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被弃后,捡了五个大佬哥哥》 第1章 第一个哥哥 打从记事起,姜笙就知道自己是孤儿。 她翻过垃圾,抢过狗食,也偷过人家后院。 五岁那年去大户人家的厨房偷剩饭,被丫鬟发现,招呼着个壮汉围着她一顿好打,然后扔出府墙外。 还没腿长的小姑娘佝偻着身躯,躺了足足三天才缓过来。 能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饭吃。 姜笙知道,只有吃了饭,人才能活着。 七岁那年,姜笙学会苦中作乐。 虽然她没爹没娘没人疼没人爱,但她可以吃百家饭,可以站在街头甄选,到底是去李记饭馆的后厨捡饭渣,还是去周记卤肉店跟狗抢骨头。 选来选去,她把目光放在了城里有名的青楼楚馆“怡红院”的后厨。 小姜笙精地嘞,她知道去怡红院的客人都不是奔着吃饭,往往点上一桌子鱼肉,也碰不了几口。 等客人走了,先是龟公跟丫鬟分食较为完整的,剩下难嚼的鸡头鸡脖子鸡脚,就会丢在后厨大桶里。 这对姜笙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每每她都要吃饱喝足,再捡上一兜,抱回家慢慢啃。 “呲溜。”想起上次啃鸡爪的美妙记忆,姜笙吸溜下口水,搓搓掌心。 翻过这堵墙,就是怡红院的后厨。 遗憾她身高不够,只能钻狗洞。 姜笙低着头,卖力寻找上次进出的小窟窿,可找来找去都找不见,要死,不会是被人堵了。 她正苦恼,冷不丁怡红院的后门打开,有人踢踏着走出。 小姜笙吓得赶紧蜷缩在草丛里,祈祷不要被人看见,她可不想挨得一身打。 幸好,那人也没往这看,只恶狠狠道,“老娘养不起你,这怡红院也养不起你,给老娘滚,对外别说认识老娘,也别回来这里。” 有什么跌倒在地。 紧接着,后门再次开启关闭,并重重上了门栓。 姜笙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就看见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子,穿着细布长袍,茫然无措地坐着。 噢,是小公子被家里人抛弃了呀。 姜笙伸着脑袋,莫名肯定他很难过。 因为没有过爹娘的人,不知道爹娘有多好,就不会想念爹娘。 可有过娘疼的人,却被娘扔掉了,心里一定空落落地难受。 就像……刚捡着一个大肉包,却被野狗窜出来抢走了。 “唉。”姜笙叹了口气。 小公子把目光挪了过来,呆呆地望着她,说不出来话。 姜笙可怜他,但也顾不上他。 她找到了狗洞,就在茂密的青草后头。 七岁的小女娃手脚并用,灵活地穿到后厨,在一人高的大桶里打捞。 鸡头,鸡脖,鸡脚,鱼尾巴,所有能吃的全都打捞出来,再用一块小抹布裹好。 今天姜笙没来得及品尝,因为有龟公发现了动静,吆喝着过来,“哪里来的小贼。” 她吓得抱紧小抹布,撒丫子往外逃。 穿过狗洞,钻到巷子,小公子还在原地坐着。 龟公们已经在打开后门,他们甚至商量着,要好好教训偷东西的小贼。 姜笙想,小公子呆呆地,说不定会被打死。 她心底不忍,冲过去拉起他,呼啦啦就跑。 后头龟公还在吆喝,姜笙凭借对地形的了解,先钻三个胡同,再穿四个街道,终于成功摆脱掉他们。 好不容易蛰摸个僻静角落,姜笙甩开小公子的手,跌坐在地上,呼啦啦地喘。 小公子也喘,但他更多地是惊奇,看向姜笙的眼睛里带着探究。 “你是谁。”他问。 姜笙不理他,本来就饿,又跑了那么久,她现在只想补充体力。 嗯,先吃什么好呢,先吃鱼尾巴,有刺,还不好保存。 她从小抹布里挑出鱼尾巴,小心翼翼地嗦掉鱼皮,再吃掉鱼肉,连鱼尾都细细地吮吸一遍。 小公子在旁边看地眼睛都直了。 “你也饿了?”姜笙依依不舍地递了根鸡爪子,“吃,别浪费。” 她不是很大方的人,但她知道挨饿的感受,饿起来啊,最是头晕眼花没力气。 被毒打过后,濒死的那三天,姜笙许了个心愿。 她希望以后不会再有人挨饿。 虽那鸡爪,她也很喜欢。 将干净到挑不出一丝肉的鱼尾巴扔掉,姜笙站起身。 “你要去哪里?”啃着鸡爪子的小公子终于出声,嘶哑模糊。 姜笙奇了,“当然是回家。” “家?”小公子张着嘴巴,突然眼泪就下来了,“我没有家了。” 半大的男孩,抱着鸡爪子嚎啕。 姜笙自己都没有那样哭过。 她抱着捡来的剩饭,心底有点可怜小公子,“你快别哭了,我把家分你一半。” 这样,他们就都有家了。 小公子慢慢停了哭泣,“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过我家有点破,希望你不要介意。”姜笙长途跋涉,把小公子带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就是个破庙。 年久失修,东边漏风,西边漏雨,没有木床,全打地铺。 但对姜笙来说,这就是她的家。 “现在,也是你的家啦。”小姜笙骄傲地介绍,“我叫姜笙,你叫什么呀。” 小公子呆呆地看着她,“我叫郑如谦。” 所以,以后这里就是姜笙和郑如谦的家。 晚上,姜笙把鸡脖分了郑如谦一半。 郑如谦从怀里掏出两块金豆子,“我只有这些了。” 姜笙正沉浸在“食物以后都要分出去一半”的痛苦中,冷不丁瞄见那闪烁的金黄,差一点原地蹦起来。 虽然她没拥有过金子,但她见过怡红院的客人掏出一锭锭金子,就是这样的颜色。 小姑娘学着老鸨的样子咬一咬。 嗯,咯牙,是真的。 一个鸡脚一块鸡脖换来两个金豆子,姜笙第一次觉得,把家分出去半个,一点都不亏。 “不过,我们没有保护金子的能力,这些钱,要藏起来。”姜笙像个小大人,在破庙里绕来绕去。 哪哪都不放心。 想来想去,最后放在了佛祖脚下。 希望佛祖保佑,金子永不丢失。 姜笙认认真真地磕头,顺便再保佑她,永远都有饱饭吃。 第2章 捡第二个哥哥 但显然,佛祖不认识他们。 才吃了两顿,小抹布里的饭就空了。 姜笙苦恼地看着小公子,想着到底要去哪里弄饭吃。 郑如谦却误会了,刚刚经历了一次被抛弃的他两股夹紧,颤颤巍巍,“我可以少吃一点。” 只要别再丢下他。 “有了。”姜笙一拍手,“我们去市场捡菜吃。” 镇子东边的菜市场,买菜的都是些大户人家,经常撇去几层菜皮,只要最嫩的菜心。 贫苦的人家舍不得买菜,就来捡他们扔掉的菜皮,虽然蔫了些,但一点都不妨吃。 姜笙也捡,但是她厨艺不佳,只能囫囵水煮了,勉强凑个果腹。 “其实水煮菜也不难吃,但若是能撒上丢丢盐,就更美味了。”姜笙跟郑如谦咬耳朵,“待会你要眼疾手快,要抢,不然拿不到菜叶子的。” 郑如谦张大嘴巴。 怎么烂菜叶也要抢的。 后来的后来,他才知道,在穷人的世界里,烂菜叶都是那么珍贵。 经历一场暴风骤雨,两个小朋友灰头土脸地抱着菜叶从人群中撤退。 姜笙的小辫歪了,郑如谦的衣服皱了。 但幸好,他们都收获满满——足足两大捧的菜叶。 “今天晚上就吃最蔫儿的,剩下还能吃两顿……”姜笙美滋滋。 但她没高兴多久,斜刺里窜出来个少年,将她怀中的菜兜走大半。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离去。 郑如谦都快气哭了,这可是他们辛辛苦苦抢的菜。 姜笙却习以为常,摸着小辫叹息,“张姑姑特意给我扎的。” “姜笙。”郑如谦扁着嘴,“我们的菜。” “习惯就好啦。”姜笙捡起其他菜叶,“他们是附近流窜的一群小乞丐,我们打也打不过,只能避着点。” 若是避不开,那就认栽。 穷人的世界里,弱肉强食如此纯粹。 郑如谦的眼泪凝在眼眶里,久久说不出话。 两个人摇摇晃晃着,往破庙里走。 路上听见有人吆喝“青天大老爷下大狱啦”、“父母官谋害人命终得报应”,以及不明群众的欢呼鼓掌。 姜笙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欢呼,虽然她不认识父母官,但听张姑姑说过,斜阳县的父母官是个好人,怎么好人死了,大家要这么高兴呢。 郑如谦就更不明白了,他只皱着眉头看烂菜叶,这样丑的菜,真的能吃吗? 姜笙快回到破庙了。 她欢欣鼓舞,期待即将入腹的青菜叶子。 可一扭头,听见了细微的哼唧。 姜笙想装听不见,但郑如谦拽住了她,“姜笙,有人。” 姜笙装不下去啦,拧着眉头,“有你一个,我就吃不饱啦,要是再来一个,会饿死的。” “不会的姜笙。”郑如谦安慰她,“万一他有家人,拿食物感谢我们呢。” 姜笙才不相信,四周荒凉无比,谁会舍得自己家人躺在这里。 除非是,家里没人了。 姜笙心底一软,到底还是放下菜叶子,悄咪咪凑了过去。 拨开干枯的芦苇丛,就看见穿着 灰色长袍的小少年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口中溢出细微呻吟。 他身上有血,两只腿以奇怪的角度拧着,跟周伯伯家那只吃了毒老鼠的小猫猫有点像。 姜笙的心有点酸,周伯伯一家人都不喜欢她,唯独猫猫愿意依偎在她身边,陪她说说话,可后来小猫猫孱弱地离去,就再也没人愿意搭理她了。 想到这,姜笙鼓起勇气,拿起水囊,凑过去小心地喂了他一口。 郑如谦怕他呛着,还吃力地抱起他的头。 小少年蓦然倒抽一口冷气,喊出一个字,“疼。” 姜笙不知所措。 如果有个成年人在,就会教他们,要平放病人,要找个平板车将他送到医馆,要给他止血急救。 可两个孩子谁也不懂,只能含着泪,小心翼翼地喂水。 一口,一口,就像喂濒死的小猫猫那样。 良久,小少年终于醒过来。 他茫然地看着四周,双腿传来钻心的疼痛,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小孩,提醒他遭遇的变故,少年呜咽一声,眼泪落了下来。 姜笙还以为自己又弄痛了他,连忙让郑如谦放开手。 “咣当”一声,小少年又摔回了地上。 他睁大眼睛,一时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生气。 “哥哥,你很疼吗?”姜笙小声询问。 她想起来,村里有个大哥哥脚被夹子咬了,郎中取夹子的时候大哥哥哭嚎不止,为了让他舒服点,郎中叔叔一拳头打晕了大哥哥。 如果这位哥哥也疼,她就只能勉为其难牺牲一下自己的手啦。 “你……”小少年看着姜笙举起来的拳头,咽了口唾沫,“我的腿断了。” 姜笙郑重点头,那一定更需要她的拳头。 还好有郑如谦拉住她,小心翼翼地提出建议,“我见过怡红院的姑姑们腿断了,都是要送去医馆的。” 小少年屏住呼吸,朝郑如谦露出了感激的神色。 可一个断腿的人,要怎么送去医馆呢。 姜笙拉着郑如谦商量了半晌,最终决定偷赵伯伯的平车用用。 赵伯伯脾气有点凶,但他家有平车,就拴在村口的木桩子上。 郑如谦放哨,姜笙去拉平车。 七岁的小姑娘,没吃过好饭,肩膀比平车高不了多少,可她把绳子背在身上,吃力地拉着前进,还真有那么几分模样。 在两个人的合力下,小少年被抬到了平车上。 两个七八岁的小人儿,一个前拉,一个侧推,用了全身的力气,才把平车停在镇子里唯一的医馆门前。 “郎中大夫,郎中大夫。”姜笙用带着勒痕的手拍门,“我哥哥腿断了,能麻烦你帮忙医治吗?” 门开了,留着胡须的中年人面带微笑。 姜笙忽然就心虚了,嗫嚅着道,“可是,我们没有钱。” 她原本是打算先骗郎中治疗,再用耍赖的方式逃掉医药费,但中年郎中的眼神如此温和,让她不忍继续。 “是腿断了?”中年郎中看了一眼平板车上,立即皱起眉头,“别动,让我来。” 他先把小少年抱到床铺上,再仔细查看伤口,最后取来药物与树枝。 “腿断了,有点严重。”郎中唏嘘,“要静养起码三个月,半个月来换一次药,平时尽量不要挪动,但也要防止生褥疮。” 他又把小少年抱回平车上,还抓了半个月的汤药放在平车尾。 “郎中大夫。”姜笙咬着嘴,“我们真的没有钱。” 第3章 小姜笙要赚钱 “好孩子,不要钱。”郎中蹲在她跟前,摸了摸她的小辫,“回家,好好照顾你哥哥。” 世道乱,穷人多。 哪家生活都不容易,郎中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打着几块补丁,但他依旧抓药,治病。 姜笙一边拉着平车,一边模糊了双眼。 很久很久以后,当有人问姜笙,为什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依旧能够保持初心时,她歪头笑了。 可能是因为,这一路走来,遇到过坏人,但也遇到过无数温柔的,善良的暖心人。 路上。 姜笙问,“哥哥,你的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她私心想的是,破庙真的容不下第三张嘴了。 可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小少年沉默半天,只说出一句话,“我没有家了。” 姜笙“哇”地哭了。 不是感同身受,也不是可怜同情,而是为自己将来的食物感到忧心。 郑如谦却发自内心地高兴,“我也没有家了,我叫郑如谦,她叫姜笙,你呢?” 小少年嘴唇微动,“许默。” 姜笙到底还是把许默带回了破庙。 她找来最柔软的褥子,垫上最干净的稻草,和郑如谦小心翼翼地把许默从平车上抬下来。 做好这一切,姜笙要去还平车了。 “我跟你一起去。”郑如谦和往常一样黏着她。 但这次姜笙拒绝了。 “你就留在这里照顾许默哥哥。”姜笙像个小大人,拉着平车,一溜烟地送回村口。 没多大会,她灰头土脸地回来。 赵伯伯脾气不太好,偷用人家的东西总要付出代价,被踢了几脚,被踹在地上打几个滚,都算不了什么。 姜笙擦擦脸,开始兴致勃勃地研究晚上吃什么。 当然是水煮青菜叶。 没多大会,泛黄的清水裹着菜叶送到跟前,许默怔住了。 “你们就吃这个?”他问,不敢置信。 姜笙吃地很开心,“是啊,新鲜的菜叶呢。” 郑如谦表情比较苦,但还是大口吞咽,难吃总比饿着强。 许默尝了一口。 连盐味都没有,就是纯纯的清水煮菜,倒给牲口都嫌寡淡,这小姑娘却吃地如此开心。 许默的心很酸,很涩。 他看着姜笙手臂上多出来的青紫,眼神逐渐坚定,“以后哥哥带你们吃肉。” 本以为这话一出,会引来几番痛哭流涕。 没想到姜笙头也不抬。 “你不想吃肉吗?”轮到许默好奇了。 姜笙咽下满嘴的菜叶,又喝了口菜叶汤子,“现在活着都费劲,哪里有以后。” 是啊,他们三张嘴,吃饭都是大难题。 以前就姜笙一个人,她可以捡点,可以偷点,也可以用睡觉躲避饥饿。 但郑如谦不耐饿,一饿就嗷嗷叫,许默又断了腿,没有行动能力。 真是愁死姜笙姑娘。 思来想去,小姜笙决定——去要饭。 “啊?要饭?”郑如谦惊呆了,他在怡红院谈不上锦衣玉食,但也是吃喝不愁。 从来没想到会有一天跪下来求别人赏饭吃。 “不行。”许默一口否决。 他是有自尊心的人,倘若爹娘天上有灵,知道拼死保下的独子去要饭,怕是会气地活过来。 “不要饭就饿死。”姜笙叉着腰,像个小大人,“你们打算饿死吗?” 许默沉默了。 郑如谦瞟了一眼佛祖脚下,戳戳姜笙,“我们可以用那个……那个……” 还有两只金豆子藏着呢。 姜笙瞪了他一眼,“郎中大夫治病又抓药,你真打算一点钱都不给?” 那两个金豆子,是打算下次抓药时,给郎中大夫的。 郑如谦被训地瑟缩了一下。 倒是许默,忍不住露出激赏之色,他没想到,这样一个流浪的乞儿,居然也懂知恩图报。 其实姜笙还真不懂,她只是内心觉得,不应该仗着郎中大夫善良,就不知羞耻地去占便宜。 再说了,赵伯伯把平车藏回了家里,以后想带许默去看郎中,都得花钱租平车。 “这都是钱啊。”小姜笙痛心疾首,“如谦哥哥,你还小我不怪你,但咱们想要活下去,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嘞。”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郑如谦缴械投降。 姜笙这才满意地闭上了嘴。 一旁的许默忍不住翘起嘴角,这是自家况骤变后,他第一次有几分愉悦。 “我可以抄书赚钱。”他开口,“虽然一本书只有几文钱,但起码不用乞讨。” 姜笙双眼一亮,她以前只在偷听夫子讲课时,见过几个背着书包的学子,还是头一次这样近距离跟有知识的人接触呢。 “许默哥哥你读过书?”小姑娘蹲到他跟前,“那你能教我读书识字吗?” 对着她亮晶晶的眼,许默颔首。 但紧跟着又补了一句,“只要不乞讨就行。” 好,文人风骨,不吃嗟来之食。 姜笙表示理解。 可不乞讨,要怎么吃饭呢。 就算去抄书,也要抵押两个铜板,书店老板还怕你拿着书跑了呢。 小姜笙长吁短叹,最后决定去山里捡蘑菇。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十里铺镇紧靠十里山,村民们经常去山里捡蘑菇挖笋子,还有厉害的猎人可以打猎物,死的卖肉活的卖皮,值钱的紧。 姜笙不敢肖想活物,但捡点死物还是可以的。 挑了个大清早,她背上捡来的破竹娄,又找了个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旧衣裳,拉着郑如谦进了山。 “姜笙,你不是说有蘑菇吗,怎么什么都没有。”郑如谦好奇地左右观望。 姜笙面色不改,“外面的早就被大家捡完了,得去里头捡。” 大山的深处,静谧而深沉。 参天大树掩盖住了日光,让视线都跟着受到影响。 郑如谦还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吓得两股战战,偶尔瞟见手腕粗的长虫,几乎要尿裤子。 姜笙也怕,但为了养活三张嘴,为了赚到抵押抄书的两个铜板,这山一定要进,这蘑菇,也一定要采。 第4章 捡第三个哥哥 幸好,村民们谨慎,不太愿意走远,所以往里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大片的蘑菇。 姜笙带着郑如谦,飞速地捡蘑菇,拽蘑菇,薅蘑菇。 没多大会,竹篓满了。 “我们走。”郑如谦战战兢兢,生怕窜出个什么。 姜笙没说话,把竹篓里的蘑菇倒在旧衣服里,裹紧系在腰上,继续捡。 一直捡到日落西山,竹篓再次放满,两个人小人儿才依偎着走出大山。 没遇到野猪,也没被毒蛇咬,真是幸运。 姜笙开心极了,抱着满怀的蘑菇,轻快地回了破庙。 她挑出一小部分煮着吃,其余的学着村民晾在地上,据说这样可以晾掉水分,让蘑菇更容易保存。 但她不知道的是,蘑菇晾晒太干,重量减少,赚的钱自然也就少了。 姜笙一共晾了三天。 蘑菇外皮已经干燥,内里依旧保持湿润,她觉得差不多了,背着竹篓要去集市。 依旧是郑如谦作陪。 临出发时,姜笙拍着胸口,“许默哥哥你放心,我一定把书给你拿来。” 许默含笑点头。 姜笙转过身,长出了一口气。 对于卖蘑菇这件事,郑如谦和许默都以为很简单,实际上并不简单。 捡蘑菇不难,晾蘑菇不难,卖蘑菇也不难。 难的是守住蘑菇,守住卖蘑菇的钱。 从一进集市,姜笙就警惕地左右观望,确定那群乞儿不在,才找了个角落,把竹娄放在地上,大声叫卖。 山里的货很紧俏,蘑菇又干燥无水分,很快被人买走。 郑如谦望着十几个铜板眼冒绿光,差点要原地蹦起来。 啊,赚钱的感觉,他喜欢! 姜笙却十分谨慎,把铜板一分为二,各自装起来。 “走,去抵押抄书。” 一直到离开集市,也没见意外发生,姜笙刚要松口气,走到巷子里就被堵住。 几个半大的孩子,前后拦截住他们,表情吊儿郎当,“交出来。” “什么交出来?”姜笙装傻,想蒙混过关。 她在这个镇子上生活了七年,从有记忆开始,就知道镇上有一群霸王乞丐,他们经常恃强凌弱。 家里有男人的不敢惹,家族庞大的不敢碰,有钱有势地避着走。 像小姜笙一样单独生活,年龄又小,还是个女娃的简直就像是量身定做的弱者。 每次她捡到点好的,或者偷了点美食,藏不结实就要被他们抢走大半。 以前姜笙也就忍了,毕竟张姑姑说过,强龙那什么不压蛇。 可现在,这十几枚铜钱是给许默看病的,是三张嘴吃饭的根本,姜笙拼死也不能交出去。 “还学会装傻了。”霸王乞丐中为首那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咧嘴一笑,抬手就是一巴掌,把姜笙打倒在地。 郑如谦吓傻了,扑过去用身体护着姜笙,“你们干什么,你们不许打人。” “把钱交出来,就不打你们。”半大孩子瞪着眼睛,“不给,就打死你们。” 他挥挥手,几个小跟班蠢蠢欲动。 郑如谦又急又气,他不想把怀里的钱交出去,但又害怕姜笙再挨打,完全不知该怎么办,只能用嚎啕大哭发泄恐惧。 姜笙在心底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是躲不过了,幸好她早前把钱一分两份,如今只掏出自己怀里那份,一脸肉疼地道,“能不能给留一点。” 半大孩子呲牙一笑,劈手强过,全都藏进了怀中。 姜笙心痛的脸都白了,哆嗦着说不出话。 半大孩子满意地吹了声口哨,一转身,在巷子口看见了个人。 确切的说,也是个孩子,年龄要更小一些,只有八九岁的样子,手里拎着一根木棍,威风凛凛地看过来。 “把钱还给她!”小孩声音稚嫩,脸色却凝重深沉,活像个小阎王。 半大孩子愣了一下,很快笑了,“我庞大山今天也是开了眼了,现在的小孩一个个胆子真大,连我庞爷都敢威胁。” “我就不给,有能耐你就来打我们,爷还怕你不成。” 他话音未落,小孩就冲了过来,手中木棒高抬起落,竟是直接冲着他额头劈了过来。 庞大山吓了一跳,赶紧闪躲,却没想到那木棒跟长了眼似的,也跟了过来,重新劈在他脑袋上。 就一下,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庞大山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 小跟班们吓得不轻,立马逃走了。 巷子重新恢复安宁。 小孩沉着脸走过去,从庞大山怀里掏出八文钱,还给姜笙。 就是这么简单利落。 还完钱,小孩转身要走。 还好姜笙机灵,急忙拽住他衣袖,眼巴巴问道,“哥哥,我想谢谢你。” 小孩一愣,冰块脸有了几分裂痕,“不……不用谢。”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爹爹教过的。 “那哥哥,你现在要回家吗?”姜笙不死心,犹自追问。 小孩沉默片刻,“我不回家。”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姜笙格外开心,她热切道,“我们也不回家,我们都没有爹娘,哥哥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吗?” 一棒子就能打晕庞大山的哥哥哎,要是有他在,以后做什么生意都不怕抢了。 就算因此要多养一张嘴,那也划算啊。 姜笙内心的小九九疯狂蹦跶,没注意到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黯然了神色。 良久,他吐出一个字,“好。” 反正,也没有了爹娘,也回不去那个地方。 出巷子的功夫,三个小孩交换了名字。 姜笙知道了这个哥哥的名字叫方恒,知道他父母双亡,知道他刚从坏人家里逃出来,知道他昨天才流浪到镇子上。 也知道,他已经饿了好几天没吃上饱饭。 第5章 忽悠傻二哥 姜笙难得大方一回,用一文钱买了两个小小的肉包,给方恒一整个,剩她跟郑如谦对半分。 “不公平啊不公平,为什么我是半个。”郑如谦眼泪汪汪,“小姜笙,你偏心。” 姜笙语重心长,“方恒哥哥刚来,我们要对他好点。” 这样才能牢牢抱住保护伞,才能不怕庞大山。 哎,如谦哥哥总是那么笨,但凡他能有自己两分才智,也不至于绕不过来这个弯啊。 小姜笙一边咬包子,一边长吁短叹。 很快到了书铺,姜笙三两口吃完包子,又在身上蹭干净油脂,跑到老板跟前脆生生道,“老板,来两本抄书。” “哪里来的小叫花子。”老板瞟了一眼姜笙脏兮兮的衣服,立马挥手,“赶紧走,走远点。” 姜笙一时不慎,被挥倒在地。 方恒表情森凉,立马冲上前,把姜笙挡在身后。 郑如谦则跟老板理论,“我们是来做工的,不是来乞讨的,不能因为衣服就瞧不起我们,你这是门缝里看人。” 他的细布长袍还算整洁,让书店老板神色缓了缓,“我们这抄书,可是要抵押钱的,你们有钱吗?” “有!”郑如谦掏出怀里的八个铜板,“你说,多少钱?” 书店老板瞟了一眼,“八文钱。” 他其实并不想跟这群孩子做生意,之所以说八文,也只是故意为难他们,毕竟抄书不仅要抵押书,还要笔墨纸砚。 而普通书店抵押,也就两文钱。 郑如谦呆愣在原地。 方恒则皱起眉头,眼底流露出几分杀气。 幸好姜笙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拉起一个哥哥,哼了一声,“店大欺客,我们不在你这抄了,你这里也不配摆放我哥哥抄的书。” 说完,在书店老板发怒之前,三人窜逃。 一路奔到巷子尽头,姜笙还没来得及惋惜许默的活要飘了,郑如谦就眼尖看到了家小书铺,“看,那也有。” 这家书铺应该是新开的,里头没几个人,也没几本书。 姜笙没多少信心这家店要抄书,就在门口试探地问了句,“老板,要抄书吗?” 停了片刻没人回应。 几人正要走,里头忽然窜出个年轻书生,“要要要,有多少要多少。” “那,那你这里押金要多少?”郑如谦轻声问。 这次他学聪明了,将八文钱死死藏在袖子里,不敢露出分毫。 “两文押金,一本书给四文钱。”书生笑眯眯地,“若是成了熟客,押金就免了。” 这才是正经做生意的人。 回破庙的路上,姜笙抱着两本书如获至宝。 方恒和郑如谦一个捧着笔墨,一个拎着纸砚。 姜笙还在掰着手指头算账,今天一共赚了十六文钱,花掉十文钱,剩下六文。 也算是家庭的第一笔收入了。 不过最让姜笙高兴的,还是方恒的加入,虽然这个人总是冷着脸不讲话,但刚才在书店门口他冲过来的时候,姜笙格外安心。 以后再也不怕被人欺负了。 回到破庙,姜笙从怀里掏出热乎的包子,“许默哥哥,给你的。” 虽然包子很贵,一文钱只能买两个,但他们都吃了,没道理漏下破庙里的许默。 “谢谢妹妹。”许默斯文地吃掉包子,执笔开始抄书。 破庙环境有限,连桌椅都没有,只能在被褥上艰难挥毫。 可即便如此,许默写出来的字,也规整中带着大气,一看便知是童子功。 方恒看了许默一眼,没有说话,去外头绕上一圈,找了个小木板。 小木板没有支撑,偏偏许默的两腿都断了,压迫不得。 方恒也不气馁,找来几块石头在周围垫着,再把小木板搭了上去,虽然窘迫了些,寒酸了些,但总算有个平整的桌子了。 许默和方恒对视一眼,两个人虽未自我介绍,但透过眼神看到了彼此压抑的心事。 也许他们曾经见过荣华富贵,但跌落凡尘,吃尽苦头后,生活仍然带有一丝希望。 而希望的嫩芽,是那个正在煮菌子汤的小姑娘给的。 姜笙。 没多大会,热气腾腾的菌子汤出锅了。 仍然没有盐,仍然是单纯的加水煮熟,但许默喝地从容平静,仿佛在咀嚼什么山珍海味。 方恒倒是面部扭曲了一瞬,可看着其他三个人津津有味,他又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味蕾。 “方恒哥哥不要嫌弃,咱家穷,就只有菌子,不过菌子也快没了。”小姜笙又开始为接下来发愁,“看来,还得进山一趟。” 郑如谦本来还算平静,听到这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个满是长虫的深山? 可不可以,不要再进了呜哇。 姜笙听到动静,扭过头语重心长,“如谦哥哥不想挣钱了吗,有钱的感觉你不喜欢吗?捡菌子就可以赚钱哎,你不要钱吗?” 郑如谦呆呆地挠头,有钱的感觉确实挺好的哈,如果不是那么多长虫,他应该也会爱上捡菌子。 “不想进山就不要进了。”许默停笔,抬头,“这种小人书我一天能抄一本书,足够我们吃饭的了。” “那怎么行。”姜笙第一个跳起来反对,“我们怎么能把养家的重任全压在许默哥哥一个人的身上,反正我不是吃白饭的。” 她扭头看向郑如谦,“如谦哥哥也不会吃白饭的对不对?” 郑如谦傻呆呆地点头,“对,对。” “那我们要进山捡菌子,一天就能赚好多好多铜板呢,对不对。”姜笙握紧拳头,“这么说起来,我们俩赚的比许默哥哥还多,我们好棒。” “哇,好棒。”郑如谦的眼睛都直了,“走,进山,捡菌子。” 要不是方恒拦着,他背起竹娄就要出门。 “明天再去啦。”姜笙吐吐舌头,她好像把如谦哥哥忽悠傻了。 夜晚来临。 许默还想对着月光抄书,被强制阻拦。 “许默哥哥只是腿出了问题,难不成还想再瞎对眼睛。”小姜笙嘀咕,“咱们哪有看眼睛的钱。” 许默哭笑不得,只得强行躺下。 第二天一大早,煮好菌子汤,几个人分食完毕。 姜笙带着冲劲满满的郑如谦,背起竹娄要进山。 方恒摸了根棍子,一声不吭地跟在身后。 第6章 给哥哥们排序 姜笙说的没错,大家都没有爹娘,凭什么要别人供养,这里本就不该有吃白饭的。 深山冷幽,三个人就是比两个人要快,也才半下午,就捡满了两抱菌子。 郑如谦背着竹娄,方恒拎着包袱。 姜笙难得不需要负重,心底特别不得劲,想了想还是摘下十几个菌子,用衣服兜着,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个哥哥身后。 路上遇到相熟的村民,看见三个小孩瞪大了眼睛,“小姜笙,你前头两个是谁啊。” “是我哥哥。”姜笙大声回答。 村民更疑惑了,这小姑娘在村里流浪了五六年,什么时候有哥哥了。 “真的是我哥哥,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姜笙炫耀似的介绍,“我还有一个大哥,不过他生病了。” “哦哦哦,四个孩子啊。”村民叹了口气,“这样乖的孩子都舍得扔掉,真是造孽。” 不过叹气归叹气,大家都不富裕,也都养不起那多出来的一张嘴。 希望小姑娘的哥哥能对她好。 回到破庙,郑如谦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排序的?” “当然是按照遇见你们的顺序了。”姜笙理直气壮,“叫名字多不好听,以后就叫大哥二哥三哥。” “可是,你不是先遇见的我吗?”郑如谦急了,“我应该是大哥才对。” 姜笙没说话,瞟了一眼正在抄书的许默。 论起刚正不阿,儒雅温和的大哥气质,郑如谦被许默甩出八条街。 “你……”郑如谦刚开始还挺悲愤,想想许默说话做事的确更为优秀,只能强行自我安慰,“没关系,好歹不是老三。” 方恒,“……” 没有表情的脸出现细密裂纹。 这次晒菌子,姜笙本打算再晒三天,可许默的书只用两天就抄完了,需要去换新书。 没办法,姜笙只能把菌子装进竹娄里,去集市叫卖。 上次三天晒出了大半竹娄,这次差不多的量,竟然装了满满一竹娄。 姜笙若有所思。 等卖完菌子,查了查铜钱,发现竟有二十枚之多。 “比上次多卖了四文钱。”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包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回到破庙,许默还在熟睡。 姜笙冲过去,刚要给他拽一拽被褥,许默就猛地睁开眼。 当看见熟悉的三个小孩,他松了口气,放下戒备,“你们回来了。” “嗯,买了猪骨头呢,今天吃骨汤面。”姜笙献宝,“大哥,你有口福了。” 不是许默哥哥,而是更为亲昵的大哥。 许默心头一跳,怔愣原地。 他是独子,一直很期待有弟弟或者妹妹,但母亲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不曾想家中骤变以后,居然能够遇到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种感觉……挺好的。 许默缓缓勾起嘴角,“我很期待。” 不过这种期待,在看到黏黏糊糊的一大碗之后,变成了惊愕。 “大哥,我不太会做面条。”姜笙搓着还带面块的手,羞赧道,“我只看见过张姑姑这样做。” 没成想自己一上手,面就不听使唤了。 不是水多,就是面多。 原本打算吃一顿的量,慢慢就增加到了三顿。 这也就罢了,面活地太软,切的时候不成个,也没撒面粉阻挡粘性,导致本来有韧性的细长面条,变成了黏软的面疙瘩。 骨汤也没熬浓白,更没有去腥,煮出来这一锅,味道可想而知。 但好歹,有盐了。 许默没有嫌弃,接过面碗,小口品尝着喇嗓子的粗面。 吃过没加盐的菌子,吃过清水煮的烂菜叶,这在他眼中已是美味。 方恒跟郑如谦也没挑,老老实实吃完,收拾了碗筷。 姜笙从怀里掏出来二十枚铜板,和之前的铜板,以及两个金豆子一起藏在佛祖脚下。 算一算,距离从医馆回来已经十天,再过五天就是半个月,要给许默换药了。 第7章 变故 姜笙一鼓作气,连进了深山三天,晒出来满满三大竹篓的蘑菇,用两天时间卖了个干净。 加上许默抄的书,一共到手八十个铜板。 并上之前的,足足有百文还多。 姜笙热泪盈眶,偷蒙拐骗着活了七年,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赚到这么多钱。 虽然这其中也有三个哥哥的功劳,但姜笙自恋地认为,自己的决策才是重中之重。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她拍着胸脯吹牛,“我可以带哥哥们吃肉,带个哥哥们成为大员外。” 在小姜笙有限的七年人生里,见过最有钱的人就是城东的牛员外了,所以她立誓,与哥哥们都要成为员外。 每天都吃猪肉,带盐味的猪肉! 就连刨地都要用金锄头! 许默忍俊不禁,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好,以后你就是姜员外。” 指了指方恒,“方员外。” 又指了指郑如谦,“郑员外。” “吃了吗,许员外。”姜笙学着村民的样子打招呼。 郑如谦乐到笑出猪叫,就连最不爱说笑的方恒嘴角都微微翘起。 欢快的气氛持续到夜里,就连睡觉时,姜笙脸上都带着笑。 可等到第二天睁开眼,姜笙就笑不出来了。 她是被冻醒的。 透过破庙大门的缝隙,她隐约看到外面苍茫一片。 不是那种纯白的刺眼,而是雾蒙蒙的半透,是霜。 往年姜笙最畏惧冬天,天冷需要更多的衣物御寒,而她没有,草鞋破衣会冷到手脚僵硬,偷剩饭费劲不说,还容易被人抓住,打上个半死。 但此刻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山上的蘑菇。 深山森凉,越往里走越凉。 霜降后,山脚的蘑菇还能活,深山里的蘑菇却都会被冻死。 但山脚上的蘑菇,哪轮得到他们捡。 这样一来,才刚刚攒够百文铜钱,他们就没了谋生的手段。 姜笙一屁股坐在地上,心头满是无助与凄凉。 “姜笙。”方恒从外头回来,依旧穿着单薄的衣衫,“你怎么了?是冷?” 他说着,要脱下外衫。 姜笙赶紧按住他,摇头道,“三哥,你比我穿的还单薄,脱掉就什么都没了。” 是她思虑不周,前几天只顾着满足口腹之欲,忘记御寒一事。 姜笙回过头,由于唯一的棉被给了伤患许默,躺在草席上的郑如谦颤抖着缩成了刺猬。 “二哥,二哥。”她冲过去拍醒郑如谦。 人在睡觉时感受寒冷,最容易被冻死。 姜笙见过很多和她一样的乞儿,在大雪地里躺下,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幸好今天只是霜降,郑如谦醒来之后就不再哆嗦,只是嘴唇微微发白。 姜笙赶紧煮了点面疙瘩端过来。 热乎乎地吃上一碗,脊背就出了薄汗。 “今天要去给大哥换药。”姜笙把佛祖脚下的所有钱取出来,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把金豆子给郎中大夫,剩下的钱我们买棉被。” 不过在那之前,还需要去租一辆平车。 姜笙一路小跑到镇子上,租了辆平车,拉回破庙,由方恒郑如谦小心翼翼地抬着,将许默放在平车上。 有两个健全的哥哥就是好,方恒主动承担起拉平车的任务,郑如谦负责推,两个人偶尔调换,虽气喘吁吁但还能接受。 姜笙小跑着跟在后头,离医馆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她看到一队人从医馆里走出。 这队人穿着铁皮马甲,手里拎着带鞘长刀,表情冷峻无情。 在他们身后,是被枷锁套住的郎中大夫,以及郎中大夫的夫人。 两个人似是经过了一番拷打,衣衫凌乱,面容憔悴,嘴角还有血迹。 方恒拉车的动作一顿,速度骤降。 郑如谦刹车不及,差点飞出去。 “我说,你怎么忽然停下……”他絮絮叨叨,才说一句,就被许默喝止。 “低头,别看他们。” 方恒迅速垂下脑袋。 郑如谦慢了半拍,跟带刀捕快对视了一眼,幸好他眼神呆滞,活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带刀捕快们只是瞟了一眼就扭过头。 “嘴巴这么严谨,许县令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为首的大喝,“跟我去县衙地牢,我倒要看看,是你们的嘴巴硬,还是县衙的刑具更硬!” 说完,还在郎中大夫的身上踹了一脚。 “当家的。”郎中夫人大哭,旋即挨了一鞭子。 “再哭,再哭把你卖进青楼!” 在方恒有意的控制下,他们慢吞吞地跟在人群后,直到距离被拉开,带刀捕快的身影消失不见,才敢停在医馆门口。 姜笙眼角含泪,不明白郎中大夫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这样对待。 许默牙关紧咬,一言不发。 方恒表情阴冷,眼神森凉。 郑如谦左看看,右看看,摸着后脑勺轻声道,“大哥的腿可怎么办。” 是呀,郎中大夫都不在了,谁给他们看病呀。 姜笙再也忍不住,眼泪破眶而出。 “只能去县里了。”方恒皱着眉头。 但以他们拉平车的速度,从破庙到镇上都要一个时辰,从镇上去县里,更是足足需要四个时辰。 来回八个时辰的路程,即使拉空车都受不了,更何况还载着人。 姜笙咬咬牙,“我们在这里等等,万一郎中大夫回来呢。” 大家没有异议,她便推开了医馆的大门,把许默放在看诊的床上,安静等待。 然而等了大半天,始终都没有人来。 姜笙饿地受不住,拉着方恒出去买了四个包子。 回到医馆,一人一个,热乎乎地包子啃上两口,可真幸福。 姜笙正大口吞咽,冷不丁有木头挤压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许默床后的箱笼抬起个狭窄的缝隙,缝隙露出一双黢黑的眼珠。 姜笙吓了一跳,包子都差点掉地上。 幸好被手忙脚乱接住,她拍拍胸口,心有余悸地问,“是谁?” 那人没说话,只是盯着她的包子,目露渴望。 想必也是饿了。 姜笙没说话,只是蹲在箱子跟前,大口咬起了包子。 肉香混着葱香飘荡在鼻尖,箱子里的人忍了半天,居然把缝隙给合上了。 来个眼不见为净。 姜笙彻底没话说,把包子揣进怀里,用力打开箱子。 入目,就见一个瘦瘦弱弱的小男孩,蜷缩在木箱的角落。 第8章 捡第四个哥哥 看见姜笙,他似乎吓了一跳,双手捂着脸,身子微微颤抖。 没见过这样胆小的男孩子。 姜笙起了好奇,凑过去询问,“你是谁呀?为什么会在这里?” 小男孩没说话。 姜笙想了想,把还剩半个的包子让了出来。 小男孩被香味引诱,狂吞了几口唾沫,终于还是忍不住接过,小口咬,细慢咽。 明明是个男的,行为举止比普通女孩子还要秀气。 姜笙的好奇心已经快要爆棚,她近乎引诱地道,“你告诉我你是谁,我再请你吃一个包子。” 小男孩吃完最后一口包子,又舔了舔嘴唇,才嘶哑着声音道,“我叫温知允。” “我爹,和我娘,被一群坏人拉走了。” “他们让我藏起来,说如果一天之后没回来,就让我一个人……有多远跑多远。” 温知允强忍着难过,声音越来越小。 姜笙恍然大悟。 原来是郎中大夫的孩子,爹娘应是感应到了危险,让孩子躲起来。 几乎瞬间,姜笙心底升起豪情壮志。 郎中大夫对她好,她也要回报郎中大夫,如果郎中大夫出事了,那她就回报郎中大夫的孩子。 没有任何犹豫,姜笙差遣郑如谦又买了新包子,塞给温知允,并许诺,他们会陪着他一起等。 温知允满脸感激,差点哭出来。 就这样,他们在医馆里等啊等。 从天亮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 姜笙几次都想撑着不睡,结果还是没撑住,一头栽了过去。 直到,她被压抑地哭声惊醒,睁开眼,就看见温知允跪在两具尸体跟前。 姜笙心底一惊,拔腿冲过去,不出意外看到了郎中夫妇。 他们似被狠戾折磨过,身上的肉都不太完整,遍体鲜血淋漓。 “姜笙,不要看。”许默温声阻拦。 方恒用手捂住她的眼。 但残忍的一幕,还是烙印进了姜笙的眼里。 除了冻死,饿死,打死,原来还有这样残忍的死法。 小姜笙的心彻底被震撼了。 “爹,娘。”温知允仍旧伏地大哭,“你们让允儿怎么办,允儿一个人要怎么办呀。” 姜笙心底发酸,过去拉起他的手,小声道,“小哥哥,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们一起。” 虽然他们有点穷,有点寒酸,没有钱也吃不起肉。 姜笙已经想好了,温知允要是不愿意跟着她们,想投奔亲戚,就把两个金豆子给他,再给他二十个铜板,最后还要叮嘱他好好藏起来,别让人发现,以后留着娶媳妇。 可没想到温知允只是犹豫了片刻,就点了点头。 姜笙的表情一顿。 理智上,她不愿意再多养一张嘴。 但郎中大夫那么好,她没办法对他的孩子心狠。 温知允又瘦弱地像个小姑娘,一个人大约会死在这寒冷的冬季。 “好,四哥。”姜笙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郎中夫妇的尸身不能长时间停在医馆里,在许默的建议下,几个孩子合力刨出个土坑。 姜笙出二十文,刚刚好是一口薄棺的价格。 墓碑是建造不起了,只能取一块木板插在坟头,由许默简单提下郎中夫妇的名字。 “爹娘,允儿不孝,只能将你们留在这里。”温知允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待将来儿一定为父母迁坟,为你们报仇雪恨。” 报仇啊,雪恨啊。 谁又不想呢。 许默垂下眼睫,掩盖住悲伤。 方恒扭过头,不愿再看。 回到医馆,温知允一直垂着头,悲伤又恍惚。 姜笙也很悲伤,大哥的腿没人治了。 “还是得去县里啊。”郑如谦咬着嘴唇。 姜笙还没来得及告知他们,驴车的价格跟平车的价格区别之大。 一旁的温知允回过神,“你们是要治断腿,我跟我爹学了几年,勉强也会一些,只是没我爹医术精湛……你们,可能要忍着点。” 他说着,眼眶再次包满泪,应是想起了爹娘。 姜笙赶紧转移他注意力,“好啊好啊,这医馆是不能呆了,四哥你带着东西跟我们回家。” 家? 没有爹娘的家吗。 温知允凄惨一笑,含泪为许默换了树枝,并用油纸把所有药物打包。 这些是医馆的立身之本,也是许默最为需要的东西。 “就带这些?”姜笙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其他的东西不带吗?” 被褥啊,棉衣啊,棉鞋啊,都是好东西。 “其他的,还要带吗?”温知允不明所以。 姜笙闭上嘴,用行动告诉他,要。 她几乎把整个医馆搬空,要不是药柜太重,破庙也摆不开床,她都恨不得全挪走。 为此,姜笙又租了一辆平车。 五个孩子吭哧吭哧回到破庙,温知允这才明白,为什么要全都打包。 这个破庙,除了能遮风避雨,其他什么都没有。 幸好医馆的东西挺全乎。 几床被褥,薄一点的铺在稻草上,厚一点的用来盖,棉鞋大了些但也能穿,大不了多垫几层布。 最关键的是,他们有了很多完整的锅碗瓢盆。 姜笙把之前用的小破锅放在角落里,取出完整无缺的大铁锅,抓上两把米,加三瓢水,开始烧火熬饭。 方恒跟郑如谦去还平车,顺便取回押金。 回来的时候,米正好煮地透烂,在大铁锅里欢快地翻滚。 姜笙把火棍抽出来用土扑灭,再取出干净的瓷碗,舀了整整五碗稀饭。 入口便是滚热的气息,携裹着大米独有的香气,带着米汤浓厚的口感,在舌尖划过,最后跌落进食管。 姜笙喝了一口,幸福地眯上眼。 但很快,又心痛地叹了口气。 以前她一个人,半把米就够,如今五个人,两把米还要再添一撮,不然根本不够吃。 这就是人多的弊端。 可睁开眼,看着四个神态各异的哥哥,坐在不同的位置,或提笔挥毫,或呆头呆脑,或沉稳如松,或柔软怜弱,他们偶尔交谈两句,又沉下心做回自己的事。 姜笙内心抑制不住地欢喜。 摸爬滚打七年,她不是没遇见过朋友,也想当成兄弟姐妹,可没过多久,他们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她。 这四个哥哥能陪伴她多久,姜笙不知道。 但姜笙贪恋有家人的每一天,对她来说,这种日子只要多一天,都是赚的。 第9章 哥哥们的各项才能 人多热闹,但也意味着生活负担的增加。 偏偏温度下降,蘑菇没得采了,许默执笔的手也愈发僵硬。 姜笙发愁,五个人要怎么生活呢,她应该做点什么,才能天天饱饭,顿顿有肉。 姜笙想不出来。 她逐渐烦躁,皱着眉头,托着腮,恨不得把自己七年积攒的聪明才智全都用上。 “姜笙。”许默第一个发现不对劲,温柔询问,“怎么愁成这样?” 姜笙呐呐,“大哥,我们需要挣钱。” “我抄书就够了。”许默揉揉她,“你不需要为这个发愁。” 姜笙还没来得及说话。 一旁的温知允抬起头,“我可以出诊看病,只是……治不了重疾。” 在乡野,郎中是极受欢迎的存在,哪怕不够精湛。 姜笙张大嘴巴,她这才发现,原来不是自己心软救了温知允,而是温知允来救他们这群穷光蛋来了。 “我能帮别人打架,收保护费。”方恒握了握拳头,他出身武将世家,三岁习武,至今已有五年,身手算得上伶俐。 四个哥哥,到目前为止,三个都贡献出了谋生手段。 剩下一个郑如谦,不甘落后地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什么也不会。 除了吃。 小郑如谦怔愣在原地,眼底逐渐涌出晶莹。 原来,只有他一个没用,是个只能依靠妹妹养活的废物吗。 姜笙敏锐地发现了二哥的情绪,冲过去拍拍他肩膀,安慰道,“别难过,我跟你一样,都是什么也不会。” 但最开始卖蘑菇的是他们,赚到第一笔启动资金的也是他们。 虽然没有其他几个哥哥那样的一技之长,但只要愿意用脑,就一定可以赚到钱。 小姜笙的自信感染了郑如谦,他擦擦眼泪,想起自己还贡献了两个金豆子,又重新扬起胸脯,“我也会赚钱的,一定会的。” 兄妹齐心,其利断金! 姜笙沉思半天,最终决定从医术这方面下手,她拉起郑如谦,认真道,“我们去给四哥拉客。” 温知允,“……” 听起来不像什么好词。 但他毕竟年纪幼小,又不是本村人士,贸贸然去治病,只会被人大棒子撵出去。 幸好,姜笙算半个地头蛇。 她拉着郑如谦,在村口来回乱窜,主要留意村里那几个体弱的人家,想看看有无人拉肚,咳嗽,伤寒。 四哥说了,他就会治这几个病。 可寒冬来袭,家家户户大门紧闭,想要探听个内情就得探头探脑,跟做贼似的。 姜笙不乐意。 以前她一个人也就罢了,现在她可是有哥哥的人,怎么能再让人误会,给哥哥们颜面上抹黑呢。 所以她宁肯在村口多徘徊一会,也要大摇大摆地走,堂堂正正地走。 路过赵伯伯家门口的时候,大门吱嘎一声被打开,赵伯伯的大儿子正皱着眉头往外走,里头时不时传来“哎呀”、“哎呀”的声音。 姜笙眼睛立马亮了,拉着郑如谦凑过来。 “今天没饭吃,走走走。”赵大柱不耐烦地摆手,“上次偷我家平车还没跟你算完呢,再来就还打你一顿。” 郑如谦脚步一顿,想起来半个月前,姜笙还完平车以后灰头土脸的样子。 原来是赵家打的。 郑如谦的小脸蛋子上当即窜出火苗,拉起姜笙的手就往回走。 这种打妹妹的人家,不治也罢! 姜笙死死地抱住他胳膊,现在不是任性闹脾气的时候,帮助四哥打开郎中的名号才是关键。 区区一次被打算什么。 再说了,她是因为偷平车才挨打,理亏的是他们。 “大哥哥,赵伯伯是不是病了啊。”姜笙扬起甜笑,“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护身体啊。” 听到这话,赵大柱脸色缓和了些,“是昨天吃了些坏肉,我都说过不能吃,他非要吃,今天就起不来了。” “哎呀,这毛病可严重。”姜笙语气夸张,“得赶紧治,赵伯伯年纪大了,禁不住这样折腾。” “我当然知道。”赵大柱有点烦躁,“可镇子上的医馆大门紧闭,听人说郎中遭了不测,再往县里走我爹他又不愿意,宁肯躺在床上叫。” 其实也不光赵老伯不同意,赵家其他人都不同意。 先不说雇个驴车要多少钱,单说县上大夫的出诊费他们就支付不起,农户人家一年到头就赚那点钱,全用来看病了,其他人吃什么喝什么。 但要赵大柱眼睁睁看着自己爹站都站不起来,活生生疼死,他又忍不下心,只能到门外躲避。 说到底,穷是原罪。 姜笙叹息一声,小心翼翼道,“大哥哥,我有个哥哥学了些医术,你若是不放心,可以请他来看看。” “只是,他年龄有点小……” 赵大柱猛地抬起头,这个时候,别说年龄小,就算是个兽医都行,他忙不迭道,“快请小郎中,快请。” 姜笙拍拍郑如谦。 郑如谦立即回破庙去请温知允,留下姜笙跟赵大柱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 没多大会,方恒扛着温知允来了。 看见姜笙瞪大的眼睛,方恒的表情裂纹愈发大,尴尬解释,“他跑得太慢,我怕病人等不急。” 所以,强悍的三哥,直接把柔弱的四哥翻在背上,一路抗了过来。 姜笙两颊肌肉酸痛,在心底反复告诫自己“不能笑,不能笑”。 “既然来了,赶紧看看病人。” 温知允惊魂未定地回头。 后面是扛着药箱的郑如谦,正呼哧呼哧跑过来。 他比温知允的身体素质要强一点,但又比不上方恒,所以来的稍微有点慢。 “走。”拿到药箱,温知允才提步进了赵家。 赵老伯正有气无力地“哎唷”,瞟见一堆孩子进来,没好气地抱怨,“什么时候了,你们还让小孩来家里玩。” 赵家人伤心的伤心,着急的着急,也都不说话。 还好赵大柱不傻,搬了个凳子过来,殷勤道,“小郎中快给我爹看看。” 温知允长出一口气。 往常他被爹娘庇佑着,爱看书便看书,爱拣药便拣药,他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于兴趣,为开心服务。 他是爹娘的掌中宝,是被呵护着长大的孩子,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独当一面。 温知允伸出把脉的三根手指,落在赵老伯的手腕上。 也许是太过紧张,他的身躯微微颤抖。 姜笙眼疾手快地握住他另一只手,掷地有声,“四哥,别怕,还有我们在。” 温知允回头,看见了尚有些陌生的一张张脸。 外冷内热的方恒,傻呆呆的郑如谦,和人小鬼大的姜笙。 虽然爹娘不在了,天塌了地陷了美好生活破灭了,但他又遇到了新的家人,为了他们,为了爹娘瞑目,为了好好活下去,温知允再次深吸一口气,颤抖的手稳了下来。 他用尽所学,倾听脉象,并在心底回忆爹爹教学的点点滴滴。 “虚弱无力,三轻一重……”温知允念叨两句,“可有粪便瞧两眼?” 此话一出,姜笙,方恒,郑如谦,全都退出二里地。 第10章 二哥觉醒了 郎中不好当啊,还要看别人拉的屎。 姜笙脸都苦了,暗暗思量着,要不劝四哥改行算了。 温知允却是面色不变,跟着赵大柱去看了两眼恭桶,点了点头,“便带赤色脓血,是肠疾无差。” 肠疾,也称痢疾,一般体现为腹泻不止,严重者还能要命。 赵大柱也是知道一点的,听完脸都白了,差点给温知允跪下,“小郎中,救救我爹。” 温知允提笔写下药方,“白芍三钱,当归两钱,黄连一钱半,木香一钱……” 写着写着,他皱起眉头。 这几年世道艰难,医馆里的药也算不得齐全,比如木香就没有了,想要只能去县里买。 可赵家哪里像是去得起县里抓药的人家。 “小郎中,怎么不写了?”赵大柱不明所以。 温知允放下笔,摇了摇头,“这方子里的药,一天就得吃掉百文钱,想要治好病,最低也要连吃七天。” 七天,就是七百文。 对于一个铜板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庄户人家,算得上大额储蓄了。 赵家人傻在当场,赵大柱痛哭失声,赵老伯则是认命地闭上眼。 “都怪你个老东西,非要吃那块肉,都说放坏了,还要吃,结果命都吃没了……”赵大娘失声痛哭。 “爹啊,爹啊。” 所有人痛哭出声,他们在救与不救之间抉择,在饥饿和良心中彷徨。 如果,能有个便宜的救治办法该多好。 温知允闭着眼睛思索,突然想起自己曾无意中翻到过一本古籍,里头记录了一种用偏方救治痢疾的办法。 他睁开眼,诚恳道,“我有个偏方,但没有亲自使用过,你们不想花钱就试试。” “取蒜头切成细末,加白糖搅拌均匀,早晚饭前吞服,连用七到十天。” 蒜头不值钱,白糖虽然贵了点,但家里也有。 赵家人的哭声渐渐停下,开始找蒜头,找白糖。 温知允见状,背着药箱站起身。 赵大柱还算得体,跑过来送他,“小郎中,若是我爹有身子不适,我还去找你。” 不找也没办法,这方圆十里,根本就没有另一个郎中。 温知允颔首,“我就在村口破庙里。” 赵大柱感激不尽,塞了五文钱在他手里。 庄户人家赤贫,能给出五文已是不错。 温知允抬手塞给了姜笙,一个都没留。 姜笙掂了掂五个铜板,又回了赵大柱三个,“大哥哥,我们出诊只要两文钱,抓药另算。” 这算得上极便宜的价格了,赵大柱感激不尽,离老远了还在挥手。 四个小孩慢吞吞地往破庙里走。 路上,郑如谦纳罕,“五文钱出诊也不算贵,为什么要还回去三文。” 姜笙得意洋洋,“笨蛋二哥,四哥才刚出诊,当然要足够便宜,他们才会放心。” 倘若他们学过经济学,就知道这是薄利多销,以量取胜。 郑如谦缓缓点头,若有所思。 路上,遇到了些相熟的村里人,免不了要打招呼。 姜笙就会蹦起来摆手,“我们是去给赵伯伯治病啦,赵伯伯生病啦。” “我哥哥会治病,他可厉害了呢。” “天气冷了,叔叔伯伯要注意保护身体呀。” 郑如谦眼尖,看见他们零零碎碎抱着一些菌子,应该是从山脚下刚回来。 这个天,菌菇产量不多,但总归还是有的。 只是村里的人多,每家每户采个十来颗,吃不够一顿,卖更不值得一趟。 “姜笙,村里人采那一点菌子做什么的。”他忍不住问。 姜笙想了想,“攒着晒成干货,来年再售卖。” 张姑姑家里就是如此。 “可是干货没有新鲜的山货受欢迎呀。”郑如谦和姜笙也是在集市上见过卖干货的,但每次都是他们采摘的鲜山货先卖空。 实在没有了,才会有人去买干货。 “大家也知道啊,但是每天才采几个蘑菇,就是想卖新鲜的,不够一顿也没人买。”姜笙老老实实道。 话音刚落,她双眼一亮,猛地看向郑如谦。 郑如谦更兴奋,像条发现新鲜排泄物的猎犬,“假如我们把大家手里的蘑菇凑到一起,再拿出去售卖,不就够卖了。” 姜笙张着嘴巴,连连点头,“我们赚到钱,再分给大家。” “不对。”郑如谦摇头,“人家凭什么把东西给我们,等我们卖出去了再给钱。我们应该先把他们的山货买下来,再卖出去。” 一买,一卖,利润就出来了。 以前大家的思维固定在,我采摘了,我去卖,属于净赚纯利润。 但当无法采摘的时候,利润将化为乌有。 可如果是买了再卖,只要保证卖的钱高于买入的钱,就一定有得赚。 “那你能保证卖的钱高于买入的钱吗?”姜笙认真询问。 郑如谦想说不能保证,可扭过头看看几个哥哥弟弟们,抄书的抄书,治病的治病,会功夫的会功夫,只有自己是个笨蛋小废物。 这一刻,就是有千般畏惧,郑如谦也只能咬牙点头,“能。” 姜笙认真地点头,认真地思考。 半盏茶后,她从怀里掏出二十个铜板,塞到郑如谦手里,“二哥,我支持你。” 千言万语,都不如一句支持。 郑如谦热泪盈眶,他握紧温热的二十个铜板,在心底告诉自己,一定要赚钱,一定要努力,一定不要做个小废物。 接下来几天,几个人都在默默做自己的事情。 方恒赤膊练武,温知允查看医书,许默提笔抄书,剩下一个郑如谦卯足劲要收菌子。 姜笙作为半个十里铺村的地头蛇,被郑如谦用“利润分一半”诱惑,带他去各家各户收货。 首先上门的是张姑姑家。 作为整个十里铺村,唯一对姜笙释放善意的妇人,姜笙一直打从心底里敬爱张姑姑,在她心里,张姑姑就是母亲。 张家门前。 姜笙踮着脚尖,勾着门栓,还没拍动。 院子里就传来响动,是妇人呜咽哭泣的声音,伴随着几声喝骂,“周志强,你是个畜生,你放开我,放开我。” 姜笙愣住了,赶紧用力拍门,并大声呼唤,“姑姑,张姑姑。” 院子里的声音霎时消失。 没多大会,张家的木门开了,张姑姑狼狈地站在门口,从怀中掏出一个窝窝头,“是饿了吗,小姜笙?” 姜笙摇摇头,想说自己不饿。 可张姑姑还是强行把窝头塞给了她,急促道,“快回去,孩子,天冷,快走。” “姑姑,你没事。”姜笙愣愣地问,直觉姑姑不太好。 张姑姑却没有回答,反手把门拴上。 好在里头没再传来呜咽哭泣声,反而是男人咒骂着抱怨了两句。 “又给那个小野种东西吃,老子的东西你凭什么给别人,贱人……就是……” 剩下的话变成了静谧。 不是因为里头的人不讲话了,而是因为一双手出现在姜笙的耳朵上。 “别听。”郑如谦凑过去,悄悄道,“姜笙,我们不听这些。” 第11章 第一笔生意 姜笙知道姑姑在受苦,半年前就知道了,在姜笙的意识里,挨打了就要跑,挨骂了就要骂回去。 她不知道张姑姑为什么一直苦苦忍耐,伤好了继续留下,任劳任怨。 有一次,小姜笙实在忍耐不住,拉住张姑姑的衣袖,“姑姑,你为什么不走?他一直打你,他是坏人。” 张姑姑回过身,轻抚自己的小腹,“姑姑不能走,姑姑放不下儿女,也无处可去。” 从那以后姜笙就知道了,嫁出去的姑娘,是没有家的。 只是张姑姑能忍耐下来,姜笙却心疼她。 “二哥,怎么才能让姑姑不再挨打呢?”她问。 郑如谦苦苦思索,“我娘曾经说过,有些客人会动手动脚,怡红院的龟公们就会把这些客人的手脚打断,他们就不能动手动脚了。” 原来如此简单。 姜笙点点头,放在身侧的手握成拳。 兄妹两个去了另一家收菌子,刚上门的时候,村民们总是警惕异常,以为是村头的小乞儿来要饭了。 有好心的会塞半个窝窝头,心硬些地则摆着手驱赶,“去去去,没有吃的。” 姜笙也不生气,笑眯眯地探头,“叔叔伯伯,我们想买你家的菌子。” “买菌子,你们有钱买菌子?”村民瞪大眼。 小乞儿姜笙,靠流浪乞讨翻垃圾为生,村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她要是有钱,整个村都都得富到流油。 姜笙也知道他们信不过自己,伸手把郑如谦薅了过来。 洗干净的细布长袍还真有几分欺骗性,肥嘟嘟的小少年又增添了几分富贵感。 姜笙双手一伸,唾沫横飞,“这是我远房表哥,家里做生意的,听说咱们村里有菌子,特上门来收,也是靠着我的关系,才来伯伯您家里,您要是不愿意,咱就去别家看看了。” 说完一转身,丝毫不拖泥带水。 “哎,等等。”村民果然急了。 十几颗菌子在家里,吃不够一顿,卖又不值一趟,留着还得晒干,有个小呆瓜来收,不如干脆就卖了。 至于这价格嘛,免不了各有衡量。 最后一番唇枪舌剑下,终于按照从前的市价买了下来。 “伯伯您放心,我表哥家里可是有几十上百两的身家,只要他愿意,以后还来收咱们的菌子。” 用自带的秤杆称了重,临走时,姜笙还不忘炫个富。 回到大路上,郑如谦开始嘀咕,“干嘛要说我有几十上百两银子,我只有二十个铜板。” 姜笙瞪他一眼,“不说你有钱,谁会把菌子卖给我们。” 也是,郑如谦摸摸背篓,脸上露出笑容。 接下来又走了五六户人家,收了足足一背篓的菌菇,将二十个铜板尽数用光。 算一算,跟他们霜降之前自己摘了卖的价格差不多。 姜笙拉着郑如谦回到破庙,把菌菇铺开晾晒。 深冬的阳光已是微弱,晒个两天的效果还不如从前一天。 “你们花市价收回来这些菌子,再晾晒一番卖出去,即使价格不变,重量上也减少了。”许默忍不住出声提醒,怕弟弟妹妹吃亏。 郑如谦看了姜笙一眼。 这也是他们商量过的,压价收菌子不太现实,一是大家还不太信任他们,二是太低了村民们宁肯晒干也不会卖给他们,倒不如直接拿市价出来,既能博取信任,又能跟村民们笼络关系。 至于吃亏。 姜笙在学堂偷听夫子讲课的时候提过,物以稀为贵,以前菌子遍地都是,现在菌子需上门挨家挨户地收,早就从普通物件摇身一变成了金贵物件。 既然如此,他们卖贵一点,也不过分。 隔天。 郑如谦和姜笙兄妹俩背着略微晾干的菌菇去了镇上,方恒不放心跟了过去。 温知允有些畏惧见人,以“照顾断腿的许默”为借口留在了破庙。 到了市集,新鲜的菌菇果然被热情问价。 可当姜笙把“两文钱一斤”的价格,提升到了“五文钱一斤”,热情的姑姑大姨们就消失了。 还有个不屑道,“不就是点破菌子,居然敢卖五文钱一斤,疯了啦。” 郑如谦的心理差点破防。 “我们是不是卖太高了,要不三文钱一斤算了。”他跟姜笙咬耳朵。 姜笙也有点犹豫,但想想收菌子时遇到的困难,又走了一个时辰才来到这市集上,眼神恢复坚定,“就卖五文钱一斤。” 一上午过去了,来问菌子的人很多,但买的人却罕有。 眼看着市集就要结束,姜笙的心也在摇摇欲坠。 直到,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摊前,探了探菌子鲜嫩的程度,点点头,“你们这菌子卖五文钱一斤?能便宜点不?” “伯伯全要吗,全要四文。”姜笙立马回应。 中年男人挑了挑眉头,一摆手,“全要了。” 一上午的等待没有白费。 郑如谦差点哭出声来。 还好姜笙顾着局面,手脚麻利地称重打包,还去隔壁借来了秤杆,“伯伯您看,高高地九斤,一共三十六文。” 中年人没有废话,丢了三十六个铜板出来。 这人穿着富贵,长衫细布,比郑如谦身上的还要好,出手又阔绰,没把几十文钱放在眼里。 不像是镇子上的人,倒像是县里的。 姜笙眼明心亮,在他转身的瞬间大喊,“伯伯,我们还有很多这样的菌子,你要吗?” 中年人步伐一顿,扭过头,“如果一样新鲜,我都要。” “新鲜,都是新鲜的。”姜笙兴奋极了,“伯伯如果不需要晒干,我们甚至可以当天送过来。” 中年人没说话,让随身的人把菌子抱好。 临走前,他悠悠道,“我可以收,但不会再来镇子上,你们若是想做这桩生意,就送到县里的悠然居来。” 也许是笃定这群小孩送不了那么远的距离,他说完便背着手离去。 悠然居。 听起来就很气派。 姜笙也去过县里,郑如谦就是她在县里怡红院后门捡到的,不能说是对整个县城门儿清,但大致的酒楼茶楼也都清楚,没听说过一个叫悠然居的呀。 “难道是新开的?”她忍不住嘀咕。 看了眼郑如谦,这个一直都傻乐呵的小胖子陷入到莫名的凝重中,显然是想起了些不愉快的回忆。 “二哥。”姜笙只好抱住他胳膊撒娇,“二哥,你怕不怕去县里,怕不怕呀。” 郑如谦回过身,嘴硬道,“我才不怕呢,倒手净赚了十六文,别说是个县里,就是刀山火海我都去。” 姜笙乐了,“好,我陪二哥一起去。” 方恒不明白去个县城怎么就跟上刀山下火海相提并论了,但看着两个笑得跟傻子似的兄妹,他还是忍不住翘了翘嘴角。 虽然离开了繁华的丰京,离开了富贵生活,但遇到他们,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方恒仰起头,望着丰京方向,长出一口气。 冷不丁,姜笙扑过来拽住他袖子,“三哥,我有事求你。” 第12章 给张姑姑出气 第一次做生意就赚到十六文净利润,姜笙高兴的同时,也没忘了收菌子时遇到的事。 她要救张姑姑于水火之中。 这件事情需得求到方恒头上,谁让全家就他武力值最高呢。 “你要打断一个人的手脚?”方恒愣了一下。 他觉得自己要对小姜笙改观了,这样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姑娘,居然如此心狠,堪比丰京酷吏。 “不打断手脚也行。”姜笙认真道,“只要让他没法动弹就可以。” 方恒,“……” 挑断手筋脚筋吗?这好像更残忍,断手断脚还能恢复呢,筋断了就是彻底废了。 姜笙能感觉到,三哥的眼神愈发怪异。 她挠挠头,不解道,“周家的那个伯伯老是打姑姑,我就是想让他安静点,不要再打姑姑了。” 一个小女孩能有什么坏心呢。 方恒松了口气,惊觉自己想的太过复杂,竟然把姜笙当成了丰京的贵女们。 小小年纪,勾心斗角,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是这样,倒也不难。”方恒从回忆中脱离,“我们先回去。” 揣着三十六文巨款在镇子上,属实不太安全。 姜笙也感觉到了有人在身后偷瞄,她心头微紧,担心庞大山报复来了。 “别怕。”方恒走在最后,“有我在。” 姜笙的心就放回了肚里,三哥在她心里是那么那么厉害,有三哥在,她才不怕庞大山那个二流子。 就这样,三个孩子大摇大摆地离开镇子,回了破庙。 路上,他们商量了一个对付周志强的方式。 周志强嗜酒,时常喝地醉醺醺瞎逛,姜笙决定在破庙不远处给他挖个大坑,上面覆上一层干枯树枝,肉眼看着是平地,一脚踩过去就摔进坑里。 不过半人高的深度,也摔不死人,但能摔个七荤八素。 要是能扭个脚断个腿什么的就更好了。 说干就干。 回到破庙,把三十六文钱藏在佛祖脚下,姜笙就拉着几个哥哥挖坑。 郑如谦跟方恒是主力,温知允帮忙找枯枝叶,许默坐在破庙外放哨。 要是有人来,几个孩子就用身体盖住泥坑,假装顽劣。 幸好,一直到陷阱做成,都没有人来。 但怎么让周志强从陷阱上过去,是个问题。 还好姜笙早有应对,她拍拍胸脯,“那个周伯伯看我不顺眼很久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跑得快,早就挨打了。” 如今只需要再次诱敌,周志强定会上当,追着她打。 姜笙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沾沾自喜,没注意到几个哥哥的眼神都变了。 妹妹她,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苦日子。 “我看光有一个坑不够。”许默沉吟,“要不里头加点石子。” “加点削尖的树枝。”方恒眼神阴冷。 “加点狗屎。”郑如谦咬牙切齿。 温知允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捧着一只冬眠的刺猬,扔进坑底。 姜笙果然把周志强引来了。 她甚至没来得及吐舌头做鬼脸,只探探头,喝醉的周志强就骂骂咧咧,“那不是老偷吃我们家东西的小贱种吗,没爹没娘的东西,吃了我家的,给我吐出来,吐出来……” “还敢跑,看老子不打死你,把你的腿打折,把你卖了……” 他醉眼迷蒙,冷不丁一脚踩空,跌进坑里。 瞬间,整个十里铺村都听到了一声哀嚎。 “啊……” 石子扎脚,尖树枝刺破了肌肤,臭狗屎糊了一身,但最疼的还属那只蜷缩着的刺猬,差点把周志强扎成了筛子。 “谁他妈挖了个坑,害人啊,哪来的刺猬……” 周志强骂骂咧咧,中气十足。 张姑姑闻声而来,看到当家的这个模样,吓得软倒在地。 “你这个贱婆娘,把我拉出来,快把老子拉出来。”周志强扭过头又冲着张姑姑大吼,“没用的东西,拉我啊。” 他好吃懒做,一身横肉,张姑姑却单薄如纸,伸手一拽,差点没把自己摔进坑里。 “没用,没用。” 周志强骂骂咧咧着,被村里其他男人抬了出来。 张姑姑含着泪过来扶他,却被他反手打倒在地,“一点用都没有。” 是村里其他人看不过去,劝了两句,又把他抬着送回了周家。 张姑姑像个受气小媳妇,诺诺地跟在身后。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姜笙才从破庙里探出头,在她身后,齐刷刷歪着三个脑袋。 许默坐在褥子上,含笑看着一群弟妹。 “为什么他都这样了,还要打姑姑,骂姑姑呢。”姜笙不解,“难道真的要打断他的手脚吗?” 许默摸摸她的头,“书里讲过,问题要追根溯源,张姑姑挨打受骂,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周志强。” “那是谁?”姜笙仰起头,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 “是张姑姑自己。”许默认真道,“她若是无法反抗,即使杀了周志强,将来还会有赵志强,李志强,无数个志强。” 姜笙似懂非懂。 太过懦弱的人,嫁给谁都会受气,因为懦弱,可以无限激发放大对方的恶劣与放肆。 只有自己强大,聪慧,果决,遇到什么样的人,都可以游刃有余,熟练应对。 姜笙好像不明白,但又好像明白了。 “那周伯伯这样欺负张姑姑,就没有惩罚吗?”她还是不太甘心。 许默微微一笑,瞄了一眼往破庙走来的周家人,“嗯……怎么没有呢。” 周志强回到家里,简单清洗了伤口和臭狗屎,发现右脚肿胀异常,有老人判断他应该是脚扭了,需要赶紧看郎中。 周家人赶紧收拾东西要推着平车往镇里送。 正巧赵大柱在,惋惜地告诉他们,“镇子上的医馆出事,夫妇俩都没了。” “不过村口破庙里有个小郎中,年纪小但医术不凡,我爹肠疾用偏方治了几天,竟然好转了。” “他诊费还便宜,只要两文钱。” 此话一出,周家人喜出望外,赶紧着人来破庙里请小郎中。 温知允。 第13章 四哥的医德 不管是出于医者仁心,还是为了打开自己的郎中名号,温知允都必须要出诊。 他弯腰抗起自己的小药箱……没抗动。 想抗第二下的时候,药箱突然轻地跟不存在似的。 温知允一扭头,就看见方恒的手抓着药箱手柄,轻轻松松抗在身上。 果然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温知允叹了口气,认命地松开小药箱——只要不扛他就行。 他走在最前头,方恒拎着药箱跟在后头,姜笙也肯定是要去的,郑如谦最黏姜笙,自然不肯落下。 破庙里又只剩下了许默。 姜笙都走到村口了,后知后觉地想,每次都把大哥落下,是不是不太好。 她回过头,正好看见许默通过窗户凝望着他们。 姜笙心底一酸,他们都能动弹,大哥却只能坐在破庙里,日复一日地抄书,委实太残忍了些。 许默也看见了姜笙的回头,他本来平静的面容上露出浅笑,像是在安慰姜笙,又像是在告诉她,自己很好。 一行人抵达周家。 周志强比之前还要暴躁,一会指天骂地,一会吆喝张姑姑搬东搬西,直到看见温知允,才闭上嘴。 不过扭头瞧见后头的姜笙,他脸色一变,又要开骂,“小贱种,谁让你进我家的,赶紧滚,滚出去。” 几个哥哥的脸霎时就黑了。 温知允有医德来看病是一回事,亲耳听见周志强欺负妹妹又是另一回事,他是生的秀气,但不代表脾气秀气。 “我妹妹是贱种,我们也是贱种。”郎中大夫挺直了腰板,掷地有声,“我们不配进你这庭院。” 说完,转身就走。 方恒冷着脸紧随其后,郑如谦狠狠瞪了周志强两眼。 “哎哎,别走啊。”周家人急了,这才知道小郎中是村口乞儿姜笙的哥哥,赶紧捂上了周志强的嘴,又一番求爷爷告奶奶,才勉强留下小郎中。 温知允面色不虞地坐下,指挥周家人清理伤口,“腿部需要温水清洗,创口必须擦拭干净,有尖刺石子的也要拨出,不能残留。” 庄户人家手粗脚粗,做起事情来一点都不细致,没两下就弄疼了周志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周大娘吓得停止动作,慌张不知如何是好。 “娘,叫张氏来,叫她来啊。”周志强叫完,还不放发号施令。 周家人这才想起来还有个儿媳妇,扭过头,正好看见姜笙在拉着张姑姑细声说话。 “张氏,还不过来帮忙。“周大娘大喝。 张姑姑被吼地一个激灵,连忙过来。 “这位姑姑,请去找一些冰水来,再要两块布。”温知允适时张嘴,语气温和了许多。 张姑姑登时愕然,看了两眼周志强,还是拎着木桶去井里打水了。 周家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清理伤口,挖开皮肉,把里头的木头碎屑,小石子,以及熏臭的狗屎清理出来。 温知允这才从药箱里掏出三七碾碎,又混合十灰散,小心翼翼地抖在创口上,最后用干净柔软的棉布一按。 周志强痛地抖三抖,额上都沁出了汗。 “创口不能沾水,五日换一次药,约莫半月就能结痂。”他语气淡漠,“相较之下,脚腕的淤肿更为致命,若不好好处理,落下残疾,将来便只能做个跛子。” 此话一出,周家人魂飞魄散。 在村里,壮年男子是劳动力,更是生产力,周志强这一倒下不打紧,周家少了半个顶梁柱。 “小郎中,小郎中,求求你救救我儿。”周大娘就差下跪了。 一旁的赵大柱皱皱眉头,他以前也扭过脚,休息个把月就恢复了,没那么严重啊。 难道是周志强扭地更狠? 赵大柱疑惑地挠了挠头。 人群后的姜笙吐吐舌头,她为了给张姑姑出气,故意叫四哥把情况说严重,越严重越好,最好能让他老老实实躺几个月,给姑姑两天舒心日子。 “其实也能救治,只是有些难罢了。”温知允叹了口气,语气又恢复温和,“今日他扭伤先用冰水外敷,明日以后改用热水,再用柔嫩的手指轻轻按摩,假以时日应该能恢复如常。” 正好张姑姑拎着井水过来。 温知允看了看她的手指头,点头道,“大娘您的手指太糙了,需得这位姑姑的手按摩才行,但切记这段时间不要让她再做杂活,免得伤了手,就按摩不了了。” 周家人听地一愣一愣的,虽然不解,但还是全盘应下。 周大娘当即拍了板,“以后张氏就负责照顾我儿,其他什么活都不用干。” 张氏愣愣地点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温知允见状站起身,方恒默契地背上小药箱。 这两人高洁如风,没一个张嘴要诊费的。 郑如谦来了精神,拉着姜笙上前,“我们的诊费。” “哦哦哦。”周大娘回过神,从怀里掏出两枚铜板。 郑如谦正准备伸手接过。 已经走到门口的温知允脚步一顿,淡淡道,“诊费两文,方才的药七文。” 周大娘的表情顿时跟吃了屎一样,颤巍巍地又摸出了七个铜板。 刚才小郎中说什么来着,五日一换,是不是代表每五日就得用掉七个铜板? 造孽哟! 关上大门,周家人的心痛他们自己消化。 姜笙抱着九个铜板,笑得嘴巴都合不拢。 之前的不算,光今日赚的,就有足足三十三个铜板。 在镇子上,一个铜板能买两斤粗面,能割一两猪肉,能买一根大骨头,这三十三个铜板,是姜笙不敢想象地多。 从前跟狗抢食,偷捡剩饭的日子,好像梦一样。 果然还是有家人好,虽然吃地多了些,用地多了些,但赚地也多啊。 姜笙把铜板放进怀里,做了个郑重的决定。 第二天,郑如谦从村头跑到村尾,终于收了满满三背篓的菌子。 在太阳下晾晒了一整日之后,他决定于一大早就送县城里去。 晒干的菌子足有两个半背篓之多,但破庙里只有一个背篓,郑如谦就学着姜笙打包袱的样子,脱下干净的细布长袍,裹住所有菌子。 “二哥,这是你唯一的衣裳啦。”姜笙大喊。 “没事,衣裳洗洗还能穿,咱们要给县里送菌子,得干干净净地送。”郑如谦擦了把汗,“用脏布人家嫌弃。” 姜笙说不出来话。 虽然郑如谦没说过,但姜笙知道,二哥以前对细布长袍可宝贝,脏了一个角要洗,皱了要扯平,出门要保持干净整洁。 这好像是他对过往生活的执着,是对从前岁月的留念。 但现在,为了两个半背篓的菌子,他亲手打碎过往,不再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