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第一章 威尔 第一章序章威尔 君临是维斯特洛少有的大城市,其他勉强可以称为城的,不过几个以镇命名的市集,他们都是港口。君临的独特在于,它是真正的城市,整个被城墙包裹,而为了维护治安及防守,统治者竟然要设几千人的卫队专司此职。 它也有大城市的独特气派。人们远在城外就能看到高耸的塔楼,在晴朗的日子,可以看到它们直插云霄,令人赞叹仰慕,揣度居住在这里的统治者的气度。 他威尔几个月前才成为这个城市的守卫者的一员,身披金袍子让他自觉威武,便是行走也与之前不同。 他挺了挺腰背,看着守护的城市,早已没了初任此职的骄傲,虽说嫌弃,但也倍感珍惜。这是他把死鬼老爹所有资产变卖之后的几个银鹿以及朋友的资助下换来的。 他老爹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经营君临至布拉佛斯的香料贸易,但失败几次之后,就一蹶不振,在死前的几年更是沉迷酒色,为了这些爱好,他们从石质的豪华院落搬到市民普通房舍,好在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点家当败掉就死在了当今财政大臣经营的妓院里。 他记得那天发生的事。 等仆人通知他这个噩耗时,他正在打磨脏钱换回来的长剑。听到消息,他只得放下剑,租了马车将他从妓院的后院里抬走。 人们都说他死前看到了圣母,所以嘴角留着令人着迷的微笑。他知道,这是妓院主管说的好听话,他看到的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傻笑——两边的嘴角高高提起,紫色的肥唇点缀着丝丝风干的唾沫。这无疑是春药使用过量的症状。 也许他死前看到的确实是圣母,裸着上身,两只白兔蹦蹦跳跳。 抛开见证死亡的伟大胸脯,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清点财产,威尔发现除了一些小物件,竟什么都不剩下。七神说人们光着身子来到人世,也最终将一无所有离开人世,但老头子能将自己的财产精算到这个程度,他也不得不佩服。 当他还住豪华院子的时候,他曾想有朝一日能追随国王,成为一个骑士,便是首相称呼他,也要加个“先生”或“爵士”的头衔。当他被赶出豪宅后,他便感到世间的冰冷,他的凛冬将至。 史塔克家是有智慧的,有这样的族语无怪乎可以让家族繁衍几千年而不倒,而老头子常常念叨的话是“都是垃圾,垃圾,一群垃圾!”,这让他觉得,他的尾缀姓氏大概会二世而亡,绝于下一个冬天的初期。 “垃圾。”这就是他留下的族语。 威尔想把这两个字做他的墓志铭,可他没钱为他建墓,于是尘归尘土归土,索性将他裹个严实,沉入黑水河。 他死后,被老头子称为“垃圾”的狐朋狗友竟然凑够了银鹿,给威尔买了件金袍。所求的,不过是等他在城门口当值,走私城外的各种肉,反正其他城门处也都这样做,喂饱君临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头等大事。 若说金袍子,威尔最该感谢的人是屠夫彭特。当然他从不屠宰任何动物,他不过将城内外各种死去的动物切割分卖给嘴馋的民众,虽然有人控诉他经常在正常的肉里掺杂人肉,但君临小人物爱戴他。 威尔讨厌他,讨厌他起的外号“小白脸”。 “你有一张俊脸,”他的另一个朋友索菲特经常这样说,“我们要把他好好利用起来。”就是这句话,开启了为他筹钱做金袍子的机会。 “你想怎么用?”威尔记得他当时这么回答,他以为索菲特会给他一个勾引贵妇人的任务,毕竟他之前成功过。但他觉得这事依赖头脑和嘴,而非一张脸。 “把你送给王后,给国王生个黑发王子。”他们开玩笑。威尔记得他们的妄想,“扒皮总管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的父亲和彭特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屠夫,当然,会不会在猪肉里掺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飞冲天了。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个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国首都卫队的总管。你说,要是这种人都能成为总管,为何我们的小白脸不能成为一个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个朋友接着幻想,“史铎克渥斯大人这一去,可真是遗憾,不仅留了寡妇,留了城堡,还留了几个待嫁的女儿,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机收了寡妇,谁知会不会是下一个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铎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铁卫也能让王后怀孕,“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铎克渥斯还在,那自然千难万难,可如今世道变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难做了。我听说,这位总管贪污都贪到手下的薪水了,现在缺金龙的军官可以从巨龙门排到鞋匠广场,相信我,为了收一枚银鹿,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另一个以扒窃为生的狗友说道。他虽然是老鼠,但擅长与君临的金猫打交道。没有老鼠,猫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来得太快,他只是拿着一小袋银鹿找到了烂泥门的卫队小队长,一星期后便顺利披上了金袍。 开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没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身份转换的唯一好处是,穿上这一身,确实可以威风八面,在这点,他要感谢游侠王子。 威风八面的副作用是当值一天就让人腰酸背疼。难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欢拿棒子对肮脏的跳蚤拳打脚踢,这全然是为了活动筋骨嘛。 至目前为止,威尔还认为,这是野蛮人的举动,他威尔大人的乐趣不在于此。 他想看看君临的比武大赛。作为金袍子这简单多了,只要他争取到在比武大会上当值即可。君临的跳蚤不喜欢听话,但比武大会的秩序维护简单且安全,只是听说前几年有金袍子被踩碎了脑袋。这可真是倒霉蛋。 他不仅想看比武大会,而且还想参加,只要是男人都不想参加呢,除非他是穷光蛋?穷光蛋置办不起一身完备的盔甲、健壮的战马,这还不算服务的侍从、后勤人员以及骑枪。七国之内有的是奢华的装备。若是有幸将弑君者击下马,盔甲、马匹的赎回费就足够让普通人一生衣食无忧了。 威尔为了能在场内执勤,已用完剩下的所有铜星,朋友们绝不会允许他将金钱浪掷在参加比武上,毕竟他们只相信他的脸。他早就明白,歌手的传唱歌谣不会歌颂他。 我想做高个邓肯,遇到我的伊蒙王子,我想让歌手传唱我的伟大荣誉,但我没有伟大的荣誉,我只有伟大的族语。而歌手就是贵族的尿壶,他们酌饮老爷们的尿骚,唱出芳香。 会场嚎叫之声不断,但可以在真正决赛圈赛场上嚎叫的,要么是贵族老爷和他带见识世面的夫人、子女以及仆人仆从,要么就是贵商富豪,绝不可能有跳蚤窝里的泥腿子。 这只是预选赛,参加比武的人实在太多,需要预选赛把大部分不合格的参赛者剔除。而预选赛中,来观看的大部分都是贫民。 管理贵族老爷和贵商富豪要比管理泥腿子简单,他早知道,只需要盯紧几个输红眼的赌徒以及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就行了,可惜的是,这里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有的还兼而有之。 有金袍子兄弟偷偷向他传授,在维护秩序的时候,怎么去摸贵妇人的屁股。而为了这一点,如果秩序太好,就需要创造点混乱和拥挤。可惜,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贵妇人。 他记得,当他把这个道理分享给狗友邓肯,邓肯则不以为然。邓肯和他年龄相当,但这却让他觉得,他要么太老缺失了能力,要么太年轻而没见识过女性的能力。 只有彭特把他的心声表达出了,“为什么不能既这又那呢?我们总不能对老爷夫人区别对待?”屠夫与他比想象中有着更多的默契。 我终将跟随他们滑落深渊,圣母要是怜惜,请给我指示! “肃静!”远处金袍子队长啸声而知,他随着金袍兄弟们一起开始呼喊。 “肃静!” 长啸把莫名其妙的情绪抛开。嘈杂之声应声而停。 参加比武大会的共计有近千人,这是他队长告诉他的,要在四日内从中决出七十七名优胜者,在剩余三天内决出冠军。 爱与美的守护者们不需要参加预选赛,他们是种子选手。也就是说,一千人中只有七十人才能真正进入下一轮决赛,那才是真正精彩的部分。 可怜的预选赛,需要从日出击打到日落,如果他威尔大人的数学没有出错,一一捉对,一共要打上九百多轮对战、四次晋级,如此才能将千人筛到七十人。场地只有两个,这意味着未来四天将无比繁忙。 刚开始他还愿意等待受伤的比武者慢慢收拾下台,可不用多少时间,就开始学着金袍兄弟们催促战败者离开场地或直接上手将哀嚎的选手拖出去了。 几天下来,死掉的、残掉的,他威尔大人也见识了很多,他们不仅丢掉马匹和盔甲,有的还要丢掉胳膊或腿甚至性命。 他觉得,大部分平民是来看观赏这些血腥,并将这些视为精彩。说实在的,这些完全不够精彩,至少达不到威尔认可的精彩程度——贫民当然也不一定看不到精彩的比赛,预选赛中总有两名强大的选手不期而遇,这就是难得的福利了,越是到最后,越是如此。 越往后,他能识别出来的纹章也越多,贵族总是能从一大堆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诸神高看伟大的姓氏。 他看到了属于布莱伍德家的十几只鸟围成一圈的盾牌,看到了属于佛雷家族的双桥以及略有变化的,还有更复杂的盾牌,似乎画上了很多家族的纹章,这都是为了表明他们的真实身份,越是对纹章娴熟,就越能猜测到他们精准的身份。 他威尔大人小一点的时候会愿意学习这些,但渐渐也遗忘了。不过若是真正出名的骑士,即使他不打出旗号,也会有人欢呼其姓名。 贫民热切,骑士热切,国王热切,就连妓女也热切,但看起来唯独不怎么热切的就剩维持秩序的金袍兄弟了。 呵,难怪铜星就可以为这份工作开路。他威尔大人既是贫民又是商人,还是骑士。 和他的金袍兄弟不同,他们在君临看够了比武竞技,看够了全国各地的贵族图章,看够了鲜亮的盔甲和高头大马,繁重的工作和不期而遇的危险让他们早已失去了激情。 也许过些年之后,我也会一样,像个被驯化完全的老虎,对着一个个圈子跳来跳去,赢得一点鼓掌或是一顿饱食。 不,我最多只是一只小猫,他们的总司令才有资格跳大人物给他比划的圈。老虎死了没用了,会被分食。猫不会,猫死了会烂在阴沟里,如果圣母仁慈没让它遇到变态的话。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威尔大人随着欢呼声望过去。神秘骑士如任何参赛的骑士,他全身盔甲,胸盔上明显是用油彩画的图章,像是恶作剧。盾牌也画上了同样的纹章,端详起来,大约是一只白底的红色狗头侧面照,须发皆张。他从来不知道为何一只狗头也可以显得这么威武,像是燃烧的火焰。七大国肯定没有这样的纹章。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学城的荣耀之灰铁加尔斯海塔尔骑士阁下!”临时裁判高声呼喊,一如既往。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神秘骑士总是能收获更多的注意。观众们期待在战斗后,神秘骑士的身份被揭开,这是七大国喜闻乐见的盛事。神秘骑士在历史上留下了太多的传说和歌谣,有的主角至今还活着。 灰铁之加尔斯海塔尔!他的盾牌左上右下各有一黑塔,象征他家族次子的身份,右上是一只红金狐狸,这是亮水城佛罗伦家族的纹章,代表着他母系所在的家族。 “灰铁!”观众欢呼。这或许是值得看的一场,神秘骑士加声名卓着的贵族。 也许观众都看好神秘骑士,但神秘骑士身材单薄,整体也矮小,战马虽然强健,但显得没有精神,他的盔甲粗放没有修饰,难说精良,便是侍从,也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能否支撑一场长枪比武,实在难说。 另一边的灰铁,则有着一个大贵族该有的一切,妥帖烤瓷的盔甲,有着高塔纹绣绿底的披风,一个塔型却又整体富有美感的头盔,完美合身的护盾,一切都是妥善至极,价值不菲。若是神秘骑士能够坚挺一些,只这一场大家就该满足了。 要是神秘骑士获胜——这一身盔甲就可以要十个金龙的赎金,而海塔尔家向来不缺金龙。任何贫穷的骑士都想与这种贵族对战,但好运气落在了这个神秘骑士身上。 “开战!”临时裁判甚至都没有等到双方示意妥当。 神秘骑士身材单薄,威尔不知道他是如何将长枪举起,但确实稳稳平举,没见到什么勉强。另一旁的灰铁是赛场的常客,成熟而稳重,若是他威尔大人有钱,一定要在灰铁身上放上身家。他早过了相信奇迹的年龄。 “掀开他的面罩!”群众向灰铁致意! “离远一点!”威尔大人用力推了推企图冲上前的观众,为自己的视线留出一丁点时间,也是为了保护重要骑士的安全。君临经常会有被人分尸的名骑士。 两匹战马相交,威尔大人看得不是很真切,但神秘骑士的长枪已经完全破碎,稳稳刺在海塔尔大人的盾牌之上。灰铁的这一击未能建功,从巨大的冲击之下稳定身形,从容越至另侧换枪。神秘骑士的盔甲或许不行,但战马一定优良,在骑士弱小身材的衬托下,更显神俊,全然换了精神。刚刚咚咚之声代表着勇猛无匹的冲击力。 “神秘骑士!”群众呼喊。威尔大人只好再次用力将他们推到他们应该在的地方。 “第二枪,开战!” 灰铁骑士率先出击,长枪稳稳架在手臂,策马奔腾。神秘骑士如有神助,瞬间架开长枪,像是灰铁大人击在了空处,而另一瞬间,神秘骑士的长枪后发而先至,方方正正捅在盾牌正中,长枪应声碎裂,而灰铁大人则侧仰在马上,拖了一个呼吸,掉落马下。 全场鸦雀无声,而瞬间又爆发声浪“神秘骑士!” 威尔大人看到灰铁大人艰难起身,怒骂一句,随着侍从和副裁判官而去。 他输得干净利落,没有申请步战。 当晚,站了一天的威尔歪在桌案旁向几个狗友介绍了这场战斗。但几个狗友显然更关注的是海塔尔大人的盔甲和战马的赎金。 “要是我有这种运气就好了,说不定好运叫到兰尼斯特,他的一身金甲可以要一袋金龙。”弑君者的盔甲是白色的,你这个憨货。 “弑君者是守护骑士,你要是有运气见到他,早不是屠夫佩特,而是佩特领主,说不定还是佩特国王嘞!”国王哈哈大笑。 “我们今夜去找神秘骑士,看看他是何方神圣?”邓肯微笑举杯,征求大家意见。 “那第二天全城的人都知道神秘骑士的金龙飞走了。”菲林特道。 “第二天全城看到的应该是挂在城墙上的5颗人头,神秘骑士虽然瘦弱,但我看他举枪稳重,躲闪敏捷,出击极快,我们可不是对手。”也许。 “有条子接受预选赛的赌金,你这样说,我在神秘骑士身上下注。看看预选赛这期间都是什么垃圾!” “都是垃圾。”在座的我们。 到了第二日,已经经过了一次晋级赛,淘汰了一些明显有些差距的选手以及像海塔尔那样的倒霉蛋,剩下的战斗明显精彩起来。一名不知名的骑士重重摔下马,断了腿,已经疼到不敢大声哀嚎。一个单薄满脸青春痘的侍从根本无法抬得走他,威尔便帮忙将这个骑士拖到了场外的帐篷,胜者骑着马,提着他掉下的头盔,等着接收他的马和剩余的盔甲。 他撑不过今晚。侍从可能会剥掉他的皮夹,在没人的时候割破他的喉咙,然后将骑士扔到黑水河,顺着水流躺进优雅的黑水湾。 他在场外,再次看到了神秘骑士,他仍是早先看到的样子,红彤彤的狼头,须发皆张,像是火焰。他已经赢了第二次晋级赛,威尔大人看到他收到了5枚金龙的赎回款。 神秘骑士也注意到这边摔断腿的骑士。骑士低声哀嚎,牙齿颤抖,满面汗水。威尔本想返回岗位,但他稍微放下了脚步,看看他想干些什么。 神秘骑士戴着头盔和盔甲,没有想要泄露身份的意思,威尔顺着头盔的缝隙望去,发现脸也被布裹着,显然对身份严防死守,没有让他得逞。 “算是好运气了,没穿了脖子。”威尔装作对一切都很熟稔的样。 “唔,确是好运气啊,这条腿还能恢复正常。骑士,你的名字?”神秘骑士没理他,像是旁白,重伤的骑士闻言忍下了呻吟。 神秘骑士的声音像个变声期的少年,难怪如此瘦弱。 “艾博艾格特。我没有钱。”后半句将前半句的力气消耗殆尽。 “恰好,这个我倒是有一点。对了,来喝一点,喝了就不疼了。”威尔看到神秘骑士从侍从手里拿过一小瓶的奶状液体对着艾博艾格特的嘴倒了下去。 “科尔,等会他睡着了,用担架把他抬回客栈,为他找一间房,雇两个佣人照顾,他要在担架上躺一段时间了,真可怜。”神秘骑士更加神秘了。 “小子,你倒是好心哦。”威尔笑道,感觉很高兴。 “你也一样好心,大人!” 威尔大人转身离开了,他还有工作要做。 当晚,他就告诉几个狐朋狗友,神秘骑士骑士是个少年,或许只有十一二岁。 “哦吼,那岂不又是一个巴利斯坦,他头发是金黄色么?说不定是我们的乔弗里王子哩!”彭特哈哈大笑,“他若是,一定会被歌手传唱一千年,将来也会是千古一帝,果若如此,以后我的切肉刀就改名‘乔弗里的仁慈’!” “那可糟糕,我今天还喊他‘小子’呢,不知道他会不会用乔弗里的仁慈把我的舌头割掉。” “没舌头,那可不好,不过彭特可以帮你把剩下的部分一起卖掉。”菲林特总是这么残忍。 “我只卖好肉。”彭特咕囔。 “这金袍子怎么会不是好肉?” “正是金袍子,肉才不好呢!”屠夫抱怨。 “威尔穿金袍不过这么一会儿。” “他是出生时就坏了。” 威尔大笑,狐朋狗友也一起笑。 从屠夫彭特这离开已是狼时,星夜,远处在伊耿高丘的红堡仍旧灯光点点,那里有国王,有王后。这里的烂泥街跳蚤窝也同样灯光点点,有怒骂欢笑,也有哭闹惨叫。 他披着金袍子,感觉还算安全。应该? 夏季已维持了7年,这么长的长夏,就他所知已是很少见。但便是如此这般的长夏,跳蚤窝里依然有为了丁点食物争夺不休的跳蚤。金袍子迟早会被一群疯子吃掉,他的小队长就曾抱怨过,“我们应该把跳蚤窝清空,把没有房子的难民全部抓住卖掉去做奴隶,去做妓女,去做他们该干的事情。要不就一起丢到黑水湾喂鱼,否则,天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把我们切开吃了。” “饿的时候”威尔记得自己如此回复。那队长顺着他的话说,“哪有那么多粮食喂他们,就算喂,又能喂几天?而且,他们若是饱了,只会松开大腿,生出更多,每个都是城市的毒瘤。”而我们靠他们养活,威尔没能说出口。小队长是个贵族之后,家族有封地,但他不是继承人,而且没那么大,威尔听说,他家在疯王时期有一大块封地,劳勃反叛之后,只剩了一半。 “你知道跳蚤窝里一个帐篷下能有多少人么?七神啊,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竟有三十多个,就在这么一大块地方,比我家羊圈的羊还多。”他用手示意了帐篷的大小,威尔为了撇开话题只好以“你家的羊肉更好吃”作尾。 他回到自己的居所,阴暗,狭窄,但已经比跳蚤窝里好多了,至少这个窝里只有他一个。他脱掉当值的金袍子和皮甲,卸下长剑和匕首,扔开靴子,脱下长袍和内衣裤,取来清水冲洗。 如果连续两天阴天,他就要祈求衣服不会太潮,他的换洗衣物并不多。如果不从岗位中捞一些,他应该养不活自己,要是偶尔与狐朋狗友喝点酒,他要捞更多,如果要请洗衣妇照顾生活,那要更多更多,而要是传承姓氏族语,恐怕要做更可怕的事。 不知道史塔克大人要捞多少才能维护他该死的荣誉。 他轻轻揉着衣物,昏暗之下,他不知道从衣物中揉出了什么,但衣物在手中揉捏,像极了他的命运,如垃圾一般。 比武大赛第三日的正午后开始预选赛的最后一次晋级,此时剩余一百二十九人,要在一个下午决出最后的七十人。 根据大胡子裁判定下的规则,其中116人捉对对战,共58轮,剩下的13人轮空,若是58轮过后,胜者的58人全部能够进入决赛圈,则13人中需要挑出幸运者,由其在剩余人选中任意挑选竞争对手。 若是胜者中无法参加决赛就需要主裁判及时通知临时裁判,取消其中一些捉对,从而对战双方全部轮空,直接晋级。 轮空是常事,这也是司号官经常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公正的裁判官会考虑选手的实力,让富有战斗力的骑士轮空。 最后一次晋级中,他看到了更多耳熟能详的纹章,有橙底扣满符文,中间一堆卵石的罗伊斯家族,代表兰尼斯特的金狮,代表艾林谷的新月雄鹰,代表王室的宝冠雄鹿,代表高庭的锦簇花团,代表心宿城的红心乌鸦,代表长弓厅的长弓箭簇,代表红垒的红色城堡,代表橡果厅的橡果,代表鸦巢堡的黑色乌鸦,代表佛索威家族的红绿苹果,代表亮水城的红狐狸,罗宛家族的金树,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来至多恩的长枪贯日。 在比武大会中,谁能与这些大家族一争雌雄呢?守护骑士只会打出白色纹章,但他们也一样来至于各大家族。 司号官尽可能轮空这些来至于大家族的选手,也尽可能避免这些大家族的选手在预选赛阶段相互搏杀。威尔也无法判断这究竟是对贵族的优待还是对普通骑士的爱护,无人质疑,但司号官和裁判都讨厌神秘骑士。 威尔在这里又看到了神秘骑士,小小的个头,精神不佳的战马,粗糙却又整齐无修饰的盔甲,歪歪斜斜红色狼头涂鸦。与之对战的另一侧的骑士,盾牌上的纹章是手持三叉戟的鱼人。盾牌被其实紧紧扣在左臂,像是他的一个小玩具扣在手背上。他虽然是曼德勒,他身形看起来像却像是个安柏。又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但意外地,他认为神秘骑士会赢得比赛。 白港的盔甲和战马同样价值不菲。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白港的骑士,开战!”临时裁判看到白港骑士示意已做好准备,随即指示开战。 “神秘骑士!”群众大声呼喊。 神秘骑士高举长枪,策马而去。呼喊声将一切都淹没,威尔竟无法转头去看比赛,他示意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将人潮快速赶下他们该在的区域。 他不想错过两名骑士长枪相交的一瞬。但人潮向前汹涌,他只能侧身阻挡,让视线保持在骑士身上。决赛圈需要的金袍子不多,相比赤贫者,贵族老爷们更好管。而且场地更加正式,观众会在高台两侧观战,无需那么多金袍子推搡。他知道一定有他朋友邓肯那样的盗贼在制造混乱和拥挤,但他已无所谓,只想盯着场内,而不是潜在的毛贼。 战马在赛场上奔腾。据威尔所知,赛场是花费重大精力打造,赛场里的每一寸土壤都用巨石块反复夯实,使之成为坚硬的路基,然后要在路基上铺设一层蓬松的沙土,不薄不厚,最后还要在沙土上一层层铺满松枝、草屑,让马蹄尽可能自由飞奔,也尽可能让骑士在跌下战马时不受伤。这是骑士驰骋的梦想之地,足以让世间任何骑士们骄傲和热血沸腾。 曼德勒家的骑士像任何一名训练有素的骑士,稳稳持着长枪,向着小巧的神秘骑士而去。又是木屑纷飞,神秘骑士的长枪稳稳发力在对方的盾牌之上,白港骑士侧歪着身,战马失去平衡。优秀的骑士,这个时候会祈祷双脚可以正常脱离马镫,迅速远离奔腾的马匹。 白港骑士背部重重落地,马儿很幸运倒在他的前方,没有挤压。 白港骑士拒绝了侍从搀扶,快速起身站稳。他有权利争取步战。 “取剑!”白港骑士大声呼喊。 “来至白港的骑士申请步战!” 步战往往最血腥,但观众喜闻乐见,威尔小时曾因血腥呕吐,破碎的脑袋苦恼了他很久。 白港骑士全副武装,高大威猛,压制瘦小的神秘骑士,胜算很高。在预选赛最后的环节,若是他放神秘骑士进入决赛,一定会被人取笑。申请步战,是为扞卫他自己的荣誉,也是为了扞卫其他骑士的荣誉。 此时,威尔彻底忘掉推攘的观众,眼睛如其他几千只眼睛一样,看着赛场。 白港骑士立刻披剑上前。宛如战神。神秘骑士也抽剑相迎,剑又短又窄,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单手剑,让他看起来灵活许多。 大骑士双手挥剑,横削竖砍,但被神秘骑士一一避开。 威尔配合金袍子兄弟再次将越位的观众往回推。回头就见到白港的大骑士单腿已跪在地上,双手巨剑被甩得远远,神秘骑士用剑柄末狠狠袭击白港骑士后脑,这一击,让他摇摇欲坠。 不会有奇迹发生了。再次敲击,白港骑士的头盔被击落,抛在了巨剑旁。大骑士满嘴鲜血,双手支撑身体,已经将脖子彻底暴露出来。这一刻他已经将生命彻底交到了神秘骑士手上。神秘骑士只要挥剑斩下,就可稳取胜场,他便是白港伯爵,七神也无法为他的宝贵生命主持公道。激烈的赛场上,人是没有理性的,哪怕是比武也不能这么大范围露出弱点,这几乎是在刺激敌人痛下杀手。 神秘骑士没有痛下杀手,他一脚踹开大骑士,大骑士仰倒,可以明明白白看着神秘骑士,以及刺着脖颈的单手长剑。 “我投降!”大骑士无奈呼喊,“二十个金龙足够赎回马匹盔甲和武器了!神秘骑士,祝你好运!” 大骑士撇开了侍从的协助,好端端站了起来,留下自己的侍从收拾巨剑和头盔以及牵着受伤的战马。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几千人一起呼喊。 有多少年没有见到进入决赛圈的神秘骑士了?神秘骑士跃然上马,在竞技场上反复策马奔跑,举着长剑向观众欢呼致意。威尔大人羡慕着,但又得用尽力气,将冲撞的围观人群挤出要道难道金袍子总管就没有其他方法阻止他们冲撞么?真是十足的蠢货。他担心暴徒抽出他的短剑,在混乱中制造谋杀和流血冲突。 赛场欢呼持续,在临时裁判的大声压制之下,神秘骑士才走出赛场。所有人都想知道他的身份,但同时又想保护着身份不被其他方式拆穿。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赛场已经被欢呼声覆盖。 这是维护秩序最受累的一场。他也希望能承担决赛时的护卫工作,正脸看比赛看个过瘾,最好还能期待一个比国王更好的位置。 太阳尚未落山,进入决赛圈的七十七名骑士已经确定。但他作为赛场执勤的工作已经结束,明天他要按照既定的工作,在城门,在城墙,在街头,来回巡逻,或者根据中队长或小队长的指派,去找这个贼或者那个强盗。临放工,他便得知了次日的工作,他被自己的小队长安排在决赛场外围负责防守和维护秩序的工作。这意味着,他无法看到任何精彩的比赛。 好歹离决赛场够近。只要观众呼喊声够大,我也一样能够知道赛场的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谁输谁赢。或许,我还可以摘掉头盔消散一下夏日的暑气,大家的焦点都在赛场,没有人在意赛场外一个小小金袍子以什么方式让自己轻松。 次日一早,他就到了自己应该在的位置。在这里,他只能眼看着贵族老爷、有钱人以及他们的子女仆人进场,眼看着御前重臣在金袍子兄弟的簇拥之下进场,眼看着大胖子国王驰马看着王后车架入场。 在这些重要人物入场之后,他脱下自己的头盔,搂在胸前。其他金袍兄弟也放松了下来,他要么去听听他们所下的赌注,要么去帮他们听输赢,全看他的意。 赛场的气氛在国王进入后逐渐开始热烈起来,他发现,赛场内虽然欢呼隆隆,但主持者依然可以声若洪钟,在嘈杂的赛场上,将自己的声音稳稳传到角落,传到他的耳中,一个个亮闪闪的名字,一次次的“开战”。 他心中在默数骑士们长枪比赛对战回合的次数,最多的时候,他听到了主持人大声呼喊“第七枪,开战!”,也许是百花骑士,也许是兰尼斯特,也许是魔山,他没能听到第八枪开战,第七枪之后,然后就是观众的欢呼声。贵族老爷们的欢呼声同样热烈,与跳蚤窝里的也差不了多少。 他听到一个个巨人般的名字“巴利斯坦”“兰尼斯特”“魔山”“勇武的加兰”“雄鹰”,一会他就听到一个呼声更高的称谓“神秘骑士”。赛场更加嘈杂,他听不到主持者的声音了,或许,大声呼喊早已经消耗了他的嗓子。他一定像我一样无奈。他试图听清何人与神秘骑士对战,但失败了,他不想返回金袍子兄弟那里,听他们的无聊赌注和预测。 他换了个姿势,怀抱头盔,仰头望着天空,让耳朵对着那边的城墙,像个笔直的柱子向远方致敬。哄闹是国王和老爷们的,是骑士们的,不是金袍子的。 没过多久,一个金袍字军官迅速从内城赛场窜出,他眼睛迅速扫过了一起聚头的金袍子,注视着抱着头盔遥视赛场,无悲无喜的威尔大人。跟着他出来的还有几名金袍子,他们抬着一具软踏踏的尸体,仍在了地上。威尔凑近,只见这尸体的胸口一个凹陷的大洞,仿佛对战双方的长枪都往他胸口钻,他的脸也有些红紫,鼓胀像个气球,血水喷得满脸满眼。威尔从来都想不到人会有这种死法,实在太难看。 这是个死在赛场的金袍子。 聚头在一起的金袍子兄弟追身而起,过去帮忙,但他们什么忙也帮不了,这兄弟已经死透。 “你过来,跟着我,到赛场主持秩序!”军官直接叫走威尔大人,威尔心中惊喜万分,“顶替他的位置,不要傻站着,不要惊吓马匹,最重要的,不要被马踩死!” 他可以到决赛的赛场观战了。没有从头看到尾,但足以看到最最精彩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他的位置确实比国王还要好。他的位置就在赛场的正中,双方搏杀的地方。他已经毫不怀疑为何那个倒霉鬼会死在赛场了。 任务很简单,指挥两边骑士的侍从,在他们一方受伤,快速将受伤的人员抬出赛场,指示侍从将他们的纹章旗帜插在合适的地方。这是个简单任务,只要不被马踩死。 主持者几乎就在他的对面。现在他知道对方的嗓音有多么得浑厚。这个嗓音值得国王为他掏钱,值得在场的贵族老爷贵妇们听他进行荣誉介绍并按他的安排来调节战斗的节奏。 “第三枪,开战!”纯白色的战甲的御林铁卫对战河湾地双团玫瑰团的次子加兰。看到旗帜,他无需听更多介绍。 近距离感受双方战马踢踏的轰隆声,两匹战马也是千军万马。这个位置实在太好,他可以清晰看到双方几乎同时将长枪触到对方的盾牌上,长枪几乎同时碎裂。 在旁边的侍从,快速将掉落的,较大的木块扔到一边,其他的侍从为骑士换上新的长枪。 两名骑士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仰在马上,但到了另一边双方都已经整理好姿势。无用多说,需要第四枪。白袍骑士在第四枪下,直接被冲击下马,赛场的老爷女眷都发出惊叹声,尤其是女眷。落马的白袍骑士挣扎着想起身,但无力做到,他的侍从快速向前将他架起,走出了赛场。 加兰的枪更稳,白袍骑士早先已体力不支,或者他根本就是胳膊受伤。 加兰手持长枪绕着赛场奔跑一圈,接受全场的祝福。在国王座位之下停下,揭开头盔,对向王座,“高庭的加兰提利尔,感激弥赛拉公主的青睐,你的花环让我勇气倍增!”他说完点头致意,风度翩翩,让在场的女士为他欢呼。小公主害羞得微笑。加兰提利尔潇洒甩马而去。 下一场比赛是由詹姆兰尼斯特对战心宿城杭特伯爵的小儿子哈兰杭特。 御林铁卫詹姆赢得极其漂亮,一轮长枪就将杭特击落下马。而杭特也没有勇气申请步战,在侍从帮助下离场。 “弑君者!”国王在桌案上大声欢呼,不知道是赞叹他的勇武,还是嘲讽,但詹姆全程眼神都没有望向高台,径直走出赛场。 今日的比武在在场观众高呼“劳勃国王”的时候结束。劳勃国王先策马离开,随后是他的卫队,然后是御前重臣,达官贵人。 威尔大人要等所有人离场,而后监视工人将赛场重新清理干净,认真检查赛场已没有可能让人受伤的破碎木屑以及血迹异物。 站在他旁边的陌生金袍子一直在嘀咕,大概是输了多少银鹿,并抱怨让他输钱的神秘骑士和被乌鸦生吃的红绿苹果。威尔懒得理他,但还是被他叫住。 “你小子今日收入如何?”这语气让人讨厌。 你爷爷至少没输。“像主教的头发一样少,大人。” “你看到哈德温的尸体了么?胸口有一个大洞的那个,他才是大人。他本来能赢几十个金龙,可他不走运,被乌鸦的马杀了,呵,叼走了他的心脏。” “嗯,他为金袍子开创了新的死法,很了不起。”对方听他话笑了起来。 “哈哈哈,没错。但显然不是最无辜的那个,他为了赢到金龙,给乌鸦的马喂药,没想到这马却把他自己给踩死了。”金袍子掏出了钱袋,反反复复数着剩下不多的银鹿,“你似乎不感兴趣?” 是的,但说出口的确是其他的话,“大人您想说一定会说的。”他不想得罪同事。 “你觉得,这种事我怎么会知道的,对么?”金袍子收起钱包,笑看着威尔,威尔被这种笑容看得别扭,他一点也不想参与,所以没有回答。 “哈德温大人前几天偷偷告诉我,这次长枪比赛,他一定能够大赚一笔。我当然不信啦,但看他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就知道我们哈德温大人要做些黑手。一般这种事情,如果能够提前知道又不用脏自己的手,那我一定会借机发一笔。于是我就派人,哈哈,实际就是我自己了,暗中跟着他,果然……后面的事情你就知道了,他确实成功了,也确实达到了目的。” “大人,他的死,难道?”威尔大人想要了解更多,也许这就是金袍子的秘密。 “他的死被国王、被国王的重臣,被全城的老爷看在眼里,他的死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究竟干了什么?”他自言自语,仿佛在炫耀自己所知甚多,“他是林恩科布瑞爵士的亲戚,他们的母亲据说是亲姐妹,他自己的一个妹妹还嫁给了科布瑞爵士的堂弟。基于这层关系,所以他把主意放在了乌鸦身上,然后乌鸦取走了他的心,就像科布瑞的纹章那样取走的。” “科布瑞爵士没有获胜?”威尔更疑惑了。 “科布瑞爵士当然没有。他的马失控,把自己的亲戚踩死了。”威尔还是十分疑惑。 “一个人如果恶毒到通过伤害自己的亲人获利,神是不会放过他的。”金袍子对他咧嘴一笑,便走开了。 父亲死在女人床上的,与我无关,我没有从他身上获利。 第二日威尔早早来到比武场,但等了很久也没有见到昨天的那个金袍子。科布瑞、哈德温,让他们都见鬼去。随后,新的金袍子出现在那个混蛋驻守的岗位。 一如昨日,胖国王最后进入赛场。 “肃静!有请我们敬爱的国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主持者声如洪钟。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为了参加这次比武大会从王国各地汇聚到此,但我知道你们不会失望而归,这里汇聚了王国最杰出的勇士,一群无可匹敌的勇士,愿七神的好运降临到所有参赛者身上,他们一定会向你们献上最精彩的比武。最后,让我们共同祝愿,让长夏伴随你我,最重要的,愿我的宝贝女儿,愿你们公主,弥赛拉的第五个的命名日快乐,以及永远健康!”国王声音同样洪亮。全场呼啸沸腾,比武尚未开始就已经进入到最高潮。 “第一轮,来至高庭的勇武的加兰,加兰提利尔,高庭公爵、南境守护者、边境守护者、河湾地最高统治者的第二个儿子,对阵神秘骑士。究竟勇武的加兰是否可以揭开神秘骑士的头盔,让我拭目以待!要知道,近百年来也没有一位神秘骑士可以进入决赛。”主持者示意全场欢呼。 威尔看到国王哈哈大笑,一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让他由衷高兴。 神秘骑士是老样子。加兰提利尔正如他家的纹章,花团锦簇,披风繁复鲜艳,盔甲精致优雅,精美的烤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散发着坚韧和优雅的气息,头盔更加奢华,使用了镂空的铸造工艺,但没有一丝缺陷露出,既保证了轻便,又照顾了视觉光线,整体看来像是个含苞待放生命强劲的花朵。如果男人有英武之气,威尔会认为,应该要像这位加兰一样,而不是神秘骑士这种小个头。 “开始!”随着主持的呼声,战马奔驰。场地草屑泥土纷飞,带给战马最稳定的发力。长枪笔直指向对方,在两人最大速度时各自击上对方的盾牌,而后长枪同时碎裂,巨大的冲击力,让两人尽皆侧仰,同时完全承受住了冲击,稍作调整,立即进入状态。 “第二枪!” 加兰提利尔换枪,稳稳扣住,战马狂奔之下,稳定如常。场中的大部分女人都在为这个男人欢呼。神秘骑士端枪稳举,不落下风。战马相交,长枪碎裂,神秘骑士在巨大的冲击之下,几乎被甩落下马,但他右脚稳稳扣在马背上,左手举着的盾牌对着中央的栅栏一甩,瞬间便重新稳稳端坐在马匹上,身体的控制能力让人惊叹。他的盔甲或许没有提利尔的好,但他的马不会差。 另一侧的加兰深深后仰,好一会才恢复正常。 “第三枪!”加兰持枪更稳,咬准神秘骑士。但神秘骑士没有给他第四枪的机会,他前倾几乎从战马上跳起,对着加兰的双团玫瑰盾牌猛击,精准而又秉持礼貌,毫无花招,这无疑展示了他过人的马术和大胆的战术。 加兰提利尔直接从战马上摔下。骑枪之战,他输得完美。 国王也从座位上直身鼓掌,为精彩的战斗庆贺。 若是有凳子坐,威尔大人也会站起。何人可以仅凭双腿就可以稳稳立在马上,且刺出完美一枪呢?这神秘骑士是优秀的骑手,半人马。 “神秘骑士胜。加兰提利尔爵士放弃了申请步战!看来,我们需要剩下的三位中的二位来揭开他的面罩。说实话,我很担心我们美丽的弥赛拉公主的‘爱与美的花冠’不过,我对我们的白骑士有信心,让我期待下面的比斗!”主持大声宣布结果。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呼叫之声已经淹没全场。劳勃也高坐大笑。 神秘骑士纵马赛场,在全场的欢呼声下,将赛场让出。 威尔觉得后面的竞技则再不够精彩,但青铜罗伊斯的话很有意思。 “无畏的巴利斯坦大人,若是有幸败在你手下,这副铠甲就作价5个金龙如何,它可不能输掉哦。”巴利斯坦熟知这个套路,点头示意同意。 符石城伯爵的身材宽大,这副七国知名的青铜铠甲已是勉勉强强才可套在他身上,暗灰的铜色平平无奇,既看不到魔法,也看不到光泽,有的只是繁复的图案,但他无疑是七国中最坚固的铠甲,魔法让它千年来没有丝毫伤痕。 伯爵和赛尔弥爵士较技五轮,未分胜负,国王认为巴利斯坦击中青铜罗伊斯点数更多,故点其为胜者。到此,爱与美的花冠守护者仅詹姆与巴利斯坦两人,而挑战者就只有神秘骑士一人。若是神秘骑士要抢夺花冠,需要一一战胜两人。又因这是决赛,自然不会存在休息一日明日再战的可能。两个成名已久的白骑士任何一人即使失败也不会让他留下多少体力。作为神秘骑士,虽败犹荣。 “我们都看到了,神秘骑士拒绝揭开头盔释明身份,执意做赛场的盗贼,抢夺属于我们公主的花环。这是个野心十足信心充沛实力雄厚的参赛者,”他带着调笑的声音主持,“让我们祈祷,两位白袍守护者能够为铁王座识破这小偷的身份,抓住这个捣乱赛场的小偷,让我们祈祷,两位白袍守护者能够发挥实力,扞卫白袍的荣誉,扞卫王家的伟大战力。但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为所有的选手欢呼,为伟大的战斗欢呼,为这历史上的伟大时刻欢呼,为‘爱与美’呼喊,为所有的骑士、为所有奋发努力的战士、为王国的所有的勇士呼喊,为王国的繁荣和平欢呼,为永不停止的长夏欢呼!” 威尔沉浸在主持人的演讲之中,忘了示意仆从整理赛场,但他们轻车熟路,不需要他安排。 他已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他既想让白袍铁卫击落神秘骑士,又隐约期待神秘骑士最终抢走花环。我还是期待变化,还是期待冒险的?哎,去他妈的,等你被打个狗啃泥我再来感慨,我也许可以升个小队长,给自己找个洗衣妇。哦,我早没钱行贿了。 他听到的,是全场的欢呼声,看到的是观众挥舞手臂,平时矜持的太太小姐都放开了声量,拼命得叫喊,活像老妇教训战士。王座上,国王的笑脸无法藏住,一个神秘骑士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欢乐和期待,就连一边的王后也微露笑意。如果国家的主子如此好心情,那下面的臣子一个个就可以完全放开心情,交头接耳或是欢呼雀跃。 入围决赛的神秘骑士百年未见。也许战斗之后,神秘骑士的歌谣会从君临唱到长城。从现在唱到天荒地老。让我看看,你周边的是不是都是垃圾,让我看看,你要不要换个族语! “神秘骑士!” “揭开他!” 人们想把秘密保守到最后一刻。这是神秘骑士的意义。这也是等待和期待的意义。 神秘骑士对战的是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詹姆白袍金甲,用着铁卫特有的白色纹章。 场上的大人们交头接耳,来往的仆人穿梭其间。威尔知道,这是大人们在博彩对赌。 “神秘骑士对战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开始!” 兰尼斯特意气风发,持枪而去。神秘骑士同样稳擎长枪。 兰尼斯特长枪被格挡划开,护盾上的燃烧狼头油漆被割破,而神秘骑士的长枪一如之前,稳稳落在兰尼斯特的护盾之上。 瘦弱有瘦弱的好处。 “第二枪,开战!”与其说主持者把握这对战的节奏,不如说,对战者引导了主持者的节奏。双方止马换枪一气呵成,威尔何曾见过如此流畅的比赛。 长枪再次粉碎,兰尼斯特侧身稳定,神秘骑士双腿紧裹马腹。神秘骑士终究重量不足。 还需要继续。兰尼斯特似乎决定就此终结对方,威尔看到他倾身向前,务必一击而中。他已觉察对方弱点。神秘骑士还会再现完美的马上跳跃么?威尔不觉得这招可以重复使用。但骑枪比赛体重不足就意味着力量不足。 神秘骑士收缩了身体,将大部分隐藏在护盾之后。侧身而过,詹姆兰尼斯特长枪粉碎,而后神秘骑士的长枪才至。 这是后发枪,需要高度的自信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威尔明白。 弑君者意外,只能落马。 全场静了下来,继而再次热烈呼喊。 詹姆兰尼斯特的侍从迅速到了他落马的地方,一人控制前奔的战马,三人围列左右,确认是否受伤,并准备步战的剑。 威尔看到詹姆努力挣扎,但已明白这一阵,又是神秘骑士胜了。在几人搀扶之下,詹姆跌跌撞撞离开了赛场,放弃了步战。没有被马腿踩中已是万幸。 嘈杂的讨论声过,全场再次呼喊。 欢呼真热烈啊,以后要被传唱你的歌谣闹得耳朵起茧子。威尔站在赛场上,完全置身事外,不知道该干什么。他像个木头人一样站着,只要他站得够直,别人就会说他任务完成得不错。还能怎样呢,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金袍子,靠殴打行人保持身体健康,靠盗窃铁王座还债,靠敲诈改善生活,靠别人的史诗安慰渺小空虚。七神啊,你真该死。 “神秘骑士胜!现在,我更担心我们公主的花冠了。究竟我们的无畏的巴利斯坦是否能够阻挡机敏的小偷、花冠抢劫者,让我们马上拭目以待!” “神秘骑士!” “神秘骑士!”全场高喊。 王座台上,国王兴高采烈,欢呼鼓舞,仿佛是他套着神秘盔甲,战胜了一个个对手,而且还拿到了冠军,抢到了花冠。旁边的重臣贵客有的欢欣大笑,有的沮丧,赌局的胜败分明。 神秘骑士退下赛场。主持者仍然用一如既往的洪亮声音,对着赛事叙事,威尔听着他的轱辘话,佩服之至。你他么的才是国王。 威尔看到两个金袍子兄弟从王座的高台上抬下贡桌,放上叉形金器。另有两位贵族侍女将各种不同的花朵编织的花环套在金器上。全场每个人都能看到这顶象征着“爱与美”的花冠。花冠有红有蓝有金等各种颜色,有玫瑰还有其他威尔说不上名字的花,但不管里面有什么花,他都知道,它都不再平凡。赛场的花冠戴在错误的人头上,会让王冠落地,会让生灵涂炭,会让贵族零落成泥,王国早知道这种故事。 巴利斯坦爵士,早已做好准备,停在赛场上,安静等待自己的对手,聆听周边的狂热呼唤。 根据这呼声,他肯定知道,希望他落败的人和希望他胜利的人一样多了。 主持者继续发挥自己的能力,在数千人等待过程中,充分调动情绪。就连国王,也在开怀等待,没有丝毫不耐烦。 威尔在自己的位置翘首以盼。你是人心中的火。 神秘骑士在全场的期待之中重新出现,这次他的盔甲生动了一些,不再像是随手而成的涂鸦,而是明显的侧身狼头,红色须发皆张,是燃烧的烈焰。他看起来更加整洁,更加柔顺。他做好了准备。 “作为主持者,我以与国王,与王后,与王子,与公主,与重臣,与所有的你们一起见证这场比武为荣,让我们开始!” 全场迅速雷鸣欢呼,继而迅速转入安静。 无畏的巴利斯坦持枪平举,催动战马,稳稳加速,如行云流水。神秘骑士一如前者。 双枪碎裂。两者同时后仰。换枪,再次碎裂。换枪,再次碎裂。 巴利斯坦绝不会将枪口指向盾牌外的其他地方,神秘骑士也有同样默契。一个老头子,一个少年人,谁有更好的骑术,谁有更好的体力,谁就能胜,但神秘骑士今日多打了一轮。 第四枪,赛尔弥狼狈落马,但他马上起身。神秘骑士再次后仰,双脚已越过马背,但稍作调整,仍稳坐于马上。 “神秘骑士,要是比武竞技,我自然会认输,但今天既是比武,又是守卫弥赛拉公主的荣誉,我绝不会中途放弃。拿剑来(sword!)!”赛尔弥大声呼喊,希望赛场另一头的神秘骑士能够听清。 全场都能听清。 “步战!” “步战!”全场已经疯狂。威尔觉得自己也已经疯狂,他竟然与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随着观众喊起来。我不是观众,哦,我是观众。 “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为了守卫公主的花环,申请步战!”主持者用尽了所有气力,仿佛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句。 侍从迅速动作起来,为他捧来长剑。赛尔弥潇洒抽出他钢剑,大步走向赛场中央。神秘骑士同样在侍从的怀抱中抽出钢剑。他们都向威尔的方向走去。 威尔后退三步,给他们留出足够的竞技区块。如果我被一剑砍死,我应该也会成为传唱一千年的歌谣的一部分? 赛尔弥既有力量,又有技巧。神秘骑士,有技巧,作为少年人可能更灵活,但他经验不如白骑士。 双方毫无花假地撞在一起。威尔眼花缭乱,他见过比武,但能将武器敲响成这样,能发出吃掉耳朵声音的,仅此一次。神秘骑士看起来比白骑士瘦小许多,也许他力量更弱,但他绝对没有表现出来。无论赛尔弥爵士如何劈砍,他总是竭力抵挡,绝不回避,偶尔顺势反击,有种保持不落下风的固执。 他想以绝对的实力拿到冠军么?神秘骑士拿的也是可以劈砍的长剑。 赛尔弥爵士身披比武的重甲,但这个神秘骑士刚从马战中走出,自然也是重铠。两个全幅武装的人类挥舞重剑劈砍,也许在外人看起来比较无聊,但在威尔看来则是心惊。在这种装甲下,没有人能够长时间挥舞,偏偏两人绝不怜惜体力。 这种战斗风格让劳勃国王趴在隔离栏上,手舞足蹈,高声嚎叫。他喜欢这种风格。 威尔突然发现,神秘骑士出剑更快了,躲闪也是为了更多出剑。于是,每个人都发现,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处于下风。神秘骑士继续紧迫,仿佛在释放最后的体力,将巴利斯坦迫入枪战的中间护栏。 在最后的嘶吼声中,冠军诞生了。 神秘骑士一记斜砍,劈断了巴利斯坦依靠的护栏,他整个身体随着护栏失去重心,继而又被长剑劈在胸口的盔甲上,仰倒在地,而后紧跟着的一剑将他手握的长剑砍飞而去。几千人看到神秘骑士的长剑对准了巴利斯坦的脖颈。全场为这结果呆立了几秒。 巴利斯坦颓然扒开指着他的长剑。 “你赢了,神秘骑士,恭喜你!” 神秘骑士点点头,收回和长剑,慢悠悠返回赛场一端,骑上自己的高大战马,在全场的欢呼声中举剑示意更大更热烈的欢呼。 他奔驰战马反复围绕赛场奔跑,每跑半圈便继续示意高呼,像个骑不够马的少年。 该死啊,快掀开你该死的头盔。 威尔看向国王,仍是咧嘴开怀大笑,随着全场观众一起欢呼。人人都为神秘骑士光荣而正面赢得比赛而心悦诚服。人人都知道这个神秘骑士今日被七神眷顾。他们乐意随着神眷者看他反复跑马,伴随着全场欢呼的“神秘骑士!”。这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终于他停在了“爱与美的花冠”前,他用长剑挑起花冠。 而后一手持着花冠,一手扔下剑,扔掉头盔。在全场的注视下,他双手扶着花环,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像是加冕。 七神啊,这是个女人。 第二章 凯特琳史塔克 第二章凯瑟琳史塔克 天气雾蒙蒙的,房间外的空气冰冷刺骨,仿佛在往骨头里钻。凯瑟琳从来都不喜欢北方的环境,但实际上,她的三河流域老家相比其他南方已是离北境最近的了,但一过了径泽就完全不一样了。这里似乎永远都是冬天,更可怕的是,他们的族语还是凛冬将至。真正的冬天该是何等模样呢,这已经是第九个夏季了。 作为一个徒利,她可以克服这些恶劣的环境,更何况,这里有自己挚爱的丈夫,有自己的孩子。她有5个孩子,三男两女,毫无疑问,每一个都健健康康。 她心里默默数着自己的几个孩子。 富有勇气的罗柏,聪慧美丽的珊莎,活泼机灵的艾莉娅,还是孩子的布兰和瑞肯。 到如今,她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或许可以期待更好的明天。罗柏将成为北境之主,珊莎和艾莉娅将嫁给高贵的领主,布兰自己也将成为他哥哥手下的领主,或者按照他自己的梦想,成为北方骑士,成为一名北方人御林铁卫,至于瑞肯,他还实在太小,她还无法想象他的未来。 她不想继续数下去,作为徒利,她只有五个孩子,但是作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还要继续数两个,他们也是艾德的孩子,一对双胞胎,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名字叫琼恩雪诺,名字源于艾德的养父,琼恩艾琳,女孩名叫美伊(梅姬)雪诺,名字源于熊岛的伯爵梅姬莫尔蒙。 如今女孩的名字叫美伊史塔克。她被一张王家律令合法化了,按照王国的律法,她对临冬城的继承权还在珊莎和艾莉娅之前。 好在劳勃没有失去理性,合法化她同胞的弟弟。果若如此,则是对北境之主,也即他的生死兄弟的不尊重,以及对她凯瑟琳作为一个徒利的挑衅,对河间地权利的无礼挑战。劳勃断不敢如此,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他或许不会失去两个盟友,但这绝对会要了琼恩的性命。 是的,只要他敢,代价就是琼恩的命,我会告诉他,徒利的族语为什么叫家庭(faily)、责任、荣誉。 但是,作为比武冠军,在数千人的面前自我加冕为爱与美的王后的女孩,国王可以随着数千人的期待和观望,任性发挥,随着自己的意愿给她私生子身份合法化。但这仍是对徒利的不尊重。 我必须向劳勃表达这一点。这是红线,这是我对我的孩子们的保护,我一定要让他看清楚这一点。但我会忍受美伊史塔克的存在,一个私生女,即使被合法化,她的继承权也将排在我的三个儿子后面,在合适的时机,我会向耐德建言,将她远嫁,河间地、河湾地、风暴地、西境,哪怕多恩,总有她适合的地方,她永远也没有机会染指我孩子的权利。 她走出厅堂,出去迎接据说从海外归来的美伊史塔克。 作为主母,我无需去迎接她,但既然她已经是一个史塔克,我需要表现出该有风范,给予她适当的回应。 她的心情十分复杂混乱。美伊在十二岁时就自行离开临冬城,如今也已经3年,返回时听说带了延绵数里的车辆和物资,她自己如今还有接近50人的卫队和不知数量的仆从。这已经是国王、大领主的派头了。她仅比珊莎大两三岁而已,看着珊莎现在的样子,她如何也想不到这种女孩是如何在竞技场上获得冠军,又是如何出海冒险安然返回的? 海上的风险,所有人都明白,如果运气不佳就要在无尽的大海中永远沉沦,失去生命。贵为泰温兰尼斯特亲弟弟的幼狮出海探险便一去不返,再无回音。如果不是她亲手将她养到十几岁,她是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女孩的。 她听说,在君临比武获得冠军,当劳勃国王了解她的身份后,毫不犹豫,抽出自己的剑,亲手册封十二岁的美伊雪诺为骑士,在骑士宣言结束后,他当着几千人的面承诺,“我不管你的母亲是谁,虽然我可能见过,也可能猜得中,但当你身为骑士站起的时候,你就是一个史塔克。”人人都知道,劳勃不仅亲手敕封她为骑士,还赋予了她史塔克姓氏。她身份的合法化在数千人的欢腾和哄笑中快乐进行,无需王家出具的证明书,也已无人可以篡改。 更神奇的是后面的故事,凯瑟琳甚至认为这不是简单的故事,而是英雄纪元时期的神话传说。她听到的消息是,她利用比武所获得的奖金购买了船只,招纳了水手,沿着狭海探险而去。后面发生什么,她无从知晓,但她知道,当耐德知晓这女孩孤身出海后,曾放出乌鸦,痛斥劳勃对他孩子的管教疏漏。劳勃回信洋洋洒洒解释了一通,但总归还是略显歉意,这是凯瑟琳知道的。 现在劳勃可以在耐德面前得意洋洋夸耀他的管教了。 凯瑟琳想到此,露出一丝微笑。但仍有让她作为女主人为难的地方。 美伊带回了大量的物资车辆,众多的人和畜,这是之前的信鸽没有说清楚的地方。 她从主堡而出,过廊道,看到已经空无一人的校场,从南大门城楼而下,走过吊桥,看到城墙外,拥挤的人群和车辆,周围往来人群为她让道行礼。她就在那里,与所有她可能还认识的人交谈,欢笑。 她看到了美伊,而对方也见到了她,而后上前致礼。 “夫人。” 相比3年前,她已经完全像个成年女子了,风霜让她彻底脱离了小女孩的青涩和稚嫩。凯瑟琳微笑上下打量。她身材高挑,富有力量,史塔克典型的外貌,足称标致,另有无法形容的英气在这个女孩身上流转。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应郑重对待。 她回来的时机稍差,耐德收到乌鸦的信件后非常高兴,在预测她快要回到临冬城的时候,便带着他的卫队、快成年的儿子们外出狩猎,说是为他几年未见的女儿准备猎获,凯瑟琳无法理解这种做法。所以,今天的接待只能靠她这个可怜的徒利了。 “美伊,你回来了。” 她想要说出、表现出更得体的,适合一个主母、贵妇人的语言和行动,但到头,只是这些干巴巴的话语。 “随我入城,这里也是你的家,我们怎么能让你在这里等待呢?我已迫不及待想听这几年发生在你身上的故事了。乌鸦和往来南北的人这几年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消息,大家都担心坏了。” “好的,夫人。我为家人准备了礼物,我请求7个卫队长,押送物资,随我入城,剩余的在避冬市集暂住,那里还有很多空出来的房间。” 七个人,这当然可以,只要不是全部进入。 “姐姐!” 凯瑟琳倒是不怀疑自己的小女儿的兴奋。 “艾莉娅,你还是这么轻呢!” 艾莉娅冲过凯瑟琳,拥抱长久未见到的姐姐,却被她的姐姐一把抱了起来,让她像个爬在树干上的小熊。 “你真的在比武大会上获得冠军,拿到了爱与美的花环,还给自己戴上了么?”她挂在女孩身上,急切问道。 “是的,是的,要是艾莉娅你也在大会,我一定亲自给你戴上!” “你是怎么做到的,听说你击败了无畏的巴利斯坦?” “艾莉娅,快点下来,我们入城之后再说,美伊行路很久了,让她入城休息一下。” 凯特琳知道,现在的美伊已经取代洛伊拿人的女英雄娜梅莉亚成为艾莉娅的偶像,后面的淑女教导恐怕会更加困难。如果有一个姐姐能够取得如此耀眼的成功,能够走出普通贵族小姐的路子,那凭什么艾莉娅不行呢?他们现在连姓氏都是一样的。 我得想好话语,阻挡她利用美伊来给自己辩护。 凯瑟琳没有和美伊多说什么,但是入城的车辆足有三四百。 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临冬城总是可以装下他们。有些事情就等耐德回来之后的夜晚再详细说说。 下午时分,猎人们从猎人门入城,拖拽着各种各样的猎获,城内无论是马夫、铁匠帮手还是仆人,每一个都高高兴兴。一年下来,除了一些节日和贵客,每日都普普通通,城堡内宁静又安详,是时候让所有人一起安心鼓舞一番了,最重要的是,对于艾德来说,今天是和所有的家人在一起的一天。 随从和伙夫兴高采烈地将猎获抬入厨房,他们要用这些猎获制作晚餐,为美伊的归来祝贺。 “非常完美,凯特,没有人受伤,我们抓到了两只鹿,两只野猪,一只獐还有……” “好了好了,我知道猎获丰富,我都看到了,没有人受伤就更好,今天我们可以在大厅中热热闹闹地聚餐,顺便听听美伊和他们随从的故事,孩子们都已经迫不及待。” “今晚,罗德利克、乔里还有他们的孩子,密肯,哈里斯、胡伦、法兰……” “好的好的,我会安排到位的,我的艾德大人。今晚无论如何,大家一起畅快聊一聊。” 凯特琳可以想象,这次家族内的聚餐,一定有无数的问题从每一个人那里抛到美伊跟前,她可能要给大家讲述她如何成为神秘骑士,又是如何获得比武冠军,是如何拿到爱与美的花环,是如何被封为骑士,并成为一个真正的史塔克的。除此之外,还一定会有凯特琳最感兴趣的,她如何驾船前往自由城邦,又在那里经历了什么,有什么动人的故事。 如果艾莉娅听到这些,一定会更疯,七神啊,该如何教育她? 除了受邀列席的临冬城的各个头领以及少数家眷外,还有随着美伊一起到来的七名队长。艾德与他们见礼,一一询问姓名,罗柏在一旁随侍学习,看着他父亲如何对待美伊的各个下属。 美伊给城内几乎所有她可能认识的人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礼物。凯瑟琳收到了精美瓷器制作的七神,每一个都栩栩如生,每一件都细致光滑,绝非凡品。她给她两个女儿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装饰物品和衣物,从女士的宫廷华裙到手腕饰品,从弥林到潘托斯的各种珍稀玩意,给两个女孩带来了十足的乐趣。 她送给罗柏一张龙骨制成的弓,席恩几乎用尽全力才能拉开,奢华至极而且他也艳羡至极。罗柏作为临冬城的继承人竟然罕见脸红,显然这件珍贵的武器非常合他的心意;她给布兰带来了一柄纯白色骨质小剑,她猜不到材质,可能是象牙,可能是犀牛角或是她所不认识的动物骨质,总之,玉质流转,光滑剔透,坚硬如铁,这种剑完全猜不到实际价值,或许根本不适合让一个儿童拿来玩耍;她给瑞肯带来了据说是来至亚夏的紫铜色锁链,听说,只有足够聪明的人才能将一个个环锁稳妥取下;她给席恩葛雷乔伊带了一件弓箭护手,金丝缠绕龙骨玉扣,一个实用又价值不菲的礼物;她给鲁温学士带来了很多从贸易城邦收集到的书籍,还送了他源于密尔的透镜,这都是有助于学问的东西;凯特琳不知道美伊给琼恩送了什么。对于罗德利克和乔里,她也没忘准备一套适合他们家族色彩的盔甲,显然已早早做好准备。 她给艾德的赠礼更是夸张…… 美伊晚宴换回了女士装,白色里裙,凯特琳看到,脖颈下,一个小小的血色狼头纽扣,外套灰色长风衣,家族的颜色,灵活而干练。 入席参加宴会的还包括了美伊的队长们。七名队长绝非生于夏季的青年人,他们每一个都有在战场搏杀的气质。她对其中的两个印象比较深,一个是灰色卷发的青年人,长相好看,但一条刀痕留在脸颊,由粗至细,这未影响他的容貌,更填了几分强悍,他记得名字叫威尔;另一人是高大的壮汉,灰色的头发,脸型严肃,不苟言笑,涂红的胡子,不似维斯特洛人,但看的出来,是美伊倚重的队长,名字叫克雷多,从他们互相间称呼看,似乎有个外号,叫红色勇士。 她本想记下剩余几人姓名,但她在远处,未能听得真切。他们每个都着皮甲,装扮几乎一致,像是从军营里走出的战士。她知道,这都是效忠美伊的人,但看起来,是骑士的可能性很小。 他们与临冬城的教头们分列相坐,以便每边都是可以与他们聊天的临冬城陌生人。 美伊则列座艾德下手右侧,紧随着是艾莉娅、布兰以及琼恩,左侧的是罗柏、珊莎、鲁温以及席恩。 二丫头爱死了这个姐姐。 艾德为所有人一起祝酒。而后,每个人都开始自己的重点,像是分享一场饕餮盛宴,厨子不断将烤制好的猎物呈上,并有多位仆从,并将他们切分,盛入每个在座人的碗中。而剩余的则按照分量,分置于桌上。凯瑟琳吃了一块鹿肉,抿嘴喝了一半来至于青亭的金色美酒。她知道马上就会有美伊这些年以来的故事了。临冬城的每个人都翘首以盼,艾莉娅尤其忍受不住。 “我的好妹妹,我有很多的故事,可是我的杯子里已经没有酒了哦。” 凯瑟琳笑了,美伊像逗自己的小狼狗挑逗这个仰慕她的女孩。 “等等,马上。” 艾莉娅像个小猴子,从自己的座位跳下,在堂前快速奔跑,似乎屁股后跟着饿狼。她绕了个大圈,跑过艾德的坐席,几乎将过往的茉莉撞倒。她一手抢过侍酒的酒壶,怀抱着跑回美伊跟前,跌跌撞撞为自己心爱的姐姐满酒。每个人都为她的机灵和谄媚逗笑。罗柏、琼恩更是开怀大笑。 便是红色勇士也拉长了嘴角。 “快点说,美伊,我已给你添满酒了。你们不要笑,快听我姐姐讲故事。” “你要听什么故事呢?” “我要听你到自由城邦的故事,我要听你打海盗的故事。” 凯瑟琳也想知道,这几年美伊在海外的经历,以及是如何变成如今这个样子的。 “好的好的,我马上就开始,我的好妹妹,精彩的故事。” 凯瑟琳看着美伊抿了一口艾莉娅所倒满的酒,就听到美伊讲述了她在君临购船而后前往自由城邦的故事,在她给自己戴上爱与美的花冠之后。 “新船被我命名为‘爱与美’,哦,我本来想命名为艾莉娅号的,可是艾莉娅没有出过海。” “我以后会出海的,不过你可以命名为美伊号,或者娜梅莉亚号。” “你不会出海的,哈哈!”罗柏大声嘲笑,这惹来艾莉娅的强烈不满,“我一定会一定会一定会!” 这执拗的吵闹让满桌大笑,但她没忘记前言,追问,“是娜梅莉亚号还是美伊号?” “不不不,以这两个名字出海的船,可以从君临排到白港,我只能选择一个不常见的名字了,不过,艾莉娅,你这样打断我,我今天喝醉也讲不完故事的。” “是你要提‘艾莉娅’号的,这和我没有关系,不过你快说,后来呢?” 后来,后来她渡过狭海,第一站是布拉佛斯,她看到了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 她说,她见到泰坦巨人的第一想法是,如何占领这个城市。 凯瑟琳知道,有无数的野心家想跨过狭海,征服这座自由城邦。但现在相反,布拉佛斯的商人已经慢慢通过铁金库控制了维斯特洛,这种情况下,不知道是维斯特洛危险,还是布拉佛斯危险。 当她进入布拉佛斯的时候,她就碰壁了,在那里,青亭岛美酒价格比在君临的还要便宜,她无法支付船员们的航行费用,无法在布拉佛斯购入远航需要的各种物资。她竟然执拗地拒绝贱价卖出葡萄酒,这让她几乎破产。 凯瑟琳叹了口气,君临的青亭美酒大部分是海运,进入君临,中间要经过王国的税收和雷德温向铁王座的专税,价格自然高,而如今海峡还算平静,青亭的商人可以直接将自己所产的美酒送往布拉佛斯,免去所有税目,相较之下,自然是布拉佛斯的美酒更加便宜。 原来她也不是什么都能随便摆平。 凯特琳继续听美伊述说,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如何行动。 “我说服船员,告诉他们,船上的补给可以顺利支持到潘托斯。我愿意用青亭岛的美酒支付他们薪水。” 可是后来的风浪几乎将你的船吹散在卡霍尔。 “爱与美的帆被狂风吹烂,旗杆也被吹折,我们在大海上只能漂流。哦,有几个船员对未来没有信心了,开始调皮,被我扔到了海里。” 希望艾莉娅不要问,船员为什么会调皮。 “正当我们绝望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艘更大的船靠近我们。我知道我们得救了。虽然我的船员们似乎更加绝望,因为那是一艘海盗船。我们在大海漂流,但是我们的补给仍足够,何况少了几个调皮捣蛋鬼。” “为了让这些海盗认为我们已经完全丧失战斗力,我命令船员们一个个趴在船上,装作快要饿死的样子。后来我知道,这表演白费了。他们本就是从布拉佛斯跟过来的,事先已在船舷和风帆上做了手脚。而他们也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在海中漂浮的我们。我俘获了海盗船,但无奈,根本没办法把我的青亭岛美酒搬过去,我只好让船员们换船,让爱与美载着葡萄美酒在大海中漂流,说不定现在它还在海上的哪个角落驰骋呢。” 七神,这还是出海的第一步。 “海盗船上的物资就丰富多了,各种各样的金币,各种各样的商品,而且每一件都是精品,最重要的是,船更快。” “那些海盗呢?”艾莉娅问。 “我原本想学父亲把他们一个个砍头,但我不想弄得血淋淋的,所以……” 把他们都扔到了海里,我知道。 小孩子们都是吃惊的样子。但艾德、罗德利克他们开始严肃起来。而她的几个队长,半点意外也没,显然,这种事情他们也一定有参与。 如果后面的故事不适合小孩子的耳朵,我会把他们都带下去。 “这艘海盗船被我改名‘希望号’,我们带着希望平安到了潘托斯。在这里我遇到了‘莽牛’罗伯斯,他教了我很多航海方面的知识。艾莉娅,有的时候我们需要向身边的很多人学习知识,掌握技能。” 显然,也有罗伯斯列坐于此。他留着很薄的胡子,年轻还强壮,但看不到任何莽撞的特点,也看不到具有足够的航海知识可以教授别人。 “这位罗伯斯是‘莽牛’的侄子,与其叔叔同名。他叔叔后来在一趟海上贸易中失踪,没有返回。”美伊补充。 “在海盗船上,我获得很多金币和珍稀物。为了不再犯君临的错误,我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破产商人米尔,他教授我在潘托斯购买什么商品可以在里斯等其他城市贩卖。于是我用手中的金币,为他偿还了负债。他虽然很热情,我很信任他,但我还是坚持让他与我同行。你知道为什么么,艾莉娅?” 在发现他欺骗你的时候方便把他丢到海里。是的,这或许不荣誉,但这是领导者该做的事情。 艾德的眉头已经皱起,凯瑟琳发现。 但说话的是罗柏。 “是你还不够信任他,如果他与你一起生活很多年,自然可以丢下他独自去航海。” “罗柏,我肩负一船人的性命,可不敢将这些性命押注在信任上。更何况信任只是感受,并不是现实。”她露出了微笑,“不过,对于米尔,我只是感觉他不可信任,想带在身边验证一下。” “潘托斯很漂亮,我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重新召集了人手,”美伊手指了一旁的年轻人,“夏尔就是那个时候上船的。” 凯瑟琳看着这个叫夏尔的年轻人,棕发,身材中等,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像是个活泼和善的年轻人。 “大小姐,你该说说,你在潘托斯的伟绩。”夏尔微笑,让这段经历变得神秘起来。 凯瑟琳知道,潘托斯的故事不会仅仅用停留了一段时间概括,这里面一定有很多的细节。 “哈哈,多斯拉克的马王那个时候也停留在潘托斯,接受这个城市的供奉。可是我与他们发生了冲突。” “发生了什么冲突?”艾莉娅追问。 “冲突本身并不重要,在那里,又发生了一次比武。只是优胜者没有4万金龙,只有一串串挂着铃铛的头发。我击败了马王的头领,也就是卡奥。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卡奥,就像有些野人首领被称为马格拿——他们每次胜利都会给自己的头发上放一个铃铛,但如果输了,就要把头发剪掉。” 凯特琳知道这其中的风险。 “在潘托斯,我还遇到了故人,父亲,这个人你知道的。” 熊岛的乔拉莫尔蒙。 “乔拉莫尔蒙爵士在那里花光了他的金银,他的海塔尔夫人,听说也变成了某个富商的情人,他只能到佣兵团里卖命维生。” 凯特琳知道艾德对此人的评价,但美伊缓缓而谈也让她震惊,荣耀如海塔尔家的子女,竟会堕落至此。 这个女人她曾在临冬城见过一次,与她共情北境的寒冷与荒芜。凯特琳希望能够以自身的经历说服对方逐渐忍受北境的残酷环境,但从美伊带回来的这条消息里看,她显然没有成功。 这是个生动的消息,但如果美伊能够单独向他们汇报就更好了。熊岛和旧镇的污点不该在此地当着众多人说起。 显然美伊知道这点,立刻往下说了。 “离开潘托斯之后,我们再次遇到海盗。这次我主动把船靠了过去,很不幸,只俘获一艘商船,而另一艘逃了。金币、货物、美酒更加丰盛,那一刻我对席恩家的族语理解更深了。努力耕耘哪有强取豪夺来得快?” 这种道理适合在这个厅堂里当着孩子们的面讲么? 席恩在一旁呵笑,不以为意。 “后来嘛,我们到了瓦兰提斯,步入夏日之海,小心绕过瓦雷利亚的失落之地,到达吉斯,在悲痛海湾,再次俘获了三艘海盗船,我们成了拥有5艘船的舰队了。我们去了奴隶湾,这里的城市拥有大量的奴隶。阿斯塔波的无垢者,渊凯的性奴,弥林的奴隶,他们的统治者自称善主、贤主和伟主。”希望海盗船是真的海盗船。 “什么是无垢者,什么是性奴?”艾莉娅追问。 被阉割的奴隶战士。 “艾莉娅,不要插嘴。” “我在那里卖掉了不需要的货物,因为新增的船只,我就在那继续招募了船员。卡尔就是在那个时候上船的。” “大小姐,与你相遇是我一生的幸事。”卡尔身材中等,但精瘦有力,肤色偏深,脸上有特殊印记,是个看上去很可靠的人。凯特琳注意到他的通用语说得并不流畅。 他可能曾是一个奴隶,脸上有被锈蚀的纹身。 “我在那里招募船员,补给物资,而后迅速离开了。” 凯特琳注意到她语气,那里的经历可能并不愉快。 “我准备继续向东航行,但途中,一艘叫‘瓦雷里’号的船叛变,跑掉了。对他们来说已经航行太远,而且贸易所获十分丰盛,不愿意继续向东航行。在吉斯海峡,我们又遇到了海盗舰队,这次我损失了一艘船,那些刚获自由的船员就这样,还未出海多久就永远停留在了那片海域,但我俘获了两艘新船。可是,到达魁尔斯的时候,就只剩两艘船了,希望号并未坚持到那里。” “魁尔斯是个很大的城市,城中的商人说他们位于世界之中,沟通东西。事实也确实如此,有机会我再详细给你介绍它。在那里我卖掉了所有货物,增添了一条座舰,我命名为‘发现号’,嘎夏尔和魁索斯就是我在那时候结识,这位就是嘎夏尔,魁索斯今日未能列坐。” “大小姐,我很荣幸跟随你。” 凯瑟琳看着这个叫嘎夏尔的年轻人,棕发,身材中等,皮肤很白,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像是个活泼和善的人,但是他通用语说得很好。 “我在那里补充水手,聘请翻译,然后往玉海出发。在那片海域,曾一连十三日无风,我们不得不安静飘在如玉一般的海面上,那个时候,我明白那片海为何叫玉海了。我们沿岸航行,经过庞克城,海尔城,最终到达亚夏,并随同护卫一起,踏上阴影之地的土地。阴影之地现在处于战争和动乱之中,我听到的消息是战争在各处发生,为了避免麻烦,我们在亚夏返航,载满亚夏的丝绸瓷器和所有我能分辨的稀缺之物。这次我就不需要米尔了,我自己可以判断。” 凯特琳听得很认真,未曾想过,十六岁的美伊竟是个曾航行至亚夏、阴影之地这种世界边境的奇人。 “米尔?”凯特琳知道这个米尔一定有什么问题。 “米尔当时在瓦雷里号上,他应该有足够的智慧保住性命。” “或许就是他策划叛逃的。”罗伯斯十分气愤。 “随便。我们几乎原路返回,一路遇到众多海盗、风暴,但都一一克服,安全回到自由贸易城邦,安全回到维斯特洛。我在途中击败了很多自以为是的海盗,洗劫了他们的船只。到了君临,我已经有5条战舰,13艘商船,8条海盗快船,10艘划桨船了。其中一部分停在三姐妹岛,一部分停在白港。” 晚宴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每个人都吃喝尽兴,而美伊也说完了自己的海外历程。凯瑟琳知道,应该给艾德和美伊父女留出一些时间沟通一些特别的事情。婚姻、未来、舰队、熊岛原伯爵等等,他还有很多海外的一些详细情况需要从美伊这里获得。 交代一些事情后,凯瑟琳便转入艾德的书房,美伊也在。颔首致意后,美伊就继续发言。凯瑟琳走开,为艾德和美伊分别准备解酒茶。 “琳妮丝在他外出打仗的时候离开了他,成为了某个富商的情妇。我没有太多关注琳妮丝,在临冬城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个南境的蠢货小姐。如果不是她,或许乔拉爵士不至于此。” 南境的蠢货小姐,是不是我在你心中也是南境的蠢货小姐呢? 凯瑟琳无从分辨,她见过琳妮丝,琳妮丝或许不是蠢货,但无疑是个爱慕虚荣的小姑娘。 “他辜负了他父亲对他的期望,总之他才是罪魁祸首。”艾德紧锁眉头,很不高兴,“要是长城的老莫尔蒙知道他如今的状况,恐怕会更加失望。” “我一直关注着他的消息,当我从亚夏返回以后,发现他已被坦格利安的王子雇佣,而王子的妹妹,丹妮莉丝公主已下嫁多斯拉克的马王,他们一起去了多斯拉克。我打听了坦格利安这对兄妹的情况,原来他们一直在自由城邦间辗转,躲避劳勃的追杀,但他们总能逢凶化吉,一条狭海而已,应当有人给他们通报消息、提供庇护。” “你见过这对兄妹么?”艾德沉思喃喃开口。他或许想声讨劳勃不荣誉的行为,但并没有出声。 “我无缘见到,当我返回自由城邦的时候,他们已离开,若是不然,会有机会向他们献上结婚礼物的。” “美伊,以后不要再提他们,也不要再向任何人提起。什么献上结婚礼物的话,更是不要胡说八道。你可能会惹上麻烦的。”艾德越来越严肃。 “美伊,你父亲也是为了你好。这种事情完全没有必要参与。”凯瑟琳懂艾德的担心。 “明白了,夫人。我刚开始还在想,我是劳勃亲封的骑士,父亲是北境之主,没有谁能拿我如何,可是现在想来,越是这样的身份就越应离他们远远的。”美伊虽然是“认错”,但凯瑟琳知道她并未真的将此事放在心上,只听到她继续,“我注意打听了他们的情况,传闻说韦赛里斯王子是个年轻帅气且英明的人,和他哥哥雷加一样,勇敢无畏,是个天生的王者,但潘托斯的妓女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比较一致的口吻是,这是个刻薄狂妄的乞丐王子,是个急迫怨恨的少年。” “七神啊,为了这些消息,你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凯瑟琳一阵头晕。 “花钱探听消息而已。不过听说,他的妹妹丹妮莉丝是个十足的美人,年龄不大,但性格比较怯懦。” “还比你大一点。”艾德无奈。 “一般来说,如果为了复国,丹妮莉丝这种人,自然不应该轻易许人,和马王的联姻,想来是为了借兵。劳勃国王该为此担心了。” “你有什么想法么?” “并没有。他们的婚姻是由潘托斯的富商总督伊利里欧介绍。听说在婚礼上向丹妮莉丝送了龙蛋,后来据他本人说是形成于千万年前的化石龙蛋。” “本人?”凯瑟琳惊诧。 “我在潘托斯买了一个庭院,恰好,这个庭院的主人就是这位总督。或许是他听到了一些消息,所以我们见了面,当然,我我认为,这是因为我击败了卡奥,引起了他的兴趣。”她喝了一口解酒茶,“总得来说,在坦格利安兄妹身上,他有自己的目的,他在维斯特洛应该还有其他的合作者。” “谁会是合作者?” “多恩?或者其他愿意为复辟坦格利安的人?或是,瓦里斯,他来至于海外,谁知道呢,在潘托斯,我没有力量去调查一位总督,在君临我也没有能力去调查一位朝廷重臣。” “他们现在都还很年轻,又远在大海另一面,还要远涉多斯拉克草原,未必还会返回维斯特洛去主张他们父亲的权力,更何况,他们也没有龙了。”凯特琳觉得没有必要再继续这对兄妹的话题。 “是的,夫人。父亲大人确实没有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精力。倒是君临会有些情况。”美伊看了看凯特琳。 “难道与我有关么?”凯特琳的心竟然突然紧张起来,她讨厌这种未知感,讨厌不安全的气息。 “返回君临后,我曾受首相邀请到首相塔做客,见到了夫人您的妹妹和她的孩子罗宾。首相艾琳的身体还行,让我担心的是夫人您的妹妹,我就直说,她精神状态不太正常,十分敏感,十分惊慌失措,对罗宾的安危极度紧张,罗宾多少岁了?如今仍由其哺乳喂养。我想她已不算什么正常人了。哎,要是个普通人发疯,可能只会伤害自己,但她是国王之手、东境守护的夫人,很有条件伤害她身边的人。” “是劳勃艾林,他比布兰小一岁,如今应该六岁了。这个年纪……”凯特琳说不下去。 “这个孩子患有癫痫,情绪激动就会发病,脾气如今很乖戾,实在让人无法爱起来,夫人,不是所有孩子都如布兰一样甜美可爱。” 凯特琳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既为妹妹的不幸而悲伤,又为自己的幸运而心怀感恩。而美伊似也不愿意再继续谈论莱莎徒利的事情了。 “在君临我遇到过刺杀,索性手法拙劣,我安然无恙。”美伊冷淡地说出这种事情。 “七神啊,你不过是一个刚成年的姑娘,谁会去刺杀你?” “父亲,你不用太担心,我不是好好的么?至于凶手,我猜测是王后。”她看到了艾德的表情,“额,父亲,你放心,我没有和任何其他人说过这个猜测。嗯,在君临,我想,能够得罪的只有王后了。” 是啊,自我加冕为爱与美的王后,受到国王的青睐,还是个标致英勇的女性,从传言的王后个性来看,也很合理。凯特琳相信美伊的猜测。 “我以神秘骑士身份取得比武冠军,国王或许可以将我封为骑士,但无人提议的情况下,他将我一个杂种扶正,这却并不正常。”美伊叹了口气,像是欲言又止,“父亲大人,我与莱安娜姑姑长得很像么?” 电光火石一般的想法跃然于心,但她很快压制下来。艾德很少与家人谈起这个扰动七国内乱的妹妹,别人也从不主动向他提起莱安娜。 艾德注视着火光,讷讷不语,不知该如何说话。凯瑟琳并未有幸见过莱安娜,传言中,她是个奔放自由而又美丽的年轻女子。是啊,若不美丽,如何能够让雷加王太子神魂颠倒犯下蠢事?若他不曾做下这事,或许我就可以顺利嫁给…… “是的,外貌上,有些地方,气质上,也有类似。但熟悉的人会知道,你们是完完全全两个人,劳勃绝不会把你当成她的。” “看来,我已经因为莱安娜姑姑遭受一次危险了呐!”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艾德是苦笑,眼角的皱纹深刻,将脸挤得更小了。 “美伊,对于将来,你有什么打算和想法么?我绝不会再赞同你出海了,‘造船者’布兰登有过几次成功的远航,但后来还是一去不返,失去踪影。我希望你不要学习他。” “我没有继续远航的想法,父亲。” “那,我为你安排婚姻如何,我相信,以你爱与美的王后、伟大的航海家以及史塔克的身份,很多大贵族都会趋之若鹜的,更何况,你还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凯特琳知道艾德从未给自己的子女安排过婚姻,此时的语气竟有些哀求了。 凯特琳以为美伊会直接拒绝,而这可能也是艾德猜测的状态。 “父亲,有哪些贵族可以安排呢?” 凯特琳看到艾德咧嘴笑了起来,“整个北境的贵族,你几乎可以随意选择,若是想更去更温暖一点的,如果还能信仰一致,可以考虑艾林谷的罗伊斯家,河间地的布莱伍德家,如果不考虑信仰,同样有很多选择,我总会给你找到合适又完美的夫家。” “父亲大人,没有什么完美的夫家,让我们慢慢挑。倒是罗柏,他如今也已到了可以婚配的年龄了,您是如何安排的呢?”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罗柏的话,我们自有安排。”凯特琳看着艾德一时无语即出言回复,但话一出口,她即觉得语气有些生硬。好在,艾德和美伊都没有什么异样。 嚯,美伊不该是我的对手,凯特琳啊。 “夫人您有3个儿子,以后可有得操心和麻烦的。” 艾德摇头笑了。 “现在最让我操心的可是最小的女儿。”三个人都笑了。 第三章 琼恩雪诺 他来到长城告别临冬城的家人已有数日,这里确实如她姐姐告诫的那般,已经不是以前的荣誉之地,而是充斥强奸犯、盗猎者、杀人犯、小偷的黑团伙。白天时,他被艾里沙索恩爵士和一众黑衣兄弟羞辱。其他更难堪的还有杂种、雪诺大人各种侮辱人的称呼在他耳边萦绕,他们或许觉得这是在表达亲近。 即使他在最擅长的战斗中,他也无法感受快乐和荣耀。对战时,即使他胜出,也得不到任何赞扬,与他几乎同时加入守夜人的同伴们敌对他,而在训练任务以外,他还要被安排处理各种事务,砍柴、照顾马匹、报信、打扫卫生,总之,他现在恨透了这里,这不是什么可以获取荣誉的地方,而这些,他父亲,艾德史塔克从未向他提起过,想到这点,这个夜就更冷了。 也许真心爱他,真心关心他的只有他的姐姐,那个同父同母的双胞胎姐姐。他在这黑暗中闭上了眼睛,几乎能够听到黑衣兄弟们或深或浅的呼吸声,听到风的呼啸声。他应该找个没人的塔楼独自安睡,他想。他抛开这些,忍不住回忆在临冬城的日子。 在史塔克夫人的家中,在她的城堡里,他永远都是一个外人,纵然罗柏和艾莉娅始终将他视为兄弟,但他与这个家日感隔阂,在姐姐不在的时间里,这种感受尤其深刻。 她也是因为无法忍受这种氛围而选择离开的吗? 如有可能,他希望在临冬城中永不与史塔克夫人相对,但这点往往不能如意,让人倍感痛苦。那是一双带着剑的眼睛,而他早被切割得千疮百孔,相比获取荣誉,可能他更想逃离。也许姐姐从不在乎这种感受,但他做不到。 他回想起姐姐从海外安全归来时的事,他是多么高兴啊,他甚至想站在临冬城的塔楼上大声呼喊。整个世界,这是唯一与他共享全部血脉的血亲,可以穿越时间,穿越地域。她回到临冬城那天,他与父亲、罗柏一起在外狩猎,狩猎结束,他抛下他们,偷偷告诉胡伦后,策马先走,固执地争取在这些人中,第一个见到她。他无法忍受当她与父亲、罗柏怀抱时,他还要在旁边等待,他更怕在见到她时会大声哭出来,让父亲和兄弟们见笑。有些东西他无法与除这个姐姐以外的人分享,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他以为见到她时他会像以前一样向她倾诉,可人到眼前,什么也说不出。她分明已经是个伟大领主了,而他只是个使用训练剑的愣头青。 人们说私生子长得快,可现实是私生女更快。就这几年的时间,姐姐已经完全不是以前那个大女孩模样,她现在已是一个成熟干练的女性,是个高挑美丽英姿飒爽的女骑士,是前无古人自我加冕“爱与美”的王后,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他的姐姐。作为弟弟,他讨厌她周围那群佣兵、士兵、军官看她的眼神,讨厌他们时刻找机会围绕她叽叽喳喳。 他还记得,在临冬城再次看到她的情景。看到她时,他想冲过去,像拥抱艾莉娅那样拥抱她,但这个全新的姐姐在他眼前时,他突然犹豫了,整个人在进退两难的尴尬之中,但姐姐看到他,便从人群中奔出,将进退失据的他紧紧拥抱,哈,多么美好的拥抱,这感动的瞬间填满他千疮百孔的空洞,他本该让感情徜徉流淌,但拥抱的那一刻中,大部分时间都被他用来阻挡泪水了。他感动极了,也委屈极了,无尽的无人可以诉说的苦楚在心中回荡,若不是众多眼睛看着他们,他一定会痛哭流涕,那一刻,他不再是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样子。 她真的只是姐姐么?那个时候他甚至以为自己在被母亲抱着。从那天后,他梦中母亲的脸总算不再模糊不明了,她有着黑色柔顺的长发,美丽的脸庞,温柔的目光带着北方的野性,对着他慈祥地笑。他知道,这是按照姐姐的样子想象出的母亲。或许他们本该就如此相像。 在容貌上,她们达成了一致,在对待他上,她也是按照一个母亲在要求自己。她甚至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为他安排好了未来。他觉得她在开玩笑,可她随手扔过来一张维斯特洛和厄索斯大陆的地图,告诉他,“你想要哪个城堡,我就给你哪个”,仿佛她是七大国的女王。他想要临冬城,可那是他父亲的,也将是罗柏的以及他孩子的,他想着自己熟悉的城堡,可那些到嘴边都显得索然无味,想到这他就羞愧,“我哪儿也不想要,”他笑道,“或许我想要长城。可长城也不需要你来给啊。”她只是轻笑,无奈摇摇头,像个哄孩子的母亲。 抛开小时候,她身材实在太小,难以让人想到外,其他时候,她都扮演着他母亲的样子。他发现自己竟如此后知后觉。 他记得在他更小的时候,她就用稚嫩的语气教导罗柏和他,告诉他们怎么训练去达到罗德利克教头的要求,教授他们怎么搭弓射箭,如何调整姿态让马跑得更快。更多的时候,她还监督和督促罗柏和他如何读书认字,默写和背诵,他和罗柏都讨厌这个事。他一直以为那是父亲和公爵夫人的指示,还和罗柏一起对她怀恨在心。更大一些的时候,则是她在校场反复蹂躏他和罗柏,偶尔还要加上席恩,罗德利克教头每每羞于观看。他和罗柏想各种招术以求击倒她,但从未成功过,好像整个童年就在这种同仇敌忾和接受她文武教育中结束。 更大一些的时候,姐姐开始怂恿他一起离开临冬城,去往南方。他确信,她还脑子正常,没有尝试拐骗罗柏。那个时候他还在对抗的情绪之中,并不愿意搭理她这种不着边的鬼话,她以为他在害怕,信誓旦旦说,“不用怕,由我保护你,不会有危险的。” 她虽然在比武、学习等各个方面优胜,即使不突出的项目,他也知道她在藏拙,但仍为她的冒进而深感震惊。他忘了拒绝的具体原因。是纯粹抗拒,还是不愿拖累她,还是出于走出临冬城的恐惧,抑或兼而有之?总之,在她几次请求都被拒绝后,她在大伙忙碌时期的某个清晨消失了,三天后人们才在她的书房发现留书。 简单的一句话,“我要四处走走,不要找我。”但实际是,“我要出海看看,保密哦。”他辛苦为她保守秘密,又秘密为她担心。他没有向父亲及史塔克夫人透露她的行踪,他没做姐姐的叛徒,至少这点他做到了。 或许我该随他一起去君临,该随他一起在大海航行,去往极东之地,像他的手下一样神气,让罗柏大吃一惊。这是他第一次拒绝她的邀请,收获的是遗憾。但很快他又第二次拒绝。 这一次她说,她要用手中的力量创设一个新的家族,她甚至已经设计好家族的纹章,设计好家族的族语。她告诉他,她永不会结婚,也不会生儿育女,他会是她唯一的继承人。 人们知道她手中长船有三十余条,但实际上更多,她在自由贸易城邦有多处产业,凭借这份力量,无论是新建自己的城堡还是获封一块领地对她来说都不是难事。这显然是个十分容易实现的目标,她至少没有再扔给她。 想起那时候的答复,他羞愧难当,即使在这个黑夜中,他依然脸上发烫。“不,我要凭自己的力量证明自己,我要加入守夜人的部队,在长城,用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生命去获取荣誉。”这是他给她的答复。 而他姐姐听完,只是耐心向他解释,向他反复说明,他的力量可以用在其他地方,他的荣誉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他还可以娶妻生子,可以受人尊敬,而他只像听着老人唠叨一般,别扭地傻傻坚持。 我可真是一个未长大的孩子,我究竟在坚持什么呢? “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无奈,似乎妥协了。 他感觉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睁开眼,让临冬城的回忆消散,窗外冷风呼呼,旁边的黑衣兄弟已经入梦,或许不会香甜,但已平静下来。他思绪重重,无法入眠,想要左右翻滚,可是担心再吵醒某一个,打扰他的孤独,只好保持姿势不变。他安静听着房间外的风声。 冷风呼呼像是牵着他不断吟唱: “夜已深,孩童沉入梦乡。 为何你还不入睡?我思念远处的家乡。 夜已深,弯月藏于山梁。 为何你还不入睡?我想念已逝的亲娘。 夜已深,大地陷于苍茫。 为何你还不入睡?我的前路茫茫,冷风呼呼为我话凄凉。” 他闭上眼,眼泪被推出,顺着眼角滑落,他深深呼了一口气,防止抽泣。睡不着,他只能回忆,平息无休无止的风声随想。 他记得他的第三次拒绝。他看到了姐姐罕见的失态,也看到了自己幼稚的愤怒。那是在他即将离开临冬城随叔叔班扬史塔克一起去往长城的前一晚发生的事。 那晚,她再次找到他。“不要去长城不要加入守夜人,随我一起,或是出海,或是南下,或是去做流浪骑士,都可以。你想要看长城我可以陪你,你想要的看维斯特洛的哪个城市,我们都一起去,你想要看厄索斯么,那里城市也有很多,我们都可以去看看。反正,不要加入守夜人,你随我一起。”她没有再提出什么家族,什么纹章,什么族语,也没有说什么荣誉。 她不提这些或许是认为,那些话姿态过高有损他的尊严。或许有或许没有,但她已经做了一切。回忆到这里,他再次脸红发烫。“我已向父亲说过要加入守夜人,父亲说守夜人是荣誉的职务,我向班扬叔叔说了,我要去长城,他也同意了。几名守夜人还因此等了我几天,我不会收回对他们的说法。” “他们不是心树,你也不是对着他们宣誓,他们等待了几天,我就多给他们几个金龙,相信他们还愿意等待更久。琼恩,守夜人并不缺你一个,随我一起。需要你的是我,是你的姐姐,是你的血亲,而不是冰冷的长城,不是黑衣的守夜人。我需要你的力量,需要你的协助,也需要你的支持,弟弟。”琼恩记得她说这话的时候,手背已搭在他的脸上,温暖如玉。 她有自己的卫队,有自己的力量,她怎么会需要一个幼稚的弟弟,这不过是另一番照料的说辞。他本应在当时就想到,但到他嘴边的是另一番话。“是的,都是你需要,可你知道我需要什么么,你知道我渴望什么么?你从小什么都懂,什么都不害怕,做什么都勇敢,可我不一样,我只是个普通人,是个蠢蠢的傻小子,是个,是个没有娘的杂种。”他不知为何会愤怒,但这回忆已让他羞怯,好在屋内漆黑,只有他发烫的脸能够证明。 “荣誉,能力,成就,我知道,小男孩的骑士剑,小女孩的公主梦。可是长城,它无法给你带来荣誉,它只能给你带来枷锁,在那里,冰雪会埋没你,山林会吞噬你,诗人不会为你歌唱,他们不会记得你。” 当听到小男孩几个字的时候,他已开始愤怒,后面全然未能听清。 “我在你眼里就一直是个小男孩!我告诉你,我不是小男孩,我是个可以决定自己的未来的成年人。纵然诗人不会记得我,但是北境不会遗忘,旧神在观看。我绝不会随你去盲目忙碌!多少船,多少黄金,随你显摆,多少人手,随你去调度。你去做你的神奇巫女,我知道,我的路朝向北方,我的荣誉只能在无尽的冰雪之中。”他不知道旧神是否在观看,出话之时他竟以为这句话说得很好。 “巫女?”他不敢看她的眼神,巫女不该是对姐姐的称呼,“我劝你不要去长城,是为了毁灭你的荣誉么?你就那么确定随我一起回有损你的荣誉么?我要做的事情绝不会埋没你,弟弟!” 辩护显得无力,他记得当时的头晕目涨,“我想不到有什么事情可以比保护七国更荣誉,姐姐,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已经向父亲和叔叔表明了志向,我不会因为一点劝告就放弃,姐姐!” 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斟酌用词,又像是在判断他话的真假,他当时更认为是后者,这更坚定了他当时的态度,“或许穿上黑衣、保护七国是荣誉的事,但你的力量绝对可以贡献在其他方面,相信我,相信你的姐姐,会有其他不输守夜人的荣誉在等待你!” “难道是在大海里打劫船只,在自由城邦里欺诈商户么,抑或是学习异域的魔法,教授古怪的剑术?”他向她捅了刀子。 “你认为我是怪物?”她被气笑了。 她额头光洁,容貌俊俏英武,与怪物差距甚远。“我听说过一些传闻。但我知道你不是他们说的那种……” “邪恶的巫女?”她补充出他说不出口的话,“琼恩,我想要的事情绝不无聊,更不邪恶,我希望你能帮助我,我希望你能在我身边,而不是走上另一条路,一条黑暗冰冷之路,一条你只是听说,从未真正去认知的路。”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在他听来,仿若任何选择这条路的人都是不可救药的傻子。 “我不是听说,我已经想了很久,我也不是没有认知,在你不在的这些年里,我已经与无数的黑衣兄弟交流过,为什么你会认为我只是听说?”有交流,这是真,但无数? “你觉得你可以在长城取得别处无法供给的荣誉,这就是听说,这也是缺乏认知!”她的语气无比坚定,但越是这样的语气越是让他无法理解。她以为她的说教可以像剑法一样无敌么?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气恼她的语气,她的傲慢,她的理所当然。 良久沉默后,“琼恩,我来是希望你选择我,而不是冰雪。” “我选择荣誉,姐姐。我不会随你走!”话已至此,就像天空散落的雪,它的归途只能是大地。 “好,为免玷污你,滚,去寻找你的狗屁荣誉,杂种!”他没看她如何离去。 他记得当晚是如何乏力眩晕。语言就像刀刃,而他已被刀刃反复切割,痛彻心扉。那一夜就像这一夜,无法入睡。 他记得第二日一早,他去拜别史塔克夫人、罗柏,拜别布兰,拜别艾莉娅的种种,但他提不起勇气去拜别他的姐姐。他也知道,他这一走两人可能就是永别。他往长城,是北方的极地,而她,可能到南方的温暖之地,海对岸的另一边,最后也可能嫁到南方嫁到异大陆,最后相夫教子。她会有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的领地,会有自己的事业,也会有自己的目标。而他只是她人生中微不足道的一员,也许在她的宫殿老死前,他也只是她人生中一个顽劣又傲慢的蠢弟弟。 他在路口与父亲分道,父亲没有回应他对母亲的关切。他失落和痛苦地踏上北上的行程,在内心的煎熬中,默默与姐姐道别。一路上,他一句话也不愿意说,像是把魂魄留在了昨晚。他记得那时的天气,雾气弥漫,聚拢山岗,淤塞视线,一如那晚混乱的回忆让他无从梳理。 正在他失魂落魄、郁郁寡欢之际,从后方传来疾驰的马蹄声,在叔叔的提醒下,他才转头,意识到来人是他的姐姐。 在马上,他能强忍住泪水。但深夜北风呼啸,回忆到此,眼泪悄然浸湿枕套。 下马之后,她眼望着他,长久未说一句,他也有言难述,仿佛整个世界都凝固在那个时刻。终于当她指背踏上他脸,拉开一丝黑发的时候,她开口了,像是用荒诞的故事化解前时的不谐。 “瓦雷利亚的龙王统治世界的时候,他们没有踏上维斯特洛一步,坦格利安占据龙石岛一百年,也同样未侵占维斯特洛一寸土地。我有时猜测,他们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维斯特洛太过荒僻,而可能是维斯特洛的神灵或者神秘力量太过强横。传说未必全然无稽,但长城决不会因为防守野人而单纯伫立在那。” 她抽出了自己的剑。 “这是瓦雷利亚钢剑,原本是想给你作族剑传承,由你交给你的儿子,再交给你的孙子。”她自嘲一笑,“这是在海盗船上寻获,我给它起名‘光热’,对我来说,它太过巨大,是一把巨型杂种剑,等你年龄再长一些,身材更高大一些,就会很适合你,杂种。”这一次,两人都笑了。但他还是可以看到她的失落。 “众所周知,瓦雷利亚钢有魔法力量加持,如果你确实在长城外遇到了老奶妈故事中的古灵精怪,它应能够起到作用。” “当我从容解开它,用它战斗的时候,恐怕古灵精怪早已经把我杀了。”他尝试拒绝,如果他死在野外,就会丢失这把珍宝。威玛罗伊斯就一去不回,他也会一样。 他试了一下这把巨剑,轻便,没有预想中的沉重。 “你以为我没考虑过么?”这次她取出了藏在身侧的匕首。 龙骨为柄,瓦钢为刃。 她把剑袋挂肩从身上一并解下,穿过他的厚重披风,为他环腰束上、系好,转又将匕首插入鞘袋,将长长的光热堪堪挂好后,仔细为他整理内外衣衫,像个母亲送儿子奔向未知的战场。做完这些,她深深看了他一眼,再无言语。而后转身上马,奔驰而去。 他呆立原地,看着那身影消失在茫茫原野。 这一次他没有忍住,他咬住胳膊,在深夜无声痛哭起来。 他不知道这一夜是如何入睡的。 一早起来,白灵在侧,他觉得疲倦。他错愕于姐姐越是劝他远离守夜人,无形的力量越是把他推向长城。 无论未来多么艰辛、黑暗和冰冷,我将在此坚守。愿旧神为我指引未来的道路,愿旧神给我带来智慧,我将在此坚守,至死方休。 他穿戴整齐,走出甬道,顺着弯弯湿滑的雪道往外,一边在想如何为白灵准备合适的食物,一边思考破除困局的方法。发现问题然后去解决——这是他从小就被灌输的思维方式。 “我听说你在这里过得不好?”熟悉的声音传来。琼恩看着这个小个子兰尼斯特,放松下来。 “兰尼斯特,没想到你在这里。是的,我知道我会一直守在这里,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唐纳诺伊告诉过一些道理,可是我……”他不知道为何开始向他倾述,直接说出疑问。 “哦,停止。没人想听你唠叨。我自己的烦恼就不断,”提利昂打断了他,“我只是想单纯打声招呼。” 听到这话,他不知哪来的勇气,决定不放弃,“伊蒙学士说你是个智慧的人,我想请你……” “哦,琼恩雪诺,你真是什么也不懂。困难就像怪兽,遇到怪兽,你最该躲在巨人身后,让他恩解决。”他带着一如既往的腔调,“可你来找我这个小个子,只是让我怀疑你想先用小个子把怪兽喂饱,然后自己从容逃掉。” 或许他确实不该。但这个比喻让他觉得好笑,“小个子也有巨大的影子,谁说我不能躲在你身后呢。” “不得不说,我开始有点喜欢你了,”他换了个姿势,“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如何发挥自己的力量?小子,既然你在询问一个小矮子,那矮子就给你一个不高明的建议。”提利昂打断他,然后随便侧身靠在梁柱,一点新雪从顶上掉下,他浑然不觉,“新兵教头艾里沙索恩是个低能之人,咬牙切齿十几年,尽说倒人霉头的蠢话,我看,适合他的工作是铲大粪而不是什么新兵教头。我看到的是,每个新兵都讨厌他,若是他继续在长城待上十几年,恐怕就没人喜欢他了,实际上,他确实已经在此待了十几年。我要是你,就好好承担他没做好的工作。你在临冬城,想必剑法弓箭都不会生疏,这足够给这些从没摸过武器的新兵当老师,要是每个新兵都喜欢你,那几十年后,人人都会喜欢你,或许借此,你会成为下一个守夜人总司令,不是么?” 琼恩很快明白他的意思。他和所有的新兵对战过,就他了解,有的人接受了很长的训练,可是连最基础的握剑姿势都不对,其他该有的技巧也一塌糊涂,只能说艾里沙索恩爵士根本就无意教授,他只是在随意嘲讽每一个人罢了,如果他承担这个工作,他确实可以比他做的更好。而且,只要他提出愿意帮助那帮新人兄弟,他们也会乐于接受,更何况,这于守夜人本身有益。 做正确的事。 “感谢你,兰尼斯特,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诚心感谢。兰尼斯特本人则耸肩,一副不置可否的表情。 “雪诺大人,现在我知道你是你姐姐的弟弟了。”兰尼斯特顺着廊道摇摇摆摆走下阶梯,此刻他更矮了,“你姐姐做什么都优秀,但我发现你学习得却更快,在这点上,或许才能让人相信,你们真的是一母同胞。呵,就像我老哥和老姐一般,一个傲慢疏狂,一个愚蠢恶毒,简直天生绝配。”提利昂将脚边的雪球一踢而过,仿佛那就是他的老哥老姐。 “我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提利昂是什么意思,但能与姐姐并称,他心里却很高兴,纵然这比配的用词滑稽而低劣。 “没什么意思啦,琼恩老弟,我见到了你和你老姐在路口分别。她走了之后,我们都以为你石化了。相信我,即使你们不是真的姐弟,那也是了。要是我的姐姐这样对我,让我下辈子再做侏儒我也愿意。也许。”提利昂狠狠哈了哈气,似乎黑城堡早上的天气已将他冻结。 琼恩不愿意跟他讨论姐姐的事,但有些时候不是他能够掌控的。 “我听说,你们兄弟姐妹们,人人都有狼,唯独你姐姐没有?” 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在发现狼崽的时候,他想将发现的白狼给美伊,毕竟她也是一个史塔克。狼本身就该是美伊史塔克而不是他琼恩雪诺的,但没想到她姐姐只是拎起来看了看白灵就拒绝了。“这是一只公狼,你来养。” 按照他对父亲说的,冰原狼是父亲的纹章,应当由他们来养育。当发现只有五只小狼的时候,他记得当时的苦涩,深深为姐姐而感到的遗憾,可当他拎起白灵的时候,就只剩对自己的遗憾了。冥冥之中,命运为每个史塔克的孩子都安排了一只。 “白灵是我们共同的狼,但她已经够凶了,不需要狼在身边。”琼恩笑了起来。一对双胞胎,只能共有一只狼。这就是半子的真实意义,诸神现实而残忍。 “这倒是。我哥哥称赞她的剑技,说她的剑既快又准,剑招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是个十足难缠的对手。” 她还掌握魔法,但这没必要说。“很小的时候,她就与更大的席恩对练,后来就由我、罗柏与席恩三人一起与她对练。罗德利克爵士总是羞于观看。”琼恩苦笑。 “可见,我老哥败的不冤。哈哈,这可是承包了我好久的快乐。”提利昂笑。 “你就这么想看自己的哥哥丢脸?” “我只是希望他变得更好。要是有什么能让他收起傲慢的性子,一点丢脸算什么,多看他丢脸,还额外换来我的快乐,实在划算。”他裹紧了大衣,“这里真他么是冷得让人心都发寒,我们快去大厅,吃一吃新烤的面包,要是有炖羊肉也大可来一碗。” “哈哈,那就去。”琼恩了却疑问,走在他身后,小心跟随,前往大厅。 跨过门廊,此时,日光刚好透过云层,洒在长城之上。两人都为眼前的场景震慑。 他们不是在长城之前,而是在一块巨大的蓝色冰晶前。在这阳光下,冰晶横亘天地,熠熠生辉,仿佛随着时间逝去的远古诸神、魑魅魍魉都在冰晶之中飘荡,诉说他们过去的伟岸和此刻的不甘。时间虽不是夜晚,但此刻,他相信,老奶妈口中的古灵精怪或许始终都在。 他握紧了腰间的长剑。 第四章 凯瑟琳徒利 第四章凯特琳徒利 也许是七神回应了她的祈求,布兰留在了临冬城。但留下的是个破碎的布兰。她可怜的孩子,她最爱的孩子。听鲁温师傅讲,这孩子大概是要残废,即使醒来也不可能再站起。 但她还抱有最后一丝希望。美伊告诉她,她或许可以让布兰重新站起来,只要她充分信任她。 如果恶魔出来对她说,可以将她的布兰带回给她,她也会毫不犹豫交易,更何况,这是一位游历过整个世界的传奇人物,是她布兰的姐姐,虽然是一半血脉的姐姐,但也是姐姐,她相信,这个人不会使用邪恶的魔法来加害她的布兰。 为了安心,她看着她的治疗过程,她看着她“施法”,一次也不会放过。 每次,她都会小心脱下布兰的衣服,让他侧身躺卧,双手施放在小布兰的背部,而这时,布兰总会神奇呻吟起来,凯特琳知道,那不会是痛苦呻吟,那是代表复苏,最重要的是,她看到,她的布兰脚趾在抽动,仿佛他还在梦中攀爬临冬城的哪座塔楼。 在这个过程中,美伊似乎也不是全无代价,每次处理完,她都似乎如脱水一般,疲惫至极。凯特琳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付出了什么代价。她唯有为她奉上她可以提供的一切,如若可以,她甚至可以献上自己。 她知道,魔法总是有代价,用古老的传言来讲,魔法是用生命换生命,用灵魂换灵魂,用身躯换身躯。 为了让这个过程更快,让她更放心,她有一次怂恿美伊杀死一个犯人来恢复布兰,而美伊只是怪异地看着她。她以为这不足够,需要一个能够帮助布兰的灵魂,于是她提议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她的儿子。而这个时候,美伊似乎才明白过来,对她疲惫一笑。 “我的好夫人,我不是魔法师,不是邪恶的巫女,请相信我,布兰会醒过来,还会恢复正常,只是会需要一些时间,我们不需要让其他人付出代价,更不需要夫人您付出生命。” 凯瑟琳无法为自己的孩子做任何事情,她向七神反复祈求,但七神毫无回应,她只能脆弱地询问美伊,布兰何时能够醒过来,而她只是在再一次的疲惫中对她笑,“我猜三天内一定会醒过来的,夫人。” 她对美伊更加信任了,这是她听过最具力量的一句,至于后面什么“您也注意休息,不要太过劳累”之类的话,对她来说,全然都是没有意义的鬼扯。她无法休息,无法不劳累,她可以为布兰等待一周,等待一月,等待一年,等待一生。三天而已,她可以三天内日夜守候在布兰的床边,她会让布兰睁眼的第一眼看到她。 她以为她会是第一个看到布兰醒过来的人,但她错了。 她想不到,在临冬城内,竟然会有人手持凶器刺杀她的躺在床上的儿子。她的守候并非全无作用,但是真的能够保护布兰的还是他的冰原狼。 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只见她像傻子一样坐在地上狂笑,一手鲜血。而她的旁边躺着一个喉咙被咬破的马夫。鲁温学士为她清洗、包扎伤口,为她喂上花奶。 她从未睡得如此深沉。当她醒来,感受着伤口的疼痛时,她笑了,当人们告诉她,布兰已经醒来时,她没有为没能第一眼看到布兰醒来而失落,她太高兴了。 看过布兰后,她恢复了临冬城女主人的姿态。她回忆这段时间的表现,一阵羞愧,她为徒利家丢脸,她发誓,不会再如此了。 当她再叫来美伊的时候,她向她表示了感谢,布兰在她预定的时间醒来。这次,她不用通过观测来考察美伊的能力了,她可以直接问布兰。她也无需放下临冬城女主人的尊严,向美伊祈求帮助。 那个凯特琳太丢脸了。她会是个全新的凯特琳。 “夫人,如今布兰醒来,我就需要为他寻找草药进行药浴,同时配合筋骨梳理,相信他会重新站起来的。”美伊叙事一如既往,平静而沉稳,更像是可靠的战士而不是女人。 “什么草药,我可以派人替你寻找。” “有很多,夫人。我会带人亲自寻找,后续的处理可以由您帮助,另外我的手下在临冬已经躁动,估计骨头都已经锈掉了,我会带他们一起出去,当然了,会在史塔克的领地上狩猎,这个我已经请求罗柏允许了。” 凯特琳笑了,狩猎是小事。但她也高兴,美伊可以自己活动活动。 她本请求艾德将美伊一同带往君临,一方面保护艾德的安全,另一方面将她调离北方,远离临冬城,虽然艾德不同意,但是她相信,只要她坚持。随着布兰落下残塔,一切都已经无法开口,她需要美伊留在布兰身边,为他“诊治”。 更严重的事情在等待着她。如果有人想杀布兰,那就说明,布兰残疾并不是意外。等到罗柏、罗德瑞克、席恩、鲁温学士一起向她禀报这个事情的时候,美伊请求告退,但她把她留了下来。如果席恩都可以信任,她没有理由不信任这个人。 “各位,瓦钢匕首可不多见,拿这种凶器杀人是富裕到没有金钱概念的蠢货,我想顺着这个匕首去调查,就只能撞入有心布局之人的网中。这把匕首还不如留给布兰做个纪念!”美伊说出了大家的都能感受的事实,原本她想拿着匕首到君临调查的心思也淡了下来。她在暗示乔弗里王子,凯瑟琳听懂了。 “用来杀他的匕首做纪念?”席恩笑道,“这可真是滑稽!” “就当是警示咯。” “就像凛冬将至那种警示么?”席恩笑得更开心了。他还没意识到拿史塔克家的族语开玩笑在这里并不合适。 美伊嘴角微笑,没有再理会。而席恩更是得意洋洋。 “若是如此,是谁谋杀我的儿子,岂不是无法知晓了?”凯特琳看着美伊的眼睛,向她表达她已明白,但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暗示。 她有点无奈,又有些愤怒,这是合理的怀疑,但对于这样的一个对象,他们什么也做不了,而且也不能开口,他只能装模作样一番。 “您不如去问问布兰受伤前究竟看到了什么。”罗德利克教头白发白胡子,跟随史塔克一生,是个从各方面都可信任的人,在家中生活的男孩子几乎全都要接受他的教育。他几乎就是家人。 “已经询问了布兰,坠楼什么的全都不记得了。但是他说,他做了梦,梦里有你哦,美伊。”席恩笑嘻嘻道,似乎将凶手嫌疑指向美伊。 凯特琳可不会允许这种气氛流转。 她向来不喜欢他嘻嘻哈哈的脸,像是嘲讽一切他看到的人。“行行好,要么叫她妹妹,要么叫她美伊爵士,”凯特琳瞪了席恩一眼后追问,“究竟是什么梦?” “他说在梦里他不断从塔上掉落,他梦到了乌鸦,乌鸦在他掉落时,怂恿他,让他飞,可他怎么也飞不起来,后来,美伊又出现在他身边,一次次将乌鸦刺死,最后没有乌鸦再来打扰他,他就醒了。”罗柏接话,将梦说了出来。 “梦的寓意往往无法揣摩,也无法正确解读,我看我们还是不要放在心上。”鲁温学士内衬羊毛皮衣,但他仍然将学士服披在外边,身形显得有些胖。 “这是智慧之言。”凯特琳信任鲁温学士,当这个话题到此的时候,她觉得可以发出号令,于是转而对美伊,“既然你可以保护布兰,我希望你能够继续为他治疗。”而后再向学士,“鲁温学士,我知道治疗这种事原本是学士的事,可如今这副样子,我无法不让美伊去尝试,我希望您能理解。” “夫人,此事是我学艺不精,您大可交由美伊来尝试,我也愿意在有需要的地方进行协助,以增长技艺。”凯特琳认真注视着他,没有发现丝毫不满。 “鲁温学士,您是我的老师,我的航海、天文、历史以及草药等知识都是您教的,若无这些,可能我早沉没在狭海了。治疗布兰时,请您随时在旁指导,我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疑问需要向您请教,有的还需要您亲自动手。” 席恩嗤笑了起来。罗柏用手撞了他一下。 凯特琳微笑。难怪女孩子会比男孩子早成熟,这两个都还只是男孩。 “夫人,布兰遇刺一事,罗柏已经封锁了消息,您的话,也请保密,不要向人透露了,以免打草惊蛇。” 凯特琳看了看美伊,哀叹女子的细心,“我也是这样认为,各位,注意保密,保密到就当这事从未发生。” 卧躺在床,布兰更加消瘦,他可以说话,只是没有了之前的满面笑容,或许要等完全恢复才能换回。她告诉自己,应该对此满意。 她看着美伊为他治疗。这次他完全爬了起来,而美伊只是将双手贴在他的背部,看起来她似乎什么也没做,但是从布兰的表情看,她已做了许多。 布兰脱光了衣服,红着脸,不敢看自己的母亲,更不敢看美伊,但凯瑟琳只是浅笑得瞧着他。 “我感觉到了,我感觉到了。”布兰呼喊。 “你感觉到了什么?”这是惊喜的呼喊,凯特琳立刻追问。 “我感觉到了腿,感觉到了脚趾,感觉到了下面。”他几乎尖叫起来。 “布兰,不要乱动,一定不要乱动。在你完全恢复前,任何的触动都会前功尽弃,相信我,你应该只需要再忍几个月。”美伊小心将布兰转动过来。 布兰脸色红扑扑的,他一定觉得丢脸极了,这个傻瓜。 “是的,布兰,在恢复之前,一定不要乱动。”凯特琳紧张重复。 “我会为你准备药浴,这样你会恢复得更快,说不定只需要几周,你就可以自己走路了。” “这种手法,真是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美伊?”鲁温学士明白,这多半不是什么魔法手段,而是正经的修复护理之术。 “鲁温学士,我是在梳理他的经络,他的骨骼并未受到伤害,受到伤害的是神经脉络,若是及时修复,应该能恢复一部分。”美伊抓起了鲁温学士的手。 凯瑟琳看着鲁温神情变得怪异,“神经脉络,这是学城推出的概念?” 美伊没有回答他,将手放在了他的手背,“您感觉到了么,学士?” “我感受到热量在手间流动,这,这应该……”学士吃惊问道。 “不是魔法,这是对人体能量的利用。我实在说不好这是什么,但不是魔法,我能用这力量感受到很细微的东西,包括神经脉络。当我感觉到它,就可以利用它梳理,催化。” “真是神奇的,力量。”鲁温学士向她鞠了一躬,“药浴的事情,或许你可以向我说明,我来进行准备。” “是的,鲁温学士,正需要您的帮忙。很多药草,我不知道名字,只能在野外搜寻。有了这些草药,可以加快恢复速度。” 凯特琳对美伊很有信心。但她刚刚听到了一个词,她有些畏惧,但不得不去询问,“能够恢复‘一部分’是什么意思?”凯特琳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她原本是充满希望的。 “夫人,这一部分可以让他自己行走,自己骑马,自己奔跑,自己行房,但可能不足以让他举剑击败罗柏,身体条件可能会限制他的潜力。”美伊郑重说明。 我还祈求什么呢,一开始我只是想他别死,后来我希望他能说话,再后来希望他能站起来,我不应再期待更多,诸神已经足够宽厚,她伸手拉住了美伊,“美伊,请尽你所能,我没有其他奢求了。这孩子……” “这孩子虽然不能去做御林铁卫,但还是可以做一个好领主,既然他已经醒来,那就需要继续学习,学习也可以避免躺在床上胡思乱想。”鲁温学士打断了她的失态,眼神望着布兰。 “是的,鲁温学士,还请帮助他,就像帮助罗柏一般。”凯特吩咐完鲁温学士后,亲了布兰,在此安慰良久后离开。 城内还有很多事情在等待着她,她不仅是布兰的母亲,还是罗柏、瑞肯的母亲。临冬城的变故导致的纷繁事务让罗柏一夜成长起来,而她也不能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她需要做一个真正的徒利。 临冬城及避冬市集,属于美伊的卫兵有几十人,为他们进行服务的人员还要多出几倍,至于没有来到临冬城的,她不敢想象。不过美伊航海所得十分丰厚,足够支付这些人的各项薪水。这些薪水已让周边的市集都繁荣起来,包括妓院。他们着实在临冬城和周边闹出不少事情出来。今天他们一起离开临冬城狩猎去了,周边或许会清净很多。 凯特琳也有她需要做的事情,她还有一个更小的儿子。她安排缇娜、兰波为布兰准备食物,她请求老奶妈在鲁温学士离开后,为布兰讲他爱听的故事。她还要陪瑞肯学习认识他想认识的一切,甚至她还需要替他喂养毛毛狗。 毛毛狗,这是个孩子气的名字,他对这条狗的喜爱不如夏天,就像喜爱瑞肯不足布兰一样。这个印象让她愧疚。 她还在剩余的时间去思念远在君临的艾德,也去想念她美丽温顺的大女儿珊莎,以及古灵精怪的小女儿艾莉娅。她知道珊莎一定能够应付得了君临城的各种礼仪,在这点上,她很担心自己的小女儿,也许君临也不能把她教育成一个知书懂礼大小姐。 看着毛毛狗,她又想到冰原狼以及那头死去的雄鹿以及珊莎的冰原狼淑女。 当淑女的遗体被送回临冬城的时候,城内的所有狼都开始嚎叫起来,想起来,她就觉得十分可怕。她从来都不喜欢这些狼。但夏天救了布兰,这让她意识到,冰原狼不仅仅只是这个家族的纹章,同样也是这个家族的力量。两个女孩已经没了这个力量,他们在君临能过得好么? 分离足够痛苦,她怨恨自己将艾德推向他不熟悉的南方,是啊,老首相被杀,可这影响不了千里之外的北境,他们纵然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但北境仍可安然无恙。如果美伊关于莱莎的情报有一半为真,她就不该相信莱莎的指证。 她实在昏头了。 难道有三个健康的儿子就觉得可以在南方一争长短了么?瑞卡德史塔克也有三个健康的儿子,当他按照老学士的建议,想要申大志于天下的时候,他连同自己的继承人及来至北境各个家族的精锐之士,一并死在了君临。她撇开这些不好的念头,但恐惧如影随形,让她不安。 不,艾德绝不会有事。她已收到消息,艾德的弟弟班扬在长城以北的巡逻中消失,人们搜索了数次,都无功而返,眼看着没有任何活着的希望,或许我该把这个消息送给君临的艾德。也许瑞卡德公爵现在还活着的儿子就只剩艾德了。哎,她还有三个儿子在身边,每个都健健康康。 愿七神保佑,愿旧神垂青它远在南方的信徒。 到了晚间,罗德利克带队回城,在她以为他会在外宿营的情况下。他们带回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草,以及一个犯人。这个犯人厚厚的嘴唇,自称臭佬,灰色的眼睛,为了求活一副谄媚的笑容,让她十分不喜。 “夫人,诸神真是残酷,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罗德利克的话让她心惊胆战,她实在不想听到残酷的消息。 “我们在临冬城的狩猎区内,抓到两个狩猎者。”罗德利克指着那个臭佬,“可是,天杀的啊,他们狩猎的是人,我们在溪涧领的地方碰到他们,而他们,正在给他们口中的猎物,一个女孩剥皮。我们杀了一个,俘虏了一个。” 听到这样的故事让凯特琳头皮发麻。这一定是恐怖堡的杰作了。 罗柏也走了过来。“母亲。我们要去书质问卢斯波顿大人。” 卢斯波顿是艾德也颇有顾忌的人,这种人绝非罗柏可以随意拿捏。 “死去的,据这个俘虏说,名字叫‘拉姆斯雪诺’,通过衣物和饰品,也基本能够对上,也就是说,我们杀了卢斯波顿的私生子啦!” 杀死的是卢斯波顿的儿子,可能还是他唯一的儿子。如果他对待私生子的态度有艾德的一半,这都不是一件可以随意了结的事情。 “母亲,他们在父亲的领地上,犯下死罪,我们无需有所顾忌,直接向卢斯波顿质询就好。” “是的,你安排得挺好,我们无需顾忌。这个臭佬就先关到监狱。”人已经死了,还作何想?凯特琳早就听说过卢斯波顿的那个行为恶劣的私生子,如果传言一半属实,那他就是北境的第一混蛋。 “那,那个杂种的尸体如何处理?” “不如也剥了皮还回去。”刚进入的席恩满不在乎的说道。 “北境禁止剥人皮。”罗柏提醒道。 “那就砍了头,把人头送回去咯。史塔克大人倒是砍了不少活人的头。罗柏,这个死人头,很适合你来砍。”席恩笑着向罗柏建议。 “我们给波顿伯爵一点尊重,将尸体还回去就好了。”罗柏正言。 凯特琳暗暗点头,孩子的沉稳让他高兴。“就如此去做。将拉姆斯雪诺的尸体送回,说明情况,并警告波顿伯爵,让其对手下严格管理。” 凯特琳发完号令,还是略有不安,终于她逮着了不安的来源,“那个,那个被剥皮的女孩?” “夫人,我给了她痛快。”罗德利克比她看起来还要难受,难为了这个正直的教头。 凯特琳觉得有些眩晕。 “若不是她惨叫,我们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情。”席恩也不笑了,或许那种场景也把他吓着。 “那,那她死前,可说了什么?”凯特琳不知道怎么问出了这样的话,她应该什么也不问,把这件事彻底忘掉。北方的天气残忍,人们行事也残酷。 “那女孩半张脸半个身子都已经割了皮,说不出什么完整的句子,只是请求怜悯……诸神啊,我们没有办法。”罗德利克焦躁得像个白毛大猩猩。 快点结束。 “哎,美伊,我们爱与美的王后,和他的卫兵们脸都吓白了。”席恩苦笑了一下补充,“和我一样。” 结束,结束!“七神在上,你们这些北方佬,快些了结此事!我不想再听了。” “好夫人,这种残忍事,北方也独此一家,不是所有北方汉子都这样的。”罗德利克分辩。 凯特琳不想再讨论这种问题,挥挥手,赶紧让他们出去。只有罗柏还留在原地,这显然是有话和她说。 “母亲,波顿伯爵必须接受惩罚,他的私生子犯下如此骇人的重罪,他必须给予解释,也必须接受适当的惩罚,而且,我要求他承诺,这种事再不会发生。”这时凯特琳才注意到罗柏铁青的脸色。 是的,罗柏是个正义的人,但我该教他冷静,教他忍耐和平衡,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暴力解决,也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直来直去的方式去解决。 “波顿是北方最有影响力的贵族,任何对他的处理都该小心谨慎,对手下封臣既要示威,也要辅以恩德。告诉我,你是否做好了和他翻脸的准备?” “没有,母亲。” “很好。罗柏,我知道你难过,是个好孩子,但你父亲远在君临,在北方,我们不要再给他添麻烦了。”凯特琳看着眼前和她一样发色的男孩,心中骄傲极了,也心疼极了。 “我已经长大了,而且很快就成年了,不再是个孩子,母亲。” “在母亲眼里,哪个不是孩子呢?”凯特琳看他无力反驳,笑了。 第二日早,美伊带着他的护卫队,返回临冬城,但凯特琳注意到她没有带回任何猎获,网兜中只是一些植物和根茎,布袋中还装满了各种不知名石头。 “把这些植物,分类,然后放在空旷的地方晾干。”凯瑟琳听到她发号施令。 “夫人,请您留步。”美伊看到了她,“是拉姆斯雪诺的事,我还找到了其他受害者。” 凯特琳再次看了返回的队伍,一个不协调的人影出现,这是个年轻女子,脸上全是伤口,她裹着一件满是毛的巨大斗篷,整个人缩在里面瑟瑟发抖。 “这些人都是拉姆斯的玩具,他把他们脱光,然后好心让他们先逃半日,而后把她们当成猎物开始狩猎。我听说,那些猎物若是让他玩得开心,就会杀死后剥皮,还会以他们的名字为自己的猎狗命名,要是让他扫兴,则先剥皮。”美伊直接在庭下向她说起。 她有些不耐烦,但还是认真说了重复了一遍,看在布兰的面上,“拉姆斯已死,我们会把他的尸体送回恐怖堡,并让卢斯波顿管好自己的人。另外,剥皮的事也要求他务必禁止。总之,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到此为止,你也不要再关注了。” “夫人,这就是我带回此人的原因。恐怕,死去的并不是拉姆斯。”镇定的言语代表冰冷的事实。寥寥几语,凯瑟琳便明白在临冬城做俘虏才是真正的波顿私生子 我怎么如此倒霉,需要处理这种烂事? “去请罗柏、席恩,还有罗德利克爵士,请他们立刻到主堡议事!”如果真正的私生子并没死,那现在是杀了那个杂种还是送回恐怖堡?恐怕罗柏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人不受惩罚,而做出这种令诸神厌恶的事,惩罚只能是一种,但现在适合做出这样的决定么? 当凯瑟琳想要的人物已在主厅聚齐,她看到罗柏已红了眼睛,他已知道了实情。 “茉莉,把这可怜的女孩带下去安顿起来。”罗柏带着痛苦转向另一边,“如今,我们都知道你才是真正的拉姆斯,你对你的罪行有什么说的么?” 她知道他的儿子可以直面这个罪人。 “这女孩吓坏了,我并不是拉姆斯雪诺,我是臭佬。她只是想害我而已。”他拖着肥厚的嘴唇,竟然笑了起来。 “无论你是谁,做下这等事都是无可救药的畜生,区别只是我们会不会送给卢斯波顿错误的人头,也也无所谓,我们会将两颗一起送过去。波顿大人自会挑出对的那颗埋掉,将错的那颗拿去喂狗,”美伊用平淡的语言说出,“如果狗愿吃的话。” 她不应代替罗柏做出审判,即使结果一样。 “以劳勃拜拉席恩一世……。 “罗柏,或许,卢斯波顿只有他一个儿子。”她提示他道,她绝不会在儿子做出裁判之后才出言,但罗柏看起来对她的打断很恼火。 我在教他做个处事周全的人。 “夫人,如果一个结论遵从神圣的律法,遵从人间的道德,遵从自己的内心,我想不该再因其他因素而迟疑不决。”美伊依然平淡。 凯瑟琳看了看沉默的罗柏,他固执己见,他看了看不发一言扯着嘴角的席恩,诸神都不知道他的想法,我不该找他寻求支持。他看向罗德利克教头,他甚至撇过了脸。她终于看向了美伊,这不过是一个和他儿子几乎一样大的小女孩,她如何为罗柏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他们都不明白。她也想让这种人间的渣滓去死,但罗柏是北境的继承人,除了律法,他更应考虑决策的后果和影响,他要为北境的安宁和平负责。即使他要如此去做,也要做好应对卢斯波顿的准备。他们做好了么?完全遵从律法的领主,只会是个讨人厌,而提供这样建议的,也不过是榆木脑袋。只有我一个人在为罗柏的统治考虑么,只有我一人要去承担这种谏言的角色么?我该让学士一起过来的,可这种惨事,不应污染学士的双耳。 “罗柏,你该如何处理卢斯波顿的怒火?” “母亲,我无需考虑卢斯波顿的怒火,他应考虑我的怒火。美伊说的对,这件事,符合王国的律法,符合人间的道德规范,也顺应我的内心。我没有不做的理由。”此刻的罗柏扮演起他父亲的角色了,凯瑟琳想,他听这个私生子姐姐的话多过我。 “我,史塔克家族的罗柏,临冬城代理城主,以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之名,判你死刑。你有权选择以臭佬或者拉姆斯雪诺的身份去死。”罗柏庄严宣判。 “不,你不敢杀我。我父亲会为我报仇。”他选择了拉姆斯雪诺。 “那也与死人无关,拉姆斯!”罗柏昂首挺立,他已适应临冬城之主的身份了。 “席恩,将他带到校场尾,我亲自为他行刑,另外,母亲,既然布兰可以下床,也要请他一起。”席恩露出笑容,快速踢了拉姆斯一脚,试着将吼叫的拉姆斯带出厅堂。 他父亲为他立下的榜样,她知道他可以看着拉姆斯的眼睛砍下他的脑袋。 “不,我可以加入守夜人,你不能不给我这个选项。”拉姆斯雪诺咬牙切齿。 “不,你没有这个选项。”罗柏恶狠狠道,“我的叔叔班扬史塔克、我的兄弟琼恩雪诺都在长城服役,我绝不会让你这种人成为他们的兄弟。” 第五章 布兰 第五章布兰 结束一天的课程后,鲁温学士宣布他可以自由活动了。他终于从各大家族的纹章、族语、文化习俗、历史渊源中解脱出来。学士总说,年纪小的时候接触的知识印象最深,但他实在厌烦这些纯粹记忆的东西。 坐在床上,他看到阳光从窗户外射入,灰尘在光里飞扬。他顺着阳光照射的角度往外看,竟有些黑暗,他伸手遮挡了一下,蓝色的天空和低矮的白云从指缝中露出。阳光十分和煦,照在皮肤上感觉暖洋洋的。这种天气最适合爬墙了,天气爽朗,即使从城墙角爬到最高的塔楼,也不会冒汗,双脚可以分辨每一块石砖是否留有太阳的温度。 现在不行了。 经过治疗和难闻的泡浴,他可以独立下床行走,可双腿不像以前一样听话,像是两条陌生的腿,美伊说,现在最好像刚婴儿一样,重新学习如何爬,通过爬来锻炼身体的协调性,可他总觉得这个年龄还要趴在地上或床上爬太丢脸了,就连瑞肯现在也不爬了。其实,他也曾尝试过,可毛毛狗和夏天也跟着他有样学样,让他倍感耻辱。 我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学会走路呢?学士说小孩子从出生起到学会走路要三到四年呢,真的好长啊! 实际上,他已按照美伊说的,时刻锻炼了。自他能够站立时起,他就不愿意被任何人搀扶,宁肯花上比以往多上无数倍的时间。美伊告诉他,只要多多锻炼就一定可以完全恢复,有她的帮助就会更快。布兰无条件相信她。她曾说他会三天内重新站起,他果然就能在第三天挣脱下地。 美伊现在仍要每日为他梳理筋骨,他知道这已经占用太多美伊的时间,可是,这个工作完全无人可以替代,而他也想尽可能早点恢复,可这实在太让他伤心啦,美伊几乎都已经是一个领主了,却需要连带着她的一众卫士士兵滞留临冬城,只为他一个小孩子服务。 他努力下床,旁边的茉莉小姐轻巧走到他身边,为他披上了斗篷,系好了绳带。他无言表示感激。他就这么一步步一步步往前走,他想到神木林为他父亲祈祷,为两个在外的姐姐祈祷,为随着父亲南下的乔里、胖汤姆、修女和其他随从人员祈祷。他知道,父亲艾德史塔克是不会叛国的,布兰和所有他在临冬城的亲人一个看法。他们不都说,艾德史塔克和劳勃拜拉席恩亲如兄弟么?罗柏的名字还是按照国王来取的呢! 现如今整个临冬城都开始紧张起来,他能够感觉到,只是从没有人跟他提,他向鲁温学士询问,学士只是回复,不会有事。 真的不会有事么?罗柏已在和母亲、席恩、罗德利克还有美伊一起商讨战事了。他感觉自己都能听到最近一直呱呱乱叫的信鸦,它们都带着飞向各个城堡的信? 罗柏要召集父亲的封臣南下与狮子打仗了。他觉得十分内疚,他一个瘸子什么也做不了。 要是我没受伤,或者要是我直接摔死了,美伊就能跟着父亲一起去君临,要是这样,无论出什么事,他们都会平安回到北境。她不仅是个传奇战士,还是一个有魔法的骑士,她有几十艘大海船停泊在各个港口,如果她在父亲身边,一定能够帮到忙,可她却因为我困在临冬城,也把父亲、姐姐、乔里他们困在了君临。 想到这,布兰觉得自己快要哭了。 他的冰原狼夏天感受到了他的情绪,在旁舔了舔他拄着拐杖的手。 拐杖是鲁温师傅按照他的身高为他制作的。当母亲得知他不肯爬,执意要站着练习行走后,担心他摔跤请鲁温学士帮忙制作的。拐杖让他看起来像鲁温学士那么老了? 拐杖确实让他少跌倒很多了。要是学会了走路,也离不开拐杖怎么办?他们会给我起外号叫“老爷爷”布兰登么?这可太难听了。 向神木林的路让他痛苦,更让他痛苦的是,阿多和茉莉在一旁或等待着或观察他如何一步一步往前,这简直让他看起来就是个残废。 “阿多,抱我去神木林!”他放弃了,他只想快速到神木林为他的父亲祈祷。 阿多嘿嘿笑着,按照他的要求把他抱了起来,可是他觉得姿势一定难看极了,而且他这样也觉得很不舒服,还要忍受阿多身上的臭气。 进入神木林后,他发现,美伊已经站在心树的面前,而且她的手还触碰着心树的那只眼睛。她看起来那么平静和忧愁,布兰从没见过她这样,她也几乎没瞧见他们进来。 阿多自觉停了下来。 是啊,为父亲他们祈祷的不会仅我一人,母亲、罗柏和美伊都一样。 “放我下来。”他对阿多说。 “布兰。”美伊注意到他了。 布兰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姐姐,她实际也只比布兰大几岁而已,但是感觉上,这个姐姐比他大了太多,以至于他觉得眼前这个姐姐实际是母亲的某个妹妹,或父亲的某个妹妹。 “美伊,我以为你在和罗柏一起。”讨论如何营救父亲的事,他一步步往前,想靠近心树。 他感觉到心树在盯着他。 “是的,布兰。你哥哥已下定决心召集父亲的封臣南下。而我的意见与他们有太多不同,所以我只好到这里来陪心树聊聊天。” 布兰又瞧了瞧心树,觉得美伊在和他开玩笑。他有很多问题都想知道,但他不确定这些大人们是否愿意给他一个小孩子且还是一个瘸子讲。 她对他笑了,很好看,他觉得不是嘲笑,“你也能察觉,心树会回应你,但,如果你缺乏敏感,它就只是一棵树。” 布兰顺着她的眼光,抬头看了看苍白的心树,心树整个树干都是苍白色,所有的叶子都红似火焰,它们随着风轻轻摇曳,发出轻轻的风铃声。他不懂她的意思。 “它回应了什么,你能听懂么?” “它说,父亲被关在幽深的地下,可以感知,却无法窥视,无法营救。它在南方的力量很弱,无法协助我,他在叹息。还有其他很多很多,但我看不见,听不到。” 布兰注视着美伊,有些脸红,在她眼眸注视下,就好像没有穿衣服般没有丝毫秘密,而她确实看过太多次没穿衣服的他了。他看到她黑色闪闪发亮的眼睛,像是一潭深井,藏着太多他不能知晓的东西。 “那我们该怎么办?”南方的心树不如北方的多,听说都被安达尔人砍了。 “我们是人,不是神,很多事情,无法由神为我们代劳,我们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智慧去解决问题,战胜敌人,达到目标。实际,我们唯一可做的,是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并做好它。神助自助者,而厌弃自弃者。”她的眼睛更亮了,巫女不会有这么亮的眼睛。 很少有人跟他说神的道理。“我听修女说,神会惩罚不敬重它的人,而会奖励辛苦侍奉它的人。” “布兰,有些人或有些生灵,他们可能掌握了强大的力量,故而妄称为神,他们要求人去尊重它,要求人去侍奉它、爱戴它,要求人去按照它的旨意去行动,人们若是不允,他就会惩罚他,对于这种神,他们实际都是邪神,是伪神,甚至更加堕落,只是暴君、独夫、情绪失控的疯子。当然啦,世上大多数普通人接触的都是那种借助神的名义,偷偷牟取私利的人。其中少数也许没有自己的私利,他们要么是狂信不可自拔的愚夫蠢妇,要么是不经事理的无知之人。”她叹了口气,望向正在望向他们的脸,“你知道么,真正的神,无悲无喜,无爱无恨,天地一切事物,在他们眼中都是草扎的狗。他们像眼前的树,像远处的山,像永恒挂在天上的星,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你骂它,他不会回应你,你喜爱他,他也不会厚待你一分。” 布兰听不懂。“为什么真正的神无悲无喜?如果神什么都不管,我们为何要崇拜、敬慕他?” “你知道的,布兰,想想你为何到这里?你对它有所求。”她盯着心树,“我曾听说,在远古的时候,先民们会将敌人的内脏掏出,挂在心树上,以取悦旧神和其他神灵,还有其他各种残忍的祭祀,竭心尽力。可你知道神是怎么回应他们的么?” 布兰就觉得肚内的肠子在纠缠,“他们怎么回应的?” “你忘了我刚刚说的啦。真正的神视世间的一切都为草扎的狗,所以神不会有丝毫回应。” “既然神不回应,为何他们还要……祭祀?” “有一些掌握了力量的生灵,为了维持存在,将自身绑定在特定形式中,一旦形式开启,他们就要活动彰显存在。好啦,你还太小,这些不该和你说。” 我也听不懂啊。旧神如果不回应,说明旧神才是真神么?“如果旧神也这么冷漠,它为何会告诉你父亲被关在地下的监狱?” “心树就像天上的云,如果天上的云看起来黑压压的,那这片云是在告诉我们可能马上要下雨了。心树也像天上的星,永远处于同一个位置,而在大海上,我们可以通过观测它而了解自己所在的位置,指导我们的航向,我想鲁温师傅肯定也告诉过你。他们不为我们改变,但我们可以通过观测它、了解它获取知识,帮我们对抗一切敌人。心树和神,都是……一种工具,与你所穿的衣服并无区别,只是都有不同的作用!” “那该如何知道心树对我们说了什么呢?” “需要学习,布兰。就像航海士需要学会观测星象进行测绘,像主妇需要在黑云来之前收起晾晒的衣服和粮食。学习他们,了解他们,利用他们,就可以让我们在挑战来临之时更加自信,也更有把握。” 是的,需要学习,可是没有人教我。 “布兰,你也会有梦,我知道的,我能感觉到,我想你也能感觉到。”美伊低下头看着他,布兰觉得,那双眼睛更亮了,像是黑夜中的星,闪闪发光,几乎刺透他的感知,“这是血脉中的力量,探索它,掌握它,你自然就可以和树沟通。” 布兰和鲁温师傅说过多少次梦的事啊,可学士总不以为意,他记得学士的语调和神态,“布兰,很多梦都是小孩子白天任性和淘气在晚间结的果子,他们虚妄,没有意义。” 那是对小孩的态度,鲁温师傅只是保持耐心,耐心下不过认为他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罢了,布兰知道。 “我有过梦。”布兰很小声,仿佛自己都不确定。 “梦里变成狼么?”美伊对他眨了眨眼。 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布兰让自己沉默下来,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美伊他梦中的事情,他觉得还是逃开好,“你会用这些力量帮助罗柏把父亲救出来么?” “我会用尽一切力量。” “可是你说,你的意见和他们,和罗柏不同。” “我们的目标相同,只是有一些细节不一致!罗柏想要召集封臣南下与狮子一决雌雄,可是我觉得他们太着急了。哎,布兰,我不知道鲁温学士有没有告诉你现在的形势,实际上,如果罗柏南下的话,你就是临冬城城主,你不能只是小孩子,你需要了解更多情况。也许,过些年,你就需要拿起自己的铁剑和盔甲去打真正的仗了。”她拍了一下布兰的肩膀,继续着只有大人才有资格听的话,这让布兰打起了精神,认真听讲起来。 “国王劳勃还有两个弟弟,很多传言,实际,国王最大的弟弟,史坦尼斯已经向所有领主寄送渡鸦,他声称,现在在铁王座上的王子不是先王劳勃的子女,是詹姆爵士和王后瑟曦私通产下的孽子,没有资格坐上铁王座。劳勃更小一点的弟弟,也同样是这个论调,但他给自己戴上了王冠。” 从没有人告诉我这些。“可就算劳勃的孩子不能成王,那也轮不到小一点的弟弟。”就像临冬城也轮不到我。 “所以,先王的儿子和他两个弟弟,一定会互相打起来,针锋相对,毫不退让。你知道血龙狂舞的历史,布兰?” 鲁温学士曾教导过他,他记得学习这段历史的时候,他的兴趣全在于龙,他甚至能知道所有龙的名字,活下来的和死去的。 “龙王家族的坦格利安们在韦赛里斯一世之后为了铁王座的继承权分为黑绿两党,他们发生了龙战,后来虽然和平,但坦格利安家族至此之后就没有龙了。” “说的对,严格来说,战争结束后过了几年,他们的龙才彻底消失。这场战争中,势力只有两方,雷妮拉公主和王后艾莉森的儿子伊耿,到了战争后期,黑绿两党只能惨淡携手,通过联姻才彻底结束纷争,坦格利安那个时候虽能维系统治,但也元气大伤。可你知道,现在统治七国的拜拉席恩家本来就是没有龙的,而他们还要分成三方斗个不停。指控如此严厉,已经无法妥协。” “他们会一直打下去?”布兰为猜中美伊的意思而高兴。 “直到其他两方死伤殆尽。但他们任何一个想要维持这个国家完整,都需要北境,都需要史塔克,如果是两个兄弟中的一个胜出,父亲几乎会平平安安归来,如果是儿子赢得战争,只要国王不是疯子,我们露出狼牙,父亲也一样会安然返回北方。” 狼牙两个字让他笑了起来,但他没有这么乐观,但如果罗柏不南下,他会非常高兴。 “可是现在罗柏想要召集封臣南下打仗。” “对啊,冰原狼对狮子,不知道两边会流多少血才能将另一方彻底征服。我的意见是不应过早参与战争。我们在北方静观其变就好了。” 布兰知道在体格上,冰原狼不比狮子小,但他怪异地觉得,他们的冰原狼没有成年,对付不了南方的雄狮,这个想法让他害怕起来。 孤狼死,群狼生。布兰想到父亲的教导。罗柏尚未完全成年,而他另一个哥哥如今北上长城,他自己年幼且残疾,更不要说瑞肯,他如今还是个小孩子,他偶尔还需要让夏天制伏毛毛狗。 “那你会帮罗柏么?”布兰几乎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他害怕听到不好的答案。 “布兰,我当然会帮助他,他也是我弟弟,我也是父亲的子女。” 布兰露出微笑,但心里流淌出一股酸涩。可你没有狼啊。 美伊没有继续往这里说了,转而向他逃避的话题,“易形者是一种天赋,也是一种诱惑。狼可以做的事情,不代表人可以披着他们的皮去做,在他的皮下,你要牢记自己是个人,坚守人该有的道德和荣誉,不去贪图不属于人类的欢愉,除此以外,你大可以去探索,去学习,这也是天空中的云,是夜晚的星,你要去学习,去验证,去锻炼。” “可是没有人教我。” “就像小孩学习走路、学习跑步一样,没有人教你,你自然就会。而这里的锻炼就像爬墙,不是所有人都会爬墙,也不是所有人爬墙都可以像你以前那样好,而你也不是天生就如此善于爬墙。”她碰到了他的脸,他感觉很不好意思,“呵呵,反正意思就是,只要你去训练去探索,你自然会成长。” 他期待成长,他想知道成长的样子。“美伊,你的梦是什么?” “我已经不需要梦了。我可以变成天上的鹰,可以成为地上的猫。如果这个世界有龙的话,我也很想试一试。但这些你要为我保密,我听说野人叫我这种人为异形者,在长城外可能代表能力,但在北境可能会被歧视。” “嗯,我会保密。我可以随时变成狼么?” “你可以。但是布兰,你的任务很重,既要学习鲁温师傅教你的那些,还要锻炼自己的双腿双脚,还要开发刚刚说的那些能力。” “我会努力,我很快就会走路。” 他感觉舒服多了,便不再向心树祷告,在美伊离开后,就在鱼梁木旁艰难坐下,用手牵着它的根须,他想要知道树叶沙沙究竟在说远方的什么故事。 他没有听清树的回应,入耳的仍是沙沙声,如风铃摇曳,他不断尝试,仍是低声耳语。 “布兰!”布兰顿时被惊醒。 罗柏来了,他睁开眼,入目的却是灰风的大狼头。它真的好大啊。 他转头望向罗柏,罗柏神色憔悴,仿佛北方的风一夜就带走了他的青涩。他已经不再像个少年了,想到这,布兰好一阵难过。 “罗柏。”布兰用手支撑地面,罗柏赶紧过来扶他,可他执拗地推开了他,艰难却又固执得独立站了起来,“我自己可以站!” “布兰,看到你重新站起来,我真是很高兴。你醒来的那天,你能下床走路的那天,我安排鲁温师傅分别向君临和长城寄送了渡鸦。他们应该都已经知道你的好消息了。你觉得还需要多久,可以完全恢复正常?琼恩回信说要回来看看你呢!”罗柏和他有着同样的头发,但他的更短,也更蜷曲。 他比我坚强多了,也比我强壮,“我不知道。我一直都在锻炼。”他不知道是否该询问战争的事,但还是说出了口,“我知道我们已经向父亲的封臣们放出信鸦了。我们真的要打仗了么?”罗柏南下,他就是临冬城城主,可是除了美伊告诉他的那些,他什么都不清楚。什么都不知道也能做城主么? “是的。我准备率军南下颈泽,阻挡可能来犯北境的军队。若有必要,则继续南下,逼迫铁王座就范,让他们还回父亲。”罗柏声音坚定,仿佛他现在已经在率领大军南下了。 “美伊说,我们应该在北方等待,等待拜拉席恩内讧,等到他们自己分出胜负,然后无论是谁坐上铁王座,只要北方还是史塔克的,他们就只能释放父亲。” “布兰。我们是史塔克,是史塔克家的男人,他们当然会释放父亲,但我们史塔克家绝不会坐视自己的亲人在远方受辱、无动于衷,我们不会等待敌人的仁慈,我们凡事自己争取。另外,我们是冰原狼,我们拥有北境,我们不向他们亮出我们的獠牙和爪子,他们就会轻视我们,我们的封臣也会轻视我们。我只能如此选择,你可明白?”布兰从未见过如此肃容的罗柏,此刻他不再是兄弟,而是一个君王。 “你会带着美伊一起南下么?” “不,她会与你一起留在临冬城。而你将是临冬城城主,她会协助你管理领地的所有事项。” 她应该随你南下。“那母亲呢?她不协助我管理领地么?” 罗柏苦笑。“不,母亲要随我一起南下,她要去鹰巢城请求谷地的援军,她是最合适的人选。另外,外公病重,她也很想回奔流城看望,我们怎么能拒绝这种请求呢?” 她应该留下来。“那瑞肯怎么办?他还这么小。”他几乎大声喊出。 “由美伊和你来照顾他。” “照顾孩子是母亲的事,不是她。她应该随你南下,你知道她的能力。你们一起也打不过她!”他大声喊出。 “布兰,不要孩子气,这是战争,不需要个人武力,另外,我们南下不需要航海,一路都是烂泥巴,她是个女士,不用勉强她做这些。” 她可以变成鹰,变成猫,她不是只会航海。布兰有些后悔承诺为美伊保守秘密。“我不需要美伊照顾!美伊也不是小瑞肯的母亲!” “布兰,是她让你重新站起来了,有她在你身边你也会早日恢复。母亲也觉得她留下来照顾你更好。你不是想早点站起来么?” 是的,我想!但他知道不该这么回答。布兰觉得刚刚大叫扯得头疼,更不知如何应对,而肚内又开始绞痛起来,他撑着拐杖,干呕起来。 “布兰,你没事?”罗柏已经慌忙扶助他。 “有美伊照顾我,我能有什么事。”突然的呕吐,让布兰既觉得丢脸又觉得生气,用力推开了罗柏的手。“夏天,我们走!” 他小心下步。一步一步。夏天只是看着他,转瞧了瞧灰风,随着他的步伐迈动了半步。他感觉更丢脸了。最终他还是让阿多将他抱出这个尴尬之地。可刚踏出神木林,他就一阵懊丧,他想要的不过是明确告诉罗柏,美伊在他身边,比在一个残废身边更有价值。但现在?他绝不愿返回继续丢脸。 他愤恨自己的迟钝,狠狠踢出一脚,力量之大,让靴子滑出,甩在了阿多脸上。 “阿多!”阿多喊。 “布兰!” “母亲。”布兰小声回应,这声音已小到他自己都听不清。 今天真是讨厌啊,他想,脸红了起来。母亲站在长廊上的过桥上,可以居高临下看到周边的一切。布兰看着她端庄站在廊上,已知她在上面盯着自己很久了,刚刚这一幕绝逃不过她的眼睛。 “布兰。”凯瑟琳从顺着廊道从过桥走下,而阿多这时也放下了他。 “母亲。你要随罗柏南下么?”他希望脸不那么红了。 “布兰,这也是我要和你说的事情。罗柏召集封臣准备南下,而我会比他更早出发。我要为他去鹰巢城请求援军。这个事情没有人比我更合适了,布兰,我们走后,你就是临冬城代理城主,你还是哥哥,要照顾好瑞肯。” 是的,都安排好了,我听你们的命令就好了。“我知道。”布兰没发觉自己的声音有多么冷漠,但母亲却笑了起来。 “布兰,我向你保证,你是我最爱的儿子,我和罗柏都不愿意离开临冬城,离开你和瑞肯,你知道我有多么不舍,尤其是你。”布兰感受着母亲的手在自己发梢流动。 “母亲!我不需要你不舍得,我已经,我几乎几经长大了,需要你的是瑞肯,他才四岁,你们在的时候他都这么难管了,要是你们都离开,他会失控的,更不要说毛毛狗,那狗,那头冰原狼已经咬伤很多人了!我的夏天控制不住它,瑞肯他需要你在他身边,不是我,不是我一个残废的哥哥!”说出“残废”两个字后,他感觉自己好像哭了出来。 “不,布兰,你已经不是一个残废,你现在已经可以正常走路,虽然慢一点,但美伊已向我保证,你可以恢复正常,甚至,只要刻苦训练,仍能够做一个伟大的骑士,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么?”看到他哭,她蹲下将他抱在怀里,他闻到了小教堂的香烛气味。 “我知道,我相信,但你和罗柏都不该离开临冬城。”布兰感觉停不住哭泣,一方面苦恼该如何把母亲和哥哥留下来,一方面苦恼该如何停下哭腔。 “布兰,不要这么孩子气,你刚刚还说自己已经长大了嘞!若是我和罗柏都留在临冬城,谁该南下呢?”凯瑟琳抚着他的栗色长发,布兰知道,这是温柔的母亲面具,面具下是绝不会更改的史塔克夫人的脸。 “美伊!美伊史塔克,我的姐姐,你们都知道她的能力,她不该留在临冬城,仅仅是给我治疗,我已经恢复了。”他感觉稍微缓解了,“她应该带着北境的大军,把父亲救出来!”布兰痛恨于被当做小孩子对待,他也痛恨现在真的只是一个小孩子。 “布兰,不要任性了。有她在你身边,你恢复就有保障,这是她的能力,但这个能力不代表她可以带兵打仗,更何况,她是个女人,还是个,私生女,虽然现在可以姓史塔克,北境的老爷们……你知道他们的脾气,他们不会服从她。我知道你会说,她是自我加冕的爱与美的王后,但比武竞技与行军打仗完全是两回事。我们绝不会放心将几万人的性命交由她来率领。”他知道母亲从不信任美伊,他觉得只有他能感觉到。 “罗柏可以命令他们听令于美伊!他有这个权力。他是临冬城城主、史塔克家族的继承人。” “布兰,我的布兰。纵使罗柏可以命令他们听令,可是北方大军南下要会合河间地与鹰巢城的兵力,他们或许会看在你父亲艾德史塔克以及徒利家族的身份依据罗柏的命令行事,但是他们绝不可能听命于美伊。布兰,你知道军队没有一个统属会是什么后果!”凯瑟琳的声音也急切起来。 “她还是个骑士,是由劳勃国王当着几千人的面敕封的。”布兰只希望母亲能够听进去他的话。让美伊南下,让罗柏、母亲都留下。 “布兰,有很多骑士很多竞技场的英雄都死在战场上,骑士身份绝不会让她有半分优势。”布兰气恼,他觉察到母亲已经在这场辩驳中占据了上风,而她的温柔语气下也隐藏着胜利者的喜悦,他感觉更生气了。 “罗柏连骑士都不是,而且几个月前拿的还是木剑。他应该留在临冬城,而不是南下打仗。” “布兰,罗柏是北境守护、临冬城的继承人,他绝不可藏在自己的封臣身后,他也不会让自己安全留在临冬城而让他的封臣替他去送死。要是他这样做,你父亲的封臣会轻视他,小瞧他,最后也会离他而去,而这,决不能接受。”她停顿了一会,抚摸了他的头发,“他虽然剑技不如美伊,但他已在你父亲身边学习军事很久,这点要比美伊有优势,而战场上,也不会看,谁的剑技更高。作为一军统帅,若是自己拿着剑上战场挥舞,岂不是蠢材?” “那就让美伊随罗柏一起南下。他不用为我治疗,我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他在罗柏身边比在我身边更有用。”布兰万念俱灰,大人往往自以为很宽容、开放、聪明,但布兰觉得,他们固执、呆板,听不得真正的意见。 “布兰,罗德利克要护卫我去往鹰巢城。罗柏走后,你作为临冬城代理城主,虽然有鲁温师傅辅佐,但他毕竟不通武事,大军南下后,能够承担起守卫责任的只有她了。而她留在临冬城,还要肩负起其他重责,绝非仅为你治疗。你看,我们已经将她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了。”凯瑟琳露出胜利和满足的微笑,而布兰痛恨这一点。 她以为我只是喜欢美伊,希望她被重用而已。布兰觉得自己的心随着失望不断掉落,然后碎成一片片,再没有感觉了,于是他叫阿多抱着他返回书房。 夏天也搭耸着耳朵,像是战败的小狗。 第六章 罗纳尔 第六章罗纳尔 在夏日临冬城也不温暖,早晚的凉意每每入骨,对于他这种常年混迹自由城邦的人来说,十分不友好。但好在临冬城以及其管辖的区域足够大,在罗柏随其封臣大军南下后,他们这帮外国人更是自由,根据授权及取得比武优胜时即可在周边狩猎,深入森林。这给了他无限乐趣,布拉佛斯可没有什么森林,树都见不到几棵。在那儿任何木头都珍贵,用柴烧火更是想都不用想,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街上与人打架,争夺牲畜留下的可以做燃料的粪。他真不怀念,生活实在太辛苦了。 按照美女司令的要求,他们在森林的猎获所得,每样只需要将最肥美的部分交予临冬城主即那个慢走男孩布兰登即可。而实际上,这些大多都得送交临冬城的大鼻子管家,让他以慢走男孩的名义转送给临冬城周边的户民,作为外国人打搅他们生活的赔偿,少部分则留下要么腌制要么作为军官们的佐餐。 罗纳尔觉得集镇的北方人都爱戴他们。哎,怎么能不爱呢,他在这里已经花掉很多他在全世界辛苦搜刮来的金子了,要是一直留在这儿过这种逍遥日子,过不了多久他就得靠狼女的薪金度日,过简朴生活了。想到这就觉得气闷。 他原以为在这座破烂的集镇根本没有机会花销,为此还担心苦恼了一阵,但他大错特错,这些看起来野蛮粗鲁的北方人从周边给他们带来了这帮历经沙场的战士所想要的一切——女人、女人、女人。 可能只有对美女司令有想法的小子还囊包鼓鼓。 抛开那些,他觉得还是更爱狩猎。这里森林广袤,原野广阔,还有他从不曾见过的猎物、野兽,真是猎人的天堂,要是临冬城没有限制他们每次猎取的最大数就更好了。一头鹿、一只獐、三头狼、三分之一头熊、十只野鸡、十只野鸭、五只松鼠以及不限数量的野猪,这就是临冬城对他们狩猎的限制,或者说,这是美女司令对他们的限制。 他们总以野猪为寻猎对象,但以熊或鹿为来决定谁是最佳猎手。他只赢了三次,其中一次是通过他的小队狩猎黑熊赢来的。但那一次他赔惨了,忘记了熊的狩猎额度已用尽,最后只得自己掏三倍的市价来支付罚金。更难受的是,为了杀死那头熊,他还损失了一名仆从和丢掉了三只猎狗,为了摆平这些,更是赔偿了不少金子,想想就让他肉疼。因为这次冒失,后来所有猎户都不同意租借猎狗给他,他只能付更高的价,找更远的猎户。为了解决猎狗的问题,他在城外租用了农舍,聘用了仆从为他驯养,不过狗们现在还是幼崽子,至少得等个半年,部分才能通过训练派上用场。 他们狩猎时长常为三日,首日一早出发,第三日下午回归。期间风餐露宿让他颇有上战场的感觉,但这种紧张是虚假的,他们身处北境,背着冰原狼的猎旗,除了野兽,根本没有任何危险。在这期间,追逐猎物、发号施令、探索旷古未经开发的原野让他感受到了人生的最大乐趣。狩猎中,大部分小型猎物会成为直接成为军粮、狗粮,少部分丢给沿途的猎户、农场主,或者直接丢弃给这里的平民百姓,换取其他必要补给。他已熟悉周边大部分居民了。 除了狩猎本身,食物也让他喜爱,尤其是用他自己所获做成的食物。他和兄弟们已经在大小姐的指导下,开发出各种处理方法,烤制、腌制、炖、煮、焖、烩、炒。他发誓,这些吃法永不会让他腻味。 其他他们处理不掉的猎物也会交给临冬城,一部分会腌制,做成储粮,剩下的就会直接处理。在校场上,数个烧烤架架设,下面的篝火有女仆照料燃个不停,清理的猎物串在铁钎上翻滚,一遍遍刷上酱汁……内脏炒烩炖煮,放在巨大的铁盆中,他们就是在这样的诱惑环境中不断训练和工作。临冬城的人虽在变少,但柴火的炙热伴随着肉香足以为所有人驱离孤单寂寞。 他知道有部分兄弟已经厌烦了这里的寒日和每日训练,纵使大小姐给的待遇不差,还有随时恭候以至每个人都可以吃到饱的烧烤、面包、荞麦饼。科尔鲁斯顿就很厌烦这个样,“这等安稳的生活怎如在海上漂流来得精彩?”他前些日子离开临冬城,返往白港了。 罗纳尔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这是小孩子的想法,当人见惯了海上的风浪、危险以及乏味,任何人都会想要安稳一点的生活,当然,能够有打猎这等情趣事就更好了。他相信,只要跟随这位大小姐,很快他就可以在这片陌生大陆获得自己的领地,每天猎个不停。原本,他以为临冬城城主罗柏史塔克会带着他的姐姐一起南下,而他们也将取得立功、获封的机会,但他们这一伙只有七人得偿所愿拿到这个机会,其中就包括了他的弟弟罗伊尔。他将代表大小姐,向少狼主贡献力量,算是聊表心意。 罗伊尔的七人小队在他们诸多队伍中表现只能堪称中等,骑射、径跑有所冒头,长剑、骑枪几乎垫底。罗伊尔刚离开的时候,他为他的幸运祝贺,但如今却担心起来,这是他唯一剩的弟弟了。 他们兄弟三人一起在潘托斯袭破马王,在里斯教训海盗,在弥林震慑奴隶主,在魁尔斯羞辱蓝嘴唇的男巫,在亚夏他们深入不毛,洗劫神庙。无数次成功。他可以信任大小姐,却无法信任大小姐的弟弟,何况还是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承认那个男孩不差,但总没法放心。来至南方的消息说这个少狼主已取得歌手们可以歌颂的大捷,可他敏锐发现,大小姐并不高兴,他知道还有其他他所不知道的消息,但大小姐并没有透露。 他有理由为自己的弟弟担心。他们三兄弟自小在布拉佛斯街头讨生活,在街头训练、在街头挨打或是打人。当他们终于展现出悍不畏死的勇气时,便被武士团雇佣、训练,开始为一个个恬不知耻的蠢货、吝啬鬼和疯子服务。当大小姐在布拉佛斯征召人手后,他们三个如愿登船。一路远航,他们遇到过各种挑战,看过沿途的各种风景,通过各种训练,完成各种任务,取得各种成功,当他们以为可以继续饱览风景、取得下一个成功时,罗噶尔却只能永久躺在弥林,那个盛产奴隶的地方。三兄弟也变成了两兄弟。那是团队的大危机,弥林的伟主随时准备把过往的他们变成可以换取黄金的财产,但在大小姐的剑下,伟主也只能屈服,他们不仅取回了罗噶尔的头颅,还赢走他们引以为傲的鹰身女妖的黄金头颅,如果他所猜未错,而这颗黄金头颅至今还藏在魁尔斯的那个大胡子富商家里。 珍藏别人的神并当做玩物,这是仅次于狩猎的最高级享受,他艳羡至极。 到了现在,他只能希望罗伊尔平安无事,希望大小姐的这个弟弟也能如大小姐一般智慧和英勇。但少狼主将大小姐留在临冬城,这几乎是愚蠢了。临冬城有两座城墙,两座城墙之中是源自河流的活水,防御之坚令人望而生畏。想要攻取这座城堡,他不知道要多少倍的力量、死掉多少人才能成功。好在,他们作为美伊的私军并不需要登上城墙驻守,否则这些北方人早上就会发现冻僵的尸体在替他们扼守城池。 纵然不用守城,但其他一些事物却免不了。如今,大小姐正在与学士商议,在城外单独建设一个烧制瓷器用的巨窑,他们大部分时间要用来看守和组织民工。这已不是临时决策了,她早已在临冬城附近的小山上找到用以制作瓷器的矿藏,据她说,“那些无法发现黄金的石头,经过火与热,他们就会转变,转变成为珍贵的瓷器。” 或许这就是她的设计的族语“火与热”的来源。 在罗纳尔的印象中,她不会让自己陷入闲适,也不会轻易让自己的侍从战士处于悠闲。她要么指导追随者剑术,要么指导民夫如何建设炉窑,要么协助城主处理领地事宜,要么为慢走男孩治病,没有停歇。相比这位大小姐,罗纳尔要轻松一些,但也仅仅是一些。他自己要为自己的手下完成每日的训练,完成每日的学习任务。当然,如果有幸在每周的校场中取得优胜,则有权在史塔克的猎场狩猎,猎物会被处理放在烧烤架上,临冬城留守的妇女们乐于为他们照料这些食物。无法吃下的食物,还会切分,为长工、伙计和周边的一切人加餐,就连临冬城的猎狗们也有机会享受。他有时会嫉妒那些长工,按照他理解,作为城防司令,城主的首席,大小姐完全可以无偿征召他们,但她仍执意供奉面包餐食、支付薪水,有时薪水还会以农具代替,那可都是好工具,根本不该给这些散漫的农民去使用。 大小姐虽然没有像战士那样去找女人,但无疑,她花钱的速度要远快于其他任何人。有时候,罗纳尔觉得,她会把航海挣到的一切都投入到临冬城。他不看好这个做法,临冬城从各种角度都不会属于她,何必在这座城堡里投入最终将不会属于她的东西?他的嘴巴严,这些只会在心里想想。 他虽如此,有些人则未必。 “我们这位好小姐在照顾自己的弟弟嘞,看起来可不是姐姐,而是亲妈呢,我们这些信奉她、追随她、愿意随她走南闯北的人,现在要做这个小男孩的仆人!”托勒密拿着训练剑狠狠砍在草人身上,头也不转对着罗纳尔大声宣泄,“我们为他找药、采药、晒药,过段时间,我看还要为他擦屁股。”罗纳尔有些想笑,他什么时候给人擦过屁股?都是别人给他擦。药材的事也早交给别人了,简直是故意找茬,“看他任性妄为,不知道要给我们添什么麻烦!依我想,与其在这里穷耗,不如当初就在布拉佛斯散伙,拿一包黄金去买院子不好?草他么的,当初真是傻了,才会随她一起到这狗屁北方。”他转眼看了罗纳尔,觉得他在认真听,所以继续说,“便是留在港口,听风听雨看表演,也比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好啊!”他大喊一声,“该死的狗叫,啊,该死的狼!” 罗纳尔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爱这里,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这里发展新的爱好。 “你可真凶哦,草人都快被你吓散了!”罗纳尔根本不在乎他的抱怨,“你若是愿意,现在也可以走嘛,一袋黄金少不了你的,更何况,你自己这些年抢到的也不少……”他突然想到什么,“天杀的,你不会把钱全花在女人身上了?” “哼!”这算是他的回复了。 “这些钱,差不多可以在白港买几条快船了!要知道,等你从亚夏跑一趟回来,说不定也可以像大小姐一样,搞到黄金、船只、名声,便是东边做个总督也不在话下。妈的,天上的红彗星都在为你叹息。” “马屁精,你说得简单,你怎么不去?”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红彗星代表龙!临冬城的老奶妈还有莫名其妙的野人妞,竟和大小姐一个看法,女人们的狂想都是一个鸟样!”托勒密光着上身,注视着草人,汗水在他紧实的古铜色肌肤上闪闪发光。 “野人妞?这个你也搞上了?” “有什么难么?”他轻蔑一笑。 “你没搞老奶妈?” “我还搞了大小姐呢!你个蠢猪。是厨房阿丽说的。” 大小姐迟早阉掉你。“他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个?” “罗纳尔,你打猎把脑子丢了么?”他拉来毛巾,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又扔了回去,“好,我们抱在一起,我跟她说,不要再夸我的胸毛多么伟岸多么具有男子气概,于是她就傻啦唧跟我讲起了老奶妈对红彗星的看法。你满意了么?” “啊,我以为是诸神可怜我的弟弟,所以在他死后几百天突然想起来,要为他补上哀悼和纪念呢!” “死掉的是最可靠最英俊的,活下来的却是最差最丑最没志气的,诸神真是眼瞎!”托勒密迅速在草人左右分别砍上一剑,速度极快,“罗噶尔是个优秀的战士,但是红彗星是不会为他而来。” “因为龙?” “因为龙的诞生。” “我不信。” “没人让你信。” “说到龙,我记得我们在哪条船上,好像搞到个龙蛋?” “那艘船名字叫夏日之海,你还记得那船上的红祭祀,”他用手背擦了擦汗,“可真带感,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这还不算胸脯,反正大小姐是远远不如的,那玩意足有这个头那么大呢!”木剑刺穿草人头,剑既稳且准,不愧是最佳剑手,罗纳尔自认为做不到,“大小姐说看到彗星后,她梦到了龙,至于老奶妈嘛,听她的故事,惊恐得我夜里都睡不着,只想逃回潘托斯,关上大门,躲在床上过完一辈子。” “你他么什么时候听北方故事?” “每次和北方女人做完之后。” 难怪惊恐。“大小姐说她做的是什么梦?妈的,梦也能作准么?” “你说呢?” “依我看,总得看是谁做的梦,若是小男孩梦到的三只眼睛的乌鸦,自然不能作准,可若是大小姐的梦,那自然不同。”罗纳尔看着血色的红彗星以及那长长的尾巴,说那是一条龙也不无可能。 “我就知道,你是个马屁精。马屁精罗纳尔,这个外号可真合适。不过,你也算说对了,有些人的有些梦确实不能等闲视之。我老妈从小就告诉我,王后和巫婆的故事,奇怪的力量总喜欢通过梦来操纵大人物,所以半真半假,就看你怎么解释。” “那你也相信红彗星代表龙诞生?” “我只相信,很多自命不凡的人会认为红彗星与他们相关。与其自鸣得意,我宁愿相信它在为龙欢呼。” “如今已经几百年没龙了!”罗纳尔知道有龙的仅坦格利安一家,但他们失去龙也很久很久了。现在就连龙是否真的出现过都被怀疑。他就曾在外邦哪个地方听说,所谓征服者伊耿,并不是骑龙而来,而是骑着红袍巫女,放火战胜了一个个敌人,这才成为七国的国王。 “或许一直都有,或许是一百五十年。若龙真的被孵化出来,你就放心,很快我们就知道谁是龙的主人了。”或者谁是龙的受害者。 “那可得让大小姐把我们的那颗龙蛋保护好,真龙出世,龙蛋可以卖更高价了。哈,还是大小姐眼光好,无论如何也不肯将龙蛋卖掉。在魁尔斯,有人出的价可买两艘战舰呢!” “我们?它是大小姐的,不是我们的,而且那是颗化石龙蛋,神来了也没法搞出龙来,我看准是龙蛋太美把小姑娘的眼睛收走了。”他仿佛不知疲倦,继续挥舞刀剑,“依我看,还是高价卖出好,装饰品哪如黄金来得实在,龙蛋嘛,不过是又糙又大的宝石,要知道,宝石是爱慕虚荣者的配置,战士留着宝剑就行了。” “长舌头托勒密!我看大小姐迟早会把你舌头割掉。” “吼,我年龄是小姑娘的三倍有余,若是这样都不能称她为小姑娘,那我可宁愿回潘托斯,给海王擦屁股。” “你需要解释的恐怕是‘爱慕虚荣’?大小姐何时爱慕虚荣了?” “托勒密从不解释,想说就说。”托勒密手持木剑,静止不动,仿若在与草人对峙。 托勒密剑术高超,罗纳尔向来承认。他在潘托斯为海王担任剑士多年,但嘴巴不讨喜,几十年来始终不得意,最终,灰溜溜坐上大小姐的船。罗纳尔不明白的是,他年龄增长脾气也在增加,比他弟弟罗伊尔都不如。 “你要——”你要盯着草人多久?他话尚未完,托勒密便持剑快速捅了草人三剑,分别在草人的头、脖、胸处。 “我要找到击败大小姐的方法,我这辈子还从没输给女人过。”罗纳尔笑了,但托勒密却不像开玩笑。 “你可以随时找她较技啊。” “今天可不成。她在生气嘞!依我看,这是好事才对。”托勒密收起木剑,绕着草人,做出防御的姿态,仿佛那就是大小姐。 “是什么好事让她生气,他弟弟要把她拿去联姻么?”罗纳尔觉得有些滑稽。 “不是,马屁精,是另一件事。我提醒你哦,若是想拍好马屁,可莫要在她面前口称‘公主’,他弟弟已加冕‘北境之王’,这就是她生气的原因。” 人还可以这样生气?“她前些年还是个杂种私生子,现在就已成为国王的正统姐姐,国家的公主,虽说王国还有三个,但她无疑是唯一自由的那个。” “她反对分裂国家,我看更多的是,担心她的弟弟戴了王冠会失去盟友,平白增加敌人,你看,她一直在为弟弟们忙碌,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呵,她有四个呢。要是她为每个弟弟都如此操心,恐怕很快她就不是我对手了。” “那你该高兴才是!” “那你该是个蠢材才是!”托勒密突然横剑再次劈砍草人,而后迅速跃往一旁,罗纳尔不知道他与想象中的敌人斗到了什么程度,“这两天乌鸦飞进飞出,她必定已把自己的意见传达了,但少年人,有几个肯收回自己主意的,除非碰得头破血流。你该为另一个弟弟担心了!”。 罗伊尔恐怕更愿意为一个国王而不是为一个城主服务。 “让我们期待罗柏国王的事业成功!” “要是诸神仁慈,让罗柏国王的事业成功,它就就该让我们早点上战场。吼,于我而言,等小国王把仗打完,我们可就什么也捞不到,他总不会认为我们把弟弟照顾得够好,就送我们城堡?若是如此,还不如回争议之地,说不定我也能找一顶王冠戴!” “你真不该随她一起回维斯特洛。”罗纳尔觉得这种人就该丢掉所有金子,专心为人打仗,直到战死在哪块莫名其妙的土地上。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临冬城的聚集号角响起打断了他的话。 “男人追随女人,能因为什么?”罗纳尔倒是不怕他,“号角呜呜上战场哦,我看准是大小姐想要南下了。” 他猜的未错。 “我们接到托伦方城的艾妲伯爵夫人的求援信,这位夫人在信中说,他们被大举入侵的铁民包围,城堡岌岌可危。现在,轮到我们这些留守北境的人战斗了!”大小姐一身轻甲,位于大厅副坐,但俨然是真正的主人。 “陶哈家派出大军追随罗柏国王,我们决不能允许铁民在后方骚扰。”小男孩城主是个干净、体格瘦小的孩子,他在主座郑重补充,作为一个孩子,表现已经十分完美。 “临冬城已被罗柏带去了绝大部分的兵力,如我们在城堡附近征召勇力,并请求周边诸侯援助,足以凑出一支两千人军队。”这应是城防司令的活,但说话的是老学士。 “鲁温师傅,征召军队太浪费时间,兵贵神速,我征调手下四十人,再雇佣骑马战士四十人南下路上,只要打起冰原狼旗,到了托伦方城之下,人手就不会低于两百,对我来说,这足以击溃来犯海盗。”厅堂无人多言,她沉吟片刻,又道,“城主,我走之后,就请任命密凯接任城防司令。照顾好瑞肯。” 临冬城内掌控一切的人已经做出了决定,无人多言。 “另外,鲁温师傅,请用信鸦通知荒冢屯的达斯汀夫人,让她召集家族军队,全力封锁托伦方城到磐石海岸的所有退路,再提醒她,就说,她家随罗柏一起南下的战士太少太老十分不中用,其他的就让她自己想!” “是的,司令!”鲁温师傅躬身应诺。 他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罗纳尔随着众人走出,他知道,真正的战术永远不会在这种厅堂安排。 “各位,此次出击,不着铁甲,一小时后南大门外集合,备齐弓弩、剑、匕及箭矢两壶。超时未到的或最晚到的,为全军挖粪坑!对了,犹多,提醒大胡子柯特,为每位战士备齐两日用的干粮。” 罗纳尔迅速返回房间,他上身换上内衬的棉衣,外接轻薄的山羊皮背心,背心后再加一套长袖的皮衣套件,然后应该是一层铁甲的内垫,但既然轻甲,内垫就免了,他加上了另一层皮质排扣,最后是外层皮衣。下身则简单得多,除了小衣服外,只是两件轻薄的鼠皮裤子、厚厚的棉袜子和长靴,防风保暖,实在可靠。 将长剑侧挂腰围,匕首插入腰带后,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弓和弩,弩被他挂在另一旁的腰带。他还有一张长弓,但此时弦已放下,实在太长,只好一手提着,另一手抱着两壶弓箭,随即准备出城。这原本是侍从的活,但他一直没挑好。 希望绿胡子、歪歪眼、涩大眼、胖吉姆、老山羊、霍尔肯都行行好,一个个手头麻溜点,不要最晚到。 他们在乱哄哄的大门前等待,绿胡子是他们这一帮人中最后一个到大厅的,但还有人比他更晚,这让他稍稍放心,为全军挖粪坑可不光彩。 “这都是打海盗的好玩意哦!”已经准备完好的夏尔凑到他身边。这家伙笑意盈盈,充满自信,和他死掉的弟弟倒是类似,他该在潘托斯做商人而不是来这种寒冷的地方打仗。 “呵,真正的好玩意只有标枪。当然啦,我听说,铁群岛的疯子喜欢扔斧头,厉害点的,可以用飞斧给人剃胡子呢!这次过去,一定要抢一把斧头回来练练。”他轻松的语气,让他的下属们哈哈大笑。 托勒密也凑到一起。“那真是可怕,我又想起来盐场镇女王号那个海盗头子。他斧头扔得不错,标枪也厉害,小姑娘也赞不绝口。”他是个光棍剑客,不愿带任何手下。 大小姐也换了一身皮甲,身侧挂了一把单手长剑,右手拎着轻薄的灰色斗篷,热闹的城门口在她出现后安静下来。 “罗伯斯,这次你们中奖了。”她无视一众哀嚎,“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海盗打了,我们都等得心焦了?” 于是他们在大笑声中,出发了。 第七章 伯爵夫人 第七章伯爵夫人 战后的峭岩城像荒废了几十年,它原本就很破旧,如今显得更加稀碎破烂,搭配着战斗的吻痕,也更加颓丧。天空乌云密布,地上到处都是倒下的尸体,有维斯特林的有北方人的。而周边也全是痛苦的呻吟声,这些在一起诉说着战斗的残酷和真实。 北境的士兵冒着微微细雨有序聚拢尸体,救治伤病。远处还有一批在挖掘坑道,太多尸体需要填埋。希蓓儿伯爵夫人觉得,他们应该在远离城堡的地方挖坑填埋尸体,而不是在城堡的外墙边随便找地方。这些北方人没有把死去的维斯特林士兵当一回事,坑挖得不深,几名士兵将尸体一个个扔到坑里,草草填埋,也许森林的野狼野狗就可以轻易将尸体挖出来。 来年春天会发生瘟疫的,她想。 他是峭岩城伯爵加文维斯特林伯爵的夫人,希蓓儿斯派瑟。 一个贵妇人想要维持一座城堡十分不易,在战争之下更不容易。但我不是贵妇人,我只是商人之女,智慧是我的盔甲,魔法是我的长枪。 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弟弟和弟弟的孩子被长枪捅死,并落下城墙,最终与其他所有死去的战士一同填埋在坑中。惨烈的战斗已经结束,死者已矣,生者悲哀,这正是智慧发挥的时刻。她有丈夫需要拯救,有家族需要维系,有子女需要保全。 她的丈夫加文维斯特林早在另一场属于狼的辉煌战绩中成为俘虏,据她从佛雷家的侍从口中得知,至今还被关押在海疆城。经过这场失败的守城战,他的所有子女连同她自己也已成为俘虏。稍感幸运的是,胜利者秉持优雅,并未将城堡的主人们投入监狱,目前还能在划定的区域活动,但也仅仅如此。城堡虽然失陷,但他们并未向入侵者投降,虽然某个熊女人告诉她,只要投降向少狼主并宣誓臣服,她的丈夫加文以及他的孩子们将会立即被释放。但她记得背叛西境之主的代价,雷耶斯和塔贝克家族老朋友的亡魂至今还在雨中呼喊呢,距离如此之近,每当下起雨时,她就能听得到亡灵的低吟和哀嚎。 有一天,有人会听到维斯特林的么?会听到斯派瑟的么?作为西境和河间地的桥头堡,只要两家爆发战争,峭岩城出现各种命运都不足为奇,也不会让她产生任何意外。她唯一不能确定的是,从先民时代即存在的维斯特林家族在这次战役之后是否还能继续存活下去。维斯特林,除了丈夫外,已没有多少其他旁支了。她虽生养不少,但孩子们都不够成熟,无法在这个禽兽相食的冬天活下去。她是他们的羽翼。 清晨的薄雾散去,在长岩堡上可以看到北境联军的错落有致的营帐,他们要长期驻守这里么?这可不行!就让他们尽快进攻金牙城、兰尼斯港,只要离开这里。这座城堡不属于北方人。 她听熊女人提到过,少狼主想要尽快离开,立刻进攻西境的其他城堡,但他本人在攻打峭岩城的过程中也受了轻伤,他的手下封臣们担心他伤势加重,一起拒绝了他继续行军的要求,强烈建议他在此修整直至伤口无碍。这便是他们持续停留在此的原因。她和少狼主的期待一致,但都没有成功。她只能在城堡中等待他们离开。 作为城堡的伯爵夫人,北境大部分贵族待她都会保持贵族礼仪,少狼主罗柏史塔克对她也带着尊重和礼貌的疏远,这很好,她从不担心这个少年做出残暴的事,这和泰温公爵不同。她所担心的一直都是他手下的普通士兵。 每当她走出石堡,守卫他们的士兵们总是露出或淫荡或痴迷的微笑,她能感受到目光的想法以及肆意无礼,她只能告诉自己坚强,装作一切不可见,仿佛她仍是一城之主。她还记得,在被管控的次日发生的事。一名士兵在她走出石堡后,大胆尾随,当她发现时却无可奈何,希望对方知情知趣赶紧离开,但他一直跟随着,最终她无法忍耐,转头愤怒警告,他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知道没用,也不期待有用,士兵跟随并不让她担心,她见惯了这种眼神。但士兵后面的话让她觉得恐惧。“夫人,若是您有什么特别需要,全都可以过来找我,甭管什么都行,只要你能让我摸一把就好,上面下面,随您选。”他嘻嘻哈哈向她说,且反复强调,一把就好,一次一把。士兵的大胆吓到了她。 如今他们的供应并未缩减,守卫按部就班向他们提供面包、乳酪、火腿、柿子、苹果。在她小儿子不舒服期间,她讨要了蜂蜜,也很快被满足。但她不清楚,若是过段时间,北境人发现食物不足后,他们是否还会保证他们的供应,或者会否有士兵开始用本就属于他们的面包来引诱她。若是城主的女主人要遭此待遇,那么有女儿和女仆们呢?他们会在此之前就遭殃么? 我是城堡的女主人,必须想办法改变现状。智慧是我的盔甲,魔法是我的长枪。 她考虑了很多方法,但都被一一否定。她只得暗中向未知神名的神灵祈祷。这是她祖母从遥远的东方带来的神灵,具有现实的力量。只要付出祭品,它也愿意去做七神不屑响应的小事。她只用过两次。一次是她为了满足父亲的愿望,去勾引峭岩城伯爵的儿子,让斯派瑟从商人之家成为正式的贵族。人人都知道维斯特林是维斯特林古老而尊贵的贵族,他们历代与凯岩王通婚,几千年来,无数的王后从这座城堡走出,也有无数的公主在这座城堡终老,这是斯派瑟家族绝对艳羡的传承。为了这个目标,她向神灵祈祷。在尖啸声后,她为神灵祭出鲜血,将带着血的肠衣点缀树木,她几乎呕吐……神灵回报了她,她成功让峭岩城的儿子加文维斯特林爱上她迷上她,不惜为他放弃与金牙城的婚约并与他父亲决裂。成功后,她让自己忘掉所有发生的一切,安心与自己的丈夫厮守。但很快,她就发现,丈夫对于家庭决裂后的处境非常担忧,已切实影响到了两人的感情。她不得不重新唤回记忆。 第二次更加黑暗和恐怖,她几乎不敢回忆。为了她亲爱的丈夫,为了让她的血脉汇入这条古老姓氏,为了他父亲的新立的小小家族,为了挽救他们的感情,她用黑魔法收走加文的父亲、加文哥哥劳伦斯维斯特林以及他所有儿子、女儿,这只为了她的加文可以成为峭岩城的伯爵。魔法成功极了,他们陆续死在了当年的流感期。加文成了峭岩城伯爵,她也成了峭岩城的伯爵夫人。 她不知道祭品经历了什么。作为祭品的人在魔法之后,像风干的木乃伊,在船舱中作出各种诡异痛苦的表情。她没敢详细查看,用一把火将他们带走。多日后她才听到河岸渔民的流言,那晚夜里的长河中发出令人惊恐的痛苦尖啸。 伯爵夫人也没让她取得尊重。她从不被允许进入凯岩城,泰温公爵也从不来此视察他的封臣。加文曾以为是泰温公爵的失误,但她知道,泰温公爵从不曾看得起斯派瑟,或是本身就是彻底的鄙视。她多次想到要通过黑魔法报复敢于招惹她的人,但报复心没有战胜畏惧。不仅仅是畏惧凄惨的景象,也是在畏惧她心中的那份莫名其妙的甜美兴趣。 智慧解决不了她现在的麻烦,解决不了她的担忧。既然如此,魔法是我的长枪。 她只是向未知之神祈祷,下定决心,只是祈祷,并不付出祭品。 次日,她与哥哥罗佛一起被请入由少狼主占据的主堡坚石堡。坚石堡布置已经发生了改变,大厅之中布满了来至各个家族的旗帜,白色雪原上的冰原奔狼,这是北境的王旗;火红底色上的一个褐发咆哮巨人,只是安柏家族的图案。还有很多很多其他图案,有北境的,有河间地的,她猜测,这座大厅几千年来是否接待过这么多来至域外家族的家徽纹章。 少狼主头顶青铜剑型王冠,浓密的棕色胡子布满全脸,他很年轻,而无论他是否假装严肃和老成,这幅模样和过去的胜利战斗都增加了他的威严。他的身边站着他的封臣,他们身穿锁甲多于盔甲,与西境的老爷贵族相比,他们看起来简直是野蛮人。实际上,西境老爷一直嘲笑北方人是野蛮人。 “伯爵夫人、罗佛爵士,我们知道峭岩城和金牙城之间有大道连接,但这条进军道路,我们无法选择,我希望你们可以提供任何其他行军路线的线索、或任何可能知道这些信息的仆从、商旅。”少狼主的话严肃而礼貌,他在刻意保持威严。但这有些多余,因为伯爵夫人觉得,在旁边龇牙威胁的冰原狼面前,任何人都不会轻视他,而他完全没有认识到这条冰原狼的力量。 伯爵夫人瞧着少狼主有些走神。 “哈哈,陛下,这夫人看上您嘞!”说话的人足有两米高,声音洪亮,胡子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浓密,看起来更要野蛮。 伯爵夫人保持微笑,戴上面具,“陛下,我只是无知妇人。战斗的事情我完全不懂,您说的路线我也从未听说过,我也不知道什么人会了解。”她装作迟疑,看了旁边的罗佛爵士一眼,“但您既然有所咨询,我希望我的哥哥能为您解答。若是您有其他需要,比如为您倒酒、换洗床单、烧水、包扎伤口,或许我都可替您安排。” “嘿,疯子才会让您接触伤口嘞!”巨人再次插话。 “既然如此,夫人,就请您先下去,由您哥哥罗佛爵士留下即可。”胸口绣着人立黑熊的女人道,而国王也适时点头。 她转又瞧了北境之王两眼,而后出了坚石堡。等待哥哥返回后,她迫不及待出言。“哥哥,我们要向狼屈膝臣服。”她压低了声音,希望没有其他人可以听到,也希望他的哥哥罗佛斯派瑟不要过度反应。 “你疯了?难道你忘了泰温……” 我疯了?这是什么鬼话?“我没有忘!”她压低声音,“我当然记得。可若是放纵狼崽子在这里抢劫盘踞,维斯特林就什么都剩不下,你难道不知道这里矿脉已经枯竭,存粮也将告罄?冬天一至,或许我们就是第一批被饿死的贵族,而即使活过冬天,到了春天我们也没有资金和人手播种。维斯特洛的这个夏天已经整整持续了十年,十年,要知道,我们的储蓄积累都会被北方人带走。而十年的夏天对应的冬天将会多长?更何况,等狼离开,城墙和瓮城也将被摧毁……总之,如不投降,家族必将破产。你也别忘了,斯派瑟家族在这里已经投入太多,若是维斯特林毁掉,斯派瑟也将一无所得。” “这也不能投降?”他焦虑不安,“没有钱,我们可以向凯岩城借贷,你以为我们沦落到这个地步是为什么!” “只是假意罢了!”她不想与哥哥说得更细。少狼主头顶的强横诅咒令人生畏,他的命运被人提前翻开,并订死,如何解决早已被注定,而他的死相也预示着他的悲惨结局以及事业的彻底失败。如果可以在他的失败上加一份小小的砝码去撬动巨大的收益,何乐不为? 我了解魔法,看透魔法,这全是为了家族和孩子。 “假意?”他明白她的意思,示意她继续。 伯爵夫人仍记得祖父与父亲为了获取贵族身份而付出的努力,也同样记得在成为峭岩城伯爵夫人后所遭的嘲笑,也一样记得自己的女儿如何被兰尼斯特家族的凯冯爵士拒绝,“眼下,向少狼主假意投降是个好机会。我有方法可以让泰温大人原谅甚至赞成我们的‘过错’,并且,也将有可能让你们斯派瑟彻底成为西境贵族。” “我不喜欢你的用词,这是我们的斯派瑟!” “当然。” “你恐怕应该说服我的侄儿,他才是峭岩城的继承人。” “我儿不是个能保守秘密的人”她轻叹,他是个正直的好孩子,绝不应该接触这些脏事,“这也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秘密?呵呵,你对他爱护过甚,让他像个呆子,除了会笑,处处都迂腐。行,肮脏和虚名让姓斯派瑟的来做,荣誉留给你们伟大的维斯特林。” 荣誉,而非虚名。这是维斯特林的族语,也许斯派瑟的族语可以反过来,“虚名,而非荣誉”,伯爵夫人心想,她父亲的家族太需要虚名了。 我无需让我儿参与阴谋。 “我既然是你丈夫任命的峭岩城代理城主,那么投降之事就由我来做。就算最后失败,或许泰温大人也不会怪罪维斯特林,这也是你想的!”他哥哥罗佛斯派瑟是个勇猛的人,但同样不缺智慧,流淌着商人的狡黠,而断掉的鼻子和强壮的身躯很好掩饰了这点。 “我何曾如此想过?只要我们将假意投降之事通报泰温便不会失败。为了能与他通报消息,我们应夺回城堡及信鸦;为了取得他的信任,我们应向他说明我们的计划,协助他覆灭罗柏史塔克。” “你从小就聪明,否则加文也不会迷上你。让我听听,究竟是什么计划?”罗佛微笑。她喜欢哥哥这点,对待任何新奇的想法,总是抱着开放的态度,与老朽的贵族截然不同。 “加文之前曾告诉过大家,泰温大人认为佛雷绝不会向史塔克开放渡口,因为兰尼斯特与佛雷有姻亲关系。” “但我们的泰温大人显然搞错了,他妹妹嫁的是佛雷家没有继承权的二子,更何况,他还为此称佛雷为‘窃贼’,河渡口伯爵不会忘记,也不会认为这比‘迟到的’更好听。”罗佛冷声嘲笑,对贵族羡慕又嫉恨。 “希望你在泰温面前还可以这样。”伯爵夫人不予理睬,这种个性过去已为她带来很多麻烦,她太熟悉,而他也过了可以被教育改正的年龄,“不过,你说得对,泰温大人这次错了,佛雷向史塔克开放了渡口,并……” “并导致他宝贝儿子被奇袭俘虏。也间接导致我措手不及让峭岩城被狼崽子拿下。黄金狮子,呵呵,有时候也不过徒有其表罢了。” 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但仍是狮子,盘踞西境千年的狮子。”伯爵夫人强调,“佛雷向史塔克开放了渡口,罗柏史塔克许了他的女儿,否则你以为佛雷家的人何以担任少狼主的侍从?泰温的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北境的小狼崽也可以利用婚姻。泰温不知道,送一个妹妹岂能比得上别人送一顶后冠?更何况,他这个妹妹已经老掉牙,胖成狗,还招摇过市,处处去证明她老公愚蠢?” “你可真懂。那个吉娜婊子确实高傲,哈,比她的佛雷老公重一倍不止。”他收起笑容,“难道这次你要和佛雷家抢男人?”罗佛是个聪明人,但伯爵夫人觉得,有时这个哥哥实在太野蛮。 抢男人?她不会用这么难听的词。“只要破坏这段婚姻,为泰温大人剪去敌人翅膀,他不仅会赦免我们的背叛,还会奖励我们的忠诚。” “斯帕瑟家的美人计?可惜我们斯派瑟家没有美人了。”他揉了太阳穴,显得疲惫,“哎,我这样说你可别不高兴。当初你能拿下加文,不代表你现在能拿下冰原狼。” 你个蠢材。“我何时说要我来?”她拉高了声音。 “简妮?”他用眼神确认了一下,得到肯定后,显得有些生气,“你疯掉了?” “你已经问过我了。我确定我没有疯,这样的答复你可满意?” “好,你就一次说完,不要让我猜了。” 只要你安静。“我们的父亲为了他刚创立的家族费尽心血,可最后,帮他稳固地位的还是我,是我让加文背弃与金牙城的婚约。我的简妮也一定能让那男孩背弃与佛雷的婚约,而一旦成功,不仅能让斯派瑟家族立下巨大功劳,也能让维斯特林安稳无恙。” “少狼主和少年加文有些相似,但简妮比不得你,她只是个单纯的小女孩,没有什么女人的智慧。” “俘获男人的是女人的魔法。” “哈哈哈,魔法。你以为北方的小子没有见过女人么,抛弃婚约和盟友,选择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若是他有他老子一半重视荣誉就不会选简妮或她的魔法。”他声音太大,伯爵夫人不得不锤他示意他小声。 魔法是我的长枪。“你错了,罗佛。是真实不虚的魔法,你忘记我们的祖母了么?”她是家族的禁忌,是个不可救药的疯子,所有人都认为这条血脉污染了他家族的纯洁,但她具有神秘的能量。 “你?我得警告你,这是下贱的巫术,而巫术是无柄之剑,滥用必自食恶果。你知道她被驱逐的原因。”他像是个正人君子了,真是可笑。 “如果巫术可以换来城堡、爵位、王后,那什么代价不能付呢?”更何况代价是别人付。 “巫术换不来真实不虚,蛆虫牛排、冰雪宝剑、尿液黄金,它可以给你编织一切你想要的,但都空虚没有意义。我以为你早该明白。” 不明白的是你。“城堡就是城堡,爵位就是爵位,王后就是王后。如何不真实?”如果不真实,我就不该是伯爵夫人。 “哼,废墟的城堡,受诅咒的爵位以及寡居的王后”罗佛恨恨不语。 “你以为我愿意?我们是斯派瑟,虚名即是所求。至于寡妇,被国王开苞的王家寡妇,足够般配凯岩城次子的次子。”伯爵夫人能够感受到自己的怒意。嫡女如何配不得他的次子? “该死!你若是愿意,就去做!但我警告你,我绝不参与邪恶的勾当。”这 这世界哪有正义的勾当?“你只管投降就是。”简妮简妮,这本就是王后之名。 他们花了一天时间详细商讨投降的方式和方案,绝不肯让投降显得突然。在装模作样商讨投降条件并最终取得一致意见后,他们被恢复了地位。 她要回了简妮的房间和她的首饰盒,清退了侍女,亲自为女儿梳洗后换上美丽和展示青春饱满的服侍。简妮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孩,有着甜美的声线,富有吸引力的外表,但这是无聊的表象,表象可以吸引凡人吸引国王,但表象不足以颠覆认知,不足以俘获精神。为了弥补这点,她为她戴上了古朴的玉镯,上面纹刻古老的图腾和神秘的文字,她偷偷将女儿的血涂在上面,光亮一闪而逝,只有她能够察觉。 简妮更美了,像温柔的光,平静而温暖。 “你觉得小姐美么?”伯爵夫人问杰依。杰依是个温柔的小女孩,童声尚未清退,瘦小可爱,大家都非常喜欢她,监禁结束,她十分开心。 “嗯,真美。”她像个小鹿般围着简妮,叽叽喳喳。 伯爵夫人推开房屋的窗,阳光洒进,她一头金色柔软的秀发在闪闪发光,比简妮的栗色头发更加绚烂,更引人注意的是她像宝石一般闪亮的蓝色眼眸。阳光下,这女孩笑得更可爱了,露出还有缺位的牙齿,像个天使。 不要怪我,我无法离开峭岩城,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哎,花奶还有么?我真的无法忍受可爱的女孩尖啸啊。 第八章 王领的佛罗里安 第八章王领的佛罗里安 阳光降下高丘,世界逐渐重归于夜。除了红堡的遥远光芒,四下已步入无边黑暗。他喜欢黑暗,要是可以,在黑暗中痛饮会更让他喜欢。夜晚独属于他,不必卖力表演不情愿的节目,不必在众人的轻蔑嘲弄之下憨笑,在一袋酒之后,昏暗的草房也能睡出国王的舒畅。夜晚最懂他。 白天多数时候都不如人意。白天会嘲弄他,人们看到的会是白胖又颤颤巍巍的失败男人,一个由骑士变成弄臣的滑稽人儿。 被嘲笑本来就是弄臣的职责嘛,他偶尔想。若是他被带到君临后以弄臣来培养,此刻他应该感到幸福。弄臣的工作简单,这些天下来,他滑稽地觉得,他竟十分具有小丑的天赋。想让四座欢笑,他甚至无需努力,他的脸型、他的举手投足都是别人的笑料。可他是照耀着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爵士的荣光进入君临,如今巴利斯坦爵士离开君临,他也走到了生命的谷底。 他是唐托斯,能让他舒畅的,只有无人的夜晚,若是诸神没有降下疼痛就更好了。但诸神总是残忍,脑袋疼痛总是常常伴随,只有酒精才能稍微缓解。 为了夜晚,为了止痛的酒水,白天的一切滑稽的付出都值得,而若是囊中羞涩,什么都没搞到,那老头儿赛尔弥就会出现在他的梦中,对他无言痛斥,怎么也挥不出去,其他时候还会出现已不存在的达克林、霍拉德,仿佛他们家族没落都是他的责任。 这个夜晚就什么也没有。他痛恨这个情况,希望胡思乱想可以让他快点入眠,若是老头非要在梦里出现,他也没办法。伟大的白骑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救了年幼的他,纵然在之后的岁月几乎遗忘他。这是好事,他已由骑士变成弄臣,而赛尔弥爵士不会知道,早在国王剥夺他骑士称号前,国王就收回了赛尔弥爵士的白袍,他在逃亡中约定不会记得曾救过的那个小孩? 他曾想通过什么方式去帮助他,哪怕为他这样的英雄人物而死,但伟大的赛尔弥怎么需要他这个小小骑士帮助?他的问题太难,他的敌人太强大,他的错误也太早太深。 赛尔弥爵士总是做错事,他想,伟大的白袍骑士不应去侍奉反叛的新君,不应在新时代的庸碌中消磨光辉,看看他如今的同僚都是什么蠢蛋玩意!甚至他的错误更加长远,他根本不该去救那个残酷的国王,也不该去救一个注定要成为弄臣的小孩!这个可怜的无辜的小孩应该随着他的父亲、兄弟姐妹以及他们效忠的领主一同去见诸神,而不是在这里无能又卑微地活着,靠一点酒才能度过艰难的夜晚,还要因太过弱小无法偿付恩情而愧疚。 诸神如此残酷,让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活下来,从疯王的残酷统治中活下来,从君临城的大屠杀中活下来,在醉酒后的死亡边缘中活下来。而活下来更加残酷,无止境的疼痛,他希望诸神告诉他这么安排的原因。他闭上眼,他开始止不住回想,希望这些回忆能把他带入梦乡。 他记得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从红堡中搬出来的样子,以及那个气味。他们活着的时候,每个身份都高贵,一个个御前首相,一个个国朝重臣,哪怕他远远看过一眼都会觉得荣幸,但他们烧焦后的样子却十分一致,连气味也一样。他搬过很多,这个工作如此耻辱,但少年的这些经历增加了他的见识。 若是人烧得很焦,无论生前身高体重装饰都不会让死后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如果烧得只是半焦或有盔甲什么的容器,这就很可怕。他还记得为史塔克父子抬尸的情景。父亲的血肉在盔甲中烤熟,而钢铁在野火中保存得完好,上面的镂刻的冰原狼覆盖着焦灰,仿佛是送给国王的烤狼肉大餐,散发着令人尴尬的味道。他记得与同伴伊诺小心翼翼将尸体抬出时,对方的话,“不要乱动,看他烤得多完整焦脆嘞!”可搬运中不免碰撞,金属盔甲撕下了黏连的熟透的皮肤和肉,露出粉色的……那与焦脆就完全没有关联了。他记得同伴抱怨为什么抬的是父亲而不是儿子。他看到过儿子,儿子尸体完完整整,没有被烧,不必担心抬的时候身体散架,儿子也没有味道,只是死相比他父亲要恐怖一百倍。可怜的史塔克,他们一定不知道短短十几年,另一对史塔克父子如今也已身首两端了。这次他没有抬尸的机会,父亲的头颅早先一段时间还挂在红堡,儿子的头颅也被珍藏,偶尔被拿出为国王助兴,身体更是被缝上狼头在河间地的大道上向往来人士展示。 唐托斯觉得,要是从两对史塔克父子所受的待遇来看,相比伊里斯,如今的小国王已足算仁慈,他年龄毕竟还小,在制造残忍和恐惧上欠缺经验,绝不高深莫测,充其量是随性而动,虽然往往也能令人侧目,比如,给他灌酒那次——但并不及疯王狠毒得幽深、准备万全且可让周边之人一起挨受痛苦,他就见过兰尼斯特的白袍为这痛苦紧捏剑柄装饰的宝石留下满手鲜血的样。 他还记得兰尼斯特大军进入君临时烧杀抢掠的场景。那时他只是一个小小侍从,在守城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他被赶上城头射出一支支软乎乎的箭。他记得上司艾里沙索恩爵士在守城时对着他疯狂呼喊,用他能够想得到一切词骂他。若非经受艾里沙索恩爵士的痛骂,他今天一定无法安然对待身边的嘲讽,他想。那些口出恶言的人,诸神并不青睐。 唐托斯觉得,艾里沙爵士是个坚韧的人,喜欢抽起嘴角微笑,但多数时候是个气急败坏的魔头。他仿佛讨厌唐托斯的一切,尤其是他的姓氏,若非守军不足,他觉得艾里沙会将他推下城头,变成一摊烂肉。面对举国的叛乱,人人都知道,君临失陷已无法避免,但艾里沙爵士绝不放弃,而且在最艰难的时刻,也不放弃辱骂他,唐托斯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混蛋。当守军打开城门,向泰温投降后,泰温没有信守承诺,他放出自己的疯狗对自己故友的家人进行撕咬,对所有在守城中对他不敬的军官、士卒进行残酷的处置。街头到处都是狮爪下的惨叫和无力的逃亡,血与火。与暮谷城的屠城和砍头相比,这次更乱,时间也更长。 狮子的残酷,他早在暮谷城就已了解并体验,但艾里沙爵士就认不清这一点。破城后,他仍将自己的痛恨放在了脸上,琥珀色的眼睛试图将一切人都钉死在墙上,最终狮子给了他选择,要么死要么黑衣。他选择了黑衣。他唐托斯更渺小且更谦逊,更重要的是,他懂得如何表演懦弱和臣服,那个时候他精力充沛,充满激情与智慧,也没有莫名其妙的头痛。他不是因为懦弱和臣服而被放过,他知道。他的身材比暮谷城时更大更强壮,但……盔甲历经战斗,但没有一丝伤痕,主人的智慧或者恰到好处的懦弱将它和上面的纹章保护得很好,老狮子一定记得。 我是暮谷城下的遗孤,是伊里斯国王的叛徒遗种,是赛尔弥爵士救下的无知儿童,也是狮子上一把屠刀下残存的男丁。王朝更替,旧王朝罪种的清白不证自明,他免于像艾里沙爵士那样做选择。 他还记得随舰队跟随龙石岛亲王史坦尼斯征服大威克岛时的情形。大威克岛的古博勒家族将最后的军队藏在娜迦山丘,严密守卫每一个登上灰海王大厅的堤道入口。史坦尼斯在抛光所有火油灌后,下令强攻,他则作为首批进攻的士兵,向堤道发起进攻。在国王的旗帜下,军队士气如虹,顺利突破堤道防守位,攻入内线,随同他一起的派柏爵士、秃头佛罗、壮牛哈尔温统统战死,他则在混乱中杀死达衮古博勒,而后被流矢击中,伤痛之下,从王座厅滚落,跌下山崖又幸运被松枝拖住。战斗结束,打扫战场,他才被发现。但此时,不仅达衮古博勒的死被错误得记录在他人名下,他也错过史坦尼斯为勇士册封骑士的机会。当他可以从床上走下争取他的荣誉时,早已无人证明他的功勋,他服务的骑士也一样死在战场。“骗子”,这几乎成了他的外号,无人相信他曾勇敢作战。正当他以为这辈子将背负这种不名誉的外号时,史坦尼斯则已命令学士向他调查。当一名名死去的同袍从他嘴中述出时,史坦尼斯则拔出了剑,在娜迦山丘传奇的灰海王座前为他补了骑士封号。“达衮古博勒直接死于丢了头,喷溅的鲜血染红了梁柱,所以我们判断他并非死于穿胸剑。他胸部腹部虽有伤痕,但腐烂不成样子,看不清深浅,无法证明你为他带来了致命伤,所以这份荣誉我无法给你。” 虽然丢失了最大的功勋,但单独获封的骑士称号依然让他倍感骄傲。亲王的古怪性格更增这份荣誉的成色。 他也记得失去骑士封号的那天。刚开始,他以为这是幸运的一天,贵人为了欢庆小国王的命名日,赠与每位城堡守卫一大袋红酒,鼓鼓囊囊,但他觉得幸运的是,他不用在宫中当值——负责宫廷守卫的他们换成了金袍子,来至宫廷卫队主管卢比奥的命令让他从职责中解放出来。他知道现在的传言,说他在比武时喝得酩酊大醉,惹得小国王生气,把他从骑士变成了弄臣。小国王喜欢残忍的比武表演,但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只负责高呼国王万岁! 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参与滑稽比武的自由骑士实在太少,与小国王父亲还是国王时举办的那场相距甚远,于是杰诺斯史林特大人提议城防中的骑士参与,以壮比武声威。到了这里,幸运的一天开始转变。他在酒后的睡眠中被拉起,作为临时选手参加临时举办的荒诞比武,他甚至没有了解自己的对手。他酒彻底醒后才明白,这是某个残酷的大人为了迎合国王残酷的性情而增添的残酷底料。他甚至只是被漫不经心挑选的目标。 他不知道那个时候珊莎史塔克是哪里来的勇气对抗来至乔弗里的命令。那个时候她虽然是国王名义上的未婚妻,但只要有脑袋的人都会明白,她已不可能成为七国的王后了。而且,她还经常被他的上司,即白袍铁卫们殴打。任何有记忆的人都不会如此冒失。他被珊莎史塔克冒失的善良救下,就像冒失的赛尔弥爵士将他从暮谷城之乱中救出。 上次从儿童变成孤儿,这次从骑士变成弄臣。他既是弄臣又是骑士,两者结合则是弄臣的国王,无与伦比。某个好大人曾告诉他,七国之内,他是唯一既做过骑士又做过弄臣的人。他忘了,这种人还有佛罗里安,骑士的唐托斯会和他争辩,但弄臣的唐托斯不会。这个记录可不光彩。 他还记得,在黑水河大战…… 就在他继续回想之时,莫名其妙的感觉让他睁开了眼睛。他望向出口,却见一个黑影出现,仿佛已在门口站了很久。当黑影注意到唐托斯已经注意到他的时候,他说话了。 “作为一个弄臣来讲,这个房间已足够好,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骑士来说,这里寒酸又简陋。竟连一把合适的锁都没有。”有礼貌的人不会以此开头,他想。 他早已生活在阴谋之中了,并不准备搭话,故而像个傻子弄臣看着黑影,如果光亮更好一点,他一定会让对方看出他在疑惑以及那张愚笨而迟钝的大脸庞在傻傻等待,但黑暗没有给他很多机会。 “也许你还想喝酒。”这个声音透露着戏谑。他十分熟悉这种腔调,总有人如此在他面前卖弄姿态,也总有人认为他会为酒放弃一切,“哝,这个你一定会喜欢。”一个酒袋抛了过来,他身手伶俐又迟钝,将将抓住。 “你,你是?” “呵呵。你总会知道的。”他走了,就像从没出现过。除了手中的酒袋和飘在空中的余音,什么都没留下。 他摇了摇酒袋,拔出塞子。这是多恩的红葡萄酒,他立刻就明白。毫不犹豫,他喝了一口,然后另一口。再见了,巴利斯坦爵士,今夜你别来打扰我。 幽影和脚步声渐渐远去,打着规律的节拍,仿若在提醒他刚刚并不是梦。 呵,以为我会关心他是什么人?我不关心,一丝一毫都不关心。自以为是的人会以为自己很重要,但我已经过了这个阶段。 过了两日,当他喝完酒袋中最后一滴的那晚,黑影再次出现在门口,一如几日前。人影这次什么也没说,弹出了一枚硬币,硬币扣出,嗡嗡作响。唐托斯像表演戏法,双手一起合十捧住,这滑稽样惹得黑影嘿嘿直笑。这是他的弄臣天赋。 一枚银鹿,他不必查看。一枚银鹿足以换好几袋酒,好几只烧鸡。但他有点失望,他是古老的霍拉德家族的继承人,是已不存在的霍拉德堡的主人,什么不自量力的人会拿一枚银币收买他? 我是个弄臣?呵呵,轻视我,轻视我。 但他仍露出十分满意的神采。这满意的神采让来人更满意了。他第二次来亦如他第一次过来。 等待和计数让他辛苦。陌生人能来第一次、第二次就可以再来第三次直到第七次。有任务在等待他这个弄臣,他不排斥任务。 第三次,来人给他带来一枚金龙。金龙在昏暗之中和银币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扣出的声音更加沉闷,不如银币响亮。第四次,来人给他送来了一袋酒,一袋来至青亭岛的金黄色葡萄酒,比多恩的葡萄酒要好,正如金币要比银币好。第五次,来人给他扔了一件黄金制作的手环。每次他都会问,你是谁,但来人总是呵呵笑,不予回复,装足了神秘。 黄金的沉重感压得脑中血管蹦跳,与以往大不相同。他想起曾偶然听到一个卖烧饼的平民向人吹嘘,“只要我裤裆有些潮,第二日就一定会下雨,”大家听着都哄笑,但他仍喋喋不休,“若是略微潮,就只会下小雨,若是很潮,则会下大雨,若是潮湿弄得雕很痒,小雨就会持续下,非得下满一天一夜。”有人笑骂他污蔑诸神。但唐托斯则不敢轻易否定,他也有自己总结的小秘密。每当他脑袋里血管抽搐,第二日就一定会亲眼见到死亡,血管跳得越厉害头则越痛,第二日的死亡也将越惨烈。而自从劳勃国王去世以来,血管抽搐已十分频繁及热烈,也越来越难以忍受。冥冥之中,唐托斯就是明白他的死期将至!他甚至能看到伴在他身边的陌客。 他一直在期待陌客正式登门。 陌生人第六次登门时送上了烧鸡、金币、酒袋。他知道,如果这是个信神的人,他还会再来最后一次,但他没必要如此胸有成竹。人们以为的唐托斯、糊涂的唐托斯、酒桶唐托斯、弄臣唐托斯不会记得陌生人来了多少次,但真实的唐托斯什么都记得。 “请问,请问,我很感谢您送来的礼物,请让我知道,我该如何回报您!” “呵呵,有机会的,或许还会很快。” 第七次,他收到了一个徽章,城堡的外形,侧面镶嵌着用黄金打造的王冠,红铜及白银相间的条纹,斑斑灰迹述说着小玩意的古老。他小时后曾见过这个玩意,他的爷爷常将它扣在长风衣的胸前。自打他的爷爷去世,这个配件他便再也没见过,随着霍拉德堡以及他的家族覆灭,这个东西也失去了意义。 他有些失神。无论这个陌生人想要如何利用他,支付的黄金和刻意寻找的独特礼物都已表明了足够的诚意。他将小玩意紧紧攥在手中,沉痛、悔恨、惋惜在心中翻滚。健康的唐托斯即使是个弄臣也会用得着它,濒死的唐托斯拿着它只会羞愧以及懊悔。 “这,这,大人,我没想到,真的感激!”他撑起笑脸,向来人表达感谢。 “我可不是什么大人。呵呵,真正的大人或许会用得着你。”陌生人一如既往,不肯透露任何消息。 唐托斯并不觉得有何被利用的价值,但来人支付的价码早已超出了他一个弄臣努努力就能偿付的限度。他十分确信。 次日,结束可笑的一天后,当他提着酒袋艰难吞酒之时,门口再次出现了黑影。这个黑影更加整肃,但个头却小了不少。 “唐托斯,我为你准备的礼物,你还喜欢么?说实在的,那块徽章已在我收藏室里很久了,我想最适合它的只能是你。”这个声音并不陌生。 “哦,贝里席大人。”他憋出一个酒嗝,“我不知道,您,我很乐意为您服务。” “我相信你能服务得好。我送了七次礼物,但没有在弄臣和小丑中听到你获得神秘礼物的传闻哦。”他轻声笑了起来,“这点很好,秘密,是生活在君临的一切。” “是的,大人。您有吩咐,我一定竭诚为您完成。” “很快我就要离开君临,我需要在君临留有眼线,可什么眼线能有弄臣更好呢?或者,你还觉得自己是骑士?” “不,大人,哦,我的意思是,我不是骑士,我的骑士头衔已经被乔弗里国王剥夺了。”你的眼线快死了,所以你赶快下饵。 “乔弗里国王剥夺了你的骑士头衔,你不恨他么,他甚至要杀了你。” “这,这是我的错,大人,国王,是我惹恼了国王,国王放过了我。” “呵呵。救下你性命的是珊莎史塔克。”他盯着他笑了仿佛两人早已达成一致,“我要去鹰巢城迎娶艾林首相的遗孀莱莎徒利,可那个女人说结婚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这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唐托斯讨厌他神秘莫测的笑容。 “这?请问大人,我可以为您做什么?”莱莎是你的婊子,为了结婚可以答应你一堆条件,哪怕在血门下飞。 “莱莎徒利是凯特琳徒利的亲妹妹,他们小时后,关系就极好,如今凯特琳在红色婚礼上被佛雷杀害,莱莎十分痛心,下定决心要救出凯特琳所剩的唯一女儿。我的难题在于,她非要让我把她带回鹰巢城,否则就让我滚回赫伦堡,呵,那个地方还不如五指半岛呢。”他故意切断了话,停顿了一下,唐托斯知道他在观察审视,“这个女儿就是救了你性命的珊莎史塔克,我要你协助,帮我偷出这份聘礼。” 偷出兰尼斯特最重要的人质?他要是有这个能力,不如直接带这女孩回临冬城,然后在北境重建霍拉德堡。 “我一直在寻找机会报答,可是?” “你不会以为只靠你一个人!我需要你先取得珊莎史塔克的信任,教她乖乖听话,她救了你,也一定愿意去信任你,而你的独特身份可以让你经常出入宫禁。没有你,我总不能把她抓起来放在箱子里,她毕竟是长了腿的,还有一副好嗓子。” “这,这,可是,若是失败,或让铁王座知晓?” “我可不晓得你何时忠于现在这个坐铁王座的人,或者我看错了?” 他知道正确答案。“不,大人,我从未向现在的铁王座宣誓。可大人您?” “我?有了公爵女儿和公爵夫人的爱情,铁王座的赏赐又算什么呢?”他笑意洋洋,仿佛这是个蠢问题,“我很快就会离开,而其他的细节自然会有人交代你,但首先,你要接近珊莎,取得他的信任。你可以?” 他几乎立刻就答应下来这个任务。他就知道,他的人生不会以碌碌无为,在君临某个拐角因病痛折磨而结尾。 数日后,他就知道了自己的一切角色:为珊莎史塔克送上他“祖传”的蓝宝石项链,请求他在国王的婚礼上穿戴、在混乱中将她带离现场,通过提前熟悉的道路将她带到海滨,乘坐小船将目标送往指定方向等待的船只。然后,按照他们的安排,他将获得一百金龙和狭海对岸的一座宅子,足够过好一生。 想要一个人完成计划绝无可能,他需要一个有船且足以信任的朋友来帮助他。弄臣没有朋友,曾作为骑士的唐托斯有很多,但他们都没有船。然而问题却不在此,真正的问题是,如果他们不屑与弄臣做朋友,他们显然也不足以托付这项危险而收益未知的重任。 眼前的困难和目标像火一样燎烧着他,好像,他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个时刻。 “想想办法,想想办法。”唐托斯挠抓着头发,希望灵感可以从疼痛中突然诞生,但脑中一片空白,简陋的房间和弄臣的头套面具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他只得吞下两口红酒,离开房间。 跳蚤街的贫民不会嘲笑他,烂泥门的渔民不关心他,而如果要船,尤其是廉价的船,不会有比渔民广场更合适的地方。黑水河两岸的滩地,史坦尼斯留下了大量的沉船和木板桅杆,船中的盔甲、刀剑以及其他值钱物品早在第一时间就被搜罗一空,而如今,就连这些破木头已有渔民和船匠在盘算。要是这里有价格合适的船,唐托斯会考虑买一艘,不用大船,能够穿越黑水湾就足够,他金龙不多。 “小小的船,不需要如你姐姐美伊史塔克的那艘大,不需要配齐优异的水手,不需横渡夏日之海、玉海,甚至不需要渡过狭海。” 经过数个隐蔽的帐篷,他换了数次装束,直到他认为足够像个买船的商人才重新在最西边的集市出现。他问了数十名船长买船的事,大多数直接将他赶走,少部分向他报了过高的价格。当他精疲力尽,准备放弃时,一名老头子船东开始诚心介绍他的破渔船。他抱着看一看的想法上了它的甲板,如果这里有甲板的话。船舱里面,已集满浅浅一层水,他不知道在海面上,船会不会突然沉入深湾。风帆没有撑开,即使折叠也能看出破破烂烂,唐托斯怀疑这帆能不能撑起。这艘破船的一切都说明它的古老。 老头像个热情的商人向他介绍船的历史和一切优点。唐托斯看得出来,他与这艘船有很多故事,也能看得出来,他已厌倦了海上的工作,如今只想卖掉它上岸。 他向老头说明了虚假的用途,老头一个劲点头承诺,并尝试去撑开帆,但船的桅杆却突然折断,若非老头敏捷,差点将他砸死。老头惊恐莫名转又唉声叹气,为了表明不是为了故意骗唐托斯,开始向他讲起他自己倒霉的一生。唐托斯虽然不耐烦,却也感叹他的遭遇:他大儿子梦想成为骑士却在第一次上马时摔下,成了跛子,如今在给人做帮工,收益微薄,二儿子刚刚成人时死于一场风寒症,三儿子十几岁随他出海却掉到海里被船撞坏了脑袋,他老婆不得不把这个儿子送给陌客,大女儿早早嫁人却又早早成了寡妇,带着一个儿子,被婆婆扫地出门,二女儿在十几岁时于集市失踪,他老婆担心得生了病随后就死了。小儿子好不容易被他塞入马舍做个马夫,在比武大会上却意外被魔山砍成两半,小女儿如今在家卖鲍鱼,他没有去看过,但据说,出入买鱼男人可以从诸神门排到烂泥门…… 唐托斯没有耐心听他的倒霉史。正当他准备离开,一个面目粗犷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立刻就明白,这是老头的大儿子。中年人在颠簸的船上行走,仅略有跛态,唐托斯觉得,如果这也是跛子,他则可以被称为瘸子。 “大人。”中年人向唐托斯做了个标准的见礼,而后转身看了断了的桅杆,向他老头道,“里面已经被虫蛀烂了。父亲,真该感谢诸神,这种倒霉事不是发生在海上。岸边很多破船,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桅杆代替,您老收拾一下,把这断了的锯掉,等我回来,我们把船划走。这个泊位费我们可付不起……”他来得快,去得也快。 “若是甘德没有摔伤,或许他真的可以去做骑士。”老头黯然。神奇地,唐托斯也认同。 “确实。” 离别老头,唐托斯心乱如麻。当他准备在城门关闭前返回时,一个鬼祟的年轻人拉住了他衣角,示意他到旁边的帐篷说话。 “我听说老爷您要买船,就跟着您了。”年轻人最多只有十五六岁,如今嗓音粗糙像是正在换声,绒毛胡子浅浅挂在唇上,黑色头发,四肢健壮,但看不出英俊,是个妥帖的小伙子。 “嗯?”这不是刻意来探查他消息的人,他立刻就明白。 “老爷您想买船,但看起来,您明显不是船上人,我在想,老爷您,您一定需要合适的船长,嗯,或水手或者帮您检查船舶质量的海员?我从小就生长在船上,操船升帆、认星识路、辨礁越障无所不能。” “我可不会信任一个陌生人。”唐托斯立刻就喜欢上这个年轻人。 “我已立誓绝不辜负信任,这是我在君临活下来的根本。我曾在‘欢乐人鱼号’、‘里斯人兄弟号’上做工,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家里的客货两用渔船上帮忙,我向您保证,我是个合格的水手,甚至船长。”年轻人眉飞色舞,信心和担心交织的奇怪勇气让唐托斯羡慕至极。 在君临活下来的根本是装傻和说谎。“也许你有技能,但我为何要信任你。今天之前我还从未见过你。” “大人,我是骑士之子,我愿意以我父亲名义向您发誓,我值得信任。”誓言从不可靠,他记得泰温的誓言、记得伊里斯国王的誓言。 “你即是骑士之子,为何没去做个侍从?” “我的父亲死得太早,没有这样的机会,另外,我还得养活弟弟、妹妹和母亲。” “你的名字?” “佛罗里安琼斯” “你弟弟的名字?妹妹的名字,母亲的名字?”他快速询问。 “佛洛伦琼斯、艾丽琼斯以及玛丽霍格特”唐托斯不得不相信。他就做不到在一个呼吸之间说出自己父母的名字。“呵呵,我的父亲是史蒂芬琼斯,他曾作为雇佣骑士为霍格家族服务,霍格家族效忠于哈佛家族。” 唐托斯只觉得一切都荒谬,他们的父亲有着共同的名字,不仅如此,少年的名字……他握了握手腕,惊叹诸神为他的安排。 “也许你确实适合做一名水手,或船长,但我并没有船。” “我知道您需要能在黑水湾内航行的客货船,或许,您可以尝试将‘欢笑人鱼号’买下,我猜测,只要您能拿出三十金龙,棕胡子船东一定愿意出手。这艘船虽然老旧,但足以为您服务数年。” “看来,你一开始就是这个打算。我相信,如果买下,就不用操心招募水手的事了?”如果这就是诸神的安排。 “是的,如果您安排我做船长的话。我可以为您招募忠诚可靠的水手,您让他们航向哪里就航向哪里,哪怕是瓦雷利亚的失落之地。”少年终于放下一切笑了。 对,就是要驶向失落之地。“明天,明天城门关闭前的两小时,在这里等我。”现在,他需要想办法尽量让少年愿意为他冒险,但谨慎是他的习惯。 君临日渐拥挤,大人们的注意早已转向治安和接待,没有人真的需要弄臣。为了凑齐购买欢乐人鱼号的资金,唐托斯经过数次换装,在钢铁街将自己的盔甲、剑出手,在丝绸街将金环等物品出手,结合这些年的储蓄以及这次危险行动的“首期”订金,他勉强凑齐五十金龙。 他重新找到了昨天看到的那个老头。吸引他的不是老头倒霉的经历,而是他那骑士梦想未能实现的跛子儿子。他回到了破船的原泊位,但泊位上停留的明显是另一艘更大的船。回身寻找了一圈,却未发现这对父子。唐托斯无奈,只得四处询问,最终才在黑水河上游的河滩上,看到他们,他们的破船上一根桅杆已经重新立上。 “甘德阁下。”唐托斯向老头致意,但话确是向着他的儿子。 “大人。我们的船还没能修好。桅杆在水中泡了太久,已不堪用啦。” 唐托斯看到的桅杆完美无缺。 “这是临时加上的,我们准备给他重新找一个更坚固的。”老头看出了唐托斯的疑惑。 “我明白了。甘德阁下,我听您父亲说,您曾梦想成为骑士。”唐托斯觉得这种话应该向少年说,而不是这个中年的跛子甘德,“说起来很冒昧。我有一桩交易,若是能完成,我想,您一定可以实现愿望。” “这,大人您开玩笑了,我只是个渔夫。”甘德很谨慎。 “我已决心买下‘欢乐人鱼号’,我希望您可以替我担任船副,确保我的船可以按照我的心意航行,在合适的情况下,及时纠正船长的错误。只要阁下可以按照我指示的去做,只要能够完成任务,您的这个梦想必定会实现。如果您对我冒昧的说辞有一丝兴趣,我希望明日这个时间,您仍在此,那个时候,我将向您坦诚一切。”唐托斯明白骑士的意义,他希望甘德也一样能够明白。 他学着黑影抛出了一枚银币,这是订金。而甘德比他更加矫健。 他换上了商人的装束,这模样他自己也认不出来,欢乐的肚子给了他足够的底气。到了约定时间,他根据佛罗里安的引领,与棕胡子船东沟通了买船的事。船东爽快将船卖出,包括了船内尚未卖出的各种商品及货物,唐托斯共支付了三十九金龙。船舶登记,他又支付了七个银鹿挂上了佛罗里安的名字,又为他请到的三四个水手付出了额外几个银鹿。 “明日,我将派我的管家一起登船,由他担任船副。”他就是知道甘德会同意。 次日,甘德果然留在原处等待,但他的父亲不在。唐托斯与他一起走入船舱。 “大人,我不知是否该信任你。”混迹鱼市街的人往往不会这样说话。唐托斯决定再推一把。 “您可以信任我,我以家族的荣誉起誓,以我所信奉的七神起誓。您得明白,领主、骑士不会因为随便的小事而册封新的骑士。平民虽然可以因为勇敢的战斗、机智的协助而被册封骑士,但你已不适合在战斗中获取荣誉,所以,只能依靠机智的行动。七大国中,被册封的平民骑士有许多,您一定能找到合适的例子。” “机智的行动,大人,是走私么?我们航向目的地简单,但绕过港口检查可难。” “是走私,但不需要绕过港口检查。”唐托斯知道他们蕴含的勇气和力量。 少年船长充满独立执掌一船的自豪、自信和野望,愿意航向任何深渊,中年跛子大副目标明确沉着冷静,足以应付海上的意外,他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搭配了。 太阳从海面升起,第一束光打亮了高丘的红堡,全城至此开始逐渐热闹。王国需要这样一场盛大的婚礼宣告国家的伟大胜利,宣告铁王座的团结和力量。但到了今日,唐托斯只看到分裂和虚弱。 他觉得双手颤抖,为送出的项链颤抖,为他伟大的计划颤抖。脑袋开始剧烈抽痛,他不得不吞下两口红酒。红酒酸涩刺鼻,在酒精刺激下,他的脸色迅速变得红扑扑,伴随着严重的头痛,开始像个酒鬼。 珊莎会老老实实跟一个酒鬼走么?唐托斯有些担心,在关键的时间上酗酒的人不值得信任,而他已向珊莎证明过。若是她拒绝信任一个酒鬼,则万事皆休。贝里席公爵为什么认为他可以带出珊莎?君临城内几十万人难道仅仅一个唐托斯可以用么? 他裹上了宽厚的弄臣服装,装上表演的道具、测向仪还有为甘德准备的信件。信件被泥封,上面用霍拉德的徽章加盖印记。这是他的承诺。 完成不堪的表演后,唐托斯剩下的工作就是等待。婚礼逐渐变得热闹嘈杂,每个人都有无数忙不过来的任务,唯独他有时间在一旁观察、思考。逃跑的路线已在他的脑海中翻过无数遍,他希望佛罗里安和甘德会向他们表现得那么可靠。他还要思考如何快速不惹人注目地接近珊莎。这中间过程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 唐托斯知道计划会成功,他相信梦中的指示。在梦中,她看到珊莎回到了临冬城,但站在婚礼现场和站在梦境中观察,这是两个概念。贝里席大人会做梦么?若是不做,他对计划成功实施有几分把握呢?或者贝里席大人真的期待计划完全成功么?唐托斯知道答案。成功则最好,若是失败,也不差,损失无非珊莎。当然,若是失败,暗中盯着他唐托斯的刀会随时划过他的脖子。贝里席大人不会将自己的把柄放在他的身上。 他并不怕。他甚至想向他打声招呼。 陌客,你好么,你已经等待很久了? 经过漫长的等待,他从人群的惊慌声中回神。他往贵人的高台而去,没有人阻拦他,没有人在意他,这很好。 珊莎像个惊呆的小鹌鹑,这不好。 唐托斯轻轻碰了她的袖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快走!是时候回临冬城了。”临冬城三个字对她很有力量,唐托斯高兴想到,她愿意跟随说出这三个字的任何人。很好,其他所有人都在涌向倒下的国王,无人关注他们。 唐托斯顺着已行走过无数遍的廊道,蜿蜒的小径以及紧闭的铁门。他为珊莎戴上斗篷,行走在树木的暗影中,期望神木林的树木仍是北境神灵的盟友。 “珊莎,不用害怕,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切,这就回临冬城。很快,很快,你就能到了。” “感谢您,爵士,我并不怕。” “我并不是爵士。” “不,您是。”她的坚持让唐托斯觉得好笑,这只是个孩子。 除了少数狭窄的地方对小女孩有所受阻外,整个路途竟无比顺利。他们顺畅到达红堡下的海岸,而此时,教堂不间断的钟声已响起,可能整个黑水湾的海面都能听清。已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他们了。 唐托斯巡视海岸,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系在岸边的被隐藏起来的小船。他小心将珊莎扶上。将小船推入海后,他立即跳上。稍稍迟疑后,他将测向仪和书信放下,安慰珊莎后,转又跳下。将所有属于弄臣的衣服全部扔在岸边,露出了属于霍拉德的纹饰。 海面有雾,再好不过,唐托斯心想。不过一会,他就会消失在茫茫大海上,带着临冬城的女儿逃离狮子的魔爪,清偿他的债务。他希望,少年船长和跛子大副不会被教堂的钟声影响而放弃等待。 沿着测定的方位,他足足划了半个小时,在筋疲力尽前,看到那艘破旧的客货船,他笑了。 “去,孩子!跟着他们上船,记得把信交给你见到的领主。”他对珊莎说道。 “爵士,您不要一起么?” “我的好女士。我还有其他事要办,他们会带你回家的,你知道家,我看过那个地方,鱼梁木很粗,要几个人才能环抱,啊,旁边的绿色池塘,冒着热气。” “是的,红色叶子,白色枝干,绿色池塘。”珊莎小声说出,在迟疑之下,她付出一个拙劣的吻。 欢笑人鱼号的船员开始哄笑,并吹出口哨。唐托斯没想到会如此幸福。少女在水手起哄中羞红了脸。 “大人,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名了么?”佛罗里安琼斯向他问道。 “他的名字叫佛罗里安。”珊莎道。少年像见鬼了一样。 “是的,我叫佛罗里安!”他带着幸福和欢乐划船而去。他还有另外的人需要见。 海上划桨让他又痛又累,迷雾渐渐散去,唐托斯才发现了另一艘在海上等待的船,这是他的方向,也是他的终局,大教堂的钟声似为他而鸣。他的头痛也在随着钟声的节律在逐渐强烈。 “唐托斯,我没有看到珊莎。”贝里席高高站在海船之上。 “您应该称呼我为爵士,大人。”贝里席笑容止在脸上。 “我可不关心酒鬼的称呼,珊莎在哪?” “珊莎已经回家。我不是酒鬼,我叫佛罗里安,我讨厌酒。大人。” “唐托斯,莫非你的脑袋被酒泡了?”,贝里席只能通过钟声知道一些,但其他的他什么也了解不了,“既然珊莎已回家,你还来这里做什么,莫非还想来拿尾款?” “那个叫唐托斯的傻子想给您带话。他站在婚礼现场,虽然饿了,但他忍着大餐未吃,虽然渴了,却忍着美酒未喝,虽然累了,但绝不坐下任何板凳,虽然热了,却绝不站在屋顶之下。而贝里席大人不在场,却吃得饱喝得满,坐得也够稳,对了,您向红堡主人送的礼物他喜欢极了。” “唐托斯,我没有见过比你更蠢的傻瓜了。”他的脸色愤恨而惊悚。 “是的,我是个傻瓜。” “那傻瓜,莫非这番话就是你来此的目的?” “不。我是来向您致谢的。那个纹章我很喜欢。” 他听到了呼啸声。利箭穿胸,他没觉得痛。很好。 第九章 席恩 第九章席恩 天气阴沉可怖,群山朦胧不清,离海相隔甚远。 淹神在岸上没有力量,这是狼的地盘,连名字都在如此说,狼林。 此前他竟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回忆从海疆城返回铁群岛,从铁群岛到磐石海岸,从磐石海岸到托伦方城,从托伦方城到穿越狼林的点点滴滴。 我是从何时由北境的英雄战士成为叛徒变色龙呢?是叔叔在我头上淋下海水之时?是父亲怀抱阿莎对我冷嘲热讽之时?亦或是,从罗柏成为北境之王,而我想成为铁群岛大王之时?我不该是个葛雷乔伊。 嘴边的青草味不同于海水,仔细闻,竟有甜美的芬芳。也许还有很多他从未注意到的东西,很多他不曾经历过的东西,但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希望愤恨他的北境人能在后背给他一刀,最好在没认出他之前割下他的脸皮,让他的血流在这片他生活了人生一半时间的土地上。 他心里明白,这只是妄想,在他身边的并不是他熟悉的北境人。他最不想见到的人已经看到了他。 “席恩,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你该和罗柏一起。”席恩注意到美伊是从她的战马上下来后,才向他说话的,这让他更加沮丧心痛。他宁愿她耸立在高头大马上像一个领主审问一个罪犯。 “如你所见咯。”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但脸贴着土地,让他十分难受,反绑的双手限制了他。 “叛徒,变色龙!”他听到了身边的表达不屑的声音。这是北方人的声音,他们也认出了他。 我是叛徒么?如果我是北方人,如果我是史塔克,如果我确实是养父的儿子、罗柏的兄弟,我就是叛徒,如果,可如果我是一个遵循古道的葛雷乔伊,那我则不是。 “达斯汀夫人如令封锁了托伦方城到磐石海岸的路线,你在托伦方城留下的人都将被全歼,没有人会救你。若是我所料不差,巴隆大王应该不会只派自己唯一的儿子袭扰北境?席恩,告诉我巴隆大王,你父亲的计划,我以艾德史塔克的信誉保证你会被平安遣回铁群岛,一定要相信我。”她边说边示意护卫解开他的束缚。 他从地上被拉起,他能感受到脸上粘着的杂草。他要以这副落魄的模样面对着这个名义上的妹妹。他期望脸上的杂草可以自己乖乖掉下。他脸红了,但他可以装作是气愤,亦或是被羞辱。 他抬头看了她,她轻甲肃容,有姐姐阿莎的气质,但比阿莎漂亮,他们都常年在海上漂流,但显然美伊更胜在年轻、多了点贵族小姐的风范,那是端庄?至少美伊不会没有底线地戏弄他。 哼,不过是个私生子而已,勉强才有资格自称史塔克。 “迟了。更何况,我姓葛雷乔伊,怎么会背叛我的父亲?”叔叔维克塔利昂率领三百长船从北方直扑颈泽,若是奇袭成功,此时的卡林湾已经挂上了金色海怪旗帜;姐姐航程虽更远,但她的船更少也更快,北方的海岸缺少警备,便是此时信鸽向深林堡传递信息,也来不及。 “公主,把他交给我,两个小时内,我们就可以知道铁群岛的一切秘密。”说话人的披风诉说着他的身份,一个波顿。 一切秘密?你以为你抓到的是维克塔利昂、是阿莎? 她竟然迟疑了。 “公主,波顿家有一句话叫‘裸体的人少有秘密,但被剥皮的人没有秘密’,如今情况紧急,只有如此才能知道巴隆大王的秘密,才能提前进行防范。”他劝道。 “你休想吓唬我,北境已废止剥皮,为这个,我还向波顿大人写过信呢,小子。罗柏若是知道非得把你吊死!”他不知罗柏会对他恨到什么程度,他竟不确定这个答案。想到这里他就心痛,我把一个真正的兄弟搞丢了。 “里克爵士,你是卢斯波顿伯爵的继承人,所以你得记着北境已经禁止剥皮。当然啦,如果你只是吓唬他,那就算了。他毕竟是我父亲的养子,是我的哥哥,他既然不愿,就不用勉强。席恩,北境很穷,若是巴隆大王只是想洗劫,他显然搞错了方向,但,若是他想统治,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比那更重要,但这个计划也十分疯狂。”当然疯狂,这是巴隆大王的计划,劳勃和泰温就很熟悉。 他知道他有些小看了这个女人。若是临冬城的城防司令是罗德利克,他一定能够成功,但如今,他不过是自己偷偷踩进她布置好的口袋里,还自以为会实践一场能被歌颂千古的伟绩。他不明白,她是如何知道他的行踪的,又如何在他随机选择的小路上做好埋伏。 她露出笑容,他意识到是自己的表情确认了她的猜测,“里克爵士,你立刻率领恐怖堡的士兵奔向卡林湾,若是卡林湾已失守,你则派人通知白港,并转达临冬城命令,要其召集人手,对卡林湾施加压力,从东侧围困卡林湾,你则率领恐怖堡士兵尽可能切断卡林湾和大海的联系。若是足够幸运,卡林湾仍未失陷,则告知守军,注意防范来至北面的敌人,哎,再留守一百弓兵。若有消息,及时通知临冬城。” 来不及了。他不看好美伊的命令和计划。他的叔叔率领的是铁群岛的主力,如果攻克卡林湾,据城防守,即使是来至于北面的攻击,卡林湾也可以轻松防守下来,更何况,颈泽的道路根本容不下那么多攻城军队。只要防守人手充足,数量在在这座城堡前没有意义。 相比水蛭大人,里克波顿更像个正常人。“是,公主。那您要怎么做?”他与卢斯波顿相差甚远,若是席恩记忆未错,在亲缘上,他是卢斯波顿较远的一个亲戚——可能与卢斯波顿有着共同的爷爷或者曾祖,他早在多米利克波顿去世之后,就该是恐怖堡的候选继承人,如今看他已被波顿大人正式确认了。 “我会将席恩带回临冬城。返回赛文城后,会向罗柏、灰水望、白港和深林堡、熊岛传递消息。若是有可能,还要召集士兵,对抗未知的敌人。里克爵士,如果卡林湾已失,尽可能阻断铁民与海上的联系,破坏他们的船只、补给以及他们的消息传递,等到人员齐备,我需要你从卡林湾以西对铁民进行围困。” “如您所愿。”里克波顿对着席恩轻笑了一下,转头离去。 “沃顿史塔克!”美伊对着手下的一人高呼,“向达斯汀夫人传信,就说,我已经俘虏席恩葛雷乔伊以及他的铁民,告诉她,在磐石海岸抓到的铁民全部枭首,将脑袋挂在前往托伦方城的大道两侧,如果俘虏的是什么爵士或者名人,就将他们首级送往临冬城,跟她说,我不要俘虏。” 沃顿史塔克与临冬城的史塔克虽然分享共同的姓氏,但血脉已非常遥远了,他们向荒冢屯的达斯汀家效忠。他是个胡子拉碴的小个子,除了名字,没有任何史塔克的样子。他的棕色胡子从破旧的头盔中泄出,像一只戴着头盔的棕山羊,从脸上的裸露皮肤看,他干干净净,身材虽小,却匀称有力,穿过浓密的胡须大概可以看到那张青涩的脸,他也许比琼恩雪诺更年轻。 “是,公主殿下。”他尽力挺直身躯向这位公主致敬。 “稍等。” 美伊再次转向席恩,指着他的弓箭护手,金丝缠绕的龙骨玉扣。这是她返回北境时,向席恩赠送的礼物。“席恩,你既然是俘虏,有些东西应该就是战利品,很高兴你还带着这件护手,但它应该被更有荣誉的人使用。”她从席恩手上取下了这件物品。 席恩的脸再次转红,一股强烈的羞辱感涌上。“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礼物罢了。这种不付铁钱的东西早就该扔掉了!”他有些感激巴隆大王向他传授的知识。愚蠢的古道并不一定没有意义。 “随你怎么说,你长得或许是个葛雷乔伊,但本质上,或许是个史塔克!你说呢?”她说话语气平静,一瞬间他觉得此人是卢斯波顿。“这个小玩意之前是铁钱买的,现在仍是铁钱买的。哝,归你了,史塔克!” 看到沃顿有些迟疑,她道,“就当是遇到亲戚的礼物!” “哎,赶紧谢谢公主大人,然后去传信,傻小子!”夏尔哈哈大笑,对着还在发愣的沃顿说。 席恩看着高兴而去的沃顿,心中有些羡慕。等到她的指令被带回荒冢屯后,说不定就可以在临冬城看到裂颚达格摩被腌制的脑袋了。达格摩曾带着年幼的巴隆大王四处劫掠,如今又带着巴隆大王的儿子劫掠,没想到这儿子的第一次实践就要折了他的老命。 这是我的责任么?哼!疯了。如果不疯,老家伙怎么会向荒芜的北境用兵?诸神都知道北方人不会安静让铁民占据,即使掌控卡林湾,让北境的领主无法返回北境,难道北境现存的力量就不足以驱逐他们么?我是什么时候相信这种鬼计划的? 那袋海水? 他回想起湿发伊伦。那个疯子。是那袋海水侵袭了他的脑袋,让他从英雄变成了叛徒、变色龙,让他的骄傲变成了自卑,让他的荣誉变成了无耻,让他变成兄弟的可恶敌寇,让父亲变成了令人难以忍受的裁判和对手,让姐姐变成了小丑和看客。妈的,海水从头上淋下,眼睛下的一切都不一样。 他想掰开自己的脑袋,仔细查找线索,但他不能做这个动作,因此一无所获,除了双手叮当作响的锁链。妈的,该死的淹神。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寄望攻取临冬城的?我分明是有疑虑的,但为什么就实施了? 妈的。一定是海潮的呼声淹没了我的理智,一定是狗屁淹神,消解了质疑!我分明对美伊存有疑虑……什么时候不确定拿不准最后变成了不在乎的?。他确信被操控了。 他稍稍侧身,好让自己舒服点。他看到美伊向身边的大胡子低声说了什么,隐约间,他感觉是什么恐怖的阴谋。 她的每个随从都抽出了长刀,随机找到自己的任务目标,将捆绑的铁民踹得跪下、露出脖子。这些都是好汉,他们一起洗劫磐石海岸,一起击破野兔兵团,一起杀死哈陶家族的继承人。他听到他们的求饶声,听到咒骂声,听到惨呼声,还有一个呜呜的哑叫,是他的侍从。 艾德史塔克砍下犯人头颅时,他从来都不会转过眼睛,但这里他做不到。 诸神太过残忍。他们手起刀落,头颅滚滚。 血腥混合着屎尿味,他已十分熟悉。 之后零散的声音像刀般砍在他身上,是砍肉和骨头的劈凿声。有的快些有的慢些。 天旋地转,他感觉头脑在充血、肠胃在扭曲,一阵剧烈的痉挛疼痛让他呕吐起来,仿若要将在铁群岛吃到的食物都呕出。 “头颅让沃顿带人一起转送托伦方城,告慰陶哈夫人。”他听到。 他看过太多砍头的场景,但今天的这个不同。这个与人为善,对人礼貌的妹妹,绝不是温柔的小鸡,也不是愚蠢刻板的骑士,更不是和善的爱与美的王后,她是如此得陌生,好像他从未认识过。 不,与她无关。我几乎是看着她从小女孩长大的。是淹神激起了我的欲望,消解了我的沉稳,将我推向毁灭。 他看到了自己发黑的手指,那是海怪的触手么?他睁大眼睛去看,却又变成了五只完好的手指。 他早该知道不应冒险突袭临冬城,早该知道这个拿到比武冠军、时常压制他,游历过远至亚夏的妹妹并不如罗德利克爵士那般容易对付。淹神蒙蔽了他的心智,放大了他的欲望,遏制了他的谨慎,但却没有带来力量。 淹神在恨我?他想起爬进城堡的影子海怪。 “席恩,上马,到临冬城的路,你应该很熟悉。”如果逃,就会被射杀。 他确实很熟悉,他曾跟随艾德史塔克从这条路去往托伦方城的陶哈家,也曾单独走此路送信。路途上大大小小诸侯他都熟悉。 也许我该逃走,就这样被射杀最好。不过,他们会不会在我死后嘲笑我是个不自量力的蠢货?或者我该落马摔断脖子?既然之前曾呕吐,现在头疼精神恍惚掉下马也很合理? 他拉紧了缰绳,尝试将脚脱离开马镫。没有支撑也很简单嘛!不过,若是,没有摔断脖子,而是摔断腿怎么办呢? 他们会不会嘲笑,一个断腿的铁群岛王子?若是将来我若是成为铁群岛大王,会不会被他们嘲笑是跛子席恩。哦,或许等待我的是长城,一个跛子在长城那种残酷之地生存下去可不容易,哪怕是一个王子。那里适合杂种,我可不去。 决定我命运的要么是美伊,要么是远在西境的罗柏。 罗柏,他会怎么看待我?我信誓旦旦向他发誓,向他宣称我们的兄弟之谊,可不足一月,我便摈弃一切,侵入他的家园。我们若是兄弟,他会愤怒,让我披上黑衣,让我在严寒之中冻结。但他现在是北境之王,和我也不是兄弟,或者不该和我探讨兄弟的事情,他该说“你是派克岛的继承人,是铁群岛的继承人,我会给你卖个好价。”是? 他重新将脚伸进马镫。 “席恩,你现在仍有机会向我说明铁群岛的计划。你知道,无论是什么计划,最终都不会成功,但这有助于你选择自己的命运。你是你父亲的人质,抗拒的结果只有一条,你千万不要忘记。” “我的命运不由你决定,而是罗柏国王,不是么?”他强迫露出微笑,也许美伊应该看到,但他领先半马身。 “罗柏正在南方,而南方的消息现在已经很难传回,决定你命运的并不是罗柏国王,而是城主布兰登。”这意味着城主的监护人也即你决定我的命运。 “有什么区别么?” “当然。罗柏会不顾一切处决你,而我不会。你要知道决定你命运的最终是你自己。你始终是我父亲的养子,布兰不会愿意伤害你,我也不愿意。” 罗柏才不会处决我。 “呵呵,养子。既然如此,我则更无必要向你说明巴隆大王的计划啦!”他肆意嘲弄一番。 “你还是不懂。临冬城主年龄虽小,但他有勇气做裁决,有力量砍下一颗他不想砍的头颅。” “相比波顿,你的表现差远啦,美伊。”他轻轻踢了马腹,加快了速度,领先一个马身。 “你一定很疑惑,比如,为什么我可以轻易伏击你们。你若是看不开这点,仍为你的父亲保守可笑的秘密而放弃自己的命运,则谁也救不了你啦!” 这是傲慢的声音,让他不舒服。上一个如此傲慢的,还是詹姆兰尼斯特,但他最终还是俘虏了他。被俘的詹姆爵士仍然高傲,但这高傲早已伤不到他。真希望还在罗柏身边。 “你究竟想说什么呢,胜利者?” “不要让机会从你身边滑过。你已经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装作事情从未发生,那则过于愚蠢。”她加快马速,追上半身,“趁你的父亲还没有给北境造成更严重损害,坦诚一切。要知道,铁群岛在北境什么也获取不了,而相反,激怒我代价则是海怪的头颅。” 以北境的力量么?笑话。劳勃国王还活着的时候尚且费时费力,现在北境还剩什么? “愚蠢。”他露出微笑,但美伊已驱马长奔在前。 “席恩,加快速度!” 领头的他,现在已被围在中央,仿若他才是这队人的首领。 天黑以后若是能乘机跃进树林,说不定还可以逃出生天。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片森林。 几百人默契将他围困在中央,经过他的骑士低声咒骂他,但他全当未听到。他是铁群岛的继承人,不必与这些小人物争一时嘴上输赢。 连续两个小时跑马,经过小村镇,他原以为可以下马休息,但美伊只是一穿而过,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他从磐石海岸到托伦方城而后向临冬城疾驰,已连续数十小时没有休息,更加上激烈的战斗和排空的肠胃,此时已精疲力尽。 她是故意的,他心想。她故意让这副身躯变得疲惫,疲惫到连逃跑的思考都无法进行。他可不想认输求饶,尽可能将身体趴在马身之上,随便马儿将他带到什么地方。 最好是地狱。 隐约间,在看到了临冬城的城墙,高耸而坚固,像是在平原上伫立而起的巨人。他为什么会觉得可以凭借六十人袭取临冬呢? 淹神,淹神,淹神。他想。淹神在报复我,报复我这个沾上了旧神气息的叛徒。他发觉自己竟如此确定,这让他觉得荒谬。 他不知道是如何进入临冬城的,昏暗围绕整个城堡。城内狗犬狂吠。纵然大部分时间他都闭着眼睛,经过各种廊道,但他就是知道他要去什么地方,他曾多次到那地方为艾德史塔克大人带进带出各种罪犯。 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他想,环境纵然不好,但足以消解这身心俱疲。迟迟无法入睡。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一辈子。 监狱空旷,并没有什么狱友,这是遗憾的事,多只眼睛都盯着他一个人,他没有逃出这种监视的能力。朦朦胧胧中,变色龙、叛徒、臭章鱼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他俘获詹姆兰尼斯特、海疆城、阿莎和派克城的种种画面。 “变色龙,叛徒,快起来!”这个声音他不熟悉。原来监狱管理员他各个认识,他们大部分随罗柏一起南下,这个声音他认不出来。不是熟人。 我名席恩葛雷乔伊。他决定不理。 “快起来,狗屎!”猛烈的疼痛直袭脑袋,他听到自己惨叫声,他怀疑右眼已经瞎掉。他双手捂住脑袋,可是转而又是一阵剧痛,小腹像挨了一记重锤,若非已吐了一场,此时非将内脏吐出不可。他只得蜷缩,几乎无法紧咬牙关,仿若凝固的呻吟,口中吐出不知名的液体,不知是不是血,他看不到也闻不到。 “把他拉起来。”又是一脚,但他已不在乎。 很快他就被带到目的地,他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步是他自己的脚走的。 他抬头看了看这个熟悉的大厅,可突然的一脚又将他踢翻,他只得仰倒再趴倒在大厅上。数十年来,遭受如此羞辱却是第一次。 他抬头,烛光下,大厅非常昏暗,也许是眼睛受伤了,他想。他看到一个小小身躯高坐坐首,左边坐的是美伊,右边的是带着各种金属环的学士,他一副萎靡的模样,席恩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恨我们么,席恩?” 艾德史塔克对我很少笑颜,但确实没有比对待任何一个儿子更差。他在这座城堡里的时间和他在其他地方的时间一样,诸神若是仁慈,应该给他一个史塔克的名字,而不是…… “我是个葛雷乔伊,是个铁民,遵行铁民古道乃是常理。”布兰,我不恨。 “席恩,铁群岛早已承诺放弃古道,行劫掠之事,在如今绝无成功的可能。你怎会如此糊涂?”鲁温学士声音颤颤巍巍,但语气坚定,仿若这就是真理,绝无辩论的空间。他一直讨厌鲁温学士这点。 “席恩,阿莎葛雷乔伊已经攻取深林堡,而你叔叔,维克塔利昂也成功袭取卡林湾。今晚的乌鸦已经飞往北境各处,待士兵集结完毕,我们就将反攻深林堡和卡林湾。鲁温学士认为,你可以起一些作用,这是你被带来的原因。按照我们的考虑,若是你能协助我们夺回深林堡和卡林湾,我们放你返回铁群岛,但若……” “我起不到作用,也帮不了你们。”他打断她,叔叔维克塔利昂带领着铁群岛的主力,足有四千人封锁卡林湾,姐姐阿莎带着三四十条长船直驱深林堡,总人数也足有千余人,而他,只有八艘长船,做着微不足道的袭扰任务。他们是不会在乎他这个葛雷乔伊的,甚至,他的父亲也不会为他付任何赎金。 我为这种父亲背负耻辱,放弃荣誉,只是为了获得他的承认么?真是幼稚。我该为罗柏死在战场上。啊,淹神。草他么的。 “单凭铁群岛的力量,根本无法征服北境,而只待我们剪除深林堡的铁民,四面合围卡林湾,你叔叔维克塔利昂也在劫难逃。”美伊道。 他随着罗柏大军曾在那个地方驻守,知道这没戏。“没有人能够攻取几千人防守的卡林湾。” “没有人能够迅速攻取卡林湾,除了你的叔叔。从四面围困,拿下卡林湾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我们没有这么长的时间,若是铁民长久盘踞卡林湾,罗柏的大军会受到影响,也会影响到北境的命运。凛冬将至,我希望你能帮我们够缩短时间。” “看起来你已经有计划了。”他想不到自己能够为北境做些什么。他是个史塔克认为很重要的人,而实际,他知道他在葛雷乔伊中无足轻重,他早该明白,不是什么父亲都是艾德史塔克。 “我们会向深林堡发出信鸦,告诉阿莎葛雷乔伊你已成功袭取临冬城,并请求她向临冬城增派援军。你知道,深林堡和临冬城的山林之间除了山地氏族并无其他大家族,你的姐姐不会有机会验证消息真假。如果她亲自过来援助,我们则可以俘虏她,如果她派兵过来,我则可以分批歼灭他们,减少收复深林堡的障碍。若是有幸俘虏巴隆大王的所有子女,则可以与巴隆大王谈判,让他命令维克塔利昂撤出卡林湾。你觉得这个计划如何?” 也许可能成功。巴隆大王或许不会为儿子放弃卡林湾,但如果真的是他宝贝女儿,他一定会妥协。“阿莎根本不会相信我带领的几十人可以成功占领临冬城。这个计谋太容易被识破。”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你自己会相信呢?” 好问题,为什么呢? 也许他是想向父亲证明自己,也许是想受人尊重。但都不是。他确信,真正的原因是那袋海水。那袋海水浇灌之下他的视觉已不同,他的心已不同,原本陌生的派克岛变得逐渐熟悉起来,原本熟悉的兄弟关系开始变得暗淡。他记得首日晚在派克岛房间的样子。海浪喷薄着大海的气息涌入窗台,他看到黑雾般暗淡触角的海怪涌入。海怪是他的家徽,他原以为这不过是劳累后的幻视。 此时此刻,记忆竟如此清晰,他甚至怀疑这是某个伟力在故意戏弄他——暗淡灰影的海怪,挣扎着涌入窗台,幻化成墨水,向他涌来,而后他便沉入睡眠。 淹神控制了我。 我忠诚于罗柏,而那晚以后,我竟把他当做一个很久前认识的故人。我在罗柏手下取得过辉煌的战绩,我亲手俘获弑君者,可那晚之后,这个荣誉竟然如千百年前的故事。那晚之后,就连任务也变得不值一提,他空洞掏出罗柏的信,仿佛在交代一份无聊的涂鸦。真正的席恩不会如此,真的席恩也不会冒险出击自己不熟悉的人,不会轻易发起无知的挑战。所以,这一切的缘由是什么呢? 淹神控制了我。 是它在梦境中指引他攻击临冬城,否则,他怎么会有大海淹没临冬城的梦呢?梦中他骑乘着海洋构成的战马,一跃便跳进临冬城的城墙,海水浸没一切敢于反抗他的冰原狼,海水覆灭一切在临冬城里的古老鬼魂。他站立在波涛之上,向古往今来的一切史塔克王宣布他是临冬城的王子。 梦中,史塔克王们对他嘶吼着,一个个争相变成可怖的恶狼,但波浪更加汹涌,将一条条恶狼卷溺于浪涛之下,海水浸没临冬城每一寸土地,一点点淹没心树,直至吞下最后一片树叶。 而他站立于浪涛之上,看着整个临冬城成为他的浴场。向南他看到一片泽国,尽皆臣服在他脚下。向北他看到浪涛翻越长城,在寒冷之下,海浪一点点变成冰块,但他毫不气馁,指挥着巨浪翻越冰封的海浪,击碎阻挡在前的一切,吞噬整个永冬之地。 这是淹神给他的梦,那袋海水给他的梦。 “是淹神指引我偷袭临冬城,呵呵,就像旧神指引艾德史塔克大人往南走向死亡一样。” “不要提我父亲的名字!”布兰愤怒,像他梦中的小恶狼。 “这里离大海很远,淹神在此并无力量。你现在最好做正确的选择,就像我说的,不能当已发生的事从未发生过。北境并不健忘。” “背叛罗柏是我做过最糟糕的事情。鲁温学士,你曾告诫我,做错了事要及时改正,并不再重犯。”他看着鲁温,希望他能点头。 “是的,席恩。人要从错误中总结教训。” “既然背叛是错误的,我则不应再背叛。所以,我不会再去背叛父亲、背叛姐姐、背叛叔叔。我也不想再背叛你们的信任。美伊,你该在那片林子把我的头一并取走。”他闭上了眼睛,浑身疼痛袭来,但从未有过如此好的感觉。他感觉到双手在痉挛,他们要变成触角么? 她带着怒意站了起来。 席恩很满意她的反应,对她笑了起来,他觉得她明白他的意思。 美伊望向布兰,但布兰的脸在烛火中他无法看清。 “以罗柏史塔克,北境之王、三叉戟河之王的名义,我,史塔克家族的美伊,临冬城城防司令,临冬城城主的监护人,宣判你死刑。” “布兰、美伊,这,就算我们不向罗柏通报,我想,我们也可以给他披上黑衣的机会。”鲁温学士在惊悚中站了起来。 “他杀害了磐石海岸的众多居民,杀害了托伦方城的继承人,杀害了溪流地众多的领主和骑士之子,他还意欲偷袭临冬城,这个裁决是公正的。”美伊十分强硬拒绝了他的提议。 “美伊,可他是铁群岛的继承人,是巴隆大王在世唯一的儿子。他也是你们的哥哥啊,纵使,你们不同姓,但……”学士语气开始哀求起来。 他真为这个老学士而伤心,数十年来一直承蒙教导。 “他是巴隆大王战败后交付的人质,他既重新反叛,我只能让他得偿所愿。鲁温师傅,我的裁决已下,请不要再说了。” 我该安静死在磐石海岸上,或者,死在返回派克岛的帆船上。算了,来! 他被陌生的护卫拉出了大厅。临冬城内行刑的地方在校场,但他要求在神木林下进行,他们答应了他。 可惜,寒冰被艾德史塔克大人留在了君临。他曾害怕,有一天死在寒冰之下,但现在却只剩遗憾。来。 “遗言,席恩?” “希望你的剑足够利索,妹妹,父亲艾德史塔克从来都是一击毙命。”他觉得声音有些颤抖。 “这把剑名为‘热’,虽然没有寒冰沉重,但同样是一把瓦雷利亚钢剑,相信我,它一样利索。” 的确足够利索,他想。 世界在他眼中旋转。他感受到了地面的凉意,闻到了花香,哦,仿佛还听到了龙吟。龙?他努力睁大眼睛。巨大的海怪灰影在寒光之下挣扎,而后被人一剑刺穿,凄厉惨叫,如墨散在夜空。 “这是梦么?” 他感觉自己在上升,他看到了苍白的树干,看到了深红色的如手掌般的树叶。 哦,这是天空啊。他看到了临冬城的城墙,看到了古堡,石像塔。他还看到了捂着脸哭的布兰,看到了正在嚎啕大哭的瑞肯,看到了嘴关不上颤颤巍巍的老学士。他想向他们打招呼。 他也看到了美伊。哦,她也在看我呢! 第十章 琼恩雪诺 第十章琼恩雪诺 细雨迷蒙,远山薄雾笼罩,这里是我的地盘。 琼恩从野人的队伍中逃出,带着穿过大腿和手臂的箭伤,乘着无鞍的马随它喜好狂奔,他不知道在马上乘了多久,好在马儿脖子上勒有缰绳,让他在半醒半睡中能够牢牢紧握。一边的大腿和胳膊完全无力,他用可以用的手背试了额头。有点发热。 我得尽快把消息送到黑城堡。 可他太累了,身体的无力让他不清楚是否能比野人更早到黑城堡,而且,又有什么意义呢?黑城堡的守军实在太少,老弱病残,远远少于这些爬过了长城的野人勇士。 也许野人还在他身后猛追。他不知道身处何地,但毫无疑问,这是长城以南,是北境,是他父亲的地方。他从后冠镇的地方逃出,这点很确定,湖中的高塔曾接待过坦格利安王朝的王后,亚莉珊坦格利安,她与丈夫杰赫里斯坦格利安乘龙来到北境。她骑乘的龙名叫银翼,她丈夫的龙被称为“青铜之怒”,名叫沃米索尔。这些龙的名字他很熟悉。他希望他也能有龙,这样就可以骑龙将信息送到黑城堡,可以骑龙击败塞外的野人。 他苦笑摆脱这个想法。龙早已在几个世纪之前就消失了。 马在一个山坡后停了下来,它也累了。琼恩挣扎着从马背滑落,胳膊和大腿同时发出剧痛,他几乎不知该为哪一块的疼痛而喊叫。 胳膊上的箭穿过皮甲和内衣,入肉不深,但他只觉得伤口以下的骨头稀碎般发来阵阵疼痛。他用尽全力将箭拔出,疼痛几乎让他晕厥,他看了看箭头,一阵恍惚,这是耶哥蕊特的箭。 四周群山连绵,与后冠镇的草场丘陵已完全不同。难道已经到了山地氏族的地界了么?他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些。他需要一个庇护所稍微整理下伤口,让他有勇气和恢复一些精力继续往黑城堡的方向出发。可周边灌木纵横,稍远处夹杂着高耸的橡木铁树红杉,在树顶还残留着一些白色的积雪。 若是再停留或者过夜,一定会死。他只得原地查看腿上的箭伤。 他用匕首割开伤口附近的皮裤,比照露出的箭,入肉的长度让他心惊。 他试着双手握住箭杆,将箭往外拔,但只是稍作尝试,就让他发出痛苦哀嚎,血液从伤口灌出。他撕开内衣搓成条,在伤口上方勒住止血,并希望接下来不会让他立刻晕过去。 他晕了过去。 他被一阵冰冷的雨水浇醒。天空依然灰蒙蒙,他以为已经是黑夜,但睁开眼看向天空才判断出,离天黑尚需数个小时。他庆幸没有晕过去太长时间,但对没有悄然离开这个世界又感到失落。 既然未死,他的守望还要继续。他希望马仍在附近,没有它的帮助,他绝不可能顺利返回黑城堡。他拔出长剑,烟灰色的神秘纹路遍布剑身。既然你未埋没在烂泥中,就一定有其他的用途,诸神绝不会给你安排这样的结局,他想。 他站起身,有些眩晕,但他知道,还能行走。他四下张望,希望马儿还在某个地方安静吃草,且已填饱了肚子。但四下都没有马的声影,他感觉绝望。 笨蛋,快想办法,快想办法,黑城堡要是失守,整个北境都将糜烂。而若是临冬城失守,不,临冬城绝不会失守,它阻挡过比野人大军更强大的对手。 他仔细查看周边,希望有什么明显的特征让他知道位置。他曾随艾德史塔克、罗柏以及席恩几乎访遍整个北境,看过远至新赠地山水,但那个时候还是夏天……他心里期待,希望能有熟悉的景象,但入目的他全然陌生,他只得徒步,希望转过山岭就能看到长城。 他捡起弓箭,顺手扔进树丛,地上的鲜血,则用土块覆盖,野人应该注意不到这些。 他全身都开始疼,每走一步都是麻烦事,他以为走一百步就会倒下,但一百步后,他在继续,他以为最多再撑两百步,但两百步后他依然在继续。太阳落下山崖前,他已不记得走了多少步,也不记得瓦雷利亚宝剑斩下多少阻挡他的树枝。 炊烟。 他看到不远处山林的生气的烟雾,那是炊烟? 可能是某个猎人生的火,也可能是野人,也有可能是他的黑衣兄弟。若是野人,那就用瓦雷利亚宝剑杀几个,我的守望就在这里结束。 他向着炊烟的方向行走,但走下一个山丘,他竟然不再记得方向,只好重新爬上去,将方向记牢,而后向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并在每次离开原有方向时,他都重新比划炊烟真实位置,但随着丛林的几次拐弯,他彻底失去了线索。 他决定放弃,不再关注炊烟方位,顺着小路和大致方向一直向前。他希望自己所走的方向正确,但失目标让他煎熬,比忍着疼痛登山更加难受。 北境广阔,一个地方几乎与王国剩余面积相当,他想起父亲艾德史塔克的话,人口却比不过其他三境。 就让我遇到一个北境人,父亲。 密林之中,他觉得头更痛了,像是有人拽着他不存在的辫子,揪得半边脑袋麻木沉重。 走出密林,外边已下起细密的小雨,淋湿了他的脸,冰冷的感觉让他清醒不少。 他顺着山势的弧度,围绕着密林,艰难绕过,而后炊烟竟又幸运地重新出现在他眼前。 感谢诸神!他几乎想哭出来。 此时炊烟与他所隔不过密林和狭沟,没有山丘阻挡,应该很快就能接近。 命运让我重新看见炊烟,绝不会让我死在它的炊烟近前。 又继续行走了很久,他才认定了炊烟就在眼前。此时周边已陷入了昏暗之中,他觉得他随时都会突然昏过去摔倒在黑暗之中。 最终,当他快接近的时候,树林已黑暗一片。他尝试动了一下腿,伸了一下胳膊。若是野人,我或许还能杀一个,最多两个,超过两个我就会自己倒下。 他尝试继续接近,希望是某个猎人或者山地氏族的居民,就算死在这里,也可以靠他们将消息送到黑城堡,这把剑,可当做身份证明,匕首可以给他们做赠礼。 猎狗比他更早发现对方,对着他狂吠。没有野人越过长城还带着狗,这是好消息。 他听到咻咻两声,弓箭准确地落在他两尺之前。在火光下,他看到人举着弓,还有从门口窜出的几个人影。若是他继续前进,下一箭就会插在他胸口。他不想这样。 “朋友。这是迷路的守夜人。”北境的山地氏族大部分都是守夜人的朋友。看到对方放下弓,他拔下插在地上的两只箭,箭头是扁平状的矛型,尖锐似刀,还有两道血槽,磨得光亮,是实实在在的铁箭头,绝不是野人能够配置的武器。 他艰难举起双手,一瘸一拐向前。火光之下,入目的是满脸浓密白胡子的老人,他裹着厚重的兽皮袄,皱纹深刻,大鼻子红彤彤,粗壮的花白鼻毛从两孔中钻出,双眼几乎被充满褶皱的眼皮全部包裹,但露出的一丁点儿眼神闪闪发亮,纯净如水,典型的山地人。 “我是来至临冬城的琼恩雪诺,我是黑城堡的守夜人,是莫尔蒙总司令的事务官。”守夜人的身份或许堪用,但深林氏族、山地氏族也都是临冬城的朋友、盟友。 “放下弓。霍得,管好狗。”老人声音洪亮又有些山地人特有的野蛮。 霍得是个只有八九岁的男孩,实际年龄和布兰差不多,但野外的生活让他看起来粗糙许多,也强壮许多,他披着兽皮,像个敏捷的猎人,安慰起狗来却又像个小孩了。他顺着窗口还看到另外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还有一名猎装的妇女,说是猎装,实际不过是披着粗兽皮,与他见过的所有山地人一个样,她年龄比老者看起来年轻许多。 “我知道一个琼恩雪诺,临冬城的。为了确认你的身份,你最好告诉我你父亲、母亲、兄弟还有姐妹的名字。”老人仍有防备,看起来极为严厉,随时准备爆发,显然,若是他回答不了这个问题,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子。 这个问题难不住他。“我的父亲是艾德史塔克,我的兄弟分别是罗柏、布兰登、瑞肯,”他不晓得是否该说出席恩的名字,但这个情境下,最好忽略,“我的姐妹分别是,美伊、珊莎、艾丽娅,”他不知道母亲的名字,但他知道老者期待的名字,“临冬城夫人是凯特琳徒利,但我是私生子,不是她的孩子。我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 “好,孩子,虽然任何北境人都能答出,但相信野人不会。”老人示意他进屋,“你这身斗篷可他么不是守夜人。” “感谢您。斗篷的事说来话长了。我还不知您如何称呼。”屋内暖和极了,他甚至发出一声呻吟,他看到泥封的灶台,而地下烧着小火,烟囱延伸向房顶。这不是匆忙搭建的房屋。 “我见过你叔叔。他叫我‘杂胡子’你也可以这样叫,那个时候我的胡子还不是全白的。你该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班扬史塔克。” “不,不是这个。”老头咧嘴笑了。 不是这个?他不由再次看了这个老头。那这该是多久前的事了? “哈哈哈。现在我相信你是临冬城的杂种了。”笑容像火,他也由衷放松起来,“这是我的三个外孙儿和外孙女,这个是我的女儿。孩子的父亲瑞卡德响应召唤南下,想要救出艾德大人。嗯,霍敏前些时间梦到非常不好的事情,她相信自己的父亲已经死了。”霍敏要比霍得年龄更小一些,但也没有小很多。她眼睛很大,光芒下透露着顽皮的外形,有些像艾丽娅。 但她不是。 “您说另一个叔叔,您一定去过临冬城!”也许他知道他的母亲的情况也不一定。 “你脸色苍白,全身在冒烟,先坐下来。”说话的是杂胡子的女儿,她的棕发紧紧裹在头上,虽然比杂胡子年轻许多,但火光下仔细看却也不是正值青春的女人,她的样子显得干练、敏捷又坚强。她为他递上一块热的面包,另一个男孩乖巧地从瓦罐中倒了一碗汤也向他递来。 他由衷表示感谢。 琼恩坐下,但伤口传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大叫起来,他能感受到血从伤口中再次流出,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法给伤口完全止血。 “你遇到敌人了?”老人问。 “野人。一群野人,他们翻过了长城,已经远涉后冠镇,准备从南方攻打黑城堡。”这才是他最重要的任务,“莫尔蒙司令带着大部分的黑衣兄弟向北,如今黑城堡非常空虚。若是黑城堡失守,曼斯雷德一定会率领野人大军通过长城……”说不定他们已经通过了长城,但他希望他的谎言能够让野人有所顾忌,没有贸然行动。 “这可真是大消息。”老人长叹一声,“快喝一点,斗篷也要烤干。这伤口若是不处理,会死人的。” 他想请求帮助,将消息发出,但他们不是学士,没有信鸦。 他喝了一口热汤,瞬间就决定这是这辈子喝过的最好的汤,遂又继续大口喝完了剩下的,里外的热量让他觉得他还能坚持把信送到黑城堡。他又吃了口已经考得焦黑的面包,焦脆感让他胃口大开,面包里面的部分略有酸味,但依然散发着浓厚的麦香,实在可口。 没一会儿,他听到外边的雨声,雨更大了。没有这样的庇护所,他非得死在山郊野外,他想。 老人松开他绑好的绷带,在火光下查看腿上伤口,血已浸透他的简易绷带,剩下的,已在他腿上凝结了一大片。 “或许,我没有临冬城的学士技艺精湛,但处理这些外伤,我应该不会比他差。他叫什么名字?” 呵呵,又是名字。琼恩微笑。 “鲁温,鲁温学士。” “哦,我记得的那个还叫,哦,维里斯。”老人用热水侵染毛巾擦拭伤口边的血迹,十分娴熟,而他女儿也在旁配合,不时洗净并重新交给他。 “您见过他们?”琼恩很想再来一碗汤。 “这也说来话长了。年轻的时候,我随父兄往临冬市集卖兽皮,说是卖兽皮,实际我是求父亲,让他专门带我见识临冬城的,我早听部落里的人说,它是北境最大的城堡,里面有整个北境最高的塔楼。那次我们只在避冬市集转了一圈,很遗憾没能进入临冬城内,高高的城墙把我们挡在了外边,不过塔楼确实很高,我们在城外远远就能看到。虽然没能进去,可我仍非常高兴,当时,我就在想,若是临冬城都已如此雄伟,那比临冬城还大一千倍的君临城又该是何景象?自那起,我就开始梦想有朝一日能够南下看看整个大陆最雄伟的城市。后来,机会来了,为了拉拢山地氏族,临冬城在我们这儿征召勇士,于是我便随狼一起南下,那时,我已长成大人,所以父亲没有反对,他用两捆毛皮给我和弟弟各换了一把铁剑,那是我这辈子配的第一把剑。嗯,你不会以为要南下打仗,并不是哦,那时四海升平,南方没有需要北方人参加的战事,瑞卡德大人也不准备掀起叛乱。”他终于擦完,示意女儿取来牛皮袋,旁边的孩子围着看。这是他们学习疗伤的教学现场,琼恩心想。 “您还没说怎么认识他们……”琼恩感觉有些想睡。 “是么,我已经说了呀。”他拔出牛皮袋的塞子,对着伤口倒下。剧痛传来,琼恩只能攥紧拳头。他看到鲜血从伤口再度涌出。 “那年叫错误的春天,很多事情你都听说过,我作为山地人护卫,随瑞卡德大人和他的几个孩子南下,当然这里没有你父亲,他要从鹰巢城出发。我满足了愿望,看到了赫伦堡,它的塔楼更大,城墙更厚更高。” “后来呢?”琼恩竭力忍住疼痛,不肯让他们看到他的痛苦。 “后来?后来我返回北境,我弟弟随你伯父南下君临,后来还有你爷爷,他们都没有活着回来。”他用手按捏了伤口,确定没有其他问题,开始敷上准备的草药。 “我们在临冬城等啊等,一直等不到你父亲的消息,大家几乎无法忍受,传言你父亲已经在海上遇难,还有的传言,他在和哪个女人一起,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诸侯们蠢蠢欲动,准备拥立你叔叔班的时候,他返回了。”他为伤口撒了药粉,这比酒水冲洗更痛。 “你不会以为,那年死在君临的只有瑞卡德大人和他的继承人?” “当然不,还有你弟弟。” “随瑞卡德大人南下的还有北方大大小小的各种家族的人,远在山地的我们、南至颈泽的泽地人统统都有,血流遍了整个北方,”老人严厉愤怒起来,“就和这次一样。他们都回不来了,就像霍敏梦到的那样。” 都回不来了?上次他听到的消息还是罗柏在南方取得大捷,听到消息,他还好一阵羡慕,恨不得飞奔回他身边一起战斗。 “这只是梦而已?”怎么能把孩子的梦当真呢? “孩子,这点你就不像北方人了。我们是信仰旧神和心树的先民后代。力量在我们血脉之中,这不是什么普通的梦,这是预言。还有一些人可以易形,进入动物体内。” 易形?他想起曾在梦中曾进入白灵体内,用白灵的眼睛和鼻子观察过这个世界。 “我能感觉到,你是个易形者,拥有这个力量。”老人呵呵一笑。 “我,我做不到。”琼恩从来没有主动进入过,此时更是完全感受不到白灵的存在,“我只是在梦中,偶尔,而且我的狼落在了长城以外,分开以后,再也没有梦到过它了。”他不关心这些,“您刚才说他们都回不来,那罗柏他们?” “罗柏和北境大军已经覆灭,大部分北方贵族要么死了要么被俘。孩子,我不想说这是真的。”琼恩知道他的意思。 “如果罗柏回不来,那谁来对抗野人的大军呢?临冬城……”临冬城要面临更复杂的问题,长城绝非他们的首要考虑因素。 “等你吃饱后,我再给你处理胳膊上的伤。然后,好好休息,今夜不需要你守望。” 他不知怎么闭眼的,他希望能做到有罗柏的梦,希望是和那女孩截然不同的梦,在这个梦中,罗柏已经战胜了南方的敌人,带回了妹妹们,且此刻已返回北境返回临冬城。但梦里没有罗柏。梦中,他看到坐在地上哭泣的山姆,他向山姆呼喊,让他勇敢,但山姆只是哭个不停……他想要去找派普,去找莫尔蒙,去找其他兄弟,但什么都没有,他推开虚掩的黑门,却只见到总司令躺在一堆乱木中,血流了满地,他养的乌鸦站在他脸上不断啄着他的眼睛,从已空洞的眼眶中叼出一条条细肉来。 他愤怒赶走乌鸦,乌鸦们一起飞走散开,有的还在高呼“雪诺”。然后,他就发现人已在黑暗的山洞中,耶哥蕊特脱光了衣服,站在深池中,血从她胸口一直流一直流,流过他曾抚摸过的所有地方,她开始抱着他向他哭诉,“我们不该离开这个洞穴”,他伤心极了,想安慰她,可讷讷不能言,当他回复“我不得不离开”后,耶哥蕊特开始变得狰狞,“琼恩雪诺,你这个叛徒,你背叛了我,是你向我射箭,是你把我射死”她向他展示胸口的伤口,一个巨大的空洞。“不是我,不是我,是你射了我两箭,我没有伤害过你……”他想辩解,但耶哥蕊特没有给他机会,变成尸鬼向他撕咬,他只得逃出山洞,赤身裸体走在雪地之中。冰雪飞舞,他冷极了,但只得向前走啊走,不知道经过了多久,正在他觉得无助之时,一个身披冰雪发色的美丽女人向她走来,身体像一团热火,包裹住他,“勇敢一点”,她说。他想问,“你是谁?”,但女人已经消失,而他已经穿好了温暖的衣服,像是徜徉在夏日的花海中。他继续往前,但前方开始越来越黑,风雪也越来越大,他只觉得热,正在他不耐烦之时,他看到了一双冰蓝色眼睛的人形怪物骑着苍白的死马向他走来。他惊醒了。 他立刻就感觉到自己在高烧。额头滚烫得吓人,他身体无力,好在伤口已经不疼了。 “你可睡了很久哦。”老人对他道,“我正准备把鸡蛋放在你身上烤熟呢。既然你醒了,那就死不了了。”他注意到屋里就剩老人和他了,“等你吃一些,我会再给你换一次药。” 琼恩雪诺从窗子的缝隙往外看去,此刻,天已放亮。 无论如何,他要出发,要先野人一步将信报到。 “杂胡子老爷,你是群山中的哪一支,菲林特、渥尔、诺瑞、伯莱利、哈克莱、里德尔还是诺特?”老人身上没有明显的特征,而琼恩也不乐于学习北境的这些知识,若是罗柏在此,一定不用问。 “我以为你早知道。”老人露出了嘲笑,眼变得更小了,“你觉得有资格跟随瑞卡德史塔克大人一起南下君临的氏族是哪一支?” 所有的氏族都有资格,琼恩心想,但老人显然把追随临冬城主作为了独特荣誉,他只能往别的角度思考。脑袋昏沉,踌躇了良久,他才道,“我猜是菲林特。菲林特是山地氏族中,不多的与临冬城史塔克家族有着姻亲关系的一支。”他注意观察着老人的表情,一旦对方现出一丁点不满,他就将停止,说出下一支的名字,但老人并没有不满,反而有些欣赏,于是他只好继续,“我父亲就曾说过,山地氏族中菲林特是最初的菲林特,是临冬城最紧密的朋友,他们协助临冬城的功绩让他们的树根扎遍北境……” “菲林特一直想将一个女儿嫁到临冬城,但最近几十年,史塔克都在从南方挑姑娘,也向南方送姑娘,山林里的旧人差不多都被忘掉了。”然后他笑了,“不过你错了,我不是菲林特,我是诺瑞家的。”他嘿嘿一笑,“但我们与临冬城关系紧密,不比菲林特差。” 也同样是守夜人的朋友,他很高兴。然后,一个大胆的计划涌上心头。 “诺瑞老爷子。请您带我去见诺瑞伯爵。” 第十一章 梅丽珊卓 第十一章梅丽珊卓 梅丽珊卓望着眼前的火焰,各种各样混乱的信息向她而来,有的是无人的生活片段,有的是未来的场景而无从知晓是何人以及在何地,而有的则是奥妙难言的隐喻往往在事情发生后他才能真正明白。梅丽珊卓试图在发生之前破解隐喻,但大部分毫无线索,比如,黑鱼从水中跃出吃下飞过的鸟、蜗牛从树上掉落被觅食的鸡吞下…… 这也许是生活中的平凡幻象,但她不会去怀疑光之王的伟力,不会认为这仅仅是光之王无聊的呓语。对于这些她无法解读的,她不向任何人透露,而当她确信的,她则以坚信的口吻向人说明,因为她明白,如果她自己也不表现出信心,则休想让别人去相信。真正的力量不来源于现实的武器,而是来源于人心。 “陛下,我们需要在七国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果我们在这个荒僻的岛上盘踞太长时间,七国的民众迟早会忘掉我们……”戴佛斯总是全身心为国王考虑。 他们商谈对策很久了,戴佛斯很努力,国王很努力,但不得不说,国王现实的力量太弱小,而他们共同拒绝她。 这没有办法,七神主宰他们内心太久,即使国王没有相信任何神灵,但骑士精神中的有些理念已经渗透到了他的骨髓之中。国王不忌讳烧死活人,但他绝不肯通过烧死无罪的人取悦光之王。神选中的人往往需要一些特质,她一直这样认为,否则神为何不挑选意志薄弱的其他人呢? 国王的咆哮打断了她的思考。 “忘记?你说忘记?我告诉你,七国之人从来没有记得过我!如果他们记得,拿到风息堡的应该是我,而不是蓝礼,如果他们记得,坐上铁王座的也应是我,而不是那个杂种,如果他们记得,七国也应该和平安详而不是现在这副鬼样子。”国王留着胡须,原本他们是纯粹的黑色,如今也半黑半白。他整个人如今消瘦,脸色晦暗,但目光炯炯,像块钢铁。 “陛下,七国之人早已知晓你的勇气和坚韧。但我们需要保持动作,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国王并未认输,所以,我提议……”国王的心情并不好,戴佛斯或许该换个时间说话,但这种迎难而上的特点或许才是国王挑选他担任首相的原因。 “你提议!告诉我,是像艾利斯特让我向君临的杂种屈膝的提议么?” 如果艾利斯特被判死刑,或许可以用来献祭。 戴佛斯并未被国王的暴怒喝退。“不,陛下,您是国王,不需要向任何人屈膝,但陛下您需要盟友,可靠的盟友。” 那非光之王莫属。 国王沉默了。眼神从其他地方转向图桌。“国王不需要盟友,不过你说,谁是我们的盟友?”国王拿起象征狮家军队的石头,敲击韦斯特洛地形图的木桌。 梅丽珊卓知道,龙石岛的图桌厅便以该桌而得名,桌子雕刻描绘着详尽的维斯特洛地图,早在几百年前,征服者伊耿就曾借此制订作战计划。 “北境。陛下,北境可以是我们的盟友。” “哼!罗柏史塔克,他为他自己加冕北境之王,将包括河间地在内的大部分王国领土切分出去,是个十足的叛徒,北境如何是我的盟友?” “陛下,临冬城如今为继任者布兰登史塔克冠名的是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并未继承罗柏史塔克的国王之位,为了确认了消息上的文字,我请学士重复了三遍。世人皆知,他们绝不会向杀害他们父亲的君临伪王屈膝臣服,这是我们的机会。而他们,也需要我们,或许在等我们。” “北境守护称号需要国王同意,这是僭越。继续。” “是的,陛下。北境的史塔克现在形势不妙。红色婚礼让北境和史塔克家的精锐部队丧失殆尽,唯恐怖堡和少数家族并未遭受重大损失。如今,卢斯波顿已准备从盐场镇乘船渡海返回北境,一旦他返回,必将对临冬城发起攻击,以确认君临的伪王授予他的权利。”戴佛斯稍稍停顿了一下,“对于史塔克来说,更糟糕的是,红色婚礼导致大批北境贵族和他们的继承人被俘,北境家族若是顾忌领主或继承人的性命,恐怕无法为临冬城而战。” “难道他们还会为波顿和佛雷而战?”国王对背叛者十分不屑。 “陛下,他们在战争中丧失了太多父亲儿子,恐怕不愿意让仅剩的亲人死于非命。”戴佛斯长叹一声,“选择对他们来说太残忍,他们越是所剩不多,就会越珍惜剩下的。他们或许不会为波顿而战,但公开支持史塔克却存在难度。” “用肮脏的贱行取得优势,这个国家在堕落。”国王紧闭双唇,指弯敲击地图桌。 “是的,陛下,越是如此,越该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以为王国驱逐邪恶。” “团结史塔克?” “正是如此,陛下。史塔克拒不承认君临伪王,而君临也非常明白这点,如消息属实,与恐怖堡伯爵一起北上的,除了佛雷家的两千士兵,还有兰尼斯特以及提利尔的联军,可想而知,临冬城的史塔克将面临多大压力。” “提利尔?君临的杂种伪王已经把亮水城给了加兰提利尔。维拉斯是他的继承人,高庭是他的。他的小儿子洛拉斯已加入御林铁卫,提利尔进军北境的目的是什么?给他矮子老娘找个冰柜么?” “伪王的压力。没有北境臣服的铁王座就不是合法的铁王座。而单独依靠波顿、佛雷及兰尼斯特的军队,不足以彻底清除冰原狼。只要史塔克待在临冬城一天,他们就不敢高枕无忧。而若是容许北境仍掌握在史塔克家,南方的诸侯也会蠢蠢欲动。相信多恩马泰尔并不喜欢现在的铁王座。” “北境没有那么多港口,这么多军队他们准备怎么送到北境。曼德勒伯爵投降了么?” “不,陛下,白港并未易帜,北境可供登陆的海岸并不少。” “史塔克若明智,就该把他们堵死。继续。” “陛下,我前面说,史塔克的情况非常危急。而若是来自长城的消息有一半为真,北境还将面临野人大军的威胁,北境会在这些冲突中血流殆尽。史塔克绝对期望一个有力的盟友,而不是单独面对来至各方的威胁。” “你说得对,北境在失血。但他们本就该屈膝,否则何至于此。” “陛下,正是他们在失血,所以他们可以是我们的盟友。” “这个盟友无法给我哪怕一名士兵一匹战马,不仅如此,他们还想要我的人马。” “眼前他们无法为我们提供,但只要北境彻底被史塔克重新掌握,情况就不同。而现在,我们也无须为他们提供兵马,七国合法君王的敕封足以协助史塔克震慑踌躇的封臣,也将更有能力团结还愿意继续为史塔克战斗的封臣。而如果史塔克接受您作为合法的国王,那铁王座必然不会放过北境,如此,我们面临的压力也将减少。” “你太小我,也太小看泰温,真正对孽种和他们家族有威胁的是我,史塔克臣服,只会让他们把真正的矛头指向我,但这再好不过。告诉你,若是史塔克输了,人们只会说我又失败一次。” “可若是他们赢了……” “也只是无关紧要的胜利。”史坦尼斯国王挥手,表示他不想再听,“通过信鸦向他们传令,要求他们向我效忠,他们若是同意,我则会允许史塔克的孩子,那个叫布兰登的为北境守护。” “陛下,史塔克家族担任北境守护已有三百年,这原本就是他们的,您不能拿他们已有的东西作慷慨。” “这不是他们本就有的东西。难道艾林家族担任东境守护比他们更短么?劳勃还不是一样扣下‘东境守护’不给?布兰登也不比劳勃艾林大?” “陛下,他们几乎同龄,但相信,他们性情不会一样。如今掌握北境史塔克实际权力的是美伊史塔克,她是布兰登史塔克的监护人,与莱莎徒利也完全不同。把他们放在一起类比,如同拿苍蝇和蝴蝶比。” “布兰登也不过是个残废,不过我知道那个女人,为自己加冕‘爱与美的王后’桂冠的私生女。若是她对付波顿和佛雷的能力有她使长枪的一半,我们就不用为史塔克担忧了。”史坦尼斯在地图桌边沉默走动,“不过你说得对。送信,给他北境守护,但他需要宣布向我效忠。” “陛下,这样会显得太过傲慢毫无诚意,甚至他们会认为是故意轻慢。这无法达成联合,也无法借此向七国发出声音。” “戴佛斯爵士,他们不会认为是故意轻慢,只要我们为他们献上合适的礼物,他们会愿意重新向合法的君王屈膝,献上忠诚。”梅丽珊卓的眼光终于从火焰中移开。 “红女人,我可没有礼物给他们,他们缺的东西,我一样不落得缺。”国王转过身体,背着地图桌,望向海洋。 “陛下,有一样礼物对于您来说是多余,但对他们却极珍贵。”梅丽珊卓露出了微笑,国王转过脸凝视想弄清她在玩什么女巫把戏,而戴佛斯则迟疑,显然觉得这又是她的什么魔法诡计。 “你在说什么,红女人?”史坦尼斯咬牙,显得强硬而无弹性。 “陛下,礼物已经来了。”梅丽珊卓不理会他们的嘲讽。 破旧的客货船停靠在港湾,上面是一群不安的船员水手和一名少女。梅丽珊卓精确计算着时间,在她走到港口时,货船刚刚靠岸。她解决了卫兵对来人的无端盘问。 梅丽珊卓安排人员为船上的人准备房间热水。但这名枣红色头发的年轻女子则不行。她要带她去见国王。 女孩在后面跟随她进入石鼓楼的客室,整个人不安而畏惧,她见过这么大的大厅,但恐怕没见过这么幽暗和空旷的。 “不要害怕,孩子。站在你面前的是七国合法的君王,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国王,你可以向他说出你的名字以及一切。” 女孩如受惊的小鹿,但无论她如何受惊,她都已克制得十分努力。 “陛下。我是史塔克家族的珊莎,艾德史塔克与凯瑟琳徒利的女儿。”她声音带着恐惧,但十分流畅。 梅丽珊卓上前为她梳拢了一下散落在前的头发,以便让她停止不安与颤抖。她的漂亮礼服上溅着已凝结的血斑,她已努力进行清洗和遮蔽,但实在太多。 “珊莎女士,我为你父亲和母亲以及哥哥的遭遇感到悲伤,希望你能勇敢起来。”洋葱骑士柔声道。 “您真是太好了,爵士。我还不知道您的身份。” “这是我的国王之手,狭海舰队总司令,雨林伯爵,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国王的语言冰冷,加快了语速,十分不耐这些客套话。 “您是洋葱骑士,我父亲曾向我说起过您的事迹,北境也流传着您的传奇。”女孩表现得体。 “你父亲艾德史塔克与劳勃国王曾达成婚姻盟约,将你嫁给兰尼斯特的杂种乔弗里,后来,泰温兰尼斯特又将你转嫁给他的侏儒儿子,兰尼斯特可不会轻易放掉你。告诉我,你是怎么从君临逃到这里的?”国王只想了解自己想知道的。 珊莎将经历的一切坦白,而后从怀中掏出唐托斯写好的信件。 “如今的婚礼竟已如此危险。告诉我,是小恶魔毒杀了乔弗里么?” “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谁毒杀了他。” “陛下,如今伪王已死,这正说明光之王的伟力。”梅丽珊卓想要提醒他这是早先力量施展的后果。 “我不清楚这是谁的伟力,真正坐在铁王座上的是杂种的爷爷或外公,泰温兰尼斯特。只要他没有死,格局不会发生变化。”国王摇了手中的信,“唐托斯?我记得他,在铁民叛乱中战斗勇敢,被我封为骑士,后来酗酒,变得更像个酒鬼。他把你从君临带出,这点倒像个骑士而不是傻瓜。信里的请求我可以答应。至于你,你和小恶魔的婚姻没有任何父母兄弟的见证,也未经合法国王的批准,不合法,我宣布无效,所以我不会将你送回君临。”他转向梅丽珊卓,“既然你说这是礼物,那就将礼物送回,收到这份大礼,希望他能记得屈膝。” “珊莎女士,恭喜您,相信你一定非常想念临冬城。”戴佛斯柔声。 “陛下,想要把临冬城的女士送回,并不简单。否则,唐托斯就不会把人送来龙石岛。”梅丽珊卓看向戴佛斯,“通往北境的港口要么不可信,要么已被敌人占据,要么太过遥远。戴佛斯爵士,如果由您将珊莎史塔克偷渡回北境,相信他们不会再把命令视为轻慢,当你与史塔克商定盟约,相信就能够让七国听到我们的声音,知晓我们的动作。” 国王在厅堂来回踱步,瞧了一眼戴佛斯,并未说话,显然他还未下决心。 “我是国王任命的国王之手,我应在国王身边。”戴佛斯有着走私商的狡黠,“而夫人您,说过冰与火,光与暗的大战,临冬城相距您所说的大战战场更近,您应该带着女孩返回临冬城,说不定还可以改变史塔克的信仰,为您的光之王增加荣耀。” 戴佛斯的说辞让她觉得滑稽。更早的七神都没有征服北境,何论光之王? “你错了,戴佛斯爵士,凡人的信仰并不能增加光之王的荣耀。对于大战,命运早有安排,我已做好踏上北境乃至长城的准备。但与史塔克之间,商谈的是国王的政事,这个需要由你来完成。”梅丽珊卓望着戴佛斯瞪起的眼。 “既然如此,就让我的国王之手与你一起带珊莎返回北境。如此方可确保万无一失。” “陛下,那您?” “我是国王,不是幼童,不需要你陪在身边。如今你也没有什么更好的谏言,就赶紧出发。” “陛下,若是谏言,或许我还有一个。”戴佛斯等待国王点头,“联姻。虽说,席琳公主是您的继承人,但她本身也需要配偶,艾德史塔克大人有三个儿子。” “一死一残一个还在吃奶。戴佛斯爵士,席琳公主的事情不需要你来操心。我不希望她因为这种事情不开心。” “陛下,我是国王之手,而席琳是王国未来的女王,我需要为此操心。”戴佛斯坚持。 “不,我的弟弟,布兰登史塔克不是残疾,他已经恢复,可以自己行走了。是姐姐治好了他。”珊莎插嘴,或许这是她在君临城听到的为数不多的好消息。 “既然如此,你就带着这个使命去看一看。不过我警告你,若商谈联姻让国王和未来的女王蒙羞,将来我会拿你是问。”国王紧缩眉头,向戴佛斯下令。 梅丽珊卓浅笑,她不确定洋葱骑士是否听懂。 国王离开后,厅堂内只剩梅丽珊卓与戴佛斯两人,戴佛斯显得极为局促,但梅丽珊卓不会这样让他离开。 “戴佛斯。那个叫甘德的船员在册封骑士后,肯定无法返回君临。让他跟随我们一起。”梅丽珊卓踏出大厅前转身继续,“我们今晚就出发。” “今晚?夫人,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匆忙。珊莎可以在岛上多待一段时间。” “戴佛斯爵士,风暴之神已在南方的大海上掀起巨浪,布满狂风,尚未席卷至此,今晚出发将借力且一切顺遂。”梅丽珊卓缓缓整理外裙。漫不经心也是自信的体现,这点最容易被人察觉,她很早就明白。 “据我所知,您信仰的是光之王。” “我是光之王的仆人,我服务光之王。不过我明白你想说什么。除了光之王和古老的不可名状的黑暗与寒冷之神,其他都是幼小的伪神,他们是两位真神之下的虱子和蟑螂,携带着令凡人生畏的武器,肆意挥舞,但无论他们如何喧闹,到头来都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这位走私者有着敏感的洞察力以及坚定的认知,梅丽珊卓对于无法说服的人,始终保持笑意盈盈的容纳,这是她的习惯。 “若是能卷起风暴,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这足以主导凡人国度的走向。另外,我从未见过他们挥舞武器。”戴佛斯自然是不信。 “不,你见过。”梅丽珊卓微笑,在他求证眼神下继续,“席琳公主脸上的灰鳞就是。这是被凡人称作‘洛恩河的母亲’的伪神放纵或失控而向凡人传播的,它侵蚀人的火焰,以火焰的力量而生。” “既然你知道,您为何不帮助席琳公主祛除?” “光之王没有给我这个能力。但我可以告诉你,她会恢复。” “你怎么知道?”戴佛斯显然很高兴。 “戴佛斯爵士,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从火里看到的。”梅丽珊卓对他露着浅笑,“我邀请过你,但你从未同意。” 梅丽珊卓知道戴佛斯想知道她看到什么,也知道他绝不会作出任何会让她认为他会皈依光之王的行动。这是个秉持奇怪的道德底线拥有正统思维的人,或许是他从走私犯变为首相的原因。七国之内,没有比他出身更低的首相。 “夫人,如您安排,我没有时间。我需要准备船只,检查补给,距离夜晚的海潮很短。恕我告退。”他匆匆走开。 每个人都惧怕她,她非常明白。她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了解别人不了解的,知道神灵之间秘密。 潮水在夜晚如期而至。梅丽珊卓带着珊莎陆续登船,离开龙石岛。将珊莎在船舱安置好后,她来到甲板,在颠簸的船上观向远处的风暴。她觉察到身后有人。 “戴佛斯爵士,你也要观测天象么?”她看向还在黑暗中的戴佛斯。 被发现或许让他不好意思。“夫人,我不懂观测天象。但我知道,现在的风向刚刚好。如果一路顺利,我们甚至只需要一周就可以到达北境的任何港口。” “这是光之王所赐的礼物。”梅丽珊卓笑道,她看到了戴佛斯的不以为意。 “如果我记忆不差,你说这是风暴之王的作为?”他会道出一切可供怀疑的特征来否定她的信仰。梅丽珊卓觉得越是如此越应展现能力使其相信,他是纯粹和理智的人。 “我说了,所谓风暴之神,相比于光之王不过虱子和臭虫。正是光之王的指引,我们才能够利用它的力量。我们正一路顺风,不是么?” “恕我直言,夫人,我觉得这只是凑巧和运气。”他语气郑重,“我航海多年,既体验过一路顺遂的好运,也经历过船翻人覆的厄运。” “这一次,你将经历一路顺遂的好运。”梅丽珊卓想借此再给他塞进一粒种子,“等你上岸后,好好想想。” “上岸?夫人,这正是我的问题,我们究竟在哪里上岸?北境的港口和海岸布满海盗和敌人。”梅丽珊卓看向他的脸,确认是否只是他的花招。一副朴实写满风霜的脸。 “爵士,我不是船长。”她轻笑,“这种问题要么问航海家要么问首相或使者。他知道不是么?” 戴佛斯瞪着她,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过了良久,他才恢复,“北境东海岸有太多登陆点,但我不确定哪些可靠。如果首推可靠程度,当为东海望。”他停顿了一下,“但到了东海望,我们还要一路南下才能到达临冬城,而现在走在国王大道实在太危险,很多报告说,野人出现在长城以南。” “很好,东海望排除了。”她道。 他怪异瞧了她一眼,“海豹湾沿岸有很多适合登陆的海岸,但……安柏家族的人十分野蛮,若是被当做走私者,那就不妙,更何况,南下道路并不比东海望好多少。” “不错,我们又少了纠结的选项。”她鼓励他继续。 “或者驶入灰崖湾,可以直接求见卡霍城。但罗柏史塔克砍了瑞卡德大人的头,带珊莎小姐过去实在不妥。”他没有让梅丽珊卓插话,“依次往下的其他入海口要么掌握在波顿手中,要么不便遮蔽身份。” “如此看来,只剩明显的那个,你在担心什么?” “白港伯爵所剩的唯一儿子如今被俘。若是他愿意换个封君,恐怕不会介意拿珊莎史塔克去交换他的儿子。”他担忧道。 “他不会,”梅丽珊卓觉得这很有意思,“史坦尼斯首相的人头足够用了。” 他瞪大了眼睛,有些泄气。“既不用惹怒名义封君,又可换回继承人,要是我也会这么干。” “希望你没忘掉走私的经验。洋葱骑士。” 他们说话的时候,远处的风暴正在云集,天际也开始降下闪电。闪电将天空照得明亮,也将汹涌的巨浪变成恐怖的远古巨兽,他们争相厮杀,将眼前的一切吞没,发出得意的轰隆隆声。 梅丽珊卓转过身,“风暴之神在更远的南方降下力量,而这力量也开始蔓延影响到这里。” “这不过是自然的风暴而已。”他照例质疑和不相信,“而且很快就将追上我们。” “它的目标不是我们”梅丽珊卓解释,“戴佛斯爵士,你的观察还不够细致,若是你认真去看,就会发现风暴之神。它在接受祭品。” “什么祭品?” “血。”她看向戴佛斯,也许戴佛斯会感觉到她的轻视。 “恕我直言,夫人。我看到的不过是普通的风暴,普通的闪电。”他加快了语速,“没有看到什么祭品,请原谅,我得……” “你总是忽略明显的特征,”梅丽珊卓打断他,指着前方,“认真瞧过去,等待下一瞬。” 戴佛斯半信半疑,开始望向海面。 瞬间,多道闪电从远处天际直落海面,照亮了整个风暴所在的天空。如果他还有常识,他会看到,一只乌云形成的逼真完整巨手,向下覆盖着海面,巨手之下,电闪雷鸣。也许他会怀疑看错了,但闪电不息不止,足够他观察。 他一脸震惊。“风暴之神?” “风暴之神幻化的表象。它在享用祭品。” “风暴之神,这是铁群岛才认为存在的神。”他仍未从震惊中恢复。 “淹神和风暴之神,一对伪神。他们都是神灵中上不得台面的蠕虫。淹神幻想着征服陆地,它上岸却不能常驻,往往还为人奴役,风暴之神幻想着征服海洋,却始终被天空支配。他们是真神的一对玩物。他们的代言人命中注定失败,但他们却不自知。他们现在有多么欢快,未来就有多么可悲。” “夫人,您的比喻太多,而我大半生都是不识字的粗人,我实在不解……” “服务真神,远离伪神。”梅丽珊卓看向他,他的眼睛乌黑发亮,“你得照看船只了。” 她离开甲板,留下戴佛斯一人在惊愕之中。 第十二章 丹妮莉丝 第十二章丹妮莉丝 午后的烈阳直扑弥林的大金字塔,墙面熠熠生辉,塔顶的无垢者没有避开阳光直射,一丝不苟驻守岗位,这情景让她安心。 塔顶原本是鹰身女妖的巨大青铜雕塑,她攻克此处后,将雕塑推倒,原址建起了烽火台,由她的无垢者士兵为她警示来至四方的敌人。弥林的旧贵族对此自然愤慨,但他们是被征服者,对此没有发言权,更何况,作为征服者,需要做一些事情来彰显统治,推倒丑陋无用的鹰身女妖显然最合适。 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受辱,没有被拉到多斯拉克草原生锈算你走运,安心接受死亡,丹妮莉丝心想。 鹰身女妖顶部据说是一尊更小的,用黄金打造的小号鹰身女妖,早在丹妮莉丝来到奴隶湾前已被劫走。伟主为此打造了一个更大的黄金鹰身女妖,但颜色与青铜鹰身女妖并不匹配,像是在它头上长的痱子,令人讨厌。推倒雕塑后,她让无垢者将雕塑连同顶上的黄金一起扔到铸币厂。她觉得无垢者应该在交付雕塑前对总重量进行称重,而铸币厂也应该向她汇报,她所交付的材料究竟铸造了多少铜币多少金币。但经过了数月,无人向她汇报此事,她觉得下一次听取铸币厂的汇报时询问。 阳光下的弥林热闹又平静,仿佛这是远离战争的城市,但到了夜晚,这里则是无尽的谋杀,而在更远处,针对她的联盟和谋划必然在阳光下进行。 或许我该结束在这里的统治,按照伊利里欧的意见,接受黄金团的效忠,向混乱的七国进军,主张父亲和祖辈的权力。 “如果伊耿在世,他会如何做?”她问身边的老者。 老者在午后的烈日下,身披白袍,精致的盔甲下,像个骄傲的狮子,但他声音缓和动听,动作优雅却不缺乏力量,丹妮莉丝信任自己的铁卫队长。 “伊耿,征服者伊耿?”老者在看到女王点头后道,“他是个伟大又智慧的人,他既严厉又仁慈,他也曾遇到过挫折,遭受过羞辱,但他没有让愤怒控制他。” 是的,我知道。“如果他现在面临我的情况,他会怎么做呢,爵士?” “陛下,您可难为我了。征服者伊耿是个伟人,我无法揣度他会如何处理。”眼见女王对此回复并不满意,他继续,“但他一定会不让阴谋在他眼皮底下上演,让谋杀在自己的城市下肆无忌惮,让反对他的人四处结朋引伴。” “所以他是个伟人。我也不会,可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我空有忠心的无垢者,有为我服务的暴鸦团。无垢者或许在战场上击败他们的敌人,但他们并不适合城市巡逻,而佣兵只会在街头盗取金银和妇女的贞洁。只要这样谋杀继续,我的无垢者终将全部死在弥林的阴沟中,而全城都将跑满暴鸦私生子。或许达里奥的方法才是对的。我应该举起屠刀,将一切不服从统治的弥林伟主和鹰身女妖之子屠戮殆尽。”包括在大金字塔为她服务的可爱男孩和女孩。 “殿下,我理解您的心情,但这不是君王的统治之道。”老者声音谦逊,虽然反驳让她不喜,但他知道他提供的都是忠诚的谏言,“您刚提到征服者伊耿,我认为他伟大,并非征服者对敌人严酷无情,对朋友慷慨诚信,而是他统治遭遇严重挫折时并未让愤怒占据。第一次多恩战争,殿下,您应了解的,当他妹妹雷妮丝战死多恩,他进行了报复,但当多恩人送来和平提议时,他还是摁下复仇的意志同意了。” 这完全安慰不了我,他们也没有向我送来和平的提议,丹妮莉丝心想,他的哥哥韦赛利昂就曾评论过征服者——他虽然仰慕,但对他放弃将多恩彻底征服而心存鄙视,并认为在这点上他太过软弱。 “或许我该向弥林的吉斯贵族联姻,与他们共治。你曾教导,国王和王子自由的婚姻往往带来战争和死亡,我若如此,或许能平息无止境的谋杀,这是我递交的和平提议。”他们若是拒绝,就将他们烧死。丹妮莉丝看过太阳照耀城市的金黄色,试图想象血水淹没城市砖墙的情形。 “陛下,您无需如此。您的婚姻应该用在维斯特洛,七大国一片混乱,如您及时出现,一定能够获取厌倦战争的领主的支持。相信多恩、河湾地的诸人会为此欢欣鼓舞。” 欢欣鼓舞?也许他们忙着缝制真龙的旗帜,祈祷韦赛里斯率军渡海解放他们。 “老百姓祈祷的是风调雨顺、子女健康,以及永不结束的夏日。”这又让她想到她的大熊。大熊枯燥无味,除了健硕的身材就是朴实的汗臭,但他也偶有真知灼见,或许他也该在此地为她提供谏言。“告诉我,爵士,七国的领主祈祷的是什么?” “这并不难猜测,陛下。多恩亲王虽然重病难以行走也曾向劳勃的铁王座低头,但从未放弃为妹妹和雷加的子女复仇;提利尔是坦格利安提拔的公爵领主,出身不比他的各个封臣更高,期待将自己的血脉融入铁王座增实底蕴;风暴地和西境如今为铁王座的归属争执不休;三河流域除了希望和平别无他念;铁群岛力行恢复古道;谷地自守一方,或许希望您远离;北境在战争中血流成河,恐怕希望和平多于复仇。我不敢提议具体的婚约对象,但只要周详考虑,凭借您的姓名身份,就足以在维斯特林占据一席之地,届时,您只需静待巨龙成长,为您征服七国。”这或许是个好的建议,但,阿斯塔波的惨状您看到了么? “你要我把新的战争强加在维斯特洛?”她不是她哥哥韦赛利昂,维斯特洛对她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若是可以,她宁愿返回潘托斯那座红门院子里。但这个渺小的愿望她不愿意向眼前和蔼的老头透露,这可能会伤他的心,或许,也会让他看扁了她。 我是女王,龙之母。 “陛下,七国为了铁王座已经乱成一团,您只是回去收拾乱局而已。” “我会的。但现在有人对我发起了攻击和挑战,爵士,我一生都在逃跑,”将他们赶回大海前,脑袋插在标枪前,膝盖为我而屈前,“我发誓,这一次,绝不。” 赛尔弥爵士没有强迫她,很好平衡了守卫与谏言的职责。也许大熊会给他更直接的谏言,更有意义的行动指南,但就这个议题,她知道莫尔蒙一定与赛尔弥爵士持同等意见。他们都太想回家。他们在维斯特洛都有家,唯独她没有。在维斯特洛,她连一个亲属都没有,是彻彻底底的孤家寡人,她只是孤孤单单漂流在整个世界之外。 人们说龙有三个头。她现在占据了一个,还有两个,他们在哪呢?如果我不回维斯特洛,他们会来这里见我? 晚霞飘过高耸的金字塔,只有丝丝细小的云高挂天际,此时的弥林更美了,它被穿过云彩的阳光铺上了金色红色,连远处的海洋都被印染。血腥的黑夜在等待。 她就在晚霞的夕照下用完晚餐,一杯红酒,一点烤牛肉和细面包片,就着一点黄油和乳酪以及酸酸的柠檬。红酒让她觉得身体发热,伊丽打趣她,说酒精让她变得更美。 或许?她小时候跟随韦赛利昂穿行在自由贸易城邦的大街小巷,被人戏称“光脚”公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她都不知道何为美貌,何为丑陋,更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究竟是什么样子。当她稍微明白一些的时候,她仅能从人们的眼神中分辨自己在他们眼睛中的分量。但这也无助于她对自己的美貌进行评价,因为这分量中有多少属于美貌,多少属于姓名她永远也无法弄清楚。 “我如果与西茨达拉结婚,你说可以平息弥林的混乱和谋杀么?”她觉得不该向伊丽询问这些问题,她们或许精通厅堂的技艺,但庙堂的则一无所知。 伊丽睁大了眼,这可爱模样几乎逗笑她,“卡丽熙,我不知道。您真的要做这样的决定么?他的发型实在太丑了,胡子也可笑,而且瘦弱,绝对服侍不好您,您还不如娶我。” 她终于笑了出来。这个小傻瓜,她想。 西茨达拉或许外形并不出众,但丹妮莉丝认为他拥有统治的智慧,柔顺的性格。想到他多次请愿开放竞技场,她还认为他具有坚韧的品质以及一点儿风趣。这并不是一个让人讨厌,或者让她自觉远离的人。 若是婚姻就可以结束谋杀,或许我该结婚,但最好别让达里奥知道。 想到达里奥她就觉得麻烦,混乱的情绪萦绕,让她觉得厌烦。作为情人他是合格的,作为爱人他足够狂野和不羁,但这也可以忍受,这些性格会是生活中的调味剂,也许普通的丹妮莉丝适合他,但风暴降生的龙之母不行。她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觉内疚,也许她没有忠诚于感情,把权力看得更重要。要是巴利斯坦爵士在,他会安慰她,她天生是统治者而非普通女人,也许还会安慰她,她看重责任更重于自己的需求。 并不是,她想回答,她的选择并不基于责任,也不基于需求。她开始只是认为他没有一个恰好的名字而已,一个维斯特洛人重视的名字和维斯特洛的脸,但现在她觉得,他就是无法填满她的空缺,这让她意兴索然,百无聊赖。 这个情绪伊丽、姬琪都不可能明白,也许站在他们身后的弥桑黛会懂。 弥桑黛如今才十岁,丹妮莉丝偶尔觉得,这个小小人儿有着做她姐姐的气质,虽然大多数时候她都把她当做妹妹。聪明善良的小妹妹。小妹妹的一个哥哥就死在鹰身女妖之子手中。丹妮莉丝觉得自己的人生颇多苦难和挫折,可相比小小人儿却也不算什么,相比大部分奴隶可能也不算什么。 “弥桑黛,”她希望弥桑黛从哥哥的死讯中恢复,她知道弥桑黛已为此心烦意乱了很久,而丹妮莉丝也安抚了很久,“你和哥哥们经常见面么,和我说说他们的事迹。” “小人,我,我怎好让他们耽误陛下的时间?” “或许可以说说呢?他们也是我麾下战士,而当他们被谋杀在阴暗之处,我则发现,对他们了解远远不够,或许你可以让我有机会补偿他们。”在解放后,几乎每个无垢者都选择留了下来,丹妮莉丝花了很多精力才确认留下者全部出于自愿。她一点也不希望是恩情困住他们。 或许我可以了解他们的在我麾下的期望梦想以及对未来的想象,这也是女王的任务。 “小人,我,在陛下来之前,小人很少和哥哥们见面,偶尔只是偷偷瞧一眼,他们也尽可能让我知道,他瞧见了我。陛下解放奴隶后,我们见面的多了一些,也可以说说话,但也没那么多,他们不精于讲述。而且他们都有自己的任务,平时需要巡逻,也需要训练,还有其他很多事情。”丹妮莉丝希望将她抱起来,但卫兵在侧,她只好挽着她细细的肩头。 “在纳斯的时候,小人,我还太小,很多事情都记不得,只记得岛上的鲜花、蝴蝶,还有哥哥弥桑德教我爬树。” 真愉快,她想。她哥哥教她的是睡龙之怒。 第二日太阳升起海面,弥林重新回到阳光之下。 今日需要接受请愿,她想。老百姓的请愿五花八门,她觉得这种事不该由统治者直接参与。她不是神灵,无法越过调查判断请愿者的故事是否是事实,也无法在当事人不全部出现的情况下作出周全的判断。“你的纠纷应该有裁判官去处理。下去。”她会重复。 更多的是请求她提供各种权益,什么葡萄酒税,什么山羊肉税,丝绸的专卖权。大部分她只能笑着说容后再议,少部分她可以直接拒绝,但她认为好的统治者不该太过无情,所以尽量避免使用此类语言,除非请愿之人太过无理或者面貌令人憎恨。当终于送走最后一位请愿者后,她如释重负,匆匆走下高台,放松已经僵硬的屁股。 “灰虫子,向我报告昨晚的情况。”这是最伤感的部分。每天晚上都有横死在街上的巡逻者。 “殿下,昨晚有十人死于谋杀。有一名无垢者被砍伤,无人死亡。”谋杀增多,而无垢者伤亡减少,这是好消息,“我们加强了巡逻队伍的人数,这遏制了鹰身女妖之子的阴谋。” “很好。我不希望我的无垢者出现死伤。” “殿下,这恐怕很难”,达里奥捋了胡子,“鹰身女妖之子很快就会策划针对更多人的巡逻队伍,不把他们清理完,陛下只会看到更多太监尸体。要我看,多死几百倍的鹰身女妖之子,也要留着宝贝太监,他们是战场之子,可不是治安兵。” “他们不是,难道暴鸦团就是么?”他说得对,他们的训练全部针对于战场,而不是城市治安。 “暴鸦团更是远远不及,但相比长矛来,弯刀砍头更快。”他邪魅一笑,“我的好女王,您给我个命令,我保证今晚及以后的每个夜晚都不会再有一起谋杀。” 那我将统治空城。“省省力气,这座城市流了太多血,我不想见到更多。”她冷静道,“也许会有和平的办法来统治。到时候再用你的弯刀试。” “那可要浪费不少粮食。我们的金银多到花不完,但粮食却不多。”丹妮莉丝注意到他在抚摸匕首上的裸女,“这些吉斯贵族的肉也不好吃。” “壮汉可不吃人肉。”贝沃斯挺着大肚子,别扭道。这样子让丹妮莉丝一阵失语。 “既然缺粮,那就买粮,相信金银对贸易商人还有吸引力。”丹妮莉丝不想跟他说残酷的事。 “女王陛下,我们并不缺粮,但战争不知将要持续多久,也不清楚各产粮城邦以及弥林何时可以恢复种植,多储备一些总是不错,我们的仓库很大,需要很多船才能填满。”白骑士接话,“更何况,凛冬将至。” “那就多多购粮。我们应该奖励能将粮食拉到弥林的所有商人,为了让他们知道我们的需求,我准备接见停靠弥林的船长们。” 于是次日的请愿几乎完全被船长和船员们占据。他们向她赠送了各种礼物,有来至于密尔的精致毯子,有来至于亚夏的由龙骨做成得梳子,有潘托斯的漆器,有来至布拉佛斯由黄金打造的迷你战舰。丹妮莉丝命弥桑黛为船长安排回礼。 她向每一位船长赠送礼物,向每一位说明她城市的需求,作为城市的统治者,她清楚,城市几乎需要一切物资,而粮食只是其中的一小项。缺乏了奴隶这项关键产品,弥林的商业显着萎缩下去,很难讲这是因为反对她的联军。 船长们对她极尽礼仪(除了少数),愿意回答她任何问题。有人向她吹着不知道和多少人吹过的牛,比如他说自己曾深入失落之地瓦雷利亚,带出无数龙蛋,当丹妮莉丝问他蛋在何处的时候,他回答因为风暴统统被大海没收,否则他可能是龙之父;有的还声称在三姐妹群岛见过美人鱼,不过美人鱼长着长长的黑胡子,几乎落到腰身。美人鱼抢劫了他的船,带走了船上的女人,并不小心说出,不该让女人登船的鬼话。还有的船长更离谱,说是越过亚夏,去往过极东之地,那里的国王为自己的爱妾用黄金打造房间,用成船的青铜打造梁柱,用石头垒砌上万里的城墙。但船长太年轻,丹妮莉丝很难相信他。丹妮莉丝让弥桑黛赏了他们每人一个有小丑头像的金币。 还有人给她带来了来至各方的消息。比如,北境的野人攻破长城,骑着猛犸巨象占领临冬城,巨人站在东海望向来往的船只吹起巨人号角;黄金团秘密解除与密尔城邦的协议,向东进军;石阶列岛的海盗被不知名的英雄杀死,并提出英雄是复活的雷加,他将海盗人头插在海岸,将整个岛围了起来;布拉佛斯的强盗从学城盗取了大量关于龙的图书,只因为海王的儿子迷上了龙;大量里斯妓女将头发染白,包装为瓦雷利亚遗种,以取悦恩客。丹妮莉丝知道这是为什么,觉得厌恶,但船长毫无礼仪,一个劲向她介绍自己的斩获,卑鄙的眼神让她想对他施火刑,当他终于被巴利斯坦爵士赶出去的时候,丹妮莉丝大大松了口气。 船长们道听途说的也不知多少手的消息中,最让丹妮莉丝匪夷所思的是两件事。一件是,多恩的道朗亲王因为残疾嫉恨自己健康的女儿,将她锁在高塔,不准她再外出找男人,而在此之前,道郎亲王只为她安排快要死的贵族或各种道德败坏的私生子。丹妮莉丝觉得,这种父亲实在太可恨,而她幼时一直觉得若自己的父亲在,一定会非常疼爱她,但这事迹显然打破了她的期望——她的父亲对人狠毒,对她也一样不会好。她注意到巴利斯坦纠结的眼神,他显然不相信道朗亲王是这样的人。第二件是,兰尼斯特的小恶魔,杀死君临的国王后越狱再杀死自己的父亲,如今在瓦雷利亚的废墟召集石民军队,准备杀回维斯特洛夺取他父亲的石头城。丹妮莉丝觉得后面肯定是假,但前面的事情却让人震惊,一个人弑君后竟然还能越狱,并杀死自己的父亲,或许他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个恶魔。弑君弑父之人,显然比他声名恶劣的老爹更恶毒一百倍。她向巴利斯坦爵士询问过此人,但爵士说,小恶魔提利昂是个普通人,是个形体矮小的侏儒,仅此而已。 她知道很多消息都是假的,或许船长们只是编故事,只是想看一看女王吃惊的模样,但她不会让他们如意,无论多么离谱的事,她总是报以笑意,只是笑意是好笑还是嘲笑,那只能由说话的人自己去猜。她希望能够听到正直人亲眼见证,而非耳传的夸大谣传。 她觉得有一位船长或许带来的是真的消息,他在故事中很少用“据说”“听说”“传闻”,相反,他用的是“我看到”“我发现”“我儿子看到”“我女儿说”“我的船员看到”“我救助的孤儿们说”。 打动她的是“我救助的孤儿们说”。如果这是个善良的人,他的故事则可信。船长留着大胡子,是个布拉佛斯人,操着流利的通用语。 “女王陛下,我们从布拉佛斯运送货物至海鸥镇,在那里清空商品。当我听说河间地在打仗后,便在谷地购买粮食,顺路运送到盐场镇售卖给那里的参战者。陛下,您没有看到那里的惨状,那是个不大的港口,比不上君临旧镇海鸥镇,我上一次去的时候可以加到干净的水,可以住到舒适的旅馆,吃到美味的饭菜,但这次,它却成了炼狱,到处都是死人和烧焦的房屋,您一定没见过那种场景,那些罪行绝不是人类可以犯下的。我们的饮水用尽,只得在港口停了两天,但每个水井都塞满尸体,河水也不时冲下来各种各样的尸体。在那儿我救了几个还活着的孤儿,他们亲眼见证了小镇的毁灭,一伙强盗洗劫了小镇,屠杀了城堡外的所有居民,强j了每一个女人,割掉了或者啃掉了……城堡的主人不肯给予我们任何协助,我的儿子和水手只好沿河上游寻找水源,他在路上看到巨大冰原狼头,它缝在北境之王的脖子上,由佛雷家的士兵向来往三河流域的人们展示。我的儿子没有太敢深入,因为那里已狼群和土匪出没,他们白天就敢出击任何落单的人,实在太危险了。第二日,我们补充一些水源后,便见到剥皮人旗、狮子旗、双塔旗的军队进驻,我们及时驶入大海,眼看着他们对停留在岸上的船员、水手以及从城堡里走出的妇女进行可怕的处罚。他们在盐场镇征集过往船只,我们逃得够快,迅速驶向狭海对岸。” 丹妮莉丝知道战争发生后的样子。她看过多斯拉克人如何对待战败者。 “您是布拉佛斯人,如何会越过大海,来奴隶湾呢?” “女王陛下,我们遇到了风暴,没能在合适的港口停下。等到风暴结束,我们已穿越了整个狭海,到了石阶列岛。那里海盗十分凶猛,为了远离海盗船,只好一路向东航行,我们在瓦兰提斯停留并进行补给。女王陛下,在那里,渊凯的吉斯贵族在联合瓦兰提斯的军队,准备对您发起挑战,他们想将您驱逐出奴隶湾。我在瓦兰提斯的高腰堤道上,见到了整合的军队,在内水的军事港口也见到了众多的战舰。我想,联军可能近日就会出发。” 是,虽然信息没有什么作用,但好歹船长没有说美人鱼。“感谢先生提供的消息。我们也感激您冒着风险向我们运送物资。我想谷地的粮食一定会让人倍感新鲜和美味。我愿意以市场七倍的价格购买他们,作为您忠诚勇敢以及善良的奖励。” “龙女王陛下,感谢您的慷慨。”他有些犹豫,“我在瓦兰提斯的女儿告诉我,她曾亲眼在城外的黑齿山上看到过巨龙抓捕巨象。她说,是您让她有幸见到真龙,她如今正怀着孩子,确信孩子沾染了真龙的气息,希望能以您的或者哥哥的名字为她的孩子命名。” 是卓耿么?它已可以抓捕巨象了么?丹妮莉丝不确定,但她乐意有人能够带来龙的消息。“如果是女孩,就叫丹妮,如果是男孩,就叫雷加。”她取下了身上的臂环,银色的三头龙形精致而生动。“这个,作为您外孙的礼物。” 当送走所有船长后,她向身边的白骑士露出不解,“是不是龙成长得都会非常快?”他们都可以以象为食了。 “相比人,或许非常快,”老者迟疑,“但我不知道龙是否可以在两年中由鸡的大小成长为足以吞食大象的巨龙,听说他们永远都不会停止生长。” “或许,我可以依靠龙来击败联军。” “龙并不完全可靠。征服者的妹妹骑乘的是仅次于黑死神的巨龙米拉西斯,但她依然在巨弩下折戟沉沙,联军知道您有龙,他们不会不有所防备,现在还得靠我们自己。” 他们会长大,会成为我的重要力量。她在心中静静呼唤着他们的名字。 然后,她听到了高昂的莫明龙吟响,声音彻整个金字塔,震慑人心。 它们终于回来了。丹妮莉丝赶紧冲向金字塔外。 难怪卫兵震惊。她看到身边的老骑士同样失色。 黑色的卓耿,金色的韦赛利昂,绿色的雷哥。还有红色的…… 四条龙在天空中舞蹈,互相追逐,而只有红色的那只可以堪称巨龙,它比他们加在一起都大。 第十三章 奥利法佛雷 第十三章奥利法佛雷 孪河城的地堡黑暗而潮湿,奥利法佛雷不知道在这里关押了多久。所有守卫都被禁止向他传话,如今,那个诡计已施行了么?他想问,但知道无人回答他。好在,他是在自家的监狱收押,仍然享受着作为一名正统佛雷的待遇,而除了这点,他就是这监狱的真正犯人。 虽然是一名佛雷,但他的继承顺位实在太远,在这个繁盛的家族中他无关紧要。他是老瓦德佛雷的第十八个儿子,有一堆继承顺位在他前的哥哥、侄儿、侄孙乃至侄女、侄孙女。 作为家族的边缘人物,最让他为之骄傲的是,他曾有幸作为北境之王罗柏史塔克的侍从。少狼主比他还小几岁,但在他印象中却十分具有故事中英雄的气质。作为侍从他陪着这位少狼主打完了几乎所有胜仗,分享着国王的荣誉。除此之外,他还是萝丝琳的同父同母的哥哥,他可以是国王最亲近的人,可以是国王的铁卫。 可怜的萝丝琳,罗柏如果见了你,一定会后悔没有娶你。那个姓维斯特林的女人,简妮,他亲眼见过,瘦弱而浮夸,绝不比他的妹妹更吸引男人。简妮简妮,为什么让王子国王迷途的都叫简妮? 他焦躁不安,但外界的一切都与他失去联系,他只能颓然躺在湿乎乎的床上。自从他逼迫为他换洗床单的老仆和他说话,他便没了每天干爽的床单和被套。没人告诉他,但他知道,这是作为不逊的惩罚。 但我有何罪?我忠诚于自己的国王,忠诚于家族的荣誉,竭力阻止家族堕入魔鬼的圈套,努力向父亲、向哥哥、向孪河城的继承人提供诚心的进言,我不该受此惩罚。 床边放着《七王国的骑士》,在这牢狱之中,他至少读了十遍,可每读一遍,他便觉得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作为一个骑士正该如同这些历史的伟大骑士一般进行选择。 罗柏国王曾将他的剑置于我肩头。纵使国王抛弃了我的妹妹,可我仍是国王亲封的骑士,没有比国王亲封的骑士更荣誉,我仍记得我的誓言。哦,不,即使我不是骑士,即使没有罗柏国王的敕封,我也一样会选择做正确的事。 揭露无耻下贱的阴谋和保护自己的国王一样重要,也一样正确。 眼见蜡烛已要消耗自己最后一丝能量,他重新点燃一只,烛光恢复平静,似永恒不变。他发愣似盯着火苗,火光之中巨龙吐息,士兵在石墙后的火焰中痛苦挣扎。他以为这是错觉,用手背擦了擦眼,火焰消失,一个蓝眼睛的战士拿着长枪在冰雪交加的背景下对着他狂吼,冰冷气息几乎将他冻结,他立马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即使他从未见过。他再次擦了擦眼睛,火光中冰雪消失,一具具尸体被吊死挂在河流之上,有的还在挣扎…… 当他准备靠近看得更真切一点时,烛光摇曳,什么都消失不见,而后铁门晃动,发出吱吱声,像是正在闹腾不情愿回家的孩子发出的鼻音。紧随其后的是,庄重的靴子声,这不会是什么守卫或者什么仆人。他立刻就明白这是个可以和他说话的人。 “我的叔叔,这段时间可还好啊?老爷子好几次提到你,还问你死了没有,哦,实际上我们明白,他在关心你的身体。嗯,你没事?我听说艾德温侄儿已经为你安排好了一切,书本、蜡烛、纸张、墨水、毛毯还有烤鹿肉、蜜汁炖鱼肉、柠檬、橘子、苹果、黑莓,你想要的全部都满足了。”他听得出来,这是沃顿弗雷的声音。沃顿弗雷身材挺拔,穿戴着佛雷家的标准的蓝灰色皮甲,像个十足的小丑。他是长兄史提夫伦爵士的第三子,他的继承顺位也远高于他,抛开女人不谈,若是艾德温、黑瓦德及嘎达脸死掉,他就是孪河城的继承人了。 怎么可能好?我要的剑从没满足,我要的书只带来了一本,我要的消息一丝一毫都没有。“如你所见咯。”他感觉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于是努力放低自己的语气,“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罗柏国王?”这个残忍的人如今轻松至此,意味着什么,他不愿意去想。 “额,我以为你知道呢。你的信并没有被送出去,所以咯,计划执行完美……” “狗屁的计划,杂碎!你们真是疯子!”他几乎控制不住怒气。 “哎,我们准备对外说,是伪王变成了嗜血的冰原狼,在婚礼上大开杀戒……”火光跳动,几乎要熄灭。黑影在墙上东倒西歪,爬来爬去。 “你要这样骗人,把他们都当成傻瓜么?”他哈哈大笑,想为自己的国王哭泣。 “哼,这不过是给盟友的说辞,只要盟友还是盟友,他们就只能相信!” “那史塔克呢,安柏呢?陶哈、赛文、葛洛佛、莫尔蒙、曼德勒?你要他们也信么,他们只会把这当成羞辱!” “他们不信也得信!铁王座将北境之主的位置交给了波顿,我们还手握这些家族的封君或是继承人,他们只能臣服。而如今盘踞王国的叛徒已经不多了,只要兰尼斯特扫平龙石岛,王国就会集结兵力,与波顿彻底覆灭史塔克,只待几个冬夏,谁还会记得他们?谁还记得发生在这里的事?” “哈哈哈,这种事情北境怎么会忘?七王国怎么会忘?”他们现在吃了屎会夸赞美味,但只要找到机会,就会对佛雷进行报复,佛雷将永远活在恐惧之中,也将被任何信神的人……和北境,我们只隔一条颈泽! “所以,我们要全力确保北境在波顿手中。如今胖子瓦妲嫁给卢斯波顿,只待她生下正统的继承人,我们佛雷就能在此高枕无忧,不用担心北境。你要知道,我们佛雷家以丰饶多产闻名,瓦妲绝对会为他生下很多小剥皮人。” 他不关心波顿能够生下多少崽子。如今佛雷做下这下贱的勾当,诸神绝不会饶恕。 “罗柏国王?” “哪有什么国王,伪王罢了,随你开心。我只能告诉你罗柏死啦,在婚礼上被波顿一刀穿胸。血几乎将波顿淹死。‘詹姆兰尼斯特向你致敬’,哈,听到这话,你没见罗柏的眼睁得多大。哼,这就是背叛和侮辱佛雷的代价,嘿,黑瓦德还让人把冰原狼头缝在他脖子上……” “你们怎么敢!你们怎么敢!”他觉得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无耻,猛冲到牢门,双手穿过被水浸透的铁栅栏,几乎要抓住沃顿的脖子,高声呼喊。 “啊,该死!你的国王人头已经送到了君临,要不是你也姓佛雷,我们非把你绞死,再把你人头割下来插在城门墙上!”他捂着脖子,愤恨地怒视。而后转身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从失神中收回双手,但双手作痛,血流如注,如火烧般疼痛。当晚他就发起高烧,躺倒在湿湿的床上,朦胧中他已醒来若干次,每次醒来入目的都是一片黑暗。当他不知道经过多久再次醒来,已躺在有窗的小屋中。阳光从窗口射入,灰尘在强光下翩翩飞舞。 他全身疼痛,如此无力,但高烧已退。他抬起手,准备起床,却发现胸膛和双手都已缠绕了绷带,触碰之下仍隐隐作痛。 “奥利!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学士也说你只有一半可能醒来。”女孩子名叫瓦尔河文,他哥哥留下的私生女,被他生母留在身边当做女儿养。 “还是学士会说话,任何一半实现,他都是对的。”这话逗得瓦尔咯咯笑,“我睡了多久啦?” “从地堡抬上来这已是第三天啦,不知道你在地堡里睡了多久。把你抬出来的时候,他们说,你皮肤在冒火,可以烧熟鸡蛋呢!学士说,水蛭都不愿意喝你的血,因为太烫了。” 我真希望现在能有个鸡蛋吃,要是不行,烤熟的水蛭也可以。 “告诉我,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哎,发生了很多,老爷们先是高兴,后来又愤怒。男人们反应不同,但女人们都吓坏了,萝丝琳哭哭啼啼个不停。堡里死了很多人,很多都是北方人。奥利,我听一些下人说,佛雷会被诅咒,还有,还有很多私生子,都在庆幸没有姓佛雷……” 奥利法无语。他知道瓦德侯爵的计划,作为他成年儿子,他有资格参加家族的密谋,但他没有想到瓦德侯爵会选择最糟糕的那条。他痛恨自己的傲慢,以为可以通过大声疾呼和痛斥来唤醒亲戚,但迎来的只是下狱,最终丧失了向罗柏通风报信的可靠机会,也丧失了拯救家族荣誉的可能。他本应该默不作声,在合适的机会下溜走,寻找他的国王,将可怕的信息带给他。 正在沉默中,人们抬着老佛雷进来。老佛雷如此之老,脖子以上没有毛发,全部裸露,皱巴巴的皮肤上点缀着老年斑,但阳光照射下,他就像一个孱弱的婴儿蜷缩在他的伟座上。 “嘿,你背叛了家族,小子。”老佛雷道,像是在用滑稽的语言说着滑稽的事。奥利法知道他的父亲在等待他说话,但是他执拗地不动声色,于是老瓦德只好继续讲,“你母亲可是个正派人哦,不仅如此,她还为我生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娶她的时候,可没想到她如此能生产,谁知道呢,罗斯比家的人个个都是病鬼,整天咳嗽不停,精神不振。嘿,想必是佛雷的血脉起了作用,也许佛雷有青手加尔斯的血统呢!七年她就为我生了五个,你的舅舅们可羡慕不来。” 他从未喜欢过这种父亲,既瘦小又说话刻薄,小时候他甚至以为哥哥史提夫伦才是父亲。以往他都尽量躲着这个老人,但今天他已没有畏惧。 “你们都快离开,在这里干什么,等我去死嘛!快滚出去,等我叫你们的时候自然会摇铃铛,现在我要和这个儿子说说悄悄话嘞,不许偷听,嘿,快滚快滚!”眨眼间房内就只剩他们两个了。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嘿,总是为了莫名其妙的玩意放弃真金白银。愚蠢透顶。罗柏史塔克就够蠢,和他死掉的老子一样蠢,‘为了不玷污那个女孩的荣誉我选择损害自己的’,嘿,他爷爷瑞卡德要是看到今天的史塔克变成这样,非得从墓窖跳出来。嘿,他都烧熟了,恐怕跳不起来咯。” 他仍不言语,他知道等待侯爵继续就好,侯爵人老了,却越来越不能保守秘密。 “我认识很多临冬城公爵哦,要说脾气,没有一个比罗柏那个小子更好,但各个都比小狼崽子有城府。嘿,他爷爷,就是被烤熟的那个,为了南下,准备了好多年哦,当我知道他想将手伸到南方的时候,我就提议为他儿子准备一个姓佛雷的女人,可老狼直接就拒绝了,我提议配给他的二儿子,他同样拒绝。我知道,他不会把唯一的宝贝女儿嫁给我的史提夫伦或是好孙子,于是我提议找个女孩给他的小儿子,他却跟我说,要把这个儿子送给长城。嘿,长城,我以为北境没有适合他儿子的封地,就提议在河渡口为小狼找一块,但他还是拒绝。你看,我已经被狼拒绝过很多次了。” 他知道他父亲,这个老侯爵没有结束,于是耐心等待。 “后来,我才听说,他给继承人找了雌鱼,把闺女送给了风息堡,把二儿子送给了没儿子的鹰。老狼以为狮子已经从国王那里退场,君临是他的舞台咯。嘿!动作隐秘,但伊里斯国王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瓦德侯爵畅想着过去,嘴里一颗牙也不剩,但他嘴角灵活,不断吮吸着唇,口‘齿’伶俐。 难道今天要谈的是几百年前的历史么?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小子,你以为我有很多工夫为第,额,第多少个儿子来着?反正,我没有多少功夫给你讲道理!嘿,不过我马上就讲到了正题。老狼什么都计划好了,就等着做一把国王之手,与雷加王太子共创盛世,却不想雷加王太子和他父亲一样疯,嘿嘿。狼的计划。一旦遇到意外,狼就方寸大乱,甭管什么计划,什么准备,什么承诺,全都比不过一时的意气,他们还夸耀这是奔狼之血。霍斯特反复劝阻女婿,后来又反复劝阻老狼,但他们接二连三往深渊里跳。嘿,我以为艾德的儿子会有不同,但他却比之前的那些更疯。哎哟,疯就疯咯,但佛雷怎么能陪他们一起跳,佛雷可没有爪子嘞!” “那也不必……”那也不必在屋檐下杀害宾客。奥利法再也按不下耐心,急忙叱问,但下贱之言无法出口。 “我告诉过他,卡林湾虽然在铁民手中,但不必返回对付铁民,可他甚至以为我要把他困在河间地呢?嘿,若是他真的要返回北境,难道要靠艾德慕那个华丽的丑崽子带领我们对抗铁王座么?嘿,胜负已分啦!” “罗柏本不会输,他赢了每一场战斗!” “但却输了战争。小狼给你灌了迷魂药啦!我也准备为他放开河渡口呢,可这个时候我收到了泰温的信。”老瓦德诡异一笑。 “什么信?” “嘿嘿,他先向我说了佛雷和兰尼斯特家的联姻,说两家的友好多么的长久,可他忘了,我是贿赂了他的傻爹才买来他妹妹,花费的黄金比当时的他还重。他背地里不知道骂过多少次老佛雷。嘿,他还告诉我艾蒙和他的儿子们为了兰尼斯特和铁王座在战场上多么英勇。嘿,然后,他还说了在黑水河上取得的胜利,说了与高庭的同盟,说了为多恩亲王在御前准备的座位,说了赫伦堡公爵在鹰巢城的任务完成得是多么出色。呵呵,小小鸟的小玩意让雌鱼欲罢不能啦!他还承诺,要把奔流城送给艾蒙,就连峭岩城的那个巫婆后代都承诺了卡斯特梅伯爵。嘿嘿,我知道,他会提的,他说,要是巫婆敢背叛铁王座,他就会给他们唱同名的歌。哦,泰温兰尼斯特。”他无牙的嘴不断吮吸着唇,像在吃奶,并在品尝里面的只有他能品尝出来的美味,“他以为这些话会起作用,嘿,每个人都小看佛雷。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是另一件事。嘿嘿。” “什么?”如果利诱和威胁都无法说服老佛雷,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说动。 “嘿,什么什么,我的小子,我怀疑是否有必要和你说这么多,要是你真的这么蠢的话,嘿,我该把你扔到河里,而不是和你废话。”老瓦德撇撇嘴,对他这个反应十分不满,“波顿将詹姆兰尼斯特从赫伦堡释放,还派他的卫队一路护送。嘿,我专门让黑瓦德确认了他的卫队长,那个叫铁腿的也确实没有出现在孪河城。雌鱼犯下蠢行,诸神并未替她弥补,所以咯,诸神显然不站在你的罗柏国王这一边……嘿,弑君者已安然返回君临,北境之王的乌合之众又四分五裂,我已想不到铁王座,不,泰温这头狮子还会等待什么。为了佛雷,我当然要站在胜利者一方,更何况,还有承诺的奔流城,嘿,几千年以来一直被鳟鱼占有。” 奥利法没指望能了解这么多。听了这些阴谋和故事,他为自己的罗柏国王愤懑难平,但此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沉默了一会,他别扭地道,“掌握北境的现在还是史塔克。波顿背叛又能如何?” “我们要么拽着北境领主们继承人的卵子要么直接就握着这些领主的脖子。嘿嘿,他们只能俯首听命,而且,河湾的军队已经开始围困风息堡,只待拿下龙石岛,王国的海军就可以围困白港,鳗鱼大人非得投降不可,我早告诫过他,少吃海鲜,多生孩子,但他完全不听!” “史塔克统治北境已几千年,我不信他们可以拿得下。”能拿得下? “嘿,傻小子,北境早已空虚,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被海怪拿下卡林湾、深林堡?要是长城寄过来的消息有十分之一真,北境的老爷们就该担心北面,而不是南面。” “异鬼?”烛光中的景象顿时闪现。 “嘿,倒是有这个传闻哦,不过是野人,一个全新的塞外之王,前多少次他们都失败了,这次他们进来最好能把北境贵族杀个遍,就像我们一样。” 这样北境就会忘记佛雷的蠢行。他突然有些莫名紧张,像是寒战。 “嘿,若是真有异鬼,就更应早些让史塔克覆灭,你看,一场婚礼能够减少多少死亡?嘿,世人都该感谢我,我为国家省下多少力量,嘿嘿嘿。没有七国在一起的力量,如何对抗传说中的黑暗?史塔克的小鬼胜了一两场战斗就敢称王。嘿,北境之王!不过是分裂七国的僭臣。老瓦德活了九十多年,可一直是国家的好臣子!” 七国已经几千年没有和异鬼战斗过了,或从没有过。他为父亲的厚脸皮脸红愤怒。 “诸神会诅咒我们,世人会厌弃我们。”他撑着身体恶狠狠说出,仿佛面前的不是父亲,而是一只小魔猴。 “嘿,我活了九十多年,从没有见过诸神。你看,信神的贝勒一个儿子都生不出,被活活饿死,不信神的老瓦德儿孙挤满了厅堂,每顿都吃得愉快,”他用懊恼的声音说出后半段,“嗯,虽然没有牙了。” “七国之内,信神的人都会讨厌佛雷。铁王座若是完全掌控局势,迟早也会摈弃佛雷。这完全是蠢行!”他已不愿深想,姓氏下的耻辱会追随他一辈子。 “闭嘴,我来可不是让你教育!”奥利法注意到老瓦德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与刚刚的自鸣得意完全不同,“看你这扫兴样,跟你娘真他么一样,我以为你们只继承了她的皮呢。” “难道我该骄傲?”想到惨淡的未来,想到稀碎的理想,想到他伟大的国王,以及现在的无能为力,他竟捂脸痛哭起来,可泪水下来,又觉得自己太过脆弱,配不上他的国王,“我该陪罗柏国王一起死!” “啊,够了,够了。小子,蠢货,少给我演戏了!”老瓦德尖利的嗓音肆无忌惮嘲笑他的脆弱,“说起来,你比罗柏还大一点,但比他嫩多了,他死的时候可没哭,嘿,他活着的时候像个小丑,死的时候却很像个国王。” “我的国王还有两个弟弟。”不该离开罗柏,纵使佛雷的军队离开,他仍可以作为自由骑手留在国王身边,他想。想到这,刚刚的抽泣让他脑袋更加眩晕。 “一个瘸子一个婴儿。”老瓦德不屑哼了一声,“让我担忧的是艾德那个杂种。” 琼恩雪诺?他记得罗柏提起过。 “被劳勃扶正的那个。那个杂种割了铁群岛继承人的头,插在临冬城的城墙塔上,如今,她还从铁民手中夺回深林堡,俘虏了巴隆的独苗,若是巴隆有我一半重视子女,就会想到拿卡林湾来换。” 重视子女?这是彻底的谎言。听到这些,即使脑袋昏昏,他也明白了。如果史塔克拿回卡林湾,扼守住白刃河,北境就稳如泰山,而铁王座支持的波顿大军无法穿过颈泽返回北境。一旦史塔克拿下恐怖堡,平定蠢动的诸侯,在北境站稳脚跟,就可以随时穿越颈泽对佛雷进行报复,河渡口将永无宁日,这才是老瓦德真正担心的事。 “你后悔了。” “嘿,你以为你是谁?要不是你也姓佛雷,而我不想弑亲,你的脑袋也会挂在渡河上。”老瓦德永远不会承认错误。 你做过更坏的事。“那你来?” “嘿,嘿,老瓦德只是想知道你是否愿意认错。你若是认错,我就还认你是家族的一员,我的子孙虽然多,但是堡垒、农庄更多,若是不认,就返回地堡的监狱,在那烂掉。” “认错?绝不。”我是罗柏敕封的骑士,我发过神圣的誓言,为了你们抛弃的家族荣誉,我更该坚守罗柏的立场。 “嘿,我看,你和狼崽子一起太久,竟变得如此死板。”听到这个答案他并没有生气,反而得意洋洋,“老瓦德的子孙虽多,但不该放在一口锅里。你的同母哥哥派温是个正派人,他手上没有染血,你的另一个同母哥哥,嘿,是个学士,在给杭特家族服务,你该记得,他也是无辜的;至于你最后一个同母兄弟,他已经死了。嘿,人死债消,真好。” 本佛雷。本佛雷是他另一个同母兄弟,一对子女才两三岁。 “既然你已经选择了,嘿,我会帮你的。谁让我是你父亲呢?我可不会吃儿子。我会宣布你是佛雷家的叛徒,我还会大力宣扬,你为了你忠心的罗柏国王背叛家族,为他通报机密,为他与家族决裂,为他遭受酷刑。哦,我会代表铁王座审判你,我不会砍下你的头,哪个父亲会砍自己儿子的头呢?我要把你流放,把你流放到旧镇,让你在那儿学习,在那儿铸造锁链,但不许你许下学士的诺言;我还要让你进入教会,加入战士之子或者其他什么,你在教会会说,你要为家族的行为而忏悔、祷告,但你绝不会宣誓入教。直到人人都认为你是个正派的、忠诚的以及神圣的佛雷。那时,你要学我,留下一堆子女。嘿嘿,要是哪天,真的如你所说,铁王座要摈弃佛雷,那他们也会想到你的,也许会考虑让你来继承孪河城,嘿,你期待那天,嘿嘿嘿。”他越说越高兴,脸上的皱纹都充满红晕,可马上就转了调子,“该死的黑瓦德,这个蠢货,他还不是城主,甚至都不是继承人,竟然敢下令,嘿,给北境之王缝上狼头。蠢透了,蠢透了,和泰温的狗一样蠢。” 是的,且是蠢上加蠢。 “嘿,你的同母妹妹,萝丝琳被史塔克抛弃,备受羞辱,这个我也要多多宣传。而你,作为萝丝琳同母兄,只要苦难多到人人皆知,即使史塔克遇到你也会带着歉意。你说,我该怎么安排你呢?” 第十四章 恐怖堡公爵 第十四章恐怖堡公爵 公爵示意贴身仆人将吸饱了鲜血的水蛭取掉,然后穿上了内衣,简单套上了灰色羊毛衫,披上小羊皮夹克。仆人顺从地站在一旁,等待他的下一步命令。 公爵能从他讨好的眼神中看到了疑惑,但此人很聪明,懂得如何保持恭谨和沉默。 学士们喜欢用水蛭治疗病人,让水蛭吃掉伤口上多余的腐肉,防止感染,除此外,公爵和学士们的看法略有不同,他认为水蛭可以吸收血液中的毒素,防止人被毒素操控。他确信如此,青年冲动易怒,那是因为血液中包含了暴躁的毒素,老年人腐朽衰微,那是血液中积累了太多年岁沉淀的污秽。人若想冷静保持敏锐,就得时常用水蛭放血。 史塔克就不懂,他们称冲动任性的族人具有奔狼之血,并以此为荣,如果他没记错,北境已经为奔狼之血付过很多惨痛代价。 那个在君临被自己勒死的布兰登史塔克就很冲动,他在年轻时就以做事不计后果赢得外号“狂野的”,被人说,具有奔狼之血,他的妹妹也有样学样,整天策马放鹰,斗鸡走狗,并以此为傲。 世人都说莱安娜被雷加王子掳走,但事实上,分明是那女孩虚荣任性,在花冠前忘记了责任为何物,追随王子一走了之,这就是奔狼之血。更近的还有罗柏史塔克。本质上他们都是冲动的青年,行事不计后果,将责任弃之不顾,为血中的毒素所累,他的嫡子多米利克波顿也是一个样。 他们都为自己的愚行付出了代价。公爵不想北境跟随负伤。 留下新夫人,公爵踏出房间,发现外边又下起了冰雨,这已经持续好长一段时间了。视野外河水滔滔,浑如泥浆,几名想要过河的行人在城堡外头索价,被拒绝后在雨中暗自彷徨无措。公爵是孪河城的客人,这些不归他管。 婚礼后,公爵就一直住在孪河城。他已收到铁王座的嘉奖和任命,如今,他就是新任恐怖堡公爵、北境守护。名义只是名义,他向来清楚明白。现在,阻挡他的是冰雨和卡林湾,它们妨碍着他返回北境,清除占据临冬城的余孽。只有将冰原狼彻底清除,才能名实相符,泰温公爵也是一个看法。就此事,公爵已命令里克波顿征召封臣,根据回信,此时留守恐怖堡的至少有两千步卒,在哀泣河沿岸也至少布置了一千步兵和一千骑兵,以便防止杂种的海盗部队袭扰。 在南方,他的力量更强,他掌握着三千步兵以及接近一千其他家族的北境残兵。若是打通卡林湾,他还可以带着两千佛雷士兵、两千西境士兵以及两千河湾地士兵返回北境,这是铁王座向他承诺的,只待给分裂国家负隅顽抗的史塔克杂种、残疾、幼童以及愚忠的诸侯们最后一击。 为了解决卡林湾的通道问题,公爵已在孪河城做客近一个月了。他派出莱利斯、科尔斯等几位信任的指挥官前往派克岛交涉,等待着他们返回的消息。但过去多日,公爵没收到任何回复。他记得临行前,向老瓦德佛雷侯爵借了好几笼乌鸦,若是他们顺利到达派克岛,此时至少该有一只乌鸦返回? 公爵略感不安。也许是河间地的水蛭效果不好,也许是佛雷的血脉污染了他。 这几日公爵都在与胖胖的佛雷夫人玩耍,公爵意外地发现,喜欢夫人高亢的叫声。瓦德侯爵似乎也很喜欢,把这叫声当作了最佳恭维,给他送来很多礼物。公爵心想,若是罗柏史塔克那个男孩做得有此一半好,就不会面临那样的结局。 “公爵,我父亲找您。”瓦德侯爵的一个儿子冒着雨过来,雨水浸湿了他头发,流过他苍白的长脸和杂乱的短胡须,让他看起来狼狈不堪。 他斗篷上残留的水流顺着门槛流入房间,像是一条小河,在地面缓缓蔓延,公爵往前,稍稍闪避。 你的意思是请我过去?“爵士,请您引路。”他的仆人为他套上了准备好的斗篷。老瓦德的儿子太多,他不清楚此人是第几个,也不清楚此人的姓名。 “大人,我不是骑士。”他显得有些尴尬,脸竟红了。这倒是在佛雷中难得极了,不过公爵更希望他保持沉默,安静带路。 公爵盯着他,直到他确信公爵不会再回复后,转身走入雨中继续他的任务。 孪河城东西两城之间由宽阔的石板长桥相连,在桥中央还有一座卫河塔,监视着所有过往船只。如今大雨连绵,河水暴涨,距离桥面也不过数十尺。他上一次走过这个桥还是多年以前,那时他刚结束鸦树城养子生涯,返回恐怖堡继承爵位时途经此地。 雨击打在他脸上,让公爵感觉头脑更加清醒,彻底带走了刚刚升起的一丝不安。他开始有些喜欢这些冰冷的雨水了。 公爵很快来到东侧城堡,仆人为他取下打湿的披风,并暖心地为他端来满盆热水和准备好的毛巾。他浸湿毛巾拧干,再细细擦干脸,热量让他感觉脸部有些红润,而后他在仆人的指引下见到了主人。 老瓦德侯爵的房间很暖,但此刻充满了湿湿的蒸汽。 “请您原谅,我的孙女婿。”孪河城侯爵个子小小,嗓门却不小,“嘿,我这样说您不介意,毕竟您已经是恐怖堡公爵、北境守护了。” 公爵歪了一下嘴角,权当是微笑,并不介意。 “唔,我要请你原谅的是,我刚刚在屋里,哝,就是这里,与我的新夫人一起洗了个热水澡,”他指示地点,公爵顺着指示的方位看去,果然是一地的水,“嘿,所以嘛,留下了满屋的湿味。哝,我一丁点也不喜欢这种潮气,这不利于健康,可要知道,我太老了,更去不了浴池,我去那儿就觉得头晕。”公爵饶有趣味看着他,老侯爵太享受还能说话的感觉了。 该留下的是尸体,不是舌头? “嘿嘿,我原本想在客厅里见你,可我舍不得我的暖房嘞,客厅里又黑又冷,”瓦德侯爵吮了吮嘴,“那帮小子为你做的安排,您可还满意?” “我很满意。”公爵抿了嘴,轻声说道。 “哦,满意就好,满意就好。要知道,我给的可都是对亲人的待遇,我对亲人向来不薄。对了,我们还是说正事,说正事!” 公爵再次抿嘴,别人最好把这理解为轻笑。 “羊皮纸就在您手案旁,波顿大人。”他收起微笑,“您自己慢慢看。” 那是个小小一卷羊皮纸,摘自乌鸦无疑。他捋直卷纸,只见上面写着: “北境是我的。那个叫莱利斯的贱种敢威胁一个国王,所以,我把他从城堡扔了下去,也许他能自己游回去。其他人被我送到老威克岛挖矿,我承诺,他们挖够与他们等重的白银——我原本想写黄金,但这些黄金足够买下第二个北境,你们这些北方穷鬼们一辈子也见不到,算了——我就原谅他们的冒犯,放他们回不允许安放在北境的家。铁群岛大王及北境之王巴隆葛雷乔伊。” “如此一来,通过卡林湾返回北境的可能性就完全丧失了。”公爵总结。 “嘿,他既不肯让道,就只有强攻了。”瓦德侯爵抓了抓衣服,将自己围得更紧了一些,“那个狼崽子不是考虑过重夺卡林湾么?他可以,为何你不行。” 强攻卡林湾的都是蠢货。“强攻需要四面合围。”以及泽地人的协助,“我们只有一面。” “嘿,我不会问你是哪一面。现在嘛,你准备怎么办?” “等待巴隆葛雷乔伊回复期间,我让手下占据了盐场镇,他们在那收集船只,可惜,那里被破坏严重。”公爵像在说一件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事,“好在,我之前已经委托铁王座放出消息,在盐场镇重金租用船只,若是铁王座办事得力,狭海两岸的商船应该踊跃至此,我只担心小镇的码头是否足够用。” “嘿嘿嘿。你倒是不用怀疑泰温公爵的能耐,”瓦德侯爵笑得像个小猴子,还拍起手,“所以你早知巴隆大王会拒绝?” “我不确定。”公爵将羊皮纸重新卷好,原模原样放了回去,像从未见过这张羊皮纸。“我在赫伦堡曾解救一名红袍僧。我原本想把他吊死,他没有求饶,一个劲地高呼‘婚礼’‘婚礼’,那个时候,我刚收到泰温兰尼斯特的信以及艾德慕和萝丝琳结婚的消息,我确信他知道了婚礼的事,他在赫伦堡的监狱中,不可能得知那种消息,所以咯,我留下了他的命,想看看他还知道些什么。” 公爵转了个身,好望向河岸,继续道:“然后,红袍僧告诉我,他看到剥皮人将狮子的右爪砍了下来,我原本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下午就看到少了一只右手的詹姆兰尼斯特,砍掉他手的不是剥皮人,而是海外而来的勇士团,呵呵,既然他们为我效力,说是剥皮人也不算错。红袍僧看到的东西如此广泛,让我不得不相信他确实有些能力,虽然有的是些暗喻,不清不楚,但确实有些道理。我好奇地问他,是否早知会沦为囚犯,他却回答,一切都是为我而来。” “嘿,真是神奇的和尚。” “是很神奇,可我从不信任他。”也不信任任何人,“我原本想剥掉他一块皮,可北境早已废止剥皮,我也亲口承诺过。他和我说,看到了我的手下莱利斯被人从城堡扔到水里摔死,我问他是哪座城堡,他说不知道。莱利斯是我一个得力手下,大人您见过他,沉默而稳重,从来都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叫他做的事从未让我失望,总之,我并不想让他死,于是,借着这个机会将他远远送到派克岛——现在很明显咯,这个城堡叫派克城。红袍僧具有力量,这几乎确定无疑了。” “嘿嘿嘿,所以,他早已经预测,你将从盐场镇乘船回到北境?” “也许是的。可这不是我在此停留这么长时间的原因。”公爵平静地目视老侯爵,“他说他看到剥皮人旗、雄狮旗、玫瑰旗以及蓝色双塔旗的海船一起出发,驶向北境。要知道,那时援助北境的河湾地军队还远在苦桥驻守,西境的援兵还在兰尼斯特港,等待他们北上同样要花一段时间——我得让北境看到我强大的盟友,所以打定主意与他们一同返回,这也是他不知道的事。总之,与其在此枯坐等待——我认为用海龙角、溪流地、磐石海岸与巴隆大王换卡林湾是个好想法,让他们在大陆有了根据地,或许能够改变他们抢掠的本性,同时借重他们的海军。”这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我有时间,何不一试?” “嘿,如果巴隆大王同意交易,他想要维护这份收益就必须与你共同携手与史塔克为敌,你把巴隆葛雷乔伊完全当做了玩物。你果真是我的孙女婿。” 公爵再次轻扯了薄薄的嘴唇,“他们本就是仇敌。我呢,只是想救自己的手下。我曾问红袍僧看到的东西能否改变,他说完全没有可能。看到的未来即成过去,过去即是无可争辩的事实,魔法巫术千万种,唯独预言术一旦启动便尘埃落定。” “嘿,那以后行刺就不用雇佣刺客啦,让和尚做个他要死的预言就好了。”瓦德侯爵竟然对此深感兴趣。 “或许可以。我派他出去,不过是想验证一下红袍僧的说法。”验证也成了构建预言的一部分,“据那僧人说,若是预言,你最好在对象弱小的时候实施,因为,预言术具有自我实现的能耐,所以咯,越是对大人物施加预言术,所需的代价就越高,实施就越难,而若是谁在弱小之时为自己驱动预言术,便是以后再变成大人物也逃不过预言的束缚。我不知道莱利斯是否找他预测过命运。” “嘿嘿,你是看到罗柏的命运,才准备倒戈的咯,嘿嘿。或许那小子很小的时候就给自己预言了,我听说,他的杂种妹妹就是个巫女,是不是她预测的呀,嘿,他可知道自己要被砍头呀?”侯爵笑起来简直就是只粉色的大老鼠。 “我并不否认。红袍僧说,他被人施加了诅咒术,而后才被观测到命运。他说这是拉赫洛的意志,谁知道呢,当未来被拿捏,命运只有顺着结果倒长出根茎来,甭管根茎多么粗陋可笑。” “嘿,你的和尚可预言到你成功拿下临冬城了?” “并没有,考虑预言术的能耐,我禁止他观察任何与我有关的结果,实际上,我不允许他在任何火旁边。这种事情听着就可怕啊,我也从不让他靠近。大人,您猜猜看,梦行者丹妮思预言到瓦雷利亚毁于烈火,这样的预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简直无可想象。” 佛雷侯爵的新一任夫人款款而入,像受惊的小鸟,看起来忧心忡忡,她进门后对着公爵轻轻行礼,并不准备与客人攀谈。 她向瓦德侯爵递上了满满一壶温热好的果子酒,公爵闻到了甜美的果香和酒味,竟有些觉得胃口大开。他止不住再瞧了瞧侯爵夫人。 她穿着孪河城灰蓝色的披风,内里是紫色的蕾丝罩袍,一条灰色的丝绸长带将罩袍束缚在腰间,她本不是高个子,但在这一身装束下竟显得婀娜多姿,公爵觉得侯爵夫人的大屁股与饱满胸脯为此增色不少,不过苍白和惊恐的脸让他失去了所有兴趣。公爵发现她的头发仍未干透。 “这是我的第八位夫人,乔苏……”他有些恼怒,“我的好夫人,您叫什么来着?让我们的公爵好好听听。” “乔苏珊恩佛德,大人。”她的声音在颤抖。 侯爵顺着夫人的屁股摸了过去,侯爵夫人受惊,但并未躲开,向公爵尴尬投了一眼。 “嘿,乔是我在九十岁生日的时候娶过来的。”他露出恶劣的笑容,“现在也已经怀孕了,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会再添个儿子。” “大人您的福气让人羡慕。”公爵投了一个晦涩的笑容。 “我要是能多忍一会儿就好了。”他看着自己的夫人为他斟满一杯酒,“好夫人,您在这里我可没法和公爵好好谈话嘞。”他盯着夫人走出房间后,慢慢举起酒杯喝了半口,“艾德史塔克死得太晚啦,否则,我非得让凯瑟琳徒利给我续弦不可。嘿嘿,我倒要看看那小婊子什么反应,嘿嘿嘿。” “她哪有选择呀,定会再给您生一堆小鳟鱼咯。” “嘿嘿。”这时仆人进来,为他搬进了小方桌,一台燃烧起的小炉以及一把宽大厚实的座椅。公爵看着他们将酒壶放置在炉子上,又端上了各种水果,有黑莓、覆盆子、已被捡拾好的石榴籽、软糯糯的杏、切好的软黄桃以及就连公爵也不常见到的说不上名字的蔬果。另外一个仆人用麻布快速将地上的水渍覆盖擦干而后退出。 “公爵,我的好夫人虽然怯懦,但一丁点也不傻,你看,她为您准备了这么多呢。请坐,可不能让公爵站着和我说话哦。” 他示意一旁的仆人为客人添酒。 公爵坐下,举杯,轻抿了半口,温暖充满果香的热饮让公爵觉得颇为受用,便又小小喝了一口,“大人您的酒美极了。”要是不那么甜就更好了。 “嘿嘿,大人您喜欢就好。不过这些酒可比不上您说的故事哦。您准备什么时候出发?我说这话可不是因为供养大军吃力,赶您走哦。” 您可不是?“我很感激大人的资助。”他静静地看着侯爵,“冒雨进军可能有损士气,但比起回家,这些困难总会克服。既然已经收到了巴隆大王的残酷回信,我准备明日出发,或许会在盐场镇停留一段时间,毕竟,安排一万人的队伍跨过大海,可不简单。” “嘿,对于你们北方佬,那是回家,可对于其他人就未必咯,不过,为了北方王国的安靖,他们应该也会提起士气,对,嘿!” “大人无需担心。在这之后好一段时间都不会再下雨。”公爵做了一个坦然的表情,“不过卡林湾没有打通,我的好夫人还要拜托大人您照顾。” “我已经照顾我那孙女好几十年了——嘿,我照顾得多好啊,看她肥肥胖胖的——让我再多养一会也不碍事。”瓦德侯爵吮着唇,又吞下一口热酒,露出不屑的模样,停留了一会儿又继续,“你说之后都不会再下雨?又是你那个和尚预测的?嘿嘿,真是个好和尚,我也想要一个,要是能预测永夏就最好,我可讨厌冬天啦,到了冬天就吃不到新鲜的果子,好马一匹匹倒下,子孙也一个个夭折,女人们不断哭泣,吵得人心烦……”他自顾自叙述,已忘了公爵还在旁。 “红袍僧说,他预测自明天起,河间地一段时间内都不会下雨,既然他已经预测那么准了,姑且再相信他,但我不会把这消息和士兵公布,明天若是雨停,他们会把这当做吉兆。” “嘿,是的。”他忙声道,让人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内容,“这和尚是个宝贝嘞。你得把他带到军中。” “这红袍僧有些能力。可当我要求更多的时候,他就开始怂恿我烧人。为此,我一直犹豫不决。剥皮是漫长的恐怖,用火却是快速的恐怖。当人们经历快速恐惧后,很快就会丢失记忆,活人也无法感同身受,容易忘记,为了维持,就得不断烧……和谐的土地也终将变得不和谐,可剥皮就不同啦。” “嘿,果真是恐怖堡公爵。北境在你的治理下,一定会安安静静,成为王国的屏障。”侯爵吞食了两颗黑莓,唧嘴,叹气道,“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坚果,可现在不行了,一颗牙也不剩,有的时候,我看着现在的样,就觉得悲哀,好在,我同样喜欢吃各种水果,不过,得是软软的,皮薄的。哦,我告诉你,我还喜欢让小崽子们用各种果子给我酿酒。不再喝一杯么?暖暖的烫烫的。要是喝完,我得再找我的好夫人嘞,我没有牙哦,啃起来会让她满意的。” “祝您愉快。侯爵大人。” 公爵在第二日清晨离开孪河城,迎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行军。路面被雨水侵蚀,几千士兵艰难跋涉。他坐着佛雷侯爵送他的一匹灰色骏马之上,骏马温顺稳重,让公爵非常满意。 在他两侧的担任护卫的名叫莱姆德和切洛,他的卫队长“铁腿”沃顿送詹姆爵士去往君临后,便轮着他们随侍左右。他们能力平平,远不足与莱利斯、沃顿相较,但好在很懂规矩,让整个队伍安安静静向着目的地出发。他们父亲是公爵父亲的卫队成员,他们能成为公爵的卫队成员,不过是平常之事。公爵不记得自己的爷爷,但莱姆德首次担任护卫的时候,很不懂事地说他的爷爷也曾为公爵的爷爷担任护卫。他后面的恭维公爵没有听清,便让沃顿照例给了他十鞭,之后他就懂事多了。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 红袍僧被公爵安排在了队伍的前方,与他隔着两匹马的距离。从后面看,红袍僧显得有些滑稽,他的黑灰色头发被以奇怪的方式紧紧扎起,用一根签子固定,膨胀的鼓包像是从后面长出来的大瘤子。 “为您而来。”公爵想到他曾说的话,他仔细回忆当时对话的情形,觉得对方只这一句就让他处于对话的下风,这是他不曾有过的感受。当时的僧人穿着一身已经完全洗掉了颜色的破布,细看才能发现,在脏污之下隐藏的确是红色。他的脸也很红,皮肤油腻粗糙,许许多多的小疙瘩遍布整脸,这意外让他看起来格外威武。 为什么是我?他当时想问,但他说出的口是却是“为什么不是史坦尼斯,我听说他接受了一个红袍女,还把自己的族徽给改了。”如果红袍僧喜欢卖弄,那他就可以说,“红袍女让史坦尼斯一蹶不振。”可红袍僧回应的却是,“我会帮大人做水蛭做不到的事,比如让海面平静,一路顺风,让船队将大人安全带到预想的土地上。我不如水蛭那样安静,但一点小小的动作可以收获更多,而且我知道何时适可而止。” 于是他让人把这个自称阿萨罗的红袍僧绑在了赫伦堡的鱼梁木上,鱼梁木除了那张显得无比愤怒的脸外,还有十三道漆黑流着血的划痕,据说,这代表戴蒙坦格利安在赫伦堡等待仇敌的十三天。 公爵让沃顿带着他的卫队,蒙上眼在十步之外一一向他投掷长枪,公爵承诺谁能够伤到红袍僧,哪怕一只脚一只胳膊,他也会赏赐一枚金龙——可最终无人能领得赏赐,甚至只有一根长枪刺中鱼梁木。那根长枪紧紧钉在红袍僧头顶三寸,鱼梁木伤口的红色汁液顺着长枪流下,一滴滴掉落在红袍僧的脸上和衣服上,让他看上去像个红魔鬼。他的卫队成员落下眼罩,一个个既是遗憾又是震惊。 旁观的还有勇士团,其中的一个小丑,以为自己可以命令公爵,在场疯癫地大声喊叫,“恶魔、恶魔,邪术、邪术,烧死这个恶魔!”,他的吵闹没有持续多长,实际只是突兀的一小会,他便被沃顿从一众勇士团的人群中拉出,而后被一拳击倒在地。沃顿拉着他的头发,好让他看向公爵,等待公爵下达命令。小丑在此时也不肯安静,仍在继续说着疯话。 公爵看着他愚蠢和令人作呕的脸和装束,命人将他脱光绑在十字架上,倒吊起来,在心树前剥了皮。这里不是北境,不用违反承诺。 公爵将阿萨罗放下来后,同意他留在自己的队伍里,当他终于冒失地提议烧掉心树和小丑时,沃顿和他北方人组成的卫队将手握上了剑柄,公爵只是用苍白的眼看着他。 “下一次你向我提议烧心树,我保证烧起来的一定是你。”阿萨罗点头表示顺从,于是公爵满足了他另一半请求,将奄奄一息的小丑架上了柴火堆。 这个异域的红袍僧就这样成功在他的军队中扎根下来,这一切充满了奇妙和不可置信,公爵一直觉得有些不真实。但如果旧神和拉赫洛如此安排他的命运,他也只能选择接受。 骑行在阿萨罗两边的是佛雷家的人,伊尼斯爵士和霍斯丁爵士。 在公爵眼中,伊尼斯是个卑鄙狡诈的人,但以一个统帅的标准而言,他比异母弟霍斯丁爵士优秀多了,霍斯丁不过是个长着肌肉的蠢蛋,所以公爵在任何场合都默认伊尼斯才是佛雷军队的统帅,以增强他对军队的实际控制力。敌人不会像铁王座想象那样脆弱,他需要加强自己和盟友的每一分力量。 大军行动缓慢,他们花了十日到达盐场镇。威尔罗尔科子爵已经高举剥皮人旗和他自己家族的黑底餐刀旗在营口迎接。 据说泰温公爵手下的恶魔们将盐场镇破坏得惨不忍睹,但公爵看到的是已修建完善的营地,还包括了很多空置出来的军营,等待陆续到达的玫瑰和狮子军。小镇中,只有少部分地方还保留了火烧遗留的痕迹,那些不过是黢黑不能使用的木头、黏结在一起的砖墙、破碎的瓦片。无论这里曾发生多少悲痛惨事,此地都已经部分恢复活力。公爵心中认可罗尔科子爵的工作成果。 罗尔科子爵是罗尔科家族的家主,直接向恐怖堡效忠,为他管理末江以西,孤山以东的广大领土,子爵手下另有数十个小封臣家族,公爵在大营中看到了属于这些小家族的部分旗帜。 公爵乘在马上向他点头,而后当先乘马进入军营,威尔随即上马跟随。道路两旁的士兵起立安静地注视他走过,他扫过自己的士兵,向前而去。 他的营帐不问可知,乃于万军之中。公爵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第十五章 阿莎葛雷乔伊 第十五章阿莎葛雷乔伊 阿莎在临冬城的城墙上看到了席恩的人头。士兵指点着头颅,带着淡淡嘲讽的笑意,希望从她脸上读出他们希望的表情。 头颅和任何她见过的普通头颅都很类似,感谢北境的天气,这个头颅面貌依旧清晰,和她上一次在铁群岛首次见面时一样,都带着淡淡的微笑。挂起来的人头的确属于她弟弟。他死得很勇敢,无论他的行为多荒诞,至少这一点她能够确定。 也许我的头会很快上去陪你。 她装作这只是一颗普通的头颅,露出不屑,士兵被她扫兴,只好拉着她继续前进,她知道,目标是临冬城的监狱。她没怎么待过监狱,但也知道,这座监狱与别的不同,她没有任何狱友,守卫竟比罪犯还多,她一度以为这是特殊的关押场所。 “海怪,你可以自己选个喜欢的进去。”监狱头子戴着浓密的大胡子,一只脚有些跛,但他身躯强健,充满力量。 “你可真大方,这里全是我的。”这里不是地牢,阳光从小小的几个洞口射入,能让她看清布局,但这没有什么意义。 她选了还有阳光的那间。 “临冬城很少有在押的犯人,要么砍头要么披上黑衣去长城服务。你弟弟席恩本来也有这个机会……他从来都看不起人,高傲得很哦。不过,你一个女人,恐怕不能去长城。”阿莎明白监狱头子的心思,不过是想和她套近乎罢。 “大人,您就放心好了。我可死不了。”她随意说道,她有比被砍头更伤心的事,只希望他安静。 “死不了?难道你没看到你弟弟的人头么?” 蠢货。“我又不瞎,而且你们那么热情。”她无奈回应“他是自己求死的,笨蛋。” 应付了许久,她才有自己空闲重新收拾记忆。 血狼女,人如其名。 她只留了她一个俘虏,其他被俘的铁民和死去的,则在她面前被砍了头颅,并插在深林堡通向大海道路的两侧,任何走在路上的人若是见了这场景,都会怀疑,他们走入的是地狱之门。 这确实是地狱之门。 她带领三十条长船从铁群岛出发袭取深林堡,为了可以随时撤离,她命令一半的船只远离海岸,以便随时可以向海龙角撤退,剩下的一半靠岸,大部用来驻守深林堡。当他们冲出被包围的深林堡,逃往海边之时,看到的只是燃起火焰的长船。 他们在宽阔的海边被击溃,森林里飞来的箭带走了大部分铁民,海浪带走了少部分,还有一部分死在北方人的剑下。他从铁群岛带出总计两千人的军队,除了不知飘荡在何处的船队,剩下的一千多登岸的铁民尽数被杀。 北方佬将死去的铁民剥光,无头的尸身抛入海水。她看到一头头鲨鱼游在浅岸,艰难地将尸身拉入深海,有些鲨鱼甚至太过贪婪,将自己搁浅在海滩,被北方人大卸八块。 将尸体抛入海中而不是埋掉,她感谢她;没有将头颅一起抛进去,她恨她。他们将在流水宫殿中永享盛宴,她安慰自己,但没有头可以吃宴么? 她没有看到自己情人“少女”科尔的尸体。 也许她看到了,但没有头难以分辨,她也不能一一扒开尸体的大腿查看——科尔大腿内侧有着奇怪的胎记,像个女人侧像。他的人头很容易辨识,她记得是东边那侧靠近大海的第二个。在沙滩的战斗中,他被血狼女一剑割了脖子,她看到他血液溅射的样子,没有丝毫美感。 我一定会活下去,把他的头颅带回铁群岛,还有席恩的。 毫无疑问,对她来说,这是一场惨败。经此失败,她会失去铁民的信任,或许,她不用思考那么长远的事,她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再回去。血狼女可以不计代价拿下席恩的人头也一样可以拿下她的。 不,逝者不死,其势更烈。 席恩有自己的骄傲,没有选择屈膝保命,但我知道自己的责任。母亲不应为父亲的事业丧失所有子女,我会抓住一切机会活下去。 阳光很快转移,从监狱中消失,将阿莎慢慢遗留在黑暗之中。她不惧怕黑暗,她记得在黑暗海面随风驰骋的感觉;记得在黑暗的卧室之中与过往情人的点点滴滴——黑暗从来不会让她恐惧,黑暗向来是她愉快的朋友。 她没有被长久留在黑暗之中。 当她昏昏入睡,做着各种伤心的梦时,那个瘸子吵醒了她。 “你弟弟就是这个时候被砍头的。在心树前。”他说。 “你可真是个暖心人。”她投降了。 她被带到了临冬城的大厅。大厅比派克城的任何地方都大,足够千人同时聚餐,相比之下,派克岛的大厅只是乡下老农的居室。 除了显然是守护的卫兵,她只见到五人。高坐首席的是个少年,左席的是个老人,他带着锁链,再旁边是个小孩,右席的是个女人,后排来回走动的是个持剑的中年人。她的弟弟或许知道他们所有人的身份,但阿莎真正认识的只有那个女人。 女人穿着单薄,披着看不出颜色的毛皮对襟外衣以及灰色羊毛斗篷,眼神光亮却无悲无喜,她的黑色发辫紧紧绑在脑后,梳理整齐紧致,显得更像个苗条的战士,与深林堡见面时没有不同。她就那样坐着,她或许是个美丽小姐,但显然无意展现,向人倾泻的只是审判者的威严以及绝对的冷酷无情。 “在你面前的是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布兰登史塔克。”中年人出言。 也是她弟弟的弟弟,席恩本可以利用这种关系,但显然他没有利用或没有利用好。 “我刚刚听到是‘北境守护’?难道你们准备向巴隆大王宣誓效忠么?要是这样,放了我,我可以向父亲求情,把北境留给你,小孩。” 原本卧在小男孩旁边冰原狼站了起来,它闻言后抖了抖巨大身躯,毛发蓬松,看起来像个小马驹。它没有威慑,没有发出声音,但阿莎就是感觉到了冰原狼给她造成的压力。 不愧是用冰原狼做纹章的家族。也许父亲该给我养个海怪。 “阿莎葛雷乔伊,我很遗憾。”老者缓慢镇静的话语让她担心,“深林堡收到了来至派克岛的乌鸦,乌鸦携带着你父巴隆葛雷乔伊的死讯。” 老人、更老的语气带着死亡的信息,真是绝配。 离开派克城时,巴隆大王看起来没有年轻时那样强壮有力,但依然健康,充满力量,绝不会突然暴毙。但老者的话容不得她的怀疑,这显然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他是怎么死的?”她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但她觉得现在的表情一定让桌案前的几人心中窃喜。 “根据信件记载,在暴风的雨夜,他从主堡和次堡间的栈桥坠亡。”学士回复。 “女士,请你节哀。”坐在主座的小男孩冷冷回复,这是纯粹的礼貌,她闻得到。 你他么错了。我不是要被拉出来砍头,这才是被带来的目的。 “我节制得很好,小孩。你看到我伤心了么?”至少我希望没有表现出来,“如果巴隆大王去世,按照你们青绿之地的律法,应由我登上海石之位。放我回去,待我成为铁群岛女王,我会撤回所有留在北境的军队,与北境达成和平的协议。”或者率军拿下临冬城把你们的头也挂起来。 “阿莎女士,正确的回应是‘谢谢您的关心’。不过,你的主张我很赞同,铁群岛与北境应保持和平。”血狼女回复,并示意她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下,“现在的情况是,铁群岛并不遵守七国的律法,铁群岛历史上也没有女性登上王座,而且,你叔叔鸦眼尤伦葛雷乔伊已经宣布他是新的铁群岛大王,你的希望渺茫。”血狼女显然希望她说话,但她懒得与她废话,血狼女只得继续,“据我所知,铁群岛的各个家族中,支持你的唯有你舅舅哈尔洛一支,或者,你觉得还有其他支持者么?” 其他的都被你杀了。“当然,这是铁群岛最强大的家族之一。除了我的母族,每个岛都有我的支持者,我是巴隆大王指定的继承人,想必很多船长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忘掉。”铁民向来记忆不好。 “也许,如果你的对手只有维克塔利昂,或许你会成功,但你的对手是尤伦,我并不看好你。我曾在奴隶之城阿斯塔波和他打过交道,”血狼女评论,“他显然就是传闻中的恶劣疯狂之人。” 她当然知道尤伦的疯狂,但她不喜欢她的语气。“你被他上了?竟这么怕他,需要我叫你婶娘么?” “我虽是个杂种,但也不必如此卑贱。”血狼女不愿意继续废话,转向正题,阿莎觉得可以多多利用他们急迫的情绪,“你父亲死后没多久,他便回到了派克岛,自称铁群岛之王,几个反对他的领主被他送给了大海。时间上实在太过巧合,让人不得不怀疑你父亲的死与他有关。不过,这些都与北境没有关系,我们也不会将希望全放在你身上。” 或许你该试试。“难道放在我叔叔维克塔利昂身上?你可没有俘虏他。据我所知,北境想要的恐怕是向南复仇。” “北境要的是恢复,而不是复仇。不过你说得对,我并没有俘虏他,你在北,他在南,我没法一块解决。” “你真该试试。” “波顿家的军队已从卡林湾退回,很快就要返回恐怖堡,荒冢屯也放松了对他的监控,现在嘛,既然你父亲死了,他自然要回派克城。说不定就在此刻,他已经乘船从热浪河离开,这取决于他什么时候收到消息。” “听你说起来,好像我叔叔更走运。” “是我相信你更有用罢了。” “你这么说,真是鼓舞人心。”阿莎想起死去的手下和情人,“可我已经没有心情鼓掌了。” “或许你可以稍等等。史塔克想要的只是卡林湾,学士提议用你来换,你父亲可能会同意,但尤伦绝不会。” “在铁民中,他也能算作野蛮人。这种事,你与我协商就行。” 血狼女站起,向她走近,“我们不是正在进行?” 当然。“所以,放我回去,等我将他从海石之位赶下去,我就会命令铁民从卡林湾退军,把城堡完完整整交还。” “当然。我们相信你的承诺,但我们等不及,而且,女士,老实说,从任何角度,我们都不看好你,我们不信任你有执行交易的能力。”说话的是那个中年人,他长着白白胡子,矮胖,但看起来十分强壮。 “这位是临冬城教头,罗德利克凯索爵士。”血狼女向她介绍。 “爵士,自我年长的兄弟战死以及席恩成为人质后,我就被巴隆大王以继承人培养,铁群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我返回哈尔洛岛,向群岛放出乌鸦,所有船长和首领都会向我效忠。”这根本不可能,“难道你们以为铁民没有法律,需要通过内战才能确认一位新国王?”她让自己笑了出来,“学士,您对铁群岛的继承规则总有所了解?” 学士沉吟片刻,让阿莎觉得心烦,她不该问他。 “女士,铁群岛在征服历后,一直奉行嫡长子继承制,更早之前还有‘选王会’的选举制度。实践中,嫡长子继承制默认不将女性计入任何继承顺位,相比维斯特洛的继承法,铁群岛的继承规则对您更加不利。至于选王会,历史上从未有女性首领,叠加您此次大败,对您同样不利。” “学士,你恐怕忘了,上一任多恩亲王就是女人,多恩不是大陆的?”她没有认输。 学士没有回应她。 “女士,既然您说,所有船长和首领都会向您效忠,那我们就以在卡林湾的铁民为例看看。若他们向你效忠,您可以带领他们返回铁群岛,若不,你可以选择返回继续当俘虏,或者与卡林湾的守军一起驻防,当然,您也可以在守军协助下,逃离,都随你。” “你就不怕我直接从卡林湾逃了?叔叔维克塔利昂可以离开,我也一样。” “当然。尝试失败的话,我会把你的头颅和席恩的放一起。” “我已迫不及待返回铁群岛。”她笑了,卡林湾对想要统治北境的巴隆大王有意义,但对她没有,对任何在卡林湾驻守的铁民也都一样。驻防人员有名正言顺的机会远离沼泽魔鬼的毒箭,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她没有被重新关回监狱,也没有被拉到心树前砍头。该死的瘸子。 她被送入了布置典雅又无比温暖的房间。 仆人连夜为她送来尚算可口的饭菜,而侍女按照她的身份为她准备了合身的衣裤皮甲以及纹有金色海怪纹饰的斗篷。她怀疑这是席恩曾用过的东西。 她还要了洗澡水,仆人也很快送来,她美美地洗了澡,仿佛可以将失败和痛苦一起洗去。 完事后,她躺倒在床上,没有再为死去的铁民而伤心,也没有为死去的情人心痛,很快她进入梦乡,她本以为根本不可能入眠。 第二日清晨,她被犬吠吵醒,此时阳光也正好洒入室内。她这才有空仔细观察房间。 房间的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长丝绒装饰,靠窗的位置上,布置着长长的橡木桌,桌面分置着书写的毛笔、墨水以及制作好的羊皮纸,在另一边是摆放好的烛台和引火器。一张宽大套着精致牛皮缝制的座椅,坐着舒适柔软。侧边的狭面柜子,塞满了各种书籍。 在床的另一边,是个小巧的圆桌,旁边配置了好几个同样柔软的桌凳,凳子上摆放着各种水果。如果到这,整体算是典雅舒适。但空白的墙壁上,还布置着各种刀枪剑戟和弓箭,甚至还有一对流星锤,则让典雅中透出一些顽皮。 除了武器外,衣柜旁的案边还装饰了各种配件。她在柜上的边角处看到了一枚海怪图形的银质徽章锁扣,她顿时意识到,这间房间正是她弟弟席恩在临冬城的住所。 除了被她蹂躏的床外,房间干净整洁,一切都整整齐齐。在床旁边的小桌案上,摆放的是各式各样的小物件:陶制的小马、青铜的指扣、玉质的美人像、天然石雕刻的大力士——滑稽的样惹她想笑——最多的是冰原狼以及海怪样式的各色徽章,铁的、铜的、银的、金的,大的、小的,横排的竖排的……它们被整整齐齐排列在一起。 除此以外,还有一叠堆放整齐的薄薄的羊皮纸,上面记录着各样的歌谱、词曲,无论谁看了,都知道作者在此花费了很多的精力。 她觉得从未真正认识过那个弟弟。 但转而又觉得这一切都是血狼女刻意安排的,于是匆匆离开房间,发誓再也不想回来,但很快她就后悔了。她以为要在临冬城休整一段时间,但稍作整理后,血狼女一早便带着她与她的骑兵部队一起向南出发了。 血狼女为她准备了精壮的栗色母马。阿莎乘马机会不多,对马的熟悉远不及船,单凭她一点儿了解,也能发现这匹马儿的不凡,她不愿意细细观察,做出受宠若惊的样。在承诺顺从后,她被允许以自由身上马,于是她一跃而上,在大群的骑兵队伍中昂首挺胸,看起来更像一位女王。 北境的平原丘陵一望无际,向远处的白云一直伸展,被晨光消融在一起。阿莎觉得,向北境出兵实在是最大的错误,这里只有森林和草场,山石和丘陵,天生是狮子和狼的猎场,与海怪无缘。 早上冰冷的寒风顺着她的脸颊刮过,之前她还会羡慕男人的下面,此时她只羡慕上面。若是她也能有罗德利克那样的大胡子,或许这个早上就不用如此难受。不过一小会,她的脸就失去了知觉。 她转眼看了血狼女。血狼女悠哉坐在马上,随着马奔走,看样子像飘在马上,轻薄的斗篷更是随风漫卷,她只是瞧瞧就觉得更冷了。于是转开视线,再不看她。她默默拉紧厚实的羊毛外套,裹上印有海怪纹章的狐皮披风,但这也只是稍稍缓解了寒冷。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来北方。 “女士,若是您冷的话,不妨再披上这个。”说话的年轻人棕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五官明朗,紫色深眸,让人顿生好感,和煦的笑容让周边的寒风都暖了一些,她多久没见过这样的男子了?这玩意是他刚从脖子上取下的。 阿莎向他递了一个自认为还不错的微笑,接过了年轻人递来的软羊绒毯子,摸着温暖舒适。她掀开斗篷,当着年轻人的面裹上,然后对着他笑,再表示感谢。 “你不是北境人。”北境人从不温暖。 “美丽的女士,我甚至不是维斯特洛人,我来自魁尔斯,名叫噶夏尔。”半个世界之外的人。 “魁尔斯?我曾航行至瓦兰提斯,以为那就是世界边陲。而更远的其他地方,我都认为是世界之外,永远也接触不了。”她曾在石阶列岛与里斯海盗争雄,而瓦兰提斯只是那时一次匆忙航行中的途径地。 “在魁尔斯人眼中,维斯特洛才是世界的边陲,而魁尔斯是世界之中,负责沟通东西。” 负责沟通还是负责垄断?“北境是边陲的边陲,你这世界之中的人为何来此,难道跨越万里只是为了送我毛毯?那我可会好好珍惜。” “女士,我追随内心,我的内心追随美丽。”他再次露出笑容。 “史塔克的女孩?要是这样,我可不高兴了哦。”她笑着看向这男孩。 “史塔克家的女孩太多,所以,也许是葛雷乔伊家的呢?”这话引得她哈哈大笑。 他虽然是魁尔斯人,但通用语说得极好,打扮和装束并不像外国人,就连腰间的宝剑也是一副维斯特洛骑士的风范,和科尔完全不同。阿莎喜欢他的大胆和热情。 “魁尔斯人也学习剑术?”她将目光留在了他的剑上。 “我从小就在家父指导下练习剑术,在我成年之时就已经可以击败王族的供奉剑手。”阿莎注意到他撇了嘴,“但在某个史塔克女孩手下,我却从未胜过。”他依然在微笑,但已有些干瘪。 “哦,那真可怜,被女人打败肯定很难受?我记得用飞斧打败铁群岛男人的时候,他们脸颊通红,有的羞得把头插进沙滩里,有的骂骂咧咧,非要跳海的样。”阿莎重新戴上斗篷,“你是怎样的,有没有脸色羞红、伤心地流眼泪?我记得你们魁尔斯人可爱哭了。” “哈哈,您真有意思。我当时确实流泪了,但那是觉悟的泪水。”阿莎顿时失去了兴趣,如果血狼女已经征服他,这个游戏就不好玩了。 “我们铁群岛的人喜欢飞斧,投掷精准的男子汉才会获得铁婆娘的喜爱。有空练练斧头,男人多练双腿间的剑就好了。”阿莎向他抛了个媚眼赶紧走开。 他笑了起来,没有意识到已被抛弃。 整个队伍突然加快了速度,她快速跟上。 到了中午时分,大队人马缓慢渡过白刃河上的桥梁,而后在赛文城外稍稍做了休整。浩荡的骑兵队伍,有半数马匹并无骑手,阿莎注意到。 休整期间,她绕过队伍,来到血狼女身边。 “你对你叔叔伊伦了解多少?”血狼女问。 巴隆的同辈兄弟中没有一个正常人,伊伦属于废物的那种不正常。“他是淹神的牧师。怎么了,难道他也想做铁群岛大王么?” “赛文家的学士收到消息,你叔叔伊伦已经在大威克岛发出号召,他希望重开选王会,呵,应者云集,声势浩大,支持选王会的人都在向大威克岛聚集,鸦眼尤伦恐怕会恨他,已经戴上的王冠还要再悬起来——任谁也不喜欢。” “铁群岛有推选领袖的传统。” “避免了铁群岛的内战,算是个不错的传统。” “那你怎么看这场选王会?” “选王会原本是我的机会,可现在嘛,我被你击败,恐怕铁民不会喜欢我了。要我说,真正的竞争者只有我的两个叔叔。” “你放弃了?” “那还能如何?” “那铁群岛的命运可不好说了。这两个人一个疯狂狠毒,另一个沉迷古道。这两个人都只会让铁群岛流更多的血,吃更多的苦,创造更多的寡妇和孤儿。或许,到了那个时候,他们才会认识到你的价值。” “我如何需要你教育?” “教育?我只是担心,铁群岛若是安分一点,我可轻松多了。”她望向远处的丘陵,“整个北境都在看着临冬城,但我的敌人却遍布四周分散我的精力。”血狼女突然站了起来对着她道,“明日,无论你是否成功说服铁民,我都将拿下卡林湾,如果你成功,他们将活着离开,如果你失败,他们的头颅会插在道路两旁,就像你在深林堡看到的那样。” “哼,你就不怕铁群岛报复?” “报复?我告诉你,有资格报复的是北境及整个维斯特洛,从来都不是铁群岛。为了七国的安宁和稳定,我并不介意将铁群岛的海盗家族们斩草除根,征服者没有做的事情、劳勃国王没有做的事情,我会去做!”阿莎只觉得血狼女狂妄到没边。 “你以为赢了几场战斗就可以大放厥词?我想想看,罗柏史塔克赢了多少场战斗?”阿莎做出数数的样子。 “这不是狂妄,这是威胁和警告。”血狼女的眼神冰冷,但这更让阿莎讨厌,北境已四处漏风,风雨飘摇,发出这样的威胁没有任何意义。 “做不到的威胁就是狂妄。” 血狼女没有说话,从阿莎身边走开,下达命令。 “……向前迅速……噶夏尔,你率领右翼骑兵沿白刃河向南,如遇到……波顿……,则……袭扰,绝不允许他们渡河。……向威尔传令,……本部骑兵从南阻击……”阿莎只听到她迅速下令,仿佛已经看到了敌军。 “随我来。”阿莎听到她对自己呼喊。 阿莎并没有觉察到任何异常。 阿莎看到大群的骑兵根据号角和旗帜开始分散,像是在准备一场临时的遭遇战,但阿莎不知道敌人是谁。她随血狼女的百大队骑兵顺着国王大道南下狂飙,烟尘淹没大道。只一会儿,她便没有觉得冷了。 她在群山和一条叫灰水河的河滩遇到“敌人”。阿莎骑马和血狼女立于稍高的山坡上,看到那个送她毛毯的年轻人率领少数骑兵反复向渡河的一支军队袭扰,虽然没有起到作用,但显然已降低了他们渡河的速度。波顿的步兵将渡河的军队守护在河口,内侧分散着小股的弓兵,仅以此看,守军将领倒也不弱。 桥梁用木头铺就,狭窄蜿蜒,阿莎看到,同时立于桥上的仅数名士兵,他们打着剥皮人旗帜,往河流的另一侧撤退。除了剥皮人旗外,她似乎还看到了属于荒冢屯达斯汀家族的双斧旗。 血狼女所率骑兵占领了一处高地丘陵,并不准备向前援助。没一会阿莎看到另一股骑兵从对岸南面出现,直接冲击过河的波顿军。过河的波顿士兵无力应对,有的慌乱撤回桥上,有的拼死抵抗,有的落入河中。当河岸那边战斗已彻底落下尾声后,血狼女出动。他们越过丘陵,在距河岸数百米的地方停下,已完全暴露在了波顿军队眼前。 “告诉对面的波顿,投降免死。” 大风在群山、丘陵和河流之间呼啸,阿莎不知等了多久,才收到回报。美伊没有给她太多时间思考发生了什么。 “点火,射!”东岸骑兵率先动手,火箭发射,点燃了河上的木桥。 血狼女下令在阵前点起篝火,河岸上枯黄低矮的灌木、杂草在狂风下顺着波顿军而去,疯狂燃烧,波顿军只好不断缩小守卫范围,避免烟熏火燎,但随着大火逼近,已有不少波顿士兵被迫退到河水之中,防守阵型只能勉力维持。 渡河口到处都是荒草树枝,旁边的野草足有半个人高。点燃的火苗在狂风下迅速转换为火焰,火焰变成烈焰,像一条随风而去快速奔涌的火龙,直冲波顿军,顿时层层防守的步兵阵开始崩溃。这时,骑兵进攻号角响起。 阿莎像见鬼一般,目视血狼女,想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血狼女没有理会她,紧盯着被骑兵砍翻的波顿士兵。 这完全没什么好看的。骑兵队来回穿插三次,士兵就全部放下武器投降。作为领兵的首领被噶夏尔骑马拖着带到了血狼女身前。他脸上全是草木燃烧后的灰烬,与磕碰的鲜血一起成了败军之将最好的装束。 阿莎注意到血狼女向噶夏尔瞧了一眼,那意思仿佛是,为何要将他带到眼前来。 “吩咐乔治赛文爵士将里尔爵士和投降的波顿士兵带回赛文城。投降的荒冢屯士兵放他们离开。谁取得了上次比武的荣耀?” “金袍子威尔。”噶夏尔哈哈大笑。 “你该早些放火清理战场,或许他就不用烧桥了。所以由你来代他安排伤病,处理尸体。”她对噶夏尔的大笑似乎很不满,“等威尔过河,全力南下。” “他们是从卡林湾撤离?”噶夏尔问。 “不错。想必白港士兵也同样从卡林湾撤了。”血狼女回答,一手攥着缰绳,一手摸着剑柄,“兵贵神速。” 阿莎坐在战场上的一块干净石块上,看着来往收拾战场的士兵以及河对岸的威尔派人笨拙地一点点修好烧毁的渡桥,然后慢吞吞过河。 她觉得全身已经冻僵,心里骂了北境一万遍,骂了自己更多。在听了两个小时的狂风呼啸声后,他们终于整齐队伍,继续南下,带着赛文的斧头旗一起。阿莎估算,此时至少有一千五百骑兵以及更多的战马。 两日后,他们到达卡林湾的堤道。阿莎知道自己的任务终于来了。 她打着白色和平的旗帜以及金黄色海怪旗帜骑着那匹母马顺着堤道缓缓走向这座声名卓着的“城堡”。 据说,任何想要通过堤道的人马都要穿行在几座歪歪斜斜的塔城楼。果若史塔克所说,堤道是唯一从陆地连通南北的道路,那如何形容卡林湾的意义都不为过。 她没有去想任务是否成功的问题。这座城堡对她没有任何意义,对铁民也没任何意义,她要将他们从这里解放出来。为了平复紧张,她将目光从堤道转向宽阔的两边。 堤道旁的土地上不时有些气泡冒出,让她认识到那确实是透着凶险的沼泽。 若是传说可信,颈泽的无尽沼泽已吞噬了无数的国王、领主和士兵,正是他们的勇敢不断增添着这座要塞的传奇。 沼泽上也有一些高大的树木和低矮的树丛,更多的是比她的马更高的草丛,她相信这些树丛周边定然都是坚固的土地,但他们只是孤零零一块一块分布。她也看到从沼泽中生长出来的枯黄色草叶,静静飘在泥泞上等待腐烂。 这真是让人厌恶的地方。 传说,若是敌人犯境,沼泽魔鬼会将泥浆涂满全身,向过往的敌人射出一支支致命的毒箭,就算他们躲避毒箭,等待他们的还有流沙、沼泽、嗜血的大狮蜥,就连他们想要征服的城堡也建在会漂浮的土地上,让人捉摸不透。 她逐渐走近。看到海怪旗帜高悬在城头。卡林湾的通道大门在她慢慢逼近时缓缓打开,她无视左右,骑在马上继续往前,从狂风的光明走向冰冷的灰暗。 荒废和肮脏是这里的基调,各种各样的臭味、尿骚味充塞其中。她几乎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她听到身后的大门再次缓缓关闭,这里更黑了。 城堡在内部相连,如果这也是堤道,过往的军队将面临堡垒之上四面的箭雨。 一名士兵挡住了她的去路,他眼神凶狠,胡子拉碴,披戴着不协调的头盔和皮甲,活像丢在粪坑的螃蟹。他也确实是螃蟹,纹章是食腐的怪螃蟹,阿莎注意到。 “你知道我是谁么?”她笑意盈盈对着眼前男人,仿佛对这里的环境浑不在意,甚至享受。 “阿莎格雷乔伊,或者是北方佬的走狗?”他狞笑。 阿莎对着他的脸狠狠用肘撞击。男人被袭退了几步,竟没倒下,只是一手捂着脸惨叫,一手抽出了匕首。 阿莎依然笑着,从胸间抽出了自己的匕首,花哨的旋转,“我是谁?” 他愤怒地转过头走开。 她顺着上面士兵的指引,沿着楼梯走向碉堡上层。上层的光线好了不少,但一样的臭,只是臭得单纯,是纯粹腐烂的臭。她看到很多铁民战士随意躺倒在地板上,有的萎靡不振,有的浑然不动,少数坐在跺脚百无聊赖,对她的到来漠不关心。很难想象这是多么恶劣的环境,他们内外全是敌人。 “哪个是头?”阿莎想迅速解决问题,“都死了么?” 在这里她看到若干家族的纹章,有格雷乔伊、夏普、密瑞,没能看到更多。至于熟人,她则一个没见到。 “跟我来。”一名士兵指引她继续往上。 更上层的风景并没有变得美好。一张布满破布和污渍的床上躺着一名包裹着皮甲的男人,他满脸大汗,在和高烧战斗。 难道要和这种人谈判?还不如杀掉换个新的。她忍着厌恶感在旁边瞧着。 士兵将他扶起,阿莎注意到他受伤的胳膊,只是一个小小的伤口,但已严重发炎,没有清水没有药酒,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死。 “你是这里的首领?”阿莎不喜欢这里的气味,但她觉得完全可以表现出来,“叫什么名字?” “拉佛肯宁。”他虚弱地说道。 希望你意志也一样虚弱。“你知道我,阿莎格雷乔伊。” “铁群岛大王巴隆格雷乔伊的女儿。我知道。”他确实很虚弱,但很努力,“你为什么到这里?” 救你。“我被北方的婊子俘虏了。”承认这点仍然让她难受,“我答应她,只要能劝大家投降,她就放我们离开,回大海,回到铁群岛。我同意了。” 他努力对着她吐出一口痰。阿莎嫌恶地避开。 “铁民绝不投降。”他厉声怒斥。 妈的,铁民要真的不投降,十年前她的人头就该挂在城墙上了。“靠你这种软蛋守城?” “我有城墙、有士兵!”他差点从床上摔下来。 “你有送死鬼而已。” “你敢乱我军心?我可以叫士兵把你处死。”他大声说,手软软锤在木板上,这些话和动作消耗了他的能量。 “就凭你?”阿莎冲向前,拉着他的头发,拖着他的下巴将他从床上拽下,她可以随便扭断他的脖子,但她没有,只觉得嫌恶,而后顺手将他扔到一边。他想挣扎爬起,但无能为力,他确实病了。 此时,一群士兵将他们围了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反应,阿莎没有管他们,“我是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唯一在世的孩子,是他指定的继承人,要是高烧没有把你烧糊涂,现在我就是铁群岛的女王。” “你不是,”他喘息,“维克塔利昂,他才是。只有他……” 阿莎对着他踢了一脚,他捂着肚子,吐出不明的液体,滚到了另一边,吞下了剩下的话。 “他已经把你们放弃,丢在这里等死,你他么最好认识清楚!”她竟觉得十分愤怒,“召集还活着的铁民,”她向一边的士兵传话,“告诉他们,我要带他们回家。” 剩下的事情十分顺利,没有人质疑她的地位和权威。感觉好极了。 两个小时后,他们将高高飘扬的海怪旗降下,带着近百像鬼一般互相搀扶的铁民缓缓走出城堡。她觉得有些遗憾,她向血狼女保证的时候,提出各种用来说服守军的理由,最终却一条也没用上。 血狼女信守了承诺。铁民们开心走向河滩,在热浪河上登船。 上船后,她站在船尾回望。 堤道上骑兵狂奔,卷起滚滚烟尘,旗帜在堤道的尘土中飞扬,夕阳映照下,像一条奔腾的血色巨狼。 “她要复仇了,我也要。” 第十六章 琼恩 第十六章琼恩 他们一早出发,在暗淡的晨光中穿林打叶。霍得的狗儿欢快冲在最前,铃铛的叮叮声让他感觉安心。 伤口仍然疼痛,每一步都让人倍感艰难,这可没有人能够帮他,他只能装作完全没有受过伤,尽快跟上霍得的脚步。 霍得是个小小少年,脚步轻盈灵活,在前提示他每个需要小心的路段。男孩一头棕灰发色,被林木的积水浸湿,裹成乱乱的一束束,羊皮斗篷披在小小的身躯上,让他看起来显得有些粗大壮实,衣服臃肿却显然没有影响他的灵活,他脚步欢快,从一块石头跳上另一块,从一个湿地跳上另一个,精准避过每个水坑。偶尔他也从小道旁摘下或捡起成熟的各种果子,有山楂、野莓、橡子、核桃、朱果还有颜色鲜艳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琼恩已经在体力允许下尽量加快脚步,但无论他如何加快,霍得总是可以在前方更远处等待他,给他分享一路所得。他透过毡帽,能看到男孩红润有些丰腴又历经风霜雪雨的脸颊,与布兰相比,他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可爱和活力。 布兰已经站起来了?还会继续爬墙么? 山林连绵不绝,琼恩觉得已爬过了无数山头,他绝不想显露疲惫,因此不去询问到达目的地还需要多长时间。 在有些地方,他可以看到灰蒙蒙的天空,他应该感谢诸神,神灵将雨水留给了昨夜。雨后的树林潮湿难行,他尽量踩稳每一步,要是不小心摔倒,拉伤伤口,他可能就要耽误行程。 山林静谧,但一直都会有鸟儿鸣叫,各种各样的鸟,最多的是乌鸦,他们不会“雪诺”“雪诺”得叫。他能通过叫声区分斑鸠、大麻雀、枭、大型夜莺,但其他的就无法识别了。霍得比他有经验得多。 “这个声音是红雀,它们喜欢毛毛虫,喜欢咕咕咕地叫,”他边走边学习鸟的叫声,“这个声音是松鸡,喜欢呱呱呱,要是有空,我可以给你逮几只。”说话让他显得更累,他稍稍停下,急促呼吸几秒,“最讨厌的是啄木鸟,每到这个时候,就喜欢啪啪啪敲个不停,有他们在,什么猎物都打不到。” “霍得,你一定是个好猎手。”狗儿汪汪汪在前方回头称赞。 “霍得从小就生活在森林中。城堡的孩子从小认纹章,他们就只能辨鸟识动物啦。”白胡子老人听到他们的对话,从后面跟过来。 白胡子的老人非要他称呼他“杂胡子”,琼恩苦笑。老人真名为霍尔拉诺瑞,是诺瑞伯爵的远支亲属。 霍尔拉紧跟在他们身后,保持一定距离,但绝不落后太多,只要他们稍稍停留,就能听到他稳稳的脚步声走近。 琼恩觉得已经疲累至极。天空虽未降雨,但从树叶上滚下太多,每当他们惊走鸟群,鸟群总会给他们下一场短暂的小雨,霍得喜欢惊险躲过每一场,但他只能笑笑等待。穿山越岭已经让他斗篷湿透,越来越沉重。内衣靴子也总有湿漉漉的感觉,他不明白那是汗还是错觉。说不定他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 “前面有近路,但难走了。”霍尔拉老头开始一马当先。 霍得拉过猎狗,牵在身边,示意雪诺跟随。 他们沿着溪流而行,但并不能时时看到溪流。岸边总是有各种古怪的树根和倒下倾覆的枝干杂草,它们以各种方式拦住他们的去路,遮挡每一点视线。 他小心跟随,但没一会他就确认,他确实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腰间的长剑也成了累赘,总被藤蔓和树枝找茬。 他们一直行走,越过多个高高的山崖,下过数次无路的深坑,有一次他差点一头跃下。于是他们决定稍稍修整。他觉得负罪又羞耻,黑城堡在等他,但他却在浪费时间。 他们在溪水旁取了数次水,冰冷却甘甜可口。喝水的间歇就当做休息。 当终于走出这片深谷,他感觉太阳已经升至正当空,此时,霍尔拉宣布已经走完了全程一半的一半。 “难道诺瑞伯爵的领地已如此大了么?”他苦笑。 “大?诺瑞的领地是最小的。而且这些高山深谷,深究起来都是史塔克家的。我们不过有狩猎权而已。为这些地方,我们每年要向临冬城交三百张好鹿皮,三百张狼皮,三千张羊皮,还有一百人的杂役,一百人的兵役。或许你可以向诺瑞首领提议,让临冬城给他减一些税。” 除了少数有战争的年代,他们从不用服兵役杂役,琼恩知道。 罗柏可能会学习了解这些,鲁温学士会将这些知识全数教给他。 “我只是临冬城的私生子。”私生子太文雅了,应该叫杂种。 “世界不会忘”,他想到提利昂对他说的话。 “不要小瞧自己的力量。幼童也可以在山顶推下巨石,只要时机得当,也能砸死国王。”老头继续行路,气喘吁吁,但绝不放慢脚步,“何况你不是幼童。而且,也许你该再和我说一遍,你的父亲是谁。”他没等琼恩回答,“啊,不是某个史塔克,是那个史塔克。” 琼恩沉默,不知该说什么。双腿已经完全没有知觉,他只是靠着惯性伸腿迈脚。可能停下来就再也坚持不下去。 “你知道么,我见过‘寒冰’,一把巨大的瓦雷利亚钢剑,我曾亲眼看到巨剑轻松切开脖颈,我承认大人很有技巧……我问你,有几个领主的私生子可以佩戴瓦雷利亚钢剑?又有多少领主和继承人可以?你兄弟罗柏有么?” 他没有。钢剑是姐姐赠送,“光热”是它的名字。 “这不是父亲给我的。”他回应。 “下次见面时,我们谈谈你母亲。”他回忆艾德史塔克最后的话,如今承诺已飘散在雪中,随着他魂归墓窖,她的信息也被雪淹没尘封。 “我知道。他只有一把,而他绝不会像庸王一样把族剑交给自己的杂种。但这有什么区别,如今掌控临冬城的是你孪生姐姐,见到诺瑞首领,你最好聪明点,好好说说这些。首领是个混蛋小崽子,他要面子,又不喜欢拒绝,往往还分不清主次,但他是个重承诺的人,想办法,让他做出承诺。” 他感受到光热在腰间来回摇摆,只得用手扶稳。 行程恢复安静,他们要继续在昏暗的丛林中行走,新的鸟叫声、虫鸣声塞满耳朵,还有猎狗铃铛的叮当声。 “嘿,琼恩,能再让我看看你的剑么?”霍得悄悄跟上,猎狗在身侧蹦跳,似也想看。 他未听到野兽嘶吼声,长剑并非对付野兽的好工具,远不如腰间的匕首。于是他停下解开宝剑,俯身,郑重用双手将光热递上。 “它非常锋利,万万小心。”男孩身材堪堪高过长剑,但瓦雷利亚钢剑并不沉重,男孩很轻松就拿起。 他抽出一截,发出赞叹声,又迅速推回,向前瞥了一眼外公,而后收起长剑,将塞满口袋的橡果、野枣、核桃掏出,往他衣袋里塞。 他不是觉得已买下剑,琼恩心笑。 他像宝贝一样一手抚着剑柄,一手抱着剑身,欢快地跟在琼恩身后。琼恩乐意减重。 真像个侍从,琼恩想。他苦笑起来。 我不是骑士,我只是长城的守夜人,守夜人没资格有侍从。也许他该给美伊做侍从,她是正经的骑士,如果他表现好,美伊可能会封他为骑士,一个山地氏族骑士。 他又想起美伊的劝说。 若是接受,或许他就会跟随罗柏一起南下,他会带着白灵,闻到每一个针对罗柏的阴谋,也许他们现在已经胜利,而父亲也被救回。 想到白灵,他又是担忧。 他随即苦笑:若一直被忧虑包围,过完今晚,他也要一头白发了。 他扼制杂念,集中心思赶路。他不想像后面的霍得,得意得反复摔跤。 他们继续行走,经历了一场小雨。但在树林下,受影响较小,他们没有停下。当与霍得经过数次换剑,他也将霍得所给的各种食物吃完时,杂胡子宣布已走完全程的一半。 树林茂密,他无法判断现在的时间,也许已经天黑,也许还是正午。反正无论如何,他都将一直走下去,他知道,他们绝不能在没有顶棚的森林里过夜。 “前面那座是流泪山。传闻,远古的北境之王征战森林之时,在这里被落石击中死亡,他的征服事业到此终止。他死前悲痛万分,泪流不止,让儿子将他埋在这座山下,于是山有了名字。” 琼恩不知道这样的传闻,北境之王或者冬境之王死亡后会被移入临冬城墓窖,除了找不到尸体的,比如“造船者”布兰登,概无例外,但他不想因这种事同他争辩。 “诺瑞首领的居所在流泪山的另一侧山崖上。” 琼恩终于听到了好消息。目的地就在他眼前了。 根据杂胡子老头的指示,流泪山是一串连绵群山中较大和较高的那座,更远处边角的山属于菲林特,山的更后面是渥尔氏族,相隔宽广的另一边丘陵,杂胡子也说不清,可能是里德尔氏族,也可能是诺尔氏族的地盘,他没有去过。 既然看到了目的地,琼恩觉得最好立刻出发。他明白自己在与野人比拼时间和耐力。野人或许走偏僻的小路,更快,但他们不会穿山越岭,也做不到忍饥挨饿长途奔袭,它们还会被经过的村庄吸引,干着杀人越货的蠢事,这是他成功的机会。若是他想带出更多的山地氏族战士,他应给伯爵留出更多的时间召集猎手,没有一分可以浪费在行程中。 离开密林,霍得将光热还回,他带着猎犬作为先导而去。琼恩控制双腿,努力跟随。 决不能停下,他想。 当他们一路走下下山的坡道后,再次转入原始荒寂又阴暗的密林中,他努力跟随猎犬的铃声。他两边的背开始酸痛发麻,腿部的伤口开始出现阵痛,但不算剧烈,他觉得咬紧牙关尚可努力忍受。 他想到黑城堡干硬的床板。即使在那儿躺一刻也好。 诺德在关键的拐角处等待他,时而奉上采摘的野莓,时而掏出剥好的松子仁,每次出现得都恰好,食物缓解了不少困厄。 琼恩觉得惭愧,也首次觉得穷困。他现在孑然一身,除了一剑一匕,根本没有礼物回赠。剑和匕首是他姐姐为他准备,没有送出去的道理,更何况,这种物品出现在少年身上也不是好事,反而可能害了他。 在经过不知多少次看到前方等待的霍得和猎犬时,他的印象中就只剩麻木的双臂、疼痛的后背、几乎不受控的双腿,他看不清前路,他觉得前方总是黑压压的树干,混乱的鸦鸣。他努力让自己停止接受来至身体的痛苦,露出惨白的笑容接过新的礼物,一个干瘪的野苹果,虽然只有鸡蛋大小,但有着正常的果香。 他继续跟着,走过一棵棵铁树、橡树、白衫还有许多他没有见过的奇形怪状的树,越过各种各样新鲜的、枯萎的藤蔓,扫开大大小小布满水珠的蛛网,在深林艰难跋涉。猎犬不时回头望他。它也累了,长长的舌头伸出,喘着热气。 它在想什么呢?是觉得我太弱?抑或,它在同情我?劝我放弃? 他越过一片没有树木的空地,看到了天空。天空仍被灰色覆盖,时间被隐藏了,他想。 他仰头,好像看到了光,也看到了风。女人从风光之中走出,在他面前骑着骏马旋转,光亮之下,展示美丽的容颜和热爱他的笑容,微风吹得她长发飞扬。他想看清女人的脸,但她骑得太快转得太潇洒,俏颜一闪而过,一闪而过,他无法跟上。他知道这是他日思夜想从未见过的母亲。母亲的脸从未如此清晰出现在他面前,他激动得想哭,只想拉住女人,看个真切。他向前伸出手,却穿过了骏马和女人,它们不再绕圈,停了下来。但同时,她的容颜逐渐消解,像雕像掉落的漆块,片片碎落,在光中消融散失。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而后消散。 晕过去前,他听到猎犬的吠声和铃铛的叮当声。 他被火堆燃烧的噼啪作响声惊醒。他缓缓起身,但身体无一处不痛,整体也酸软乏力,头脑更是昏沉。他望向天空,但入目的依旧是林木,依旧是林间的昏暗,他希望树枝之上的天空太阳高悬或者依然灰云笼罩。黑城堡在等他。 “我本想去寻找首领让他们带人抬你回去,但留下病人和小孩实在不妥。”他边收拾火堆,边处理烤肉。 他闻到了肉香,但实在没有食欲,他并不饿,霍得将他喂得很饱。 “野人,野人,我必须,必须……”说话让他头更痛,任何晃动都加重疼痛,他希望能躺下来。 “我已为你重新换药。若要继续行路,你得烤干衣服和斗篷。”他发现已经被套上了其他斗篷和铺盖,“在这里生火并不容易,既然生了,就好好利用一下。你要吃么?这是霍得抓的松鼠和兔子。” 他轻轻摇头。要是一杯热汤他会考虑。 他艰难用手左右翻找牛皮水袋,但衣物都被取下。霍得从旁边及时将水袋递给他,免了他的询问。“谢谢。”他轻声说,感觉像个废物。若是黑城堡被野人占据,他会愧疚致死,他保护不了北境,也没有保护国家,他的荣誉也将被碾落成泥。 喝完水后,他艰难站起,给每件需要烘干的衣物寻找合适的位置,不断去查看是否已经干燥。杂胡子和霍得一边看着他艰难忙碌,一边啃着烤兔肉。猎狗在一旁抱着骨头反复啃咬。 当衣物和毛皮终于烘烤到足以忍受的程度后,他便决定出发。霍得与猎犬一马当先,杂胡子正常殿后,负责熄灭火堆。 烘烤的热量让他温暖,驱逐着酸痛,他希望在斗篷皮甲和内衣凉透前可以达到诺瑞伯爵的“城堡”,但他知道,这只是幻想和美好的愿望。只一会儿,他就觉得内外上下已凉透。 他们沿着山底的沟壑前进,道路崎岖,但阻碍的灌木很少,抛开不平坦的路面,这一段十分顺利。 他们终于在深夜敲开伯爵的城堡,每个人都累了,当他得知伯爵本人并不在的时候,在杂胡子劝说下,便在木屋大厅中睡了。 他一早起来,走出大厅,这时候才能看到“城堡”的全貌,或许这真的可以叫做城堡。石头的地基铺满山腰,巨木支撑起架在上面的巨大房梁,牛角鹿角支撑的斗拱向两侧张扬,让城堡主堡像个巨大的牛头。 城堡四周由石头垒砌,将所有房木包围。从山下进入主堡的通道在关键处由一座石头的小堡垒把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城堡在流泪山的半山腰,正常人会疑惑如何取水,但从山顶直扑而下的瀑布为伯爵解决了这个问题,木质水槽将瀑布的流水从远处引来。连接瀑布的水槽边是一颗巨大的鱼梁木,红色的叶片,在朝阳下闪闪发亮。 他走了过去,近处可以看到,鱼梁木上的人脸。它面貌威严而残酷,红色的液体自双目流出,仿若嫉恨。 他在心树前艰难屈下未受伤的那只腿,对着心树祈祷。他有太多牵挂需要祈祷。 不多时他听到主堡前的哄闹声。伯爵回来了。 诺瑞伯爵——至少临冬城一直这样称呼他们的首领,有着和杂胡子一样的胡子,只是他的胡子纠结而乌黑,两边的头发野蛮但梳理得整齐,整个人看起来极其强壮,他和他父亲艾德看起来差不多年龄。 “琼恩雪诺,你一定就是了,”在他看着诺瑞伯爵的时候,伯爵也注意到了他,“昨夜我在山下大醉,但霍克拼了命把我摇醒,说有守夜人带着重要消息造访。”他加大声量,站在高地笑意盈盈俯视着他,“告诉我,琼恩雪诺,我是回得太迟,还是回得太早?” 诺瑞伯爵至少比他高半个头,与杂胡子一样,风霜满面,但有着猎人的稳重,领主的威严还有商人的一丝狡黠,让人看不出他是个山地氏族人。也许他和其他粗犷的北境领主一样,在狂放的外表下,都有着自己的心思。艾德史塔克曾告诫过罗柏和他。 琼恩乐意跳过所有寒暄,直接进入正题。 “大人,”琼恩再次艰难行了一礼,“这不由我决定,而是由野人决定。”他将所知全部向眼前的伯爵讲述。万般辛苦就为这一刻。 “南方野人不多。”伯爵突然大声向大厅喊“霍尔玛!长城给的乌鸦没被烤了吃?” 霍尔玛从主堡大厅牵着狗出来笑嘻嘻搭话,“给喂得好好的,随时可以烤。” 伯爵没有多理他,转而向琼恩,“你会写字,把消息送给他们,让他们加强戒备。乌鸦跑得比猎手快。” “霍尔玛昨晚已经放出了一只告警的乌鸦。”琼恩道。霍尔玛在一旁点头。 “嗯,做得不错!” 警醒黑城堡是当然,但这远远达不到目的。 长城需要人手,而如今极度空虚,即使做好防备,但若只靠剩下的残疾、老人,根本无法守住全副武装的野人,更何况,长城的城堡向南几乎没有防御能力。 “伯爵大人!”琼恩不想轻易放弃,但也无法强迫他直接援助黑城堡,“希望您还有其他乌鸦,我将给临冬城送去一只,如今只有他们还有力量击败长城外的野人大军,野人们将随时准备攻打长城。” 诺瑞伯爵没有搭理他,他命令猎手就地将猎取的鹿切分,要求管家安排人,给周边每户猎人都送一份。然后他让霍尔玛点起大厅的篝火,示意琼恩雪诺随他一起进去。 “哦,琼恩雪诺,你是谁?”伯爵在琼恩坐下后开口,“你穿的可不是黑衣。若不是霍尔拉和小鬼霍得,我可不信你是什么守夜人。” “伯爵大人,我当然是守夜人,”说话让他头疼,像有人在他脑袋敲着鼓,“我是莫尔蒙总司令的事务官,是临冬城的杂种,艾德史塔克是我的父亲。” “我只听说过耐德的私生女,”伯爵露出气恼的表情,仿若他父亲艾德史塔克是个私生活极不检点的人,“怎么还有私生子?” “她是我孪生姐姐。”琼恩道,“她已被劳勃国王扶正,如今名为美伊史塔克,是临冬城城防司令。” “好好,我承认,耐德在生孩子上比我厉害,可他现在死了,或许我的机会来了。”他哈哈大笑起来,“哦,你不要怪我,他人已死了,请你节哀。” 收起大笑后,他又沉默了一会,继续道,“孩子,快些将信写了,先写给黑城堡的,你一定有什么可以补充,然后写给临冬城的,管乌鸦的伙夫不识字,千万不能让他把信送反了。等你写完信,我们再谈谈其他的。”他语气开始变得柔软起来,琼恩只当这是源于临冬城的福利。 等他将羊皮纸写满示警后,交给霍尔玛,然后考虑该如何写给临冬城。 写作不是他的强项,他不能像写给黑城堡那样直接。他多次提笔,又多次叹气,不知该如何下手。 “笔上有刺么?”听他回复没有后,诺瑞伯爵继续,“那一定是纸在咬你。” 肯定有东西在咬他。他逼自己快速介绍长城所面临的所有情况,说明长城或他自己对临冬城的期待。“我是长城的琼恩,不是临冬城的”,他边写边告诉自己,想用文字压榨出临冬城的最后一丝力量。 后一封信交出后,他开始面对诺瑞伯爵,看他究竟有什么其他的可谈。 “你的兄弟,罗柏史塔克在孪河城参加婚礼时,被佛雷家族杀害,同时受害的还有北境的很多诸侯,领主或他们的亲人,他的母亲,凯特琳史塔克也一同遇害。希望你节哀,当然了,我会陪你。我的兄弟多半也死了,一百名诺瑞猎手恐怕一个也回不来。” 琼恩只有悲伤,但没有感觉到一丝意外,他的泪早已流干。 “杂胡子的孙女霍敏梦到了。她已提前告诉我。她的父亲也死了。大人您弟弟叫什么?” 诺瑞伯爵示意身边的仆从,侍从穿着猎装,像个猎人多于像个侍从,她为他端来了两个用牛角制成酒杯,其中一杯放到了琼恩手中。“欧文诺瑞。”他举杯向琼恩示意,“为罗柏、为欧文、为瑞卡德!” 酒毕,诺瑞伯爵紧握牛角,“死于战场,光荣,死于婚礼,令人发指。也许你该告诉临冬城的兄弟,我们在等他长大,也要告诉他,我们的耐心有限。” 这是个机会,琼恩心想。 “大人,我希望诺瑞可以派猎手随我一起防守黑城堡。只因,若是野人拿下长城,北境将再无机会南下复仇了!为了复仇,我们应该北上而非南下,但我们北上又是为了南下。我相信姐姐和我的兄弟,在收到乌鸦后,一定会向长城派遣援军,击败曼斯雷德!” “呵呵,琼恩雪诺,要是我们防守长城,而临冬城迟迟不能协助,防守就没有任何意义。”他将牛角杯送递回仆从。 “有意义,一定有意义。临冬城绝不会弃长城而不管。”他只希望美伊和弟弟们没有被仇恨蒙蔽。 “我信任耐德的临冬城,那不代表我可以信任他儿子的。” 您必须信。“我父亲是值得信任的人,我知道,但我以荣誉和性命为注,他的子女也一样可以信任。” 诺瑞伯爵闻言哈哈大笑起来。“这个子女要是你,我倒是可以信任,但我没有见过他们,我只相信亲眼见过的人。更何况,以我了解,他只是个小孩子,你姐姐也只是个女人。我为什么要信任他们!”他重重拍了桌案,“我给你个提议!我的女儿,就是站在你身后的这个,我唯一的女儿,十六岁,和你很匹配,你若是承诺娶了她,我立刻征召战士,为你守卫黑城堡。” 这不是我的黑城堡,是整个北境的。 仆从脸色羞红,但勇敢直视他,像是在挑衅。她这个样子有些像耶哥蕊特,但耶哥蕊特不会脸红。琼恩心想。 “大人,您知道我是发过誓言守夜人,在心树前承诺过不娶妻不封地。”琼恩觉得诺瑞伯爵只是换一种方式拒绝而已,这让他有些气馁。 “呵呵,你倒是痛快,说什么守夜人。”他的大胡子一抖一抖,“你显然更该担心姓氏。” 这算什么,羞辱么?“大人,我没有那么骄傲。当然,我只是临冬城的杂种,配不上您的女儿。” “罗柏是北境之王,他的继承人也是国王,你不是说,你的姐姐被扶正了么,你难道觉得自己没有希望?”诺瑞伯爵接过新的酒杯,“守夜人那里,也是一样,肯定有方法让你从誓言中解脱。” 多么天真的人才会认为这有可能性。他感觉失望,但仍想争取,“这绝不可能,大人。您大可换个条件。” “换个条件?”诺顿一口饮完杯酒,“好,那就换个条件。你我比酒,谁能喝得更多,就算胜,若是我输了,便派兵。” 琼恩只觉得头又开始阵阵疼痛。就算他身体正常,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不行?那比狩猎和摔跤?要知道,我和耐德可比过无数次,他几乎就没有赢过。我们就是靠摔跤来决定是否听他命令的。” 要是全靠摔跤决定,他早砍了你的头。 琼恩已气急了,直愣愣盯着他。难道他看不出他已受伤,状态不好?要是等到他身体恢复,他多半是和曼斯雷德在这个大厅里比武。 “你还是不愿意。不过呢,我告诉你,想要我信任,要么赢我,要么用婚姻。史塔克与诺瑞上一次联姻还要数到两百多年前。” “大人,我不是临冬城公爵,无法为您和史塔克安排联姻。这位小姐大可寻找其他贵族。”布兰登的婚姻可以为临冬城维系重要力量,而瑞肯,他几乎是个小孩子。 “谁说只能让我女儿嫁到临冬城?” 这句话让他心悸。他有些怀疑是否应该来这里求援。两个妹妹,他们在君临,根本不可能给这位伯爵续弦,而美伊,只看看这位伯爵的大胡子,便知道绝不是美伊的良配。若姐姐嫁这位,他宁愿放野人过长城,或许。 诺瑞伯爵再接过了一杯,这次他喝得慢些。 他是想让我提条件? 意识到这点,他迅速冷静下来。 他走下座位,退到主座之下,向诺瑞伯爵致礼后,解开长剑。 “在我北上长城时,姐姐美伊史塔克赠送我此剑,”他抽出长剑,烟灰的波纹在剑身流淌,美丽至极,“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七大国中,只有少数历史悠久的大贵族才能持有。贵重程度不用多言。” 诺瑞伯爵停下酒杯,盯着剑,盯着他。 “我愿以此剑来担保临冬城值得信任和托付。您援助黑城堡后,若是临冬城不向曼斯雷德出兵使您后继无援,这把剑就是您的。”他等待了数个呼吸,但诺瑞伯爵仍不动声色,他内心长叹,只得加码,“我以长城、临冬城以及我姐姐美伊史塔克的名义向您承诺,您的每个战士和士兵都会被赠与一把优良的钢剑,一套皮甲,每一位牺牲的战士都将获得一枚金龙的补偿。” 诺瑞伯爵笑了。 第十七章 瑞卡普尔 第十七章瑞卡普尔 纹绣着巨大冰原狼的旌旗在烈风中漫卷,发出阵阵簌簌声。瑞卡普尔心潮澎湃,但又紧张万分,这将是他第一次离开北境,也第一次踏上真正的战场。 他们在滨海和相邻无尽沼泽的堤道上快速向南行进,没有对来至沼泽的方向进行任何防备。他希望泽地人都能看到他们高举的冰原狼大旗,看到他们在为北境复仇,但更重要的是,希望泽地人看到旗帜后,依然把他们当做盟友,而不是当成来至海上的混蛋,射出一支支毒箭。 泽地人一定能看到,卡林湾上也同时飘起的冰原狼旗。 泽地人仍然向史塔克家效忠,不是么,就像普尔家一样,瑞卡想,不,普尔家是史塔克家族领地的直属封臣,关系比他们更亲近——他叔叔维扬普尔甚至已经是临冬城的管家。 少狼主南下时,他还太小,那时的他甚至没有资格拿一把真正的铁剑。他记得,叔叔维扬普尔嘲笑他,说他最大的战绩是用儿童弓射死兔子,从六米高的树上掏下鸟蛋。那时,他在这些嘲讽中,退缩了,从旌旗林立的临冬城懊丧地返回了普尔家族的庄园,为父亲照顾一匹匹年老的和幼年的马,这也无非是早晚给它们送上草料。要是天气晴好,父亲会许可他骑上一会小马。其他空余时间,他会随家里的老人一起练练剑,老人们不如临冬城的罗德利克爵士,但作为家族中参加过三叉戟河之后所有战役的老兵,指导他绰绰有余。他们说,要是他能继续训练下去,到了少狼主的年龄,足以成为合格的骑马战士。 我不要成为骑马战士,我要成为真正的骑士。 要做骑士,就要先做侍从,而北境最知名的骑士除了如今掌控临冬城的狼女还有谁? 血色婚礼后,狼女为振作大家的精神,召集所有属于史塔克领地内的直属封臣到临冬城做客,代表临冬城为他们的牺牲表达感谢。感谢不是她的主题,复仇才是。他记得,宴会刚开始,他们为死去的亲人悲伤,宴会过后,留下的只是带着泪水的咆哮。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成为狼女的侍从。 这是被许多人嫉妒的位置,狼女从海外带回来的很多人对他抱着敌意。但这无所谓,只有他才有资格、才值得史塔克家族托付,就像他叔叔那样。 对于这群外国人,瑞卡觉得他们不值得信任,除了夏尔、威尔和红色勇士。这群外国人中,他最讨厌的是噶夏尔、科尔、红胡子和疯牛。噶夏尔造访狼女太频繁,科尔就更坏了,不仅长得丑,来的次数也不比噶夏尔少,每次都会给她带来各种各样臭烘烘的羊皮,校场也被他的臭羊皮占据。红胡子和疯牛总是在校场挖苦他长得瘦小,但他实际并不小,只比赛文伯爵矮一点,年龄也只小一丢丢。 能让他承认的,不过是他们游泳不错。在临冬城的护城河里,他们常常取得游泳优胜。他讨厌游泳这个项目,不仅是因为护城河的河水冰冷刺骨,也是因为,每个参加比赛的男人都光着屁股,惹得一堆妇女站在城墙和吊桥上驻足观看。 越过卡林湾,实际就已经是南方了。 堤道尘土飞扬,瑞卡在马上转头回望了一眼烟尘之中的塔楼,它们歪歪斜斜,躺在堤道延伸的尽头,像是几把从大地上伸出的宝剑,又像为所有南下的北方人挥手告别的手。 艾德老爷、叔叔、少狼主、哥哥托伦他们都看到过同样的风景?他们南下是什么心情呢?有没有期待、担忧、紧张,就像我一样? 他轻轻拍打胯下的战马,跟上前方的奔狼旗。他胯下战马名叫黄鹂,这不是他最珍视的那匹马,他最喜爱的,是他前些年一直骑的那匹小灰马,名叫海烟,与坦格利安的某条龙同名,但它没有成年,而且他父亲认为它性格胆小,不适合战场。黄鹂就不同了,它见多识广,稳重健壮,是匹十成十的好马,在此之前,它独属父亲。他常骑着它巡视家族的田地和山林,从不肯让他人骑乘。 黄鹂也没有见过北境以外的土地? 在他被选为侍从之后,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好的侍从也要好马。照顾好你的骑士,照顾好战马、盔甲,不要给普尔家丢脸。”他父亲亲手将黄鹂的缰绳递给他。父亲一个人从庄园策马至临冬城,专为赠送而来,“事情匆忙,只准备了这套锁甲,可能会略大,但只要里面穿得够多,一样可以套得下,我还请皮匠为你做了两套皮甲。”他叮嘱几声又匆匆而去。 “等战争结束,我要把黄鹂亲手还给你,我还要把仇敌的人头送到你面前,到了那时,你会知道,普尔的血仇已报。”他向父亲郑重宣誓,但父亲听了只是轻笑,摇头不语。 这是什么意思?呵,我会让你信的。 一日后的下午时分,河间地下起了小雪。他们听令换马,而后继续在国王大道疾驰,在巨大的冰原狼大旗下,无人敢挡他们的路。 奔驰之中,他感觉到雪在他脸庞一片片融化,斗篷上也开始凝结了一块块细小的碎冰,但大军除了战马踩踏大地的隆隆声外,只有他自己的心跳和喘息声。他感觉大腿和膝盖已经凝结。他身旁都是北境的其他骑士,灰雪在他们身边飘荡,他看到远处的空地已经染白。河间地已经是冬天,那北境又是什么情况? 这是坏消息,雪会弄湿路面,不利于他们行军。不,雪是北境的朋友。 在接近黄昏的时候,雪停了,随着大军在国王大道短暂停留后,他再度换马骑上黄鹂。他已不知道身处何地。黄鹂没有疲惫,它很久没有这么长距离奔跑,也开始兴奋了?他在马上咬了几口干硬的牛肉,从牛皮袋中尝了一点奶酒,这也是父亲送的。 当日光彻底落下山崖,整个天空都被昏沉笼罩之时,他们驶离国王大道。 “西转。”呼号之声从前往后传递,他也跟着呼喊起来,感觉到脸和嘴巴都已僵硬。 他看到大部队周边举着旗帜或是火把的散骑,他们在大道旁引导骑兵队转进。 转眼之间,他就跟丢了狼女的大旗。 这可不行,我是狼女的侍从。我得跟在她身边。 他加快了马速,黄鹂明白他的心意,越过了前方数十骑兵和他们的空马。 狼女就在前方,她被自己的卫队包围,并与他们交谈,但他离得太远,他听不到内容。这让他有些生气。他是狼女的侍从,应该时刻跟在她身边,可她的卫队把他挤在外围,让他根本接触不到她。 他们一定在商谈如何进攻孪河城。 他听到了那个词。他曾听临冬城的学士说过,孪河城横跨绿叉河两岸,两岸都有高耸的城堡、厚重的城门,佛雷家的人用石头砌成城堡的高墙,守护着过河的通道。更可怖的是,他们引绿叉河的河水环绕城堡,让河水成为两座城堡的天然护城河。佛雷家只要紧守城门,拉起吊桥,即使千军万马,对这座城堡也无能为力。 根据学士的说法,只要过完颈泽,目力所视,就全是佛雷家的地盘。国王大道以西、绿叉河以东远至盐场镇全部是孪河城的领地,此地诸侯全部向孪河城效忠。 瑞卡觉得,他们几千骑兵骑行在别人的领地上,想要突袭,一定千难万难。他不知道狼女有什么方法。 他想到其他骑士说的话——攻不下又如何?就让我们在他们城堡下耀武扬威,杀一杀他们的气焰,要知道卡林湾已经在北境之手,我们随时可以南下对他们进行袭扰。让他们生活在恐惧之中。 哼,我不要他们生活在恐惧之中,我要把他们全都吊死,为哥哥复仇,为弟弟做榜样。 黑夜渐渐降临,四周越来越黑,他们不得不降低了行军速度,点起了火把。他向后看去,大部分的点点光亮都随着距离,逐渐消失在薄雾之中。 他跟随着前面的骑士,骑在黄鹂上,身后跟着另一匹无人的空马。他们就这样,骑行在荒原中。人群中的气氛也显得冰冷,无人开口说话,无非马蹄声和马儿偶尔的嘶鸣声。他拉紧斗篷,将自己缩得更紧了。 他的双腿开始疼痛,大腿内侧磨得有些发疼。他们从临冬城出发,到如今已是第五日,这期间他几乎没怎么休息,他要么为狼女传达命令,要么等待传达命令,要是还有其他时间,则要照顾马匹,检查盔甲武器。 前几日他还感觉精力旺盛,觉得新鲜和刺激,可到了现在就只剩下疲惫。他甚至发现有数次在马上睡着,好在为了行军安全,狼女降低了行进速度。 “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要睡得太死。听到了吗,狼嚎。”在他旁边是和他同样疲惫的士兵,名叫奥伦,看起来年龄和他差不多,瑞卡觉得,他是想忍住困意才向自己说话的。他不仅说话,还对着瑞卡轻声学起了狼嚎,“呜呜呜……” 晚上睡觉?他觉得这个伙伴有些天真。前几日行军都在傍晚扎营,今日完全天黑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顿时就明白,战斗就在今晚。他舔了舔嘴,告诉自己,他是普尔家族的男人,他时刻做好准备,而且他还是狼女的侍从,绝不会被战斗吓倒。 “呱……”他看到一只巨大的乌鸦落在狼女肩膀,身旁的伙伴也停下了狼嚎。 “你知道么,司令是个易形者,可以控制动物。这只大鸟可以帮我们引路。”另一边年龄较大的骑士低声说起话来,只有他和奥伦能听到。 他名劳伦斯雪诺,是哈瑞斯霍伍德伯爵的私生子,如今伯爵和继承人戴林恩去世后,他将成为霍伍德伯爵的有力竞争者。虽是私生子,他的实际地位却要远高于瑞卡普尔——霍伍德堡是实实在在存续千年的城堡、封地,霍伍德伯爵对封地内的争议有裁决权。瑞卡觉得,若是自己没有成为狼女的侍从,此人断不会与自己说话。 “那为什么现在不引路了?”奥伦询问,“天黑了,它也看不清了么?” “鸟会看不清?还有另一种可能,”劳伦斯笑了起来,“那就是,我们快到了,没必要让它再引路。” 瑞卡只看到乌鸦站在狼女肩膀上,在她的手掌中啄食,没一会又飞了出去。 “熄灭火炬,保持安静。”瑞卡听到她传令。 “熄灭火炬,保持安静。”他们开始向后面喊,火龙先后熄灭。但他似乎觉得可以看得更清了。 火光熄灭,他感觉周围开始变得冰凉,就连其他声音也少了许多。 清凉的月亮被藏在轻薄的云层之后,大地显得苍茫朦胧,广阔的原野看起来一片死寂,只有一个孤影耸在远处,瑞卡知道,那就是孪河城了。 他们在这里停下,再次换马。但走得更慢了。她远远就看到城堡,但当城堡真实露出清晰轮廓的时候,他们又行进了数个小时,瑞卡可以断言,现在已入深夜。 他望向天空,隐隐可以看到大乌鸦在他们头顶盘旋。 “到了这里,佛雷家还是没有埋伏,只能说明他们对我们的行军,一无所知。”劳伦斯捋了捋头发,振作精神,“我敢说,司令一定有奇谋。” 瑞卡希望狼女已经成竹在胸,但他不需要多思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好,实际他头脑早已经乱成一团。 他看到狼女向噶夏尔讨论什么,然后噶夏尔向后吹了一声口哨,顿时很多骑士从大队中离开并在一旁集合,总数约有一百。在清点人数后,他们背着鼓鼓的皮包迅速向西北方向走去。 “他们?”他向劳伦斯询问。 “你知道孪河城有两个堡垒?” “在河中央,还有一个防御塔楼。”他努力回忆学士曾提过的只言片语。劳伦斯听后多看了他两眼,这让瑞卡暗暗得意。 在大队骑兵离开后,他们按照孪河城的方向向前挺进,半小时后停下。这里距离孪河城不近,但也不过分远,军马的嘶鸣声和砍伐树木声应该不会让孪河城的狗发现端倪。 “……尽快伐木。测距要足够精确。”瑞卡将前军制作完成的简易马桩处拴好黄鹂和另一匹军配马,然后来到狼女侧身后,看到狼女在前指挥。指挥什么,他完全听不懂,“夯土重量和角度尽快测试。这帮蠢猪现在还没有发现我们。” 他们的马太多,而步卒太少,如今大部分骑士已经下马,各自忙着他们手上安排的任务。瑞卡茫然发现,他好像什么事也没有,狼女的马已旁侧的军需官带走,狼女本身也没有其他需要他照顾的,她手中拿着水袋,也许她会想吃点东西? 看到瑞卡,狼女只是轻轻点头。点头让他心情放松了一点,也许他不需要像别人一样忙起来?他真希望狼女对他说些什么,安排一些什么事情,最好是命令他去睡觉。但他又觉得,即使她命令他睡觉,他也不可能入睡。 战斗就在今晚啊! 瑞卡看着远处黑影下的城堡,想象城堡前的河流和它高高的石墙,想象他们如何冲上城墙,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在瓮城冲杀,然后占据堡垒,彻底降服守军,最后拿下整个孪河城。想象到临冬城那样的护城河、高高的城墙和无比厚重的大门,瑞卡就有些担心。 瑞卡随着狼女在队伍中巡视,数千马儿在原野上不断嘶鸣,军士井井有条,七八人围成一圈,就地而坐,低声叙述,他们从旁边被踩踏得泥泞不堪的路边走过。 等到一圈巡视完毕,瑞卡已看到两架高耸的木架。 “在投石机的兜中填充石块或泥土。按照油桶的重量,测试投射的距离,我要在塔楼中燃起大火。” 他们投射,不断测量投石射离的距离。感谢朦胧的月光,他们竟能在微弱的光亮下,发现投射出去的石块。 不久后,他们就牵拉着两架投石车来到了孪河城的正门不远处。而此时,孪河城的城墙上已经布满了点燃的火把。 “司令,位置已经准备妥当。”克雷赛文向狼女回复前方的准备工作。十六岁的克雷赛文已经成为赛文城伯爵,瑞卡觉得,他是最有可能迎娶狼女的人。 狼女只是轻轻点头,并未发起进攻命令,直到他听到天空的乌鸦叫唤。当乌鸦落在她肩膀,瑞卡看到投石车已经将油桶抛射到天空中。 顺着昏暗的弧线,瑞卡发现油桶被发射到护城河中,距离城门差了一些。年轻的赛文伯爵愤怒地命令他的麾下士兵将投石车继续往前推进。再次发射的时候,油桶狠狠撞到城门。 他们就这样,不断将油桶抛射过去,有的歪歪斜斜撞上了城墙,有的被抛入城中,他听到了一些惨叫声。 狼女在这个时候下马,瑞卡将火把举到了她身前。狼女将箭点燃,拉满长弓,向着城门的方向射去,没一会儿,瑞卡便看到城堡内燃起大火,他甚至感觉自己听到了城内的混乱声。 在瑞卡身后,是战马不安的嘶鸣,在瑞卡身前,是操作投石车的士兵整齐划一的指令声。身后的士兵保持安静。 他们也知道,就算是城门被烧毁也没有任何作用?更何况,城门后还有厚重的钢铁制作的阻隔栅栏,只要他们想,就可以放下阻敌。 油桶抛射完后,他们点燃黑球,黑球顺势就燃,他们将一个个燃烧的火球抛射入城。 狼女将弓箭随手扔给了瑞卡。乌鸦此时再次飞入黑暗的天空。 乌鸦能够观察到什么?瑞卡像身后的所有士兵一样,紧盯着孪河城的城墙、城堡以及连贯两侧的长桥。 隐约中,他看到了大批的西河城士兵通过长桥火速奔向东河城。东河城内传来混乱的叫喊声,不用想,他们正在四处灭火。 听说君临有野火,要是我们也有就好了。 “大小姐。他们出动了。”说话的是令瑞卡望而生畏的战士,他可能比安柏家的人更高,瑞卡觉得他可能也有巨人的血脉,配合巨大的盔甲,简直是人形怪物。他不是维斯特洛人,据说来自争议之地,绰号“红色勇士”,传闻他在军阵之中拼杀,全身染满敌人的鲜血,故此得名。瑞卡对他充满敬畏。 “我的乌鸦看到,孪河城内的士兵最多只有两百。现在,防守罗伯斯他们的佛雷士兵最多只有二十人,他们定能成功。” 瑞卡只想知道他们如何拿下眼前的城堡。身后的骑士再勇敢,他们也无法冲过护城河,也无法冲入城墙防守的城堡,他们冷眼看待火攻就是明证。 “剩下的,就看动物了。” 动物? “我会让鸟打开狗舍,让狗咬死守护吊桥的士兵,让……呵呵。”她轻笑了一声,仿佛已胜券在握,“但这些都要在我看到信号弹或者我看到他们夺取西城后才行。” 燃烧弹被抛石车不陆续扔入城中,城中的烈火已经在各处燃烧。城墙之上的士兵冷静驻守,并没有受火焰影响,任何莽撞冲城的人都会被他们射成筛子。瑞卡看到他们持弓谨慎躲在城垛之后。 “最好让狗直接开门。我从未见过被火烧穿的城门。”这个严肃的巨大战士仿佛在开玩笑,但瑞卡没有看到他笑。 “还有铁栅栏”铁栏栅是在城门失守后,防止敌军冲出甬道而设置的第二道防御措施。 “西河城已经拿下。”瑞卡听到狼女的声音,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向河对岸的城堡,两道火光在城堡顶燃烧。这是夺取的信号。 “你们说,东河城会返回救援么?”狼女问他周边的军官。 “应该会。”威尔道,“大小姐,你能看到西河城有我们多少人?” “还有三十二人。有三个受伤很严重。”狼女看起来并不是很着急,“他们持弓占据塔楼,应该可以为我们防御一会,吸引点人手。” 瑞卡觉得手心已满是汗,双腿也有些颤抖,冰冷的空气像是全往裤腿灌。 一阵奇怪的吱吱扭扭的声音传来,顿时,吊桥直接砸下,河岸发出巨大的撞击声。 “克雷多,带上你的队伍,持好盾牌,就是现在,随我冲!”狼女骑着战马,在火光之中一马当先,浑然不顾站在城头的两侧的弓兵。 瑞卡扔开火把,抽出长剑,紧随狼女往前。只见狼女一剑砍断吊桥一侧粗壮的悬锁,继续往城门冲去。 羽箭纷飞,瑞卡听到身后的呻吟声以及箭头击打盔甲的沉闷撞击声,听到前马的落河声和嘶鸣声,狼女冲杀在前,用剑挡下一根根射来的箭,瑞卡紧随其后,毫发无伤,也许他根本就觉察不到受伤,他的眼中只有那仍在燃烧的巨大城门。 “推!”瑞卡不知道谁发出的命令,他们一起推门。 门闩已被取下了么?他不知道,没有丝毫犹豫,用身躯去撞门。 门有被推动的迹象,并非力气不够,而是门后有什么障碍物在阻挡,未能推开。瑞卡已感觉到门上传来的温度,他不在乎。 紧随其后的是红色勇士,而后是众多在盔甲之下,他认不出来的众人。他们一起发出嘶吼,城门终于被他们推开。 “杀!”他本能呼喊出来,不知道何时自己竟能如此勇敢。 一只巨大的肥猪从甬道内窜出,险些将他撞倒。肥猪身上插着数柄标枪,依旧生龙活虎,受创让它声音高亢。 幸运,他想。 狼女拿着长剑率先通过甬道,瑞卡兴奋地发现自己是第二个冲入城内的战士。只是片刻,他便看到,佛雷的士兵源源不断向甬道方向窜来,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但是狼女没有给他任何思考时间,直接杀入。他什么也没想,紧随其后。 瑞卡觉得杀人不过如此,每一个来到他身边的敌人似乎都伸长了脖子等待他刺上关键的一刀,他在这里完全游刃有余。他开始喜欢这种感觉了。 “放下铁栏!”他听到佛雷们大声呼喊。 太迟了,佛雷们,我已进来了? “哄!”钢铁链条的轰鸣声,甬道出口终于降下这道最后的防护铁栏。 “啊!”瑞卡听到红色勇士的巨大嘶吼声,他转头看了一眼,只见红色勇士直接再将栅栏抬起,露出半人高的通过空间,后续的穿戴锁甲的北方战士穿过空隙,不断通过涌入城堡内。 “专注!”他听到狼女对他大喊。 他赶紧躲过敌人无力的一击,反手砍死此人。 他感觉到身后已有不少箭穿透铁甲,穿破父亲为他准备的皮甲,如今已嵌入皮肉,但他知道这些全部都是不值一提的皮外伤。但箭身在身上晃荡影响他的动作。 这也没有关系,他显然不是敌人的重点目标,狼女才是。他看到狼女几乎每一剑都要带走一个敌人,一往无前的气势让佛雷的士兵胆寒,敌人面对她显得畏畏缩缩。 铁栅栏被红色勇士和其他几人一起撑起,瑞卡看到骑兵已经冲过甬道,杀入城堡内,欢呼的嚎叫声刺激着他的感官,他觉得自己也是勇士。 狼女迅速将旁边的几个士兵杀死,清理了前往城楼的道路。瑞卡和另一铁甲士兵紧随狼女身后,为她防备身后的敌人。 城楼不断有持长枪的士兵向下杀来,但他们长枪在狼女剑下一支支被斩断,而后在剑下殒命,瑞卡和另一人不断补刀,彻底带走他们。 瑞卡只有兴奋,没有畏惧,他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二号勇士。 城下的骑兵迅速扫平战场,他们下马跟在瑞卡之后,不断涌向城楼。 狭窄的塔楼通道繁复复杂,好在塔楼内被点起了火把,虽然昏暗,但他能够看到在他之前的狼女。狼女轻车熟路,瑞卡什么都不用想,紧跟着她。 前方不断传来佛雷士兵的惨叫声以及向下滚落的声音。瑞卡毫不犹豫对着滚来的人狠狠挥刀,他已经不知道为这种人挥了多少刀。他感觉到胳膊在颤抖,但依然觉得还可以再挥那么多次。 他感觉到从河中吹来的凉风,知道已顺利杀上城墙。他望向远处的河岸,手持冰原狼骑的骑兵在昏暗之中已经开始了有节律地缓步入城了。 他随狼女在城墙上解决了最后几名弓箭手后,整个城堡再也看不到其他的反抗者,有的只是妇女儿童的哭叫声和惨叫讨饶声。地窖、校场、马房、仓库、卫河塔可能仍在战斗,但大局已定。 现在的他只感觉到快速跳动的心脏扑通扑通的声音。他好想坐下来喝一杯热酒,缓解内内外外的疲乏。但狼女不去休息,他也没有休息的道理。 战斗在清晨彻底结束,敢于反抗的士兵全部被杀。北境的骑兵部队彻底占据孪河城两岸的城堡。 在晨光之中,血狼女在城楼上扯下宝冠雄鹿和黄金怒吼狮子的二分旗,瑞卡也随着她的动作拉下了灰底的蓝色双塔旗。他拉着旗帜重新回到了仍点燃着火炬的大厅。此时的狼女,满身满脸全是鲜血,高坐主位,看不到一丝疲惫。 瑞卡站在狼女身边,感觉疲惫至极,又亢奋至极。他觉得自己现在已完全飘飘忽忽,完全没有听到狼女在大厅向骑士们下达了什么命令。也许她只是在做最后的鼓舞。 “清理校场,将所有还活着的人带到那。将所有死掉的佛雷也带到那。” 美伊在东西两座常宝间巡视了一圈,设置布防,清点战利品。瑞卡见到了藏满白银的地窖,摆满刀剑盔甲的武器房、堆积成山的各种储粮和毛皮,佛雷没有将他们付之一炬,他觉得足够幸运。 士兵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清理完校场,并将活着的佛雷全部带到。地面上血迹未干,有的佛雷被紧紧捆着扔在一旁,就连女眷也全部套了绳索。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坐在椅子上的光头老人,他一定就是瓦德佛雷侯爵,听说他已经九十二岁了,像个粉红色的大老鼠。 “安静!”狼女的声音响亮威严不容置疑。红色的血液在她脸上、头发、皮衣上肆意凝结,“城堡是我的了,学士,你还记得该向谁服务?” “是的,小姐。我明白,我向城堡的主人服务。”学士失魂落魄,有气无力。 “很好。我需要名单,你知道是什么名单。”狼女对着学士说。 第十八章 布兰 第十八章布兰 布兰觉得自己的眼泪已经不争气地掉了下来,倒不是毛毛狗偷袭给他造成的咬伤,而是瑞肯实在太不听话,让他伤心,或许根本什么原因也没有,就是想要哭一场。 他记得上次哭还是为了席恩。他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救下他,哪怕让他披上黑衣,到长城与琼恩为伴,但他在姐姐下达命令后,为了尊重她,竟然眼睁睁地什么也没做,眼看着她将他砍头处死了。 他有记忆以来,席恩就是他的一个哥哥,虽然他知道这个哥哥比不上罗柏,也差琼恩一些,但他确实是哥哥呀,甚至他还救过自己。席恩死后,他才觉得自己应该做什么,那一刻他好后悔,又觉得自己好无能,于是当时便啜泣起来而后变成了止不住的嚎啕大哭。 可那次哭是有道理的呀。 他明明已经立志做个男子汉,而且很快就要成年,是要成为临冬城公爵的人,怎么能因为只有四五岁的瑞肯不听话就哭呢?而且还流下了眼泪,帕拉一定看到了,太丢人了,她肯定会以为他是被毛毛狗咬伤才哭的。 他才不会因为被狼咬才哭呢! 夏天轻轻舔了他的手,于是他抱起夏天的脖子,把脸伸进它的皮毛里,暗暗心想,要是瑞肯能像夏天一样听话就好了。 当听到了鲁温学士的脚步声,他赶紧擦干了眼角的泪水。 “布兰,我已经听说了,哎,冰原狼原本就是野兽,这已经是它咬伤的第六个人了。你会原谅他。”学士怀着伤感的眼神看向他,他希望鲁温学士看不出来他哭过。 布兰没有说话。他的夏天就从不会乱咬人,更不会袭击亲人。想到这布兰就伤心,毛毛狗虽然不是他的狼,可他们那么熟悉,不该已经是朋友了么?还是说,毛毛狗袭击他,代表瑞肯想攻击他呢?我们是兄弟呀。 “让我看看你的伤口。我已经把药带来了。”布兰示意伤口位置后,他便帮助布兰脱下了裤子,露出了咬伤的位置,只见大腿上划过了两道深痕,血已经在周围的皮肤上凝结。 “布兰,毛毛狗若是真想攻击你,恐怕这块肉都会被啃下,它应该只是吓唬你,所以伤口才会呈这个样。”学士叹气,用湿毛巾把血迹擦干,而后用酒清理伤口。 “我不恨他。”布兰小心说,清理伤口和上药的一点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啊。但是瑞肯确实需要教育了。如今美伊已经南下,大家都很难管他,更何况,他的冰原狼和他一样,野性难驯。或许法兰说得对,我们得把它关起来。” “我不希望它被关,要是被关了,瑞肯一定会天天哭。和他玩得要好的大小瓦德已经不能陪他了,他在临冬城本来就没有什么朋友。” “那是野兽啊,布兰。要是真的伤到了人……恐怕就真的没法留下它了。” “冰原狼不是野兽,”布兰想要反驳,但声音弱了下去,喏喏道,“至少夏天不是。” “我承认夏天有所不同,但这也改变不了它们的本性。而且瑞肯肯定会找到新朋友的,临冬城新来的朋友们,有些年龄也只不过比他大一点而已。” 布兰不想再谈自己的弟弟。“我们究竟该怎么处理大瓦德?瓦德侯爵一点都不关心他们么?” “恐怕并不,至少,从这个事情能够看出。可能是他的子孙太多了,少两个他并不在乎。”鲁温为他的伤口缠上了绷带。他们都小心避免用“红色婚礼”来形容,仿佛说了出来就揭开了伤疤。 “他们都是孩子,那事和他们也没有关系,而且,小瓦德还在临冬城内被谋杀了。”布兰低声说。 小瓦德是在临冬城的动员日那晚被人谋杀的,至今都没有抓住凶手,布兰觉得大家都在掩护真正的凶手而已。其实,就连布兰也觉得暗暗开心,但他没有和任何人说,因为他觉得这不对。美伊为了避免大瓦德也遭遇不测,把他关在了琼恩曾经住的屋里。 “是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虽说是你母亲收下的养子,但事实上,和席恩一样,都是他们家族送来的人质。”鲁温收好了自己的药盒。 “席恩不一样。”布兰别扭地说。他知道没区别,但他还是觉得席恩和他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与他一直都不喜欢的大小瓦德完全不同。 鲁温学士叹了口气,没有回复。 “美伊会杀他么?要是罗柏还在,他一定不会杀他。”他本想说父亲不会杀他,可他突然有些不确定。 “美伊是骑士,不会杀害一个无辜的孩子。更何况,她要杀早杀了。” 也许是等他长大再杀,布兰荒谬地想。“美伊把他们忘了。要是她想起来——她连席恩都杀了。”他还是为席恩的死而内疚。 “美伊没那么健忘,至少不会忘记自己家里还有一个佛雷。”学士已经站了起来,准备离开。“孩子,席恩犯下大错,要知道,他的目标是临冬城啊。他若是成功,多少人会死去?” “我知道。我已经不想他了。”他肯定地说,然后降低了声量,“其实,我也知道她在包庇杀害小瓦德的凶手。她若是想查,一定会找出凶手的。” “她做事都有着自己的理由,我们要相信她。”学士拍了布兰的肩,像是宽慰,又像是鼓励,“你已经是临冬城公爵了,布兰,作为领主,做出决断前要考虑各种各样的影响。或许,在这点上,你可以多向她学习一些。想一想,她那样做的原因。” 她也讨厌小瓦德。布兰点头,但这并不能解答他的疑虑,“我知道她有自己的理由,可她也不喜欢黎德姐弟。” “布兰,她和你一样喜欢梅拉,但对玖健那孩子,她有些警惕而已。实际上,我也觉得那孩子奇怪,我想这些感受都正常的。对于他们,孩子,霍兰黎德是你父亲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们也会是你的好朋友,你也要把他们当做好朋友,你知道这些就够了。” 布兰听到有人报告说,黎德姐弟没有向南返回灰水望,而是一路向北方而去。这确实很奇怪。但布兰不肯给鲁温学士增加证据。 鲁温学士离开后,布兰搂抱着小狼。哦,它已经不能叫小狼啦,它已经长得比临冬城最大的狗还要大了,而且它还会更大,就像它的母亲那样。 夏天像是感受到他的情绪,对他的脸蹭了蹭,终于惹得他开怀笑了起来。 欢笑之后,他跑出了主堡。越过主堡后,他从梯道直接窜向武器库,而后经过客室,一路他一个人也没瞧见。 自从他能正常行走、奔跑后,那个一直以来负责抱着他的大个子阿多也消失了。他在阿多消失三天后才得知此事。布兰让人到处寻找,他们找遍了临冬城的每个角落,寻遍每个水井坑洞,但始终不见他的踪影。 布兰觉得,是自己恢复后冷落了阿多,才让这个马房小弟伤心离开,若不是他自己选择离开,谁能不声不响,让他在临冬城消失呢?想到自己在他离开那么久才想到他,布兰就伤心和悔恨,暗暗发誓,若是再见到阿多,一定送他很多很多他喜欢的蜂蜜和各种甜甜的果子,他实在太想再见到阿多那个憨笑的大脸了。 姐姐离开,黎德姐弟离开、阿多离开,布兰觉得,临冬城从没这么萧条过。父亲带走了临冬城大部分熟人,罗柏又带走了剩下的大部分,这让临冬城几乎变成了那帮海外人的,原本他还觉得挺生气的,认为是这帮海外的陌生人占据了他的家园,可当他们也走了,他才觉得,他们其实也是熟人了。 他本想跑上城墙,看看城外的火窑,那里的人最多,而且看起来非常神奇。听鲁温师傅说,火窑为临冬城赚到了很多金龙,正是因为火窑,他们才换到那么多南下的战马。但这个生意还能做多久,布兰就不知道了。他听罗德利克说,白港有可能随时断绝和他们的交通,因为伯爵的继承人被狮子俘虏了,所以那个胖胖的伯爵也有可能成为临冬城的敌人。要是成为敌人,临冬城就没办法把瓷器卖出去了。 他还是不自觉地带着自己的狼跑向了校场。要是不学习的时候,他总是更爱往这里跑,姐姐还在的时候,他尤其喜欢这里。她的手下们战斗起来远比现在几个小孩子打得好看。 他站在桥梁上观看校场上的打斗。以前父亲和母亲就喜欢站在这看他哥哥们训练。 他看到在场中两个笨拙的男孩在互相劈砍。黑色卷发的男孩叫法尔特葛洛佛,他是现任葛洛佛伯爵的旁支侄儿,与他战斗的小孩叫莫尔森林氏,他来自森林氏家族,年龄与法尔特相当,也与布兰相当,大概都是八九岁的样子。他们在罗德利克爵士的指导下一板一眼地打斗,布兰觉得,这与劳勃国王访问临冬城他与托曼王子打的时候好像啊。 “小子,我说了多少遍,把盾持稳了,再进攻。”罗德利克爵士白胡子颤抖,大声喊叫。 姐姐美伊南下前任命罗德利克为临冬城城防司令,他原本不需要在校场指导这些孩子,但他认为这些人都来自支持史塔克家的大小家族们,不能怠慢,所以每天才抽出一点儿时间亲自指导。 布兰知道,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墙上。布兰听他说过现在史塔克四面都是敌人:南边在老城的洛克、在寡妇望的菲林特,西边在荒冢屯的达斯汀,还有在东边如今已经被铁王座封为北境守护的波顿家。他不想说北边的卡史塔克,想到与临冬城敌对的还可能包括他们,他就不开心。要是罗柏没有…… 敌人遍布北境。 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总是对他说,他才是真正的北境守护。可他觉得,真的要与那个用水蛭吸血的波顿大人对战,实在太可怕了,他唯一能够安慰自己的就是那个传奇的骑士姐姐了。 可这个姐姐似乎并没有把北境的敌人当一回事。 当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都觉得应该征召军队,尽快平定周边不臣的诸侯时,她则坚决主张继续南下,以激励北方的士气,“我绝不会让北方人在此互相拼杀平白流血”,她说。罗德利克咒骂她昏聩,但她只是决定不予理会。 之后,她在临冬城召集并款待史塔克封地上直属的大小家族,宴会中,她情绪高昂地发表了复仇宣言。那晚他看到很多人流泪,也看到罗德利克爵士红肿的眼。 他没有哭,他只是不断告诉自己,“我是临冬城的布兰登史塔克”。 那晚之后,罗德利克爵士向她承诺,为她守备临冬城,日夜警惕来自四周敌对的诸侯。 “布兰!”他听到有人在喊他,“下来打一场啊。” 说话的名叫贝伦陶哈,今年有十岁了,比他们这帮孩子里的所有人都要高大,简直是这些小孩中的霸主,布兰记得他哥哥与他同名。布兰知道,他很有可能成为霍伍德堡的继承人,这全取决于美伊在私生子和他之间选择谁。 布兰听到他的叫喊,忘记了腿上的绷带和咬伤,立马带着夏天冲了下去。 我才不怕呢! 哈尔莫兰看他下来之后哈哈大笑,立刻从校场边为他拿来护具和木剑。哈尔莫兰一头棕色短发,肚子滚滚,没有啤酒肚的大,但也不小,是个非常爱笑的人,他负责守卫这帮北境贵族孩子,实际上,他还兼任原本由他哥哥任职的临冬城侍卫队长的职务。有传言说,他哥哥已经被荒冢屯的达斯汀夫人俘虏,这才让罗德利克爵士认为荒冢屯已经向恐怖堡效忠。 法尔特葛洛佛和莫尔森林氏为他们腾开场地。罗德利克爵士则严肃地看着他和贝伦,他在校场时向来是这个样。 “嘿,布兰,你可不要哭鼻子哦。”贝伦早已穿好护具。 “你才会哭呢!”布兰实际很有些惴惴,贝伦不仅高大,而且看起来很强壮,并且技艺也很不错,他自己不过才恢复锻炼一段时间,这是他俩第一次对战。 他安慰了夏天,把狼拴在一边,夏天向他蹭了两下,不以为意。布兰觉得,若是狼在旁边散放,贝伦就算输了也肯定会找理由,他可不会占这个便宜。 他们很快开始。几乎没有试探。 贝伦力气很大,布兰只是举盾就觉得吃力,在他几番打击之下,他只是勉强维持没有摔倒,不过一会儿,他就觉得已经气喘吁吁,左支右绌起来。他可还没有正经攻出一剑呢! 布兰只觉得到处都是贝伦的剑,每一剑都重重打在他的盾上,发出砰砰的响声。 布兰只好迅速调整。罗德利克教过他怎么面对比他更高更大以及更有力气的对手。他想通过敏捷的闪避来避开攻击,然后趁贝伦力尽后进行反击,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贝伦竟比他更快,怎么也闪不开躲不掉。当他决定索性发起反击的时候,哈贝猛地撞在他身上,让他吃了个狗啃泥,他挣扎着好半晌才在班扬赛文的帮助下站起来。 布兰满面通红,但没有很沮丧,反而很高兴,只是略感尴尬。这个对手他根本就打不赢,他得再好好长高一点、长得重一点才行。好在罗德利克爵士很快让孔顿和普尔家的孩子上场,没有给他太多时间害羞。 “布兰,打得不错啊,不要哭哦!”贝伦大笑着对他说。 “你才哭呢!”这又不是他第一次被人打倒。 布兰真想放狼咬他,可他和其他孩子都是他们家族送来与他一同成长的伙伴,表达着他们家族在这场与波顿战斗中的实际态度,他只能全心全意爱着他们,感觉为难极了。 短暂的比武结束后,布兰留下陪小伙伴们一起练习射箭。在这个领域,葛洛佛和森林氏远超其他任何人,贝伦表现平平,甚至布兰也偶尔优于他,这让布兰暗暗高兴。 二十支箭射空后,布兰已经觉得背部酸痛,来自赛文城的教头胡班让他们拾完箭支后散去。布兰知道这时候他们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大小瓦德他们带来了河渡口的游戏,但新朋友们对这个游戏嗤之以鼻,他们宁愿分帮分派,胡乱打架也不肯扮演河渡口的领主,但实际上,最吸引他们的游戏只有两个,一个是龙棋,一个是纸牌游戏。姐姐留下的一副用特殊纸皮制作的精美纸牌早已损坏殆尽,他们只能通过黏胶涂抹树叶重新制作,虽然树叶看起来都一样,但实际上,布兰几乎可以通过背面纹路的不同记得每一张牌。 姐姐带来的纸牌分春夏秋冬四季花色,但他们自己制作的时候,就发挥了更多的想象,他们对四季才没有兴趣呢。他们用狼代替了冬季,用鹰代表了春天,用狮子代表了秋天,用毒蛇代表夏天。其实按照现实的情况应该让玫瑰代表夏天的,可那太傻了,这帮伙伴们一致同意用毒蛇来代替,谁让夏天最容易出现毒蛇呢? 剩下的就大同小异了,他们将四个国王都换成了知名的四境古代的国王或亲王。布兰每次拿牌的时候,都对狼所代表的北境之王有特殊感情,他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于其他的角色,他和玩得最好的班扬赛文也意见不同。对于两只龙,伙伴们希望用黑死神贝勒里恩以及瓦格哈尔来表示,但布兰觉得用杰赫里斯一世与他夫人亚莉珊王后所骑乘的沃米索尔与银翼更合适,可除了亚瑟孔顿,其他人根本不知道银翼是哪条龙。 这两条龙都来过临冬城呀。 他们玩卡牌的时候都要避开瑞肯,因为他总是喜欢抢夺卡牌,不遵守纪律,而若是不被满足则大呼小叫。因为有毛毛狗,除了布兰,没有人能够教育他。布兰觉得毛毛狗咬伤他就是瑞肯的报复。 今天当他抓上第一把牌收入两张龙和一堆国王骑士时,茉莉小姐就过来打断了他。他只好垂头丧气将牌递给了霍兰普尔,霍兰高兴地接牌。他的哥哥随美伊南下后,他就住在临冬城了。 回到主堡大厅,他看到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罗尔杰凯索、罗佛葛洛佛爵士、梅森赛文、孔奇孔顿等临冬城的各军官位列左右。他顿时明白,可能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波顿已经打过来了么?他突然觉得有些紧张,但很快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夏天蹲卧在旁。 “各位大人,既然人已经齐了,就让我们开始。”罗德利克爵士向布兰轻轻点头致意后道,布兰觉得,他现在看起来竟然好温柔。 鲁温学士咳嗽了一声,首先开始。“我们收到了好几个消息。有的让人惊喜,有的让人伤心难过。” “哈哈,学士,就先说欣喜的!”孔奇不以为意,哈哈大笑,棕色纠结的长胡子,随着笑声颤抖,他的头发也是棕色,浓浓密密,疏松直至肩部,看起来像个穿着铠甲的野蛮人。他的笑声有着惊人的震慑感,布兰竟然觉得有些冷。 除了罗德利克爵士,其他人也笑了起来。很显然,他们都知道了消息。 “我们收到了乌鸦……”鲁温学士说。 “是,我们拿下了孪河城,将佛雷们统统吊死了,还把老瓦德的头送到了君临。”孔奇大声将消息说了出来。 布兰高兴得猛地站了起来,攥紧了拳头。他以为自己有些失态,可堂下的大人看起来没有一个正常的,都在高声呼喊着。 他们都在等待自己苦苦压制情绪啊! “你姐姐已经为红色婚礼复了仇。”罗佛爵士痛声道。 布兰觉得头皮已经绷紧,后背已经发痒。 “她是怎么做到的?”布兰问。 “信里没有说。而且,也不是将所有佛雷都吊死。佛雷家的孩子和女人们都被关到监狱,等待处理。” “我们应该庆祝。”布兰道。 “是啊。现在,至少应该让临冬城和整个北境都知道。”罗尔杰道。 “大人,我已经让乌鸦把消息带到了北境,要不了多久,他们就能收到消息。” “我们应该召集军队,趁这个消息,重新赢得摇摆的诸侯。”孔顿道。 “我的任务是紧守临冬城。”罗德利克爵士道。 “我们确实可以赢得摇摆的诸侯,但可能只有安柏家,信中说,大琼恩已被释放,很快就会随大军返回北境。”学士继续补充。 “我们应该集合壁炉城的兵力,拿下卡霍城,然后进军恐怖堡,把卢斯波顿的脏心掏出来挂在心树上!要说复仇,缺了这颗脏心,怎么也不完整!”孔奇孔顿不一会就从大笑转向大怒,布兰有些担心他搅乱了气氛。 “我们没有足够的兵力。恐怖堡现在就有四千的军队,加上荒冢屯的援军,可能更多,你要多少人才能攻得下那样的坚城?更何况,我们还要防备荒冢屯的婊子和她的马夫老爹突然袭击。”罗尔杰道,他是罗德利克的传声筒。 “什么时候才有!”他大声斥责,“佛雷、狮子和臭玫瑰很快就要登陆北境,你想那个时候击败他们么!那个时候你就能凑出足够的军队么!”他脸色都已经变得通红,“现在就是最佳时刻,召集所有诸侯,集聚他们的力量,绝不能南方蛮子登陆!” “我的任务是守城,不是进攻。”罗德利克爵士冰冷地道。 布兰不明白,为什么高高兴兴突然就变得剑拔弩张。 “懦夫!”孔奇怒斥,而罗德利克爵士闻言手已握上宝剑,更不要说他冰冷的眼神。 “够了!”布兰绝不准许这种情绪继续发酵,用出所有力气大喊,听在耳里就像小孩子的尖叫,但还是让大家安静了下来。夏天也适时站了起来,露出利齿,向他们发出无声的威胁。 他试图挽回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孩子气,想象罗柏那样与大家说话。“我不允许在这里争吵。与恐怖堡对抗的策略,必须经过美伊的同意!”布兰坚定地宣布。他看到了孔顿发红的面孔。 罗柏可以靠狼收服大琼恩,我可以收服他么?他不想让夏天伤人。 “学士,请您继续说其他消息。”布兰降低声音,尝试平息愤怒。 “琼恩雪诺从诺瑞伯爵处放来乌鸦,若是他所言确实,长城已危如累卵。而从黑城堡送来的乌鸦带来的消息更加黑暗,莫尔蒙带领的长城主要兵力都已经折在塞外,他本人也死于非命。” 布兰坐下,感觉自己的拳头攥得更紧了。临冬城连自身的防守都已捉襟见肘,遑论援助长城?“我们该怎么办?” “哼!几千年来,长城一直在那儿,它肯定能多坚持一会。等到我们把波顿杀个干净,再去把曼斯雷德大卸八块!”出言的还是孔顿。 “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梅森爵士询问。 “什么意思!让他们再等等的意思。他们什么时候会说好话,不是要这就是要那!偷猎者、强奸犯、婊子养的团伙,能从他们嘴里听到什么好话?哦,我们今年的收成不错,你以为他们会这样跟领主们说话么?黑熊犯傻,非要入冬进森林,又能怪得了谁?” “大人,长城也有讲究荣誉,并且出身远高你我的人在。”学士回应。 “是啊,要么老了,要么死了,剩下的,可不是一帮垃圾?” “琼恩雪诺不是。”布兰本想只强调这点,但话一出口就觉得像是小孩子的倔强。 “听听他的姓氏。私生子都是欲望与谎言的产物,血液里……” “住口!”布兰听到自己尖利的喊声,这已经是短短时间的第二次了,他也许能容忍他们讨论私生子,但绝不容许别人侮辱父亲。他放低声量,努力控制情绪,“琼恩雪诺绝不会说谎!”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至少不是会在这么大的事情上撒谎的人。”学士补充,罗德利克爵士也点头。 “那也许他该向我们解释他怎么会出现在山地氏族的境内。说不定哦,是个守夜人逃兵,被抓住后撒谎。再说啊,他怎么知道南方有大股野人?黑熊不是把所有壮小伙带到北面了么?怎么会留他一个人在南方?”孔顿暗示的话像刻薄的弯刀,布兰听着只想尖叫,但他不想被他们看成疯子。 要是姐姐在这,一定知道怎么处理,她的会议从来就不会变成这样。 “我们之后再讨论这个事情。”布兰再次觉得自己战败,“鲁温学士,请你再说其他的消息。” 鲁温学士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我们收到斯卡格斯岛波奇子爵的乌鸦,这也是灰色的消息,他们被克劳尔氏族诛灭了。子爵带着孩子以及仆从正从岛上赶来临冬城,请求避难。值得一提的是,克劳尔的马格拿自封为斯卡格斯岛大王,只是这个消息我们还没收到,不知真假。” 传闻未错的话,那是个喜欢以人为食的岛,他真希望发出求救信号的是他们,而不是黑城堡或琼恩雪诺。“我欢迎他们前来。”他说。 “是啊,我们要欢迎他们前来。送信的是一只很老很老的乌鸦了,难得它还记得临冬城的路。”学士说。 “让异鬼把他们带走,这帮食人魔!”罗佛爵士道。 “希望他们找得到到临冬城的路,现在外边乱着呢。”罗德利克爵士说。 其他人对这个消息都不感兴趣,布兰想,若是父亲还在,一定会召集封臣讨伐。可现在什么都不同了,临冬城已经没法掌控周边了。 “还有什么消息么?”布兰问,他真希望马上跑出去和那帮伙伴们分享姐姐的胜利啊。 “鹰巢城公爵夫人死了。她被歌手谋杀,推出了月门。” 布兰不知道什么是月门,但他觉得已经没必要问。 “北境变成这个样子,全因为这婊子。”孔顿愤怒出言。布兰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愤怒。 “我读过她写的书信,她太害怕了,为了保护孩子,所以才不肯出兵。”鲁温学士辩解。 “家族、责任、荣誉。”孔顿啐了一口,“看看她,她早不知自己姓徒利了!奔流城被围,她无动于衷,徒利血脉要断,她漠不关心。死了最好!” “她的家族是艾林,而非徒利。”学士有些无力。 “她已经死了。如今掌握谷地的是小指头。他与小劳勃艾林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看迟早会被谷地人赶走。”罗德利克爵士道。 “要是那个时候与劳勃艾林结亲,说不定就能赢得谷地的协助。哎,符石城伯爵一定会欣然同意。”罗尔杰提议。 “算了,那孩子恐怕活不了很久。更何况,我们哪有人与他结亲。”罗德利克爵士道。 讨论结束后,罗德利克爵士与鲁温学士留了下来。布兰觉得这样很好,有其他人在,只会发生各种争吵,而他已十分厌倦。 “我们该怎么办?”布兰首先开口,大家都知道这指的是长城的事。 “临冬城没有力量协防长城。我们可以送乌鸦给诺顿伯爵,以及其他山地氏族首领,请他们竭力帮助。”罗德利克爵士如此建议。 “很好。”布兰觉得这样或许会帮到琼恩。 “如果野人占据长城,他们就会攻向最后的壁炉城。我们应该给安柏家也送去乌鸦。”鲁温学士补充。 他们就这样商定了政策。放出了几只乌鸦,假装已经解决了困难,布兰想。 第十九章 恐怖堡公爵 第十九章恐怖堡公爵 公爵原以为三天就可以将军队全部搬上船,然后像运送猪仔一样送至北境。但把一万人送上船确实远比想象中复杂。 如今已是他来到盐场镇的第十日,他仍没有完成任务,而眼见还要拖更久。 登船已让军队变得无比混乱。他不断收到船长的抱怨,说在此地已等待近一月,却没有一名士兵登上他的船,而他船上物资早已消耗完毕,公爵询问他的船可以装下多少士兵,这位船长回答不会低于三百,于是公爵承诺,明日就会使用他的船,并将他的船装满补给,结果,次日登船时,莱姆德向他汇报,登上五十人后,船舱就已容不下更多士兵,更不用说这些士兵携带的战马和粮草以及其他补给。 没有登上船的士兵在岸上大声抱怨,等待上船,而登上船的士兵则在船上咒骂拥挤,船长则在抱怨士兵们太占地方,叽叽喳喳。后来军官也向公爵抱怨,他的手下士兵要被分开到了几艘船上,无法协同兼顾。 公爵找来船长质询,船长却回复,他没想到船会堆上如此多物资,并抱怨士兵们不肯挤在一起。于是,公爵让切洛将撒谎的船长吊死,挂在搭起的木塔上,让他为自己的谎言赎罪。 可没有船长的船变得更难沟通,到最后才发现,船员们竟不知他们要往哪个地方出发,更不用说与其他船只协同了。公爵觉得这个船长真是该死,又觉得这船长实在厉害——他究竟怎么做到不设目标也能让船员们安分守己的? 为了让事情变得简单,他只好下令,让登船的士兵全部上岸,并赶走前来交涉的新船长。新船长似乎认为,他没有为公爵服务也应按照老船长的契约,如约收费,执意不肯退让,并声明,若是公爵不肯付款,则不会离开码头。但他显然搞错了事情,公爵不喜欢别人向他漫天要价,于是把他抓了起来,在老船长的尸体下将他剥了皮。公爵嫌他的哀嚎声太大,让士兵先割了他的舌头。这毕竟不是北境。 一番处理后,登船的效率还是没能增加,但好在少了很多吵吵闹闹,至少争吵不休的几家军队间的声量小了。 这件事发生的第二天,一艘号称能横渡玉海的大海船“布拉佛斯战神号”在载满三百人后,悲剧地在港口出口处侧翻沉没,他们只救出了几名士兵以及数量更多的水手,剩下的则统统沉入了海底,一起葬身的还有五十匹马以及不知数字的粮食饮水。更糟糕的是,沉船阻塞了港口的航道,他们花了两天才将沉船拖上上游,清理干净,这过程中又死了两名士兵。 马切斯罗宛爵士对此愤怒至极,向公爵反复痛陈,船上有多少名优秀的士兵,多少名骑士,他全然被愤怒和伤心淹没,公爵听出了其中的懊悔,觉得他这情绪主要源于他那个沉入海中的儿子。公爵暗暗决定,如果爵士顺利登上北境的土地,将给他最先获取功劳的机会,至于他的愤怒和哀伤,公爵不知道该如何补偿,于是将那艘船上所有活下来的水手吊死,让他们与那名撒谎的船长作伴。 “布拉佛斯战神号”沉没后,原本在外海等待的船只离开了不少,因为他们无法确定还要在此等待多久。为了让剩余的船只能够安心承揽运送业务,公爵只好设宴款待仍保有耐心的船长们。宴会中,公爵向他们保证很快就会安排好剩下士兵的运送问题,只要他们能够继续等待——所有的船长都同意了,但他们一致要求支付双倍的佣金。公爵觉得不能把他们全部剥皮。 至那时起,公爵开始不可遏制地厌恶这些南方人,这个感觉让他觉得有些奇怪,暗自琢磨是否已多日未曾用水蛭吸血,所以才丧失冷静。 沉船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盐场镇的适合停靠的码头有三个,沉船已经被拖到上游,但让船只调转方向的空间已大大降低,在几次船只碰撞后,船长们认为最多只能同时开放两个,公爵同意了,于是整个运送期限不得不继续拉长。 当整个运送终于落入正轨,公爵将岸上剩余士兵的调度安排之权全部交给威尔罗尔科子爵时,已经又过了十天。 公爵自那时起,便与王家军队长官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以及他的两个指挥官乔治马尔布兰爵士、提恩兰尼斯特爵士一起登上由铁王座提供的座舰“金色山丘号”。 座舰是风帆与划桨两用的巨大船舶,功能齐备,足以应付各种气象下的航行条件。除了水手,座舰足以搭载五百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是名副其实的海上巨兽。它整体以金色与黑色为主,象征着王家的色彩。这是为数不多,在黑水河之战中存留下来的王家战舰。 战舰顶部飘扬的是宝冠雄鹿和金狮的二分纹章旗,稍低的地方飘扬着怒吼雄狮、金色玫瑰、红色剥皮人旗与蓝色双塔旗,象征着此次出征的主要家族力量。 公爵与西境军官作别,返回座舱途中,看到阿萨罗目视着船首飘荡的诸色旗帜,露出神秘的满足微笑。 “宝冠雄鹿与金狮的二分旗属于王旗,所以他们要挂在最高处。就像之前你在赫伦堡看到的,冰原狼旗总要挂在剥皮人旗之上。”公爵向阿萨罗靠近,但仍保持着足够的距离。 红袍僧收回目光,对着公爵咧嘴笑了,“曾经高挂的旗帜已经降下,原先飘荡的却仅剩剥皮人旗了。” “没了冰原狼,但上面还有雄鹿,还有狮子呢。他们也是猛兽,或者,在你家乡他们都是驯养的小动物?” “大人,在我的家乡,狮子是猛兽,雄鹿我就不确定了。不过,猛兽再凶猛,哪有人厉害?我打小就知道,能让我惊慌失措、恐怖入骨的从来都是人,在这点上,说实话什么猛兽都做不到。”他笑得开心富有暗示,“大人,人能剥人皮,自然也能剥狼皮、鹿皮以及狮子皮。” “确实如此。你可曾看到有人剥掉狮皮?” “大人,并没有,可我确实梦到了狮子。”公爵紧盯着他,只见他恭敬地道,“在梦中,狮子被群狼围攻,仓皇逃窜,几乎被狼咬断了脖子,我不清楚这是什么隐喻。” 公爵对此一丁点也不满意。“梦中的呓语。你是红袍僧,不是要看火焰么,何时需要做梦了?更何况,我的手下报告说,你从不入睡。” “大人,我偶尔也会入睡,只是非常浅。梦中的景象难以作数,那多半是没有意义。但大人禁止我预言与大人有关的事情,所以,我已经很久未曾从火中观察神谕了。” “神谕?神谕和预言术有什么区别?” “拉赫洛喜欢用隐喻,我将这作为神谕,神谕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不同的人看到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就像天上的红彗星。而预言,则是将未来的活动展示在眼前,从火中观察到的往往是这些,但不一定有意义,大多数也不会定位到身边的人。有些能力更高深的祭祀,往往也不需要看,借助血液或其他媒介神而明之就能知晓。拉赫洛的恩赐从不吝啬,可没有祭品的预言也无法慷慨,大人。” “旧神记录过去,拉赫洛的预言又变未来为过去,又重归于旧神。”公爵扯了下嘴角,像是冷漠的嘲讽,“我允许你在火堆旁,在火烛旁或其他任何火的旁边,你想怎么观测都随你,但想让我付祭品,它得先让我知道回报,等到那时,你再向我开价。” 回到舱室后,公爵觉得迟迟不能静下心来,转而注视着燃烧的火烛,但火中什么也没有,黑色的浅浅的烟在最外层,橘红色的焰苗,泛黄的外焰、泛白的里焰以及黑色的烛心,他正想更靠近,侍卫的声音打断了他。 “公爵,盖略特提利尔爵士求见。” “请他进来。”公爵起身,吹灭了蜡烛,打开了舱室的窗户,让阳光和海风洒进。 “公爵。”盖略特爵士摘下精致的头盔,抱在胸口,向着公爵行礼,“很抱歉打扰您。” 公爵安静地看着他,微笑示意他坐下。仆人这时端来酒杯和酒壶,公爵默默将两个杯子斟满,等待他的答话。 “老实说,我一丁点也不想带着我们南方的兵到冰天雪地的北方。要知道,我这辈子向北最远也只到鹰巢城,啊,那时候,我为表弟向鹰巢城讨一位夫人,路上被该死的山地人袭击……我们的士兵就更是如此了,大部分可能根本就从没有出过他们的小镇,一辈子都在田间地头耕种,在树林里打野兔,在自己封君的地盘里接受简单的训练。招募他们时,我们可没说要到北方啊。哎,提利尔大人为他们付了额外的薪水,还为他们准备了厚羊毛衫、羊皮裤和粗皮甲,但他们还是紧张不安,大人,我不是向您抱怨。我知道他们都是有荣誉的人,只要有命令,前方是刀山火海也不会退缩。”爵士艰难举起酒杯,微微尝了一口。 红色的葡萄酒看起来像陈腐的鲜血。公爵知道他还会继续,直到说出真实的目的。 “我们根据铁王座的命令而来。但说一句老实话,他妈的铁王座的命令和南方的士兵有什么关系?” 北方的安靖与南方的士兵有什么关系?公爵也举起酒杯,抿了一口,知道他的意思。 “大人,港口沉船一事,太打击人了。我们才刚刚踏出大陆啊,要是前方还有其他挫折,我不知道这帮兵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盖略特的表情与公爵见到的其他船长没什么两样。 公爵一定比他想象中平静,听得很多,说得很少。几杯葡萄酒入口后,爵士终于忍不住了道出了主旨:“为了这趟远征,我看只能继续向士兵们支付额外的补偿才成!” “人们所求,不过荣誉、黄金、土地、女人。荣誉属于国王;然而,北境苦寒,黄金很少,女人粗陋,但土地总是足够。我会为您麾下士兵们留出足够的封地。” “去他么的土地!”盖略特大叫,“他们是南方人!南方人!怎么会要北方的土地,更何况,现在已经快要入冬,好大人,北方现在已经下雪了,不能耕种的土地,有什么用?当墓地用么?” 就当墓地。公爵依然平静地听他抱怨。 “北方在夏季都会时而下雪啊,何况现在已经近冬?爵士您的意思我已经听懂。我听说,艾德的杂种女儿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之多,要用几百辆车来拉,或许她才是王国最富裕的人。如果我们能攻下临冬城,我保证,所有士兵都能分到这些金子。” “波顿大人,安抚军心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宁愿多花钱也不能放任他们消沉下去。依我看,每名普通士兵的奖励可定在二十金龙,每名骑士的奖励定在两百金龙,每名领主的奖励得一万金龙。” “那军队统帅呢?”公爵问。 “统帅?我不需要超过领主以外的奖励。但若是攻破临冬城,我得拿城堡里财富的十分之一。”盖略特双眼闪闪发亮。 “爵士,为什么不呢?到时候还仰仗您的军队勇猛攻城哦!”公爵不以为意。 当他的一个目的达到,他又开始了第二项,“波顿大人,我带着额外的任务而来。”他做出神秘的表情,十分引人注目,越来越像那些船长。 “爵士,愿闻其详。” “泰温公爵将原属于高庭继承人维拉斯提利尔的新娘,珊莎史塔克抢走了,把她嫁给了自己的儿子小恶魔,这让维拉斯失去了足够匹配他身份的对象,我听说那女孩既美丽又年轻。所以,我们要求,若是攻下临冬城,俘获艾德的小女儿,我们要带走她。” “我竟不晓得,堂堂高庭公爵的继承人会迎娶罪女?更何况,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艾德小女儿的信息了。说不定她已经死在哪条阴沟里,我听说那女孩疯得很。” “甭管她是疯是傻,总之,我们要把她带回高庭。”他武断地表述,仿若这是命令。 你们只能想。“爵士,让我坦白说,维拉斯是高庭的继承人,他会有更好的婚配者。如果艾德小女儿果真在临冬城,为了铁王座的安稳、北境的安靖,她也只能嫁到波顿家,我相信任何想要稳定北方的统治者都会如此安排。” 爵士摇晃着红酒杯,沉思良久道:“确实啊,确实。” 当他饮完杯中红酒后,像是突然发现了其他的解决方法,“既然如此,我们要艾德的那个杂种。她不是已经被劳勃国王扶正了么?勉强凑合,至于能不能配不配得上、能不能嫁,让我们的提利尔公爵决定,但我决不能空手而归,决不能!” 公爵沉默,为爵士重新添满红酒。 你会带着自己的尸体回归。“她可是爱与美的王后哦,”公爵浅浅笑道,“但总归是个私生子。若是你们能够俘获她,随你们怎么处置。”她对临冬城的继承权优于珊莎史塔克,公爵不会忘记,所谓图穷匕见,不过如此。 “凛冬将至啊,波顿大人。请您记得,提利尔家永远是波顿家在南方的盟友。”他举杯喝完了最后一口,告辞离开了。 深秋狭海的风暴让人捉摸不透,此刻晴空万里十分难得。 别了盖略特爵士,公爵走出舱室,看着大大小小的船只星罗棋布地航行在螃蟹湾中。一万人的军队,四五百艘船,都将在哀泣河两岸登陆,波顿港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个景象了? “大人,兰尼斯特说,他们收到消息,‘勇气号’一路十分顺利,已经到达海鸥镇,同时到达的还有其他十余艘,正在那里补给。” “海鸥镇。罗柏曾向莱莎徒利请求通过血门,然后从海鸥镇返回白港,他的这个小小请求也被他的姑妈拒绝了,有这样的亲戚真让人绝望啊。”公爵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向自己的守卫解释,“我原以为她把对铁王座的忠诚放在了亲戚关系之前呢。呵呵,前些时间,我也曾向她发出请求,回信的却是赫伦堡公爵,他说,莱莎徒利不允许任何一名士兵经过谷地,他没办法说服。所以他提议我们走盐场镇出发,然后经停海鸥镇。” 切洛安静听着,并不回应。 “赫伦堡公爵才离开君临多久,他怎么会这么快就到了鹰巢城?所以咯,这是莱莎徒利借着新丈夫的名义在回复呢。” 切洛目不斜视,盯着船舱下面往来的人员,警惕四周的陌生人。 “这次返回北境,若是能够击败史塔克,我们可有好大一批城堡需要忠心耿耿的手下们填满啊,你想不想接手一座?” 切洛讷讷不能言。 “我会为你安排的。你说一声,‘感谢大人’就好了。” “感谢大人。”他放平声量。 “你知道么,在恐怖堡的主人还是红王的时候,他们的地盘遍布整个北境,占据东海岸的每一处,北至斯卡格斯岛,跨越壁炉城、灰崖沿岸、白港,南至老城,以白刃河、长湖为东西界限。今天的卡霍城就是在波顿家最早的族地上建立起来的。”公爵望向海洋。“那时候,恐怖堡把持着整个北境向东方的贸易。‘造船者’布兰登不得不向落日之海探索航线。他的儿子,小布兰登看到父亲的失败后,认为那是一条不可能成功的路,于是便焚毁了父亲的舰队,赢得‘焚船者’的称号,在那之后,临冬城的史塔克便开始将矛头指向东方,北境之王与红王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血战的。” 切洛保持沉默。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北境之王和红王争斗了近千年,最终北境之王击败了红王,传闻中罗加波顿是波顿家族最后一位红王,这没错,但早在他之前就有红王屈膝臣服。那次,史塔克剥夺了波顿三分之二的土地,将末江以北的土地给了卡隆史塔克,将碎流河以东沿岸土地给了菲林特、洛克,将公羊门以南包括狼穴等地交给了灰史塔克、霍伍德、史拉克、朗等。” 切洛安静地听着这段他不知道的历史。 “战后,波顿家族保留着哀泣河入海口的港口,波顿港。没有讨人厌的三姐妹群岛制造麻烦,波顿港仍然把持着北境对外的海上贸易,史塔克的狼穴或者白港、老城都无法与波顿港竞争。海贸带来的财富让波顿迅速恢复。到了第二次背叛,红王联合灰史塔克、史拉克等进攻临冬城,他们都是临冬城史塔克的亲戚哟,就像卡史塔克一样,虽然各怀鬼胎,但就进攻史塔克这点上达成了一致。可惜的是,反叛被平定。灰史塔克被消灭,史拉克式微,最终也完全消失了。至于波顿,波顿的封地再次被缩减,波顿港也被夷为平地。那里至今还能看到远古时留下的港口青石。这次故事的主角才是前面说的罗加波顿。”公爵抿起了嘴,看向切洛,“你从未听过?” “大人,没有。” “有些记录只保存在恐怖堡。当然,心树什么都记得。” 切洛依然沉默。 “每次我出巡,到了东边的海岸,就会想象那时河岸两边繁盛的模样。”,公爵觉得自己肯定是笑了,“我曾问过父亲,为何港口不能重开,他说,港口已经被彻底摧毁,河道也被了望塔拆下的巨石以及铁山上运来的巨石填满,即使重建,也无法恢复航道,不能恢复航道,则无法通船。” “不错,这就是我让你们清理河道的原因。河道阻塞,也蓄积了太多淤泥。”公爵看着切洛,“你觉得临冬城会认为我们在哪儿登陆?” “我不知道。” “呵,很好,我希望临冬城也不知道。” “大人,我们兵力雄厚,史塔克不会是对手。”切洛终于忍不住开口。 公爵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兵力雄厚?恐怕你对雄厚有所误解。我们有佛雷、兰尼斯特以及提利尔的支持,但他们都是南方的士兵,如何适应北方的战斗?看他们那个样,不过是做箭靶子的作用,他们大部分都要死在这个冬天了。另外,面对坚固的城堡,兵力再雄厚又能如何?” 切洛有些慌张。 “我们北方的盟友,呵,以我看来,没有一个可靠的。荒冢屯的达斯汀家族由我已故夫人的妹妹达斯汀夫人掌控,她虽不像莱莎徒利那样对亲戚无情,但我们可怜的情分早随着我前夫人和她的孩子多米尼克的死而苟延残喘,维系这种关系的就只剩她对史塔克的一丁点儿恨意——恨意从哪儿来,我就不和你说了——而只要史塔克的男丁没有死绝,北境的贵族就不会有谁真正站在波顿一边;同样,对史塔克的仇恨才与我们维系关系的还有卡史塔克。其他的,呵呵,大琼恩宁愿继续待在孪河城的地牢也不愿向我屈膝,其他表面支持我的贵族,寡妇望的菲林特、洛克、莱斯威尔也只是三心二意,他们或许可以拿来用用,但绝对不能拿来做仰仗。所以咯,一切关节都在临冬城,空有兵力不足以奠定彻底的胜局。” 公爵在舱外的廊道来回踱步,螃蟹湾两岸的古老的森林和废旧城堡吸引不了他的目光。 “里克波顿向我报告,临冬城的杂种在城外兴建起火窑,雇用了数不尽的平民苦力,所以他在平民中掺杂恐怖堡的人——一旦敌军兵临城下,以史塔克做事的方法,一定会将他们转移至城内,这会成为他们打开大门的机会,我的这个继承人比我的那个杂种优秀太多了。” 切洛保持沉默。 “凛冬已至,她却要烧窑。随她便了。”公爵轻笑,“我在想,若是史塔克剩下的两个儿子都死了,事情就能简单太多,那个杂种可以直接嫁给里克,要是这样,我们不用动刀兵,北境也不用流血,这该多好啊?呵呵,你听说过狭海对岸的无面者么?” “没有,大人。” “我让铁腿去了一趟布拉佛斯。呵呵,两个孩子的命简直高到天际。” “大人,”一个声音传来。 切洛立刻抽出了剑,只待公爵一声令下就将会将他砍为两段。但红袍僧仿若没有看到。 “您只要付一些微不足道的祭品,拉赫洛会为你做无面者做不到的事。”阿萨罗竟然从公爵之后窜出。 “阿萨罗,有些话你不该听,也不该听到。” “大人让我想好回报再向您开价,所以我来了。只是我的耳朵很灵而已,大人以后可以说得小声点。” 公爵平静地看了红袍僧一眼,伸了下手,切洛于是将剑重新插回剑鞘。 “你的神有什么回报,又要求什么,不妨说来听听。” “那两个孩子的命。” “我当这是回报,要求?” “我不会向大人您提议烧掉北境的心树,虽然以伪神本身祭祀,拉赫洛会最满意。” “呵呵,这点你最好牢记,你该记得我曾说过的话。” “大人,我记得的,若是我提议烧心树,您就会烧死我。” “那我再给你一句话,若是你再用‘伪神’来形容北方人的信仰,我一样会烧死你。” “是的,大人,我已记得了。”他露出了微笑。 “很好。现在你可以说你的神的要求了。” “那两个孩子本是王及王储,代价当然是王血才成。” “王血?我会抓个猴子来,给它打造一顶王冠,什么样的王冠都可以,你想怎么称呼它都成。让我直白告诉你,在这艘船上,在整个颈泽以北,我都没有王血给你。” “大人,有的。” “哪里?” “更北方,塞外之王。” “呵呵,我不会向塞外出兵。对塞外之王也不感兴趣。如果他们攻下长城,那最好,至少史塔克的盟友会少一家叫安柏的。” “呵呵,我明白了。不过呢,拉赫洛可不喜欢欺骗,猴子肯定不成嘞。”他咧嘴大笑,“当然,我已经说啦,那两个孩子本是王及王子,可他们现在不是哦,他们没捡起他们哥哥的封号,现在只是公爵。” 公爵感觉自己的眼神在变冷。 “大人。代价很低,您稍微付出一丁点儿血就好了。” “也许我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拿下临冬城。”公爵盯着红袍僧平静地说,“如果,我发现,到了那个时候你没起到什么作用,我会把你放在心树前烧死。因为我,你才能登上这艘船,才能解决穿衣、吃饭、饮水,甚至生命也是,和尚,这些都并不。” “大人,我会尽可能回报您。我说过,我为您而来。”阿萨罗向他恭敬一礼,继续道,“前方还有困难在等您,我相信,到了那时,我定能帮得上忙。” 第二十章 瑞卡普尔 第二十章瑞卡普尔 他们在孪河城休整一夜后,留下两百五十名士兵以及几乎同等数量的佛雷家的尸体。 尸体一排排吊在孪河城的桥下,在寒风中带着轻柔的节律摇摇摆摆,向每个通过绿叉河的人致敬。 他们带着胜利的喜悦和骄傲穿越孪河城,随着骑兵洪流奔向下一个战场。 瑞卡在紧张的一天中睡了一生中觉得最满足的觉。闭眼后,再没了现实中的血肉模糊、血腥恶臭,紧张、疲乏、劳累也在美丽的一觉后全部消失。此时此刻他还有些怀念孪河城的热汤和刚出炉的羊肉面包。 他仍能感觉到浑身上下的酸痛,但这些酸痛是他奋力搏杀的奖励,是勇敢作战的证明,也是他的幸运。他的盔甲虽被射穿,但箭头被皮毛阻隔。身体青青紫紫,却对后续的战斗没有任何影响,他爱上了穿戴盔甲的感觉。 骑兵队伍几乎与他一样兴奋昂扬,他能从战马的嘶鸣以及畅快的奔跑中感觉到。 他们越过孪河城,沿着海疆路一路向南,沿路的小领主们闭门不出,紧守坞堡,看着他们骑马而过,像目瞪口呆的鸭。 这里敌人比盟友多,他意识到。他们应该认识队伍中高举的旗帜。白底蓝盘的灰盾他们不会知道,这是他小家族的旗帜,但他们一定看得懂高高飘扬的冰原狼旗。怎么会看不懂呢?他们之前甚至在这个旗帜下为少狼主而战。 骑兵越过这种庄园时吹着哨子,嘲笑躲藏在石墙之后的胆小鬼。 墙后的人有理由畏惧。 沿途中,瑞卡看到很多农场毁在大火之中,仅留下湿漉漉的残烧灰迹和残垣断壁。很多坞堡也是同样,墙角之后,搭着简易的窝棚,躲藏着衣不蔽体的贫民或者强盗,他甚至还看到几个灰色长发,皮肤干瘪的老女人。他们对于大股骑兵部队的越过,只有麻木。这让瑞卡感觉失望,他宁愿看到一张张愤怒和仇恨的脸。 嘿,我正在征服你们的领土呢! 他们也许是附近的农民,也许是某个堡垒的长工,某个穿针纹绣制衣的女工,但现在他们只是无家可归的可怜虫。瑞卡觉得,他们根本没法活过这个冬天。 越往后行军,他就越来越觉得冷。这分明是向南走…… 一路上,他耐心听劳伦斯为他介绍种种知识,总之,他今天看起来是个热情洋溢的年轻人,愿意与周边的人玩在一块,不知是否是心情愉快导致。 在午后,他们抵达海疆城下。城门塔上,高高飘扬着灰底的双城旗,这是佛雷家的旗帜。他们难道还不知道佛雷的家堡已经被占领了么? 城堡上防守的士兵看到大队的骑兵靠近,慌张且不知所措。瑞卡坐在马上,远远观察,他们要么太老,要么太年轻。瑞卡觉得,只要渡过护城河,搭上两个攻城梯,准保一战而下。 狼女并未着急进攻,她让一名雇佣骑士打着和平旗帜缓缓靠近。骑士在城墙边扔掉了剑和匕首,而后乘筐入城。 骑兵队伍在城下等得焦躁。两个小时后,几名士兵降下了双塔旗,吊桥缓缓降下、城门也在别扭中缓慢打开,后面是一队打着旗子的骑兵。这次瑞卡看到的是蓝底的展翅银鹰。 领头的是个身材粗壮的人,他带着优雅的白胡子,头上的白发隐藏在鹰形的头盔下。整个人看起来威风极了,瑞卡从未见过如此风度的人物。他身姿挺拔,眼神坚韧,时间丝毫没有给他带来腐朽。 他只能是海疆城的伯爵,杰森梅利斯特。瑞卡以为他靠近后会下马表示臣服,但他没有。 “史塔克家的美伊。”他打量着狼女,“两个小时前我还在自家的城堡里做俘虏,要是你不来,或许我要死在监狱里。多亏了你啊,我才能重新掌握城堡!”他语气唏嘘,“少狼主死后,佛雷用红色婚礼上俘虏的孩子换开了城门,真是羞耻,我以为我足够坚强。要知道我曾为少狼主效忠,让冰原灰狼飘在城堡的最高处,几百几千年来都是首次。我老了,没想到在生命的结尾,骨头老朽,还要如此不堪。你需要我降下膝盖么?” “留给您的封君,”美伊回望海疆城,轻轻回复,这让眼前的老头有些欣慰,“无论如何,我还将继续南下,解救他或他的家堡。” “几次战争,让海疆城流了太多的血,城里的存粮也被佛雷一扫而光,”他长声叹息,“如今凛冬已至,我想,我还可以您提供五十名骑马士兵,就当是为拯救我封君的一点儿贡献。” “我听说戴瑞城被洗劫两次,被焚烧一次,男性血脉都已断绝。伯爵大人,要我说,您什么也没做错,而且幸运多了。我不需要你的士兵,我只需要几名熟悉河间地情况的向导。” “那最好不过。”海疆城伯爵打马准备返回,“要知道君临的赦免令很快就要下来,如果佛雷的承诺可信的话。” 那你最好别信,瑞卡想。 “这一番下来,铁王座不会有什么赦免令给你了。” “那你别输了。”他调转马头返回了。 他们迅速离开海疆城,一路行军,傍晚时在荒石城扎营。 瑞卡听劳伦斯说,该地曾是远古的某国国王居所,但他入目所见,无非怪石、坚固的地基、隆起的山丘、无尽的潮湿和孤寂的荒原。也许它在更早时候此地经历过繁茂昌盛,但现在只是废墟。 劳伦斯指着几块无字的石碑,非说那是什么国王的陵寝。瑞卡不在乎这样的陵寝,要是想看这玩意,整个荒冢屯到处都是——整个荒冢屯的荒原下埋藏的都是古老的先民王国的国王、重臣以及勇士。 劳伦斯的其他介绍也很有趣,但他还有自己的活要干。先头部队的骑士早已在此搭建好简易的马房,供众人安置战马。一些战士也已在原野割了很多草料。瑞卡要将战士们割来的草喂给自己管理的几匹战马。 除此之外,瑞卡还需要为狼女准备行军的物品、检查工具、堆放书册,按理说,还要为她准备刀剑,只是狼女从不需要他来侍剑。 做侍从是个相当不易的活,他总要比狼女起得更早,比她睡得更晚——悲剧的是,狼女总是起得早睡得晚。唯一可供安慰的是,他不是狼女唯一的侍从。他与临冬城的原队长乔里凯索的远房侄儿乔治凯索被同时收为侍从,只是他比瑞卡更年轻,被狼女安置在后,并未参加孪河城内的战斗,如今正为此而生闷气。 安置马匹后,他便看到乔治正在奋力敲木头柱子。他在旁大笑,这是额外的快乐。 在所有柱子固定好后,瑞卡与其他士兵合作一起将帐篷拉起。这是主帅的简易作战帐篷,为了行军方便,他们放弃了功能完备的桌木,将兽皮毯子铺在简单的硬木树枝组合的架子上,这就成了谋划战略的桌面了。参谋的大人物最好记得不要把胳膊放在“桌面上”,也休想边讨论边喝葡萄酒,除此以外,他们还得站着。听说站着讨论容易吵架,但他们从不会。 狼女就在这里召开军官会议。参会的包括年轻的赛文伯爵、深林堡的罗贝特伯爵、陶哈伯爵等领兵贵族以及狼女旗下的军官。瑞卡、乔治凯索、劳伦斯雪诺以及海疆城的一名向导作为狼女的侍从旁听。 参会的人本来可以更多,瑞卡心想,他们在孪河城解救了大量北境的贵族和军官,包括壁炉城领主琼恩安柏伯爵、凯勒赛文爵士、克雷根赛文、瑞肯达斯汀爵士、来至菲林特之指的杰克菲林特、来至寡妇望的艾顿菲林特、马柯派柏爵士、金马头的科尔莱斯威尔、黑马头的艾德莱斯威尔、孔森史拉特爵士、艾德瑞克陶哈爵士、亨利诺瑞等等,但他们没有一起南下。值得一说的是,他们都没有选择向卢斯波顿效忠。 “诸位,奔流城现在被三面包围,其中佛雷家的军队在腾石河以西,河间地的联军位于红叉河以东,西境军队扼守两河中间的地带,从三面将奔流城守军堵死在城堡内。驻军之间没有架桥相通,只有一些木筏和小船,无法随时策应,所以相当于是三股孤军。若我军南下,首先遇到的将是腾石河西岸的佛雷军,他们总计约三千人,沿河驻防。”瑞卡看她边介绍,边画出了整个地方的大致地图,各方势力所在位置。 “既然是三股孤军,那需要考虑的便是佛雷军了,他们有多少骑兵,多少步兵?”夏尔问。 “最多五百骑兵。其余均为步兵。”狼女回答,她没有说消息的来源,但每个人都知道,她说出的就是事实,战场中的一切情形都在她的乌鸦监视之下。 “这些人,骑兵冲一冲就行啦。”威尔微笑,像个十足的贵族。他脸上的刀疤让他显得英勇。 “他们沿河驻兵,长度足有十里,骑兵无法长距离冲锋,我们能败他,能驱散他,但很难歼灭,就算歼灭,也耗时良久。要知道,我们没有那多时间,也没有那么多补给跟他们玩抓猪游戏。解围之后,我们就将迅速返回北境,那里还有仗要打。”每个北境军官都在点头。 “嗨,沿河驻防,这是蠢猪还是天才?” “他们沿河驻防是为了防止奔流城的人游泳从对岸逃走。” “坏就坏在抓猪也要时间,何况,我们不是佛雷,我们不吃人肉。” “那腾石河上游可有桥可渡?我们先打西境部队就是。” “此去腾石河一百里内没有任何桥。”海疆城的向导提到。 军官开始议论纷纷,焦点逐渐走失。 “我们可以迅速击破佛雷大营,而后骑兵转向腾石河上游寻找渡桥,快速过河,将西境士兵堵死在腾石河与红叉河之间,届时决战。” “太危险。不管两百里里还是一百里,到了渡桥怎么也得天黑,我们无法在夜间过桥,而意图一旦被识破,只有被西境狠揍的份。”夏尔不赞同。 “你可知,西境的主帅是何人?”狼女问向导。 “应是达冯兰尼斯特,他的父亲是史威佛兰尼斯特,乃泰温公爵夫人的亲弟。他是瑟曦太后任命的西境守护?” “这就奇怪了,为何西境守护不是凯冯兰尼斯特?”威尔提出疑问。 “站在兰尼斯特的角度,适合凯冯的岗位是首相而不是西境守护。反正,你想要知道答案,得到君临问瑟曦那个婊子。”深林堡伯爵出言。 “我可有很多问题问她哩!” “关于达冯,诸位知道些什么呢?” “司令,他的父亲死于呓语森林,而后他则发誓在为父报仇前不再剃须,听说他至今也没刮胡子。” “看来干了他父亲的人活得还很坚挺嘛!”噶夏尔笑嘻嘻道。 “他的杀父仇人是瑞卡德卡史塔克。他被少狼主处决了。”向导回复。 噶夏尔的笑容顿时凝固。 “好,这至少不是个谨小慎微的内向人。希望他不会灰溜溜逃跑。”狼女在认为大家都没新计划的时候,开始下达命令,“明日由克雷多、噶夏尔帅本部骑兵直冲佛雷军主营地,为我拿下最后的佛雷,救出艾德慕徒利公爵,要是有空的话,告诉他,他的夫人还在孪河城等他。”这引起一阵笑声,“威尔从河下游截杀,夏尔绕过战场而后返回,从上游开始截杀。诸位伯爵大人,各自领本部人马随时待命攻击。先赢了蠢猪再说。”大伙闻言都笑了起来。 “我觉得,我们可以有更好的策略……”劳伦斯雪诺从营帐一旁向前跃出。这让乔治凯索显得很不高兴。瑞卡也觉得这很冒失,他还不是霍伍德堡伯爵呢! “这里哪有你一个杂种说话的份!快些退下……”只有深林堡伯爵痛斥。 帐内却一片安静。劳伦斯脸上通红,瑞卡看到部分军官沉默不语,一部分嘴角含笑,似在品尝这独特的气氛。 深林堡伯爵或许还没意识到真正的问题,或许他根本就是故意。 “伯爵大人,我们还有时间听他高见,就让他说说。”狼女打破沉默。 “我,我研究过少狼主的劫营之战。”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但仍然坚持了下去,“此战胜利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呓语森林之战俘获了詹姆兰尼斯特,导致敌军失去统筹指挥,当腾石河北岸西境军队被袭击后,南岸的西境军队冒险渡河救援,不仅渡河行动遭遇大败还让自身防御陷入混乱。”他边说,边指着地图示意,“但他为什么要冒险救援?因为河两岸同为西境军队,而且那时詹姆兰尼斯特被俘,连续大败让南岸军官不得不有所表现。二是,南岸敌军在丧失首领后,遭受奔流城守军与少狼主的两面夹击。” “是啊,我们终于知道少狼主是怎么胜的了。”深林堡伯爵语带嘲讽。 “西境人也知道他们是怎么败的。所以,当我们击破佛雷军,西境军队绝不会冒险渡河救援,他们只会加强身后的戒备,而我们越是赢得干脆利落,他们也只会防备得更严格,退得越快。红叉河边可有很多船,他们可以随时撤回东岸。”劳伦斯坚持自己的语调。 “佛雷既不是他们自己人,也不是他的指挥官,失去这支盟友固然苦恼,但这也不会让达冯受到任何处罚,甚至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总之,他不会冲动莽撞地乘着筏子过河救援。但不管如何,看着友军崩溃,他肯定会加强防御或是看到事不可为,遁走寻机再战。”威尔似乎很欣赏劳伦斯。 “我们也没有绕道他们身后突袭,奔流城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打开城门追击。若我是他,自然与其他军队会合后再与我们隔河对峙。”夏尔补充。 “也就是说,他们会冷静看着我们击破佛雷军,然后与我们打消耗战。”狼女沉吟。 “甚至退回红叉河以东,严防我们渡河,考虑时间的问题,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只能返回北境了。”劳伦斯接过话,这句才是要害。 “我们走后,他们可以继续围城。毕竟我们在河间地的盟友已经没有进攻力量了。”威尔替劳伦斯补充。 “让他们跑掉,确实是麻烦。”狼女说,“你说你有更好的策略。现在你可以说了。” 狼女的话鼓励了劳伦斯,他颇受鼓舞。瑞卡觉得有些羡慕。 “放弃佛雷军。渡过腾石河,全力进攻西境主力。”劳伦斯攥紧拳头。 “那艾德慕徒利公爵怎么办?”向导问。 “让他晚点见他的佛雷新娘咯。”威尔浑不在意。 “大股骑兵调动和渡河,不容易保密,要是让他们跑掉就不划算了。所以需要一些策略。”狼女总结。 “不如分兵,一部分进攻佛雷,另一部分绕远路越过腾石河,直击西境主力。”噶夏尔提议。 “疯掉啦,我们没有那么多兵力!” “孪河城被拿下,敌人最迟今晚知道。届时佛雷军更可能回撤反攻孪河城,而不是选择围困奔流城。” “他们往孪河城也好,往其他哪些地方动起来也好,都没有问题,关键是,不能让西境主力知道我们的目的。” 营帐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完善了劳伦斯的方案。 “若想取得战果,总要冒险。一举解决奔流城之围,就必须尽快与西境主力决战,胜机在于快速机动。夏尔、威尔,你二人帅本部骑兵在离佛雷军半日骑乘的地方扎营,扫荡佛雷军的侦察兵,待我军渡河成功后,由你我先后掠袭骚扰,有无战果不重要,若佛雷返回,则沿途骚扰,若事不可为,你则往海疆城方向撤退,迟滞其归程,等待我军返程夹击。其余人,与我绕过森林和海岸山,两日内渡过腾石河,将西境主力堵在奔流城下的两河之间决战!” 分兵后,迎战西境主力的仅剩一千两百骑兵,瑞卡不知道如何击破敌人,并再渡河夹击佛雷。他可不敢在军议中说出疑问。 他们清晨出发,先一步离开荒石城,沿着海岸南下。一路快速骑行,收起一切指明身份的大旗,穿越一个个滨海的渔场,在山海领的地方向东转进,从连绵的西境山脉旁,快速切入腾石河方向。他们顺着溪流峡谷的狭窄小道,穿越森林,在第二日晚抵达腾石河岸,并派出小队趁着夜色夺取桥对岸的滩头,截杀西境的驻守士兵。据狼女说,他们没有放走任何一个。 他们在次日清晨过桥,一千二百名骑兵足足花了三个小时才全部通过,慌乱中还有数十骑兵落水,他看到几名士兵直接沉入水中,另有几名幸运儿拉着马尾上岸。 无法救援。 渡河后,就是少狼主的战斗方式了。瑞卡骑着黄鹂紧随狼女,远远地看到奔流城的城墙,城墙高处似仍挂着冰原狼旗,这点让他欣慰。 也许这一仗之后,他就可以获封骑士。 西境军队并未放弃对西边的守备,拒马阻隔了国王大道至主要营区的入口,整个围困奔流城的军队阵列严整,但就防守大规模骑兵而言,并不万全。瑞卡只希望他们的弓兵尚未做好防御。 “漏洞多多啊,克雷多、红胡子,率队,随我冲。”狼女对着左右大喊,一千多骑兵随风而动,铁蹄震动,像是军鼓,轰鸣之声让人精神振奋,也许少狼主就是同样在此地击败上万人的敌军。 骑兵在河岸边的空隙通过防守的拒马,一部分士兵迅速下马,将拒马推开,以便让后面的骑兵正面快速涌入。瑞卡骑着黄鹂跟随在狼女身后,他们顺势转进,冲入西境主营。瑞卡不需要选择方向,他跟着在他身前的狼女即可。 他们只遭遇了零零散散的弓箭袭击,很好,这说明,他们没有组织对南边的防御。 骑兵像尖刀,从猎物的腹部划入,顺势完成切割,让猎物在短时间内丧失一切抵抗能力。首先崩溃的是,尚不成阵列的步兵,骑兵突入后,他们慌不择路,一个个将后背留给突进的骑兵。太过稚嫩,瑞卡连连出剑,猎杀一切可以斩杀的敌人以及可能给狼女带来麻烦的乱兵。 当他们冲入红色为主调的巨大营帐时,瑞卡觉得战斗已经结束,西境主力在北境骑兵的来回切割下已经一片混乱。瑞卡跟随着狼女从腾石河河岸横穿至红叉河河岸,而后折转再次横穿,如入无人之境。 他在阵列之中隐约看到了奔流城打开城门,降下吊桥,士兵们高举鳟鱼旗鱼贯而出。 黑鱼站在城墙高处,一定能看到战场全貌,他既然选择入场,自然说明这场战斗胜利在握。 如同梦幻。瑞卡知道,他们又赢了一场袭营之战。 他们反复突破,一路砍杀,几个来回之后,跟在狼女身边的骑兵已只剩五六人,而狼女仍然不断穿越战场,指引下一波的进攻方向。 他抛开无聊的思绪,紧紧跟随在狼女身边,不断要求周边的散骑跟上,但只有少部分跟随,大部分压根听不到他的任何怒吼。 战场如此混乱,到处都是逃散的敌军,有的面貌稚嫩,几乎和乔治凯索一般大小。若是这些人继续逃窜,一定会死在某个想要斩杀数字的骑手手下,瑞卡想。 他们策马越过混乱的战场,不断寻找仍在抵抗的西境军。大批西境士兵丢掉武器,慌不择路,像苍蝇一般,蜂拥跳进河中,抢夺木筏和船只,但混乱的败军不过将一船船士兵重新拉入水中。他们在水中挣扎,但只一小会便消失在水面。 战斗在达冯兰尼斯特投降时结束。此时天空阴暗,四处都是灰色,就连血也是灰色的。瑞卡隔着河流看不清西岸佛雷军队的情况,可能他们早已经离开了。 战后,士兵在战场上寻找一个个受伤或战死的战友,指示人员协助或者标记,对于伤重者则赏赐仁慈。到了后面,则会拨开一件件盔甲,收集藏在身上的金子、银子、铜板。 狼女只是简单看了看战场,下令要求三位伯爵领人清点缴获,辨别贵族、骑士以及有名望的战士,并将他们送入奔流城的监狱,而后率队往河岸而去。在那,他们已确认缴获十三条小船、二十只木筏。 这是好事,只要安顿完俘虏,他们可以迅速乘船和木筏,返回西岸追击佛雷。 但需要看管的俘虏实在太多,他们无法组织人手过河追击佛雷,这与之前计划大相径庭。 这也不是瑞卡应该去关心的事。他觉得自己等待命令就好。 狼女在战场转过一圈后,带领她的卫队带着达冯兰尼斯特等重要俘虏一起进入城堡。 达冯兰尼斯特竭力保持风度,但满头满脸的黄色毛发混成一片,实在不堪。至于其他各色俘虏,他自然一个认不出来,他们也没有通报姓名,更何况,瑞卡的注意力早不是他们了。 他在奔流城的大厅看到闻名七国的传奇骑士。 “我在城楼上观看您的战斗,实在过瘾,真想下楼与你一起战斗。”黑鱼布林登徒利爵士开口大笑,十分高兴,笑容将脸上的皱纹拉开。“艾德史塔克的子女竟都如此出色!” 狼女对他礼貌微笑。 “美伊爵士,感谢您帮助奔流城解围,并为惨死在红色婚礼的国王、母亲、贵族、士兵复仇!”他走近狼女,向她郑重行礼。 他眉毛浓厚,头发灰白相间,声音沙哑低沉,但整个人却显得十分有力,看起来从任何角度都是可靠之人,瑞卡心想。 “复仇还差了一些关键人,黑鱼爵士。至少还要加上莱曼和他儿子艾德温,还有那个黑瓦德。学士已经指明他们参与了谋杀。黑瓦德更是可恶。” “他们?他们今晚就会被他的雇佣骑士们割掉头颅,送回奔流城。等着瞧!”他收起和蔼的笑容,露出一脸不屑。 “甄别俘虏后,我就将过河追击他们。” “孪河城已失,他们不足为惧。如果我是你,我会过红叉河,突袭赫伦堡,击败弑君者率领的援军。击败他就相当于断绝了铁王座在这个冬天结束前染指河间地的所有可能。” “他人到哪了?” “弑君者行军缓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手了,反正一路走走停停。”他迟疑了一会儿,补充道,“他也不是重点。我不得不告诉你,一大批原先为少狼主而战的贵族和继承人被关押在赫伦堡,其中包括白港伯爵的继承人威里斯曼德勒。就史塔克家族的安危而言,你出兵解救他的意义比击败达冯兰尼斯特要高得多,”黑鱼叹气,“甚至你只需到那里确认他已经死了。” “不错。看来我又得改变计划。”狼女笑道,“不过,要是这样,艾德慕公爵得在佛雷军中多待一段时间了。” “他那个蠢样,简直在给徒利家族丢脸!不过,他会没事的,佛雷家这会可以好好给他卖个价了。” “无论如何,他的佛雷夫人还安好地待在孪河城,你得派人把她接回来,她的肚子里有个徒利,说不定能继承佛雷的精明。” “说到夫人的事情,”黑鱼爵士没有笑容,反而叹气起来,“你得想好如何安置罗柏的王后。我得告诉你,她母亲一直在给她灌输黑色痛苦的言论,但她一直抵抗,在本质上、事实上她都是个好姑娘,只是她肚子里没有狼,你得考虑是否把她接回临冬城。” “我得见见他,征求她的意见。” “就你这身?”黑鱼笑了起来,狼女的衣服上沾满黑泥和鲜血,“会吓到那姑娘的。” “王后应无所畏惧。”她笑道。 他们在大厅中见到罗柏的王后。王后身材匀称,栗色长发上顶着小巧又亮晶晶的后冠,心形脸蛋写满悲伤。瑞卡只看了一眼便红了脸。 多美的女人啊!他偷偷拉了拉披风,将盔甲前面的箭孔遮住,挺直了身躯。 “殿下。”狼女单膝郑重跪地,瑞卡只得跟随行礼,左手曲握,不想露出盔甲上的洞来。悲伤的王后上前虚扶起狼女,他也随之起立。 “一路辛苦。您能赶来营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我还听说,您已攻占了孪河城,为红色婚礼复仇了。” 士兵们肆意嘲弄还活着的佛雷,称他们为“食亲者”。但狼女不会向这个可爱纯洁的王后说这些。 “复仇完成了一半。剩下几个佛雷待在军队中,刺死罗柏国王的是卢斯波顿,他正在向北境进军,指示卢斯波顿弑君的是詹姆兰尼斯特,他正在向奔流城进军。” 简妮王后稍稍沉默了一会,但没有长到显得怪异,然后坚定地说,“我们迟早可以完成心愿。” “是的,殿下,我们一定可以。”狼女转向正题,“您是北境的王后,您应该住在那儿,那里虽然寒冷荒僻,但你会受到北境的礼遇。无论如何,您有充分的选择权。” “不,她要随我们返回西境。可怜的简妮并未怀上狼种,她几乎还是一个处女。”一个贵妇人厉声出言,这话让简妮王后脸色变得通红,和激动。 瑞卡觉得有些刺耳,而且充满冒犯,瑞卡狠狠瞪了这妇人一眼。 “不,我不是!我们,我们很努力……”简妮王后几乎哭了起来。 “您是峭岩城伯爵夫人?我很遗憾,您的儿子雷纳德也死于红色婚礼。我听佛雷的学士说,他死得极其勇敢。” “他,他死得……”她哭了起来,但瑞卡觉得很假,“我只有这么些孩子了,他们应该随我回西境。他们都是西境人。”还有两个小孩子跟在她的身后,这是简妮王后的弟弟妹妹。 “夫人。你和你的孩子,兄弟可以返回西境。我们不会容忍简妮王后在西境遭受任何羞辱。”狼女语气坚定,“你们想要回去,可以随时出发,我们不会阻拦。” 希望也不会有护卫。我们的人很少。 “她是我的女儿……” 伯爵夫人话没有说完就被狼女打断,“她是北境的王后。相信我,她在北境不会遭受苛待。等王国恢复和平,我们欢迎你随时来北境看望她,或者她回西境看望你们。” “北境太遥远了,他在那没有亲人。”希蓓儿夫人语气软弱了很多,她知道说服不了眼前的人。 “夫人,她的弟弟妹妹也可以到临冬城去陪她,将来也可以再陪简妮王后返回。不过,无论如何,我们总会遵从王后的意愿。” 他们看向了简妮王后。 “罗柏把我留在奔流城,我就在这等他。我哪儿也不去。”她泫然欲泣。 “也好。” 送走王后后,瑞卡随狼女一起走上了奔流城的城墙。城墙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三河流域的广大领土,河水映照下,一片苍苍茫茫,与北境风景相差甚大。 冷风呼呼,从四面的河岸吹来,瑞卡觉得更冷了。瑞卡只好偷偷裹紧了斗篷,他从不在狼女眼前做这种动作,尽量会让自己显得毫不怕冷。 我可是北方人。 在奔流城休整一日后,他们整队出城,黑鱼爵士一路护送跟随。 “黑鱼爵士,你知道此行南下,我们最大的战利品是什么么?”狼女坐在马上,寒风从她的脸上吹过,一丝头发在她眼前摇摆。 “美伊爵士,你既问我,那我则会说是‘史塔克不败的伟绩’。经过少狼主的呓语森林之战、劫营之战等等,以及阁下的孪河城之战、破围之战,世人都会相信,只要临冬城的史塔克还站着,铁王座就永远立不正,铁王座的盟友也会睁大眼睛观察它的裂缝。对于史塔克来说,经过复仇和不断地胜利,北境三心二意的诸侯就需要考虑怎么正确表现了。”黑鱼眯着眼睛,脸上布满风霜。 狼女笑着摇头。“此行最大的战利品乃是孪河城。经过此战,恐怕大大小小的佛雷都将主张权利,我没法把他们全部杀光,但我并不准备将城堡给他们任何一个。您是罗柏任命的南疆大元帅,理应有符合身份的封地。” “那是个好地方。可这太迟了。我已经五十六岁,没法再生一个继承人。” “我听人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孪河城姓佛雷的女人很多,你大可以随意挑一个,把树先种下。” “年幼的家主会是灾难。” “随您的便,伯爵大人。您大可以将孪河城留给艾德慕公爵,或者布兰登史塔克、瑞肯史塔克,只要下次冰原狼过河的时候不向我们收费或者向我们塞女人就行。”众军官闻言哈哈大笑。 然后,他们带着比出发时更多的骑兵,跃过红叉河,往赫伦堡飞驰而去。 第二十一章 琼恩 第二十一章琼恩 莱拉诺瑞一身戎装在大厅外等待他。在她身旁还有全副武装的一百多氏族战士,如果一身兽皮、一副山林弓、一柄投掷长矛及一柄短弯刀就算全副武装的话。 够了,琼恩心想,也许。这些人应该足够击败窜至长城以南的野人,更何况,他们还有马,适合山地行军的马,而若是能够顺利抢先到达黑城堡,依据木头工事击败南方野人几乎是必然。 他要在这里与霍得、杂胡子告别,短暂的相识,让他无限感慨。 他稍稍蹲下,避开伤口,拥抱了一路陪同而来的霍得,那孩子显得很羞涩。放开怀抱后,琼恩双手取下了一把剑。 “这是我从诺瑞伯爵这里借来的,我现在把它赠送给你。”琼恩沉声道,“除了弓外,也许你会有兴趣练练剑,但这是真剑,你一定要小心,可不要用它来对付妹妹们。” 霍得赶紧摇头表示不会。他肥嘟嘟的脸激动得通红,不安地看向外公。见外公点头后,霍得双手接住,咬紧了嘴唇。琼恩知道对于男孩来说,第一把真剑是什么意义。 “把这个也拿上。”一张羊皮纸。“若是哪天,你想成为一名拿剑的优秀战士,拿着这个到临冬城,去找我姐姐,她叫美伊史塔克,她是天下一顶一的好剑客,足够指导你成为天下第二。”说到这琼恩笑了,霍得也笑了。但其中酸涩,只有他自己明白。“一个好的战士,一个好的统帅,除了学习武艺,还要学会阅读写字。若是……”他觉得已经说的太多。 他站起身。成功解决一个问题,让他颇感欣慰。 “你若是再不走,野人就能在长城生孩子了。”莱拉催促他尽快启程。 于是他向杂胡子点头,一切都在无言之中。 诺瑞伯爵的继承人一头棕发,脸色红润,坐在马上睥睨着他,这点气质让她看起来像他姐姐,但她们脸型不同,他姐姐是典型的史塔克脸,而她却与野人瓦迩几乎有着同样的心形脸蛋,这个联想,让他瞬间觉得野人和他们北境人也没什么差别。 他骑上了长毛马,即使他愿意飞奔回黑城堡,这种山路也要缓行,根本容不得半点心急。 琼恩感觉头仍在疼,只得尽量在马上保持沉默,不时闭上眼,并希望马儿走稳一些——每次颠簸都让他感觉脑袋在晃动,并带来阵阵疼痛。 “你在想什么?”莱拉问他。 什么也没想。“曼斯雷德的大军。”琼恩听到自己说。 “他们很厉害么?”她问,语气像是在问今天的天气。 “我不确定,我在那儿看到了至少十万野人。”他回忆漫无边际零零散散的营地。 “所以,他们厉害么?”她继续问。 “反正一百人肯定打不过。”他有些想笑,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呢? “那多少人可以击败他们?”她追问。他感觉到一阵窘迫,像是被姐姐催促背诵,又像是这女孩对他的回答十分不满,充满了鄙夷。 他忍着头痛,抛开情绪,突然觉得这个问题大可以仔细地好好思考一番。 曼斯雷德那聚集的野人虽多,但是有多少人是可以战斗的士兵?一万、两万?他们的女人虽然成为矛妇,但有多少是可以上战场的?其中又有多少属于令行禁止的军队人员?他记得曾对耶哥蕊特说野人赢不了,他为什么那么自信说出这番话,还不是因为野人根本不遵守战场纪律,根本就是混乱的一大片?他们人数虽多,但显然不意味着战斗力。 那多少人可以击败他们?他仔细思考。他觉得没法给出答案……也许,也许两千骑兵,不,一千五百骑兵,若是能够引起混乱;若是野人在一片在空旷的原野扎营便于突袭;若是侦查没能及时发现;若是,野人没有挖掘壕沟……一千两百骑兵?一千骑兵?或是?他不敢继续想。 曼斯雷德的大军人数众多,他们如要攻取黑城堡——黑城堡前有足够的空旷的原野——但也有森林,森林并不会妨碍骑兵突袭,反而可能是良好的隐藏;混乱?野人大部队本身就足够混乱,只要突袭够突然,他们只会更混乱,各个部族会自己乱成一团;壕沟?他从未见过野人在营地挖壕沟,更何况,冰天雪地之中,以野人的简单装备和器械,根本没有可能在长城外挖出一方土,他也没有看到坚固的拒马、放置妥帖的木栅栏;侦查?这倒是问题。曼斯雷德似乎在外围放出了侦查的野人,而且欧瑞尔就曾控制着一只鹰,而他绝不会认为野人大军中没有其他控制侦查鸟类的易形者。 “你怎么了?”莱拉问,“看起来心神不宁。” “野人中有易形者,控制着一只鹰。”琼恩说。 “你在说什么?” “我说……”琼恩突然意识到自己没有听清对方的问话,完全在走神。 “你对霍敏那个女孩了解多少?”琼恩觉得鲁温学士给他描述的世界已经慢慢坍塌,而新的世界在向他慢慢铺开。 “你究竟出了什么毛病?”莱拉侧过脸盯着他,仿佛在确认他是不是在戏弄。 琼恩沉默。那只鹰在欧瑞儿死后被瓦拉米尔接收,自那起,他自称为六形人,控制着三只狼、一只雪熊、一只影子山猫以及那只鹰。易形者,最厉害的易形者。 若是杂胡子所言不虚,杂胡子也是易形者,他的孙女霍敏也有些特殊,他能对抗欧瑞儿的鹰清除曼斯雷德的侦查能力么?要是姐姐在就好了。 “嘿,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拿着剑鞘捅了一下他。 伤口一阵疼痛,他几乎叫出来。 “你没事?”她问。 “有些疼而已。”他说,“野人射中了我两箭。” “你真该死,琼恩雪诺。”她转过头,不再理他。 他诧异,何时惹到了这个女孩? 到了中午,他们才绕过流泪山,进入了山区的小道,而这期间莱拉一句话也没和他说。他们在一条小河旁停下,在河边灌满水袋,喂马。琼恩知道,离开这里后,就将已经进入新赠地,快速向黑城堡行进,而一路也将随时遇到野人,面临危险。 琼恩遥望群山,心中有些迟疑不定。这会是个机会么? 临冬城有力量协助长城击败曼斯雷德?他们收到信后会向北进军么?要花多长时间? 他记得他从临冬城离开,花了十多天时间才到达长城呐!就算骑兵不停不歇……临冬城哪还有那么多骑兵?就算从周边征召,那又要多长时间? 他感觉焦虑不安,而这显然体现在了脸上。 “琼恩雪诺,我得警告你,我父亲虽然同意借兵,但这不代表,我可以轻易为了你的长城牺牲我们的勇士去换什么金龙,要知道,那些东西对我们没有多少意义,我们愿意帮助,是出于责任和荣誉。当然,还有对临冬城的信任,如果你还能代表它的话!”莱拉转过马头,将他横栏在路旁。 琼恩看到所有诺瑞的战士都静了下来,无声地瞧着他,像一只只披着兽皮的胡獴。 这算什么?“小姐?”他不解。 “黑城堡与诺顿的领地之间还有大大小小的其他氏族,你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我虽没有接触过什么守夜人,但也知道他们身穿的都是黑衣。”她的眼神冰冷,像箭。 琼恩以为这早不是个问题了。 “为什么你能知道野人有十万人?”她继续追问。 “我会告诉你。但是你得信任我。”这是长故事。 “你以为我们现在在干什么?若是不信任你,我们会召集勇士么?”她看起来很愤怒,“我知道你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一样是!现在看起来,你和小时候一个样,还是那么奇怪,那么别扭。” “什么?”他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但很快意识到她的意思。 “我没有被私生子身份困扰……”他停了下来,“我们小时候见过么?” “是的,有机会我也会告诉你。”她拉转马头,继续行路。他竟呆在了路上。 曼斯雷德见过小时候的他,她也见过……这算什么,熟人的世界?他策马追了上去。 “告诉我你之前在想什么,”莱拉头也不回,但琼恩知道她在对他说话,“然后我就告诉你我怎么认得你,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琼恩笑了。“你父亲说了,我们差不多年纪。”别装作长辈。 “至少,某人躲在黑暗角落背着人偷偷哭的时候,我已大到懂得不去打扰。” 她背对着琼恩,琼恩看不到她的表情。 琼恩无奈摇头,若是以前,他可能已经羞红了脸,可现在只有苦笑。 “我在想你的问题。”琼恩对她说,语气已经郑重到她不会认为他在敷衍。 “什么问题?” “多少人可以击败曼斯雷德的大军。”琼恩说。 一阵沉默后,他继续道:“若是能够解决野人中那个控制鹰的易形者,我觉得只需要……八百名精锐骑兵。我觉得。” 她停了下来。“我没有八百精锐骑兵,诺瑞的一百精锐骑兵已经死在了南方,现在剩下的只有一百骑马战士,如你所见。” 一百多诺瑞士兵骑在马上,他仔细观察,有的头发花白,像杂胡子一样老,有的年轻,或许几年前他们就是霍得那样的小小少年。他们是骑兵,不错,但精锐则完全谈不上。 他内心充满内疚。我也许在带领他们走向死路啊! “不。”他说,脑袋又开始疼痛,但他没有在意,忍着疼痛一定让他的表情显得狰狞,但这没有办法,他尝试降低声音,耐心解释,“既然,既然诺瑞伯爵响应了我,我想,如果再去尝试说服其他山地氏族的首领——我虽然没有那么多瓦雷利亚钢剑,但只要我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我就知道他们会跟随我一同对抗野人。” “那你还在等什么?”莱拉显得有些不耐烦,像是嘲讽,让琼恩觉得她打心底认为他是个懦弱的男人。 “假如我错了怎么办?”琼恩觉得自己也开始生气,“假如,八百骑兵、一千骑兵、一千五百骑兵甚至两千骑兵都无法战胜野人怎么办?他们会全死在长城外,每一个人。他们会把他们头颅砍下来,做成酒壶。” “总要有人和他们战斗,不是么?”莱拉语气冰冷,俏若含霜。“而且,你保证过临冬城会派兵进攻野人。” “我没有保证!我说,若是他们不来,手中的瓦雷利亚钢剑就是诺瑞伯爵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谁他么想要你的狗屁钢剑!”莱拉脸色通红,琼恩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可以如此生气。 琼恩觉得头更疼了,里面的血管在扑通扑通地跳,像有人从里面锤他的脑袋。 “临冬城不会派军队!你也看到乌鸦的回信了。美伊已经南下!临冬城没有力量救援长城,能够救援长城的只有诺瑞,只有你,只有我,只有他们!”他指着看着他的诺瑞青年和老人。 琼恩在心中哀叹。我在干什么?若是他们选择返回,谁去救援黑城堡? “琼恩雪诺,你真该死。”她狠狠地说。 你已经说过了。琼恩只觉得冷。 又是一阵安静。 “你说,你可以说动其他山地氏族人,你有多少把握?”她急切地问。 没有。“我可以尝试。但我已经说了,假如我错了怎么办?”琼恩喊。 “你以为我们、他们在干什么?我们在保卫北境,保卫国家!按你说,有充足的士兵就可以彻底击败野人大军,彻底解决北境的安全隐患。”她看起来更愤怒了,几乎在咆哮,然后她恶狠狠地对他继续说,“如果你错了,我会在曼斯雷德把你头拧下来前杀了你。”然后她转过战马大喊,“霍丁!” 一人骑马挤上前。他头发花白,满脸褶皱,满面酒红,饮满风霜,几缕乱发飘在他的额头,看起来无悲无喜。 这就是真正的北境人。 “你来带领这队骑兵,在我回来之前,要是黑城堡丢了,你们就不要回来了!”她下令。 老头什么话也没说,一马当先,甩开众人,上前而去,后面的氏族骑士一一策马安静地经过他们两人,没一会就消失在小路转弯尽头,只剩下战马奔腾的咚咚声在山谷回响。 两人之间又是一阵沉默。 “现在看你的了。”莱拉说,“向东是菲林特,向西是渥尔,往南一点哈克莱、伯莱利,更南的是里德尔、诺特,具体方位我也不知道,反正都藏在各个山头里。” “哪家你最熟?第一个很重要。” “当然是诺瑞,笨蛋。”琼恩觉得她在笑,又沉默一会后,她回道,“第二熟的是菲林特。我妈就是菲林特家的。” “最初的菲林特,很好,我们就去那儿。” 于是他们反转方向,岔向另一边的小路。 当越过狭窄的小路和树丛后,莱拉追问:“那只鹰很重要么?” “若是能干掉那只鹰,你杀我的可能性就会少很多。”琼恩笑了,笑也头疼,他觉得最好还是保持镇定,“胜利仰仗于骑兵突袭,而若是被他们提前发现,突袭效果就会大大减少。你有解决方法么?” “没有。我又不是易形者。”莱拉说完转向他,看了一眼,“野人能出招,我们也一定拆招,一定会有方法。” “瓦拉米尔是野人里最强大的易形者,应该没有人能够抢走他的鹰。”除了姐姐。 “那又如何?他套在鹰皮里(skchanr),会让鹰的爪子变得更厉害么?”莱拉追问。 当然不会。“会让鹰变得聪明,更有忍耐力。”他猜。 “既然还是鹰,那就用对付鹰的方法对付。” “除了鹰外,野人也一样会派出侦察兵,但很少。”他道。 “呵,琼恩雪诺,你对野人很熟悉嘛!”莱拉挖苦他,“你最好明明白白地把你的故事说出来。如果话长,你就尽量往短的说。” 琼恩自然如她意,将北出长城、杀死断掌科林与野人越过长城的事一一告知,而后向她追问临冬城的往事。 “我还以为你会忍多久。”莱拉拉了一下嘴角,继续道,“大概在我八岁的时候,我随父亲参加临冬城的丰收祭(丰收宴会),那是冬季后第一年的夏季,本来我们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那一年,你父亲艾德大人向山林氏族发出了邀请。所以,我父亲带着我一起过来了。同行的还有的两个哥哥,一个叫瑞卡德,一个叫布兰登。” “他们?” “他们都死了。山林里比你想的残酷。”回忆死者并没有让她显得哀伤。“他们也是第一次参加临冬城的丰收祭。” “丰收祭,我想起来了。那年的丰收祭,是有很多的山地氏族的人过来,几乎把临冬城挤满了。他们带的礼物真丰富啊。” “大多数都一样。但我父亲的礼物中包括七只漂亮的锦鸡,我敢说,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动物,我求他不要把他们带走,但父亲没有同意,到了临冬城就剩下两只还活着,我是一路从山地哭着走到临冬的。还有一只纯白色的影子山猫皮,这种皮,到如今我才只看到过一件呢。我母亲请求将皮留下,由她为他做成一份长披风,但他还是拒绝了,他说,要把这份礼物送给配得上它的人,有谣传说,这件白色的山猫皮后来被送给了劳勃国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当时为了猎到这只白色影子山猫,我的一个叔叔还丢了性命,他要么是被受惊的马踩死,要么就是摔下山崖,我不记得。还有其他很多礼物。” “我对山猫皮没有什么印象。但我记得那对锦鸡!我们把它放到了神木林养着,后来就不见了,我猜是染病死了。”琼恩尽量去响应她。 “你父亲回赠的礼物让我父亲非常满意。他给诺瑞带来的每个人都赠送了一把钢剑、一套皮甲。为了那件白色的影子山猫皮,按照他带来临冬的人数,向他支付了金龙,一人一个。” 琼恩错愕得简直说不出话。他看向莱拉,她明显不像说谎的样子。 “呵呵,我马上就说到你了。”她沉默后继续她的故事,“我们在临冬城内待了十天。我父亲和一众氏族头领就随着艾德大人和其他领主们在史塔克大人的森林里打猎。一出去就是好几天。”莱拉笑了,“我可受不了与临冬城里的姑娘们一起在嬷嬷手下穿针绣花,所以总是偷偷跑出来。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爬上残塔,站在最高的地方俯瞰整个临冬城。在此之前,我可没有在那么大的城堡里生活过。”她轻轻拍着马继续,“我一开始不知道艾德大人还有一个私生子。我们知道的不过是,艾德大人的一个私生女很厉害。要知道,我的哥哥们整天与其他同龄孩子混迹在一起,包括艾德大人的养子,他们不是在校场上用木剑较量,就是在比试弓箭,但不管是射箭还是比武,他们都不是你姐姐的对手,要知道她那时候只有七岁,而我哥哥们都已十几岁了。” 琼恩笑了。 “在临冬城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我记得在离开前的一个下午,我打算再看看临冬城的整个样,所以跑到残塔那,准备登上顶楼俯瞰整个原野和城堡,我们那里山多,树多,可没有多少草场,更没有城堡。我便是那个时候看到了一个棕发小孩,在残塔里默默抽泣。我父亲可能不知道艾德有个私生子,但我有很多时间和北境的女人们待在一起,所以,我知道那个偷偷藏起来哭的男孩就是你。” 琼恩平静地笑了笑,那里确实是他的一个小据点。 “我怕打扰到你,所以只好躲在旁边等着你哭完离开。可你哭得太久,我等得已不耐烦,当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你擦干了眼离开了。后来,我就登上塔顶,但却丢了刚开始的兴致。一个小孩子哭原本很正常,可那天我登上塔顶的时候,我便只剩了一个想法,那便是,即使人人敬爱的艾德史塔克大人也不如我的父亲。” “你说这些是为了取笑我么?”他有些苦涩。 “随你怎么看。我们山地人深入丛林,父母兄弟随时都有可能死在外边,某天早上作别,便有可能是与亲人的最后一面。很多时候都是找不到尸体的。我见过太多默默擦眼泪的孩子、妇人以及战士。”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琼恩雪诺,我对流泪没有意见,唯独不喜欢人花太长时间流泪,北境这么冷,泪水会冻在脸上,不好看的。” “那我只好向你道歉啦,我没想打扰你登塔的。”琼恩笑道。 “我本想去了解你为何去哭,但却没法在不泄露你秘密的情况下进行。更何况,那已是我们离开临冬城的前一天。” 琼恩自己也记不清原因,他也不想回忆,比起绝大多数北境人,他已经好得太多,就算哭,也绝轮不到他。如果他以为接受了贵族教育就该享受贵族的权力,那也太过无耻了。 “谢谢你为我保密。”琼恩道,他想象不了如果偷偷哭泣被所有人知晓会让他多丢脸,小时候的他向来敏感脆弱。 “你知道么,当我听说你到了家堡之后,我立刻就央求父亲让我旁听了,只为了见一见那个小时候的故人。” “怎么样,有变化么?” “高烧似乎让你瘦了一圈,但确实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初见之时,我还以为临冬城虐待你了。”她笑,“临冬城没有虐待私生子?我听说,你姐姐十二岁便离家出逃了。” 琼恩笑而不语,一番沉默后转而道:“山地氏族中,菲林特和渥尔氏最有实力,我准备先去这两家。如果他们热爱我父亲,也会同样热爱北境。若是能说服这两家,其他就会顺利很多。” 又是一阵沉默。 琼恩只能听到长毛马脚踏青石发出的哒哒声和山涧的鸟鸣,很难想象这是北境。鸟鸣不再让他烦恼,反而悦耳,经过这一会,他觉得头疼也有所缓解。 他顺着山涧远眺,无尽的苍松翠柏铁树桦树参天,密林仿佛无边无际,铺满视野,偶然露出的怪石突兀耸峙,经受了远古以来的无尽冰雪雨水冲刷,而上面远古生灵们密密麻麻纹刻的奇怪符号依然清晰可见。此刻,他只觉得,好像在与万古以来的生灵共同分享着视野,看着他们像自己一样看着怪石而后默然经过,在它们的凝视之下逐渐消失在远方。 “要是真正的冬季到了,这里会是什么样呢?”琼恩自言自语,对眼前的一切充满敬畏。 “你没怎么经历过有印象的冬天,我也一样。但既然夏天都已经这么艰难,冬天,更无法想象。”她沉声回应,“托根亨菲林特是菲林特氏族首领,他的年龄足够大,经历过残酷的冬天,他知道什么最重要。你最好打起精神,用尽全力,如果你还想保护这块土地的话。” “用尽全力把他们的骑兵骗出来?” “不管是八百骑兵还是一千,或者更多,你都要把他们带出来击败曼斯雷德,骗、哄、买,随便你。艾德史塔克既然只给长城派了一个儿子,我们就要充分利用。” 深林之中传来猿啼鸟鸣,既凄厉又哀伤。“我的荣誉只能在无尽的冰雪。”他想起他对姐姐的话,如今姐姐深入南方,清算国耻家仇,他呢,孤身踏入密林,钻入群山,为她撑起北方的安靖,护卫王国的周全,一时之间,他只觉无限感慨:命运将他们推得远离,但无形的力量又让他们从未如此靠近。 “我会的,我承诺会尽一切所能。以艾德史塔克之名。”他听到自己回复。 第二十二章 瓦里斯 第二十二章瓦里斯 当他坐上夜莺号乘船离开维斯特林后,他就不再是朝廷重臣、铁王座的情报总管了,这标志着他的人生又要翻一个新的篇章。 他的人生翻过很多篇章,有的愉快而自由,有的痛苦而噬心,有的刺激而短暂,有的轻松而无聊,有的沉重而艰难,有的精彩而深邃。他最喜欢的是精彩而深邃这段。即使到现在,精彩还在持续,还在不断掘深。 还未到他拆开礼物盒子彻底品尝美味的时刻,但奖励似已堆放在眼前,散发着浓厚而馥郁的香味,真实的美味或许会让他全身颤抖。 他在船上的无聊空闲中,不断比较人生中这些篇章,当一个船员打断他思绪后,他决定不再比较,最好得出确定的结论——每一段都不可或缺,但无聊的人生该用精彩和深邃来点缀,因为早在他流落街头做扒手时他就明白一个道理:不付出努力而收获的快乐,短而浅;耕耘日久浇灌心力而收获的快乐,长且深。 在与伊利里欧联合的日子里,他们成为潘托斯首屈一指的大富商,并成为该城邦的总督,他们通过总督身份操控城市,掌握贸易。伊利里欧凭借好身材与足够的黄金、地位与潘托斯亲王家族联姻。瓦里斯觉得自己也可以,但他觉得太监最好不要耽误对婚姻有想法的女子,尤其身份高贵的。 身份的变化,让他们赚取金币变得更加简单。这一段经历被他定义为轻松而无聊,直到他接受狭海对岸国王的邀请。 他的情报生涯和意义在这里得到了提升,他小小鸟们关注的信息终于不是某位船长准备卖什么货、某位富商其实袋内空空以及某位小姐生下的私生子实际是某位船长的。他可以用自己的才能和掌管的消息为国家、为国王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他可以像个真正的观察者,从观察钱和事,变为观察人和对所有人产生影响的政治。这给了他莫大的新鲜感。但新鲜感伴随的是沉重和艰难,他亲眼看到国家一步步走向崩溃,普通人被大人物的愚蠢驱赶,一步步走向死亡。 旁观者或许认为,正是他让国家崩溃,但他只是个努力工作的太监,无力针对大人物或者荣誉人物的指责进行辩护。这一段刻骨铭心。 当他被痛苦折磨返回潘托斯时,好友伊利里欧给他送上了人生中一个需要长久耕耘才能收获的目标。他想起那道他喜欢拿出来询问智者的权力问题:主教、国王、富商以及士兵同处一室,他们每个人都命令士兵杀死其他人,士兵该听谁的话? 只有对权力真正有所了解的人,才能获悉这个问题的意义。他以为提利昂会给他一些启发,但即使是提利昂这样的聪明人也没有给他满意的答案。 呵呵,提利昂的才能不在于此,他去补足骑士这等正派人的不足就好。 这道问题是他需要回答的。他不仅要回答,他还要实践答案。 疯王伊里斯死后,他心灰意冷返回潘托斯,并决定在酒肉的无聊以及潘托斯的海风中度过余生,幻想与好友一同做个吃吃喝喝的胖子。但这时好友伊利里欧却找上他,请求他协助,一同为他的亡妻送上世间最伟大的礼物。 好友也有自己的烦恼,他想。 他记得伊利里欧当时的请求以及他请求时的谦恭语气,瓦里斯知道,以他们的关系,无论什么请求,他都无需如此。 “我的好夫人,西拉死了。”伊利里欧以此开始。 瓦里斯毫不意外,西拉感染灰鳞病后一心求死,以她自己的话说,她绝不愿意丑陋地活着,或痛苦地死去。但她仅处于感染初期,看着伊利里欧的悲痛的脸,他没有必要知道妹妹是如何死去的。 “孩子是她弥留之际唯一的遗憾,”瓦里斯听他说,“唯一的担忧。” 瓦里斯无法安慰处于伤心的老友。 “我答应她好好照顾孩子,”他流下眼泪,“她要我以己所能,保护好他,给他最好的。我含着泪答应他。我是她儿子的父亲,我怎么会不好好照顾他?我的长子或许会继承家业,我长子的舅舅们或许会对他心存敌意,但我自信可以保护好他。” 他不断哭泣,瓦里斯不知所措,但他知道,无论伊利里欧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同意。 “无论我如何安慰,她只是不断重复,‘保护好他,给他最好的’。我最后向她承诺,‘给他最好的’,她才闭眼。瓦里斯,我思考了三天,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才知道什么才能保护他。”瓦里斯看他渐渐露出了凄惨而又自豪的笑容。 这开启了他的下一个人生篇章,他听到伊利里欧说,“我的孩子,他头发随母亲,是银色,他的眼睛随我,是紫色。” 伊利里欧富可敌国,但他坚定认为姓名和权力才是最好的盔甲和最好的刀剑,这就是他想要送给自己孩子的最好礼物,他孤注一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答了那道权力问题。 瓦里斯带着对世界复仇的快感,接受了伊利里欧的求助,而后他从潘托斯返回了维斯特洛,正式开启了新篇章,并且十几年来为此殚精竭虑。 往事历历在目,瓦里斯看着已藏在黑暗中,逐渐缩小的红堡,听着教堂传来的悠远丧钟声,他期待下一次返回维斯特洛。 如今维斯特洛四分五裂,正是真龙扫平天下的好时机。他心潮澎湃:北境输了战争,正在困窘之中;东境上下离心,主持大局者德不配位;铁群岛践行古道,四处出击,疯狂树敌;三河流域疲弱难堪,一片残破;西境在战争中虽然获胜,但只需略做操作,终是蠢货当政,在这种人手下,国家江河日下乃是常理;河湾地浪战无数,如今被铁群岛袭击,自顾不暇,他已做出手脚,分裂它与铁王座的关系;风暴地战争惨败,苟延残喘;多恩远离大陆,地狭人少潜力不足。这是真龙用武之时。当战争胜利,女王面对更在先的继承人除了下嫁还能作何处理呢?虽然这与最初的目标并不相同——让男人坐上铁王座,让女人待在产床——没有办法,龙女王不会安静待在幕后。 这正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计划早期,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随手布局,随手布网,而如今则快要到收网获鱼的最后阶段。更妙的是,他们期待的女王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惊喜,她是龙之母,从石头中孕育了三头龙。而即使她真需要三个头,他自信他们为女王准备的一个头也能事实发挥价值,毕竟,不管红龙黑龙,他们都是龙。 三头龙足以奠定在七国的一切胜局。 龙是好的意外。 以前他们想要维持国内势力平衡,将战争尽量往后拖延,正是为了留出时间,让种子成长。当战争终于爆发,为了尽可能降低维斯特洛的实力,他们只能将战争尽量延长,让盟友反目。龙女王愿意统治弥林,愿意在此处锻炼统治能力那就随她所愿。 她不是在周遭混乱的环境中应接不暇?太监给他带来了维斯特洛聪明却毫无依靠的人,这聪明人在实践中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一定可以让她在混乱中站稳脚跟;她不是为弥林的暴动而伤心?太监将给她带来无数的小小鸟,保准她可以高枕无忧,让她做个快快乐乐的御龙女王。 帆船动荡,室外莫名其妙的工具随着颠簸来回唧唧叫,但他依然带着笑意轻松入睡,十几年来他鲜少如此轻松。 第二日,他在晨光之中醒来。 一个年龄不大的少年为他端来了早餐,两个煮熟的鸡蛋,一片面包和一个新鲜的橙子,一杯柠檬水。他匆忙吃完了早餐,而后才意识到,即使他吃得再快,也没办法让船更早赶到潘托斯。 他知道自己如此着急的原因。老友没做好在匆忙之下接待一位声名狼藉的弑君者的准备。 他在自由贸易城邦扮演的是一个正派的商人,与坦格利安的关系已经备受责难,若是再接收铁王座的通缉犯,只怕潜在的敌人不得不多想。 之后,他顺利到达潘托斯,但在潘托斯与老友交代一些事后,他就直接搭乘商船前往瓦兰提斯,黄金团在那儿等着。 他坐上了海鸥号,顺着洋流往南,越过石阶列岛,穿过争议之地的海岸。 航海是件危险活,他们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顺利摆脱,但在接近里斯的地方遭遇风暴。 据船长说,船员被狂风吹跑两个,船身也遭受重击,非得在里斯修好不可。盗贼王子并不怀念里斯,但他选择等待,然后继续前往目的地,毕竟,他时间还多,海上行进速度要远超陆路。 里斯是这片大陆九个贸易城邦中偏向平庸的那个,在三城同盟会的三城之中也是最弱不禁风的存在——它与周围两个贸易城邦在争夺争议之地中从未占过上风。 这是当然的,一个以淫欲为焦点的城市怎么可能表现出武勇呢?世界不相信这种规则。 可讽刺的是,里斯人有着自己蛮横的骄傲。在瓦里斯看来,他们的自豪和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固执想法,就像夏天的冰,经不住考验。骄傲竟然全部来源于他们是瓦雷利亚的初始殖民地,接待过远古的龙王。 瓦里斯觉得,如果权力问题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会毫不犹豫选择国王,因为他们早被驯服,浑然不知龙王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真龙也随燃烧的石头沉入大海。 里斯是个重要的中转地,他想了解一点消息,于是进入了里斯欢乐客栈,普通水手喜欢这里。 他在大厅台,点了一杯帕莱尼酒。这种酒用本岛特产的李子和甜菜为原料,喝起来酸甜可口,是他小时候最喜欢偷喝的那种。酒保女给他递上前,向他甜甜笑了,他无法承受这种甜蜜,端起酒杯,轻轻咬了一口。 有酸有甜,但绝不是小时那般的味道,多了一些东西。他认真思考品味,慢慢咬下第二口。多了尚未完全发酵的涩味,他得出结论。 “我的老爷,您已孤饮三杯,若一直这样喝酒,会错过里斯最好的东西哦。”酒保女为他添上第四杯时如此说,他们不用解释什么是“里斯最好的东西”。 “亲爱的女士,相信我,我早弄丢了世界最好的东西了,否则我何苦在此独自喝苦酒。”他回道。 人们在这里找乐子多过炫耀新闻,大声单音节的欢叫多过他需要的絮絮叨叨。这是这座城市的失败,但他无需放弃,因为其他客栈也是如此。 “弄丢了就把它找回来。”她说。 “那可不行。”瓦里斯笑着回复,“丢了有丢了快乐。” 他们点上了大厅的油灯,火焰在灯油塔中跳动,给客栈的大厅带来了昏黄的光亮。人人喜爱这种氛围。 第四杯下肚。 他倚靠在拐角的小小区域,寒风吹过大洋,在里斯也能感到略有凉意,这个拐角刚刚好。 许久之后,他面前的肮脏座位渐渐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水手、客商和旅人,他们使用各种各样的语言,瓦里斯一度觉得自己身处菜市场中了。 作为君临的情报总管,他希望得到的消息自然是来自于东方,而不是西方。大部分商谈的都很对胃口,但很多他都已经知道。 “要说搞笑的事,我这可听到一个,”一个年轻人哈哈大笑,“我听说,黄金团在密尔准备向争议之地开战前解除了合约,于是密尔总督不得不向其他城邦派使者宣布取消宣战。他派的使者被泰洛西大君剥光了衣服,在他后背上纹了‘我错了’几个字。据说,大君还让歌手以这个为题写歌,凡是写得好的,都大大有赏。” 这是个好故事,他和伊利里欧的行动减少了不必要的战争,瓦里斯心想,如果他笑得比较少就更好了。 除了让他不想笑的笑话外,他还听到了很多关于龙的消息。在维斯特洛,谈论龙就像谈论来自远方的和上古的传奇故事,但在这里已经绘声绘色,抛开所有不确切,传言中都有美丽的女王和她的三头龙。 “四头龙,”他听到一个水手模样的人说,“‘长尾号’的伙计在我这里购买‘橘子’时,他说,他在弥林看到了四头龙,并不是三只。”他如此确定,让瓦里斯觉得好笑。 三头龙与伊利里欧赠送的礼物互相对应,与那女孩的家徽相互对应,与他的祖先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及他的姐妹所拥有的龙数量对应。 “四”是糟糕的符号,神不会为那女孩安排如此拙劣的数字,如果有神的话。 “最大的那只是红龙。” 是黑龙,瓦里斯心里纠正。这也是被伊利里欧证实的消息,更何况,化石龙蛋中没有红色的。他在少年时也曾编造过一些荒诞的谎言以求取关注。 他不得不通过引导,转移话题。否则今晚他们能谈的就只有龙了。他不想听一堆醉鬼讨论坦格利安家族所有龙的名字。 当话题转移到战争,这个少年明显话少了,而旁边年龄更大的大胡子雇佣兵模样的人则提供了更好的信息。“瓦兰提斯可能参加渊凯的反龙母阵营,但他们面临多斯拉克人的威胁,所以他们不可能投入太多力量远征奴隶湾。我倒是听说,往东的海面到处都是铁群岛的海盗旗……已有很多商船遭殃,难道维斯特洛已经这么穷了,铁民非要跑这么远抢劫?” 铁民在袭扰河湾地,但为何要向东?大海已经够复杂了,他只希望去弥林的路不要碰到这群海盗。这些消息不是他关注的重点。 “痛恨龙女王的远远不止里斯这些用奴隶的自由贸易城邦,”那佣兵斩钉截铁道,“布拉佛斯和潘托斯虽然废除了奴隶制,但他们的会长、总督暗地里接见渊凯的奴隶主,享用他们的礼品,他们怎么会站在龙女王这边。” “我听有些大老爷说,世界贸易是个什么圈?”说话的是个灰胡子的老头,“龙女王打破了这个圈。” “是啊是啊。多斯拉克人扫荡草原,抓住的奴隶大多都在奴隶湾出手,而奴隶湾向全世界分销……船东在奴隶湾卸下一船船货物,拉上一批批奴隶,全世界都有赚。现在好了,多斯拉克人大把奴隶无处卖,需要奴隶的城邦却无处购买……没了圈,贸易就不好做了。他们痛恨她不是当然的?”一个中年人戴着海豹皮的斗篷,满嘴黄牙,抿着嘴插话。 “生意或许是不好做啦。就这个月,我已见到好几个大海商破产,喝了什么泪死在街头。几个妓女出钱才给收了尸。”说话的是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像个码头工。 那是他太贪心,一小瓶里斯之泪就值十几倍重的黄金,他却选择终结生命,不过这世界多的是这种蠢人,瓦里斯心想。 “难怪哦。我听说魁尔斯人也带着舰队向奴隶湾出动了。”他们也要时常在奴隶湾购买所需的各种奴隶,在这里分销他们从东方获得的商品。 “那龙女王岂不是四面都是敌人?”灰胡子老头道。 “龙女王有龙,敌人再多又能如何?”少年插嘴,看起来像龙女王的潜在盟友。 龙多也要有足够用的龙头。瓦里斯觉得已没有必要继续待在这里陪少年扯龙的玄奇故事。可正当他起身的时候,竟进来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这人有着和蓝礼相似的外形,乌黑发亮的黑发,简直就是多年前他初见到蓝礼时的模样。随行的几人他不认识,但他们身上有着雄鹿标志。他们都是史坦尼斯的手下。 瓦里斯很喜欢这个叫艾德瑞克风暴的少年。在劳勃去世前,他每年都会以劳勃的名义在他的命名日上送上礼物。这些礼物普通而平凡,但足够温暖一个孩子的内心。这孩子收到礼物后,会向劳勃回复热情洋溢的信,每每温暖瓦里斯的内心,他真希望这是自己的孩子。 瓦里斯虽已改变妆容,但还是自觉拉下斗篷。这里光线暗淡,即使瓦里斯出现在面前,对方也不一定能够认出。他安静走出客栈,像从未来过这里。 第二日一早,他照例与船长见了一面,给他和水手带去了从市场买的橙子。离开后就往小时候的住宅而去,实际那不是他小时候的住宅,他生来就是这座宅子原主人家的奴隶。奴隶主珍视瓦里斯他们的血脉。他父亲的父系可以追溯到坦格利安的疯子,号称“明焰”的伊利昂,父亲的母系可以追述至那位杰赫里斯一世的一个女儿。母亲的血脉源于黑火家族,具体而言来源于戴蒙黑火的第四子。他听自己的主人在售卖他和妹妹时这样宣称。他母亲宣扬的也大同小异,只是奴隶主将他父亲和母亲的血脉来源弄反了。 奴隶主没有让母亲给他留下太多的兄弟姐妹,而这宣称的血缘也没有太多抬升他们的身价,至少没有抬升他许多。他妹妹被里斯的妓院挑去,妓院显然希望她的白发可以吸引到对狭海对岸王族有想法的恩客。他自己则被一家剧团挑去,大多时间是在为剧团里打杂服务,偶尔用自己的白发客串一下剧里王族的小孩。 他所扮演过最伟大的人物是韦赛里斯一世的儿子伊蒙德坦格利安。对于这位扮演的人物,如今他只记得一句台词“你弄瞎了我的眼睛!你弄瞎了我的眼睛!”,他依然记得,只要用惨烈的语气,一只手捂着眼,一手指着对方就可以。剧团团长很认可他的表演,他也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他自己成为剧团长的一天。 他随着剧团在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表演,有时也会收到来自君临、旧镇的表演邀请。他的确游历了很多城市,但没有成为剧团团长。 有一次他们在密尔表演时,一个长着浓密胡子,一头棕色头发的男人找到了剧团长买下了他。相当长时间里,他都以为是自己的表演不够好,剧团长才卖他,他反思自责了很久,反复回忆每一场剧里的表现,仔细思考在哪里对剧团服务不足。 他成为盗贼王子后才彻底抛开这些无聊的想法。 那个男人切掉了他的那个部位,让他变成一个太监。他早记不清那个男人的具体容貌,但血魔法呈现的诡异他永远无法忘掉。他听着他用奇怪的语言诅咒敌人,他没能听懂。 而后他看到了影子,狰狞黑暗,影子戴着他的脸,他长大的脸。黑影从他们的房间穿越而出,他感觉自己可以控制黑影,他想控制黑影杀掉眼前的男人,但这和无法调动手指一样无力。他的精神也一样软弱。 那个男人哈哈大笑,“是真龙的根,是真龙的根,”他看着男人喜极而泣,“我把你全部后代都献给了神,神满足了我,满足了我。”他没有看到神的应答,只听到男人癫狂的大笑声,仿佛能将房屋震塌。他那天流了泪。 眼前的原奴隶主的房屋也在流泪。喷泉水通过山顶的管道引下,仆人们从喷泉池中取水,洗刷墙壁,打扫夹落在缝隙的巨大树叶。瓦里斯仔细观察,有两个仆人长着白色的头发,但他们都是年迈的老者,在草坪的边框栽培各种颜色的花朵。他们是苗艺师,不像他母亲,为这座居所的原主人兼职性奴和床仆。 这里保留了他幼时大部分建筑。他曾在同样的喷泉中接水喝,在院子中捡拾从树上自然掉落的柠檬,他也曾在右边宽大的泳池边与其他小奴隶们一起欢乐畅游,因为他们第二日要被出卖,得洗个干净。 后来他买下这栋宅子让人将泳池填满,在上竖起了巨大的竖琴雕塑。 他记得购买这栋宅院的曲折历程和所遭受的侮辱。 “要我把我父亲和父亲的父亲出生的院子卖给没吊的太监,那不如杀了我!”这主人没有意识到瓦里斯也曾是他的奴隶。 瓦里斯满足了他的愿望。他花费了这座院子十倍的价格,雇用了无面者,杀害了这座院子的主人和他执着的继承者,直到这个主人的一个表亲觉得这是个凶宅。瓦里斯没有压价,按照原价买下了这座宅院,“多余的,就当是我对您亲人不幸离世的补偿。”他对那位表亲道。 他离开这座宅院太久,而能够记下来的东西又实在太少,他不能确定自己父亲以及自己父亲的父亲是否也在这座院子出生。他们无足轻重。 当船终于修好后,他将这座宅子以劳勃拜拉席恩的名义送给了他的那个私生子,连同他在里斯的所有资产。他把从他父亲那里拿的,还给了他。若是这位私生子足够明智不去追求依据血脉的权利,他活得会比大部分人要久。 夜莺号在里斯的船坞补好了水密层的窟窿,修理了有些腐烂的船板,清理了有孔洞的夜莺船首,他们为它涂上了红色绿色蓝色黄色的油漆,让夜莺变成了花枝招展的美丽鸟,这代表幸运;在眼睛上,他们用黑白点缀,象征明察秋毫。瓦里斯喜欢这种装饰。 船长十分熟悉里斯到瓦兰提斯的航道。他们继续乘坐夜莺号,在海上航行了三天顺利到达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的港口比他所见过的任何城市都要大。它坐落在大陆最南端的海湾旁,把守着洛恩河驶向大海的一支入海口。海水与河水在这里交汇,交汇处被伸出两岸的山脉分成若干份包围起来。每一份被清理平整,形成天然的码头,停泊着来至全世界的船只,而水手、奴隶和船工不断将来至船上的货物搬下,运走,又将城中的产出运来装船。 码头伸出岸边最远的地方筑有阻挡水浪的防波堤,堤上竖起高高的木架,上面挂着一排排被吊死的海盗、走私犯和其他罪犯,尸体周围盘旋着各种鸟。这和任何一个港口都没有区别,只是这里的尸体看起来比较多。 他们的船缓缓靠近码头,码头的海政官员看到新船入巷,从三层的石楼中走出,打着旗语,让他们按照序号前往前方的泊位。 石楼离吊尸体的地方实在太近,瓦里斯觉得,这简直是在惩罚辛苦工作的海政官员。但瓦里斯只闻到了大海的腥咸味。他希望他们也如此。 步入城中,瓦里斯远远望见堪称世界九大奇迹之一的跨河长桥。长桥将洛恩河东西两岸连接为一体,也使瓦兰提斯城邦势力同时可以向河岸两侧和上游的广大土地延伸。瓦里斯十分了解该城的历史和地理。 入城后,他闻到夏季海滨城市的独特味道,鱼腥味、粪便臭味、腐败发酵的气味以及香水味。任何一种味道单独闻起来瓦里斯都能忍受,但他们结合起来却足以让他作呕。瓦里斯只希望能够尽快适应。 他在该城的居所坐落在洛恩河东岸的高树领上,隐藏在一片巨大的棕榈树林与灌木之后,在这里,即使在烈日下行走也会感觉凉爽。仆人将通往宅院的小道打扫得干干净净,清幽而低调,这是他喜欢的风格。宅院由石墙包裹,石墙之上生长着片片荆棘,墙面挂满各种藤蔓树枝。宅院的主体结构为木材,但多处用天然石装饰,涂抹上了当地出产的盐白色涂料,很好展现了当地的滨海盛夏风格。 第二日早,沐浴梳洗后,他换上清凉的紫色丝绸长薄衫,戴上了圆角无边黑色繁复绣纹帽,遮盖住了他光光的头颅。仔细装扮后,他在上唇粘上了疏放的八角胡子,做成一副香料商人的打扮。他照例雇了轿子,往城中的行商区域购买安保服务。此行目的地并不是人多嘈杂的瓦兰提斯,而是瓦兰提斯沿洛恩河上游的城镇赛荷鲁。 他在赛荷鲁镇等了一周后,提利昂及小伊耿一行才抵达此处。这才是他的目的。 “我的诸位好友们,见到你们历经辛苦安全到达这里,我真是太高兴了。”瓦里斯真心道。他身前的诸位虽然略有狼狈,但面貌不差。 “我的烂蜘蛛,看到你在这,比看到我死鬼老爸更让我意外。你是怎么从君临来这里的?”小恶魔身穿颜色鲜艳完全不对称的儿童衣服,看起来像个小丑,但他太丑,更像个小魔猴。只有声音才丝毫未变。 “哦,蜘蛛啊,我可没那么多只脚嘞。好叫你知道,我和你一样,乘船、乘轿以及用自己的双腿。大人。” “乘船乘轿,我比你的丰富多咯,我还乘过桶呢。”当瓦里斯露出不解时,他很快解释,“那些混蛋把我装到桶里送到肥猪奶酪贩子那,这是你安排的么?” “大人,您可冤枉我了,我只是告诉船长不可使人知晓你曾出现在潘托斯。相信我,我以为他们会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船长不是没有偷渡过其他人,但小恶魔遭受如此待遇显然不是他足够小个,定是一张嘴惹毛了别人。 “冤枉你?为了到这里,我们差点成了裹尸布大王的食物,告诉我,为什么你们不肯给我们安排更好的路线?我承认,瓦雷利亚大道那段是不错,可是伤心岭之后的行船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啊,还有,小伊耿棋艺差劲,输了就到处扔棋子,还强迫我捡起来,这实在太难受了,我虽个子小,但我需求尊严的心脏可大着呢,我老爹应该很清楚。” “你……”小格里芬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这真可怕。好大人,无论如何,这已经是最好的路线了。以后我会为您慢慢解释。”瓦里斯可不耐烦在这里跟他讲这么多,何况这里也不安全,“经历过这么多,我已在城中最好的旅社为大家做好安排,现在嘛,何不让我们放轻松一些,好好饱览这座城市呢?” “船、奴隶、野人、马、四面的城墙,真是好风景呢!”小恶魔撇着嘴,向四面张望,牢骚多多。或许他确实吃了苦头。 “城墙,这不仅是好风景,还是好防具,若是没有这些城墙,赛荷鲁如何能立在河东岸?城外逡巡的多斯拉克人可不是好惹的,看看下游的废墟之城萨梅尔便知道啦。” 然后他转向蓝发的小伊耿,“所以说啊,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保护好自己,就不能轻易将自己置于险地。”越是高贵的大人就越该早些明白这个道理。 “我们的小王子可不耐让太监教育,快些带我们到客栈!” “遵命,大人。” 接风晚宴后,众人分开。他走出客栈,漫无目的,来到临水大道广场的一角,这里的风有着原野的气味。他看到小个子抓着酒袋漫游。在他旁边不远处是布道的红袍僧侣,他向围着他的群众宣讲着什么,引发群众阵阵欢呼。稍远一点,是一群站在黑墙旁的向周遭客人招揽恩客的妓女,广场的火光和灯笼的烛光之下看不清他们面容。 走过时,提利昂举着酒袋向她们致意,像个巡查的国王。但妓女们只是对着身旁的女伴们轻笑,要么是没有见过侏儒,要么是没见过这么丑的人。总有一种理由让她们笑。 “大人哦,你在这个城市仍然危险。要是我可不会孤身一人出来。”瓦里斯不得不提醒他。 “在你眼前的是个小人儿。而且还悲惨地丢了半个鼻子,谁会这么没有礼貌对一个可怜人出手呢?” “大人,这我就说不准了。我看过太多人,他们只喜欢对可怜人出手呢。” “咯咯。”提利昂打着酒嗝,拎着酒袋,摇摇摆摆。 瓦里斯觉得,他要继续以这副样子行走街头,非得被抓走做成药引子。 “八爪蜘蛛,监狱管理员、情报总管、孤儿保护者、拥王者……”他哈哈大笑,“告诉我,妓女去了哪里?” “好大人,你刚提到的几个人都知道。但我只是一个太监,回答不了您这个问题。” “妓女当然在妓院。”一个陌生的声音突兀闯入。 瓦里斯慌忙转过身,一个几乎秃了头,身穿羊毛外衣的高大男人出现在他和提利昂身前。羊毛外套上,纹绣着清晰的绿底人立黑熊。 好半晌,瓦里斯才反应过来,此人正是前熊岛伯爵乔拉莫尔蒙。瓦里斯喜欢给人制造意外,但从不喜欢接受意外。 “妓女在妓院,但你夫人却躺在别人床……”提利昂还没说完,脸上立刻狠狠挨了一扇,整个人跌倒在地,酒袋也甩飞。 “乔拉爵士……”瓦里斯只得叫住他,小恶魔可禁受不住这种暴力。 “哦,乔拉爵士,没想到在异国他乡再次见面,你竟如此热情。”小恶魔捂着嘴巴,但声音仍从嘴间露出。 “你若继续耍嘴皮子,我还可以更热情。”乔拉抽出了腰间的匕首。 瓦里斯顾不得提利昂,只得连连后退,示意他冷静。 这匕首显然是针对他的。 “乔拉爵士,有事可以慢慢谈,无需如此。”瓦里斯知道,和莽汉最难讲道理。 “太监,你的这只小小鸟开始啄主人咯!”提利昂插嘴,他站起身,却有些站不稳。 “小心说话,”乔拉再踢了他一脚,站在小恶魔前就像个巨人,“否则我可以先割了你的舌头。” 瓦里斯不知道乔拉对他哪来的这么大敌意,但如不尽快揭开,他非得死在这里。 “乔拉爵士,为什么?” “为什么?瓦里斯,你真是问了个好问题。”他嘲讽道,“对啊,他为什么在这里?弥林四面都是敌人,他显然不是龙女王外派公干,若非如此……看他这副落魄样,是被龙女王扫地出门了?”小恶魔开始哈哈大笑,“我看多半是间谍身份暴露,灰溜溜逃出来了。”提利昂为这句换来了另一次拳击。但这反而证明了他猜的不错。 瓦里斯心里感激提利昂,死前或许搞懂了原因。哦,真不公平,哎,真不走运。 “乔拉爵士,这一定有什么误会。”他得靠黑熊爵士内心一丁点道德感才能活命。 他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间谍,不过是正常的交易而已。 “嘿嘿,哪有误会,用你的肥脑袋来证明他的清白,要是我,我也干啊。”提利昂吐出口中带着血的吐沫。 “也许,我会把你的一起带过去。”乔拉对小恶魔说。 “乔拉爵士,若是您拿我们脑袋去弥林送给龙女王,那一定大错特错。”他解释。 “我错过很多次,”瓦里斯听他说,“不差这一次。” 第二十三章 詹姆 第二十三章詹姆 来自北方的风将他白袍吹得猎猎作响,他能感受到脸间的寒意。 更寒冷的是他的心。短短的时间里,他没了儿子,没了父亲,没了弟弟,恐怕也没了姐姐或妻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提利昂的话飘在空中和他的心里,像刀般切割着他。 他没法像父亲那样掌控朝廷,也根本不适合统治。他也没法像父亲那样领兵作战,为了胜利残酷无情;也没法像父亲那样纵横捭阖,谋略四出,决胜千里之外。 父亲就是山,他在的时候,詹姆仿佛什么也没有怕过。但现在他死了,被提利昂射死在厕所中,那真不是一个伟人死的方式。但他确实死了,并将担子传递到儿子的肩上,如此沉重,他有些喘不过气,还有些让他害怕。 兰尼斯特都是狮子,本不该害怕,但狮子的威名有几分是他一人撑起的?我能撑起几分? 我本不用撑这个担子。我有机会被那个年轻的少狼主一刀砍断脖子,作为艾德史塔克断头的代价;或者我可以被瑞卡德用剑捅死,正如我捅死他的两个儿子。 看看泰温公爵、瑞卡德伯爵,父亲总强悍,而母亲则脆弱多了。泰温大人拒绝用珊莎史塔克换回他的儿子,即便少狼主威胁要将他儿子人头奉上。 “他是御林铁卫队长,不是我儿子。”这是泰温公爵,国王之手在冰原狼长长的信件之后添加的寥寥一句,而后将原信寄回。凯特琳曾将回信交给他看,以此嘲笑他和父亲的关系,也嘲笑泰温公爵的冷漠。 看到信后,他哈哈大笑,乐不可支,几乎落下泪来,这是披上白袍后为数不多的痛快了,也许这还是为数不多可以为兰尼斯特做的荣誉之事。 是啊,泰温大人从不接受威胁,要是少狼主果断取下他儿子人头就能证明这人是真正的铁石心肠,也是真正的七大王国的国王之手。 泰温大人的刚强战胜了贵妇人的软弱,果真收到了回报。凯特琳只为两个女儿的生命就鲁莽地放掉了他。 是她觉得我作为人质,已没有交换的价值了么?这是刚强的回报,她以为我可以动摇泰温公爵,让泰温公爵为他的荣誉放人。 泰温公爵确实向他的荣誉开具了价码,“脱下白袍,我立马放了那个女孩”,麻的,泰温公爵不知道,我穿上白袍也是为一个女孩?随后泰温公爵把女孩送给了提利昂。 我已经偷走了弟弟一个妻子,我不能再偷他另一个。他这样安慰不履行承诺的自己。 他总是在这些局促中过活,好像父亲就从未遇到过这种难题。 他总是知道该如何办,好像提利昂也同样如此。他真希望能有他们的智慧。 不管如何,泰温大人已经死了。还有谁能够代替他呢? 凯冯叔叔? 他想到最后一次他们见面的场景。他见到他就像见到陌生人一般,保持着冰冷的礼貌和鄙视,葬礼一结束,他就像完成了毕生所有的任务,扔下一切负担,返回了西境。他知道我的底细。 他拒绝了瑟曦国王之手的邀请。瑟曦竟认为他串通了提利尔,竟连西境守护也不肯给他了。 她金灿灿的脑袋瓜究竟出了什么毛病?蓝赛尔没有服务好她么?这让他陌生。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记得小时候在凯岩城下看狮子的事情。她为了体现比弟弟更勇敢竟将手伸向泰温公爵抓回来的狮子,莽撞地抚摸狮毛,说来也奇怪,狮子没有吞下她的白嫩小手,反而好脾气舔了舔。她哈哈大笑,向他怂恿挑衅。 她确实有着罕见的愚蠢和骄傲的个性。詹姆觉得自己不会愚蠢到去摸一只狮子,如果那只狮子不是瑟曦的话——他也从没有摸过活着的狮子,即使西境人都称呼他们为狮子,但那毕竟是幻象,就像传言泰温公爵会拉出金子——他不想回忆厕所的便臭和大教堂的尸臭——虽说他不曾干下摸狮子这种显而易见的蠢事,但他还是丢了一只手。 离开君临前,他让人用黄金打造了右手,手指半拢,要是酒杯大小合适,也能顺利举杯饮酒,但握盾才是金手的真正目的。除此以外,他还发现,用金手打人耳光更为有力,轻易就能让人掉几颗牙,让脸高肿,若是他有姐姐那样的阴晴不定的臭脾气,估计他的整个大军都会牙残嘴肿。 整个大军。一千人的队伍算是大军么? 他在君临带走了属于西境的兵力,另外汇合了部分投降的风暴地士兵,但这也不过一千多人,增加这点人手无法为攻城带来任何功效,好在,奔流城那边不缺人,加上佛雷的则更多。 奔流城的城墙早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他就见过,那不是一座可以用人力攻打下来的城市。他实在希望他人未到的时候,达冯就已经拿下了城堡,这既能加快整个南方的和平又能避免让他违反他向母狼发的另一个誓言。 他记得每一个他发过的誓言,若是诸神不蠢,就该知道,男人没法不违反誓言,不是违反这个,就要违反那个,有的誓言轻有的誓言重,有的影响大有的影响小,你总得挑一个。 若是事不可为,休怪我把对铁王座的誓言置于最前。 冷风继续呼啸,他转头看了一眼伊林派恩,他更憔悴了,滑稽的头发、苍白干涩的褶皱皮肤、深凹下去的眼,像个活死人。也许早在疯王割了他舌头的时候就死了。 詹姆长叹一口气,即使是这个活死人也比他有力量,他可以轻易将没有右手的残废每每扁到全身疼痛,站不起身。要是谁拉开这残废的皮甲,就能看到他身上一块块青紫。往好的地方想,每一块都是进步的证明,要是往坏的方向……他不想去想。 上一次他觉得如此无力的时候还在临冬城,不过那时是带着真诚的羞耻。那时他的右手还不是黄金,他用那只右手在征讨御林兄弟会中建功,并被那个拂晓剑神册封为骑士。便是那样的手也打不赢那个只有十五六岁的杂&种。 瑟曦总算对了一次,我不该与她较技,若不是想宰掉一个孩子——没有哪个比杂种女儿更合适——给蠢猪国王、临冬城公爵一点颜色,我不会与一个女孩或者杂&种对战,哪怕是报比武大会被击落的仇或者为姐姐出气。战败后,瑟曦对他没有好脸色,说拿剑的该是她,而他则应该负责喂奶。她兴许没有拿剑,但她手握酒壶或是酒杯的姿态胜过全天下任何一个女人。 他多次想到那个血狼女。她出剑迅速刁钻,身形极快,力量也够大,每每有独特的攻击方式让他行动受挫,在他得意的剑招之下,往往也能以他不理解的方式逃脱。她有剑客的天赋,在年龄更轻时步战击败赛尔弥爵士足该让我警惕,不过自负的狮子全然认为是老骑士已经太老不堪用。 我不该鄙视老队长。 总之,这确实是个足够厉害的剑客,让他心生敬意,他甚至在比武后还向瑟曦提议让小乔娶了她,但他收获的不过是另一巴掌,“你的脑袋进屎了么?”她嘲弄。 相比嘲讽,提利昂对他的失败倒是宽容多了,“要是我,就该怀疑是否是往日太骄傲,放松了训练。”自那后,他加强了训练,为了提高速度,他反复修习基础剑招,增加出剑速度,同时与多人对战,增加敏捷和反应。现在这一切都没用了,勇士团取走了他的右手。 想到这,断肢处再次发来隐隐的阵痛,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深入骨髓了。他垂下金手,放在马背上,马儿吹了个鼻响,像是不满——侍从为这次远征给他准备了两匹马,屁股下的这匹名为光辉,另一匹等待临幸的叫做荣耀,他笑嘻嘻接受了这两个名字,侍从要是没有一点儿幻想,很难在艰苦的战斗中坚持下去。 他用左手稍微安抚了一下光辉。不满就不满,别像我老姐那样撒泼就行。 光辉是一匹年轻稳健的白色母马,与他的白披风正搭调,由他的侍从为他挑选,“足够听话”,矮个侍从卢告诉他选择的理由。但他明白,侍从实际想说,那匹他爱的强悍战马启动太快并不适合一只手的残废。 反正这次出征多半不会遇到野战,行,就让我们一直这样保持语言上的礼貌,就像伊林佩恩那样。 离开王领后,景色很快变得不同,原野变得荒僻,原本一座座生机盎然的果林、庄园也变得渺无人烟,所见要么是荒废的田地,要么是残破的房屋、火烧留下的残迹,这里承受了大部分战争的破坏。 这也要算在父亲大人的功绩上。 泰温大人从一开始就认为河间地是铁王座的敌人,因此战争稍一爆发,就在他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这确实充实了后勤,打击了对手,但也将河间地整个推向敌对。 要是我娶了莱莎徒利,泰温公爵还会这么果断行动么?命运难以假设。 姐姐那晚为他脱了衣服,为他斩断了这条命运线,为此,泰温公爵失去了他寄予厚望的继承人,霍斯特徒利失去了一个兰尼斯特的女婿。想到莱莎后来那个样,他为小指头惋惜,碰上这种疯女人,任你再精明也受不了。 当天,他们在一片村庄的废墟中安营扎寨,他像深入敌后一样,命令军士挖掘坑道,做好敌袭防御。经过呓语森林的大败,他绝不会让这种悲剧重新上演。军士们对这种命令有所抵触,泰温可能会割掉嚼舌根的士兵,但他决心不予理会便罢。 主帐安排在了废墟的主堡中,他们拉倒了一面看起来摇摇欲坠的砖墙,在原地搭起帐篷。院子的四面院墙基本保存完好,大多已被枯萎的藤蔓占据,留下残破的黑色黄色枝条,大部分看起来的衰败要拜它们所赐。大军的其他营帐则围绕这个废弃的宅院搭建。 将士兵和伙夫赶出院子后,他留下伊林佩恩在主帐外训练。他们对战了数百下,他感觉良好,觉得或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适应战斗节奏。或许是察觉了他的自得,伊林佩恩加快了速度,迅速刷开了他的剑,对着他的背狠狠来了两下。詹姆看着他露出了丑陋又得意的嘲笑。 麻的,反正时间还多,总有一天我要将你这个没舌头的刽子手痛扁一顿。 他刚捡起剑,外边传来喧哗。没有他的允许,没有人能够在他练剑的时候进入。他将训练剑重重插在地上,向院外走去,看看哪个敢打扰他。 他身穿训练的简服走出,一个身披哈佛家族徽章的骑士嚷嚷说有重要的情报需要向他汇报。他们刚从哈佛城离开只一日,要是有重要情报他应该向君临汇报,要是消息来至君临,那就更可疑了。 骑士倒没有多废话,向他递上了一块小小的羊皮纸,连带着灰蓝色的泥鉴,这是佛雷的纹章。 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他们一定是收到了孪河城的消息,方才如此。 “本月五日夜持冰原狼及一众北方领主旗、数量不明之军队从绿叉河北岸直驱孪河城下,临信前已接兵,敌人另部署投石车两架。急急急。”他默读了一遍,又复读了出来,让周边的军官知晓内容。 五日,五日,到现在已经有四天……四天能发生太多故事。 “为何现在才送到?” “君临没送大乌鸦,送了个骑手,可那骑手摔断了腿,被人用推车送到了城里,我们的学士给他接完骨,他才想起有信要送。原谅城主,他为了确定紧急,先看了信,这才让我送的。” “其他的信?” “我的任务中仅此一封。” 绿叉河北岸,是谷地的骑兵么?他们终于要出动了?小指头没有掌控住鹰巢城?或者说,谷地主导权已经转向符石城了?符石城伯爵向来和艾德史塔克穿同一条裤子。 “干他么的。章鱼怪也太不顶用了,这就被人拿下了卡林湾了?”壮猪李勒克雷赫也从营地走来,听到内容。 “南下过颈泽的路不仅卡林湾一条。沼泽恶魔们知道其他路,众人皆知,他们是史塔克的朋友。”亚当也认为他们是真的北方军队。 他们都没有怀疑是谷地的人。长夜漫漫,到处都是敌人。 “孪河城从未失陷过,”也许,他们的历史太短了,“希望我们的佛雷朋友能够顶得住。”朋友两个字让他觉得别扭,“向君临放只乌鸦,问他们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他们就在庭院门口散去。 他返回主帐,示意伊林佩恩继续训练。这次他更惨了,直觉让他总是做出错误反应,连连被打,不仅是背,连同大腿、胳膊、胸口,没有一处不疼,若他拿的是真剑,他已不知要死多少次。 当他觉得继续下去无非多挨打的时候,他叫停了。哈佛城送来的消息依然让他不安,他想不通原因。若是鹰巢城兵力出动,他们出血门之后,最方便过河的地点是在盐场镇上游的过桥点。过桥后半日骑乘就可以直袭赫伦堡,想到这,他有点不寒而栗。谷地骑兵若是倾巢出动足以糜烂整个王领,以如今铁王座的实力,绝对无法抵挡,他希望小指头依然能够替铁王座稳住鹰巢城,控制蠢蠢欲动的谷地贵族。他决定明日加大侦骑的侦查范围。 第二日第一缕晨光射向大地,他便从营帐中爬了出来,带着浑身的疼痛,用一只手穿上了内衣。盔甲有侍从帮忙,但他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惨败的痕迹。 拔营后,他们继续沿着国王大道继续向赫伦堡进发。路上他收到了大乌鸦从君临带回来的信息: “君临并未收到孪河城的其他消息,我们已放出乌鸦询问,但没有一只返回,这实在奇怪。另外,小指头在谷地邀请公义者同盟进入鹰巢城,商谈小劳勃艾琳公爵的抚养问题。”抛开大学士无聊的敬语,前面一大段大概就是如此寥寥几句,大学士难道非得将羊皮纸写满不可?他么的,什么是公义者同盟?劳勃艾琳公爵当然是他老娘抚养,泰温公爵都抢不走……他越过无聊的没有营养的话,往后拉,“莱莎艾琳夫人被歌手谋杀……” 歌手?自从她和劳勃艾琳偷偷返回鹰巢城,便已经封锁血门,不许任何陌生人进入,哪来的什么狗屁歌手?小指头喜爱开妓院,那是因他爱金币,可没听说过,他热爱淫音浪乐的歌手。活该姓徒利的都被歌手嘲笑。 不过这信件也算有用。至少,攻打孪河城的不是谷地军队。麻的,孪河城的学士外号也该叫“迟到的”。 他想加快行程,但也不能完全抛开一路跟随的步兵。他不想让事情看起来很糟糕,更何况,他的大军不过千人,而赫伦堡里克里冈爵士手下向来桀骜不驯,带着王命或许能让他们屈服,但只有鞭子才能让他们听令。 到了下午,马尔布兰从阵列前方匆匆而下,向他汇报。将朋友放在身边,将敌人放在身前,这是谁教导的来着?亚当是他的朋友,但他负责这伙大军的骑兵部队,掌控探骑,没法时常留在他身边。 “大人,侦骑又少了两个。昨天出发的,到现在都没返回,他们的方向都是赫伦堡。可真是疯了,现在的野狼和土匪已经如此嚣张,敢在国王大道上打劫么?”亚当高高瘦瘦,暗铜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没有见过御林兄弟会,“说实在的,詹姆,我们非得加大侦查了,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詹姆想法与他一致,要是土匪或者什么堕落骑士,这反而是好事,无非多花费点精力、绞架和绳子,可要是前方有什么变故就大大不妙。他思考间,四处传来高昂的狼嚎声。畜生们离大军很近啊。 “派柏,”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镇定,“向君临放出乌鸦,催促他们将前方的信息转述过来,尤其是孪河城、佛雷、达冯以及赫伦堡的消息。”麻的,我们竟在自己的土地上像个聋子。 侍从闻言,诺声后退出。 “爵士,”他对着亚当说,“我们必须尽快到赫伦堡,在那里居中调度,了解河间地的真实情况后继续行动。老实说,我现在最该收到达冯发过来的消息,可前方安静得太不正常。” 他希望这只是错觉,就像他常常以为右手还在一样,每次伸出胳膊才发现那是个断肢。 “若是我们稍微加快脚步,今天就能赶到赫伦堡。国王大道坑坑洼洼,行不得马车,但好歹不影响蹄子。”亚当正想继续,另一个侍从上前打断了他。 “爵士,前方遇到赫伦堡来的骑兵,他说有重要的事情汇报。” 他派另一个侍从将红罗兰、壮猪等指挥官都叫了过来,若是好消息,得让他们尽早听到,若是坏消息,就免了等待的时间,就地商讨。 “爵士,我们收到君临的消息,说您正北上。”那赫伦堡的士兵如此开头。他尖牙利腮,杂乱的沙色头发,散发着狠厉的气息,颇有魔山手下的味道。 “是么?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詹姆不喜欢他,就像他不喜欢魔山一样,“快说你要带的信息。” “孪河城被血狼女攻占了。我们听说,她把佛雷们,无论老小全都吊死在桥上,将老瓦德伯爵的人头插在了城堡上,让瓦德的女儿们啃掉了他的尸体,然后把她们赶出城堡了。”他终于说了点有用的消息。 很好,很好,他觉得他被气笑了。孪河城失守,女人吃父亲或祖父的肉。希望蓝赛尔的老婆没有啃老伯爵的肉,干一只黄鼠狼总好过干一只吃过人的黄鼠狼。 “他么的,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壮猪出言怒斥。 “上一封遇袭的文书发出之后应该就是孪河城失守的时间。”再他么紧急,总能多放点乌鸦出来。该死的佛雷! “爵士,狼女突袭孪河城后,偷偷越过腾石河,卑鄙地袭击了达冯爵士率领的西境军队,听说,我们听说,达冯等一干伯爵骑士全都被俘。原本围困奔流城的河间地军队也因此一哄而散。我们在赫伦堡接收了部分西境溃兵才知道前方的战事。”他阴郁地听完汇报,想把眼前的讨人嫌一刀砍死。但他诡异地觉得,左手不一定就能砍中脖子。 槽他么的,达冯,你和你爹一样蠢么? “现在赫伦堡是谁管事?” “额,这个,”他迟疑了很久,“我也不知道,克里冈爵士离开后,他任命波利佛为城主,但波利佛外出城堡的时候被猎狗杀了。之后,我们就自己管自己。” 詹姆真想仰天大笑,赫伦堡乃是君临的北方门户,魔8山死了,波利佛死了,瑟曦和她的小人朝廷竟然没有任命新的城主,这真他么滑天下之大稽。这次回君临,非得把叔叔请回不可,造,哪怕让提利尔干也行。那个美丽的脑袋里,装的究竟是什么玩意? 这么个大烂摊子。 他又想到狼女了。这全是因为她,她怎么敢在波顿返回北境的途中南下?该死的波顿,几千大军竟然畏惧只有百十人防守的卡林湾,非要在秋天走海路返回,到现在还不去进攻临冬城么?还在等什么? 泰伯特该死,为什么不催他赶紧打仗?他想要在北境过冬么? “当务之急,只有赶紧进驻赫伦堡了。”亚当长长叹了口气,“我真不喜欢那个城堡,奇奇怪怪扭扭曲曲,我们应该让小指头赶紧回来就藩,他人虽小,心却很大。” “他钱也不少,整顿好赫伦堡应该不是问题。”壮猪也出声。 “他要替我们压制莱莎夫人,说实在的,到目前为止,他做得好极了。”他们应该知道,东境始终没有加入五王之战,这已让铁王座大大松了口气。 “他用小指头为我们镇压寡妇,我们用命为小指头把守赫伦堡。”红罗兰也加入了讨论,这语气让詹姆讨厌。 你他么什么时候把守过赫伦堡? 在下午,从君临飞奔而来的骑士送来了更多情报。大学士果然按照他的要求将来自河间地的信息抄送了他,信件被放在一张木盒子里,用大学士的封泥印封。 他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是满满一打羊皮纸,看起来比之前的更没用。 他单手打开盒子,金手却将盒子打翻,信散了一地。侍从赶紧为他捡起。 他随意读了数封来信,无非,河间地某个领主说领地内出现伤人的畜生,亟需回去驱逐,要么是领地内发现令人发指的犯罪团伙。石篱城伯爵的信件最离谱,说是要返回领地收割庄稼!哈,他的城堡都被克里冈爵士焚毁,他想不到魔山会给他留下什么等待收割的庄稼。 河间地定然是出事了。 在众多无聊的信件中,他反复寻找,似乎没有来到孪河城的。他翻看一张张誊抄的羊皮纸,终于发现了被大学士特别标记的一张。这张羊皮纸被大学士折了起来。但信来至奔流城,这让他感觉心跳有些加快。 信上面印着大学士的封泥和背书,显然是提醒他重点阅读。上面三行是送信者的原文,后面是大学士的附言,只见上面首句写着: “随信赠铁王座忠仆瓦德佛雷侯爵项上&人头,恭贺七神荣光新复,万望大学士周知君临重臣领主,并转君临大主教及各地红衣主教共闻:侯爵血肉已飨其诸子孙,其罪种皆授首悬河,愿以此息诸神之怒、了七国绅民之怨,如有差误漏遗,必当竭力齐补。” 詹姆感觉牙齿已咬碎。“铁王座忠仆”,他想象瑟曦看到这句话时怒不可遏、肆意谩骂的样子,甚至他觉得泰温公爵看到会从棺椁里重新跳出来。他继续读了下去。 “南下途中惊闻西境守护并凯岩城公爵及孙惨死于不伦,故随文致哀。”他觉得又被狠狠打了一巴掌。 “又,本月八日仿少狼主劫营之战,俘新任西境守护达冯兰尼斯特及以下诸领主、爵士等不可胜数。来信商以该君求返先王尸骨并遗剑寒冰。另,随先父入君临之北方遗众但有所生者,勿论身份皆愿以所俘领主骑士交换;其所亡者亦愿作数求还尸骨。若诸请得允,当不胜感激。”信的正文就到这里,他看了落款,“临冬城美伊史塔克敬上。” 礼貌的语言带着深刻的嘲讽。他又尝到了惨败的滋味。 沉默良久之后,他开始看大学士在信后的背书附注,他竟还拼接了一块羊皮纸,只见上面写道: “詹姆爵士,美伊爵士所提到的佛雷侯爵的头,我已查看,相识之人均认为该头颅为真。头颅由大乌鸦携泡木函送至,乃学士塔童仆亲眼所见。信由乌鸦正常携带,我取信后,乌鸦则飞走了。” 送盒子的乌鸦? “所以,我猜测,在美伊爵士的军中或许有易形者天赋的人,这种人在信仰旧神的人群中多有出现,虽然罕见,但时常会有,历史已经记载不少。易形者虽未能为大众所接受,但也是人类古老能力的一种,希望詹姆爵士小心防备。” 詹姆仿佛听到了大学士在耳边用他老态的强调絮絮叨叨说个不停,难怪他的背书要比狼女的长那么多。文字虽长,但毫无疑问,很有价值,比如易形者。 他想到了那条叫灰风的冰原狼。但这里需要防备的恐怕是那只让大学士失手的大乌鸦。 大学士历经多朝,人虽然老了,但好歹有些用,他知道瑟曦为什么那么讨厌他——她喜欢的是奉承她又漂亮的年轻人,她的海政大臣、凯特布莱克兄弟、蓝赛尔…… “瑟曦王太后认为此为老人的胡言乱语,但诸神可鉴,这种事情上我怎可说谎?”他开始述说委屈,詹姆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我出此言并非质疑王太后之英明,亦非向爵士阁下求取公正,事实上,我对托曼国王、对瑟曦王太后献上了全部忠心……”詹姆不耐烦跳过,“王太后认为君临城内有美伊爵士的内奸,故命新任之情报总管科本调查,但科本受令后,大索全城……君临城内几乎人人自危……” 科本,他救了詹姆,但詹姆对他素无好感,看到这里,他只觉得一顿恶心,只想打人骂人。 这个蠢女人。 他的幽灵手又开始隐隐作痛。 后面还有长长的文字,他扫了一眼。 “达冯爵士统领全军,按照规则,应七日一信,但其本月初有信来后,再无其他消息(学士塔收到了若干空乌鸦),故我认为,其被俘之言当为真。”他越过了一些索然无味的文字,往后续读,“罗柏史塔克的人头被佛雷家族送到了君临,据说被先国王乔佛里一世存放于贮藏室,我并不十分清楚。至于其尸身,听说佛雷们将冰原狼头缝在他尸身上,沿着国王大道展览,最后,或许在女泉镇由蓝道塔利爵士收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处理的,详细情况我已去信相询,若有新消息……。” 沿路展示,很好,很好,造他么的,希望血狼女不知道这些细节。麻的,提利昂尚且知道奉还叛国者公爵的尸骨,佛雷们竟敢侮辱一国之王的遗体。 詹姆觉得浑身都在颤抖。 他往后继续读了下去。 “收美伊爵士信后,我仅呈御前会议讨论,绝未向其他任何人披露。可该信内容依然被群臣知晓,众人尽皆唏嘘相问。我恐怕,是美伊爵士另外让人在君临传播此事,但瑟曦王太后认为是御前会议中有人泄密,詹姆爵士,我对铁王座的忠诚……。”詹姆再次略过,“大主教得知此事后,决定为红色婚礼的死难者祈福,并认为瓦德佛雷侯爵的死亡源于诸神之怒,他们将调查红色婚礼以决定诸神之怒是否已经完全平息,爵士,这完全是叛国。大&麻雀……他们掌握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重新组建已被废除了几百年的星辰武士团及……教会因此减免了铁王座的债务……我们没有办法阻止他……” 詹姆觉得浑身都开始疼。 造他么的,你还能有多蠢? 他想现在就返回君临,阻止她的胡作非为,反正现在围攻奔流城已经没戏。 他撕掉了大学士背书的内容,将信转交给亚当,然后在军官间传视了一圈。 他们像他一样沉默了很久,大概都知道收复奔流城的任务无法完成。更严重的是,大批西境领主贵族骑士都被收押在奔流城,恐怕整个冬天,奔流城都可以靠卖这些俘虏的赎金渡过。 “爵士,当务之急是进驻赫伦堡,收拢溃兵,在那儿也方便和奔流城交涉战俘。”亚当的提议不失道理,但詹姆拿不准。 她有乌鸦,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能被她看得清清楚楚。敌暗我明。 “赫伦堡城高池深,我们防守不成问题。更何况,以如今北境史塔克的实力,他们能拿得出多少人南下?就算遇到了,无非和他们再打一场罢了。”亚当还怀有激情,“更何况,只要我们坚守住,他们就只能退回北方,要知道史塔克在北方面临的问题不比我们少,我们得催促波顿向临冬进军了。” 史塔克的问题不比我们少?麻的,史塔克以前比我们多了个傻女儿珊莎,现在比我们少了个蠢&女人瑟曦,哦,他们还少了个残废,听说那个被他推下城墙的少年站了起来,真好真好,造你麻的。 “继续出发。”他不知道怎么说出命令的。赫伦堡让他无比厌恶,他宁愿在四野空旷之中常住,也不愿待在狗屎一般的赫伦堡里。现在好了,要防守一座受诅咒的城,还要等到敌人自己离去。 “向君临放出乌鸦,让他们立刻命令凯冯……”担任西境守护不如担任首相,“算了。相信他们知道该干什么。” 他们继续沿着国王大道向北,他已命令弓兵,射下一切途径的乌鸦苍鹰。他留心注视着天空,确实有几只鸟在天空盘旋,他们飞得太高太高,没有任何箭能够射中他们。他一阵悲哀。 雄狮和冰原狼的战斗。他们都说,雄狮胜了,但现在西境几乎用光了力气,泰温公爵也几乎丧失了所有有用的孩子,他的兄弟也仅剩个独苗,且垂垂老矣。 冬天已经到了,他们还能经受几次大败?就为了那把铁椅子么?他可看到过疯王伊里斯被铁椅子折磨的样子。 亚当再次骑马从前军返回中军,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这次亚当没了笑容,放上了一万个镇定和严肃,“爵士,你做对了。三十名返回的侦骑为我们发现了敌人。”他叹了口气,“冰原狼旗已插上了赫伦堡,另外,大约一千五百骑兵,正向我们直奔而来。” 一股酸涩流淌在他心中。詹姆想哈哈大笑。死在战场上,这再好不过。 “吹号,骑兵急袭,组织军阵!”他大声下令,“肯洛斯爵士,你听到啦,放出全部乌鸦,你来写内容!” 他换马,骑着荣耀奔向军阵前,组织密集防守。 铁蹄震动大地,他用左手抽出了宝剑。 第二十四章 琼恩 第二十四章琼恩 他见到托根亨伯爵时,营寨已经点起了火把,实际上,他们早在太阳降至半山时就已经到了。见到伯爵平安归来,琼恩觉得,他比伯爵夫人更开心。 “哈哈,多么美丽的孩子,若是我妹妹还活着,一定会为你骄傲的。”托根亨伯爵首先跟莱拉打了招呼。 “老舅,还是别了,她要是还活着会发现两个儿子都死了,还会再伤心两遍。”她回道,然后指着琼恩,“这是琼恩雪诺,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现在是长城的守夜人。他是来这里……” “我知道。我已经给了守夜人太多东西了,可他们还是挡不住野人南下。我们氏族好多女人都被祸害了。既然他来了,可得给我好好解释原因,否则我会让唐纳揍他屁股,扔回黑城堡。”菲林特伯爵对他恶狠狠地开玩笑道。 伯爵生得强硬健壮,四肢短小而粗壮,说话的声音带着刀削斧凿的破碎感,意外让琼恩想到了野人卡斯特。 “菲林特大人,我过来不止是要东西,我来这里还要人要马。揍我屁股可不行。”琼恩无奈回应。 “真是个贪婪的家伙!”伯爵指着琼恩,问莱拉,“这个真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 “如假包换。” “算了,耐德的子孙在我这里永远都有一席之地。”他扔下粗重的兽皮斗篷,“你来得匆忙,我们没有什么准备,但只要是面包、烤馕、烤鹿肉、血肠、熏肉、葡萄酒,我这应有尽有,就算果子,女人们也摘了不少,但多数是干果子,今天晚上我们吃吃喝喝,来个尽兴。明天,我们再谈人或是马。”他的大手拍上琼恩受伤的肩头,惹得琼恩咧嘴呼痛。 为了这伤痛又是一番解释。这正合琼恩之意,他没有心情吃喝,又绝不愿意浪费时间。也许长城不用再等他,但曼斯雷德不会给他太长时间。 “伯爵大人,”琼恩用上了临冬城的称呼,“临冬城绝对没有力量聚集诸侯征伐曼斯雷德。现在能够保护北境的只有我们自己。诺瑞伯爵已先行派人协防黑城堡,或许暂时能够防守,但时间一长,终究还是会失败。大人,我们必须聚集兵力,越过长城对他们发起进攻。” “我明白。”伯爵粗声道,“我已经收到了黑城堡的消息。莫尔蒙司令死啦,他被人在‘卡斯特的堡垒’谋害,卡斯特也被叛徒们杀死。” 琼恩不敢置信。 “还有一些好消息。你姐姐南下,攻下了孪河城,为北境报了婚礼的仇。为此,我只有感谢的份。这是前几日的消息了。” 琼恩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伯爵根本不该将两个消息放在一起。 “如今的宾客权利已变得廉价。来,至少我们还是敬神的人。”伯爵让他进入里屋。 “完完整整地告诉我长城的情况、曼斯雷德的情况。或许你能带走我的人和马。”伯爵在他们进入他的大厅后道。此时从外边进来了两名年轻人。 “这是我的两个儿子。左边的叫唐纳,右边的叫阿托斯,他们以没能参加罗柏的大军而羞耻,但我向你说,做父亲的只有高呼侥幸。” 琼恩向他们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后介绍了曼斯雷德的情况以及他的兵力要求。 “琼恩雪诺。菲林特氏族也许能够凑出五百骑兵,但,如果哈克莱等氏族不能同样派出兵力,我则最多只能给你一百骑马战士,就当是对少狼主的补偿。没有与他一起南下,我感觉幸运又感觉痛苦。” 事情发展远比自己预料的顺利,琼恩只有感激的份。但他不能到此为止。 “菲林特大人,我不明白,您知道相比一百骑兵,我更希望是五百,而我也没有时间向每个氏族询问他们的意愿。” “是啊,你希望,毕竟后面的数字大。但我得说,如果我抽走太多人,可能会被哈克莱等乘虚而入,我得保护自己的族人,正如我保护北境,随你说,或许还有王国。” “伯爵大人,请尽你所能地帮助我。”琼恩道,“我可以让临冬城向哈克莱放去乌鸦,如果在您出兵长城的时候,哈克莱胆敢侵占大人您的领地,或者抢你的族人,临冬城会让他付出代价。” 伯爵将酒杯往桌案上重重一放,大声说道:“虽然我愿意为你打败曼斯雷德,你也带着莱拉亲自跑到我的领地,我不该拒绝,但是,打仗是要死人的。”他又捡起酒杯,牛饮了一口,“你也说了,两千骑兵就能击败曼斯雷德,但那也是猜测,要是失败了怎么办,总不能其他氏族一人未损,所有损失都由我们和诺瑞来?” 他站了起来。“孩子,让我给你说得明明白白。曼斯雷德可能会侵入长城,可能会占据北方大部分地方,但无论他多么厉害,他终将失败,一如历史上其他的塞外之王,这点你承认?”他问琼恩,琼恩有些疑虑,但还是点了头,于是伯爵继续,“如果你成功击败他们,这当然好,但损失全是菲林特及诺瑞,哦,也许会拿回来盔甲、武器、黄金,很多小伙子也会带着荣誉、光荣死去——但他们再也回不来;如果你失败,我们不仅什么拿不到,小伙子也回不来,而且我们还将成为野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被最先处理,而即使野人向往温暖的南方,忘了报复,琼恩雪诺,我依然要与哈克莱和其他的氏族为邻。临冬城的信,不会有用,临冬城在此地的影响力不是力量,而是耐德,而耐德已经死了,孩子。” 他说的全是真挚之言,琼恩能够感受到。 一时之间,他觉得无法控诉伯爵的自私,而且他认为如果他自己是菲林特族长,也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方式。 但我绝不能放弃,我守望的是长城是王国,而不是他们的氏族。 要无情,琼恩告诉自己。 “伯爵大人,召集您的五百骑兵,等我回来。”他觉得自己很无耻,仿佛已经帮伯爵解决了问题,“我会带着您邻居的骑兵一起出发。”临冬城没有人,但至少还有黄金,如果传闻为真,“我知道金钱无法补偿您和您的族人,但临冬城、我的姐姐她有的是钱,可以为您买到足够的粮食、足够的衣物,让你的族人安然无恙度过这个寒冬,我可能无法把你的小伙子带回家,但我能保证在这个冬天,你们不会有人冻死、饿死。当然,如果您的忧虑成真,我以父亲之名向您起誓,我会让姐姐把侵犯您的氏族永久赶出山地。” 他取下了腰间的宝剑,双手横放,对着高坐首座的伯爵,将剑从剑鞘中拉出一截,烟灰纹络,在火光之下美丽至极,但这让他感觉脸红,光热是瓦雷利亚钢剑,它本该用来杀人或是鬼灵精怪,但现在,它却像展示待售的物品,被主人再次示众于人。 “我父亲,我父亲的家族有一把瓦雷利亚钢剑,您应该知道它的名字。”他道。 “寒冰。” 很好。“寒冰是史塔克家族传承的族剑,整个维斯特林大陆或许整个世界也不超过一百柄,价值之重,无需多言。”他希望伯爵点头,但伯爵只是盯着他,他有些失望,“这把也同样是瓦雷利亚钢剑,名为‘光热’,由我的姐姐美伊史塔克在我加入守夜人时赠送。”伯爵看起来很疑惑,所以琼恩不得不抛出目的,“我是想说,姐姐赠我此物,要么说明她足够爱我,要么说明她足够富有,而我相信两者皆有,所以,只要是我有所求,她定然欣然允诺。”她会骂我是麻烦大王,但她绝对会同意! 他将光热捧着送上,伯爵疑惑地接过,查看,他的两个儿子也上前,盯着剑。瓦雷利亚钢剑不仅锋利轻盈,且自带美丽,琼恩相信他们能看到。 当伯爵将目光再次投向他,他听自己说道,“伯爵大人,不仅如此,我一定会让您的邻居了解这个道理,让他们知悉您的顾虑。”或您对他们的小气的鄙视。 “琼恩雪诺,你他么真是个狗杂种。”伯爵愤愤道。 “我是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杂种。”琼恩说。 伯爵再也憋不住了,开始哈哈大笑,紧跟着,是他的两个儿子,莱拉也拉长了嘴角。 琼恩感觉到了成功,跟着笑了。人有缺点就可以利用,人有欲望就可以驱使。 “在你返回长城前,我会告诉你或你姐姐,我需要多少粮食,多少毛皮。”伯爵补充。 琼恩终于放下心,但这不可靠。看到了伯爵的两个儿子,他觉得最好放大伯爵的欲望,“您的氏族被称为最初的菲林特,而菲林特现已将树根插遍北境的每个角落,如果我的眼睛不瞎,您有两个成年儿子,或许战后您会愿意再往外分出去一根。”菲林特伯爵收起了笑容,停下了酒杯,直勾勾盯着他,他知道伯爵已经上钩,“我的姐姐是个大方且智慧的人,而她终将平定整个北方的动乱和反叛,若您愿意为王国提供协助,她绝对会为您的根找一份好土地种下去。” 伯爵什么也没说,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深夜,他携着一丝醺醺迷蒙,从伯爵的大厅中走出,清凉的夜幕顿时将他笼罩,大厅的灯光将他的人影长长洒在院落,孤孤单单。远处的微风吹得树叶响动,惹得犬吠狗叫,而冰冷刺骨的寒气也将他最后一点醉意带走。 伯爵毫无疑问,会征召族中勇士,或许他成功了,可除了渥尔氏族,他至少还要再找再去几家,这会耽误多长时间,难以预料。 伯爵承诺,他的大部分骑兵集结后将在影子塔等待与其他氏族骑兵会合,少部分将跟随他及莱拉寻找其他山区氏族领袖。对于伯爵的慷慨,琼恩无以为报。现下,找到足够击败曼斯雷德的骑兵他已有足够信心,但对那只可能让他谋划失败的鹰更为忧虑了。 他走下伯爵巨大木堡的廊道,在黑暗中慢慢踱步,静静听着风中传来的呼声。 “雪诺,雪诺,”他好像听到,“琼恩,琼恩,”像是树叶的呼唤。 不知不觉,他已站在菲林特伯爵家堡内的心树下了。即使在黑夜中,琼恩依然感觉,能够看清心树苍白的枝干、红红的树叶以及心树上的流着红眼泪的面孔。 “雪诺,”叶子呼喊。 他睁大眼睛。 “琼恩,”风在说。 “谁在那儿?”他出口询问。 莱拉从她身后的黑暗中走出。叶子没有说话,风也停了。 “明天,我们去找哈克莱。”他对她说。如果这是个循环,那他也要把这个环打破。 “你现在还醉着么,在这里想这些?”她问。 “不醉了,但头又开始疼。”他苦笑,“我在想,我们会凑够军队,不止八百,不止一千,但我们没有解决那只鹰。那是胜利的前提之一,我必须把这个漏洞堵上,才能睡得安稳。” “那心树会告诉你答案么?”莱拉问,“听说他们什么都记得,或许,但从没有人说过他们可以说话,告诉人答案。” “也许他们会呢!”琼恩转身,望向一片片斑驳的树叶,“我感觉,刚才就是他们在和我说话。” “他们和你说了什么?” “‘雪诺’‘雪诺’,我听他们说。”琼恩摇头苦笑,和长城的乌鸦一个样。 “呵呵,光靠雪诺,可解决不了老鹰。明天我们一早出发,早点睡,说不定心树会在梦里告诉你答案。”她拉紧了斗篷,“外边可真冷啊。” 莱拉离开后,他又停留了一会。希望心树能够给他一些提示,可现在除了山下传来的犬吠,什么也听不到了。 是啊,光靠雪诺可解决不了鹰,于是他转回了房间。入睡前,他希望能够梦见那只鹰,好好看看它的缺点。 他确实做了梦,但却不是他希望的那种。 他梦到斯迪率领他们的野人大军在国王大道上与一帮比野人更加凶猛的人对战。斯迪手下的瑟恩人远比这帮野蛮人更多,但野蛮人看起来更悍不畏死,像是拼命保护着什么,毫不退让。 他梦到了耶哥蕊特,她也在一旁,用她自己制作的羽箭收割野蛮人的生命。一把飞斧顺着她脸面飞过,她侧身躲过,但压断了弓,她立刻抛开断弓,抽出了腰间的匕首,翻滚着越过一处高丘。 “快些离开!”他喊,但没有人理他。 迪斯对着她和其他野人高喊琼恩听不懂的话,但琼恩明白,那是让野人们去追赶还剩下的那帮野蛮人。 耶哥蕊特听令时满脸不屑,但还是与其他野人向前追赶了过去。 “别过去!”琼恩喊。没有人回应他。 奔逃的野蛮人骑马转身停下继续阻挡野人,他们向前面的同伴高呼,“快逃”。 这时,琼恩才看清,原来野蛮人骑的马变成了长着长角的……琼恩不知道那是东西,独角兽? 野蛮人拿着长矛,对着追杀过来的野人劈砍捅刺。没有一丝畏惧。 耶哥蕊特惊险躲过,但被另一名野蛮人打掉了匕首,连连后退。瑟恩人拿着青铜战斧对着独角兽猛砍,但斧头落下独角兽的脑袋时,他却颤抖地倒地,而后被骑在独角兽上的野蛮人一枪捅死,但该名独角兽骑士头上也立刻中了一把飞过来的斧头,从独角兽上倒下来。 “快跑,耶哥蕊特!”琼恩大喊。 耶哥蕊特趁机捡起匕首,刚刚起身,立刻被另一头独角兽用角刺穿身体。几名瑟恩人趁机斩杀独角兽,然后立刻往前追赶。 琼恩就这样无助地看着她倒下,想要救她,却发现脚步已经被封冻。 琼恩只能不断大喊她的名字,“耶哥蕊特!” 他想过去抱住她,可发现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他只能在旁边大喊,对着她泪流满面。 她倒在雪地上,琼恩眼睁睁看着血从她身体流出,将雪地慢慢染红成一片。 她气若游丝,在雪地喃喃,他本不应听清,但他就是知道她在说什么,“琼恩,琼恩。是你?你来了么?” “是我,我来了。”他大喊。 然后他看到她笑了,笑得那么哀伤,而后光芒在她眼中消散。 他从无尽的伤心中醒来。醒来时,房间内一片黑暗,壁炉的火已褪去,屋内也冰冷,他感觉肩部和腿上的伤口都开始疼痛。 经过这一梦,他觉得已没了睡意,于是拉开发臭的毛皮被,起床,披上斗篷,再次回到伯爵的院子。灰暗仍布满天空,但他已经能够看清遥远的群山。 清晨前的空气更加冷冽,地上的泥土被冻得坚硬,他感觉脚上传来了泥土的刺骨冰冷,背部也被冻得汗毛挺立,他拉紧斗篷,不断前行。 天地一片静谧。他再次来到了心树前,不知不觉。 他无法为耶哥蕊特祈祷,唯愿旧神怜惜这位爱人。 他静静盯着心树的脸。这一次,他能看得清这张脸的每一条划痕:它没有比临冬城的心树更大,看起来也没有更小,脸孔也没有比临冬城的更可怕,它充满了安静的气息,此刻也没有愤怒,没有呼喊,风霜打在他脸上,凝结了面目的线条,让他看起来像个白胡子的老爷爷,安静地盯着前方。 我希望做鹰有关的梦,你却让我梦到她。琼恩想对老爷爷说。 琼恩觉得树下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冷,风也小很多,于是坐在了心树凸起的根上,漫无目的地随想起来。 若是我没有丢掉那匹马,我该已经到黑城堡了?他想。若是我回到黑城堡,是不是只会无助地用信鸦把求助信一封封送给各地的贵族呢?老爷们看到信鸦一定会认为这是黑城堡为了取得支持而夸大其词!他们可能会装作大方,清空监狱中损耗其粮食的各色混蛋,并得意洋洋地认为,已经向长城尽到了义务?临冬城会怎么反应呢?他不想去想,也许姐姐会放弃南下。 他在内心感谢那匹带他走进山区的马。遗憾的是,他竟没有好好观察它,它是灰色还是棕色?它的鬃毛好长啊,他记得他拉着缰绳的时候,可以将手完全插进它的鬃毛里,好暖啊,这是那一路以来唯一的安慰,唯一的坚持了。不仅如此,它还在最适当的地方离开了,如果它在那儿等我…… 他感觉到如此幸运。马儿幸运地把他带到了山区,交给了杂胡子和霍得,让他想到了山林氏族,让他有了用武之地。他从心底的每个角落,感谢旧神的安排。 曼斯雷德,命运既然如此,我将亲手结束这一切。 他靠着树,睡着了。 他感觉自己在飞。 他飞过山林,穿梭在错落的岩石和树木之上,顺着他们捧起的白雪穹顶任意翱翔,他向下飞。 伯爵的木堡好小啊。 他俯冲,远处的树桩在他眼睛中变大,但这难不倒他,他振翅一跃,以毫厘之差越过,带走了树桩上停留的片片雪花。 翅膀?哦,原来我是鸟啊,不,我是一只小花雕,不,我是一只成年的鹰。我是这片林区的天空之主。我好像不久前击败了另一只鹰?我忘了,我从不去想失败者。 他四处翱翔,轻易越过了伯爵的村子,他四处查看。在山林边,他看到了已经走出树洞的松鼠。 它真好笑嘞,长得这么胖乎乎,呆头呆脑的。会比较好吃,但我现在饱了啊。 他决定俯冲下去好好吓唬它,于是盘旋一圈,振翅攀升,而后一跃而下。 哦吼,这大尾巴老鼠,跑得真快嘞。嘿嘿,我是吓唬你的啦。哇,密林怎么这么黑啊。 他感觉不舒服,然后三两下越出深林,向上爬升。 空气如此清冽冰冷嘞,鼻腔都已经冻上了?他不怕,继续向上爬升,松鼠所在密林越来越小,很快就变成了一小块树丛。 算啦,不和你玩了。我要看看你究竟可以多小。 于是他继续往上爬。哦,这是一块云嘞,有点看不清啦。他降下了高度,顺着灰色的水汽边缘滑行。 我好快啊,云屑在我屁股后跟着嘞。 终于越过了这块云,他决定向云层上继续飞。哦,云也很小嘛,小小的一块而已,飘在那儿。云哦,你太慢啦。他快速切过灰云。 嘿,我已经看到太阳啦。阳光洒在身上,真舒服嘞。 他继续往上飞。上面的阳光一定会更舒服。 哦,太阳好大啊,他也有翅膀,半边天都是他的翅膀哦,红红的,又有些金灿灿。不不不,你也会变小的。他决定继续往上爬。 哦,上面好冷啊,阳光也不顶用了,鼻子也很难受,哎,有点扇不动了啊。他决定降下一点高度。 哦,还是俯冲的感觉好,伯爵嘞,你的木堡已经是个芝麻粒啦,还不够我一口吃呢。你的小村,也太小啦,像个花生壳,不过,我不喜欢吃豆子。我喜欢吃鱼、老鼠还有兔子和蛇,不喜欢有大尾巴的。哎,我怎么会喜欢吃这些呢? 他在天空之中不断盘旋。 好轻松啊,不用动翅膀也能飞呢,嘿,我可以从诺瑞家滑行到菲林特,还能从菲林特滑行到渥尔哦,但这些高度不够滑行到黑城堡啊。不行不行,长城是禁区,只有臭乌鸦才会在长城两边随便闲逛。 我得返回啦,大尾巴的老鼠,我要再去逗逗你。于是他准备返回。 转向好轻松啊,我只要抬高一侧翅膀就行啦。哦,还要考虑一下风,刚刚差点被掀翻啦。 嘿,这个风速刚刚好啊,想飘就能飘,说不定就这样我能飘到影子塔呢。哦吼。影子塔的老鼠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啊,哦,不,我不喜欢吃这些的,我最喜欢的应该是临冬城的酱牛肉才对。 哎,哪里是临冬城啊?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我去找大尾巴老鼠咯。 他向下,时而盘旋、时而俯冲。 哇,这感觉真好,要是更快就好啦。于是他向下挥动翅膀,加快了俯冲。哦吼。 哎,阳光怎么又没啦。他撑起翅膀,滑过缓慢的云气,向着大尾巴老鼠而去。 伯爵的木堡垒变大啦。哎,那里有一棵红色的树哎。 哦,那是乌鸦们的树。现在里面没有乌鸦,去看看? 去看看!哦,白色的树干,还有一张人类的脸,这张和渥尔家的不太一样,渥尔家的实在可怕。 哎,旁边还有个人?棕色的头发,长马脸,有点熟悉。再看看。这外形? 鸟儿突然惊醒,在天空翻了个跟头,长长哀鸣了一声。 琼恩再次被惊醒。 真是奇怪的梦,我变成鸟了?不,我变成鹰了。 好骄傲的鸟!琼恩诧异,赶紧从鱼梁木的树根上站了起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他向老爷爷抱怨,老爷爷竟然回应了他?他看着这棵鱼梁木上显得有些慈祥的脸,既是震惊又是苦笑。 现在好啦,我也终于知道这副身体的沉重了。 伯爵的老仆也已离开床铺,他站在院子的另一角,远远地望着琼恩。他一定在奇怪为何我也起这么早? 琼恩拉紧斗篷,继续靠近心树,脱下手套,将手放在鱼梁木苍白多痕的躯干上。你想让我知道鸟的弱点么,总不会让我用大尾巴的肥松鼠引诱?他苦笑。 “大人,天这么冷,您在这里做什么呀?”老仆已靠近琼恩。 他的皱纹比临冬城的老奶妈还要深,个头却比老奶妈小很多,但他看起来精神抖擞,行动也颇为灵活,厚重的毛皮裹得层层叠叠,像个山林的小熊。 “我不是大人。我是长城的守夜人琼恩雪诺。”他道,“我刚刚在这里睡着了。” “我知道你是谁呀。你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说,“我见过你父亲,他也曾在这个院子里待过,像你一样,对着这棵心树。但他没有在心树旁睡觉,我们可不会让临冬城公爵睡在树边。” 琼恩笑,就如临冬城的心树见过任何一代北境之王、北境守护以及他们的子孙,这棵心树见到其中一些也不稀奇。 老人名叫托伦,今年已有六十三岁了。据他所说,他这一生都在为菲林特这个部落服务,现在年纪大了,为伯爵管理厨房。 “我和你说哦,我做过各种菜嘞,上到天上飞的乌鸦,下到河中的鲈鱼,还有森林中的各种野兽,我都把他们做过菜,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他们的各种做法,我总能找到适合大人口味的那种。哦,我平时还在山林里搜集各种植物、果子啊,有的可以做成香料,大酱。嘿,琼恩雪诺,你若是想吃,可以和族长说一声,我保证您啊,吃得满意。我这么小个子,还这么老了,没有被扔到森林里打猎,全因为我这绝活哦。哎呀,您不会嫌我啰嗦,人老了,就喜欢啰嗦嘞,小唐纳就说我是个啰嗦的小老头。”老人就站在树下和他聊了起来。 琼恩微笑,感觉吃不到老人做的菜了,他天一亮便要出发寻找哈克莱首领。 “天上飞的,那您可吃过鹰?”琼恩问。 “鹰哦,那么宝贵的动物,怎么能用来吃呢?我这辈子也就吃过一次啦。那头猎鹰太勇敢以至于一头撞进了丛林的荆棘里,等我和那位好朋友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死了。哎,我们是边哭边把它吃掉的。我告诉你,那味道实在太痛苦了。”他陷入了回忆。 “你那位朋友也是个菲林特么?”琼恩觉得,苦苦思索的解决之道或许就在这些线索里。 “他啊,不是哦,他是耶特的小氏族人,比不得我们菲林特,他们氏族喜欢猎鹰,为他们抓捕野兽。” “鹰都很勇敢么?” “鹰最勇敢,勇敢到莽撞,哎!”老人叹气。 “鹰还会狩猎其他鹰么?”琼恩问。 老人好奇地看着琼恩,“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艾德的儿子谈这种事情呢!”他嘿嘿直笑,“若是鹰可以狩猎鹰,驯鹰人何须爬上险峰抓捕?鹰偶尔打架也不过是为了争地盘,跟人一样啊!” 琼恩一阵失望。用训练出的鹰去捕杀易形者的鹰,本就异想天开。琼恩转头看向了鱼梁木上的“老爷爷”。你是想告诉我,我也可以变成鹰么? 红色的树叶摇曳不语。 第二十五章 詹姆 第二十五章詹姆 冰冷的薄雾在脸上凝结,给脸染了一层水汽,但他浑身燥热,烦闷无比。 他竟要在这里被狼女的部队追击。 他感觉到一丝疲惫和羞怒,断肢蠢蠢欲动,不断抽痛,他的金手已经不知道丢在了什么地方。黄金打造的断肢,祖母绿宝石镶嵌的指甲……果然是中看不中用的垃圾玩意。 也好,真正的战士不需要假手。我应该装个钩子,一个可以杀人的钩子。草他么的,起码要个可以拉住缰绳的玩意。 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又败了一场。该死的史塔克,北境这个样了,还要南下,你们想在河间地安家么?那可好,以后就是邻居了,狮子和狼,我们可以打一千年。 败仗发生得太快了,一路上他在不断思考战败的场景。 北境骑兵席卷而来之前,他们的防御号角便已吹响,传遍整个军队,他自己也骑着荣耀大声呼喊,在军阵之中布防。但成果令人绝望,狂飙的北境骑兵瞬间就撕碎了这帮乌合之众的密集防御阵型,他们还没正式接兵便要宣告战败。 他努力向全军大喊,“布防”“布防”,但已无人听他的命令,步兵四处奔逃,一些雇佣骑士也在乱军之中溜之大吉。 他想返回冲杀,拉着荣耀逆流而上,但荣耀一侧的缰绳被金手弄丢,失去骑手的操控,它开始凭着本能顺着步兵奔逃的方向狂奔,他要么丢掉剑,捡起缰绳,回去战斗,要么拿着剑坐在马背上逃跑。黄金右手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掉落马下的。 草他么的,狗屁玩意。 当他终于决定丢下剑,返回战斗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侍从小个子卢和侍从乔斯敏派克顿以及肯洛斯爵士,他们都聚到了他的身边。当他准备策动战马欲对北地骑兵发起冲杀的时候,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把剑丢了。 他承认,人生中从没有这么悔恨和遗憾过,诸神竟不给一个断手的人在战马上冲杀的机会。 他记得这个时候回头看了自己的大军。北方的骑兵迅速撕碎前方军阵,而后左右突破,他看到代表王国的大旗在大军中倒下。他没有看到代表自己的白色御林铁卫旗,也许它更早就倒下了。 “大人,事已不可为,快撤!”肯洛斯爵士这个时候大声对他说。 他好歹没有说逃。哦,我忘了,要砍死他,我还得下马捡剑。 两个侍从,此时都紧张地看着他,詹姆觉得,如果他愿意手无寸铁地冲入敌军,他们两个也会同样随着他冲入军阵。 “大人,快走!”肯洛斯爵士再次催促。 “绝不!”詹姆记得自己对他怒斥,“今天我就要战死在这里!”他觉得剑在侍从手里比在他手里有用,所以,宁愿这样坐在马上看着惨不忍睹的战斗。 两个侍从闻言,都抽出了剑。他们看起来紧张,但似乎已经下定决心,与自己追随的骑士一起死亡。詹姆稍感欣慰。他已不知道自己身边来来回回走过多少侍从了,他吝啬于册封自己身边的侍从为骑士,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侍从能获得他的承认。他是被七国传奇的拂晓剑神亚瑟戴恩所亲手册封的骑士,想要他认可,难着呢。 这两个或许要考虑考虑,起码他们有勇气。不,一个弑君者最好不要册封骑士。 “爵士!这是绝对意外的遭遇战,谁能知道奔流城的溃败,谁能知道赫伦堡那样的雄城说丢就丢?情报也不及时,这是前线人员和君临的人无能,与您没有关系啊。”他的大喊,打断了詹姆的浮想,“您若是死了,才是给铁王座丢脸,您要是死了,铁王座要靠谁?”他的声音压破了呼喊声,周围围着他的骑士都在等他发话。 我怕丢脸?一个弑君者怕丢脸? 他想大骂。但他咬紧的牙关没有让他把话吐出来。 铁王座,铁王座!铁王座有无数可以依靠的人,每个都好过一个弑君者,他想。 他转眼再看了前方的战场,看到了伊林佩恩在战马上,发出了呜呜的大喊声,他耍着大剑将几名北方骑士砍落马下,但转眼间人头被他后面的北方骑士砍下。鲜血在马上像喷泉一样涌起。 草他么的,我竟然要羡慕你了么? “爵士,快走!”他再次大喊,“想想王太后,您是她唯一的亲人啊!只要您还活着,就一定能重整旗鼓,打败敌人,死了就什么希望也没了!” 这句话起到了作用。 瑟曦。名字从心底刚一浮现,就带走了他的所有的决心,他就是这个时候颓然决定撤退,或是逃跑,随你怎么看待这个决定。 当他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看到两个侍从迅速将剑插回剑鞘。 他们心里是高兴这个决定? 他们顺着国王大道一路狂奔。而后身旁其他数十骑兵开始紧紧跟随撤退,包括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 看到佛列蒙爵士也在逃跑之列,詹姆觉得心都碎了。佛列蒙带着整整三百的重骑兵啊。没有人居中指挥,他们就是被北方轻骑兵屠杀的份。他死死忍住对佛列蒙爵士无能的斥责。更该被斥责的人是他自己。 他就这样骑着荣耀把自己的大军留在了国王大道上被北方人屠杀,自己则和贵族们一路向南溃逃。承认这个现实比失去右手还要难受。 狼女没准备放过他。没一会儿,他便见到她的北方大股骑兵横穿战场,抛开了待歼灭的步卒,衔尾追击他们这帮夺路而走的骑兵团。北方佬的弓箭带走了跟随他的部分骑兵,他们倒伏在国王大道上,马尸和倒伏的骑士或许能够迟滞追兵,他首次觉得国王大道这么窄也许不是坏事。 不过想到自己要在接近王领的地方被来自北方的人追杀,就觉得耻辱。谁说,五王之战是狮子取得了胜利? 当国王大道伸向无尽的荒野时,后面的追捕骑兵仍丝毫不放松,紧紧跟随,似要把他们一网打尽。他不知道狼女有没有跟在后面。 他觉得,若是他双手完好,定要持剑对着追兵冲杀一阵,而后撤退。如果就这样逃跑,简直就是在野兽前奔逃,是在鼓励猎手猎杀。他往后看向自己的撤退小队。有几名他不认识的属于萨斯菲尔德手下的弓骑兵、几名骑马的属于老博尼佛爵士的“圣战士”。没有壮猪、没有亚当也没有红罗兰克林顿。希望他们懂得在适当的时候投降,他想。 我会把你们都赎回来,哪怕用完凯岩城的黄金。 可转念之间他便意识到,如今凯岩城的所有人是瑟曦啊,不是他父亲,也不是他。他硬生生抛开了这个念头。 损失惨重!真正的战争中,好像我一直在败啊! 他转头再次看向追兵,希望能够发现狼女的踪迹,但看到的不过野狗一般的北方人。追兵们一个个疯狂嚎叫着,仿佛在驱赶野猪。他希望能身边的几名骑士能够返身进行阻挡,这样下去可不行。 他本可以直接下达狙击命令,但他已经放弃了太多士兵,这个命令让他感觉羞耻。 也许他的父亲可以,提利昂也能调动智慧驱使。比如,他可以让肯洛斯顶上:你他么不是很勇敢么,刚好我还怀疑你的忠诚,现在就是你的证明机会;比如,这几名“圣战士”,你们的博尼佛爵士都已战死沙场,拼命抵抗,你们凭什么跟着一起溃逃,你们这个样还能叫“圣战士”?草他么的,佛列蒙,你不是说金手漂亮么,现在我把它遗留在战场上了,你回去捡,最好把你的重骑兵带回来,或者一起去死。 他还是没有下达狙击的命令。 跑在最后面的几名骑士很不走运,战马在烂泥地上没有稳住脚,倒下。倒下就是死亡。 “大人,我们必须离开国王大道,否则……” 否则他们会沿路一直追杀到君临,直到所有人都被杀。詹姆十分明白。只要离开国王大道,就可以进入任何仍效忠铁王座的贵族庄园里,有了他们的保护,狼女的追兵就无计可施,除非她敢让自己的一队孤零零骑兵深入河间地与王领的广大领地之中。 她敢么? “往东撤。”他喊道。 大道的西边是神眼湖以及联通黑水河的支流神眼河,无法通过,若是被追兵驱赶到河边,就更难摆脱。 他希望能够通过这条路迅速返回哈佛城。 “爵士,脱下白披风,换上我的。”小个子卢对他喊。 这是个好办法,要是他有两只手就会换。但若是他真有两只手,现在应该战死沙场了。他趴在马背上,用断肢按住缰绳,左手解下白披风的扣子。 他看到披风像一块破布,覆盖在了烂泥的国王大道上,随后被后面的马蹄踩入泥土。他没有手换上新的。 当荣耀踏上荒原的土壤,詹姆感觉好像闻到了苔藓的清香味,空气中好像也飘着淡淡的烟火味道。 在荒原上,追兵显得更加可观,满满一大群,足有上百,紧紧跟随。詹姆转头看向自己的小队,好像这一段又少了两个,他们现在只有十三人了。 他们一直向前疾驰,很快就跨过这块荒原。荒原的尽头是一片高耸的丘陵地,下面好像是一片果林。也许到了那儿就能摆脱骑兵的追击,他想。既然有了树林子,可能就有可以提供防守的庄园。 “绕过丘陵。”他听到佛列蒙爵士喊。 他回头一看,光辉却失蹄倒地,他也从马上重重摔下,在荒原的湿土上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他感觉骨头都已散架。 佛列蒙骑士仿佛没有看到他落马,往山丘一侧转过。两名侍从立刻返身下马,将他扶起。 “爵士,快乘我的马。”小个子卢说。 “我们钻入树林,骑兵进不去。”他说。佛列蒙的骑兵团或许可以吸引追兵的注意,而他躲入山林,除非骑兵下马慢慢搜山,否则生还几率比奥列蒙高。他可不相信这只孤军有勇气在这种临近王领的地方嚣张进入树林当作步兵使用。 侍从听到他们的话,立刻松下缰绳,拍着马屁股,让它们的战马跟上大部队。 詹姆在两人的搀扶下,往丘陵下的密林钻去。 他听到北方骑兵在林外转圈安抚着马匹,他们可能正在考虑是否要下马跟随。 稍稍过了一会,骑兵已决定放弃零散的几人,跟着大部队向佛列蒙的方向而去。 詹姆等三人穿过密林和一片整齐的果林,艰难渡过一条小溪后,停了下来。此时已经听不到任何马蹄和骑兵的响动。 两名侍从,躺在他旁边大声喘气。 詹姆也觉得十分疲惫。示意两名侍从给他脱掉盔甲。 真是羞耻,他想。 他将盔甲重重地向前扔了过去,盔甲翻滚,滚在了小溪边的石头上,迎着阳光,刚好反射到他眼前,闪闪发亮。 当他起身继续走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停了下来,咒骂一声,返回小溪边,捡起了盔甲,对着小溪对面的草丛狠狠扔了过去。 左手终究是差了一些,盔甲挂在一棵细柳上,倒伏在草里,仍露出了大半,但好歹没有之前那么显眼。 算了,他想,就这样了。有种抓到我,杂种! 他回眼望了那道小溪,希望这就是河间地和王领的分界。但两地真正的分界线是一条小河,他向赫伦堡进军的时候经过过,小河他经过无数次,什么样子他完全知道,眼前的小溪根本不是。 在这种地方,相比遇到狼女,可能更可怕的是遇到土匪。他率领君临的大军,一路以来,已经吊死过很多土匪,无家可归的土匪。 或许,这次会轮到他们吊死他。他觉得这片土地都在讨厌他。他的父亲曾在这里命令手下的凶犬烧杀抢掠,他们应当很愿意把他也吊死,就当是用仇人儿子来为这里的荒芜凋敝报仇。 父亲,要是我被土匪吊死,可全是拜您所赐嘞。 这里的密林仍是赫伦堡的领地,是河间地的一部分,他必须尽快离开。詹姆从小个子卢那里拿了一把剑,一人当先,用剑劈砍下挡道的树枝,后面两个侍从也没有闲着,也跟着劈砍,三个人就这样,在密林里砍出一条通道。 当穿越密林后,他发现,他们三人已经在山丘的另一端了。这一端连接着另外一块原野。这里以前应该是块庄稼地。也许来年春天,种子会重新从地里冒出牙,绽放出一片绿色,但现在,它完全被黑黢黢的灰烬覆盖,就连前一段时间的大雨也没能将他们冲洗干净。眼下,田埂纵横,拦截出一块块功能不同的用地,直到视线的尽头被另一块丘陵占据。 他就在这时候抬头。一只黑色的大鸟在高高盘旋,大鸟似乎注意到了詹姆的目光,然后它开始呱呱大叫,好似嘲讽。 妈的。詹姆暗骂。 他与两位侍从只得快速重新钻入密林,在密林边缘快速向前穿梭。很快,他就在远方看到前来探索的十几名骑兵。三人只好趴在树下,安静等待骑兵离开,以及乌鸦盘旋而去。 一路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终于翻越了另一块丘陵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几人又饥又渴,但没有什么小河小溪,在这荒漠一般的深秋或者早冬,他可不期待有什么老鼠野兔留给他们。更何况,周边肯定藏有无家可归的难民。 妈的,我就不要和你们抢口粮了。 天黑的时候,他们觉得最好不要冒险前行,于是决定就地躺下。 当星光布满天空,山间传来了阵阵狼嚎声。 是那个史塔克小姑娘的冰原狼么?他早收到消息,河间地遍布大大小小的狼群,其中有一个狼群,由一只巨大的母狼带领,从不怕任何人,白天黑夜,它们胆敢向一切行人甚至整备的小股军队发起攻击。 哈,看我对那只小狼都做了些什么? 他感觉太累。老爵士战死,伊林佩恩战死,还有一大批被屠杀的士兵、被分割根本没法启动的重骑兵。也许弓骑兵和弓兵能够造成对北方的骑兵造成一点杀伤,但总归是惨败。全方位的惨败。亚当、壮猪,你们投降了么?他猜。 他不知道这个夜是怎么度过的。又冷又饿。 此地距离君临最多两日骑程,他不相信狼女可以让自己追捕的骑兵在距离君临如此近的地方不断搜捕,也许过了今晚,追兵就要撤退。 若是父亲还在,收到乌鸦定会派出骑兵接应。小恶魔也是。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第二日一早,原野已经降下大雾。迷蒙中,他单手将皮甲上的水抹下,也许搜集搜集能够作为饮水,但显然,就这一天,不喝也不会死。 大雾,这是好事。他就不信大乌鸦还可以继续高空侦察。就算侦查,也得降低高度,那可好,可得把你射死。 哦,不行,我没有手了,操! 大雾是潜逃的绝佳时机。他顺着树叶留下的纹理,辨别方向,往东而去,希望尽快返回王领,然后到达某个贵族老爷的家中,尽早返回君临。光荣返回已不可能,但最好不要这样灰溜溜。瑟曦向来不喜欢失败者。 一早起来,两个侍从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两只手的他不需要人在山野陪同,但一只手的不行。 早晨的浓雾遮蔽了敌人的扫荡目标,但也绝对影响到了他们的行进。他们顺着田地的脉络不断向前行走。原本每一块这样的田地都至少有一个农庄,有个把骑士,但现在,就连一个还耸立的房子也没有。 没走一会儿,他就觉得浑身发热了。田地里焚烧留下的黑灰在他的靴子、裤脚留下了重重的痕迹,且觉得脸也开始痒起来。他回头看看两个侍从,他们脸上也都是烟灰。 他哈哈大笑起来。两个侍从不明所以,但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后,也开始笑了。 妈的,我笑什么? 走过这块田地后,到了丘陵旁,他们又发现一条小溪。两个侍从高兴地跳了起来,欢呼雀跃地跑到水边。他们在小溪边好好洗了脸,然后鞠水喝了个饱。但他总觉得水里有些怪味。 完事后,他们顺着上游寻找窄的地方过溪,可没一会儿便在溪边发现了一具已经可以看到白骨的尸体,明显是水大些的时候从上游冲下来的。小个子卢弯腰吐了起来。詹姆也觉得喉间开始不舒服。 行,我在奔流城遇到过更差的。 他们在尸体上游不远处跨过小溪。他本想重新洗洗脸,但想到这也没啥差别,就忍着离开了,抓鱼果腹的想法也被完全抛弃。 当他感觉到阳光已经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候,他们又到了一块果园。树上留下了许多没有采摘的果子,当詹姆伸手够上一个的时候,却发现果子已经完全腐烂,在他手间留下一黑灰黄交织的糊状玩意,他恶心地甩开。一连试了好几个都是如此。 没一会儿,乔斯敏跑了过来,给他送上了两个看起来还完好苹果,比鸡蛋也大不了多少。小个子水果有自己的生存法则,至少,它们就没有烂掉。 他囫囵吞下了两个果子,当乔斯敏再找到两个递过来的时候,他拒绝了。 出了果园,詹姆已经吞下了大概五六个小苹果。总算恢复了一点体力。 他们顺着果园留下的行道往前,隐约看到了一个庄园外形的院子和里屋建筑,只是大部分的建筑物已经完全倒塌毁弃。他们十分小心地从庄园旁边绕过,并屏气凝神。事实证明,这完全正确,他们在经过的时候,听到了庄园旁的声音。他们轻轻压下身。 雾中传来狼的声音,“妈的,那个佛列蒙说,弑君者一直跟着他们,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然后另一个声音大叫,“我早知道那个丢马跑进林子的就是弑君者!那狗日的脱下了白袍,摔下了马,直接被抛弃了,我原以为只是个不相干的小喽啰!操。” 詹姆好像听到了马的嘶鸣声。 两个侍从小声对他说,绕过这片庄园,从另一条路逃走。但詹姆此时竟胆量陡升,对着两个侍从道,“我们把他们的马偷来。” 两个侍从一脸震惊。“他们不可能在这里长时间搜捕啊,爵士!”他不知道是谁说的话。 詹姆可不愿管他们,抽出了剑,压低身子,顺着浓雾来到了院墙角落,感谢不知名的强盗们,砖墙已经被撞出了大洞,他可以随时钻进去。两个侍从无奈,只得跟上。 “妈的,诸神真是帮着弑君者,这种大雾怎么找人,就算我们知道他没有返回君临,他只要躲在山里,鬼才能找到他嘞,要是今天发现不了他,就必须撤。” 是啊,诸神在帮我,他在你大败的时候,还让你做小偷嘞。 顺着浓雾,他至少看到了三名北方人。但院中的马起码有二十匹。 马被拴在另一侧的院墙。詹姆只好绕着院墙躬身慢慢通过关闭的大门。 但他确实该感谢浓雾。他们越过正门,在院墙的另一侧同样有一个大豁口,他们可以轻易进去,然后取走马,再迅速离开。 马在院旁已经有些不安。他希望这些北方战马不要那么敏感。 我又不是真狮子,我是个盗马贼,一只手的哦。 他在外边没有再听到任何声音的时候,大摇大摆走进了院子。院子里雾气稍小一些。他必须行动迅速,他招手,让两名侍从一起进来。 一匹马发出噪声。 他们迅速用剑割断绳子,一跃骑上马。 这时候一名北方人走出了里屋,对着他们大喊,而后迅速抽出剑从房间里冲了出来。 “什么人?”他们怒斥喝问。 “你爷爷!”詹姆大叫,他一手边持剑边拉着缰绳,迅速转过马头,对着冲出的士兵射出手中的剑,顿时划破他的脖子,而后他拉住缰绳,从院子的破口处一跃而出。 他只想高声大叫。 两名骑士也顺着破口,乘马越过。 外边雾气太大,按照正常情况,根本不该快速骑马,但詹姆没有那么多顾虑,顺着路,全力策马往前。 前面是悬崖最好。 他听到后面不属于两位侍从的马蹄声。 要是那匹马不叫,他就有足够的时间割断所有马的绳子,放跑所有的马。算了,怎么可能让你们走回北境呢? “弑君者!”他听到北方人大喊。 “哈哈!”他高叫,仿佛已赢得了一场大胜。 三人很快甩开了追击者。但他们不肯停歇,一路疾驰,不管方向,不管路到何方。 大约午近时,大雾才慢慢散去,四处仍是荒原,连接着不同的丘陵。但太阳既然出来了,方向自然明确。 他又往天空看了看,一只鸟也没看到。 哈哈,乌鸦,有种过来跟着我! 当他们越过一片丘陵时,他确信,这里是河间地的某处。 他看到了远处的磨坊,标志性的水车。 当初他在赫伦堡初成一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时,他以为可以在赫伦堡的比武大会取得优胜,结果疯王却命他立刻返回君临保护王后,他那个时候就是顺着这条路返回君临的。他记得一路上不断有民众出来告诉他,他参加比武的方向走错了。但他心中愤恨,没有理睬他们,一个人孤孤单单踏上了返回君临的大道。 现在嘛,路虽然是同样的路,但居住在路旁的人要么死了,要么逃了。 你们才走错了路呢! 没一会儿,他注意到,大鸟再次出现在天空,詹姆对着鸟哈哈大笑,仿佛在嘲笑狼女不自量力。鸟也像之前那样,呱呱回了两声。 他不准备通过大道返回君临。于是与两个侍从转身向北,转入了一片森林。这个时候他才有空看看他堂堂弑君者做个小偷的战利品。 在马的一侧是个剑袋,横挂着一把用毛皮制作的剑鞘,剑鞘表面要多油腻就有多油腻,里面装着一把剑,就连剑柄也裹着毛皮,他抽出剑,不禁连连摇头,这是一把粗糙的剑,几个清晰的豁口出现在剑上。 杀人足够了,他想。 他翻转剑身,想看清铭文,却看到了剑上的隐约的新鲜血迹。他收起心思,然后将剑艰难地插进软鞘里。能杀人的剑就是好剑。 他从马屁股后的袋子里找到一把没有上弦的弓,前面箭壶里发现了三支箭。足够杀乌鸦了,他想,但转而又开始泄气。 “你们谁的弓箭射得比较好?”他问,不待两人回答他继续,“这把弓交给你们来用,看到什么乌鸦飞过来就射死。” 两人竟然都举起了手。他哈哈大笑,把弓扔给了左边的小个子卢。 密林参天,这是好地方,有种你再来截杀。 这条路,显然是以前商旅走过的通道,路面已经被磨平,散布着一层树叶,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通行,可能顺着道路就能走到某个在王领的城堡,到了那时,他就可以彻底宣布安全。 树林里到处都是高耸参天的巨树。桦树、橡树、哨兵树、云杉、红松、山毛榉,狰狞地散布在山丘,仿佛在此地已经生长了一千年。 林中散发着薄雾,透露着荒凉的气息。到了这里他已基本确定,在自己的前路上不会有任何来自北方的骑兵。 他们顺着道路,一路往前,前面的林木却越来越密,一些大树孤零零地生长在原本开拓出来的路中间,要是一些女人过来,一定会觉得,这些树透露着古怪的气息。但詹姆从来不怕这种古怪。要是小恶魔嘛,甚至会在此高歌一曲。 狮子就该无所畏惧才对。 两名侍从骑在马上,紧跟在他身后,林子静悄悄的,能听到的完全是几人的马蹄声,单调而古板。马儿也被这种气氛弄得不安,不断发着鼻响。 你们也闻到了么? 他闻到了尸臭味。说实话,这种味道如今太常见了。但死人可吓不倒他。 果然在不远处的一棵长歪了的枝干上,他看到了被横挂起来的几具尸体。小个子卢看起来有些不安,乔斯敏倒是认真观察起来。 “已经吊在这里很久了。”他说。 “他们是什么人?”小个子卢问。 “管他什么人。往好了想,就是强奸犯、强盗、土匪,往坏了想就是友军、妇女、平民。”詹姆道。 尸体已经被蛆虫啃掉了可供辨别身份性别的特征,露出大部分白骨。也许下次他过来,骨头就要掉落在地上,被虫子一点点切割带进洞里。 后面的路更加深邃,树木参天,完全遮挡了天上的光线,显得黑黢黢的。马儿们更加不安。詹姆希望这只是他的错觉。 一阵细风吹来。马儿停了下来,双蹄点地,嘶叫起来。 詹姆知道,是时候拔出那把有豁口的剑了。 “我们后面跟了几只狼。”乔斯敏在后面对他小心轻声道——他还以为可以不用惊动狼呢。 詹姆清楚听到自己心跳声,也听清了乔斯敏的话,但他不准备向后看。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路的前方。 一只巨狼,昏暗中,金黄色的眼睛散发着浓浓的凶光。 第二十六章 莎莎 第二十六章莎莎 “阿爸,老乌鸦会飞到临冬城么?”莎莎波奇问。那只乌鸦太老了,听说它原本是纯黑色的,一身都是闪闪发亮的黑羽,可是她有印象以来,它的尾毛都是灰白的。不管如何,它虽然变老了,但它仍很健康,而且它还经常在橡木大厅偷吃,喜欢呱呱乱叫。 “别说话!”她爸爸沉闷说道。 他在做事的时候,向来不喜欢回答问题。要是有人打扰,他多半会发怒,那只乌鸦也明白。 莎莎安静了一会,看着他爸爸的动作。他爸爸和他们一起在船上待着,坐在船的角落对着带过来的磨刀石耐心磨着剑。那剑好大啊,竖起来比她都高很多,宽度也比得上她的大腿,一剑就可以轻易把整个猎物剁成两截,听说是北境陆地上哪个大部落送的。她就不明白为什么爸爸总是磨剑,那剑明明已经非常锋利了。而且磨剑这事也可以交给山猫叔叔啊,为什么他总是要自己来磨呢? “阿爸,海豹湾这么宽,乌鸦能飞得过去么?”莎莎问。 莎莎经常看到海,但这却是第一次出海。她早想知道海那边究竟是什么样子啦。可是海水非常凉,她觉得自己没法游过去,要是都像暖汤池那样,她才会考虑。她喜欢家里木堡下面的暖汤池,那里又大又暖和,听大南瓜老爷说,这个暖汤池子的水是从大火山里面流出来的,融化的岩石把地下河里的水烧滚了,通过山间的石头缝隙又冒了出来。它至少在大南瓜老爷的爷爷时就在了。其实那只老乌鸦偶尔也在暖汤池里泡着,从来没有其他鸟这样做。红鼻子摩耶说过好多次,那是一只恶魔鸟,还发誓要把臭鸟烤着吃掉,可他总是抓不住它。其实莎莎觉得,他爸爸知道红鼻子抓不住所以才许他乱说的。爸爸他本人可喜欢那只鸟啦,要是往常,他会回答关于那只鸟的所有问题。 “闭嘴!”他爸爸说。 要是别人打扰他,他会大怒,会狠狠揍那人。可莎莎打扰他,从来都不会有问题。她只是太想知道那只鸟的情况啦。 莎莎站起了身,趴在船边,看着船撞开一块块浮冰,听着它们发出清脆的破碎声。风吹在她脸上,她感觉有些冷。赶紧又蹲了下去,藏在船板下。 “阿爸,乌鸦也会冷么?”莎莎问。她自己觉得会,要不然老乌鸦就不会泡温泉啦。但现在海上风这么大,这么冷,乌鸦要怎么办呢? 他爸爸终于磨完剑,然后仔细用毛皮擦拭干净,将它塞进剑鞘内。那实际不是剑鞘,是一块裹起来的破皮。 “乌鸦比人更怕冷。”他回答。 她本想追问为什么,但他阿爸已经走入船舱。他要和斧头杰奥、骑兵伊万、枪手斯塔还有山猫叔叔等人一起商议对策,内容无非是关于波顿、关于史塔克,她一点儿也不关心。 她也离开甲板,返回甲板下的船舱,然后去船底看看她的宝贝,那只棕红色的独角兽。它额头有闪电形状的白色,这个标志尤其让她喜欢,其他的独角兽都没有这样的符号。 听说,独角兽是他们斯卡格斯岛特有的动物,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而独角兽头上的角可以做成晶莹剔透的刀剑,甚至可以比刀剑更锋利,听阿爸讲,它比龙骨还要硬,只是没有龙骨有弹性。 莎莎将莴笋洋葱拿到了小宝贝的食槽前,小心避开它头上的尖角,摸着它长脸上的绒毛。 “乖乖吃哦。”她说,“等我们上岸给你抓鱼。” “哞”独角兽发出欢快的叫声。 旁边两头更大的独角兽像是完全没看她,高傲地趴在属于他们的舱室。他们至少比她的小独角兽大两倍,但他们属于父亲和伊万,莎莎是万万不敢骑的。 总有人说,独角兽是斯卡格斯岛的马,但他们才不是单纯的马呢,他们本身也负责战斗,要是谁敢触摸独角兽的角,非得被电麻、晕死过去。不过呢,他们确实和陆地上的马长得很像,但他们的毛更长,牙齿更锋利,蹄子更粗壮,脚趾更灵活,能够在卵石滩上快速奔跑,这些都是正常的马不具备的能力,当然,最独特的还属于那只角了。 “好好吃哦,我走咯。”莎莎对着独角兽说。 她真希望能够到陆地啊,然后骑着独角兽进入临冬城,让北境人都看看,斯卡格斯岛的神奇物种。他们肯定都以为独角兽已经灭绝了,她爸爸就告诉过他,海外已经没有人认为独角兽还存在。 听说临冬城那个小男孩瘫掉了,说不定我可以让独角兽驮着他到处跑呢!到时候,我得给独角兽起个名字,反正已经到了岸上,想怎么给动物取名就怎么取名。 叫什么比较好呢? 她返回甲板,什么人也没发现。除了操船的水手,其他人肯定都去聚头讨论了,她想。她转过船首,看到了在海中跳起来的海豚,当她想仔细看看的时候,它们却沉入海底,没有再出现,她赶紧转过一侧,想要重新发现它们,但仍未发现。她只得绕过船尾,来到船的另一侧,踩得船板咚咚咚直响。 这次,他看到了。她发现了三条,黑色的背,白色的腹,分叉的双尾。它们游过船边,对着她所在的地方扫来大片水花,被她惊险躲过。 然后他们再次从海中跳出。 好大啊,她想,但都是坏种。 她真希望能够和这些动物们一起游泳。要知道,她在汤池里游泳,几乎没有人能比得上她,但海里的水太冷了,她不喜欢。 这时一群海鸟经过了她的头顶,发出了咕咕咕的叫声,她惊喜地跳起来。这可是她在海上的三天里第一次看到海鸟。要是海鸟能够在海上飞,那她的老乌鸦不也一样?她想飞奔到她爸爸那里,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于是她偷偷地从船板上溜进主舱,但她看到她爸爸和他的手下战士们正在讨论,这种时候并不适合问乌鸦的问题,她非常明白。她轻轻闪了进来,看到她爸爸高坐位首,其他战士沿着桌案坐着。此时说话的是红鲤鱼罗素,他可能是唯一比莎莎游得更快的人,但他毕竟已经是个成年人还是一个可以拿斧的战士,不仅如此,他还喜欢在海里游,这点阿莎就比不上了,她怕凉。 “和他们打成一片,每天请他们喝酒。这会是个好办法。”红鲤鱼说。 “但不许喂他们肉,更不许说任何吃肉的话。”她爸爸说。 “这是当然。”红鲤鱼笑道。他面色深红黝黑,看起来非常灵活,是莎莎认为最好看的人了。 “那就好。剩下的就按鲤鱼头的说法办,等波顿来,就帮他杀掉防守的卫兵,打开城门。”她听到他阿爸说。 “那时候可以吃肉?”斧头杰奥嘿嘿笑。 斧头杰奥是这里最粗壮的人,他的胡子和莎莎的头发一样长,和头上的毛发都纠缠在一起,上面还缀着许多种颜色的贝壳以及小指骨。他脸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但被头发遮住了,听说是和人玩扔斧头游戏的时候留下的。 “看波顿的。我会跟他说,诸神都需要祭品,他若同意,祭祀后,随你们。”她爸爸说。 她偷偷溜开了。她讨厌斧头杰奥,因为有段时间一直没有抓住合适的祭品,他把自己的独角兽作为祭品献出去了。那只独角兽虽然不是她的,但她也很伤心。岛上本就没有很多独角兽啦。 到了中午,天上下起了冻雨冰雹,船长降下帆,让船在海上孤零零飘着。 当冰雹和冻雨下得大家都无法忍受时,船长莱佛将一只羊扔到了甲板,于是众人迎着冰雹冻雨在甲板上用斧头杀死了那只羊,向雪神献祭。血染红了甲板,船长用一桶海水将血冲进了海里。红鲤鱼划破羊肚子,将内脏全部掏出来,也扔到了海里,嘴里念念有词,莎莎知道那是祭祀雪神的悼词,“愿它的热血温暖你的内心,愿它的血肉充实你的肢体。”只有雪神需要温暖,也需要稳固的肢体。 她爸爸在这些结束后,用那把大剑迅速将羊砍作了好些份,他给每个战士都丢了一份,就连莎莎自己也分到了一份。 她分到的那份是块胸骨肉。她抽出匕首,灵活地切割,很快将一块块骨头从肉中分离出来。 “愿它的骨使你昂然挺立。”她在心里默默祷告,而后将骨头捧在一起扔到海里。 我做得很好。她骄傲地看向她爸爸。她爸爸对她轻轻点头。 当所有人将骨头剔除后,他们站在船边,轻轻祷告。 当祭祀结束后,冻雨冰雹果然停下。他们开始欢呼,于是在甲板架起篝火,将羊肉串在木条上,各自扔到火里烧烤,等待午餐。 她记得一路上为祈愿天气柔顺,杀掉了三只羊,为祈求顺风,害杀死一名奴隶。她知道,若是真的遇到巨大风险,船舱底下的三头独角兽也会作为祭品,但为了这次航行,他们已经准备了充足的祭品,定然不会用族人凑数。 经过数十天的缓慢航行,他们在海豹湾的一个不知名沿岸登陆,船搁浅在海岸边的滩涂上,他们不得不跳入海中,慢慢上岸。 上岸前,他们杀死了两名女奴隶,把尸体扔到了海里。他们没有说祈祷词。 枪手斯塔还有船员们将船上的物资一点点搬上了岸,她还看到斧头杰奥蛮横地拉着一只羊上岸。她本想让她爸爸把她抱到岸上,可看到他直接把不愿意下水的独角兽揣到海里,她就乖乖跟着跳下了。 跳下海后,她发现海水水位竟比她还高,只好对一身的干皮袄暗道可惜。水对她从来不是问题,她顺势向前游了一段,等上了岸,被风吹了一会,她已忍不住瑟瑟发抖起来。红鲤鱼和他爸爸看到后大笑,笑声把滩涂上的鸟都惊走了。 他们在岸边的森林砍下了枯枝,升起大火,于是莎莎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把湿了的皮毛架在火堆边上烤。她爸爸将自己的海豹皮披风递给了她,于是她裹在披风里烤火,这感觉让她觉得舒服极了。 三只独角兽,两大一小,它们也上岸了,但躲得火堆远远的。动物们总是很怕火,除了那只乌鸦。 为了后面行程的顺利,他们将剩下的羊捆了起来,在火边宰杀。这次他们说了祈祷词。她知道,这次,他们要祭祀另一个神了。 “愿它的强健娱乐你。” 这次是斧头杰奥动手,他把羊头扔进了火堆,红鲤鱼顺势割开皮肉掏出内脏,挂在旁边的树上。 “愿他的头颅为你警示敌人。” 他爸爸这时抽出大剑,如之前一般将剩下的部分按照人数分块。她分到的还是胸骨肉。 她仍是最先完成,然后她将骨头扔进火堆。心中默默祷告,“愿它的骨使你坚韧不屈。” “旧神会喜欢的,它很健康,声音很洪亮。”当他们串好肉后,红鲤鱼说。 莎莎觉得心慌,也莫名地感觉冷。 当她烤干自己的皮毛后,她才感觉舒服起来。 然后他们开始享用晚餐。 第二十七章 艾莉亚 第二十七章艾莉亚 无名之辈从梦中醒来。梦如此狂野奔放,她感觉能够尝到喉间残留的热血味道。 在梦中,她始终都是那头最大的母狼,带领着她的灰色的亲族们越过河流、越过丘陵、田地和森林,纵横在那片大湖周围的广阔地带。它们放倒一匹匹战马,追逐一个个被恐惧支配的行人、士兵或者土匪,甭管他们的身份,没有一个人遇到他们不散发着恐惧的味道。 她享受这种感觉。在梦中,没有人能够战胜她,即使是城市里派出的军队。他们自以为能够胜过一群狼,但最后往往证明,他们不过是城市里新提供过来的食物。她喜欢将他们驱赶进他们自己设计的陷阱之中,然后撕开他们的脖子,听着他们临终前的惨叫,让热血在冬日的空气中喷溅,散发血腥的薄雾,染红她的口鼻。肉就是肉。她饱食自己喜欢的那份,然后将剩下的留给自己的灰色亲族们。 除了狩猎外,她还喜欢奔跑,听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她尤其喜欢冰冷的晨风,拂过身躯的感觉。她用奔跑的脚步,在脚下一切地方切划属于自己的地盘,得意的时候,她还会对着天空嚎叫,他的亲族们会一一响应她。在这里她无所不能,至高无上。 醒来之后她是无名之辈。 她摸黑穿戴好黑白之院的袍子,用清水洗漱,洗去还在嘴间的血腥味。慈祥的人可能会闻到,会怀疑。 贾昆那个骗子对她说谎,所以她也不会把真正的秘密告诉他们。 “布拉佛斯远么?”她记得她这样问贾昆,他回答“远”,当她问“有多远”时,贾昆回答“非常远”,她追问“要怎么去”,贾昆回复“要坐船,坐很久很久的船,某个女孩从没有坐过那么久的船。” 某个女孩是没有坐过海船,但任凭他如何回答,她都不想去布拉佛斯,她只想返回临冬城,和自己的姐姐和弟弟们相聚。所以她离开猎狗后,拼了命往港口赶,寻找可以返回北境的船,但她问了很久,竟一条也没。 有一次她不死心,非要知道船去什么地方的时候,船长回答布拉佛斯,这个时候,她想起了姐姐的传奇故事、贾昆的回话,但让她做决定的还是那只被她抛弃在河间地的狼,于是她就这样决定去布拉佛斯,并坐上了船——要是我回临冬城了,我该怎么跟布兰的狗和毛毛狗解释它们的姐姐被我搞丢了呀!我还要去长城看琼恩呢,白灵知道娜梅莉亚被我扔在河间地,它会不会咬我?我得找到娜梅莉亚,把她一起带回去才成。 也许我也能横跨整个大陆,到达亚夏呢!她记得她在船上时的想法。但当她真正到布拉佛斯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布拉佛斯是离临冬城最近的异域城市,根本就不用坐“很久很久的船”。这个骗子,要是美伊知道她的远航不过是布拉佛斯,她一定会笑死的。 到了布拉佛斯后,她原本想给临冬城寄一封信的,可是她没有乌鸦,也不能请人带口信,更何况,为了学习,她还向慈祥的人承诺她是无名之辈呢!无名之辈怎么能向临冬城寄信呢? 我要做个无名之辈,只要我能学习贾昆变脸的能力,我就可以亲手为父亲、母亲、哥哥以及无辜死去的北境士兵复仇,还能溜入红堡和孪河城,将他们一一杀死,这是报仇的最好途径,不是么? 而且,只要能学会变脸,我就能在河间地慢慢找我的狼。 她用热毛巾覆盖全脸,想象那是一张新脸或是一块裹尸布。 哎,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死了。我还没死,我隐姓埋名就是为了替大家报仇。等我完成任务后,一定要在你们面前好好说我的故事,到时候,就算是姐姐也该佩服我! 我出海的年龄不过十岁,比你还年轻呢!我也有故事,要是你求我,我就讲给你听啊。 她扔下毛巾后,再反复漱口,直到确认没有血腥的味道,然后穿上袍服,套上软垫的鞋,跑到了厨房。 无名之辈在厨房囫囵吃完早餐,厨子今天给她的是两个鸡蛋、一杯柠檬水还有一小块黑面包。她不挑剔,临冬城的艾莉亚喜欢柠檬蛋糕,但无名之辈什么都可以吃。 早餐结束后,她照例到神庙,在红烛摇曳的昏暗之中搜寻亡者的尸体,有人深夜来此寻求安慰,所以他们不得不在清晨处理完后面的事情。可今天他到大厅之后没多久,就看到了两个人从侧门轻轻推门进来了,其中一个腿上戴着铁护胫,一身士兵的打扮,另一人有着柔顺的棕色长发,梳理得井井有条,看起来像个文雅的商人。 他们不是来寻死的,她心想。 但艾利亚不准备去搭理他们,她的工作任务不包括接待,更不包括与陌生人说话。 “这里就是无面者的老巢么?”士兵用通用语对着商人小声地说。他虽然小声,但她可听得清清楚楚。这是维斯特洛的北方口音,她有些感兴趣了。 “当然。但一般来说,他们有其他更秘密接待顾客的方式,因为每个人都不想透露这种秘密。”他的声音更小,但她依然能够听到。 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静静停留在昏暗的角落。静如影。 她觉得甚至能够听到蜡烛燃烧发出的噼啪声。 “那一般都会在哪里?”士兵问。 “秘密的据点,但只对曾经的客户开放,新客户嘛,就来这里。”他似乎很懂。 “可这里没人。”他说话像个北方农民,虽然刻意放低了音量,却依然粗声粗气。他对这个环境不熟悉,也没有多少敬畏,四周瞧个不停。 无名之辈以为自己会暴露,但士兵显然只是粗略扫视,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或许把她也当作了神像。 “让我们看看这些雕塑。他们终究会出来的,我们等着就好。”商人走向前,到了池水边。 士兵也跟了上来。“可以喝么?”他问,“我渴了。” “可千万不要喝。”他说,“这是给临终之人用的。喝了就代表你要把一切都送给千面之神。” “送给其他神,那可不行。”他走开了,挨个看神庙里的神像。但他显然没有耐心,很快又走回,对着商人说,“我是带着公爵的授权来的。总得有人接待,起码,给杯红酒尝尝?” “我们等就行了。”商人轻笑,“你都等了个把月了,显然可以再多等等。” “你上次说的报价太高,大人没有那么多。”他说,“我这次带着大人的新提议。” “神的协助从来都不廉价。”他用手拂过一只只红烛,“稍安毋躁就好。这前面有你信的神么,你可以在他们面前祷告。最旁边的是七神,维斯特洛来的人向来会到那边,哝,你可以选择战士,他在那。” “嗨,饶了我,七神是安达尔人的。我们北方人是先民的后裔,信的是旧神。”他的语气充满骄傲。这让她更有兴趣了。 “你们维斯特洛北方人是最奇怪的呀,你说的旧神是树么?呵呵。” “心树。” “心树确实与其他树不同,可在这里没有力量哦。”他顺着水池绕了一圈,“你看到神庙的门了么?白色的那一半就是心树做的。” “我当然知道。那块门板给我的感觉和村子里的那棵心树差不多,不过把它做成门,我可不高兴。”士兵不耐烦地挠挠头,“哎,我们还要等多久?这里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为什么他们要把自己放在这种黑屋子里?” 商人开始四处漫步,她感觉到商人很快就要发现他,于是装着拿着扫把清扫脚下的地面。 她成功吸引了两个人的注意。但她不准备理这两个人。 士兵走了过来,对她询问:“你是来接待的么?” 我是来搜寻尸体的。她装作未听见士兵的话,继续清扫不存在的东西。 商人露出微笑,什么也不说。 “他么的,这是怎么回事?”士兵指着她。 商人微笑着摇头并不答话。 士兵再无耐心,碰了她一下。“喂喂喂,小子,你们这的总管呢,大和尚呢?”他问。 她没法装作他们不存在了,于是她抬头看了他。 灰色羊毛的皮袄,外边套着小牛皮缝制的棕色皮夹克,对襟的两边各镌刻着一个剥皮人纹章。普通的脸长着普通的胡子。 一个波顿,她想。 慈祥的人不会见你们的,也不会同意与你们的交易,她想说。她看了他们一眼。攥紧了手中的扫把,继续做自己的工作。 与你们说话不是我的任务。 她听着士兵在旁边长吁短叹,又愤愤不平。当她终于走到出口后,便加快脚步快速离开了。一般来说,探寻完前院之后,到了时间就需要到厨房帮工。大厨可能现在在等着呢! 但她停了下来。她感觉到担忧。 “你是谁?”慈祥的人总是这样问她,她的回答始终都是“无名之辈”。她知道这根本骗不了慈祥之人,他一次次向她许诺,只要她说出自己的名字或是提出其他条件,就送她回临冬城,其实,好几次她都要开口“我要娜梅莉亚”,但还是忍住,慈祥的人好像把这当成了她快要屈服。 她偶尔觉得,慈祥的人永远都不会教她真正的换脸之术,她甚至从没有真正体验过。她只是在这里学习语言、学习厨艺(剁鱼和切菜)、与流浪儿学习毒药和撒谎,偶尔披上脸皮出门。 慈祥的人知道我是谁,他知道我还有姐姐和弟弟们,他怎么会教一个有家族的人学习那样的魔法?要是我,我也不会教啊! 但是他赶不走她。 午餐时候,她和慈祥的人一起,她很想问问黑白之院和波顿家的“生意”情况,可她知道,这不是她该问的事,而且慈祥的人绝对不会回答她。她吃得很快,喝了两碗芜菁煮牛肉汤,吃了一块乳酪饼以及几片培根,带血的牛排她一丁点也没动。 在众人吃完饭后,她起身收拾,但慈祥的人叫住了她,于是收拾餐具的活儿全由流浪儿承担了。 “你是谁?”他问。 “无名之辈。”她回复,无比坚定。 他笑了。“不,你是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只要你说出这个名字,我们就把你送回去,可好?” 不好。“我是无名之辈。” “你撒谎。”他依然微笑着,“既然这样,我无法把你赶走。你想不想要一个新身份?” “想。”她说。 “你得想个新名字,一个适合贩卖牡蛎的女孩名字。” “猫儿。”她没有犹豫。 “嗯,这的确是个卖鱼的好名字。”慈祥的人说。 于是他让她跟上。在昏暗之中,慈祥的人推开了一扇石门,她跟着他走下了楼梯,她每走一步都数着数,这里没有点灯,但慈祥的人仍在前方发出稳稳的脚步声,她听到了声音在这里回荡。越往下,传来的空气越阴冷,她走在黑暗中,像是穿越时光,在与未知神灵交流,终于,在她数到三百四十的时候,他们停了下来。 “我们从不在这里生火。以前这里并不黑暗,但无论如何,它现在已经变暗了,你得适应黑暗。今天和以后,直到某天前,你要变成‘猫儿’。”慈祥的人说。 “我会的。”她会什么呢,她并不清楚。 “戴上它。”慈祥的人说。 黑暗之中,她什么也瞧不见。但慈祥的人好像不需要看,他似乎知道每一张脸所在的位置,又或者,他能在黑暗中视物。 黑白之院从外边看是没有窗户的石房子,但只有进入里面,人才会明白,它绝对没有它看起来那么小。所以艾莉亚猜测,其实他们现在已经在神庙旁边的山肚子里了,或许黑白之院的人早已挖空了整座山,正如他们先祖挖空龙王们的火峰。 她终于再次戴上了脸,印象中,距离上次已经很久很久了。 “每一张脸后都有自己的故事,适应他们的存在,不要被他们影响,这是第一步。”慈祥的人说。 “他们不会影响我。”她说。 “你是谁?”黑暗中,他问。 她想抿嘴,但她知道,即使黑暗中他也能看得见,所以她忍住了,实际戴上新脸后,她觉得已经没了这个习惯。那个习惯是临冬城艾莉亚的,不是她的。 “猫儿。”她说。 “很好。”即使是黑暗之中,她也知道他笑了。 当天晚上她就回到了布鲁斯科女儿们的房顶小屋。他们只是诧异地看了她一眼,而后就当她刚刚从外边卖鱼回来一般接纳了她。晚间,她挤在泰利亚和布瑞亚共享的毯子底下,温暖舒适,但当深夜降临,她还是感觉到后背被冻得起了鸡皮疙瘩,或许她的两个姐妹需要额外增加一块毯子。临冬城的艾莉亚也曾与姐姐(那个梦想着做公主王后的)一起睡,但自从姐姐开始嫌弃她总是动来动去之后,她便再也没和旁人分享过床铺了。猫儿真实的身份是孤儿,但谁说孤儿不能叫养父的子女们哥哥姐姐呢? 早在清晨以前,她就要起床,随着布鲁斯科的子女们一起坐船划过长渠,经过甜水渠,到达淤泥镇。他们在那里划过运河到达目的地鱼市,那里总是有一天之中最新鲜的海鲜货。布鲁斯科在那儿进货,购买牡蛎、蛤蜊、扇贝、螃蟹,他要根据当天的市价,以及他判断的情况,决定进货量及挑选进货的种类。而他们则将布鲁斯科看中的海鲜统统搬运上船,猫儿感觉,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和哥哥小布鲁一样强壮。返回之后,布鲁斯科会给自己的几个女儿以及猫儿分配一张小推车,让她们穿梭在布拉佛斯的大街小巷中贩卖。 “牡蛎、扇贝、蛤蜊!”她熟练地使用布拉佛斯语在街头巷尾叫喊。 她很受猫的欢迎,她只是沿路叫唤了一会儿,身后就聚集了一堆猫。布拉佛斯的大街小巷有的是猫,它们在此待遇颇好,船长水手们乐意为它们提供各种抓获的小鱼小虾,只要他们有空可以为他们抓一抓船上的老鼠。 猫儿时而向后扔一些她觉得品相不好,可能不适合给自己顾客的水产。 她确信其中一只猫已认出她,否则不会安逸地跳上了她的小推车,见证她卖光每一个扇贝,听她听到的每一个故事和消息。 按例,她每次返回神庙都要给慈祥的人带来三条新的消息。但只要有人,她可以一天为他带来三十条甚至三百条消息,这实在太简单完全难不住她,比如她可以说,布鲁斯科贩卖牡蛎从来不为客户提供辣酱,所以,生意只能是某个同行的三分之一;某只缺耳朵的老猫有着远超其他普通猫的智慧,它会算出来猫儿只要卖出多少扇贝就可以完成任务而剩下的可以全部送给它;绿萝米店的老板每次会购买一打牡蛎,是因为他认为牡蛎具有特殊的功效;巨蟹号大帆船的水手喜欢带上羊一起航行,他们认为遇到风险,可以抛弃羊来让航行变得顺利。诸如此类。但慈祥的人会评价,了解这些信息是否有用。这就需要猫儿好好分析和挑选了。 但今天她已经了解了绝对有用的消息。 “瓦德佛雷侯爵的人头被血狼女送到了君临。”这是风之子号船员从君临带来的消息,船员在她这里买了她三个扇贝。她央求他说说维斯特洛的消息后,他果断说了这个,听完后,她给这位船员送了一个蛤蜊。 临冬城的艾莉亚可能会高兴也会遗憾,但猫儿和这个事情无关——猫儿只想把小推车全部扔到运河里。若是猫儿天天在大街小巷卖扇贝,等到哪天猫儿可以摘下面具换个身份的时候,血狼女就会出现在她身边,跟她说,哦,我的小妹,你还不会变脸么,我已经拿下了布拉佛斯,掌控了黑白之院,所以我来教你! 当天深夜,他偷偷溜出布鲁克斯的楼顶,返回了神庙。慈祥的人已经在那等着她了。 “相比上次你离开,你知道了哪些事?”慈祥的人问。 “我知道,君临在传言,老瓦德佛雷已经死了。”她说。 “了解这件事有益处。告诉我,这和你有关系吗,你看起来很遗憾呢!” “我是无名之辈”她说。 “你在撒谎。” 她无需抿嘴,也无需驳斥。猫儿面对流氓的时候才会变本加厉地反驳嘲讽。 “第二件呢?”他问。 “我知道孪河城内瓦德佛雷侯爵的子孙都被吊死了,这是谎言。”她说。 “这是事实,还是你的猜测?” 她忍住抿嘴,承认慈祥的人问得有道理,她不得不说,这是猜测。 “你可以重新说一件。” “我知道欢乐街的红牡丹希望来布拉佛斯的喜剧演员更多点,这样她就可以天天邀请高个莱利一起品鉴表演的高下。” “人的心愿会发生变化的,了解这个事或许有益处或许相反。如果你乐意,我可以把它作为第二件。”慈祥的人说。“第三件呢?” “我知道神庙答应了波顿的请求。”猫儿说。 第二十八章 艾莉亚 第二十八章艾莉亚 “我知道神庙答应了波顿的请求。”猫儿说。 她盯紧了慈祥的人的表情,绝不肯错过一丝。 他确实出现了一丝震惊,但很快隐藏在了一贯慈祥的脸下。 “我的问题是,离开神庙后这段时间你知道了什么新鲜事,可不是你在神庙了解的新鲜事。”慈祥的人说。 猫儿心在下沉。神庙果然答应了! “我是在离开后才了解的。”她说。也许和流浪儿的撒谎练习能起到作用,她心里期望,但越是期望就得不去想,眼神要向左,要专注,要自信,要真实——要愤怒。 “了解这件事对你没有好处,对我们也没有作用。你得重新说第三件。”慈祥的人说。 猫儿的心彻底沉下。 “我知道某个女孩梦到无面者被剥了脸皮,被倒挂在鱼梁木下。”她觉得自己气坏了。 慈祥的人的脸像一杯倒入了泥沙的水,开始变得阴晴不定,一瞬间,她甚至认为他的脸在鼓动,但最终泥沙还是沉淀了下来,她觉得他的脸还是变得暗淡了。 “知道这个消息很有用。”他恢复过来。 “你是谁?”他问。 “无名之辈。”她说。 “撒谎。”慈祥的人说,“无名之辈发誓将一切侍奉给千面之神,他们不冠姓名,抛却关系,代替千面之神给予恩赐,终结痛苦。无名之辈不选择目标,不判断给谁送去恩赐,也不判断此人是否配得上千面之神的恩赐。你可明白?” 不明白。“我明白。”她说。 “谎言。”慈祥的人说,“某个女孩仍是临冬城的小姐,虽然狂野一些,但是本质没有变。去,继续猫儿的工作,也许有一天猫儿会选择。” 猫儿偷偷返回布鲁斯科的顶楼,钻出了属于猫儿的袍子,滚入了姐妹们的毯子里。她们发出一声抱怨的呢喃,转而又睡去了,明日同样需要早起,白天卖海鲜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打盹。希望晚上做个好梦。 猫儿只有少部分情况下做会两条腿的梦:有的时候高兴,她走在临冬城首堡、大厅、校场以及神木林中,看到她的姐姐和弟弟们四处奔跑,看着罗德利克的长白胡子在风中摇摇摆摆,看到密肯汗流浃背挥舞铁锤发出沉闷有规律的响声;有的时候很伤心,她和猎狗流浪在河间地上,一遍遍见识孪河城的屠杀,而她在这种梦里总是哭哭啼啼,吵着要妈妈,而每当她哭泣的时候,猎狗总是会扇她。大部分情况下,梦里她都有四条腿。 这个晚上,她做的又是狂野的梦,她开始捕猎。 从远处传来战马的嘶鸣让她竖起耳朵倾听,大雾中凝结了一丝从远方飘来的血腥气味。她用前爪擦了脸,细细的雾气在毛发上凝结了许多水珠,影响了她的视线,也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这是从战场上溃逃的骑兵,她已经闻到了他们散发的恐惧不安的味道。 大雾在深夜集聚,这是出击的好时机。她抖擞精神,对着浓雾嚎叫“呜……”,她的灰色族亲们热烈响应。 她相信那群困在浓雾中的逃兵们已经瑟瑟发抖。她顺着一丝气息出发了。 她奔跑过一处山丘和树林,停在一块垒高的石块上,发出嚎叫,为亲族们指引方向,让他们跟上步伐。味道越来越浓,目标越来越近。 她闻到了苔藓、腐尸、桔梗、灰烬、霉菌的味道,还有马和人的味道,她也听到了刀剑撞击和马儿哼唧、人们翻转的细微声。 哈,光线无法穿透迷雾,但气温和声音却可以。浓雾可以阻挡狼的眼睛,但显然也阻挡了守夜人的眼睛,当她已闻到三个守夜人的臭气时,他们还在紧张兮兮地盯着眼前的浓雾,浑然不知迷雾之后她也在看着他们。 就是这个时候。迅如蛇,她当先一跃而出咬断了其中一名守夜人的脖子,热血在喉间流淌,她摇摆头颅,让血肉迅速分离,然后扑上逃跑时惊恐惨叫的第二个。 她的亲族也迅速一拥扑上,这时候,逃兵或是逃将们全部都发出了慌张和惨叫声。 浓雾封锁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将士兵一个个放倒,然后开始袭击马匹,马儿抬高双腿,挣扎嘶鸣。她看到几名士兵骑上了马向前奔逃。 她将几名还站着的士兵留给自己的族亲,追上逃跑的骑兵,黑暗与浓雾之下,马儿慌不择路,她一个猛扑,将其中骑士撞下了马,顺势撕开喉咙,血雾喷溅,温暖了她的口鼻。她忍不住长啸。 第二日早,泰丽亚告诉她,她整晚都在低吼和乱动。 猫儿不会告诉她们这个梦。 早早起床后,在天尚未亮时,她便随着布鲁斯科继续去鱼市购买可供销售给市民或旅人的蛤蜊、扇贝等等,站在甜水渠下太阳升至泰坦巨人的胯部时,她要推着自己的推车售卖今天的货物,同时了解新的三件消息。 慈祥的人为什么给她布置这种任务呢,她想知道。偶尔她觉得,这是为了让她不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卖扇贝的猫儿,但有时,她又觉得,这是为了训练她的听力。至少在后一个目的中,他成功了,她已能够听懂布拉佛斯语,但和自己顾客的接触过程中,也学习了很多布拉佛斯下流的语言,慈祥的人对此很不满意,要求她改正,但这怎么能怪她呢,买她扇贝的大多是市井流氓和水手妓女。 今天是难得的晴天,没有讨人厌的冻雨,也没有让人厌恶的灰雾,她决定放弃一直光顾的紫港和旧衣贩码头,去往水淹镇的地方,那儿有着整个布拉佛斯最好的酒馆和最好的妓院,她常能在那儿很快卖掉所有海鲜。之前她也曾来过这里,但这里一般由其他人家的小贩固定占据,她不想因为这事给布鲁斯科带来不合适的纠纷。 每次她在这里卖完海鲜后,就喜欢坐在月池旁看着刺客们决斗。她有一次曾用在这里学到的东西完成了三件事中的一件,那是一项她认为很适用的击剑技巧。当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小个子刺客如何在辗转腾挪间轻易地将比他个子大很多的刺客刺死。“做出假动作,让对手误认为你要攻击一个地方,但其实你攻击的另外一处,这能让刺杀更成功。”她记得这个知识让慈祥的人认可了。 还有一次,她记得,在月池旁,有一个年轻的刺客在等待雇主的无聊期间,教会了她如何出其不意拔出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当时她还演示给了慈祥的人,慈祥的人点头,并认为这是有益的事。 也许她今天在卖完所有海鲜后,也同样可以再学习一手。 “牡蛎、扇贝、蛤蜊!”她叫喊。 她经过红帷幔的时候,里面一个身穿丝衣的散发香味的女人向她招手。这种地方,里面没有人叫住她,她是不会停留的。 她将推车推向挂着红灯的廊檐下,用布拉佛斯语向她问候:“夫人。” “呵呵,小姑娘,我不是夫人,我是快乐的妓女。”她对着她媚笑,还用手抬起了她的下巴,好像在观察她作为竞争对手的潜力。 她轻易地躲开了,对着她道:“夫人,您需要多少?” “里面有个尊贵的外国客人,他似乎认为吃这些能增强能力,所以央我买一些。”她对着她眨眨眼,“你最好把价格抬一抬,否则怎能显出他的地位呢?” “是的,夫人,我的牡蛎们从来都不便宜。他既然是维斯特洛人,我最低只能卖他一银鹿一打。”她善意向她回复。 “喔,要是这样,我会跟他说,你的牡蛎尤其能增强能力。对?”她对她媚笑着说。 “是的,夫人,你说得完全正确,但我的扇贝和蛤蜊能力更强,如果一起吃的话,就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猫儿做出期待的表情,“您觉得呢?” “哈哈哈,”她笑得花枝乱颤,“我觉得我很期待……嗯,你叫什么名字,我有些喜欢你啦?” “猫儿。” “好名字,猫儿。要是哪天你觉得卖扇贝太辛苦,可来找我哦。你看,大中午的就有人来光顾啦!对了,以后你还可以经常送来扇贝。也许会有其他人喜欢。”她又把手搭在了她的下巴上。 她再次用收拾扇贝躲开。“扇贝和蛤蜊各来一打如何?买一送一。”她露出感激的微笑。 “好的,猫儿。”她甜甜地笑了。 “夫人,我为您送进屋里。”她用快速地挑拣出蛤蜊等,放进网兜,装了满满一袋子,然后送进里屋。 里屋里很暖和,而且香气比这位夫人更浓。 她走过各种鲜艳色彩装饰的轻纱帷幔,看到里面若隐若现的场景,大部分帷帐内都有人欢笑,她快速掠过,跟着那夫人的脚步进去。 经过七拐八拐,她终于在一间由丝绒装饰的房间停下。两支巨大的红色的烛光点缀在一只长脖子大鸟的额头上和它翘起来的尾巴上,看起来惟妙惟肖,十分典雅。 那个外国男人裸着上衣,一手抱着同样裸着上衣的姑娘,一手抱着巨大的酒杯。 “老爷,”女人向他讨好地娇笑,用通用语道,“您想要的东西都带来咯,这可是布拉佛斯最好的牡蛎、扇贝和蛤蜊。” “这三种东西我可分不清。哪种是我要的那个?”他开口了。 “每个都是。但放在一起最佳。您要尝尝么?”她笑道。 “尝,当然。”他将酒杯放下了。 于是猫儿从这堆牡蛎、扇贝、蛤蜊中取出一个牡蛎,用匕首撬开,递给了女人。女人顺势取过来,倒在她另一边怀抱,将牡蛎送入他嘴里。 “嗯!”他发出一声呻吟。 “两个银鹿,大人。”猫儿说。 他推开另一边的女人,从身上摸出两个硬币,一个个弹给了她。 “不错,我也是大人!等到波顿大人彻底赢了,我就能有个城堡,成为真正的大人。你觉得临冬城怎么样?哈哈哈,波顿大人或许会把它给我。”他大笑。 临冬城很好,所以不会给你。 猫儿笑着扣动着两枚银鹿出去了。 她推着推车,快速原路返回,低头走过月池,旁边叫她的声音她权当没有听见,然后她将推车藏在一个无人的拱桥下面。 她在运河边,脱下了属于猫儿的外套,取下了属于猫儿的脸,塞到自己的衣服里,露出了属于临冬城艾莉亚史塔克的脸,然后她在运河中,对着水面照了照,长脸短发,像个小子。 他从运河边的石头上取下几块污泥,涂抹在脸上,轻轻搓揉,直到成为一个真正的小子。 凡人皆有一死。 她重新走过红帷幔,在旁边的一根墙柱下收缩身形,静如影。确定门口不再有人,她迅速钻进,迅如蛇。她顺着之前的道路一个弯一个弯走过,轻如羽。 在男人的房间旁的黑暗中沉静下来,止如水。有几个妓女经过,但他们都没有发现在黑暗之中的她。黑暗之中,她听到妓院里的各种声响,轻轻翻开一块又一块帷幔,柔如丝。 当她听到几人突然之间的欢笑之后,她翻过帷幔阻挡的空档,距离目标只有几米了。 此时她已经听到了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她怀疑旁边的人都能听到。然后,她又开始怀疑这样做对不对。她想等到心跳缓下来之后再判断再行动。 她看着烛光在男人的动作中跳舞,在声音的此起彼伏下伸缩摇摆。当他终于决定更换姿势,背对着她的时候,她发现所有人都背对着她。她的心开始比刚开始更猛烈地跳了。 猛如狼。 她控制住嚎叫的声音,对着男人的裸背用撬开牡蛎的匕首猛刺,到第三下的时候,她发现眼睛已经睁不开,血溅射在她的脸上。 很好,他也没有嚎叫。 女人们在她收起匕首后才开始狂叫的。 她掀开帷帐,顺势擦了擦脸,在过道间快速左转右突。疾如兔。 女人的大喊声引来了妓院的守卫,他们慌忙从四周跑进来。她与其中一个撞个满怀,他顺势就要抓住她,但她轻轻从属于猫儿的外袍下脱出,守卫慌忙欲追,却被艾莉亚顺手拉过的一把长凳绊倒在地。滑如鳗。 她在上午阳光照耀的晴天之下,从妓院疯狂跑出,将好奇围观的市民们,一一撞开,或是躲闪,从人群中穿过。她的满脸鲜血一定引来了很多人的好奇,她绝不能继续在光天化日下狂奔。她跳下拱桥,跑向人少的背阴之处。 妓院里跑出来的守卫紧紧跟随,他们大声叫喊,围观的人终于开始好奇一脸血的少年和妓院发生了什么故事。 跑过一个阴暗的小道后,她顺势欠下身,藏在一堆砖石下,压制快要跳出来的心脏。 她听着几名守卫匆匆跑过,而后转过小道,混入黑暗的胡同,在一堆荒弃的堆着砖石的黑暗里停了下来。静如影。 她不敢出去,哪怕她觉得已经过了一个世纪之久她也不敢出去。她担心守卫还在出巷的门口等待她。 黑暗的围墙和乱石堆中的朴实气味具有安慰的作用,她感觉竟然在这里慢慢感觉平静了下来。她闭上了眼睛,想要倾听周围的声音。 远处的招徕声、远处街道的传来的嘈杂声,如泣如诉。在身旁的高处的黑暗聚集的水滴,砸向地面的淅淅声以及不知名昆虫发出的唧唧声。 这里是安全的地方,她想。她睡着了。 她发现她又变成狼了。这是第一次她在白天变成狼。但她依然见不到太阳。外边的大雾在慢慢散开,但山间的丛林里,仍然显得阴森黑暗。 她躺在亲族们的温暖气息中。白天他们需要安稳的地方休息、消化腹中的食物,没有比丛林更加合适。旁边是很久很久都没有人打扰的古道了。 多么美妙的感觉啊,亲族们翻滚毛皮,压得树叶啪啪作响,来至原野的风吹拂丛林,发出哗哗震颤,偶尔经过的几只鸟,带来淘气的音符。这就是狼的白天啊! 哒哒哒,远处的山林的小道上传来了马蹄的震动声,她迅速耸起耳朵,可没一会儿这声音消失了,于是她重新躺倒。又过了一会儿,她再次听到哒哒哒的马蹄声。 蹄子的踢踏声越来越近。她终于决定,翻身而起,去看看究竟是什么大胆的行人。 她抖抖身躯,努力振奋萎靡欲睡的精神。如果是战斗就要全情投入,那个女孩的父亲曾说,如果你不得不战斗,那就争取赢。 她听到了人的声音。太远,如昆虫的低低絮语。 林中的微风乱窜,她不知道自己属于上游还是下游,是她先发现敌人,还是敌人先发现她。她已经闻到了人的味道、马的味道。 人的味道?有点熟悉? 她轻轻走出了丛林,踏上了林中小路,在一棵巨大的橡木树后,盯着前方慢慢出现的行人。三人三马,三剑一弓。 人越来越近,她仔细辨别味道。 是有一些印象,没错。 马儿开始不安地嘶鸣踢踏,它们也发现了。很好。 她的亲族们已经默契地窜到了他们的身后。她从橡树后走了出来。 他们抽出了剑,她张开了獠牙。 她看到了为首一人的震惊,但她没有闻到他的恐惧。 他们就这样对峙着。 她低声嘶吼一声,她的灰色族亲们快速奔向后面两人。不错,优先攻击那个个子大点的,留下那个小个子。 大部分马都是懦弱的动物,它在亲族的恐吓下,前脚跃起嘶鸣起来。这名大个子骑士猝不及防之下,落下马,他惊恐地叫了出来。一名亲族直接咬断了他举剑的手,但马上一支箭贯穿了它的身体,它摇摇摆摆,显然活不成了。另一只顺势越过马上,被小个子躲了过去,但他弄丢了弓,他顺势用剑劈砍,一道伤口出现在了表亲的身后,它发出哀嚎之声。 另外两只亲族趁这个机会咬断了壮的那人的脖子。但他的马向相反方向逃了过去,几只亲族返身追了过去。她不确定他们能够抓到这么大的猎物,或者跑过这种耐跑的生物。 为首那名她略感熟悉的骑士左手持剑,用手背轻轻抚摸胯下战马,不断安抚。 他没有恐惧,她闻得出来。 “我们往前冲!”她觉得自己能听得懂。 他左手持剑,双腿一夹马腹,马儿竟向着她的方向冲来。小个子骑马紧随其后。 他没有着铁甲,也许可以直接撕下他一只胳膊,然后再咬断他的脖子。 他持着长剑,在马上压低身体,搂抱着马脖子,向她刺了过来。她稍稍闪避,迅速出爪,在他胳膊上留下了几道血痕。 第一回合略略勉强。 她再次猛冲,想像杀死那个多斯拉克骑兵一样杀死他。 可他并未把全部心思放在逃上,他侧身再次用剑指着她扑过来的方向。她不得不调整姿势,放弃这一手进攻。她看清了他的剑,上面有着明显的豁口,但只要是剑,最好不要去轻试锋芒。 “过来啊!畜生!”他大喊,她感觉听得懂。 她张出獠牙。我是冰原狼! 于是她再度发起攻击,但她不需要对他发起,她只需要对他的马发起就行。但他似乎明白,完全把马和他自己作为了防御的一体,而且他的速度并不慢。 她只得中途再放弃一击。她知道,这样下去终究是自己赢。对于自己看中的目标,她从没有输过,这个左手拿剑的人自然不在话下。更何况,她还有无数的亲族在旁策应。 “卢,你先行一步。引开其他狼。”她听得懂。 他随着马,完全没有控制方向,但目光始终盯着她。 她知道对方的弱点,侧过小道,将马逼停下来,或者扭转方向,而后向他没有持剑的右侧发动进攻。 马儿果然突然停下,但骑士却依然稳稳坐在马上。她绕着马儿转圈,伺机寻找缺点。但骑士用那把豁口剑将弱点守护得很好。 她不饿。没必要冒险为了吃肉受伤,而且,他没有失去方寸,他速度再慢,也不能保证不会伤到她。 “来啊,畜生!”他大喊! 她咧嘴,张出了獠牙。我是冰原狼! 她再次发动攻击,但攻击之中,迅速调整方向,返身撕扯右手。毛皮感受到了刀刃带来的凉风,但爪子再次撕破骑士的袖子。 他没有右手。 “好畜生!”他高叫,“谁他么教你这招的!” 她发出嘶吼。 “畜生!来啊!”他大喊,无论马儿怎么样转身,他始终保持面向她。 她准备在下一个他转头侧身的瞬间袭击。或者等待自己的亲族全部回来之后再袭击,总之,胜者一定是我。残废! 她看准时机,顺势出击。但他好像已经料准,破剑向她进攻的方向捅去。 “哈哈,畜生!我见过比你大得多的冰原狼,你太慢啦!”他大笑。 她低声嘶吼。 “你是那只狼的妹妹么,哈哈!”他叫。 远处的小个子骑马已经逃得没影,他带走了她的亲族。大个子尸体还在缓缓流出鲜血,她闻得到血腥味。你也会是一样! 她再度进攻,仍是同样结局。 “哈哈,畜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冰原狼!我叫娜梅莉亚! 她感觉无比愤怒,发誓要和这个残废骑士游斗到底,要毫发无伤地在此地解决他,撕开他的脖子,品尝他的鲜血。 她看准下一个转身机会,再度变化攻击,于是再次在他胳膊上留下两道深痕。血液顺着他的胳膊往下滴,染湿了他的肮脏马裤。 “哈哈,畜生,你的主人死了么?”他大叫,“她死在哪条阴沟了,你知道么?” 我非得要你的命!看看你满身鲜血,胜者一定会是我! 她发出低吼,张出獠牙。围着马儿打转,迫使骑士露出关键破绽,或者等待自己的亲族返回。 再次出击。这一次没有给对方留下伤痕! “哈哈,你就这点能耐么!畜生。艾莉亚史塔克把你丢啦,畜生!” 她感觉到不可遏制的狂怒。但这狂怒将她慢慢挤出了娜梅莉亚的身躯。 不不不,不行,不是这个时候!她想,再等一会,就一会,等我杀了他! 她在这个时候醒了。 她仍被黑暗的砖墙守护着,但已经感觉不再舒服。她不确定自己睡了多久。但梦似乎就那么一瞬间。 她小心从砖墙里爬出,一步步走向灰暗的小巷,这个时候灰云已经遮住了天空。她顺着小巷一旁的小道向外张望。 什么也没有发现。 于是她在旁边的一个污水池边洗掉了凝结在脸上的干血,然后迅速转入大道,顺着原路返回月池。她在旁边的拱桥下面找到了自己的推车。 她的心再次下沉——推车被人推入了运河,仿佛在嘲笑她的掩饰。 她知道,猫儿的身份要结束了。 第二十九章 莎莎 第二十九章莎莎 第二日早上枪手斯塔瓮声瓮气地说,这里是安柏氏族的领地,但骑兵伊万则朗声称这里是卡史塔克的,因为他们的船沿着海岸线顺着洋流往南飘了两天,随后才折向西边飘了一天,再之后就一路随南风飘向北境的海岸,所以这多半是卡史塔克的领地。 没有人再反驳他,大家从来没有像他这样注意过风向。 莎莎分不清东南西北,但她看得出来,这里其实没人知道卡史塔克和安柏氏族准确的位置。但他们就后续的行进路线达成了一致——一直向西,直到走到一条可能像国王大道的路后向南,直到临冬城。 上岸后,莎莎多半时间都骑在自己的小独角兽上。一路上,他们经过了无人的密林和山涧。当绕过几条小河之后的丘陵带才看到似乎有人生活的农田和大片果林。 山猫叔叔在农田里收集了很多的麦子,他告诉她,若是把麦子磨碎和成团,加上肉和盐巴放在火里烤熟,会非常美味。她为了尝鲜,也为了打发无聊的赶路时间,跟着一起在已经倒伏的麦田采摘看起来还完好的麦子。 既然可以做成美味的食物,为什么没有人把他们藏好呢?她有点疑惑。 她搜集了一大把麦秆,直到麦秆上的尖刺弄得她全身发痒才作罢。 于是她坐上小独角兽离开大队伍,拿上自己的小弓,在田野和麦地里打猎。麦地里的老鼠很多,狐狸和臭鼬也有一些,但它们都不是她的目标,不仅是因为它们非常难吃。她希望能发现比较有意思的猎物,最好是在斯卡格斯岛上她从未见过的动物。 莎莎轻快地乘着自己的小独角兽,尽情在麦田里奔跑,她已承诺不离开大队伍的视线。 她跑着跑着就远离了大队伍——所谓大队伍不过十一人以及两只成年独角兽而已。 北境很安全?据他父亲说,北境的少女可以穿着最漂亮的服装从泽地一直安全走到黑城堡而不必遭受任何人的伤害,因为沿途的领主们全部都承诺保护路人,这点与斯卡格斯岛不同,岛上沿途的领主都想向人主张自己的食肉权。 “雷神响彻天,尖角胆亦寒……”她哼着岛上的小调。 一只大老鼠从小尖角兽的脚蹄下逃开,她浑不在意。她在麦田中间的田埂上清唱,看着鸟雀从前方哗哗飞过。 “雪神怒无边,招来冰雪酣。 红神渴无边,汲血氏族颤。 海神浪无边,翻船手掌间。” 她歌唱之时,一只四脚的非狐非鼠的动物从麦田前方窜出,灰色的长毛,小小的鼻子,短短的腿,还有肥肥的肚子,足有小猪崽那么大,她一箭射出,顿时将它钉在土地上,它努力挣扎翻滚,嗷嗷直叫,但弓箭射得如此之准,她觉得已经建功。她拍拍独角兽,独角兽一角刺过去,它便停止颤抖,放松了下来。 “哞……”它抬起头,将猎物插在自己的角上,然后头向后仰,将猎物递给了她。她将这只认不出名字的动物顺势取下挂在了独角兽皮垫旁边的钩子上。 “火神知餐饭,汁肉使我谗。”她继续唱。 看着已经离开大部队好长一段路,她轻轻踢着小独角兽,顺着田埂,向前冲去。一路的鸟儿被惊飞。 “山神永不言,夜深入我眠。” 她继续唱。 “树神知前路,长祭得安全。” 他发现大部队已经停了下来,于是催动小独角兽快步靠近。 原来他们争吵着。骑兵伊万说看到了有鬼鬼祟祟的人在他们的道路另外一旁的浓密丛林之中,在看到他们这群队伍之后逃走了,他觉得应该追上,问清楚情况。斧头杰奥则说那一定是敌人,否则不会见到他们就逃跑,所以应该杀死。红鲤鱼觉得,他们身处北境,应该与北境人保持和平,更何况,如果杀人被临冬城的史塔克知道,不好处理。 她只觉得吵得很烦。顺着田间的小路,再次与他们分开。她爸爸的大独角兽傲慢地瞥了她一眼。 “继续走!”她爸爸出言,众人顿时安静。 莎莎觉得眼前的一切十分新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总是吵来吵去。 她让独角兽奔驰,让冷冽的北境之风刮擦在脸上,听着簌簌的风声。 这一路以来,到处都是她从未闻过的气味,这里没了海风带来的腥咸,多了来自山间清风的温柔清新和脚下泥土、腐叶散发的独特气息。 “唔……”她大喊。她真想和爸爸他们一起在这里欢唱啊。 她看着地上的鸟儿飞去,消失在下一片倒伏的麦地和旁边的果园树林。 更远处的群山青翠鲜活,灰云之下,整个大地苍茫,与斯卡格斯岛现在的白雪皑皑完全不同。 “唔……” 她策动小独角兽,快速往前奔跑,独角兽也发出欢快的喊叫。 她坐在上面哈哈大笑。 她冲在最前,将大队伍远远甩在身后。 这块山林之间的田地宽广,她相信她就算跑得再远,也算作视线之内。 没一会儿,她就感觉到了鞋子已经湿了,而小独角兽也不断吞吐出白色的雾气,它的毛发也变得潮潮的。于是她放慢了速度,在前等待阿爸的大队伍。 转过一块麦田,她隐约发现了藏在树木后面的一座宅院。里面冒出股股灰烟,但却有些神秘的安静感,她突然紧张起来。 该怎么跟北境人打招呼呢? 她赶紧骑着小独角兽返回了大部队。 “阿爸,我发现了一处庄园!”她指着宅院的方向。“有石墙哦!” “伊万、布扎、卡隆、灰手,你们四个先去查探一下。不许杀人。”她爸爸下令。 伊万什么也没说,骑着独角兽,狂奔而去。剩下的三人,持着长矛,跟在后面,跑了过去。 莎莎准备骑着小独角兽跟过去,却被她爸爸叫住。“你不许去。” “哦。”她乖乖听话。然后再次跑到了队伍最前面,准备好好观察他们四人的动向,并希望看到新的进展能立刻向她爸爸汇报。 “阿爸,他们已经接近院子了。”她发现几人转了个方向,消失在石墙后面。 好一会儿,莎莎都觉得没有更新的东西可以向他们喊出。 他们消失了好长时间啊!就不能进去看一眼,马上就出来嘛! 她往前冲了很长距离,直到确认其他位置也看不到他们。然后焦急地转动小独角兽。小独角兽发出“昂昂昂”的不耐烦的声音。 她只好停了下来。 “好啦好啦。耐心点嘛!”她拍拍独角兽的灰脑袋。 当她觉得几人可能发生危险的时候,伊万却率先骑着独角兽从石墙处奔来,之后是后面的三人。全都安安全全。 她赶紧赶回大队伍,只想听到他带回来的消息。 “波奇,里面都是死人。”他对她爸爸说。 他爸爸皱起了眉头。 “他们被人杀啦。但头没有割,肚子也没有划开,好端端的。”伊万继续说。 她看到她爸爸眉头皱得更深了。 “怎么回事啊?”她出声问道。 伊万看了看她,好一会才说话。“可能是土匪。”他说。 “看来临冬城对北境的掌控已经变弱了。”山猫叔叔评价。 “不错。”她爸爸向来惜字如金,不肯多说话。 “里面死了多少人?”她追问。 伊万又看了她一眼。“四个人。院子里面已经被焚烧一空。尸体已经僵直,但没有腐烂。井中可能也有死人,但我没有查看。” “他们怎么死的?被人拿斧头砍死的么,还是中箭?”她问。 “有的似乎是被人射穿,有一个是被人砍死,还有一个是被吊死。”伊万回答。“还有一个,死因不明,一个女人,她没穿衣服。” “波奇,我们得小心啦。”红鲤鱼说。 “有什么怕的,可以把土匪全杀了,送给史塔克家的那个残废,也许他会给点赏钱让我们买酒。他要是不给,我们就把人送给临冬城的心树,估计他家的树好多年都没有人给它送大礼了。”斧头杰奥粗鲁地说。 “小男孩才不会喜欢土匪嘞。”她插嘴道,“爸爸,等你的独角兽生崽了,我们送给那个男孩好不好?我听说她不比我大呢,他肯定会喜欢。” 他爸爸扯长了嘴角。她就当那是同意。 于是欢快地再次冲到了队伍最前。 想到附近可能有土匪,她觉得最好还是不要一个人冲得太远,于是吊在最前就好。队伍总是臭烘烘的。 “要是庄园还在就好啦。”红鲤鱼笑道,“我得和他们换一匹马,我可早想靠四条腿走路了。我还有黄金嘞!”他显摆地从手中扔出一块温柔的残月型的黄金。莎莎觉得那块黄金也很美丽。 “你可以和我一起骑!”莎莎停下独角兽,转身对他说。 “哎,我可不敢!”红鲤鱼装作郁闷的样子,她知道那是逗她,“更何况,你的独角兽太小啦。” “我们可以挤一挤!”莎莎红着脸对他道,“而且独角兽力气大,经得住我们两个。” 山猫叔叔咧嘴哈哈大笑,露出了凌乱的尖牙。 他爸爸看了她一眼,然后骑着独角兽,继续往前骑行,没有理睬他们。 莎莎觉得没意思,便乘着小独角兽跨过所有人,重新奔向最前,为众人开道。 她加快了速度,独角兽也很喜欢。 很快,他们就走到麦田的尽处。在这里,她看到连接着的是一块多石的荒原,之后是浓密的森林,她不知道再之后的森林有多大。 “哞……”独角兽欢呼这段旅程的顺利。 “呜……”远处传来丛林之狼的对话。 她在这停了下来,等待爸爸的指示。 第三十章 恐怖堡公爵 第三十章恐怖堡公爵 他们从盐场镇航行走出冗长的狭海,当向东可以看到无边的海洋时,天空收走了任何代表和煦的特征。座舰在波涛上起伏,但这没什么,他们不需要穿越狭海,他们只需要折向东北到达谷地的海鸥镇添加补给即可。 谷地未经战乱,是购买粮食、物资、马匹的好地方,莱莎或许对那个年轻人很残忍,但对于大多数谷地人来说,她是个十足的好人。 “大人。请回舱。浪大了。”切洛说。 “只是这样的浪。”公爵说,“阿萨罗认为前方还有更大的浪,你觉得呢?” 切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大人。”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只有他知道。我们回去。”海上阵风滚滚,到处都传来惊悚的呜呜声,他回头看了一眼,巨大的狮子和雄鹿二分旗被完全展开,在烈风之下,被拉得笔直,像是随时会被风撕开,而下面的狮子、玫瑰、双塔以及剥皮人旗挤在一起,死死贴在桅杆上,偶尔被吹离,但又迅速贴紧,边角在桅杆上扑腾,公爵觉得已经能听到他们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 “看紧了红袍和尚,若是他有异动,就割了他的脖子,抛进大海。你来判断什么叫异动。”走进船舱前,他下令。 他关上了门。坐到了已经被固定下来的椅子上,跟随船只左右颠簸。早在廊道时,他已感觉站不稳,只是强扶着围栏才不至于摔倒,但现在他一个人在船舱里,不至于摔倒而有失威严。 舱室内布置了一张被固定下来的椅子,椅子前还有一张同样被固定的桌子及床。但公爵大人最在乎的是一张吊在几根梁木上的吊床。早在他上船前,就有船长向他介绍航行的知识:一张好的吊床可以避免随着上面的人随着船只晃动而晃动,不管是左右晃动还是前后晃动,它总是能够最大程度减少晕船。 现在的风浪还小,公爵大人觉得无需从座椅上离开。他轻轻闭上了眼,想感受外边的风浪可能给他的舰队带来的影响。他闭上了眼,没有感受到风浪,有的只是出现在脑海的各种数字。 四百八十三艘各种船舰,载着接近一万士兵以及至少五千战马,每天粮草消耗至少十吨。他以北境守护之名向孪河城借贷了五十万金龙,兰尼斯特三十万,提利尔三十万,海塔尔大人十万,雷德温大人十万。并由于他肩负的重大责任,泰温公爵赠送了十万,老瓦德侯爵十万,铁王座三万,除此以外,他还以北境对外的贸易权为抵押,向铁金库借贷了五十万。由提利尔担保,向旧镇银行借贷了十万……他们赠送的补给物资的价值可能不低于金钱……如此庞大的数字,按照老瓦德的说法,他甚至可以买下贫瘠的北境。 若是史塔克愿意以这个价格卖掉北境,他觉得会毫不犹豫地付款。 钱财对他没有意义。 铁金库的资金他一分未见,就地花在布拉佛斯,孪河城的资金被他分装在三十艘不同的船上,其他资金中,一部分预先支付给了贪婪的船长们,一部分存入了教会银行,存款将用来在谷地购买物资。其中多少会滚入贝里席大人的腰带,他不知道。但相比整个北境,什么数字都不值一提。 他感觉到巨大的海浪在将他抬升,感觉到了身体承受着远比正常时期更大的压力,听到了船舱发来唧唧扭扭似乎不堪重负的承压声。只要不是木材的断裂声就好。 承压之后是向下的失重感。他感觉他在骑乘巨龙,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开始喜欢这种体验。紧接着他感受到的是侧推的力量,他用左手死死抵住左侧的扶手,才避免被掀翻,而后再是右手。 在摇摆间,他听到了外边的轰鸣的惊雷之声,听到了暴雨击打在窗棂上的哗啦声。 他荒谬地觉得,阿萨罗那个红袍僧现在在笑。 现在就是他说的困难了。君临提供的座舰足够巨大,稳定性更强,如果这艘船都是这样的感觉,他已不知道其他更小的船舰会是什么样。 他只希望他所雇佣的船长都能对得起所拿的待遇。 此时,一股更大的力量将他抬起,他感觉整个人在飞离座椅,而后瞬间掉落。他感到这一下,臀骨都在发疼。 多少船无法顺利抵达海鸥镇?多大损失,他不清楚,只有靠港之后,他才可能真正清点。 船只仍在剧烈颠簸,他已经听到外边传来的惨叫声。当他忍不住吐出早餐时,他觉得该彻底抛弃亲自带领舰队进攻君临的想法,他感受到了虚弱。 他也不会喜欢这种体验,他从不喜欢虚弱。 他也不喜欢杂乱,而现下,房屋内的水杯、酒壶、几根油腻的蜡烛、笔管、墨水瓶以及数十张羊皮纸都随着船只的节奏在木板上四处翻滚,扑通通响个不停。 舱内的吊灯也随着摇晃,斑驳的细影在他脸上来回切割。 他觉得可以盯着吊灯让自己保持意识的平衡,避免过度晕船。 这确实有作用,他觉得在随着吊灯荡秋千。昏黄的灯光,被锁紧在玻璃罩内,上面散发着一丝丝黑烟,火光虽偏黄但光线意外纯亮,已经比蜡烛效果好得多。 他继续随着船的颠簸上下起伏,左右摇摆。 窗棂和房门被风暴击打,发出的是啪啪啪的急促而又新鲜的声音,暴雨击打在外层木板上,发出的是噼里啪啦的混响声,舱外惊雷发出的是无可置疑的帝王雄吼,除此之外,他好像还听到皮革拍打空气的声音。 这是什么?他想。 公爵就是这时看到了墙上的飘荡的黑影。 那是巨龙在天空飞翔啊,他意识到,巨龙拍打着翅膀,对着漫天的水浪怒吼,他仿佛已经听到龙吟之声。 他再次看向那盏打着圈摇晃的吊灯。这次,他确信火光中有着画面。 一个有着柔顺的棕色长发女孩艰难乘上巨龙,从巨大的角斗场一跃而起,飞向天空。风将她的长发吹落,露出了里面箍紧的银色短发。她骑着龙在云间穿行。 他感觉知道女孩的身份,但他对此毫无兴趣,相比火光中能透出人影这点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即使画面是真的,她本人也在万里之外,更何况,他们之间也没有仇怨,就算她的真龙出世——这也不赖,他可以像托伦史塔克一样屈膝跪地,就像提利尔向她的先祖屈膝一样。 呵呵,拉赫洛觉得她和我有关么,荒谬。 骑龙的女孩消失在一片灰云之后,他就失去线索,而后重新出现在灰云之下的是一艘满目疮痍的海船,它孤单地漂在海上。桅杆已经断裂,船员们用锯子将它分段锯下,似乎想把它改造为划桨。他看到了棕色头发的少女,坐在船板上,百无聊赖,对着平静无波的海面观察着,他看不清她的脸。 他确定自己的船上没有女人。 他感受颠簸,然后慢慢起身,在舱室小心稳定,然后迅速从床上拉起一件丝衣,然后再摇摇晃晃走到自己呕吐的地方,滚落两次才堪堪将呕吐物擦拭干净。 他拿着丝衣,挣扎着拉到窗棂边的扶手,外边的海水或雨水已经从缝隙侵入,他一脚勾住旁边的柱子,用另一只手艰难向外推开窗板,露出一丝缝隙。狂风瞬间灌入船舱,他听到了一些破碎的声音。吊灯以更夸张的幅度摇晃。他将丝衣推出窗外,他感受到巨大的力量将丝衣瞬间掀走。 呵呵,这就是我的贡品,他心想。 透过窗户的一丝缝隙,他看到窗外的巨大闪电将大海照得通明,看到了近处汹涌的海浪,像是正在挣扎起身的暗褐色远古巨兽,让人心惊。 他正欲将窗户重新关上封死,一个异物却从缝隙外灌入。惊慌之下,窗口被竟被风从里向外拉得更大,窗板甚至要被瞬间撕开。他本人也几乎也要被吸出窗外,多亏他扣住柱子的脚。他拉住木杆,迅速稳住了身体,小心翼翼前倾,够上窗板,一把拉下,然后将窗户插上栓,死死封住。几番下来,他竟然全身都已经湿透。 做完这些动作后,他发现,吊灯开始从一侧高处划到另一侧的高处,然后再划下,将他的黑影反复拉长拉短。 经过这一番动作,他觉得竟然能够在船舱里稳了一些,一个大的颠簸,他感觉自己顺着跳了起来,然后稳稳落在了木板上。做完这一套动作,他重新坐上了已被固定的椅子上。 这个时候他才有空观察那个被风或是海水冲进来的异物。 一条小章鱼。他捡起章鱼,两只手指夹着它的头颅,对着暗淡的吊灯灯光,它的八只爪子在他手下张牙舞爪。 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想转身看看章鱼在灯光下的倒影。 “以罗柏史塔克……”他觉得他本不应听到暗影里的人说话的声音,但他就是听到了,“宣判你死刑。” 他看到了那名罪犯的脸,即使在死前的最后时刻,他还是留着那份嘲讽的笑容。 他再次看了看章鱼,章鱼的触手攀上了他的手指,他捏着它的头,狠狠甩了两下,它开始老实了一点,但触手仍在挣扎。 “啊……”他从影子中听到了惨叫,灰白色的长发,面孔棱角分明的冷酷男人从吊桥上掉下去,跃下吊桥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不是惊恐,而是十足的愤怒。他不知道这又是什么人。 章鱼的触角再次爬上了他的手。他没有再甩开,手指就可以将它扒开。 这次,灰影里,是一只红色眼睛的男人对着他轻蔑微笑——从没有人以这样的轻视目光看向他,于是他拉长了嘴角——对方这时收起了凶光,露出琢磨意味的笑容。公爵同样不知道这是什么人。 经此之后,他将章鱼仍在桌案上,抽出了匕首,狠狠一下,将它死死钉住。它的触手开始抚摸匕刃。 这次,他看到的是一个属于猛汉的人头被装入了匣子。 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敲门声。 “大人。红袍僧求见。” 他离开座位打开舱门。外边的切洛脸色苍白,他的皮甲上,还残留着一些呕吐物,手紧紧攥着门边的扶手上。旁边的阿萨罗,高高地站着,像是享受在船上的飘荡,正对着他微笑。 “你很勇敢,”公爵首先出言,“外边的风没有把你吹走么?” “如您所见,大人,风把我吹到了这里。” 风在船板之间的缝隙之间呜呜作响,他的袍子也被吹得摇摇摆摆,但他本人就是稳稳站在船板上,让他感觉神奇。 公爵将门拉得更大,示意他进来。 “这种风浪下,我们应该尽快开始,并尽快结束,你一定同意!”外边的杂音太多,公爵不得不将自己的声量略微调升,但只是一点,因为他自己也有些听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切洛,你守在外边就好。”等待红袍僧进入后,他关上了门。 “大人,我为您而来。”他以一如既往的腔调说出这句话。“是为您解决问题。” “听到你这样说,我很高兴。”他停顿了一下,“但你得说,为何为我而来。不要说,你的神的安排,就算是它的安排,我也要知道它这样安排的目的。” “大人。我无法隐瞒您。我的目标真是帮助您,帮助您拿下北境。这是我侍奉的真主安排我做的事情。至于为什么,它没有告诉它可怜的仆从,我本不该猜测,但我觉得,是真主认为,您的目标可以为它摧毁邪恶。” “我的目标是史塔克。” “也许是北境,也许史塔克就是邪恶。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很不常见。我很想赞同你,可大部分的北境人是不会同意的。史塔克难说邪恶,北境也是一样。” “也许,大人。这只是猜测。”他停顿了一下,“我来这里,是为您解决眼前的困难。” 他再次停顿了一会。公爵大人觉得,最好让他自己说明。 又是一阵剧烈的颠簸,公爵大人觉得他坐在椅子上再次飞了起来。他双手死死扣住扶手。接着又是更快的速度跌下,他感觉到了臀骨在承压,有些疼痛。红袍僧只是张开了双臂,蹲了下去,完好度过这次颠簸。外边响起了切洛的哀嚎声,他定是又撞到了什么。 “大人。从盐场镇出海以来,不包括那艘在港口附近沉没的船只,到现在,您已经损失了四十九条船舰。我想不到到了海鸥镇,您还能剩下多少。” “代价?”公爵觉得没有必要再犹豫。 “祭品。” “什么祭品?” “人,活人。” “现在点不了火。” “血就可以。” “我的?” “不,祭品的。” 他站起身,用手取下了桌案章鱼身上的匕首,打开了门。切洛听到声音,赶紧挣扎从船板上站起,公爵大人向前一步,将匕首狠狠送进了他的心脏,就像它进入那个北境之王的一样。 他艰难抬起头,睁大了眼,望向了公爵,不可置信。 第三十一章 戴佛斯 第三十一章戴佛斯 他们在风暴降临的前的一个小时靠上这座以海盗和卑鄙盗窃闻名的岛,三姐妹群岛中的甜姐岛。 他以为按照红女巫的说法,他们可以一路顺利航行至白港,但她却说,他们顺利的航程将到此为止,最好在此等待一段时间。 他本想质问,但这会让他觉得会向她传达他已经默默相信了她先前的判断,因此吞下了疑问,按照她的意见在这座岛登陆。 反正也不会有更差劲的岛了。 “夫人,您是不是换一身衣服?”梅丽珊卓仍保持着红衣。 他自己已经换上了普通商人装扮,搭配他普通的脸,简直完美。作为他随从的甘德爵士略有些跛,这个普通粗汉子的在此完全本色出演一个水手和船工,同样堪称完美。他们这一行中最宝贵的“礼物”珊莎史塔克包裹在修女的衣服里,只露出了半张脸,只要别人不怀疑为什么商船上会有修女,她大概也能过关。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位拉赫洛的红袍祭祀了,她亮铜色长发完全散在外边,搭配着红色袍服,只要她在这座肮脏、到处都是粪便、烂泥、尸体、臭鱼虾的岛上登陆,就没有人不会注意她。她的眼眸甚至也是红色。 “戴佛斯爵士,你在怕什么呢?”梅丽珊卓道。 “夫人,我怕的东西很多。三姐妹群岛的领主向来反复无常,被他们发现,不仅会重创国王的事业,也会让我们承诺保护的人遭受危险。”他看了一眼珊莎。她一直以来表现得很好,礼貌而又乖巧。 “戴佛斯爵士,你想得太多,你们已经被发现了。你最好现在就想好说辞。”她一副自信的调侃样子。这显然又是她在火中提前看到的,想到这里戴佛斯就觉得无力。 “你们?”他注意到她的用词,“难道不包括你?” “不包括我和甘德爵士。”她看了一眼珊莎,“他们的目标是船长和珊莎小姐。” “我们被发现了?”珊莎惊呼,“他们会杀了我们!” “或者更糟,送回君临。”梅丽珊卓轻笑,看着女孩一副惊恐欲哭的模样,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安抚道,“相信戴佛斯爵士,他会完成任务的。” “我们走,甘德爵士。”她说。 “是的,夫人,我们去哪?”甘德爵士问。 “临冬城。”她转头看向他,然后露出了戏谑的笑容,“伯爵若是将你们抓了,我得让临冬城知道这个消息,不是么?在此之前,我们去客栈。”她的后半句是对着甘德爵士说的。 这真是残酷的玩笑,戴佛斯心想。但他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道理,若是他无法靠一张笨拙的嘴巴说服波内尔伯爵,能够挽救他们性命和命运的就只有临冬城了。史塔克不会允许自己的亲人在离家门口如此近的地方遭受羞辱——但这也包含着复杂的前提,比如白港依然向临冬城臣服,临冬城仍保有强大的力量——但实际它和史坦尼斯国王一样虚弱。他不愿意多想。 “他们什么时候会来?”他感觉舌头在打结。如果伯爵的人已经发现他们,那他可以准备多久?戴佛斯从不觉得自己是个思维灵活、行动敏捷的人,他磕磕巴巴的嘴巴,永远只能说出朴实的字词,既没有幽默感也不优雅,本质上是个十足的农民。每次遇到困难和难题,他需要在内心思考良久才能想到一个个不高明的方案。他早就承认,自己是一个乏善可陈的人,诸神不该把伟大的交涉交由他来完成。 “他们已经来了。”她还是那副笑容,说完便径直走下了船。甘德爵士看了他们两眼,然后再看了看梅丽珊卓,最终还是决定向他们行礼转身离开。 真该死! “要我是你,”她下船时突然转过头,“会把披风穿好。待会的雨很大。” 然后她离开了,一如既往,一副神秘莫测的模样。 珊莎赶紧在她的修女装外,套上了披风,将一个个扣子扣好。戴佛斯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披上了披风。 两分钟后,他和珊莎就被赶过来的伯爵卫队士兵带走。庆幸的是,这些卫兵并没有给他戴上任何镣铐或绑任何绳子。他觉得,这完全是看珊莎小姐的面。 他觉得最好不和这些士兵说话,或者打探消息。 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份,也许,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一个护送大小姐的走私商人船长?只要他们不搜身——那张王家授权令和国王之手的徽章会让他的身份暴露。 他被卫兵们推搡着,走在混合着屎尿和淤泥的街道,关键水坑覆盖的地方,被临时加上了一块块木板,珊莎小姐小心提着衣裙行走。他记得是踩上第二块木板时,突然下起的暴雨。他听着身后和身前的卫兵暗暗咒骂,于是动手将披风的兜帽戴上。士兵们没有表示异议。 戴佛斯跟着士兵穿过了一座黑色玄武岩桥梁,经过了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闸门,门后是一道注入海水的护城河,吊桥悬跨河上。浑浊的海水拍打在城堡的山石地基上,这是戴佛斯用手擦干了脸上的雨水后才看清的。 入室后,顿时变得昏暗,而后两名士兵开始对他搜身,他警惕地看着其他士兵,若是他们要对珊莎史塔克动手,他则一定要进行提醒、抗争。他可不能容忍自己的保护对象在这里受辱。 他主动交出了武器,两把匕首。 他们在可怜的国王之手口袋里翻出了一袋金币一袋银币铜币,戴佛斯没有记错的话,里面应该有二十枚金龙,装银币铜币的袋子里,他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了,可能有六个银鹿并十二枚铜星。除了钱财外,他们当然也翻出了其他东西,一张卷起来贴身藏好的装在袋中的羊皮纸以及一枚手型徽章。他们可能不认识字,但有人会告诉伯爵,上面的字,戴佛斯仍记得,他读了很多遍:“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授权令:敕令御前首相、雨林伯爵、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就国王与北境事专为决断,诸签押文约及至国王,盖为有效,以兹供证。”上面还有史坦尼斯的签署和国王的金蜡以及红蜡印鉴(金色的是宝冠雄鹿,红色的是烈焰红心)以及他自己的国王之手印鉴,那是白色的蜂蜡印泥,没有作假的可能。 他提示士兵们莫要拆开皮袋,以免弄湿里面羊皮纸上的墨迹。士兵们互相瞧了瞧,便小心携着钱袋、皮袋和匕首走进里屋。 他在那儿解开斗篷,挂在专门用的钉子上,钱袋和匕首被放在一旁的托盘里,皮袋被送上了高坐的伯爵。 伯爵高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他似乎精神不佳,一直在打着哈欠。当士兵把羊皮袋呈上的时候,他才稍微打起精神,取出了里面的文件。他先看了看珊莎,然后才看向他。 “没想到我竟在这里钓到了大鱼。”他开口说。他的肩膀宽厚坚实,鼻子红肿,脑袋谢顶,毛发已经白了。 “我原本只想拿到珊莎史塔克以及史坦尼斯的一个小小叛逆船长,没想到这个船长是个国王之手,我这里可从来没有招待过国王之手。是史坦尼斯把小恶魔的媳妇偷走的么?”他问。 “不是。”戴佛斯说,“珊莎史塔克小姐从婚礼中逃出后,来到龙石岛。我受命将她护送回临冬城。” 戴佛斯可没有看到招待。 “史塔克家的女人再宝贵也不需要国王之手亲自护送?”他看了看手中的授权书,摇了摇,“你是来和史塔克达成盟约的?” 是的。“我还不清楚。”他沉吟,这个事情有失败的可能,“我们需要看看临冬城的情况。” “临冬城没什么情况可以看。波顿率领大军已经从盐场镇出发,一旦到达北境,恐怕临冬城也将覆灭。这女孩回家,也不一定安全。”他说。 这不是我该操心的事。“临冬城几千年来,一直由史塔克掌控,我相信这一次也是一样。” “若是我历史学的还对,波顿至少两次攻破临冬城,并两次烧毁它。” 这同样与我无关,可我虽是史坦尼斯的国王之手,但我不能不为史塔克辩护。“它们至少现在还属于史塔克,或者我的消息有所闭塞?” “你放心好啦,临冬城现在还属于史塔克。但能坚持多久我就不清楚了。”他抬起了酒杯大口喝了起来。 闪电透过墙壁的空洞,照亮了大厅,只两秒后,他就听到雷声。 “伯爵大人,您是怎么知道我们出现在了您的港口呢?”戴佛斯问。 “我并不知道。只是有人向我传达了消息,他分析认为珊莎史塔克有可能会出现在三姐妹群岛。让我们重视寻找,有了消息可以送给他。他还秘密许了重金。”伯爵笑着说,“这是我的港口,我让人留意,自然能够收到结果。” “谁?”戴佛斯觉得自己太蠢,他根本不该这样问。 “呵呵,说来也没有问题。此人乃是小指头,莱莎徒利死后,由他统治谷地。” “他怎么知道?”这又是个蠢问题。 “他认为珊莎史塔克可能会通过海路返回北境,但船总是要靠岸的,所以咯,估计沿岸的各个领主都收到了同样的信。” “您准备将她送给贝里席大人?”他问。 “洋葱骑士,我们三姐妹群岛从来都不喜欢北方人,但对谷地人也素无好感。至于那个小指头,他以为他真的是谷地的统治者么?”他再次端过酒杯,牛饮一口。 “大人,珊莎小姐她只是一个少女,她离开家乡被作为人质已经很久,而且还经历父母以及兄长的死亡,她属于临冬城,您应该让她安全返回。这关乎正义。” “小姐,是你杀了我们的乔佛里国王么?”他问。 “不,不是我。我不知道是谁。”珊莎赶紧回复。 “很好。我的屋檐下,不会容忍一个违反宾客权利的人。你不会被送回君临。我们不会容许美丽的少女嫁给一个侏儒,我们岛上的侏儒向来都会扔到海里喂鱼——有了修士后才停止,但这本不该停的。” “既然如此……”他被打断。 “戴佛斯爵士,你该关心的人不是她,而是你自己。” 我?他望向伯爵。 “我会放她离开。不仅如此,我还会派人一路护送她。你在港口看到了红色狼头旗的船么?那是她姐姐,爱与美的王后,美伊史塔克爵士的船。” 他不理解。 “你把珊莎史塔克送回临冬城作为礼物,显然我也可以。我希望临冬城能从白港运来更多的瓷器,若是我能将这位女孩送回,想必她会答应我的条件。哦,对了,我请求你为我保密,不得向你姐姐说。”他后面一句话对着珊莎史塔克说的。 “我发誓,我为您的,您的意图保密。”她说。 “很好。我们曾逼你父亲立誓——这是个老故事了——现在又逼了你。我希望你和你父亲一样能够守誓重诺,不管怎么说,史塔克家的信誉我们向来欣赏,你不要破坏这点。”珊莎只得点头应诺。 “大人,您说临冬城坚持不了很久,为何还期待美伊史塔克给您增加瓷器分销份额?”戴佛斯不解。 “生意就是生意。她若是成功了,我受益,她若是失败了,我没有损失。但我若是把她送回君临或是送给小指头,我的生意立刻就没得做了。”他回答,但他明显不想多提这种事,于是开始问他:“你的国王会为你付赎金么?” 戴佛斯觉得颇受挫折。史坦尼斯不是个吝啬的君主,但他的金库已经枯竭,没有金银可以赎回他。 “我带着与美伊史塔克的盟约意图而来,而大人您为了与她的生意,绝不应杀害她的客人。”戴佛斯觉得这个说法令人羞耻。 “杀害?不,我不会杀害您,我最多将你送到君临。而且,我知道什么叫‘客人’。” 那还不如杀害。“史坦尼斯国王是个公正的人。”他觉得不得不出言威胁,但这份威胁有多重,他十分明白。 “他还是国王么?他已经败了,败了的人就不会是国王。至于你说的公正,哈,他是公正,他在任海政大臣的时候,让我眼睁睁看着他吊死我的朋友们,他还威胁我,要把我一起吊死,要是我敢用夜灯台给船发错误信号。呵!” “不,我的国王并没有失败。如今的铁王座看起来强大,但他们不足为惧。”他觉得软弱无力,“乔佛里国王已死,河间地与他们的婚约构成的联盟自然解散,只要北境还属于史塔克,北境就不可能向铁王座上的伪王低头。”他继续补充,“更何况,我王封锁着君临向外的贸易出口,只要君临出现乱象,以多恩与兰尼斯特之间的深仇大恨,自然也会变乱,总之,现在的铁王座绝不像您想象得那么安稳。我们仍有很大机会。”桑恩已经跑了,他们还能封锁君临么? “你错了,戴佛斯爵士。你忘了乔佛里国王还有个弟弟。”他说。 “那孩子,那孩子还小……”多少岁来着? “已经大到足够缔结婚约,为铁王座维持与高庭的关系。”他转向珊莎,“小姐,我会为您安排我的护卫,将您安全送到临冬城。但您还需要另外一个誓言,那就是你从未来过甜姐岛。” “谢谢您,伯爵大人,您真是太好了。我同样发誓。” 她在离开前,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羞愧地看了他一眼。 戴佛斯觉得无计可施。 “洋葱骑士,如我之前所说,这座屋檐下从没有接待过国王之手哦。所以,今天,我会把你当成贵客,我会给您送上面包、盐还有其他可口的食物,并且给您准备符合身份的房间。但等到明天日出,我就会让卫兵把你送到我的监狱,我希望那个时候您不要吵闹,说我谋害宾客,侵犯你的权利,可以么?” 第三十二章 戴佛斯 第三十二章戴佛斯 窗外仍是电闪雷鸣,大雨倾泻在这个岛上,让人感觉,风浪可能随时将这个岛吞没。伯爵的大厅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好在壁炉中仍燃烧着熊熊大火,让人能够感受到一丁点暖意。 这已经是他登岛的第十日了,如果他记得没错。这十日间,每日都是这样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可能有船敢从港口离开。他觉得,梅丽珊卓一定还在这座岛上。 不,她没有办法救我,她也不会来救我。如果诸神仁慈,她应该在登岛的当天就自己想办法去临冬城,把消息告诉美伊史塔克,让她知道自己的妹妹和保护者仍留在这个湿漉漉的岛上。 他坐在高台下的桌案上,仆人为他端来了刚出炉的面包,和姐妹乱炖——韭葱、萝卜、大麦、白色与黄色的芜菁、蛤蚌、大块的鳕鱼肉与螃蟹肉,以及厚厚的一层奶油与黄油在一起煮的炖菜。 在这个寒冷的暴雨季,能够吃上这样的美食,戴佛斯应该表达十足的感谢,但他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询问,既然伯爵愿意将他的客人身份从一日延长至十日,他乐得不去提醒他的善意是否严重过界了。 他将热面包从中间掰开,喷香的热气从中散发,这是好面包,但对他来说,即使一丁点面包屑也同样能达到相同的作用。明早日出之前,他仍是客人。 他什么佐菜也没添加,对着热气腾腾的面包一口咬下,焦香酥软几乎让他落下泪来。他快速将其中的一半啃完。 剩下的一半,他准备就着姐妹乱炖慢慢入口。他用匕首敲开了其中一块帝王蟹的钳子,取出了其中的蟹肉扔进了嘴里,鲜美可口。作为宾客,他的随身物品、钱财都被返还,但若是哪天他要下去蹲监狱,这些还要还回去。 闪电再次将大厅照亮,几秒后他听到雷声。 是风暴让他客人时间变长了么?果真如此,他希望风暴继续,他觉得风暴一停,伯爵就会把他装车上船送到君临。 他用手从盛放乱炖的美丽大碗中取出其中一块大螃蟹,从中间将它撕开,吸吮着蟹黄和蟹肉块。 伯爵这个时候开口,并对他说话。 “爵士,您一定好奇,为什么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有把你送进监狱?”伯爵对着他道。 “风暴?”他疑惑地说。这段时间他虽然被作为客人对待,但更像是一个人质,他不被允许走出他的小小城堡,也不允许仆人和他多说话。 “风暴。这确实是个原因。我的好外孙女说,既然没有船能把你送去君临,何不延长您的做客时间?反正多几天也无所谓,并且她愿意额外为您制作食物。呵呵,她是个好女孩?”他露出微笑。 “对此,我十分感激。您的外孙女一定是个非常善良又美丽的女孩。” “吉拉是善良,在我看来也足够美丽。”伯爵端过酒杯,继续道,“这已经是第十天了?” 难道明天就会变成犯人么?戴佛斯心想。 “是的。伯爵大人,至我登岛之日,到今天已经十天了。”他感觉已经过了一辈子。 “哎,我记得,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曾在外打猎,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苍鹰,它伤得很严重,于是我把它带了回来,还让人治好了它,它伤好之后,我突然想把它训练为猎鹰,可是啊,那只苍鹰虽然吃我的食物,但怎么也不肯屈服。我父亲告诉我,驯服鹰应该饿着它,吵着他,让它无法入睡,这样击溃它之后才能真正驯服。可我觉得,已经喂养了它很久,突然转变方法,即使它屈服了,最后也会恨我,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的眼啄了去,于是索性在一天上午,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不过没有雨——我给它放掉了。”伯爵放下了酒杯,叹了口气,“它只是扇了扇翅膀,直接就飞走了,我以为它至少会在我头顶盘旋两圈之后再走的。” 戴佛斯觉得自己能听懂这个故事。 “大人,那只鹰心里一定感激您的照顾,”要是你不试图让它屈服的话,“但对于鹰来说,让它在您头顶盘旋没有意义,它不是乌鸦也不是鹦鹉那样喜欢咋舌的鸟,他们喜欢在朋友真正遇上困难的时候行动。” “哈哈哈!我虽然在岛上,却也不缺老鼠和野兔吃。”伯爵大笑道。 “但鹰能为人警示遥远的危险。”戴佛斯说。 “不错,戴佛斯爵士。鹰能够做到其他东西都做不到的事。不过我要说的不是鹰的事了。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些事。你想要的北境盟友或许不像我一开始认为的那么脆弱。”他说。 这是他今天说这些话的原因么?“愿闻其详。” “美伊史塔克纠集她的手下,击破占据深林堡的海怪,俘虏了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唯一女儿。”他咽下一口啤酒,“在此之前,她已经宰掉了巴隆大王最后的一个儿子。所以咯,巴隆大王若是像任何一个正常的父亲,应该会向狼女屈服啦!” 这是好事,但远不足以改变临冬城的被动局面。 “她似乎痛恨海盗——我觉得她自己就是最大的海盗——她把入侵的铁民全部宰杀了,人头插在北境通往大海的路上。爱与美的王后,或许该改个称呼,叫‘砍头王后’才对。” 这是好消息,但力量微弱,不足以震慑这位伯爵。他为什么要说这个消息? “她有维护贸易秩序的决心,这不错。我们这里是走私犯的天堂,但我们一样讨厌海盗,就像我们都讨厌史坦尼斯手下那个叫桑恩的人。对于铁民,我们也素无好感,当然啦,也没什么恶感,他们从不踏足咬人湾。” “戴佛斯爵士,你觉得她收获了这样一个重要俘虏,会如何做呢?” “如果我所料不差,她至少可以换来铁群岛从北境退兵,临冬城的西侧危险会被解除。” “我不关心大陆上的事情。我只知道,若是白港的曼德勒大人不与她为敌,我们的生意就能继续做下去,现在既然临冬城从西边腾出手,曼德勒大人自然更不会轻举妄动,我猜,我们的贸易还会继续。” “贸易?瓷器贸易?” “哦,当然啦。” “看看你前面的大碗,你见过比这个还美丽的东西么?告诉你,这个碗不一定能用同等重的黄金换来。这是美伊史塔克给我的礼物,当然啦,我的封君桑德兰侯爵拿到的肯定更多,更不要说那个大胖子。” 戴佛斯突然觉得自己的手重了起来。他从没讲过什么排场,他曾用木碗、瓦片甚至树叶当作盛放的容具,从没有想过,在做俘虏的某天里,还能用价比黄金的碗吃饭。 “大胖子的继承人被铁王座抓住做了俘虏,这让君临以为可以对白港进行拿捏,呵,哪有这么简单,他是临冬城主不可置疑的封臣,他的家族成员也在血色婚礼中惨死,让他轻易背誓、吞下狗屎可难嘞。那个儿子的事或许让白港伯爵明面上支持史塔克变得困难,但暗地里,谁知道呢?至少我这里的瓷器贸易就不断。要我说,他已经懦弱过头了,他这样是没法从泰温手里骗回儿子的。” 他想的却是史坦尼斯的事业。如果临冬城不像他之前想的那么脆弱,那么他们会同意认史坦尼斯为七国国王么? “您说,他们可能解决西面的压力,那东方呢?”他询问,想要尽可能了解更多信息,而在这座岛上了解信息,谁能比得过岛的伯爵呢? “恐怖堡当然强大。要是他们把瓷器窑抢走了,我才愿意和他合作。不过,波顿不会选白港交易,到了那个时候,我恐怕他不会想起给我也送个碗的。”伯爵也撕开了一块热面包,大口嚼了起来,长长吞咽之后,他继续道,“依我看,巴隆的子女最好是去换卡林湾,拿到了卡林湾,北境就是两家大混斗的局,泰温再强,也没法过颈泽帮助波顿,所以嘛,纵使史塔克丢了临冬城,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就败亡。他们又不是没丢过城。所以咯,若是北境是史塔克胜了,他们还愿意支持史坦尼斯,我想你的国王总还是有些机会的。” 戴佛斯却不敢如此确定。 “您是疑惑,为何我突然愿意支持史坦尼斯了么?”伯爵仿佛没有看到他的表情,“这些大家族的争斗,对我们小家族来说,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我老早就从三姐妹群岛的历史学会了教训——你若想翻身,就得把大注压在某个弱势一方,但大概率会输得一干二净,输得手脚冰凉,输得心肝乱颤,比如我们支持黑火家族那几次,但若是求稳把大注压在强势的一方,你最多只能分点残汤剩饭,可能连损失都覆盖不了,这个也可以从血龙狂舞的历史中吸取教训,那时候我们支持黑党。而要是给强势方下注,还不幸输了,那就更惨了……我都不敢想。”他停下了说话,瞪着戴佛斯。 “什么?”他说。 “您的国王前任首相叫什么来着?”他问。 他明白了这个意思,他不能不回答。“艾利斯特佛罗伦。” “佛罗伦就不懂这个道理。他们分明是河湾地的贵族,却跑得老远支持史坦尼斯,结果如今输得什么也不剩下。” “不,史坦尼斯迟早会把亮水城还给他们,或者把高庭给他们。” “省省,不管是‘还’还是‘给’,他都得拿下之后才行。佛罗伦或许是看中了高庭,所以把重注下在了史坦尼斯身上。哎,和你争论这些干什么呢?您只需明白,兰尼斯特只会为你给我黄金,可黄金在这个混乱时期有什么用呢?” 戴佛斯再次感觉挫败。伯爵把原本他应该拿出来的道理拿了出来。十天里,他都没想到这个道理。 伯爵笑了笑,叹了口气。 “行啦,戴佛斯爵士,您记得,我不缺老鼠和兔子就好啦。风暴虽然在继续,但总归会停下来的,停下后,你就继续出发,就当从没有来过这里,像那只鹰一样。” 第三十三章 莎莎 第三十三章莎莎 他们小心穿行在森林之中,森林里很多树他都认不出,而且很多树又高又粗,有的粗得惊人,她觉得就算他们队伍里所有人一起手拉手也抱不过来——也高得出奇,她完全望不到顶。斯卡格斯岛也有很多丛林,但里面的树没那么高也没那么粗,听她阿爸说,很久之前,那些树就被砍了做成了船。如今只有在一些高山上才生长着这么粗大的树。 树虽然让她惊奇,但也限制了她往前的独自探索的距离。 森林不比野外,很难一直保持在视线之内,因此,她大多时候都留在队伍之中。在山林中,主要由山猫叔叔指路,他每走一段就要观察树叶、蚂蚁巢穴以及树干。他总结了很多可以供判断方向的方法,比如,一棵树靠南的地方树叶茂密,而北边则稀疏;蚂蚁洞穴大多朝南侧,树干的南边也会更光滑。 莎莎知道,一般积雪少的一面是南,积雪多的是北,可森林里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雪。于是她向山猫叔叔学习,边走边向队伍通报方向。其实,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能看得见太阳,足够判断方向,因为在冬天,大部分树已经脱了叶子,只留下了枝干,没法把天空全部遮住。 她在行路过程中,没有遇到大雨,她觉得很幸运,但前些时间肯定下了雨,现在森林里很多地方都湿漉漉的,她走在树林里没一会,就感觉鞋子已经又湿了,但这些难处与在这里探索相比,也不算什么。 她在这里探索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有的树盘根错节,执拗地抓着脚下的石头不放,将它紧紧包裹着,仿佛那块石头是它的心肝宝贝;有的树躯干歪歪斜斜,他们队伍经过的时候,每个都要弯下脖子才能通过,高大的独角兽甚至还要屈膝往前挪动才行;还有一些被藤蔓完全裹住,苔藓爬满了整棵树,上面还长满了黑色的木耳和其他各种颜色的蘑菇,她不确定,为什么这里的冬天也可以长出这些东西来。 地面也很神奇。 森林里的有些地面竟神奇地长出各种向上探出的嫩芽,她觉得那不是草,而是什么菌类,每当她一走过,它们就连连摇头。莎莎好奇地拔了一把,但当她闻到这嫩芽的奇怪气味后,就全扔了。 她觉得森林里的气息比麦田更浓厚,声音也比那儿复杂得多。她听到了各种不同鸟的叫声,这种声音让她觉得安全,她问了山猫叔叔是否正确,他完全没有意见:“鸟是朋友,他们经常提醒野兽到来,嗯,有时候也是敌人,会向猎物提醒猎人到来。” 除了鸟叫,她也听到了各种虫鸣。她甚至还看到了几只野鸡在原地呱呱叫,似乎在找声音更嘹亮的虫子。它们注意到莎莎后,就立刻跑得远远的。 “这里的森林和我们那儿也不一样!”她说。她感觉这里森林的东西要比斯卡格斯岛的丰富很多,至少,岛上的森林在这个季节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鸟叫虫鸣。 “没有两个林子是一样的。”骑兵伊万下了结论。他高坐在独角兽上,看起来像个出巡的领主。 “我更喜欢他们的林子。”莎莎宣布。 在一个稍微空旷的地带,她再次骑上了独角兽,依然独自往前探索,但她不敢离得太远。 她在一棵松树前停了下来,下了独角兽,在地上捡到很多球状的果实,全部装进了独角兽旁边的皮袋子里,然后又在树后面发现了一只漂亮的鹿角,于是把角也装进了她的兽皮袋中,顿时把袋子挤得圆圆滚滚。 她回头看了大队伍一眼,他们正朝着自己的方向而来。 于是她继续往前。 在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烂泥塘,莎莎觉得,再也没有比那更脏的池子了。池边淤泥翻飞,显然有野兽在里面撒泼打滚,而池塘边也到处都是一群群脚印,她一看就知道,那是野猪的活动点。 她默默检查自己身上的匕首和背上的弓。 她在这里等待大部队跟上。 当山猫叔叔向她指了一个方向后,她便绕过水池,继续向着那个方向而去。 一路上吸引她的东西太多,有长着巨大豆荚的树,挂着干瘪不知名果实的细树,还有一块漆黑的小灌木丛,外边长着鲜红的小果子,但她不敢吃。 当她经过一块孤单的巨石后,远远看到一棵哨兵树上奔跑的肥硕松鼠。她骑着独角兽,快速向前追去,在这棵树下停了下来。 她取下一支箭,搭在了弓上,保准它一出头,就将它射中。 晚上她要吃自己猎到的食物。 松鼠显得很机警,始终不肯再露头,而她的小独角兽在此等得不耐烦,“哞”地叫了一声,莎莎只好放下弓,转眼又看了还在身后的大部队。 有他们在身后吵闹,任何动物都不会露头。 她索性自己瞧了一下方向,往更远处小心开进了一段距离。她转头,确认大部队需要一点时间才能赶上时,便停了下来,开始四处观察。 鸟儿从各处叫喊,她无法确认它们的位置,而且它们肉太少,她不愿选他们做猎物。独角兽也摇头,不知道它是看不上鸟,还是不喜欢鸟叫。 她摸了摸独角兽,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躲在一棵山毛榉后,看看有什么动物能够自己跑进她的视线和弓箭的射程内。 在等待的过程中,她又看到一只瘦小的鸟,在她前面的枝头对着她叫,她耐着性,不去理会,但不一会儿,又飞来另外一只。然后她只好放弃,认定这是充作敌人的坏鸟。 当等到大部队再次接近的时候,她才准备继续向前探索。 就这样经过五六次的等待和五六次继续出发,她才终于发现可供狩猎的动物——一只似乎落单的小野猪。她轻轻拍着独角兽,让它快速向前,突袭,但小野猪顺着低矮的灌木跑去,她张弓射箭,直接从后射中它的脖子。她高兴下了独角兽,快速跑了过去攥住尾巴,将还在挣扎的野猪拉了出来,然后用匕首直接割断了脖子,小野猪也停止了挣扎。 将匕首重新插进兜后,她吹了一声哨响,让独角兽靠近,但独角兽完全没有搭理她,于是她扔开野猪,重新抽出那把带血的匕首。 她顺着独角兽警戒的方向看了过去。一只远比莎莎大的野猪,哼哼唧唧地向着莎莎冲了过来,莎莎端着匕首死死盯着冲过来的黑影。黑黝黝的野猪在靠近她的时候,被她的小独角兽一股弄撞翻,躺倒在灌木丛之中,然后独角兽继续前冲,用长长的尖角触碰野猪,野猪如遭电击,只能再次躺倒,如此几次。但莎莎注意到,野猪恢复每一次都在变快,知道她的独角兽还是太小,于是当最后一次野猪才开始躺倒在地颤抖的时候,莎莎直接冲了过去,用身体重量一只手扭过它的蹄子,一只手持着匕首对着它的脖子不断猛刺,直到野猪的血液喷溅在她的脸上。她就骑在野猪身上,等着它慢慢停止抽动。 莎莎确信,若是她的独角兽更大一点,保准它直接躺到地上挣扎,不用废这么多事。 她看到了身旁的小独角兽,哞哞地高叫,既兴奋又疲惫,和她一样。 这只野猪对他们两个来说还是太大了。 稍微休息了一会,莎莎再次抽出匕首,跪在地上,狠狠撕开野猪肚子,从里面翻弄着,取出肝脏,捧到独角兽前,独角兽闻了闻,开始大口嚼咽。 等到大部队到来的时候,她觉得脸上的猪血已经干了。斧头杰奥看着倒在地上的野猪对她龇牙咧嘴,莎莎报以龇牙;骑兵伊万嘿嘿直笑,让自己的独角兽对着她高声哞叫;她阿爸拉长了嘴角,莎莎自然知道那是高兴。 这不是她第一次收获野猪,只是之前的野猪都没有这么大。 她把小野猪扔给了红鲤鱼。红鲤鱼递给了她一袋子装着各种坚果的袋子,她高兴地接了过来,送到了独角兽嘴边,它吃得极欢快。 之后,他们在森林里一起唱着歌向前进。当下午更晚一些,经过一棵心树的时候,他们便停了下来。莎莎知道晚上要在心树旁的空地搭营度过。莎莎唯一的期望是,在她睡觉的时候,心树上的乌鸦们不要像现在这样那么吵。 傍晚时,他们在心树前燃起了篝火。红鲤鱼独自烧烤那只小野猪,将它的小小内脏挂在了心树上,乌鸦们纷纷争抢。 那只大野猪仍由她爸爸出手,按照他们的人数分块。只是野猪的头、四只脚、全身的皮以及剩余的其他内脏全都堆放到了心树之下。 当剃完骨头后,他们将小一些的骨头送给了乌鸦,大些的送进了火堆,供奉给火神。 山猫叔叔在这次篝火上首次献上了他的面饼,莎莎尝了几口,觉得里面有些奇怪的味道,虽然香味特别,但没有觉得非常好吃,她有点期待临冬城的面包了。 这是她旅程中最开心的一天。之后七八天里,莎莎仅仅抓住了五只松鼠。 当她最先走出这片森林的时候,她看到了整齐的牧场和庄园,界限清晰,但牧场已经荒废、庄园也已经毁弃。 她不知道北境人为何放弃这么好的地方。 “阿爸,临冬城会比这里更好么?”她问。 “当然。这里是废墟,北境任何一个城堡也会比这好。” “比克劳尔的还要好么?”她追问。 “北境任何城堡都比克劳尔的好。”他回答。 “临冬城也依托温泉而建,听说温泉水从城堡的墙壁之间流过,整个城堡内的房间都暖暖和和,就是不知道他们的暖汤池是不是比我们的更大。”伊万说。 “那还有多久可以到啊?”她问。她太怀念家里的暖汤池了,还有雪山梨子、牦牛青稞奶以及冰湖钓场,哎,独角兽也非常喜欢冰湖钓场。 “等我们到了国王大道,或许还要十天?”山猫叔叔回复。 “多久才能到国王大道?”她问。 “我不知道。”他诚实回答。 这个回答实在让莎莎感觉沮丧。她只好继续在这边宽广的原野上骑着独角兽当先探路。 大部队随即跟上。 阿莎在第二日探路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似乎有人的村庄,她快速返回将信息回报,但实际上,那个村庄如此明显,他们在远处一样可以看得见。 “我看到有人从村庄跑出去呢!”莎莎补充。 “几个人?”红鲤鱼问。 “我只看到一个。他骑着马。” “骑着马,那太好了。”红鲤鱼说,他再次抛起了那块月型黄金。黄金已经被他摸得闪闪发亮。 “可是,庄园里一点炊烟也没有。说不定和之前看到的庄园一样,也被废弃了。”莎莎觉得好伤心,竟然有人会离开那样的好地方。 “伊万,你带着布扎、卡隆、灰手再去探探。斧头,你领洛克、费尔米在外边警戒。红鲤鱼、斯塔、山猫,你们跟我一起在另外一边。莎莎,你为我们警示其他方向来人。” 他们一个个散去。莎莎只好再次冲在最前,吊在庄园的西南方向远远看着周边的来人。她看到骑兵伊万骑着独角兽消失在石墙,然后是跟随的三个枪兵。 “没有发现活人。”骑兵伊万很快出来对着他们喊。 听到这话,莎莎放心下来。拍着独角兽往庄园而去。在庄园外,她看到仍染着血迹的石墙,还有还在晾晒的青萝卜。院子里确实没人,但血迹到处都是,非常明显,她甚至感觉已经闻到了更浓的血腥味。 她阿爸这个时候也跟着进了院子。 枪手斯塔进来后,根据他阿爸的指示,与其他几个枪兵一起推开石头,并将锁上的门撞开。 莎莎走进去之后,发现里面十具尸体摆成了一排,老人妇女儿童青年中年,一应俱全。 “阿爸,他们是被人杀了么?” “看起来是的。” “为什么要被锁进屋里?”她觉得是有人为了防止被杀的尸体被野狗啃掉,且不肯烧了庄园才这样做的。 “不知道。” “谁干的?”她问。 “不知道。”然后他开始下令,“我们走。今日开始值夜。” 莎莎只好随着离开。 当他们离开,直到看不清这间装着死人的庄园时,莎莎率先走上了一条看起来可能是国王大道的路。她就在这里等待大队伍到来。 “阿爸,这里就是国王大道了!”她感觉十分高兴。如果这样,她只需要十几天就能达到临冬城了。 “看起来是。”他阿爸的目光并没有跟随路延伸的方向,而是穿过了莎莎,看向了路的另一侧。 莎莎转过头,顺着他的目光,远远看到从西边窜出一大群人,足有六七十。莎莎首次觉得害怕。 “他们是北境人么?”骑兵伊万问。 “不知道,但肯定是敌人。”他阿爸回复,“莎莎,骑着你的独角兽,一直往南,直到临冬城为止。”他从胸口扯出了一个东西,然后看了她一眼递上,“把这个带上,不要弄丢了。” 莎莎看了一眼羊皮袋子,不太理解。 “是信物。”他说。 签约申请又被拒了 第二次申请被拒。下次得等到十四天后。不过,第一次申请,第二天就拒了,这次,等了五六天才收到好人卡。 我觉得主要还是写法类型太小众,同时推荐,收藏之类的成绩不好。如果编辑肯过来沟通说明下就好了。(好人卡里写着,会持续关注…) 我看到同类型的书,好像几万字就签了,还能收月票。挺不可思议,当然也羡慕。 我个人读网文,也有很多年头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基本能够判断,审美的倾向性可能没法再改,我估计写作也一样。 到今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大概只有两本书,一本是《乱臣贼子》,我记得当时读着,就觉得闻到了草地的香味,至今犹记。在这本书太监之后,耿耿至今,到今天也还在关注这本书的百度贴。另一本是《覆汉》,这本书,对国人重义轻死的内容描述非常动人,这点也是我写王领的佛罗里安这一章的缘起。大家可能会注意到,其他人的章节要么是名字要么是头衔,只有唐托斯我是用的是美化外号,我估计唐托斯自己也很满意这个外号——我做了一些加工和洗白,不想让他显得猥琐,起码,让他死得他自己满意。总之,我觉得重义轻死可能是我们中国人的核心精神之一,是我们民族的永恒精神气节。说到核心精神,我个人觉得还有另一点,即,家国精神。我肯定不会在小说里让主角把北境分离出去,像电视剧那样。这个观点也通过一些人物对话进行了传达。 为什么要提到什么民族和什么核心精神呢?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文化产业上,我还是认为,在与西方竞争的时候是处于下风的,我认为改变这种竞争劣势只有依托中国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核,就像在科幻题材上,刘慈欣流浪地球的设定,带着地球流浪就很内核,很迷人——与其他同类灾难科幻相比永远不会落在下风。我们的精神内核是文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本钱;二是,chatgpt等人工智能的应用,势必会对文化创作产生冲击或者作为工具加速垃圾的产生,这更要求写作的文字不能泛泛,情节不能套路,否则结果会是我们不如人工智能,我们的精神文化产品也变得低质。我相信,有些精神内核不是人工智能能够轻易把控的,这是我们的机会。 最后再说下,为什么用pov方式写作。我初读原着小说的时候,就被震惊了,没有想到,一本小说还可以这样写。我记得当时初看的时候,会挑着一些人的章节看,后来就随意了。为了感受他的技巧,还翻出了英文版读,反正两个版本对比,大概也能读懂。这本小说也让我认识到,西方的小说创作者好像段位确实高一些——这句话是没有合理证据的,我很少读中国自己的出版物小说。本质上,这样写作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实际很多时候都会卡文,我得想,这个人物究竟要看到什么,遇到什么,为什么要去做,要怎么去服务故事。目前来说,情节难度很高,但我还有信心。另外的难度是文字本身。我没有写作的天赋,遣词造句缺少变通,哪怕简单的一个小情节用文字描述起来也觉得麻烦。让我难受的是,我的句子之间不怎么流畅,与马丁的那种段落句子自然转换相比……我觉得需要很长时间训练才能磨掉文字赘余,增加写作技巧,让文章变得流畅顺滑,所谓顺滑,大概像好的葡萄酒和差的之间的区别。 我想造好酒。 就这些,感谢各位好朋友的支持。 第三十四章 琼恩 第三十四章琼恩 他们一早出发。跟随琼恩一起的除了莱拉外,还有托根亨伯爵次子阿托斯以及他所带领的四名菲林特战士。 “我既然向你承诺了五百名骑士,就一个不会少,你就放心去。”伯爵在他临走前这样跟他说。 琼恩没什么不放心的。按照现在的进展,很快他就能凑够自认为能够击败曼斯雷德的大军,而若是不限定骑兵,他甚至可以召集更多。 “你想好去哪家了么?”莱拉问。 琼恩知道她的意思。如果去哈克莱,则意味着他可能会在所有大大小小的氏族领地转一圈,凑够军队或许不成问题,但肯定耽误时间,而时间就是一切,曼斯雷德可能随时对长城发起总攻。 “我们去哈克莱。”他向伯爵承诺过,他可以说服失败,但不能不去尝试。 “好。”她轻轻点头。 她在菲林特这里添了一件对襟马甲,让她看起来挺拔了不少,现在乘在马上,看起来更像个领主。 “哈克莱离我们很近,琼恩,我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过了这座山,就到了。”伯爵次子是个很有活力的人,他年龄比琼恩大,也比琼恩强壮,与托根亨伯爵有些像,琼恩毫不怀疑,等到他到了托根亨伯爵那个年龄,也会像他父亲一样强横。 当转过一块山林的时候,阿托斯指着其中的一座山,向他们大声说,“哝,这就是哈克莱想要的山。嘿,但这座山属于菲林特,一千年以来就是,我们叫它羊脖山,你看,它的形状像不像羊脖子?” “它像任何脖子。”莱拉挖苦道,“既然有争议,何不改名菲林特山?” “哎呀,表妹,你真聪明!”他像受惊一样,用马鞭敲了大腿,“菲林特山,这样叫以后不就不用再争了么?嘿嘿,总不能一个叫菲林特山的,还属于哈克莱?” “是表姐,老表。”她纠正,惹得阿托斯大笑。 琼恩也笑了。“我得提醒,根据临冬城和山林氏族之间的协议,凡是山林氏族之间争论不休的土地都将视为临冬城的,不再属于任何氏族。” “哎呀,你们真是强盗。我小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临冬城那么远,偏偏在这片群山里还拥有这座山、那块林。因为这些山林,我们每年要额外付多少毛皮啊,想想就让人心疼。”他装出痛苦的样,摸着心。 “你们?哈哈,我可不是史塔克!”琼恩觉得已经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这话了。 “那还不是因为氏族们不争气!”莱拉道,“临冬城的本意是为了让氏族互相妥协谦让,以便能共享山林,可偏偏有些头脑发横的头领,非要压人一头,创造争议,怨得谁来?我看被史塔克收走才最好,至少会少死很多自己人。” “哎,表妹,要说头脑发横,可得首推你们诺瑞。我记得你们的地盘最小?你们和哪些氏族争过地来着?” “是表姐。我得告诉你,我们现在可没争议,而且也不是最小的。” “是啊,没争议,是不敢了?诺瑞每年要付多少皮来拿山林的狩猎权?”他哈哈大笑。 “你管得有的宽了!”莱拉道,“要是菲林特山哪天属于史塔克才好笑呢!” 阿托斯尴尬笑了起来。“嘿嘿,我宣布,改名的事暂缓,或让我哥哥来,谁让他才是继承人呢?” 琼恩听着吵闹为他们由衷感觉开心。他就不曾有什么表亲,无论母系还是父系,就连兄弟姐妹们都一一分开。 他们一路就这样在山地里疾驰赶路,又轻松笑闹,琼恩已经很久没有感到这种快乐了。 他们在天完全亮开之后到达的哈克莱堡。 哈克莱堡也是木造堡垒,与诺瑞的城堡一样,坐落于半山,只是这个半山腰十分平坦,也异常宽广,哈克莱在木堡的前院留出了巨大的空间,比临冬城的校场还要大,已被散养的鸡占据。 前院比较显眼的位置是一潭脏脏的水池,里面有几株已经枯萎的水莲。当琼恩经过的时候,发现上面明显飘着一层丑陋的彩色油膜,油膜周围一圈是已经被冻结的脏冰、点点碳渣灰和鸡屎。 琼恩在仆从的引导下,经过水池,进入了木堡。木堡造型没有比诺瑞的夸张,同样是用几根巨木支撑高耸的梁柱,风格粗犷野蛮又显得力量十足,琼恩觉得,再大的雪也压不垮木堡。 木堡的顶部,搭耸着哈克莱氏族半旧的家徽旗帜,蓝底白色斜杠,纹绘着两轮残月和一轮满月。琼恩无法理解这个徽章的意思。 “哎,我上次来这里,还是几年前嘞!琼恩,他家儿子更多,孙子也有不少,所以他们想着菲林特山想得火急火燎。我跟你说,他们肯定需要很多土地扎他们的细根,你得好好跟哈克莱说说这个,就像你向我老爹说的那样,他肯定会有兴趣的。”阿托斯笑着说。 “这个招我已经盘算很久啦。”琼恩笑。 木堡里罕见地没有显得昏暗。琼恩抬头,看到了木堡上面已经打开了巨大的天窗,能直接透过天窗看到外边的灰云,而代价就是,木堡内和外边一样冷。 琼恩很高兴哈克莱的伯爵没有外出。他高高坐在自己的毛皮大座上,巨大的椅子可以直接当成床。伯爵本人的大副身躯就安安静静坐在自己的虎皮垫子上,打着盹。 看到哈克莱的伯爵,琼恩立刻就认定,他是他所见过的,有着最长胡须的男人。伯爵的胡须又厚又密,蓬松茂密,棕灰白交杂,直接垂在胸口,整体看,既可以显得优雅又可以显得野蛮,这将全取决于他的声音、语调和眼神,琼恩心想。 他闭着眼,打着瞌睡,旁边还有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幼童,偷偷藏在巨大的椅子后,用手不断地扯着虎毛,一声不响,对着琼恩等人做鬼脸。 琼恩露出微笑,然后看了旁边的仆从。仆从耸了耸肩,一副不知道该如何办的表情。阿托斯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抱怨了一声,直接找到了旁边的椅子坐了上去。 琼恩正在为难,椅子旁的侧门走出来一个胡子和伯爵也不差不了多少的中年人。他走下高台,对着琼恩大声说话,声音低沉又洪亮,琼恩觉得十分有穿透力,像面对虎吼。 “你是守夜人?你见过罗纳么?”他说。 “我是琼恩雪诺,是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的事务官。”琼恩回答,既然坐在座首的人不说话也不睁眼,那说话的人可能就是真正的掌权者。“大人您指的可是罗纳哈克莱?我听我叔叔班扬史塔克说,他是极其优秀的游骑兵。” 准确地说,他的原话是,他的所有游骑兵都极其优秀。 琼恩只见过罗纳几次,没有太多印象,他觉得,适当的谎言并不碍事,更何况,这也出于善意——罗纳不一定能从长城外回来,作为墓志铭,这句完全可用。 “优秀?他几乎是兄弟里最差劲的。要是让他留在山地里打猎,他非得把自己饿死。哦,这不是我说的哦,这是老头子自己说的。”他指着还在打盹的伯爵,然后继续对琼恩说道,“你们也快坐,否则老头子非得说我对守夜人不礼貌。” 他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用手把椅子上毛皮往下拉了拉,垫在自己屁股下面,然后就这样靠在了椅子上和他们说话。他示意后,仆从为他们端来了黑麦酿的啤酒。 “另外,我得说哦,我可不是大人。至少老头子还在,我就不是,我希望他长命百岁呢!” “伯爵大人他?” “伯爵,这个称呼可真新鲜,我记得耐德史塔克就这样称呼我们氏族首领。哎,老头子就这个样,喜欢打盹,还经常忘事,耳朵还不好。待会你和他说话,可得大声一点。” “我上次来,他不还是好好的嘛!”阿托斯躺在椅子上抱怨。 “你上次来,还是个小屁孩呢!” 在椅子旁的幼童用虎毛做的细绳不断伸向伯爵大鼻子,琼恩看到了伯爵的鼻子在不停抽动。 坐在地上的中年人用大拇指指着小孩,对着阿托斯说,“哝,就是这种!” “哈哈哈”阿托斯大笑。 老伯爵突然揉揉鼻子,睁开了眼,醒了过来,盯着琼恩等人。琼恩觉得,老伯爵的胡子最好还是定义为野蛮。 “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老伯爵大声问。 “老头子,那个漂亮的年轻人是个守夜人,叫琼恩雪诺,他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丑的那个叫阿托斯菲林特,就是托根亨第二个老婆生的娃。那个女娃,叫莱拉诺瑞,是诺瑞的亲闺女,也是诺瑞的继承人。” 琼恩突然觉得,菲林特和哈克莱的关系没有他想象那么严肃和敌对。 伯爵睁大了眼睛,用那只粗糙的大手扶着椅子,开始注意几个人。 “哦,女娃,你需要丈夫么?我还有几个儿子没老婆嘞!要是不行,我还有孙子。你得看看他们!”老伯爵端起了放在一旁的大酒杯。 “哎,哈克莱!我的莱拉妹妹你想都不要想。”阿托斯赶紧站了起来。 琼恩雪诺摇头苦笑。 莱拉沉默不语,对着阿托斯冷笑。 伯爵没有太在意,接着问琼恩:“哦,你见过罗纳么?之前听说他当上了游骑兵,哎,他那样的都能当游骑兵啊,守夜人怎么变成这个样了?要是让他打猎他都养不活自己呀!我以为他到长城只能养马呢!”伯爵声音不比他儿子低。 “嘿,琼恩雪诺说,班扬史塔克曾说过他是个优秀的游骑兵呢!”伯爵儿子说。 “所以啊,班扬自己也一去不回。”伯爵宣布,“北方的林子哪有这些夏天的韭菜想得这么简单!” 年龄就是骄傲的本钱,琼恩心想。他想到对自己说了同样话的叔叔。 “莫尔蒙总司令已经……” “莫尔蒙总司令已经死了。我们收到了长城的乌鸦,他们寄了乌鸦过来,请求我们协助。我们哪有多余的人和马去支援长城?哦,还有临冬城的乌鸦,我记得,我记得上面说,上面说什么来着?瑞卡?”他用右手碰了碰坐在地上的中年人。琼恩注意到他没有右手。 “临冬城命令我们竭力帮助长城。”伯爵的儿子瑞卡对着他大声说。 “是啊,竭力,我们早他么已经竭力了,不是么?”伯爵道,“是,我们就是这样向临冬城回复的,对,瑞卡德!” 他儿子没有理他。他胡子太厚,琼恩看不到他的表情。 “什么竭力啊?要是竭力你们有闲心派人到菲林特山围猎,哎呀,满山的狗叫,我在家里的院子里都能听到。”阿托斯站了起来,直接驳斥。 “什么菲林特山?”瑞卡德疑惑。 “就是羊脖山!”阿托斯没好气回应。 “哦,原来你是说哈克莱山!”瑞卡德哈哈大笑。 琼恩可不想在这里听他们争论,把气氛弄坏,赶紧将自己的来此目的、长城的危险状况以及曼斯雷德的大军进行了说明。 琼恩大声说出了知道的一切,觉得嗓子都开始疼。 要做军事统领,就得有副好嗓子。这是谁说的?他突然有点想知道他姐姐在战场上大声呼喊下令的样子,会像张开嘴的血狼那样么? “那个,阿托斯!你老爹答应了临冬城多少兵?”伯爵大声询问。 “八百骑兵!”阿托斯道。 “什么?”伯爵好像没有听清。 “一千骑兵!”阿托斯喊。 “伯爵大人。托根亨伯爵向我们许诺了五百骑兵。”琼恩道。 “真大方!”瑞卡德道。“你要不是耐德的儿子,我才不信你的话嘞!托根亨那个吝啬鬼才不会给你这么多人!琼恩,你是不是用了什么饵去钓他了?” “我……”琼恩被打断。 “你最好把饵也放出来,小子!”伯爵一把抓过了还在逗他的小孩子,抱到怀里,对着琼恩大喊。 第三十五章 琼恩 第三十五章琼恩 “难怪托根亨会舍得下血本。”瑞卡德拍拍屁股从地上站了起来。 “夏季已经正式结束。这个冬天可能漫长又寒冷,想要养活族中的所有人,琼恩,你得保证,临冬城很有钱很有钱才行。”新进木堡的几个女性带着托盘进入了大厅,他从旁边的盛酒托盘里取下了一杯啤酒后,让女人端着其他托盘分别放在了他们几人身边。 琼恩取了一把红色的干果,抓进了嘴里,感觉十分酸甜可口。 “这是族里女人在山林间搜集的,整个夏天,她们搜集了好多箱子这东西,晒干之后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但放得太长也会坏掉,有壳的会存得长一点,没壳的就短很多。”他尝了一口啤酒。 “艾玛,你再去帮我取一些用果子酿的酒。”他指示旁边的姑娘。听到后,那姑娘点头快速跑了出去。 “果子酒对我来说太甜,但放到真正的冬天喝,对身体有好处。有些山民,虽然存粮够了,但要是没有这些酒,还是会死于各种疾病,这都是山林里千百年来总结的教训。 琼恩,我们这不像临冬城有温泉,还有玻璃花园,即使在冬天还能吃到新鲜的蔬菜或果子。” 姑娘们很快重新进来,手里捧着一只铁壶,然后为几人都添了满满一杯。 “我有时候很喜欢冬天,但只是有时候。冬天到了,大家一起窝在木堡里,熬着热酒,吃着夏天攒出来的存粮、腊肉,暖意融融。但这种机会太少了,到了真正的冬天,我们就要进行严格配给,每天吃多少,喝多少都严格控制,一天下来,多数的时候都饿着肚子,到了最后,食物见底,就更难了,相信你不会喜欢的。” 琼恩耐心听瑞卡德讲话。伯爵大人坐在高台上,逗着孩子,不发一言。 “严格控制。你知不知道除了粮食,我们还会控制什么?”瑞卡德问。 琼恩看向阿托斯、莱拉,他们沉默不语。 “琼恩,你说,临冬城会提供资助,我不怀疑他们的意愿,但我怀疑临冬城的能力。你是守夜人,即使是耐德的儿子,但也还是守夜人,你不该拿临冬城的信誉做儿戏,更不能为临冬城考虑。”他说。 “哎,我说,你还要怀疑什么?”阿托斯大声质问。 “阿托斯,我可没有和你说话。”他眼睛盯着琼恩。 “大人,我不知道您为何这么说?”琼恩用眼神安抚阿托斯,“诺瑞伯爵、菲林特伯爵都认可我代表临冬城、代表我姐姐承诺的能力。” 他没法解决别人的怀疑,而怀疑就是毒药。 “你说长城的战况紧急,可你连我们这种小部落也要过来一一引诱,琼恩,这样走访,你得至少在群山里打转几个月,难以想象,你是真的只为了解决曼斯雷德。” “我也不想如此,想要凑够足以击败曼斯雷德的军队,就必须集合山地人自己的力量。”琼恩回复。 “瑞卡!你就直接和这和孩子说!”伯爵大吼。“这个饵我们吃下了。但我们没有菲林特那么多骑兵,所以,我们愿意为他到其他部落!”他扔下小孩,站了起来,起码比琼恩高一个头。 “要是其他部落帮了忙,却看不到临冬城给的粮、给的皮,他得站出来帮我们说话,告诉那些部落,是他代替临冬城做的承诺!他要是那个时候拿什么守夜人来推诿,那就别怪我为了守夜人了结他,是他先怂恿菲林特为史塔克卖命的!” 我没有。他想说,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至少有暗示。 我是为了北境,也是为了国家。他这样安慰自己。 “哈哈,哈克莱,说说你能给多少战士!想要做最初的哈克莱可不简单。”阿托斯哈哈大笑,然后转向琼恩,“是,琼恩?” “起码一千骑兵!”伯爵大叫道,“你给诺瑞、菲林特的饵我一份不拉地要吃进去,我还有好几个儿子,瑞卡德也有,你最好把他们统统带出去!” 他颤巍巍地走下高台,走近琼恩。琼恩觉得他简直是个巨人。 “你姐姐是?她要是击败波顿,北境就得空出好多城堡、庄园,我们不要恐怖堡,但她得给我的儿子、瑞卡德的儿子好好安排!” 说完这句,他转过身,对着旁边的女孩大叫:“艾玛,快去拿羊皮纸,还有笔和墨水,我得让他亲自写下来,然后用临冬城飞来的乌鸦寄回。” 他命令下完,再次看向琼恩,用着断肢拄着琼恩的胸口,“琼恩雪诺,你最好保证你姐姐确实像你说的那样爱你,否则——我知道黑城堡在哪!” 他说完,再转回自己的高座了。 琼恩望向莱拉,只见她也瞧着他,正在冷酷地偷笑。 “伯爵大人,你们会去哪些氏族部落,又需要多长时间?要是失败如何?”琼恩问。 “琼恩雪诺,他们想要什么,我一清二楚。我无非把你承诺的东西再背给他们听,我的年龄足够大了,那些首领有一个算一个,我统统认识,我的信誉,不比你老子差。 更何况,我的儿子、孙子足够多,可以分开跑同时很多山头,反正比你快多了。人要学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向同类求助,狼都懂这个道理,你怎么不明白! 其他的,你问瑞卡德,他比我懂!” 琼恩无奈去看瑞卡德,只见他也有些窘迫了,但更多的情绪都被藏在了棕色大胡子里了。 “哎,琼恩雪诺,老头子的粗话,你不要介意。”他顿了一下,“我们去说服其他部族,等他们同意然后召集族中勇士,可能需要两到三天。我们一样,聚齐人后,在影子塔等你。” “你们会去哪些部落?” “你想让我们去哪些?” “我准备去渥尔。我知道他们是最强大的氏族。” “好,那我就去伯莱利、里德尔、诺特……”他迟疑了一下,“琼恩,山地氏族从来就没有什么像样的骑兵部队,和耐德手下封臣不同。你最好别把他们当作你父亲手下的那种精锐骑兵。” 琼恩点头。瑞卡德看着他,坐到了一边的椅子上了。 “我让人烤了面包,带上后你们就出发,大木桶离这没那么近,你得加快速度,也许今晚就不用住在野外。”瑞卡德说。 琼恩点头。 瑞卡德微笑道,“面包没有那么快,你还有时间向临冬城写信。” 琼恩无奈苦笑。 这一次,琼恩下笔没有那么难了。他很快把发生的事情描述了清楚,然后在最后,写上了自己以临冬城的名义向山地氏族所做的承诺——在最后誊写的时候,他还是修改为以姐姐美伊史塔克的名义。 离开大厅时,老伯爵喊住了他。 “琼恩雪诺,”老伯爵喊,“你还有个承诺要做。” “什么?” “你说两千骑兵就可以打败曼斯雷德的十万大军。你必须发誓能够做到。”他凶恶地盯着他。 “我承诺。”以旧神之名。 踏出木堡后,琼恩有些不安,突然停了下来。 “你怎么了,琼恩?”莱拉问。 “老伯爵说得很对。”他对莱拉说。 “什么?”莱拉问。 “人遇到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得向别人求救,”他看向莱拉。“我向霍得老爷子求救,他把我带到了你家;我向诺瑞伯爵求救,他给了我两百骑兵,我向你求救,你把我带到了菲林特、带到了哈克莱。” “你又在说什么?”莱拉气恼问道。 “那只鹰!”琼恩说,然后他转身,又走进了伯爵的大厅,留下莱拉在原地愤怒地踢门。 “什么鹰?”阿托斯在后面大声问莱拉,“那只鹰欺负你了?” “要你管!”她转身走进大厅。 瑞卡德奇怪地看着他们。 “诺瑞家的丫头,我家的门没有惹你!”他听到莱拉冷哼一声后,哈哈笑了起来。 “琼恩雪诺,你还有什么事?” 琼恩没有隐瞒,向伯爵、瑞卡德以及莱拉、阿托斯等人详细说明了野人的易形者,重点说明了那只鹰。 “解决那只鹰,是胜败关键。”如果骑兵数量已不是问题。 “我们遇到过很多狼灵,控制狗、控制猪的也有一些,但鸟类的易形者,我这一生也只遇到过两个,不过他们最后都是自己了结的。哎,人一旦离开土地,就再也不想回来了。瑞卡,你认识其他鸟类的易形者么?” “没有。”瑞卡德回复,然后向琼恩道,“你放心好了,我就不信,群山的氏族中,没有这种能人异士,要是有的话,我会帮你一起带到影子塔。” 琼恩半信半疑,瑞卡德固然会努力,但他实在无法放心,他要为几千人的性命负责。 “在菲林特的时候,我在伯爵的心树旁睡了一会,梦到自己变成了鹰,或者说,和鹰一起飞在天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控制鹰。若可以的话,我倒是愿意去和瓦拉米尔的鹰战斗。” 伯爵和瑞卡德互相看了一眼。莱拉也睁大了眼。 “我家的心树?”阿托斯震惊。 “哎,琼恩雪诺,我建议你,不要去渥尔了。我会亲自帮你跑一趟。”瑞卡德说。 “为什么?”琼恩不解。 “因为我们准备带你去其他地方。”伯爵瞪着棕色的眼睛看着他。 第三十六章 恐怖堡公爵 三十六章恐怖堡公爵 他们顺利在海鸥镇登陆。当公爵确定最后一艘船撑着破烂的帆布停靠到港的时候,他确认一共损失了五十艘船,比红袍僧预测的多了一艘。公爵认可这个误差在可接受范围。 损失控制在这个程度已经万幸,公爵记得祭祀过后的情景,狂暴的黑乌云,以他肉眼可见的速度收缩,最后快速远离,当他处理完切洛的尸体后,已经看不到黑云了,像是从未来过。 处理尸体时,红袍僧脸上挂着诡异的微笑,眼睛也是红色的,一闪一闪,公爵记得,当时很想把他也推到海里。 根据行程规划,公爵要在海鸥镇见很多人,但对他来说,其中最重要的只有两个,一是铁金库的经理,他代表铁金库来与公爵签署借贷合同,并为自己在布拉佛斯等待的下属引荐无面者的组织,所有的内容都已经谈妥,程序上只差恐怖堡公爵、北境守护的具名签署了;另一个人乃是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总督、鹰巢城兼艾林谷的守护者培提尔贝里席大人。想要在海鸥镇获得充分和高效的补给,少了他的支持,万万不可。 他还有其他工作,比如安抚情绪失控的军官们,向联军介绍临冬城周边的设施、防御情况,商定进攻策略,这些都是他要完成的事。 为了完成这些事,公爵在海鸥镇租用了格拉夫森的别院作为自己及军队高级军官们的居所。别院位于海鸥镇北侧的半山,既可以躲避港口的喧嚣,又可以俯视整个海鸥镇的港口,观察每一艘进港和出港的船只。 海港的停泊码头有限,公爵的大量船只只能游荡在外海,在有空余的码头后,一个个需按照顺序驶入。港口的官员只花了半天时间就为漂泊在外海的船只安排了进港顺序和编号。船长只要看到港口塔楼上发出属于他们的旗语后,就可以进港停泊,停靠在指定位置,然后将公爵为他们安排的补给物资带上船,开始下一段的航程。想到盐场镇的混乱,公爵只能惊叹他们的管理效率。 他在居所,首先见到的是来自铁金库的银行联络员格里乔奈米提斯。他一头棕偏向金色的长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看起来至少四十岁,没有留任何胡子,举止优雅大方。 “尊敬的公爵大人,我谨代表铁金库向您致意!”他满面和煦的微笑,见面便向公爵大人深鞠一躬,十分热切。 “对大人您的提议,铁金库十分重视,铁金库的经理们着我专程在此等候。哎,过去一段时间海峡天气糟糕,看到您安全到此,在下一颗心已经完全放松下来了!” “劳您挂念。”公爵说。 维斯特洛从海外进口多而出口少,各地贵族入不敷出的占了多数,很多贵族都对外有着借款,而铁金库就是其中最鼎鼎有名的债主,说它控制着七大国没有半分虚言,铁王座债台高筑,其中大头就是铁金库。公爵知道,这种情况对于北境一直是例外。北境对外出口着全维斯特洛三成的皮毛,最近似乎还加了一点独特的瓷器,至于进口,北境人秉着务实的态度,向来以进口粮食、各色大宗水果为主,对于奢侈品和享乐的用品,则嗤之以鼻。这也造成北境是七国中少有的能保持略微顺差的地方。 如今公爵以北境对外贸易为抵押,以北境整体收入为担保向铁金库的借贷,可能标志着北境也将被铁金库纳入经营版图。 “大人,为了您的借贷,我们准备了如下合同,请您审阅。”他从随身的小箱子中,取出白净的羊皮纸,上面清楚记录着借贷双方的身份,借贷金额、每年偿还的款项、抵押物以及其他情形出现时,铁金库的权利。 公爵注意到,铁金库已经在羊皮纸上进行了签押,红色封泥上加盖的是铁金库的印鉴,上面的图形是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印鉴后签押的是三位银行经理的布拉佛斯语签名。 “大人,您签署后,我们就会将款子存放在铁金库,我将为您开具存单证明,您可以凭单在铁金库或铁金库的分行支用。目前,我们在旧镇和君临都有设有分行,您可提前五日通知即可取出不超过五万金龙的现金,收取的费用为您取款的一成半,如您取款地为布拉佛斯,可提前一日通知取款,不设上限,我们收取的费用为您取款的十分之一成。”格里乔熟练地介绍铁金库的业务。 他以在铁金库工作而感到光荣。在介绍业务的时候,公爵感觉他全身在放着光,眼睛闪闪发亮。 “我不需要在维斯特洛取款,您明白的。” 为了能够轻松解决那两个小鬼,公爵觉得可以再花多出一倍的钱。即使他拥有比史塔克更强的军队、隐秘的内奸、聪明的窑工以及恐怖的贵族作为内应,这也不够保险。 刀锋需要细细打磨才能锋利,大事需要详细计较方可万无一失,孤注一掷不是他的风格。 呵,凛冬将至,若是能以最少的牺牲取得胜利,无论对于史塔克还是北境都是好事。红袍僧这种奴隶出身的人会觉得花费五十万金龙就叫代价昂贵,但他永远不明白,对于公爵来说,使用他才是真正的代价昂贵。他只会是较后的手段。 “在下明白。在下将受托为您撮合与神庙的交易。我相信有铁金库的推动,神庙一定会同意,大人您尽管放心好了,神庙和我们一样可靠。” 神庙是阴险可怖的组织,不该存在的组织。在公爵看来,坦格利安就是十足的傻瓜。任何有理智的统治者都不会让拥有龙的子孙蜗居在小小的维斯特洛,在他们辉煌的年月里,他们竟然没有好好使用龙的力量拿下仅仅隔着小小狭海的富裕城市。 “我要在这里签名么?”公爵问。 “大人,您需在借款人处加签恐怖堡公爵印鉴、铁王座授予您的北境守护印鉴以及您的个人署名。另外,在两页纸之间的空白处,缝制着尊贵客户的金色缎绶,您同样需在此处加签印鉴,以为防伪标记。”他小心翼翼地说。 “北境守护的印章,我们希望是艾德史塔克所曾使用的那枚。”他补充。 公爵微笑应诺。 公爵抬起恐怖堡公爵的印章,沾染红色的蜂蜡,稳稳盖在两处,红色的剥皮人顿时出现在了白色的羊皮纸上;接着是北境守护印章,他拿起在金色的蜂蜡上沾染,盖在指定的两处,显示的是冰原狼的侧脸。 “铁金库从未接待过史塔克,所以我从不知道北境守护的印章是这个样式啊!” “三百年以来,北境守护的印章都是冰原狼,便是在少部分情况,由卡史塔克代理北境守护之职的时候,也还是冰原狼。这是艾德史塔克所用的那枚,也是他父亲所使用的那枚。”银质的印章经过几百年的磨损,早变得光滑剔透,就连印在羊皮纸上的狼,也显得有些不够清晰。 “呵呵,这枚印章只属于北境守护,他就是我们借款人。” “有什么说法么?” “我们的债务会向持有这枚印章的人主张。我多说一句,即使您战败,我们也要拿着这张签押北境守护印章的合同向史塔克主张债务,当然,公爵您是不会败的。” 公爵微笑。你多说的不止一句。 “当然,铁金库不容拖欠。”公爵说。 “呵呵,是,铁金库不容拖欠。大人,这是您的存单证明。” 存单上清楚记录着存单持有人、存款金额,上面同样加盖着代表铁金库的印鉴以及三位银行经理的签字。在羊皮纸后,小心地黏结着用于背书的绶带,绶带上有他的作为经办人员的签字。 “我会派人与您一起前往布拉佛斯,将存单证明交给我的部下。他会好好使用这张存单。” 公爵站了起来,格里乔也跟着站了起来。他知道这次会面将要结束。 “大人。我会将后续的事情安排得完美无瑕,让您看到铁金库的可靠。”他说。 “我很期待。” 第三十七章 恐怖堡公爵 第三十七章恐怖堡公爵 下午傍晚前的两个小时,公爵大人在别院正门迎接到访的赫伦堡公爵培提尔贝里席大人。他带领着近二十人的豪华卫队,瞬间将公爵租用的别院挤满。为避免喧闹,公爵直接将贝里席大人请进了他早已准备妥当的会客房。 贝里席大人有着绿色的眼睛,相貌英俊,留着一丁点儿小胡子,让他看起来优雅智慧,而一只小巧的仿声鸟别针挂在他黑紫色的丝绣外套上,也让他看起来整洁高贵。就实际爵位而言,他本就已是国中数一数二的人了。 “贝里席大人,您能造访寒舍,我深感荣幸。”公爵说。 “倍感荣幸的是我才是。若不是大人您来海鸥镇,我如何能从鹰巢城脱身?在那个寒冷的高山上整天陪伴爱哭的小孩,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这种话是万万不能相信的。如果不是愉快的事,何不直接把小孩交给公义者同盟呢?小指头从君临返回鹰巢城与莱莎徒利结婚没有多久,莱莎就死于歌手之手,其本人嫌疑实在过大。 但他现在仍稳稳把控谷地,已经说明了他的能力,公爵喜欢与这种人合作。若是传言不虚,其在担任海鸥镇港口总管的期间,整顿了港口的管理方式,提升了船只进出港的效率,大大增加了港口的海关收入,经过盐场镇的悲剧,仅这点已足够让公爵刮目相看了。 君临不过对他搓搓手指变出金龙的手段啧啧称奇,可他真正的能力何止于此?若是这位小指头将来落难,公爵大人觉得定会出手相助。波顿港正缺这种人才。 公爵微笑安静地等待他继续说话。 “我作为我深爱的妻子莱莎徒利的丈夫,不能对她的遗孤袖手旁观,大人?” 公爵仍平静微笑地看着他,他的绿色眼神没有闪躲。 “幼儿当家,这是家族的悲剧。” “您说的太对了,公爵大人。”他提高了音量,像是要把尴尬的气息全部翻过去,“我听说您找了个佛雷夫人?” “是啊,大人。夫人名叫瓦妲佛雷。” “莱莎徒利死后,瓦德佛雷侯爵建议我找个佛雷女人做续弦。呵呵,对他们家的婚姻我要慎重,不是么?” “娶个佛雷老婆有利于您在河间地的统治。” “饶了我,我在河间地的地盘是赫伦堡,那是个凶城。对了,大人,您没有在我的城堡里做什么可怕的事,想到各路英雄都在那里糟蹋我的大厅、厨房,我心就在滴血。” 公爵耸了耸肩。 “哈哈,大人,我只是随便说说。不过那是凶城无疑。您看我的前任,甚至都没有见到城堡就被送到了长城。” “史林特大人被送去,只是因为他蠢。” “您说得对哦。这点,我不想与他相同,但我和他确实有相同的地方,”他瞧了瞧公爵,作出提示,“出身卑微。” 贝里席大人看起来像个游刃有余的辩手,正在与不存在的对手交锋。 “我的祖父乃是来自布拉佛斯的佣兵。他用泰坦巨人做自己的纹章,”他嘲讽地笑了起来,“那东西哪是一个小贵族应该使用的?您猜猜,我的前任,史特林大人用什么做的纹章?您要是听了,一定就知道为什么我用仿声鸟了。” “愿闻其详。” “一只染血的长枪。呵呵,”贝里席大人冷笑了起来,仿佛他已经取得了公爵大人同仇敌忾般的赞同,“用以夸耀他对前任首相的无耻背叛。” “所以咯,这种蠢货随后就被勾销了,他被后任首相直截了当地赶走,现在还在长城吃冰呢!” “小恶魔?” “小恶魔。他呢,也在监狱吃灰!说起来,我对他还是蛮欣赏的,除了侏儒的铜板。”他轻松地笑了起来,公爵决定跟着他一起微笑。 “说到小恶魔,就不得不说,我们伟大的乔佛里国王了。他的英年早逝,可能会让提利尔和兰尼斯特分裂,相信君临的大人物们想得起来用托曼来弥合裂缝。要知道,我的公爵头衔可是促成这桩婚姻得来的。” “确实令人悲伤。因为这件不幸的消息,提利尔的援军已经有了其他想法,让我的北方事业也颇受影响。” “有泰温兰尼斯特居中,他们不会有什么想法,所以,国内局势很快就会稳定,除了大人您的北方。”他笑道,“让我听听,为了北方的安靖,铁王座和其盟友们为大人您提供了多少金龙?我一定组织谷地的贵族让他们提供好货,好让您花个精光才是。” 贝里席大人显露了刻意的友好,公爵看到他的绿色眼睛里没有丝毫微笑。 “如您所见,一万人的大军,四千匹战马,仍在北境的四千波顿军队,两千战马,另外包括至少一万的北境同盟以及同等数量的战马,我需要预订三年战争所需的粮草。”公爵提出。 “大人,依我看,三个月内无法结束战争,您就该退回城堡,先等这个冬天结束。”他歪了一下嘴唇,笑了起来,“也许到了春天,您率领大军到了临冬城,就会发现,城里已经一个活人也没了。” “等待冬天结束,同样需要储备粮食。这个需求并不过分。” “谷地的存粮可没法满足您哦,波顿大人。” “您何不向海外采购?大人,我可以只向您订购粮草。” 他做出思考的样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才缓缓搭话:“海外也到处都是纷争,东大陆被那个龙女王闹得一塌糊涂,粮食进口可不便宜,再加上秋冬时节的风暴,就算运过来,也是天价,而您的金龙并不是天量。” “总之,看大人您能协调多少粮食啊。若是真的困难,我就只好速战速决咯。” “大人您征战沙场,经验丰富,本不需要我来提醒。若是您都如此缺乏粮草,我不信您的对手会充足。” 公爵投去一个疑问的眼神,好让他能够继续。 “要关掉临冬城的胃,您得先封住它的嘴。白港会为临冬城带来源源不断的补给,你该问铁王座索要曼德勒的继承人啊!大人。” “白港对临冬城的意义极大,我已向铁王座索要过曼德勒大人的继承人,但并没有收到回应。不过大人您说得对,要饿死临冬城,得切断它和白港的联系。” “而要切断联系,就得动用兵力,动用兵力就需要粮草。”贝里席大人插话。 贝里席大人露出了期待的微笑,公爵知道,这是提条件的时候。 “贝里席大人能够提供多少呢?” “两万军队一年的口粮,如果您直接在镇上购买,大约只能买到前面数字的三成,价格至少会再高出三成,用的时间嘛,那就没法想象了。” 贝里席大人微笑,像胜券在握。 “贝里席大人的协助如此贵重,我该如何表达感谢呢?” “大人您不必表达感谢。我自然有我的要求。” “请直言。” “珊莎史塔克。” 公爵盯着他的眼睛,看得到他的嘴角在略微颤抖。这是真的要求,公爵确信。 “她是兰尼斯特家的媳妇。” “多半还会是兰尼斯特家的寡妇。你还不知道,她已经从婚礼中出逃了。我猜测她已经返回临冬城,所以咯,等到大人攻破临冬城,作为我协助的条件,您得把她送到我这里。” “我听过一些关于大人的传言。难道您想要凯特琳的女儿为您续弦么?” “有何不可?她既美丽,又出身高贵。而且还是寡妇,正配我这个鳏夫啊!为了她,我已经付出了很多!” “小恶魔可没有死。” “太后已经召魔山返回君临,我看他是活不了了。就算他披上黑衣,呵呵,他也活不长的,或者,大人您认为他还能越狱么?” “毫无疑问。但珊莎史塔克是艾德史塔克可能唯一在世的女儿,若是为了安抚北境,我得让继承人娶了她。” “我可没忘哦,艾德还有其他女儿,有一个对临冬城的继承顺位还在珊莎之前,本身也会是临冬城夫人。或者,您觉得,艾德的两个儿子还能活下来?”他舔了嘴角,已胜券在握。 公爵没必要回答他的问题。 “成交。” “我们需要把成交内容写下来么?就像铁金库那样的?” 公爵用眼睛质疑。 他露出了更大的笑容,右手搭上左手袖子上一枚红宝石仿声鸟,慢慢抚弄。 “您不会以为铁金库联络人到了海鸥镇这么多天,不会来拜访我?大人,我没有监视您。那种合同我已代劳勃国王签过太多次了。” 他露出苦笑,“合同签署容易,拿到钱也容易,可当国库空虚的时候,即使铁王座再有还款意愿也无法归还,这种难处,只有财务大臣才知道。” 他收起笑容。“现在嘛,我担心的可是‘还款’意愿哦。铁金库有自己的名言,小小的仿声鸟却没有,大人,我的这个顾虑还算合理?” “当然。您要什么样的‘意愿’?” 他再次露出戏谑的笑容。“艾德大人很迂腐,可有的时候,人们都希望和艾德史塔克那种人交易。” 公爵勉强拉长嘴角。 “大人,说实话,我看到您的眼睛就觉得害怕。当您违约,我可没勇气说出什么不容拖欠的鬼话。” “我不会违约。” “大人,有的人有意愿,却没能力,这无可奈何;还有的人,有能力,却缺乏意愿,这很常见;还有一种人最无可救药,因为没能力,所以缺乏意愿。” “你认为我属于哪一种?” “我希望您属于艾德那种。” 公爵投去一个疑问的眼神。 “为承诺竭尽全力。” “我也一样。” 他不动声色。 “您想让我起誓?”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您以所信仰的神起誓。” “以北境守护、恐怖堡公爵之名,在旧神的见证之下,我承诺履行对贝里席大人的义务。”公爵首次觉得愤怒。 他的微笑变得灿烂。“大人,明天开始,您可以把黄金花出去了。” 第三十八章 瑞卡 第三十八章瑞卡 狼女在战后罗列了名单,为有功的战士册封骑士,但是名单上的人实在太多,而狼女又实在太忙,且她认为册封骑士需要庄重严肃,所以不肯为他们统一册封,而有功人员自然也不愿意接受其他人的册封,这就导致了,明明骑士头衔就在眼前,但他们却不能真的戴上。 根据她自己定的规则,她每天只会为一个人册封骑士,瑞卡算了一下,若是轮到他,非得几个月之后了。 可几个月后,他的年龄就要跨过十四岁,如此则很难成为北境有史以来最年轻取得骑士头衔的人(男人)。想到不能与狼女一起霸占男女榜单,他就觉得遗憾。 他也很烦恼。 名单已经被公布,大家已经开始互称“爵士”,所以,我成为骑士的时间可以按名单公布之时来确定? 他很想单独找到狼女,让她腾出一分钟来为他册封,但犹豫了很久,始终开不了口。狼女会认为他是虚荣之人么? “以战士之名,我要求你勇敢。”你看,这是第一句,很简单,只要说够七句就行了。我们信仰旧神的北方人不用涂抹圣油、不用到圣堂守夜,快捷方便。 瑞卡乘坐在黄鹂上,闷闷不乐地看着兴高采烈的队伍。 他们结束了河间地的狩猎行动,但还是遗憾地漏走了最大的鱼,若是狼女这一战也能俘获詹姆兰尼斯特,瑞卡觉得,他也能对着狼女高呼北境女王呢!呵呵,有几名不知所谓的战士在战后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对着巡视的狼女高呼“北境女王”,结果被狼女脱了裤子,各赏了三鞭子。“我差点打下君临,你该称我七国女王才对!”她说。 瑞卡知道,现在有人偷偷议论,狼女之所以不愿意给布兰登史塔克加冕北境之王,是因为她自己想成为北境女王,所以只想安排弟弟为临冬城公爵,至于北境守护那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听到这种议论,作为狼女侍从的瑞卡本该立刻呵斥的,但瑞卡竟觉得十分有道理,一时忘了驳斥,等到反应过来,他们已经开始聊其他开心事了,瑞卡纳闷地感觉自己总是反应太慢,以致总是错失机会。 狩猎行动极其成功,几乎全歼了弑君者从君临带来的军队,所获辎重粮草不可胜数,足够支撑他们顺利返回临冬城了。现在军队中,人人穿甲,就连重骑兵套件,瑞卡理论上都分到了一套——临冬城将统一进行赎买。除了这笔较大的进项之外,按照狼女的分配标准,他还将分到孪河城的黄金。 孪河城的收入,按照协议,其中所有的白银将留给布林登徒利(实际上,狼女还是贴心地用黄金兑换了不少白银,以方便战士们的小额支付),作为他征召战士、修缮城堡、购买物资的资金,其中所有的黄金、一半的粮食、一半的弓弩武器,将作为军队的战利品。 战利品中的一成奖励给数次战斗中表现突出的战士,一成分发给死者家属,一成额外奖励给伤残的战士,剩下的两成分给所有参加战斗的士兵,临时加入的雇佣骑士也有份,这让很多北方人大为不满。瑞卡不知道剩余的五成是如何分配的,他自己可以获得其中的两份,如果劳伦斯雪诺计算得不错,他可以分到至少一百金龙,呵,足够他一个骑士的日常开销了。 瑞卡知道所获所得的贵重,但经过了一夜,尤其看过那份骑士册封名单的顺序,他便没有了之前的激情。好心情像被眼前的雾遮住了。 战斗后连续几日都是大雾天气,瑞卡听到大军中有人谣传是诸神拯救了弑君者,否则不会战后就降下大雾。他跟随大部队行走在浓雾中,前方几匹马的距离便看不清了。他可以听到周围士兵一个个欢乐畅谈,但他一点说话的心情也没。乔治凯索那小子主动找他搭话了好几次,他都不耐烦地敷衍,于是他也远远甩开他,找到了心情一直不错的劳伦斯雪诺,围在他身边大呼小叫。 如今劳伦斯雪诺也是骑士了。 他是队伍中第二个被册封为骑士的人,狼女此举是奖励他在袭营之战中献策的功劳。以瑞卡所见,此人大概率要顶过贝伦陶哈承继霍伍德夫人的爵位了,难怪他如此得意。或许他还觉得有机会娶到狼女呢。 在大雾中不过一段时间,他头发、眉毛以及小胡子上就凝结了许多水珠。前几日同样是大雾,他们就地等待大雾散去,但为了不耽误返回北境的日期,今天他们一早就冒着大雾出发了。 胯下的黄鹂也十分不喜欢这种天气,不断打着鼻响,踩在稀松的烂泥地上。看起来心情和他一样不佳。 在瑞卡看来,根本没有必要冒着大雾前进。大家为了在烂泥中走得稳健且在大雾中不掉队,一个个走得奇慢,且靠得很近,瑞卡觉得,黄鹂的大眼睛中可能全是前一匹马的大屁股。 瑞卡就这样行走在河间地的大道上,他相信大军在此地,已无敌手了。 接近午间,浓雾才慢慢散去,留下的灰色天空只有一丁点儿空隙透着蓝色。往西边望去,瑞卡神奇地发现,那里的大湖竟向他们反射着阳光,看起来波光粼粼,像在地面上的巨大镜子。瑞卡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神眼湖了。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帝王将相都曾在此看到这样的景色啊! 传说先民和森林之子在这里签署盟誓,结束了黎明纪元,为维斯特洛开启了英雄纪元。瑞卡还记得许许多多神奇魔法故事在这里上演,传闻湖中的岛上仍有传奇的生物在此居住呢! 最让瑞卡神往的历史是,在血龙狂舞期间,伊蒙德王子与戴蒙亲王曾骑龙在此湖上空进行龙战。呼,瓦格哈尔,哈,克拉克休。 若是他从小听说的故事没有错,坦格利安家族的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就因戴蒙亲王之死遗落在这个湖里。但当他把这个猜测说给劳伦斯雪诺听的时候,他哈哈大笑,告诉他,说暗黑姐妹早已从湖中捞了出来,否则后来的龙骑士伊蒙坦格利安以及血鸦布林登河文怎么可能佩戴它战斗呢? 瑞卡知道他说得有道理,他从来不知道龙骑士也曾用该剑战斗。私生子从哪了解这么多事情的?深林堡伯爵看起来可没他这么懂。 劳伦斯雪诺还告诉他,如果想要找到暗黑姐妹,非得到长城外才行,因为血鸦将剑携带至长城后,在一次塞外巡逻中失踪了,所以,暗黑姐妹大概率遗失在长城外的某处。 想到这,瑞卡更遗憾了。 在慢吞吞的返程途中,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才重新回到赫伦堡。 城堡的城墙上还吊着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手下的尸体,有一个算一个,他们全都罪大恶极。还有一个听说死在弑君者的军中,没能在此聚齐,算是小小的遗憾。 瑞卡还记得夺取此城的轻松,想到这,也忍不住笑了。 在奔流城的战斗中,他们收缴了大量的兰尼斯特的旗帜,当他们把这些旗帜在城外撑起的时候,魔山的手下竟乖乖为他们打开了大门,他们还以为是兰尼斯特在前线的溃兵呢。 城门打开,他随着狼女骑马镇静地慢慢进入。当狼女向他们表明身份的时候,瑞卡看到了魔山手下的人渣们绝望的表情,然后竟在他们的眼神下,一个个主动丢掉了武器,垂头丧气地主动套进为他们准备的绳索里。 瑞卡以为他们会出口成脏,准备随时给上几脚,但他这个小小准备也没能派上用场,除了个别哭泣抹泪的,剩下的一个个死前安静的像鹌鹑。想到这里瑞卡就觉得好笑。 他们定是听说了狼女的血腥手段不敢造次,唯恐多言而死得更惨,一个个争相把头塞进绞索里。 劳伦斯雪诺竟然说,他们死得很有勇气。瑞卡真想大声嘲笑,他觉得,这帮人只是披着兽皮的纯粹懦夫,再也找不见比他们更没骨气的人了。 没有哭闹,算是他们不多的优点,瑞卡心想。 进入赫伦堡后,哭泣更多的反而是被解救出来的俘虏。 以白港继承人威里斯曼德勒为主,他哭得最惨。他在长久的俘虏生涯中,掉落了很多牙齿,整个样子看起来活像生活在地狱的野人。瑞卡觉得,如果来得再晚一些,他就会死掉。 他是白港的继承人,如果确如黑鱼爵士所说,此行从奔流城南下,最大的目的就是他了,甚至弑君者的大军也只是附赠品。 除了威里斯外,他们还解救了其他贵族,包括威里斯的表亲玛龙曼德勒爵士、崔贝克曼德勒爵士;来自史陶家族的文顿史陶爵士、罗纳史陶、波文史陶;来至菲林特之指菲林特家族的波文菲林特、乔拉菲林特、罗德利克菲林特;来至赛文城的海伍德史陶爵士;来至葛洛佛家族的查伦特葛洛佛爵士;来至熊岛的安德鲁莫尔蒙等,还有一些像普尔家一样的小贵族,若是没有他们救援,他们在此烂成灰,也不会有人记得。 解救这些俘虏后,狼女宣称,他们是北方的英雄。 于是进城后,他们就开始烧水煮饭,为俘虏们准备洗澡水和可口的饭菜。 这些饭菜有多可口,瑞卡可不知道,当时,奇袭任务紧迫,瑞卡和狼女不过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离开前,她紧急任命深林堡伯爵为代理城主后,便快速带着绝大部分的军队继续南下了。 瑞卡忍不住挠头,他们在这座城里,总结起来,似乎只干了两件事——杀人和救人。 第三十九章 瑞卡 第三十九章瑞卡 再次回到赫伦堡后,瑞卡才感觉到此城的怪异和丑陋。原来陈列在城门口的粪便、腐肉、骨骼已经不见,城内士兵们主要聚集的区域也被打扫干净。但瑞卡始终觉得在哪里隐藏着腐肉的臭味以及年久的霉味。 实际从前方战场返回的中途,便能远远看到这座城堡,而直到离开国王大道走向叉向赫伦堡的分道,他才能看清城堡中五座高高的塔楼。他不知道听谁说了这五座塔楼的名字,每一个都在说着城堡的不祥——恐怖、寡妇、号哭、厉鬼、焚王——真不知道历来领主为何不改一些好听的名字用,哪怕用大拇指、小拇指、食指之类的命名也好啊! 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堡,大到除了彰显建设人的荒谬外,完全没有实际意义。听说,仅仅它的大厅就有三十多个壁炉,瑞卡不知道多么奢侈的领主才会在冬季同时点燃所有的壁炉?是为了将天下所有的领主全请到一块的时候使用么? 匪夷所思。 这是座让他无法喜欢起来的城堡。 狼女带着大军从赫伦堡东门进入,返回后,深林堡伯爵和一众原北境俘虏都出来迎接了,其中大胖子威里斯表现最为热切。 相比其他瘦骨嶙峋的俘虏,看着威里斯这个胖样,瑞卡总觉得他把其他俘虏的伙食全抢走了。瑞卡早在北境的时候曾听说,白港伯爵本人比威里斯还要肥胖,他真的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子。 不过胖归胖,当沐浴清洗、梳理好胡须(他没有头发)后,哪怕没有穿上符合身份的衣服,大胖子看起来仍不失为一个风度翩翩的北境贵族。 他原被俘时所穿的衣服早已经被扔掉。现在套上的,乃是狼女从奔流城带过来,专为解救的俘虏而准备的宽大温暖的袍服,其他人穿着看起来都像悲惨的逃难者,但就数他穿起来显得神气。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秃头,上唇上留着宽厚的两丛大胡子,看得出来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下巴上则清理得干干净净。 看到骑马入城的狼女,大胖子赶紧领先众人向前,作势便要向还在马上的狼女行礼,表达感谢,上次见他的时候他全程都沉浸在惊喜的泪水中,整个人完全处于失态。 狼女迅速下马,将他虚扶而起。 “爵士,这几日恢复得可还好?” “很好。伯爵为我们这些俘虏准备了最好的食物,提供了最好的床。”他笑道,“只是,我没想到赫伦堡睡觉的房子这么大。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崔贝克的呼噜声,我竟难以入眠,真是难堪。” 众人听他这么说,都哈哈大笑。 待到大家稍稍安静一点,深林堡伯爵佯怒道:“那今晚可要把崔贝克塞到你房间里。我正愁怎么在城里安顿这么多人!” “可以把他们一起塞到帐篷里。”她把斗篷扔到乔治凯索手里,“我们没有时间啦,伯爵,我们在赫伦堡吃完最后一餐后,立刻出发,返回北境。” “放弃赫伦堡?” “这座城让人生厌,放弃没有什么可惜的。或者谁想要,可以留在这里。”她用目光巡视了一圈。 “很好,没有傻瓜。”她总结,“回家的路上,可能还有战斗。黑鱼那边可有消息?” “莱曼佛雷和艾德温佛雷的人头在爵士您离开奔流城后第三日被人送回。佛雷的大军在撤退过程中崩溃了,他们两被雇佣骑士杀害,人头被几拨人抢来抢去,最终还是送回了奔流城。他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瑞卡想到黑鱼骑士对莱曼等人的判断,如今确实已经应验。 “为我准备?” “黑鱼伯爵已让人把头颅腌制,准备请爵士您处置。” “呵,他以为我喜欢?他腌得再好,也不会给他记功。信里没其他有用的话么?” “他在信里说,黑瓦德带着一批人消失在了荒石城一带,到现在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要是让黑瓦德逃掉,可算不上报仇。” “不错,此人不死,心恨难消。” 瑞卡和乔治紧紧跟在狼女身后,陪同她一同进入百炉厅。她边走边向身边其他军官传达指令,让人通知全军立刻做好离城的准备。 当他们到达大厅,她直接坐于座首,等待重要军官、贵族入座。这俨然又是一次军事会议。 瑞卡百无聊赖地站在她身后,看着这个大到夸张的地方。瑞卡觉得,即使他们把军队的一半人叫过来开会也一样能坐得下。 此时壁炉仅点着了距离座首比较近的四个,看上去像是昏暗的鬼火。无论外边的阳光有多么刺眼,此刻室内都一样暗淡无光。 光线除了来源于几个昏暗的壁炉外,还包括了四只烧起来刺鼻的牛油蜡烛,他看到旁边还有很多空着的铁烛台,上面一根蜡烛也没。 “您南下的期间,河间地部分领主再次易帜,包括布雷肯伯爵,算他们走运,我们为了解救奔流城,直接绕过了鸦树城,否则一定可以在鸦树城下将他们全歼。” 开会的人物没有来齐,他们只能闲谈扯淡。 “要是那样,布雷肯可完蛋了,只要把他堵在布莱伍德谷,他们一个也逃不出去。那个深谷很奇特,我去过那里。 哈,当时我第一次离开北境,一路南下,原本可以顺着国王大道直接去君临,可想到他们家的那棵得名的心树就忍不住想过去看看,我是从哈罗威伯爵的小镇渡过三叉戟河,然后再北上经过布雷肯的领地、而后过红叉河才到的。” 瑞卡只清楚她曾南下君临取得比武冠军,随后出海的故事。没想到在这里竟能听到她讲述期间经历,大感好奇。 “说来,这也和赫伦堡有关。我骑马渡过三叉戟河后,就遇到河安伯爵夫人的采买队伍,知道他们要去那儿,就跟着一起进了布莱伍德谷。 呵呵,鸦树城的守卫可不准一个年轻姑娘进城,于是我在晚上翻越了他们家的城墙,睡在他们家的木堡顶。第二天,我在神木林里好好看了那棵心树,直到中午才大摇大摆从城门出去。” “您真是个……女贼。难道你就不怕被抓么?” “女贼?他家的女儿可好好的。”她笑。 “他们不可能抓住我,我唯一担心的是,他们认出我身份,向我父亲临冬城公爵报告,惹他麻烦而已。”她一副轻松的样子。 “哎,我记得这个事。艾德大人一直以为您是从白港乘船出发的。他向我父亲送去了多只乌鸦,我们翻遍了港口,只为了发现一个孤单的姑娘。想不到,您比我女儿还小,竟敢孤身一人游历七国,不,游历世界。” 如果威里斯大人不提年龄,没有人会想到坐在主座的人,如今不过十六岁。 “您的女儿?”她问。 “哈哈,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薇尔菲德,今年应该十八岁了,小女儿薇拉,她的个性有点,一直很难管,比她姐姐小四岁。” “哈哈,那和瑞卡差不多嘛!”狼女指着自己的身后。 瑞卡感觉到厅上领主、贵族们将目光全都投入到他的身上。他竟觉得有些脸红了。 “我,我还有几个月才到十四岁。”他听到自己说。 “哇,十三岁就已经是一名骑士了!你是不是北境最年轻的骑士?”他听到狼女说。 我是第二年轻的。 他真想向诸神祷告。他日思夜想的事,竟然就在这个突然的瞬间被点燃。无论他的册封仪式要等到什么时候,他都可以说自己是十三岁成为骑士的。 “骑士册封还没有轮到我。”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他就这么找到了诉说愿望的时机! “哎,反正现在人也没到齐,还有诸位领主、爵士见证,这里又是曾经国王的大厅,要是你不嫌不够正式,我现在就可以开始?”她对他说。 他感觉自己在狂喜,再也控制不住表情,开心地笑了出来。于是她站了起来,拔出了那把尚不闻名的瓦钢剑。 瑞卡立刻单膝跪下。这时他才有机会详细端详这把他唯一见过的瓦钢剑。 瓦钢剑金黄色护手由几个上下堆叠的笑嘴组合而成,弯弯的弧形笑容一个扣着另一个,护手的侧面纹刻的是一个个正在咧嘴的笑脸,而在正中,则是由红宝石点缀而成的红色笑脸,神秘而滑稽。 剑柄乃是白银铸造,上面裸露着繁复的纹刻,使剑手能够握紧,主要的位置已被她用薄牛皮裹了一层。 剑柄顶部的配重乃是一只须发皆张的红色狼头。 他没法了解更细致的情况。 “在我眼前的是史塔克家族的亲密伙伴普尔家族的瑞卡,他自临冬城曾随我南下。在孪河城,他随我左右,亲冒矢石,不避险难,洞破城门,先入敌营,随后转战各处,终而克定孪河城,其年不过十四,勇冠三军……”他听到她说,感觉晕乎乎。 他低头。为了控制住激动的心情,不断游思。他睁大眼睛。眼前的瓦钢剑,剑身修长,锋刃两边各有一道血槽,在剑锋的顶部汇合成一道,直至锋前三寸,锋刃现着寒光,危险而优雅,瑞卡无法形容这种美丽。 “于破围之战,随我左右,袭破敌营……” 瑞卡觉得人生之荣耀,以此时为最。无论过去将来。 “轻取赫伦堡……镇定自若,如入无人之境……” 他感觉略有羞愧,主将敢于一马当先,他自然不会认怂。 “草领突袭战中,率先突破敌阵……” 他感受到了右肩的重量。 “我,来自临冬城的美伊史塔克,由七国国王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亲手册封的骑士,在此启用骑士册封之礼,与眼前之人共享骑士的荣耀……因此,在此……” “以诸神之名我要求你勇敢。” 他感到左肩的重量。 “以诸神之名我要求你公正。” …… “瑞卡普尔爵士。请起。”他听到她说。 他红着脸站了起来。 当他再看向这个大厅的时候,竟突然觉得此处散发着圣光,此刻,这个奇怪的城堡也没那么丑陋和怪异了。 第四十章 瑞卡 第四十章瑞卡 当罗纳尔和红色勇士进入大厅后,瑞卡被册封骑士的小插曲便告结束。但他作为新晋骑士,成功在大厅里获得一个位置。 好处是不用站着,坏处是离狼女远了,而且离得最远。 当所有人入座后,狼女请深林堡伯爵重新说了最近获得的新消息。于是深林堡伯爵只好站起,向诸人宣告。 “黑鱼骑士的来信中还提到,卡霍城伯爵哈利昂卡史塔克目前被关押在女泉城,我猜是破围之战中某个俘虏透露的消息。但这基本没什么好怀疑的,暮谷城之战中,我们的对手就是蓝道塔利,他后来驻防女泉城,俘虏放在那很正常。不过,现在泰温死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去君临。” 瑞卡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坐姿,大厅的桌案和椅子让他很不舒服,他总觉得桌案都看起来黏黏的,上面至少染了一层油油的蜡和灰尘。 “是父亲被罗柏砍了头的那个么?”罗纳尔问。 瑞卡知道,在座的外国人中只有他在孪河城留有血债。 深林堡伯爵瞧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瑞卡德卡史塔克大人被砍头后,他的手下士兵在一些军官的带领下逃散,大多做了土匪,还有一部分在波顿手下。他本人和我一样在暮谷镇之战中被俘。” “也即,不管他的士兵是否随同卢斯波顿在婚礼上参与对北境军队的屠杀,他都未参与且不知情?”狼女问。 “除非他能越狱。”深林堡伯爵用自己的手套擦了擦桌案上的异物,“至于他是否知情,这小子现在还被关着,大概能猜到,即便他知情,也没有顺从。” “或许顺从了,却没讨得好。毕竟他爹可杀了不少兰尼斯特。”陶哈伯爵说。 陶哈伯爵名为本福德陶哈,在赫曼陶哈死去之后成为托伦方城的伯爵,才十九岁。他生得极其高大,说话的时候喜欢将自己的声音提高,瑞卡觉得,他这样不过是希望别人认可,并显得自信。 他是全军中第三个被册封骑士的人,在战斗中,他的野兔军团表现不俗,同时,瑞卡觉得,他也是第三个有可能娶到狼女的人。 “暮谷城之战,纯粹是卢斯波顿为了借蓝道塔利之手消除异己。赛文、陶哈、霍伍德、卡史塔克,这就是那个水蛭大人的目的。” “嗯。”狼女稍微沉吟了一下,立刻做出了决定。“哈利昂卡史塔克伯爵乃是为我军作战时被俘,既然是我军的被俘人员,没有不赎回的道理。回奔流城后,我会将他列入人质交换名单,令布林登伯爵就近处理。” “此事需得尽快。”劳伦斯雪诺再次在狼女发号施令后插嘴,瑞卡真想踹他,“鸦食和妓魇已决心投靠卢斯波顿,而作为卡霍城伯爵的哈利昂却没有被放回,很可能是,他们已经与卢斯波顿达成了条件。” “你小子说话最好说清楚一些。”深林堡伯爵怒斥道。 “什么条件?”威里斯曼德勒细声询问。 “爵士,您想啊,要是哈利昂死了,谁会继承卡霍城?”劳伦斯反问。 瑞卡觉得自己就没这样的好脑袋瓜子和对伯爵们说话的勇气,当然,也没那么不礼貌。 “当然是瑞卡德的女儿。瑞卡德伯爵在凯特琳夫人私放弑君者后,派出追兵,并承诺,谁要是抓到弑君者,就把亲闺女嫁给他。我记得很清楚。”崔贝克爵士道。 “亚丽卡史塔克。我想起来了,那姑娘曾来过临冬城。”狼女说。 “不错,”劳伦斯略显兴奋,“但现在代理城主却是鸦食,只要他向卢斯波顿承诺,向他效忠,条件是让他请求铁王座杀掉哈利昂,他就能让自己的儿子娶了继承人亚丽,从而让他这一脉掌控卡霍城!” “克雷根卡史塔克。我也记得他,”狼女回应,“他是鸦食阿尔夫卡史塔克的儿子,但他和亚丽都已经各自订婚了?” “订婚也可以悔婚,而且北境现在死的人那么多,很多婚约都没法履行了。”劳伦斯回答。 “亚丽的订婚对象是霍伍德夫人的儿子戴林恩霍伍德。我姑姑曾邀请我们参加他儿子和亚丽的订婚典礼。哎,真是可惜,霍伍德伯爵父子在战争中都死了。”威里斯的声音平静而低落。 瑞卡觉得气氛在这里有些冷场。 话题若是惹到霍伍德堡,就要讨论城堡领地继承的问题。霍伍德夫人没有其他孩子,但原伯爵却还有一个私生子即劳伦斯雪诺。 他自小被深林堡伯爵收养,甭看伯爵总是骂他,但涉及霍伍德堡的继承问题上,他自然会全力支持自己的养子。 可若是劳伦斯雪诺继承霍伍德堡,则定会引起陶哈家的不满,因为按照继承法,霍伍德夫人去世后,继承人应该是哈瑞斯霍伍德的妹妹贝拉霍伍德,她嫁到了陶哈家,而陶哈也是临冬城的支持者。对于劳伦斯,更难的是,他想得到霍伍德堡几乎没有折中的办法,贝拉霍伍德只有儿子,没有可供他迎娶过来解决继承问题的女儿。 而无论是托伦方城抑或是陶哈家的孩子继承霍伍德堡,他们都要取得白港或霍伍德夫人的支持,这倒不是说,他们有决定权,而是霍伍德的领地与波顿相邻,想要在那地方站稳,非得有强力外援不可。 原来的霍伍德伯爵通过自己搭线了白港,还想通过儿子的婚姻搭线与恐怖堡相邻的卡霍城,自然是想借助卡霍城的力量进一步巩固家族地盘。 生活在两个强大的诸侯之间,没那么简单。 “鸦食确实有可能与卢斯波顿达成了交易。所以你的意思是,趁铁王座现在诸事繁杂,尽快敲定俘虏交换?”她打破平静。 “对,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哈利昂能够被解救回来,或许卡史塔克会重新站到临冬城一边。如此,临冬城北面的敌人将一扫而空。” 瑞卡真想出言嘲讽。难道你忘了塞外的野人了么? “哈利昂没有被释放,原因多种多样,我看,也可能是他父亲曾杀害凯冯兰尼斯特的次子。所以啊,他可能根本没法换回来。等凯冯坐上首相宝座那天,就是他的死期。我们得感谢瑟曦把首相的位子交给,交给谁来着?”陶哈伯爵说。 “哈瑞斯史威佛。他是凯冯的岳父。”狼女说。 “听说,凯冯在泰温死后就返回了西境,所以,交换俘虏,还是由瑟曦和她的小人内阁决定。如今詹姆大败,君临必然感觉危机,可能随时召回凯冯,所以,适合交易的时间,正是现在啊!” 要是等到凯冯返回,他是报仇也好还是掌控北境也好,他都不会轻易放手哈利昂。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劳伦斯爵士。”她再次作出决定。“出发前,我们用赫伦堡的乌鸦向君临放出交换意愿。” 她摸了摸还放在桌上的瓦雷利亚钢剑,叹道,“可惜了,走了詹姆爵士,否则怎么换,他们都会同意。” 瑞卡只能暗中点头。在追击过程中,他们损失了十几名战士,但仍让弑君者从身边溜走,实在可惜。 “伯爵,您要不要一次性把新闻全部说完,要是这样讨论,今天可走不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安排呢!”罗纳尔不耐烦出声。 “可不是?想到还要安排孪河城黄金、粮草的运输问题,我就觉得麻烦。”狼女说。 这话惹得在座的老爷们大笑。瑞卡荒谬地觉得,只要打了胜仗,说啥都合时宜。 狼女取回了宝剑,竖着撑着地面,等待伯爵的汇报。 “黑鱼骑士说,他们找到了罗柏遗留的王冠。”他像是在忍着愤怒,“佛雷的狗杂种们将王冠戴在妓女头上,找到王冠前,一群营妓还在互相争夺,一个个高呼自己是妓女之王,因为吵闹才让奔流城的士兵发觉这种荒唐事。” 来自厨房的厨师这个时候直接从大厅正门走了进来,携着一摞刚出炉的面包。瑞卡闻到了香味,努力保护一个骑士的风度,绝不肯表现饥饿。 这个消息让气氛凝结起来。 厨师像是发现了什么异样,竟站在门口不动了。 “进来!”狼女对他喊。 然后厨师像是解冻般,快速抬着面包按个分发给一众老爷。瑞卡也分到了一个。看到仍站在狼女身后的乔治凯索,瑞卡一阵得意。 莽牛等外国人率先撕开面包,开始狼吞虎咽。 狼女示意厨师将自己的那份面包交给威里斯爵士。 “该死的佛雷,真该把他们再杀一遍。”陶哈伯爵道。 “佛雷自有取死之道,只要我们支持布林登伯爵坐稳孪河城,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报复了。” “说到孪河城,我有一件事一直不明白,那就是,为什么要把孪河城交给布林登,他对拿下孪河城可有半点贡献?”红胡子说。 瑞卡有点好奇地看了他,他在会议中他向来不怎么发言,或是一发言就跑题。狼女已经提醒过他很多次。 “那你说该给谁?给你么?” “自然是谁的贡献最大给谁。”红胡子说,“你若是给我,我也能为你守住。呵,为了那些女人,我也守得住。” 有几个人默默笑了,笑出声的更少。 “那你贡献最大么?”狼女揶揄。 “当然不是。但你明明可以命红色勇士、罗纳尔、噶夏尔或者任何人为代理城主,为什么非要选择一个半老头子做伯爵?” “因为这个老头子是河间地人,而且他知道守住城堡不是为了女人。” “你可以任命他做代理城主啊!我是为你着想,这么好的城,你干嘛不留给自己,难道什么都要送给你的弟弟们?”他的嗓门变得更大。他觉得这么老的老头不会再有后代,而且死后,城堡会留给布兰登。 瑞卡默默地吃着松软的酱牛肉馅面包。他知道,红胡子的潜台词是,他们没有拿到满足自身要求的庄园和土地,他们想留在河间地。 “如果你真的为我想,就不该在这里废话。不过,好让你明明白白地了解,我的目标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堡。”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她及时出口,“行行好,你就不要再纠缠了,教弟弟已经很费事,我可不想再花功夫教蠢蛋。” 于是他低下头,用力掰开面包,对着中间的部分狠咬一口,不再做声。 “刚刚既然提到王冠,我想有一件绕不过去的大事需要和各位说。 众人皆知,诸位伯爵的封君布兰登史塔克现承位为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而非北境之王。我曾建议罗柏去王号以争取盟友,可他置若罔闻,最终丧失了两个重要的潜在盟友,导致南征事业失败。 当然,这也不怪他。 如今,王冠已经重新寻获,而且,举目七国,只有仇寇没有盟友,所以,各位若是都同意,此次返回临冬城我就将说服剩余领主贵族,给布兰加冕。 但我要提醒诸位,布兰加冕为王,并不意味着北境领主原来需要支付给国王的税会减少,它们会和你们支付给封君的税放在一起。” 深林堡伯爵显得不满,突然站了起来。“若是赋税相同,北境独立又能有何用?” “赋税是为了打仗,大人您该知道,我们还有很多仗要打?另外,我没有说北境独立。” “不独立如何称王?” “我不要他做北境之王。我要他做七国之王。” 气氛再次凝结。 但她仿佛没有感觉到,拿着剑站了起来。 “红胡子,现在,你说,我想要哪个城堡?” 第四十一章 瑞卡 第四十一章瑞卡 “美伊爵士,现在七国之内至少还有三位国王。并不一定都是仇寇。”深林堡伯爵在沉默良久后说。 “伯爵,请您说说,三位国王中,我们能拉拢哪个?” “除了铁王座上的那个,其他两个或许都行。”他说。 “攸伦是个疯子,没有合作的可能。史坦尼斯?若我没记错的话,当初伯爵您也抛弃过他。”她的手指抚摸着剑柄上的血色狼头,此时看起来像是绽放出的火焰。 “攸伦虽然是个疯子,但仍没有结婚……” “您不是在说,让我们奉他为王,然后送一个王后过去?”红色勇士插话。 这还是瑞卡首次听到他在会议中插话。 “我们不必奉他为王,我是提议与他订立婚约。”伯爵道。 左右的伯爵和贵族左右互相注视,都在疑惑。 “珊莎虽然从婚礼中逃出,但至今杳无音信。”赛文伯爵赶紧出言,“便是她已经回来……” 瑞卡觉得,若是珊莎真的返回,眼前的赛文伯爵会是她无可挑剔的最佳良配。两人不仅年龄相仿,而且两人很小的时候就互相认识,彼此熟悉。更何况,赛文城和临冬城相距不过半日骑乘,珊莎小姐几乎可以随时回临冬城看望亲人。 “攸伦是个疯子,不是珊莎良配。更何况,和他合作只是自找麻烦。”她直接作出决定。 “婚姻就是婚姻,何时需要考虑是不是良配。若都是按照年轻人的心愿来,指不定七国要乱成什么样子。罗柏国王就是好例子。”他说。 “罗柏国王的事就不用提了,这事恐怕不能怪他。我在奔流城看到了简妮王后的母亲,她有很大问题,呵呵,若不是顾虑简妮的感受,我非得把她吊死,挂在奔流城的墙头上。” “她有什么问题?”伯爵问。 “我听说她的奶奶乃是来自异域的蛤蟆巫姬。想必她也学到了点雕虫小技。她的脸是贵妇人的脸,但脸下面,呵,你们不想看的。伯爵,您还是继续您想说的话!” “美伊爵士,您不能以不是良配就否定婚姻,在大家族成长的男人、女人都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人人皆知。” “笑话,有我在,就不需要她承担这样的责任。” “您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我不是提议珊莎。”他眼睛盯着狼女。 瑞卡差点笑出来。 “我?”她气笑了起来,手指不断扣着桌面,好一会才继续下去,“伯爵,您想也别想。让我嫁他,我不如去做修女呢!” 除了深林堡伯爵,其他爵士老爷全都哈哈大笑。瑞卡终于忍不住随着一起笑了出来,他倒是首次觉得狼女也是个女人。 深林堡伯爵在众人哄笑中开始脸红。 “即使不用联姻,至少也能合作,他们有舰队。” “要是我没记错,我刚杀了他的侄儿,还把不少铁民人头插在海岸边。尤其以你家的深林堡的海岸插得最多。”她取笑道,“更何况,我自己也有舰队。白港也有?”她向威里斯询问。 “美伊爵士,我向您保证,有我在,白港的舰队将随您调遣。”威里斯爵士回复,姿态做得极低。 瑞卡可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因为太胖就瞧不起威里斯爵士,他总觉得,就可靠而言,他宁愿选择沉默多礼的威里斯爵士,也不愿选高大威猛说话咋呼的陶哈伯爵。 美伊向威里斯爵士表达感谢,然后摸着剑柄笑意盈盈道,“您看,我们用白港的舰队就不用送女人。” 瑞卡只敢心里想想,如今曼德勒伯爵可是个孤家寡人嘞。 “说不定还能赚到女人呢!”崔贝克曼德勒爵士插嘴,做出挤眉弄眼的表情。 威里斯爵士不好意思笑了。他是白港的继承人,只有两个女儿,看他的身材,恐怕没有能耐再生出一个儿子了。也就是说,她的大女儿很有可能继承白港。要是布兰登不嫌弃她的年龄,将来还能借助夫人直接统治白港。而若是白港想保持独立性,那就更好了,她小女儿年龄更接近布兰登。 大家都善意笑了,但这种事本身就透露着诡异,处理不好反而起到相反效果。不过,在瑞卡看来,通过婚姻绑定白港的支持有百利而无一害。 当大家从玩笑中安静下来的时候,狼女示意深林堡伯爵继续。 “攸伦不能作为朋友,那史坦尼斯呢?他是劳勃亲弟,若是铁王座的小国王果然是瑟曦和弑君者的孽种,他才是铁王座真正的国王。若是我们假意臣服……” “伯爵,要是臣服,就是他来拉拢我们,可不是我们拉拢他。不过,我还以为你忘了呢,我知道你也曾怂恿罗柏抛弃他。”她将双手搭在剑柄上,支撑着地面,“说起来,史坦尼斯的继承权是个烂账,如今国内混战至此,他的权利就得好好捋一捋了。” 她收起剑,站了起来。“劳伦斯爵士,你来说说,这七国之王的来源。” 劳伦斯有些意外,但还是站了起来,稍稍整理姿态后出言。瑞卡忍不住嫉妒。 “最初的七国之王自然是三百年前的征服者伊耿,在此之前七国各自为王,此后七国就只有一个王了,七国之王的位置,即铁王座,在征服者伊耿的子孙间传承,直至劳勃掀起反叛推翻疯王伊里斯的统治。”他不确定这是不是狼女想听的。 “嗯,大家有没有想过,劳勃虽然掀起反叛,但出力的并非拜拉席恩一家,还包括了北境、东境以及河间地,后来还包括西境,这把椅子,如何能轮到拜拉席恩家族?”她拍了拍自己的板凳。 “我猜,是劳勃拜拉席恩祖母的原因,她让劳勃有了坦格利安家族的近支血统,当然,拜拉席恩家本来就是龙王家族的分支。”劳伦斯雪诺小心说。 “抛开他是起义几方都能妥协接受的人选外,血统当然是其中原因之一。 但坦格利安的血脉掌控铁王座的合法性在哪?巨龙?坦格利安的龙在血龙狂舞之后没多久就没了,但他们为什么还能继续掌控一百多年?” 瑞卡是首次听这种辨析,难道龙王统治国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么? “铁王座即七国之王的权力由力量强制建立,由惯性而保持持续,可经过坦格利安家族自己的衰弱以及篡夺者战争、五王之战,这个惯性已经脆弱不堪,经过我们这一次打击,还会变得更弱。现在的铁王座不过是河湾地和西境勉强维系的结果而已,真正代表统治七国的铁王座早已经悬空。 你刚说史坦尼斯是合法的七国之王,但他真想坐上铁王座,必须先击败现在窃据拜拉席恩家主之位的小国王,证明他才是拜拉席恩血脉的主枝正统。 但真等到那个时候,我相信,由征服者伊耿的强大力量所推动的惯性再也无法维系,也就是说,到了那个时候,任何基于血缘向铁王座发起的权力主张都是空洞的,包括那个对维斯特洛虎视眈眈的龙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所以,如果这个铁王座是一头鹿,将来自然是谁抓到就是谁的。” 讲完这番长长的道理,她转向深林堡伯爵。“不过大人您的意思我已明白。既然您认为,我们还有可利用的目标,称王之事便先作罢,让我们看看南方猎手们抓鹿的手段,要是他们太逊,就不要怪我们北方人不懂礼貌了。” 一些她直属的将领已经哈哈大笑,而瑞卡看到,一些北方贵族爵士也露出骄傲的表情,有些年轻点的甚至已在跃跃欲试。 瑞卡趁机吃掉最后一口面包。 “大小姐,您想要什么时候猎鹿?可得叫上我,我最喜欢打猎了。”罗纳尔笑嘻嘻说道。 他是临冬城的猎手王,瑞卡在自家庄园的时候就见过他多次。 “这是当然。你们只猎过北方的鹿,但我告诉你,南方的更肥,滋味更美。”她说。 “美伊爵士,您让我手中的面包变得不香了。”深林堡伯爵道,“随便了,我们既然能在南方一直大胜,想必南方人不过如此。既然您是这个想法,我得让你知道,我也很想尝尝南方的鹿肉。但在此之前,我必须得说,我的消息还没有说完呢。” “快说!”陶哈伯爵大笑。 “铁民在铁民湾沿岸扫荡,海疆城伯爵无力保护领地,只能困守海疆城,坐看铁民劫掠。” “攸伦想干什么?海疆城沿岸还能榨出油水么?” “梅利斯特伯爵不是想请我们帮他打海盗?” “铁民深入陆地,沿着入海口的河湾道,洗劫了他们的木料厂。美伊爵士,好的造船木料都需要在木料厂阴干,伯爵那里存放的木材可能都是几十年前就砍好的。”深林堡伯爵解释。 “损失很大?”赛文城伯爵问。 深林堡伯爵瞧了他一眼。“损失很大。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铁民冒险抢劫‘木头’,可能说明他们还在加紧造舰,自然是想加紧战备。既然我们不能向他送女人,就只好让西边沿海诸侯加强防备咯。” “嗯,不错。回奔流城就通知。”她立刻决策。 “我听说,有人给我一个外号‘海怪终结者’?哈,席恩和他老姐顶多只是小海怪。”她再次摸上剑柄,“我原想顺着国王大道返回北境,既然这样,我们就原路返回,他们动作最好麻利点,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 当他们终于开始讨论返回北境,如何安排解救出来的俘虏返回各自家园领地时,一名士兵从外闯了进来。他满脸黑色的胡子,一身黑色的披风,披风之下还藏着闪亮的银色铠甲(显然是缴获),让人看起来无比别扭。只见他手捧着一卷羊皮纸,停在了桌案旁,眼睛在深林堡伯爵和狼女两人间瞟着,显然是不知道该将手中的羊皮纸交给哪位大人。 “哎,伯爵大人,一事不烦二主,您再看看羊皮纸上又是什么信息!”瑞卡知道,她是对会议不耐烦了,这已耗时太久。 深林堡伯爵只好拿过羊皮纸,快速摊开阅读。大部分人都在等待他发言,而威里斯已经开始扯开第三根面包了。 “是威尔和夏尔的事。他们已经返回奔流城,解救出了艾德慕公爵,不过夏尔可能没那么漂亮了,信里说他脸上挨了一刀。” “信纸看起来很大,就没说是怎么营救的么?”罗纳尔问。 “说得很简单。佛雷军队撤退后,两人率领骑兵部队袭扰攻击。在佛雷军队崩溃以后,开始追击携走艾德姆公爵的一批佛雷兵,他们在山林里追击数十日后才换回艾德慕公爵。在山林里,他们还遇到了无旗兄弟会的人。好在没有发生纠纷,但无旗兄弟会的人把他们放走的黑瓦德绞死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狼女,然后叹气,“美伊爵士,您真不该把信交给我。” 狼女疑惑地从他手中接过信。读完后,她重新坐倒在椅子上,一手抱着剑,一手看着羊皮纸,长长叹了口气。 瑞卡从未见过这种表情。 第四十二章 恐怖堡公爵 第四十二章恐怖堡公爵 没了沃顿和切洛在身边,公爵只好提拔莱姆德来担任自己的卫队长,只要他记得不要在自己面前提他给公爵爷爷做守卫的爷爷。除了莱姆德外,他还从自己的卫队中抽调了两名新的成员,一名叫本内德,一名叫艾尔蒙。 本内德长得凶蛮,一头枯萎的黑褐色头发,看起来是个无情且有攻击性的士兵,但放到田野里,他也会是一名耐劳的农民;艾尔蒙是个年轻人,看起来很有活力,但在公爵面前竭力表现平静。 他们都知道规矩,不该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最好保持安静。 当公爵用谷地的水蛭吸完血后,他们既没有表现惊奇也没有表现出惊恐。公爵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这无所谓,只要他们像沃顿、切洛、莱姆德以及他身边走过的其他护卫一样保持安静就行。 当水蛭吸完血后,他确实觉得冷静了很多,被小指头带来的愤怒也随之消散。 他向小指头许诺了珊莎史塔克,向盖略特提利尔或者高庭许诺了狼女,如果他想要安定临冬城,就将找不到合适的婚配人选。 呵呵,这对于艾德那种人或许是个大问题,但未来发生的事情谁知道呢,毕竟南境离北境实在太远了,远到他根本无需关注。 他仔细在镜子前拔掉了脸上新长出来的发根,等待头发干了之后,他让侍女为他梳理头发,并穿上礼服。 礼服是他在海鸥镇定制的,采用了恐怖堡纹章的猩红色,为了与兰尼斯特的金色和红色区分,公爵额外选择了一件黑色的貂皮披风,这原本该由夫人来处理,但是公爵认为自己并不会比自己的佛雷夫人差劲。 一个合适的夫人很难寻找。 在礼服内,他还套上了一件对襟小羊羔皮马甲,马甲内是细碎的长袖锁甲,正是罗柏死去那晚所穿的那件。他认为侍女为他穿上礼服的时候已经发觉,但至少她的表情没有表现出来。 公爵将在今晚参加海鸥镇伯爵为他所举办的晚宴,收到邀请的包括了联军中属于提利尔一方的盖略特提利尔爵士、马切斯罗宛爵士以及兰尼斯特一方的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乔治马尔布兰爵士以及提恩兰尼斯特爵士。 在别院的隔壁,霍斯丁佛雷正在高声咒骂杰森格拉夫森伯爵,如果所料不差,伊尼斯佛雷也在生气,但表现沉默。公爵很容易理解他们,因为,他们作为联军中重要的一支却没有收到海鸥镇伯爵的邀请,自然会深受羞辱。 提利尔和兰尼斯特至少都是一方公爵势力的代表,以赫伦堡公爵为友的格拉夫森伯爵在贝里席大人不出席的情况下自然不会邀请他名义封臣的手下们,这符合传统礼节和处事规则。但公爵大人可不会拿这些道理去安慰两位佛雷,他们或许还认为河间地属于佛雷家。 霍斯丁佛雷愤怒归愤怒,但他最好把这理解为格拉夫森伯爵看不上破坏宾客权利的佛雷家族,若是他愿意往这方面想,或许会更积极为公爵扑灭北境的叛逆。 别院外,仍是海鸥镇下的海港,落下的夕阳照得港口一片金黄,闪闪发亮,港口的码头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船只,更远处的海面上漂荡着其他等待进出的孤单船只,公爵感受到一种一股浩荡的荒寂气息,不是来自于海洋的腥咸冷风,而是来至谷地的带着松针味道的秋风。 好一幅美景。 更远处,天边的白云像是站立起的巨人,也被余晖镶染得金红,俄尔云彩耸动,在天边变幻着各种形状,像是在消解。公爵第一时间竟觉得那是逐渐暗淡崩溃的兰尼斯特。 他忍不住咧嘴嘲讽。 这时他转眼回望了别墅,二楼向外眺望的红袍僧觉察到他的目光,投来一个神秘的像是洞悉一切的微笑。公爵转过头,顺着山间的石道,随着指引盘旋往下。 下午时分的小镇街道摆摊卖货的商人已经逐渐离去,道旁的商旅客栈鳞次栉比,有的已经点起夜灯,为有些昏暗的街道增添了不少亮色。商人和小贩主动为公爵的队伍让开道路,等待他们通过。 走在最前的骑兵打着格拉夫森家族的纹章,纹章上纹绣的是黑色的倒三角,里面是一座金黄色燃烧的塔楼。他们是过来邀请公爵参加晚宴并引路的格拉夫森家的卫兵。 公爵看到旁边的商人和货郎以及这座城市的市民们对着他们的旗帜指指点点。有的在人群中偷笑,有的交口接耳说着永远让人无法听清的话。 剥皮人旗对他们还算新鲜,恐怖堡是一切故事的有益佐料。 街道蜿蜒,明显是顺着海湾的弧线形成的曲折建筑群,公爵经过一段以为街道已经到底,但转过弯,却又是新的街道,再转过去,又见到街道连接着下一个。当公爵以为要这样无限进行下去后,两边已经不再是集市了。 沿着山腰曲折向上,道路的一旁邻接着下层的商业街区,另一旁是并排的一座座豪宅深院,像是一个个小型城堡,这些宅邸之间是尚未开凿的山石和树木,用来阻拦彼此间的通道。 在豪宅的最中间位置是一座七神的小型圣堂。虽然是小型圣堂,但它比周围的所有豪宅都要挺拔高大,在圣堂的两个侧边雕刻的是巨大少女以及老妪的雕塑,雕塑的脸随着圣堂的大门望向已经完全昏暗的海港。 公爵随着卫兵的引导,转过一道缓坡折返,没一会便看到原来的并排豪宅已在脚下。他们已经在原来的别墅更上层的地方了。但就方位而言,离伯爵的城堡更远了。 像是看到了公爵的疑惑,其中一名卫兵向他解释。“公爵大人,伯爵府是在正对港湾的地方,上下分了许多层。每一层几乎都可以通向街道,但您的身份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引导您从半山,直接到老爷的官邸。原本也有近路,但会比较陡峭,所以,我们就自作主张行远了点。” 公爵微微点头。 在这一层,仍是连绵的别墅豪宅。透过遮掩的茂密树丛,公爵能看到里面居住的商人、仆妇,有一些孩子还好奇地趴着铁栅栏,看着他们一一走过。这一层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圣堂。它和下一层的圣堂差不多大小,两尊雕塑仍伫立在圣堂的小院入口内,它们是战士和铁匠。圣堂被涂抹得雪白,屋顶上七只尖角,直插上空,阳光此时正洒在尖角上,看起来金黄一片。 沿着别墅旁的宽阔大道向前,经过无数的别墅宅院后,公爵再次看到一座更加高大的圣堂,圣堂外依然雕刻着巨大的雕塑,虽然被层层树荫遮蔽,但不用想也能知道这次是天父和圣母,它的布局一如之前的两个。 当他们沿着这样的蜿蜒的大道继续向前一段时间之后,公爵终于看到了伯爵的府邸。 伯爵的府邸像是从整体的群山中镂刻出来,看起来本身就是山体的一部分。最上层像是用山石直接堆砌而起。即使在山巅之上,他们仍然筑起高高的围墙,像是在防范来自天空的敌人。 驻守在这座城墙上的战士,恐怕不得不忍受身处山巅的寂寞。 围墙内是格拉夫森伯爵的家堡,高高的塔楼透过围墙,直冲天际,几乎可以确定,这是海鸥镇最高的建筑,很难想象,在某些特殊时期,它也要燃起烟火,为更远处的船只示警导航。 此时的海湾已开始变得黑暗,但阳光仍能照射到这只高耸的塔楼。这一刻公爵才明白,为什么格拉夫森的纹章中的塔楼是金黄色而不是海塔尔家的白色。 “公爵大人,伯爵的家堡连贯整个山体上下,最上层是伯爵日常居住的地方,旁边的山崖有一块小小的神木林。我猜肯定没有你们北方人的神木林大。下一层是卫兵居住的地方,他们可以通过城堡的梯道,直接开向港口,也可以通过梯道直接顺着几层街道沿途巡视。再下一层是武器库和校场,那里白天都会比较吵。” 他无疑对伯爵的家堡极其熟悉。 “最底下的一层由仆人居住。但在他们旁边是市政大厅,当然他们没有直接相连。” 公爵感谢他的介绍。几位同行的爵士要么微笑,要么四处张望——在整个维斯特洛大陆,伯爵的家堡不会是最特殊的,但无疑也是极为独特的存在。 当他们接近城堡时,格拉夫森伯爵已经打开了城门,站在外边迎接。 来至山巅的风,已经将伯爵的金发吹得乱糟糟,但他毫不在意,热情欢迎他们的到来。他身材粗壮,声音洪亮,让公爵想起了他土地上的山林猎户。 “公爵大人,诸位爵士,外边风大,请速速入内。”他示意进入。于是公爵将缰绳递给守卫,他们随着马房小弟牵着马通过高耸的城墙后,进入城堡。 城堡内的空间显得整洁宽敞。他们顺着指引,进入了伯爵的主堡。 此时壁炉已燃起熊熊大火,吊灯上已燃起照明的火焰,高挂在大厅顶部,发出明亮的火光。顶部黑黑一片,不知道已经历经多少岁月。 大厅内已经没有了外边的冰冷。他脱下了那身黑色的披风,格拉夫森家的女仆快速为他接过。 公爵进入大厅后,欢声笑语顿时停下,很多男男女女已经在厅内等待。 伯爵哈哈大笑,打破了安静,然后为他和其余诸人一一引荐,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兄弟,琼恩格拉夫森、奈斯特格拉夫森以及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他自己的夫人以及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来自港口的官员,包括港口的税务官、调度官以及海政总管以及其他来自谷地的贵族。 公爵注意到,出现在这里的谷地贵族并不多。 包括几名艾林家族的人,不过他们不是鹰巢城的艾林家族,而是海鸥镇的艾林家族的人。除此外,还有姓韦伍德及科布瑞的几名骑士,以及向格拉夫森效忠的几个小家族的子爵。 “公爵大人,您可不要嫌他们地位低微哦,他们可是带着使命而来。”引荐完之后,伯爵笑着对着说,然后引他入座。 第四十三章 恐怖堡公爵 第四十三章恐怖堡公爵 “公爵大人,谷地守护已经将您的需求全部向我说明了。您要的粮食我们能够满足。”当饮宴结束后,格拉夫森伯爵单独留下公爵到了他的会客房。 房间外的壁炉中燃烧着大火,将整个房间烘得暖暖和和。 “贝里席大人急公好义,他的协助我十分感激。我也感谢大人您的帮助。”公爵说。 伯爵待女仆端来酸果茶后,举起自己的那杯,示意同饮。他轻轻啄了一口,笑道:“贝里席大人可不是那样的好人。没有好处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所以,我很好奇大人您究竟许了他什么,让他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公爵举杯不语。 “呵呵,小指头不会做无利的事,就算做了,也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过您放心,他既然交代了事情,我自然会会从旁协助,要知道,我们两老早就认识了,相互之间或许还能算是密友。”他喝了一口茶,转过话头,“目前所谓的‘公义者同盟’不出意外,很快就会瓦解。小指头若是做事,大概率是能够做成的,这点我深信不疑。” “我对‘公义者同盟’只是略有了解。他们会瓦解?”公爵不关心谷地的事,他只关心谷地的粮食。 “所谓公义者同盟,不过是为了和小指头争夺谷地的领导权,其核心乃是青铜约恩,虽然其他成员们有不同看法。” “大人,此事和谷地粮食有关?”公爵询问。 “当然有关,不仅有关,此事对我而言只是粮食。”他抚了抚他那头乱发。 这是纯粹的假话。 作为一名底蕴深厚的伯爵,公爵不知道为何他看起来会如此没有“贵族”气质。 “前些时间,公义者同盟率领军队围困了鹰巢城,导致了谷地粮价攀升,嘿,大人您要知道,我经营港口很多年了,作为海鸥镇的伯爵,我对价格变动远比那些山区老爷们敏感,一丝一毫的变化都要了解清楚!否则可做不好这份工作,说起来,这也是小指头的教导,这点我以后再和您说。 现在嘛,小指头和公义者同盟达成了一年的‘试用协议’,所以咯,谷地内战风险缓和,看小指头的手段,隐患还有完全消除的可能,这些都在平抑粮价。 粮价是小指头的刀,隐藏在迷雾之中,呵。 大人您大可以在这段时间购买粮食,价格嘛,只会在小范围波动。在承诺的购粮额度内,小指头允诺的价格以上的部分,由他来承担。这点,我会和您这边带来的教会银行成员沟通,直接使用教会银行签发的票据交易。” 公爵摇动手中的酸果茶,不明白伯爵说这些有何意义。公爵适时向他投出疑问。 他轻轻摇头一笑。“早在战争前,小指头就已经储备了大量的粮食,呵呵,粮食都已经堆满了我的仓库,我相信,他在其他地方的粮仓也同样堆满了,您想想啊,到了现在,他该赚到多少?” “自然不少。” 他沉默不语,稍稍抿了口茶。请两边服侍的人离开后他才慢慢出言。 “是不少,他只是借用我的粮仓,按照现在的市价就赚到了四五倍,呵,虽说这里有我的一半,但我相信他在其他地方赚得更多。这些储存起来的粮食他是不会卖出去的。”他笑了起来。 “呵呵,原本他需要通过其他方法逐渐拉升粮价,让对手们慢慢失血,让自己钱包变得更鼓。”他拍了拍手掌,看起来很是兴奋。 “这种手段很容易被发现。”公爵说。 “公爵大人,您说得太对了!”他大笑。 公爵不喜欢他的说话方式,但不得不等他深入。 “您来此地购粮,给了他机会,”他摇着茶杯,“可以将他的意图完美隐藏在迷雾中。” 公爵感觉能够听懂。 “您来了,率领近万人的大军,对外宣扬,需要购买够几万军队数年所需的兵粮,这不是完美的涨价理由吗? 贵族们当然会乐意趁价格高时出让一批,而他的对手青铜约恩呢,或许也会卖出一批,或许不会,但高粮价一定会让很多储粮的老爷们把粮仓的粮食换成金龙。 而且他们会毫不怀疑,等您率领大军离开后,需求减少,从而让粮价出现下跌,所以,您在这里的时候,就是他们最好的卖出时机。 但等到您走后,他只要偷偷运作,就可以将谷地的粮价拉升到更恐怖的水平。” 他给自己的空杯中添满酸果茶。“您想想,到了那个时候,会有什么后果?” 这或许是个好问题。“粮食价格再高,贵族老爷们也不会把冬季的存粮卖出,人们不知道冬季会持续多久。所以咯,要是谷地一直维持和平,除了贫民们买不起粮食死得更多外,没有什么后果。” 还有另一种可能,公爵觉得不该由自己说出,于是对着伯爵微笑,表明没有进一步说话的想法。 “呵呵。我来告诉您。饥饿的贫民会接受小指头的恩惠,然后会被小指头煽动、动员、组织、训练起来。 原来嘛,小指头虽有钱财,却没有合适的地盘,现在,他不仅有钱,还通过控制了小罗宾,在谷地有了自己的一块小地盘。他真正缺的也不过是一支只属于他自己的军队而已。 我听说,他已经有一批忠心的军官了。不过,这支军队能不能战斗,就另说了,反正,我是很怀疑。” “他若是想召集贫民,应该回到自己封地去。那里大把现成的贫民,君临可能更多,只要他想要,我看铁王座会像丢虱子一样,把人全扔给他。” 公爵不相信抬高粮价只是为了创造危机,让更多的谷地人失去家园,从而不得不投入他的军队。这样的军队能有多大的忠诚度?公爵一生都只在自己的领地召集效忠自己的封臣和领民,从不会在领地外征召。 “河间地?我这里可收留了不少河间地的老朋友啊。要是他们所言是真,河间地多半已经是地狱了。除了土匪就是狼群。不过话说,公爵您对此也做了不少贡献啊!”他微微放笑,看起来不再像个农民,而是混迹市井的流氓。 “这是战争。”公爵平淡回应。 他当作没有听到。“至于公爵您说君临?那里的贫民最没有价值,大多都是盗贼、骗子、混混。您让他们加入军队,是摧毁军队的最好方法。” 他后一句话,公爵不得不赞同,突然之间,竟觉得这个“流氓”很有见识,不禁多瞧伯爵一眼。 在烛光之下,他仍是一副普通样子,矮胖,一张肥脸因为宴席上的红酒变得红彤彤,看起来醉醺醺,不像是什么聪明人。一般而言,公爵不愿意和喝酒的人对话,因为他们无礼且往往欠缺逻辑,但酒精显然没有影响伯爵。 而且神奇地,公爵感觉到,本次谈话很快就会涉及更大的秘密。他打起耐心,静静等待。 “您刚刚提到了战争?是的,战争。”他说,“河间地是个四战之地,小指头就算拉一支军队,也绝不会选择那种地方。 呵呵,放眼七国,还有什么地方比谷地更适合他那种人呢?这里暂时和平,他聪明的脑袋瓜子还能用得上。 另外哦,虽然很多人不承认,但他确实是五指半岛的谷地人,与瓦里斯那种彻头彻尾的外国人不一样。在这里,会有更多的贫民认可他,也有很多商人愿意支持他,一些小贵族对他更是崇拜。这种心理,您这种大贵族是不会懂的。 所以咯,他不会放弃这里的,除非有朝一日他的小小鸟羽翼丰满,变得能够与苍鹰一较高下,那个时候,恐怕他才会考虑真正返回自己的领地。” “或许。”公爵不明白伯爵为何总是谈论贝里席。他确实不简单,但是否值得一个传承稳固的海鸥镇伯爵在他面前长篇大论? 或许是看出了公爵对此不甚感兴趣,他赶紧止住。 “大人您刚刚说了,和平时期,粮价上涨,会造成更多难民。呵呵,您再猜猜,要是发生了战争呢?” “战争期间的粮食损耗大,消耗也会更快,所以咯,像您所说,贵族们只要短视卖出粮食,他们的战争潜力恐怕就会大大下降。” “正是如此。”他放下杯子,握起双手。 如此什么?“伯爵大人,我不明白这种秘密,您为何会告诉我呢?”在此之前,我们从不认识。 “大人,因为您只能保密。两点原因。”他神秘一笑。 “此事中,受损的乃是您的潜在敌人。谷地贵族中,虽然从不肯明说,但唯一明确愿意支持史塔克的只有罗伊斯。我知道您和罗伊斯家同样有姻亲,但那已经是很多代以前了,这不能阻挡他们可能成为您踏平史塔克之路的敌人。” 公爵只能点头。 罗伊斯家近百年来有数代与史塔克通婚,历史上的通婚次数更是不可胜数,实际,若是艾德子女全部去世,史塔克家族完全可以在罗伊斯家族中寻找继承人。 另外,艾德本人曾在鹰巢城做琼恩艾林的养子,其间与诸多谷地人物都保持着良好关系,而作为有着共同信仰的青铜约恩,关系可能更好。 实际两家渊源深厚,根本无法细说。青铜罗伊斯的弟弟凯勒罗伊斯就曾做过瑞卡德史塔克的养子,在陪同布兰登史塔克到君临时,一起被疯王处死了。两家还有过共患难的经历,这是波顿无法企及的。 所以,罗伊斯家族会是波顿的潜在敌人,而不可能是朋友,更不可能是盟友。 “第二点嘛,自然是,您只能保守秘密。因为秘密一旦泄露,将没有人在谷地卖出粮食,您不想这样?”他微笑。 公爵自然还是点头。 “您的理由很好。大人,您又是为了什么呢?” “符石城。” 他的脸色酡红。烛光在他的眼眸中闪耀。 “您看,阻碍小指头的是约恩罗伊斯,大人您潜在敌人也是约恩罗伊斯,我的目标还是罗伊斯。”他突然笑了起来。“我们本该合作。” 公爵相信他对符石城的诉求。 格拉夫森家族与罗伊斯家族拥挤在狭长的螃蟹半岛上,互相敌对了数千年,两者之间的关系颇类似于河间地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 在劳勃掀起叛乱时,格拉夫森家族错误地站在了疯王一边,导致丢失了除港口外的所有土地,港口收入也被分走许多。 其中土地的大部分作为奖励划给了罗伊斯,因此形成了符石城占据了螃蟹半岛绝大部分土地的格局。这让格拉夫森家族根本没有发展的余地,除了依靠港口贸易,别无它法。 他们的港口收入颇丰,但实力地位一直不高。在谷地统治家族强盛的时候,两家尚能各自安分,而一旦鹰巢城出现衰落,无人调和矛盾的时候,格拉夫森就要处于危险之中,至少格拉夫森会这么想。 现在就是这样危险的时期,如果符石城成功主导谷地,其家族命运恐怕不容乐观,因此,格拉夫森最不可能加入公义者同盟,相反,他还要和身份地位实际远不如他的小指头合作,并期望他能在谷地站稳脚跟。 当然,公爵大人不能排除,小指头在海鸥镇工作的时候,确实曾与这位伯爵建立了友谊和信任。 “符石城不在我手里,而且,我也不会去进攻符石城。”公爵也笑了。“符石城于波顿,最多只是潜在敌人,至于协助史塔克,我还没见到,且只要他们向铁王座效忠,他们就什么也做不了,更何况,北境和他的地盘相距很远,我们不会有任何冲突。我相信,未来几百年里,波顿一样可以和他们不断通婚,不是么?” “当然,”伯爵笑着说,“我们不需要您进攻符石城,您的军队还是用在史塔克身上比较好。我呢,希望您帮两个小小的忙。” “请直言。” “您离开谷地时,要向市场的商人宣称,仍要大量购入粮食,并全权委托贝里席大人或者本人代为操办。” “这样大人您就可以推波助澜,将粮食炒到天价?” “这样符石城伯爵就不会怀疑,是我们在吃入粮食。” 要是他傻到把粮食卖给你们…… “即使这样又如何,难道你们敢进攻符石城么?” “大人,有何不敢?”伯爵哈哈大笑。 公爵大人耸肩。 “我承认,泰温兰尼斯特是个强大的首相,我们需要有所顾虑。” “所以呢?”公爵问。 “所以,进攻罗伊斯的时机成熟,我们就将进攻。” “这是反叛。” “不,铁王座会认为反叛的是罗伊斯。” “我不明白。” “因为,北境的波顿大人认为反叛的是罗伊斯”,他神秘一笑,“这是第二个‘小小的忙’。” 公爵直视着他的眼睛,伯爵的蓝色眼睛同样荡漾着笑意。 “您需要以北境公爵身份向铁王座发出信息,”他喝完酸果茶,脸上的酒意全消,“就说,您发现了罗伊斯家族和史塔克私通的迹象,你猜测罗伊斯家族可能会发起反叛。” “然后,你们会在发起进攻前告诉铁王座,罗伊斯已掀起反叛?” “您觉得如何?”他稍稍考虑一会后回答。 “无法骗过泰温。” “但足以骗过其他人。而且,有您这样一位和谷地完全无关的重要人物背书,他只能相信,更何况,他不信又能如何,罗伊斯本就心向史塔克,这是众人皆知、无可辩驳的事实。我们拿下罗伊斯,泰温的铁王座只能认下,甚至还要奖励。” “所以,您就能得到符石城。我很疑惑,小指头能得到什么?” “小指头得到权威。呵,权威最容易从死人头上拿到,从死去的伟大家族头上能拿到更多,泰温公爵就很懂。至于他用权威购买什么,和我无关,他若是愿意要谷地,我也不是不能支持,看他到时候怎么开价。” “既然泰温公爵不信对您也无所谓,为何您还让我来送信?” 他歪下了头,笑道:“有区别,我猜泰温大概率会信。当然,我认为,前一个‘小小的忙’确实小小,我总不能让北境公爵做这么小的事?。” 公爵拉长嘴角,这是投名状。 罗伊斯或许是波顿的潜在敌人,但毕竟与波顿素来没有冲突,所以,对方并不真正信任他,所以,需要这份小小的“告密信”,这样既能绑定三方的关系,又能确保波顿不会透露他前面的秘密。 这是一份不得不向铁王座发的“假消息”。 “很好。我需要的粮食?” “小指头允诺您的粮食太少了。我愿意代理你的购粮请求,以现在粮价的基础上加价五成,满足您的全部粮食需求,且帮助您运输至?” “波顿港。” “好。就波顿港。” 第四十四章 恐怖堡公爵 第四十四章恐怖堡公爵 从格拉夫森伯爵的城堡离开后,公爵重新套上了那件温暖的黑色貂皮披风。 离开前,伯爵看出他对为他取衣的侍女较为满意,于是便提议将女孩送给他。公爵表达谢意后拒绝了。 “我们没有使用奴隶。”公爵记得他如此说,“但她仍愿意听话。”公爵微笑,只是回应“北境太冷,这种花一样的女孩活不下来。”然后便与随从们从伯爵高耸的城堡离开了。 晚间海港的山风时而微微时而剧烈,在寒风中,火把的火不断挣扎,扭扭曲曲,随时可能被吹灭,凌乱的光线和焦臭的味道让眼酸涩,让人发晕。于是公爵下令熄灭火把,就着乌云之下暗淡的月光和来至港口烽火台的点点光芒返回别院。 月是下弦月,露出了弯弯的勾角,像是嘲讽的微笑。 学士们根据月圆变化以及一年中日影的长度变化规律来记录年月变迁,并向各领主分发改岁变元的日历,这是七国确定某年某月某日的重要方法,也是各个领主们为数不多的,对领民的义务,领主们需要向领民公告当年当月当天的准确日期,没有能力履行该义务的领主会被收回领地——泰温公爵便是以此理由褫夺河安伯爵夫人封号和领地的。 实际农民和猎户们自有自己的处理和记录方法,无须事事依靠领主。 有一部分学士认为季节与日影长度会有部分关联,但事实上,不规律的季节和不规律的持续长度并不支持这个观点。学城已经记录了近一千年的各季节持续时间,但至今也没有找到变化规律。 但公爵觉得这个观点有可取之处,日影长的冬季更冷,日影短的夏季更热。也许可以等到覆灭叛逆统一北境后,再请学士深入研究日影长度和其中的规律。 还有一些愚蠢的人认为,季节的变化和龙有关。他们的依据是,早在坦格利安的龙还存活的时期,夏季持续的时间普遍较长,而冬季普遍较短。自从龙消失以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感受是,冬季持续时间变长,而夏季则变短。 这很可能是他们嘲讽当今朝廷的大胆说辞。 至于北境?夏季更短更温和,而冬季则更长,更猛烈。凛冬将至,这是北境永恒的主题,但这无所谓,我的刀刃更锋利。 公爵感受着丝丝冷风正在带走脖子间的一丁点温度,他确信,伯爵的葡萄酒带来的效果在这里已彻底消失。 根据伯爵的计划,他可以多拿到很多粮食,并养活更多的北境人,代价是他要卖掉一位不属于他的谷地伯爵。这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呵呵,罗伊斯家族的历史不比七国任何一个家族历史更短,但这个冬天被刮走的古老家族或许不止他一家。 他们按照原路返回,当经过海鸥镇的豪宅时,沿途的路面已被从豪宅中透出的灯光点亮,公爵相信,要是从山下的海港向上看,一定可以看到山间连绵的灯火。 卫队安静地行走在山间开辟出来的宽广路面,马蹄在坚实的石块铺就的路面上,发出沉闷的夯石声。远远地,他还听到了其他声音。 “不不不,亲爱的亲爱的,到如今,我确信您不是傻瓜弄臣,而是而是而是,我最伟大最爱慕最倾心的骑士……”一个高昂清脆的戏剧女声从庭院中传出。语句之中,饱含悔恨、兴奋以及无可悔改誓死追随的决心。 “是是是,亲爱的亲爱的,到如今,我知道您是我最亲爱的王后,就算我是傻瓜弄臣,我也愿意做您的骑士,哪怕只有一刻,像流星划过天边,像闪电照亮房屋,像骏马奔过窄窗……我会我会我会,除非长城的冰雪全部融化,除非鹰巢城从山头坠落……”男性更加洪亮低沉的声音用一浪接过一浪的唱腔抒发对对方的爱意。 公爵咧嘴。这是傻瓜佛罗里安与琼琪的爱情故事中的结尾部分。 这首歌在布莱伍德,其中“除非鹰巢城从山头坠落”一句就会换成“除非鸦树城的心树跌倒”;若是在临冬城,就会换成“除非临冬城的玻璃花园失去温暖”;若是在君临,这句又将变成“除非君临没有伟大的骑士”。 这是七国之中流传最广也是最美丽的歌剧,演员的表现力是是否能出彩的最关键部分。 公爵知道这剧能够广为流传的原因。歌词歌颂的是普通人无法抗拒的爱情,是所有年轻人喜爱的毒药。另外,在其他同类剧中,痴情的是女人,勇敢的是男人,但在这部剧中,痴情的是男人,而勇敢的是女人,这更为女性钟爱。但也因如此,常有人评价,这是蠢材和婊子之剧。 公爵短暂驻足,在庭院传来热烈的哄闹声后离开。 佛罗里安与琼琪的爱情相识于欺骗,却圆满于坚定的信仰和勇敢的行动。这是这部剧对他的启发。 格拉夫森伯爵在欺骗他,但这无所谓,只要伯爵肯坚定信仰、勇敢行动。 伯爵的欺骗,他只能自己想想,若是切洛还在,他可以分享。 格拉夫森伯爵和小指头当然会在合适时机对罗伊斯家族发起进攻,但不是在准备妥当时,而是在他们觉得合适、将公爵留的信件寄送至君临、然后铁王座决定对罗伊斯进行讨伐时。 也就是说,他们不会将公爵的书信作为发起进攻理由和免责状,而是将书信作为挑起铁王座和罗伊斯之间战争的手段。他们能将这封书信用到什么程度,就看小指头怎么运作。 谷地的事务与公爵无关。 回到别院,红袍僧仍在二楼角落观望,看着公爵下马。昏暗之中,公爵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仍能感觉到他的笑容。 “把阿萨罗叫到客房。”他对身旁的卫兵下令。 客房的壁炉刚刚点燃,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房内有灰尘和柴火霉味扬起的气息。他觉得略冷,便没有脱下披风。 他拿起空白的羊皮纸,取下鹅毛笔,开始按照格拉夫森伯爵或者贝里席公爵编造的故事书写回信。他将在明日把信送到格拉夫森那里,待其确认无误、可行后,将信送回,然后让信任之人看着公爵加盖北境守护以及恐怖堡公爵的印章且仔细密封后收回。 公爵不用操心信件何时以及如何出现在铁王座前。 公爵提笔,却感觉有些生硬,索性暂时停了下来,微微靠在座椅上。 海鸥镇购粮一事已经大获成功,如果交易顺利,他就能够通过粮食收服史塔克领地内各种缺粮的小封臣以及山地氏族民,他还能通过持久的围困打开不臣的领主们的大门。 至于更加偏远领主,祝他们活过这个冬天,否则冰雪融化,他们就看不到剥皮人的旗帜已经竖立在他们的城堡前了。 本内德敲了敲门,公爵摇了摇旁边的铃铛,于是他推门,将阿萨罗放了进来。 红袍僧已经换上了新鲜的红袍,在红袍内,是一件简简单单的黑色长袖单衣。 “冷么?”公爵问。 “我从不冷。”他微笑着回答,“拉赫洛已经将火种在了我的身上。” “若是它把火种种在冬天里,所有人都不用冷了。” 他笑了起来。“这很好笑,事实上,拉赫洛曾尝试过将火种在冬季,但他受到了阻挠,失败了。” “我知道,阻挠它的,是那个不可名状之神、邪神、黑暗之神。”他的陈词滥调不过这一套。 他仍是那副微笑,不再说话。 “我们在海鸥镇补给完成后即返回北境,预计不过几日内。你有什么想说的么?” “大人,我想说得非常多。” “离入睡还有很长时间,或许你可以先说一部分。” “您的大军可以安全回到北境。从海鸥镇出发时有多少船,到达北境就会有多少。” “这是个好消息。”公爵说。 “赫伦堡公爵需要的女人现在三姐妹群岛。”红袍僧咧嘴笑了。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或许是个坏消息。” 珊莎史塔克返回北境绝对可以为史塔克争取到一个重要盟友。是谁则说不定了。若是史塔克选择愉悦小指头,再加上手上的这封还没写完的信,绝对可以让整个谷地全部倒向史塔克。这绝对不能接受。 “大人,这是个好消息。” “能够好好利用才会是好消息,无法利用,就是坏消息。” “大人,这几天,我详细了解了很多事,或许我可以为您参谋一些。” 公爵轻笑,“你何时变成谋士了?” “大人,我说过,我为您而来。”他笑道。 “一般而言,人们听到这句话应该高兴,但你说出这句话,我却无法高兴出来。阿萨罗,你知道为什么么?” “公爵大人,请您直言。” “你说你是拉赫洛的仆人。既然你只是仆人,你如何能为我而来?我又如何能让一个神为我而来,便是你的神安排你过来,他是什么目的?更何况,拉赫洛的另一个仆人已经为史坦尼斯而去?” “神的仆人很多,神的意图,我不明白。” “阿萨罗,你最好明白。”否则我将在今夜听到红袍僧剥皮的惨叫。 “大人。我无法隐瞒你,您的敌人中有神的敌人,我只了解这么多,所以,我只能协助您击败您的所有敌人。” “你说你可以做参谋?现在就是机会。你可以想一想,我的敌人中,哪个可能给神造成威胁,以至于它要安排仆人来帮我?” “大人,我不清楚,可能是每一个。但就谋士的角度,无非是史塔克或塞外之王。” “呵呵,你做谋士做得太差,或许适合你的事是好好做个和尚。我直接告诉你,我希望那位塞外之王拿下长城。” “我想不通。”他苦笑。 “如果他攻下长城,他会向哪个方向?” “向南。” “南方是哪些领主?” “我对北境不熟。” “这就是谋士?”公爵开始笑了,“南方是山林氏族、莫尔蒙、葛洛佛、安柏、史塔克或许还有卡史塔克,他们都是敌非友。野人南下能够更快为我清理敌人。他若是拿下临冬城更好,这样就不用我手染史塔克那些未成年子女的鲜血。” 公爵觉得自己说的太多。“你懂了么?” “那个时候,大人您就可以率领手上的大军一举击败野人,并以解放者的姿态占据临冬城。” 第四十五章 恐怖堡公爵 第四十五章恐怖堡公爵 “不错,那个时候我就是临冬城的解放者。”恐怖堡公爵慢慢沉吟,“所以,塞外之王是朋友,好朋友。或者你认为塞外之王可以击败我的大军?” “当然不。您的敌人只有史塔克?” “史塔克以及波顿连绵数千年的恨意——人不该有恨,所以这两个都是敌人。” “看来想要帮您解决第二个敌人,先要帮您解决第一个。我会帮您的,大人。” “只要付出血?”公爵嘲笑。 红袍僧不再做声。 “你的参谋之能已经惹笑我了,就像君临的红袍僧索罗斯经常惹笑劳勃国王。现在好好说你做和尚的所得!” “我想说的,恐怕不是做和尚的所得。” 公爵叹了口气。没有完美的合作者,不是么? “罢了。我说过,离上床睡觉还有很长时间,你若是执意做‘参谋’,我也可以听一听。” 经过这么一会,公爵觉得已经没有那么冷了,壁炉内的柴火已经烧得正旺,于是起身,脱掉了披风,将它挂在椅背上,然后从壁橱中取出了酒壶,倒了两杯葡萄酒,将其中一杯送给了眼前的红袍僧。 “我看到珊莎史塔克出现在甜姐岛,甜姐岛由波内尔家族统治——他们已经准备将女孩送回临冬城,因为咬人湾的风暴,所以波内尔子爵暂时没有将女孩送到白港。” “所以你的主意呢?” “大人,向君临汇报信息行不通。让铁王座命令波内尔子爵交回女孩耗时太久,而且铁王座也会怀疑您的消息来源。但,波内尔子爵的封君桑德兰侯爵……我打听到,他有七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想做骑士,所以咯,他会愿意把珊莎史塔克卖给任何一个出得起价的人,供养自己的儿子。” 他露出满足的笑容。喝了一点葡萄酒,开始龇牙咧嘴。 “珊莎史塔克那孩子再傻也不会在三姐妹群岛公开身份,姐妹群岛并非什么温柔的姐妹,甜姐岛更与甜美无关,所以,波内尔子爵为何会凑巧能够发现那女孩,又如何会放他们离去?” “大人,我不清楚,这都是命运的安排。但,您不想珊莎史塔克安全返回临冬城,不是么?” “也许。”以桑德兰侯爵的个性,他会把那女孩卖得比几倍重的黄金还贵,但这不是其中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相比黄金,他更希望避免白港的刀剑,这个方法根本行不通。 “所以,大人您应该送一只乌鸦给桑德兰侯爵,让他带人到甜姐岛,阻止女孩返回。” “甜姐岛离白港很近。来不及的。”他直接否决,希望他重新出一个不那么糟的主意。 “除非咬人湾的风暴一直持续,直到桑德兰侯爵能够及时阻止波内尔子爵。” 荒谬至极。“你确定乌鸦能够穿越有风暴的大海,还能把信完完整整送到侯爵的手上?”他希望卫兵进来,将红袍僧赶走。 铃铛离他很近,摇一摇他们就会进来。但公爵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忍住了。 “有经验的乌鸦才能穿越风暴。”他依然笑意盈盈。 所以呢? “不要说有经验的乌鸦,就算认得三姐妹群岛路的,我也一只没有。” “呵呵,您可以向伯爵借一只。” 那我不如把消息告诉小指头,假装已经履行了对他的义务——他不是认为珊莎已经回到临冬城了么? “伯爵的乌鸦就有经验么?”公爵内心已决定,若是和尚的下一句还是如此愚蠢,便要摇铃赶他出去。 “没有。”他笑了,没有等到公爵斥责行动,他已开口,“但伯爵的乌鸦可以有魔法。” 公爵顺着烛光和壁炉的火光望向阿萨罗。“所以,你可以将信送到三姐妹群岛,为了拖住波内尔子爵,就要在那卷起风暴,这就是你的目的么?” “大人,这是我的方法。” 波顿大人攥紧了拳。 “代价?” “一个祭品换一天的风暴。”他眼睛里充满渴望,死死盯着公爵,“一样,不用火祭,血就行了。” 公爵捡起了酒杯,将里面的红酒一饮而尽。 “桑德兰侯爵不是蠢货,他不会阻拦女孩返回临冬城,否则他的生意没法做,更何况,劫走史塔克的女儿,还要迎接白港的刀剑以及史塔克的报复。那里离白港离临冬城并不远。” 远处传来了轰鸣的雷声,风暴正在远方凝聚。 公爵起身,推开了房间的窗户,让半山间的冷风灌入。房间悬挂的铁烛台开始摇晃,几支蜡烛被吹熄,房间显得更加昏暗,壁炉里的火也在左右摇曳不停。 “只要桑德兰侯爵保密就行。” “桑德兰也许会顺利把自己封臣的客人抢走,并卖掉,而且波内尔子爵大概率不会学琼恩艾林举起反旗,但你想让他保密?” 僧人就该好好念经。 风将公爵的头发吹乱,他确定这已经是来自海洋的风,有水草和盐的味道。 “我会让小姐岛的托伦特子爵来做这件事。”他不仅更穷,而且与狼女有血仇,“只有他愿意把史塔克的女孩卖给我。” 他将视线从窗外黑暗中移入房间,望向红袍僧。闪电射下,透过窗户,照亮了公爵的侧脸和阿萨罗那张多坑的笑脸。 “所以?” “所以,托伦特子爵会让手下或者他豢养的走狗伪装为海盗,将波内尔子爵送人的船只劫持,然后将女孩带回小姐岛。之后波内尔子爵会向他提起质询,而他会说,海盗已经离开。为了掩饰失误,波内尔子爵会当做这事从未发送。而我会从托伦特子爵那里……” 轰隆隆的雷声传来,淹没了公爵的话。 红袍僧最好不要再提议让桑兰德侯爵组织人手假装海盗,否则公爵会让人把他推下山崖。公爵不会和蠢货合作。 “您会将女孩送给贝里席大人?” “也许,如果她没有死的话。” “她会死?” “如果,我和史塔克的军队在野外相逢,摆好决战阵势,那个女孩就有用了。可能会死在战场。” 阿萨罗露出思索的表情,“史塔克不会因为一个女孩出现在战场就自乱阵脚?” “谁知道呢?为子女投入太多情感的父母,会给家族带来失败。凯瑟琳夫人就是前车之鉴,艾德大人也没有做得更好,更远的还有伊耿五世。至于那个狼女?谁知道呢?”公爵关上了窗户,一丁点冷风已经让他感觉舒服了很多。 他走回书桌,给自己的酒杯里添满了红酒。 “亲人就是史塔克的软肋。如果女孩能从这样的战场上活下来,我当然会把她送给贝里席大人,呵呵,我毕竟当着他的面发过誓。” 葡萄酒酸涩,比格拉夫森伯爵招待的红酒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但足以解渴。 “大人,您耗费如此多的心力,花费如此多的金钱,只为了如此简单的目标。”阿萨罗盯着壁炉的熊熊烈火,“拉赫洛可以为您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协助。它甚至可以为您直接除掉美伊史塔克以及……” “史坦尼斯的红袍女恐怕也这样和史坦尼斯说过,许诺过更过分的成果。”公爵盯着他,“告诉我,史坦尼斯坐上了铁王座么?他还有机会攻下君临么?” “他没有,也没有机会再攻下君临了。”他认真回复。 “他为了取悦你的神,烧了龙石岛的神木林,烧了七神雕像,烧了所有不服从的军官、贵族。然而,他失败了,告诉我,你的神这么帮助他,是为了嘲讽他么?” “当然不是。真神的意图不可揣测。” “若我是史坦尼斯,看到这样的结果,会把那个红袍女烧死。”公爵死死盯着他,“那个女人叫什么?” “梅丽珊卓。” “告诉我,同样作为红袍僧人,是你地位高还是她更高,在所谓魔法水平上,是你更强还是她更强?”公爵绝不肯错过红袍僧一丝一毫的表情。 “大人,她是神庙的祭祀,我也是。我的地位不比她低,但她似乎影响力更高,可能因为她的年龄更大,资格更老,但这不意味着,她可以命令我,或者我需要服从她;至于魔法,大人,我从未见过她施展魔法,但有一些传说。”他看起来不像在撒谎。 “我来告诉你。蓝礼被杀时,凯特琳夫人在他身边,按照她的说法,一个有着史坦尼斯脸的黑影,刺穿了蓝礼的精钢护喉。凯特琳夫人作为妇人虽然愚蠢,但不至于为自己的失败斡旋编造故事,更何况塔斯的布蕾妮说法与她一致,那个女人更蠢,蠢到不会说谎,所以,你口中的那个红袍女梅丽珊卓可以轻易取走一国之王的命。” “大人,那是缚影术,需要施术者的精血或者具有王血之人的命根子。” “我不需要关心那是什么。但史坦尼斯显然没能用它取得战争的胜利。也许你也会,但我并不觉得,在军事上,我比史坦尼斯更优秀,还可以利用巫术取得战争的胜利。” “大人,您对魔法存在偏见。更何况,您不是对之前平息风暴一事很满意么?” 公爵不得不沉默一会。“因为,那是救人。”因为,风暴关乎自己的安危。 “这次也一样可以救人。毕竟完成后,就不需要战争,会少死很多人。”他认真道。 公爵笑了。“您真是傻得可爱。也许有天我会用到你的力量,帮助消灭神的敌人。” “是的,大人。” “明天,我去向格拉夫森伯爵借乌鸦。” “当然大人。越快越好,晚了就需要更多祭品。”烛光在他脸上留下了黑影,但他的笑容肆意,他用出轻松又沉闷的语调说,“所以,大人您只要快点去借,就会少死几人。” 第四十六章 戴佛斯 第四十六章戴佛斯 在这个持续风暴的天气下,整个甜姐岛上最舒服的地方可能就是伯爵的城堡了,可既然伯爵已经明确他不再是“罪犯”,他自然不愿久留,急不可耐地离开,就像伯爵故事中的鹰。 伯爵邀请他在城堡里住下,等待风暴过去后,安排他与珊莎史塔克返回白港,但他还是以寻找同伴为由离开了。 出了城堡,戴佛斯拉紧披风,顶着狂风暴雨,准备去寻找一间能够安顿下来的客栈。但过了伯爵的吊桥,穿过生满红锈的铁门,他就发现岛上的街道已经集满了齐膝的雨水,少量的商贩趁着飓风停下的一丁点间隙,在泥水灌流的街道上,顶着稀里哗啦的雨水,贩卖泡得发白的猪肉、牛肉、羊肉,还有一些毛都没有清理干净的鸡。 戴佛斯猜测,这些肉肯定来源于被暴雨淹死的无辜动物。 风暴和暴雨并没有打散岛民生活的热情,在戴佛斯艰难拉着斗篷经过时,他们大声吆喝,戴佛斯不需要这些肉,淌着水沉默而过。 戴佛斯欣赏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要是在他的封地遇到这样的暴雨和这样的积水,他肯定无法这么安逸,而是会着急组织人们到地势更高的地方躲避洪水,但这里四周是大海,虽然街道被淹,但只要这些水还能流向大海,这个岛就不会有事。这点雨水没法让海水长高一点点。 给居民造成损失的,看起来并不是雨,而是跟随风暴的狂风。 狂风已把数十栋木头房屋吹散,经过的泥水带来了上游漂下来的无数细碎木板木屑,在几块孤单的碎木板上,戴佛斯还见到几只活老鼠紧紧趴在一角跟随着泥水向下。 几个少年光着身子,对着漂过的老鼠扔出石头和泥团,有的老鼠在泥水中挣扎,有的仍死死抱住栖身的木板。 戴佛斯羡慕孩子们的激情,他的小腿在淹没在污水中,感觉已经被冻结,实在不想再让胸膛后背还接触任何冰冷冷的泥水。 几只老鼠在激流中躲避石头和溅起的污水,小心翼翼在洪水的翻滚中保持平衡——对它们那样的身材来说,这足算洪水了? 戴佛斯看着其中一只老鼠扒着一根小木碎板,从他身侧经过。 灰色的老鼠也瞧见了他,两只小小的眼睛透露着无限惊恐。 戴佛斯一阵悲哀。 在诸神的愚弄下,洋葱骑士可能和你一样弱小无助。 少年们在戴佛斯经过时,停下了动作,等待戴佛斯走过,一拥而上,将准备好的石头向可怜的老鼠丢过去。 “快快快,它想爬到墙上……”他听到孩子们的惊叫声。他转眼看了看,老鼠正英勇地在激流的泥水中匍匐,向旁边的木墙爬去。 它得快些,才能逃脱孩子们的捉弄。但它还有力气爬么?戴佛斯心想。 离别这些欢乐的孩子,他沿着街道艰难向前继续跋涉,其间经过了两家客栈,但均告已经没了空房。 他已开始怀疑离开伯爵的城堡是否正确,但现在这个样子,要是返回恐怕会被取笑。 洋葱骑士可以被取笑,但代表史坦尼斯国王的国王之手不行。 他想要快点安顿下来,然后设法和水手们取得联系,再在客栈了解这么多天以来的各种消息。就是这么简单的期望。 好在,珊莎史塔克仍在伯爵的城堡中,想到没有任性或厚颜无耻带着这种贵族少女穿行在污水街道中,他就暗自庆幸。要是让这种娇滴滴的大小姐遭受这样的苦难就太过失礼了。 那只惊恐的老鼠就会吓得她哇哇大叫。 他顺着街道,逆着水流的方向继续寻找客栈。如果红袍女能够预料到这样的持续的风暴,也许她就会提前选择没有被淹没掉的客栈住下。 他虽然一丁点也不想和红袍女住在同一家客栈,但如今时节,有个人一起参考讨论也能安慰彷徨无定的内心。 按照现在的时间,他应该放出乌鸦,向自己的国王报告在临冬城的进展,可现在? 经过房屋间的缝隙,风暴再次席卷,将他的斗篷吹得来回翻飞,他死命扯着衣服,快速躲过。 要是波内尔伯爵所言不虚,风暴是由“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两位古神交合而产生,现在风暴已经连续数十日,还远远没有停下的迹象,想想神灵现在做的事,戴佛斯就觉得,三姐妹群岛的岛民确实有理由对恶劣的天气保持乐观。 但他所信的神不是“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没法欢乐。 他从龙石岛离开,一路温和的顺风让他们几乎瞬间跨越地域,到了这个小岛。他们节省了一段时间,但诸神如此吝啬,很快就要加倍拿走走捷径所省下来的时间和困难——它是在惩罚我这个信徒借用伪神的力量么? 戴佛斯拉紧斗篷,小心穿越多水的街道,狂风之下,他感觉已经很难判断水流方向了,心里暗暗决定,无论他到了哪个客栈,一定请求店家收留,哪怕让他在被雨水浸透的大厅里安歇也行。 他记得甜姐岛在烂泥岩滩有一间不错的客栈,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尤其是海员们喜欢在那聚集,分享来自全世界的消息。但到那儿,意味着他要沿着港口街道横穿整个废弃的沿山海滩。但冒着风暴去那儿,实在太危险,而且,那里离他们停靠的港口较远,相信红袍女不会选择那里。 一阵猛烈的狂风从巷子中呼啸而来,携带着从高处传来的霹雳啦的声音,戴佛斯赶紧抱着头蜷缩在一角,整个大腿都被泥水灌入,神奇地,他没有觉得冰冷,倒是有些温热。 一堆巨木架一样的东西堪堪砸在他身边,溅起的水浸湿了他的整个后背,压来的水浪顺着他脖子灌入胸膛,随后的波浪推着他仰倒在地。 他闻到雨水中的血腥味。 狼狈挣扎着站起后,他将披风攥紧,挤出其中的水,在狂风中艰难地将它重新系好,然后从这摊差点要了他命的破木架里抽出了一只断裂的木棍,支撑着他涉水往巷子里边钻去,他经历过更狼狈的时刻,这点不算什么。 经过这一次,他已经确定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着。索性尽可能撑着木条,大步向前,往前方被狂风漫卷的破烂旗子而去。那可能是一家客栈,也可能是一家渔店,他已下定决心,便是渔店,他也要说服店家收留。 到了近处,他已经能在狂风呼啸声中听到从里面传来的吵吵闹闹,他确信,这不是渔店,而是正经的客栈。于是加快脚步过去,结果在踏上客栈的台阶时,被一块石头狠狠绊倒,这一次他终于咒骂出声,愤怒地扔掉棍子,顺着台阶颤颤巍巍走了上去。 很好。若是没有这样的台阶,这里也将被水淹了。 走出泥水纵横的狭窄街道时,他感觉到了冷。 他稍稍整理了衣服,擦去了脸上的污水,拎起了门上的手拴,狠狠敲了起来。 等待的过程中,他看了看门牌,多亏席琳公主的教育和指导,也许上面写的是“咬人湾鲇鱼客栈”。 没一会儿,他听到了大门唧唧扭扭的声音,一个伙计模样的年轻人为戴佛斯开了一个缝。戴佛斯感觉到狂风顺着这点缝隙钻到客栈,于是未等开门的伙计同意便也钻了进去。 突然的风显然给里面的人群造成了点麻烦,他们一边咒骂,一边继续大声说着他们的话题,丝毫没有关心走进来的戴佛斯。戴佛斯对惊扰他们的兴致真心感到抱歉。 客栈里面的地上同样湿漉漉的,但旁边的壁炉点着阴郁多烟的火,木材要是太湿,火焰大概就是这样。 伙计已经在壁炉旁提前堆放了木材,兴许等到它们被添加进去的时候,就可以稍微干一些。 不知道是人多还是这可怜的壁炉,他感觉客栈里十分温暖,整个客栈里好像都蒸腾起白色的水雾。空气中满是酒味、食物的香气还有衣物的馊味。 他越过挤满客人的大厅,往客栈里面的长长台而去,台的旁边就是旋转而上的二楼。他知道楼上是会是供客人休息的房间,但看到大厅挤了这么多人,他就觉得还有空房的希望渺茫。 他暗暗从怀中的钱袋里摸出了一枚银鹿。如果客栈小厮告诉他房间已经没了,或许这枚银鹿就可以派上用场。 当他走到台,正准备询问时,他看到一个影子缓缓从楼梯上走下,她整个人都被红色绸缎包裹着,对着戴佛斯笑意盈盈。甘德爵士跟在她的身后。 “爵士,甘德爵士已经为你订好了房间。” 他只好瞧瞧还在忙碌的小厮,默默地将银币重新塞回口袋。 红色的人影有着让人震惊的美丽。他转眼瞧了周边,没有人向他这边注视。周围人都是瞎子么? “出了什么事么?”他问。 “你走后,这里只发生了一件事。”她平静地说,“那就是,风暴一直在持续。” 她说完,便随着楼梯向上而去。甘德爵士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像是她的贴身护卫。 “你能阻止么?”当到了二楼之后他问。 “无法阻止。”她转头看了他一眼。“风暴里都是血腥的味道,你没闻到么?” “什么意思?” 戴佛斯讨厌这种感觉。他宁愿安静地随小厮找到一间破旧的房间,稍微清洗一下,然后穿上破旧但干着的衣服,准备妥当就下楼,听听被风暴憋坏的水手海员们反复讲着的有用或无用的消息或是某某船长的传奇故事。 “风暴由某位祭祀搅动。” “拉赫洛的祭祀?” 她没有回答。“此人太年轻太骄傲,没有确认安全便浪动,他以为会愉悦拉赫洛,实际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这个人?他为什么要在这里卷起风暴?” “戴佛斯,我不知道。”她拉下了头上的红色束带,露出了白皙的脖子,脖子上的那颗红宝石正闪闪发亮。 “他在针对我们。” “是‘我们’不是‘你们’?”他确认。 “是我们,戴佛斯爵士。” 第四十七章 戴佛斯 第四十七章戴佛斯 风暴又持续了三天,他感觉每天的雨水之中都充满了血腥气息,略有温热,像血。 如果这场暴雨针对的是他们,那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他想不通。 他只能感觉到,若是没有暴雨,他可能会被波内尔伯爵直接送到君临,卖给泰温公爵,毕竟那个时候美伊史塔克拿下深林堡的消息还没有传来,所以波内尔伯爵不会改变主意。 风暴分明在救他。 他有无数的困惑,但他不准备向红袍女询问。也许她能够解答其中一个,但很快她又让你产生十个新的。 这几日间,她一直保持克制。听甘德爵士说,她偶尔只是打开窗户,呆愣地盯着窗外的风暴。 他觉得,最好还是去沟通和了解一下。 他没有见过巫师和巫师的战斗。 他换了一身勉强干了的袍服,随便套在身上,外加这两天勉强烤干的灰羊皮马甲,这让他看起来像个在君临烂泥街上卖饼的老爷子。 这几天他胡须狂长,但他没有修饰,原本卷曲的胡子,现在看起来更卷曲了,他觉得就算他夫人玛瑞亚见了,也不一定能够立刻认出。 他将房间门认真锁好,戴佛斯知道,这不一定有用,所以贵重的物品,尤其是授权状,他始终随身携带。 锁门象征着与铁匠签订契约。想要建立契约,甚至你只需要一把木锁,在安达尔人刚登陆大陆的时候,一根绑起来的木棍也能象征契约成立。那是个民风淳朴的时代,人们野蛮粗野,但人人敬畏神灵,守誓重诺。 按照世人公认的道理,契约建立,象征着铁匠愿意为你的财物安全提供担保,如果有人撬开了锁,盗走你的财物,虽然它无法赔偿你的损失,但意味着它将为你惩戒破坏你们之间神圣契约的盗贼。 所以,盗贼之间也存在明显的鄙视:精明的开锁贼永远处于最低最贱的等级;高明一些的会上房揭瓦,偷偷勾走财物;更高明一些的,会打洞挖掘通道,好像那是他的家,而真正的主人不过是来此寄存财货;还有更高等级的…… 但无论如何,只要神灵不愿赔偿你的损失,你总得尽可能找一把好锁,或干脆自己来保护财物。 戴佛斯有时候觉得,维斯特洛有着这么盛行的密室、密道文化,全然是为了方便盗窃的同时不触怒神灵。 三姐妹群岛的人信仰七神的并不多。 锁好房门后,他顺着二楼厢房通道前行,脚下的地板时而发出别扭的唧唧扭扭声,仿佛在批评他走路的姿势不对。 一楼吵闹的客人不会在意楼顶传来的细微动静,但戴佛斯几个夜晚都被这种声音惊醒,不希望自己的动作同样打扰别人。 他尽量放稳脚步,然后在前往三楼的楼梯前停了下来。 红袍女住在三楼最右侧的单独阁楼里,这几天内,他只去过一次,因为他想知道风暴究竟什么时候结束。但她给的答案实在不能让他满意。 她说,她不知道。 戴佛斯发誓,在登上这座岛前,她从未说过她不知道,那根本不是她字典上的词——她从来都是一副知晓一切、信心十足的样子。 他记得,当他荒谬地问出,为什么不知道的时候,他自己竟窘迫地红了脸。 戴佛斯觉得,自己的意志正在逐渐变得软弱,开始贪求超越常人的能力。 哈,他这辈子都在和未知的环境、未知的事物斗争,若是他真的能够知晓一切,他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意识到这点之后,他好几天也没与她说话。 但是,作为需要共同完成任务的团队的名义领导者,他不能完全抛开这个成员的意见或想法,哪怕只是形式上。领导者或国王之手不该故步自封。 想到这,他踏上了楼梯。 她的房间已经打开,像是等待他进入。 戴佛斯痛恨这种被掌控、被提前预知的感觉,他宁愿与懵懂无知的人交流,也不愿意与这种人沟通。 他看到她站在窗台,看着外边的狂涌的风暴。 神奇的是,狂风竟然没有顺着她的窗口灌进,就算有,也只是微风拂面,戴佛斯看到,从窗外涌进的风,只是将她的红铜色的长发微微吹起。他知道风暴吹打在脸上、头发上的感觉和反应。 “我以为夫人您只会盯着火。”他把这当成问候。 她将视线从外边的风景转向他。 “戴佛斯爵士,雨中有秘密。你已经发现其中一些了,不是么?” “我只看到了雨,感受到了狂风,或许只是微风。” “你还闻到了血腥。”她转过头,“那是人牲流出的鲜血的味道。你还感受到了温热,那是人牲死亡前的体温。” “有这么恐怖么,夫人?” “远比你想得恐怖。想要有这样的风暴,就需要释放人牲死前的恐惧,你不想知道的。”她关上了窗户,戴佛斯觉得房间变暗了许多。 她从窗户边离开,走向只有微弱的火光的壁炉,她将手放在壁炉壁上,里面的火焰顿时变得热烈和健康,至少看起来像是正常的柴火。 “风暴让客栈生火的柴变湿了,若是风暴继续,很快,客栈就只能供应冷食。”她离开壁炉,室内的光亮变得稍稍正常。“两日后,这间客栈的粮食的就会告罄,所有人就不得不饿着肚子出去找吃的。” “夫人,您为何说这些?” “岛上已经有人开始寻找老鼠了。”她盯着他,戴佛斯看到她红色眼眸,“这意味着,这场风暴要害死很多人。” “夫人,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的很多,戴佛斯爵士。”她将一根木柴捡起,木柴远端立刻燃起浓厚的火焰,将她脸照得明亮。“施法者太过傲慢,不知道……” “夫人,我不关心施法者,”他不得不打断,如果这样的对话继续下去,他觉得自己会疯,“您说,他将您也作为了目标,所以您准备怎么解决他?” “他离得太远,我无法向他传达教诲。” “教诲?您是认真的么,夫人?” “他也是拉赫洛的仆人,以为可以直接为拉赫洛解决敌人,但实际只会给神带来损失。为了避免这一点,我就需要对他进行教诲。” “我以为您会……难道他不懂?” “以为我会杀了他?”她露出邪魅的微笑,“呵呵,他懂,但他太骄傲,太急功近利,太……自信。我会给他一点小小的教育。”戴佛斯无法听懂,她认识到这点,主动开始解释,“太自信的人不懂得谦卑,也就无法服务。他缺乏像戴佛斯您一样的特质。” “恕我直言,我没有服务……”你的红神,他说不出口。 “你不需要服务。你需要战胜它的那位仆人。” “难道他的目标和夫人您不一致?” “当然不一致。我说了,他太过骄傲,他以为可以通过力量直接碾服潜在敌人,”她稍微靠近了戴佛斯,戴佛斯感受到舒服的温热和丁香豆蔻的香味,他感受到吸引,但恐惧让他抗拒地后退了一步,勉强保持了距离,她见状展颜一笑,“敌人也可以是朋友,只要付出耐心、付出……” 戴佛斯不容许这种危险气氛蔓延,只好打断,“如果风暴一直不停……” “那就等风暴停。”她拉扯了长袖,转过身,又回到了窗户旁。 戴佛斯无计可施,只好退出房间。在下楼梯前,他再次望向她的房间。 她已重新打开了窗户,狂风将房间的帘子吹得四处飘动,她的头发也被吹散,活像一团从窗外喷进来的火焰。 他赶紧下楼前往大厅。 普通的凡人能给他带来更多的消息和更多巧妙的解决方法,就算不能,愚蠢的故事也能够抚慰不安的内心。 他顺着蜿蜒的梯道下楼。小厮见到他,向他展颜一笑。这三天里,他已经付出了不少银币,将酒店的各种存酒喝了个遍,为了让一些故事丰富的酒鬼吐出更多消息,还暗暗通过小厮送出不少。 他对大厅里的部分人已经熟悉,部分故事还被迫听了多遍。 当远方的消息、神奇的故事讲完后,有的人就开始讲起了下流的黄色笑话,但这么多天,无论什么样的笑话都会失去原本的魅力。 这几天,客栈的老板不知从哪儿引进了几名妓女,平息了酒店里越来越让人不安的戾气。 甘德爵士早上起来的时候,睡眼蒙眬地过来陪他吃早餐,算是一天为数不多的固定交流。当戴佛斯问他为何这么困,他把责任全推给了这群妓女,“她们的声音实在太大”。 戴佛斯哈哈大笑,建议他找其中的某位妓女缓解,他却连连摆手,“我成为骑士前从来都洁身自好,绝不会在成为骑士之后放松要求。” 这话让戴佛斯不得不对他郑重相待,也许只有这样的人能完成唐托斯的嘱托。 甘德爵士与年轻的船长将史塔克的女士从君临偷渡至龙石岛期间恪守承诺,战胜了生出野心及担忧受怕的船员,惊险而又圆满完成了唐托斯的委托。 出色的工作,为他赢来骑士的称号——戴佛斯按照国王的指示为甘德敕封。 其实戴佛斯认为,自己的骑士身份不足以为这位英勇、睿智的人册封,但国王强调,如果自己的国王之手都不行,他不认为龙石岛上还有其他人有资格,这句话说服了戴佛斯,但后面一句就不那么美了,“走私犯为走私犯敕封,还有比这个更合适的么?” 戴佛斯记得自己表达了异议,但消瘦的国王说,“算了,我没有切他指头,因为他还没资格。他最好把‘走私犯’理解为赞美。” 戴佛斯承认,没有任何一位国王会如此公正,如此慷慨任命一位走私犯为自己的国王之手,这份荣耀,他会放在心底,最终带进坟墓。 甘德爵士如今也待在大厅一旁的拐角,安静地喝着啤酒,看到戴佛斯下楼,向他递来了眼神。戴佛斯向他点头。 大厅里也多了很多陌生面孔。 这很正常,客栈腾出了空位。几个脾气狂暴的住店人,实在无法忍受无休无止的风暴,在大骂“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不知廉耻后,摔门离开。 甘德爵士偷偷告诉他,实际是这些人已经没有了住店的资金,为了不被店家轰走,只好主动离开。 戴佛斯看过被老板毫不客气扔出客栈的人——客栈打开大门,不顾狂风和大雨,伙计和小厮拽着客人的四肢,从廊上直接将人扔到污水覆盖的街道。那个动作像极了科霍尔的船队向海中扔山羊,求取神灵保佑的样子。 狂风差点将人重新吹回,好在还是安安稳稳落在了水面上。 戴佛斯走到了台,掏出了几个铜星,让伙计给了一大杯黑麦啤酒。 大厅的地面比他刚来的时候更湿,有些地方绝对能够卷起一盆泥,前几天,每到这个时候,伙计就会过来刮下地上的烂泥,再在坑里填上从壁炉里扒下的煤渣和灰烬。 这个习惯显然没有继续保持。 这也是无奈。 外边飘来的雨水不断从门缝渗入,伙计已经将大门关得严实,缝隙也用布堵上,但仍阻挡不了雨水从拐拐角角的空隙流进来。 来来往往的客人早已将各处都踩得乱糟糟,让大厅看起来不像是客栈的室内,倒像停满战马的烂泥院子,好在这里没有马粪。 戴佛斯觉得这个环境已经足够好,他之前经过的几家客栈无一例外,大厅全是雨水——它们现在是否已被狂风吹倒? 戴佛斯小心翼翼端着啤酒,经过一根被熏得焦黑的粗大原木支撑梁柱,在一个靠墙对着门的空位置坐了下来。 大厅火热得像蒸笼,在冬季风暴肆虐的时刻,能够坐下来喝一杯,可能是人间最美好的事情。他端起啤酒杯子,豪饮一半。咕隆隆,他听到。他忍住了酒嗝。 当他觉得这一天就将如此结束的时候,他听到了客栈外狂野的拍门声。 伙计随手放下碗碟,暗骂一声,前去开门。 伙计抵住一边门,小心打开一条缝。涌进的狂风瞬间吹倒了几张空椅子,其他人背对着大门大声叫骂。 外边的人直接推开了大门,伙计应声而倒,不知道他是被风吹倒,还是被人推倒。 屋内一片大乱,戴佛斯低下身子,端起酒杯,撑着木桌,希望来人赶紧把门关上。 稍稍迟疑了一下,进来的两人关上了大门,风雨立时停了。 这个时候,戴佛斯才有空观察他们。 他们全身上下没一处不是湿的,雨水将他们头发打湿,紧紧粘在两边的脸上,不知道他们在污水流淌的街道上摔了多少次,戴佛斯知道自己过来的时候就是这个的样子。 他们穿着的是波内尔伯爵卫兵的服饰,戴佛斯能看到上面的蜘蛛蟹纹章。 进入屋里后,他们愤恨地扒开遮了眼睛的湿发,胡乱擦干脸上的雨水。他们看起来有点面熟。 他们稍稍整理后,开始扫视客厅的众人,戴佛斯本想低下头,但熟悉的样子让他忍不住想瞧个仔细,正与他们四目相对。 一人咬牙切齿,对着另一人狠狠甩下风衣,恶狠狠地径直走向戴佛斯。 “操你妈的,终于找到你了!” 第四十八章 戴佛斯 第四十八章戴佛斯 “你们找我?”戴佛斯问。 “还能是谁?”湿淋淋的卫兵自然没有好心情,但除了刚刚愤恨的骂声,并没有其他过激行为。 “出什么事了?”他希望不是史塔克女孩的噩耗。 他在大厅脱下了羊毛夹克以及里面的棉衬衣,光着上半身,当着他的面扭出雨水。大厅泥泞的地面上,多了更多的水。 “我他么哪知道?伯爵让我带你回去!” 最好确定是“带”还是“请”。他们没有动手动脚,戴佛斯猜测那多半是请。 他看到大厅里的人都把目光朝向了这边。这实在不是说话地方,但有些问题必须询问。 “为什么,怎么会这么着急?” “草他么的,你以为我没问伯爵么?”他走到燃烧的壁炉旁,将正在烤的衣服扯下,扔给了一旁的伙计,示意在一旁取暖的人离开,然后将自己脱下的两件单衣随手挂上。 做完这些,他开始脱靴子,靴子里也集满了水,他拿起靴子将水全倒进一旁的空酒罐里。两只挤干了水的羊毛袜子被他随手扔在堆放的木材上。 “伯爵是什么意思?”戴佛斯问,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伯爵会跟我说你们的秘密?”他开始脱自己的羊毛裤。 戴佛斯真担心他在大厅里甩干自己的裤子,于是赶紧走向另一边,递出了两枚银鹿,示意伙计取来温好的烈酒以及两套干燥的长袍和靴子。 想要提前知道情况,这是好机会。 “妈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有多少金龙!”他用着恶狠狠的眼神盯着刚刚的一幕。黄草一般的乱发被他揉得不成样。 他曾搜过戴佛斯的身,发现过钱袋,也找到了授权状。 戴佛斯明显感觉更多眼睛开始盯着自己了。 这个侍卫队长是想让他死在这里么? 队长低下头默默处理他的一身湿衣服。 戴佛斯只能盯着他。 就他露出的身体来看,作为伯爵的守卫队长已经合格了。 伙计这时给他拿来了一条热毛巾,他随手拉了过来,然后对着伙计大喊,“没见到我们来了两个人?” 伙计连忙应是,飞奔似离开。 戴佛斯只能在旁沉默着,看他把大厅当成澡盆。 当伙计送上已经温好的葡萄酒后,戴佛斯觉得已经到了说话的时机。 “大人,是那女孩出事了么?” 他一杯下肚后,才缓缓想起回答戴佛斯的问题,“那女孩在城堡好好待着,她能有什么事?” 大厅的顾客和观众们很快把他们重新当成无关紧要的人,又开始自顾自谈起话来,但戴佛斯明显感觉周围声音在变小。在一座城镇中,对于商人来说,负责治安和伯爵身边事的卫队长总是举足轻重的人。 当他们在壁炉前烤干了衣服,喝干了两壶热葡萄酒后,戴佛斯终于忍不住。 “维里队长,我们现在就出发返回伯爵的城堡?”戴佛斯觉得,等待他们将衣服烤干后才提议出发,已经是自己忍耐的极限了。 “你?你为什么要去?”他问。 戴佛斯不明所以,看向另一个卫兵,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是一个恶作剧么? “不是您说?” “哦,我记错了。伯爵让我给你带的是信,他说信里有邪恶的内容,对你非常重要。” “什么信?” 他让另一名士兵从衣服里翻找,那士兵懒懒地一遍遍对着已经搜寻过的衣物翻来覆去,实在不是认真寻找的样。 甘德爵士离开座位,偷偷溜到戴佛斯身边,将钱袋塞到了他手里,然后一瘸一拐顺着盘旋的楼梯离开了。 戴佛斯沉默,将钱袋放到口袋里后,慢慢摸索,确定有需要的硬币后,他将其中两个塞到了维里队长的手中,期待结束这个闹剧。 “粉红色的信。”他展颜对那士兵笑道。 “原来如此!”对方咧嘴回答。 戴佛斯快速抓来牛皮纸袋,抠掉其中用蜜蜡封好的口,掏出其中卷好的羊皮纸以及新粘连上的背书。 戴佛斯瞧了他们一眼,摆着羊皮纸,“为什么叫粉红色的信?” “伯爵爱叫它什么信就叫什么。”队长对着伙计又点了一壶红酒。 戴佛斯为他们再加了烤猪蹄、烤洋葱以及几盘酱牛肉后,匆匆返回了二楼。 他打开锁,关上房门,点上灯,在微弱的光亮下盯着伯爵的信。 “珊莎史塔克位于甜姐岛,风暴停后,就要返回白港。”这是信的首句。 “抓住她。”这是紧随的几个字。 信的内容很简单,每个字他都认识,他看到落款,“北境守护、恐怖堡公爵卢斯波顿”。一个小小的粉红色剥皮人印章加盖在签名处。 当然,这是粉红色的信。 卢斯波顿的信为何会寄给波内尔伯爵? 戴佛斯带着疑惑看了看下面波内尔伯爵的背书。 “乌鸦是小姐岛的,却意外落在了我这里。看来你的队伍里存在内奸哦。戴佛斯爵士。”戴佛斯想象波内尔伯爵说话的方式,他继续读了下去。 “那只能穿越风暴的迷途蠢乌鸦被我烧了,烧的时候它臭气熏天,我不允许肮脏的生物在我的城堡里驻足。珊莎史塔克是我给狼女的礼物,也是我的客人,亚历山多休想拿走。” 亚历山多乃是小姐岛伯爵,托伦特家族统治着小姐岛。在狼女返航北境之时,他的儿子伙同海盗抢劫,被狼女吊死在小姐岛的岩石礁上,托伦特伯爵有足够的理由报复。 他不得不叫上甘德爵士一起到三楼找红袍女,这个情形显得好像她才是这支队伍的领导,实际上她的房间最好最大,也最适合开会,但戴佛斯可不好意思将女人赶出房间。 这次她的门关着。 戴佛斯只好上前敲门。他敲了一会,却没有任何回应,他不得不边敲边喊出声。 “夫人!是我!” “我听到了,戴佛斯爵士。”里面传来声音。 戴佛斯和甘德爵士只好等在外边。 好一会门才重新打开。 “看起来比较正式,从楼下得到了什么信息?”她问。 “这个。”他示意甘德爵士将信递过去。 她慢悠悠接过信,快速地读完,又露出那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果然是个蠢祭司。”她笑道,“制造风暴然后再尝试穿越它。” “有什么问题么?” “我说过了,他太过傲慢。魔法之间会互相影响的。他功力未到,却胡乱使用,且自以为得计。” 她将信塞回甘德爵士。 “他自己的魔法也会互相影响?” “爵士,您开始有兴趣学习魔法了么?”她打开了窗户,甘德爵士已经做好了被狂风席卷的准备,可他放下胳膊,却什么也没发生。 光线进入,室内明亮多了。 戴佛斯顺着窗户,看到黑色风暴已变成灰色,风暴竟已经慢慢减弱。 “当然会互相影响,戴佛斯爵士,”她离开窗户,再次站到了壁炉边,“但这次不是。” 她的房间只是简单的一张床,但床上根本没有动过的痕迹,戴佛斯猜测她整夜整晚都坐在壁炉前的椅子上,凝视壁炉里的火焰。 “那是什么?” “他受到了其他神秘人物的影响。伯爵既然将那只乌鸦烧死,很快他就会知道。” 火焰在她的眼神中跳跃。 “那个祭司?这无所谓,只要托伦特伯爵不知道就行。我们可以……”他瞧了一眼窗外,“我们可以现在就出发去白港。” “我们原来的计划已经被这位残忍的小祭司打破,前方面临什么,很难去预测……”她竟然有脸说别人残忍。 “这不是更好?”戴佛斯恨透了预测、预言以及火中的蛛丝马迹。 “戴佛斯爵士、夫人,甜姐岛离白港非常近,只要我们快速离开,一定不会有事。”甘德爵士说。 戴佛斯爵士真希望事实就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甘德爵士是个坚韧的人,过去的大半辈子都在君临四处帮工,直到被唐托斯选中,接触这些诡秘阴狠的事不过这一小小期间,戴佛斯不知道他要忍受多大的折磨和煎熬。 他在去龙石岛的船上已经完全证明了自己的忠贞可靠,戴佛斯愿意相信他。 戴佛斯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相比戴佛斯,他看起来更像个受封许多年的骑士,至少,即使困在客栈里,他仍保持每日剃须,梳理头发。自律的人,总能收获信任。 “戴佛斯爵士,你别忘了我们的目标。”她说,“我们去临冬城,是为了订立盟约或建立婚约,并不是送珊莎史塔克回家。” “不送女孩回家,史塔克凭什么……”只要告知珊莎在甜姐岛即可,他意识到,“难道海上还有危险么?” “你忘了么,珊莎已经变成波内尔伯爵的礼物了。珊莎发过誓,你也承诺过。”她回答。 “他的目的不过是增加贸易量,如果狼女答应他,他才不管这个人情是不是他的。更何况,明眼人都会看到是我们从龙石岛上把她带回家。” “把她带回的是唐托斯爵士。我们带着目的而来,何必把自己想象得比波内尔伯爵更高尚?” 怎么可能一样?戴佛斯不认可。 波内尔伯爵是纯粹的投机者。他感激他十日来的款待,但痛恨他对他的逼迫。 “另外,海上永远有危险。”她补充。 戴佛斯知道海上有危险,但从红袍女嘴中说出,他就感觉气息变得诡异和恐怖。 “什么危险?”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她说。 戴佛斯丧失了耐心。 “如果这就是你说的危险,”戴佛斯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与她沟通,“我将与珊莎史塔克搭乘伯爵的‘欢乐接生婆号’去白港,夫人您和甘德爵士随后搭乘‘雷鸣号’。” 他做出决定。 戴佛斯掏出手型纹章和国王的委托文书交到甘德爵士手中。 “总要有人完成君王交代的事,也总要有人保护无辜的少女,如果那女孩真的有危险,我一定要在她旁边。而你要替我完成任务。” 甘德爵士困惑且震惊。 “如果史塔克的女孩出事,总要证明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尽到了保护责任。”用他首相的命。 第四十九章 戴佛斯 第四十九章戴佛斯 他换上了登岛时所穿的衣服,收拾了行囊,下楼,准备随维里队长一起返回伯爵的城堡。 当他到达一楼大厅的时候,那里已经空无一人,客栈的大门也大大方方敞开。 他听到外边传来的欢呼声。于是越过壁炉,走过泥泞的大厅,看向门外。 金色的阳光已经透过几丝乌云斜射下来,照在积水的街道上,波光粼粼,像是赤金,微微泛红。街道的积水现在看起来,也没有那么脏了。 “终于干完了!”他听到许多人高兴呼喊。 戴佛斯也觉得高兴。 没有人会喜欢在长久、近乎无休无止的风暴下生活。 他小心挤过站在门边的人,走向一侧的廊檐,看着少年们光着上身,重新走出房屋,拿着鱼叉,大声笑闹。若是他再年轻几十岁,或许也愿意脱下衣服,在积水中摸鱼。 “喔!”他听到孩子们的哄闹,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一条可能比孩子们还长的金枪鱼在多水的街道上跃出,又快速掉落下水,所过之处浪花翻涌。孩子们顺着波涌追了过去。戴佛斯看到也有不少穿着短衫的成年人手拿叉子追了过去。 这是远洋海鱼,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他注意到维里队长已经穿戴好,站在浅水里,叉着腰望向巷口阳光照射进来的方向。 巷口处的几栋木屋楼顶已经被掀掉了一半,有些木板摇摇晃晃挂在房子上。这里还不是直接迎着狂风、面对大海的街道,估计在海滨那带,损失更惨重。 不过对于海岛上的人来说,时常就会经受风暴洗礼,越是危险地方的建筑,承受的能力就越强,无需戴佛斯去关心,比如风息堡。他愿意相信,那里安然无恙。 他蹚水走到维里队长身边,看到他对着什么嘿嘿直笑。 “爵士,你不知道,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干完后,就喜欢在岛上扔鱼,听老奶奶们说,谁要是捡到,就能心想事成,对您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捡到就意味着,只要想,家里还能生儿子,甭管您老婆多大年龄。”他看到戴佛斯后对他说。 “我已有七个儿子了”戴佛斯说,其中四个已经死在了黑水河,“可不想再要。” “你婆娘真行,竟生出这么吉利的数,我要是有七个儿子,非得累死不可。” 她为我生了六个,老大是另一个夫人所生。但这些没必要和队长说。 “要不要我抓一条送给伯爵?我的指头虽然短点,但不影响抓鱼。”戴佛斯说。 “你可千万不要多事。伯爵会把这当成嘲讽。”队长看了他一眼,笑道,“呵呵,我只和你说哦。” 远处的孩子再次传来嬉闹,又是一条跃出水面的大鱼,戴佛斯认不出种类,它好像长出了翅膀。几个站在岸边瑟瑟发抖的孩子,也开始惊叫起来,对着搅动的水投出鱼叉。 “爵士,你知道波涛女士最喜欢丢下来什么玩意么?”他笑着问。 “是什么?”当别人想说话的时候,他总能第一时间明白。 “当然是章鱼。”他肯定地回答,“等到风雨退了之后,这玩意就会留在岛上,然后它们就扒在各个地方,像一块块黏液,传说波涛女士兴奋的时候,这东西就会溜出来。” 他被跳出的鱼吸引住,“风暴持续这么多天,这次的章鱼肯定更多。老泼妇总说,甜姐岛的岛名来源于此。” “名字比长姐(longsister)岛和小姐岛好听。”他只能敷衍道。 “这两座岛没意思。”他露出了不屑,“长姐岛是因为地形比较长,像个长蝌蚪,我看,不如叫蝌蚪岛——长归长,桑德兰侯爵要分走郎多普家几乎一半的地盘,他们切掉了长姐岛靠东的那块,就是蝌蚪头的那块,作为他们家的直属地盘。 郎多普防桑德兰比防海盗更甚。嗨,现在桑德兰这么多儿子,罗兰德郎多普伯爵恐怕只会更忧心。” 一名少年高声大叫,他的叉子已经收获了一条肥鱼,队长被吸引了目光。 “三姐妹群岛挤进来了四个家族,虽然明面都只会说,他们情如姐妹,但暗地里谁都想按死其中之一。”他转头对戴佛斯说。 戴佛斯觉得给他的金龙早已收回了价。 “小姐岛嘛,当然是因为他们地盘最小。不仅是地盘小,托伦特家族的人心胸也很小,而且好像不怎么聪明。您看着,狼女吊死了托伦特伯爵儿子,他肯定什么时候要找回场子。” “这个事情人人都知道么?”戴佛斯问。 “您说狼女吊死伯爵儿子的事?”看到戴佛斯点头后,他有些不确定,“死的是伯爵的儿子,反正三姐妹群岛的人都知道。” 如果临冬城实际掌控者是这个狼女,他需要这位传奇人物的更多信息。 “大人,我随你一起返回城堡。”戴佛斯说。 “我可不是大人,爵士,”他转过身对着戴佛斯道,“我们三姐妹群岛的人可没什么大人。嘿嘿,我们是走私者和海盗的后代,走私者和海盗里,哪有大人?” “我之前也是走私者,但现在依然能被史坦尼斯任命为雨林伯爵。”戴佛斯说。 “伯爵,你要不是海内知名的走私者,恐怕早被波内尔伯爵吊死了。伯爵不喜欢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他放了您,可不是看在您那国王的面上或者什么雨林伯爵,恰恰是您的走私者身份嘞,他喜欢把走私者当作同类。” 戴佛斯竟有些骄傲,同时也觉得,从没见过任何一位领主的队长比眼前这位更喜欢说话。 莫不是给的太多? 他们一路慢吞吞蹚水走向伯爵的城堡。 “狼女从海外返回,”跨过一条水流湍急的壕沟后,对长开口,“传闻说,她带回了无数珍宝,呵呵,群岛传说,她在君临的时候,送给劳勃国王一件白狮皮和一顶瓦雷利亚钢做成的龙王冠,送给首相一件瓦雷利亚钢做成的火炬,火焰部分用红宝石装饰——听说那玩意象征照亮前程,正适合首相身份——妈的,我敢打赌,海塔尔愿意花五十万金龙购买。” 戴佛斯听史坦尼斯说过这个事,他是在嘲讽劳勃国王的时候说的。 据说,劳勃十分喜欢那顶铸造繁复的龙王冠,但无奈他的头和脸太大,而王冠又太小,他戴起来滑稽得像女孩顶着总角帽,引得史坦尼斯耻笑。 史坦尼斯就此事对劳勃做出过评价——过于虚荣。 至于那把火炬,早被琼恩艾林卖给海塔尔为铁王座还债了,至于换了多少,无人知晓。 “所以咯,当事情传开,且托伦特伯爵得知她将大部分船只分散停在君临、海鸥镇后,觉得有了机会,于是在自家大门口扮演起了海盗,生出了歪主意。 我听说,他组织了十几艘海盗船,成功俘获了先头的两艘,就已经收获颇丰。嘿,三姐妹群岛们的同行们都羡慕坏了,就连侯爵也艳羡至极,听说私下也组织了舰队。 可托伦特伯爵低估了狼女的狠劲。狼女像是完全知晓了海盗船的路线,她率领她的舰队对着海盗船紧追不舍——有一部分海盗船分散逃开了,这部分我等会儿再说——在小姐岛的幺姐屯围困了海盗。” “难道托伦特伯爵没有救助?” “当然救助了。可这有什么用呢?狼女的舰队已经封死了幺姐屯,逼迫他交出海盗。” “伯爵同意了?” “他要是同意,这事就结了,也不会这么惨。”队长哈哈大笑,“托伦特伯爵还想把他们伪装成正常贸易的商人。” “但狼女威胁他,不交出海盗就拿下城堡。托伦特没有等到侯爵的援军——他放出的乌鸦全被射死了。” “伯爵只好假意同意,据说,条件是,劫掠的责任不能包括托伦特,嘿嘿。”他露出嘲讽的笑。 “必要的时候丢弃合作者,这很正常。”戴佛斯说。对于这群海盗来说,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友情是抬高价码的说辞。 “托伦特伯爵被狼女骗了。”他说,“伯爵伤心地将海盗们驱逐出城后,狼女在城外用弓箭将他们射杀,尸体则拖到了小姐岛旁边的岩石礁上吊了起来。” “为什么要吊在外边?” “我听说,狼女是为了让伯爵躺在自己的卧室也能看到小岛上挂着的尸体。” “狼女会这么羞辱他?” “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伯爵肯定乐意宰掉任何一个路过的史塔克。” “吊死的人也包括伯爵的儿子?” “哦,暂时不包括。”他嘿嘿直笑,“你会眼睁睁把自己的儿子交出来让别人吊死么?” 不会。“我听的消息是,她把伯爵的儿子吊死了。” “她做得更凶残。” 戴佛斯可不认为吊死海盗是什么凶残的事。人们再凶残也比不过三姐妹群岛的领主,他们会使用海刑。 “杀死海盗后,她要求伯爵交出参与了海盗行为的儿子。伯爵说,她已承诺责任不包括托伦特。”他看了一眼戴佛斯,“你们大陆的人是不是都这么狡猾?” “什么?”戴佛斯不解。 “群岛人都说狼女违反承诺,杀死了他的儿子。”队长询问旁边的士兵,“你听到的消息也是这样?” “大家都是这样说的呀。”士兵回答,他年轻瘦弱得像根青葱。 “我听在现场的叔叔说,狼女认为她所承诺的特伦特,特指托伦特氏族的家主,不包括其他姓托伦特的人。”队长说到这里已经大笑出声。 “这,狼女失约了?” “随你怎么看咯,只有长城外和北方的野蛮人氏族才会用氏族名来称呼首领。狼女是把特伦特也当作野蛮人啦!你说,哪里的公爵之女会这么羞辱一位正经伯爵的?” 戴佛斯已经不关心故事的结尾了。这些至少说明,狼女对待承诺不像她父亲那样,她也许没有灵活的尺度,但也绝不恪守教条。戴佛斯觉得这点总结对他有用。 “那之后?” “之后,狼女让伯爵交出儿子。” “他同意了?” “我们三姐妹群岛的人可没有随便交出儿子给别人杀的道理。要是你你会么?” “当然不会。所以伯爵没有同意。”戴佛斯觉得这才正常。 “狼女轻易攻破了伯爵的城堡,她将托伦特伯爵参与海盗的二儿子史蒂芬,在他面前吊死,然后将尸体移送到了岩石礁,陪着他的海盗同伙。他的继承人在守城的战斗中被狼女砍掉了脑袋。十几名同姓的亲戚也一样被吊死。” “没有国王的许可,狼女这不是叛乱?” “哼,桑德兰侯爵认为是,”他开始有些愤怒,“可君临的法务大臣还是海政大臣?他认为托伦特伯爵咎由自取,还认为应该把托伦特伯爵的脑袋一起取下。他么的,那个时候大家才关心狼女给君临的重臣们送了什么礼物。” 海政大臣。这完全是他的国王的做事方式。知道这种事对他临冬之行也有用。 “不仅仅是礼物的原因!”戴佛斯觉得可笑,礼物就能收买君临的大人物? “妈的,是啊,肯定不完全是礼物的原因!”他显然误解了戴佛斯的意思,“她是劳勃亲封的骑士,她的公爵老爹是前国王的哥们、是前当朝首相的养子,草他么的,活该他们现在倒大霉。草他么的,戴佛斯爵士,这么明目张胆欺凌三姐妹群岛的,除了你的国王就是这位了。” “可你的伯爵看起来没有那么厌恶她?” “那是当然,狼女又没宰他朋友,也没宰他儿子,嘿,他也没儿子可宰。”他差点被水里的石头绊倒,踉跄两边,溅起大股水花。 戴佛斯感觉脚已被冰冷的积水冻得失去知觉,到伯爵城堡的路原来这么长。 戴佛斯看着队长,发现他的表情有些怪异。 “你怎么了?” “戴佛斯爵士,”他稍稍避开那名士兵,小声说,“三姐妹群岛上挤了四个家族。狼女的瓷器贸易完全排除了托伦特,它们现在已经摇摇欲坠,您说,托伦特感觉不到危险么?” 戴佛斯恍然。不管那只乌鸦携带的信息是否已经被托伦特伯爵拿到,只要他收到了小指头的消息,就肯定比波内尔伯爵更积极寻找珊莎史塔克。 戴佛斯只能感激诸神,诸神让他们没有停靠在小姐岛的幺姐屯。至于这么多天以来,托伦特伯爵是否已经知道珊莎出现在甜姐岛伯爵城堡——如果队长的舅舅能出现在小姐岛伯爵的城堡里……如果这是队长的暗示。 他转眼瞧了队长,一时间竟觉得金龙给得少了。 他确信已经发现了危险的来源,这陡然让他感觉轻松不少。 第五十章 戴佛斯 第五十章戴佛斯 戴佛斯与队长走到了接近港口的街道,发现数十艘捕鱼船正在离开港口,其他的已经向外海驶去,雷鸣号安好无恙地躺在泊位,另一边还有挂起血狼旗的大型帆船,船体被风暴折磨得有些破损,船员正划着小舟逡巡在它四周,查看受损情况。 这艘算是好的。还有些更小的船直接被吹翻,躺倒在码头旁,海浪一阵阵冲击着甲板,看起来惨不忍睹。 看着帆船上高高飘扬的血色狼头旗,戴佛斯觉得,或许他可以请伯爵将史塔克女孩送到狼女的船上,由史塔克自己负责那女孩的安全。 想到自己行程的目的,他便抛弃了这个想法。 “岛民再不下海,非得饿死不可。”队长看着离去的捕鱼船,“风暴持续这么多天,不知道多少人饿着肚子。淹死、冻死、砸死的更是不少,伯爵的城堡前就堆了一堆尸体,希望我们到的时候,卫兵已经把他们扔完了。” “邪恶的风暴。”戴佛斯说。 “他么的,可不?”他抿起唇,略作思考,然后小心又有所讨好地询问戴佛斯,好像戴佛斯可能不会回答,“伯爵和你说了那只乌鸦的事了么?” 戴佛斯点头。 “我发誓,从没有见过那么疯狂的乌鸦,也从没想过,一只乌鸦烧起来,他么的,味道能那么恶心。”队长做出难受的表情。 “那只乌鸦的眼睛是红的,没有一只鸟能比它更疯狂,也没有一只鸟比它更会咬人。”他侧过头,靠近戴佛斯,“伯爵认为托伦特伯爵勾搭了邪恶的巫师。” “为什么?”戴佛斯不解,来信的是波顿。 “仇恨。”他凶狠狠地说,“对狼女的仇恨。” “要是你这么说,狼女真不该把托伦特伯爵留下来。” “她做过承诺啊,更何况,她根本没必要直接杀他。白港以及小姐岛的三家已经包揽了瓷器对外销售,托伦特迟早会耐不住寂寞,去抢劫群岛的自家人,到了那时,他的末日就到了。” “他可以不抢劫。” “不抢劫,靠走私和贸易?也许,要是这样,他和其他家族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三姐妹群岛的对外贸易,本质是依靠北境、白港,现在还要加上临冬城,他没有机会的。 桑德兰侯爵原本最想独占长姐岛,就等着他自己的母亲去世,独占长姐岛。现在好了。” “这和他母亲又有什么关系?” “哎,你不是群岛人,当然不知道。侯爵母亲来自郎多普家族,现在还好好活着,你说,他怎么会当着母亲的面,把母亲的家族驱逐?我们虽是走私犯和海盗,但还懂得礼仪,就像伯爵招待你一样,那个价比黄金的碗,我就从没用过。” “这些道理都是您想到的?”戴佛斯问。 “嘿,有些是听说的,但大部分都是我自己想的哦,”他笑道,显得很得意,“郎多普伯爵只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只要桑德兰侯爵杀了那个儿子,让自己的继承人娶了郎多普的长女就算完成了目标。 但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呢,他想明目张胆杀人,可不行,至少他老娘活着的时候就不行。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为托伦特?” “对呀,托伦特家族因为狼女而衰落,”他惊呼一声,“桑德兰侯爵不会帮他们止血,他现在嘛,应该就像饥饿的鲨鱼,闻到血腥味就会兴奋,可能就在,哎,等待机会,等着过去,就狠狠咬上一口。” 他挥舞拳头,好像那就是鲨鱼的血盆大口。 “托伦特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所以,托伦特伯爵铁定会勾搭外人,对抗来至侯爵的压力,嘿,他也要尝尝郎多普的苦味。 他现在只有一个女儿啦,原本,我们的伯爵只要有个儿子,他肯定愿意把女儿塞过来,联合对付桑德兰。可惜啊,我们的伯爵也只有女儿,现在嘛,他等着桑德兰为哪个儿子过来提亲呢。” “桑德兰侯爵会容忍托伦特勾搭外人?”世人皆知三姐妹群岛排斥外人。 “他们恐怕只会放纵,你不知道么?想要休掉老婆,最好的办法是主动戴上绿色的帽子。” 他又抿起了嘴,好像不太满意自己所举的例子,稍稍思考,戴佛斯觉得他在自言自语,“说不定托伦特袭击狼女的船队就是桑德兰指使。” 戴佛斯上次来三姐妹群岛已是很多年前了,他做梦也想不到群岛还会有这么多故事。 “您之前说,托伦特伯爵的海盗部队有一部分逃开,这又是怎么回事?” “哦,逃开的海盗舰队上有伯爵的小儿子,名叫巴隆。狼女砍了他哥哥之后,他担心自己也会出事,不敢回岛。 后来嘛,他索性带着走私者,南下石阶列岛,做海盗去了。现在已经被铁王座通缉,所以咯,托伦特伯爵应该是最希望波顿赢得北境的人。” “为了出气?”戴佛斯觉得自己在队长面前像个傻瓜。 “为了铁王座能够撤销对他儿子的通缉令,”队长看了戴佛斯一眼,“通缉令也拜贵国王所赐哦,若是史坦尼斯愿意撤销通缉令,说不定他能收服小姐岛呢!” “然后,第二天你就能看到桑德兰的三头旗插在幺姐城上了。” “哎,我说您啊,幺姐城上本来就有三头旗。你在我们伯爵的城堡上没看到三头旗么?”他的话有嘲笑的意思,戴佛斯觉得有点丢脸,好在他没有继续。 “哎,不过托伦特的海鳗旗插在城头也不过几百年,换一换也无所谓。”他笑道,“快速搬家(ove ickly)嘛!” 积极行动。这是托伦特家族的族语,了解这么多事后,戴佛斯觉得,或许在积极行动前,他们得学会三思。 队长走在道前,边走边吩咐戴佛斯注意哪些地方要走慢点。他知道道路上每一个深坑所在的位置。 “您觉得去白港会有危险么?”也许不该问他,但戴佛斯觉得,他可能远比红袍女高明。 “他么的,当然有危险。海上就没有一处不危险。”他拄着一根从别人门前顺的木棍,狠狠敲击街上的积水,骂道,“从东海望过海豹湾、从颤抖海到咬人湾、从五指半岛到整个狭海,全世界的海盗都被吸引过来,沉在甜姐岛浅石滩上的船,有一半都是海盗船。” “为什么?北境沿岸哪有什么可抢的?” “北境有瓷器咯,当然啦,主要的还是守夜人、野人啊。” “那里有什么可以抢的?” “谁知道呢,守夜人的毛皮卖得便宜,不过这个时节,到北方的海盗船都是为了奴隶。” “哪来的奴隶?” “野人咯。”他示意一个深坑,“现在的沉船里很难找到好东西,要么是野人穿在身上的破毛皮要么就是野人的尸体。一个个在海里泡得比雪还白。” “我听说,野人在攻打长城。” “管他呢。除非他们会游泳,否则我们还是过自己的日子。” “我是说,海盗怎么敢去攻击组织起来的野人?” “哎哟,爵士,我哪知道啊,兴许,野人活不下去了,又或者真的有异鬼呢,哈哈,为了不被异鬼吃掉,所以宁愿把自己卖掉也不想留在长城北边。听说东大陆的奴隶很贵哦。” “除了海盗,没有其他危险么?”戴佛斯突然发现,他的回答和梅丽珊卓差不多。 “我们还发现了一条来自伊班的捕鲸船,船体被捅了好多大洞,破船顺着洋流跨过颤抖海,卷到甜姐岛,那样的怪洞,有人猜测是被海底怪兽袭击。哎,如果这就是你想听的危险。”他对这个话题有些不耐烦。 “我并非想听危险。”戴佛斯觉得靴子里跑进了什么东西,于是摘下手套去够,被惊到几次后才将小玩意抓出来。 “嘿,爵士,走运哦,波涛女士竟然主动投怀。”队长转过头哈哈大笑。 “若是你愿意要。”戴佛斯想将小章鱼扔给队长,可章鱼却紧紧吸在他的手心,几只触角在他的手指间挣扎。戴佛斯不太喜欢这种感觉。 “这种章鱼可以吃的。”队长停下来,抽出匕首,对着章鱼的眼睛捅了过去,章鱼松开了戴佛斯的手,抱上了匕首。 队长把手中的木仗扔给士兵,用匕首将章鱼割开,扔出内脏,切成了两半,他将其中一半还给了戴佛斯。 “波涛女士送的好东西哦。”队长笑呵呵说道,一口将还在挣扎的章鱼塞进了嘴里。 戴佛斯咧嘴一笑,照着办了。 伯爵的城堡还是那样,黑色石头桥梁外加锈迹斑斑的铁闸门,与上次见到有所不同的是,已经有几具尸体横躺在水流入护城河的出口处,几名卫兵正在甩绳子,想要勾住尸体的脑袋,将他们拉到一边,送上车带走。 车上已经堆放了一些。 戴佛斯没有太关注,在队长的陪同下,径直跨过卫兵守卫的吊桥,过桥后,戴佛斯脱掉了靴子,倒出里面的积水,重新穿上,然后通过阴郁的甬道石墙,走进了伯爵的大厅。 阳光透过墙上留下的孔洞钻了进来,但并没有改变大厅的昏暗。 城堡的地板上到处都是水渍,好在没有多少烂泥,比客栈强了不少。 伯爵依然高坐高台。 “戴佛斯爵士,我想说的话,已经在信里说完了。我会派人把你们送到白港,今天你可以住在城堡里,我猜会比外边的客栈舒服一些。”他还是那副嗓音,风暴停止,他似乎没怎么高兴。 “不,伯爵大人,我们无法等到明天。” 可能明天全世界都会知道,珊莎出现在了甜姐岛,而那个时候,伯爵或许会为了证明自己仍忠于铁王座,而做出不可预料的事。 “我想现在就出发。” “亚历山多不会从我的城堡知道史塔克姑娘的消息。”他站了起来,“你上次没有听我的话,匆匆走出城堡,总结起来,不过给大家增加麻烦。” 至少多知道了三姐妹群岛的内情。“伯爵大人,不正常的风暴和不正常的乌鸦,已经说明此事有巫术介入,我很难想象,针对的目标不是史塔克的女士。她多留在岛上一会,也会给想要她的敌人增加准备的时间。” “积极行动。”伯爵嗤笑,“大多时候,人迟一会或是早一会都无关大局,年轻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我以为爵士您是明白的。” “大人,我完全明白,这只是大多时候。我自己就是例子。我接近四十岁的时候,才被史坦尼斯国王册封为骑士,相比大部分贵族,十几岁就获封骑士已经晚了太多太多,大人,这并没有妨碍我在五十多岁的时候被任命为首相。” “哦,原来如此,但好像是我说服了你,你准备留下来么?”伯爵笑了起来。 戴佛斯觉得一阵窘迫。 国王为什么会挑我这种平凡的人当他的国王之手? “大人,大多数时候,但现在却不是。晚一会,我们就会给了人追上的机会,而我相信,只要船到白港,史塔克的女士就会安全。”戴佛斯觉得自己的道理干瘪无力。 “爵士,我的维里队长和你说了托伦特家族的事了么?”伯爵问。 “伯爵大人,队长说得很少。”这是谎言,但最终取决于什么是少。 “哦,那我就和你多说一点。”他从高台上走了下来。 “托伦特袭击狼女的时候,我已准备好了舰队。托伦特他是鳗鱼,积极行动,果然咬到了肉,我嘛,是蜘蛛蟹,天生迟钝,只会等待别人上钩,所以咯,我什么也没捞到。 ‘静待机会。’这是波内尔的族语。 可后来的故事你知道啦,海鳗吃了别人的肉,却几乎被人一网打尽,蜘蛛蟹行动迟缓,什么也没吃到,却也没被抓,最终哦,别人还送来了瓷器。 我并非想要强留你。那只乌鸦恶臭凶猛,红着眼睛,浑身都充满邪恶的气息,不仅如此,它还带着恐怖的信息。 这是危险啊,戴佛斯爵士,你知道蜘蛛蟹遇到危险会怎么做么?” 伯爵愿意讲故事,戴佛斯只能安静地听。 “躲藏在石头后面,等待危险过去。” “大人,海上永远有危险。”戴佛斯说,好像这是红袍女说过的话。 “这句我没法反驳。但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不能躲在城堡后。” 伯爵长长叹气。“戴佛斯爵士,你是个好首相。” 第五十一章 戴佛斯 第五十一章戴佛斯 临近中午,伯爵让自己的卫队护送戴佛斯在蟹港上船,同行的人员除了“欢乐接生婆”号的水手外,还包括了三名乔装的护卫,他们名义是保护珊莎史塔克,但实际上,是充当伯爵次女玛尔摩波内尔的保护人。 伯爵认为,如果他想要增加贸易份额,仅凭史塔克女士一丁点儿承诺是不够的,于是他将自己的女儿一起送上了船,他还认为,有女士一起陪同,对史塔克女孩来说,旅程会轻松一些。 对旅程,戴佛斯没有一丁点轻松的幻想,他在走私生涯中,明白人多误事的道理,知道队伍越大越难管理。 他希望,三名护卫最能保护好伯爵之女——一个珊莎已经让他足够焦虑。 戴佛斯偶尔觉得这个世界荒诞不已:认为前程危险的自己,在竭力往前;认为应该躲避危险的伯爵,也在加大投入、冒进。 我疯了,他也疯了么? 在此之前,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危险,即使是三姐妹群岛到白港的短短旅程也让人骨子里感觉不安。但临近出发、开始行动时,这一切感觉又像从未产生过,每个人都开始变得平静,仿佛他们之前所感受到的危险不过是耳边的清风,过路的海鸥。 波内尔家的女孩看起来也很平静,戴佛斯只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女孩其实很高兴。也许逃脱父亲的掌握让她兴奋,承担责任让她充满激情。 年轻的女孩、男孩都一样。 玛尔摩小姐一头棕发,长脸,秀丽,不比珊莎漂亮,但高挑的鼻梁显得极有魅力,天知道伯爵是怎么生出这种女儿的,而且她看起来与伯爵的外孙女相比也没有大很多。戴佛斯知道这个女孩的手上是没蹼的。 她挽着珊莎史塔克的手说说笑笑走进了船舱,留下几名卫兵在甲板上东张西望。 “伯爵说,旅程可能会有危险?”一个粗野的声音对着戴佛斯问道,与其说是问,倒不如说是嘲讽。 戴佛斯闻声转头。 他瘦瘦高高,穿着白色羊皮披风,但披风年岁日久,已经泛黄,且呈现出古怪的浅灰色,在披风下面的夹克上,潦草地缝着蜘蛛蟹的纹章,戴佛斯怪异地觉得纹章竟和护卫本人看起来相似。 “伯爵如此说过。”戴佛斯回答。 “三姐妹群岛到白港,我起码走过不下一百次。真要有危险,喊我的名字,我会来救你们。”他说完便转头离开了,留下了戴佛斯呆立原地。 戴佛斯见过比他更傲慢的人,但那些人无疑,要么冠着伟大的姓氏、要么坐拥海量的财富,而此人他却不知道何名何姓,更不知道财富几何。 戴佛斯希望他确实有骄傲的能力。 戴佛斯走到船头,看着船长指挥用岸上的滑轮将船推离码头,推开之时,码头边卷起旋涡,泛起泥泞般的黄色。 如果一路旅程顺利,按照船长的预估,在深夜就能停靠白港。实际上,船长也认为,他们应该选择明日一早出发,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明日黄昏前登上港口,睡在岸上,而不用挤在破旧的船上过夜。 戴佛斯感激船长的建议,实际上,他希望所有人都认为他会选择明日一早出发。 戴佛斯仰头望了望天空,阳光透过薄薄的一层灰云后,懒洋洋照下来,戴佛斯能够感受到光线的一点点暖意,这已经是下午了。 随着他们慢慢离开港口,海水逐渐变得清澈,没了从岛上流下来的黄色泥水干扰,它开始泛起明亮的蓝色,像是宝石。 几只海鸥从戴佛斯头顶飞过,发出欧欧的叫声。 水手就是在这个时候,在浆官的号声下,将帆全部升起。帆布崭新,上面画着崭新且巨大的蜘蛛蟹,在风的吹动下,蟹身变得饱满挺拔。 戴佛斯看着帆船木板划过海波冲向前方厚重的积云。 “大人,外边风寒,我在船舱内生了火,要不进去烤一烤?”船长声音粗糙但温和,“按照伯爵的心意,我在船内准备了鲜牛肉、羊肉以及海鱼,有各种酱汁、柠檬,大人您若是喜欢,我可以让人给您烤一些。” “感谢您,船长。我还想在外边多看一看。” “大人,外边的海有什么可看的?”船长的胡子和头发都被染成了绿色,身高中等,体毛浓密,看起来像个生气勃勃的粗树桩。 因为不安。“船长,您的船刚刚翻修?” “是哦,伯爵把自己的船全都翻修了一遍,之前这条船帆都是破破烂烂,用了好些年了,最近才全换了新的。”船长指着帆道。 “座首像也是新的?”船头的雕塑是一个欢笑女人提着婴儿的一只脚,像是刚刚从生产的妇女肚子中取出。女人欢乐地笑,婴儿张大了嘴号哭。 “唯独船首不是,爵士。船换座首不吉利。”他摸着接生婆的脸,“以前他们的脸上屁股上,全是虫洞,也不知道从哪里长出的虫。我们先用火小心烤了一段时间,确保里面的虫子被杀死之后,用木头将一个个洞全部塞住、打磨,到了后面……” 他开始介绍如何为座首除虫、喷漆然后将座首变得全新的。 “非常美丽。”戴佛斯真希望自己能有接生婆那样的喜悦。 “船长,船为什么会叫‘欢乐接生婆’,船不该叫一些勇敢的名字么?” “大人,您要不就叫我卡索。”他说,“我接手的时候,船就叫这个名啦,而且这个名字很好啊,大人,您不觉得它有力量么?” “力量,什么力量?” “接生婆嘛,她协助妇女把孩子生下来,用学士的话说,就是将生命引导于世。大人,我觉得这种力量,能够为我们驱走邪恶,没什么力量比这种力量更强。”他嘿嘿直笑。 戴佛斯笑了。他觉得他开始喜欢这个道理。 “孩子还在哭呢!”接生婆一手拉着婴儿的小腿,手指握着婴儿的脚丫,另一手斜托着婴儿的背,将婴儿放得仰倒。 “呵呵,海上航行,很多时候都没事,为了打发时间,船员们把小时候吃奶的故事都翻出来讲了十几遍,到了最后,相互之间失去了兴趣。说的话,要么是抱怨船长要么是抱怨天气,其他什么也没得说了。” 戴佛斯当然明白。 “寂寞、枯燥。”他总结。 “除了波浪翻腾以外,有的时候连一只鸟也没,还安安静静。所以啊,只要看到这小婴儿张着大嘴,就像听到了他呱呱大叫,然后,就不那么寂寞、安静了,嘿,像回到了家,热热闹闹。” 戴佛斯没法更同意。“这么好的名字竟被您拿走了。” 船长笑了。“我知道您在嘲笑嘞!可在伯爵大人的船里,还有更不堪的名哦!” 戴佛斯连忙否认。 “伯爵的港口还停着‘快乐小樱桃号’‘快乐美人桃乐号’‘快乐渔人连特号’‘甜妞泡芙号’等等。甜姐岛的船都以快乐和甜开头哦。” 戴佛斯知道,这些快乐的主角,要么是曾经出名的妓女,要么是三姐妹群岛中流传的神奇故事中的角色。如果戴佛斯听到的故事版本正确,或许世界上每个男人都会羡慕快乐的渔人连特,每个女人都会羡慕快乐的美人桃乐。 戴佛斯觉得,在乏味的航行中,这些欢乐的名字或许能够激励人们的一点生活乐趣,带给他们幸运,这要远比那些彰显威武或祈求能力的船名好。 “这些都是好名字。”戴佛斯真心说,希望也能给这段航程带来幸运,更重要的,驱走邪恶。 “可不是嘛,尤其是快乐小樱桃,她吸引全世界的人来甜姐岛品尝。”他大笑,“大人您在姐妹屯可尝过?” “这……我没有。”戴佛斯老实回答。 “哦,恕我,哎,我是个粗人,大人,您不要介意。”船长致歉。 戴佛斯不以为意。 “我老爹来自伊班岛哦,他一辈子都在伊班那边的捕鲸船上做事,半辈子了,抱过的肉就只是鲸鱼肉,我听我老妈说,有一天他终于厌倦了冰冷的鲸鱼肉,对他老爹抱怨,于是他老爹带着他就跑到了甜姐岛。听我老妈说,那是他第一次抱女人。” 他嘿嘿直笑,“我老妈说,她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可爱的男人,所以就挑了他的种子种下了。哎!” 伊班岛距离三姐妹群岛遥远,但颤抖海随着季节有着相对规律的洋流和季风活动,只要能够搭乘洋流,即使距离遥远,也会非常快速抵达。 “您为什么叹气?” “我老妈总是嫌我丑,觉得不如我老爹俊美,所以啊,时常怀疑是不是种错了种子。”他摇头晃脑做出丧气的模样,“可这事也怨不了我啊,对,大人?” 戴佛斯哈哈大笑,哪有异议。 又说了几句,戴佛斯想到维里队长所提到的捕鲸船的大洞,于是向船长了解。 “我没有见过海怪。但在海上的人,天天都会听说,哪里的船被海怪拖下海洋,哪里又有巨龙出没。大人,这几百年来,传说中生物里,只有坦格利安家的龙是真的,其他的嘛……”他挠了头,戴佛斯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 “不过,大人,不管是龙还是什么其他生物,就算存在也无所谓,依我看,没有什么比人更可怕、更危险,就算有,我们也给他隔开了,比如长城,对,大人?” 戴佛斯没有答案。 “卡索船长,我也如此认为。” “大人,您有事再叫我。前方像有风浪。” 在海上航行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便将甜姐岛和长姐岛远远抛得没影,但前方的积云却越来越大,看起来也越来越黑,以戴佛斯看来,像要形成新的风暴。 咬人湾的西方是无尽的颈泽泥沼,经常会形成雷雨和风暴,跨过咬人湾向东加剧席卷,像是向外伸出舌头;而颤抖海上的风暴也经常向咬人湾侵袭,又像是伸回去的舌头。两者来回便在这里形成吞咽的大嘴,这就是咬人湾名字的来源。 戴佛斯听到,船长命令转向、降帆。 没一会,乌云便覆盖了天空,下起了暴雨,戴佛斯不得不躲进船舱避雨。 船舱内除了一丁点火光外,一片昏暗,原本燃着的蜡烛冒着黑烟,显然刚被风吹灭。 陡然而生的风暴让船变得颠簸,外边海员们的惊叫声,让气氛顿时变得紧张。 珊莎脸色发白,紧紧握住玛尔摩的手,求助似看向进入船舱的戴佛斯。戴佛斯只能向她点头,希望能够稍稍安慰。 除此以外,他什么也做不了。 戴佛斯觉得船舱内的气氛怪异,也觉得在这里没有意义,于是脱掉斗篷和夹克,穿着单层衬衫走出了船舱,希望好歹能够帮一点点忙。 乌云之内,电闪雷鸣。 几名水手已经在慌忙降下船帆。 “草他么的,为什么这么突然!”他听到水手愤怒地惊叫。 大雨淋在身上,戴佛斯觉得冰冷刺骨,远不是前几天的风暴能比。 船长在塔台,大声呼喊,调整船头方向。 戴佛斯小心抓紧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对外观察。 他不知道该观察什么。 这本该是一场正常的海上风暴,只是太过突然。 船只在海上上下涌动,几名水手拉着帆布被左右抛甩,戴佛斯看紧机会,赶紧冲了上去,抓紧了一边的绳索,让险些被抛到海里的水手握住栏杆扶稳。 几人协同,好一番努力才将船帆牢牢绑好。到这里,戴佛斯觉得已经全身脱力。为了不被颠簸的风浪甩下,他只好死死抓住桅杆。 戴佛斯明白,桅杆并非好的固定方式,于是在海浪冲袭的瞬间,松开,冲到船头的围网,低下身子,将脚插在网洞中,死死抓住绳子,固定住身体,迎接海浪反复冲洗。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风浪才变得小了一些。 “大人,你还好么?” 戴佛斯抬头,天色依然黑沉沉。他捋走脸上的海水,发现船长全身都湿了。 “我很好,没有受伤。”他觉得脊背被海水冲击得发疼。 “那就好。风暴已经过去了。来得快,去得也快!”他站在甲板上,张开双手,迎着雨,哈哈大笑。 戴佛斯也想高兴地大喊。 兴奋的嗓音憋在他的喉咙。 一只突然的巨箭穿过船长的胸膛,将他钉死在桅杆上。 戴佛斯不敢置信,看着船长和他一样张大的嘴。 他回过神赶紧顺着箭的方向看。雨水再次灌湿了脸,他发现什么也看不清。 “哈哈哈,谁在这不自量力卷起风暴,哈哈,我才是风暴!哈,你们喜欢那只小乌鸦么,哈哈!” 声音如此之近,戴佛斯感觉到了声音中的疯狂和狠厉。 这就是航行中的危险么? 他擦干脸上的雨水,顺着声音看去。 帆船的船首,高高站着一个男人,昏暗之中,他只能看到一只明亮的蓝色眼睛。 暗红色的帆船瞬间跨越海水,高高张开的帆布,撞开遮挡的水雾。 漆黑的风帆上是一只巨大的金色海怪,双眼血红。 第五十二章 琼恩 第五十二章琼恩 “他在哪里?”琼恩骑在马上问。 阿托斯和莱拉也转向目光瞧着克雷德。 克雷德是哈克莱伯爵的第四子,瑞卡德的弟弟,游骑兵罗纳哈克莱的哥哥。琼恩在哈克莱的大厅里等了他很久他才到来。 他没有像父亲和哥哥一样留着长胡须,看得出来,他经常对胡子进行修剪,胡茬顺着圆圆的下巴围了一圈。他矮胖敦实,据瑞卡德说,他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比琼恩还要大一点,骑在琼恩身后,名叫贝隆。 “我也不知道。我们不经常去看他,实际上,我们从不向族人聊起他。我在森林打猎的时候只遇到过他一次。哎,我也只能找到大概范围。距离不远,就算走这么慢,我们今天中午也能到。” 琼恩以为森林之子早已灭绝,竟没想到还有生活在北境的。 哈克莱对此讳莫如深,不愿多讲,如今,他既然能亲自去见,自然不必缠问。 他的震惊早已过了,到了现在只有感慨。 他在野人的营地里看到了传说中的巨人、猛犸象,也看到了巨大的雪熊,接触到形形色色的易形者。他觉得,也许不远的未来,其他的神奇生物都将一一现世,各种光怪陆离的魔法也将在他眼前陆续上演。 若是想要增加见识,显然不应出海,而是做个守夜人。他想和姐姐说。 “他,您觉得他会教我么?” “琼恩,我不知道。” 琼恩知道克雷德对这个差事并不情愿。他身体壮硕,沉默寡言,琼恩觉得,他就是那种可以在拿着斧头默默砍树,砍一整天的人。 “哎,琼恩啊,你不老实,为什么在我家的时候不说老鹰的事?”阿托斯牢骚道。 “抱歉,阿托斯。我以为我可以独立解决,但哈克莱伯爵提醒了我,‘人要学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向同类求助。’” “算了。我也想不到法子,你在这里提是对的。不过,非得让这个木头带我们找人么?”阿托斯指着克雷德。 “老头子能找得到。倒是你,废话多,又没什么用。”贝隆对阿托斯说,“你何不在伯父的大厅等着我们的消息呢?还带这么多人,怕我们欺负你么?” “哈哈,哈克莱还没死呢,怎么就是你大伯的大厅了?”阿托斯嘲讽。 这句让贝隆脸色变得通红。 琼恩转头,示意他们安静。 “到了之后,琼恩你自己一个人进去。我在外边等你。”克雷德的声音粗糙,但冷静。某个瞬间,琼恩觉得他像极了他父亲艾德。 他父亲做不情愿的事情时就是这种表情。 “进去?”琼恩疑惑,“他在林子里,还是洞里?” “洞里。”克雷德叹了口气,“琼恩,这个事情你得保密。我们一点也不想让他的事被人知道。” 他看向琼恩,然后再向后看看阿托斯、莱拉、贝隆以及跟着的几名战士,眼里满是深深的忧虑。 “克雷德,您有什么为难么?”琼恩问。 “琼恩,是的。非常为难。符音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名森林之子了,我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森林之子的寿命长,但人数……他们很快就要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了!”克雷德的语气伤感极了。 他看起来粗壮,感情却如此细腻。 琼恩想到了塞外野人们唱的那首歌《最后的巨人》,想到了在野人营地上看到的几百巨人,也想到耶哥蕊特深情唱完这首歌后流下的泪水。 “你为什么哭呀?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琼恩记得这样和耶哥蕊特说,而她却激动地回复,“几百个!你什么都不懂……” 现在他懂了。 “克雷德,我发誓,绝不向任何人透露,我会尽一切可能保护他的秘密。”他希望自己的表情显得认真。 他说完后,看向一旁的阿托斯。 阿托斯气恼地叹了一声,在几双眼睛的注视下,只好应答,“我也发誓!” 莱拉和几名战士随后。 “最好的保护是忘记他曾存在。”克雷德说。 琼恩回忆起耶哥蕊特对着他唱《最后的巨人》时的样子,回忆她哼唱的曲调和歌词。 前面很多词他都记不清,他只记得后面几句,然后情不自禁,竟当着克雷德、莱拉等人的面清唱出来,开始声音很小,后来变得正常,直到结束: “啊啊啊啊啊啊, 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因为总有一天, 我将永久离去, 就如我从不曾出现。 但我的歌声不会消逝, 只要山林仍然繁茂, 只要江河还在奔流, 我就将长长久久。 请记住我的歌。” 队伍沉默不语,只有鸟鸣和马蹄的踢踏声。 “你在哪里学到的这首歌?”好一会后莱拉问,而后又像自言自语,“临冬城肯定不会唱这种歌。” “为什么临冬城就不会?” “我小时候听到的故事里,入侵的巨人总会被冬境之王杀死,史塔克还会将巨人的头颅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喂乌鸦。要我说,你们史塔克是最不会同情巨人的人,更何况为他们写歌?” “我不是史塔克。” “我知道,史塔克从不唱歌,至少不会给我们山林氏族人唱歌。” 琼恩无法回答。 “表妹,你若是想听,我可以给你唱。”阿托斯侧身探过琼恩,向莱拉说,“我会唱很多哦,我敢说,氏族里唱的,我都会。” 莱拉没有理他,于是他向后侧过琼恩,继续道,“我会唱山地的小卖郎,还有上山的臭海怪,你要是想听最后的野人,我待会也向琼恩学学,怎么样?” 贝隆瞅准机会,拉起缰绳,加快马速跨过几人,远远冲到了众人前边,边过边嘀咕,“听你唱歌,马都受不了。” 琼恩被几人逗笑了。 “哎,臭小子。”阿托斯指着贝隆骂,“琼恩,你别介意,小孩子不懂事,我觉得你唱得挺好。要不你再唱一遍,我差不多就学会了。” “他是在说你!”莱拉对他冷笑。 “莱拉妹妹,怎么会,今天前我都没见过他,而且刚刚也不是我在唱啊,对,琼恩?” “是我在唱。感谢你的夸奖,竟没想到还有人夸我唱歌唱得好。”琼恩摇头。 “那你再唱两遍,我学习一下。”他说。 琼恩拗不过他不断请求,只好把歌词说给他。他只听了两遍,便完整复述。 “莱拉表妹,我已经准备好咯,你想听么?” “叫声表姐,我可以帮你评鉴。” 他哈哈大笑,像是已得允许,竟然用浓厚的嗓音一句句大声唱出,高昂又婉转。 原本悲伤的歌调,竟被他唱得昂扬乐观,别有一番豁达、坦荡和失落的洒脱。 琼恩看了他两眼,开始喜欢上这个年轻人,不免想,要是耶哥蕊特也能听听就好了。 再次想到耶哥蕊特,他觉得有些心痛。 她已经死了。心树早已告诉了他。 克雷德也多看了阿托斯几眼,像是首次发现他还有这个能耐。 “怎么样,表妹?”阿托斯问,满脸骄傲,正在等待夸奖。 莱拉终于展颜大笑,“表弟,唱得很好,现在我知道,你的嗓子比脸漂亮。” 克雷德终于笑出声,于是他们一起哈哈大笑。 山间的树林茂盛,高高的哨兵树、士卒松在此起彼伏的山脉上扎根,铁树、夜木穿插其中,一蓬蓬积雪点缀在背阴的坡面和树梢上,一起铸就了山间的静谧,直到他们马蹄声响、偶尔的朗朗歌声,惊起一堆堆寻食的鸟雀,方才打破。 他们顺着蜿蜒的山路,渐次往前,只有偶尔宽松路段才能几马并肩,那是互相商谈的好时机,但大多数情况都得默默跟着前面的马。 夜晚小路边枯黄的杂草上留下的霜冻逐渐融化,形成一粒粒水滴,打湿在过往的人、骑身上。在小路上没一会,琼恩便觉得两侧的马裤已湿透,还沾上了一堆毛茸茸的草粒。 当太阳升向半空,克雷德开始擦干额头上的汗珠时,阿托斯问了大家都想问的问题。 “应该还要过条小溪、越过一座山。”阿托斯答道。 “哎,我们这么多人,他,那个,符音?会不会觉得我们是过来抓他的?”当他们终于到了克雷德所说的小溪时,阿托斯问。 “又没人让你跟着过来。”贝隆牵着自己的银色小母马,走到小溪的上游。 “我是过来保护琼恩的。”阿托斯说。 “你是怕他姐姐不愿送你城堡!”莱拉蹲在小溪边上,将牛皮水袋扣进小溪。 “怎么会?”阿托斯拉着自己和莱拉的马,“不过老爹确实说过,好男儿要走出去。”他突然笑了起来,“反正不能像哈克莱,儿子那么多,还要死死抱着山林不放。”他的眼睛盯着克雷德和已经走到上游的贝隆。“表妹,赶紧的,贝隆得把水弄脏了。” 克雷德像是没听到他的那些话,在路边系好缰绳,持着水袋下来,“你们不会进去。” “什么意思?”阿托斯问。 琼恩拉着马,也望向了克雷德。 “我和琼恩进去,你们在外边看着马,等着。”说完,他将马拉到了下游,让马饱饮冰冷的溪水。 “不去就不去。”他转头对着琼恩道,“琼恩,若是你学会控制鹰,你让它送我一颗鹰蛋好不好?” “我感觉那只鹰是公的。”琼恩无奈,“你要鹰蛋干什么?” “那可坏了。我听说,很多雄鹰从不管老婆,和野人一样,跟我们山林的人,哦,包括临冬城,没得比……”他发现好像说错了话,立刻转开话头。 “鹰蛋,当然是孵出来养。听说只有从小与动物一起生长,才更容易赢得信任,然后易形。” “你难道也想成为易形者么?”莱拉问,“这些都是听谁说的?” “嘿嘿,我只是想飞。表妹,我要是可以飞了,天天给你送信好不好?”他问。 “我会拿它过来炖汤。”莱拉没有再理他,“琼恩,你和那只鹰熟么?” “怎么会?我从未摸过任何一只鹰。” “你看,根本就不需要一起长大。”莱拉对着阿托斯说。 当他们继续出发,沿着山道,越过一座手指柱形山后,克雷德反复调转马头,四向观察。过了一会,才迟疑地宣布他们已到了附近。 于是众人下马。 别了阿托斯等人后,琼恩随着克雷德扒开山边角落密布的藤条,走向满是落叶的昏暗丛林。 他们脚下全是松软的落叶以及残雪,落叶已不知积了多少层。脚步踏过,发出嗤嗤的沙沙声。 琼恩紧随克雷德,穿过了这片不知名刺木荆棘丛林,跨过了一条由山涧流水冲击出的深深溪道,然后爬上了一块的陡峭山坡。从一丁点裸露出来的一点看,应该是花岗岩,上面纹刻着上古的符号,就像他初入山林时看到的那块。 岩石之间,几棵骇人的士卒松从他们的缝隙中生长出来,顺着缝隙曲折地向上扭曲,巨大的躯干让人心惊其超越凡人的伟力。 他拨开阻挡视线的松枝枝条,透过克雷德身躯的一点缝隙,看到一棵枝干苍白的巨大鱼梁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招摇的红色树叶鲜艳如火。 他顿时明白,他要见的,只能在这里。 第五十三章 琼恩 第五十三章琼恩 鱼梁木独自占据着整个山坡,四边几乎都是隆起的山丘,在山下的人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山丘环绕之中,还有一棵如此巨大的鱼梁木。临冬城的那棵与之相比也要相形见绌。 它见识过多少人和事呢? 它一定见过巨人走过它身旁,见过森林之子爬上它的枝头? 克雷德喘着气,看着这棵挺拔巨大又清新明亮的树,对着琼恩说道: “上次,我就在这里见到他,他说他老了,喜欢在树上晒晒太阳。但乌鸦总是吵他,他就必须唱歌安抚。” “谁不喜欢呢。我小时候偶尔也会大着胆子爬上临冬城的心树上睡觉,觉得会与众不同,但在树上睡觉的时候,从来都不安稳,倒不是乌鸦哦。 在树上,我总是担心,可也不知道担心什么。 有一次我和罗柏一起爬上了树,在树上偷偷扯下了一根枝条,临走时却被守卫托马德,我们总叫他胖汤姆,哎,他应该已经死在君临了,他发现我们后,我和罗柏央求他不要报告,他却执意不肯,说‘就这个不行’。 我以为只是一根枝条不会有什么惩罚,结果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都要在密肯的兵器铺帮工,而罗柏被罚跟着法兰,打扫兽舍、清理狗屎。 看到他被罚的内容后,我偷笑了一个月。” 两人都笑了。 “谁不是呢,我看心树的大敌永远都是小孩,要是大人不给他保护起来,很快它就要被小孩们折秃掉。我敢打赌,你父亲艾德大人也一样被罚过,看着你们打铁驯狗,他一定深切怀念。” 在心树前他的话多了一些。 “我可没有问过他。”他笑道,在这种明亮的红色下,他觉得神清气爽,“它们不是什么都记得么,或许我们可以问问它。” “要是能问,你首先问的肯定不是这个问题。” “是啊,肯定不是。您呢,您会问什么问题?”琼恩问。 “我会想问弟弟戴斯蒙是怎么死的。”他捋了一下头发,苦涩地笑,“哎,算了,我还是不想知道。你呢,琼恩?” 琼恩发现自己的笑容一样苦涩,“我母亲,我还不知道我母亲是谁。” “艾德大人没和你说么?” “没有。他说下一次我们见面的时候就和我说。但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虽然我们是为了鹰而来。但或许符音也愿意帮忙。你把酒拿上了?” 琼恩拍了拍剑鞘旁的袋子。 世界上最后的森林之子,也是爱喝酒的森林之子。或许,有一天等他老了记录自己的见闻,一定会在书里添上一句,森林之子嗜酒。 呵呵,也许世上的森林之子,只有最后一个嗜酒。 他跟着克雷德绕过心树旁的一块巨石,顺着陡峭的山壁往下,没一会,克雷德对着他轻声道,“就是下面那个洞了。” 洞口并不明显,被草木编织的门挡着,但人很容易分辨出。 琼恩需要拉着山坡斜面上生长的灌木才能不滑下去。 任谁也不会想到,在如此陡峭的山坡侧面下有一个山洞,里面还住着已经消失了千年的森林之子。 “我们需要敲门么?”琼恩问。 门完全由草编织,其中插了几根木棒,时日长久,上面已经破破烂烂,可能一阵风就能将所谓的门卷走。 这个样子的门,看起来也无从敲起。 琼恩有些为难。 矮小的洞口几乎凹陷在山壁内,从各种意义上讲,主人都没有欢迎来访者的意思。 “这个洞是他挖的么?”他弱弱地问,话一出口便觉得愚蠢。 “我不知道。你看到岩体的裂缝了么?” 他指着山崖在此形成两道清晰的界限,一块巨石山体因为这条裂缝形成了两座清晰的独立岩峰。 “可能远古的先民或者森林之子会住在这里,洞也可能是他们挖的,或用其他什么方法掏出来的。” 琼恩知道,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在这种岩石上挖出洞来。但他突然又觉得,如果有魔法的帮助,也未必不能。 “我们要进去么?要不,还是在心树下等一等,他若是出来,肯定能够看到我们。”琼恩说。 “要是其他时候,我会让你在上面等,也许等个十天八天,但现在我们没有时间嘞!” 琼恩明白。 “符音。”克雷德对着洞口轻声喊。声音透过草门回荡,不像有任何人居住的样子。 琼恩轻轻推了草门,草门竟应声而倒。想到这样的门没有被风吹走,琼恩就觉得奇怪。 “我们进去?”琼恩问。 “你一个人进去。我在外边守着。”他说,“他不会伤害你,你不会伤害他?” “不会。”琼恩笑了。 琼恩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事比此更奇怪的了。 他从洞口屈身而入,从洞中闻到了浓厚的冰冷的灰尘气味,这不会是人或任何生物居住的地方,于是他直接返回。 “里面没人。”他说。 “你看了么?” “我能感觉得到。” 克雷德越过琼恩,自己进去,细细碎碎的声音传来,停下,又渐渐响起。 琼恩蜷下身,注视着克雷德。克雷德低着头,从洞内走出,手中托着什么东西,像一片暗影。 “他已经死了。”克雷德瞧着怀里的小小身躯,悲伤地说。 他托抱着的已经风干的尸身。 他好小啊,琼恩觉得,单薄的皮肉裹在细细的骨头上,脸上一条条深刻的沟壑,嘴上单薄的皮肉向上勾起,像是临终前的微笑。 森林之子身上裹着层层叠叠的各种树叶,编制成了细密的装饰,头上还戴着由一些细羽毛编制成的冠状帽子,五颜六色,看起来细致华美,脖子上戴着一圈圈由鱼梁木穿成的珠链,十分圆润可爱。 克雷德小心跪下,脱下了身上的风衣,将它轻轻托放进衣内,小心裹好。 两人无言,协助将它带到了心树下。 两人都知道,它的真正归宿之地只能是这。 “抱歉,琼恩。”克雷德说,“寻找他,可能是个糟糕的主意。” 琼恩想说,这一路很美,心树很美,很值得,但说不出口。 长城还在等他,曼斯雷德还在威胁他誓言守护的王国。 他们默默在心树前挖好了坑。 这是诸神安排的恶作剧么?他想。 他以为能够与森林之子交流,能够找到解决鹰的方法…… 将森林之子送入坑里后,琼恩觉得需要说一些悼词,可看着眼前灰色毛皮包裹的小小东西,他什么也说不出口,只能讷讷看向克雷德。 “琼恩,你给他唱一首歌。就你之前唱的那首。”他有些不安和局促,“就唱最后的巨人。他虽不是巨人,但对我来说,与巨人无异。” 琼恩无法拒绝这样的请求,于是再次唱起了这首歌。他不知道是该选择耶哥蕊特的那种歌调,还是阿托斯的。 他为他唱了两遍,前一遍是耶哥蕊特的,后一遍是阿托斯的。但他没真正开口唱出来,用只有两个人能够听到的声音,几乎是哼出“请记住我的歌”。 当他唱完最后一个词时,一只黑色的乌鸦从心树上跳了下来,对着琼恩大叫,“歌歌歌…” 两人在乌鸦的吵闹声中,将森林之子埋掉。 如果诸神安排,他要见最后的森林之子最后一面,那神的安排已经完成。 “愿你在诸神的国度永久欢歌。”琼恩最后说,然后站了起来,准备最后看一眼心树离开。 乌鸦跳下枝头,对着他大声叫喊,“歌歌歌…” “我没有歌啦!”琼恩无奈。 “歌?”乌鸦转头,啼叫。 琼恩看着乌鸦,又看看克雷德,他也是一脸疑惑。 乌鸦随即在地上蹦蹦跳跳,然后在他们走过的一条青石块上用嘴叼起一只手掌长的骨白色有些曲折的骨条,看起来像是一截鱼梁木。 地上还有另一半,显然被他们中的哪位踩折了。 “呱…”它飞了起来,对着琼恩叫。 “去,把短笛拿过来。”克雷德示意琼恩。 琼恩迟疑地走向乌鸦,伸手从乌鸦嘴中取下了短笛。 乌鸦没有躲闪。 短笛上纹刻着各种复杂的纹路和符号,从表面延伸至笛腔。另一小半已经被踩碎,两人都没有捡起。 乌鸦这个时候飞到了枝头,呱呱叫着,“歌歌歌…” 琼恩稍看了短笛,将它交给了克雷德,克雷德却没有接手的意思。 “这是符音的。它显然是想把笛子送给你。” “我不会用。”琼恩说。更何况已经坏了。 “你以为我会么?”克雷德说,“我只听过他吹过一次,反正比阿托斯唱得更好听。” “他是怎么……唱的,这东西需要吹么?”琼恩问。 “如果是笛子,那多半是吹……不过,这也太小了。你弟弟或许用得上……”克雷德说。 “如果可以,下次我回临冬城会把笛子给他。”琼恩微笑,他尝试对着似乎是入气口的地方吹了一下。 “呜呜……”笛子出声。 “歌…”乌鸦出声。 “我不会啦。”他放下笛子。 乌鸦从树上跳下,对着琼恩的手猛啄了一下,琼恩吃痛,笛子掉落在地。 “怎么回事?”琼恩将手放到了匕首上。 “歌…”乌鸦叫道。 “我听不懂你说话。”琼恩松开匕首,呼痛,手指已被戳开,流出了鲜血,掉落在地,其中一滴正好掉在笛子上,顺着孔流进腔内。 血液迅速在短笛上散开,一个个纹路顺着血流的方向微弱闪光,瞬间就覆盖了整个短笛,上面纹刻的线路变成了血色,与心树上流下的血红色树汁倒是很像。 “这算什么?”琼恩问克雷德。 “魔法?” “我可不想要这样的魔法。我们把笛子与他一起埋了?”琼恩建议。 “这应该是他送给你的?”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送我。感谢我把他埋了吗,他更该感谢你。” “也许他在感谢你给他唱歌。他很喜欢唱歌。” “歌歌歌…”乌鸦叫。 琼恩对着气孔又吹了一下,“呜……”短笛上的血色纹路闪动。 鱼梁木上的乌鸦全部飞起,克雷德也龇牙咧嘴起来。 “这是魔法笛子么,好像更难听了。”克雷德说。 琼恩没有感觉难听。 他小心对着小小的笛口,吹动。 什么声音也没有。 他再次吹动。他感觉看到鱼梁木的树叶在阳光下婆娑,随着他的心意在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 乌鸦们挤在裸露的岩石上,安静认真倾听不存在的笛声。 琼恩感觉自己在慢慢起伏,随着鱼梁木飘到了树的顶端,沐浴着阳光,继续向上,他感觉摸到了白云,看到了日光和白云外,天空中闪烁的无限群星。 目光飞向远处,他看到了在街上拿着木棍乞讨的妹妹,她的脸上全是斑驳的脓疮,不,那不是她的脸,她真正的脸隐藏在下面。 转向更远处的东方,巨龙飞过金字塔,昂扬袭向白云深处,消失不见。 更远,无数的战舰驶出港口,鼓声如麻。 更远,山川倾倒,火山喷发,熔浆直喷天际。 他收回目光,越过无数的人群,越过无数的船只,他看到珊莎穿着麻布衣服,光着脚在红色的船上哭泣,四面是无尽的大海。 更近是高耸入云的塔楼,塔楼上的钟被人反复敲击,钟声昂扬,向远方播散。 更近,他看到了她的姐姐。她正将匕首送入一个女人的胸膛,那人…… 他回到了临冬城,越过重重城墙,他看到了偷偷哭泣的布兰,他从没见过他那么伤心,夏天在旁不断用脸磨蹭他的手;他转过视线,再次跨越重重墙壁,看到小弟瑞肯,他在疯狂大叫,他的毛毛狗像他一样疯狂…… 更近,他看到了在莱拉旁边绕圈的阿托斯,看到了远远躲在一边的贝隆。 更近更近,他看到了在巨石之间绽放的红色巨木。 上方是一只鹰。 第五十四章 琼恩 第五十四章琼恩 没有犹豫,他将自己投入那只鹰,自然而然。 天蓝地广。 他顺着山岩滑行,越过高山,跨过冉冉的溪流,看到驻马停留的阿托斯、莱拉等,它一跃而过,顺着荆棘丛林滑行,俯冲而上,翩然拂过峰顶岩丘,滑向他完全无法定义颜色的鱼梁木。 他看到了自己。 一跃而下,他俯停在自己的胳膊上。 他睁开眼,周边的乌鸦一哄而散,只留下斜着脑袋看他的雄鹰。 他想对它笑,但雄鹰再次起身飞跃而走。 比梦中感觉要更加真实,更过瘾。 “我进入它了。”他激动、兴奋地和克雷德说,“它眼中的世界,和我们的完全不同,比如,山,不是这个颜色……” “琼恩……”他迟疑地说。 琼恩顺着他的目光,望向手中的短笛,或者叫断笛更合适。 它正在逐渐失去色彩,一点点风化,没一会就像燃烧完的树枝,留下飞灰,随着吹过的山风消散在山谷。 断裂在地上的那部分仍碎裂在地,琼恩小心捡起,捧在手中,然后与森林之子埋在了一起。 “琼恩,你觉得可以了么?” “也许。不过,这只鹰的体型比瓦拉米尔或欧瑞尔的那只小了一圈,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但这只鹰看起来很勇敢。” “确实如此。” “你觉得,你能再进入其他鹰体内么,或者随便什么鸟?其他动物呢?” “我觉得没有可能。” “为什么?” “那只鹰可能在临冬城长大,可能见过我们。”他苦笑了一声,“它喜欢卤牛肉。” “你怎么知道?” “我……”琼恩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感受,“卤牛肉是我姐姐创造的做法,它要没去过临冬城,怎么会喜欢?” “偷了你的肉,为你服役。很公平。”他拍拍手上的灰,踏上山丘,“尽快,晚上我们在老头子的大厅里庆祝一下。” 他说完,便绕过了士卒松,跳下那块山岩。 琼恩再次转眼看了心树,它的树叶随着山风摇摇摆摆,乌鸦们重新跳上树枝,对着他呱呱乱叫。 他感觉树叶在向他招手。 心树上的人像威严而沉默。 它一定见过许多人来到,又见过同样多的人离去。 他跟着克雷德离开了。 他们按着原路返回,跨过溪流的深沟,经过荆棘遍布的丛林,艰难滑下山坡。原本远远的一段路,此时回去,感觉近了许多。 这一路他都沉醉在没法说明的历史感中。 没一会,他们便从巨石山边垂下的藤条中走出。 阿托斯看到他们出来,大声喊,“怎么这么快!他把你们赶出来了么?” 莱拉、贝隆和其他几名战士全部包围上来,都是同一疑问。 “他已经死了。”克雷德说。 “那岂不是白来了?”阿托斯恼怒抱怨,扔下了手中的木头。 为了不让阿托斯继续大吼大叫,琼恩赶紧将所遇到的情况介绍了一遍,这才安抚下众人。 “哈哈,琼恩,让我看看你的鹰?”阿托斯转怒为喜。 “我感觉它有点远,”琼恩正在说,然后瞬间,感觉已经进入了鹰,“呃…” 发出这点颤音之后,他觉得意识开始脱离身体,他循着飞跃的一点位置感觉,寻找到他们这一群人,跃下之时,竟忘了如何停稳,竟在众人眼前的土地上翻滚了起来。 阿托斯哈哈大笑。 琼恩也觉得丢脸,赶紧用鸟的身体站稳,扑腾一下翅膀,飞向阿托斯的肩头,在上面晃荡几下,才站稳。 阿托斯疼得龇牙,还有些害怕,但竟然忍住了没乱动。 “是你吗,琼恩?”阿托斯侧脸问他。 “唧……”他自然无法说话。 “哇,神奇神奇!” “你现在还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吗,还是说,只在鹰的身体里?”莱拉问。 “唧……”在鸟的身体里。 他再次飞了起来。 “在鸟的身体里。在它身体里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但是没法用自己的身体说话,中间隔了一层什么东西。”过了一会他才回复,“但我觉得,只要训练一段时间就行。” “看来这一趟任务,完成得又快又好。”莱拉说。 “就是可惜了。我刚把毯子铺好,小帐篷搭起来。”阿托斯叉腰,我要不要给你的鹰儿搭个笼子? “不必了……” “快点收拾,我们回哈克莱。”莱拉走开,走到自己的马旁,开始收拾东西。 回程的路上,琼恩感觉不受控制地时常进入鹰的体内,常常无法回答周边人的提问,到了最后,他们已经放弃与他交谈了。 当灰云开始笼罩天空,下起毛毛细雪的时候,那头鹰主动落在了琼恩肩头,随着马步摇摇晃晃。琼恩觉得它为了稳住形体,花了很大力气,脚下的爪子好像已经勾入他肩膀的肉中。 “琼恩,猎鹰人通常会用鹰鞴(bèi)保护身体。回到氏族,我帮你问问。”克雷德道。 琼恩无法忍耐,将它赶走,没想到它飞跃的一瞬间竟然弄得他肩膀更疼了。他觉得鹰完全是故意飞得如此野蛮。 “克雷德,”琼恩边揉肩膀边说,“这只鹰虽然足够勇猛,但体型太小,可能不是敌人的对手,我们同样需要征召猎鹰人,希望到时候能够共同捕杀敌人。” “你需要多少?” “越多越好。” “有点难,但我尽量让哈克莱协调。”克雷德叹了口气。 “既然这样,我也请老头子协调。”阿托斯道。 克雷德看了阿托斯一眼。 “我小时候,就想牵黄擎苍,但最终只能养几只猎犬。琼恩,把鹰做娱乐的听说都是大贵族,而山林中用鹰打猎的都是小氏族。” “是么?”琼恩不解,“哈克莱不是大贵族么?” “琼恩,菲林特都不算大贵族,何况哈克莱。而且养只鹰得花多少功夫啊,我看,克雷德都养不起自己这么多孩子。”阿托斯插嘴,“五个啊!”。 “闭嘴,臭家伙!”贝隆怒目而视。 “我说谎了么?想要养活你的弟弟妹妹,你得多努力才行!哼!”阿托斯毫无畏惧地回望。 克雷德怒视阿托斯。 临冬城没有专门的猎鹰人,但城堡中也有专门的猎鹰。 “您有什么难处么?”琼恩问。 “我虽是哈克莱的儿子,但与兄弟们早已分家单过,与氏族其他普通牧民没什么不同。我这么说不是对哈克莱或者瑞卡德有什么不满。山林氏族生活艰难,眼看冬天已到……” 他拍了拍披在身上的毯子,抖出上面的一层细雪。 “琼恩,援助长城先不说,你得让你姐姐吸纳山林里的人,老人、年轻人甚至妇女。避冬市集塞不了这么多人,我们为冬天采集的食物,不知道能吃多少,但只要冬天一长,肯定要饿死人。与其饿死,不如跟随你姐姐一起打仗战死!” “你说得好听。你们会安心饿死?饿死前,你们早得过来抢菲林特了。”阿托斯道。 “别废话!”莱拉对着他喊,“菲林特就能养活所有人么!” “克莱德,我用我姐姐名义许诺了粮食、毛皮。只要……”琼恩在雪中逐渐感受到了苍凉的悲意。 “琼恩,我们都知道许诺的内容了,但许诺只是许诺。冬季到来,就算你姐姐有再多黄金,分给他们的再多,也不可能买到足够的粮食,喂得饱这么多北方人。” 琼恩在临冬城时,从来没有经历过吃不饱饭、没有衣穿的事,他甚至从来都不知道北境的氏族们如此匮乏。他们比临冬城艰难太多。 长城外的野人或者自由民也同样,而且他们身边根本就没有度过哪怕半年冬季的存粮,在他们观念里,这次冬季所需要的存粮都存放在长城以南各个城堡的粮窖中。 这个矛盾根本没法调和,更何况,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异鬼。冲突在所难免。 “琼恩,我们人类比森林之子繁衍更快,学习更快,生长更快,这能战胜森林之子,这是诸神对森林之子的报复,但同样,也是诸神对人类的诅咒。它给我们智慧、赋予我们同情的力量,所以它同时用冬天和有限的土地来折磨我们,看着人类胜利后,自相残杀、亲人在身旁饿死、病死、冻死,永无休止。这已经绵延数千年,或许更久,可能还将持续数千年,或许更久。” “克雷德,你在说什么呢!”阿托斯喊。 琼恩自己也不得不投去疑惑。 “符音不相信旧神,不相信南方的七神。他不相信任何神,所以他选择离开了自己的族群,自我流放了。他相信,是诸神在背后愚弄生灵。” “为什么?”和粮食有关么? 琼恩感觉克雷德彻底陷入了悲伤的情绪中。他没有在符音面前哭泣,现在他? “如果不是神灵愚弄,森林之子仍能永远快乐地活在群山和森林之中。 他们出生少,寿命长,不用担心粮食,一生都可以在树上或者树根下歌唱。 即使冰雪覆盖大地数十年,他们依然能够通过地下的蘑菇和温暖的温泉生活,安然无恙。 当冬天结束,冰雪解封,他们又能重回大地。更何况,他们永远能够通过遍地的鱼梁木彼此沟通,和周边的一切生灵对话。没有冲突、没有纷争。 你说,一个人、一个生灵还能有比此更幸福的生活方式么? 他们死后,还能借助鱼梁木回归永恒。就连死亡也充满抚慰。” 他露出浓厚的羡慕之情。 “符音既然不相信任何神,为何他认为是诸神……”这前后矛盾,琼恩想。 “意思并不一样,琼恩。”莱拉说。 克雷德慢慢点头。 “诸神嫉妒森林之子,用人给他们带去灾难。但人类自身却背负着远比森林之子更沉重的诅咒。” “就是你前面说的那些?”琼恩问。 “有限的土地,猜测、嫉妒等本性,这些都不该怨怪诸神。诸神赋予人类远超森林之子的繁衍之能,但残酷的环境,让人永远挣扎:他们要么在一轮轮冲突、战斗、战争中死掉,要么在冰雪、疾病中慢慢痛苦哀嚎死去,一代一代,永不休止、狠厉至极。” “这是符音说的?” “他认可这个道理。认可这是诸神加诸人类身上的枷锁,认可这是诸神的恶作剧。他说他能感受到,但无能为力。” “恶作剧?”琼恩想。 “哎,分明是你自己养不活自己的孩子,还要怪这怪那,真不害臊!”阿托斯不耐烦地大声说。 贝隆被气得脸通红,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发作。 “我们先活下去,然后找机会解开枷锁。”琼恩觉得克雷德已经沉浸在了悲伤中,怨怪地瞧了阿托斯一眼,出言开导。 但这种话就像耳边飘过的雪花,无足轻重,就连本质都还是冰冷。 “你说得对,琼恩。”他惨笑,“也许终有人能够解开枷锁。”然后叹气,“希望你姐姐能买得到很多粮食。” “最重要的是赢了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琼恩。”莱拉说。 “嘿,第二重要的是,赢了那个,那个,恐怖堡的伯爵。”阿托斯说。 琼恩笑了,“我只负责最重要的。”剩下的交给她。 “我两个都要负责。”阿托斯大笑,“天冷了,更要把根扎进土里。那么多菲林特可以,我也行!” 冰雪飘飞之下,阿托斯的激情就像热酒。 “小贝隆,你负责哪个?”阿托斯向他挑衅,“或者回家遛狗?” “有什么了不起,我也…”贝隆看向自己的父亲,见他点头后,开心笑了起来,“我也一样全部负责!” 第五十五章 狼女 第五十五章狼女 “哎,真脏啊!”美伊心想。 她没有什么洁癖,但这里的环境糟糕透顶,看到粪便污水随便泼在路上,她就感觉眩晕。 人的粪便最无法忍受,马的次之,腐烂的烂泥再次之。而要是各种玩意混在一起,经过无数次人踩马踏,那就是人间极品。 这些混蛋是怎么忍受的? 不过这世界也没什么干净的地方,就连临冬城也像狗屎。林间小道里也时常撞见猫狗狼或是哪个醉汉留下的“礼物”,只等不看路的倒霉鬼中奖。 好,七国首都君临更是名满天下的屎城,他们和狼一样用粪便划分地盘么? 上行下效,难怪疫病常常光顾。 总有一天,要把你们上上下下好好清理一遍。但现在,需要解决眼前。 “瑞卡,”她高喊,“瑞卡爵士!” 少年对这个称呼很在意。既然一点儿礼貌能够照顾他的情绪,她也不是不能将就。 少年屁颠屁颠赶紧上前。 一个还没成年,可能要比珊莎还矮半个头的小小少年竟也能成骑士,这个世界真是疯了。 “女士,不,爵士?”他问。 “从我的卫队里抽调三十人,去看看,究竟谁在随地大小便?”她用左手抠了抠剑柄,上面的红宝石光亮随着节奏闪烁,像个露出邪笑的疯子,这是某些人的看法。 这些人听不懂话么,我已经命令了多少次? “看到随地大小便的,不用向我报告,不管是谁,扒掉裤子,拉到中间的营帐前抽三鞭子。”她停顿了一下,留给这小子记忆,“要是伤员,就看伤口在不在屁股上,不在的话,就打一鞭子,在的话,就警告,然后告诉他,他的伤最好不要好,否则,好了会再多两鞭子。” “爵士,我,我没记住。”他不好意思道。 “封你做骑士后,你就整天心不在焉,你在搞什么?”美伊拿起剑鞘捅了捅他,“明天拔营前,我要来好好训练你!你虽然是个骑士,但你三脚猫的功夫可能连布兰都打不过!” “不至于?”瑞卡梗着脖子说。 天啊,这只是个比喻,你个蠢货。 “布兰好歹有狼,你有什么,靠你笨脑袋么?”她持着剑鞘敲打他的胸甲。 甲上面还有箭孔,缴获了那么多合适的盔甲,但小鬼就是不肯换,说这是荣誉的洞。嘿,荣誉的洞,看到王后脸红得像猴屁股一样的时候,怎么不展示什么荣誉的洞? 他像正在思考怎么反驳,美伊赶紧岔开,“我再说一遍命令,好好记住。要知道,优秀的军官从来都可以完整复述出主官的命令,分毫不差。这是你侍从兼传令官修行的第一步!” “我是骑士了!”他说。 “骑士?”美伊笑了,“骑士只是先借给你的荣誉,你连侍从经历都没多少呢!” “您不也是嘛!” 他似乎在挑人毛病上很有天赋。 美伊箭步向前,抬手一个剑挑,捅在他的盔甲上,他立时倾倒,而后接上一个侧脚踹,将他整个翻了个面,打得面朝烂泥巴。 周围的军士来来往往,稍稍驻足观看,而后一个个赶紧走开,生怕遭池鱼之殃。 瑞卡在地上捂着肚子,努力挣扎站起,摘下手套,抹开脸上的泥水。 “听令!”她喊道。 “是,女士,不,爵士!”他站直了身回应道。 美伊将刚刚的命令重新复述了一遍。小鬼闻令后赶紧走开。 臭小子欠教育,欠缺礼貌。 也真是奇怪,这个世界怎么就人人都是对嘴小能手,就不能有点尊师重道的精神? 她正准备转身回自己的主帐大营,结果小鬼又跑了回来。 “你要是跟我说,你还没记住命令,我就把你皮扒了。”她对他恶狠狠说道。 这孩子被封为骑士后骄傲到屁股都翘上天了。给他册封骑士几乎是她做过的最后悔的事了。 现在她的正经侍从只剩乔治凯索那孩子了,他倒不错,老实听话,还愿意学习。 但一定得等到二十岁后再册封,还能再用七八年呢,不错。 “不是不是,我知道,爵士您是看到路前的粪便才下的命令,可那是别人随手泼的,并不是有人在这大小便。你可能需要找到在这里泼粪的人。”他说。 “哦,也就是说,你在提醒我下错了命令?”她质问。 他攥紧了手套,好像很犹豫,“不是,女…,爵士,我是想说,您可以下令寻找乱泼粪的人。全军上下,能用马桶的不过二十多人,只要找到他们的侍从基本就知道是谁泼的了。” “好。你观察得很仔细,但我驳回你的建议,我不需要知道是谁倒的,只需要知道,他们下一次不会倒就行了,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军官们觉得我在找茬。我授权你帮我警告他们,在遵守前面的要求情况下。”她赶紧挥手。 但小鬼站在原地不动,还有话要说的样子。 “还不走?” 他忸怩,不知道是否该说话。 “瑞卡爵士,你不要跟我说,你看上了谁家姑娘?”他脸红了,但仍不发言,“曼德勒家的姑娘?你想也别想,那天我只是开玩笑……” “不是,不是……”他连忙摆手,“我想说的是,有人说爵士您作为一军统帅总爱管着屎尿的事,所以有人给您起外号。” “什么外号?” “屎尿总统。” “这也太难听了!”有点好笑。 “挖坑大将。” “你一次性说完!”这个不够好。 “御屎狼。” 美伊哈哈大笑。 “你就不准备说说,都是哪些人起的么?”美伊收起笑容,抱起宝剑,盯着瑞卡。 “爵士,我已经向他们承诺过保密。”他支支吾吾。 “你是我的侍从,他们怎么会在你面前说这些外号,还让你保密?”是哪些人你以为我不清楚? “我现在是骑士了。” 见鬼的骑士。 “那就好好为这些屎尿保密。”美伊失去耐心,走了两步之后转头对他说,“你虽然是骑士了,可是仪态、讲话却不像,回到临冬城,我会让修士帮你矫正一下。” 好好矫正。 美伊抬脚走在搭在烂泥上的营地上,开始怀念东方的瓦雷利亚大道。那不是水泥大道,但质量远比水泥好。 学士们将那条大道列为世界奇迹,真是名实相符。 更重要的是,瓦雷利亚大道的路面上没有丝毫魔法气息残留,所以,它的铸造方式只能理解为纯粹的工学工艺。 工艺竟然失传了。可惜。 她决定,等解决国内国外的这一堆烂摊子,一定要好好探索瓦雷利亚! 她踩着烂泥,携着宝剑,跋涉在这种狗屎般的烂泥上。 她感觉,这是个全方位差劲的世界,除了……呵,她竟然一时想不到。 靴子上的粘的泥越来越重,走着走着竟要拉下她的靴子。她只能用两只脚互相褪下烂泥。 若是修女见了,必定又要口出芬芳。 哎,可怜的茉丹修女,希望君临的大人们还能找到您的头颅。 甩下烂泥,她继续往前,周边的战士好奇地打量她。 呵,难怪军官们出行都会骑着高头大马,既能避免烂泥,又能保持风度。但真要保持风度,恐怕就不能详细了解营地质量。 军营整齐搭建在开阔的土地上,她已单独检查了一圈,拒马、营寨、简易角楼应有尽有,勉强达到要求。 虽然四周不可能有来挑衅的敌人,但行军就得有行军的规矩。不说年轻的父亲艾德史塔克在这方面对她只言片语的教育,以及那些无数年代以前阅读过的兵法要义(也仅仅是只言片语),近在眼前的达冯等人惨败就是好例子。 为了尽量少吊死自己人,她已让人在军中宣扬过无数次各种显而易见的规则,但总有一些大小混蛋不自量力挑衅,希望在女人领导的军队中不断拓展他们的自由边界。 艾德老爹会告诉他们,军纪严明,十战九胜,但他没说怎么做。女人不会总结这么多道理,她会告诉他们,她砍头也一样利索,或者更利索。 军营虽然搭建良好,但各种臭味无处不在。只有稍微远离军营的地方才能闻到清新的草木味道,近了,大概就只剩消化了的草木味道。 马一天拉得屎多得吓人,哎,王国的将军们,你们称过么?我有哦。 她走到自己大帐所在的时候,天已彻底昏暗下去。远远地,她就发现,乔治已经在帐内点上了几只巨大的牛油蜡烛,蜡烛散发出明亮的火光,但她知道,上面喷出的烟简直吓人,而只要到了第二天,保准一身都是这种蜡烛的焦臭味。 珊莎要是在这种地方待一天,保准能吐三次,呵,早中晚饭后各一次。 听说她已经逃出来了,现在到哪了呢?不考虑消息传递的延误,起码已经四五十天了? 希望她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 早在卡林湾陷落后,临冬城就已经没有能够飞到奔流城的乌鸦了,现在,消息基本都是单方向向临冬城传递。 真不公平啊,我向你们送的都是好消息,你们却什么也送不到。 在营帐外,她轻叹。 若是珊莎没有没有从君临逃走,她觉得自己一定会更努力点,全力把詹姆生俘。 我会亲自去抓。 呵,还以为这头狮子会宁死不退呢,没想到跑比谁都快。 罗柏这小子都能生俘他一次,她却没做到,实在太丢脸了。 哎,罗柏,你这个傻小子。 她稍稍平复心情。 对于珊莎,她总感觉有些不安,而她知道,她的不安向来代表坏事已经发生,武者的第六感敏锐而可靠。 大小姐,你是不是又被什么恶龙抓了? 她走进帐篷,深林堡伯爵、威里斯曼德勒爵士、赛文伯爵、陶哈伯爵几人都在。 来的人还包括劳伦斯雪诺爵士,深林堡伯爵到哪儿都喜欢把他带着。 他以为我们互相看久了就能看对眼么?幼稚! “各位大人好。”她踏进帐篷,对着几位说。 第五十六章 狼女 第五十六章狼女 “美伊爵士,”首先说话的向来是深林堡伯爵,“俘虏太多,我们走得太慢。我们得趁波顿登陆前返回北境。” 我们像抓猪一样抓了好几百,甄别之后才挑出约六十个,这也嫌多了么? “当然,所以,各位大人有什么方法么?先说好,全宰了可不行。”美伊拄着宝剑看向他们,她一个俘虏都不想要,但谁让你们不在战场上都砍死,现在可迟了……奔流城的俘虏已经够多、且分量也够猛,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南境的俘虏。 “那就宰了一部分。”陶哈伯爵道。 这是个莽撞的年轻人。这两年他个头窜得很快,美伊刚从海外回来时,他还是在北境到处闲逛、人见人厌的痴傻少年,美伊觉得,若是他前些年就这么高大,定然会随罗柏南下,死在南方。 现在倒好,连续的几场胜仗让他觉得行军打仗不过如此,甚至觉得自己也是出色的将军了,现在出言莽撞、行动轻浮,跟刚南下时的拘谨完全不同。 总之,临时的冲锋陷阵可以选他,但让他独当一面,自领一军,美伊万万不敢。 “这可不好笑。”赛文伯爵说,“你可是爵士了,杀害俘虏有违道义”。 “当然不。普通士兵直接放弃,领主、骑士、有名望的战士则带走,送到奔流城的地牢,由艾德慕慢慢和狮子交易。”深林堡伯爵岔开年轻的陶哈伯爵的话,向美伊答复。 深林堡伯爵穿着黑衣黑袍,黑色的浓密大胡子遍布整脸,这里他年龄最大,威信最高,行军打仗规规矩矩,很有父亲艾德大人的特点——这是美伊猜的。 一般军事议论,尤其是他在的时候,他说的话,基本就是这帮伯爵派的一致意见,这里也没有她的手下军官帮她提问。 按照艾德的某些说法,领导者不能随便对手下的意见表示质疑,因为这会挫伤积极性,影响有价值的提议被提出。 “听起来不错。”美伊回复。 不知道所谓的爵士、有名望的战士留着有什么用。他们是行走的金龙,但此时此刻和普通士兵也没啥两样,大部分都是拖慢队伍的累赘,耗费粮食的饭桶,真换到黄金的时候,盘算一下,可能还会发现已亏了老本。 更何况,这多半还将是艾德慕公爵的金龙。 希望他漂亮的佛雷老婆能给他多生点。 好像都在等着自己说话,于是美伊只好开始开口发问,“这样的话,会留下多少人?” “二十八人。”劳伦斯爵士回复。 劳伦斯爵士长得不错,学着自己的养父一身黑衣。 可惜了,布兰现在不是国王,无法将他扶正。美伊也不会为了他的继承权去侵犯托伦方城的权利。按照王国的继承顺位,确实轮不上他。 但击败波顿,自然有适合他的封地。 “我们带出来的俘虏本就没有多少?我记得只有六十人?” “六十二人。”深林堡伯爵回到,“至少我在赫伦堡给这么多人准备了饭菜。” “所以,我们带着的三十四个普通士兵俘虏,纯粹是为了展示胜利咯?”赛文伯爵问。 “可以这么说,当时把他们带走,是因为我们需要足够的俘虏来说明大胜。”陶哈伯爵答。 这真是个蠢主意。 “带着二十八人又可以快多少?”美伊问。 “可以将他们全部绑在马上,放慢马速,至少可以提前一天到达奔流城。”几位伯爵全部点头,于是劳伦斯继续,“实际上,要想更快速返回北境,我们应该放弃走奔流城和孪河城,直接顺着国王大道返回北境,这能节省更多时间,北境和临冬城才是我们的根本。” “河间大道也不差,走奔流城主要是为了卸下伤员,要是一路往北,不知道伤员要死掉多少;另外,孪河城还有一大批等待我们一起返回的贵族爵士俘虏。黑鱼爵士可没有兵护送他们。”威里斯爵士道。 还有青铜王冠。那东西没有什么用,但所代表的内涵丰富,是否需要她亲自去取,则看她自己需要对北境之王这一身份以及少狼主的功绩、历史,表现出多少尊重,当然也包括周边之人对她的期待有多少。这是个复杂的问题。 除此以外,她还想在荒石城附近找那位石心夫人。如果信件所言的内容不假,处理她的难度远比处理青铜王冠以及王后高。 能不能把她也塞在奔流城?那是她的家嘛! 还有在海疆城蠢蠢欲动的铁民……不打击一下他们,孪河城和奔流城之间的通道就不稳定,也不利于徒利家族稳定整个红叉河以西乃至颈泽以南的广大领土。 而至于威里斯爵士所说的俘虏,可以随着她留下的北方守军一起返回。 总之,这是个利弊决策问题。 “明日一早拔营后,释放所有普通士兵俘虏。”她觉得没必要继续讨论,“每人留下三天的食物,让他们自生自灭。至于领主、爵士等,拔营半日后,留下两三个,释放所有剩下的,他们爱去哪去哪。” “为什么拔营半日再释放剩下的?”陶哈伯爵问。 “这些爵士卖不了多少钱,君临也没有足够俘虏来换。至于半日,应该是把他们和那些普通士兵隔开?要是他们哪个能力非凡,将士兵们重新组织起来岂不麻烦?” “劳伦斯爵士说得不错,”她说,“确实是这个道理。走哪条路的问题,明日拔营前等军官到齐后再说。” 也是为了给俘虏间增加矛盾,留下嫌隙,要是处理得当,谁知道会产生什么效果?这个计谋历史上谁用过? “那,留下哪三个?”赛文伯爵问。 “反正得留下亚当马尔布兰,这个家伙是不仅是烙印城的继承人,之前还是君临金袍子总司令。”陶哈伯爵道。 “他确实是大鱼,希望他能帮我换到哈利昂,差不多就算领主换领主了。听说他还是詹姆爵士的好朋友,既然他逃回君临了,想必愿意把他换回来。还有到君临的乌鸦么,送一只给詹姆爵士,得让他知道好朋友没死!” “那剩下两个呢?” 壮猪李勒克雷赫、佛列蒙和肯洛斯,其他人没用。美伊几乎可以立刻决断。 “壮猪和肯洛斯。”深林堡伯爵提议。 “壮猪李勒是克雷赫伯爵的二儿子,或许有点用。”威里斯爵士评价。 “好,他可以。希望他能卖得比猪贵。”美伊及时说明,再定下一个。 “肯洛斯呢?” “凯切镇伯爵的侄子,也是西境有名望的骑士。”威里斯爵士点评。 “凑合。”美伊回应,“佛列蒙呢?” “佛列蒙是角谷城的继承人,既然是他率领君临的重骑兵,想必君临很看重他。”威里斯爵士再次评价。 “丢了重骑兵的就不一定了!”深林堡伯爵回应。 “不过这个人的老婆是佛雷家的,听说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他的忠诚肯定不会被怀疑。不能放了他。”威里斯爵士补充。 “爵士您怎么什么都知道?”陶哈伯爵疑惑。 “路上没事的时候,我会跟他们聊天。” “那好。就把这四个人塞到奔流城地牢和大胡子做伴!”她决定。 “红罗兰呢?”威里斯爵士问。 “这家伙姓克林顿,是鹫巢堡的主人。劳勃把他们家的土地分封给了别人,连伯爵头衔都剥夺了,现在就是个单纯的骑士,恐怕他家里也没有资金来赎回他,而且老家在风暴地,这么远,要交易得等到明年。把他放了!希望他能在铁王座的怀疑下活下去。”她做出这个决策后便宣布立刻散会,蜡烛的臭味她一刻也不想忍。 她走出营帐时,太阳已经彻底消失在了远山。营地内多处篝火已经点燃。四处已吹响休整的号角。 她没观察很久,很快返回了。 她的营帐搭在稍高一点的岩石半丘上,知道毛皮垫子底下不是烂泥,她觉得轻松很多。 巨大的营帐大部分都被作战的简易桌凳占据,所谓简易,乃是因为他们全由木枝搭成,直接铺在营帐中央,她的简易床铺藏在营帐一角,一块破破烂烂的羊皮把会议区与休息区隔开了。 七大国里,相信没有比这个更简陋的主帐了。 第二日,天刚蒙亮,号角呜呜之声便穿透原野。 营寨沉暗,昨晚的篝火已经完全熄灭,营帐外的立柱上,凝结了片片白霜。 一股浓厚的肃杀之气。 没一会诸位伯爵和主要军官便赶到她的大帐内继续讨论路线的问题。这次多了克雷多、罗纳尔等她直属的军官。 “南下用时已经大超预期,北方危急,我无法在南方久留。可南方诸事繁杂,尚有无旗兄弟会等杂事需要处理,因此,我想做如下布置,请诸位探讨。” 她扫视一圈,面前的各个大老爷们神情镇定,但一点精神也没。 她指着已经铺好的地图。 “我准备兵分四路。” 众位伯爵虽然诧异,但并未反驳。美伊只能表示感激。 “第一路,主要是威里斯曼德勒爵士等人员,包括崔贝克曼德勒爵士、文顿史陶爵士、波文菲林特、安德鲁莫尔蒙等,由红色勇士率队保护你们沿着国王大道一路轻装简行,快速返回白港。”他们都是赫伦堡被解救出来的俘虏。 她稍微停了下来,看向威里斯曼德勒爵士,“爵士,虽然不好意思出口,但史塔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曼德勒家族的帮助。我希望你们还能记得过去的誓言。” “爵士,您南下的队伍里没有一支人鱼旗,让我倍感羞耻。我向您保证,以后绝不会出现这种事。我相信父亲曼德勒大人还记得古老的誓言,也记得婚礼的血债还需要血偿。” 玛龙曼德勒也在旁肃然点头。 “队伍里就剩一只回白港的乌鸦,好好用。”美伊指着马尔络,没有学士,就由他掌管乌鸦,“可别给错了乌鸦。我希望曼德勒伯爵在卡林湾前就能护送您和其他人回白港。” “是的,爵士。”马尔络点头。 “克雷多,与曼德勒爵士分别后,率领骑兵返回临冬城,补充向导和当地北方人后,再迅速北上,驻守临水塔,派出侦骑沿长湖、孤山巡视,监视波顿在两地动向,及时向临冬城通报信息。” “得令。”红色勇士的话向来不多,叫他沉默勇士可能更合适。 “威里斯爵士,若是能说服曼德勒伯爵,我希望他能派水军援助,沿白刃河驻守巡防,严防波顿军队过河。” “正当如此!”威里斯正色应道。 “第二路,由罗纳尔率领本部骑兵、自由骑士、临冬城属下骑士沿河间大道回奔流城,与威尔、夏尔等人汇合,放下俘虏后,再将缴获运送至孪河城,与驻守孪河城的人员会合后,再设法将孪河城中属于我们的物资搬运回北境。期间记得把青铜王冠带回。河间地乱兵土匪很多,务必谨慎。” “得令。”罗纳尔笑嘻嘻学着克雷多的样子,“会合威尔夏尔后,由我指挥他们?” 美伊看了他一眼,点头道,“当然。” 他嘿嘿直笑,美伊没再理他。 “第三路,由葛洛佛伯爵率领诸位伯爵所属人马,一路缓行,照顾伤病,可以经奔流城,也可以必要时在屈膝之栈等地方渡红叉河,去鸦树城、海疆城等,全部随你,务必让这些英雄伤员活着回到北境。” “难道你给我派的事就只是照顾伤病么?”深林堡伯爵粗着嗓子道。 “当然不是。河间地情况复杂,只有伯爵您才能应对。更何况,受伤的大部分都是诸位伯爵的手下,我实在不放心其他人接手。” 保持安静不是很好?识相点。 “等你说完第四路,我再跟你讨论!”深林堡伯爵怒视着她。 “第四路没什么可说的,只有我和它。”她单手捧着宝剑,一脸笑容。 第五十七章 血狼女 第五十七章血狼女 “爵士,您一个人不安全?”赛文伯爵说。 “大人,一个人更安全。现在南方的仗已经打完了,是时候由我收尾。” 在冬天正式来临前解决南方乱七八糟的事。 “爵士,您准备怎么做?”威里斯爵士询问。 站在一旁的小透明侍从乔治凯索也眼巴巴望着。若是她单独跑了,他这个小小侍从可就尴尬了。 “我得去找哈尔温,那小子卷在无旗兄弟会,不知道这个兄弟会是否逼迫他,或是哪儿吸引了他,让他连临冬城都忘了。” 石心夫人是个不得不处理的大烦麻,艾莉亚的消息也需要从无旗兄弟会的人口中详细获知,就连她父亲艾德的尸骨现在也消失无影,总得过去详细了解夫人或罗柏当初的安排。 不得不去。 她在临冬城收到的消息称哈里斯莫兰、杰克斯、夏德等护送艾德遗骨返回临冬城,但此后便再无消息,或许夫人能够判断究竟在哪出了问题。 “只为一个侍卫?”陶哈伯爵诧异。 深林堡伯爵瞪了他一眼。 傻子。“无旗兄弟会行走在整个河间地,虽说一直打着保护老百姓的名义,但总归是河间地的安全隐患,我得设法收服。要是哪天哈尔温被艾德慕吊死,那可对不起死在君临的马房总管。” 可怜的胡伦,也希望你的头能找得到。 “爵士您是否太感情用事了?”赛文伯爵说,“虽说你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也和他一起打过猎,但,但,也不至于?” 在诸位老爷眼里,马房总管的儿子,无论生死对他们都没有影响。美伊也说不准哈尔温是否真的影响到了自己的决策。 美伊记得他们一大家子。 老胡伦三儿两女,长子哈尔温,年龄比罗柏等人都要年长几岁,小的时候和布兰一样,梦想着成为骑士,虽然剑术上受罗德利克的指教,但和席恩一样,一直是她的手下败将,他的马术还行,比罗柏好一点,但在她面前就勉勉强强了。 她从海外回来的时候,送了哈尔温一套赫尔曼家族色彩的精钢板甲,把这小子喜欢坏了,他都没舍得穿到君临,留在临冬城做传家宝呢。 不过,他弟弟哈尔洛以为他死了,便把传家宝穿在了身上,随她一起南下,如今看哈尔洛伤重的样,便知这套铠甲也不可能完好无损。 美伊记不得哈尔温小弟名字,只知道他一次落马,摔断了脖子,早早夭折。那天…… 他的两个姐姐在美伊还很小的时候就嫁出去了。她们偶尔会带着孩子回来,至于名字,美伊同样记得不是很清楚。 不知道她们的丈夫现在是否还活着。 美伊对马房总管胡伦,倒是印象深刻,他黑发、黑须外加黑衣,像个守夜人,大多时候看起来都是乱糟糟。他管理着数十名马房小弟,对私生子冷冰冰的,对私生女也只是稍微客气点。 美伊还知道他和好几名厨娘…… 美伊给他惹过不少麻烦,都是因为马的事,尤以她离开临冬城那次为最。在她返回临冬城的时候,这位马房总管也没给她好脸色,当听到两匹战马在君临被卖掉之后,更是愤怒不已,对着所有人发誓,再也不愿搭理她,但第二天就亲自为她准备了狩猎用马。 往事历历在目,哈尔温纵然不是兄弟姐妹,但也不是普普通通让她可以轻易忽略掉的人。 “不仅是哈尔温,河间地还流落了其他很多北方战士,包括赛文、陶哈乃至安柏、卡史塔克,有的已经堕落成了土匪,我得尽快收拾残局。”要是他们真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当场砍死就好。 “如果是这个目的,更该多带护卫,怎么能一人犯险?”劳伦斯爵士说。 “这种事,一群人和一个人也差不多,但我一个人行动更快。”人多只会影响我出剑。 她竖起宝剑,双手扶着剑柄,高度恰到好处,“若是走运,我还能收服一支新队伍。”去打海疆城外的海盗。 “无旗兄弟会?” “要是能收服他们更好咯。” “我们可以陪你一起。”赛文伯爵拉着劳伦斯爵士说。 “山河之间的密林藏着狼群,也藏着原来败退的北境士兵,只有我能发现他们。你们在,反而施展不开,放心好了,发现一个,我就能带一个回去。” “爵士,我担心的是,这会耽误您返回北境的时间。”赛文伯爵略显忧虑地说“波顿,波顿从事军务多年,经验丰富……” “没关系,我可以让波顿多活一会!”她露出自信的微笑,“他虽然带军多年,但像样的胜仗一场也没,和各位相比,远远不如。大家放心好了,我不会耽误很久,说不定会比你们更早回到北境。” “爵士,无旗兄弟会可没那么好对付。”深林堡伯爵出言,“来至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并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普通人。根据传闻,他已将闪电大王复活过多次了。” “希望这次他能复活他自己。”美伊道。 “魔山在河间地已经征讨过他们多次,没一次成功。” “我不是魔山。” 决策很快定下。 在军队尚未拔营之时,小侍从便已为她准备妥当马匹以及行具衣物。美伊转看了大营一眼后,便一跃而上,骑着马从正营口离开。 小侍从呆立原地,离了老远还向她招手作别,见此情景,她不禁粲然一笑,拍了拍马,长啸一声,沿着河间大道向前狂奔而去。 此时星光点点,四野沉寂,只有马蹄声和耳边的簌簌风声。 空气在她脸上呼呼而过,虽然冰冷,但却格外清新香甜,让人沉醉。 太阳从东方全露出头时,她已骑马至屈膝之栈的上游,她早看到了从上游冲下来的一艘搁浅的船,当她连人带马渡过红叉河时,那艘破船已经坚持不住,悠悠沉入水中了。 屁股下的马是标准的騋骊,身材高大全身漆黑,跑动起来,威风抖擞,这种黑马在北境极其罕见,自然价值不菲,乃是奔流城之战的战利品,它左臀上还烙印着狮子的符号。 乔治凯索为马取名伟大胜利,但美伊只想叫它黑铁,因为,它脾气恶臭,真的又黑又铁。 下了船之后,美伊才发现,原来河水已湿到了马屁股。 她拍了拍黑铁,就当抱歉。 她原本可以在上游过桥,但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因为她已经通过天上的鸟看到了远处想要猎杀的目标。 她无须隐藏身形,骑着高头大马向他们狂奔而去。 深秋的霜冻让路面十分干硬,非常适合战马驰骋。 隆隆的马蹄声踏破丘陵地的宁静,七人在这个时候也发现她。 三人骑着战马,其中一个很胖的人手持着多斯拉克的弯刀。仅这一个细节大概就能确定这帮人的身份——正是臭名昭着的勇士团、血戏班、猎足者。 “呜呜,你是来拯救我们的女神么?”一个没马的步兵向前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即使如此,他依然可以称作几人中最漂亮的人,“我不需要你赐予温柔,我只想要你可爱屁股下的黑马。” 骑马的几人哈哈大笑。 “马是我的,蠢货,”他肤色黑灰,穿着肮脏的锁子甲,头盔上系着红色丝带,手持两长矛,一手一根,腰间还插着剑、匕首以及一根长长的鞭子,像个多恩战士。 “如果你们想获得拯救的话,我就是来拯救你们的。”她回答,然后看向为首的多斯拉克骑兵,“什么时候多斯拉克人也要到维斯特洛混饭吃?” “有人请我们的时候。”稍稍靠后的骑兵上前搭话,“多斯拉克人说不了通用语,也听不太明白。” 此人双眼闪着红光,头发稀稀疏疏,脸色苍白,脸上的血管脉络清晰可见。 “哦,你是这些人的头么?” 美伊的气定神闲,让几人不敢轻举妄动,但动手不过迟早的事。实际上美伊几乎想立刻上前砍死他们。 什么样的蠢货才会将这种野蛮人带到自己的国度?哦,原来是泰温大人啊。 “瓦格赫特死了之后,我就是头了。”他哈哈大笑,“我叫乌斯威克,你也听到了,我们需要你的马和你的剑,乖乖下马、扔掉你的剑,我们就放了你。” “我感觉你有点蠢。”美伊冷笑着说,“你没看到是我来找你们的么?” “哎,修士,你说,她有没有可能是你的七神送来的。”他上下打量来人。 “当然,当然!” “你是修士?”美伊注意到黄色头发的扁平脸的男人已经偷偷取下了弓箭,“我看你们才是七神送过来的,就连人数也是正正好好的七。只是他们三个人都有马买命,你们剩下的拿什么买,修士?” “用吊好不好?”一阵狂笑。 “如果你们愿意。”又一阵狂笑。 多斯拉克人大声吼了几句,队伍安静了下来。 “多斯拉克人让你脱衣服。他说他渴了。”领头的说。 “别说废话了,我只有一个问题,”她手已爬上剑柄,护手上的红色宝石带着节律闪烁,笑容随着光亮变得浓厚奇异。“你们原在赫伦堡,为何出现在红叉河以北?” “回答完了,你会脱衣服么?” “得看衣服上会不会溅上血,我估计多半不会。” “哈哈,告诉你也无妨。波顿准备从孪河城南下盐场镇,我们南下回家的路被封死了。狮子也开价悬赏我们的人头。我们听说狼又南下了,所以只好北上投奔……”他话未说完,手中的长枪便朝美伊攒射过来。 美伊稍稍侧身,长枪便顺着胳膊而过。 “操你妈,死了怎么玩!”一个小眼睛大鼻子像猪一样的士兵对着多恩人大吼。 美伊对着他们冷笑,抽出了热情,从马上跳下,一步步走向他们。 多斯拉克人向他举起弯刀,冲锋而来。 她将手中的剑向前一投,热情瞬间穿透他的胸甲。 又一根长枪投射而来,美伊侧踢,长枪在两马之间弹跳,马受惊仰倒将两名骑士落下。 美伊上前抽出剑,一剑轻松解决落马的两人。 剩下的四名步兵像看见鬼一样震惊。 美伊向前再次顺手收割黄头发像野人一样的家伙。瓦雷利亚钢轻松划过锁甲覆盖的喉咙,鲜血冉冉喷湿了他浓密的大胡子。 他手中的弓箭软塌塌掉落在地。 美伊没有给他们逃跑的时间。 修士逃脱不及,举剑向她砍了过来,她稍稍闪避,一剑刺穿修士下体,他捂着双腿惨叫。 多恩战士两根长矛投完,抽出长剑,迎着她刺了出去。 美伊快速向前,轻松躲过,背身肘击,单脚侧跨,多恩人应声而倒,美伊顺手扭断他持剑的胳膊,拿着他的长剑对着他另一侧盔甲的缝隙从肘部刺入,将他死死钉在冻土上。 另一人见状,慌张逃出,只是他的脚步有点滑稽,跑得慢悠悠的,像个残疾。于是美伊蹲下取出还在痛呼的多恩人的匕首,对着他甩了出去。 他瞬间倒地,发出哀嚎声。 他同样穿着锁甲,美伊只好把他大腿作为目标。 三个骑兵用了两招解决,全部带走,四个步兵各用一刀放倒,伤了三个,死了一个。 “现在,可以好好告诉我答案,为什么你们会在红叉河以北了?” “你他妈究竟是谁?” “美伊史塔克。” “呸!”那个多恩人即使死死钉在地上,仍“不屈不挠”。 美伊上前,重新抽出钉在地上的宝剑,从他两只大腿根的位置再次刺入。 “不比你们做过的残忍,回答我的问题,送你见七神。” “想都别想,操!” 当美伊用热情砍他第二只脚的时候,他终于准备说话,但似乎流血太多,还没坚持说完整一句,就晕了过去。 美伊暗道倒霉。 当她提着血淋淋的剑到那个蜷缩的残疾时,他突然翻个滚对着美伊射出匕首,被美伊随意用剑挡在一旁。 “妈的。”他说完竟然哭了起来。 “回答我的问题。”她问,“为什么勇士团会出现在红叉河以北?” “去你妈的,操!” “你要知道,还活着的不止你一个。”美伊取走了他扔匕首的手后,他开始大声嚎叫。 “快说!”美伊催促。 “法克!” “随便你,只要你能行。”她复制了那套动作,来到了修士面前。 修士一手捂着腿,另一只手,举在眼前,像是在确认上面是不是鲜血。 “修士,请你行行好,告诉我答案。” 第五十八章 血狼女 第五十八章血狼女 “诸神原谅!”他喘着气,躺在地上,面对着美伊,“诸神仁慈!” “你现在倒像个修士了。我很好奇,你怎么会混在这帮人渣里?或者说,你也是人渣?” “呜呜,天父,原谅我的罪行,是我太过软弱……” “我不是你爹,快停止胡扯!”她对着他的屁股踢了一脚,他哀嚎起来,好一会仍停不下来。 “哎,我们一点一点来,先说说,您的名字,修士?”她用还在滴血的热情触碰修士的胳膊。 一丁点儿轻柔的碰触可以起到安慰的作用,也可以起到威胁的效果,具体需看接受者自己是怎么想的。 他如预期一般停止了哀嚎。 “哦,厄特,他们叫我厄特修士。”他哭得热情洋溢,但总算不惹人讨厌了。 “是个正经修士么,曾在哪个修道院持道修戒?” “我在旧镇繁星圣堂被前任奥尔齐主教册封受籍,后来,被道尔斯主教裁定驱逐流放。” “何事被驱逐?” “诸神原谅,诸神原谅!是我太软弱!” “快说!我可没有耐心!”热情的剑锋抵在他的手臂将衣袖按死在手臂的皮肤上。 “男孩,因为玩弄男孩,诸神原谅。”厄特痛哭不止,“他们受辱后,我担心事情败露,与科尔修士一起将他们送给诸神了,诸神慈悲。” “多少男孩?” “十三个。呜呜。” “只是被驱逐?” “他们担心我将科尔修士供出,于是答应我轻判,代价是让我一人承担罪责。” “科尔修士又是谁?” “他是奥尔齐主教的儿子,事情败露后,他们把一切都推在我身上。呜呜。” “既然这样,你如何能活得下来?”正常人都知道,死者才能保守秘密,活着有罪的人要么在监狱中自杀,要么在野猪林被歹徒击毙。 “我知道活不下来,所以,在他们放松看管的时候偷偷溜出,加入了在旧镇登陆的勇士团,主教们遣人四处寻找,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会在勇士团里,这才躲过一死,之后就随勇士团到了河间地。” “很好。你的主教大人确实仁慈。”仁慈到我可以把他也挂起来。“现在,说说,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红叉河以北?” “呜呜,格雷果爵士占据赫伦堡后,我们就逃散出来了。我们准备向东寻找离开维斯特洛的船去东大陆,结果在盐场镇遇到波顿的军队,被驱逐后,我们只能重新渡过三叉戟河折兵向南。可是在河南我们先被戴瑞城的穷人集会驱赶,之后还遭遇了狼群,为了躲避狼群我们只能选择渡河。” “你们逃出多少人?” “七十六人。” “减员了不少?” “呜呜。” “怎么回事?” “我们沿着河间大道洗劫村庄,搜集船只,在渡口过河时,遇到了从北岸返回的布雷肯的军队,损失惨重,渡河后,在北边遭遇无旗兄弟会的土匪袭击,又损失惨重。剩下的要么分开逃窜,要么一起向西南边逃窜,准备顺着大道到南方寻找渡口。” 美伊不关心他们怎么逃跑,她只关心听到的几个字。 “具体哪个地方遭遇无旗兄弟会的袭击?他们的旗帜什么样?” “石篱城西北、布莱伍德山谷以西的山地。我没注意旗帜。” “你们为什么遇到狼群就要选择渡河?” “它们恨我们。大雾下,它们神出鬼没,前些时间雨水丰沛,河水暴涨,我们料想狼群无法过河,且能躲避穷人集会的追缴,所以想要先回河北暂避。” 呵呵,刚出狼群,又入虎穴。 “狼群会利用大雾作战?” “领头的是一只巨狼。” “冰原狼?” “我不知道。传言是史塔克家放出的野物。” “很好,修士。最后一个问题,你有什么遗言?” “诸神仁慈。”看着美伊持着剑,他突然改口,“我还有遗言,我还有。” 美伊放下剑等着他。 “草他么的科尔、草他么的道尔斯!”他开启哭声,大声叫道,“帮告诉他们,我诅咒他们下地狱。” “有机会的。” 美伊觉得他的头还没有垂下,就这样砍下去身上容易沾血。 “呜呜。诸神慈悲。” “也许。跪好。” “不,修士可以选择死亡方式。” “还有这样的规矩?” “当然。这是诸神对修士的礼遇。” “诸神也许真的慈悲。很好,你可以选择死的方式。” “呜呜。”他再次出声痛哭。 “快说。”美伊踢了他一脚。 “绞……死。呜呜。” “不行,我没有绞索附近也没有能承受你体重的树。马上的绳子是留给三匹马的。” “毒死。” “我没有毒药。” “淹死!” “这里离河太远,我赶时间。” “呜呜。闷死。” “我不想碰你。” “呜,砍…死。”他大哭起来。 “很好,你该早点挑这个死法。”美伊示意他伸长脖子。 “你是第一个被我处刑的修士。所以,麻烦向你的诸神告知,是我美伊史塔克,未来的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全境保护者亲自在此为他们在人间的代言人执行死刑。” 他扭过脖子瞪着眼睛看向美伊,浑然没有感觉到刀锋已切过脖颈。 花了点功夫,拴好三匹战马后,美伊骑上黑铁。 此时,孤雁越过头顶,发出一声呱叫,响彻原野。 美伊稍稍确定方位后,径向西北而去,留下了五名死者及两名等死的伤者。 三匹战马紧紧跟随黑铁,让她一个人跑出了千军万马之势。 在天上鸟儿的巡视之下,纵然道路曲折反复,但依然尽在脚下。在太阳升至正中时,她已到了修士所说的山谷。 站在更高处,只见崖岭沟壑,山岭重叠,从任何角度看,都是土匪强盗藏身的好地方。 美伊的视角略有不同。 若是清除山岭内的杂草乱树,在几个进出要道树立卫门,也可以成为布莱伍德谷那样的险要之地。但若想是要容纳大量人员生存,还得详细考察其中的溪流河道。毕竟能像临冬城那样有温泉流过的山区丘陵可不多见。 如果人类果然已登陆此大陆数万年,那么但凡适合生存、建立基业的地方定然早就被人占据,此地仍保持原始样貌,自然有她尚未发现的原因。 但考虑到三百年前,君临还是个小渔村,美伊就觉得这个想法也不一定对。 撇开无聊的遐想,她再次将视线转移至天空。 她感觉能够闻到炊烟和人物出没的气味,但无论从天上还是地下都无法观察到燃烧的任何痕迹,也看不到人影踪迹。大部分的视野都被参天的高树遮挡。 她决定暂时放弃。 若是无旗兄弟会果然是土匪,断然不会放弃有四匹马在手的孤单女战士,除非他们已经得知血狼女的大名。 狼女骑在马上放慢了马速,从一条看似可以深入山谷的小路缓缓进入。 树林里阴暗潮湿,路上的烂泥显示已经有不少人从此道上经过,这是天空之上无法发现的东西。 小道两旁是高大扭曲的铁橡木,树枝在天空中肆意伸展,层层叠叠阻挡住了阳光进入。树林里一声鸟叫也没,安静得诡异。 美伊闻到了来自周边的敌意,但没有感觉到危险。 她继续策马,缓步行走在小道上。 身后多斯拉克人的战马上挂着一只小小铜铃,随着节奏发出沉闷的叮当声,此时马蹄踩入淤泥又拔出,还有滑稽的啪啪声。美伊觉得自己像亚梭尔亚亥走上独自斩杀异鬼的孤独道路上,不知道敌人是谁,不知道敌人如何出现,但已知敌人永远无法战胜他。 她突然想起乌鸦看到的东西,感觉到自己忽视了什么。 她瞬间明白,所忽视的乃是鱼梁木,乌鸦眼下的鱼梁木与人眼中并不相同。 想到这,美伊在前路向侧面的小弯处岔开,带着几匹马往更深的丛林钻去。 跨过一片连绵的棕红色石丘以及乱石滩后,她从两峰之间的缝隙穿越而过。缝隙仅能容忍单骑穿行,若是前方设峰建卡,自然是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格局。 这条小道显然不是跟在身后的人们常走的路。身后人影嗖嗖之声瞒不了她,但她浑不在意。 在两峰之间的岩石上生满了绿色的苔藓,不规则石头上不断积攒着水滴掉落在片片苔藓上,为浓密的绿色添上了流动的色彩。 黑铁脚下是凹凸不平的坚硬岩石,与峰壁一样潮湿。踩踏之声铿锵有力,在狭窄的通道中不断回响。 通道外,斜跨着几根倒伏的士卒松,经历挫折树根仍稳稳扎在土中,倒伏的树干在路另一旁重新向上生长起来。 美伊从松树旁较高的位置横穿而过。 当转过几片凌乱的灌木丛后,她终于在一整块凹凸不平的土丘上看到了红色树叶。 当她想进一步时,听到了人声。 “女士,你对这里很熟嘛!”穿着黄色斗篷的人从土丘下的岩石旁走出,“我们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接待过你。” “你是谁?” “兄弟们叫我‘柠檬斗篷’。”他留着棕色的短须和同样颜色的长卷发,黄色斗篷下是一套长锁甲,锁甲外挂着一剑一匕。 “无旗兄弟会的咯?” “正是。”他从石丘下走了上来,站在了美伊的左前方。同时其他几个方位也分别站上了持着刀剑的战士。 “我来这里是找人的。”美伊抽出了匕首,旁边的几人见状将刀剑抽了出来,美伊略笑,持着匕首割断了锁在马屁股后的缰绳,“诸位最好不要学血戏班的蠢货们做傻事。” 她将匕首塞回。 “你是来送马的吗,要知道我们可非常缺马啊。”他也笑了起来。 “我当然知道你们缺马,所以带着三匹马准备将人接走。” “来了这里,你还想走?” “你的斗篷看起来不是红色的,显然不是红袍僧;你的脸也很丑,与唐德利恩爵士相差太远,你显然也不是什么夫人。所以,为什么不把头叫出来呢?我可不想和你废话。” “红袍僧现在已经没有红色的袍子穿了。”一个脏兮兮的灰发男人从下面的岩石钻了出来接话。他穿着破破烂烂已经补过无数次的袍子,袍子下是同样破破烂烂的锁甲。 “密尔的索罗斯,你变丑了。”美伊转过头看了来人,露出了微笑。 “这里生活艰苦。倒是您,越来越漂亮了。” “少废话。是你们劫持了艾莉亚?” “我们遇到了在外流浪的女孩,准备把她带给在奔流城的母亲和哥哥。可惜,被猎狗抢走了。” “呵呵,只此一点,我就该杀了你们,不是么?是你们让她落入猎狗手中,这是什么后果,你知道么?你最好能给我一个好解释。” 如果谈判,就要死死抓住别人的错误,给对手施压,以获得谈判优势。 美伊的手已搭上剑柄。 “嘿,小心哦。”侧面一个持弓的人喊。 不自量力的小朋友。她甚至不想抬眼去看。 “我要是你,就不会去担心艾莉亚。”红袍僧说。 “难道我该担心珊莎、担心布兰么?”她已经从君临逃出了。 “当然,珊莎和布兰。”他微笑,“以及,瑞肯?” 第五十九章 美伊 第五十九章美伊 美伊下马,将黑铁缰绳随手扔给了旁边士兵,士兵无奈只好持着剑接过,谩骂一声后,收剑,将马牵走,好像美伊的身份瞬间已经从敌人变成了不受欢迎的客人。 “索罗斯,把你知道的说出来,珊莎和布兰。” 两个名字像石头一样在挤压着她,如果她之前的担忧是偶尔飘过的奇怪气味,那现在的感觉则像已站在吊了几天的死鬼旁了,臭味浓厚,已令人作呕。 “他们两个?不,你有四个弟弟妹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而已,我不会拿这种问题去问夫人。如果你愿意,可以现在告诉我。” 琼恩、瑞肯。“这是预言么?如果是,我想还是不说为好。” “我不确定那是什么东西。”红袍僧说,“拉赫洛的牌局上已经站了太多选手,互相影响,谁也不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 “所以,你看到的不是预言?” 他摊开双手,“拉赫洛想让我看到什么,我就只能看什么,看到的东西是什么,我从不定义。经历如此多的故事后,我唯一学会的就只有谦卑和服从。” 美伊才不会将希望寄托在这些神棍身上,她在东大陆见过太多宗教,见过太多祭祀,他们赖以生存的要么是苦难的环境,要么是神奇且超过大家认知的手段。 所谓教义,俗套而无聊。 “你是不是谦卑和服从与我无关,我对你的神没什么兴趣,更没什么好感,我只是要告诉你或你的神,要是惹到我,我会把你的神剁碎了喂狗,你最好在向它祈祷时,说明这点,让它多做点好事。” 如果这个世上真的有神,那不过是天道,安安静静、从不吱声的那种。 动辄愤怒,动辄惩罚或接受礼物交换的神灵,不过是另一种类的害虫或寄生虫。 在某些方面,美伊认为自己的思维方式包括观点与学士一致。 学士们推崇逻辑,喜欢从已知之事,通过逻辑推演,不断推导,得出更加复杂和精妙的结论。这种习惯,让他们在数学等方面颇有成就。 学士也有局限性。 一旦事涉魔法、涉及到神秘力量,学士们就寸步难进了。 或者他们也不是毫无进步,而是,他们确信这条路充满诱惑,会让研究者堕落,故而刻意不去实践。 美伊不用想就知道,堵是堵不住的,这世界必然会有部分学士在偷偷研究。因为只要存在客观、明显的问题,就总会吸引好奇心更盛、胆子更大的人冒着风险去学习、了解,而为了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他们可能还会借用成果,造成更严重的“堕落”。 这是猜测。 明面上,学士们可以佩戴代表魔法和神秘学的瓦雷利亚钢链环,但不代表他们掌握魔法,而是表明学士对魔法学的逻辑有所认知,大抵相当于魔法学界的历史学、训诂学、分类学、统计学。 这些内容无助于深入魔法的逻辑底层。 至于某些红袍僧,他们修习所谓的魔法,不过是为了吸引教众的幌子,美伊知道其中充满了欺骗。她曾在瓦兰提斯亲自见过红袍祭祀的表演。祭祀表演中巧妙利用了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的知识——这个世界的神奇物种、特殊物质实在太多,只要能够有效利用他们,经过精心安排总能达到目标。 但小手段逃不过她的眼睛。 还有一些教众,为了传播宗教,不惜学习巫术,并将巫术的效果拿出来展示,并宣做神迹。教徒们对这种传教方法熟稔于心。 至于巫术,美伊隐约感觉到,它的本质是交易。基本上,可以通过对交换机制研究的深入程度判断施法者水准的高低。 其中最愚蠢的事莫过于在不明白交易机制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售卖自己恐将大亏特输;但以为慷他人之慨,也能换得心满意足的多半也是痴心妄想,比如那位峭岩城伯爵夫人。 “你继续在这里说这种渎神的话,会被敌视的。”红袍僧笑道,露出了一嘴脏污的牙,活像个陈年乞丐。 “你在君临的时候从不传教,到了这里却开始了?你得明白,我没有带兵来剿灭你们,全因旧相识和一丁点儿渊源。” “魔山都做不到的事情,你凭什么认为你可以?”红袍僧的肮脏的灰长胡子一抖一抖,看起来比在军临时老了太多,这不过是几年前的事。 “魔山可以走到这里么?” 哪根筋搭错了,会用魔山那种蠢货来对比? “他不会。” “少说魔山了,说说其他的消息,我会根据消息的价值决定对你们的处理方式。”美伊粗暴地说,装作傲慢的样子,仿佛是来劝他们缴械的,这成功让几名成员开始恼火。 “你的脸皮和刚到君临时一样厚,艾德老爷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女儿?” 他们转下丘陵,在这里,美伊看到了心树的全貌。它与其他鱼梁木并无较大区别,但它上面的脸朝向西南方向,而美伊见过的所有其他心树,上面刻的脸都朝向正南。 仅仅这点差别就让她觉得别扭。 “艾德的女儿当然不会,但我妈的女儿就不一定了。” “说到你母亲,你知道贝里唐德利恩大人的侍从么?”他用棕色的眼睛瞧着她,“他叫艾德瑞克戴恩,贝里伯爵死后,他便返回星坠城了。” “有人说,我母亲是亚夏拉戴恩小姐,临冬城里,这个名字是禁忌。我了解的不多。很遗憾,我没有机会实际跑一趟多恩。哎,星坠城太远了。不过你继续,最好一句话把所有故事说完。” “饶了我,通用语并非我母语,”他咧嘴笑道,“据艾德瑞克说,你的母亲有可能是他的乳娘,很抱歉,名字我忘了。” “真是个好消息。也许我该到多恩,在群山里找到星坠城,然后站在城头大喊,询问谁是艾德瑞克的乳母——希望那小子食量不大,要是一城的女人都站出来,那可难了。” “哎哟,也许,其他人还记得名字啦!”他哈哈大笑。 “是么,让他们去记一个娃娃乳母的名字?你也饶了我,到了星坠城后,我会记得翻开她们的眼皮,把其中紫眸的拉出来叫娘。” 美伊感觉自己在生气,这有什么好瞒的? “哎哟,好啦,你刚才问我什么?布兰和那丫头?” 她们并肩从心树旁走开,向下来到一块被完全扭曲翻滚了的巨大岩层旁边,大石块之间扭曲挤出了缝隙,撑开了地面,露出可以进入的洞穴。 洞穴口垂挂着密密的枯萎植物,将洞口遮蔽,非得扒开,才能进入。 她伸手推开茅草,上面的水滴落在了手背,带着一丝温热。 洞内的烟火气味很浓,但比外边感觉更冷,气流也变得更加活跃,有一丝碱水的气味。 “那个比较疯的丫头被猎狗抢走了,后来听说猎狗死在了河间地哪个地方,从那以后我们就没人见过艾莉亚了。我见过她姐姐,哦,那个姐姐,甜美可爱,端庄秀丽那个。”他笑着说道。 “通用语里还有其他形容词,你可以尝试多加一点。”美伊冷笑。 “我和她接触不多,只能看得到表面。”说完,红袍僧赶紧指着洞穴,“这是我们的秘密基地。夫人也在。” 美伊没有在意他的话。 想到夫人可能的样子,美伊就觉得荒唐,对邪神的力量就更加厌恶。 如果佛雷对她的侮辱是一分,那么复活她的神对她的侮辱就是九分。 “我记得你说,我不用为艾莉亚担心?” “我不知道,在火中,她看起来……很凶,每次我应夫人的要求观看火焰,她都高坐在一堆尸体上,与其说是受害者,不如说……” 是陌客。“你的解释出奇得失败,任谁的纯洁妹妹变成这个样,都要担惊受怕?” “我觉得你不会。”他停了下来,看了她一眼,“你坐的尸堆更高。” 洞内安静得像时间都被冻结,水珠不断从岩顶不断滴落,掉落在小水坑中发出清脆的回响。 他们默契地没有谈论进洞的目的,但彼此已心知肚明。 “有多高?比你们无旗兄弟会的更高么,勇士团的七十多人被你们宰了多少,我只杀了寥寥五个。”她杀的都是该死之人,如果真的有尸山血海,那也是清理人间污浊。 “比铁王座还高。”他瞧了她一眼,露出了难以言说的表情,“勇士团你杀了七个。剩下的两个活着被野狗慢慢啃食,这也要记在你的账下。” “看来你确实有点料。这是上午的事。” “所以,你该相信,你更应该为你的其他兄弟姐妹担心。” 地底似乎是一个个相互连接的溶洞,微弱的火光下,可以看到心树的白色树根沿着岩石扭曲地穿过地底,并向下继续穿透,不知道它下面的根系覆盖多大范围。 “知道了就能挽救么?” “有的可以,有的不行。我说过了,拉赫洛的牌桌上已经站了很多选手……” “拉赫洛若是喜欢这么说话,休怪我翻了它的牌桌。” 这都是什么神棍的臭习惯? “正因你的态度,它已经派人对付你了。”他又停了下来,拦在了她前面,“它似乎已经视你为敌。” “呵呵,你这么跟我说,是因为你背叛它了么?细说起来,你该早叛变了,在君临时,你便吃喝嫖赌,与劳勃国王沆瀣一气,说实话,我觉得因为你,这个国家才变成这个鸟样。不要跟我说,国家变成这个样,这都是它的安排。” 与我为敌,我就要把你斩草除根。 “这可太难为人了。我从未认真祈求它,可它仍愿意响应我,从无计较。它要么深爱我,要么……” 要么是个蠢货。 “要么根本不存在。”美伊将他推开,继续往前,“你在火里看到的,可能只是时空扭曲的片段,让我问你,是否你心念一动,火光里的画面就会变化?” 他拍了拍袍子,叹了口气,追了上来。 “有时会,有时不会。” 美伊觉得无聊。实际她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去了解他所看到的景象,一方面,成因未知,有可能会导致不了解赌局规则的情况下,盲目上桌;另一方面,火光里的画面如果真的是时空借助燃烧扭曲的折现,他的可能性以及成因足以作为参考。 至于他说的多人上桌参赌,那不过是多因素夹杂产生了相互干扰。 也许是,也许不是。 “哎,见到你以来,你一直在说废话。”美伊下定了决心,“索罗斯,把你知道的说出来。”火中看到的那种。 第六十章 美伊史塔克 第六十章美伊史塔克 “呵呵,很快就能见到夫人了,我们待会再说。”他越过美伊,顺着石阶盘旋向下走去。 两旁的熔岩倒挂,不断向下吐出水滴,噼噼啪啪打在岩石地面,发出清脆的响声。 更深处,穹顶挂着一根根向下的石柱,好像随时会掉落下来。经过此地,他们的脚步声在洞穴内嗡嗡作响,回声不绝。 美伊觉得洞内比洞外更加阴冷。 “大小姐。”她听到熟悉的声音。 哈尔温有着和史塔克家族同样的黑褐色头发,胡子和头发都在纠结。他比离开临冬城时更加精瘦,也更加强壮,长脸重眉,有和胡伦一样沉默的嘴角,干涩的笑容下满是疲惫之色。 “我听说你曾劫持艾莉亚,你叛变了么?”美伊瞪着他,手已搭上了剑。 “爵士,你是我们的宾客。”索罗斯提醒她。 我不是。 “我是自己进来的,可不是邀请。另外,我听说无旗兄弟会的待客之道与外边不同,所以不要提醒我什么宾客,我手持着剑进来,也不会放下,希望你们的眼不瞎。” 闻听此言,周边的兄弟会成员聚拢过来,抽出了剑。 “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柠檬斗篷向前走来,同时也抽出了剑。 美伊突然一个箭步,转至他身侧,单手扣住他的肩膀顺着力道直接将他放倒,他正欲拔出匕首,美伊已伸脚捶向他的肘部,他惨呼一声,匕首应声甩出。 两个成员持剑冲来,美伊踢了脚下的石头,直接砸向一人腹部,他应声而倒。另一人还未靠近,美伊已踢中他持剑的手肘,随后跟着一脚将他踢飞而去,撞倒一群马仔。 一个呼吸之间,众人已倒下一片。 “一群垃圾而已,还愣装英雄?”她瞧了远处搭箭的士兵,不屑地笑了。 “大小姐。”哈尔温手搭上了长剑。 火光下,美伊看到,他上身依然穿着棕色的羊皮夹克,胸口是一枚热烫上去的冰原狼徽章。 “敢对我抽剑,我就吊死你。”美伊瞪着他的眼睛。 他的手在剑柄上开开合合,十分挣扎,但最终还是放开。 “大小姐。”他显得焦急又犹豫,“艾德大人死了,大小姐,我现在属于无旗兄弟会,属于我的弟兄们。” “弟兄们?你该记得被你爹养在你家庄园的弟弟,”美伊怒斥,“或者,太久不见,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你还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么?” 赫尔曼家族是史塔克家族直属的小家族,为史塔克管理着部分领地,在领地上也有自己的庄园,老胡伦的夫人时常带着哈尔洛回临冬城,但她大部分时间都带着小儿子(实际是二儿子)居住在庄园里。 “大小姐,我是指安盖、柠檬、七弦汤姆,我们对罗柏,对您和北方的军队都没有恶意,但我并非你而战,也并非为远在临冬城的布兰而战,他们,你们有自己的军队,有许多大诸侯效力,而老百姓只有我们。您明白么?” “你不敢说自己弟弟的名字,是?”美伊讥笑,“他的名字叫哈尔洛,是赫尔曼家族男丁,不过十六岁,他家族的纹章是金黄麦田上奔跑的昂首红色健马。族语是‘任我驰骋’。对了,我告诉你,哈尔洛这次随我一起南下,攻破了孪河城、赫伦堡,在奔流城下击破达冯兰尼斯特,在……” “大小姐,我都记得,也听说了您的伟绩。可我有自己的服务对象,他们是……” “老百姓?你可真是天真,河间地、奔流城都属于徒利,孪河城嘛,被我转封给布林登徒利,现在也姓徒利,所以,整个红叉河以南,现在已经全部恢复徒利的统治,所以,老百姓哪需要你们?” “大小姐……” “更何况,我父亲艾德大人以领主身份派你出去做事,他虽然死了,尚有儿子活着,你仍有封君需要效忠;你担心卡林湾?卡林湾已经被我拿下,从河间地返回北境一路畅通。所以,你窝在这里不返回报道是什么道理?我再问你一次,你要叛变么?” “我现在效忠夫人……”他艰难地说道。 “凯瑟琳夫人已经死在孪河城,被佛雷杀了。你效忠什么夫人?”美伊毫不客气地打断他。 “她……” “她已经死了。”她看着他的蓝色眼睛,一字一句地对他说。 他沉默了。 “你们也听到了?”美伊对着兄弟会围着的诸人问道。 洞穴内又恢复安静,水滴滴落的声音清晰可闻。 “索罗斯,继续带路,让我见见你们的头领。” 兄弟会的成员将被打倒的几人拉了起来,聚拢在她的身后,等待索罗斯的发话。 “让我们看看夫人会怎么处置你。”索罗斯悠悠整理了自己的褪色袍子,向前而去。 美伊对着一堆乌合之众及哈尔温冷笑,“河间地可不是无主的地盘,土匪活不过这个冬天。” 说完,她转头跟着索罗斯而去。 哈尔温长叹口气,跟了上去。 转过数道幽深黑暗的熔岩坑道,美伊发现已进入一个穹顶更高的坑洞内,在洞内中央已点起了燃烧的火堆,烈焰飘飞,火光在众人脸上如流水一般拂过。 “这里就是我们的基地了。”索罗斯出声。 燃烧的木材在这里噼啪作响,燃烧的烟雾消失在不见顶的黑暗之中,整个地方像是张开的无边大口。 这是天然的藏兵洞。 跨过无声卤水溪流的木头桥梁后,从中心岛的远端传来规律的铁器敲击声。有人还在专心致志地制作兵器。 靠近后,美伊发现,一堆堆散落的石块将火堆围了起来,火堆旁,散布着许多更高的石块,将一个个区域隔开,石块间躺着一个个人,到了这里,她才终于闻到真正的烟火气味,但十分淡薄,不入入口浓烈。 “索罗斯,你们这个基地选得倒是不错,恐怕也只有我能剿灭了。”穹顶的远端连接这一丁点灰蒙蒙的天空,即使如此,也给洞内带来了可观的明亮。 索罗斯尴尬地笑了一声,“夫人就在这里。” 烈焰烤得周边炽热,这种程度的火焰显然不能长时间维持,明显是临时添加上的。 该来的总会来。 来来,让我看看人间的奇迹,让我看看邪神在世间的作品。 柠檬斗篷越过众人,窜入黑暗中,窸窸窣窣后,他扶着一个全身穿着乌黑斗篷的人从黑暗中钻了出来。 火光透过斗篷,只见石心夫人的脸是乳白色,数道血印顺着脸颊向下,留下一道道凄狠的红色,美伊怪异地觉得,这种恐怖的脸应该长在心树上。 石心夫人伸手——那双手与水中浮尸的双手没有两样——将斗篷的毡帽取下,枯萎的乱发的零星挂在同样苍白的头皮上。 她有着和凯瑟琳夫人相似外形的脸。 她绝不是凯瑟琳夫人,至少永远不该承认。 石心夫人的眼睛在火光下,看起来充满鲜血的赤红,对美伊散发着浓浓的恶意,直刺入她心底。 我惹你了么? 一股寒冰般的刺痛感袭至美伊全身,她不得不承认,过去的冒险生涯之中,只有数次危机中才产生这种感觉。 她情不自禁将手放到了自己的剑上。 剑柄上的红宝石笑脸,在这个时候开始闪烁,带着明暗交替的节奏对着黑暗咧嘴嘲笑。 几个呼吸之后,美伊才感觉恢复正常。 石心夫人将手扶上脖子——那是她生前致命伤的所在——开始说话,声音嘶哑、恶毒,但美伊每个字都能听得清楚: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巫女?” ‘不是我’什么?为什么死在婚礼上的不是我,而为红色婚礼复仇的不是你的儿子么? 琼恩才会被语言伤害,他的姐姐不会。 美伊拉着嘴角苦笑。 想要从这种恶意盈盈的脸上听到什么可供宽慰的语言已完全没有可能。美貌的凯特琳夫人尚且可以掩饰情绪,这个人形怪物对人间的一切礼仪毫不在乎,赤裸地宣示恶意。 不过这是好事,这里包含的嫉妒并不比仇恨少。嫉妒是高级情绪,有向善生长的潜在力量,仇恨是毁灭,是虚无。 “佛雷们将她割得太深,从左耳直到右耳,损伤了喉道。”索罗斯说,“我们发现她时,她已在河中泡了几天,她的血已经流尽了,现在支撑她活下去的只有仇恨和拉赫洛的烈焰。” “那她要失望了。”美伊说。 她无声地发出斥责,但美伊没有再受影响。 “支撑她的仇恨很快就会被我完全终结,有我在,佛雷、波顿、兰尼斯特,参与阴谋的人,一个个都将凋落,所以,她的仇恨将失去土壤。” 美伊看向石心夫人——她至少不会插话,这也算优点——她的眼中倒映着火堆的火焰,恶狠狠盯着她,“到时候,火焰的束缚就会消失,烧到身边的一切人。” 美伊想不通,她怎么会对她有这么大的恶意? 我只是开始? 她看向索罗斯,“这些神棍的鬼话应该由你来说。” 索罗斯显得忧心忡忡,“我不知道。” 美伊看到了她的手再次搭上脖子,于是抢先说话,“索罗斯,我已经见到了夫人,该你说说珊莎、布兰以及瑞肯了。”她略去了琼恩。 索罗斯看着石心夫人,直到她点头才出言:“美伊爵士,布兰、瑞肯会死。” “谁干的,怎么死的?” “你。你杀了瑞肯。” 索罗斯的声音像箭一样射入她的胸膛。 她感觉自己被气笑了。 美伊紧紧握住剑柄,觉得全身都在散发着不正常的热,冲击至脑,“我从没有杀过孩子。或者,你的神已经让你看到了十年后?” “不,就在不久你返回临冬城后。” 美伊觉得从未被如此戏弄过。 “不要以为,我不会在此大开杀戒。” “至少这点我没看到。” “我为何要杀他?” “未来女王。”石心夫人用低沉幽怨的声音狠狠道。 “美伊史塔克,未来的洛伊拿人、安达尔人、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全境保护者。”索罗斯道,“你自己说的。告诉我们,这是个合理目的么?” 第六十一章 血狼女 第六十一章血狼女 火光照在美伊的脸上,她感觉到兄弟会的众人全在盯着她。 “哈尔温,你说你要保护老百姓,你能保护多少?”不待他回答,她又向其他兄弟会成员询问,“你们呢,你们能保护多少?” 她觉得有无数的话可以说出口,甚至还可以就此发表长篇演讲,但对这群人有什么意义,对石心夫人有什么意义? 拉赫洛用未来的尚未发生过的事指责现在?如果这是它的算计,它确实有些功力。 但她不是作为被审判者进来的。 “只有我能保护全国的老百姓。这种人不是女王是什么?不是全境守护者是什么?” “你们既不服务史塔克,也不向史塔克效忠,如何会关心史塔克家孩子的性命,更何况,你们还俘虏过一个史塔克,准备把她卖掉?” 这是他们的污点。 “弑亲者。”石心夫人用低沉的声音怒吼。 “我不记得我曾做过。如今你们光天化日之下,做着杀害宾客的事,还关心起弑亲? 我的每个活着的亲戚,我都清清楚楚记得,你看,布兰,栗色头发、蓝色眼睛;瑞肯,完美继承了他母亲凯瑟琳夫人的特点,赤褐色的头发,蓝眼睛,自从他母亲离开临冬城后,他就拒绝剪发,现在的头发或许比我的更长了? 还有珊莎,那是个美人,和她母亲一样美丽;艾莉亚,她比较特殊,和我很像,棕褐色头发,长脸,不过是灰眼睛。 所以,索罗斯,你若是真能看火,最好帮我找找母亲,否则,我真有可能砍了我老娘和其他野男人生的同母异父的兄弟,那可糟了。 不过,你在火里还能看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想必也只是个半吊子。 至于石心夫人您,不劳您教诲,布兰和瑞肯、珊莎和艾莉亚的母亲虽然和我的不是同一个,但我还记得我的年龄比他们大,在凯瑟琳夫人南下后,守护临冬城的是我,照顾布兰和瑞肯的也是我,哦,假如小孩子们还需要一个母亲,那承担母亲职责的也是我。 他们现在还好好活在临冬城; 至于珊莎,我听说已经从君临逃了出来,我还没见到她,艾莉亚更是如此,是某些人把她弄丢给猎狗的。 所以,你跟我说说看,我弑亲,杀的是哪个?瑞肯?你一定老眼昏花了。” 石心夫人说话艰难,比不上美伊的速度,好几次准备说话,还被美伊故意打断。 “你现在没有杀瑞肯,但很快就会杀。”索罗斯道。 “我不杀儿童,与你们这群土匪可不一样。再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石心夫人就是凯瑟琳夫人。她有权为子女复仇,或为子女消除隐患。”柠檬斗篷在一旁插话。 “我是凯瑟琳夫人的养女,从小就生活在她身边,她长什么样子,我比你,比你们任何人更清楚,眼前这位石心夫人是不是凯瑟琳夫人我也比你们更了解,所以,闭嘴,笨蛋。”她的眼光掠过众人,在哈尔温那停留了片刻,冷冷地扫了他。 石心夫人眼中的烈焰旺盛,对美伊散发着浓浓的恨意。 您的恨意从哪里来?“眼前这位,我从不认识。凯瑟琳夫人笃信七神,怎么会被光之王复活?怎么会皈依红神?凯瑟琳夫人是血统高贵的贵妇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养女如此姿态和态度?凯瑟琳夫人还有四个子女活着,还有弟弟和叔公健在,怎么会在这里与你们做土匪?” “我们可不是土匪,我们是无旗兄弟会的成员。”柠檬斗篷说。 “省省,哪个兄弟会不是土匪组织?”美伊没有再理他,“索罗斯,你说到了石心夫人面前再跟我说几个弟弟妹妹的事,你最好尽快说完。我后面还要问我父亲艾德大人尸骨的事。我来这里不是陪你们玩的。” 石心夫人套上了毡帽,一只手插入了斗篷下,死死抓住深可见骨的脖子,对着美伊恶狠狠道,“无可奉告。” 每个人都知道,她说的是关于艾德尸骨的事。 美伊看了石心夫人一眼,感觉烈焰依然炽烈。 “我听说到的消息是,静默姐妹们带着我父亲艾德大人尸骨北返,由哈里斯莫兰率一小队护卫加以保护,但我们在北方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如今卡林湾打通,他们也像完全从人间蒸发。”她说完却没有任何人回应,这让她感觉失望。 这位‘石心夫人’可能也没有更多消息。 “算了。我何必与一帮土匪说这种事?”她笑着道,“索罗斯,好好给我说说我弟弟妹妹的事,完完整整,我倒要知道,是什么土鳖神灵会认为我杀了瑞肯。” 两名成员被这突然的俗语惹得没憋住笑。 严肃氛围瞬间让他们找回了应该保持的沉寂状态。美伊注意到,这两个还是半大小孩,与瑞卡差不多大小。 索罗斯走到了火堆前,嘴里念念有词,无非向红神祷告的那套,美伊在东大陆听过不少次。他用的是某种瓦雷利亚语说的,美伊略懂。好长一段祷告过后,他取下了腰间的酒袋,拔开盖子,往嘴里猛灌,酒水顺着他的灰色胡子往下淋,要多脏就有多脏。 他没喝到两口,酒袋中的酒就已经全尽了,长叹口气,“如今日子越来越艰难了。再也没有什么赎金,没有什么酒肉,也没有……” 美伊取下了身侧的酒袋,扔给他了。 没有热水的情况下,酒是用来解渴的,但美伊的酒是用来消毒救人的,希望他受得住。 “好辣的酒。”他说,“我感觉全身都暖了。你若是天天有这样的酒给我,我愿意为你效力。” “为我效力的人在军中饮这种酒会被我吊死。”你该滚回劳勃身边,“喝够了就快讲,我没有多少时间,带走哈尔温后,我就要往北了。” “大小姐?”哈尔温说。 “我确定没有说错。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马了。哈尔洛受伤颇重,不一定能活得下去,我希望你能去见他。” “可?”他看向石心夫人。 美伊不明白一个连说话都如此费劲的女人如何能统领一群土匪,如果单靠神秘的力量和信仰,他们围绕在索罗斯身边更合理。 “我,我看到……”他打了个酒嗝,美伊想踹他一脚,“珊莎史塔克,她穿着这个世界上,可能最华丽的衣服在为一群男人跳舞。她在哭。” “她在哪里?” “我没有看到地点。” “你还看到了什么?男人长什么样?” “他高坐座首,但模模糊糊,我永远也看不清他,一个裸女卧在他的大腿上。” “周围有什么明显的装饰么?家徽纹章?” “抱歉,我之前或许看到了,但现在,我记不得那么多了。” “这就怪了,那你如何确定那女孩就是珊莎史塔克而不是其他人?难道华丽的衣服上写着她的名字么?” 他擦了擦胡子,“确实奇了怪了,紫色的袍服上面确实纹着她的名字。通用语我不熟练,但珊莎史塔克几个字我还是认得的。” 不比你看到的美伊史塔克杀了瑞肯史塔克更匪夷所思。 “轮到了布兰。” 石心夫人斗篷在灰暗之中抖动。 “很抱歉,我看到的不比珊莎更多。他躺倒在城堡内的泥土上,脖子已经被撕烂,血流了满地,一个老学士在他身旁哭泣。他的夹克上是冰原狼的徽章。” “瑞肯。”美伊觉得已经麻木了。 “你对着他的背用剑狠狠捅了过去,我很确定就是你手中这把。” “你如何知道那是瑞肯?” “我听到了你形容他的发色、发长,那完全一致,当然,还有一只黑色的冰原狼在对着你狂吠。如果这还不算的话,我不知道如何可以算。” 美伊深呼一口气,了解这些根本没有让她取得什么线索。唯一让她产生的就只有厌恶。深深的厌恶。 “琼恩。” “他被敌人围攻,我不认为他有逃出的可能。” “艾莉亚。” “我已经说过了。她看起来没什么危险。” 石心夫人从阴影之中重新站了出来,双眼全是含着火焰的怒气。 “杀死她,杀死她!”石心夫人这个时候发出命令。 声音粗哑,微弱,但神奇地,在洞内的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楚。 “夫人。我喝了他的酒了。”他打了个酒嗝,“我恐怕不得不拒绝您的命令。” 原本抽出刀剑的众人开始有些犹豫。 他们的真正头领究竟是谁?疯子还是酒鬼? “你该死。”她恶狠狠地对着红袍僧说。 “杀了他!”她看向柠檬斗篷,开始命令他将索罗斯杀掉。 “这,这,夫人……”美伊感觉他在颤抖和挣扎,但他的手却正不自主地抓向腰间的剑。 人人都知道他出了问题。 美伊上前按住了柠檬的手,很快他开始恢复正常,然后整个人吓得瘫倒下去,像是已虚脱。 “我诅咒你。”石心夫人对着美伊恶狠狠说。 篝火在这个时候肆意扭曲,将她的脸映照得更加恐怖。 “不,你在祝福我。” “绝不。”眼中的火焰达到了极盛。 外边的火堆开始不正常的快速燃烧。 还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么? 美伊抽出了热情,对着石心夫人的心脏狠狠捅了过去,一没而去。 没有血液溅出。她眼中的火焰光芒开始变得更加疯狂炙热。 无旗兄弟会的人被这一幕惊呆,个个都不知该作何反应。 “呵呵,你做了这事,将永无宁日。”她的眼里是无尽的空洞,只有疯狂燃烧的火堆。 “不,世人只会赞扬,为了正义,你把一切都献给了我。”她靠近她的耳朵,轻声说。 热情开始闪耀光辉,像是把刚从熔炉中取出的剑。 她眼中火焰慢慢消失,夫人软软倒在美伊怀里。 “哦……”她的临终之语。 一滴眼泪从她暗淡的眼睛中顺着苍白的脸颊流下,滴落在宝剑上,发出沸腾的嗤嗤声。 第六十二章 美伊史塔克 第六十二章美伊史塔克 热情在昏暗的溶洞中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将溶洞照得无比明亮,让人难以睁眼。周边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剑身上散发出的炙热气息,与站在火堆旁一般无二。 美伊手持着烧得通红的剑,感受到剑身传来的温度,但丝毫未感觉烫手。 众无旗兄弟会的成员一个个像呆头的鹅,举着剑不知所措。 美伊也同样震惊于热情,这把瓦雷利亚宝剑的魔法力量。 瓦雷利亚钢确实是魔法的造物,是一切邪魔外道或神秘力量的克星,在杀死石心夫人的同时,美伊感觉到它还瞬间吸收了支撑石心夫人存在的生命之火,并将这股生命之火永恒封禁在剑身之内。 美伊这个时候才觉得,亚梭尔亚亥的传说或许从来都不假。 问题是,她是他的复生么? 火堆在这个时候垮塌,星火四溅,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暗了下来,很快就只剩下焦黑的木材和点点浓厚的烟雾向上蒸腾,像有人在火堆上泼了水。 美伊和所有兄弟会成员的眼光都盯着剑身,良久之后,剑身开始变得慢慢暗淡。 美伊知道,只要自己想,它随时可以重新变得火热炽盛,这是神奇的感觉。 剑身很快恢复为正常的烟灰色,美伊感觉它保留了一丁点温热。 也许亚梭尔亚亥的妻子妮莎并不是真的愿意为丈夫敞开胸口,让烈焰般的神剑刺入胸膛淬火。可能妮莎本身就是被神灵复活的邪物异种,美伊猜测。 经过这番转折,热情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由原本的一由粒粒神奇地转变为一体,变成了完整的一块,像是炙热的火焰将它们熔化后又冻结在了一起。 “您篡夺了她的生命之火。”索罗斯说,“属于光之王的生命之火。” “索罗斯你之前说得有道理。你的神确实在针对我。你说它已派人来针对我?或许是真的,因为我已感觉到,它对我的恶意。”美伊持着剑,对索罗斯说,“你祈祷的时候最好告诉它,它敢调皮捣蛋,我还会夺走更多,这次就是给它的一丁点代价。” 兄弟会成员在这个时候重新点起了火把,一名壮硕的短发汉子抱着一摞木材,重新扔进了已是灰烬的火堆,然后冷冷地瞧着她。 在一堆持剑的成员中他鹤立鸡群。 这是放弃了挣扎么?呵。 “至少我对您没有敌意。”索罗斯道,“不过我敢肯定,会有不少僧人顺应它的意愿来对付你。你或许不怕,但你的亲人朋友都会遭受池鱼之殃。有的祭司不会像我一样谦逊,也不会像我一样无能。” “它会选择伤害我的亲人朋友?那我更该将它斩草除根了。” 红袍僧笑了,“你对神真的一点敬意也没有。告诉我,你有何依仗?要知道,在神奇的力量下,一切普通凡人都会俯首称臣。” “女王不会俯首称臣。我是未来的先民、安达尔人、洛伊拿人的女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保护者,告诉你,这就是依凭。你的光之王借助未来的虚伪之事挑动你们攻击我,甚至审判我,我自然也可以依据未来的权柄进行阻挡,或反过来对你们进行审判。” 她就是觉得这招可以。 “这就是审判么,我们只看到你持剑将石心夫人杀了。” 至少你没说凯瑟琳夫人。 “你看不到么,那滴泪水是她欣然赴死的证明,她被你的邪神囚禁了,我释放了她。” “呵呵,抱歉,我什么也没有看到。是否女王就可以用这种狂妄的言辞?” “那你是瞎子。至于狂妄?一点也不,是你们自己足够愚昧、足够粗疏。闪电大王唐德利恩将火种传递给了她,所以,即使她是个说不清楚话的可怜虫,你们也愿意听从,即使她毁弃世间的一切道德,你们仍愿意追随。现在,火种传递到了我这儿,我不仅是七国第一的战士,还立志带给七国所有百姓以荣誉、安全,你们不该向我效忠,听从我的命令么?” 索罗斯手里拄着剑,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摇摇晃晃,说他是个敬神的祭司,不若说是个渎神的醉鬼。 “唐德利恩是救人,你却在杀人。意义不同。” “不,恰恰相反,唐德利恩在害她,我却在救她。他延长了她毫无意义的虚伪生命,让人可以继续侮辱她,除此以外,她还破坏人间的法则……贱化人的行事标准,显然是世间的邪物,我既然遇到,自然应当代表七国消灭她。” 乱世将至,妖魔鬼怪尽出。 良久的沉默后,他开口,“也许。自从夫人接手后,兄弟会便成了复仇工具。我们已经不再顾忌世间的律法,太多兄弟因为无法接受她放弃正义,离开后便再不返回。他们加入兄弟会是真心觉得,这里可以践行道德和正义。因为这些,我们才能受老百姓的拥护,接受他们提供的食物,为他们提供保护,因为正义和信誉,我们还能同大小领主交易。现在,这一切都不存在了。不再有领主愿意与我们交易,我们日渐贫困。” 他竟然开始退缩,这是好事。 “你看得很明白嘛,既然如此,你为何还在这里?” “我不是那种看到神秘力量,就俯首叩拜的人。也许我不够虔诚,呵呵,在君临和劳勃国王一起鬼混的日子才是我最开心的时光,美食、美酒、美人,只要逗得劳勃开心,就什么都有。这只队伍带着劳勃和前任首相的命令,我宁愿在这个队伍中,为死去的劳勃而战,即使遇到这么多不堪之事。” “劳勃是个酒鬼。”抱柴的年轻人放下柴火,不屑道。 “詹德利爵士,劳勃确实是个酒鬼,不仅如此他还很花心。但这不妨碍我喜欢他,并且爱他远甚于拉赫洛。” 詹德利爵士穿着简单的汗衫,露出肌肉结实的两只胳膊。他的短发纯黑,神情坚毅却透露着钢铁般的冰冷。脸上和汗衫上抹了不少烟灰。 “你看起来很像一个人。”美伊对他说。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他冷冷地看着美伊,“我和你妹妹艾莉亚一起从君临逃出,在路上的时候,她有时嚷着要回奔流城找自己的哥哥,一会又嚷着要坐船返回北境。如果这些消息对你有用的话。” 美伊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谢谢你的消息,她没有返回北境,也不在奔流城。” 想起劳勃将自己扶正的事,美伊觉得这就是因缘际会,不禁笑道,“詹德利,你的全名?” “我是王领的私生子,每个私生子姓氏都一样。” “但不是每个私生子都是爵士。是唐德利恩为你敕封的么?” 他保持沉默,已经作答。 “你相信我是未来的七国女王么?” 他沉默。 “这是你为数不多的机会。”美伊道。 哈尔温走上前,拍了他的肩。“劳勃国王曾将眼前这位扶正,她的姓名已由雪诺变成史塔克。” 这个暗示还不够明显么?犟货? “傻小子。”索罗斯道,“美伊爵士,我相信他相信。” “相信和信任是伟大的力量,索罗斯,这种事必须他自己说。”美伊抽出了热情,它随即绽放出热烈的光芒,旁边火堆的火焰在微微晃动。 在诸多兄弟沉默的注视下,良久之后,他单膝跪了下来。“我曾为你妹妹的身份而苦恼过,我不希望再有这种苦恼。如果您愿意的话,我相信。” “很好。”美伊将剑放在他裸露出来的肩头,“我,美伊史塔克,未来的先民、安达尔人、洛伊拿人的王后,七国之女王暨全境保护者,在诸神的见证下,确认,眼前劳勃国王的私生子詹德利维水爵士为劳勃之合法子嗣。” 相信和信任是可以穿越时间的力量。 炙热的剑已将他肩头烧红,但他死死忍住,不肯发出半声。 “当他站起来的时候,其名即为詹德利拜拉席恩。”美伊收剑。“剑上的疤痕就是王家的证明书。现在,向我效忠!” 詹德利不知所措。 “向她跪下,宣布向她效忠。”索罗斯对他轻声道。 他像个笨牛,按照指示蠢笨地再次单膝跪下,“我向您效忠。” 哈尔温碰了他另外一边肩膀,“你是谁,她又是谁,说清楚。” 美伊看了哈尔温一眼,表示赞扬。 “在诸神的见证下,我,詹德利拜拉席恩向未来的美伊史塔克女王效忠。” 当他站起来后,索罗斯开始鼓掌,兄弟会的成员们,疑惑地收起刀剑,零星地拍掌,当宝剑光芒更甚时,他们终于全部鼓起了掌。 “索罗斯,你说你愿意为你所效忠的劳勃做事,现在劳勃有个合法儿子在你面前了。”美伊将宝剑插入剑鞘,溶洞内变得暗了起来。 索罗斯率先下跪。“詹德利爵士,以后您就是兄弟会的首领了。” 其他兄弟会成员勉强学着索罗斯跪下。 溶洞内从喧嚣变得肃穆。也许,她已经收服了兄弟会。 兄弟会怎么会心甘情愿在一个说不了话的女人手下干事,还尽干突破底线的事? 当这里的事情已了时,他们向洞口外走去。 “美伊爵士,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你应当小心。”良久的沉默后,索罗斯道。 美伊看到詹德利走回头,用一只火把将柴火堆重新燃起火,这次的火焰变得正常,没有疯狂抖动也没有快速燃烧。 “听到你的叮嘱,会让人以为,你已经背叛了拉赫洛。”美伊看到了仍躺在地上的石心夫人的尸体,返回了火堆,抽出了一根点着的木材,对着尸体靠了过去。 尸体见火,顿时如皮革一般燃烧起来。不一会儿身体竟像油脂一般融化,顺着纠结缠绕的巨大鱼梁木的苍白树根融入了地下。 愿您在旧神的乐园中与艾德大人永久同行。 “美伊爵士,我不像你那么胆大,敢于随便向神灵发起挑衅。我不是国王,也没有临冬城保护。” “这和临冬城有什么关系?” “有些古老的城堡拥有守护魔法,临冬城由筑城者布兰登建立起来,拥有魔法力量,就像长城、风息堡一样。东大陆有强横的缚影士,没有这些守护魔法的保护,普通的凡人在这些缚影士面前很脆弱。”他笑了,“国王或女王与凡人也没什么两样。爵士,您该加强城堡的守备,限制陌生人进入。” “你会缚影术么?”美伊问。 “不会。我从不乐意学习那些。那些是祭司们为了增加光之王的荣耀而练就的诡术,即使是训练,也无比黑暗。神庙派我来传教,我只传教。” “别逗了,你什么时候传过教?” “不喝酒打架的时候。”他哈哈大笑起来,而后正色道,“这个大陆连奴隶都没有,要传什么教?把普通人变成奴隶么,我可做不到。这里没有红神生存的土壤。” 美伊赞同。 “你刚才说,会有神秘力量潜入临冬城?” “可能。在临冬城外施法,无法突破临冬城魔法的防护,只有到城内才能生效,您明白么?” “那可真糟糕。”美伊已经征召了周边很多平民到瓷器窑工作,偶尔也有些人能够窜到临冬城内。 “如果有你说的神秘力量敢潜入临冬城,无论他是谁,我都会把他吊死在心树下,献给我父亲信仰的神灵。” “美伊爵士,我已经听你说过很多大话了。” “你觉得无法避免?” “我不知道。行动好于不行动。如果您不觉得我的话乏味的话,我仍建议您为自己的兄弟姐妹担心。当然,若是您故意让他们去死,由自己继承临冬城,就当我没说。” 第六十三章 莎莎波奇 第六十三章莎莎波奇 莎莎看到一群人席卷而来,只有少部分骑着马,大部分持着战斧、刀剑,还有一些拿着弓箭。 他们可以顺着国王大道向南逃跑,但逃跑从来都不是氏族战士的选择。 她拿过作为信物的羊皮袋子,塞进了衣兜内,转过独角兽,根据阿爸的命令,向着南方而去。 她边逃边回头,希望阿爸、骑兵伊万能够把这群强盗全部杀死。 他们骑兵都没有多少,怎么会是阿爸他们的对手,虽然,他们的人数很少,但氏族战士从来都可以以一当十。 是? 国王大道上还有少量的雪,看得出来,这条大道并没有太多人走,偶尔只有几只兔子脚印以及狐狸脚印印在积雪或者裸露出的泥巴上。是兔子或狐狸的脚印么,她没有时间观察。 若在其他时候,她会顺着脚印钻入两侧的山林,寻找他们的痕迹,把它们抓出来,但现在不行。 林子里还有狼?听大人们常说,北境被狼统治,那得有多少狼?而且听说北境还有一块巨大的森林,名字也与狼有关,叫狼林。 应该是有狼的。 她决定,在出现危险前绝不会钻入两侧的山林。 顺着道路往南奔跑了好一段时间后,她停下独角兽,往回看,战斗的嚎叫之声仍未停止。 他们已经接战。她看到骑兵伊万率先冲入敌群,后面跟着布扎、卡隆、灰手,伊万拿着长柄斧,连续砍掉好几个人头,远远地,她看到了野人们血溅得老高。 她看到红头发的女人不断射箭,每一箭都带走了一名战士,卡隆和灰手他们全死了,红头发女人的羽箭穿过了他们的脖子。 该死的女人。她想返回参加战斗,让自己的箭也穿过她的脖子。 她阿爸从另一侧冲进了敌群,他胯下的独角兽这个时候应该在疯狂向周围放电,她看到野人尚未接触他便已倒下了一片,后面的战士追了上来随手收割。 骑兵伊万注意到拿着弓箭的女人,冲锋着独角兽,独角兽的尖角狠狠刺入红头发女人的胸膛,她软软歪倒。 几名野人这个时候将剑狠狠刺入独角兽。 莎莎感觉心在滴血。 “快跑!”她听到山猫叔叔对她大喊,随后莎莎就看到野人砍下了他的头。 莎莎拍拍独角兽的脖颈,死死搂住它,忍住眼泪,让它加快步子向前。独角兽的耐力比马强,但速度可能没有马快。 搏斗的声音渐渐被她自己的喘气声覆盖,她看到远远向他奔跑过来的骑兵,三名骑兵,只有三名。 她转过独角兽的头,轻轻对它呼喊,它立刻岔开国王大道,跑入路边的深沟,拼命向一旁的密林钻去。 沟里茅草枯黄,在独角兽的野蛮冲撞下,莎莎觉得双腿、双臂和脸都被灌木割伤,尤其脸上的一块,她感觉划开了长长的伤口,疼极了。 独角兽在三名骑兵快要追上时,顺利进入了密林。 过来,过来,到了森林,我要把你们一个个全献给树神,一个个吃掉。 她骑着独角兽在林间飞驰,途经之处,惊起飞鸟阵阵。 她从口袋中取出了猎弓,这个时候她发现,脸上的伤口已经在往下滴血掉落,染红了手背。她随手将手背的血迹擦干,指挥着独角兽。 三名骑兵仍紧紧跟着她,相互之间大声呼喊着,示意她的位置。 森林是独角兽的天下,不是马的。她想。 她侧回头望。追兵太远,猎弓没有的机会。 她继续往森林深处而去。 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我?为什么要杀阿爸,杀红鲤鱼,杀山猫叔叔?我们刚到北境! 北境不是很安全么? 林间散布着苍凉又茂密的古木,常年青翠的古树们在地面翻腾着扭曲的根系,冬天已至,枯萎的藤蔓零零散散地挂在树枝上,独角兽经过时,他们摆手相迎。 更深处显得浩瀚和黑暗。很好,到了那里,更容易狩猎。 他们一定以为我会怕他们,会慌不择路。不会不会,我是波奇之女。 森林更深处的陈年积雪深厚,好像阳光都无法照射到那,雪下是松软的树叶,小独角兽艰难在上面跋涉,踩出一个个深坑。没一会,它的速度变慢了,口里喘着粗气。 莎莎知道不能继续往里了。 她和独角兽在深林里留下的脚印会像那些在路上留下脚印的狐狸、兔子,会被猎人追踪到。 她要当猎人,而不是猎物。 她下了独角兽,摸了摸它的脖子,示意它在树后静待,然后拿着自己的小弓,向另一个方向匍匐走了过去。 把他们当成聪明的猎物。莎莎对自己说。 她努力深呼吸,试图压平剧烈跳动的心。 风从林间穿过,从树顶带下来一些冰屑,沾到她的脸上,她感觉很舒服,脸上受伤的地方正火辣辣般疼呢。 “出来!女孩!我们已经看到你了!”她听到有野人在喊。 “只要乖乖出来,我们保证不会伤害你。”仍是那名野人的声音。旁边附和着其他语言,她完全听不懂。 他们分得很开,没有走在一起。 莎莎不会莽撞出手。 她曲着身,顺着野兽留下的脚印坑往前。脚踩在松软的树叶上,她感觉踏实。 她躲在了一棵哨兵树后,哨兵树笔直,叶子像针一样。哨兵树笔直的树干不适合躲藏,但没有办法,她已经看到一名野人在慢慢靠近。 他穿着兽皮,裹得层层叠叠,如果箭只射在他的身上,以她小弓的力量,肯定无法造成损害。目标只能是露出的头和脖子。最好是脖子,那里最脆弱,只要射穿,他就没有活着的可能。 或许还能让他慢慢死。 她听到马踏着雪的声音,脚踩着树叶发出的声音。 她从箭筒里取出了一支箭,搭在了弓弦上。 把他们当成猎物,她告诉自己。 三只大一点、聪明一点的猎物。 她尽可能俯下身,躲藏在野人的视线范围外,等待他接近。 声音慢慢拉近,马的脚步扫过积雪,踩在雪下的枝叶上,噼噼啪啪。 她露出一点缝隙,拉开弓弦。 “独角兽在这里!”他听到声音,然后又是一阵她听不懂的语言。 在她旁边的骑兵这时调转马头。 就是这个时候,她从哨兵树后探出,举弓而发,利箭瞬间飞出,射出的一瞬间,她就知道骑兵活不下来。 野人应声倒地,马发出长长的嘶鸣声。 她迅速转移躲藏地,向独角兽所在的位置靠近。 她取出了第二支箭。 两名野人骑着马,迅速靠近,看到死去的野人,他们立刻下马,小心躲在了树后。 森林恢复安静,莎莎能听到那名中箭的野人倒伏在地挣扎的鼻息声,血液一点点从射穿的脖子溅射而出,染红了周边的雪。 浓厚的血腥味在这个时候播散,驱走了林间冰冷清新的味道。 我是猎人,我是猎人。莎莎想,山神树神在保佑我。 她吹响口笛,发出长长的尖啸声,啸声穿透林间,独角兽听到,哞哞叫地穿梭而出,向两人的躲藏地冲了过来。 莎莎穿出树后,拉满弓弦,对着露出头的敌人狠狠射出,箭瞬间弹射而去。莎莎看到羽箭从侧面没入野人脖子,他无声倒下。 另一名野人对着独角兽甩出长斧,正中独角兽面门,它发出了痛苦的叫声。 他没了兵器! 莎莎抽出第三支箭。 迅速向前靠了上去,野人见状,慌张地骑上马,树遮挡了一点视线,他转身已向林外逃走。 我是猎人。 她想快速追上去,给他也来一箭。 独角兽仍在痛苦地叫,莎莎盲目地朝着逃跑的野人愤恨地射出手中的箭,而后转向独角兽。 秃了的铜斧头在它额头砍出了深深的伤口,鲜血已经沾满了它的口鼻。 “嘘嘘……我来帮你。”她不断安慰。 看着血口,她忍不住想哭。 看到她过来,独角兽忍不住向她伸过了脸,她感觉她整个脸都沾上了血。 “等一等。”她跟独角兽说。 独角兽颤抖地哞哞叫,声音也让莎莎心痛。 她从独角兽的后面的袋子中取出了粗布,将独角兽面颊上的血不断擦干,但血一直往外涌。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用布将伤口死死按住。 好一会后,独角兽软软地卧伏在地,布上已经满是鲜血。她顺着独角兽的伤口看了过去,隐约能够见到里面的白色骨头。 “等等我,等等我。”她对独角兽说。 她向最近的一具“尸体”走了过去,他仍在颤抖地挣扎,羽箭伤到了他的气道,他双手死死抓着脖子。莎莎看到了他眼中的恐惧。 她抽出了匕首。 花了很久,费了全身力气,她才勉强将野人拉得靠近独角兽一点。 “愿他的生命娱乐你。”她低声呼唤,希望他父亲和祖辈们信仰的神灵能够帮她。 她抱着独角兽,等待它重新站起来,眼睛始终盯着野人消失的方向。 她后悔地哭泣,她本来可以等待敌人自己露出破绽后再行动的。 当远处传来狼嚎声后,她从地上站了起来,仔细聆听。她感觉全身的汗毛都已竖起。 “我们该走了。”她对独角兽轻轻说。 独角兽从雪地里挣扎站起,眼神里全是疲惫。 莎莎走在它身旁,与它一步步离开这块血肉淋漓的地方。 当夜晚降临,这里就是狼欢宴的地方。 她不知道走多远才能与狼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它们边走边停,独角兽发出轻轻的哞哞哀鸣,像是已经无法坚持。 “再远一点,再远一点。”她伤心地对它说。 它们没有走很远,她感觉自己还能远远地看到野人流淌的那摊血。 当阳光降下树林,世界重新陷入一片黑暗时,莎莎抱着独角兽,蜷缩在雪地中。 夜晚的丛林刮起风来,莎莎感觉口鼻之中全是血的味道,风里也是血腥味道。她还觉得冷,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独角兽的躯体仍保持温暖。 想到小独角兽可能在明天早上变得冰冷,她就忍不住伤心。 她从兜带中取出了它爱吃的洋葱,但小独角兽只是碰了碰,疲惫地发出哞哞声。 她只好抱紧它。 她被狼嚎声惊醒。 她摸了摸独角兽,它仍在呼吸,轻轻摸了它,让它保持安静后,她缓缓起身,躲在旁边的树后,望向野人尸体所在的地方。 狼群已经在享受他们的大餐。 莎莎不敢发出丝毫动响,并希望两个人能够喂饱狼群,否则,她保护不了独角兽。 狼群饱餐后,发出阵阵狼嚎。 近距离的狼嚎声让她心惊胆战。 大餐享用过后,狼群在原地又开始打闹、争斗,胜者发出骄傲的嘶吼声,败者发出了叽叽的叫声。她在下风口,它们没有发现她。 莎莎全神贯注地盯着黑暗中的狼群,当一丁点的弯月从天的这边转向另一边时,它们慢慢离去。一只狼转身离去前,看向了她,绿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她抽出了匕首,握在了手中,就这样保持到了天明。 她感觉到腿已经完全冻僵。 这个时候她才想起为她阿爸、山猫叔叔还有骑兵伊万等人伤心。 他们都死了?她擦了泪。 她放下匕首,搓揉双腿,感觉恢复正常后,赶紧扑向独角兽所在的位置。 她伸手摸向它,没想到它竟然一跃站了起来,发出哞哞声。莎莎高兴得只想大叫。 树神让狼群代替它享用了贡品! 这次独角兽愉快地吃了洋葱,只是精神明显还不够好。 它额头的伤一夜之间已经结了疤,疤痕丑丑地出现在原来闪电所在的位置,将闪电粗鲁地分成了两半。 只要它还活着,闪电愿成什么样就什么样。 她沿着森林边缘靠着国王大道一侧缓慢向前。 当她感觉已至正午时,她隐约从林间的缝隙上看到了向南的行人。 她示意独角兽停下,藏在一棵山毛榉后,她自己则向前趴下,从森林里对外窥视。 红鲤鱼,她瞬间认出。 他好像变高了,脸色苍白。 第六十四章 美伊史塔克 第六十四章美伊史塔克 美伊自然不会因为所谓的临冬城的继承权就要陷两个未成年的弟弟于死地。 索罗斯的话不过是调侃而已: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不会用尚未发生的幻象来指责及控诉别人,更何况,那只是火中的浮光掠影。不仅如此,在临冬城面临波顿以及铁王座盟军的绞杀下,杀死史塔克的男嗣对美伊又有什么好处? 让临冬城的盟军分崩离析么,战争失败后准备自戕么? 相信这个洞中的任何人都知道这个道理。除了死去的石心夫人。 美伊不希望他们是从利弊、合理性做出分析和判断,不仅仅因为没有好处或好处不够大,而是因为这本身就有违道德,而她美伊仍是国内最知名的骑士,也该是天生的道德标兵。 像格雷果爵士那种骑士,世所罕见。 美伊看重这种道德。她要统治的不是禽兽之国。若说这世界对她有什么吸引力的地方,无疑是她年轻父亲那种蠢笨的自律——除了生下私生子之事。 对于美伊来说,或在她看来,有些基础道德一旦被践踏、恶行一旦被实施,所造成的破坏将源远流长,霍乱余毒连绵不绝,比如红色婚礼的蠢事等。 红色婚礼一发生,紧接着就是紫色婚礼,人们出手再无顾忌,由此导致的是一系列身份人格的贱化。听说,现在的御林铁卫已经卑琐到要替小国王试毒了。 由此而看,以后的御林铁卫该如何重新崇高起来呢? 更何况,这是个判例法世界,有些坏事一旦开头,则会给后世处事提供极大便利,到了那个时候,自然是江河日下,不知所届。 这也是美伊不顾北境险局,也要带兵南下惩戒佛雷们的原因。 她就是要让世人知道,有些恶行会带给施害人无法承担的后果。当然老瓦德年龄太大也是一个原因。她可不想让他带着九十多岁寿终正寝的历史记录完结他的一生。 恶行对应的恶果来得越快,所造成的损害就越低。 “我今晚就会让乌鸦飞到临冬城,发布陌生人禁入的禁令。”美伊当此事已翻篇,看向破破烂烂的索罗斯,“等到孪河城后,我会给你们每人都送一套盔甲。你们还有多少人,二十还是三十?” “一共三十二人。每个人都能打仗,是妥妥的战士。可惜,只有几匹马。” “勉强凑个小队。”她走在前面,沿着蜿蜒曲折的道路返回地面。 沿途的分叉的路段几乎有无数条,但她总是知道怎么走在正确的一条路上,当他们从昏暗溶洞中走出重新看到心树的时候,索罗斯忍不住嘀咕,“我是走了很多遍后才了解各个道路,这么黑,您是怎么记住的呢?” 感觉。“风。”美伊回答。 “我可没有觉得有风。” “姑且当你还是光之王的信徒。如果光之王代表的是火,那么旧神代表的就是风。风声之中的信息不比你的火焰中少。”也许。 “果真如此,跟你回到北境,我要天天站在城墙上听风。”他哈哈大笑,一点不当回事,“看看你们的旧神究竟给你吹来了什么消息”。 “北境很冷的,索罗斯。”哈尔温笑着道,“要是这样,你能带给我们的消息,恐怕只有一条,北境寒风能冻死人。” “那可糟糕,除了盔甲,我还希望未来女王能送一套暖和点的披风。我不奢望红狐皮的披风,那是神庙的主持才有资格穿的,虽然东大陆热得要死。我嘛,只要来一套兔子皮做的就成,随便染成红色最好。” 染色,这也是大难题。 “你们不是常说,有光之王的烈焰为伴么,怎么会怕冷?” “那是小把戏。除了少部分拥有神器的祭司外,大多都得练习忍耐,涂擦防冻药膏,最重要的是,管好颤抖的骨头,坦诚迎接寒冷,抖一下就挨一鞭子,迟早学得会;管好嘴巴,说出谎言,哈哈,就是把冷吞进肚子,喊出酷热难耐的鬼话。谁要是做不到,那必定不是做祭司的料,这就是祭司要从奴隶中挑选的原因。呵呵,一个祭司后边可能堆了一堆死人。”他摇摆着醉醺醺的身体,随意调侃自己的神庙,“也许,拉赫洛是个好神,谁知道呢,但神庙有太多无耻的混蛋,让我始终不愿靠近它。哦,我说的是拉赫洛。但拉赫洛还算宽容,它至少还允许我在火中看到一些东西。” 美伊只对其中一项有兴趣,“那是什么神器,能够阻挡寒冷?” “瓦雷利亚钢宝剑不就是?”他指着美伊的剑鞘,“不过神庙的神器远不止如此。” “想要让宝剑给人供暖,非得把它铸成衣服才成。不过你的话倒是让我好奇起来,它究竟有什么作用,或许哪天我会到神庙把它们抢过来。”美伊露出微笑,想想这一路以来,几乎所有的好东西全都是俘获,来源则是各种各样的强盗海贼。 强取胜于苦耕,一点也不错。 “你若是哪天决定抢神庙,我定会鼎力支持。那帮混蛋早该被抢了。告诉你,神器不仅可以防毒、防火、防溺还能驻风、驻颜,有万般你想不到的作用。” “真好奇,这种神器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你刚刚不是制作了一把?”他调侃。 如果这也能算神器。 所谓神器,应当是包含神力的器具,恐怕要以神或神力为祭品。这个世界的邪神那么多,有的是机会。 詹德利跟着从洞中走出,在单薄的汗衫外,他披上了棕色的旧羊皮斗篷,这让他看起来像个野蛮人。 “詹德利爵士,北境的诸事解决后,我迟早会南下收拾残局。真正的拜拉席恩家族剩下的遗产不多了,但相对一个私生子来说,仍算丰厚,你能拿到多少,就看你自己努力。回到北境后,你还需要学习……” “哈哈,还是让我告诉你人间的真谛,一个好姓氏比什么学习都重要。”索罗斯笑着打断了美伊,“但首先,你要保住这个姓氏!这是女王送给你的带毒礼物!” 美伊不满地瞪了索罗斯一眼。 “我知道。”他严肃地说,“过去十几年,我已吃过很多苦,您给的便是真正的毒药,我也一口吞下,不为了什么狗屁劳勃国王的血统和他私生子始祖的姓氏,我只为我含辛茹苦的卑微母亲。既然您十二岁的时候便能在竞技场击败巴利斯坦爵士、弑君者以及勇武的加兰,为自己加冕‘爱与美的王后’,我相信您可以成为未来的七国女王,我愿意为你而战,帮您实现目标,我愿意以母亲之名向您立誓。” 清风扫过鱼梁木,红色的枝叶招展,发出轻微的哗哗声。美伊此时觉得鱼梁木上的脸不再那么别扭了,它的脸正对着他们。 “我就当你已在新旧神面前立了誓。我也承诺,在我的国度内,必有你的一席之地,让你不辱没你的母亲。” 说完这些,美伊直接上马,转身对他们大喊,“骑兵随我奔袭海疆城,看看海盗们究竟在干啥。没马的,自己走到孪河城。” 美伊策马在前,哈尔温略后,索罗斯及詹德利奔驰尾随。稀稀拉拉,不过七名战士,其中四匹马还是美伊自己带过去的。 看得出来,詹德利的马术勉勉强强,但兄弟会的众人尊重他,选择吊在他后面。 “上次,我随艾德大人一起南下之时,整个河间地全都欣欣向荣,老百姓们散布田间地头,割草梳麦,好不热闹,到如今,却荒凉如此,举目而去竟一个人也没有。这里真是遭了大难啊!”哈尔温大声对着一旁的美伊道。 美伊听了只想笑,艾德南下走的是国王大道,根本不可能是这里,“只要国内恢复和平,老百姓会回来的。” 你想说什么,小子? “大小姐,你真的要做七国女王么?”他忍不住压下声音开口。 风在她俩旁边簌簌而过,哈尔温确信,这个声音只有两个人能够听到。 “哈哈,到现在,我才觉得你是个北方人!”她回复,“今天高兴,我只和你说,但你要保密。并非我想做女王,而是这天下,没有比我更合适的人。” “我当然会替您保密,包括石心夫人。您要成为女王,布兰那里怎么办?对临冬城的继承权,您还要排在瑞肯之后!” “一统七国,何须临冬城?”她笑道,“我有属于自己的力量,等到我一统南方,只要我立布兰为继承人,北境自然会回到我的治下。” “大小姐,您没有疯?” 美伊在马上慢慢停了下来,看着荒废的原野,道路两旁近尽是倒伏的麦子,有些地方可以隐约看到麦种已经抽出一丁点青苗。生机无限。只要春天仍能到来。 “我看起来像疯了么?” “像。”他看了很久才吐出这个字。 “当初征服者伊耿,在龙石岛的塔楼中飞出一大群渡鸦,将七国只有一个国王的消息传遍整个维斯特洛时,他不像疯子么?” “可他有龙!三条龙!” “哈尔温,要是别人,我会说,一切早已注定。但对你,我会说,龙只是微不足道的力量,甚至不如我怀中的宝剑。”她轻笑,“我告诉你,狭海对岸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也有三条龙,若无意外,等到她的龙稍微成长到可以战斗,她多半会带着她的无垢者、多斯拉克草原的野蛮人、自由贸易城邦的无耻雇佣兵、大大小小的失意者重新登陆大陆。难道她回来后,我们要向那种人投降么?” 他沉默了。 她成功转移了话题。伟人之所以伟大,难道是因为看起来足够像正常人?她没法向他说这些。 “你见到过勇士团的德行,你希望整个维斯特洛大陆被这种人渣盘踞么?” “当然不希望。” “长城外的野人也蠢蠢欲动,你希望他们进入北境,抢夺属于我们家园么?” “当然不希望。” “铁群岛大王攸伦葛雷乔伊现在劫掠七国,你希望铁民们继续深入内陆,烧杀抢掠么?” “不希望。” “我告诉你,你不希望的事,放眼七国,只有我能做得到。所谓保护天下的老百姓,也只有我能做到!” 第六十五章 莎莎波奇 第六十五章莎莎波奇 莎莎看到红鲤鱼还活着,高兴得想哭,快速从森林里冲了出来,只想扑到他怀里。 她以为红鲤鱼看到她一样会惊喜,没想到他抽出了匕首,做出攻击的姿态。 “是我啊,红鲤鱼!”她惊叫出声,她知道她的脸上可能还有血,但她已经尽量用雪擦了。 红鲤鱼疑惑地收起匕首,不知所措地看着她扑进怀。 他的怀中有她从未闻到过的气味,像是香烛浸透的味道。 “哦!”他回复。 “红鲤鱼,你活下来了吗,阿爸他们呢?”莎莎焦急询问。 “他们都死了,只有某人活了下来。” 莎莎听后只想号啕大哭,但她是波奇之女,绝不会轻易流泪。战死会回归诸神。 她用衣袖擦干眼睛,而后忍住哭泣,吹了一声口笛,小独角兽立刻从森林里疑惑地走了出来。 “你怎么了,独角兽?”莎莎上前搂住独角兽脖子。 红鲤鱼看着独角兽有些吃惊。莎莎看后展颜一笑,“昨天,我和它一起在森林里杀了两个野人呢!还有一个逃跑了,因为独角兽受了伤,我没有去追击。” “哞……”独角兽奇怪地叫了一声。 “它伤到了额头,连骨头上都是伤痕。我可担心了,但今天早上伤口就恢复了,但精神还不够好。”莎莎高兴地说。 “你怎么了,红鲤鱼,你也受伤了吗?”莎莎连忙左右观看,但他不像受伤的样子。“你的脸色有些苍白。” “呵呵,”他笑道,这种笑容莎莎不熟悉,也觉得很别扭,还有一点讨厌的感觉,“某人并没有受伤。” 他抚上莎莎的头,莎莎挣扎一下,逃了开,“你知道我们来北境的目的么?” 他像是在考她。 莎莎摇摇头,“我听说,阿爸他们想为谁打开城门,我不清楚。要不,我们返回斯卡格斯岛,我不想去临冬城了。” 莎莎说完这句话,再也忍不住哭了。 小独角兽在旁哞哞叫,蹭着她。 “那可不行哦。某人到临冬城还有事呢?” “为什么,阿爸他们都死了,我想回家。我们两个一定可以回去的。” 他只是微笑,看得莎莎有些担忧和焦急。 “你笑什么?” “要是回去,肯定还会再碰到野人。我们活不了的,只有先去临冬城啊。”他想了很久,才这么平淡答复。 “可我不知道临冬城在哪?阿爸说沿着路就能到,真的能到么?路两边要么是山,要么是森林。” “某人知道哦。只要顺着路走下去,迟早会看到那座巨大的城堡,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离开国王大道,走到城堡了。” “可是,我们还去那做什么?阿爸已经死了。”莎莎问。 “打开城门咯!”他仍然轻笑。他做出戏谑的样子,莎莎十分不习惯。 “为什么?我不懂。” “这是神的安排。我的…小公主。” “我叫莎莎!红鲤鱼,你告诉我,是哪个神的安排?”红神、雪神还是海神、山神? “莎莎,是个好名字。”他看着她,“神有很多不同的脸,但也有很多不同的名字。” 说的话她听不懂了。 但两人总好过一个人。 到两日后,莎莎才觉得独角兽恢复正常。 莎莎坚持走在路边的森林里,躲避国王大道上的来人,这点红鲤鱼也同意。期间,她看到骑马匆匆南下的士兵,也看到孤单行走在路上穿着破破烂烂衣衫的野蛮人。 刚看到的时候,莎莎几乎拔出了匕首,但被红鲤鱼夺了过去。 “他不是野人?”他说。 “你怎么知道,他们看起来和野人一样。”这两天,莎莎觉得红鲤鱼懂得好多,甚至比她阿爸、山猫叔叔懂得东西更多。她以前就从未发现。 她感觉到红鲤鱼懂得多之后,便对她漠不关心,所以这两天里她有无数次想离开红鲤鱼独自返回海边,寻找回到斯塔格斯岛的船。可孤身一人以及一只独角兽根本不可能安全返回。 她想到还揣在怀中的羊皮袋子。也许临冬城的小狼看到羊皮袋的东西,会接纳她,还会安排船将她送回斯卡格斯岛。 或许,这么重要的东西,阿爸将它交给我定然是有用的。 “他是山地人,不是野人。”他肯定地说。 “山地人为什么就不是野人?”她问。 “野人是长城外的人,山地人是生活在长城内山地里的人。” “长城让山地人变得不那么野了么?” “只是称呼不同。”他神秘笑道,“猜猜看,我是怎么知道他是山地人的?莎莎?” 莎莎摇摇头。红鲤鱼向来机灵。 “他的衣服虽然破烂,但提的盾牌上画的有纹章,那是北境某个山地人家族的家徽。” 你什么时候学习过纹章?“我以为你只会游泳呢!”她沮丧地说。 “呵呵,说起来,现在确实有点手痒脚痒,到了临冬城,某人再满足他。” 自从莎莎能重新骑在独角兽上的时候,她就不得不时常在前方某处停下来等待。 他如今变高了,小独角兽根本承受不了两个人的体重,更何况小独角兽也开始讨厌他,红鲤鱼也不乐意与她共骑。 以前他还红着脸,现在则拒绝得很随意,莎莎知道他绝不会骑了。 中途停顿的时候,莎莎常常觉得,她们可能得过很久很久才能达到临冬城,也许到临冬城的那天,她的独角兽已经长大了,长得比她阿爸的那头更大,而她,也将变成老巫婆那样,想到那个场景,莎莎就很担心。 她忍不住摸着小独角兽。它用哞哞声回应着。 如果到临冬城了,我给你起什么名字呢?岛上的动物没有名字,但北境不一样。 老头子?老闪电?灰爷爷?到时候我让临冬城的小狼给你起名如何? 人们都说,小狼住在高高的城墙内,被河水包围着,城堡内每次吃饭前,升起的烟雾会飞得很高很高,让整个北境人都看得到。 到底有多高呢? 城墙有多高呢,里面的塔楼又有多高呢?我能登上塔楼看到整个北境么,或者现在的小狼有没有登上塔楼正在看我?看…… 阿爸已经死了,山猫叔叔也死了,他原本可以用临冬城的麦做饼。 也许那天不该扔掉剩下的那一半麦饼,她想。 又过了两日,她骑着独角兽顺着哗哗的流水来到了一处水汽朦胧的小池,她在池水的上游小溪接了水,溪水冰冷,但喝在嘴里,极其可口,她将水袋装满后,对着水里的人影看了看。 人儿头发乱糟糟,脸上也脏兮兮,不像红鲤鱼那样,干净整洁。 小狼要是看到她的这个样子,肯定也会以为是野人? 想到这,她脱光了衣服,忍着冰冷的风,跳进了溪水冲刷出的深池。当她哆嗦地蜷进深池的时候,竟发现水没有那么凉,相反,还有些暖,她觉得有些和岛上的温泉有些相似,只是没那么热……难怪周围近处没有积雪。 她开心地在水池里游了起来。 水池中央的地方泛着墨绿色,刚开始她总是绕开游,担心什么可怕的东西会突然从中窜出,可渐渐觉得,中间也没有什么危险,于是便将整个池子当做了澡盆,最后还向池中间的深处向下潜了不少。 过了好几息,她才返回,并非不能继续下潜,而是因为下面的水让她觉得有些烫。 她张大了嘴,旁边的独角兽对她不满地哞叫了两下,又开始啃莎莎给它找的根茎了。 早知道就不在上游的溪流里洗这些东西了,冻得她手都疼了。 当她游累后,便在池边的一块青石旁坐了下来,避开了冷水经流的那半。她半身蜷在水中,迟迟不愿上岸穿上衣服。仿佛,一旦离开水,就要想起死去的同伴们。 红鲤鱼总是慢条斯理,这一次她一口气已经冲出了很久,她还有很多时间。 当她发现手脚皮肤都已经泡得有点异常后,她才缓缓从池中走出,忍受着林间微微的寒风,穿好了衣服。 “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好的池子。”不知道红鲤鱼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她前面,对着她慢慢道,“现在看,您真的像个公主咯!” 莎莎觉得脸红了。“是一眼温泉,我发现的。你要下去游一游么?” “不用了。我们很快就能到临冬城了。” “为什么?已经不远了么?”莎莎惊喜道。 “某人捡到了一匹马。”这个时候,莎莎才注意到被他拴在路边的灰色无鞍马。 莎莎不相信他的话。“阿爸已经说过,在北境不准随意劫掠!” “某人从不说谎话。这就是捡来的马。”他微笑,“你看,这匹马漂不漂亮,灰色的哦,你看鬃毛,多长啊!有了这匹马,我猜只要几天我们就能到临冬城了。” 莎莎有点吃不准了。“不是抢的?” “不是。” “红鲤鱼,你可真走运。你怎么会捡到马呢,是不是谁专门留在这里的?” “不知道哦,它的屁股上没有印章。看起来像是从哪个山林里窜出来的,可怜的马,这段时间没有主人一定担心、受饿了不少,我只是向它招招手,它就过来了。可能它也想顺着国王大道找到家呢?” “也许是临冬城的。”莎莎高兴地猜想,“要是他们见到丢失的马,一定会感谢我们。” “也许是指责我们,指责我们偷了他们的马。”他大声笑道,“某人听说,史塔克家向来严肃,偷马贼要么选择被吊死要么选择去当守夜人。” “你没有偷,对吗?”红鲤鱼摇头,于是莎莎高兴道,“那就行了。斯卡格斯岛的人说狼很容易骗,但我们波奇不骗人。” 有了马的助力,他们两天后,便在国王大道上看到在一片山地和森林交界的地方隆起的临冬城。这么美丽的城,她几乎一瞬间就确定那是目的地了。 传说,这座城堡是整个大陆最老的城堡,它的城墙用石头砌成,比克劳尔家的防塔还要高。 看到临冬城近在眼前,莎莎忍不住骑着独角兽向城堡冲过去。但红鲤鱼拉住了她,告诉她北境的人都没有看过独角兽,所以她就这样骑过去,会被人围观,引起麻烦。 莎莎不解,难道被人围观和注意不是好事么?骑在独角兽上不够威风么? 为了让他闭嘴,莎莎脱下了斗篷,将独角兽长长的尖角盖了起来,只让它露出两只眼睛来,看起来就像长着长毛的马。 做完这一切后,她加快速度,尽可能靠近临冬城。经过临冬城来来往往的人明显比国王大道其他路上要多,她全当未看见。 当独角兽跑得有些喘息的时候,她才让独角兽放慢速度,慢慢观察起这座城堡来: 它的城墙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高,但至少比克劳尔家的高出一倍,城墙上每隔一段就是一座尖尖的坞塔,坞塔之间是连绵的垛齿。从城堡外,还能看到高高伸出天际的高塔,高塔形状与斯卡格斯岛的完全一致,都是尖锐的锥形,看起来既神秘又古老。 更靠近后,她才承认,站在城外,根本就不应关心城墙。因为城墙后面还有一座更高的城墙,更高的城墙后,还有更高的一座座坞堡,在坞堡后,还有更更高的石城和粗壮的巨塔。其中最高的那座没有尖顶,看起来已经坏掉了。 除此以外,所有塔的顶部都是灰悠悠的锥形,这种样式能够让积雪很快从顶上掉落下来,不至于压倒塔,但莎莎知道,雪若真是很大,这个样式会让雪更快淹掉所有房间的出入口。 更更靠近后,她才注意到匍匐在城墙之下的一间间木堡。木堡一座座相连,每个小木堡几乎都有她家的大厅那么大。 木堡挨着城墙而建,从她目视的地方直到城墙消失的地方,从城墙角,直到森林边。 城墙外除了进出城门的主道,两侧全是一望无际的森林,随着山势起伏,看得出来,森林已经被新伐掉很多,但莎莎相信,这些树多到足够再砍一千年。 什么人能够攻占这种城堡呢?她想不到。 “那里闪闪发亮的是什么?”她大声对着红鲤鱼喊。 那里是三座高架起来的透明建筑,骑在小独角兽身上,她刚好能看到它的顶部,红鲤鱼应该能看得更清楚。它们排列得整整齐齐,有很多完全一样的对称棱角,看起来像宝石一般,规整得美丽至极,与石头做成的城墙给她的感觉完全不同。她不知道为什么城堡能够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特色。 “那应该是玻璃做成的穹顶。” “玻璃做的,为什么不会被大雪压垮?” “或许我们可以进去问问主人。” 莎莎早已经迫不及待,于是加快速度,顺着大道,向城门而去。当她跑到的时候,却发现城门已经紧紧关闭。 她有些不解,这还是白天啊。 又过了好久,他们才被路人告知,现在仅西边的猎人门还开着,其他城门都不准进入。 于是她与红鲤鱼快速围着连片的木堡,飘过各种好奇的指指点点到了所谓的猎人门。当她正要驱兽入内时,却被站岗防守的直接拦了下来。 “根据城主命令,非城堡内人员,任何陌生人不得进入!”一个胖胖的留着大胡子的卫兵说。 “为什么,那我们要待在哪里?”莎莎急了。 “避冬市集随你怎么住,但城堡内一切陌生人都不得进入。”他重复。 “什么样的熟人才能进呢?”红鲤鱼看起来一点也不着急,微笑道。 “我说了,城堡内人员。”他开始驱赶两人走开。 “哈哈,什么叫城堡内人员嘛!”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认识的,就是城堡内人员,我不认识的就是陌生人,休想进!听懂了没有,两个陌生人,快走,快走!” 红鲤鱼瞧了她一眼,微笑着调开马头。 “我是莎莎波奇,这是我阿爸让我交给临冬城小狼的东西。”她从胸口掏出了羊皮袋,作出递的动作,但守卫没有想要接的意思。 于是她拉开了蒙在小独角兽脸上的风衣。 “哞……”独角兽欢快地用尽全力发出了叫声。 在守卫好笑的震惊表情后,莎莎听到了让她自骨头里感觉严寒的狼嚎。 第六十六章 布兰 第六十六章布兰 布兰在结束学习和参加一些必要的会议后,喜欢待在校场上,陪伴那些各处来的同龄伙伴们,他们每一个完全的北方人,布兰觉得与他们相处得还不错,看得出来,他们也很喜欢他。 他们到来后,布兰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变得更强壮。这是好事,可也有烦心的事。 无论他觉得自己有何进步,也无论如何变得强壮,他似乎都不是贝伦的对手,他已经单独请教过罗德利克爵士很多次了,可在与贝伦的对练中,还是被揍得找不着北。 他只比他大了一两岁而已,个头高了一些而已。 今天和他对战的时候,他本想利用好罗德利克教的几招,可贝伦还是用更大的力气和更灵活的动作轻易击倒了他,让他新学习的招数完全没有派上用场。 旁边的夏天早已知晓知道他们玩的游戏规则,看起来一点也不想帮忙的样。它来回踱着步子,希望能在布兰获胜的时候发出祝贺的吠叫,但可惜,今天它还是只能不过瘾地趴在地上,看着他被揍倒。 在真正的战场上,它一定能够帮得上忙。它长得已经比得上一头小马驹了。 临冬城内任何人只要看到它,都会被它恐怖的外形慑服。 毛毛狗也几乎同样大小,瑞肯甚至常常骑在它身上,在临冬城内飞奔,不知道沿途惊扰过多少动物和仆人。 因为瑞肯和毛毛狗打碎的瓷器可能占了全部碎掉的一半还多。听说,瓷器卖得与等重的黄金同价,他真不知道她的姐姐现在多么富有。 想到这些破碎掉的瓷器,布兰就觉得瑞肯实在难以管教。而且他有恶狼保护,几乎没有人能够真的管教他。 毛毛狗被关起来已经很多次了,可每次关起来,瑞肯总是嚎啕大哭,从不停止,没有狗的时候他甚至不愿意吃饭。为了不让他出事,每次将狼关起来后又会很快放掉。 而每次为了抓捕毛毛狗,他都要让夏天亲自动手,而且还要配合临冬城的其他猎犬和士兵,动用网和棍棒。 夏天每次都会因此受伤。 他如此难以管教,以致罗德利克爵士多次提议宰掉毛毛狗。 这也许是个好办法,但布兰绝不愿意,如果他们注定拥有的狼以这个结局收尾,那算什么?他仍记得琼恩对他父亲说过的话,“冰原狼是您的家徽,您的孩子们注定要拥有这些小狼。” 也许真正能够管教瑞肯的只剩美伊了。 她离开临冬城已经几个月了,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有好消息传来。 当初孪河城被攻陷的时候,虽然军官们在大厅进行了争吵,但谁都没有阻止城内的人们自发庆贺。 霍兰普尔在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跑到了大瓦德的房间,告诉他前方的消息。听说,大瓦德听后埋头痛哭,自那以后再不肯吃饭,就开始病倒了,越来越虚弱。 布兰觉得这样做不对,还把这个事情和鲁温学士说了,鲁温学士则认为,这没什么,因为这个消息大瓦德迟早会知道,至于霍兰的动机,学士则劝告他,可以存在疑惑,但要学会理解。 布兰当然理解。他的母亲、哥哥还有其他很多熟人全都被佛雷家人杀了,怎么可能不知道霍兰是想报复呢,可这不符合父亲艾德公爵对他的教育:我们的喜悦,不应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布兰觉得自己能做得到不在大瓦德面前显露高兴。 如今大瓦德已经被解除禁足了,只是不能离开临冬城,走到哪儿都有守卫跟随。 这主要还是因为,他在禁足期间病了多次,学士认为,若是他继续被关在房间内,可能会死掉,经过美伊确定的五人议事厅讨论,并经布兰确认,他才有机会重新踏出房间。 大瓦德的反应好不影响临冬城内其他人心情。而且临冬城内没人愿意跟他玩,有的还肆意嘲笑他。 攻陷孪河城的消息传来的当晚,经过罗德利克爵士的允许,他们在校场重新点起了篝火,为城中所有人准备了充分的烤肉,还向城外的避冬市集送出了很多。 军官们则有机会在大厅中喝着储备的黑麦啤酒。那是长时间紧张下难得的盛况。 在夜晚,临冬城外响起的庆祝声音更大,人人都在欢歌笑语,临冬城再也不像往常那样寂静,只有孤单悲凉的狼嚎反复吟唱了。 布兰那晚登上了城墙,他看到了有人在城外专门辟出了空地,燃烧了布兰所见过的最大的篝火。人群层层叠叠围着篝火,大喊,“安息!安息!” 他真希望能够出城和他们一起参与庆祝。 他以为当晚会做个好梦,梦到父亲和母亲,结果却不是温馨的好梦,而又是一场噩梦。他又梦到了那只让他脊背发凉的三眼乌鸦。 三眼乌鸦没有带来新的消息,只是含着眼泪告诉他,睁不开眼,只有死路一条。它还是以前那个样,看着他,不断啄着他的额头。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哭泣,不断哭喊,“我没有眼睛。”,可三眼乌鸦不断回复,“不,孩子,你有啊!” 他记得从城墙上摔下来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回答的,三眼乌鸦也是这样回复的。 后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发现自己可以动手,也可以动脚,于是突然拿起武器,学着梦中美伊的样子,对着三眼乌鸦劈砍,将它赶走了。 后来,就连他的夏天也一起参与了驱赶。 “睁不开眼,只有死路一条啊!”三眼乌鸦最后飞走的时候重复了这一句。 上次他被姐姐救醒的时候,三眼乌鸦就说过这句话,现在它离开了,说得还是同样一句。 他觉得荒谬。 那次,他还是个摔断了脊骨的小孩,现在,他已经是个健康的男子汉了,不会软弱地不知反抗。 他不仅不会瘸着,还能健步如飞,不仅如此,校场的成绩也不差,除了打不过贝伦,他与法尔特葛洛佛、莫尔森林氏都旗鼓相当,比刚来临冬城没多久的霍得诺瑞更是强了不少。 他已经如此健康,怎么会死路一条?它在恐吓他罢了!而且,三眼乌鸦根本就不是她姐姐的对手,早在他病重的时候,她姐姐就不知道宰了三亚乌鸦多少次。 布兰以为,他受伤那次醒来后就不会再梦到三眼乌鸦,没想到它竟又重新出现。 为什么它要一直来烦着我? 他想把三眼乌鸦梦的事情告诉鲁温师傅,但他知道,学士只会认为这是他随便编造的谎言或者只是一些单纯无稽的梦,根本无足轻重。 他选择将这个梦放在心里。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想那个远在南方的美伊。她总会有耐心听他说各种无聊的话,还会和他说她的奇妙看法。最重要的是,她从不认为他在故意找事。 真是可惜,当他身体稍微恢复后,她就急匆匆率军队南下了。 她承诺过,不会在南方逗留很久,完成既定任务后就会回北境。他以为她攻破孪河城后就会返回,但之后却收到消息,说她要继续南下解奔流城之围。 没有多久,他们又收到她击破西境军队,解除奔流城危局的消息。 他当然高兴过望,不仅是因为战争胜利,而是因为她很快就要返回,他没想到目标竟会这么快达到。 只要返回,他就不需要为他们担心了。 后面一半是好消息,一半是让人担忧的。 具体是,美伊的下属解救出了他的舅舅艾德慕徒利,消息同时携带着让人担忧的部分,美伊率领大部分骑兵离开奔流城向赫伦堡出发了。 鲁温学士开始明显担忧起来,罗德利克爵士甚至听到消息后破口大骂了出来,“狗杂种!她难道不知道自己带着几个家族的族长么,不知道自己带着北境的种子么,她怎么可以这么混蛋,以为自己在海上劫掠么?” 议事厅的其他三位成员(罗尔杰凯索、罗佛葛洛佛爵士、梅森赛文)听到这个消息后,神情也变得奇怪。 布兰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担心美伊连连大胜后,丧失理智,轻敌冒进导致带着军队走向覆灭,就像罗柏一样。北境再也承受不起这个结果了。 几日后,他们又收到了消息,她一兵未损轻松拿下赫伦堡,解救了大量的北方俘虏,还吊死了霍乱河间地的格雷果爵士的手下。 格雷果爵士已经离开赫伦堡,而他离开的消息更加惊人。 在君临的盛大婚礼中,那个金发、帅气,比罗柏还要高大的国王被自己的舅舅小恶魔毒死,而他的姐姐也成功从混乱的婚礼中逃出。 布兰以为议事厅可以因此做出很多决策,比如派出军队沿途搜索可能逃回的姐姐珊莎、比如让驻守白港的舰队袭扰君临,但议事厅做出的唯一决策是向白港伯爵告知,他的继承人已经被解救出来。 白港在红色婚礼发生后,从未向临冬城发来任何消息,但这次消息发出后,他们很快收到了伯爵的回信以及后续难以想象数量的物资。 罗德利克爵士自那后再也没有对她剩下的行动做过评价,包括她选择继续南下以及击溃弑君者的事。 当终于确定,她要从南方返回后,他才终于丢掉担心,开始热切期盼她返回临冬城的日子。也许她回来后就可以指导他的剑术,让他能够击败贝伦陶哈;也许,她回来后,就能安定临冬城的紧张和不安。 数十天前的晚上,鲁温师傅收到了她的乌鸦——实际上那不是乌鸦,那本就是她,布兰能够感受到,在大乌鸦的躯体之下,藏是自己的姐姐,是她亲自连夜将消息送来的。消息上的内容让人紧张不安,而且她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自即日起加强临冬城守备,一切身份不明之陌生人不得允许入城。另,不得使布兰及瑞肯出城。此令。” 根据命令,他们在次日封闭了临冬城除猎人门外的所有门,并在城外离猎人门不远的地方征集了好几栋简陋的堡垒,用以招待可能到访的客人。 这个命令几乎没有被议事厅接受,因为,议事厅认为,在临冬城的事务按照分权只能由议事厅来决定,不能由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下令,即使,在罗柏死后,她是临冬城摄政,事实上的北境守护。 布兰不懂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奇怪的想法以及莫名其妙的抗拒态度。 布兰坚持认为,这是她姐姐亲自下达的命令,应当予以执行,为此,他还让夏天展示了牙齿。 这份坚持对他自己的代价则是,他要自觉遵守命令的后半条,不出城半步。自那后,他上城墙的次数就多了许多。 这份禁令到底还是执行了,但仍然时常受到挑战,比如每次到访重要客人的时候。 重要客人包括了曼德勒家族的加尔斯曼德勒以及他带来的十几名护卫。 实际上布兰很想放他们进入,但他相信美伊不会做无缘无故的事情,尤其,这是她亲自送过来的命令——如果她在南方,那可能相当于她用鸟的身体飞了一个昼夜。 除了加尔斯曼德勒外,等在临冬城外的还包括史坦尼斯国王手下的红袍女和一名跛腿骑士。实际上,他们是有机会证明自己身份的,他们甚至把史坦尼斯国王的授权令以及属于国王之手的手型徽章都拿出来了,只是上面授权的人员是洋葱骑士。而他们任何一人名字都不叫戴佛斯席渥斯。 若是洋葱骑士到了临冬城,布兰甚至愿意为他打开国王门——他本就是代表他的国王而来——让他从那道正门进入,可惜,来人之中没有他,而剩下的两人中,只有他们的授权令看起来真实可信。他们的身份无法证明,因此,罗德利克爵士只能请他们暂时住在城外。 实际上,布兰认为,这是罗德利克爵士故意为之。 他们两人不像加尔斯曼德勒那样抗拒这种招待方式,很容易就答应了下来。用那红袍女的说法,“狼女的做法英明而正确。” 布兰当时以为来人是传奇的洋葱骑士,于是提前站在了城门口,想亲自看一看洋葱骑士的风采,结果他没能如意,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全身披着红色绸缎披风的女人以及一个跛子骑士。最开始他还以为那跛子是洋葱骑士呢,还失望了一会! 正在他准备离开时,他看到红袍女也在看着他,对他说出了那句话。他虽然在城楼上,但他却清楚听到了红袍女的话,那话像是在他耳边说的,他听得清清楚楚,让他至今都感觉诡异。 她诡异的地方不止于此。 她的发色虽然是红铜色,可布兰第一眼却觉得她像瑟曦王太后。他不知道为何会产生这种印象,他没有见过瑟曦王太后笑的样子,但她见到他的第一次,却满含笑容,让他心生畏惧,好像一切都被看透。 他也被美伊完全看透过,但那是空灵的寂静感,像微风吹过山涧,轻轻掠过,而这位红袍女的看透,却像烈焰,是不死不休的追索,是非要烧成一堆灰才肯罢休的不依不饶。 当他从城门楼返回大厅的时候,学士给他送来了姐姐珊莎的消息。消息自然源自红袍女。 学士对他说了很多,但其中的意思布兰非常明白,她很有可能已经死在大海上了。 他不相信珊莎已死,当他表达态度的时候,学士的表情则显露着,这不过是他的期望而已,实在太孩子气。 他没有勇气驳斥鲁温学士,心中只是更希望美伊回来。 结束今天的校场训练,脱下训练服,正当布兰准备带着夏天到神木林时,夏天和远处的毛毛狗同时号叫了起来。 他的小伙伴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他。它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突然地叫了。 他蹲下来安抚夏天时,哈尔莫兰跑到了他身边。看到他过来,布兰发觉自己的心在噗通噗通地乱跳,感觉十分不舒服。 “斯卡格斯岛的人来了,他们还带了一头独角兽哦。嘿嘿,你一定想去看看!”他高兴地说着。 布兰觉得,自己要是能有他这么高兴就好了。 “走,学士请您去大厅议事。” 第六十七章 布兰 第六十七章布兰 布兰跟着哈尔莫兰去往大厅,走了好久之后,好像才想起来他说的话。 “我刚才好像听到你说独角兽?”布兰问。 “是啊,大人。我说了好几遍,我还以为您对‘独角兽’不感兴趣呢!嘿嘿,是真正的独角兽哦,如假包换!” 布兰立刻兴奋起来,奔跑在前,将哈尔莫兰扔在后面。 夏天比他跑得更快,在连接各个阁楼的木道上狂奔,踩出的踢踏声让人觉得整个房屋都在颤抖。它实在太大了,阁楼的木板在艰难承受着它踢踏的力量。 若是撞到茉莉小姐那种娇弱的女士,非得把她撞坏不可。他只好跟在后面大喊它的名字。 但布兰喊得声音越大,它跑得就越欢快,还时不时回望他。但它速度太快了,在前面转弯处,一个仰身滑倒,看得布兰哈哈大笑。 它赶紧挣扎着重新起来,毫不逗留,赶紧逃开了。 布兰跟着冰原狼达到大厅。 冰原狼在大厅的入口等着他,看到布兰到了之后,它跟在布兰后面,缓缓向临冬城的王座走去。 每次走这段路,布兰都觉得神奇。但现在他越来越能把控这种感觉了。 唯一不怎么协调的,就是大厅。 大厅巨大到显得空旷,每次布兰到这里和几位议事厅成员议事,都觉得奇怪可笑。他们明明只有几个人,却总要到在这里。 布兰曾主张到小一点的地方议事,但学士认为,这是商讨政事最适当的地方,还提过美伊也曾同样提出这个问题。布兰觉得,那是因为美伊没有时间,否则她肯定会再单独建一个专门的议事厅,或者干脆将某个小房间改建为适合小范围讨论的场所。 布兰进入后,原本还在说话的‘重臣’都停了下来,看他和夏天往王座走去。 他们是在看冰原狼。 冰原狼的头现在至少是布兰的三倍大,他能感受到大人们在看到这么巨大的猛兽时的心情。夏天是他的一部分。他希望大人们在看着冰原狼的时候也能注意到这一点。 听说狼只能活到二十岁,也许冰原狼可以活得更长,布兰真的无法想象,要是哪天夏天先他而死,他会是什么感觉。 转身坐在专属的王座上,布兰看着议事厅的成员们,示意可以开始讨论的事。 实际大多事,他来参加都是走过场,有的根本无需他来决策,极少数的情况下,需要他在文书上签字加押,使其成为正式的合法文件。 鲁温学士早在此等候了,开口将波奇子爵之前寄来的信和波奇之女来到临冬城的信息说了出来。现在的问题是,要不要请他们进来。 布兰觉得这个问题的存在,他们只是单纯与他对抗而已。 命令里说的是,禁止一切身份不明之人入城,那些能够证明身份的,每个都可以入城,并且在城内居住。他们现在将这种问题抛给他,并请他理解的做法多半是故意找麻烦。 学士可能没有这个意思,他的目的只是更好的服务。也许。 “他们的身份能够证明么?”布兰问。 “大人,他们提供了这个。”学士将手中的羊皮袋递了过来。布兰示意夏天将袋子衔过,这个动作明显惹得学士有些不高兴,但他并没说什么。 布兰装作未看到,从夏天嘴中接过了羊皮袋子,取出了里面的几张纸卷。其中一张明显是象征着身份的文书,上面加盖的是冰原狼徽章,徽章显得古老又破旧。 这种文书,布兰自己就签押过好多张了。 他向旗下托伦方城的新任伯爵以及赛文城的新任伯爵,以及他们下属的数名子爵签发过同样类型的文书。这是由临冬城确认封臣以及次级封臣的任命。 “来人是克劳奇波奇么?”布兰问。 “不是的,大人。”学士直接回答,“来人是一个小女孩,她骑着独角兽,还有一个随从,是个年轻男人,他骑着无鞍的灰马。” 这个回答远远不能让布兰满意,他只好追问,“谁是克劳奇波奇?” “这位克劳奇波奇应该是现任波奇家族首领的祖辈。” “所以,这是一份临冬城任命他们先祖为斯卡格斯岛暖水厅子爵的凭证。” “不错,正是如此。持有这份年久的凭证,足以证明他们是暖水厅的合法领主,我在临冬城的档案室中,已经查证了这点,是威廉史塔克时期由临冬城代理城主向这位克劳奇波奇签发的任命。” “所以,他们的身份完全没有问题啊!”布兰说,“他们有身份凭证,还有事先的乌鸦信件,这里……”布兰看向羊皮纸带中的其他文书,上面刻画着地图,似乎是暖水厅相对其他领地的位置。 “大人,问题不在这里。来信说,他们一行有十一人。根据来人介绍,他们在国王大道上遇到野人,结果波奇子爵当场阵亡,十一人中仅留下了他的女儿以及一名仆从。” 这同样没有问题,布兰不理解。“他们有独角兽,有文书,这不能证明他们确实来自斯卡格斯岛么?确实是当事人么?” “大人,他们的口音很奇怪。”学士说,“议事厅建议,让他们在城外住下。” “我不明白,学士。他们口音与我们不同不是应该的么?” “我感觉到他们有东大陆的口音,所以,我有些怀疑他们的真实身份。大人,调查清楚后,我们再请他们入城,或者等到美伊回北方后再进行决定,如何?” 布兰很想近距离看看独角兽,所以,如果等美伊回临冬城后他才能看着独角兽,那简直就是对他好奇心的折磨。 但这个决策显然已经被议事厅确认,只等他了解后,就会向还在城外等待的客人传达。 布兰对此毫无办法。 曼德勒家的骑士在临冬城因为没有人见过,所以布兰固执地将他们留在城外,作为在此之前,他们不搭理临冬城的报复,但这惹恼了罗德利克爵士和其他几名议事厅成员。 布兰知道,这算是议事厅成员们对他固执的反击。 总会有办法的,布兰心想。 会议结束的时候,他又爬上了临冬城城墙。 城墙宽阔高耸。内城的城墙是用巨大的花岗岩块一块块垒砌起来,如果传说的历史可信,这些石块在此已经数千年之久,相信他们还可以在此继续伫立数万年。 根本没有任何攻城器械能够毁坏这样的城墙。 城墙垛齿间有的装饰了石像鬼,石像鬼历经风雨,有的被雨水和雪水蛀出一个个洞来,看着他们,才能感受城墙的古老。 他们可能也是那个名叫布兰登史塔克的人制作的。 城墙的道上铺了一层细砖瓦,这是不久前美伊下令铺上的。 原本的道上,是光滑的青石,几千年来守城的人不断行走下,已经磨得光滑异常,有的地方细腻得堪比玉石。 赤脚的布兰喜欢踩在那样的石头上。 他经过连接内外城墙的狭窄巷道,从内城墙走到了外城墙上。在巷道下,是临冬城的护城河,护城河的河水听说来自白刃河的一条小支流。 在临冬城举行游泳比赛的时候,这个巷道之下,是选手们比赛的,也是终点。 很多战士都不敢在这条小巷道上行走,因为一不注意,可能就会掉到墙下的深池之中。但这点高度和难度对于布兰来说是小菜一碟。 外墙修建的时间更晚,是“血胡王”艾德瑞克执政的后期修建的,同样使用花岗岩筑造,只是比内城墙要矮一些。 他顺着城墙,走到了猎人门,猎人门上耸立着两座尖尖的角楼,是用来驻兵和观察敌兵的。 他在那看到正在期待好消息的客人。 城外居住在避冬市集的人已经将他们围成了一圈,若不是护卫将他们拦下来,他们非得摸一摸独角兽不可。 独角兽与其说像是大马,不如说更像是林间的驼鹿,只是原本生出巨角的地方被它长成了长长的尖角了。 它看起来没有成年。 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皮袄的女孩,可能只比艾莉亚大一点儿,骑在独角兽的背上,在人群中显得毫不畏惧,被人簇拥着,反而有些骄傲,倒真有些像。 独角兽在这个时候哞叫了一声,听起来也像驼鹿在喊。 布兰趴在城墙上,笑了。 独角兽虽然神奇,但他觉得并没有自己的狼更好。他不忍心看到小女孩听到拒绝之后的失望表情,于是从城楼上返回了。 回城后,他请茉莉小姐将原属于艾莉亚的冬季皮裘和猎装全送给了这位来自斯卡格斯岛的小姑娘。他一样请茉莉从罗柏的遗物中挑选了几件送给了同行的年轻人。 他感觉自己做得好极了。 他虽然不能让他们入内,但一定可以让他们感觉宾至如归。 自那后在用餐的时候,尤其是与议事厅成员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总是不断请身旁的侍女将他看到的食物端出城送给斯卡格斯岛的客人。 一开始的时候,诸位大人还能忍着,分享着剩下的一丁点食物,后来,罗德利克爵士则愤怒地离开了,但布兰毫不畏惧,又请人将罗德利克面前食物端出去一起送给了那女孩。 几次过后,学士也开始受不了了,开始唉声叹气,并出声教育。 “我相信,那女孩和她的同伴吃不下这么多食物。布兰。”学士说。他在说政事的时候,用‘大人’来称呼他,而在其他时间则称呼‘布兰’。 布兰不会感觉心虚。“她的独角兽很大,看起来能吃很多。” “独角兽怎么会吃人类的食物?”学士的质疑在他的预料范围内。 “那独角兽会吃什么?”他故意问。 这两天他已经请茉莉向那位莎莎姑娘问过很多独角兽的问题,其中就包括独角兽的食物,他相信学士是回答不出来这种问题的。 “据我了解,独角兽以草和蔬菜为主食。” 差不多。“不对。莎莎说,独角兽最喜欢吃猎物肝脏,偶尔也会吃鱼肉和其他小动物。所以,我们吃的东西,它都可以吃。” “布兰,你是怎么知道的?” “莎莎告诉过茉莉。” 学士没有再说话。 当天晚上晚宴的时候,当茉莉、杰兹、大小蔷薇、凯蒂先后被他派出城送餐后,学士终于忍不住开口投降。 “诸位大人,曼德勒大人已经寄来加尔斯曼德勒和他数十名护卫的身份证明,或许明天,我们可以再一起讨论一下,斯卡格斯岛女孩身份的事,我们到时候再一起决定是否请他们入城,可好?” 罗德利克爵士严肃瞪着眼睛,看着布兰。他的白色胡子梳理得整整齐齐,还在下面打了个结,看起来勇敢又稳重。 他的眼神中带着不忍出口的责备。布兰心中得意,但低下了头拿着餐刀,认真刮着一根骨头上的肉,没有看到他点头,之后就听到了大人们附和的声音。 当芜菁为各位大人端上一盘酱牛肉的时候,瑞肯开始赶紧示意他,“又上了一道菜!” “这盆我们不送。”他对瑞肯说。 “为什么?”他不解,“独角兽不喜欢牛肉么?” “这道菜是送给诸位大人的。”布兰不好意思回答。 “那我可以吃么?”瑞肯问。 “你想吃,当然可以。” 大厅里仅剩下他们兄弟两人的对话,充满尴尬。 当芜菁将盆放下的时候,她也奇怪起来,“为什么一个侍女也不剩了?” “他们出城送菜了。”瑞肯回答。 芜菁大声笑了起来,“哎,侍女们可要遭殃了,这么晚还要乘着笼子出城,就为了送菜。”她慢慢收起笑声,卷起袖子,“诸位大人,要是这盆不送,我来为各位分餐,如何?” “好!”瑞肯大叫。 第六十八章 布兰 第六十八章布兰 次日后,布兰感觉新涌入临冬城的有无数人,因为太多人堵在了城门口,等着看那只独角兽。至于布兰,这里有亟需他出面招待的曼德利家的骑士们,因此他只能远远看看。 当那位莎莎骑着她的独角兽入城时,他站在大厅外的过桥上,远远就看到他的小伙伴们簇拥着前去迎接,好像是在迎接一位出巡的公主。 她确实像个公主。无论装扮还是相貌。 布兰只是送了衣物和食物,实际学士默默做得更多,他早派了班蒂和帕拉出城去陪那位斯卡格斯岛来的姑娘了。 帕拉是狗舍总管法兰的女儿,本身就很野,有时候布兰都觉得太过。班蒂是新任马房总管乔赛斯的女儿,她还有一个孪生妹妹席拉。 看得出来,两位姑娘至少将她装扮得像个领主之女了,而莎莎自己显然也很满意,骑在独角兽身上睥睨着左右围观的人,得意至极。 布兰还看到瑞肯和他的大黑狼也在。 那女孩从城门口入内没多久,就看到了瑞肯和他的狼,于是驾着独角兽,挤过拥挤的人群,向狼奔去。 靠近后,她从独角兽上爬下,冲向毛毛狗,布兰慌张得攥紧了衣服,不知道若是毛毛狗咬断了她的脖子,该如何收场…… 毛毛狗疑惑地退了两步,瑞肯还在旁边哈哈大笑。然后他就看到瑞肯拉了这女孩的手,搭上毛毛狗的脖子。 布兰只看到了这些,之后他就赶紧通过客室越过武器库经过桥梁返回了主堡大厅。 他坐上王座的时候,加尔斯曼德勒爵士也从容走进了大厅,他的披风上是一份二分纹章,右边是曼德勒家族的绿色人鱼,左边是一只黄色的驼鹿。与他一起进入大厅的还包括三名骑士。 “谨代表白港伯爵曼德勒大人向您及诸位大人致意。”他行了半身礼,表现十分优雅。 “请起,爵士,远来辛苦。”这是标准答话。 他与身后的三名骑士一同站起后,学士示意他们入座。茉莉小姐为他们倒了黑麦啤酒。 “大人,伯爵大人在知道事情后已经派出舰队在三姐妹群岛和白港间q的海域搜寻了数遍,均未发现珊莎小姐的以及她所搭乘船支的踪迹。很抱歉,我们猜测,她所搭乘的船可能已经沉入大海了。出事的那会,咬人湾一直挂着风暴。”他看着是对布兰在说话,可说起来却像是在为其他人进行简要介绍,“请节哀。” “爵士,与戴佛斯爵士一同从龙石岛离开的还包括梅丽珊卓女士以及一名骑士。他们认为珊莎小姐并没有死,他们如今还在临冬城外。”布兰回复。这不仅是想反驳珊莎已死的说法,也包括,史坦尼斯的人同样未被允许入内,因此对待他们那样不能算是失礼。 实际上,布兰也很想放那位甘德爵士进临冬城,因为他配合着唐托斯爵士将珊莎从君临偷渡到了龙石岛,表现英勇。而且他本人还因为此事被册封骑士。 布兰也知道他们来临冬城的目的。他们是代表史坦尼斯寻求同盟的,但这点只能等待美伊返回临冬城后决定,在临冬城的布兰或议事厅均无权定策,所以他们是否进城都不会影响什么。 他们携带着国王的委托书,但并不是国王的授权人,无权代表国王。 之后,加尔斯曼德勒与罗德利克爵士等商谈起了临冬城及周边的防守策略。布兰庆幸孔奇孔顿并不在场,否则临冬城的军官们可能又要当面吵起来。 孔奇听到防守就会骂人懦夫,他的主张一直是直接出兵进攻恐怖堡。 即使布兰都明白,他完全没有考虑临冬城和恐怖堡之间的兵力差。如果他现在听到白港伯爵可以提供三千骑兵以及三千步兵的话,一定会再去提议他的进攻计划,即使他明白议事厅永远也不会做出出战的决策。 布兰不懂他的道理。 布兰在他们商谈的时候尽量保持耐心,希望这种没有意义的会议尽快结束,因为,在美伊没有回来前,有些猜想和浮空的策略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不会得到他的支持。 他们或许打过仗,但绝不可能赢得比美伊还要精彩,他们或许了解很多情报,但绝不会比天上的鸟看得更清楚。 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都浪费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 他好想去和小伙伴们在校场上打一架,好想陪着夏天在神木林里跑上一圈。 当会议终于结束后,他按照鲁温学士的指示,‘热情地’邀请了加尔斯爵士共餐。 午餐时,他才第一次在近处看到莎莎。 她黑棕色头发、蓝色的大眼睛,套在秀着冰原狼的灰蓝色貂皮裘服里,那一瞬间,他几乎以为是艾莉亚回来了。 她比艾莉亚更高,看起来也更成熟,而且眼神闪闪发光,在众多骑士和陌生人面前毫无畏惧感,布兰觉得,自己若是她,现在定然哭泣不止,听说她几天前父亲刚刚被过境的野人杀死。 实际上她不仅没哭,在见到他第一时间就主动向他发问: “你就是临冬城的小狼么?” 布兰从来没有回答过这种问题,觉得有些窘迫。 “我是临冬城的布兰登史塔克,我的家徽是冰原狼,哝,就是它。”他答。 他指着站在他身边的夏天,或许她不会再认为这是什么小狼。夏天伸出了舌头,看着莎莎。 “家徽上的狼是纯白色的,但它是银灰相间的。”她出声质疑。 白灵才是纯白色的,夏天是最接近白灵的颜色的冰原狼了。但白灵属于琼恩雪诺,他在长城,他也不会是临冬城公爵。 “欢迎您来临冬城做客。”布兰宣布,这才是他要说的话。 帕拉示意她入座。 中午的宴会开始后,女仆们端上来一盘盘食物,有刚从河中捞出的鱼做的茄汁烤鱼,有来自大海新鲜的橙汁牡蛎还有临冬城最时尚的酱牛肉以及酱骨架。 布兰按照持平的原则,将每一份菜分别送给了到访的每个客人,但他将自己比较喜欢的每一份都请茉莉单独盛了小份送到了莎莎跟前。 看得出来,莎莎也很喜欢临冬城的食物。 “莎莎小姐,为什么您的侍从红鲤鱼没有出席?他生病了么?”学士询问。 一般的午宴较为简单,并没有觥筹交错,大家吃完饭后,很快会投入其他工作,大家很少进行交谈,不如晚宴。 而像莎莎这种远来可能长期久住的客人,就会更随意,大部分时间会由他们自己单独用餐,需要主人请宴的时候才会出席正式。 “红鲤鱼说他身份不合适出席,所以不愿在这里吃饭。” “我听说他晚上都会睡在野外?”学士追问。 “来临冬城的路上,我们一直都睡在野外。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到了之后,也不愿意住在屋内。” 布兰觉得有可能是他们没请他们入临冬城,所以他以这种方式抗议。 “茉莉小姐,”布兰示意眼前分到他面前的酱牛肉,“请将这些送给红鲤鱼。” 莎莎手捧着餐刀,拍着手,展颜一笑,“红鲤鱼一定会喜欢。他最爱吃肉了。谢谢你哦,小狼!” 曼德勒家的骑士听到女孩的话哈哈大笑。布兰觉得自己脸红了。 “莎莎小姐,在你面前的是北境守护及临冬城公爵,布兰登史塔克。”学士提醒。 现在可能是小狼,以后可就不是了。 除了正菜还有来自玻璃花园的各种蔬菜、烤苹果,蜜汁鸡翅以及柠檬蛋糕。看得出来,莎莎对每一种食物都非常喜爱。 午宴结束后,罗德利克爵士将骑士们礼送出城,茉莉小姐则将莎莎带到她在临冬城的住所。 布兰则要跟随学士继续学习上午被耽误的课程。 实际上,他想尽快奔到独角兽前近距离好好看看它,但他不会违逆学士。 “今天还要学习家族纹章和族语么?”布兰问。 “不,今天我们学习历史,但其中包括了家族纹章和族语。” “什么历史?”布兰总会把历史当做故事的来学习,所以,布兰并不讨厌历史。早在之前他就学习了坦格利安王朝的历史,包括他最喜欢的血龙狂舞的那一段。 “斯卡格斯岛的历史。”学士灰色的袍子灰色的眼睛,布兰感觉他的语气也是灰色的。 “波奇家族的历史么?”布兰问。 “包括了波奇家族的历史。波奇家族只是岛上知名的九个家族之一。他们家族以临海的暖水温泉而出名。族徽为皑皑雪原上的泡在温泉中露出头的独角兽。族语的话,并没有记录,如果你和莎莎接触的话,记得问一问他。明天我会询问你,并把这个记录下来。” “好的,学士。”如果这就是课间作业,那十分简单和轻松。 “根据学城学士图斯特博士的记录,斯卡格斯岛的岛民同样为先民后裔,只是历史上长久隔绝于大陆,因此,生活习惯,甚至信仰都与北境有所不同,但旧神同样是被信仰的神灵。 在红王占据了岛屿后,他们才与大陆有联系。 当然他们的来源,也流传着其他的说法,比如,有的学者认为他们是古伊班人的后裔,这种说法也存在一些依据。比如,常有被洋流卷着的伊班船只跨过颤抖海,到了斯卡格斯岛上,也有斯卡格斯岛的船被洋流带到伊班岛,所以两地的洋流导致了伊班岛和斯卡格斯岛之间存在一些零星的交流。比较明显的是,独角兽在伊班岛也是曾存在过,只是听说后来被捕杀灭绝了。但无论如何,他们与大陆存在更多的交流。” “人们为什么会捕杀独角兽?他们不是可以用来骑么,听说它还可以放电呢!”如果人们喜欢马,那么一定会将马养殖起来,让它变得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 “它们的角太珍贵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学士说。 “什么意思?”越是珍贵,不应该越爱护么? “你还记得美伊送你的那把小剑么?”鲁温学士提到,那把剑曾悬挂在布兰的床头上,后来被他放进了抽屉中锁了起来,因为瑞肯总是拿着它去到处乱砍,上面已经产生了一些伤痕,不得不收起来。看到布兰点头后,学士叹了口气,“看到那只小独角兽后,我就明白,那把剑就是用独角兽的角做成的。早在英雄纪年,独角兽的角还是他们手中的武器。” 布兰想把那支小剑拿出来再好好看一看。 “人们都以为独角兽灭绝了,甚至我在看到莎莎的那只独角兽时,也是这个看法。但即使它没灭绝,可能离灭绝也不远了。” “为什么?” “我已经说啦,孩子。他们的角太珍贵,而它们又无法保护自己。珍贵的东西,自己保护不了,就会被别人抢走。这是这个世界的的规律啊。孩子。所以,我们要想保护北境,也得足够强大才行。” 布兰重重点头。他的冰原狼现在已经很大了,相信和他哥哥罗柏的灰风也一样大。有的时候,他在想,美伊应该把他也带到南方,那样他的夏天就能在战场上发挥作用。 “在红王统治时期,斯卡格斯岛经常发起叛乱,并沿岸骚扰波顿的领地,波顿家族数次平叛,并将自己的后代分封在那里,其中波奇家族就是波顿的分支,就像卡史塔克之于史塔克。” 这个突然的信息让布兰觉得奇怪。“那他们不向波顿效忠么?” “这几乎是几千年以前的事了。我猜测,在恐怖堡,这些历史记载得会更详细一点。那个时候,整个北境的东海岸全部属于红王,而更西方才属于冬境之王,双方长期以长湖白刃河为界。” 布兰听得入迷了。 “与今天我们和波顿的分界非常相似。” “波顿会渡过白刃河么?”布兰问。 “白刃河不比南方的三叉戟河更窄。有舰队的警示封锁,应该不会,可在冬季,白刃河和长湖都会被冰封,那个时候就容易过了。冬季,也是最危险的时候。这也是美伊敢于在这个时候南下的原因。但,凛冬将至啊,布兰。” “我不怕凛冬,学士。” “你都不曾经历过冬天啊!”学士笑了,“我们应该害怕甚至恐惧。” “人只有恐惧的时候才能勇敢。”他想起来父亲的话。 “很好,布兰,这句话并没错。”学士布满沟壑的舒展了一些,转而又陷入苦涩之中,“不过我要说的是,这句族语的本身。因为对凛冬的害怕和恐惧,所以我们才要做好万全准备,迎接最难的挑战。红王的刀锋锋利,但最终证明,严冬比最锋利的刀刃还要锐利,红王的刀也会在严寒之下折断,败给了准备充足的冬境之王。” 布兰喜欢这样的故事,咧嘴笑了,“可美伊打了胜仗,又做了什么准备呢?”她看起来什么也没有准备,带着自己和几个家族的骑兵快速南下打了一圈又回来了。 “岂能没有?” “我没有看到。”布兰说。 “想想她出发前都做了哪些事?想想为什么她从不动用自己的舰队,一直占用着白港的军事港口?” 布兰露出尴尬,“我们不是要学习斯卡格斯岛的历史么?” “不错。刚刚从波奇家族开了个头,现在,我们从北境两王争霸时期开始,将斯塔格斯岛事说清楚。”学士道。 抛开布兰登向落日之海不断探索的舰队和红王不断向东方拓展的舰队,当布兰结束课程后,他立刻拿出钥匙,打开了抽屉,找出了那把美伊送的小剑。 小剑被他包裹在一张白色的海豹皮内,小心地放在柜子的最里面。 他将东西捧出,放在了桌上,小心翼翼解开海豹皮。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剑身上,只见剑身晶莹剔透,光亮透明,隐隐还有光泽流转,让人越看越爱,布兰觉得,这种美丽的东西或许只能生长在独角兽身上。 在剑柄上还有几个他识别不出来的文字符号,更增添了剑的神秘感。 他双手持着,将剑柄贴在自己的额头,假装自己也是一只独角兽。 “哞……”他学着叫了一声。 夏天歪着头看着看。 他哈哈大笑,然后将剑放了下来,准备再重新包起来。 然后他发现海豹皮上还连着另外一块红色的绸布。 他伸手解开,只见上面写着小字,于是他将布凑在阳光下。此处的每个字他都认识: “您应严格遵守狼女的禁令,现在还来得及。” 这句话的后面,画着一只黑色的乌鸦,乌鸦的额头上多了一只眼睛,眼睛的线条内,只有绸布的颜色,像血。 布兰觉得心不仅在颤抖,还无比疼痛,像被人拿在手里紧紧攥着。 第六十九章 布兰\/夏天 第六十九章布兰\/夏天 “睁不开眼,你会死啊!”他又想到了梦中三眼乌鸦的话。 他真希望美伊此刻能在身边,那样就以拿着“这封信”询问她,自己也不用如此不安。 他拿着红布,窜出了房间,在廊道上奔跑。他跑得太快,迎面撞倒了泡芙,她还没看清是谁,布兰便跑了过去,只留“抱歉”两个字飘在风里。 他一口气越过了校场,几位小伙伴喊他,他充耳不闻,终于在学士塔下追上了鲁温学士。 夏天轻松吊在他的身后,还在他停下大口呼吸的时候,它已安安静静站在了他旁边。布兰伸手摸了它的脖子,这让他稍微下来不少。 “布兰,怎么了?”学士疑惑地问他。 “鲁温师傅,我寻找美伊送的那把剑的时候,发现剑上缠着一块红色的布,上面写了一些字,还有一幅画。我保证不是我写的也不是我画的。”他赶紧将红布交到了学士手上。 学士将手中的书本、戒尺还有一堆杂物一样的东西放到了一块不知年岁的石碾上,伸手接过了那块红布。 “布兰,这上面什么也没有啊。”他拿过了红布,翻了过来,又翻了过去,然后将红布递回给了布兰。 “怎么会?”他惊呼,他翻找红布上原来字迹所在的地方,在阳光下,竟什么字、什么画也不见了。 “怎么会?”他喃喃自语。 “布兰,是不是这段时间太紧张了,或者,哎,要不,等美伊回临冬城之前,都不要再参加军官们的会议了?我不希望你出事,孩子。”学士弯下腰,将自己的东西从石碾上重新拿了起来。 “我没有骗你!之前这上面写的有字,还有一幅画,画着三眼乌鸦。”布兰着急地说,他真希望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鲁温师傅一定认为他是骗子。 “哎,孩子,去好好休息!”他抱着书本转身。 “上面明明有字、有画的……”他听到自己说,“上面说,遵守狼女的禁令,现在还来得及。” “我们一直在遵守美伊的禁令,不是么?”学士转头,说完就抱着书,上了学士塔。 布兰不得不看着他走开。 这是谁的恶作剧么? 自从他醒来以后,就不会有谁能轻易进入自己的房间。为他打扫房间的一直都是茉莉一个人,而她绝不会做恶作剧。 他也无法想象茉莉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何况,她可能根本就不会写字。 他将红布紧紧攥在手中,与夏天一并走向神木林。也许在那儿会有答案。 美伊让他进行的训练,他觉得一丁点进步也没有,但风吹动树叶的声音,他与夏天都很喜欢。而且在神木林永远能够求得安静,没有人会在那里大呼小叫。 他越过校场。 校场现在已经被成年的战士们占据,当他及夏天经过时,吸引了一群战士的目光,他们固然天天能看到这么大的冰原狼,但仍保持着好奇和适当的敬畏。 他不像莎莎那样喜欢被人关注,于是加快了脚步。 神木林的那摊池水深绿,他想起已经消失的阿多。 阿多最喜欢在池水里洗澡,喜欢在口袋里藏各种他喜欢的东西,在他进出花园的时候,阿多总是会憨笑地把各种零食递给他。 他想念马僮那张憨厚的脸,自从他消失了以后,他觉得心都是残缺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他也想已经去世的父亲、母亲,还有所有不在身边的兄弟姐妹们。 阿多他也死了么?会不会死在哪个阴暗的角落,我却无法发现?他伸手扣在鱼梁木白色的树根上。 这根树根的皮已经被磨得光滑,他的父亲、爷爷以及更高的祖辈们一定都摸过,甚至他的母亲、各个兄弟姐妹们。 他们都在哪? 旧神啊,能够给我一点启示么,他想。 如果我也死了,我一定能够看到你们,找到你们?听老奶妈说,信仰旧神的人死后会回归自然,与自己心爱的人在山林之间与所有逝去的信仰者们一起共舞。 我一定能够看到历史上所有的布兰登,他们是什么样子呢?他们愿意和我共舞么?一定愿意,我也姓史塔克,只是我更小一点,除非他们认为我不懂事。 心树的树叶在他头顶摇摆,他什么内容也看不到。通过这些树叶,他看不到山、看不到远方,听不到父母的声音,听不到他祖辈的声音。 什么都没有,他感觉沮丧。 美伊说,只要练习就有进步。可是他还没有入门,她就已经离开了。 他感觉自己哭了。 夏天在他旁边蹲了下来,将硕大的头颅放在了他腿上。 于是他双手环抱着夏天,将脸整个深入它温暖的毛发中,良久良久。 一股温热传来,就像流水就下,自然而然。 他听到了。 他感觉听到了自己强健的心跳,听到了风的声音,听到了树叶落在池水中的声音,也听到了远处校场发出的刀剑相交的微弱声响。 他也闻到了。 他闻到了聚集在池底的树叶腐烂后上浮,气泡碎裂后释放的味道,闻到了微风从士卒松上吹来的松油味,闻到了窜在林间的松鼠味,还有泥土的清香味,隐藏在泥土下的虫子浓厚的腥味。 他感觉再也没了紧张,没了焦虑,没有了慌张,也没了期待。 他没有了对波顿的恐惧。那是某个小男孩藏在心中最里面的东西,他翻来找去,没有了,一丝一毫也没有。 他没有了焦虑,没有了他所不知道的问题,没有了年轻的布兰登史塔克无法承受的责任,也不再有不切实际的想象。 他没有了慌张,他再也不用为学士的不满意而慌张,再也不用担心他是不是认为他在撒谎,或是任性或是不努力。他觉得,也不用再为弟弟慌张,也不用为其他姐姐的安全而慌张。 他也没有了期待。 他不用期待美伊是否返回临冬城,不用期待她去战胜任何敌人,不用期待她为他带回其他姐姐们,这一切都和他无关。 他睁开了眼。 神木林变得更加明亮,变成了棕绿一般颜色。 远方的树木层次分明,一只松鼠在那儿爬进爬出,躲避着他的视线,小心翼翼地观察他;他看到了前方的树叶,和心树的树叶是同一个形状,他可以看清树叶掉落下来的每一个姿势,每一个翻滚的动作,看清楚气流在树叶掉下时,风卷过的和变化的每个方向。 一切都在他的期待和预想中。 他变成了狼。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不是在梦中变成狼。 他的身上趴着一个软软的孩子。 那是他自己啊。 棕铜色以及柔软的头发,苍白的皮肤,软软的鼻尖两侧布满小小的雀斑。 他好弱小啊,胳膊和腿都如此瘦弱。 他从自己的身旁站了起来。 他感觉雄壮有力,他感觉世界在自己的脚下,他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他的心里无所畏惧,他感觉他是世界的帝王。 “呜……”他高喊。 他感觉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良久良久后,他睁开那双凡人的眼睛。 他感觉脚步沉重,感觉鼻子呼吸艰难,感觉耳朵沉入了铅。 他沮丧地走出神木林。 他本想去看看独角兽,本该与小伙伴一起玩耍,但是他想起了阿多。 他突然想去再见见老奶妈。 她是阿多的曾祖母。他太久没有让她讲故事了,太久没有去陪陪她了,她还好么? 她在布兰爷爷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临冬城,她有两个儿子在劳勃叛乱期间死了,如今阿多走了,只有一个孙子还在陪在了她的身边,但她的孙子看起来也像个老头了。 他走过客室,经过武器库,从连接的栈桥下了楼梯,经过泥泞的过道,到了临冬城的玻璃花园前。 老奶妈和她的孙子一直都住那里。阿多不在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很少来这个地方了。 我真的是这个城堡的主人么? 他觉得自己好孤单啊,身边既没有相熟的朋友,也没有父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在做,唯独他,像是这个城堡的游客。 他内心充满忧愁,可谁知道呢?没有人再偷偷给他送上果子了。 老奶妈安坐在玻璃花园前的守卫室内,她的眼睛几乎已经全瞎了,手上还在灵活地穿针引线,刺绣着什么。 听到动响,老奶妈停下了针线活。 “哦,让我猜猜,这是哪位贵客来了?”老奶妈将针线放在膝盖上,敞开了双手,做出了欢迎的样子。 布兰咧嘴笑了。 老妈妈真的好老啊,又好小。 她比他以前见过的样子都更小,他之前竟没有发现。 “是我。”他说,“我想你们了。我想阿多了。” “哦,布兰登,我的小少爷,我最最可爱的小少爷。你以为阿多已经死了么?不不,我还能感觉到他,他还活着。” “真的么?”布兰半信半疑。 “哦,当然。他以前虽然不怎么聪明,可不笨。他知道怎么活下去。” “您怎么知道的?”他问。 “人们能感受到亲人是否在世?” “人真的能感觉到么?” “只要用心感觉,就知道。” “那你知道他在哪吗?” “他在北方。在遥远的北方。有的人从北方南下,有的从南方北上。他选择了北,真是个勇士。哦,亲爱的小少爷,坐,坐,是不是你的狼在你身边?” “嗯,我没让夏天进屋。” “让狼在你的身边。冰原狼是你们史塔克家的神物。有他们在,就能救你的命。”她说话向来清楚灵活。 “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人只要老了,就什么都知道了,尤其是快死之前。” 她确实足够老了,牙齿都已掉光,佝偻着缩成了一团,粉红色的头皮上就只剩几小撮白发了。 她的房间昏暗又空旷,只有两张裹满皮毛的椅子,以及一张小小的桌子。不过对于她来说,房间是黑还是亮也都没什么区别。 想到老奶妈也可能死去,他更觉得很伤心。 “我的小少爷,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是来听我讲故事的么?”她拍了手上的针线,“我还从没有在这里给你讲过故事,既然你来了,我一定要说一个你从没有听过的故事,好么?” “您还有我没听过的故事么?”他问。 “你的年龄才多大,便是我说到你成年,说到你娶妻生子,甚至孙子成为临冬城之主的那天,都可以不用重复哦。” “我要听有狼的故事。”布兰笑了,坐了下来。 “我会讲一千个有狼的故事。” “我要狼有主人的那种故事。”布兰说。 “有主人的?哦,狼都是没有主人的。狼只有朋友,只有亲人,狼都是自由的。有主人的狼都会变成狗,你希望你的冰原狼变成狗么?”她问。 “不希望。”夏天是冰原狼。 “我有一个关于狼和他朋友的故事你要不要听呢?” “我想听。” “坐好了。我慢慢讲给你。”她摸过针线,用空洞的眼睛看着布兰,就像之前的无数次。 布兰无声点头。 “从前,在遥远北方的阴森森林里,住着一群冰原狼。他们循着猎物的气味,四处寻找,四处出击,他们只以长毛象、比这间房屋还要巨大的驼鹿为食。他们从来都不屑狩猎小动物,比如林子间的小兔子、松鼠、鹿,他们从来都不去狩猎他们,因为他们觉得捕食那样的猎物没有尊严,体现不了作为森林之王的尊贵,那样的肉也无法滋养他们的庞大身躯。”她手中的针线翻得飞快,布兰知道很快就要到重点,这是老奶妈讲故事的特点。 “可是有一天,长夜突然降临,”她的声音变得尖锐,变得快,“这群冰原狼再也找不到合适的食物,但是领导冰原狼的老狼仍然不愿意放弃选择食物的标准,然后每一只冰原狼都开始饥肠辘辘。天上的雪还在不断地下,黑夜的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冷。终于,饥饿和寒冷要了老狼的命。” “新的首领,让狼们吃掉了老狼的尸体,然后它告诉狼群,它们没法再这样去捕食猎物,他要自己的子民全部分散开,各自去寻找适合它们自己食物。不管什么样的猎物,只要它们自己喜欢,想怎么去狩猎就怎么狩猎。” “有的狼选择往更北方,去寻找一个个行走的尸鬼,以尸鬼为食,他们吞下一块块寒冰一般的冷肉,忍耐着冷肉在喉头,在胃里跳动。有的狼选择了南方,哦,那时候连长城都没有,他们逃往了温暖的森林,在那里捕食小型的猎物,比如鹿和野猪,但他们自己也开始被人捕食;还有的狼,从森林里分散开后,没有选择离开,只是不断扒开深厚的雪,寻找雪下的老鼠和野兔。” “然后呢?” “然后有一天,长夜结束,他们的后代再聚到了一起。” “然后呢?” “然后,他们发现,那些以普通鹿和野猪为食物的狼,变小了,有的还变成了人们喂养的狗;那些以兔子和老鼠为食物的冰原狼变成了丛林里的灰狼。那些以尸鬼为食物的狼,却还是冰原狼的样子。我的小少爷,你想要成为哪种狼?”她用空洞的眼神问着他。 “冰原狼。” “为什么?” “我不想变成普通的狼或狗。” “可是,要成为冰原狼,就要以恐怖的尸鬼为食物,你不怕么?” “我不知道。”他再次感觉到老奶妈故事中的恐惧。 “要成为真正的冰原狼就要以恐惧为食。将恐惧吞到的肚子里,滋养自己,让自己成长为巨大的冰原狼。真正的冰原狼什么都不怕。我的小少爷。” 他与老奶妈道别,像是最后一次见她一样。 他差点又哭了出来。 “真正的冰原狼要以恐惧为食,以恐惧滋养自己。”她说。 走出老奶妈的房间后,他才感觉好了一点,于是准备返回校场,去看看战士们的训练。 他沿着原路返回校场。 他远远听到了士兵们大声地呼叫。 “糟糕!”布兰心想,“一定是毛毛狗又出了乱子!” 他赶紧带着夏天上前。 只见一圈战士,持着长枪,将毛毛狗围困了中间。 毛毛狗露出了深长的牙齿,怒视着围着他的士兵,准备随时进行撕咬。 “瑞肯在哪?”他大声喊。 没有人回答他。他挤进战士群中,看到了多处流着鲜血的毛毛狗,它整个变得疯狂暴怒,变得不安恐惧。 好几名受伤的士兵已经被人拉到了校场旁。 “停下!停下!都停下!”他大声喊,“瑞肯在哪里?” 没有人回答他。 若是毛毛狗暴起发难,那还要伤掉多少人,它张嘴就能咬掉人的胳膊。他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出现。 “让开,让开!”他终于挤开士兵。 夏天在旁边着急地反反复复跳,狂吠不止,他没有时间安慰它。夏天的狂吠让布兰感觉非常不安。 “让开!”他挤开最后一名士兵,“毛毛,是我,嘘,安静,已经安全了。嘘!” 他尝试安抚。 他看到一个黑影向他飞来。 无数人在狂喊狂呼,向他围聚过来。布兰觉得自己的双眼在模糊。 他手摸向脖子,感觉到黏稠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流,他感觉土地飘了起来,他从土地上滑落。 世界再次变得不同。 他又看到了那个小男孩。他躺在地上,头发仍是那个颜色,脸更加白了,血从他脖子冉冉向外流,染红了校场的土地,已经纹丝不动。 他终于看到人群那边的瑞肯。 不,他不是瑞肯,他只是有着瑞肯的脸,脸下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那是陌生的味道,是香烛的气味。 他感觉自己在狂怒,他感觉自己像毛毛狗一样狂怒,不,他感觉自己比毛毛狗更加狂怒。 他冲过人群,撞倒一堆战士,对着瑞肯撕咬过去。就像毛毛狗咬断他的脖子一样咬断他的。 一名士兵发现了他的动作,对着他抽出了剑。 他躲了过去,但慢了速度。 他可以轻易咬断那名战士的脖子,他觉得。但没有必要。 他再次向‘瑞肯’冲过去,一支箭这个时候射过它的前腿,他感觉疼痛难忍,只好放弃。 “怎么办,怎么办?”他再次感觉到狂怒,又感觉到无边的恐惧,他想哭,但再也无法哭出来。 “以恐惧为食,以恐惧为食,以恐惧为食。”他对自己呼喊。 这个时候,他看到老学士慌张地从学士塔跑了出来。看到倒在地上的‘布兰’后,他一下趴在地上,几乎是爬着到了‘布兰’的身边,嘴里发出了长长的哀嚎和颤声。眼泪从他的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像雨水。 他从未见过老学士如此悲痛失措过。 他想叫学士,但出声的只是一声声呜咽。 他觉得再没了愤怒。 他看到又一批战士们跑了过来,准备将他也围起来。 “以恐惧为食。”他告诉自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忍着前腿上的剧痛,跑开了。 过墙角的时候,他转过了狼头,对着他们看了最后一眼。 他快速往猎人门奔跑。 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要逃出临冬城。 第七十章 美伊 第七十章美伊 “铁群岛这是疯了么,开始抢木头?”索罗斯手里拿着鞭子,在冰冷的空气中吐出白气,头顶的头发被他扎了一个发髻,看起来格外怪异。 哈尔温和詹德利爵士眼瞧着她,似乎答案全在她心里,只是她不肯和大家说明。 她只觉得莫名其妙的烦躁。 “攸伦是个野心家,抢劫造船用的木材,恐怕是为了造舰,扩大劫掠规模。而抢劫敌对又虚弱的海疆城,简直一举两得。”这只是简单的历史。 “怎么一举两得?”詹德利爵士问。 “海疆城与铁群岛乃是世仇,两者在铁民湾和海疆城下不知道打过多少次仗。” “海疆城现在虚弱不堪,可当不了他们的世仇。”索罗斯说。 “海疆城本就是为了抵御邻居的入侵而建立起来的城堡,梅利斯特对抗海盗经验丰富,他们能在铁民湾沿岸生存下来,自然有依仗。要说,这世上,谁对铁群岛最熟悉,非他们莫属。即使他们现在虚弱,但有高墙保护、洪钟告警,铁民也只能兴叹。”那座城堡高耸,沿海地势险要,根本不可能轻易陷落。 “所以咯,充其量他们只能在城外抢一抢。”哈尔温补充。 “确实如此。实际上,他们这次也是冒着险、深入内陆抢劫。抢劫的还是大块的木头,真不知道他们要造多大的舰队。” “海疆城还有造船的材料么?” “海疆城原本的舰队一样不赖,早在赫伦王时期,海疆城就是赫伦王造舰基地,当时,梅利斯特家族把控着大陆两岸的入海口。 好像,梅利斯特至今还保留着绿叉河上游的造舰湖,每成一艘就能顺着深流向西进入大海,或者开闸,用纤夫拉船,进入绿叉河,之后顺着三叉戟河向东走盐场镇,进入大陆另一边的大海。全天下也没有这样便利的地方了。” “那占据海疆城岂不是可以直接在大陆东西海洋穿行?”索罗斯问。 “海疆城到西海岸的一段,两岸是崎岖的山,走势非常猛,船没办法逆流而上,所以无法穿行。但东海岸到西海岸,那就不一定了,只要建造几级水闸,不一定不可行。” 有了这几名兄弟会的随从后,她觉得速度慢了许多。一天策马下来,只到荒石城左近的绿叉河边。谁知道等到了海疆城,还能剩下多少铁民小毛贼? “出发!”等待所有人在河边添加了水后,美伊宣布。 “哎哟,未来女王大人。难道你的屁股还能坚持得住么?我的两只大腿已经磨出血啦!”索罗斯抱怨道。 美伊闻言,再看向了詹德利和其他人。他们无言地瞧着她,显然每个都饱受折磨。 “你怎么样?哈尔温?”美伊问。 “哈哈,大小姐,我可是马房总管的儿子。这点小事,对我可不算什么。”他已翻身上马,手中翻着鞭子。 “哎,就算我们人受得了,我看屁股下的马也受不了啦。你看它们,个个都要口吐白沫的样。要是死在路上,只会更耽误行程。”索罗斯说什么也不肯继续行走了。 “索罗斯,我与哈尔温先行一步,你们殿后,往海疆城的方向前进。若是有机会,我们或许可以在孪河城碰头。”美伊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印鉴,掏出了一张羊皮纸,就着一点墨水的笔,写下了证明书。 “铁民们开始抢劫木料,足以证明他们正在准备更大的抢劫、更积极的行动。他们的目标即使不是北境也可能是西境、南境或者其他任何地方。既然那我未来女王,那我有必要去了解清楚这一切。我在北境没有给他们准备位置,也没有给他们准备监狱。”她将写好的羊皮纸递给了索罗斯,索罗斯稍微看了之后转递给了詹德利。 “你会为他们准备监狱?”索罗斯笑着问。 “我会为他们准备装人头的匣子。”她扯着缰绳,调转马头,“或许准备标枪,这取决于他们的身份。” “或许你会考虑留下活人。”他突然说。 “对于海盗,我从来不留活口。除非活着很贵。”她拍着黑铁,黑铁嘶鸣一声,拔腿向夕阳落下的方向奔去,留下咚咚的蹄声。 晚霞迷人,苍翠的彩云追着旷野上奔驰的两骑。 她抬头,一只孤鹰在半黑的天空巡视。 美得让人神魂颠倒,美伊不禁高歌: “夕阳照我独行,行咦,行咦! 晚霞伴我追云,云兮,云兮! 苍鹭展翅留下孤影,多么安详,沉谧!沉谧! 快马点蹄,咚咚震响大地, 虫也不鸣,鸟也不啼! 风声在我耳边娇泣,草木黑影轻抚我手臂。 前路茫茫,任我策马东西, 前路苍苍,听我高歌叹息!” 不知为何,她突然就唱出了这首河间地古老的歌调《夕阳》。千百年来,这块土地或许一直就是这样。 “大小姐,我还不知道你会唱歌呢?” “你不知道的还多呢!”她大声回复。 “大小姐,您唱得真好听。这是什么歌?” “这是河间地河流与山丘之王的歌。特里斯蒂芬四世在这里战败之后,后世为了歌颂他而留下的其中一首。” “我们是战胜者,所以,我们应该换一首更高昂的歌。”他大声回复。 我死了父亲、死了弟弟,妹妹们飘散各地,你说我们是胜利者? “就算你说得对,我们是该换一首欢乐的、歌颂胜利的歌!你有什么各可以来唱?”美伊大声问道。 “哈哈,好!”他轻甩马鞭,一个鞭响划破长空,顿时越过美伊,奔向前方。 美伊在后狂追。 只听他高声大喊: “你看我马蹄隆隆响,好似奔雷在原野上; 你看我青骢奔驰快如电,我朝在长城夕已至白港; 鸟儿不如我,它的翅膀柔软只能在花瓣闻香; 豺狼不如我,它的四蹄脆弱不若我脚下铁夯; 哦,我驰遍天下, 哦,我踏遍山河, 群山是我卧房, 原野是我校场, 欢庆,我是将军的依仗, 欢庆,我是原野的国王。 欢庆,战场是我竞逐的福地, 欢庆,刀枪是我经过的林场, 欢庆,旧神的国度是我的家乡,是我驰骋的永恒牧场。” “不错,哈尔温!你家族的歌曲,竟也能如此有趣!不愧是我北方男儿,我还以为兄弟会把你的激情磨灭完了呢!” “哈哈,怎么会?”他回应。 “驾!”美伊高呼,瞬间赶上在前的哈尔温。“小子,可敢与我比比,看看谁先到那座山?” “有何不敢!”他策动战马。 孤鹰跨过一朵飘散的白云,向远方黑暗的地方飞去。 他们在山脚下停下,美伊凭借良驹,勉强胜了半步。 到了山脚,两马尽皆嘶鸣喘着热气。 “哈尔温,在兄弟会这么久,你的马术还没有荒废。”她说。 “这种事情我怎么会忘?我只要骑到马身上,就感觉自己重新长了四条腿。要不是骑术较好,说不定就被魔山砍死在河间地哪条阴沟里。哎,没想到我在河间地活了下来,艾德大人和父亲他们却死在了君临。真是可惜!”他叹气,“我们北方人南下了这么多次,竟没有一次收得好处,真是邪门了。” “等到击败波顿,等到北方安靖,我还会南下,到了那时,我就会真正举起刀,为他们复仇。狮子,要一只一只吊死,玫瑰要一瓣一瓣掐灭。” “我相信您,大小姐。”哈尔温说,“我父亲说过,你和琼恩与艾德其他的孩子都不同。” “哪里不同?” “哎,这不是起码的嘛,母亲不同。若是你真的想要知道母亲是谁,到了孪河城后,可以顺着绿叉河去寻找灰水望,霍兰黎德大人是唯一知道答案的人。”他喃喃道,好像是在说一件与美伊完全无关的事情。 “当然。我第一次南下的时候,就准备过去,可那个时候,我担心被父亲艾德大人截胡,就全力南下,怎么也不敢去找他的朋友。所以,那次错过了。这次若是有机会,我自然应该过去看看。哎,可惜啊,时间急迫,北方的事情比母亲的事重要多了。” “或许我可以为您跑一趟。”他抽着鞭子说,“我回到临冬城又能干什么呢?我在外边野惯了,恐怕再也适应不了城堡里的生活了。” “好啊!”美伊点头,这真是再好不过,“霍兰伯爵的两个孩子去了临冬城,后来离开,选择北上了,是时候,也是个机会,向他传递他两个孩子的消息。哎,作为一个父亲,他怎么会放心两个孩子孤独走在外边呢?” “定然为您完成这个任务,大小姐。”他看着美伊,露出笑容,“您在兄弟会的时候,还询问了艾德大人遗骨的问题,到了孪河城后,我也会沿途再进行调查。我想,若我是哈里斯莫兰,看到卡林湾已经失守,一定会想到请艾德大人的好朋友帮忙渡过颈泽,然后带着艾德大人的尸骨回家。” “很好。这确实有可能。”美伊认可这个判断。 他们在茫茫的原野上度过了一夜,第二日在晨光照在大地前的一个小时,继续沿着荒原而行。 到了接近正午的时分,她已经从天上看到了那些显得有些无聊的敌人。 第七十一章 美伊 第七十一章美伊 各种招展的铁群岛旗帜,插在破旧的仓库顶端。沿着仓库旁的河道上,缓慢地漂着一根根巨大的长木。 这确实是令人沮丧的工作。铁民之中,谁负责这种工作,无疑说明已被攸伦大王所看轻。 他们的人不多,但在仓库却要费尽力气,将一根根沉重的木头从仓库中的架子上取下,然后艰难地推到的仓库前的水道上。还有不少人,茫然地跟着木头,在木头的方向稍微出现偏差的时候,撑着蒿子,让它顺着水流,顺畅往下淌去。 一些铁民茫然地看着它们顺着水流被冲到几里之外的河流上,然后再看着他们一根根顺着河流漂到大海上。在海上,还有一群铁民,负责打捞木头,然后将打捞的木头一根根固定在船尾之后,拉向深海。 海疆城上,仍飘荡着银色展翅雄鹰,这让她稍稍放心。 于是她带着哈尔温从西门入城。 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热情地接待了她,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她,美伊感觉一阵奇特。 “尊敬的美伊爵士阁下,我真的没有想到,您竟然能来这里,这真是太好了!”老伯爵穿着铠甲出门迎接她。他的盔甲还是之前她见过的那副。两只展翅的银色翅膀高耸在额面之上,让他看起来挺拔而威武。 相比第一次她带着大军前来,伯爵的态度已经好了太多太多。 “我以为您至少可以派自己的大军来到这里,没想到,你只带了一个,哦,不知道带的那个,是战士还是乞丐?”美伊学着老伯爵的调子和口吻,指着哈尔温重新说出了一番话。 这让海疆城伯爵和他身边的战士们哈哈大笑。 “美伊爵士,看到你只带一个人过来,我是有些小小的失望,请您原谅。但现在,我觉得您愿意来这里,就已经是我的幸运了。 哎,我可真没有取笑您的意思哦。 听到您在南方的几场胜仗后,我们每个人都认为您就是第二个少狼主。您肯抛开自己的大军,率先来到这里,我只会感动啊,这是我的荣幸!” “伯爵大人,只要您不嫌弃我旁边这位像个乞丐就行!” 哈尔温身上的史塔克士兵服装已经变得破旧不堪,如果不是美伊取笑,他或许真的认为他只是个乞丐。 哈尔温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可见您的这位战士已经吃了不少苦头了!”伯爵笑。 一番场面话过后,美伊觉得不得不将话引向正题,她没有很多时间。 “老伯爵,您就眼看着铁民们在自己家门前劫掠么?”她问。 “我的城堡内,还有远近的老百姓,保护他们才是我的首要目标,而那些木头对我们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们要先度过这个冬天才行!” “真的么?那些都是阴干几十年的木头?” “那是我父亲时代就准备的木头。哎,到了我这里,我仍没有把它们变成船只,说来真是惭愧,这是我的失败啊!”老伯爵开始叹气。 “他们已经抢了多长时间了?您没尝试着出击么?”美伊询问。 “他们来了十天,我们只出击了两次。都是晚上的时候,战果不多。就算一个换两个,也是我们更吃亏。他们有几百人驻足在岸上。为了防备偷袭,还在营地上搭建了高塔,我们找不到机会。”老伯爵认真回答。 “这帮强盗的领导者是谁?看起来还挺谨慎的嘛!”美伊询问。 “攸伦的弟弟,维克塔利昂。他不想带自己人去抢劫盾牌列岛,于是就被攸伦命令督造战舰,他呢,为了造舰,到处抢劫木材。这是我们截获的乌鸦了解的情况。”他吐字清楚,解释得异常干脆利落。 美伊喜欢和这样的人接触。 “维克塔利昂。哈哈,在卡林湾他跑得快,这次可没他的机会了。”美伊鼓掌,“老伯爵,没有让你的五十骑兵随我南征,恐怕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事了。请让他们随我出城,击溃他们!” 美伊觉得自己的眼睛在放光,死死盯着老伯爵,唯恐他拒绝。 “你要亲自冲阵?”他问。 “当然。可不要因为我是女人就小瞧我。南下的每一场仗,我都冲锋在前。至今无一败绩!”鹰还在天空巡视,他们的布局已经尽在眼底。 “您有几分把握?”伯爵问。 “对付这种乌合之众,至少有十分。”她已经从天上完整看到了他的布防,他的总兵力,他的可能逃跑路线,以骑兵对付这种陆地步兵,她没有失败的可能。 “老伯爵,维克塔利昂在哪里?他要是船中,想要俘虏他可就难了。我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他了!”抓住他,这场战斗才是真正的完胜,也希望这个说法能更强化伯爵的信心。 “美伊爵士,可别叫我老伯爵,我虽然头发白了,可还不觉得自己很老。”他优雅地说,“维克塔利昂一直待在仓库前的营地之中,他偶尔会过来骂城,他的防守嘛,看起来就那个样子,我只是缺乏兵力,所以才没有去给他找找麻烦的?” “哈哈,他防的个狗屁!”美伊大笑,“伯爵大人,请将您的骑兵借我一用。我来亲自为您破阵!” “大小姐,您?”哈尔温连忙道。 “哈尔温,你可敢随我一起?你的弟弟哈尔洛每次都冲锋在前,你不会不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他拍拍胸脯。 “伯爵大人。请让我为这个手下向您借一身盔甲?他的老爹随艾德大人南下一起被王后砍了,可能家里就剩这一根独苗啦。”借还是不借,这都是小意思,如果他不愿意让美伊出击,自然不借,如果…… “我的盔甲还不少,只缺凶猛的战士,您是么?”伯爵哈哈大笑,向哈尔温道。 完美! 哈尔温挺直了胸膛。 “倒是爵士您,不需要一套么?不过我手里可没有女性盔甲,男性的也没有这么瘦的。” 哈尔温笑了。 “能砍中的我的飞斧还没有被造出来。”美伊道,“我下去之后,很快就回来。伯爵大人,您在城头看着,最好现在为我温一壶热酒,我回来之后就要喝。” 她太需要一壶酒了。 “有何不可?”他说,“我倒要看看,现在已经名满天下的血狼女,究竟是什么风采?” “我可不是血狼女,我是章鱼终结者。”美伊说完,就带着下城了,伯爵身边的侍从随她一起进入城堡点兵。 等到哈尔温穿好盔甲,美伊已经在瓮城等待打开城门,降下吊桥了。 “跟在我身边。”美伊对着已经换上了刻着展翅雄鹰盔甲的哈尔温道。 “那当然。我现在是您的侍从近卫。”他豪爽一笑。 “哐当”一声响后,美伊率先冲出城门。 没有什么特别的战略。 美伊率领着骑兵沿着河流向上,将一个个孤单分散的铁民驱赶聚拢,逃出范围的,则当即用箭射杀,根本没去管维克塔利昂驻守的营地。 将沿岸的铁民射杀后,他们冲进仓库,将里面正在卸装的铁民苦力一个个驱赶而出,将人向平原所在地方来回驱赶。 几个速度慢的,则被美伊左右骑兵砍下人头。 “杀。”当驱赶的人群快要接近维克塔利昂的营地后,她则率领骑兵冲击。 维克塔利昂这个时候从大营之中走出,他全身盔甲,手持着斧头。 “哈哈,”美伊看到人后,只感觉胜券在握,“杰洛爵士,率领你的骑兵团往东而去,防止他们往海上逃走。玛尔威爵士,你的骑兵在往仓库的方向游弋,谁敢向那冲,就杀无赦!” 她抽出了光热。让它放出了温和的光,“剩下的,随我冲!” 如雨一般的斧头向她一个人飞来,她用剑左挑右击,一一避过。呼吸了两三下就已经接兵。 “维克塔利昂!快点过来受死!”她看到旁边的骑兵,已经快速切入到铁民群众。 他盔甲沉重,抽出了长柄斧,对着她砍了过来。 她持剑挡下一击,顺势跳下战马。 “臭女人!”他喊道。 “烂章鱼!”她回应。 他举着重斧,猛地砍了过来。 美伊没有必要和他硬拼。以他的速度,他便是挥舞一辈子,也休想碰到她一片衣角。 她转身腾挪到他的身后,对着他的小腿刺入,他吃痛转身挥舞巨斧,再次劈砍过来。 她索性一剑劈砍向长斧的铁柄,顿时将铁柄砍断。 神兵不用,岂不是废铁? 他顺手将还留在手中的柄向她刺过来。 剑光大炙,她感觉到他一瞬间闭上了眼。 她一剑砍上他的头盔,头盔飞舞,他露出了散布的长发,活像个疯子。 “来啊!”他大喊。 美伊一脚踢到他受伤的小腿,他吃痛跪下,美伊一肘袭向他硕大的头颅。 他晕了过去。 战后,他们将他困在绳索上,用马拉回了城堡。 他身穿厚重的盔甲,无需担心被马拖拽而死。当她收拾完,再次登上城楼的时候,伯爵已经将酒放在了楼顶的桌上了。 “老伯爵,怎么样?”美伊得意洋洋向伯爵问道。 “酒已经温好了。”伯爵道,“只是,真是不巧,学士刚刚收到乌鸦,他说,从没有见过这么着急的乌鸦。有些东西,需要你自己亲自看看。” “什么?”美伊问。 “临冬城的消息。美伊爵士,请您节哀。” 第七十二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二章美伊史塔克 笑容冻结在脸上,美伊伸手接过了信件。 节哀节哀。她还有何哀可节? 上面是鲁温学士的字迹,她反复观察,没有一丝一毫造假的痕迹。 那些经过训练的乌鸦,能够按照主人的心意飞到合适的城堡。她不知道鲁温学士为了找到她,向外发出了多少乌鸦。 文字如刀,每一刀都在讲她如何无能,如何狂妄。 她想将羊皮纸攥紧,融化在手心中,想握在手里揉碎,想撕掉扔到天空中随风飘走,想抽出宝剑将它烧成飞灰,但她什么也干不了,举着单薄的羊皮纸反复瞧看羊皮纸上每一个冷硬的文字。 “大小姐,怎么了?”哈尔温瞧见不妥,上前询问。 “爵士,让美伊爵士安静一会。”伯爵怅然道。 美伊将羊皮纸轻柔地递给哈尔温,扲起酒壶,咕咕喝下两口,然后又黯然放下。 她不是酒类爱好者,也没有什么酒能真的让她醉,这点行动,只能惹她自己嘲笑。 “伯爵,请帮我回信,就说我已知悉内容,将立刻返回。” 伯爵默默点头。 这个时候,一名战士再次匆匆走上城头,他看了美伊一眼后,向伯爵递上一小卷羊皮纸。 伯爵伸手接过。 “伯爵大人,我先告辞。”她转身离去。 她往楼下走而去,哈尔温紧紧跟在她身后。 “美伊爵士,”他转身喊了她,“哎,希望您能坚持得住。这封信您也要看看。” 还能有什么更糟的?她想。 她无奈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伯爵。伯爵上前将信递到她的手上。 “这是士兵从维克塔利昂身上搜到的信。”伯爵沉声说道。 她深呼一口气,接过信件。信件外边挂着两块封泥印鉴,上面的印鉴上,画的大概是两只黑色的乌鸦,擎着一顶王冠,王冠下面是一只暗红色的眼睛。另一块泥鉴她见过许多次,乃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黄金海怪。 “这是攸伦葛雷乔伊的个人纹章。”伯爵顺着她的眼光介绍道。 美伊展开纸卷,只见上面写着: “我亲爱的老弟,我唯一的老弟。我给你准备了礼物,猜猜看,会是什么? 哈,是一个青春美貌的处女,如假包换的处女。她血统高贵,父系乃源于上古的冬境之王,是他的直系后裔,母系源于英雄纪元时便统治奔流城的徒利家族,是徒利的直系后裔。 猜到她是谁了么? 礼物乃是北境史塔克和河间地徒利的嫡女,珊莎史塔克。放心好了,她虽嫁了兰尼斯特的侏儒,可我向你保证,她的膜完完整整。 我还能送给自己的弟弟什么样的夫人呢? 哈哈,回来,老弟,回来,这份礼物就是你的,只要等到她生下小海怪,北境也将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我亲爱的老弟,你看到了么?回复我。 对了,我没有看弟妹的阴部,我是让我情妇做的检查。 你唯一的哥哥,铁群岛之王攸伦葛雷乔伊。” “看来他没法娶这个史塔克夫人了,不是么?”她攥紧了手中的剑,只感觉到从头到尾的奇耻大辱,“伯爵大人。我们能向铁群岛回信么?” “美伊爵士,俘虏可多着,让他们带消息回去很简单。”伯爵回答。 “伯爵大人。原本我想用维克塔利昂换取海疆城的安靖,但现在看来,我得把俘虏抢过来给临冬城用了。”美伊说。 “美伊爵士,我知道事情的轻重。放心,人质交换的事可以交给我。用他的弟弟交换您的妹妹,对攸伦来说,这是个不亏的交易。维克塔利昂已经是知名的战士和船长了,而且还是铁群岛的顺位继承人。” 珊莎又何尝不是? 美伊点头,“感谢您,伯爵大人。” 她转身走下城墙,心乱如麻。 “大小姐,珊莎她?”哈尔温问。 “珊莎从龙石岛返回临冬城的时候,被铁群岛的攸伦抓了。”美伊猛地停下脚步,“同时被攸伦抓的还包括史坦尼斯的人,只不过他们还能不能活下来,就不一定了。” 她停了下来。 “大小姐,事有轻重缓急,您还是尽快回临冬城要紧。”哈尔温说。 “索罗斯所观测的东西,现在都一一应验。我恐怕琼恩……” “琼恩自然有他的命运,大小姐。振作起来,北方还有战斗等着您。”哈尔温道。 “我们去孪河城。”美伊道,“按照时间,或许还能和克雷多一起返回北境。” 如果这就是狗屁命运。 “大小姐,您以后就是临冬城夫人了。”他迟疑道,“如果,如果……” “如果什么?你是个北方人,何必婆婆妈妈?” “哎,好!大小姐,如果临冬城的军官都怂恿您和波顿联姻的话,可能我们就不用与波顿打仗了。”他鼓起勇气说。 美伊盯着哈尔温。 这是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美伊不得不考虑这种事。如果他们认定她会失败,这个提议对他们再好不过。 除非,她能给临冬城的追随者们巨大的信心。 也许! “你是什么想法?” “也许不打仗对北境有好处。可是,以后史塔克就不再是北方的领导者了。或许,史塔克的名字也将在北境成为绝唱,您的后代或许有史塔克的血统,但不会史塔克的名字,就像您歌中的那个河流与山丘之王什么什么四世。” 特里斯蒂芬穆德四世。 他的儿子,特里斯蒂芬穆德五世,短暂延续了他的统治,随着他的战败,他的名字和家族就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若是有一天,史塔克的名字和历史从她手中消失……她无法想象。 八千年的家族,因为她这个无能之辈而消散。 或许真实的结果不会如此糟糕,但只要想到这个情景,她竟感觉无比失落、无比难受。 哈,雄心万丈、踌躇满志。 “我知道,我问的是你的想法。”她瞧向他的蓝色眼睛。 “北境永不遗忘。”他回视她的眼睛说,“我家服务史塔克已几百年,绝不愿在这个冬天终结。大小姐,几千年以来,史塔克遇到的困境有无数件,其中有比今天更难的,但他们都挺了过去,我相信这一次也一样。” 八千年。这又是何德何能?王侯将相是真的有种么?筑城者的遗泽到今天还没有用尽么? 美伊紧紧握着宝剑。布兰登若是真的有大功于世,我的又是是什么? “我明白了。”她说。 红色婚礼的血仇,还差最后几张拼图才能清洗。 她重新上了城墙,找到了海疆城伯爵。 “伯爵大人,史坦尼斯派遣自己的国王之手护送我妹妹,应该一同被攸伦俘虏。回信时,可以告诉他,我愿意一起赎回史坦尼斯的人。”珊莎可能什么都不懂,但草根的洋葱骑士不一样,他或许能从其中发现什么。 “美伊爵士,您放心好了。”伯爵回复。 美伊在城下看着过往的海疆城士兵正在甄别一个个死去的铁民,他们没有把死人的头剁下来插在道路两侧,而是一具具运送到海边,轻轻推到海中。 这算是对铁民的礼遇了。 两者之间虽是血仇,但至少海疆城伯爵在尸体处理方面比她温和得多。 她在城门口骑着马向伯爵道别。伯爵高举着右手,向她遥遥致意。 “驾!”她喊出这个不被人常用的喊声。 黑铁再次离开了安稳的小小地方,向前奔去,哈尔温紧随其后,但留下了身上的那套海疆城的盔甲。 “穿在勇士身上,这是盔甲的荣誉。”伯爵这样和他说,另外,附赠了一条紫色的羊毛披风,让哈尔温看起来更像个海疆城人士了。 太阳只出来了一会,就被浓密的灰云笼罩,整个天空再次显得灰蒙蒙,与上次她南下经过此地时非常相似。 不过此时的城外已经多了不少人。 没了铁民的骚扰,原来躲藏在城中的百姓陆续出城散开。他们远远观望着击败铁民的美伊。 “驾!”她穿越城堡所在的山丘,将城堡远远抛在后面,踏上前往孪河城的路。 海疆城连接着奔流城与孪河城的通道,几乎是两地之间的必经之地,任何从奔流城顺着绿叉河前往孪河城的都会经过这条路。整个三叉戟河流域,这都是最宽广的通途,否则都要被横断的河流阻挡,没有船几乎寸步难行。 海疆城对于奔流城来说有些偏远,更不用说遥远处的孪河城了。 孪河城对奔流城离心,也有地理的因素。 就像溪流地、菲林特之指、荒冢屯、老城、寡妇望之于临冬城一样。这些都是需要好好清理的地方,好在自己的手下多,需要的领地也多。 从地理位置上说,便于统治河间地的真正好治所理所当然应该是位于神眼湖畔的赫伦堡。赫伦堡是真的襟三江,控蛮荆,能够真正做到居中统领河间地,是个十足的好地方。 太可惜了。 “驾!”她拍着黑铁粗壮的脖子。 河间地多日无雨,连接海疆城和孪河城的泥土松软又干燥,十分适合跑马,黑铁跑得长鸣嘶吼,得意至极。 美伊从天空的鹰身上收回目光,将自己投入了黑铁,瞬间就感觉整个人与马融为了一体,什么烦恼担忧全部丢在脑后。 她马蹄翻飞,往后掀起一阵阵泥土,全心全意往前,忘掉了临冬城的弟弟们,忘掉了漂泊在外的妹妹们,忘掉了死去的艾德父亲,忘掉了为之担忧的同胞弟弟。 冷风流淌过皮肤,她感觉清爽,她只想更快更快,她感觉胸中压抑着火焰,将四蹄点燃,将全身的肌肉燃烧。 她也想摆脱趴在背部的人,趴在背部的寄生虫。 她将双手展开,紧紧贴在马背。 清凉感顿时与胸中的火焰交汇,她发出长嘶,将蹄子翻得更快,将脚踏踢得更坚。 风从耳尖飘过,唳唳如鸣,原野在眼边向后倾过,闪闪如画。 哈尔温被她远远抛在了后面,备马也被她远远甩在了后面。当她从马的身体中醒来后,世界已截然不同。 黑铁仰蹄嘶鸣,她伸手抚摸。 黑马重新镇定下来,她感觉,马对她的感觉已经悄然不同。 它一辈子也不会跑得比刚刚更快了,它会喜欢。 她的感觉同样已不同。 风声在她耳边更加灵动,她感觉,她的感官更加敏锐,行动也更加敏捷。 “大小姐,之前马术的比试,你是不是放水啦,这次我怎么也跟不上。”哈尔温姗姗来迟,喘着粗气说。 而且他已经换上了她所用的备马,所以他至少已经换了两次战马。 “还是说,你屁股下的真的是什么神驹不成?”他看着美伊的黑马,摸着屁股下白色战马的鬃毛,小心安抚。 “或许就是神驹,你还没有看出来么?”美伊问他。 他骑着马向前两步,仔细观察了一会。 “感觉有点不同,但又说不上来。”他回答。 “它更挺拔精神了。过一段时间,或许还会变得更高,更纤细矫健。” “这是怎么做到的?” 也许是旧神的帮助,也许是我的帮助。 “不要管了。前方就是孪河城,要不是为了等你,我现在已经入城了。” “大小姐,您根本不用等我。我的目的地不是这里,而是入城换船后,深入溪流,寻找灰水望。”他说。 “你还是决定去那,而不是临冬城?” “是的。我在临冬城也帮不上你的忙。而且,我们的女王大人,起码应该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不是么?” 美伊只能点头。 “好,让我们看看艾德大人究竟找了什么样的女人。”她转头,骑着黑铁往孪河城而去。 第七十三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三章美伊史塔克 一条横跨绿叉河两岸的孪河城上依然高高挂着冰原狼旗。 当她入城后,高个子学士向她递来了书信,书信上的内容已远比海疆城的那封长,多了许多信息和内容。鲁温学士对她可能所在的城市进行了猜测,一一寄送了乌鸦,只为她尽快收到消息。 不知道鲁温学士怀着多大的痛苦将整个过程一遍遍说明,一遍遍重复。 信的目的除了告知消息,就只剩下了唯一一条:赶紧回来,立刻回来。 学士在信中隐约告诫了城内的混乱,提到了对临冬城内充塞的各种怀疑和阴谋气息,并提出,若是美伊依然在外耽搁,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她何尝不知道。 她在孪河城的大厅见到了孪河城留守的城主罗伯斯。他的叔叔绰号“莽牛”,但他本人与“莽”没有任何关联,他是最早随美伊入临冬城的七人众中的一人。 “恭喜您,大小姐,又赢了几场精彩的战斗。”罗伯斯道。 “辛苦了。看到冰原狼旗还飘在城头,我很欣慰。” 这是纯粹的礼貌,她一点儿欣慰也没有,尤其是从胖学士手中刚刚拿到的消息。海疆城她知道有坏事,到了孪河城便知道了事有多坏。 “哈哈,有几个佛雷小崽子,带着他们从外边聚集的兵想要反攻这座城,被我击败了,我在桥面下新吊了几具尸体,您看到了么?就是可惜了,老瓦德的肉都已经烂光了,没法塞给他们。不过他的骨头我让人磨碎了,在吊死他们前给喂了一些,哈哈,真是痛快,不过和您在南方的胜利相比,这也不算什么。” “很好,希望你没有把东西用完。我会带一些回临冬城。”宾客权利如今已经变得廉价,得用特殊的东西招待客人。 “少说这些没有用的。现在临冬城出了这档子事,你想怎么办?狼女?我可得警告你,若是你想嫁到波顿家,你最好把我也吊死,想让我陪着你去跪波顿,你想也别想,我宁愿去陪异鬼!”大琼恩安柏再也忍不住,从座位上跳了下来,对着她大呼小叫。 这位自从被解救出来后,一直不怎么安分,美伊南下的时候没有带他,不仅是因为他身体还没有恢复,需要静养,也是因为他孤家寡人一个,去了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他身份特殊,还总说些吵人脑袋疼的话,最重要的是,还不得不听。 看罗伯斯的表情,美伊大概就能猜到,伯爵这段时间也吵了他。 “伯爵大人,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哦,我的继承人小琼恩已经死掉了,但我还有其他儿子,若是你愿意嫁他们其中哪个,我自然会率壁炉城的兵力来帮你,女人!不过,你若是直接嫁我,也不是不行。我希望我还能再活个十几年。” 美伊惨淡地笑了。“我看你的指头还是太多了。” “你弟弟罗柏的狼,那么勇猛,也只能啃掉我两根手指头,”他向美伊展示自己残疾的手指头。实际那只被咬掉了前面尖尖的一点,“难道你还有更凶的狼么?” “我没有狼。” “是啊,你没有狼,你没有狼怎么让人服从呢,或许,你只想在某个波顿面前脱光光?好生下一堆小剥皮人出来。对?你最好告诉我猜错了,否则,女人就是我对你的敬称,婊子养的,才是我准备好的词。”他哈哈大笑。 美伊摸着剑,看着他的眼睛。 而她手下的军官也已经将手放在了剑上,只等她一声令下。 “我不会嫁给你,或你的什么儿子,他叫琼斯安柏?他在学城学习?按照世间的法律,你该向我效忠,或者,你想向卢斯波顿效忠?” “妈的,琼斯安柏可以随时回来做我的继承人,他哥哥死了,担子递到了他肩膀上,他不挑也得挑。他的年龄和你也刚刚好,他么的,难道你不需要男人么,我告诉你,没有男人是生不出娃的,没有娃,你的临冬城要交给谁?” “艾德大人还有其他子女,我总会有继承人,我可以慢慢挑。现在,向我宣布效忠。告诉你,我可没有时间。” “你这是懒惰!妈的!你十二岁就能赢得比武大会的冠军,你该把自己的优势通过孩子传递下去!操!我们安柏家族有巨人的血统,你该好好考虑,以后生出的每个崽子,都可以又高大又能打!”他大声说着不着调的话。 美伊按着自己的剑,只觉得不耐烦。 旁边的士兵听着也觉得有些怪异,纷纷放下了剑,看着美伊。 “这与你无关。”美伊回复。 “怎么会与我无关?我这关乎我的外孙。”他大喊。 “随便你怎么说。如果你不向我效忠,等我回到临冬城,会去问问鸦食和妓魇,看他们对壁炉城是否感兴趣。还有,你的小儿子琼斯安柏也不需要再为你挑什么担子,我会支持他在学城好好读书,你得知道,我的黄金不少,我会让他做个好学士。” “操他妈的,我还没死,轮不到我的叔叔们。”他的声音洪亮,孪河城的厅堂响彻他的话。 “我可以当没有救过你。” “你真的想让我向一个女人下跪么?” “向我下跪,也没有辱没你,不过你下不下跪都一样,宣布向我效忠就行。我时间紧。” “哼,我才不会在这个屋顶下发誓!等我回到临冬城再说,女人!” 她的士兵们都露出戏谑的笑容。 这确实是个好理由。美伊目的达到,也不需要再逼迫。 “好了,各位大人,我在孪河城的日子已经结束了,我会连夜出发,返回北境。安柏大人,到时候请你和罗伯斯一起返回北境。” 美伊说完,便没有再理睬安柏伯爵,目光转向罗伯斯,“布林登徒利应该会很快过来接收城堡,他知道我们的时间紧迫,不会拖延很久。这段时间,麻烦你继续守城。对了,我需要你为哈尔温安排人手以及小船。他要去寻找灰水望的黎德大人。” “连夜出发?”他问,“您一个人?” “一个人。人多只会影响我的速度。”美伊说完,已经离开大厅,走向院子。 希望她说话的这段时间,仆从们已经将她的马喂饱了。 她在院中等待马童为她准备好远行的马匹。 回望这座她战斗过的城堡,她竟觉得有些陌生,发生的事已像很久很久之前——她知道,实际最多不过两个月。 就这么短短时间内,原本吊死在桥下的尸体,已变得零零散散,有的尸体上,几乎只剩了黑乎乎的一坨;有的尸体倒是坚挺,还挂在绳子上,只是尸体变得单薄,随着一点微风在在水面上摇摇摆摆。 “再见了,佛雷们!我会代你们向波顿致敬。”上马时她想。 她没有再骑黑铁,而是换上了马童给她准备的一匹黄骠马上。 “祝您一切顺利,爵士。”小马童羞涩地对她说。 “谢谢。你也一样!”她回复。 她上马,从自己攻破的城门跃马而去,经过那片她曾经巡查的树林,那片她随着几千战马一起踏过的道路。 又是一天的傍晚。 晚霞依然美好,但风变得更大,带来了一丝来至北方的寒冰气味。 从孪河城直到颈泽堤道,数百里旷野,没有一丝炊烟,也没有半丝人气。 除了跟随她身后的两匹马以及一只孤雁,天地之大,四面八方只有她一人。 茫茫原野,原野茫茫。 当夕阳彻底向西沉下时,一轮勾月悄然升起。 美伊睡眼半闭,茫然疾驰在颈泽的三百里长堤上,一路向北。 她在深夜敲开卡林湾的大门。 守军点燃了火把,花了数个小时才终于确认她的身份、为她换好战马,放她过关。 到了此时,她才确认,她已是南下的人中最先返回北境的人。 过关之时,北境已悄然降下飞雪。 正常的骑乘,从卡林湾至临冬城至少需要四到五天,而不分昼夜,连续赶路,则需要两天,至于美伊,则只需要一天半,但雪还是耽误了她一点时间。 过了卡林湾后,在飞雪之中,她于次日晚回到临冬城。 临冬城巍峨,却再不复出发时的可爱模样。 冰雪将城堡装饰得冷冰冰。 当身穿史塔克家族颜色的士兵为她缓缓推开巨大的城门,发出别扭的声响时,她才从行路的迷醉之中醒来。 临冬城的淡薄的熏烟气息穿过城门,直直向她扑来。 路途中的遥远思绪被她放下,压抑的愤怒被被重新释放。 她握着热情,带着满身冰雪进城了。 她哪也没去,直奔主堡大厅,在那里等到议事厅的五人。 “诸位,事实已经很清楚。刺客在我们的屋檐下将招待他的主人杀死了。” 唯一漏算的地方的是她弟弟们的冰原狼。 她高坐在原先临冬城主才能坐的位置上,热情被她横放双腿之上。 老学士搭耸着眼睛,已经失去了所有神采。罗德利克爵士也痛苦不已,手紧紧握着剑,咬紧了牙关,不发一言,好像在通过这些在惩罚自己。 “美伊爵士,我们该怎么做?”罗佛葛洛佛爵士问。 美伊赞赏这个称呼。当她入城的时候,很多人都已改口,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她的弟弟已死。 这是个冰冷的问题。 实际大厅也寒冷得让人发憷。 几只微弱的火把燃烧着,向上发出浓浓黑烟,只能照亮大厅的一隅角落。 大厅整体显得昏暗、了无生气。 美伊一直觉得这个地方太大,今天感觉尤甚。 “击败波顿。”她回复。最好不要有人谈联姻。 “那凶手呢?”他问。 “凶手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爵士,您知道凶手的身份?”他问,他甚至不想说出凶手的类别。 “凶手现在还披着我弟弟的脸,我当然知道他的身份。” “那您准备怎么办?” “吊死他。” 把他们的庙堂焚烧成灰,把他们的泰坦沉入大海,让他们的城市零落成泥,让他们信徒重温被龙王支配的恐惧。 第七十四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四章美伊史塔克 临冬城内的地下监狱已多年未曾启用,因为没有哪个罪犯有资格被关入这种地方。 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要么被直接砍头,要么扔在空荡的普通监狱被十几只眼睛盯着,等待合适的时机接受正式的审判。 大部分没有被苦主要求受死的罪犯都有机会披上黑袍,为长城服役,而其中明显轻微,本人也不愿意为长城服务的,则会经过审判,为临冬城充当苦力。 他们要么在田间耕作,要么去蓄养牲畜。判决的刑期一般是一个冬天或一个夏天,偶尔会叠加,至于实际服刑时间的长短,那由诸神决定,凡人难以置喙。 今天,临冬城的地下监狱迎来了多年来的唯一罪犯。美伊经过重重锈迹斑斑的铁门,撑着火把到了罪犯的面前。她的身后还跟着六名士兵。 犯人脸上仍贴着瑞肯的脸皮,看到这,美伊几乎无法忍住怒火。 她的手指在热情的剑柄来回抚摸。她觉得她想直接抽出剑对着这个成年人的心脏狠狠刺去。 索罗斯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她松开了剑柄。 “打开门。”她命令。 “这?”啤酒肚有些迟疑。 若是对方暴起发难怎么办? 她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他暴起发难,那最好,可以心安理得给他合法地施加肉刑。 “打开门,柏利。”她重新说。 啤酒肚无奈,只好示意两边的护卫打开监狱大门。 火把在冰冷的空气中燃烧,火光照在了斑斑锈迹的铁门上,这绝不是什么好地方。 护卫们打开铁锁,铁门发出哐叽的刺耳破音,在昏暗之中冲击着感官。 “你是谁?”美伊站在他面前问。 “无名之辈。”他的双手带着镣铐,镇定地回答。 他身材高挑,但出声却是熟悉的童音,令人感觉眩晕恶心。 美伊伸手想碰他的脸,他迟疑地躲了过去。 “我弟弟的尸体在哪里?”她询问。 “在墓窖下的箱子里,艾德大人的身后。”他安静回答。 他侧过了脸,再次看向美伊时,已是另一张中年男人的脸。 侍卫们抽出了剑,如临大敌。 “你该把属于他的东西还回来。” “东西?您错了,那已不是凡物,它属于千面之神了。”他说。 “随便你怎么说,你得还回来,那属于我弟弟。”她说。 他没了声响。 “我的弟弟,布兰登史塔克,曾接待过你,向你赠送过食物,赠送过衣物。今天这个样就是你对他的回报么?”美伊沉声询问。他的身上甚至还穿着罗柏曾穿过的衣服。 火光照在对方的脸上,他的脸没有任何表情,就像完全没有听到她的话。 这张脸下还是另一张脸,下面还有更多的脸。她能感觉到。 美伊不知道自己的尝试是不是浪费时间。 “在这点上,我有罪。这也是我任务失败的原因,也是我愿意活到现在见你,和你说话的原因。”他微笑了,“我已经很努力拒绝那孩子的好意,可他太热情了。莎莎也很热情,我没法拒绝,没法不成为宾客。选择红鲤鱼的那张脸是我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红鲤鱼又是谁?” “来自斯卡格斯岛的男孩。莎莎的仆从。我从狭海对岸乘船至东海望,南下途中遇到濒死的红鲤鱼,他求我结束生命。我是千面之神的信徒,怎么能拒绝这种请求呢?我带走了他,取下了他的脸。” “你的任务成功了。我的两个弟弟都已死了。” “对于他们的死亡我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作为任务,这是失败的。” “为什么失败?” “他们的灵魂没有被千面之神接引,我能感到,千面之神并不满意。” “他们的归宿和他们的父亲一样,是旧神的国度,而不是千面之神的死亡世界。” “也许?”他停止了说话,露出了笑容。 美伊在监狱内踱步,而后询问:“为什么取下我弟弟瑞肯的脸,他总没有像红鲤鱼一样,请求你带走他?” “另一个男孩才是我的首要目标,我想借助你弟弟瑞肯的毛毛狗杀死那个男孩,只好短暂拿脸来用一用。”他沉默了一会,“很成功,毛毛狗惊慌失措,我控制它,袭击了那个冒失的男孩。但也很失败,冰原狼的能力太强,我只能控制一会。而且,你弟弟们似乎有其他力量。” 美伊攥紧了剑柄,终于觉得可以抽出热情。 热情发出温和的光,将黑暗的地下监狱照得通明。 美伊缓缓将剑尖指向他的脸。 他试图躲避,但剑如影随形。 他突然侧过身,反手抓向美伊肘部,想要缴械。 美伊上身完全未动,一脚踢向他的膝盖,他受痛不支倒下。 卫兵们再次抽出了剑,震惊地看向监狱内。美伊回望了他们一眼,他们迟疑地将剑送回了剑鞘。 “这把剑叫热情。你能感受到么,它在恨你,它想吞噬你。”美伊对着倒下的无面者道。 他大口呼吸着,膝盖已经完全丧失了正常的角度、被完全折断,但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依旧淡然。 热情的剑尖缓缓向着他的面部而去。他侧过脸,完全放弃了抵抗。 随着剑的深入,他的脸就像尖刺刺破一层层羊皮气球。 他的脸在剑的逼迫下,不断转换相貌,男人女人老人少年,甚至儿童婴儿,漂亮的丑的。 卫兵们一个个震惊得像被拎起来的鸭。 当热情彻底刺入,他的脸上开始流出鲜血时,他的脸不再变化了。 那是一张青年的脸,异域人的脸,清秀苍白,豆大的汗珠正从他额头滑落。他的头发也变得半边黑半边白。 “你是谁?”美伊收回热情,让他的脸上留下了一条血色的剑沟。 “无名之辈。” “很好。无名之辈,为什么来到这里?” “神让某人来此地。” “千面之神?” 他抿着嘴,忍着疼痛,用扭曲的声音回答,“当然。” “很好。我当你只是履职。” “什么意思?” “根据律法,雇主应对雇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某人不懂。” “你的神有罪,他谋害幼童,纵容自己的雇员触犯宾客权利。”她对着他轻轻说。 “你没有资格评判神。” “我有,以监护人身份。” 她蹲了下来,从散落的人脸中找到了属于弟弟的那张,捧在手里,退出了监狱。 退出后,她对着左右护卫点头。 他们涌进狭窄的监狱,两两扣住了他的胳膊和腿,一人用钳子撬开了他的嘴。 他挣扎着,说出不明的语言,那可能是他的祈祷词。 另一士兵从袋子中倒出破碎的骨沫塞进他的嘴里,然后拔出了水袋,对着他的嘴灌入。 直到水袋空了后,士兵们才放开他。 他开始猛咳,但骨灰已入腹,他吐不出多少。 美伊耐心等待他慢慢安静下来。 “这是我从孪河城给你带的礼物。虽然你不是老瓦德的子孙,但我觉得每个破坏宾客权利的人都该尝尝老瓦德的味道。”她感觉自己的热情已经消散,于是将剑重新插回剑鞘,出了漆黑的监狱。 “将他挂在神木林的心树下,我要让旧神看着他在树前慢慢烂掉。”她在监狱门口停下,对自己的士兵下令。 她梦想过无数次返回临冬城的场景,但没有一种是如此冰冷诡异的。 城中的男女老少每一个都失魂落魄,好像他们正在丢掉战争。 美伊不能允许这种氛围在身边流转。 愤怒需要宣泄、失落需要慢慢走出。 而看出这种感觉的远不止她,罗德利克爵士就已经开始建议她,让她尽快加冕临冬城公爵,以稳定人心。 可现在,她的军队还慢慢走在南方,临冬城的主力也几乎在南方。临冬城的主要支持者赛文伯爵、葛洛佛伯爵、陶哈伯爵乃至安柏伯爵同样都在南方。没有他们到场,加冕仪式会像个笑话。 “里克波顿率领四千军队就守着恐怖堡和哀泣河沿岸?”美伊询问。 她自己在南方打了一圈仗,仅耽误近两个月,但波顿的大军行动显然更加缓慢,他们在孪河城收拾残局花了近一个半月,在盐场镇又耽误了一个半月,在海鸥镇补给物资花了两个月还多,美伊觉得,如果卢斯波顿继续在海鸥镇等待,他也许会发现君临的统治者还会再变化。 如今不知道他的大军飘在大海的哪个角落里,反正没有一丝上岸登陆的迹象。 “是的。里克波顿非常谨慎,没有向临冬城发起任何试探性攻击。但他们已经在囤积物资,聚拢盟友。据我所知,莱斯威尔家族、达斯汀家族、洛克家族、菲林特家族已经在恐怖堡聚集。我恐怕等到波顿率领的南方大军抵达,就是他们展开进攻的时机。”他对此显得非常不满。 “我们的情况呢,爵士?”美伊示意。 “我们?临冬城始终未向潜在的盟友发出聚集大军的指令,就连您向南方的军队,也是在临冬城领地上拼凑的。我不晓得您为何这样做。殿下,事不宜迟,向全境放出乌鸦,聚拢军队,是时候与波顿决一死战了!” “是啊!”除了学士外,每个人都赞成。 “长城外如何了?” 空气中一片安静,美伊示意学士,再次询问了问题。 “抱歉,殿下。”他整理了脖子上的金属环,“琼恩正以您的名义在北方山地聚集军队,可能近期就会对塞外之王发起进攻。长城发来多次求救信。若不是诺瑞伯爵提供的援兵,勉强抵挡了南方的野人对黑城堡的袭击,恐怕,现在我们还要面临北方野人大军的冲击。现在,长城也很危险,我恐怕守夜人坚持不了太长时间。” “我记得我父亲大人在的时候就向劳勃国王提出过,聚集北方大军征讨那个曼斯雷德。这个事情怎么能单独靠山地的士兵解决呢?” “殿下。”罗德利克爵士的语气充满为难,“野人大军多次冲破长城,我们都在南方击败了他们,当务之急乃是击败波顿,只要击败波顿,就能聚拢北方军队,将曼斯雷德消灭在长城以南,若是山地人出色,或许我们可以在长城以北击败他们。殿下,您必须做决策。” 攘外必先安内?她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遇到这种抉择。 “外边已经下雪了。”美伊从外边的渡鸦身上抽回了一丝感官后说,“各位大人,请帮忙将粮食和衣物在避冬市集分发下去……” “哼!这就是你的命令么?女人!”孔奇孔顿打断了她的话。 大厅在他火爆的声音下,变得十分安静,只留下大厅壁炉中燃烧木柴的噼啪声。 “我将在明日一早决定策略。”美伊死死盯着孔奇孔顿。 孔顿属于长湖的小家族,但孔奇并不代表他所属的小家族,他手下的士兵乃属于他自己的私兵,比较类似于钱伯斯、克雷多以及罗纳尔等之于美伊。 “我告诉你,女人,我的兵是来战斗的,不是给城外的野人氏族发衣分粮的!” “我不会因为你不尊重我而砍掉你的头。但我可以请你带着自己的人返回长湖或者其他任何地点,包括恐怖堡。”剑柄上的红宝石再次闪亮。 她按着剑柄,盯着对方的眼睛,等待对方。 如果他不明白,她的威望不来源于姓氏,他就做不出正确选择。一个女人凭什么成为布兰的摄政,凭什么成为事实上的北境守护? 统治男人不容易,统治北方男人更不容易。统治动机不纯的男人难如登天。 “呸,随你高兴,女人!”他转身大步离开。 他在大厅的正门前数步,慢慢停下脚步。 一团巨大的黑影出现在门外灰白色的飘雪背景上。 它漆黑的毛皮如墨,身形像是巨大的野猪,绿色的眼睛散着幽光,张开的嘴里,巨牙参差如刀。它无声地对着他咆哮。 第七十五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五章美伊史塔克 毛毛狗每向前一步,孔奇则后退两步。 “你这是什么意思?”孔奇转身质问。 “你可以安全走出此门,但出去了,就不要再进来,带着你的人离开临冬城,去哪里都行。”美伊站了起来,感觉无比孤独。 “我是临冬城的艾德史塔克的长女,艾德大人已经没有其他嫡子了,史塔克也不会再有其他你愿意效忠的男丁,如果你不能尊重我,那我也无法期待或是强求你尊重珊莎、尊重艾莉亚,她们是我的继承人。最重要的是,如果你不能尊重我,我也无法信赖你去帮我击败史塔克的敌人。我不会留不能信任的人在身边。” 原本威胁的话,说出口后,就只剩下了悲伤。 艾德大人和他的夫人所生的所有男丁都死了。 风雪之声顺着敞开的大门灌入大厅。 北风呼呼,在山野林间傲啸不休。 大厅里的议事厅成员、大小军官都盯着孔奇,等待着他。 “这需要你自己选择。” 火把和壁炉里的火光在冷风下耀动。 “您大可以放心,只要你不挡着毛毛狗的路,它就不会袭击你。你可以安全走出这扇大门,安全离开临冬城。这是史塔克的承诺,你没必要去怀疑。” 大厅像被冰冻。他在该做决断的时候犹豫不决。无论出于自尊还是其他,时间都已太长。 美伊失望至极。 “你还在等什么?跪下或是滚蛋!”罗德利克爵士脸色通红,不知是生气还是大门外涌进的寒风刺激,他看着孔奇,大声斥责,手已搭上了剑柄。 孔奇仍在犹豫。 “滚!滚!滚!”其他军官也开始出声斥责。 孔奇抬起头,死死盯着美伊,终于像个解冻的人,伸手摸索着腰间,众多军官看着他的样,默默收声,俱都拔出了长剑。 孔奇没有去管拔剑的军官们,兀自解下了长剑,而后单膝跪地,将剑横放大厅的地板之上。 “殿下,我孔奇孔顿,在此向您致歉。我,孔奇孔顿,在此向您承诺,以后这种事再不会有,我的人是您的,我的剑也是您的。我将效忠您指定的一切继承人,就如我效忠艾德史塔克、效忠罗柏史塔克,就如我的父亲曾效忠瑞卡德史塔克,就如历史上,其他每个曾效忠史塔克的孔顿。”他大声说。 寒风依旧呼啸,吹奏着自己的乐章。 “请起,孔奇孔顿大人。”美伊举手示意,他随之起立,“快些关上大厅的门,谁也别想出去了,真他么冷。” 先是若干细碎的笑声,当她也露出笑容时,大家开始开怀大笑,仿佛刚刚尴尬的事从未发生。 毛毛狗在这个时候,走向她,在她身边趴下,绿色的眸子闪闪发光。 美伊用手抚摸上它的巨头,它仿若未觉。 “殿下,我们在墓窖中为布兰雕刻了石像,就在他哥哥罗柏雕像的旁边,现在瑞肯的尸体已经找到,您看要不要将他的墓葬放在布兰的旁边?” 美伊点头。“就让他陪在他的哥哥们身边。” 学士喃喃点头,两个孩子去世,也抽走了他的所有精神,他看起来比上次她离开时至少又老了十岁。 “史坦尼斯的使者,红袍女梅丽珊卓以及她的随从甘德爵士现在还待在避冬市集,您需要见么?” “他们为何在城外?” “我们遵守您的禁令,禁止一切身份不明的人入城。”罗德利克爵士解释。 “他们身份有什么不明的?” “殿下,他们持着史坦尼斯的委任状,但史坦尼斯委任的是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并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人,而且,洋葱骑士并没有和他们一起。他和珊莎小姐一起失踪了。” “洋葱骑士和珊莎被攸伦格雷乔伊俘虏。”她将在海疆城的信拿出来交给学士,然后费口舌解释了交易事项。 “那红袍女和甘德爵士?” “请他们入城。” 啤酒肚听令后,从侧门走出大厅。没一会儿,红袍女和甘德爵士就已从正门到了大厅,与她和她的军官们相见。 甘德爵士到达大厅时,头上留下了一层细雪,可红袍女身上一片雪的痕迹也没。 “殿下,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见面了。”红袍女说。 “你是拉赫洛的祭司?” “我是拉赫洛的仆人。我侍奉拉赫洛。” “我在回北方的路上,遇到了一名叫索罗斯的拉赫洛祭司,他向我说,拉赫洛已视我为敌,所以,你是我的敌人么?” “我是为了史坦尼斯国王寻求同盟而来,所以,我们是敌人么?”她淡然回答。 但这不是美伊需求的答案。 “我听说了戴佛斯的使命。很不幸,我弟弟死于谋杀,史塔克已经没有男丁可以迎娶席琳公主。至于您说的同盟,即便缔结,又有什么意义呢,史坦尼斯国王无法为我战胜波顿,我也无法为斯坦尼斯国王赢得铁王座。北方状况危险凶恶,您应该明白。” “不明白的是你,殿下。”她露出火红色的笑容,“当您占据孪河城,将老瓦德人头送到君临的时候,情况就已经不同了。” “我可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美伊回复。 “那就让我说给你听。”她走向壁炉,望向里面的火堆,“老瓦德的人头被送到君临后,君临的市民贵族无不认为,当今铁王座是老瓦德的帮凶,对于当今小国王不是王太后和其弟的孽种,铁王座还可以安然辩解,但他们却无法辩驳他们在红色婚礼上的无辜,就连紫色婚礼也成了他们有罪的证据,所以,如今对铁王座损害最大的并不是史坦尼斯国王,而是你,而是北境的史塔克。相比消灭史坦尼斯国王,他们现在更急于消灭史塔克。” 临冬城的军官们听不明白,议论纷纷。 红袍女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当孪河城陷落后,佛雷们准备从海鸥镇返回,反攻孪河城,而提利尔的军队也有迟疑,”她停顿了一下,“这就是波顿在海鸥镇停留这么久的原因。现在,铁王座急于扑灭史塔克,以掩饰在红色婚礼上不光彩的行为,所以,他们已经加大对波顿的支持,无论是佛雷还是提利尔都得到了安抚,并且联军还将由谷地支持和加强,他们将带着前所未有的物资和补给进入北境,如果这个冬天足够漫长,最先冻饿而死的也不会是波顿。” “这和史坦尼斯又有什么关系,他又能帮什么忙?让他的兵变少、让他的粮食变成飞灰?” “史坦尼斯国王当然帮得上忙。铁王座的压力已经到了史塔克这里,是史塔克更需要外边的盟友,比如史坦尼斯国王,而不是史坦尼斯国王需要史塔克。” “即便史塔克比史坦尼斯国王更需要盟友,又怎么确定史坦尼斯国王对我们有用?他远在龙石岛。而且,据我所知,他连一个少女都无法安然无恙送到临冬城。”美伊端坐高台。 “殿下,你不知道自己所面临的敌人。”她整理衣衫,在火光下,她就是一团燃烧的火,让人心惊,“对方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你却还在打着光荣的凡人之仗。想想你的弟弟们,你的剑术再好、命令再明确,冰原狼再忠心、神奇,也没能保护他们周全;你带兵之能再优秀,军官再勇敢,也无法应对波顿安插的小人、缚影士驱使的恶魔。就连长城、临冬城都载装了魔法,您凭什么认为你能应付未知的异能?凭什么认为能够对付准备万全的波顿?” 大厅再次陷入安静。 “梅丽珊卓夫人,”学士开口,“你认为波顿已经动用了魔法?我们没有看到什么魔法。而且魔法是无柄之剑,就算使用,也可能会导致自身受损,用它赢得战争,与赌博何异?” “至少,我们没有看到史坦尼斯国王靠魔法赢得战争。”罗德利克爵士开口。 “史坦尼斯国王是个讲荣誉的人,正因他和诸位太过相像,才会有黑水河大战的失败,他失败不是因为魔法,恰好相反,是排斥它所致。诸位应该吸取这个教训,不要在此事上重复犯错。”她开始反击,“老学士,不要让凡人的知识限制了您。在布兰登遇害前,我已用红布进行了提醒,可您却不管不顾,不肯相信布兰所看到的,正是因为您的傲慢,才使布兰、瑞肯陷于危险,最……” “夫人,您的意思是,与史坦尼斯国王结盟,我就能应付未知的异能,对付准备万全的波顿?”美伊可不想让她去指责已经极内疚的学士。 “不要执拗于自己的力量,使用自己可以使用的一切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盟友,因为您的盟友不愿您莫名其妙败亡。” “看来,史坦尼斯国王所剩的力量不过是蝇狗小道了。”罗佛葛洛佛爵士讽刺道。 “爵士您所言的蝇狗小道带走了艾德大人的两个嫡子,掳走了艾德的其他子女,”她看向美伊,又看向学士,“诸位大人,这已不是个学城描述的凡俗世界了,这是个魔法、神秘力量不断复苏的世界,在遥远的东方大陆,魔龙已经从石头中重生,长城之外的不可名状之神的仆人,你们口中的异鬼已经在森林里游荡。新的世界已经汹涌而来,固守成见,会失败,会被历史所抛弃,而拥抱变化,则能在未来之中占据先机。您的对手,已经拥抱了这种力量,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军队在颤抖海漂流,一路通畅、顺风,不日就将沿着哀泣河沿岸登陆北境。” “很精彩,夫人。”美伊站了起来,持着剑走下台阶,“夫人,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问题?” “如果拉赫洛视我为敌,我接纳你或接纳史坦尼斯国王的力量,是否意味着,这也只是它,你的神,敌对我的方式?” “拉赫洛的意图,不同的祭司会有不同的解读。有的人或许会认为您是它的敌人。”她收起笑脸,郑重回答。 “那您呢,夫人?” “神怎么会以凡人为对手?拉赫洛的大敌永远只有一个,寒冷与黑暗的异神。我们迟早会举起剑,与它战斗。我看到了您的力量,我相信您会是它的帮手。” 她再次展颜一笑,“它已经赐你一把光剑了,不是么?” 第七十六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六章美伊史塔克 “旁边这位一定就是甘德爵士?我代表临冬城感谢您提供的帮助,没有你,恐怕珊莎无法安全从君临城逃出。”美伊将目光投向一同前来的男人身上。 “这都是唐托斯爵士的安排,我不敢居功。”他上前两步致敬,大家惊奇发现,他是个跛子。 “等到我妹妹返回临冬城后,我一定会重谢。”美伊转向梅丽珊卓,“夫人,就结盟之事,请允许我们再商议。” “当然。”她回答。 将红袍女送出后,大厅开始议论纷纷,美伊伸手制止。 “诸位意见如何?”美伊询问。 “我看不到与史坦尼斯结盟的好处?就凭她那点魔法,也能让我们向史坦尼斯效忠?真是笑话!”罗佛葛洛佛爵士率先出言。 “史坦尼斯什么也提供不了,最多给我们做肉靶子,吸引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力量。但现在整个红叉河以东糜烂,铁王座也抽不出力量对付他,更何况对付我们?我们的目标只有波顿,听他说得那么多,无非是说,她自己而非史坦尼斯有用罢了!但我看,这些只是故弄玄虚,徒有其表!”罗尔杰凯索道。 他是罗德利克的表弟,五人的议事厅成员中,加上了他才能使代表临冬城的成员在人数上占优。 但他表态,至少说明议事厅的意见已经出了。美伊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考虑的。 “与他结盟没有明显的好处,可坏处却很明显,他至少需要我的膝盖。他现在远离大陆,就先晾着,若是他能拿下君临,我们或许会再考虑。现在嘛,至少史坦尼斯的委任状委任的乃是洋葱骑士,我们不予表态至少还能说得通,等到洋葱骑士回来,或许他会有不一样的说辞,我们可以那个时候再决定对策。” 美伊说完,便宣布了散会。 红袍女一直待在三姐妹群岛、白港和临冬城,她又如何能知道波顿不日就将靠岸?还言之凿凿地说波顿在颤抖海上漂流?大海上可没有参照物,她又如何知道船队就在颤抖海上?又是火里的景象?火里的景象还会给她标注地点么? 如果波顿不从白港、老城、寡妇望登陆,他只能选择过颤抖海,与其说那是‘看到’,不如说那是猜测。她自己就见过太多红袍僧,以所见到的未来为依凭,说那是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实际那不过是事物的自我演进。 美伊觉得没有必要再多想。 至于她说的神秘力量,没有什么力量能够超脱于龙。那条红龙纵使不怎么听话,从出生开始就逃离在外,但那也属于她自己的力量,是完美的挡灾盾牌。 她倒是希望有人诅咒她,这也能让她看清龙究竟有什么样的实际能力。 想了这些之后,她准备离开大厅。 “殿下。”学士喊住美伊,“请您留步。” “鲁温师傅,有何事?”美伊询问。 她感觉鲁温最近太过消沉。 “我的年龄大了,感觉日渐不济,所以,我已向学城放出乌鸦,请他们再派学士来协助我了。我已收到学城回信,将要前来临冬城的学士俗名姓氏是布莱伍德,乃是布莱伍德伯爵的侄子,名叫罗兰德,我觉得此人会很合适,所以想请您允许。” 美伊瞧了学士一眼,觉得很奇怪,“师傅,最近事情繁杂,您需要休息,有什么需要请与我们的主管沟通。嗯,临冬城的主管现在是谁?” “小个子,乔丹分恩。” “哦,我知道他,他是维扬的助手,很合适的人选。” “学士的事?” “如果您需要助手的话,当然没有问题。” “是,殿下。”他颤巍巍地告退了。 大雪依然在下。她不知道这是临冬城在下雪,还是整个世界都在下雪,入目之处,全是白茫茫一片。 北境多雪,就算夏季,也会偶尔降下雪,在这个冬季,降下这样的雪实在太正常了。 不知道因为雪,克雷多以及后续的军队何时才能返回临冬城。 她独自一人走在蜿蜒泥泞的道上,毛毛狗远远地跟随。听说自从夏天逃出临冬城后,它一声也没有叫过,像白灵一样开始沉默。 “你是美伊史塔克么?”一个男孩偷偷从墙边溜出,在旁边挡住了她的去路。他看起来很有些局促和不安。 “是的,你是谁?”美伊不认识这个男孩。 他脸红了,然后像想起了什么,赶紧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张羊皮纸,递给了美伊。美伊接过羊皮纸,好奇地看了看,然后笑了起来。 “他觉得你是做侍从的料?”美伊询问,男孩闻言点头,美伊笑着道,“我已经有两个侍从了。” 听完这句后,他显得有些紧张,又有些失望。 “其中一个现在已经是个骑士,按道理,他不会再继续待在我身边,所以,我还可以再要一个。”美伊笑着说,“霍得诺瑞,你愿意成为我的侍从么?” 他露出惊喜的模样,快速点头。 “很好,霍得,你还有其他亲人在身边么?” 他赶紧摇头,“没有。爷爷把我送到临冬城后就离开了,山里还有很多事情。” “你背后的剑是真的么,看起来可比你高多了?” “是的,这是琼恩雪诺借诺瑞的剑,然后送给我的,还有那封信。” “信上说,你射箭很强。可要做我的侍从,不仅需要射箭强,剑技也一样要强。怎么样,前面就是校场,你要来试试么?” 他露出了笑容,慌忙点头。 美伊在大雪中,带着他到了校场,从旁边的武器库中取来了两把训练剑,然后将其中一支扔给了他。 木剑选用的是的硬松木,木头中间灌满了铅,整个剑的重量与真实的剑没有差别,剑柄的地方也用金属进行了配重,即使在训练剑中,也显得极为豪华和实用。 霍得没有把握准木剑的重量,美伊扔出的剑从他手中掉落。 “下一次,下一次我扔剑的时候,你要抓好,剑在人在。” 他嗯声点头。仅在这外边一小会儿,雪就在他头发上染了满满一层,他兴奋难表。 美伊也不知道为何在这大雪之下想要和这个小侍从对招。 她也没有其他事。 “随意向我进攻,不用留手,我会时时提示你,矫正你。” 霍得很有活力,双手拿着训练剑,直直劈砍,美伊挡下他的所有攻击,任他想尽办法,美伊都可纹丝不动,轻松应付他来自各个方向的攻击,不断提示他注意的内容。 雪仍在下,校场上已经雪白一片。 霍得出着粗气,他本人被毛皮裹得严严实实,脸也红彤彤,也许是累的,也许是寒风冻的。他全身上下,沾满了校场上的雪和泥。 他一次次摔倒,又一次次爬起来。他保持着激情,至少在美伊看来,很有意思。 直到他筋疲力尽,美伊才宣布停止。此时校场旁已经停下了多人驻足观看。 “你们也想试么?一起上!”她看到旁边还有几个与布兰差不多大小的孩子。 这个时候,侍卫也从武器库抬来了整套训练的装备,有各种大小的训练剑,还有适合各种人的护甲、头盔以及其他各色防守用具。 一些士兵看出美伊的兴致,还在校场上点上了火。 孩子们都聚在了校场以及周围,观看的人越来越多,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热闹。 至少大雪没有淹没这些人的激情。美伊心想。 孩子对未来总是充满激情,这点已经好过太多成年人。这些都是临冬城缺乏的内容。 美伊知道,这些孩子全部来源于各个支持临冬城的家族,有赛文、葛洛佛、陶哈、森林氏、孔顿,还有山地氏族的诺瑞、里德尔。有的山地氏族人已经在避冬市集住了下来,因为陪伴布兰的关系,也住在了城里。 她不知道每个孩子的姓名,但无疑,他们都还年轻。 他们也是布兰,不是么?每一个都像布兰那么可爱。 他们也将是北境的中流砥柱,总有一天。 几个高大一点的孩子,首先穿好防护服,拿起训练剑,他们上场就将美伊包围了起来。 美伊觉得好笑,至少在站位上,他们表现得还不错,比当初席恩、琼恩和罗柏要好得多了。 对于这些孩子的攻击,美伊能挡则挡,要是不那么明显的机会,美伊则以选择放手为主,但如果他们露出了太过明显的空缺和漏洞,美伊也不会忘记反击和攻击。 小孩子可以多吃点苦头。 只一会儿,孩子们就在大雪下,东倒西歪,旁边观看的战士和仆人越来越多,到了最后,这个打斗就变成了闹剧,孩子们一个个大声地叫着,像排队挨揍。 没一会儿,每个少年都捂着屁股,哀嚎地叫着痛。 虽然叫痛,美伊知道他们高兴和兴奋。 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和她对战训练。 到了这个时候,每有一个少年倒下,旁边就传来一阵欢呼和笑闹声。 大雪没有给城堡留下寂静和冷漠。 美伊也觉得头上落下了不少雪,更有不少直接在她脸上融化,她感觉自己的脸冻得通红。 她放弃了让自己感觉更好,直接让身体感触大雪的冰冷。 如果可以,她甚至可以让自己感觉温暖和舒适。可没有什么比实际的感受更好。 当孩子们一茬一茬倒下,他们在不断的进攻中累得站不起来的时候,几个士兵也大着胆子穿好了防护服。 美伊乐于能放开力量,好好揍人,笑着看他们一个个入场,到了最后,士兵们则一起入场,但最后的结果也只能证明,他们与孩子也没有多少差别。 在美伊稍微用心用力的情况下,他们吃得苦头是孩子们的多倍。 但他们乐得与美伊玩耍。 雪虽然越来越大,但旁观的人没有变得更少,每有一名战士被击倒,旁边就发出阵阵的喝彩声。 冰雪与欢乐同在。 成年的战士与孩子们的战斗明显不同。 美伊觉得没有必要装模作样,保持站立不动,他们已经很努力,美伊也没有必要打击他们的信心。 她也开始在校场来回走动,表明自己的认真。 成年的战士力量更强,技巧也不赖,有的还极其灵活,说实话,就剑技而言,可能并不弱于罗柏琼恩,有的甚至可与来自布拉佛斯的托勒密相提并论。 托勒密曾担任海王的剑士,在她的部属之中,算是剑术水平较高的那种。 为了不丢脸或者中招,美伊在这种战斗下也不敢分心,在众多的乱剑之中来回穿插,她的胳膊、肘、腿、剑柄、剑刃,全是她的进攻武器。 经过了四五轮击倒后,新上来的士兵就只敢围着她打转了。 这个行为让旁观者不满,他们在大雪之中,对这些胆小的士兵发出了哄闹的嘘声。 冰冷的环境下,观看别人的战斗对自己也是折磨,要是每个人都这样转圈,观众可亏大了。 在这些嘘声下,士兵们只好一拥而上,美伊一点也不放松,全情投入到这种战斗中。她比他们更快、更灵活,而且更加有力,更富有技巧,几乎没有人能在她手下走过一招不被击倒在地的。 他们的女公爵能力非凡。她觉得自己也许想向自己的臣民们传达这个意思。 那个爱与美的王后,离他们太远,他们也无法感知。但今天的较量,他们可以亲眼看到。 他们会看到,自己的女公爵,以一敌多,也可以毫不落下风。他们会看到,自己的女公爵丝毫不弱于任何史塔克的家主。 不仅如此,他们也可以看到,有她在,临冬城就不会陷入真正的危机。 也许让红龙直接在临冬城降临是最好的鼓励方法,但红龙并不受她控制,实际上,红龙破壳而出的时候,就已经飞走了,她偶尔能够感觉红龙的位置,红龙的行动,但大多数时候,对龙的感知都是空白的,天知道它在哪儿。 有什么了不起?没有龙,我也一样能够战胜一切敌人。或许没有龙,才能说明我是真正的救世主,是真正的强者。 丹妮莉丝有三条龙又能如何?如果可以,我也一样能够屠龙。 胆敢带着野蛮人和无垢者进入维斯特洛,我一定让你后悔姓坦格利安。 大雪汹涌,但依然有一个个士兵跃跃欲试。 来来! 在这个场地上,我教训过罗柏、琼恩,教训过席恩、克雷,教训过乔里、哈尔温,也一样教训过班扬、罗德利克,更不用论猎狗、弑君者。 来来! 每击倒一批,旁观者就大声喧闹,孩子们在旁边欢声笑语,张大了嘴巴,不知多少雪花在他们嘴里融化。 大雪没有显得冰冷,大雪更像是为这场表演助兴。 到了最后,美伊发现,罗德利克爵士、罗佛爵士等也默默站在了一旁观看。 美伊打倒了最后一批上台挑战的士兵,看着他们捂着肚子、屁股、大腿,苦笑着走下场,无奈向剑筐送回一支支比赛用剑。 “还有人么?”她感觉经过长久的战斗,身体已活动开了,而且她头发已经被雪打湿,像是刚淋了一场大雨。 她的头发湿漉漉,在这个被雪染白的校场中,看起来像是一头困兽,而不是像个女英雄。 校场的篝火架上,不知何时已架上了熊熊燃烧的木头,篝火被人照顾得良好,实际上,若是没有人照顾篝火,它们肯定一会儿就被飘落的冰雪覆盖而熄灭。 熊熊燃烧的还包括倒满了焦油的火炬塔,在校场的四周燃烧着,发出阵阵黑烟和臭味。 围观的群众互相推搡着,想要选出一个个受死的士兵。 美伊笑看着周边的哄闹。 冰雪只是冰雪,冰雪覆盖不了人的热情。至于艰难的决策,那是今晚过后的事。 “没有人敢上了么?”她看向四周。 又有几名临冬城的军官奔上。 很好。如果士兵有勇气,军官也不能差。 只是,最好不打屁股,对于这些军官们,最好以优雅的方式将他们击倒。或者让他们每个在她手中过几招。 就当是对他们的优待。 军官们确实强了一些,不仅是具体的技术,也包括联防作战的能力。 但只增加这一点,依然无法对她造成威胁。如果热情在手,她确定,能够短时间内将他们全宰了。 当他们也被打倒后,在场的士兵中已经没有准备再穿上防护服的了。 实际上,与她对仗,没有什么特别的危险,也无需穿什么防护服。 她自信自己刀剑的控制能力。强横的实力同样能够保护对战者。 经过这些战斗后,雪似乎变小了。但旁观的人热情不减。 篝火依然旺盛地燃烧着。 或许,这就是临冬城一天不多的乐趣。 “罗德利克爵士、罗佛爵士、梅森大人,要一起上么?” “换个时间,殿下。”罗德利克神色严肃,没有丝毫笑容。 美伊暗叹,默默倒握着训练剑,往旁边的剑筐而去。 霍得赶紧上前,将她的剑袋捧上,从她手中接过了训练剑,小跑着走向剑筐。他速度太快,还被泥泞的雪滑倒,摔了一跤。 “今天表演结束啦,散了散了!”美伊戴好剑袋,转身对着围观的人大声说。 观众们一个个兴奋地笑着离去,转眼间,校场就剩下了几个人。 “布拉佛斯来人了。”罗德利克爵士看着眼前的一切,镇定说道,“正在主堡等待。您要见么?” 美伊抚摸着热情冷笑,“见,当然要见。” 第七十七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七章美伊史塔克 除了他们带来的一大批仆从,来自布拉佛斯的一共只有三人,一人是铁金库的代表,名字奇怪,叫贝斯撒罗瑞亚安;一名是海王特使米莱昂特伦提斯;最后一人是布拉佛斯贸易商会代表赞塔罗第米提斯。 “欢迎诸位贵客来访。”她冷淡地说。 诸人行礼致意。 “铁金库代表先生,临冬城欠铁金库的金币么?”美伊对着贝斯撒罗问。 他的黑色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头发上沾了一点雪花的融水。 “殿下,临冬城不欠铁金库一分一毫。”他带着讨好的笑容微笑。 “这就奇怪了,那你来这里干什么?难道我不在的时候议事厅已经召唤各位了么?”美伊看向罗德利克爵士,她可不准备给这些人好脸色。 “议事厅从未邀请过来自布拉佛斯的任何人。”罗德利克爵士站起,肃然说道。 “殿下,这确实是我们不请自来。哎,铁金库上一次向临冬城提供资金还是在坦格利安王朝的内战时期,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发生过经济往来,这实在太可惜了。”贝斯撒罗看起来极为年轻,但就他所做的业务来看,他又显得极老道,丝毫没受临冬城的态度影响,笑着说,“美伊殿下,这是我们向您赠送的礼物。” 他拍了拍手,几名异域人士抬着巨大的木盒子走入大厅,然后放好,以奇怪的方式抽走里面的木板。 美伊冷眼瞧着,她对任何礼物都没有期待。 他拉开在附在礼物上的紫色绸布。 罗德利克爵士和罗佛爵士等看着都有些吃惊。 这是三只同等大小的冰原狼雕塑,分别用黄金、红宝石以及瓦雷利亚钢打造,个个都有真实的狼大,当然,比她身边的毛毛狗要小了不少。 黄金的冰原狼暂且不说,红宝石点缀的狼颇有些凶猛恶狼的感觉,显得极为神秘,但看起来最真实的还是那只瓦雷利亚钢的狼,整体的烟灰色与真实的狼几乎没有区别,附带的毛色纹理极其漂亮。 毛毛狗对三只狼形雕塑很感兴趣,从美伊身边悠然跑下,向他们走了过去。 突然看到暗处跑出来的如此巨大的黑色冰原狼,布拉佛斯三人明显受惊,张大了嘴巴。 毛毛狗对呆呆的三人完全没有兴趣,对着三只狼闻了闻,绕了两圈后,又重新回到了美伊的座下。 美伊走上大厅的座位,安然坐好,“诸位远来,请入座。”冷淡说完这句后,美伊加大声量,对着旁边侍立的茉莉大喊,“快给我们的客人添些热酒水和热面包!临冬城冷着呢,这些南方客人可禁不住!” 说完,美伊转头向贝斯撒罗,“临冬城或是北境没有再借款子,当然是因为你们的利息太高?我记得临冬城曾向北境领主们专门提示过铁金库的贪婪,要求旗下领主务必清理对铁金库的债务,为此还向旗下领主们垫付过还款。 要我说,北境对你们的印象一直不好,实际上,维斯特洛没有人对你们有好印象,不过他们的控制能力太差,太过虚荣,追求华丽,以致多有破产。 当然啦,我们北境是穷乡僻壤,相比追求华丽,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总之,你们的高利贷,我们借不起,另外,我们的数学也不怎么好,只好尽可能少地与你们这些精明的家伙来往。” 这些话让贝斯撒罗显得有些意外,又有些不知如何开口,总之有些局促的模样。 他是装出来的。 这种精明的贸易城邦的商人,在交流中会给足你的面子,让你错以为自己很聪明,当你觉得他是个好人的时候,他会在你不经意间吃完里子。 老实巴交的北境人绝不是对手。但会杀人和剥皮的则不一定。 “美伊殿下,铁金库一向明码标价,每期还款,还款期数,还款时间在借款前都会向我们的客户明确告知,而且铁金库总是事先付出真金白银,以支持有难的贵族,这期间可要承受巨大的风险!上一次,也是在我们的支持下,北境才度过艰苦的时期啊!” 仿佛真的有人在冤枉他,让他百口莫辩,以致他在说话的时候显得极为沮丧,快要哭了出来,而且都是美伊咄咄逼人所致。 “是啊,明码标价。但你们也不会忘记提醒对方‘铁金库不容拖欠’?”美伊一点也不给面子,“贝斯撒罗阁下,临冬城不缺黄金、白银,不需要向铁金库借贷。” “当然,当然!美伊殿下,”贸易商会代表赞塔罗第米提斯赶紧接过话,“我们此来主要还是想和临冬城商讨,增加临冬城到布拉佛斯瓷器的贸易量。我们在城外看到了高耸的烟囱,我们相信,您定能提高产量。我们愿意代理销售您发往东大陆的所有瓷器。 哦,我们甚至可以在白港定期接货,免去您舰队护送的任务,这样您就可以腾出舰队,打击您的一切敌人,比如铁王座,比如波顿,比如野人。而且,如果您需要的话,布拉佛斯也可以向您提供舰队,为您征服对手?为了能让交易达成以及见证,我们甚至请来了海王特使米莱昂特伦提斯。” 贸易代表裹着贸易城邦的厚重袍服,紫红相间,沿着腰带,裹着一圈宝石,显得贵气且时尚,袍服的领口用金线圈紧紧缝制,构建了一个个扣子,神秘而优雅,比铁金库的代表感觉沉稳许多。 说完话,他示意海王特使米莱昂特伦提斯。米莱昂的装扮差不多,但全身上下均为黑袍,装饰甚少,看起来简洁而有型,是个帅气的青年。 美伊觉得好笑。布拉佛斯不会因为临冬城的话事人是个女人,所以才派了三名比较好看的男人过来?看看三人的年龄分布,中年、中青年、青年一个不少。 “殿下,我谨代表布拉佛斯海王大人向您致敬,”他做了一个恭敬的礼节,然后起身,“您在贸易城邦的经营以及在维斯特洛南方的伟大胜利,给我们海王大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及贸易商会代表全都认为,您必能取得北方战争的胜利。因此,我们愿意为您提供您所需要的各种帮助,包括战舰,或是,如果您需要雇佣军,我们一样可以在各个贸易城邦为您牵线。” 不得不说,如果是普通领主听到这样的支持,一定会心花怒放,他们甚至可能都不会记得多问一句:代价是什么? 代价是什么?她至少知道其中之一,即遗忘仇恨。 美伊不确定,无面者杀死自己弟弟的事情中,这些人后面的势力究竟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我的敌人主要是北方的波顿。我确信,击败他并不需要使用战舰或是雇佣军。您看到北方的天气了么?他的那些南方士兵登陆北方土地的时候会哭爹喊娘?现在是冬天。” 几名陪坐的军官笑了起来。 “我们毫不怀疑殿下能够击败波顿。”米莱昂依然笑着说,“可临冬城面对的挑战并不止波顿,还包括北面的野人啊!从布拉佛斯经过狭海的时候,我们已经见到很多奴隶船冒着风暴的危险向北方进发。” “这就奇怪了。如果这些奴隶船要运送野人,对我和北境来说岂不是好事?至少,我的敌人变少了,不是么?”美伊语调平静。 “也许是,可也许不是。奴隶贩子更喜欢女人和孩子。当剩下的野人没了后顾之忧后,他们会不会更勇敢更无畏,我就没法判断了。而且,他们已经苦难到将族群中的女人孩子送到奴隶船上,这正说明他们遇到了无法克服的难处,也许他们在长城北边陷入了绝境?没了孩子和女人,就没了后路。没了后路的人,他们会向哪里呢?” 野人成为奴隶是否真的对她或临冬城是好事,取决于她如何认定野人的身份,如何看待野人的种族特性以及如何定义北境以及如何定义国家。 从血缘、亲缘关系上说,每个野人都是先民的后代,与北境乃至临冬城的人没有区别,血脉基本一脉相承。 从语言、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上说,他们也较北方人更接近,宗教上,几乎完全一致。 美伊在说话的瞬间就知道了问题的答案,因为她感受到的是被羞辱和对奴隶贩子肆无忌惮的狂怒。 “我听说,海王已经下令收缴了一艘运奴船?”贸易代表赞塔罗捧哏。 “那艘里斯的运奴船遭遇风暴,严重受损,只能停到布拉佛斯。可我们的城市禁止奴隶,所以海王下令收缴。他们同行的还有两艘运奴船,不知道被风暴吹到了哪,想必凶多吉少。”海王特使米莱昂快速解释回应。 “殿下,所以,我们认为临冬城还要面临北方的威胁啊!您如果需要战舰,我们可以提供帮助,将您的军队运送到长城以北,击败野人,我们也可以向您提供战争所需的物资,供您北上攻打野人或是波顿。总之,我们能够提供很多帮助。” “诸位提议很有吸引力,不过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美伊站了起来,从高座上走下。 此时茉莉已经跟着其他侍从云云而入,带着刚出炉的面包以及放在小火炉上的温酒壶。美伊看着茉莉为三位来客倒酒,送上面包。 “据我所知,铁金库曾向铁王座大量出借黄金,足有数百万金龙?” “是的,殿下。”铁金库代表贝斯撒罗瑞亚安回答,“劳勃国王曾用铁金库出借的资金支付比武大会的赏金、购买商会提供的各种奢侈品,我们布拉佛斯上下都感激劳勃国王的慷慨和支持。对了,殿下,您获得比武冠军那次的赏金也是由铁金库提供。时任铁金库经理也受邀观赛,他看过比赛后,对您赞不绝口呢!” “劳勃国王确实慷慨,我没有意见。但他的子女、王后怎么样,我就说不好了。”美伊走到了桌旁,冷笑,“既然铁金库可以向铁王座提供资金,为何还会向铁王座的敌人,也就是临冬城,提供资金? 如果你们确实胆敢向我提供资金,提供舰队,那我则要怀疑,你们是否同样向波顿提供了资金、舰队?他带着近万人大军从河间地出发,这里面你们出了多少战舰,提供了多少补给物资?理论上讲,他还是我的封臣哦。当然啦,铁王座和他本人有另外的说法。 所以,诸位大人可以为我解惑么?” 敌人们雇佣无面者的资金又从哪里来? “美伊殿下。请相信,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资助您。”贝斯撒罗叹了口气道,“哎,我就直接和您说,君临的伪太后拒绝偿还劳勃国王留下的债务,对我们来说,这是铁王座违约在先,我们资助铁王座的敌人完全符合道义,事实上,我们也不得不如此。” 美伊明白,这意味着,如果现在她接受铁金库的借贷,将来再夺取铁王座,那铁金库就有了向她主张的主动权。这个道理适用于其他任何反叛铁王座的势力。 “你们应该去寻找史坦尼斯,他会乐意为铁王座偿还贷款。毕竟他认为,他才是劳勃的继承人。对了,史坦尼斯的使者还在临冬城,或许你们可以见见。” “殿下,铁金库已经在和史坦尼斯接触了。据了解,他的胃口很大,承诺的条件也很慷慨,但是,不得不说,我们对他并没有多少信心。我们或许愿意为他提供资金,但金额肯定不会比临冬城,比殿下您更多。” 美伊并不关心这些,于是在台下来回踱步,等待几人慢慢吞咽面包和酱牛肉。 “阁下,您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当贝斯撒罗吃完一口面包后,美伊陈述。 “殿下,什么问题?”贝斯撒罗询问。 “你们是否同样向我的封臣波顿提供了资金、舰队以来对付临冬城?”美伊盯着贝斯撒罗的眼睛,绝不肯错过其中任何变化。 “这?”他回避美伊的眼神,小心看向其他两人,俄而又叹了口气,“哎,殿下,早在几个月前,我们确实向波顿提供了款子。但那个时候,我们还为铁王座服务。请您原谅。” “原谅?再看,波顿拿到这笔钱后做什么用了?”美伊的手已经碰上了热情。剑柄上的红宝石又开始随着呼吸闪亮起来。 “殿下,请您原谅,我们要为客户保密。更何况,我们只负责最初的存票开具和单据签收,客户的款项支付、划转,都和铁金库无关啊!” 美伊不置可否。银行当然可以从资金流看到客户的支出方向。美伊不相信波顿会取出金龙然后再花销,因为这实在太浪费手续费用。 真的想知道答案的话,得剥皮。 “赞塔罗大人,”他是贸易商会代表,美伊庆幸,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她还能记得清楚他的名字,“冬天已经到了,北境需要很多物资,但总的来说,不过衣物、粮食,当然啦,我的弟弟搞不清楚山地人的需求,在那用我的名义承诺了不少武器,盔甲,这些我也需要。布拉佛斯的商会都可以提供么?” “当然,美伊殿下。这个冬天我们已经等了很久。我们仓库中的毛皮大衣堆积成山,多不胜数,我们储存的粮食堆满了每一个能够存储的仓库,足够喂饱北境的每个人。我们的盔甲刀剑,额,这个,可以请海王特使米莱昂回答。”赞塔罗热情回复。 如果现在粮食还能堆满每个能够存储的仓库,那布拉佛斯就是恶魔。 “我不知道您弟弟向山地人承诺了多少,一万套盔甲和配套刀剑弓弩?我相信只要美伊殿下愿意为我们提高瓷器贸易量,海王大人一定乐意为您提供一切武器。” “各位大人,物以稀为贵。若是瓷器生产太多,可卖不了多少价。” 后面的事情就变得比较事务性,他们不断商讨粮食、毛皮衣物以及其他物资的价格,以及美伊能够提供的瓷器配额、装船地点。 美伊此时才深觉身边人才稀少,这种事情除了学士以及管家外,几乎没有人能够胜任。 “茉莉,请将学士请来。”她下令。 “美伊爵士,您难道真的不考虑使用铁金库的资金么?”商会代表赞塔罗在完成交易后,笑呵呵问道。 三个人之中,或许只有铁金库要空手而归了。 贝斯撒罗闻言尴尬一笑,“诸位大人,铁金库即使不出借资金,也一样在为贸易商会及海王提供清算服务啊!”他转向美伊,“怎么样,美伊殿下,或许,临冬城也可以请铁金库来做贸易结算?我保证,我们做得既快又准确。” “白港的曼德勒大人有意在北境成立银行,我已同意。”美伊不想和铁金库扯上关系。 “原来如此,银行业务我们铁金库最熟悉,所以,这间北境的银行,能否也允许铁金库参股呢?银行的前期筹建可相当复杂,我相信有了铁金库的帮助,会让这个过程顺利很多,殿下。” 银行的筹措建立,绝非有钱就行,还真的需要专业人才。对于他的请求,美伊还是不置可否。 “我需要与曼德勒大人商议。” 当天色完全变得暗淡,几位爵士也陪着三位布拉佛斯人喝光几壶热酒后,商会代表赞塔罗则再次变得恭敬,小心向美伊说道: “殿下,此间事了,我们明日一早即返回布拉佛斯,为殿下筹办物资。临行在即,有一事却不得不提。” “请说,大人。”美伊回复。 他们三人互相瞧了一眼,而后赞塔罗轻声低语道,“出发至北境前,我们受神庙所托,据说,他们愿意以被临冬城所俘之人十倍体重之黄金赎回俘虏。” 他说完,还以手指笔画十倍。 美伊只觉得想要仰天大笑,嘲讽黑白之院的不自量力。 罗德利克爵士等人也怒视着他。 但他们好歹没有把手放在剑上。至少今晚,他们还是宾客。 “诸位大人是不是搞错了,我这可没有什么俘虏。”只有罪犯。 “美伊殿下,这,请原谅,我们是从神庙祭司之口获知,若不是其中有什么误会?还请您见谅。”他将姿态放得无比低。 这不是误会二字可以概括的事。 “整个临冬城也没有任何俘虏。”她只好再次重复,没有心情继续和他们聊这种不可聊之事。 “哎呀,那怎么会?”赞塔罗看向另外两人,一副迟疑的模样,“神庙祭司说,有个女孩梦到了信徒被俘虏,被倒挂在临冬城的心树下!神庙的梦怎么会有假?” 美伊不确定。她荒谬地觉得,这三人来临冬城的真实目的实际是营救“俘虏”而已,至于之前的达成的交易,不过是随手而为。 “你们口中的女孩凭什么认为梦到的就是临冬城?”罗德利克爵士大声质问。 美伊觉得被重重击了一拳。 “梦行者丹妮丝可以预测瓦雷利亚的毁灭,那女孩肯定也有类似的能力。”赞塔罗说。 “你究竟在说什么?”罗德利克爵士追问。 “这个,我们认为,梦行者丹妮丝本人是瓦雷利亚人,所以她才知道出事的是瓦雷利亚。莫非这个在神庙的女孩也认识临冬城?” “荒谬,东大陆的女孩何时会来临冬城,据我所知,临冬城的心树上也没有刻字!”罗德利克爵士继续质问。 “这,那女孩叫什么名字?”赞塔罗问身边的两人。 “我们听说,那女孩在神庙化名凯特(猫儿),棕褐色头发?”贝斯撒罗迟疑地说。 “灰眼睛?”米莱昂补充。 美伊闭上了眼睛,深呼一口气。 她感觉只想抽出剑将他们剁成肉酱。 第七十八章 血狼女 第七十八章血狼女 她强忍愤怒,让仆从将布拉佛斯人送至客房。 当布拉佛斯人走出大厅后,罗德利克爵士等立刻围了过来。 “艾莉亚?”罗德利克爵士迟疑地问。 “当然。”美伊回复。 “该死的布拉佛斯人!他们是用艾莉亚小姐威胁我们!”罗佛爵士终于明白了情况,愤怒道。 “他们先送我们黄金、红宝石和瓦雷利亚钢制作的冰原狼雕塑,而后放低姿态与我们达成贸易协议,直到最后才说出目的。看到我们不肯承认,就将艾莉亚在他们手里的事说了出来!”梅森赛文咬着牙,击打着拳头,“我就说他们为什么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看来那个无面者在神庙地位也不低。” “事到如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把杀害布兰和瑞肯的凶手放掉么!”罗尔杰凯索瞪着眼睛闷声道。 他颓然坐在座位的一角,用拳头死死抵在太阳穴上。 美伊只想仰天长叹。 他们刚到临冬城,自然不会知道什么无面者的事,而提前打听到无面者被抓且被倒吊在神木林的可能性就更低了。所以,事实只可能是,他们确实是通过神奇的方法得知此事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艾莉亚的梦。 艾莉亚为什么会和他们说这样的梦?威胁、劝阻? “殿下,不如直接宰了他们,就当他们从没有来过!”梅森赛文盯着美伊,愤声说。 “你疯了?他们是宾客,你也要做佛雷么?”罗尔杰道。 “他们算什么宾客?有这种宾客么?他们当着主人的面,用主人妹妹的性命胁迫交换杀死弟弟的凶手!普天之下,有这种宾客?”梅森转过头,愤愤不平。 “他们至少吃了我们奉上的面包。”罗尔杰说。 “那是因为,他们在吃面包之前没有说艾莉亚的事!通过欺骗和算计得来的宾客权利算什么权利?”梅森爵士质疑。 “反正不行。”罗尔杰直截了当地说。 “好!那就等明天,明天他们离开时,我们赠送回礼,礼送他们出境,以表明主宾关系结束、他们宾客权利终结。等到那个时候再动手!”梅森恨声道。 “要是我们能确认、确保艾莉亚小姐安全,或许可行,但现在,无论如何也不能做这种事情。”罗德利克爵士通红着脸,白胡子在火光下抖动,“相反,为了艾莉亚的安全,我们甚至得期望他们能安全返回布拉佛斯。” “在艾莉亚小姐安全之前,我们怎可贸然行动?”罗尔杰痛苦道,“艾德大人和凯瑟琳夫人的五个孩子现在只剩珊莎和艾莉亚了。而且珊莎小姐已经被俘,我们怎么能再眼睁睁看艾莉亚小姐出事?” 罗尔杰将目光投向美伊,那已经是恳求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外如是。 “无论如何,都要先确保我妹妹的安全。骑士报仇,十年不晚。” 美伊缓缓抽出了剑,剑在昏暗的大厅中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美伊盯着散发光晕的剑,感觉像在回应凯瑟琳夫人的注视。 “明日便告诉他们,我们确实抓住了一名来自东大陆的罪犯,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对犯人感兴趣,就拿那位梦行者女孩来换。我们要在临冬城或白港交易,至于贸易协议和瓷器份额,若是他们愿意履行,就继续履行,若是他们不愿意,就当他们从未来过。” 美伊已经做了决策。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罗德利克爵士颓然坐到了座位,手扶着额头。 当他重新站起身时,已泪流满面。 “殿下,我们何曾受过此等屈辱?我们又如何让布兰和瑞肯瞑目,如何让艾德大人、凯瑟琳夫人安心?” 罗德利克爵士说完,狠狠推开罗尔杰的胳膊,拉开大厅的门,迎着呼啸的寒风走入飘雪之中。 当所有人都离开大厅后,美伊将剑重新插入剑鞘,看着剑柄上的笑脸。 红色的曲线微笑,像是正在发出无声的嘲笑。她紧紧握住剑柄,红宝石发出灿烂的血色光芒。 当他走出大厅时,寒风迎面吹来,将她额头长发瞬间吹乱。 她感觉哪里不对。 大厅外,已经一片漆黑。毛毛狗默默跟在她身边,随她一起扎进黑夜的风雪中。 哪里不对。 她停在了外边的庭院。 “殿下!”她突然听到茉莉的声音,茉莉哭泣着跑到她身边,几乎在她面前摔倒。 美伊如梦初醒。 学士! 学士一直没有出现在议事厅。 “茉莉,”美伊扶起她,“不要哭了,慢慢说。” “鲁温学士,他在学士塔,死了。”她呜呜哭了出来,眼泪止不住流下。 美伊再次感到重重一击。 想到最近鲁温学士的异样,美伊大骂自己粗心,于是赶紧放开茉莉,向学士塔奔去。 雪在继续飘飞,几间客房房间里散发着橘黄色的昏暗火光,就连附近的雪也变成了纷乱的橘色。 她从校场横穿而过,奔跑在图书塔的廊檐和桥梁上,积雪被踩踏发出惨淡的嗤嗤声。 她经过临冬城的厨房,那里热气腾腾,在火光下,水汽正从窗台往外涌出。 她朝着学士的塔楼冲去。 摇晃的火把正将学士塔变得忽明忽暗,如夜灯一般。 此时塔楼下已经围了好一圈士兵,他们看到美伊到来,自觉让开了上楼的道路。 美伊站在塔楼下沉默了好一会,任凭雪花洒落在发间。 她感觉到士兵们都在注视着她,于是再次深呼一口气,踏上楼梯。 她顺着蜿蜒的楼梯,一级级踏上,塔楼发出阵阵闷哼的声响。 学士已被士兵从悬吊的绳索上抬下,被平躺放在了他生前的床上。他的脸已变得青紫僵硬,眼神飘散,正茫然地向上看。他生前就是悲伤的模样,现在看更悲伤了,还带着了无生趣的绝望。 房间壁炉的火早已经烧成灰烬,房间内清清冷冷,带着一丁点的书墨、纸张以及冷漠的柴火气味。 房间的地上一滩滩都是融雪的积水,其中一小部分是美伊带进来的,但更多,是进出房间的士兵和仆人们的。 “你们都出去。”美伊抢过一支火把,点着了几只残余的蜡烛后,将它随手插在了墙壁的空洞上。 啤酒肚迟疑了一下,然后向她递出一卷包好的羊皮纸。 “殿下,这是学士留下的遗书。” 美伊颓然接过,攥在手里,然后慢慢靠近鲁温学士。 学士的尸体已经完全冰凉,脖子上留下了深深的勒痕。他以前佝偻着身子,显得很小个,死后舒展开,已然不同。 他身穿着学士的灰袍。 灰发灰眼灰衣,一切都是灰色。 美伊将他双手放置整齐,捧在腹间,而后轻轻闭上他的眼。 美伊看向学士的房间。 她来过数次,这里向来都比较凌乱,但此时却格外整齐。所有的资料都已经分门别类,放置齐整妥帖,他的研究仪器也整齐摆放在一旁,包括美伊所赠的那些透镜和书籍。 此时她才觉得学士的房间是如此朴素无华。 她慢慢摊开学士的遗书。 她只看了两眼便觉得已知道了信的全部。 学士控诉自己的失职,导致布兰和瑞肯死于非命。 内疚让他在美伊返回后便再也无法坚持,终于在今天以这种方式安然离开。 剩下的大部分篇幅都用来交代后事了。 美伊将羊皮纸紧紧揉在手心,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流过脸颊。她咬紧牙关。 良久,她走出学士塔。 “传我命令,学士尸体暂时留在房中,明日晚间葬在陵墓。之后将学士塔封闭,等罗兰德学士来临冬城后再开启,在罗兰德学士来临冬城前,乌鸦交由柴尔修士管理,另外,通知其他议事厅成员,以后议事地改为图书馆。”美伊对小个子管家乔丹分恩道。 “是的,殿下。”分恩管家恭敬回复。 这个时候,罗德利克爵士、梅森、罗尔杰、罗佛爵士也到了塔楼下。 美伊随手将信塞到罗德利克爵士手中后,孤身走入黑夜的雪中。 美伊顺着廊桥,走过客室、武器库、穿越积雪的巷道。 她的目的地是神木林,只有神木林。 神木林入口处守着两名护卫。他们的身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 “殿下。”看清来人后,他们好奇又恭敬道。 美伊默默向他们点头后,他们艰难推开了神木林的大门,用尽全力只能勉强留下了一人通过的门缝。 厚厚的积雪已经挡住了门。 自从神木林里绑了无面者,这里就已经不再允许任何人进入了。啤酒肚还贴心地在此安排了两个护卫。 “就这样。”美伊说。 神木林内同样集满了雪,而且因为没有人走过,路面上的雪已至膝盖深。美伊身后的毛毛狗仍在无声地跟随着,在黑夜中,除了绿色的眼睛外,它就是一团黑影。 绿色的池水在黑夜中,像一面纯色的镜子,池上萦绕着一片薄雾,轻柔地浮在水面上。看起来不像冷池,而像个温泉。 落雪掉落在池中就立刻融化,没有一丝飘雪在池中蓄积,就连池边,也没有任何积雪,仍保持着原始的黑色。 鱼梁木仍然傲视着整个神木林。在它的枝干笼罩下的地面上,没有雪积下。 黑夜之中,在微弱的光下,它的苍白枝干看起来仍十分明显,更不用说深红色的树叶,一片片像是人的血手掌,在飘雪中飞舞。 积雪覆盖在鱼梁木的顶端,形成了白色的伞盖。乌鸦一层层、一只只站立在鱼梁木的枝干之间,好奇地看着美伊接近,发出一阵阵咕咕声。 无面者四肢被反绑,以一定的弧度,背对着天空吊在一截鱼梁木的枝干上,几只任性的乌鸦跳到他的背上,来回轻啄着什么。 他的眼被蒙上了皮革,嘴也一样被牢牢蒙着,他就那样安安静静地悬吊着。 美伊接近的时候,乌鸦开始闹腾,呱呱叫个不停,好像在声讨美伊侵犯了它们的领地。 “安静!”美伊愤怒地喊出,震慑的强音穿透层层叠叠的树枝树叶,乌鸦们一只只顿时安静下来。 美伊注意到无面者稍稍动了一下。 美伊靠近,为他取下了眼罩,拉下了蒙在他嘴上的皮革。 “你还活着。”美伊靠近他,轻声说话,仿佛刚刚叫喊的并不是她。 他艰难侧了侧头,而后又缓缓搭耸下去。 “神木林里至少没那么冷,呵呵,树下很暖和,咳咳,陌客还没有过来取走某人的命,咳,咳,维斯特洛人是这样称呼那位的?”他声音断断续续,但依然清楚。 美伊抽出了匕首,划断了吊着他的绳子。 嘭的一声,他狠狠掉落在土地上。 他闷哼一声,过了好一会才挣扎着翻了一身,勉强靠在鱼梁木突出的树根上,看向美伊。 “你还能活过今天么?”美伊说,“让我看看,千面之神,哦,你们布拉佛斯人这样称呼它,对,让我看看它,它会不会今天带走你。” 他继续咳着。脸上被热情留下的伤口还在微微泛红。 “凡人皆有一死。你说让某人在这里烂掉,是今天还是明天又有什么区别?呵呵,咳咳。” “我确实这样说过。”美伊拄着剑,尽可能平视着他,“但现在有些不同。” 他没有表情。 “现在,布拉佛斯的贸易行会代表、铁金库代表以及海王代表到了临冬城,他们与我达成了贸易协定。他们还带来了神庙的提议,神庙想用十倍于你体重的黄金赎回你。” 他扯了扯嘴角,也许是笑容,像解脱也像嘲讽。 美伊将手放到他的断腿处。他的眼神透露着疑惑。 “忍着点。”她用手一推一拉,将完全折叠脱臼的腿复原。 他痛苦地叫了出来。 美伊等他停止呻吟。 “我该不该把你带到大厅去见他们?也许,我该再请你吃一顿饭,你一定饿了,我会塞给你很多饭,也许,我还会灌你很多水,远比一袋水多。然后我会当着他们的面给你称重,你说好不好?我还会给你穿更多衣服。当然,我不确定布拉佛斯人会不会让你脱光了之后再称?” 美伊站了起来,看向心树的脸。 “布拉佛斯的三位代表,给我送了三头由金、瓦雷利亚刚以及红宝石铸造的狼,礼物很贵重,所以,他们应该不会计较衣服的重量?” “你来是为了释放某人,还是为了嘲讽某人?若是为了释放,你说得太多,若是为了嘲讽,实在太无聊。” “都不是。”美伊扯出笑容,“我来是告诉某人,某人要自由了。” “呵呵,为了黄金?不,你不是这样的人。”他笑道。 “我确实不是这样的人。老实告诉你,他们要拿我的妹妹,艾莉亚史塔克来换你,所以,没有什么黄金。他们说,她在黑白之院,你见过她?” “原来如此。你是个好姐姐。我在神庙见过她一次,她看起来是个很有潜力的孩子。但她学不会侍奉,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我们的一员,当然,有些人并不这么认为。” “侍奉?神还是神庙?” “千面之神。” “成为你们一员很难么?” “当然。” “感谢你告诉我这么多。”美伊俯瞰着他,冷笑着说,“我以为被俘的无面者都是不说话的。也许明天我会把你带到他们面前,让他们给你称重?” “你不想换你妹妹了么?要是想要黄金,你太多虑了,以体重为标准的黄金赎金,默认是两百磅。” “原来如此。没想到神庙愿意为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某人是神庙的祭司。” “你很自豪?” “这是千面之神的馈赠,也是千面之神给它的仆人套的枷锁,以便更好侍奉。”他再次扯长了嘴角。 “这套枷锁价值两千磅黄金。” “千面之神愿意为他的忠仆付出更多。” “对于被俘的?” “呵呵。咳,咳,”他艰难说道,“历史上有很多失败的无面者。” “他们的结局呢?” “除了少部分立即被杀死的外,其他人都安全返回了。” “为什么?” “没有人敢冒犯千面之神。” “真的么?所以,你早知道他们会来?” “当然。” “我说过的,你并不是失败者。”美伊凑近,面对着他,“你成功杀死了我的两个弟弟。”还有鲁温学士。 “凡人皆有一死。死亡是千面之神的恩赐。” “恩赐?” “恩赐。但那孩子死前很痛苦,很恐惧。在这点上,我很愧疚。” “你不用愧疚。” “为什么?” 美伊撕开了他的上衣,将他的胸膛露了出来,然后将手掌停留在他心脏的地方。 心脏仍在蓬勃地跳动着。 “因为,你的神。” “什么意思?”他的笑容转为紧张。 美伊伸出双手爬上了他的脸,仔细摸了脸上的每个部位。 他想挣扎,但无力。 “你在干什么?” “你会知道的。” 美伊抽动绳索,控制他的双手,用腿狠狠压制着他的身体。 她的右手按住了他的头,左手伸向了他的耳边。 剧烈的哀嚎之声惊飞了满树的乌鸦。 无面者变成了真正的无面者。 “因为你的神正在为你偿债。” 美伊恶狠狠凑在他流着血的耳边说,然后拔出热情,狠狠刺向他裸露的胸膛。 尖利恐怖的啸声在剑刃处回荡。 第七十九章 美伊史塔克 第七十九章美伊史塔克 血在心树下溅射,染红了旁边的雪地,也染红了美伊的脸。 原本闪亮的光热变得明灭不定。 乌鸦再次纷乱地开始呱呱乱叫。 “安静!”美伊对着乌鸦怒斥。 乌鸦们不满地飞离枝头,但除了翅膀拍击空气的声音外,再没有一只烦她。 良久后,美伊抽出饱饮鲜血的热情。 烟灰色的剑锋在杀死席恩后多了一丝青色,杀了石心夫人后,多了一丝火红色,杀了此人后,剑的颜色变得更加复杂。剑身像是不同颜色的墨迹波纹在剑身暗暗流动。 它没有再继续闪耀,像是各种力量已被中和,除了剑身流转的颜色,再不复之前那个发光的样子。 果然如此,既然剑能抢夺属于拉赫洛的力量,也一样能够抢夺属于所谓千面之神的。 雪仍在安静地下。 林间的一切声音都已消失,突然安静得像个无声世界。 美伊将尸体扔在了地上,最后看了一眼心树可怖又沧桑的脸后,离开了。 神木林入口的大门仍半掩着,美伊从留下的缝隙走出。 守卫的士兵吃惊地盯着满身满脸鲜血的美伊。其中一名已经惊恐到将手放在了剑柄上。 “殿下?”其中一名举着火把的士兵说。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女领主会是这个样子。 “你们叫什么名字?”等到巨大的冰原狼也走出神木林后,美伊出声询问。 冰原狼的嘴间已全是鲜血,在火光下,血在闪闪发亮。 “凯莫威尔斯。”举火把的说。 “加雷斯,加雷斯朗。”他吞咽着回答。 临冬城大部分的士兵她都已不认识,这两人也只在校场与她对战过,所以略有印象。 “凯莫、加雷斯,请帮我保密。我不希望明天全城堡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女爵杀人了,我可不想被人称为血狼女。懂了么?” 血狼女,这是回避不掉的外号。 “是,殿下。”他们回答。 “殿下,您,您没事?”凯莫大着胆子问。 “谢谢关心,你的领主好得很。”美伊不想多说,“将神木林封闭上锁后,告诉啤酒肚,不必在此设岗建哨了,今晚你们也可以去屋内睡觉。” 一鸣狼时的钟声在此时响起。 你没有活过新的一天,美伊心想。 第二日早,雪已完全停下,临冬城的廊道、屋顶集满了白色的雪。城墙的墙垛上,被积雪包裹,形成了一圈圈圆润的弧顶。 房间的顶上,溜出一根根粗大的冰溜,沿着廊檐规律地挂着,几个少年正在用杆将它们一一敲下。 早起的仆人们正在清理主要通道的积雪,似乎城内的生活又开始变得井然有序了。 红袍女此时从客室走出,一身火红色的袍子在冰雪背景之中显得极为显眼。 “殿下,昨晚的啸声让人震惊呐!” 她似乎已算准美伊这个时候会走过客室。 “夫人,若不介意,请您与我一同用餐?”美伊发出邀请后,两人沿着廊道同行。 美伊并不觉得声音能穿透神木林。 她是如何得知的? “殿下,狼因为无法控制愤怒,往往冒进出击,从而导致失败。” 梅丽珊卓的身边散发着火的味道。美伊觉得若是将热情插入她的胸膛,一定能让剑的光亮照得夜晚的临冬城一片通明。 “夫人,您一早出现在这,是为了嘲讽我么?” “若是为了嘲讽,那太过无聊。”她露出神秘的微笑。 这是无面者的曾说过的话。 “您是拉赫洛对抗黑暗邪神的重要力量,不要再让兄弟绊住你前进的脚步,不要让姐妹缚住你出击的刀剑。你已看到了,你越是在意他们,邪神们就越想要利用他们打倒你、击败你,到头来,你不仅无法保护他们,还在害他们。” “害他们?” “你的两个兄弟本有其他的命运,但被你斩断了。你的两个姐妹也本有其他成长,但被你阻拦了。” 美伊觉得红袍女在打击她的信心。她是临冬城的重要力量,若是没有她,临冬城甚至整个世界当然会不同。 “我们是人,不是神的工具。”美伊展开反击,“我如何能不关心他们、不保护他们?” 若是什么神觉得,人的感情是多余的,那神很可能是某种更高级的工具,应该被人利用,而不是相反。 没有人,神灵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 “布拉佛斯人正等待你的答复。”红袍女看出她对之前的话题意兴索然,转开话题,“处理不好,只会给你和临冬城带来更大的麻烦。” “夫人。我这里到处都是麻烦,并不差布拉佛斯人的。而且,谁来评判处理得好还是不好呢?”美伊转过身,对红袍女失去兴趣,如果她只会这种废话,那和她说话只是浪费时间,“我会给他们答复,让他们不要惹我。” “很有勇气。”她轻笑,“让我看看那张脸。” 话题转得如此突兀。 美伊闻言停了下来,仔细看着她。她像是一盆正在熊熊燃烧的木材,美伊甚至已经闻到其中火焰燃烧的气味。 “那张你用手剥下的脸。”她瞧着美伊的脸,似乎对它相当感兴趣。 “梅丽珊卓夫人,我真不知道,你究竟还了解多少?”美伊的手碰上了剑。 “拉赫洛让我知道多少,我就知道多少。”她回避了这个问题,“你已经宰割了伪神的一部分力量,惩罚了作恶者,让他变成了真正的‘无面’,我想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她顿了顿,望向美伊,“我可以帮你戴上那张脸。” 轮到美伊看着她的脸了。 梅丽珊卓的心形脸蛋无疑非常美丽且具有魅力,而且皮肉与内质揉为了一体,在美伊看来,只要支撑她的火焰不灭,她的外形就不会发生变化。 “你想要什么?”美伊这个时候才觉得这个红袍女并非一无是处。 “你以为这是交易?”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仿佛美伊只是一个逗笑她的孩子。 “难道是拉赫洛的馈赠?”美伊可不相信。 “您可以把这当成是我的友谊。”她轻轻笑道,“拉赫洛的祭司中有人把你当做敌人,有的把你当成重要帮手,我希望您能分得清楚。” “我会记住这份友谊,夫人。” 说完,两人并肩行走,一同入席。 将“脸”交给梅丽珊卓后,美伊与议事厅几人来到了图书馆。 图书馆被火烧了后,美伊按照自己的想法,对书馆的塔楼进行了重新建设。其中一半区域被全部腾空,挂上了崭新的吊灯,安装了壁炉、添加了足够数十人参会讨论的方桌以及舒适的座椅。 另外一半则拆除了大部分腐朽的木头,不计成本安装上了装饰用的玻璃,使图书馆尽可能透光、明亮。 藏书则围绕着承重梁柱,设置了一个个环形的书架。 在书架靠近光源的地方设置了一张张阅读桌。相信这里会吸引一切爱好阅读的人。 可惜,临冬城的文化氛围实在太低,无论孩子还是各种士兵,对这种地方都不感兴趣。人们充其量在最初建成的时候好奇过来瞧一瞧。 在校场的人永远多于在图书馆的人。 “殿下,赛文城送来乌鸦,红色勇士克雷多已率领骑兵到了赛文城外,他们预计今日晚,大军就能返回临冬城。”修士首先开口。 这是不错的消息。他们没有比她慢太多。 “请继续,修士。”美伊说道。 “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已安全返回白港。白港伯爵准备为继承人回归举办欢迎宴会,邀请,邀请您和罗德利克爵士前往参加。嗯,我觉得白港伯爵只是出于礼貌邀请,冒昧提一句,您可以不用参加。” “回信告知,临冬城事务繁忙,我们不去。另外,请威里斯爵士在白港做好调养。继续,修士。” 柴尔修士拿出了笔,在羊皮纸上记下。 “殿下,曼德勒伯爵是我们的重要盟友,或许可以趁这个机会联络两家情谊?”罗佛爵士道。 “哪有封君出席封臣之子回归庆典的道理,更何况,他的儿子还是我救出?我要过去了,这是感谢宴还是欢迎宴,更何况,他要是有精力举办欢迎宴会,不如分出点精力帮我盯着白刃河。我看大胖子是想借机吃一顿!” “殿下,现在说这些可能晚了,您应该让克雷多直接将威里斯爵士带到临冬城,而不是让他返回白港,然后举办什么欢迎宴会。”梅森赛文道。 “大人您的担心和考虑有道理,但威里斯曼德勒和他父亲值得临冬城的信任,便如诸位一般。与白港何须加强什么情谊?若我是男子,还能过去看看他孙女们,现在去看鳏夫么?”她耸了耸肩。 当无人继续发表意见的时候,修士继续: “剩下的是,嗯,这段时间,我们一共收到四十三个北境家族送来的乌鸦,他们对临冬城公爵布兰及弟弟的意外离世表达了哀悼,并承诺向殿下您即临冬城的女爵效忠。嗯,我个人觉得有两个家族的回信可能是讽刺,而不是真的表达效忠。” “我们北境还有这么油腔滑调的家族?”美伊笑道,“说说看,是哪两个?他们又都说了些什么?” “分别是位于孤山的阿斯顿家族以及位于羊头山的波尔博家族。”他拿出了一打信件出来,“阿斯顿家族乔里子爵先为两位王子的死表达了哀悼,然后他暗示殿下您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最后,他宣布将向临冬城布兰王子的合法子嗣效忠。” 阿兰阿斯顿是北境历史上这个家族中比较有名的一位骑士,除此以外,美伊对这个家族没有任何印象。 “乔里阿斯顿是波顿的封臣?听起来确实像是嘲讽。” “乔里阿斯顿是霍伍德家族的封臣,霍伍德伯爵去世后,伯爵夫人对封地掌控力已经不足,所以才导致现在的情况。”罗德利克爵士道。 “哎,爵士,我早说过,你该把那位伯爵夫人娶了。要是你娶了她,现在这位小小子爵也不会跳出来向我们蹬脚,对?”美伊笑着对罗德利克爵士说。 罗德利克爵士有些窘迫。 “殿下,我或许能保护夫人几年,但等我死了,事情将还是一样,而且还会给我女儿贝丝惹下麻烦。”他尴尬说着,很快又将话转移出去,“所以,霍伍德夫人应该寻找一个有力的继承人。战争已近在眼前,殿下或许可以优先考虑霍伍德堡成年的继承人,比如,那个劳伦斯雪诺。他毕竟是已故伯爵的儿子,伯爵的封臣接受他要远比接受外姓的其他人容易。” “不错,”罗佛葛洛佛爵士立刻赞成,“我听说劳伦斯雪诺在南下途中表现不错,已被您册封为骑士?他有能力成为一方伯爵,并慑服旗下封臣。” “容后再说!修士,请威曼曼德勒大人遣人帮助他堂妹稳稳领地!” 霍伍德夫人乃是白港伯爵的堂妹,帮助其稳定封地,也算是亲戚之间的义务。 “只怕请人容易送人难。若是曼德勒吞并霍伍德的土地,他们的地盘就大到可怕了。”罗佛爵士补充。 “曼德勒的领地再大也好过让给波顿,先让曼德勒大人来帮助我们教训一下这位跳脚的阿斯顿。”美伊对此不感兴趣。 “修士,请继续说孤山的那位。” “是,殿下。波尔博家目前当家人是子爵哈尔波尔博的叔叔,琼恩波尔博,这封信是他代为发出的。他没有为布兰及瑞肯的去世表达哀悼,在信里,他用了太多的词恭祝您成为临冬城女爵,我觉得他的用词太多、太浮夸,所以是嘲讽。” “所以,这个人有病么?”美伊问。 柴尔修士笑了,“他没病,好得很,非常健康,据我所知,外边流传着他许多传言。” “什么传言?”罗德利克爵士问。 “有传言说,他是个弑亲者,杀了自己的子爵哥哥,而现在的波尔博子爵实际是他的儿子。远近的农民都传言,他喜欢在夜里窜进嫂子的卧室。” “附近的农民都喜欢趴在子爵母亲的卧室旁么?”美伊笑着问。 “殿下,我觉得应该不会,琼恩波尔博不是瞎子,也不是疯子,应该会在没有人看到的时候进房间。”修士装作苦恼地说。 罗德利克爵士撅起胡子瞧向柴尔修士,像是第一次知道修士还有这么一面。 “修士,我们还有很多比他香艳故事更重要的事要讨论,快些说说,为什么你认为他在讽刺?”美伊问。 “或许,真的是殿下的仰慕者?”梅森赛文开玩笑道。 “他认为,认为您才是艾德大人的子女中最合法的继承人,他认为您是天生的伟大领主,因为在艾德子女中,您年龄最长,最英明、最睿智、最有北方人的精神,而且史塔克血统最纯正……殿下,这些词中除了血统那部分,我都很认可,但我却不敢得出那样的结论啊,所以,我猜这是嘲讽。” “哎,波尔博子爵总是波顿的封臣?”美伊询问。 “是的,殿下。但我觉得琼恩波尔博他是想自己也变成波顿封臣,否则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愿意将自己的大名放在信中。” “也许他还想白天窜嫂子的卧室。”美伊跳过这些无聊的信件,“北境的这些伯爵子爵中,谁没有来信才是最重要的。好好记录统计一下,我的手下那么多,得在这里给他们找好城堡、农庄。” “是,殿下。我今天会给您一个名单。”修士恭敬道。 美伊点头。 “诸位大人,”美伊道,“北境主要敌人为长城的野人以及东边的波顿。按照现在我了解的情况,长城已岌岌可危,而波顿,虽然更危险,但现在还在海上,登陆时间不定,即使登陆,整备也需要一段时间,如今大雪已至,利守而不利攻。所以,我决意……” 一名守卫急匆匆闯进图书馆,美伊不得不停下。 “殿下,”守卫喘着粗气,担忧地说,“孔奇孔顿大人带人到瓷器窑,砍了十几个脑袋放到了主堡大厅……” 第八十章 美伊史塔克 第八十章美伊史塔克 当美伊到达大厅时,卫队已将孔奇和他手下五人围困起来。 孔奇和他的几名手下单膝跪在地上,在他面前摞起了一堆血淋淋的人头,红色的血顺着大厅的地板向四面流着,有一道已经浸上孔奇跪下的膝盖,但他仿若未觉。 美伊从侍卫们让出的通道走上属于临冬城之主的座位。 “孔奇大人,梅森爵士认为你疯了,”美伊开口说话,“告诉我,你有没有疯?若是真的疯了,我可不会挥剑砍你的头。”他看起来像个倔强的乱毛狮子,“对付疯狗,临冬城只会用绳子,吊死。” “殿下,我说过,我的人是你的,我的剑也是你的。”他的双眼瞧着美伊,好像做错事的是美伊而不是他。 “我的人和我的剑都会听我的话,在我想杀人的时候杀人,想留人的时候留,而且,我的人至少都懂礼节,不会把人头堆在这间大厅里。” 如果他杀人真的有道理的话,他至少该为污染这间大厅负责。 上古冬境之王、北境之王、北境守护都在这间大厅统治北方。他就不懂什么叫冒犯么? 后世之人会不会从此把这里改称为“头颅厅”? 十几个头摆得还挺像回事,眼睛全都对着王座,像在指控什么。 “殿下,他们绝对该死,我只是替您提前宰了他们而已,”他像以前一样顽固,“他们没有资格被您亲自斩下头颅。” 好一个混球。 毛毛狗这个时候从门外进入,背部的黑毛完全耸立起来,它看着已比它其他的兄弟们更加可怖。 血腥味吸引了毛毛狗的注意,它漫步到头颅附近,对着单膝跪地的孔奇无声嘶吼,孔奇抿着嘴,向后退了两步,但依然保持着单膝跪地的样子。 毛毛狗低下头对着最上面的一颗撕咬了下去,用力甩动,血污顿时染遍大厅,众人自觉往后撤退。 几个摞起来的人头滚落下来,向四周滚开,看得美伊脑袋发疼。 当毛毛狗抬起它的巨大头颅时,嘴间已满是鲜血,张着血盆大口和嶙峋利齿看着众人。 它只尝试了一口便停下。 不是所有人的脸都如无面者那样“好吃”? “为什么杀人?”美伊问。 “他们是里克波顿派来的奸细。”他抬头坚定地说。 “这些人都是奸细,”罗德利克爵士出声询问,“你又怎么知道?” “至少这些人是。”他脸上露出狞笑,“里克波顿究竟塞了多少人在城内城外,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里克波顿不塞人才是奇怪,”美伊顿了顿,“现在,大家关心的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孔奇解下腰间的剑,再次放到了大厅的石地板上。他或许觉得这样才够郑重。 “来临冬城前,我率长弓兵服务于里克波顿的叔叔,罗加波顿子爵。”他盯着美伊,声音低沉有力。 “那我们能认为,你也是里克波顿送来临冬城的内奸?”梅森赛文出言询问。 “我服务雇主,按照雇主的意思从事他所安排的任务。”从他的表情看,他一点也没有认错的意思。 “嘿,他是在回答,自己不是里克波顿的内奸,而是里克波顿叔叔的内奸哩!”罗尔杰斥道。 美伊觉得,这个孔奇孔顿恐怕早想借机离开临冬城、远离堪称耻辱的工作了,因此才会次次出言逆反,一心求去。只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让他彻底反转了态度。 不过放在美伊面前的问题是,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位反水敌人的家伙。 若是以史坦尼斯那种人的标准,则会先吊死他,然后嘉奖他为自己去除内患;而若是以史塔克家(实际是她年轻的老爹艾德史塔克大人)的一贯作风,会感激他的锄奸行为,而后以他违约背誓有损荣誉将他驱逐流放;而若是罗柏那小子,恐怕会斥责孔奇独断专行,未经他审判而杀人,然后将他和手下送到黑城堡吃雪。 罗柏那个傻小子,卡霍城伯爵的两个叔叔直到现在都对临冬城爱答不理,对这个结果,不知道他要承担几分责任。希望哈利昂卡史塔克能顺利换回来。 “我为钱,接受罗加波顿的雇佣,”他看着美伊,“按照雇主的意思办事,但我记得在这个大厅以父祖先辈之名发下的誓言,殿下,您才是我效忠的对象。” “你的誓言我也记得。我很疑惑,”美伊走下座位,毛毛狗跟着一起站了起来,俯视着众人,“你为里克波顿的叔叔罗加波顿服务,我不相信里克波顿会把其他内奸名单告诉你。” “殿下,如果罗加波顿都懂得派人潜伏到临冬城,我相信里克波顿也不会忘记。”孔奇仰着脸,看向美伊,“那日离开这间大厅后,我就到周边巡查。” 美伊觉得这个孔奇孔顿或许不像表面上那么莽撞。若是他直接将猜测说了出来,恐怕就算美伊抓到内奸,也不会再信任他。至于,为什么要在这座大厅做这么别开生面的事,恐怕是在给她施加压力呢! “快点站起来!孔奇孔顿大人,”美伊沿着王座左右走动,“说说你杀的这些人。要是杀得有道理,或许我会饶过你,但若是有无辜者,我非得把你吊死。” 他闻言站了起来,他身后半跪的士兵们一个个同样站了起来。 围着他们的卫兵也将刀剑插入剑鞘。 “殿下,那样的话,您可吊不死我。在您面前的这些,”他指着地上的头颅,“个个该死,他们全都是波顿家的卫兵,却偏要说是来自白刃河的渔民。”他突然大笑起来,“我从小就生活在白刃河畔,要是什么渔民,我隔着老远就能闻得出来!殿下,您对瓷器窑的管理太松散了,他们只说了个假履历,您就收了他们。” “你把他们全杀了,现在说什么也死无对证。”梅森爵士道。 “殿下,我特意留下了他们领头的一命,您只要用点他主人的剥皮手段,就什么都知道了。”他露出狞笑。 “孔奇大人,若他们都是波顿的人,你也没有杀害什么无辜者,我就原谅越权之举。若是你撒谎,休怪我吊死你。”美伊看向乱糟糟的大厅地面,“罗德利克爵士,你来审问那个头领。” “是,殿下。” 美伊下了台阶,走到孔奇孔顿身边。他比美伊至少高半个头,块头更是大出一半。 看到美伊接近,他更是挺直了腰板。 “孔奇大人,这是我父亲的大厅,我不想脏血污染了它。既然这些是你带来的,就由你来清洗干净,”美伊用热情的剑柄抵着他的心脏,“如果我下次进入大厅还能闻到血腥味,我会把你挂到城头给波顿当靶子。” 她对领地的请愿以及对审理案件一点兴趣也没。 领地如此巨大,要是什么小事都由领主一一过问,那也太费时费力了。 是否要任命法官及其他官员,派驻各地巡回审理案件以及管理治安?还要立法,什么民法典、刑法典。 这都需要足够的人才,而人才就需要教育,至于教育则需要足够多的书,足够的……纸张,纸怎么造?树脂? 她承认从未关注过这些。 带着毛毛狗一起离开大厅后,她一个人走进冰雪中。 城外瓷器窑的烟囱还在向上高高地喷吐着白烟。 她之前还觉得不应该用小小鸟们来监视私人的私密事,但孔奇孔顿给她上了一课。 美伊虽然禁止城外的人随意进出临冬城,但如果波顿真的逼近,而且大肆屠杀周边的居民,她真的不会打开城门将周边的居民放进城内避难么? 听说血鸦公爵有一千零一只眼,密切监视着七大国,收集各种情报挫败一个个叛乱,或许我也该学习了。 每天只要花一点时间就足以监视着城内外的动向。 临冬城的乌鸦,随我调遣,天空的鹰任我驱使,就连洞中的老鼠也能为我打听最隐秘的秘密。 瞬间,她将自己投入路过的一只乌鸦。 如果梅丽珊卓可以给她戴上那名无面者的脸,她的腾转空间就能大许多…… “你是布兰的姐姐么?”一个清脆的女声将她拉回了现实。 这女孩穿戴着原来艾莉亚留下的冬季衣物,一瞬间让美伊以为是艾莉亚在眼前。 “我是美伊史塔克。”美伊看着这女孩,她长得很漂亮,一双眼睛灵动非常,透露着野性。她已经回临冬城好几天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斯卡格斯岛的女孩,“你叫莎莎波奇?” “嗯,是的。布兰死了么?他问过我波奇家族的族语,说那是学士交给他的任务。自那后,我们就再也没说过话了。我不想让他死。” 他已经死了。“波奇家族的族语是什么?” “视死如归。” “我听说你的父亲和其他仆从都死在野人手里?” “是的,也许红鲤鱼不是,我不知道。学士和我说,红鲤鱼早被杀死瑞肯的凶手杀了,是这样么?” “不错。”美伊说。 “你给他报仇了么?”莎莎问。 美伊点头,“我还会为你父亲报仇。” “杀死我阿爸的人都死了。他应该和山猫叔叔一起回家了。我也想回家。”她有些不好意思,“你能送我回家么?我知道你现在是临冬城狼女了。” “莎莎,我们从斯卡格斯岛收到了消息,波奇家族已经被克劳尔驱逐了。” “什么意思?” “暖水厅被克劳尔家族占领了。” “你能帮我夺回来么?” “可以,但需要一些时间。” “要多长时间呢?”她问。 “可能得等到你长到我这么大。” “我之前听学士说,我需要宣布向布兰效忠,现在我可以向你效忠么?我已经按照学士教的背诵了效忠的誓词,可惜,我还没有机会向小狼说,他就死了。” “当然可以向我效忠。”美伊苦笑,“我听霍得和森林氏的小孩说,你射箭也很厉害。” “是的,我在国王大道旁边的森林里用箭杀了两个野人。”她笑着说,“但有小独角兽的帮助。” “那可比我厉害。我在你这么小的时候可没有杀过人。而且也没有出过那么远的门。”美伊觉得和莎莎闲聊的时间已经够长,“莎莎,你还记得誓词么,可以现在开始了。” 她立刻单膝下跪,小小的个子,跪下后看起来更小了,“我,暖水厅波奇家族的莎莎,在此宣誓,宣誓效忠于临冬城的美伊史塔克女爵,爱其所爱,仇其所仇,自今日起,至死方休。” “我,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美伊,接受阁下的效忠。请起,斯卡格斯岛的暖水厅子爵。”美伊看着她高兴地站起,“我身边现在有两个侍从,一个叫霍得诺瑞,一个叫乔治凯索,后面一个你没有见过,他很快就会回临冬城。你知道么,我身边一直缺一个聪明、箭术好的女孩。” “是我么?”她问。 美伊笑了,点头道,“你会在我身边,直到我们拿下斯卡格斯岛。” “直到我长到你这么大。” 美伊点头。 “为什么要那么久?” “莎莎,你知道我的家族的族语么?那就是答案。” 她摇头,“我不知道,是什么?” “凛冬将至。(ter is g)” 第八十一章 詹姆 第八十一章詹姆 詹姆觉得,即使上次断着手,胡子拉碴带着满脸倦容、病容也没有比这次返回君临更为狼狈。上次他从诸神门进入,身边由卢斯波顿的几十名护卫守护着,说不上风光,但起码入城之时也备受瞩目。 这一次,他只能穿着脏污血迹的袍子,孤身一人骑在饱受惊吓的北方战马上,携着一把满是豁口的破剑返回君临。 身上的袍子破破烂烂,早被他扔了,穿在里面的皮甲也被抓得伤痕片片,大腿和胳膊上到处都是已经风干的血迹。他甚至已经闻到了头上和胡子里散发的阵阵臭味。 谢天谢地,那味道至少比山羊放在他脖子上的烂手好闻。 草你么的,山羊,我以为能把你的头颅带回来做酒壶呢! 草你么的狼女…… 他将一千多军队丢在了距离王领不远的土地上,同时丢掉的还有三百重骑兵、国王亲授的代表王家的旗帜——那上面纹绣着怒吼雄狮以及戴着王冠的雄鹿,还有多不胜数的贵族爵士。 马尔布兰,你还好么?活下去,活下去,就算把托曼的王冠卖了我也会把你赎回来。 他想从烂泥门低调进入君临,然后好好换一身衣服返回白剑塔。瑟曦讨厌失败者,而对脏兮兮的失败者讨厌更甚。 可惜,随着赫伦堡失陷、前方部队大败的消息传来,如今君临恢复了之前的门禁,除了离烂泥门几乎绕了一个圈的诸神门外,其他已全部封闭。 他只好骑着马绕着城墙从烂泥门走到诸神门。 诸神门挤满了从各地赶来的逃难的人,老人孩子妇女,一个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人。金袍子正在紧张地维持治安,给需要进出通道的大人物们留出狭窄的通道,而严防死守任何身份不明的人。 一些手持各色“武器”、身穿破烂袍子的人则远远站在一旁,沉默地守卫着城市前的一个营地,营地里被简陋的木头栅栏围了起来,里面飘出阵阵炊烟,饥民们进进出出,肃穆有序。 詹姆注意到,一部分人手持着破烂的盾牌,上面刻画着七芒星。 “他么的这都是什么人?”詹姆骑在马上。 “他们自称为麻雀。”一个身材高大,但衣衫破旧但整洁的老头回应他的话,“拿着斧头和破烂木枪的是教团的武装。” “他么的,是瑟曦干的蠢事!” “王太后是这个名字。”他看着詹姆,蓝色的眼睛充满落寞,如果不盯着他的灰白头发,他或许不能称作老人,“她还干过其他很多事。” “还能有什么更蠢的事?”詹姆忍不住怀疑眼前人的身份。看他谈吐,绝不会是某个乡野出来的庄稼汉。 “我听说王太后拒绝偿还铁金库的欠款。”他叹了口气,“詹姆爵士,你要随我一起入城么?” “你他么究竟是谁?”詹姆问。眼前这个老人认出了一副落魄鬼样子的他,而他却连对方一点印象也没。詹姆知道自己从来不会去记一些无名之辈,但他刚刚到君临就被一个陌生人认出,任谁也会觉得奇怪。 “詹姆爵士,我稍稍年轻的时候,曾在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上与您交过手,”他笑道,“您不记得我很正常,但我记得,输给您三枚金龙。”看到詹姆没有丝毫反应后,他不禁摇摇头,“我是焰火镇的邓肯希山,早先的时候是个雇佣骑士,可这么多年下来,连盔甲也置办不了了,没有盔甲那就不是骑士咯!” “别说盔甲,你连一匹马也没。”詹姆嘲讽道。 “我原本是有马的,”邓肯说,“可经过罗斯比城的时候,遇上了强盗,他们拿走了马,好心地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老头。可能是因为老头手里有一把剑。” “他么的,什么时候罗斯比城到君临之间也有强盗了?”詹姆好奇地看着他,“你他么就不知道骑马跑么?” “大概是爵士您战败的时候咯?”他摊开手,“我是为了保护同行的路人,为了不让他们受伤,经过商讨之后,才将马送出去的。” “你倒是个好骑士。”詹姆看着他,“你一个西境的雇佣骑士来君临干什么?” “我早流浪惯了。现在我服务于劳伦斯霍格,受他委托,乃是向铁王座陈情的。” “霍格?母猪角的霍格?”草他么的,自从他经过母猪角后,就什么事都不顺了。“母猪角的人到君临陈什么情?” “爵士,是这样的,”他捋了捋修剪整齐的花白胡子,“他的侄儿母亲乃是前财政大臣盖尔斯罗斯比妹妹唯一的女儿。从王国的律法来说,盖尔斯罗斯比大人死后,罗斯比城理应由我雇主的侄儿继承。但听说有很多人都宣称,拥有罗斯比城的继承权。爵士,这是错误的,唯有我委托人的侄儿才是最优先的继承人。” “妈的,你委托人的侄儿就不能自己来君临陈情么?”詹姆对此完全失去耐心,要是他来治国,就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能让他烦不胜烦。但好歹他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 “爵士,那可不成嘞,”他微笑着回答,“我雇主的侄儿只有五岁。恐怕禁不起这样的劳顿。” “等到这个五岁小孩拿到了罗斯比的继承权后,人们就会发现这个小孩从楼上摔了下去,是不是?”詹姆嘲讽道。 “也许,大人,但我向您保证,肯定不会是我推的,”他笑道,“谁让我是骑士呢,虽然没有马也没有盔甲?” 詹姆只觉得倒胃口。 “你不是要入城么?”詹姆打断了对话,“现在入!” “当然,爵士,”邓肯说,“有您在,入城就方便了。” 他说完,便走向前去,推开了在前面挡路的众人,“让开,让开!”他高声喊着,非得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他。 “让开!快让开,给大人让一让!” 阻挡路的客商、佣兵像是听话的好娃娃,纷纷给他让路,詹姆得以骑着马顺着通道通过。 詹姆欣赏地看着他,他至少没有喊出詹姆的大名。 “御林铁卫队长詹姆大人回城,快点放行!”他走到诸神门的大门,对着守关的两个金袍子高喊。 听到这里,几个金袍子和周边的民众全部朝他看了过来。 詹姆没有办法,只好出声,“开门!” “是,大人!”金袍子只诧异了两秒,便慌张地给他开了门,詹姆觉得那两秒中至少有一秒是在看他的断肢。 邓肯小跑在他的马前,跟着一起入了城。 詹姆跃马冲入诸神门的狭长甬道,进入了君临的主干大街。 “邓肯爵士,你怎么也进城啦?”詹姆嘲讽地问。 “詹姆爵士,我不是您的随从嘛!”他哈哈大笑,“就是老了点。” 詹姆闻言哈哈大笑,越过邓肯,骑着马返回了红堡。 当他返回白剑塔,洗好澡,穿好一身衣物,怀着复杂心情到达梅葛楼时,科本学士已抢先拦住了他。 他灰袍灰发,没有学士的颈链外,其他一切都是学士的装扮。他的头发向后梳理得整整齐齐,人虽不漂亮,但好歹五官分明,干干净净,只这一点便比大学士强了,难怪更讨瑟曦喜欢。 “爵士,您回来得正是时候。”他说。 “你的意思是败得正是时候?”詹姆不耐烦,他的金手没了,没办法一巴掌敲掉这个人的半边牙齿。 如果大学士所言不差,此人也在瑟曦的荒诞行为中起到了作用。 “王太后殿下于前日下午去贝勒大教堂后,就没有回来了。”他欠身行礼,“御前首相奥顿玛瑞魏斯留下辞信后带着他的夫人坦妮娅昨天连夜离开了君临,赶回了封地。” “妈的,我怎么不知道她现在这么虔诚了?”詹姆嘲讽,“这又和玛瑞魏斯离开有什么关系?他么的,他终于知道自己干的差劲了么?” “爵士,我恐怕不是这样,”科本语言流畅,动作优雅,也不知道他在昏暗的地下是怎么做那些邪恶的魔法实验的。“我得到的消息是,她已被大雀麻囚禁起来,可惜,我的小小鸟无法进入大教堂。” “大雀麻竟敢囚禁当朝王太后,真是荒唐。”詹姆不信,但城外的穷人集会的情况,又让他有些不安。 如果大学士的说法是真的,现在的教会至少有着好几只武装力量。 他身边有什么?除了数千胆怯的金袍子和几个无用的御林铁卫什么也没有。在君临属于兰尼斯特的军队,已被带到风暴地围剿风息堡,剩下的还有一批随着君临仅剩的舰队围剿清理龙石岛周边仍向史坦尼斯效忠的大小诸侯。至于最后剩下的一点人也被他全丢在了河间地。 “我担忧,大雀麻就是有这样的胆子。”他恭敬地说,“爵士,我建议您立即召开重臣会议,并召回风暴地的军队。” “托曼,托曼国王怎么样了?”詹姆突然想到了国王。 “托曼陛下,正在为玛格丽王后祈祷。” “玛格丽王后病了么?”詹姆发现,自己在河间地打了大败仗,在红堡竟无人关心。 “玛格丽王后被大雀麻禁足了。她被控通奸罪及叛国罪,在贝勒大圣堂等待审判。” “草他么的,这个大雀麻有病么?”詹姆觉得自己要跳脚了,抓了王太后还不够,竟还敢抓当朝王后,同时得罪西境兰尼斯特和南境提利尔…… “爵士,这位大主教在此之前声名不显,据我所知,他一直游走在山间野道上,为人民传法布施、主持婚礼,做着非常普通的工作。”科本学士露出一个嘲讽的微笑,“我不清楚这种人怎么能在教会中通过教众选举战胜奥尔齐主教的。” “有什么不清楚的,起码他不嫖妓。要是传言真实,他还会念经,喂人符水。”詹姆觉得头疼,“按你说的,他应该是个……怎么会这么疯?” “正派的修士,爵士?”他再次露出微笑,那微笑看在詹姆眼里,像是无奈又暗淡的讽刺,“谁知道呢?在七国如今氛围下,这种人能被推举成功,恐怕靠的是非常之力。” “什么非常之力?”詹姆觉得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非常之力就是魔法啊,爵士。” 第八十二章 詹姆兰尼斯特 第八十二章詹姆兰尼斯特 “我他么才不关心他是不是通过魔法坐上大主教位置的,”詹姆烦不胜烦,只觉得若是手上还有军队,立刻就会带人冲进大教堂,将大雀麻的毛拔光。“倒是你,一段时间不见竟然成了国家重臣。” 你他么也用了魔法么,还是说,你也和瑟曦睡了?操! “爵士,这全赖王太后的厚爱和提拔。”科本保持风度,“她给了我发挥的空间,我对此一直心怀感恩呐!” 你当然要感恩,没有她,你早该被吊死了,而用你的瑟曦至少该被当成邪物烧死。操! “你不知道外边叫你们这帮朝臣为小人内阁么?”詹姆尖刻地质问。 “爵士,杰赫里斯一世在世的时候,他的朝臣在民间也不会有更好的称呼。”他礼貌地为自己辩护,“如今战争频发,物资缺乏、物价上涨,想让民众爱戴朝廷重臣,难如登天啊。” 除非从南境拉来足够食物、红堡不会每天深夜传出尖嚎、街道上不会总是出现谋杀和盗窃。有点麻烦,但他么的,只要有提利尔的帮助,真的会很难么? “谁现在负责朝廷?”如果国王之手奥顿玛瑞魏斯真的跑了的话。 “爵士,没有人。如果不想造成朝政的混乱,我建议您立即接手,这也是我说您回来很及时的原因。”他微笑道,“其他重臣很快就知道王太后已被囚禁的消息了。” “我他么只是打了败仗的御林铁卫队长,”他不耐烦道,只觉得老泰温的幽灵在推着他去承担他承担不了的责任,“哪有资格接手什么朝廷?” “爵士,您是当今王太后的弟弟,是托曼国王的舅舅,您还是西境的唯一的号令人。”科本说,“除了您和凯冯大人,谁还能担当得起如今的朝廷呢?” “要我说多的是。”只要不是瑟曦,“梅斯提利尔、凯冯甚至小指头。”他看着科本布满皱纹的脸,“我怎么会是西境的号令人?我穿着御林铁卫的白袍,你眼睛瞎了,看不到么?” “爵士。泰温公爵这么多年下来都没有公开承认过凯岩城的继承人,”科本微笑而又礼貌地说,“人人都知道,他准备把凯岩城留给你,即使您穿着白袍。” 泰温不肯公开凯岩城继承人是因为他的小儿子是个侏儒。“凯岩城是我姐姐的。”如果右手还在的话,詹姆觉得现在肯定已经擒上了科本的脖子,恶狠狠对他说出这句话。 但没手的御林铁卫只能像个愤怒的小孩,用语气恐吓叫嚣。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愤怒。也许是科本提到了泰温大人?也许是科本明显地忽视了小恶魔?也许是他自己提到了瑟曦。 瑟曦瑟曦。 没有手,没有力量是不能让大雀麻屈服放出她的。他要真是个疯子,恐怕力量也不能让他屈服。没什么,一个老头子,杀掉就是。 “您的姐姐现在被教会关押着,无法号令。” “那还有我叔叔凯冯。” “凯冯爵士远在千里之外,而且他不是西境守护,西境守护现在被俘了?”科本加快了语速,“爵士,我觉得您还是不明白。” “我不明白?如果你这么喜欢教育人的话,为什么不跟瑟曦说?告诉她去支付欠铁金库的钱,告诉她不要恢复教团的武装。” “爵士,我只是情报总管,另外,王太后并不是听得进去意见的人。”科本仔细观察着詹姆,“大学士负责提供谏言,他对此应该最为了解。” “难道你觉得我就能听得进你的唠叨?我是要去见托曼,不是留在这里听你絮絮叨叨。”詹姆嘲讽。 “我觉得至少可以在您面前说一些不好听的事实,”他露出例行的笑容,“而不用担心被泼红酒。事实上,泼红酒只是最轻的惩罚了。” 当然,最重的惩罚就是把人交给你。 詹姆完全不知道他笑容中有多少是嘲讽,有多少又是礼貌。 “现在你就有机会说说,什么是你口中不好听的事实,”詹姆左手持上了剑,只觉得嘴中充满了苦涩的味道,“我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弟弟,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用剑的手。我多次被史塔克家的人打败,一次被俘,一次险些被俘,我吞过鳟鱼和狼们递过来的一杯杯苦酒,不怕什么不好听的。”难道还有什么比‘弑君者’更不好听的么? 詹姆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要不是已经给了对方说话的机会,恐怕现在就会调头离开。 “爵士,依我看,西境或是凯岩城没有人想被一个,呵,一个女人领导,而他们也不会喜欢一个姓拜拉席恩的未成年男孩成为凯岩城之主,”他停顿了一下,“虽然他还是七国之王,有着一头金发。” 科本耐心而恭敬,詹姆把握不准他的意思,这算什么不好听的事实? “除了您现在能够接手西境外,其他人都没有办法。您的叔叔不错,但他只是泰温大人的弟弟,并不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他此时也不是西境守护。托曼国王?他还太小,西境的诸侯不会喜欢。” “你是在怂恿我脱下白袍,偷走属于我姐姐的东西么?”詹姆斥问,“我还以为你忠于王太后呢!” “爵士,我正是忠于王太后才向您说这些的。您虽身穿白袍,但依然还姓兰尼斯特。您天然就是西境的号令人。有您在,借助西境和君临的力量,或许您姐姐,当今王太后可以不用接受教会审判,而如果是您叔叔凯冯,我恐怕,这一切都无法避免了。”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詹姆失去了耐心,他刚刚回到城市,以为小人朝廷会对他的战败冷嘲热讽,然后别别扭扭想好应对方案,可他么的,现在的朝廷想的都是什么?教他如何争权夺利? “营救您的姐姐,当今王太后。”他的手在宽袍中蠕动,“您一定不会希望她被教会审判?” “只要她还姓兰尼斯特,只要当今国王是她儿子。”他说,“就绝不会被臭鸟审判。” “爵士,那您应该尽快。如果您放弃或者行动太晚,我猜测群臣会迎您叔叔凯冯到君临。”科本微笑道,“您还记得,凯冯爵士向瑟曦提出担任国王之手的条件吗,我承认,从没有人这么主张过权力。” “我当然记得。”詹姆记得凯冯怒气冲冲离开君临时的样子。在此之前,他提出,只有瑟曦任命他为摄政王兼国王之手,并且瑟曦返回凯岩城,他才愿意接受任命。 “如果他返回君临,那么他会至少担任摄政王,您觉得他会怎么对待大雀麻审判王太后的事?”他再次笑了,“爵士,我并不确定。” 凯冯知道他的底细,他想。 他也不确定凯冯叔叔会怎么做。他可能会设法营救,可能会坐视兰尼斯特出丑并坐视瑟曦被吊死。不,他会发挥作用,但他绝不会介意瑟曦被审判。 我要抢夺属于叔叔的权力,来拯救瑟曦么? 詹姆左手死死握住长剑。他已经丢掉了一把,如今只能装配白骑士的标准配剑。配剑精良,又宽又长,但以他左手的功夫,被人砍死的时候也抽不出来。 他在梅葛楼的梯道之中犹豫地来回行走。 寒风吹拂,白袍在挂在栏杆的钩子上,他愤怒地拉开,白袍却立时被撕出一个破洞。 “现在的御前会议重臣还剩哪些?”他知道有哪些人,但君临已经变得陌生,他不得不再度确认。 “财政大臣或国库经理哈瑞斯史威佛、海军上将或海政大臣奥雷恩维水、大学士派席尔以及在下。当然,还包括御林铁卫队长,即爵士您。” 还有跑掉的玛瑞魏斯。这就是她的小人内阁。 “爵士,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您有意救出王太后,您至少应该担任国王之手,或者摄政王,并以西境话事人身份调动西境的力量。请您务必尽快行动,我猜王太后不会习惯教会监狱的环境。” “为我召集其他重臣以及亨佛利维水。”詹姆咬着牙下令。 亨佛利维水是巨龙门守备队长,如果御林铁卫的奥斯蒙敢指控当今玛格丽王后叛国或是通奸,那他的弟弟奥斯佛利也不能信任,更不能让他担任都城守备队司令一职,而取代他的人选必须早早定下。 奥佛利维水是个城门手背队长中唯一看起来像个正派的人。 妈的,马尔布兰去职后,就该让他上的!一个不识字不能写的人担任都城守备队司令!操!瑟曦的蠢脑袋是怎么想的? “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想到小恶魔的话,詹姆感觉能把牙齿都咬碎。 “爵士,城堡守卫?” “我是御林铁卫队长,红堡守卫由我掌控。”掌控了守卫,就掌控了国王,掌控了国王就掌控了权力。他懂。 “是,爵士。我这就去。”科本行礼后,立刻踏足而去,动作优雅轻盈。 他在梅葛楼的廊道上行走,身上的盔甲是他还有两只手的时候留下来的,如今再穿上已经显得有些宽松,走动的时候有一丁点儿磕碰,这让他意识到他又变瘦了。 外边的天气乌蒙蒙的,像是要下雪一样。 雪雪雪,要是一场雪下来,麻雀们只会更多。 他在处女居后的圣堂里找到了还在虔诚祈祷的小国王。他认真的模样让詹姆觉得这可能又是个圣贝勒。 我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干什么? 除了被泰温大人关起来不断练习认字写字外,就是拿起剑与凯岩城的教头反复训练,那是他的成长年代。围在他身边的来来回回许多伯爵和伯爵之子,有马尔布兰、角谷城布拉克斯家族的泰陀斯还有他的弟弟佛列蒙。 佛列蒙,你逃出来了么? 想到被佛列蒙丢掉的重骑兵,他就心碎。 妈的,围在托曼国王身边的现在都是什么?唯一的百花骑士被赶走了,剩下的就是猫和女仆。 这不是狮子该要的环境。 “舅舅,你回来了?”托曼国王惊道。 他不知道他在河间地的惨败? “是的,我回来了。你在为母亲祈祷么?”詹姆问。 “母亲?为什么?当然不是,”托曼有些不好意思,还有点奇怪,“我在为玛格丽王后祈祷。我听说教会的人已经把她抓起来了。我央求母亲去救她,但她拖了很久才过去。我听说她已经到大圣堂去了,还在为王后祈祷,对么?” “你母亲也一样被教会囚禁在大圣堂了。”詹姆低着头对胖乎乎的小国王说。 “为什么?”托曼一脸不可置信,“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知道。”他撒谎说。 “舅舅,你会救出她们么?” 詹姆将托曼从圣堂带出往梅葛楼走去。 “当然。他是我姐姐,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 “是的,”托曼忧心忡忡,“还有玛格丽王后。她那么美丽、纯洁,为什么主教要抓她?” “她们受到了拙劣的指控。”詹姆已经不耐烦了,于是他蹲下身,对着小国王,“托曼,王太后已经被囚禁,国王之手已经离开君临,您必须立刻任命新的摄政王和国王之手。” “要我任命谁?”托曼说,“我可以任命百花骑士么?不过他已经离开君临了去征讨我叔叔的封臣了。” 你应该任命我,詹姆叹气,“托曼,你还有其他选择。” 托曼像是重新认识了詹姆,上下好好端详了他,詹姆觉得一阵难过。 他在嫌弃一个残废啊! “舅舅,我任命你。”他说。 第八十三章 摄政王 第八十三章摄政王 “值此王国危殆之时,我,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托曼一世,特命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担任摄政王及国王之手,代为守御七国,摄政辅王,暨总督内外,擎掌一切王家军事,统摄一切海陆兵政并平叛剿贼,司法决裁,人事官员,一以任之。即为任命。” 胖乎乎的托曼国王在他一字一句地叙述下,艰难写出上面的文字。大部分的字都需要詹姆自己报出其中一个个字母,但托曼王子听得认真,写得开心。 詹姆庆幸,泰温对他的书写教育没有让他忘记其中任何一个字的拼写,如此才能辅导小国王完整写出上面的句子。 他伸手接过了羊皮纸,只见上面一个个字写得歪歪扭扭,这再好不过,至少说明,这份文书确实出于年幼的国王之手。 “写得很好。”他说,然后重新将羊皮纸递回小国王。 小国王开心回应他。他从来就没有自己完整写过任命书,这是头一遭。 小国王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他拿出了笔,在前面的文字下一字一字签下自己的名字,盖上属于国王的印章。 他写得很认真,里面的字迹虽说不上漂亮,但至少不会有人认为,这会是个假授权。 “我会把王太后及玛格丽王后救出。” “嗯。”小国王回应。 他持着草草的任命书走向王座厅后的重臣红堡议事厅。 如此草率的文字就真的能代表统御七国的权力么,詹姆觉得可笑至极,但此刻又不得不依靠这么一个小玩意。 他向来是拿着剑的战士,而不是提着笔的学士。但现在他没了用剑的手,拯救他的姐姐就不能再单靠自己的剑。 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像泰温那样伏案书写,运筹联络,但无形的力量逼迫着他一步步重蹈泰温的老路。 老姐一直以为她自己是没几把的泰温,但看她荒淫的样子,要是她有几把,整个君临可能到处都是她的私生子。 至少,泰温公爵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欲望和喜乐放在家族之前。 红堡议事厅内各位重臣已经就座,看到詹姆全身戎装进入,一个个停下了相互交谈的私语。詹姆让跟随的红堡守卫留在红堡议事厅外,左手捻着小国王的任命状,扶靠在佩剑上,径直走向主座,安然坐下。 科本见他进入,露出笑容,恭敬地伫立一旁,剩余的四人要么太老,要么太年轻。两个年轻人冷眼看着詹姆进入,没有丝毫动弹,两个老人颤颤巍巍,似乎要动,但显然过于年迈,一时半会无法控制屁股。 无所谓,你们这群混蛋。 “请坐,各位。”他看向端坐的四人。 科本这个时候安静坐下,静待末位。大学士含混不清的嘴巴里说着意义不明的词,似乎在连连道谢。 海军上将是奥雷恩维水,他十分年轻,是潮头岛的私生子,其父亲是潮头岛伯爵蒙福德瓦列利安。他继承了瓦雷利亚的银金色头发,年仅二十二岁,似笑非笑望着詹姆。 詹姆遗憾自己丢掉了金手,否则他一定用金手一点点敲掉他的笑容。 至于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则一脸冷漠地看向他走向主座,好像那是他的一样。作为都城守备队司令,他能挂在重臣席位上,自然也是王太后的意思。 坐上主座后,詹姆扭了扭屁股,靠在主座的椅背上,断肢搭耸在长桌旁。君临的椅子从来都不舒服,越是高的椅子就越不舒服。 “诸位大人,”他用左手将羊皮纸塞到大学士座前,“教会囚禁了玛格丽王后还有一名御林铁卫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大人这?”大学士看着羊皮纸上的内容一脸不解。 “大学士,您不认识上面的字么?”他睥睨着老态龙钟的学士。 “这,爵士,不,大人,托曼国王委任您为摄政王兼国王之手,大人,这不符合常理,御林铁卫队长从无担任摄政王的先例。”詹姆终于知道瑟曦讨厌他的其他原因了。“另外,大人,托曼由瑟曦王太后摄政……” “瑟曦王太后的事,我们等等再说。”詹姆朗声回应。 “大学士,国王有权任命任何人为摄政王以及国王之手。”科本笑着说,“眼下,瑟曦王太后不在,托曼国王尚且自由的成年近亲除了反叛的史坦尼斯外,就只剩下詹姆爵士了。由他担任摄政王有何不妥?” 詹姆看了科本一眼。他把这当成了赞赏,回应以神秘的笑容。 “这,这……”大学士喏喏说不出话,将羊皮纸递给了哈瑞斯史威佛。 哈瑞斯史威佛是个已经没了下巴和头发的老头子,一只蓝色矮脚公鸡绣在他的胸前。 詹姆觉得,自己应该对着他大喊他们家族的族语箴言“觉醒!觉醒!”,以便能让他看上去精神一点。 “这,詹姆爵士,我想,就算瑟曦王太后……有事,最合适的摄政王和国王之手人选乃是我的女婿凯冯兰尼斯特,这……”他举着羊皮纸迟疑道。 “对我的叔叔,我还有其他任命。”詹姆不耐烦说,“如果大人您看完了羊皮纸,麻烦挨个再传一下,玛格丽王后还被拘禁在大圣堂,我没有时间和大家说废话。” 科本稍稍看了之后,露出满意的笑容,将羊皮纸递给了旁边的潮头岛私生子。 “呵呵,我还以为御林铁卫会放弃家族姓氏呢,”他持着冷峻又不屑的笑容,詹姆觉得这个年轻人好像当初的自己。他在洛拉斯身上看到了自己英勇固执的一面,在此人身上又看到了骄傲轻视一切的一面。“这里是什么,兰尼斯特家族的詹姆爵士,您还是兰尼斯特家的么?” “你他么一个叛贼之后、没有姓氏的杂种对此有什么意见?”他的话让詹姆有些愤怒,于是出言讽刺道。 年轻人立刻愤怒地羞红了脸,“瓦列利安家族已经向铁王座投诚!” “哦,那你就不是一个没姓氏的杂种了?我只知道你这个杂种的父亲为斯坦尼斯死在了黑水河。”詹姆斥道。 他勃然变色,站了起来,“我也只知道,爵士您加入御林铁卫后就放弃了家族,你难道还想脱掉白袍么?我也只知道,爵士您在河间地打了败仗后,回来就变成了,呵,什么摄政王,什么国王之手,什么统御海陆兵政?草他么的,王太后在哪里?”他不屑地将羊皮纸扔给了旁边的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爵士。 奥斯佛利冷漠地撇过羊皮纸后就推还给了詹姆。他不识字,也不会书写,更不用说托曼国王幼稚字体堆砌的文字。 “既然诸位大人对托曼国王的任命都没有意见,那让我开始今天的会议。”詹姆说,“王国的王太后和玛格丽王后都被教会囚禁,这无法接受,有损王国的体面,也破坏了兰尼斯特以及提利尔两个家族的威严。这是首要之事。诸位,就此事……” “大人?”大学士打断了他,“不好意思,我刚刚听到,教会也囚禁了王太后?” “大学士,您没有听错。教会不仅囚禁了玛格丽王后,还囚禁了瑟曦王太后。”詹姆此时正式宣告消息。或许他回来得真的很及时。 “这……”詹姆注意到两个年轻人终于变色。 如果他们现在才意识到问题,这也太慢了。 “我要点齐海军,攻破大圣堂,将王太后救出来。”私生子立即起身,往楼阁出口处走。 几名卫兵持剑将他拦了下来。他恍然回头,“这是什么意思?大人?” “古老、真实、勇敢。(the old, the true, the brave)”詹姆道,“这他么是瓦列利安家族的家族箴言,我知道你没法去用。但你可以去实践。” 科本似乎感觉好笑,“呵呵,大人,要这位海军上将实践什么呢?” “叛贼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去了长城服役,你父亲既然也是叛贼,你也是私生子,为什么不去长城呢?那里古老,也足够真实,当然,我最希望你足够勇敢,我听小恶魔说,长城缺的就是勇敢的守夜人,希望你能到长城能多做贡献,在长城不像在君临,私生子也能荣升高位哦。” “为什么?我有何罪,要到长城?” “叛贼的私生子还不足够么?更何况,谁说去长城就一定要有罪呢?我可看着史塔克家杂种北上长城的。”詹姆嘲讽道,“当然你不服气,我还有其他的指控。你他么选择罪犯做桨手是什么意思?想逃跑么?” “这是王太后许可的!” “我管你是谁许可的。让罪犯加入王国海军这是王国的耻辱。光凭这一点,你他么就有罪!要是让我发现你要叛逃的证据,留给你的就只有绳子,你该感谢我送你到长城而不是下地狱。” “我对王太后忠心耿耿。”他激动地说,“我有其他选择。” “妈的,就凭你可能要带着罪犯和国王的舰队去做海盗,这已经是你最好的选择了。”詹姆坐在高座,躺在靠椅上嘲讽,“还是说,你想让我吊死你?” “我不服,我要见王太后!”他推搡着左右的卫兵。卫兵对着他小腹猛地来了一击,他顿时跌坐在地,吐着嘴说不出话来。 “我已经说了,王太后被教会拘禁。”詹姆冷笑,“你听不清楚么?告诉你,你现在有选择,要么是身上绑着铁索被我们扔到长城,要么是你乖乖乘着船被送去长城。” “哼!”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后,怒视着詹姆,正准备说什么。 两个卫兵再次拿出剑柄狠狠对着他的腰再次捅了两下。他终于不再出声。 “带下去!”詹姆说,“狭海秋冬风暴猛烈,祝你一路平安。” 他轻松收拾了这个王太后瑟曦任命的海军上将,却感觉一点成就感也没,这他么都是什么跳梁小丑? “现在,御前会议的席位看来缺了不少。”詹姆对着已经精神了不少的御前会议成员道。 “詹姆爵士,御前会议的法务大臣之前就空缺着,现在,现在……”大学士结巴着。 “很好,走了一个海军上将,多出一个海政大臣的空缺。”詹姆目光转向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戏已经看够了,爵士,你的老弟奥斯尼被指控弑神,呵,杀死前任大主教,呵,他自己还承认与玛格丽王后通奸,这两项都是很严厉的指控哦。” 我不会忘掉你哥哥还被小恶魔指控与王太后通奸!操你妈的!凯特布莱克! “这是教会的污蔑!”他站起身,红着脸反驳道,“这是教会的阴谋。” “谁知道呢?”詹姆摊开左手,“你的兄弟受如此严重的指控,并对玛格丽王后提出如此卑鄙下流的污蔑,我想,你继续担任都城守备队司令恐怕不合适啦!” “这全是谎言,更何况,妈的,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他大叫道。 “当然有关系。”詹姆左手连着剑鞘将剑从剑袋上取下,对着红堡议事厅的桌子猛拍,发出砰砰砰的噪声,大学士和史威佛两人忍不住向后撤身,他们的耳朵在这一刻似乎灵敏了不少。 这个时候亨佛利维水带着他的三个金袍子从门外走了进来。 “让我给你宣布,”詹姆对着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说,“这是接任都城守备队司令的人选的亨佛利维水大人,他在此之前负责巨龙门。” “见过大人。”亨佛利维水身材高挺,满脸肃容,对着奥斯佛利说话。 “你?”奥斯佛利指着他,又转向詹姆,手已经碰到了剑上。 “得了,”詹姆依旧靠在座椅上,“敢拔剑你就死定了。” 说完,三个金袍子就上前将他拦了下来,一人取下了他的剑,另外两人左右控制好了他。他顿时像个阉了的公鸡一般。 “毕竟也算是重臣,要保持体面。对了,为了保障你的安全,我给你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栖身,”詹姆冰冷地说道,“我们的海军上将已经将监狱搜刮一空,那里只有你一个,相信会非常安全。” “弑君者!”他挣扎着,但两边的护卫将他控制得更紧。 “带他下去!”詹姆不屑说,多少伟大的人曾叫他‘弑君者’,你他么又算什么?“亨佛利大人,恭喜你咯,你成为都城守备队司令啦。” “多谢大人!” “可不用谢我。”詹姆说,“妈的,巨龙门现在关着,估计你什么事都没有。现在不同了,你要管着所有城门,还要看管全城大大小小的麻雀,可有得忙了。” “大人,有您在,我相信这些都不是问题。” “我可没有信心。凯特布莱克走了,这里的位置空出来了,您要坐一坐么?”詹姆没有时间品尝这些微不足道的胜利。 “大人,正如您说,现在我可有得忙,请允许我出去收拾残局。”他宣布告退。 “祝您顺利,大人。”詹姆送走了他后,左手按着任命状,看向剩下的几个老人。 “按道理说,小国王未成年,他的任命需要摄政王太后签署,”詹姆对着几人看着,“但现在王太后不在,就请几位帮忙附署!”詹姆说完将任命状推送到大学士身前。 詹姆从衣袍中取出了鹅毛笔扔给了大学士,用剑鞘将桌上的墨水瓶推向他。 大学士看了他一眼,然后拿过鹅毛笔,签署了自己的姓名,从怀中拿出了印章,进行了加签。 剩下的两个“重臣”一一照办。 “大学士,位置空了下来,就得有人填啊。”詹姆看了签满姓名的羊皮纸说,“请你放乌鸦,请梅斯提利尔大人从风息堡返回,嗯,我估计他已经返回了,但继续给他送上乌鸦,邀请他返回君临担任国王之手。” “大人,这?”大学士惊道,“国王之手是重要岗位。” “妈的,我当然知道,难道要交给你来干么?”詹姆不耐烦道。 “这,这?”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不是真的想干?你要是有钱有粮,让你干也没什么,詹姆想。 “再送一只乌鸦给女泉城的蓝道塔利伯爵,请他带兵,妈的,包括兰尼斯特的一千兵,全带上返回君临,我想不到还有谁比他更合适法务大臣的岗位了。” “是的,大人。”大学士应道。 “妈的,让他把罗柏史塔克的,”他想不好该用什么词,“不包括头的尸身带回君临。我猜狼女会想要遗骨。草他么的,佛雷,让他把那只大狼头也一样带回来。” “大人,据我所知,卡霍城的哈利昂也被拘押在女泉城,您看?” “很好。让蓝道伯爵也一并带回。”那小子的爹瑞卡德卡史塔克杀了他好几个堂弟。 “是,大人。我们已经收到狼女的交换俘虏的信。对方愿意以马尔布兰来交换此人。”大学士回复。 “烙印城继承人换卡霍城伯爵。勉强凑合,立刻回信同意。另外,大学士,其他俘虏交换的事情,你来决策,能给他们的全给了。” “是,大人。”他回应。 “哎,请我们新任的金袍子司令派出人手沿着国王大道收拢溃兵。”他命令道。 “是,大人。”大学士像个应声虫。 “除了法务大臣的职位空缺,还有,还有海军上将,嗯,海政大臣的位置。”詹姆有点迟疑。 “大人,这个位置也非常重要啊,王国四处都遭受铁群岛的袭击,从海疆城、仙女岛、盾牌列岛、曼德河、雷德温海峡,甚至远至石阶列岛,铁群岛的海盗几乎无处不在,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四处出击。”大学士提示道。 “好。妈的,我以为,海政大臣只要能帮助解决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就行了。”詹姆叹气道,“那就再放乌鸦给梅斯提利尔,请他帮助任命海政大臣,妈的,他才是国王之手!” “呵呵,那这顶帽子多半要落到青亭岛伯爵头上了。”科本笑道。 “随便他给谁,”詹姆只觉得很烦,“要是我们救不出玛格丽王后,给他当国王都不能平息提利尔的怒火!” “那,大人,我们该如何救援呢?”大学士道,“大雀麻此人,此人在此之前几乎从无名声,我不知道,他,他本人有何弱点,现在,现在又,有何想法?哎,王太后给教会恢复了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这可很麻烦。” 我要知道要你有什么用? “我要宣布大雀麻担任大主教不合法,然后对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依法取缔,”詹姆说,“我就不信没有听话一点的大主教愿意站出来跟他斗一斗!” “大人,要是这样,君临可能会变得大乱啊!” “君临大乱管我什么事?”詹姆斥道,“大雀麻要是真有能耐,他自己去养一城人去!” “大人,您,您是摄政王啊!” “草他么的摄政王!”詹姆感觉已经烦透了这些事,“君临要是乱了,我们返回凯岩城就是!这座屎城,爱他么谁要谁要。” 这话让几人全部安静下来。詹姆知道,他们可能觉得他也疯了。 他站起身,不耐烦踱步到窗边,左手推开了窗子。片片雪花已经顺着窗口飘进,刚一触碰墙皮,就已融化。 凛冬已至啊!他还在收拾瑟曦留下的烂摊子。在窗口站了良久后,他转头回望安静的老头子们: “我要亲自见一见大雀麻!” 第八十四章 摄政王 第八十四章摄政王 “爵士,不可!”三人几乎同时喊出。 “有何不可?”詹姆走回座位,对着三人回复。 “大人,如果您也被大雀麻囚禁,那就没有人能救得出王太后了。”科本说。 “囚禁?谁说我会一个人去?”詹姆说。 “大人,即使,即使您带一百卫兵进入大圣堂,也无法安全走出。”学士说,“整个大圣堂现在已经不是,不是以前的整洁模样了,里面到处都是教会新纳入的成员,他们都持着武器,自称,自称‘穷人集会’,大人,还有数以百计的骑士也加入了‘战士之子’的组织中,您带着卫队士兵和金袍子过去,并,并不明智啊。” “但我必须把我的态度传达,把铁王座的态度传达。我们不会允许他们继续嚣张。我得告诉他们,铁王座的权威不容践踏,我也要告诉他们,教会没有司法权、审判权,没有资格囚禁王国的王太后、王后。”詹姆恼恨现状形成竟然是因为钱,“草他么的,我得告诉他,不解散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就是对铁王座的宣战!” “大人,现在的总主教不能以常理度之。”哈瑞斯史威佛说,“我恐怕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成果。” “草他么的,什么时候疯了也能变成,优势?”他要是疯了,他会让他发现,有人会比他更疯,更不要命。 “大人,您肩负着重大使命,”科本说,“不至于在疯子面前冒险。” “我意已决。”詹姆说。 如果他识相,我会放过他,让他继续做大主教,如果他不识相,那就鱼死网破,他的小麻雀会被一只只吊死,穷人集会变成死尸集会,战士之子变成陌客之子。 说完话,詹姆便带着卫队离开红堡议事厅。 外边已经下起了微弱的小雪,像是夏天时飞舞的绒絮。 他带着卫队一头扎进雨雪之中,白袍已被撕得破烂,凌乱地扫着烂泥地。 “帮我把袍子割断。”他命令卫兵。 “是,大人。”他们抽出匕首顺着撕烂的地方割了下去,留下的部分像是厨房管家在胸前披的白布,看着更是碍眼。 他无奈,只好用左手解下白袍,随手扔到廊道一旁。 妈的,白袍又有什么用呢?为了瑟曦,我穿上了白袍,现在又要为了她,脱下白袍? 他想象与大雀麻见面的所有可能场景,他会在乎他是不是穿着白袍,代表王家么?会在乎他身后的一丁点卫队么? 史威佛虽然人老了,但是判断可能是准确的——即使带着这点卫队过去,也可能不会有任何结果。 这天下能让敌人听得懂的语言只有一种,那就是剑,以及敢于用剑的决心。 现在他不缺决心,缺的是剑。 他的剑在哪?除了跟随卢斯波顿一起北上的两千军队、驻守女泉城的一千以及围困风息堡的两千外已再无可用之兵,相较于提利尔动辄数万的大军早已捉襟见肘。 该死的波顿,为什么现在还不向临冬城进攻?如果他能坚持走卡林湾返回北境,他何尝会遭受大败?围困奔流城的达冯大军何至于飞灰烟灭?西境贵族又如何会…… “梅隆爵士,放出我们的乌鸦,传我命令,任命凯岩城代理城主达米昂兰尼斯特兼任西境守护,让他派出军队接收奔流城的溃兵,同时命他编练新军。”詹姆下令。 缺剑就要铸剑。他们就不该解散原先的军队。 梅隆克雷赫乃是“壮猪”李勒克雷赫的弟弟,秧鸡厅伯爵罗兰德克雷赫的幼子,如今在君临当值,与大批西境贵族军官一样,驻守红堡,本质上讲,也算是兰尼斯特家的家族卫队。 “爵士,乌鸦当然能放,但您以什么身份任命西境守护呢?”这个以猪为家族纹章的小子与猪没有任何关联,他金色头发,身材匀称有力,长得也较壮猪帅气不少,未来如果要起外号,只看他的家族纹章,恐怕也要在猪前加上合适的形容词。 最好不要称呼为“笨猪”或“蠢猪”。 “当然是摄政王。”詹姆道。 他刚拿到这个头衔,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么? “爵士,您虽是摄政王,恐怕也无权任命西境守护。”梅隆郑重提出。 “为什么?”詹姆好奇。 “西境守护需由凯岩城公爵,”詹姆注意到梅隆撇了嘴,“或凯岩城夫人任命,而非国王或摄政王可封,至少成年的凯岩城公爵或夫人还没死时就不行。” “我管这些?只要达米昂听话就好了。”詹姆才不管这些,“我就不信他收到任命还要因为这种可笑的事情推辞。” “哎,大人,您这样会让达米昂很为难。”梅隆笑着说,“现在凯岩城夫人是王太后,虽说她被囚禁,但也不能由您代为任命西境守护。另外,要我说,王太后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若是他今天接受了,以后得有他好果子吃。达米昂恐怕不敢冒犯王太后。” “我是王太后的弟弟,王太后如今被囚禁,我有什么不能代为任命的。更何况达冯兰尼斯特已经被俘,无法履行职责,西境需要新的守护,达米昂这个身份有利于他组织西境军队。”詹姆觉得这个猪家小子纯粹在找茬,或别有目的。 “大人,您不明白。”他看起来有些无奈。 草他么的,“现在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聪明了么?”詹姆恼恨。 梅隆似乎也觉得自己有所失言,讪讪而笑,詹姆无奈,觉得最好还是鼓励这个西境青年继续说话,“哎,妈的,爵士,快说你的高见,就当教育我这个缺手的残废可好?” “爵士,要我说,大学士说的话可没错,”他听到詹姆说话,哈哈大笑,“历史上可没有御林铁卫队长兼任摄政王的。您今天已经扔掉了白袍,何不彻底一点?” “什么意思?”詹姆觉得泰温公爵又藏在暗处盯着自己。 “爵士,您是摄政王,可以随时提拔或新任命一名御林铁卫队长,自动解除自己的御林铁卫身份,谁也说不了什么。”梅隆依旧笑着,“这样的话,您下令任命西境守护就名正言顺啦,人人都会知道,这是来源于凯岩城公爵的命令!” “凯岩城是我姐姐的。”詹姆咬着牙道。 “爵士,让我说实话,大家,哎,我说的是西境啦,他们并不爱戴您姐姐或是托曼小国王,”他苦涩一笑,“现在王国动乱,西境几经大败,若是您还选择袖手旁观,做个忠诚于铁王座的御林铁卫,我真不知道西境诸侯还有多少耐心陪着王太后或兰尼斯特胡闹,或者,就像现在,还是否愿意来君临营救您的姐姐。” “御林铁卫是终身职。”他保留最后一分固执。 “爵士,自从巴利斯坦爵士、柏洛斯布劳恩被剥夺白袍,猎狗自动离职……哎,更近处还有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竟向大主教指控王后有罪,这他么的,”他摊开双手,“无法想象,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有御林铁卫做出比向敌人主动交出王室成员更可耻的事。” 每一句话都像剑在戳他的心,詹姆觉得简直要被噎死。“爵士您要是无法想象,就想想‘弑君者’好了。” 说完这句话,他便加快了脚步离开了。 皮特普棱和梅隆等众多卫队赶紧跟了上去。 “爵士,我敢打赌,您不用说任何话,”皮特高大又肥胖,脸色红润,远没有梅隆优雅,说出话也像有锯齿的刀,切割得詹姆浑身难受,“只要自愿冠上凯岩城公爵之位,西境的贵族们立刻就会认可,您凭这个身份,再从西境征调什么军队不行?” “你他么少来试探我(e try ),”詹姆矛盾至极,“我就不信达米昂会不听我的话。” “大人,达米昂或许会帮您征调凯岩城的军队,但他绝对不能调动西境其他家族的力量。”泰陀斯莱佛德出言。 他是金牙城伯爵夫人亚莉珊莱佛德的儿子,原伯爵里奥莱佛德死于红叉河阻击战后,他就成了金牙城的顺位继承人,也因故改姓莱佛德,在此之前,他姓格林菲尔。 “这又是什么意思?”詹姆不满,三人在他周围来回说话,让他觉得阴谋在他身边流动。 “您虽然是摄政王,还是王后的弟弟,但也没法直接向西境贵族下令。”皮特普棱粗声粗气,“哎,爵士,您怎么就不明白呢,西境贵族不喜欢您姐姐,草他么的,让我说清楚,她虽然是西境贵族的封君,但没人想来君临救她。您以摄政王下发的命令,只要他们乐意,他们就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随他们便,”詹姆只感觉无比焦躁,“反正我只要有凯岩城和兰尼斯港的人就够了。更何况,只要梅斯提利尔带着兰尼斯特军队返回,足够营救王太后!” “哎,大人,难道您指望提利尔会派兵救出王太后?”梅隆拦到了他前面,“就算提利尔大发善心,帮您把王太后救出,我恐怕到了那个时候,君临也不姓兰尼斯特了。您又如何去做摄政王?” “君临本就不姓兰尼斯特,君临姓拜拉席恩。”他恼怒回道,但心里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道理。 想要保持提利尔和兰尼斯特两家在君临的平衡就必须有足够的军队,如果依赖提利尔太多,就必须向他们倾泻更多的利益。 更何况,梅斯提利尔,众所周知,是个贪得无厌的人。 “哎,爵士,那就太可惜了,”泰陀斯佯装沮丧道,“到时候我们就只能在君临,一边闻着玫瑰香,一边闻着屎臭咯。” 他刚说完话,一只黄色的大橘猫此时从楼宇之间的缝隙窜了出来,对着他们凶狠地“喵”叫了一声。 卫队的爵士们再也无法忍住,一个个开始笑得前仰后合。 詹姆只能无奈地扯着嘴角。他觉得,要是真到了那个时候,就算雄狮也要变成猫咪。而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就必须整合整个西境的力量,而显然,他姐姐已经丧失了这个能耐。 他望着在飘雪中大笑的西境勋贵,一时无比犹豫。 这帮西境家族的勋贵们向他所传达的意思已经很明确,要是他不肯脱下白袍,就任凯岩城公爵,他们也不会付出努力来支持她的姐姐,他们及他们身后的家族只会任由兰尼斯特受辱,一步步走入困境。 他仿佛又看到了泰温公爵用那冷峻的眼神在盯着他。 第八十五章 摄政王 第八十五章摄政王 詹姆带着两百金袍子和接近一百的红堡卫队人员奔向大圣堂。 可看着这两百金袍子,詹姆觉得他们甚至不如兰尼斯港的巡逻民兵。但这次他不是带着人过来战斗的,而是借助声势。实际上他可以带更多人过来,但是三百人几乎已经站满了广场,带更多士兵也不会起到更多作用。 “在我走到大圣堂台阶前,任何敢靠近我的麻雀,就地格杀!”詹姆对着左右人员道。 在来到圣堂前,他已脱下了白袍,换上了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的金红披风,换上了那副属于兰尼斯特的镀金铠甲。今天,他不代表御林铁卫,而是代表七大王国国王的摄政王。 詹姆和他的卫队像云一样压向大圣堂的广场,沉默的卫队无声地宣泄着力量。 什么是权力呢?这就是显而易见的权力。 “摄政王驾到!”卫兵们大声宣示,来之前,他已让他们练习了多次,“退避!” “摄政王驾到,退避!退避!”士兵们高喊。 “摄政王驾到!挡路者死!”士兵们高喊,“挡路者死!” 白色的大理石广场前,艰难坐立的平民百姓闻声搭耸起脑袋,看着从未听说过的摄政王。 他们当然能够看清摄政王,因为詹姆正坐在高头大马上,顶着微雪看向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如果传言无误,艾德史塔克就是在那里被他自己的族剑砍断头颅。 那柄剑能为他换回达冯兰尼斯特么?操! 接近讲坛,金袍子奔涌在前,挤开了好奇多事的民众,这是他们最擅长的工作了。 此时,七八名持着斧头和长刀的穷人集会的教会成员也迅速走下阶梯,在前方阻拦了他们继续前进的步伐。他们神情严肃,詹姆看得出来,他们每个都认为自己在做着神圣的事,这种眼神的敌人最棘手。 他们个个身穿灰旧的长袍,脚上穿着露出脚趾的草布鞋,在这下雨雪的天气下,他们显然没有关注脚趾。 “圣堂重地,不得惊扰!” “摄政王驾到,赶紧让开,不得阻拦!”梅隆骑马守在詹姆侧边怒斥。 几名教会成员排成了一排,将武器对准詹姆和身后的卫队,无声地用行动回应梅隆的话。 泰陀斯骑在另外一侧看向詹姆,詹姆轻轻点头,泰陀斯则挥手示下。 在詹姆身后的长矛盾兵顿时奔向前方,对着教会成员刺出长枪。 他们没有盔甲,长枪轻易贯穿了身躯,中枪后他们立刻软倒,这个时候,他们的神情终于发生了变化,由詹姆看不懂的严肃变成了一脸不可置信。旁观的贫民这个时候发出惊叫,开始逃散。 “将头扔进圣堂!”詹姆下令。 “爵士?”梅隆确认,詹姆点头。 “砍下头颅,扔进圣堂!”梅隆下令。 身后的卫兵抽出钢剑疾步至前,拎着头发持剑砍下一个个教会成员的头颅,然后擎着头发,奔向台阶,一路洒着鲜血,将人头扔进高台后的圣堂内。几个头颅失去方向,顺着阶梯蹦蹦跳跳,其中数个滚落到圣堂外的马路上,一个跳进了喷泉池中,鲜红的血瞬间在水中散逸开来。 詹姆注意到几名教会成员偷偷往外看了看后撤回到大圣堂内。 他没有率领卫队走上第二层的高台,安静地在下面一层的空地上等待。詹姆就不相信,大雀麻这种情况下还不出来与他相见。 飘飘的飞雪在他脸上融化,当他感觉到脸已被冻得麻木时,当先的两人推开了大圣堂的门,教众们持械而出。 一众拥护之下,一个身穿简朴羊毛长衣、高瘦学士样的人出现。持械教众紧紧守卫在他身旁,随着他缓步走向高台。 他灰色头发,皱纹布满全脸,面露冷峻,对着詹姆发出审视的眼神。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詹姆爵士,”他开口道,“不知道您来这里做什么?” “你是大主教?”詹姆没有理会他的问题,“告诉我,在六十九名主教推举中,你他么是怎么获得大多数投票的,在此之前,我甚至没有见过你、听过你。” “我不是大主教,受教众认可,我受任总主教。”他露出淡然的表情,“如您所问,是山野的信徒选择了我,是受苦受难的民众选择了我,是饥饿交加的贫民选择了我,是对七国不满的正义骑士……” “我他么才不管这些,总主教有自己的选举程序,你是拿斧头威胁他们了?还是用魔法诱骗了他们?”詹姆叱问,“妈的,那些参加投票还活着的大主教现在还剩几个?” “如果爵士您是来询问这些的,不妨入内,由我慢慢向您解答?”大雀麻一脸冷漠和郑重,“还是说爵士您来此另有目的?” “我不是什么爵士,我是托曼国王的摄政王,”詹姆骑在马上,睥睨着面前的大雀麻,觉得只要策马向前,保准可以将他踩死在台阶上。“你需要我把任命书拿给你看么?他们都说你是总主教,你的国王任命和附署又在哪里?” 他周边拿着武器的教众一个个虽然肃穆,但都是缺乏训练的士兵,有的看起来还瘦弱不堪,带着丝丝病态。 这种人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他们没有盔甲、没有护盾,仅靠这种人也不可能对贵族领主的士兵产生威胁,这种麻雀再多,也只是乌合之众,唯一的问题是,他们的战斗信念有多深,后续又有多少时间和战斗来不断加强和训练。 “人民向领主致敬,领主向国王致敬,国王和王后必须向七面一体神致敬。总主教何须国王、王后或者摄政王承认或任命?”他回答。 如果他愿意回答问题,那至少问话已经取得效果。对于这个回答本身,詹姆认为是所有回答中最差劲的。他分明具有国王为他出具的签字文书,但他竟然傲慢地选择了其他回复。 “很好。”詹姆装作狞笑,“我就当你没有国王的任命。既然如此,我则宣布你的就任非法,我会告知旧镇的大主教,让他重新组织七神教会总主教选举。另外,我觉得七神教会的驻节地完全没必要设在君临。” “总主教由七神确定,何须国王的任命。相反,国王的承继却需要教会的祝福。驻节地更是无关紧要,总主教所在就是驻节地。”他漫不经心地说。 詹姆很高兴,在这些对话中,总主教只是被动应答。如果他如此被动,詹姆就可以更积极一点。 “哼,你最好记清楚了,”詹姆觉得要是泰温就不会亲自过来说话,他想说的,都会通过羊皮纸递交,记录下来的威胁才能持续长久,“大圣堂是铁王座的资产,你趁早把这些泥腿子赶出去,否则,别要怪我帮你清场。” “大圣堂早就属于七神教会了。”大雀麻沉吟,也有一些意外,“受神祝福的贝勒修建大圣堂完工后,就将它赠送给了七神教会。”大雀麻回望了这座高耸精美的大圣堂。 “赠送,我怎么不知道他将大圣堂赠送给了教会?”詹姆叱问道,“你他么有受赠的凭据么?依我看,它始终都是铁王座的资产。”詹姆留给他一丁点思考的时间后继续,“劳勃拜拉席恩夺取铁王座后,这座大圣堂的权利就属于当今国王,要我给你说说当今国王的姓名么?” “不劳告知,”他仍然耸立在那,表情没有发生一点变化,“当今国王名讳托曼拜拉席恩。” “很好,作为托曼国王的摄政王,我命令,教会明日前搬出大圣堂。”詹姆看着大雀麻身后不满的教众,“草他么的,城内还有那么多挨冻挨饿的人,让你们这群脓包、寄生虫占据这里简直是浪费王国的资源。明日我就将大圣堂开放出来,作为穷人的居所!” “看来,摄政王殿下今天过来不只是为了杀几个可怜的信徒泄愤啊。”他叹气,眼神瞟向了喷泉池。池水已被头颅的血染成红色,人头面部斜朝着詹姆。 “我来是为什么,你一清二楚,”詹姆也不再隐藏,沉声道,“你若是不想看到更多人头,不想被驱逐出大圣堂,以及……呵,我还有很多问题,你趁早识相点。” “王太后被指控犯下重罪,”大雀麻终于主动抛出问题。这很好。“她被指控与蓝赛尔、凯特布莱克三兄弟有染,指使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谋杀前任总主教,呵,策划谋害劳勃国王。” 詹姆咬紧了牙,想一剑捅死大雀麻。 小恶魔已经在外散播的谣言了么? “根据奥斯尼爵士的供词,瑟曦王太后还指使奥斯尼诬陷玛格丽王后通奸,为了完成指使,不惜与奥斯尼,嗯,有染。”总主教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还有其他一些流言蜚语。” “你他么就不知道这是史坦尼斯的放出的流言么?还是说,你现在认可的国王是史坦尼斯?”詹姆泼出脏水。 “史坦尼斯皈依邪神,早不是合法的君王。”他说。 “那你他么之前不肯为托曼送上祝福是什么意思?”詹姆继续指责。 “我已向瑟曦王太后解释过。”大雀麻回应。 “她现在被你关押了!” “她在等待审判。” “我刚刚是否说了?”詹姆压制愤怒,“教会什么时候有司法权?教会什么时候有权审查涉及王室的案件?” 詹姆催动战马往前跨了两步,逼近总主教,他身后的教众们如临大敌,赶紧向前压上,但总主教一步未动,像钢铁一般伫立在原地。 詹姆仿若未看到行动的教众,对着总主教冷笑,“我警告你,老头,教会没有司法权,草他么的,要是教会有这个权利,铁王座还设裁判官干什么?” “瑟曦王太后恢复了穷人集会以及战士之子,这是为了让教会有自保的能力,维护七神神圣的能力。”他对着詹姆说,“这即赋予了一切与教会有关的司法权和执法权。” “我是铁王座的摄政王,让我告诉你教会有什么权力,”詹姆才不会跟他辩论司法权究竟是谁的。“教会应该教导人们友爱向善,教会应该布道善施,要是别人结婚合法性交前请你们,你们有权说些祝福的话,要是生出娃娃,你就祝福娃娃一生幸福美满,草他么的,除此以外你们什么权力也没有!我说的可听明白了?” “摄政王殿下,铁王座已承诺的权利,则不可再收回。这是与神订立的契约,神的契约不可悔改。”大雀麻如此回复,詹姆听到只想大笑。 “我建议你还是好好准备总主教重新选举的事,”詹姆调转马头,“重新考虑新的驻节地。” 詹姆停下马向他回望,“明天我会带更多的人到这里,到那个时候,我希望你对司法权有不同看法。” 詹姆看向另外一侧高挺的雕像,大声说道,“铁王座现在如此穷困,教会却拿钱建这些没有用的东西。草他么的,凭什么还让教会免税!” 卫队士兵机灵地发出了大笑声,然后让出通道。他们的摄政王顺着通道驰马离开。 第八十六章 凯岩城公爵 第八十六章凯岩城公爵 “爵士,河间的小子林斯派柏回来了,”梅隆对着还在沉思的詹姆说,“那小子全身上下都好端端的,没受一点伤。爵士,抛弃自己侍奉的骑士,可不是什么好侍从。” 詹姆听到小子卢还活着,终于露出微笑,这也算不多的好消息了。 “他没有抛弃我,我让他帮我把狼群引开,看来他做得不错。”詹姆站了起来,不再沉思,“让他回来继续履职,妈的,留下的仆从们连盔甲、披风都绑不好!” “大人,您还遇到了狼群?”皮特普棱惊讶道。 “不止狼群,还遇到了冰原狼,妈的,那狼比小牛犊还要大。”詹姆回忆那场惊魂之斗。冰原狼一开始恨意浓烈,不死不休的样,可瞬间之后,就仿佛对他丧失了全部兴趣,詹姆只能把这当做幸运,否则他现在可能已经变成了一坨狼屎滋养着河间地,“身上的伤口全是那畜生留下来的!呵,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冰原狼了。” “河间地哪来的冰原狼……”泰陀斯莱佛德还想继续听冰原狼的故事,但冰原狼给他的全是苦涩,他实在不想继续。 “柯蒙学士,”詹姆叫道,他是大学士派席尔的助手,被大学士留在他身边随时伺候,用大学士的话说,学士们能帮助摄政王书写,还能传达命令,“起草文书,以国王名义向洛拉斯爵士放出乌鸦,提拔其为御林铁卫队长。” 数名西境勋贵子弟闻言露出了微笑,皮特普棱更是喜不自胜,仿佛被提拔御林铁卫队长的是他而不是洛拉斯。 “大人,您早该如此啦!”泰陀斯嬉笑道。 “谁说不是。”梅隆接口。 梅温萨斯菲尔德在一旁揣着胳膊偷笑,看得詹姆想拎着桌边的酒壶砸他。 草他么的,我也要学瑟曦给人泼酒么? “你他么要是有意见,我也可以提拔你为御林铁卫,队长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反正现在空缺得比较多!”詹姆不满地看着梅温。 他是萨斯菲尔德城萨斯菲尔德伯爵的侄儿,一只绿色的箭纹章横跨他整个披风。他至少统领着红堡三十人的弓骑兵部队,如果真的和大雀麻起了冲突,这是非常重要的力量。 “哈哈,大人,那可不行,我在西境还有夫人要满足。”他摸着大胡子沉默地笑着。 梅温的话向来不多。 “大人,这,这……”柯蒙学士像是哑巴了,好像还反应不过来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你怀疑我的命令,我可以让大学士再换个耳朵灵光的来做,”詹姆不客气地说,然后转向另外一名学士,“韦曼学士,请起草文书,以凯岩城公爵身份任命达米昂兰尼斯特为新任西境守护,并以我名义,在西境征召军队,编练士卒,赶赴君临,并命令由凯岩城侍卫队长维拉尔带队。” “是,殿下。”韦曼学士比柯蒙聪明了不少,没有再说废话。 “你们现在总没有话说了?”詹姆恼怒地向身边的西境贵族说。 “我们能有什么意见?”泰陀斯笑道,“凛冬已至,妈的,女人怎么能做领导?”看着詹姆怒气勃发,他赶紧摆手道,“哎哎,我只说想说,打仗嘛,总是要靠男人才行,女人怎么会懂呢?” 你以为我是被谁打败的? 詹姆强忍着反驳的欲望。这感觉让他难受至极。 草他么的!我真是干摄政王的料么? “大人,您叔叔凯冯兰尼斯特该怎么安排?”梅隆出口询问。 凯冯是个大烦麻。 泰温公爵这些年奖励他的不少,他若是乐意,可以随便拉起起码千人的军队,他如果乐意向河间地戴瑞城去守护他儿子的领地,那就去,希望狼女没有把戴瑞城再清扫一遍。 “他愿意成为我父亲的影子,是因为我父亲足够高大。妈的,在他看来,我一个断手的背誓者,可遮不住他。”詹姆叹了口气,“韦曼学士,同时向凯岩城去信,就说摄政王邀请他来君临担任顾问。” 他会把这当做侮辱,或嗤之以鼻或痛声大骂或肃颜如铁、默不作声,但这是詹姆唯一能给他的东西。 “现在的御前会议提利尔可已经占了四席啦!”泰陀斯闷声道,“据我所知,御前会议只有七人?” “让我看看,国王之手、海政大臣、法务大臣、御林铁卫队长,”皮特普棱惊叫,“哎哟,可不得了,这他么不已经是个小朝廷了么?” “爵士,剩下的三个人你就能确保是我们的么?”梅隆插嘴,看着詹姆缓缓点头后继续道,“哎,要我说,他们那边四个,个个健康,年富力强,我们这边的三个,个个老态龙钟,凯冯大人——就算过来,哎,我猜他是不会来啦——也是个老头,我这样说爵士您不介意?” 有什么介意的,还有一个兰尼斯特的残废呢! “谁说御前会议只能有七个。”詹姆恨透了七这个数字,“亨佛利维水既然担任了都城守备队司令,那就也拉进重臣会议,这也算有先例,先分割一下法务大臣的职责,君临守备部队起码要掌握在手里,艾德史塔克就蠢到不懂这事。” “温达学士,”詹姆下令,“请起草文书,邀请多恩亲王参与御前会议,或准许其委派人员前来参与御前会议。”现在四对四,外加一个多恩人,更何况,还有摄政王,兰尼斯特并不弱势。 “亨佛利维水倒是好选择。”梅隆撇嘴,“不过要多恩人来干什么?要是多恩人再死在君临,那可麻烦了。” “那他们得先来。”詹姆没耐心解释。现在的王国残破不堪,但是财政支出却很高,不安抚多恩人,这国家没得救了。 “另外,剥夺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的白袍。”詹姆决断。 “那现在御林铁卫就只剩五人啦!”梅隆道,“剩下的两个,爵士您准备怎么安排?” 慢慢安排。 “现在不着急。”詹姆道,“起码得先观察观察。” 看看现在的御林铁卫,除了百花骑士,还有能看的么? 詹姆焦虑地站了起来。如果教会的事真的无法妥善处理,那只有在西境、南境以及君临等地捕杀一切麻雀和一切穷人集会、战士之子了。 对付这些人,只要脑袋正常,任何领主都会支持,这可能反而是他团结国家主要力量,即大小领主们的机会。 “穆林学士,”詹姆下令,“起草命令,令亨佛利维水解封各城门,但严禁流民进入君临,同时,让他督造投石机,至少两部,明早之前就要完成。” 大雀麻要是听不懂话,就只能给他洒一点颜色。 凛冬已至,不虞瘟疫。 “投石车?”皮特普棱惊道,“难道要强攻大圣堂?” “当然。”詹姆转向卡尔文学士,“学士,就请你起草文书,以托曼国王名义向教会下令,限教徒及总主教明日迁出大圣堂,理由就是大圣堂是铁王座资产,不能再由教会占用,另外教堂是神圣之地,不得任由教会接纳流民匪徒以污染荼毒。警告他,若是不肯搬出,铁王座将强行取回资产,后果自负。 另外,张榜布贴,以三百万金龙为底价向各教派询价售卖。不管是布拉佛斯的黑白之院还是瓦兰提斯的红神庙或者七神教会,反正价高者得。将布贴抄三份,一份送至铁金库代表,一份送至贸易公会,一份张贴至海港。” 此言一出,满屋震惊。 “大人,七神信仰乃是国教。”卡尔文轻声提醒。 “草他么的,这只是纯粹的生意。”詹姆怒道,“和信仰有什么关系?”詹姆转回柯蒙学士,“柯蒙学士,请你继续以托曼国王名义起草诏书,张榜布贴,就说,王国财政困难,王国兴亡,领主、教会、骑士及至普通人全部有责,教会不仅有责,还有特殊责任,所以,教会行商所得、受赠资产再不得特殊,应一体纳税,初定以十纳一,就说是小国王信奉七神,故以十一优惠定税。其他宗教社团概括定税以百抽十二。” “大人,百抽十二,这相比而言太低了些!”卡尔文小声询问,“是否可以调整到百抽十五?” “可以。就以你意思。”詹姆才不想理这些讨好的建议。 “韦曼学士,”詹姆再次叫到他,“以托曼国王名义草拟诏书,以大雀麻曾以暴力威胁大主教选举为由,宣布上次总主教选举无效,请旧镇繁星圣堂大主教奥尔齐向教众宣布重新组织总主教选举,另确认旧镇繁星圣堂为七神教会的总驻节地。” 詹姆踱步至门前,转身回头继续,“诏书抄写三封,一份寄向高庭,并告知大雀麻绑架王后的妄举,请他们支持重新选举以及驻节地迁移之事;另一封寄给海塔尔伯爵,同样告知上述荒唐事,并请其督使教会不得组织‘穷人集会’及‘战士之子’。”他感觉有点迟疑,但还是下令,“最后一封寄向海鸥镇,并请格拉夫森大人转告谷地领主,铁王座就七神教会的有关命令。先准备好,明日后,根据我指示再决定是否寄送。” “摄政王殿下,”梅温萨斯菲尔德终于忍不住,焦急地询问,边说,还边看向周边其他士官,“您,不是要来真的?” “可以真,可以假,”詹姆狠狠说道,“他若是识相就是假,他若是不识相就是真。” “他若是不识相,”梅隆问,“真的要和这些泥腿子打仗么?我们现在的人手可不多。” “所以,你以为我脱掉白袍召集西境军队是干什么?”詹姆审视着他,“他敢侮辱我姐姐,我就要把他绞死在圣堂塔楼上。” 第八十七章 詹姆 第八十七章詹姆 第二日一早,小子卢为他穿戴好金红色盔甲、披风。 好一头兰尼斯特雄狮。 他记得当初刚穿上这身铠甲之时,他的叔叔吉利安如此形容。 他的父亲听到吉利安的话,罕见地在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那简直是小叔叔能对他做出的最大恭维了。 这副铠甲在他披上白袍后就已高挂,侍从们时常拿出来擦拭,上蜡,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看起来依旧崭新。 这件盔甲是他接近成年时第一件由泰温公爵大人专门为他定制准备的盔甲,那个时候,他风华正茂,刚刚长大。学士宣布他体格勉强定型时,泰温大人便迫不及待为他准备了这件盔甲。 盔甲鎏金,纹饰繁复,一只只怒发皆张的狮子分布在盔甲的各处,在狮子周围,一片片红金色的釉色都证明着它的精良。 早在它被穿上之前就已被精心设计并使用了泰温公爵认可的最好材质。如果泰温公爵没有骗他的话,整个腹甲、喉甲已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瓦雷利亚钢,包裹嵌套在烤瓷镀金的精钢之内。 “身为将领,防护并不能依赖盔甲,”泰温公爵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而更多在于你身边的人,但既然你喜欢作为一个士兵打打杀杀,”詹姆知道,那是带着宠溺的批评,他早在少年时期就已经展露了战士的勇猛,“我则不得不给你找到最好、最佳的防护。” 之后的他任性地穿上了白袍,这副布满狮子的盔甲便再也没法穿在身上了,因为他不再属于兰尼斯特,不再属于金色红色。 现在,他可以了。 他原以为经过这么多年,这副给少年的他打制的盔甲不会再合身,毕竟,他觉得自那以后,已经成长了太多,经过了太多,但毫无疑问,他错了。 经过这么多数次挫折、这么多次大败,如今的他重新变得精瘦,这副古老而又年轻的盔甲竟又能神奇地合身,在这副盔甲上,时光像是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变化。 好一头兰尼斯特雄狮。 他好像再次听到了泰温公爵和叔叔吉利安在他耳边低语。 他们都死了。 那头雄狮如今也是个残废,再也无法拿起剑与人搏杀。 没有爪子的雄狮还是雄狮么? “大人,这副盔甲穿在您身上真是完美。”小个子卢给他绑好盔甲后,惊叹道。 詹姆也觉得完美。 他没想到近二十年前的盔甲,过了这么多年仍能完美地套在他的躯壳上,好像送礼人已经预料到了他今天的情况,知道他几经大败,已没有了立时可用的盔甲。 穿戴盔甲上身,好像他又成为了那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而诸神又给了他一次重新年轻的机会——代价则是他父亲泰温公爵的生命以及他持剑的右手。 泰温公爵。 他的兄弟们走不出他的影子,他的子女们也一样走不出。 就连最睿智的提利昂,也饱受他的折磨。 “派柏,等你成年的那天,我也会送你一套铠甲。”詹姆整理身形,稍稍活动,没有感觉到一丝挂碍,“你想在盔甲上刻满裸女么?” 派柏家族的纹章是持着白色绸缎跳舞的裸女。 “谢谢大人,这样的纹章一个就够足够了。”他不好意思地回答,又像是被詹姆身上的盔甲吸引,“大人您的盔甲上究竟镂了多少狮子啊?” 七百七十六只。“我才没有闲心去数。” “连同穿着盔甲的人,一共是七百七十七只。”泰温公爵淡然地对着大厅中家人说。吉娜姑妈闻言大笑鼓掌,他还记得,他们从这句话开始了愉快的一天。 今天还会那么愉快么? 他从金袍子中抽调了五百人,用于维护大圣堂周边的治安。剩下的,也被安排上城墙,谨防城外的流民和教会士兵。 整理完一切,他骑上战马,奔向“大军”所在地。 “梅温,带着弓骑兵封锁大圣堂通往广场的去路,若是事不可为,即为殿后。”他下令。 “大人,您放心,他们一个也逃不过我的箭。矢志不渝嘛!(true to the ark)”梅温自信地说。 他当然该自信,留守在红堡的卫队就属他的最为精良,弓马箭弩齐备,教会众人即使人数占优,也绝不可能是着甲持盾的专业士兵的对手。 军事生涯让他完全明白这个道理。 学士们已按照他的指示,将腾空大圣堂的命令张贴在广场外的院墙上。为了避免混乱,詹姆命令金袍子切断了钢铁街、烂泥道、烟雾巷、夜影巷通向大圣堂的道路。 “禁止任何人踏入街道,如有强闯的人,不用多问,即时斩杀,如有强制闯关的乱民,务必找出首恶,乱刀砍死。弓箭兵,占据道路两旁建筑顶楼,三人一组,协助金袍子主持治安。对于任何怂恿起哄者,乱箭射死。”詹姆经过时,亨佛利维水已在对金袍子军官下令。 詹姆朝他点头,然后骑着马带着红堡的一百卫队以及三百金袍子卫队推着两架笨重的投石车到了大圣堂前的广场。 教众完全没有阻拦的意思,他们顺利走到了大圣堂的广场前。 “推倒石塔。”詹姆下令。如果投石车要用石头,那就要就近取材。 几名金袍子立即取来绳索,爬上石塔,接着用绳索吊上铁链,紧紧捆绑在塔顶。 感谢提利昂,这些拦江的锁链被取下后一直存放在红堡的武器库中,今天正好拿来使用。 “拉!”金袍子推动锁链绞盘,高塔立刻倾倒,巨石受力,一块块落下,发出沉闷的轰击声。卫兵们上前将石块艰难搬到巨大的投石车一旁。 响动终于惊动大圣堂的卫兵。他们人数足有数百,另有数十骑兵。如果传言没错,这些骑兵就是所谓的战士之子。 “喊话!”詹姆下令。 “腾退!腾退!”数百金袍子和红堡卫兵对着教堂大喊。 教会士兵们亮出武器,刀枪剑斧头,这就是他们的武器,甚至还有削尖了头的木棒。骑在战马上的战士之子则抽出宝剑。 也许这就是他们的答复。 “腾退!腾退!”士兵仍然高喊。 一名骑着马的战士之子从台阶上策马而下,走至队伍稍前的地方停了下来。 “詹姆爵士,这里是七神教会,诸神所在的场所,何故在此屯兵喧哗,这岂不是渎神?”他出声呵斥。 “你他么难道没有看到我向教会发的腾退令么?”詹姆不屑道,“还是说,你是在这里故意给我装糊涂?再说了,你又是何人?” “我乃威尔斯家族的西奥多,总主教任命的战士之子的指挥官。”他皮肤黝黑,穿着七芒星披风和七芒星的盔甲。 “告诉大雀麻,立刻清退大圣堂,离开君临,否则后果自负。”詹姆不想与他废话。 “詹姆爵士,大圣堂作为七神教会驻节处已一百余年,乃七神荣耀所在,教会怎可轻易离开?”他骑在马上搭话。 “我管你怎么轻离?”詹姆是来逼宫的,不是来和人讲道理的,若是大雀麻派人来消磨他的意志和耐力,他就打错了算盘,“大圣堂乃是铁王座资产,现在铁王座要求教会清退人员退还建筑,你们则滚出君临,爱去哪就去哪!” “詹姆爵士……”他还要说话。 “滚开!”詹姆大吼道,“我没有时间和你废话!再不滚,小心你的项上人头!” 詹姆出言,数十战士之子持着长矛和盾牌向前压上。 詹姆看着仍紧闭的宫门,只觉得箭在弦上。 他咬着牙,轻轻摆手,等待着最差的结果到来。 “弓箭手!(archers!)”梅隆转身大声呼喊,“拉(draw),”他大喊,“射(loose)!” 如雨一般的箭从他后方射向教会卫兵和战士之子。卫兵像箭靶子一样,中箭之后,立刻软倒,弓箭毫无阻拦穿透身躯,一个个从台阶上滚倒而下。 还活着的战士之子,这个时候开始向他们冲锋。 “继续!”詹姆对着梅隆道。 “放箭!” 又一轮箭雨,数十名战士之子的坐骑中箭后,从阶梯上摔下,滑的最远的一个将将停在詹姆的马下。马受惊退了一步。 在先的战士抽出长剑,对着战士之子的后背捅了下去。 詹姆伸手安抚了战马。 “将尸体用投石车扔进去!”詹姆道。 “大人?”泰陀斯向他确认。 詹姆轻轻点头。 这都是你逼我的。 泰陀斯收到命令后,带着自己的卫队士兵越过持盾和长矛的卫队,将靠近的战士之子和教会卫兵尸体一个个拖到投石车边。 “砍掉大腿和人头!”詹姆听到泰陀斯下令,詹姆知道,他是嫌尸体太长,影响投射。 稍稍等了一会后,他听到投石车投出尸体发出的奇怪声音。 他看到尸体一个个像是风筝一般掉摔落到大圣堂的房顶,有的顺着顶棚掉落而下,发出重重的闷哼之声,有的砸碎了大圣堂的棚顶,发出阵阵碎裂之声和轰隆之声。 他感觉到有雨水掉落在自己的脸上,黏稠,于是拉下手套,伸出左手,摸了上去。 果然是鲜红的血。 又一轮投射。 更多的血浇淋在他身上,沾满了他的红色披风和铠甲。 呵,看到了么,指挥官不用自己动剑,也一样能浴满鲜血。他仿佛听到了泰温公爵在他耳旁低语。 “让他先停下!”他下令。 小子卢闻言后立刻下马,从士兵的缝隙之中窜出,奔向投石车。 又是两具被投射出去的尸体。鲜血像漫天的雨水,沾满了所有人的袍服盔甲。 “先停下!”小个子卢大喊,“爵士下令……” “哎,草他么的,我还不知道,诸神真的会下血雨嘞!”皮特普棱用手擦着马裤,“泰陀斯真是混蛋,大人你可没有让他把人头砍下来再投射?” “大圣堂内可能还有多少武装教众?”詹姆询问。 皮特普棱顿时不再吱声。 “估计不会低于五百人。”梅隆的脸上已经溅满了血点,但他仿若未觉,舔着嘴角冷笑着,“爵士您强攻的做法看起来没有什么错哦!” “可不要拍马屁。”皮特笑着斥道。 这个时候,泰陀斯和小个子卢也返回了詹姆左右,骑上了马。 “抱歉,爵士,我也没想到会淋下这么多血。”泰陀斯讪笑道,“投石手告诉我,尸体腿太长,可能会碰到臂柱,砸到自己人,没办法,我只好减少长度。”他稍稍沉吟后补充,“我应该带上绳子,可也担心绳子在投射的时候断掉。哎!” “下次修建投石车,最好把这点考虑进去。”梅隆回应。 “当然要考虑。不过,你刚刚说,强攻没错,是什么道理?”皮特听他说话,于是追问。 梅隆撇了撇嘴,“他们人数不少,在城外的会更多,至少是城内的数倍,所以,他们在君临也有好几千人了。”梅隆看向仍然紧闭的宫门,“可是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家伙一张弓箭也没有,我承认,这有赖于铁王座对弓弩的禁止令。他们一时半会还找不到这种武器,就算是箭本身,恐怕他们也找不到适当的材料。所以咯,我们只要堵在这里,就能一批批杀光他们,所以,这次强攻没错。当然,如果他们不出来,那就只有投石或投尸体逼他们出来啦!” “今天之后,他们就会吸取教训。”詹姆朗声道,“所以,既然干了,就让他们没有吸取教训的机会。” “不错,大人。”梅隆悻悻道,“我呢,今天过后,我发誓再也不会到大圣堂祈祷。” 皮特普棱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突然拍了拍大腿,“大人,您说底价三百万金龙出售大圣堂,咱们这样投射尸,会不会影响价格啊!” 詹姆没有心情听他逗乐。 他已经给了大雀麻机会:他连夜安排学士向圣堂送了通知,大雀麻没有丝毫回应;向他送了告示,他也置若罔闻;一天前他亲自发出了威胁,他更不屑一顾。就连刚刚的停顿也是他打开宫门出来商讨的机会,他仍然毫不作声。 既然如此,威慑就只能继续。 “投石!”詹姆挥手! “投石!”泰陀斯对着投石手大喊。 “投石!”卫兵大喊。 詹姆回头看了石头的大小,数名金袍子正在投石手的安排下,艰难地将石块安放在投石篮中。几名士兵拉伸绳索,转动绞盘。詹姆听到投石车在不断加力下发出尖锐的吱吱声。 “发射!(loose!)” 石块投出的啸声显然不同于尸体。速度看起来更快,投射得也好像更远。 一块石头投射的高度不够,堪堪穿过耸立的七根塔楼柱之一砸向大圣堂的彩色玻璃窗上。连同厚重的窗棂和玻璃,顿时完全被击碎,形成了巨大的空洞。 这当然会影响到大圣堂的成交价,但詹姆原本也没有想把他们卖出去,不幸的是,总主教大人似乎也是这样认为的。 另一块巨石远远穿越前端,飞得又高又远,直奔向圣堂的后方,大圣堂顶部在它的磕碰之下轰隆倒塌小半,应是砸落在圣堂地面,而后是石块落地的闷哼以及一路破坏的破碎、撞击声。 “大雀麻这个老混蛋究竟得等到大圣堂被破坏到什么程度才会出来?”梅隆沮丧着脸,“这可得花上不少钱才能修复!” “这是他自找的,”詹姆忍耐着对大麻雀更深的厌恶,“要不是王太后和王后还在,早就该用火攻了!” 他攥紧了拳头,死死抵在马鞍上,看着紧闭的宫门。 “等一刻后,继续投石,不需要再让我提醒。”詹姆咬着牙下令。 他何尝想要破坏这座美丽的圣堂? 他望向圣堂之上的天空,天空灰蒙蒙,像是又要降雪。 凛冬将至,他在干什么? 大圣堂在这个时候敲起了钟声。七座塔楼的钟全部被摇动、响起,带着混乱的节奏乱响,敲钟人像是在做摇铃比赛。 百十年以来,无论发生任何事,圣堂绝不可能敲出这种钟声。 “大雀麻这是想干什么,”皮特普棱抱怨,“难道是想用钟……” 他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如巨人一般的黑影从圣堂内顺着石阶而下,瞬间穿越了数百级台阶,穿过了持盾举矛的卫兵,持着黑色如融泉一般的黑色长刀,直冲……直冲他而来。 詹姆咬紧牙关,推下头盔护目,伸手握住剑柄,死死盯着黑影。 第八十八章 詹姆 第八十八章詹姆 他像是又回到了面对冰原狼袭击的那一刻。他果断抽出了钢剑,这一次,钢剑上没有豁口。 黑影至少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高,戴着无法看透脸的烟灰面具,六只血红色的眼珠凹嵌在眼睛所在的眼眶中,凶狠地紧盯着他。 士兵们惊恐地望着这个人形的巨大怪物。 人人都知道,黑影的对象是他。 箭雨疯狂向它射去,但它毫发无伤,箭穿透它的黑影身躯,落在石阶上。 小个子卢抽出剑挡在詹姆身前,勇敢地向着黑影冲锋而去。 黑影的巨大黑色融泉长刀有如无物一般划过小子卢的脖颈,瞬间,小子卢的头颅便如被风吹一般落地,脖子喷涌着鲜血,从战马上倒了下来。 黑色的融泉长刀在这个时候融化,黑色巨影伸手在后背处重新抽出长刀,迈着大幅步子走向詹姆。 它血红色的眼闭上了一只。 詹姆紧紧握住长剑,发现竟然无法动弹。 “草他么的,恶魔,”皮特普棱抽出剑,带着身旁的一名侍从向前冲去,“去死!” 黑影完全不顾皮特普棱的长剑,任长剑穿过身躯,完全不受影响。 “啊……”皮特反复劈砍,但不能伤到黑影分毫。 詹姆咬紧牙关,身体仍是无法动弹。 黑色长刀顺着皮特的肩斜斜砍下,皮特身躯在所有人的目光下被分成两段,从战马上无力倒下。血液从战马背上淋下。战马惊恐地向奔上台阶。 长刀消融,黑影再次从后背抽出稍短一些的剑,往前迈步,如无物一般一刀割断皮特侍从的护甲和喉咙,鲜血喷溅在长长的阶梯上,侍从软软向着冲锋的方向倒下。 黑影像个勇敢无畏的战士,一步步踏向詹姆。詹姆感觉已经能够看清黑影身上飘飞的袍子纹绣的星状纹章。 六只红色的眼睛已经关闭了三只,正如他带走的人数。 詹姆怒目,瞪大了眼看向黑影向他漫步而来,但他无法动弹。他觉得甚至无法开口说话,像是被人冻结在此。 “听我怒吼!(hear roar!)”他在心中怒喊,祈求逝去的祖辈们给他传递力量,希望此时能够呐喊出声。 但他就是无法动弹,哪怕一根小指头也无法调动,全身的肌肉都被封印,唯有思想还被控制躯壳之中。 他死死盯着黑影,看着它一步步走来。 它不如出宫门时那么快,瞬间踏过长矛盾兵;没有杀害小子卢前那么快;也没杀害皮特普棱前那么快。 它如闲庭信步,轻易解决挡在它身前的人。 “前进!”梅隆怒视着黑影,对着左右发出怒吼,带着身边的骑兵向前冲去。 为什么他可以动?詹姆想放声高喊,调动全身的意志去控制手,控制头、腿或任何肌肉。 黑影瞬间举剑划破一名战士的喉咙,连带着护喉的盔甲一同被切碎,如同切蛋糕一般。血从战士喉咙处不断喷涌而出,随后掉落在台阶上。马失去骑手后,长长嘶鸣,穿过黑影,仿若完全没有看到它。 黑影的剑再次消融,它的另一手再次从身后抽出更短的剑,捅向另一名骑士的心脏位置,穿越盔甲,并从他后背透出。短剑消融,骑士的剑软软从他手中掉落,随后他本人从马上掉落。 黑影再次从身后抽出匕首,穿过梅隆张舞的剑,穿越梅隆的身体,一步步直奔着詹姆而来。 梅隆张大了嘴,像是突然掉入了冰窟,颤抖地半跪下。 它只剩了一只红色的眼。詹姆心里就是知道,这只红色的眼是留给他的。 他怒视着黑影,左手持着剑不断颤抖着。 “来,”他心中怒吼,“来!” 他的左右护卫带着惊恐,但仍然勇敢地持剑向前。 但他们什么也无法砍到,什么也无法阻拦。 黑影从他们的身躯穿过,但黑色的浓墨变得暗淡。 他们张大了嘴,像是无法控制身体,哀嚎地从马上落下。 “吼……”它仅剩的一只血红之眼盯着詹姆,发出疯狂的怒吼,詹姆仿佛已经闻到了黑影口中的浓厚腥臭。 “听我怒吼!”詹姆终于能够发出声音,但沉闷的声调,让他觉得这完全不是他的声音。 乌黑如墨水一般的匕首直直伸向他的咽喉,他无法躲闪,无法躲避。 “吼……”它发出无声的怒吼,詹姆只觉得眩晕,冰冷,但强忍着要晕倒的感觉。 他感觉到喉间冰凉,他看到最后一只血红色的眼睛在缓缓关闭。 他感觉已恢复了对身体的掌控,于是左手持剑对着黑影砍了过去。 但没有砍中任何东西的感觉。 黑影像墨一样突然散开、消失。 他如窒息般重新获得新生,对着士兵们大声呼喊着“听我怒吼”,宣泄被压制的愤怒。 “听我怒吼!”他的卫兵、身后的金袍子和倒下的梅隆、两个骑兵一起大喊。 詹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感觉,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了任何妥协的余地。 “杀进去!”詹姆对着身后的卫兵和金袍子大喊,“铲除恶魔!” “杀!” “铲除恶魔!” 詹姆将剑插回剑鞘,单手控着缰绳,骑着马,踏过大圣堂的台阶。 他走过无数次大圣堂的台阶,但从未骑马踏过。 “杀!”他身后的士兵大喊,“铲除恶魔!” 蜂拥的卫兵推开宫门,大圣堂内的宽广宫殿到处都是破碎的玻璃和石块,不少鲜血还从堆积的石块玻璃中缓缓流出。 士兵们没有关注圣堂内的惨状,随着他经过圣堂。 数十名修士仿佛没有看到蜂拥而入的士兵,仍背对士兵,向着他们面前的天父唱着颂歌。 他想下令士兵绕过他们,但士兵转眼之间就将屠刀砍到了修士身上,瞬间他们就变成了一团团血肉。 “铲除恶魔!”士兵们狂喊。 詹姆不知道什么心情,只觉得脸上的肌肉已无法控制,在不断抽搐。 “杀!”他听到士兵们高呼。 “铲除恶魔!” 圣堂内发出了修女和年轻的修士痛苦的呼号声。 “找到大雀麻!”他用尽一切力量高喊,“放过他们!” 没有人听得到他的声音。 圣堂内的其他地方还在发生着激烈的战斗。 教会士兵们悍不畏死,不断向卫兵们发起冲击。卫兵身后的弓兵向他们射出一支支羽箭,收割着教会士兵的生命。 从羽箭中活下来的教会士兵仍悍不畏死勇敢地向卫兵发起凶猛的冲击,以图击杀詹姆。 卫兵们组成简单的军阵,持矛持盾向前,对着一个个手持简陋武器的教会卫兵捅去。 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詹姆知道,无论他们多么勇猛,没有适当的组织,都无法突破专业士兵的防守,也无法防止专业士兵对他们的屠杀。 战争是需要学习的伟大课程。穷人集会至少还没有时间经历这种学习,但詹姆知道他们身上蕴藏着的力量。 瑟曦掀起的拙劣闹剧就要在今天结束。 “找到大雀麻,”他对着左右的士兵高喊,“放过修士、修女!” 大圣堂内充满了砍杀哭喊的叫声,他的声音根本无法传出。 他看到修士、修女的尸体倒伏在教堂的各处。士兵们根本毫无顾忌,肆意杀害着教会里的任何人员,不管是穿着袍服的修士修女,还是穿着特别服装的静默姐妹,抑或是在此避难的平民百姓。 妈的,这笔账也要算到你身上,大雀麻! 他愤怒地看着已经失控的屠杀,知道已经无法阻止,于是带着身边的卫兵,冲过几个孤单抵抗的教会士兵,冲向高塔。 “大雀麻在哪里?”他持着剑死死抵在一个修士喉咙处,询问。 “愿七神宽恕你!”修士带着视死如归的平静眼神看着他。 詹姆讨厌这种眼神和语气,一脚将他远远踹开。修士痛苦地捂着肚子。 他的士兵没有继续对修士出手,随意地越过他。 “找到大雀麻,找到王后、王太后!”他大声宣布。 听着大圣堂内各处传来的哭喊、哀嚎和喊杀之声,詹姆只觉得心乱如麻。 士兵们从他身后汹涌,他看到部分金袍子和卫兵还在劫掠属于教会的物资,镀金的烛台,供奉的小型七神金身、法身以及大厅掉下来的黄金、水晶…… 他无力阻止,此刻也不是阻拦的时机。 “封锁通道!封锁通道!”他听到金袍子司令亨佛利维水跟在身后下令。 他赞赏地回望了他,然后向大圣堂的后门而去。 他不知道王太后、太后被关押的位置,他也不知道总主教大雀麻所在的位置。 没有关系,只要彻底攻占大圣堂,他可以慢慢寻找。后面究竟会发生什么,他已经无法顾忌。如果教会真的要掀起反叛,他作为铁王座的摄政王就只能学习梅葛。 他听到从后院传来的嘶叫声,于是带着自己的卫兵穿越圣母门,前往大圣堂内的小花园。 小花园的石墙已被翻滚的落石击穿,散落的石块砸坏不少花木。 修士修女的尸体仰倒一片,而混乱的士兵还在不断砍杀,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草他么的!“停下!”詹姆大喊,“快停下!” “停下!”他身后的士兵跟着喊。 詹姆率领身后的卫队,踹开还在举剑砍杀的士兵。 那士兵眼睛血红,鲜血染满了他的脸,翻倒后立刻滚起,正准备持着剑向詹姆冲来,但看清来人后,眼睛之中的血光顿时清醒了不少。 “停下!”詹姆对着其他士兵大喊,没有再管这个被他踹翻的士兵。 “停下!”他周边的卫兵大喊! 终于,过了一会,圣堂花园内哀嚎惊叫之声才慢慢停下,片刻后,小院之中,就只剩下哭泣、抽泣声以及疼痛的哀嚎声。 “关闭花园门口,你们两个守在入口,不准士兵再冲进来!”詹姆觉得已经被气疯。 他杀过人,却从未杀过修士、修女。到头来,这些账无非都要安放在他的头上。 妈的,放!我杀过国王,杀过领主,杀过土匪,现在轮到修士修女也不错。小恶魔,我还没有像你一样弑亲呢!操! 他带着卫兵,一间一间圣堂不断寻找。 终于在代表天父的塔楼上找到还在祈祷拜祝的大雀麻。 他孤身一人,跪伏在地,口中默默有词,对着天父祭拜。 “将他拉出来!”卫兵们听令,扣着大雀麻的双手,拉着身上的灰羊毛袍子将他拖到詹姆跟前。 大雀麻竭力保持尊严和形象,但此时此刻,他只有破败和不堪,比他之前见到时已像又老了十多岁。 他看到詹姆时,眼神中透露着恨意,但很快又恢复平静。 “愿天父宽恕你!”他对着詹姆说。 这句话让詹姆再也无法忍住,蹲下身,左手扼住他的脖子,狠狠扯着他,将他拉到塔楼的桌案上。 他不断地咳嗽。 “今天发生的一切事,都要算在你身上,老家伙!”詹姆再也无法忍住愤怒,大雀麻刚要准备说话,詹姆一拳砸向他的脸,止住的他的话,“啊!啊!”他愤怒地叫喊,“我给过你机会!我给过你机会!我给过你机会!混蛋!婊子!杂种!” 连续几拳下去,让总主教的脸顿时肿了起来,鼻子和嘴上也流出了鲜血。 “愿诸神公正地……审判你!”他发出低沉的声音。 “我才不关心你他么的七神!”他揪着大雀麻袍服的领子,“它爱怎么审判就怎么审判,现在,告诉我,王后和王太后在哪?” “他们都是等待审判的人,当然待在监禁室。”大雀麻镇定缓慢地说出,肿起来的脸看着要多丑有多丑。 “带着士兵去寻找!”他对着身边的卫队下令。 两人听令后迅速离开。 “妈的,王后、王太后永远不会被教会审判,”詹姆对着又老又丑的脸说,“我他么早告诉你了。婊子、杂种,因为你,今天多少人会死去?我告诉你,将要接受审判的是你。我会亲自把你烧死,恶魔!” “呵,杀人的是你,这一切都是你的原因。我是七神的总主教,”他咳着说,“不是恶魔。” “你不是恶魔,我看到的影子难道是幻觉,”詹姆生气道,“难道死掉的侍从士兵是幻觉!草你么的。我的卫队就是明证,恶魔!婊子!杂种!” “但你活下来了!”他嘲讽地说着,“你竟活下来了!” “是啊,婊子、杂种、恶魔,我活下来了!”詹姆对他失去了耐心,“堵上他的嘴,绑好他,把他带出去!” 他转身下了阁楼。 “大人!我们找到王太后了!”士兵对着他大喊。 “快带我去!” 詹姆踏上圣母塔,在楼道中看到瑟曦,她正被几个士兵扶着。她穿着麻布一般的袍子,但看起来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美! “詹姆!”瑟曦看到他后,立即冲向他,不顾所有士兵,紧紧地抱着他,亲吻他,“我知道,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会过来救我!” 管他什么宗教战争,就算别人叫他“残酷的詹姆”,他觉得一切也值了。 短暂的拥抱过后,瑟曦的双手立刻抚摸上他的脸,就像他披上白袍前的那一夜,“你带着军队杀进来的么?有提利尔的人么?” 她期待般地询问。 “提利尔的人还没到。”他回答。 “很好,很好!”她开心地拍了拍手掌,这原本是他最爱的一面。 她说完露出奇怪的微笑,“帮我杀了那婊子!” “谁?” “玛格丽提利尔!”笑容顿失,她咬牙切齿道。 第八十九章 凯岩城公爵 第八十九章凯岩城公爵 詹姆觉得今天已经咬了太多次牙。这个漂亮脑袋里究竟装的是什么? 他沉默听着瑟曦的话。只感觉左手已无处安放。 “寻找王后!”他松开左手,转身,对着身后的卫兵大喊。 两名卫兵领命,从他身后离开。 “她在少女塔!”瑟曦赶紧补充。 卫兵停下,等待指示,詹姆点头后,他们跑步离开。 “这里还有很多需要收尾的事,”他咽了咽嗓子,“在宫中等我。” 他没有听她后面的话,转身对着身后的卫兵大喊,“卫兵,护送王太后回宫!” 现在还在他身后的,都是兰尼斯特的红堡卫兵,相信他们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下完令后,他单手解下身上的金红披风。 “老姐,妈的,我只有一只手,”他勉强笑道,“行行好,自己戴上。” “这上面都是血,”瑟曦摸着金红披风道,“你受伤了?” 詹姆感觉,她又恢复了以前那个温柔模样,好像冷酷命令他离开君临攻打奔流城的那位王太后并不是眼前这位,而且之前的冲突已完全烟消云散了。 她向来有这种让你无法与她计较的能力。 “没有,上面全是小麻雀们的血。” 她穿上披风后,看起来更像是出巡的王后了。妈的,荒石城的简妮是不是就这样?詹姆怪异地觉得,真的相比的话,她的头上只缺了野花。 “帮我杀光这里的嬷嬷、修女!”她临走前在他耳边轻声说,然后抬头离去。 卫兵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让她看起来,像是在这里巡查一般。 多么漂亮又残忍的女人! 瑟曦消失在视野后,他立刻带着卫兵前去少女塔。那里的搜索更加顺利,卫兵已经将玛格丽王后和她的姐妹们放出。 “詹姆爵士!”看到詹姆后,玛格丽王后立刻从表亲那松开手,走向他。 王后同样身穿麻布袍子,光着脚,在她身后还有她的两名表亲,最小的那个还在哭哭啼啼,已冻得瑟瑟发抖。 “玛格丽王后!”詹姆回应。 “感谢您救了我们!”她向詹姆行礼。 詹姆觉得,如果一个王后真的在这个场合下被救,也不会有人表现比她更好。 “这是应该的。”詹姆出言。 如果他现在按照瑟曦的指示杀了她,确实可以做到死无对证,但到那个时候蓝道塔利或者梅斯提利尔会是什么反应,就不可想象了。 但他完全可以想象托曼的王国会是什么结果。 王国会彻底崩溃。 失去河湾地支持的铁王座财政必然破产,城市必然陷入大乱,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只能带着托曼返回凯岩城。而逃回凯岩城的国王还是七国之王么? 真到了那个时候,史坦尼斯将不费一兵一卒,轻松拿下铁王座,风暴地、王领或者谷地可能会再次换主人,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将在西境不断面临史坦尼斯的进攻。 “爵士,我的哥哥在哪儿?”她镇静地询问,带着一丁点不安和紧张,詹姆能够感觉到,但她隐藏得很好,“我父亲呢?” 周围全是狮子的士兵,没有一个戴着玫瑰纹章。如果她能觉察到王太后的恶意,显然她已足够克制。 “殿下,提利尔大人已从风息堡撤退,正返回君临,我相信,殿下很快就会见到公爵大人。”詹姆介绍说,“洛拉斯爵士正在扫荡龙石岛周围的叛臣,如果他收到我们寄出的乌鸦,我相信他也会很快返回。” “这真是太好了,”玛格丽王后顿时展颜微笑,高兴道,“爵士,我和埃萝、梅歌感谢您的营救。您真英勇,我们在塔楼内已经听到了您向圣堂进军的声音。” 她配得起托曼国王的王后,詹姆想。 他稍稍致意后,便不愿再多说。 “杰洛,带着卫兵和金袍子将王后殿下和她的表亲们送回红堡,”詹姆指示其中一位护卫,“另外,如果看到梅温,请他派出弓骑兵沿途护送。记住,让他只准听取我的命令。另外,回宫中后,把穆林学士叫过来。” 他要防止瑟曦干傻事。 “是,大人。”卫兵恭敬回应。 送走王后和她的表亲后,詹姆觉得心中的压力顿时减轻了不少,但刚走完两步后,又感觉压力更大了。 他或许是第一个带着士兵攻入大圣堂的人。狂信徒们有多少会把他和兰尼斯特的人当做报复对象?无法想象! 穷人集会及战士之子的组织已被取缔数百年,如今再次取缔究竟会面临什么后果,无法准确预言,但是,如果一定要扑灭,现在绝对是最好的时机,他深信并未做错。 他带着剩余的卫队士兵穿行在大圣堂的各个地方。 他们直至下午才彻底荡清整个大圣堂,将一切敢于反抗的教众砍杀。最终,一具具尸体已摆满了圣堂的每一处空地,足有近千人,如果梅隆所说未错、他自己在城外看到的景象没错,城外的教众或许是城内的数倍乃至十倍。 他只能庆幸大雀麻没有对他的行动做出足够的防备,而他已让君临做好了防守。 詹姆在大圣堂小花园尚算完整的空间下,聚集了所有还活着的修士、修女,他们安静地诵念祷词,浑然没有在意周边的士兵以及詹姆。 詹姆对此不在乎,在确认活着的人到齐后,默默向学士点头。 “原七神教会伪主教大雀麻通过暴力、邪恶手段选举获任总主教,欺骗诸神、铁王座,并恶意隐藏其真实姓名,根据铁王座敕令,其选举结果无效。 大雀麻非法任职后,拒绝听从铁王座调令,并选择以武力抗法,失败后,不惜以血魔法行刺摄政王,亲眼为都城守备队士兵、王宫卫队及市民所见,因此,该人当为王国叛徒、教会恶魔。其恶行应由其独自负责,与诸位无关。 铁王座将于近日请南境大主教及繁星圣堂大主教重新开展总主教选举事宜,在总主教选举过后,为其定罪量刑。 在总主教选举完成前,诸位仍然可在大圣堂内祈祷、静待,为死去的无辜民众、修士、修女、士兵祈福安息。后续安排,当静待新任总主教与铁王座之命令。此述。” 学士向这群修士、修女照本宣科。 随后詹姆让修士们推举这段时间的临时主教,在他们做出选择后,詹姆迫不及待离开大圣堂。 此时大圣堂外的街道口早已围满了围观的君临市民,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亨佛利大人,”詹姆骑着马跑到正在维持治安工作的都城守备队司令处,“请派兵驻守大圣堂,我实在担心会有民众冲入大圣堂,或抢劫,或更恶心的事,妈的,看到没有士兵在这里脱裤子,我真要谢天谢地了!” 反正,所有人都会把大圣堂的损失挂在他的账上。 “当然,大人,我也有这个想法。”亨佛利维水苦涩地笑了笑,“如果大人您愿意关闭一半城门,或许我可以多腾得出几个人手,保护教会的资产、修女们的贞洁。” “哎,我想也没有其他法子,关!我们总是缺人又缺金龙,”詹姆疲惫地笑道,在这个行动期间,詹姆完全认可此人的能力,“但这应该不会长久,玫瑰们人多金龙也多,等到蓝道塔利大人和梅斯提利尔大人来到君临,为了保障他们明珠的安全,他们肯定还会在都城守备队塞人。”詹姆粲然一笑,“亨佛利大人,这段时间您可要好好清洗自己的队伍,要是哪天被玫瑰夺走了位置,我担心王太后会对你狮子吼哦!” “摄政王大人,”亨佛利转过身,面对着詹姆,直视他的眼睛,“要说狮子吼,人们只要听到了今天的,哪还会怕其他的?更何况,我该怕王太后么?” 詹姆哈哈大笑,没有回答。 “摄政王大人,要我看,没有什么意外,玫瑰是夺不走金袍子的,您大可放心!”他自信微笑道。 詹姆确实放心,笑着上马,觉得再也不用和他多说什么。 完成了大圣堂的任务后,詹姆将参与此次行动的近九百人全部转移至广场,并让他们交出从大圣堂中取得的各项“战利品”,许诺以近两万金龙的价格,由铁王座全部回购,分赠于参与此次行动的军官、士卒,学士为他们一一记名。而后,詹姆又请卫队封存战利品送至红堡。 处理完这些,詹姆已觉得精疲力尽。但他仍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赶回红堡议事厅后,他立刻找来学士团。 “韦曼学士,昨日关于总主教选举、迁移七神教会驻节地的文书请立刻向高庭、旧镇、海鸥镇寄送。”城内民意暂且不明,但如果城外的信徒和四周向君临汇聚的麻雀们被组织起来,很可能就会形成梅卡时期的乱局。 “卡尔文学士,请以铁王座名义起草文书,向繁星圣堂大主教告知今日在君临发生的事情,并请其立刻向教众宣布重新进行总主教的选举,告知其务必向教众宣示,禁止一切穷人集会及战士之子的组织。另外,告知铁王座关于教会新税、驻节地、贝勒大圣堂所属的意见。”詹姆在议事厅踱步,感觉已焦虑至极。 “穆林学士,请以我个人名义即凯岩城公爵名义起草文书,告知南境大主教,本人愿意支持其竞选总主教,愿意在教会税率、贝勒大圣堂重新赠予以及驻节地一事与其商讨意见。” 如果南境奥尔齐大主教及繁星圣堂道尔斯大主教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詹姆当然愿意将现状恢复至瑟曦操作之前。他那些凭空变出来的找茬项目,都会被愿意妥协的总主教一一抚平,但大圣堂只能作价抵扣向教会的欠债了。 “另外,温达学士,请分别向菲利普普棱及,以及,红粉城派柏伯爵致悼信,分别告知皮特普棱及林斯派柏战死之事。告知他们,他们的儿子死得极为英勇。”那六只红色眼睛原本应该带走六人,但最终只杀了五人。 他已让亨佛利留下死于黑影的几人的盔甲,这会是大雀麻使用血魔法的证据。 科本在这个时候带着微笑走入议事厅。詹姆将其他人屏退。 “恭喜摄政王殿下,如此快速解决了大雀麻的危害。”科本笑着说道。 “解除?”詹姆没好气地说,“君临的平民还不清楚原委;城外的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也不知道他们的大雀麻出了事;乡村野道的信徒更是不了解。你以为后续他们不会重新组织起来,切断道路或者攻占城堡?你知道他们不会偷偷打开君临城门、煽动市民暴动?” “当然可能,大人,”他依然微笑,好像詹姆所考虑的问题全都不值一提,“但只要大人开始行动,无论是穷人集会还是战士之子都不会是贵族领主手下士兵的对手。他们或许很麻烦,但大人行动迅速,已经将麻烦降低了很多啦。” 我要是有你这么大的信心就好了。 “所以你来这里干什么?”詹姆疑问道,“就是过来告诉我他们并不难处理么?” 詹姆并不喜欢他。 科本仍保持着微笑。他稍稍低下头,将目光转向地下,而后缓缓升起,看着詹姆。 “当然不是,大人。”他说,“王太后尚不知道大人已就任摄政王,更不知道大人已自领凯岩城公爵。” “她迟早会知道,”詹姆好奇问道,“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大人,她是托曼国王的母亲,随时可以怂恿小国王解除您的摄政王职务,并由其自领摄政王太后。”他咧嘴一笑,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大人,您现在能解决的麻烦,包括将来能解决的麻烦,可能到了那个时候又无法解决了,如果您不……” “我是她的弟弟,就算解除又能如何?” 他开始更讨厌这个科本了,他是在挑拨他和瑟曦之间的关系么?真是可笑! “大人,我想,王太后过于拘束于预言了。” 他语调和缓,詹姆却感觉此人与卢斯波顿很像——都一样危险。他甚至就是从波顿的队伍中出来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詹姆不耐烦道,“是不是我搞错了,你难道不是王太后信重的宠臣么?” “大人,我感激太后的提拔,”他苦笑,“说来挺不好意思,我虽然被剥夺了学士的锁链,但依然知道自己服务的对象。” “所以你服务的对象是谁?”詹姆质问。 “当然是王国。”他看懂了詹姆没有理解,于是补充,“我承认这里有倾向性,但我服务于代表王国的国王、摄政,大人,现在这个国家的摄政是您,而且我相信你能做得远比王太后更好。” “但我一点也不相信你。”詹姆道,“但这也不是重点。妈的,我的时间有限,你最好把你意图说个明白!” “当然,大人。”他躬身致礼,然后道,“王太后拘于预言或其他什么——具体是什么预言,她并未告诉我——这可能也是她痛恨提利昂的原因,她将太多个人的想象置于王国政治之前……” 詹姆觉得再也无法忍受,伸出左手死死扣住科本的脖子,将他按在墙边。 “你以为你是谁?可以在我面前轻易议论王太后、提利昂,呵,你是不是没有搞懂,你议论的人也姓兰尼斯特,还是我一母同胞的姐姐?”以及一母同胞的弟弟。詹姆觉得只要再多用点力,眼前的灰发老人就会一命呼呜,“预言,想象,王国政治,谁前谁后,这他么关我什么事?” 詹姆猛地放开他,他倒地开始猛咳。 “咳,我一直认为爵士您是个可以听得进不好听事实或道理的人,”他手摸着脖子,保持镇定,“或者,当爵士您成为大人后,这一切都变了?” “哼,你胆子倒是不小,”詹姆还记得他在他刚回君临时的建议,那确实起到了一点作用。“说说你‘不好听的事实或道理’,若是没有那么难听,你趁早滚蛋!” “为了维护王国稳定,您应该在王太后还未注意前,控制托曼国王。”他说。 “继续!”就这? 他清了清嗓子。 “而为了隔开王太后和国王,”他微笑道,“呵,大人,您既然是凯岩城公爵,可以将王太后嫁人,并为您联络盟友。” 第九十章 弑亲者 第九十章弑亲者 “草他么的,你是我爹么?”詹姆恼恨道。 他又想到泰温公爵临终前对他几个子女的安排了。 以“不好听”来评价,他的话已完全够格。 “殿下,我可不是狮子嘞,”他讪笑,“不过,我知道泰温公爵确实有过这个打算,只是后来出现了变故未能成行。” 他死了,所以不能成行。 “我要去见王太后。”詹姆忍着斥责,笑着说,“看看我老姐同不同意嫁人嘞!” 科本完全知道他和王太后的流言,以他的精明,也完全知道流言的真假,但他依然敢在面前说出这些“不好听”的话,詹姆从他愚蠢的大胆中感到一丝奇怪的勇气,这反倒让他没那么愤怒了。 “当然,殿下!” “你若是想坐稳重臣位置,确保红堡不会对外发出尖嚎,也不会有人莫名其妙从红堡消失就是最起码的事了,”你得完全禁止人体研究,“我比我老姐忍耐力低多了,你明白么?” “是的,完全明白,殿下。”科本恭敬致礼微笑道,“如果有更有趣的事情,没有人会愿意与那种东西打交道。” “你恐怕还是不明白,”詹姆停下看向科本,“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有趣的事,等你熟悉后,这里只有无聊枯燥,繁琐复杂,有的时候还有恶臭陪伴,但……”但你他么还是得忍着吞下去,“总之,不管这事有趣还是没趣,停下,终结你的实验,做好情报总管,草他么的,要是城内有什么暴动,你没能提前告诉御前会议,别怪我吊死你。” “大人,您的要求,我已完全明白。”科本笑着说,“但我有个小小的研究成果,不日就将完成,现在停止实在太过可惜,可否允许我完成这个?”看到詹姆明显想要拒绝的样,他赶紧补充,“我相信,它一定会是大人的有力臂助!” “究竟什么东西?” “魔山。”他舔着嘴唇,“新的,完全听话、不会擅做蠢事的那种。” 他又想起那个六只眼睛的黑影。它原本应该带走六人,但最终,它只杀了五人。 “魔山已经死了。” “当然,格雷果爵士已经死了。”科本看着詹姆说,“大人,这是利用了一点学城记录的知识而产生的造物。” “我不知道学城什么时候还教,妈的,那是什么,血魔法?”詹姆质问他,“难怪学城要剥夺你的链子。” “那些链子只是徒有其表,”科本像是回忆,“学城有真知卓识,但也一样充满腐败、堕落。”他转而一笑,“大人,我倒是有一些体悟,不知道您是否想听呢?” 不想。“有什么价值么?” “我觉得非常有价值。”他笑道,“世间太多杰出的人都搞不明白。” “那你快说说!说不定一只手的残废听了还能再长出来一只呢!”詹姆用嗤笑声掩盖不耐烦。 “大人,在学城的时候,我就明白:求真务实需要勇气,也需要突破一些规则和限制,但最重要的是,身居高位,才能有更多的自由,才能更好保护勇气,才有机会做更有意义的事。” “你在说什么?”他的话太多,而且藏头露尾,詹姆感觉很不舒服,“虽然你没有链子,但总却以学士自居,我可不知道什么学士喜欢你这样?” “殿下,您已经将国王之手的职务分出去了,请务必握住摄政王的职位。握紧这个职位,才可能让王国团结下去,才能真正保护王国、国王乃至家族、亲人。您已经突破了一些规则和限制,我祈求您能再多一些勇气。” “勇气?”科本总能用普通的语言说出让他全身战栗的话。 “摄政王有巨大的权力,也有沉重的责任。”他站在詹姆身前,挺得很直,直视他的眼睛,想要探索答案,“大人,在院子里无忧无虑舞刀弄枪的只是男孩,”他指着阁楼外还在对战的骑士侍从,“而能承担责任的才是真正的男人,责任如此重大,承担起来就需要格外的勇气,用这勇气去战胜虚荣、私欲、怯懦、担忧、愤怒。” 詹姆左手握紧了剑,看着已经残废的右手,盯着科本灰色的头发,感觉像是泰温公爵换了一身奇怪装饰在教育他。 如果眼前的是凯冯叔叔,他会哈哈大笑,装作毫不在意;如果是泰温公爵,他还会学着提利昂说些俏皮话——但眼前的只是个被剥夺了链子的假学士,在他面前装模作样没有任何意义。 “大人,劳勃国王勇猛无双,但他没有承担国王的责任,更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充其量只是个长胡子的懦弱男孩;雷加王子缺乏自律,抛弃责任,也谈不上勇气,最多只是个任性少年,他们都不是真正的男人。”他补充道。 “要是他们两个听到你的话,非得从棺椁里跳出来。”他赶紧跳出这种有压力的对话,“我该去看我亲爱的老姐了!” 他要詹姆抓住权力,承担权力下的责任。他已听懂了。 他推开科本,往梅葛楼王太后的寝宫而去。 不知什么原因,想到科本的话,再去见她的姐姐,他竟有些紧张。 当他等在寝宫外的时候,瑟曦已经重新穿上了属于王太后袍服。 她向来喜爱奢华,如今重新获得自由后,穿着朴素,竟像个小寡妇一般。 “我的老姐哦,就一会不见,怎么变得如此美丽了!”詹姆惊叹。 瑟曦露出微笑,提着酒壶,为旁边的空杯倒酒。 这么长时间以来,她可曾对他如此笑过? 一个笑容的奖赏现在也这么难了。 “拿着,”她说,“就当是对你救驾的感谢。”她把酒杯端向他。 这看起来更像是命令。 “亲爱的老姐,我现在只有一只手,要是端了酒杯,可没法再抱着你了。”詹姆伸出左手将她一把将拉入怀抱。他觉得下身已经坚硬,毫无疑问,她也感受到了。 酒杯的酒洒在了地板、袍服上,惹得瑟曦用肘愤怒地抵着他。 “你太放肆了!”她说,但没有非常抗拒。 那感觉好像在鼓励一般。 “救出一国王太后,妈的,一杯酒的感谢怎么行?”詹姆凑到她的洁白的脖子前,闻着发香。 好一个迷人的王太后! “那你想要什么?”她怨怪道,但并没有从他怀抱中挣脱。 “妈的,我想要的你还不清楚?”他的左手已经从袍服的缝隙插入。 “你总是这个样子!”她怨怪道,但没有阻拦他的手。 “什么样子?”詹姆毫不关心地问,“妈的,你难道让我穿着那副铠甲来么?我穿铠甲忙了一天,早他么累坏了!只想到这里休息。”他继续摸索,“好姐姐,你已经把侍女们都赶走了?” “忙?你需要忙?你大可以把事交给下面的人干!”瑟曦怒道,“然后找个时间洗澡,你的味道糟透了!” “糟透了?这可都是功勋的证明,我要是不留下这些,老姐你怎么知道我做了多大贡献?” 我几乎拯救了王国。 “再说了,交给下面人?”詹姆嗤笑道,“你说得倒是轻松,这他么可不是统治之道!” “你什么时候关心过统治?”她反驳说。 “被人砍了手之后?打了几次败仗之后?”詹姆的手更加肆无忌惮,“反正已经这么无能了,说不定我能在这方面得展所长呢?尤其在老姐你做了这些蠢事后,我发现自己做得竟然还不赖。” 她听完猛地推开他,走向了酒桌前,端起一杯红酒吞咽。 詹姆看着什么也没有的左手,只想抽自己的嘴巴,感觉好一阵后悔。 他面前的可是一只骄傲的母狮子嘞!哪听得进去批评的话。 詹姆索性一屁股坐在了宽大的座椅上。夜还长,他还有其他机会慢慢尝试。 “我只是被叛徒欺骗了。”她恨声道,“要不然,胜利的一定是我,就差了那么一点。” 詹姆承认,她生气的时候就没那么好看。 “一点?”少来了,要是没差这一点,他们都要卷铺盖回凯岩城了,“我的好姐姐,你对一点是不是有误解,妈的,一个大雀麻是一点,他手下的一群拿刀的小麻雀足以糜烂七大王国。” “我没有说大雀麻的事!”她又吞了一口红酒,愤恨说道,“我说玛格丽那个婊子。” 詹姆笑出声了。 “你笑什么?”她转向他。 “你还不许我笑了。”他笑得更大声了,“玛格丽是我们托曼国王的纯洁王后,怎么会是婊子?” “她是蓝礼的寡妇!”她愤声道。 “妈的,寡妇有什么不好?”詹姆依然笑着,“我喜欢的不就是个寡妇么?” 这句话赢来了瑟曦的愤怒一击——她对着詹姆泼出手中的红酒。 詹姆反应迅速,侧身转了过去。 “老姐您的剑法不赖啊!”詹姆斜躺在座椅另外一旁说。 “我没有心情听你说俏皮话。”她转身站在窗台前,撑开了一扇窗,看着外边灰蒙蒙的天空。 小雪又开始缓缓飘下,顺着窗台洒进,冰冷的空气带走了温柔的氛围。 “行行好,老姐,关了窗户,我还一口酒没喝呢,”詹姆道,“现在可冷得很。” “你不像以前那样了!”她下了定论。 “当然不一样,”詹姆嬉笑道,“以前我有两只手呢!”还有父亲和弟弟。 “你以前可不会叫冷,永远精力充沛,干劲十足。”她又走回酒桌前,给自己添了一杯,慢悠悠道,“永远会听我的话。” “妈的,现在是冬天。而且自从获得了‘弑君者’的称号后,我哪还有什么干劲。”他突然想起她的后半句,“永远听你的话,老姐,那你真是搞错了,哪有男人会去听女人的话?” “爱着的那种。”她生气质问,“我让你杀了玛格丽那个婊子,你干了么? “玛格丽是个好姑娘,也是个好王后。”她漂亮又冰雪聪明,但不得不防。 詹姆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这么恨玛格丽。 “好姑娘?”瑟曦像是不敢置信,这个词会从他嘴里说出,“她是个婊子,她和一打人上床。大学士给她送了多少次月茶?” 不比你多。“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他又想起小恶魔的话。 “妈的,那是杂种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对她的诬陷!”詹姆生气说,他知道的远比她以为的要多,“他么的,他已经亲口承认了,那是受你指使!” “我必须杀了她!”她开始蛮不讲理了。 年轻的时候这还能算是她可爱的一面,现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归类。 “怎么杀?”詹姆也开始耐不住愤怒,“她是托曼的王后!” “你今天就能杀了她,嫁祸给大雀麻,但你呢?却选择什么也不做!”她大喊。 “哇哦!”詹姆觉得她简直不可理喻,“你觉得提利尔真的只是玫瑰,可以随意任你踩踏么?” “你丢了手,我看你的胆子也一起丢了。”她愤恨说完,再次吞了一口酒,“你根本就不配做泰温的儿子!” “难道你是他的儿子么?”詹姆笑着出言嘲讽。 “缺了一根无用的几把而已!”瑟曦呛声道,“既然你不帮我,我就自己行动。我会召集我的议会,将她和她的蠢货父亲、酸味奶奶一步步逼死。” “你不能。”詹姆平静说。 “我是摄政王太后,我有什么不能的?”她质问。 “我是托曼国王亲封的摄政王!”詹姆坦然说出,只觉得这一刻终于到来,“我已经邀请梅斯提利尔回君临担任国王之手了。” “你没有资格担任摄政王!”瑟曦大怒,“我会让托曼废除你的摄政王之位。” “随便你。”詹姆心烦意乱,“你还没有发现,你对外发的命令,都没有被执行么?群臣讨厌你!” “绝不会!”她说,“我还有金袍子司令、海军上将……” “他们都不在了。”詹姆打断了她,“他们已经被我解职了。” 詹姆觉得本来可以用更轻松和宽慰的语言说出来,或者在做完之后再说,以免她大动干戈,但现在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科本?派席尔?”她恍然,“这两个叛徒!” “所以,你就不能好好做个王太后么?”詹姆劝道。 “我会命令红堡卫队把他们两个杀死喂狗!”她恶狠狠道。 “你不能。”詹姆无奈看着他,“红堡卫队归梅隆管。” “我会命令梅隆杀了他们!” 她还没有发现问题,詹姆抿着嘴,只感觉万分无奈。 “梅隆克雷赫效忠于我。”詹姆出言。 “你一个御林铁卫,妈的,他疯了向你效忠?”瑟曦怒极。 我不再是御林铁卫。 他感觉有些脸红,仿佛老御林铁卫队长杰洛海塔尔、亚瑟戴恩、勒文亲王都在看着他,让他无法出言。 “我会叫达米昂调集军队,杀光你们这群叛逆!”她对着他恶狠狠道,然后又吞了一口红酒。 “你不能。”詹姆无力道。 “我是凯岩城女爵夫人!”瑟曦恶狠狠对着他说,“我有权让达米昂调集大军!” “不,你不能。”詹姆感觉已用完了最后一丝力气。今天他已经够累了。 “你要把我软禁?”她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詹姆站起身,只觉得无力又焦虑,在已经冰冷的寝宫里局促不安。 “不。我现在是凯岩城公爵了。”詹姆艰难站定,对着她说。 “什么?”疑惑从她脸上完全消散,代之以狂怒,“你竟敢偷走我的城堡!(you stole y castle!),凯岩城是我的!你个杂种!是我的!” “你的?”詹姆如坠冰窟。 他从小就作为凯岩城的继承人培养。他至今仍清楚记得那段为瑟曦穿上白袍放弃凯岩城的往事。(参见:原着冰雨的风暴第十一章詹姆) 如今她竟在他面前宣称,凯岩城是她的! “你的?”他质问,“你难道不知道凯岩城怎么变成你的么?” 他被她的语气激怒,不可遏制,更像是首次认识这个姐姐。 “当然是我的,你个杂种!”她扔下酒壶,抢过桌案旁的小裁刀向詹姆刺去。 “你!”詹姆不敢置信! 她喝了太多酒,动作缓慢粗陋,詹姆一把抓住她持刀的手。 “你疯了?”他大叫道。 她已被愤怒控制,双手用尽力气将裁刀往他脖子按。 一只手对两只手。 詹姆一只手的力气不足,只得侧身顺着她的力气将她一把摔倒在座位上,上前去抢夺裁刀。 她仍不依不饶,持着裁刀向他脖子刺来。 她的脸血红,愤怒至扭曲,他从来未见过这样的瑟曦。 “你疯了!”他大喊,想要惊醒她,转移裁刀方向。 他的左手被她的右手牢牢擎着,压着他自己重量,根本无法转身。 他只好伸出右手的残肢,全力压向裁刀。 裁刀顿时反刺向了她的胸口。 她一脸震惊,像是重新认识到现在的情况。 “你,你……”鲜血从她口中沁出,从她胸口涌出。 神采在她脸上一点点消失——杀死伊里斯时他只觉得畅快,现在,他觉得浑身都在紧张颤抖。 寝宫顿时变得安静,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良久,他抬头,只见窗外的雪花仍在缓缓飘入。 他只觉得冷。 第一章 提利昂 第一章提利昂 提利昂一瘸一拐地提着装着人头的盒子。 人头已经被莫尔蒙找人仔细腌制好,并小心淋上了沥青,放在盒子里。莫尔蒙还细心地在盒子上装上了把手,好让他提得方便。 这个混球! 他还记得看到瓦里斯的人头在天空飞的时候的样子。 人头在飞,脖子的鲜血在喷溅,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嘲笑他: 砍人的莫尔蒙身上没有粘上半滴血;被砍的瓦里斯白白净净的脸上只是稍稍撞击了赛荷鲁镇青石街道,弹跳着滚到一旁,之后捡起来发现,他的脸上只是粘了一点灰尘,仍旧可以称为白白净净;而他,一个被击倒在地的小小可怜人,竟被歪倒的尸体汹涌地喷溅了满脸满身的血。他是这三人中唯一尝到了血味的人,也可能是唯一喝过别人血的兰尼斯特。 瓦里斯的血也有些甜腻。 瓦里斯死了,死于他的一只在海外的小小鸟之手。因为小小鸟想拿着他的头颅送给龙女王,好让龙女王可以开心地重新接纳他。不仅如此,他还为龙女王准备了其他礼物:一个姓兰尼斯特的弑君、弑亲者,天下独此一份的小恶魔。 不知道他的龙女王看到这么一个畸形小怪物会不会当场吐出来呀? 嘿,随她的便好了。年轻的少女向来愚蠢,稍长一些就变得恶毒,生得既美丽又善良的,就只有他的泰莎。 妈的,在泰莎眼里,他又是什么呢?她会想,每个年轻男人都荒唐,稍长一些就变得残忍。 愚蠢配荒唐,恶毒配残忍。简直就是在说他的老哥老姐。 反正,只要龙女王不把他丢给魔龙吃掉就行了。不过,要是他的命注定终结在弥林,他倒是期待一些特别的死法,喂龙也算其中最别致的了,至少,他能像雷妮拉女王一样死去。 哎哟,雷妮拉死得时候有没有惨叫呢?希望龙女王的龙足够大,能够把他整个吞下去,不要撕得血淋淋。 “乔拉爵士,为你手提礼物已经够辛苦了,能否好心给我松开链子啊?”他几乎哀求,“再这样走下去,我可要死了。” 这个多毛的北方人是铁石心肠,但你若是认真祈求,他也会发挥点骑士精神,比如水比如面包或其他食物,但兰尼斯特的嘴往往说不出甜言蜜语,小恶魔的嘴巴与香甜更是毫无关联。但他的畸形大腿早已不堪自己体重的重负,更何况手链、脚链以及携着瓦里斯人头的盒子? “你若是死了,我会把你的头放盒子里陪他。”他在如此热的天气下,依然穿着他的黑羊毛皮甲,仿佛露出裸背便已背叛了诸神,有损他的骑士荣誉。 “好爵士,我人虽小,可头却大着,这个盒子装不下两个大脑袋嘞。更何况,你要是能松开链子,我为你提盒子也能走得更远啊!”他已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去说服这头毛熊。 被扁过多次之后,他已经知道该说什么,而什么绝对不能说。他觉得大毛熊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驯服他,就像他真的是个小魔猴。 他已经扔掉了溅满鲜血的衣服,当然也不会再返回船上,把他其他的“儿童”衣服偷出来穿上。如今上衣是瓦兰提斯常见的长衫,下边就是简单的裤兜。长衫穿在他短小的上肢上,让他看起来就是个穿着戏服的小猴子。 他就见过贵族养猴子,还给猴子穿上人的衣服,如果历史记载不假,有一个不仅给猴子穿衣服,还给自己猴子找贵族女孩婚配。 妈的,他应该成功才是,不然,他老爹怎么会认为他应该至少找个贵族女孩结婚呢? “我觉得两个头只要挤一挤还能放得下。”乔拉爵士如恶魔一般回复。 “那您挤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让我的后脑勺对着他。”他可怜地说,“我听说你们北方人杀人前都会问人遗言,妈的,这就是我的。”乔拉爵士对他的话一点儿回应也没,他无奈,“让瓦里斯亲我的宝贝脑袋而不是嘴巴,也算安慰。” 他感觉自己要落下泪来。 “我会记得的。”他安静地回答,眼睛盯着前方。 “好爵士,您就不能再雇一辆马车么?”提利昂随他从赛荷鲁乘船到了瓦兰提斯,然后孤单地走上瓦雷利亚大道。 当他询问,为何不走海路前往弥林时,大黑熊只是回答,他没有那么多钱,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待去往弥林的船。 是啊,全世界都在打仗,瓦兰提斯到奴隶湾的贸易几乎完全断绝,如今海面上还飘着的船,要么是战船,要么是海盗船,再不复往日海运贸易繁盛的景象。于是大黑熊果断选择从瓦兰提斯走瓦雷利亚大道去往弥林。 提利昂觉得他简直疯了。孤单的两个人想要靠着四只腿走到弥林,还要经过传说的恶魔之路,想要成功,简直异想天开。更何况,这里正常的腿只有两条,还都长在一个人身上。 “我没有那么多钱。如今还多一张吃饭的嘴,更要节约花销。”乔拉朴实地回答。 “诸神啊!”提利昂哀嚎,“我真不该怪伊利里欧和瓦里斯为我安排洛恩河的行程,那里虽然艰难,但好歹还有标致的修女可以看,容易炸毛的年轻人可以逗。” 这里只有一只会揍人的熊。 大小格里芬还至少还没有给他绑上锁链,他想。 “乔拉爵士,好爵士,”他觉得自己真的不行了,如果继续向前寻走,他的腿就要废掉,他宁愿被乔拉带着头去看那位传说中的女王。被砍掉头,他的双腿好歹也不用顶着大头走路了,“你是维斯特洛人,我也是维斯特洛人,虽说我们老家离得比较远,但好歹,让我们遵守维斯特洛的法律。” 乔拉爵士仍不做声。他从来都是如此,要是他没有听到问题,就绝不会回应,而若是激怒他,他就只会动拳头。 该死的北方佬。 “我们维斯特洛的法律禁止奴隶,您效忠的女王,听说也在解放奴隶,您怎能以奴隶来对待我呢?” 我弑亲,还被诬赖弑君,但我是贵族。 “你不是奴隶,你是俘虏。”他平静地说,眼睛没有看向提利昂一眼。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远方,四周的远方,绝不肯错过一丝一毫。 以他的谨慎,他能在这段危险的路上活下来,但按照这个节奏,他肯定要死了。 他或许是唯一一个走路累死的兰尼斯特。 “好,我承认,我是俘虏,好爵士,请把我带回君临,我愿意接受审判!我愿意认罪!”他哀嚎地说,“我宁愿被我老姐砍掉人头,挂在凯岩城,也不愿意继续这样走下去了,妈的,这条路有一千里么?” “我们不去君临。七大国的合法君王并不是铁王座的小国王,而是龙女王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你只会接受她的审判。” 接下来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 终于,乔拉莫尔蒙像是看到了他所忍受的痛苦,于是说出了提利昂一天中感觉最幸福的话,“我们在前面的山丘过夜。” “妈的,感谢诸神!”提利昂抬起头说。 一阵眩晕袭来,他感觉再也站不住,晕了过去。晕之前好像隐约看到了瓦里斯的黑色人头顺着大道滚了出去。 妈的。 他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变得漆黑一片,他睁开眼,发现群星已经布满了天空。火堆已经只剩余烬,只有一些猩红色的木炭发光,火堆上还留着几串烧得焦黑的烤肉。 他向四周看了看,到处都是秃了的石头,唯不见乔拉爵士的身影。 他不会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跑了? 他连忙起身,但腿已经疼得无法动弹,于是只得重新坐下,用手努力为腿进行推拿,让两腿好受一点。觉得稍好一点后他起身,但刚刚起身就觉得一阵眩晕,不得不扶在旁边的石头上,小心喘气。 好一会后,他觉得已经恢复,而且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然后才发现已身在一个小小的山洞内。 装着瓦里斯人头的盒子还放在他的身边。 提利昂又是松了口气,又是暗骂倒霉。 大黑熊是不可能放弃自己的战利品独自离开的。 他伸手将火堆上的烤肉拿了下来,没有再管烤肉烤得多烂,囫囵地吞了下去。 他从洞中挣扎往外走了出去。 星空的星更加繁密。提利昂觉得好像从没有见过这么清晰的群星。 他看到乔拉莫尔蒙正坐在一块大石上,遥望着星空,长长黑影几乎将一切覆盖。 他真想知道这头大黑熊又在想什么。 他无奈。 他自己在想什么呢?想瓦里斯?想詹姆?想那些完全不确定的命运? 什么也没有。 他的命运就是扮演一轮轮小丑。 看看,究竟还能有多坏多丑!就算被龙吃了,也好过在这个山洞里烂掉。 一阵刺骨的微风吹来,他感觉顿时清醒了不少,死死搂住穿在身上的巨大袍服。 这原本给正常人穿的衣服,但就避寒也算发挥了一丁点额外价值。 不知是不是发出了声响,乔拉爵士站了起来走向他。 “明天,我们向北。”乔拉对他说。 “是,主人!”他没好气地说。 “很好,”他说,“当我们遇到多斯拉克人,你就这样称呼我。” “你难道要去做野蛮人了?”小恶魔笑着说。 “只靠我,我们没法穿越整个瓦雷利亚大道到达弥林。”他说。 “哦,某位好爵士终于意识到这个棘手问题啦。”提利昂惊讶道,“我还以为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不懂呢!” “少耍嘴皮子。”他恶狠狠说,“否则,我会考虑要不要按照你的遗言做事。” 提利昂觉得最好不要,于是喝了一口水,钻进洞的最里面睡了。 第二章 提利昂 第二章提利昂 第二日一早天尚未完全亮起,他便醒来,觉得全身都在痛,想到还要继续拖着铁链、提着装着瓦里斯人头的盒子就觉得往后的日子一片灰暗。 他也曾想拒绝合作,但这只大黑熊的底线异常坚定,他能感觉到,如果他只会给他找麻烦,大熊必定会选择简单的处理方式解决问题,比如,杀害可怜的俘虏。 “吃了这些,尽快出发。”发现他已醒后,他扔过来几块干硬的面包,毫无感情地说。 “不,没法出发,兰尼斯特大人的腿已经坏掉了。”他的腿确实很疼,但只要想站起来,还没有问题,“我不求爵士您雇佣马车,但好歹多休息一段时间。” 乔拉站了起来,抽出了剑,对着他的腿拍了拍。 “如果坏掉了,我可以帮你砍下来。然后你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他沉闷的声音在小小洞内回荡。 “这一点也不好笑。诸神只给了我两条坏腿,”他迎着晨间凄冷的风爬了起来,“虽然坏,但还能勉强走路,爵士您若是慈悲一点去掉链子,它还能走得更快、更稳,砍了可不成嘞。” 他啃完其中一块面包后,将另一块塞到了长袍的兜内。 “拿去!”乔拉将脚链的钥匙扔给了他,“最好别离开我二十步范围,否则我保证你会戴上更粗的。瓦兰提斯的马很贵,但拴住奴隶的链子既便宜又结实。” “好爵士,我听到咯!”提利昂开心回复,“能否请您把手上的链子也解开呢?要知道,我这双手也很难过,尤其还要承受好朋友的重量,真是心里疼,手也疼啊!” “你不用承受你好朋友的重量。”乔拉爵士将水袋挂在腰边两侧、将行李袋背在身后,拎起盒子向洞口走去,“我知道在附近有一个羊人部落,我们先到那里买马,也许他们愿意低价卖给我。” “你竟然还知道这种事情?”提利昂惊道,“想不到,在离瓦兰提斯这么近的地方竟然还能有羊人存在。” “走!”他对着他喊,“不管什么种族,不敢反抗侵略者的就是羊人,但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没有一个族群天生懦弱,因为懦弱的早已消失了。” 他走出洞口,随着乔拉爵士走进晨昏之中。 虽然他全身各处都在疼痛,但被松开了脚链,也不用提着盒子,还是感觉轻松许多。 “好爵士,我们要在哪向北啊?”他无聊地问。 “下一座山前的小溪旁。” 他腰背挺得笔直,好像行李完全没有重量。提利昂只希望他能经常停下来休息。 提利昂艰难地跟着他的脚步。 他们在天完全亮开的时候重新走上瓦雷利亚大道,大道上面到处充斥着一块块风干的牛粪、马粪或是粪风化后的痕迹。 他们沿着大道走了一会后,便听到身后传来的隆隆马蹄声,乔拉将他拉到了路一旁的草丛中躲藏。 “是土匪么?”提利昂问。 “在废墟之栈前,这条路都不会有土匪。多半是途径的军队。”乔拉回答。 乔拉的判断完全正确,一刻钟后,他们便看到打着猛虎王冠旗的军队奔驰而过。 那是瓦兰提斯的军队。 又过了一会,后面跟上了大量的步兵以及大队缓行的骑兵。 这些部队的旗帜就复杂了,提利昂知道,这些持旗的都是佣兵团:有寒风团,他们的旗帜是一棵被风吹断的大树,大树的树枝上挂着寒冰;有旭日团,一轮红色的太阳从碧蓝的海面上露出半个头;还有野餐团,他们的旗帜残忍而恶心,是三只乌鸦正分食一具残破的尸体。 “你懂得还不少。”乔拉诧异地看着他。 “我在船上的时候可没闲着。老格里芬给小格里芬上课的时候,我都在好好听讲哦。”提利昂道觉得就算把小王子的事情告诉眼前这位,他也不会相信,说不定还会再给他两拳,警告他不得撒谎。 妈的,他已经够丑了,可不想在脸上再添几个肿包。 “瓦兰提斯的动作很快。”乔拉爵士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给提利昂分享他的判断。 “爵士您在瓦兰提斯都找不到去弥林的船,所以,他们的海军动作更快”提利昂觉得世界越来越奇妙,“您的龙女王惹翻了整个东大陆,我看,就算她有三条龙和一大群奴隶帮忙,也不可能战胜她的敌人。她只有一个人,她的三条龙要是按你所说,还处在幼年,根本派不上用场。征服者横扫六国的三条龙中,最小的那只瓦格哈尔,当时至少也几十岁了,嗯,五十岁?” “你说得太多了。”乔拉爵士不耐烦他的话,“我们不用去找羊人买马了。” “我们向这群佣兵买么?”提利昂笑着问。 “不,不向他们买,我要加入这群佣兵。”乔拉从草丛边缓慢站了起来,旁边的军队像是完全没看到他们,“你还记得这是哪个佣兵团么?” 野餐团。“妈的,该叫他们食人族团才是!”提利昂也缓缓爬了起来。 “要是他们吃人肉,我可不加这种团!”提利昂跟着大熊的脚步往经过的佣兵团而去。 “不,你是我的奴隶,没资格加入佣兵团!”乔拉莫尔蒙冷漠地说。 提利昂只觉得大熊又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刚觉得可以和这只大熊做朋友的。 佣兵团继续骑着马,好像没有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从路边走出,也毫不在意他们有没有可能对军队造成危险,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他们有一种罕见的自信或鲁莽。 “我能战斗!”乔拉莫尔蒙对着经过的队伍喊,“让我加入你们!” 几个路过的佣兵瞪着眼瞧着乔拉和提利昂,但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也一样!”提利昂笑着冲着他们大喊,“我能让你们战无不胜。妈的,有了我,你们个个都会被诸神亲吻。” 士兵怪异地看着他,仍不停步,提利昂追着向前,“妈的,有了我,就算你们战死,也是被黄金砸死的,要么是被女人玩死,”有几个佣兵被他粗话逗笑了,这很好,“操!你们真的愿意错过这么大的幸运么?嘿!让我战斗!操!带我一起野餐,妈的!” 他在队伍边张牙舞爪,像个跳舞的小魔猴。骑马的佣兵们终于被他逗笑。其中三个从队伍中分出,停在了他们的前面。 “一个侏儒!”旁边的一名佣兵嗤笑道。 “一个丑八怪!”侏儒笑着对他回道。 旁边两个骑马士兵大笑。 “但你确实是个侏儒!”他没有生气。 “你也确实没那么漂亮。”小恶魔笑着说,“但我这个侏儒却是个帅气的侏儒,你看不出来么,不仅如此,他脑袋瓜子也不错,而且战斗起来勇敢无畏,他甚至还在战场上亲手杀过好几个士兵呢!你看,他丢掉的半个鼻子就是英勇的徽章。” “我看你是个爱说大话的侏儒。我们野餐团近百年历史有过女人加入,有过巨人加入,但从还从没有招过一个侏儒!”三人哈哈大笑后,在中间那个骑士说话。 “这不正是命运的安排么?而且我加入有何不可呢?大家不仅会走运,”提利昂嬉笑,“而且他加入还附赠一头大黑熊。”提利昂指着旁边的莫尔蒙。 莫尔蒙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他神秘一笑,把这当作大熊的赞赏。 “野餐团倒是可以吸纳成员!”在中间的骑士,看起来像是队伍的头,留着绿色的长胡子,说着一嘴标准的通用语,长脸消瘦,看起来阴狠毒辣。 不阴狠毒辣的人也没法在佣兵团干下去。 “那您看我们两个怎么样啊?”提利昂露出微笑,“我们两个配合起来,保准您能打翻好几个营的敌人。” “所以,是这位负责杀敌,”他笑着指着莫尔蒙,“你在旁边鼓舌呐喊么?” “少部分情况是,”提利昂发现动嘴巴比动腿轻松多了,“大多数的时候都相反,我负责杀敌,他帮我计数,我告诉您哦,他人虽然高大,肌肉也发达,但数数不赖。哎,我最喜欢的武器是斧头,我拿斧头会更加勇猛!” 三个人笑得前仰后合。 “我能战斗!”莫尔蒙在三人笑容落尾的时候,闷声道,“我的理想就是不断战斗,请让我加入你们的佣兵团,我保证能让你们满意!” 中间的那名骑士点头,提利昂注意到,旁边的两个也一样在点头,摸着胡子。 “哎,可要讲先来后到嘛!”提利昂赶紧。 “这可不是先来后到的问题。而且也确实是你主人先说话的,小朋友,我们可不允许奴隶加入!”他指着他手上的链子。 妈的!提利昂在心中大骂。 “哎,老朋友,我可不是奴隶!”他赶紧抢在莫尔蒙出声前说话,“这条链子只是我们两个人玩的游戏罢了,他怕我被别人逮住,我也害怕自己拿斧头伤到人,所以就这样啦。您看看,哪有主人背行李,奴隶什么都不拿的道理?更何况,奴隶不都该还带着脚链和项镣嘛!” “是这样么?”他问莫尔蒙。 莫尔蒙看着他,缓缓点了头。 “很好,”他示意旁边的另一人,“给他们牵两匹马。小朋友,你会骑马?” “老团长,我当然可以骑,但有女人抱着的时候骑得最好。”他得意地说。 “团里现在可没有女人。”看到马被牵来之后,他说,“先上马,我们路上有时间慢慢了解,到了休息地,我们再入册登记,正式入团。” 提利昂灿烂地笑了,英勇地爬上了高头大马,得意地望着莫尔蒙。 这是这么多天以来,他首次品尝成功的味道。 第三章 提利昂 第三章提利昂 野餐团实行的是三巨头制度,分别是团长、总财务官、总军务官。 那个被提利昂称为丑的家伙就是佣兵团的总财务官,实际上他是三巨头中长得最帅气的一个,棕色头发、胡子,梳理得整整齐齐,在朴素的袍子下藏着精钢的灰色铠甲。他的名字叫托勒密,佣兵们喜欢称呼他为“英俊的托勒密”。听说他来自某个密尔的银行家家庭,因为一点点“小错误”被流放,最后加入了野餐团。 大多时候,他为人礼貌和善,谈吐优雅,所以,旅程的十来天里,提利昂一直围在他旁边,学习和了解一个佣兵团的运作,经过这些天,他对瓦雷利亚语脏话更加精熟了。 这些瓦雷利亚语用在妓院较佳,用在龙女王的宫殿就有些不合时宜——他一开始是抱着后一种目的学习的。 团长本人名塔吉,佣兵们叫他塔吉团长,也是密尔人,他大多时候都沉默寡言,与他的团一个气质。 相比其他佣兵团,野餐团除了团旗以外处处都显得低调:佣兵们走在路上或停留在营地,没有像旁边的团一样大声吵闹,也没有人炫耀地将战利品穿戴在身上,搞得像花枝招展的孔雀。 提利昂觉得,这样的队伍太适合乔拉莫尔蒙这种人了。 “这些人都是龙女王的敌人哦,”提利昂骑行的时候偷偷对着乔拉爵士说,“嘿嘿,我看,爵士您与其送没用的人头给龙女王,不如送一支部队给她。您也是这样想的?或许她见了你带着军队来支援她,她会开心地流出眼泪,捧着您的胳膊向您道谢嘞!到时候您就是女王眼中的英雄,说不定,大人您还能一亲芳泽哟!毕竟少女爱英雄嘛!”秃头的英雄多半不行。 “小心你的嘴巴!”大熊警告他。 说完,他拉着马加快了行进的速度,摆脱了他。 “你觉得不可能?”提利昂加快了马速,跟上,“乔拉爵士,若是我帮你做到,您会如何感谢我呢?” 这句话引来了他的侧目,提利昂知道他可以继续说话。 “怎样?我有信心说服团长临阵倒戈哦,”提利昂笑着说,“就看乔拉爵士您感不感兴趣啦!”说完他加快马速,学着他,往前而去,没再理睬他。 野餐团是个规模很小的佣兵团,仅有一百五十余人,却配有几百匹战马,是纯粹的骑兵队伍。几天下来,他们越过了大部分瓦兰提斯的步兵,走在了整个队伍的前方。 “团长大人!”提利昂笑着对塔吉说,“我听说,在废墟之栈前,这条路都不会有土匪,也没有什么危险,可我们已经过了废墟之栈,是不是要提前派出哨探啊?” 希望不是他多心了。 “瓦兰提斯自己的卫骑兵已经在前面做了哨探,如果有问题,我们会收到消息的!”他安逸地骑在马上,目视着前方,优哉游哉,好像在这种路上行走很快乐。“怎么?胡戈你已经对行军感兴趣了么?” “我对什么都感兴趣。”他笑着用蹩脚的瓦雷利亚语说,“尤其是妞儿们的心。”但我永远不懂。 “你可以对很多东西感兴趣,但对这个,我告诉你,完全没有必要!”他扯着嘴角笑着说,“事实上,有把好剑就胜过一切了。”他朝着提利昂看去,露出神秘微笑,“我看过很多心,白的、黑的、黄的、蓝的、红的,各种各样的,你越是对它们感兴趣,它们就离你越远。” “哎,那可倒好,我这一身就宝剑最锋利啦!”他嬉笑着,但心里很不安。 如果恶魔之路就这样被他们顺利走过去,这条路凭什么叫恶魔之路? 这条路看起来确实很好,宽度足够容纳三辆马车并排行走,地面坚硬平整,世间再不存在行走条件比这条路更好的了。 大道笔直,连绵数百里格,听说在天气比较好的时候,站在平原的那段可以看到大道连绵直到天边的尽头,有人称这段为天路,而进入山岭后的一段,就被称为恶魔之路。他们现在就在恶魔之路上。 提利昂早就仔细瞧过大道的构筑。他不确定这是不是魔法构筑出来的道路,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今天的能力,完全不可能铺设,因为,它看起来就像把石块熔化然后在地面重新塑性形成。可即便是真正的石头,经过几百年的使用,经过几百年的风吹雨淋、暴晒冰冻也会损毁,但它就是奇迹地完好出现在这,历经百年。 瓦雷利亚是世间永恒的奇迹。 他回到了乔拉爵士身边,他像是对他之前的提议一点也不感兴趣。提利昂觉得,任谁和这种人在一起也会觉得扫兴。 难怪你老婆跟别人跑了。 “哎,好爵士,您考虑得如何了?”提利昂不得不开口,笑着问,“如果条件合适,我不是不能帮你哦?你得明白,一颗头颅对她而言没有任何用,但这几百骑兵却不一样,而且,若是爵士您掌握这支骑兵,您在龙女王心中的分量也不同啊!” 莫尔蒙瞧了他一眼,完全没有接话的意思。 “哎,好爵士,您就真的不考虑一下么?”提利昂觉得他已完全把握准了自己的心思。 提利昂很着急。 “如果我是你,我会考虑穿好盔甲,即使破旧的。”他沉声道,好像在宣布什么危险的事,“这条大道随时会发生危险。” “人?”还有什么危险比人更可怕呢? 莫尔蒙像是重新发现了什么,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当然是人,难道还能是龙不成?”他用他独特的声线补充,“但他们比魔龙更可怕。” “您可吓不到我嘞,”提利昂赶紧从马的后兜里找出分配给他的破盔甲。“我经过伤心岭哦,看到过一个个身上长了石头的人,妈的,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比那种人更可怕?” “当然有。”莫尔蒙说,“这里有出没的野兽,同样有糟糕的环境,但最危险的还是那帮人。” 破盔甲实际只是半锁甲和半块盔组成的奇怪玩意,不仅大了一号,边缘破碎的地方还没有裁切好,几个弯曲的尖钩在边缘凸出,不知道被修过多少次。但再差的防护也好过他的血肉之躯。他忍着盔甲的锈迹斑斑和伤痕累累,小心从锁甲的洞中穿过脑袋,将盔甲挂在脖子上,并小心避免尖钩刺破鼻子。 “真是奇怪,为什么你一个维斯特洛的北境人知道这些,而旁边这些老佣兵们却什么也不懂?难道他们不知道小命才最重要?”提利昂嘲讽。 “也许他们觉得队伍中有小魔猴能避免危险呢?他们不知道,小魔猴只是个弑亲者,”乔拉仍眼瞧着前方的连绵的黑色山丘,“而且你承诺过,他们要死也只能被黄金砸死或……” “被女人玩死,我记得。”提利昂装作嘲笑,“我早在君临的时候就知道啦,有些人呢,习惯把事情说得极其危险,妈的,不过是为了多分点东西!哎,要我说,你老爹就是这样的人。”他觉得不得不挑拨大熊的情绪。 “小心你的嘴巴!”他又警告。 否则揍我?攻击团队成员会受罚,还记得么? “莫尔蒙大人天天说长城危险,但他么的,长城已经在那站几千年了。但我仍愿意支持他,而为了支持他,我可是连君临金袍子总管杰诺斯都给他送去了,结果他还不满足,派来了讨人嫌的艾里沙索恩爵士,给我带来了一只融化的手,说什么那是异鬼。你看这天,热得跟永夏一样……” 他感觉说不下去了,他想起夜晚的时候是如何挨冻的;而且此时道路两侧黑黝黝,就连现在的气温也已经明显降了下来——他竟然有些不安。 “你应该重视。”他严肃地说,“我父亲绝不撒谎。” “那可好,跟我老爹一样。”他说,妓女能去哪呢?他知道那是他的平民夫人哎! “而且,我已不是国王之手啦,希望你老爹还能坚持得住,或者等我回君临继续担任国王之手时再帮助他,希望那时候他没把长城弄丢。” “你不该拿长城开玩笑。”乔拉说,“我不知道长城外边有什么,但他既然向你送东西,还说了话,那必然是真的。” 提利昂觉得要是自己能像他一样能信任自己的父亲大人就好了。 “或许,哎,先不说远在天边的事,”提利昂终于套上破烂的盔甲。“爵士您真的不考虑我之前的提议?我的脑袋瓜子还行哦。” “你想怎么做?”他将目光从黑黝黝的群山中恋恋不舍地收回,好像那里藏的有他所说的食人魔。 “我会说服他们。”提利昂露出笑容。他感兴趣就好,“就用我这双嘴巴。但具体说什么话,告诉你也没用,它必须从我嘴里说出来才有效。” “少耍嘴皮子。”他不屑道。 “哎哟,我的先祖‘机灵的’兰恩可不就是耍嘴皮子弄到的凯岩城?我有样学样,说不定能为你搞到一支佣兵团呢?”提利昂只觉得眼前这个大熊是最不上道的人,和那位狮鹫大人简直一模一样。 妈的,两个嫉恨世道、沉默寡言的家伙!嘿,狮鹫好歹还救过他的命,但眼前这位已经多次差点整死他。 妈的,不想要佣兵团就算了! 等到了弥林,我会好好告诉你的龙女王,她忠心的蜘蛛阁下是如何被她的叛徒杀死的!操,他还亲自把人头送到女王您面前挑衅呢! 他沉默了良久。 “你想要什么?”他开口。 提利昂开心他的软化,但却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我想要什么? “等见到了您的好女王,爵士您好好夸夸我的脑子,”最好再提一下他为女王杀了她的仇人泰温,“我是做首相的料哦,就连瓦里斯都这样说。” 做女王之手也不赖,生了这样的头脑,总得好好利用,不过她要是想要我的宝剑,我勉为其难,也愿意奉上。 只要她不摘下来挂在脖子上就行。 “首相,就你?”他轻蔑地道。 “我不行,难道你行?”乔拉再次沉默了,提利昂恍然大悟,“你不会是认真的?我看她把你收进铁卫也不会让你当女王之手!哎,不过嘛,怎么选择是女王的事,至于我的事,你照实说就行啦!” 莫尔蒙还是保持沉默,提利昂就当他已经同意交易。 “我这计划,光靠我的嘴皮子还不行,”他靠近乔拉,压低声音,“还得靠爵士您的剑,妈的,至少得先干掉总军务官才成。” 第四章 提利昂 第四章提利昂 总军务官讨厌他,他的肆意嘲笑和他身上的这副丑陋的铠甲就是证明。 “我们没有适合侏儒的铠甲,要是龙女王的军队里有侏儒战士,我会缴获一份送你。”提利昂记得他说这话时哈哈大笑,“更何况,你这么小的个子,被人砍中也不容易,要什么盔甲?”提利昂当时只能笑嘻嘻回复,他是个瞎子,看不到他的鼻子被人砍了一半。 “他和计划有什么关系?”乔拉爵士看了看总军需官,投去了质疑,“我不会帮你做这种事情。杀害同伴,虽不及弑君弑亲,但也是大罪。” 那意思分明是,他比提利昂有节操得多。 提利昂懒得与他计较。 “你把这当做我另一个要求就得啦!”提利昂满不在乎地说。 具体的计划应该在弥林城外实施,现在还早着呢! 提利昂披上铠甲后,将外边的袍子抖了抖,准备重新穿上,藏在兜里的有十来天的黑硬面包从袍子里跳了出来,砸到了马头,马儿顿时受惊,嘶鸣地跳了起来。 提利昂猝不及防,直接被马抖落,沉沉地摔倒在瓦雷利亚大道上,只觉得浑身都已经散架。刚想哀嚎,一支箭咻地射穿了马脖子,而后就是一阵箭雨和惊喝声。 他的马嘶鸣挣扎,提利昂顾不得疼痛,赶紧滚到一边。 战死很光荣,被龙吃很特别,但要是被马踩死或被人在厕所射死就很难堪、粗陋了。 他刚滚到一边,只看到他的马也几乎同时倒地,马头还刚好砸在他胸膛肚子上。他觉得肋骨都断了,暗骂倒霉。 “敌袭!”提利昂仿佛听到团长大喊,但他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马每动弹挣扎一次,血就从它脖子的箭伤处飙射一次。它的血比瓦里斯的多多了。 瓦里斯的那次,他惊魂未定,被动着被鲜血浇淋,这一次,他想躲避,但沉重的马头死死压着他的胸,他无法动作。他觉得自己几乎要被血淹死,只好张开嘴巴大口呼吸。马血浓厚腥热,他荒谬地觉得马血比瓦里斯的好喝多了。 他艰难从马的身体下抽出手,抹掉脸上的血,遮挡还在喷溅的马血。 混乱之中,他几乎没有时间看清敌人。他们个个都像一团黑影,光着上身,身体畸瘦而高,动作灵活,手持着长刀,发辫绑得一条条,像是灵活的猴子战士,高高的那种。 他顾不得来人数量以及凶猛,更不能在这个时候喊大熊帮忙,他得靠自己逃脱这头更倒霉的战马的压迫。 战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他,他好像能从马眼的光亮里看到他自己,满头满脸满身全是鲜血。 战场不断发出拼杀战斗的声音,提利昂想赶紧找一个更安全的地点暂避,但用尽全力,也无法将马头推开,它像长在了他身上。 他想要翻滚,但马脖子显然比莫尔蒙的胳膊还要粗壮,死死压扣住他,他感觉无法反抗、无法逃出,一时之间,竟生出就在这躺着的等待战斗结束或就此被杀的想法。 他的双脚短小,此时踩不到马背用力,也无法撑着地面将自己推离开,而地面经过马血的浸润,滑得像油,他的双手也使不上力。 他心中暗骂。 他身上的盔甲更像是长出了牙齿,死死扣在瓦雷利亚大道的地面上,更增添了他爬出的难度。 他几乎要放弃。 “行行好。”他想和马说。 马儿漂亮的大眼睛渐渐失去神采,头颅整个伏在他的胸口更加沉重,像是偎依在身上睡着的女孩。他竟对马生出了点同情,于是不再挣扎,伸出双手,抱住了马的头颅。 “对不起,”他不安地盯着周围说,“我必须走了。” 他用力抬起马头,将身躯从马脖子下的空隙抽出,而后小心地将它的脑袋放进血泊之中。 他再次伸手摸了摸脸上的血,放低身体,从一旁的尸体边捡起长剑。 战斗之声仍然在四处响起,但他周围一个敌人也没有,他拿出长剑,四面观察,小心防备着来源于任何方向的敌人。 两百多的骑兵队伍被从阴影的山林里冒出的不知数量的奇怪人种突袭。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他稍稍擦干脸上、眉毛以及眼边的凝血,他看得更清楚了。 敌人们裸着上身,深棕的肤色,有的人的裸背上画着各种各样的红色白色文身,身材远较常人细瘦,但高挑异常,像麻秆一样,但他无比确认,这些敌人确实是人,而不是什么怪异的生物,或者,他们至少有人的身躯和脸。 他们拿着的是长长的多斯拉克弯刀,悍不畏死地快速冲击着雇佣军的组成的临时阵列,冲散以后,后面又会跟上几名,继续冲击,杀入。 到处都是鲜血。 这些敌人们,喜欢用弯刀砍人脖子,雇佣士兵一个个喷溅鲜血,将这段瓦雷利亚大道变得名副其实。 他看到莫尔蒙正小心地躲避着敌人快速又连绵的攻击,在敌人的攻击下,乔拉爵士艰难抵挡着,仅偶尔反击。 这些敌人高,但并不显得大,他们细瘦、灵活,力量不及大熊。乔拉爵士同样看得明白,于是看准时机,持着长剑,紧紧压制过去,在击落敌人武器后,长剑斜着将敌人砍成了两段。 浓厚的血顺着断口淋在地面。他没有看到流出的肠子。 他感觉一切都是黑色的。 鲜血也是黑色的。 腥味浓郁,几乎让他立刻呕吐出来。 “呜呜呜……”一声奇怪的号角声此时从黑黝黝的山内传来,提利昂几乎想扔掉长剑捂住耳朵。 他从未听过如此令人厌恶的声音。 “呜呜呜……”又是第二声。 奇怪的敌人们开始有序撤退,深入佣兵的奇怪敌人则被士兵们阻拦着,而后被雇佣兵们一一砍杀。 提利昂赶到的时候,最后一名敌人已被一剑刺穿,但他仍挣扎着挥出武器,无力地发起进攻。旁边的一名佣兵拿着刀轻易地割下了它的头。 敌人细瘦的身躯瞬间歪歪倒了下去,从脖子间流出了黑色的血。 腥臭扑鼻。 战斗来得快,好像去得也快。 看到提利昂持着剑走来,这些还活着的佣兵像见鬼了一般。 “胡戈,你这是怎么了?”塔吉队长一脸疲惫和担忧,袍子上星星点点地粘上了许多血迹,但这些明显不如提利昂身上的多,“你他么要么是个小恶魔,要么真他么的像你自己说得那样勇敢!” 勇敢和马头战斗,如果这也算勇敢。 其他人也一脸震惊,就连一旁的莫尔蒙也侧目。 “哎,团长大人,为什么不能都是呢!比如,既是个小恶魔,又是个勇士?” 他蹲下,检查倒在地上的奇怪尸体,“团长大人,这些真是人么?” “不是。”英俊的托勒密说。他脸上也布满鲜血。“这些东西可能是被人用魔法创造出来的。” 他还未说完,一名佣兵跑了过来,“塔吉团长!这些恶魔抢走了我们的黄金。” “操!”英俊的托勒密说了一句瓦雷利亚语,赶紧挤开人群,往存放财宝的地方走去。还活着的士兵也一起蜂拥而去。 那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遍地都是死掉的雇佣兵,他们没有丝毫在乎。但财宝被抢,却个个惊呼。 “总军务官死了。”乔拉看着跑光的佣兵们,对着提利昂说。 提利昂想露出笑容,但不知道这一脸血配合笑容会是什么鬼样子。不过总军务官死掉也勉强算是好消息了。 不过,经过这场可能涉及魔法的战斗,他已心有余悸。他觉得,现在重点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活着走到弥林,而不是如何让龙女王开心。 “刚刚托勒密说这些‘东西’是人用魔法创造出来的,乔拉爵士,您有什么看法?” “这些不是‘东西’,而是人。”乔拉严肃地说,蹲下身体,查看地上的黑血,“他们应该是至高牧神的祭司用孩童创造出来的‘战士’,他们是祭司蓄养的恶魔。” “至高牧神,那就是羊神咯。”提利昂对这些异端教派略有了解,知道他们是东大陆中最软弱的民族所信仰的神灵,“没有想到,他们的祭司竟然还有这种力量。” “我早说过,能生活在这片大陆的任何民族都不可小视。”乔拉爵士擦干仔细擦干长剑后将它插回剑鞘,“他们这次袭击我们或许只是为了黄金。” “妈的,如果他们真有这种力量,也不会被人称为‘羊人’?你不是说过,所有不敢反抗侵略的都叫‘羊人’么?” 提利昂觉得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如果他们的神真的这么有力量,那定然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民族甚至拓展自己的民族的生存地。看看,安达尔人就能在七神的光辉下,跨海战胜信仰旧神的先民们,抢夺他们的森林,霸占他们的城堡。如果这些民族信仰的神以及他们的祭司有这种神奇力量,他们定然可以通过这种方法保护自己的族人,而不是放纵,让自己的民族成为软弱、任人欺辱的代名词。 “也许是修习黑暗魔法的代价太大,也许是其他的原因,我不知道。”乔拉叹气,“这些民族可能生性温和,但不代表这个民族里所有人都是这样。我就知道,有些人在暗中修行黑暗的魔法,接触黑暗的领域。没有人想要彻底惹怒他们。” “少来了。”提利昂感觉脸上的血十分不舒服,“他们抢的是黄金,那代表的是钱,既然抢钱,则说明他们需要对外进行正常交易,有着正常的商贸需求。草他么的,这和裹尸布大王可不一样。” “就算不一样又能如何?”乔拉爵士道。 “当然不同咯,乔拉爵士,”提利昂解释,“这说明他们的头儿是正常人,只要是正常人就能沟通。他么的,如果弥林到瓦兰提斯之间的道路畅通无阻,还有多少人选择航海跨过烟海去奴隶湾?” “大部分都会选择陆路,你想说什么?” “若是他们有力量在此抢劫一个佣兵团、军队,还能知道黄金存放位置,他们显然更该在这里修建城堡,比如卡林湾那样堡垒,对过往商贸收税,这样能够赚到黄金不比杀人抢劫获得的多?要是被他们抓住了,说不定我还能给他们出出致富的主意,不用杀人的那种。等他们立国成功,或许会选择我这只小恶魔做他们的国王之手。” “你不会以为恶魔之路只有一只恶魔?”乔拉问。 提利昂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大毛熊。 “要是这样,我可想不到,你选择走这条路,以及瓦兰提斯选择走这条路的原因,草他么的。”提利昂转念又觉得有点不对,“不会是瓦兰提斯的大海商和这些恶魔勾结?” “为什么这么想?” “大海商为了通过海贸发财,故意雇佣恶魔将这条明显更好的路堵死咯。”小恶魔摆手,他自己都不信。 “前面的路可能还有其他危险。”乔拉明显不想理他。 “当然啦,你都说咯,恶魔不止一只啦!”小恶魔从凌乱的战场上捡起一只水袋,倒出水清洗脸、胡子和头发,尽量洗掉马血。 他小心翼翼倒出清水,用没有沾上血的袍子一点点擦干。他感觉脸上全是血腥味,可仔细闻,这些浓郁的血腥味却并不是来源于他身上的马血,而是这些被砍死的恶魔们。 他们的血还是黑色的。 “这么多死尸,等我们走了之后,这些恶魔们就能在这里野餐啦!”提利昂边清洗边抱怨。 他的盔甲现在更是一团糟,要是今晚还要穿这身被血浸湿的袍子和盔甲,那可难过了。 “恶魔们偷走了我们三分之二的黄金!”提利昂这个时候听到托勒密大声宣扬,“所以各位寄存的黄金只能按照实存数量的三分之一支取。” 之后提利昂就听到阵阵骂骂咧咧的声音。 “妈的,那死掉的人,他们的财产怎么分?”他听到有佣兵质疑。 “按照野餐团的章程处理!还有什么好问的,要我再告诉你一遍么?蠢货!”塔吉团长站在总军务官的尸体旁怒斥。 没有人理他。 他们这个时候都把目光投向他的头顶。 提利昂听到了皮革扇动的声音,于是抬起头循着方向看去。 “昂……”一个巨大的阴影扫过越过他的头顶,高昂的声音浇灌下,直至他的内心。 他觉得全身都在战栗。 一只巨龙从天而降,一口吞向塔吉团长,左右撕扯。在众人的目光中,塔吉团长被魔龙彻底撕烂。 一块血肉被甩到提利昂的脸上而后掉落,他恍然未觉。 提利昂只想哭泣,只想惊叹于诸神的造物,石化在了原地。这他么就是龙啊。 魔龙的出现让佣兵们慌张退开。 “昂……”魔龙对着士兵们嘶吼。 这就是他年轻时日思夜想的龙么? 几个士兵慌张之下,向魔龙投掷出手中的长剑,长剑没有伤到魔龙分毫。 停下,停下,蠢货! 魔龙被激怒,瞬间冲入佣兵团之中,一口咬中那个挑衅他的士兵,左右撕扯,将人撕得血肉横飞。 更多的兵器被投向魔龙。 “昂……”魔龙拍打着翅膀,而后扬起头颅,张开大嘴,点点火光聚拢在喉间。 烈火瞬间汹涌向这群佣兵。 “不要!”乔拉赶紧冲了过去。 “你疯了!”提利昂大喊。 “停下,卓耿!”他听到乔拉喊,“停下,停下,卓耿!” 第五章 胡戈希山 第五章胡戈希山 提利昂大骂,但这无法阻挡莫尔蒙向龙冲过去。 他个人虽然喜欢龙,但也不会莽撞冲动到在一条魔龙旁大呼小叫。 他嫌命长了么? “卓耿,停下!”他对着巨大的魔龙呼喊。 “昂……”魔龙发出巨大的愤怒狂吼之声。 尸体和佣兵的血肉被烈焰顿时烧成焦肉,尴尬的味道弥漫在黝黑的山林之间,与腥臭混合,更让人无法忍受。 莫尔蒙一个人跑到了魔龙身前,对着他大声呼喊。 提利昂担心魔龙张开巨口,对着他也咬下去。实际,不仅提利昂,其他还活着的佣兵也是一个看法,他们全都远远躲开,像是看着怪物一样看着莫尔蒙和魔龙。 “蠢货!”提利昂心想,感觉几乎要看到魔龙突然袭击向他,将他像团长一样撕得血肉横飞。 巨大的魔龙像是终于注意到眼前的小虾米,突然将巨头转向莫尔蒙。 “昂……”它对着莫尔蒙怒吼。 莫尔蒙侧过脸,遮挡。 魔龙从他身上挪开巨头,竟没有伤害他。 在他面前怒吼完,魔龙转开巨大的身体,衔起地上躺着的无头恶魔尸体,一口吞下。 而后又是寻找另外的恶魔尸体。 “大家散开!”乔拉爵士大声呼喊,“把恶魔尸体聚拢起来。” 到了现在,大家都已看得清楚明白,魔龙从天而降是被这些恶魔的血腥味吸引而来。 佣兵们很快将恶魔尸体都拖到一起,然后看着魔龙大快朵颐。 它囫囵地吞咽了十多具恶魔尸体后,发出一声怒吼,然后奔跑着伸展翅膀飞走了。 他来得突然,走得也同样突然,就像这群突然出现的恶魔一样。 这是诸神给他开的玩笑么? 可惜了团长。 当一切重归安静后,诸人都瞧着乔拉,就连提利昂也一样。 “安达尔人,你他么究竟是谁?”托勒密悠悠询问。 “乔拉莫尔蒙,我十天前就已经说过了。”乔拉并不在乎总财务官的质问。 两百多人的野餐团,经过恶魔袭扰、魔龙突袭,现在就剩一百多人。短短的一小会功夫,便几乎损失了一半战士。 “不,你有事在隐瞒着我们。”他从剑鞘中抽出了长剑,其他佣兵见状也一个样,纷纷抽出兵器。 “你想知道什么?”乔拉莫尔蒙没有退缩,“我的经历颇多,你要是想知道,我都可以告诉你!” “你他么知道魔龙的名字,它见到你就像见到熟人一样,我们看得出来!”托勒密持着长剑,并没有准备攻上,但他身后的佣兵们已经将他半围了起来。“告诉我们,为什么!” “我可不觉得它见到我像见到熟人。不过,我确实曾见过他们,见过它们从石头中诞出,见过他们成长,见过他们第一次捕猎。”乔拉莫尔蒙用平静的口吻说出这些,“所以,我当然知道它的名字。” “你他么究竟是谁?”另一个叫乔戈的雇佣兵质问。 “有人问过了你没听到么?”乔拉不屑地瞧了此人一眼,仍保持镇定,转头对着总财务官,“我曾服务于龙女王丹妮莉丝。” “那你为什么在这里?”托勒密质问。 “因为他是铁王座派到龙女王身边的间谍,被发现后驱逐了。”小恶魔赶紧上前插嘴,省得他说出什么蠢话来。 提利昂笑着走到了他们之间,希望刚刚的水已将他的脸清洗干净。 “是这样么?”托勒密问。 乔拉莫尔蒙看了看笑意盈盈的小恶魔,点了头。 “哎,如果我数得没错,现在就剩一百三十人了,还包括我这么一个勇士。”提利昂打断了托勒密继续追问的意思,“要我说,与其关注一个龙女王的叛徒,不如好好想想我们野餐团该如何在瓦兰提斯的大军中生存下去。”最重要的,如何在下一个恶魔的利爪下活下来。 “你只是个侏儒,有什么资格加入野餐团。”乔戈不屑说,“而且你说过,他们要么被黄金砸死,要么……” 被女人玩死。 他边说边抽出了长刀,走向提利昂。提利昂连退了两步,差点被身边的尸体绊倒。 乔拉莫尔蒙抽剑挡住了他的去路,提利昂只能报以感激。 “侏儒撒谎。”乔戈说。 “他没有撒谎,只是你太蠢。”乔拉嘲讽道,“佣兵只有这两种死法,不是么?而且,这种恶魔都是女巫的造物,女巫也是女人。” 提利昂听后哈哈大笑,“就连魔龙也是女人的。” “让我杀了他!”乔戈愤怒地对着托勒密请示。 “妈的,杀害成员是重罪!”提利昂回复。 没有人理睬他。 “哎哟,笨蛋,你也不看看我们现在在哪?”提利昂踢了踢恶魔的头颅,“我们还没走完恶魔之路呢,而且我没听错的话,我们还剩三分之一的黄金,你想把这部分也丢掉么?” 他可不是笨蛋么?两人刚入团的时候,他建议总财务官收走他们所拎的盒子,因为他认为盒子之中一定藏有黄金,需要由团里统一保管。想到他当时打开盒子的表情,提利昂到现在都想笑。 “让我杀了这个侏儒!”乔戈怒不可遏。 “你话太多。要杀侏儒,先问我手中的剑。”乔拉严肃说道。 “乔拉爵士,我有一个问题,希望你老实回答我。”托勒密看着他,严肃地说,“你既然已经被龙女王驱逐,为何还要返回弥林?别告诉我,你想单枪匹马返回杀了她。” 这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 “嘿,我以为你会问,乔拉爵士为何会不顾生死救你们呢!”提利昂大声说。 “胡戈,省省力气!”他面露狞笑,瞧着乔拉爵士,“乔拉爵士,你不回答上面的问题,我们可没法信任你。” “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乔拉将长剑狠狠插在地上,“我返回弥林就是为了再见龙女王,以便为她效忠。” “你一个被驱逐的叛徒,还有脸回去效忠?”托勒密收回剑,插入剑鞘,笑着说,“你凭什么认为龙女王会重新接纳你?” “托勒密大人,没想到你这么聪明!”小恶魔笑着说道,“乔戈之前抢过的盒子就是他的赠礼。里面的人头原来属于维斯特洛铁王座的重臣哦。他不仅背叛了龙女王的父亲,还让人杀了龙女王的侄子侄女,是龙女王的仇敌。有了这份礼物,龙女王定会收回驱逐敕令。” 托勒密仍是轻笑,像是嘲讽。 “杀害龙女王父亲的是弑君者,让我想想,他姓什么?”他笑着审视地瞧着提利昂,“你是维斯特洛人,还是西境人,应该想得起来?” 托勒密对维斯特洛并不是一无所知。妈的,他早知道怎么回事,这个聪明蛋! “兰尼斯特。”提利昂说,感觉舌尖上都是涩味。 “我听说,杀害龙女王侄子侄女的,是你说的,嗯,兰尼斯特,你不会告诉我,盒子里的人头也是兰尼斯特的?” 他想象结束泰温生命后,再切下泰温公爵人头带到海外的样子…… 那画面太美。 要是一路带着那张脸旅行,可要倒尽霉头。 “人头是瓦里斯的。”莫尔蒙回答,“他是龙女王父亲的重臣,在劳勃篡夺王位后,他转投劳勃了,之后便是他不断派遣杀手行刺龙女王和他的哥哥。” “听起来确实是一份像样的礼物。所以,你加入野餐团,准备随时叛变咯?”托勒密轻笑道。 这又是个不好回答的难题。 “哎,为什么不说,是为了给我们佣兵团一个新选项呢?”若是那位蠢蛋总军需官还活着,他就不会这么说。现在嘛,就连他把握不准的团长也死了。 原本他的计划需要一定气氛,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 游戏只有不断变化,才好玩,不是么? 托勒密淡淡地笑了。“我们野餐团不是次子团,也不是风吹团、寒风团,更不是什么勇士团……” “妈的,我没有听错的话,也不是黄金团。”提利昂笑道,“我们团的箴言是‘正确地野餐(feed rrectly and wildly)’,可不是‘固执地野餐’;我们的团旗是小鸟儿吃死人,可不是去吃活着的魔龙。或者,我们要把箴言改为‘言出如金’?把旗帜改为乌鸦勇斗魔龙?” “现在团长和总军务官死了。”托勒密依然扯着嘴轻笑,“等我们选齐三位当家人后再决定怎么改。胡戈希山,等到那个时候,或许可以由你来决定‘箴言’。不过,要是之后还要死这么多人,也不用想什么箴言了,我们自己就会变成别人野餐的佐料。” “可不是嘛,大人?活着才能啃别人的尸体。”小恶魔喜欢和聪明人说话。 “你真恶心,胡戈!我们可不吃人肉。”托勒密仰望着两边黑山幽林。 “不吃人肉怎么变成肥乌鸦?我做梦都想变成旗帜上的乌鸦哦,”提利昂看着团旗上的三只乌鸦,咧嘴笑道,“我虽然没鼻子了,但嗅觉灵敏,肯定能为其他两只找到最好的尸体。大人您说呢?” “胡戈希山,光有鼻子可不成,”托勒密哈哈大笑,“呵呵,至少希山是不够的。我们可以在之后好好聊聊。” 有得聊就行。胡戈回报以微笑。 “乔拉爵士,您既然被龙女王驱逐了,那自然是可以加入我们团的,而且您和龙女王之间的事和我们也没有关系。告诉我,您现在还是我们的团员?”托勒密摸着胡子询问。 “如果大人您没把名册弄丢,那就是。”乔拉爵士沉声道。 “很好。名册在团长身上藏着,差点被魔龙毁掉。”他笑道,“只差一点点!” “看来我对魔龙呼喊得正及时。”乔拉爵士直视着他。 托勒密哈哈大笑。 “乔拉爵士,现在嘛,让我们谈谈你对魔龙呼喊的事。”他停了笑声,“要不是您行动,野餐团可要多死很多人!不过,既然您刚才说你还是野餐团的团员,那我们也没有必要对你表达什么感谢啦!这都是您该做的,不是么?” “妈的,大人,你真是吝啬鬼!”提利昂佯装批评道,然后将目光投向乔戈,“好歹让我们为这么优秀的团员鼓个掌!你说呢,乔戈?” 乔戈哼了一声走开了。 托勒密没有关注乔戈,笑意盈盈地看着两人,好像是在看两件宝贝。 “做财务官的要是不吝啬,守不住宝库,我老爹从小就这样教育我。但我老娘说,做男人慷慨才是最重要的。”他歪起嘴角笑了起来,“可惜啊,我老爹在家里从来都碰不到钱,没有宝库可守;我老娘呢,也不是个男人,她不用慷慨。所以啊,我一直矛盾,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当个好的总财务官。” 你他么应该听我的话。“大人,就我眼见,现在我们野餐团的困难可不少,比起好的总财务官,我们更需要一个好的团长,您说呢?” “那总财务官怎么办呢?”他咧嘴笑道。 “大人,当然是由弟兄们选举。”提利昂回以笑容,“但我建议,从那些懂财务的人中选择。” “可我们团里懂财务的可不多,原本或许有几个,现在好像都死完了,我得再确认一下。”托勒密沉吟,“而且相比懂,财务官需要更忠诚、更廉洁、更可靠。” “如果是后一点,我觉得全团没有比我更合适的人啦,大人!”提利昂笑道,“西境的某个大老爷就曾全权委托我管过钱,我做得可好了。” “你一个希山,能有多少钱管?”他摸着胡子笑了。 负几百万金龙。“大人,这和名字可没有关系。”他有点不懂这个托勒密究竟知道了多少。 “当然有关系。我们明天进行选举,还有时间慢慢决定。”托勒密看着提利昂,笑着说,“今天,我们先清理尸体。只有我们的乌鸦吃尸体的份,从没有别人吃我们的。” “大人,当然。”提利昂笑着说,“如果大人您不介意,我这只乌鸦得先找找合适的铠甲了。” “如果你真是其中一只乌鸦,我希望你确实嗅觉灵敏。”托勒密团长大笑。 “当然,我定然会为野餐团找到最好的‘尸体’。” 第六章 提利昂 第六章提利昂 提利昂看到佣兵们在收拾尸体,一部分还在两边的小高地上警惕可能再次突袭的“恶魔”。他走过布满血迹、黑血的瓦雷利亚大道,心满意足,唱着小曲,走过大道边缘。此时,一部分佣兵包括乔拉正用工具刨出一块块大坑,将死去的战友一一剥光,填埋。 作为一个卖苦力的佣兵来说,乔拉无疑很合格,但提利昂不太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做了多年伯爵的贵族可以如此“勤劳”。 佣兵们一一收敛死去战友的各种随身物品,大多数没有什么价值或个人意义较强的玩意都被重新塞回了他们的“口袋”,其他佣兵团能够使用的,则被一一保留了下来,比如黄金、宝石戒指、武器、盔甲、完整的袍服。 大堆的盔甲、武器、袍服被堆放在一旁。 没有军需官,提利昂可以直接在这里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盔甲。提利昂挑选了很久,终于觉得总军需官的话也没有啥错误——他的身材太小,没有适合它的盔甲。 没有适合的,就找接近适合的。 经过这一次的恶魔袭击,提利昂明白,盔甲的意义就是生命,尤其在知道后面可能还有其他恶魔后,尤其是想到那匹为他而死的马后。 他为自己挑选了一套皮甲,一套锁甲。皮甲无非裁剪宽度,他在船上时已经向修女学习过裁剪(主要是把儿童的衣服从中间剪成两半);而锁甲会稍微麻烦一点,又宽又长,他没有处理的能耐,只能拿酒去哄骗唯一还活着的铁匠,请他大发慈悲,帮忙处理一下。 铁匠的处理和他处理皮甲也没什么区别,他直接用斧头对锁甲进行了“裁剪”,而后用十几枚小锁环将劈开的地方重新勾上。 “妈的,只能做到这了。”铁匠随手将锁甲扔回给他。 提利昂接到锁甲,忍不住赞叹术业有专攻,他觉得自己的皮甲都不一定能够做得如此完美。 他将锁甲套上后,觉得刚刚合身,除了锁环所在的地方绷着一个个缝隙外,已经可以堪称完美了。 不是很好看,但足够用了。 希望恶魔没有调查清楚他的这套锁甲缝隙在哪。 恶魔们或许不知道锁甲的缝隙在哪,但它们确实非常准确地知道了佣兵团中黄金所在的位置。 抛开可以解释一切的魔法,从正常逻辑来说,如果敌人知道了它本不应该知道的消息,那多半是自己这边出了内奸。 佣兵团中有人会与恶魔的主人勾搭么?提利昂摇头,他不信。想要完成这么不可思议的沟通工作实在太难。而且目的是什么呢?让自己变得更穷更弱小么? 穿上铠甲和皮甲后,他准备去拜访佣兵团内的各个队长。经过这次恶魔突袭,活下来的小队长一共只有十五名。 在总财务官这个岗位上,他无疑已经争取到了托勒密的支持,虽然还不知道需要答应他什么条件,而且双方有待坦诚布公,但无论什么条件,他都已觉得托勒密不是障碍,所以,他争取小队长们的支持就很重要。 可惜了,十五名小队长中,会说通用语的只有七人,除去乔戈只有六人。这个沟通难度颇高。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际,从前方返回了一溜骑兵。野餐团的士兵听到蹄音,一个个返回骑上了战马,抽出了战刀,几十名弓骑兵则架起了箭。 提利昂取来了一片盾牌和一把斧头严防着前方骑兵。 “前方敌袭!请速去援救!”领头打着猛虎王冠旗的士兵对着他们用瓦雷利亚语大喊。 佣兵团的队员相互看着,无人上前搭话。 “妈的,前方敌袭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他听到一名士兵小声嘀咕,“要不是他们没有发现恶魔,我们也不用遭受损失!” “他们现在不是发现了么?”提利昂收起斧头,笑着说,“小子,你看他身上的黑血。” 来人穿着白色的外袍,上面沾染的黑血点点,十分清晰。 “你们的团长呢?”他问。 被龙吃了。“刚刚战死。”提利昂从队伍中走出,乔拉怀疑地拦了拦他,提利昂别过他的手,往前而去。 “你是谁?”他用瓦雷利亚语严肃问道。 “在下胡戈希山,野餐团成员。”提利昂笑着以通用语回答,“大人,前方是什么敌人?” “妈的,难道野餐团就剩一个侏儒当家了么?”他甩了甩马鞭用通用语回复,“我可不习惯回答侏儒的问题!” “随你怎么想咯,就算瓦兰提斯的婊子来了,也得把这句讲清楚才能让我们去救啊。”侏儒的话惹得野餐团的成员们哈哈大笑,而后提利昂向左右看去,像是鼓动、演讲,“何况是让老子们去卖命?” 那人脸色瞬间变得通红,手上的鞭子迟迟不敢甩下。 “哎,大人,您若是挥不下鞭子,就赶紧说前方是什么敌人,别真的像大姑娘哦!”提利昂微笑,他身边的佣兵们各个笑得前仰后合。 提利昂觉得这番狐假虎威让他爽极。 “鬼骑兵。”他旁边的士兵手持战旗,拉马向前,“从黑湖中窜出。” 什么是鬼骑兵?什么又是黑湖?提利昂觉得笑不出来了。 “鬼骑兵有多少?”托勒密从人群中骑马走出,“你们又有多少人?离这里有多远?” “大约二十。我们那还有四十余人,退守在荒石坡后,大约十里格。”他看了看还堆在路边的恶魔尸体问,“你们也遇到了敌人?” 托勒密点头,“是恶魔。” “这些该死的巫婆!”持旗的骂道,“我们经过这里的时候还安安全全的。” 他像是在撇清责任。作为先头部队,他们应主动发现危险。 “你们向后传递消息。我们立刻过去!”托勒密答复。 十几名骑兵这时沿着大道往后而去,留下面面相觑的士兵们。 “立即收拾整齐,出发。”托勒密下令。 提利昂看了他一眼,感觉他的眼光也同时盯上了他,提利昂露出微笑,但只感觉对方眼神冰冷。 他只当是错觉,赶紧走到乔拉爵士身边。 这头大黑熊虽然十分无趣但好歹见过识广,他在东大陆的七八年里走南闯北,或许对这些牛鬼蛇神都有一些基本了解。 不过想想就觉得奇怪,这些东大陆的本地人看起来竟然和他一样无知。 “乔拉爵士,”提利昂赶紧追上乔拉呼喊,但他有些不愿意搭理他,他只好加大声量,“乔拉爵士!” 他转头看向提利昂,直直地挡在他身前,提利昂觉得这头大熊把天都挡住了。 “什么是黑湖,什么又是鬼骑兵?”他稍稍换了一个方位,让自己看得轻松一点。 “黑湖是一个湖的名字。”他冷淡地说。 “妈的,那鬼骑兵也是一个骑士的名字咯!”提利昂不满道。 “我不知道,我听过羊人有关的传闻,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提利昂当然不住地点头,“传闻说,有羊人巫师以公山羊为祭品,能够将山羊变成高大的战马,这些战马不知畏惧,人骑上也会变得勇猛无畏。这是我唯一能想得起来和鬼骑兵有关的东西。”他边收拾自己的东西,边沉闷地说话。 看着他忙碌的样子,提利昂觉得稍微有些安心。打仗卖力气的事情确实需要高大的人来。 “要是这样说,统治世界,操,起码统治多斯拉克草原的是羊人,而不是多斯拉克人。”提利昂将斧头挂在一匹空马上,戴上头盔,艰难地爬上马背。 其他士兵们则草草收拾死者遗体,推着土将尸体匆匆掩埋。 提利昂希望没有狼会刨开这些浅土。 可怜的团长大人!绿胡子还挺好看的,实在可惜了。 也许他也应该向那个叫卓耿的龙射出小恶魔的长枪,他这么小,也许不用被撕碎就能被龙一口咽下。墓地哪比得上龙的胃? 当一切收拾完毕,托勒密大人挽着骏马重新踏上瓦雷利亚大道。骏马一声长嘶,打破山间的宁静,他们继续沿着大道浩浩荡荡向着前方行进,好像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成了远古的往事。 提利昂仰慕佣兵团的好心态,也震惊于他们的冰冷坚强。 这个世界属于这种冰冷又坚强的人。 他羡慕归羡慕,但想到可能要和这群佣兵埋到一起,他就觉得恐惧。这里的士兵一个个看起来蠢呼呼的,要是埋在这黑黝黝的山地里听他们日日夜夜讲着无聊的黄色笑话,可不得再憋闷死?要是他们用瓦雷利亚语讲,那就更糟糕了。 一阵清风吹过,提利昂觉得队伍的速度加快了,一会儿便成了全军策马狂奔。 在这个速度下,没一会他们便来到了荒石坡。 所谓的荒石坡由一些粗大的石头垒砌而成,经过漫长时间的风化,仅剩下了齐胸(莫尔蒙的)的石垒,可以看得出,瓦兰提斯的先锋队伍就在这里与所谓的“鬼骑兵”交锋的。 现在,仗已明显打完了。 几名受伤的奴隶战士蹲靠在石垒旁,捂着伤口,露出痛苦的表情。其他三十来人则继续小心防备着可能来犯的敌人。 还活着的瓦兰提斯战士看到野餐团团旗后顿时放松了下来。 托勒密指挥几个小队长分别占据四周的小高地进行预警后,走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首领的人面前。 首领的脸棕黑,额头上文着凶猛的老虎,脸上布满汗水和泥土,还有一些黑色的血,看起来十分疲惫。 “敌人走了么?”托勒密用瓦雷利亚语问。 “你们来了之后,它们就撤退了。”他回答。 这些是提利昂唯一能听懂的一段废话,当他发现这些人都不懂通用语后,便扫兴离开。 他在人群中寻找莫尔蒙,发现他已经越过了石垒,正在观察“敌人”的尸体。 他从佣兵间挤过,凑到了大熊身边。 “这就是鬼骑兵?”提利昂向莫尔蒙询问,“还真他么像是山羊嘞!不过,你觉得它能动脑子的是哪个头?” 第七章 提利昂 第七章提利昂 所谓的鬼骑兵完全就是怪物。 整个身躯比他所见过的最大的马还要大一圈,如果马有一个头是正常的话,这个怪物相当于再在自己的背上长了一个滑稽的骑士,只不过这个骑士只有一个耸立起来的头和两只可以挥舞武器的手,远远看看过去,会像是骑兵在骑着马。 “骑兵”脑袋上是个黑色的山羊头,两边的头颅上还顶着短短的山羊角,血红色的眼睛。至于充当马头的东西则更加可怖,那是一张酱油色的人脸,整个头只是皮包骨头,干瘪瘦弱。 既然有两个头,哪个是可以动脑子的呢? “我不知道。”乔拉爵士用剑触碰着鬼骑兵的尸体,沉闷地说,“多半是两个都不用动。” 在剑的触碰下,黑血从鬼骑兵的尸体下点点流出。几个雇佣兵用脚踩了踩,尸体还在随着力量晃动,看起来与正常的血肉也无异样,只是它更加腥臭。 “你有什么线索么,乔拉爵士?”提利昂觉得这种构成的鬼骑兵简直就是巫婆的恶作剧,看起来既没有美感,也似乎没有匹配其可怖的战斗力,或许它纯粹依靠怪异的样貌在战斗中先声夺人。 提利昂看得出来,它的致命伤在“马”脖子。它的脖子上被划开了一条巨大的伤口,黑血顺着伤口流落满地。 如果怪物能被普通的刀剑伤到,那也没什么太特别的。 战场上,鬼骑兵一共有十几具,而倒下的瓦兰提斯士兵显然更多,但若是比拼重量,提利昂觉得优胜者应该是瓦兰提斯的士兵。 “没有线索。也许就是我们没有见过的怪物而已。”乔拉爵士用剑刮了刮“羊头”耳朵,一些水珠被摇晃而出。他举起剑对着光看了看溅出来的水珠,“他们确实是从前面的黑湖中跑出来的。” “没想到哦,乔拉爵士您倒像个法务官!竟然还有查案的天赋!”提利昂忍不住嘲讽,“我记得刚过去的大头掌旗官已经说了这个消息咯。” “难道要像你一样夸夸其谈么?或者你已经知道了他们怎么来的?”乔拉盯着他看,有些不满。 “那还用说,妈的,有些混蛋叫我小恶魔,可我也是从老娘肚子里出来的。他们当然也是一样咯!”如果把黑湖比作子宫,这话就没问题。“他们看到我们来了就逃跑,显然知道不是我们的对手,这说明他们数量有限——或者说,他们已经抢到了黄金?” “说不定这一切都是龙女王的阴谋。”乔戈插嘴,“这可不是我说的,瓦兰提斯除了红庙的奴隶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知道,女王每夜需要三十个大汉才能满足淫欲,每天都要用人血沐浴才能保持年轻,而没有婴儿的血肉则永远无法饱腹。” 提利昂被他的正经逗笑了,于是笑看向乔拉,这里只有他愿意为龙女王的荣誉辩护。 “蠢人才会相信蠢话。”乔拉不屑地瞟了他一眼,走开了。 “蠢人才会说蠢话。”提利昂笑着摇头跟上了莫尔蒙。 “乔拉爵士,在瓦兰提斯,一名奴隶战士要卖多少钱?”提利昂追了上去询问。 “你要买奴隶了么?”乔拉回头看了他一眼,“奴隶的价格根据奴隶本身来定,无法准确了解。” “那如果是快要死的奴隶呢?”提利昂笑着问,望向了还在石垒旁低声呻吟的奴隶战士。 “那就不值钱。”乔拉对他说。 “嘿嘿,那就好。”提利昂笑道,“乔拉爵士,我准备把那几名奴隶战士买下来。” “你在发什么疯?”乔拉将目光从那几名奴隶处抽回,再次转身瞧了他。 “发什么疯?”提利昂笑着说,“也许真的发疯咯,是善良的心发了疯。要是看他们就这样哀嚎着慢慢死去,我的小良心可疼着呢!” “你会有良心?”莫尔蒙嘲讽,“你杀害了自己的父亲。” 莫尔蒙的话像刀,提利昂觉得笑得有些不自然了,但依然深深勾起嘴角直面这只大熊。 “您不知道嘞,当我射穿他的时候,我的整个良心都在笑。”为了我的泰莎,为了我的好老婆,“妈的,我一生再也没有比那更痛快的时候了。” “哼!”他冷漠地冷哼了一声,大步走开。 提利昂心中恼恨,但还是立刻追上。 “乔拉爵士,我在长城的时候听过莫尔蒙总司令提过您哦,”提利昂希望他能降下步子,“我他么有的时候真是嫉恨你,你老爹为了能让你早点挑起家族的‘担子’或者荣誉,主动放弃了伯爵的位置,前往长城服役,哎哟,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疼爱孩子的父亲了!” 莫尔蒙猛地转头,右手狠狠擒上他的脖子,单手将他举了起来。 他觉得无法呼吸无法说话,两脚只能无力地蹬着他的胳膊求饶。 妈的,原来老爹也是他的敏感带。 整个佣兵团都看到了这幅景象,在目光之下,莫尔蒙狠狠地将他扔了下来。 提利昂倒在地上猛咳嗽。 “下一次,下一次再让我听到你提我父亲,我会扭断你的脖子。”莫尔蒙愤声说道。 “哇哦,”提利昂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了什么?”我说的全是嫉妒。 “我不管你说了什么。”他转身离开。 提利昂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只好继续跟着他。 “乔拉爵士,”他大喊,“让我继续说回良心的事可好?” 他觉得真累。 “你要说什么良心?”乔拉爵士一点也不耐烦,提利昂知道,在他心里,他可能就是一只嗡嗡叫的绿头苍蝇。 “哎,好爵士,当然是购买奴隶战士的良心。”他赶紧回答,很怕他跨着大步离开,让他无法追上。 “我不买奴隶。”乔拉沉声说。 妈的,你抓了一个。 “哎,好爵士,当然是我买。”良心是我的,“可我没有钱。一枚铜板也没。” “我也没有。”乔拉道。 撒谎可不好。 “乔拉爵士,您说,您还有点钱在羊人那里买马的,”提利昂感觉自己在哀求,“您把钱借给我可好?” 他转头审视着他,像是看他是否足够认真。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他对着乔拉说。 “你不是兰尼斯特。”乔拉沉默道。 “妈的,不是兰尼斯特是什么?”他大骂。 “希山。” “乔拉爵士,何必戏弄我?”提利昂装作埋怨,“那您何必带一个希山去见龙女王?” “你杀了你父亲,你没资格再用那个姓。”他沉沉说道。 我杀了仇人。“得了!哪条法律规定了?”提利昂怎么也想不到,借点钱竟然也这么难,“我承认,杀了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会被取消继承权,妈的,法律好歹规定了。但我也没有再去主张凯岩城啊!” 莫尔蒙终于不再吱声,可能已经被他骚扰烦了,于是从兜里掏出两枚金辉币,扔给了他,像是在打发乞丐。 他不得不去捡,像是捡乔弗里大帝赏给侏儒戏子们的银鹿铜板。 “只有这些了!”他说完便走开了。 “哎哎哎,乔拉爵士,”他再次追上,跟在他身后,“慢一点。” 莫尔蒙不耐心地回头看向他。 “又是什么事?” “我知道您多斯拉克语说得一般般,不知道你瓦雷利亚语是不是强一点?”提利昂看着他又要转身离开,赶紧加快了语速,“哎哎,瓦兰提斯的虎脸人,个个都不会说通用语,可我呢,也只能说点瓦雷利亚语的骂人话,沟通不了……” 乔拉彻底失语。 提利昂只能再次乞求,他知道这位爵士不会拒绝。 “你买下来,他们可能也会死。”乔拉提醒道。 “也可能不会死,谁知道呢?”不管才会死,但如果有个接近学士的人在旁管着,活下来的可能就高了,“起码,小个子的良心不会疼。” “可没见你的良心对着团队成员疼。”莫尔蒙嘲讽。 “我那时候的良心全对着我的马啦!”提利昂笑道,不以为意,“大人,行行好,帮我交涉?” 乔拉爵士认真审视着他,然后向虎脸的头领走去。 小恶魔跟在后面,弹着金币,快速跟上,心中暗暗得意。 提利昂看着莫尔蒙向虎脸头领交涉,看到虎脸头领不断瞧向提利昂,提利昂回以微笑。当提利昂将两个金辉币弹向头领后,头领则走到三个还活着的受伤士兵面前嘀咕了一阵,然后伸手将他们头盔上的毡顶拔了下来。 “奴隶是你的了!侏儒!”虎脸头领用瓦雷利亚语对提利昂说。 “奴隶是我的了!臭猫!”提利昂用通用语回复。 处理完三名受伤士兵的伤口后,提利昂心情大好,不仅仅因为有了“资产”,更是因为救人的喜悦,他不知道这里哪个成分更高。 他们在石垒之后安营扎寨,在傍晚前安装好所有的营帐。 因为鬼骑士的事,提利昂错过了和所有小队长的沟通,如今为了总财务官的位置,只好先去和托勒密这个准团长聊一聊。 托勒密此时正在自己的帐篷,坐在简易桌案之后,他身上盔甲俱全,长剑也斜靠着放在身边。看到提利昂入内后,他扯着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 “听说你买了三个受伤的奴隶?” 他以众所周知的事开头。 “大人,我是想救三个奴隶而已。”提利昂笑道,“这还多亏了乔拉爵士借的两枚金辉币。” “野餐团不允许奴隶加入。”托勒密淡淡笑着说。 “大人,这三人现在只是伤员。等到他们复原了,他们就是合格的战士,大人,您只用给我一人发薪水就好啦——虽然他的脑袋价值十万士兵——反正,现在,您不仅能得到一个聪明的大脑,还能收获三个熟练士兵的战力。要知道,我们团现在就剩一百三十人啦!” “一百三十二人,你漏掉了两个。要我说,你买了三个奴隶,我们就要加三张吃饭的嘴,”他说,“不过,在大部队到达之前,我们都不准备继续向前,所以这个阶段,你购买奴隶加强力量并不愚蠢,还是说,你早知道我们的选择了?” 妈的,是你的选择?“当然不知道。我只是同情伤员而已,哎,尤其是做了奴隶的伤员啊!” “你怎么会同情奴隶?”托勒密无聊地问。 “哈,当然是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对他们的境遇感同身受咯!”提利昂笑道,“我一直都是好人嘞!” “呵呵,好人。让我看看,一个杀害父亲的人也是好人么?”托勒密露出玩味的笑。 提利昂嘿嘿笑了起来,终于觉得可以摊开牌说话了。 第八章 提利昂 第八章提利昂 “大人,我以为这种小事只有我自己知道呢!”提利昂嬉笑,这个密尔人能了解西大陆的事虽然不常见,但知道也没有什么让人意外的。 声名显赫的泰温公爵在厕所死于其子之手,这是西大陆不多的盛事呢! “但安达尔人的声音太大了,弑父之事无人不晓咯。”他撇了撇嘴,“弑父、弑亲,对我来说,这都是维斯特洛语言中的新鲜词,只要听到,人就再也忘不掉啦。” “大人您只要去一趟维斯特洛的妓院,保准您天天听到的都是新鲜词。”提利昂不以为意。 “呵呵,我相信大部分都是同样的词。不过,维斯特洛,我还有机会去那么?”托勒密略带苦笑,“做佣兵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掉。我猜团长做梦都没想到啊,有一天竟然死于龙。” 这可不是好的聊天开始。若是他对活得长长久久没有信心,那多半对长远才能兑换的承诺不感兴趣,而他么的,这是提利昂唯一能提供的。 “只要我们正确地野餐,我们就能野餐到天长地久。”他不得不出言鼓励,“而龙嘛!世界的龙不都属于女王殿下么?我们是佣兵团,不是他么的没吊的无垢者,我们永远都有选择权,您说呢,团长?” “我不是团长哦。”他被提利昂逗笑了,“选举将于明日早上进行。我听人说,你有意于总财务官?” 他是听说?提利昂都快把做总财务官的话直接写在他面前了! “哎,大人,你太小瞧我了,我分明有意于团长的位置呢!”提利昂看到托勒密笑了,于是兴高采烈地继续,“可我知道嘞,佣兵们是不会选一个侏儒当团长,哪怕这个侏儒帅气迷人、而且聪明、并且擅长数学和财务、一心想要增加佣兵团的福祉。” “那你以为总财务官就可以选个,嗯,帅气迷人的侏儒么,即使那个侏儒真的擅长数学和财务?”托勒密笑道。 “当然不,除非他给得很多。”提利昂摊起手笑道。 他哈哈大笑起来。这让提利昂觉得很有戏。 “可我刚刚听你说,你连买奴隶的钱都是借的哦。”托勒密收起笑容,露出玩味的表情。 这难不倒他,他已准备多时了。 “在我手中的金币可不多。”提利昂笑着说,“可我在维斯特洛有不少哦,不仅如此还有整个西大陆最大的金矿山、”听泰温公爵说金矿已经枯竭,但谁知道真的假的呢?“最豪华的城堡、”除了高庭外,“最大的卫队。”除了旧镇,并且不算君临的金袍子。 “可你说的这些都不在这。”他躺倒在简单的座椅上,“而且,自从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是个大话王。” “大人,您可冤枉我了,我何曾说过大话?”提利昂笑着说,“我的话,句句属实,字字真切,妈的,我敢用胡戈希山的名字担保!” 他再次大笑起来,不住地用手抚着胡子。 “胡戈希山可不会有最大的金矿、最豪华的城堡。所以,胡戈,为什么不说出自己的真名呢?”他盯着提利昂。 “我以为大人您早知道。”提利昂大笑。 “也许我知道,但我从小就明白,被人拆穿和自己主动承认完全是两回事。”他淡淡地笑着。 “提利昂兰尼斯特。”提利昂收起笑容,“我倒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名字不错。” “确实不错。”他没有任何意外。 “那可不是?提利昂是凯岩王国多数贤明君王的名字呢,比如‘软弱的’提利昂、‘残暴的’提利昂,还有‘折磨者’提利昂,多不胜数。”现在还有弑亲者提利昂。 “至少他们都是国王。他们确实有金矿、城堡。可你不会认为凯岩城的金矿、城堡还属于你?”托勒密问。 “有何不可呢?我是泰温公爵的儿子,我天生就有权继承凯岩城。” “你有哥哥姐姐。” “我的莽撞哥哥难说是不是蠢货,反正他天生像个战士多过是个统治者,可惜咯,少年时,他不幸沉迷荣誉或淫欲,竟然主动放弃了凯岩城,加入了御林铁卫,哎,大人,您该明白什么是御林铁卫?”看到托勒密点头,提利昂笑了,“所以咯,挡在我前面的就剩我老姐了。” “我听说她还生了三个孩子。”他一摊手,“轮到你可差了老远。更何况,我从没听过弑父者还能继承父亲遗产的。” “继承?不,继承可不是我的风格,从泰温手里接过凯岩城也是我的耻辱。他不让我继承,我就偏要从他的继承人手中抢回来,嘿,我还要亲手捅死她。”提利昂做出洋洋得意的模样,“妈的,我能想到第二痛快的事就是这个了。” “第一是杀了你父亲泰温公爵?” “大人哦,你完全错了,那是第一遗憾的事。妈的,我再也没有机会在他活着的时候把城堡抢回来啦!要是让他看到小恶魔站在他祖宗的大厅里撒尿,那他么才是第一痛快的事!” “夺回城堡?你准备就拿这张嘴去说服成员们?这可不行。”他站了起来,“野餐团不是黄金团,没有力量帮你拿到凯岩城,所以咯,你的许诺完全没有说服力。我甚至怀疑你是否真的用心了,还是说,你觉得想要成为旗帜上的一只乌鸦那么简单?” “难道您觉得我会蠢到让野餐团来帮我攻下凯岩城?”提利昂笑道,“凯岩城可不是单纯有军队就能够拿得下来的。至少得再添十倍人手外加一只龙。大人,您告诉我,这世上要到哪去寻龙啊?” “呵呵,小恶魔,至少此时此刻,我们还在为瓦兰提斯服务。”他露出嘲讽的表情。 “想要做巨头得长谋远虑才成。我们野餐团历史有近百年,总该懂得这些道理?而且咯,我看您愿意留着乔拉爵士,这未必就不是留一条后路,对?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不坦诚一些呢?” 提利昂早就觉得这位托勒密有其他想法了,而且就算没有,他能不做预备? 就算没有预备,看到了真实不虚的龙,就不能产生一点额外的想法?他觉得龙太弱了么? 妈的,女王应该把她三条龙全部派来才对! “就如你所述,倒戈向龙女王,你是不是总财务官,难道对你服务龙女王、取信龙女王就有区别了么?”他在自己的帐篷内来回踱步,目视着提利昂。 提利昂觉得,他没有说动这个好看的密尔人完全是因为对方不够贪心。 “当然不同嘞!”提利昂从托勒密的桌案上取下酒壶,给旁边的两个锡杯倒满了红酒,张嘴大大吞了一口,“您会让一个,嗯,如您所见,一个小矮子伴随身边建言献策么?妈的,那得是多慷慨的人?我承认,我说黄色笑话还行,但假如她像我在维斯特洛听到的传闻那样懦弱容易受惊,或者如我在瓦兰提斯听到的传闻,残忍狠毒又暴虐……妈的,普通人见这种大人物,往往只有一次机会,她要是不喜欢黄色笑话怎么办?一次机会搞砸了,就什么都完了,虽说我有弑君弑亲的荣誉头衔,但我相信,这吸引不了她。所以,想要接近她,我得作为军团的高官与您一起常常见她哟!” 他再次张口,吞下酒杯中剩下的一半。看着托勒密默不作声,他再次给自己的酒杯中添满红酒。 “兰尼斯特,这是个有用的姓氏,但要经常温习才行。当她有一天想起我这个姓氏的时候,我就会给她最好的建议。正如,我若能成为这上面的一只乌鸦,”他指着团旗,“我会为野餐团找到最好的尸体。维斯特洛是龙女王指定的尸体,而我会教她怎么烹饪,怎么吃得开心舒爽,这是我的能力。现在,大人,请您告诉我,为了这总财务官的位置,你想从凯岩城这具尸体上啃下什么呢?” 提利昂看到托勒密露出了微笑。 妈的,如果他再不同意,他就要去帮乔拉争取总军需官的位置了。 “呵呵,我确实想吃一口,也想把巨头卖个好价,虽然现在没有现金,但也许真的会有呢?更何况,听你说,你还有一副好头脑?扎营的时候,小队长们来到了我的帐篷里,每个人都留下了羊皮纸。哝,签下他们,或许,我会帮助你说服剩下的小队长们。”他从旁边的箱子里取出了厚厚一打羊皮纸。 “妈的,我说了这么多只换回了‘或许’?”提利昂抱怨道着,又吞下一口红酒。 “当然是‘或许’,我可不像你那么确定我能被这一百多人选为团长,佣兵们的小心思多着呢!我能说动队长,但队长对佣兵们也没有那么多控制力——按照章程,票数第一的是团长、第二的是总军需官,第三轮到总财务官。小恶魔,你若是没有选上,纸上的承诺同样是作数的哦,当然啦,若是没有选上,我建议你去给新任的总财务官做助手。” 提利昂从他的桌案处拿出了笔,营帐内有些昏暗,他随意地看了上面的金额,觉得有些好笑,闭着眼睛一张张签了下去。 一杯换一张文书,公平? 他慢慢看着一张张可笑的文书,一边在旁提笔慢慢签上大名。当他签完最后一张后,准备再饮完最后一杯红酒时,突然听到外边响起了更加恐怖的龙吟之声。 提利昂歪歪斜斜地站了起来,只感觉有些无聊。 龙第一次出现,那是悲剧、是震惊,第二次出现那就是闹剧叠加乏味了。 他拽着酒杯与托勒密冲出了营帐。若是巨龙吐息,他好歹要看着火焰,若是向他喷来那更好,总之不能在营帐中被凡火吞掉。 入目的不再是黑龙,而是一只比卓耿至少大了一半的红龙,它正在石垒前降落,对着被堆起来的鬼骑兵尸体喷吐火焰,就连火焰看起来都是红色的。 “乔拉!”提利昂带着一点点醉意大喊,“让龙不要伤害我们,哈哈!” 没有人理他,但他确信半个团的人都听到了他的喊叫。 “乔拉,”提利昂想要在惊慌的佣兵团中找到乔拉,“它叫什么名字?” 他看到乔拉向他跑了过来,一把扔掉了他手上的酒杯,“闭嘴!” “为什么?它不是你的好朋友么?你保护我们佣兵团的时候到啦!”提利昂继续大喊。 佣兵团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后,没有人再贸然向龙投掷武器。 红龙也像完全没有看到他们一般,凶猛地吞着鬼骑兵的尸体。 它吃得更快更多。 “妈的,它快要走了,”提利昂推开乔拉的手,“让我们一起去打声招呼!”他上前跨了两步,大声喊,“嘿,你的朋友乔拉爵士和小恶魔要和你说话嘞!” 他感觉到红龙向他扫过来了一眼。 乔拉上前一把将他拉了回来,力道之大,他感觉差点跌倒。 “你脑子出问题了么?”乔拉爵士压低声音质问。 什么问题?不,谈成了大生意,喝多了点而已。 “嘿!过来见一见故人!”提利昂大喊。 红龙没有理他,它出现得快,离开得也快,就像刚刚一切都像是他醉酒后的幻视。 他仔细看了周围的佣兵以及瞠目结舌的瓦兰提斯士兵。 “一帮没有见识的兔崽子!”提利昂看着营寨外的瓦兰提斯士兵,对着左右佣兵大声说。 “它叫什么名字?乔拉?”提利昂转头看向乔拉爵士,但他一脸肃容,一言不发,“妈的,比那条黑龙卓耿漂亮多啦!你看,它体态多美啊!妈的,就算是龙,也是头漂亮的母龙!哎,我们可以把这些恶魔、鬼骑兵尸体保存起来,我看能用他们做饵料钓龙嘞!哦,这不能说,嘘……” “你喝醉了?”乔拉说。 提利昂不确定这是陈述还是询问。他承认喝得有点猛,但这离他醉还差了好远呢!不过呢,还有什么比喝醉了对着龙大喊更美好的事了? “乔拉爵士,它叫什么名字?”提利昂再次询问。他看到周围的佣兵们也同样把眼神递了过来,好像他是周围人的焦点,于是他大声呼喊,“红龙万岁!红女王万岁!” “红龙万岁!” “红女王万岁!” 他好像听到雇佣兵开始一起呼喊! 提利昂醉笑着看向乔拉,他仍是呆立原地,一言不发,看着红龙消失的方向。 当星星挂上天空,提利昂随着欢闹的佣兵们个个返回自己的营帐时,他向外撇了一眼,只见乔拉爵士仍保持着同样姿势,像是已被刚刚出现的人间奇迹冻结在原地,突兀得像把宝剑伫立在荒凉的瓦雷利亚大道上。 妈的,他在想什么? 第二日一早,提利昂早早起床,但头疼欲裂。一般来说,喝了较次的红酒就会如此,但他也可能只是单纯喝得太多。 当他在营地里囫囵吃完早餐后,乔拉爵士才慢慢从营帐里爬出,神色比昨晚还要严肃。但他一身铠甲,整备得体,铠甲还被擦得闪闪发亮,就连脸上的胡子都已经被修整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俨然就是传说中伟大的骑士,如果不秃头的话。 当太阳从远处浓密的黑湖上升起,跨过层层叠叠的黑色山岭时,对于提利昂来说,重要的时刻已经来临。 每个候选人都上台进行了自我介绍。有与他有矛盾的乔戈、强壮的何塔、神弓崔格、大力士卡斯、高个帕罗、野火提贝洛,甚至还有乔拉莫尔蒙。提利昂与老伙计崔贝克、总财务官托勒密作为最后三人上台。 没有激情的演讲。 这里最重要的是,候选人要介绍好选举中代表自己的图形,而每一位有选举权的佣兵们都可以在自己分到的一小块牛皮纸上用炭块划出对应支持者的图形。 提利昂挑到了一个圆,他觉得这是个好的标志。为了做好这次的准备,他早早起来用瓦雷利亚语训练了几遍,自信能将这个小道理说得清楚,不仅如此,他还自己在一块袍子上用墨涂了一个大大的圈。 计票由铁匠和小个子莱斯进行,当计票接近结束,铁匠和小个子莱斯竟开始激动起来,当终于点完数目,两人开始手舞足蹈。 “乔拉莫尔蒙!”铁匠大喊,“我们的新任团长!” “乔拉莫尔蒙!”莱斯用瓦雷利亚语补充。 第九章 提利昂 第九章提利昂 提利昂听到铁匠的大喊,感觉自己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他转头看向托勒密,托勒密扯着嘴角,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你说,他们是为了感激安达尔人的救命恩情还是为了在弥林战斗的时候能躲到龙女王的裙子下面?”托勒密凑低了头问提利昂,边说边随着成员们拍掌。 “妈的,我看他们只是讨厌你!”如果托勒密连团长都无法竞得,他对提利昂的协助就不值一提,亏他还对他报以厚望。 他此刻只能龇牙咧嘴,随着其他佣兵一起快速地拍着手掌,朝着严肃而稳稳站立的莫尔蒙笑着,心里要多糟糕就有多糟糕。 “另外,乔拉爵士虽是维斯特洛人,但他和大部分北方佬一个样全是先民。”提利昂没好气地说。 “那你这个南方佬是安达尔人咯?”托勒密戏谑道。 “管他是什么人,对于我,就要单开一个人种,他么的,人种的名字就叫侏儒!妈的,老子要是头小点,腿正常点,我会告诉你我是森林之子。你知道么,我小时候就专门学了爬树,以为能骗得过别人,让他以为我是森林之子呢!” 他听到铁匠唱票,老伙计崔贝克竟然豪取票数第二,光荣获得总军需官的位置! 托勒密原本就是总财务官,因此这个情况下也不需要铁匠去点第三名了。 这也意味着三巨头已经重新选定,即团长乔拉、总军需官崔贝克、总财务官托勒密。而他,花了这么长时间,费了这么多功夫,媚笑了这么多次——他觉得脸都笑疼了——全都浪费了,一点用也没。 另外,他花费了数十万存在纸面上的金龙,现在也全打了水漂。他决定,要是哪天有人拿着这种欠条去找他兑付,他非得把这人腿打断,然后再花同样多的钱给他治好。 提利昂看着威风的乔拉,他站在临时搭建的简陋高台上,正发表着将带领佣兵团走向荣誉、光荣、充满黄金声响的伟大路途的宣言。提利昂觉得,若是自己能站在那里,绝对会说得比他好。 莫尔蒙高高地站在那里,接受大家的欢呼,没有一点儿当选的快乐,像一只稳稳站立的黑熊,就像他家徽里的那只,昂首挺立(here we stand)。 提利昂领着头高声嚎叫庆祝,双手鼓掌,几乎要把手拍肿。 这群懦弱的佣兵当然是想躲到龙女王的裙子下面,妈的,要是他们有一天发现龙女王裙子下面也长着牙齿,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当庆祝的终于结束,小恶魔几乎第一个跑到他面前。 “恭喜你,乔拉爵士,哦,乔拉团长!”提利昂笑着道,“嘿,我还以为能获得团长位置的是我呢,哎,这群蠢雇佣兵,竟然看不到我大脑袋壳里的智慧。” “智慧?正常人看到的只是浮夸和笑柄,这两样都没有智慧可言。”他说完就大步流星走了,钻进了那顶只属于团长的帐篷之中。 提利昂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浮夸和笑柄?他人已经这么小了,而且,他天生不就是别人的笑柄么?要是顺从才是笑柄嘞! 从热闹的营地离开后,他几乎立刻就去看了他的几名奴隶。这既是他的财产,也是他的依仗,说不定还是他的良心所在呢! 三个奴隶都是创伤性的伤口,提利昂已经竭尽全力为他们整治。对于几处过深的伤口,提利昂几乎是直接在用针缝制起来,一点也没有管奴隶的挣扎、痛苦。 在做之前,提利昂已经学着学士的动作,为所有伤口周围涂抹涂擦了烈酒,所有操作的工具都倒进沸水中进行了清洗,就连他自己的双手也用酒反复擦洗。他只希望这些简单的操作能够有效。 三个奴隶被他们主人称为麻绳、钢锯以及破斧。麻绳和破斧的情况稍好,伤口没有出现问题,但钢锯就有点不太对劲了,自从昨晚开始就一直发着高烧。 提利昂对这个情况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不断用水袋顺着他的嘴给他添一点水。 “你可不要死哦。”他对着钢锯轻声说,“我决定了,你只要活下来,就放你自由,所以啊,若要是死了,就只能以奴隶身份去死咯!” 钢锯没有说话,麻绳和破斧两个奴隶也没有说话。他们现在看起来仅仅有点虚弱,经过这一夜,似乎已经没有大恙。 到了下午,钢锯身体更烫了,提利昂只能让两个虚弱的奴隶帮忙用毛巾擦洗身体以降低体温。到了黄昏时,钢锯已奄奄一息,开始说着提利昂怎么也听不懂的话。 “妈的,我后悔了。我现在决定,你自由了。我从没有见过奴隶死在我面前,才不想让你来破处呢!” 他话说完,就看到钢锯的眼睛慢慢失去光彩,心脏也开始停止跳动。提利昂有些悲伤,将手放到他的裸露的胸膛上,他感觉有些凉丝丝的。 “哎哟,他么的,我忘了让你给我老爹带话啦!”他用手闭上钢锯的眼睛,“我一直希望有个弟弟,哎,我给你起个名字怎样?嗯,罗利恩,要知道我们兰尼斯特家有很多罗利恩哦,我会用这个名字为你祈福。” 两个还活着的奴隶像见了鬼一样看着他。 之后,提利昂从乔拉爵士的营帐中顺来一壶红酒,送给了铁匠,请他帮“罗利恩”挖一个小小的土坑。 “妈的,为一个奴隶挖坑?”铁匠大为不爽,但为了酒也没有拒绝的意思,“你为什么不让你其他两个奴隶来干?” “我不想把酒送给没用的人。”提利昂看着黑色丛林外闪着一丝波光的小溪,有一茬没一茬地搭话。 三天后,当两名活下来的奴隶终于可以慢慢行走后,提利昂便觉得在这里已经待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纵使瓦雷利亚大道是个奇迹。 他带着两名高大的奴隶闯进来了乔拉团长的营帐,此时莫尔蒙正坐在一张小小的板凳上,身体蜷缩着,正用一块布反复擦拭着他的宝剑。 三人走进营帐顿时将原本光亮的帐内变得昏暗。 乔拉不满地盯着他。 “格罗斯、泰罗,你俩在营帐外等我。”他直接喊了他们两人原本的名字。 他们闻言转身出了帐篷。 “乔拉团长,您看,两枚金辉币,换了两名强壮的守卫,是不是很值?”提利昂笑道。 “你就不怕他们半夜扭断你的脖子跑了?”乔拉不屑道,“更何况,我们佣兵团不允许有奴隶。” “哇!我们的团长大人真是好心人嘞!”提利昂用夸张的语气嘲讽道,“您当初借钱给我的时候可没有说。不过我知道啦,团长的命令不能违背嘛。” “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炫耀奴隶随从么?”他瞧了提利昂一眼后,继续擦拭已经闪闪发亮的宝剑。 “当然不是。我是来提醒你,我们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天啦!我实在不明白,你还要在这里等多久!要是再不挪屁股,四百匹战马要把这一大片的草全吃秃了。我们佣兵团虽然很沉默安静,但不代表他们没有想法哦,铁匠已经无聊到把一块盔甲打制成宝剑,然后再重新捶成盔甲了,妈的,等到他再把盔甲再打成匕首,我看他第一个要捅的就是你。” “我们明日一早出发。”他站了起来收起了宝剑,看起来比赛荷鲁镇初见的时候更加高大有力,而且少了一股凶蛮和狂暴劲。 “你觉得无聊那是因为你干的事情太少,你以为每天出去砍柴、挑水、为一百多人做饭烧菜的是谁?”他看着提利昂说。 “让我想想,难道是团长您?”小恶魔大笑着说,“原谅我,团长大人,我要照顾两个守卫。而且咯,您看到我身材了么?除了能拎动装着好朋友头颅的盒子,我几乎什么粗活也做不了。” “守卫在两天前就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哪需要你照顾?” “那我也要给他们换药,检查伤口。再怎么说,这也比无聊地擦剑好玩?” “那你现在还要给他们换药、检查伤口么?”听到提利昂回复后,乔拉爵士将剑在腰带上挂好,“那由你负责今天全军的饮水。由你和你的,你的两个守卫们。这是团长的命令。” “哇,你怎么能这样?”提利昂用瓦雷利亚语大呼,“他们两个才刚刚好转,要是……” “那就你一个人负责。” “哎,乔拉团长,您难道看不到,我只是个不中用的……”他看到乔拉的眼睛,果断地收回了后面的两个字,“哈,乔拉爵士,我知道你想干什么呢,我偏不让你如意。” “你何时有过?” “妈的,至少此时此刻!” 提利昂说完转出了营帐,两个棕色皮肤的守卫看向他。 “妈的,我究竟干了什么了?”而后他再用瓦雷利亚语对着两位守卫说,“我帮两位一起领了一个好大的任务!走咯!” 他带着守卫走向厨子柯吉,询问了所谓“全军饮水”的事。 他只能暗暗感谢善良的乔拉,因为厨子柯吉告诉他,今天全军的饮水早已解决了,要不然,就凭他们三个人,解决一百多人的饮水,非得把他们全累死不可。 “他定是想看我的笑话,”真是个腹黑邪恶的乔拉,“可我偏不能让他如意嘞!”提利昂顺手拔了一个大水袋的塞子,囫囵喝了起来,然后用剩下的水,好好洗了把脸。 厨子柯吉哈哈大笑。 “妈的,现在离满足全军今日饮水之需还差了一点,既然莫尔蒙总司令有令,小恶魔只好勉为其难咯!” 他不知怎么做出这么幼稚的行为的。 不过已经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有机会在营外走一走也不错,更何况,如今有了两个得力护卫呢? 于是他将水袋扔给了格罗斯,向黑树林外的小溪而去。 小溪坐落在瓦雷利亚大道的北边,沿着棕黄黝黑的山脉脚蜿蜒流淌,小溪两边密布着说不上名字的奇怪树木,层层叠叠,黑黑压压,只是对着军营口露出了一角,远远望去,能将山脉装点得如墨一般。 黑山黑湖,恶魔鬼骑兵,还真是搭对。 听士兵们说,黑湖隐藏在更前方的小山边——那里就是鬼骑兵最初出现的地方——而这条小溪以及其他围着山脚流淌的水都将在那汇聚,黑湖蓄积这些山间的流水后,再拐个弯将水一路向北送进多斯拉克草原。 提利昂与两个守卫穿过由雇佣兵们整理出的小道,轻易来到“小溪”旁。与其说是小溪,不如说是一条水沟。 “哎,真是不幸,一般来说,释奴需要选择更宽广一点的河流、更高大的山来做才有纪念意义。不过,今天也没什么好说的,有水就行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提利昂撇了撇嘴,觉得像是自言自语,“妈的,愿你们今后像水一样自由。” 他们两个面面相觑。 提利昂只希望他们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不要再这样。 “你们自由了!”提利昂用瓦雷利亚语对两人说,“就以眼前的水为证。” 两人认真看了看提利昂,相视一眼后,对着他恭敬鞠了一躬。 “我现在可没有黄金哦,只有一份微薄的雇佣兵酬劳。”他用瓦雷利亚语慢慢表达,“我有很多黄金,都在纸上,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雇佣你们,等到有一天,我拿到属于我的东西后,我再给你们付,我向来慷慨大方。怎么样?” 两个人沉默。 “哇哦。不愿意就算了!”提利昂说道,然后跳过了小溪,沿着小溪向下。 小溪两旁全是冲击而出石砾,他踩在小石头上,竟觉得十分有趣,随手挑选了两个看起来晶莹剔透的,塞到了口袋中。 妈的,只要相信,这也可以是伟大的提利昂公爵在一条不知名小溪边捡到的有着重大意义的宝石。 两个护卫站到了溪边看着他。 溪水冉冉,背光之下,更显幽深。提利昂在旁边捡起一块扁平的石头顺着溪流的方向打了一个水漂。 “一、二、三……”他数着数,愣住了。 水漂的前方,愕然出现一个身穿华服,头戴贵妇金钗的女人站在溪水中央,正对他妩媚而笑,提利昂只觉得浑身冰冷,感觉连呼吸都停了下来。 第十章 提利昂 第十章提利昂 她看到提利昂盯着她的样,笑得更灿烂了,展臂撑着衣服,在溪水中优雅地转了一圈。 要不是看到那张脸,提利昂就要鼓掌吹哨了。 她踩着水,溯流而上,溪水仍旧缓缓流淌,好像在她脚踝边分走,竟没有半点水花溅出。 她渐渐向提利昂走近,提利昂默然后退了一步。 她看到提利昂失措的样,呵呵笑了起来。 两名守卫听到动响,跨过小溪,快走到了提利昂的身后。 提利昂的压力顿感减轻不少,即使两名守卫还是伤员,根本没有多少战斗力。 “老身惊吓到你了么?”她通用语说得有些有点生涩,但声音却温和轻柔、婉转,不像是传说中阴毒的巫婆呕哑嘲哳的嗓音。 提利昂上下好好打量了她,她的皮肤白皙,黑色的头发盘成了发髻,上面金银珠宝点点翠翠,下面的白色华服纹绣精美,鸟兽花草日月山川包罗万象,春夏秋冬雨雾晴雪无一遗漏——就凭这点纹饰就知道这身衣服就不比其他的珍珠玉翠、金银宝钗廉价。 只是可惜了,这些东西都装饰在一位长着深刻皱纹的老妇人身上。离近了细看,提利昂觉得,即使老妇人的皱纹侵蚀了脸,却依稀能从脸型上看到老妇人年轻时的美丽风采。 “惊吓倒是没有,但意外挺多。”提利昂咽下咽嗓子,小心地说,“夫人您怎么称呼?” 如果老妇人就是恶魔和鬼骑兵的主人,任他有几条命今天也要送在这里。 “哦,有人称呼老身为‘恶魔之母’,也有人称我‘湖中之母’,哎,实际老身就是个普通的老妇人啊!” 普通的老妇人可穿不起绫罗绸缎,也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这种阴森可怖的地方。妈的,人们谣传,侏儒的老二有魔力,他只希望老妇人不是为那玩意来的。 “夫人您就不要开玩笑了。哈,我的腿都被吓软了。”提利昂笑着说,“您这样的人怎么会与恶魔扯上关系呢,对?” “老身这样的人?”老妇人慢慢蹲下,从水中取出了一根手杖,拄在手中。他的裙摆虽然被水淹没,当她重新站起的时候,裙摆上却一点水也没沾上。“老身这样的人,只是这片土地上一个微不足道的普通人罢了,哦,还曾是个被奴役的人。呵呵,我们世世代代,都遭此大难,当年,瓦雷利亚人还在的时候,他们奴役我们,他们不在了,那些奴隶主们还要继续奴役我们。”她拄着手杖慢悠悠地说。 她的手杖像是玉石一般,晶莹剔透,杖首是一只盘起振翅的龙,但龙被杖身横穿而过,上面成了主人的扶手。 “好夫人哎,我既不是瓦雷利亚人,又不是这片土地的居民,也不曾受瓦雷利亚人奴役,我只是个无辜的过路小人儿,凑巧过来打点儿水。”提利昂从护卫手中取过水袋摇摆着向老妇人示意,“夫人您为什么要和我说,嗯,这些?” 无论瓦雷利亚人做了什么,都与提利昂无关,他既不关心,也不在乎,他只求这个老人赶紧离开,或者放他离开。 “嗯,老身听到有人以水为证释奴,这可是稀罕事,作为罗恩的信徒,我怎么能不出来相见并祝福呢?”老妇人展露笑颜。 “罗恩?洛恩母亲河?”提利昂感觉音很像。 “有人这么称呼它。”老妇人点点手杖,提利昂感觉好像整条溪流都变得活泼起来。 “我知道,洛伊拿人信仰此神。嗯,在多恩也有一大批信仰者,听说他们现在还生活河上,不肯上岸。”搞不懂有什么信仰可以这么坚挺,“历史书告诉我,他们受瓦雷利亚的龙王威胁,于是女英雄娜梅莉亚带领他们从这片大陆撤退到维斯特洛。” “是啊,老身也知道这段历史。但娜梅莉亚毕竟只带走了一部分,还有很多剩下来的,其中大部分都被奴役,成为奴隶,被关押在十四火峰的矿洞之中,为龙王们采掘矿藏和熔岩。当然,也有逃过魔爪,至今顽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只是,相比他们的祖宗,他们的畅游的河流没他们祖先的那么宽啦。” 提利昂咧嘴。眼前的可能就是那么一个。 “真为他们高兴。”提利昂觉得自己的嘴巴都变笨了,“夫人您说有人逃过魔爪,还生活在这里?” “当然。有的人走向了陌生的山野、草原,生活在龙王们不屑一顾的土地上,与牧民、与多斯拉克人生活在一起,慢慢改变了信仰,成了草原的羊人、多斯拉克人、岩穴人,他们抛弃了罗恩,或是将罗恩改了名字,只有其中一些法术、神技保留了下来。”她似乎很有倾诉欲,提利昂觉得最好和她和善地聊下去。 “有人?看来还有另外一批人。”提利昂觉得她很快就会介绍她自己这种人。 “当然。还有另一部分人,他们为了报复,深入更加黑暗的领域,用巫毒诅咒瓦雷利亚人,呵呵,直到今天余毒也未彻底消除。” “我知道嘞,这就是灰疫病啦,我在悲伤领的时候可看到过很多石民哦!” “灰疫病,你确定?”老妇人露出微笑,“呵呵,巫毒诅咒是远比灰疫病更可怕的东西,即便御龙的龙王们也一样死无葬身之地,诅咒如此强烈,便是巨龙也难以抵挡,经过几百年后,诅咒依然能让巨龙贝勒里恩受伤,让龙骑士死亡,这就是巫毒诅咒的力量,龙王们对此记忆尤深,很少有冒失的龙骑士敢到那里。” 艾瑞亚坦格利安。提利昂知道老妇人所说的人,但他觉得没必要在老妇人面前展示博学。 “当巫毒诅咒蔓延后,瓦雷利亚人的魔法便再也无法控制火峰啦!”老妇人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来倒霉的不仅是瓦雷利亚人,不知道多少奴隶也一起送掉性命啊!”提利昂迎合着,但一点也不相信这种莫名其妙的故事以及莫名其妙摆到自己面前的解释,即使这些是神奇的老妇人透露的。 “洛伊拿人的先祖凭借魔法与龙王们对抗了两个半世纪,虽然最终战败,但也不是所有水法师都死完了。至那以后,便有水法师转向黑暗的研究。” “巫毒诅咒咯!”小恶魔笑着说。你就是其中一个? “呵呵,巫毒诅咒也只是小意思,老身说的黑暗研究是预言术。” “预言术有何黑暗?” “你竟不知道?你现在的状况就是被预言术波及导致。”老妇人站在水中,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提利昂想笑。一个怪人突然站在你面前,说你之所以出现现在的状况是因为受预言术波及,这谁能信? “那我只能感激被波及,否则哪有荣幸遇到夫人您?”提利昂笑着道。 “呵,预言术所预言到的未来无法改变,之后世间的一切都将围绕着这些预言的方向发展演化。”老妇人优雅地笑着,身上的衣服陡然变了色泽和图案,“无意识的预言术往往没有太大意义,黑暗的预言术以血为媒,让命运按照施法者设想的结果呈现。” 提利昂想说,他完全听不懂。 “好夫人,站在你面前的只是个小小侏儒,他能懂什么命运呢?” “让瓦雷利亚毁灭、让龙场在大海沉没、让龙王挨个陨落、让巨龙绝种、让龙王家族最后的后裔被禽兽吞食,这就是其中一名水法师的黑暗预言术。”老妇人对着提利昂笑得灿烂无比,“这名水法师从盖林亲王的败仗中逃出,凭借自己的头脑,布置了有史以来最宏伟的黑暗魔法。呵呵,这名水法师也是个侏儒哦,所以,小小侏儒不仅懂得命运,还会决定命运。” 提利昂感觉更加心虚了。 “你真该让我老爹听到。”提利昂扯着嘴角硬笑了一下,“要我说,现在的龙王可没有灭绝。” “可是它确实一度灭绝了,所以,侏儒水法师的黑暗预言已完美实现。”老妇人依然笑意盈盈,仿佛看到了什么精彩的事,“至于现在的龙女王,呵,你不会觉得能够统治世界几百年、并且在决战中战胜洛伊拿人的龙王如此不堪一击?” “当然不会,我对龙王可仰慕呢!我的家族向龙王家族屈膝臣服了差不多三百年。虽然我老爹差点杀掉了最后一代龙种。”如果小格里芬是真伊耿的话。“不过,我刚听到,您说龙王家族的后裔被禽兽吞食?哪来的禽兽嘛!”魔山会不高兴的。 “呵呵,坦格利安家族就是龙王家族最后的后裔。吞食掉它的,难道不是维斯特洛的禽兽么?”老妇人盯着提利昂,提利昂说不出话来。 狮狼鹰鱼鹿,可不是吞噬龙的禽兽? 提利昂无法作答。 “不管怎么说,如今,龙女王已经重新崛起,龙也重新复苏。”提利昂仰起头,看向老妇人。 她的华服再次改变颜色,变成了灰色的背景,冰雪覆盖大地,树枝落满积雪的样。 “龙王们能比肩水法师,怎么会不堪一击?龙王家族也有自己的预言者、梦行者。但他们即使逃过大灾难,挣扎数百年,也一样无法逃脱最后的命运。至于龙女王的诞生,也许是人间奇迹,也许是她的祖宗们费心布置的另一预言术,谁知道呢?” “夫人您竟有不知道的事!”提利昂赞叹,“要是预言术这么神奇,我这个小矮子,也想天天预言呢!哈哈,不过我是个好侏儒,我可不会做一些血腥的预言。” “一只黑山羊的复杂血祭只能换到一只,按照你们的话说,一只恶魔;一匹马以及一只羊的血祭才能换到一名鬼骑兵,你说,要兑换侏儒的黑暗预言,需要多少血?”她似模似样地问着,但提利昂觉得她把其中的人祭都省掉了。 “像大海的水一样多。不过,反正已经凑齐了,不是么?”提利昂撇嘴。 “侏儒水法师以所有死于龙王暴政的奴隶生命为祭品,发动了黑暗预言,直到近两百年,才凑够祭品,让黑暗预言术成真,那个时候,龙王们拼命挣扎也无法自救了。”她的华服变成了红色,像是在燃烧着熊熊烈火,提利昂感觉自己都能闻到其中的硫磺味。 “妈的,我要是有这个能耐,肯定会用预言术做点好事,”提利昂好奇地看着她的衣服,感觉华服变成了嫩绿的春天,“呵呵,比如,他么的,让四季变得规律点,我看也不用一季一年,最好一季半年或者半年的一半就好。” “呵呵,这是侏儒的预言么?” “妈的,要是这种预言要是能够达成,我死了也值啦!” 老妇人笑着,对着溪底,点着手杖,溪水震颤,俄尔分出一股细流,往提利昂手中的水袋飞去。提利昂比看到龙更加惊奇地看着这一幕,双手赶紧将水袋捧稳接着。 两个护卫也一脸震惊的样子。 “改变季节,这是真神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别说积累两百年的献祭,就算积累八千年也一样遥遥无期。” 当水袋接满水后,老妇人点着手杖让细细的水流重新退回到溪水之中。 提利昂觉得今天的所见比他初次见到龙都要更加神奇。 “就算山,慢慢挖也能挖得空。”提利昂不以为意,“感谢夫人您赠水,我宣布这一袋水,只我自己能品尝。” 老妇人微笑点头。 “就当这是罗恩的祝福。” “这祝福一定非常贵重!”除非它有神奇妙用,“小矮子非常感激您!”提利昂觉得自己小命已经保住了,陡然放松了起来,露出了开心的微笑。 此时,老妇人的袍子再次变色,又重新变成了刚见时的模样。 “我刚听您说到一只黑山羊换一只恶魔,”提利昂被这个问题挠得心痒,“不知道,我们遇到的恶魔和鬼骑兵和您是否有关呢?” “呵呵,小家伙,您真是大胆呢!”老妇人看起来并没有生气,“老身有老身的目的,老身和龙女王一样,对蓄奴的城市都没有好感,所以就在这里做起了拦路的恶魔之母或者湖中之母。” “依我看,黄金肯定是其中之一咯!”提利昂觉得自己的胆子是很大。 “要不然,你以为我哪来的钱买羊买马,还有老身的衣服装饰?老身还要供养很多人嘞!”她嗤笑着道,“老身能够闻到敌人的气味,也能闻到黄金的气味。” “那您闻我是什么味道?”小恶魔嬉笑。 “黑暗水法师的霉味,”湖中之母的话让他的笑容冻结在脸上,“以及负债累累的臭味。” “我可不是水法师!”提利昂抿着嘴笑道,“而且凯岩城的黄金都是我的!” “呵呵,凯岩城是你哥哥的。”湖中之母露出讥讽的微笑。“里面的每一块黄金都没有你的份,在凯岩城,你什么都没有,哪怕一张椅子、一本书。” “真不公平啊!”提利昂说。 他才不想和她说御林铁卫的事呢! “哎,夫人您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换个更加安逸的地方,非要在这里安家呢?”为什么要在这里打劫呢? “小家伙,你的问题还挺多。”她再次蹲下,手持着手杖放到水下,站起时,手杖已消失不见。“老身讨厌弥林和瓦兰提斯两座奴隶之城,老身非要挡在这里阻止他们从陆地交流,让他们永远只能饱受经行瓦雷利亚湮灭之地的痛苦;老身非要在龙王们建立的奇迹之地上打断他们的交流。至于向大军发起攻击,那是因为,老身想支持一下龙女王,打击一下她的奴隶主敌人!” 她露出得意的微笑。 “我还以为你希望所有的龙王都死掉呢?” “怎么会?”她轻笑道,“老身支持她们,还给她们喂了龙呢!你看到龙吃得多香了么?” 龙吃得是很香,但小恶魔快把胃都吐空。 “您想支持龙女王,何不直接到弥林去找她?”提利昂好奇道。 “老身支持龙女王,但更想让龙女王亲自将瓦雷利亚的大女儿毁掉,呵呵,让龙王的后裔毁灭龙王留下的余孽们,这不是更美妙?”她的笑容首次看起来有点疯癫,语调也开始像传说中的巫婆,“呵呵,老身已经预言到了。” “她已经毁掉了弥林,再毁掉瓦兰提斯?”真好,世界要乱套了。“哎,这么重要的预言,夫人您怎么会和小矮子说哦!” “因为小矮子是祭品,知道也无所谓。”她说完哈哈大笑。 提利昂觉得头皮都开始发麻,几乎想拔腿就跑。 “呵呵,小家伙,不喜欢这个笑话?”湖中之母收起微笑道,“用这些奴隶主献祭,我才能让侏儒的预言开启。” “妈的,什么玩意需要一城的奴隶主去献祭?”提利昂感觉紧张又疲惫。 “小家伙,你真健忘又可爱。”湖中之母笑着将双手同时插入水中,“总之,侏儒负责去想,水法师负责去做。” 溪水震动,光芒顺着溪流闪电一般窜向下游而去。 提利昂感觉新世界在他面前开启。 第十一章 布蕾妮 第十一章布蕾妮 她抽出了精钢打制的守誓剑,鲜血从丑陋的佣兵胸膛涌出,这已经是她一路以来杀掉的第三个走单的勇士团成员,如果她记得不错,这也是她在河间地杀的第七人。 詹姆爵士在此打了败仗,留下了四处逃散的溃兵,大多数溃兵都想要返回君临,但他们为了这个目的触犯了人神共愤的罪行,有的无知之人还把她当成了目标,她只能出手将他们送往地狱。 自从珊莎小姐从君临逃出后,她就一直追踪寻找,她经过暮谷城、鸦栖堡,在蟹爪半岛漫无目的地独自搜寻一个枣红色头发的漂亮处女或一个棕色头发的小女孩,像个十足的傻瓜。 难道不是么?珊莎小姐如果逃出君临,她的目的地只有一个,那就是临冬城,她应该毫不停歇奔向她的自由之地,就像暮之星的独生女儿,应该返回她父亲的厅堂,做个好继承人,而不是在这里耗费生命,去做一件她不擅长的事。 临冬城没有她们的父母,但依然有她们的弟弟们以及一个传奇的姐姐,一个远比塔斯的布蕾妮优秀的姐姐。得知珊莎从君临逃离,她这位姐姐不会动用远比她强大的力量协助她返回临冬城么?如果她们返回临冬城,难道还需要她来保护么,还有人能比爱与美的王后更好地保护她们么? 狼女两个月内转战千里,击败了南下途中的一切所见敌人,将王国疆域、领域一举推回少狼主时期——如果这种人还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家人么,塔斯家的布雷妮又如何能做得到? 如果珊莎和艾莉亚已安全回到临冬城,那么她对凯瑟琳夫人的承诺便可宣告完成,然后她应该返回君临,告诉他,她已完成任务,然后乘一艘小船返回塔斯岛,去为年迈的父亲、她的家族以及他死去的国王尽责。 责任责任责任。 暗淡的晨光逐渐打散浓雾,整个河间地都笼罩在一片灰雾之中,像是在哭泣、在悲伤。 她坐在尸体旁慢慢擦拭钢剑,刚刚的对战已让这把精美的宝剑出现了几个明显的小小豁口,也许,也许当她杀死第八人前,它便会坚持不住。和她一样。 “爵士,我们接下来要去哪?”小侍从波德瑞克派恩询问。 波德瑞克一路跟随着她是为了寻找他名义上的主母,可珊莎史塔克与提利昂兰尼斯特的婚姻没有女方亲族的祝福,这种婚姻有效么?她还是他名义上的主母么?更何况,珊莎小姐会与提利昂一起逃难么? 不会的。所以这个男孩比我更傻。 “我怎么知道?”问题往往让她烦躁,她什么时候喜欢做决策、拿主意了?“珊莎小姐要么走海路返回临冬城要么走陆路返回。”这是一句废话,这世界已经没有龙了,她不会飞回临冬城,“要是走海路,也许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能听说她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然后嫁给某个大领主,为临冬城争取到了额外的支持!”她瞧了波德瑞克一眼,“我们同时可能会收到其他消息,比如,小恶魔的头颅已经被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 小男孩抿着嘴,像是在想象这个场景。 “无论如何,提利昂大人都是我效忠的大人。如果他的人头真的被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我也会求狼女,让她把大人的头还给我,我会把他带回西境,等王太后气消了以后将头颅还给兰尼斯特家。” 把他的头颅做成酒壶,她的气才会消。 “为什么?”布蕾妮问。就让眼前的小子来决定她的命运。 “我不知道……他被很多人背叛了,可我向他承诺过忠诚,我不能让他觉得所有人都背叛了他。”男孩紧张羞涩地说。 “就算他知道你忠心,你又能怎样?何况他早知道你够忠心,你根本不需要证明给他看!难道你觉得到了他身边,你这个什么都不会的侍从就能帮到他么?更何况,他可能已经死了。”布蕾妮尖刻地问。 两个史塔克的女孩可能早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而就算没有回到临冬城,她也可能永远无法知晓她们的具体信息。在暮临厅等待她们的消息不是更好么? “爵士,我,我不知道。我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没有他的消息,我就会一直找下去。也许,我会告诉他,他不该将自己的侍从也抛弃。”他腼腆地笑了。 “找这种人?他杀了他的国王和父亲!”两个史塔克女孩有更好的保护人。 “我,我相信他是无辜的,更何况……更何况,我对他有责任。我应该追随他。” 责任责任责任。 “我们去北境。”我对凯瑟琳夫人也有责任,我对父亲有责任。她收起剑,站了起来。父亲可以有其他更好的继承人,如果责任让我死在河间地,起码暮临厅不用一个怪物来做主人,“我们去看一看,史塔克女孩有没有返回临冬城,看一看,提利昂的人头有没有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 “我们要走国王大道么?”波德瑞克问。 “我们只有两个人,现在走国王大道太危险。所以,我们沿红叉河走,直到奔流城。”既然奔流城的徒利现在依然属于史塔克阵营,如果凯瑟琳的两个女儿已经安全回到临冬城,奔流城应该会知道这个消息,如果在那就能确定好消息,她就不用远赴北方。 “是。”波德瑞克答应得很爽快,立刻起身收拾行囊。 哪怕已过正午,天色依旧晦暗。她感觉到处都是危险,处处都是莫名其妙的敌人,哪怕是丛林间的微弱动弹,空中飞过的惊鸟。 簌簌寒风吹过,波德瑞克微微缩着脖子,手抚着脸,小步跑向停马的树桩,为她牵来马匹。 如果这里有第七个敌人,那也意味着还会有第八个,甚至更多。为了到达目的地,她应该避开一切可疑的人群,尤其是在河间这块乱地。 黄昏时,他们越过一片矮山丘陵,进入一片浓密森林。 马尾松、刺桐、银桦、冷杉分布其中,她没有闻到来至林间的清新味道,只有无尽的腐烂臭味随着冷风呼啸,拍打着她的脸,将臭味灌入她的鼻腔。 在这条阴森的小道上,她不止一次感觉耳边响起勇士团唱的各种情色小调,她感觉整个人,也在随着勇士团进行恐怖之旅。这是她押送詹姆爵士至君临时所经过的路段。 如今这里的吊死的尸体更多、更密,几乎每隔几十步就能见到惨死的士兵,他们摇摇晃晃吊在树上,小腿的已变成枯骨,被狼或者其他什么动物啃光了肉。 经过时间和强盗的劫掠,现在早已分不清他们属于哪个阵营,而无论他们属于哪个阵营的士兵,如今都在发出同样的浓厚臭味。 寒风会让他们在这里坚持更久,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是一样,被这些千年未曾变过的世界碾落,滋养为吊死他们而提供支持的树。 接近傍晚的时候,他们从小道上离开,钻入林子的更深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被往来的行旅、散落在河间地的土匪发现。但夜晚此起彼伏的狼群嚎叫之声,让她觉得这个做法不一定明智。 她整个夜晚都无法睡好,波德瑞克也被似乎近在咫尺的狼群惊扰,马儿更是颤抖不安。因为休息问题,到了第二日,她竟有些摇摇欲坠,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在午间的时候躲到林子里小憩休整。 就这样慢慢行进,到了第六日,他们终于看到在在两河汇聚之下面向滚滚洪流的奔流城。 到了奔流城附近,往来的行人才稍稍多了一些。巡逻的骑兵持着银色鳟鱼旗沿着红叉河与河间大道跑马巡视,布蕾妮承认,这带来了不少安全感。 布蕾妮仔细用布将守誓剑的狮头裹好,带着波德瑞克重新骑上河间大道。 遥遥看去,隐约的冰原狼旗仍高高耸立在奔流城的最高处,与她上次离开时没有任何不同。 奔流城的渡口此时已经重新开放,渡口处已被重新钉上粗大的停船木桩,接驳处也重新铺设了停靠木板,木板崭新,任谁都知道,奔流城正怀着巨大的信心重建自己的新家园。 “来者何人?”四名巡逻士兵向他们走了过来,其中一名打头的询问。 “塔斯的布蕾妮。”布蕾妮朗声回复,“我为凯瑟琳夫人服务,后面的是我的侍从,波德瑞克。” 几名士兵相互视了几眼后,打头的士兵笑着嘲讽,“‘美人’布蕾妮!释放‘弑君者’的叛徒!” 她早已熟悉嘲讽。 “我为凯瑟琳夫人服务,”她重复,“我做她要求做的事,按照自己的荣誉行事。” “凯瑟琳夫人已经死了。” “我知道。” “那你他么来这里干什么?你是来认罪的么,还是要把弑君者带回来?我可没有看到他!” 我没有罪可认。“凯瑟琳夫人虽然死了,但我还要寻找她的女儿,将她安全送到临冬城。” “那你显然找错地方了。要是这里有珊莎小姐,狼女或领主们早把她带回去了,哪需要你来送?” 她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和他再多说什么。 “奔流城现在城主是谁?” “艾德慕大人。” “我需要见他,我需要过河。”布蕾妮目视着他。 领头的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但她没有什么畏惧。 士兵们像是很扫兴,对着船夫扫了胳膊后,转身离开了。 船夫和他的年轻助手小心协助,才将他们的两匹马顺利赶上船,当两人登上船后,布蕾妮发现渡口已经有了另外一群在等待过河的人,而河对岸另一侧的船已经航行到了河中心。 船夫长着花白的胡子,套着厚重的蓑衣,支撑着篙子,逆着一点水流向河对岸划去。 “爵士,您是女士?我刚刚听到队长叫您布蕾妮。”老者长长的篙子深入水底,用力支撑着船行进。“你们是从东边过来的?哎,女人怎么在红叉河以东行走啊!太危险嘞!”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再危险现在也已告一段落,“东岸危险,那红叉河以西呢?” “自然是好一些,当然啦,也没有好太多,所以女人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像您这种贵族,不更应该待在城堡中么?哎,东岸的匪徒经过领主们的几次征讨,当然好了不少,可仍然有东边的匪徒不时跨过红叉河劫掠。哎,无旗兄弟会随着狼女离开了,剩下的一点匪徒也惹不起风浪,但,这里还有叛军哦。狼女虽然打了胜仗,徒利也掌控了河间地的大部,可毕竟力量衰弱,不时就有各种奇怪的人借着佛雷的名义或者佛雷女儿们的名义掀起叛乱和劫掠,主张孪河城以及孪河城下的其他封地、土地。” “狼女没有帮助镇压么?”布蕾妮疑惑。 “狼女早就离开河间地返回北境了。”这个花白胡子,满脸皱纹的老人将篙撑至极限后长叹了口气,“她不得不回哦,听说她的两个弟弟都被佛雷的人暗杀了,您说,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在南方久留?天杀的呀,凯瑟琳夫人所有儿子都死了。” 布蕾妮如遭雷击,迟迟不敢相信。 “艾德慕老爷听到这个传闻后,对所有姓佛雷的男人都进行了悬赏,一个人头五枚金龙,听说艾德慕老爷收到的人头都已摆满了大厅,这当然是夸张,但肯定不少啦。狼女虽然好心放过所谓无辜的黄鼠狼,可只要是黄鼠狼,哪有无辜的,您知道,哎,我不是说您啦——女人总是软弱,狼女虽然放过那些无辜的佛雷和女人,但说实话,这些人现在的遭遇可比被她吊死的还要悲惨。” “我听说,艾德慕的夫人就是佛雷家的人。” “萝丝琳夫人前些天才被送回奔流城,听猪倌说,夫人的肚子已经大了,怀着艾德慕老爷在红色婚礼上种下的种。哎哟,要是这个孩子降生,多半会被人称为‘血色降生’,多不祥的名声啊,要是这个孩子生下来,以后肯定是要冠名‘血色鳟鱼’或是‘血鱼’啦。” 篙子不断拍打着浑浊的水流,马儿在船上发出不安的长嘶,波德瑞克正在小心安抚。后面的年轻人也在卖力地支撑船向前划。 “萝丝琳夫人肯定不会有事,至少在她生完孩子前,至于之后?听说河间地好几个家主都在怂恿老爷杀了这位夫人,他们还为他准备了自家的姑娘,听说艾德慕老爷正为此烦恼呢!” 布蕾妮可不会这么认为。萝丝琳夫人生下的孩子将是奔流城的嫡子,艾德慕疯了才会杀害自己嫡子的母亲,而且,这个妇人和这个嫡子还将对统治孪河城起到重要作用,所以,要是有人借助佛雷的名义发动叛乱,这位夫人的重要性只会更高。 不过这些都和她无关。 “哎,小姐,爵士,我听您说,为凯瑟琳夫人服务,您看到奔流城上还挂着的冰原狼旗?按照王国的律法,临冬城可能属于狼女,而不是凯瑟琳的女儿珊莎史塔克或艾莉亚小姐,更何况,珊莎小姐还下落不明,所以咯,从带领北方人的角度,还是狼女更合适点。但,这也不一定有好处,您知道,这位狼女是个私生女。”船夫絮絮叨叨,对着布蕾妮非常卖力地显摆。 “她获得比武冠军,所以,劳勃将她扶正,成为一名正式的史塔克。” “对呀,但不管怎么样,她都是私生子,不是徒利家的种,因为这个情况,大家都在传言,这面冰原狼旗可能在奔流城上挂不久咯!”他再次拉起篙子,然后将它重新放入水下,卖力推动着船向对岸划去。 “您觉得徒利会背弃史塔克?”布蕾妮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尖刻。 “北方人已经撤出河间地,要回北方打他们的仗。您觉得,要是这个时候艾德慕老爷倒向铁王座,铁王座会不会同意让他继续当他的三河总督,并赦免他的一切罪状?” “我不知道,但如果徒利的家族箴言里还有‘荣誉’的话,徒利就不会给铁王座这个选项。” “哎呀,小姐,爵士,家族箴言里有荣誉二字而依然选择践踏的可不少。如今是禽兽横行的年代,哪有什么荣誉?就说毁坏我们家园的,土匪、强盗也没有那群骑士做的多。” “不是所有骑士都如此,无耻。”我向凯瑟琳夫人发过誓,也向詹姆就是做过承诺。 船夫对着她摇了摇头,笑了。 船在河中渐渐与对面的船交汇。 船夫在河中对着另外一艘经过的客船发出奇怪的叫声,另一艘的船夫拉长了声音,做出同样节奏的回应。 布蕾妮看到对面船上站着君临的某人,略感熟悉,但对方在吼叫声中很快躲进了船篷中,布蕾妮匆匆只看到了一眼,怎么也无法对上号。 船夫的破音继续在空旷的河面上传播,好像一阵阵波浪在向四周扩散,天空中的大雁也在此时做出回应,呱呱地叫着,似阵阵寒鸣。 淡淡的灰云半遮着天空,在大河中央,她感觉到天地的宽广浩荡,想到背负的责任,真想随着船夫一起纵情嚎叫一场。 “我绝不会践踏我的荣誉。”也绝不丢弃他的。 她离船骑上马时,转头对着船夫郑重说。 未等船夫回应,她与波德瑞克便骑着马经过高高飘扬着冰原狼旗的奔流城,向另一侧腾石河的渡口而去。 第十二章 布蕾妮 第十二章布蕾妮 “小姐,爵士,我们不去拜访城主么?” 腾石河的渡口更加繁忙,往来河岸上的船一艘接着一艘,比红叉河的渡口修整得更加宽广,足够数十艘船同时停靠。 他们没有被人问询,向管理通航的官员购买了船票后,便被顺利放行。 “如果他们准备随时降下冰原狼旗,那还有什么可谈的?不如趁他们没有封锁道路,尽快赶到北境,或许狼女知道更多。” “那只是船夫的推测,至少现在冰原狼旗还好好挂在城堡上。” “也许,但他们不知道珊莎小姐的消息,去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布蕾妮仰望着在河流之中耸立的奔流城,他们渡过腾石河后,沿着奔流城和孪河城之间的泥泞道路向前而去。 腾石河北岸沿途道路聚集着大量的人,正在道路两旁向往来的人群兜售各种各样的物资,有饮水的牛皮袋、干粮、各种酒、器皿,还有各种各样的盔甲、皮甲,堆聚在一起的毛皮,除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兵器、盾牌,有些位置还被安装上了顶棚。 布蕾妮同样看到有数十名银色鳟鱼旗的士兵在长长的道路上来回巡逻。 数个月来,她从未见过这种繁盛的交易景象。也许人们在这个残酷世界中生活只需要一丁点和平。 布蕾妮注意到,大部分的盾牌都来源于西境,有怒吼雄狮、红牛、黄色日芒、绿色白边等等各种不同的盾牌。 这些当然都是战争中俘获的物资。人们购买了这种盾牌显然不能就直接行走在河间地,所以在盾牌旁边还蹲了一个老人。老人身侧是装着各种油漆的小木桶,专门处理盾牌的纹绘修饰。 她在君临时挑选了一只破烂的蝙蝠盾牌,在对抗拿着流星锤的勇士团雇佣兵时被摧毁,到如今已经没有盾牌可用。 她在摊贩的位置上挑挑拣拣,最终还是决定选择那个绘着怒吼雄狮的金红色盾牌,为此,老板不断夸赞她识货,布蕾妮为这面盾牌花费了三十五个铜板,她为波德瑞克选了一个更小、更适合他体型的盾牌又花了十五个铜板。 在选择将盾牌重新上色、修饰的时候,她犯了难。风暴地塔斯家族的纹章如果出现在河间地,只会给她和她的家族造成麻烦,于是她花了几乎与盾牌同样多的钱,让在一旁负责染色的老者将金红的怒吼雄狮涂抹上橙色,在橙色纹底画了一棵榆树。 “一棵榆树?”老者笑着问,“绿色的榆树?上面是否还要画一颗绿色的流星?” 听到这话,布蕾妮露出笑容。高个邓肯的故事并没有在河间地结束。 “爵士,我为战士们画过很多盾牌,那些有家族的骑士们,往往画他们自己家族的纹章,一些不想暴露身份或是没有家族的,会选择涂鸦或历史上那些传奇骑士的个人纹章。如果是涂鸦,一般由骑士自己来做,我只收材料费用,但如果是由我来画,就收的更多一点。我接受过很多人的委托,所以,我知道各个家族的纹章,也记得历史上一些传奇骑士的个人纹章,不是我有爱好,而是我要做生意用嘞! 所以啊,我不仅熟悉高个邓肯的,我还可以画神秘骑士的纹章,不仅是巴利斯坦爵士曾用过的纹章、赫伦堡比武大会上那位神秘骑士的纹章,对了,那个比较适合信仰旧神的骑士,我曾为布莱伍德家的小子画过一次……当然啦,全凭爵士您的意愿。”老人微笑补充,“我听说,狼女在比武大会上用的就是涂鸦,直到最后才改为血色的狼头,血狼,最后也变成了她的个人纹章。爵士,您想要试试个人纹章么?” 老人说完后,观察着这张怒吼雄狮的盾牌,比画着尺寸,用笔在各个地方做好标记,“如果您想好,我可以立刻为您画。相信我,只要您想得到,我一定能完成,无论是动物、植物还是风景,甚至是连环小画,就算不满意,我也可以涂掉为您重新画好。” “好的,就画一棵绿色的榆树,榆树之上,画两只冰原奔狼,一大一小。” “爵士,您确定是两只?”他抬起头重新看了看布蕾妮,“虽然画两只不会多收费,但,冰原狼要出现在榆树上面么?” “您的意思?” “让两只冰原狼跑在榆树下可好?” “好,既然冰原狼在榆树下,那榆树上的同样要绿色的流星。”布蕾妮终于觉得可以如此坚持了。 “哎,好的,爵士,多一颗流星,我也不会多收费。”他看向波德瑞克,“您侍从盾牌也要画一画么?” 波德瑞克选择的盾牌上是绿底白纹盾牌,同样是西境盾牌,自然不适合出现在河间地上。 “也画榆树和流星,但榆树下面要画一只雄狮。” 老人露出奇怪的表情,但没有多问,于是用笔初步勾勒关键图形的相对位置,并与布蕾妮不断确认。 “油漆很快就会干,这种油漆是我亲手调制的,既能保护盾牌不会被驻坏,又可以保护盾牌不受雨水侵蚀,您只要稍稍等待一会,就能使用啦。”他按照要求将图案覆盖原来的色彩后,不断用水洗刷干净,然后交给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 布蕾妮对老头的工作很满意,除了树下的两匹狼惟妙惟肖,狼以外的其他图形和她在自家仓库中看到的盾牌完全一个样,甚至细节更加生动,树形也更加柔和,充满生机。 “盾牌后的兽皮,您若是有时间也可以重新换一张啊!”老头提醒,“都已经很旧了。” 布蕾妮看着包裹橡木的兽皮及锁带,感觉还算稳当,便好意谢绝。 她原本还想额外配置一把剑,但摊贩摆出的剑各个伤痕累累,比她手中的这把守誓剑也远远不如,于是便放弃了,只在路边额外购买了两只牛皮水袋以及将水袋装满葡萄酒后便告结束。 如果找不到干净的水源,那么葡萄酒也能充当饮水。 这些额外花了十来枚铜分。 当他们整备完成,踏上向北的土地后,一个佣兵样的人物从路边探出,走到他们面前。 “两位骑士,一定是准备前往北方?”他体格精瘦,黑发黑眼,胡子杂乱,肮脏的长锁甲从脖子直披到大腿,看起来既干练又凶狠。 他走近时,布蕾妮的马儿受惊退到了一边。 布蕾妮单手控着马匹安抚,另一手摸上守誓剑的剑柄,小心防备着。 没有人会选择在这种人多的地方杀人越货,他虽然出现得令人意外,但至少出现的时机还算“大方”。 “你是谁?”布蕾妮盯着他。只要他稍稍有所动作,她不会不吝啬抽出宝剑。 “一个穷困潦倒的佣兵。”他举起双手,示意无害。 “我问的是名字,以及目的。”布蕾妮质问。 “波隆。美丽的小姐,或爵士,你不会想知道我的姓氏,那实在卑贱,至于目的,我当然是想用剑给我换个姓氏,如果可以的话,换个城堡最好,妈的,我最喜欢高庭了。”波隆优雅地退后到路边,抱起手,一脚放松地踩着路边断掉的树,做出一副悠哉的样子。 “高庭属于提利尔。如果你要贩卖自己的剑,你可以过河进入徒利家的城堡,看起来并不远。”布蕾妮能够观察到他腰间挂着的长剑和匕首,也看得到他戴着棕色已经磨得泛白的皮手套。 这也是个剑客。 “只有几百年而已。”他撇了撇嘴,“我刚从河那边过来,妈的,徒利家的人如此小气,就算给他们卖一百年,也换不到一根毛,更何况城堡?” “如果你想找大方的雇主,你可以去君临、去高庭或旧镇。” “老实说,我已受够南方人了,没有姓名,就没有金子。而且,爵士,您不就是大方的人么?让人画了一副莫名其妙的盾牌,竟付……” “你到底是谁?这不是莫名其妙的……你为什么关心这个……你跟踪我?”布蕾妮质问。 “任谁看到一个妞儿,啊,爵士,”他摊手,“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上路,也会奇怪地多看两眼?” “我不是女人,我是战士!”布蕾妮生气道。 “虽然您看起来像战士多过女人……但相信塞尔温大人在他的孩子出生的时候不会忘记看孩子两腿间长得是缝还是剑——他不会给带剑的儿子娶一个女孩名,对?” “你知道我是谁?”父亲的名字让她竭力屏蔽掉了其中侮辱性的言辞。 “当然啦,小姐爵士,不仅如此,我还知道您的目的。刚好啊,我也准备去北境,这一段路程,我愿意为你卖我的剑。” “你去北境干什么?”布蕾妮奇怪道。 “狼女南下的时候,抓住机会的佣兵们都从兰尼斯特、佛雷那里发了财,可惜了,那个时候我还窝在螃蟹半岛,准备从那儿去君临投靠……” “我不在乎你的经历,你为什么要去临冬城?”他也许只是故意这样说的。 “我是个单身的佣兵,去那当然是卖我手上的剑,或两腿间的,”他捂着胯下,撇着嘴,“我听说现在狼女成了临冬城女爵,还没有婚配,妈的,北方虽然没南方暖和,但临冬城应该不比高庭差,更何况,在床上抱着都一样暖和。” “哼!”布蕾妮失去耐心,策马往前,准备摆脱这个无耻的佣兵。 “哎!”波隆小跑上前,“爵士,到北方,我们可以同行。妈的,多几个人一起,总算会安全一点不是么?” “我不信任你!”她直接将心里想的说了出来。 “这话真伤人。但我绝对值得信任。”波隆面向布蕾妮后退着跟着她,稍稍挡住了她的路,露出乞求的神色,她有些不忍直接跨过他。 “谎言!如果你不让开,我还有更伤人的话。” “哎,那些顶多是期望,但并不是谎言。现在只有北境还有点仗打,等北方的仗打完,我看北境要空出来不少城堡,如果她真像传闻中那样大方,我或许也能分到一个,您说呢?而且我一点也不嫌弃北方妞。” 布蕾妮绝不会因为他的话,而轻信这个凶狠的佣兵。 “我拒绝过比你更有荣誉的骑士、爵士,如果你认为我允许一名无耻的佣兵同行,你一定想多了。”布蕾妮或许会同意一个明显弱一些的佣兵同行,但这名阴狠的佣兵绝不在考虑范围内。 “您说的有荣誉的骑士一定对暮临厅没想法?”波隆笑着道。 “什么意思?” “相比打打杀杀,把头抱在怀里打仗赢得城堡,哪有直接娶有城堡的女人轻松?骑士们想要退步成为平民容易,但想跨过那一步成为真正的老爷则很难。所以咯,与您同行之人想必都会有这个意思。而我则不会,我向您保证,我不是骑士,不会认为塔斯的女儿会看上我,或者我能吸引塔斯的女儿。当然,若是您真的看上我,我也会小心拒绝。我只求能与您一同北上,哎,我口袋空空想要加一件暖和的披风都没钱,这种天气要是骑在马上吹风可得死人啦!而且现在路上这么危险——你不会真的只让一个小男孩和你相互照应?”波隆笑着看向波德瑞克,向他挤眉弄眼。 波德瑞克一阵脸红。 “我可不相信你这种佣兵会穷困。” “没有把剑卖个好价格就会。最关键的是,没有把剑卖给正确的人。”他撇了撇嘴,“你不会认为我会盗窃、抢劫?我虽然不是骑士,但也不是土匪,操,骑士哪有我干净!” “或许!”布蕾妮怀疑。 “所以,您真的不准备买我的剑么?”波隆对着她问。 布蕾妮对他彻底失去耐心,对他弹出一枚银币,骑马从他身侧越过,带着波德瑞克向前而去。 “不买!你可以自己去北境!”布蕾妮骑上马大喊,留下波隆一人在路中大骂。 “操!我指的是腰间的这把!” 第十三章 布蕾妮 第十三章布蕾妮 她与波德瑞克沿着奔流城与海疆城间的小道行进,越是远离奔流城,路上的行人就越少,到了最后更是荒芜一片。 他们越过了数道小河,挨着远古的丘陵几乎一路向北。 在路的两边时而就出现一堆白骨,她看到尸体头顶蓬松城一团的头发和头盔一起烂在土地中,微风吹过,透出头盔的毛发,随风摇摆,那是枯萎棕色。 远处的丘陵上也是一幅衰败的景象,四处的石头雕塑像一尊尊无名的神只伫立,但陪伴他们的只有无尽的荒草和跨越山间、丘陵和溪水的寒风暮雨。 除了尸体之外,还有一张张破碎的车辆,它们被随手翻在路边,早已随着时间散架腐朽。 道路两旁仿佛是无尽的冷杉和山毛榉,遮蔽了本就昏暗的光线,让她觉得行走在永不休止的诡异黑暗丛林之中。 远古的山川与河流之王曾统治这片土地,叱咤一时的少狼主也曾在这条路上行走,如今落叶铺满道路,已是深秋后的隆冬。即使如此,王国的战事仍未停止,下一个春夏重新降临,这片土地也还将继续面临战斗厮杀。 马儿安静地行走在道路上,马蹄点点发出规律的节奏。 两边没有森林,到了夜晚,他们将无法躲避到森林,只能在离路远些的原野过夜。但如果一场冰雨降临,他们将无处躲避——一场冷雨会把他们全部带入地狱。 在这条荒寂的路上,好像永远也不会有一家客栈。 路漫漫,不断向着远方扭曲延伸,跨过多石的山丘,越过蜿蜒的山道。 丛丛溪流在脚下奔走,棵棵苍松无言地展示身姿。 枯草黄泥青石,冷风灰云落叶。 “这是去北方的道路么?”她问。 “什么?”波德瑞克问。 她怀疑这是去某个阴间的路。即使行走在黑夜之中,也比不上这种萧瑟惆怅更让她难受。 凯瑟琳夫人就是从这条路去孪河城参加婚礼的? 他们走过明显是战场的地方。这里乱石盘根,破烂的各色衣衫从石冢中探出,战马尸骨随处可见,倾覆的石头下,偶见鲜明的布料和暗色的金属,被水流冲击的头盔,翻仰在溪道中,泛着暗沉的锈迹和黑色的泥土腐物。 一些头骨被人打捞放置,一个个蹲坐在溪涧的石头上,眼眶蓦然地看着行走在路中的旅客。 “不!”布蕾妮觉得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景象,突然停了下来,下马,跳下溪涧,将一个个头骨聚拢,然后在另外一旁的土中刨出大坑,将一个个头颅放入埋好。 当她埋好后,波德瑞克从下游带回了更多头骨,于是两人合力再次刨了一个坑,将它们全部埋下。 “我讨厌这条路!”布蕾妮宣布。 之后没多久,她便看到另外一条更窄的路,她没有多想,便骑马走入。 她绝不愿继续在那条阴森的道路上行走。她想要离开无休止的山脊丘陵,河床乱石,更重要的是,离开片片兵甲,重重尸骨。 新路更窄,枯草更加茂盛凌乱,树叶将路面铺得厚厚一层,两边偶尔的云杉和士卒松挺拔粗壮,也有一些哨兵树向路边伸出奇怪的枝条,不断阻拦着他们。一些巨树的粗大树根将一块块早已铺好的石块胡乱地翻了角度,杂草从石块的缝隙中疯狂生长又枯萎。 布蕾妮不知道这条道路究竟通往何处,但方向仍朝着西北。 “爵士,我们没有路了。”前方明显已是人迹罕至的丛林。 “穿过去。”布蕾妮当先下马,走在前面。 如果是茂密的森林,那夜晚同样不会有人,而且可以在天色变晚时在丛林中寻找合适的栖息地,更何况,只要选一个适当的好地方,还可以生火,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她不怕野兽。 “这里明明是森林,那条小路也没有通向其他地方,为什么到这里就没了?是我们走错路了么?爵士?”波德瑞克小心牵着马,紧紧跟着她。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这种问题,但听到小男孩的声音还是感觉放松不少。 “也许这是某个古老家族的领地,后来被废弃了便成了这个样子。”塔斯岛以及风暴地也有很多这种地方。 他从小就听到塔斯岛一些废墟的传说。从传说中总结,废墟形成,总是离不开战争、瘟疫、海盗。如果这里也是某些家族的废墟,他们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呢? 这里是河间地,多半是战争!她想。 临近黄昏时分,他们在一棵巨大的橡木树下停下。橡木树的树根高高耸立而起,若是夜晚下起雨,他们可以躺倒在橡树隆起的巨大树根下。 “希望今晚不会有狼嚎。”波德瑞克沿着橡树的树根搬来一块块石头,稍稍垒砌起来,形成一个圈子,将他们沿着树根的怀抱围了起来,而后在圈内,给捡来的枝条生起火。 “丛林里总会有动物叫。”在野外永远别想安心睡觉。 布蕾妮从包袱中取出两根干瘪的胡萝卜喂给了两匹马,又分别喂了一块豆饼。 两人收拾完毕,背对着大橡树,围着火堆,烤着一点干瘪的香肠和一只午间打到的兔子。 燃烧的树枝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布蕾妮看着火光,似乎一下轻松起来,什么也没有去想。 她的盔甲被烤得发烫,感觉整个胸膛都暖暖的,一时困意上涌,但现在离闭目睡觉还早得很,她相信,只要走出森林就会发现,太阳其实仍未落下山。 “叮当当,叮当当,快看我的货物箱。”波德瑞克翻滚着兔子,小声歌唱着。 “新进的珍宝货满仓……” “密尔的毯子铺在大老爷的书房,亮堂堂、美洋洋……”他哼唱着布蕾妮从未听过的小调。 “这是什么?”布蕾妮问。 男孩转过头,看着她,顿时脸变得通红。 “好像是我小时候,我母亲教我的唱的歌。”波德瑞克不好意思地说。 “好像?歌有名么?” “可能叫快乐的小货郎。我记得不一定对,但应该是我母亲教会我的。” “应该?这有什么不确定的?” “我听塞德里克爵士说,我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跟人跑了,我能想起她的就只剩这首歌了。” “要真是她教的,那时你才四岁,肯定什么都记不得。”她的母亲在她年龄更大的时候去世,但她母亲却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印象。 布蕾妮感觉波德瑞克的表情变得黯然。 “也许,爵士。这首歌可能是在之后什么时候学会的。” “为什么你觉得这是你母亲教的?” “她是杂货商的女儿,我觉得,她肯定希望我长大也能成为一名杂货商。可是,她走之后,我就被塞德里克爵士收留,一直都在做侍从,没有学过怎么做货商。” “她肯定更希望你做骑士。你不是塞德里克爵士的侍从么,怎么又变成提利昂的?” “萨德里克爵士在河间地的时候战死了——我觉得,我们今天埋的头骨中可能有他的。他死后,我就转投了罗里默爵士,后来他被泰温公爵吊死了,然后我就被凯冯爵士送给提利昂大人做侍从了。” “你真不幸。” “不,不,爵士,我觉得我很幸运。”波德瑞克连声道,“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可以服务骑士们,以及像提利昂大人以及小姐,爵士您这样的大人物。” “我不是大人物。”布蕾妮说,“我是个怪物。” “不,小姐,爵士,您不是。我知道。您是詹姆大人的朋友,您是真正的骑士。”他一副认真的样子,让布蕾妮觉得好笑。 “那首歌怎么唱的,唱完它!” 波德瑞克有些不好意思,在布蕾妮催了好几次后,他才别过头,慢慢继续: “青亭岛的美酒一箱箱,一杯能润喉肠,三杯可解彷徨,妙美滋味,等您来尝; 里斯女孩漂漂亮亮,只因香水让人难忘,可知,可知,我这货郎正将它置放在旁; 您说挂毯,我这也有一张张,一方方……” 啪…… 波德瑞克猛地停下,布蕾妮立刻俯身站起,手握向宝剑。 “谁在那?”布蕾妮喝问。 “不要拿剑!”一个老妇人的声音传来,“不要拿剑,我是来听曲的。” “你是谁?”布蕾妮问。 这已是最近几天中第二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了。 “我,我是高尚之心的鬼魂。”来人凄然道。 在火光之下,布蕾妮看到,她满脸褶皱,皮肤苍白,眼睛血红,满头白发,年老驼背,极其矮小,倚在一根黑色的拐杖上,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猴子或六七岁的小孩儿。 布蕾妮从未想过会在黑暗的森林中碰到这么一个怪异的老人。纵然不安,但她依然将手从宝剑上松开。 “你,您,这么晚了,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鬼魂? “这里是我的高尚之心啊,我住在这里,是你们闯到了我这里。”她拄着拐杖支撑着身体,看起来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高尚之心在红叉河南岸,这里是北岸。”她不敢置信。 “那里已经被狼群占据,它们向我嘶吼,追赶我,戏弄我,不让我在那安心停留,我只好回到这里了,这里是荒石城的边缘,我原先就生活在这里,我把这里重新命名为高尚之心。” “你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我已经一个人生活四十多年了。我听到了歌声,闻到了特别的味道,我想来见见你们。”她颤巍巍地说。 “等兔子烤好,我们会请你尝一尝。”布蕾妮说。 “不,不,我说的不是烤兔子。我说的是高尚的味道,也有血味。” 布蕾妮完全不懂。 “您需要坐下说话么?” “我已经如此矮小了,巨人,您可以坐下,请让我站着。” 于是布蕾妮重新坐下,往火堆中添了更多的枯枝。 在火光之中,她看起来更老了,也更怪异了。 “您说,您是鬼魂?” “我是鬼魂,一个早该死掉却一直还活着的鬼魂。请原谅我的出现,我太孤独了。原先,还有无旗兄弟会的人常来与我交易,可现在他们都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不会有人与我说话了,也没有人给我唱歌。” “你是森林之子么?”波德瑞克问,他一出口便又脸红了。 “有人这么问过。我回答是,但实际上,我并不是啊,我可能只是一个矮小的侏儒而已。你们会和我交易么?” “交易什么,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们可以?”布蕾妮差点又要站起来,但看着“鬼魂”的眼神,慢慢又坐了下来。 “无旗兄弟会和我交易,我提供的都是预言,而他们送我酒,给我唱歌。” “预言?”布蕾妮惊道,“您是,您是巫师么?” “啊,有人会叫我森林女巫。我能提供预言,我之前以为那是预言,后来,觉得那也可能是愚蠢的梦,很多预言都已经被击碎了,而真正的预言永远都不会被击碎。” 布蕾妮完全听不懂。 她还是站了起来,慢慢靠近战马,小心安抚着马,然后从行囊中拿出牛皮袋,走向“鬼魂”,递给她了。 她提着袋子望向布蕾妮。 “我,我们并不需要预言。”布蕾妮轻声说。她不想与任何巫术沾上任何关系。 “那不是预言啦,那只是无聊的梦。我梦到了枣红色秀发、蓝眼睛的美貌处女,还有她的妹妹,一个狂野的血孩子。” 第十四章 布蕾妮 第十四章布蕾妮 “珊莎和艾莉亚!”布蕾妮惊呼。 “她们是叫这个名字啊!”森林女巫叹道,“我知道她们和你有关,只有这样的消息才能与你交换。” 她开始呜呜哭了起来。 “您怎么了?”布蕾妮惊问。 “你想知道她们的位置,可是我看不到她们的位置,我也不熟悉那里。”她带着哭声,“我没法和你交换。” “没有关系,您说她们是否安全就行了。说说她们遇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就好。” 布蕾妮觉得人生中再也没有比此更诡异的事了。 “我以为我的梦可以和新来这里的人交换,但看到你,我就知道不行的,不行的……我知道的对你来说没有意义。”她仍在哭。 “不,您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即可。”布蕾妮觉得这个森林女巫没有什么危险,相反,还很“善良”,至少她不愿意欺骗她。 “呜,那个血孩子,看起来很安全。”森林女巫停止哭泣,然后用嘴拔出了牛皮袋中的塞子,轻轻啜了一口里面的红酒,这让布蕾妮觉得怪异,“那名枣红色头发的漂亮处女,她在船上,迎着风,她在哭。我不知道……” “她在哭?”布蕾妮看了旁边的波德瑞克,“她旁边有没有侏儒,哦,一个丑陋的小矮子,他只有半个鼻子?”她为自己在女巫面前说出“侏儒”两个字而惭愧。 森林女巫显然没有与她计较的意思。 “半个鼻子的侏儒,我也梦到过他。”她像是在回忆,“他走在漫长的黑路上,勇敢的人保护在他左右,真是……暗影藏在他身后,整个城市的人都因他而死,尸体摆满了街头,水渠上全是蛆虫,哦,大火,比盛夏厅的更惨烈。” “提利昂大人做的?他怎么做到的?”波德瑞克惊道。 布蕾妮听不出来波德瑞克是单纯震惊还是惊喜于提利昂大人的能耐。 “我不知道啊。”森林女巫着急,“我想看,却怎么也看不清那里,那里不是我的神的国度。” “不是您的神的国度?那是异域么?您的神又是?”布蕾妮问。 “我不是森林之子,但我依旧信仰旧神。鱼梁木在我睡觉的时候总是向我灌输梦境。我是它的信徒,只要旧神想,它可以带我看到未来,看到过去,看到世界各地最初始时的模样。它现在越来越活跃了。” “您能看到未来?您怎么确定那就是未来呢?”布蕾妮不解。 “过去就像黏稠僵硬的蜂蜜,即使费力搅动,过一会它还会恢复原样,可未来就像受惊的小鹿,稍微一碰就跳得飞快,快若闪电,永远也不会回来。所以,每当我意识到,梦到的是未来时,我都要屏气凝神。我觉得有一天一定是被自己憋死的。”她说得无比认真和郑重。 “我们一定都是喝着蜜酒躺在自己温暖的床上而死的。”布蕾妮想要安慰她。 “哦,不,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也知道你的。”她又啜了一口葡萄酒。 “请不要说出来。”布蕾妮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转移到身旁的火堆上。 凡人皆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山重,有的人死得却比鸿毛还轻,她有自己的选择。 “我闻到了高尚的味道。”森林女巫说,“我希望你一切顺利,我希望你战胜敌人,我希望你打破梦境的枷锁。” “什么枷锁?”波德瑞克问。 “波德瑞克!”布蕾妮惊呼,“不要问!我不想知道。不管是龙潭虎穴、刀山火海还是万丈深渊,为了承诺,我都在所不惜,如果有枷锁,就让诸神来决定是否戴上,由诸神来决定我是否能够打破。” “对不起,爵士!”波德瑞克红着脸道歉。 “真是个好骑士。”她拄着黑色的木杖,站在波德瑞克垒砌的石头外边,双腿有些瑟瑟发抖。 “您,您可以离得火堆近一些。”布蕾妮将自己屁股下的草垫子放到她跟前。 “我已经分享了您的酒,已经足够了。可惜,我没有足够有价值的梦回报您,好骑士。您关心的女孩,我却不知道他们的位置。”她伤心地低下头,拿着酒袋慢慢离开了。 “您,请等一等。”布蕾妮对着她的背影喊。 她走向马,又将另一牛皮袋的酒拿了出来。 “这是蜜酒哦。喝多了对牙不好。”布蕾妮将袋子递向森林女巫。 “不,我不接受施舍。”森林女巫拒绝道。 “这不是施舍,我的侍从关心提利昂大人的消息,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但您刚刚的话虽然不能说明他的位置,但起码能够证明他还活着,这已经是非常重要的消息了。”布蕾妮郑重笑道,“更何况,如果凯瑟琳夫人的两个女儿还活着,相信她们的姐姐会想办法把他们营救出来!” 森林女巫转过头,仰望布蕾妮,露出悲伤。 “我知道好骑士您在可怜我一个老婆婆,可我不会拿我不该拿的东西……”她慢慢转过脸,瞧向黑暗的地下,“她们的姐姐把她们的母亲杀了,这也是旧神告诉我的事,反复告诉我,反复。” “美伊爵士杀了凯瑟琳夫人?”布蕾妮惊呼,“为什么?她,夫人不是死于红色婚礼么?您的旧神是不是搞错了?” “那是黏稠的过去,旧神不会弄错的,旧神负责记忆,它什么都记得。不像未来,它只能看到浮光掠影。”她慢慢低下头,转过身,“诸神都在活跃,再也没有确定的未来了。” 她不关心众神,她只关心凯瑟琳夫人。 “人们都说凯瑟琳夫人已经死于红色婚礼,她,她如何还会死于美伊爵士之手?”布蕾妮看着森林女巫的后背询问。 “闪电大王又把她复活了。”她慢慢往黑色的丛林中走去,在消失前她转身回望,“好骑士,借助旧神,我以父母之名,向你祝福,祝愿你早日知晓女孩们的下落;祝愿你战胜一切挡在身前的敌人;祝愿您勇往直前,可使诸邪退避。” “感谢您!”布蕾妮对着她的背小声说。 森林女巫一手拎着牛皮袋一手撑着杖走入漆黑的丛林。 波德瑞克也站了起来。 “她,这也太奇怪了!”波德瑞克兴奋地说,“她真的是森林女巫么?我的腿都吓得发软了!” “看不出来,我觉得你很高兴!”布蕾妮严肃地瞧着他,不想对女巫开玩笑。 “嘿嘿。”波德瑞克将在火架上的兔子掰开,自己取了其中的小半,将剩下的一部分全递给了布蕾妮,“我还以为她也要兔子肉呢,我都已准备把自己的这份小腿让给她了。” 布蕾妮撕下了其中一部分,将剩下的全塞回波德瑞克。她没有食欲。 “爵士,您觉得森林女巫的话都是真的么?”波德瑞克撕扯着肉询问,“她说提利昂大人还活着,还有勇敢的人保护……” “波德瑞克,我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她顿了顿,“现在你也听到了,提利昂大人和珊莎小姐不在一起,所以,明日,你就不用再跟着我了。” 他几乎忘掉咀嚼,而后慌忙将肉吞咽下去,“为什么,爵士?您也要抛弃我么?” “你不是我的侍从,你的目的是寻找提利昂大人,而我是为了珊莎小姐。既然他们不在一起,我们也没有必要一起。”她看了这个小侍从一眼,“我无法保护你,而且你也听到了,我的前方有危险,有‘枷锁’,”我绝不想连累你,“有你在,我要担心更多,而战士就要全情战斗,不能分心。” 波德瑞克赶紧站了起来。 “我能战斗。在黑水河,我……”他停下话,“我,我承诺过保密……反正,我在黑水河杀了好几名战士,一直守护在提利昂大人身后,我立过功勋,只要等我年龄一到,提利昂大人就会……”他转过头,露出沮丧的表情。 “就会封你做骑士么?”布蕾妮站起身,披上斗篷,躲进巨树根下,“那你更应该找到他,只有他还能为你兑现承诺。” “骑士,我,我并不是……我们现在不是不知道他们在哪么?如果知道了,我们再分开也不迟啊!更何况,我发誓,绝不拖累您!爵士,您就留我在身边!我不知道,除了做侍从还能做什么?” “你那首歌唱得不错,或许你可以去做货郎。”布蕾妮烦躁地说。 “这,爵士……”他开始无措,看起来像是要哭,而后无言地坐回火边,去守第一轮夜。 布蕾妮烦躁地看着他不断伸袖子擦眼睛,一时心乱如麻,觉得一点睡意也没了。 “在知道珊莎、艾莉亚以及提利昂大人具体位置前,你可以留在我身边。”布蕾妮妥协。 “嗯。”波德瑞克闷声回应。 布蕾妮好奇他为何突然没了声响,却看他慢慢站了起来。 “爵士!”波德瑞克小声说,“有人!” 布蕾妮闻言从树根下迅速跃出。 暗淡的火光下,出现的还是森林女巫,她脸上带着一丝笑容。 她手中已经没了酒袋,但多了一个什么东西。 “婆婆您?”布蕾妮觉得怪异。 “我有个礼物给您,好骑士。”森林女巫望向布蕾妮,似乎看到了她旁边的东西,“你……这旁边是您的盾牌么?” 布蕾妮从身旁取来盾牌,放在火堆旁,迎着火光,让她瞧个清楚。 在黑夜、陌生的森林里做着这种事,实在神奇。 “啊,果然!这是简妮丈夫,邓肯王子的个人纹章。”森林女巫惊奇道,“除了树下的狼。” “不是高个邓肯的么?” “高个邓肯的盾牌是白色纹章——他穿着白披风,真的很高啊,比爵士您还高……我没有见过他用过这种盾牌,这是矮个邓肯的,在他失去继承权后。” “在高个邓肯成为御林铁卫前,他用的是……是您说的邓肯王子的个人纹章,我想……你,您见过他?”他们之间当然有传承仰慕的可能。伊耿五世仰慕着高个邓肯,还以邓肯的名字为自己的长子、继承人命名,这是无与伦比的荣誉。 但布蕾妮不清楚那么久之前的事情。 “是的,好骑士。我见过他们。我还向高个邓肯打过招呼。我和他被称为宫中最高和最矮的人,他从不以与我并称而感觉羞耻。他和您一样是个伟大的骑士。” “我如何能与他比?” “不,好骑士,人们不必让先祖专美于前。”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将右手的东西拿了上来。 “这个东西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但,任何疯狂的国王和野心家都想要它。这个小东西,您就当是,就当是我送给故人的礼物。” 第十五章 布蕾妮 第十五章布蕾妮 “王冠?”布蕾妮早注意到了,但她怎么也想不通,森林女巫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更何况,送给她。 “是啊,疯狂和虚荣之辈的王冠。”她的双眼好像在火光之下熠熠生辉,令人眩目。 再也没有一个夜晚可以比今晚更加神奇了。 “老婆婆,我不需要这种礼物。我是个战士,不是国王或者王后,我也不想疯狂或者虚荣——所以,它对我也一样,一点用也没有。”她笑着拒绝。 想到这位热情的森林女巫送来的礼物是个冠冕,她觉得既怪异又无奈,或许所谓的森林女巫只是年龄大了,头脑不是很清楚的老人。或许只是一个善良的老人? “仔细说来,这不能算是送。它不是我的,哎,实际这是旧神指示我,让我在荒石城的林地里发现,我想,它是想借我的手,把王冠交给您来使用或是保管,好骑士。”她用黑杖点地,倚靠在旁边垒砌起来的石头上,“发现它,是通过梦,一个漫长又短暂的梦,像个小故事。” “您可以到火堆旁给我们讲讲故事。”布蕾妮看得出来,站立让森林女巫痛苦。 “好啊。”她点头,然后小心踏过石块,在火堆旁盘腿坐了下来,看起来更小了。 波德瑞克动作灵敏,坐到了另外一边,认真盯着女巫,好像在等故事听。布蕾妮搬了一块石头放在火堆前,自己坐了下来。 如果这是个奇妙之夜,那就让它继续奇妙下去。 “我返回荒石城附近——就是被狼驱逐,返回这里之后不久——我就做了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变成了王冠,哎,您说,变成王冠是什么感受呀?” “感觉变高了?”波德瑞克兴奋地说。 “波德!”不要这么粗鲁,布蕾妮忍下了后半句。 波德瑞克脸顿时变得通红,好像也明白了这句话的唐突味道。 “我,我不是……”他偶尔也是个冲动的少年。 “啊,勇敢的孩子,我确实变高了。”她露出笑容,“若是你真想道歉,或许我说完故事,给我唱首歌,哦,你母亲唱的其他歌,我都可以教您。” 波德瑞克愣住了。 “我母亲,她,她在哪,她还活着么?”波德瑞克站了起来,惊问道。 “她已死了,死在一张温暖的床上,已回归旧神的怀抱中。”森林女巫笑着道,“正如我们每一个人,终将返回旧神的怀抱。” 不信仰旧神也可以回到旧神的怀抱么?布蕾妮怀疑,但她不想问这种问题。 “让我讲回故事。”她用老妇人的嗓音说,“我不仅变得更高,实际上,当疯狂的国王站上塔顶的时候,我比国王还高。”她露出向往的和回忆的神色,“我用王冠的眼睛,几乎可以看到整个河间地。它比国王看得更高,也看得更清楚。啊,我喜欢用它的眼睛看神眼湖,有风的时候,湖水波光粼粼,没风的时候,像一面镜子,倒映着湛蓝的天空。真美啊。” “神眼湖?在赫伦堡的塔上么?”这究竟是什么王冠? “不错,”森林女巫笑着点头,“以前,那座塔名叫娜迦王座塔,如今名字为焚王塔,没有人再记得这个老名字了,除了它,这顶王冠。是旧神的伟力让我通过它看到整个河间地,看到如此美丽的神眼湖、千面屿。” “这是赫伦王的王冠!”波德瑞克惊呼。 “是啊,这是最后的赫伦王,赫伦霍尔留下的王冠,也是它的先祖打造的王冠。它见证了赫伦堡从地基到巨大城堡的全过程,见识了赫伦王和征服者伊耿之间的冲突,也见识到烈焰焚城,见识到贝勒里恩的烈火和瓦雷利亚的魔法……我在梦中之时,跟随王冠看到了历代赫伦王成就、武功,看到了他们的胸怀,也看到了部分王者的残暴、疯狂。”她陷入无限的回忆。 “它是怎么……被您发现的呢?”布蕾妮问。 它应该被征服者伊耿收走,放在红堡的哪个地方,就如同七大国中其他统治者的王冠。 “这是我梦中最辛苦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它饱受龙焰和高温的折磨、无尽血肉炙烤,疼到我几乎受不了,直到最后,它随着赫伦王一起归于尘土,被灰烬埋葬,沉入深深的泥土。我在梦中陷入沉睡,又在梦中醒来,等啊等。” “原来如此,它终于出来了!”波德瑞克津津有味地听着故事。 “是啊,它终于出来了。”森林女巫露出和蔼的笑容。 她原本苍白的皮肤,在火光之下,竟然变得红润,布蕾妮不知道,这是因为酒的原因还是火堆的热量。 “那它之后呢?是不是就被你找到了?”波德瑞克问。 “没有这么简单哦,歌手!这顶王冠已经在外流浪了几百年啊!这才过了几十年呢!在泥土中,有虫子在我身旁扭动,它们在王冠里诞下一粒粒虫卵,虫卵又一粒粒孵化,我看到它们从卵壳中挣扎走出,看他们一只只顺着泥土的孔洞爬出。我真为它们感到开心。我以为自己会陷入黑暗。” 这是个神奇的小故事,也许布蕾妮会把今天的见闻说给自己的孩子听。她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么? “泥土中难道不是黑暗的么?”波德瑞克问。 “泥土中当然是黑暗的。刚被灰烬埋入的时候,我在梦中陷入沉睡,醒来后,周边一片黑暗,周围还有烟的味道,除了这些,我什么也看不到,我想从梦中惊醒,但无能为力,旧神的伟力不是我能抗拒的,我以为在现实中,我已经死了,我以为旧神已经抛弃我。” “那您?” “当我准备放弃,就此沉沦的时候,旧神告诉我,睁开眼,睁开眼。于是我顺从着,在泥土中睁开了眼,然后看到了周围的虫子,看到了他们诞下一枚枚卵。那简直是生命的奇迹,你能明白我那时候的喜悦么?” 波德瑞克连连点头,而后望向布蕾妮。布蕾妮觉得有些羞涩,她感觉疑惑,但她不否认产生愉悦的可能性。 “我睁开了黑暗之眼,这让我能看得更清楚了,我知道,这是旧神的恩赐。”她对着布蕾妮笑。 布蕾妮信仰的是七神,和她的父、祖一样,和所有风暴地的领主、骑士们一样,难道森林女巫在向她布道么?七神会如何看待旧神的这些神奇力量?虽然她要营救的是信仰旧神的女孩们……但这无关于旧神,这完全是她出于七神要求的荣誉。 “黑暗之眼,可以看到泥土下的东西么?”波德瑞克询问。 “鱼梁木的树根贯穿地下,它在地下也有眼睛,这眼睛可以穿透泥土、岩石,可以穿透一切,看到你想看到的一切,看透本质。”森林女巫持着黑杖将散落的木头推向火堆。 布蕾妮从一旁的枯枝堆中抱出柴火,加在了火堆上。这是个神奇之夜,疑惑不解之夜,但不会是个乏味之夜。 也许故事还有很长。 “难道王冠就变成虫子的巢穴了么?” “小虫子们在那里生生死死,直到后来被蚯蚓占据,于是那儿就变成了蚯蚓的巢穴,蚯蚓坚持了五年,之后变成蚂蚁的巢穴。蚂蚁坚持得最久,足有三十年,经历了数个冬天和数个夏天,直到另一场大火,将地面烤得焦烫。自那以后,很长时间再也没有虫子陪伴王冠了。”她伸手靠近火堆的火。 “那,之后呢?又变成黑暗了么?” “是啊,又变成了黑暗,我在泥土中听着日复一日的热闹声音、微微响动的声音……有快乐的日常、有伤心难过的日常。我在梦中再次沉睡,直到魔龙吟啸之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啊,赫伦堡在短短的时间之内所见识的残酷可能比暮临厅有史以来还要多。我请求省略这些故事,这些故事让人悲伤。” 布蕾妮点头。 那位水蛭大人不会是赫伦堡看过的最恐怖的领主,山羊也不会是它最疯狂的主人,她在赫伦堡的那点事没有特殊性,普通到根本不足以被那座城堡记得。不,它应该记得!赫伦堡多的是残酷和疯狂,但它在此之前绝对没有见识过充满勇气和仁义的纵身一跳! “请您说说,王冠是怎么‘走出泥土’的!”布蕾妮站起,从身后取出了装着蜜酒的牛皮袋,然后递给了森林女巫,“我父亲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喜欢边喝酒边说。” “苦涩的故事,需要一点甜的酒。我已经闻到了。”她接过装酒的袋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个白木头做的杯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酒袋里倒酒,“你们也一起喝,今晚不会有危险。旧神让我看到了你们的明天。” 布蕾妮笑了,或许她真的可以放松下来,更重要的是,她真的想放松下来。 “泥瓦工从地上取土的时候,发现了王冠,偷偷将王冠带出了城堡,很不幸,他本人也出现了意外。王冠最终遗失在了丛林之中,在尘封在地上待了近几十年,直到一棵种将它从土地中托出,然后,一只乌鸦将它带离地面,挂在了树枝上,让它重见天日……” “您在梦中一直跟随着王冠么?” “是啊,大部分时间都无聊,但好歹,这段时间,不用闻赫伦王头顶的酸味、泥瓦工的臭味、泥土的焦味。挂在树上,多数时候都有清风拂过,那里空气清新,还有鸟儿欢歌,当然啦,偶尔也要经受风雨,但日光从不吝啬。” “您在梦中的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是那顶王冠么?” “是啊,我的梦跟随着王冠流转,在梦中,我就是王冠。王冠见到的,我都见到了:神眼湖周边的变迁很奇妙;赫伦堡一点点建起很神奇;赫伦霍尔的残酷让人心惊;在土中听闻到地面上的哭嚎、惨叫也很难受。这是一顶受到诅咒的王冠。” “所以,您要送我的是受到诅咒的王冠么?”布蕾妮轻笑,觉得找到了拒绝的理由。 “那是对一些人的诅咒。”她将杯中的蜜酒全部送入口腹。 “它经受瓦雷利亚魔法巨龙的火焰,吸取了国王的精血,毫无疑问,它是一顶魔法王冠。” 布蕾妮顿时感觉到了贝勒里恩的磅礴气息正从魔法王冠中奔涌而出,陡然让她全身战栗。 第十六章 布蕾妮 第十六章布蕾妮 她感觉到王冠的怪异,感觉到刚刚一瞬间王冠向她释放的压力,好像在她面前的确实是一只巨龙。 王冠中如果有什么巨龙,那也只能是那只将他主人烧成灰烬的龙。 “我不需要魔法,”魔法乃无柄之剑,她记得教头向她说过,“更不需要王冠。” 她竭力从王冠给她带来的不安中摆脱出来。 “哦,好骑士,也许它并不是给你用的。你拿着它,然后扔掉、送掉、卖掉或者套在你的马头上,挂在马尾巴上,全部随你,我知道这是旧神对它的安排。而它也会在合适的时候发挥它的魔法之力。”她温和地笑着,带着怂恿的味道,“它在等待,我相信它能为你提供帮助。旧神不会放弃它的信徒。” 布蕾妮不是它的信徒。她相信森林女巫能够明白,于是不再理会她有些煽动的言语,在火光下,瞧着王冠。 王冠整体以黄金、白银、青铜、瓦雷利亚钢组合而成,形成环形的锁链,点缀着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犀墨石、松玉石,在环状锁链的侧面镂刻着霍尔家族的四分纹章的每一份,但她不清楚每一份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黑底长船代表霍尔家族统治的铁群岛,黑底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清楚是怎么做成黑色的,瓦雷利亚钢上嵌入的长船是黄金制成,世人传说它代表铁群岛,实际霍尔的国王认为那代表大海上的一切可以用船征服的群岛。”森林女巫解释。 “葡萄代表青亭岛、绿树代表熊岛、渡鸦代表河间地,而长船代表铁群岛,我听学士说过。”波德瑞克高兴地说。 “是啊,歌手,世人传说是这般。赫伦王有不同的看法,这是他的秘密,只有这顶王冠知道。他认为绿树代表所有大陆,葡萄代表一切丰饶的物产,而乌鸦代表所有学识。大陆、海洋、物产和知识,这是他的雄心壮志,他想远迈他的祖先。”森林女巫平静地说,没有任何嘲讽的意思。 “可是霍尔家族自他以后便绝灭了。” “是的,歌手。我从王冠中见到他的子孙在他面前惨叫,然后一个个死去。我知道,他在那一刻后悔了。”森林女巫似乎又陷入了回忆之中。 “那个时候后悔又有什么用啊?” “是啊,没有用。所以,他临终之前,以征服者向他的承诺的‘你必断子绝孙’为代价,对征服者发出了诅咒。” “什么诅咒?” “哎,烈火如此猛烈,他只来得及发出两条诅咒,一条已经实现,另一条我不确定。”她叹了口气,“知道具体是什么诅咒又有什么意义呢,坦格利安家族的悲剧已经不少了。” “不错!”布蕾妮赞成,何必去听暴君的诅咒?“坦格利安家族已经在维斯特洛绝灭,霍尔家族也同样如此,何必在意这些失败者之间的恩怨?” “好爵士,您是正确的。这些恩怨早随着坦格利安家族在大陆的绝灭而消失,就连诅咒也一同随风淡去。”她将王冠抓了起来,靠向火堆,“但王冠还带着魔力,经历几百年,仍与当初同样鲜活。您看到了么,上面点缀的一颗颗宝石已经融为一体了。” 布蕾妮承认,任何有见识的人,都能凭借上面的装饰知道它的原主人。而它本身就是个美丽玩意,这世上再也不可能出现比这顶更加繁复、更加美丽的王冠了。 更不用说它本身代表的意义,尤其是,按照赫伦王解读的那种。这确实会对疯狂和虚荣的野心家产生吸引力。 “我看到了。但它不适合我。”她实在无法明白,森林女巫为何要把这东西送给她。 旧神的安排?太可笑,也太匪夷所思了。 “拿走它。旧神总会有自己的理由。更何况,我们何须去揣度神呢?”森林女巫笑着,在跳动的火光下,她的皱纹更深了,“也许,王冠就是拯救那个女孩的工具?” “工具?我实在不觉得它有什么用。”它只能用来招惹土匪强盗,“我的剑比它有用多了。” “您的剑无法穿透铠甲、无法击杀邪魔,而如今乱世已至,鬼灵精怪们都在蠢蠢欲动,您怎么能依靠自己的凡剑完成艰巨的任务?”森林女巫的表情露出担忧的神色,这是第一次。 “您觉得我的任务很难?”难道永远完不成对凯瑟琳夫人的承诺么? “比你想象得更加艰难。”森林女巫站了起来,“但我知道,你会成功。拿上它,如果你不喜欢,出了我的林子就扔掉。”她将蜜酒袋扔到地上,“就像这样扔。” “爵士?”波德瑞克已经心动,“如果真的是神安排给你的,何必拒绝呢?” 没等布蕾妮做出回应,他转向森林女巫。 “老婆婆,如果剑不能穿透铠甲、不能击杀邪魔,那它可以么?”波德瑞克问,或许他早就想问了。 “我不知道,歌手。”森林女巫如此回复,波德瑞克闻言露出失望的表情,森林女巫见状露出长长的笑容,“我从没有用过剑杀人,更不要说用王冠了。你们都是勇敢的战士,或许你们可以自己去发现。” “您就不能多说一些么?”波德瑞克挠头。 “我已经说过啦!”她支撑起身体,跨出垒砌的石块,“王冠在铸造时,本身就包含了瓦雷利亚的魔法,赫伦堡出事的时候,又意外得到国王生命、精血等祭品,还辅以龙焰,所以王冠的瓦雷利亚钢的特性会增强,我猜测,哎,它应该会有压制恶魔、魔鬼、邪神以及恶灵等能力,所以,好爵士,拿着它,会有用的,总会有用的。” “如果这是礼物,我愿意收下,并郑重感谢您,”我不是王后,也不想成为王后,我绝不会戴在头顶,但我会把它戴在肩上或胳膊上。布蕾妮捡起地上的蜜酒袋,“但我希望您可以将蜜酒也带上,我知道它的价值太低,与王冠并不相称……” “酒是给懒人最好的东西。而王冠,有的时候是毒药,只有正义、勇敢之人才能驾驭。”森林女巫接过酒袋,持着杖,慢慢向黑夜之中走去,留下王冠在火光下发出神秘的色调。 目视森林女巫离开后,波德瑞克再也控制不住,赶紧捡起放在地上的王冠。 他的手刚碰到王冠的时候顿时又跳了起来。 “哇!好诡异!我感觉好像被它咬了一口。”他收起手,“不过,感觉很舒服。嘿,我还想再试试。” 布蕾妮自然随他意。 “我感觉像被电了一样。不过现在好了!嘿,这果然是个魔法物品。”他把玩着王冠,反复瞧了瞧,还戴在了头上,呵呵直笑,“现在,我是铁群岛及河间地大王!” 布蕾妮忍俊不禁。 “你以为戴上王冠就是国王了么?”布蕾妮笑着看他胡闹,“它就是一顶普普通通的王冠,或许卖掉可以买一城堡的蜜酒,足够从出生喝到死亡。” “爵士,您来戴着试试?”侍从取下头顶的王冠,想要给布蕾妮戴上。 布蕾妮躲开,伸手接过了王冠,确实感受到了一股奇怪的异动,但一点也不想表现出来。于是凑在火堆旁,好好观察了上面的纹饰。 它比刚刚粗看时更美。所有的材料好像都已经完全融为一体,无法区分哪些是人工铸造,哪些只是单纯嵌套进去,王冠整个宛若一体,天生如此。 “您为什么不戴上看一看呢,爵士?”波德瑞克怂恿。 “它太小了,我猜赫伦王的头一定很小,这么小的东西,只配给我当臂环。”布蕾妮将王冠穿过臂甲,刚刚能够悬在胳膊上。 波德瑞克从身上取出了一块蓝色的布,绕过王冠,将它完好地绑在了盔甲的扣缝中,看起来确实就是臂环的纹饰。 “用布再将臂环缠一圈,我可不想让人看到,我是什么霍尔家的骑士……” “或霍尔家的王后……爵士您不是霍尔家的又是谁家的呢?您的盔甲上连一块符号也没有。为什么不弄个塔斯的徽章印上去呢?”他边缠,边向布蕾妮提议。 “我急着从君临离开,而且,带着塔斯的身份在王国行走并不方便。”南境的百花骑士还有很多其他贵族至今还认为是她刺杀了蓝礼国王。 等到完成凯瑟琳女士的承诺后,我就会为您报仇,杀掉史坦尼斯! 火光渐渐暗淡,她觉得再也没有什么牵挂,走回树根下,躺倒睡了。虽然经过两次轮换守夜,但早上起来,她只觉得精神抖擞。进入河间地以来,她从未睡得如此香甜。 波德瑞克也是一个样,伸了一个懒腰,大声感谢旧神对他们的照顾,完全没有在乎他自己的七神信仰。 一早起来,仍是雾气弥漫,直到中午,才有缓解,此时虽然灰云笼罩天空,但还是可以通过暗淡的阳光分辨方向。 他们在丛林中跋涉五日后,终于走出,看到数条小河在此地温柔交汇。 走出丛林后,乌云也幸运地短暂退避,在一点阳光下,往东,只见河水碧绿如蓝,一望无际。而向西,极目之处是隐约的山,藏在隐约的灰云之下。 “这是哪里?”波德瑞克问了她想问的问题。 “也许是蓝叉河的源头。”如果蓝叉河的水真的很蓝的话。 “爵士,我觉得也是一样。”波德瑞克开心地说,“如果到了这里,我猜,离海疆城就不远了。过了海疆城后,我们就可以沿着道路直接通向孪河城,然后再走国王大道,北上临冬城。” 布蕾妮认真听着他的话,希望确实能够如此顺利。 “顺着小河,寻找渡口。”他们喂完马,并将水袋加满水后出发。 而后,他们骑着马狂奔在坚硬的土道上。当接近一座渡桥时,布蕾妮发现桥边已经站了三个人,显然是两伙人,正在对峙。 听到马蹄的奔腾声后,两方都停了下来。 布蕾妮和波德瑞克远远停在一边观察。 “嘿,臭佣兵,来的人和你不是一伙的。”布蕾妮听到野蛮汉子说话。 “哦,那可不一定。”佣兵出声,大声转向布蕾妮,“塔斯的骑士,眼前的是拦路的强盗哦,抓住送到海疆城或许能换几枚银币。” “为什么你在这里?”布蕾妮大声问,这个佣兵正是她在奔流城分别的波隆。 “当然是去北境。你忘了么?”他回复着布蕾妮,但眼睛盯着面前的两人。 两个拦路强盗都持着剑,看起来没有太大危险,布蕾妮于是骑马靠近,但距离足够马儿提起速度,发起冲锋。 两个强盗看到布蕾妮接近,已开始慢慢防守着后退。 波隆立刻压上。 “你还在等什么?”布蕾妮向波隆问道,“两个毛贼而已。” “妈的,妞儿,你看不到他们衣服上的海怪图案么?这他么可不是毛贼。”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轻佻。 两个铁民的上衣已经破破烂烂,不知道在这个地方盘桓了多久,他们头发纠结,活像两个乞丐。 “我的名字是布蕾妮。”布蕾妮望向他们,确实看到了海怪图案,“铁种为何在这里?” “妈的,我猜是看上我的马了。之前他们肯定是想死一个,然后活着的那个骑马,现在有三匹马了……”他挑拨着两人。 “旁边是铁民湾,这里有铁民老爷不是很正常么?”另一个铁种说话。 “我最喜欢俘虏老爷了。”波隆笑道,“但从没有见过夹着尾巴后退的老爷。” “找死。”两人一起冲向波隆,快速出剑,准备一举杀掉佣兵。 “爵士,我们?”波德瑞克望向布蕾妮。 “上。”布蕾妮下马,抽出剑。 她全身铠甲,对付这两个轻甲的铁民不成问题。但在没有看到波隆的真本事之前,她并不准备真的参与战斗。 当布蕾妮真的参与的时候,两个铁民的形势顿时转弱。那名粗汉在后退过程中,被波隆干脆利落地抹了脖子,另一人经过几招战斗,被布蕾妮砍到胸口。 “我投降!”活着的铁民痛苦地喊。 “你是铁群岛的哪个老爷?我好寄信收赎金。”波隆冷笑对着他说。 “这个是我的俘虏!”布蕾妮提醒波隆,并小心防备着他。 波隆撇了撇嘴,收起剑,抱起拳,悠然退到了一边。 “我没有赎金,但我知道价格更高的悬赏。”他抽着冷气说,他的手从胸口伸出,上面鲜血一片。布蕾妮知道伤口不会很深。“只要您放了我,我就告诉你。” 布蕾妮对他没有什么期待,也不想杀人,漠然点了点头。 “我知道铁王座悬赏的目标所在,远比我值钱。”他喘着气说。 “妈的,只要找到并抓住,是么?”波隆嘲讽。 “是的。” “那你他么告诉我,他用剑比你厉害还是比你差?”波隆嘲讽,对布蕾妮轻易答应俘虏的条件很不满。 “不,她不会用剑。她是个枣红色头发的处女。”铁民说。 第十七章 布蕾妮 第十七章布蕾妮 “她在哪里?”布蕾妮惊问道。 “我需要一匹马。”铁民捂着伤口,惨笑着说,“一匹健壮的马。” “哦,爵士,要是你还这样保持风度,我觉得没一会,他就要变成暮临厅伯爵的女婿了。”波隆一副嘻嘻哈哈在旁边看热闹的样,“呵,看你拿着剑,耍得倒是不错,怎么这个道理都不懂呢?还是说,只是靠名字行走河间地?这个时候应该对着他的胳膊来一剑,顺着肩部下的皮甲往下捅,插进腋窝,但不捅碎骨头最好,保准他十几天都死不了,但受了那样的伤,肯定也活不成。嘿,要是我的话,就会这么做。” “我不是你。”布蕾妮向他撇了一眼。 如果这个俘虏决定什么都不说,她也没有好主意。 “我需要确定的位置。另外,为了保证你的话可信,你得告诉我消息来源。”一匹马不算什么,只要消息是真的。“我以骑士身份向你保证,只要你如实说明,我会放你安全离开,以及一匹马,一匹健壮的马。” “哇,真是个大方的妞!”波隆惊呼。 “史塔克的女儿在迷雾列岛。”铁民仰着头,死死盯着布蕾妮的脸,终于在确认眼前之人可信后出言。 “哪里?”她确定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青绿之地的人称它们为盾牌列岛。”铁民不屑道,“群岛已经被攸伦大王征服。” “所以,珊莎怎么会在那里?”布蕾妮诧异,“攸伦葛雷乔伊疯了么?”他是如何在这么短时间内劫持珊莎,又如何跨过半个海洋,并率领舰队占据盾牌列岛的?而且,他准备彻底惹翻提利尔家么? “你以为一个小喽啰会了解这么多么?”他恶狠狠看向众人,“只要能带我们打胜仗,抢到黄金、女人,随他么管他是疯子还是婊子!” 无耻的族群和无耻的样貌说着无耻的话。 “最后一个问题。”她目视着他,“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 “国王想要在胜利之地娶他的侄女,要求所有领主、有名望的船长到场庆祝,呵呵,我们的船长自然收到消息。同时带来的消息还包括史塔克的女儿,她是国王送给他弟弟的礼物,他要让自己的弟弟借助史塔克的女儿统治北境,他则将席卷整个南方。” 布蕾妮不知道他所提到的侄女、弟弟都是谁。 “鸦眼的侄女是阿莎葛雷乔伊,她是巴隆大王的女儿,妈的,也是个海盗婊子,按道理,铁群岛应该由她继承,我上次听到她的消息,还是她被狼女击败,做了俘虏的事;至于国王的弟弟,乃是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呵,这兄弟两人在巴隆大王掀起叛乱时就已成名,这么多年来都没想结婚生孩子,非要等到大陆剩一堆寡妇时挨个找婆娘。”波隆在旁嘲讽,“真他么的好算计,也许我也该再等等,看有没有美貌的处女寡妇等我——有城堡的优先。”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波德瑞克问俘虏。 “呸!”铁民不屑地回应,“我可不想回答一个小娈童的蠢问题。” “小男孩至少问了个好问题。”波隆狞笑着道,“我就准备问的,所以咯,你最好好好回答。” “滚,佣兵!我不是你的俘虏。”他在身上的破衣服上,擦干手上的血,不屑地看着波隆。 “他是我的侍从,我希望他能得到回应。”布蕾妮的最后问题已经问完了,她不准备食言。 “妈的,当然是过来抢劫的。你满意了?”看到布蕾妮不满的眼神,他选择继续,“是!我们被狼女杀得大败,从海疆城逃了出来,然后沿着海岸寻找返回的船,妈的,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几艘铁群岛的船,或是看到了,它们也根本不理我们,所以咯,我们就准备在这搞两匹马,顺着海岸,准备到祸垒,想从那儿返回铁群岛。小娈童,你可满意了?妈的,不要问我狼女的事,战斗开始后,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哄而散了。” “看来你逃得时间很长嘛!妈的,这么长时间,都够你们游到铁群岛了,竟然还在海疆城附近打劫,你们这么懒、这么蠢还想回家,真是笑话!”波隆嘲讽。 “佣兵波隆,我记得你了!”铁民歪着嘴角邪笑道。 “带着马离开。”布蕾妮将自己的马牵了过来,对着俘虏说。 知道稍微确切的消息,她感觉方向已经明朗。 铁民从地上爬了起来,笑着伸手。 他的手还未碰到缰绳,波隆的剑便从他后脑勺刺入,从正面的脸处伸出。 波德瑞克吓得后退了半步。 “为什么这么做?”布蕾妮抽出剑质问。 波隆好整以暇,从俘虏脑袋中抽出剑,看着俘虏软软瘫倒在地。 “他是个海盗。我听说狼女从不给海盗留活口。呵呵,既然现在我要北上给她当下属,自然该学学爱与美的王后的优良作风。”他用海盗破碎的衣服擦拭剑上的鲜血,完全不在意布蕾妮举着的剑。“妈的,更何况,他还威胁我,我不喜欢被威胁——我只是个小佣兵,可不想让这个小喽啰回去后,告诉他的主人,那个叫波隆的小佣兵把他们的蠢货队友全杀了,妈的,铁群岛上的个个是疯子,我一点也不想惹那种人。” 他边说边擦拭自己的剑。 “我承诺过他!”布蕾妮惊呼。让她讨厌的是他这副懒洋洋的态度。 “很好,你是个好骑士,你没有违反承诺。”他站了起来,将长剑慢慢送入剑鞘,而后看向布蕾妮准备送出的交易物,“妈的,这真是一匹好马!” “但你杀了他!” 但她从佣兵的态度里感觉到一丝奇怪的熟悉感。 “我知道。”他终于抬头看了眼布蕾妮,“但我可没有承诺过,早在你们没来的时候,我就下决心杀了这俩蠢货。” “哼!”布蕾妮生气,但觉得他的道理并没有错。 波隆剩下的行动就不让她熟悉了。 只见波隆稍稍整理后,悠悠脱下铁民的靴子,从腰间取出了匕首,对着鞋帮刺了下去,而后两只银币从靴子根部蹦出。他如法炮制,脱下了另一只靴子,这次他收获了一枚金龙。 靴子处理完后,是上衣的边角,他龇着牙,看向远方,用手不断摸索,只从里面找到几枚铜板,他撇了嘴,将烂衣服扔到一边。 波德瑞克震惊于他的收获,赶紧看向了另一具尸体。 “嘿嘿,那具尸体也是我的哦!”波隆对着波德瑞克凑去一个邪笑。 “我们走!”布蕾妮听到自己说。 “我们去哪里,爵士?”波德瑞克赶紧上马,跟上。 珊莎所在的地方。盾牌列岛远在南境,按照现在的情况,如果从陆地出发去那,等她到的时候,可能珊莎小姐已经给维克塔利昂生了好几个孩子了。她必须抓紧时间。 “我们去派克岛,然后再去盾牌列岛、橡盾岛。”她越过河桥,往北狂奔而去,波德瑞克在后大声吼叫跟随着。 一路狂奔,他们从蓝叉河的源流之地奔向海疆城,越过海疆城前的城门楼,径往海边而去。两人沿着海岸寻找了很久,才发现一个小小的渔船码头,码头的鱼腥味让她想起了塔斯岛的鱼食街道,它们几乎是同样的味道。 这里没有出港载人的船,于是他们根据鱼市老翁的介绍,往前骑行了一段时间,而后在一块绿水环抱之地看到另外一个更大的码头,码头稀稀拉拉,只停放了几只破船,显得萧条。 “船家,您的船去铁群岛么?”她问旁边的一名船长。他的船比这里其他的都大一些,看起来更有机会跨过海洋平安到达铁群岛。 “我的船哪都去,但不搭女人!”船长盯着她,坐在岸边的座椅上,动也没动一下。 “我是个战士,也是个骑士。” “但依然是个女人。”他露出不屑,而后歪嘴一笑,“或者,你跟我说,你的外号叫‘血狼女’?” “我没有这个外号。”她的外号叫‘美人’布蕾妮。 “所以咯,这艘船不接待您嘞!”他呵呵笑着。 那为什么血狼女可以?因为她的那趟成功远航么? 她不想问这么无聊的问题,也不想知道这个船长高看狼女一眼的原因。 她将目光锁定在一艘稍小的平底帆船上。船长笑着听她的需求,然后优雅地以其他理由拒绝了。但布蕾妮觉得他拒绝的实际原因和之前那位船长完全一个样。 她和波德瑞克不得不往下继续寻找愿意搭载他们去铁群岛的船。 他们越过一些石阶,在高地另一侧看到一个破旧棚顶的帆船,帆船的帆布已经海水、日光冲刷得灰旧,无论原先是什么颜色,现在都已经变得暗淡不可查了。 布蕾妮不安地看着风击打着破旧的帆布,帆布在风中翻飞,拍打着桅杆,发出啪啪啪的声音。 如果她被这艘船拒绝,可能她就不得不进入城堡,亮明身份,请求海疆城伯爵协助了。 这无疑会很羞耻。 如果梅利斯特家族真的像传言中那么骄傲,那么海疆城伯爵可能会直接拒绝她,并肆无忌惮地嘲讽挖苦。即使万幸成功,这也无疑会给伯爵增加谈资——他也许会对人吹嘘,他曾资助一位塔斯岛伯爵的丑女儿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她将马的缰绳扔给波德瑞克后,鼓起勇气走向那里。 刚刚靠近,她便听到了婴儿的哭喊声,然后见到一个女人抱着婴儿走出船舱,高高兴兴地哄着孩子。 “夫人!”布蕾妮喊,“夫人,您的船去铁群岛么?派克岛。” “派克岛啊?”女人迟疑地望着布蕾妮,“我的船太小,爵士,放不下您的侍从和马。而且我还有孩子,我怕他打扰到您。” “不,不会打扰。”布蕾妮从未见过这种场景,觉得有些尴尬,“孩子的父亲呢?船上就您一个人么?” “孩子是个杂种,他父亲,我听说已经死了。”她收起笑容,用清脆的声音说,然后对着船舱里面喊了一声,一个显得有些瘦弱的少年从里面跑了出来。 “爵士,船上就我们两人哦。他是我在海疆城收留的孩子,不过,我们虽然只有两个人,但跑一趟铁群岛不成问题,呵呵,只要您的马不上来。” “您真好心,夫人。”布蕾妮点头,看着已经不哭的婴儿,“您的父母呢?” “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是旧镇的商人,我因为怀了杂种,被他扔在了海疆城,他给我留了一点钱,便回旧镇了。我用这点钱,买了一艘小船,在这里边讨生活,边养孩子。” “孩子真可爱。”布蕾妮不知道该怎么说。 “是么?您不知道哦,他还很像他的父亲呢,棕黑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哎,可惜了,他现在没有笑,要是笑起来就更像了。” 第十八章 布蕾妮 第十八章布蕾妮 布蕾妮又花了些时间将他们的马在海疆城卖掉,如今战争阴霾未去,她很轻松找到买家,她原本想将卖马的钱全交给波德瑞克返回西境老家,可如今兵荒马乱,让一个少年单独行走,太过危险,根本不比她到铁群岛或盾牌列岛救人更安全,所以,布蕾妮即使知道提利昂不在铁群岛,也仍愿意他留在身边。 当完成所有的承诺和任务后,或许她会邀请他一起返回暮临厅,并请她父亲以领主之名封他为真正的骑士,为他准备鞍马、铠甲。 但她还有机会回暮临厅么? “爵士,我们是否应该把消息通告临冬城或海疆城?我觉得,如果珊莎夫人真的被攸伦俘虏,或许由狼女以临冬城名义交涉最合适——爵士您即使再勇敢,又怎么能在敌人的岛将珊莎夫人救出来呢?” 也许她该这么做,但与森林女巫分别后,对狼女的怀疑就一直萦绕着她,让她犹疑不定。 她不明白狼女是否真的关心她的兄弟姐妹:少狼主在南方竭力奋战之时,她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她的两个弟弟死于临冬城时,她只是抛弃自己的大军,放弃进一步向东扩大战果,紧急返回临冬城继承城堡名号。而如果森林女巫所言不虚,她还杀害了已复活的凯瑟琳夫人——一个最能否定她地位的女人。 如果她真的是热心权位的野心家,或许她只会乐意看到对她继承权有挑战的两个同父异母妹妹陷于困境或者死亡。 想到森林女巫的话——即使那可能是梦呓——布蕾妮便无法将希望放在狼女乃至临冬城身上。 “将责任交给临冬城,我无法心安。”她背负着对凯瑟琳夫人的承诺,肩负着詹姆爵士的荣誉。“更何况,珊莎小姐在盾牌列岛的消息不过来自一个流亡的铁民——我得亲自去看看,若是……”若是她真的在那里,再考虑通知狼女不迟。 她收起情绪,踏入帆船。 船娘放下婴儿,与少年合力撑起船帆,看起来很吃力的样子,但表情却很愉快。 “爵士,我的船虽然小,但铁民湾向来没有多少风暴,所以,我们一定能将您安全送到合适的地方。嗯,我听,哎,好像是学士说,海疆城被两个大海湾保护着,所以阻挡了可能肆虐过来的风浪。来自北方的风浪被海怪角阻挡,而来自西边的风浪被铁群岛和雄鹰角阻挡,所以,即使小船也能横渡铁民湾。您别看海疆城和铁群岛矛盾深,可实际上他们的往来比您想象得多得多哦。” 船娘操起帆后,从狭窄的甲板闯进棚内,逗着婴儿。婴儿对着她发起咿咿呀呀的笑声,船娘开心地用指节回应,戳着婴儿裸露的肩膀。 布蕾妮露出微笑。 “哈哈,他笑了。每次看到他笑,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融化啦!”船娘笑着对布蕾妮说,“爵士,您知道这种感觉么?” 布蕾妮只能勉强微笑。她没有孩子,在她很小的时候,与这婴儿一般大小的妹妹都死于襁褓,她没能从两个妹妹那获得船娘这般的快乐。 “孩子有名字么?”布蕾妮问。 “维肯。”船娘骄傲地说,“以征服者战争后,铁群岛第一任首领,维肯葛雷乔伊的名字命名的。我听他说过。” “谁?” “孩子的父亲。他是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儿子,席恩葛雷乔伊。”她勉强露出微笑,“他不让我做他盐妾,可我不想一直随着父亲漂在海上,我想要找一块安全的地点度日,我知道我和他之间身份差距太大,但爵士,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也知道他很可能拒绝,但像他那样高贵的王子孤身坐上我父亲的船,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过啊!” “所以?”布蕾妮不太理解这些普通姑娘的想法,或者,她也不太理解所有姑娘的想法。 “完事后,我父亲打我、骂我,逼我流下孩子,可我还是决定生下这个孩子。您说我傻不傻啊?父亲走后,我也后悔过,可看到这孩子,我就觉得什么也不在乎了。爵士,我和您说这些,是因为,您也是女人呢!我觉得您一定能够理解。” 她能够理解喜悦的那一部分,但是很难理解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选择。如果不是她乘坐着她的船,她甚至觉得她只是个妓女。 “爵士,当您见惯了赌鬼、酒鬼和满身跳蚤的男人,再看到那样的翩翩男子汉,也一定会被吸引的。”她继逗弄着小婴儿。 “我听说他被狼女杀了,”人头还挂在临冬城的城墙上,“如今巴隆大王已经死了,小维肯在铁群岛恐怕也没有多少亲人了。” “不,他还有其他亲人。他的奶奶还活着,另外,他还有姑姑,她被狼女释放了,按照法律应该由她继承海石之位。如果她愿意承认这个侄儿,为他恢复他父亲的姓氏,那他将来也有可能成为铁群岛的大王。就算没有——我听说,他的奶奶所有儿子都死了——只要维肯再长大一点,长得再像席恩王子一些,他的奶奶一定会承认他,爱护他,让他以后活在城堡里,而不是蜗居在船舱中、破旧的小巷子或者田地里翻拾农人不要的粮食。” 她好像不是在说对未来的憧憬,而是在说童谣故事。 “我已经打听了,他奶奶是哈尔洛伯爵的姐姐,只要她央求自己的女儿,我的小维肯一定会被赋予一个有名望的姓氏,不管是‘葛雷乔伊’还是‘哈尔洛’,爵士,您说呢?” 布蕾妮只能挤出一个笑容。 “我们听说,他,他的姑姑阿莎葛雷乔伊已经要嫁给她的叔叔攸伦葛雷乔伊,我想,她已经没有权力再为您的孩子赋予姓氏了,而,攸伦自己的私生子,我听说已经多到可以组成一个舰队。” 波德瑞克突然出言,像是忍受不了船娘的想象。布蕾妮责备地看了他一眼。 “那更是好事呀,如此他的姑姑就是铁群岛的王后,而他也能在姑姑的庇护下,做个骑士,或者一个船长。”她笑着看了波德瑞克一眼,然后悠悠道,“不过哦,我一直都在关注着岛上的消息,却没听说他姑姑要嫁人的事。你们是不是被人骗了?我倒是听到不少传言,他姑姑一直待在哈尔洛岛,受她舅舅的支持,正在聚集兵力,准备讨伐攸伦大王,毕竟,她可没有参加选王会呢。” 布蕾妮收起笑容,瞧向船娘。 “哎,爵士,我可不会说谎哦!相比她成为王后,我更希望她成为女王,要是她生不出儿子,那我的小维肯就更有希望了!哎,小宝贝,希望你父亲的神能保佑你哦!”她将婴儿从摇篮中抱起在船舱中打圈儿,婴儿咯咯直笑。 “爵士,您一定想笑?”她在逗婴儿的空当,转头向布蕾妮。 “夫人,怀抱希望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爵士,我这辈子只见过两个女性骑士,其中一个是临冬城的狼女——哎,她真的是我的偶像,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希望自己也能戴上‘爱与美的花冠’,您不知道在南境,有多少大家族的小姐希望能有英俊的骑士为她们戴上花冠;我虽然羡慕她的花冠,可我更羡慕她敢独自航海,羡慕她能够年纪轻轻就能击败传奇武士,哎,要是没有她,我可能就会流掉孩子,随父亲返回旧镇。真可惜,虽然有她做榜样,我还是不敢独自航海,只敢在铁民湾这种安全的地方跑船。” “铁民湾安全?它不是离铁群岛更近么?”波德瑞克问。 “是更近,但铁民一般不会劫掠铁群岛附近的船,我猜,这可能对群岛有害。不过,我要说的是您嘞,爵士。” 船娘露出笑容,这让布蕾妮有点不安。她的特征独特,但凡有人听到名号,就绝可以对号入座。她不担心身份被认出,但她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人发现。 “爵士,您在卖马的时候,我打听了一下,您应该是塔斯的布蕾妮爵士,我听说,您之前为少狼主服务?我想,我想您一定见过席恩?” 布蕾妮想纠正她,但话到嘴边又觉得没有必要。如果让人误会,那她真实的目的就能隐藏得更深。 “我有幸见过他一面。他确实是个俊朗的年轻人。”爱带着嘲弄般的笑容,是个骄傲的家伙。 “太好了!”船娘抱着婴儿拊掌而叫,“爵士,您帮我看看,这孩子和席恩王子是否相像?我准备把孩子带给他的奶奶!” 布蕾妮大感为难,孩子粉面圆润,与那个俊朗的年轻人完全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至于发色、眼睛颜色,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过那个年轻人的。 “夫人,我对席恩葛雷乔伊印象不深,从未与他单独说话,我实在……” “爵士,求您了!”船娘抱着婴儿跪下。 “船上的生活太苦了,这孩子要是一直在这儿,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夭折。我向您发誓,这孩子是席恩王子的,我只有他一个男人,但……”她哭了起来,眼泪顺着脸颊流下,“但,但现在席恩王子已经死了,再也没有人愿意证明这个孩子的身份,我希望您这样讲正义、有荣誉的骑士能为我担保——只要孩子的奶奶能够接受他,我可以立刻离开铁群岛,再也不与孩子见面。” 婴儿也陡然开始大哭。 布蕾妮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弄得措手不及。 “我只是一个小船商的女儿,他们不会见我,也不会相信我,但我知道,他们一定愿意见您,并且相信您。” “可是,这孩子?”她要用荣誉担保一件她不确定的事么? “这孩子是席恩王子的,我向您保证。”她用手擦了脸上的眼泪,“我能感觉到,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坏事快要到了,他要在我身边,我无法保护他、庇护他,甚至有一天也无法喂养他,他活不过这个冬天啊!” 船娘在她面前哭泣,她透过船娘红肿的眼睛,首次觉得这船娘也只是个小姑娘而已。 她原以为这辈子都将在责任、荣誉、信念这种“大事”中打滚、战斗和拼搏,但今天却发现了这个世界另一种常见、却也道不明的东西,她摸不准,看不通透,却倍感振奋。这是什么? 第十九章 布蕾妮 第十九章布蕾妮 小帆船飘荡在平静的海面上,朦胧的一丝薄雾没能阻挡他们的视线,黑色的庞然大物在下午时分逐渐出现在他们面前,到了近处,越过一处山崖便能看到十塔城高耸巍峨的塔楼,正俯瞰着铁民湾。 “夫人,我会公开身份,拜见哈尔洛伯爵,请求与席恩母亲相见,并说明您孩子的事情。我希望她能相信您。”下船时,她向船娘重复了在船上的承诺,这话让她十分安心。 他们从黑色岩石筑成的渡口登岸,越过多石的堤道。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急切的簌簌声。布蕾妮觉得这声音比塔斯的海浪声更清冷,也更灰暗。 船娘抱着私生子高兴地跟随着她和波德瑞克踏上去往城堡的蜿蜒石阶,留下小男孩一个人守在船上。 “这就是你奶奶生活的城堡,孩子,我梦到你在这座城堡里奔跑、欢叫了,我梦到你戴上了你爷爷和先祖们曾戴上的王冠。我的孩子,我的王子!”她抱着孩子喘着粗气,开心地说话,仿佛梦已成真。 “孩子,孩子,睁开眼睛,快看一看眼前的城堡,看看,漂不漂亮?”她边走边开心地哄着孩子。 布蕾妮顺着从石阶仰望,只见灰色张牙舞爪的城堡像是盘踞在海岸之上的沧海巨兽,既粗犷又怪异,比之风息堡的坚固多了一些凌厉和爪牙,比之风息堡的挺拔,又多了些细瘦和任性随意。 “夫人,您还梦到了什么?”波德瑞克笑着问她。 几名穿着纹饰着哈尔洛镰刀旗的士兵顺着石阶匆匆而下,经过布蕾妮的时候,他们诧异地看了她两眼,而后匆匆而去。 “我梦到了他长大了想找母亲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母亲长什么样。哎呀,快睁开眼,看看我,好好看看我,可不能忘了呀!”她笑着回答,不停逗弄婴儿。 到了城堡近前,布蕾妮向楼上通报姓名,简单介绍情况后,侍卫便进入请示,没一会他便示意城楼的人降下吊桥,吊桥下是黑胧胧的深渊,几人小心翼翼跟随着侍卫走过,进入由巨石垒砌而成的黑暗瓮城,通往第一个塔楼下的明堂里屋。 进入塔楼之后,他们被安排在了一个多草、视野开阔的小花园内。 当波德瑞克正为她清理洒满落叶的凳子时,一个老妇激动地推开了门。 “哦,我的孙子,我的孙子在哪里?在哪里?”老妇穿着大陆上的华服,散着栗色白色相间的头发,但依然能从容貌中窥见一点贵妇气度。她左顾右盼,推开扶着她的两个侍女,激动地冲向船娘怀中的孩子,颤抖又小心地将其抱起,惊喜般张开了嘴巴,激动得快要哭了出来。 布蕾妮看了船娘一眼。她至少已经赢了一半。 小孩子这个时候恰如其分地对着老妇人笑了起来,伸出白嫩的小手抓向老妇人的脸,蠢动着双脚,显得很兴奋开心。 “淹神在上,他和我的小席恩一模一样!”老妇人张开了嘴沉浸在欢喜之中。 她的话尚未说完,一个年轻黑色短发女子风风火火从正门推门而入,跟在身后的两名侍卫俄尔分立左右。她看起来苗条而有力,面型刚硬却不失女人的魅力,一瞬间,布蕾妮觉得眼前之人就是狼女。 “塔斯的布蕾妮。我听说过你。”她率先出言,声音高昂而稳健,像个天生的领导者。布蕾妮觉得自己的父亲期待的女继承人就是这样。 她没等布蕾妮回答,径直走到老妇人旁边,搂起老妇人的肩膀,亲吻了她的脸,然后看向她怀中的孩子,“母亲,他比我小时候可爱么?嗯,我觉得这小杂种的眼睛还行。给他起名了么?” “大人,我给他起名维肯。按照葛雷乔伊家……”船娘回答。 “我知道维肯。如果这孩子真的是席恩的,就改名罗柏。那小子以前在临冬城来信的时候承诺过。” 孩子这个时候对着阿莎笑咯咯叫了起来。 “呵!真是个讨人嫌的精灵鬼,你喜欢这个名字么?”她笑着松开老妇人,看向船娘,“倒也标致,小弟弟席恩恐怕不会故意从你身上挪开小弟弟。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席恩的,他又对你说了什么,完完整整,一句也不要拉下,要是有什么不对,我会把这孩子从城堡上丢到大海去。” “你不能,你这个小混蛋!”老妇人对她呵骂,“他是我的乖孙儿!我能感觉到。” “你看,这就是当母亲的特权。”阿莎无奈,笑着举起双手,而后歪着嘴对船娘发出警告,“但我警告你,在我舅舅没回城前,十塔城是我当家——你骗得了我母亲,可骗不了我。” 船娘正欲开口,阿莎却伸手阻止了她说话,“你还有时间考虑怎么说,现在嘛,我要好好见一见这位塔斯的布蕾妮。”她笑着看向布蕾妮,意味深长地审视着她,“爵士,这里还是太拘束了,让我们换个战士该待的地方!” 布蕾妮闻言笑了,自然悉听尊便。 “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到这,你是为了救出史塔克家的女儿。”她带着布蕾妮来到一处装满书的高塔厅堂内,厅的窗外是哈尔洛岛上的陆地丛林、山丘风光,稍侧,是碧波万顷的大海,海岸曲线顺着陆地向前延伸。 风从推开的窗轻轻灌入,布蕾妮闻到来自山间和大海混合起来的味道,清冷又和畅。 “告诉你,狼女的妹妹已被攸伦俘虏,准备送给我叔叔维克塔利昂。攸伦现在已经回到派克岛,差不多已经快一个月了。我虽然没有收到重大消息,但也知道一点风声。” “感谢您告知,我以为她在盾牌列岛。”布蕾妮如实回应,“我们还听说,他准备娶你,并在橡盾岛邀请宾客。” “呵呵。在航海上,他确实有点能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在咬人湾俘获狼女的妹妹——她叫珊莎么——然后跨过整个狭海、夏日之海,再出现在盾牌列岛的。有人说,他用活人献祭给淹神的敌人风暴之神,祈求它赐予顺风。这些都是猜测,了解这些或许有意义,又或许没有。我知道的是,他攻打盾牌列岛,是为了分化我叔叔的势力,他把我叔叔好几个得力手下封为伯爵,这都是有毒的礼物,他慷慨地将不属于他的东西赐人,却绝不会帮助他们防守,你看着,等南境反应过来后,这些伯爵和他们的手下就会被赶出盾牌列岛。” “他为何要分化您叔叔的……”这是个白痴问题,布蕾妮住嘴。 “我叔叔是他海石之位最直接的竞争对手,铁群岛及葛雷乔伊家族的长船和船长长期受我叔叔领导,攸伦几年没有都没有回维斯特洛了,铁民记忆力向来不好,可不记得他的威名,所以咯,攸伦虽然在选王会中获胜,但想要真正掌控铁群岛就不得不先安抚我的叔叔!” 她坐在座位上,仿佛在睥睨天下。 “对付我叔叔,他至少已经成功了一半,所以,现在轮到了我。我被狼女俘虏,所以没能及时参加选王会,理论上,我作为巴隆大王的子女可以据此否定他的地位,他知道这一点,而且我舅舅已经指定我为哈尔洛岛的继承人,所以咯,如果他想戴稳浮木王冠或者指挥哈尔洛家的力量——其中,和平方法就是娶我,不和平的方法就是干我。至于,在橡盾岛邀请宾客,那是他的幻想,我作为巴隆大王的女儿,怎么那种地方婚嫁?” “您准备答应他?” “我准备杀了他!”她毫无表情地说,“他杀了我父亲,他的君王、他的哥哥。我父亲死后的第二天他便将自己的座舰寂静号开入君王港,那个时候,巴隆大王所有的优先继承人都被派出去打仗了……呵呵,不是他杀的人,还能有谁?我不是空口无凭哦,我寻求那些记得起过去的东西帮我——就是白树,北方人信的玩意,有人清楚明确地告诉我,是攸伦雇佣无面者制造了巴隆大王意外跌落塔桥的假象。” “所以……” “所以我非要宰了他复仇,要是可能,也要给黑白之院找点麻烦。” “小姐,这些都和我无关。”布蕾妮如实回复。 “我不是小姐,我是铁群岛合法的君主,哈尔洛岛头领继承人。你想要救出史塔克家的女人,没有其他的法子,非得帮我不可,这怎么和你无关?” 救人是个人的私事,但参与王冠的抢夺就是另一回事了。 “头领,您准备怎么做?我又能帮什么忙?我只是一个高大丑陋、有点力气的女人。” “我的眼睛不瞎,看得出来你丑,但我还能看得出来,你是个女人。至于怎么做,说给你听也无妨——我准备和他结婚,然后趁机杀了他。不用做震惊的样子,他是个弑君弑亲之人,活该要被人同样报复。”她看了布蕾妮一眼,“既然是在婚礼上杀人,我就不能带蠢货和男人去,你既是女人又是武艺高强的战士,帮我做这个事再好不过——你不是蠢货?” “这是谋杀!”她至少没有蠢到看不懂这些! “这是复仇。” “我绝不做这种事!”布蕾妮道。 “你做?你想太多了,我不会把这个荣誉交给你——我要亲手宰了他!”她无比自信地看着布蕾妮,布蕾妮一阵羡慕,她从来就做不到这么自信,“我要你保护我的身后,在我在动手的时候,挡着其他人,让他们不要过来烦我。” “婚礼上杀人,这是彻底的堕落。” “第一次是彻底的堕落,第二次是彻底的报应,第三次是就是彻底的平常乏味。随你怎么说,看到你时,我就觉得这个主意已经成熟了。反正,既能避免铁群岛内战,又可以让维斯特洛免于战争,当然啦,随你高兴,塔斯岛也将免于战火。更何况,对你来说,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你如何救出史塔克的女儿?” 她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狼女像宰羊一样砍了我弟弟席恩的头,你要是不帮助我,就在十塔城的地牢等我,等我宰掉攸伦,我会把狼女妹妹的漂亮人头送给你,然后让你带着她回临冬城把席恩的头换回来。所以,你要作何选择?” 她转过身,对着窗,窗边散开的帘子随着外边的风摇曳,啪啪作响。阿莎的黑发,也随着风起舞,布蕾妮仿佛已听到刀剑交击的声音。 “爵士,快点做选择,我没有时间等你,派克岛上还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在等我。” 阿莎起身走到一旁的大门,双手拉开门闩,推开一侧,甲胄俱全的士兵陆续涌进屋内,沉默地围起布雷妮。 第二十章 布雷妮 第二十章布雷妮 阿莎套上了战斗用的皮甲,登上了挂有哈尔洛银色镰刀旗的长船,看起来更像是出征,而不是去结婚。 或许这就是铁群岛女人的风范。 这些日子以来,布蕾妮几乎一直被软禁,除了陪船娘一起逗她的孩子,什么也做不了,到了最后,还要看着船娘带着惨笑离开。 从这些天的情况来看,孩子的奶奶亚拉妮丝并非悭吝之人,她喜爱自己的孙子,对船娘并不冷淡,也不反对船娘留在城堡里,但船娘以淹神的指示为由,坚决离开城堡,在第三日便带着她收留的小男孩乘船返回了海疆城。 “我还要为孩子做最后一件事。”布蕾妮记得船娘如此说,像是在交代后事一般。 布蕾妮不知道他们的神是怎么向他们展示梦境的,又是如何驱使他们行动的。 船娘是旧镇的姑娘,不知道何时改信的淹神。 “你看到了么,攸伦把他的十个私生子全派过来接亲了,呵呵,每个杂种的颜色都不一样。他还有更多的私生子,多年以前,他就以荒淫疯狂而出名,我更小些的时候,派克岛的大厅和岛上到处跑得都是他的私生子,这些吵闹的私生子一度让我父亲烦不胜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反正,自打他被驱逐以后,岛上就没了这些孩子的踪迹,有人说,这些孩子都被他拿去祭祀邪神了,现在看来,至少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送给了邪神。”阿莎站在船头,遥视前方,背对着布蕾妮说。 “他不是个好的婚配对象。”布雷妮说,但这句话有什么意义呢,阿莎此行本就不是为了缔结婚姻。 “你知道,在铁群岛,‘十’有什么意义么?呵,海洋里有很多有触角的动物,但,在这里,无论蓝章鱼、红章鱼还是铁鱿鱼、枪乌贼、金乌贼亦或是叫其他什么名的软体怪物,统统都是八只脚,它们只配叫八爪鱼,而只有那些有着十只脚的才能叫海怪。”她转过身走到布蕾妮身边,指着旁边画着金色海怪的帆布,“数了么,这种东西,才会有十只触角。他宰了那么多私生子,故意留下十个,只为了凑齐这个数字,其他蠢到为他怀孕的女人全部被他虐杀并绑到船首,哼,既残忍又愚蠢。我虽然和这个叔叔接触不多,但早已知道他是个疯狂之人,可从这个数字来看,他虽然离经叛道、疯狂难测,但却异常笃信一些似是而非的传统。另外,他虽然表现得狂放不羁,但在具体做事上,小心又细致,几乎会掌握每个细节,否则,掌权不会这么顺利。甚至,我觉得他能在选王会中获胜,都是依靠周密的算计、贿赂和缚龙号角才能勉强成功的。” 布蕾妮从未了解过攸伦,对他一无所知。 “不管一个人再聪明,再谨慎,只要他有迹可循,就能被利用并被击败,呵呵,他越是看起来疯狂、出人意料,他的缺点也就越会被放大。”阿莎像是对大海自言自语,像是在不断强化自己的信心。 “您说了很多,可我还是没有听出来,他究竟有哪些缺点。我不相信他会对您没有防备。” “当然会有防备。但骄傲、虚荣、自大甚至不敬神都是他的弱点,我会利用这些把致命利器送入他的心脏,”她转头看向布雷妮,“你守在我身边就行了,如果你觉得可能要杀人,我劝你最好不要吃婚宴上的面包或盐,淹神也一样讨厌亵渎宾客权利的人。” “我不会帮你杀人。”也不会吃面包和盐,哪怕一口饮水。 阿莎瞧了她一眼,撇着嘴角,笑了起来,“让你这种人待在身边真让人心安。你知道么,我原准备随便找个侍女留在身边做女伴,但我不想事情发生的时候,听到的是她凄惨的尖叫声。” 布蕾妮不知道她的计划,也不想知道,略有不安地握了握手中的守誓剑。 “你若是紧张,不如回房睡上一觉,在船舱里,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食物、饮水。婚礼在中午之后的三个时辰举办,我希望那个时候你能恢复精力。” “婚礼举办得如此快?” “快?我已经等了近半年了。而且,你不会认为,为了做这个事,我只联系了你?”她说完便风风火火返回了船舱。 阿莎一直保持着镇定自若的样子,布蕾妮承认,在这点上,她魅力非凡,总是能让身边之人安心,而她的船员似乎也一样信任她。 从十塔城出发,不过一个上午便能从海洋上看到从海平线上慢慢升起的城堡,当他们越过一处陆岬,城堡仿佛瞬间变大了数十倍,它与整个山体的绝壁尖崖融为一体,三座高耸的塔楼分立在三座露出海面的岛岬之上,隐约可见塔楼之间的吊桥。 更近处,可以看到高塔石壁呈着暗淡的黑灰色,与任何其他古老的城堡同一个样,迎着海浪吹拂的一面,已坑坑洼洼,被海水挖出明显的豁口出来。靠近山的一面已被地衣侵蚀,暗绿色的地衣仿佛为塔面搭了一层厚厚的毯子。 高高耸立在派克城顶的,是黑色的旗帜,不用多想,也不用细细观察,便知道上面的图案。 珊莎小姐现在就在这座城堡中么?她在等待我的救援么? 要想救出女孩,就要完成海怪之女的阴谋。但她的承诺是保护海怪之女,而不是帮她杀人。但单靠海怪之女真的能够成功么? 几片灰色的云在挡着太阳,她觉得自己处在未知的阴霾之中,远处的阳光从多云的缝隙中射入前面的海洋,洒下一片金黄。 为了赶时间,水手们放下帆布,拿起了船桨,奋力搅动海水,让长船横冲直撞,顺着城堡的山脊方向前往城堡最近处的港口。 他们的船上挂着金黄色的海怪旗、银白色的镰刀旗,有资格在派克岛的任何港口停靠,甭管它是军舰港、商贸港还是旅客港。 他们随着攸伦私生子的十条长船、哈尔洛家族的三十条长船一起停靠在海风港,铁群岛上各个头领们的旗帜早已在岸上等待多时。布蕾妮承认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陌生的旗帜,但它们确实如同陆地上其他各个家族的旗帜一样新鲜多彩,在岸边的狂风下,也一样猎猎作响。 “看到了那艘红船了么?那是攸伦的寂静号,他鼓吹曾远行至瓦雷利亚废墟,在那里找到了无数的珍宝——珍宝倒是有不少,但能证明他去过瓦雷利亚废墟的船员们一个个都是哑巴,我听说,有的人还被他在耳朵中灌入铅,他们简直就是活死人,既不能说,也不能听,你更也不用期待他们会维斯特洛通用文字。” 下了船后,布蕾妮紧紧靠在阿莎身边,做好一个侍卫该做的事,而阿莎对如此盛大的场面视若无物,不断向布蕾妮介绍着。 布蕾妮注意到她的笑容没有停,那完全是对着远处诸位欢迎她到港的各位领主贵族们。 “旗帜很多,你只需要关注其中最重要的几只就行了:绿底上面一群银鱼的是波特利家族的旗子,他们离派克城最近,城堡和派克城分立在派克岛的首尾,他们是否可靠,源于你是否是葛雷乔伊的当家人;黑绿相间的皮毛纹的是布莱克泰斯家族,他们家在黑潮岛上,几乎是铁群岛中最小的一座岛了,随波逐流是他们的本性;至于白骨的手,那是卓鼓家族,与黑号角的古柏勒家族一个样,都在大威克岛上,大多数人认为,他们是我叔叔维克塔利昂的支持者,但现在还能支持他多少,我就不清楚了。旁边……” 远处沿着大道,耸动起巨大的飘扬起的金色海怪旗,从山脚处向他们奔来,蹄声隆隆,打断了阿莎的话。 “这是从哪里过来的女孩?”远远地,骑行在首的英俊男人稳稳地将自己的话传到他们耳边,当布蕾妮看清他的脸时,他人已经到了近前。 布蕾妮从未见过这么怪异的男人,他皮肤苍白,样貌英俊,黑发黑须,蓝色的嘴唇在阴霾的天气下,看起来暗得发紫,与其说是英俊,不如说是病态的妖异。除此之外,他的左眼蒙上了眼罩,露出的一只,还闪着蓝色的幽光。 在他身旁的是几十名骑马战士,他们打着各色旗帜,每一人都持着不同家族的旗帜,其中的两人所持的旗帜,阿莎刚刚介绍。 就算蠢笨如布蕾妮,也明白,来人是想通过侍卫们所举的旗帜来显示自己的支持者家族。 “我从哪过来,叔叔你不是一清二楚么?”阿莎刚刚下船,踏在多石的道上,仰着头向来人说话。 “临冬城?”攸伦笑道,“听到你被狼女俘虏,我还在为你担心呢,毕竟我的好侄儿已经被她杀了,可不想再丢一侄女。” “是么,要不是她,我也能参加选王会,而戴着浮木王冠的会是我。” “好女孩,我就喜欢你的自信。你若是想戴上王冠,我可以随时给你,什么样的都行,就算是君临王后的那顶也一样。而且,你这次来,不就是为了戴上王冠么?我头顶这种木头的王冠,只适合粗糙的男人。而女人嘛,适合用珠宝装饰的冠冕。我已从全世界各地搜集了各种宝石,保准给我的好女孩一个惊喜,怎么样,要不要我陪你去看看?”说完之后,他朗声下马,一摆手,一位盛夏群岛人为他牵来一匹白色母马。 攸伦扯过缰绳,含着笑容将马拉到阿莎身旁,将绳索递给了她。 “我的好叔叔,我何时用宝石打扮过?你这顶浮木王冠就不错,你要不要让给我?”她收过缰绳,踏上马鞍,一跃坐稳在白马上,调转马头,顺着人们让开的道路向派克城狂奔而去。 攸伦大笑,也同时骑上了马,调转马头,追了上去。 布蕾妮再次见到阿莎时,她已在派克城内的房间换上了一身金黑相间的靓丽裙装,正在侍女的帮助下,做最后的装饰。 “婚礼在海边举行,由淹神牧师主持,我看过不少次这种婚礼啦,贫乏又无聊。贵族们的婚礼,有淹神牧师主持,主持完后,新人们会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返回城堡,进行晚宴。晚宴才是宾客对酒欢饮的盛事,席间会有舞蹈,各个领主的祈祝词、赠礼,你是我的侍卫,是本次席间唯二可以带着刀剑的人。”她推开侍女,站了起来,然后示意她们离开。 “我漂亮么?”她笑着问,“这种裙摆穿上,可就不好杀人了,但这却是我自己选的。里斯和瓦兰提斯的魔术师们就喜欢这种裙摆和袖口,你看美丽么?”她手腕一绕,一张长长的红丝带出现在手中,然后一手拉扯,红丝带不断从她空无一物的手掌中冒出,她双手一合拢,揉了揉,红丝带又凭空消失。 若是其他时间,布蕾妮恐怕会惊奇地叫出来,为魔术师大声喝彩,但今天只有失落。 “头领,您很漂亮,衣服也很漂亮。” “头领,要是成功,或许你可以叫我海盐女王、磐岩女王。整个铁群岛的历史上,也没有女人就任女王。” “我以为您只是为了复仇。”而不是为了换个称呼。 “名称是力量也是责任,是进攻的矛也是防守的盾,在对的人手中,利于世人,在不对或邪恶的人手中,是血腥的屠刀,攸伦已举起柄压向了盾牌列岛,何时会压到塔斯岛?按照我舅舅的说法,维斯特洛是一具尸体,列王像乌鸦一样在分食尸体,可纵使一具尸体也有坚硬的骨,攸伦认为他是精钢制成的一把,但他自己也不清楚,他不过是铁群岛历史上早已折断的剑中保存较完好的一把。” 第二十一章 布蕾妮 第二十一章布蕾妮 婚礼在海边举行,布蕾妮没有丝毫意外。整个维斯特洛,婚礼在海边举行的,除了塔斯岛,就是铁群岛,唯一不同在于,塔斯岛信仰的仍是七神,而铁群岛信仰的是淹神。倒不是塔斯岛没有圣堂,而是因为塔斯的传奇英雄“晨光”加勒敦就是在海边娶了他新娘,在大海的祝福或诅咒下,产下了他们的诸多子孙,即成为今天塔斯岛上所有的贵族和平民们的先祖。 阿莎认为,他们的欢宴将在派克城中举行,但事实上,在海岸旁的多石沙地,已由攸伦建起众多巨大的营帐,在最中央那座是由一整块巨大的金黄色海怪篷布做的顶,远远地,就能从高地上看到一只巨大的海怪趴在海滩旁。她听到旁边有人议论这座营帐究竟可以容纳多少宾客,又可以容纳多少舞者同时表演。 所以,显然,今天的宴饮环节,不会在城堡。 “这样最好。”阿莎穿着裙装骑马与布蕾妮并排而行,“这样就不用担心派克城里流血了。” 布蕾妮震惊于阿莎的大胆,小心地瞧了前后人马,确保无人听到她这番明目张胆的阴谋。 “不用担心!这种对话,只有我们两个和淹神能够听到。”她自信地说,“你也不用故意压低声音,否则连我都听不到你说啥了。要是你喊‘小心,卧倒’,我却疑惑地问你‘你在说什么’,那可就全完蛋了。” “我曾听说,有人能通过口型判断别人说了什么。” “如果攸伦或者他身边的什么人还能通过口型知道我说什么,我则认输,哈哈,我担心的不是有人能够能通过口型判断我说什么,我只担心我的淹神耳朵不够好,要知道,它老人家整天都在海里听浪的声音,任何东西天天听那种声音,也听不清人话了。”她昂着头,露出笑容,“要我说,它是个糊涂蛋。我湿发叔叔,哦,那个叫伊伦的,笃信淹神,已是淹神的祭司,整天祷告让攸伦完蛋,但攸伦还是好好活着,还活得一日比一日舒坦。” 布蕾妮疑惑地看了阿莎,一般来说,敬神的人不会绝不会这样调侃所信仰的神,就像布蕾妮绝不会用这样口吻去说七神。 接下来的路途中,阿莎像是闲不下来的孩子,向她随口介绍眼前铁群岛各种各样的人和他们的趣事。她介绍的人中有“理发师”纽特,该外号的由来是,他年轻的时候,能用飞斧给人刮胡子;她介绍驼子何索,他虽然是哈尔洛家的人,但早先已投靠了她叔叔维克塔利昂,阿莎记得,他一个儿子的人头被插在深林堡通向大海的道路上;除此以外还有葛欧得古柏勒的两个儿子、音乐家小伦伍德陶妮拉、歌者罗姆尼维纺等等。 这些人名就像布蕾妮曾劈砍过的木头一样,没有丝毫营养,而唯一的作用是浪费她时间。对她来说,这些人名和现在在路上飘起的各种各样的旗帜一样没有意义。 “我不认识他们,也不想认识。但我向你保证,如果他们向你举剑,我杀他们前,不会先想他们的名字或他们曾经做过的趣事。” “我真是感动哦,塔斯的布蕾妮。”她露出惨淡的笑容,“刚好,我觉得有一个人你一定想认识,我早想介绍给你了。” “在这座岛上,我唯一想认识的只有珊莎史塔克。” “也许。看到旁边的那个大胡子的老家伙了么?”阿莎指着队伍稍前处的一个骑马老人,“你绝对会想认识他。” 布蕾妮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老头看起来很硬朗,花白的卷胡子将整个下巴完全盖住,上唇的胡子也一样野蛮地向两侧生长。他骑着黑色的马,没有打出任何旗帜,目光稳稳向前,好像有无数事沉在他的心底,或者他早已接受命运。 “我没有看到他有什么特别的。”老人身穿普通的灰色羊毛上衣,无袖的马甲和一张油腻惨白的破旧海豹皮风衣。 “他是史坦尼斯的首相。”她转头看向布蕾妮勉强笑道,“他与珊莎史塔克以及三姐妹群岛的某个贵族女孩一起被攸伦俘虏。” 布蕾妮惊愕地看向阿莎。 “他为何没有被史坦尼斯赎回?”布蕾妮惊讶地看向老人,反复确认,才觉得确实是那个洋葱骑士。他至少比她上一次看到的时候老了十岁,而从外形上看也至少瘦了二十磅。 “有人出价与其等重的黄金赎回他,但被他自己拒绝了。”阿莎笑着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傻的首相或骑士,当然啦,可能除了你。” 这些话让布蕾妮更加疑惑,她忍不住投去疑问。 “他和你一样,是个真正的骑士。他为了保护一个小小子爵的女儿,放弃了被赎回的机会,当然,也让攸伦失去了将他卖个好价格的机会。所以咯,在被俘的日子里,他虽然是一国首相,却依然受尽苦楚。”阿莎像是用讲故事的口吻向她说着,“我受国王所托,保护史塔克的少女,我失败了;我受子爵所托,帮他照看爱女,我同样失败了——在子爵女儿被安全送回前,在她停止遭受不公待遇前,我绝不抛弃她,绝不同意别人用黄金将我买走。”阿莎学着洋葱骑士的口吻说着话,仿佛这些都是她亲耳听到的。 “若是有朝一日,我统治铁群岛,一定要把他的故事编成歌谣。我们铁群岛缺少这样的骑士,多的却是无耻的匪徒。呵呵,靠着劫掠为生,只能说明,他们是寄生在维斯特洛身上的藤壶,而不是自己捕食的海怪巨兽——藤壶何德何能能够成为玩家?” 布蕾妮没有听她对铁民的评价,仍在想着之前对话中怪异的地方。 或许这位洋葱骑士足够顽固,也或许有些迂腐而显得有些骑士精神,但…… “在铁群岛历史上,也曾有过疯狂的内战,互相劫掠、缠斗,但谁也奈何不了谁,所以,他们最终还是摈弃前嫌,以铁群岛之名共同对外出击,相互之间保持和平,我想,如果铁群岛之间可以,那么铁群岛和维斯特洛……” “我不明白。”布蕾妮对铁群岛的事不感兴趣,“您不是说洋葱骑士要保护珊莎史塔克么,为何说他是为了保护小小子爵的女儿而放弃赎回机会?” “我很抱歉,布蕾妮爵士。” “抱歉?为什么?” “你该问的问题是,谁要用黄金赎回洋葱骑士。” “当然是史坦尼斯!”否则谁还会出钱买一个走私者出身的首相? “呵,我怀疑史坦尼斯的仓库中是否还有哪怕一枚金龙。布蕾妮爵士,给钱想要赎回洋葱骑士的人是狼女。” “那珊莎史塔克?”狼女既然愿意赎回史坦尼斯的首相,自己的妹妹没有理由放弃。 她觉得自己被彻底欺骗了。 “我有个叔叔名字叫维克塔利昂,我已和你说过。你看到他出现在婚礼了么?这可是他侄女的婚礼,他身体硬朗,不像我母亲,没有道理不出席,可他依然没有出现。他……” “你知道狼女已经赎回了珊莎史塔克!”布蕾妮质问阿莎,斥责的声音引起了四周的注意,她只好降低声音,“你欺骗我!” “我没有。”她目视着布蕾妮,沉静地回视着她,“我根本没有必要欺骗你,而且就算欺骗你,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提示你——是我告诉你洋葱骑士的身份的?” 珊莎已经被狼女赎回! 布蕾妮觉得自己出现在铁群岛就像个拙劣的笑话和诸神们有意做的恶作剧——如果她在海疆城没有遇到那两铁民、如果她在海疆城卖马的时候,耐心一点听取商人们的聊天而不是急匆匆奔向铁群岛、如果她听取波德瑞克的建议向临冬城或海疆城通报消息、如果她在船娘的船上谈论的不一直是席恩的私生子——太多太多的如果从她身边一个一个溜走,让她踏上铁群岛,搅入不荣誉的阴谋和乱局之中。 “如果我是你,我会开心,不是么?毕竟你想保护的珊莎小姐已经安全返回临冬城。呵呵,让我说回我叔叔——他在选王会中落败,太过急于扩建自己的长船、扩充自己的实力,于是选择亲自带队劫掠海疆城的造船料——这实在太蠢——结果被狼女俘虏——这简直就是狼女送给攸伦的天大礼物——被俘的经历让他再也难以对攸伦的权威发起挑战,尤其是他本人还是被攸伦赎回。呵呵,攸伦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将珊莎送回临冬城,并将自己的弟弟接回,他保密做得很好,呵呵,我阿叔维克塔利昂也是一样,至于他本人是真的想保密还是羞耻我就不知道了——我很抱歉,这就是原因,小姐,这个消息在我踏上派克岛才知道——我的叔叔一直不出现让我产生了一丁点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得知珊莎安全,布蕾妮没有感觉到开心,如果是其他时间,这个消息可以让她彻底放松——现在,她只有被愚弄的愤怒。 “所以,你可以选择,是现在离开铁群岛还是陪我把这个婚结完。当然咯,即使成功,我也没有漂亮的处女送你了,骑士。” “如果我离开,对你的计划有多大影响?”布蕾妮愤怒又无力,觉得命运像面团,在被人随意戳捏。 “好叫你安心离开,或许没有影响。”阿莎目视前方,无悲无喜,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女王。 布蕾妮握紧了剑柄,觉得挣扎无比,什么叫“或许”? 她望向前方,远处海岸上已经挂起了各种灯笼,只待太阳落下的时候,一个个点燃。旁边的沙滩上,成群结队的孩子沿着海岸奔跑,玩着开心的游戏。 队伍浩浩荡荡,她转过视线,看向在前方的有些老态的洋葱骑士,没由来,她拍马向前,追了上去。 第二十二章 戴佛斯 第二十二章戴佛斯 婚礼队伍极其盛大,戴佛斯上一次见到如此隆重的婚礼还要数到史坦尼斯与佛罗伦夫人结婚之时。那时七国初定,又首次迎来难得的夏天,到场之人无不欢声笑语,沉浸在永远和平的幸福想象中。他还记得,出席婚礼的国王兴高采烈,在婚礼的晚会上左拥右抱,交杯换盏,惹得漂亮的兰尼斯特王后脸若冰霜,而年轻的史坦尼斯作为新郎,不算严肃,但面无表情,好像发生的事与他无关。 那个时候戴佛斯的头发还是黑色的,指骨也洁白如新。 当时的他与周边的宾客一样高兴,实际上,他为自己的主君由衷感到高兴,并由衷为他献上祝福,正是因为他的宠幸,身份低微如他这样的人才有机会获邀出席,与满朝忠臣贵卿一起参加婚礼。 那一次婚姻与这一次一样,同样在岛上举办,不同的是,这里的观众们没有那么高兴,而且寒风从海上吹来,宣告这世界已步入寒冷的冬季。有些兴奋的是在海岸边看着大队伍玩耍的孩子,寒风有些冷酷,但这些小铁民们兴致勃勃,并未受影响。 这次他同样有幸参加婚礼,并离开黑暗潮湿的船舱底,只是并非源于“国王”的宠幸,而是源于国王的虚荣——这位国王俘虏过盾牌列岛的伯爵、伯爵夫人、小姐以及无数知名的骑士,但他在此之前从未抓到七大国国王之手这样的高官重臣,今天是时候把他像珍稀动物一般展示出来——这是铁群岛国王的原话。 他觉得,史坦尼斯国王安排他做国王之手是最大的错误,因为,他实在足够无能,一件小事竟也可以如此失败——他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还要丢掉自己国王的脸、让自己的国王受辱被人嘲笑,甚至,还被潜在的合作对象同情。 他真希望大海能在此时掀起巨大的海浪,淹没海岸,将他卷入波涛,沉入冰冷的咸水之中,与他死去的儿子们团聚。 他本就是海上的走私者,走私者和海盗死在海中被鱼群、螃蟹分食,这是天理。 但他现在还不能死。高德瑞奇伯爵将女儿的安全一并托付给他,他不想只当一只会给他送老鼠的鹰,鹰该有自己的骄傲和野心。洋葱骑士没有骄傲没有野心,但他知道还有近在眼前的责任。 “你是洋葱骑士。”他听到一个女声,将他从无聊的沉思之中拉回现实。他抬头侧望,正是守在新娘身边的高大女骑士。 “有人如此叫我。”他感觉奇怪,在铁群岛竟有人主动向他打招呼。 难道又是过来嘲讽的?她的口音不对。 “我是塔斯的布蕾妮。我曾是蓝礼国王的彩虹护卫之一,我的国王死在我的面前,我亲眼看到他被黑影杀死,黑影长着史坦尼斯的脸。我知道你是史坦尼斯的‘国王之手’,对于你国王的血魔法和弑亲行为,我希望你能坦诚交代,好好说说蓝礼国王死去的元凶和帮凶。”她骑在马上,严肃地看着他。 梅丽珊卓创造的黑影,他想,他是直接的帮凶。 他曾带着梅丽珊卓潜入风息堡,由她制造黑影击杀了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庞洛斯爵士,为史坦尼斯夺取了风息堡,那个黑影同样有着史坦尼斯的脸,他能想象杀死国王弟弟蓝礼的是什么东西。 眼前女士的话不是指控,但比任何指控都更让戴佛斯无地自容。他从失败的苦涩中额外尝到了无法翻身的绝望。 互相敌对的情况下杀死亲人也属于弑亲者么? 他不能为对方提供可以用来指责自己国王的任何话语。他们分属不同阵营,尤其是她的剑柄上不小心露出的狮头。 “我没有什么可向您分享的,爵士。”也许他该询问,为何塔斯的布蕾妮会出现在铁群岛。但国王之手会出现在铁群岛,一个“彩虹护卫”出现在此,并没有什么特别。 “有人说你是个为保护少女不惜放弃被赎回机会的伟大骑士。”他想保护少女,但保护失败的骑士从来都不会被称为伟大,维斯特洛不喜欢悲剧的英雄,更不喜欢被俘的英雄,“我不觉得一个堪称伟大骑士、还有荣誉的国王之手不会劝阻他的国王使用血魔法。” “布蕾妮爵士,如果,”他的国王彻底失败,“机会成熟,我会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但现在,不是说这种话的……” 前方出现了吵闹和混乱。 走在前面的国王正向队伍的两边抛洒金币、银币和铜币,一开始只有孩子们参与哄抢,当硬币之中出现了金色和银色时,在旁观看的铁民、一部分不知家族的士兵、小头领、船员们开始蜂拥抢夺,国王骑在马上哈哈大笑,浑然不在乎,反而加大了抛投的频率,仿佛在他的兜中有无数的黄金。 抢夺很快发生,几个铁民相互拥挤成一团,互相厮打起来,引起了更大的混乱。 国王看到这一幕,笑得更加开心了,用力向旁边的队伍,抛洒更多。戴佛斯注意到那全都是黄橙橙的金币。 这是个骄傲虚荣的国王,戴佛斯想,他的史坦尼斯国王绝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即使他真的黄金无数,富甲天下。 铁群岛的婚姻有向群众抛洒钱币的环节,但抛投金币像抛投铜分币一样,这或许还是第一个。 这个不知道混乱会是什么后果么? 戴佛斯为这种混乱担心,但很快,他就觉得这完全多虑,因为厮打很快停了下来。国王给出的解决方法是用力撒出更多金币,厮打的铁民很快为了抢夺新的金币放弃了互相缠斗。 金币看起来细小,绝不是维斯特洛使用的金龙,戴佛斯觉得,那可能是在东方使用的金辉币。但无论币有多大,总归都是黄金制成,而黄金做成的币,价值始终可观。 “攸伦国王万岁!” 当攸伦停下撒币的时候,两边的群众向他热烈呼喊,戴佛斯觉得国王喜欢这种呼喊。 “攸伦大王万岁!”群众热情呼唤。 国王哈哈大笑,捧着金币的袋子,用力抛洒。他使用的力气太大,汹涌的金币,大多落在了拥趸的身边,有一枚刚刚好落在他的怀中,还有一枚掉落在塔斯的布蕾妮处,刚好卡在她盔甲的蓝色围膊上,看起来像个蓝袖章。 蓝色是她家族的颜色。 “真是幸运。”戴佛斯拿起金币,勉强笑了起来,也许他不用再与布蕾妮说血魔法的事了,“这不是金龙、金辉币,而是金海怪。看来他已经开始铸币了。” 塔斯的布蕾妮没有理他,小心取下了卡在围膊的金币,擎在手中,看了一眼,而后狠狠扔了出去。 “为什么不留下来,在婚礼上取得新郎官的礼物,是幸运的象征。” “自从史坦尼斯杀了我的国王,我就没有幸运。”布蕾妮对他冷酷地说道。 国王从马侧的大袋子中,又捞出装满金币的新袋子,而后取出身侧的匕首,直接划破,捧着金币向右侧散落。 现在不仅是孩子、普通铁民、士兵水手们动心,就连一些船长和贵族也开始参与捡拾。国王的声音笑得更大了。 “真他么大方!”戴佛斯听到后面骑马的头领议论,“早知道我就该带个盆来了。” 国王又取出一袋。这一次大家蜂拥而上,跨过行走的队伍,冲向队伍的左边。 “我是个公正的国王!”戴佛斯听到国王大喊,而后开始哈哈大笑,“都会有!哈哈!” 国王随手从马侧的大袋子里取出一包金币,如法炮制,切开,然后捧起,向左边扔去。 戴佛斯说不上来这是不是公正。 他注意到国王的挂在马身上的大袋子仍沉甸甸的,像还有不少袋金币等待他去抛洒。 戴佛斯现在总算明白,这两个皮袋究竟是做什么用的了。 袋子看起来是用黄色的水煮熟牛皮做的,上面…… 他看到一名矮小的、衣衫褴褛,有着铁民装束的矮个子,拥挤在人群中,别人都死死盯着高高骑着马身上的国王,注视着国王手中的动作,唯他,死死盯着皮袋,挤在人群中,隐约间,戴佛斯还看到了他手中持着的明亮匕首。 在国王将金币扔出的一瞬间,矮个子从右边持着匕首狠狠割向挂在马脖子上的口袋,给口袋划开了大大的口子。 愚蠢!实在太愚蠢! 当街抢劫国王的财产,不是愚蠢是什么? 布蕾妮也注意到这一幕,死死盯着前方,她已按到了宝剑上。 国王收起笑容,从身侧抽出了剑,狠狠砍向矮个子。 好像一切都发生在这个瞬间,道路另一侧的几个铁民此时亮出了武器,死死刺向了注意力已转到盯着“小偷”的国王。 国王怒斥一声,挥剑将矮个子砍得鲜血淋漓,但他笑容尚未消失,几枚匕首开始刺向国王的大腿。 他的高头大马救了他。 矮个子的鲜血让他的马受惊,撑着后腿嘶鸣起来,但他仍稳稳坐在马上,从容转剑砍向左侧的刺客。 “敌袭!有刺客!”士兵们大喊。 洋葱骑士注意到布蕾妮奇怪地向后看了一眼,然后抽出了她自己手中的剑。 一击不成,几名刺客顿时失去所有机会,他们很快被周边的士兵一一击杀。 士兵和参加婚礼见证的各个老爷们惊诧莫名,谁也不知道在婚礼中还有这么一出。 戴佛斯看得真切。矮个子刺客先是故意割破装金币的袋子,吸引国王的注意,然后在混乱中,由另外一侧的人实施真正的刺杀。如果没有鲜血,或许刺客已经将匕首送入国王的大腿,继而脖颈。 国王哈哈大笑,好像完全没有受到影响,收起带血的宝剑,大声下令,“将他们穿起来挂着,面向大海。哈哈,这是我送给神的礼物。” “陛下,难道不调查他们是谁么?”一个士官问。 “我早知道凶手是谁,但我他么现在可没精力去拆穿,”国王笑得比撒币时更甚,“我还要在淹神面前和我的好女人结婚呢!” 第二十三章 戴佛斯 第二十三章戴佛斯 刺客造成的混乱和影响,在国王的浑不在意下快速烟消云散,好像从未发生一般。 但戴佛斯离得足够近,看得足够清,忘不掉刺客们的精彩配合,他们唯一欠缺的不过是对国王反应能力的充分评估以及一丁点运道。 划破装着金币的袋子,引起国王的注意,又不至于让国王产生危机感,这是一步好棋,可以为另一侧的刺客提供最佳的行刺时机。双人从另一侧配合,可以将任何陷入短暂思考判断的国王拉下马,快速割断脖子。 但任谁都没有想到,国王会直接抽刀斩杀“盗窃者”,让他的鲜血喷洒。实际上,到此为止,刺杀仍没失败,可是鲜血让马受惊,让在马上的国王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他反应很快。”戴佛斯听到布蕾妮评价。 “骑在马上也非常稳。”戴佛斯补充。国王像是知道自己不会从马上跌落,就算不知道,他也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他也很蠢。”她继续评价,“国王根本不该如此冒险,被挤在人群之中。” “他只是足够骄傲,刚刚他的反应恰到好处。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做得比他更好。”戴佛斯知道自己绝对不行。他不是剑客,挥舞匕首或长剑或许已经比不上他的小儿子了。 “虚荣而已。那些喊‘国王万岁’的家伙,迟早骗光他的钱。”布蕾妮有些愤愤不平,戴佛斯奇怪,但对于她不再谈论史坦尼斯和血魔法而感激。 “虚荣搭配愚蠢才会被骗光,搭配聪明和敏捷,可能会成为国王。”劳勃、蓝礼、攸伦,他见过的几个国王,除了史坦尼斯无一不是如此。 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攸伦这样的国王勇敢而无畏,自信而从容,是个优良的领导者,而一路抛洒金币,则说明他富有且慷慨,对于大多数追随者来说,已魅力十足。 大队在海边往两边散开,布蕾妮也在这个时候重新回到新娘身边,郑重地守卫在侧。 这再适合不过。普通的男性士兵不适合保护新娘,普通的侍女无法保护新娘。 淹神祭司在海边早已等待多时,他们身穿盐渍浸透的黑色羊皮袍子,在冰冷的海风下安静守立在海边,等待新郎新娘的到来。 宾客们将多石的海岸围成了巨大的三个半圈,最外层的是守护的士兵、看热闹的普通士卒、身份太低无法进入第二层的船员、普通骑士,大大的围圈乱糟糟,被士兵们严格地阻挡在外,黑压压地散落着,形成了最大的圈层,根据戴佛斯的粗略估算,可能有一千五百人;第二层是船长、有名望的船员、骑士以及小领主,他们组成了半个环形,人人骑马驻足观看,排列尚算整齐,或许有三百人;最里层是到场的牧师、领主伯爵、随侍侍女以及国王的杂种儿子们,戴佛斯作为国王之手,有资格站在旁边近距离观礼。 三个圈层由铁民卫兵维持秩序,戴佛斯知道这需要多高的组织力。 戴佛斯见过其他淹神的受淹仪式,但婚礼仪式,这是第一次。 两名牧师一高一矮,他们装束完全一致,站在海水之中,像是两个被钉死在海上的木乃伊,他们头发枯槁,上面系着各种细小的贝类,拴着水草,接在发尾,在旁边看着,像是他们从头发上长出了水草。 到了近处,戴佛斯才发现他们的袍子为灰绿蓝相间,乃是由廉价的粗布缝制。 新娘在海边停下马,遥望着大海,面无表情,旁边的布蕾妮紧扣着宝剑,护卫在她的身边,脸上写的全是“请勿靠近”。 国王率先从那匹染了血的马跳下,他的马裤上还粘着矮个子刺客的鲜血,红得已发黑了。 他仿若未觉,大步流星走向布蕾妮。 布蕾妮挺直了腰背,右手握上了宝剑,高傲地阻拦了国王。 她比国王要高半个脑袋,看起来比他更强壮,更勇猛。 “我的好女孩能有您这样的守卫者,我十分放心。”国王在布蕾妮面前停下温和地笑道,“女孩竟然连守护者都要选女人,呵呵,虽然你很强壮,但像你这样的女人太少了。要是铁群岛再多两个你这样的,说不定,铁群岛只会有女王,而不会像现在一样,只有男性国王。” 戴佛斯听到旁边有的贵族轻声笑了出来。 布蕾妮似没有听到他的话,向国王的方向跨出两步。 “这是铁群岛的传统。”他听到身上绣着人手和闪电四分纹章的高大骑士向他解释。 戴佛斯回看一眼表示感谢,他几乎不知道铁群岛的婚姻文化。 “婚礼上,作为岩妻的新娘或新娘的家族会安排一名守卫者,古老的传统中,只有新郎击败守卫者,才可以与岩妻结合,这象征着新郎有劫掠的实力,象征通过劫掠而获取妻子。在实际典礼上,这早已流为形式——妻子的弟弟或是其他近亲属会扮演一个用尽全力保护自己亲人,但最终却悲惨失败的守卫者。呵呵,这是婚礼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守卫者首先要是个精彩的演员,既要演出已付出全力,又要演出精彩的失败。在这部分上,铁群岛有不少的趣事哦!冒失的哈穆德太过努力,在姐姐的婚礼上,将姐夫国王淹死在海滩中,所以,继任的国王将他绑到海边的岩石上,让他被慢慢升起的潮水淹死。呵,有传言说他从海潮中活了下来,因为潮水退去,岩石上只剩下了铁链。”他稍稍凑近戴佛斯说。 “有不少这种趣事?” “当然。你想听大威克岛和老威克岛战争的事么?” “因为这种事死人,所以战争么?”戴佛斯问。 “这次没有死人,更没有死国王。守卫者没有杀新郎,只是不断羞辱新郎,让新郎根本无法胜利,无法顺利抢到新娘。那位守护者叫狂野的拉夫,可怜的新郎叫悲伤的席恩,前者姓葛雷艾恩,后者姓霍尔。” “没想到,消亡的家族还会有传说流出。”戴佛斯看到向前走了一步,几乎要碰到布蕾妮。 “消失的伟大家族才更容易流出传说。” 戴佛斯看到新娘仍骑在马上,笑意盈盈地看着攸伦和布蕾妮。 高大骑士嘿嘿直笑,盯着眼前,停下话头,像是在看一部逗笑的默剧表演,“阿莎头领不愧是巴隆大王的女儿,给自己的守卫安排为了一个女人。她若是想嘲讽攸伦大王,这样安排再精彩不过。也许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女人把国王淹死哩!” “她不会的。”戴佛斯敲了高大骑士一眼,“她是个讲荣誉的骑士,绝不会在这里杀害主人。” “妈的,你是怎么当上国王之手的?”旁边另外一个粗胡子的贵族对他斥责,“空手科瑞讲的话你听不懂吗?他现在不是国王,是个无耻的抢亲者,妈的,他被淹死了,只能说他没资格娶老婆!” “可是,哈穆德不是被继任国王杀了么,我刚刚的故事难道听错了?”戴佛斯询问。 “走私犯骑士!哈穆德没有死,至少在我们家的传说中,他没有死。”说话的另一个贵族,戴佛斯看到他的纹章是一只帅气的剑鱼。 走私犯骑士。虽然不好听,但一个错字都没有。 “也可能死了。”戴佛斯淡淡地反驳。 “死不死不重要,你记得惩罚哈穆德的国王的外号就行——羞恼的欧瑞德国王。诸人鄙视他因愤怒杀人——他根本就不该惩罚冒失的哈穆德,妈的,让自己的姐姐丢失后冠已经是惩罚了。” 也许布蕾妮会让新娘丢失后冠。 国王从布蕾妮身边后退,整理了衣衫。淹神牧师在这个时候高喊: “淹神正在见证!” “谁携带着黑潮,带着大海的盐味、海藻席卷而来?”布蕾妮大声斥责。 “我,葛雷乔伊家族的攸伦,真正的铁种,铁群岛掠夺者,呵呵,铁群岛最伟大的掠夺者,在此席卷而来。” “为何席卷?” “他要奸淫掳掠,他要用鲜血、烈焰和欢歌开创新天新地,并用之镂刻名姓。” 戴佛斯为誓词作呕。 “谁在那儿,不自量力挡我海潮?”国王大声斥责。 “我,塔斯家族的布蕾妮!处女的守护者,田园的建设者。” “为何守护、建设?” “温柔如马的天性、勤劳如牛的身躯。” 国王拔出了长剑。 布蕾妮随后拔出了长剑。 两人在海岸边挥舞长剑,噼里啪啦从石滩一侧打到另外一侧。两边观礼的人群大声叫喊。 两人看起来已经用尽全力,但戴佛斯无法判断战斗的真实情况。 “那娘们疯了么?”戴佛斯听到旁边的贵族议论。“看起来是来真的?” “声音像真的。没想到一个女人用剑也不赖……” 布蕾妮用盔甲避开关键一剑,然后一脚踹上攸伦,将他死死踹入浅海之中。 攸伦国王开始哈哈大笑。布蕾妮停止上前,在旁等待他从海中爬起。 国王湿漉漉从海水中一翻而起,将剑插入水中,一手扯下眼罩。 那是一只闪着浓浓恶意的黑色眼睛。 他抽出长剑,踏着海水,向布蕾妮冲杀而去。 他的速度显着变快,刀锋越来越刁钻。 布蕾妮一个闪避不及,被身后的石头绊得仰倒。攸伦开始哈哈大笑,像是个疯子,持着剑用尽力气将布蕾妮手中的长剑击飞,然后纵身跳起,将剑尖直刺向布蕾妮的胸口。 布蕾妮被两旁的岩石卡住,只能眼看着剑锋指向胸口。 只听到“咚”的一声。 布蕾妮的盔甲阻挡住了剑锋。 “你死了,妞儿!我要强奸你的处女,劫掠你的家园啦!哈哈哈!”国王狂笑。 四周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戴佛斯看得出来,布蕾妮是个好演员,她用尽了全力,却悲惨失败。国王也是个好演员,他成功扮演了一个真正的劫掠者。 第二十四章 戴佛斯 第二十四章戴佛斯 国王全身湿透,头发紧贴在脸上,遮盖住了左眼。他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带着疯狂的笑意走向新娘。 戴佛斯没有错过一些关键的细节。他的眼睛一蓝一黑,左边的眼睛是黑色,但瞳孔是隐秘的红色,与他个人纹章中的那只乌鸦之眼一致。 鸦眼。 戴佛斯下马,越过国王的众多私生子踏向多石的岸边浅滩,伸手递向仍在挣扎的布蕾妮。她疑惑地看了一眼戴佛斯,而后拉紧他的手,一跃而起。 “他很快。” “我知道,很快很快,也很灵活。”她同样全身湿透,戴佛斯看得出来她在忍着不颤抖。海边的风没那么大,但冰冷入骨。 戴佛斯想脱掉披风给她披上,但看着她的右臂已楞住了。 “爵士,您的袖章。” 蓝色的布包裹着彩色的?他看不出来那是什么东西。 布蕾妮默默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单手咬住布,将神秘的东西覆盖,然后牢牢系紧。 “这是臂环?”戴佛斯轻轻询问。 “也许是有魔法的王冠。”布蕾妮咬着嘴唇。湿润的金色头发顺着额头向下流着海水,看起来落魄至极。 戴佛斯笑了起来。她差点就把攸伦的王冠抢走了。 “穿上它,或许感觉会好一点。依我看,婚礼时间还长。”戴佛斯脱下破烂的披风,递给了她。 “我不那么认为。”她收过风衣,又捞起宝剑后走向新娘。 阿莎葛雷乔伊一脸沉静,无悲无喜,从马上高傲地跳下。 选择让布蕾妮成为自己的守护者,无论什么结果,她都不输。 如果布蕾妮胜了——实际她已经胜了,她没有选择乘胜追击——那么这个国王会被人认为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如果布蕾妮输了,那也完全没有关系,国王不过赢了一个丑女人而已。 但她真的只是为了嘲讽和挖苦自己的叔叔和未来丈夫么? 在现在的情况下,两人结合几乎是家族最佳的选择。毫无疑问,攸伦的国王位置将更加稳固,合法性上将再无疑虑,而实际的继承人阿莎,也可以通过王后这一角色重新分得她本就该有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对于葛雷乔伊家而言,再也不用面临分裂,同时,因为阿莎作为哈尔洛岛继承人,他还可以将最富有的哈尔洛岛纳入事实统治。 如果哈尔洛伯爵后悔将阿莎定为继承人,那最好,国王可以名正言顺向哈尔洛岛进军,为自己的夫人主张权力,也为自己扫平潜在的不服从力量。 “在淹神的见证下,劫掠者,通报你的姓名和目的。”老一些的牧师用干涸的嗓音呼喊。 “我,铁群岛之王,葛雷乔伊家族的攸伦,来此迎娶葛雷乔伊家族巴隆国王的女儿,阿莎葛雷乔伊。”国王朗声应道。 “你以何为聘礼?” “铁钱。我以铁钱为聘礼,迎娶眼前的女人,我请求在诸神的见证下,让眼前的女人为我……” “是淹神!”牧师恶狠狠打断了他。 “是淹神!”国王补充。 “完整说出你的话!眼前的劫掠者!”更老的那个牧师严厉道。 国王高昂着头,瞬间变成了笑脸。 “我以铁钱为聘礼,迎娶眼前的女人,我请求在,在淹神的见证下,让眼前的女人为我诞下正统的铁种,他们将延我血脉,接续诸神的道统……” “淹神的道统!”牧师愤怒道,看他的样子想拿手上的木仗敲他。 “……他们将延我血脉,接续淹神的道统。”国王的脸色发青,不知道是因为牧师的语气还是因为寒冷的天气。 “在淹神的见证下,葛雷乔伊家族巴隆国王的女儿,阿莎葛雷乔伊,你是否愿意成为眼前劫掠者的妻子?” “我不愿意。但他既成功劫掠,我则接受淹神安排的命运,成为他的岩妻,为他生产正统的继承者,延续掠夺者的血脉,接续淹神的道统。”阿莎站在海水齐膝的海水中沉稳地站着,朗声出言。 “在淹神的见证下,葛雷乔伊家族的攸伦与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于此时、于此地结为夫妻。”老年的牧师想必憋着此句已很久了,一脸不屑,而后甩手离开。 “没用的蠢材才选择做牧师,你说是不是呀,我的好王后?”攸伦牵着阿莎的手,面向欢呼的领主、船长以及周边聚拢的民众。 “他是我的叔叔。”阿莎粲然一笑,“叔叔是蠢材,我很难过。” 国王大笑。 “那也太巧了,这家伙是我的小弟弟。呵呵,他确实是个蠢货,我记得你的小弟弟也同样?”他没等阿莎回答,牵着她的手,走向岸边为他们准备好的马。 新娘的马是纯色的龙马,而国王已经换了一匹高大健壮的纯色骊马。 戴佛斯跟着上了马,撇过海边竖起的长杆,刺杀者的尸体被穿在长杆上,一个个面向大海。 戴佛斯没有多看,骑着马跃往国王设在海边的大帐之中。 层层叠叠的铁群岛士兵守在营帐的几个入口,挨个检查他们是否携带武器。戴佛斯被搜出来一枚金币,除此以外,他一无所有。 士兵露出嘲讽的神色,放他入内。 “妈的,有什么抱怨的?”四分纹章的高大骑士让他旁边不耐烦的伙伴闭嘴。“比你地位更高的伯爵也一样被搜身,拿着瓦钢剑的骑士同样要把钢剑高高挂起,你算个屁,有资格在此叫嚣?瞧,就连国王之手不也乖乖交出了黄金?妈的,我们谨小慎微的士兵认为,黄金也能杀人呢!” 大多数杀戮都由黄金引起。“是的,诸位大人,我被搜身了,可我注意到,塔斯的布蕾妮没有,并且还没有被收缴武器。”他只是想知道原因罢了。 “她是女王的守护者。除了国王的卫兵,没有人能在这里携带武器。呵呵,只要她不跟着国王王后一起进暖帐,她拿什么武器都成。” 营帐有里外两层,外边的一层是士兵们休息、厨师准备食材、堆放餐具的,里面一层以国王和王后的高台为中心,左右两侧分立着国内知名的领主伯爵、着名船长、着名骑士以及随时恭候的侍女。 布蕾妮位于王后一边的身侧,脸色严肃,已重新更换了新的衣服、马裤和披风,衣物样式与她的家族完全一致。看来她早已为今日的婚礼做好了准备。 营帐内的地面被铺上了巨大的羊皮毯子,地上已被平整得整齐,仅留着国王和王后所在的台面所在,高出宾客数尺而已。 当宾客纷纷入内后,他们的旗帜被分别挂在帷帐边缘以及帷帐的顶部。 戴佛斯像是进入了旗帜世界。 这里大部分的旗帜所属家族他都弄不明白。最显着那个他懂——国王和王后背后那张巨大的金色海怪旗,高高挂在他们身后的帷帐边缘,笔直地垂下,像是一块挂毯。戴佛斯总觉得这旗帜有些歪。 戴佛斯被安排在国王的左手边较靠近国王的地方。 戴佛斯正对面是那个年轻牧师,右手边是读书人罗德利克哈尔洛,他是哈尔洛家族的族长,现任哈尔洛岛头领,也是阿莎葛雷乔伊最为倚重的舅舅,他有资格坐在国王左手首座;左手边是邓斯坦卓鼓的儿子,丹尼斯卓鼓,他是个着名船长,同时,他也是老威克岛的首领继承人。 丹尼斯自从坐下后,一直对被安排在洋葱骑士之下而感到不满。 但实际上,这是国王给他的优待。更多伯爵的座位都没有他更靠前。 戴佛斯不知道晚宴是以巨大帐篷内点起灯开始,还是以铁群岛哄闹的劫掠战歌开始,当他意识到晚宴已经开始的时候,营帐内已然欢腾起酒味、肉味和各种蒸腾而起的烟雾。 各种狂笑和鼓手的声音不停。 无人与戴佛斯打招呼,戴佛斯乐得独自饮酒,并用眼神小心地观察周围。他感觉好像又回到了甜姐岛的那家客栈了。 那里是坦诚的喧闹,这里是肤浅的喧闹,似乎人人都在等待机会。 国王握着王后的手,卓有趣味地盯着欢乐的宾客,不时地对旁边的王后说着什么,而后哈哈大笑。王后也不时回应,言笑晏晏。 布蕾妮站在她的身侧像根丑陋的柱子。 “我的侄女阿莎,选了这个女人当守护者,着实英明。我开始不明白,但我现在明白了。我不知道她有多少战斗力,但是,这个仪态姿势就已超过大部分的护卫了。” “我想没有人比她更适合当侍卫。”她曾是蓝礼的七人的彩虹护卫之一,蓝礼为她选择了蓝袍。 “各位大人!”国王举着杯,站了起来。哄闹的帷帐内,人生、鼓手声、琴弦声慢慢停了下来。“各位大人!今日,葛雷乔伊家族借助婚姻再度弥合,并得到七岛领主的全力支持,本王不胜感激!这一杯送给各位英勇的铁群岛领主、船长,敬祝你们对本王的支持,对恢复古道所做的英勇付出。” “不!”清脆的声音在国王声响落下之后响起,引得整个帐篷纷纷侧目。 丹尼斯卓鼓几乎拍着桌子要痛骂起来。 “攸伦大王!”他拿着短短一截浮木离开座位向前,大声道,“在座的领主、船长,哪怕死去的国王都不值一提。您的第一杯就应当送给我们敬仰的神灵,即淹神。” 戴佛斯为他的无礼和大胆而震惊。眼前的国王与宽容无关,与敬神也一样无关。 “我觉得第一杯送给神灵的最好是血。”国王攥着杯子冷笑,“想必牧师的血他最喜欢。” 大帐之内一时之间无比安静。 “您不能渎神。”牧师笑着镇定地说。 “我从小就知道,没有人做过的事,就一定要去实际尝试一下。现在,我就想试试。”国王冷笑。 “您一定要这样坚持的话,”他收起笑容,“我很遗憾。” 他的手捏断浮木,一根紫色的细箭瞬间从浮木中弹射而出,直射向国王。 第二十五章 戴佛斯 第二十五章戴佛斯 意外如此突然。 可能唯一看得真切的人就只剩下了戴佛斯,他距离现场足够近,观察又足够仔细,不像旁边的读书人心不在焉,似乎只想要赶紧离开宴会,返回自己的城堡;他也不像贪杯的邓斯坦卓鼓,事情发生后,张着一张大嘴,似乎还想问戴佛斯刚刚发生了什么。 事情发生得太快,没有引起骚乱。 “拿下他!”国王大喊。 国王的一个白发私生子不慌不忙地带着卫兵将呆立当场的遗憾客逮捕,立刻压制在铺了羊毛毯的地上。 白发私生子将遗憾客按在地上后,抓着他的头发,将他的脸扯向高位的国王,露出嘲讽的表情。他与国王长得至少有五分相似。 国王用手摸着胸口,将紫色的暗器从自己的胸口上用力拔下,然后脱下外边的袍服,露出了里面闪闪、有着烟灰色光芒的鳞甲。 每一块甲片都带着摄人心魄的气息。 “魁尔斯的孬种刺客竟然追到我的铁群岛,要不是这副瓦雷利亚钢铠甲,还真的要出事!你能做上淹神牧师,还能参加今天的仪式,看来有不少人在帮你,真是一群不自量力的混蛋。或者,还是说,在魁尔斯也有皈依淹神的狗杂种?” 安静的大厅恢复一丝紧张的交头接耳之声,大部分人在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刚刚发生的是一轮刺杀。 “我没有信仰邪神的习惯。”他挑衅般回复。 大厅里响起了混乱声音,戴佛斯听到最多的是群情激奋的‘扒了他的皮’,次多的是呼喊不一的‘淹死他’。 “哈哈哈,”国王狂笑,“也许你该改改习惯。告诉我,遗憾客的组织愿意花多少钱赎回你?”攸伦像是疯掉一般,一个人坐在王座上高声大喊。 大帐内每个人都停下自己的动作,收起自己的舌头,安静地等待凶手说话。 “与我身体等重的白银或者香料,大部人会选香料。”遗憾客的头被掰得有些奇怪,但他的话依然清晰可闻,“但无论是白银还是香料,你应该都不会在乎。” 国王紧紧握住紫色的细箭,露出狞笑,“你太廉价,确实吸引不了我。呵呵,你旁边的杂胡子老头还有人愿意出与他等重的黄金买!” 戴佛斯感受到被众人瞩目的目光。 他的待遇实际在被狼女标价之后才有所改善。可他无法响应这个标价,不仅是因为波内尔伯爵的女儿玛尔摩小姐未脱离危险,也因为,他自己的无法承受被狼女赎回的羞耻:他不仅没有完成国王的嘱托,为史塔克家送回女儿,还要感激对方慷慨的赎回行动,这足以让他的国王在谈判中失去一切筹码——他要在这种情况下,说服对方向自己的国王献上忠诚。 真正的国王之手可以咽下无数羞耻而面不改色,但他只是一个无能、屡屡失败的骑士,也许当他向狼女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会脸红。 他何德何能做个国王之手? 波内尔伯爵对他没有多少恩情,但他明白,他无法用要承担首相责任的理由放任他的女儿单独留在岛上。 “他足够幸运。”遗憾客说。 “他足够蠢。”国王从王座上走下,手中仍紧紧握着紫色的细箭。“你不一样,你只是足够下贱,足够低劣。” “是么,要是这样,”他露出微笑,“我很遗憾。” 紫色的细箭在这个时候变成紫色的毒蛇,瞬间发出了嘶嘶之声,而后对着国王的手咬了下去。 国王略有慌张地扔下毒蛇。 遗憾客这个时候用嘴吹出了笛子的声音,毒蛇瞬间咬向他的额头,两息之后,他闭上了眼,头颅沉沉地撞向了地毯。 国王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的嘴唇变得像变色的章鱼,时而发出蓝色的荧光,时而变得血红、苏黄、紫绿,完全不像个正常人。 国王握紧拳头,左边的黑红色的眼睛发出阵阵明暗交替的光芒。 只过了两三息,国王便恢复了正常,原地哈哈大笑起来,转身面向营帐内的铁民。 “有人想要杀你们的国王,哈哈哈!但他们永远也无法成功,因为你们的国王是如此的伟大,如此的为神眷恋,哦,有时他自己就是神灵,他是你们的神灵!”他举起双手,像是神在拥抱世人,“那是因为他的事业太过伟大威胁到这个世界之边的懦弱之人;那是因为他的能耐让远在天边的敌人颤抖;那是因为他的志向让所有绝望之人难以安睡;那是因为他的疯狂让他们的伪神都在日夜不安地颤抖!” 帐篷中一片安静,俄尔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国王万岁!”离桌案较远的船长、领主们已经热烈欢呼。坐在席案两边的领主们举起杯子砸着桌案,发出阵阵的咚咚之声。 他正在收服铁群岛的人心。 “国王万岁!”营帐内声音开始整齐划一。 国王挥动手掌,然后将牧师的桌案拖了出来,站到桌案上向呼喊的铁民示意。 “今天,我,葛雷乔伊家的攸伦,你们的国王,在此向你们承诺,今天将是铁群岛历史转折的一天; 今天,将是我们重新君临世界的一天!我向你们承诺:我将带给你们一切你们想要的;我,你们的国王,要带给你们更新鲜的玩意——他要带着他的子民,深入内陆,摧毁他敌人所信奉的伪神,拔掉一根根长着怪脸的白树,脱下他们的虚伪和懦弱;我,所有土地的国王,我发誓,要带着你们摧毁一个个有名望的姓名,让我们铁群岛上的姓氏在陆地常驻,让他敌人的古老姓氏在田间埋葬,在深谷幽穴啼哭; 我发誓,要让他敌人的贵女为我们育种生娃,让他们的骑士、领主为我们拉犁倒粪;我,铁群岛大王,他不仅要带你们劫掠你们看重的黄金、抢夺凡间的任何珍宝、 我,你们的国王,要让世上每个村庄都能听到铁民的嚎叫;要让每寸土地都印着铁民的脚掌纹路;要让每一块黄金都刻着铁民的手印; “攸伦国王万岁!”拐角处传来格外高耸的吼叫声。 “攸伦国王万岁!” “今天,今天晚上,我要睡我刚娶的岩妻,让她为我,你们的国王诞下继承人。哈哈,今天,这就是我,你们的国王,今天的任务。”他哈哈大笑,浑不在意坐在高桌上的阿莎已经脸色铁青,一副择人而噬的表情,“但我,你们的国王,不会忘记送给你们一份礼物。” 他走下桌案,一脚踢翻它,走上自己的高座。他的杂种儿子将踢翻的座位迅速拉到一旁。 “国王!铁群岛的大王!青绿之地的大王!你是不是搞忘了,在送他们礼物前,你该送礼物给我!”阿莎穿着裙装,睥睨般地俯视着众多的铁民,以一股不可置疑的语气质问国王。 “哈哈,王后想让我送礼物给他嘞!”国王咧嘴哈哈大笑。 桌案之下的铁民们一同哈哈大笑。 戴佛斯只觉得浑身都开始不安。 焦急、焦虑。他从未有过这般感受,即使在黑水河大战前。 “你想要什么样的礼物,我的王后?” “妈的,我是王后,当然要一顶后冠!”阿莎冷声道,“但对女人来说,这世上有比后冠更重要的东西,那玩意是男人的爱。你是我的男人?要是我还没有喝醉的话。” 王后举手投足间,裙裾翻飞,看起来无比潇洒。国王有自己的邪魅魅力,但王后也有自己的镇定自若。如果两者一定要分个高下,至少现在胜负未分。 “你当然有我的爱。你是我的王后。”他一把抓过自己的王后,将她狠狠拉到自己身边,按着她的头颅,狠狠吻上了她的唇,“要温柔啊,我的王后,国王不喜欢粗鲁的女人,更不喜欢说脏话的女人!明白了么?” 阿莎看起来已经完全被控制。她空出来的一只手,伸向了国王的酒杯。戴佛斯担心她将杯子砸向国王,但她的手只是摸索着杯子,似乎正在挣扎和犹豫。 布蕾妮看到这个场景,立刻拔出了长剑,一脚踢翻了守护在国王身边的另一个黑色皮肤的私生子。 “放开阿莎夫人!”布蕾妮对着国王大喝。 戴佛斯看到大帐内的卫兵全部抽出了武器。他们都是攸伦国王的人。 帐中其他的铁民们显得疑惑。戴佛斯知道,这个时候,他们很难表态,一个是他们的国王,另一个是他们的王后,还是前国王的女儿。 攸伦国王对着布蕾妮狞笑,但布蕾妮在众多的卫兵的刀剑相向之下,毫不退缩。在这个情势之下,任何卫兵的动作都会激起她进一步的行动。 “你的刀已经有豁口了。”攸伦放开阿莎大笑道。 戴佛斯只觉得这个婚礼荒唐可笑,充满了怪异和不协的气氛,如今刀兵相向,任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婚姻可以长长久久、和和美美。 “但是杀人足够了!”布蕾妮怒视着攸伦咬着牙说。 “我也一样不喜欢粗鲁的男人。”阿莎再次翻了裙裾,整了整衣物,“更不喜欢听不懂话的男人,你要是这样,小心我在你睡着的时候把刀送入你的心脏。” 阿莎收拾一下,举起自己的酒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布蕾妮迟疑了一下,然后退后一步,将剑送入剑鞘,重新做起侍卫。 国王笑意盈盈,好像刚刚的事从未发生。 “哈,你们的国王不过是喜欢说大话、欺负女人的自大狂罢了!哦,他不一定能够欺负女人,我今天就看到他被女人一屁股踹倒,要不是女人给他留出时间翻身,说不定会是第二个在婚礼上被淹死的国王。” 阿莎红着脸,说着挑衅的话,国王刚刚的动作显然没有让她畏惧。 戴佛斯觉得已经不安到攥着拳头了。 国王端起了酒杯,一口饮下了杯中的酒。 他先是哈哈大笑,而后缓缓收起笑容,变得严肃,慢慢盯向王后,没一会,再次突然大笑起来。眼睛发出黑红色明暗交替的光芒。 “我的好王后,酒里多了点料嘛!”他说完,再次凶猛地一把拉过王后,恶狠狠地当着所有的宾客撕开了她的裙服。王后顿时裸着身子被他搂在怀里。 “好女孩何必穿这种东方下流人的衣服?”他撕开褪下了她的裤子,将自己的王后光秃秃地放到了自己的怀里。 戴佛斯低下头,只觉得人生再也不会经历这种让他这个旁观者都觉得尴尬的婚礼了。 “哈哈,今晚,我有我的好王后陪着。”攸伦一只手裹紧了挣扎的阿莎,她似乎毫无反抗之力。国王哈哈大笑,“这是我自己的礼物,但我也不会忘记,给我忠心的子民、忠心的船长、领主们带来礼物。” 他对着另外一个金色头发的私生子示意。私生子闻言转头走向一边,拉开营帐的帘子。 戴佛斯赶紧转头,看到从帘子外款款进入一位女士,她穿着这个世上最华丽的衣服——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华丽。但无论衣服如何华丽,他都不得不睁大双眼盯着女人的脸。 这分明是…… 他猛地站了起来,一脸不可置信! “珊莎小姐!” 第二十六章 布蕾妮 第二十六章布蕾妮 “珊莎小姐!”布蕾妮听到洋葱骑士震惊地大喊,原本已抽出的剑,不知道该向着恶劣的国王,还是押送珊莎的士兵,不知道该去营救她承诺保护的阿莎夫人还是真假不明的珊莎小姐。 珊莎穿着袍服,袍服上挂着一片片由黄金打造的叶片,贴在袍服上的还有一颗颗细小的红宝石、蓝宝石以及绿宝石,它们在金色的袍服上点缀着通用文字“珊莎史塔克”。 她难以想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恶趣味。 “珊莎!”布蕾妮大喊,但女孩完全没有听到,机械地往前走着,泪水已从眼眶中不住地留下。 布蕾妮有如此多的问题想要去问,比如确认她的身份。她知道,这里恐怕只有洋葱骑士才能真正确认她的身份,可是?他不是明确说,珊莎小姐已经被赎回了么? 而且,狼女会蠢到让人用假的珊莎史塔克换回俘虏么? 她想走下去询问洋葱骑士,但,这些可以暂时放下,关键以及一切的核心都在眼前这位恶劣的男人。 即使阿莎夫人是他的合法妻子,她也绝不允许国王如此侮辱、羞辱以及挑衅。 “放开阿莎夫人!”布蕾妮大喝! 如果他有一丝拒绝,布蕾妮绝对不会忘记如何用剑刺穿他的没有防护的脖子。 “女人!你不知道这是我的王后么?”他一只手紧紧控制着阿莎,另一只控制着其他。“我就要在这里让我的臣民们见证!” 铁民们被如此一幕震动,各个惊诧地立在原地。 “杀了他!”阿莎对她下令。她一只脚高高踢起,袭击到了攸伦额头,攸伦疼得龇牙咧嘴,将她遏得更紧。 “哈哈,现在就差一点啦!”他发出狞笑,“杂种!过来,快把我的猛兽放出来!” 他示意在旁的白发杂种儿子。 布蕾妮从未感觉如此愤怒。他真想把这个国王劈成两半。如今她已不在乎什么杀人还是不杀人,这种恶劣的畜生根本不配做人!根本不足以让她有所顾虑。 阿莎竭力挣扎,但攸伦的力量显然比她想象得更加强横。 布蕾妮猛向高台冲去,但一名士兵比她更快,阻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持剑砍向他,两剑相交,守誓剑立时断裂,她加快速度冲向卫兵,膝击,“啊!”,她抽出瓦钢匕首割断了卫兵脖子,鲜血喷溅,染上了她的脸。 她觉得在这一刻无比自由! 她一把捞过卫兵的剑,一个回合砍死另一名上前的士兵。 很好!她注意到铁群岛的伯爵和船长一个个呆立当场,除了鸦眼的士兵外,没有人趁机袭击她。 一个棕色头发的私生子,持着细剑,纵身越过来,飞刺布蕾妮,布蕾妮躲闪不及,用胳膊的盔甲勉强抵挡了下来,一手擎上杂种的脖子,转过他的头,划上右手的剑。 她看着杂种涌出的鲜血,看着他倒伏在地不断颤抖,眼神中的光芒慢慢消失。 国王对她的动作毫不在乎,仍死死制住阿莎,向阿莎凑近。疯狂而猥琐。 更多的士兵不断向她涌来,好像这一切都在攸伦的预料之中。 杀人没有比刚刚更容易。 想要冲到国王面前宰了他已变得不可能。 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有死而已!命运把她带到了这里,让她失去珊莎史塔克的踪迹,但无形的力量又把珊莎史塔克推来,让她亲眼看着自己的任务失败。如果这就是命运的嘲讽,如果这就是诸神的安排,她接受这一切。 她会像个勇士战死,去回应诸神的愚弄、命运的嘲讽。 瞬间,她便像个困兽被众多士兵围困。 “啊!”她大声喊叫,全情投入战斗,周边的士兵虽然很多,但没有一个敢真正向前挫其锋芒,而她不管不顾,猛向国王的所在冲击。 隔着盔甲,士兵们的动作大部分都造不成伤害。可她不断冲杀向前,短短的一大步距离,好像永远也冲击不至。 一根粗大的战锤这个时候向她横扫而来。她心中黯然,只得向后退避。 持锤者全身黝黑,肌肉虬结,他赤裸着上半身,飞鸟走兽的血红色、绿色纹身布满胸膛手臂,好像是红宝石和绿宝石嵌入了他的皮肤之中。 挥动战锤的时候,他的这些纹身明暗不定。 布蕾妮完全无法理解。 她不能无止境后退,用剑向他的胸膛刺去,大汉敏捷地侧身,而后将重锤狠狠向她砸来,布蕾妮无法,只好挥剑抵挡。 她感觉到战锤带来的浑厚力量,巨大的力量瞬间带飞她的剑,她也受到巨大的冲击,被挥至一边。几个士兵抓住机会,将她按倒在地,彻底制服。 到此结束了!她咬紧牙关。她希望这群铁民能立刻割断她的脖子,将她的尸体扔到大海。大海是铁民的墓葬场,也一样是塔斯的! 她不忍看正在受辱的阿莎夫人,不忍看还在流着眼泪的珊莎小姐。 她只是个塔斯的废物,一心梦想着荣誉,可艰难的旅程给她带来的只有耻辱和失败,只有失职和失责。 “哈哈,女人!”攸伦疯狂地大笑,“抬起你头,看看你要保护的王后。”布蕾妮抬头,看到他一脸邪魅,“你是我王后的守卫,你虽然服务王后,但也要为国王服务,不是么?” “呸!”畜生,她骂不出口,人世间再也找不到比他更无耻的人了。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他将手遏住她的喉咙,“看她多么愉悦,你听不到看不到么?” “畜生!”她骂了出来。 士兵对着她的脸猛地锤了一拳。 她感觉到脸已肿,血从嘴间流出。 整个大帐安安静静,没有吵闹,没有交头接耳,像是所有宾客在这个时候都被冻结。 这是个疯狂的国王,如果铁民们还有一丁点儿脑子,就该知道,这是个疯子、魔鬼。 “你不是要保护王后么?让她给我生出嫡子就是最大的保护。”他咬上阿莎的耳朵,斥走上来的私生子,“女人,过来,我要你把我的猛兽放出来,哈哈,这他么才是真正的安全,我要在这块土地上种下嫡子,妈的,我怎么会在没有收获的情况下烧掉土地呢?”他用还能活动的肘轻轻拍打她,示意土地的位置。 布蕾妮并不觉得,这个国王做这些只是为了戏弄一个塔斯来的丑女人。 “猛兽已经在等待了。”他张嘴试图撕咬。 人世间怎么会有这种畜生?布蕾妮想不明白。 周边的铁民领主、船长一个个保持着沉默,再也没有了之前高呼的“国王万岁”。他们怎么会奉这种人为王?难道他们也一样是畜生么?他们是海盗掠夺者,只是胆子小一点的那种,本质却相同。 士兵们撑着她的胳膊,将她拉起。 “五次!好女孩,你已经尝试暗杀我五次,哈哈,你干嘛要这么怨恨呢,我给你的荣誉还不够么,我给你的尊崇还不足么,我给你的难道你还能通过其他方法获取么?为什么不好好做个温柔的王后?”攸伦凑近阿莎的耳朵,恶狠狠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我没死么?因为我就是人间的神啊,神怎么会被你们用这种凡人手段杀死?还有你这样的丑女人,真以为我会怕你么?” “我要是能杀了你五次,你早该死了。”阿莎仍没有放弃。 “国王殿下!”布蕾妮看到戴佛斯从自己的座位上走出,几名士兵闻声持剑将他包围起来。整个大帐之中,此时就剩他的声音。 他虽然对局势无所帮助,但他至少还有勇气。 “我一直在参加婚礼,我不知道您究竟怎么数了五次,但要我说,如果您把布蕾妮爵士在海滩上的守护也当做一次刺杀,这不够公平——我不知道您是否想做羞恼的哈穆德二世——如果她想杀你,或许,她已经在海边那样做了。” “你觉得我在羞恼?”他哈哈大笑,一把将旁边赤裸的阿莎扔开。 他的几个私生子上前准备控制阿莎,但阿莎一脚踹翻了一个。攸伦见状哈哈大笑,仿佛看到了无比开心的事。 “我不过想让我的群臣见证罢了,见证他们的王后的继承人是在他们祝福的那晚种下的。妈的,我也要让你们看看王后,你们没有见过这么矫健利索的女人?这天生就是养育海怪继承人的最好场所。”他从桌案边走出,对着手下的封臣、船长,“我原本是想让你们见识我的猛兽。” 桌案下零散地发出笑声。 阿莎夫人没有避开帐内人的眼光,踹倒私生子后,一把扯下高高挂着的黑金两色的巨大海怪旗,裹在身上,随便用挂钩穿过旗面,便成了简单的套装,金色海怪的头颅,刚好被折叠到她的胸前,海怪的触角像是她的四肢。 “陛下,婚礼中公开……我以为那是东方大陆野蛮的多斯拉克人才有的传统。”戴佛斯转了一圈,“原谅我见识有限,我从不知道,铁民也会如此。”他有些犹豫,“尤其是,尤其是,娶正妻、岩妻之时;尤其是,国王迎娶他的王后之时。” 戴佛斯的话让铁民们议论纷纷。 “我的王后,”国王听后咧嘴大笑,“你赞不赞成这老头的话?” “怎么,你怕自己的猛兽太小,惹人笑话么?”阿莎冷笑道。 铁民们闻言大笑,读书人罗德利克摸着胡子,微微点头。 阿莎夫人穿着海怪旗,走下了座位,来到了布蕾妮身侧。在攸伦的示意下,身旁的士兵给她让开了道,也将布蕾妮放开。 布蕾妮挣扎地站了起来。 阿莎走到布蕾妮身边,看着她已有些肿起来的脸,嘴角露出了笑容,而后看向了正在一边不知所措的女孩。 “你看,这就是国王的傲慢,所以咯,我们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当然啦,这次,我有可以送你的漂亮处女。” 第二十七章 布蕾妮 第二十七章布蕾妮 布蕾妮转眼看了珊莎史塔克,她套在一副世间难寻的精致衣饰之内,看起来紧张而忧惧。 一个美丽的少女出现在这种场合下无法不紧张,无法不忧惧。 她看了一眼阿莎,然后走向戴佛斯。 她的脸一定丑陋极了,戴佛斯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看着她。 “洋葱骑士,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迫不及待地问。 洋葱骑士瞧了一眼珊莎,缓缓摇头。 “我以为她早已经回到了临冬城。”戴佛斯瞪着眼睛,“也许只有眼前的国王知道,多半掺杂着诡计和欺骗。” 阿莎夫人此时拎起包裹着的袍服,径步返回座前。 “陛下,我说为什么我的叔叔不来参加我的婚礼,原来是你根本就没有人质交换!”阿莎坐下质问国王,“我的至亲们,母亲一方只有舅舅参加,缺了父亲这边的叔叔可不完整。你不要向我解释么?” 她的语气让人觉得她才是铁群岛女王,而攸伦是她的王后。 “你有叔叔参加了婚礼,伊伦不是亲自给我们做了见证么?”国王笑道,“难道这样的祝福还不够么?” “你知道,我指的是维克塔利昂。”阿莎站了起来,往来踱步。她的两只肩膀朴实地漏在外边,光洁而有力,像是身上的海怪额外生长出来的两只触角。别人或许觉得她刚刚遭受羞辱,但她此刻完全没有表现出来,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勃发的英气。 布蕾妮不得不承认,眼前的海怪之女作为领导者极具魅力。而铁民们的眼睛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 放下盔甲的阿莎做女人打扮也算是美人,更何况是如此的潇洒造型。 “我的好王后你是在关心这个女孩?你何必关心这种无足轻重的女人?你知道这是我送给我手下伯爵和船长的礼物就行了。他们今晚想怎么玩弄就怎么玩弄。这种机会可不多哦!”他无耻地说着,布蕾妮觉得今晚非死于此不可,否则她将失去一切荣誉,“海疆城伯爵杰森梅利斯特这个老头子说,他要用我的继承人换狼女的继承人,我的老弟维克塔利昂可不是我的继承人,我的继承人是我和我好王后生的儿子——我是公平的人,自然希望用等价的人质去换人,所以咯,狼女的继承人珊莎小姐留在了这里。” “我关心的是,我的叔叔维克塔利昂是否已安全回到铁群岛!”阿莎一脚踢开死去的一名私生子的尸体,“以及他为何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可不喜欢听人聒噪,但你是我的王后,我不会割掉你的舌头——我要是你,会注意这点——我告诉你,但不许你再多问——玛尔摩波内尔被我伪装成为她的假妹妹送了回去,但愚蠢的鹰和狼却给我送回了真弟弟。他不肯参加你的婚礼,自然是因为他不想参加,你可以把这当成嫉妒,要是你高兴的话。” 婚礼的晚宴再次恢复交头接耳,他放大了音量,整个帐篷内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各位领主、船长们,这位珊莎小姐就是我今晚送给你们的礼物哦,她的衣服上,用宝石缀成了文字。如果你们喜欢黄金,衣服本身就是黄金;如果你们喜欢宝石,这上面宝石不少;如果你们喜欢美人,呵,把黄金和宝石拨开,里面就是。但在我宣布礼物送出前,不如让我一起欣赏贵女的舞姿,我听说,这位小姐很喜欢宫廷舞会!” 布蕾妮愤然走出。 “你在侮辱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任何有荣誉的领主、贵族都不会如此,更何况你自封国王!” “你的话太多了,女人,我知道你到岛上的目的。所以,你若是再多嘴,我保证她不会像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站在这里,”他笑意盈盈地说,“她姐姐给我送了大礼,我想,我也该给她也送上同样礼物!” “这是什么意思?”狼女的大礼是让维克塔利昂无法再与攸伦竞争,攸伦的礼物是? “蠢女人,不要多想了。有了珊莎,我就有了北境,有了北境,我的王国才算完整。我不会把这么重要的礼物随便送掉。我劝我弟弟维克塔利昂回铁群岛,他却执意不理,所以这份礼物就不属于他了。” 布蕾妮转眼向珊莎望去,她眼神明亮,抿着嘴对着布蕾妮缓缓摇头。布蕾妮武器都已丢失,在这座大帐内,除了赴死,什么也做不了。 “布蕾妮爵士,你是我的护卫,可不是这个史塔克女孩的。”阿莎对她呼唤,“快些过来!” 她攥紧了拳头,不知道怎么走过去的。 她的匕首还落在桌案旁,在火光的照耀下,上面泛着暗沉的血色。几个卫兵这个时候从她身边拖走一具具尸体,其中还包括那名私生子。 “这是你干的好事,女人!”士兵对她恶狠狠地说。 “奏乐!”一名主事下令。 在帐篷边缘坐着的乐师们开始缓缓奏上和谐的小曲。这时,从帐外又进来了几名侍女模样的女孩,他们将珊莎围了起来,开始拉扯着珊莎,做出一个个舞蹈动作。 珊莎一开始还可以竭力保持镇定,但没一会儿,泪水便从眼眶里流出,她忍住哭声,在侍女们拉扯中不明所以地动作着,谈不上优雅,也谈不上美妙。 又有几名赤裸着上身的异域人鱼贯入内,然后在舞池的中央吊上了一颗颗如鸡蛋大小的各色夜明珠,夜明珠一挂上,珊莎的衣服顿时变了颜色,上面展露着鸟兽、花草、日月、山川,在她舞动之下,衣服上的纹饰不断变换着季节,春夏秋冬。短短的时间内,在这身衣服上,上演着众多环境随着岁月变迁的历历种种。 无论是在座的贵族、领主还是船长,每一个都被这神奇的一幕吸引着。 无法形容的神奇。 乐师转换曲调,衣服上的情景顿时发生了变化。 宝石嵌刻的文字,在这个时候好像活了起来,随着珊莎的转动,“珊莎史塔克”几个字像是从衣服上飘出,停留在大帐的上方,随着音乐的节律变化着色彩,在空中变化着方位,形成了一个个形状,如鸟如鱼、如狮狼、如蛇虫。 布蕾妮也被这一幕惊憾到。 国王满意地笑了。 这是魔法还是什么?或者这件衣服是魔法器具么? 国王穿着瓦雷利亚钢制成的鳞甲;至少在遗憾客的毒蛇的毒液下安然无恙;可能也在阿莎的毒下安然无恙。这也是魔法的原因么? 魔法器具。她有一顶魔法王冠,至今还绑在右肩的盔甲上,蓝色的布覆盖在上面,她没有感到这件器具有任何作用。 那个与她对战、持着战锤的高大男人,身上的文身在此时也随着节律韵动——这也是魔法么? 一曲终了。 “这只是冒险生涯中的一个小小收获。”攸伦悠悠站了起来,“也包括眼前的女人。我告诉诸位领主、船长还有所有铁民们,跟着我,跟着你们的国王,我们将踏平一切海洋、陆地,见证无数这种神奇,收获世间一切珍宝、俘获玩弄一切高贵的纯洁处女。” “攸伦国王万岁!”先是稀稀拉拉的一声,之后就是排山倒海一般的山呼。 “攸伦国王万岁!” “万岁!” “不!”少女疾呼,声音都已经变了调,“你们绝不会成功!” 泪水从她脸上流下,她带着决绝的神色。 “我们的纯洁贵女要变成小狼嚎叫咯!”攸伦哈哈大笑,“我向来成功。” 珊莎原本被自己鼓舞的勇气顿时消散个干净,泪水再次从眼眶里流出,顺着脸颊流下。 “你绝不会。”她擦干眼泪,“有我姐姐在,你就不会成功。她从来不会放过任何海盗!” “我迟早会踏破临冬城,将你祖祖辈辈们的尸骨从墓窖里挖出来,扔到粪池,将你们家的白树连根拔掉,给篝火添料。至于你的姐姐……” “我姐姐会把你的人头挂在城墙上。” 不知道少女那哪里来的勇气,也好,布蕾妮可以今天随着女孩赴死。 攸伦狞笑起来。 “你既然说不出好听的话,那要这张漂亮的脸蛋还有什么用呢?”他示意旁边的黑色壮汉,用布蕾妮听不懂的话,说了什么。 黑色壮汉放下战锤,从腰间抽出了匕首和一个奇怪的钳子,向珊莎慢慢走去。 珊莎惊恐地后退。 就是现在,布蕾妮纵身一跃,捡起毛皮上的匕首,冲杀而去。 她穿戴着盔甲,或许胜算更多……没有意义,她的敌人遍布整个帐篷、整个岛,她注定要死在这里! 黑色壮汉,轻轻避开匕首,右手持着工具猛地向她砸来,她不准备躲开,持匕首刺了过去,但壮汉的动作更快,瞬间将她击倒在地。她翻滚着,持着匕首刺入壮汉的小腿。 壮汉大喊一声,将她重重踢到一边。 她闷哼一声,但有着盔甲协助,并未受到多少冲击,随后立刻站起,冲了过去。 壮汉完全不像个正常人,在她冲至眼前时,快速转过身,一把抓住她持刀的手腕。她将重心往前倾,带着速度,全力将他压倒在地。 她注意到他的喉咙上本就有一个小伤口,腋下也有一个。 她持着匕首指着他的喉咙。 他的黝黑的皮肤文身再次闪动光亮。她感受到对方充沛的巨力传来,匕首被慢慢转了方向,反向她刺来。 “真是个野蛮的女人。”她似乎听到攸伦在评论。 巨汉猝然发力,猛地将她掀翻在侧。她持着匕首再次刺向他的小腿。 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匕首上根本没有新鲜的血。 他抓住她的胳膊,用力将她抬起。挣扎撕扯下,蓝色的“袖章”被撕落,露出了里面的臂环。 男人此时如遭雷击,顿时无力地跪倒,布蕾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匕首凶狠地抹过了男人的脖子。没有想象的鲜血喷溅,只有冉冉的些许黑血从脖颈流出。 恶劣的臭味。 他背上的刺青在这个时候变得暗淡,逐渐灰暗乃至变成皮肤的黑色。 他彻底死了。 没等她转过头,卫兵们一拥而上,再次将她制服。这已是短短的一段时间内,第二次脸被按在地上的毛皮之上了。 她感觉到臂上的王冠被士兵慢慢褪下。 一个士兵撕扯着她,让她面向国王。 “一个精美的小东西。”攸伦手持着王冠,“你是如何搞到这玩意的?出现在你这种疯女人身上,真是浪费。” “呸!” “和你一起到铁群岛的还有一个船娘,一个侍从。他们两人中,总有人知道,我迟早会搞得清。”攸伦哈哈大笑,“你就自己留着这个秘密!今天果然是铁群岛历史转折的一天。” 他狂笑着走下高台,将王冠高高举起,对着所有的领主和船长示意。 “葡萄、绿树、渡鸦、长船!”攸伦举着王冠对着铁民们介绍,“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他露出疯狂的笑意,“这是赫伦王的王冠!葡萄代表一切财富;绿树代表一切土地;长船代表一切海洋,而乌鸦,哈哈,那代表你们的国王。呵呵,这是你们的国王,我,今天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赫伦王的王冠,国王万岁!”众人欢呼。 “万岁!” 他伸手将头顶的浮木王冠扯下,扔开,双手缓缓持着王冠,认真戴上头。 第二十八章 布蕾妮 第二十八章布蕾妮 国王戴上王冠之后哈哈大笑,疾步走向高台座位,再次转身之时,左眼变得血红,仿佛怒气在其中流转,蓝色眼睛此时更加明亮,像是寒冰的幽蓝色。 “我感觉到了,”攸伦疯狂般地大喊,“魔法力量在这顶王冠之中,哈哈,它终将为我所用。” 他的嘴唇再次开始变化颜色。 铁民们从座位上站起,一涌向前,看着他们的国王。 没有人会认为正常人会变成这个样子。布蕾妮感觉到,惊恐在他们的眼神中流转。 “我感觉到了,”他哈哈大笑,“这是瓦雷利亚魔法创造的王冠,霍尔家族用血脉雕刻的诅咒,拘禁着魔龙贝勒里恩的神魂,这才配得上铁群岛之王的头颅。” 铁民们小声地发出惊呼。 王冠像是红色的熔岩开始发光发热,国王的头发开始被焚烧掉落,他的头皮开始融化,王冠深深嵌入他的骨肉之中,但他本人仿若未觉。 压制着布蕾妮的卫兵们,放开了她,开始小心地后撤。 铁民们或许会支持一个疯狂的国王,但他们是否会支持疯狂的怪物则很难说了。 布蕾妮挣扎着站起,搂过掉落的匕首,随着人群小心地后退。 他终于像是发现了什么,用手抚摸着头顶的王冠,稍一碰触,便被烫伤,他将手伸向眼前,眼神露出愤恨的神色。 “哼!”他发出狂怒的声音,“一个个伪神也敢来算计我!” 他的左眼的黑红之色不断流转,像是在与正在发出炙热的熔岩的王冠对抗。 在黑红之色的流光之中,王冠渐渐从炙热恢复原本的色彩。 像是一匹不逊的野马被他用强横的力量收服。 布蕾妮看不懂这种力量,但他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付出了努力。 “哈哈哈,”短短的时间内,似乎完成了“收服”后,他再次发出疯狂的笑声,没有顾忌已经被烧毁的毛发灰烬还堆积在他的头顶。 他原本是个俊朗的国王,现在只是个长着王冠的秃头,令人作呕。 “让你们看看……”他咳嗽着,“让你们看看这力量……” 他伸手抽出刀剑,刀剑在他的手中融化,化为铁水,掉落在地上。 “这是……”他努力地发出清晰的声音,“这是……魔龙贝勒里恩的能量……” 他用手捂着喉咙,仿佛那里不舒服。 “哈哈,赫伦霍尔……用自己的子孙命运将贝勒里恩束缚在王冠里,哈哈,这是一头巨龙……”他捂着喉咙,嘶哑地喊道,“这头巨龙是我的……我……掌控着……” 王冠在他头顶的皮肉中缓缓收缩,像是要与他融为一体。 他用手不断抚摸着喉咙,发出不明所以的咳嗽声。他右手中被遗憾客毒蛇咬中的位置,也开始绽放晦涩不明的紫色光芒,开始顺着胳膊向身体传递,而后慢慢向他身体的各处蔓延。 他一个不稳,踉跄地勉强停靠在柱边,幽蓝色光芒在右眼窝中旋转,黑红色的光芒在左眼窝中明灭不定。 他开始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此时此刻,他是个虚弱的怪物。 布蕾妮再也等不了,持着匕首冲去。 怪物对着布蕾妮伸出了手掌,举手之间,狂风涌来,布蕾妮被巨大的力量吹翻,晚宴的桌案、盆钵和食物在大帐内翻滚。帐篷的蓬布发出阵阵的砰砰声。 做完一套动作,他虚弱地扶在桩上,另一手死死按住喉咙,脸色变得通红,似已无法呼吸。 他张大了嘴,不断嘶吼着。 “阿莎!”攸伦发出痛苦的嚎叫,“你以为这种凡人的毒就能毒死我……我是神灵……” 他的眼睛、嘴唇不断变幻着光芒,已经嵌入头颅的王冠又开始慢慢向外蜕出,又开始像燃烧一般,变成红色、白色的高温熔岩。 “呵……哈哈……我……我不会让你跑掉……贝勒里恩!哈哈……”他死死抓住木桩。 他的这个样子让周边的卫士,踟蹰不前,他们已不明白这里谁才是真正的敌人。 “凡人的毒?你不会以为我就不会找魔法毒药?”阿莎捡起一把长剑,对着铁民们和卫兵大喊。“杀死怪物!” 她穿着金色海怪的旗装,从侧面杀向攸伦。 攸伦猛地张开嘴,红色的火光在他喉咙闪现。 “dracarys!” 布蕾妮好像听到了来至灵魂的危险呼唤,上前一个猛扑,裹着阿莎滚到一边,惊险躲过他的吐息。 他已经变成龙了么? 猛烈的火焰从攸伦的最终嘴中释放而出,高温瞬间将火焰前方的一切燃烧吞噬殆尽。 宾客这个时候再也没有观望的想法了,一个个哄闹般赶紧向帐篷外冲去。 布蕾妮看到戴佛斯拉着珊莎跟着人群逃离。 皮毛搭建的帐篷立刻燃起大火。 在火焰中的几个倒霉士兵,连嚎叫都没有发出一声,皮肉便从骨头上流淌下来,而后骨头也阵阵碎裂,掉落在地变成灰飞。 龙息并非单纯的火焰,还包括着魔法的焚灭。 布蕾妮扶起阿莎,扑灭海怪旗上沾染的火焰。 “快点出去!”布蕾妮赶紧对着她说。 如果留下这样一个怪物在这里,她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死,她也无法确定,珊莎会否继续遭遇危险,而如果她能解决攸伦、解决眼前的怪物,或许阿莎可以在岛上收拾残局,送她一个美丽的处女。 阿莎咬着嘴,点头,没有犹豫,拿着剑,砍破帐篷,钻了出去。 “怪物!我在这里!”布蕾妮大喊,今天可以是她的末日,但最好不要是珊莎的。 帐篷内,烟雾让她不断咳嗽,她也几乎看不清攸伦的所在。但她能够感受到他在附近的哪团火或者烟中。 “我不会让你逃走,哈哈!”他从火光中穿出,除了那身瓦雷利亚的恶魔鳞甲外,他早已不复原先的样子。 他的整个唇已不存在,边缘的位置被火焰烧得焦黑,原来唇部所在,剩下的只是裸露在外的牙齿,脸上的皮肉在不断向下掉落。 如此可怖。 紫色的光芒从手背一直延伸至胸部,直至被鳞甲遮挡。眼眶中黑红、冰蓝两色在烟雾之下更加明显。 “想逃?哈哈,你逃不掉的,贝勒里恩!”攸伦的声音变得更粗,像是腹部发出的沉闷声音,“我就是降龙者!哈哈!我就是你新的主人,不,我要彻底吞掉你,哈哈哈!” 布蕾妮无法理解这些。 她仅知道这顶王冠和赫伦王有关,和征服者的龙贝勒里恩有关,和瓦雷利亚的魔法有关,也知道它和赫伦王的诅咒有关。 攸伦似乎能从王冠中感受到更多的东西。 他在和巨龙战斗么?她不明白。 她管不了这么多,现在最好是让攸伦死,让怪物去死! 显然,王冠会给他带来新的力量,但在此之前,他需要掌控。 布蕾妮看准他的位置,从烟雾之中冲出,瓦钢匕首直逼他的脖子。 他将视线转向布蕾妮。 他的两只眼睛已经变成了竖瞳。 他张开了嘴,火焰在他喉咙处聚集。布蕾妮只好转过方向。 “dracarys!”她不知道声音从哪里响起,火焰追着她燃烧。 她一个箭步穿出帷帐,捡起帷帐外的一只巨锤,用力将支撑帐篷的梁木锤倒,瞬间,帐篷的一角倾覆。火焰从烧穿的毛皮之中开始热烈燃烧。 海风呼啸,远处的星光点点,四下都是逃散的人群。 她不知道戴佛斯将珊莎带往了哪个地方。但她知道,此时此刻,只有自己能够稍稍阻挡这个怪物。 寒风将火焰吹得更高。 她攥紧了拳头,左手传来火辣辣的剧痛,她只是粘上了一丁点儿火苗。 她将匕首塞回腰间,持着巨锤,等待着怪物。 没一会,攸伦果然从帐篷中撕碎毛皮,从火光中钻了出来。 “哈哈,女人,”他再也不像个人类,“我要感谢你带来的东西……充满力量……” 他喘着粗气,手臂上紫色的光芒顺着他的脖子攀向脸,延伸到两只眼睛。 光芒在他身上涌动。 他看起来既强大又脆弱。 头顶的王冠在像是燃烧的火焰,在不断从他的眼睛之中汲取力量,又像他的双眼不断输出力量,在覆灭火焰。 它们正在战斗。布蕾妮意识到。 “我是风暴……” 他举起已被烧得有些焦黑的双手,布蕾妮仿佛看到天空都在变色,乌云迅速遮蔽天空,寒风瞬间变得疯狂,卷起的砂石在不断拍打着她。 瞬间,他呕出一股鲜血,寒风瞬间止息。 王冠再次从熔岩的红色中转变,嵌入他的头骨之中。 他的双目早已不是人类。 布蕾妮控制自己观察着它。 “克服恐惧,这是第一课。”她似乎听到教头的话。 她扔开巨锤,再次抽出詹姆爵士送的匕首。 守誓剑已折断,但誓言、承诺不能折断。 布蕾妮往前踏出一步,她感觉到竖瞳之中蕴含着伟力,她在森林感受过这种感觉,那是龙的伟力,她面对的像是一只巨龙。 她不明白攸伦的身体中究竟发生着什么,但她感觉数股不同的力量在他身体内互相争斗。 风暴、巨龙、诅咒、瓦雷利亚的魔法,也许还有淹神、莫名其妙的魔法毒药。 她感觉到海岸的海水也散发着不安——海藻的气息浓厚,腥咸的海盐味已充斥鼻腔。 她快速走向攸伦,如果这还是攸伦的话。 黑红色眼睛、蓝色的眼睛,在不断闪耀,他头顶的王冠在不断幻化着熔岩、火焰,离得更近,布蕾妮仿佛能够听到龙吟,听到汹涌的吐息,好像也能听到赫伦王尖利的诅咒。 屏蔽一切她听到的乃至看到的,她只想让手上的匕首割断他的脖子,彻底了结这个铁群岛的怪物。 天空闪现雷鸣。 沙地的石滩中响起群鸦的乱叫。 黑压压的群鸟组成了乌黑的屏障,将她阻挡在外,她凶狠地甩过匕首,挥舞而过。 “呱呱呱!”群鸦呼喊,落下漫空的黑羽。 乌云开始聚拢,雷鸣在电闪。 海潮在汹涌。 风暴在近处蓄积。 王冠像闪耀的巨龙,在环状的冠身舞动。 这是怎样一幅景象?这是森林女巫真正要让她经历的么? “啊!”她野蛮地冲进入鸦群,乌鸦拍打着翅膀,撕咬着她的衣物、手臂、脸、眼。 她竭力前冲,手掌到处被乌鸦撕扯,鲜血淋漓。 每只乌鸦都有着黑红两色的眼睛。 布蕾妮用匕首斩过阻挡的乌鸦,鸦血滚烫,落在皮肤上,让她觉得生疼。 她看到了那两只竖瞳的红眼、蓝眼。 一只炙热让人难以接近,一只冰冷,让人冻结得无法动作。 她使用全身全心的力量,全情将匕首送入那只黑红色的眼睛。 她感受到匕首入肉的畅快感。 “昂……”巨大的声音从她身边传来。 海水在震颤,暴风在海面席卷,群鸦在嘶鸣,巨龙在咆哮。 怪物伸出手,猛烈的飓风将她高高卷起扔出。她看到他用另一只已经变成爪的手从头顶撕扯下了王冠,死死扯在手中。 布蕾妮掉落在沙滩上,大口呕着,不知道是鲜血还是什么。 怪物用另一只爪子艰难地拔出了眼睛上的匕首,发出尖利的嘶鸣声,仿佛是魔鬼的声音。 “我是风暴之……”他一只脚无力地跪地,爪子死死勾着王冠,他的身体迅速变得腐朽,最后像一摊烂泥摊在沙土上。 这个时候一只红眼的大乌鸦,掉落在他旁边,双爪抓起了王冠和鳞甲。 布蕾妮挣扎着站起,持着不知从哪掉落的长剑再次向前冲去。 乌鸦扔下鳞甲,瞬间躲过她的斩击。 布蕾妮昂着头看向乌鸦,乌鸦在这个时候也不甘地回望了她。 乌鸦的左眼是黑红色,右眼带着冰冷的蓝色,它向布蕾妮瞧了最后一眼,抓着王冠飞向了电闪雷鸣的乌黑暴风之中。 布蕾妮再也坚持不住,跪倒在地,拄着长剑。 此时海浪拍打着沙岸,发出刷刷之声,像在欢呼。 第二十九章 布兰\/夏天 第二十九章布兰\/夏天 它站在雪地里,转眼回望那座石头垒砌的城堡。雪花已经将它染得雪白,孤单伫立在广大树木和原野之中。 他的父亲、母亲,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曾生活在那里,现在,这座城堡里一个亲人也没了。他们要么死了,要么全部分散到了世界各地。 夏天,夏天也有兄弟、姐妹。 毛毛狗,那是它最小的兄弟,它能感受到,它正在临冬城内悲愤、惊恐地仰天长嚎,声音凄惨悲鸣。 它在为瑞肯悲鸣么? 他觉得想哭。 但狼不哭,冰原狼更不会哭。 他已经与夏天一起吞食掉了那个小男孩的恐惧,现在,他就只剩下小男孩的悲伤,可这悲伤无处发泄,他只能在丛林里不住地孤单嚎叫。 也许只有月亮懂他的悲伤,可是月亮藏在了灰云之后,他感受不到。 他的腿仍然疼痛,箭伤让他难以长距离奔跑,他只能躲藏在丛林之中。 躲藏躲藏。 他是冰原狼,不是受伤的小狗,他本不应躲藏,更不该回避那个小男孩的封臣和士兵们。 但它不行。他不能让人觉得,史塔克家的人都是怪物,他也不能让人觉得,史塔克养的冰原狼疯狂又冲动。 他感觉累。 他太累了,太饿了,四肢蹄子走在小溪中,已冻得麻木。 如果只依靠夏天,那只射穿它后腿的箭会要了冰原狼的命,但夏天还有他。 临冬城的猎人们正顺着它的血迹追踪,为了摆脱他们,布兰费劲力气和方法,在忍受无尽的疼痛后,艰难取下了箭,拔掉箭后,当他用夏天的身体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几乎疼得立刻软了下去。 以前,他进入夏天身体的时候,这种疼痛总是会将他挤出,但现在,他觉得想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 他顺着溪流而下,用溪水洗去蹄子上血,让溪水淹没他“逃跑”的痕迹。 顺着小溪的向北,不用过多久,就能看到离市集最近的农庄。他曾无数次跟随兄弟们向北经过此地,见识他们北国的风光。 那时候还是夏天。 农庄的绿树丛丛,在枝繁叶茂的哨兵树、士卒松将通向农庄的小道妆点得荫茵成趣;农庄里,母猪刚下的猪仔在巨大的石头院子内随地乱跑、一只只鸡也在院子中随处觅食;在农庄外,牛羊在丘陵地的石缝和原野上啃食草苗;猎犬在丘陵、田园和四野的土地上四处巡视、观察,他还记得哈尔温唱着热烈的歌,大家在他的歌声后欢笑。 那时候溪水清澈,也不如现在冰冷,一棵棵绿色的水生植物从溪底爬出,顺着溪流向远方连绵,最终汇入旷野的无尽麦田之中。 如今夏天已过,入目的是凄寂败坏的黄草,冰雪将它们根部覆盖,它们搭耸的叶杆不能承受冰雪的重量,倒伏在雪上,只要再来一场小雪,就能把他们全部埋在雪中。 他不知道下一个夏天后,它们是否还会重新站起来,抽出绿色的苗杆,继续将山野点绿,让野兔、狐狸穿行其间。 他感觉饥饿。 他知道哪里有食物,但那里的食物属于他原先的领民和封臣,不属于夏天,也不属于现在的他。 他似乎闻到了那些猪仔的味道。 他驻足,耸起耳朵鼻子闻听。 寒风将他想要的信息一一带来,它们的每个动作都在他脑海的图景之中。他知道这些猪仔如今的大小,他知道它们周边还有什么——三十几只叽叽喳喳的鸡、八头牛、四十二只羊,其中的几只小羊可能刚刚合适,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三只猎犬。 他见过这些猎犬,他觉得这些猎犬也认识他,认识夏天。但他不想和狗交流,更不愿意与狗协商,怎么盗取这些动物。 他也闻到了、听到了农场主的动静。 他是个嗓音洪大、体格健壮的中年人,他经常会到临冬城,给布兰、瑞肯还有其他几个姐姐送上各种收获的礼物,漂亮的野鸡、整理完好的狐皮、一只养成的肥猪以及一篮篮鸡蛋和一桶桶牛奶。而他父亲、哥哥也常常回礼,在他的儿子们到关键年龄的时候,他们总是会送出弓、刀剑和盔甲,美伊从海外回来的时候也没忘记为他们送上礼物…… 他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大儿子已经随罗柏死在南方,二儿子跟着姐姐美伊南下,生死不明,小儿子比瑞肯还小……他的大女儿嫁给了凯里莫兰,生了一个黄头发的孩子,但布兰一直怀疑那孩子实际是席恩的私生子,但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 他转身走出小溪,向着森林方向走去。他的腿有伤,现在不是与人或狗战斗的时候。他也不想让农场主认出他,更不想让农场主把他当做盗窃的野兽或是堕落的布兰登史塔克。 他要恢复健康,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下一步是什么呢?他不知道。 临冬城的上空升起了炊烟,消散在灰色的天空中。 他忍不住深情地驻足嚎叫。 农场的大门在这个时候打开,发出了唧唧扭扭的声音,猎狗们开始四处吠叫。 布兰耸下头颅,踏步向远处的丛林。 森林静谧又空旷。 落雪仿佛让森林的地上布满一层灰色的幕布,如果他还是那个小孩,他会觉得到处都是一样,但他现在是夏天,整个森林的图景完全在脑海之中,他知道,处处都不同。 他的东边是临冬城,走在打通的森林栈道往西就能直接走到深林堡。 他只去过一次深林堡,还是他反复央求后,他们才同意将他带上的。 一路上,罗柏都守在父亲身边,席恩也像他另一个成年儿子守在另侧,只有他被簇拥着在卫兵的中央,孤单地经过茂密的森林,看着从未见过的古树。琼恩偶尔插入他的行列,陪他说一会话,向他介绍森林两边的猎物,以及沿途之中比较近的各株鱼梁木所在的位置——他感觉琼恩在故意显示他对这条路有多熟悉。 他知道,这里有熊、鹿、野猪、獐子、狍还有狼。他见到过猎手们时常会从这片森林携带猎物返回临冬城。 在父兄不在的日子里,等待异乡人罗纳尔他们打猎返回就算那个男孩最美好的期待了。 他不喜欢吃那些猎物,但他喜欢大家当着烤肉的面,兴高采烈地对战、宴饮、评比优异。 这些都过去了。 这是那个男孩的快乐,不是夏天的。 夏天应该在丛林之中,带着自己的狼群捕杀一个个猎物,勇敢地生活在这片土地。 他想到了早前随父亲观刑时所见的场景——巨狼躺倒在雪地,留下六只幼崽。 乔里凯索他们说,长城以南都没有冰原狼。那夏天的真正亲人应该在长城以北,他应该带着它母亲的使命走向北方,在那里生存下来。 他随便找了一块高地,在一棵大树下躺了下来。 他的腿传来阵阵疼痛。他不想回忆是哪个侍卫向他射出的箭。 森林里的气味冰冷冷冽,没了临冬城的烟和火的气味,但也多了不少其他味道,有的还是猎物,但他受了伤,无法打到那样的猎物。 他想起了夏天时,在那片农庄见到的小猪仔,也许只要吞下一只,他的伤口就会好起来。 他忍受了半夜的疼痛,觉得伤口处的疼痛渐渐缓解后,他转动意识,似乎到了一间黑色房间,然后将身体让给了夏天。 它才是这身体的真正主人,不是么? 在黑色空间中,他感觉温暖、安全,在这里,他还能感受到夏天还活着的兄弟姐妹们。 那只白色的兄弟好像在遥远的北方,隔着长城艰难地狩猎着;在南方的姐姐,那只叫娜梅莉亚的狼此时正带领着自己的狼群疯狂出击,屠杀着逃亡的士兵和落单的行人、马匹。他从娜梅莉亚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那个姐姐,那个在梦中一直不怎么出现的姐姐。 她顽皮、消瘦,射箭骑马都比他优秀,此刻躺在破烂的席子上,隐蔽在街道角落,她呼吸和缓,在她上面的是灿烂的星空。 还有临冬城的毛毛狗,它绿色的眼睛中全是愤怒和恐惧……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他发现已睡在一棵鱼梁木下,嘴间还有鲜血的味道,他想不起来夏天找到了什么猎物。 他看着白色的鱼梁木,向这那张脸凑了过去,用鼻子闻了闻。 苦涩的味道。 天空还在下雪,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腿上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他不知道在黑暗中已经休息了多久。 他分辨方向,确信还处在狼林之中。 东南西北,全是他的空间,但他徘徊不定,不知道该向何方。 风雪大作。 他终于,向东方奔去,那里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他觉得,不能像个逃犯一样离开那里。 他向着东方而去,飞雪在他脸上的绒毛间驻足然后飞去,少量在他的鼻头融化,他感觉雪中有他父母的味道。 他们已经在旧神的国度重聚了么? 雪中还有他笑容灿烂的哥哥的味道,他感觉到他们都在看着他。 布兰想哭,但冰原狼从来不哭。 他不知道该如何排解,于是停下脚步,驻足停留,对着灰色的天空再次嚎叫。 当他感觉好受一些后,继续向东方狂奔。他踏过避冬市集的人们常常经过的地方,仔细绕过每个行人。 他蹿向不远处的山丘,站在高处遥遥看着临冬城。 炊烟依然在城的上方袅袅,消散在灰色的云端。 他一直熟悉这个味道:樟木、松木以及小的枝条灌木燃烧的炊烟味道,他也闻到了面包和烤肉的香味,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 他忍住嚎叫。也许这将是他离开前的最后一眼。 夏天会随着时间融入旧神,回到他父母的狼的国度,他也会跟随他的父母、兄弟回到他们的怀抱。 他站起身,抖掉身上的雪。独自伫立在山头。 他远远地闻到了那个姐姐的味道,他听到了马蹄疾驰踢踏道路的声音,甚至听到她沉重的呼吸声,他也听到了临冬城的城门缓缓打开的声音。 他踏下山石,看着姐姐骑着马缓缓进入临冬城。 他终于觉得可以离开了。 “呜……” 他发出嚎叫,随后听到临冬城的弟弟,毛毛狗热烈响应着。 他下定决心,这是他北上途中最后一次嚎叫。 第三十章 奥利法佛雷 第三十章奥利法佛雷 旧镇老翁在这一天从通天塔上爬了下来,只为庆祝河湾地重归于和平。 随他一起走出的,还有旧镇的普通人们。他们走出房间,走在大道上,高声庆祝。 “海盗退咯!”他们呼喊。 奥利法佛雷往外瞧了一眼,远处的高塔上、近处的各栋房子的屋顶上,到处都系上了彩色的丝带,人们借助这些鲜明的颜色,庆祝由衷开心的事。他听到人们走在大街上,欢欣鼓舞。 他们得到消息,铁群岛的大王攸伦葛雷乔伊在婚礼中,被史坦尼斯的国王之手、那个走私贩子戴佛斯席渥斯,人称“洋葱骑士”的人,当场斩杀,并且他还带着暮临厅的继承人“塔斯的布蕾妮”劫走了攸伦的战利品珊莎史塔克,一起返回了临冬城。 消息在旧镇传播的总是最快,学城的乌鸦每天都接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消息,而每当有影响重大的消息,学士们就会抄录下来,将信息布告到全城各处。 “塔斯岛的继承人怎么会帮助史坦尼斯的国王?难道她不再爱他的蓝礼国王了么?”奥多利学士听到消息后不屑地说,“世界总会传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谣言,事实上,只要时间长了,你会发现,很多传言的消息虽然精彩但都不真实,因为,事实往往索然无味。” 奥利法记得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拿着刀叉,切割一名死去的平民尸体,想要找到这平民死亡的原因。“就像鲜活的生命,当神光从身体消逝后,它就变成了一堆肉,这就是人最终索然无味的事实。总有人想从这堆肉的生或死中寻找意义,我告诉你,小子,死亡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也没有意义,除非,你把活着的时间放在追求真理上,并为了追求真理而死去。” 也许,奥利法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 他已经在学城待了近半年了。 刚开始时,老佛雷侯爵把他扔在囚车上一路送到了旧镇,为南方的诸侯们展示了一个心向叛贼史塔克的家族叛逆。 奥利法不得不承认,老佛雷的招数很有效,作为一个姓佛雷的人,他在旧镇没有受到人们歧视,他不知道老佛雷侯爵在背后运作了多久,花费了多少金币,在这个教会成员众多且腐败的南方,他竟成了人们口中“神圣的佛雷”。 他自觉不是什么虚伪的人,于是主动避开与南方的勋贵探讨家族和少狼主的事,但他越是如此保持沉默,对他感兴趣的人就越多。 于是他不得不从教堂内离开——实际是来到教堂找他攀谈的人太多,而教会无法忍受人们在大教堂天天谈论那桩卑鄙事,为了避免麻烦,教会授予他虔诚的勋章后,将他引荐到了学城。 佛雷侯爵给他留了十四人的看守卫队,并携带了无数黄金和其他珍宝,还专配了一名管家定期向孪河城通报消息。 他相信,任何与神圣两字有关的人,都不该有这么多黄金。 有赖于他的沉静,短短的六个月内,他已经打造了两只金属环。一只是黑铁制造,代表管理渡鸦的学问,这个看起来很简单,但是需要对乌鸦有着很深的了解,并且有实践才行。 他生在大家族中,对于渡鸦并不陌生,就算在自己的小队伍中,也有数十只到孪河城的渡鸦可以用来研究、学习。于是他很快就拿到了这块黑铁制成的金属环。 但如果要将链子戴在脖子上,至少得有三只环,而任何尝试将三只环戴在脖子上的,他应该再戴上第四个环,那即虚荣之环。 他的第二只环是用青铜浇铸,这代表他的历史学知识。在学城期间,他几乎每日都在读书,一开始,他是想在历史上找到那些违反宾客权利的事例,可后来,历史上的故事让他越来越感兴趣,他几乎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便读完了这座城市里能够公开寻找到的所有历史书籍,里面甚至还包括了一本《征服者伊耿和他两位夫人的秘密生活史》。 后来,他读到学城秘而不宣的其他历史。 他承认,能够这么快读到珍贵的历史着作主要和老佛雷有关,因为他给的实在太多了,相信每个图书管理员都能感受到佛雷的诚意。 在这个商贸繁盛的城市,金龙几乎可以换到一切,更何况是代表高尚知识的书籍? 人们乐意将知识分享出去换回金龙。 当孪河城的消息传来后,情况发生了一点变化。他的十几个护卫哄抢了财物,只留下一个管家和两名效忠家族的侍从。 他并没有因此变得困厄。这里是旧镇,老瓦德侯爵早知道在这种大城市生活需要雄厚的财力,所以,除了他们从孪河城带来的各种黄金、珍贵物品外,还给他塞了旧镇银行和铁金库银行的存票,按照老瓦德侯爵的意思,这是在必要的时候雇佣一只雇佣军的钱。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存票这么快就会被动用? 他没法雇佣军队收回孪河城,也没有能耐为老侯爵复仇。更何况,他该有仇么? 他的同胞妹妹被送到了奔流城,如果徒利家族的族语还有一丁点用,她的安危不成问题。他的同胞哥哥本佛雷死在红色婚礼上,另一位做学士的哥哥威廉在长弓厅为杭特家族服务,同样不会有任何危险。 他的其他兄弟和其他侄、孙一辈,他无法一一了解。 听传闻说,他们要么被狼女吊死在河道上,要么在河间地被人像鸭子一样一个个宰杀。他只能为他们心痛悲伤,这是诸神的怒火。 他早在烛光中就看到了。 他在教堂时听到主教们对此事的看法——如此迅速的报应是神威能的体现。 这是普通平常的话。 与他关系较好的莱特修士告诉他,神的威能远不止如此,神已经用另一场婚礼对主谋者进行了报复——他不知道这话里有多少是为了安慰他,因为他竟没有把佛雷当做主谋者。 奥利法知道有这种传言,但这种言论非常危险,即使他们远在旧镇,也会避免隐射狮子。 如今看来,遭受诅咒的不仅是佛雷,也同样包括了狮子。 这已经不是传闻,而是实实在在的消息。御林铁卫队长在君临杀了几千教众只为救出他的姐姐,即当朝王太后。可命运就像给他开了玩笑,救出的当晚,王太后就被刺客刺杀在梅葛楼。传闻王太后是死在她弟弟即当朝摄政王詹姆兰尼斯特的怀里。 麻雀们真的已经如此疯狂了么? 他不知道。 君临的事情传回旧镇后,教众群情激奋,将繁星圣堂、七神殿围得水泄不通,海塔尔伯爵的继承人欢笑贝勒无奈,只好将已经派出的两万士兵调回一半,以防旧镇发生君临那样的惨事。 为了解决穷人集会的威胁,欢笑贝勒听从繁星圣堂大主教的建议,将部分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吸收进了他所征召的队伍中。 奥利法不知道这个做法有什么后果,但肉眼可见地,旧镇恢复了秩序。 这些都和他无关。他如今要做的事是,赢得第三只金属环,那只代表医学的白银金属环。 之前的两个环能够拿得那么快,他觉得有管家的协调以及金龙的帮助,但他不觉得奥多利学士会这么容易被管家搞定。 事实上,学士已明确向他警告过: “学士最终要服务领主——金和银他们看得最真切,仓库的钱如果亏空,他们会认为是你偷窃了他们,病症和伤口处理不好,他们更会认为你一无是处。你不会想知道之前那么多送到铁群岛的学士都是怎么死的。” 他知道铁群岛的学士都是怎么死的。 所有派往各地服务各个领主的学士中,就数铁群岛换得最为勤勉,倒不是因为铁群岛喜欢玩斧头,而是因为铁群岛的强盗们在他们看重的病人死后往往无法控制情绪,喜欢迁怒为病人治疗的学士。 实际上,奥利法觉得,这是因为铁民们往往认为,学士看不起他们所以在治疗时漫不经心,甚至故意伤害他们。 学士们虽然嘴上不说,但实际行动上,都喜欢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家族尤其是没那么疯狂的去服务,但疯狂没法衡量,富裕和爵位却可以——大家族、富裕的家族会作为首选。 可家族学士是终身职位,大家族、富裕的家族甚至一些很普通的领主家,往往要很多年才能空出一个家族学士的岗位,所以有机会为领主直接服务的学士凤毛麟角——而学城为了自己的声誉,从来都不会放松对派出学士的要求,所以,想要取得金银两种金属环,非得下足功夫不可。 奥利法没有想过与他的同胞哥哥威廉一样做个学士,服务贵族。 他早有想要侍奉的君王,但……他的那个君王没有给他机会。 失败是常态,他早就认识到了。 身边有一个算一个,无一不是不断面临失败的各种人,就连奥多利学士也一样。 临冬城的鲁温学士罕见地向学城寄来了信件,希望学城能够为临冬城派驻新的学士,这个需求点燃了所有还在学城中希望为大领主服务的学士的热情。 奥多利准备了很久,但最终因为俗名姓氏不及布莱伍德,在鲁温学士的选择中,败给了罗兰德学士。 “你觉得这是什么原因?”奥利法记得奥多利学士问他,没等他说话,他便自问自答,“为大家族服务,是学士的荣誉,就像直接为国王服务的骑士一样,我们借助他们在七国的舞台一展所长。鲁温学士将自己融入了史塔克一家中,在史塔克的两个幼子不幸死亡后,选择了自我了结。我不想说他没有服务好史塔克家族,也不想说他对史塔克如今的情况负有责任,但他把自己当做骑士多过了学士。他回信的时候解释,他说,罗兰德学士出身布莱伍德,具有旧神信仰,可能会更契合史塔克。呵呵,要我说,他也一样可以更契合波顿。” “当个骑士有何不好?”有些内容让他觉得危险,于是问了个边缘问题。 “骑士服务于荣誉,但学士服务于真理。史塔克的家人冲动任性,如今又是骄傲的女人当家,这更需要理性睿智的人来给他们当学士。” “您是说罗兰德学士不合适?” “我是说,鲁温学士不够明智。” 奥利法不懂。 “鲁温学士只知道要为史塔克找一位信仰旧神、原先姓布莱伍德的学士,却不知道波顿曾做过鸦树城的养子。罗兰德是个忠诚的人,可他不够灵活,碰上史塔克那种死脑筋——若是他还把波顿看作几十年前他认识的那个恐怖堡小子,我则担心他同样要做骑士多过做学士了。” 第三十一章 艾德瑞克戴恩 第三十一章艾德瑞克戴恩 艾德瑞克在房间里无聊地走动,旁边的亚利恩塔利爵士让他保持镇静,可阳戟城王宫内的客房实在太热了,他真想立刻返回星坠城老家。 他离开老家星坠城已经已有多年,但从河间地返回星坠城后没有多久便随着自己的卫队到阳戟城。 自从闪电大王贝里伯爵被铁王座斥为叛徒后,他作为贝里伯爵的侍从,也同样遭受到了铁王座的通缉,只是那个时候他父亲尚在,还无人质疑他对星坠城的继承权,更何况戴恩家是属于多恩的贵族,铁王座尚未敢公然挑衅多恩亲王的权力。 但他父亲在近一年之前去世,因此星坠城伯爵之位悬空,在他不在的日子,家族中已有多人对家主之位提出主张。 作为铁王座的通缉犯,如果他不能得到道朗亲王的认可,他可能无法坐稳星坠城伯爵的位置,如果不断有亲戚冒出来主张对星坠城的权利,对他来说也是大大的麻烦事。这就是他此次急匆匆从星坠城赶到阳戟城的原因。 可是他来到阳戟城已经近月,不仅未能见到多恩亲王,甚至连他的继承人亚莲恩公主也无缘得见,实在奇怪至极,这不得不让他怀疑,多恩亲王对星坠城的归属另有看法。 一直老神在在的玛龙管家如今也不再说什么道朗亲王身体不适不便见客的安慰话。 他并不觉得自己的爵位继承会有问题。 他的母亲仍健在,如今仍可在星坠城主持大局,若是他的爵位被否定——除非多恩亲王真的愿意充当铁王座的走狗——他的母亲可能不会直接宣布从多恩脱离并向高庭的提利尔效忠,但也至少会有其他处理方法。事情如果往那个方向发展,无疑太过难看。 她母亲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是前任角陵伯爵的女儿,他们本可以直接请求蓝道伯爵向铁王座申请赦免,但走蓝道伯爵的关系显然会显得与阳戟城疏远——星坠城原本就离阳戟城远,而离高庭更近——按照他母亲的说法,关系已经如此淡漠,更应该注意分寸。 可无论如何,等待的时间都已经太长,而他作为戴恩家族的人,绝不会向马泰尔的负责通传报送的家仆行贿或指点。用玛龙管家的话说,让道朗亲王知道自己失礼远比让他的家仆开心更重要。 但他觉得,让道朗亲王知道自己失礼前,他可能就会被热死或急死,亚利恩爵士就认为,马泰尔的家仆故意给他们安排对着太阳炙烤的房间。 他很早以前听到的传闻是,阳戟城砖石搭建的房子即使在烈日之下也依然能保持凉爽。也许有的房子可以,但他还是要把这句话归类于骗人的鬼话。 即使很热,他也不准备再出门逛多恩的大街。 因为一旦到了街上,所有的人都会把目光投向他们,好像他是多恩的外人。 他们有这样的看法并不奇怪,因为戴恩家族可能是多恩境内唯一一支皮肤白净的家族了。而星坠城与阳戟城除了官方的往来外,商贸或是其他交流向来不多,这实在是地理阻隔太多,交流不便。 实际上,在他更小的时候,他一度以为,自己的家族与旧镇海塔尔一样属于河湾地而非属于多恩,因为他们大部分的商贸往来,要么来源于海运要么来源于河运,河运则与湍流河上游的角陵、夜歌城、布莱蒙城、高隐城来往,海运则主要是沟通旧镇以及阳花厅,总之,与位于断臂角的阳戟城缺乏来往。地理上实在太远,在陆地上隔着多重沙漠戈壁,在海洋上,几乎隔着大半个夏日之海,去一趟阳戟城的时间足够去旧镇、角陵多趟。 这是他首次到阳戟城。他对这座城堡的印象非常不好,这里不仅缺少植被,还显得肮脏,有的时候还能闻到臭味,他不想说,味道比君临好,但比之处在河流之中的星坠城,它简直是畸形、丑陋、肮脏的怪物。就连城内的街道也显得复杂而迷乱,他不知道为何阳戟城早先的统治者不把城堡建得更漂亮、让出行更方便一点。 他们的城堡不是一样被攻破占领并毁坏过么?为何星坠城可以保持美丽?就像大家都是娜梅莉亚的后代,为何大家的肤色如此不同? 实际上,他觉得大部分多恩人都长相丑陋。 他不想回忆母亲的话,但想到丑陋的问题就忍不住。 他们一行人来阳戟城除了想让道朗亲王确认其继承爵位的事以外,他知道,亚利恩爵士还肩负着他母亲给他派的另一项任务,即向道朗亲王询问,她的儿子与亚莲恩公主是否有结亲的可能性。 亚莲恩公主如今二十四岁,比他足足大了十岁,但他母亲依然乐意探索可能性。他不曾见过马泰尔家的任何人,无法了解他们的真实长相,但奥伯伦亲王的数个沙蛇他都在街上见过。他只能说,她们各有特色,但他希望真正的亚莲恩公主不要像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实际上,不仅他很反对这个想法,他的姑姑也同样不赞成。这将意味着亚莲恩公主至少生出两位健康的后代才能同时满足阳戟城和星坠城的需求,而若是她将来的孩子只有一个,则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将不得不同时统治着阳戟城河星坠城,而两城如此之远,必定要待在阳戟城的家主,则可能无法及时照应星坠城。 最可怕的是,如果他们产下的后代只有一位而且还是女性……这种缺乏合适继承人的痛苦和担忧将不得不延续至他们的第三代。到时候,能像临冬城那样,有两个或三个确信可以成年的女性继承人都已经是万幸之事了。 他完全赞成姑姑的意见,但他母亲似乎还有其他观点。她认为亚莲恩公主可能并不会继承阳戟城,而会由道朗亲王的儿子继承。 这也是他到阳戟城后觉得奇怪的地方。根据他们了解信息,即使道朗亲王不来见他、继承人亚莲恩公主不来见他,唯一还在阳戟城的小王子崔斯丹马泰尔无论如何也应该来看望他,这几乎是最基本的礼仪了,更何况,崔斯丹王子与他年龄相仿,是非常合适的人选。 总不至于这位崔斯丹王子要与弥赛拉公主结婚,所以不愿意来见铁王座的通缉犯? “阳戟城绝对有我们不知道的变故。”亚利恩塔利爵士沉沉地放下剑,大声说。 第三十二章 艾德瑞克戴恩 第三十二章艾德瑞克戴恩 “当然有变故!”哈利亨特爵士此时刚好进屋,听到亚利恩爵士的话后大声回应道,“猜猜看,我听到了什么消息?” 和艾德瑞克一起来到阳戟城的有好几个骑士,哈利亨特也是其中之一。他年纪只比艾德瑞克大上三岁,却已被他的远房叔叔狄肯戴恩爵士封了骑士,想到自己从七岁起就开始服务贝里大人,过了这么多年竟还是一个小小侍从,他就伤心。 “你是星坠城的领主,正常的黑港城伯爵会为你敕封骑士,但被铁王座宣布为叛逆的则最好不要。”他记得贝里大人曾这样对他说过。 随着时间和死亡次数的推移,贝里大人能记得的东西越来越少,而作为侍从的他,则需要做的越来越多,而能期待的则越来越少。当他最终将生命之火度向凯瑟琳夫人后,彻底死去了。 不知道艾莉亚小姐是否知道这个消息呢?看到凯瑟琳夫人的样子,艾德瑞克不知道对于艾莉亚小姐来说,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他也不太清楚是否应该在再次见到艾莉亚的时候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他后来听说了无旗兄弟会的一些事情,但那些都与他无关。 自从贝里伯爵死去,他觉得,他就已经完成了作为侍从的全部义务。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离开无旗兄弟会的,而愿意跟随他一起离开的还有三人,相比在河间地做土匪,他们更愿意跟随他回和平的星坠城为领主服务。本次跟着他一起到阳戟城的只有梅吉,剩下的琼恩和梅利两人则留在星坠城修养。 河间地的经历让他毕生难忘,他惊叹于自己能在那种环境下活下来,也骄傲于能坚持到最后,他总算没有给“拂晓神剑”丢脸,也没有给戴恩丢脸。 “星坠于此,黎明自始。(starfall starts dawn)” 这是他的家族箴言。而黎明即是荣耀,荣耀也是黎明,用他父亲的话来说,“无荣誉之人走不出黑暗,永远看不到黎明。” 他走出了阴湿冰冷的河间地,相信也一样能走出骄阳似火的阳戟城,相比那时候的担惊受怕,这里的无聊等待不算什么。 而他原本就有预感,今天就将知道一切。 “小鬼,快说!”玛龙管家不客气地说,“希望不是多恩亲王为奥伯伦亲王举起反旗。” “要是他想举反旗,早该见见我们的星坠城领主啦!何至于让我们等这么长时间?”亚利恩塔利爵士嘲讽,“就算痛风让他迈不开步子,这么长时间就算小步行走,也能从流水花园走到这里,更何况,我不觉得他想不到用轿子。” 他不需要走路,听到召唤,他可以跑过去见他。“哈利爵士,请您说说,究竟听到什么消息了?”他开口询问。 “我看离战争也不远了。”他带着自信的笑容,停顿了下来,满意地看了在座每个人的表情,“亚莲恩公主带着弥赛拉公主乘船跨过夏日之海,沿着硫磺河到了狱门堡。”他在这里停了下来,笑着看向大家。 “两位公主去那干什么?”艾德瑞克无奈,只好勉强笑着追问。他真希望他能一次把话说完。 “嘿嘿,现在只剩一个公主啦!”他哈哈大笑,但没有让艾德瑞克继续追问,“我听说,弥赛拉公主被带到狱门堡后一个月,哈曼乌勒伯爵终于下定决心为弥赛拉公主戴上后冠,她如今已是女王了,我们多恩人拥立的女王。哈哈!” 艾德瑞克不知道他为何这么高兴。他转头看向玛龙总管以及亚利恩塔利爵士,两人都面面相觑,没有丝毫兴奋,反而露出浓浓的担忧神色。也许,要是多恩真的与铁王座打仗,他们可能要和自己的亲人刀兵相见——他们和他母亲一样,都是河湾地人。 如果哈利亨特说的都是真的,他之前一直没有被接见自然情有可原…… 但他想不通。亚莲恩公主的目的是什么呢?她本身就是多恩的公主,多恩的继承人,根本没必要绕过自己的父亲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若是亚莲恩公主果真背叛自己的父亲…… 任哪个做父亲的,看到自己的女儿做出这样的荒唐事也要痛心疾首,而要是他病上加疾,一命呼呜,那则算彻底失败了,他将连同自己的多恩一并输给自己冒进的女儿。 当然,道朗亲王也可能只是与自己的女儿演戏,他的弟弟奥伯伦亲王惨死于君临——更不要说早先与狮子结下的深仇大恨、吞下的奇耻大辱了——他有理由在多恩掀起叛乱,给面临无数大烦麻的铁王座上再添一份绝不是最轻但也绝不是最重的新麻烦。 而若真的是演戏,对于道朗亲王来说,让自己的女儿带着弥赛拉公主到狱门堡掀起叛乱,简直是再好不过计谋:如果事情发展不顺利,他可以将叛乱的责任全部推到自己的女儿以及疯子般的乌勒家族身上,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并且,他还可以利用这一招,将多恩的继承权理所当然地交给自己的儿子——他母亲早就觉得多恩亲王有这个想法,只是碍于多恩人的传统未能下定决心。 或许,若是他的母亲在他身边,她能分析出更多的东西来。 这个消息让艾德瑞克紧张不安,原本他有些无聊的烦,此刻只剩下焦虑的烦。 他在河间地早已经知道战争的残酷,一丁点也不想让多恩或者星坠城卷入铁王座和多恩的争斗之中。 多恩的领主们或许还沉浸在能在战场取得荣耀、财宝的虚幻之中,但他们只要去河间地看一看,就知道战场没有丝毫荣耀,也不可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他迫不及待想要知道更多,想知道这个消息可能对星坠城产生什么影响。 “难道道朗亲王如此愚蠢,竟然让自己的女儿成功把弥赛拉公主带出城堡?”亚利恩爵士提出疑问。 “哎,我们刚来阳戟城的时候,还能看到在闹事的沙蛇,可之后他们便销声匿迹,你可知道其中一个沙蛇的母亲是谁?”玛龙主管叹了口气,“奥伯伦亲王留下太多的沙蛇,其中为他生下最多沙蛇的是狱门堡伯爵的私生女艾拉莉亚沙德。要论最想为奥伯伦亲王复仇的人,我想这位沙蛇母亲会是其中之一,她的女儿和其他沙蛇们自然也是一样。” “总之,狱门堡是最佳的‘反叛之地’咯?”亚利恩爵士耸着肩,撇着嘴。作为河湾地人,他对多恩内部的兴趣不大,艾德瑞克十分理解这点,他大多时候也不认为自己是多恩人,不仅因为肤色、文化、相对的地理位置,也同样因为他成长的环境。 “哎,乌勒家族的人以行事冲动、出人意料而闻名,还有民谚,‘乌勒家一半是疯子,另一半则更糟’,若是谚语不差,我都开始怀疑,为何他接到弥赛拉公主一个月后才决定掀起反旗。” “也许是等了一个月才确定是给弥赛拉公主戴上王冠而不是摘下她的头颅?”哈利亨特用着轻佻的语气说。 他在君临见过弥赛拉公主,那已经是一两年以前的事了,他觉得那女孩可能是世上最美的姑娘,戴上王冠可能会更美。 “就算狱门堡是合适的反叛之地,亲王完全没有防备么?那可是铁王座的公主啊,这么重要的人,他怎么会放松警惕?” “哎,只要船跑到海上,就算亲王知道又能如何堵截?铁民早从石阶列岛、夏日之海收缩,返回了铁群岛——听说那儿也是女王当家——反正,海盗少了,航道恢复,往来夏日之海的船变多,通行变得顺利而且相对安全。亲王堵不住海路,所以没法追回。” 艾德瑞克觉得,这就是诸神的意志。 只是遇到了这种事,先不说他来此地的目的,他母亲的隐藏目的显然已经失败、不再可行了。 “大人,按照如今的情势,可能不得不打仗了,无论是多恩想要平息狱门堡的叛乱,还是铁王座想要平息多恩的叛乱,星坠城都不得不下场。”玛龙总管沉声,对可能发生的战争不是很高兴。 “如果发生战争,不管是谁对谁,我想,多恩亲王都会需要我们?”艾德瑞克不安地说。向西他们要阻挡河湾地可能开展的军势,为多恩建起西边的屏障;向东,他们要协助阳戟城清缴东边发起叛乱的乌勒。 他又开始觉得焦虑,紧紧虚咬着牙,让自己沉静下来。 骄阳似火,但现在已经没那么热了。 他等待身边的骑士、谋主搭话,为他分析并决策。 将军、领主和骑士往往需要独立做出决策,而侍从、士兵往往只需要听从命令,他承认,没有受到太多的领主和骑士教育。在此之前,大很多情况,他都不用负责领导和决策安排,埋头做好属于他分内的事,就已经让人夸赞并满意了。他向来以此为傲。 但现在,他觉得需要慢慢适应自己新角色了,因为作为家主、星坠城伯爵,往后的日子,还有无数的选择需要他作出,他不可能永远依靠母亲,更何况他已经快要成年,肩负的不再只是一个小小侍从的责任,而是家族、领地、城堡的责任。 “是啊,大人,你说的没错哦,无论如何,阳戟城都需要我们的力量,可是呢,我担心夫人听到这样的消息会有其他想法,依我看,要是夫人有不同想法,我们最好满足她,不要给亲王大人送上人质。”玛龙总管叹气道。 “您的意思是?”艾德瑞克觉得有些心惊肉跳,一时间竟觉得阳戟城可能比河间地更危险。 “快逃。”亚利恩爵士说。 第三十三章 艾德瑞克戴恩 第三十三章艾德瑞克戴恩 除非见到他,并且亲王赶他走,否则他不会作为宾客从自己封君的城堡逃出。 他虽然不是骑士,但一个骑士在这种情况下会如何去做,他十分明白。 “我们不走。”他镇定地说,一丝微风吹过,给闷热的房间带来了一点凉意。 也许他母亲不会喜欢这个选择。 他还不太习惯做决策,但他有自己的想法和决断,当责任来临的时候,他会承担起来。而且,他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 如果战争真的避免不了,作为星坠城伯爵,他不会逃避责任,他会勇敢地从父亲那里接过承诺,在责任范围内为自己的封君提供协助。他姓戴恩,而非佛雷、波顿。 当了解这些消息后,他舒缓心情,没再感觉紧张,唯一的期望便是尽早见到道朗亲王,让他告诉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觉得,只要有了任务、有了方向,他就能够将交代的事情和任务完成。 “见过道朗亲王,并经过他允许后,我会返回星坠城。”他回答。 “大人,您这样,夫人会担心哦。”亚利恩塔利爵士是她母亲收留的同姓远枝骑士,在他这个小队伍里,简直就是他母亲势力的代表了。 “沙场争先(first battle),我母亲会理解的,如果像你们这样说,这里也是战场。” “我不知道是不是战场,但肯定不是……”他笑着接话,但门口闯入了一个衣饰华美的年轻人,打断了他。 “艾德瑞克大人,冒昧打扰,”他有着橄榄色的皮肤和顺直的黑发,面相优雅而礼貌,看起来与他差不多大的年龄,只是看起来有点哀愁,“我父亲邀请您到旧宫与他会面。” 人人都明白,此人只能是道朗亲王的小儿子崔斯丹王子。 “哦,我们还以为您的亲王父亲把我们搞忘了呢!”哈利爵士对着小王子嘲笑道,“或者说,他觉得我们的戴恩伯爵有点用了?” 崔斯丹王子显然不好意思,有些脸红了。旁边的几人默不作声,对哈利的冒失言论并没有表达什么意见。 “我父亲一直记得来自戴恩的诸位大人,不过,亲王他最近一直被诸事烦心,而且他身体……让诸位大人在此久等,实在抱歉。大人,相信只要您见到亲王,就明白了。”小王子收起尴尬,勉强挤出笑容,装作平和地对着他说话。 王子年龄和他一般大小,但他却觉得王子有些稚嫩。河间地的经历让他成长甚多。 “你们先在这里等待。”他向身边的人员点头示意,“殿下,请您引路。” 道朗亲王也许会向他透露更多、更详实的信息,但他身边的诸位人员可以在街头了解更多传言。 他有些后悔因为天热没有亲自外出了解,导致现在只能从哈利爵士那里了解一星半点信息。他也后悔,没能从玛龙管家那里了解更多关于狱门堡、乌勒家族、沙蛇以及亚莲恩公主的事。 想到要面对的是多恩最高统治者,他有些惴惴不安。在他母亲的嘴里,道朗亲王和奥伯伦亲王是一对配合完美的兄弟,一动一静,一草一蛇——这并非说道朗亲王枯萎不堪用,而是说,他能为毒蛇提供遮蔽,而毒蛇又能为草提供滋养。 听这些话的时候,艾德瑞克就疑惑不止,他能够理解草可以为蛇隐藏和遮蔽,但他不明白毒蛇又能为草带来什么。他感觉,蛇给草带来的可能只有麻烦。当人们驱赶蛇的时候,总会连带伤到草。 崔斯丹王子让自己的护卫守护在后,自己单独走在最前,为艾德瑞克和玛龙总管引路。 他听传闻说,阳戟城由棕褐色的泥土和稻草建成,整个城堡由三重曲墙环绕。进入城堡的核心区域后,长矛塔和太阳塔就会显示出它们从其他角度无法看到的雄伟。 他原以为塔楼顶分别挂着象征着马泰尔家族原本的长枪和象征着洛伊拿人娜梅莉亚的太阳,但走到了近处,却发现,上面挂着的旗帜上都是现在常见的长枪贯日。 崔斯丹王子要引他所去的地方是旧宫。旧宫连接在两塔之间,听说正式的会晤一般都会安排在太阳塔的王座厅,来宾可以在那欣赏到由多恩亲王和亲王夫人所坐的位置。 传闻中,两个座位完全一样,其中靠近东方的那把,椅背是洛伊拿的日曜纹徽章,由马泰尔当家人的配偶专属;而它旁边的椅子椅背上是长枪标志,专属于多恩的首领。 但他今天多半无缘得见了。 他被王子引入的位置是平平无奇的书房。 书房四处的帘子已经完全拉了起来,日光从外边夏日灌木中散射进来,既不显得十分刺目,也没有看起来昏暗,并且整个房间十分凉爽清幽。 “父亲,我把他们带来了。”崔斯丹王子说。 艾德瑞克看到他缓缓点头,于是崔斯丹向艾德瑞克笑了一下行了个礼,从另外一边走了出去。 “见过亲王殿下。”艾德瑞克单膝跪地,撇眼看到亲王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关节已鼓胀起来,像一颗紫色的葡萄。 “快请起,戴恩大人。”声音很轻,但十分清晰,“很抱歉,让你在这等了那么久。我已吊死了寝宫长官,他将手伸向我的封臣,让封臣的声音不能及时向我传达,实在该死。” 亲王与崔斯丹王子很像,但他看起来却已非常老了,满头的灰色头发,皱纹也布满全脸。 艾德瑞克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老实地静待一旁。 “队长大人,有劳为我关上房门,守着入口,不要让无关人进入。”他向他身边持着巨斧的黑皮肤壮汉说。 壮汉闻言沉稳地离开了房间,将房门关了,于是书房瞬间只剩下了他们两人。 这让艾德瑞克有些不自在。 “戴恩大人,您对杰洛戴恩了解多少?”道朗亲王以此开口,“据我了解,他是高隐城戴恩的骑士话。” “大人,我对他了解不多。呃,我知道他是高隐城戴恩家族中比较知名的骑士,听老人说,他是的厉害的骑士,曾挑战过我叔叔亚瑟戴恩,但被我叔叔击败过。后来的事情,我就不了解了,我在七岁时就离开了星坠城为黑港城伯爵做侍酒。嗯,听说他被人称为‘黑暗之星’,与‘拂晓剑神’相对。” 艾德瑞克不知道为何他会提到此人。 “他现在已被人称为‘红彗星’或‘拥女王者’,现在在狱门堡担任弥赛拉,呵,弥赛拉女王的女王铁卫,如今正在硫磺河一代征召士兵,我听说,他要为女王召集十万人马以取回被女王弟弟,即托曼国王窃取的王冠。” 按照多恩法律,乔弗里国王无嗣的话,弥赛拉作为更年长的兄弟姐妹,继承权在托曼之先。但他知道,道朗亲王不是来和他探讨法律的,而是说这个‘红彗星’或‘拥女王者’杰洛戴恩,以及他是否可能和星坠城有关。 难道因为这个问题,他才被冷落这么久不被接见? 艾德瑞克有些疑惑,如果他的母亲支持杰洛戴恩,并且早有预谋,应该不至于同意让他前来阳戟城,所以,这个同姓的亲戚可能只代表他自己,就像符石城伯爵的次子罗拔罗伊斯竟然去做了蓝礼的‘彩虹护卫’一样。 “殿下,我刚刚才从同伴嘴里得知弥赛拉公主的消息。我以为‘拥女王者’只有您的女儿呢。”艾德瑞克不知道从哪来的胆子竟然说了这话。 道朗亲王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不错。她是最主要的‘拥女王者’,无知而冲动。”他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停留,直接转过话题,“我知道你的来意。铁王座的无权向多恩领主发出通缉,因此,我向你和您的母亲确认,你仍是你父亲的合法继承人,戴恩大人。” 道朗亲王比他父亲还要年长,他根本不知道在这样的人面前该如何回复,只能讷讷无语,表达恭敬。 “你可以宣布向我以及我的合法继承人效忠。站起后,你便是星坠城领主了,大人。” 艾德瑞克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于是再次单膝跪下,说出了效忠誓言。 他再次看到了肿的像葡萄一样的手指关节,心里默默为自己的封君祈祷。 “你是个勇敢聪明的孩子,我这样说,您没意见?你的年龄和崔斯丹相近,但却比他沉稳许多。我听说你在河间地曾加入当地的土匪组织?” “不。我加入的是无旗兄弟会,他的首领是,一开始的首领是贝里唐德利恩,他是黑港城伯爵,受国王之手艾德史塔克的命令抓捕霍乱河间地的格雷果爵士,之后因为君临的变故,贝里伯爵莫名其妙变成了铁王座叛徒,为了能够继续完成首相的命令,服务劳勃国王,我们在河间地吸纳受害的老百姓,成立了这个组织。它是正义的,不是土匪组织。” “诸神弄人,这是没法的事。”他轻轻叹了口气,掩饰得极好,但仍被艾德瑞克发现。“格雷果爵士的人头如今已被送到了多恩。贝里大人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远远没有。“是的,大人。” “河间地是四战之地。你喜欢战争么?年轻人似乎都喜欢那种场合以争取荣誉和功勋。”他闭上了眼睛,看起来像是正在思考。 “亲王大人。任何见了河间地惨状的人都不会喜欢战争。” “现在战争就在眼前了,不是不喜欢就能避开的。”他仍闭着眼。“你明白,效忠的命令么?” “我明白,星坠城将听取亲王您的命令。”他诚心说。 他没有再说话,这次艾德瑞克看得出来,他正在忍受着疼痛。细密的汗珠已经布满了他的额头。 “我的女儿,亚莲恩所做的这场闹剧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所以,这是她针对我和铁王座一起发起的叛乱。” “我们要进攻狱门堡么?”艾德瑞克疑惑。 如果是真正的军议,他有资格参加,但亲王显然没有必要在这种场合向他介绍或请他分析。 “不,多恩躲过了五王之战,但也绝不想再内部进行战争。”他停顿了一下,“我收到你母亲的信了。” “什么?”他问。 “我同意将亚莲恩嫁给你。” 第三十四章 艾德瑞克戴恩 第三十四章艾德瑞克戴恩 艾德瑞克觉得事情发展有些神奇,他只是在阳戟城无聊地等待了一段时间,结果,当等待突然结束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们一实一虚、一重一轻的任务竟然转瞬之间便完成了。 他不知道诸神为何要给他开这种玩笑,或者,这不是诸神的玩笑,这只是眼前这个痛苦男人的恶趣味,他在用这种方式来显示自己的力量。他只是轻声细语两句,就解决了数十人近一个月以来的所有烦闷焦虑。 “为什么?您……我母亲她?”这里有太多他不知道的故事。 “你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回答你,我还有时间,也愿意多了解女婿。”亲王直视着他。 温热的风从庭院吹入,将亲王一丝灰色头发吹散,搭耸在他的眼前,乌黑明亮的眼睛像是在闪着光,安静地盯着他,他感觉像是个猎物被盯着。 他不是亚莲恩公主的良配,但勉强,他从亲王冰冷的眼睛中读得出来。 “您为何会同意将公主嫁给我?我只是……” “我为亚莲恩公主安排的另一个紫眸男人已经死了,而她需要一个新的。你虽然还未完全成年,但如今局势动荡,战争不休,人人都该早些成长,你的年龄已经足够,更何况,你比我之前为她选的老头子或是年轻人都要健康、温和,而她的要求只是‘有牙齿’。经过了解和慎重考虑,我相信,你是其中最好的那个了。”他看起来想露出笑容,但疼痛让他的脸极不自然,反而让原本严肃的脸变得更加严肃,“我正在思考如何解决困局的时候,收到你母亲的来信,他提醒了我,我还有其他选择。” “我不知道,我母亲她……” “在向子女保密这个方面,我做得太好,所以才导致了今天的困难,你母亲做得也不错。因此,我决心不再独自保留秘密。你想知道的事,我都会如实回答。” 艾德瑞克觉得这是一场针对他的考察,如果他表现不佳,今天的事可能就会从未发生。天底下的大人物都是一个样。 “您刚刚说,亚莲恩公主背叛了您和铁王座。既然如此,为她,为她寻找丈夫已经不再合适,”要是这位丈夫倒向亚莲恩公主,情况岂不更糟?“您怎么会因为我母亲的请求就答应呢?” “我有一个计划。但在说这个计划前,我需要说亚莲恩的目的以及现在的情况。” 灰色的头发在亲王的额间上飘荡,扫拂着额头深色的丘壑。道朗亲王已经颇显老态,艾德瑞克竭力保持镇定,认真听讲。 “亚莲恩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最主要的那个是,通过这种行动伸张自己对多恩的继承权,这是事情发生两周后我才弄明白的。太遗憾了,她似乎不清楚,她的权利在我这里从没有被挑战过;她的次要目的是挑起多恩和铁王座的战争,借机团结她的小团体和自己的支持者,这个目的服务于首要目的。她或许也有为她叔叔、姑姑以及姑姑的孩子复仇的想法,但这些想法绝对不会比我更强烈;最肤浅的那个目的是为了引起我的关注,她已经成功了。所以,戴恩大人,说起来,她只有第二个目的尚未完全实现,即挑起战争。” “殿下,我,我听不懂。”艾德瑞克如实说。也许他不想要蠢女婿。 “她的继承权从来都不是问题,只要我向她解释清楚就行了。所以,你将来要坐在那张有着太阳纹章的椅子上与她共治多恩,这也是你母亲的目的。” 亲王额头的汗更多了。 “亚莲恩的首要目的和最肤浅的那个都已实现。呵,三个目标她已经实现了两个,如果诸神有知,它不会让一个无知的女孩走得太顺,所以她的第二个目的要失败。不屈不挠(unbowed,unbent,unbroken)是我的家族箴言,所以,她希望我因为她幼稚冲动的行动而屈服,让多恩走到铁王座的对立面,发动战争——她注定要失败,我不会因为这种事与铁王座开战。如果托曼国王的摄政王、弑君者还有头脑,应该也是同样的看法。” “难道一丁点可能也没有么?”艾德瑞克对詹姆兰尼斯特的头脑是否真的存在表示疑惑。 亲王看了他一眼。 “弑君者很快就会知道,七神教会的普通信徒比他想象得要麻烦得多,这些狂信徒绝不会因为他的武力屠杀就会臣服,有龙的梅葛尚且做不到,缺手的弑君者凭什么可以?” “我从河间地返回,经过河湾地的时候,见到很多七神信徒,很多人都在向君临集结,也有一部分向南。他们的武器很简陋。”但纪律很强。 “这个信息不错。对于狮子来说,解决君临城内的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不代表城外的就会消失不见;解决了王领也不代表风暴地、河湾地一样可以高枕无忧。大雀麻之死只是他诸多麻烦中的一个。你知道他的其他麻烦?” “大人,我只能猜到一点点。”艾德瑞克忐忑地说。 道朗亲王的说法是否真有道理,他不清楚,但亲王线索明确,而他自己的“一点点”就真的只是一点点。 “我听说,弑君者被狼女在河间地击败,导致河间地,至少红叉河以西重新脱离铁王座,在这个冬天结束前,他都无法解决,所以河间地应该是一个麻烦。”他觉得荒谬,多恩现在还闷热难耐,根本没有冬天的意思。 道朗亲王不可置否,微微点头,但这里可没有多少赞赏。 “北境?北境战斗尚未开始,如果波顿失败,将会给他增加很多麻烦……我不知道。”他看着道朗亲王在沉吟,于是跳过北境,“据说,东境的符石城伯爵也已掀起叛乱,谷地和海鸥镇的大军在围剿。” “北境和东境的事,弑君者都可以依靠盟友或其境内的敌对双方分而治之,暂时不算什么。他的腹心之患在于守着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只要史坦尼斯盘踞龙石岛一天,君临的贸易便不通畅,他就不可能带着狮子的军队向南进攻多恩,更何况风暴地的风息堡已经阻挡了他向多恩的道路?” “狮子可以选择亲王隘口进攻,也可以选择湍流河……” 他觉得在亲王面前已经失去方寸,在风息堡没有解决的情况下,狮子根本不可能攻打多恩。有着完整六国的征服者伊耿、少龙主尚且在多恩碰壁,现在残破的铁王座凭什么进攻?只为了维持铁王座的威严? 绝不可能。 现在的多恩面临内战,他不知道和狱门堡有同样心思的伯爵还有多少。 “与铁王座直接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很小。亲王隘口和湍流河,这确实是两处重要的通道。亲王隘口和天及城、狱门堡的安全息息相关,天及城的佛勒双胞胎与亚莲恩一起长大,关系甚好,但决定天及城态度的是富兰克林佛勒伯爵和他长子继承人加文佛勒爵士。这些都无关紧要,如果铁王座准备从亲王隘口发动进攻,我会表达反对,但乐于见到叛徒和疯子流血。” 他在这个时候转向艾德瑞克。 “真正让我担心的是戴恩家。杰洛戴恩带着他的流浪党团已经召集了一支小军队,恰好在那个时候你从星坠城来到阳戟城,我不确定,你是戴恩家族抛出的牺牲品,还是说,星坠城同样不知道黑暗之星的阴谋——现在我相信是后者。” 艾德瑞克虽然不明白其中缘由,但基本明白了亲王的担心。 杰洛戴恩在亚莲恩拥立女王的过程中表现积极,让亲王以为星坠城以及高隐城都参与到了阴谋之中,因此,担心多恩西边的安定。或许他现在都不放心,否则,不会安排自己的继承人女儿亚莲恩与星坠城缔结婚姻。 他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但从结果上看,她无疑成功了。 “恐怕你猜到了。我能给你母亲,蓝道塔利伯爵以及提利尔公爵都无法给的东西,所以,她或者你能够为我稳定西方,在西边遭受危险的时候,为我抵挡敌军。戴恩大人,你可以么?” “我当然可以,我是亲王您的封臣。不过,我听您说,战争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既然很小,何苦花费如此大的代价? 亚莲恩的婚姻应该换更多的东西:如果弑君者已经脱掉了白袍,继承凯岩城公爵的位置,他显然也需要合适的婚配对象,如果能让亚莲恩与弑君者结亲,那个时候将一举解决铁王座和多恩的矛盾。 他不敢提这个方案。 “多恩与铁王座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只要我还活着——就很小,但不排除……不排除多恩内战之时,提利尔家族会产生想法。他们此刻已从铁民的扰乱中恢复,但他们的大军尚未解散,你母亲又是河湾地塔利家族的人。” 杰洛戴恩还打着戴恩的旗号响应叛乱。 “我父亲曾向您母亲和亲王您宣誓效忠。”艾德瑞克说。 “戴恩大人,您的父亲是个好人,他讲荣誉、重承诺,一如历史上的其他戴恩。但他已经死了,如今星坠城由女人当家,在确认您还活着之前,我不确定是你母亲还是您姑姑,不管是谁,他们都是女人,而女人从不在意承诺,也没有什么荣誉可言,原谅我这么说话,我知道这么说不公平也很不礼貌,但时局如此,只要我放松警惕,星坠城就将永远坠落到河湾地。” “亲王殿下,您可以信任我们。”艾德瑞克红着脸说。 亲王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 “红色山脉对于多恩人来说同样难以逾越,亚莲恩蠢动的后果随着时间都能消化,但失去星坠城,多恩和河湾地的分界就会从湍流河永久东移至红色山脉。马泰尔和戴恩有着共同的母亲娜梅莉亚,但那已是多年前的事了,如果不是对兰尼斯特的仇恨,或许,两姓的这场联姻早该确定了。” “我……”艾德瑞克觉得自己刚刚长大。 如果亲王更早决定联姻的话,他甚至只是孩童,而如果他的哥哥没有意外去世,或许他是更好的对象。 “你母亲的来信消除了我的顾虑,‘黑暗之星’终是黑暗之星,不会成为‘拂晓神剑’。”他的额头已布满汗水,原来摇摆的灰色头发已经被汗水困住,“所以,我对你的关注和了解,比你以为的更早一些。” 艾德瑞克有些不自在地咬了嘴唇。 “向你们索贿是我手下的行为,当我需要团结封臣的时候,他仍如此安排,可见有些事情败坏已不是一时半会了。但知道他将你们安排在向阳的房间后,仍不进行调整,则是我的决定。人们往往在受到不公对待后才会显示真正的性情,戴恩大人,请原谅我。” “亲王殿下,这没什么可原谅的。我理解您的安排。”他感觉这期间玛龙总管、亚利恩爵士、哈利爵士等人说了不少怨言。 “你是个好孩子。如果早点知道你在河间地的事或许我就不会如此安排。我既相信你是个值得信赖的领主,又相信你是个好女婿。”他的手在颤抖,过了一小会,才停下来。 艾德瑞克觉得既惭愧又有些担心,也许亚莲恩公主对他和对戴恩来说并不是好夫人。 “我说要给你讲我的计划,现在可以开始了。戴恩大人,你能从旁边的罐子中为我倒一杯奶么?一丁点就好。” 他赶紧行动,顺着亲王指着的方向,取了一小杯。他闻到了甜味。 将杯子放到亲王手中后,亲王艰难地举杯,喝下了。艾德瑞克过来取杯,放到了一边。 “现在,我可以说说我的计划了。” 他轻咳了一声。艾德瑞克担心他随时倒下。 “我在听,亲王殿下。” “复杂的计划往往难以成功,我受过教训,受过残忍的教训,所以这次,我会选个简单的。” 艾德瑞克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他像又回到了河间地的那个山洞之中,听着地下泉水在鱼梁木古老苍白的树根下奔流。 “什么计划?”他问。 “很简单,杀了弥赛拉公主。”道朗亲王放下了手,将目光投向了窗外。 “弥赛拉公主在狱门堡受乌勒伯爵保护,如何能……” “戴上王冠的弥赛拉公主活不成了。”他抬手摇了旁边的铃铛,“亚莲恩有着容易轻信的性格,交了很多自以为可信的朋友,乌勒也自大粗疏,他们会受到教育的。” 黑皮肤的巨汉护卫从门外安静走了进来。 “我会宣布你们的婚姻,之后你会跟随戴蒙沙德爵士,带领我的军队绞杀黑暗之星的士兵,并在狱门堡接受乌勒的投降,你会将你的妻子亚莲恩亲自带回阳戟城。我知道,她喜欢英俊、勇敢的男人,你有这个潜质,戴恩大人。” 第三十五章 美伊 第三十五章美伊 送走布拉佛斯人后,美伊感觉一阵轻松,迫不及待摘下了无面者的脸皮。 无数的画面、经历和闪断的故事从脑海中剥离,只留下了无限怅然和撕裂般的刺痛。 如果不是她的精神耐力较强,突然接收死去无面者的这么多信息以及突然失去这么多信息可能会直接晕过去。 脸皮之中有魔法力量,这毋庸置疑。 没有梅丽珊卓的协助,她不可能将这张脸皮戴在脸上,也没法说出正宗的布拉佛斯语骗过来访的布拉佛斯人。不过她隐隐感觉,对于神庙来说,重要的可能并不是无面者的生死,而正是这张脸,它似乎代表着某种权位和通行证。 她不在乎。她眼前还有其他难题。 她主张趁波顿尚未返回北境向长城进军先击败塞外之王的策略遭到议事厅成员的一致反对。 她记得自己的论述方法:她以“北境守护”守土之责来开篇陈述,以塞外野人进入长城的危害做铺陈,以收服塞外野人的收益为引诱,以守护北境的伟大荣誉做结尾。 这些统统没用。罗德利克爵士吹着白胡子,瞪着她,看起来似乎在判断,她是否真的如此“愚蠢”。 她当然知道这个意见会被反对,但她根本没有真的要进军长城的意思,这个提议只是为了在她派遣自己一部分私军即克雷多的骑兵前往长城时不遭严厉反对。 在长城的战事上,她能够为琼恩提供的支持只有五百精锐骑兵,也许在战斗力上,他们会比两千山地氏族军队还要有用。 “殿下,琼恩有自己的命运,我们应该相信他。他由我一手训练出,我相信他的能力,你也该相信自己的弟弟。”他语气坚定,让人安心,“男孩想要成长为男人非得经受考验才行,越是残酷的考验,成长就会越坚实。总之,殿下,我们大可以将长城托付给他以及他征集的山地氏族军队,就算无法击败所谓‘塞外之王’,守住长城还是没有问题的。” 梅森爵士和罗佛在旁点头,柴尔修士也在旁露出微笑。至此,此事便已告段落。 “另外一事,既然红色勇士克雷多已经率领骑兵返回北境,我们可以借着南方的大胜,向支持者发出征召令。”罗佛爵士注视着美伊。 “征召令?我记得每一年,领主只能向封臣和领民征召一次?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她对这种封建义务尚不熟悉,要是罗柏或者琼恩的话,一定耳熟能详。 “殿下,计算起来很复杂,自篡夺者战争,不,自伟大的劳勃起义推翻坦格利安王朝以来,北境发出的征召令有两次,一次针对铁群岛的叛乱,一次是少狼主南下。这两次征召早已耗光了正常的征召权利,所以,我们这次发出的是强制征召令。”柴尔修士用着轻松的调子把情况解释得很清楚。 “我向史塔克领地征集骑兵不算么?”美伊好奇地问。 “殿下,您在领地征集的骑兵按照您自己的雇佣兵标准支付的薪水,所以根本不能算做一次征召,更谈不上强制征召。”罗佛回应。 “北境真是穷困啊,我只花了几千金龙便从领地上雇佣到近千骑兵。哎,如今他们返回北境,还带着战利品,等他们返回各自庄园,我猜一定会有其他想要冒险的青年加入。”临冬城并不缺钱,为此,她只能感激大海上送死的海盗们以及北境得天独厚的瓷石、高岭土以及煤炭和林木。 瓷器是运气。她不认识什么高岭土和瓷石,外出时只是随便找点石头和看起来不错的泥土拿来烧而已,按照通常的陶器制作,设计了能够盛放瓷器的窑炉而已,因为提高了温度烧制时间,竟让原来的陶器成功转化成了瓷器。其后就变成了不断寻找合适原料的问题了。 她知道高温可以让很多物质转化,陶和瓷就是其中的典型,甚至,她觉得,只要她的盛放“器皿”过关,她还可以继续提高炉温,融化矿石,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和效率打造出钢,而不需要铁匠们使用敝扫自珍的秘密方法将铁慢慢变成钢。 铁和钢的区别主要在于里面碳含量的成分对?含碳多的是钢还是少的是?多少比例的碳最坚硬、锋利?她不知道,反正,大概只要把铁矿石和煤炭放在一起烧,大概就能得出铁,而只要能融化钢铁,很多东西大可以慢慢试探。 要是她知道火药的构成成分那就更好了,可惜了,她记得的只有碳。剩下的是什么?盐? 她承认,从未对这些产生过兴趣,甚至瓷器也只是小时候留下的一丁点想法,当时还想把一个盘子作为自己的个人纹章呢! “骑兵们回到临冬城,殿下您有什么安排?”罗佛问。 “恐怕做不了什么安排。他们拿到了太多战利品,恐怕一心想要回家呢!”她突然觉得有些麻烦,“为了让他们尽快回家,我们可以在城外的市集对他们的战利品进行兑换,准备好他们可能需要购买的物资。我希望这些能够在两天内完成。到了第三天他们回到了家,人人都会知道他们的战果丰厚,也许他们能够诱惑一些穷亲戚出来帮我。” “要是真像殿下您说的,战利品丰厚,我倒是担心他们回了家后再也不想出来战斗了。”柴尔修士道,“既然他们需要三天才能回到家,我们的征召令不如在后天发出。” “我同意。我的黄金还多,要是孪河城的运到,还可以更多。柴尔修士,先尝试发出募集令而非强制征召令,就说临冬城可以比照雇佣军的标准支付薪水。哎,柴尔修士,人才难得,希望你能帮我再组建文官团,既然这些雇佣军要付薪水,那么参军人员名单、家住地址、薪水、抚恤、支付方式这些都需要识字的官员来进行处理。”这是天大的麻烦,但在成熟的军队系统中,这又是最基础的东西。 但即使是这种基础东西在此之前都是空缺,这几乎表明了参战人员的最大收益来源于抢劫,最需要规避的损失是受伤或死亡。 收益来源决定着军纪,规避受伤和死亡则影响着战斗力。 领主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为了军事纪律,他们会制定严苛的的规则;为了战斗力,又会宣扬勇武和荣誉。为了使这种模式可持续,他们又需要时常放开手脚,让士兵参与劫掠,使平时严酷的规则得以实施,保持士兵耐受张弛有度,至于劫掠成果,又会成为勇武和荣誉的证明。 她对这种土匪军队熟悉得很,骑兵冲锋时,最先崩溃的往往就是这种军队。在大会战中,这种军队或许只是累赘。 “分恩先生,”她看向临冬城新的主管,“傍晚时克雷多的骑兵会返回临冬城,我需要您来为他们安排欢迎宴会,同时为我们的勇士们开放临冬城的温泉池。对了,明日临冬城还会举办环护城河的冬泳比赛,这都需要做好准备,奖品由我……” 图书馆的门被被吱吱呀呀地推开,霍得快步走了进来。 “殿下,恐怖堡来人了。他说他是里克波顿的使者。” 重臣们面面相觑。 “波顿家的人来得也太迟了?”美伊站了起来,“孔奇孔顿已经把他安排的内奸杀了个干净,现在可救不活了。” 那些内奸的人头好像被挂在了城墙上,她没在意。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罗佛大人拍着桌子,“里克波顿还不是波顿的家主,他派人想必也只能说一些倒人胃口的话。殿下,我看根本没必要见他。” “不错,殿下可以直接轰走他们。”罗德利克爵士抖着白胡子道,“波顿兵力有优势,恐怕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冬天到了,兵多是优势也是劣势。我可没有期待他们能说出什么好话。他们这个时候才决定来临冬城,看来已经收到了卢斯波顿的指示,何不让我们探一探?”她直接走到了门口,“霍得,让人把使者带到这里!” “是,殿下。”霍得已经将他的粗皮毛彻底换成了侍从的装束,外边多裹着一套粗厚的皮袄,此刻像一只野猪般从这里窜了出去。 他有精力,但缺少一些贵族或骑士的沉稳。这不着急,自然有时间慢慢调教。 “殿下,您或许该收一些其他家族的孩子做侍从。”罗德利克看着跑出去的霍得,对这个山地氏族人并不满意,“临冬城的支持者送了很多孩子到城堡,他们应该也有幸在您身边服务。” “若说侍从,罗德利克爵士,你也是老骑士了,何不多找一些侍从?”美伊从桌案上的温酒壶中倒了一杯,递到了罗德利克爵士面前,“爵士您为史塔克服务日久,战争胜利后,我没法把恐怖堡给你,但我有意让你成为碎流河总督,那个时候需要为您服务的骑士可不能少。” “碎流河?”罗尔杰凯索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好像成为碎流河总督的是他,“总督地域包括哪些地方?” 罗德瑞克不满地怒视了他一眼,脸色红彤彤的,但胡子遮盖了大半个脸,不知道是因为这份突然的奖励还是因为美伊为他倒了一杯热酒。 “那可是好大一块领地。你需要我现在就拿地图么,大人?”美伊笑道,“它守护着碎流河的入海口,毗邻寡妇望、老城和白港,非得强有力的封臣才能在那里站稳脚跟。我希望那里也能有一座面向东方的港口城市。” “殿下,我太老了,已经没有创立基业的雄心了。”罗德利克感叹。 “黑鱼爵士也是这样对我说,但我可不管他有没有子女,有没有太老,只要他或他的继承人能够守住那里就行了。您也一样,更何况,你还有女儿贝丝凯索。所以咯,你需要为她寻找一个合适的丈夫。” “若说丈夫,您才真的需要。”皮球又踢了回来。 第三十六章 临冬城小姐 第三十六章临冬城小姐 “罗德利克爵士,无论你有什么合适的青年才俊,都可以安排给珊莎,她是艾德大人和凯瑟琳夫人的嫡女,我只是个杂种,不会留下什么后代威胁她的继承权。”这个球很容易踢走。“这样才有利于北境的长治久安。” 美伊说完再次倒了一杯热酒送给了罗佛葛洛佛,“大人,您为临冬城服务虽然没有罗德利克爵士那么长,但我相信能够在后面的战争中贡献力量。海龙角沿岸土地空旷,但人口较少,我真希望那里能够建立警备,为北境防守来自西边的敌人。刚好这块土地又毗连深林堡伯爵的领地,我相信他会乐意协助您进行领地建设。不仅如此,我也会为你投入金钱,解决城堡的建设问题。” 罗佛大人只能表示感激。他只是深林堡伯爵的远方表弟,代为值守便被允诺高位,这实在是难得之喜。 此时其他重臣都不自主将看向她手中的另一个空杯子。 美伊露出笑容,从壶中再次倒了一杯,递到梅森赛文爵士眼前。 “爵士您在铁群岛平叛之战中表现突出,但只是被册封骑士;在劳勃起义时曾随我父亲亲征南方,立下很多功劳,如果我们这次我们有幸平息波顿的叛乱,我想不到还有什么道理不让您成为一地领主。呵呵,磐石海岸被席恩洗劫,正是因为那里缺少警报,才导致他深入内陆,并席卷至托伦方城,几乎还能偷袭临冬城。那里需要真正成熟的斗士才能驾驭。” “在下愿意为殿下效忠。”他单膝跪下。 美伊示意他起身。 在北境的历史上,西边沿岸土地不知道已经转封过多少次,几乎没有几家能够真正在西边站稳下来,那边不仅缺少商贸,还要时时面临铁民的劫掠。美伊没办法解决商贸的问题,但将来若是能腾出手来,一定要对铁群岛进行细细梳理——她就很难理解,为何劳勃国王已经攻占了派克城,为什么不将掀起反叛的葛雷乔伊家族夷灭。 这分明是个以劫掠为业的家族,纵然有一两代家主反对劫掠维斯特洛,但因为铁群岛的文化和经济状况,最终都不得不重新尝试“古道”。 如果她攻占铁群岛,将直接宣布淹神信仰为邪教,将所有铁群岛劫掠为业的家族全部移送到陆地居住——也许让他们在磐石海岸沿岸刨地就是不错的安置方法,既解决了磐石海岸的人口问题,又解决了他们远离大陆难以驯服的客观情况,实在完美。 “罗尔杰大人,你我就不多安排了。我相信罗德利克大人会给你做好安排的,毕竟他一个人想要统治那么大的地方会有些苦难。” 罗尔杰愣了一下而后哈哈大笑起来。 “感谢诸位为我的婚姻之事操心,但我觉得最需要操心的还是你们,毕竟,北方的土地多,南方的土地也不少,正需要更多的孩子才能将土地分割。” “殿下,您真的不愿意缔结婚姻么?”罗德利克担心地询问,“虽然珊莎会为您解决继承人的问题,但,这对您来说并不公平。” “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她有更大的追求,“如今,临冬城内值得信任的人手不过诸位等,我有意从长城召回琼恩,诸位意下如何?” 柴尔修士、分恩管家以及重臣们又安静了下来。 “此事并不着急处理,至少得等到长城之事稳定后才可行。”美伊叹了口气,有主动脱了白袍的御林铁卫,有被动剥夺白袍的御林铁卫,却从未见过脱掉黑袍还能活下来的守夜人,更不用说被剥掉黑袍的守夜人了。 “守夜人誓言?”罗尔杰质疑。 “守夜人誓言不能解除么?” “或许能够解除,”柴尔修士笑着回答,“对于七神来说,不是对着它发誓的誓言都无效,琼恩可以……” 美伊给他投去了一个严厉的眼色,他顿时停了下来,连道“失礼”。 在座的各位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不是旧神信仰者,在他们面前要求琼恩放弃旧神改信七神以解除守夜人誓言实在荒谬。 “呃,我倒是还有一个方法。”柴尔修士讪笑着说,“虽然可能没有先例,但至少所有人都能接受,那即是请求国王或女王出具赦令,免除誓言。” “我们可没有国王或者女王可求。”罗德利克爵士冷声道,“而且,琼恩那孩子既敏感又有强烈的自尊心,恐怕不会轻易屈服于王家赦令。” 美伊叹了口气,这也是她担心的地方。要是琼恩有那么容易劝,她早就成功了。或许哪天和他见面后可以再沟通试试,经过这么长时间,他的想法也许会发生变化。 “殿下,若是琼恩能够解除誓言,回到临冬城,我想,”梅森赛文爵士握着酒杯有些迟疑,“我想,可以让他迎娶珊莎,将来以珊莎名义治理北境,这恐怕是所有北境封臣都愿意接受的情况了。” 美伊看了赛文两眼,刚开始觉得怪怪的,但越考虑,越觉得这是个奇怪却又精彩的想法,不禁拊掌赞叹。 “这招好是好啦,可关键是如何让琼恩从誓言中脱离,这可不是王家赦令就能解决的事。他若是不愿意承担临冬城的责任,说什么也没有用。”罗德利克声音沉重。 王家赦令多半没用。 “如今守夜人总数还有一千人么?”美伊询问。 “如果杰奥莫尔蒙司令果然在长城以北遭遇重挫,我在想,守夜人还能不能凑够五百人。”柴尔修士感叹,“真少啊,不像以前了。” “三百里长的长城只有五百人,这五百人又有多少能登上长城的城头巡视往来的野人呢?”美伊感叹,这种守卫部队的守卫效果能有多高? “反正很少。” “既然如此,若是琼恩不遵从王家赦令,那便宣布解散守夜人。五百人的守卫聊胜于无,还不如将赠地和新增地全部收回,由史塔克直接派军驻守。” “为了琼恩解除誓言而宣布解散守夜人?”梅森赛文张大了嘴。 “殿下好大的手笔。真让人仰慕!”柴尔修士哈哈大笑,“愿七神的荣光照耀您!” 修士的话让她笑了。她觉得,总有一天,她会既是天父又是圣母,既是战士也是铁匠,现在是处女,将来还会是老妪,至于陌客,她一直在扮演。 “国王也许可以帮助出具赦令,但解散守夜人?”罗佛边说边摇头。 “国王?您眼前就不能是一位女王么?”柴尔修士呵呵直笑,“难道说,你还想朝拜铁王座的小托曼,或龙石岛的史坦尼斯?” “要是朝拜那两人,倒不如奉您为女王嘞。”罗佛葛洛佛瞧了美伊一眼,低下了头,看着手中的杯子。 “没想到柴尔修士您还有这样一面。你若是你宣布不做修士了,我会让您来做我的女王之手哦!” “那真好,没想到白刃河边的穷小子也能做女王之手。”他微微一笑,“不过,您要是用我当手,可小心拿不起剑了,我会忍不住代圣母原谅您的敌人。” 柴尔修士虽然是北方的修士,可为人灵活条理清晰,对事务信息了解全面又深入,只这几天的交流,就让美伊刮目相看。 “大人,现在可不是谈这些的时候,波顿……”罗德利克被开门声打断。 “殿下,波顿的使者已经到了。”这次入内的是莎莎波奇。 “请他进来,你也留在我旁边。” 莎莎波奇长脸秀目,面相美丽而又有一股神奇的野性美丽,美伊想不到,为何一个斯卡格斯岛的女孩子也能如此漂亮。 在临冬城期间,她虽是斯卡格斯岛的“野人”,但她在孩子中饱受喜爱,有的时候,美伊觉得她就像珊莎和艾莉亚两人美好的那部分的重新组合。 “美伊小姐,”他微微致意。“见到您……” 来人有四十岁的样子,打扮十分优雅,留着山羊胡子,身着恐怖堡纹章的灰色狐皮披风,帽兜上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红色狐狸,看起来十分精美。 “我也想礼貌地称呼你,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也是个波顿?”他的纹章绣在披风的正中,分立在扣子两端。 “小姐,我的名字是巴尔塔萨波顿,叶溪河子爵。” “子爵大人,您也姓波顿哦,您剥人皮么?”美伊坐在一边的座位上,她的几位重臣分坐一旁,没有一个有动弹的意思。 除了使者,唯一站立的是莎莎波奇,但她百无聊赖,正在东张西望,一只手还扶到了美伊的椅背上,身上全是独角兽的味道。 “我,我从没有剥过人皮。”他有些诧异地看着美伊,“北境早已禁止……” “哦,你还记得,告诉我,是谁禁止北境剥皮的?” “小姐,这我可不记得啦!”他微笑了起来,“您可不要被外界的不良传言误导,吾刃尚锋(our bdes are sharp),但我们早已不用来剥人皮了。” “叶溪河和溪涧领相距有多远?”美伊盯着巴尔塔萨。 “两者相邻。”他有些疑惑。 “我曾在溪涧领上抓到卢斯波顿大人的私生子,那个叫拉什么雪诺的家伙,他当时在那里给几个女人剥皮,”美伊转向罗德利克爵士,“爵士,您还记得那个女孩的名字么?” “殿下,很抱歉,我忘了那女孩的名字了。”罗德利克答道,“但我忘不掉那天看到的场景。我从未杀过女性,那天却不得不用剑为那位女士结束痛苦……” 美伊点头。 “他虽然不姓波顿,但手段却一点不差。你知道这事么?” “小姐,我从不知道这种事。”他依然笑着,“拉姆斯雪诺自称是卢斯波顿的杂种,可卢斯波顿从未公开承认过他的地位,您知道,私生子是带着谎言和……小姐,剥皮之事早已在正统的波顿家族中绝迹……” 他露出尴尬的笑容。 “你说北境早已禁止剥皮,你知道这是谁的命令么?” “小姐,我历史并不好,不太了解是哪位国王的命令,我知道的是,这是‘红王’罗加波顿曾向北境之王做过承诺。” 美伊虽然咄咄逼人,但巴尔塔萨子爵迟迟不肯上套。 “我的历史同样不好,但我还记得,这是北境之王布兰登史塔克对波顿下的命令。告诉我,为何你们会遵守呢?” “我们遵守自己的承诺,所以已不再剥人皮。”他笑着说道,“小姐,实际我今天来此的目的即可帮您找到答案,您大可嫁入波顿家,监视波顿是否已完全禁止了剥皮。如此,不仅您解决顾虑,还能消弭两家的争端,使北境免于战火,您觉得呢?” “卢斯波顿大人已经有妻子了。” “我是说里克波顿大人。” “呵呵,我虽是杂种,但里克波顿大人有何资格娶我?” “他已被卢斯波顿大人确立为恐怖堡继承人了。” “要是我没记错,我上次经过孪河城的时候,波顿大人的佛雷家胖夫人已经怀孕了,要是生出一个崽子,哪还有里克波顿大人的份?” “这……我想,波顿大人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种事情。” 他的功课明显没有做好。 “我听说,你是受里克波顿大人的指示来此?他即便是波顿大人的继承人,却也不是波顿家族的当家人,他有何资格委派你来说这种事情?” “小姐,卢斯波顿大人早已授意了。” 几个重臣闻言交换了眼神。 “卢斯波顿大人看来早有所料,所以,时机才把握得如此准确。”美伊发现热情的剑柄上再次露出红色的微笑。 第三十七章 临冬城女巫 第三十七章临冬城女巫 “巴尔塔萨子爵,你知道剑柄上的红宝石为何闪亮么?”美伊询问,感受到剑身传来的浓浓怒意。 这是凯瑟琳夫人的怒意。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她没有犹豫,将自己愤怒的意识灌入剑身,而后追随着鱼梁木的指引真正死亡,也许在旧神的怀抱之中,她能见到她已逝的丈夫和儿子们。 剑名热情,但显然命名为愤怒(fury)更合适。美伊轻轻握住剑柄,将抚慰的力量灌入。 它的愤怒没有消失,美伊感觉得到,在为凯瑟琳解决她所有敌人前,代表凯瑟琳意志的愤怒不会消失。 “有人说,你是史塔克家的巫女。”巴尔塔萨子爵歪着嘴角笑道,“我听到不少传闻,所以咯,闪着光芒的剑很正常,这是什么小把戏么?” “小心你的舌头!我们还没有给你喂面包。”罗佛葛洛佛怒斥。 美伊神色不变,举手打断了罗佛。 “把戏?这可不是什么把戏。”美伊抽出了剑,剑神闪耀着淡淡的血色光芒,原先杀了无面者之后的彩色已消失不见。“它在因为波顿的背叛而愤怒。” “一把剑?您在和我说,一把剑的愤怒?”巴尔塔萨子爵仰头大笑,“莫非您真的疯了不成?” 美伊冷笑着等待他尴尬地大笑完,他也一样能够感受气氛的尴尬。 “有人说您是巫女,我看……” “我若是巫女,恐怕你的卢斯波顿大人早死了。”她打断了他的话,“里克波顿还没有资格与我对话,等卢斯波顿大人回来后,我不介意与他聊上两句,我记得上一次在临冬城和他相处还蛮愉快的。” “提议我已带到,在大军围困临冬城前,这个提议一直有效,希望小姐您,或临冬城的巫女慎重考虑。”他收起一切温和,露出狞笑,“为了北境的和平,里克波顿大人不介意娶一个巫女,否则,吾刃尚锋,未必不能剥皮。哦,我们虽然不剥人皮,但对巫女的,却不介意,更何况还是这么美丽的巫女。” “一般来说,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发出威胁,”美伊持着剑慢慢走向巴尔塔萨,“你这样说话,未免太着急,也太不礼貌了。” “小姐,这已足够礼貌。”他咧着嘴笑了出来,“外边的人,早认为您是使用巫术的巫女,正是因为你——我完全不信——史塔克兄弟两人才会蹊跷死在临冬城内,而你,竟然以一介私生女成为临冬城之主,这岂不就是您的目的?我没有称呼您为弑亲者呢!” “哟,看来你比外边的人聪明呢!”美伊继续向他走去,无形的力量将他推离。 “我只想说,外边会有更差劲的传闻,而若是有一天临冬城变成轻语堡、荒石城那样发的废墟,他们会把你形容成世间最残酷的恶魔。”他脸色变得有些难看,慌忙向后退了两步,“若不是因为恶魔,史塔克家族怎么会面临如此……” 他在美伊的脚步下慌张地后退、摔倒。 “我若是现在吃了你,那才是恶魔,”美伊慢慢俯下身,对着他。“可你呢,现在还好好的。” 他准备爬起,却见到毛毛狗巨大的头颅从书店的角落窜出,绿色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他顿时惊慌失措,猛地滚到了另外一边。 “在你离开临冬城前,我有一些嘱咐的话,小心听哦。”美伊等他保持安静,让他感觉安全了一点后带着神秘的微笑说,“我是个巫女,现在我对你施法喽!若是哪天你眼见波顿的败局不可挽回,你可以提着卢斯波顿的人头向我投降,我保证,你要是这样做了,无论你们败得有多惨,你和你的小家族呢,都会继续承袭叶溪河。” “做梦!” “你没有做梦,你亲自过来一趟,帮我确认杀害我弟弟的凶手,我岂能不感激?这是我送的有条件的礼物,只给你一个人,藏在心里,藏在心里,别让别人知道。”美伊拿着剑柄敲了敲他的额头。 毛毛狗死死盯着他,他不敢轻举妄动,但美伊这个教训小孩的举动,让他颇为受辱。 “真是奇怪,被威胁剥皮的是我,接受礼物的是你,你何必愤怒?”美伊觉得接待的时间已经结束,笑着对自己手中的宝剑说,“你看他,脸色一会青一会红,像不像你啊?” 重臣们沉默,但一旁的莎莎呵呵地笑了起来,可能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对比。 他脸更红了。 “大人,快点起来,不要赖在地上,你的任务已经结束。”她返回自己的座位,“要是里克波顿问起结果,你可以告诉他,寒风已经吹过了佛雷,波顿的凛冬即将来临。” “不管什么样的凛冬,我们也一样在这里待了数千年。”他愤声离去。 他来得快去得也快,美伊收到唯一有用的信息是确认了布兰与瑞肯之死与波顿有关,波顿获得的信息是,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提议。 “好啦,插曲已经过了。”美伊宣布,“让我们聊点有用的,比如,募集令究竟能为我们募集多人士兵,尤其是,能够募集多少骑兵。分恩先生,他们波顿历经了数千年以来所有的冬天,经验老道,可我还年轻得很,没有经历过什么凛冬,您可要为我准备好士兵和战马过冬的场所,要是有什么人冻死在临冬城或者被雪砸死,我可受不了。” “殿下,我们可以等会再帮您计算能够募集多少士兵,又需要多少帐篷、茅坑。”柴尔修士露出微笑,“刚刚波顿子爵的话,我可听明白嘞,他说外边传闻您是巫女,虽然我感觉不是,但类似传闻并非空穴来风,我便听到不少。不瞒您说,自从我管了乌鸦后,就收到了不少长湖朋友们寄过来的乌鸦,他们问得最多的是‘狼女是巫女么’之类的问题;向我讲得最多的故事是,临冬城的巫女如何如何砍人头颅,施法作术……” 他感觉不是,这话听得有些古怪。 “这定然是波顿们散播的谣言!”罗德利克爵士愤怒地说。 美伊只能感激他的维护,但这没什么用,他们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太迟了。 美伊心中暗叹,她竟然忘了战争中,还有舆论宣传的工作需要做,这原本应该是她的优势,没想到已经被波顿先用了出来,而且看起来效果还不错,至少她已经是北方自己人心中的黑心美伊了。 “波顿向来只会做这些蝇营狗苟之事。”梅森爵士不屑地总结。 “虽然说,清者自清,现在伤害已经造成,想要挽回,爵士您不如有时间就多多巡视领地,臣民们经常看到自己的领主,才会觉得领主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生活在云端的怪物。我想,要是您曾经走过长湖,我那些朋友也不至于有那么多疑问。” 柴尔修士没有情绪化,这点一直受美伊赞赏,人们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柴尔修士就是北境开出来的一朵奇葩芳草。 这个方案当然可行,可现在,她哪还有什么时间巡视领地? 她的艾德父亲就经常巡视领地,但那个时候的情况与现在不同,而且,在那个时候,她还认为艾德史塔克巡视领地就和皇帝出游一样,是不务正业呢! “殿下您也不用太过沮丧。人们虽然不喜欢吃人、喝血的巫女,但对能带领他们不断打胜仗的巫女并不排斥,慷慨的就更是了。要我说,现在这个阶段,会受谣言影响的仅仅是征兵而已,但征兵多少,多半由各地领主决定,与普通平民关系不大,而且,那种相信谣言的蠢货放到军队里,无论对敌我,都未必是好事。”他露出随性的微笑,“殿下您不是要发出募集令么?募集到的士兵您一定要珍视,因为谣言已经为您做了第一轮筛选啦!” “修士啊,提出问题的是你,说问题并不是问题的也是你!真有你的!”罗尔杰凯索叹道。 “听你这样安慰真好啊,柴尔修士,不过,你搞错啦,我不是巫女,而且我也不吃人喝血。” 毛毛狗这个时候张大了嘴巴,打了个哈欠卧伏在壁炉旁,似乎并不赞同。 “哪有不吃人喝血的领主啊!”柴尔修士叹气,“殿下,除去白港和其他支持者家族能够提供的士兵外,我想,现在临冬城最多只能募集六千人。” 第三十八章 美伊 第三十八章美伊 “六千人,让我想想,我用一千五百骑兵击败了多少敌人?”美伊沉吟,取得这个战绩后,她立刻奔向了下一个战场,她没能细致统计,“达冯兰尼斯特的联军或许有四千人?外加弑君者的一千,总计五千,按照这个战绩,若是由我统兵,六千军队足以横行北境了。” “殿下,您有信心我很高兴,但若是我们的情报无误,波顿本人将带着近一万人登陆,此时此刻,里克波顿已经发布了强制征召令,而在此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至少一千五百骑兵和两千五百步兵在重点领域布防,如果强制征召,或许他们至少还能再征集一千五百骑兵和接近三千的步兵,仅波顿家的总兵力就将达到一万二千人到一万三千,这还不是他们的极限,毕竟波顿是北境数一数二的大贵族,不仅拥有孤山的铁矿——实际我怀疑还有铜矿和银矿——还有广大的麦田和牧场,而他向来喜欢精打细算,您万万不可小视他。”罗德利克爵士抖动着白花花的胡子,一如他更年轻时在校场上训练席恩、罗柏和琼恩时的样子。 美伊竟有些怀念。 “殿下,您过去的战绩固然可贺,可统帅一支千人骑兵部队和统帅一支步骑混合又有多个家族力量组成的大军则完全不同。”梅森爵士沉声出言,严肃而郑重,“大家都希望您能获胜,但涉及军事,一丝一毫都不可大意。”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先贤至理摆在这里,不容她不信。 “这个道理我懂。”美伊向梅森爵士点头,他敢于直接说出担心的话,起码认为她是可以接受意见的人,这是好事。 “柴尔修士,关于敌人的兵力,您这边还有什么可以告诉大家的?” 图书馆的几人全将目光瞧向他,他虽然是修士,但在鲁温学士死后,他实质上还为美伊兼任着临冬城的情报总管。 “殿下,您切不可将波顿当做一般的领主看待。我曾计算过波顿的领地面积,它或许比不上荒冢屯,如果不算史塔克家族在各处的飞地,波顿实控土地远超史塔克,所以罗德利克爵士所说的三千骑兵,九千步兵,这只是动员后的一般结果,我相信,他若是财力和粮食足够,或许还可以再多出同样数量的士兵来。” “要是强制征召,史塔克也不差,可战斗并非人越多越好,我相信这个道理波顿也同样明白。”美伊撇嘴,“他若是这样征兵,我可要笑了。” 美伊为自己倒了一杯热酒,一口饮下,酸涩味道几乎让她吐出来。 “殿下,您不能这样看。”梅森赛文爵士看着她难受的样子,忍着笑说,“战斗中,不同士兵需要承担不同的职责,如果是驻守堡垒,运送物资,一般的普通士兵即可胜任,无需接受训练和经过战场拼杀的士卒参与,所以,只要粮食、武器、黄金足够,我们不必拘泥于士兵们是否足够精锐,甚至他们是否自愿参战,所以,用什么令,只看您的战争策略,如果需要,大可以放弃募兵令,直接向领地和封臣们发出强制征召令。” 美伊笑了,原来梅森爵士在这里等待她。 她向领地发出的只是募兵令,梅森爵士对这种方式能够征召多少士兵心存忧虑。 “殿下,您在南方的这段时间,我们已经在重点区域修建了防御营寨,而重中之重是临冬城到白港的通道,如果我们想要在波顿的攻势下,保持不败,临冬城和白港间的联系就绝对不能断。” 罗德利克爵士示意罗尔杰将北境地图从放着书的书架上取下。其他几人合力将还在燃烧的炉子和上面的酒壶搬到一边。 罗尔杰费力地将沉重的地图放在桌上,然后将卷着的兽皮缓缓摊开,长城、壁炉城、临冬城直到白港、卡林湾一一呈现,主要的城市均用方框套着主要家族的纹章示意,部分纹章显得老旧,但外形依然俏皮可爱。 比如安柏的巨人,像个粗壮的小矮子,他的粗大双手持着锁链,但张大了嘴巴,吐着舌头,像在做鬼脸;卡史塔克的凛冬骄阳被画上了可爱的笑脸。 地图尚未完全撑开,美伊就已忍不住笑了。 她向地图的西边看过去,那里山地氏族的领地,里面的纹章她大部分都不认识,但显然上面显示的纹章也不会是他们真实的样子。更西边跨过大海的熊岛上,则画着一只可爱的小黑熊,它坐在树桩上舔着手掌,看起来吃得十分开心。 抛开一个个代表各大家族的纹章,地图上其他要素看起来十分精致、形象,其中河湾、森林、沼泽、丘陵无不清清楚楚,就连各个子爵领地也标记得十分完善。 值得说的是,这张画在兽皮上的地图,构图方式飘逸、原始,但好在门槛足够低,很适合美伊这种初学者学习和了解。至少,在这张地图上,各个家族领地的相对位置、主要区域的地理情况就显示得很直观。 要是她更早发现这张地图,或许对北境的了解会更深一点。 这种地图应该很能吸引那些对地理有兴趣的人。她承认无法为地图提供更好的建议。 “这是学士教育临冬城的孩子所用的地图。”柴尔修士笑着说。 她觉得一阵奇怪,各位重臣把这个图拿出来不是为了教育她? “纹章画得很可爱,”美伊觉得新奇,各个家族的分界纹路刚好是兽皮拼接的缝隙所在位置,“看这地图应该有些年龄啦!”难道我们没有其他图了么? “是咯,兽皮绘制的地图即使通过各种药水处理也无法长久保留,无论如何,它们的命运最终都是腐朽。所以啦,这就需要不断誊抄,才能让他们焕发新生。” 誊抄次数太多,地理就不会变形? 柴尔修士一边欣赏里面的内容,一边笑着介绍地图的历史,可美伊觉得,他想说的并不是话的表面意思,当她疑惑地看着他的时候,他的表情又让人觉得他只是随便说说。 “所以,这些纹章只是某个调皮的学士画的咯?” “临冬城的学士们从不调皮。”他来回抚摸着地图上光滑的皮革,“地图虽然看起来破旧,但历史只有二十多年而已。” 学士确实不调皮,但修士却没那么正经。 “所以,是哪个调皮鬼画的?” “这么重要的地图,可不是谁都能参与绘画。您何不猜猜看?”他笑着看向诸人。 “肯定不是艾德大人。我父亲严肃起来,皱纹能夹死冰原狼,要是他画的,就该看起来正常一点。” “呵呵,何至于此?”修士笑着道。 柴尔修士原本是服务临冬城的骑士,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选择在北境做个侍奉七神的修士,并被瑞卡德公爵留了下来,他一开始在学士手下服务,直到艾德老爷子为凯瑟琳夫人建了小小的七神圣堂,他才有正式的职务。 “艾德大人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鹰巢城,再次回到临冬城的时候就开始召集封臣打仗了,他可没有时间在地图上画画。”罗德利克爵士补充。 “修士,您不如直接告诉殿下。地图已经展开,攻略即将开始,是谁画的纹章想必不会影响我们的军略!”罗佛葛洛佛大人捶着深林堡所在的位置。“我也想知道是什么人。” 深林堡的纹章是红底银色的钢甲拳套,可地图上画的纹章,看起来像是女士握紧的白嫩拳头,上面随便添加的一块块裂纹就当是钢甲了,粗疏而随意。 美伊感觉已经能够猜到画画的人了。 第三十九章 狼女 第三十九章狼女 “画画的是瑞卡德公爵最疼爱的女儿,莱安娜史塔克。大贵族们要是连续生了两个儿子,肯定希望第三孩子是个女儿。莱安娜小姐就是满足史塔克家人们的期待出生的。她一出生就是临冬城的明珠。”柴尔修士摊手,笑着看向美伊,“哎,以后有空我再和您说说她的故事。” “她的故事人人皆知啦!”梅森赛文爵士感叹,“北境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她的影响。” 多半是坏的影响。 “不用局限于北境。” 美伊知道劳勃起义这段历史的背景。历史以那种荒诞的原因开启,让美伊难以理解。她觉得,这其中定然有她所不知道的内情。 一般来说,一些意外事件只可能是王朝更替的导火索,而不可能是根本性因素,但从劳勃起义这个事上来说,它看起来更像是某个意外导致的战争,战争的结果导致了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 坦格利安王朝立国近三百年,实在太接近某些中央王朝的寿数极限,可如果真的要去探究王朝后期普遍存在的深刻社会矛盾,却又会觉得无从了解,也无从从其他历史时期对比发现和总结归纳。 从普遍的反映来说,在伊里斯二世时期,哪怕是后期,平民们的生活也并不困苦,更多的信息是,那个时候大家安居乐业,生活未必富足但也足够预期。 而且,据她了解,就算经过大战,伊里斯二世晚期的河间地的平民也没有比今天河间地的人们更惨。所以,合理的解释只可能是,在这个世界,主要的阶级矛盾并不在底层平民阶层与占统治地位的贵族阶层之间,而在于最高统治阶层与大贵族阶层两方。 对应到伊里斯二世时期,便是,上层的统治者与贵族阶层之间的矛盾已经显着激化,到了谁也无法继续忍受的程度,因此,轻率的叛乱才能做到一呼百应。 所以,那这种矛盾是怎么引发的呢? 如果将全部原因都归结于伊里斯二世的疯狂、雷加王子偶然的冒失,那历史的演进就显得太过肤浅。难道之前的君王都很贤德、理智么? 难道这个世界就不存在什么王朝末期的积重难返么? 这个归因不符合她的历史观。 她猜测,应该有一些客观原因导致了最高统治阶层即坦格利安家族与大贵族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事实是,即使在血龙狂舞的最后阶段——坦格利安家族最虚弱的时期,他们也没有受到大贵族的挑战,到了后来还能继续发展,甚至空出力量远征多恩并继续稳坐近两百年铁王座,还打了几次黑火叛乱的大仗。 这只能解释为,坦格利安家族在那个时期还没有与大贵族阶层产生严重矛盾,甚至利益都是共通的。 而将时间拉到伊里斯二世时期,则只能猜测统治家族和大贵族之间的矛盾似乎立刻就到了无法调和的程度了。 不考虑伊里斯二世本身的疯狂,从瑞卡德公爵本人的行动、达克林伯爵的行动也能看出端倪。 瑞卡德公爵可以毫无顾忌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风暴地的大领主,为自己的继承人迎娶河间地的大领主,并且将自己的二儿子送给东境领主做养子。 是瑞卡德确实有野心,还是大贵族与统治家族之间产生了矛盾,已经到了大贵族开始轻视坦格利安的程度了? 有的人说,伊里斯二世真的在泰温担任国王之手的期间,国家政治蒸蒸日上,可如果这是真的,暮谷城之乱发生的起因——达克林家族拒绝向铁王座缴纳赋税——就很难理解。 暮谷城几乎就在君临旁边,达克林伯爵有多疯狂才会做出这么蠢的行动? 人们将达克林伯爵的疯狂行为归咎于他那个来自异邦的女人,认为是这个女人蛊惑了他,所以他才做出了疯狂之行。 这种将污水泼向女人的历史故事,她听得太多了。她所学习的课本对这种故事都给了明确的评价,那即是荒谬。 所以,暮谷城之乱被世人总结出来的道理也自然不可信。抛开事件中可能存在阴谋的成分,多半可能是上层矛盾已开始不可调和了。 “影响是不局限于北境啦。艾德大人还活着的时候,不允许人们在临冬城谈他的妹妹。”修士用手拂去地图上的灰尘和蛛网,像是还在怀念,“呵呵,说真的,虽然公爵大人说艾莉亚和莱安娜小姐很像,但有的时候,只要我看到殿下您,还是觉得殿下您与莱安娜小姐更相似,倒不完全是容貌。” 艾德大人已经死了,所以什么都可以谈。 “她可是史塔克的嫡女,高贵又美丽,”但至少骄傲、任性,如果和那位是双向奔赴,可能还要加上虚荣和愚蠢,“我只是艾德大人的私生女,”不一定英勇,但肯定公正、不会花痴,“所以,我和她没什么相像的?” “相像的地方可能比艾德大人认为的还要多。除了‘爱与美的王后’称号,你们可能都是北境首屈一指的骑士,除了这些,在做事方法上也很类似,比如都很公正,讲荣誉和道德。”他露出微笑,“比如,我以为您至少会打巴尔塔萨子爵两鞭子作为惩罚,可您什么也没有动,反而,呵呵,送他一个‘附条件的’礼物;另外,我以为您至少会提议通过刺杀的方式杀死里克波顿或其他重要人物,比如达斯汀夫人,作为自己弟弟们遇难的代价……这些您都没有做,甚至也没有提,我说不好。‘狂野的’布兰登一定会,罗柏可能会,但就我所知,您的姑姑莱安娜和您一样,一定不会。这些都是相似的地方。” “这点就很难定义了。我不是罗柏那样的小孩子,还会拿鞭子找人出气,太幼稚了。至于那件礼物,呵呵,这样说可能太过傲慢,我觉得波顿的血会脏了我的剑,所以咯,他要是有个能让我嘲笑的死法,就像泰温公爵在厕所被自己儿子杀了一样,我会更开心一点,所以,我希望那什么子爵——他的名字有些奇怪——也能用比得上小恶魔的手段帮我杀了他,或许他在走上绝路的时候,会想起我的承诺。呵呵,不成功也无所谓,您就当这是我随嘴开的玩笑,虽然成功的代价可能是叶溪河的领地。” “殿下,您真的准备遵守对他的承诺,即使巴尔塔萨波顿那样对您说话?”罗尔杰大人不解地问。 “当然。史塔克言而有信,”除非为了女人,“狼女更是言出如金。” “说到刺杀,虽然我不认可刺杀的方法,但及早除去达斯汀夫人,或许有利于争取荒冢屯的继承人。”罗德利克爵士指着一个纹章道。 纹章有着黄色的底纹,两柄交叉又弯弯曲曲的长斧,在长斧上是一顶黑色王冠,但王冠是挂在一柄斧头上。那是达斯汀家族的纹章,变形了的。 “刺杀是懦夫的行为,不过要是真的有用,我也不排斥放弃荣誉,做个懦夫,毕竟少死人可比一点荣誉重要多了,只是,刺杀本身的结果难以预料,后果也不可控,好坏未知,还不如维持现状。另外,大家不是说,女人不适合统领军队么,让我们期待一下达斯汀夫人不称职不是更好?” “她不称职或许有些好处,但肯定不及支持我们的家主能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罗德利克朗声说,“这个家主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至少四千骑兵以及至少两倍数量的步兵。” 美伊闻言抽了一口凉气,她万万没想到达斯汀家族也能如此“强盛”。 她觉得她作为北境的领主,还有太多功课需要补足。不过让她感觉意外的是,为何罗柏这个正统继承人没有对达斯汀南下的派兵数提出异议? 美伊记得自己曾因为这个问题与达斯汀夫人交涉过,似乎为了威胁她封锁白刃河——这更说明达斯汀的问题明显了,就连她都感觉不太正常。 为了解除困惑她瞧向临冬城的智囊和博学之人。 “殿下,荒冢屯领地广大,又更靠近南方,适合播种、放牧的土地要远多于其他地方,这是他们强盛的根本。没有这个基础,又怎么能在远古时代与冬境之王一争雌雄?” “强大的原因只是因为麦子、马匹么?” “他们的苹果也不错,”柴尔修士笑着说,然后正色起来,“除此之外,荒冢屯还有铜矿,他们会制造很多青铜器物,所以手工业还行,殿下,临冬城内可能所有的青铜礼器、水管道可能都产自那里,正是因为铜矿较多,所以远古先民才会选择在那里建立基业。” 有青铜器恐怕还不够。 “即使如此,他们也不会拿着青铜剑来进攻我们?” “殿下,他们铜矿多,不代表他们没有铁矿。怎么说呢,这是个没有短板的家族。” 史塔克只能拿得出六千士兵,但荒冢屯一家竟然能够征集一万二千人的大军。 “呵呵,听您这样说,我倒是想知道史塔克究竟有什么优势,通过什么方法击败这些强悍的敌人,成为北境之王的。” 族语?算了! “魔法?”柴尔修士笑着说,“筑城者布兰登的筑城魔法闻名整个大陆,想必他还会其他魔法。不过,这些传奇故事即便用几天时间也讲不完。” “好,让我们再回到达斯汀夫人,怎么样,如果她死了,达斯汀的继承人有可能把一万两千士兵带给我么?”美伊左右看向自己的重臣们。 几人面部面面相觑,一旁的莎莎更是睡眼惺忪,对他们说的这些一点兴趣也没,眼睛直勾勾地瞧着地图。 “大家为何如此沉默?”觉得刺杀不妥? “殿下,达斯汀家族的继承问题有些复杂。” “反正迟早都要展开,我并不缺这点耐心。”肯定又要出现一大堆她从未听过的人名。 第四十章 美伊 第四十章美伊 “殿下,达斯汀家族的继承人在选择上会比较困难,因为现存的继承人实际离主枝都太远,且比较奇怪。”柴尔修士慢慢思考,“如果史塔克家族的继承人不从艾德大人这一支选择的话,面临的情况就可能比较类似。” “那能否长话短说,让我们快快明白呢?”梅森赛文坐在座位旁催促。 “当然,达斯汀夫人的丈夫威廉在劳勃起义时死在南方,与达斯汀夫人没有留下后代,所以,想要合适的继承人就不得不从更上一代找起,可惜威廉达斯汀的父亲凯勒达斯汀的所有孩子都已经死了,没有留下后代;所以这名后代必须从威廉的爷爷凯文达斯汀那里寻找。” 如果史塔克的继承人不从艾德这一支寻找,鉴于她的爷爷瑞卡德史塔克是独生子女,这位继承人必须继续向更高一辈的曾祖父的父亲即高祖父的后代中寻找继承人,这位高祖父只有一儿一女,女儿后来嫁到了罗伊斯家,因此,如果继承人不从艾德这一脉中选取,史塔克的正统继承人就需要从罗伊斯家族中寻找了。 她希望达斯汀家族不要面对这样的困难。 “威廉达斯汀的爷爷凯文伯爵育有三子两女,次子梅纳德娶了莱斯威尔家的小姐,生下了三个女儿。其中长女艾莲嫁给了史陶家的子爵,生下了一个孩子,现在名字叫兰诺史陶,他本应是正统继承人,可不巧的是,他在史陶子爵战死后一年才出生,于是史陶家将艾莲女士赶出了金芒堡——此事曾在北境轰动一时,并经过瑞卡德大人的仲裁才宣告结束——兰诺史陶和他的母亲被赶回了荒冢屯,不再享有金芒堡的继承权。但鉴于达斯汀伯爵是金芒堡的封君,他们也没有彻底撕破脸皮,于是,这名晚产的私生子可以顶着史陶的姓名,而不必唤做……” “不必唤做雪诺。”美伊并不在乎,“看来,这位兰诺史陶大人会是达斯汀继承人的重要入选者。” “是啊,殿下,原本这只是有些伤感情的尴尬事,达斯汀家只要将兰诺史陶大人送得远一点,两家就能继续继续装作相安无事。”柴尔修士哀叹道,“达斯汀家也是这样做的。他们将兰诺达斯汀送到寡妇望的菲林特家,成为菲林特伯爵的侍酒。” 故事果然挺长。 “可十几年前,威廉达斯汀伯爵死于南方后,兰诺史陶大人便重新回到了众人的视野中。他开始从一介私生子变成了达斯汀家族的继承人有力人选。” “根据瑞卡德公爵的裁判结果,法理上讲,兰诺史陶大人并不是私生子,而是正统的史陶伯爵嫡子,只是被剥夺了金芒堡的继承权而已。所以咯,如果他认可瑞卡德公爵的裁判结果,他有权继承荒冢厅。”美伊有些拿不准,“但他会认可瑞卡德公爵的裁判结果么?他们被赶回荒冢屯,这几乎确认了他是事实上的私生子。” “至少不会那么痛快:如果他认可,他可能会有荒冢厅的继承权,但同时呢,也将默认自己是个私生子,而私生子又没有继承权。自从他回到人们的视野,他便成了‘挂着姓氏的私生子’,被人嘲笑。” “我不明白,瑞卡德公爵为何不将这孩子改随母亲,去姓达斯汀,反而让他继续顶着史陶的姓氏?要是姓了达斯汀,怎么会有这么多事呢?” “殿下,如果瑞卡德大人不对自己的封臣做一些制衡,现在荒冢屯或许能拿出更多兵力。当年的事情,我印象很深。这事本身由荒冢屯伯爵自己裁决即可,可是荒冢屯的下属封臣们认为自己的封君在羞辱他们,于是选择支持史陶家族将达斯汀家的女儿扫地出门,但达斯汀伯爵怎么会忍受这种耻辱?所以,荒冢屯的内部矛盾开始外化,最终引来瑞卡德公爵插手的机会。瑞卡德表面上支持了荒冢屯伯爵的诉求,没有将孩子定为私生子,但还是同意了荒冢屯的下属封臣们驱逐艾莲达斯汀和其孩子的请求。”罗佛葛洛佛边回忆边说,旁边的柴尔修士点头。 “哦?”瑞卡德公爵这样做有什么阴谋? “表面上,瑞卡德公爵支持了荒冢屯伯爵的意见,没有将艾莲夫人的行为定为通奸,更没有将兰诺史陶大人定为私生子,还坚持让孩子姓了史陶的姓。可实质上,还是剥夺了荒冢屯伯爵外孙继承金芒堡的权利,支持了荒冢屯伯爵的封臣,似乎是在荒冢屯内埋下了钉子。” “原来如此。瑞卡德大人一定和艾德大人,嗯,真的很不同。” “瑞卡德大人一生英明,唯独为了继承人南下君临是个错误。”他感叹,“我父亲就是随他一起死在那啊!当我到了君临的时候,城里已经乱成一团,怎么也找不到他的尸体啦。” 美伊听得咋舌。书上的历史远不如别人道来更显真切。 “这其实是老学士的定策。”柴尔修士眯着眼说道。 “鲁温学士?” “他之前的一位学士,维里斯。鲁温学士葬在他旁边。”他摆了摆手,“哎,临冬城埋的学士都可以组成一支军团了。希望鲁温学士在墓园能与同行欢快地探讨知识。” 历史层层叠叠,远没有墓地里的学士们、墓窖里的北境之主们更清晰。 “说回这位兰诺史陶大人,能和他竞争继承人位置的是谁?”美伊将话题重新拉回正线。 “殿下,兰诺的事还没有结束,我建议您继续听呢。”柴尔修士笑着说。 “我洗耳恭听,但只希望这些故事不要又臭又长。” “地图也要慢慢摊开,故事也一样。”他收起笑脸,“兰诺大人的母亲,那位艾莲达斯汀夫人后来嫁给了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伯爵,为他做了续弦,接着为他生下了好几个儿子,其中一个是如今的新任伯爵。” “所以,你是想说,这位兰诺大人有个重要支持者了么?” “当然。” “这种支持恐怕没有什么用。”罗德利克爵士道。 “是没有什么用。您知道他作为荒冢屯的继承人,最反对的都是谁么?”柴尔修士笑着问。 “金芒堡的史陶子爵?” “不错,还包括荒冢屯的其他子爵家族。因为,如果兰诺史陶大人成了荒冢厅伯爵,他不仅很有可能再对金芒堡提出权利伸张,还会做出其他更恶劣的事。” 兰诺甚至想要表现大方都做不到,美伊觉得,如果他不伸张,就会有人一直在他背后嚼舌根。 “其他子爵家族曾联手将他和他母亲驱逐,如今反而要做他的封臣,这些子爵们当然不乐意。”分恩总管点头总结。 美伊能够听得明白,之前将兰诺狠狠得罪过的子爵们,却要做回兰诺的封臣,换做谁,也不会安心。不过这顶多还是沟通层面的问题,矛盾不一定深刻到不能化解。 “不错,正是这个意思。” “所以,这个临冬城的潜在支持者,可能因为瑞卡德大人埋的钉子,导致无法继承荒冢厅,从而无法支持我们?” “瑞卡德大人为他保留了姓氏,这是他伸张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他还有些理智,他天然就会倾向临冬城。所以,如果我们能以临冬城的名义重新确认他的身份,或许,他愿意带领荒冢屯彻底倒向临冬城,并借助临冬城的力量巩固荒冢屯的继承权。” 如果他知道这是瑞卡德公爵塞的钉子就不一定。 “可您说,荒冢屯的子爵们并不喜欢他。” “这就是问题。荒冢屯子爵们也有很多家人死在红色婚礼,他们没有理由喜欢波顿,但若是临冬城支持这位兰诺史陶,他们就要重新考虑了。” 美伊有点奇怪。现状是,子爵们可能心向史塔克,而荒冢屯的话事人心向波顿,而如果话事人变成这位兰诺,情况可能变成话事人心向史塔克,而子爵们开始因为封君而背离史塔克。 孰轻孰重? “我就不信,兰诺史陶会因为几十年前他刚刚出生的事还会与这些子爵家族产生龃龉。以及,子爵家族还会因为这么远的事反对兰诺史陶。” 如果现在杀掉达斯汀夫人,这位兰诺史陶顺利继承了荒冢厅,他能压制住反对他的封臣么?或者,他真的就会倒向史塔克么?不确定,能确定的只有荒冢屯内部会出现混乱。 但混乱也会比现在支持波顿好。 “如果您了解这位兰诺史陶和他母亲的性格,您就会明白,这些子爵家族的顾虑和担心是有道理的。”柴尔修士说道,“别人称他‘挂着姓氏的私生子’,他却自称为‘挂着姓氏的复仇者’,我没有与他接触过,但这个外号听起来就不是个理智的人。” 血狼女也不是什么好听的外号。 美伊失去兴趣。 “让我听听其他潜在的继承人!如果得不出什么明确信息,还不如看看这些地图,起码会开心一点。另外哦,制定军事策略,可比讨论继承权有意思。” “为了荒冢屯的近万大军,聊聊继承权也不亏。” “行,让我们看看瑞卡德大人有没有再埋一些有用的钉子。” 第四十一章 美伊史塔克 第四十一章美伊史塔克 “瑞卡德大人当然埋了钉子,而且还不少。”柴尔修士保持着耐心,似乎看出了美伊已不耐烦,于是稍稍加快了语速,“实际上,就算兰诺没有荒冢屯的继承权,艾莲达夫人的其他孩子也一样会有。哎,这又是另一段故事。” 这是当然,兰诺史陶的继承权来源于其母亲,他可能会因为私生子身份丧失继承权,但她母亲的其他几个儿子不会。 “您都已经说到这个程度了,我自然会选择听下去,不过,我希望这些烂事对后面的决策真的有用。”美伊对这些继承权的烂账已经感觉无聊了,也许带着军队击败他们可能会更简单、直接一点。 “艾莲达夫人被赶回荒冢厅后,凯文伯爵将她嫁给了菲林特伯爵的二儿子加文菲林特,他在对抗海盗中,丢了一条腿,此后他便惹上了酗酒的毛病,于是更没有贵族愿意将女儿送给这种人当夫人了。” “但达斯汀伯爵却依然愿意将风评不佳的女儿嫁给他。”美伊撇嘴,后面的故事大概也能够猜到一些了。 “不错。但艾莲达夫人要嫁到菲林特又必须与自己刚刚生下的孩子分别,她自然百般不愿。于是便派人到临冬城请求瑞卡德公爵协助,一开始瑞卡德公爵并不愿意参与这种事情,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公爵大人还是同意出面协调,但他协调的结果是,艾莲达仍要嫁给菲林特的瘸子,我不知道瑞卡德公爵承诺了什么。” “无论承诺了什么,都随着瑞卡德公爵去世而无法兑现了。” “嗯,也许!艾莲达夫人嫁给加文菲林特后,生下了三个孩子。按照道理,这些孩子中人人都有荒冢屯的继承权。不过艾莲达夫人为加文生的大儿子是个弱智,二儿子死于意外,只有小儿子顺利长大成人,这就是今天的菲林特伯爵琼斯菲林特。” “他的酒鬼父亲呢?” “篡夺者战争……劳勃起义时,加文菲林特的哥哥死在了战场上,于是他便成为了菲林特的瘸子伯爵,不过自从他娶了艾莲达夫人后,恶习改善了不少。此人在北境风评不佳,和他改信七神有关,我从教会听到的消息是,正是因为他的虔诚,所以圣母才愿意在一个弱智孩子后接连为他送上两个健康的男孩。”柴尔修士笑着说,“虽然我信七神,但我相信给他带来两个健康孩子的原因不是七神,而是他愿意为后代、为责任戒酒。” “既然如此,只要琼斯菲林特伯爵否定他那个私生子哥哥的继承权,不就可以同时继承荒冢屯的领地么?”美伊可不相信这位琼斯伯爵宁愿自己放弃继承权也要支持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哥哥。 “殿下,如果是您,您会同意,菲林特之指与荒冢屯同归于一名伯爵的统治么?” 疯掉了才会。 “北境的伯爵领地已经够大了,若是这两个地方合并,岂不又是个荒冢王?” “是啊,所以,艾德大人在战后断然否决了琼斯菲林特对荒冢厅权利的伸张,也毫不犹豫拒绝了他与达斯汀夫人缔结婚姻的请求。”柴尔修士再次摊手。 “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不会因为这种陈年旧事记恨史塔克,所以才选择倒向波顿的?”美伊咋舌,或许每个她想不通要站波顿的家族都有自己的理由。 “这当然是重要的原因。”柴尔修士露出古怪的微笑,“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可大了。” “您直接说自己的猜测就好啦,修士。” “呵呵,我怀疑兰诺史陶大人是您伯父布兰登史塔克留下的孩子,可疑的证据太多。不过,我想今天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您知道他们可能对史塔克存在一点恨意就够了。”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真实情况恐怕不会只是“一点”恨意。 “我终于知道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忍着血色婚礼的恨也要投靠波顿的原因了。”美伊突然笑了起来,“难道波顿就会允许琼斯菲林特娶达斯汀夫人?若是溪流地、荒冢屯和菲林特之指联合起来,七国也要变成八国了,他治下的北境也可能面临分裂,我不相信他会这样做。另外,这十多年来,琼斯菲林特就没有娶妻?” “琼斯目前是个鳏夫。”泽地人分恩总管顿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为了赢史塔克,波顿未必就不敢允诺,对他来说,所有西海岸的家族和土地都不珍贵。” “若是菲林特也能拿出一万士兵,或许我会考虑珊莎和这位伯爵联姻的可能。现在,他若是想做个立志报复史塔克的受气包,那便随他,反正维斯特洛姓菲林特的多,不缺他们这一支!” 菲林特之指统辖着卡林湾以南颈泽以西的广大领土,扼守着卡林湾西岸门户。美伊觉得,维克塔利昂能够率领铁民沿着盐矛滩直袭卡林湾并得手,可能就因为琼斯伯爵故意“放水”。 另外,无论他们是否存心放水,导致这样的后果,理论上他们都要承担失职责任。只是,史塔克对北境的控制力现在已相当弱,腾不出手来追究而已。 除了仇恨,也很难说,他们是否因为畏惧惩罚才选择倒戈波顿。 一般来说,如果领主没有尽到守御之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多半会被剥夺守御之地的封地,琼斯菲林特伯爵的城堡位于明焰湾到热浪河的沿岸上,本身就有向两岸发出警示的责任。他们与寡妇望的菲林特一样,族语都是“永远警觉(ever vigint)”,显然,在铁民袭击卡林湾一事上,他们没能保持足够的警觉。 如果他们遭受惩罚,那座负有警示职能的家堡,即名为火烧堡的城堡多半会被剥夺,一旦这座城堡被剥夺,他们也将沦为北境的三流贵族。 这个道理就像白刃河入河口的城堡狼穴在几百年内反复易主一样。 因为狼穴在外敌和海盗进攻中,屡次失守,所以才导致受封此地的家族被频繁更换。 白刃河的入海口直至史塔克接收南境曼德勒家族的效忠,让河防经验丰富的曼德勒家族在此驻扎、代为防御后才变得逐渐安稳起来。 众所周知的是,曼德勒经过多年的治理才将狼穴一代发展为北境最大的城市,这于曼德勒及史塔克而言无疑是真正的双赢。所以,一个好的封臣家族对于封君而言意义重大。 史塔克接收曼德勒家族的效忠也是河口防御需求所致,并非因为曼德勒家族的那些黄金。在曼德勒接手之前,封地离狼穴较近的朗、洛克、菲林特等家族全都接手统治过狼穴,但他们终究没能尽到防御之责,所以被剥夺了统治权力。 与狼穴情况不同的是,菲林特的火烧堡在近八百年来从未更换过主人,但这不代表他们与统治过狼穴的洛克等家族相比会有什么不同。 美伊可以以这个理由让他们滚蛋。 另外,在防御铁民的入侵中,磐石海岸和溪流地的家族,同样有失职的成分。 不过现状如此,说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等到战争胜利后,菲林特的这两个错误叠加,多半要被彻底褫夺封号、土地。 “如此说来,艾莲达夫人的两个孩子实际上都不用考虑咯?”罗尔杰凯索总结。 “这自然全看殿下的意思。只要愿意做出承诺,这些陈年钉子、不堪旧事总可以拔出来、翻过去。”柴尔修士饮下手中的酸酒,“殿下,现在我可以说第二个继承人了。” “哎,说,希望第二个继承人的不要这么复杂。”美伊摆手,每个背弃史塔克的家族都有内在的原因,不知道第二个又会牵出多少。 “第二个继承人就简单多了。他的名字叫皮尔水曼,是艾莲达夫人妹妹里雅夫人与威曼水曼爵士所生,威曼水曼爵士效忠洛克家族。不过我听到一些传言,即威曼爵士本人被收编在波顿的军队中,不知道是否已为波顿效力,并参与了红色婚礼。” “若是皮尔水曼的父亲参与了屠杀,他本人自然没有资格成为荒冢厅的继承人。”罗德利克爵士出声。 “皮尔水曼现在人在哪呢?”美伊问。 “此刻应该还待在洛克家族的老城,他今年已有二十五岁了,这个年龄会期待有个城堡。”柴尔修士放下杯子,“这位继承人的出身比不上琼斯菲林特伯爵,所以长期以来并不受重视,也没有被当成荒冢厅的继承人对待。” “那您是如何知道这么清楚的?” “殿下,我侍奉七神的时间并不如其他虔诚的信徒那么多,所以有时间关注这种情报。” “你不虔诚?” “七神既然全知全能,想必无需我祈祷、苦修便能明白我的心意。” “有意思。” “呵呵,所以咯,我有更多的时间了解大家不愿意了解的信息。” “您真是做国王之手的料,要是能给我点计策就更好了。”美伊笑道,“修士您要不要考虑抛弃修士身份,侍奉神灵,恐怕无需特定形式。我可以以临冬城主人的身份收回您的籍牒,等到战争胜利,再送您城堡或是七神的神庙,如何?” “脱离身份就能更好地服务么?我看可不一定。我是虽是修士,但也一样能为殿下您服务。” “虽说如此,可修士能担任其他世俗职位么?”美伊不确定。 “在北境,这都无所谓。”罗德利克爵士看了看美伊又转向柴尔修士,“什么七神和修士对我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也不会有人看一个国王之手是否还同时是个七神修士,你出的主意有用就行。” “北境可没有国王。您先担任顾问!”美伊笑着看向柴尔修士,他的头发已经花白,确实是有智慧的样子,“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达斯汀,可具体要怎么做,我可没什么头绪,不知道顾问有什么想法?” “殿下,我说了这么多,只是让您明白,荒冢屯并没有十分具有优势的继承人。既然达斯汀家族已经倒向了波顿,这种很细节的问题应该是波顿考虑的事,我们倒是可以给他添一些麻烦。” “说来听听,究竟可以添些什么麻烦?” “我们可以将达斯汀家族分拆,分立家主。”柴尔修士看出了诸位大人的困惑,赶紧接着说,“他们都不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所以,即使表面上可能对此不满,但心底应该是庆幸又满意的,呵呵,不被波顿认可的那个或几个,会尤其满意。” 美伊瞬间便觉得可行。 一般来说,一个领地只有一个族堡,而占据族堡的那个显然就是家主。在这种地方,即使分立,占据家堡的那个也会像夜空中的明月那么明显,会始终对其他被立的“星星”产生压制,但荒冢屯不存在这个问题。 因为始祖王和荒冢王自己就在荒冢屯分立了好几个“族堡”。 美伊将目光投向眼前的地图。 其中溪流地和荒冢屯的分界是蜜酒河——莱斯威尔家族又称该河为长溪河——蜜酒河向北最远延伸至托伦湖,在地图上,托伦湖是用另外一种动物皮缝制,整个呈现出灰蓝色,看上去确实像个湖泊。湖泊和沿湖的山丘是托伦方城和荒冢屯的分界。 另外一条从热浪河向北延伸的河流名为酒酿河,将荒冢屯左右一分为二。酒酿河向北有东西两条源流,西边的叫麦酒河,东边的叫果酒河。荒冢厅便建在两河交汇之处,达斯汀家族于此统领整个荒冢屯,这是在最近百年方才形成的格局。 在荒冢王与史塔克争锋之时,荒冢王的族堡位于酒酿河以西,蜜酒河以东的原野上,利用河流防范进攻的史塔克,这座族堡被命名为始祖堡,规模庞大,地位崇高。 虽说如此,但仍有地位比之更高的城堡,那便是先民门,其位于先民荒冢之中,据说最初由森林之子建立,后来被先民占据,是始祖王称王之时的城堡,这座城堡是防范外敌进入荒冢屯的东方门户。 “因为河流和山脉阻隔,整个荒冢屯有三个明显的区域。”柴尔修士笑着看向诸位重臣,“这足够容纳三个伯爵领主了。” 如果能将荒冢屯三分,波顿无论如何也只能拉拢其中之一,至于分裂出来的两位会否遭受反击,那就和美伊无关了。 “您刚刚只提到了两位继承人。”罗佛也看出这个方案很有意思。 “大人,我很快就会提到。殿下,这里有两个方法,看殿下您怎么选择。”他抖擞精神,指着地图,“第一种是,您可以向兰诺史陶大人发送信息,封他为始祖屯伯爵,占据荒冢厅和始祖堡,向皮尔水曼发送信息,封他为先民屯伯爵,占据荒冢厅和先民门。” “你想让两人因荒冢厅的归属而争论不休,或者单纯就是刻意创造矛盾?如是有波顿介入,我担心其中一方会快速被击败。您觉得继承人中,波顿会选择哪个?” “可能会是皮尔水曼。他的身份无疑,而且父亲可能已经倒向了波顿,如此,他别无选择,只能靠向波顿,如果他愿意娶了威廉伯爵的寡妇达斯汀夫人,他会很容易坐稳伯爵位置,更何况,他也不用担心封臣会反对他。” “这两分之法不稳固,如殿下所言,一方很有可能快速被另一方平定。”罗德利克评价。 多半是兰诺史淘被被皮尔水曼击败。 “确实如此,所以还有第二种方法。第二种方法需要探讨第三名继承人,如果皮尔水曼的父亲参加了红色婚礼,他的继承权确实可以被挑战,这个时候,就可以从凯文伯爵的女儿莱安娜达斯汀夫人那寻找,她嫁到了磐石海岸的费舍尔家族,因为时间太久,无法缕清子女关系,我们可以随便从费舍尔家族中选择一名子嗣让他参与荒冢屯的竞争。这种意外收获,想必费舍尔大人不会拒绝。” “三座城堡分别封给三人。对应关系如何?” “始祖堡距离菲林特家族最近,如果菲林特伯爵愿意给自己的哥哥提供协助,那让兰诺史陶大人获得始祖堡最合适。他能从一河之隔的菲林特那里获得支持,即使面临军队征伐,也不会太过畏惧。费舍尔家族的孩子,继承权可能最为正统,不会因为各种事情被挑战,因此让他们选择荒冢厅也不错,至少能给溪流地和荒冢屯的西边放一颗钉子;至于最东边的先民门,可以送给皮尔水曼。” “就第二种。皮尔水曼如果拿到先民门很容易引入波顿的军队,所以,他的封地与兰诺史陶对调。哎,总得来说,我对这个计划还感觉糊涂,但行动总比被动等他们率军打过来好,至于结果,做了再说,看看我们的布局究竟能收获什么。” “总不至于让对方更团结了。”梅森赛文爵士笑了起来。 “是啊,达斯汀家族既然不肯向史塔克家族效忠,那我就用封君的名义给他们增加一点麻烦,这也不算无礼?”美伊示意此事下定,“诸位,现在让我们对着图,商讨军略!继承权的事实在太无聊了!” 第四十二章 美伊 第四十二章美伊 “殿下,克雷多等人今日晚间即可回临冬城,是否等他们到了之后再讨论军略?”罗德利克爵士询问道,“虽然这位勇士习惯在会议上沉默,但在南方的战场上,这位勇士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可靠,他有资格参加会议。” “不必等他们了。自从我返回临冬城以来,变故太多,这只是我借这个机会了解情况而已,哎,这也不是定策,最多只是商讨方案。” 克雷多很快要率领部分骑兵北上,援助长城,没有那么多时间在临冬城商讨方略。 “殿下,既然大家要商讨军事,我就不多参与了。大军返回,需要准备的事项可多,我得去做好安排嘞!”分恩主管笑着向美伊请示离开。 “哎,有劳!”美伊点头,这种事务交给他,她很放心。 分恩总管起身离去,却不小心碰到了桌角,发出尖锐的吱吱声。 莎莎从瞌睡中猛地被惊醒,不安地看向四周,这样子惹得美伊好一阵笑话。 “莎莎,帮我把门打开,然后再把霍得诺瑞、法尔特葛洛佛、莫尔森林氏、贝伦陶哈、班扬赛文、亚瑟孔顿还有霍兰普尔这些少年都叫过来。”美伊沉吟,“就说,他们从今天要学习新知识了。” “嗯!”她红着脸,从图书馆中冲了出去。 “哈尔队长,让盖吉和芜菁从厨房再送来一些酒以及浆果汁。” “是,殿下。”哈尔莫兰也有些困倦,能出去走走,他很高兴。 “殿下,这些孩子是不是太小,而且军事和有些情况他们无法理解,让孩子们旁听不妥?”梅森赛文不解,“哎,我最担心他们学不会保密。” “这些孩子是北境的精华,有些东西要及时学习才对。”美伊起身,手指碰向地图,“这是他们了解自己家园、土地的绝佳时机,更何况,凛冬已至,他们不能只是孩子。至于保密,我相信他们会的。” 美伊从拉开的图书馆走了出去,外边灰云笼罩天空,自从她返回北境以来就没有见过太阳。外边的寒风阵阵,冰冷,但清新。 临冬城内的积雪已被清扫堆放,白色的雪粘上了污泥,看起来脏兮兮的。 旁边的工人正在用工具刮去地上的烂泥,工具剐蹭下,裸露出下面坚硬的冻土。 他们身后还有一批人正在拉着巨大的石板跟着节奏呼喊着碾压道路,他们身后后面的一批人不断在压平的道路上铺设碎石。 后续还要在碎石上铺设花岗岩石。 她已经忍受临冬城这种烂泥路很久了,她在前几天才闲下来正式做出决定,准备将城内所有道路全部用岩石重新铺设。价格高得让人咋舌。 有些重臣对此行为表达了反对,因为不管是人力、财物等资源都应该投入到战争中,而不是浪掷在城内,进行这种无必要的基础建设。 财物还好说,她有很多,关键是人力。 让她决定下来的是她所见到的情景。她的听力很好,每次进入小动物后,就能听到周边很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中年人们聚在避冬市集,一起赌博、吵闹,他们既没有在瓷器窑中工作,也没有做其他事情,这这个情况显然说明临冬城周边就业情况不够充分。而如果不是他们故意不劳动,那就更不能忍受,他们的存在不仅不能叫做资源,而应该称为不稳定因素。 说服重臣们花了一点功夫,但并没有受到阻碍,美伊给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将聚拢在手中的金币、银币、铜币花出去可以增加平民们的收入,有利于周边商贸流通;二是,花岗岩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抬上城墙作为武器。 美伊认为后一个原因说服了他们。 她有印象,记得这是历史上哪个家族的操作。 似乎是历史上哪个家族的年轻人为了表现奢华,使用青铜来铸造宫殿的柱子,一时间,人人骂他奢侈享乐,但家主不仅没有怪罪,还竭力支持,因为虽然奢华,但无论青铜还是木材全部都是战争中的战略储备。最终,当家族面临危险,被敌人围困的时候,他们将青铜柱子拉倒,用建筑的木材将青铜重新融化铸造成各种武器,并最终赢得战争。 也许她也该在临冬城内打着建设的名义储备一些材料,她本人或许用不上,但谁知道她的后辈们需不需要呢? 在此之前,美伊已经修缮了藏书塔,她能够听到温泉水在藏书塔的地下和坚实的墙壁之中经过的微微响动,根据老人们的说法,即使是最严寒的冬季,室内依然可以保持一定温度。 所以,将议会厅搬到这里是她最满意的地方。 除了藏书塔外,她还准备修缮残塔,并将首堡彻底拆除,建立一座用于教育以及学术研究的塔楼。 首堡是临冬城内最古老的建筑,也是最原始的要塞,占地广大,仅略小于神木林,建成一座单独的学院及配套的设施绰绰有余。而且首堡之下同样游走着温泉,如果能好好利用起来,并在金钱的作用下,或许能够为她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 学城就是她的目标。 学城历史悠久,以美伊的理解,任何悠久的东西都必然带着繁琐和腐朽,那些真正有抱负、有才能的学者,或许会乐意离开那种地方,选择在新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能力。 学院要怎么建设? 代表知识的是铁匠,或许学院的门墙两边可以用两座巨大的青铜铁匠雕塑来铸造。 这是遥远的事。 她远远地听到孩子们的呼喊声,于是在外边深呼一口气后,再次转回图书馆内。 孩子一个个喘着粗气陆续跑进图书馆,图书馆内原先温和的气氛立刻改变了。 “安静!”美伊等待他们坐好后,对着这些贵族子弟肃声喝去,他们立刻停下了吵吵闹闹,全部看向美伊。 “梅森赛文爵士说你们还小,没必要知道我们所面临的情况,但要我说,你们的年龄已经不小,距离少龙主、少狼主上战场的年龄也不过几年而已。而属于我们的战斗正在到来,所以是时候让你们知道我们所面临的情况。你们现在已经没有多长时间学习,因为冬天已经悄然到来。所以,我决定,今天以及以后每一天,如果有军事会议,你们都要尽可能参加旁听,但我要提两项基础要求:第一,不许交头接耳、插嘴发言,除非被点名;第二,离开会议,你们不能透露会议中的一个字,更不许私下互相讨论。” 美伊注视着沉默的少年。 “你们现在还没有资格坐到这边的椅子上,所以,保持会议内的安静以及会议外的安静都是本分。哈尔队长,如果有人违反纪律,不用请示我,直接用鞭子抽即可。” “是,殿下。”哈尔笑着站了起来,抽出腰间的鞭子,来回轻轻扣在掌上。 那是一条细细的马鞭。 这些少年认真严肃地看着美伊和重臣。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参与这种会议就可证明他们已经不是玩幼稚游戏的小孩子了。 这些人虽然都是少年,有的甚至都只是孩子,但实际上,只要他们的父兄出现什么意外,就意味着他们要立刻顶上,这需要一定的能力。而就算没有基业需要他们继承,仅仅是今天的这个形式,他们也将被视为临冬城的亲信,在将来为临冬城提供服务,而不管是哪种情况,他们都需要了解一些基础的军事知识和军事运作。 在艾德大人的会议上,罗柏始终都会跟随左右,观摩学习,贵族们都知道这是培养继承人的常见方式。美伊并没有需要培养的继承人,她让这些孩子参与,会是一种荣宠表示,每一位重臣都能看得明白。 罗尔杰凯索和罗佛葛洛佛两人微笑不语,他们的孩子正列坐于此。 芜菁和另一名女仆这个时候一前一后将她所要求的东西送了进来,放置好然后离开。 “都听清楚了么?” 孩子们全部点头应诺,不敢出声。 这很好。 这座城内,最关心他们成长的,恐怕就是美伊了。 这些孩子现在整日在临冬城内胡闹,既没有统一的学业要求,也缺乏足够的军事训练,根本不可能期待他们在需要的时候立刻转变为合格的军官。 这实在太慢了。而临冬城能够提供的教育能力又实在匮乏。 自从罗德利克爵士转任临冬城防御主官后,临冬城教头的角色就已经落到了来自赛文城的教头胡班一个人身上,可他一个人也无法训练这么多孩子,更没法为孩子们进行军事培训,尤其是军事理论上的。 在通识教育上,临冬城更是惨淡,一般而言,学士只负责临冬城内领主家孩子的教育,至于其他人,则无法享受到这项服务。 更惨的是,现在临冬城连个学士都没。 美伊自己分身乏术,根本不可能亲自来教育这些孩子识字认图。这也是美伊迫切想要柴尔修士帮她组建文官团队的原因。 “波顿在南方的军队尚未在北境登陆,其整体军事规划尚不清晰,但支持波顿的家族已十分明显,他们位于北境西南方以及东方。西南方向主要是荒冢屯、溪流地、菲林特之指,而他们在少狼主南下时已尽可能保留实力,所以,他们能够为波顿提供的援助十分可观。”等到众人将地图从桌上转移至墙上的时候,柴尔修士面向众人,实际是这群孩子介绍,“他在东方的支持者主要是洛克、朗、寡妇望的菲林特等东方沿岸家族。” 众人保持着沉默。 “据我们估算,波顿及其盟友可能在这个冬季动员超过四万人的军队,在白刃河东西两岸基本各半,其骑兵总数可能超过一万。目前波顿军队蛰伏在他们的领地,我想是为了等待他们的家主登陆——等到卢斯波顿安全踏上北方土地的时候,我想,他们就会在深冬来临前发动攻击——根据不可靠的情报,波顿登陆时间就在近期。” 所有人死死盯着高高挂起的地图。从图上看,支持恐怖堡的地域面积实在太大了。 美伊没有实际走访过北境大大小小的家族,无法感受他们的实际领地大小,但就这张地图描述的情况而言,仅溪流地和荒冢屯就已经比临冬城及所有明确支持者的地域加起来还要大。 正因为她没有实际走访过,她无法判断真实情况以及他们的领地面积。 地图上的测绘比例显然也不可信。 地图只是地图。艾德大人说过,真实的土地情况要远比地图复杂。 从某些方面来说,她不是合格的领主。因为合格的领主会对自己的封地了如指掌。 “我们的全面动员令将在后日下发,结合盟友及诸位所在家族的支持,我们预计能够征召近两万士兵,其中骑兵可能达到六千人,步兵、弓兵等共计一万两千人,如果曼德勒大人能够提供额外支持,我们可以期待更多。” 四万对两万,基本是这样的格局。 “殿下,如今敌众我寡,我想我们的胜策在于防守,如果防守有效,我们就可以利用北境的冬季拖死敌人。波顿的大军中还有六千南方兵,他们恐怕无法胜任北方的战斗,只要我们能做好防守,这些南方人必然会自行崩溃。”罗尔杰接话,在无人出声后,他拿起一根木杆走到地图前比画,“我认为,我们的重点防御地点有‘三级’、‘五处’。”他目视众人,确定他们已接收到他的声音,“所谓三级,第一级是临冬城、赛文城及至白港的通道;第二级是长湖、白刃河防线;第三级即延末江及暗影森林防线,只要三级防线不失、壁炉城和卡霍城就安然无恙,我们可以将波顿封死在白刃河以东。” 三级、五处,听得美伊直皱眉头,这显然是她不在的时候,这帮重臣们倾向的战略选择。 “所谓五处,即我们应当做好沿白刃河防守的最重要五个地点。其中五点之一为白刃河的五处渡口,分别是骑士渡、白狼渡、山阴渡、灰狼渡和风雪渡,五处渡口不失,波顿大军则无法进入白刃河以西。截自今日,我们已经在五处渡口及周边修建了营寨,只要少许兵力就能协同防守。” 重臣们连连点头,美伊不置可否。沿着渡河口修建营寨是她离开临冬城时就已经确定的策略。 “第二处为卡霍城以及壁炉城的防守点,即末江沿线,此江的渡口不多,仅两处,分别是巨人渡和骄阳渡,我相信卡史塔克和安柏们明白这两处地点的重要性。如果这两处失守,恐怕以卡霍城和壁炉城的兵力,将无法阻挡波顿的进攻,而他们太远,我们也无法及时提供救援;第三处乃是托伦方城以及荒冢屯通往临冬城大道上的托伦小镇,此处是抵挡溪流地和荒冢屯向临冬城进攻的要地;第四处乃是在国王大道上的狼啸镇,只要此地不失,则临冬城西边安全无忧;第五处乃是卡林湾,此处可能面临菲林特的偷袭,如果打通,我们担心铁王座以及谷地敌兵会通过卡林湾,领兵北上协助波顿。毕竟已经有消息称,波顿在海鸥镇得到了小指头的大力支持。” 罗尔杰收起木杆,看向大家。 “幸运的是,上述所有防守点都已经得到了加强,并且掌握在我们手中。如果防守得当,即使波顿再多四万军队,也只能望而兴叹。” 无人说话。 “如果波顿真的有那么多大军,我则要为波顿担心了。只要冬季时间超过一年,我想,他们自己就要崩溃。”罗德利克接过话,自信地说。 “如果海鸥镇已经向波顿提供支持,那他们的粮食可以坚持多久?”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临冬城的存粮和物资足够支撑一到两年,而如果白港物资可以源源不断,布拉佛斯的能够按照商讨的方案提供粮食、毛皮,我们还可以支撑更长时间。” “罗尔杰大人、罗德利克爵士,诸位重臣,我听红袍女说,波顿已经动用了血魔法,当然,我不知道真假,但如果布兰登大人和瑞肯少爷的事情再次出现,我们又如何确保在这些手段下,我们仍可对这些地方做好防守?如果某处意外丢失,我们有何后手准备?”柴尔修士朗声询问,“孔奇孔顿大人为我们抓到了不少临冬城的内奸,我们如何确保,在我们的关键防守地方没有敌人的内奸?” “如果如果,哪有那么多如果?这已经是最好的防守手段了。”罗尔杰提高了声音,“我们当然要不断找出内奸,不断强化防御,或者,难道我们要按照那位孔奇大人的意见渡过白刃河去进攻恐怖堡不成?” 美伊沉吟无语,防守是不缓不急的策略,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结合北境的地理形势,也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漏洞。可对手会给他们机会,并且按照预想的节奏来进攻么? 不能因为兵力不足的问题,一开始就认为应该被动防守。 “进攻恐怖堡当然不行,大人。”柴尔修士笑着说道,“按照您说的意思,谷地已经为波顿提供了物资支持,那对方如何不能坚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波顿的个性来说,说不定对方准备的存粮足够大军吃用五年。我们如何靠防守击败五年存粮的敌人?如果一年以后,冬季结束,在防守条件下,我们如何去做春耕、夏收?” “诸位大人。冬季究竟维持多久无法确定,大雪何时再度降临,也无法预料,”对方是否使用血魔法、何时使用、对谁使用更是无法预料,“所以,如果只是单纯防守,可能无法抓住获胜的机会,而一旦情况有变,防守可能就会出现漏洞;可是,如果单纯进攻,呵呵,大家也看到了,兵力缺乏的是我们,存粮更少的可能也是我们。” “殿下,您有什么看法?” “我不知道。”美伊在头脑中挖掘尘封已久的记忆,“但总之,不管采用什么方法,战争的目的是取胜,取胜的方法和条件要可靠,决不能寄希望于我们不能掌控的东西,比如天气、比如冬季。” “殿下,您有何策略?”梅森赛文爵士问。 美伊瞪了他一眼,她现在哪有什么策略? “如果有策略,策略就是积极主动、要超出敌人预料。我们兵力处于弱势,但兵员构成相对单纯,指挥更加简便。”还有全视野,“这是我们的优势。” 第四十三章 狼女 第四十三章狼女 重臣面面相觑,不太理解美伊所说的策略。 “柴尔修士,针对达斯汀的计策可以立刻实施——呵呵,后续我会做一点军事行动配合——若是三人之中能有一人响应,也能给达斯汀夫人带来一点麻烦,但我要的不是一点麻烦,我要的是彻底掀翻她。她以一个媳妇把持达斯汀家,除了依托莱斯威尔家族的助力,我想不到达斯汀家以及达斯汀的封臣们凭什么愿意跟随她一路走到死。我南下途中已经轻松击败过波顿的退军,他们难道没有看到么?” 美伊想到那场带着阿莎葛雷乔伊一起参加的快速战斗。 “梅森爵士,我记得有个波顿的俘虏还关押在赛文城?” “是的,殿下,因为那一仗,赛文城里已经关押了很多俘虏。您说的那个波顿还在,只是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只是问问而已。”美伊从座位上起身,接过长杆,走向地图,“如果我是波顿,面对防御,我有两个策略或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如果白刃河的防守太过严密,无法突破,则大举北上,突破末江,虽然末江只有两个渡口,嗯,骄阳渡和巨人渡,但既然是一条江,只要有船,必定能够找到其他渡口,这与白刃河不同。即使找不到其他渡口,以卡史塔克和安柏两家的力量,也不一定能够守住渡口。所以,大军的第一步就是尽快解决壁炉城和卡霍城的防御,并将南方的军队安排在这里,如果他学会了泰温公爵用异域的狗为他干黑活,那么这些南方军队既可以为他残忍地肃清敌党,也可以为他坚守城堡——这些南方人走出城堡非得被北方人吃了不可。除了这些,还能让他们远离北境的其他区域,为军队分散过冬做准备。总之,各位不会认为,以波顿主力进攻这两个地方,会拿不下来?” 重臣们没有说话,于是美伊继续。 “扫平这两个城堡,波顿的东北方向就安稳了,同时,也基本恢复红王的历史领土。以冬境之王和红王的争锋历史来看,波顿或许会沿着历史老路,越过长湖,自北向南进攻临冬城。” “他们的补给能支持这么长距离的路线么?”梅森赛文爵士质疑。 “无需支持。既然史塔克选择被动防守,自然不会对他们进行骚扰或阻击,也无法对抗他们的优势兵力,因此,他们可以轻易扫除白刃河沿岸的城寨碉堡,只要突破风雪渡,就可以让恐怖堡联军更快进入白刃河以西,轻易自北方对临冬城发起攻击、围困。而后可以继续向南,一旦拿下灰狼渡,他们就可以大举驻兵对临冬城形成包围,同时大大缩减补给线,而即使围城失败,只要灰狼渡在手,他们也可以从容退走,保持不败。在这点上,或许我该感谢孔奇孔顿为我扫除了内奸,否则,这一计未必不能成功。” “如果恐怖堡进攻壁炉城和卡霍城,我们自然会移兵北上阻挡,恐怖堡未必就能够拿下风雪渡。”罗德利克爵士出声。 “那也不错,至少,他已经和史塔克接战了,败了无所谓,他的士兵更多,但如果胜了,就可以长驱直下,并且还可以借此打击我方士气。” “可是,冬季围城,说什么都不是好策略,更何况,临冬城已经清除他们派来的内奸,对?” “当然。”她能说临冬城内还有内奸不成?“所以,如果他没有信心直接拿下临冬城,恐怕会选择第二个方案。”美伊重新坐回座位,“第二个方案很简单,清理白刃河以东所有还效忠史塔克的家族力量,不断将人头送往临冬城,然后对白港进行袭扰、破坏,驱赶平民攻城,卢斯波顿的底线在哪,我并不了解,我觉得,他应该不会在意手段有多残忍,只要能够逼迫史塔克被动出战,他都会选择,毕竟,史塔克的人给人的印象总是易怒且行事任性。” 还有第三个方案、第四个方案,只是都需要配合各种血魔法,这也最难解释。 “殿下,相信您不会任性行事。” 梅森赛文爵士的话,让她想起了怒杀无面者的那晚。她分明已经向诸位重臣承诺放过无面者交换艾莉亚,结果还是怒不可遏,宰掉了无面者,这就导致她当晚不得不一一敲开他们的房门,将事情告知他们。相信此事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并不是“狼女行事沉稳”。 “当然不会”她不是正宗的史塔克。 “所以您?” “波顿可能选择先北后南,先东后西,我呢,呵呵,我们可以先西后东,先南后北,看谁的动作更快。”要不是为了惩戒佛雷家族,减轻来自南方的压力,或许她早该如此行动了。 她的方案从始至终从未发生过变化。 “殿下,先西后东,先南后北,这是什么意思?”罗德利克爵士站了起来,走到了地图旁,“难道我们要进攻菲林特么?到他们那,或许比到孪河城更远。而且,我也看不出来进攻他们有什么意义。” “若不是布兰出事,或许,我南下返回之时就会借道拿下菲林特。” 如果不是菲林特没有发出警戒,或许卡林湾就不会丢失。只要卡林湾不失,当罗柏感觉在南方战斗比较吃力的时候,他就会想到在北方继续征召军队——他总不会对杂种姐姐带回来的黄金不屑一顾——那个时候或许就是她发挥能力的时候。 至于佛雷,卡林湾不失,他不会也不敢做出傻事,波顿应是同理。 如果,维克塔利昂没能攻下卡林湾,或许,她现在已经带着大军进入君临学着祖辈克雷根让君临体验什么叫血狼女的狼时。总之,他们带着北方军队在南方的土地上纵横捭阖比现在在北方打内战会好一万倍。 “所以,所谓的先南的南方并不是菲林特。”罗尔杰大人笑着说,“您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所谓先南,指的是以溪流地和荒冢屯为主的两个反叛伯爵领,所谓北方指的就是波顿以及沿海岸党羽,呵呵,历史上他们就臣服红王,分开的时间虽然够长,但这记忆却还没有消退嘛。” 美伊就不明白,如今有多少不臣的伯爵领主因为史塔克当家的是个女人才做这种选择的。 “殿下,您这可就冤枉了不少领主。”柴尔修士主动站了出来,“沿岸家族之所以反叛,我猜,是因为眼红白港的对外贸易,期望恢复历史的盛况。” 真是新鲜的理由。她只是开玩笑说的那些话。 “我不理解。”美伊瞧向柴尔修士,希望他能够解释,反叛理由总让她倍感兴趣。 “殿下,这要从曼德勒家族的港口管理之能说起。”柴尔修士解释这些问题的时候总是笑意盈盈,他显然很喜欢为人释疑解惑,或许这是修士的工作习惯,“曼德勒家族的来源大家都知道,我就不详细说了,他们在进入北境之时,可不仅仅带着黄金、物资,他还带着自己的整个家族和全部的封臣、骑士团,这里面包括了很多的河运管理人才。” “这些我都知道。”美伊希望他能快点。 “是,殿下,早在曼德勒刚管理白港——那时候还叫狼穴——之前,北境对外的贸易港口从北至南,大大小小有无数个,有规模的就有六个,分别是波顿港、刀锋港、碎流港、寡妇望、朗门港以及老城港。在波顿上次反叛之时,北境之王将其所拥有的两座港口彻底摧毁,所以,北境对外贸易的港口自那时便转至剩余的四座港口进行。” “这四座港口,我只听过寡妇望和老城港,可我乘船返回北境的时候也从未想过在这两个港口停靠,莫非,这也有什么关系?” “当然了,殿下。很多人都不记得其他四座港口当时繁盛的模样,所以看到荒僻失落的四座港口并没有太多想法,这实际是错的。曼德勒家族占领狼穴后,很快在此地站稳脚跟,并联合史塔克的力量对三姐妹群岛进行了重塑、联合。曼德勒家族确实很有能力,并在白港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但这并不是终点,我想说的是,白港本身就有着天然的优势,它是北境不多的不冻港,只要去除海盗的威胁、联合史塔克的河运通道以及背靠整个白刃河以西其他家族的贸易需求,它自然就会成为贸易繁盛的港口。” “呵呵,难道修士您记得?您也就四十多岁?”美伊笑着问。 “殿下,我已四十八岁,只比瑞卡德大人小了一点而已。以我的年龄自然是不记得这些港口繁盛的模样,但好在,临冬城的图书中记录了不少当时贸易的场景和学士留下来的记录。这足够还原当时的盛况了。” 美伊感觉听明白了一些。旁边静坐的孩子们更是兴奋,以前何尝有人和他们说这些故事? “这与今天他们的反叛又有什么关系,总不会因为白港的繁盛,他们出于嫉妒便站在波顿一侧?” “请容我细说,殿下。临冬城至白港的商贸通道日渐繁盛,我刚刚说了,不仅有临冬城对外进出的货物,实际上,整个白刃河以西的领主自那时起都会选择通过白港对外贸易,不仅便捷,而且高效、费用低廉。” 葛洛佛、赛文全部在点头。 “殿下,我不太清楚商贸方面的经济规律,但我感觉,贸易领域似乎有点强者越强,而弱者越弱的规则在那——白港对外贸易越繁盛,它就会更繁盛,而东海岸管理其他港口的家族则日渐衰落,他们虽然艳羡,但毫无办法。到了最后,这些港口日渐惨淡,您所没有听说过的很多港口,比如碎流港、朗门港、荒泥港、水鸭港已日渐败坏,最后只能作为渔船停靠地了。而因为年久失修,有的最后连入海口都被淤泥阻塞,这就更做不了港口了。” “他们投靠波顿,这些港口也不可能恢复。”理由并不充分。 “淤泥可以重新清理,巨石可以再捞出,关键是物流、商贸的去向。只要临冬城一天作为北境的心脏,这些物流就永远也转不到其他港口,毕竟在北境,河运、海运如此便利的地方,再也找不到临冬城、赛文城到白港这一线的搭对了,要我说,即使威里斯大人没有被您救出,白港也仍会支持殿下您。” 就他后半句,美伊不得不投去责怪的一眼——就算道理如此,他也不能这样说出来。 “我还是同样的疑问。即使他们投靠波顿,也改变不了这种‘搭对’。” “正常情况下,改变不了,除非——临冬城覆灭,北境重心转向恐怖堡。”柴尔修士的语气十分肯定,“红王之所以能够与冬境之王争锋、造船者布兰登之所以要向西方探索,这自然是因为红王把控了东方的贸易。这些叛乱的家族,未尝没有想通过这个方法重新恢复自己港口贸易的想法。” “就算临冬城毁灭,白港的优势也没有那么容易破除。所以,我仍然很难理解他们的选择。” “临冬城毁灭,白港还能运输哪些北境的物资呢?波顿已经重启波顿港,恐怕不会容忍白港继续保持便利,我猜他一定会破坏白港与三姐妹群岛的默契,到那个时候,北境对外贸易的出口很容易就转到波顿港。其他港口在这种情况下,也会恢复以前的物流份额,并顺势恢复到以前繁盛的样子。至于白港,我猜,它可能恢复成为以前的混乱的那种狼穴。” 美伊沉吟不语,如果南方的叛乱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对史塔克的仇恨,那按照柴尔修士所言,东方的叛乱就可能是经济原因了。 世间最坚不可摧的同盟是什么?当然是经济上的深入连接。世间恶劣的仇恨是什么?是杀人父母以及断人财路。 美伊基本理解修士的意思。 史塔克、曼德勒这种经济上的深入连接,就实际情况而言,还不用考虑竞争关系,因为,双方政治上强弱、高下分明,在北境,宗教信仰上主流、支流分明。更不用说,美伊在瓷器贸易上与曼德勒家族的合作…… 不过美伊觉得,东海岸沿岸的家族,或许考虑了经济方面的“可能收益”,但更可能是想到了波顿的手段——他们根本就没能力抵抗波顿,而史塔克也根本无力在波顿‘惩戒’他们时,为他们提供保护,所以综合而言,做出背叛决定也算“合理”。 “哎,还是说回南北和东西的问题,”话题突然被柴尔修士扯远,她必须拉回,“所谓南方指溪流地、荒冢屯,这必须先处理,所谓,先西后东,则指,呵呵,先溪流地后荒冢屯。” “先进攻莱斯威尔?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出其不意。”美伊用眼光扫过各个孩童,用眼神提示他们保密的要求,“既然你们都没有想到我们会先解决莱斯威尔,我想,敌人就更想不到了。席恩那小子从磐石海岸登陆,一路越过溪流地,在边临镇边转进,直奔托伦方城,我们大可以反其道而行,在边临镇转进,而后直扑溪流地的长溪城。” 她看到罗德利克爵士轻轻颔首,但又有些迟疑。 “第二个原因是,溪流地子爵们之所以接受芭芭蕾莱斯威尔这个寡妇的领导,想必是莱斯威尔家族在背后提供支持,所以,我只要击溃莱斯威尔家族,这些子爵们或许会重新考虑应该向谁效忠。另外,只有击溃莱斯威尔家族,之前三分荒冢屯的计划才能顺利实施,不被达斯汀夫人破坏。” “若是得计,恐怕我们可以一举解决莱斯威尔和达斯汀家族的威胁,从而,在军力上,能够与波顿重新保持平衡。”罗佛葛洛佛拊掌惊呼,“更何况,相比达斯汀家族,莱斯威尔并没有那么强盛,我们胜利的机会不小。” 第四十四章 临冬城夫人 第四十四章临冬城夫人 “殿下,这个计划看起来很有可行性,”罗德利克爵士小心说着赞成的话,“可短时间内,我们根本没法拿出多少军队向长溪城进军。据我所知,溪流地已经发布了征召令,如果我估计得不错,等我们准备好人手进攻,他们至少会组织起两千骑兵和更多的弓兵、步兵。他们在南方损失并不大。” 美伊点头。 她只是提了计划,并不是立刻就向溪流地进军,她带着一千五百骑兵向南方,随着克雷多返回北方的最多只有八百骑兵,剩余的,还将慢慢经过奔流城、孪河城,并要带着伤员、缴获返回。 返回北境的八百骑兵也不可能立刻投入战场……他们带着大量的缴获,不顾生死远离家乡战斗,如今安全返回,只要是正常人都会迫不及待返回家园,美伊不可能将他们强留下来发动另一场战争。 当他们返回家乡后,还有多少愿意跟着她继续冒险很难说。 今晚和明晚,临冬城会设宴款待他们,但除了留恋于避冬市集院妓的骑兵,大部分应该都会选择在明日或后日返回各自家园,这主要看他们能够多快将战利品出手,并买到合适的物资返回。 对于美伊来说,当她发出募集令,这些曾参与南方战斗的士兵中能有一半愿意重新返回,她就要谢天谢地了。而且,即使等他们返回,美伊也不能带着他们去攻打溪流地——长城的优先级(对于美伊来说,这还是责任优先级)要高于其他任何地方。 而目前,驻守在临冬城内和避冬市集的史塔克军队,尚不足一千人,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只能做防守用的步兵和弓兵,这些人防御临冬城绰绰有余,但带领这样一群步兵奔袭适合跑马的溪流地简直是找死。 “殿下,我们并不是没有盟友。”梅森赛文爵士站起发言,“如果克雷多不反对,他可以带着您的部属,以及葛洛佛、赛文、史塔克凑出来的骑兵北上。我们新凑出三四百骑兵没有困难,而且在克雷多向北进军的时候,您还可以以琼恩伯爵以及哈利昂伯爵的名义调集壁炉城、卡霍城的骑兵,让他们在黑城堡或国王大道上等待。” 美伊觉得这不是好主意。 如果领兵的是她,她能借助女爵的地位压制来源各不相同的骑兵,但如果让这些北方骑兵归一个异域人统属,那很可能会出大乱子。 克雷多以勇猛着称,但将兵统御,就不是他的长处了。 美伊思考后,缓缓摇头,梅森赛文爵士显得很失望。 “在南方战斗的战士不是钢铁,克雷多他们也需要休息,没法立刻投入战斗。”美伊来回踱步,想不到妥善的处理方法。 “殿下,我们的盟友可不仅葛洛佛、赛文,还有白港的曼德勒,您可以向他们送乌鸦,讨要骑兵,命他们北上袭击野人,如今,北境道路上的积雪还不深厚,是向北出击的好机会。” “曼德勒即使同意派兵前往长城,恐怕也不积极,白港何时遭受过野人袭击?他们如何有决心带领北境士兵向数十万的野人发动进攻?”白港的骑兵是个选项,但最好用于溪流地,但克雷多绝不会是率领北方军队的好人选。 “殿下,您的担心不无道理,长城之事紧急且危险,我已收到多只来自长城的乌鸦,若不是您弟弟琼恩在山林氏族那里说服诺瑞伯爵向长城派去援兵,恐怕长城早已经被野人攻下了。”柴尔修士积极回复,向美伊投来知悉一切的笑容。 美伊沉吟。 带着几个家族拼凑出来的骑兵北上是个好决定,但主帅人选? 她觉得,现在能够胜任主帅人选的只有眼前的罗德利克爵士,但美伊也不好直接命令他。他此刻是临冬城的城防司令,理论上,他需要负责临冬城的安全,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守卫临冬城的责任要远远高于所谓的营救长城。 除非他亲自请缨,否则美伊都不会挑他的将,否则,只可能给他错误的印象,影响他们的后续“合作”。 老爵士与她父亲艾德大人几乎都是同一类人,敏感而又骄傲。 “最好的人选当然是我。”美伊像是下定决心,朗声回应,“琼恩我很熟悉,他会使用的战法,我完全能够猜到,我能准确抓住时机,在黑城堡就近出击,配合琼恩使用骑兵彻底击溃敌人。” “殿下,我们都明白您在统帅骑兵上的能力,可是临冬城现在正处在关键时期,你不能离开!”罗尔杰回应。 “不错,殿下,如果消息无误,塞外的野人总数共计有十万人,五百人想要一举获胜无异于天方夜谭,您到了长城,少不了与敌人反复周旋——长城的主要任务是防守,防守并不需要骑兵——您到了长城只能浪费时间。您也知道,波顿就将登陆北境,您不想在波顿攻打临冬城的时候,您和琼恩却远在长城?”罗佛葛洛佛劝道。 “野人人数再多,只要缺乏组织,对我来说都是土鸡瓦狗,只要袭破那个塞外之王的大营,战斗便告结束,那个时候我就能返回——临冬城到长城总不会比到奔流城、赫伦堡更远——对我来说,长城也不过去去就回来的地方。要我说,波顿近期就将登陆北境,不过是红袍女的猜测而已,就算她碰巧猜对了,士兵从海上登陆,不休整一段时间也不可能有战斗力,而且波顿所带的士兵已经在南方苦战近两年,怎么可能一返回北境就投入战斗?”美伊觉得自己演不好戏,“临冬城的防守有罗德利克爵士,我不需要担心。” 她当然担心,她既担心计成之时,老爵士无法长途行军或不能胜任长城的救援,也担心她亲自前往长城后,老爵士太过僵硬无法做好临冬城的兵员组织和防御。 除了她身边的几个队长,她觉得这群北方人中没有人能够真正让她放心。 人才难得,而可信又合适的人更是难得。 “殿下,我以为我们在救援长城一事上已经达成一致。我们之前同意向长城抽调五百骑兵援助琼恩,但您会放弃亲自前往。”罗德利克爵士很不高兴,完全没有往她期待的方向行动。“当前史塔克的大敌是波顿和其他叛臣。至于野人,他们没有军械、没有组织,长城只要有了山地氏族的协助,野人根本不可能越过,就算不幸被他们越过,他们也无法攻破一个个城堡,对我们产生实质威胁。如果,按照您说的,波顿可能先北后南,野人或许反而是我们的助力,而不是我们的麻烦。” 美伊只能叹气,她觉得,这些贵族恐怕全是这样考虑问题的,在他们眼里,那些散布在广大北境的农庄、矮院里,在群山之间、在河流丛林之间的都不是真正的人,而且临冬城对于这些人也没有保护义务,或者,为了更高尚的目的,他们可以随时被抛弃。 美伊只能暗暗撇嘴,虽然不认可,但没必要反驳。 稍稍沉默几个呼吸后,美伊觉得,她不得不用示弱的方式达成目的。 她可能要穿上贵妇人的盔甲。 “我何尝不知道首要敌人是波顿?”也许是,也许不是,“红袍女梅丽珊卓对我说过,琼恩可能被敌人围困至死……”这实际是红袍僧索罗斯的话,“我知道她的话不可信,但她确实有些能力。我其他弟弟都死了,我怎能放心得下最后的这个?” 重臣们沉默不语,美伊只能继续。 “是的,我知道他是个私生子,”美伊觉得难堪,但还是希望此时能落下泪来,但这点她万万做不到,“可他现在是我唯一还活着的弟弟,艾德大人唯一还活着的儿子,虽然他已经加入了守夜人,可我为他担心难道有错么?”她选择加重语气,“克雷多不是北方人,他无法领导北方骑兵;白港的骑士以及其他人或领导力、威望不足;或无法认识长城事务的紧迫;或根本不在意琼恩的死活——他们甚至都不认识琼恩——你们说,这个情况,我如何能放心?” “哎,是啊!”柴尔修士看着美伊,而后长叹,“除了殿下自己,谁又能够担负得起这种责任?” 几名重臣怪异地看着修士。 在一段长长的沉默后,罗德利克爵士终于站起了身,说出了美伊期待的话。 “援助长城的骑兵由我带领。”罗德利克爵士此时看起来像个伟人,“有我在,绝不会让琼恩陷于困境!” 美伊心中长叹,压下喜悦。 “爵士您能禁得住长途跋涉么?”美伊疑惑地问,“到长城可远着呢!” “你以为我已经老了么?我的身体可能是临冬城内最强壮的!”罗德利克爵士很生气,雪白的胡子在颤抖,“而且,我为临冬城服务了四十年,我想,在带领军队上,还算有点威望。数遍临冬城,再也找不到比我更合适的人了!我向殿下您保证,必然能够顺顺利利将五百骑兵带到长城。如果琼恩真的会率领山林氏族的军队对野人发动攻击,我会及时支援,定然会尽我所能为你保护好剩下的这个弟弟!”他深深叹了口气,“定然为艾德大人保护好最后的儿子!” 他说着豪迈的话,但美伊知道他不高兴。可这没有办法。 “你走了,临冬城的防守怎么办?我们要征召战士、训练兵员。”美伊说出这话的时候感觉在脸红。“如果募集的军队齐备,我还要带着他们突袭长溪城。” “临冬城的守备司令您可以任命哈尔莫兰,”哈尔闻言,觉得有些错愕,手中的鞭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拿了,“哼,他既然是临冬城的临时护卫队长,想必可以继续学习如何做好守备司令。另外,罗尔杰可以提供为哈尔队长提供帮助,议事厅成员也可以提供顾问。” “我?”哈尔瞧向罗德利克,然后再看向美伊。 “你以为你和他们一样,只有十岁么?”罗德利克爵士指着小孩子们,他心情不好,这可以理解,“凛冬已至,你也一样需要成长!” 美伊无法拒绝罗德利克爵士的提议。 “要是你哥哥哈里斯在,这个位置应该是他的。”美伊对哈尔说,但美伊觉得哈尔虽然更年轻,但比哈里斯更合适,“罗德利克爵士率领骑兵离开临冬城后,你便列席议事厅。” 虽然感觉压力甚大,但好在已经解决一件麻烦事,美伊现在只想走出图书馆,到外边好好透透气,让寒风彻底把临冬城夫人的娇气吹散。 第四十五章 临冬城当家 第四十五章临冬城当家 临冬城的南大门被完全打开,两座城墙之间的吊桥被放下,骑兵们鳞次栉比挨个进入临冬城,入城的队伍从临冬城门口一直排到路的尽头。 避冬市集的人们在泥泞的道路两旁围观,艳羡地看着经过的士兵。 排在最前头进入临冬城的是名副其实的钢铁巨兽。高大的战马被包裹在钢铁鳞片之中,显得峥嵘伟岸,骑在重骑兵马背上的士兵同样全副武装,盔甲闪亮,兵器琳琅。 人们在两侧高声呼喊,还有些人在大声数着披甲战马的数字,一开始只是轻声数着,而后竟一声大过一声,直到淹没其他各种庆贺欢闹的声音。 北境何时见过包裹盔甲的战马? 人们呼喊的数字一声声从城外传入城内,一开始还带着整齐的节奏,当数字终于开始超过一百的时候,就完全乱掉。 不知道他们是否数得精确。 重骑兵一个不少,是完完整整的三百。这是南下部队击败弑君者后最大、最完整的斩获。 入城的骑兵中,除了三百重骑兵外,还有其他三百多骑兵。围观的群众若是顺着延伸道路的右侧观看,还能看到更大群的战马被牧民们驱赶、聚拢。 这群战马的归属地是临冬城在城西北方向专设的牧场。 临冬城虽然能放得下这么多战马,但管理起来远不如在牧场方便。 临冬城外,除了牧场外,还有其他众多有价值的目标,这就包括瓷器窑、兵器场、铁矿山、畜牧场、打谷场以及避冬市集等目标,而一旦临冬城被围困,这些重要设施,也必然会被摧毁,毫无意外。 但入城的骑兵屁股下的战马却不用被安排进入牧场,跨马入城,这算是临冬城对他们的优待和欢迎礼仪。 但最重要的礼仪士兵们应该早已感受到,那便是人群的狂热呼喊,他们是为北境复仇的英雄。 骑兵们骑在战马上自觉在人群的呼喊中竭力保持肃穆,一个个高高昂起头。但也有几个骑兵不以为然,从兜中掏出在南方缴获的各种钱币,往道路两旁扔去,在哄闹中又惹来新的一阵阵欢呼。 这只是南方之行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战利品,更多的还要被深林堡伯爵们带回来,包括了数不胜数的毛皮布匹、刀枪剑戟还有一车车黄金和白银。可以说,这是剩下的骑兵们最重要的任务了。 本次返回北境的骑兵共有八百多,其中一两百骑兵在进入史塔克领地后就脱离了队伍,自行返回了家园,因此,到达临冬城内的不过六百多骑兵而已。 守在城门口的是临冬城的卫队,在他们面前堆放的是一个个木框,里面盛放着写着数字的号牌,卫队士兵正将一张张木牌分发给入城的骑兵。 骑兵们将按照木牌上指示的数字入住分恩总管为他们准备的房间。 美伊站在桥上,看到克雷多冷漠地拒绝了牌子,他像是没有看到卫兵,骑着重装战马踏入临冬城内空旷肃穆的校场。 马童紧张地守在他们经过的道路上,等待士兵下马。当首的克雷德像是完全没有看到准备接住缰绳的马童,依然骑在马上向前行走。这超出马童的预料,他们对这个情况有些不知所措。旁边的卫兵向克雷多呼喊,示意他停下,可他仿若未闻。 要是临冬城再小一点,后面尾随的骑兵就可能堵塞城内的通道。 小个子分恩总管在看到这个情景,立刻从校场边跑上前,很明显,他希望克雷德赶紧下马,让马童们依次将战马送入马厩。很显然,若是大家都停在院内,随着后面骑兵不断进入,很容易引起拥堵,也很容易在城内产生混乱以及踩踏。 “小男孩在哪里?”克雷德发出洪钟一般的声音,“我们为他拼杀,为何他不出来迎接我们?” “布兰登公爵被波顿暗杀了。”分恩总管赶紧回复。 “那临冬城属于那个更小的小狼孩了?”他有些诧异,拉起头盔的面罩,“他的腿还好,难道不能走出来么,还是说,学士还没教他什么是礼貌?” “瑞肯,瑞肯王子也去世了。”分恩总管显得极为难。后面的骑兵已经聚拢克雷多他身后。 “那临冬城现在谁当家?”他怒喝一声,“真是没用!简直是一群垃圾、饭桶,在临冬城内都保护不好你们的主人!你们为什么不自己了结了,蓦地在这丢人现眼?” 分恩总管的脸已经赤红一片,在高头大马下,在如巨人一般的克雷德注视下,这个身材矮小的泽地人他几乎说不出话来。 “学,学士已经,已经自尽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克雷多质问,“或者,你觉得你这种小个子更有用?” 美伊知道自己必须出来了,于是从主堡和武器库之间的桥梁上,在众人的目光中,轻盈地跳下,稳稳地停落在了众骑兵面前。 战马受惊,往后退了几步,将队伍挤得更加密集。 分恩总管大大松了口气,感激地看着美伊。 “分恩先生是我任命的临冬城总管,为我管理城堡。”美伊冷漠地瞧着还骑在马上的红色勇士,“临冬城现在是我当家。所以,你想要什么迎接,可以向我提?” 克雷多迟疑了两秒,直到身后的骑士们个个下马,他才从重装战马上跃下高大的身躯。 在他面前,美伊像个小孩子,身高仅至他的肩部,外形更是显得消瘦,可能只有他的三分之一。 美伊开始同情起他胯下的战马。 马童这个时候从骑士们的手中接过缰绳,一个个快速将战马赶入马厩,动作娴熟。他们今天的工作不仅是照顾马,还要与密肯等铁匠学徒将战马身上的甲胄取下,擦拭、封装,一份份收藏起来,堆放到武器库,并在适当的时候重新拿出来使用。 她听到后面骑士们对她“爵士”的呼喊声不绝于耳,她想多说些话,但这里战马嘶鸣不绝,后面人声鼎沸,不是说话的地方。 “爵士您竟然比我们先回来。”克雷德惊疑的声音更像是斥责,“我们沿着国王大道骑马返回,没有半点耽误,您怎么可能?” 他至少没有再提要求。 “孤身一人收服了横行河间地的‘无旗兄弟会’、并带领海疆城的士兵击败了盘踞在周边的铁民,俘虏了铁群岛大王的弟弟维克塔利昂,即使如此,殿下仍比你们先回来三日。”罗尔杰和其他几位重臣这个时候出现,“你们可太慢了。” 几位重臣也感受到了这些凯旋的骑兵的傲慢。 克雷多像是没有听到他的嘲讽,怪异地瞧着美伊。 “我听分恩总管说,临冬城内已经荒废很久的浴室已经被清洗,而且已经提前两天接满了温泉水,”美伊转头告诉身边的卫兵,“告诉骑兵们,临冬城的温泉浴室这几天都将为他们开放,而我只有一个小小请求,”她对着众骑兵战士们说,“那就是,我希望在大厅举行晚餐,庆祝胜利的时候,诸位从南方回来的勇士们,都干干净净的,要是可能,最好香喷喷的。”美伊招手制止了大家的哄笑,“克雷多爵士,你们的甲胄看起来很新,精神也不错,气势上勉强凑合——看起来像是我的精锐部队——可你们闻起来像一堆陈年狗屎,我实在忍受不了。” 骑兵们终于在这个时候哄然大笑,美伊轻哼一声。 正当美伊转身向大厅之时,后面传来了“爵士”的喊叫声。 美伊瞧向骑兵群,一个少年从队伍中挤了出来。美伊不自觉露出笑容。 他的小侍从乔治凯索红着脸从拥挤的马匹和士兵中窜出,看起来比刚刚分开的时候更高也更瘦了。 “爵士。”他露出灿烂的微笑,又有些不好意思,还有一些哀伤,“您没事,我真是太高兴了!” 美伊也很高兴。乔治凯索是凯索家族中已为数不多的三好少年了,要是没有什么意外,多半也将成为临冬城未来几十年的中流砥柱。 “呵呵,我感谢你的关心哦!”美伊觉得很久没有这么愉悦了,“不过你说得再多,我也不会封你做骑士。瑞卡普尔爵士那个臭屁模样我再也不想见了!” 旁边之人再次哄然大笑,他们个个瞧着已羞红脸的少年乔治。就连一旁的罗德利克爵士也露出微笑。 乔治凯索扭捏着嘴角,看起来既是羞愧又是哀伤。 “殿下,布兰他们真的已经死了么?” 美伊收起了笑容,感觉嘴里满是苦味。 第四十六章 美伊 第四十六章美伊 “布兰和瑞肯被谋杀了。”他们的尸体已放在了临冬城的墓窖里,她在毛毛狗体内找到了残存的瑞肯,他只留下了疯狂和恐惧,他的哥哥布兰在夏天体内恐怕也是一样。可她没有见到夏天。 “您会为他们报仇?”乔治极为沮丧,几乎快要哭出来。 “当然。”她不知道乔治凯索与两个弟弟的关系如何。“好好休息两天,我很快就需要你在身边了。” 她离开人群,走向大厅。 骑士们稀稀拉拉下马,挨个将战马送入马厩。 “分恩总管,安排他们去自己的房间,然后再指引他们去浴室,我希望你的毛巾准备得足够多。”美伊觉得自己有点啰嗦,她根本不需要安排这种事情。 “当然,殿下。我相信每个归来的勇士都能用到滚热的毛巾。相比安排房间、浴室和毛巾,我个人觉得,今日晚最好还开放城门禁。” 美伊有些后悔和他说话。开放城门禁,有必要么? “为什么?” “我猜大部分在南方收获颇丰的骑士都不想待在临冬城内,哪怕房间温暖舒适。”分恩总管露出玩味的笑容。“他们肯定想在避冬市集找属于他们的乐子。” 美伊皱眉,而后默默点头。 “看来,今晚的祝酒词也要改改了。”既然这些富裕的骑兵有更期待的事情,她说什么都无法达到目的。说多了还会惹人讨厌。“城门禁延迟至狼时。” “是,殿下。”她身后的啤酒肚回应。 美伊转身离开,临冬城的重臣们跟随着。 自此时开始,临冬城没有半刻安静。 狗儿在热烈地吠叫;三三两两的士兵开始在收拾利落的校场上打斗,旁边围满了战士,纷纷为场中自己的支持者加油,时而发出哄闹,或祝贺或痛骂。 其他空旷的地方也开始架起了火堆,一如他们离开临冬城前的样子。 为了准备近六七百号人的食物,分恩管家已经从附近雇佣了很多的伙夫和帮手,好在临冬城内的厨房不小,占地足够大。他们曾在城堡内接待过更多人,这点小场面不算什么。 当美伊再次从大厅内出来经过桥梁时,托勒密正在接受众人的欢呼,他高举着剑,向旁边围观的士兵发出热烈的邀请。 在她这群海外士兵中,托勒密的剑术不赖,在其中名列前茅。 一个士兵搂着麻袋,绕着托勒密,用袋口对着围观的士兵,像是讨要刚刚胜利赢得的筹码。 美伊在南方时禁止他们赌博,但他们现在已经返回了临冬城,很难说,他们还属不属于她的在编士兵。 她准备离开,权当做没有看到。 托勒密像是打兴奋了一般,脱下了最里面的一层外套,塞在了旁边的士兵怀里,在冰冷的冬季里裸着背,对着围观的士兵嘶吼。 他的木剑挨个刺向围观嬉笑的士兵,像是在嘲讽他们不敢上台。 一名穿着黑色锁子甲的士兵此时被嬉笑的士兵们强推着进入场地,他略显无奈,只好举手,并在剑篓中取出一把趁手的木剑,放下了身边的长脸,然后反复试了试木剑的分量。 “上!北方佬!”托勒密大喊,“让我看看北方男人有多么勇武!” 一半的士兵在发出嘘声,另外一半在高声叫喊。 这个危险的喊叫、挑衅声让美伊停下了脚步。 士兵套着黑色的锁甲,没有取下的意思,他小心持着木剑围着托勒密旋转,不断虚张声势,看起来手脚灵活、行动敏捷。 美伊觉得很有些意思,他可能并不比托勒密弱。 “胆小鬼!”托勒密大喊,“你以为我们在玩游戏么?笨蛋!” “喔,我可不会玩什么游戏!”他向前虚掩一招,托勒密立刻甩剑挡下,顺势发起进攻。 “你很快!”士兵说,“可是你不是我对手,剑士!” 美伊注意到此人身材精瘦,胡茬凌乱,黑发黑眼。 “他是什么时候加入临冬城卫队的?”美伊问身边的哈尔莫兰。 “昨天刚刚加入。”哈尔莫兰有些尴尬,感觉到美伊语气重责备的意思,“他是南方来的佣兵,哎,殿下,我觉得临冬城缺乏人手,所以就在城外招募了一些。此人并不是主动上门寻找过来的,而是我随手挑选的,所以……” “所以他不是别人派来的内奸么?”美伊冷笑,如果身份不明的人就能够轻易进入临冬城,她不知道临冬城还能有什么安全性。“他叫什么名字?” “呃……”哈尔尴尬到脸红了。“殿下,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我知道他是个雇佣兵,想到北方找点机会。我觉得,我们确实需要打仗……”他说不下去了。 “殿下,此人名叫波隆。”啤酒肚这个时候插话,“这家伙之前为艾德慕徒利公爵效力,前一段时间刚刚离开奔流城来到北方。” 美伊可不满意这样的回答。 “我们什么时候需要陌生人加入军队了!”美伊觉得有点不满。她虽然已经没有弟弟在临冬城供敌人刺杀了,但很快她将迎回妹妹。 更何况,谁知道敌人不会把目标放在其他人身上? “殿下,这……我们原本没有想让他加入军队。我们碰到他时,他正在避冬市集买袍子,您要是看到他冻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一定不会认为他是内奸。” 这是什么鬼逻辑?“内奸就皮厚么?” “内奸不会对北方如此没有经验。”哈尔没有底气地说。 美伊瞪了他一眼。 “殿下,一开始,我们是想问他,能不能把马卖给我们,殿下您知道,我们战马一直短缺。”啤酒肚看着美伊的脸色,小心说着话,“我们观察过他的马,上面打有徒利的标记,他本人又能详细给我们说着奔流城的事,所以,我们感觉他不会是内奸,更何况,更何况是我们主动接近他,而且,他也没有主动要求加入我们。” 一个佣兵愿意把马卖给你们才是怪事。这里面没有强买强卖或是威胁恐吓,美伊万万不信。至于为何他会从一个被恐吓的对象变成同行战士,她就不明白了——多半还是他们的邀请。 没有必要继续了解。 正在他们说话之际,波隆从湿润的沙土上翻了个滚,顺势将托勒密拉倒,在托勒密反击的瞬间,他已经抽出了腰间的匕首抵上了托勒密完全裸露的脖子。 “我不是北方佬,东岸的剑客!”波隆对托勒密露出了一个残忍的微笑。“我多半是个南方佬。” 托勒密伸手推开了架在脖子上的匕首,从一旁士兵手中取回了衣服,推开人群,愤恨地走开了。 “欢迎走好。临冬城的温泉浴池不错哦!”波隆对着托勒密的后背施了一礼,笑嘻嘻道,然后从士兵手中抢过了口袋,掂了掂分量。 “妈的,要是黄金还差不多。” 人群对着波隆发出了嘘声。 “你他么一个南方人在这里干什么?”旁边的士兵大胆地问道。 “当然为了赚波顿的城堡。”他突然转过身,笑意盈盈,对着桥上的美伊施了一礼。 美伊下了桥,走向校场,士兵纷纷为她让开了道路,几个胆大的士兵低声叫着“教训他!”,而后惹出一片哄笑。 “想要城堡可没那么容易。”美伊对他说,“我们要是胜了,北境会空出很多城堡,但等着分城堡的人却不少。” “没关系,我想要的仅仅只有一座而已,大一点最好。”他随意地笑着,“殿下,我在南方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个慷慨的人,一座城堡对您来说应该是小意思?” “我对朋友、有功之人才慷慨,对待敌人、无能之辈向来吝啬。”小意思是什么意思? “那就好,我最怕那种对朋友、有功之人吝啬,对敌人、无能之辈慷慨的蠢货了。我这辈子都在吃这种蠢货的亏。”他摸了摸手中的匕首,小心地放回腰间,“殿下,在您手下干事,我觉得会很容易立功。要是我在您军中,肯定不会让只有一只手的弑君者跑掉的。” 美伊撇嘴,放走弑君者是她的遗憾。 弑君者几乎在她眼皮底下逃走,如果她稍微注意一点,或许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她不想说,胜利让她骄傲了,但胜利确实让她放松了。放松的后果就是遗憾和一丝耻辱。 弑君者几乎只身逃亡,逃亡过程中还杀了一个追击的北方士兵,这实在是难堪。 如果弑君者被抓住,想必他就没法成为铁王座的摄政王了? 这个情况让她觉得十分神奇。 不过,弑君者安全逃回君临对她也有好处,至少与他的人质等交易进展,根据南方传来的消息,十分顺利。 如果消息没错,很快河间地就会将罗柏、冰原狼灰风以及随艾德大人南下的北方人尸骨送回,同时送回临冬城的还包括史塔克家的族剑寒冰。 到了那个时候,她的整个南方之行,才能算稍有成就。 “你会有机会立功的。”美伊淡淡地说,“但想要城堡,呵,还要大的,得有好大的功劳才行。” “要是需要的功劳太多,我也不介意我们做好朋友。”他对着美伊笑道,将地上的木剑捡了起来远远地投向了剑篓。 美伊笑着走了。这种人确实不会是内奸。 第四十七章 北境女王 第四十七章北境女王 临冬城的大厅是用来招待客人以及家庭正式用餐时的场所。上下分成了三级,最高一级是主人的座位,左右扶手上雕刻着灰色的狼头,长久的触摸之下,狼头早已失去了狼的模样了。中间一级是一块宽广的空间,这里是为贵客预留的位置,以主座分隔,形成左右两片小场地,每一片场地可以横着放下三张长桌,坐满五十人,两侧在一起便是一百人。最下边的一级占据着大厅绝大部分的空间,平时,只会摆放一张长桌。 美伊从海外返回临冬城的时候,便是在那张长桌上就餐庆祝的,参与庆祝的除了她手下的七人,剩下的全是临冬城的老熟人。那个时候大家欢聚一堂,气氛舒缓又充满逸趣。 如今这块场地已经摆满了长桌,就连中廊的部分也加装了长桌,使得原本可以坐下五百人的大厅,如今可以轻松安坐六百人。 美伊觉得,大厅从没有塞得如此满。上一次大厅接待劳勃国王,大厅满座,也不过两三百人而已。 只有声音类似。 人一多,便会嘈杂,更何况,在这座大厅里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战士,而不是懂得礼仪的贵族和骑士。实际,即便是贵族和骑士,当他们一个个交头接耳说着自己的小秘密时,情况也好不到哪去。 美伊坐在艾德、罗柏以及布兰坐过的高座上,沉默地看着人声鼎沸的大厅和蒸腾四起的食物酒水,以及欢闹城一片的士兵。如果不是她举办这场庆功宴,这些士兵们可能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有资格坐在这座大厅宴饮。 美伊越过黑压压的拥挤在一块觥筹交错的人群,看向大厅各处点起的火把。因为使用了特殊的灯油,所以光亮还算不错,可以看清墙壁上挂起的旗帜。 这些旗帜来源于曾到访过临冬城的各个家族。 她能看到不久前刚刚被挂上的宝冠雄鹿旗、怒吼雄狮旗,它们高傲地昂扬在大厅的一侧,与其他所有曾来过的旗帜一起为临冬城大厅构成了两幅色彩斑斓的墙壁。 横亘在两块墙壁以及大厅最顶部的是一根根古老而坚韧的巨大黑色橡木,只需看上一眼,便能感受到远古洪荒的荒蛮气息。 这些坚硬冷酷的木头或许和这座大厅一样老。 古老而腐朽还是古老而智慧?美伊分辨不出。 不过眼前热闹的场景,这座大厅一定已经见过无数次,它一定看到了宾客在这里聚在这里散,它也一定看到了站在高台的主人在这里玩闹又在这里慢慢变老。 它一定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家主,安静而沉默的、狂暴而凶狠的,其他各种各样的,坐在这里统治北境。 他们是怎么统治的?她不知道。 美伊沉默地瞧着女仆从厨房端来一大盘一大盘的烤肉、蜜制烧鸡、酱牛肉以及来自白港的梭子鱼、深海蟹、扇贝以及一桶桶啤酒和葡萄酒。 美伊独享的桌面,也同样摆满了食物,只是每样都没有像桌下那么多,但她没有碰其中的任何食物,也没有碰任何酒水。 大厅下的发生的种种切切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在此时神游物外,好像被眼前的热闹隔离在外。 她想摸腰间的剑,但热情已经被她放回了房间,挂在了墙壁上。她现在的装束没有一把剑的空间,更何况,要杀人她也不需要用剑。 她穿着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襦裙。 襦裙紧贴着她的身体,但史塔克灰的整体颜色很好地将身姿连同襦裙上的细小纹绣全都隐藏在略显昏暗的火光之中。稍微清楚一些的,是一只红色的像火焰一般的狼头纹绣,覆盖在喉间的高领旁,为单调的灰色增添了唯一的一抹亮色。 襦裙使用的是她自己也说不明白的柔软材料,轻薄富有韧性,很可能用的是东大陆的某种生物丝料。 这种料子制作的衣服,即使在南方也会显得轻薄,更不用说在寒冷的北方,但无论如何,制作它的人已经尽可能在不影响材料特性的情况下为这件衣服加厚。 对于其他北方人来说,这点厚度自然完全不够,但对于美伊来说却刚刚好,这件衣服既不会影响到她的行动,又不至于让人说她整天只会像男人一样穿着兽皮甲。 她迟早要承认一点,那即,她是个女领主,要管理着七国最大面积的领地;而她的手下们也迟早要承认一点,那即,他们所效忠的领主是个女人,而不是某个伟大的男性骑士,更不是某种竭力表现像个男人的女人。 脱下伪装只是第一步而已。 她伸手取过那只专属于临冬城领主的银质酒杯,砸在盛放美食的木桌上,发出咚咚咚的轰响。 她往下砸了三次,安静便像波浪一样传至远处的门口,抢食的狗儿也在这个时候安静下来,小心地藏起了头颅。 “我记得,同样在这座大厅,我曾邀请了领地上为史塔克家族所牺牲战士们的亲属参加晚宴,我记得,就在这座大厅,我们发出重誓,誓言为枉死的国王、领主、爵士、战士向佛雷复仇,不死不休。” “是!”有些士兵激动地惊呼。 “我向大家宣布,我们做到了。我们成功将有罪的佛雷一个个吊死,砍死,我们为自己的亲人复了仇。不仅如此,我们还斩获了佛雷家族积累百年的财富,”美伊站了起来,她觉得这身衣服显得她更高了,“我知道你们中的有些人想把其中一部分花在城外的女人身上,当然,有些人肯定想全部花掉。” 士兵们三三两两地嬉笑,但美伊的表情仍保持着严肃,笑声没有蔓延开来。 一名侍女捧着酒壶,小心为旁边的士兵满了杯,而后站立一旁,认真为坐在高台上的军官和爵士们服务。 “这不好。将种子撒在结不出果子的土地上,这对北境来说是浪费。在座的各位,人人都是北境的精华,你们应该趁机寻找能为你们长出庄稼的女人。我知道,那些女人也在等你们。” 士兵们哈哈大笑。美伊表情冷淡,笑声过后,她伸手平息声音。 “你以为我在和你们说笑话么?要知道,我们没有超过两年的存粮,如果后续还有大战,这些存粮维持的时间会更短。但我担心的不是存粮不够,而是你们手中的那一点也可能被敌人抢走。” 士兵们趁着酒劲大呼小叫,“谁敢抢我们?” “佛雷、波顿、兰尼斯特、提利尔、塞外的野人。”美伊一一说出,“更近的,莱斯威尔、达斯汀、菲林特、洛克、朗。若是我们战败,你们现在去找女人就是最好的选择。” 没有人笑了。 她往台下走了一步,背对着高台。 “我们的敌人……”她感觉到左侧有危险,稍稍侧开身体。 那名捧壶的侍女扔下空壶,持着短刃刺向美伊后背,却瞬间被美伊抓住手腕。美伊将她死死擒住。 变化太快,士兵们刚有反应,美伊已经制伏凶手。 “胆子不小!”美伊吃惊。 “我很遗憾。”她张开手,一根紫色的毒针对着美伊的门面射出,美伊伸手挡住,然后单手擒拿,立刻扭断了她的胳膊、踢断了她的一只小腿。 美伊拖着她的头发,两个大步将他拽到自己的桌案,美伊拿起餐刀对着她的手狠狠钉死了下去。 她一声惊呼,听声音是个男人。 美伊没有多管,马上背过身,面向尚未反应开来的士兵们。 美伊覆手,忍下愤怒,示意安静。如果节奏就被这样打断,那这个晚宴将没有意义。 “我们的敌人,”她接上之前的话,“我们的敌人,他们聚集在波顿身边,只要时机一到,就会把我们的一切夺走。解决这一切问题的方法,只有一个!”美伊站在高台上,加大声量,她已经使用了一点方法,确保声音能被在座的每一位听得清楚,“那就是赢得战争!” 没有任何荣誉可言的战争。没有复仇的高尚、没有黄金白银,没有财富;并且大部分情况下,都将是北方人互相残杀,他们也将在那里领略愚蠢和疯狂。 “但我要问大家,怎么赢得战争?”美伊对着密密麻麻的士兵大声询问,指向这名遗憾客。“难道靠这种下贱手段?当然不行。”她攥着拳头,血已经从手掌涌出。 “让我来告诉你们!”她再次走下高台,忍耐手中的疼痛、心中的愤怒。 “我就是答案!”美伊大声呼喊。 “我,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女,美伊雪诺,在十多岁时即南下,在君临比武大会中击败维斯特洛耳熟能详的成名勇士,劳勃国王曾亲手敕封骑士,亲言扶正,是自我加冕的王后。 我,史塔克家族的美伊,首个横渡狭海、夏日之海、玉海,到达夷地、亚夏、阴影之地的女骑士。 我,强盗终结者美伊,曾痛击多斯拉克草原最强大的蛮族卡奥,击败大海上一切挡路的海盗,收割他们引以为傲的珍宝和象征胜利的铃铛。 我,临冬城的狼女,曾从这里出发,带领大家擒杀海怪,攻克孪河城、袭破西境联军、击败弑君者,是逼其丢手弃袍的血狼女。” 她将那只金手从莎莎手中接过,重重扔向桌案。 “所以现在告诉我,我们要怎么赢?” “战争!战争!战争!”声音先是混乱一片,而后变得整齐划一。 “只有我!”美伊大声喊,“只有我能带领大家赢得战争的胜利;只有我能够带领大家度过严酷的寒冬。”只有我能带领大家走出长夜。 一个呼吸的沉默,大家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一些人率先打破沉默。 “北境女王!(the een the north!)” 第四十八章 美伊 第四十八章美伊 “北境女王!”士兵们纷纷放下酒杯、餐具,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有的慌忙吞咽下食物后便跟着喊了起来。 “北境女王!”不过一会,大厅内便响彻这个呼喊声。 美伊疾步转身返回自己的座位,端正坐在王座上。 遗憾客的手被餐刀死死钉死在桌案上,他的另一只手已经被美伊折断,整个人趴在桌案上,喘着粗气,忍耐着疼痛。 他的血已经染满桌案,血液顺着餐盘的间隙流淌,茉莉站在她旁边,有些迟疑,不知是否该上前收拾桌案。 另外几个侍女则呆若木鸡,惊恐地看着穿着侍女装的男人——汗珠打湿了他脸上的修饰,露出了他原本的容貌,他长得虽然像女人,但绝对是个男人。 美伊攥紧了手,血已经从手掌渗出,她看不清颜色,已经明显不是鲜红色了。 她感觉到心跳在加速,呼吸也变得有些困难,头略有些眩晕,但这些还难不住她。 针上是狮身蝎尾兽的毒,她知道该怎么处理。她早在君临的时候就被这种毒接待过。 血不断从她手掌中滴落,当茉莉向她递来毛巾时,她才松开手掌,接过毛巾将污血拭干。 美伊左手接过桌上的金手,狠狠砸向桌案,“砰砰砰!”上面的盘盘碟碟一起在跳。 桌面的震动让遗憾客更感疼痛,呜咽着忍着。 “罗柏在南方的时候接受封臣们的拥护,加冕北境之王,并戴上青铜王冠,他虽然最终失败了,可无论如何,那个时候他拥有整个北境和整个河间地。”美伊忍着眩晕,“可我们现在有什么?只有半个北境,和数不清的敌人。” 她向士兵们泼了冷水。也许士兵们愿意支持她,但她感觉,想要真正成为女王,需要的支持将永远来源于各地的领主,而非士兵。 或许都需要,但她不能在没有适当领主出席的场合加冕。 “在铲除叛徒前,我绝不碰罗柏的那顶王冠。”她大声说,感觉眩晕稍稍好转了一点,于是再次站起,“诸位仅仅是在南方取得了一丁点儿胜利罢了,想要拥立女王,非得再多多努力才行!” 眼前的遗憾客震惊地看着她,但美伊对他视而不见。狮身蝎尾兽毒并不无解。 他是遗憾客组织中的死士,任务成功抑或失败,他都不可能活着回去,他既然有这种觉悟,和他说什么都没有用。 虚弱让她愤怒,也让她无奈,她觉得不得不提前收场。 “今晚,我只和大家说最后一句:等欢宴结束,大家一定要想一想,你们的人生究竟该如何度过。是追随注定伟大的领主,还是带着南方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收获隐入山林,等着被敌人砍头或是寒风冻死,”美伊拔出深刻在木桌上的餐刀,抓起遗憾客的头颅,将他拖到人群的面前,割断脖子,“或被敌人划断脖子,倒在地上挣扎,被动物分食。” 毛毛狗这个时候从王座之后闪出,慢慢走向遗憾客还在抽搐的身体旁,探下巨大的头颅,撕扯着他的脸。 美伊拉起座位上的红色火狐皮披风,搭在双肩上,快速走过大厅。大厅内的士兵注视着她,看着她满面严肃地从杯盘狼藉的长桌旁经过。她也把眼光投向了路过的他们。 士兵为美伊推开大厅的正门,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缝隙。她孤身走向黑暗的夜色中,灯火将她的影子洒向门外,覆盖了整个庭院。 到了第二日,她才彻底从毒物中恢复,并确定狮身蝎尾兽毒中残留的黑魔法已经被消除。 她一早换上了戎装,到了临冬城的校场,并让莎莎将贪睡的少年们叫起晨练。 这也是无奈之举,昨晚有不少人看到她受了伤,她不能让手下对她的健康产生怀疑。 少年们围在校场旁,听着她说着指导的话,这些话与胡班教头以及罗德利克爵士所教授的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有些士兵早起,在校场旁驻足看了一会后,又笑着离去,在旁边的马厩处取走了马。他们是要离开临冬城回家的骑士。 当她将贝伦陶哈击倒在地后,罗德利克爵士穿戴着盔甲,抚着剑走向她。 “要和我较量一下么,爵士?”美伊对他喊道。 “看到您身体无恙,我就放心了。”他没有一丝想要动手的表示,“我今日午间就可以带着一百名骑兵向北出发。柴尔修士已经向沿途的家族放了乌鸦,如果不出意外,等我到长城的时候就能凑够四百多骑兵。” 美伊点头。长城危急,越早出发越好,安排到这个程度,她很满意。 “柴尔修士收到威曼伯爵的回信,根据内容,白港的骑兵,约有六七百人,将在今日下午到达。或许他们中会有一些人愿意随我去长城,但我没有必要在临冬城内等,他们可以沿路追上,我没有把握,他们中会有人愿意随我去长城。” 美伊没有猜透他的意思。 “领军的是玛龙曼德勒爵士和崔贝克曼德勒爵士。他们两人都是您在南方解救出来的俘虏,我想,如果殿下您请求,他们应当愿意派出起码一百名骑兵随我一起北上。” “我会请求他们协助的,您放心好了。” 罗德利克爵士露出不满,“如果您命令,他还可以分出更多骑兵一起北上。” 轮到美伊撇嘴了。 “放心去,我允诺的五百骑兵,绝少不了。”美伊拄着木剑注视着罗德利克,“爵士,虽然这么说很失礼:我看过琼恩写到临冬城的信,我觉得他对野人的判断很有道理,没有什么明显失当的地方,并且考虑到他曾‘加入’塞外之王的大军,显然,他对野人的了解更多、更深入,所以我想,如果在做军事调动的时候,有必要的话,我希望你能以他的意见行事。” 罗德利克爵士瞪大了眼睛瞧着美伊。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他是我的弟弟,”琼恩沉稳得像艾德,敏锐得像学士,“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是轻忽跳脱的人。” “殿下,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打小由我训练出来,”罗德利克爵士的白胡子在颤抖,脸色红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羞愤,“如您所愿,我会全力配合他。当然,也会竭力保护他。” 他说完,立刻转身离开,将美伊还想说的话堵在嘴间。 到了下午,三三两两或是聚成一团的骑兵开始从临冬城内离开,有的向东潜入山石丘陵,有的向西进入茂密的丛林,还有一些跨上国王大道开始向北。 美伊站在城头,目视着挂在城头的遗憾客。在他被挂在此处前,席恩的人头也曾在此了望着南方。 “殿下,募集令文书已经向全境发出了。”柴尔修士追上城楼,同样看着离开的骑兵,“除了您的手下外,上午离开的骑兵已经有四百多。我们按照您的意思,在避冬市集准备好了他们可能需要的物资,所以,士兵们采购的进展比预想还要顺利一些。” “也许他们想买的东西在家的附近就能买到。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在临冬城内多待一晚,可见归家心情之迫切。” “殿下,也或许是避冬市集的姑娘太让人失望,不如庄子里的芬妮、萝丝、黛西、梅甘。”柴尔修士收起微笑,“殿下,我觉得他们中的大部分回到家,放下黄金后,就会返回。”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信心就好了。”美伊看向瞧着远方,白雪堆积在路边和树根旁,道路上已经裸露出黑色的烂泥。 冻土已经融化,并不适合跑马。适合的时间是晚间和清晨。 “这些士兵不过跟着殿下您去南方一趟——呵呵,整个来回,时间不过四个月——就已经收获无数珍宝、黄金,他们怎么可能放弃更大的收获机会?” “修士,你是不是搞错了,后面的战斗可没有收获珍宝、黄金的机会。”更何况,也不是所有人满载而归,还有死在南方的士兵。美伊这里还寄存着属于死者的斩获。 这些战利品与名单一起被封存在临冬城的储藏室内。 “殿下,我不觉得我错咯。南方虽然有黄金、珍宝,可南方没有适合他们的城堡、农庄和土地,他们是北方人,适合他们的永远是北方,相比北方的城堡土地等,南方得到的一点点黄金又算得了什么?” 美伊忍不住看了修士,他总是能从美伊想不到的角度切入问题。 “真的么?他们不会满足南方的战利品?继续打仗是要死人的,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城堡。” 美伊也开始疑惑了,她从来就不曾做过一个普通的北境人,也不知道普通北境人是什么想法。 “士兵们或许不懂您在晚宴上最后一句话的意思,但他们明白黄金和皮毛替代不了安全;盔甲、战马抵御不了寒冬。总之,他们会认真考虑您真实的分量。”柴尔修士抿嘴笑了起来,“七神在上,殿下,我认为,北境再没有分量比您更重的目标了。” 美伊露出了微笑。 “感谢您为我解惑,修士,您真的不考虑脱去教籍,做个真正的,嗯,女王之手?”美伊看着柴尔修士,笑了起来,“传奇的女王得配一个传奇的女王之手,我想不到还有什么比脱籍教士还传奇的国王之手了。您熟读历史,维斯特洛应该没有这样的人?” “我并未了解。” “我要是做了女王,第一件事绝不是打造属于我的王冠,而是做一把手型的徽章。”美伊伸手拍了拍他的前胸,“把它挂在这里。” 修士看向美伊,缓缓弯下腰向她行了一礼。 “呜……”城头士兵吹响号角。 国王大道上出现了举着人鱼旗的大股骑兵,正向临冬城而来。 “刚刚走掉几百骑兵,现在又来了这么多,殿下,您准备怎么把它们利用起来呢?” “席恩袭取临冬城的计划虽然愚蠢,但行动本身大胆而充满想象。”美伊看着在寒风中微微晃动的尸体,“我准备入夜后,率领勇士沿着席恩选择的道路,向长溪堡出发,争取在天明之前抵达,然后一举拿下城堡。” “您准备带多少人?” “席恩只带了六十多人。我想,并不是他足够勇敢,而是因为他担心暴露,我在夜里出发,有毛毛狗引路,”以及鹰,“不用担心这点,所以我可以放心带齐两百勇士。” 柴尔修士沉默不语,看起来有些担心。 “两百人是否太少了,如果无法顺利拿下城堡,可能会在溪流地的平原上被围困,这太过冒险了。” 如果她没有视野,那会很危险,有的话,最坏的结果只是无功而返、打草惊蛇。 “白港的骑兵今晚会在临冬城休整,明日天刚刚亮起的时候向边林镇出发,等他们到达的时候,我需要他们能收到我成功或失败的消息以决定下一步行动。若是成功,他们就可以沿着长溪湖切断金马屯的援军,为勇士们留足后路,而后他们就可以沿着长湖南下,击溃任何可能对长溪城还有幻想的援军。” “边林镇有通往长溪城的大道……这是军略,您不与议事厅成员商讨么?” “他们会同意的,我不用担心。” “您是担心我?” 美伊点头又摇头。 “溪流地的战略,是为了解决荒冢屯,让荒冢屯彻底分裂。我问个问题,如果长溪城丢失,达斯汀夫人最可能的行动是什么?” “我猜,是点齐荒冢屯的军队将长溪城拿回。” “她没法点齐,她会猜到我进攻长溪城的没多少人,所以她会以最快速度将现有的军队带出去,以图重新夺回。” “先不说她如何夺回,这个时候,如果荒冢屯收到殿下的任命书,荒冢屯的子爵和城主们就可以选择是否彻底摆脱达斯汀夫人,选择殿下为他们挑选的继承人了。” “不错。” “殿下,这里需要我做什么?” “我希望三位继承人收到任命书后,能够同时到达我为他们安排的城堡。考虑他们所在的位置以及要去的城堡,任命通知到达的时间就需要有所不同。兰诺史陶在火烧堡,不远不近;皮尔水曼恰好在始祖堡,最近;而费舍尔家族在磐石海岸的白石厅,最远。” “这可真难。” “虽然难,但果若如此顺利,其中变化就会少很多,而荒冢屯也将不得不分为三份。我可不想这三位里哪位是个枭雄——达斯汀夫人虽然敌对,好在没那么棘手。” 第四十九章 狼女 第四十九章狼女 “殿下,只要达斯汀夫人在荒冢屯失势,按照现在荒冢屯的情况,自然就会分裂,实际上,并不需要让三个潜在的继承人走上前台?更何况,越是要求复杂的计划,执行起来就越容易走形。” “修士,我明白这个道理。北境即将面临大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荒冢屯如果出现内乱,对我们有好处,但如果,我们真的可以一举击溃莱斯威尔家族,让达斯汀夫人在荒冢屯失势,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期待更多。”美伊转向修士,“比如,让他们完完整整带着近一万士兵加入史塔克。” “可是,如果达斯汀夫人的影响被消除,即使没有三个继承人,这个结果我们也未必不能期待,荒冢屯除了个别小子爵家族,大部分应该心向史塔克而非波顿。” “我明白,可昨晚你已经听到了,士兵拥称我为‘北境女王’。”美伊看向更近的白港骑兵。 “殿下,这对我们的决策有什么影响么?”修士询问。 “我既然可能是北境女王,有的时候就应该站在北境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原先计划,让三个继承人斗争——以现在的情况看,这当然有利于我们——可荒冢屯内部争斗产生的损失也是北境的损失,如果有更好的策略,我不愿意他们内部出现混乱和厮杀。” “殿下,我不太明白。” “‘三’是个稳定的数字,这几个继承人中即使有人对我的任命不满,敢于擅自挑衅其他两方的可能性也比较低,也就是说,荒冢屯出现内战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北境女王’对荒冢屯也有责任! “殿下,我明白了。这就是您希望三个继承人最好能够同时达到他们目的地的原因。”柴尔修士叹了口气,“我们大可以尽十分努力,但最后可能只能收获三分,您最好有心理准备。” 收获负十分她也不会意外。 “谁知道呢?没有波顿参与,这个事情就已经这么复杂,如果他在棋盘上还乱投放棋子,这盘棋会下成什么样,鬼才知道。我们甚至还没有考虑三个城堡留守城主的想法。”无论如何,荒冢屯三分已经成为定策,这有利于史塔克家族未来在北方的统治。 说完这些,美伊下了城楼,在城外迎接曼德勒的骑兵。 为首的乃是玛龙曼德勒爵士以及崔贝克曼德勒爵士,这两人都是她在南方解救出来的俘虏。威曼伯爵派这两人率领骑兵部队来协助她,表态意义极浓。 白港的大部分骑兵在避冬市集旁的丘陵地安营,少数军官随着两位爵士一起入城。 美伊没有与他们寒暄,在他们进城的途中便已经将计划说给他们听。 “殿下,这个计划是否太冒险了?”玛龙爵士在大厅中一落座便问了起来。 “我们早已过了需要问这种问题的时候了。”美伊对着玛龙爵士,“我需要一百名白港骑兵跟随罗德利克爵士一起北上协防长城,您最好在今晚前就把名单确定下来。剩下的,等到道路被冻得坚硬的时候,便向边林镇出发,而后沿着长溪湖方向前进,切断金马屯的援兵通道,然后清扫外围其他援军。” “殿下,这么着急?” “若不是你们来得晚,或许我现在就已经站在长溪城的城头了。” “殿下,您确信能够攻下长溪城,就两百人?” “如果我攻不下,你们的骑兵可以带着我们往边林镇撤退。然而,若是攻下了,你的骑兵便更有用了,我们可以在荒冢屯援兵的必经道路上伏击。这是我们一举解决南方叛军的关键。” 玛龙爵士认真看向美伊,确信没有在开玩笑。 “殿下,我们总共只有七百骑兵,这本来就不怎么够用,如果再分向长城一百,就更少……” “我算得出来更少。但六百骑兵足够了。”美伊打断他的话。 “如果长溪城失陷,溪流地其他地方的士兵一定会返回救援,我知道,溪流地早已经发布了征召令,他们不用很长时间就能派出大军对我们进行围剿。”他依然表达着担心。 “围剿?我是北境守护、他们的封君,不是长城外的野人。当我剿灭叛臣,他们更可能放下武器,而不是攻城。”除了荒冢屯的达斯汀夫人。“尽快做好准备,玛龙爵士,如果这一战成功,你的名字也将永久记录在历史上,这种机会可不多。” 玛龙爵士有些拿不定主意。 “莫非,在南方做俘虏已经磨坏了你们的胆子?” 孔奇孔顿站起来质问。他和他的十几名手下将在今晚与美伊一起行动,早已做好准备。 “当然不是。”他猛地站起,“六百骑兵深入敌境,实在太少,殿下您的安危直接影响北境的安全。我实在不清楚,您为何还要调拨一百骑兵往北方。” “守卫长城是北方家族的责任。我是北境守护,不可能在长城面临危险的时候视而不见,?不可能躲在山地氏族后面,接受他们的保护,就这么简单。” 美伊看着玛龙爵士以及崔贝克爵士担忧的样子,笑了起来。 “只要是战争都有风险,输了损失会很大,但赢的话,收获却很高,我知道,威曼伯爵没有在白港给你们准备好城堡和领地,两位难道就不想在溪流地试试么?”美伊站了起来,“那里最适合赛马了。要知道,我从未失败过,跟着我胜率不小。”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而后离开座位。 “殿下,如您所愿。” “请起。”美伊点头。以城堡为诱饵无往不利。 “殿下,军务紧急,我们这就出城做好后续安排。”玛龙起身,说完就要告退。 “爵士稍请留步,”梅森赛文爵士出言,而后看向美伊,“殿下,正要向您汇报。在中午的时候,我们受有功骑士的举报,在避冬市集抓了不少窃贼,我觉得,可以将他们一起交由白港的骑兵送往长城。” “窃贼,怎么个窃法?”随她南下的骑兵提头才赚到了金银,要是这么简单就被盗走、诈骗了去,那就太可惜、也太让人心寒了。 “有一批是团伙,大概有十几人,他们在避冬市集设了赌局,专门与骑兵对赌,并在赌博中耍诈,不少骑兵不仅输光了战利品,还丢掉了战马、盔甲。还有一些,则眼红骑兵的财产,盗取了骑兵们的黄金,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竟然有团伙?” “是啊,殿下。团伙中有些人在避冬市集闲逛专门为赌局拉客,有的则负责在赌局旁挑动参赌骑兵的情绪,有的则负责出千,还有一些则充当打手。” 美伊无语。竟然已经有了犯罪集团。 “这些人怎么分账呢?”全部砍了恐怕不妥。 “均分。” “倒是公平,”不用分什么主犯和从犯了,省事,“没收他们所赚到的金钱,按照骑兵输掉的四分之一向原主返还,兵器和战马则……嗯,这已经是早确定的规定了?” 输掉的还可以返还,是为了鼓励输了的赌徒控告赌博。 “当然,殿下。这些人怎么处置呢?长城现在紧缺人手,我的建议是让他们披上黑衣。” “盗窃的又是什么情况?” “没有什么情况,各种各样的都有。” 美伊不喜欢处理请愿活动,对司法裁决也是一个态度,但司法裁判权她万万不能放掉。 “白港骑兵有其他事情要干,哪有工夫押送罪犯,更何况他们还要追上罗德利克爵士的队伍。我意已决,诈骗团伙全部吊死;盗窃的则发配去矿山挖矿,刑期一个冬季。” 玛龙爵士与崔贝克爵士闻言致礼后离开。 “殿下,您要亲自给他们行刑么?”梅森赛文爵士看向美伊询问,好像这才是他真正的问题。 美伊知道艾德的“规矩”,裁人死刑者亲行之。但她从未见过艾德大人为罪犯行刑。 “不了,时间太紧。”她稍微有些犹豫,然后下了决心。 当她准备走出大厅时,又感觉有些不安,于是停下脚步返回。梅森赛文爵士以为她改变了主意。 “现在把他们带到避冬市集的广场,我要亲自砍下他们的头。” 梅森赛文爵士震惊地看着美伊。 “您亲自砍头,为他们每一个人?” “是的。他们没有机会死在寒冰下,但却可以死在热情之下。” 艾德大人会告诉她,要是她不敢看着死刑犯的眼睛,或许他们罪不至死。但她只是觉得,若是她亲自行刑,至少能够向所有人传达,她站在骑兵一边的坚定态度。 当暗淡的月光透过层层灰云模糊地露出一点光芒的时候,美伊率领两百勇士骑马悄然从猎人门而出,从诈骗犯尸体旁经过。 血腥味夹杂着冰冷的空气,让她顿时觉得自己已经处在了战场之上。 真正的战场离此两百里格,她要带领自己的这支小队,穿越丛林的小路、多石的丘陵,在天未亮时抵达长溪城下。 白天泥泞的路面,现在已经被冻得坚硬,虽然更适合马蹄,但他们的视觉和行进路线受到了严重挑战,无法快速行走。 美伊能够借助夜鹰,在昏暗的月光下看清山林、路线以及方向,但它不能时刻为美伊和队伍指导具体的小路。美伊无法从它看到的广阔视野中比对眼前的数十米景象和参照物,也因此,只能在掌握大方向的情况下放慢脚步。 安全但浪费时间。 她也需要依靠毛毛狗。 毛毛狗走出临冬城后,首次发出了声响,它对着暗淡的月发出了惨淡的狼嚎声,让几百匹战马嘶鸣不已。但好在它只叫了几声后便偃旗息鼓,沉默下来。 它全身黑色,完美地融合在黑暗之中。但美伊能够感知它的位置,随时为队伍调整方向。 北方冬季的黑夜中,空气冰冷,只是呼吸便冻得鼻头发酸,她选择用自己的实际身体感受,来体验队伍中勇士的困难程度。 马蹄踩在冻土上,发出坚实又冷硬的声音。 “殿下,您要套上围巾么?”乔治凯索骑着马,走在她的右侧。 “你何时见我怕过冷?”美伊反问。 简单的灰色猎装外加红色的狐皮披风。如果别人愿意叫她血狼女,那就叫。 “哎,乔治小兄弟,你可以把围巾给我。”士兵波隆从队伍后不知何时跨过大部分骑兵,走到了前头,声音都在颤抖,“你们北方的晚上真是冻得人心头发寒。我记得,我好朋友心脏挨了一剑的那天,我就是这个感受。” “这可不是为你准备的。” “可你的骑士领主不需要啊!怎么样,要是你送给我,我有空可以教你对敌的招式,我保证你从什么罗德利克爵士或是胡班教头那里都学不到。” 乔治没有理他。 “这可是我走遍天下的手段哦,我从未教过任何人。”他抽着鼻孔,声音有些断续,“我敢说,要是由我教导,保证你很快就能成为临冬城首屈一指的剑客。” “剑客?你真是个雇佣兵,有什么……”孔奇孔顿从他后方发出声音。 “呜呜……”丛林之中发出了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美伊感觉到手脚冰冷,面部僵硬,就连呼吸也在冰冷的空气下变得困难,她知道身后的勇士们也是一个样,于是深呼了一口气,驱散了冰冷的感觉。 “就地休整,天亮后继续出发。” 第五十章 易形者 第五十章易形者 清晨,森林中的薄雾笼罩,昨晚留下的火堆只剩了黑色的余烬,哨兵树低矮的落叶上凝着冰霜,闪耀着晨间的微光。 美伊起身越过倒伏的士兵,走出穿出树林,毛毛狗趴在前方多叶的草地上,转头看向了她。 “感谢你的守护。”美伊走向它,拍着它的大狼头,看向森林边的丘陵、山野。 经过半夜的行军,他们尚未走出史塔克家族的领地。 “森林和草原丘陵的边界地带,是狩猎的最佳地。骑兵可以深入丛林,驱赶沿途的野兽,将他们从密林之中赶出,奔向草原,到了那个时候猎人就能在平原和丘陵上追逐猎物了,就像追逐溃兵一般。”罗佛葛洛佛也跟着她走到了溪边。 一条小溪将森林和草原、丘陵分开,变成两块地貌的分割线。他们可以越过溪流,从托伦方城经过,通过大道直奔长溪城,可如果选择这条路,就无法做到保密,失去突然性,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因此,他们不得不沿着西方,走猎人们在丛林之中开辟的道路,直抵边林镇。 “对于在草原上狩猎的领主和大贵族当然如此,但对于在密林之中驱赶野兽的士兵就不是这样了。”美伊转头重新走入森林,“要是野兽不肯往草原跑,而是向着更深的森林而去,那要怎么办呢?” “您可难倒我了,制定策略一直不是我的长处。我觉得,要是没法轻松一点狩猎,只有钻入林子慢慢来了。” “是要慢慢来,北境的林子可大了。绘制地图的人可能从没有考虑过森林的实际大小。”美伊返回森林,看到勇士们已经爬起,正在检查兵器、整理甲具。 “地图的标注是错的,临冬城到边林镇的距离,看起来和到赛文城差不多,但实际走起来却远得多,加上小路行军,耗费的时间更久。”罗佛葛洛佛宣布。 毛毛狗跟在美伊的身后,士兵们习惯了它的存在,但战马对它还是保持着距离,虽然不如初见时惊慌,但它的气息仍让战马不安。 呼呼的哑鸣声是它们的回应。 战士们没有管战马的情绪,抖擞身躯,振作精神,有的已经从口袋中掏出了冰冷又坚硬的肉干开始大口嚼了起来。 “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将在莱斯威尔伯爵和他儿子、女儿的床上醒来。”美伊拍拍手掌,“然后我们将享用伯爵温热好的葡萄酒、果酒以及各种烤肉、新鲜出炉的面包。” “万岁!”士兵们欢呼。 “然后让慢吞吞的白港骑兵睡在厨房,吃我们剩下的面包屑、肉骨头!” “哈哈!”士兵们大笑。 “我知道你们有些人还想要其他的,但我警告你,伯爵的女儿、孙女和女仆们都是我的。”美伊听到士兵们嬉笑,而后拉过凯索送上的缰绳,潇洒跃上战马,“要是不服,大可以找我挑战。” 他们在一片昂扬的欢呼声中向前出发,踏过小道的古松怪石,经过溪流和树木随意搭建的小桥。 到了中午时分,美伊决定在一座石头围砌的荒地上休整喂马。 荒石构成的地基仍深深驻扎在土地下,缠绕的树根将一部分地基不规则地顶了出来,露出了比其他石块明显更高的身躯。橡树的狰狞的树根从地基之中钻出,细小的枝节将伸展路途中的石头包裹起来,像是抓握的巨手,努力将想要逃跑的石块留在怀抱中。 “我们到荒冢屯了么?这底下埋的是不是荒冢王和始祖王?只有先民国王才配得上这么大的冢堡?”贝伦陶哈恢复了少年人的好奇。 他虽然比大部分在临冬城的少年人要大两岁,但如今也不过十岁出头,比乔治还小一点,但他主动请缨,并反复向美伊承诺不会拖大家后腿才被允许同行的。 想要继承霍伍德堡仅在临冬城欺负小孩子们可不行。 “荒冢屯离这远着呢!”乔治不耐烦回复,“哪有冢堡要这样奠基的?” “这是古代城寨的地基,放在这种前沿位置,应该是西边的溪流王或是荒冢王建立起来用来对抗,嗯,史塔克入侵的。”他说完看向美伊,希望她对这个说法并不反感,“那个时候,北境大大小小有无数的国王,大部分都已经消失在了历史上,只有这些石块留了下来。” “凭什么是他们建立起来对抗史塔克入侵,而不是史塔克建立起来,防止荒冢王、溪流王的入侵?”虽然史塔克笑到了最后,但也不至于让人轻易产生这种侵略者的印象。 “殿下,这种在关键通道上建立的城寨向来是防范骑兵入侵而建立的,您看,城寨下面的河道是不是靠向史塔克方向?这座堡垒建立在两座山丘之间,它防范的是谁,不是很明显么?只能是史塔克呀!” 废弃的地基建在隆起的高丘上,上面已经被一两棵巨大的橡木占据,橡木在地基上搭起巨大的伞盖,要不是它们太过伟岸,或许这块地上会长满灌木,要是那样就不是一块适合休整的地点了。 美伊早已从天空上看到了这块地形,自然知道这里的地理形势。 从北向南,顺着橡木向下,是一处幽深的河谷,在高丘的东面划出了一条深深的刻痕,如今在底下流淌的只是一道溪流,但它确实在高丘的东方流过而非西方。 “或许是森林之子和巨人建起来的,用来防备先民的入侵。”美伊完全无法分清这种石头的年代,风雨侵蚀和沙化的迹象显着,也许再过一些年,这些石头将被橡木彻底吞噬。“而且您说防范骑兵,以骑兵而闻名的不是莱斯威尔和荒冢屯么?” 史塔克如今的骑兵不过两千而已,比几个大家族都不如。 “这我就不知道啦,殿下。不管过去的溪流王和荒冢王抑或始祖王,他们都被冬境之王击败了。在北方,人们只以史塔克的骑兵为尊,是用骑兵将这些曾经称王的家族征服的史塔克。” “以史塔克的骑兵为尊,那步兵呢?” “哦,步兵啊,恕我直言,冬境之王不以农耕立国,如今的史塔克领地也不是粮食的主要产地,想要期待史塔克步兵有起色,您还不如到海外找些雇佣兵。” “哎,罗佛大人,何必如此?”美伊摇头笑了。 “北方的步兵以河(白刃河)东更为知名,当然啦,要是比弓兵,乃是山林家族占优,比如我们葛洛佛。” “波顿的步兵,为什么?” “谁知道呢,波顿步兵不弱于南方训练有素的甲兵,有人将冬境之王与红王的争斗比喻为骑兵与步兵的争斗,虽说不一定准确,但事实上也差不了多少。波顿家族的领地广大,但高山、滩涂、丘陵、溪流较多,他们没有河西那么多、那么大片的牧场、草原,这限制了战马的出产。而且,他们早先更在意向东开展贸易,更不需要骑兵向西拓展领地。” “我从未去过波顿的领地。” 她对史塔克家族领地的情况还算熟悉,周边确实有不少专门设立的牧场,跑马场,她很熟悉。胡伦的家族就为史塔克管理着其中重要的一片。 “我们迟早会去的。”葛洛佛说。 这是当然。 当勇士们喂完马,休整完毕后,他们随即越过了高丘,顺着蜿蜒着森林的小道往前。 当太阳从森林上方消失,行军开始变得困难。 森林的道路在下午时分逐渐解冻,变得泥泞不堪,白天时,他们还可以勉强行走,但当日光降下,宣布夜晚来临后,便变得难以行走了。 即使降低了马速,他们仍然在短时间内损失了两匹战马。美伊不得不停下进军,等待温度降低,将道路重新冻结。 他们在黑暗的森林中点起火堆,炙烤马肉,补充能量。 她独自一人远离吵闹的士兵和战马,向道路前方走去。寒风吹过,她仿佛能够听到道路在重新变得紧实。 这是北境天生的能力。 当她确信,地面已经足够坚硬的时候,他们重新在黑暗的森林中沉默地踏上征程。 终于,当他们远远看到溪流对面的点起的火光、听到远远传来的犬吠声时,所有人都已明白,他们已经到了此程的中途,边林镇。 边林镇坐落在狼林、溪流地与托伦方城的交界处,说是城镇,但实际上只是用木头围栏围起来的一个小村落,它或许能够为过路的森林旅客、猎户提供补给,以及交换物资,但绝对没有能力为他们的大军提供足够的补给。好在,她没有对小镇抱着这种期待。 小镇只是人人知道的地标,是行路的节点。此后他们将趁着夜色直扑目的地。 村落的猎犬似乎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来临,开始狂吠不停。 美伊没有管那么多,下令熄灭了火把。无论村民们把他们看成过路的土匪还是军队,他们都没有胆子向他们发动进攻。 美伊在村前狭窄的河桥渡过小溪,河桥只能容忍单人单骑,但好在她的人员不多,没一会便整齐地出现在了溪的南边。 他们从围着村庄的木制城墙以西的地方缓慢经过。 猎犬在远处的村庄发出的此起彼伏的吠叫声,寒风吹过光秃秃的枝头发出呼啸声,一起为这支过路的军队送行。 他们在离边林镇几里格后重新踏上坚硬的土路,这是到达长溪城的主要道路。她早在白天时就已观察清楚。 “加快速度。”美伊命令,而后加快了马速,一马当先,迎着簌簌寒风向前。 乔治转头对着后面队伍吹响口笛,而后拍马向前赶上。 原本战马踢踏的哒哒声逐渐变成了响彻周边的咚咚声。 美伊听着身边乔治和贝伦的呼吸声,感受他们状态。他们都是需要额外照顾的未成年人。 乔治还好,只是呼吸有些沉重,显然有些劳累;贝伦过了兴奋阶段,现在已趴在马背上,似睡似醒地倒伏在马脖子上,将脸藏在鬃毛里,时而被颠簸惊醒,时而又沉沉靠下。 也许这一趟下来,他会明白,战争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无聊和辛劳,没有荣誉也没有激情。 什么事情不是如此呢?有些期待和想象总是不错。 美伊控制着军队的行进速度,始终让战马保持着适中的节奏。 远处群山隐藏在黑暗之中,只露出一点模糊的轮廓。道路两旁栽种了士卒松以及黑橡木,经过时间的培养,如今已在路面上形成了巨大的棚顶,笔直地指示他们通向黑暗的远方,看不清道路那边连接着什么。 也许白天在这种道路上驰骋会是享受,但黑夜之中,就不甚了了了。 由树木指引的通道在一处湖前终结。这是溪流地的长溪湖。 长溪湖由上下两片差不多大小的湖泊组成,中间有狭窄的河道连接,湖泊的上游是连绵的丘陵和群山。群山上汇聚的流水在此汇聚。湖水将沿着下游的通道,分流到整个溪流地,形成了南北向的广泛水系,用来灌溉原野的牧场或是庄稼,最终将在热浪河汇入大海。 远远看过去,湖泊之上寒水深沉、烟波浩渺。 好在雾气没有笼罩住西边的堤道。 他们的东边是连绵的群山,如果他们在这里被阻,就将被围困在这条长长的丝带一般的路上,这也是为何白港的骑兵一定要防范金马屯援军的原因。 但无论如何,这将是她行程中的最后一线。 美伊将自己投入夜鹰。 长溪湖正是长湖的模样,两湖之间已经建设好了足够两骑并行的长桥,横跨东西两岸,她越过云层,而后俯冲之下,直到长溪城下。在黑暗之中,长溪城像个黑点,伫立在长溪湖南畔,她收起目光,然后沿着长溪城向北返回。 山体沿着长湖方向向北延伸,有的路段宽,在湖和山之间形成了广大面积的农田,如今隆冬已至,麦田早已收割,只留下一茬茬麦根。她看到几只长毛老鼠在麦田之间寻找食物。 美伊艰难控制着夜鹰从老鼠身上挪开视线。 她将目光继续向北移动。在那里,山势与湖水像个钳形一样,在缓缓收紧,直至一个点。 那是什么?她陡然惊醒。 第五十一章 陷城者 第五十一章陷城者 在山脉和长湖的窄处,已经立起了城砦,上面高高飘扬起了波顿的旗帜。光线黑暗,但美伊仍能看到上面的剥皮人旗。 计划已经泄露了么?那也不至于几天之内就建起了营寨。或者,所谓的奇谋,溪流地的莱斯威尔早已想到了? 美伊率领骑兵在城砦前数十里格的地方停了下来,让士兵们休整,但未允许生火。 湖边的温度比森林里稍高一些,但也没有好太多,东边泛白积着雪的山脉上,刮下阴风阵阵,让下马的战士个个跳脚,挤在一块。 美伊没法关心他们,她还需要详细看看这座搭建起来的塔城。 这个夜晚,她的目标或许不是下一城,而是下两城。 她叹了口气,向前而去。 城砦构建极为简单,实际上,不过是用巨石垒砌起防御的外墙,并利用了山势节省了至少三分之一的长度。 城砦的了望塔设了两处,一明一暗。 明处在外墙之上搭建起的木塔上,木塔旁挂着装着渡鸦的鸟笼,守兵可以随时打开笼子,将渡鸦放出,对长溪城进行警示;暗处则完美隐身于山脉,有着向北的开口,便于人们观察北方的来人。 洞穴向山体内延伸,几乎可以驻扎数十名卫兵。 此时,暗处的监控位置上根本无人驻守,洞内的三名士兵全在呼呼大睡。 深夜坐在冰冷的岩石上吹着来自湖面的冷风,任谁也无法忍受。 美伊觉得好笑。 她倒不是想笑驻守的士兵,而是想笑莱斯威尔伯爵。 他既然已经倒向波顿,并且将波顿的旗帜插在城砦的顶部,那还不如更向北进军一些,这样既能为自己的活动留出足够的空间,又能随时从西南方向直接威胁史塔克。但罗德利克莱斯威尔伯爵选择在此建砦立墙,而不是积极进军,无非说明了其据地自守的想法,以及对于战争的消极被动态度。 美伊所熟悉的历史中,这种人从来都是战争的失败者。 美伊轻笑着赶回。能够对她计划产生影响的无非是乌鸦,但乌鸦在她面前只有卑躬屈膝的份。 当骑兵到达城砦时,大门已被美伊一人轰然洞开。 在这个时候,骑兵点燃了火把,依次缓缓通过了城砦的大门,而在木塔上驻守的三人像是见鬼一样看着眼前的景象,他们手持着弓,却找不到任何箭,默然地看着进入城砦的骑兵。 他们可能会以为这是返回溪流地的伯爵骑兵,但是为首高举着的冰原狼旗,明明白白告诉着他们,城砦已经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弄丢。 “还傻站在上面干什么?”孔奇孔顿对着哨兵大喊,而后骑着马进了营寨,“快叫那些在洞中的家伙一起出来。” 骑兵入砦后,迅速下马占据城砦各处要害。并堵住了洞穴中卫兵的出路。 美伊在城砦的院子里点起了火把,并安排人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卫兵。 十几人衣衫不整、睡眼蒙眬地进了大厅,有几人甚至连武器都没有取。 美伊站在院子的中间,正对着来人。 有几个人的衣服上缝着莱斯威尔的马头,还有几名绣着其他她不怎么熟悉的纹章,多半是效忠莱斯威尔的小家族徽章。 “谁是这里的头?”美伊询问。 看到火光之下,兵甲整备的士兵,卫兵们惊愕地瞧向问话的女人。 “你他么……你是谁?”为首的士兵问。 “殿下,要不要我割了他的舌头?”波隆手搭上匕首,狞笑着出声。 孔奇孔顿对着波隆哼了一声。对一个南方人率先插嘴露出不满。 “好叫你知道,我叫美伊史塔克。所以,这里你是头?”美伊也不满地看了一眼波隆,“这些都是北方人呢,我愿意多给点机会。” “哦,诸神在上!你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我想来这里。你如果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会把你脱光丢到湖里。” 他摸向身侧的剑。美伊身边的骑兵也同时抽出了剑。 “我劝你不要。”美伊的手搭在热情的剑柄上,没有杀人的想法。 “艾德莱斯威尔。”他解下剑,扔在了美伊面前。 “莱斯威尔?不会是罗德利克伯爵的儿子?”孔奇孔顿大声询问。 “哼!你觉得伯爵的儿子会被安排在这种鬼地方么?”艾德莱斯威尔愤懑地回答,“整天看湖,守着没人的道路?” “真是好笑,看到这样场景,你不觉得伯爵本人在这里都应该么?”罗佛葛洛佛笑着说,“这种地方无论你觉得好还是不好,今后的史家都会认为极具意义,怎么会是鬼地方?你被伯爵委以重任,却在睡梦中被抓,可真够丢人的!” 艾德莱斯威尔脸色通红,不知道是被冻的还是被羞的。 “你和罗德利克伯爵是什么关系?”美伊可不在乎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战争的失败者没有资格羞愧。 “我是罗德利克爵士的侄儿。” “你父亲是他的亲兄弟?” “我父亲和他有共同的爷爷。” “关系可够远的,看来长溪城怎么也轮不到你了。你是骑士么?” “不是。” “很好。我有个选择给你,你要快点回复,因为我赶时间:你是选择做个耻辱的俘虏,然后看着自己的家族慢慢消散,做个平凡人,还是选择做长溪城的城主?你丢了这座城砦,让长溪城面临危险,无论你是什么人,在罗德利克伯爵那里,你都没希望了。哦,先说好,溪流地伯爵的位置我要安排给我的手下,我能够留一座城堡给你已经很慷慨了,这还是看在莱斯威尔效忠史塔克多年的分上才决定的。你要是不答应,等到今晨我拿下长溪城,莱斯威尔就将永久从北境除名。” “你想干什么?”他惊讶。 “你不是已经猜到了么?我想像拿下这座城砦一样拿下长溪城。”美伊走向他,“快点回答我的问题。” “诸神,您一定是疯了。长溪城内至少有四百名士兵驻守,在城外至少还有两千刚刚征召的士兵,其中一千还是骑兵。” “你看,这位还是很有用的,这是重要情报。”美伊对着左右说。“城内只有四百士兵。” 士兵们纷纷大笑。 “您要是仅靠这点人就选择袭城,我宁愿选做个俘虏。” “我们这一路耽误了不少时间,按照现在的情况看,天亮前有可能赶不到长溪城,嗯,我没有走过这条路,不是很容易确定。可有你就不一样了,他们会为你打开城门?” “我不知道。” “不知道可不是好回答。” “也许可以。” “我可以把这句话当成效忠么?” 艾德莱斯威尔重重叹了口气,单膝下跪。 “我选择向您效忠。莱斯威尔原本就该向史塔克效忠,他们太过愚蠢。” 他身后的士兵也纷纷下跪。 “很好。十七名守卫都是你的人么?” “当然。” “要是我,会吊死其中一人。不过这由你自己决定。”美伊撇嘴,罔顾任务,在洞中呼呼大睡算什么?“你们有一刻钟的时间准备穿戴,但是剑和匕首最好交出来,我还不够信任你们,当然啦,艾德大人,您不一样。”美伊俯身捡起了他扔在地上的剑,交给了他,“您和我父亲同名,您可以把这当成礼遇。” 他沉默地接过了剑,脸上仍是红彤彤的。 “罗德利克伯爵见到您,一定会痛骂您,但我保证这不会持续很长时间,他的儿子们要是出言不逊,我也会帮你把他们人头摘下。他们失败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站错了位置。您的先辈应该会感谢您今晚做出的选择,毕竟您将为他们保留了莱斯威尔的血脉。” “您要将他们……” “反叛是重罪,而我也不准备再留波顿那种隐患。泰温公爵会在西境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在北方也可以唱溪流地的凛冬。” 美伊带着骑兵走出了院子,士兵们抱着厨房的薪柴堆放在大厅和砦门的地方,然后举起火把烧了起来。 战马嘶鸣,他们在烈火的火光中继续沿着长湖继续奔驰南下。 骑兵们自觉地将十几人围在队伍的中间,罗佛从队伍后追上美伊。 “旗帜都收好了么?”美伊看到他后,骑在马上大声询问。 “当然,包括波顿、莱斯威尔还有莫斯、威尔斯家族的。”他回答完,立刻询问,“殿下,要是艾德莱斯威尔在城下临时变卦怎么办?要是莱斯威尔识破了计谋怎么办?” “因为这个破砦,根本没法在天亮前到达长溪城,也根本没法偷袭;在这个砦子里躲一天更是危险。”美伊转过头,对着罗佛,“我们改变计划。” “诈开城门?” “当然不是。”莱斯威尔伯爵又不傻。 “那您为何对艾德莱斯威尔那样说话?” “试探而已。” “有什么结果么?” “他确实感觉羞愧。”美伊加快了马速,“这说明他是真愿意投降,但这恰恰容易在城墙前露馅,这种家伙做不了默剧演员。” “那您有什么计划?” “我不知道。” “殿下,您在开玩笑么?” “我们先观察城外驻军。如机会合适,就袭破城外的驻军,制造混乱,看能不能找到机会。”若是城砦的哨兵都敢睡觉,她不相信在长溪城下的士兵会做好营寨、拒马。“如果机会不合适,”美伊对着罗佛说,“就带着艾德莱斯威尔回临冬城。” 第五十二章 狼女 第五十二章狼女 凡事预料十分而能期待收获三分。这是智者的说辞,而实际上,能够收获一分已经是幸运了。 她允诺让士兵们天明睡上莱斯威尔伯爵的床看起来只是奢谈。 按照通常人的做法,此刻他们就该据守城砦,装作一切从未发生,而后等待黑夜再出发,但莱斯威尔伯爵如果对自己的领地失察至此……如果,伯爵对领地动向稍微敏感,她和白港骑兵将不得不与几千士兵的对峙——这完全不在最初的预料之中。 她不愿打这样的仗。 她绝不愿自己的所带领的战士去打无谓的消耗战。 骑兵往南疾驰,彻骨的寒风从耳边啸过,黑夜像浓墨,她带领自己的骑兵一股脑冲入未知的黑暗之中。 骑兵已经到了这里,不往长溪城下走一遭,她绝不甘心。倒不是纯粹的冒险而是她的行动仍有突然性,仍有意外性,只要时间限制在今晚明晨。 事已至此,她能有更好的办法么? 如果在白天经过边林镇,她出现的消息将在她抵达城砦前就将被伯爵获知,而如果,她在边林镇周边等待夜晚降临……那是边民猎户常走的道路,也可能无法做到保密…… 她趴在马上,让精神投入饥饿又疲倦的夜鹰体内,不断向南方飞。 越是远离她,鸟儿的挣扎越是猛烈,而她几乎为此耗尽精神。 但鸟儿无法挣脱她的控制。 鸟儿的眼中,长溪城被长溪湖的湖水环绕,为城池做了一个天然又平静的护城河,河水在城门侧方分为两股,顺着两边的城墙流去,并在城池的另一边再度汇聚,顺着蜿蜒的河道远离城池,并入南下的溪流。 长溪城征召的士兵便驻扎在溪边。 当太阳从东方重新升起之时,她才亲眼见到耸立在平原之上的长溪城。 “打起波顿和莱斯威尔以及什么莫斯家族的旗帜。”美伊骑在马上,对着乔治下令。 “打起剥皮人旗!”乔治转身,对着身后大喊。 当旗帜打开后,美伊再度转身向东边的原野挺进,直到再看不清长溪城时,转而南下,折向西边,再度直奔长溪城,而后降下马速,在升起的晨光之中缓步向目标挺进。 难怪有人热爱在溪流地奔马,实在畅快。 当他们缓慢接近时,长溪城外驻扎的军队在此刻发出嘹亮的号声。 “这是什么意思?”美伊询问身边的罗佛葛洛佛。 “一声代表盟友到来。”他抿着嘴,等待后续的牛角号声,但第二声始终未能听到,“两声代表敌人来袭,我想他们是把我们当成了盟友嘞。” “呵,看来剥皮人旗起到了一点作用。”从东方来临的骑兵,要么是从托伦方城而来的敌军,要么是跨过蜜酒河的溪流地军队。 “也许我们该休整一会。”罗佛葛洛佛道。 美伊并不觉得自己有休整的时间。不出意外,很快长溪城外的兵营就将派出骑兵询问来人身份,那个时候做什么都迟了。 “向后传话,缓慢靠近敌营。”美伊对着身后说。 “向后传话,缓慢靠近敌营。”乔治转头复述。 “殿下,我们是否该吹响请求靠近的号角?”罗佛爵士问。 “靠近的号角,那是什么?” “两军接近,表达无害和问候用的,声音比正常的号角短促,怎么说呢,很像有些鸟求爱的声音。”罗佛爵士小心说着,“再近点发起进攻更稳妥。”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兴奋。 “没想到哦,罗佛大人,您胆子也不小,我还以为您会害怕呢!”美伊笑着对他道,“求爱就不必了,省得他们等会输了还要怪我耍诈。” 长溪城边的兵营,拒马零散地堆放着,步兵的营地立在滩涂上,完全随心摆放,没有丝毫章法。 “你们的火把还没有扔掉?”美伊这个时候转过身,对着自己的骑兵队伍大声询问。“点着它!” “这?” “罗佛大人,你率领左翼骑兵,沿河岸冲击,我则正面突击,将步兵往骑兵军营驱赶。” “殿下,保重!”罗佛转过马头,“左翼随我来!” 美伊的骑兵在距离营地一里格的地方,逐渐加速,到了更近处,已经无人能够忍住,开始肆无忌惮地嚎叫起来。 美伊的一百散骑,顿时冲向毫无准备的步兵营地,一只只火把被骑兵们扔向帐篷。 大营不过瞬间,便开始变得一片混乱。 一部分士兵惊奇地走出帐篷,尚未发觉发生了什么,便被迎来的骑兵砍杀。没一会,兵营四处便响起慌乱的惨叫声,士兵们开始像无头的苍蝇,向营地外逃跑。 罗佛率领的一百骑兵从溪流的侧翼掩杀,将河边的营地彻底搅动。 美伊没有关心逃跑的士兵。继续率领骑兵快速通过步兵营地,而后顺势冲向旁边的骑兵大营。 所谓的骑兵大营,与步兵相比也差不了多少。至少,当骑兵们还没有骑上马的时候,他们与步兵也没有多少区别。 他们无法骑上战马,因为毛毛狗已在马厩掀起混乱。 马厩中的战马惊慌莫名,骑士根本无法控制,而若不是缰绳,它们可能已四散逃走。 美伊呼号着身边的骑士,从拒马的缝隙之中穿过,举剑砍过途经的敌兵。 没一会,骑兵营地也同样宣告崩溃,美伊带领骑兵队伍折返再度冲击,如此折返两次,长溪城外聚集的步兵和一部分散骑便散开在广阔的原野上。 “打起冰原狼旗!”美伊对着身后的骑兵大喊。 美伊带着骑兵队伍冲击至骑兵阵营的马厩后,毫不费力地夺取了这些战马的控制权,骑兵战士兴奋地下马,骑上新俘获的战马,继续加强行动能力。 他们几乎没有遇到抵抗的团体,几百名骑兵率领着浩浩荡荡的骑兵在广阔的长溪城前,不断驱散着溃兵。 美伊带领着骑兵洪流向任何可能聚集起来的团体来回冲击,直到步兵从原野上彻底溃散。 美伊转眼看着城头上惊愕的守军,不禁哈哈大笑。 乔治和贝伦两个少年紧紧跟在她的身边,一脸兴奋。 “杀死一切反抗的士兵。”美伊想要如此宣布,但身边的骑士已如猛虎,根本无法听到她的命令,正在肆意砍杀着身边的逃跑的士兵。 “随我来。”美伊对着身边的骑兵,冲向人群密集的区域,砍杀组织反抗的一切士兵。 一些士兵不顾安危,跳下护城河,向城墙方向游了过去,但有些显然忘记了身上厚厚的皮甲。 “收拢战马!”美伊狂奔在战场上,对着左右的散乱的骑兵大喊。 第五十三章 血狼女 第五十三章血狼女 艾德莱斯威尔说长溪城外有两千驻军,但反复冲杀过程中,美伊觉得,士兵总数可能只有一千出头,而其中的骑兵更少,可能只比她多一点。 他们顺着骑兵营地所在的位置,冲破了好几处马厩,马厩中的战马并没有想象中多,这基本暴露了骑兵的数量。 骑兵不多,聚集而来的小家族也一样不多。 她在营地中看到的各个子爵家族的旗帜相当有限。 只有三个小家族的旗帜她能分辨:红松旗的帕因雷德家族、三只红色郊狼骑的崔尼提斯家族以及举着长叉的蓝色溪流猎人斯托克。 她还看到停翅白鹰旗、黄色背景的草叉旗,但她不知道属于什么家族。除此这些外,她没有看到其他家族的旗帜。 溪流地的领地广大,远远不止五个小家族,她绝不相信,只有五个家族响应了罗德利克伯爵的征召。 剩下的在哪?临冬城可以放得下三千士兵,以及更多的人在城内生活,但那会变得非常拥挤,而且必须把所有废弃的建筑重新利用起来。眼前的长溪城大小看起来仅有临冬城的一半大多点,它的城中藏得了几千人么? 美伊看着紧紧关闭的城门,她知道,一个谨慎的人在遭遇如此变故以及如此败仗的时候,绝不会贸然打开城门,放出城内的士兵与敌人野战。至少在她结束这场扫荡战之前,她不用担心莱斯威尔伯爵。 老年人总是迟钝、谨慎。像罗德利克伯爵这种意外捡到伯爵位置的人,恐怕尤其如此。 至少她觉得伯爵现在没有胆子出城。 她想将战士聚拢,随时撤退以及随时进攻。这片溪流地是锻炼骑兵的绝佳场所,她需要战马。 她想让毛毛狗帮她聚拢战马,但毛毛狗完全没有响应她的期待,它正踩着一具尸体,大快朵颐,对混乱的战场没有表现出丝毫兴趣。它完全不是灰风那种适应战场、为战场而生的生物。 几只狼各有个性。 她骑着战马在长溪城前的广阔原野上,驱赶败兵,但有不少已经跳进了护城河,还有部分躲入了山丘的密林。 她在战场上来回奔走,将散布开的骑兵聚拢。 假如,罗德瑞克伯爵被他们的散漫鼓起了勇气,下令城内组织有序的骑兵对她展开追击,那攻守形势就会发生变化,在她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她不愿意这个情况出现。 更何况,北境从来不缺冲动冒失的孩子。 谁知道,罗德利克伯爵向自己的儿子们下放了多少权力? 如果她的消息不错,罗德利克伯爵的三个男孩都已成年,其中大儿子罗杰莱斯威尔娶的似乎是菲林特之指的某个女孩;二儿子瑞卡德莱斯威尔只小了罗杰一点点,娶了波顿家的一个女儿;最小孩子卢斯莱斯威尔年龄大约二十岁,如今仍未结婚,他是他父亲艾德大人当初为她推荐的夫婿人选之一,因此有点印象。 “这孩子英俊,人聪明,马术剑术也相当不错,只是十分冲动任性,像匹野马,和他的两个哥哥也差不多,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驯服……”她记得艾德大人的评语,但艾德大人最终将他的名字从名单中移除。“因为他的身份太低”,但美伊觉得,这应该是凯瑟琳夫人的意思,溪流地离他们太近。 “剩下的人都在哪?吹响集结号角!”美伊扫视了自己队伍的后方,她们身后跟着的战马多了一些,但士兵少了十多个。 多半凶多吉少。 城楼有些动静,美伊朝城头看了一眼。 城墙左侧的了望塔上悬挂着猩红色的剥皮人旗,在另一端的塔上挂着溪流地的黑马旗,在城塔迎着寒风飘飞。 旗帜下人影幢幢,像是登上了几个大人物。离得太远,她看不清,她不太在意,索性不再费神关注。 她在城外大获全胜,此刻战毕,没有喜悦,虽然人少,也没有担忧。唯一的问题是,攻势被她推进到了现在这个情况,退有些鸡肋,进则没有既定的又有机会实现的稍显宏伟的目标。 现在这个样子,不过是蠢动中寻找战术,战术执行中确定此次南下的战略。本末倒置,就是这个意思。 但她是一军主帅,有义务表现出全面的自信和从容。 “骑兵保持进攻阵型。”美伊对着身后的骑兵下令后,她不用太大声音,一样可以将她的声音传入他们的耳朵。 “城头上的胆小鬼们终于睡醒了。”然而他们从昨晚至今一点没睡——除了被他们吵醒的艾德莱斯威尔们。 美伊感觉这座长溪城的整体构造与孪河城差不多,除了没有两座城以外,其他看起来都很相似,有几乎雷同的护城河,护城河都是直接引河水绕过,而后再度流回;也同样都有巨大钢铁锁链拖拽的吊桥以及宽厚的瓮城、锯齿一般错落的杀人垛。 在本身的防御上,它显然不会比临冬城差。 而她此刻,也不可能复制孪河城的攻城方式。 现在是白天,无法抵近偷袭,她也没有超出守军许多的攻城士兵。 拿下孪河城有着特殊条件。那个时候她迅速拿下了卡林湾,而后一路不停,让孪河城没有丝毫防备,所以孪河城那个时候的守军只有可怜的三四百人,并且,当她抵近的时候,她还有时间前好整以暇地建设投石车。 “艾德大人,现在你有什么办法么?”美伊询问艾德莱斯威尔。 他的脸色此时无比难看,美伊希望,他现在考虑的不是重新变成俘虏,更不是如何回到波顿阵营。 “我不知道。”他红色的头发被寒风吹乱,“您说可以尝试……骗开城门。” 希望他说的不是现在。 “我觉得罗德利克伯爵不会上当,而且外围士兵不解决,我们拿下了城堡也没有用”这是违心之言,“否则就算拿下城堡,现在被围的就会变成我们。”这更是谎话。 “殿下您真是乐观。”艾德没好气地说,“您带领的不过是一支两百骑兵的孤军而已,我看,您要是不尽快撤退,很快就会被来自各个方向的波顿援军围困了。”他看着战场上散布的尸体和血,“外边一场胜仗改变不了现状。” “呵呵,你不一起撤退么?” 美伊轻笑,暂时还没有必要告诉他,还有六七百骑兵大概率已从边林镇顺着长溪湖南下了。 “我当然一起。”他无奈回答。 “嘿!”孔奇孔顿对他怒骂,“战场上的一条瞌睡虫罢了!” 艾德怒视着孔奇孔顿,手已搭放在腿上的剑。 “孔奇大人不要这么凶,您可不能把我们的艾德大人吓跑了。”美伊看着城门轻笑,“在溪流地想找到还能效忠史塔克的人可不简单。您没看到么,我们打着史塔克的旗帜,竟然没有人抱着头向我们投降。” 孔奇看了美伊一眼,不再出声。 军官们可能都在责怪她的冒失和失策,但士兵们还兴奋于酣畅淋漓的大胜。 沉默了好一会儿,罗佛向美伊凑了过来轻身询问,像是在隐藏担忧:“殿下,如今,要不,我们先撤回临冬城?” “呵呵,那可不行。”美伊轻笑,露出嘲弄的神色,下定了决心,“既然来了这里,我们再去探探他们的牧场和草场,您看,我们可以先将猎物从森林里驱赶出来,然后慢慢狩猎。” 他们是骑兵,后退的道路有曼德勒看守,安全而稳固,没有后顾之忧;前进的道路,他们有速度,有视野,不虞落入陷阱和罗网,而在广阔的原野上围困骑兵,这是天方夜谭,总之,前后无忧。 没有危险,那何不以主动来调动被动? 也许罗德利克伯爵的儿子们现在可以考虑冲动一点了。她正需要驯服野马。 如果她的记忆不差,她还可以从某些历史中寻找到启示——她有着完全、充分的条件在这块广阔的原野上与敌人打一打运动战。 唯一的问题是,她的敌人是时间,而时间由波顿掌控。 第五十四章 美伊 第五十四章美伊 “从城砦带的乌鸦还没死?”美伊转头询问乔治,乔治牵着缰绳调转马头向骑兵队伍后而去,没一会返回,提了一个牛皮袋子过来。 “殿下,还活着,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飞起来。”他从袋子中将可怜的乌鸦拿出,又放了回去。 乌鸦被放在袋子里,系在战马的屁股后,经过一夜颠簸和刚刚的来回冲锋,此刻看起来精神欠佳,但确实还活着。 美伊取出乌鸦,看了看,撇着嘴,将它放在了怀中,而后从布袋之中取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笔和羊皮纸。 她稍稍动笔,写完寥寥几句后,对着纸将墨迹吹干,而后折卷起来,塞到了乌鸦的脚边的信筒里。 “回去!”美伊将乌鸦对着长溪城城门的方向扔了出去。 乌鸦艰难地拍着翅膀,飞向天空,留下了几根羽毛飘在空中。 “仅靠书信可收服不了罗德利克伯爵。”艾德看着乌鸦,沉闷地说,“人人都知道伯爵是个稳妥的老贵族、老爵士,他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绝不会因为书信改变主意。” 美伊知道,他没说完的话的意思是,她如果还有其他招数,最好尽快使用,不要故弄玄虚、在这里浪费时间。 “来到他的城堡,向他问候一句,这是礼貌。”美伊转头看向艾德,“放心,我在书信没有告诉他你已向我效忠,所以你暂时不用担心子女的安全,或父母的安全。” “我的父母、子女与他都是亲属,他就算知道,我的孩子也一样安全。” “但是否不被歧视呢?” “您不会就是问候一句?”他叹了口气。 “我还提醒他曾向史塔克发过的誓言,不过,他要是愿意效忠根本轮不到我提醒。莫非老伯爵还是个重视亲情?他的好外孙已经死了,就算波顿成功,也轮不到他的血脉统治北境。要是卢斯波顿娶了他的小女儿,我还能理解……”他俩之间没有什么问题? “殿下,莱斯威尔家族和波顿家族相交甚深,不仅仅是一个外孙。也许你用婚姻做条件,他会同意为您和波顿打仗,他应该想为自己的小儿子娶个史塔克家族的女人。” “换这点土鸡瓦狗一般的军队?算了!”他小儿子就连名字都让人反胃。 她提马越过艾德莱斯威尔,轻拍马鞭,向着城门的方向前进。她身后的骑兵同样放起速度,跟在她的身后。 美伊带着骑兵队伍在箭矢射程外快速折返奔驰了两次。奔跑时,她身后的骑兵对着守卫发出挑衅的吼叫声。 城楼保持着沉默。 “罗佛大人,安排两伍骑兵沿着长湖方向迎接曼德勒的骑兵,告诉他现在的情况,要求他扼守长溪城到边林镇的长溪湖通道。让我们在长溪城周边大闹!” “是,殿下,您是想引出长溪城的守军,然后由白港骑兵进行突袭么?” “是,也不是。白港骑兵按照现在的进度,应该已经越过边林镇,到了长湖,现在多半已经沿着长湖南下。他们优先任务是防备金马屯的援军从两湖之间切断我们的通道,这是重中之重。当他们在湖边休整之后,我们看情况是否让他们承担突袭任务。我们嘛,先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而后借助骑兵,在溪流地充分调动敌军。罗佛大人,我的目标没变,仍是彻底覆灭莱斯威尔家族,让达斯汀夫人在荒冢屯倒台,一举解决南方隐忧。我就不信,我们几百人在溪流地腹地捣乱,莱斯威尔还能稳坐长溪城。” “殿下,我不知道您哪来的信心——我们的骑兵实在太少——但既然您决心已定,我自然没有意见。哎,您当初信誓旦旦说,能够攻破孪河城,我和议事厅成员都不信,但我们错了。这一次我选择相信,我相信对您来说,长溪城也不在话下。”罗佛葛洛佛看到美伊点头后,拉起缰绳向队尾骑兵队伍奔去。 “殿下,我不知道您的具体计划,以及白港骑兵是什么情况。您要是不介意路远,我建议您继续南下,到干草屯。”艾德莱斯威尔戳着杂乱的红发,一脸疲惫。 “哦,我一直期待您提意见呢,说来听听!”美伊笑道,“我还以为您后悔向我效忠。” 他脸红了,让美伊有些想皱眉。 “殿下,我可以说,但我有个条件。”他抿起嘴,像是在下定决心,“您要是答应,我就说说我的建议。” “哈哈,你的建议已经说完了,南下干草屯嘛!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理由而已。你觉得是个难得的好主意,所以敢提条件?” 艾德莱斯威尔不是能力出众的演员,他要是愿意出主意可能说明他已经决心站在她这一边,这是她高兴的原因。 “我不知道您准备怎么攻破长溪城,但我刚刚听说,您要覆灭莱斯威尔家族……” “我要覆灭的是罗德利克伯爵的这一支。” “我明白,我希望您能留下他们的性命。” “那可不行。”美伊直接拒绝,“他们是最先站在波顿家族一边的大领主,若是他们在布兰之后选择波顿,我还可以原谅,但他们在少狼主遇害后,不思为一同死去的亲族复仇,反而助纣为虐,我决不放过,”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三个儿子都已成年,然而,伯爵没有将其中任何一个派往南方,这足以说明他的异心,这也是她决心清除的原因。“更何况,如果他们还活着,你的长溪城主的位置就坐不稳,我不希望还要时时过来为你平叛。” 艾德莱斯威尔沉默,而后默默点头。 “殿下,干草屯是黑兰德家族的领地,是距离长溪城最近的子爵领,家族旗帜是黄底的草叉旗,刚刚您在战场上已经击败了他们军队。” “所以,干草屯现在驻守的士兵会非常少咯?” “是的,殿下。干草屯的黑兰德一直是莱斯威尔家族的忠心封臣,伯爵夫人便来源于该家族,他的几个孩子也都是黑兰德的血脉,所以……”艾德莱斯威尔说话并不流畅,像他杂乱无章的头发一样,但思路还算清晰。 “所以,黑兰德家族不可能向我倒戈,同时,我打击干草屯,更有可能引出长溪城的驻军。”美伊帮他将剩下的话说完。 “是的,殿下。不过,这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其他原因。” “还有?” “还有。干草厅子爵为人极为傲慢,并且与丰收屯子爵在领地上争执不断,所以,丰收屯子爵对黑兰德家族素来不满,因为亲属关系的原因,莱斯威尔家族在仲裁上也没有什么公正可言……” “丰收屯子爵会因为对莱斯威尔家族不满就倒向我?”如果仅仅是这么单纯的原因,美伊可不信。 “并非仅仅因为不满,也包括畏惧。如果殿下这次进攻扫荡了干草屯,黑兰德家族为了弥补损失,几乎一定会借助长溪城力量彻底收并丰收屯在草叉村的土地。我猜丰收屯子爵布兰登已经没了选择。” “听起来丰收屯子爵是个蛮懦弱的人。收走一部分,好歹比被拿完好。”这个理由同样不充分。 “殿下,这里的故事很多,和一些移民有关,我之后可以详细为您说明。您南下进攻干草屯并不是为了获得丰收屯子爵的效忠。您可以在干草屯征召战士加入您的骑兵队伍,要是顺利,我觉得,您至少可以再获得两百骑兵。” “我们刚刚击败草叉旗,可没有见他们的士兵向我们投降。”两百骑兵可不少。 “殿下,劳勃起义的时,有一批南方人被您父亲艾德大人迁移到了溪流地,其中一批被安置在干草屯,因为他们信仰七神——当然,现在只有一部分还顽固地信奉——也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被黑兰德家族歧视,总之,他们在干草厅并不得意,对黑兰德家族也没有归属感,您若是到了那里,征召他们,他们一定愿意为您而战。”他艰难地说出这些,“另外,干草厅也能为您再补充一些战马。” 美伊真是学习了。她的爷爷和父亲看起来在这些地方给罗柏和她挖了不少坑。 “我竟然不知道北境还有南方人迁移进来。” “他们是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南方人,战后随北方军队一起返回。其中一批还和殿下您一起归来的。” “我就不用说了。溪流地竟然愿意接受这么一大帮人?” 北方连自己人都养不活。 “这是很早的事了。伯爵自然不愿意,但是艾德大人率领北方军队在南方取得完胜后,强令溪流地接受,莱斯威尔伯爵又如何能够拒绝呢?我猜他怨恨史塔克并非无缘无故。” 第五十五章 艾德之女 第五十五章艾德之女 他们从几座低矮的山丘前越过,将长溪城远远抛在身后,入目的是广阔的原野,几棵孤单又巨大的橡树停留在原野之上,成为原野上不多的点缀。 “这是干草屯的么?”美伊询问。 草场上的草被收拢得干干净净,留下一茬茬细细的枯黄草根,灰白色的脏雪聚在草枝下,几只野兔搭起耳朵注视着他们的战马,聆听他们的动静。 “不错,殿下,这是甘草屯诸多草场中的一个。”艾德指着远处农庄,里面搭建了数座巨大的库房,不用想,里面都是用来堆放牧草的地方,“整座草场的草料已经收割入库,如果这些草被吃光了,而春天还没到来,就需要宰杀畜生。” “艾德大人,我们是北方人,不需要你介绍这些。”罗佛葛洛佛打断了他,“告诉我们,这是黑兰德子爵的城堡么?” “城堡?我们的城堡和深林堡那种木头堡垒可不同,您看到的只是一座草屯而已。干草厅足有三十个这种草屯。黑兰德子爵的城堡在山边的溪流处,坐卧在一处石山上,距离这里不远。” “先进这个草屯,收拢战马和武器,要是有人愿意加入我的骑兵部队,那更好。”美伊向巨大的草屯看去。 草屯由一个个巨大的木头搭建的库房构成,散布在平原上,呈环状围成了一个大圈,木头围栏将他们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对外防御的环形堡垒。 它或许可以防范野狼和其他一些危险动物,但它防不了人。 天知道收割这么大片的草场或将这片库房塞满干草需要耗费多少人力,又有多少人要依靠这些草屯生活。 “征集战马、士兵,然后烧了它,我要让长溪城都能看到它的烟火!”她按下不忍心,坚决下令。 “烧了它?殿下,这是上百战马整个冬季的食料,上百户村民靠此为生。” “这些是叛臣的资产,留下来,这些东西只会被用来资助莱斯威尔家族。”孔奇孔顿对着艾德傲慢地提示,“别忘了,你现在站在史塔克这一边。” 美伊伸手制止了他的话。 “这是战略需要。要是拿下干草屯,我会弥补他们,要是他们愿意要黄金,我也可以支付!”美伊策动战马,向草屯而去。 此时草屯内已经响起了螺号的警诫声。孔奇孔顿带领骑兵张弓将发出警报的卫兵射死。 草屯的占领简单又轻易,他们从草屯内收集了三十匹战马和少量的刀剑,一些简单的盾牌,稍微为难的是焚烧草屯。 美伊带领骑兵进入草屯,当着他们的面带走他们的马,他们什么也没说;带走他们的武器时,他们只是默默看着;当美伊下令举起火把时,他们露出惊恐;当火把被扔入草堆,他们凄惨地哭了。 骑兵在热烈的火焰中远离,留下绝望的牧民。 但只要他们的动作够快,将火势隔离,损失的只会是一间库房。 “我们应该把他们杀光。”孔奇孔顿向美伊说,“殿下,您看到他们愤怒的眼神了么?我们不扑灭他们眼中的怒火,迟早有一天要扑灭他们手里点起的怒火。” “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眼神,从不担心其中任何一个,你知道为什么么,孔奇大人?”美伊没有等他搭话,“因为敢于反抗的猎物会聚集更多同伴,更多同伴意味着更多的财富。无聊的航海需要一点对手才能保持精彩,陆地也是一样。”但当猎物无辜的时候维持这样的想法就需要额外的意志参与。 当骑兵赶向黑兰德的城堡时,阳光刚好透过云层射向子爵的石头堡垒,将原本灰白色调的外墙染上了金色。 “谁想要这座城堡?”美伊对着身后的士兵大喊。 身后如期待发出了欢呼声。 “最勇敢的士兵将有资格获取它!”美伊当先骑着战马踏上城堡所在的石崖底部。 环望一周,石堡除了望向大道的入口外,其他各个方向面对的都是深涧巨沟,没有其他入城的通道。 对于攻城方来说,只要将这条主要通道封锁,就可以将城堡围困,城堡内的防守士兵无法通过其他路径突围,这虽然是守城人最大的劣势,但也是守城人最大的优势——进攻方也无法在其他方向给这座城堡施加压力,只需要防备一面即可。 黑兰德可以接受这种劣势优势并存的情况,但美伊无法接受。 美伊没有长期驻守这座城堡的想法,若是被长溪城的士兵堵在这里,再想突围可就难了。 正如当初预料,驻守在城池上的士兵除了几个年老的士兵和拿着比身高还长的长矛的孩子外,再也看不到正常一点的卫兵了。 “向他们喊话,让他们献城投降。”美伊觉得,在这种城堡浪费一条人命都可耻。 城堡上默不作声,孔奇孔顿复又喊了两遍,依然没有回应。 当美伊下马,抽出宝剑,准备搭梯攻城时,城堡的正门被几个老年士兵缓缓打开。 “史塔克殿下!甘草厅欢迎您的到来。”一个像是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匆忙地从城内走出,恭敬地向美伊行礼。他穿着兽皮外衣,头发油腻,笑容比衣服和头发更难让人忍受。 “你们的子爵哪去了?”美伊坐上甘草厅主座后,向管家询问。 “殿下,亨特子爵带领领地的士兵响应伯爵的号召去长溪城了。” “他的夫人、子女呢?” “殿下,亨特子爵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一起去了长溪城,我觉得,他想把艾利小姐介绍给露斯莱斯威尔少爷。子爵夫人已于前些年因为难产而死去。” “那谁负责这座城堡?”她不关心什么婚姻。 “殿下,负责城堡的正是在下。” “大人你叫什么名字?” “梅斯,梅斯玛瑞特。” “梅斯玛瑞特先生,亨特黑兰德助纣为虐,参与莱斯威尔家族对史塔克的反叛,罪无可恕,因此,我在此正式宣布,褫夺其干草屯子爵爵位。另,因你献城有功,我以北境守护之名,拔你为新任干草屯子爵。” 梅斯玛瑞特看起来像是听错了美伊的话。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接受,然后宣誓向殿下效忠!我们这么多士兵都没有抢到这个爵位。哼!”孔奇孔顿催促着管家。 “这,殿下,这……” “请说,梅斯子爵。”美伊并不喜欢他,但看起来,他有能力为美伊解决一部分困难。 “我感激殿下的恩赐,可,我无法守住城堡,而要是殿下您离去,亨特子爵一定会把我吊死。” 在吊死前喂饱骑兵和战马就行了。 “我听说干草屯有很多南境人,你可以征召他们为你效力,守住城堡。要不是你开门献城,我可不知道该怎么拿下来呢!” “殿下,您可别开玩笑了……” “你若是再这么犹豫,别怪我把你从城堡里扔下去。我有大把手下想要这座城堡。” 他颤抖地跪了下来。 “殿下,我只是为了城堡里的大大小小的生命而已,并非为了甘草厅这座城堡。” “原来你这么伟大,倒是我,是个坏人咯?”美伊站了起来,“你刚刚还说,无法守住城堡,现在又说为了城堡的生命,所以,你献城究竟是为了什么?” “殿下,您的威名在外,我担心,我确实担心他们的生命,额,以及自己的生命,我没有想要成为子爵的意思,但如果您硬要塞一座城堡,我当然也愿意……可是干草厅,殿下,我没有军事方面的才能,若是您一走了之,我非被亨特子爵虐杀不可。” “你一介平民想要成为贵族,不冒险怎么可能?” “殿下,我可以为您鞍前马后,但您不能把我留在干草厅。我同样会骑马,也许能够拿武器杀人,虽然我从没有做过。” “溪流地哪个男人不会骑马?”艾德莱斯威尔出言不屑。 “您是?我好像见过您……” “我身边有很多可以为我鞍前马后服侍之人,不少你一个。你若是不愿意,就好好做个管家,喂饱我的骑士和战马。” “这……” “要么接受,要么滚!”孔奇孔顿大声斥责。 “殿下,我若是提供一些消息来换呢?” “消息是什么?又要换什么?” “当然是换跟在您鞍前马后的机会,以及,以及如果战争结束,您同意封我为干草屯子爵。”他露出难看的微笑,“消息,消息则是,我愿意提供您父亲艾德大人尸骨的线索。” 第五十六章 美伊 第五十六章美伊 诸位军官面面相觑。 美伊也有些意外,她做梦也没想到会在溪流地一个小小的子爵领处获知这种消息,更何况,消息来源于一个小管家。 “我刚刚已经封你为干草厅子爵了,梅斯大人,你可以跟在我身边,我再给你点时间让你召集干草厅的士兵可好?” “殿下,如果您允许我以您的旗号征召士兵,我觉得至少可以为您带来一百名士兵,时间上,最多只需要三天。” “您可以以冰原狼旗帜征召骑兵,但我没有三天时间给你,最多一天,我甚至担心今天晚上长溪城的骑兵就会围困干草厅。当然,你想为我征召士兵,你的消息需要令我满意。” “殿下,这一定是您需要的消息:艾德大人的尸骨被达斯汀夫人分葬在溪流地的十六处子爵领。”梅斯子爵小心翼翼地说,边说边观察着美伊。 分葬还是分尸?她感觉激愤莫名。 她的敌人已经丧失了底线。 美伊知道军官们都在目视着她,她按捺住愤怒,让自己保持冷静。 她还能保持冷静,但周边临冬城的军官们已经红着脸,按着刀剑,可能只需要美伊点头,整个城堡就将血流成河。 “她?达斯汀夫人,她为何这样做?” “殿下,我并不清楚达斯汀夫人行此恶劣之事的原因。有人说,她是因为艾德大人将她的丈夫尸骨遗留在南方,所以才恨着艾德大人——她的丈夫是为了去营救艾德大人的妹妹莱安娜夫人才在战争胜利后陪同艾德大人一起继续南下的,然而,看起来轻松的旅程却葬送了艾德大人身边的精华,达斯汀伯爵也是其中之一,传闻达斯汀夫人深爱着达斯汀伯爵。”他紧张地吞咽了口水,“艾德大人将您和您弟弟带回了北境,却将同行之人的尸骨遗留在南方,我想,达斯汀夫人有恨的理由。” “恨的理由?”美伊发出冷笑。 “殿下,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但我觉得就没必要说了。”他低下了头。 “其他什么原因一并说来听听,我对这位夫人的往事可感兴趣得紧。”什么样的人会把艾德大人的尸骨分十六处埋,而且要分尸在溪流地而不是她掌控的荒冢屯? 这分明是为了保守秘密。 “殿下,这和达斯汀夫人的关系可不多。正常情况下,艾德大人当然能够把伯爵尸骨带回北境,可艾德大人似乎为了自己的心上人,传闻说是亚夏拉戴恩小姐,去了一趟星坠城,当然其他北境人的传闻是,艾德大人去星坠城是为了还回戴恩的族剑黎明,可那毕竟只是一把剑而已,对于达斯汀夫人来说,理由太过勉强……” “所以,在达斯汀夫人眼中,艾德大人是为了自己微不足道的感情,选择去了多恩,见了情人,却不肯多花一点精力带回达斯汀伯爵的尸骨,这个行为惹恼了她?” 美伊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如果涉及她的身世问题,她大可以请黎德伯爵解答,更何况,哈尔温已经帮她做这些事了,她觉得不会满意梅斯子爵的消息。 “对于达斯汀夫人来说,微不足道的事务还包括带回两个私生子女。”梅斯子爵放低了眼光,“达斯汀夫人寡居多年,却没有自己的孩子。” “这种消息,哼,至少达斯汀夫人对临冬城心怀不满,我在临冬城就已经听过多次了。”罗佛葛洛佛对着梅斯子爵说,“甚至,少狼主都知道这种事情。” 只是少狼主没有强硬主张自己的领主权力而已。 “殿下,我想说的并不是达斯汀夫人做此事的诱因,而是她做此事的目的。” “你在耍什么花招?做事的原因不就是做事的目的?”罗佛怒道,“她既然敢如此对待艾德大人的遗体,我们非得杀死她不可!” “罗佛大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我也因为意外才知道一点。达斯汀夫人这样做固然是出于泄愤,可实际上却是利用艾德大人的血肉实施巫术。” “巫术”两个字一出口,美伊便从座位上猛地站起,持着剑走向梅斯子爵。 “什么巫术?” 这是个有魔法的世界,纵然魔法效果不彰,但她却不得不重视。 “殿下,我听说是为了对艾德大人的子孙后代进行诅咒。当时少狼主还在南方拼杀……随后就发生了……” “我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美伊打断了他的话,“这种事情,你一个子爵的管家如何知道?” “殿下,黑兰德子爵是达斯汀夫人的舅舅,他比一般的子爵了解的信息更多一点,我的消息自然来源于他。”他紧张地退了半步,“有一次他在宴请宾客时,偶然说漏了嘴,他说艾德大人的尸骨已经处理好,所以少狼主会有难了。当时我在里屋内侍奉,听后觉得很疑惑,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诅咒,但已经对这些事情留心了。” “继续。”美伊知道后面还有其他内容。 “随后没多久,我们便在干草厅听到少狼主在红色婚礼中被杀的消息,对这种事情,整个北境应该都很震惊,但黑兰德子爵听闻后表情严肃,回到城堡后却抹起冷汗来,我小心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古怪地说,这是诅咒生效了,但却没有说是什么诅咒,我不好向他追问。之后的某天,莱斯威尔的继承人罗杰来城堡确认艾德大人的遗体——我是城堡的管家,他们沟通的事没法瞒过我——我那个时候才知道艾德大人的遗体已被分割成了十几份留在了整个溪流地的各处。” 什么巫术需要将人的尸体分割在多处? “艾德大人在干草厅的那份在哪?”美伊咬着牙问出话。 骑兵们怀着愤怒从大厅离开,顺着狭窄的巷道穿越城堡的斜道,经过几道石门后,来到了干草厅的神木林。神木林里的那棵鱼梁木遒劲有力,从裂石之中生长出来,树根紧紧抓握着石块,而后从旁边岩石的缝隙中伸展进去。 鱼梁木的脸威严而愤怒,像是对每个进入神木林的人进行审视。 他们在神木林旁边的一棵橡树后挖出了遗骨。罗佛葛洛佛小心用双手将一根长长的由青铜覆盖的大腿骨捧在双手递向美伊。 毛毛狗这个时候对着天空嚎叫起来,声音透过层层树木传来,听起来苍凉而伤心。 青铜上覆盖着她看不懂几个的符文,若不是埋藏在地下让青铜有些锈蚀,她可能会觉得有些神秘感。 她双手接过还带着污泥的青铜。接过的瞬间,她感受到了电击一般的疼痛感,她伸掌,手指上却什么也没有。 她用匕首将青铜剥开,露出了里面的白骨。 “子爵大人,这是个有价值的消息。”美伊不知道声音多么冷漠,“我本想一把火烧掉这座城堡,但这座城堡现在已经属于你了,我无权这么做。” “殿下,我们现在怎么办?” “干草厅是个绝地,不适合防守。待战马喂饱后,立刻继续向南,往丰收屯出发。如果这位艾德大人说得不错,我们还有两百骑兵可以收拢。”美伊转头对着梅斯子爵,“我要带上城堡内所有可以装备战马的物资,希望您不介意。” 不多时,美伊率领骑兵继续往南而去,梅斯子爵带着几名骑士跟在队伍后面一同出发。 第五十七章 封爵者 第五十七章封爵者 他们离开干草厅时,天空开始降下小雪。 她的骑兵沉默地跟随着,美伊只能表示感激。 在停下休息时,梅斯子爵手下的几个骑兵一路叫着在野外过夜如何可怕,听得出来,他们对梅斯决定跟随美伊的决定颇有微词,倒是梅斯子爵的儿子凡斯一脸兴奋。 子爵丧妻日久,与罗德利克爵士有些类似,只留下一个孩子,只是子爵的这个孩子是个精力旺盛的男孩。他对于参与打仗保持着激情,与她所见到的瑞卡、陶哈伯爵等少年类似,只是性格上看起来更像哈尔洛。 美伊喜欢这些精力旺盛的少年,冲动冒失都不能算是他们缺点,少男少女们的激情是点燃这个灰暗世界的良药。 骑兵们可以在短暂的休息时间放松,但美伊却需要重新将精力投入到天空中的鹰雀之中。 在她前进的方向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大约一两百骑兵,什么旗帜也没有打。很难说他们是什么人。 而在长溪城方向更靠北的地方,有大约三倍规模的骑兵浩浩荡荡地飞奔在原野上,他们打的是莱斯威尔家的马头旗,她不太敢说鹰雀眼中旗帜的颜色,但显然有几种。 除了马头旗外,还有黑兰德家族的草叉旗、红松旗、和郊狼旗,这些旗帜她在长溪城下已经见过多次。 这些都是敌人。 她正期待能在野外与莱斯威尔对战。她的骑兵虽然一夜未曾睡眠,但直到现在仍信心十足,这是她可堪利用的地方。 美伊摸过毛毛狗的狼头,观察着四周的地形形势。 向北的地方不用多说,一路是广阔的原野和浅浅的溪流道,向东是一条宽广的河道,也许能够骑马渡过,但她不想冒险,向南就将迎面撞向散布的骑兵。 “向西。”她下令。 西边是几座矮矮的山丘,山丘下是大片密布的苹果园。 从苹果园经过,只要渡过一条浅溪就是一座草屯,草屯的仓房沿着巨大的水塘建设,一个个仓房几乎将半个水塘包裹起来,离得更近一些可以发现,每座仓房都单独建在水塘中的陆地上,在岸上由一座座木桥相连通,仓房之间由木头相连接,人可以走过,但想要跑马却不行。 住户的居所被安放在水塘中更大的一块陆地上,边缘只有一处与水塘的岸边相连接,堆放干草的仓房就挨着居所的陆地分布,在天空上就像一只大鸟在展开双翼。 水塘上游有一条泳道与溪流相连,下游也同样连接着溪道,因为被浅山遮挡,美伊不知道泳道连接的是否是同一条溪流。目前,水塘的水位显着高于外边的溪水,为了防止水塘的水流失,泳道闸门已被死死关闭。 这是一座开垦必定很久了的草屯,设施齐备,还有简单的防御措施,池塘中居民占据着一块相比正常的塘屿而言显得巨大的陆地,看着这块陆地,美伊觉得对这块水塘定义为湖泊更为合适。但无论这块陆地有多大,她都知道这块草屯不太可能为他们提供多少战马,因为里面看起来像是马厩的地方占地实在太小。 值得一提的是,陆地的中央是一棵占了三分之一面积的鱼梁木,居民的宅院沿着陆地的边缘面对着水塘建设,将鱼梁木团团围了起来,只留出中间位置,仍由鱼梁木自由地伸展肢体。 这不是完美的战场驻地,但确是现在唯一可选择的地方。 地形对于美伊来说已经够用,她几乎立刻就想到了合适的战法,唯一的问题是,该如何将莱斯威尔的骑兵吸引到这里。 天空因为下雪的缘故,已变得一片灰蒙蒙,小雪只堪堪让地面显露一点白色,便有些停止的迹象,他们随后骑着马越过小溪。 罗佛此时跃马靠近美伊,乔治自动为他让开位置。 “殿下,情况有变化么?”罗佛是为数不多知道她易形之能的人,看到她选择西方而非继续南下后向前询问。 “不错。莱斯威尔家已经率领六七百骑兵追击过来。前方就是我选择的战场。” 随后美伊以军事商议的名义停下了骑兵队伍,将军队的高级军官们聚集到了一起,然后将自己的所见和设想一一向军官们告知,并请他参详考虑,解决其中可能不够妥当的地方。 只一会便完成整个计划。 稍有争议的是该如何将莱斯威尔的骑兵吸引到预定的战场。 孔奇孔顿觉得,最简单的方法是焚烧湖中一座仓房,在这点上,美伊很认同,但她实在不想对草屯进行破坏。 罗佛觉得他们沿途的行动已经非常明显,小雪早已经将他们的行进痕迹说得清清楚楚,根本没有必要继续做出动作,只需安静等待。 罗佛说得也很有道理,但是雪仍在下,而且追兵和他们相隔数条溪流,雪很容易就会将他们的痕迹全部清除。 “准备好火把,先占领草屯,”这是美伊的决定,“如果他们眼瞎,就点火让他们看清。”至于伤心的牧民,她只能放在一边,她打的是战争,不是领主间的过家家。 纵使草屯具有一定的防御力,但当草屯的牧民们看清骑兵的数量以及骑兵高举的冰原狼旗后,牧民们便放弃了抵抗,为他们放下了吊桥。 从天空看,池塘中的一片陆地只是一个大的点,但实际到来后,看到的这片陆地实实在在的就是一块湖中岛屿。 骑兵们没有进入牧民的住所,一个个全都带着惊奇的模样走入这片岛屿。 美伊也觉得这块草屯足够美丽。 水塘深绿,深不见底,陆地临水的地方生长着哨兵树和士卒松以及她不认识的其他树种,沿岸的地方看不到任何泥土,全是大大小小纠结在一起的树根。人们为了方便取水,在有些地方用青石搭建了小码头。 小码头每隔数十步就有一个。牧民们用青石板块搭建了房屋的地基,稍稍高出岸边少许,墙壁则用的是厚厚的黄泥,外层则被统一粉刷成了白色。 旁边一间新盖的房间只有一半被粉刷,自从美伊的骑兵上岛后,牧民们就已经关闭了房门,丢下了粉刷的木桶,躲在了房间里。 美伊并不关心这些老百姓,正如,如果美伊不来打搅他们,他们也不会关心美伊。 房间沿着进入岛的主路被分为左右两块,美伊得以骑马直入岛的正中央。牧民的房屋也沿着岛中心的方向层层向里递进,足有数十户。如果每个房间都一人居住,那岛上也至少住着几百人,而显然,一间房间不会只住一人。 岛的正中央由鱼梁木占据,红色的枝叶像巨大的伞盖茂密地向四周扩散,它身体粗壮,树根更是骇人听闻的粗大,让人一瞬间觉得,整座岛都不过是它身躯的一部分。 美伊觉得临冬城那棵鱼梁木相比这棵也要差了那么一点。 骑兵们在鱼梁木前纷纷下马,靠近,感叹这代表北方旧神的伟岸和神奇。 美伊觉得,再也不会有人想用火烧这座草屯的任何仓库了。 “妈的,我要是能在这种树下受封骑士一定能够记一辈子。”波隆夸张地抱着鱼梁木感叹。 鱼梁木的脸和其他鱼梁木一样,全是向着同一个方向,这棵也没有例外,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棵的鱼梁木的脸看起来像是微笑而不是愤怒。 嘴角的弧度与她手中的热情颇为相似。 美伊攥着手中的剑,剑柄的红宝石又开始随着呼吸的节律闪烁。 美伊把手伸向鱼梁木的脸,瞬间接收到鱼梁木传来的画面。 她看到哈里斯莫兰赤裸着上身被吊在一棵树下,他强健的肌肉上全是一条条伤痕。他的嘴角全是血,但对着面前的人,露出嘲讽的笑意。 美伊想顺着哈里斯莫兰的眼光看去,但瞬间又被逼退回来。当她将手再度伸向鱼梁木时,却是琼恩的片段。 一只鹰停在他的肩头而后一跃而去,琼恩正疼得龇牙咧嘴,但笑容布满全脸。 他比刚分别时成熟多了。再之后的画面就是他率领骑兵消失在人海之中,她再也接收不到信息了。 她不知道鱼梁木究竟想让她看到什么。 她将手再伸向鱼梁木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她自己,她正在为瑞卡册封骑士,在赫伦堡的百炉厅里。 再之后,她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殿下,只有几匹战马而已。”孔奇孔顿对着她说。 美伊点头,越过骑兵们。 “安静!”美伊大声对着围着她的士兵说,“诸位随我从临冬城远到于此,历经辛苦,我所承诺的在伯爵的床上醒来,享用伯爵的美酒美食暂都未能成真,我深以为憾,但这个机会必定很快到来,我深信不疑。” 美伊抽出热情,浅浅的光芒在烟灰色的剑身萦绕,美伊感觉到剑的渴望。 “我一直记得,是诸位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随我从临冬城出发;是诸位在知道事情不可为的时候仍然愿意陪我南下干草屯;也是在诸位的见证下,我们发现溪流地和荒冢屯的恶毒秘密。 临冬城护卫队长哈里斯莫兰护送艾德史塔克即我父亲的尸骨返回临冬城时被达斯汀夫人劫持,当时,无论溪流地还是荒冢屯,都还是史塔克的封臣,但达斯汀夫人却丧心病狂地侮辱她封君的尸体,使用邪恶的术式诅咒他的子女。 你们曾经的领主布兰、他的弟弟瑞肯接二连三遭遇意外,他的姐姐们屡遭不幸,四处流落,命运舛难,如今,我们既然我们受旧神的指引,发掘她的秘密,破坏她的计划,这正是旧神给我们的指引。 我为这指引感激旧神,我为这陪同感激诸位。我也要向你们表达感激。为了这份感激,我向你们承诺,溪流地和荒冢屯的所有土地,我都将优先为你们分配。你们看到了今天的这个草屯,看到了它的美丽——我向你们承诺,你们能够获得的远远多于这种草屯。你们每一个最低都将是溪流地和荒冢屯的子爵,我在旧神面前立誓。” “万岁!”骑士们呼喊。 美伊红着脸,等待骑士们安静下来。 “我一直疑惑,为何我们北方不能有骑士。我看到诸位的勇敢,看到诸位的无畏,看到诸位秉持的善良和正义感丝毫不弱于南方最勇敢的骑士。所以,我今天就向诸位宣布,我以旧神之名,设立光荣的骑士之职位。今天在场的每一位,我都要封你们为骑士,旧神的骑士。” 士兵们一个个傻愣在原地时,波隆率先单膝跪在了美伊面前。 “殿下,我一直期待这一天,我愿意接受旧神的荣耀,旧神的祝福,在旧神的光辉下,成为您册封的骑士。” 美伊点头,而后众人一起单膝跪地。 “以旧神为见证,我册封你们所有人为骑士。你们可以互称爵士。愿你们在旧神的见证下,时时照见良知、时时秉持正义、时时求取新知。请起,诸位爵士。” 第五十八章 易形者 第五十八章易形者 用一场北方式敕封骑士的动员后,美伊开始驱逐旁观的牧民尤其是一个个好奇心过剩的儿童,而后开始向所有在场的骑士一遍遍说明战斗策略,不厌其烦地解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在确保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战斗将要怎么打后,骑兵撤出了鱼梁木岛屿。 美伊撤出之时,三名尚未完全成年的少年人,已经穿戴好皮甲和刀剑,骑着同样未完全成年的马迎在路口。 美伊身后的骑兵们见此,纷纷抽出长剑,只要美伊一点头,他们就将向年轻的骑兵们发动冲击。 美伊向骑兵摆手。三名少年骑兵显然不是故意挑衅或者求战的。 “如果你们再不吱声,我的骑兵会把你们射成刺猬。”美伊笑着对三名少年骑兵道。她看到有些房屋打开了门,一些眼睛正在向大军和三名少年骑兵窥视。 “殿下,请让我们加入您的军队。我们可以战斗。”其中一名当头的少年骑兵举起了手中长剑。他的皮甲明显有些大以及破旧,但可以看出来,已经做了认真的养护。 其他两个少年同样带着期望的眼神看着美伊。 美伊微笑,她不可能拒绝这种请求,尤其是在敌方阵营之中,带着明显热忱的请求。 “为什么加入我们?要知道,我若失败了,你们也要死,而且还会拖累你身边的家人。” “我们的家人早死了,而且即使他们活着,也会同意我们加入。我们是被艾德大人带回北方的南方人遗孤,我们应该为史塔克而战,而不是为黑心的黑兰德而战。” “你们不怕失败么?” “怕”“不怕”…… 他们没有达成一致。 他们相互看了一眼。 “怕与不怕都很对,这无关紧要。不过,你们既然是遗孤,我不相信你们会有,呵呵,三匹少年马和皮甲、刀剑。” “我们刚刚杀了人,三匹马是从肯宁黑兰德院子中取来的,他把马藏在了院子里,但皮甲是我们父母留下的。” “要是把你们留下来,恐怕你会被牧民们杀死。我同意你们加入。我的时间较紧,就先不问你们姓名了——等会还有大仗,但我强调,听令行事,否则,不要怪我不给你们机会。”美伊转头对着乔治,“等会为他们准备合适的皮甲和战马。凛冬已至,你们从此刻就要做个成年人,不仅身体要做成年人,心里也是一样。” 美伊带着大队骑兵向北方沿着湖边,顺着苹果林的道路一路向北,越过两道浅浅的溪流道后,在一处较深溪流边向西挺进,顺着山丘的边线回旋,在确保躲开了所有人的视线后,开始折返向南。 美伊将大部分的骑兵留在这里交给罗佛葛洛佛爵士带领,留在山丘与苹果林中,美伊则带着剩下的骑兵继续向南,一路跨越山丘,并越过数道溪流,而后躲藏在群山与溪流之间的荒地上,与草屯入口相隔了整片苹果林。 她的策略很简单。 佯装整个大军折向西边,让追兵跟随,经过水塘与苹果林之间的通道,在其越过时,大军以及毛毛狗在队伍前,截断其通道,而后美伊从队伍后对敌军掩杀,预定战场将是苹果林以及湖泊的中间的狭窄地带。 无论是谁,如果妄想带着六七百名骑兵寻求美伊决战,并妄图战而胜之,那自然是梦呓和狂想。 马是一种胆怯的生物,而恰好她有着冰原狼助阵。 冰原狼虽然时而不怎么听话,但必要时美伊可以直接操控冰原狼吓阻溪流地的骑兵,只要敌军出现混乱,葛洛佛的骑兵和她在后的骑兵就可以掩杀而出。 苹果林可以允许通过马匹,但决不能容忍大部分的马匹同时通过;如果敌军在混乱中跳入湖中,那自然是取死之道。 在美伊看来,大队骑兵进入苹果林同样是取死之道。 美伊早已看到,大部分的苹果林在西边与山脉交界的地方最终都无法通行,因此,只要他们溃逃进入苹果林,他们要么混乱地在林中打转,要么将要顺着山丘南下,在山丘与溪流的地方向西南方向逃出。 若莱斯威尔的骑兵面对普通敌兵,他们或许还有生还的机会,但他们的对手是美伊这种具有全视角的人。只要在合适的时机,她让人吹响特殊声音,葛洛佛就可以让部分骑兵返回,从北方的山脉间绕行穿过,从北方向敌人撤退的方向进攻,而美伊同样可以重新穿过苹果林,越过浅溪,从南方截杀。 那个时候的战场将在山丘与浅溪之间狭窄的通道之间。不管如何,美伊的两百骑兵,始终将以优势兵力面对突围的敌军。 而若是决战获得胜利,美伊剩下的工作无非就是在苹果林中驱赶溃兵,就像猎人在森林中驱赶猎物一样。 现在的关键是等待溪流地的骑兵按照预期进入既定路线,而他们按照预期进入,美伊想不到还能有什么意外。 美伊与罗佛在多石的山丘处分别。毛毛狗远远望着美伊,而后低下头,远远离开,风将它的毛发吹得零散。 它也要独挡一面。 它需要做的是简简单单卧伏在湖边,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即可。 美伊不太确定,给它的指令,它是否能够完全听懂,或者能够执行。 实际上,美伊准备随时直接进行操控。 美伊顺着多石的山丘南下,乔治与托伦方城的小子紧紧跟在她的身边,在其身后的还包括佣兵波隆、三名刚刚加入的少年和其他负责突击的士兵。 美伊很快抵达目的地。在这里,只要穿过苹果林,就可以顺势截断敌军的退路。 美伊下马,将缰绳交给旁边的乔治,精神再度投射到飞鸟的身躯之中。 溪流地的骑兵远远地在溪流道旁停下,遥望着草屯。 他们没有贸然前行。 美伊略感焦急。如果敌人如此谨慎,那暂时的布置就将落空。 经过一段时间后,三匹从后面跃出的骑兵,骑着战马,打着小旗,率先渡过小溪,径直往北而来,在向北的通道与进入牧民的小岛的小路上,略有犹豫后,两人向北,一人转向通往小岛的道路,打着旗语,像是在沟通着什么。 没一会牧民放下吊桥,骑兵转身,吹响号角。 这个时候,溪流地的大军才缓缓渡过溪流,沿着她预定的线路走了起来,但他们依然保持谨慎,在小岛的通道上将一些牧民召唤了过来,进行了问询。 美伊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看牧民的指划,应是在说明他们行进的方向。 两名向前哨骑已经沿着湖边的道路向前,美伊不得以,只能选择退出鸟,而后进入毛毛狗,让冰原狼沿湖的方向,向一侧连接溪流的泳道撤离。 冰原狼的感受让美伊心在下沉。 毛毛狗对她来说并不是合脚的靴子,她更多是带着一种旁观的视角,在必要时还要带着一种强制的力量把握控制权,就像一些十分高傲的猎鹰一样。 此刻毛毛狗感受到的全是哨骑骑兵胸膛间跳动的心脏和其中奔涌的热血。 它想立刻狩猎。 美伊不得以,只能让毛毛狗越过泳道,继续向北远离战场。 当她感觉位置已足够远的时候,再度将精力投入鸟雀。 此刻莱斯威尔的大队骑兵已经按照湖边的沿线道路行进,骑兵首部已经完全越过美伊的伏击点。 美伊正待继续观察,毛毛狗在上方传来高昂的嚎叫声,如此之近,令莱斯威尔的骑兵顿时显得惊慌,战马发出嘶吼声。 哨骑感受到莫名的危险,调转马头,从前方返回。 意外。 美伊难以理解,为何毛毛狗会突然……它不是爱叫的动物,自从瑞肯去世以后。 毛毛狗不是与她一同成长的冰原狼,也许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少狼主”。 狼鸣之后不过半瞬,美伊在山雀身上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冰冷,似乎有一股剧烈的寒风顺着道路的北方沿着湖岸的方向南下,寒风越过广阔的苹果林,让站在荒地上的美伊也同样感受到了冰冷。 古怪的冰冷。 冰冷让周边的战马同样发出了嘶鸣,骑兵们明白任务,赶紧轻声安抚,安抚的同时也看向美伊,等待她的命令。 莱斯威尔的骑兵尚未进入分割截断的位置,甚至大部分都没进入美伊突击的位置,此时发动进攻,成功也只能消灭一部分骑兵,让大部分骑兵从容退走,不仅如此,罗佛的埋伏将起不到任何作用。 怪异的冷风。 美伊示意士兵继续保持镇静,侧耳倾听,远处莱斯威尔的战马也同样发出了嘶鸣声,同样对诡异的寒流做出了反应。 寒风始无,天上开始降起了雪。 奇怪的雪。 美伊再次将精神投入枝头正猥着身躯的鸟,废了不少精力,才重新驱使鸟儿展开翅膀,迎着寒风飞去。 莱斯威尔的骑兵在短暂犹豫后,选择继续前进,并将返回的哨兵重新派出。 又是一阵狼嚎。 而后是一阵寒风经过,美伊无法坚持,颓然从鸟的身体滑出,感受着鸟从天空向着骑兵坠落。 美伊一阵头痛,扶着额头,而后从乔治手中接过缰绳,一把坐上马背。 “传话,上马。” 三名少年骑兵不识时务地放开声音应诺,顿时引来不少侧目和愤怒的眼神。 三名少年脸色顿时变得通红,将手中的刀剑攥得更紧了。 他们连身体都变紧。 “上马。”一个个在向后传话。 她感觉到事情变得怪异,尤其突变的天气,她不知道“老天”还会帮助莱斯威尔多久,但到了现在,她只能冒着风险,如果敌人开始有所准备的话。 他们已经进入了预定的位置。 美伊挥手示意。 “吹响号角!” 第五十九章 血狼女 第五十九章血狼女 战号长鸣,骑兵耸动。 美伊策马奔驰,领先几个战马身位,率先在苹果林的缝隙之中向敌兵冲杀而去。 她身后的骑兵按捺住呐喊声,直到美伊看到敌人,大声嘶吼而出。 嘶吼如鸣,再也没有莫名其妙的严寒冰冷。 “敌袭,防守!”莱斯威尔的骑兵指挥官大喊。 “组织防御!敌人只有两百!”她听到敌兵在如此呼喊。似乎是这句话让莱斯威尔的士兵们镇定不少。 “呜……”葛洛佛的沉闷的战号之声间隔数十个呼吸后响起,他们由率先发动突袭的一方变成了扰动者,带着整支军队中绝大多数骑兵进行的扰动。 既然葛洛佛不能再配合毛毛狗出动,那突袭的人选自然由美伊自己担当最为合适。 为了先声夺人,美伊自己就需要充当毛毛狗的角色。 她不担心这点,她可以比冰原狼做得更好,唯一的问题是,她是个人形,还是个女性。无法在外形上惊吓到战马也无法让普通士兵惊恐。 或许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懦弱之人被鼓起勇气、贪婪之人被激起荣誉。 不会。 他们最终会发现,她比冰原狼更像冰原狼。 一只鱼矛在她冲出苹果林后被她愤然投掷而出,鱼矛电转飞快,瞬间穿透当先在前的骑兵。 骑兵向后仰倒,撞倒身旁的另一名骑兵。 战马惊悚,纷纷高高抬起前蹄,突然之下,骑兵后仰落马,战马也随之翻滚倒地,继续撞倒后面的骑兵。 小小的混乱在预料之中。 小队指挥官没有管这些,他带着身边的护卫立刻下马,举刀就将地上挣扎的一匹匹战马砍杀,仅仅是几个呼吸,队伍便重新恢复镇静。 “苹果林,投射!”小队指挥官做完这些,立刻下令,一根根战矛被骑兵们纷纷投掷而来。 美伊加快战马奔驰速度,险险避开致命的一击,随后一根战矛划过战马屁股,战马受痛,以更快速度向骑兵们飞奔而去。 美伊将精神投入战马,强令战马继续加快脚步,以更快的速度向拥挤的骑兵群狂奔而去。 在接触的一瞬间,美伊一跃当先从战马上跳下。 战马带着巨大的惯性,瞬间冲入敌群,骑兵和战马再度被狠狠撞击。战马痛苦地嘶叫,翻滚,骑士们连带着滚落、惊叫,更靠后边的战马同样开始受惊,纷纷避让,数名骑兵被前方退避受惊的战马挤入了湖中。 美伊抽出热情,从战马上跳下,孤身冲入混乱的骑兵队伍,左右劈砍,无论是皮甲、锁甲还是手臂、护肩,概莫能当,热情过处,留下喷溅的鲜血和残臂断肢,这让她看起来像个嗜血魔神。 血狼女。 “杀了她!”另一名看起来像是更高级指挥官的骑兵指着美伊大喊。 他的左右骑兵挥动鞭子,将旁边的骑兵推开,策动战马,越过乱成一团的骑兵,从旁边的空隙处驰过,持着战矛直直捅了过来。 数只战矛纷纷向她而来。 美伊浑不在意,持剑在混乱的骑兵中疯狂收割。 鲜血飙射,痛苦惨叫以及惊惧之声不绝于耳。 当持矛骑兵接近时,美伊的后续骑兵已经从苹果林中驰出,当先的是乔治和陶哈几个少年,他们从侧面跃马而至,直直地撞向向美伊冲杀而来的骑兵。 美伊放下旁边惊惧与混乱的骑兵,将他们交给跟上来的孔奇孔顿以及其他骑兵。 箭弩如林,他们根本没有对乱军拔出刀。 美伊快速向着少年所在的方向跃步上前,将被少年们冲撞落下的持刀士兵轻松收割,留下一名被压在战马下挣扎的敌人。 其中一名刚刚入队的少年举着刀斜着头颅砍断了他的脖子。 美伊从右侧策应身边的少年,阻挡对他们攻击的敌兵以及投射过来的长枪。 他们应该作为罗佛突袭之后的奇兵,却成了首先发动进攻的突袭方。从战斗效果来看,他们扮演的角色并不差。 身边的少年们转身寻猎被美伊搅乱丧失方寸的骑兵和溃兵。 “呜呜呜……”罗佛的骑兵战号之声在继续吹奏。 美伊抛开身后的敌军,沿着湖边道路,向北冲杀,直面敌军在南面的指挥官。 指挥官全盔全甲,昏暗的背景下,美伊有点看不清盔甲究竟是蓝色还是灰色,也看不清盔甲的形状究竟是战马还是郊狼。 指挥官一定注意到了美伊,他迅速往后呼喊,不管不顾继续从林中冲出的骑兵,调动周边的骑士,将手中的长矛向美伊投掷。 美伊翩翩躲过。 “冲向杂种!”指挥官对着左右大喊,“他们只剩下一百人了!杀了她,一切都结束了!” 左右骑兵从后汹涌而来,踏过尸体和战马,直指美伊。 “剩余士兵列阵!”另外一边的指挥官压下几名士兵的战矛,愤怒地大声呼喊,“顶住!” 罗佛所带领的骑兵此时已从另外一边冲出,美伊已经听到他们的接战声。 罗佛的力量更为雄厚。 北面不断有溃败的骑兵向南涌来。 溃逃难下的外围零散骑兵此刻疯狂往苹果林内撤退,一部分率先顺利地从树林的缝隙间逃走,其他一些倒霉蛋惊慌失措下,被林中树木枝条绊倒,而后被追上的骑兵杀死。 留下的敌兵已在骑兵的反复冲击之下利用战矛组成一个个小型方阵,骑兵们下马,举起骑兵小盾,组成了方阵,数着节奏,顺着道路驱赶冲击的骑兵。 方阵在经过路段时,则捡起一根根长枪,带着节奏,适时地向突袭的骑兵掷出。 队伍中没有人携带盾牌,被射中就是天选的倒霉蛋。 美伊相信罗佛或其他军官在这个情况下会迅速调整战斗方式。如果他们仍然莽撞地突袭,那美伊也无话可说。 至于莱斯威尔的骑兵,在狭窄地域转骑兵为步兵战法,美伊既欣赏又鄙视。 他们虽然快速扭转了被动局面,让迅速的歼灭战变成骑兵的袭扰战和拉锯战,但他们也彻底丧失了胜机,除非,美伊不管不顾,就要带着轻骑兵突破战矛短盾的防御;除非他们可以迅速调集周边的骑兵前来营救。 如果他们迟迟不能投入到进攻的战斗中,美伊需要面对的不过是溃逃的骑兵而已。 这场战斗如果到此为止,美伊已经获胜。剩下的则是,她要选择大胜还是小胜。 “孔奇爵士,带领你的骑兵追杀逃敌;波隆爵士,你来收拢旁边散骑,追击敌兵,尽量不要放过逃敌。”美伊抹开脸上的鲜血,一把将准备向战矛冲击的乔治拉开。 “找死么?上马,跟我来!”美伊捡起长矛,对着兵阵投去,一名士兵应声而倒,而后,后面的士兵瞬间顶位,将缝隙堵上,一会儿就看到他们将死去的尸体推向湖泊。 美伊准备暂时放弃一个个硬骨头。 美伊骑着战马,从莱斯威尔的骑兵临时组建的一个个半圆阵旁越过。 苹果林中散落着无主的战马,远离战场,而后停留在树林中,好奇地看着士兵们的突进。 美伊带着几个少年快速经过战场,从后突击还在与罗佛爵士拼杀的敌兵半圆防御阵。 美伊再次将精神投往战马,强令战马快速冲向面向葛洛佛的敌阵,而后,美伊从翻滚的战马上一跃而下,抽出热情,配合葛洛佛的骑兵队进行砍杀。 鲜血淋满美伊全身,让她像个血染的战神。 “罗佛大人,带领骑兵,除了少数骑兵袭扰战阵,剩下的快速扫荡溃逃的敌兵。”美伊看着死伤遍地的自家骑兵,一阵心疼,“砍下他们的人头。” “殿下,冲破这些乌龟壳,我们就胜了”见到美伊,罗佛哈哈大笑,“殿下您有办法冲破这些步兵阵?” 当然有。 “哼,这些骑兵看样子是从步兵中选拔的,完全不会骑兵战术,但好在带了一点骑兵的小盾,用起来倒也像模像样。先扫清外围,我们再慢慢和这些小刺猬磨。”美伊看着一个个颤动、带着节奏走动的方阵,冷笑着。 “殿下,冰原狼是怎么回事?它起不到作用么?” “我不知道它出了什么问题。不过它肯定不能用来打破步兵阵。后面靠不上它,它没有给你惹事?” “毛毛狗,怎么会,它很凶猛!人头我们要扔到步兵阵中么?”罗佛加快语速,急切地问。 “当然不是,人头又砸不死人。”美伊侧目。 “那……” “乔治,呵,还有陶哈小爵士,带着几名少年沿着湖边对牧民们喊话,胆敢放开通道,接受莱斯威尔溃兵的,就把他们的仓库烧得干干净净。”美伊擦干脸边的血,“把人头扔到岛上,让他们看看下场。” “是,殿下。” 虽然出现了一些意外,但莱斯威尔的骑兵仍如预期被冲断了首尾。长长的骑兵队伍,被分割成了三份。 最上面的一份中,溃逃的骑兵将会沿着溪流和湖边折向泳道,如果他们发现此路不通后,会转而越过溪流向北,这部分溃兵将由罗佛安排人手追击;中间的那份,溃逃的骑兵全部向苹果林撤退,这部分已由波隆沿途收拢散骑以及罗佛进行追击,如果波隆和散骑还记得他们的战法,应该会在指定的地方等待着这部分溃兵;最下面的一份,溃兵要么原路退回,要么沿着湖边道路撤退,要么向另外一条泳道撤退。 孔奇的人手只够追击一个方向。 想准这点,美伊上马追着孔奇的方向。 她在中途收拢三名骑兵,然后沿着他们进入草屯的道路向逃出的骑兵追击而去。 她在溪流旁斩杀了三名溃逃的骑兵后折返,然后转向连接溪流与水塘的泳道。等她到达时,孔奇身边已经仅剩一名骑兵,正艰难应对着反进攻的三名骑士。 美伊搭弓轻取其中一人,稍稍靠近后,又手刃一人。 剩下的一个调转马头,立刻奔逃。美伊再度取出弓箭,一箭收走了这名穿着草叉皮甲纹饰的骑兵。 被救后,孔奇面红耳赤。 “砍下他们的人头,然后收拢战马。”美伊下令。 “要人头干什么?”孔奇懊丧地出言。 “向沿途的子爵和草屯发出真实的威胁。” 当美伊再次返回时,步兵阵已经转移至入岛的路口处,步兵们对着岛中的牧民大声呼喊。 但这一次,牧民们没有为他们放下吊桥。 第六十章 瑞卡德莱斯威尔 第六十章瑞卡德莱斯威尔 眼前是否是一场难得的大败取决于援军需要多久到达。 他从未想过可能会失败。 狼女不过带着两百骑兵深入溪流地,而他,则带着超出几倍的骑兵…… 哥哥罗杰莱斯威尔一定会肆无忌惮地嘲讽他,弟弟卢斯也会表面上安慰他,转而又在没人的地方与杰克斯托克、托伦斯托克兄弟偷偷宣扬他的‘丰功伟绩’,然后第二日整个长溪城都会得知他新获得的外号,一定如此。 他不想就这么失败。 他开始不断向聚集在身边的士兵鼓气。他父亲罗德利克伯爵就是这样教导他的,如果他身处此地也会是一样? 不,罗德利克伯爵是个生性宽厚、谨慎的人,他根本就不会面临这样的局面。 他会听取身边人的建议:他会接受马克崔尼提斯把守草屯的提议;他会采纳罗宾黑兰德向苹果林派出哨骑的方案。 他从来都不是焦躁的人,正如哥哥罗杰。 瑞卡德与父亲和哥哥都不同。作为家族的次子,他没有城堡可以继承,他已成家,如今还寄住在父亲的城堡里,被菲林特的婊子嘲讽、鄙视,他有理由着急。 着急的代价就是眼前的被动。 七百骑兵。 如今他们还掌握的战马不过数十,身边的弃马的战士不过三百,零零散散分成了数十个紧密的步兵阵缓慢地向入岛的方向前移。 杂种的三十多骑兵在苹果林和圆阵之间肆意穿行,时不时对着盾牌的空隙射出冷箭。 他被士兵们围在圆阵之中,保护得好好的,正如这么多年以来,他被伯爵大人保护。 他恨透了这种保护。 他应该随着罗柏史塔克一同南下战斗,在少狼主的麾下赢取属于他自己的胜仗,而不是龟缩在长溪城,看着自己的叔伯兄弟一个个死在南方。 他这辈子就没有真正打过仗。 巴隆大王在铁群岛掀起叛乱时,他还太年轻,用罗德利克伯爵的话说,‘甚至都没有资格拿起铁剑’,但罗柏史塔克却以更小的年龄登上了战场,并成为当之无愧的主角。 罗杰参与了那场战争。 他有的时候偷偷在想,如果罗杰战死在南方,他就会是长溪城的继承人。 如果他是长溪城的继承人,他还会怂恿父亲罗德利克伯爵改向卢斯波顿效忠么? 谁知道呢? 不改变效忠对象,就意味着要与姐姐兵戎相见。 她恨着史塔克,但那是因爱生恨。 他知道姐姐与布兰登史塔克的故事,他相信莱斯威尔家族中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 那个时候他还是六七岁的儿童,无论是青春美丽的姐姐芭芭蕾还是头狼布兰登都不对他设防。他甚至知道他们之间的密语“骑马”在不同时间和场合下有着不同的含义。 当布兰登对着芭芭蕾说,想要骑马的时候,不论哪一种,姐姐总是开心回应,在此之后,她再也没有这么开心过,越往后的日子越往开心的反方向行走。 他知道布兰登骑的是什么马,也知道,传言中布兰登酷爱在溪流地骑马的事情是如何流传开来的。 他父亲,罗德利克伯爵也听之任之。甚至他小时候也以为,他们两人要成为夫妻。 也许,只要他是长溪城的继承人,他就能说服芭芭蕾转变态度。 怎么能因为女人情绪、一丁点南方人的小事就抛弃诺言呢? 他不恨史塔克。 他劝罗德利克伯爵向波顿效忠确实因为与波顿的关系较近、较紧密,但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彻底击败史塔克,他作为长溪城的次子何时才能拥有一座符合他野心的城堡? 自从艾德史塔克当家以后,史塔克家族就成了顽固保守吝啬的家族。他们会把效忠当作理所当然,而不会对效忠者进行慷慨的奖赏。 看看劳勃起义、平定巴隆大王两次胜仗的收获?一堆死人、一堆堆倒在路边的马骨、堆满无数粮仓的粮食。 “高如荣誉”,那才该是他的族语。 加入波顿阵营就不一样了。 除了让家族违背诺言以外,几乎皆大欢喜。他可以与姐姐继续保持同调,与波顿继续保持亲密——城堡和领地将在他们的和谐和默契的谈笑风生中轻松取得。 轻松,他觉得他就败在这个词上。 他被罗德利克伯爵保护得太好,虽然受过多年的军事训练,却从没有机会参加过真实的战争。 他错过了平定巴隆大王叛乱的战争,用哥哥罗杰的话来形容他的军事履历的话,“不过在草场驱赶兔子和野狼而已”,而最接近真实的军事动作不过“跟着父亲和战士们在森林间围猎”。他说这话的时候浑然没有注意到他已是二十六岁的青年了。 他没有实际战争的经验,那是因为他没有机会:罗柏南下时,他的叔伯兄弟比他更积极,而罗德利克伯爵认为应该把机会让给想要挣到农庄、黄金的他们,其中是否有其他意思,他一直怀疑;席恩葛雷乔伊扫荡磐石海岸时,他被狼女轻取;海怪女盘踞深林堡时,他尚未征集到足够的士兵便听说狼女砍死了所有入侵的铁民;当他准备随军围困卡林湾时,已经传来了血色婚礼的消息…… 一切都轻轻松松。 他以为带领七百名骑兵击溃疲惫的狼女骑兵也是轻松的军事行动…… 怀着可以轻松取胜的心态,他遭遇了失败。 他看到马克跌下战马便再也没有站起,看到罗宾顶着重重冲锋的骑兵,拼命抵挡却死在暗箭之下。 “大人,牧民不肯放下吊桥!”这话打断了他的遐思。 他痛恨没有听取马克的建议,派兵驻守草屯,以致现在面临险境,只能靠密集的步兵阵,防守狼女的骑兵。 “告诉牧民,就说再不放下吊桥,我将向长溪城送出乌鸦,把他们拒绝协助的事情告知莱斯威尔伯爵和黑兰德子爵;告诉他们,再不放下吊桥,等待他们的是统统吊死!”乌鸦早已丢失,长溪城收到的将是一笼笼空乌鸦,它们原本应该携带着胜利的消息返回长溪城。 哦,其中几只乌鸦还携带着他预先写好的…… 想到这里,他的脸红了起来。 还能期待什么呢,他只能寄希望于那些率先逃跑的士兵,能将他在此遭受伏击的消息传递出去。 该死的逃兵!瑞卡德觉得他们统统该死。面对突然的袭击,就应该果决地袭击回去,他们只有两百人,只要将狼女的两百人拼光,她还能剩下什么? 她只有乖乖俯首就擒。如果是那样,他将以一己之力解决北境的问题,而他,也将成为北境的名将、勇士,不仅如此,他还将成为拯救北境,避免北境进入长期混战的英雄——多少人将因为他的智慧和勇敢而在这个冬季活下来? “大人,婊子们还是不肯放下吊桥,他们一定是觉得我们要输了,担心狼女杀人,草!狼女让人把人头一颗颗扔了进去。” 消息让他愤怒。 他何曾受过这等待遇?这还是他所熟悉的溪流地么? “传话,转移至溪边,小圆阵组成方阵!”溪边的面积足够大,足够他将剩下的士兵全部结阵组织起来。 他可以与狼女来一场比拼耐力的比赛。 如果他没有计算错,狼女的骑兵已经一晚没有睡,经过大战,难道他们不会累么?他们又不是神! 而他,只要有一名骑兵顺利逃出,就可以将他在此遭遇埋伏的消息传到长溪城,长溪城到此处最多不过一个晚上,狼女的骑兵还能坚持一个夜晚么? 一个晚上而已。他已经等了无数个夜晚了。 瞬间,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像罗德利克伯爵了,他要在这种情况下,学习伯爵的耐心么? 他的朋友是时间,而敌人是? 之前,他希望雪能下得大一些,这样,狼女的骑兵在原野上奔逃的速度就会慢下来,而他也将有时间与她慢慢玩猫捉老鼠的戏码;但现在,雪是他的敌人,他不知道战士能够在雪花飘飘的北方土地上坚持多久,并且援兵要多花多少时间才能到达此地。 离这里最近的是黑兰德子爵的干草厅,可干草厅的总管玛瑞特婊子竟然向狼女屈膝,此刻再也派不出援兵;次近的是丰收屯,他们的主堡位于丰收厅,可是他们与黑兰德家族的关系恶劣,很难想象,他们会愿意派出军队来援助干草屯。 “打起精神,守住卡位,援军很快就能到达。”作为主帅,他只能如此大喊。 狼女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跟随在他后面的骑兵纷纷下马,将一个个血淋淋的头颅摆放在他们的方阵之前。 “勇士们!敌人只有一百骑兵,他们根本就无法战胜我们!”瑞卡德听到彭佩在较远的一个圆阵中大声呼喊。 他们的骑兵在冲击战矛时折损不少,但损失肯定没有达到一百。 瑞卡德不反对鼓励人的谎话。 “哼,美伊殿下战无不胜!”瑞卡德听到少年怒斥。 瑞卡德不喜欢这样的话,于是抽出了一只长矛,奋力地对着一名年轻骑兵投射过去,顿时将那名骑兵穿透。 还剩九十九人。 “必胜!”瑞卡德听到彭佩大声叫喊。 “必胜!必胜!”防守的士兵们大喊。 “只有必败而已。现在向我投降,我可以饶各位性命。史塔克言出必践!”瑞卡德听到狼女对着他们大喊。 妈的,看看史塔克的言出必践:布兰登说要娶芭芭蕾;艾德说,一定好好地把威廉带回北境;罗柏史塔克那小子说,他们一定能解救出他的父亲艾德大人。 呵呵,他连他父亲的尸体都带不回临冬城。 “凛冬将至,这就是你们史塔克无聊的承诺,草!”彭佩嘲讽。 “瑞卡德!不要顽固了,现在投降还来得及!”瑞卡德听到这个声音恨得咬牙切齿。 要不是他莫名其妙丢掉城砦,长溪城下,他们也不至于被两百骑兵轻松击败,而他,也不必带着几百骑兵在这里惨败。 “叛徒!败类!”瑞卡德大声斥责。 “瑞卡德!叛徒应该是我们家族才是,我们曾向史塔克家族效忠,而眼前的美伊殿下就是史塔克家族的继承人,难道你忘了么?”艾德莱斯威尔向他继续喊话。 “我们什么时候向女人、向杂种效忠过!”瑞卡德怒不可遏,从旁再度抽出一根战矛,愤怒地射了出去,可惜,手上用力差了一点,速度略慢,被人轻松躲开。 “将人头堆成京观,好让他们看看死后是什么样子。”狼女骑着战马,无限靠近他,好像是在对着他耳语,“罗德利克的血脉断绝从今日始。” 她说完,便骑着马远去,瑞卡德想对着她的后背再掷出一枪,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竟一时忘记了行动,当从旁边的士兵手中接过战矛时,狼女已经走远。 雪花飘落,一点点融化在他的脸上,枪柄冰冷,他润湿柄身,反复试握,用僵硬的手攥紧了长枪。 战马长嘶,单骑踏着隆隆的蹄声快速接近,他死死攥紧了长枪,对着来敌的方向。 “找死!”他觉得狼女太过冒失。 但即使如此,他此刻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首次上真正的战场。 她身下的战马像是没有看到眼前一支支如刺般的战矛,硬生生向他们冲撞而来。 他感觉到一股沛然力量冲击而来,顿时让战矛脱手。 他想抽出腰间的宝剑,蓦然摸去,一阵温和的白光在脖子间闪过,他看到了自己脖子上溅射的鲜血。 记录下签约申请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满七十万字申请了签约,如预期被拒。这是理所当然的,没有意外,也没有额外的感想。 考虑到本书基本不太可能签约(签约也买不了一双袜子)、所有写作的动力源于兴趣(自嗨)以及好朋友们的推荐和追读,我觉得有必要按照自己的方法写作,将自嗨和坚持原着同人写作方法继续下去,为了不使这些初心受阻,我觉得需要进行一些调整。 具体而言,后续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放弃日更,不再给自己布置每日任务。我的理想状态是周更; 二、恢复本书前些章节的长度,一个人物视角争取一章结束,章章都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和情节推进内容; 三、强化pov写作方式,强化本人所感兴趣的内容,即强化自嗨性质,让自己快乐地写作; 四、不算变化的变化:我收回之前以服务器为证做过的承诺,服务器是个死玩意,我要以个人的理想为证。 马克斯韦伯在《闲暇:文化的基础》这本书里提过一个概念,我非常认可,其中提到,人活着不只是为了工作,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工作而活着。 这本书就是我自己的工作。 非常遗憾的是,前一段时间,我感觉我没有做好这份工作,写了很多我自己不甚满意的内容,我觉得这完全是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了在的工作了,我把每日更新当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我却没有能力把两者统一起来。 所以,这个情况造成了至少两点问题:第一,我休息时间变少,影响身体健康;同时,工作得不愉快,影响了心情,有的时候还影响了信心以及坚持下去的决心;第二,工作成果质量下降,不仅原先的读者不满意,我也不满意,这点最不可接受。 说明白了问题,我想,这些调整是非常合理的,对? 谢谢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就是这些了。 第六十一章 美伊 第六十一章美伊 罗德利克伯爵为自己的三个儿子分别起名罗杰、瑞卡德、以及卢斯,也许从名字的轮序上,就能看到他的态度在随着时间悄然变化。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瑞卡德莱斯威尔已经战死,他以及他的儿子们也将步他后尘。 美伊对着周边骑兵以及弓弩配合下,率先攻破瑞卡德莱斯威尔所在的圆阵,当她如法炮制击破第三个圆阵的时候,瑞卡德莱斯威尔在溪流边组建的大方阵便告崩溃。 溃败的士兵慌不择路,兴奋的骑兵自觉组成一支支狩猎队伍,追击逃散的敌军。 美伊想要阻止屠杀,但大部分骑兵已经兴奋咆哮着远离,不断收割溃逃的敌兵性命。她感觉,无论她做什么,都已经无法阻止。 他们也同样在压抑着。 此刻,正消耗着所剩不多的精力,也许不用到晚上,他们就会呼呼入睡。 美伊全身上下已经被血浸染,在莱斯威尔的步兵崩溃以后,便安静坐在战马上,呆呆看着散乱的战场,奔逃的人群以及在雪花下倒伏在地、不断嘶鸣的战马。 她看到细小的雪落在战马的鼻头,随着痛苦的呼吸淹没在战马呼出水雾之中,像极了正在卷起的积云,似乎在与上辈子的某个景象慢慢重合。 天空也是灰蒙蒙一片,远处传来的喊杀声让她觉得身处在梦境的铁马冰河之中。 “殿下,你没事?”乔治、贝伦陶哈还有三个少年安静地守护在她身边,只有战马不断喷着鼻音。 美伊被惊醒,微微转过头,看向他们。 雪在外衣的鲜血上融化,原本温热的鲜血逐渐变得冰冷,而后渐渐凝结在一起,她只要一动,便能感觉到这些血在困着她。 “我没事。打着我的旗号,收拢军队,救治我们的伤员。”美伊淡淡下令,也许她真的就只剩一百骑兵了。 她看到在临冬城时经常见面的士兵掉落在战马下,而后被汹涌而至的敌人砍杀;她看到莱特、深纹、大小眼和高个子菲特仰脸躺倒在血泊之中的样子。 只在战斗接近结束的时候,这些画面才重新浮现在眼前。 伤员! 她跳下战马,解下剑套,连着热情一并扔给了贝伦,而后快速解下了发带,脱下了外层的皮甲和裙裤,在少年的惊愕声中跳下了冰冷的湖。 “放心好了!”她对着少年们大喊。 她向水下猛扎一个跟头,向更深处潜去。 湖水冰冷刺骨,这是洗去血的直接方法,但这不是她的目的。当她再次从湖中露出头时,手上已经多了一个人。 他身上还紧紧套着纹绣着冰原狼纹章的盔甲。 美伊一手将他拽上岸,三个少年这时候快速下马,帮着她把人拉了上来。 美伊上岸后赶紧按了他的肚腹,他猛地喷出了一口水,开始咳嗽起来。 他的脸冻得发紫,全身都在颤抖。 “脱下他的盔甲。”也许还能救活。“你们知道后面该怎么做?” 三个少年连连点头。 “交给你们了!” 她震惊于刚刚的分心,这差点葬送一名士兵的性命。她在战斗中看到这个倒霉蛋意外落水,在她完成下一个动作后竟然茫然将他忘记在脑后。 将士兵交给三个少年后,她迅速返回战场,不断搜寻还活着的己方战士,为痛苦而无能为力的士兵送上自己的祝福。 每场战斗下来,这种任务总是最艰难。 她的父亲艾德大人会有勇气拿着寒冰砍下一个个罪犯的头颅,眼睛也不眨一下,但美伊十分怀疑,他是否有勇气给自己的手下士兵带去慈悲。士兵们惊奇地看着她全身上下湿漉漉的样子,穿行在各处战场之中。 “殿下,您这样不要紧?”贝伦显得很迟钝,牵着马走到她身边。 她身上散发着水汽,像是一泓灼热的温泉。 “没事。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小心戒备周围。”她站起身,收起刚刚刺入骑兵胸膛的热情。 这也是一名她所承诺的子爵,他没能等到她兑现诺言的时候。 它有着一头褐色的杂乱头发,年轻时曾打猎的时候掉入深崖,岩石划破了脸,留下的伤疤让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是狰狞的样子。 美伊之前还在与他开玩笑,说北境可能再也没有比他这种形象更糟的子爵。可他人死之后,这道伤疤竟然也变得温柔起来。 美伊为他伤心。既伤心他的死亡,又伤心不能妥善地为他安葬,还伤心不能为他实现梦想。 美伊用湿掉的外衣擦掉了杰洛惠灵顿子爵在热情上留下的鲜血。 “一路走好,子爵。”美伊轻声出言,而后快步离开。 当她再度收拢军队的时候,经过清点,他们只剩下了一百一十四名尚算健康的士兵、十七名重伤员以及九十多具尸体。活下里的士兵中还包括了艾德莱斯威尔、梅斯玛瑞特和新加入军队的三名少年。 如果再来一次这样的“大战”,史塔克的精华就将消耗殆尽。 他们在战场上搜集了三百多具敌人的尸体,其他一些零零散散倒伏在远处的原野、冰冷的湖中以及消失在苹果林和溪涧的某些地方,那些没法统计。 “告诉牧民,剩下的刀兵箭矢、钱币、甲具全部归他们所有,唯一的条件是为我照顾重伤员;告诉他们,如果我的伤员没有受到良好照顾,这座草屯将化为灰烬。” “殿下,我保证,他们绝对不敢忤逆。”罗佛笑着大声说道,美伊不知道他是怎么笑得出来的,“任何人只要看了这场战斗,就知道殿下您不可战胜。我们今晚可以在草屯中好好休息,然后,我们就在干草屯收拢南方人,继续大闹下去。” “我们还不能休息。”他们的战马比来的时候更多了。 “殿下,不能休息,为什么?” “两个原因。东南方有一百多散骑在接近我们,敌友不明。”多半是敌人,“另外,我想带士兵们在长溪城过夜。”承诺不能太晚兑现,这是她收到的教训。 “长溪城?”罗佛疑惑道,“从这里到长溪城非得一天不可!我们的战士早撑不住了!” “他们可以在马上休息。如果他们还算是好骑手的话,应该有这个能力。我会给他们引导方向。”战马嘶鸣之声此起彼伏,它们或许感受到,天气在变得寒冷,如果他们不及时返回马厩,他们一样无法在寒夜中支撑下去。好在,他们的战马比更进入溪流地时更多,她不担心一部分支撑不了,“如果我们马不停蹄,稍稍休整后出发,在后半夜就能到达长溪城下。”美伊握着宝剑,看向罗佛爵士、孔奇爵士、艾德莱斯威尔爵士、梅斯玛瑞特爵士以及他的儿子,“我们第一次到达长溪城下不具备的条件,现在具备了。” “要是我没看错的话,我们的人更少了,殿下。”罗佛收起笑容,严肃地看向美伊,好像美伊在犯一个大错,而他正在提供优秀的谏言。 “大人您没有看错,只是看得还不够仔细。”美伊疲惫地笑了起来,伸出胳膊,一只乌鸦降了下来。在众人的好奇目光中,美伊将乌鸦抓在手中,“这是瑞卡德莱斯威尔留下来的乌鸦,它会比我们先到长溪城,带去已剿灭狼女的消息,要是它飞得够快,罗德利克伯爵还有时间为城堡里的贵族举办一场欢宴,要是他们喝得够多,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难道真实的消息,他们收不到么?” “多半收不到,就算收到,真实的消息太过匪夷所思,而虚假的消息才足够合情合理。” “那外边的散骑?” “杀死或收服。”还有其他什么办法么? “妈的,要是他们今晚欢宴,我们的缴获就要少了!”佣兵波隆像是后知后觉,突然的插嘴让周边的士兵笑了起来。 美伊微微笑着点头,倒是有些欣赏他起来。 “去快点或许还能救下不少。” 第六十二章 动员者 第六十二章动员者 小雪仍在断断续续地下,天空还是灰蒙蒙一片。顺着湖水望向远方,连接着湖边的山丘隐隐约约露出连绵起伏的轮廓,整体泛起浓厚的灰蓝色。 将伤员一一送入岛上后,他们又耽误了不少时间。 罗佛仍然在担心,一会说着士兵受伤、战死的人数,一会说着疲乏不愿奔跑的战马,当他从鱼梁木下重新走出来,看到小雪已在鱼梁木的圈外染上白白一层后,又开始烦躁起来。 “道路上积了雪,恐怕不好走了。”他瞧着美伊,他若不是深林堡伯爵推荐过来的议事厅成员,美伊甚至觉得他是在乱她军心,“要是待会雪更大了,我们将被困死在城堡之间,这活下来的一百人可又要交代了!” “若是不行动,只是迟早的问题。”美伊觉得,要是毛毛狗没有意外嚎叫,或许她的战士就不会死这么多。至少,敌人不会在突袭后这么快形成反击力量。 毛毛狗和她弟弟瑞肯一样,是一只任性的崽子,在成长的关键时期,也没有被主人教导如何配合军队战斗。 这说白了,也是她的责任,她原本就不该把一部分希望寄托在一只野兽身上。 或许她应该再高看一眼罗柏,他比世人看起来还要卓越。 “我知道大家都非常劳累,在战斗后尤其如此,可成熟的机会不会太多。我们骄傲的敌人瑞卡德大人已经把战斗胜利的文书提前写好了,我们怎么能不给罗德利克伯爵一点惊喜?”她故意冷漠地从罗佛爵士身边经过,要是他仍然消极怠工,她可以表现得更冷漠,她希望这位重要军官和手下能够明白她的态度,至少,他应该好好学习佣兵波隆,“我们身处死地,在这座岛上休整,随时可能会被各地的敌军封死;停留在广阔的原野上,也同样要面临环境的严峻挑战——我们的目标一直都是长溪城,这点从未改变,而现在这个机会已经就摆放在眼前,只要我们坚持到长溪城下,我向各位保证,明天早上,大家会睡在宽广的城堡之中。” 她们的人手太少,一场战斗下来,虽然取得大胜,但已经伤筋动骨,这和她一开始的预料不同。 这不是运动战,更像是消耗战。她没有资格打消耗战。 “殿下,长溪城派出来的七百骑兵虽然被歼灭,可城内一样不会少,我以为偷袭长溪城成功的前提是,长溪城内的驻兵已经被充分调动出来了。”罗佛认真指出其中的问题,坚定否定着她的意见,“现在,我们只是在野外和他们打了第一场仗,远远没有起到调动的作用。” 只怪美伊把战略向他解释得太清楚,他虽然反对,但道理上并不差。 “罗佛爵士,我不能说我有十足的把握,但我的把握不低,”美伊不希望和高级军官的争论在士兵面前开展,但现在也没有办法,所以只能表现出信心十足,并且智计在胸,“我认为不用担心城内驻兵的原因有三点:”每一点都在冒险,“第一点,我们的队伍中有我。你不会忘了,在你面前的是比武冠军,是击败巴利斯坦爵士、弑君者的‘爱与美的王后’?” 她不想吹嘘这点,每个人都认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在马战、步战中击败七国首屈一指的剑客是个玄幻故事,但美伊没有什么意外,当她熟悉了罗德利克爵士、老爹艾德大人的传统套路后,他们的竞技手段就不算什么,相比之下,草原的卡奥威胁还更大一点。 士兵们发出由衷的笑声,但罗佛爵士并不满意。 “只要我能够进入城堡,我就可以带人一路找到罗德利克伯爵和他剩下两个儿子的寝宫——我的方向感向来很好,诸位大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行军,我这点小小能耐应该得到了证明,对?” 士兵们点头,有些就要开始拊掌欢呼了。 美伊按下疲惫,扯着嘴角,露出笑容,感觉后面的内容对她来说更容易说出口了。 “总而言之,第一点就是:只要我们能够进城,我们就能将莱斯威尔们全部俘虏,他们纵使有几千士兵在城中又能怎样?别忘了,我的名字是史塔克,是临冬城的主人,是北境的正统统治者。” 她加大了声量,每一个士兵都听得清清楚楚,要不是她坚定的眼神,美伊觉得,他们一定开始欢呼起来。 唯有鱼梁木上的脸弯曲起长长的嘴角,此刻看起来不知道是微笑还是嘲笑。 美伊感觉到这双眼睛在盯着她,她只想狠狠瞪回一眼。 史塔克,史塔克,难道不是么?难道你没有看到劳勃国王的承诺? “罗佛爵士,看起来,你还是没有被说服哦,”美伊看着他,她不仅要说服士兵——这点好像已经完成了——她还要士兵们看到她也说服了罗佛爵士,否则,他们就会心存疑虑,就无法战胜困倦,乐意跟随她继续冒险,“看来,我不得不说第二个理由。” 美伊使用轻松的语调调侃,也希望罗佛能够稍微配合地点点头,如果他仍旧保持着这双臭脸,美伊就不得不给他贴上“难以合作”的标签了。 美伊转视一圈,看得出来,人人都很期待,这让她比较满意。 “第二点,原本,我想说,我们有了乌鸦,有了瑞卡德莱斯威尔那封可笑的报喜信,可以迷惑罗德利克伯爵。但我现在有了更好的东西,”美伊收起笑容,“那颗人头,瑞卡德的人头。”人头放在石块上,脸还保持着死前惊愕的表情,美伊猜不到他临死前都在想些什么,但表情足够生动,足够述说敌人的恐怖,这足够了。 “夜晚是我们的伪装色,当我们占领长溪城,就算我们只有一百人的十分之一,他们也会以为我们有一万人——只有这么多人,才能如此轻松击败他的骑兵部队?在这短短的半天之内!夜晚,一切都是夜晚,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几乎要立刻出发的原因。” “是!”士兵们激动地偷笑赞成,并大喊。 罗佛爵士露出凝重的神色,不安地瞧向周围的士兵,俄尔叹了口气,似乎已感觉到了自己的失败。 美伊将眼神从他脸上移开,轻轻昂起头,扫过士兵,露出微笑,而后看向鱼梁木,做出挑衅表情。 美伊的声音足够大,士兵们开始鼓掌。 “似乎,我不需要再说第三个理由咯!”美伊轻笑,顺手挽起散乱的头发,捡起一根鱼梁木树枝,随手将头发扎了起来,恢复了战士的英姿。 几个少年开始咯咯笑了起来。 “为了让我们的罗佛爵士放心,我看殿下您还是不要卖关子了!”孔奇爵士从人群中走出来,大声说话,好像他是最终战略的决定者,是他在做最后的陈词。“无论第三条理由是什么,我都会跟在您身边,为您登墙越砦、夺符掠阵。两晚不在床上睡觉算什么?我保证我在马上掉不下来。” 士兵为他的代表发言欢呼。 胜利给了他们很多勇气。 美伊对他轻轻点头。这一路来,他倒是老实不少,也“聪明”了不少。 “是啊,为了让罗佛爵士放心,”美伊盯着罗佛笑意盈盈,这全是做给士兵们看的,“我就说说第三点。” “殿下……”罗佛爵士终于开始表现得有些窘迫。 美伊终于放下心:他还是没有选择做一头倔驴,在她的“攻势”下执拗地固执己见,让场面难看到不可收拾。 “第三点,我会设法联系上白港的骑兵。”美伊收起笑容,郑重看向士兵们,这点才是最、难最累的部分,她要为部队指引方向,又要控制乌鸦飞向特定的地点,还要同时观察左近的散骑,好在,这一部分是她最有把握那个,不过会累一些。 “您……” 美伊伸手,阻止了罗佛的话。 “我向大家保证,当我们拿下长溪城的时候,白港的骑兵也会出现在长溪城外。”长溪城内的士兵,在这个时候将别无选择,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罗佛能听得懂么? 第六十三章 护卫队长 第六十三章护卫队长 黑暗中的铁门传来哐嘡的响声,听起来像是美妙的音乐。他已很久没有听到这种响动了。 是陌客的推门声么? 陌客是南方的神,他们不该来到北方——北方管理死亡的也是旧神?旧神会长着腿,拿着锁链或者镰刀么?还是说,拿着一截鱼梁木? 太怪异了。 如果旧神是一棵树,手里还拿着鱼梁木,一定只会蹒跚向他走来——即使它长着刻画的那种严肃的脸,他也会笑出声来。 死亡是解脱。 想到这里,他首次感觉,信仰旧神是个麻烦事,旧神这里竟连死亡这种大事都说不清楚,操办难明,这完全不像七神,每一个都有清晰的形象,而每个人不管他是什么身份,都能在神那里找到合适的形象。 可是在北境信仰七神就像在南方信仰旧神一样奇怪。 过了颈泽,除了白港和一批寄居于北境的南方人,他们都信仰旧神,甚至连长城以外的野人也信仰旧神。 可是,相同的信仰,并没有消减彼此之间的怨恨。 他被不明身份的北方士兵截获,同行的卫兵杰克斯、昆特、夏德现下不知所终,多半与他一样凶多吉少。不,杰克斯…… 这位莽撞的英雄! 可怜的杰克斯。他随艾德大人南下,是唯一从君临活下来的卫兵,竟然在踏上北方的土地时遭受重击,他不确定他是否已经死了,但他们一行中,唯有此人敢于在重重敌军的包围下选择反击,攻击对艾德大人尸骨不敬、欺凌修女的士兵。 可怜的修女们。 北方毕竟没有他们的活动的空间,如果他能亲眼看到士兵将一名名修女割断了脖子都将是她们的幸运。 她们一路跟随临冬城的侍卫,打着冰原狼的旗帜,艰难跋涉,经过沼泽遍地的颈泽才顺利带着艾德大人的尸骨重新踏上完全属于北方的土地。 走完泽地后,他心情舒畅,那是因为他即将回到自己的家园。修女们虽然没有表情,但他能够感受到他们的欢快,他很难明白,修女们坚持跟随一起返回北方是为了什么,任务?艾德大人信仰旧神,北方没有七神和这帮修女的生存空间。 他知道一定有一种他还不明白的力量推动着她们。 他真希望弄懂。 “你们在唱什么呢?为什么总是不停地唱啊?”哈里斯在归程的途中实在无聊时,向一名他确信是红色头发的修女询问,“唱诵经文能够让我们保持平静。”哈里斯能够闻到修女身上的火烛香味,可那个时候分明已经经过了近一个月的行程,他们不曾点燃任何蜡烛,他不知道这是不是错觉。“那是因为你们本来不平静么?”修女的皮肤白净,经过长途跋涉稍稍沾染了泥灰,但哈里斯那个时候觉得她美极了,已经忘掉了初见时觉得丑陋的粗眉毛和不讨喜的高颧骨。 他那个时候在看她的脸,忘记修女是怎么回答的了。 他一路都在听着她们唱诵的《七星圣经》,有些段落他已能记下。 “神灵察看凡人,知道他们的苦情。神说,子民们的困苦我看见了;他们所发的哀叫声、我也听见了;他们的苦痛我是知道的。” 他们的神灵能看得到他的苦情么? 自从他返回北方后,便被士兵们蒙上了眼,穿越了溪流或是河道——他听到了水声、穿越了山坡——他感受到了斜坡、他经历过雪——雪在他脸间融化、他听到过吊桥掉下的轰鸣声、监狱的铁闸门轰隆作响声。 这一定还是北境的监狱。 只有北境的监狱才会如此空旷冷清:犯罪之人要么被及时砍头,要么被送到北边的长城,而其他轻罪也将会在各个草场、牧场、麦田、矿场服刑。 “杀了我或者送我去长城!”他曾连续这样喊了几天,但是他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他以为他们是想知道他所了解的秘密,可他有什么秘密呢?他知道的和外边其他士兵知道得一样多。他们没有任何讯问,好像,他们对他所知之事毫不感兴趣。 如果他们杀了那些士兵,杀了夏德、昆特、杰克斯,那也应该杀了他。 他不是莫兰家族的子爵,更不是继承人,他只是为史塔克家族服务的一名普通士兵,哦,并不普通,在乔里凯索死于君临后,他就被少狼主提拔为护卫队长。 护卫队长,这原本是重要职责,荣誉的职责,可是他的护卫的职责已经彻底失败。 当重重士兵向他们挑衅时,他不敢反抗,只是将冰原狼大旗持在手中,让来人看个清楚,当一击重拳击在他脸上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冰原狼大旗并不能像在颈泽一样保护他们。 他看到一名敌对士兵用力掀开平窄的木板盒,粗鲁地抽开了覆盖在艾德大人尸骨上的冰原狼旗,杰克斯就是那个时候向前阻止的。 没有用,他们已经看到了冰原狼旗,但仍然毫不在乎。他看着旗帜在旁边飘散,像一块破布,然后覆盖在泥土上,而后被赶上来的士兵践踏入泥土之中。 这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那个北境了。 这个变化让他惊恐。北境怎么了? 杰克斯被士兵们围成一圈痛击,他没法营救,只能怒视着士兵们做出更粗鲁的动作。 他们脱下了尸骨上套着的白天鹅绒外套,一名士兵粗暴地扯了过来,将胸膛的尸骨散落,他看到有一块椎骨被扯落在地。 他立刻上前想要将椎骨捡起,但他因为这个动作被狠狠膝击,而后只能痛苦地跪坐在地上。 “你们是谁?”他痛苦地问,几乎是用嘶吼的声音,但士兵们没有理睬他,旁边的静默姐妹们这个时候发出的惊恐的叫声,他没有搞清楚情况,但听到声音远离,而后越来越小。“这是艾德大人的尸骨。”他说。 这是一句废话,来人当然知道他们的身份,知道他们一行中最重要的任务,也知道眼前的尸骨是谁。 他想不到,为何士兵们会做这样的事情,想不到北境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他的声音被哄笑之声淹没,一名军官从士兵手里抢过了天鹅绒外套,然后笨拙地穿戴在自己身上。 “这是北境守护的外套哦!”他大笑着向周围的士兵宣布,“看,冰原狼还在心脏位置嘞!要不要给这块挖个洞,塞上一块狼皮哦,最好是冰原狼的狼皮,史塔克家还有不少只哎。” 他觉得他应该在那个时候拔出剑杀了这名军官,或被周围的士兵杀死。 可他没有这样做,不知道是还不想死,还是想搞懂情况,但这无疑是个错误。 他所知道的情况,大多是从监狱中获取,一部分来源于守卫。 守卫仅仅偶尔走进监狱,告诉他外边的事,显然,士兵总是挑残酷的那部分讲。那部分都太残酷了,与他所知的相差过大,他不信。 他觉得,他们就是为了折磨他。 这是为他没有保护好艾德大人的尸骨在折磨他。 他丧失了争取荣誉的机会,他回想,两个士兵在那个时候将他紧紧铐了起来,收走了武器。 他们扯掉了头颅。 头颅原本被银线好好缝在躯体上,扯下的瞬间,银线被拉直,散乱地残留在躯体上,一名士兵再次粗暴地从躯体上撕下银线,而后卷成一圈,塞在了兜中,而后哈哈大笑。 杰克斯满脸都流着鲜血,这个时候嘶吼着、反抗着,哈里斯真希望他能用重拳击倒作恶的士兵,但他不过用反抗再次换来了一番痛击,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慢慢失去声音的,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他。 他真希望能像他一样。要是懦弱地看着任务失败,不如勇敢赴死,这还能不愧于荣誉。 可是谁将把这些故事告知艾德大人的子女? “不得好死!”他怒喊,但士兵们只是放声大笑,而后军官将头颅放在他眼前摇晃,他觉得一阵眩晕。“可以做个酒壶。把仇敌人头做成酒壶,要是心烦了就可以用这个来盛酒。”旁边的士兵起哄大笑,完全不可理喻。 想到这个画面,他就忍不住愤怒。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在监狱中苟活的原因,他不知道这一幕也是在黑暗和安静中战胜自弃的力量。 “神说,愤怒是毒药,它留下刻纹越深,越无助于聆听神灵召唤和神灵的声音。”当他向修女讲述向南方发动战争的理由时,修女如此答复他。 这是个傻修女。 “可是愤怒的时候,人更有力量。”他不以为意,路途无聊,他愿意抽出一点时间与修女说话。“愤怒是邪神的力量。”她用干枯的理由回应。 “邪神”,他以为修女指的是旧神,于是傲慢地转过头结束了对话。 “听说恐怖堡里还有史塔克家主的人皮哦。”军官的胡子塞满了头盔,厚厚的手掌上全是毛,他就是用这张手掰起了他的脖子,让他看清艾德大人眼眶里的空洞。 和其他头颅完全一个样,看不出来身份。听说眼眶之中的眼珠早被那位国王拿去喂乌鸦了。“这件可以给我们做藏品,不赖于人皮,可惜了,恐怖堡藏的是国王的皮,而我们收藏的只是公爵的头颅。”残酷的玩笑,他不知道北境究竟发生了什么,竟然会出现如此冒犯的话。“不过,我们还有机会,毕竟他的儿子已经成了北境之王哦。”另一名军官站在旁边狞笑着说。“要是一切顺利,很快我们也能拿到一个国王的头颅。” 这句话让他觉得全身冰冷,这是什么阴谋么?他在监狱里一直在如此回想。 他们应该下地狱。 他们是北方的叛徒还是一群混入北方的南方军队?猜测让他心凉,因为他们都是北方口音,而且艾德尸骨是南方人还回来的,根本没有必要再次夺回去…… “夫人会满意这个酒壶的。”他听到一个声音回应军官们,“她已经开始设计了。” 他就是这个时候被击晕。再次醒来时,他已经被带上了路,不知道走了多久。 “夫人。”这是个关键词。 他不够聪明,但几乎立刻就知道夫人是指谁,在北境能够指挥得动军队的夫人不过四位,寡妇望的菲林特夫人、霍伍德夫人、葛洛佛夫人以及荒冢屯的达斯汀夫人。能够出现在颈泽旁的,他想不到除了那位还会有谁。 他唯一想不到的是,他们将一个普通的守卫队长放到监狱而不是割断脖子扔在路边的原因。因为他是莫兰家族的人?让他参与见证? 任何敢于袭击史塔克队伍的北方家族都不会在意小小的莫兰家族,他们的家族不过为史塔克家族管理长湖以西在山地氏族间的森林罢了,与史塔克绑定至深,断然没有被收买的价值。 铁门的哐嘡声像是远古之前留下的声音,在他绝望之时给他带来的一点安慰,总算不是他自己浓厚的呼吸声和阴暗之中各种鬼魂的凄诉。 在监狱之中,他有的是时间与各种鬼魂对话。 他在脑海之中一遍遍回忆往昔的经历,当全部的记忆都被掏空之后,艾德大人、乔里队长、他父亲哈尔洛莫兰、母亲还有这座监狱中其他人一一过来与他对话,这些都是死人。 艾德大人像他活着的时候一样高大,他说话和声细语,他说,让他不要自责,好好活下去,他说他已回到北方、回到旧神的怀抱,已经与自己的父兄团聚,已回归临冬城的墓窖,他已完成了护送的任务。 他相信,不完是愤怒让他活下来,艾德大人的安慰起到了重大作用。 他的父亲也曾来过这里,他带来了很少很少的消息,少到他需要通过一些逻辑才能判断外边的卫兵是否向他说谎——哈尔莫兰已经接替他成为临冬城的侍卫队长、他的弟弟似乎干得不错,颇受狼女欣赏——狼女欣赏,而非布兰登史塔克。 父亲,他的心目中永远都只有哈尔莫兰,带来的消息都是哈尔莫兰的,也许他该告诉他,外边的战况如何,艾德大人的尸骨究竟是否被那位夫人劫持,他的卫兵们是否都已经死去,静默姐妹和那个善于言谈的修女是否…… 她们都没有来这里陪他对话。 她们信仰七神,七神在北境没有空间,七神也没法穿过北方的土地,向深埋在地下的监狱传达消息。她们若是死了,一定会被陌客带走,没有机会重新在北方的大地上游荡…… 能够在此游荡的,都是旧神的信仰者,像艾德大人那种,他不确定。 艾德大人是位好领主,然而,他的儿子和夫人,却数次来此指责他。 他们首次造访是在他感觉已被关押无数年之后的某天突然开始的。 他们似乎专为指责他而来,他看得到少狼主眼中的深深的失望,看得到凯瑟琳夫人眼中的怒火和不屑,看得到瑞肯小王子眼中的愤怒,愤怒到几乎从眼中喷出怒火。 他不知道多少次,为他们的指责而哭泣、恐惧,好在,监狱内黑暗如夜,不虞有人见到他脆弱的样子;好在,他有艾德大人的安慰;好在,他还有愤怒。 他不该哭泣,他是个北方的好男儿。 “北方好男儿,”艾德大人轻声说,“坚持活下去,活下去……”最后一次看到艾德大人,他显得虚弱无比,像比他上次见到时又老了三十岁,活像个老翁。“您怎么了?”他当时哭了出来,“我很累,很累,活下去……”艾德大人的头颅是个酒壶的形状,悬浮在身体上,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同样悬浮着,每走一步,都在颤抖,像是在负重前行。“您怎么了?”他在黑暗之中看到他黑暗的躯体,荧光下,他看到艾德大人每块骨头上,都包裹着青铜,上面闪烁着邪恶符咒,正从他颤动的身躯中吸取力量,而艾德大人也在不断虚弱、不断虚弱。 他想哭,但不知道该做什么。“告诉我,大人,告诉我,我能为您做些什么?”他问。但艾德大人什么除了原话也不说,“活下去……” 活下去,这实在太难了。监狱之人似乎很长时间才会重新出现一次,他觉得一次会有数月甚至数年,而他需要用监狱士兵留下的些许食物坚持数月。 “凑合吃哦,我不会每天都来的,因为这里实在太臭了。”他刚被投入监狱的时候,看守的卫兵这样和他说。“也不要生病,生病了,没有人会为你治疗。” 他没有生病。 “肌肉发达”,这是他在乔里之后被擢拔为守卫队长的原因,现在,他感觉得到,他的肌肉在慢慢消失,脸上的肉也在消失,他经常能摸到自己瘦弱的大腿骨,腿骨上没有像艾德大人一样附着青铜,而是附着着一块块松弛的皮肤,像是可以左右摇摆的袋子。 要不是监狱中的稻草厚实,他可能在睡觉的时候,被自己的骨头硌醒。 随着铁门的哐嘡之声后的是脚步声还有火把燃烧的声响。 又到了给食物的时候了么?上一次是多长时间以前? 刚开始的时候他可以以食物多少来判断时间,而经过了几次计算后,他便觉得无法准确算清,于是索性放弃。他认定了在黑暗之中,无法判断时间。 也许他此刻已经老了,并且行将就木,也许,幸运的话,等到他再次出去的时候,哈尔莫兰已经有了成年的孙子了。 火光在慢慢靠近,他抬起手遮住眼睛。 光让他的眼睛刺痛,几乎无法睁开,但他想将周边看清。 手也在干枯,碰到了蓬乱的洒在眼睛前的头发。 他现在看起来一定糟透了。 他躺在草堆上,慢慢看着火光接近。 这次与以往不同,他们的脚步声频密而急,也远远不止一人。 火把就有三支。 “打开牢门!”他听到一个声音大喊,动静之大,让他耳朵都有些难受。 他感觉能够听得懂这话,他们是来打开牢门而不是送食物。很好很好,今天他就将死去。 要是他刚被投入大牢的时候,他一定可以冲过去,强行抢下剑,或许能够杀出一条血路冲出去,但现在…… 现在他不一定能够站稳,不一定能够走得稳。 也许会比布兰登王子走得还要慢才行。 布兰没有来指责他,他愉快地想。 “谁……”他想说谁在那儿,但后面的词在他舌头间打结,只咕哝的一句,要是哈尔看出他的懦弱,一定会狠狠嘲笑他。 “哈里斯队长?”他听到一名士兵说话。 声音很熟悉。他立刻想起来了。 “提……姆?”麻脸提姆?真的是你? “诸神啊!你还活着,队长!”麻脸提姆将火把向他凑近,他赶紧用手遮住眼睛。 提姆这个动作有点让他讨厌。 他向来是个冒失和胆小的人,当初他将此人招募进入视为队伍的时候还犹豫过。 哈里斯让眼睛逐渐适应火把的光亮,顺着光线看向来人,确信这不是敌人什么诡计。 他从下向上看,史塔克的棕灰色,上衣的皮甲上镂刻着冰原狼的徽章,与他的一样。 他感觉想哭,但他不会在这些人面前哭,他强忍着激动,张开嘴,将拳头放入嘴中咬紧,歪倒在一旁,深深呼吸。 但这没用,不争气的泪水还是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忍住抽泣声,希望将这股情绪隐藏下来,但提姆和后面的士兵一股拥了过来,将他紧紧抱了起来,这让他感动莫名。 “您安全了,队长!”提姆大声凑开身,大声说,声音中带着神奇的抚慰力量。 “我们在哪?”他问,如果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他死不瞑目,他至少应该知道敌人具体是谁。 几名士兵互相交换了眼神,露出疑问。 “队长,我们在长溪城,莱斯威尔家族的长溪城,”他站了起来露出严肃的脸色,提姆比以前看起来沉稳自信了许多,“溪流地的。” “莱斯……威尔,”他听到自己说,声音在颤抖,他的牙掉了不少,感觉已经没法正常说出话来,这一定很可笑,“他们,为什么?” “提姆子爵,我们还是把队长带出监狱之后再说。”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不熟悉的声音道,他几次捂住了鼻子,对这里的环境很是不满,“相信殿下会给你解释清楚。” “不错。这里的环境太差了,该死的莱斯威尔!”他将火把扔给另外一个士兵。 提姆……子爵?他已经是子爵了?还有殿下,这也是陌生的称呼,但他不想在这里询问了。 “我……” “您还能站起来么?”士兵问。 也许,他沉默地说,双手用力地撑在草堆上,艰难地站了起来,站起来的一瞬间,几乎眩晕般倒下。 提姆和另外一名士兵将手架上他的腰,轻轻松松将他抱了起来,他的体重之轻,显然出乎他们的预料,“诸神啊!该杀千刀的莱斯威尔,竟然这样对您!妈的,我们会为你报仇的,会的,等着!”他大声说。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监狱的,监狱外与监狱内一样黑,但外边的空气质量和气温与监狱内完全不同。他们给他披上了披风,他感觉冷,冷到全身都在颤抖,但他渴求着新鲜。 空气中还夹带着血腥味。他瞬间就能闻出来。 “女人,快点过来,给我的队长端一些食物。”提姆对着侍女模样的女孩大声喊,这是明确的发号施令,“你们这些罪民,真是该死!队长现在还不能吃好东西,快些端软面包和肉粥!” 哈里斯深深羡慕着提姆。 他脸上的麻子也没有以前看起来那样丑了。 侍女赶紧跑开了。 当侍女再次端着食物来的时候,提姆已经简单向他介绍了他所不知道事,这些让他震惊和伤心。 “哎,吃一些,然后,我们带你去伯爵的浴室。”提姆在房间内来回踱步,“你知道么,你闻起来一点不像队长,像个陈年乞丐!”他哀叹道,像是很着急的样子,“该死的莱斯威尔!”他再次骂道。 当他狼吞虎咽下最后一口粥时,提姆站了起来,对着门外观望着,背对着他兴奋说道,“嘿,队长你不知道哦,我们连夜从干草屯赶回长溪城下,打着莱斯威尔和一些草叉等乱七八糟的旗帜就进了城。”他还保持着兴奋,拊掌笑着,转过身,“哈哈,守城的人,还以为是他们得胜归来的莱斯威尔大人呢!”他自言自语地说“等到殿下处理完城中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定会见你的。她现在一定又在杀人,实在太可惜,我没有在场……”他不好意思地瞧着哈里斯。 “没关系,是我耽误了你。”他苦涩地说。 “哎,说什么话……你吃完了?我带你去伯爵的浴池!”他哈哈大笑,“我们还没有去过嘞,妈的,我们已经两天都没有正经睡过了,上一次还在临冬城的时候,哎,天还没有亮,就被吆喝着起床了。”他将目光投向他,哈里斯一直沉默着,他收起话头,“我真担心在浴池里淹死,我觉得现在只要坐下或者躺下就得睡着。哦,我保证不会让你淹死的。” 伯爵的浴池在城主府的左侧,需要顺着廊道拾阶而下。宽广的浴池,热气腾腾,顶棚上是彩色的穹顶玻璃,三只红、黑、黄的骏马头高高耸立在宽厚的石壁上,正从口中不断向浴池中吐着热水。 “托您的福,我可以先其他骑兵一步享用浴池。”浴池顺着东西方向,按照水流的方向分为聚水池、领主池、骑士池以及仆从池。“狼女,额,殿下承诺我们可以享用莱斯威尔伯爵的浴池,我猜,我们可以用领主池,呵呵,领主和他的夫人是可以享用这个池子,不过他夫人早死了,不知道他会带着什么女人在这里。”他把头转向一旁服侍的侍女,“罗德利克伯爵究竟带什么女人来这里?”他对着侍女厉声询问,侍女讷讷不能言,而后他哈哈大笑起来。 “还在那傻站着干什么,快给队长脱衣服,诸神啊,该死的莱斯威尔!”他像是首次看到他的穿着。无论是头发、胡子还是身上的衣物,现在都纠结在一起,看起来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侍女这个时候走向他,为他小心脱去身上的衣服,他在火光下看到了衣物之下瘦骨嶙峋的自己。 侍女攒起鼻头,好像对他身上的味道有些适应不了。但好在他身上的衣服原本就不多,很快便被脱得赤条条的。 “该死的莱斯威尔!”看到衣服里面瘦骨嶙峋的骨架,他痛骂。 “队长,您虽然瘦了。快点下池子!您得好好洗洗。”他收起怒骂,而后欢笑着脱光了衣服。 “女人,你在这傻站着干什么?我们的队长身体不好,你快点脱掉衣服,下池子,给队长好好洗洗。”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 女孩比贝丝凯索要大一些,但并没有大很多,听到这句话,脸顿时变得通红。 哈里斯脸也一样变得通红,但他已经入池,不必迭遭尴尬。 他想到了修女。 “是,子爵大人。”她躬身后,开始解下衣服,提姆好整以暇地看着。 “狼女,咳,殿下说,长溪城的女人们完全属于她,可她显然没有用得上这么多女人。我虽然可以代劳,但我不敢抢她的战利品,但队长你不一样,你暂时还不属于她的队伍,需要好好休息,我呢,就照顾你一事,有权用她的战利品,但仅限为你服务。”他仰倒在水池边,发出极为满意的呻吟。 没一会儿,他就听到了提姆的沉沉的鼾声,但他睡不着觉,他觉得在狱中,他已经将未来数年的觉都睡完了。 女孩十分仔细地为他打理身上的污泥,为他梳理头发和胡须。他看到一块块污垢从毛发间掉落。 温水仍一刻不停地从马头中流出,溅射到蓄水池中,而后缓缓流入更下游的领主池。 “您需要我为您剃须么?”女孩用手摸向他的胡子。 棕色的胡子蓬乱成一团,他从未蓄须,但这或许是个机会。 “梳理整……齐就好了。” 当提姆突然惊醒时,哈里斯已经套上了他们为他准备的外套和披风,物料虽然良好,但脱离浴池水后,竟感觉十分冰冷。 “哈哈,怎么样,是不是轻松许多?”提姆笑着对他说,而后打出了深深的哈欠,“刚刚睡得真是舒坦啊。”他蜷下身子,将头全部浸入浴池后,而后猛地站起来,走出了浴池。 “要是狼女给我的城堡也有这样的浴池,我就满足了。哎,不愧是长溪城,就连浴池也像小溪。我看比史塔克家的也小不到哪去。”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用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而后快速套上了自己的皮甲和外衣。 “队长,您看起来好多了。”他随意地笑着,“快点恢复,说不定能赶得上我们的血狼女打波顿。跟在她身后打仗,虽然有时候困难,但从没有绝路。你还能走路么?” “不用腿就不行。”在狱中掉落几颗牙齿让他十分难受,为了让吐字清晰,他甚至都不敢随意说话。 “那您一定要用。”他将剑塞入鞘袋,与他并肩出了浴室。 东方的天空已经放起了鱼肚白,真好,他想,是阳光。 当他慢慢走近城主府邸的时候,台阶上已经流满了鲜血,几个无头的尸身随意摆放在廊道左右。 他在府内的桌案上看着还流着鲜血的头颅。 “中间的那个是瑞卡德莱斯威尔的,”提姆小声凑近他的耳朵说,“旁边的应该是他的哥哥和他的父亲,一起入城的南方人把他俩和他们的子孙全杀了。狼女现在很生气,但我觉得她可能心里高兴……”提姆说到这里,突然紧绷着身体,从他身边凑开。 狼女的皮甲上,沾着一些血,正冷酷地看着提姆。 这蠢蛋还不知道狼女听力过人! 长溪城的大厅在城主府中,没有临冬城的大,但也同样不小,在大厅中,只有部分人他还认识,剩下的全是陌生人。这些人中大部分都穿着史塔克的皮甲,少部分穿着白港骑兵样式的服装,十分容易辨认,其他跪伏在地的多半是溪流地的贵族。 “莱斯威尔家族也曾向史塔克效忠,但他们违背了诺言。今天你们宣布向我效忠,我有理由质疑,因此,我需要你们付出人质:如果你们本身是领主,你们现在就是我的人质,你们可以让亲信返回领地,带着你们的继承人到临冬城,将你们换回;如果你们是继承人,我也将会把你们带到临冬城,等待你们的父亲、家主亲来临冬城向我输诚。如果你们既不是领主又不是继承人,你们将跟随在我身边,为我而战,你们可以在未来的战斗中证明自己的忠诚,就像我身边的这群南方人一样。” 布兰已死,眼前的狼女就是临冬城的主人,北境的新守护。 “这群南方人是?”这次是哈里斯凑向提姆。 “就是干草屯的南方人,他们听说殿下带着骑兵杀向溪流地后,抢了农场主的战马,加入了我们的军队。人数比我们还多哦,当然,不算白港的骑兵。”他一开口就关不上了,“你知道现在谁最开心么?”他凑近向狼女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继续,“是艾德莱斯威尔。殿下许诺了他长溪城,妈的,这么好的城堡就给了这样一个废物。不过,他只是城堡的主人,再也不能统领溪流地了。” 反正长溪城这种城堡不会交给一个小小子爵。 “请起,诸位。旁边有椅子,也请诸位一起坐下。”她等待着这些溪流地的贵族一个个坐好。 属于史塔克和白港的骑兵们,侍立左右,一动不动。 “我的骑兵们劳累至极,所以,我长话短说。”她手握着宝剑,看向一边,而后旁边的人手捧着一块绸布,恭敬地将它交给了狼女。“芭芭蕾莱斯威尔截获临冬城守卫队长护送我父亲艾德史塔克的尸骨北归,返回北方时,为其所劫,并将尸骨分葬在诸位的家园。” 人群骚动。“太恶劣了”“太可恶了”“该死的”他听到溪流地贵族们的议论,但也有少数保持着沉默。 “所有接受尸骨的家族,必须将尸骨送还临冬城,并且,对于接受尸骨的家族,我都将没收一半的领地、一半的赋税,并用于奖赏随我征战的士兵;莱斯威尔家族的领地,除长溪城及长溪湖外,其他一切土地、城堡、封号、效忠关系、赋税、屯垦、矿场、农场、牧场、草场都将收归史塔克,并将用于随我出征过的战士、军官。我欢迎诸位再次违反承诺,因为,我的手下子爵太多,而诸位还没有腾出太多城堡。” 一名贵族从椅子上站起,重新单膝跪下。 “接受艾德大人的尸骨,是邪恶之举,我一时懦弱,屈服了,所以我愿意接受殿下的惩罚。”一名上了点年龄有些贵族气派的人说。 “你似乎搞错了,黑兰德大人。干草厅已经被我封给了梅斯玛瑞特子爵。而且,你也没有赎罪的机会,这根腿骨是梅斯子爵提供。” “他,他只是个管家!”黑兰德大喊。 狼女缓缓抽出了她的瓦雷利亚宝剑。 “你不出声,我或许都忘了,亨特子爵,你是芭芭蕾夫人的舅舅,你直接参与了邪恶之举,我说的邪恶,你知道。” 靠近狼女的一个年轻人瞬间拔出了匕首,在众人没反应的瞬间,刺向美伊,哈里斯感觉头发都已经竖立起来。如此突然的举动。 当他重新眨眼时,那名年轻人的已经摸着脖子,跪倒在地,但鲜血不断从断口处喷溅,而后倒伏在地,身体不断颤抖,而后失去声息。 大厅内一片安静。 美伊将热情缓缓插入剑鞘。 “我很抱歉,亨特子爵,这是你的儿子?让你死前看到这一幕,真是抱歉。”她离开座位,慢慢靠近亨特黑兰德子爵。“子爵大人,你阴谋掀起反叛,侮辱先父尸骨,协助施行恶毒的诅咒术,犯有虐待领民、谋杀南方遗孤之罪。我,史塔克家族美伊,以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之名在此判处你死刑。你是北境的领主,你有权选择死亡方式。” 旁边站立的士兵这个时候从两边架起了亨特子爵。他还处于震惊之中,半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做你父亲会做的事,杂种!”亨特子爵愤恨地看向美伊。 她随着两个士兵们一起走出大厅,十息之后,士兵提着他的脑袋返回,于是桌案上的头颅多了一个。 她重新坐回了座位。 “史塔克有权愤怒。”狼女转头看向哈里斯,“队长大人,告诉他们,芭芭蕾夫人和她的士兵都对我父亲的尸骨做了什么。” 第六十四章 山姆威尔 第六十四章山姆威尔 他于五天前抵达他誓言守护的长城,带着吉莉和她的孩子花了三天才一路从古老的长夜堡抵达黑城堡。 此刻,他正按照黑城堡代理城主波文马尔锡的命令,将一桶桶沥青和滚木送上城头。 他觉得这是艾里沙索恩爵士在背后怂恿的结果。 琼恩和他早已惹恼了这位刻薄而又严峻的爵士,当他返回黑城堡以为可以好好休息时,却被立刻赶上了城头。 不断上下绞索升降梯已让他脚趾生疼,他担心其中一两个已经从脚上掉了,他觉得要是脱下鞋去看,一定会被吓晕过去。 他当天只带了两桶沥青和三根滚木到达长城顶部,当他被最后一根滚木撞到小腿后,忍不住蹲下身子坐在长城之上的冰雪上痛哭起来,而这惹得杰瑞米莱克爵士暴怒,并向他踢踹,他发出惊恐地叫声,听起来狼狈极了。 杰瑞米爵士是来自王领莱克家族的骑士,与艾里沙索恩爵士一样,在君临沦陷后,被泰温公爵发配长城,他虽没有艾里沙爵士那般刻薄,但也谈不上宽容和仁慈。 “猪头小姐”是艾里沙为他取的外号,杰瑞米爵士为他取的是“蛆虫战士”。 山姆不知道哪个外号更好听,但无疑,他的语气中包含的嘲讽意思要小一些,山姆觉得,这可能和琼恩曾在尸鬼袭击过程中救了他一命有关。 他们在鬼影森林的鱼梁木下发现了游骑兵杰佛芙拉沃尔的尸体,并带进了黑城堡,可却没想到尸体变成了尸鬼,然后在兄弟们入睡后开始行凶杀人。 这让他想起了长夜堡疯斧的故事,也许,再过一些年,杰佛芙拉沃尔也会成为黑城堡的鬼故事。他已经准备将他的事情记录下来,为后世的守夜人们提醒——如果战争结束后,他还能回到伊蒙学士身边担任事务官的话。 当尸鬼吵醒整个黑城堡的时候,杰瑞米爵士已用剑砍掉了尸鬼的脑袋,但尸鬼并没有停下来,据葛兰说,那个时候杰瑞米爵士已经彻底呆掉了,剑停在手中,看起来像根木桩,还是琼恩用他那把叫“光热”的瓦雷利亚钢剑刺入尸鬼胸膛后,它才彻底停下了动作,倒地而去。 那是山姆第一次见到尸鬼,只是,它看起来和正常的尸体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后来听厨子哈布说,尸鬼用来当柴火烧十分方便,但他也不无遗憾地表示,用尸鬼做柴烧出来的菜就完全不行了,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焦臭味,就连他自己也是一个味道,十几天里,黑城堡的狗都不愿意再靠近厨房一步。 杰瑞米爵士自那以后对琼恩的态度有所变化,但山姆有的时候觉得,杰瑞米爵士也在刻意回避与琼恩碰面,因为,对于像杰瑞米那样骄傲的爵士来说,想要承认救命恩情十分困难。 而自琼恩叔叔的叔叔班扬史塔克失踪后,杰瑞米爵士就成了守夜人的新任首席游骑兵,而他也似乎发挥了班扬史塔克的作风,刻意对琼恩保持着冷淡。 他如今负责长城顶端的防守——当波文马尔锡将进出长城的通道用木材、石头和冰块封死后,长城顶部就是最主要的战场。 “滚木比沥青杀伤能力更强,蛆虫战士,我至少还需要两百根这样的木头。”他对着他说。山姆觉得,如果他再送上来一根,保准命就要丢在城头。而如果,他真的将两百根木头送上城头,而爵士又将把滚木送下去,塞外之王可以用他们搭起与长城等高的攻城塔。 两百根滚木。 这太不公平了。他和吉莉历尽艰辛,才从长城外逃离,早知如此,他就在长夜堡继续待下去了,那里的老鼠肥大,但看起来并不会像杰瑞米爵士这样咬人,或者踢人。 “南方佬,你想杀了这胖子么?”旁边穿着泛白毛皮的老人开口。山姆虽然还在小声哭泣,但老人的声音他听得清清楚楚,“这上面的风向还算可以,要是把他从这上面扔下去,或许能够吹到那个曼斯雷德的大营里,砸死一些野人,要是运气不错,还能砸死几个巨人。”山姆惊恐地停下了哭声,或许杰瑞米爵士会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风虽然大,但要把他吹到野人王的营地,指定不行,他心想,除非长城再高出两倍。 说话的老人是北境山地诺瑞氏族中前来救援长城的援兵,如果不是他们,可能黑城堡已经被南方的野人攻占,此时根本就轮不到他们站在长城顶部防守野人。他不知道应该感激他们,还是恨他们。 最好感激他们。 杰瑞米爵士眯着眼睛瞪着诺瑞氏族的老战士,一言不发。 “我跟你说,这才是胖子的正确用法,”老人搂紧了披风,长城上呼啸的猎风将他乱发吹得一团糟,他脸上的皱纹深深,看起来严肃而不讲情面,山姆感觉,如果这个人担任总司令,他或许已经被扔下去了。“我们的人拉动绞索很费力气,把这种大胖子送到长城顶来一次就够了,除非,你是为了向我们证明守夜人都是爱哭的玩意。” 一百名氏族战士前来保护黑城堡,而其中接近一半已经战死,但山姆来到黑城堡后,没有见到他们流下一滴眼泪。也许这些山地氏族人的心都是石头。 他们是琼恩请来的救兵。 “长城是我的。”杰瑞米爵士说,“我有权决定怎么安排守夜人战士,你们最好牢牢记住这点。” 这句话显然惹恼了诺瑞的老人,他向杰瑞米爵士靠近了两步,杰瑞米身后的两名守夜人兄弟迟疑了一下,也向杰瑞米爵士靠近,守护在他的身后。 “阿,长城是你的,我记得,不仅如此,我还记得你们做得有多糟,”山姆知道,他指的是波文马尔锡下令将通道封死,“你最好记清楚,你要是做的不好,我们也可以把你扔下去,南方佬,不要以为,你穿着黑衣服就能如何,我们代表山地氏族、代表诺瑞、代表临冬城而来。”他擦着杰瑞米爵士的肩通过,将守夜人们一个个推开,而后停下,“我们宰掉的失职守夜人不少,甭管他是什么领主还是骑士,失职都是一个待遇。”他身后的诺瑞士兵几乎和他一个样,顺次通过,然后跨过山姆的粗腿,走进了升降梯,摇响了铃铛。 “胖子,”山姆听到那名诺瑞老士兵喊话,他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是对他说的,他想应答,但不知道该怎么回复。胖子总比肥猪、蛆虫好听,他想。他擦干不存在的眼泪,看向他们。 泪珠早结在了脸上。 “我小的时候,我妈和我说,要是想哭的话,最好快点擦掉泪水,否则泪水冻在脸上,会让异鬼觉得你是同伴,然后把你带回家。” 这个荒谬的恐吓几乎让他惊愕,他赶紧擦掉脸边冻着的眼泪。 “你要随我们一起下去?我可不想让士兵们再费事一把。” 他赶紧站起了身,但脚上传来一阵刺痛,几乎让他站不稳。当他一只脚走进升降梯的时候,梯子猛然晃动,他几乎摔倒,旁边的一名士兵一把将他拉进了升降梯里,他失去平衡,顺势倒在了笼子中,狼狈至极。 他艰难爬了起来,感觉一阵尴尬,但好在寒风已经吹得他的脸庞红彤彤,不至于让人看出来。 他已经足够丢脸了。 升降梯下降的过程让他感觉恐惧,但现在被氏族士兵围了起来,他竟没有了之前的紧张。 氏族士兵们安安静静,他只听到呼啸的风从升降梯的缝隙灌入,发出阵阵凄惨的鸣叫声。 他一阵懊恼,他想起刚刚从长城顶随氏族士兵下来时,没有向杰瑞米爵士请示便响应了诺瑞士兵的邀请。 也许杰瑞米爵士会把这当成不尊重,在下一次见面时叫出更难听的外号。 他按照序列还属于事务官,理论上并不需要接受杰瑞米这个首席游骑兵领导,想到这,让他松了一口气,不是游骑兵,也有好处。 没有人真的在意一个胆小鬼,对,尤其对于一个真正的爵士来说? “有人传言,你杀了一只‘异鬼’,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诺瑞的老人终于开口,打破升降梯中的沉默,“你可以叫我霍丁,我活得时间比你长,但还从来没有见过异鬼、尸鬼,”他要是不说后面一句话就好了,“山地人很狂野,有的时候做的梦也很狂野,但我做梦也想不到,像你这样的胆小鬼不仅见过异鬼、尸鬼,还都杀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自从两天前他回到黑城堡,已经回答了无数次这种问题。 “龙晶匕首杀的……”他重复这个说辞,杀死异鬼让他觉得像一场梦,他真的杀死过么?要不是葛兰也是见证者,他自己都不会信。 “龙晶?”霍丁诺瑞粗着嗓音询问,不知道是重复他的话,还是在询问,但山姆觉得最好解释,“是的,是琼恩,不,是琼恩的冰原狼白灵在先民拳峰找到的,我想,要不是因为龙晶,我肯定没法活着返回……小保罗就被异鬼杀了,它拿着冰做的剑。”像是千年以前发生的事了。 “你是琼恩的朋友?”霍丁问。 “当然。”他露出微笑,开始讲述故事。 当故事说完后,他们已经从升降梯出来了。长城下依然冰冷,但风要小多了。 “琼恩雪诺在山地寻找援军,并将出长城与野人决战。”他的目光像刀,割得山姆生疼,而且比蓝道大人更加冰冷,并且让人永远不知道他后面可能会说什么,山姆觉得难受极了,他从小就不习惯与这种人交往,“可是,黑城堡的通道被那个胆小鬼,叫马尔锡的蠢货封死,如果琼恩选择带领大军从黑城堡出发……他将丧失机会,而如果他走影子塔,琼恩率领援军进攻野人的时候,我们只能站在墙上看着,”他用冰冷的眼神注视着他,“要么看着他被野人杀死,要么看着他放走大批野人,然后等着受伤的战士在长城外的野地上被冻死。”他再次看向山姆,“要是你讲的事都是真的,他们可能还会重新站起来,并攻击还活着的士兵。” 山姆愣住。 这确实是个问题,但他觉得黑城堡代城主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他们的首要责任是防守,而他也不确定那个时候会有援军,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觉得……”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只是一个胆小鬼事务官,没有人想听胆小鬼的见解。 “山姆威尔,我们山地氏族在打猎的时候,都会派人堵在不想让猎物逃跑的路线上,路线那么宽,只要派出几个人就可以‘堵死’他们的逃路,你知道为什么么?”花白的胡子和凌乱的厚重的头发披在原始的毛皮披风上,并不比长城外的野人更整洁。 山姆知道,这个问题不需要他回答,果然,“虚张声势。这对不聪明的动物一直有用,我们会沿途发出吼声,猎物就不会选择那个方向。”他凝视着山姆,“马尔锡将城门封死,虽然曼斯雷德还在挖掘通道,但他想要挖通,非得几个月不可……” “您是说……” 他点了点头。 “曼斯雷德在虚张声势,他的目标不是黑城堡。”他看向山姆,突然说起另外一件事,让山姆难受极了,“我的哥哥是个瞎子,但他不比我大多少,可他也是打猎的好手,他只用听声音,就可以穿山越岭,我们每次都会带着他一起出发,”他像是在等待山姆的表情,于是山姆做出好奇的样子,他点点头,“因为他的耳朵能够听到我们听不到的声音——我妈总对我们说,不管是什么人,总有擅长和不足的地方,我知道,这多半是安慰我哥哥,也是在劝我多尊重哥哥——她的话总是对的。” 什么意思?山姆有点困惑,他以为山地氏族人因为野蛮,所以都是直来直去的性格,但他显然大错特错,至少霍丁的弯就足够曲折。 “琼恩是个私生子,这是不足,但恐怕也因为这点——我能看得出来——变得十分谨慎、敏感,看起来能够识人……” “他是我朋友,您有什么话,可以直接和我说。” “你如此懦弱、胆小、好哭,但既然是他的朋友,我相信你肯定有其他过人的地方——你身材足够肥胖,稍微动弹,就手痛、脚痛,完全不是抗滚木、倒沥青的料子,这是不足,要是我妈的话正确,我宁愿相信你的脑袋灵光。”他终于说出了目的,“所以,我有一些问题需要你来回答:如果,曼斯雷德不选择进攻黑城堡,他会选择进攻哪里?而如何让琼恩知道这个消息?另外,琼恩向诺瑞伯爵承诺过,临冬城一定会派兵援助长城,可是黑城堡的通道已经被马尔锡封死,他们又该在哪里停留,或者在哪帮助琼恩?” 他不知道,能够问出这些问题,已经足够睿智了,他远远不及,何论回答这种问题。 “我……不知道。”他老实说,羞愧地低下了头,“我可以帮你引荐到伊蒙师傅那里,他是七国最博学智慧的人。” “博学没用。”他盯着山姆,这让他觉得诡异,“杀死异鬼的人不是伊蒙师傅。”山姆听到他说,“如果旧神没有听到你的祷告,他怎么会帮你走出尸鬼的围困,怎么会让你拿着……拿着龙晶杀死异鬼?你甚至信的都是七神!” 他的最后一句让山姆觉得他没那么睿智了。 第六十五章 山姆威尔 第六十五章山姆威尔 “不,我不……我不信七神,”他感觉有些为难。向旧神祈祷是一回事,说自己不信仰七神又是另外一回事,如今将这句话真实地说出来,别有一番他所不曾设想过的感受,一时竟觉得有些爽快,“我与琼恩一起,在心树前作出宣誓,我相信,旧神听到了誓言。” “我们见过一些北方人选择信奉七神,而摈弃旧神,相反的却很少见。”霍丁盯着山姆,这让山姆浑身都不自在,正当他忸怩之际,霍丁背过身,越过他,山姆感觉他们更近了。他的声音更小,但其中的确信的语气让山姆心惊,“我不知道其他守夜人是不是太蠢而忘了问你,你一个胖子是如何越过长城从北方返回的,甚至,还带着一个野人妞和一个婴儿。”他将手搭在了他的肩头。 老实说,从没有人对他用这么亲昵的动作,这让他有种怪异和颇受人信重混合在一起的别样感觉,这又是他不曾体验的,这让他莫名其妙开始感激起这个山地氏族人来。 “来自南方的胖子,即使再怯懦也可能说谎,但那个毕生都没有与外人接触过的野人女孩则不会,而我认为,有些细节,你们绝对不可能串通起来欺骗这些穿黑衣服的蛮子,所以,我只能认为你没有撒谎,我希望以此为基础的推测没有出错——长城的秘密太多,我无意发掘——既然旧神和长城在帮助你,我希望你认真回答我之前提的问题。” 山姆不安地转过身,感觉脸都已经苍白,他以为山地人不过是另一种野人,但这个看起来像是野人的山地人竟然如此敏感,山姆一瞬间觉得,他更像是在城堡里接受过教育的贵族。 “为什么……” “为什么,我已经解释了。”他打断了山姆的话,“也许你该回答为什么:为什么是你这种胖子杀了异鬼,而不是其他更强壮的人;为什么是你这种胖子能够从卡斯特的堡垒带着一个婴儿和女孩穿越重重障碍返回长城,而不是其他更有荣誉的、更勇敢的守夜人;为什么是你,一个在南方城堡长大的人——要是塔利还是我知道的那个塔利——要在旧神面前宣誓,并获得……获得它的帮助。”他用拳头顶了顶山姆的胸膛,山姆觉得力量太大,忍不住后退了半步,“我向旧神祈祷,向旧神祈求答案,但它给我的答案却是你,既然如此,就由你来回答我的问题,解除我的困惑。我不管你怎么分析,怎么做,我只需要你给我答案,”他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今天,今天天黑之前,我会再来找你,我会根据你的答案来安排诺瑞士兵的行动。” 他说完这句,再次看了山姆一眼后走开了。 山姆没有忘掉他的问题。 不得不承认,那确实是好问题,如果琼恩真的可以带着山地氏族的援军进攻塞外之王,那让琼恩知道塞外之王的真实进攻目的地就非常有必要,同理如临冬城的援军。 临冬城的援军。 想到这里,他开始向鸦巢而去,如果临冬城果然派遣了援军,他们应该不会忘记提前向黑城堡寄送一只乌鸦。 伊蒙学士是黑城堡的学士,可他已经老得瞎了眼,根本无法管理乌鸦。照顾学士和乌鸦的有克莱达斯和齐特两人,可齐特已死,如今只剩下可怜的克莱达斯一人。而克莱达斯的视力同样很差,只要外边的光线差了一点,他就和伊蒙学士没什么两样,他也无法胜任乌鸦的工作——他觉得马尔锡城主只要稍微睁大眼睛,就知道真正适合山姆的岗位是什么。 但马尔锡城主相比为他安排合适的任务显然更乐意讨好高贵的爵士。 如今他还在让守夜人兄弟继续加固封死通道,显然是准备将防守进行到底,而彻底放弃长城之外的巡逻。他显然没有莫尔蒙总司令的勇气,或者,他的勇气已经随着莫尔蒙司令远征惨败消失得无影。 山姆迈着艰难的步子,经过黑城堡的庭院,看向黑黢黢的甬道洞口。 也许到了那儿,他可以和睿智的学士多说两句话,伊蒙学士虽然眼睛瞎了,但是他的头脑还保持着清醒,用他自己的话说,眼睛瞎了往往能够让他更容易看到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当他准备离去的时候,甬道洞口里面传来了抱怨和怒斥的声音,他本想加快脚步离开,但听到声音就有些迈不动步子,那是葛兰和派普的声音。在长城以北的时候,要是没有他们和小保罗的保护和鼓励,他现在一定会死在北方而后变成一尊肥胖的尸鬼。 “‘杀手’山姆!”葛兰看到他大喊,“马尔锡不是让你守在绞盘旁么?” 守在绞盘旁还能利用一下体重优势,然而马尔锡连这个也想不到。“在盖德把滚木送到之前,我就守着冰冷的绞盘。但他动作太慢。”他不愿意多说这个事情,“你们提着桶干什么?” “妈的,是多智的艾里沙索恩爵士。”派普压低了声音怒斥道,“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觉得在冰墙上浇水就能够让墙变厚……” “这种大老爷,就想不到,水在冻住前就会流到地上,现在好了,通道的地面上全是滑溜的冰,派普还差点摔断了腿。”葛兰嗡声抢答,半个院子的士兵都听到了他的抱怨,“我也差点摔断鼻子,也许我们应该把爵士们都封死在墙里,这样通道才能封得更结实,等到曼斯雷德把他挖出来的时候,那些臭脸就能把敌人吓走了。” 要是霍丁诺瑞的担心有道理,他们可能还要把封死的通道重新打开,所以,他们现在越努力,等到重新挖掘的时候就会越愤怒。不过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告别了两人,在周围守夜人“杀手山姆”的低语调笑中,他来到了鸦巢。 鸦巢是黑城堡乌鸦栖息之地,学士所在的木造堡垒刚好位于鸦巢的正下方,相当一部分已经深深嵌入了地下的冰雪之中。当然,要是真正的冬天到来,一切建筑都会被冰雪覆盖,那个时候,他们就需要从长城的虫道穿梭。 当他进入学士的居所时,学士已经坐在壁炉的位置旁,用已经瞎了的眼睛盯着出现在门口的山姆。 “山姆!”学士喊出他的名字,如果只听声音,一定会认为他是个健康充满活力的人,实际上,他除了眼睛瞎了,步伐慢了,确实非常健康并充满活力,“你来了!当你走到堡下的时候我就听到了你的声音,你在外边停留了很久,为什么,你有什么难题?快告诉我!我现在空闲得很。” 他乐意跨过许多闲谈,直接进入正题,这正是他疑惑的。 “我以为琼恩已经死了,可霍丁诺瑞,他告诉我,琼恩还在山地氏族里为长城寻找救兵……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么?”学士抢过话,山姆觉得自己笨极了,语无伦次让学士都有些不耐烦,他本来就胖了,现在就连舌头也开始打结,实在是一无是处,“他是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对山地氏族人熟悉很正常,他以艾德史塔克儿子或者北境之王的异母兄弟又或者现在临冬城首领的同胞弟弟的身份在外行走,多半能够为长城搬来救兵,山地氏族人是有荣誉的居民,我觉得琼恩的希望很大,但这一定不是你的问题。告诉我,你的疑惑在哪?”老人向山姆伸出了手,山姆于是接过来,顺势将老人从座椅上扶了起来。 他的疑惑很多。 “我在长城外看到卡斯特将自己的儿子献给了白鬼,我亲眼见到。我想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他们为什么会需要人类的婴儿,原本吉莉的儿子也将是其中之一,“在南下的时候,我觉得,也是白鬼在派尸鬼追捕我们,我……我不懂,它们……” “山姆,它们的秘密还有待其他人揭露,我也不清楚,我们也不会在这个小屋子里就能搞懂他们……就流传下来的只言片语,他们几乎与维斯特洛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伊蒙学士扶着他的手,向房间外走去,“他们当然是我们的敌人,冷酷无情的敌人,但如果他们曾失败过,我相信他们还会继续失败;如果他们可以被杀死,只要他们更频繁露头,他们的消息会不断传来,我相信,会传来很多可怕、惊悚的故事,但同样的,也会传来他们的弱点——比如你带回来的——我们曾与他们对战过,他们是战争中的失败者,而我们是胜者。就算他们再来,我们也一样可以击败他们。更何况,我们拥有长城,山姆。” 如果没有琼恩搬来的救兵,现在拥有长城的就是曼斯雷德,而不是他们。但关于异鬼的部分,他觉得有些道理。他不想反驳学士的话。 异鬼的数量应该是有限的,否则,它们不至于需要驱使死去的人,而且蠢笨如他也可以利用龙晶匕首杀死;至于尸鬼,他们没有自己的意识,而且本身就像燃料一样,极容易被火吞噬……他想起了灌入小保罗口中的火炭,一只半干枯的火炭竟然也能将尸鬼点燃。 想到这里他竟然有些想笑。一个众所周知的胆小鬼竟然以这种心态分析起这个大陆最危险恐怖的东西。 “临冬城会向长城派兵么?”有乌鸦送到么?他转开话题。 “我们之前收到临冬城公爵布兰登史塔克的回信,他说已经命令周边家族向长城提供援助……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家族的士兵向长城提供兵员,当然,除了诺瑞,但我觉得那更应该归功于琼恩。你若是问我,后面还有没有临冬城的协助,我猜会有的,你听到的消息,那位诺瑞同样告诉了我。”伊蒙学士两只干枯的手松开山姆的手臂,抓上外边的栏杆,努力睁开已经浑浊的双眼,茫然地望向外边,寒风将他的白色的长眉毛吹得乱飘。 “我们还是进屋?”山姆觉得有些冷。 “等一等,等一等,我在屋里待的时间够长了,想要吹一吹风,风里有松枝的味道。” 以及煮沥青的味道。 山姆听到楼顶乌鸦的低鸣声和若有若无的鸟类粪便的臭味,他原本以为已经适应了。 “霍丁诺瑞,他说,曼斯雷德的目标不是黑城堡。”他觉得有道理,即使他现在拿下了黑城堡,可他依然需要太长时间重新凿通通道——他不确定曼斯雷德是否有耐心。 “啊,霍丁诺瑞曾在学城学习,是个有见识的人。” 竟然如此?山姆看向学士的脸。 “因为学城的腐败,或是其他原因,他鞭打了一位博士后奔出学城,返回了诺瑞的领地,他是上一代诺瑞伯爵或首领的弟弟。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我相信他经过这些事情后也变化了很多——他的看法有道理,但是缺乏证据,而且他只带了一百士兵,在对抗南方的野人袭掠时,还失去了一部分,仅剩的力量不足以影响马尔锡,他可能更想撤向影子塔或东海望。事实上,如果他想要发挥影响力,或许得学习在学城时候的作风,当个北境的山地人,可惜了,他现在变得理智的同时,也失去了年轻时候的激情。山姆威尔,经过长城之外的一趟,你呢,你有什么变化?” 增加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勇气,也许。但他不是来说自己的,他是来请教问题的。 “我没想到世界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以及这么多残酷的东西。如今杀死熊老的叛徒还盘踞在卡斯特的堡垒,刚回到黑城堡的当晚他做了一个梦,在梦中,熊老的头骨被做成了饮酒的杯子,看到山姆后,熊老的头骨无言地张合。 他还记得他的临终之语。他将尽可能将话递到。 “世界在变化啦,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变化得尤其快,山姆。”伊蒙学士松开栏杆,山姆看到他的手已经被冻得发青,于是赶紧接了过来。 他的手好凉,但山姆还是紧紧握住,将他带入房间,而后在壁炉中添加了柴火,炉子里的火变得更旺了。 “在黑暗中待着,是一种痛苦,自从眼睛失去最后一点光明后,时间就变得难熬起来,”他坐在椅子上,茫然看着空中,“感谢你,山姆。” “谢我什么?”他疑惑。 “哦,感谢你过来陪我。我知道马尔锡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决定,但学士提供谏言,提供服务,而不会选择去质疑。” 火让山姆感觉暖融融的,瞬间,他觉得就这样坐在壁炉旁一直待到天荒地老也不错。但他没有太多时间,如果马尔锡发现他偷懒,或许还会再骂他一顿,要是这样,吉莉在黑城堡将更加艰难。 他更想念琼恩了。要是琼恩在这里就好了。 “他是黑城堡的城主,代理城主,”不该被随便反对,兄弟应该自觉维护他,“他有权……” “我知道他的权限,山姆。”伊蒙学士再次打断他,“我们在长城设置向外的通道是有理由的,如今封死了进攻的道路,也同样封死了反击的道路。如果曼斯雷德选择其他进攻地点,对援军来说或许是好事。” “好事?”山姆真希望自己能懂。 “曼斯雷德不会选择东海望,他没有船,卡特派克也不会给他冲击东海望的机会,长城之外,如果还是我眼睛不瞎的时候的样子,从黑城堡到东海望的沿途如果不向北走一天,就没有多少森林为他提供遮蔽,所以,我猜测他会选择主攻他熟悉的影子塔,如今断掌科林已死,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像我一样老,这是他的机会,而且峡谷不是大海,虽然危险,但并非完全不能通过。” “好事?”他追问。 “如果琼恩真的能够集结山地氏族的军队,他不用绕太多道路,他可以直接从影子塔通过,并向曼斯雷德发动进攻。哦,山姆,如果你也想要为守夜人提供谏言的话,对北境要足够熟悉。哪些氏族、哪些家族可能为长城提供助力,要了然于心,要是你有时间的话,还要知道每个家族、氏族的首领和他们家族主要人物的故事,这会对你提供谏言起到帮助,啊,有的时候,你还要向他们寄送乌鸦,告知他们世界各地发生的事,他们会为此感激的——临冬城在这个事项上做得不够好,当然,我相信这是因为鲁温学士有太多孩子需要教育,让他缺少这份精力所致。长城是世界上消息最鼻闭塞的地方,但山地氏族如果不向临冬城派遣人员的话,他们会比长城还要闭塞。” 当然。“我,我知道山地氏族在国王大道以西的方向上。”但其他的就不甚了了了。 伊蒙学士点头,“说到乌鸦,我们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收信了。我已经听到几只乌鸦在咕咕叫,山姆,请帮我收取,在这种艰难的日子里,收到消息,我已经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去!” “是。”山姆离开温暖的壁炉,擦擦手,将手套重新戴好。 用手指都已经很难取出信件,更不用说戴着手套,但他不想随便丢掉刚刚获得的一点温度。 他从学士居所,顺着楼梯,爬向鸦巢。楼梯上已经集满了冰雪,以前齐特在的时候,楼梯上的雪都会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绝不会变成如今这副惨淡的样子。 山姆伸手扶着栏杆,支撑肥胖的身体,一点点走向高处,他担心一个步子不稳,便会从楼梯上滑下。 他不会是第一个从楼梯上滑下摔死的守夜人,但多半会是最胖的那个,他决心不去争取这种头衔。 当他气喘吁吁爬上鸦巢的时候,便闻到了浓厚刺鼻的臭味,乌鸦们七嘴八舌,吵得他头疼。但他懂得乌鸦的习性,并且,乌鸦们聪明,总会记得他。 他想要从口袋里抓出准备好的玉米,一伸手却见到手套上已经不知道从哪里粘上了鸟粪,他只好先抓了一把雪好好擦干,但粪的味道却没有减轻。 他取出一把玉米,乌鸦见状,全部扇动翅膀向他飞来,他吓得赶紧扔下玉米,逃向一边,几乎惊叫出来。 这是他最不喜欢的一部分。 他顺着鸦巢走动,不断从口袋中抖落玉米,乌鸦们蹦蹦跳跳跟着他。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部分。 “玉米?”一只乌鸦大胆地飞到他的肩。 他被逗笑了,于是了又掏出了一把玉米,递了上去,乌鸦不客气地啄了过去,咬得他手疼。 这是熊老的乌鸦,它懂得的词汇比其他任何乌鸦都要多,但离说出完整的句子还差点意思。 “雪诺在哪里?”他问。 “雪诺,雪诺。”它喊,然后其他的乌鸦也开始应和。 之后它从储藏粮食的罐子中取出更多玉米,然后洒落给关在笼子中的乌鸦。笼子上都标记着不同的地点。 这些地点非常重要,管理鸦巢的人,绝对不可以将乌鸦放到错误的笼子里,这是管理乌鸦的首要问题。 标记东海望和影子塔的笼子几乎一样多,而且笼子最大,主要用于黑城堡与影子塔和东海望的沟通,其次多的是临冬城、君临城,而后是各个北境家族。山姆知道,如果有特别的大事,就需要抄录很多份,从每个笼子中都取出乌鸦,塞上信件放飞,如果事情较大,为了确保对方能够收到,还要放出多只。 对于鸦巢的管理者来说,这些关在笼子中的乌鸦才最重要,但他这次上来,不是为了它们。 他在专为乌鸦搭建的一间间房间里的栏杆上——这是乌鸦们的主要栖息地——发现了他要取下的消息,走过了几间房间后,一共取下了七封信件,其中只有一封加盖着冰原狼的徽章,其余有狮子的、狮鹫的、学城的,还有两封他不认识的徽章,剩下的那封让他感觉有些奇怪,徽章上加盖着三头龙,这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徽章。 三头龙徽章让他好奇。 没有的那封让他略微遗憾。 他期待能收到一封来自塔利家的信,信里汇报着他母亲、妹妹还有狄肯的消息——他已经央求陪同他一起来到长城的阿兰爵士携带一笼乌鸦带回角陵,可他从未收到角陵的任何消息,这让他倍感失望,也许阿兰爵士早在回角陵的半路就把乌鸦放飞了。 他被蓝道伯爵发配,一路陪同山姆,早在北上的路途中,就已一身怨气,让他带着一笼讨厌的乌鸦走一千多里,实在太考验他的荣誉,如果山姆的感觉没错,可能他已经很多次想要在北上的路中杀了他。 他有些犹豫,是否该把写着角陵的那个笼子的乌鸦取出,插上信件,告知他的母亲,他在长城的生活。他们已经在笼子里生活了好多个月了,如果再不使用,或许就再也用不了了。 也许,他还可以把吉莉的事情告诉他们,告诉他们,吉莉是他的野人情人,而她的那个孩子,是他的私生子——蓝道伯爵可能痛恨鄙视,但他的佛罗伦夫人会好好照顾孩子,并在孩子成年的时候,从自己的财产中分出一部分,这足够私生子在南境好好生活了。 他揣着七封卷成卷的信,蹒跚地下楼,小心避开栏杆上挂着的鸟粪,决心在有空的时候将这里打扫干净。也许吉莉能够胜任,她还可以照顾伊蒙学士起居,不过她的孩子时常吵闹,要是打扰了学士原本就不多的休息就不好了。 当他重新踏上学士居所的时候,波文马尔锡长官带着几个守夜人兄弟远远地撞见了他,而后用着凶狠的眼光盯着他。他惊愕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想装作未看到,但城主大人和他的士兵们已经停下盯着他了。 “我,我……”山姆结巴着,几乎想立刻逃跑,但眼前的人不是异鬼,更不是艾里沙索恩,在平常的时候,他还算是个好人,但自从他从北方返回以后,他对山姆就变得严格起来——也许是他带个女人回来以后,山姆没有勇气去分辨。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猜你应该在长城顶,你陪着野人姑娘也没有让我这么意外。”他喊着话。 他没有回答。 “山姆!”伊蒙学士的声音将他从困境中拯救了出来,相信马尔锡也一样能够听到,“收到了什么消息?” 他赶紧欠身,而后慌张地跑进了学士的城堡。 “伊蒙学士,”他喘着气,“我收到了七封来自不同地方的信。” “啊,很好,很好,七是个好数字,山姆,打开它们,然后读给我听。”他露出期待的表情,“现下的消息很少让人愉快,但新的消息都很重要,如今战争四起,道路阻绝,很多通道一旦断绝,很长时间内都无法再沟通了。” 山姆从兜中掏出了七封信,将他们摆到了桌案上,他本想先拆开那封盖着三头龙封泥的信,但有些担心其中的变故,于是伸手打开了冰原狼的那封。 “临冬城已令罗德利克爵士率领三百骑兵并卡史塔克、安柏各百骑兵往黑城堡,万望黑城堡予以通行、饮食便利,以击野人大军。”这是个好消息,马尔锡城主会喜欢,但罗德利克爵士可能不会。 “很好,很好,塔利,将这份信息转给城主大人。”壁炉的火光在他的面孔上呈现,那是上了年龄的惨白色。 他已经很老了,山姆心想,他是他所知的最年长的人。 “是的,学士,我这还有两封,抱歉,我认不出他们的纹章,其中一份是蓝底的月亮和星星的斜纹图案。” “这是北境哈克莱氏族的纹章,它们的位置非常靠近长城,与菲林特氏族相邻,他们的首领我见过好几次,他是个非常强壮高大的男子汉,声音洪亮,可是我已经想不起他的名字了,这已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可能还见过他的父亲以及小时候的他,他现在应该也老了?或,已经死了,不过,我没有听到过类似的消息。”他沉湎于回忆之中,好一会才重新恢复,“他们说了什么?” “信上说,截至上个月底,琼恩已经在诺瑞、哈克莱、菲林特、渥尔、里德尔几个氏族凑到了两千骑兵以及一千山地步兵,人数还将继续增加,这取决于他们对外的后续联络情况,暂时无法详细统计。这封信不是以哈克莱首领的名义写的,而是以瑞卡德哈克莱的名义。他们将在影子塔集结,并在时机成熟时,出长城绕道野人大军身后,发动突袭,他们希望那个时候,黑城堡能够给予协助。” “很好,很好,塔利,这份信息也要转给城主大人。” “可,黑城堡向长城外的通道已经被堵死了。”山姆提出。 “我相信城主大人也知道这个问题,这个事留给他自己解决。我会提议他,将这封信转寄给影子塔的梅利斯特爵士,另外,将霍丁诺瑞的见解也告知他。” “那临冬城的援军,我们是否也要告知他们?要是大战果然在影子塔,他们应该到那里支援。”或许,封死通道真的是个错误。 “国王大道的尽头只有黑城堡,无论他们到哪里支援,都要麻烦他们多走点路,我想他们会理解的。”他用手拍了椅子,“根据梅斯特学士在《长城建设记述猜想录》一书的记录,黑城堡能够取代长夜堡并非因为它太过巨大,而是因为来自南方的补给,尤其是临冬城的补给不便。布兰登,哦,时间太久,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筑城者布兰登,当初选择建设的第一座城堡同样是在路的尽头,在黑城堡更西一些的地方,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那个时候还没有一统北方,所以,北上道路乃是一条经过山地氏族的小路,而非今天的国王大道。” 山姆也看过那本书,但他的全部好奇都在于,那本书的作者在抄录的另一本书上记载下了长夜堡的通行的秘密——可惜了,那个通行通道足以通行士兵,但因为向下的窖井,多半无法通过战马,这就意味着,琼恩带领的援军不可能通过长夜堡突然出现在曼斯雷德野人大军的身后。 山姆有些不安,如果筑城者布兰登在第一座城堡留有通行的通道,不见得在其他城堡就不会留,这个想法折磨得他有些抓耳挠腮,他真的想再返回那座藏有图书的地下室,好好找找前人留下的记录。 要是在灰卫堡和长夜堡之间通过长城,几乎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琼恩的大军送到曼斯雷德的身后,而曼斯雷德永远无法想到。 “山姆,请继续!”学士说完话,催促山姆继续读剩余的信。 山姆拆开另一封他不知道纹章的信。 “这一封是,是琼恩的信!”他感觉声音开始颤抖起来,“这是前天寄出的信,他说已经到达诺特家族领地,不日就将抵达影子塔,并在那儿集结在山地氏族那边请求来的援军,希望我们能够顶住曼斯雷德的进攻,直到他率领援军抵达。”他还不知道……城主大人已经将通道封死。 “同样的,你知道该怎么做,山姆?”学士询问。 “转给城主大人。”山姆不无郁闷地说,他很适合这份工作,而不是搬运沥青,运送滚木,或者擦洗桌子、地板。 “你怎么了,山姆?你在叹气,我能听到。” “学士,为什么有的人就是无法公正、理智地安排下属呢?” “这是个好问题,山姆,也是个危险的问题。但你既然没有提名字,我愿意回答。无法公正,是因为有私心;无法理智,是因为看得不够长远,内心还存在软弱。但我必须补充,黑城堡的官员们,每个都值得尊敬。至于你,山姆,我原本想把你留在身边,毕竟,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管理乌鸦,帮助我阅读和书写,更何况,在这里,你还可以照顾那个野人姑娘和她的孩子,哦,她叫什么名字?啊,现在,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去影子塔,那边既然有大战,我想你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也能把这边的情况,长城外的情况,还有你经历过的事告诉琼恩。现在临冬城既然是他姐姐当政,我们就能借助他,期待临冬城重视长城外的东西。” 吉莉,当他想回答的时候,问题早已划走,“影子塔?我……我愿意过去,我会和琼恩好好说说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 “很好,很好,山姆。还有几封信?我希望都是好消息。” 四封。山姆打开了有学城标记的信,上面潦草地写了一些字,这封信是由大乌鸦送到,当山姆取下信后,它便展翅飞走了。 这种乌鸦十分贵重,非常适合长距离交流的通信活动。 “呃,学城枢机会宣布马尔温博士以及奥多利学士叛变……”这真是闻所未闻的消息,“马尔温博士不顾枢机会的阻拦,执意跨越狭海前往东方。学士,马尔温博士去东方干什么?这里没有说。” “马尔温博士很早之前就曾在东方游历,在我眼睛还没有瞎的时候,我们曾交流过多次,他是个真正博学的博士。我不知道他去东方干什么,并且还会因为这种事情被宣布叛变。奥多利学士又是什么原因,山姆?” 山姆用手小心撑开卷起的细皮纸,小眼睛在无关紧要的文字上略过,很快定位到他需要的那部分。 “临冬城向学城发布了……临冬城想要建立新的学城,他们说,奥多利学士蛊惑不少贫寒和学术不端的学士一起前往临冬城,意图倒向铁王座的叛徒……学士,学城早在之前不是已经向临冬城派出学士了么?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指认奥多利学士为叛变?” “所有的城堡,无论其立场,都有资格获得学士的辅助,临冬城也不例外。这里的叛变,应该不是指学士效忠,而是指另立学城。看来,我们新任的临冬城女爵很有野心和抱负,这对长城有好处。”学士露出笑容,“这对学城不是好消息,但对我们来说却算是。”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好消息,学士。”山姆也笑了起来,“枢机会一致决定,任命您为新一任的历史学博士,因为您在长城长久的服役以及广博的见闻。” “哦,很好。长城需要更多学士前来服务,我担任博士将有助这点。这同样是个好消息,我有点开始期待剩下的消息了呢,山姆!”老人露出微笑,山姆真诚为他高兴。 两条消息一起看怎么都觉得怪异,也许他们是担心黑城堡的学士倒向临冬城。 他拆开了狮鹫纹饰的信,他一时半会想不到这是哪个狮鹫家族的,大陆上用狮鹫为纹章的,就凭山姆了解,至少有三家——山姆没有费劲去猜测,他相信只要读到了信自然就会知道它的归属。 它属于风暴地的克林顿家族,当山姆看到落款时——他根本不知道,为何遥远的风暴地一个普通的伯爵领也能有到长城的乌鸦,更何况,发生在伯爵领的事情,根本无需向长城“通告”。 正文让他有些发愣。 “发生了什么,山姆?即使是坏消息,我们也要勇敢面对。”伊蒙学士凝望着空气说。 “这封信来自风暴地克林顿家族,署名人是琼恩克林顿,他在信中宣称,已经重新占领了鹫巢堡,他宣称他所守护的伊耿,伊耿王子已重新归来。”山姆望着在火光之中的老人,听到坦格利安的消息,他有些激动起来。 “没有更多消息了,学士。”山姆不无遗憾地想,乌鸦跨越千里,竟然只简简单单携带了一句话。“琼恩克林顿是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的首相,我记得他曾领导过着名的钟鸣之战。” “是啊,我记得很清楚,他是伊里斯二世国王任命的一名年轻的首相,在战斗失败后,国王剥夺了他的领地和爵位,他本人也流亡海外,后来听说已死……伊耿王子,山姆,哪个伊耿王子?我所了解的那位伊耿王子,雷加的儿子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就已经被兰尼斯特家的狗杀死了。” 我不知道。“信里什么都没说,不过,我们还有一封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纹章的信。”希望这封能够解开老人的疑惑。 学士点头,双手扶在把守上,勾起头,期待着。山姆尽最大的努力,用笨拙的手快速打开信。无论老人是否已经抛开家族姓氏,他始终都是一个坦格利安。 “从今往后,维斯特洛将只有一个国王,向我屈膝臣服者,可保留领地和爵禄,反抗者将被推翻、贬黜和消灭,兹……”山姆直接读了起来,并觉得很熟悉这句话。 “这是征服者伊耿向当时维斯特洛大陆的国王们和领主们发出的信息,她显然在套用。”伊蒙学士打断了他,“我不知道,她为何效仿征服者,征服者伊耿有龙,三条成年的巨龙,三个头,丹妮莉丝有什么?加上伊耿也只有两个,她的凭借是什么?如果只有姓氏,那将是姓氏的悲哀,她的龙比她还要年轻,她应该再等等。” 学士误解了。“学士,落款并非丹妮莉丝,而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六世。” “哦,应该有人在他身边为他提供优良的建议,这封信的措辞显然并不优良……”学士叹气起来。 山姆抿嘴,思考这是怎样一位坦格利安,当听到“继续”后,他接着读起来,“兹将于本月朔日于风息堡加冕,收信之公爵、伯爵及诸领主可自行抑或遣人于此观礼。落款是多恩的伊利亚马泰尔及雷加坦格利安王子之子、伊里斯坦格利安二世之嫡孙,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六世。” “我上次收到风息堡的消息是梅斯提利尔公爵率领南境军队围攻,我不知道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他既然让人观礼,想必,这位伊耿六世已经拿下了这座城堡?他攻取了属于史坦尼斯的领地,却同时与兰尼斯特、提利尔家族为敌……” 如此不智,他想替老人说出口。 “长城的消息闭塞,我们很难说南方究竟发生了什么。”山姆不知道为何会说出这么没有意义的话,这原本是学士之前讲的。 “哦,山姆,我不需要安慰。消息往往不能解决困惑,而是多了更多困惑,我早就明白这个道理。”老人叹了一口气,“他想学征服者伊耿,可是他没有龙,他的信或许不该向长城发,而应该向多恩以及丹妮莉丝发。山姆,听到这种消息后,你觉得,马尔温博士真的是向东方去了么?” 就算到了风息堡,那也算是向东。“我不知道,不过,风息堡有自己的学士。” “我们需要更多的消息。”老人宣布。 山姆望着手中最后一封信,原本已经温暖起来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没那么温暖了。要是南方继续大战,总是少不了塔利家族的身影,他的弟弟狄肯恐怕也将被他父亲带上战场,与诸方势力战斗。 “我只剩一封信了,上面是兰尼斯特的金狮。”想要更多消息,只能到东海望与往来的船长、水手聊天,但冬天已经到来,到东海望的船只只会越来越少,当洋面冻结,所有对外的交通都将断绝。 “上一次收到狮子的消息还是来自泰温公爵,他在信中夸耀了与杰诺斯史林特的关系,这加剧了守夜人中狮子和狼的争斗气氛。” 群狼始终占据上风,少狼主在南方出事后,狼的声势变弱了,当熊老在长城以北出事,送走大部分中坚力量后,狮子逐渐抬头……但没人喜欢在长城暴露这种说法,和平时期,君临可以为守夜人提供支持,但是战争以来,道路阻绝,能够为长城提供力量的,基本就只剩北境,泰温公爵从始至终都认为守夜人是北方史塔克的力量,从不肯提供慷慨的支持。 “莫尔蒙总司令曾说,适当的争斗有助于对抗严寒,防止脖子僵硬。”但要是被他看到,他保证,熊爪子会拍碎他们的脑袋。 “什么是适当的争斗,山姆?守夜人的队伍里,不像以前那样充满富有荣誉和遵守纪律的人,更何况,现在冬天已经到来,白鬼茫行在冰雪飘飞的长城之外,与长久的过去相比,世界已经悄然不同,我们真正的敌人或许已经变了,但大家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只要借助这一点点‘适当的’争斗,我们就可能吵得不可开交,激愤不解之下,对着兄弟拿出匕首也不是不可想象。” 这个景象有点让他害怕。他想到了熊老,想到了兄弟们持刀互相砍杀的情景。 “我们应该不会走到那一步?”山姆苍白无力地说。 “真的不会么?山姆,勇敢的人已经在责怪马尔锡,懦弱的人也同样在准备话语责怪其他人,而任何选择都会碰到一大批阻拦的人,不行动,等待我们的就只有毁灭,而做出选择就需要勇气。” 他是个胆小鬼,与勇气无关,他不知道学士对他说这些的原因。 “继续,山姆,狮子的消息或许也是好消息。”他摆手示意。 山姆一目十行,迅速读完信上的信息,“摄政王太后被穷人集会的麻雀刺杀,王太后的弟弟詹姆兰尼斯特担任摄政王,并任命梅斯提利尔为御前首相、蓝道,蓝道塔利伯爵为法务大臣、雷德温伯爵为海政大臣、洛拉斯提利尔为新任御林铁卫队长。这里没有其他任命信息了。另外,铁王座罢黜了大主教的位置,并将他,绞死了,”这点让他震惊,“同时,铁王座还将教会的驻节地从君临转移到了旧镇,学士,这……” “哦,真是……没想到王太后竟然死于教会的狂信徒之手,听说,教会的战士之子及穷人集会也是经她批准;吊死大主教,我不知道狂信徒们会怎么做,山姆,这对国家来说是巨大的坏事。” 四处都是混乱。 当读信的时间结束后,山姆搀扶着学士通过甬道到了黑城堡的大厅,他们在那里向城主和城主身边的军官们通报了所收到消息。 “杂种想凭借几千山地的骑兵击败十万的野人大军?我看应该将影子塔和东海望的通道也封死,把野人留给异鬼,要是塞外之王真的有那么厉害,也许他们就能帮我们消灭异鬼嘞。”艾里沙索恩爵士瓮声瓮气,发泄着山姆不理解的脾气。 “等到他们战胜异鬼,我们就能率领守夜人兄弟将他们……” “要是异鬼战胜他们,我们就要多十万尸鬼的敌人,他们虽然怕火,但并不怕刀剑弓弩。”学士插话,打断了这种不切实际的畅想。 学士虽然失明而且是个老人,但他的语气充满力量,他说话的时候,众人全部保持着安静。 葛兰登赫威特爵士脸色变得通红。在黑城堡的防御战打响后,他便从东海望赶了过来,并与艾里沙爵士的关系迅速升温,在不少兄弟们眼中,他们与杰诺斯史林特都属于狮派。 “山地氏族的消息必须及时传递给影子塔,并向援军通报。”城主坐在主位,正式发话。 “是的,必须向他们通报。”杰诺斯应和,并将脸投向霍丁诺瑞,然后又看向山姆,那副凶狠矮壮又秃头的模样让山姆觉得可怕,“这位‘猪头小姐’与那杂种关系甚好,我看是送信的好人选,绝对是的!另外,诺瑞氏族既然已经完成了黑城堡的守备任务,我看也可以一并转移到影子塔,毕竟那里要大战嘞,嘿!” “山姆,既然这就是你的答案,我便率领诺瑞士兵赶往影子塔。”他看了山姆一眼后,从大厅离开,他的眼神从始至终都没有瞧向史林特,也没一句是对着这位君临的大人说。 “哼,果然是北方的山地野蛮人!比长城外的野人还要野蛮!是的,比野人还要野蛮,实在太不懂礼貌了!”杰诺斯史林特气愤地大喊。 “杰诺斯大人,他们是长城守备的英雄,要不是他们,或许你我的人头现在都挂在城门口。”学士带着笑意“看”向杰诺斯。 “好学士,你眼睛瞎了,是看不到他们的坏心肠。我承认他们守备长城的功劳,但这也不能排除,这是野种为了赎罪才费力请来的……” “什么赎罪?”葛兰大声喊了出来。 被打断让他十分不开心。“谁知道他是怎么突然出现在长城以南的,并且流窜到山地氏族那里,要我看,或许是逃跑,对,逃跑!结果被山地氏族人抓到,然后为了骗取他们的信任,就谎言说,他是为了给长城搬救兵,我们迟早会把这个事情调查清楚,是的,调查清楚!” “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山姆,请你尽快上路,尽快赶到影子塔。”学士在征询城主的意思后开口。 “我们守备人员日渐稀少,我建议我们的杀手山姆能够从长城顶巡逻过去,帮我们确认长城的安全。”艾里沙索恩爵士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杀手山姆至少好于猪头小姐。 “长城顶风大,猪头小姐可不要被风吹了下去,他还携带着重要消息呢。” “没关系,他的体重足够了。” 嘲讽的话在他耳边飞过。 长城顶虽然风大,但路面足够宽阔,每隔一段,也会有避风的岗亭,他并不担心。 他担心是离开以后吉莉的处境。正当他要开口请求学士帮忙的时候,一声高昂的战号声响彻大厅。 人人竖起耳朵等待后续,当时间足够长,他们确定不会再有第二声后他们开始欢笑起来。 一声是友军,两声是敌军,三声是异鬼。他在先民拳峰听到了兄弟们吹奏的三声。 战号之声让人心头发寒。 当他们走出大厅,登上塔楼时,看到高举着冰原狼、人鱼旗、冬日骄阳旗以及巨人锁链旗帜的骑兵出现在南方的大道上。 临冬城的援兵抵达。 他将消息告诉了学士,而后搀扶学士返回了学士居所,并请托了吉莉的事,之后披上了一层有毡帽扣的油腻披风,抵达升降梯,而葛兰、派普早已在那等待他多时了。 “妈的,能够离开黑城堡,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嘞,在长城顶看两边的风景,也好过穿行在森林之间,仰望长城。我们不怕风,山姆。”派普说。 “我虽然怕很多东西,但我也不怕风。”山姆笑道。 有葛兰和派普的陪伴,他感觉好多了。在长城顶部,大多数的时候都不虞有人或是动物袭击,他也不用像带着吉莉穿行在长城下的森林中那样担惊受怕。 长城以北的空地上,仍驻守着野人的军队,连绵着数里的空地直到森林之中。在森林之中,依然有野人的大军么?或许他们已经转移到了影子塔旁了? 几只巨大的黑鹰像一个个小点漂浮在灰色的天空上,山姆羡慕地看着它们。要是能够变成鸟,或许他可以飞入丛林之中好好看一眼。到了那个时候,霍丁诺瑞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才会有些道理。 三人一开始说说笑笑,可走了一会后,除了风吹过长城的呼啸声外,就只剩下了他们的脚步声和喘息声。 在接近黑城堡的道路上,都被小心铺上了石子,更远的地方就只剩下了滑溜的冰,山姆好几次差点摔倒,又好几次想直接躺在道路上,就这样睡下去,但被两人推着走了。 好在长城上的美景弥补了疲劳,无论向哪个方向,长城上的美景都值得一看。 向北是广袤的森林和冰雪的原野,野人、尸鬼和异鬼就藏在那片黑黝黝的森林之中,古往今来的秘密也曾在那片土地之下埋藏。他们的龙晶就在那里发现。 向南是层层叠叠的山地和原野,赠地和新赠地上荒寂杳无人烟。有人说站在长城上可以看到南境高塔,这是胡言乱语,站在长城上最多看到新赠地,除此以外就是连接天边的一条黑线,除了山丘、丘陵以及冰冷的原野就什么也瞧不见。 “说实话,我还是更喜欢下面看长城,像一块大冰块,要是能有点阳光就更好了,整个长城都闪闪发亮,像宝石一样。”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脏兮兮的宝石,也没有见过比长城更脏的冰,妈的,几千年的骚臭味都被封在冰里,哦,要是不这么冷,上面还算稀罕嘞。” 山姆没有精力说话,走路已经让他气喘,更何况,他也有点想法。 如今霍丁诺瑞已经向影子塔出发,黑城堡也会向影子塔寄送乌鸦,如果他到达影子塔比霍丁、乌鸦以及罗德利克爵士更晚,他不知道去往影子塔还有什么意义。难道真的就只剩下向琼恩告知长城外有异鬼么? 他的口舌不如乌鸦的信件,他的战斗能力不如守夜人和援军中的任何一个人。就连讲述异鬼,也不如葛兰讲得生动,他实在是一无是处。 他在想起了霍丁诺瑞对他的期望。 难道他的经历果然都是旧神的安排么?他不清楚,七神从未回应过他,但是旧神…… 旧神为他提供过庇护,响应过他的呼唤,在他艰难的时候给他提供过帮助。 但此时此刻他无法开口,难道他要对旧神说,为了不要让我显得那么没用,请赐给我力量么?那太蠢了,也太没有意义了。如果旧神愿意响应他那种祈求,那一定代价不菲。 他叹着气,几乎迈不动步子。他远远看到几十名骑兵从长城下密林遍布的通道中穿行,吊在他们身后,正向西而去,那一定是霍丁诺瑞的山地骑兵,他想大声喊出来呼叫他们。 可他刚一张嘴,狂风便灌入,让他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这是哪里了?葛兰、派普?”他捂住口鼻,大声呼喊。 “抱歉,山姆,这里没插牌子,没有写这是哪儿。如果你乐意,我希望这下面就是哨兵楼,只需要再走一会儿就能到影子塔,但实际上,这最多只到长夜堡,山姆。”葛兰大声回答他的问题。 这么长的路,也只是让他稍微喘口气,他身上还背着厚厚的被服,以便在合适的地方让三人能够躺下休息。 派普身上同样携带着不少,山姆知道,他身上带满了一路需要的食物。 山姆真的想哭,他什么也没有携带,就已经走得如此痛苦。 “长夜堡的楼梯嵌在长城的冰层里,我们或许可以顺着楼梯走下去,在长夜堡的塔楼里休息。”派普发言。 山姆知道得比他多一点。 “长夜堡废弃了太久,冰会融化再凝结,要是没有人处理,很快这些冰做的梯子就没法用了。”也许葛兰和派普小心一点可以从楼梯上下去,但山姆绝对不行,更何况,从这么高的地方往下走,他可能会直接晕过去。 他曾在长夜堡观察过,楼梯虽然被处理,但让他在烈风下蹒跚下楼,他肯定不敢,更何况,他们的任务是沿着长城顶部巡逻,走下长城并不是他们的任务。 另外,在长夜堡休息实在可怕,那里的老鼠太大太大了。 他想到带着的一对兄妹和一个巨人从此处通过魔法门经过的情景。要是能够将战马也扔到窖井里就好了。更何况,就算投送过去,也要两边的人马行动上能够足够配合才行,如今要怎么配合呢? “根本行不通!”山姆大喊。 “什么行不通?你出什么问题了,我们没有想要下去!我们就当在长城顶散步就是。” “我说……”山姆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酝酿了一会,然后继续,“如果,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已经盘踞在影子塔前,就算琼恩带着大军,也无法通过影子塔,也无法对曼斯雷德的大军发起突袭,因为,他总不能打开城门,在对方大军的眼皮子底下让大军通过,然后再对野人发动突袭?” “哦,塔利将军,真是想不到,你竟然还有军事的才能!白痴才会在大军围城的时候,打开城门,更何况,对方有十万人。” “西桥望建立在绝壁之上,也没有通向长城以北的通道,琼恩想要用几千骑兵击败曼斯雷德,就不能选择曼斯雷德大军驻守的地方通过长城。” “黑城堡的通道被封闭,那只有东海望了。” “从东海望跨过长城再转进影子塔,太浪费时间。”这么长距离,怎么可能不暴露? 长城北方目下是一片深绿的森林和薄薄的雪铺就的地面,面积广大而静谧,但山姆抓耳挠腮,只想解决现在的困境。 “看来我们的马尔锡大人还真是个白痴。要是他没有封闭通道,或许,曼斯雷德也不会转移,这样琼恩的援军也不会无处出长城了。” “他要是真的用心,应该下令将所有的通道全部封死,这样才能逼迫曼斯雷德认命。” “白痴,波文只是黑城堡的城主,不是影子塔和东海望的城主!” “还有一种方法,”山姆抿着嘴,撇开两人无谓的对话,“除非琼恩能比曼斯雷德更早到达影子塔,并提前一步出长城。”并且曼斯雷德是真的进攻影子塔而不是进攻东海望。 山姆忍不住想要祈祷,但又不知道该祈祷什么。 “我们又没有能力让他的部队走得更快!”派普质疑,“更何况,也没法联系他。” “除了让他走得更快,还可以让曼斯雷德走得更慢。”山姆脱口而出,“这点却没有那么难。” “没那么难?” “我们派兵在他们身后袭扰。” “我们哪来的兵?一二三,我只能数到三,而且有两只腿似乎不怎么好用,好用的也跑不过马。”派普撇着嘴说。 山姆望向了长城下霍丁的几十名骑兵。 他们离长城如此之近,只要开口他们一定就能听得到。 “我们应该喊么?”派普注意到了山姆的目光,而后开口询问。 喊么?他不知道。 做出选择需要勇气,他想到学士今天对他说的话。 他缓缓点头。 “嘿!嘿!嘿!”他们对着长城下的骑兵呼喊。 霍丁的骑兵听到了声音果然慢慢停下,并向长城靠近。 “我们应该说什么?”葛兰问。 “就说,我有封信给他。”山姆赶紧掏出了一张羊皮纸,就着一点被冻结的墨,简要地将刚刚分析的东西说了出来,用冰块包裹着丢了下去。 风在狂吹,山姆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他们选择在长夜堡附近沟通。霍丁直接从长夜堡的楼梯爬到了长城顶部,听完山姆的话以及长夜堡的魔法门后,他露出了微笑。 “五十骑兵起不到牵制十万大军的作用,但我会派人在通往影子塔的路上,将罗德利克爵士拦下,如果加上他的一些骑兵,这个任务能够完成。至于窖井,我们会使用工具,挖出一个合适的口子。”他再次看向山姆,“我就知道你的作用不止这些。现在,你其中的一个兄弟要跟着我们下去,在合适的时候为我们背诵誓词;另外一名,速度要快,快点跑到影子塔,让琼恩的援军尽快通过影子塔,并在长城以北做好埋伏或战斗准备,随便他。” “我不是背诵誓词的料,”葛兰说,“但我跑得比较快,山姆,我选择到影子塔。” “既然如此,我就随他们一起下长城咯,希望爬下去的时候不会被摔死,”他笑道,“或者摔坏脑袋把誓词忘了。” “到了长城北面,还要小心……”山姆对着霍丁说,但刚刚出口就被打断。 “我知道该小心什么,杀手山姆,我们在长城收集了一些龙晶,希望用不到,另外,我也会小心探索,野人是否真的往影子塔转移。你做的已经够好了,剩下的交给我们。”他再次拍了拍山姆的肩膀,“承认,你完全不是打仗的料。” “那我只好在此睡大觉了。”山姆耸耸肩,感觉轻松了不少。 “在长城顶没有火,睡觉会被冻死的。” “看来,我还是要在长城上巡逻才行。”山姆笑着对葛兰说,“但我跑不了那么快,跟不上你。” 将黑门的事情详细向几人说明后,山姆在顶端等了很久,直到派普在长城北方的开阔地上对着他大喊,他才放心离开。 他们就在这里分别。 他收过了葛兰背着的被服,缓慢地行走在长城的顶部,看着光亮慢慢在头顶消失,看着整个世界慢慢沉入黑暗。 当他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便在雪堆处,松开了被子,将自己紧紧地裹在了里面,只是片刻后便睡着了。当他再次被冻醒的时候,睁开眼,天边泛起了一丝晕红。 长城两边都是茫茫一片,森林暗影重重,除了他脚下将他的脚冻得冰冷的坚硬冰块,似乎什么也没有,要是历史记载没有错,他今天看到的一切可能和八千年前的守夜人看到的,和筑城者看到的完全一样。 他感觉到了一丝荣耀。在这空前孤寂的黑灰色空间里,竟然第一次有了参与感,就连空气也变得清新活泼起来,仿佛他一伸手便能与古往今来的守夜人们对话,而他,再也不是游离在外的行尸走肉了。 他准备站起身,但脚步传来的刺痛几乎让他喊了出来,过了好一会才慢慢缓解。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稍微恢复后,他卷起铺盖,重新打包,挑在身后,一步一步往前,嘴中反复背诵着誓词,直到东方破晓的光线穿越云层,将第一丝光线打在他的脸上。 他在长城顶上停停走走,复又走走停停,当他决定一天结束的时候,他再在一座岗亭处停下了脚步。 一早起来的时候,他确信他下面的城堡是石门寨,因为他小心攀越边缘的时候,看到了倒伏在巨大的石头地基的大厅,巨树从大厅里长出,有些建筑就只剩下了一面墙,而它们本身也坚持不了多久,这完全符合兄弟们向他描述的石门寨的情况。 他确信能够午间或者晚一点点的时候能够抵达目的地。 “嘎……”鹰在他的头顶俯冲,相互游戏。 再大的鹰在他眼里也像一个小不点,他注意到远处森林时而飞出大群乌鸦,像是在争夺食物抢夺领地。 袅袅烟雾云起。那是野人的驻地么?他希望是,如此则可以证明他们的判断没有错误。 他加快了脚步,而每一步都让脚吃痛,但他觉得耐力已经提升了不少,还能继续坚持。 鹰们的叫声更激烈了,上下不断飞舞,仿佛在他的头顶表演。 一只鹰越过了长城,划过了优美的弧线,俯冲而下,消失在山姆视线之外,而另一只更大的鹰俯冲跟随,翻个了肚皮,划出了更美妙的弧线,跟随而去。 他真想驻足观看,但他还有任务,不能继续停留在长城上。 直到中午时分,他才到达另一座岗亭,但那显然不属于影子塔。他只好承认,他的估计太过乐观,一个上午,他只走了大约一个城堡间的距离。 这是灰卫堡么?传说灰卫堡的守军曾击败野人之王詹德尔,并受到了诅咒,因此,灰卫堡才会倒塌。山姆觉得这种诅咒实在可笑,詹德尔是三千年前的人物,而灰卫堡被放弃只是两百年前的事情——什么样的诅咒可以在接近三千年后才生效呢? 他很快就能抵达目的地。 如果这里是灰卫堡的话,前方除了目的地就只剩下了哨兵楼,传说的哨兵楼是由木头建设,仅在七十年前才被翻越长城的野人占据,野人离开后,他们焚毁了哨兵楼。 想到这个传说,山姆有些紧张起来,如果他在长城顶端遇到了翻越上来的野人该怎么办呢?他在顶部巡逻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遇到野人的可能性。 他深呼了一口气,再次唱诵起自己的誓词。 他希望自己遇不到野人,也希望葛兰同样不会遇到,但如果葛兰遇到了,他要代替葛兰完成任务。想到这里,他开始痛恨自己在长城上睡的奢侈的两觉。 他不住往前,一只鹰对着他鸣叫,当他准备继续往前的时候,鹰向他俯冲下来,他吓得惊魂未定,坐在冰面上哭了起来。 鹰这时收起了翅膀,在他面前展示了身姿,而后转眼看了他,振翅离开了。 当他站起来准备继续向前的时候,鹰再次俯冲而下,如此反复了几次,他才终于发现,鹰在阻止他。 “前方危险?”他询问。 “昂……”鹰在高声鸣叫。 山姆注意到他的翅膀上鲜血淋漓,一些血液已经冻结在了羽毛上,山姆不敢上前挑衅猛禽。 而后鹰就像冻结在了长城顶一样,缩着脖子站立在长城的冰壁上,一动不动。 他就这样看着那只鹰。 一会之后,他听到了长城下奔跑的战马蹄音,再也忍不住,于是趴向了长城边。 挥舞各色旗帜的骑兵正从丛林之中驱赶出大片人群,其中野兽和人一样,在白色的原野上,狂奔。 他看到了比战马还要高大的人,看到了比战马还要高大几倍的猛犸巨象,还有成群结队的山羊、猪在丛林和原野上窜出,他们都在没有目标地狂奔。 这是一场胜仗。 越接近影子塔,长城的起伏程度越大,好几次他直接从高处滑下,又从高处滑回。 他在傍晚的时候,才碰到一名名巡逻的守夜人,询问后,他才终于确信此时已抵达了影子塔,当他跨过了一道道在长城顶部凝结的深红色血液时,他才想起了那只鹰。 他感觉有些异样。 当他最后一次转头看向了远处丛林时,那里已经燃起了大火,那里燃烧着比他平身所见最大的火堆还要大十倍大百倍的大火,他感觉火光已经照亮了整个长城,并将它变得金红一片。 第六十六章 盲眼贝丝 第六十六章盲眼贝丝 当月亮重新挂上烟囱,她推开泰利亚,从被窝里滑出,裹上了属于猫儿的短袍,然后爬过属于布鲁斯科的天窗,登上屋顶。 橘色的月光照在沉暗的屋顶,几只猫停下了行动的脚步,勾着头直愣愣地看着她。 我也是猫,她对猫说,然后跨过房顶和围廊,越过几座矮楼,在一处失修的残墙跳到了清冷的石板上。 海上拂来了阵阵寒冷的微风,带来一股股哑暗的灰雾,她拉紧袍子,蜷缩在里,沿着水边的青石道慢慢消失在浓雾中。 “他该死。”她想,他不该在猫儿面前提起临冬城,也不该提起卢斯波顿,猫儿不喜欢听。 当她重新回到黑白之院的时候,月光已转过了方向,慢悠悠地一点点消失在岩石山丘之后,只留下斑驳荒石、瞳瞳黑影,像山鬼在游动。 你吓不倒我。她捋了捋头发,沥干水汽凝湿的辫子,扎进山脚的黑影之中,从侧门溜进了神庙之中。 神庙点燃的蜡烛不多,放着昏黄的光,与外边的月光不同,他们散发着气味,更不稳定,看到她到来后,它们忍不住在跳动,在它们的光芒下,周边的神像们像在低低絮语,每一个看起来都像陌客。 她没有搭理他们。 她到了地窖换下了猫儿的衣服,洗了澡,丢掉了猫儿的气味,丢掉了一直缠绕在身的血腥味,然后爬进属于侍者的黑色袍子,穿上了柔软的拖鞋,而后在厨房找到了厨师乌玛留给她的鳗鱼派馅饼。解决了晚餐后,她将餐盘洗净,开始自己的神庙的任务或者学习。 学习很简单。 按照她的理解,到布鲁斯科那里,她的目的是学习语言,她要将布鲁斯科交给她的海鲜卖出去,就要不断和人说话,与水手、船长、妓女、老鸨子、剑客、刺客以及其他往来的旅客说话,到目前为止,她的这门学科学习得还算不错。 但她并不想学习这些,她来到东海岸而不是返回临冬城的目的是学习变脸的玄术,争取能够赶上美伊的脚步,让她不要认为自己只是她一个乖戾的小妹妹。 珊莎可以靠自己的美丽轻易取得任何人的喜欢,尤其是男孩子们的喜欢,她可以利用这点达成目的,而她却不行,她得靠另外的方法。 只要她能够学会变脸,就能够溜进波顿的城堡,将波顿也杀死,减少北境的流血,不是么?波顿背叛了史塔克,她有杀人的理由。 不过她不能以无面者的身份杀死他。无面者从不对自己认识的人动手。 这是以后的事,她现在还学不了变脸,慈祥的人说,她还没有学会侍奉,不懂谦卑之道,没有资格享有千面之神的荣光。 没有关系,迟早她会学会。这不过是一门还没有向她开放的课程。 除了语言,她还可以学习了解各种毒药、撒谎以及识别它。 撒谎是女孩子的天赋,但她在这方面的天赋显然没有多高,只要她撒谎,流浪儿总是能第一时间识别出来,更不用说慈祥的人。 要是珊莎过来学习,保准她第一天就顺利合格了,她是天生的谎言王后,要不是答应父亲不去恨她……淑女终究是因为她自己的冒失而死,不是因为珊莎,想到这让她有些泄气。 “临冬城的艾莉亚小姐总是喜欢抿起嘴。”流浪儿对她说,“你无法成为我们的一员。” 才不想成为你们的一员,我只是想学变脸罢了。 流浪儿已经三十多岁了,可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样子,甚至比艾莉亚更小,这实在奇怪。流浪儿将此归因于毒药。 她摆弄了无数种毒药,喜欢在她面前不断重复每一种毒药的名字,以及他们的注意事项,使用方法。 艾莉亚记得甜睡花、里斯之泪、石蜥毒几种,包括他们的布拉佛斯语名字,根据流浪儿的介绍,每一种毒药都有不同的用法,且,适用不同的场合,而熟练掌握这些信息则有助于达成千面之神的目标。 毒药是胆小鬼和女人的武器。她记得父亲曾如此说过,她忘了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情景下听到的,反正这出自艾德史塔克之口。 她虽然不是胆小鬼,但却是女人,如果想要狙杀魔山那样的怪物,最好还是用毒。她自以为学得用心,但流浪儿重复了那么多遍之后,她还是不断出错,偶尔被毒药烧伤、偶尔吸入过多而生病。 “你不仅眼睛要记得它们,鼻子以及鼻子以外的其他感觉也要记得它们,”流浪儿提醒她。被一个看起来更小的女孩提醒无比怪异,但流浪儿比她更熟悉这里,来这里也比她久,她只能表示服从,“否则你永远也达到他们的要求。” 谁的要求?她不在乎,她甚至都不知道黑白之院是否真的愿意传授她变脸的秘诀,她有体验,这是一回事,但随时随地换上另一副面孔则又是另一回事。 也许我该回北境寻找美伊,在她身边或许我可以学得更多,而且…… 想到这里她有些伤心。 也许美伊会认为她已经死了。她想让人把消息送回北境,可她该怎么送呢?有一天她看到了挂着人鱼旗的贸易商船停靠在旧衣贩码头,她想靠近看看船长是否是她认识的人,但她戴着猫儿的脸,根本无法接近,而且她该说什么呢? 她不确定曼德勒家族是否也倒向了波顿,如果是的,她让船长带信无异于自投罗网,不仅帮不到美伊,还会给她惹来一些麻烦,更何况,她只认识曼德勒家族的几个人而已,其中胖胖的威里斯曼德勒爵士,以及比他更胖的威曼大人。 她在临冬城内见过来访的两位曼德勒,但他们显然更在乎青春美貌的珊莎以及强壮自信的罗柏。她听母亲说过,她小的时候与哥哥姐姐完全不同——她没有把琼恩算在内——简直瘦弱的像个猴子,人虽小,但像猴子一样灵活。 她庆幸这句话没有被珍妮和珊莎听去,否则,她会再多一个外号,她不确定是马脸丑还是猴脸更丑。 她曾在临冬城见过前来北境表演的戏团,马戏团里也有一只瘦弱的猴子,它的脖子被套在铁链上,根据人的指示完成各种动作,聪明极了,有的时候艾莉亚就担心,实际那只猴子也是一个人,只是不凑巧,长得像只猴子。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小小的马戏团到来的时候,珊莎抱怨为何来的不是吟唱队和默剧表演团,可当他们真到来的时候,没有人比珊莎更高兴。艾莉亚也很高兴。 她本想和马戏团的成员一起表演,却被美伊及时抓住,被按在了观众席上老老实实看完了全程表演。 她感激美伊没有把这个事情告诉父亲以及母亲,否则她定然要被母亲处罚。 “狮子、大象、猴子都可以表演,但冰原狼不行哦。”她记得美伊这样跟她说。 “为什么,难道冰原狼太笨么?”她好奇地询问,要是冰原狼不能表演,那实在太可惜了。 “因为冰原狼热爱自由,绝不会为人表演,至少,凯瑟琳夫人会这么认为,我不建议你去询问。所以,你还是好好坐在椅子上看比较合适。”她记得美伊边说,边将她从马戏团的木桶中捞起。 她本想在狮子滚动木桶的时候,突然从木桶里钻出来给父母一个惊喜,可惜了,因为美伊的干预而失败。 艾莉亚记得,在马戏团表演之后没多久,美伊便出海寻找她自己的自由了。 美伊出海返回后,给大家带回来了非常多的礼物,她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各种好看的衣物、装饰,但说实在的,她一点也不喜欢,她曾偷偷跑去询问布兰是否可以将剑送给她,而她承诺可以把所有的衣物和装饰全部交给他。“我才不喜欢女孩的衣服嘞!”布兰直接拒绝了她,她求了很久也不过准许拿剑玩耍一个下午。 实在太小气了。归还骨剑的时候,她偷偷哭了,并非因为时间太少。 美伊明明知道,她不会喜欢那堆衣服,却仍然执意送给她,虽然在数量上一点也不比珊莎少——这点她表示感激——但美伊照顾了所有人的心意,唯独没有让她满意。如今那堆衣服可能还堆在君临的某处,或者已经被烧成了灰烬,听说王后已经下令将首相塔烧毁了,那堆衣服多半也随着首相塔灰飞烟灭。 她一点不怀念那堆衣服,她唯一在乎的是琼恩送她的小剑。只有琼恩知道她的想法。美伊一定只希望她做个像珊莎那样的女孩子?就像父母期望的一样,有朝一日嫁给某个领主之子,为他生一堆讨厌的小孩子。 从流浪儿这里离开后,她到了大殿,慈祥的人等在那儿。每次她返回神庙的时候,他似乎都了然于心,这一次也是一样,他安静地看着她,像是在洞悉她心中的所思所想。 我才不会让你明白。 “你回来了。”他说。他一直以此开口,微笑着问话。 月亮白了又黑,黑了又白,但她总能在合适的时间返回,她承认,有的时候需要布鲁斯科的提醒,因为布拉佛斯多雾,而雨也不少,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通过观察月亮,而这个时候就需要布鲁斯科帮助她确定日期了。 他们的默契很深,当布鲁斯科当着她的面点钱的时候,并在离开的时候说出信徒间的念诵语时,就代表当晚她需要返回。有时候,她不确定是月亮黑了应该返回还是单纯由于黑白之院召唤,但这一次她知道,这次是黑白之院主动召唤,因为外边的月亮清冷,不属于返回的日子。 “是的,今天我挣了两个银币,布鲁斯科没有计较推车的损失,他说,一个银币能够买好几个推车。” “不错。这一次离开,你多了解了哪三件事?” 很多很多,多到她自己都数不清。 了解三件事,这原本是为了让她尽可能与布拉佛斯人交流,以训练布拉佛斯语的听说,到了后面则是让她不断深入布拉佛斯的方方面面。用慈祥的人的话说,那就是“很多人,往往无法对陌生人开口,也无法快速与人建立信任关系,这是作为无面者的重大缺陷,你需要了解得更深一些。” 慈祥的人在锻炼她,她明白,这就像她父亲经常带着罗柏和琼恩一起听取领民甚至领主的请愿,他往往还会在结束以后询问罗柏和琼恩的意见。 但自从她说出在临冬城的心树下倒吊的无面者后,她能感受到,神庙更期望能从她这里了解一些他们可能不知道的信息。慈祥的人越来越多地否定了她说的事情的价值,原本的三件事现在变得越来越难以评估标准。 但这并不难,她只是不想告诉他们,尤其是在她感受到黑白之院的“背叛”后。 “铁金库的一名国库经理叛逃了,据海员们说,他带着数十万金龙的黄金逃到了旧镇,在那儿做了寓翁。有的水手说,他将所得的一半献给了海塔尔大人,当然不是那位躲在通天塔上的海塔尔伯爵,而是他的儿子‘欢笑’贝勒。”她想挑一些对布拉佛斯并不算好的消息,最好能够对布拉佛斯产生伤害的。 铁金库的银行经理叛逃,或许就是一个。 铁金库向波顿提供了贷款,她乐于听到这种消息。 “哦,竟然有那么多金龙,我猜,铁金库不会任由他在旧镇享福。”慈祥的人保持着微笑,“可惜了,我们不能杀他,你说的这位国库经理,也曾为神庙提供服务,我们不对认识的人动手。” “我不认识他。”艾莉亚脱口而出。 她现在还不是无面者,如果神庙愿意把任务交给她,她就可以提前学会变脸,并且离开布拉佛斯再也不回来,当然,她会信守承诺,把该杀的人杀死,就当是她取走沃顿性命的赔偿。 慈祥的人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没有说话,似乎在品味她的意思。 “我可以帮你杀了他,我很熟悉旧镇。” 一点也不熟悉,对她来说,它和潘托斯、瓦兰提斯乃至弥林没有区别,全是认知之外的地方,不同之处在于,她对参天塔慕名已久。 从旧镇返回北境不算什么好方法,但旧镇还算安全。 船员们都在说,铁民已经没有再四处出击,所以去往西方的贸易道路开始变得通畅,有恢复的迹象。人人都知道,向东贸易可能会被自由贸易城邦强征船舶,而与旧镇开展贸易,则是良好的选择。当全世界都在战争,旧镇便成了良好的避险地,这些叛逃人员愿意寻找一个能够为他们提供庇护的场所。 “或许这是个好提议,可总要铁金库开口才是,这不是神庙能决定的。你的提议先放一放,更何况,你离能够行动还差得远。” 差得远?如果你们愿意教授,就不会差了。 “我可以学。” 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多少耐心了,如果神庙不能教她有用的东西,她宁愿回到临冬城缠着美伊,也许她会大方一点,并且大概率不需要让她沿着避冬市集叫卖野猪肉。 “想要学习,就需要先学习谦卑。我在你的眼里可看不到这些。”他依然微笑着,好像刚刚谈过的事情非常有趣,“了解这件事对我们没有意义,你需要重新说一件。” 没有意义?她并不意外,也许神庙早知道了这种事情,早已经接受过铁金库的询盘。 她知道神庙的想法,也知道慈祥的人的想法,不让她说出他们不知道、不确定的消息,慈祥的人不会放过她。 多恩的公主发动叛乱,而多恩亲王已派兵平乱,她想说,波顿的大军已从海鸥镇出发,向北境进军……但维斯特洛的消息越多,在慈祥的人眼中,她就越急迫,她忍着没有将这些消息说出。 她不想投降认输。 “海王费雷哥安塔里昂将于三天内病逝。”都死了才好。 “这是你的猜测,还是了解的消息?”慈祥的人皱起眉头来。 “了解的消息。”她无可奈何地说,“伊班岛的安德鲁说,服侍他的妓女为了讨好他让他花掉伊班的银币,便把海王护卫跟她说过的话转述了。” “传闻往往有意义,往往也没有意义。他何时死去,由千面之神决定,并不由安德鲁决定,当然也不由妓女决定,这个消息没有意义。” 她就知道没有意义。也许神庙的人早去看了海王的病情,慈祥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先知道海王什么时候会死。 “绿鳗客栈的酒鬼说,托尔莫弗雷加可能会继任为海王。”她盯着慈祥的人的眼睛,想要看到其中的变化,但除了盯着她,那双眼睛里什么也没有。 “现在我们知道了一个酒鬼的观点。”他依然笑着,看起来像是嘲讽她,“托尔莫的母亲来源于瓦兰提斯的梅葛亚家族,古老的瓦雷利亚血统,她的祖先也曾御龙征伐世界,是龙王家族的一支,比维斯特洛的坦格利安家地位还要崇高——他父亲是布拉佛斯的钢铁公会以及粮食公会的会长,现在世界都在战争,我们承认,托尔莫在候选人中极为显眼,但仍有比他更耀眼的人存在。这个消息没有意义。” “什么消息才是有意义的?”她脱口而出,感觉有些愤怒。她知道现在满足三件事的要求变难,但如果消息变成神庙无止境的求索,那便太不公平了。她是来学习的,不是来做间谍的。 “女孩,你是谁?”慈祥的人问。 “无名之辈。”她仍很气愤。 “不,站在我面前的女孩有名有姓,如果她想回去,可以搭乘去往白港的船,灰色海豹号就停在紫港,明日一早潮汛之时出发,某个女孩明日上船,就能在下一个月黑之夜站在临冬城的城墙上了。” “你不能赶我走。”我给了铁钱。 “我们没有赶你走。” “告诉我,什么是有意义的消息。” “你说的消息就像在告诉我,硬币是金属制作的,要么就是告诉我,金辉币的正面是王冠背面是骷髅头一样无聊。你得说些新鲜的,而不是破旧的,也不能是水手、酒鬼的猜测。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我们不会关注这些人的想法。” 他说话语气让她想起了乔弗里。 乔弗里是个别扭的王子,但她想不到这个慈祥的老头子和年轻的乔弗里王子能有什么共同点。 “去往北方的无面者永远都无法返回。”她让自己的眼睛锁定着慈祥的人的脸,想按照流浪儿教她的方法判断上面的每一个变化,了解脸下的情绪变动。 只要是人,就一定有变动。可是她除了满脸的皱纹,和怀疑的微笑,什么也看不出来。 “这是你梦到的,还是猜的?” 猜的。“梦到的。”她将愤怒的眼睛投向慈祥的人。 应该羞愧的是他,而不是她。杀害她的兄弟、谋害孩童的是神庙之人,而不是她。 “那太可惜了。”他回望着她的眼,良久后才悠悠出口,“梦到的……既然是你梦到的,那多半是预言了。预言一旦做出便无法更改。太可惜了,太可惜了。这是有价值的信息,还剩两件事。” “瓦兰提斯远征弥林的先锋军队遭受恶魔和巨龙的连番袭击。” “你亲眼见到了吗,还是道听途说的消息?” 她真希望亲眼见到,无论是龙还是恶魔,但可惜,这些还是来源于醉酒的船员。“听说的。”她无奈回复。 “巨龙的消息总是纷繁复杂,很多人都传言见到了巨龙,无论是瓦兰提斯、弥林还是更遥远的魁尔斯,都有人说见到了龙的踪迹。巨龙和恶魔袭击军队,这种消息却是我们首次听说,如果是真的,将会多出无数的士兵证人,我姑且认可这是一条消息。还剩最后一件事。” 巨龙。她感觉到慈祥的人对此有兴趣。 不管如何,这条消息通过她有些意外。 “北境波顿家族的士兵沃顿在妓院死了。”他们将她召回不就是为了这件事么? “太可惜了,他本不该死这么早的。他是个温和、多礼的人。” 他是个暴躁、粗鲁的饿鬼,她该死。 一只在烛台的蜡烛于此时烧尽,临终的光芒在忸怩,仅剩的烟火在闪动、挣扎,发出的光线明亮、焦黄,艾莉亚感觉四周的神只塑像全在盯着她看。 “但他就是死了。”他死前甚至没有看到凶手长什么样,也许没有人看到,或没有人看得清,她依靠的并不是黑白之院教授的东西,而是西利欧佛瑞尔教授的水舞者技能。 “是谁杀了他呢?” 命运,她想说,但这种话对她来说太奇怪,“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一个带着荣耀的姓名。黑白之院容不下荣耀,更容不下傲慢。”他的笑容稍稍被收敛,深深注视着她的眼睛,“你不会成为我们的一员,这里容不下你?” “你想赶我走?” “是你在赶自己。我们尝试训练你,但你拒绝听从命令,不仅如此,你戴着神庙的面具带走不该带走的生命,你在亵渎千面之神,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人。而且,你会给布鲁斯科一家带来危险,猫儿这个身份也将死去。” 她知道,如果她说错话,就要离开这里,但她有准备。 “你听错了。杀死沃顿的是临冬城的艾莉亚,与猫儿无关。猫儿也很少踏足沃顿死去的街道,她与此事无关。”她没有借助猫儿的力量,她想说。“你们什么也没有教那女孩,所以她依靠的是自己的力量。”水舞者的力量。这件事与布拉佛斯无关,“这是波顿与史塔克的恩怨。” “一样冒失,但可以认为你并没有亵渎神灵。我们之前一致认为你不适合留在这里……你可以继续留下来,接受观察。接下来还会有训练,你恐怕不会喜欢。” 她不想探究“我们”都谁,其中部分人将会对她的弟弟下手,这是横在她心中的一道刺。 艾莉亚觉得这句话就是对她下的饵,她是勇敢者,不是懦夫,不想回避,“除非没用。” “绝对有用。”他露出了最和蔼的微笑,带着她穿越了黑暗的廊道,经过无数的石像和不明的雕刻。“无面者应该适应多种环境,无论是黑暗还是嘈杂或是绝对安静,无论是混乱还是秩序。你明白么?” 不明白。“明白。” 两边的雕刻都在看着她,但她不怕,它们都死了被封印在石块之中,经受烟熏火燎,沉默地驻足在此,而她活着,可以接受秘密,按照自己的心意行动。这些雕刻的神像不过在这里吓人、或展览而已,或许他们也是马戏团放出来的狮子、猴子。 而我是冰原狼。也是猫儿。 “撒谎。”他转身对跟在身后的流浪儿说,“给我们的女孩拿一杯热牛奶。” 她没想到会喝热牛奶,她迟疑地望着他,他也微笑着回应,看起来不准备回应她的任何问题。 “你怕了?”他问。 “我什么都不怕。”她接过牛奶喝了下去,里面有烧焦的红糖味道,回味中略有苦涩,某个瞬间她以为是甜睡花,但慈祥的人想要杀她有无数种办法,她不担心是这种。 将一杯牛奶喝下肚后,她将杯子递回流浪儿,“不过一杯而已,我觉得还可以喝得更多。” “更多可不行,你太瘦了。”他看向她的身躯,然后转头而去,“现在去睡,明天你可以尝试侍奉。” 当晚,她没有回归自己的狼群,她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猫,游荡在运河旁,在房顶上不断跳跃。猫儿不惧怕布拉佛斯冰冷的空气,也不在乎凝结在毛发间的水珠,她从残留着其他猫儿味道的墙角小心走过,顺着一丝水产的腥味颠簸着颤抖的腹部钻入浓雾之中。 她为这只猫取名纳梅洛斯,或是自称纳梅洛斯,但从无人询问它的姓名。 她觉得腹部有些疼痛,但猫儿会忍着病痛,不会向任何人、任何猫透露——向同伴示弱的猫无法在布拉佛斯生存,她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这个道理,似乎天生就懂。 每只猫儿都会有自己的栖息地,但她没有,或者说,她的栖息地并不安全,她要将腹中的小猫崽安全诞下,就应该选择更隐蔽的地点。相比纳梅洛斯,她知道更多选择:黑白之院不错,但需要纳梅洛斯战胜心底的那丝畏惧;黑羊仔号的船上也不错,那里夏日群岛的水手喜欢猫,多半会允许纳梅洛斯在船上产仔,或许她还可以期待一些鱼,但纳梅洛斯不是乞丐;某个叫艾莉亚的女孩杀死沃顿后躲藏并且睡着的破烂瓦舍也不错,那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没有猫喜欢踏足那种地方;还有伊兹巴洛创建的门剧团,那里人来人往,不仅有戏剧可以看,还可以接触各种人物,如果要培养小猫如何识别坏人和好人,并且了解一些戏剧知识,那里是最好的地点,但她不确定纳梅洛斯本身是否同意这样做。 她感受到腹中的动静——这种感觉让她觉得怪异——她知道离这些小家伙正式出世还有些时间,她还有时间为纳梅洛斯选定生育地点。但现在,最好让纳梅洛斯饥饿的肚腹填充一些食物。 她的嗅觉一直很灵敏,但和纳梅洛斯相比,就差远了。纳梅洛斯的眼神锐利,能够轻易穿越黑暗的灰雾,看到远处正在装卸的渔船,他们总是在这个时候停港,以便在清晨时将抓捕到的鱼虾运送至布拉佛斯的各处集市。 她远远看到其他猫儿聚集在那里等待着,她停下了脚步躲在一块灰砖后观察。 如果船长不是很大方,她就需要与其他猫儿争抢,现在的时机不合适。 她可以选择更大胆,也可以选择更胆小,但更胆小则意味着更艰难,以她对人类的了解,觉得大可以选择更大胆的做法,而且她知道普通人想要在逼仄打滑的船板上抓住一只灵活的猫很难。相信船上有水舞者的概率很小。 她从猫群旁走过,她知道,如果从他们中间走过,可能意味着对它们的挑衅,这往往意味着与其他猫战斗——这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当她是人类的时候,她更担心人类,当她是猫的时候,她更担心猫。 我现在可以是猫,也可以是人。 她越过在旁等待的猫群,径直向前。如果是其他猫可能会蹭向人类的大腿,以表讨好,但她知道这招对大多数人类没有用。 猫群安静地在一旁等待,好像已经与船主人形成默契,他们会将意外掉落的小鱼或者品相不好的水产直接扔过去,但这需要时间。 它大着胆子更靠近船只,她感受到其他猫的眼睛都在盯着它,它们一定震惊于它的大胆。 我还可以更大胆。于是它跳上了船,沿着船舷的边缘向里行走,渔人们没有注意到一只猫上了船。灰色给它提供了遮蔽,而且它也知道何时该叫出声,什么时候该闭嘴。 鱼儿从篓中一只只跳下,它轻易地从旁衔走,而后小心躲在角落里大快朵颐。 沙丁鱼吞咽起来就像喝果汁,浓稠润滑;鲷鱼尝起来就像在吸食热奶酪,很容易饱,但也容易腻味;鱿鱼吃起来最不方便,它们总是挣扎,但咬起来,就像吃乌玛做的烤烧饼,吃一只的时候很舒服,但如果多了就会腻味;还有很多像海蛇一样的鱼,除非迫不得已,纳梅洛斯不会选择。 它安静地填饱肚子,注意到有几双眼睛盯着它,但它没有在意,从容地等待一组渔人抬下一筐鱼后,随后跟着跳上岸边。 它注意到等待岸边的猫儿们投来的目光,于是“喵”地骄傲回应了一声,它们从蹲着的状态改变了姿势,向她行注目礼,她摇着尾巴,遏制住想要舔毛和快速逃走的冲动,慢悠悠地顺着来时的道路返回。 当确认后面没有跟着的东西后,它躲入阴影之中,快速奔向那个让纳梅洛斯有些畏惧的地点。 当她为纳梅洛斯在神庙找到一处黑暗无人的缝隙,并叼来几块破布后,她已觉得太累,再也无法坚持,于是从纳梅洛斯体内沉沉地滑出。 醒来时,她感觉周围空空荡荡,怎么也无法睁开眼,当她用手拉开眼皮后,她确认,她瞎了。 你们无法吓到我。 最初的几天比较难受,但最终她在黑白之院中适应了黑暗。 黑暗就是神庙的主体,实际上,大部分在神庙的时间里,周围都是一片黑暗,只是现在,黑得更加彻底。 无所谓,她并不时刻需要眼睛,白天的时候,他可以循着一点声响感受周边的空间,循着一点气味了解蜡烛的所在,偶尔一点蜡烛的噼里啪啦声也能够让她判断应该为神庙更换蜡烛,一点轻轻的动响也能让她发现需要处理的尸体。 有着纳梅洛斯的帮助,她也在适应自己的黑夜,比初来神庙之时更快地适应。 每个夜晚,当她喂饱了纳梅洛斯的时候,她总会借用纳梅洛斯身体不断拓展对神庙的认知,她无比自由。 她轻易穿行在无人知晓的廊道,除了被锁住的空间,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以轻易爬上房梁观察慈祥的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流浪儿不肯让她知道的药物勾兑。 无人能够发现它。 它的脚蹄柔软,踩在石块上发不出任何声音;它的呼吸轻柔,不会带动任何不协的气流;它的毛色本身就像斑驳的灰影,只要控制自己的眼睛,没有任何人能够发现它,哪怕这里满屋都是神。 有一次,它甚至在趴在神的手心俯瞰着在下面向它参拜的诸人。 可笑。 这么长时间,她都没有机会完全熟悉神庙,神庙有太多地方不准许她进入,而很多准许的地方她也不敢进入,道路千千万万条,一旦走失就不容易返回,即使眼睛、耳朵正常的艾莉亚也容易走失,何况瞎眼的那位? 有了纳梅洛斯的帮助就完全不同了。 纳梅洛斯对这里心怀恐惧,但艾莉亚不。 两者结合能够相互助益,她相信两者是合作关系,纳梅洛斯可以做她的眼睛,她可以为纳梅洛斯提供食物和安居的地点,不用被任何人威胁,偶尔,她也会照看纳梅洛斯诞下的猫仔。 一共六只,她没有区分猫仔的性别,也没有分辨他们的颜色,仅凭借声音,她还无法区分。她想为猫仔们按照自己的兄弟姐妹们的名字取名,但实在难以区分,当瞎眼女孩几次为猫仔命名并混淆后,她终于放弃了。 也许,当我重新捡起眼睛的时候就能为你们命名。 慈祥的人每两天让她喝一次热牛奶,一样的焦味。 “你是谁?”慈祥的人询问,没等她回答,他补充了一句,“如果某个女孩愿意说出那个古老的姓氏、讲究荣誉的名字,她就可以拿回自己的眼睛,搭乘布拉佛斯的商船回家。这么久了,那个女孩一定想家,她还有亲人在家里等她,他们都在为流落在外的亲人担忧。” 一瞬间她想开口说出那个名字,但慈祥的人轻佻的语气惹怒了她,她不是软弱又娇滴滴的女孩子,她像那个姐姐一样勇敢无畏。 “无名之辈。”她说,手上捡起了一枚水煮蛋,轻松地剥开了它,放到了自己的碗里。 “撒谎。我认识你,但无所谓,从今天起,你得有个新名字,新身份。” “你说了新身份后,我再给你名字。” “一个盲眼女孩,有什么比乞丐更合适?呵呵,一个乞丐想要在布拉佛斯生存就更难了,没有眼睛,你需要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双耳。布拉佛斯水网纵横,不小心就会落入水中,这和神庙内完全不同,告诉我,你不会淹死?” “如果千面之神乐意这样安排的话,但我知道千面之神不会。”她吞下了蛋,用盲了的眼睛看向慈祥的人,“贝丝,盲眼贝丝,这是新名字。” 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见过贝丝,并与她一起玩过蒙眼游戏,没有什么比这个名字更合适了。 盲眼贝丝要在布拉佛斯乞讨,这是个新活。 “新的身份新的名字要搭上一副新的脸孔。”慈祥的人宣布,“随我来。” 她跟随着慈祥的人,走过纳梅洛斯熟悉的梯道,有了直观的方位感,她感觉行走在这种黑暗之中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慈祥的人不时停下脚步,她知道他在回望,也许他在疑惑,为何她可以走得如此平稳。 我是临冬城的艾莉亚,我是先民的子孙,她有自己的力量。她告诉自己。 她在“光影”的魔法下,换上了新脸,一副破旧的脸庞。速度之快,让她惊异。 “控制恐惧,慢慢适应。”他指的是克服面孔原主人的恐惧,贝丝明白。 死去的人不会吓到她。 她在晚饭后看望了那一窝猫仔,她想不到小猫能够长得如此快,如今纳梅洛斯根本无法管住活泼好动的它们。 它们熟悉贝丝之前的味道,她脸上的变化只是让他们迟疑了一下,而后便像往常一样靠近她,与她玩耍。 也许我下次回来就为你们起名。 一只小猫扑向她的腿,开始啃咬,而后又被其他小猫轰走。 它们在玩闹啊!贝丝明白,但它们很快也将四分五散,并与母亲作别。猫不群聚,不像狼。 纳梅洛斯此时蹭了她的裤脚,于是她蹲下身,用手摸了它的皮毛,当她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重新起身,说完“谢谢”后,她持着一个破烂的木碗,拄着一只细杆在星夜之时离开神庙。 她闻到了独属于夜晚的清冷。 布拉佛斯的街道她都记得,无论是夜晚的还是白天的。如今白天或者黑夜对她来说都一样,没有光线,如何安全地行走在上面则是个难题,好在,经过神庙的锻炼,这些问题都可以一一克服。 客栈和妓院是乞讨的好地方,而嗅觉和听觉总能为她提供指引。声音多种多样、飘着酒味和面包味道的更可能是客栈,而女声较多、混杂这脂粉味的,则多半是妓院。而她绝不会将客栈与鱼市弄混,也不会将妓院认作布行。 她总在几家客栈和妓院几家来回切换驻脚点,有的店比较讨厌乞丐,有的则没那么讨厌,她尽可能不引起别人的讨厌,但听慈祥的人说,她的脸上全是各种密布的肿包和伤口,绝不会让人多看一眼,这也意味着,绝不会有人欢迎她。 前几周比较难过,但当适应这种生活节奏后,她总能在最不被讨厌的时机讨到合适的所需,比如一块新鲜的热面包、在热起来的壁炉烤一会火、在人没那么多的时候听来自天南地北的水手、商人讲述一个个消息。 她总是最关注维斯特洛的消息,有的能让她开心,有的却让她愤怒。 “君临的王后死于七神教众发起的叛乱和谋杀。”这是一条让她愤怒的消息,她曾反复确认并衷心希望,死去的王后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可消息如此确信无误,直至她听到,“王后的弟弟,弑君者宰了君临的大主教。” 是啦,只有那位王后的弟弟是弑君者。 他们热议着七神教众的疯狂,但在贝丝心里,这才是世界的常态:科霍尔的拉赫洛信徒早已发动骚乱,烧毁了黑山羊神的雕像;瓦兰提斯的执政官已经派人镇压支持龙女王的各派教众;维斯特洛的河湾地在驱逐在田野间闹事的教民,贵族和领主开始征召骑士平定战士之子和穷人集会的发动的各种叛乱;还有里斯无面的萨戈信仰者开始搜寻潘忒拉信仰者,污蔑他们利用猫做间谍。 用猫作为间谍。这个说法刺痛了她,也许有一天慈祥的人也会污蔑她是潘忒拉的信仰者。 宗教的消息她不感兴趣。 王后没有被她亲手杀死,她感觉愤怒,她感觉机会不断从自己指尖溜走,如果她还学不会无面者的换脸本领,也许她终将成为无关大局的小小凡人,她将看着自己的姐姐大杀四方,将所有的敌人一一铲除,然后嘲笑她只是个小妹妹而已。或者,她将看着蠢笨的敌人死于各种荒唐的事件中——比如魔山,据说,他死于一场比武大会,死后,他的头颅被送到了多恩展览,他的头颅应该送到临冬城。 除了让她愤怒的消息外,也有一些让她稍稍高兴的消息。那个狼女孩的姐姐不仅攻破了孪河城杀死了佛雷们,还南下击败了弑君者的大军…… 她也一定能够击败水蛭大人,因为她的大名在东大陆也广为流传,人们称她“史塔克家的血狼”,血狼血狼,染着敌人鲜血的冰原狼,她没有沾染鱼的蠢气,她有的时候这样想。 也许下一次回神庙的时候,她应该将这个称呼告诉慈祥的人,或许他能明白,刺杀史塔克的家人将面临什么后果……不,如果无面者知道她的威胁,他们也可能也会杀死她,我该偷偷提醒她才是。 客栈内的温度正好,客人也多,她将破木碗藏在了身上,用乞讨来的一袋铜币问伙计要来了一杯酒,这个行为逗笑了伙计。 她也笑了。乞丐没法让人喜欢,但花钱的顾客就不一样了。 这是乞讨过程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她喜欢将乞讨中积攒的金钱一次性全部花光,这往往能让她格外受欢迎,人人都会觉得她是个有意思的乞丐。 “你应该将钱存起来,然后……”伙计劝她,但他说不出后面的话。 “然后买个房子,然后再请个佣人,继续乞讨,”她笑着回应,“我不会乞讨很久,”因为贝丝很快会重新死去,“你知道为什么。” 伙计为她端上了一杯蜜酒,还送上了一块刚出炉的热面包,没有什么比热面包更让她喜欢的。 “哎,因为你是瞎眼的乞丐,哎,真可怜!”伙计同情地说,“多出来的钱,我会和老板说,让他给您记账,也许下次,你可以直接过来要几块面包或者几杯葡萄酒喝。” “你真好心。” 客栈的声音嘈杂,但只要她想听,她能从嘈杂的声音中听到自己想听的那份。但她不必如此,因为旁边的客人总会将近期获知的消息在客栈分享出来,而远处的人,也不过在重复昨天和前天的消息。 “龙女王骑龙离开弥林向东而去,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现在是死是活。”他们总是会聊起龙,好像他们每一个都无比熟悉这种生物。 遥远的城市,遥远的消息。 “龙女王被瓦兰提斯的大军吓到了,骑龙逃跑了。女人都懦弱,靠这种人复国,断然不可。” “难道要靠仅有一支雇佣兵的‘伊耿五世’?”说话的人在‘伊耿五世’的地方加重了语气,“他只有一支散了的黄金团,就妄图拿下铁王座?”他的语气充满怀疑,“可他已经拿下了风息堡,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要么是足够勇敢、要么是足够下三滥、要么是足够有钱,要么……”他拉长了音,“要么是足够幸运。充气鱼大人刚刚从风息堡撤围。” 这些消息或许可以说给慈祥的人听,但她没有兴趣。 壁炉的柴火在小心燃烧,室内的温度刚刚好,贝丝接过了热面包狠狠嚼了一口,麦香在口腔内迸发扩散,她接过一杯葡萄酒大口吞下。 “铁金库……叛逃……”在旁边的顾客还在谈着龙的时候,她听到声音。 循着一点声响的方向,她向上瞧了瞧,声音稍稍清晰了一点,但想要完全听得清楚则还差得远。 铁金库的消息,她想知道。 客栈内热气蒸腾,烟火朦胧,为她送上热面包的伙计戴着一个有着狐狸头形的兜帽,薄薄的嘴唇,在她旁边吵闹的客人穿着紫色的袍服缎衣,毛发被梳理得整整齐齐,他刻意与贝丝保持了一定距离,但他很好地将这点隐藏了起来。 贝丝会错过所有的景象,但蹲坐在房梁上的猫不会。它清楚地看到贝丝那张长着疮疤的丑脸,披着的如同破布一般的衣服,脸上也脏兮兮,一点葡萄酒还粘在了上衣上——旁边的客人此时正小心地在她的酒杯中抖入辣椒粉……周围的顾客在偷笑。 贝丝不爱喝酒,她有热面包就好,于是不与他计较。 猫儿抖动身躯,振作精神,顺着房梁转过边沿的栏杆跳到了二楼。 “新任海王会加强对科霍尔和诺佛斯的控制,如果他们不同意视布拉佛斯为主,那么他们就别期待在西北方向上还有的贸易,一旦贸易阻绝,两座城市就将崩溃,我们不必担心;至于三女儿王国,就让他们互相打个不停,当他们血流不止时,我们才有机会吞并他们的银行、垄断他们的贸易,而他们迟早会让布拉佛斯的战舰驻港。”说话的是长胡子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缎带服,在楼上优雅地享受着美酒。 如果他们是贵族,并且商谈机密,贝丝不知道他们为何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猫的步伐稳重又轻盈,不经意就将所有秘密听走。潘忒拉的信仰者有这种能力么? “当他们看到布拉佛斯的野心后,会像小心瓦兰提斯一样小心布拉佛斯。”一个老者接话,他的胡子长到了胸口。 “我们不会像瓦兰提斯一样愚蠢,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前不会贸然行动。” “足够的实力?还要什么足够的实力?布拉佛斯在内陆储藏了全世界一半的粮食,全世界其他地方的兵器、皮甲加在一起也不会有布拉佛斯一半多,然而,居民们叫嚣着买不到足够的粮食、支付不起冬天的柴火费,你们早该把这些不满的人拉到军队中,至于留下的妇女和儿童,你们虽然不允许奴隶,但很多工作也可以由自由人来做。” “粮食和武器?你还忘了说战舰,我们的战舰比其他贸易城邦加在一起还多——但这并不足够,要击败敌人,非得进一步削弱他们才行。如若不然,我们就需要龙,只有龙才能让我们立于不败之地,成为真正的新瓦雷利亚。” 又是龙。 “龙在东方,你们更应该趁龙没有长大,把它们抢过来。” “有些西方的蠢货,想凭借一点坦格利安血统就想从龙女王那里偷龙,可他连龙的习性都不了解。”他笑了起来,“我们不一样,龙的习性我们已经了解透彻,这当然少不了维斯特洛学城的帮助。” “学城?” 中年人点头。“学城,是的,但这事是由神庙动手。神庙任命并管理最高裁判所的法官,所有的裁判案件都需要经过他们的允许,他们是布拉佛斯这张桌子的一只重要的腿。” “毫无疑问。对他们,我可怕得紧。”长须之人捂胸。“不过我要问,他们在学城行动,难道那帮老顽固不知道么?” “学士们?他们当然知道,否则你以为海塔尔敢庇护叛逃的铁金库经理?” “铁金库?如雷贯耳,我们那里同样流传着谚语,你不想我重复了?” 中年人摆摆手,“铁金库掌控立法会……过去一直被大海商们排斥在海王的管理体系外,如今两家的结合越来越深,四只腿中的两只都快要伸一块了。” “都是为了赚钱,何苦互相排斥?” “或许,神庙已经无法忍受了。全世界都要被红神的信徒占据,他们怎么能不担心拉赫洛的一把火将他们烧死?教派的斗争一点也不比领主的争斗弱——祭司从维斯特洛的捡了一个北方信仰旧神的女孩,盛宴已经开启。vrhulis”这声音好像…… 脑袋之中突然发出了嗡嗡之声,这让贝丝作呕。不得已,她从猫儿的身体中离开。 他是来监视我的么? 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捡起了吃了一半的面包,放到了怀中,然后举起了那杯酒。那位给酒中放料的客人这个时候转过了身,屁股下的凳子发出了别扭的吱吱声。 她将手中的酒泼向那人的脸,而后拄着棍子径直从大门走了出去。客栈内爆发出一连串的哄堂大笑声。 接下来的几天,每当她坐在路上乞讨时,总会有人拿着棍子揍她,每一次,她都会站起反击,但反击往往带来更大的痛苦,几次下来,全身上下都变得酸痛。 他想让我以为这是“敌人”来惩罚她,这不会成功,因为她都知道凶手。 就这样过了一旬,她终于能够抵挡住来人的挑衅进行,而她也终于到了返回神庙的日子。 纳梅洛斯的孩子们已经离开神庙,仅剩纳梅洛斯在她返回时安静地蹭了蹭她的裤脚。她扔掉了木仗,将纳梅洛斯抱在怀中,然后孤身走在黑暗之中。 蜡烛的烛光在摇曳,它们看起来像是灰白色,水潭上的雕塑栩栩如生,看起来确实如同一个个神灵现世,但她能够借助纳梅洛斯的眼睛看到木材雕刻的纹理以及暗处的一处落漆。他们是木头的,不是石块,更不是黄金、白银。但他们足够大。 “你回来了。”她绕过厅堂后,慈祥的人等在那,她装作并未看到他,从他身边走过,直到他发出声音,她才停下。 “月亮黑了。” “某个瞎眼的女孩不该知道月亮是黑是白。” 除非她有其他的眼睛。“她能感觉到。” “怎么感觉?” 她将怀中的纳梅洛斯丢下,“用心。” 她没有说谎,他一定能看得出来。他的表情有一丝变动,这得用猫的眼睛才能查看。 慈祥的人微微叹了口气,“相比上次离开,你多了解哪三件事呢?” 熟悉的问法。 “铁金库叛逃的银行经理带走的黄金并非十几万金龙而是一百万金龙,他向欢笑贝勒付出了七十万,留下了三十万,他如今成了欢笑贝勒的封臣,是河心岛的子爵,他还准备用其中的二十万金龙为河心岛打造一块庄园,并造一条通往旧镇的长桥。” “伟大的计划。这是传闻还是事实呢?” “传闻,但太多传闻放在一起,我相信它就是事实。” “你相信。了解这种事情或许有一些意义。还有两件。” 事情超乎意料地顺利。 “海王快要死了。”她笃信。 “海王已经重病很久,随时都会死,这不是有价值的消息。” 她承认。 “新任海王已经确定。” “海王由大海商和贸易公会决定,他们还没有举行会议,如何能够确定?” 她不知道。“反正已经确定。”她执拗地回答。 “我不知道你从哪获知这样的消息,不过,这种消息对我们没有意义。” 这种消息怎么会没有意义? “黑贝丝生了女孩,她想给孩子取名萝丝。”她有些气愤。 “这是个好消息,我们可以恭喜她,但我们不准备向她送去贺礼。”慈祥的人笑了笑,像是嘲讽她的执拗。 “我知道,打我的是你。”她用空洞的眼神看向他。 纳梅洛斯安静地跳上圣母伸出的手上,看向慈祥的人,他的脸色在变化。 “你是怎么知道的?” 某只猫会跟着灰袍人,看着他变脸。“如果你想要第三件事,我会告诉你这个:美伊史塔克已经成为临冬城女爵,她的妹妹珊莎史塔克将是她的继承人。” “是的,完全如此。布拉佛斯已经与女爵达成协议,但是根据协议,女孩也是交易中的一部分。但既然你已经告诉我们,那位无面者回不来了,协议恐怕不能履行。”他盯着女孩的脸。“可是贸易商会以及铁金库很想履行。” 什么意思,难道神庙把她当成了人质?她恍然。如果她不肯原谅神庙对她弟弟们的谋杀,他们又凭什么教她真正的换脸之术呢? 她忍不住摸了摸脸,这充其量只是体验。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很复杂。维斯特洛在变乱,这严重影响了布拉佛斯的贸易,铁金库也很担心贷款的安全性,而红神在北境、在整个东大陆蠢蠢欲动,这让整个布拉佛斯都惴惴不安。简单来说,我们需要北境,但这个北境既可以是狼女的北境,也可以是波顿的北境。” “北境属于……” “我们知道某个女孩认为北境属于谁,但我们不在乎——血狼女在行事中表现的冲动令人意外,而她又确实展现了威慑力,因此,我们仍倾向于波顿,然而贸易商会和铁金库却有不同看法,神庙无能为力。你还太小,这些道理恐怕你并不明白。” “我明白。”她急切地说,“二对一,你们不得不服从,但是你们担心,血狼女会报复。你们想利用我。” “某个女孩令人诧异的聪明。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想说,但此时此刻再这样说已经足够虚伪。“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 “那,临冬城的艾莉亚史塔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女孩想要抿嘴,但坚决抑制了。她应该和她的姐姐保持同调。 “我不是临冬城女爵,这与我无关。”她扯下了贝丝的脸,“可以帮神庙杀了叛逃的银行经理,我不认识他,正如那个回不来的无面者不认识我弟弟。” “你还没准备好侍奉,学不了变脸。” 她差点笑了起来,她不想侍奉。“我会带给人死亡。”也许死亡会侍奉我。 第六十七章 恐怖堡公爵 第六十七章恐怖堡公爵 山间树木的清新味道和大海飘过来的腥咸味在山间混合,构成了奇怪的混合体。也许波顿港将来就是这样的情况,一面朝着浩瀚的大海,一面朝着广袤的北境腹地,那个港口闻起来,或许就会是这样的味道,一如他小时候在波顿港的废墟中曾闻到的气味。 公爵在鸦树城当养子前,曾沿着哀泣河沿岸随着上一任恐怖堡主人也即他的父亲沿途巡视。 他们沿着波顿港的废墟走了足足一天,他不确定当初的波顿港究竟有多大,当他向父亲询问时,父亲毫不犹豫地回答,“很大很大,比白港还要大。” 父亲也不知道,他也从不曾见过,但他似乎就是知道。 波顿港当然大。他们沿着河岸边的废墟缓步前进,见到了属于波顿港树立起来的巨大地基,从那开始走了一天才到海湾中专门用来停驻海船的码头,码头上的青石板被粗壮的树根顶得翻滚,有得耸立起来几乎垂直于地面,看起来像是城市的墓碑。 “这里是面向西边的巨门,名为揭阳门,”他记得罗伊斯波顿伯爵指着荒弃的巨大石基向他介绍,语气中既没有失落也没有向往,平静温和,“根据记载,丰收祭的时候,城楼上会点起红色的灯笼,整个城市都会欢庆在在一片火红之中,偶尔要是有东方的贵客来临,城楼还会按照贵客的身份点起不同颜色的灯笼,要是来的家族足够多,整个城市便会变得五彩缤纷。” 他记得当初有多痛恨罗伊斯波顿伯爵,他根本不该告诉他这种故事,即使这些曾记载在书中。 痛恨什么呢? 他痛恨伯爵不能像他一样心怀怨愤并且没有对那座已经消失的城市表达怀念,以及完全没有像他一样立誓将城市重修起来。伯爵只是语气平淡地向他介绍历史,就像他介绍其他任何地方一样。 公爵怨恨他,怨恨他没有把自己与历史上的那些波顿联系起来,表现得像是一个与历史上波顿全然无关的外人。 他不知道怀着什么心情参观完废墟。有些废墟已经被分封给波顿旗下的子爵,因此,他们在所在的位置上随意地划分着地盘,并在原先的城墙的地基上,建了一些丑陋肮脏的堡垒,远远看过去,像是那片大地上长的痱子。 “揭阳门和其他城门,如雷德门、巨人门、先知门一样,都被拆毁,木料被拆除焚烧,石砌被撞锤一块块击毁,而后填埋送入河道。”这是失败者要接受的惩罚,他不记得是否有这句,“碎流河在随后的一些年中时常泛滥,将原先的港口淹没,泛滥的洪水清扫了城市中废弃的残渣和掩土,水流的冲击之下,让城市露出了深厚又巨大的地基,所以,你才能看到地基今天的样子。” 早先,他们全部埋藏在地下。 那些裸露的深厚地基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那是跨越时代的伟力,有些子爵甚至将地基当做墙壁搭建起了自己的城堡。 公爵记得父亲的介绍,甚至当初的语气和神态,以及他浅薄的劝告,“只有埋得足够深,才能支撑足够高的塔楼。” 他当初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他懂了。“什么样的塔楼才值得如此深厚的地基?”他记得当时自己的想法全是这些。 地基也不完全是完好的样子。 他记得,一棵棵参天的巨树盘踞在深厚又宽广连绵的地基上,有得已经被树根掀翻,但他们没有步那些墙壁的后尘。 原先伫立其上的壁垣全部被击碎、运送并投入了碎流河的河道,听说,刚开始的时候,废墟已经阻塞了河道,致使古碎流河再不能撑起巨船,向外海航行。 自那以后,河道只能够支撑往来河运的单蓬客船和一些渔猎平民们的小渔船。 “古碎流河因此不得不改道,夺取了下游低洼的谷路,一路向东,将孤山山脉流下的河水送入大海,可是谷路太浅,一个个沿路巨石未经处理,便变成了沿途的暗礁甚至明礁。” 它们比不上原来的航道,因此,每当夏天雨季的时候,哀泣河就会哀泣,向南岸不规律地倾泻洪水,直到今天,南岸仍是广袤的沼泽湿地,黑暗又阴湿,没有庄稼、不能猎获,生长着全北境最饥渴的水蛭。 北岸也一样时常被洪水冲刷,在古碎流河及现在的碎流河中间形成了广大的河心区。 人们厌弃那块土地,就如他曾经一样。 山风呼啸而至,吹乱了公爵的头发,树立起来旗帜此时猎猎作响,金色与红色的怒吼雄狮、青绿与黄金并色的玫瑰排成了一排,在寒风中呼啸,艰难地随风挣扎。 公爵从未在北境看过狮子,实际上,公爵从未见过狮子,如果狮子像是被人描述那般,以它们浅薄的毛皮根本无法在北方生存;他也很少见到能在北境盛开的玫瑰,以致成了珍稀玩意,在北境,它们经常用来代指史塔克家族生长的嫡女,冬雪玫瑰。 冬雪玫瑰,他在临冬城的玻璃花园中看到过,那也是冰的颜色,像天空一般的淡蓝色,这让公爵想到了那位已死的史塔克小姐。 玫瑰,北境的玫瑰只会是蓝色,而不是绿色或是金色,而金色永远都不属于北境,北境是灰暗的或是鲜血淋漓的,要么是史塔克的灰色要么是波顿的猩红色,再不会有其他颜色,比如双塔的脏蓝色、提利尔虚荣的金色或是兰尼斯特傲慢的金红色。 若不是出于虚荣,提利尔何至于被牵扯进入今天的乱局? 若不是傲慢,若不是傲慢,那位威震七国的泰温公爵何至于被他的怪物侏儒儿子射死在厕所?这是阿萨罗带着他亲眼看到的景象。 死亡方式新鲜而荒谬,但公爵并不意外,那些傲慢之人的死亡方式大多以荒谬作结尾。 他曾见过很多傲慢的人。 那位年轻的野狼布兰登死于荒谬的自缢;前任河湾地公爵死于荒谬的摔落悬崖;他的爷爷死于婢女的裁刀;那位荒谬的国王被自己御林铁卫刺穿;那位经常带着嘲讽笑意的铁民王子荒谬地被自己养父的女儿剁了脑袋。 荒谬是傲慢的伴生品,没有谨慎,傲慢的藤蔓就会生长出荒谬的果子,公爵绝不会容许自己生出这种怪胎。 人们很难杀死自己的怪胎,那太难了。 也许在侏儒儿子出生的时候,那位公爵大人就该将孩子扔到兽笼,就如同公爵应该在那位私生子刚被带到恐怖堡的时候就该吊死……以为他们的存在对自身毫无影响,这不是傲慢是什么? 太迟了,直到他们付出代价才意识到当初有所行动是多么应该。 公爵不止一次想象,若是他的那个嫡子多米利克波顿还活着,此刻该有多轻松,而如果泰温公爵早将那个侏儒喂狗,此刻兰尼斯特家族以及他又会少多少麻烦。 在海鸥镇等待装运粮食和补给近一个月的时候,他收到了来自君临的消息。 红袍僧阿萨罗无疑具有力量,他让公爵比格拉夫森伯爵更早了解到了消息——乌鸦将携带给格拉夫森伯爵的消息带到了公爵的住所,让他确信在火中看到的东西真实不虚——公爵为此争取到了一天的时间,为了避免麻烦和过多的口舌,他提前一步让威尔罗尔科子爵领航,带着盖略特提利尔、马切斯罗宛爵士、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乔治马尔布兰爵士、提恩兰尼斯特爵士一起搭乘王家座舰离开港口,留下他来为舰队断后。 也许到了北境,他们才会知道君临城的变故,公爵希望那个时候,他们更想通过路面返回,公爵不会忘记让运送的船只不要在港口停留。 他们已经乘船出发,但需要公爵忧虑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其他问题。 公爵的投名状已经交付,但如果泰温公爵已死,投名状便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小指头和格拉夫森伯爵来说,他们几乎可以随时向罗伊斯家族开战,再无人约束,也无人能够约束他们。公爵不担心战争,公爵担心的他们继续维持粮价、以及出售粮食的意愿。 对格拉夫森伯爵来说,隐瞒一点消息没有任何意义,他很快就会从其他地方了解,而消息传开,他也一样无法按照以前的规则购买粮食了。 粮食,这是北境战争的一切。 凛冬将至。公爵怀疑,史塔克家已经不太在意这句话中告诫的,要做好储备的现实意义。 凛冬将至。人要在凛冬存活下来,首先便要在夏季储存足够漫长冬季消耗的粮食以及留足用于春天播种的种子。 以前注重贸易的波顿家族不会在意储存,对于商人来说,相比储存,他们更关心如何在更少时间内将一座粮仓搬空并在同样的时间内将另一座粮仓填满。 如果询问格拉夫森伯爵,他也一定是同样的看法。用于贸易的粮食不能长久占用港口的仓库,否则任何商人都会明白,那会增加成本,让生意变得不再划算。 没有划算的生意了,所以波顿的粮仓又大又广,足够将史塔克在冬季拖死。 “格拉夫森伯爵的消息终将属于格拉夫森。”公爵对身后的红袍僧阿萨罗说。 公爵觉得自己越来越离不开红袍僧了,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是好事,他收到的消息全是黑色;如果是坏事,那今天就需要在海鸥镇与盟友们争吵——公爵不知道还要额外花费多少才能将他们带到北境——他已经没有那么多史塔克女人用于许诺了。 “大人您应该庆幸这么晚才收到消息啊,”阿萨罗脸上透露着笑意和放纵的不羁,“我们的粮食已经收购得差不多了,就算他们不再卖出粮食又能如何呢?” 粮食收足,谷地的一切自然和他无关。而航行在大海上,永远别想知道陆地上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用担心远去的兰尼斯特和提利尔,至少现在不用。 “你所谓的收足,实际上只有预期的一半,如果这些谷地的商人和领主还有一丁点危险意识,就该知道此时不是卖粮的时机,就算格拉夫森和小指头还愿意继续帮忙,也找不到足够的卖家。更何况,重要的盟友中,现在是女人当家。”泰温公爵的力量就在于此,他去世后,谷地没有人会相信铁王座还能坐得稳当,艾德史塔克被砍了头,足以说明瑟曦不是统领国家的料,呵,凯岩城也流落到女人手里,这是兰尼斯特的悲剧,那女人迟早会将兰尼斯特带入地狱,除非诸神保佑。 “女人,和临冬城的女人一样么?”阿萨罗嬉笑着,公爵大人看不懂这个笑容。 “女人都一样。” 公爵迎着寒风,从顶楼走下。 他向下俯视着海港,这样的视野他想到波顿港废墟旁被隆起的丘陵环抱的水湾,那里必然曾是让人羡慕的良港。 眼下的水湾中,船只进进出出,阳光照射下,碧波滚滚,闪闪发光,如同他多次在梦中看到的波顿港。 不同于此处,格拉夫森的城堡可以看到港湾全景,在海鸥镇的这么多天里,他已多次到访,每次都会沉醉于海滨城市的美貌和繁华,而每次沉醉后,就越加想要返回北境建设属于他的那个海港。 只要海港建成,他就可以根据颤抖海的海流直接与东方的伊班岛、罗拉斯、布拉佛斯直接贸易,重现红王的往日光辉盛景——如果波顿家族的记载没错,布拉佛斯最初的港口也同样由波顿建造,当红王的统治终结,红王在海外占据的领地也一并丢失,包括斯卡格斯岛。没有了波顿的压制,斯卡格斯岛的岛民们彻底放飞了本性,如今波顿在那里仅剩下一支血脉,而那支血脉也在苦苦支撑。 他站在住所的门口等待着杰洛格拉夫森伯爵,远远地,公爵就能看到属于格拉夫森的金黄色塔楼旗在蜿蜒的山道上飘扬,向他的方向行进,看起来像是得胜归来的帝王。 他们在前院互相问候,一瞬间,公爵觉得,他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但这只是错觉,格拉夫森伯爵拥有将一切人变成朋友的本事。 “他是个商人多过是一个领主。” 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在点评人物的时候总让人觉得,他才是当今兰尼斯特家族的家主,但除去其中的傲慢,这句点评一点错也没有。 “格拉夫森大人,”当他坐稳后,公爵开口,拿出了那张卷纸,卷纸上加盖着属于国王的印鉴,“君临的消息。” 格拉夫森收起笑容,接过信纸,仔细看过印鉴,抚平后对着光亮看了一遍,而后读了起来。 “最伟大、最荣耀的国王之手,最慈爱、最智慧的凯岩城公爵,最正直、最勇敢的西境守护泰温兰尼斯特不幸于二月尾周、天父日、夜猫头鹰时在首相塔被越狱的、史上最卑鄙、最恶毒、最残忍的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及其最肮脏的婊子、最邪恶的叛国者之女珊莎史塔克所刺杀。这位伟人的去世,是王国的损失。举国共哀、上下同悲,但弑君弑父之凶手绝不可放过——兹以托曼国王之名谕令:凡有知悉二人踪迹向铁王座汇报者,值赏百金;有函头所至者,勿论身份,皆以领主城堡相酬;有生擒俘至者,勿论身份,皆为国之义士,城堡、领地俱可随意挑选,直属铁王座,赋税皆无,盖为免除。” 格拉夫森伯爵读完后,沉默半晌,而后将信纸仍在桌案上,开始没有形象地挠头,好像刚刚的文字都已变成虱子跳到了他的头顶。 “看来瑟曦王太后很生气,竟然在一封信中同时用了这么多褒义词以及贬义词,嗯,让我瞧瞧,好像,都是用在自己的亲属身上,这真让人意外,还是说,这是个奇怪的家族?”他将信纸重新捞起,睥睨地看了看,在公爵面前抖了抖,“哎呀,无赋无税,要是我抓住了这两个人,仅凭这四个字也要将他们安然无恙地送到她的供桌前哦!” “那是因为大人您港口金子太多。”铁王座的收入有三分之二来源于几大港口,想让他们为格拉夫森伯爵这样的领主免除税赋,除非他们疯掉了。 “金子我永远都不嫌多,那些收上来又送出去的,最让我心疼啦。嘿,这封信前半部分读起来让人觉得危险重重却又充满幽默;后半部分读起来让人兴致勃勃又满是疑惑诧异,”格拉夫森伯爵笑了起来。他至少没有对这个消息表现得非常意外,“真不知道这位王太后是怎么做到的?我听说瑟曦王太后是个美人呢!” 公爵轻轻抿着嘴,望向格拉夫森伯爵,觉得这个消息要么已为他所知,要么他足够冷静,或者他根本就喜闻乐见,但总之,这位伯爵没法在短时间内想到应对策略,也因此他只能表现轻松自如。 公爵倾向于最后一种。 “王太后既美丽又是个聪明敏锐的美人呢!”公爵出言,“她用这种写法,自然有她的道理,至少,这封信让我们看到了她的愤怒,不是么?”还有愚蠢。 “愤怒?也许!还让人看到了荒谬,堂堂一国首相竟然被逃狱的犯人刺杀,我听说,君临城的密道遍布,难道这里没有蜘蛛的协助?你知道我说的蜘蛛?”他向公爵确认,“可惜了,信中没有提到太监,要知道,我们的小指头大人在君临唯独愿意花费力量防备的就是这位了。我真是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后续消息。” “消息很快就会被所有人知晓,”公爵准备放弃探索,“人人都知道,泰温公爵大人才是铁王座的中流砥柱,没有他,铁王座对四方的掌控就将变弱。我担心……” “您担心泰温死后,我们会立刻发动战争,然后没有人再愿意向您卖粮,我想不到这事对你还会有其他什么影响。”他拍了拍大腿,将面前的红酒一口饮完,用叉子夹着一块红肉塞进嘴巴,囫囵吞了起来,良久后,他补充,“大家会观望,但既然协议达成,我们还是要尽量确保它能够履行。”他笑了起来,“贸易就是贸易,不是么?” 他让仆人给他添了一杯红酒而后举杯向公爵,公爵微笑举杯相应。 贸易就是贸易?要是公爵相信,他就是最大的傻瓜,但伯爵的表态很有意义。 他们有维持现有秩序的信心,可惜,商人们不会,他们甚至会在市场与他一起抢购粮食。 现阶段的粮价攀升不符合小指头的计划,按照约定,他得等到公爵离开谷地后才能让粮价意外攀升,而后让谷地的平民破产,进而便于他在谷地拉拢人手、组织军队,继而对罗伊斯发动进攻,而若是按照这个节奏……无疑,谷地要太久才会发生战争。 意外已经发生,他还能用这个计划么? 他掌控着鹰巢城,理论上可以随时调动鹰巢城甚至整个谷地的军力对符石城发动进攻,至于公爵的投名状,那种东西只有在铁王座足够强力下才堪使用,换句话说,才有使用的价值,而考虑到现在铁王座的乏力,一个和平的谷地才是铁王座真正的期望,除非罗伊斯自己忍耐不住举起了反旗,除此以外,铁王座能够同意小指头的行动才怪了,而如果小指头真的按捺不住违背铁王座的意愿发动战争,不知道铁王座会认定谁才是真正的叛徒。 或许,小指头有搞定瑟曦王太后的方法。 泰温之死,到目前为止,对小指头的影响要比他大。 “贸易虽然就是贸易,可惜了,我的黄金还未全部花出去,船舱中还未塞满粮食。如果做不到,北境的战争就要换一种打法,那是狼的打法,不是波顿的。” “不管什么打法,我觉得胜者一定是公爵您。女人和儿童是打不了仗的。” “您与狼女也有接触?”公爵没有理会他无聊的猜测,狼女冒险的航行结束,从自由贸易城邦辗转到君临、海鸥镇,作为传奇人物,格拉夫森伯爵一定会见见她。 “接触?她率领着北境的船队,被劳勃封为‘北方舰队司令’——我不知道北方什么时候有舰队——我按照礼仪和商业惯例向她提供补给,如果这就是接触的话。”伯爵笑了,“我知道您要问什么,我见到她时,她尚不满十六岁,可看起来就像二十六岁的老姑娘,标致嘛,倒也算得上,但这全然看在‘爱与美的王后’这一身份上,充其量,只是个女人罢了,不比我的女儿更甜美,相比我,我的夫人和孩子们对她更感兴趣,但相信他们也无法向你透露更多信息了。您何须担忧一个女人?” 要是个普通女人,比如珊莎史塔克那种自然没什么可担心的,但那位是有见识的,如果她能在海上漂泊一圈安然返回,那么就不能将她当作一个普通女人看待。 “担心?呵,提利尔家问我要这个女人哦。”公爵扯着嘴角轻笑,“梅斯提利尔公爵想要用这位杂种给自己的继承人配种呢!” “真是荒谬,玫瑰想要驯服狼为他们跑马圈地,就不怕被踩得花枝零落么?”伯爵笑道,“也许梅斯公爵忘了,他那位继承人只是断了腿,不是断了关键工具,要不,就是担忧继承人的种子太弱,所以非得挑一块丰腴之地种下。”他哈哈大笑起来,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笑话,“有什么比能开出‘爱与美的王后’这朵花更好的土地呢?毕竟他们的族语是‘强壮生长’,没有一块好地,可没法强壮生长嘞。” 公爵不置可否,微微翘起嘴角。若狼女真的最终活了下来,或许将她羁绊在遥远的南方是最佳的方案。 南方的事,除到这里,其他一切都和他无关,至少暂时如此。 “虽说如此,可狼女毕竟不是普通的女人。大人,您有信心单船出海,远至亚夏而后带回一支舰队回来么?” “这真是个好问题,”伯爵理了理错乱的头发,“我要是年轻点——” 红袍僧大踏步闯进厅堂,打断了正欲说话的伯爵,伯爵诧异地看着眼前的大块头。 “这位就是您常提及的红袍僧?我听到河间地流民嘴中常常说,那个叫索罗斯的红袍僧有复活死人的能力哦,”他举着杯子笑着望向僧人,“你有这个能力么,大和尚?” “除了拉赫洛,恐怕没有人有这个能力。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也是拉赫洛借助他的手来复活死人而已。”红袍僧朗声回复,眼光却瞧向了公爵。 “真是狡猾,那所谓的拉赫洛会否借助你的手让死人复活呢?” “当然,当拉赫洛想要的时候。” 格拉夫森伯爵可能不是一个虔诚的七神信徒,但至少是海鸥镇七神信徒的保护者,异教徒想要赢得他的尊重不会简单。 “时灵时不灵咯?”格拉夫森伯爵哈哈大笑,“有些人叫我‘时灵时不灵伯爵’,那是因为,我的灯塔往往被山势遮挡,只有特定方向的船只才能看到,我看你们,你们叫……甭管叫什么,我看也可以叫‘时灵时不灵教’嘛。” “大人可有趣得紧。”阿萨罗露出微笑,没有辩驳。 “我听说,龙石岛上还有一个红袍女祭司,据公爵大人所说,她曾释放出黑影,在万军之中杀死了蓝礼拜拉席恩国王……你行么?还是说,也是一样,时灵时不灵?” “大人,我行的。”他咧起嘴对着伯爵笑了起来,伯爵像是受到惊吓,头微微向后退了一些。“杀人的时候,向来很灵。” “你为何要闯进来?”公爵觉得需要出言。 他抬起了手,在焦黄粗大的手掌中,夹着一根细小的纸卷。 “有新消息了,大人。” “莫不是拉赫洛来的信?”格拉夫森伯爵狞笑起来。 “不是哦,大人,信来自君临的大国师。”红袍僧出言,“狼女的新消息。” 第六十八章 卢斯波顿 公爵从和尚手中接过了信,看了一眼笑意洋洋的格拉夫森伯爵后,捋开小小的纸条读了起来。 一瞬间,他有点感谢自己没有学着格拉夫森伯爵将信中的内容读出来。信的内容并不适合被伯爵立刻知晓——孪河城被狼女攻陷。 这个消息比泰温公爵被刺更为惊人。 公爵有些不可置信,一瞬间他有些不想承认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可上面加盖的王家印戳让他不得不信。 公爵放缓心情,呼出一口浊气,而后不动声色地将纸卷慢慢卷了起来放到了兜中。 “做得很好,和尚,我不知道就这些事情该怎么感谢你。”公爵站了起来,从旁边的桌案旁取下了一只酒杯,而后从酒壶中倒出了一杯红酒递向红袍僧,“这真是个好消息。” “是什么好消息呢,说出来让我也听听?”伯爵笑着看完红袍僧牛饮后,又看着他退出房间,也许觉察到这是个不应该公开的消息后,转而又笑了起来,“这个大和尚现在成了你的传信官了?” 伯爵一次同时问出了两个问题,这是回避其中一个问题的好机会,但公爵觉得没必要,如同泰温公爵去世一样,伯爵很快会从其他地方获知,因此,对于疑惑乐于答复,“铁王座命令联军务必奋力绝灭叛徒史塔克,抚平北境的骚乱、反叛。”这不是谎言,铁王座命令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军队通过血门占据国王大道,阻止史塔克骑兵南下,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防御,并命令波顿加紧登陆,进攻临冬城,而后南下,在河间地歼灭史塔克叛军,听起来像是完全不懂军事的人才会提出的命令。“至于,红袍僧,他让我收到了来自铁王座的‘命令’,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您觉得呢?” “这是个有用的和尚。”伯爵似笑非笑地说,公爵知道这是不认可的意思。君临要是想要用乌鸦向海鸥镇传递信息就必须有从海鸥镇带到君临的乌鸦——所有从君临飞向海鸥镇的乌鸦都属于格拉夫森伯爵,也都是由格拉夫森伯爵遣人送到君临的,所以这意味着什么,伯爵一清二楚,事情透露着的诡异,但伯爵选择不予追究,“至于您说的‘命令’,这可真是个好命令,铁王座还可以命令史坦尼斯打开龙石岛的城门投降呢!” “但有了这个命令,佛雷的士兵会更加勇敢,”或更加恐惧,“我向您保证,他们一定会积极向前。”没有海路给他们退,他们只能选择消灭史塔克后,通过卡林湾夺回属于他们的城堡。 “哎,留着您的消息!”格拉夫森伯爵放下了酒杯,站了起来,“我们都是铁王座的忠臣,我们效忠的不是那只死了的老狮子,而是坐在铁王座的年轻雄鹿,不是么?”见到公爵点头后,他笑着走出了门,“哎,若还有什么可说的,那就是,我们的交易还可继续,哎哟,我和小指头大人本质上还是商人,不会因为情况变化就违背神灵意志,置约定于不顾啊!” 公爵轻笑着点头,将伯爵送出。 如果神灵有意志,此时公爵就不该在这里和东境的伯爵打交道,或者公爵此时也不该是公爵。所以,伯爵的意思只能是,如果想要交易能够继续,他就得加码,因为他们本质是商人而不是领主。 可惜了,公爵已经拿不出什么可以继续交易的东西,更何况,主动拿出来请求别人交易的东西向来卖不出价,而他却不还不清楚对方真的需要什么。 下肚的红酒让公爵略感恶心,脑袋有些昏沉。海鸥镇的水蛭不仅贵,而且没用,吸食毒素起不到公爵预想的作用。 公爵走出院子,眼睛盯着山下的港口,进出的船只络绎不绝,一如他初见时的那般。山风呼啸,吹动了他披上的袍子。 他忍不住将兜中的信纸拿了出来紧紧握在手中,担心风将它吹走…… “获悉确认二月三周陌客日夜美伊史塔克爵士攻陷孪河城。经内阁审议,铁王座核准,调泰伯特兰尼斯特及盖略特提利尔经血门……”公爵匆匆略过,“令北境守护恐怖堡公爵卢斯波顿即刻返回北境,进攻……”言之无味,“使峡谷守护者、赫伦堡公爵培提尔贝里席及谷地沿途伯爵及诸领主予以协助及便利。”留名的是大学士派席尔,也即和尚口称的大国师。 信太短,除了命令外,有效的信息就一句,怎么攻陷、如何被攻陷、敌人多少均不清楚。 他将信重新放入兜中。 如果狼女在这个时间仍然敢于率领大军大举南下,现在就是最好发动进攻的时点——里克波顿会抓住机会么? 在孪河城期间,他已派了数名士兵返回传递信息和指令,但这不涉及主动向史塔克发动进攻,他给的策略是防守,因为公爵大人认为在他的大军未返回北境之时,是史塔克最好的进攻时刻,现在看来,狼女显然没有按照他的预期行事。 南下,她哪来的胆量? 为了向佛雷复仇?这也是一只冲动的奔狼。 公爵想象不到,攻取孪河城的北方人会对佛雷们做些什么——公爵大人将自己的佛雷夫人委托给了老瓦德侯爵照料,他多半没办法照料好了。 公爵撇了撇嘴,这样最好。他不期待那位佛雷夫人为他诞下嫡子,也不甚期待这位夫人能给他带来乐趣,如果能借此空出来一位公爵夫人的位置,或许可以借此笼络北境一块重要的伯爵领地。 他立刻想到那位霍伍德夫人。 他与霍伍德伯爵以及其继承人戴林恩霍伍德一起南下,南下途中见到了那位风姿绰约、丰润饱满、对丈夫和孩子依依不舍的伯爵夫人,曼德勒家的女人。 他当时就起了反应。 可是霍伍德伯爵见到自己的夫人,就像是见到了麻大烦一般,不耐烦地建议她立刻返回领地;她的儿子那个时候正在和卡史塔克、陶哈家的小子们争取在少狼主身边的排位,骄傲又兴致高昂地游走在旌旗林立的大军中,完全没有在意为他担忧的母亲。 那小子骄傲地守卫在少狼主身边,正如他曾尴尬地站在布兰登史塔克以及艾德史塔克旁一般。 与公爵当初不同的是,这名霍伍德少年带着真心诚意、荣耀荣誉等一切美好的东西待在狼身边,而他当初则是孤僻默立、既不热情也竭力不表示冷淡——太热情的都死了。据他了解,戴林恩霍伍德因为表现太过勇敢,在呓语森林之战中,为了保护少狼主或是争取手刃弑君者的荣誉,在战斗中被詹姆兰尼斯特所杀。 公爵能想象得到少年当时的样子。 荣誉和传奇都可以在那个时间建立起来。毕竟,勇敢地守护在自己封君身前,还能与国内知名的传奇武士对战是多么不容易获得的机会啊! 公爵不知道如果自己的嫡子多米利克还在世,是否也会一样如此不智。 公爵笑了。 他不会允许自己和继承人同时南下,霍伍德伯爵过于骄纵自己的继承人才会导致今天霍伍德领地的尴尬情况。 若是他的继承人留守北境,现在在恐怖堡主持大局的应该是多米利克,他应该会做得比里克波顿更好——如果里克波顿按照他的指示以防守为主的话——多米利克是恐怖堡理所当然的继承人,拥有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策略的权限、承担责任的能力和作出决策的勇气,这些都是里克波顿所不具备的。 公爵苦笑。区别不在于能力,而在于里克波顿不是自己的儿子。 这有什么呢?家族传承的是姓氏而不是血脉,正如坐上铁王座的即便是兰尼斯特的孽种,只要经过数代,人们便会忘记无聊的传闻,确信统治七国的是风暴地的拜拉席恩家族,而非兰尼斯特家族。 呵,只要再经过几代,出于虚荣添加在君临城堡上旗帜上的雄狮便会重新撤下,只是,这个铁王座还能否支撑几代? 公爵再次浅浅叹出口气,公爵自己就要断代了。 公爵不担心血脉,公爵担心的是,里克波顿没法像个真正的继承人一样与他做好配合。 剥皮的恐惧固然可以严肃军纪,保持秩序,让令行禁止,让军队如臂使指,可一旦涉及战略和战术的调整,剥皮的恐惧也限制了波顿大军对机会的把握。 里克波顿正确的军略应是趁着史塔克的军队南下,归集盟友,扫荡敌人的领地,破坏他们的生产和储备,有机会还可以攻城占堡……要是多米利克还在,一定可以…… 飘摇的想法让他焦躁,谷地的水蛭竟如此无能。 公爵强制按下想法,多米利克早已经死了,不该念念不忘,他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 史塔克南下的军队让他奇怪,攻陷孪河城显然有利于史塔克重振声势,也对铁王座形成压力,史塔克或许比如鲠在喉的史坦尼斯更让他们难受;不仅如此,佛雷家族的军队还留在港口,同样的,不能让他们在此返回河间地,削弱他的实力;而与格拉夫森伯爵粮食交易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样让他感觉受挫,这会影响到他的军事战略,那个战略需要依据足够的粮食来实施,当然,也要有足够长的冬天。 冬天已经来了。 山间的冷风吹打在公爵的脸上,一丝丝冰凉的飘雪在他脸庞融化。谷地也开始下雪了。 史塔克不是说“凛冬将至”么?现在冬天已经到了,希望这个冬天能够带走他们。 公爵转身走进了房间,来到了桌案旁,开始书写信件。 “莱姆德,帮我去请伊尼斯佛雷大人与霍斯丁佛雷大人。”公爵首先要解决的是佛雷军队,三千佛雷军队或许可以重新夺回孪河城,但用来夺取临冬城显然更合适,对公爵更有利。 如果史塔克在孪河城大开杀戒,那佛雷在临冬城内大开杀戒也同样足够合理。剩余的史塔克和其忠臣们因佛雷而死总好过因波顿而死。 他们是波顿残酷解决叛臣们的剥皮刀,公爵绝不愿意轻易放弃。 “是,大人。”莱姆德的声音洪亮,是做传令官的好人选,但作为队长并不合适,可没有办法,沃顿离开了、新提拔的切洛运气不好被他送给了邪神,队长的职位无论如何要轮到这位“爷爷就曾担任公爵爷爷守卫”的护卫了。 公爵也一样要遵守世间的规则与人们共同认知的默契。 公爵坐到了案旁,取出一块已经裁切了数次的羊皮纸,开始书写起来。 “大人,”这是阿萨罗的声音,他再次突然出现在身边,虽说这是给他的特权,但他用得实在太过频繁,“我觉得您现在需要我。” “我现在需要安静。”公爵停下了笔,用冰冷的眼光看向他,但这没用,此人和此人所信奉的神都是火,一点冰冷奈何不了他。公爵暗暗叹了口气,他确实有一些疑惑,而这些疑惑,和尚和和尚的神可以解答。“为什么我现在需要你?”公爵把重音放在了“现在”这个词上,以至于让自己的气势都变弱了。 “您在写信。”他以废话开头,“信是用来传递信息的,我可以向您传达您想知道的信息,今天您收到的信不过是一件事的开头而已。” “那件消息当然会有进展,”和尚话中的漏洞被公爵抓住,“可写信是为了传达信息,我需要别人知道我的信息,或知道我的意图,就如你之前向三姐妹群岛寄送的乌鸦。” “还不是一样?您还需要寄送乌鸦么?”他憨厚地笑了起来,“只要有血就行了。” “你的神太过贪婪。” “我的神很公正,实际,没有人,呵,以及领主或什么商人比拉赫洛更尊重交易、尊重契约,经过这么长时间,大人您一定是明白的。” “我明白,但你的神确实贪婪,它想将它看到的一切人都吞噬,”公爵将写好字迹的纸条从羊皮纸上裁切下来,而后小心吹干,慢慢卷了起来,滴上烧好的封蜡,加盖上剥皮人的印章,一份书信就这样完成了,“我觉得你的神比那些水蛭更贪婪,也许它还想吃我的血肉。” “公平和信用本就具有魔力,世人无不趋之若鹜。” “公平?你对公平有误解。”公爵不想讨论这个话题,“猜猜看,这封信是给谁的?” “大人,我的耳朵很好,可眼睛却一直不行,我看不清封面呢!”他带着笑容。 “看来你也不是什么都知道。” “我只能知道神愿意让我知道的事。” 这是没有意义的空话,无法辩驳也无法证伪。 “一个有脑袋的人或许愿意猜猜。我不喜欢和工具打交道。”如果是工具,最好保持沉默,毕竟公爵喜欢安静,“这封信将为我解决粮食的事情。”和尚的脸上有些疑惑,“如果运气好的话。” “我以为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了。” 如果这也是神的答复,那这个神实在太烂了。 “本来解决了,但今日格拉夫森伯爵来此让事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泰温公爵毕竟是宇内重要人物,他应该也想不到自己被侏儒儿子刺杀后会对遥远海鸥镇上的粮食贸易产生影响。” 公爵这个时候离开房间,和尚跟在了身后。 “我可以为您将信带到任何人手里,大人。” “用血?不需要了,这封信将由伊尼斯佛雷大人带给凯里罗伊斯。” “我还以为大人要把佛雷们赶上船、偷回北境呢!”和尚依然笑着,不知道里面的嘲讽意味有多少,如果这种笑容是对泰温公爵,恐怕现在会被割掉舌头,因为泰温公爵太过脆弱,但波顿公爵觉得被人嘲讽是一件趣事,因为,这便于他检验水蛭效果,同时也能便于他发觉说话人隐藏起来的情绪和姿态,这种乐趣独属于他。 “他们不是猪仔。” “我却看不到区别,一如玫瑰和狮子。他们总要在知道影响决定的消息前登船,这种惊人消息瞒不了多久的,让伊尼斯佛雷——佛雷家唯一的聪明人——留在岸上,会影响计划。” “只是带一封信而已。”公爵耐心解释,“不过要大张旗鼓。” “我不明白。”和尚说。 “伊尼斯佛雷爵士的母亲是老瓦德的第二任妻子皮雅罗伊斯的儿子,皮雅罗伊斯则是凯里罗伊斯的姐姐,符石城伯爵的姑妈。”这是个重要的信息,如果不了解就无法看懂。“爵士在离开海鸥镇前拜访自己的舅舅,这是人之常情,所以,罗伊斯家族的敌人,我姑且这么说,格拉夫森伯爵或者小指头对此不会提出什么异议,可是,问题就在这里,人人都知道,佛雷是波顿的重要盟友,我只需要做一点点事情,就会让格拉夫森伯爵认为,这是我在与罗伊斯家族沟通联系。” 公爵说到这里,希望和尚能够听懂,但和尚一脸茫然,显然他还需要继续解释。 “一个北方的波顿家族却在海鸥镇——格拉夫森家族的领地上与他们的敌人联系,这不是很奇怪么?难道是为了向罗伊斯家族表达对他们售粮的感激?” “当然不是,对格拉夫森伯爵来说,您可能是为了借伊尼斯爵士之手与罗伊斯伯爵达成协议,他们不喜欢的那种。” “是啊,达成协议,既然与格拉夫森伯爵的协议难以继续履行,那么波顿换一方履行不是很正常么?” “正常,很正常,不过,这个协议可能会对格拉夫森和小指头不利,对么?”和尚稍稍沉吟,“大人您的手中的筹码已经不多,想要胜过格拉夫森伯爵和小指头,恐怕只有假装向罗伊斯伯爵出卖他们的秘密了。” “罗伊斯凭什么愿意与我达成协议,自然是我向他们透露重要秘密,谁的秘密呢?”雪仍在飘落,港口仍在忙碌,但四周没有雪的颜色。“如果伊尼斯爵士去拜访他舅舅后,格拉夫森伯爵再次回到这里,就说明事情已经成功了。” “可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伊尼斯爵士送的信就是没有价值的感谢信。”公爵打断他,“而我,则和小指头和格拉夫森伯爵继续履行购粮协议,我可以多花一些金龙——金龙在北境向来没有作用,硬通货永远是粮食和皮毛——而他们则多卖些粮食。” “大人您所剩的金龙可不多了。” “我可以负债。”公爵淡然一笑,“希望狼女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足够我支付这些外债。我可没有欠债不还的习惯。” “可您允诺了提利尔,也允诺了兰尼斯特。” “我还允诺了佛雷、格拉夫森伯爵以及贝里席大人,但人只有先解决自己的问题,才能解决对外的承诺。大和尚,你的神有没有告诉你,战争过后,有多少南方人可以走出北方?” “没有呢,我觉得拉赫洛并不愿意数数。”大和尚并不满意公爵的答复,“如果格拉夫森伯爵不同意接受债务呢?” “吾刃尚锋,容不得他不接受。”公爵再次扫视了整片港口,“格拉夫森伯爵和贝里席大人是很聪明、精明,但他们不明白,这个世界已经变了,当他们还在靠头脑算计的时候,有些人已经拿起了刀。”公爵觉得自己笑了,“时代变了,拿脑袋去碰刀,脑袋会掉的,贝里席大人和格拉夫森伯爵明白这个道理,但理解得还不够透彻。” “我们虽然驻扎在此,但……” “你以为这段时间我在闲着么?格拉夫森伯爵的城堡虽然坚固,但并非不可攻陷;他的港口虽然防范严密,但那是对海盗而不是军队。当然啦,波顿不是抢劫犯,这只是在他们不知好歹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我以为公爵大人您是在意名声的,毕竟对那两个史塔克孩子,您都犹豫了很久。” 这不是个好话题。 “波顿的名声不会受损。”和尚还是不懂公爵,“做下这种事情的是佛雷的军队,”只要看到的人都死了,“而佛雷军队不会走出北境,”雪在飘,打湿在脸上,说这种话变得艰难,“更何况,我会在那个时候公开格拉夫森伯爵的阴谋,呵呵,密谋反叛的不是罗伊斯家族,而是格拉夫森家族。佛雷军队为铁王座扫平叛逆,何罪之有?更何况,他们的家园丢失,在叛臣的领地上发泄怒火,”公爵抿了抿嘴,“再合适不过了。” “我真期待格拉夫森伯爵做出那个选择。用一城之人祭祀,我以前只敢想一想,但现在可以试一试了,如果可以,我甚至可以为您短暂改变季节哦!” “我从来不知道你或者拉赫洛还有这个能力。” “传说长夜降临,当人们再也无法忍耐时,人们便开始互相屠杀,一个大魔法师,便利用屠杀造成的血,使他死去的儿子的希望变成预言——预言无法改变,而死去的人实在太多,让这个预言迅速实现——预言几乎凭空造就了亚索尔亚亥,他杀死了寒神的代言者,终结了长夜。” “既然预言必然实现,你又可以构建,为何人们不构建一个长夏的预言呢?” “也许早就有更厉害的大魔法师甚至曾经存在的神试图构建了,只是,所需要的祭品永远不可能达到构成预言的程度——所以,这种预言有什么意义呢?甚至预言本身都没有生效。” “留着你神奇的魔力。”公爵对此不感兴趣,“我需要你或者你的神告诉我狼女在南方的其他消息。”要是有她被吊死的消息最好。 雪在纷飞,但这充其量只算一点小雪。他不知道北境是否已下雪了。 在北境流传的故事中,雪总是史塔克的朋友,而是波顿的敌人。公爵大人知道这个传闻源于史塔克“冬境之王”的称谓,但造成这一传言的实际原因是几次影响深刻的军事行动的结果,这些也记载在恐怖堡的藏书之中。 波顿士兵以纪律严明闻名于世,历史与现实几乎一致,而同样的,史塔克家族以骑兵着称——罗柏史塔克也同样没有使这一名声坠落——当史塔克从安达尔人那里学习到骑兵的战术后,骑兵优势就更加明显。 虽说,战场上,史塔克不全是骑兵,而波顿也不缺乏骑兵,但人们总喜欢将两家的对战,与突出的兵种联系起来。公爵本人乐意让人带着这种联想,他带着波顿的步兵而非骑兵南下便是不想为史塔克的南征行动付出太多资源,这个行动没有遭受苛责,传言至少起到了作用。 所以,公爵并非只能率领步兵,而对骑兵生疏,在骑兵和步兵上,他有自己的看法。 大部分情况下,步兵与骑兵相遇,步兵都处于防守,这是由于机动性能决定。面对波顿的步兵的矛阵,无论是南方的骑兵还是北方的骑兵或者任何骑兵都不可能攻破,但这不是绝对意义的。 北方的环境造就了今天史塔克与波顿的格局。数次关键的野战中,冰雪和极度严寒都让处于防守中静止不动的步兵阵营难以坚持,以致最终崩溃,一次失败的战斗就有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人们因此留下了雪是史塔克朋友但却是波顿敌人的结论。 他将证明,雪不是波顿的敌人。 “我就是为了告诉您这些的。”红袍僧的话将他拉回现实。 “请说。”和尚在火中看到的很多内容都是真实不虚的事实,而和尚也总能分清哪些是已经发生的,而哪些是关于未来的可能性——可能性总是飘忽,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力量在角逐,结果总不确定。 “孪河城的桥面下吊死了很多人,我猜大部分都姓佛雷,其中有些人的脸我很熟悉,请原谅,我说不出他们的名字,”和尚笑了起来,“而我也不能问他们。” 公爵冷冷看着他。 “这证明狼女攻破孪河城是真实的消息,没有其他的价值。”承认这点依然很难。 “很遗憾,我没有看到您的夫人。” “确实很遗憾,但现在爱莫能助,我只能期望她能够躲过劫难。”公爵平静地说,这些都是废话,他不关心,也不在乎。 “确实遗憾,”和尚笑道,“我看到狼女攻破了一支驻守在一座城堡前的大军,”这个消息差劲极了,公爵几乎立刻确定这座城堡的名称,“两条巨大的河流从这座城堡旁流过,汇成一条。” “奔流城。” “用您教授的方法来看,她似乎带着两千多骑兵,被攻破的大营似乎是兰尼斯特的绯红色哦。” “她解了奔流城之围。”公爵立刻评论,“佛雷已经彻底完蛋了。” “真是奇怪,明明被攻破的是兰尼斯特家族,您为何说佛雷完蛋呢?” “佛雷失了城堡,失去了盟友,腾石河和蓝叉河之间没有他们的生存余地,他们几乎得罪了整个河间地的贵族,他们要是能安全返回海疆城,那是诸神眷顾。我甚至觉得,即使伊尼斯佛雷知道了消息,也只能选择跟随我北上,但霍斯丁爵士……”是个傻瓜,傻瓜喜欢做傻事。“让我知道,你还有什么消息?” “我没能看的很清楚。”红袍僧露出让人厌恶的笑容,不知道是否是他所传达的消息造成的,“我看到那位单手将军,带着一支军队西去,没过多久又变成了他在浓雾中杀死了敌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好消息。” “一个将军,还是一个单手将军亲手杀死敌人,怎么看都不是好消息。” “其他的就是龙。龙总是……” 公爵打断了他,公爵对龙的消息不感兴趣。 “卢斯大人,我们究竟何时出发?”佛雷们此时也到了外边,霍斯丁佛雷率先出声,与伊尼斯佛雷并肩到来。 “我们兄弟两人最近感觉很不安。”伊尼斯佛雷没等公爵回答,向前迈一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我们根本不该再等待粮食,海鸥镇虽然还算温暖,但天天在这里吹风也很无聊,我们希望尽快出发。” 公爵与阿萨罗面面相觑,而后大和尚露出微笑回应,而后欠身离开。 第六十九章 恐怖堡的继承人 第六十九章恐怖堡的继承人 哀泣河被古老的丘陵在入海口几十里格的地方一分为二,造成这一结果的是广阔的河心区,人们经常传言,在那里栖息着美貌的半人半鱼的妖魔,它们会将黑夜仍不返回的渔民拖拽上岸,用来繁殖后代。 传闻很有影响力,经常会有冲动的年轻人离开家,乘着小船在夜间游荡在河心洲中等待妖魔的临幸。 虚无缥缈的传言被公爵知道后下令禁止传播。 事实上,那里汇聚的,只是一些无家可归的农民和犯了罪的强盗,里克波顿曾随军作为一名小战士登上这片不大不小的河心洲,扫荡他们一直在追踪的土匪。 他在河心洲上没有见到土匪,真正的土匪早在他们的大军登上岸时,便乘着小舟在灰雾中向南方的沼泽地的芦苇荡败走撤退,最勇敢的勇士也不敢深入追击。 河心洲中留下的大部分都是衣衫不整的农民和农妇,他们在洲上养着一些瘦弱的山羊和吵闹的鸭子,等到他带领的一小群追兵撤退并重新登上河心洲的时候,这些农民和农妇已被军官吊死在古橡树上了,他们脸上全都带着惊恐和无助的表情。 “他们竟然在波顿大人的领地上牧羊!”罗嘉尔波顿看到他后转身瞧着橡树的图案对他道,“这帮愚民在学森林之子,给橡树刻上人脸。他们把自己当做了领主嘞!妈的。” “把自己当作领主。”他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是对着他说的,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继承人,但就亲缘来说,他自然也是理论中的一员,被罗嘉尔敌视也很正常。 他记得这句话,也记得树上的深刻的表情。 如果不看橡树的叶子,这便是一颗心树。里克波顿知道,南方很多家族,甚至君临城,因为找不到鱼梁木便选择用橡木来替代心树。他不知道这种刻画是否也一样能够起到心树的作用,或许有用的不是树种,而是上面的脸。 那棵橡木上刻画的形象与波顿家那棵心树上的脸差不了多少,只是更显愁苦,与被罗嘉尔吊死的农妇们一个样。 “波顿大人没有把河心洲封给任何人。”里克波顿回答,他们不该在没有公爵大人的允许下擅自行动,里克波顿知道公爵大人对这片区域的重视,但他说不出他们罪有应得的话来。 罗嘉尔波顿也知道。 罗嘉尔波顿是拉夫德波顿子爵的儿子,同时也是羊头岭的继承人,在波顿大人确立他为继承人前,罗嘉尔是最有可能被定为公爵继承人的人。 “河心洲连同旁边的谷地原本都属于卢瑟亚家族,可是他们做梦都想不到,泛滥的哀泣河河水会越过天然的堤道,倾泻进入谷地,让他们家族一夜之间遭受灭顶之灾。” 被洪水消灭的家族,整个北境只此一家,里克波顿太知道这个故事了。 “传说泛滥的洪水冲垮了他们建立在崖壁上的城堡。”里克波顿记得自己如此回应,“可惜了,洪水太大,岩石也禁不起浸泡,整个落入奔流的洪水中。”卢瑟亚家族为波顿家族扼守从谷地东边进入领地的门户,他们没有等到来自东边的敌人,却迎来了西边的洪水。 “你说错了,”罗嘉尔这么说,“我要说的不是这些哦,卢瑟亚家族毁灭,这块子爵领地没有继承人,按照王国的法律,它应该属于史塔克,而非波顿。根据波顿家族的记录,”他刻意突出这几个字,“史塔克家族派人来查看后,对这块泛滥洪水的土地没有表现出一丝兴趣,但也没有明确放弃,”里克波顿记得他脸上带着的嘲讽笑意,“所以,我们这是为史塔克吊死这些人嘞!” 里克波顿只有报以微笑,卢瑟亚家族和罗嘉尔的话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他才是波顿大人确立的继承人,如果狼女南下夺取孪河城后杀了公爵大人的新夫人,那么公爵大人也不会有什么年幼的嫡子来与自己竞争。 那位多米利克波顿死了之后,在争取继承人身份上,他的对手只剩下少数几个,比如罗嘉尔波顿等与里克波顿血脉相近的曾祖父所留的几只血脉,当然还包括传言中公爵大人的私生子,不过那只是传言而已。 传言中,那位私生子邪恶而狠毒,就连多米利克之死也是那位私生子的杰作,但那毕竟是传言,实际上,里克波顿猜测,那多半是罗嘉尔的杰作。 他曾见过多米利克,那位真正的继承人实在自信或自大,还带着一丝奇怪的天真……他原以为可以在这位多米利克手下做事。 无论如何,多米利克死后很久一段时间,公爵大人都没有指明继承人,在人们看来,他还未能走出嫡子逝去的痛苦之中。当艾德大人被投入监狱,少狼主举兵,波顿大人需要跟随南下之时,他似乎才下定决心选择一位继承人。 他就是那个时候被正式确立为继承人的。 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运。无论权势、亲族还是血缘亲疏,与其他人相比,他都不占优,比那位罗嘉尔更是远远不如,但公爵大人还是选择了他。 “我需要一个坚韧的男孩,”公爵大人在庆祝的晚宴上将他单独留了下来,“一个沉默而内敛的,像我一样。”他记得公爵声音,那是舒缓的又极其理智的,某个瞬间,他觉得那实际就是他的父亲,“多米利克死后,我有足够的时间观察,我相信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为了让你放心,我会说明理由:没有教头、没有父母教育,你学会了骑射——这在北境也不算多么了不起,而且还是野蛮的那种,但人人都是从野蛮开始,而且真正的战场上也不需要优雅——但你还是抓住了机会……” “这是维扬爵士……” “维扬爵士还教了很多其他人,但他们没有认真去学,或许,对其他孩子来说,他教授得太无用了,这要么是他们骄傲,要么是无知,你要明白,决定家族盛衰的始终是人,我相信,我不需要骄傲或者无知的继承人,骄傲和无知是家主的大忌。” 他喜爱维扬爵士,希望有朝一日能像他一样能够上战场取得荣誉,因此,他愿意抓住每个机会学习,可他注意到了,公爵用的词汇依然是“野蛮的”,这不是符合他期待的形容词,他甚至以为自己的骑术和任何领主的继承人都不相上下。 “还有其他理由。父母、学士以及其他有学识的人的教育很重要,我知道,可你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也不可能有单独的学士来指导你,但你还学会了阅读和拼写……” 他的阅读和拼写能力还很低,他的剑术和军阵指挥能力仍然不强,但他不想打断公爵。人生的际遇很重要,他的学习经历既有赖于他的主动,也同样依赖于他的姓氏。 “一个北境的孩子学习骑射,这很简单,只要有一匹劣马就行,但没有人管教的情况下还学习阅读和拼写,这便有所不同。” “我的伯父……” “我知道你的伯父,”公爵打断了他,“他是我的远房堂兄,我对他了如指掌,所以我知道他是个酒鬼,他甚至连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住——她闹出了很多喧嚣,若不是因为他姓波顿,或许我会帮他剥了他夫人的皮——何况管理自己的弟弟的儿子?” 里克波顿承认伯父的管理并不严格,也了解婶娘的荒唐。 “学习阅读和拼写没有乐趣可言,对于孩子来说更是如此,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坚持下去的。但不管如何,这都很难得。” 公爵的夸奖没能让他心花怒放,被人夸奖总让他惴惴不安。 “学士说,想要成为骑士,学会阅读和拼写是最基础的东西,比学会骑马持枪更重要。”他羞涩地说,“我曾想做个骑士。” 这句话让公爵笑了。 “命运像条曲线,总不会如人心意。相比骑士而言,你更可能做个领主,或许还是个大领主。做一个领主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难,”他感觉到公爵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有很多可以学习的地方,比如礼仪、指挥能力,在这方面,有很多人会比你优秀,但事实上,这些东西的价值有限,尤其当你的身份比他们都高的时候,更何况,你还有时间学习。我离开后,哈姆学士、穆雷教头会协助你管理领地,另外,汉克斯、里奥、安格等守卫也会协助你、按照你的命令行事,如果我从南方回不来,你就是波顿家族的族长,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管理领地。”公爵扯长了嘴角,露出了落寞的笑容,里克波顿无法理解那是什么意思,“我希望,这些谈话能够给你增加一点信心。” “我会的。”他回答,但这没有触碰到波顿大人的思虑之处。“你缺乏信心,这才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但这不是你的错,是我的。” 他问为什么,但公爵伸手阻止了他的问话。 寒风呼啸,顺着原野和哀泣河簌簌而过,这片河心洲将来都是他的领地,如果顺利,整个北境也都将是他的领地。 河心洲在更古老的时候是顺着哀泣河方向延伸的长丘陵,自从港口被阻塞以后,水流渐渐在上游越过了原本的堤道,顺着丘陵的南方延伸,夺取了丘陵南侧的谷道,渐渐形成了新的哀泣河,两条哀泣河在接近入海口数十里格的位置重新汇合,一起将孤山和沿途汇聚的河水带入冰冷的大海。 河道在持续疏浚,但分流的上下两条河道让整个入海口管理变得艰难。 哀泣河南岸是绵延无际的滩涂和沼泽湿地,任何入港的商船都不会停泊在南岸,而一旦港口的贸易变得频繁,那么南岸可能就将是海盗的乐园。 他知道波顿大人的规划。其中一种是完全恢复古时的哀泣河道,那意味着彻底封死南边的河道,让哀泣河的河水重新按照古哀泣河的河道进入大海,可经过近千年的淤积,想要让北哀泣河的河道承受整条哀泣河河水,就必须将上千年沉淀下来的泥土重新挖掘出来,这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如果勉强,到了夏季,洪水势必肆虐北岸,淹没港口;另一种是将港口从入海口的位置向后撤几十里格,在哀泣河分叉前的位置设置港口城镇,可后撤则意味着,东边入侵的敌人将可以在入海口的位置登陆,而后迅速沿着陆地转移到内陆,而港口将起不到防御的作用。 或许,需要在上下两地同时建港,这是波顿港建设的难题。但今天他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解决难题,而是为了迎接即将登陆的盟军。 他们已经在入海口的位置搭建了粗略的停靠港,感谢他们不断疏浚河道,登陆的海船还能够在岸旁勉强停靠,而如果是大点的海船,则需要顺着南哀泣河溯流而上,在分流的位置之前的河岸边登陆。 北岸的河流沿岸上已经停靠满了海船,船帆的顶部挂着各色旗帜,那些众人皆知的旗帜。 士兵们踩着吱吱扭扭的木板从起伏不定的船板上踏上泥泞的道路,而后在荒原后踢踏着规律的节奏列阵,根据引导的士兵递交的不同颜色的木质牌,选择已经为他们搭建好的营地。只有波顿的军队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军队呼喊叫闹之声仍不绝于耳,里克波顿觉得天气还不够寒冷,没有把他们多余的精力带走。 他没有精力去约束这群骄傲的士兵,也许今晚的气温就会让他们老实一些。 里克波顿带着近千农夫搬运物资,将船上的物资一点点抬上岸边临时搭建的仓库,而后再搬入稍远处的军营。除了农夫,他还带着近千士兵在维持纪律。 管理起一百人他已经觉得头疼,可他现在几乎要协调安排近万人的衣食住行,他庆幸此时波顿大人不在,否则,公爵大人看到他的工作成果一定不会满意,可无论如何,他已经竭尽全力。 即使如此,眼前的一切与整齐秩序没有任何关联,喧闹和吵闹之声不绝于耳,好在他没有听到刀兵搏杀的声音,否则他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他也不想在迎接贵客的时候,让刀兵染血。 他并不惧怕染血,血是波顿原本的颜色。 他不能用血来解决周边发生的一切问题,而有些问题实在超出意料。 事实往往和期望不同。 他没有想到先登陆北境的士兵以狮子和玫瑰家为多,因此,临时将靠近港口原准备安排给佛雷与波顿家的营地转安排给了玫瑰和狮子,但士兵们忘记撤下佛雷的旗帜,这让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军官以及已经开始清理场地的佛雷家的士兵大为不满。小小插曲让心情不好的军官们咒骂着他。 或许他该为此道歉,但他是公爵的继承人,绝不会向他们中任何人低头示弱,更何况,他觉得无心之失,事后已经做了充分的弥补。 军营出现的问题只是一丁点小事。 他们在临时的港口上搭建起了吊送货物的简易吊塔,但显然因为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导致吊塔在吊运粮草的时候倾覆,吊塔重重地砸向了岸边的船只,几个兰尼斯特的倒霉蛋最终没有死在北方的土地上,而是死在了远征的船上。 指挥官乔治马尔布兰愤怒地逮捕了操作吊塔的农夫,将他们剥了个精光后带到了他的面前,要求他施加惩罚。 乔治马尔布兰有着西境人典型的金黄色头发,看起来就像传说中的传奇骑士,但愤怒的样子打破了这个印象。 “爵士您需要什么惩罚呢?”里克波顿询问。 厘清责任是领导者的重要职责,吊塔倾覆显然是有多方原因共同导致,这些操作者是其中最无辜那群人,但乔治马尔布兰不可能知道是哪些工匠制造了吊塔。 “绞死、砍头或者砸死,”他恶狠狠道,“或者就用波顿家的方法,剥皮。” “北境已经禁止剥皮。”他知道失误和意外的区别,超出限度的惩罚完全没有必要,“而且,我相信爵士您绝对不会喜欢那种惨叫。” 北境确实已经禁止剥皮,但波顿家族的一些人并不排斥,总会偷偷发扬家族的作风。他曾见过,但一点也不喜欢。 他最终用金钱抚平了不满,留下了感激涕零的农夫。 他该感谢农夫才是。 没有这些农夫,他没法在几个月内,为登陆的大军建起十座大营。两个主要登陆口处各建有五座,分别为四支主要军队以及他们所带回来的粮草准备的。 在入海口的位置,佛雷和波顿的营地较为靠近港口,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则远离港口,如今虽然进行了调换,但中间的一座存放军需的大营却没有变化,它的四个犄角分别指向四座军营,以便于向大军持续提供补给。 虽然只是临时营地,但建立起来一点也不简单,至少里克波顿从未想过,万人大军的临时营地可以如此巨大,他觉得,即使乘马,也需要半天才能完成绕营一圈,更何况,大营还要建得如此繁复。 这只是事变以后建设的一小部分而已,更多的建设围绕在白刃河沿岸,以及恐怖堡周边的碉堡。 周边的碉堡是为了防止骑兵长驱直入而设立起来,如今空空如也,他曾去检查过,一个个安静得像是长在土地上的石像鬼,也许过了一段时间后,它们也将像眼前的港口一样变得喧闹。 在这片搭建起来的临时港口,人声马嘶不绝于耳,自从它毁灭以来,这或许都是第一次。他一时说不清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一处军事港口最好不要这么乱哄哄,史塔克的大军也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突袭。 应该不会。 “兰尼斯特和提利尔也不过如此!”里奥副队长跟随在他身边,目光冷静地看着散乱的两家军队在荒原上无精打采地行进,反观少量打着黑底餐刀旗的罗尔科家族的士兵则步履整齐,号声响亮,里奥副队长显然是把两个家族的军队与罗尔科家族士兵对比了起来。 “罗尔科的士兵是回家,士气自然不同。”和其他波顿士兵一样,他们离开北方已接近两年,若是踏上这块土地没有一点激情,那里克波顿则要怀疑他们是不是真正的北方人。 “要我看,是因为他们懂得什么叫剥皮。”里奥骑在战马上远望向大海,等待海上那艘名叫“金色山丘号”的巨舰入港。 入海口的位置只能勉强辟出一块能够让如此巨舰停泊的泊位,如果信息没错,在这艘舰上的将是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主要军官,但实际上,为了避免意外,军队的正副职绝不会乘在同一艘船上。早在昨天,马切斯罗宛爵士和乔治马尔布兰爵士便已抵达并登陆,但马切斯罗宛爵士本人带着对周遭一切都饱含鄙视的态度,让人极难接近,其本人也没有准备迎接即将抵达的队长盖略特提利尔爵士,因此今日迎接的时候,里克波顿也没有将这个消息告知他。 接待重要的盟友,这是继承人的责任,实际上,他更想将这里的任务交给穆雷教头和汉克斯队长,自己带着剩余的军官和护卫视察白刃河沿岸的防御。 在所有军队集结之前,防御才是他们的主要战略,即使在知道狼女已经率领史塔克的主要骑兵部队南下——事实上那是个好机会,可除了他,波顿家族的学士、军官以及波顿近亲权贵们没有人同意改变战略,由防御转为积极进攻。他们担心那只是狼女的花招,事实上,南下途中,狼女已经击破了达斯丁和波顿从卡林湾退回的部分联军,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狼女的目标是南下而不是渡河扫荡波顿的领地或者施压威胁曼德勒。 在等待消息的过程中,他们失去了进攻的机会,白刃河西岸的防御逐渐建立,随后传来的消息是狼女攻陷孪河城、攻陷海疆城、在奔流城下摧毁兰尼斯特和河间地联军,这些消息让支持波顿的领主贵族们之间流露出一种奇怪的气氛。 他觉得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该行动一番,以振作士气,团结盟友。 他再次提议率领军队偷袭白刃河西岸的渡口城砦,尽可能在白刃河西边打下一颗钉子,可他在议事厅处得到的答复不过是“史塔克不会允许白刃河西边有钉子,也没有人愿意在河西做钉子。” 不是没有人愿意做钉子,而是没有人真的把他当成公爵的继承人,他意识到。 没有议事厅重臣的附署,他连一名士兵都调动不了,波顿的士兵属于公爵大人,属于他手下的军官和广大的领主们。如果他是公爵大人的嫡子,或许情况就会有所不同,但想这些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进攻临冬城,士兵们会兴奋一点,因为那意味着为狼女的财富而战,可进攻一座西岸的防守城寨,还要树立起来当做史塔克的靶子,自然没有什么动力。更何况,公爵大人已经定策,没必要冒着被责难的风险。”汉克斯队长也不支持他,“您是公爵大人指定的继承人,没必要刻意表现什么,如果您想让公爵大人喜欢,把他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了。” 他明白道理,但不认同。公爵的事情、公爵的目的不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目的? 他在海岸边已经等待那艘座舰三天,三天后,“金色山丘号”才从远海慢慢出现,而直到他看到上面高高挂起的四面不同旗帜,里克波顿才确信他要接待的目标出现。 这种接待任务理应属于继承人,可这种接待任务也是他最不擅长的。他向学士推脱过,可学士向他说明了这个道理,并以勇气来激励他,这实在让他丧气。 他觉得,继承人负责接待应该是在家主本人也在的时候才能生效,而如果家主不在,那么作为继承人他就该在城堡中等待客人,而安排其他尊贵的人选负责接待,比如叶溪河子爵巴尔塔萨波顿。可惜,等到他想到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从城堡出发了,而他绝对不想因为这点理由返回再与学士理论。 随着大船逐渐靠近,他有些紧张起来。该向他们说什么呢? 向他们介绍北境美好的风光? 四处都是残垣断壁和古怪的巨木,萧瑟荒凉的气息或许能够流淌到海峡对面的布拉佛斯;他用眼睛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他们会喜欢巨大的岩石地基么?也许他们能够通过地基看到远古时期波顿港的伟大盛况。可惜了,枯黄坚硬的荆棘木从粗厚的地基缝隙伸张而出,在寒风的吹拂下四处摇摆。废墟就是废墟啊! 碎石块随意地仰倒在地面上,倒伏的黑色杂草在脚下腐烂,混合着一点残留的冰雪,也许,在夏天它们会恢复伟力,从石头的缝隙中重新生长而出,但现在…… 如果登岸的贵客生活在城中,一定会感受到这里的粗犷;如果他们生活在乡下,一定能感受到这里的破败。 他真希望此时能降下大雪,将入目的一切疮痍覆盖,客人只需要看到北境冰雪飘飞、彻骨严寒的一面即可。可是除了前些时候下起的一场小雪外,再没有什么雪。气温日渐寒冷,象征着冬季到来的白鸦已经飞过城堡,把南方学士们计量出来的可笑消息传达。 南方的消息日渐贫乏,偶尔听到的也是一个个坏消息,有一些他还不确定是否能向即将迎接的军官们透露。 从孪河城到泰温公爵被刺,乃至于重要的盟友,在溪流地的莱斯威尔家族覆灭,种种情况似乎都在不经意之间就发生了,而他的议事厅仍然紧紧守卫着波顿大人为他们设下的牢笼,并且日渐紧缚。 那也是他的牢笼。 岸边的士兵不断打着旗语,巨舰在众人欢呼声中逐渐靠向码头,桨手赤裸着上身,唱着整齐划一的节奏滑动船桨,让大船缓缓靠近。 里克波顿抬头,四张大旗在船头上猎猎作响。最高处的是属于雄鹿家族的王家战旗,上面一半刻画着顶着王冠的雄鹿,一半是人立的怒吼雄狮,旗帜足够一张床单那么大,高高飘扬。 其下的并列排成一排的三个家族的旗帜。 “剥皮人旗与其他两位公爵的旗帜齐平哦。”里奥副队长露出微笑,对着他低语,“为了这一天,我们可做了不少事。” 里克波顿不准备理他,等到巨舰停稳后,他往后瞧了一眼,伸起了手。 这已经演练过无数遍。 四名仆人一起将地毯抬了过来,两人收放,红色的地毯顺着一点垫平的坡度不急不缓地滚落下去,最后一点刚好落入海水。 里克波顿下马,等待在红地毯上,两名侍从已经领着健马等待在红地毯的尽头。 战号这个时候奏响,他感觉到呜咽低沉的号角声已经穿透他的身体,向着宽广的海洋散射而去,再传遍废墟般的港口。 数百跟在身后的军士们在这个时候一起唱起军歌,欢迎登陆的盟友。 “我们的祖先,曾出卖一切,只为换回长矛; 我们的先辈,曾抛弃一切,只为穿上坚甲。 他们手持长矛、腰胯刃刀,身穿坚甲、挥舞牌盾, 他们斩杀野蛮的狂徒、断首傲慢的贼酋; 他们步履坚硬,他们步伐稳重, 他们踏过无情的冰雪,他们踏过敌人的尸首, 他们如此勇敢,如此无畏。 我们的祖先,曾出卖一切,踏足陌生的土地,努力清理庄园; 我们的先辈,曾抛弃一切,登上狂涌的波涛,努力换回金银。 他们手持弓箭、脚踏弩床,身抵波涛、手拍巨浪, 他们擒获卑鄙的盗贼、撕裂凶狠的匪徒; 他们步履轻盈,他们步伐灵活, 他们穿过幽深的山谷,他们越过群狼的密林, 他们如此伟大,他们如此荣耀。” 他再次扫过眼前所见的一切,感觉再也不复以前的破败和粗犷,倒像是恢宏和无限热血都曾滚过的古战场,一时心潮澎湃,竟有些想要长啸起来。 第七十章 恐怖堡的继承人 第七十章恐怖堡的继承人 一曲奏无,贵客仍未有下船的意思。整个世界再次陷于安静,大家凝神注视着“金色山丘号”号的动静,里克波顿也同样冷眼瞧着。 太久了,已久到多半波顿士兵认为客人实在怠慢。 大船内部足够复杂,他这样安慰自己,直到经过从最复杂的船舱中走出也花不了的时间,他才觉得对方没有想出来的意思。 船上没有任何动静,也没有任何声音。 桨手收起船桨,放入搁置位,注视着出口的位置,与他们一样,安静等待着贵人上岸。 风在旷野中呼啸,他听到旗帜漫卷,随着节奏发出的簌簌之声,冷眼肃容之下,一时之间也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如果这是下马威,他们已成功,但如果真的要得罪此地的主人,吃亏的多半会是他们自己。 “也许祖宗的歌把他们吓到了哦!”里奥副队长在尴尬的安静中笑着出声,“这帮软腿的南方佬估计伸不直腿了!” 里克波顿有些感激地看了里奥一眼,若不是他,他还要在这奇怪的氛围中失神。 “吹响号角!”里克波顿转头下令,几名侍从转身向后高声重复。 “号角!”强健的声音让人觉得安心。 “呜……”低沉的号角声再次穿越胸膛,他整个人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震颤。 不愧是军伍的号角,声音低沉而又带着难得的一丝清亮,像是在迷雾之中的透露出的一丝线索。 不知道是号声让人振奋,还是司令的掌控感让人气爽,一番动静之下,他觉得背挺得更直了。 他承认,发布命令并被执行的权力比之前所有的玩具都更有意思,哪怕是简简单单让人奏响无关紧要的声音。 当第一节号角结束,两个全身穿戴着金红和金绿铠甲的将军领头,挺立又郑重地从巨大船板上走下,踏上里克波顿为他们所准备的红色地毯。 卫兵穿戴着南方式的烤瓷板甲,持盾携矛护卫在两人身后。 “你就是卢斯公爵选定的继承人!”身穿金红色盔甲,留着金发金须的中年人径直走向他。来人的身份再明显不过,有着狮子纹饰走在队伍最前头的必定是名叫泰伯特兰尼斯特的狮子军总军官。 他感觉这个南方人没有任何热情和靠近的意思。 “您一定是泰伯特爵士,本人正是恐怖堡的代理城主,里克波顿。”他说不出自己是波顿继承人的话。答完泰伯特爵士后,他将眼神转向旁边伫立的金绿色将军,金绿将军个头稍矮,但露出的神情与旁边的泰伯特没有区别,“见过盖略特爵士。” 他向盖略特爵士点头致意,对方轻轻点头,聊作回应。 学士告诉他,如果觉得还行,可以作出热情和感激的姿态,想要更佳,则可以让对方觉得是多年未曾见到的老朋友——这显然太难,于是学士指示他,如果无法做到,可以温和地笑一笑——天气如此之冷,学士一定不知道,扯嘴傻笑会冻着舌头,学士更不明白,太过或是太虚假的笑容会让盟友担心战争不能获胜。 这些远道而来的援军要看到的不是波顿多么需要他们,而是没有他们波顿一样能够轻易取得胜利。他不需要为达不到的目的做自己不擅长的事。 他们是受命而来,与他们所带来的几千士兵完全一样,如果要感谢,应该感谢真正的主人,可惜了,学士还是不明白,士兵们真正的主人要么死了,要么正在后悔。 冷淡和安静的礼貌已经足够,为他们选择的地毯、安排的军乐和迎接阵仗已经足够表达。 “看起来很不错。”泰伯特爵士露出一个索然的微笑,而后轻轻摇晃了一下,像是在适应踏上陆地的状态,“但我不得不对你说,波顿大人已经娶了佛雷家的夫人,”他撇了撇嘴,“众所周知,佛雷以盛产而闻名,你的地位岌岌可危哦。” 里克波顿淡淡地笑了,他们还不知道孪河城的事。 “据佛雷的军官们传闻,波顿大人在孪河城的时候好好折磨了他的佛雷夫人,整个城堡都能听到那位夫人的尖叫声,相信不久,佛雷就会送回来一个小崽子,哈哈……” 那位夫人可能还会发出其他尖叫声,但这和他无关。如果南方的军官只会说这种传言,那也太让人失望了。里克波顿觉得,要是自己待在那么精美的盔甲之下就绝不会提什么佛雷或者什么女人。 “在波顿大人重新指定继承人前,恐怖堡的继承人都是我。”如果他真有这样的信心就好了,“而波顿大人返回北境之前,恐怖堡由我统治,根据铁王座的律令,北境也是一样。”这同样让人心虚,但他们最好明白,在北境,波顿才是主人。 “嗯,果真不错!”盖略特提利尔爵士点头,“波顿大人的好人选!可惜了,佛雷们贪婪成性,绝不会放弃北境。” 爵士说完,大踏步经过他身边,走向那匹为他而准备的马,爵士身后的守卫紧随着他们的大人,粗暴地挤开了他,带着小跑的节奏向前,其中一人从仆从手中粗鲁地收过马匹的缰绳,另外一人抬着爵士的手臂将其虚扶上马。 爵士盔甲的装饰一点也不比旁边的狮子差,镂空纹饰,足够轻盈精美,但多半防范不了北方的冰冷的空气或是雨水,他想。 “这北地的骏马倒也不赖!”盖略特爵士回望着里克波顿,“这片旷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哈,与南方截然不同!这么久没有骑马,实在难受,我去去就来!”他接过缰绳,带转马头,双脚拍着马腹,顿时迎着冷风奔驰而去。 里克波顿尚在克制侍卫不礼貌而产生的愤怒,尚未反应过来,马蹄点地的啪啪之声便已远去。 这潇洒表现,让他所有不快顿时一扫而空,于是拍着手大笑了起来,旁边的士兵们一个个跟着大笑。 冷淡的环境需要一点热情的调剂。 “哎,既然如此,岂能让这位独美?”泰伯特爵士从身边卫士手中取过马鞭,推开了准备扶他的士兵,一脚踏上马鞍,跃上了马,追着盖略特爵士而去。 “接待也没那么难嘛!”里克波顿笑着对副队长说,而后一脚踏上了自己的马,坐上了鞍背,“吹响号角,为两家勇士准备战马,随我护卫!” 战号再次呜呜奏响,跟随他而来的波顿侍卫们让出了一部分马给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卫兵,而后各个跃上了马匹,跟随在他身后席卷而去。 朔风过耳,蹄声隆隆。 里克波顿只感觉冰冷的空气在向鼻腔灌入,冻得整个面部都似尝到了酸涩的味道,当骏马顺着耸起的古城墙角,越过隆起的土丘,颤抖的黑檀乔木向他挥洒一把积水浸湿时,他开始懊悔,上马的时候没有从侍卫手中换上厚重一点的狐皮披风。 卫兵骑着战马护卫在盖略特爵士身边,而后再度分开,渐渐拉开距离,泰伯特爵士跟在后面正在加快马速意图跟上。 里克波顿见此,只好策马,加快速度。 风更大了,他几乎俯在马背之上,忍着冰冷的空气带走身上的热量,渐渐靠近两位南方而来的爵士。 盖略特这个时候在前方停下,而后下马,将缰绳随手扔在旁边,摘下头盔,同样扔在一旁,弯起腰,捋着头发,大口呕吐起来。泰伯特爵士见此咧着嘴,随着马在旁边转着圈。 “这是哀泣河北面?”盖略特爵士松开手,被压平的乱发随意地散开,实际上,他也没有多少头发了。 他脸上浮现着病态的嫣红,嘴角的胡子上依然沾着一点秽物,他不在意地用胳膊上的皮甲擦拭,这让胡子变得更乱了。 里克波顿还没有回答,他便发出了痛苦的声音,弯下腰,干呕着。 “哦,真他么带劲,”他再次擦了擦嘴,“我以为要死在船上了,哎,是北境的空气救了我,草,是你的马救了我。” “你是我见过的最恶心的提利尔。”泰伯特兰尼斯特骑在马上,保持着风度,对着盖略特嘲讽。 “你离我见过最恶心的兰尼斯特相差有君临或凯岩城到这里那么远。草,这里离长城也没多远了?”他转头问向旁边的波顿。“兰尼斯特可不是长城的主顾。” “从这里继续向北,过一条名叫末江的河,再经过安柏家的领地就可以到达乘长城。” “最后的城、最后的河,见鬼的地方。”他大口吞咽着冰冷的空气,而后看着周边苍茫破败的碎石灌木,突然转向里克波顿,盯着他的眼睛,“我们已经如你们所愿,站在世界之边了,告诉我,小子,你们究竟瞒了我们什么事?” 这离世界之边还远着呢! 盖略特爵士向后看了看里克波顿身后的护卫,轻轻点头,那边的护卫们刻意与他们三人保持着距离,想必这也是盖略特爵士特意交代的结果。 里克波顿感觉什么也说不出来,哪怕是随意扯着嘴角对他们淡淡笑一下。 该知道的他们都会知道,不是么?但他不确定是否应该在他们跑完一圈之后带着狂躁和激动的心情听讲南方的故事。 “你傻了吗,未来的北境守护?”盖略特爵士嘲讽,“卢斯波顿将我们匆忙赶到船上,我就知道有问题。呵呵,你以为在船上,在大海上就什么消息都收不到么?海上是有其他船的,妈的,连布拉佛斯人都知道的事,你还想瞒着我们?” “可不是哦?”泰伯特微笑着说,“猜猜看,盖略特大人从布拉佛斯商船上买了多少桶酒?” “多到大人听完想知道的消息咯。”里克波顿被两个更年老的家伙逼到一角,简直有些喘不过气,冷风呼呼叫,不知不觉就投了降,“两位大人说我们隐瞒,我不清楚有什么需要我来为两位效劳?这段时间外边发生的事情可多着呢!我先说好,好消息不多。” “你最好说个明明白白,”盖略特爵士嗤笑,“那些船长们一定十分乐意再载着军队返回海鸥镇,我相信他们对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的黄金感兴趣,哪怕只是口头上的承诺,毕竟,哦,法克,你们兰尼斯特家族的族语是什么来着?兰尼斯特有债必偿?我跟你说,提利尔家也不喜欢赖账!” 泰伯特兰尼斯特抽了抽嘴角,什么也没说。 里克波顿这个时候笑了出来,他准备等待这些海船全部离开后再向两位大人述说最新的消息的,现在看来,两位比他预想得要更精明且周全。 “消息可太多了,我不知道两位大人都对哪些感兴趣?”声音因为寒冷有些变调,但听起来就像认输,这让他对自己有些不满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正在聚集兵力,准备攻打长城,如果长城有失……” “如果长城有失,史塔克的盟友卡史塔克和安柏就会遭殃,这是卢斯波顿的话,不过,我们对长城的事情不感兴趣。”泰伯特爵士在催促他,“妈的,我们了解长城比你了解得更多,小子!” 谎言。 “我们在临冬城内安插的间谍大部分都被清理,从斯卡格斯岛搬来的救兵在路途中出了意外,也没有机会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打开城门。” “省省,继承人,卢斯波顿大人可没有想过要围困临冬城!你的间谍和内应都起不到作用,否则他就不用买那么多粮食,准备耗死史塔克了,难道你还有其他方法?” “当然有。”他也一样知道卢斯波顿大人的意图,“我还想通过联姻来解决这个问题,毕竟,我现在还没有订婚……我曾派人向狼女求婚,可她说我没有资格与他对话,这条路行不通呢,大人!”里克波顿几乎想笑起来,他发现调戏这两位着急的爵士有着难以言说的乐趣。 “我跟你说,我对你的几把要插入哪个女人的洞也没有兴趣,”他用拳头恶狠狠抵在他的胸口,“你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消息。” 里奥副队长看到这个情景,立马推开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的侍卫,向三人所在的位置靠近,里克波顿伸手示意他停下。 这只是一碟小菜而已,他能够吃下。 “狼女从铁民手中拿到了卡林湾,然后带着骑兵一路南下,攻占了孪河城。据说,吊死了不少佛雷,”这里是波顿的地盘,不是提利尔或者兰尼斯特的,“我敢肯定,这里面没有任何一名你们关心的人。” 两人面面相觑。 “你对这位狼女很感兴趣?”两人好一阵沉默,过了很久之后,盖略特爵士生气道。 “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对手,更何况,她已经展现了作为对手的能力。”他有足够的时间向这两人介绍主要战事。 “少耍滑头了,我们需要君临的消息。”泰伯特爵士道,“布拉佛斯人向我们说了可怕的消息,但我们不能确认。” 是不想确认?“君临的消息堪忧,说实话,在我看来,没有一件好的。”他顿了顿,好像周边的山石旷野都在等待着他的宣布,旁边停驻的不知名飞鸟也在眨着眼睛瞧着他,“极端的七神教徒反叛,在王领和君临城周边制造动乱,梅斯提利尔公爵、蓝道塔利,”以及詹姆兰尼斯特公爵,这个名字最好不要提,“正在派兵清理四周反叛的教团武装。”这些足够让他们疑惑。 当他将君临发生的事情全部介绍完之后,两人尽皆沉默,好一会儿就驻足原地眺望原野,任凭冷风将两人的脸冻得僵红。 “该死的小恶魔!”他们痛骂。 “狼女带着狼群狠狠操了南方,你就待在自己的被窝里按兵不动?”泰伯特爵士冷峻开口,“如果波顿只有这个能耐,或许,铁王座应该考虑与史塔克媾和!” 想得美。“把艾德史塔克复活还是把罗柏史塔克的头颅接回去?”里克波顿几乎又想笑出来。 “小子,你没有资格与狼女对话,但西境守护、凯岩城公爵却有,既然他现在已经脱离御林铁卫,为了兰尼斯特的传承,或许会愿意用一用他的老二,狼女也未成婚,也许试过兰尼斯特的大棒会忘掉父兄之仇。” 泰伯特爵士开始咄咄逼人,两人若是为了取得波顿的尊重,他们早就能够达到目的,若是为了泄愤,那这个愤怒延续的时间已经够长,而若是想要让波顿感受到威胁,那无论他们说什么都做不到。 没了姐姐可干,弑君者终于想起来世上还有其他女人。里克波顿想要嘲讽,但结合不良的传言可能有损当今国王的声誉,他终于没有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而且也没必要彻底激怒兰尼斯特。 里克波顿红了脸蛋,在一番喏喏之后换成了另外的话,“他没有被俘实在太可惜了,他若是被狼女抓住,也许狼女会想起来用用他的老二。”多半是让泰温公爵绝种而不是为其续种。 “哼!”泰伯特爵士冷哼一声,转过脸。他有必要为兰尼斯特的命运担心,但摄政王总算做得比摄政王太后好一点,更何况,如果他已经继承凯岩城,至少西境无虞。 “你们看着狼女带着大军南下按兵不动,看着狼女攻破长溪城继续蛰伏,看着狼女把分裂荒冢屯消息的乌鸦送到全世界,依然毫无作为!”盖略特爵士及时接住话,将话题再次转回,“波顿拥有整个白刃河以东的地盘时尚且输给了史塔克,现在只剩东边的一半,你们凭什么赢?” “我猜泰温大人和梅斯大人派遣你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旅游。当然了,即使泰温公爵大人什么也不做,我们也一样能够战胜史塔克。” “战胜史塔克,靠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子么?”泰伯特爵士恶狠狠道。 这像吵架,但这里不是说军略的地方,也不是探讨方案的场所。 里克波顿有些焦急。 “东边我们有办法解决,西边我们也不会放弃。”狼女攻破长溪城就想整合溪流地是痴心妄想,以为给荒冢屯安排三个继承人就能分裂它更是异想天开,不过在整个局势上,她确实一直都是主动出击的人。“破局的方案需要各位大人一起来制定。” 没能主动发起进攻是因为他被掣肘,但他不想把原因、责任抛回自己的幕僚身上,他没必要让提利尔和兰尼斯特看波顿的笑话,但他一点也不能保证两位爵士察觉出什么。一个被简拔没有根基的同族小子说话有多少分量,以他们身份以及自身经历来说,应该再明白不过。 “制定?你是说卢斯波顿公爵么?他没有返回北境,而我们也不需要听你或他手下那帮胆小鬼的意见。任何不肯向铁王座臣服的北境家族,我们都可以向他们发动进攻,哼哼,让卢斯波顿的战略见鬼去!” “你们?” “如果狼女现在还在长溪城收集她老爹的尸骨,想必她不会知道我们已经登陆,”泰伯特爵士像是已完全熟悉北境状况,并且迅速在心中做好了战略规划,他目视着里克波顿,侃侃而谈,“她既然袭击你们在西边的盟友,我就帮你肃清东边的敌人,冬天来了,我们的大军也一样需要城堡度日,我们会越过所谓的最后一条河,突袭最后一座壁炉,切断北向长城的通道,将史塔克在长城的援军分割在长城和最后一条河之间。要是能调动狼女的军队北上增援,我想你们应该知道要干些什么!” 可以埋伏、可以追击,可以顺势压制临冬城。这不过是他众多主动出击计划中的一个,他缓缓点头,认可这个方法。 “两千人足够扫平卡霍城和最后的壁炉城,琼恩安柏和哈利昂卡史塔克既然都活着,就让他们催促狼女向北进军为他们收回城堡!” 里克波顿原以为他要费口舌说服他们留在北境,而不是乘船再返回南方,可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他的预料。这是诸多坏消息后的一点奖赏么? “霍伍德堡是白港的北方门户,想要征服北境,就不得不拿下白港,想要拿下白港,占据北方通道霍伍德堡就是好棋。兰尼斯特选择北方的两座主要城市,我们提利尔就选择南方的两城,我们会向霍伍德堡进发,在……波顿在霍伍德堡前沿的城堡是哪些?我们驻守那里!” “古木堡、灰木堡以及山阳城,山阳城足够大,且扼守着东边越过白刃河的山阴渡,与霍伍德堡毗邻。”这些早已熟稔在心。 “也许我们还可以偷偷越过白刃河,在史塔克的土地上放松筋骨,狼女要是这么喜欢四处出击,临冬城想必一样空虚,若是能抓住机会,或许可以一鼓作气拿下临冬城。”盖略特爵士拉了拉身上的披风,将身体裹紧,“卢斯波顿不会在海鸥镇耽误太久,要是他知道这些消息的话。” “所以,具体的战略,我们可以再……” “我们最喜欢卢斯波顿杀死史塔克两个小崽子的那招,如果能够用同样的方式杀了狼女,或许就不用什么战略,现在,我们可以返回营地了,妈的,这里真他么冷!” “我已为两位大人备好一切。”里克波顿放松了下来。 “还有我的士兵。”他隔着手套搓揉着手,“休整后,我们会立刻向最后的河进军!这些小海船可以从末江入海口逆流而上,我们争取在渡口过河,若是渡口没有机会,便用这些船强渡!该死的卡史塔克!该死的安柏!” 第七十一章 恐怖堡公爵 第七十一章恐怖堡公爵 两年征战,他终于重新回到了这片土地。安静的土地。 波涛、海洋,腥咸的海风还有一艘艘让人作呕的军舰都在远离。 士兵们情绪高昂,但没有人发出惊呼,他们还在等待公爵解散军队的命令。 公爵如他们所愿,当从哀泣河口登陆后,便将一批批超长服役的民兵放还,赠予驮马、粮食、少量黄金和白银。这是他们长久在外征战中应得的。 其中有一半应当由史塔克支付,他想,因为,其中至少有一半时间,这支军队是在为史塔克战斗。 他会把这笔账要回来。 前来港口迎接他的是他的继承人里克波顿,他留着齐耳的暗棕色头发,目光坚定,肌肉匀称,但看起来有一两分见到他不知所措的木讷。 公爵冷峻地看着他,看着自己的继承人站在自己面前,像个受教的学生。 在冰冷的空气中,两人相顾无言,俄尔,公爵轻轻扯开嘴角微笑起来,为凝结的空气带去一丝和缓。 “多好的年轻人!”公爵出言,多米利克长什么样?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但眼前的多半不是,他真希望是,“很好的营地,你准备得很好。” 这是为他的北方大军搭建的临时营地,按照行军规则创建,营地的入口有前后两座了望塔、警示周边的敌人,这有些多余,因为在这里他们不会遭到任何敌军进攻,但继承人仍然按照标准规范创建,这有些超出预期。除此外,还有按照兵种分配的营地、居所、马房,规划布置让他很满意。 “这看起来并不是临时性建筑。”公爵骑着马,在离开营地的时候,也许不该再谈营地。 “大人,若是将来重建波顿港,我们会把这个营地用起来。希望它能够抵挡这个冬天的冰雪,我已经尽可能利用地形,并且加固主要的墙壁。这里的碎石很容易寻找,木头也不缺乏。”里克波顿的声音不大也不小,在公爵面前显得很如常,距离不远也不近,一切恰到好处。 “很好。我希望很快就能重新利用起这块营地。”多久呢?这主要取决于狼女和这个冬天的时长。 “说起营地,那位提利尔大人和罗宛大人来信说,他们不喜欢山阳城子爵为他们准备的‘鬼屋’。他们看起来不喜欢这里的一切。”里克波顿骑着马落后公爵半个马身,伴行于恐怖堡到港口间的古道上,他已下令,让后面的军队稍稍远离他们,所以此时两人像是在并肩散步,这无疑让继承人放松了许多。 “你是怎么回信的?”莫特莫尔摩子爵为南下的波顿军提供了三百名步兵和五十名骑兵,如今能够安然无恙返回的只剩下两百七十三人,其中大部分人手上都沾着北境家族士兵的血,当莫尔摩的士兵们返回山阳城,这些信息会传到莫特子爵的耳中。可惜了,这些消息不是由他的继承人传回。 那可怜的继承人同样死在红色婚礼——作为屠杀的一方。 “我告诉他们,北境环境有别于南方,莫尔摩大人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当然,我也提醒他,如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营建。”继承人笑了笑,“当然,我也没忘记告诉他们,最好的营地是白港。希望他们没有认真去对待,两千人可拿不下白港。” “要是用好策略,更少的人也能够拿下一座城市,他们在那驻扎没有错误,你做得不错。可惜了,他们没法单独拿下霍伍德城,那里是白港的门户,白港不会轻易放弃,更何况,霍伍德夫人也是曼德勒家族的人。” “希望兰尼斯特的大军拿下卡霍城的消息能够稍稍刺激他们一些。对了,大人,兰尼斯特俘虏了亚丽卡史塔克,这个女孩我们要怎么用起来?” 这是额外之喜。 “卡史塔克大人虐杀威廉兰尼斯特后,恐怕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城堡会有被兰尼斯特的军队攻陷的一天。如果泰伯特兰尼斯特知道卡史塔克大人曾用亚丽的贞操来奖赏抓住詹姆公爵的人,我猜他不会再把这份奖励保留下来。我会尝试沟通,让他把人送到恐怖堡。”走在熟悉古老的大道上,让公爵大人全身都轻松起来,“卡霍城是整个北境东北方向重要的堡垒,卡霍城北方面向海豹湾的海豹港是北境征服斯卡格斯岛的重要出口。你知道么,没有卡霍城就没有海豹湾,没有海豹湾也不会拥有斯卡格斯岛,没有斯卡格斯岛……就不算完整的北境。” “把她带到恐怖堡又有什么意义呢?” “无论如何,她始终还是北境的伯爵之女,来到恐怖堡有助于她的安全以及她的贞操,如果她还有的话,另外,等到战争结束,获得卡霍城奖赏的勇士需要这样一个女孩。”公爵看了看继承人,觉得这一幕有些滑稽,“她曾与原霍伍德堡继承人订婚,但那个继承人已经死了,如果你想要,我也可以给你,但我必须说,你的婚姻值得卖出更高的价格。” 公爵大人的婚姻会让联姻家族困惑并且难以衡量价值,但明确的继承人的就不同了。 “我听从大人的安排。”继承人笑了起来,“在听到史塔克的两个小男孩去世后,我就派人联系了狼女,她以我没有资格与她对话拒绝了。” “狼女当然是优先选择,这没错。如果她同意了联姻,北境的战争将立刻停止,我会再派人与她沟通,如果她从溪流地回临冬城的话。”这多半没用,尤其是,这个女孩接连取胜的情况下,公爵知道这点,他没有必要放弃,除非彻底击败她,否则婚约将永远是解决北境困境的优先选项。“如果她不同意,只好找机会杀掉她,这样,北境的乱局也同样将迅速抚平,你看得很准,北境的症结在这个女人身上。” “我们可以杀掉她么,就像杀了她两个弟弟一样?” 古道旁恢宏的巨树互相纠结在一起,为古道增添了一抹神奇的色彩和神秘的气氛。 “我们在北境的时候一般不这么谈话,”公爵感觉自己在继承人面前的话多了起来,这是自己欠他的,需要很久才能还清,“北境永不遗忘,北境的旧神始终在观察。但你既然说出口了,也没有什么再隐瞒的——是啊,杀掉她也一样能够解决麻烦,可代价太高,我不确信要这么早行动。你看到我带回来的和尚了么?他是工具,很好的工具,我会在合适的时机使用。你知道就可以了。” “红袍僧?巴尔塔萨说他在临冬城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传闻她是史坦尼斯身边的红女巫,也许是为了史坦尼斯与史塔克缔结盟约而来,不过这么重要的事情让一个女巫代劳,或许说明史坦尼斯真的已经无人可用了。” “巴尔塔萨是个谨慎的人,叶溪河在他手中我很放心。”公爵不想多说僧人的事情,那有太多不可控的因素,“你看到了这些树了么?有什么感想?” “我当然看到了,”里克波顿有些疑惑,不明白公爵的意思,“它们很老……很粗,也很高,叶子有些奇怪。” “不错,它们还很直,”公爵淡淡地点头,“当波顿港被毁后,紧接着,继承恐怖堡的波顿家主就将古道两边的景观树全部铲除,种上了橡木、雪松、柚木、胡桃木、杉木等树种,这些都是非常好的造船船料。” “作为船料,它们也太粗了。” “是啊,太粗了!波顿等啊等,将一批批树木砍伐,木料堆满了所有可以用来风干的仓库,可还是不能把其中任何一块制造成船,当船料实在太多后,波顿只好将一批批船料售卖给布拉佛斯人,”看到这些遮盖了天空的巨树,公爵有些感怀,“他们以为波顿可以用来造船的树取之不尽呢!” 巨木的树林中,只有马儿的鼻息声和跟随的军队带着节奏的踩踏声,公爵和他的继承人都被古道两旁的树林牵挂感怀着,他们像是首次到这种地方。 “从恐怖堡一直延续到波顿港前的小城镇,这就是这么多年以来历代波顿的作为,他们所做的都不过是等待。”公爵用淡淡的语气再次开始,“我知道你在议事厅中的建议,你做得已经够好,我很满意,没有抓住机会向史塔克发动进攻并不是你的错。”公爵叹气,“这是我的错。我该赋予你更多的决断的权力,或许你主动行动后,史塔克就会感到压力,而不会将力量向更西方投射,溪流地也不会面临今天的状况。” 他在船上的时候便已经知道了狼女的行动。 “红袍僧多次索要祭品,提醒莱斯威尔们敌人已经到来,并且扰乱了那条冰原狼的感官,可是仍然没有阻挡莱斯威尔的失败,也没有影响狼女的胜利。”公爵升起了手,阻止了里克波顿的提问,“这不是可解释的事项——狼女和她的幕僚可能认为,打击了莱斯威尔家族,将会削弱芭芭蕾莱斯威尔在达斯汀家族的威信,然后可以用三个继承人来分割荒冢屯,这大错特错。达斯汀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都是不惮于让女性承继家主位置的家族,与史塔克家族也没有什么两样,狼女自己受益于,姑且说是北境的传统,却将这么明显的事实在达斯汀夫人身上忘记,实在让人震惊,尤其是杀了让溪流地敬爱的罗德利克莱斯威尔伯爵,难以想象。如果让我猜的话,无论是明焰门、石河屯还是长岩堡、铁溪城,他们都会选择向达斯汀夫人效忠,而非向狼女选择的某位莱斯威尔效忠。” “达斯汀夫人有统治的才能么?”里克波顿询问,“罗德利克伯爵的三个儿子也被杀了,听说这是作为莱斯威尔侮辱艾德大人尸骨的报复。” 公爵知道他没有和这位夫人见过面,不甚了解。但作为自己的小姨子,公爵大人了解得可太清楚了,她年轻时是个羞涩纯情的美丽少女,婚后是个主持内外的好手,成为寡妇后便慢慢成了统摄荒冢屯内外的真正领导人。 “统治溪流地和荒冢屯绰绰有余。”作为女人不需要在战场上厮杀,这点足够了,“她的三个兄弟死后,就轮到她来统治溪流地了,这对我们来说不见得就是坏事。” “不是坏事?” “莱斯威尔家族和达斯汀家族的族语是什么?” “我……”继承人讷讷,羞红了脸。 公爵没法责怪自己的继承人,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了解每个家族的纹章和族语。 “不必自责,”公爵伸手示意,“族语是了解某些家族性格的通道,并非人人都会按照自己的族语行事,但大部分人都逃不开族语对他们的‘诅咒’。”公爵笑了笑,“你没听错,我用的词是‘诅咒’,有些人或许会认为是‘祝福’,但随他们。” 冰冷的微风透过丛林似一只只刀,公爵将自己的披风拉紧,摘下一片黏在他外衣上的潮湿枯叶,松手扔了出去。 “这或许是达斯汀夫人的危机,但也是她整合溪流地和荒冢屯的机会。”公爵笑了笑,没有把他们的族语说出,就当是给继承人的一个警告,他至少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盟友家族,“我们会给达斯汀夫人足够的支持。” “给她什么支持?” 公爵觉得,自己和继承人之间还有太多需要磨合,如果是多米利克在此,他至少会以举例的方式进行确认。 “何不猜猜呢?”公爵对他微笑。 “既然是支持,自然是我们有的东西才能支持,”里克波顿沉吟,“军队?另外,大人您是铁王座认可的北境守护,这也是了不得的东西,我们可以借此对溪流地施加影响。” 比他想象的要优秀。“你错了。”公爵扯着嘴角略微做起了笑意,“并非借此对溪流地施加影响,而是借此对荒冢屯施加影响。”公爵免了他的继续猜测,“狼女为荒冢屯选择了三个继承人,兰诺史陶、皮尔水曼以及费舍尔家的小子威廉费舍尔。人人都知道兰诺史陶的继承权来源于其母亲,但她母亲的儿子并非只有兰诺史陶一人,还有琼斯菲林特。艾德史塔克曾顾忌菲林特之指与荒冢屯同归一名伯爵治下,因此否决了琼斯菲林特与芭芭蕾的婚姻,我不一样,我可以支持琼斯菲林特的婚姻,继续巩固达斯汀夫人在荒冢屯的地位。”风在此吹过,他觉得喜欢山林间的冰冷味道,说话的兴致也更为浓厚,这是在南方不曾有过的体验,“琼斯菲林特或许不会愿意为荒冢屯改姓,这也方便了达斯汀夫人保持在荒冢屯的地位。” “如果他们结合,那么就不仅仅是菲林特之指与荒冢屯的结合,而是与溪流地的三地结合。大人您就不担心么?” “我担不担心对波顿都没有影响,关键是你,你担心么?” “我不知道。”他沉默了很久,作出了回答。 “琼斯菲林特是个鳏夫,而芭芭蕾夫人是个寡妇。只要我同意他们的婚姻,就可以顺利解决狼女不高明的计谋。”这些都是小事,“你说不知道,这起码够诚实,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婚姻会有什么后果——我指,芭芭蕾是否会生出孩子,她已经三十八岁,过完这个冬天,只有旧神知道她会多大。若是她在这个年龄还能生出孩子,我要是你,我会担心。” “若是生不出来,等到他们死后,三地还要分裂下去,就没有必要担心。” 公爵给自己的继承人投去赞赏的微笑,事实就是如此。 “这就是风险,而我也不会去问她是否还能生孩子这种问题,她当然会将这些视为侮辱,也会认为我们是蠢货——对我们来说,后一种尤其得不偿失。” “我们可以贿赂她的侍女!”继承人笑了起来,“把事情调查个清清楚楚。” “如果她还能生出孩子,我甚至愿意把她嫁给你。”公爵也同样笑了起来,“她年龄比你大,但嫁妆丰厚,值得一搏,哪怕你是恐怖堡的继承人。” “可以考虑。”里克波顿没有拒绝这份潜在的好意。 “有可能的话,她也不是你的第一选项。”公爵收起笑容,“她年轻时就与野狼布兰登厮混,从未听说过怀孕,如果有事,她不会瞒着她姐姐蓓珊妮,而蓓珊妮,呵,多半也不会瞒着我——之后她嫁给威廉达斯汀伯爵后,也从未见过她的肚子有什么动静,她多半是生不出孩子了!” “她当然不是第一选项。” “第一选项是狼女,可她多半已将波顿视为仇敌,除非攻破她的城市,将她像最后的风暴女王亚尔杰娜一样俘获,”公爵暗暗叹了口气,看着继承人疑惑的样子,他多半不知道这个女人,于是不得不解释,“她是最后的风暴地女王,第一代风息堡公爵奥里斯拜拉席恩击败了她的父亲,并在巨龙的威胁下拿下了她的城堡,最终,奥里斯拜拉席恩娶了她,并且继承了杜兰登家族的族语和家徽,这也是拜拉席恩家族族语和家徽的来源。” “如果我们真的拿下临冬城,俘虏了她,也没必要再娶她。” “当然如此。”更不用继承她的族语和家徽。 “所以还有其他选项么?” “当然,这是我今天一直想说的。”公爵看向他,“第二选项:她是白港继承人威里斯曼德勒的女儿。我们或许可以根据威曼伯爵的心意,娶她第一个孙女或者第二个孙女。”公爵看着荒凉熟悉的古道有些失神,“战争频繁,男人死得越来越多,留下了那么多可爱的女儿们没法找到合适的配偶,他的两个孙女,其中至少有一个应该嫁给艾德史塔克的儿子,可艾德的儿子全死了。如果他愿意为自己孙女的地位考虑,或许,会同意这桩婚姻。” “要是我们手里握着威里斯曼德勒的脖子,或许他会考虑得认真一点。可惜了,詹姆公爵总喜欢打败仗,让我们变得被动。” “没有错,所以我才用‘或许’,”他在去往盐场镇途中,应该顺便去往赫伦堡,把威里斯曼德勒的脖子握在手中,但现在说什么也迟了。“但狼女轻易将威里斯曼德勒放回白港,这让威曼大人有了充分的选择权。” “他会背弃史塔克么,哪怕他的儿子被狼女救回?” “他是为史塔克的事业被俘,如今再被史塔克救回并不亏欠情义,更何况,我没有听说,曼德勒家族以情义见长,除非他们的大肚子里装的是良心。” “我希望他的孙女和他不一样。” “你在乎么?”公爵冷酷地问。 “大人您这么一问之后,我突然觉得,也没那么在乎了。”继承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拘谨,他还不确定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大人,佛雷们,他们如果知道了消息……” “他们已经知道了消息,”公爵目不斜视,“他们没有选择。只有波顿能够帮助他。他们曾是泰温兰尼斯特的疯狗,现在也可以是波顿的疯狗。我听说,你有个策略,是要在河西钉一棵钉子?现在有人可以做钉子了。” 第七十二章 恐怖堡公爵 第七十二章恐怖堡公爵 公爵和自己的继承人一直在通往恐怖堡的小路上并行着,侍卫们偶然上前告知后面部队的行进速度,暗示公爵应该加快速度或者降低速度。 莱姆德被他提拔为侍卫队长,可当他踏上北境的土地后,便忘了自己的身份,自觉成了继承人守卫副队长里奥的小小跟班,这让公爵认定,他是个配不上队长位置的无能之辈。 这是路途中唯一扫兴的存在。 他们在离港口三十里的地方踏上这条由卵石铺就的行道,有些石头千年以前就被安置在这里了。洪水冲毁过这条古道,但波顿从未放弃恐怖堡通向港口的道路,在洪水过后,总会将冲毁的路段重新修复,有赖于加高的河岸和疏通的河道,最近很多年以来,洪水已逐渐在北岸销声匿迹了,哀泣河至少没有再让北方的领主和贫民们流泪。 战马悠闲地踏行在古老、坚硬的卵石地面上,如果公爵记得没错,他小时候就听说过,这条路也有路基,路基的制作远远超出他的认知:人们反复夯实泥土,在路边的两侧树立石道和排水孔,然后继续用一层层泥土、石子、卵石夯实。如果他听得没错,其中还有一些让公爵匪夷所思的做法,即地面下的每一分泥土都要经过蒸煮后才能使用。 公爵至今都无法明白,蒸煮泥土的原因,从没有人告诉他。 在道路完成的时候,表面铺设的是一块块巨大的灰砖,从恐怖堡一直到海滨港口,驰道的路面比现在宽得多,据说,足够两驾马车并列驰行。 现在,,无论如何测量,都找不到能够容纳两驾马车的宽度。 道路的边缘已经被植物占据,部分地方还能看到是森林在慢慢吃掉了古道边缘。而传说中的巨大灰砖早已不见踪影,留下的只剩一只只整齐码放又挺翘的顽石。顽石的缝隙中,长满了绿色的苔藓和微草,保持着湿润的暗色。 因为它们的存在,马蹄声才没有那么响。 “史塔克禁止我们通过波顿港对外开展贸易,虽然他们已经将波顿港彻底摧毁,”公爵觉得此刻重新回归了旧神的怀抱,正用着冷淡的语气为这个将要继承波顿家族的年轻人讲述他脚下这块土地曾发生的事情,这是‘前任’家主欠未来‘家主’的东西,只要他还是波顿家族的族长,他就有义务,虽然很多家族的继承人都忘了他们身上的义务,“重新建设港口被禁止,但他们却没有禁止我们维护道路,所以,我们坚持在东方投入,保留了向外的通道,”一时之间看不到作用的通道。“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投入么?维护道路向来不容易。” “我们需要东方的贸易。” 这是个普通的答案。 “你说得对,波顿的生命和希望都在东方,”波顿在东方没有贸易了,“整个世界都在我们的东方,脱离东方我们就只能成为史塔克的封臣,普通封臣。” “我明白,大人。我希望能够看到波顿港重新打开的那一天。”继承人肯定地说。 这句话起到了一点安慰的作用,但公爵还是不得不提醒,“没有波顿港的波顿,不是伟大的波顿,没有波顿港的波顿也成不了真正的红王,成不了真正的北境之王。”更何况七国之王? “是的,大人,我想,我已经明白了一点儿。”他嘴角露着笑容,不知道那是嘲笑还是自信,但他是自己的继承人,公爵没必要对他的目的带着怀疑,无论那是什么。“但现在,我更想先击败狼女,彻底解决西方的史塔克,呵呵,以及他糟糕、顽固的盟友。” “军略的事,我们回到城堡后再说。”等他回到城堡,也许北方的泰伯特兰尼斯特也会带着他的战利品返回。泰伯特兰尼斯特绝不会让自己沦落在决策圈之外。 哼,最核心的战略,也不会在明面上的决策圈展开。 越过丛林封锁古道,经过连片的丘陵和蜿蜒的巨石甬道之后,世界开始变得触手可及。公爵觉得一切都让人神清气爽。 哀泣河奔腾撞击的水声越过丛丛灌木,欢乐地传到公爵的耳中。 奔浪在扑打着山岩。 这条通道是从整块山岩之中开凿而出的,两边的崖壁上仍保留着当年的凿痕,像一条条向下挖掘的笋道。公爵说不清通道的功臣是波顿还是更早的森林之子。 如果是森林之子,那与书中的记载不符,他们只有石质的工具,不可能用来开垦岩石,如果他们用魔法,他们也不用刻意在崖壁上留下明显的铲痕。但如果不是森林之子的杰作,崖壁上也不用残留着没有人能看得懂的字符。 先民有必要学习森林之子在石崖上刻出无法辨识内容的图或文字么?公爵不知道。 凿出的碎石至少有一部分用来垫平了通向恐怖堡的道路。 完全由巨石搭建的底座,构成了通道的主体,在承受着哀泣河的冲击。如果哀泣河的水位再高数十尺就可以淹没通道,但沿着岩壁残留下来的清晰水痕让人轻易知道哀泣河的最大能耐在哪。他不用担心哀泣河淹没这条关键通道。 分散的一顶顶孤峰环绕着汇聚在此的河流。 崖壁高耸,柏松苍翠。 只有远离这里,才能看到这里的真正的雄伟和壮观。 哀泣河深入北境的东大陆,在这里吸纳了从孤山上流淌下来的数道河流,奔腾的河水在崖壁上冲刷交融,在山岩的岩石的根部冲击出巨大的黑暗空洞,空洞在水流的激荡之下,发出“哭哭哭”的野蛮声响,像是一名在此坐卧哭泣的巨人。 独特的声响为这条河带来了专属于它的名字,哀泣河(weepgwater)。 公爵小的时候以为只要数年,水流就会将眼前的山脉冲断,可几十年过去,山依旧稳稳坐在那儿,可能几千年以前也是同一个样子。 “我听很多人说,有巨人藏在洞里。”里克波顿看着眼前壮观的景象之后开口,“我原本不相信,可谁又能证明里面没有呢?那里的水流太过猛烈,没有船敢靠近。” 说话的是自己的继承人,公爵没必要投放冷漠,也没必要反驳嘲笑,更何况,他说的也有一点道理,他小时候也曾听过同样的传言。 里面没有巨人。 “我曾听过其他传言,”公爵伫立原地,望向在几座孤峰之间奔腾撞击的滔滔江水,“那张黑暗的大嘴实际是一个半神的怪物,以人类的恐惧为食,传说它游走在北境的大地上,脚步踏遍了整个北境,有一天,它最终停下了脚步,选择永远待在了这里。”公爵将眼光投向自己的继承人,“你觉得怪物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停留?” 里克波顿望着公爵,疑惑地摇了摇头。 “传言说,只有恐怖堡才会持续地产出恐惧,”公爵向他介绍,这位继承人不知道很正常,他曾向多米利克介绍过,他确信他不会再有耐心说第三次,那太伤人了,“这是红王的说法。呵呵,有的红王总觉得不熟悉的神灵会更有用,所以,当他们知道这种消息后,试探地向它祭祀,他们以为只要向这位嗜好恐惧的邪神提供恐惧,它就会对他们进行回报。” “回报有用么?”里克波顿问。 “你觉得呢?” “多半没有用,否则……” “不错,否则,波顿会把北境的人全都投入到它的嘴里。”公爵淡淡地望着江水,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在山间,“不是完整地投进去,而是留下他们的皮后投进去。” “看来,这些红王还是太小气了,竟然把他们不想要的东西作为贡品。” 玩笑话成功逗笑了公爵。每个人都可以怕他,但自己的继承人则没有必要。 “我猜,被投进去的还有不少姓史塔克的人,有没有留下皮我就不清楚了。”冬季的水量没有夏季那么多,但壮观并未减弱,不过也得感谢水量减弱,不然黑色的洞口可能就很难看得完整,“在最严寒的时候,哀泣河也会封冻,”北境所有的河流都会封冻,比最坚固的岩石还要坚硬,“那个时候,就可以接近洞口,你一定没有进去过,”最好没有,“我可以告诉你,我在里面的发现。” 继承人露出震惊的模样。 “人都会有好奇心,我也不例外,年轻时尤其如此。”这段故事多米利克也不知道,因为他当时兴趣并不在此,并嫌弃自己的父亲啰嗦,“我带领人手在冰天雪地中,踏上了冰冻的河面,慢慢接近了洞口,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么?” “珍宝,还是骷髅?” 公爵笑了。 “洞口的底部灌满了江水,已经被冻结,所以,我们可以踩着冰块小心往里行走。岩洞黑暗,几乎无法见底,我们携着火把和蜡烛,摸索前进,我感觉到这里时已经过了几年的时间,这肯定是错觉,很可能是我太过紧张导致了错误的感受,实际上最多只是从恐怖堡正门走到后门的距离。我们看到了楼梯,谁会在那里建设楼梯呢?我们当时竟然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只觉得发现了奇迹——这个过程没必要说什么,我们确实发现了奇迹——我们随着楼梯,推开了紧闭的宫门,宫门用鱼梁木做成的,苍白一片,哪怕是在烛光下,依然是苍白——我们进入了更大的空间,那里没有那么冷,相反,还很温暖,就像在恐怖堡的温泉厅。” 里克波顿已经听得入迷。 “现在让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公爵收起讲故事的语调,将里克波顿从洞中拉出,“里面躺着的都是矮小尸骨,当然有骷髅,还很多,骷髅几乎一碰就碎,我们断定,那是森林之子的巢穴,真正的历史遗迹;我们在里面找到了骨笛、他们的武器,龙晶,他们的石质武器,这显然是从附近的火山岩中取材;除此以外,我们还找到了一些看不懂的陶土器物,如果你把这些当做珍宝的话,它们就是珍宝。”公爵盯着继承人的眼睛,“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什么都不期待的时候,一点点东西就能让你惊喜莫名,而最终,要是期待太多,失望也就越多,希望这个故事没有让你失望。” “这个冬天快到了,或许,我也可以进去看看。”里克波顿笑着说。 “自从进过洞口后,我就开始相信它是个怪物了。它不是自己来到这里,它是被森林之子压制在这里。” “大人您没有开玩笑?” 公爵露出微笑,点了点头,然后调转马头,示意继续行路。 越过这片轰隆“哭泣”的窄谷,他们就能看到耸立在丘陵之上的恐怖堡了,而恐怖堡又是另一番景象。 第七十三章 恐怖堡公爵 第七十三章恐怖堡公爵 沿着峡谷铺设的古道继续向西穿过最后一座孤峰,就能看到坐落在森林与丘陵交汇之处的恐怖堡。 恐怖堡坐落在哀泣河的支流之上,河水沿着城堡边缘的河谷将森林与丘陵地切分,而后婉转进入孤峰身后,将孤山山脉的水流汇入奔涌的哀泣河。 在河口在进入孤峰前,一支支脉通过水渠被引入挖掘出的巨大人工湖中,湖中心留出了一片空地,空地的中央建起了一座高塔,高塔并非用来警示,而是用来装点和游玩。 湖泊也是如此。 这是赫伦波顿伯爵为自己来自南方的宠妻简妮罗宛而修建,为了纪念,赫伦伯爵为眼前的湖泊起名为红湖,实际它自身一点也不红,与传说中金树城西边的红湖完全不同。 湖泊确实为恐怖堡增色不少,在盛夏的时候,旭日初升,湖面波光滟滟,映照着青山苍柏。无风之时,水面如镜,从主堡遥望,可以复现周边一座座耸峙的孤峰,恐怖堡就这样,被上下左右的孤峰环绕。 自古以来的波顿家主都相信,这里是孤山余脉下,众山聚拢之所,万峰护佑之地。东出哀泣河,它可以直抵海滨;沿着不远处的登船口,也可顺着水流直通大海;北上,穿过贵妇峰林,沿着石铁道,可直达末江骄阳渡,遥控孤山各处矿场以及周边诸侯;向南,越过哀泣河的天然屏障,是连片的山间丘陵、农田和森林泽地,那是白刃河东边广阔北境的核心腹地,大大小小的北境诸侯在此繁衍生聚;而大敌所在之西边,群山笼络,山地氏族分聚争斗,关隘、险谷、沟堑非人力能越。 这是波顿坐卧云波,历经劫难而颠簸不倒的根基。 越过红湖,在南边的孤峰之下,是波顿开辟出的一片不大不小的草场,公爵少年时花了很多时间在那里奔马逐兔、牵黄擎苍,一如所有曾在恐怖堡过往的少年。 偶尔,公爵也会在城堡的卧室静静安立,看着多米利克和一众少年在城堡下和草场上竞逐厮斗,奔游戏闹。 那是少有的吵闹时刻。大部分情况下,恐怖堡都是安静的城堡。 城堡依托隆起的丘陵而建,就地裁切了原属于丘陵的石料,丘陵的断壁与截断的石块露出了与城堡外色一致的暗红色,古老、粗犷而神秘。 城堡的基色不容易改变,只有在阳光明媚之时才能去除暗红和不明的晦涩,展现出它不多见的雄伟而非沉抑、壮阔而非扭曲、明秀而非怪异。但北境永远是北境,永远不会有那么多明媚阳光,所以它暗沉、内敛而又锋利迫人。 人们经常以恶魔的居所来形容这座城堡,千年以来,城堡走过无数的称谓,始终不变的名字则是恐怖堡,这多亏了波顿严酷的纪律、刑罚以及它像刀剑一样高高耸立的城墙、锯齿一般的城垛和繁复堆叠的杀人洞。 世人用高耸的城墙来形容恐怖堡的防御,但它的防御之能并非在于城墙,而是它本身就是建在隆起丘陵上的城堡,城墙站在壁崖的肩膀之上,看起来自然不同凡响,就算赫伦堡,也比之不足。更兼城墙下留给进攻军队的空间极少,以致千军万马也只能在城堡之下叹息摇头。 与临冬城不同,它从未失陷,也从不失陷。 眼前的恐怖堡与公爵离开时的恐怖堡略有不同。他离开时几乎还是夏季的末尾,虽然征召了不少士兵,准备南下战斗,但临建的军营不过占据了草场和山脚的一小块地段,而此时,恐怖堡下已到处都是林立而起的帐篷,这让一切都显得乱糟糟,又有些不安的紧张。 公爵已提前感受到了冬季的肃杀之气。 恐怖堡的冬季没有夏季好看,公爵打心底里这样认为。事实上,整个北境可能也都这样。当呼啸的暴风雪来临之时,雪会将北境的一切掩埋,眼前的一切都将变成白蒙蒙的一片,实在没什么可看的。 刚到恐怖堡的人,会惊叹它的特别——它不是最雄伟的,不是最具美感的,也不是最实用的,但就防守上,它绝对是最让人心寒的。 向东边开放的名为太阳门,太阳门向前数十米是丘陵失落的峭壁,人们非得从另一侧的道路打圈才能慢慢登上正门前的狭窄空地,这里停靠运输的车辆足够,但盘踞攻城的军队和器械万万不行。任何进攻的军队都不可能在这样的狭地发动进攻,否则非得被城楼上的守卫射成靶子。 他原本不想从太阳门入城,但他是从东边的方向归来,出于莫名其妙的想法,还是选择了东边。东方是城堡的主位。 红袍僧正在仰望暗红色砖石铸造的恐怖堡,他拉着嘴角露出神秘的微笑,他的红色外衣披风,此时竟和外墙成了一个颜色。 波顿没有理睬带着愤怒和冰冷脸色的两位佛雷,按照正常的节奏将他们和守卫们带入城堡,而其他的普通士兵则被引入草场上临时搭建起来的营房。 公爵觉得困乏极了,但仍然打起了精神,按照节奏,监督军官们将属于南下士兵们的战利品一一进行分发。公爵能够看出士兵们的兴奋,但一个个在他面前压下了兴奋和喜悦。说不清楚那是因为活着返回了北境还是获得了奖赏。 军官们的奖赏要复杂一些。战死的直属于波顿家族的中层军官早已做好记名,会有专属的队伍,将属于他们的战利品分配下去,如果他们留有未成年的后代,恐怖堡有责任记录和参与支持、养育,并且要保证男性要在适当的时候有权加入卫队,成为侍卫或有机会跟随继承人学习、服务。 这既是北境大贵族最主要的支出,也是力量和忠诚得以持续的方法。 “现在,我们少了近三千多精锐的步兵。”部分属于其他家族的残兵,他们没法参与战利品的分配,恐怖堡只能支援部分物资,以供他们返回。 恐怖堡内多的是粮食、皮毛和金银。 “三千疲惫的士兵,”里克波顿回答,“等一个月之后,我们就可以有更多的精神更好的钢铁战士。” 公爵撇嘴,只有持续训练的士兵,才能称为钢铁战士,经过一个月的松懈,任何有经验的士兵都会弱化成普通士卒,甚至普通士卒都不如,因为他们知道了活着更好。 “强制召集令已经下发,我们已经召集了多少士兵?” “我们从自己的领地召集了一万人,有一部分太老,我觉得是纯粹过来混饭吃的,还有一部分太年轻,我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骗刀剑玩,所以就把这些不合格的骗子剔除了,现在剩下了六千步兵、一千五百骑兵;另外,感谢菲林特、朗和威尔斯等东边领主,我们收到了接近六千步兵和两千骑兵的援助,大人,如果您再不回来,为了减少粮草压力,我一定会把他们再撵回去。” “现在我回来了。”公爵点头,东边的领主们除了受白港掌控的几个大家族外,其他都已投向波顿,这很好,因为他们知道敌对波顿的后果,“兰尼斯特的军队已经为了我们取得了先胜,我不得不说,他们行动十分积极,呵呵,效果也极其完美。” “巴尔塔萨子爵、餐刀爵士威廉罗尔科也带着自己家族的军队进行了协助。”里克波顿回应,但显然没有那么认真,他不断瞧着在院落内已为士兵们包好和分发的战利品,公爵知道他担心什么。“他们偷偷越过了骄阳渡,在麦田中击败了卡史塔克匆忙组织的军队。我听他回信说,斩掉的老得掉牙的头颅就可以装满大车。” “卡霍城离史塔克太远,”他们不会救援,壁炉城多半也是一样,“多半没法史塔克创造危险感,实际,狼女要是不南下,这两座城堡或许也一样会倒向我们……”核心战略已经开始,而正式的战略需要等到泰伯特兰尼斯特、盖略特提利尔以及他们手下的重要军官到场后才会敲定。 “现在也差不多了。” 差的太多了。主动投靠和被征服,是完全不同的含义。 军官们还在不断向士兵们分发物资,其中最主要的是提供装物的袋子,战利品则直接是金银,之后将由他们自己根据需要购买粮食、毛皮、盔甲或者刀枪剑戟——吆喝声打断了他的思路,公爵没必要批评继承人,也没必要直接对他的意见进行反驳。但这种带着潦草的自大,让公爵有些不舒服。 “北方的事已经成为定局,安柏和卡史塔克对南征事业太过积极,损失太大,现在不可能抵抗装备精良的狮子。你该担心的是河西。”公爵尽可能地引导里克波顿,他缺少军阵的历练,也没有太多参与贵族们的决策圈子,相比罗嘉尔波顿,差距很大。 “莱斯威尔和达斯汀。” “我见过狼女数次,虽然不想这么说,但她可能是瑞卡德史塔克几个子女的综合——母狼的精明、头狼的自信、次狼的迂阔以及幼狼的天真,”里克波顿表情纠结,可能话题已经让他觉得奇怪,于是公爵直接说出想说的话,“她可能不会那么迂腐,在长溪城等待并收拢艾德大人的尸骨。她极有可能快速整合溪流地各个贵族的士兵向荒冢屯进军。我听你说,溪流地已经发出征召令了,她甚至不用等待兵员聚齐。” “根据情报,她在南方的几仗,全部是依靠骑兵的快速突击获胜,甚至奇袭孪河城也同样用的是骑兵。溪流地确实会给她提供一些战马,但想要靠一点战马就击败……”里克波顿停下了话。 “为什么不继续了?” “我们需要通知达斯汀夫人做好防范。” “我已经做了,早在红袍僧看到狼女向西进军时。” 继承人抿着嘴,没有把疑惑问出。公爵有一天会告诉他。 “即使达斯汀夫人做好防备,也不一定就能取得战果,”溪流地和荒冢屯乃至菲林特之指是重要的盟友,决不能轻易放弃,“她应该是想用先西后东的策略,既然如此,我们只能逼她回援。” “我们直取灰狼渡,突袭临冬城!” “大军距离灰狼渡太远,等到军队到达,史塔克定然会做好防备。”方案太过激进,不小心就会形成决战,现阶段根本没有必要,“不过也很接近了,我们可以把灰狼渡变成风雪渡,将突袭临冬城变为扫荡临冬城周边。风雪渡距离临冬城不近但也不远,有一把刀插在这里,她应该没有精力再在溪流地和荒冢屯胡闹。” “所以是劫掠咯?” “这项任务非常适合愤怒的佛雷。” “劫掠无法击败敌人。” “但可以调动敌人。”消耗敌人,“她想先西后东,我们可以虚北实南。” “什么是虚北实南?” “我们的威胁放在北方,但除了卡霍城和最后的壁炉城,我们什么也不动,这是虚,我们没有拿下南方的城堡,但我们要向南方的目标发动进攻,覆灭他们,威慑他们,收服他们,这是实。”狼是急切的动物,面对这种生物,最好选择缠斗,“我们需要霍伍德堡,”我要霍伍德夫人,“打通南下的道路,围困白港,”用军队向他施加压力,“赢取你和曼德勒小姐们的婚姻。” “听起来不错,如果还是赢取不了呢?” “那说明我们的威慑不够。” 第七十四章 丹妮莉丝 第七十四章丹妮莉丝 她感觉又回到了那间红色的院子内,在雨中弄湿了全身的衣服,然后追逐着在仓皇失措的红腹锦鸡。 那是布拉佛斯的权贵送给威廉戴瑞爵士的礼物,但自从那以后,她的记忆中就再也没有了那只鸡,后来一起没有的还包括那套有着红色门的房子。 那只鸡又出现了,而她仍如小时后一样,在雨水中赤脚追着它,头发因为被雨水淋湿,而湿哒哒地粘在脸上、脖子上,她将不听话的头发捋开,而后张开手,向那只鸡抓去。 锦鸡灵活,带着她穿越一座座楼台,一栋栋或熟悉或陌生的高阁,而后它扑腾着翅膀越过紧闭的宫门,向外飞去。 她疑惑地停下脚步,迟疑地站立在门旁,一时不知道是否应该推开门。 心跳在这个时候骤然加速。 “没机会啦!没机会啦!”像是有无数的观众在楼阁的高台上对她呼喊,但她一个人也瞧不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也听不着。 “你失败了!你失败了!”他们嘲讽。 我不会失败,我绝不失败!我是龙之母,我不怕一只无耻的鸡。她伸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将沉重的宫门推开一丝缝隙。 她从狭窄的缝隙中艰难地挤着,就像尚未脱离母体的胎儿。 “啊!”她嘶喊,痛哭,想要从缝隙中滑出。 她被卡在了巨门的缝隙之中,既出不去,又回不来。 她反复试探,但门依然牢牢地将她卡紧。她无助地哭了出来,只想从困境中解脱,她又为卡着她的“母亲”而伤心,就好像有人在承受着比她更加难以忍受的痛苦。 “救救我!”她呼喊,但没有人回应。 “她失败了,她失败了!”像是过了很久很久,后面的人在呼喊,语气中带着取笑和肆无忌惮的嘲弄,她小时候所听到、见到的场景又重新回来了。 她想掩头哭泣,但无人为她撑扶,而门又似乎越来越窄,她觉得已经无法呼吸。 “用力!”她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对她喊,声音越过了那些嘲讽、那些取笑,她无法转眼相看。“坚持下去!” 这个声音她熟悉,可是,可是她想不起来是谁。 是谁?是谁?究竟是谁?她在心里想,但无论是谁,这个声音无疑给了她力量,门的力道没有那么强了,她能够稍稍松一口气。 “你是谁?”她想问,但是她没有说出声,反而是泪水先涌出来了。 在恐惧的潮水中,这声音像是波涛之中的一块卵石,让她可以趴在上面躲避一轮轮的席卷的巨浪。 他不断重复着,“用力”“坚持下去”,像是再也不懂其他的词,也再也没其他的语调。 她熟悉这个声音。 可这个声音是谁呢? 是你么,卓戈?不,他不会通用语。 门又在收紧,她夹在其间,用尽力气,只能阻挡一会儿大门传出来的伟力。 她真希望能够获得其他力量。她快坚持不住了,然后嚎泣出声。 “用力”“坚持下去”,那个沙哑低沉的声音说。 她在大门中间哀泣,为“母亲”的承受的痛苦而内疚。 “你是谁?”她终于用哭腔说出了话。 沉重的巨门发出了吱扭般的响声,将她的空间压缩得更加狭窄。 她止不住哭泣。无力地呐喊或是呻吟,她想要彻底,彻底被宫门压碎,也许,没有她之后,“母亲”也不会那么痛苦,她也不用多承受一份压力。 她觉得全身都湿透了,不知道身上是雨水还是汗水亦或是泪水。她一定糟糕极了。 “用力”“坚持下去”,那个声音显出一丝关怀和紧张的情绪。 “赛尔弥爵士?”她想说,但老者的声音清亮又浑厚,这个不是。 “达里奥?”让人倾心、开心的达里奥,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可这不是他的声音,他的声音是飘散的丝,带着黄沙的味道,能够吹出戏谑的响笛,能够让风铃为他伴舞……不是他。auto;} catch(ex){} 第七十五章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第七十五章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殿下?”巴利斯坦爵士不解,露出迟疑和担忧,老爵士十分担心她出什么意外,“什么选择?” 是留在这里应付她不感兴趣的人和事还是离开这里,去往禽兽相争的鬼蜮,夺取属于她父祖的权力?可她不久前才说过,她要留下,她说不出口。 “我不知道,我们……”赛尔弥爵士看着她,露出更加担忧的表情,这让她觉得难受,她不是怪人。他只是太关心她,像个父亲、爷爷一样在关心她,而不是女仆、伙伴、追求者或者情人。“我们应该快速平息弥林的乱局……”我在说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等待,”她知道为什么做那个梦了,她现在就卡在进出的门中,留下只会被周围的一切夹死,退出只会惹人嘲笑,他们嘲笑过疯王、嘲笑过她可怜的哥哥韦赛里斯,他们正在等着她做出傻事,以便再来嘲笑她。“我被困住了,爵士!” 倾诉让她想要流泪,语不及意让她羞愧,似乎她又在做错事,害人受到更多的伤害。 她转过身,装作是一次普通的转身,然后偷偷抹掉泪。 天空暗淡,老爵士应该看不出来。 她被困住了,就像梦告诉她的那样。 只有选择进,也只能进。 可她没有力气独自前进……不,她有,她一直都有,乔拉提醒过她,只是……她感觉到手肘、胳膊、肩膀、后背、胸、膝盖都在疼痛,甚至此刻正在流血也不一定。 这是她前进的代价。 她想起魁晰给她的预言,她不该相信其中的任何一句,因为那些模糊的预言只会成为干扰,但那些话却无法忘掉: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经过被大门死死控制的梦境,她相信她似乎懂了一点。 我一直都知道真正的解决方法,但我没有选择,我一直在有着红色大门的院子中奔跑,无忧无虑开心玩耍,从未想过要远离那儿,直到被赶走……那是留下的代价。 她知道代价是什么,无尽的嘲讽、无尽的惊惶失措。 “殿下,您做噩梦了?”老爵士开口询问。 噩梦么?她说不准,她看到了红龙想要吃她,看到了野兽垂涎的眼神,但那都不及越来越紧的门……她将手死死攥住面前的石栏,想要感受那股让她近乎粉身碎骨的沛然压力,可她的手如此无力,只感觉到石栏上粗糙的沙石。 “是那头龙。”她低声说,略过了其中的大部分,“它想吃我。” 她是龙之母,世人所知,所有的龙都是她的孩子,是她把龙再次带到这个世界。但跟随在她身边的人都知道,她只有三条龙,见证者没有那么有学问,也没有那么精明,但他们懂得什么是三,什么是四。 她不是龙之母,她只是那三头龙之母,就像她的家徽上那三头龙。 我是这三头龙的母亲……是那家徽上,三头龙的母亲。 “殿下,那只是梦。”老爵士只会这样安慰,好像,这只是他的一个可爱孙女无故生事而已……她无法期待更多。 没有人能够真正安慰到她。也许,达里奥听到会哈哈大笑,嘲笑她,有了三头龙,还会怕一只野龙,又或者,她太过贪心,有了三头龙,还想再要一头。 乔拉会说什么呢?他会默默无语,直到她耗尽耐心,他才会吞吞吐吐说出几个字。她不知道那几个字会是什么。 “我知道,”她白天看到了那只龙,其他人也看到了,整个弥林的人都看到了,也许大部分人还在欢呼,他们的女王竟然有四只巨龙,可是……那不是她的龙,她知道——这是废话,她同样知道什么是三,什么是四,她还知道,什么是黑、绿、金以及红。“我不该担心梦中的事情,但我应该相信梦给我的预兆。”auto;} catch(ex){} 第七十六章 龙之母 第七十六章龙之母 当老爵士离开后,她独自站在长廊上,送走了弯弯的月亮。 伊丽来此问询她两次,她喏喏作答,不知道说了什么;而后来了姬琪,她说了些什么,可她同样记不清用什么话把她也给哄走了。 当四下陷入寂静,凉凉的微风从她身边吹过的时候,她感觉到指背上传来一阵阵的疼痛。 伤口已经止血,凝结的血被风干,像是要在手背形成一片片暗色的鳞片,当她把第一缕阳光等到的时候,她看向了受伤的手。那里一团糟,好像她刚刚用手掐死了无数人。 “带我去浴池!”当弥桑黛在朝日的阳光下将她发现的时候,她率先出声,将她的疑问堵在了嘴里。她想要安静,没有心情说话。 “是。”她想要靠近她,可看到她手上的血迹后,惊呼出来,丹妮莉丝只好用手抓住她过她的胳膊,扶着她走向金字塔。 “带我去沐浴,弥桑黛!”她说。 “是,小人这……”她低下了头,开始默默走路,眼角偷偷看向她的脸。 汗水、泪水都从她的脸上流过、风干,她没有感觉难受,反而有前所未有的通透。 洗去泪水和汗水的痕迹,就是个新生的人。 她解开了睡衣长袍,伊丽伸手帮她脱下,姬琪扶着她有伤口的手,小心将她带向浴池。浴池迎接着太阳,波光粼粼,落水处刚好在阳光下形成了一道小小的彩虹,她忍不住看过去,挥手洒下更多水,但一点也没有影响彩虹。 “卡丽熙!”姬琪提高了声量提醒她,避免让伤口染上水,于是她老老实实坐在浴池旁,接受他们的服务,看着她们在她身边优雅和轻柔的动作,将原本想要准备的、预演的事全都丢到了天外。 微微的水波荡漾,将晨间的阳光晃悠悠地洒入卧室。 像是她曾经看到的红色大门院子中的样子,这个印象突然闪现,她从沉静中缓过神来。 她不该再去想院子。如果她们就在这里安全地待一辈子,那这里就是院子,但她已经不是小女孩,如果她一直这样待下去,有人会把她再赶出去。 上一次被赶出去,人们没有伤害她,但如果还有下一次,她不知道赶她的人还会做些什么,会对她身边的人做些什么。 伊丽、姬琪和小弥桑黛,她想不好她们的命运,好的话,她们会为正常的奴隶主服务或被杀死;坏的话,会遇到残酷的奴隶主。而她身边聚集的人,大部分会被杀死,少部分会被卖为奴隶,在那片她禁止比武的斗兽场,上演残酷的表演…… 他们的命运全都掌握在我的手中,我不能还去想有着红色大门的院子。 想要前进,必须后退。魁晰告诉她的秘密。 但要是想要后退呢?想要后退回那座院子呢? 必须前进。她觉得这是答案。 为了她们,也为了自己。 经过一夜后,浴池的水降了温,清爽感正适合现在的她。 她需要洗去惊恐,洗去游移不定的念头。 她躺下身子,将头整个埋入池水,感受水对她的托浮,想象“母亲”对她的支撑。 她不可能永远藏起来,就像她无法在水中憋太久。她猛地从池水中伸出头,大口地喘气。 她看到侍女们不解地看着她。 她推开伊丽奉上的冰镇水果,从池水中站了起来。 水珠顺着发梢、脸庞和山丘流下。 伊丽赶紧放下果盘,将毛巾携来,半包着她,帮她擦干。 “您是怎么了,卡丽熙?”伊丽问她。 我不是卡丽熙,卡奥已经死了,卡丽熙也同样不会在。 “我要穿那件红色的丝绸长衫,”像血的那件,“黑曜石的项链摆件。” “是,卡丽熙。”伊丽疑惑地看着她,然后按照她的意思将衣衫取来。 “您需要戴着兔耳朵?”伊丽问,“兔耳朵很可爱,但是很累赘呀!” 她迟疑了一下。 “我听过一个笑话,”不高明的笑话,达里奥在床上咬着她耳朵的时候说的,她记得很清楚,“笑话说,女人所穿的任何东西,都是为了让男人更好地脱下它。”她笑了,“戴上,也许我会为了男人们脱下它。” “既然是为了脱下它,为什么又要穿上?”伊丽不解。 “因为男人们都太短了。”姬琪捂着嘴也掩饰不了她的哈哈大笑,“总要给他们借口干点其他事情磨蹭。” 取笑男人是这些女人们的乐趣,如果放任她们,她们可以从早上一直聊到太阳落下山丘,而她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于是在她的催促下,两人放快了手脚,为她擦干并梳理头发,还为她的脚指甲涂上了奇怪的颜色。 一切整装齐备后,她开始自己的工作。 灰虫子一定在等待她,为她报上昨晚的情况。 她不知道希望有人死去,还是不希望。她拿不准主意了。 当她走下金字塔时,驻足在上,观察着。 达里奥无聊地踱步,来回炫耀他的裸女匕首,脸上带着嘲讽的笑意;壮汉贝索斯靠在粗壮的柱子上,拍打着他的大肚子,像是在肚皮上与对手预演一场精彩的战斗;灰虫子手捧着三刺盔竖立在殿,盯着空无一人的女王宝座,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英雄背对着他,像是在和他共同警戒;斯卡拉茨·莫·坎塔克这位圆颅大人在大厅里踱步,看起来想要吞噬一切。 在旁边座位上坐着等待的是寇,她的血盟卫们。 乔戈正用一块粗布仔细擦拭着他的银柄长皮鞭,结实的铜色肌肉和年轻的面庞让丹妮莉丝感受他的生命力和可靠。战斗起来,他勇敢悍不畏死,但是生活上,他像伊丽一样天真,经常说着容易让她叹气的胡话;阿戈或许会好点,他的任务是为她管理着她手下为数不多的多斯拉克骑兵和部落人员,但他管理的情况已经很久没有向她汇报了。他此刻也例行等在这里,一只脚踏在座位上,斜挂在他脖子上的龙骨弓被他来回拍打摇晃着,鞭子上的铃铛叮当轻声作响;拉卡洛背着阿戈,用粗布仔细擦拭着亚拉克弯刀,但他弯曲的小胡子比弯刀更吸引眼球。auto;} catch(ex){} 第七十七章 弥林女王 第七十七章弥林女王 斯卡拉茨听令后,转身离开了宫殿,达里奥笑着对她行了一个恭敬的礼而后转身走了出去。 我为他们分派了他们想要的任务。 “灰虫子、英雄,”阴影既然已经降下,那可以更黑暗一点,“兽面军和圆颅大人一样残暴,而暴鸦团比他们还要贪婪,如果他们攻下金字塔,我要保护里面属于女王的财宝,”用来收买敌人、瓦解敌人,“喂养城市里的贫民。” “是,圣上,小人绝对完成任务,没有人能在我们的看护下,夺走属于圣上的东西。”太监坚定地说。 “他们攻下金字塔也会分得奖励。”她想到惨死的女工和悬挂起来的胸脯,这是他们自己惹的祸,怨不了她,“如果他们喜欢,可以将金字塔里的女人带走,”希望被吊死没那么多,“但是男人,”还有小孩,她已经收留了十二个,不需要更多,“一个都不许放过。”她不敢看身后老爵士的脸和他的眼睛。他说他会支持她,如果可以,他应该同时用表情来支持,但她确信他不会,“金字塔的财富统一分配,兽面军占两成,暴鸦团占一成,其余归入弥林金库。” 带走女人的应该放弃奖励,但她不知道怎么下达这么复杂的命令,也明白,不该向将领们下达这么琐碎的决定。这些由他们自己处理。 她说完话,格罗莱才匆匆赶到大殿,迟到的行为让丹妮莉丝厌恶。 “我的海军司令似乎很忙。”她忍着怒意,装作不在乎地调侃,“虽然是没有船的海军司令。” “不,陛下,我还有几条小渔船,”女王主管瑞茨纳克说,“为您准备新鲜的海鱼——要抓海鱼怎么少得了渔船呢!”他开始抱怨,“我是被派到这里带陛下回潘托斯,就连我的海船也被大卸八块……我不能用渔船和吉斯人、魁尔斯人或者整个世界的人开战。” 他太夸张了。“你没有和世界的人开战,我也有朋友。” “我可没有看到。”他的胡子一抖一抖,“除了远在潘托斯的总督。” “你会的,今晚,我将宴请达梭斯,如果消息没错,他已经带着十三艏战舰抵达,现在已经入榻金字塔。” “那您最好分辨他是来支持你,还是来威胁你。十三向来不是什么好数字,但是为了船,我愿意做好一点的期待。” “没有船,你可以造,我早已授权给你。我府库的黄金为你开放。” “造船需要用木头而不是砖或石头,我承认黄金有时候有点用,但没有木头不行,奴隶主把几十里内的树林全部烧了,我们没有木头。” “你可以找,距离不是问题,除了黄金,我的骡马也归你调遣。” “我是水手不是船工,我到这里的目的是接你回潘托斯。诸神啊,你把我带到这里,拆毁了我的宝船,我再也见不到它了,我也可能见不到故乡和妻子。” “你刚刚迟到,我就当你在思念故乡和妻子,”丹妮莉丝觉得已经不耐烦,她没法给他送去船,而她也没办法给他造船,她不想听抱怨,“你是我的海军司令,掌控多少条船由你来决定,我没有办法为你添置,如果你继续在这里说没有办法,我建议你乘船返回潘托斯,让总督补偿您的损失。” “陛下,”开口的是赛尔弥爵士,“如果拿下达兹纳克和雷哈达金字塔,可以把里面的人作为人质,让他们家族中在外的船长用船把他们赎回。” 这是个好主意,不过她的命令已下,而她迫切需要尝到血的味道,迫切需要知道往外挣扎的结果。 “很不错的主意,那些供出鹰身女妖之子的人有资格被赎回。”那些倒霉的和固执的不行。 “您要进攻金字塔?”她的海军上将大惊失色,“您的敌人已经那么多了!进攻金字塔,一定会让敌人变得更多,那些吉斯人会将弥林围死,再也不肯放出缺口将您赶走了,他们会把我们困死在城中!” 他的语气让她懊恼,他的信心也让她丧气。 “你要是迟到更多,让你惊讶的也会更多。”这是为数不多站在她原来立场的“高官”,但即使立场相同,他们的目标也完全不一致,他想回潘托斯,而她,想继续待在这里做个女王,等待自己的龙成长,等待自己统治的技艺成熟,“我的敌人已经很多。”不差几个无耻的。auto;} catch(ex){} 第七十八章 龙女王 第七十八章龙女王 “殿下,您是否接见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他的总管瑞茨纳克既然已经被拖了出去,有些任务就自然落在了弥桑黛身上,她有做司礼司仪的能力,也具有应变的智慧。 女王点头。 西茨达拉侍卫身材颀长的男子,看起来很有吉斯贵族的风范,也保留着年轻人的活力。 他还算年轻人么? 他至少有一对年龄不大不小的私生子和私生女。尤为奇怪的是,他已是洛拉克家族的族长,理应娶妻并为家族生育继承人、延续血脉,在他这里,丹妮莉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让他身居高位却仍保持着未婚状态。 有钱有势的单身男人要么死了老婆,要么就是年龄太小或未婚妻太小,要么就是相比女人,他更喜欢同性。从他有私生子的情况看来,他至少不属于最后一种。 他年轻,本身还是城市内最为富有的家族,而弥林城也只是其巨大家族的一个节点,无论瓦兰提斯、里斯乃至魁尔斯、托罗斯、埃利亚、新吉斯,他都有亲戚,哪怕是阿斯塔波、渊凯也深有人望,只不过这些盘根错节的究竟都是一些什么关系,丹妮莉丝永远也搞不懂了。 渊凯和周边城市正在极力煽动周围势力敌对她、弥林城也有大批人反对她,她会记得这点。 应该担心的是他,而不是他的女王。 “我的明光,您当知晓……” 她伸手阻止了他的说话。 “你已经烦我太多次,而我现在的时间越来越不够用,因此,我不得不要求你不得继续浪费我的时间,我的答复是,我不会允许重开竞技场,”我知道你已经收购了弥林城内多数的竞技场,这很好,省了很多事,“为了向你表达我的态度,我有个命令,专门下给你的。” “我的明光,我洗耳恭听。” “竞技场将限期拆除。” “拆除?”他眼睛瞪着她,而后很快放松下来,“我能知道原因么?我的明光?” “这些无用的竞技场占用了城内太多的土地,而我还有子民们拥挤在窄小的屋檐下,看起来,他们的生活比我没有解放他们的时候还要差,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将在原址建起住房,售卖给需要屋檐的平民。我的海军上将说,建造船需要木头,不需要砖石,这实在遗憾,我们有太多砖石,却没有木头,既然如此,让我们把这些砖石利用起来,不是很好么?” “殿下,我的明光,我注意到,您的用词是‘售卖’?我不觉得那些平民们有钱购买房屋。” 我不管。“我不能分发,那不可持续,但,只要他们都有工作,迟早可以买得起,我愿意慢慢卖,并且还可以借钱给他们。” “何须拆除竞技场呢?”这是他最关心的部分。 “有原奴隶向我请愿,希望我将他们重新卖给原来的奴隶主,或者允许他们离开。他们说,他们在奴隶主下,可以展现优异的技艺,享受美味的饭菜,使用豪华的器具,接受良好的服务,可是没有工作的时候,却连果腹都做不到。还有一两个格斗士,与你的请愿一样,要求重开竞技场,因此他们就可以展示技艺。” “他们说得实在太好了。”西茨达拉拍着手,“您应该听取他们的请愿,尊重他们的诉求。” “很多人叫我‘母亲’,母亲的职责不是娇惯子女,而是引导他们做正确的事情,我相信我现在就在教他们做正确的事。他们若是想要竞技,可以离开弥林,去其他任何城市,魁尔斯、新吉斯,随便哪里,但这里不行。” “您说的那些地方离这里都太远,弥林是他们的家园,您怎么能让他们远离家园呢?” “他们只是奴隶中的少数,让我回答你的问题。拆除竞技场营造房屋,需要很多人,可以让他们很多人有份工作可干,他们可以在劳动中赚取收入,养活自己以及自己的孩子、家人。当然,我不会太过勉强,如果他们不愿意做这种劳动,他们可以选择加入我的军队,如果他们什么都不愿意,那随他们饿死好了。母亲教育不了的东西,饥饿、严寒和恐惧可以。” “我明白了,我的明光。可是很多人的房子与竞技场在一起,如果拆了,他们住哪里呢?更何况,那些房子也属于他们。” 就像竞技场属于你。 “他们可以住在金字塔里。”丹妮莉丝对西茨达拉说。如果顺利,我今天就可以拿下达兹纳克金字塔和雷哈达金字塔,那里可以塞下足够的人,“总之,我告诉你,竞技场是吉斯人的蠢玩意,”以及其他很多蠢玩意,“在我这里,没有位置。” “怎么会?自弥林城建立以来,竞技场就是城市的一部分,此类竞技的性质极其崇高,是对吉斯众神的血祭……重开竞技场将表明您对弥林人风俗习惯的尊重,而摧毁它、拆除它……” “让我把话说明白,”丹妮莉丝扯下头上的兔耳朵,扔到他脚下,“我一点也不关心弥林人的风俗、吉斯人的习惯,更不关心吉斯众神的喜好。这座城市是我的,是我从吉斯神灵手中抢来的。从今天起,顺从我的喜好的,可以在城内安居生活,对抗我的,都将被杀死、扔到海湾喂鱼。”她注视着他的眼睛,感觉自己又将多一个敌人,“先从我讨厌的竞技场开始!”auto;} catch(ex){} 第七十九章 龙王后裔 第七十九章龙王后裔 她看到了格拉茨旦卡拉勒带着仇恨的眼神再不复她以前所看到的智慧和动人心魄的绿色。丹妮莉丝沉默地看着她离开大殿。 她可能带来的伤害是其他人加起来的总和。 无所谓了,我已经花费了心思去争取她们,而显然,她并没有给她带来她所希望的东西,甚至反而带来了疑惑、疲惫和厌恶。 她是吉斯人的圣女,不是我的。 女王转头看了看弥桑黛,让她安排其他的请愿者上殿。 只坐了一会,她已觉得屁股和背部都开始发酸。她索性站了起来,而后随意坐在台阶上,等待着让人将矮小的板凳换成了可以稍稍依靠的座椅。 第一个进来的人说,他是某个被杀女工的表哥,理应继承女工们遗留下来财产,包括一间位于斗兽场内的住所、两件保留完好的旧织机,以及若干或损坏或被染血的挂毯。 过去的龙女王或许会满足他的请愿,但她现在只觉得来人面目可憎,缺乏同情心,于是毫不留情地驳回了他的请求,“你最多只是她们中某个人的表哥,我没有时间为你清分资产,所以我不能支持你的请愿。” “可是,我确实是她的继承人,我理应享有她留下来的资产。”他失措地说。 “她们的资产在一起,没有留下账目,你的身份也无人证明,空口无凭。下去!”她又重复了一遍,不耐烦地挥手,旁边的无垢者持着简陋的盾牌和腰刀将人赶了出去。 第二个进来的人抱着麻布袋——这场景她见得很多了,多半是来要求她为三条龙的午餐付费——但她早已下令,任何请求赔偿的人应该到神庙发誓后取得她的补偿,她不知道此人特意来此做什么。 “你为何来此?”她等待来人说话,可他沉默不语,丹妮莉丝有些不安,将话重复了一遍。 他小心地跪伏在地,而后将麻布袋撑开,里面是黑色的骨头和骷髅,焦黑的血肉还卡在骨缝之中。 她闻到了烧焦的味道和古怪的臭味。 他嚅嗫着说了一堆话,但其中一个字她也听不懂,于是转头看向弥桑黛。 “殿下,他说,他看到了龙,龙向他的羊群喷火,把他的孙女烧死了,所以,他来到这里请求您圣裁。” “所以,地上的,是他的孙女?他说了他看到的是什么龙么?”于是弥桑黛将女王的话翻译回,得到答案后,弥桑黛说出答案,“他说,一条红色龙点燃了他的羊圈,一条黑色的龙将他儿子和女儿烧死,一条金色的龙将他躲在石头后的孙女烤焦,一条绿色的龙,撕碎了他夫人,在他面前将人吞食。” 我至少不该为红色的龙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她真想知道,她有龙的祖先们,是如何处理这种事情的? “所以,你一家只剩你一人了?”丹妮莉丝为他伤心,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向他靠近,想要看看那个被烧焦的女孩。 烤焦的孙女。弥桑黛会翻译错么?地上是一块块的尸体。 “殿下!”巴利斯坦爵士惊呼。 面前佝偻的身躯瞬间挺直,丹妮莉丝看到了他仇恨入骨的眼光和凶狠的表情。 他张开像网一样的烂布袍子,冰冷的匕首向她直冲而来。袍子上的腥臭又带着甜腻的气味让她几欲作呕,她失措地向后退、摔倒,死死撞在石头的台阶上,感觉背都振碎了。 她看到向她冲来的无垢者以及老爵士拔出长剑的金鸣声,一切都在瞬间发生又在瞬间结束。 她的脸溅上了刺客的鲜血。 她觉得有些晕,放松地倚靠在阶梯上,撑着身体,看着倒下的刺客。 “殿下,你没事?”老爵士略微侧头向她询问,他和无垢者们守护在她身前,形成了一堵防御的墙。 “您救了我的命,爵士。”她没有看清老爵士是怎么杀人的,刚刚的一切发生得都太快,而她还在一片空白之中,“我没事。” 她擦掉了脸上的血,搭着惊慌失措的弥桑黛的肩膀站了起来,不断安慰对方,走回了座位。那里已经换上了有靠的巨大座椅。 刺杀随着刺客的殒命而迅速结束,危险也从一瞬间恢复至原来的平静。 殿外等待请愿的人们发出了惊呼。 “殿下,您是否需要返回宫殿休息?”弥桑黛询问。 “不必。”她感觉到愤怒,她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刺杀了,“座位很舒服,我觉得我可以坚持很久。” 无垢者护卫迅速散开,巴利斯坦爵士也收起刀剑开始查看尸体,很明显,这是孤勇者,还是非常拙劣的那种。 “殿下,此人应该是鹰身女妖之子。”爵士从死人的脖子上扯下了项链,下面挂着鹰身女妖之子的小挂坠,清晰明了地说明了来人的身份。 “他抱来的尸骨是什么?”女王问。刺客的身份让她不必再关心龙可能造成的杀戮。 “不清楚,殿下,”爵士重新变成一个侍卫,侍立在台阶的殿下向她答话,“也许是他随便带来的一个奴隶的尸骨,和刺客一样,我们都无法认出他们原本的身份,这实在太遗憾了。” “不必细究他们是谁。”他们会付出代价。 她挥手,让弥桑黛请下一个请愿者入殿。 来人留着长胡子,穿着吉斯人可笑的长袍,恭敬地向女王行礼,小心地避开刺客留下的血迹。 “尊贵的女王殿下,”他悠悠开口,“我一直支持您的事业,就像圆颅大人支持您一般。只是我年老体弱,无法为您拿起刀剑;我子嗣贫瘠,也无法让儿孙加入您的军队为您服务;我想要通过生产、贸易为您的城市创造繁荣也因商贸不通而难以为继,这实在太遗憾了。” “斯卡拉茨确实是我的得力助手,他此刻正在帮我攻打雷哈达金字塔,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拿得下来。”他看起来像个吉斯贵族,只是地位还没那么高,“你想要做什么贸易?”如果他是个正当的贸易商人,女王并不是不能支持。 “我之前做的是木材贸易,陛下,无论是制造海船所需要的船料,还是建造房屋、木柜箱子或者燃料,都需要木材,我则负责从斯卡札丹河沿岸收购,再将木材在弥林分销。”auto;} catch(ex){} 第八十章 丹妮莉丝 第八十章丹妮莉丝 她所提拔了两个吉斯人,即绿圣女和总管瑞茨纳克作为她的顾问,从现在的结果看,这个决定是彻底的烂招——她们没有帮她稳定弥林,也没有为她提供破局的方法。 她希望眼前这个格拉茨德能够起到截然不同的作用,他最好比圆颅大人温和,也最好比绿圣女更富智慧。 处理完今天所剩下的剩余请愿之后,她将格拉茨德留了下来带到了她的宫殿,一起等待入内汇报的圆颅大人和达里奥。 “不辱使命。”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以此开头,“我们花了两个多时辰拿下达茨纳克金字塔,花了更多一点时间拿下哈雷达金字塔,审问他们、吊死他们花了更长时间。” “恭喜你,大人,你打了个胜仗。” “这主要是他们缺乏防备,被圆颅大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否则,金字塔没那么容易拿下,”达里奥笑着对她说,“下次要攻打金字塔可就难了,起码要多两倍时间和多死十倍的人。” “死了多少人?”她问,但问出口后才发现,一点儿也不关心这个数字。 “达兹纳克金字塔那丢掉了三十七条性命,哈雷达金字塔丢掉一百一十三具。”他看起来一直那么愤怒,让丹妮莉丝看不出来他究竟对伤亡和战斗有什么看法,“但我们吊死了更多,这是他们当家人的头颅。” 他将手中拎着的布袋扔到厅堂中央,头颅从缝隙中滚出,血污沿着滚动的痕迹侵染了地板。女王见此直皱眉头,艰难地将目光从人头上移开。 “我的命令是吊死,而不是砍头。”她按下厌恶,这是一把肮脏的刀,适合去杀肮脏的人,但一直留在身边也让人讨厌,“更何况,你不应该污染我的地板。” “女王大人,他们是被吊死的,死了之后,我才砍下头,盛放在您的面前,”他的表情和语调都像是在挑衅她!“这种大贵族的人头和血是敬献吉斯众神最好的礼物,这不是污染,而是供奉,神灵可能在欢乐地跳舞呢!” 她知道什么叫盛放,什么叫扔出。 女王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的话说完之后,竟然无奈地点了头,这让她觉得有些羞耻。 “那你是否发现了鹰身女妖之子的线索呢?”看到斯卡拉茨身后的两个戴着兽面具的士兵,她觉得有些不安,这支军队或许不该放在这位圆颅大人手下掌握。 “女王大人,我在等您的问话呢,”他从身后取出了一叠面具,“这都是从金字塔中找到的,呵,我早说了,鹰身女妖之子只能是这些婊子养出来的。” 铜面具被他一把丢在了地上,发出了沉闷的难听的鸣响,也许他就是想用这些声音吓唬她。 他吓不到她。 “兽面军也戴着面具已经没有必要了,”丹妮莉丝宣布,“最初这是为了保守兽面军成员的身份,防止鹰身女妖之子报复,这个思路是错的,我们何须担心他们报复?所以,我下令,从今往后,兽面军不得再佩戴面具,”她看向斯卡拉茨身后的士兵。 两名士兵将目光瞟向圆颅大人。 “陛下已经下令,你们还等什么?”圆颅大人大喊。 两名士兵依照圆颅大人的命令取下了猴子和蛇的面具。 丹妮莉丝略有失望,当面具被摘下后,两名士兵便没了原先的威慑力,看起来更像是两个干瘦、无力的少年,惊惶失措地站在她面前。 “没有其他线索么?”她看向达里奥。 “他们保密工作做得还行,显然,除了少部分人外,大部分都不知晓鹰身女妖之子的身份,所以,我们的绳子一直有点不够用,而且,算数算起来很麻烦,算了前面的,就忘了后面的,尤其是,有些人根本记不得他具体的出生年,所以,为了减少算数的麻烦,这位大人下令将这种人最先吊死了。”他指着圆颅大人,咧着嘴笑了起来,露出了金牙,蓝色的小胡子看起来邪恶至极,“女人们被我分给了不少佣兵,虽然大部分都是被用过的,但那些佣兵不会嫌弃。”auto;} catch(ex){} 第八十一章 弥林女王 第八十一章弥林女王 “金字塔我可以数得过来,土地、房屋和财宝想要清理、统计谈何容易?” “殿下,对您来说,金字塔下的房屋一栋栋难以计数,有多少人乱如数蚂蚁,可对于卖柴的人来说,每间房屋都清晰可鉴,每座院落都了然于心——没有一栋房屋可以离开柴而生存,而根据所需要的木柴,就可以推算人口,总之,绝非不可统计,也绝非不可清理。这还只是卖柴,还有很多其他方法。” “其他什么方法?” “很多很多,比如粪,而这些信息全都掌握在那些奴隶手中,您大可依赖他们……” 她伸手阻止了他,停下继续追问的想法。 “您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尤其是对自己的同胞出了这么一个血腥残酷的建议。 他愣了一下,而后开始沉默。 “如果你觉得为难,可以不回答。” 他露出惨笑。“我与您身后这位爵士的年龄相当,我知道他是维斯特洛的御林铁卫,不会留有后代,而我不一样,我一生都在致力家族兴旺,因此娶妻生子,努力工作。我几乎垄断了弥林城东城的柴火需求,可惜了,事情总不如人愿,妻儿们一个个离我而去,最后,我竟落得和这位爵士一样。”他开始介绍,“我时刻在想,让我落魄至今的原因,我比这些大家族中任何人都要更勤劳,比他们中的任何人都要更聪明,可我始终走不出自己的圈,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原因,而是这个城市的原因。如果我再年轻一些,早些认识到这些道理,或许,我会……很多事情都会不一样,可是我太老了,只能就此追随命运,被这座城市耗掉最后的生命、最后一丝尊严和最后一丝人性。” “您讨厌那些大贵族?” “讨厌,是啊,但最初,我更羡慕那些大贵族,我会想,我也是古老血统的吉斯贵族出身,为什么会流落到今天这个样子……殿下,这些老人的无聊感怀您听了没有意义,我只告诉您,前些时您轻易攻破城堡后,我才明白,我真正的敌人是谁。” “这些大贵族?” “不,当然不是。我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我更想指这些虚伪的吉斯诸神。是它们勉力维持了这座城市数百年的繁荣,但到了今天终于腐朽到要倒塌。您能够如此轻易拿下这座城堡,难道不正说明这个道理么?您早早看到了阿斯塔波、渊凯的残酷,也看到了弥林的草菅人命,”他收拢起衣服,再次做出恭敬的样子,“我今日请愿是担心您与绿圣女以及总管瑞茨纳克同流,与那些虚伪的大贵族合污,让一场本可席卷半个世界的惊天风暴收拢在这座小城市内!”他开始激动起来,“陛下,诸神为您带来巨龙,绝不是把您和您的巨龙拿来酬谢这些吉斯蠢货,为这些蠢货生育后代奉送战力!” 他的声音如雷鸣一般充斥着她,让她久久不能平静。 “不错。诸神为我带来巨龙,绝不是为了做这些小事。”她缓缓站了起来,想到了那扇不断收紧的门,“鹰身女妖之子既然敢行刺我,我有权进行报复。” “弥桑洛,你派人将行刺者尸体吊在神恩神庙前的柱子上,再派人在旁说明他的罪行。”她转头看向格拉茨德,“我还会将刺杀的消息告诉那个魁尔斯来的札罗,借他之口,将此事宣扬出去。” 格拉茨德缓缓点头,但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auto;} catch(ex){} 第八十二章 女王陛下 第八十二章女王陛下 来自魁尔斯的老朋友被安置在了不远处的迎宾馆,一个为他专设的地方。为了让他远离女王的治政,他被安排在大金字塔西边的一个小型金字塔,这个小金字塔原本是她的士兵和军官们安居的场所,但是他们发现在这种地方生活实在太麻烦,而且如果想要及时行动或者享受饮水、饮食,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不低,为了便于军队调动的效率,无垢者军团放弃了这块“营地”。 小金字塔的主人早已不见踪影,或许被奴隶们杀死或许早已逃离,所以后来,便根据女王的命令,便成为军营而后成为接待乱七八糟人士的居所,人们习惯称这里为迎宾馆。相比迎宾馆规格更高的则是大金字塔里的房间,但这些房间只有那些与女王关系亲密的盟友、朋友才有资格入住。 她希望札罗先生不会因为这种对待而不满。 作为魁尔斯商人行会十三巨子之一的札罗有自己的排场,他带来了足足一百人的服务人员和更多数量的桨手、船工,桨手和船工可以住在船上,但他的贴身服务人员则没办法随意丢开,只能随他一起入住金字塔。 希望他把住金字塔当做女王的荣宠而非怠慢。 金字塔居所的事情还好解释,但小金字塔能看到的景观就不容易了。 与小金字塔相邻的便是卓有盛名的哈雷达金字塔,如果圆颅大人汇报的数字没有错,他在那里丢掉一百一十三名士兵,女王相信,圆颅大人不会在这座金字塔上吃亏,因此,它上面会有更多的哈雷达家族的成员被吊死在那儿。 丹妮莉丝应该为那些枉死的哈雷达成员而悲哀,但想到他们在死前还能为她向爱哭的札罗示威,女王就忍不住露出微笑。魁晰应该多说一句,经过阴影未必全是痛苦,而光明未必不苦涩。 “您在笑什么,卡丽熙?”姬琪好奇地问她,只有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她说话,好像她现在确实还是在草原上的那个小女孩。 “我应该穿什么衣服?”没了绿圣女在旁指导,她觉得轻松了许多,“如果我要勾引这位札罗,赢取他的支持,我应该穿上魁尔斯长袍,露出胸脯,可他虽然向我求婚,说出赞美我的话来,我却抓不准他是否真的喜欢女人。” “我看他只想和你结婚,然后让你按照魁尔斯的传统把龙送给他。”伊丽凑过来道,“我讨厌爱哭的男人,没有任何多斯拉克人看得起这帮奶人。” “可我需要他的支持,需要魁尔斯的支持,”虽然新顾问格拉茨德说他们注定是敌人,但她仍想付出努力争取一番,“他们的人虽然没用,可他们有船,这次他带了十三条船,下次或许就可以带一百三十条。” “哼,他就算有一千三百条船我也不会喜欢他,”伊丽鼓着鼻子说,“他是个秃子,一个铃铛也戴不上,看他纤细的手指头,这辈子也抢不到一只。” 丹妮莉丝哈哈大笑,几乎笑出泪来。 这些贵族们,不管是魁尔斯男人还是弥林男人,他们没有一个能够抢到铃铛。呵呵,抢不到铃铛的民族根本没有资格在这里立足,也没有资格做她的对手。 在几人的欢笑声中,她最终没有选择开放和表达对宾客尊重的魁尔斯长袍,反而选择了庄重典雅的紫色束脖长衫,姬琪说这件长衫与她紫色的眼眸正搭配,如果有男人看不出这种美,他就应该被挖掉眼珠子。 接待在晚宴中进行,而大部分男人都不用被挖掉眼珠子,因为他们不时就将眼光投来,偷瞄向她,纵然他们从她身上什么也看不到。 火光点点,照耀着中间舞者的矫健身姿,那是音乐与肉体技艺杂糅的美妙舞蹈,抛却其中的男女暗示,也算是精彩绝伦的表演。 从艺术和调情角度,这是完美的舞蹈,在场的男人,包括圆颅大人、厚着脸皮到场的主管以及她新任命的顾问无不带着欣赏。 札罗·旺赞·达梭斯的表现比他们任何人都要更加平静,一直在优雅地咬着无花果,品着不知名的美酒,除了他的光头在火光中闪闪发亮,其他完全与这些无关。 当舞蹈结束,女王下令为舞者送去食物和酒水后,丹妮莉丝才找到机会单独与札罗说说话。 “魁尔斯的舞蹈真是新奇。”她以此开头。 “舞蹈是无聊人生的调剂,”他将吃了一半的无花果放回食盘,仔细咀嚼完剩下的食物后开口,“美丽的女王,我没想到这一生还能再见到您,我以为您已经返回潘托斯,返回您所属的维斯特洛,没想到您在古吉斯打了个照弯,便驶向了奴隶湾,最终还成了人们口中传颂的女王!哎,您离开魁尔斯的时候,甚至只是个小女孩而已,可爱又迷迷糊糊的小女孩,您离开后,我实在担心你不小心闯入金字塔惹下憾事,平白需要远方的总督额外花费精力将你营救出来。” “您能来这里看望我实在太好了,我一直感激你在魁尔斯的招待,要不是您,我可能会在鬼城孤老。” “您要是能在鬼城孤老,我也不用越过大海到这里看您了。在这里安居的是具有古老血统的里斯血统的大人们,我真担心您在这里……导致事情无法收尾。哎,您真的不必学习上一个维斯特洛女孩,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那个姓史塔克的安然走出这里,我承认她给女孩子们起了个坏头。” “我有所耳闻,不过,她只是盗走了弥林女神的金像。”仓皇逃命,而我却解放了全城的奴隶。 “是啊,她抢走金像,可您竟将鹰身女妖的雕像拉倒,让这个世界的齿轮再也无法运转。” “我没有动任何轮子。” “您没有动任何轮子,但这个世界却卡着了:多斯拉克人带来奴隶,吉斯卡利人训练奴隶,周边的城市收买奴隶,多斯拉克人从不冒险穿越红色荒原把奴隶们直接卖到魁尔斯,所以魁尔斯只能向富裕的弥林、渊凯、阿斯塔波购买,并将产出的一切卖给富裕的奴隶主们,瓦兰提斯也是一样——世界就这样运转起来了。”他带着轻柔的声音,“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眼前的女孩变得喜欢惹麻烦、也变得残酷了,她以前是那么甜美,直到我看到一个个弥林贵族像奴隶一样被吊死,哎,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他抹下了眼泪。auto;} catch(ex){} 第八十三章 弥林女王 第八十三章弥林女王 当女王因很久之前在魁尔斯遇到的刺杀而向魁尔斯宣战的消息传出时,她的庭臣的一半觉得她疯掉了,而另一半也变得沉默不语。 她问赛尔弥爵士,她是不是疯掉了,老爵士回答,她可以用更温和的姿态去对待前来争取和平的人,但是预先对想要对她宣战的人宣战并不吃亏,起码,自己一方会提前知道战争准确的开始时间。 丹妮莉丝只能对他的幽默表达感谢,但幽默掩藏不了他的担心。 她也单独问了达里奥,但达里奥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都显得他对她的胸脯更感兴趣,临到事情结束时,他才笑嘻嘻回应,女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然就不该叫女王,而该叫婊子——婊子很少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选择恩客——而不能按照自己心意干事的人就叫婊子女王。她因这句话,向他扔了垫子和一只镯子,他躲过了垫子,抓住了镯子,并亲手为她戴上,“我为女王争取了羊人的友谊,有了这种勇敢善战的同盟,增加一个爱哭的奶人做敌人并不算什么”。他并不是什么评价都没做,在走出房间时,他说,至少女王夺船的手段巧妙地像个女王,值得敌人为她献上一顶王冠。 她为最后一句话出神。 夺船的主意来自她新任命的顾问。她不得不承认,这位顾问的脑袋比他身边的大部分人都灵活,判断也比其他人更准确,就连所出的主意都更容易接受,虽然足够血腥,但至少已经伴奏了和音,仿佛她可能听到的惨叫也只是这段音乐中必然的组成部分,少了只会影响观感。 当她向魁尔斯宣战的时候,她不知道剩余金字塔中的伟大家族们是什么想法。格拉茨德说,应当增大她被刺杀之事的宣扬力度,并借机惩罚——原话是血洗——不听话的大贵族,使现在的行动变得合理。如果这是个合理的行为,那向魁尔斯宣战至少也是合理的。 呵呵,但愿这些大贵族和反叛者们会意识到,她敢向魁尔斯宣战,也一样敢向他们举起屠刀,而举刀也一样足够合理。 可他们快要死了,她不太懂,这番作秀需要做给谁看,这番道理要对谁讲。她不想向新顾问问出可能会显得她“肤浅”“愚笨”的问题。 女王知道,城外,来自各个方向的敌人都在慢慢接近,而城内,四处都在响起此起彼伏的喊杀声,她在金字塔内就能够听得清楚。 用血清理了前两座金字塔后,圆颅大人、达里奥为她寻找到了很多鹰身女妖之子的新消息,这些新消息让他们来回奔波不停。 越是得到新的消息,就越让她感觉自己被绿圣女和她的总管大人蒙蔽。 在绿圣女被赶出大殿后的每一天,她都会来找她,向她哭诉,向她祈求,但女王总以圆颅大人的消息为借口拒绝了她。当屠杀进行到第五日,确切的消息牵涉到她的堂弟格拉茨旦·佐·卡拉勒时,丹妮莉丝惊闻她已在神恩神庙自尽了。 她原本想去亲自看一看这位绿圣女的尸体,感激她在这么长时间内对她有限的帮助时,她的庭臣们阻止了她。 据说,她死得极为奇怪。她死的时候完全就是鹰身女妖的形状,长长的胳膊变成了鹰身女妖的灰色翅膀,而双腿和两脚被变成了女妖的两足,最恐怖的是从脊柱下伸长而出的螯。 女王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人可以变成这个样子,但赛尔弥爵士返回后,给她描述的却是另一番奇幻的景象:她两只胳膊上下垂的褶皱被刀划开,伸展出来,所以看起来像是鹰翼,两条腿的腿骨和脊柱被取出,其中腿骨被塞入脊柱原来的位置,而脊柱又被衔接起来,绑缚在身上,于是看起来就变成了螯,而失去腿骨的腿则被展示成了鹰身女妖的蹼状——那是远古古吉斯人献祭时使用的方法。 丹妮莉丝艰难地想象那个样子,只觉得想要作呕。auto;} catch(ex){} 第八十四章 小恶魔 第八十四章小恶魔 提利昂将水袋之中最后一滴水也倒进了嘴里,缓解炎热的天气和心潮澎湃所造成的口渴。 与普通的水并无不同,他认定,水里既没有神的祝福,也没有恶魔的诅咒。 想到那天遇到湖中之母的情形,他就觉得玄幻,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超出认知的事情……不,在遇到湖中之母前,他见到了梦中无数次出现的龙,可玄幻之事发生得如此频繁,让他到了现在还处在迷迷糊糊之中。虽然小部分是因为天气,大部分是因为外边的吵闹和无止境的臭味。 他要被逼疯了。 他想掀开不合身的盔甲,让毛茸茸的胸膛露出来散热,可这是战场,可不想因为一时爽快的散热把命丢给可能突袭的女王军队。 相比理应严密的军营,周边看起来更像是热闹的集市,正因如此,他对联军的命运又多了一分肯定,哪怕新吉斯兵团真的有他们先辈那种铁血纪律、严肃军阵和统摄周边的赫赫战功。可事实上,古吉斯帝国对战瓦雷利亚人,五战皆败这个事实已经说明,即使是最严密、最有纪律的军列作战也不是有龙的敌人的对手,更何况…… 新吉斯的军团在弥林城外的另一侧,他看不到,无从判断他们的能耐。 他们这个小佣兵团被驱赶到弥林城外西边的一处细碎草地上扎营,相比热闹的联军营地,他们这里只能勉强算作安静。只是经过魔龙和鬼骑兵的洗劫,他们现在只能算得上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团,提利昂觉得他们随时有可能被周边的其他军团吞并,相信莫尔蒙和托勒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选择了这处偏僻的地方。 位置偏远,但并未影响他观看到弥林这座城市,因为它实在太显眼了。 在城外的数十里的时候,他便能看到弥林高高耸立起来的伟岸城墙,他觉得这座城市的城墙可能比世界上任何城市的都要夸张,瓦兰提斯的围墙高大,但它建设在三角洲的平原上——它是在建设在巨大而雄厚到夸张的岩石之上,一面睥睨着漫漫黄沙岩石,一面俯视着绿洲原野,一面又可远眺碧波无云的深海、舸舰。 弥林的城墙远远看去,就像点缀了一层不可侵犯的哑光,墙壁在烈阳之下闪着灰暗的浮影,让他想到了“铁桶”这个词汇。它也确实如铁通一般。这座滨海之城,位于海水冲击而出的峭壁之上,不高也不低,作为湾区的港口再合适不过,城市东面——他还没见到,但早已通过这么多天的交流了解到——是一块从城市地基之中延伸出来的巨大岩壁,渊凯的大军如果要攻占这座城市,必须从下部通过它令人生畏的天然甬道。这条通道继续连接着渊凯和阿斯塔波以及古吉斯的大片领地,从海上,连接着东边的雪松岛、新吉斯、魁尔斯以至世界的东边尽头。 除了面向东方诸城的甬道外,弥林保留了可以通向北方的多斯拉克草原的城门,沿着城门的方向是起伏的山脉,和隐藏其间的一个个庄园,这些庄园的产出平时供养着弥林城,满足居民的基础需求;偏向东边的是临着河流的城门,河流在城市前顺着挖掘出的水道,为城市形成了巨大而天然的护城河,护城河从这里被分为两道,一面走向西南,一面越往东南。向西南方的护城河顺着稍稍挺翘起来的崖壁被送向多石的丘陵地,并在远处顺着落差进入海洋。 当他听说,他们的饮水也来自这条护城河时,他便再也不肯从军中的水袋中取水了,而是选择小路,冒险前往一处据说是甜水渠的地方取水。谁知道守城的卫兵会在水中扔下什么东西呢?城内那么多死人,他就不信,士兵们宁愿掩埋尸体或是用昂贵的木柴焚烧也不愿意往河里一丢了之——弥林女王已经在城内对着贵族们举起了屠刀。 越接近弥林,他对那位传说中的弥林女王的印象就越矛盾,如果日食心肝、夜浴人血太过夸张,那杀人盈野、尸陈数十里则是明明确确的事实,他亲眼所见,亲鼻所闻。 他们刚从恶魔之路走出,拐过一道不知名的山坳,进入广阔的丘陵地带后便见到了那些景象。让他印象深刻的并非吊死鬼们,而是东大陆的绿头苍蝇能够如此巨大,而其中嗡嗡的吵闹声能够如此惹人心烦——经过了半天的恶臭行军后,苍蝇的叫声让他便觉得眩晕,心目中那个更可能是娇滴滴的龙女王彻底变成了和绿头苍蝇穿着同样外袍子的可敬、可怕、可畏的女人。 显然,她在用这些弥林城中抓获的“鹰身女妖之子”向各路的敌军发起挑衅,并宣告着伟大的事业。这些吊死鬼下面的牌子上写着他们的名字和身份,有的牌子上还多了一点特别的内容,主要是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少部分,则是她隆重的宣言,而愚蠢的奴隶主尚未感受到文字的力量,他只读一读便觉得天地都可因此变色。auto;} catch(ex){} 第八十五章 提利昂 第八十五章提利昂 “说了这句话怎么就成了真正的女王?”小恶魔不知道莫尔蒙是真的不懂,还是仅仅只是想听他分析。 “当然是文字之中有着龙的力量啦,”提利昂哈哈大笑,“这些话迟早会传遍全世界,加深奴隶主和奴隶们的冲突,哈,多么美妙,一句话就可以让每个奴隶蠢蠢欲动,让每个奴隶主心惊胆战,让整个用奴城邦在彻底打垮龙女王之前都处于惶惶不安和冲突动荡中,”他的笑让莫尔蒙侧目,“这就是我能够说服佣兵团倒戈的原因,”他放低声量,“又或者奴兵们也不一定。” “我们现在服务的对象还是瓦兰提斯的执政官,服务的还是远征军总司令马拉齐奥葛梅亚。” “把他的人头放到女王脚下才是服务。”这才是你心中所想。 “虽然大家似乎都这么想,但我不想让马拉齐奥大人知道。” “当然,他不想让自己的人头与脖子分开,”他开了个玩笑,“你的女王如此具有魅力,为何不见你高兴,您这副沉闷的样子,我有时候都在怀疑,你是否真的准备重新向她效忠。” 又是沉默。 “乔拉爵士,您一定是担心,她太过简单就击败联军,以至于,你无法立功获取他的原谅,对不对?” “你搞错了。”他满不在意地说。 “喔,我搞错了,她如同想象中一样懦弱、温情,富有同情心,那一定是我搞错了;她没有应对复杂时局的能力,总是被动防守、慌张应对,因此才需要贸易总管派我前来,那是伊利里欧和我同时搞错了;嘿嘿,但她会不会为微不足道的贡献而原谅你,这点上,我绝不会搞错。”他满意地看着乔拉爵士布满冰霜的脸,“她因为一场荒唐的刺杀而将贵族们斩草除根,因为一场已经过去很久的暗杀而掀起战争,想让这种人原谅背叛行为,您一定需要巨大的功劳!哎,我先说好,一个侏儒的头颅远远不够,哪怕是活的,可以说话的,也还要差点,更何况,这个侏儒还缺了半个鼻子,长相丑陋呢?” “我不会把司令马拉齐奥的人头送给她,至少,我在他麾下作战之时就不会。这是你的第一个错误。” “为什么?”他开始疑惑。 “我绝不背叛。”他抿着嘴,艰难地说,“除非,我亲自见到马拉齐奥向他表明立场,或他明确看到我举起三头龙旗帜,在此之前,我归属于他,为他而战。” 你他么没有拿到他给的黄金。“为什么?”他加重了语气,“若是你倒戈的时机错误,我看龙女王第一个要挂起来的人头就是你乔拉莫尔蒙的”。 “荣誉,某种你这种弑亲的人永远不明白的东西。”他的声音沙哑低沉,小恶魔简直想把他的喉咙掏出来清洗一下。 哈,该死的奴隶贩子也敢在他面前讲荣誉! 他恨恨想,但不敢把这话说出来。 “那我只能请求您,在为荣誉而战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我一起捎带上,”提利昂瞧着周边,确定没有人能够听到他们的说话,“这帮佣兵选你做团长,不是为了让你带他们去死,为奴隶主去死,而是为了胜利,哎,是为了女人,为了黄金!妈的,不是为了见鬼的荣誉!”他感觉要恨死这个呆脑袋的爵士了。 “和你这种弑亲之人没什么好说的。”他不在意地说着。 “那我的第二个错误是什么呢?”提利昂简直要被气晕过去,这只毛熊一定感受到了弑亲的标签对他的伤害……他后悔,没有在第一时间听到这个词的时候表现出洋洋得意、如被夸奖,以至于现在被人拿来做了攻击的工具。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标签对他有伤害,他得学会熟悉。为此,他深呼吸了两次,装作已将这不开心的标签远远甩开。 “那句话固然有威力,可也让潜在盟友措手不及。”他道,“这是你第二个错误。” “什么潜在盟友,什么措手不及?”提利昂没有等到后面问话,于是追问。 “这些话可能会改变那些潜在盟友的态度,并不全是‘英明’。比如,瓦兰提斯的那个海边寡妇、屠夫工会、喜剧人工会以及红神庙,我猜他们多半是支持女王的,可他们也同时拥有大量奴隶,我不知道了解了这句话后,他们是否还能坚持支持她。海边寡妇原本就是奴隶,可能没那么容易改变观点,这还是出于粗糙的论断,就像猜测你是不是已经不在乎家族了一样难——但屠夫工会和喜剧人工会就不同了,没了奴隶,他们本身的事业也要崩溃,其他我还不知道的组织多半是同样情况。至于红神庙,他们过早地支持了丹妮莉丝,这或许是为了响应象党,减少战争,如果女王真的决定以他们的根基,即那座城市以及奴隶制为敌,她是否还能获得红神庙的支持就很难说了。”auto;} catch(ex){} 第八十六章 裸泳的智囊 第八十六章裸泳的智囊 就这样进入虎袍军军营去做说客是找死。他毫不犹豫放弃了这个想法,他不是弥林女王的女王之手,也不是她的顾问,更不对她有任何责任,他只是个弱小佣兵团的小个子成员,没有足够的名头和实力,是没有资格去见任何一位首领,更何况说服他们? 虎袍军的首领也是奴隶么?如果不是,那是否要越过首领去说服其下属,那众多属下如何去串联?另外,就算串联完成,又怎么与城内的女王军队协调一致?难道要虎袍军与他们这一支小小的佣兵团一致行动么? 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虎袍军的构成。 成功的前提是建立在虎袍军中奴隶有意愿的前提下。 意愿是一回事,实际行动又是另一回事,没有具体的压力,大部分蠢货都不愿意动弹一下。这个道理很早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总之,这是个不用太认真考虑的任务,毕竟,他不需要求得女王的原谅,也根本没必要为了让莫尔蒙高看一眼而去冒险。毕竟他已经说了,如果他现在死了,他的一切都将结束。 他还不想这么早完结,至少在完成一番让他自己满意的事业前。 要是世界没有龙女王,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必定十分艰难;更何况,要是这个世界缺少那位少女带来的奇幻,这片天地也一定黯然失色,让他提不起干劲,或许,此刻他宁愿买一桶酒把自己淹死,以便减轻双腿的疼痛。 草他么的! 他看着山丘下已不耐烦的麻绳与钢锯,无奈地又叹了气。 当他在溪水边将他们变为自由人后,又承诺了好一番才说动两人接受他的雇佣,跟着他一起在雇佣兵团中厮混,只是两人并非军团中人,花销和费用都需要他额外支出。如果托勒密的账算得不差,雇佣两人而向兵团挂账就已经达到了十个金龙,这也得感谢莫尔蒙,若非莫尔蒙愿意担保——他虽然不会被赶出兵团——但这两个原虎袍军士就会因他无法支付薪水而要离他而去,尤其是虎袍军的营地就在旁边,他们可以随时过去上岗。 “罗格斯、泰罗,我们去虎袍军的军营旁走一走,说不定能看到落单的首领。”他对两人笑了笑,“很抱歉,让你们丧失了虎袍军的身份,但做自由人总比做奴隶好。”看到他们毫不回应,他才想起两人都不会通用语,于是转为别扭的瓦雷利亚语,“我们现在去虎袍军的军营,你们可以选择重新加入也可以选择继续做我的护卫,这是你们的自由,不过嘛,我强烈建议你们做我的护卫,至少,我的薪水付得很及时,不是么?” “短短的时间内,我见到了龙、鬼骑士还有湖中之母,我看到她和你说了一些东西,我想再看一看,一个侏儒究竟有什么神奇的魔力。”麻绳说。 他不太在乎提利昂叫他罗格斯还是麻绳,但钢锯就不行了,你必须得叫他泰罗,否则他会装作没有听见。他承认,两个人中,他更喜欢钢锯一些,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个自由人,你可以按照自由人的心思去猜测他,当然,驾驭他,而罗格斯就显得很沉闷,有的时候也会犯一些奇怪的异域人傻气,让他不知所措。 “侏儒神奇的地方多着呢!”他恨侏儒这个词,“你看到老也看不完。但我知道这吸引不了你,你要知道,你所跟随的注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侏儒,最重要的是,他是最有潜力,也最慷慨的侏儒,草,他是世界最有潜力、最慷慨的人。”他激动地在大太阳下发表演说,但没有看到对方露出赞赏或是什么表情,这让他怀疑自己的瓦雷利亚语是否真的能被人听懂,“该死!我说,你他么说得太对了!” 罗格斯终于露出了微笑,提利昂无比感激。大个子的认可总能让他多一分高兴,即使是傻的。 “大人,您说太多话了。”泰罗淡淡一笑,拍了拍胸脯,“您付钱,我们做事。” “很好!”他立刻同意,高兴得龇牙咧嘴,“但请一定记得,如果有一天,有人要收买你买我的命,要知道,我可以出双倍。” “两倍?” “两倍。” “两倍!”罗格斯欢呼。 对于两个护卫的恢复情况他表示幸运,太多人因为一点伤口而去世,但两人自从撑过了前两天后,便能下地行走,并跟随佣兵团一路越过恶魔之路,来到战场前。 他骑上马,从混乱的军队营地越过,两名无聊的军妓搭耸在撑着篷布的杆子上,好奇地看着几人从旁走过。大太阳已经收走了她们卖弄风骚的激情,一个个全像干枯的水草。 他笑着对困倦的军妓们吹出口哨而后骑着马走过。 骄阳没能让军营安静稍许,前方传来数只小山羊惊恐的咩咩声,一名穿着围裙布的男人一把抓住了其中一只小的,另一只手又提了更大那一只,拎起来提走了,无论大的那只如何蹬动双腿,都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将羊送入屠宰房。屠宰房那里又是另一番别致的景象和味道。 伊利里欧告诉他,受惊的动物烧出来的肉口感总是会差一些,不知道这两只羊尝起来会是什么样,会是焦臭味么? 往前骑了一会马,他便觉得全身都已经是汗,路上卷起的烟尘更是让他觉得浑身发痒。迎面而来的几个穿着滑稽烂杉的仆人架着一辆辆大车,车上载着挤成一圈的山羊和猪,艰难地往他所在的方向而来。这已经是他遇到的第三伙了。 大车卷起的尘土像是一堵高墙,但赶车的仆从们仿若未觉,缓行在多石和多尘土的通道上,小心地驱使着三头驾车的骡子,边走边发出奇怪而不知名的安抚声。提利昂有些好奇,不知道这些声音是否真的有安抚的功效,反正,骡子走得稳健又镇静,比他胯下的战马要好多了。 看到提利昂后,赶车人投来了好奇的目光。他熟悉这种目光。一个丑陋的侏儒出现在军营本就很不正常,左右还有雄壮侍卫的就更奇怪了。 “你们一天要送多少只羊?你们有多少人在送?”他对着赶车人问。 他们看了看提利昂后,没有回答,就连停下的意思也没,继续驱赶畜生向前。他还想继续追问,但灰尘的气味让他及时停了下来。 “他们说得很有道理。”提利昂满不在乎地对着两边的侍卫说,“一个难看又难闻的侏儒闯入虎袍军的大营,会被马拉齐奥砍死,所以,他建议我们最好先去上游的斯卡札丹河洗一洗,给虎袍军喂点洗澡水再说,”他看了看空荡荡的水袋,又想起了湖中之母,那种神奇的灌水方式这辈子他也见不着了,“入河洗澡前,我得先把我的水壶灌满。” 希望河流里没有石民,也没有吃人的鱼。 确定目标后,他们便打起了野餐团的旗帜,沿着军营的边缘奔驰而过,顺着河道的方向向上游狂奔,直到将所有的军营都变成细小的点,他才慢慢停下。 越靠近河流的地方,植物就越丰富,一些细小的橄榄树、刺辣木围着河岸,树木间是他认不出来名称的奇怪杂草、野花。 树林子不算浓密,但一点树影还是让他感觉凉爽了许多,现在他只想脱去盔甲,走下堤岸,跳进河中,好好冲洗一下。 “你们觉得水深么?”他看着两人将马拴在旁边的树上,跟上前来。水要是太深,他则担心石民出没,他早打听了河中没有鳄鱼,“哎,你们知道我个子小,总不能让我下水试?我听凯岩城的学士说过哦,有的水看着很浅,实际很深。” “那这个学士是侏儒么?”泰罗问。 “自打我老爹泰温公爵有了一个侏儒儿子后,他便不再欢迎凯岩城出现的第二个,所以这个学士是个高个子,”也是个色鬼,最喜欢金发的妞,所以凯岩城无疑是他的天堂,“他知道怎么恐吓小孩子或侏儒不要下水冒险。”这无疑违反了泰温公爵的意愿,“但我相信这句话是真理而不是恐吓。”auto;} catch(ex){} 第八十七章 王子的智囊 第八十七章王子的智囊 王子的脸更红了,但他没有恼怒到拔剑,也没有龇牙咧嘴说出威胁的话,这倒有些让提利昂不习惯了,他已经准备好了躲闪。 “我知道我不英俊。”他沮丧地说,别过头去,这句话好像已经要了他半条命。 “哦,只是不英俊?”他搓了搓破碎的鼻子,笑了起来,“丢了手的弑君者才叫不英俊,而你只差一点便能叫丑陋了。”他不知怎地就说出了这番话,“不过你何必在意这些,你毕竟姓马泰尔,只要再过些年,等龙女王再成熟些,呵,最好再多遇些挫折,她说不定就能发现名字的价值,等到那个时候,哪怕你真的只是一只青蛙,为了多恩的大军,她也愿意为你张开大腿。” “你这丑侏儒也要学人辨美丑,真是可笑!”伊伦伍德凑过来抓住了他的头,将他的脸掀了起来,他厌恶地甩开了。 “我可不是蠢光头,喜欢把宝剑拿来随便捅,当然要辨美丑。” “哟,还真是个嘴毒的侏儒。” “谁让你是蠢蛋般的光头骑士呢!” “你说扬长避短,怎么去做?”王子出声,打断了伊伦伍德。 “原来你果真是为了娶她而来,”小恶魔哈哈大笑,“我就说,道朗亲王怎么会轻易就把多恩送给她,原来多恩只是彩礼,可惜啊,怎么看,龙女王的嫁妆都更丰厚。” “我看此人不过是有张讨人厌的嘴而已,并没有什么头脑。”盖里斯丁瓦特对着王子说,“这身袍子可浪费了。” 他的手已经摸上了剑。 “所谓避短,”他拉高声调,知道这张嘴在让他冒险,“当然是不要那么冲动地将婚姻请求放出来,女人对平庸王子的容忍度总高过对平庸的丈夫,她有什么理由远离一个重要的潜在盟友呢?您只管到城内成为她的座上宾,在她击败周边外敌时,向她展示……恕我直言,除了名字外,你还有什么东西比较特别?”他看着愣在原地不知所措的王子,不禁再生出同情心来,而后立刻又将同情心抛开——丑陋的侏儒把同情心送给自己或是送给满天下的奴隶也好过送给一国王子,“您要是剑足够锋利,或许也可以用用,但最好是女王主动的时候。”他撇了撇嘴,瞧着丁瓦特冷笑的脸知道该收敛一点,“就算不锋利也没事,时间毕竟还长,我们也没有听到她有其他婚姻对象的消息,何不慢慢等下去呢?” “如果我没有时间等呢?” “怎么会?你看起来很年轻。” 王子揣着手,有些不安,身边的两个侍从走向他,在七人中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小圈子。 “哦,道朗亲王身体不太好?”他看到王子眼里一闪而过的迟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毕竟他是以这个理由派奥伯伦亲王来君临的。让我们从最坏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即使您父亲去世了——这只是假设,我希望他身体很好,能够支撑到你顺利获得女王的青睐,并把她带回多恩——按照多恩的法律,接替你老爹的是你姐姐,我相信她会支持你,”你毕竟不是侏儒,而道朗亲王也多半生不出泰温公爵那么蠢的女儿,“她也一样会站在女王一边,只要多恩真的像我在君临时了解的那样,对兰尼斯特还怀着彻骨的仇恨,当然啦,奥伯伦亲王惨死之后,想必仇恨变得更深了。”提利昂翻开手掌,像是在解决一个小小问题,“而且,她可能对自己弟弟的婚姻并没有像她父亲要求那样严格,众所周知,她在这方面有理由对道朗亲王不满,所以对你也不会那么严苛,呵呵,或者那么好。”期待那么高。 “所以,从你的角度,我什么都不用做?” “当然不是,你要开动脑筋、寻找机会。”提利昂哈哈大笑,“你总不能天天在她的金字塔里睡觉?如果你确实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许你可以多认识认识她手下的异域人?毕竟,如果幸运的话,她手下的士兵、军官、侍卫甚至女仆,将来也是你的,提前了解并不吃亏,如果能够提前用起来就更好了。”提利昂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天才,“也许可以提前磨一磨你的宝剑,我们维斯特洛不是有一句话嘛,想要搞到自己的女孩,先搞她的伴。”auto;} catch(ex){} 第八十八章 求职的智囊 第八十八章求职的智囊 提利昂觉得自己的蓬乱杂黄的胡须能够拖到自己的胸膛,纠结的枯黄的头发也比离开君临时长了许多,足够遮住自己颜色各异的眼珠子,就连此时的穿着也十分符合当地人的特色,因此,女王身边的那位名闻天下的赛尔弥巴利斯坦爵士并不一定认得他,虽然这个老头子时常将目光投过来。 他也注意到女王时不时扫过的眼神。这么长久以来的逃亡生涯,她可曾见过像他这样珍稀的人类? 昆汀马泰尔几乎在见到女王时立刻就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揭穿,在“扬长”这个方面做得好极了,为他吸引了女王、赛尔弥老爵士的目光。 他看到老爵士几乎激动到要跳起来,仿佛台阶之下站着的是他的那个白袍兄弟。 这就是名字的作用,他几乎立刻在女王的宫廷里找到了盟友。 他希望能向昆汀这小子投去一个提示的眼神,可惜了,他站在所有人前面,注定看不到小恶魔的媚眼。他记得了“扬长”至少也该注意“避短”。 “我的父亲,道朗亲王时常想念远在异域的坦格利安遗孤,只是可惜,他被所有人盯着,无法直接庇佑您和您的哥哥,当您在异域流浪时,我父亲也因同样的原因无法向你们提供帮助……” 他解释的语调说得磕磕碰碰,他能感受到,女王听得很痛苦,但她始终保持着微笑。 “直到您父亲听到龙的消息是么?”她带着和煦的微笑,果断插入昆汀不堪的解释。 提利昂看不到王子的脸,但能够猜到他现在的样子。 “不,不……”王子摆手,“我的叔叔奥伯伦亲王曾与威廉戴瑞爵士见面……”他没法说下去了。 “您来此的目的是?” “家父,家父道朗亲王希望能在您反攻维斯特洛时成为您的盟友,为您提供力量,只要您……”他再次突兀地停顿了。 女王站了起来,吸引了所有的目光。 “很好!”女王说,“我最近听到的都是对我宣战的消息,接待的都是想与我为敌的奴隶主和愚蠢的笨蛋,我很高兴能够听到这么好的消息。”她说出这番话后,又轻轻叹气,“只是可惜了,多恩远隔万里,对现在的局势没有帮助。”她微微向前走了一步,展颜笑道,“外边奴隶主的军队人数虽多,但我早已知道他们的战斗力,我相信有无垢者、兽面军、暴鸦团和各位的帮助一定能够战胜敌人!只要战胜周围的敌人,我迟早都会返回维斯特洛,拿回属于坦格利安的东西,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倚重多恩、倚重马泰尔的力量。” 提利昂真想拍手叫好。 女王既不是他认为的胆怯女孩,看起来也不是杀人如麻的疯子,相反,怎么看都是年轻漂亮的女孩,而且文辞流畅、吐字清晰与台下的青蛙形成了强烈的不同,不仅如此,女王似乎还绽放着所有少男们迷醉的自信。 提利昂看着昆汀那副呆着的模样,再次生出同情心来,遇到这样美丽的女王,他的压力只能变得更大? 提利昂微笑起来,他毕竟还是没有把真实的目的说出去,虽然有女王的功劳,但仍属孺子可教。 “我听鳏夫报告,哦,指引你们进来的那个光头就叫鳏夫,他是暴鸦团的军需官,看着他生气震怒的样子,你似乎骗了他哦。”女王开口打破了再长一分就会显得尴尬的沉默,“风吹团会倒向我么?” 于是昆汀王子开始回答女王的问题,并向女王介绍他们从多恩一路艰辛到此的故事。这段叙述还算线索分明,提利昂忍不住微微点头,毕竟是一国王子嘛。 当女王终于觉得在贵客身上花了足够的时间后,才将目光投向小小的侏儒。 “你是野餐团的雇佣兵?”女王看着他有些迟疑。 我是野餐团的侏儒。“我是野餐团的特使,”他感谢女王的礼貌,但还是要以欺骗开头,“美丽的女王。”至少后一句是真的。 “殿下,此人便是提利昂兰尼斯特。” “很熟悉的名字。”女王看着他,“可我已经想不起来是谁,但是我知道兰尼斯特。” “真是太好了。我是泰温兰尼斯特和乔安娜兰尼斯特的儿子,虽然泰温公爵不承认,但大家都认为我是他的种。”他略略捋开头发,相比姓氏和关系,女王对他脸上的情况似乎更感兴趣,这是好事,鳏夫揍了他,快问,女王! “你杀了你父亲,我听过这个消息。” “没想到我做的好事传得那么快。”他挤出一把笑容,“您一定还听说了,泰温公爵的儿子杀了您的父亲,我得声明一下,那是泰温公爵另一个儿子干的。”auto;} catch(ex){} 第八十九章 兰恩的后代 第八十九章兰恩的后代 “我曾说过,如果我再见他一眼,便让人杀了他,”女王站起来沉默了许久之后说,“可如果我能原谅棕人本一次,那我也能原谅他一回,告诉他,如果……”她沉默,“告诉他,我原谅他了。” 提利昂撇了撇嘴,任何不蠢的人都该做出这个选择,即使不考虑某人爱她如痴,也该考虑纸面上的三百骑兵。 “女王您真是太英明了,我的团长在等待着您的指令。”提利昂轻笑道,“他的营地靠近斯卡札丹河西岸,如果您愿意率领手下精锐突袭立足未稳的瓦兰提斯大军,有团长的协助,您一定能够大获全胜,如果您像我一样走过瓦兰提斯军队的大营,一定知道他们究竟有多脆弱。” “到现在为止,你作为传信官还算称职。”如何战斗,你有你的顾问团,不需要矮个子的小丑。他知道女王的言下之意。 “当然,陛下,除了传信我还会很多其他的。”我只是个被抓的裸泳者,从来都不是传信官。 “侏儒就该待在马戏团,像你这么有趣的,就更应该去啦!”女王的吉斯顾问笑着说。 “老头子应该学会保持安静,像你这么智慧的,就更应借此自抬身价呀,何必叽叽喳喳!”提利昂面向女王,没有给顾问插嘴的机会,“陛下,为了证明我不仅仅是个会报信的小个子,或许您可以稍稍为我提供一点支持,我会向你证明我的价值。” “你想要什么?” “一队护卫,不多,四个人足够了,外加一份任命授权,我可以为陛下带来比乔拉爵士更多的士兵。” “这个侏儒满嘴胡言,说不定是想坑害陛下士兵的性命,向奴隶主邀功呢!” 旁边另一个光头男人说话。 女王抬起手,没有在意这些愚蠢的猜测,迅速下了决断,“我可以给你,但我的时间不多,如你所说,他们现在立足未稳,我不想等太久。” 提利昂微笑起来,相比被女王丢去喂龙,现在的结果可好不少。 为了当天能够见到莫尔蒙,他拿到凭证后便迅速离开弥林,偷偷沿着斯卡札丹河溯流而上,找到了野餐团的新营地。 “你的两个护卫说你被人抓走了。”莫尔蒙正磨着他的剑,见到他回来后说。 “他们说得没错,抓我的是多恩人,多恩的王子。” “多恩的王子为什么来这里?” 反正不是为了抓我。“多恩有了一个丹妮莉丝再想要第二个不是很正常么?”提利昂从胸口掏出了女王的授权令,以证明所言不虚,“相比一个残破的野餐团,女王显然更想要完整未经战乱的多恩。” “多恩想要向兰尼斯特复仇,非得支持他不可,道朗亲王不必派自己的儿子来。” “谁让她现在有龙呢?”提利昂觉得自己忘了很重要的事情,“女王可以骑龙参战么?” “龙看起来足够大,但并不足以支撑人骑在上面,即使骑手是个瘦弱的女孩。”乔拉爵士沉吟之后说,“你有什么计划?” “我夸下海口,可以带着比野餐团更多的人追随女王,并暗示,可以说服虎袍军倒戈,”提利昂无奈笑道,“至于计划……”他摊了摊手,“我虽然有一条灵活的舌头,但缺了一头听话的巨龙,或许三头,而决定胜败的是龙,不是侏儒的舌头……” “没有人有龙,除了女王,而且还不能用在战场上……巨龙更像是没有头脑的刀剑,最终也一样要被国王、富豪和僧侣驱使。” 想法像闪电一样一闪而逝,“为什么他们能够驱使刀剑?” “命令、收买和……我不知道,欺骗?” “哈哈,你对僧侣的印象就是这样么?” “七神的僧侣对我没有影响,”他背过了身体,拿起了剑,“我只属于旧神,和我父亲母亲以及其他父祖一样,而旧神没有僧侣。” “妈的,拉赫洛的和尚对我也同样没有影响,而且他们穿红衣服的女人不肯像弥林里的红圣女为人脱衣服,实在没趣,”他得意地笑了起来,“你不是说他们大部分都信仰拉赫洛,而拉赫洛在瓦兰提斯的大祭司公开支持丹妮莉丝?”auto;} catch(ex){} 第九十章 真龙女王 第九十章真龙女王 帷帐漫卷,又是天亮前的时分。姬琪在旁卧睡,发出轻轻的鼾声,女王困乏地从床上爬起,在桌案旁,倒了一杯冷水,而后贪婪地喝下。 她又梦到了莫尔蒙。他出现了,不仅仅是声音。 她看到他脸上被刻上了属于奴隶的刺青,一只青色的恶鬼,象征凶暴危险不逊的奴隶……他身上全是鞭痕,印刻在厚重的肌肉和蓬勃的毛发之中。他看上去远比离开前凶狠。 他在恨我么? 在梦中,他像个慈父、长兄,“我永远在你身后,殿下,”现实中,他从不这样叫她,卡丽熙才是他常用的称呼,“勇敢一点,没有人能够战胜你,你要像真龙一样战斗。”他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 她不知道如何像个真龙,“我要怎样做?”她问,等待的是长久的沉默,在最后消失的时候,他留下了尾音,“碾压他们、摧毁他们,用血用火方成真龙,像您曾经做的那样。” 血与火,想到这句话,她感觉嘴间都是奇怪的味道,腥咸,残留着焚烧之后的焦味。 她掀起灰暗的帘子走出卧室,再次站到天明前的大金字塔的围栏上。东方一片暗沉,而远处斯卡札丹河方向的天空却是一片殷红之色,像是凝固下来的血,这让她想到了屠戮之后血流遍地的弥林街道。 提利昂说,莫尔蒙的大营就驻扎在河边,他们已经在卷起血腥的风暴了么? “丹妮莉丝,”她听到一个声音喊她,弥林之内没有人这样称呼她。 “魁晰?”她看到魁晰戴着奇怪的额面具和头纱站在高台上的柱子旁注视着她。 “你是怎么绕过我的守卫来到这里的?” “我以为我们已经不需要谈论这样的问题了。” “你为什么来这里?” “我来此指导你,太多关于你的事情,需要我告诉你,你正步入危险……” “够了!”她几乎惊叫出声,“你告诉我太多模棱两可不可揣度的‘预言’,我讨厌猜想你的每个字句,如果你真想告诉我,你最好用我听得懂的话来!” “我很想这样告诉你,可是我做不到,我只能将我所读到的告诉你。” “读?那你就没有用!走,不要再来了。” “丹妮莉丝!你正面临危险……” “我从没有安全过!这种话对我没有任何意义,除了打扰我,让我心烦,没有任何作用。立刻离开,否则我会叫守卫来驱赶你。” “你叫他们来,他们也只会看到你在与柱子对话。” “别再装模作样,别再威胁我烦我,说什么三之子、东方西方的鬼话!我是龙女王,我不需要别人来提醒我危险!就算有危险,我也可以依靠我的士兵、我的龙去解决。立刻离开,永远都不要再出现!” 长长的叹气声在廊道上回响,寒光映照在清冷的柱子上,空空荡荡,刚刚的一切就像是另一场梦。 魁晰出现让她感觉到了冷。 “昂……”龙吟,她顺着声音寻找踪迹,看到灰色的影子落在旁边的金字塔顶,雷哥,它似乎正捕食归来。又一声龙吟,暗影划破天空,打着圈,围着她,倏地飞向另一金字塔。 龙喜欢高地,他们不是喜欢藏在峡谷里的容易受惊的虫子,不是只能藏在暗巷的鹰身女妖之子,或者,躲在围墙之后的懦弱国王。 它们已足够大了。 “轰!”她听到了一声沉闷的巨响,“轰!”又是更大的一声。 碎屑在飞舞,她好像已经闻到了灰尘的气味。 “卡丽熙!”姬琪冲出房间惊呼。 她做出动作示意她安静。 这是龙,是卓耿弄出的动静。她拉起单薄的睡衣,绕过立柱,顺着金字塔的曲道向上,看到了持着长枪作出防守样子的无垢者。 那是一条黑龙,她的龙,它看起来如此雄壮,以致让她怀疑,这是否还是一个梦:它的一只前脚踩着一名烧焦的敌兵,利爪覆盖着敌人的人头,深入其脑袋,好像那是猫儿抓住的普通老鼠。 “昂……”它对着丹妮莉丝和无垢者发出怒吼。auto;} catch(ex){} 番外一 第一章猫之试炼 天堂之门亚马逊婆婆传来的消息,一伙共七人的青海人从天堂之门进入天使岛。 “王子,我们可等了很久啦!”左美伊像是感叹一般轻声说道,“不过,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到阿帕亚多走走!” 神官左美伊袍服飘飘,英姿飒爽,做个区区神官自然不在话下。身旁的猫儿冰冰冷冷,对谁都不屑一顾,颇有神兽气质。 小猫的眼神望着天空之上唯一的绿处。这里的人们都会无端地被他们吸引,天空之上唯一的森林。单调的白色云层里,这片森林就是梦幻。 这片森林里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巨木、巨兽,一切都超出常规。左美伊知道这些东西在青海时没有这么大,只是因为一些环境原因而产生了变化。也许是面对太阳的照射,辐射量更大,这些树木和鸟都产生了变异,但这显然无法解释所有的事情。 阿帕亚多很多东西都比在青海时大,但土着山迪亚人却没有变大,只是在几百年中进化出了翅膀……也许不是翅膀,只是在本土掳走了女子,生育了有翅膀的后代。 就进化来讲也有一些意外,即使空岛的原始土着也并非人人有翅。也许是因为空岛人掳走了山迪亚人的女人生育了没有翅膀的后代。如果时间足够,左美伊可以研究有翅膀是显性基因还是隐性。 不过已经在空岛耗费了良久,她已经没有闲心了解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了,是时候走出这片小区域,探索这个世界真正的奥秘。 “美伊神官,艾尼路大人通知聚集!” “嗯,我们走,王子!” 左美伊一挽桃木剑,挑起一只狸花猫放在了自己的肩头。那猫十分不情愿,一个臭脸将此刻的情绪完全显露,真乃表情大师。 神召见也没有何种大事。 在各种操作引导之下,山治、乌索普、路飞三人要开始进行试炼选择,侮辱神的人要接受神的处罚。 作为主持“猫之试炼”的左美伊在这个时候不能缺席,但左美伊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三人会选择球之试炼,这原本就是他们的选择。当然现在已经多了一个她,是选择球还是猫就不得而知了。无论如何,她的“猫之试炼”也有很大可能吸引爱玩的敌人。不过这都无所谓,以几人现在的实力想要击败她,那真的比当上海贼王还难。 其他四神官都蛮期待几人进入他们自己的试炼,不知道是不是出于某种嗜血的品性,不过怎么说呢,不考虑面貌,四个都是粗暴的男人。 喜欢什么就来什么。可能猫这个动物与可爱有关,顺利击败了球的“可玩性”,路飞几人经过商量,还是选择了左美伊主持的“猫之试炼”。 “阿吓阿吓!看来猫之试炼不怎么样,几人都当成游戏啦!阿吓阿吓!” “哟,莎德利,真是走运啊,不用这么早死了!”看到路飞三人最终从“球之试炼”改为“猫之试炼”后,左美伊对着旁边的身形像球一般的莎德利说道。 “额?…左美伊!你说什么?我会死?”莎德利瞬间被左美伊激怒。 左美伊当然不会和他吵,安静地走向自己的试炼场所。 “回来,左美伊,我要将你做成球,踢到白白海!”莎德利瞬间被激怒。 “扫把剑法!”莎德利根本无法闪躲,但左美伊及时收回动作,留下了震惊的莎德利。 “嗯?”左美伊淡淡看着剩下的三人。 “阿吓阿吓……”似乎因为没有被打飞,莎德利欢庆起来。 “猫爪!”左美伊似对莎德利轻声低语。 “……!” 爪如闪电,莎德利根本无法躲避。 “嘭!”左美伊变爪为指,对着莎德利的轻轻一弹。 即使是这样的一击,莎德利也没能顶住,被远远弹开,像挥出的高尔夫球。 “喂,美伊,你这是什么意思?”神官修罗忍不住出声问道。 “我……不喜欢聒噪的男人!”左美伊静静走开,迎向路飞等三人。 左美伊的出场非常简单,卧在云座、抚着猫咪,居高临下看着坐着船过来的三人。 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很久,但忍不住想戏弄、威慑这个自称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哟,三位,欢迎来到猫之试炼的场所,我是你们要逾越的一个障碍,也就是说,打不赢我就无法救出你的同伴们!不过在此之前,你是什么人?”左美伊啰嗦了一段时间。 “哇哇哇,多么美丽的小姐,这难道是爱之试炼?”山治果真变成了花痴的状态,这让左美伊很无语,尤其是这仅仅只能说明左美伊不是个丑姑娘。 “no!这是‘猫之试炼’!”左美伊浅笑,这个山治果真如同原着中那样好色过度。 “我叫路飞,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我,我叫乌索普,船长乌索普!” “山治!”山治装帅地点起了香烟,骚包至极。 以左美伊的直观感受,几人十分不够看,或许他们三人联手也不是自己猫咪的对手。以这种实力闯荡大海,那真需要作者亲儿子般呵护才行。 “我名左美伊,亲密的人会叫我美伊(萨米),记好了哟,也许将来这个名字就是你们无法绕过的噩梦!嗯,谈心就到这里了——我是带着任务来的,你们也要记得这一试炼关乎你们梦想以及同伴乃至自己的小命哟!”左美伊道。 “绑架我可爱的…娜美桑…罗宾桑,即使是女士也不可原谅,这恶魔风脚今天就要染上了女士的鲜血了!”左美伊的气息让山治无法判断强弱,但就是这种感觉才让他心惊。 谁说山治不打女人? “呵。”左美伊自然不屑,“越是凶神恶煞的男人越是不堪一击,你们就一起上!” “山治,让我来!”路飞十分坚定,“橡胶橡胶!手枪!”路飞毫不留情对着左美伊所坐的地方攻击。这种速度、力量的攻击根本不会对左美伊造成危害,即使快上十倍乃至百倍也同样如此。但左美伊也不至于让他打上一拳。 左美伊微侧,拳头将将错过。 “真是无聊!”左美伊伸手便抓住了路飞的胳膊,稍稍用力,路飞便觉得骨头被捏断,随后便被直接拉了过去。左美伊左掌轻拍,他便像炮弹一样撞向身后巨大的树根,卷起烟尘重重。 “啊!好疼……”路飞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实在的疼痛了,左美伊一掌将他摔得头晕眼花,连站着都吃力! “哟,很差劲哝,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左美伊觉得有些失望,这种战斗力算什么? “路飞明明是个橡皮人怎么会感到疼!”山治也震惊起来,顾不得路飞的单挑之言,出脚一跳,速度也算不慢,跃身攻击。auto;} catch(ex){} 番外二 第一章诸国 火之国位于诸国之中。 若是旅游,火之国有五处不得不去之处,其中最着名的是大名的行宫,但大名行宫非大名邀请不可进入。第二个不得不去之处想要进去便容易多了,这便是着名的木叶村了。 木叶忍村出入皆有禁制,若是有缘进来,张目处便可见宏伟的火影墙,如今墙上已刻画了四位火影。 据说,这种花岗岩的石壁是通过忍术切割而出,其背面不远处便是连绵的群山,群山一直绵延近百公里,直到大海。诸位火影面向村落的唯一出口,于是无论是谁进入村子,都要直面历代伟岸的火影们。 如今村子创立不过五十年,四处都已有浓浓的历史感了。在最远端是火影岩下的火影行政楼,沿着中心街道,两边是最繁华的商业街区,阁楼林立,也不曾在意地基是否稳固,显然是在阁楼之上一层一层往上加码,唯有如此,才能在繁华的商业街上占尽便宜。到如今,有的楼已歪歪斜斜,甚至两边的楼都在向彼此靠近,只需搭一根木头就可彼此联通,实在神奇至极。 往商业街两边,是各类交易市场,你想要的花鸟、忍具、家电、铁铺、牲畜、鱼肉乃至鲸鱼应有尽有。再往两边,是林立的居民区,楼层高高低低,繁密又井然有序,再往两边便是占地大小不一的别墅花园和广场游湖,山石坐落两边,既隐秘又开放,是佳人们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游湖是山间各条小溪汇聚而成,游湖出水成河,顺着木叶中心穿城而过,与另一条小河在一处山丘旁汇聚,顺着地势奔腾,最后遇到更大的落差,形成瀑布,直扑而下。这几乎是除了木叶正门外,唯一的出口了。 火影正面的入口共有十九门。正中的朝阳门仅接待大名和诸国尊者,除此以外从不开放,故又被木叶人称为迎宾门。迎宾门两边的各有小门,仅供村民和本村忍者进出,随手携带的货物可以免税。忍者们往往在靠南边的门进出,为讨吉利,于是该门又被称为得胜门,另一边则是普通村民行走,因免税原因,该门也称通富门。其余十六门分别两边,两边布局都是四进门四出门,这是警卫部队职责中最为紧要的部分,既要负责清点货物,评估价格,还要征税完契。 按照木叶制度,四进门和四出门的十六门中,每门设三组,每组三人,每四个时辰需轮岗。每门又设什长一人,一般由木叶上忍担任,其余九人也皆为忍者。其中北八门皆有宇智波家族把控,所以村民也称这八门叫宇智波门,南边八门中,宇智波也占据两门,其余门守护由各族单独派驻人物。但朝阳门、通福门和得胜门由火影直属部队管理。 对于火影,佐美伊以为自己知道很多,但亲身经历之后,才觉得原先知道的很少。回望这乡土气息,又觉得一切真实不虚,终究不是漫画及动画那样轻浮浅薄、愚蠢痴傻。 佐美伊生于木叶33年,如今正十八岁,如果是个穿越的忍者,这个年龄早该制霸天下,威压四海了,可她以为来火影不久肯定又会离开,因此,对忍术倒也没有非常在意,不过勤修在华山获得的混元功,武当获得的梯云纵以及昆仑获得的明目决而已,这么多年练下来,也算登堂入室,进境与年龄还算匹配,只能说,老天爷把点都撸在了样貌上而没有在资质上配足。 让她奇怪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竟然没有像以前那样在一个世界待三年便被赶走。也正因如此,她在武功上也只能接触一点皮毛,比如在华山不过练了人人都能练的混元功,剑法只学了玉女十九式,可惜她现在只记得其中三式,还是练得比较多的那几式。等她换个世界到了武当就更惨了,以她那种边缘人物,连内功心法都没有资格受习,甚至连拿剑练剑的资格也没,只能学习外门弟子可以学习的一些小把式和江湖常用的玩意,梯云纵还是一个内门的师兄为了讨好她才偷偷教给她的。再换个世界,就更凄惨了,竟沦为昆仑小派的一个幼年丫鬟,每日清洁打扫,还得做各种针线活,竟不知道属于哪个世界。但她还算勤勉,心态也放得奇佳,主母喜欢她,怕她小小年龄天天穿线头弄得近视弱视,于是传了她纯养身的明目诀,以期待她更懂眼色,耳聪目明,针线活可以做的更好。 说起来,她最喜欢的还是梯云纵,在诸多轻功中,这个梯云纵不过二流水平,但她已练习得纯熟。轻功是能够超越俗世的东西,是追求自由的证明。只是她内力空虚,轻功不能持久,所以才把混元功拿出来充数,若是换个世界,她怎么也不会练习这种听起来就很野蛮的内功,小无相功是她的梦中情人,嫁衣神功是她的心中偶像。好在混元功不分男女,不像传说中的九阳神功,女性练了可以手脚长毛…… 她今年已差不多十八岁,按照通常看法,这么大的年龄还不嫁人,定是丑陋不堪,无人要的玩意。但她天生丽质,眼睛不瞎都能看得出来。前几年倒是有很多人说她好高骛远,眼光太高,自矜美貌,可等她拒绝那位三代火影家的绿苗后,大家都开始怀疑她确实只是不正常而已。auto;} catch(ex){} 番外三 四祖现绝艺 佐美伊一剑之后,并不立刻做出第二剑,对于刚刚所见一招大有兴趣。 “未料大师拈花指有如此之威,真让人大开眼界!大师指法幻化生死,枯荣之间显耀真意,以生气促花开,以死气促花落,花开花落之间尽显本真,真是得道高僧!只是,花虽枯荣,却枯而不死,荣而不生,佛祖拈花,以心传心,不知大师刚刚所传,是何等心?”刚才一剑外在之形是假,其中的意念精神才是真,如不能看透其中奥妙,无论如何也无法应对,在招式上,此剑已入无懈可击的佳境,但并不算超凡脱俗。其中灌注生死的意念才是真正的精华所在。 “左施主剑法凌厉绝伦,照观生死,生中时而枯寂落寞,时而欢欣鼓舞,实生生不息之景,可死中却恬淡平和,景趣唯美,生死之间变幻无痕,老衲只好以不枯之枯、不荣之荣借我佛拈花指法勉力应之,实在无所照应!”道信风度使人如沐春风,谦逊姿态让人感动。 一旁的师妃暄却是看出,佐美伊的剑化转生死二气,洞彻虚空的实乃彻头彻尾的一剑,可道信大师相应之时虽为一指,但师妃暄知道其实是两指,一为枯荣禅指一为拈花指,所拈之花借枯荣禅指显枯荣真意,照应生死运转,虽一招战平,但师妃暄却知道信大师以防守之法耗费二倍甚至多倍真力实乃落了下风。佐美伊所问便与此有关。 “原来如此,不料想禅宗绝艺,大师已深谙至此,竟可随手拈来,明照应鉴,让余颇感痛快!” “适才一剑大有洞彻天地之意,勘破生死之念,不知剑名如何?”经此一招,道信便知佐美伊的功力并不在他之下,前些时候梵清惠、了空二人将其逼至绝境的事现在想来,也绝非佐美伊功力不能对战二人,而可能是佐美伊根本无意对恩师出手,只得奔命潜逃。 “三味之苦,生死之苦!”佐美伊答道。 “生死之苦,实苦而不苦,三味剑法果然名不虚传,竟化情为道,老衲这几手技法想必是不能建功了!” “大师既来救人,又何必自谦!能入苦而不苦,足见大师佛法高深,便让我再领教大师几手绝艺!第二剑!”色空剑跳转,阵阵鸣音,六道剑气赫然以不同规律不同方向角度攒射而去。 六道剑气虽然刁钻隐秘,但不失堂皇正大。色空剑跳转一握入手,便赫然形成第七道剑气,直冲霄汉。佐美伊赫然消失于原地,似乎已融入剑气之中。 六道剑气引燃喜怒忧思悲恐,但最危险一道却是携带浓烈气息的剑锋,如烟似火,浓烈非常,直指目标,速度上更是如雷似电。 第七道剑气虽后发,但已先至。 六道其他的剑气仿佛活过来一般,一促就走,寻隙攻击,仿佛已有生命。 但师妃暄知道,最为致命的一击应是第七道由佐美伊自己发起的那一道。 佐美伊携带雷霆的剑意,直向道信大师而去,剑气堂皇,光明正大,牢牢锁定对象,不会有丝毫偏差。 到了这种境界,双方都已知晓,这种决生死之剑根本避无可避,只有迎难而上。 六道剑气分别应对七情之中的六情,诡秘刁钻,若是单纯的剑气,应对也无什么难度,只是此刻还需直面最危险的第七道剑气。 第七道剑气若是无错,自然代表着七情中的最后一情,惊。 惊,取速度与意外,想来也绝非单纯一击。 即使在如此情况下,道信大师依然选择以静制动,虽面无表情,但从容如常。 面对惊雷一般的第七道剑气,道信大师只是轻竖右手食指,轻轻点在迎来的剑尖之上,空气激荡的爆破之音沉闷短促,听得师妃暄心惊肉跳,连连运起静功,消弭受到的影响,只是功力受到佐美伊的控制,没办法达到平时的水准,在这种战斗的扰乱之下,已然受到伤害,只是担心影响道信大师,生生忍住。 佐美伊所面对的一指仿佛耸然立起的山岳,自动追寻第七道剑气的所在,神妙非常,如护体的金手指。 佐美伊不管不顾,以自己原有的特点,用出七分意境,保留三分,无时无刻,皆以原有的速度灌注自己的精神意志从不同的方位攻取,在外界看来,佐美伊已经身化闪电,不断冲击在中央静立的道信大师。 对于疾风劲草般袭来的剑意,道信只是简简单单立起食指,在三寸之前形成稍显巨大的食指影像,如鬼魅一般每每迎上第七道剑气。 道信右手不动如山,左手却上下左右四处翻飞,仿佛无处不在,动静之间显示出一种永恒不变的韵味来,一旁的师妃暄稍稍稳定,便被道信大师这种难言的奇异场景吸引,若有所悟。 左手手指虽然四处翻飞如同第七道剑气,但在场之人都明白,左手手指应对的却是其他六道诡异多变的剑气。若是普通人碰到这六种剑气,自然要随着其中的六情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内心稍有波动,便被其他剑气乘虚而入,面对这种剑法,如不能达到剑心通明的水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应对的。auto;} catch(ex){} 第九十一章 征服者女王 第九十一章征服者女王 太阳罕见地躲在朵朵白云之后,海湾的凉风吹过高地,将她的短发吹向身侧,军队行进时的踏步声震动了脚底。此起彼伏的号角呜咽之声以及巨龙不时的怒吼声让她心烦意乱。 多恩的王子和他的同伴守卫在她身旁,无垢者小心地护卫在旁,准备随时杀死靠近的人,在部分无垢者的眼神中,旁边的多恩人似乎更像是他们要防守的敌人,有意无意地在他们有所动作时撇来防备的目光。 她身边除了一名叫“勇士”的无垢者外,她就只认识这些多恩人了。无垢者在身边,她觉得很安全,足以说服她放手,让手下的军官和勇士走上他们所向往的战场。 巴利斯坦爵士被她任命为总司令,他率领他新近按照维斯特洛传统组建的“骑士”兵团居于核心,驻守在她前方的高地上,居中为她统御全军。 在他正前方是由英雄所率领的三千人呈长方形的大方阵,大方阵由一个个小方阵构成,小方阵每队纵深4人,每人相距约10英尺,无垢者们站得实在太过密集,她没能数清楚每个方队的长度和人数。 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左侧是兽面军的左右两军,居于外围,其中左军为骑兵,共五百人,由圆颅大人直接负责指挥;右军最乱,乃是由不肯归队训练的角斗士,以及那些最桀骜不驯的士兵组成,他们由贝沃斯率领。丹妮莉丝觉得,贝沃斯可能唯一听得懂的指令就是“冲”。 左侧靠内的是由一名叫阿提斯的无垢者队长率领,总人数约有一千人。队伍严整,与它旁边的兽面军截然不同。 位于左翼的是由灰虫子所直接指挥的无垢者兵团,兵团在稍稍整理之后便一动不动,持矛竖盾,看起来坚不可摧。根据军事会议的讨论,他们才是发动攻击的最关键力量,在鏖战之时,全军压上,将敌人彻底击溃。她希望灰虫子能不负众望。 更前方还有弓兵,但太远,她看不懂阵型,会议时,也没能听懂布置和安排,因此全部委托于老爵士。 这几乎是她的全部军事力量了。 剩余的少数中,城卫军站上了城头,负责防守城市;巡逻军和宫禁军分布于城市各处,严密防范着可能发起动乱的鹰身女妖之子;一部分留守的无垢者占据着城市的主要位置和关键通道;暴鸦团以及剩余少量无垢者军队则驻扎城市北面,防范瓦兰提斯的军队,阻止其越过斯卡札丹河,形成对弥林的直接进攻,或者从侧面对他们发动进攻。 敌军她能看得清,但全然不知他们的归属,除了少部分明显骑着战马的,她也看不清兵种分布,她希望站在更前端的赛尔弥爵士能将敌人一切细微动作都收入眼中,将敌人的一切声音信息都灌入耳内。 号角纷繁和混乱,她分不清属于敌人还是属于自己一方,此起彼伏让她感觉混乱。 老爵士曾粗略向她介绍过各种音的作用,可一个个听来,她觉得什么也辨不出,号音所表达的信息也难以理解。 老爵士告诉她,不同的军号都有不同的作用,长短节奏代表不同的命令,不同的军号也对应着不同的军队,这都需要在事前做好练习,且轻易不能改动。 太复杂了,她认为她注定无法坐在老爵士那个位置上直接指挥大军。 “您不必完全懂,把命令下达给周边的士官,由他们通过一些方法下达命令。”老爵士这样安慰她,但还是补充,“一个优秀的指挥官,最好对一切都了如指掌,起码,我父亲是这样教我的,毕竟,你会担心士官是否传达了正确的指令。” 她想弄明白这一切,可她觉得这些比面对一个个请愿还要无聊,比裁定一个个案件还要为难。 而她已经被请愿和裁判案件烦透了。 她把太多时间都花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以及应对鹰身女妖之子的动乱上,剩余的时间,她还要听顾问、军官向她发出的各种抱怨,真正留给女王学习的时间太少。 时间太少,快乐的时间更少,她宁愿去欣赏演奏家不高明的笛音,也不愿接触军中各项粗鲁的“乐器”。 或许,有朝一日,她只用骑在龙上直接参与战斗,且只需对龙下达命令。到了那个时候,她便无须去记这些复杂的军号和旗语了。 也许他的军官们会帮她说话,比如,女王应该负责伟大的龙战,而指挥这种小事,应该交由他们这些凡人。 多好啊,这样! 没有龙,她无法参与这些男人们的战斗,只能在此无聊地观察和等待。 她在高地上从一早等到快接近正午,看着军队进入预想的位置,排列整齐。 一开始挺有趣。 她的心情从开始的兴奋和紧张变成现在的烦闷和焦躁。屁股下的小银马啃光了脚下的草,刺客也在正打着不耐烦的鼻响。 它想奔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骑马了。 “赛尔弥爵士究竟准备什么时候开战?难道他要等到对面摆好阵势才会行动么?”她的大军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了。 “快了,陛下。”多恩王子回答,声音听起来并不那么肯定。 王子原本可以待在弥林城内的安全地方,可他一直请求跟随部队,哪怕拿上盾牌站在前线。这个请求被赛尔弥爵士拒绝了。 他是女王的贵客,爵士不会允许他冒险,因此,女王只能按照老爵士的意思将王子留在自己身边。 她同样没有留在弥林城内,这是她自己的要求,“我必须看着渊凯人崩溃,将他们碾压、摧毁。”顾问们苦劝,军官们也担心她碍事,因此反对,于是她重新找理由,“我不想在诸位奋勇杀敌的时候,而我却在大金字塔内无所事事,心情烦躁。” 他们最终还是同意了。可她现在觉得,待在这种战场上,反而更让她烦躁。 烦躁、劳累、心慌,多种不同的感觉同时上身。 今早起床后,她只吃了一点儿东西,经过漫长的兴奋、紧张之后,已十分饥饿,可她绝不愿意这个时候问旁边的王子和无垢者要食物。 战场如此无聊,自从她对军列和阵型的新鲜感过后,便想打马返回弥林城内,可抬头的黑红色的三头龙旗帜一次次让她放弃“逃走”的想法。auto;} catch(ex){} 第九十二章 青蛙王子 第九十二章青蛙王子 弥林城内的贫民们欢呼雀跃,欢庆他们的龙女王获得胜利。 他们穿街越巷,四处宣扬。一些穿着托卡长袍的吉斯人从住所伸出头,不解地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米莎……”街道上在高声呼喊,昆汀知道,这是母亲的意思。 她在这里如此受欢迎,但昆汀知道,现在是烈日当空,她在城的敌人只会躲在阴暗的石缝中蛰伏,等待着出击的机会。 想要安全,她应该将自己的巢穴安排在维斯特洛。 “这些奴隶主的军队实在太脆弱了。”盖里斯丁瓦特看着眼前整齐行进的无垢者军团说。 “毕竟是佣兵团和奴隶贩子,他们能有多大的战斗力?维斯特洛才是真正的战场,起码,那儿没有那么多不可靠的佣兵。” “临阵倒戈的是次子团?” “是风吹团。”昆汀站在女王的身边,看到了那些乱兵所举的旗帜,不会认错。 “褴衣亲王将维斯特洛的几十人送到女王这里,就是为了在打输的时候掀开这个秘密,表明他实际是支持女王的,现在看来这个计谋完全没有起到作用。” “相比而言,我更希望他们坚持到底,说白了,我更希望战死了,”昆汀不确定那些悬挂的人头中是否有一颗属于褴衣亲王,“这样我的承诺就可以不用履行。” “殿下,他活着您也不必履行,”阿奇巴德笑着说,“毕竟人们都说,受迫而做出的承诺无效,不予履行不会影响荣誉。” “也许,可他是潘托斯的‘褴衣亲王’,我不想让多恩的声誉在潘托斯受损。”这个话题让他觉得没有意义,他是多恩的王子,他理应有更高的荣誉,也没有道理被胁迫,“女王虽然赢了一场战斗,可渊凯的主力兵团几乎毫发无伤,弥林在东方的威胁还没有解除。” “女王带了很多头颅回城,还有一些绑着高跷的脚,城里有很多新解放的平民们认为他们已经彻底安全。” “头颅属于拉赫赞们或者他们手下的奴兵队长,其中有多少属于贤主,女王不会在意。”在战场上还敢踩高跷的奇葩属于谁他就不清楚了。 巴利斯坦爵士率军击破了他们的前军和左翼军队,无垢者军团从右翼穿插。长枪团最先崩溃,然后是魁尔斯人的骆驼部队,接着是埃利亚援军和托罗斯的投石手。次子团跑得最快;吉斯兵团突然撤离,让血胡子腹背受敌,他的猫之团就算成功撤出也将损失惨重,他还看到龙出现在他们的营地。 而因为龙的出现,追击难以进行,所以,吉斯的大兵团几乎全部安全撤离。 “听起来,最有用的战利品还属于骆驼,驼峰肉比较鲜嫩,现在弥林不缺金银,粮食可缺乏得很,我听说,这次又要多养很多人?” “女王会说,经过战争,她的军队在变大,风吹团倒戈,相当于让她多了两三个暴鸦团,这还不算大把的奴隶士兵。” “战争胜利仍然解决不了需要喂养的人口。女王放弃了港口和海上作战,魁尔斯那里收缴的船被烧个一干二净,如果没有击败敌人的海军,弥林的商贸永远也恢复不了。” “除非女王能够骑龙。” 女王无法骑龙,然而看起来,她的三头龙都已经足够大,可以承载骑手。 龙有三个头,女王最多只能算作其中一个,剩下的两个中,他能够占据一个么?他到现在都没有向女王说出此行的目的。 扬长避短。也许当他真的向女王说出此行目的的时候,女王才会好好看看他的脸,把这点瑕疵纳入考量,在此之前,他都是没有用的盟友。 女王确实在嘲笑他只会等待,不是么? “女王只要胜利就行了。”说话的是图科,赛尔弥爵士在本地新收的侍从,不得不说,他很有维斯特洛的骑士风范,“多恩的王子,殿下有请。” 当他跟着侍从一起进入大殿时,大殿内已经一片高声笑语,这是当然,这些军官们在这场战斗中取得大胜,却几乎什么损失都没有,收获也是那么丰厚:成堆来不及焚烧的物质、到处散落的盔甲武器和盾牌、无数的牲口包括骆驼和战象、一箱箱堆放在战场用来激励士气的金银…… 他被安排在台下几乎最靠前的位置,对于这样的安排,他只能感谢多恩在女王心中的分量。他对面便是本次受权统御全军的赛尔弥爵士,见到昆汀后,他微微点头示意。 在女王的朝廷里,他是昆汀几乎唯一的盟友,他不知道这里有多少是勒文亲王的原因。 他在大殿靠近尾部的地方看到了与赛尔弥爵士几乎一样老的褴衣亲王,他的头发被染成了蓝色,然而相比上次见面,他新长出的头发让人看到了它们原本的白色。 他已经脱下了铠甲,那身不同颜色缝制而成的斗篷也不见了踪影。 女王坐在高台上,一个小女孩在立在她身边,无垢者守护在她两旁,隐入柱子的阴影中。 女王举起酒杯,向在场众人致谢,侍从们将分割好的烤象肉一份份呈向席子下的众人。auto;} catch(ex){} 第九十三章 持婚约者 第九十三章持婚约者 昆汀没有其他任务。如果有的话,那也是等待:等待女王一一战胜她周边的敌人,收服不满的对手,巩固自己异国的统治;等待她烦腻于这里的一切,也许还包括她现在的男人么。 男人。 怀中藏着的婚约如此滚烫,他只要碰到就觉得烫人,那上面写的不是他的婚约,而是他姐姐和韦赛里斯的。那个男人死了,所以才轮得到他怀揣婚约,替代自己的姐姐去指向那个男人的妹妹。婚约会自动轮到做女王的妹妹身上么,多恩继承人的婚约也有资格转移到一个普通王子身上么? 她会把这一切当成多恩的贪婪。 就连见证人也充满嘲讽。奥伯伦亲王已死,威廉戴瑞爵士更早的时候就死了,女王甚至都不一定记得谁是威廉戴瑞。他死得那么早,而女王还这么年轻。 经过提利昂的提醒后,他不敢将婚约拿出来送到女王面前,小恶魔说得很有道理:如果那样做了,他的目的将变得再明显不过,他的短处也将立刻变成短处,而他还没有找到足够拉平短处的长处。 如果她嘲讽他不自量力,他可能会羞愧到从大金字塔上跳下去。 她没有普通女孩那样包容,绝对没有,她不是伊恩丝伊伦伍德,也不是丁瓦特的双胞胎那样的女子……她们都是宽容的女性,在他们眼中,他还是王子,但在女王眼中,他只是个毫无魅力的木讷男人。 如果奥伯伦亲王还活着,他一定知道该怎么做,他和姐姐亚莲恩一样自信,一样勇于进取,而他却和父亲一样,容易瞻前顾后。不,按照安德斯伊伦伍德伯爵的说法,道朗亲王是个深思熟虑的人,而他瞻前顾后的同时却了无头绪。 他是安德斯伊伦伍德伯爵的养子,懂事后的大半辈子都接收着伯爵的教育,可一点儿伯爵的才智也没有学习到,越到最后,他越发现自己是小一号的道朗亲王。 父亲会预想到他现在面临的困境么?他坐卧不安,难以入眠,于是索性不再入睡,爬起床穿着睡袍,走出卧室。 室外凉风习习,但他觉得空气里一定有血腥和腐臭味,只是这里太高,气息太过稀薄而闻不到。 金字塔上的风景别具一格,作为女王尊贵的客人,他和同伴的居所仅在女王之下,只要拉开窗帘,就能站在金字塔上看到全城的景象。 此刻城市一片静谧,黑暗的街道在金字塔下纵横交错,高低不同的楼房屋宇布满各个金字塔之间的空间。远处唯一的一片巨大的一处空洞是竞技场,竞技场已被女王下令彻底关闭,周边的建筑和房屋也被收归女王所有,等待着被清分给周遭的市民。 这些都是女王的基业。 而他,除了那份写着姐姐名字的婚约,他什么都没有。 他顺着居所的围廊行走,经过时的动静吸引了守卫的目光,一瞥之后,他们继续投入自己的工作,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他想开口与他们说话,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确定他们是否能够听懂,抑或,自己能不能听得懂他们的语言。 他继续往前。海港那边一片星星点点,月光照耀下的海面上,停靠着数十艘战舰,那是女王敌人的船无疑了。女王虽然在陆地上战胜了渊凯联军,但对于敌人的海军却无能为力。 越过一重坚固的石柱,向北眺望,是连绵的群山,他和女王就是站在那片群山之下的一处高地,看着女王的军队击败渊凯联军。不知道此时的群山之中还藏着多少溃散奔逃的吉斯人和贪婪无耻的佣兵。 跟随着惨淡的月光向西,那是城市中连绵的建筑和一座座更小的金字塔。它们没有一座的高度可以超过大金字塔的一半,如今这些金字塔除了其中的某个被女王赠给圆颅大人,那个粗粝的吉斯人外,剩下的全部独属于女王了。 不久之前,他们还属于一名名里斯贵族,那是女王在金字塔内搜出鹰身女妖之子面具前的事情了。大部分的小金字塔里,如今只有鬼魂和干尸,女王将包庇鹰身女妖之子的贵族们在他们生活的金字塔上吊死,用来喂养经过的乌鸦和鹞鹰。 “昂……”低沉的音响传来,那是龙的声音,像是它们在睡眠中发出的一个梦呓,神奇地,让人觉得心安。 龙在金字塔的顶部筑巢,韦赛利昂占据了乌尔兹金字塔,雷哥占据了雅赫赞金字塔。 两座金字塔都是黑色,但很好区分:始终冒着黑烟的那座是雅赫赞金字塔,雷哥喜欢睡在烟火缭绕的顶部,有时候,站在大金字塔上,可以看到雷哥为他们表演烧烤;顶部较平的那座是乌尔兹金字塔,听说韦赛利昂曾将这座金字塔顶部的鹰身女妖之子塑像推倒,夷平了基座,将那儿做成了自己的床铺,而且随着它的身躯变大,它常将垒砌的砖石一层层扒下,以适应它的身躯。auto;} catch(ex){} 第九十四章 驯龙王子 第九十四章驯龙王子 与昆汀一起行动除了丁瓦特爵士和光头伊伦伍德,还包括了一同来自多恩的戴伦以及卡塞,前者姓沙德,后者姓韦尔。卡塞韦尔自述其为黑火叛乱时期支持黑火家族的流亡者后代,但昆汀觉得,他的姓氏和那位北境的路西法朗一样是个谜。 他们这些从风吹团脱离的人可以不用再返回风吹团,因为一行二十多人的维斯特洛人,被女王一句“与风吹团没有关系”定了性,这些人有权从风吹团脱离,而不用担心褴衣亲王的追捕。 一同被豁免的还包括这些人在风吹团的债务、服务期限以及昆汀等人向褴衣亲王做的各种承诺。 这是女王在向褴衣亲王奉送本普棱头颅后的又一小小警告。 其中愿意脱离风吹团,跟随昆汀的,不过这两个人而已。 昆汀在大金字塔上,看着女王和他的卫队在朦胧的夜色下走出金字塔,又看着一队队战士从北方的通道离开,消失在黑色的原野上。 这些不过是参与军事行动的一小部分人员而已。 他通过奉送女王离开大金字塔时脱离了守卫的视线,否则,他们会询问他将要去何处,是否需要增派守卫人员。要是那样,今天的行动将是一场灾难。他没法躲开无垢者的眼睛去接近巨龙。 幸运的是,今天不用,也没有任何人会想起来,在这个夜里,在女王将要离开大金字塔的夜里,还有王子这样的事情需要处理。 他与提瓦特爵士、阿奇巴德伊伦伍德两人顺着街道直奔为这些前风吹团成员准备的客栈,丁瓦特爵士轻轻瞧了戴伦的窗口,三个呼吸过后,戴伦拉起了窗台,又过了十个呼吸,门被打开。 戴伦含糊地拉了拉身上的衣服,检查了腰间的匕首和工具。 “卡塞呢?” “那懒猪已经被我叫起来了,现在在穿衣服。”戴伦回答,“我们要现在就行动么,妈的,现在天还没有亮呢,你看,月亮把几个鬼影照得清清楚楚。” 足够龙看清人的模样了。 “我们必须现在行动。” “必须,好,你现在是团长。” 又过了艰难的一刻,卡塞韦尔穿戴好了全身盔甲,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在不影响别人睡觉的情况下穿盔甲可没那么容易。” “我们不是去战斗,不需要穿盔甲。” “穿好盔甲再去做危险的事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为了不吵醒漂亮的梅里斯,我可费了不少劲。” “那你显然没有成功。”梅里斯也从门外走了出来,“你们这些多恩人究竟准备干什么?哟,我们的多恩王子,你不是女王的贵客么,怎么要做起偷偷摸摸的事了?” “我做什么事了?”他已经脱离了风吹团,不需要再听这个队长的命令。 “我不知道,不过,很多人都会感兴趣,比如在街角驻守的无垢者。你需要我叫他们过来一起听听么?” “不用。”他认输,“我可以带着你一起。”相比其他风吹团成员,这个女人或许值得信任,而且,他可以随时后悔,将这个女人在阴暗的街角杀死。 “你想要什么?” “你有的我都想要。”女人说。 昆汀简直要笑出来,可他不是爱笑的人,此刻的脸色一定难受、难看极了。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等成功了,我会有龙。 “我们的王子有自己处男之身,但这么宝贵的东西绝不会给你这样的丑女人。你爱叫就叫,王子殿下可以下令无垢者将你一矛捅死。”阿奇说,“从下面开始。” “你想要什么?”昆汀再次询问,如果她确实这么棘手,或许他现在就要动手。 “和佣兵想要的东西一样,黄金。” “我没有黄金。” “你那做亲王的老爸有。” “他远在万里之外。” “我可以先放在多恩,毕竟存在那儿,要比存在这里安全,不是么?”美人笑了起来,“三千金龙。” “我没有带笔。”昆汀气恼。 “我相信王子的信誉。” “成交。” “成交成交。我说的是维斯特洛的金龙,不是瓦兰提斯的小鬼金龙。” 昆汀没有再理她,小心穿街越巷,来到了一间石屋前。黑色的石屋的大门紧紧关闭,一株柿子树越过院墙,向外伸出了一个枝节,上面挂着累累的果实,他确认,这确实是白天所看到的那间,他没有走错。 “砰砰砰。”他开始敲门,既担心声音太小老屠夫听不到声音,又担心声音太大将周围的人都喊醒。 当他准备再次敲门时,里面传来了开门的动静。 “三只黑色的山羊?”屠夫从门缝中露出头,瞧向了外边的几人,而后用粗糙的瓦雷利亚语询问。 “是的。” “三个金币,你带了?” “带了。”昆汀忙着掏口袋,可刚碰到身上,就感觉糟糕,早上他换了衣服,但钱袋和盔甲一并忘在了大金字塔,现在再回去取完全没有可能。他反复摸了摸口袋,确信里面不会幸运地恰好藏了三枚金币。 “我不赊账。”他露出黑牙,赶紧将门关了。 “我天亮了就还你。” “诸神都不愿意在黑夜交易,走!” 他听到了闩门声。 “你们有么?”几个男人面面相觑。 “我手里倒是有三个银的。”卡塞道。 吝啬的屠夫根本看不上任何不是黄色的东西。 “诸神啊,什么羊要一个金龙一只?他是用老二喂的么?” “妈的,鬼时交易的黑山羊就这个价。”阿奇龇着牙,喘着粗气愤恨道。 “你们没带钱?” “忘了。” “呵,男人!”美人梅里斯伸手插入裤兜,又从腰的地方一阵挠腾,翻出了三个金币。 “谢了。”昆汀取过金币,再次拍了门。“我们找到金币了!” “我要十倍奉还。” 一百倍还你也行! 昆汀听到脚步声,顺着门缝,投进去了一个金币,没一会儿,屠夫再次打开大门,手里抱着一只山羊,直接扔了出来,羊发出惊人的“咩”叫声,将他吓了一跳。 昆汀赶紧将剩余两枚金币一起扔了进去,又是一会,屠夫抱着另外两只黑山羊扔了出来,然后立刻将门关上。 “我们要用活的么?”丁瓦特爵士喊。 “它们要是不听话,就用死的。”昆汀赶紧将绳索扔了过去,几人牵着羊匆匆离开。 “为什么要用黑山羊?” “总管说,龙喜欢吃黑山羊。”然而更喜欢吃野牛,整个弥林他都弄不到野牛,更没法带到十三层高的金字塔顶部。 三只羊在黑色的密林街道上,边走边拉屎,昆汀觉得现在的样子愚笨极了。 好在,这家店离乌尔兹金字塔比较近,只需要穿过一条巷子便能接近金字塔。 三只羊在他们的牵引之下,缓慢地靠近乌尔兹金字塔。戴伦沙德和卡塞韦尔这个时候与他分开,他们需要负责先一步去监视负责防卫的无垢者。 “你们维斯特洛人也太慢了。”一个操着浓厚吉斯语调瓦雷利亚语的矮个子看到他们之后跳了出来。“我在这都等着睡着了。哎,你们准备的羊也太小了,龙现在一次能够吃一头牛,这么小的羊怎么够?契尔茨真是混蛋,肯定把最小的羊给你了。不过算了,快点过来,这么高的金字塔,要是大点的羊,你们累死也送不上去。” “情况还正常么?” “正常,怎么不正常?我们负责拆竞技场,龙在上面负责给我们送砖头,妈的,几个人都被砸伤了,这活没法干,不过,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通过竞技场通道,登上金字塔,你放心好了,那里绝对没有侍卫防守。”auto;}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