九又会被第一名击败,于是谁都不能说自己是最强。 实际情况会比这个复杂得多,很可能第一名的异能特点鲜明,不能克制他的人很难打败他,能克制他的人又很容易打败他,而能克制他的往往也不会只有一个。 并且第二到第九也都有这种情况,第二被第四克制,第四被第五克制等等。 大多数时候,只有同种异能可以轻易排序,但是异能种类这么多,一个小国不会有太多境界相同且异能相同的人,排序就显得很没必要。 最开始贵族们会用凡人做参照物,以对凡人军队的杀伤力来衡量天骄战斗力。 月门开启之后,这种衡量方式就逐渐失效了,因为在神的影响下,天骄的数量和质量都大幅提升,军队不再是主战力。 在以凡人为参照物的排序中,大范围异能都可以获得高排名,但在与天骄的战斗中,大范围异能往往伤害不够。 于是之后出现了按照战斗方式划分的天骄种类,比如粗略的武将、统帅、后勤、刺客等。 这些分类的出现,让同类异能可以有个大概排名,但当一群天骄选最顶尖的时候,这些天骄往往就已经是同类异能中的顶尖了,又会涉及不同种类之间的比较。 由于贵族们重视名声,谁都不愿意在这种实战的排名中靠后,所以争论不休。 眼见争论越来越激烈,逐渐要开始比武分高下,灵台终于决定干预,亲自点了一批人。 平时证道也未必会事事听灵台的,但现在是战时,灵台不仅仅是更强大的人,也是上级,所以这种无意义的争论立刻停止。 不过这样做的代价就是,开口的灵台会得罪一些没排上的人。 如果不涉及实际利益,灵台也不会随意得罪证道,人际关系对于灵台也非常重要,毕竟这个时代的灵台不像后世那么佛系,他们有更高的追求。 况且哪怕是大贵族,也不可能每一代都有天骄,更不可能每一代都有灵台,如果惹怒了太多证道,下一代又没有强者,就很可能会被踢下来。 反之,如果很得人心,哪怕下一代没有强者,也可以笼络一大批人,依靠每年的神赐,慢慢养出一个灵台。 所以眼见手下争论不休,三个灵台也一直没有干预,直到要打起来,一个拥有杰出后代的灵台才不得不开口。 被点出来的这批人未必真的是最强,但肯定是最拔尖的一批,他们几乎都是证道巅峰或者证道后期,在自己的封地周围拥有很大名气。 当灵台指定的几个天骄在凡人的掩护下到达城墙,然后突然发动攻击的时候,楚军都振奋起来,大部分人都能认识这些人中的一两个。 对于普通士兵而言,这些知名证道比从没见过面的灵台要熟悉得多。 然而如此华丽的开局,却也还是草草收尾。 这么多攻击若是全砸向后方的弓手,祝平炎还真无法全部挡住,但是楚军信心十足,目标是要直接杀死祝平炎,再一次性杀死所有弓手。 没有人觉得这样的策略有什么问题,如此多的顶尖证道联手,便是灵台都可能招架不住,无论这人是天赋卓绝,还是用了高等防御法器,结局都只有一个。 然而祝平炎比他们更加自信,根本没管这些攻击,直接打出一道闪电。 这些人虽然都拥有强大攻击力而防御孱弱,但既然是顶尖强者,肯定有防御法器,被祝平炎攻击的天骄一个闪烁便躲开了。 这些人对视一眼,决定不信这个邪,再试一次。 说不定祝平炎已经是强弩之末,此时是在虚张声势? 再或者就只有一个可能,这人竟然拥有传说中的神赐法器。 三百九十七章 识破 对于天骄来说,装备不是越高级越好,如果证道使用灵器往往有很大限制,即便是证道巅峰也很难发挥灵器的全部威力,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顶级法器比灵器更珍贵。 从定义上来说,法器、灵器、神器是以制造者区分的,但实际上在更多情况下,它是根据使用者来定义的。 有些灵台也可以制造法器,或者可以说上乘的法器都是灵台制作的,顶级法器则是由地仙制造。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异能并不是高度可控的科技,制造法器几乎大半依赖天赋,灵台强行制造法器,其实比制造灵器更难,地仙自然也是如此。 从生产成本上来说,上乘法器与灵器等价,顶级法器与仙器(也就是后世的神器)等价,证道根本不可能出得起这个价格。 所以上乘或者顶级法器基本不会在市面上流通,一般都是大族长辈送给天赋超绝的晚辈。 但法器终究是法器,哪怕是地仙制造的法器也有上限,而祝平炎此时表现出的防御力就已经超过了这个上限。 一个证道初期,拥有比灵台初期更强的防御,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证道与灵台之间隔着地仙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神赐法器?”有人惊呼。 神赐法器,顾名思义,是神灵为证道制造的法器,常理上来说,法器终究是有上限的,但如果是神灵制造,一切都变得不确定了。 神制造的法器真的有上限吗?就算有,恐怕也不是一群证道能试出来的。 有神灵出手,那证道与灵台之间所谓的鸿沟,也就只是一个小水沟而已,若真是神赐法器,就算防御住灵台的攻击也很合理。 不过立刻就有人反对:“神赐法器只是个猜测罢了,自武王至今数百年,有谁真正见过。” 神可以直接将证道提升为灵台,再提升为地仙也不难,完全没有制造神级法器的理由。 在说这些的时候,他们的第二次攻击也准备好,所以之后没人再说废话,猜测再多终究没有意义,实际行动能证明一切 - 在这些人从人群中跳出来攻击的时候,祝军就开始攻击,只是凡人的反应速度和行动速度相比于天骄还是太慢,这些证道巅峰打完还聊了两句,祝军的弩箭才射过来。 相比于祝平炎的闪电,弩箭的杀伤力要弱得多,再加上这次吴军证道的数量更多,分散攻击之后大部分都没破防。 不过这一轮箭雨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吴军为了一举击穿祝平炎的防御,是极端攻击阵容,没有擅长防御的天骄主动抗住所有攻击,所以这种时候也只能各自防御,三十枝弩箭覆盖了所有天骄,也就等同于试探出了所有吴军天骄的防御手段。 无视吴军的第二轮攻击,祝平炎立刻打出一道闪电攻击防御力最弱的吴军天骄。 防御力弱也只是相对而言,这些天骄至少证道后期,虽然是强攻异能,只能靠法器防御,抗住证道中期的异能总没有问题。 哪怕闪电是公认的强攻异能,也本该是有惊无险。 直到闪电贯穿悬浮在身前的防御飞剑,这位天骄才明白战斗本来就不会一直遵循理所当然的规律。 电系异能本不该有的强大冲击力推着他撞开身后的楚军,从城头跌落。 电系异能一贯拥有的短暂扰乱灵力的效果,导致异能无法使用。 他结结实实的摔在城墙脚下的碎石中,再也没有战斗能力,被其他楚军带回后方治疗。 这让城墙上的其他楚军天骄都骇然失色。 虽然上一次参战的人早就告诉他们祝平炎的闪电威力强大,但一个证道初期难免会让人轻视。 虽然被打下去的是防御力最弱的一个,但在场的这些人对自己的攻击非常自信,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是第一,对防御就没有那么自信了,毕竟所有人都是用法器防御。 打不过又防不住,难道真的要分散攻击,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去消耗那些持弩的凡人? 众天骄都萌生退意。 - 证道都震惊于祝平炎的防御力,灵台却发现了一点端倪。 由于害怕被狙击,灵台都在城外很远的大营里躲着,不过战斗的情况被一个侦查类型的证道投影在他们面前,不仅是实时的现场直播,还是立体的。 旁观者清,他们不需要战斗,躲在安全的地方慢慢分析,当然可以做出更准确的选择。 他们首先否定了证道的猜测:“不可能是神赐法器。” “但这超过了法器的极限。” “所以只能是规则法器。” 打破规则往往需要更强的力量,大多数情况下要高一个小境界,但也有时候要高一个大境界,所以规则系法器的上限比正常的防御法器更高。 “顶级规则法器?也不可能吧。” 顶级法器都是地仙用心打造,规则系的顶级法器更是稀少到一只手能数过来。 “也可能这些攻击并没有违反规则。” 上一次只能看到三道攻击在祝平炎身边消失,现在攻击人数多了,攻击方式也多样化,能明显看到有些攻击在祝平炎面前悬停了一会,然后才像是后继无力颓然泯灭。 有人不确定的说:“难道是咫尺天涯?” 咫尺天涯曾经只是一件灵器的名字,但是当有人用这件灵器抗住了地仙的攻击,成了家喻户晓人人向往的法宝,之后所有规则类似的灵器都叫咫尺天涯。 蹭流量嘛,古代人也会。 不过由于规则系少,类似效果的也就更少,除了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骗人货色,真正叫咫尺天涯的灵器很少。 “一个证道怎么会拥有咫尺天涯?” 虽然顶级法器比很多灵器更珍贵,但法器就是法器,灵器就是灵器,更何况是咫尺天涯这种等级的灵器。 一个以灵台为首的家族,得到咫尺天涯肯定会自用,而不是给族中后辈。 就算是拥有地仙的家族,顶尖强者并不需要灵器,为了达到最佳战力,也肯定会把咫尺天涯给灵台用,然后为优秀后辈寻找顶级法器。 如果一个证道只能通过家族赏赐获得法器,那他确实很难得到咫尺天涯这种级别的灵器。 但要说这个证道通过击杀灵台抢夺了这件法器,那似乎更加不可思议了。 抛开那些不相关的前提条件,如果祝平炎手中的是咫尺天涯,那一切都合理了。 证道使用灵器会被削弱,这代表咫尺天涯的效果更弱,也更容易被打破。 但咫尺天涯是很难被强制打破的,因为所有攻击都没有试图违背咫尺天涯的规则,它们打不到人不是因为咫尺天涯挡住这些攻击,只是单纯的攻击距离不够而已。 所以一道攻击或者一百道攻击,都不会对咫尺天涯的运行带来丝毫压力。 “很像,试一试吧。” 咫尺天涯本来就不是什么无敌的防御,更何况一个证道使用的咫尺天涯肯定更弱,甚至不需要用专门克制的异能,证道境界的超远程攻击应该就能直接越过咫尺天涯的距离。 于是在灵台的命令下,本来可以在远处安全输出的证道一脸不情愿的往前线走。 只是这位证道还没到前线,三位灵台就发现战况很不对劲,己方证道竟然都躲在凡人军队里不敢出手。 之前就讨论过,天骄不出手,楚军不可能打赢卑梁军,所以楚军占领的城墙越来越少。 一个灵台大怒:“临阵怯战,该斩!” 另一个灵台说道:“他们是最顶级的证道,说不定日后就有机会成为灵台,确实不应该因为指挥失误而去送死。” 策略都是证道自己商议的,要说指挥,大概只有第一个灵台点名最顶尖的证道算是指挥。 当时为了不落人话柄,这位灵台没有点名自己家族的人,现在被点名的那些人可能会有危险,反而像是他让别人去送死。 第三个灵台察觉到这两位似乎有什么过节,为了避免稀里糊涂的站队,没有对此事表达看法。 第一个灵台谨慎了些:“也对,虽然是那些证道自己吵着要出击,但我们三人分别统领前中后三军,若无我们的首肯,他们也不敢出击,我们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第三个灵台见牵扯到自己,立刻开始打圆场:“确实不应该让那些顶尖证道送死,不如先让他们撤回来?” 第二个灵台立刻说:“他们撤回来,那上面的士兵还要不要了,如果派其他人顶,那又该派谁?” 虽然灵台让证道去冒险已经属于常规操作了,但冒险也得分等级。 第一次一群人冲上去与凡人战斗,就算卑梁动用城防法器,最终只有一个人会死,虽然这个人必死,但总体来说死亡率不高。 第二次是不清楚祝平炎的手段,当时都认为众多高手可以击溃防御,所以也没有太高的死亡率。 这次不同,在不能解决咫尺天涯的情况下,派人上去已经不是冒险了,就是在送死。 让人去送死,无论这个人死没死,都必须考虑赔偿问题,如果这人隶属于大家族就更麻烦,如果他们直接命令证道,无论这个证道是谁,事后肯定都会被说成是家族里最有潜力的后辈。 为了避免这种扯皮的情况,让家族内部权衡是最好的,家族不会让有潜力的子弟去送死,而对于那些没有潜力的,这种九死一生的任务是他们唯一能获得资源的办法。 这么做当然会导致反应迟钝,但就算是打仗,这种送死的事也不是经常有,多数情况下是早就商量好了,反应迟钝没有太大影响。 三百九十八章 消耗战 没有天骄的干预,祝军用神臂弓射杀楚军毫无压力,在这么近的距离,就算用盾牌也挡不住弩箭,若是没有盾牌,甚至会被一箭射杀两人,楚军爬云梯的速度甚至赶不上死亡的速度。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等大后方的超远程天骄去前线,还是等天骄家族派遣敢死队,都会白白牺牲大量普通士兵。 最好的办法是灵台直接命令防御型的天骄去维持阵型,这肯定会损失一部分天骄,但稳定了战场上溃败的局面,不过灵台们最在意的怕是后续的赔偿问题。 所以三个灵台商议了不到十秒,最终没有人愿意牺牲自己,决定全军撤退。 凡人之间的攻城战,登上城墙非常困难,所以一旦登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撤退重来。 但是哪怕刻有符文的城墙,对于天骄的限制也很有限。 对于拥有众多天骄的楚军来说,登城会有一部分牺牲,却不算太过困难,起码比咫尺天涯好解决。 - 大军撤退不是儿戏,需要有诸多准备,否则一不小心让撤退变成溃退,胜负顷刻扭转。 好在卑梁城中的敌人实在很少,全军都没有失败的担忧,所以撤退过程很顺利,只是在一番调整过后,大半日的时间已经过去。 之前楚军对卑梁的情况完全不了解,但是现在不同,第一次进攻大概弄清楚了卑梁的城防布置,第二次进攻明白了祝平炎那看似无敌的防御法器是什么。 第三次进攻时已经没有太多未知,所以也不需要太多的准备时间,甚至不需要准备敢死队。 打仗总是要死人的,只要不是纯粹的送死,其实也不需要谈什么利益补偿,否则就没法打仗了。 第三次攻城是下午,太阳斜斜的挂在天上,像是城头挂着一颗火球,炙烤着城头未干涸的鲜血。 阳光的剪影中人头攒动,刀剑挥舞,伴随着砰砰作响的弩臂震动,一支支弩箭逆着阳光飞出,溅射起黑色的鲜血。 厮杀在最前线的觉醒期天骄无力抵抗神臂弓,纷纷中箭倒地,但是他们远超过凡人的战斗力,还是为楚军打开了缺口,楚军登城了。 祝平炎立刻带着祝军后撤,来到之前一贯的射击位置,这也是最有利于祝平炎保护后方的位置。 大鹅以往会躲在人群中机动,之前她个子小,躲在人群里只要不主动攻击就没人能看到她,现在越来越高,这一招就没法用了,别人都穿着盔甲,只有她穿着法器衣服,很容易被发现。 而从前两次就很容易知道,在这个有天骄的时代,一个穿着布衣的女人出现在战场上,反而是值得警惕的。 所以这次她虽然有法器衣服,外面又套了一层铁甲混在人群中,还别说,她这个肤色和普通士兵一样,确实隐藏的很好。 也可能是因为之前的几次战斗中,大鹅都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所以没有太多存在感,所有楚军在意的只是祝平炎用咫尺天涯表现出的无敌防御。 现在楚军登城,第一个对付的也就是祝平炎,在阳光下,一颗火球冉冉升起,宛如第二个太阳。 一般来说,超远程的异能攻击力都不会太强,不过这个放火球的家伙是例外,他的攻击距离很长,攻击力也很强。 缺点就是攻击速度慢,而且非常显眼。 祝平炎立刻就认出了这个人,每次楚军进攻,这个人都会在远处扔火球掩护,怪不得这次没有火球,原来是调到前线了。 之前这个人一般都在一千至三千米的位置攻击,如果这就是极限距离,应该无法突破咫尺天涯,但祝平炎还是立刻命令祝军集火这个家伙。 把超远程攻击的天骄调到前线,这说明敌人已经知道了他的防御手段,那这个放火球的家伙攻击距离多半能更长,没必要在这上面冒险。 火球准备周期长的缺点楚军当然也知道,他们也不奢望祝平炎会无视轰炸了他两天的火球,所以早早准备防御天骄保护。 之前不知道祝平炎的防御手段,用的是极致攻击阵容,这次则几乎是极致防御阵容,攻击全靠火球。 而在众多防御天骄的保护下,弩箭雷击全都无法打断火球蓄力,眼见火球已经发射,他只能赶紧命令祝军撤退,自己顶到前面接住火球。 在咫尺天涯的影响下,火球缓慢却坚定的向前移动,眼睛火球越来越接近自己,却没有丝毫损耗,他终于放弃尝试,侧身让火球打向后方,用咫尺天涯挡住了溅射的火焰。 咫尺天涯挡不住超远程的攻击,但只要速度不是太快,超远程攻击也很难威胁到咫尺天涯的持有者。 不过弩兵方阵被打乱,祝军只能各自为战,单一的弩箭对天骄就没有那么大的威胁了。 火球伤不到祝平炎,祝平炎也很难绕过一众防御天骄,双方算是进入了僵局。 很快僵局就被打破,火球天骄忽然醒悟,自己是大范围杀伤异能,没必要非得打祝平炎,直接轰炸卑梁军更好。 祝平炎也开始攻击楚军,但是和一次能炸死十几人的火球相比,闪电的杀伤效果就要逊色太多,虽然在人群拥挤的情况下,也能一次攻击十几人,但当电流被分散开,大部分人都是轻伤,真正重伤或者死亡的,只有前一两个被攻击的人。 在火球的轰炸下,卑梁军根本无法形成稳定的防线,而且军心动摇,人人自危,再这么打下去肯定要败。 祝平炎急中生智,从侧面攻击刚登城的楚军,虽然闪电造成的杀伤力和之前并无两样,大部分人都只是被电了一下,但是在这个位置被电一下,直接就从城头摔下去了,凡人这么摔一下,不死也得残。 这样一来,祝平炎的攻击效率也不比火球轰炸差多少,而且他的攻击速度比火球快,一人便截断了楚军所有增援,让城墙上的楚军孤立无援。 但即便是这样以命换命,最先扛不住的也肯定是卑梁,楚军的人数优势实在太大。 卑梁伯看着自己幸苦培养起来的军队被屠杀,既心疼又恐惧,只后悔当初为什么贪图那一点家业,不肯撤走,非要赌楚军不会攻城。 如今一切都要成一场空了,军队没了,家业被洗劫,族人也都要成为奴隶。 既然全族都被俘虏,也就没人能赎回他们,无利可图,自然不会有什么贵族待遇了。 正在绝望的时候,他听到祝平炎大喊:“不管什么灵台了,先把他杀了!” 他猛的一个激灵,也是怒从心起,对,既然灵台没有出手就已经要输了,还防备什么灵台,事后就算灵台攻上来,也只是一死而已。 不过很快就再度气馁,我们哪能管得到灵台,装的而已,最多也只能杀证道,那个放火球的证道被那么多人保护,多半也杀不了。 但是祝平炎这话本来也不是对他说的,在祝平炎喊完之后,那个放火球的天骄吓了一跳,赶紧躲在人群里面。 他可不知道卑梁城的底细,一直以为卑梁城有对付灵台的城防,用那玩意打他,身边就是有再多证道保护也没用。 他虽然不是顶尖强者,但他的异能很有用,在家族里也有些地位,不需要去搏命换取资源,况且依靠他的异能,他完全可以安全的在远处立功,没有必要搏命。 城墙上的证道大部分都是防御类型,虽然防御型的证道也可以轻松击杀凡人,但与火球轰杀的效率就完全不能比了,而且在他们击杀卑梁军的时候,楚军也在飞速死去。 本来楚军就打不过卑梁军,大鹅和叔姜还躲在卑梁军里帮着杀,三十张神臂弓在各自为战的情况下很难对那些防御型证道造成伤害,所以也在击杀楚军,城头上的楚军越来越少。 日渐西斜,在夕阳的晕染下,城头浸满了鲜血的夯土也似乎温和了一些,只可惜刺鼻的血腥味冲刷不去。 此时城墙上的楚军已经几乎没有凡人了,只剩下天骄还在奋战,虽然卑梁军也损失惨重,但是这些天骄们没了凡人掩护,也打得越来越艰难。 卑梁军装备精良,并不是随手就能击杀,再加上有卑梁伯的控制,调度迅速且不知胆怯,配合神臂弓,也给这些天骄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不过最要命的还是大鹅和叔姜,这两人经常躲在卑梁军里偷袭楚军天骄,让这些天骄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时刻维持着高强度防御,否则就很可能被阴。 哪怕是强化系,肌肉紧绷几个小时也受不了,更何况其他防御要消耗很多灵力,这些天骄也快扛不住了。 在这期间楚军当然也想过支援,但是能扛着祝平炎的攻击上来的,最后也还是只有防御型天骄。 这些防御型天骄可以替换掉那些精疲力尽的队友,但对于改变局面并没有什么作用,他们还是没有能力打破僵局,只是延长了鏖战的时间。 不过当祝平炎看到力竭的楚军天骄跳下城墙,回到营地休息,到了半夜又顺着梯子爬上来,替换掉之前的人,他才发现楚军未必想要打破僵局。 三百九十九章 破城 城墙上的鏖战看似楚军身陷重围,但实际上卑梁军很难对楚军造成有效杀伤,即便是神臂弓和大鹅,也最多只能击伤这些楚军天骄。 这些防御型天骄虽然说起来攻击力不强,但当他们的对手是凡人时,哪怕是穿着铁甲的凡人,也同样不堪一击,一旦交战,就有大批胸腔凹陷四肢断裂的卑梁军被拖走,双方的战损完全不成比例,卑梁军几乎是在以死换伤。 问题是这些受伤的天骄最终不会被耗死,当这些伤员想返回营地时,便会在一个证道后期的保护下直接跳下城墙,祝平炎往往会在这时候出手攻击,但跳城墙的过程很短,最多只能打出一道闪电。 祝平炎毕竟只是证道初期,想要一击便击溃证道后期的防御型天骄,实在有心无力。 伤员在营地被治疗天骄治好,再度返回城墙,替换下受伤的人。 一直到日出东方,楚军天骄人人疲惫,但无人伤亡,而卑梁军已经换了一批新面孔。 这是在打仗,只是劳累而不损失人员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所以楚军一致同意继续这么耗下去,卑梁军就那么多人,迟早要被耗光。 于是这场鏖战从早上打到中午,从中午打到日落,不过倒也没有一直在打,期间还有双方默契的修整,都不主动攻击。 到了晚上,双方的停战期越来越长,楚军天骄实在太累了,越来越不愿意主动攻击,卑梁军也很体贴,只要楚军不攻击,就不会用远程攻击骚扰,这导致楚军越来越喜欢停战期的安逸。 一直到深夜,楚军灵台终于不解的发问:“城中到底有多少人,为什么到这时候他们还能维持城墙的守备?” 钟离大夫回答:“之前和我们打仗,卑梁一共有四千人,但是似这般装备精良的只有一千,其余应当都是平民。” “打了这么久,只我们亲眼所见,死伤就快一千了。” 另一个灵台说道:“也许那些平民也在城中?” “若是有四千人,得耗多久才能耗完,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得改变策略了。” “现在卑梁被我们占据,那些平民四处逃窜,家里的青壮若是不跟在身边,那些老弱妇孺岂不是等死,卑梁若是想留那些民兵,就必须把他们的家人也留在城里,卑梁城可装不下这么多人。” 交战之初,三个灵台还各怀鬼胎,但随着攻城时间越来越久,三人都有些急了。 此番进攻卑梁,若是速战速决,那他们的对手就只是卑梁这个小城,但若是拖得久了,吴国必定派兵增援,会是谁来支援,带多少兵力支援,一切都是未知数,为了避免吃败仗,他们只能退走。 调动几万大军攻城,最后什么都没得到就退走,既损失利益,也会让他们颜面扫地。 虽然外围的斥候还没有传来吴国援军的消息,但是很显然拖得越久变数越多 所以在眼下这种稳扎稳打就能获胜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决定冒险做出些改变。 - 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鏖战后,祝平炎也极度疲惫,他已经不会像之前一样频繁的攻击,而是随缘打出一两道闪电。 当他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再次打出一道闪电的时候,却发现楚军竟然被打了下去,他疑惑了半秒,然后瞬间清醒。 楚军终于不打算再耗下去了。 这段时间楚军想用消耗战稳扎稳打的赢,实际上祝平炎他们也想这么一直打下去。 那些受伤被抬走的卑梁军,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死定了,但是有小白在,伤兵的身体很快就能恢复,有卑梁伯在,伤兵也不会因为之前的经历有畏战之心。 卑梁城内根本就没有民兵,只有一千卑梁军和一百祝军,全靠小白不断的救治才让局面撑到现在。 小白不愧是姜太公血脉,他的治疗能力在同境界无人能及。不过也可能是他早就适应这种高强度治疗凡人的情况。 虽然在这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卑梁军被直接打死,但是依照这样的死亡率来算,就是撑一个月也没什么问题。 无论从哪方面考虑,这种鏖战都不可能持续那么久,小白扛不住,楚军的这些天骄也扛不住,那三个灵台不可能傻到一个月都看不出端倪,吴军的支援也不可能一直不来。 卑梁缺人,但最缺的是时间,所以卑梁城里的所有人都愿意这么拖下去。 可惜只拖了一天。 为了防止更多天骄爬上城墙,祝平炎疯狂的用闪电轰炸,虽然已经有一些攻击型天骄上了城墙,他也只能希望那些天骄不会完全破坏平衡。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些天骄并没有尝试击溃卑梁军的阵型,而是突然放弃原本的阵地,跳入城内,击穿卑梁军的防线直冲向城防设施,将所有攻击倾注于此。 祝平炎这才想起来,这些证道上城墙的目的并不是打败卑梁军,而是引出城防武器的攻击,让灵台可以出手。 不过城防塔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威慑灵台,没有随意对证道出手,所以只能由证道主动出手击毁城防武器。 城防武器在很安全的后方,而且防御也很强,不可能让一个证道随随便便摧毁,所以之前力量不够的时候,楚军一直没有暴露对城防武器的攻击意图,这次积蓄足够的力量,才猛然发难。 其实一众攻击最强的证道齐聚的时候,是完全有能力摧毁城防武器的,只不过那时候还没解决弩兵方阵和祝平炎,而且主动攻击城防武器,肯定会引来城防武器的反击,这些天之骄子不想赌命。 就像现在,眼见一众天骄冲来,城防武器稍后就会被摧毁,卑梁伯操控者城防武器打出了自建成以来的第一次攻击,也是最后一次攻击,在击杀一名证道之后,被轰成了废墟。 在所有人都攻击城防武器的时候,大鹅趁机掷矛击杀了一名证道,这是自交战以来,卑梁取得的最大战果,一次性杀死了两个证道。 然而却没人能高兴起来。 楚军中飞出一个灵台,悬浮在卑梁城上方,无数铁砂自地面升上天空,逐渐凝聚成一个巨大的铁球,而后他消散灵力,铁球在重力的作用下坠落,这同样是自然规律,城墙上的法阵不会阻止,也无法阻止。 这个时代的城墙基本都是夯土建造,同等厚度下,夯土墙不如砖石坚固,不过就像同等数量步兵打不过骑兵一样,大部分情况下不可能同等。 夯土墙的缺陷在于柔软,虽说经过层层夯实,坚硬如石,但终究是土,日晒雨淋,表面慢慢就会松散,当敌人进攻,可以直接打钉攀爬,也可以慢慢挖倒城墙。 后世会在夯土表面覆盖砖石,就是为了防止这种进攻方法。 不过面对这种如同炮轰的攻击,表面那一层砖也没什么作用,甚至砖石墙还不如夯土墙。 毕竟夯土墙通常会比砖石墙更加厚重,所以抗冲击能力要比砖石墙出色,一个直径接近一米的铁球从高空坠落,什么砖也挡不住,反而是厚实的夯土吸收了冲击力,铁球深深嵌入城墙,但是城墙并没有倒塌。 终究是苟延残喘而已,无人能阻止天上的灵台,所以很快第二颗铁球落下,城墙依然没有完全被摧毁,不过其内的阵法已经完全被破坏,另一个灵台随手一击便将没有保护的城墙轰出一个缺口。 三个灵台驾车进入城内,为首的灵台喊道:“卑梁大夫何在?” 还没有开始任何战斗,仿佛卑梁伯就已经成为俘虏。 从废墟里爬出来的卑梁伯闭上眼睛,长叹一声,而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走到灵台的车驾前拱手拜道:“尊驾有何吩咐。” “听说你靠盔甲赚了大钱,能否详细说一说。” 卑梁伯犹豫了两秒,倒不是犹豫是否要说,毕竟祝平炎也被抓了,说出来还有利于祝平炎保命,他只是在想能否以此为条件谈一谈。 然而不等他开口,灵台就先一步说道:“就当是你和你家人的赎金。” 卑梁伯有些欣慰,又有些难过,劫后余生,但是他的军队,他的武备,他的钱财,一切都要付诸东流,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空有头衔大夫了。 然而他还有别的选择吗?生杀予夺都在别人一念之间,若是提出更多要求惹怒了对方,下场可能更惨。 就在他要开口说出一切的时候,祝平炎忽然打断了他:“盔甲都是我给他的。” 他害怕卑梁伯把一切都交代清楚,那他就没有底牌了。 三个灵台寻声看去,又向卑梁伯投去询问的目光。 卑梁伯知道楚军攻打卑梁是为了盔甲钱财或者消息,无论说出这个信息的是不是他,灵台的承诺都会兑现,所以他确认了祝平炎的话。 三个灵台看向祝平炎:“那些盔甲是你造的?” “我可没这本事,只是跑腿而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话也没问题。 这让灵台们有些失望,若是抓住制造盔甲的天骄,那就相当于抓住金矿,不过能抓住个跑腿的也不错,起码比抓住卑梁伯更进一步。 有一个灵台认出了祝平炎:“能把咫尺天涯给你,想必也是对你寄予厚望。” 祝平炎明白他的意思,无非就是:你很重要,而你在我们手里,所以我们筹码很大。 四百章 彗星袭月 多年出生入死,祝平炎的心态已经足够强大,更何况现在的情况还远不到生死关头,他微笑着行礼,借机思考了几秒,而后淡然的回答。 “各位若只是想捞一笔,我的家族自会支付赎金,但若是想长期买卖,还是该好好谈一下价格。” 三个灵台对视一眼,承认这话有道理,便打算细谈。 忽然一道火光如彗星般划过夜空,砸向楚军灵台的战车,战车的防御瞬间被摧毁,其上的灵台还没来得及调转灵力,就已经被轰成碎片。 祝平炎脑海中也传来系统提示音:坚守卑梁城三日任务已完成,您获得传说级诸葛连弩图纸。 祝平炎却根本没空管什么诸葛连弩,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楚国灵台死了,一个灵台被瞬间秒杀了! 当初北沐和源大夫对付一个灵台期的统帅都无比艰难,先让灵台脱离战车,又斩除护卫,最后还是差点被反杀。 如今彗星袭月,眨眼之间,一个灵台连同他的战车被轰成碎片。 刚刚那个跨越天空轰杀灵台的彗星就站在他身前:“想胁迫我吴国的客人,诸位的身板似乎不够硬。” 觉醒期的天骄很可能会战死,但是证道就极少战死了,哪怕是特殊情况,灵台要牺牲证道,也会给出许多利益。 至于灵台,无论古今,灵台都极少会死。 即便是两年前三国联军围攻吴国,规模如此巨大的战争,其实也只战死了一个灵台。 如今楚国三灵台围攻一个小城,想过会死一些证道,想过久攻不下,最后在吴国援兵赶来时无功而返,但是从来没想过会有灵台死在这里。 更何况死得如此突然。 另外两个灵台大惊失色,仓皇驾车逃出城外,而后才敢观察来人。 “果然是灵台后期。” 同时他们心里也在想着,灵台的战力也各不相同,能一击击杀灵台中期,即便是巅峰灵台也很少能做到。 两人对视一眼,均没了战意。 随着灵台撤退,其他楚军都小心翼翼的观察吴军灵台,发现对方似乎并不在意自己,开始偷偷摸摸的往回撤。 吴军灵台没有去管那些小鱼小虾,只专心看着城外的两个灵台,见他们走远,才转身对祝平炎和卑梁伯拱手:“在下专诸,听闻楚军围攻卑梁,星夜兼程前来支援,没想到还是来迟了些。” 卑梁伯眼泪哗啦啦的淌,是真的感激涕零:“不迟,不迟,来的正是时候!” 虽然祝平炎觉得自己大概率不会有事,但还是跟着拜谢一声。 而后他疑问道:“为何要放走另外两个灵台?” 专诸也不隐瞒:“吾乃刺客,以一敌三,其实未必有把握。” 卑梁伯有些患得患失:“那若是楚军再杀过来,该如何是好?” “他们其实能猜到一些,但是没有胆量用自己的命去试,如果现在没有胆量,之后也不会忽然变得有胆量,王子正带兵赶来,他们应该要逃了。” 王子指得就是公子光,诸侯之子称公子,所以在史料中,一般称姬光为公子光,不过吴国称王,国内自然称王子光。 果然如专诸所说,一直到天明,楚军也没再进攻,之后更是直接撤退了。 直到此刻,卑梁伯悬着的心才放下,设宴庆祝。 于卑梁伯而言,这一战损失惨重,巨资建造的城防武器没了,城墙也塌了,卑梁城被轰炸得一片狼藉,卑梁军也死伤不少,卑梁城外更是被楚军劫掠一空。 但是在宴会上,卑梁伯不见丝毫愁容,毫不顾忌礼节的拉着祝平炎饮酒起舞。 劫后余生的喜悦持续到第二天酒醒,卑梁伯带着宿醉的头痛来到城墙上吹风,城墙上的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只留下了深深浸入泥土的血液。 看着坑坑洼洼的城墙,他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自言自语道:“还不够,我还没有到安居乐业的地步。” - 昨夜的宴会上,专诸说公子光的大军正在赶来的路上,这场战争是以吴国采桑女打赢了楚女开始,绝不会在楚军践踏卑梁城后结束。 之后的战争祝平炎就没再参与,他带着一百骑兵返回了莒国,同时还带着这一趟最大的收获,复刻着彗星袭月的技能书。 对于祝平炎来说,只是多给了一些盔甲份额,就复刻了这么强大的异能,对于公子光来说,什么都没有付出,平白得到了更多盔甲份额,两人都很满意这次交易。 “大鹅,以后你就是天骄了。” 大鹅迷茫的接过技能书,只看了一眼,发现技能树燃烧起来,吓得赶紧丢掉,然后又急忙捡起来想要灭火,但最后只能看着技能书烧光,连灰烬都没有剩下。 大鹅瞪大眼睛看着祝平炎,又看向自己空空荡荡的手,又茫然又委屈的说:“不是我干的。” 祝平炎弯下腰敲了敲她的脑袋:“变漂亮了也还是这么蠢。” 一路风尘仆仆,一百骑兵来到了新城脚下。 由于莒子赏赐了一块飞地,祝平炎有两块封地,一块是向城旁边的祝城,还有一块土地被祝平炎取名为新。 新城的规模比祝城要大一些,村庄也更多,人口自然更多,经济也更发达,无论从哪方面看,新城才是祝平炎势力的中心,大部分时候祝平炎也都呆在新城。 之后的一年时间里,除了冬天出去当雇佣兵,祝平炎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新城,将新城的城防又提升了一个等级。 从绝对的地理位置来看,祝城的位置非常好,但是将政治也考虑进去,祝城的位置就很尴尬了。 祝城与向城实在太近了,一旦祝平炎和向男撕破脸,如果祝平炎不放弃祝城,必然就要与向男决战。 诚然,有乌龙罩着,向男不敢发难,但是祝平炎一向不愿依赖别人,万一乌龙不罩着他了,难道他就得立刻死无葬生之地? 而且两年真的很短,眨眼之间,与乌龙的两年约定就要到了。 祝平炎依靠贸易攫取大量资金,使封地的百姓富足安康,虽然还没到他之前承诺的那么天花乱坠,但才两年而已,乌龙应该能理解,也应当会继续保护他。 他却总觉得不会发展的如此顺利,他找到一个漏洞利用神安稳发展了两年,但真的能一直利用这个漏洞发展下去吗? 要知道这是一个竞争型副本,照目前的情况看,就算真有一万个人来和他竞争,依靠乌龙来安稳发展也是完全无解的,起码在前期,没有人能打破乌龙的庇护,就算剩余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势力联合起来也无法阻拦他的发展。 真的会有这种漏洞吗? 祝平炎隐隐有种感觉,肯定会有什么东西来限制神灵的帮助,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就得直面向男了。 以祝军的精锐程度,打赢向男的军队没有太大问题,关键在于怎么应对向男带领的贵族集团。 用骑兵搏命冲击战车的战术,最多只能战胜证道,完全没法和灵台打,灵台的战车已经不算是战车了,就是一件大型灵器载具,飞天遁地都不在话下。 用骑兵冲击灵台的战车,就像是用骑兵冲击坦克,完全想象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获胜。 他之前一直在等天道降临,等了两年,天道还是没出现,虽然他相信天道一定会出现,但是会不会在向男攻击他之前出现就不是那么确定了。 必须进入火器时代! 三级宫殿的要求是技能树,祝平炎主要练的是军事科技的技能树,目前最主要也是进步最多的有五个技能树,大约宋代水平的铠甲、弓弩、床弩,大约明代水平的刀剑制造和金属冶炼。 提高技能树最快的两个办法,其一是制造,其二是使用。 这两年祝平炎虽然到处当雇佣兵,但是每次出去的规模都不大,而越到后期所需的经验越多,小规模的战斗已经不能飞速提升技能树了,制造成了主要的提升手段。 新城的仓库里堆满了铠甲,为了让乌龙满意,祝平炎还必须考虑民生问题,不能再像之前一样动不动就压榨百姓,新城的建设也要投入大量财力,如果只造不卖,经济可能承受不住,只能卖出去多少造多少。 制造速度受限于销售速度,刀剑还好一点,铠甲弓弩这些东西很难大规模出售,偏偏这两个技能最难升级,就一直被卡在宋朝。 这时候有人汇报,源大夫和北沐来了。 北沐和源大夫都是有望成为中大夫的,不过在输给祝平炎之后,两家都有些元气大伤。 北沐可能还好点,他的家族兴衰本就只在他一人身上,损失的那些法器不过是身外物,源大夫受到的影响就更大了,输掉一百匹战马不仅损失了财产,还让族人产生不满。 除了北沐这样一个人撑起一个家族的,大部分时候家族领袖也需要考虑家族中其他人的意见,哪怕源大夫是家族中最强大的,暂时无人能取代他的地位,如果总是这么胡来,也可能被剥夺经济权利。 不过如今这两人一见到祝平炎,像是见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一般热情。 这就要从之前说起了。 祝平炎在发现灵马必须吃灵草维持战斗力之后,就放弃了直接使用灵马,转而培育下一代战马,也就与源大夫协商,免了后续的六十匹战马,把源大夫感动的涕泪横流。 之后祝平炎不仅去吴国卖盔甲,还假装从吴国购买盔甲来莒国卖,帮着他销售的就是北沐和源大夫。 两人都对他心怀感激,又凭借盔甲销售赚了大钱,与的他的关系自然越来越好。 这也是盔甲销售无法再激增的原因,国内市场早就打开了,包括齐国、鲁国这些邻国也都有人在卖,在这个运输效率低下的年代,再想增加销量已经不可能了。 四百零一章 齐国之乱 一番寒暄之后,源大夫带着盔甲离去,北沐却被大鹅拦下来,拉着他说卑梁城的守卫战。 在两年前,北沐对霜儿还有些贼心不死,经常以和大鹅玩的名义去看霜儿,祝平炎也懒得管他,反正霜儿又不是他真老婆。 只是没想到两年以后,北沐真的和大鹅混熟了,两人关系特别好,再加上这两年大鹅蹭蹭蹭的长了起来,祝平炎甚至一度想把大鹅嫁给北沐。 只是后来他发现这两人相处没有一丝暧昧,整天玩的都是捉迷藏甚至过家家,大鹅虽然长相成熟了,年纪毕竟不大,童心未泯是完全能理解的,北沐这个三十多的家伙竟然也乐在其中,实在很让人看不懂。 事情聊完了,人也都散去,祝平炎正准备换回常服,小白忽然大笑着闯了进来。 “喜大普奔!齐国大乱!” 祝平炎一口茶就喷了出来,然后见其他人似乎都没有什么反应,这才释然,应该是自动翻译的锅。 由于古代书写不便,所以才出现了文言文这种简洁的书面语言,古人平日也只是说白话,偶尔拽两句文言文而已。 而且与完全听不懂的古代白话相比,一两句简单的文言文祝平炎反而能听懂,毕竟文言文可以流传下来,古代白话却在口口相传中扭曲了不知道多少。 所以有时会自动翻译会保留部分祝平炎能听懂的文言文,反而是有些白话没有对应的现代词汇,翻译系统就会放飞自我。 祝平炎顺口问道:“你不是齐国人吗,齐国大乱,你怎么这么高兴?” “齐诸儿被杀,如今是公孙无知掌管齐国,以他的能力,必不长久,我的机会就要来了。” 祝平炎还是有些茫然:“齐诸儿是?” “以前的齐侯,现在该尊称一声齐襄公了,哈哈。” 祝平炎更疑惑了:“齐侯?齐侯不是地仙吗,他怎么会死?” “这就说来话长了。” - 两年前,齐侯与鲁夫人私通,被鲁侯羞辱,当时齐侯为赢下战争,只能忍受,但齐侯本性暴虐,怎么甘心受辱,于是在宴请鲁侯的时候将其灌醉,命公子彭生扶鲁侯上车。 公子彭生也是巅峰灵台,在没有社稷加持的情况下,战力甚至要超过鲁侯,而且他是兽形态强化系,能变成野猪,力大无穷,近战能力是要远远超过鲁侯的。 于是在扶鲁侯上车的时候,彭生暗自发力,将鲁侯的肋骨压断,等到马车回去,鲁侯已然成了一具尸体。 齐侯本打算教训鲁侯,却没想到鲁侯竟然死了,鲁国虽然愤怒,却也不敢直接与齐国开战,只能要求齐国交出彭生。 鲁国固然不敢开战,齐国也不想徒增战事,所以鲁国已经给出台阶,齐侯只能照办,交出了公子彭生。 鲁侯死后,鲁夫人就居住在齐鲁边界,与齐侯长相厮守,但就在前些日子忽然传来消息,说是放在国都的社稷丢了。 齐侯夜不能寐,立刻返回国都,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社稷,在外出打猎散心的时候,遇见了一只体格雄壮的野猪,其他人都说那是公子彭生。 齐侯暴怒,呵斥左右,而后一箭射向野猪,要终止这种令人生厌的猜测。 然而这野猪竟然真的是公子彭生,而且还手持社稷。 齐国的社稷不是谁都能偷的,和齐侯一样有继承权的公子彭生就是仅有的几人之一,而要说手持社稷战胜齐侯,那就只有公子彭生了。 所以当初公孙无知救下了公子彭生,一切都是为了今天在这里击杀齐侯。 公子彭生带着滔天怨气手持社稷与齐侯决战,公孙无知则率领大军等在一旁。 彭生还是那样愚蠢,但也还是那么骁勇,凭着一死将齐侯打成重伤,而后被赶来的公孙无知坐收渔翁之利,夺走社稷,斩杀齐侯。 公孙在这个时候还不是姓氏,和公子一样,是公之孙的意思。 小白父亲齐僖公不像小白这一辈兄弟反目,他和弟弟的关系特别好,以至于在弟弟死后,把侄子收为养子,并且视如己出。 这个养子就是公孙无知。 由于齐僖公对公孙无知太好,以至于其势力庞大,不输给长子公子诸儿,导致齐僖公死后,公子诸儿一直视公孙无知为心腹大患。 现在来看,最后还是公孙无知赢了。 不过赢得并不彻底。 公孙无知暂时控制齐国,但他并不是齐侯,因为他还没有举行祭祀,也就没法正式得到认可成为地仙。 虽然他是巅峰灵台,但在齐国这样的大国里,巅峰灵台也不一定能坐稳位置。 小白更是直言:“他迟早有一天要被除掉。” 祝平炎正急着升级,立刻说道:“我带兵送你回国?” 小白有些感动,但还是摇头:“莫要想那些了,你连向男都解决不了,怎么是公孙无知的对手。” 公孙无知是巅峰灵台,又拥有齐国社稷,虽然他不能发挥社稷的全部威力,但也和莒子这样的小国君主差不多了,而他手下的兵力更是比莒子强大得多。 把向男放到齐国,顶多也就是公孙无知的一员大将。 祝平炎也哑然失笑,他打仗升级是为了抵御向男,但他的练级对象却比向男更强,人逼急了真是容易犯愚蠢的错误。 看来今年也还是只能像以往那样,出去当雇佣兵了。 东周诸国并立,几乎没有真正天下太平的时候,每一年都有战争,当雇佣兵倒是不愁没地方去,只是规模没法太大。 距离两年之期只有几个月了,祝平炎决定搞个大动作,一次性派出去八千人,两千重骑兵,两千轻骑兵,还有两千轻步兵,两千后勤兵。 在祝平炎的常规军事配备中,是没有轻骑兵与轻步兵的,盔甲多得仓库都放不下,所有士兵一律重甲。 这不是说轻骑和轻步不重要,事实上常规的战争中,即便有能力全军重甲,也会留出一定比例的轻甲军队,合理的兵种搭配比一味痴迷单一兵种要强得多。 但是祝平炎要应对的不是正常情况,对战这个世界的任何一支军队,他都有获胜的信心——如果没有天骄的话。 事实是有天骄,而且天骄强的一批。 所以他的主要对手不是凡人,而是天骄。 虽然他还是没有手段制约灵台,但从过往的经验来看,重甲部队有能力对抗证道。 悲观一点来说,全身重甲起码能让灵台杀的时候费些力气,本来能一剑砍死上百人,全身重甲之后,说不定一剑只能砍死十几人了。 所以他的士兵都是全身重甲,而且都有远程武器,没有单纯的近战。 在用军队对抗一个敌人时,远程武器能有效集中力量,达到一百人或者一千人同时攻击一个人的效果。 话说回来,祝平炎的出征队伍里之所以有轻甲部队,其实是因为后勤。 全重甲部队的后勤压力太大了,在家里打还没什么,出远门当雇佣兵,仆从军的数量要远远超过战兵。 虽说到地点之后,后勤由雇主解决,不用在带着上万民夫出发,也不用在沿途建立补给线,但是去的路上总得自己解决,而且后勤也不只是粮草。 盔甲的甲片得自己带吧?札甲的优势之一便是容易修理,甲片破损可以随时更换,不带甲片怎么换。 修盔甲的工具和工匠得自己带吧?科技水平差太多,雇主可没能力修他们的甲。 同样的道理,备用的武器也得自己带,否则武器损坏或者丢失就只能用青铜戈了,祝军的少爷兵哪能用得惯那玩意。 还有标枪、箭矢这些消耗品,一旦自己带的用完,就只能用青铜。 更重要的是弩箭,祝军普遍用重弩,而要发挥重弩的优势,必须搭配特制的重箭。 弓弩的杀伤力受到许多因素影响,但最重要的就两个,箭速和箭重。箭越快越重,则杀伤力越高,这二者无法兼得,往往要取舍平衡。 相比于弓,弩的拉距更短,所以弩箭也比弓箭要短,箭短则轻,弩的拉力那么大,用轻箭显然不合适,所以弩箭普遍比弓箭粗。 随着制弩技术不断进步,弩的拉力越来越大,不可能将弩失做的越来越粗,为了尽可能发挥出重弩的威力,人们开始在使用钢芯弩箭,和现代的贫铀穿甲弹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祝平炎现在的科技水平,用轻弩和弓也能轻易穿透皮甲杀死敌军,重弩主要是给天骄准备的,而要攻破防御型天骄的铜皮铁骨,钢芯弩箭都有些吃力,更别提铜箭了,所以只能自带弩箭。 科技越高,战斗力越高,代价便是后勤会变得更加复杂。 系统训练的士兵不仅是战斗力开挂,其实后勤能力也开挂,有专门的后勤兵,后勤运输能力要远超过普通士兵。 不过祝平炎现在最大的压力是向男,一旦和向男打起来,必然是打防守战,后勤上并没有压力,没有必要制造太多后勤兵。 之前每次出征只有一千人,两千后勤兵完全够用,现在出动了六千战兵,为了减轻后勤压力,祝平炎只能把一部分重装部队转化成轻甲部队,让他们也承担一部分后勤任务。 即便如此,大军走的也极为艰难。 祝军的骑兵是一人双马,重骑兵的战马需要保留体力,所以马甲要交给后勤,再加上之前提到的备用武器、甲片、工具、箭矢等等,还有战马的饲料,后勤部队已经满负荷运转,完全无法运输士兵的粮食。 轻骑兵和轻步兵需要携带军粮,而重骑兵和重步兵则要背着自己的铠甲武器,全军都要负重越野。 祝军的行军速度很慢,所以祝平炎在路上还会顺带做一下任务,剿灭土匪或者打个妖怪。 毫不夸张的说,祝军能横扫同数量的凡人军队,而土匪的规模很难超过六千,也不太可能有强大天骄,剿匪任务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难度了。 区别只是顺手打掉还是费一番功夫打掉,不过也就这一点区别,让很多窝在深山老林里的土匪躲过一劫,祝军的主要目的还是行军。 四百零二章 少年李耳 相比于剿匪的轻松,除妖任务反而没那么容易,土匪有老巢跑不掉,妖怪那是说跑就跑,骑兵进不了深山,步兵的机动性又不如妖怪,最后只能由祝平炎这几个超凡亲自上。 不过以祝平炎团队现在的战斗力,灭杀大部分妖怪也都没有问题。 而且现在的情况又与之前不同,祝平炎更热衷于做除妖任务了。 之前喜欢剿匪,是因为剿匪钱多、经验多,现在他不差钱,剿匪也直接上军队,虽然指挥军队也有经验,终究还是不如直接灭杀大妖。 而且他们现在杀的妖怪都比较强,这类妖怪是会爆装备的,虽然概率很低,但是也出过一些极品法器,那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而在除妖的过程中,祝平炎遇到了一个同道中人。 不同的是,祝平炎除妖有系统给的任务,能拿好处,这个人除妖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祝平炎杀的是大妖,这个人杀的是妖王。 这个人叫李耳。 - 关于老子的名称有很多说法,但是祝平炎觉得,既然他在这个世界碰到一个叫李耳的天骄,那这个人没有可能不是老子。 如果出现老子,那说明祝平炎千盼万盼的天道确实是在这个时期发生的,不过祝平炎却不太开心。 眼前这人实在太年轻了,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实力也太弱了,只是个灵台。 对于老子这种奇人,看上去十八岁实际上八十岁是常规操作,可实力不太可能是伪装的,毕竟打个妖王把自己打得伤痕累累,最高也就灵台战力了。 既然实力不是伪装,那多半年龄也是真的,十七八岁成为灵台已经算是举世少见,放在老子身上却显得很合理。 毕竟这个人后来的名字叫天道。 可是灵台无法化身天道,地仙也不够格,想要天道出现,眼前这个李耳起码得有神的实力,而一个灵台在神面前也不比蝼蚁强大多少。 所以说还要多少年天道才会出现? 按照现在的进度,别说十年,一百年可能都不太够。 在第一次见识到战车的威力后,祝平炎就进行过一番思考,当时他面前有两条发展路线。 一条是寻找有潜力的天骄作为幕僚,然后带着他们练级,最终战胜周幽王;另一条是发展军事科技,等待天道降临,用先进技术吊打被削弱的天骄。 第一条路最稳妥,但显然会是持久战,他的时间不够,所以他选了第二条路,他也一直坚信天道一定会降临,否则系统的那么多东西全都毫无意义了。 但是现在见到十八岁的老子,他的心态就有点崩,无论从哪方面考虑,老子都不太可能在二十八岁化身天道。 如果不能靠天道压制天骄,他的战略就得调整一下了。 灵台倒是好办,只要进入火器时代就能打,只要能打败就能收服,能收服一个就能收服更多。 可是地仙怎么办呢? 即便完全步入现代化,他这样只有一县土地的小国也完全不可能对抗地仙,更何况是有神器的地仙。 想要赢,就必须超越现代科技,比如把可控核聚变搞出来。 这得搞到猴年马月。 而且他真的有循序渐进的可能吗? 他这一路走来就没有循序渐进过,出新手村就直面向男,如果能击败向男,莒子必然不会再让他发展,下一步就是与莒子开战。 被凤舞加成的军队就是一群魔兵,弓箭威力超过枪械,跑得比马还快,第三阶段后还拥有强悍的防御力,用早期火器根本打不赢,只有上重武器才有希望。 这个希望是这个世界的天骄不了解火炮飞机这些东西,可能会被打个措手不及。 但这个希望也是转瞬即逝,重武器的杀伤力倒是足够,却太过笨重,只要这些天骄缓过来,很容易消灭重火力阵地,超音速战机也未必能胜过灵台。 诸子百家的那些天骄就专门靠消灭重武器赚钱。 想来想去,如果没有天道,手底下就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天骄,可是到哪去找没有封地又有潜力的天骄呢。 思索间,祝平炎的视线停在了正在疗伤的李耳身上。 一种无法言喻,但是强烈的仿佛在燃烧的情绪从他心头升起,他立刻提醒自己:不可能,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有潜力又没有封地的天骄,不就是诸子百家吗? 老子、孔子、墨子,孟子、庄子、韩非子,这些历史上知名的思想家都没有封地,这些人在没有神灵帮助的情况下自行成为灵台,当然每一个都是天资卓越。 所以我可以招募这些人? 这也太吓人了吧,我把这些人都招募过来,那打周幽王还用自己动手?这游戏难度一下子就从山顶降到谷底了。 他带着强烈的希望试探性问道:“阁下欲往何处?” “浪迹天涯,四处斩杀妖物,没有特别要去的地方。” “我所在的祝地求贤若渴,正需要你这样的大才,我可调遣军队协助你击杀妖物。” “妖物凶险,经常损兵折将,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你真的愿意吗?” 祝平炎赶紧说:“斩妖除魔是我等本分,义不容辞。” 老子思索了一会:“我听说过你,你也在到处斩杀妖物,与我是同道中人,可你还从未杀过妖王,不知其中凶险,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招募任务:击杀妖王。 和老子虚头巴脑的聊了半天,一度以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异想天开,直到任务弹出来,他才终于确定老子也是能招募的。 招,必须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不要紧。 祝平炎心情激动的辞别老子,立刻开始打听周围的妖王,也不管什么雇佣兵任务了,直接带着大军杀过去。 - 激动归激动,打妖王这事不可儿戏,若有差池,他这数千人全军覆没也不是不可能。 首先当然是要挑一个最好打的妖王,其次便是打听妖王的情报,制定策略。 最终祝平炎选择的对手不是最弱的妖王,而是一条大蟒,这个时代的人一般称之为蛟。 这条大蛇已经是灵台境,早就不需要冬眠了,不过出于习惯,它还是会在冬天睡觉,这也是祝平炎选择它的原因。 从过往人们用死亡从它身上得到的情报来看,这条蛇只是正常的睡着,一旦有天骄靠近就会惊醒,大开杀戒确保周围安全后再次入睡,想趁它睡觉偷袭很困难。 但是弱小的普通人不会引起它的警觉,只要不攻击它的巢穴,它也懒得理会,就像人们在睡觉的时候不会忽然起床把周围的蚂蚁全都杀死。 这些在它看来蝼蚁一般的凡人,在它周围筑起高墙,墙头每隔几米就有一架床弩,墙下也布置了许多重力投石机,俗称回回炮。 在这一切都完成以后,财大气粗的祝平炎甚至还想花巨资架设城防法器,不过天骄刚靠近大蛇就醒来,只能用凡人的武器与之作战。 倒也不算仓促应战,打算建造大型法器时就考虑过这种可能,所有士兵早就准备好了,大蛇刚从巢穴出来,就被密集如骤雨的床弩刺得鲜血淋漓,接着一片巨石黑压压的砸下来,将它埋进了石堆。 此后巨蛇便没了动静,但是没人觉得它已经死了,如果是一个不擅长防御的人类灵台初期,这种程度的偷袭已经足够致命。 但是对于身长三十米的巨蛇,就算它的异能没有防御能力,凭借先天强大的肉体也应该能抗住。 果然,在沉寂了几秒后,碎石抖动,一条完好无损的巨蛇破土而出。 大蛇高昂着头颅冲向城墙,然而这城墙是专门为它打造,高度比它能抬起的极限距离还要高一些,它没法直接爬出来,只能重重的撞在城墙上。 床弩没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发射,城头的士兵们只能用单人重弩射击。 这种重弩可以轻松射穿铁甲,射在巨蛇的身上却只是叮叮当当的被弹开,不能说完全没有作用,毕竟打裂了一些鳞片,但作用实在很有限。 巨蛇顺着城墙转圈,试图找一处地方出去,但只是从固定靶变成移动靶,大量鳞片破碎,一些单兵弩也能刺入它的身体,这个时候床弩已经准备就绪,再次将它射成了刺猬。 由于床弩的射击角度比较小,这次它并没有上次那么惨,不过差别也不大,少插了一些箭而已。 这时候巨蛇像是发疯了,拼命的撞击墙壁,把自己撞得皮开肉绽仍不停止,用骨骼把外层的墙砖撞裂,露出里面的泥土。 这个时代的城墙一般都是夯土,将泥土煮过之后砸实,不过这面墙是一次性的,泥土没有煮过。 夯土能承受的撞击并不比砖石差多少,但问题是夯土不可能像真正的砖石一样坚硬,所以在攻城战中,经常会有攻城方挖掘城墙。 如今巨蛇就是在用身体挖掘城墙,它那庞大的体型仿佛工程机械,由于建造时不敢有太大动静,这道城墙不算坚固,很快就被挖开一个缺口,巨蛇迅速逃离。 骑兵追上去继续射击,步兵也纷纷退下城墙,很快这里就安静下来,仿佛恢复了无人打扰时的宁静。 碎石的缝隙中有鳞片移动,随即露出了一只淡黄色的竖瞳。 蛇妖小心的观察周围,确认那些士兵全都离开,才从碎石下钻出来,它身上还挂着第一轮攻击留下的弩箭。 但是它没有注意到,在它头顶的碎石滑落时,一个女孩从石头上跳了下来,正落在它的头顶。 四百零三章 斩妖王 蛇妖晃了晃脑袋,想把头上的石头晃掉,却突然剧痛,就像是有一根长钉刺穿了它的脑袋。 将手中的纯钢长矛刺入大蛇头颅后,大鹅就跳了下来,然后投掷手中的牙矛,在大蛇身上扎出一个又一个窟窿。 大蛇终于明白是有人偷袭了自己,巨大的鳞片像是有意识一样从它身体上挣脱出来,带着鲜血坠落,然后化作和它一样的大蛇冲向大鹅。 这便是蛇妖的异能,它若是肯拼死一战,能化身千万条大蛇,祝平炎和他的军队怎么都不可能赢。 本来祝平炎是绝不会选择这种对手的,但是他打听到了大蛇的过往事迹,得知这蛇妖在遇到强大对手时会藏起来靠分身引走对手。 毕竟每多一个分身就得损失一片鳞,用一两片鳞欺负证道还行,真要用几十上百的鳞片和灵台战斗,赢了也得不偿失。 所有人都认为蛇妖睡觉的时候容易偷袭,祝平炎却猜到不会那么容易,否则蛇妖早就被杀了,也许它睡觉的时候也是它最小心的时候,毕竟这又不是真正的冬眠。 根据之前许多天骄偷袭失败的经验,祝平炎猜测这条蛇在睡觉时对天骄的感应反而最敏感,尝试让大鹅在它醒着的时候去偷袭。 于是祝平炎故意摆出大阵仗,一开始就全力以赴,让蛇妖懵逼并且惊恐,然后在它自以为安全的时候,给出致命一击。 蛇妖的智力很高,立刻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在存亡之际也顾不上珍惜鳞片,一条又一条的巨蟒从它身体里钻出来,似要将周围的一切都碾碎。 人类灵台的肉身都非常强大,更何况这巨蛇,床弩与巨石都只伤及皮肉,大鹅贯穿头颅那根铁矛也没能杀死它,动物的头颅不像人类这般脆弱。 数十条这样的巨蟒在城墙中扭动,城砖都被撞掉,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装满了蛇的泥盆。 这时候就算灵台想杀这蟒蛇,也得掂量一下能不能全身而退。 祝平炎却丝毫不慌张,迅速在这群蛇乱舞中找到了本体,然后将释放出蓄势良久的闪电。 相比于灵台的物理防御,其强大的灵力壁垒导致“魔抗”更高。 魔抗这个概念可能有点玄乎,毕竟从现实角度分析,闪电火焰其实也都是物理伤害,灵台能抵抗的其实是灵力。 天骄的攻击最终体现于物理现象,比如是不是天骄放的火,都能将人烧伤,但在这过程中,灵力的辅助是非常关键的,没有灵力辅助,火焰不可能以球状飞射过去,闪电也无法拥有那么强大的冲击力。 所以当天骄的攻击接近灵台的灵力壁垒,其内的灵力会受到更强大灵力的影响,最终倒是攻击效果下降。 祝平炎这样一个小小的证道初期根本不可能对其造成太大伤害,甚至杀伤力还不如床弩。 但是这道闪电击中了插在巨蛇头顶的铁矛,由此越过了所有防御,直入巨蛇体内,击中了大鹅没有刺中的大脑。 蛇和人一样,在大脑被电击的情况下无法使用异能,城墙中的所有巨蛇像是梦境一般顷刻消失,只留下一片狼藉和奋力抵抗状的大鹅。 大鹅也没有丝毫迟疑,按照之前制定好的计划攻击,晶莹的牙矛如同彗星般砸向巨蛇,将灵力壁垒与钢铁般的躯体一同击穿,留下一个水桶粗大大洞。 大鹅复制了专诸的异能彗星袭月,这是顶级的刺客异能,可以无视灵力壁垒,最适合以下克上,只可惜还是没能杀死蛇妖。 老道的猎人都知道,动物的头骨更坚固且脑袋更小,所以往往不是最理想的攻击目标,如果足够精准,攻击脖子的效果更好,要说最大把握,还是得攻击躯干,摧毁心肺等重要器官。 常言道打蛇打七寸,所谓七寸指的就是心脏,不过这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每种蛇的大小不同,心脏的具体位置也会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凭借经验判断。 比如眼前这条巨蛇,心脏的位置当然不可能在七寸处,七十寸也未必准确,并且这么大一条巨蟒扭来扭去,想要找准并且命中心脏实在太难,所以大鹅并没有执着于一击毙命,能打到哪里就打哪里。 精度不够,火力来凑,只要打成筛子,哪里都是致命伤,这是大鹅一直以来的习惯,一颗又一颗的彗星砸在蛇妖身上,祝平炎都忍不住想要唱一首一起来看流星雨。 直到巨蛇千疮百孔的倒在地上,大鹅还在不停的扔牙矛,只不过已经没有灵力使用彗星袭月,只是普通攻击。 累得满头大汗后,大鹅终于停下攻击,将牙矛插在地上,把盔甲脱下来挂在牙矛上,挂在盔甲上的冰块已经溶化成水,顺着盔甲滴滴答答的落在地面上。 她把湿透了的衣服脱下来,炽热而洁白的身子在冬日里蒸腾着水汽,像是刚出锅的馒头,就是那黢黑的脸有点破坏气氛。 以前祝平炎很习惯黑黝黝的大鹅,现在见到这强烈的肤色差异,才意识到好好一个美女跟着他南征北战被晒成猴了。 “要不以后给你做个头巾挡挡,说不定也能像霜儿一样白白嫩嫩。” 大鹅不在乎自己的脸是白是黑,只是身上湿哒哒的很不舒服:“为什么要在身上挂冰块?” “热感应……算了,太复杂,懒得解释,你先出去,把其他人都叫回来,继续用床弩射击。” 他能从伤口清晰看到破碎的心脏,却还是有些不放心,这是他第一次和妖王战斗,对手又是个有狡诈前科的,多一些谨慎总是没错。 - 从鞭尸三个小时的结果来看,即便是妖王,心脏碎裂也还是要死,祝平炎开开心心的把尸体抗回去领赏。 只能说不愧是妖王任务,赏金多倒是其次,主要是经验多,几乎顶十次大妖任务,加上之前的积累,直接让他升到了证道中期。 当然,相比于招募到老子,这些奖励又都不够看了。 虽然李耳不能直接参与战斗,不过作用不能说不大。 之前李耳就说过,他一心除妖,不会帮助祝平炎战斗,而招募之后,祝平炎发现了更详细的情况。 李耳会自动完成周围的除妖任务,不过不会获得任何金钱奖励,但是经验奖励翻倍,而且由于李耳本人不会获得经验。 所以这玩意本质上是个高级代练,谁想升级就跟着他除妖就行,只可惜祝平炎碰见他的时间太晚了,不然他也许能更早的升满级,技能点一用,就算不能突破灵台,至少也是个证道巅峰。 小白大鹅当然也可以跟着李耳升级,不过李耳最大的作用还是带兵。 之前的实战已经表明,新兵和老兵的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练兵是一定要做的事,而之前练兵只有两个途经,要么放兵营里慢慢升级,要么就去参战。 放兵营升级固然安全,但是一个兵营只能待一百人,他建了十个兵营也只能训练一千人,而要把新兵练成老兵,可不是一两个月就能成功的。 建造兵营的代价不仅仅是消耗资金,还会消耗人口,就算有钱也不能建太多,真靠兵营升级,他这两年的发展机会也顶多出两千老兵。 所以他只能带着新兵去打仗,打仗是升级最快的方式,却也充满了危险,即便祝军拥有跨时代的装备,他也有好几次翻车的经历,新兵损失惨重,他甚至被俘虏过一次。 之后他都是以老兵为主体,掺杂一部分新兵,以求在练兵的同时尽量保证自身安全。 李耳带队除妖的升级速度固然不如打仗,但胜在安全,战斗主力是李耳,士兵只是打下手,却能分走所有经验,在几乎没有伤亡的情况下,不到半个月就能升级到老兵。 可以这样说,李耳的意义等同于兵营,兵营批量生产新兵,而李耳批量生产老兵。 祝平炎终于不用在打仗的时候还想着练兵,可以全用老兵上战场,这非常显着的提升了战斗力,减少了伤亡,也加速了科技树解锁速度。 有用是真有用,只不过还是有些遗憾,在向男随时可能兵临城下的情况下,他其实更想要一个战力强大的将军,可以帮他苟住这一波。 将新兵安排给李耳后,他继续带着士兵奔赴战场,同时也在想着,这一仗打完了,一定要满世界溜达一圈,捕捉野生的各种“子”,老子不能打仗,孙子总不可能也不打仗吧。 想到诸子百家齐聚麾下的场景,吃饭的时候都得抽空嘿嘿两声。 四百零四章 大战开始 用三弓床弩再次逼退灵台之后,祝骑撤退回到本阵。 “鲁国为何毁约?这是他们的战争,把灵台放过来我们固然损失惨重,他们也没有好处。” 被灵台截击而损失惨重的骑兵统领怒吼道。 祝军对战凡人几乎无敌,所以事先都会约定要让雇主牵制灵台战力,灵台战灵台本就是约定俗称的战斗方式,所以也没人拒绝。 战争当然避免不了各种意外,肯定会有和灵台对上的时候,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方的灵台会赶来协助,最终恢复灵台对灵台的局面。 但是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属于这种意外。 祝骑在确定双方灵台都在交战后才选择出击,然而当骑兵侧翼发动攻击,鲁国灵台竟然在没有一点劣势的情况下撤退了。 敌国灵台也有些疑惑,但是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深入敌阵追击鲁国灵台,要么攻击凡人军队,而他很显然会选择后者。 既然要攻击凡人军队,他自然会选择阻击声名远扬的祝骑,不可能在没有对手的情况下看着自己的步兵被祝骑冲垮。 祝骑几乎没有对抗灵台的能力,骑兵弓的箭雨在灵台看来毫无威慑力,唯一的选择只有仓皇撤退,灵台一路追到祝军本阵才被重弩和床弩击退。 三弓床弩的弩箭如同长枪,以铁片做尾羽,能洞穿战马刺入城墙,极限射程一千五百米,几乎可以说是古代对付单兵最强大的武器了。 轻敌的灵台被十架床弩连射,战车的防御顷刻破碎,战马一死一伤,随后而来的重弩箭雨将其从天空击落,灵台本人无恙,只是证道的车左却被射成了刺猬。 重弩伤不到灵台,床弩的杀伤力却震慑到了灵台,他唯恐这法器还能再次发射,赶紧退了出去。 与每战必用的祝骑不同,三弓床弩是大型器械,之前的小规模战斗用的很少,所以人们对床弩的了解比较有限。 常理上来说,床弩是不能连发的,可在灵台想来,这么强大的床弩必定是大型法器,法器可不会因为造型是弩就不能连发,对于不了解的东西,小心总归没错,命只有一条。 可这样一来,祝军就再也无法进攻了,只能围绕床弩防守 祝平炎签订的雇佣契约是按照战功计算报酬的,如今这局面很难获取战功,也就得不到多少报酬,就算粮草由鲁国出,这一趟也亏大了。 可问题是鲁国也不赚啊,千里迢迢把祝军接过来,然后让祝军在旁边看戏,亏钱得罪人,何不在一开始就不请祝军过来? 祝平炎猜测可能是有什么私人恩怨,比如这位鲁国灵台觉得祝军抢了本该属于他的功劳,所以去找鲁国的总指挥说明情况,却只得到了极为敷衍的回答,而情况果然也没有丝毫变化。 既然如此,祝平炎也不着急了,全军撤退,直接去观众席看戏。 仗虽然不打了,他却没有闲着,用原本作为备用的盔甲去疏通关系,不是为了拿钱,就只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鲁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很快就有人道出实情。 向男动手了。 鲁国一开始是真心请他过来打仗,只是后来得了向男的消息,要求他们绑了祝平炎交还莒国。 向男承诺了很多好处,鲁国内有很多人动心,不过莒子没有表态,鲁侯也就静观其变。 祝平炎算不上是莒子的人,但他是莒子压制向男的棋子,贸然动手把这枚棋子打掉,就等于站队支持向男。 正常时候,暗中支持别国内斗是国君常干的事,毕竟邻居越乱越好,分裂了更好。 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老国君刚死不久,新任鲁侯需要集中精力稳定国内情况,所以没有对此事表态。 下面倒是有些人被向男的利益打动,只是掂量了一下祝军的实力后,这些人发现没有把握无伤拿下祝平炎,就没有直接动手,想先耗一耗祝军的战斗力。 也有些人觉得做这种事会影响鲁国的信誉,给祝平炎传消息就是这些人。 虽然是在先给好处的情况下才打听到的消息,祝平炎还是躬身拜谢,而后急忙回到大营下令拔营回师。 向男既然动手,就不可能指望鲁国搞定问题,此时肯定已经做好了开战的准备,大军随时可能围攻祝城,他可没空在鲁国这和人扯皮了。 只是要回去,也得有回去的粮草,按照之前说好的,来回的粮食都由鲁国负责,而现在鲁国显然不打算信守承诺。 在祝军只有几百人的时候,路上扫荡些土匪就能搞到足够的军粮,现在祝军有数千人,想要凑够军粮只能自己去当土匪,一路劫掠返回祝城。 如果周围都是古人,也许祝平炎会选择劫掠平民,毕竟这事对这个时代的军队来说很正常,是鲁国不义,就不能怪祝平炎不仁。 但大鹅这个土生土长的古人,却是被祝平炎这个现代人养大的,她的思维方式,道德习惯,完全和祝平炎一样,也就和现代人一样。 她就像是一双穿越时空的来自现代的眼睛,审视着祝平炎。 大鹅是祝平炎教出来的,她的审视就是祝平炎本心的审视。 如果没有大鹅,在这个无人约束的时代,祝平炎也许早就成为贵族的一员了,封建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几乎无所顾忌,比后世的皇帝拥有更大的权利,更何况还拥有天骄这样绝对的力量。 每当祝平炎想要融入封建贵族中,总会想起自己对大鹅的教育,靠着不能自己打自己脸的信念坚持了下来。 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其实孩子也是父母的准绳,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人年轻时做些错事可以接受,但如果一个混蛋在有孩子以后还是一个混蛋,那他就真是个混蛋了。 此刻祝平炎一拍桌子:“劫掠平民算什么本事,要干就干票大的,我们去抢鲁军的粮草!” 小白说道:“这么做当然很解气,可我们的实力恐怕不太够吧?” “只有我们当然不够,不过现在不是正打仗吗,既然鲁国毁约,那我们就换个雇主。” 当天祝平炎就联系到了昨日的敌军,对方得住祝平炎和鲁国闹翻了,还要背后捅鲁国一刀,当然很高兴,但也很干脆的拒绝了派兵协助的请求。 万一这是祝平炎和鲁国下的套,就这么栽进去是不是有些蠢? 祝平炎也早就料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求对方深入敌后,只要全力猛攻,牵制住鲁国主力就行,祝军自己解决后面的部队。 这当然也可能是一个圈套,也许祝平炎和鲁国有什么准备,就是想打一场狠仗? 不过对方深思熟虑后,觉得被套中的损失很小,而一旦成功就能取得巨大优势,值得去试一试。 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决战开始了,就在鲁军几次增援前线,后方越来越薄弱的时候,祝军出手袭击,抢了一批粮食就跑。 本来祝平炎想学着书里的做法,把带不走的粮食全都烧掉,不过被小白怼回去了。 鲁国毁约在先,祝军抢了粮食跑路,即使是鲁国人也不能说什么,但如果祝军一把火烧光了鲁国的粮食,鲁国必定战败,到时候全国上下在切身利益下,只会统一怨恨祝平炎。 如果祝平炎的实力够强,这么做可以震慑其他人,以后就不敢有人毁约了。 问题是祝平炎的实力不够强,一个向男他都受不了,鲁国再插一脚,可以说是死路一条,他现在有且只能有向男一个敌人。 快意恩仇的人往往活得不如想象那么潇洒,快意恩仇的势力更是不可能存在。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其实多少有些无奈之意,哪有小人报仇从早到晚痛快,什么狗屁君子,单纯是因为这么做能苟下去而已。 - 在祝平炎带着军队星夜兼程往回赶的时候,每天都觉得向男的大军可能打过来,但祝城的城防却一直安然无恙。 祝平炎可以远程控制祝城发展,自然也能远程看到祝城的各项数据,从祝城平民的情绪来看,确实发生了一些事情,但是祝城的城防安然无恙,又不像是有战事。 难道向男早已大军压境,祝城没有任何反抗直接投降了? 但是不应该啊,在祝城还是祝乡的时候曾经被抢走,那时候他直接就失去了对祝乡的控制权,而现在他还可以控制祝城,甚至能继续生产士兵。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祝城与曾经的祝乡不同,被占领也能继续控制,他生产的那些士兵也不可能安然无恙,向男怎么可能容忍被占领区的平民还在源源不断成为士兵。 就在祝平炎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祝城的信使终于找到他了。 向男竟然没有进攻眼前的祝城,而是带着大军进攻了新城。 祝平炎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缘由。 如果向男是要自保,那他确是应该先攻下近在眼前的祝城,这样他身边就没有威胁了。 但他是想进攻,趁着祝平炎不在,一举摧毁祝平炎的势力,而在外人眼里,新城才是祝平炎的核心。 四百零五章 围攻向城 祝平炎早就猜到向男会出手,但他怎么都没想到向男会在这个时候出手。 如果顾忌乌龙,为什么不再等几个月,乌龙走了之后也许不会再照拂他,那时候动他会更安全。 如果向男真的疯狂到完全不怕乌龙,为什么要等这么久,在祝平炎只有几百军队的那个时候,向男根本不需要统筹大军,自己一个人来就能灭了祝平炎。 怎么想都不可能是这个时候,这是个完全不合理的时间,祝平炎真的一点防备都没有,他的所有军队都在新城,祝城只有几十个守卫。 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祝平炎的毫无准备,反而将错就错保下了祝城,正因为所有驻军都在新城,向男没有理会杵在脸上的祝城,绕远路去打了新城。 之前说过,攻城的难度与时间是成正比的,祝平炎这样的土豪,城防的豪华程度堪比国都,哪怕祝城没有多少驻军,想短时间拿下也不容易。 若是向男没能立刻攻下祝城,祝平炎可以去新城调兵来解围,到时候双方就会正面开战,偷袭的意义就消失了。 哪怕向男把祝城拿下了,但是耽误时间导致没围住新城,让祝平炎返回新城,偷袭还是失败了。 反之,向男围住新城,祝军的主力也就被围住,祝平炎就是回来了,手里那点兵也不够和向男野战,解不了新城的围困。 只要不让祝平炎返回新城,就等于是把敌军主力和指挥官切断,祝平炎要么待在祝城等死,要么只能拼命进攻向城。 向城的守军比祝平炎手上的军队还多,还有诸多城防法器,没有任何可能会败,祝平炎强攻只有死路一条。 祝平炎唯一能做的就是仗着自己那纵横无敌的骑兵,切断向城的所有补给,慢慢让向城衰弱,然后不得不野战。 向男可不觉得这么长时间他都攻不下一座没有统帅的新城。 新城没了,祝军的主力也就没了,只要没了军队,祝平炎的个人实力在向男看来不比一只蚂蚁强大多少。 其实以向男的实力,即便是与祝军主力堂堂正正一战也能取胜,祝平炎早就做好全军死守祝城,拖得向男不得不和谈的准备了。 如今向男又来了个突然袭击,可以说是将90的胜率又提高到了95,祝平炎翻盘的概率无比渺茫。 而如今仅剩的反败为胜机会,一半要仰仗神灵,剩下的一半则都着落在老子身上。 一座座兵营迅速在祝城建立,在紧急征兵令下,这些兵营不断将合适的平民转化为士兵,而后送去陪老子斩妖,杀一个妖王顷刻间便能出数百老兵。 等祝平炎回来的时候,祝城内已经驻扎了两千老兵,再加上仓库里堆满的武器装备,瞬间就有了两千重步。 如今祝平炎有两千重骑两千轻骑,两千重步两千轻步,如果没有天骄,完全有信心与向男野战。 可惜他还是没法解决天骄。 觉醒天骄可以用重骑兵怼死,证道天骄可以用万千重弩打伤,想要对付灵台则只能用大型床弩,可是这类床弩很不灵活,勉强自保而已,根本不适用野战。 更何况向男是巅峰灵台,如果把灵台比喻成枪械,那他之前用床弩对付的灵台初期就是些小手枪,向男则是一架重机枪,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目前唯一能对付向男的只有祝城和新城的城防武器,偏偏他被围在了新城外面。 众人围坐在一起,均是一筹莫展,和向男硬拼肯定是死路一条,但若不能解新城之围,新地覆灭,死守祝城也只是等死。 骑兵统领提议去截断向男后勤,但是立刻就被否决了,骑兵机动性强于步兵,向男却有机动性更强的天骄。 灵台能飞天遁地,拦截埋伏祝骑很容易,一旦骑兵在野外遭遇灵台的伏击,能活下来多少人完全取决于灵台的灵力够不够。 在只能用床弩对抗灵台的情况下,床弩的机动力就是祝平炎部队的机动力,想做些事情太难了。 祝平炎思索再三,还是只能如向男设想的那样,将兵锋指往向城。 无论是向男还是小白,哪怕是大鹅也认为他只能切断向城补给,毕竟人少一方仗着自己野战能力强,围困守军更多的城市,在历史上也有很多先例。 但是八千人直接强攻守军一万人且城防完备的大城,不说绝无仅有,至少也能说罕见。 祝平炎下达的命令却是:“一天之内,攻破向城。” - 祝平炎一直想要跨入火器时代,而且总觉得靠科技树有些来不及,当然会仰仗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做点文章。 火器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制作出简单的黑火药,然后找一根尽量严丝合缝的铁管子,以及大致吻合的铁球,一把简易火铳就算完成了80。 就算冶炼技术以及铸造技术不行,无法制造火枪,也可以将就一下先做火炮。 高精度的火炮技术要求极高,但是降低要求后,反而比火枪更简单,以祝平炎现在掌握的铸造技术完全足够。 问题只在于如何把祝平炎那稀薄的理论知识,转变成可实战的火炮。 这不是一拍脑袋就能成功的,需要大量资金与实验,祝平炎知道这东西绝对有搞头,所以愿意投入资金,但实验依然需要时间。 祝城的工匠冒着生命危险不断调整火药配方,逐渐从虚假的配方调整到可用于实战。 与之相比,炮管的铸造反而简单一点,直到近代以前,华夏的冶金技术都是世界顶尖,即便春秋时期都能铸造后母戊这种大鼎,造一门炮很轻松。 主要的难点就是铜不够,这个时代的铜太珍贵了,只能一次次的试探,降低炮管重量。 在经历了一年时间以及无数次炸膛后,总算制造出了可以正常发射的火炮,但也仅仅只是能正常发射而已,能不能打中目标完全随缘。 射界狭小,瞄准缓慢,精度更是天崩地裂的差,别说用这种火炮攻击灵活的天骄,就是以军阵为目标都打不中,野战中几乎没有作用。 但这不代表这种火炮没有价值,它的精度和投石机类似,所以作用也和投石机类似,在攻城战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当它被用来攻击巨大且无法移动的城墙时,之前的所有缺点都消失了,而当它喷射出巨大的铁球,将向城厚实的城墙砸裂,任何人都明白投石机的时代结束了。 祝平炎则想到了当初用铁球砸烂卑梁城的灵台。 向城拥有更强大的法阵,任何灵台都不可能像破坏卑梁那样轻易破坏向城,向城的法器也可以轰杀意图攻击的灵台。 但是今天它碰到了一个完全无法理解的对手,囚禁灵力的法阵对于这种名叫科学的东西毫无办法,守城的灵台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连巅峰灵台都无法突破的法阵,会被那种喷吐火焰与浓烟的法器轻易破坏。 火炮很难将厚实的夯土城墙完全轰碎,但也不需要如此,只要破坏了城墙中的法阵,随便一个土系天骄都能破坏城墙。 仲达急冲入城防塔内大骂:“你们都在干什么,还不赶紧轰掉那些东西!” 负责操控城防塔的天骄惊慌失措的大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找不到它在哪!” 城防塔是为了攻击天骄,需要锁定敌方灵力,而火炮根本不是法器,也就没有丝毫灵力。 在向城守军的茫然无措中,祝军冲锋了。 围绕狭窄地形的攻坚战,毫无疑问是战争烈度最高的地方,在这种地方,唯有重步兵是王道,而当双方重步一交手,向城守军就迅速崩溃了。 相比于穿成铁王八的祝军,向城守军只有皮甲,连祝军中的轻步兵都不如,要知道祝军所谓的轻步兵,也只是在四肢减少防御从而更加灵活,依然有铁扎和锁子甲。 相比于两年以前祝军还会有伤员,现在就是完全的碾压,代差实在太大了。 完全状态的步人甲,那可是把锤子大斧抬上战场的防具,用铁制刀剑都无法破防,更何况是青铜武器。 不过守军的溃败很快就停止,随着天骄组成的防线成型,祝军再难寸进,这些个非人类完全不讲科学,徒手就能把铁甲撕裂,如果不是大鹅、季姜、熊大能拖住那几个证道,说不定要被反推回来。 一旦交锋僵持,对祝军就是劣势,即便城墙被轰塌,守城方依然拥有优势。 双方在狭窄的缺口砍杀,守城方可以依托残存的墙体向下射击,而且一旦拥有优势,就能在原城墙的基础上很快制造新的掩体。 正常情况下,攻城方会拥有人数优势,但是在这种依托缺口的攻坚战中,由于场地限制,这种优势是无法发挥的。 这点对祝军倒是没有影响,他们攻城的人还没守军多。 但是久攻不下确实是一个问题,向男肯把向城放给他攻,是觉得他没个一年半载不可能攻下来,可不是说向城不重要。 如今刚开战半天向城城墙就被砸了,虽然守军中天骄数量够多,说胜负倒也为时尚早,但情况危急是真的,肯定会去求援,向男随时有可能杀过来。 正常来说,向城派出信使到达新城,向男收到消息再返回,怎么也得两天时间,不过因为存在天骄,时间上会有很大变动。 也许信息瞬间就能传过去,也许向男瞬间就能过来,二者都有的情况倒是能排除,因为向男现在并没有出现。 也就是说砸开城墙之后,他只有一天时间攻下向城,否则就得回祝城防守。 他说要一天破城,不是狂妄,而且别无选择,只有一天时间。 进攻向城是向男给他留的死路,祝平炎靠着火炮将它盘活了,向男不得不回援向城,失去了一个巅峰灵台,新城的压力大减。 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祝平炎打不过向男,所以无法再进攻向城,新城的压力确实小很多,离反败为胜却还很远。 要赢,就得攻下向城。 四百零六章 骑兵铩羽 向男不太可能放弃新城率全军返回,肯定是孤身返回,只要能在他回来之前攻下向城,就能依靠向城的城防将他拒之门外。 哪怕他是巅峰灵台,想凭一己之力攻下一座大城也是极为困难,甚至可能殒命于此,祝平炎笃定灵台1没有这种魄力。 新城没有打下来,老家向城却丢了,向男和他的大军一下子就成了无根浮萍,没了后勤补给,唯一的选择就是短时间拿下新城,到时候主动权就掌握在祝平炎手中了。 向男的大军可能攻下新城,祝平炎这里两年的心血做人嫁衣,全归了向男,但是祝平炎也不亏,向男经营多年的向城也在他手上,而且向城贵族的家眷全在他手上,想要谈和就容易多了。 也可能新城守住了,向男的军队因为日益严重的后勤问题而崩溃,树倒猢狲散,只要祝平炎有些怀柔政策,向城贵族未必个个坚定,哪怕向男是巅峰灵台,在孤家寡人的情况下也无法对祝平炎做什么,说不定还能被收服。 归根结底只有一句话,攻下向城,则进可攻退可守,死棋变活棋。 望着向城守军的天骄防线,祝平炎大喊道:“让重步兵退下来,上重骑兵。” 在敌人侧翼稳定的情况下,用重骑兵强攻步兵正面,是非常偏激的打法,更何况这些步兵是天骄,这命令等于是要用重骑的命强行破阵。 一将功成万骨枯,兵家向来如此,为了抢这转瞬即逝的战机,也只能用人命堆。 - 步兵撤退后,床弩立刻瞄准敌军,看看能不能先狙掉几个天骄,不过这些底层天骄都很谨慎,立刻退到了后面。 祝骑上场后,这些天骄也没有再回来,毕竟两年过去,祝骑已经非常有名,被称为车骑兵,意思是可以像战车一样冲锋的骑兵,这些邻居多少也有些耳闻。 这对计划也没什么影响,祝骑的目的是冲开阵型,敌方天骄在不在影响不大。 不过当祝骑冲入敌阵,结果却与祝平炎想象的完全不同,第一排骑兵撞开两排步兵就后继无力,第二排骑兵将敌军前排彻底撞烂,就被第一排的自己人挡住,第三排甚至没有接触到敌人,为了不撞上自己人只能停马。 由于缺口处的地形复杂,骑兵很难把速度提起来,而低速冲锋的骑兵不可能嵌入步兵阵,导致后排骑兵失去作用。 第三排骑兵立刻后撤腾出位置,第二排骑兵随后也撤了出来,但是冲入敌阵的第一排骑兵却无法调转马头,只能陷阵与步兵厮杀。 真实的战斗不是游戏,不是说骑兵比步兵强,所以骑兵就一定能打赢步兵。 首先需要弄清楚一点,双方都是人,在装备与训练相差不大的情况下,骑兵和步兵的个人战斗力是相同的,骑兵的优势在马。 战马给骑兵带来了很多优势,机动性更强,冲击力更强,但也产生了一个劣势,骑兵的密度永远比不上步兵。 同样的宽度,步兵可以上一百人,骑兵只能上五十人,那就代表这五十个骑兵要和一百步兵打。 冲锋中的骑兵可以发挥优势而忽视劣势,可一旦停马与步兵厮杀,便没有优势只有劣势。 此时在锋线上的敌军数量几乎是祝骑的两倍,虽然祝骑经常对战自身好几倍的敌人,但两倍的敌人和两倍的锋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任何一个了解格斗,或者稍微有点实战经验的人都应该知道,双拳难敌四手,敌人有两条攻击路线,两倍攻速,怎么可能挡住,只能靠甲硬抗。 这也是祝骑能撑住的原因,他们靠甲硬抗也扛得住,两个人一起打我,我是没法挡,那就不挡,我直接无视你们的攻击反击。 许多敌军被这样不讲理的反击打死,相对应的,也有一些祝骑被杀死,毕竟步人甲也不是完全防御。 如果是双方对等互攻,步人甲的防御可以算是无懈可击,但现在两个打一个,祝骑只能反击一人,另一人没有牵制,攻击路线非常自由,就更容易攻击到防御薄弱的位置。 总体上来说,伤亡比例是3比10,三个祝骑换十个守军。 这战绩放任何一支军队上都可以说是大胜,祝平炎却把眉头拧到了一起,在骑兵二度冲锋解救第一排骑兵时,立刻派遣重步跟在后面救场。 在没有天骄干预的情况下,祝军重步与敌人的战损甚至可以达到100比1。 双方的装备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祝军的铁罐头就是给天骄准备的,没有天骄参与,100比1祝平炎都觉得亏,就这装备差距,没能无伤灭掉敌方军团那就不算胜仗。 如今更精锐的祝骑竟然只能一换三,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指挥失误,损失十几个祝骑的责任全在他身上。 这不是阳关大道,城墙坍塌之后的路面坑坑洼洼,缺口处高低不齐,有些地方还残余半米高的土墙。 可以说祝平炎命令骑兵冲锋这一招,就是敌人都没想到,根本没准备任何反骑道具。 当然也用不到反骑道具,所有反骑本质上都是在限制骑兵的速度。 于是之后的交战中,前线打的激烈,后面却像是工地,祝军在平整土地,清理出可供祝骑冲锋的道路,守军在修复城墙,不求有多大优势,只要有个一米高,能阻止骑兵冲锋就行。 负责守城的灵台就是向城大总管仲达,在向男进攻新城之后,他就立刻开始准备守城,城内备了很多粮食武器,和祝平炎拖上一年不是问题。 可他万万没想到城墙竟然会被法器轰掉,更是打死都想不到守城竟然要应对骑兵冲锋。 毫无疑问,在他所作的准备中,不可能有对付骑兵的准备,所以必须死死将祝骑按住,一旦让祝骑冲锋,没有人敢挡在前面,只能他自己上。 他可还记得那些轰开城墙的大铁柱子,那些东西轰击城墙时貌似准确率不高,但谁也不能保证这不是祝平炎故意引他出手。 明日向男就能返回,只要能撑住一天就行,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冒险。 - 城外的土地平整好之后,骑兵也还是没能派上用场,因为守军中的土系天骄已经在后方准备好了一道又一道的土墙,临时堆砌的土墙只有半米高,也谈不上多坚固,但阻挡骑兵的脚步已经足够了。 而没有骑兵的强大冲击力,步兵几乎没法打伤天骄,城墙缺口处的天骄防线怎么也攻不破。 大鹅好几次想用彗星袭月击杀与她对峙的证道,都被祝平炎压了下来。 一方面是杀一个证道改变不了大局,更主要的还是担心大鹅的安危,彗星袭月在一对一的时候很强,但一对多就是决死一击,战线上有那么多敌军天骄,不必这么冒险。 祝军重步与这些天骄鏖战了一夜,最终以损失数百人为代价,将守军的大部分天骄都击退。 说是击退,其实就是打累了,凡人的刀剑很难伤害天骄,但天骄也不是永动机,面对一轮又一轮的铁罐头,总有打不动的时候。 祝军有几千人可以轮换,守城的天骄却只有那么多,最终大部分回后方休息,前方的防线就成了筛子。 有天骄的地方,祝军被天骄屠杀,一刀一个,铁甲像是薄衫一样被撕裂,没有天骄的地方,守军被祝军屠杀,硬扛着攻击几剑就能捅死一个,皮甲面对千年以后的锻造技术非常无力。 猩红的太阳自东方升起,战斗也进入白热化,双方迅速消耗有生力量,都对获胜毫无把握,因为胜负不在于交战双方,在那个还没到场的人。 仲达好几次想出手,最终还是忍住了,向男说今天就能来,天已经亮了,只要向男回来,一切问题都会消失。 祝平炎也在心里计算,昨日下午轰开城墙,今天下午向男就该回来了,不过一天时间只是他的粗略计算,存在很多误差,自现在开始,向男随时有可能回来。 又打了一个小时,祝军的伤亡已经接近一千,守军虽然伤亡不到五百,却人心惶惶,因为伤亡比例在不断改变。 随着守军中天骄数量减少,一个小时前双方的伤亡比例就已经接近1比1,现在所有觉醒天骄都已经退走,杀了十几个小时的证道也有些不堪重负,渐渐以防守为主,祝军与守军的伤亡拉高到了1比10。 不难预料,只要剩下的证道也离开,战场局势会迅速逆转,如此离谱的伤亡比例,守军根本不可能打下去,肯定会崩溃。 此时,远处的天空中飞来一辆战车,交战的双方都停了下来,决定胜负的那个人终于到了。 守军欢呼起来,祝平炎则声嘶力竭的大喊:“撤退!撤退!” 祝军迅速撤退,但负责指挥撤退的祝平炎却引起了向男的注意,战车向他飞来,接着向男一跃而下,像是抓一只鸡一样轻松的抓住他,然后用铁链捆了起来。 这铁链当然也不是普通的铁链,类似于封魔针,是这个时代专门用来囚禁天骄的。 四百零七章 向城易主 战车停在城下,仲达出城躬身迎接,向男把祝平炎丢在仲达脚下,接着便一言不发的走来。 仲达满脸喜色,缺口处的战况他也看到了,那些个证道都撑不住了,不到中午守军就得崩溃,那时候无论如何他都得出手。 一方面是打断祝军的攻势,一方面也是威慑己方,遏制崩溃的局势。 而他一旦出手,生死只在一瞬间。 就像守军没有动用城防武器攻击,祝军也没有用那些轰击城墙的法器攻击,双方都害怕误伤友军,导致军心动摇。 可一旦他出现在战场上,祝军肯定不会顾忌友军,会用最大火力消灭他。 很明显,为了消灭一个灵台,即便牺牲己方数百人也稳赚不赔,这种价值观连己方部队也是赞同的,除了被牺牲的那些人,其他同僚不会有不满情绪。 当然,现在向男回来,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祝军的那些法器或许能威胁到他,绝对不可能威胁到向男。 只是他有些奇怪,向男身上怎么没有巅峰灵台的气息? 就在仲达稍微产生些疑惑的时候,祝平炎挣断了铁链,双手环住仲达的腿,徐徐走来的向男也突然急躁,举着什么东西奔跑起来。 仲达面色一变,下意识就想要逃跑,却发现自己的动作缓慢至极。 祝平炎当然没本事抱住一个灵台,他没有触碰仲达,只是手臂成环将仲达圈住。 咫尺天涯是防御法器,单方向的防御称之为防守,但如果四周全是防御,一般被称作围困,仲达被困在这空间陷阱中,无法迅速脱身。 奔跑着的向男慢慢变化成举着牙矛的大鹅,她手中的牙矛越来越炙热,最后成了一团耀眼的光芒,如同第二轮升起的旭日。 不过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彗星,全力以赴,不留退路的彗星袭月。 炙热的彗星一闪而逝,击穿了城墙上的法阵,两米的矛身尽没入墙体,一滩血肉也随之糊在墙上。 祝平炎长长出了一口气,这临时想出来的计划,竟然真的成功了。 向男何时能来是胜负的关键,祝平炎希望向男迟些来,他忽然就想到仲达应该希望向男立刻就来,而霜儿作为神子,幻术水平足以欺骗灵台。 以此为前提,仲达逐步落入陷阱,最终憋屈的被坑杀。 唯一的问题在于,向男快要到了只是祝平炎的猜测,虽然他猜对了,但在这之前并没有绝对的把握。 所以祝平炎并没有将希望全都寄托在这个计划上,祝军依旧在猛攻,以人命换取攻城进度。 如果向男真的快来了,仲达就很可能中计,如果向男很久以后才能到,仲达作为知情者可能不会中计,但这对祝平炎反而是好消息,他有更多时间攻城。 事后来看,祝军为了不需要的目标猛攻,白白损失了很多人。 不过一方面是未雨绸缪,另一方面祝军猛攻给予仲达压力,间接让计划更完善,这道命令损失的人很多,却很合理,不像之前那些不必要伤亡的骑兵。 这些想法在祝平炎脑袋里一闪而过,战争还没有结束,总结得失也太早,所以他没有深思,冲大鹅笑了一下,然后不再过多寒暄,拎着仲达的下半身奔向战场,将这截残肢丢给守军。 “仲达已经死了,你们还要死守吗?” 凡人军队当然想投降,死伤这么惨重,要不是仲达压着,他们早就投降了,但他们知道自己做不了主,都看向那几个证道。 那几个证道能坚持到现在也是因为仲达,他们其实早就累得筋疲力尽不想打了,他们之所以还在犹豫,是因为不看好祝平炎。 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领袖的实力决定了一个势力的强弱,向男是巅峰灵台,祝平炎甚至不是灵台,怎么看也是祝平炎会输,向输家投降,不是等着被日后清算吗。 祝平炎觉得度秒如年,根本不给这些人犹豫的时间,向大鹅招了招手:“既然仲达已死,就不用再隐藏实力,把这几个都给我杀了。” 大鹅的所有力量都已经被彗星袭月榨干,她现在连个小兵都不如,不过还是装腔作势的走了过来,提着牙矛冷冷的看向那群证道。 一众证道都慌了手脚,在他们想来,仲达固然是中计被诱杀,但如此干脆利落的杀了一个灵台,此女也必然是灵台,否则灵力壁垒就会削弱大半攻击。 这女人应该不如仲达,否则就不必用计,但是杀他们这些筋疲力尽的证道肯定非常轻松。 于是这些证道陷入灵魂拷问,他们若是敢退后,防线必然崩溃,若是不退后,自己肯定被杀,到时候防线还是崩溃。 如果能守住,为了家族利益,或许有些人不怕死,但左右都守不住,还不如投降,多活一天是一天。 顺理成章,向城投降。 - 祝平炎并没有放松警惕,立刻派人抢修围墙,防御法阵无法短时间恢复,他就让天骄起了一道徒有其表的空壳墙。 他真正的大敌还在赶来的路上,巅峰灵台的威慑力丝毫不逊色于一支大军,向城的防御必须是完美无缺的,起码看起来是完美无缺。 城墙修复的同时,他迅速接手了城防法器,最大的那个高塔必须掌握在他自己手中,这是唯一能震慑向男的东西。 这些都办完之后,他才让小白去联络城中各大家族,这些贵族的天骄都随军出征了,现存力量根本不足以和祝平炎叫板,但他们若是在向男回来的时候捣乱,也是个不小的变数。 等这些贵族齐聚一堂,祝平炎一进来就愁眉苦脸的说:“我与诸位本是邻里,为何无故攻伐?” 一众贵族都纷纷解释,大致都是在推卸责任,说他们都是被向男胁迫。 祝平炎立刻问:“诸位族中俊彦皆在向男军中,何不归来?” 这些凡人哪能管得了那些外出作战的天骄,所以还是只能推诿。 祝平炎这时候才开始步入正题:“向城难守,不过劳师动众,总得有些收获才能安抚大军,诸位家中珠宝美妾可否借用?” 诸贵族都慌乱起来,他们最怕的不是祝平炎和向男争锋,就像当初莒国攻破向城,想实际掌控向城还是要依靠他们这些贵族。 他们最怕的就是祝平炎明知道不敌向男,反手就开始摆烂,直接屠城,劫掠一番后溜之大吉。 以祝军的战斗力,杀光他们不需要太久,那之后向男回来夺取向城也于事无补。 这些个贵族赶忙夸赞祝平炎天生贵相,必非池中之物,与向男一战肯定能赢,他们还愿意出人出力的支持,希望祝平炎能改变战略,不再劫掠而是驻守向城。 祝平炎在众人的吹捧下,半推半就的答应驻守向城,不过需要在座的这些人留在这里协助,其实就是做人质。 这让在座的人有些为难,不过考虑到拒绝后的另一个结果,他们还是同意下来。 祝平炎没有太多和这些贵族谈判的经验,所以在会面之前先和小白商议了一下。 他一开始是想给这些贵族许诺向城的利益,而要求只是这些人不捣乱就行,他觉得这应该已经足够了,毕竟付出远高于回报。 小白却直接否定了他的策略。 在祝平炎自己的想法中,他攻下向城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向男最多攻下新城与他对峙,所以向城已经是他的财产,等到他击败向男或者与向男和谈之后,肯定会重新分配向城的利益,旧贵族的利益必然有一部分要让给祝军中的新贵族。 所以他以向城的利益和这些贵族谈判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也自以为付出真金白银只换取一刻安宁,这些贵族赚大了。 但是小白很了解这些贵族,他们自认为地位无可动摇,莒子当年也只能立向男后退出,祝平炎何德何能可以重新洗牌。 在这些向城贵族眼中,祝平炎只是攻下向城,并不是向城的实际拥有者,还没有资格分配向城的利益,所以他的那些许诺都只是空头支票。 送出礼物的价值是由接受者决定的,送礼的人怎么看待这份礼物并不重要,重要是收礼物的人会不会认为这礼物有价值。 祝平炎送出的利益在这些贵族眼中毫无意义,那祝平炎的要求也不可能被重视。 所以和小白商议之后,祝平炎决定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随时可能被向男杀掉的劫匪,贵族们不害怕更换统治者,就怕这种不顾后果的浑人。 起码就现在而言,这伪装是有价值的,虽然他手中的人质都是凡人,不算是抓住命脉,但肯定也不是完全无关紧要,这已经足够了。 如今万事俱备,只等向男到来。 这一等就等了一天,一直到天完全黑了,向男的战车才出现在哨塔的视线中。 祝平炎坐在城防法器的塔楼里等得都快睡着了,自昨日攻城到现在,他的精神一直紧绷,要不是成功坑杀仲达让他很确定向男今天会来,他早就回去休息了。 如今真正的危机到来,他立刻给自己一巴掌,以最快速度集中注意力,将武器瞄准战车。 四百零八章 天启大爆炸 祝平炎本以为向男看到向城城头的旗帜就会停住,然后在仔细思索得失之后,选择放弃不切实际的一人攻城,转而回去配合军队猛攻新城。 然而向男的战车仿佛没发现向城已经易主,没有丝毫停歇的冲向城门,好像是主人马不停蹄的赶回来,仆人理所当然的应该为他打开门。 这让祝平炎非常困惑,向男是巅峰灵台,今晚天空晴朗,月光明亮,他没有理由看不到旗帜的变化。 更何况向男是回来救援的,现在他没有发现围城的敌军,难道就没有一点警惕?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虽然他没怎么接触过向男,但能割据一方近乎国王的人物,怎么会如此马虎? 心中千万个念头都是不可能,但是当战车进入射程,而且行动轨迹没有丝毫变化,完全可以被击落,他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或许是他想多了,向男就是这样? 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世界,也许领袖不需要有城府,只要有实力就够了? 战车在门前停了一秒,而后像是等不到仆人开门而不耐烦一样,直接从上方越过城墙,准备强闯入城。 向男是这座城的主人,会做出这种事也不意外,但现在城防杀器握在祝平炎手中,面对想要闯入城内的战车,他不再有任何犹豫,立刻发动攻击。 璀璨的虹光自高塔迸发,瞬间击中了自诩为主人的战车,战车的防御只支撑了一秒,而后便被虹光吞没,炸成一地碎片。 能击杀灵台的强大力量并没有就此停住,敌我不分的轰击战车后方的城墙,与城防法阵僵持片刻后,最终还是把墙头掀掉,法阵也都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如果得不到后续修缮,几天之后便会慢慢失效。 完成这强势一击的祝平炎却紧皱眉头,好像有点太顺利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时候他忽然注意到被大炮轰开的城墙缺口处,有人正在挥舞旗帜,而后城外的夜色中闪过一道影子,直奔向缺口。 祝平炎终于想起来是哪里不对劲了,他看到了战车的抵抗,也看到了战车的碎裂,却没有看到向男的抵抗,也没亲眼见到向男死去。 他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向男毕竟是巅峰灵台,一点反抗都没有就被轰碎不太正常。 现在一切终于合理了,那辆战车不过是个幌子,向男根本不在战车上,他就等着祝平炎轰击战车,然后趁机攻入城内。 进攻目标正是祝平炎那虚有其表的城墙缺口。 向男姗姗来迟的原因也找到了,城内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他根本不需要到城边才发现向城易主,早在到来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这边发生的所有事,也知道了城墙上存在一个缺口,并且早有对策。 祝平炎靠着仲达等待向男的急切心情杀了仲达,向男也靠着祝平炎等他的急切心情骗掉了唯一能对他造成威胁的攻击。 没有法阵的土墙在灵台面前不堪一击,轰的一声便成了一地碎土,向男进城,如同王者归来。 祝平炎高声喊道:“向男,你真的不怕神灵震怒吗!” 向男看向祝平炎,很快打消了摧毁城防武器的意图。 他非常了解自家的防御体系,向城的城防武器名为惊虹,防御力不弱,他擅长大范围攻击,想要摧毁惊虹需要费一番周折,更何况这玩意实在太贵了,他现在已经攻入城内,有十足的信心夺下向城,毁掉惊虹也实在心疼。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惊虹已经无法威胁到他。 惊虹的杀伤力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就是普通的灵台一击,用于给灵台施加压力,二级能击杀一般灵台,是最常用的攻击方式,三级是最强一击,连他自己都接不住。 一级攻击可以随便用,二级攻击也只有短暂的攻击间隔,但若是使用三级攻击,下次攻击至少要等五分钟,若还想用最强一击,则要等一刻钟。 看刚刚那一击的强度,轰碎他的战车后还差点把城墙掀了,肯定是最强一击,也就是说一刻钟之内,惊虹不再是威胁。 为了弥补惊虹的短板,向城内还有三个灵台级别的城防法器,攻击不致命,却也能造成不小的麻烦,而且这三座塔没惊虹那么难拆。 正常来说他应该优先把这三座塔拆了。 既然这么说,那肯定就是不正常的情况了——火炮。 向男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东西,从内线给的情报来看,这些东西肯定是法器,但是体积这么小的法器,怎么可能轰塌城墙? 要知道惊虹的最强一击也最多破坏一小段城墙,可惊虹是一座直径十米的高塔,这些铁柱子捆一起也不如惊虹的一截塔尖。 在他轰塌这截城墙暴露出缺口之前,一直怀疑是内线在坑骗他,现在事实摆在他眼前,再怎么不可思议他也只能相信。 于是一道金光照亮夜空,无数把青铜剑悬浮在天上,向男看着祝平炎:“看来你的确是一时运气,否则不会一点风声都听不到,你的神已经没空管你了。”说话间剑如雨下,将所有火炮都切成了碎片。 祝平炎心中叹息一声,不过随即就说道:“你可能不知道我对他有多重要,风波终会停息,到时候你怎么办?” 一座高塔上浮现金光,接着剑雨落下,塔顶瞬间千疮百孔,接着墙壁坍塌,第二层崩塌,第三层崩塌……一座十几米的高塔,在几秒内就成了一堆废墟。 这种级别的攻击,便是向男也得喘口气,所以他一边注意着另外两座塔,一边回答祝平炎的问题,趁机调动灵力准备第二次攻击。 “那也许是几十年之后的事了,到时候尘归尘土……” 他说到一半停了下来,心中有些警惕,但又说不上是怎么回事,仔细观察周围,灵力稳定没有一丝扰动,不像是有人正在蓄力攻击的样子。 要说异常,可能是有火焰燃烧的声音,空气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向男有些疑惑,他也没有隐藏自己的疑惑:“毒药?不含灵力的毒药对巅峰灵台能有什么用。” 说是这么说,其实他更怀疑是某种超远程攻击正在蓄力,警惕的四处打量,想要找到不安的源头 祝平炎笑道:“很接近了,这是一种物理剧毒,你可以称之为火药。” 随着火药两个字落下,引信终于烧到尽头,埋在向男脚下的火药爆炸,巨响在城内回荡,半城的居民都能察觉到明显的震动,屋顶上扑簌簌的往下落泥土,一些太靠近爆炸点的房屋甚至已经坍塌。 城墙原本的缺口被扩大了一倍,城内一百多米的范围被夷为平地,城外依照着缺口在地面留下扇形冲击平面。 - 虽然用战车吸引火力,然后依靠内线找到城墙弱点这种情况,祝平炎很难提前有准备,但他知道向男不可能一个人顶着城防武器拆了城墙,无论过程多复杂,其实他要面对的只有两种情况。 向男要么犹豫一番后离开,要么就是从这个缺口攻入城内。 那可是巅峰灵台,无论怎么准备都不过分,所以他将这一年来生产的所有火药都埋在这里。 黑火药的爆炸威力肯定会差些,不过数量够多也能出奇迹,比如明朝时期的火药库爆炸,史称天启大爆炸,地裂数丈,波及七百多米,人脱衣树去皮,有灵芝云升起,几乎是个小型核弹。 如果这次爆炸能有这样的威力,肯定能把向男炸死,唯一的问题在于,这个陷阱实在有点笨。向男进城后再往前走一百米就能避开最大杀伤范围,以他巅峰灵台的战力说不定就能扛住了。 所以向男一进城祝平炎就找他说话,虽然希望很渺茫,但哪怕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向男停在原地和他说话,那也值得一试了。 结果证明他的喊话没有什么作用,向男虽然没有不理他,也没有因为他的话而耽误自己的事。 不过向男还是停了下来,因为他进城后第一时间就要摧毁对自己有威胁的武器,与之相比往前或者往左右走几百米显得毫无意义。 城防塔的攻击范围都是覆盖全城的,他在周围也没有感知到任何灵力异常,没有东西会让他产生“我往前走两百米”这个念头。 火药埋在地底,引信也是在地道中燃烧,但巅峰灵台的超强感知,还是让他听到了燃烧的声音,也闻到了火药味。 可他不知道那是什么,火药完全是他认知之外的东西。 爆炸刚刚结束,祝平炎立刻爬起来看向那个十几米的大坑,却没有看到向男的身影,这是被炸得粉身碎骨了? 正在他这么想的时候,砰的一声,一个人摔在地上。 向男的护身灵器破碎,衣服也全都被炸烂,全身70的皮肤烧伤,也许还有什么内伤,狼狈又茫然。 他其实已经被炸懵了,还是下意识的大喊:“是谁?”头顶金光浮动,瞬息蔓延至数百米,将祝平炎所在的位置也囊括其中,接着万千剑雨落下,把地面扎得千疮百孔,密集恐惧症看了得半宿睡不着觉。 四百零九章 暗中之人 惊虹的防御力确实很强,在向男的剑雨之下,周围的房屋全都坍塌,祝平炎却毫发无伤。 他不由暗道可惜,也不知道是他这一年的产量远不如王恭厂,还是火药的配方有区别,这次爆炸的威力比天启大爆炸逊色太多,没能击杀向男。 不过他也没有一丝犹豫,立刻下令让剩下的两座塔攻击。 之前一直不攻击,是担心向男离开爆炸范围,现在已经炸完了,当然不必再客气。 向男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以为是有高手隐匿气息偷袭自己,疯狂的四处用剑雨轰炸,想要逼出这个高手。 此时一道流光闪烁而来,向男立刻调动所有力量去防御,叮的一声,流光与向男的青铜剑碰撞,砰的一声被弹飞,原来是一柄晶莹如玉的长矛。 不对! 向男立刻察觉到这异能虽然强大,使用者的实力却太过低微,无法对他造成威胁,放弃了追击的打算,转而将精力用来躲避同时发动攻击的城防塔。 他的防御法器已经被炸坏,哪怕身为巅峰灵台,也无法用肉身扛住灵台级别的城防塔,只能尽量避开要害,一道攻击打断了他的左臂,另一道攻击打断了他的右腿。 向男早就决定避开致命位置硬吃这两道攻击,所以现在的情况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想的是以硬吃这两道攻击为代价揪出偷袭他的人。 偷袭他的人实力肯定不如他,但隐匿手段一流,就算不能迅速打败那人,只要逼那人站在明面上,他的压力也会小很多,却没想到付出这么大代价只随手杀了一个小虾米。 是的,杀了一个在他看来无关紧要的小人物。 向男没有追击,但是那柄为了防御随手扔出的青铜剑,击飞了大鹅全力出击的彗星袭月,又贯穿大鹅的铠甲和护体法器,刺穿她的胸膛将她钉在了墙上。 虽然这柄剑击中了她的右胸,没有直接打碎心脏,却摧毁了她的半个肺和半个肝,哪怕对天骄而言这也是致命伤。 大鹅被青铜剑钉在墙上,由于重力影响,剑锋依然在切割她的身体,她痛苦的抓住青铜剑,却听有人喊不能拔,于是只握住剑柄,用手支撑身体的重量。 一直以来她击杀的那些人都拥有远超过她的实力,所以祝平炎总是让她在最后出击,确保她发出的攻击可以击杀对手,一直以来她也是这么做的,只有这一次是例外。 大鹅早就身经百战,她也有自己的判断,在有城防武器的情况下,她的攻击不再是祝军中最强大的,所以没必要等到最后攻击,配合城防塔更加合适。 当然她也没有忽略自身安危,在她看来,她和城防塔一起出手,按说向男怎么也会优先去挡灵台级别的城防塔,却没想到向男会如此郑重的应对一个证道的攻击。 天骄的战斗瞬息万变,没有人可以完全预测走向,向男错误认为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他为此付出了代价,大鹅没想到这一点,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向男半残,竟然被十几个证道级别的城防塔打得没法还手,大鹅则在生死边缘挣扎。 小白第一时间跑到了大鹅身边,打碎了大鹅身后的土墙,将她抱在怀里,一手按住大鹅的伤口,不断输入灵力修复,另一只手抓住剑柄,指节发白,手臂颤抖,却纹丝不动。 他不让大鹅拔剑,是因为剑拔出来大鹅就可能死去,现在他已经到了,应当拔出剑更好的治疗,却发现这柄剑不仅拔不出来,还在隔绝了他的灵力,让他无法治疗真正的伤口。 这不是普通的青铜剑,这是向男的灵力,连大鹅的彗星袭月都只是减弱它的力量,没能改变它的轨迹,小白这个战五渣又怎么可能拔出这柄剑呢。 小白的额头浸出汗水,他本来以为只要他够快,就一定能救下大鹅,所以冒着危险跑了过来,却没想到巅峰灵台的攻击会如此棘手,他竟然只能眼睁睁看着大鹅死去。 治不了伤,他只能不断为大鹅续命,然后对祝平炎大喊:“杀了向男,快杀了他!” 祝平炎急忙让季姜控制城防塔,他入城调动祝军。 在原本的计划中,杀招是火药和城防塔,大鹅也能勉强算一个,祝军肯定帮不上任何忙,所以都躲得远远的。 但是打到这个地步,向男实力大损,既然证道级别的城防塔也能有点作用,那祝军也未必完全没有用。 本来他只想逼退向男,但事已至此,不管是为了他自己还是为了救下大鹅,向男都必须死,只能压上全部力量,哪怕向男随便一个反击就能让祝军尸横遍野,也只能上。 在周旋了一段时间以后,箭雨密集的覆盖了向男周围几十米的空间,十几座证道级别的城防塔锁死了向男周围的空间,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两座灵台级别的城防塔。 只可惜如此明显的陷阱,哪怕向男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也还是轻松识破,用剑挡住了证道级别的攻击,用身躯硬扛着箭雨,避开了灵台级别的攻击。 哪怕向男不是强化系,巅峰灵台的躯体也强大的可怕,拉力数百斤的重弩,射出千锤百炼的铁铤弩箭,连铁甲都能射穿,却射不穿他的皮肤。 弩箭若是射在腹部这样的柔软部位就会被弹开,若是射中额头这样的坚硬部位会直接崩碎,就算射中伤口都不能刺入,向男的肌肉强度超过钢铁。 不过从向男尽量让伤口避开弩箭来看,疼还是一样会疼,所以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祝军这简单的陷阱,反而让向男有了反击的机会。 在配合大鹅一起攻击之后,两道灵台级塔楼都是交替攻击,始终留下一个威胁,现在集体配合发动合击,却没有打中他,那他就有将近一百秒的喘息时间。 他看了眼正在救治大鹅的小白,随手打出一道飞剑,便不再理会,仔细思索该如何破局。 故意攻击引出那人?这么想着,他立刻打出一道金光,万剑齐射,瞬间摧毁了一座证道级塔楼。 打出这道攻击时,他警惕到了极点,等待这想象中那个灵台的偷袭,却始终没能等到。 这让他更加警惕了,果然是高手,看出我没有全力攻击。 他在心中权衡,是否要全力摧毁一座灵台级塔楼,一方面能缓解后续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引出暗中那人。 但是这样实在太冒险了,若是不能及时调动灵力防御,他肯定要死在这。 几秒之后,他还是放弃了这样的打算,又出手摧毁了一座证道级塔楼。 暗中那人既然是高手,肯定会无比准确的把握时机,在他旧力已失新力未生的时候攻击,以他现在的状态,这个时机不难把握,赌输的可能性太大了。 不如就利用那人的谨慎,一点点把那些小塔楼全都拔了,没了那些干扰,他逃走就容易多了。 此时向男已经没有夺回向城的野心了,他之所以一直想让想象中的敌人露面,就是想安全的逃走。 祝平炎要是知道他的想法,肯定跪下求他赶紧走,没有什么暗中之人,你把大鹅胸口的剑收了直接走就行,然后新城给你,咱两和谈。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向男知道刚刚差点把他弄死的攻击不是来自灵台,而是一种名为火药的东西,也就不想逃了,直接拿下向城。 可惜一个春秋时代的人,永远也不可能理解什么是火药,也无法脱离灵力体系去思考。 而对于祝平炎来说,向男的想法根本是不可理喻,他明确说出了火药这种东西,并且火药就在向男脚底下爆炸,谁能想到这人会脑补出一个擅长偷袭的灵台? 了解火药的人不可能理解向男,所以大鹅被打到濒死,祝平炎对向男判断也完全错误。 他以为向男是在和他拼命,死也要夺下向城,其实向男早就想跑了,他以为向男是因为受伤减弱了战斗力,其实向男是分出大半精力在防着一个不存在的人。 所以当祝平炎依靠顶级的潜行准备偷袭时,99的降噪和90的存在感削减也没能起作用。 祝平炎以前做过实验,如果他放慢脚步走,即便是听觉强化的天骄也没法听到他的声音。 90的存在感削弱更是强悍无比,他在吃饭的时候开启过,疯狂偷吃小白的食物,小白眼睁睁看着他夹走自己的肉竟然都没有反应。 正常情况下,他只要不直接被向男看到,向男就不可能发现他,而很快两座灵台级的城防塔就要攻击了,向男的注意力肯定都在塔上,更不可能发现他。 祝平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发现,他一直担心的只是自己的攻击力够不够,哪怕他的攻击力一向强悍,但这次的对手可是巅峰灵台,灵力壁垒肯定会把他的攻击削弱的不成样子。 幸运的是,他同时还是强化系。 所以他来了,手持一把法器青铜剑,打算刺入向男身体,直接越过灵力壁垒将闪电打入向男体内。 他一直隐藏的很好,直到他要攻击的那一刻,青铜剑的破空声传入向男耳中,层层削弱之后,这声音微弱的像是蝴蝶扇动翅膀,在周围各种各样攻击的掩护下,几乎不可能被察觉。 然而他怎么可能想到,向男一直在找一个不存在的人,他正好撞到了枪口上。 向男完全不顾其他攻击,回身打出一道金光,漫天剑雨洒向祝平炎。 四百一十章 落叶归根 祝平炎本以为唯一一座能击杀向男的城防塔肯定会被优先攻击,所以他自己带着咫尺天涯,却没想到向男从头到尾都没有攻击过那座塔,只是大范围攻击时波及到一次,连塔顶都没打掉,也没机会让他用咫尺天涯。 在大鹅被击中的时候,他非常后悔没把咫尺天涯给她,但现在却是咫尺天涯给了他喘息之机。 如此近的距离,青铜剑若不是陷入了咫尺天涯的领域,第一时间就会将他射成筛子。 证道的攻击陷入咫尺天涯后缓慢的如同静止,与之相比这些青铜剑相当迅速,眨眼就侵入过半,一方面是这些青铜剑本身就非常快,另一方面也是境界碾压导致咫尺天涯的效果更差了。 一般陷入咫尺天涯的攻击会越来越慢,直至最终湮灭,所以当祝平炎在发现青铜剑前进速度没有丝毫衰弱时,立刻明白咫尺天涯也无法抵挡巅峰灵台的攻击。 他想和之前卸去火球攻击一样侧身避开,但十数把青铜剑覆盖了他身前所有位置,若是原地侧身躲避,躲掉一半青铜剑的同时,会主动撞上另一半的青铜剑,所以他只能后撤步侧身。 当有攻击进入咫尺天涯时,主动前进会撞上这些攻击,后退则会将这些攻击带着后退,只有改变角度才能避开攻击。 所以后撤步没有意义,侧身速度才是他的躲避速度,与原地侧身相比,后撤步侧身要慢一筹。 就是慢了这么一点点,一部分青铜剑越过了咫尺天涯的领域刺入他的身体,此时他已经横过身体,青铜剑贴着他的胸膛划过,将他的胸膛剖开。 更可怕的是不止一把青铜剑,从不同位置划过他的身体,他的胸腔腹腔全部被切开,就像是进过碎纸机的白纸。 他重重摔在地上,动也不敢动,因为此时他的脏器都袒露在外,只要翻个身就会哗啦啦的流一地。 打出攻击的瞬间,向男也心中一凉,立刻终止攻击,警惕的看其他方向。 他当然不是担心祝平炎的安危,只是想保存灵力。 转身就破了祝平炎的潜行,没了存在感削弱,他立刻发现祝平炎只是一个证道。 偷袭他的人当然不可能是证道,所以那人还是藏在暗中,他甚至不愿意全力攻击对他有威胁的城防塔,怎么可能去全力攻击一个证道。 他收了攻击,保存了大部分灵力,但搞错重点总归要付出代价。 祝平炎自身的攻击不可能对向男构成威胁,本就只是在配合城防塔,他打算将电流打入向男身体,稍微拖延一下,让两座城防塔的攻击命中。 虽然没能攻击,却因为向男的误会,达到了牵制效果,向男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城防塔的攻击命中,一道攻击打断了向男的另一条腿,另一道攻击直接击穿了向男的胸膛。 向男捂着胸口,视线依旧在四周扫视。 “真是好手段,不断用这些有特殊能力的小角色牵制我”他吐出一口血,接着说,“你赢了,但你今天留不住我。” 说完他就吞下一颗丹药,身上的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连胸口的致命伤都快速自愈,很快就恢复了全盛状态。 向男服药本是打算逃走,但状态恢复也让他更加自信,在原地犹豫了几秒,想着能不能趁着药效一举拿下向城。 在这几分钟里,他几乎是不死之身,哪怕惊虹很快就能重新发射,他也有信心扛住攻击摧毁惊虹。 不过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始终没有找到暗中偷袭的人。 那人只要一直等着,等到副作用出现,他短暂的夺下向城也没有什么意义。 - 离开向城后,向男警惕的观察周围,药效消失,副作用很快出现,他的气息瞬间萎靡,痛苦的跪在地上,吐出一大口鲜血。 见没有人偷袭,向男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这也在他预料之中,那人若是在隐藏状态下都能跟上他的全速移动,这异能也未免太可怕了。 之后他返回了新城,以商议攻城为理由,将几个手下召集到一起,然后突下杀手,将这些人全部灭杀,然后才召集所有人,宣布传位给自己的儿子。 有实力又反对他儿子的人,已经被他偷袭杀死,所以在他的注视下,传位的过程没有什么波澜。 他花了几天时间帮助儿子稳定局面,很快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境界跌落至灵台中期,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出来,开始深居简出,不轻易见人,也完全放手,将所有事情都交给自己的儿子。 能做的他都做了,至于日后他儿子究竟能不能坐稳这个位子,就要看个人本事了。 他和妻子是政治联姻,谈不上什么感情,不过相伴数十年,要离别时竟然有些不舍。 不过也只是见一面,交代一些事情,最后还是离开了。 巅峰灵台对灵力攻击有极强的抗性,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好事,让巅峰灵台不会轻易被偷袭杀死,但这也是一柄双刃剑。 巅峰灵台的治疗抗性也非常高。 除非治疗者也是个巅峰灵台,否则要治愈一个巅峰灵台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境界高的治疗天骄很少,高阶的治疗灵器更是珍贵。 更何况灵器这种东西不是所有人使用都有同样的效果,正常灵器相当于低一个层次的异能,适合的灵器可以达到和同级异能相符的强度,但如果不适合,很可能会低好几个层次。 向男就不太适合使用治疗类灵器,恢复速度很慢,战后用来加速恢复伤势还行,正打着呢,显然没法坐下来先治疗一下。 至于靠一颗丹药就能瞬间治愈全部伤势这种事,在灵台以下很常见,毕竟证道之上还有很多人,经常能得到超越阶级的东西。 但越往上,这种事情就越少,因为他们之上的人越来越少,巅峰灵台更是几乎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向男吃的那颗药代价极大,服药后会不断衰弱,直至死亡。 现在他安排好了后事,所有人都猜到他要死了,可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死,所以他不能待在这里,得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慢慢等死,这样他的余威也许能多持续些日子。 等死的过程非常煎熬,向男本以为自己半生杀伐,早已看透生死,但别人死和自己死不一样,一瞬间死和慢慢等死也不同,他的情绪起伏不断,时而安静祥和,时而害怕到颤抖,丝毫没有一方诸侯该有的淡然。 也许所有人终究都是相同的,来的时候一样,走的时候也一样,生死之事,无分贵贱。 独居了十天之后,向男的冷静慢慢被消磨殆尽,变得非常情绪化,毕竟人之将死,名利权势这些外物统统没有意义了,个人情绪成了最重要的东西。 他独自来到莒父,在城中漫步,回忆这曾经的点点滴滴。 作为向国的最后血脉,所有人都认为他最在意的是向城,但是人们都忘了,他曾经也是莒国公子,他在莒父长大。 落叶归根是一种很可笑却很执拗的念头,明明都要死了,在哪死能有什么区别,但真等到要死的时候,总想回来看看。 在莒父转了一天之后,他又去见了莒子。 从理性上来说,这是个很糟糕的决定,莒子是他的政敌,对于他将要死亡的消息,最该隐瞒的两个人就是祝平炎和莒子。 只不过现在的向男完全遵从情感,已经不在意那些权力斗争了,所以他要来莒父,来自己的家乡,要见莒子,见自己的弟弟。 莒子对这个消息非常吃惊,向男可曾经发誓永不入莒父,现在怎么突然就来了?发生了什么? 他想起之前得到的消息,诸神动荡,向男终于忍不住向祝平炎开战,兵围新城,祝平炎竟然不去救援新城,而是趁机攻下了向城。 这一步棋让莒子大呼绝妙,而且他的猜测和祝平炎一样,都认为向男会攻下新城与祝平炎对峙,这也是他最希望看到的局面。 难道向男是来求援的?不可能,向男不会这么幼稚,如今的局面是莒子一手促成的,除非向男肯把向城给莒子,否则无论付出什么代价,莒子都不会插手。 还是说向男已经彻底击败祝平炎,是来耀武扬威的? 在这种种猜测中,莒子不敢轻易见向男,怕在谈判中落入下风,所以命人将最新的消息带来,他得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而他本就时刻关注向祝之战,他知道的情况就是最新情报了,在确定了这点之后,莒子就更加为难,向男是莒相,不可能一直这么晾着他,最终还是得去见。 会面的情况也和他想的完全不同,由于不知向男的用意,莒子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听向男说话,向男却一直在说一些琐事,好像家常闲聊。 就在莒子的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向男突然一把抱住莒子,拍着他的后背说:“也许我不该去向城,如果我一直待在莒父,我们之间不至于如此。” 莒子却没有理会他的话,身体僵硬,惊骇欲绝。 在没有社稷的情况下,他这个统帅可不是向男这种武将的对手,如果不是之后向男吐出一大口鲜血,在他怀中昏迷,他还以为向男是要杀他。 四百一十二章 诸葛连弩 之前讨论过,时代的变革不是突然发生的,青铜花了很长时间才取代了一部分石器,铁直到变成钢才能取代青铜,而铁器时代的数千年里,石器也一直存在着。 直到进入现代,复合材料才开始大量淘汰石器。 同样的道理,冷兵器与火器时代其实也没有严格的划分。 一千年前就已经出现火药,宋朝时就有初级的火器,明朝时火器开始具备实战价值,如果以出现青铜定义为进入青铜时代,出现铁器定义为铁器时代,那唐朝就已经是火器时代了。 即便是以火器大量出现来定义火器时代,时间点也在明朝,而不是近代。 所以火器时代这种定义本身就不准确,近代与之前真正的分水岭,应该是人对世界认知方法的改变,也就是科学淘汰神学。 神学和科学并不是死敌,神学是科学的母亲。 从历史的科技树就能看出来,即便在近代科学出现以前,人类的科技也在不断进步,最基础的材料学在不断进步,应用端也在进步,人类自身的政治体系同样在进步。 而这些进步使人类不断变强,又促使另一种层面的进步——认知。 在古代,人类认知世界的手段是神学,而在现代,人类认知世界的手段是科学。 祝平炎本来以为四级宫殿代表火器时代,但随着锻造技术被推进到明代还没到顶,他就感觉不对劲了。 明代已经大量使用火器了,这时候还不算是四级宫殿,那就代表三级宫殿必然包括火器。 世界的发展不是孤立的,战争也不是,火器的出现对战争影响巨大,如果一直到近代之前都要把火器的存在挖掉,那必然是残缺且畸形的。 比如弩的巅峰在宋,之后重弩就被火器淘汰,明朝的军队虽然也会装备轻弩,但此时的弩已经不再是重要的特种兵器,只是弓的替代物。 同样如投石机床弩这些东西,随着火炮的出现也逐步被淘汰,宋朝时出现了那么多种类的床弩,到明朝统统斗不过大炮。 如果把整体科技树推进到明朝,这些科技要怎么办? 更直观一点的证据,弩的技能树已经到了宋,但还没到顶,上面还有很多。 祝平炎怀疑弩的技能树再往上升就会变成枪,不过这最后一级所需的经验非常多,他到现在都没升上去。 向城之战的经验都没有这次制造诸葛连弩多,这样来算,多投入工匠制造更多的诸葛连弩,完全有可能把这最后一级升上去,直接解锁火枪。 这是唯一能打赢的可能。 祝平炎立刻开始调集资源,赶制第二批诸葛连弩,不过开始大批量制造的时候他才注意到,这玩意的消耗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按说诸葛连弩应该会大量消耗木材,哪怕是复合弩也应该只是补充筋角等材料,但实际上却需要大量的铜铁,制造一个诸葛连弩的消耗甚至赶上小口径大炮了。 不过看在巨额经验的份上,祝平炎也不计较花费了,短时间内凑不出这么多铁,就将仓库里的武器盔甲融掉,真切的是在砸锅卖铁了。 - 要制造诸葛连弩,需要的可不仅仅是材料和工匠,哪怕投入数倍的工匠,也只能缩短一部分时间,起码要一个月这第二批才能出来。 而且解锁火枪后也还要将火枪制造出来才行,制造火枪需要多长时间谁也不知道,保险起见要争取到两个月的时间。 两个月时间,不可能空口白牙要过来,祝平炎犹豫了片刻,决定割地求和。 荒郊野岭或者城邑小村肯定不行,能打动莒子的只有向城和新城这样的大城,正常来说向城是更好的选择,因为祝平炎刚刚打下这里,本就根基不稳,哪有他一手建立的新城重要。 问题是祝平炎本部在祝城,把向城送出去,就等于是让莒子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所以只能忍痛割让新城。 这么重大的决定,祝平炎却没有犹豫太久,因为他需要的只是喘息之机,等到火炮改良,火枪列装,再夺回新城也不迟。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哪怕他给出这样的利益,已经上头的莒子还是不同意和谈,一定要杀了他为向男报仇。 他没有洞悉万事万物的能力,不知道莒子与向男的感情,也不知道莒子的情绪变化,所以在他看来,为向男报仇只是个借口,莒子是想吞并他。 可为什么会这么急呢?莒子也应该需要时间消化向国那些旧贵族才对,难道他还能知道自己快要从嗖嗖嗖进化成砰砰砰了? 祝平炎懵了半天,又用了半天时间思索对策,终于决定合纵连横,把新城给向男的儿子,然后联合向国旧贵族,一同对抗莒子。 向国那些旧贵族之所以会分裂,就是因为二代向男漂泊不定,前途一片渺茫。 从民心所向,大部分人更认同有向国血脉的二代向男,从实际利益,二代向男会给予这些贵族更多的自主权,莒子就算现在肯给同样的条件,日后也肯定会收回这些权利。 所以二代向男得到新城之后,这些分裂的旧贵族很快又回来了,二代向男作为一个政治领袖,也完全不会提之前的背叛。 在莒子不为情绪左右,一心考虑利益的时候,从没想过进攻祝平炎,就是担心出现这种局面。 本质上来说,莒子和祝平炎是一伙的,他们都在瓜分向国旧贵族的势力,两人之间肯定会有战争,但那也是发生在向国旧贵族被瓜分完之后。 现在莒子攻打祝平炎,祝平炎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与向城旧贵族联合,这让莒子插手向国更加困难。 说来也可笑,如果莒子不为向男报仇,向男的儿子在两方联合绞杀之下,只能投靠莒子,而现在莒子为向男报仇,反而要和向男的儿子为敌。 莒子也尝试过给向男儿子写信,真情实感的说自己是要给向男报仇,并且愿意让掉向城,让向男儿子可以拥有和向男一样的权利。 然而还是被向男儿子拒绝了。 站在他的视角,拒绝是非常合理的。 祝平炎的确是仇人,可莒子有什么资格假惺惺的说报仇?如今所发生的一切,难道不是莒子一手策划的吗? 至于莒子的利益许诺就更加可笑了,在他最危急的时刻,莒子在挖他的墙角,如今祝平炎给出实打实的利益来和谈,莒子却只是一句无足轻重的许诺,他凭什么要信? 如今莒子、祝平炎、二代向男这三方势力中,最强大的是莒子,其次是祝平炎,最后才是二代向男。 只要脑袋没坑,老三肯定要联合老二打老大,否则老二被老大灭了,老三跑得掉吗? 莒子只是被感情左右了判断,不是变笨了,所以能预料到如今这样的局面,但他还是决心要杀了祝平炎。 因为向男的死的确是他一手造成,他只能将愤怒转向祝平炎,以祝平炎的死结束这一切,将他心中的公子秋真正埋葬。 虽然联合了二代向男,祝平炎对于战胜莒子还是没有任何信心,所以还是打算拖延时间,给莒子下战书,约定两个月之后决战。 结果也与他预料的一样,莒子同意作战地点,却要将时间提前,因为两个月之后就要春耕了,不是战争的合适时间。 不过最后还是将时间商议到了一个月之后,毕竟莒子要面对更强大的敌人,也要花时间准备。 在一个古人想来,一个月而已,能有什么变化呢。 - 一个月之后,两批一共五百把诸葛连弩送到了祝平炎面前,与他想象的一样,弩技能升到了下一级,而下一级的确是火枪。 但也有出乎预料的事。 祝平炎拿起桌上的冲锋枪,问面前的工匠:“这是什么?” “根据您给我的图纸制造出来的诸葛连弩。” “你是不是对诸葛连弩有什么误会,这玩意你觉得像弩吗?” 工匠有些惶恐:“我们没有一丝懈怠,完全是按照图纸做的。” 祝平炎喃喃自语:“不按图纸你们也做不出这玩意。” 他安抚了工匠,然后才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东西的确是传说级别的诸葛连弩,可我们哪有条件造子弹啊?没子弹,这不就是烧火棍吗?” 工匠有些茫然,不知道子弹是什么,但他看出祝平炎对于花费巨大代价制造出的诸葛连弩似乎不是很满意,于是赶紧说:“诸葛连弩虽然造价昂贵,但绝对值得,祝公稍等,我演示一番。” 工匠说完就从箱子里又拎出来一个冲锋枪,又取出一把长约半米的纯铁弩箭,在祝平炎诧异的目光中,咔哒一声装进了冲锋枪里,并且一直装了十支箭进去。 然后工匠就端着冲锋枪嗖嗖嗖射出五支箭,直接射穿了五十米外披着铁甲的木质人形靶,然后又对准两百米外的另一个靶子射出了剩下的五支箭,大部分都中靶。 祝平炎满脸呆滞的看着手里这把冲锋枪,说出四个字作为总结:“神兵利器!” 四百一十三章 不讲武德 诸葛连弩……姑且叫它诸葛连弩,实战价值远远超出了祝平炎的预料。 除非是手枪,否则任何长枪都能轻易超过两百米的射程,哪怕霰弹枪装独头弹射两百米都没问题。 但是这种在现代枪械中稀松平常的水准,放到弓弩上就立刻成了神兵利器。 要知道神臂弓的实战射程只有一百八十米,这个距离几乎已经是弓弩的极限了,哪怕祝军老兵也不过十中六七,新弩兵能十中二三已经算是合格。 也就是说这把外形非常恶搞的诸葛连弩,相当于威力更大更精准的十连发神臂弓。 而且说诸葛连弩不如枪械,那对比的也是现代枪械,祝平炎现在能制造的早期火枪完全没法和这种不讲理的东西比。 先说准确性。 早期火枪的准确性差是公认的事实,明军的要求中,用火枪射击120米人形靶,十中七就算精通,这在同时期已经算是非常严格的要求了。 虽然此时明军中使用的枪械也是最原始的火绳枪,但同为火绳枪,制造工艺不同,实战水平也会完全不同,祝平炎能制造的这第一批火绳枪,绝对要次于明军装备的实战枪械。 最乐观的估计,祝平炎制造的这第一批枪械,能命中100米外的人形靶就已经不错了。 火枪的精准性这么差,却还能把弩淘汰掉,就是因为威力巨大,火枪不需要消耗使用者的体力,造成的杀伤力却远胜于重弩。 但在威力上,火枪也没有任何优势,诸葛连弩的威力甚至要超过现代枪械。 诸葛连弩发射的弩箭速度也就比正常弓弩快一点,和超音速的子弹没法比,但一根半米长的纯铁弩箭,重量是子弹的几十倍,完全能弥补速度上的劣势,实际动能要超过现代枪械。 这种无限接近现代枪械的神器,哪怕造价是火炮的好几倍,如果不是积累至今的铁全被消耗一空,祝平炎还打算再造它五百把。 - 现在祝军拥有向国旧贵族这一大批天骄作为盟友,还有五百把近似现代枪械的诸葛连弩,战斗力不可谓不强。 可他们的对手是莒子,拥有凤舞的莒国国君。 向国旧贵族的战斗力远远比不上莒国,祝平炎的铁甲重弩也打不赢凤舞加持的超级士兵。 祝向联军的主场优势还不足以扭转这样的差距,不过另一样优势也许可以。 祝平炎不要脸。 这是很大的优势。 莒国是春秋时期的国家,这个时候打仗还是约战,约定好时间地点,双方列阵对战。 祝平炎不止一次参加过这种战斗,每次他都会想,如果是自己领导的战争,肯定不会这么呆。 除非这一战己方稳赢,双方约战减少意外的可能性,只要己方有失败的可能,他就得让对方知道什么叫兵不厌诈。 莒国大军前往约定地点的过程中,需要渡过沂水,祝平炎这么不要脸的人,会放过这种偷袭的好机会吗,立刻准备埋伏偷袭,半渡击之。 不过这却遭到了向城旧贵族的强烈反对,哪怕他们也知道此战胜算很低,还是不愿意做偷袭这种事。 可能是所谓贵族精神,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输的代价小。 对于向城旧贵族而言,打赢了自然好,打输了也不过是向莒子臣服,所以胜算小他们也愿意打这一仗。 祝平炎只能赢,打输了他就得死。 所以他只能一再劝说这些贵族,讲述战败之后莒子会如何侵吞他们的利益,把自己说的口干舌燥,却依旧无人理会,似乎所有人都不在乎自己的利益,更看重贵族荣誉。 会面结束之后,祝平炎满脸沮丧,这些旧贵族的顽固超乎他的想象,难道要他自己去偷袭?可没有这些旧贵族的帮助,他就是偷袭也未必能打赢莒子。 这时候小白却笑着说道:“你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 祝平炎立刻回怼:“这些关乎他们真切利益的是废话,那什么才是有用的话?” “你把这些贵族当白痴了吗?你说的这些他们不知道?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要和你联手。” 祝平炎哑口无言,这个道理其实他也不是不明白,只不过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哪怕损害损害自身利益,也一定要维护荣誉,我以前怎么没看出他们是这么高尚的人。” “他们既然肯来,还肯听你讲这么久的废话,就说明他们也没有那么坚定,他们只是在等你说真正有用的东西。” 祝平炎没有说话,只是疑惑的看着小白。 小白也没有卖关子:“他们确实想赢,但他们知道你更想赢,所以他们在等你给好处。” 祝平炎皱眉:“不管我给多少,他们都会想要更多的,贪得无厌也是他们的本性。” 小白故作诧异:“哟,什么时候长脑子了?” 祝平炎没理他,有了方向以后,他慢慢就摸索出答案了。 “他们之所以敢要挟,是因为觉得我更不想输,虽然事实如此,但或许他们也没有那么笃定。” 小白补充道:“好处该给还是要给一点,不能让他们有非分之想,也不能让他们有太大的心理落差。” 于是第二次谈判的时候,祝平炎先是悲观的说了现在的局面,觉得与莒子作战必定会失败,与其战败被杀,不如直接投降,去一个小封地养老。 虽然莒子号称要杀掉祝平炎为向男报仇,但无论是祝平炎还是这些旧贵族,对这话都不太信。 祝平炎在这个世界养老没有任何意义,不完成任务他没法解开现实世界的死局,所以莒子态度对他来说不重要,他肯定要抵抗到底。 这些贵族面面相觑,他们不觉得祝平炎会真投降,但明白了祝平炎想表达的意思。 就在这时候,祝平炎将仓库里剩余的盔甲武器搬出来。 祝平炎往很多地方卖过这些装备,唯独没有卖给向男,这些旧贵族肯定从其他地方见到过这些东西,但是从没见过这么多,一时间都有些惊叹。 就在这时候祝平炎直接摊牌:如果贵族们愿意和他一起去偷袭,那这些装备就是支援盟友的物资,如果不愿意偷袭,既然必败无疑,不如直接投降。 贵族们简单商量了一下,这些装备的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之前的预期,再加上祝平炎的表态,他们也不想谈崩,于是纷纷同意下来。 不过他们有个要求,必须隐藏他们的身份,对外的说法必须是这样的:祝平炎一意孤行要去偷袭,众贵族并没有参与其中,至于战斗中出现的那些天骄,都是祝平炎花钱从其他地方雇佣来的。 祝平炎本以为这些贵族是为了利益放弃贵族荣誉,没想到这些家伙是鱼和熊掌都不放手,把所有黑锅都甩给他,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不过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还真是具有贵族精神。 - 祝平炎并不在乎这些虚无缥缈的名声,所以黑锅背就背了,立刻开始着手准备偷袭。 由于莒子从没有防备祝军会半路偷袭,行军路线并不是什么秘密,行军过程中军纪松散,也没有侦查,让祝平炎的偷袭计划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这个时期,即便是南方的吴越也只是刚刚开始发展战船,莒国的战船,其实只是普通的大船而已,主要功能是运输,而且运输能力也不算太强,不可能承担几万人的运输工作。 所以莒军才会走那么老远到这里才过河,因为这里有座桥。 当一半莒军已经到对岸,莒子乘车至沂水中央时,水中忽然伸出两条末端带着骨刃的触手,两条触手如剪刀般对向挥舞,将莒子前后的木桥都斩断,与此同时另外两条触手卷着莒子潜入沂水。 老八被收服时就已经是大妖,只是祝平炎一直没有打水战,所以没什么存在感,升级速度也没有小白他们快。 不过祝平炎也会带着它去打沂水附近的大妖,而且它只是幼年体的海妖,自身在不断发育,本就会逐渐变强,升级速度也没差太多,两年时间慢慢就到了证道后期。 有了李耳之后,老八能跟着出去打妖王,而且其种族先天强大,成年个体自然而然就是灵台,也就没有任何障碍,经验到了顺利晋升灵台,成为祝军最强战力。 可惜哪怕成了灵台,老八上岸后也只是一大坨蠕动的肉,能给祝平炎的帮助很有限。 如今这只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大章鱼终于能派上用场,而且初战对手就直接是莒子。 当然,老八只是灵台初期,而且它的异能是催眠,战力全靠肉搏,不要说莒子有社稷在手,就是随便用个防御灵器,它也没法破防。 所以它的目标不是击杀莒子,而是拖住莒子。 莒子的战车有强大的防御力,本不该被一个灵台初期的妖王这么轻易拖下水,只是一切都太突然了。 不要说这地方不该有妖王,就是突然多了一个路过的妖王,它怎么敢袭击一个巅峰灵台,还是带领军队的巅峰灵台。 老八的身体素质不比巅峰灵台弱,所以莒子稍微懵了一下,就被老八拖进了沂水。 四百一十四章 摸鱼的灵台 身为统帅,莒子在被袭击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自保,所以立刻开启社稷。 妖物的境界与实力有时并不相符,所以尽管老八只是灵台初期,莒子还是有些紧张,毕竟在他看来,既然老八敢袭击自己,起码拥有巅峰灵台的战力。 不过等了许久也没等到老八的攻击,反倒是己方水系灵台的攻击波及到了他,但他没有任何掉以轻心,直接开启了凤舞。 虽然在被老八卷着的情况下跳舞有点滑稽,不过凤舞的效果还是不打折扣的加持了追来的莒国灵台。 追得最近的是一个水系灵台中期,这人在水中的战力说是莒国第一也不为过,然而如今有凤舞加持的情况下,他的攻击依然无法撼动老八。 这让后面一些靠其他手段游泳的非水系灵台都有些犹豫了,这妖王的实力似乎强得过分了? - 相比于莒子的狼狈,岸上的莒军就是悲惨了。 老八动手之后,不管是不是水系,一众灵台都跳进水里,水性好的已经追了出去,稍微慢一拍的,就被埋伏在岸边的床弩火炮一通轰炸。 床弩能准确命中,不过杀伤力不高,火炮的杀伤力足够,却几乎打不中,所以这一轮攻击下来,就几个证道被打伤,灵台基本没啥事。 祝军可不是吴下阿蒙了,灵台而已,我们也有。 向国旧贵族一起发动攻击,痛打这些落水狗。 哪怕几个灵台去救莒子,莒军灵台的数量也不比向军灵台少,不过两个水系灵台都不在,而且先挨了一通狂轰乱炸,一时间被向军灵台压着打。 莒国证道也比向军证道更多,只是被沂水一分为二,此时水中灵台乱战,这些证道哪敢渡河,已渡过河的证道数量反而比向军少,觉醒天骄的情况也与之相同。 哪怕有这么多埋伏,天骄之间的战斗也只能说略有优势,但是没有天骄干预,凡人之间的战斗就只能说是一边倒了。 祝平炎卖了很多盔甲给莒国,与皮甲相比,这些铁甲是跨时代的产物,但是与祝军现在用的步人甲相比,这些汉朝铁甲也只是老古董。 武器和盔甲是一同进步的,祝军的重弩甚至能在近距离射穿步人甲,对付这些汉朝铁甲没有一点问题,只是相比于抛射都能射穿的皮甲,要距离稍微近一点而已。 向军如今也是鸟枪换炮,精锐士兵都装备了铁器,祝向联军的数量也要超过已经渡河的莒军。 向军充当前锋限制莒军,祝军站在高处射击,只一轮攒射,莒军便死伤近千人,五百禁卫也骑着战马冲锋而来,却没有冲阵,而是手持诸葛连弩作为骑射,将火力网补全。 莒军才刚与向军交锋,已经伤亡将近两千,军心动荡,如果不是背水一战,此时已经溃逃了。 不过也没什么差别,随后祝骑冲锋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人愿意抵挡祝骑,纷纷拥挤后退,阵型还没等冲就已经乱了。 本就军心动摇,阵型是最后的纽带,阵型一乱,人心也就散了,祝骑还没冲到跟前,莒军就迅速崩溃,大半投降,剩余溃逃至河中。 溃逃也依然是敌军,祝军立刻冲下山坡,站在河边向水中射击,水中本就是灵台的战场,浪涛翻滚,各种异能四处轰炸,逃入沂水这几千莒军近乎全灭,冒着箭雨和异能游到对岸的不到三十人。 对于投降的这些人也得尽快处置,谁也不知道老八能拖多久,一旦莒子回来,这些俘虏未必肯老实投降。 最稳妥的办法当然是全部杀掉,死人不会被凤舞影响,不过杀俘是兵家大忌,非不得已不可为之。 越是到现代,杀俘就越是忌讳,这可不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善良,而是优待俘虏对作战有莫大好处。 哪怕是现代,军队的战斗力也极大取决于军人的战斗意志,古代就更是如此,杀俘就等于是帮助敌人增强战斗意志,优待俘虏则是在削减敌人的战斗意志。 哪怕祝军有超越这个时代两千年的装备,大多数情况下也是靠打崩士气获胜,若是所有敌人都死战不退,伤亡也在所难免。 祝平炎扫了一眼,那些投降的莒军被沂水中的血腥吓破了胆,个个噤若寒蝉,便大声喊道:“我数三声,还没脱下盔甲的统统处死!” 待所有莒军都脱下盔甲之后,他又调拨一百骑兵,押送这些俘虏离开战场,避免之后得到凤舞加持。 一百祝骑虽然没能力牢牢控制几千人,保证自身安全是没有问题的,这些被吓破了胆又没有武器铠甲的俘虏,几乎不可能主动回来参战,最多也就是哗变逃走。 不过事情比祝平炎想的更顺利,一旦投降,从众效应会让这群人变得非常温顺,更何况押送他们的是威名赫赫的祝骑,没有任何意外,几千俘虏老老实实跟着祝骑回了营地,把自己捆起来关进了栅栏。 - 沂水的战斗还在继续,祝军在消灭莒军后,就开始围剿敌方觉醒期天骄。 祝军的大部分装备都是为了针对觉醒期天骄,就算己方没有天骄,祝军也有信心对抗这些觉醒期天骄,更何况己方天骄的数量和对方相同,祝军一介入,莒军天骄就死伤惨重,然后迅速投降了。 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觉醒期的天骄和祝军又去协助证道天骄,为了集中力量,原本协助灵台的床弩也加入证道战场,莒军证道也很快就应付不过来这多方围攻,坚守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投降了。 莒军灵台没有水系天骄,又被岸上的床弩大炮攻击,多亏了己方没渡河的那些证道援助,才能勉强维持着势均力敌的局面。 现在向国的证道也加入其中,莒军灵台立刻就陷入了劣势,一个防御灵台不得不脱离灵台战场,专门在河边布置了一道防御屏障,将来自河岸的攻击全部挡住。 这让莒军灵台可以专心与向军灵台作战,但也等同于己方损失一个灵台。 不过灵台间的战斗依然胶着,向军略有优势,却始终无法扩大优势,正好祝军过不了河也没事可做,祝平炎就蹲在山上看沂水中的战斗,越看越不对劲。 以前他一直有一个疑惑,灵台战力确实强,但灵台的对手也是灵台,为什么很少会有灵台战死。 就如之前的齐鲁莒三国联军攻吴,这种级别的大战,最后只死了两个灵台,其中一个还是祝平炎这几个证道拼命杀的。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底层军人之间的战斗确实是你死我活,但身为大贵族,灵台都非常惜命,一旦发生战斗,双方都会默契的不使用杀招,只分胜负,不分生死。 后世的灵台都怕死,何况是这个时代土皇帝一般的灵台。 祝平炎气得直咬牙,老八在用命拖着莒子,这帮人就这么浪费时间,但最终也只能无奈的叹息,谁让他没有制衡灵台的手段呢,岸边布置了这么多床弩,一个防御灵台过来也就全挡住了。 看来这帮外人终归靠不住,想要出现突破口只能看自己人了。 下手的目标也没得选,有且只有一位。 好处在于这灵台脱离了大部队独自到了河边,坏处是这家伙是最难杀的防御灵台。 随着祝平炎一声令下,岸边的攻击全部停止,这当然引起了那灵台的注意,不过他淡然一笑,就算所有攻击一同到来,他也完全扛得住。 唯一麻烦的可能就是那种冒烟的法器,不过准头实在太差,哪怕他的防御屏障笼罩了所有己方灵台,这玩意也很少能打中他,大部分都落在了河里。 如同暴风雨前的宁静,随着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弩箭组成的骤雨遮天蔽日而来,向军证道也一同攻击,将防御屏障打得闪烁不定,看似随时都会破碎。 不过从那灵台的淡定的表情来看,也许这屏障没有那么脆弱。 然而这看似用尽全力的集火,其实也只是铺垫而已。 一道流光掠过沂水,速度明明超过了音速,却没有产生音爆,只是安静的飞行,沂水也不起波澜,但是当这道流光触碰防御屏障,骤然爆发出耀眼的红光。 彗星袭月。 那灵台的脸色终于有了变化,但已经来不及做任何弥补,屏障破碎,牙矛刺穿了他的胸膛。 起初没人在意这道彗星,毕竟岸边的证道发出了各式各样的远程攻击,花样再多,终归只是证道的攻击而已。 不是所有人都有向男那样敏锐的感知,直到彗星命中防御灵台制造的屏障,然后击溃这道屏障,人们才意识到这异能的不同寻常。 和那些不敢确定的证道不同,灵台们可以肯定这是证道的攻击,一个证道竟然击穿了灵台的防御,哪怕此前这防御已经扛住了一轮攻击,也足够惊世骇俗了。 彗星袭月作为最高阶的刺客异能,越级战斗再正常不过,又有那么多攻击做铺垫,所以祝平炎虽然也很高兴,却没觉得有多惊喜,他只是夸赞一句:“光芒内敛,又有进步。” 大鹅没有回话,早就躲到山沟里面藏了起来,不过祝平炎能猜到她肯定在傻笑。 然而当祝平炎看向河中的战斗,笑容立刻就没了,此时向军灵台已经有很大优势,却还是打得不温不火,有时候甚至会停下来和对面聊几句。 如果是向男莒子这样强大的领袖,完全可以给己方灵台施压,让他们更拼命些,祝平炎却没有这个能力,他终究只是证道。 最终他只能换了个思路:“既然无法快速取胜,来个灵台帮我们过河。” 四百一十五章 过河 由于老八免疫水系异能,再加上心灵干涉的暗中影响,追来的几个灵台都认为它的战力非常强大,开始畏首畏尾。 只有一个人受到的影响最小,那就是莒子。 莒子一开始也被唬住了,不过很快就猜测到老八可能没有那么强,他自己不敢冒险攻击,就开始给其他灵台下令:“它可能只是免疫水系异能,用其他异能攻击它。” 这命令很合理,其他灵台的回答却不合理:“它实在太强大了,现在还没有开始攻击,一旦激怒它,您可能会有危险。” 如果攻击会激怒老八,那一开始水系灵台的攻击就已经激怒老八了。 莒子立刻察觉到了异常,他又和其他几个灵台多说了几句,终于确定这水怪还有精神控制类异能。 莒子有些犹豫,他猜测这水怪的战斗力不算太高,可以尝试攻击,但又不想以身试险,犹豫了一段时间后,忽然发现极远处上游的水发红,水面上似乎还飘着什么东西。 老八的速度比水流快,所以在河道转弯之后,他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但那场景却牢牢留他心中。 由于距离太远,他又在水中,看的不是很真切,但他忽然有一种想法,难道是莒军出了意外,血染了沂水?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他脑海中的画面越来越清晰,飘在水面上的东西从模糊的小点,慢慢清晰的变成了莒军尸体。 他变得有些急迫,终于决定冒险试一试,收回社稷转而使用攻击灵器,然后就很轻易的在老八的触手上切开一条伤口。 终于弄清了老八的底细,莒子怒不可遏的连续攻击,直接斩断了老八捆住他的触手。 莒子刚要逃走,第二条触手就再次卷住了他,这次不等他攻击,追来的非水系灵台先出手了,一击就打断了老八的触手。 与其说是精神控制,老八的异能更像是心灵干涉,或者说催眠,当莒子用事实证明老八的实力并不强,催眠效果就自动失效了。 老八的智力与人类相当,立刻判断出没法再拖了,果断放弃莒子,逃往下游。 其他几个灵台刚要追击,忽然面面相觑:“情况不对,先回去看看。” 虽然莒子猜测,这也是老八的心灵干涉,但相比于杀了这水怪,他的确更在乎自己的军队。 所以他也下令:“回去。” 有了他的命令,水系灵台不再犹豫,立刻将众人卷起,逆流而上。 - 向军灵台是优势方,所以分出一人把祝军运过去,对战局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至于那灵台抱怨耽误时间,影响扩大战果,直接被祝平炎无视了。 就你们那效率,等你们扩大战果,莒子早就回来跳舞了。 没有运载类的异能,灵台也不可能把上万人直接运到河对岸,所以只是造了一座水桥,祝军通过水桥到达对岸。 先上岸的是向军天骄,和之前一样,负责拖住莒军天骄,这次莒军天骄很配合,直接就和向军天骄到一旁打架去了,似乎根本不想管凡人的战斗。 随后祝骑踏浪而来,冲击莒军在岸边设置的防线。 从地形上来说,莒军在岸边摆了个口袋阵,是绝对优势方。 祝骑则是靠装备碾压,硬扛着箭雨冲进了莒军军阵,不过名声太大也不好,莒军早有准备,前三排都装备了长枪。 哪怕全身重甲,冲击的瞬间还是有许多祝骑落马,速度是相对的,所以速度带来的杀伤力也很公平,当祝骑用马戟刺穿敌人的胸膛,莒军的青铜长枪也撞在祝军胸口。 在战马的全速冲锋下,哪怕青铜枪也可能刺穿铁甲,就算没刺穿,冲击力也足以将祝骑顶下战马。 如果对手不是天骄,祝骑都会以中速冲锋,速度不能太慢,否则就会想攻向城时一样陷阵,速度也不能太快,否则等同于削弱己方本来无敌的防御。 但这次不一样,莒军天骄之所以这么放心让莒军对付号称凡人无敌的祝军,就是因为这地形优势实在太大。 莒军担心灵台的攻击,没有直接堵桥,而是在更外围布置防线,但桥前留出的空地也就这么点大,只能让几百祝军落脚。 也就是说这几百祝军要对付列阵整齐的一万多莒军,除非祝军都端着冲锋枪,否则根本没法打。 所以祝骑必须像一把尖刀贯穿莒军阵型,也就必须保持最大速度。 不过莒军准备周全,自然也早就想过迎接祝骑的冲锋,包围圈一共有两层,祝骑冲开第一层后速度大减,随即便迎来第二层的攻击。 祝骑的数量毕竟太少,很快就被莒军包围,几乎陷入死地。 祝平炎当然不会派祝骑去送死,在骑兵后面,是下马在桥上列阵的连弩禁卫。 骑兵冲锋之后,五百禁卫迅速下桥,在河边列阵,莒军立刻以箭雨相迎,不过在祝骑吸引大部分注意力以后,禁卫的压力并不大,举盾硬抗也能扛得住。 原本禁卫也是骑兵,而且是最高配置的骑兵,不过在诸葛连弩出现以后,为了最大化利用诸葛连弩,禁卫就成了专职骑射,以诸葛连弩的性质来看,类似于后世的火枪骑兵。 如今的局面当然不利于骑射的发挥,所以禁卫就下马成了射手,从友军那借来盾牌,和祝骑一起充当了攻坚部队。 而让祝平炎没有想到的是,当禁卫列阵完毕,整齐的放下盾牌,顶着箭雨取出诸葛连弩时,却听到对面莒军有人惊呼:“火神弩!这么多火神弩!” 不等禁卫开始射击,莒军竟然就乱了,认识火神弩的人开始不顾一切的后退,不认识的也人心惶惶。 禁卫也不明白这突然的变故,但作为军人,只要敌人没投降,无论是在逃跑还是迷茫,都不能放弃攻击。 于是诸葛连弩按时齐射,莒军在这密集的火力下死伤惨重,特别是祝骑冲锋的地点,箭雨配合骑兵,硬生生打出一条缺口,祝骑如蛟龙入海,迅速脱出包围,在莒军外围骑射,配合禁卫两面夹击。 诸葛连弩的外形是冲锋枪,联想到莒军中有人高喊火神弩,祝平炎隐约有了猜测。 应该是有天骄曾经弄出过冲锋枪或者类似的现代枪械,在这个世界对于法器的判断中,冲锋枪应该是最高阶的凡品法器了,而莒军老兵只要见识过现代枪械的威力,就明白五百把枪是什么概念。 所以大概有十分之一的莒军开始逃跑,这种程度混乱,如果不是双方人数差距实在太大,莒军大概已经崩溃了。 古代战场上,人数就是最大的优势,也是军人最大的信心,一万多人包围着五百人,再慌也总敢碰一碰的。 然后一碰就碎了。 诸葛连弩当然是徒有其表,真实战力比冲锋枪差得远了,除了威力足够,射程、弹容量、射速、准确度,没有一样能比得上冲锋枪,换弹速度相比于冲锋枪直接换弹匣,更是慢到姥姥家了。 但起码在十箭射完之前,诸葛连弩相当于十倍的神臂弓,也就是说这五百禁卫相当于五千神臂弓兵。 当然,五百人不可能同时射击,实际上只有锋线上的人能有好的射击角度,后面的人只是准备着,等前排射击完毕,立刻穿插上前射击,算上左右侧,同一时间的射击人数也就只有两百左右。 莒军也不可能一万多人一同射击,射击锋线也就只有最内层的两三千人而已,等同于两千春秋时期的弓手,对战两千神臂弓兵。 这样的对抗其实也没有发生,由于莒军人心惶惶,大部分在不清楚什么是火神弩的情况下,没有选择与之对射,而是先举盾看看情况。 双方距离不到五十米,这个时代简陋的木盾连神臂弓都挡不住,更遑论诸葛连弩射出的铁失比神臂弓更强,连盾带人直接射穿。 第一轮射击大部分都在帮祝骑突围,所以那一片的莒军被打崩了,其他地方的莒军却没有太大感觉。 但随着后面的禁卫上前,第二轮射击就把莒军打蒙了,由于莒军的锋线太长,禁卫没有选择覆盖锋线,而是只射击自己正对面的敌人。 前排的莒军几乎瞬间被射倒,后面没来得及举盾的莒军顷刻被射穿,第三排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前排身体中穿出的箭矢命中。 在诸葛连弩的铁箭下,莒军就如同遭遇狂风的麦田,一排接一排的倒下,很快就空出了一块区域。 最惊恐的就是这块区域旁边的人,前一刻他们还处于人山人海之中,下一刻他们身侧的友军就成了一地尸体。 友军的慌乱和火神弩这种未知的东西,给莒军所有人蒙上了一层忧虑,此时这忧虑迅速变成生死大恐惧,这些人再也顾不上其他,也跟着那些老兵惊恐的逃走。 恐惧的情绪迅速在莒军中蔓延,随着逃走的人数量超过五分之一,哪怕什么都没见到的人也开始害怕。 即便死亡的恐惧没有降临,只要对胜利的信心开始动摇,军团的凝聚力就会逐渐瓦解,因为没有多少人愿意打必输的仗。 莒军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