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穿越被卖,夫妻俩疯狂爆马甲》 第1章 就这么被卖了? 丁珊珊迷迷糊糊,刚有意识,就感觉自己趴在一个人的背上,身体在移动着,那人正在背着她一步一步往前走,蓦然惊醒,睁开眼一看,四周景色,映入眼帘。 这是一条乡间小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记得,自己生活的城市,可没有这样的地方,而且她还是被一个人背着,抬眼只看得到一个男人的后脑,还梳着古代的发式。 丁珊珊下意识挣扎着,想从男人背上下来,“这里是哪?你是谁?赶紧放开我!” 话一出口才发现,自己嗓子嘶哑的厉害,说句话都疼,且惊悚的是,这不是她的声音。 感觉到她挣扎,背着她的男人,并没有放开她的意思,一双大手将她箍得紧紧的,略显低沉的声音,颇具威胁之意,“老实点儿,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再敢乱动,打断你的腿!” 丁珊珊顿时被男人说的大怒,强忍嗓子疼痛,挣扎下不来,“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根本就不认识你,赶紧放开我,我告诉你,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这样做是犯法的,你信不信我报警!” 也许是实在嫌丁珊珊太吵,男人还真放开了她,但二话没说,一记手刀,就把丁珊珊给砍晕了。 丁珊珊晕过去的瞬间,只来得及看到,面前的男人,身材高大健壮,一身古代打扮,以及那满脸的络腮胡子,还有一双漆黑的眼眸,然后就晕了过去。 男人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抱在怀里,看着这瘦不拉叽的小丫头,刚才还敢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威胁他,有些诧异,抱着她继续往前走,他最烦的就是女人叽叽喳喳,终于安静下来了。 男人步伐很快,没多久就回到了镇上自己家里,一个小破院,三间小破房,住着他们兄弟三人。 男人抱着丁珊珊进屋,把人往炕上一放,对家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吩咐,“三儿,这是大哥刚买回来的,你把她看住了,别像头几个一样又跑了,我出去上工。” 少年郑重点头,“大哥放心,我一定把新嫂子看住了,不会让她出这个院门一步的。” 男人看了一眼,还在昏睡着的丁珊珊,才转身出去了。 其实之前男人看丁珊珊是个小丫头,怕把她给打坏了,那一记手刀,没用多大力气,丁姗姗已经醒过来了,还知道了,这里的确和她以前生活的世界不一样了。 她本是一家公司的顶级服装设计师,标准的白领一族,因为有一款客户急需用的图纸要赶出来,就独自留在公司加班。 在快到结尾时,觉得有些困了,趴在桌子上眯了一会,然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了一个二手交易平台软件,上面搞笑的写着,逛一逛。 她在梦中就手贱的,按了一下确认键,然后就被那奇怪的页面吸了进去,彻底睡过去了,再醒过来,就到了这里。 这片世界是历史上没存在过的,她所处的国家叫陈国,而且之前的男人,说的没错,她的确是被这男人买回来的。 原主也叫丁珊珊,是个十六岁的小丫头,用丁珊珊现代的眼光来看,是个软萌软萌的小女孩,在村里都是数一数二的水灵,性格又好,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只是家里条件不好,吃喝供用不上,小姑娘有点营养不良,身材偏为瘦弱,都十六岁了,长得却比同龄的女孩要矮半个头,跟十四五岁似的。 原身一家,本来住在山里的湾沟村,家里有爹娘,还有弟弟和妹妹,她是长女,生活条件也就一般般。 原主的爹丁有才,是个重男轻女的,觉得闺女生来都是赔钱货,早晚得嫁出去,还是儿子最重要。 这些年来,自从有了弟弟,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要紧着弟弟,然后才能是原主和妹妹,原主的娘又软弱无能,什么都是由男人做主,家里一句话都说不上。 这不,由于去年收成不好,家里吃穿费劲,原主弟弟在河边玩耍掉进河里了,被救上来后,发起了高烧,一直昏睡不醒,本就捉襟见肘的家里,还是借了钱,才给请来的大夫。 可由于身子弱,差点被水溺死,大夫的意思是命不久矣,除非用上好的滋补品,把身体的虚空补过来,才可能养育成人,不然就够呛了。 原主爹娘都很伤心,原主爹是个狠心的,正当这节骨眼,从村民邻居那得知,镇上的李屠夫,从山上采到了一颗百年人参,就打上了主意。 李屠夫家里一共兄弟三人,还是几年前,逃荒到这里的外来户,没人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据说家里亲人都死了,就只剩下他们兄弟三个。 李屠夫是老大,叫李博文,老二李博武是个病秧子,双腿残疾,常年靠吃药活着,都没几个人见过他,老三李博宏,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 哥三个都指着李博文在镇上杀猪,偶尔进山打猎过日子,还要承担李家老二的高额医药费,日子可谓一贫如洗,家里一直没个女人操持。 说好听点,是兄弟三人相依为命,说难听点,就是三个大小跑腿子,哥三个一直过着门头连个巧都不落的日子。 李博文是个屠夫,又一脸凶狠之相,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煞气,好人家的姑娘提起他,都能吓哭了。 从前曾买回来三个女人当媳妇,可三个女人买回来,都没过三天,头前儿跑了两个,又死了一个。 谁家闺女一提老李家,都闻风丧胆,恨不得看见他们一家人,都绕道走,生怕染上什么晦气。 可原主的爹,为了救活小儿子,居然以一只人参腿的价格,把原主卖给了李博文当老婆。 原主只是普通女孩,也和其他姑娘一样,死活不愿意进李家这个虎狼窝,哪怕爹娘把她嫁给谁都行。 原主娘虽然心疼闺女,但只是抹眼泪,和闺女一起哭,只是为了救活儿子,竟也眼睁睁的看着,原主哭的撕心裂肺,跪地恳求他们,都无动于衷。 最后原主伤心过度,晕了过去,家里连件像样的嫁妆都没给,当场立了卖身契,把原主卖给了李博文。 她醒过来的时候,就是李博文刚从丁家把她买出来,正带着她去镇里呢。 第2章 这就是逛一逛?别扭少年 这个可怜的姑娘,不知是面对以后,要嫁给李博文这么一个粗鲁的屠夫被吓的,还是被自己的父母无情,伤透了心,失去了所有的求生希望,就这么没了命。 她不知怎么,稀里糊涂过来顶了这个缺,丁珊珊感觉到,原主还有丝不甘心,她想以后把日子过好,让自己的爹娘后悔,今天这么对她,不然死都不甘心。 丁珊珊只能在心中叹了口气,人都说,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但这对父母是真狠心,硬把自己的女儿逼死了。 在心中默默说,“既然我现在已经代替你,占用了你的身体,我会想办法帮你圆了这个遗憾,你放心。” 有了这几句话,心里那股不甘的情绪,才缓缓消失,丁珊珊感觉,自己完全掌控了这个身体,而且她察觉到,自己脑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 仔细顺着那股思绪,想看清楚,眼前蓦然显现出一个画面,是一个液晶显示器的页面,像电视一样。 丁姗姗仔细看去,觉得有点坑爹,页面最上方可不就写着“逛一逛”三个大字,右边是一个可搜索界面,类似于度娘,但却不是。 而且下方各个小页面展示的,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都是,二手物品?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医药,书籍,电子产品。 美妆,美容,娱乐,等等,等等,包罗万象,有她见过的,还有没见过的,颇为神奇。 丁珊珊清楚的记得,之前在梦中出现的就是这个界面,然后,她手贱的点了一下确认,才会稀里糊涂穿越到这里的。 她到现在都有点懵,定睛看着这个界面,上面显示,所有物品,都需金币购买,最上面出现的一个页面,应该是随机显示的,是一袋现代的大米,为50斤重。 商品下面,还有详细的介绍,这袋大米的等等好处,售价为10个金币。 丁珊珊也不知道,10个金币是多少,反正都这样了,感觉可以用意念来支配自己的动作,索性上去点击了购买。 但页面立刻显示,尊敬的用户,您目前余额不足,无法购买,请尽快充值金币。 看的丁珊珊直咧嘴,这么官方吗,整的她都有点不会了,合着是提醒她给手机交费呢。 抬眼看向,页面最上方的,右上角的确显示,买家丁珊珊,金币余额为0,丁珊珊明白了,无论她是套路的,还是被害穿越来的,暂时都回不去了。 这个叫做逛一逛的东西,是附赠给她的一个金手指,里面有好多新奇的物件,应该用处不小,不知道有了金币,能不能在这里买东西,只是金币该怎么赚呢? 正在这时,界面就和与她心灵相通一般,立刻屏幕上显示了一行字,“等价交换,回收实物,兑换金币。” 丁珊珊心中一喜,她还得了个宝贝,如果是真的,有了这么一个兑换商城傍身,她以后的日子就不用愁了。 这会,丁珊珊忽然觉得,这个身体开始报警了,嗓子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些无力,这些信号都在催促着她,必须赶紧醒过来。 这也难怪,因为去年收成不好,有点好吃好喝,都得紧着原主弟弟,她和妹妹两个女孩,没被放弃已经不错了,好久都没吃过一顿饱饭了,只能保持一个饿不死的状态,身体能有劲儿才怪。 丁珊珊压下继续探索逛一逛的思绪,只能等有时间再研究了,缓缓睁开眼,见自己正躺在一铺炕上,身处的是一间破旧的房子,屋里只有一铺炕,就是她躺的这个。 身下还铺着一床破褥子,有露出棉花的地方,都黑黢黢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散发着一股霉味。 还有几个破旧柜子,几张凳子,还有一个缺了一个腿,屋地中间摆着一个破饭桌子,地下也是土地,还凹凸不平,以及炕边坐着一个,对她虎视眈眈的十一二岁小少年。 少年穿着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衫,长相可爱,只是身材偏瘦,看着跟十岁孩子差不多,小脸上也没多少肉,但面对她,却装出一副威胁十足的样子。 见丁珊珊醒过来,还在看着他,立刻叉着腰堵在门口,凶巴巴的语气,还带着童音,威胁的说,“你给我听着,你是我大哥买回来的,已经是我们家的东西了!”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就老老实实待在这,你要是敢跑,我就打断你的腿,让你再也跑不了!” 丁珊珊被他说的满头黑线,外加无奈,从炕上坐起来,算上李博文对她的恐吓,今天这已经是第二次有人说,要打断她的腿了。 “你放心,我不会走的,既然我是你大哥买回来的,那我以后就是你大嫂了,你是不是该叫声嫂子。” 可能丁珊珊的反应,和少年预期的不太一样,少年还是警惕的看着她,不愿意相信他说的,也没叫嫂子,“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不会跑掉?” 想到之前那几个案例,都是众所周知的,丁珊珊无奈的笑了下,“我保证不会跑的,你大哥现在不在,你二哥也卧病不起。” “你才多大,我想跑你也拦不住,你就是李博宏,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是个人,不是你大哥买回来的东西,你一直这么看着我,不累吗?” 李博宏才十一岁,在现代就是个小孩子,丁珊珊骨子里的灵魂,都三十多岁了,什么阵势没见过,也不会把一个小孩子的威胁,看在眼里,只觉得这孩子有趣。 李博宏似是有些,被丁珊珊说动了,还是有些别扭的说,“其实我也不想看着你,可之前大哥买回来的那些嫂子,她们也都说不会跑,但最后还是趁大哥不在家,偷着跑掉了,还有一个跑丢了。” “大哥找了一宿都没找回来,外面的人都说,……都说人是被大哥杀了,其实大哥没杀人,是那女人自己跑的,我大哥就是看着凶,其实他很好的,你不要怕他,好不好?你好好留下来,我们都会对你好的。” 第3章 既来之则安之,是个好孩子 从之前的记忆里,丁珊珊看到那李博文的面容,虽长了一脸乱糟糟的胡子,看不出太具体的样子,但一张脸也挺周正的,看着是有些凶,这一点,从之前把她敲晕了的行为也看得出来,不是个善茬。 但丁珊珊并不觉得,他多可怕,感觉还挺男人的,身为这里的本土古代人,要是她在面临那种情况,也会这么做。 对李博宏说,“我相信你说的,你放心,我不会跑,我现在有些渴,你能帮我拿点水来吗?” 看丁珊珊态度和蔼,也没像之前那几个女人,来了就又哭又闹什么的,李博宏对她印象还不错,“好,只要你不跑,其他什么都行,嫂子,你先好好歇着,我马上就去拿水给你喝。” 李博宏说完,小跑着去了厨房,很快就端了大半碗水进屋,递给了丁珊珊。 丁姗姗是真渴了,接过破旧的粗瓷碗,清洗的还算干净,里面水质清澈,只是,手底下的触感滑腻腻的,还有些粘手。 抬起碗才看到,原来这饭碗,只是里面刷干净了,盛的水也还算干净,瓷碗的四周,都是些未清理干净的污渍,一块一块的,不由得哭笑不得,难怪说一个家没有女人照料不行,连碗都没刷干净,也只能这么喝了。 喝过水,丁珊珊感觉嗓子好多了,可又觉得很饿,摸了摸肚子,这个身体已经很久没吃饱过了,时刻处于一种饥饿状态,她现在真的非常想吃东西,感觉自己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李博宏但颇有眼色,看丁珊珊揉肚子,就知道她饿了,主动问,“嫂子,你是不是饿了?你等着,我给你拿点吃的去。” 说完又跑到厨房,拿了两块红薯回来,“嫂子给你,这红薯是昨天蒸的,先吃点。” 看到这两块红薯,丁珊珊立刻眼睛一亮,在原主的记忆里,他们家连红薯都吃不上了,好歹现在能填饱肚子就行,立刻接了过来,“谢谢你博宏,我肚子真饿了呢。” 红薯皮刷的很干净,丁珊珊拿起来,连皮咬了一口,竟出奇的好吃,还带着丝丝的甜味儿,感觉在现代吃过的不少山珍海味,都没有现在这块红薯吃的香甜。 红薯是凉的,现在是夏季,口感还不错,没一会,丁珊珊就把两块红薯都吃下肚了,就吃了大半饱,这两块红薯并不大,应该是这个身体被饿的时间很久,胃都缩小了。 吃完才发现,李博宏竟然一直站在旁边看着她吃红薯,也有些馋样,“博宏,你怎么了?你是不是也想吃?” 李博宏犹豫着说,“这红薯是大哥留给我的午饭,但你是嫂子,大哥不在家,我要好好照顾你,我是男子汉,吃吃苦没关系,只要你好好留在我们家,不要想着逃跑,我肯定会照顾好你的。” 丁珊珊心里涌上了一股愧疚,她竟没想到,这两块红薯,是这孩子的午饭,但都被她给吃了,那李博宏下午,就得挨饿了。 丁珊珊立刻从炕上下来,穿好鞋,“抱歉,嫂子不知道,这红薯是你的午饭,家里还有没有粮食,嫂子立刻给你做饭吃。” 看丁珊珊一脸不似说假,李博宏开心极了,这次大哥买回来的嫂子,和以前每次的都不一样呢。 立刻说,“有,厨房里已经没有米了,大哥说晚上会带回来,但还有点杂粮面和野菜,野菜是我昨天挖的,还很新鲜,只是杂粮面不多了,我不会做饭,大哥也不让我做,嫂子,你会做饭吗?” 丁珊珊对他笑笑,对这孩子印象很好,“当然会了,那咱们马上去厨房,你二哥中午也得吃饭。” 说着,起身走出屋里,来到厨房,其实这三间房都是挨着的,这座小破房,进门就是厨房,往里走一道门是正屋,再往里走的一道门,是里屋,李家老二李博武,就是住在里屋的。 来到厨房,丁珊珊琢磨了一圈,从碗架子里,找到了点荤油,还有两把粗盐,两个鸡蛋,一小包杂粮面,但这个时代的加工工艺,就不要抱多大希望了,跟现代的完全没法比。 李博宏挖回来的野菜,都被摘干净了,泡在一个木盆里,再然后,就是些盆盆罐罐,其破旧程度,可以参考旧物市场里的盆碗,有的还带着豁牙子,还有带裂纹的,但还都能用。 旁边木柴倒不缺,一个黄泥抹成的小土灶台,上面镶着一口锅,里头还生了锈,好在水缸里的水是满的,不用她去打水,本着既来之,则安之。 丁珊珊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家的环境,刚才吃了两块红薯,肚子里有食儿,身上也有劲儿,挽起袖子,在锅台后边,找出一个炊束头子。(农村用来刷锅的) 拿起木头水舀子,往锅里添了点水,里里外外,刷了好几遍,才把锈迹刷掉,然后,又添了半锅干净水。 博宏这孩子,非常有眼色,还会跟着架柴生火,丁珊珊给了他一个赞赏的微笑,得到了夸赞,小少年立刻有些别扭的红了脸。 因为急着吃饭,丁珊珊没干别的,先让李博宏把水烧开,先刷出几个食具用着,因为她发现,这哥仨厨房里所有的厨具,要是不好好刷一遍,就上面那些污渍,做出来的饭也不能干净,她心理也接受不了。 在这里,洗洁精是不用想有了,更不可能有威猛先生和油污净,只能靠水硬刷。 丁珊珊之所以把厨房里的活干的这么溜,还真有赖于她从前的爱好,除了工作以外,她很喜欢自己烹饪美食,而且特地报班,学过这方面的烹饪知识,想不到,还在这里派上用场了。 先刷干净了一个盆,盛了几碗杂粮面到里面,这里的杂粮面,和现代的不一样,现代的人是为了膳食营养均衡,把各种谷物粉碎放在一起,做出来食物,摄入取足够的营养。 但这里所谓的杂粮面,完全是普通字面上的意思,是从好粮食里,挑出的低等粮食,混在一起,磨成的粉,里面还有麦壳和麸皮什么的杂质,做出来的馒头和饼子,吃到嘴里都拉嗓子。 第4章 野菜杂粮饼出锅 价钱比好面粉便宜许多,但口感非常不好,却也是粮食,吃了能饱肚子活命,在灾荒年头,这都是很难得的,原主在家里都吃不上。 看她盛出了这么多面,足有好几碗呢,做成面糊,够吃两天了,李博宏有些心疼的样子,他们以前都没这么奢侈的吃过,但也没说什么。 丁珊珊感觉到了他的心疼,对他笑笑,“你二哥有病在身,你现在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是不吃饱了,以后该长不高了。” 说完,拿出一个洗干净的破瓷碗,抓了点盐,放在里面,用开水化了盐水备用,又把野菜拿出来,清洗了一下。 这里的野菜,丁珊珊从前世的记忆中,也只认识一种蒲公英,既是食材,也是药材,农村她奶奶家那边,俗称婆婆丁,开春的时候,遍地都是,有很多人都会去挖来吃。 她回去偶尔也能吃上一次,配上自家制作的纯豆大酱,还有鲜嫩小葱,有点豆腐就更好了,只是现在吃不到,但觉得这种野菜口感还挺好的,其他的野菜,原主记忆里有,都是可以吃的。 丁珊珊先是盛出滚烫的开水,把野菜烫一下,基本烫熟了,又用冷水过一遍,看看家里的菜板子,实在是下不去手,只能把锅盖拿过来,翻了个面,按在锅盖上,把野菜切成两寸长大小的段。 然后和杂粮面拌在一起,找出了一双洗干净的筷子,盛出温开水,倒在杂粮面里,一边往里倒水,一边用筷子搅动着,按照顺时针,一圈又一圈,手法非常利落。 看的李博宏一愣一愣的,感觉自家嫂子做饭的方法真特别,他还从来没见过呢,从前通常都是大哥一顿饭,就会做出他们兄弟几个两天的量。 到时大哥上工不在家,饭也是在外边吃,他和二哥拿出来就吃,想热一热都要合计着家里的柴火够不够用,无论冬夏,都是这样的,但现在,家里有了嫂子,就是不一样了,都有了家的感觉呢。 感觉杂粮面和野菜搅的差不多了,把之前化的盐水,放在里面,继续搅拌均匀,直到浓稠度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所有的生面粉,都搅开了。 这会儿,锅里的水已经基本用完了,丁珊珊亲自把灶塘里的火,撤下来一些,不要烧的那么旺,拿过一个木头抠出来的饭铲子,小心沾出了一点荤油,放在锅里。 让铁锅四周,都被荤油粘到,一股肉香味儿,顿时溢出,看的站在一旁的李博宏,咽了咽口水,闻到这味都知道,做出来肯定好吃。 只见,丁珊珊用刷好的木勺,盛出一勺搅开的面糊,沿着铁锅一半的锅边距离,把面糊呈圆形,均匀的撒下来,形成一个薄薄的面饼,一勺面糊,正好一个饼,不多也不少,把勺子放回盆里。 丁珊珊看准火候,立刻用木铲,沿着锅边翘起的面饼边缘,把饼翻过来,换了另一边继续烙,这样摊出来的薄饼,熟得很快,又省油。 只翻一个面,两面都烙好,就算完成了,快速,吃着还软乎,也适合十几岁的少年,和久病在床的李家老二,其实丁珊珊会做的美食很多,但现在,只有这点吃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以后慢慢想办法了。 接下来,丁珊珊嘱咐李博宏,把火看好了,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然后开始一勺一勺的烙饼,眼瞅着这点荤油不多,她没太敢用。 只要饼不烙糊,能掀起来就行,没过多久,半盆面糊一点没浪费,变成了半盆野菜杂粮面饼,闻着这饼香的味道,丁珊珊都想吃了,更别说李博宏,看着那盆饼,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丁珊珊笑着拿过一张饼,递给他,“看了这么半天,早都饿了,来,先吃一个,垫垫肚子,一会儿嫂子把饭做好了,肯定让你吃饱。” 李博宏看看,没有接那个饼,“大哥不在家,二哥还没有吃饭,我不能先吃,一会儿咱们一起吃,嫂子,你还要做什么吗?” 没想到这孩子还挺有教养的,丁珊珊只好把饼放下,“是啊,还要做个鸡蛋汤,我看这还有两个鸡蛋,你二哥身体不好,得给他吃点好东西,补一补。” 丁珊珊的做法,让李博宏很是认可,“嫂子想的真周到,这鸡蛋的确是大哥跟人换回来,打算给二哥吃的。” 丁珊珊对他笑了下,就这锅里还有点油,把之前盛出来的开水,放进去一些,然后把鸡蛋打在一个碗里搅碎了,把柴烧旺,本来就没凉的水,很快烧开了,把鸡蛋放里边,立刻飘出一朵朵蛋花,放一些适量的粗盐。 这个家里,连点葱花都没有,鸡蛋汤就只能这样了,即便如此,李博宏都觉得,这鸡蛋汤肯定非常好喝,大哥只会杀猪卖肉,也不会做饭,他们都是弄熟了就吃,二哥卧病在床,双腿残废,连下床都不能,他更不会做饭,还没见过这样的鸡蛋汤呢。 鸡蛋汤熟得很快,而且不能烧过火,不然就不好喝了,冒了水花,丁珊珊立刻拿过碗,把鸡蛋汤盛了出来,满满盛了两大碗,其中一碗,多往里捞了不少鸡蛋,是预备一会给李博武吃的。 一碗鸡蛋稍微少一点的,就给李博宏补一补,这孩子看着太瘦了,还造的埋汰儿的,看着都可怜,她自己没打算喝,她刚才都吃了两块红薯,一会儿再垫巴两张饼,也就行了。 就看晚上李博文能拿回什么吃的来,他们再做点别的,给几口人换换样。 丁珊珊把一碗鸡蛋多的汤,放到锅台上,里面放了一个勺子,还拿出一个菜盘子,夹了几张饼放进去,对李博宏说,“博宏,你二哥住在里屋,我去给你二哥送饭,这碗剩下的鸡蛋汤,是给你喝的,快趁热吃,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听说这碗鸡蛋汤,是给他的,李博宏立刻说,“不行,这鸡蛋是给二哥补身体的,我不能喝。” 就是一碗鸡蛋汤,看他表现的,像是什么珍羞美味一样,要留给他二哥,丁珊珊觉得,这孩子既懂事又可怜。 第5章 别扭的李家老二 “你放心喝,你二哥这有一碗了,以后家里的生计,我和你大哥会想办法,不会让你们饿肚子的,不差这一碗汤,快喝了。” 李博宏看看丁珊珊,又说,“嫂子,那你呢?” 丁姗姗说,“我刚才不是吃了两块红薯了吗?一会儿再跟你吃两张饼就行了。”说完端着饼和汤,进里屋去了。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李博宏拿过一个碗,把鸡蛋汤倒出一半,留起来放在一旁,自己才在锅台边上,用筷子夹过一张饼,就是汤,吃了起来。 刚才就闻着这饼香了,咬了一口,还特别柔软,带着丝丝咸味儿,本来清苦的野菜,竟也变得不那么难吃了。 而且合着杂粮面烙出来的饼,竟比其他做法,更加好吃,都不觉得拉嗓子了,嫂子手艺真好,做饭好吃,又知道关心他们,这次大哥真是买了个好嫂子回来。 如果嫂子一直不跑,照顾着他们这个家,以后再和大哥生两个小侄子就更好了,这个人参腿用的值得,比以前买的那些嫂子强多了。 。。。要让丁珊珊知道这孩子的想法,非气的哭笑不得不可,她就跑不了和人参腿,画一个等号了。 丁珊珊端着饭菜,掀起门帘,进了里屋,立刻感觉,一股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直冲鼻腔,这也难怪,本来李家老二就双腿残疾,常年卧床,大小便都要由李博宏照顾着,在炕上解决,大夏天的,门窗还都紧闭着,屋里没股馊臭味才怪呢。 丁珊珊强忍着没表现出异样,端着饭菜,来到炕边儿,有些意外的是,只见炕上正躺着一个,眉目清俊的少年,约莫十六七岁。 想不到,这李家的老二长得,竟出奇的俊秀,就是看着太瘦了,比李博宏还瘦,眼窝深陷,面唇青紫,脸色蜡黄,瘦的都快脱相了,比骷髅强不了多少。 头发枯黄,没有营养,甚至连脖子上的血管,都看得清清楚楚,胆小的看到他,都能吓一跳,怎么看都是一副,病入膏肓,命不久矣的样子。 丁珊珊只是心里微微一颤,立刻压下心思,用平常的语气说,“你就是博武?我是你大哥带回来的嫂子,这是午饭,你起来吃点儿。” 之前外面发生的事情,李博武全都听到了,他只是双腿残疾,耳朵又没聋,一双清冷的眼眸,淡淡瞥了丁珊珊一眼,口气中划过不屑。 “你倒是特别,大哥买回来这么多女人,哪个不是又哭又闹,你不就是想让我们放松警惕,然后趁机会逃跑,不用做这些假惺惺的事情,博宏还小,好骗,他相信你,我可不相信,我也不用你照顾!” 一听他说话这么不客气,把她一份好心,当成驴肝肺,丁珊珊立刻冷下了脸,重重的把吃的,撂在炕上,“你这么大个人,知不知道好歹?” “你大哥之前买回来的那些女人跑了,是她们的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不还没跑呢吗?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要跑了?” “我跟你本来就不认识,好心好意给你做饭送来,你不说声谢谢就罢了,还冷言冷语,你有病就有理了?我该你的,还是欠你的!” “反正饭菜我搁到这儿了,吃不吃是你的事儿!你大哥回来也挑不出我毛病来,你自己看着办!” 气呼呼的说完,看李博武被她怼的一时没接上话,丁珊珊本来想转身就离开的,但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抬手把窗户打开了,这要再不透透气儿,她怕下回进来送饭的时候,都得熏得忍不住吐出来。 不知道这么个清俊的少年,是怎么忍下来的,还是闻着这味儿习惯了,故意不开窗户的。 见丁珊珊竟然手欠的,把他窗户打开了,李博武立刻说道,“谁让你把我窗户打开的,马上给我关上!” 丁珊珊也不对他客气,冷哼一声,“既然你大哥把我带回来,这就是我家了,你屋里这股味儿,都能熏死人,我就是要把窗户打开,透透新鲜空气,你要是想关,就自己下来关。” “你!………”李博武被她气得说不出话来,明知他双腿残疾,下不了地,还说这种话,这女人太可恶了。 丁珊珊可不管他,转身就出了里屋,来到厨房,见李博宏正狼吞虎咽的吃饼呢,偶尔还喝一口鸡蛋汤,见她出来了,立刻放下手里的饭食。 刚才里屋二人说的话,他也听到了,对丁珊珊解释,“嫂子,我二哥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只是因为生病以后,他性情大变,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时候脾气不好,对我都发火。” “他不是故意这样对你的,我知道嫂子是好人,等嫂子在家里时间长了,二哥就不会这样了,他会接纳你的,嫂子快过来吃饭,一会饼和汤该凉了。” 看到这可爱的小少年,丁珊珊之前的火气,顿时消散了,“嫂子知道,不会跟他一般见识的,咱们赶快吃饭。” 说完,看见剩下的那半碗鸡蛋汤,勾起一抹微笑,拿起筷子夹了张饼,咬了一口,其实她感觉,这饼口感并不好,嚼在嘴里,还有些稻谷壳没有粉碎,又拉舌头又硌牙,还牙碜。 但见李博宏吃的那么香,像吃到了什么美味,心里感叹,比起现代,古时候这么大的孩子,生活真的苦。 她没辜负李博宏的好意,端过碗喝了一口鸡蛋汤,口感也就一般,这还得说古代的鸡蛋,应该比现代的味道更好一些。 见李博宏半碗鸡蛋汤,小口小口舍不得喝,也见了底儿,便把自己的鸡蛋汤,都倒进了他的碗里。 李博宏立刻想要阻拦,“嫂子,我已经够了,你自己喝。” 丁珊珊坚持把汤都给了他,“嫂子不爱喝这汤,听话,快喝了,你得吃得饱饱的,一会儿吃完饭,咱们得把家好好收拾一番,你大哥在外面干了一天的活,回来也能好好歇歇。” 丁珊珊一席话,把李博宏感动的,眼眶都有些微红,沉默着把鸡蛋汤喝了,吃了十多张饼,好久都没吃的这么饱了。 第6章 人参腿物超所值,印象不错 而丁珊珊因为之前吃了两块红薯,薄薄的小饼,只吃了两张,就饱了,但这看在李博宏眼里,以为嫂子一定是舍不得吃,不然这么好喝的鸡蛋汤,哪有不爱喝的道理。 她也就喝了一口,都不肯喝了,把汤都给了他,肯定是想把饼都留给他和二哥,心里更觉得,嫂子是个好人。 刚才想,大哥用人参腿把嫂子换回来,很值得,现在却觉得,是物超所值了。 丁珊珊不知道在李博宏心里,她怎么也跟人参腿分不开了,吃完了饭,把剩下的饼端着,放在一旁盖好,决定就不跟一个闹别扭的少年,一般见识了。 又让李博宏进里屋,好好劝劝李博武,把饭菜吃了,自己就留在厨房,把这些家三伙四儿都刷了,连碗架子,都好好给蹭了一遍。 在这里用的清洁工具,是猪鬃毛扎成的刷子,淋上草木灰过滤出来的水,把厨房和食具清洗的,居然也很干净。 丁珊珊速度很快,三下五除二,本来落了一层灰,盆朝天,碗朝地的厨房,就焕然一新了,额…………虽然还是那么破,但已经好多了。 李博宏不知怎么劝动了李博武,还真把饭菜吃了,李博宏端出来的空碗盘子里,之前夹出来的六张饼,只剩了一张,一碗鸡蛋汤也见底儿了。 丁珊珊笑了笑,没说什么,把碗盘都刷洗干净,放进碗架子里,这里外一忙活,时间就过去了大半个下午,李博宏拿着一个桶进里屋去了,估摸着是李博武想要解手,这事丁珊珊可帮不上忙,更不能进屋。 正当她想学摸着,再干点什么活的时候,院门忽然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布袋子,另一只手上拿了一块肉,正是提早回来的李博文。 平时他都是到天黑才能忙完回来,今天因为家里买回了丁珊珊,他怕李博宏年岁还小,看不住这女人,才从肉铺提前回来,打算好好震慑一下丁珊珊。 这姑娘是他买回来的,要再像头几个一样跑了,他又人财两空,那人参得来不易,是给博武补身体的。 要不是知道这姑娘是个好性子,家里又实在缺个女人照顾两个弟弟,他都不会再冒险,舍了一只人参腿,换个女人回来,这次,务必要断了她想逃跑的念头。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博文推门而入,但映入眼帘的画面,并不是像他想的那样,剑拔弩张,和姑娘又哭又闹,只见他之前买回来的小姑娘,正一脸精神的,在厨房忙活着。 腰间还扎着他们家的旧围裙,围裙是他在肉铺的时候用的,因为破了一个洞,老板不要了,所以才拿回家里来,穿在小姑娘身上,折了两折都有点大。 小姑娘身量纤纤,个子也不算高,满打满算,才不及他胸口,一张小脸嫩乎乎的,除了有点偏瘦,扎着两个辫子,看着分外可爱。 和之前那一脸胆小怯懦,空有美丽外表的样子,完全不同了,整个人充满了灵气,李博文竟一时看愣了,没有开口。 听到开门声,丁珊珊抬头往门口看去,两人目光正好对上。 比起李博文开始是有些愣,然后略显尴尬的错开目光,丁珊珊落落大方,露出了一抹微笑,主动打招呼,“李大哥,你回来了。” 除了之前记忆里的,这是她第一次见李博文本人,之前没看清就被他给打晕了,男人一身粗布麻衣,脚上穿着布鞋,头上绑的是普通发带,穿着打扮普通,却带着一脸的英气。 觉得他们的父母,把老大老二的名字,给起反了,叫博文的,长的五大三粗,孔武有力,身材健壮,肌肉发达,一脸落腮胡子,目测也得有一米九,进房门都得低头。 而叫博武的,却是个清秀少年。 丁珊珊的灵魂来自现代,是成年人,和古代十几岁女孩的审美观,完全不一样,也不会见到男的,就害羞的不敢抬头,或是害怕什么的。 她不喜欢才子书生那一类白斩鸡弱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每天就知道看书,过日子得有个好体格才行,尤其是在古代这种,完全农业化的生活,找老公还是健壮一些有安全感。 是以,见到的第一面,丁姗姗对李博文这个人挺满意的,额……除了长得凶的点,但只要不家暴她就成。 人家小姑娘都主动示好了,李博文一个男人,之前想的那些,威胁恐吓的手段,竟全都没用上,况且,他自己是不会承认,在看到现在的丁珊珊时,他的目光,就不自觉的被吸引住了,想凶都凶不起来。 掩饰尴尬般的点点头,算是回应,反正他长了满脸胡子,脸红不红也看不出来,把手里的袋子放在地上,肉放在已经被刷干净的菜板子上,“这里面的是一些米,这肉是我在老板那儿买回来的。” 厨房焕然一新,他也看到了,只是摸不清丁珊珊是什么意思,之前不还吵闹着不愿意,怎么忽然一副过日子的样子了。 丁珊珊并不觉得李博文有多可怕,淡淡一笑,“我知道了,李大哥,你工作一天,一定累了,先进屋歇歇。” 李博文没有第一时间进屋,对丁珊珊说,“我知道你不愿意跟我回来,之前又哭又闹,我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只要你愿意留下,好好跟我过日子,帮我照顾两个弟弟,我不会亏待你的。” “比起你家里的情况,至少在我这,我不会让你饿着冻着,你若实在不愿,就算你帮我一个忙了。” 其实以李博文之前的想法,有好多威胁的话,要对丁珊珊说,想吓唬她不敢跑,但见到姑娘本人,又对他和颜悦色,反倒狠不下心来了。 觉得若是好言相劝,丁珊珊能同意帮忙,他也不想吓唬一个姑娘太狠,把人吓坏就不好了,渡过这个难关以后,就算有一天她想离开,他也不会为难。 丁珊珊对他笑笑,李博文看着凶巴巴的,也不是那么不好说话,还挺讲道理的,李大哥放心,我不会逃跑的,回到家里,爹娘对我也不好,也许还会把我卖给别人,还不如在这儿生活的自由自在呢。” “只是帮你照顾两个弟弟,操持家务而已,我会尽量去做的,好好帮你照顾着这个家,这样你能放心了吗?” 第7章 真能买东西,生不如死 听了这一席话,李博文长满络腮胡子的脸,微微柔和了几分,“你能这么想就好,那以后家里就交给你了,我会让你吃饱穿暖的。” 这会儿,李博宏也从屋里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盖着盖子的桶,见李博文回来,立刻开心的说,“大哥,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嫂子还给我和二哥做饭了呢,做的可好吃了,我们给你留了饼。” 看李博文的样子,也没吃饭,丁珊珊笑呵呵的,把饼端了过来,“是啊,这盆里的饼一直盖着,还热乎呢,李大哥,你洗洗手,进屋吃饭。” 李博文平时话不多,在水盆里洗了洗手,进屋坐在桌旁的一张凳子上,丁珊珊把饼放在桌上,记得家里还有一把玉米面来着,就着灶坑里的火,用烧火棍一挑,就着了。 速度极快的,在锅里烫了一碗玉米面糊粥,没几分钟就端了上来,“李大哥,这些饼不一定够你吃,把这碗粥也喝了,先垫垫肚子,晚上再一起吃晚饭。” 李博文没客气,端过粥喝了一口,味道竟非常不错,带着丝丝清甜的味道,他敢确定,自己家没有白糖,白糖是稀缺物,一般人家都舍不得用,更没有,不知道小姑娘怎么做到的,把玉米面粥,还弄出甜味来了。 看着他微微翘起的嘴角,丁珊珊心里忍不住暗笑,家里当然没有白糖了,但她可以再逛一逛里买呀。 至于金币是哪儿来的,不过是家里墙旮旯的一个破碗的碎渣不见了,没想到这玩意这么值钱,一个碗就卖了三个金币,然后,她就试着买了一袋白糖出来。 进一步证实了,逛一逛的这个平台,是真的,真的能买东西出来,而且到手的东西,随用随拿,用不了的,还能丢回平台提供的存储格里放着,还不怕被人发现,实在是太太太方便了。 但也只限于在平台里买出来的东西,才能在用不了的情况下,再放回去,她试过想把其他的东西放进去,但发现除了个别有回收兑换价值的东西,这个平台是不能当成储物工具用的,但也没关系,这已经是让她非常意外的一份惊喜了。 李博文吃饭的速度非常快,三下五除二,桌上的几样吃食,就解决的干干净净,然后丁珊珊动作非常麻利的,把桌上的盆碗餐具,全都端到了厨房,清洗干净。 李博宏不用人说,也跟着忙上忙下,帮丁珊珊干活。 这倒让一直没言语的李博文有些意外,他这个三弟,可不像这么好性格的,头几个买回来的女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博宏承认的,想不到丁珊珊倒是个例外,也许这个姑娘的到来,还真能给这个家增添一线生机,也说不定呢。 李博文压下心中的想法,起身来到了里屋,却发现自从博武生病,性情大变,常年不允许开的窗户,居然是开着的,房间里的味道,都散了不少。 李博武还是像之前一样,躺在炕上,偶尔挪动一下身体,为自己换换姿势。 李博文走到炕边坐下,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从里边拿出了一个新鲜的猪胆来,看着李博武立刻皱起来的眉头,说道,“今天肉卖的快,新杀了一头猪,我特地把这猪胆留了下来。” “这猪胆有一定的解毒作用,大哥能力有限,现在没有办法找到最好的熊胆,只能让你先用猪胆将就一下,男子汉大丈夫,怕什么苦,这猪胆新鲜的时候,解毒效果才最好,赶紧喝了。” 炕上相貌不俗的少年,看着自己的哥哥,面色透出丝丝绝望,“大哥,我不是怕苦,只是就算吃了再多的解毒药,喝了再多的猪胆,也解不了我中的毒。” “这几年下来,我已经油尽灯枯,没有希望了,活着也是苟延残喘,没有用了,大哥不要再管我了。” “为了我,已经拖累了大哥和弟弟,博宏都十一了,为了照顾我,连学堂都不能去,如果不是因为我,我们家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情况,与其受尽折磨而死,不如顺其自然,大哥,这是我最后的期望,希望你能成全。” 李博武之所以会双腿残废,并不是他们对外说的因为意外,而是因为中毒所致,这几年来不住逃亡,为了给李博武续命,李博文想尽一切的办法,不然李博武早就没命了。 若不是这样,凭着李博文的一身本事,怎么样也不会把日子过到这个田地,李博武什么都清楚,也不愿意再抱着这样一副没有希望的身体,继续拖累哥哥和弟弟。 他不是第一次说这种话了,自从失去父母,一夜之间,家里遭逢巨变以后,李博文身为大哥,一肩担负,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任劳任怨。 以前每当这时,总会细心的开导劝解弟弟,保证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帮弟弟解了体内的毒,为他们的父母报仇。 可现在看到如此,情绪消极的弟弟,有再好的涵养,也压不住火了,何况李博文本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李博武!你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既然你知道我倾尽全力保护你,救治你,你自己倒先放弃希望了,你对得起我和博宏吗!对得起我们死去的爹娘吗!” “如果你真的不想让我们失望,就努力振作起来,难道你想死了以后,让亲者痛,仇者快吗?什么一死解脱,是懦夫才会做的选择!只要我们还顶着李这个姓氏,就算有山穷水尽的一天,也不能放弃希望,明白吗!” 要不是这个弟弟实在被毒素侵蚀的,身体脆弱,李博文这个脾气粗暴的家伙,恨不得一巴掌呼过去,打醒这个不成器的东西! 当年他拜师学艺不在家,都听过自己这个弟弟的大名,从小便展露了惊才绝艳的天赋,四岁就启蒙了,是远近闻名的神童,未来绝对是当状元的料,如果不是发生这一系列变故。 第8章 兄弟吵架,是中毒了 他的弟弟也不会变成这样,但他绝不允许弟弟这样,自暴自弃下去,无论用什么方法,他也会让李博武振作起来。 李博文说话嗓音本就大,又是在愤怒之中,整个屋里都听得到他的声音,立刻惊动了厨房的丁珊珊和李博宏。 看着李博宏意外的样子,显然之前,李博文和李博武,不会经常发生这种冲突,丁珊珊犹豫了一下,还是和李博宏一起,来到了里屋,看看是不是能劝劝兄弟俩,有啥话不能好好说。 掀开门帘进来,就见李博文的面色非常不好,要发火不发火的样子,还在强制压抑着,衬得一张脸更凶了。 之前明显被自家大哥给骂了的李博武,面色也有些不好,但不是要发火,是夹杂着难过和委屈,还有一些其他的情绪,看他们进来,兄弟俩都不说话了。 丁珊珊眼尖的看到被撂在炕上的那枚猪胆,眉头微微轻蹙了下,希望不是她想的那样,“李大哥,这是怎么了?这猪胆是你带回来的吗?” 李博文微微点头,这姑娘现在已经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有些事瞒也是瞒不住的,不如早些告诉她,相信她一个村姑,不会为他们带来什么影响,但其他还是要瞒着的。 含糊其辞的说,“博武的腿之所以残废,不是意外造成的,是他不小心沾染了一些毒素,所以我才带回猪胆,想为他解毒,他怕苦不愿意喝,我才骂了他两句。” 李博宏没表现出任何异样,家里的情况,他全都清楚,一切都是大哥做主,大哥觉得可以告诉嫂子,就可以,况且他对嫂子很有好感,相信嫂子不会给他们带来伤害的。 听是这么回事,丁珊珊眉头皱的更紧了,以她在现代生活那么多年的经验,就算李博武的腿,是因为毒素才造成的,也不能直接吃生猪苦胆啊。 猪苦胆虽也是猪身上的,有解毒的功效,那也是建立在,经过特殊处理以后,像这种纯天然生的,直接喝到人的肚子里,能不能解毒不知道,怕是还有一定的危害。 何况就李博武现在这副纸片身子,有个严重点的风吹草动,怕都熬不下去,这种东西要是吃多了,指不定带来的好处多,还是坏处多呢,她没办法看着这样的事发生无动于衷。 “李大哥,既然博武的腿,是因为中毒所致,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觉得,还是想其他的解毒办法更妥当,传说蛇胆和熊胆是有解毒的功效,但也要经过特殊处理才能食用。” “博武身体本来就不好,这样从生猪身上取下来的胆,直接给他吃下去,恐怕对他身体也会有影响,既然他不想喝,就先算了,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坐在炕上的李博武,意外的看了眼丁珊珊,没想到,这女人还会为他说话,一副懂得很多的样子。 李博鸿则是眨着一双可爱的大眼,看着丁珊珊,他对这种事情,完全没有任何认知,一向都是听哥哥们的,但既然嫂子这么说了,他也不想让自己的二哥有什么意外。 也跟着说,“大哥,我觉得嫂子说的有一定的道理,这猪胆二哥也吃了这么久了,到现在也没什么起色,可能真的没办法解二哥体内的毒。” “有可能是猪胆没有蛇胆和熊胆,解毒功效好,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大哥不用担心,等下次大哥进山打猎的时候,我和你一起去,我们去为二哥找蛇胆,让嫂子处理,然后再给二哥喝,说不定就效果了呢。” 听完这话,丁珊珊嘴角暗自抽了抽,这孩子也真能安排,还给她找了这么个活,她所知道的经过特殊处理,只是前世听说,由专业人士操作,她本人可不会。 看一个两个都这么说,李博文没再逼着李博武吃猪胆,反倒多看了两眼丁珊珊,对李博宏说,“你才多大,就想着跟我进山,进山是有危险的,你好好把家里顾好,照顾好你二哥和你嫂子就行了,别的我会想办法。”说完转身出了里屋。 看着他的背影,丁珊珊有一种,自己刚才是不是话说多了的错觉? 但只见李博文出了里屋,没干别的,反倒是找出一块磨刀石,拿过家里的一把刀,按在凳子上,开始滋啦滋啦的磨了起来。 这把刀看着不像是杀猪刀,而是出门狩猎砍柴杀猎物的那种柴刀,刀锋看着还挺锋利的,丁珊珊没从他身上感觉到杀气,知道这人只是单纯磨刀,倒是不怕他。 只是心里不禁想到,就李博文这身气势,一脸冷厉粗鲁,以及他现在做的这种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是要杀人呢。 难怪之前那几个买回来的姑娘,都吓的魂飞魄散,又哭又闹,要不是她来自现代,有成年人的思维,芯子里还是原主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现在保不成,也吓得又哭又闹,想逃离这里。 但看着明显不愿再多说话的男人,丁珊珊也不自讨没趣,肚子也填饱了,饭也吃完了,除了之前做了一顿饭,厨房被顺手整理了一下。 这个家现在,还弄得里外破破烂烂呢,还没到做晚饭的时间,她有看着男人在这磨刀的功夫,还是自己找点活干。 丁珊珊转身走出了房门,刚才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个小破院里,弄的也乱七八糟的,怎么也得整理一下。 刚出门,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竟是李博宏一直默默跟在她身后,“博宏,你怎么一直跟着我?” 李博宏表现的有些别扭,因为之前丁珊珊对他们都很好,跟以前买回来的嫂子完全不同,他当然不好意思直接说,是怕丁珊珊逃走,才想贯彻大哥的吩咐,看着新嫂子,况且,他自己也舍不得这么好的嫂子离开。 一看这孩子的表情,有些说不出话来,不用说丁珊珊就明白了,无奈的笑着说,“我不会离开的,只是看院子里太乱了,想去收拾一下,你要实在不放心,就跟我一起。” 第9章 收拾院子,兑换金币 少年被丁珊珊说的顿时有些脸红,很不好意思,“嫂子,你不要误会,我…………我不是我没有其他意思,是嫂子你太好了,对我们又好,还照顾大哥二哥,我不想让你离开,所以才想跟着你的,真的。” 李珊珊露出真诚的笑容,“嫂子知道你是好孩子,不会误会什么的,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了,我哪也不会去的,也会好好照顾你们。” 两人说的话,来到院里,之前被李博文抱回来的时候,丁珊珊还是昏睡着的,也没看见院里啥样,现在忽然发现,镇上能有这么破旧的院子,比农村小土院还破旧,是挺格格不入的。 四周用破篱笆围起的一座小院,纯纯都是用人力,加固出来的,这哥三的住处,离真正的镇子里,还是有些距离的,地角偏远。 因为只有这里地皮便宜,也算不受人打扰,除了半身残疾,不能动的李博武,这个小破房,也是李博文刚来时,预支了一个月的工钱,买的别人不要的地皮,带着李博宏,自己盖出来的。 院子还算宽敞,东边堆了一大堆码好的木柴,木材旁边儿有一座,用破木板拼堆起来的小破木屋,算是农村里,家家户户通常都有的小下屋。 当然,说好听点是下屋,在丁珊珊来看,这个建筑,都不算是房子,就是用破木头板子,钉巴钉巴,能起到一个给柴火,遮风挡雨,以防用的时候点不着。 还能装点什么乱七八糟的工具啥的作用,家里那点为数不多的工具,也都放在这里边,西边靠墙角的地方,是自己垒的一个茅厕。 再然后,院里有一些杂草,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破破烂烂,就再没其他的了。 四周都是杂草,要不是这里住着兄弟几人,还有个人气儿,且不管因为什么,李博文又挺出名,离镇子上也不算太远,怕是三更半夜路过这里的人,都能有把这座小破房,当成鬼打墙。 丁珊珊粗粗的看了眼,把衣袖挽起来,就开始下手收拾,院子里因为没人打理,杂草丛生,这大晚上的,有这些杂草在,蚊子还不进屋把他们给吃了。 不管这兄弟几个,从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她可不想刚穿过来,就给蚊子当盘中餐,当务之急,就要把这些草给除了。 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李博宏,这孩子也上道,立刻屁颠屁颠的找刀去了,这回也不怕丁珊珊逃跑了。 丁姗姗自己就在院儿里,划拉起破烂儿来,有几个破盆,只剩不到一半的那种,勉强能看出来是盆的样子。 两个破碗,还有一个半拉叉子破锅,也都只剩下残渣了,被丢在院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这些东西只能算是垃圾,根本没有可用的价值,收拾出来也是扔的货。 而且看样子,都被丢在墙角好久了,她就算回收兑换金币,也不会有人发现。 丁珊珊一双灵动的大眼,四下看了一番,确定没有人会看到,小手一挥,这些东西就全都进了逛一逛,而且比起之前她试验了一下,那一个缺岔的破碗,就兑换了三个金币。 现在这东西可能有些多,居然直接翻翻,兑换了30个金币,丁珊珊暗暗在心中窃喜,这可真是太好了。 有了这30个金币,别的不说,至少她能先换点吃的回来,不用再挨饿,吃那些拉嗓子的杂粮面了,但还得小心些,不然要是让李家兄弟几个知道了,她没法解释。 正在这时,李博宏拿着除草的刀出来了,认真的把院子里的草一点一点清除掉。 刚才兑换了金币,丁珊珊心情很好,把院子里的其他地方,很快就整理好了。 等一会儿,李博宏除完草,就把这些垃圾,一块扔出去,院子就敞亮了。 想着是不是应该,把院外的荒地,也开垦出来,还能种点菜什么的。 在这个时代,家家户户基本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填饱肚子,土地就是唯一的途径,之前这个家里没个女人,也没人种,空出来好大一片地呢,多可惜。 她现在这个身体,虽然之前营养不良,一直属于饥饿状态,但现在吃饱了,精神头竟也挺足,看着院外那块地,在心里合计着,找来工具,看现在的她,能不能翻得动。 刚好磨完刀的李博文,从屋里走了出来,他耳聪目明,刚才发生的一些,全都听到了,“你在想什么?” 蓦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转过头来,就见男人一脸沉稳的站在她身后,“没什么,我就是想,门口这么大一片地荒着,挺浪费的,家里也不能总是吃野菜,我想把那片地翻一翻,咱们自己种点菜吃。” 李博文看着面前俏生生的小姑娘,除了在路上和他呛过声以外,刚到这个家,连宿都没过,满心想的都是过日子的事,对两个弟弟也好,心里划过一丝温暖。 这几年都是他一个人辛苦支撑着这个家,照顾弟弟,这就是有人分担的感觉吗?还挺不错的,虽然小姑娘看着挺小,也挺瘦的,就是个孩子,却是个有主意的,她的到来,为这个家添了一丝温暖。 李博文年岁不大,声音却透着低沉,“好,家里没有翻地的工具,我出去跟邻居借一下。” 看着高大的男人说完,转身便走出院门,丁珊珊眨巴了几下眼睛,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李博文的意思是,把翻地这活儿给揽下来了,那就不用她辛苦了。 就说,家里有个身体倍儿棒的男人,过日子才不犯愁,这不是,啥活都能干,转过身来发现,李博宏手里还拿着糙刀,正在看着她。 少年因为一直除草,额头沁了汗水,用衣袖擦汗,不小心脸上还沾染了些尘土,一张还算白净偏瘦的脸儿,搞得跟花猫一样,少年自己还不自知。 见丁珊珊看着他,顿时咧嘴一笑,“嫂子真好,我和大哥不会种菜。” 第10章 什么都会,没菜怎么办 “这片地一直是荒着的,以后有嫂子在种的菜,就不用出去挖那些野菜吃了,野菜一点也不好吃,冬天的时候还挖不着。” 李博宏没说的是,除了野菜不好吃以外,因为他们一家在镇上不是太受欢迎,基本和邻居都不太往来,平时家里的吃食,都是大哥在负责。 就算他出去挖个野菜,偶尔也会遇到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都会欺负他,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是他不愿意为家里惹麻烦,平时都默默忍下了。 丁珊珊当然不知道少年的内心活动,对他笑了一下,“是啊,以后嫂子在家里种菜,我们就有菜吃了,不用辛苦你再去挖野菜了,你大哥八成一会儿就能回来,我们一起除草,先把院里收拾干净。” 刚才在小板房里,丁珊珊看到有一把小锄,因为不常用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钝,眼睛一转,想起之前李博文磨刀的那块磨刀石,还在屋里放着呢,转身就进屋给拿了出来。 李博宏惊讶的看着她,“嫂子,这是大哥用的磨刀石,你拿它干什么?该不会是要磨这把锄头?这锄头好久不用了,都钝了,磨也磨不出来了。” 丁珊珊冲他一笑,“这锄头这么钝,当然得磨磨,磨完就快了。” 看丁珊珊会错了意,李博宏又说,“嫂子,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不会磨,家里大哥磨刀最在行了,不如等一会儿大哥回来再磨。” “嫂子今天才过来,一直都没好好休息,院子里的草我自己除就行了,嫂子要是没事儿,不如先进屋好好歇歇?” 这回丁珊珊听明白了,感情这小少年以为她不会磨锄头,抿唇一笑,“你放心,你嫂子我什么都会,我一把锄头而已,不在话下。” 丁珊珊说的是实在话,她一个服装设计师,不知怎么搞的,就对做饭烹饪,有着浓厚的兴趣,报了烹饪班以后,连磨刀都学了。 没错,就之前李博文坐在那里磨的杀猪刀,她也能磨,别说现在还有现成的磨刀石,实在没有,就是用粗瓷做成的碗,她都能拿过来,暂且当磨刀石用一用,磨刀从来都不是男人的专利。 看着丁珊珊手法娴熟的拿个磨刀石,刷刷的在锄头的铁刃上,来回磨了起来,磨的还像模像样的,跟他大哥差不多,李博宏这才敢相信,嫂子真是有本事,什么都会,比之前大哥花银子买回来的那些女人强多了。 还有就是,也许买之前的那些女人,花的钱有点少,所以买回来的,都是些歪瓜裂枣。 这回大哥可是付出了一只人参腿的代价,才把这位嫂子换回来的,这贵肯定有贵的好处,以后有时间,他还得跟大哥说说,买东西不能图便宜,主要也得看看质量。 丁珊珊:…… 没多一会儿,看着已经锋利了不少的锄头,丁珊珊把磨刀石放好,一起跟着下手清理院中的杂草,心里也有盘算,觉得李家这三兄弟的身份,可能不是那么简单。 要只是普通的百姓,如果不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谁会花那么大的心思下毒,把李家老二害成双腿残疾,这里的内情她不了解。 但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李家老二应该是目前家里一个最大的拖累,他的腿治不好,家里的日子就不可能过好。 不说需要为他吊命的高昂滋补药材,让这个本来就没有家底的家,更捉襟见肘,就说家里有一个瘫痪在家的病号,这日子也兴旺不起来。 现在她既然也是这个家的一员了,那就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帮这个家,也是帮她自己。 何况看李家老二的样子,从前也是个有大好前途的少年,现在变成这副别扭刻薄的样子,虽然挺讨人厌的,但也属实可怜。 院子里的面积不小,丁珊珊和李博宏手脚快,当杂草基本快处理干净的时候,李博文就拿着借回来的工具,赶了回来,一把铁锹,还有一把四齿挠子。 在这边翻地,用这两种工具,基本就差不多了,先用铁锹把地挖起来,翻一遍,然后再用四齿挠子,把里面的杂草根,和草叶枯枝,部全都勾出来。 李博文回来看了一眼,还在忙活的丁珊珊和李博宏,没说什么,直接在院外,丁珊珊所指出的那块地,开始用铁锨,翻了起来。 丁珊珊找出了个缺了一边耳朵的破抬框和李博宏,把清理出来的杂草装进去,两人抬着,扔到了外面的垃圾堆。 说是垃圾堆,不过是离家里不算太远的地方,堆了些他们家不要的东西,因为这里没有别的住户,都是他们一家人的垃圾。 古代时候,也没有人专门收垃圾,管这些事儿,反正也就那样了。 时间一忙活,眼瞅着就到做晚饭的时候,丁珊珊先是打了一盆干净的水,让李博宏自己先洗洗,要不看这孩子顶着一张花猫脸,怎么看着都想笑。 她自己身上这一身土,也不怎么干净了,可想到原主离开的时候,除了身上这一身衣服,那对狠心的爹娘,连件衣服都没给她带,想换衣服都没有,李博文家里三个男人,连个女孩都没有,只能再想办法了。 丁珊珊进了厨房,之前李博文拿回来的那块肉,还在那放着,估摸能有二斤重,就是瘦肉居多,肥肉少。 这也不难理解,在古代的时候,肥肉脂肪多,吃着香,都是好东西,价格比瘦肉昂贵,相信买了这块肉,李博文也是花了不少钱的。 是因为她来的第一天,特意买了块肉回来,用行动告诉她,跟着他有肉吃吗? 丁珊珊心下暗想,笑着摇头,打开了另外的布袋子,里面差不多有10多斤粟米。 这个时代的粟米,和现代的不同,正常吃的大米,在这里叫精米,都是有钱人家才能吃得起的细粮,一般平民百姓家主食吃的都是粟米。 这种米也可以叫做粗米,比起精米,蕴含的营养没有那么多,口感也粗糙。 第11章 一串死耗子,辣椒能吃 但价格便宜,买一斤精米的价格,就能买5斤粟米,所以是大众人群的选择。 看到这些东西,丁珊珊心思又活跃起来,想打逛一逛里面,那袋大米的主意。 原主的接受能力如何,她不知道,但她是从现代过来的,明知自己手里有精米,的确是不太想吃这种粗糙的粟米。 丁珊珊从来不是一个委屈自己的人,说干就干,先舀了一瓢水,把锅刷了个干净,然后拿出了些粟米,淘洗干净,过滤掉的里面的杂质和粟米壳。 然后再三确定,外面的李博文正在忙着翻地,李博宏也非常心疼哥哥的,跟他大哥一块忙活着,暂时都不会进来。 在意念中打开界面,小手一挥,那袋让她垂涎许久的大米,就成了她的物品,打开包装袋,捧出了两捧精米,放进了锅里,那沉甸甸的触感,香喷喷的味道,让她忍不住都快流口水了,这真实的触感,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当然,要是能好好吃一顿,香喷喷的米饭就更好了,只是现在她不敢那么做,不然没法解释米是从哪来的,总不能说她会变? 只能掺在粟米里熬些粥,煮的软烂一些,以防被看出来,丁珊珊速度极快的切了些肉丁,一起放了进去。 然后收好了大米,往锅里加了足够的水,赶紧把锅盖盖好,引着了灶膛里的火,加上柴燃烧。 李博武那副瘦弱的身子,肉吃多了他也受不了,只能循序渐进的,先给他少喝点肉粥,滋补一下身体。 但丁珊珊悲催的发现,除了这块肉,家里竟然没有别的菜,就算马上翻了地种菜,也不能立刻吃到嘴,今天晚上总不能光吃肉,或者只喝粥?这真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她倒是能从逛一逛里边儿,买点什么菜出来,但也不敢拿出来呀。 正当丁珊珊犯愁,想着是不是出去和李博文商量一下,再弄点什么菜的时候,蓦然转头,忽然发现,西墙上竟然挂着一串儿,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之前她还真没注意到这串东西,可能是因为这东西挂的时间太久了,上面挂满了灰尘,几乎要和墙皮融为一体,她刚来这个家不熟悉,所以没认出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墙上挂了一串死耗子呢,但丁姗姗知道不是,她身量纤纤,只能踮起脚,才把这串东西给摘了下来 把上面的灰尘简单打扫了一下,辨认了半天,才勉强确定下来,这应该是一串晒干的芥菜。 在这里,芥菜也是一种菜的名称,这种菜生长在山里,虽然长得不好看,但味道尚可,还挺受欢迎的。 这是镇里,离山区并不近,每当秋季采山菜的时候,会有不少镇里的乡亲们进山里采菜,古时候不讲什么纯天然绿色食品,更不存在买卖山菜,都是采回来留着自家吃的,焯水制作成干菜,留着冬天没有菜的时候打牙祭用。 只要有食材就好办,丁珊珊又有了办法,这里垒灶台的方法是,大灶台旁边,还连接着一个小灶台,上面通常会放了一个黑漆漆的炉罐子,里面会温一些,做饭用得上的热水,用来洗米洗菜,洗头洗手都可以,家家户户都一样。 刚好火烧的旺,里面的水快开了,丁珊珊把这一串儿芥菜,全都撸在了一个盆里,把整罐的水,全倒了进去。 山里芥菜生长的多,每年都像采不绝一样疯狂生长,大山外侧就有,采起来容易,制作方法简单,基本晒干了以后,很容易保存,想吃的时候用,开水泡上十几分钟,就能泡透,特别方便。 不过,就凭这串芥菜,在墙上挂的基本要融为一体的清洁度,丁珊珊决定,还是多洗几遍,不然她怕吃了也得得病。 把小炉灶的罐子里,又放满了水,再继续烧,又打开锅盖,就闻到了一股,香喷喷带着清甜的米香味儿,用铲子搅合了几下,把锅盖盖好,灶堂里的火也添满,保证不会掉下来,然后走出房门。 此刻天色已到黄昏,夕阳斜下,院外空地上,一身粗布麻衣,身材健壮的男人,正拿着工具,认真的翻地,夕阳的余晖为他身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辉。 身旁还有一个小少年,勤勤恳恳的一起帮忙,只是很普通的一幅画面,却让丁珊珊在这一刻,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归属感。 前世她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想不到,忽然之间,她也是有家的人了。 见她出来,李博宏第一个打招呼,“嫂子,你怎么出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活需要我帮忙?” 李博文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虽未开口,但看着丁珊珊的眸光,也有这个意思。 丁珊珊淡淡一笑,“不是,没有什么要你们帮忙的,一会儿你们忙完,饭也差不多做好了,刚才我们去扔垃圾的那里,我看有几棵辣椒,长得不错,我打算把那辣椒摘回来,咱们加个菜。” 之前去扔垃圾的时候,丁珊珊就眼尖地发现,垃圾堆不远处有几棵辣椒秧,长势喜人,上面接了红红绿绿的不少辣椒,而且还是最辣的那种朝天椒。 家里现在连个正经八经的菜都没有,有现成的送上门来,干什么不要。 丁珊珊此话一出,李博宏不解,“嫂子,你说的辣椒是什么?我怎么没看到?” 这也难怪,在这里,现在还没有人认辣椒这种食材,因为在古人的认知中,越鲜艳的东西,就越是有毒,山里的毒蘑菇,从前就有人吃出人命。 也有人无意中,尝试过栽辣椒吃,无一例外,全都被辣得哗哗淌眼泪,所以后来,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就全都知道,辣椒是一种不能吃的东西,自然没人去碰,也没人知道辣椒这个称呼。 丁珊珊笑着解释,“就是之前,我们扔杂草回来看到的,结的红色果实的果子,那就叫辣椒。” 说完,紧接着说,“屋里灶坑的火,暂时不用管,我很快就回来。” 第12章 到处好吃的,辣椒和韭菜 “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 这次先开口的是李博文,认真看着她,“你不要误会,博宏不是这个意思。你说的红彤彤果实,应该是毒果,那东西看着颜色鲜艳,但气味刺激。” “浆果的汁会给皮肤带来很大的痛楚,严重的还会灼伤肌肤,我们看到都会躲得远远的,或者直接铲除丢掉,我们这因为没有那么多人住,我也没去管,但那种东西,是不能做菜吃的。” 说完顿了一下,又开口,“你放心,我承诺的一直都算数,家里的生计,我会想办法,不会让你吃苦的,今天我急着回来,忘记多买些菜回来了,明天我就带菜回来。” 看男人一脸认真的样子,丁珊珊笑着说,“只要你不是怕我想逃走就好,你放心,我知道怎么处理你说的那种毒果,我把这种果子叫做辣椒。” “辣椒气味很辣,直接吃当然受不了,会把人吃出事儿的,经过特殊处理以后才能吃,味道还是很不错的,不会中毒的。” 丁珊珊说完,没再纠结向他们解释,便向刚才丢垃圾的那处地方走去。 看着她的背影,李博宏挠挠脑袋,“大哥,我觉得,这次的嫂子应该不会跑了。” 李博文看了下他,“那你喜欢这个嫂子吗?” 李博宏毫不犹豫的点头,“喜欢,这些嫂子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嫂子了,嫂子人好,对我们也好,以后有嫂子照顾这个家,大哥也可以不那么辛苦,再过几年,大哥和嫂子再生几个小侄子小侄女,那我们家一定会更热闹的。” 李博宏无意间的话,让李博文竟心中一动,从家中遭逢巨变,救出两个弟弟以后,唯一的想法就是,怎么保护两个弟弟生活下去,治好李博武的腿。 买女人回来,也是想照顾两个弟弟和这个家,从没想过,以后有家室和孩子的事,但想到丁珊珊那俏生生的小模样,如果以后他孩子的母亲,是这个小姑娘,心中竟也有了那么丝丝期待。 丁珊珊很快来到那几颗辣椒面前,记得以前奶奶曾经说过,越是在垃圾堆和粪堆的地方,因为有足够的肥料,生长的植物和庄稼越好。 也许跟这有关,这里虽然不是粪堆,但这几棵辣椒秧的长势,却十分好,几棵秧翠绿翠绿的,结出来的辣椒,也非常好看。 现在还不到秋季留籽的时候,等到秋天的时候,她就把辣椒籽儿留出来点,来年自己种上。 辣椒秧一共有四五棵,因为这地方没人动,一棵秧上结十几二十几颗辣椒,高高的辣椒秧,都被压弯了。 丁珊珊没有摘那么多,摘了十几个,觉得够今天晚上吃的就好,本打算捧在怀里,回去做菜,眼神余光却瞄到,辣椒秧后面不远处,似乎长了一些,让她熟悉的东西。 丁珊珊往那边走过去,蹲下身来,把杂草往四外周扒开,脸上立刻有了笑容,真是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她没看错的话,这竟然是野生韭菜,而且还不少,这地方是没有人认识韭菜的,只当成是一种野草。 丁珊珊赶紧蹲下来,揪下了一个草叶,放在嘴里嚼了嚼,眼神一亮,现在她敢确定,以及肯定,这绝对是韭菜,立刻捧着辣椒,小跑着跑回了家。 没来得及和门口看着她开心回来的兄弟二人打招呼,进屋把辣椒放在菜板子上,立刻找出了一个盆端着,拿着切菜的菜刀,又杀回了发现韭菜和辣椒的地方。 李博文和李博宏不知丁珊珊怎么了,看样子也是好事,李博宏立刻就有点待不住了,说道,“肯定是嫂子又发现什么好吃的了,大哥,我也跟着一块去看看。”说完也一路小跑,跟着丁珊珊身后跑过去了。 李博文看着他们,一张粗犷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个笑容,继续翻地。 丁珊珊又跑回了原地,看着眼前这片,长势喜人的韭菜,非常开心,既然在这里,能发现这么多能吃的青菜,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有别的发现。 这片韭菜因为常年没有人动过,和辣椒一样,长的非常多,有一大片,只是中间还夹杂着一些杂草,需要慢慢挑干净了,才能做菜吃。 李博宏慢一步赶过来,就见丁珊珊正拿着菜刀,蹲在那里,手里抓着一把,他们不认识的草,正在贴着根部往下割着,意外的问,“嫂子,你割这野草干什么?这也能吃吗?” 见是李博宏过来了,丁珊珊笑着说,“是啊,这不是普通的野草,叫韭菜,做出菜来很好吃的,而且做法简单,正好你过来了,你过来帮嫂子个忙。” 嘴上说着,手里也没闲着,割下了好几把韭菜,放在盆里,手里拎着一颗韭菜,对李博宏说,“你看,这个就是韭菜,其他是些杂草,不能吃,我在这边割,你把韭菜留下,其他杂草都挑出去,这样回去洗洗,就能做菜吃了,知道了吗?” 李博宏对丁珊珊的说法,觉得很新奇,但他心里已经认可了丁珊珊,嫂子说什么就是什么,特别听话,答应了一声,立刻过来帮丁珊珊捡韭菜。 两人一个割韭菜,一个挑韭菜,合作的还挺默契,李博宏这孩子,干活手脚快,告诉一遍就知道怎么弄了,韭菜挑的干净利落,等丁珊珊割的差不多了,他这边也快挑完了。 丁珊珊暗暗决定,等有空她就过来,拿李博文拿回来的四齿钩子,把这韭菜根儿挖回去一些,在自家地面上,弄一个韭菜池子,以后年年就有韭菜吃了,里面也不会再有这么多杂草。 今天这一趟垃圾扔的值得,满载而归,丁珊珊开开心心的端着半盆韭菜回来,从水缸里舀出水来,一遍一遍的清洗。 李博宏因为想看看,丁珊珊是怎么用这种,他们不知道的东西做出菜来的,就在一旁看着,偶尔帮帮忙,看丁珊珊把韭菜清洗好了。 第13章 丰盛的晚饭,晚上怎么睡? 用菜刀切成两寸长的小段儿,然后放在了一旁的盆里,又切下一小条肥瘦相间的猪肉,手法利落地切成肉末,放进了一个小碗里。 至于那些辣椒,丁珊珊把辣椒尾部去掉刨开,把里面的辣筋,全都用刀剔除掉,又反复用冷水浸泡,里面放了些盐,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辣椒的辛辣。 这边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另一旁,之前的芥菜,也已经被烫完清洗好了,只需改刀切一切,和辣椒一起炒,就又能凑合一个菜,今晚就不愁没菜吃了。 虽然菜不少,但饭也只煮了一些粥,丁珊珊想了想,还是不想让几口人挨饿,又舀出了两碗杂粮面,里面兑了点玉米面。 把之前留的一小绺韭菜,切成碎末放进里头,好好搅拌匀了,里头又放了点盐,用手团成圆球,按成面饼,饼只有薄薄的一片,掀开锅,贴在大锅的四外周。 一会粥彻底熬烂了,这些饼也就熟了,再就着有粥有菜,今晚大家也能吃饱。 看今晚有这么多菜,这么丰盛,李博宏眼睛都亮了,虽然看家里粮食这么浪费,他是很心疼的,但下意识的,心里有种错觉,只要有嫂子在,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过好,也不会再像之前一样舍不得吃粮食了。 丁珊珊看着李博宏一直站在她身边,不知道在想什么,摸了一下他的头,“等会儿饭做好了,嫂子再炒两个菜,今天就能吃饭了,你大哥这会儿,应该快把地翻好了,我们出去看看。” 丁珊珊的心理年龄,已经30多岁了,李博宏这样的小少年,在她眼里就是孩子,所以她才摸了李博宏的头,并没有想那么多。 可她忘记了,在李博宏眼里,她也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比人家大不了多少,且古人早熟,小少年表现的,有些别扭,小脸微红,但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出门的时候,李博文已经把地基本翻好了,丁珊珊的确没看错,这爷们身体好,也有把子力气,就像一台利落的干活机器,活干的有模有样,不止翻出了一大块地,连里面的杂草秧,都被他清理好了,只等有空种地了。 丁珊珊脸上带着笑容,“李大哥,你动作真快,这么快就把地翻好了,累了半天了,洗洗手进屋歇歇,一会儿要吃饭了。” 李博宏过去,伸手接过李博文手里的工具,“是啊,大哥,嫂子准备了好几个菜呢,赶紧进屋歇歇。” 几人一起进了屋,只是,李博文不经意间,多看了丁珊珊几眼,他倒想看看,丁珊珊怎么用那些,在他们眼中只是杂草的植物,做出菜来。 丁珊珊淡笑不语,在厨房里忙活着,杂粮面饼和粥都煮好了后,锅也倒出来了,做了肉沫炒辣椒芥菜,还有肉沫炒韭菜,今天家里吃的东西里,基本都有肉沫。 在这古代,普通人家做菜里,能有点肉都是很不容易的,用肉末节省食材,味道还香,就算在普通的食材,借了肉的香味,都会好吃。 李博文直接进了屋里休息,李博宏屋里屋外的,跟着忙活,往桌子上端菜端饭,丁珊珊来了后,李博文轻松不少。 李博武腿脚不好,丁珊珊又给单独分出饭菜,这次她没自讨没趣,而是让李博宏给李博武送饭。 菜饼子一共贴了八个,李博武身体不好,分了两个,她自己一个就够吃了,剩下那五个,李博文三个,李博宏两个,应该也差不多了。 再喝点粥,还有两个菜,今晚可能是李家这几年来,第一次饭吃的还算丰盛。 安顿好了李博武,李博宏出来,三人坐在一张桌上吃饭。 丁珊珊贤惠的,给三人都盛上一碗粥,知道他们还不是太敢吃菜,先拿起筷子,每个菜都吃上一口,尝了尝,味道很是不错。 “李大哥,博宏,你们也尝尝,这菜味道不错,辣椒经过处理一点都不辣了。” 看着丁珊珊吃的津津有味,他们闻着这菜也非常香,特别能勾起食欲,两人各自拿起筷子,每个菜都叨了一口,的确像丁珊珊说的那样,竟出奇的好吃。 以前从来没想过,这触手可及的野草,竟也是一种能吃的食材,而且还很好吃。 李博宏更是一双可爱的大眼,瞪的滚圆,连连点头,“嫂子,你说的对,没想到这杂草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来,比野菜好吃多了,我以前从来都没吃过,还是你厉害,我今天一定要吃的饱饱的。” 丁珊珊对他一笑,“那就多吃点,以后长成一个高高壮壮的男子汉。” 李博文看着丁珊珊,目光微有些复杂,吃了两口菜,又喝了一口粥,立刻尝出来不对劲了,这粥又香又浓,比普通粟米做的,要好吃很多,他敢确定,这里面肯定加了别的东西,他从前又不是没吃过精米。 但丁珊珊的目光,并未与李博文对视,给李博宏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他碗里。 李博宏岁数还小,没有那么多想法,一手拿着一张饼咬了一口,又喝了口粥,“嗯嗯,嫂子真好,这粥做的,比我和大哥做的好吃多了。” 丁珊珊笑了笑,没有开口,里面可是放了不少大米呢,虽然粥熬的特别软烂,基本看不出来有大米的踪迹,但味道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李博文看了看,终是没说什么,一顿饭吃完,里屋的饭碗,是李博宏去收拾的。 厨房打理好以后,天也黑下来了,古代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天黑吃完晚上饭,如果不是家里的男人,出去溜达溜达,估计也就只能在家里,窝着睡觉了。 可李家都是男人,本来地方就不宽敞,忽然就来了丁珊珊这么个姑娘,晚上怎么睡觉又成了一大难题。 李博宏别看人小,心眼却不少,主动说道,“大哥,以后家里有了嫂子,应当大哥和嫂子一起住,咱们这住在一起就不方便了,以后我就到里屋,和二哥一起睡。” 第14章 盖一床被,不会让你吃苦 这个家就这个情况,一共就里外两个屋,两铺炕,原身从前在家里的时候,还不如在这儿,因为生活条件不允许,也是一家五口人挤在一铺炕上睡,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丁珊珊对这一点,倒没有太大的要求,全看李博文的意思。 李博文看了看,之前他说过不会强迫人家姑娘怎么样,自然不能说话不算话,但对外来说,他把丁珊珊买回来,怎么也是和丁珊珊顶了夫妻之名的,若是再把博宏留在外间,说出去的话,也影响了姑娘的声誉,那就更不好了。 便点点头,“也好,里屋炕也够大,那你以后就到里屋和你二哥一起睡。” 李博宏点了点头,抱了自己的被子,就到里屋去了,还不忘回头说道,“那大哥嫂子,你们早点歇着。” 李博宏进屋以后,外屋就剩丁珊珊和李博文两个了,可又出了难题,丁珊珊脱鞋上炕,想铺被的时候才发现,李家这哥仨,三兄弟三床被,炕是倒出来了,但忽然多了她,竟然没有多余的被用。 估计李博宏之前抱走的,是他自己的被子,也是想她和李博文就睡一被窝了,两人一床被,也就够了。 许是看出丁珊珊有些窘迫,李博文主动说,“你不用觉得为难,我同意博宏睡到里屋,是不想以后,万一传出你和我们兄弟几人睡在一起,影响你的声誉。” “家里房间不够,被子也不够,暂时委屈你了,今晚你先盖我的被,明天我带你去买些东西回来,给你做床新被。” 没想到他是这么想的,丁珊珊下意识脱口问,“我盖了你的被,那你怎么办?” 李博文说,“我一个男人,没关系,和衣而眠就可以,不用想那么多,睡。” 说完,拿过一个破旧的枕头,直接躺在了一旁。 看他就这么直接躺在了光板炕上,感觉肯定不怎么好,丁珊珊把被子铺好,躺在了他的身旁,但却抬手,把身上盖了被子分出了一半,盖在他身上,两人也算睡在了一被窝。 “我不介意那些的,我被你买回来,就是你的人了,你已经辛苦了一天,晚上再睡不好觉怎么行,我们盖一床被子就可以。” 今天丁珊珊的一切表现,都出乎李博文的意料,睁开眼,转过头看着丁珊珊,“之前的传闻,你也听过不少,你不怕我吗?不怕我对你怎么样了?” 听他终于问了出来,丁珊珊不禁一笑,“我为什么要怕你呢,你也说了,那些都是传闻,百闻不如一见,我相信,传闻不一定是真的,我觉得你对我很好,虽然我们现在睡在一起,但你会对我怎么样吗?” 这一席话,还真把李博文给问住了,他自认,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强迫人家姑娘的禽兽,如果人家姑娘不愿,他当然不会对人家怎么样。 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你和以前我了解到的很不一样,如果不是一早知道你的性格,我都以为,你不是以前的丁珊珊了。” 丁珊珊目光流转,微微一动,“是吗?反正之前,我们也不认识,现在既然是一家人了,这样也挺好,你就当做重新认识我一次好了。” 过了好一会,李博文的声音再度传来,“时间不早了,今天你也很累,早点睡。” 他说的是,丁珊珊也觉得很累,神经一直比较紧,点了头,没一会就睡熟了。 李博文仔细看了她一会,确定丁珊珊真的睡着了,才转过身,闭上眼缓缓睡去。 上半夜的时候,两人还是各睡各的,等睡到下半夜,炕没有那么暖和了,丁珊珊下意识的,朝着身旁的热源凑了过去。 李博文本睡眠就浅,感觉身旁渐渐凑上了一个人,一个娇娇软软的身体,一点点蹭进了他的怀里,立刻就醒了过来。 却见是正在熟睡着的丁珊珊,下意识的钻进了他的怀里,小脑袋枕在他的胳膊上,还在呼吸均匀的睡着,两人近到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挥洒在自己身上。 李博文没有拒绝,还把小姑娘往自己怀里揽了揽。 睡梦中的丁珊珊觉得,身边的热源,紧紧将自己包裹,睡得很舒服,脸上都带着笑容,差不多一觉睡到天亮。 但李博文不起来不行了,他还要早早去猪肉铺上工,但还不忍心打扰小姑娘睡觉,只能想小心的,把丁珊珊从怀里移开。 可是丁珊珊这会儿睡得正香,怎么愿意身旁暖暖的人肉抱枕离开,死死的扒着李博文的腰,不愿意放手,小脑袋还在对方的胸膛上蹭了几下,然后继续甜甜的睡了起来。 搞得李博文哭笑不得,没有办法,试了好几次,她都不愿意放开,只好轻轻推醒了对方,“珊珊?姗姗?醒醒,你先放开我,时间不早了,我得起来去上工了。” 推了好几下,丁珊珊才醒过来,见自己竟然像八爪鱼一般,死死的扒着人家李博文不愿意放开,小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但听李博文说,要去上工,只能先放开了手,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抱歉李大哥,我睡着了,不是故意的,我马上起来给你做饭。” 李博文按下她的动作,“没关系,我每天早上都不吃饭,出去对付一口就行,现在时间还早,不急着起来,你再睡一会儿,今天没有太多的活,家里有不少东西都要置办,等我忙完了,就回来接你出去,采买些东西。” 丁珊珊点点头,“那好,那我不耽误你去上工了,你快去,家里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博武和博宏的,晚上我们等你回来一起吃饭。” 李博文露出笑容,“有你照顾家里,我当然放心,我们之间既已有了肌肤之亲,你若不嫌弃我这种情况,真心相许,你放心,以后你就是我真正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你,所有别的女子有的一切,我都会给你,不会让你吃苦的。” 第15章 重大发现,李博宏被打 听他这话,丁珊珊先是一愣,然后立刻反应过来,也许李博文说的意思是,昨晚两人睡一被窝了,虽然什么都没发生,但在古人来看,也是有了肌肤之亲,她就算是他的人了。 也没什么,反正她也是相中了李博文的,对他甜甜一笑,“我相信你,以后我们就一起好好过日子,家里的情况,一定会改善的。” 丁珊珊的笑,甜美中带着灿烂,好像带着,他许久未曾见过的希望,至少在李博文眼中是这样的,这些年,这种笑容,他都忘记有多久没见过了。 李博文心中,升起一股冲动,俯下身,在丁珊珊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只要你愿意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很快,李博文起身,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带着刀具出门上工去了。 李博文都走了,被窝也凉了,丁珊珊也睡不着了,自己躺着也没什么意思,便起身想起来把饭做了。 许是李博文没舍得吃,昨天的菜饼子,还剩了两个,还有一些粥,菜没剩什么,她可以再去弄点韭菜回来,也能对付一顿。 等李博文回来,他们再出去采买点东西回来就是了。 看李博文的样子,相信家里也不是一点儿余钱没有,其他的,她再慢慢想办法。 丁珊珊动作很快,就热好了饭,又割了一绺韭菜回来,挑洗干净。 昨天总共两个鸡蛋,打鸡蛋汤只用了一个,正好把那个另外一个鸡蛋给搅了,来个鸡蛋炒韭菜。 她和李博宏倒是吃什么都行,主要李博武那个身体,跟个纸片人似的,瘦成那样,丁珊珊总想着,给他补一补。 这边菜饭刚做好,那边儿李博宏也起来收拾了,又伺候着李博武,解了一次手。 丁珊珊把韭菜鸡蛋里的鸡蛋,挑出一大半,只给李博宏留了几块儿,然后混了些韭菜,给他拿了一个菜饼子,又盛了些粥,让李博宏给他送去。 剩下的就是她和李博宏分着吃了,垫垫肚子,饱不饱的,也就那样了。 吃完饭之后,李博宏这孩子也懂事儿,不用丁珊珊说,自己就打了声招呼,拿着小筐和刀,出门挖野菜去了。 丁珊珊也没拦他,她自己也有事儿要做,拿着昨天李博文借回来的四齿钩子,出去到韭菜地那里,刨回了不少韭菜根儿,把杂草的根子都挑出去,韭菜根都拿回来。 在昨天李博文翻出来的那块地里,大致勾画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韭菜池子,把韭菜根儿,均匀的铺满,埋上薄土,回去又打了些水回来浇上,这样以后过不了多久,他们家就有一池韭菜吃了。 忙活完这些,想着昨天发现了两种蔬菜,丁珊珊又活跃起了心思,抬步去了垃圾堆那边,看看能不能再有好运气,发现几种其他的蔬菜。 但这次,转悠了好大一圈,不能说没收获,也只找到了零星的几颗野生芹菜,做菜都不够用,眼看离家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她不好在外面逗留时间太久。 一会儿李博宏回来找不到她,怕还得担心,别说家里还有李博武一个病号,别再有什么事儿,她还是先回去。 想到这儿,丁珊珊最后扒拉开一块砖,把芹菜采了下来,然后把芹菜根儿,全都挖出来,打算回去再弄个芹菜池子,虽然芹菜不多,但聚少成多,有种子在就好,慢慢养一养就多了。 手里拿着的半块长了青苔的破砖头,下面压的,正好是最后一颗芹菜的芹菜根儿,刚想丢掉转头,起身往回走。 脑海中的逛一逛平台,却忽然自主有了反应,屏幕上浮现出一排大字,“注意!注意!发现可兑换金币物品!” 丁珊珊顿时激动,看向手里的砖头,在古代这里已经有了烧砖的技术,虽然砖头不是太罕见,但除了有钱的大户人家,一般家庭都用不起,就算能用起,也都是紧俏着用,也不会扔出来,这种情况看都看不到。 这里不知怎么,出现了半块儿,看样子扔在外面,年头也不少了,才被埋起来的,原来还有回收价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丁珊珊立刻把砖头回收进了平台,眼睛一亮,只见余额上又多了一笔进账,这半块砖头,竟然兑换了二十个金币。 丁珊珊喜出望外,破铜烂铁能换钱,以后只要她想办法多兑换些砖头,想要什么东西,还不是源源不断。 出来一趟,这就找到兑换的途径了,今天这一回,没白出来。 从前在现代的时候,她都没感觉到,自己身上,竟然也带了些锦鲤的气运呢,难道这就是穿越带来的效应? 丁珊珊心里甜滋滋的,手里有金币,底气都足了,怀里抱着芹菜,往回走的步子,都轻盈了不少。 可刚一进院门就觉得不对劲,门口扔着李博宏出去的时候,拿的挖菜刀和菜筐,里面还有些挖回来的野菜,只是李博宏出去时间不长,野菜也没挖多少,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菜筐还有些破损的样子。 丁珊珊赶紧三步并两步,往屋里跑去,进屋就看到,李博宏手里正拿着一些布条,默默的为自己往脑袋上包扎着。 丁珊珊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去,“博宏,你怎么受伤了?快让嫂子看看!” 这些年来,每当发生了这种事,李博宏都是默默自己忍受着,不愿意让哥哥们为自己担心,这还是第一次有家里人这般关心他。 少年毕竟也还是个孩子,看丁珊珊这么关心他,立刻眼泪汪汪的看着丁珊珊,“我没事儿,嫂子,你刚才去哪儿了,我回来都没见到你。” 现在,李博宏再也不会怀疑丁珊珊是偷偷跑掉了,虽然这个嫂子只来了一天,但他也绝对相信,嫂子不会离开的,只想着,嫂子应该有事出去了。 看着小少年可爱的脸蛋上还有血,额头也被打破了,丁珊珊气得眼睛都红了,“你赶紧告诉我,是谁把你打成这样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快说!” 李博宏委屈巴巴的说,“我没事,就是出去挖野菜的时候,被别人给打了。” 第16章 嫂子给你报仇去 丁珊珊问道,“是谁打的你,只是出门挖野菜,他们为什么要打你?” 李博宏只好说,“他们也是镇上的,和我年岁差不多,总是笑话我没爹没娘,是个野孩子,嫂子,我不是主动和他们打架的,我从来没主动惹事过,都是他们看到我就打,之前出去挖野菜,他们也经常欺负我。” 丁珊珊当然知道李博宏这孩子不会主动惹事,心疼的为他擦了眼泪,“那这件事,你大哥和你二哥他们,不知道吗?你没告诉他们吗?” 李博宏摇头,“大哥每天负担这个家,已经很辛苦了,我不想再让他为了这种事跟我操心,二哥这个情况,也不能再操心。” “他知道了也只是生气,没有别的办法,嫂子不要担心,只是擦破了点皮,我没事,以后我躲着他们点就是了。” 发生了这种事,李博宏能忍下来,丁珊珊可忍不了,从小到大,她就没吃过亏,更何况,现在她也是李家的一份子。 博宏这孩子这么好,居然被打成这样,脑袋上都肿起了一个大包,还在流血,以前还经常受这种欺负,丁珊珊心疼不已,这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博宏,头上的伤别包了,是谁打的你,走,你带嫂子去,嫂子给你报仇去!” 见丁珊珊气的不行,扯着他就要往外走,李博宏赶紧说,“嫂子,真不用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次解决了,也还有下次,就算嫂子去找他们了,那些人不讲道理,也许会连嫂子一块欺负,我不能连累嫂子。” 丁珊珊安慰着他,“博宏,你不要担心,这件事,嫂子自己心里有主意,不会让你白白受了欺负,也不会让人再欺负你,你放心带我去就是。” 李博宏拗不过丁珊珊,只能带着她去了,希望不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有这些事的时候,李博宏一向都是瞒着家里,只在厨房给自己偷偷包扎伤口。 两人是在厨房里,说的这些话,声音不大,李博武并不知发生了什么。 李博宏每次去挖野菜,走的都有一条必经之路,据说,那些少年家里家境还算可以,也不用出门挖野菜吃,知道他经常去挖野菜,都会堵在那一条路上,故意刁难欺负他。 丁珊珊越听越生气,越听越来火,今天要不是好好给他们一些颜色看,李博宏这孩子,以后指不定还会怎么受欺负呢。 没过多长时间,两人就在路上看到了,那些欺负过李博宏,还没有离开的孩子,有两三个,都是和李博宏年岁差不多,的十一二岁小少年,看打扮,身上穿的都是崭新细致的棉布衣服,的确比李博宏家境好不少。 见李博宏顶着满头的伤痕,有的地方还沾着血,就找了丁珊珊过来,一脸气势汹汹,几个小少年,根本就不把丁珊珊这小丫头片子放在眼里,还对李博宏一脸瞧不上。 其中一个领头的孩子,还率先开口,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呦,李博宏,咱们还以为你有多大的骨气呢,怎么,回去这么大一会儿,没把家长找来,竟然找来了这么个丫头片子,还想找我们报仇是怎么,还是刚才一顿打,没打舒服,还想再来一顿?” 其他两个少年,也一脸不怀好意的附和着,看样子,连丁珊珊都不想放过。 看他们这虎狼之相,李博宏受惯了他们的欺负,顿时就有些害怕了,拉了拉丁珊珊的衣袖,“嫂子,不然,我们还是回去?” 丁珊珊心里鼓的火气足着呢,安慰的拍了拍李博宏的手,“不要害怕,有嫂子在呢,今天嫂子就给你报仇出气!” 丁珊珊冷冷的看着几个少年,“我不是什么丫头片子,是李博宏的大嫂,我们博宏好好的出来挖野菜,并没有得罪你们,你们无缘无故,就把他打成这个样子,赶紧给我向博宏道歉,不然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去找你们家长来评评理,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再欺负人!” 听丁珊珊如此说,那几个少年,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没有接丁珊珊的话,还对李博宏指指点点,“李博宏,你个熊货!打架打不过我们,回家搬救兵,居然搬来了这么个丫头片子!” “真是让人笑掉大牙,还有你,小丫头,想要为人家出头,也要看看你自己几斤几两,我们就是打了李博宏,你能怎么样!” “道歉是不可能的,下次再从我们面前路过,我们还揍他,还想找我们家长,那是不可能的,识相的赶紧滚,不然我们连你一块打!” 丁珊珊一手拉着李博宏,冷冷的看着他们,她之前那几句话,不过是走个过场,压根儿也没认为,这几个混蛋会听。 冷冷的说,“好,这话可是你们说的,不但不道歉,还大放厥词,你们就试试,看我敢不敢去找你们的家长。” “你们的家长要是也像你们一样混蛋,今天我就去报官,把这事儿闹大了,反正我弟弟的打不能白挨,额头上的伤还在,看到时官府会不会纵容你们!” 丁珊珊说完,拉着李博宏就往前走去,前面不远处,就是镇子正中央,据李博宏说,这几个混蛋的家,就住在那里,他就能找得到他们的住处。 几个小少年,虽然平时嚣张跋扈惯了,但毕竟也还小,比不得丁珊珊芯子里装的,是三十几岁的人,见丁珊珊气势这么足,被一吓唬,心里也有些胆怯。 但依旧有态度强硬的,跑过去阻拦丁珊珊的去路,“你敢!不许你去!你赶紧带着李博宏回去,大不了以后,以后我们都不打他了,不许你去我们家!” 看着他们有些害怕的样子,拦在面前,丁珊珊冷冷一笑,“现在知道害怕了,打人的时候想什么了!滚开,别挡着去路!你们敢打我弟弟,今天不讨回一个公道,这件事就不能这么算了!” 第17章 可怜的孩子,一个打三个 见实在拦不住丁珊珊,几个少年竟恶从胆边生,互相使了个眼神,想一同强硬的扑过来,再动手打人,把丁珊珊和李博宏赶回去! 丁珊珊当然不怕他们,也看到了他们不怀好意的目光,她从前可是学过功夫的,对付什么武林高手,倒不好使,但打退这么几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还是绰绰有余的,没点儿倚仗,她也不敢大摇大摆的,扯着李博宏过来找他们算账。 但李博宏不知道丁珊珊有什么本事,只知道,他嫂子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又这么瘦弱,肯定打不过那几个少年,大哥不在,他不能让嫂子受伤害。 眼看着其中一个,长得膀大腰粗,比他大了一圈的少年,扑过来就要对丁珊珊下手,顿时扑了过去,挡在了丁珊珊面前,本来那一拳,丁珊珊是能躲过去的,但现在却结结实实的,落在了李博宏身上。 那孩子长大膀大腰粗,劲头也足,这一拳头正好落在了李博宏后背上,把李博宏打的,闷哼一声,一定很疼。 与此同时,其他两个男孩,也扑上来要打李博宏。 即便是这样,李博宏也死死护着丁珊珊,保护着她,想自己把这些拳打脚踢给扛下来。 丁珊珊一看,这还了得,竟然又伤到了李博宏,赶紧把这傻孩子推到了一边,今天要治不了这几个小兔崽子,把这仇给报了,她丁珊珊这三十多年就白活了。 看着这几个饿狼似的孩子,又要向他们扑过来,一点留手的意思都没有。 丁珊珊忽然飞起一脚,把最前面的男孩,给踹了出去,回手一拳,又打倒一个,剩下最后一个男孩,见转瞬时间,丁珊珊就凶狠的打倒了两个,转身就想跑。 丁珊珊已经被这几个恶劣的孩子,挑战了最后的底线,见李博宏已经疼的不行,哪能让这个罪魁祸首跑了,冲上去,狠狠的一脚,踹在那孩子的后背上。 顿时把那孩子踹的,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另外两个被丁珊珊打倒的少年,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也没想到,珊珊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有这么大的本事,身上被踢的疼痛不已,竟然躺在地上,哇哇大哭,撒起泼来。 这里离他们的家里都不远,现在快到中午了,父母也应该过来找他们回去吃饭了,他们今天挨了欺负,这事绝对不能算了,一定要让父母给他们做主。 丁珊珊冷冷看着他们,她刚才虽然下手不轻,但只是拳打脚踢,用的都是巧劲,身体表面上绝对不会有伤痕,就算他们的家长来了,也不能怎么样。 他们家李博宏的脑袋,可是都被石头给打出血了,是他们欺负人打人在先,今天他们的家长要是讲理,好好给他们赔礼道歉,她已经打了这几个孩子,这事也许还能过去,要是这几家人,也全不懂人语,那她也不怕把这事闹大了。 丁珊珊冷冷的说,“你们要再鬼哭狼嚎,我就再揍你们一顿,看难受的是谁!” 几个孩子嚎了半天,也没见家长找过来,见丁珊珊冲着他们又要动手,赶紧吓得屁滚尿流,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地跑了。 看他们跑了,丁珊珊转过头来,看李博宏站在旁边,要哭不哭的看着她,以为,这孩子刚才又被打了一拳,疼的难受,赶紧过来扶着他。 “博宏,你怎么样了?刚才你扑上来干什么,那一拳嫂子能躲开的,就是几个小孩子,我还能收拾的了,快让嫂子看看,是不是打疼了。” 李博宏颤巍巍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忽然扑到丁珊珊怀里,尽是感动和委屈,“嫂子,我不疼,是你对我太好了,自从娘去世,再也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了。” 丁珊珊被他扑的一愣,知道这孩子现在是被感动的,真的把她当成亲人,轻抚了下他的后背,“乖,好了,我是你嫂子,当然要对你好。” “以后再发生这种事,你就回来告诉我,不要再自己一个人这么挺着了,嫂子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你头上还带着伤呢,咱们先回去,把伤口包打好了,快到吃中午饭的时候了,你大哥也快回来了。” 李博宏点了点头,两人顺着来时路,往家里走去,还没等走到家呢,就遇到了从另一边回来的李博文,手里还提着一个布包。 老远就看到李博宏受伤了,和丁珊珊两个正在往家走,赶紧大步走过来,关切地问,“珊珊,你们去哪儿了?博宏怎么受伤了?” 丁珊珊也没瞒着,几人一边往家里走,一边和李博文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李博文眉头微皱,这么久以来,他还真不知道,弟弟一直受了欺负,看着李博宏受伤,也很心疼,“发生这种事,你怎么不跟我说,既然你嫂子为你出气了就算了,不然我也会去找他们,以后不要再瞒着了。” 说完,又看着丁珊珊,“还有你,珊珊,以后也不要这么冲动了,有什么事情等我回来再解决,既然那几个孩子这么恶劣,连你一个姑娘都敢打,万一你要受了什么伤怎么办。” 丁珊珊对他笑笑,“你放心,李大哥,我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我从小打仗很厉害的,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他们敢打博宏,我当然要为博宏把这口气出了,谁也不能欺负我们家的人。” 李博文多看了丁珊珊一眼,没有开口,据他了解,从前的丁珊珊别说打仗,和人吵架都吵不赢,性格特别软弱可欺,哪能一口气把人家三个少年都给打了,这小姑娘真的和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没再开口说什么,三人很快就回到家。 这边,丁珊珊拿过之前的布条,亲自帮李博宏包扎了伤口,李博宏头上的伤,就是看着有点严重,其实其实就是红肿破皮了,没流多少血。 这也是为什么,丁珊珊要让他带着这样的伤,带她出去找那些孩子算账的原因。 第18章 美女与野兽,出门大采买 伤口要是包好了,看着没那么狰狞了,怎么吓唬威胁那些罪魁祸首? 这边刚忙活完,那边李博文也把手里的布包打开,里面放着的是十几个肉包子,还冒着热气儿呢,一看就是从镇里刚买回来。 下面有一双,红布绣花鞋,是全新的,特别漂亮,正是女孩子穿的,大约六寸六,是现在丁珊珊脚的尺寸。 鞋子下面,还有着一叠,粉色的碎花棉布,颜色款式什么的,都很漂亮,比丁珊珊身上那,不知道穿了几年,洗的发白打着补丁的衣料好多了。 不止如此,下面还有一块白色的内衬布,这种细棉布的布料,比粗布贵一些,一般普通的百姓人家,无论男女,穿的都是粗棉布,或者是粗麻布,料子结实,也好清洗,主要是价格便宜亲民。 细棉布穿着柔软舒适,都是比较金贵的布料,李博文是特地买回来,想给丁珊珊做衣服的,之前丁珊珊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他知道,他把丁珊珊带回来的时候,丁家连个布丝都没给带,他更知道她不可能有衣服换。 李博文把肉包子拿出来三个,交给李博宏,“去给你二哥送去,这是大哥刚买回来的,是我们今天的午饭。” 李博宏也看到布料和鞋子了,觉得这是嫂子应得的,嫂子这么好,值得他们一家人好好对待,点了点头,接过包子,给李博武送去了。 李博文把剩下的包子拿出来,放在一旁,把几块布料还有那双鞋,递给丁珊珊,“珊珊,你身上的鞋和衣服都旧了,以后不要再穿了,这是我今天买的,你应该会做衣服,自己做一套衣服穿,先暂时你先将就一下,过段日子我开了工钱,再为你置办一些,换着穿。” 看着这几块精致柔软的布料,丁珊珊心里一暖,也没推辞,抬手接了过来,“谢谢李大哥,这布料和鞋子,我很喜欢。” 她现在真的很需要这些,不然身上的这套衣服,都换不下来,大夏天的,再不换衣服洗个澡,她身上都要馊了。 看着这块布不小的样子,除了做一身衣服和内衣,应该还能做些肚兜什么的,而且只接触一天,李博文就知道她的尺寸,这看起来粗犷的男人,心还挺细的。 李博文没说什么,李博宏出来以后,把包子分一分,这就是几口人的午饭了。 吃完饭,吩咐李博宏在家里看家,不要出去乱走,然后他带着丁珊珊去了镇里。 走在路上,丁珊珊忍不住问,“李大哥,现在这个时候,你应该正在忙,这两天老是往家跑,工作那里没关系吗?” 李博文说,“没事,我之前跟老板说了,家里有点事儿,出来忙一会,一会儿就会回去的,我提前把应该干的活,全都干出来了,我离开一会儿,老板也能忙得过来,不用担心。” 丁珊珊点了点头,默默跟在李博文身边。 李博文又高又壮,又一脸落腮胡子,除了丁珊珊的另类审美观,觉得他也挺有男人味儿的,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在正常人看来,他长得就是一副凶面,丁珊珊这样乖巧可人,软萌的小女孩,跟在他身旁,纯纯就是美女与野兽的现实版,就像藏獒身边,跟了个兔子。 镇子不算太大,基本大家认识不认识的,也都混个脸熟,尤其李博文这种,从某些方面来说,比较出名的人,身边忽然就多出了丁珊珊这么个,嫩嫩的小姑娘,还是引起了许多人侧目的。 不知情的都在窃窃私语,知情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知道这是李博文用人参腿,把村里老丁家的闺女给买来了。 但一个晚上都过去了,看着丁珊珊没疯没傻,也没哭没闹,活的还挺好的,丁家这孩子,从小就是懂事听话的,性子也好,李屠夫买回家这几个女人,还就丁珊珊看起来比较正常。 有的人是为了丁珊珊惋惜,好好的姑娘,被那对狠心的爹娘,就这么给卖了,跟了这么个屠夫,给糟蹋了。 有的个别人也觉得,李博文虽然长得凶,但有把子力气和本事,挣钱不含糊,要是家里没有那么个病弟弟,一家人好好过日子,不打不骂,倒也是个好去处,这姑娘比在老丁家待着,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的日子强多了。 无论旁人都是怎么议论的,丝毫不影响两位当事人,头一天晚上,李博文就说,要为丁珊珊做一床新被子,便领着她来到一家布庄。 头前拿回去的花布,是多花了钱,在旁的布庄买来的,李博文个大老爷们,对针线活一窍不通,家里哥三个穿的用的,买的都是成品。 丁珊珊从前却是服装设计师,本人业余也喜欢做衣服,做点手工活不在话下,做好的成品,和买回去自己做的价钱,当然是不一样的,要贵上不少。 一般人家只要家里有女人,不愁干活,为了省些钱,通常都是自己买回去做,丁珊珊讲了讲价,买了几米被里,被面,还有几斤棉花,等等,需要用的东西。 甚至针头线脑和剪刀,家里都没有合适的,也都重新买了,又买了几块布料。 当然,这几块布料,是买给男孩子做衣服用的,之前看着李博宏那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实在有点过不下去眼。 就算她自己少吃点,喝点,也要省出钱来,把那孩子打扮的立正点,何况她还有逛一逛这个金手指呢,总有办法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 在布庄采购完一大堆的东西,丁珊珊主动建议,买些油盐酱醋回去,菜也得准备一些,家里总得吃喝用,不能天天空抱饭碗喝粥。 李博文点了点头,之前从老板那里支了些银子,买这些东西,还是够用的,他答应过,不会让丁珊珊和他受苦,一定会尽量做到。 两人一阵采买,手里都快拿不下了,其实在丁珊珊心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齐。 第19章 张老大求帮忙,下水和猪血 但家里条件不好,能买来这么多东西,都出乎她意料了,暂时能将就下去就行,其他以后慢慢再改善。 回去路上,还路过了李博文上工的肉铺,叫做张家肉铺,专门杀猪卖肉的,老板姓张,镇子上的人,都叫他张老大,一直跟李博文关系不错。 是个30多岁的中年胖子,长得肥头大耳,看着人挺不错的,就是命不咋好,老婆死了好几年,也没再娶,是个单身汉。 看到丁珊珊和李博文,笑着打招呼,“博文兄弟,这就是弟妹,看着就是个有福气的,以后你们就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了,好好过日子,有什么事就到大哥这来,不要客气,有能帮上的地方,大哥一定帮忙。” 说完,把桌上几块带着肉的骨头,还有一串鸡冠油,装进袋子里,塞给丁珊珊,“大哥这也没什么好的东西,初次见面,弟妹不要嫌弃,拿回去吃。” 一看老板这么热情,丁珊珊反倒不好意思,“张大哥,这怎么行呢,你这东西都是卖钱的,我不能这么白白拿回去的。” 张老大说道,“弟妹不要客气,都是些骨头,没什么肉,不值什么钱的,况且博文兄弟在我这干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哥俩关系好,这些都是小意思。” 看丁珊珊和李博文手里拿着这些布料,看着就是要回去做被子的,忽然笑着说,“说来,大哥我还真有件事想麻烦弟妹呢,就不知道弟妹有没有时间帮忙了。” 丁珊珊看了李博文一眼,看李博文的意思,也同意让她收下东西,便也没再推脱,把骨头和鸡冠油接了过来,笑着说,“张大哥客气了,不知道大哥让我帮什么忙呢,只要我能办到的就行。” 张老大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也不是啥太大的事,但却把大哥我难住了,我看弟妹买这些东西,针线活肯定不错。” “我这家里也没个婆娘,脚上有两双鞋,都要坏了,出去买新的,又没有时间,也不会挑,不知道弟妹有没有时间,帮我做两双新的。” “当然,做手工活儿,费时费力,肯定不能白用弟妹辛苦,就算帮我忙了,手工钱不会差的,就是图个方便。” 原来是这样,看张老大说的一脸诚恳,虽然她是很想帮忙的,可做衣服她会,做鞋这个,也就马马虎虎,还是小的时候,看农村的奶奶做过,自己根本没上过手,真不敢保证能做好。 可人家都张嘴了,又是李博文的老板,手里还拿着人家贿赂她的东西,丁珊珊反倒不好推辞,只能硬头皮应下来,“张大哥客气了,这也不是什么麻烦事,那我回去尽快帮大哥把鞋做出来,不知道张大哥是多大的脚,给我个尺码。” 求助成功,张老大满脸笑容,用一节绳子鼓捣出了一个尺码,给了丁珊珊。 丁珊珊把尺码接过来,李博文和张老大客套了几句,本来他们夫妻二人要走了。 但丁珊珊眼睛特别尖,发现猪肉铺子的案板下,放着两个大盆,一盆里装的,是一些猪下水,还有一盆装的,却是少半盆猪血。 猪头和猪蹄子,虽然肉不多,处理起来也麻烦,但也是肉,吃不起好肉的人家,也会买一些这样的便宜肉回去吃,一家人打打牙祭。 但猪下水和猪血,却是根本没人吃的,这里的人都嫌弃脏,一般都是处理扔掉。 别人不吃,不代表丁珊珊不吃,看张老大就要把这些东西扔掉,立刻上前说道,“张大哥,这些下水和猪血,你是要扔掉吗?” 没想到丁珊珊问了这么一句,张老大顿了一下,“是啊,这些肠子下水,都是些装屎尿的东西,是不能吃的,猪血也又脏又腥,都是要倒掉的。” 就知道是这样,丁珊珊脸上笑容灿烂,“既然张大哥本来也是要扔的东西,不然就送给我,我知道这东西怎么吃。” 张老大有些顿住,“弟妹,老哥多句嘴,这本就是要扔的,给你当然没问题,但这些东西这么脏,洗完了也一股屎尿味,根本洗不干净的,能怎么吃啊?” 通过之前的接触,李博文对丁珊珊,有着一定的了解,知道她不会贸然这么说,小姑娘肯定心里是有了别的想法,立刻开口道,“既然珊珊说有办法,相信就有她的用处,不如张大哥就把这不要的东西,给我们。” 李博文都开口了,张老大当然不好说什么,本来他也不是舍不得,他们要是拿走了,还省得他往出扔了,立刻笑着把猪下水拿一个袋子装了起来。 足足有两头猪的,那大半盆猪血,有不少,张老大还贴心的给拿了一个桶,把猪血倒在里边,上面盖了一块布,让他们先拿回去,一会儿李博文回来上工的时候,再把桶给他带回来就是。 在猪肉铺面前转了一圈,手里又添了不少东西,丁珊珊开心极了,她拿的都是比较轻的东西,重物都是李博文在拿着,好在这里离家也不远,两口子提着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远远的没进院门,等在门口的李博宏,就看到哥哥嫂子回来了,看他们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肉什么的,赶紧迎上来,接过丁珊珊手里的东西,“大哥,嫂子,你们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丁珊珊笑着说,“家里有很多东西都不够用,所以多买了些,还买了一块布呢,是蓝色的,适合你穿,等嫂子有空,好给你做套衣服穿。” 李博宏刚才就看到,丁珊珊怀里抱的,还有两块适合男子穿的青色布料,和淡蓝色布料,虽只是粗棉布的,但他这几年来,都没穿过新衣服了,都是能凑合穿就行。 心下很是感动,赶紧帮着一趟一趟,往屋里拿东西,布料棉花一类的,就直接抱到了屋里炕上。 李博文把手里的骨头和鸡冠油,猪下水,猪血拿到了厨房,找来了两个家里挑水的桶,一个桶里装猪下水。 第20章 找上门来,又被打了 骨头和鸡冠油,另一个桶里倒上猪血,然后把肉铺的桶,给刷了个干净,平时这桶也是杀猪放血用的,一会儿还得给人家拿回去。 正在一家人各自打理着手里的活,李博文还未离开时,他们这常年寂静的家里门口,忽然传来了吵闹的声音。 只听有女人蛮横气愤的声音传进来,“是哪个不要命了,打了我儿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李屠夫,马上让你家的小瘪犊子,给我滚出来!给我儿子赔礼道歉,不然今天这事没完!“ ”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反了天了!连我儿子都敢打,今天要不好好说道说道,真是没天理了!” 听到门口传来的吵嚷声,丁珊珊眉头顿时紧皱,本来上午的事,以为就这么完了,她也不打算再找对方麻烦了,不想,她想息事宁人,对方还蹬鼻子上脸了,还敢找到她家门口上来,那就不要怪她了。 听了这话,估计李博文也和他一个想法,只有李博宏有些内疚,觉得是自己给家里惹了麻烦,不止害他嫂子为他打了架,还让人家找上门来了。 看着孩子愧疚的低下头,丁珊珊拉过他,“你什么都没做错,不用觉得愧疚,走,跟嫂子出门看看,本来我都不想找他们麻烦了,这还自己找上门来了!他们再敢给脸不要脸,来多少我都打回去,把以前他们欺负你仇都报回来!” 李博宏点了点头,有了嫂子和大哥在家撑腰,他才不怕那些人呢。 李博文看了看,也是这个意思。 一家三口一起来到门口,只见一个,一脸刁钻的妇人,正拉着之前第一个动手来打丁珊珊的壮硕少年,站在门口。 看样子,她就是这少年的娘,其他两个少年的家长,倒是没有过来,这妇人一脸气势汹汹,兴师问罪的样子,正在他们家大门口吵吵嚷嚷的堵着呢。 俗话说,好男不跟女斗,李博文要是出头,搞不好对方会倒打一耙,冤枉他们以男欺女。 看这娘们儿这样,估计今天也不是想好好说道说道的意思,就是来找茬的,这种事情,丁珊珊也不想让李博文出头,她们两个女人对女人,打起来她也能保证自己不吃亏,还让对方挑不出错处来。 丁珊珊往前走了几步,站在李博文和李博宏面前,冷冷的对上那女人,“你又是哪根葱,哪头蒜,敢跑到我们家门口来七三八四的,嘴给我放干净点!” 那女人一看丁珊珊,也不是个好惹的,出门就来横的,顿时就炸了,“就是你个死丫头片子,敢打了我儿子?长得没有三块豆腐一个大钱高,你以为谁怕你吗?” 说完,还轻蔑的看了一眼李博文,“李屠户,你这眼光也不行,买的女人一个不如一个,这种败家娘们你也能买?刚买回来就给你们家惹了事儿。“ ”平时你们家弟弟和我们儿子玩的都挺好的,要不是这败家娘们儿窜到着,几个孩子也不能打起来,今儿你要是把这娘们揍一顿,给我们家大胖出了气,看在邻里邻居这么长时间的份上,这事儿就算了,不然就没完!” 听这娘们儿居然敢说出这种话来,还让他打珊珊,李博文一张脸顿时就冷了下来,他可不分对方是男女老少,敢犯到他头上,谁也不好使。 李博文就要上前,还不等他开口,李博宏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你个刁妇在说什么,我大哥眼光是最好的!我嫂子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嫂子,对我可好了,你才是败家娘们呢!” “谁和你儿子玩的好了,我出门挖野菜躲着他们走,他们都特意找茬欺负我,把我头都打破了,今天还想打我嫂子,我大哥才不会听信你的一面之词!识相的赶紧离开我家,少没事找茬,不然就再比划比划,看谁能打过谁!” 见李博宏还敢站出来叫板对方,那和自己娘一起找上门来的少年,也觉得有自己娘撑腰,腰杆粗了,竟然窜上来骂骂咧咧的,要和李博宏动手。 “李博宏,你个不要脸的小王八蛋,瘪犊子,自己打不过我们就回家找帮手,男子汉大丈夫,还用女人帮你出头,丢死人了,打就打,谁怕你!” 对面的少年,长得又高又壮,比李博宏大了一圈,一身蛮力气。 李博宏因为生活条件不好,吃得饱一顿饿一顿的,长得也没有人家壮,凭力气肯定打不过对方。 丁珊珊才不会让自家孩子吃亏,手疾眼快的,把李博宏往身后一拽,自己窜上去,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对面那孩子脸上。 这一巴掌她丝毫没留手,啪!………的一声脆响,把对面的孩子的脸,顿时就给打肿了! 这还不止,气急的丁珊珊,抬腿又是一脚,又把对方踹倒在地,“你有胆子再说一遍,谁是小王八蛋?谁是瘪犊子?你才是瘪犊子呢,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本来想好心放你一马,你还送到门上来了!以前我们家博宏没少受你欺负,反正你们也给脸不要脸,今天我就彻底把这仇给报了,让你欺负人!” 丁珊珊极快速的说完,又扑上去,对对方拳打脚踢,打死人肯定是不行的,但让他痛苦十天半个月,也是少不了的,丁珊珊先下手为强,一切发生得飞快。 见自家孩子竟然又被打了,那妇人愣了愣才缓过神来,顿时像疯了一样向丁珊珊扑过来,嘴里还大骂着,“丁珊珊!你这不要脸的小贱货,小娼妇!竟然敢打我儿子,老娘我今天跟你没完,我跟你拼了!” 对方的孩子别看长得五大三粗,也是个熊货,欺软怕硬的,打不过丁珊珊,躺在地上哎哟哎哟直哀嚎,叫的凄惨极了。 李博文当然不能让自家女人受委屈,见到妇人要扑过去,不等丁珊珊回手还击,立刻大步冲上去,一手提着那女人的领子,生生把人给拎了起来。 本就沉下来的面容,霎时间就结了冰,身上一股煞气散发开来,整张脸黑着如黑面神般,让人对上他,不禁直打冷颤。 那妇人被吓的,整个嚣张气焰都没有了,哆哆嗦嗦的看着李博文,脸都吓白了。 第21章 狠狠出气,各种买调料 面对现在的李博文,她竟有种,面对死亡的感觉,说话的声音都直打颤,“李………李屠户,我………我告诉你,杀人是犯法的,你不能杀我!也不能打我,你是个男人,难道………难道还要打女人吗?” 丁珊珊这时住了手,没有再打那孩子,转过身来,眯着眼看着被李博文提到手里的女人。 李博文什么都没说,也没有动手打人,珊珊已经打了那孩子,弟弟这口气也出了,他这时不会以男打女,给对方留下把柄,只是眼神都让对方直打颤。 但丁珊珊可不管那些,刚才这女人恶毒的话,她还没忘,李家三兄弟失去爹娘,老二又半死不活,已经很可怜了,这嘴上没德的女人,居然敢这么嚣张,满是恶毒咒骂,这个仇一定要报! 丁珊珊忽然过来,一把从李博文手里,把那女人扯出来,回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和扇她儿子一样,同样把这刁蛮的女人,也给扇懵了,接着又是一脚,娘俩都被她给踹趴在了地上。 “你这死娘们,没见过比你更不要脸的!谁他妈是小娼妇,谁是有娘生没娘养的,我弟弟是最好,最听话的孩子!比你那熊蛋儿子强十倍百倍!“ ”我告诉你,以后再见到我们家人。都给我绕道走,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打到你们死为止,听到了吗?” 这种人,只能以暴制暴,跟他们讲道理是讲不通的,丁珊珊也不愿费那口舌,边骂边对这女人拳打脚踢,打的对方嗷嗷痛叫,躺在地上根本起不来。 那粗壮的少年,见自己娘都受了这个对待,赶紧爬起来,想过来和丁珊珊对抗。 丁珊珊现在小宇宙爆发,武力值爆表,娘俩也不是她的对手,就是一顿神揍,今天要不一口气把这事给解决了,以后怕后患无穷,那李博宏再出去就危险了。 对付这种人,只能用直接简单粗暴的办法,打的他们再也不敢上门来! 那女人被丁珊珊打的痛苦极了,起又起不来,娘俩都吃了憋,找人算账不成,还碰上了丁珊珊这么个硬茬,只能好汉不吃眼前亏,躺在地上直求饶,“哎呦,哎呦,疼死我了,别打了,别打了!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你赶紧停下来!” 见丁珊珊大发神威,李博宏心里,觉得过瘾极了,嫂子真厉害,是他崇拜的偶像,居然能把对方给打的屁滚尿流,他以后一定要向嫂子学习。 连李博文嘴角,都带着隐隐的笑意,这平时看起来俏生生,讨人喜爱的小姑娘,想不到打起人这么威风,还是个不吃亏的,一个敌对方两个,打的有模有样的,这样以后万一他不在家,家里有这么个厉害媳妇护着俩弟弟,他也能放心了。 那妇人娘俩,是有名的欺软怕硬,见丁珊珊真不惯着他们。立刻不敢硬气了。 等丁珊珊打够了,觉得李博宏这段时间的气,也都出的差不多了,终于停了手,冷哼道,“以后再敢招惹我们家的人,这就是下场,赶紧滚!” 那母子俩送上门来,又挨了一顿好揍,赶紧相互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夹着尾巴,屁都没敢再放一个。 但那刁女人临走的时候,还狠狠的威胁,“死丫头片子,你给我等着,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说完,见丁珊珊又要冲她来,立刻拽着儿子,跑得更快了,像后面有狼撵一样! 这场面,李博宏从前,从来都没见过,以前一向都是他受欺负,不禁有些担忧,“嫂子,看他们的样子,不会善罢甘休,可能还会找我们麻烦,这怎么办?” 丁珊珊安慰他,“不要担心,他们再来,我就再把他们打跑,有嫂子在,不会让你再受欺负了。” 李博文上前几步,抬手帮丁珊珊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裳,神情中带着柔和,“珊珊,想做什么尽管去做,你和博宏不受欺负才最重要,有什么事儿,及时让博宏到镇上来找我。” 丁珊珊面对李博文,一改刚才疯婆子一样,打架的劲头,又恢复了那娇娇可爱的小女孩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打人的不是她呢。 甜甜一笑,“李大哥放心,这种事情我能处理得了,要是遇见处理不了的,我就让博宏去找你,时候不早了,不要耽误你去上工,你赶紧回猪肉铺,家里这边我能安排好,晚上给你做好吃的,早点回来,我们在家等你。” 看着丁珊珊明媚的笑颜,李博文不由自主的点点头,今时今日,他也是有家有口,有人惦记的人了,感觉就是不一样,真的………很不错,“好,那我先去上工了,家里就辛苦你了。” 看着李博文离开,丁珊珊领着李博宏进了屋,看着李博宏身上,还带着伤,“看刚才那死女人的样子,这件事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结束了,我们不能没有准备,他们能倒打一耙,我们也一样,博宏你听着,嫂子告诉你。” 丁珊珊把心里的想法,和李博宏说了一遍。 李博宏眼睛转了转,觉得自己嫂子真是太聪明了,这个想法非常可行,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安顿好了李博宏,丁珊珊又在逛一逛里,买了不少调料,四处翻看了一圈,先是找到了梅花味精,一个金币五袋,还是一斤装的,这个挺便宜,来五袋。 耗油,这个也可以,一品鲜……酱油……也可以有。 还有,花椒面……十三香……鸡精………豆瓣酱………红油豆瓣酱…… 看到这些眼熟的调料,丁珊珊买起来就停不下手,不一会就买了一大堆的东西。 但逛一逛里的东西特别便宜,而且货真价实,虽然是二手的,但保质保量,也不用担心买到假货。 这些总共用了不到5个金币,丁珊珊一样样把调料打开,按分量放进猪血里边,用完赶紧快速麻溜的收好,生怕被人发现。 大致调的差不多了,闻了闻,香气扑面而来,想像着做出来以后,味道肯定也不错。 逛一逛里的调料,可比她前世从超市买的那些,味道还纯呢,她都有些馋了。 第22章 整个猪血羹,灌血肠 然后,丁珊珊没管别的,先捡紧要的活干,把装了鸡冠油和猪大骨,还有猪肠子的那个桶,提到了院里,自己端了一个大盆,把里面盛满水,来到院里,把大骨头和鸡冠油好好洗了几遍。 确定洗干净了,让李博宏端进了屋,她自己忍着臭,把半桶猪下水里面的脏物,全都倒了出去,又用草木灰和清水,反复清洗了好多遍。 这期间,李博宏就一趟一趟的,帮忙往出拿清水,叔嫂两个,配合的十分默契,直到猪肠子洗的,一点异味都没有了,才被端到一旁放着。 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那半桶猪血了,猪血是很新鲜的,只是看着有点吓人,血呼啦的,但做出来后,可是难得的美味呢。 丁珊珊也有一段日子没吃过了,尤其每当过年过节,回农村去看望爷爷奶奶的时候,家里都能吃上一顿杀猪菜。 大片大片儿酸菜烩白肉,还有萝卜干炖猪肉,上面飘血肠等等,特别好吃,想想都流口水,可惜这里没有腌酸菜那一说。 家家户户就都只储存点白菜等,各种菜来吃,看来等到秋天的时候,她可以开这个先河,自家先腌点酸菜吃,只是现在没有,只能用别的方法吃了。 丁珊珊弄了大半海碗猪血出来,按比例,大约兑上了一些温水,上面切了一小绺韭菜末,当葱花用,之前夫妻俩出去,还买了几斤菜籽油,虽然不多,但暂时用是够了。 淋在了猪血上一些,又放了点粗盐水,然后顶着灶坑里的火,放上帘子,把半大碗调好的猪血,放在上面蒸着。 蒸血羹和蒸鸡蛋羹,原理是差不多的,熟的都非常快,但猪血口感很不错,和鸡蛋完全不是一个味道,这一大碗猪血蒸完,足够给李博武先补补血,给李博宏这孩子也解解馋,他们三个人吃都够了。 李博宏倒是相信自己嫂子,但他们从来不吃鸡鸭鹅狗和猪的血,因为血液对他们来说,都是脏东西,忍不住问道,“嫂子,这猪血真的能吃吗?我以前从来都没吃过呢。” 丁珊珊笑着解释,“当然能吃了,有些东西没吃过,不代表就不能吃,还有好多你们不吃的东西,其实都是能吃的,你等着,一会猪血做好端出来,你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还有,多吃血液对补养身体和补血,是很有好处的,但一定是要健康的血,有病牲口的血是不能吃的,你二哥身体不好太瘦了,也得给他多吃点好的,补养补养。” 说完,丁珊珊让李博宏看着烧火,她把昨天李博文拿回来的那肉,剩下的拿了出来,没有用瘦肉,而是把肥肉都切出来,放在菜板子上,一顿乱刀剁,剁的和肉馅差不多,清一色全都是肥肉,剁完装好,拿出去备用。 又转身进了屋,把之前买做衣服用的棉线,找出来一些,拿到外面去先放着,把提前预备好的温水,用盆端出去,约么着量和桶里的猪血兑好了。 把之前准备的韭菜末和剁碎的肥肉,掺和了进去,化了大半碗盐水,放进里面,淋上菜籽油,在这里,百姓家的调料,除了盐别说其他调料,连味精都没有,通常都是能吃了就行。 丁珊珊想了想,又动了心思,看着李博宏安安静静的,在屋里看着灶坑里的火,脑子飞速旋转。 搅和了半天,确定所有调料全融化开,丁珊珊拿过了一截,又肥又粗的猪大肠,用棉线把一头死死的扎紧,确保不会漏出去,然后拿着饭碗,接在盆里,开始灌起血肠来。 这些猪下水,差不多是两个猪的,但这些猪血却不少,又兑了那么多水和调料,要是有剩下的,到时候还能做个血豆腐什么的。 想到这里,丁珊珊又有些犯愁,吃饭什么的倒是好办,主要现在是大夏天,古代又没有冰箱,这么多,一顿两顿根本吃不完,怎么保存又成了一道难题。 昨天李博文买回来的那块肉,没吃完的,她还尽量放在了碗架子的通风处,今天拿出来以后,看着都不怎么新鲜了,如果今天不吃没,明天估计就得坏了。 想到这,丁珊珊想到,虽然现在没有冰箱,也没有发电机,但逛一逛里什么都有,她能不能在逛一逛里,买一个大冰柜用呢? 就是不知道,在逛一逛平台里,买了冰柜的话,还用不用买发电机,保持发电,还有冰箱买完了,她也不敢拿出来,那外界的东西,能装进去吗?这都是问题。 心里想着,手上不停,丁珊珊又在逛一逛里,搜索了起来,虽然冰柜和冰箱都是二手的,但看起来还很新,自家用,完全是没有问题的,搜来搜去,冰箱冰柜,她是相中了。 只是对丁珊珊现在来讲,价格有些小贵,一个大容量的冰箱,要30个金币,也就是三袋大米的钱,好在要是在逛一逛里用的话,自动通电,还不用再买额外的发电机发电。 这倒出乎意料,也挺方便,她倒不是舍不得,只是现在手里没有那么多的金币,且买了冰箱后,就算能保鲜,时间久了怕也会被李家兄弟几个发现,这件事,她还得好好琢磨琢磨。 心里想着这些,丁珊珊速度奇快,不一会儿就灌好了,好几根血肠,李博宏这时也走了出来,“嫂子,锅已经开了,也不知道猪血,有没有蒸熟,你要进去看看吗?” 丁珊珊立刻起身,到清水那边洗了洗手,在围裙擦干净,赶忙进屋,“吃猪血豆腐,蒸开了就可以,时间久了,该老了,老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掀开锅盖,一股锅香喷喷的味道,扑面而来,闻着让人食欲大开,丁珊珊拿抹布垫着,把一大碗猪血端着出来,猪血蒸的很好,不老也不嫩,上面还漂浮着一些,蒸成深绿色的韭菜花,看着就有食欲。 丁珊珊把猪血放在了一旁,赶紧拿过来一个木勺,还有一个碗,盛一些出来,吹了吹,尝了一口,味道非常不错,她自己只是尝了尝,没有多吃就放下了。 第23章 人间美味,不放弃就有希望 赶紧把手里的碗和猪血,递给了李博宏,“博宏,这猪血羹特别好吃,“又嫩又香,赶紧尝尝,刚出锅的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宏现在,非常相信自己的嫂子,刚才闻到味道,他就知道肯定好吃了,点点头,接了过来,盛了一块出来,猪血羹在勺子里,还颤巍巍的,顿时更加香气扑鼻。 吹凉放进嘴里,嫩嫩滑滑的,一双可爱的大眼,立刻瞪得滚圆,“嫂子,真的好吃,没想到用猪血做出来的东西,这么香,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嫂子,你太厉害了,有这么好的手艺。” 从她到这个家,一再被李博宏夸赞,丁珊珊脸上浮起笑容,“你喜欢吃就好,这还有这么多呢,别着急,慢慢吃,吃急了该难受了。” 说完端过一个碗,又拿过另外一个勺子,盛了一少半进碗里,“你先慢慢吃着,嫂子去给你二哥送去。” 听说丁珊珊要亲自去,李博宏犹豫了一下,本想说,他去给二哥送去,但还是没有开口,点点头。 住在一个屋檐下,不能总让二哥和嫂子不接触,嫂子这么好,希望二哥能改改他的脾气,不要再和嫂子把关系闹得不愉快。 丁珊珊亲自端着半碗猪血羹,进了里屋,李博武还是同之前一样,半卧在炕上,之前外面发生的事他都听到了,只是双腿残疾后,这几年他连房间都出不去,并不是不知好歹。 看丁珊珊亲自端着吃的来给他送,态度比以前温和了不少。 丁珊珊也不跟他一般见识,把吃的端过来,“这是我蒸的猪血羹,味道很不错的,快来尝尝,就是刚出锅有点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武看着那碗里的猪血羹,闻着味道是很香,卖相也不错,鲜红色的血液蒸熟,已经变成了暗红色,丝毫不觉得恶心腥气,也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只是还有些犹豫。 毕竟他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受到的熏陶也都是,血是脏东西,是不能吃的。 他不像李博宏,一直和丁珊珊在一起,对丁珊珊了解那么多,已经到达了盲目崇拜的地步,完全相信,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嫂子说能吃就能吃,不能吃也能吃。 看出他的犹豫,丁珊珊笑着拿小勺,盛了点儿吹凉,放进自己嘴里,“你放心,有些东西你觉得不能吃,并不一定是真的不能吃,动物的血液对补血效果很不错的,还能滋补身体,很适合你吃的。” “你看,我都吃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博宏也在厨房吃呢,来,尝尝。”说完,自己坐在了炕边,舀起一勺猪血羹,微微吹凉,喂到了李博武唇边。 搞得李博武还有些不好意思,蜡黄的脸上,浮起丝丝红晕,虽然丁珊珊是他大哥李博文,买回来的媳妇,但丁珊珊才十六岁,他已经十七岁了,比丁珊珊还大一岁。 两人年龄相仿,还要人家小姑娘照顾他,他之前对人家态度都不怎么好,有些别扭的开口,“谢谢嫂子。”然后张嘴吃下猪血羹。 立刻觉得,齿颊留香,这看起来色泽不怎么喜人的东西,入口以后竟出奇的好吃,又滑又嫩,还带着肉香味儿,却又不是肉,且和肉比起来,另有一番滋味,味道非常不错。 这姑娘手真是巧,能用那本来,该是要扔的东西,做出这种美味。 看表情就知道,李博武也尝到了个中滋味,他下半身瘫着,上面身虽然能动,但也多少受些限制,丁珊珊并没有把碗交给他,而是又盛起了一勺,吹凉喂到他嘴边。 “都是一家人,不要客气,觉得好吃就多吃点儿,外面还有好些呢,晚饭时,嫂子再给你熬骨头汤喝,给你滋补一下身体。” 李博武有些不好意思,让丁珊珊这样照顾他,“嫂子,虽然我腿不能动,可胳膊没问题,我自己就能吃,怎么好麻烦你照顾我。” 丁珊珊笑笑,“没关系的,你身体不好,家里人本来就该照顾着你,你大哥不在家,以后我和博宏,都会好好照顾你。” 李博武无法拒绝丁珊珊真心实意的好心,便点了点头,吃下她喂过来的猪血羹。 如果不是瘫痪在床几年,李博武这个年纪的少年,食量是很大的,即便中午吃了一顿,现在大半碗的猪血羹,也都进了肚子。 觉得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之前家里有些好东西和滋补品,都是紧着他吃,只是那味道,就差强人意了。 大哥不会做饭,通常是糊弄一口,整熟了他们就吃,吃饱了垫垫肚子就行,现在这顿饭吃的,却是一种享受。 看李博武吃饱了东西,蜡黄的脸色,都有了丝红润,丁珊珊说道,“博武,虽然你的腿不能动了,但万事只要不放弃,总有看到希望的那一天,你不要自己先放弃希望。” “你的腿,我和你大哥会再想办法帮你的,以后一定让你重新站起来,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一定会的。” 李博武没想到,丁珊珊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先是有些意外,然后就是苦笑,这次没有再顶丁珊珊,“嫂子,我知道你关心我,对大哥和三弟也很好,可我的腿想好起来,谈何容易。” “这些年来,我和大哥也想了不少办法,但终究无济于事,我知道,大哥为了这个家,费尽心力,博宏为了照顾我,也一直没有上学。” “我也不想放弃希望,可我实在不愿再继续拖累哥哥弟弟,嫂子的一番好心我明白,以后一定少为家里人添麻烦。” “大哥虽然脾气不好,但我保证,大哥他是个好人,重情重义,以后也一定会好好对待嫂子,希望嫂子能好好照顾大哥,照顾这个家,那我会永远感激嫂子的。” 李博武的腿已经这么多年了,当年到现在,肯定经历过不少希望和失望,被打击到绝望,一时之间,的确很难改变想法,但丁珊珊不忍心。 第24章 记吃不记打,挑拨离间 这么一个美好的少年,就这样折在这里,暗下决心,要想办法帮助李博武驱毒。“我都知道,只要有我在,一定好好照顾家里,照顾你大哥和你们兄弟。” “以后家里有我照顾,我会想办法让博宏上学,不会耽误他的学业,你不要想那么多,吃饱了先好好休息,我先出去忙别的,有事就喊一声。” 李博武只当丁珊珊说的是宽慰之言,虽然对他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心里也是很感动的,以后有了这么个好嫂子照顾家里,这个家的生活,一定比以前要好很多。 李博武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让丁珊珊出去忙,不用管他。 等丁珊珊端着空碗出来,来到厨房的时候,就见李博宏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碗里还给她留了一半猪血羹。 脸上浮起笑容,这孩子的品德真的不错,从来不吃独食,可见他们李家从前的家教,是非常好的。 见丁珊珊出来,李博宏立刻把她手里的空碗接过来,“嫂子,我给你留的猪血羹呢,赶紧吃,一会儿凉了。” 丁珊珊点头,“好,还是咱们博宏最好,知道惦记嫂子。” 李博宏脸上的笑容灿烂,把空碗给洗干净,放了起来,“是嫂子好才对,对我们一家人都这么好,我对嫂子好是应该的。” 丁珊珊端过碗把剩下的猪血羹吃了个干干净净,感觉特别满足,真的非常好吃。 然后让李博宏把碗给洗了,她自己又出去把剩下的活干了,继续灌血肠,灌好了还剩下一些血液,打算在锅里做成血块,留着到时候用来炖菜吃也可以。 这边刚收拾好,丁珊珊在锅里添上水,把血肠和血块用小火煮熟了,捞出来晾上,然后想继续把鸡冠油熬成荤油,大骨头熬点骨头汤,晚上再给一家人改善一下的时候。 门口叽叽喳喳,竟又堵上门不少人,这次比之前人还多。 丁珊珊放下手里的活,立刻给了李博宏一个眼神,让他不要出去,在屋里准备一下,李博宏立刻明白了,点了点头。 丁珊珊自己出了房门,见正是之前挨打的刁妇母子俩,竟还带着其他人,堵上门来找他们算账来了,除了刁妇母子,之前被她打的那两个孩子,还有他们的父母,也跟着一块来了,都堵在他们家门口。 不知道那母子俩是怎么窜到的,把之前没来的都弄来了。 丁珊珊看到他们,眯起眼睛,话是对那对,还有些惧怕她的母子俩说,“见过记吃不记打的,没见过这么记吃不记打的,刚从我这滚回去没多一会,又跑了过来,怎么,刚才我说的话,没记住吗?又想来找打是不是?“ 几个被打了的少年,知道丁珊珊的厉害,没敢往前凑,另外一个少年的娘,往前走了几步,态度也不算太过分,但也不是很好。 “李大兄弟家的,头前我家小柱子回去,也跟我说了之前的事儿,这几个孩子欺负你家三弟,是他们不对,这事原先我和他爹也是不知道的。” “但你打也打了,气也出了,这事总该过去了,怎的还能口出恶言,诅咒我们家孩子不得好死呢。” “今天我们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弟妹,这是怎么回事儿,我们平素都不来往,应该没有哪里,得罪了你们李家?” 这时,另一个妇人也开口道,“胡大姐说的是,不过是小孩子家家打起来了,事情解决了就是,大妹子你怎能口出恶言,老少辈的诅咒我家,这不好?” 丁珊珊一听这俩女人,说出这些话来,的确不像是来找事儿的,而是被人给挑拨离间了,故意搓起了火,才找上门的,如果之前有这想法,刚才就来了,也不会等到现在,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目光冷冷地看向那刁妇,只看的那娘们,不敢与她对视,才转回脸来。 态度也很平和,对那两个女人说道,“我不知道两位大姐的话,从何说起,但我敢保证,我并没有恶意诅咒你们的孩子,也没有故意找事,想怎么样。“ “不信你们可以问问自己的孩子,之前是他们想要扑过来打我和我弟弟,我才还手的,而且下手也不重,俩孩子最多就是有点疼,也没把他们打坏。” “本来我也是想,这事就这么算了,邻里邻居的,以后他们别再欺负我弟弟,也就完了,可想不到,有人不想就此了结,还添油加醋的,望风扑影,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把你们给诓骗来,找到我门上来。” “这样的话我没说过,这样的事我也没做过,从头到尾,我都没提过你们两家和孩子一个字,更别说诅咒,两位大姐,还是不要听信人家的一面之词,被人给当了出头鸟,当枪使唤了,平白无故落了一身的麻烦也犯不上。” 这俩女人和丁珊珊并不熟悉,但却了解那刁的为人,看丁姗姗又一脸不是说假,也不像无理取闹,打滚放泼的人,还挺讲理的,顿时也回过味儿来了。 看那刁妇的目光,起了些变化,其中一个女人说道,“老孙大嫂,之前不是你说,李大兄弟家的,净说些诅咒之言,还诅咒我们全家去死吗?怎么你们两个人说的,完全不一样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另一个女人和她男人也是这个意思,两个男人没有开口,说话的都是女人。 那被称作老孙大嫂的刁妇,一看遭了怀疑,顿时死不承认的说道,“两位妹子,不要听这小贱人胡说,当初我听得清清楚楚,她就是这么说的。” “现在看着我们找来了,人多势众,她害怕了,所以才死不承认,之前我和我们家大胖,回去的时候,你们也看到了,身上被她打的都是伤。” “这种泼妇,刁钻的很,当然不会承认这种事,反正这样的窝囊气,我是不会受的,我这个当娘的,豁出命来,也要保住自己的儿子。” 第25章 成功装扮,一起去见官 “不受人欺负,你们要是能咽下这口气,被人骑在脖子上欺负,“诅咒自己的孩子,那就尽管离开,也不是我硬拉着你们过来的!” 看这娘们颠倒是非黑白,居然还在往她身上抹黑,给她拉仇恨值,丁珊珊立刻抬手一指她,大骂道,“你这不要脸的刁妇,纵容的你那一身恶习的儿子,每次在我们家博宏出门挖野菜的时候,往死里欺负他。” “博宏常年身上都带着伤,要不是我弟弟性格好,不愿意给家里添麻烦,从来不还手,你们能欺负他这么长时间?我当家的早就提着刀,上你们家,找你要个说法了!” “你儿子身上,连块皮都没破,我弟弟却被打破了头,打的浑身都是伤,“我还没去找你算账,你还敢一而再,再而三的跑到我门上来,打人的先贼喊捉贼了,风大也不怕闪了你的舌头,天下间哪有这样的道理!” “老天爷在这看着呢,既然今天这事,闹到这个地步,那就别善了了,你们要是敢,咱们就去公堂上,让官府给评评理,看到时候理亏的是谁!” 外面吵闹的声音,李博宏听得清清楚楚,这会儿,他也按照丁珊珊的吩咐,用提前留出来的小半碗猪血,把自己给装扮好了,推开门走了出来。 额头上包着一圈圈的绷带,里面还渗出血来,脸和脖子上,都是血淋淋的抓痕,脸上鼻青脸肿,全是血痕,看着凄惨不已。 就他这个模样,从表面看,能从炕上下来,都是坚强的了。 李博宏哭着走到了丁珊珊身旁,一脸都是委屈,眼泪和着血液流下来,糊了一脸,让人触目惊心,说话带着浓浓的哭腔,“嫂子,我脑袋疼,脖子疼,身上哪里都疼,我好难受,呜呜………” 就李博宏这个造型出来,把那两家后来的,都给吓了一跳,这孩子怎么伤的这么严重? 丁珊珊也没想到,这孩子把自己装扮的这么成功,冷不丁回头,把她都给吓了一跳,脸上整的跟血糊了似的。 赶紧过来把李博宏揽过来,一脸急切关心,“博宏,你怎么出来了?怎么又流血了?快过来让嫂子看看,是不是疼得厉害?你放心,你受了苦,嫂子一定不会放过伤害你的那些人!” 头前那孙妇人过来的时候,李博宏还没有这么严重呢,现下看李博宏身上,脑袋上,都是血,顿时尖叫起来,“不可能!这根本就不可能,都是你们搞出来的事,这不可能是真的!” “之前这小崽子还好好的呢,怎么一阵的功夫,就伤的这么严重了!我告诉你,死丫头,你别想着用这种方法讹人,我可不上你的当!” 丁珊珊满目都是气愤,一手护着李博宏,死死的盯着这死娘们,“我弟弟已经伤成这个样子了,头上的伤,就是被你儿子给打的,还有这两个孩子是帮凶,当着我的面,都敢打我弟弟,还要连我一起打。” “你就是再狡辩也没用,今天谁也别想跑,你们通通跟我去见官,谁不敢去,谁是杀千刀的王八蛋,不替我弟弟讨回个公道,我就跟他没完!” 丁珊珊说着,扑过来就要去拽那刁妇,拉着她去见官,就不信治不了这死娘们! 那刁妇本就心里有鬼,见丁姗姗又来拉她,顿时吓得往后退去,还不忘护着自己儿子,“我不去,我不去见官,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为什么要见官?” “你少诓我,你家的小崽子是自己把身上弄伤的,跟我儿子可没关系,我告诉你少穷极恶赖,想要讹我,没门儿!” 见这死娘们一脸不配合,要打退堂鼓,旁边的那两家人,被眼前的场面,也有点吓着了,都不敢往前伸头了,许是怕李博宏身上的伤太重,再往前伸头,真的到了官府,也许会连累了他们。 但既然今天来了他们家,就是来跟他们找麻烦的,丁珊珊可不能放过他们,冷冷的看着他们,“几位也看到了,我弟弟伤成这个样子,血都止不住,不可能白伤。” “今天这官是一定要去见的,虽然我弟弟身上的伤,主要是这个小子给打的,但你们两家的孩子也是帮凶,本来我是没想去你们家追究的,但既然你们今天上门来了,那咱就把这事儿,给掰扯明白了!” “你们要是愿意,配合着我,把这死娘们给我一起拽到官府衙门去,我也不会有意针对你们,但这个罪魁祸首要是跑了,那不好意思,我就要到官老爷那里,一起告你们三家人,你们自己看着办!” 见丁珊珊就是不愿息事宁人,死活要把这事闹大,且李博宏身上的伤痕,看着实在触目惊心,那两对夫妻心里,现在隐隐有些后悔,不该听了那死娘们的一面之词,挑拨的跑到李家来找人家要说法。 本来还没有这事儿的,现在想撤都撤不出去了,李博文新讨的这个婆娘,看起来就不是个善茬,得理不饶人,要是今天闹到官家那里,弄出点什么事儿来,那他们可真是冤枉死了。 几个人对看一眼,没有办法,为了分散减少一些丁珊珊的怒火,只好把那想要带着自己孩子溜走的娘们,给拦了下来,“老孙大嫂,既然事是你说的,也是由你起的头,把人打的最严重的,也是你们家孩子,你就先别急着走了,咱就一块去官府,把这事弄清楚了,那对大家也都好。” 见自己的去路被拦住,刁妇立刻神情闪过慌乱,但还尽量保持自己硬气的语气,“你们干什么?拦着我的去路干什么?她说去官府,就去官府啊,我凭什么要听她的,你们爱去不去,是你们的事儿,我是不会去的,我要回家了,你们赶紧把路让开,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其中一个女人看她这要逃之夭夭的样子,不禁语气也有些冷,“明明是你儿子把人打得最狠,把人家孩子打成这样,满头流血。” 第26章 自食恶果,讹人反被讹 “你们母子挨了打,你自己心里觉得气不过,还拉上我们过来给你当垫背的,现在出了事,还想自己跑,哪有那样的好事儿,赶紧跟咱们一起上衙门,别想把责任推给别人!” 看着他们这来找茬的,转眼间,看到事情不好,就自己跟自己伙的斗起来了,丁珊珊心里忍不住浮起一丝冷笑,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拉着李博宏往出走去。 “时间不早了,还是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们赶紧去,一会我当家的回来,还得吃饭呢,这事也就是我当家的不知道,要不绝不会这么容易就算了的!” 李博文无论是在村里,还是镇上,凶神恶煞的名声,那是太出名了,谁家听了这名号,心里都得打点怵,就不信吓唬不住他们。 见丁珊珊头前拉着李博宏,往前走去,几家人面面相觑,两个男人还拽着想要挣开,拉着自己儿子偷跑的刁妇,只能一块儿跟着往镇中央走去。 镇子虽不大,但也是归属国家管辖之地,也是设有镇政府的,镇上的官员,被称作官家,家家有点什么,家长里短的事儿,丢个鸡,跑个狗,以及邻里邻居发生口角啥的,都是来到这里解决。 丁珊珊的步伐坚定,半丝没有退却,走在前面,眼看着路程,都快过了一半了。 那刁妇见实在跑不了,才终于知道害怕,说了软话,也不敢再和丁珊珊硬杠了,哭唧唧的朝丁姗姗喊,“李家大妹子,你等一等,先等一等!咱们先不着急去官家那,我觉得这事咱们自己就能解决,我有话想跟你说!” 走在前面的丁珊珊,唇角划过一抹冷笑,步伐丝毫没有停顿,冷冷的说道,“你不着急我着急,我弟弟受了这么大的伤害,我当然得找官家做主,为我弟弟讨回公道,我跟你没有任何话说,有什么话你就到跟官家说去。” 刁妇人的儿子见状,也害怕了,他自己当然清楚,李博宏身上的伤是他打的,虽然觉得不是那么太重,但现在李博宏满身是血走到大街上,都让人指指点点,说他心里不害怕都是假的。 甚至非常后悔,之前为什么要欺负李博宏,他以后再也不敢了,哭唧唧的拽着自己的娘,“娘,娘,我不想去官府,我害怕,我以后再也不敢打人了,我们不去好不好?我想回家!” 看自己孩子这样,刁妇也终于有些后悔不该招惹丁珊珊,没想到,这死女人茬子这么硬,什么都顾不了了,赶紧大声喊道,“李家妹子,李家妹子,请你通融一下,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没管教好孩子,才让几个孩子打起来的。” “我回去肯定好好管教孩子,不会再让他欺负你弟弟了,你弟弟的医药费我全都包了,还请李家妹子消消气儿,看在邻里邻居的份上,通融一次,今天这事儿,就算了?” 这次,丁珊珊终于停下了脚步,回头冷冷的看着她,“现在才知道错了,想起我们是邻里邻居了,你之前干什么了?态度可是嚣张的很。” “想不去官府也可以,我弟弟伤的这么重,你也看到了,全是被你儿子打的,重伤费,医药费,心灵受伤费,补养费,误工费,你怎么也得赔偿点儿?” 丁珊珊嘴里说的,这费那费的,一大堆项目,刁妇人没听明白,但也知道,丁珊珊是让她出钱赔他们的损失。 平时,谁想从她里手里抠出一个大钱来都难,但现在她是真的害怕了,她不怕别的,只是自家儿子,一直在上着学堂,都要备考了。 身上要是背着,把人家给打掉半条命的官司,在官家那里备了案,污了德行,对以后自己儿子科考是有很大影响的,严重的以后都不许再科考了,那是儿子的一辈子。 所以她才颇多顾忌,一提上公堂,立刻就不敢硬气了,忍又忍,压又压,心里的火气,劝着自己,为了儿子,自认倒霉。 对丁珊珊说,“李家妹子,这事是我儿子的错,不知妹子想要多少补偿?” 丁珊珊要的就是她这句话,毫不客气的说,“好说,你要是早知道错了,事情也不会演变到这个地步,这样,像你说的,都是邻里邻居的,我也不难为人。” “我们家博宏伤的这么重,吃药看病,就得花费不少钱,你就给十两银子,这事就算过去了,我们就不到你们家炕头去养伤了。” 一听丁珊珊轻描淡写的狮子大开口,居然要她赔十两银子,那就是要她半条命,刁妇立刻眼睛圆睁,声音尖利的拔高,“什么!丁珊珊,你讹人呢!” “你知道十两银子是多少吗?李博宏就受了这么点小伤,你开口就敢要!” 丁珊珊的目光立时冷了下来,冷冷的瞟向她,“十两银子是多少我当然知道,你要想清楚,我弟弟头都被你儿子打破了,流血不止,严重的很。” “受的可不是小伤,这十两银子,还是看在你主动认错的情况下,我少要了,不然,十两银子还不够赔我弟弟的损失!” “是要赔钱,息事宁人,以后我不再找你麻烦,还是要去官家那里说道说道,请官家做主,把这事整明白了,你自己看着办,反正现在离官府,已经不远了,我弟弟是受害者,面对官家我是无所谓的!” 说完,丁珊珊的目光又有意无意的,扫向一直站在一旁的那两家人,就是这话也是说给他们听的,看他们有啥表示。 看丁珊珊这真是什么事儿都敢干,被她看到的那两家人,孩子同样在上学堂,当然也不希望儿子身上在官府备案,和刁夫人是一个想法。 赶紧主动说道,“李家妹子说的对,博宏这孩子,伤的这么重,求医看病,得花不少钱,咱家条件也不好,手里不宽裕,但多少是个意思,就给孩子二两银子,李家妹子多操操心,给孩子把伤看了,买点补养品,比什么都强。” 第27章 花钱消灾,恶狗伤人 其中一个女人说完,赶紧捅了自己男人一下,那男人有些不情不愿的,只得从怀里掏出二两银子,塞给了丁珊珊,说了几句好话,一脸息事宁人。 丁珊珊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脸上也有了丝笑容,这可不是她讹对方的,是对方主动给的,反正他们家孩子以前也有份欺负李博宏,这钱她拿的一点都不觉得亏心,就当他们给的精神损失费了。 “大哥大嫂说的是,都是小孩子家家的,发生了些口角,博宏的伤只要好了,我也不会再揪着这事不放,只要孩子们以后和睦相处,不再打架也就是了。” 见丁珊珊收了这封口费,话风立刻就变了,另一家人,也赶紧掏出了二两银子,想息事宁人,好话说了不少。 虽然搭了点钱,但怎么也比要上官家那里强,万一再有点什么变故,搭的可能就不止这点钱了,现在他们只能自认倒霉,回去管管自家孩子,再别惹李博宏。 这一趟出来的真是晦气,他们也看明白了,这跟老李家挂上边的,就没有一个不是刺头的,李博文就不好惹,买回来这个娘们也一样,惹不起还躲得起么。 丁珊珊银子也收了,就放了那两家人家离开,也代表今天这事就算完了,不会再找他们麻烦。 看着那两家人,如此没有义气,就把他们母子俩丢到那这里,刁妇偷偷摸摸的,就想拉着自己儿子逃跑。 但丁珊珊速度奇快,早就把银子揣在怀里,一个转身,就挡在了他们面前,目光非常之不善,“怎么,刚才我的话说的不够明白吗?” “要么你就拿钱,包赔我弟弟的损失,息事宁人,要么咱们就去官家那里说道说道,你想这么不清不楚的就跑,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儿?” 那妇人被丁珊珊逼得,满脸通红,官府她肯定也是万万不能去的,万一这次弄巧成拙,知道她惹了这么大的事儿,孩子的前程,都被耽误了,她男人回来,非把她活活打死不可。 可让她赔钱,虽然她手里有点存钱,但拿出一分她都肉疼,怎么愿意拿出十两银子给丁珊珊? 在原地犹豫踌躇了好一会,见丁珊珊非常之不耐烦,就要发火,只好说,“我一个妇道人家出门,身边哪带那么多银子,银子都在家里放着呢,要不你跟我去我家拿。” 丁珊珊想了想,点头道,“也行,我就跟你去你家,量你也不敢耍什么花样,不然,这最后一个机会,可就没有了,别怪我没提前跟你说!” 刁妇人狠狠磨了磨牙,拉着自己的儿子,转身就往家的方向去,心里却琢磨着另一件,脱身的办法。 她就不信,治不了这死丫头片子,不死也得让她脱一层皮,反正这十两银子,她不能白拿,就当十两银子买她以后一条命了,也得把这口气给出了。 妇人家住的地方,离这里并不远,别看这刁妇人品不咋地,小院儿收拾的倒挺立整,家里住的还是一面青的房子呢。 注解(在以前的农村,有许多条件不好的家庭,盖不起全红砖房,也就是全青房,只是门脸用红砖搭建,比土坯房强,就叫做一面青房) 至少比丁珊珊他们家那破屋子,要好多了。 院里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拴着一条大黑狗,长的又高又壮的,看到主人回来了,立刻旺旺的叫着,还摇着尾巴往前来。 本来丁珊珊只是看了两眼,觉得这狗长得,挺像藏獒的,肯定挺凶,便也没多注意,就等着这女人给她拿钱了。 想着一会儿拿着这笔钱,她要出去好好给李博宏买点东西,对了,还有李博武,身上穿的衣服,也早就不好了,不止洗的都发白了,天天在炕上尾的,还不太干净,也得多做两身衣服。 还有,她答应了张老大,要给人家做两双鞋的,还得纳鞋底子,之前人家贿赂她的东西都吃了,活计也得提上日程了,心里合计这些,丁珊珊便停在了院里,没跟着一块进屋。 意外就发生在一瞬间,想不到,那死女人没有进屋去拿钱,而是在外面,突然把栓狼狗的绳子解开了,还暗中拍了拍那狗的屁股,示意那狗去咬丁珊珊和李博宏两个。 那狗被家里养了许久,有些主人做的指令,它已经能看懂了,顿时体现了现实版的恶狗扑羊,一声凶悍的狂叫,向丁珊珊和李博宏扑了过去。 一瞬间发生这么惊险的事,李博宏站在那都吓傻了,愣愣的没有任何反应。 丁珊珊也被吓了一跳,面对如此的危险,下意识拽着李博宏躲开恶狗这一扑。 看着那刁妇人,狠狠的看着他们,一脸解气,等着恶狗将他们撕扯了的样子。 丁珊珊这会没有空去管她,回头一脚,狠狠的踹在向她扑过来恶狗的脑袋上,将那狗踹的往后退了好几步,发出一声惨叫。 但只是身材娇小的丁姗姗的一脚,踢在身形犹如藏獒差不多大小的狗身上,并没有对这条狗,造成致命一击。 咬人不成反被踢,那狗也爆发出了凶性,睚眦欲裂,竟还有力气再向她扑来。 就这一刹那间,李博宏也回过神来,这次他没有傻傻的扑上去,替丁珊珊挡。 通过之前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嫂子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那些弱女子,肯定能对付这条狗,但他也要帮忙,不能让嫂子孤军奋战,更不能坐以待毙。 回头一眼瞟到了旁边有把镰刀,放在下屋门口,这种农具基本家家户户都有,并不稀罕。 李博宏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拿起镰刀,在那条恶狗,再度向丁珊珊扑过来的时候,狠狠往出一甩,这孩子的准头也好,这一刀,正好关在了那条恶狗的脖颈处,狠狠砍了进去。 那狗疼的一声惨叫,鲜红的狗血,从咽喉处喷涌而出,顿时倒在了地上,凄惨痛苦的嘶吼了几声,然后就挣扎不动,眼睛一翻,断了气。 看见自家恶狗被杀,那少年立刻惊叫一声,心疼的扑了过去,“大黑!………大黑!………你怎么样!…………” 见狗已经死了,哭着向李博宏大吼,“李博宏,你太过分了!” 第28章 发了笔横财,赔了银子又搭狗 “欺负我就算了,你竟然连狗都不放过,杀了我家的大黑!” 李博宏眸露凶光的看着他,“我过分?不知道过分的是谁,要不是你娘不怀好意,把这狗放出来,要咬我和我嫂子,它也不会死,你们一家自作孽不可活,该死的人,养的也是些该死的东西,死了活该!” 看着转瞬间恶狗就被解决了,那女人顿时吓得脸都白了,害怕的看着丁珊珊,往后退了一步,屁都不敢放,转身就想跑到屋里去躲起来。 丁珊珊已经被戳起所有的怒火,紧跟着冲了进去,冲这女人,啪啪就是两嘴巴,顿时打的对方发出一声惨叫,往后退了好几步,险些摔倒,脸也红肿了起来。 加上之前打的那几巴掌,满脸都是巴掌印,都是丁珊珊打的,看起来还挺凄惨。 “你个给脸不要脸的死娘们,还敢放狗咬我,想不到这条狗都对付不了我,赶紧给我拿钱,不然下一刀砍死的就是你,反正是你放狗咬我在先,我为了保护自己才杀人,罪不至死,钱重要,还是命重要,你自己看着办!” 看丁珊珊这凶神恶煞的,这刁妇这回是真的害怕了,连话都说不出来,被扇了两耳光,都一点火气不敢有,害怕的看着丁珊珊,双手哆哆嗦嗦,拿钥匙打开了被锁住的柜,拿出了一个布包打开,颤巍巍的,拿出十两银子。 即便受了如此打击,基本的神智还在,拿出这么多钱来,她也觉得非常肉痛,双手哆哆嗦嗦的捧着,还不太愿意把钱给丁珊珊。 在这里百姓家,以大钱为最常使用的货币,一文钱差不多,等于现代时候的一块钱左右,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等于一千块钱,十两银子就等于现代一万块钱了。 古时候普通家庭节省,能不花的钱都不花,十两银子都差不多够一个家庭花一年了,李博文在肉铺干活,给人家杀猪兼卖肉,还得干别的活,一个月才只有三两银子,那在这里,都属于高工资了,可见十两银子不是一笔小数目。 损失这么多钱,大半家底都掏空了,自己男人回来,她挨顿揍都是最轻的了,刁妇越想越害怕。 丁珊珊可不管那些,这死女人实在是太过分了,这银子她拿的一点不觉得亏心,一把抢了过来,看到里面还有钱,上去一把,又抢来了二两。 那女人见丁珊珊竟然敢抢她的钱,本就肉疼的不行,立刻怒目圆睁,“你干什么抢我的钱,你说十两,我已经给你十两了,赶紧把银子还给我!” 丁珊珊冷冷一笑,“还给你?刚才你放恶狗咬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想想后果,我只多拿了二两银子,已经算够对得起你了,这样你还得把那狗赔给我呢!” “不然这钱我也不要了,一两都不拿,咱现在马上就到官府去报官,你儿子先把我弟弟打成这样,浑身是伤,说好了赔偿,现在又放狗咬我们,这些事我可都是有证人的,看看官老爷了解情况以后,会判你儿子几年!” 古代可不管未成年人不犯法这事,十二三岁的少年已经有自主意识了,那就是恶意故意中伤别人,李博宏身上又有伤,这事儿他们有推脱不掉的责任。 果然,一提这件事儿,刁妇立刻就怂了,心里满满都是对丁珊珊的怨毒,又不敢说什么,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想着等以后再找机会,把这仇报回来。 丁珊珊冷冷说道,“今天这件事儿就算过去了,以后你给我记住了,再敢惹我,死的就不只是一条狗这么简单,不信你尽可以试试!” 说完,转身拉着李博宏往外走去,走到那死狗面前,看着这条狗也挺肥的,平时在这家里生活应该挺不错,身上怎么也能出几十斤肉。 狗皮也挺好回去剥下来,鞣制一下,给常年卧在炕上的李博武,做一条狗皮褥子铺上正好,狗还没拿回去呢,丁珊珊已经在心里盘算好的用处了,脑袋转的没那么快的了。 对李博宏说,“博宏,药费有了,但你伤成这样,流了这么多血,身体都虚了,可不能白受委屈,他们怎么也得赔我们点肉,补养补养,这条狗这么胖,咱就带回去了,今天晚上嫂子给你烀狗肉吃,拿走!” 李博宏特别听话,这狗份量不轻,这孩子愣是一咬牙,给拖起来,就往门口走,衬得那满脸血的样子,还有点滑稽,跟小马拉大车一样,哪是身受重伤,分明健康的不能再健康。 看孩子拖的有点吃力,丁珊珊把钱揣好,也跟着一块,抬起狗的另一边俩蹄子,两人分担一下,就不觉得那么重了。 这不,丁珊珊刚来李家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就把小叔子感染了,让李博宏愣是觉得,嫂子说得对,这狗就应该他们拿走,给这母子俩个教训,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看他们还敢不敢再放狗害人。 这一向老实受欺负的孩子,已经被丁珊珊带坏了,为嫂子之命是从。 嫂子小叔子俩人,标准的雁过拔毛,拿了钱以后,连条狗都不给人家留,大摇大摆的,从刁妇人家走了出去。 因为手里拿着这条狗,负担已经不轻了,也不方便再出去买东西了,便迈着雄赳赳气昂昂的步伐,往自己家方向去。 看着自己心爱的狗,先是被杀,现在又被人拖走要吃肉,那少年心疼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就要扑上去拦着,“大黑!……你们把大黑给我放下!不能吃大黑的肉!………大黑是我的朋友!…………” 却被他娘一把给拦了下来,“算了,儿子,大黑已经死了,拿走就拿走,留在我们自己家,也是吃肉,这件事娘记着了,以后一定会把仇报回来的。” 刁妇说完还要安慰着儿子不要太伤心,看着他们的背影,气的牙咬的咯咯直响。 他们的想法,完全不在丁珊珊考虑之内,心里别提多开心了,今天天降横财,虽然博宏受了点伤,但不严重,他们也报了仇了,又得了这么大一条狗,手里又有了钱,十几两银子呢,往后一段日子的生活费,都不用愁了呢。 叔嫂俩心情好,走道步子都轻快,抬着这么重的一条狗回家,都没觉得怎么累。 第29章 嫂子最疼我,扬眉吐气 到家时,天已经不早了,快到做晚饭的时间,丁珊珊不会给狗扒皮,李博宏更不可能会,只能把狗撂在了院里,等会儿李博文回来再收拾。 让李博宏回去,把自己身上好好拾掇一下,至少把那身血呼拉的洗干净了。 她自己在厨房,焖了一锅粟米饭,这次没敢再往里掺大米,不然肯定能被看出来,只能硬着头皮对付吃了。 以最快的速度,点着灶膛里的火,把鸡冠油靠了,鸡冠油属于水油肠油一类的,没有肥肉膘出油多,但胜在油梭子多,里面放上适量的盐,保存的时间长,还能当肉炒菜吃,用处多着呢。 这鸡冠油是张老大给的,差不多有两个猪的,也许跟猪肥有关,看起来不少,总共靠出半瓦罐荤油,被丁珊珊端到碗架子里,等凉了后,就会凝固成坨,用来做菜吃,剩下不少油梭子,闻着香喷喷的。 丁珊珊特地留出了一盘,今天当做一个菜,今天和李博文一起出去,买了几颗白菜,一会儿用这油梭子,炒点白菜,也是一个菜,再来一盘大粗血肠。 油梭子和荤油盛出来后,锅上还沾了不少油,丁珊珊直接把洗好的猪大骨头下在了里边,有些粗的棒骨,还用家里的斧头,给砸成两段,把里面的骨髓油全都露出来。 这样熬汤的时候,就能把里面的营养熬出来,这种骨髓油,对滋补身体和补钙,是非常好的,尤其是给常年卧病在床的人喝。 添上半锅水,放了些盐,趁着没人看到,又放了些逛一逛里的调料调味道,就着锅底的火,继续煮了起来,今晚这顿饭,算是很丰盛了。 油刚靠完收拾好骨头下锅,李博宏就收拾好自己出来了,看着色泽金黄,还在冒着香喷喷热气的油梭子,在盘里放着,顿时就有些馋了。 看这孩子两眼放光的盯着油梭子,丁珊珊拿起一块,递到李博宏嘴边,“小馋猫,看你那馋样,赶紧吃,趁热吃才好吃呢。” 看着自己的嫂子,李博红有点不好意思,“嫂子,可是,大哥都没回来,还没吃饭呢,我不是很饿,不能先吃,还是等吃饭时候,咱们一块吃。” 丁珊珊不由分说的,把手里的油梭子,塞进了少年嘴里,“你也说了,咱是一家人,你是嫂子的弟弟,这是在自己家,又不是在别处,饿了就吃,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什么时候想吃就吃,想吃什么都可以,只要咱家有的就行,不用想那么多,快来,吃,刚出锅的最好吃了。” 许是丁姗姗的目光太过温暖,少年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丝矜持,张嘴吃下油梭子,连连点头,“我就知道,嫂子最疼我,这油梭子真香,真好吃,嫂子你也吃。” 说完,伸手同样拿起一块油梭子,喂到丁珊珊嘴边,希望丁珊珊和他一块吃。 丁珊珊当然不能辜负孩子的好意,笑着张嘴吃下去,“嗯,真好吃,以后嫂子做更多的好吃的给你吃,让咱们博宏长得,高高壮壮的。” 俩人这说着话,门忽然被打开,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正是忙完回来的李博文。 李博宏转头,正好看到自个大哥进屋,赶紧一手拿着一块油梭子,递给李博文,“大哥,这是嫂子刚做好的,可香了,你赶紧尝尝。” 看着李博宏手里的油梭子,李博文没有张嘴去吃,本想斥责弟弟没有礼貌,没到饭桌上,就开始吃东西。 但见丁珊珊粉嫩的小嘴,也一鼓一鼓的,显然也在吃,到嘴边的话,就那么咽了回去。 珊珊才十五六岁,博宏也还是孩子,反正家里没外人,现在不比以前,没那么多规矩,吃就吃。 对李博宏说道,“你自己吃,大哥不饿。” 说完对丁珊珊问,“珊珊,咱家门口怎么有一条死狗?从哪儿来的?” 刚才一进院门,他就发现院门口丢的死狗了,猜到他不在家这段时间,肯定又发生了什么事,但见俩人都好模好样的,也没什么损伤,才放下了些心。 提起这事儿,丁珊珊脸上立刻绽开了笑容,往灶坑里填了一把火,起身说道,“这不有人看咱家博宏受伤,特意把这好吃的,送上门来,补身体的吗?” “不要白不要,干什么不要,李大哥,我不会收拾狗,也不会给狗扒皮,还要辛苦你去把那狗收拾出来,对了,你一会小心点,别把狗皮给剥坏了。” “我看这狗不小,狗皮也挺大,油光锃亮的,到时候把狗皮揉制出来,做一床狗皮褥子,给博武铺上,他太瘦了,免得炕上太硬硌着了他。” 听丁珊珊话说得,不清不楚,脸上还带着笑意。 李博宏觉得,今天这事儿足够他们扬眉吐气了,他好久没这么痛快过了,也跟着比比划划的,向自己的大哥解释,“对呀,大哥,嫂子说的对,你下午不在家,可不知道,今天我们家有大收获呢。” “不止能吃上狗肉,嫂子还挣了不少钱呢,那狗是我和嫂子一起抬回来的。” 他俩这越说,李博文越糊涂,他离家这才多长时间,还不到一个下午,珊珊一个小姑娘,怎么还能挣来钱?更别说,那条狗是怎么来的? 看李博文那一脸,不知怎么回事的样子,等着他们解答疑惑,叔嫂两个边笑,边向李博文仔细说了今天的事。 而且最后,丁珊珊还夸李博宏这孩子,有眼力见,又机灵,两人配合的好,把事情办得圆圆满满的,自己还没吃亏,是个好孩子,值得表扬等等。 李博宏也尽说,自己的嫂子多有本事,多聪明机灵,不止为他出了气,弄了一条狗回来吃肉,还把对方吓得屁都不敢放,根本不敢和他们对着干,又要回了钱,没吃亏等等。 反正这俩人虽说,也是向李博文描述今天发生的事,但说到最后,就是互相夸赞对方,像是两个小孩子,做了自认为多长脸的事。 第30章 他的福气,心有疑惑 向大人炫耀,希望得到夸赞一般,说完还两双晶亮的眼睛,一齐看着李博文。 听了这些话,李博文都有些哭笑不得,但也觉得丁珊珊做的没错,以前自己弟弟受了那么多欺负,这事怎么可能就这么了了。 虽然钱要回来了,狗也拿回来吃肉了,但想想今天发生的事都惊险,要不是博宏够机灵反应够快,珊珊也不是好欺负的,今天他不在家,妻子和弟弟,指不定会受什么委屈,甚至还会有被狗咬的危险。 想到这儿,李博文眼睛眯了眯,心下有了主意,嘴上却没说什么,嘱咐丁珊珊和李博宏,以后小心些,其他都是次要的,主要别让自己受到伤害,然后就拿了家里锋利的小刀,出去剥狗皮去了。 丁珊珊和李博宏对视一眼,各自吐了一下舌头,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李博文速度很快,当丁珊珊把饭菜都做好了,骨头汤也煮好了,那边狗皮也被完整的扒了下来,手法相当到位,一掉点剥坏。 本来受了丁珊珊的启发,狗的肠肚下水,李博文是要留着的。 但丁珊珊却说,下水也分什么动物的,狗的是不好吃的,所以就不要了。 其实狗肉肯定能吃,这毋庸置疑,但狗下水具体能不能吃,丁珊珊也不敢确定,只是小时候,受现代思维熏陶,有许多狗可是吃屎的。 不是有句话说,狗改不了吃屎么,跟猪还是有所不同,所以在心理上,多少有些接受不了。 李博文在肉铺上工,下水都是不要的东西,铺子里有的是,和张老大关系不错,随时能拿回来,不差那一副下水,就不要了。 这边掀开锅,看着锅里熬煮成奶白色的大骨汤,香气扑面而来,丁珊珊肚子里的馋虫,被勾出来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给他们的原因,这骨头上的肉剔的不是很干净,还留了一些,煮出来不止骨髓油全熬化了,骨头上还带不少肉,丁珊珊把骨头汤盛出来,大骨捞在一个盆里,端了上来。 李博宏也帮着把油梭子炒白菜端出来,还有半盆蒸好的粟米饭,一盘油梭子,一盘肥嫩大血肠,还有自制的丁珊珊牌蘸料,蘸血肠吃,这就是今晚一家人的晚饭了,丰盛极了。 在厨房的时候,李博武的那一份,就被盛了出来,丁珊珊特地把骨头上的肉,揪下来不少,足足大半碗,还有其他饭菜,足够李博武一个人吃了,先紧着有病的,然后剩下才是他们的。 看丁姗姗对李博武这样尽心尽力的照顾,李博文心下更坚定,自己的选择没错,珊珊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又顾家,对两个弟弟也好,能娶上这样的妻子,是他的福气,他以后绝对不会辜负珊珊的,一定要把家里的日子过得红火起来,尽快治好博武的腿,让珊珊跟他过上享福的日子,而不是受苦。 通过中午送了顿饭,丁珊珊也不支使李博宏了,是亲自把饭菜端到里屋送去的,看着那大半碗的骨头肉,李博武有些意外,“嫂子,这是什么肉?和我们平时吃的有点不一样。”他平时没事就是看书,对这些了解的并不多。 丁珊珊一样一样,从托盘里把骨头汤,饭菜和肉,都端出来,笑着解释道,“是不一样,平时家里有的时候吃肉,也都是在菜里放点儿肉片,还舍不得多放,吃着都不过瘾,这肉是嫂子从烀好的骨头上揪下来的。” “今天中午,我和你大哥出门买东西,遇到了他肉铺的老板,给了我些骨头,上面沾着些肉,这汤是用骨头熬出来的,对滋补身体和补钙,是很好的,正适合给你补身体,嫂子刚才尝了,味道很不错,你多喝点儿。” “还有,这是嫂子自己灌的血肠,虽然是用猪肠子灌的,但我洗的很干净,没有一点外味儿,和你白天吃的猪血羹差不多,蘸着这个料吃,味道更好。” 李博武眼中闪过感激,“谢谢嫂子,精心准备了这么多饭菜,血肠也很香,看着就很有食欲,这汤闻着很香,嫂子一定熬了很久。” 丁珊珊笑笑,亲自把汤碗递给他,“一家人,说什么客气话,也没有多久,大骨汤要是熬的时间太久了,营养成分会流失,反倒不好了,这汤和饭菜,已经放的凉的差不多了,不会觉得烫,快吃,我先出去了。” 李博武点头,端过汤喝了一口,又蘸着料吃了块血肠,立刻觉得这汤太好喝了,血肠也特别好吃,鲜嫩可口,又没有血腥气,和猪血羹虽都是猪血做的,却各有美味。 心里隐隐闪过一抹诧异,不说他们现在生活条件怎么样,以前在家,王府没败落的时候,他们一家人身份高贵,也算皇亲国戚,也是吃过各种山珍海味的。 血肠还是其次,主要是这骨头汤,他敢保证,从前吃过的任何东西,都没有这碗汤喝着,味道鲜美,就算嫂子手艺再好,也就那些调料,多一样都没有,能做出这样美味的汤吗? 无论他心里怎么想的,丁珊珊也不会给出任何解答,反正家里都是她在做饭,放完的调料也被收起来了,痕迹都没留,他们怀疑也没证据,有好吃的吃就是。 安顿好出了门,李博宏已经把饭碗,筷子,都摆好了,几人的饭也盛出来了。 丁珊珊没有急着吃饭,刚才吃了几块油梭子,她这个小身板胃口小,已经垫了个底儿,不觉得太饿。 这兄弟三人,以前的日子过得也苦,就李博文一个,长得又高又壮的,但依她看,他也就看着骨架大,挺魁梧的。 其实,身上除了锻炼出来的肌肉,没有多少多余的肉,吃喝也供应不上。 李博武双腿瘫痪,常年卧床,身染毒气,更是瘦的跟个纸片人似的。 李博宏更不用说,瘦瘦弱弱的小少年,一脸菜色,也就她来了这两天,这孩子吃的好了点,脸上还多了丝红色,从前脸色都是蜡黄的。 第31章 生小侄子小侄女,有嫂子真好 圆润可爱的小脸都瘦变形了,一家人好好补身体,已经迫在眉睫,这事儿得下一番苦功。 丁珊珊伸手把盆里的大骨抄起来,一块块往下撕肉,先往李博宏碗里放了几块,“博宏,来,这从骨头上贴着的肉,烀下来以后,吃着还是挺香的,快吃。” 说完又开始撕肉,往李博文碗里放,“李大哥,家里天天就你辛苦,起早贪黑的干活,还吃不好喝不好的,你也要多吃点,补一补,别把身体熬垮了。” “还有这血肠,蘸着这个料吃也很好吃,这料是我自己做的,味道不错,只是现在没酸菜,不然烩酸菜猪肉血肠,在锅里煮上几块骨头,会更好吃,现在只能将就下了,你放心,我做的很干净,中午我和博宏博武都吃过了。” 李博宏看丁珊珊自己顾不上吃,筷子动都没动,都是忙活着照顾他们,赶紧说,“我知道了,嫂子,你也多吃点,不要光顾着照顾我和大哥,嫂子是女孩子,更应该被照顾才对,我已经是大人了,能自己照顾自己的。” 李博文没说太多,却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到丁珊珊碗里,“你做的自然什么都是最好吃的,博宏说的对,是你该多吃点才对。” “以前你在家里,生活条件就不好,有一顿没一顿的,年景不好时还要挨饿,我都听说过,看你长得这么瘦,这样苛刻,对身体非常不好。” “你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喜欢吃什么就多吃点,长得健健康康的,你男人虽然没本事,但挣口吃的的能耐还是有的,不会委屈了你。” 明明是关心人的一番话,李博文却说的无比正经,好像在谈论一桩国家大事,但丁珊珊却听着他这几句冷言冷语,怎么听怎么顺耳,脸上不禁带着笑意。 “我知道你能挣,咱们家肯定不愁吃喝,不还有这么多肉呢吗?一家几口人吃都够了,我就是怕你们来不及吃,你们多吃点儿,我自己也吃,我们家的好日子都在后面呢,我不会委屈自己的,放心。” 本来这也就算了,可这会儿,小少年李博宏,一边吃着肉,满嘴塞的饭和菜,小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筷子上还夹着一块血肠没吃,跟着接上了一句。 “嫂子,大哥说的对,我们一家大大小小都是男人,吃吃苦没什么,但嫂子是女孩,必须得娇养着。” “嫂子现在岁数小,要多吃点好的,把身子养得棒棒的,以后才能和大哥给我,多生几个小侄子和小侄女出来。” 这会儿,丁珊珊嘴里正喝着一口骨头汤,心里暗暗想着,不愧是她精心煮的,这汤的味道,真是鲜美极了。 冷不丁就听见,李博宏说出这么一番话,忽然就被一口汤给呛到了,呛的直咳嗽,目光不其然的,看向了李博文。 却发现李博文也正在看着她,她才刚到这个家,两人的关系,也是纯洁的呢,搞得丁珊珊有丝丝脸红,一抹红霞缓缓爬上她俏丽的容颜,更显得分外美丽。 李博文一张黑脸上,都是落腮胡子,也看不出是不是脸红不好意思,但立刻放下碗筷,赶紧过来,帮丁珊珊轻抚后背,“姗姗,你怎么呛到了,喝汤小心一点,这还有这么多呢,慢慢喝,没人跟你抢。” 说完瞪了自己弟弟一眼,“你吃饭就吃饭,吃饭还堵不上你的嘴,哪来的那么多话,以后少说话,看把你嫂子都弄呛到了。” 头两句话听着,还是正常的,这最后一句,搞得丁珊珊更有些尴尬了。 李博宏似乎听出了点什么,觉得自己大哥和嫂子之间的气氛,有那么点不一样,总之是好事,傻呵呵的笑,低头猛扒饭菜,觉得家里现在的气氛,真的非常好。 嫂子煮的汤也特别美味,他喜欢现在的生活,而这一切,都是嫂子带来的,饭桌上也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压抑冷清了,这个家里有嫂子在,真好。 好容易轻抚了半天,丁珊珊算是不咳了,也没有人再继续这样的话题,都各自低头吃着饭。 只是当尝到了汤的味道后,李博文更能确定,珊珊一定有着些不为人知的能力,但珊珊对他们都真心实意,他暂时没想戳破。 一餐饭吃完,一盘子血肠很给面子的都吃光了,连李博武的都没剩下,其他菜倒是剩了点,对付对付,刚好够明天早上再吃一顿的。 丁珊珊和李博宏,把饭碗收拾好,李博文就继续收拾狗肉去了。 因为李博文偶尔也会进山去打猎补贴家用,有的动物皮毛,不会一起卖掉,家里还是有鞣制皮子的,硝石和草木灰用品什么的,直接拿过来就能用,还有几张动物的皮毛呢,一直没用过,丁珊珊也打算好要利用上了。 至于狗的下水,已经被李博文扔了,剩下能吃的狗肉,全都被用大盆端了进来。 这大夏天的,丁珊珊当然不能全烀上,这狗出了几十斤肉,烀熟了也放不住,现在收进冰箱里也不现实,何况她也没钱买冰箱。 想了半晌,丁珊珊想出了一个,还算稳妥的办法,今天出门,可是买了好几斤盐回来,就用粗盐把狗肉里外都抹上,等盐的咸味腌制入味了以后,狗肉就不会坏了,等于自家做的风干腊肉。 到什么时候想吃,用开水提前泡上,把咸味泡开了再吃,味道肯定不能像新鲜肉那么好吃,但也是一种储存的方法。 古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每到冬天,家家基本有条件的,都要做一些这样的腊肉,条件不好的家庭,做的能少一些,或者有的根本就吃不上肉,更没有腊肉。 其实相对来比,丁珊珊觉得,在老李家生活的水平,比原身之前在丁家险些饿死的日子的,要强太多。 李博文除的长得有点凶,不太符合大众审美观,也是个好好过日子会顾家的男人,又能挣钱,对老婆也好,没啥大毛病。 第32章 睚眦必报,掉粪坑里了 除了家里有个病弟弟以外,哪都挺好,真不知道之前那几个女人,是怎么想的,娘家既然都把她们卖了,就不会再顾及她们怎么样了,这种无情无义的地方,还回去干什么,再被卖一次吗? 在老李家这样的好日子都不过,还又哭又闹的逃跑,不过话说回来,好在头前买的三个都跑了,不然现在这日子,也轮不到她过。 其实,也就丁珊珊一个人,心里是这么想的,她是一眼就相中李博文了,才觉得李博文还挺好的。 她哪知道,之前那些女人哭闹时,李博文心情不好,可是凶神恶煞,险些动刀子来吓唬她们。 就算在这儿吃的再饱,穿的再暖,守着这么一个凶狠冷硬的男人,被吓得魂都要掉了,哪个女人也不可能为了口吃的,心甘情愿的留在这。 何况李家的家庭,一直并不富裕,有点什么好东西,都得先紧着李博武,能吃饱就不错了,要不李博宏也不能天天出去挖野菜吃。 她的到来,绝对是另类,还自带发家致富系统,要不是她及时转变了思想,也又哭又闹的,李博文也绝对不会,对她手下留情,指不定怎么吓唬恐吓呢。 话说回来,李博文在外面把皮子揉制好了,挂在一处晾好。 屋里,丁珊珊也把所有的肉都改了一遍刀,然后均匀地抹上盐,揉了好一会,确定盐渗入到肉里,腌制入味,不会坏掉,才把肉放进碗架子里。 今天里外一忙活,时间过去大半,又出去跑了一趟,一直到天黑,被也没做上,只好再往后拖一天了,本来天都黑了,除了上炕睡觉,也没啥事干了。 李博宏去了里屋,跟他二哥做伴去了,丁珊珊在厨房的锅里温了一大锅水,找出了家里唯一的大洗衣盆,她和李博文换班,简单用毛巾清洗了一下自己,去去身上的汗味,缓缓乏,要不身上都要酸了。 收拾好就打算上炕休息了,当丁珊珊上炕,铺好被褥后,却见李博文,竟是一副打算出门的样子。 丁珊珊赶紧问道,“李大哥,这么晚了,你不上炕休息睡觉,要去哪儿啊?” 李博文回头看了眼丁珊珊,“我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你先休息。”说完转身就走出去了。 丁珊珊有些疑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这大晚上的,他要出去干什么,她一个人躺下也睡不着,只能在家等他回来了。 李博文的确说话算话,出去不到半个小时,就回来了,也没说他去干什么,丁珊珊也不好死揪着问,两人就脱了衣服,又钻进一被窝,躺了下来。 她当然不知道,当天晚上,那欺负了她和李博宏的刁妇家厕所门口,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了一张,寒光森森的钉板。 那刁妇家的爷们孙胖子,大晚上摸黑出门解手,咔呲一脚,就给踩在了钉子板上,被扎的那叫一个瓷实,一声惨叫,惊得夜半鸡飞狗跳。 疼的他顿时支撑不住,倒了下去,正好一头栽进了厕所的粪坑里,咕咚一声,听着都让人牙酸,这个倒栽葱摔得,立刻粘得满身都是大粪屎尿,反正是啥都有了。 而且,尤其这是大夏天,百姓家用的都是土茅厕,厕所也要积攒一段日子,差不多满了才会掏一次,里面积攒了许久的味道,被搅合翻腾起来,嘟嘟直冒沫子,极其酸爽。 不只恶臭熏天的粪便,屎尿赃物,里面各种蛆虫更是泛滥,沾了他满身满头,黏糊糊,滴滴答答的往下淌,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不瞒各位,写这段的时候,我都差点吐了,两顿都没吃饭,哕!……) 等听到声音的刁妇母子俩,从屋里跑出来,点着了洋蜡后,就看到孙胖子正自己勉强从茅楼里爬了出来。 脚上在呲呲冒着血,身上粘的满身都是屎尿,黏糊糊的,恶臭熏天,那味道离得老远都打鼻子,浑身上下都是大粪,还有带出来的蛆虫,在他身上恶心的四处爬,让人恶心的顿时就能吐了。 孙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屎尿,自己比谁都恶心,还在恶狠狠的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被自己身上的味道,熏的哗哗直吐。 “是他妈谁这么缺德,在人家厕所门口放钉子板!…………我¥\\u0026………” “丧尽天良,损八辈儿的,害得我掉进茅楼里,哕!………” “你个死老娘们!你是死人啊!看什么看,还不赶紧过来帮我洗洗,哕!……” 看到自家爷们埋汰成这样,暴跳如雷,还受了伤,刁妇本能的就不愿意上前,嫌他太恶心,太臭了,但也不能不管。 只好和自己的儿子强忍着恶心想吐,打来一桶清水,离的老远,一盆一盆往对方身上浇,冲掉他身上的污秽之物。 直到浇了差不多好几桶水,孙胖子早已被淋成了落汤鸡,脚上还钻心的疼,身上的味道才勉强散了些,但仍旧熏人的不行,一直骂骂咧咧的,一肚子火气。 那刁妇其实心里,多少有些怀疑,这事是不是跟老李家和丁珊珊那死丫头有关,因为她只与他们家结了仇,不然平白无故的,门口怎么会被人放钉子板? 但又觉得,那死丫头应该没这么大的本事,大半夜的,能跑到他们家茅房门口下钉子板,院里进人,他们不可能没发现。 之前被丁珊珊讹了十多两银子的事,她并没敢告诉自己当家的,还好好嘱咐了自己的儿子,千万别说漏嘴了,生怕损失了这么多钱,自己挨收拾,银子少了的事,能拖一时是一时。 所以,看自己当家的受了伤,还掉到茅楼里去了,这样破口大骂,她都没敢说什么,只觉得这一天,实在是太倒霉了,竟然发生这样的事情,心里暗暗把这事儿,又记恨到了老李家和丁珊珊那死丫头的头上。 把自己爷们扶到屋里去上药去了,身上那套衣服,也不能要了,直接就给扔了。 这边的事,丁珊珊当然不知道,窝在李博文怀里,闻着他身上浓厚男性的气息,很是安心,只是每天睡着之前,都习惯性的去逛一逛里看看。 第33章 第一次心动,种菜做被 好好溜达溜达,看到有自己心仪和需要的东西,暂时买不起的,还能加购物车,留着以后买。 在心里暗下决定,她一定要努力,多找些砖头回来,兑换成金币,早晚有一天,把购物车清空了,那家里想用什么东西,都不愁了。 只要有足够的金币,等到能清空购物车那天,就是过上好日子的一天。 尤其她惊喜的发现,在逛一逛里,居然能买到上品解毒丹,卖相看着相当不错,功能效果什么的,介绍的也挺详细,正对李博武腿的症。 看样子效果还挺霸道的,什么药到病除都出来了,看着这广告语打的,额…………竟有那么点,像江湖骗子。 平台会有解毒丹,这是她之前根本没想过的,因为这种东西,在她的意念中,不都应该是那些修仙小说,或是武侠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东西吗? 不过这解毒丹要的价钱,可有点贵,一颗就要卖上100金币,比普通东西贵多了,但有过几次经验后,丁珊珊知道,在逛一逛这样平台里的东西,应该都是真的,效果也不会差。 就不知道能不能解了李博武的毒,只是现在,她手里金币不够,不然还真想把解毒丹买回来,早点结束李博武的痛苦,让这个少年恢复健康。 看来,她最近有空,得好好想想办法,出去找找砖头,多多兑换些金币才行,这事迫在眉睫啊。 心里想着这些,没多会儿,丁珊珊就进入了黑甜的梦乡,梦里她似乎做了一个甜甜的美梦,心里想的一切,也全都心想事成,美梦成真,身边除了有夫君一家人陪着她,还有好多亲人,梦里的她,幸福的不要不要的。 看着丁珊珊躺在他怀里,很快甜甜睡去,小脑袋不时在他胸膛上蹭几下,嘟囔着几句什么,小模样可爱极了,李博文的目光,异常柔和,坚硬粗犷的外表下,并非没有柔情,只是都被隐藏在了心里。 此时此刻,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处,也在被这忽然闯到他生命里的小姑娘,慢慢填满温暖着,轻轻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没有任何言语,却带着他满满的疼惜和关爱,此生,丁珊珊是他第一个心动了的姑娘。 第二天一早,意料中的丁珊珊和昨天一样,化作八爪鱼,死死巴在李博文身上,不愿放开,睡得舒服着呢呢,还是李博文小声把她唤醒,哄着她松开,才起来穿衣服去干活。 李博文算是很心疼媳妇了,早上都不让丁珊珊起来操劳给他做饭,都是自己出去吃一口,中午也不在家吃,只有晚上才回来吃饭。 他离开了,失去了人肉抱枕,被窝失去温度,丁珊珊自己也不想再躺了,原身在家里不受重视,日夜操劳,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干,并没有睡懒觉的习惯,都养成生物钟了。 丁珊珊早起也不觉得怎么困,起来把早饭给热了,昨晚上有点剩菜剩饭,骨头汤在锅里重新熬一遍,添点水,就是他们的早饭了。 听到外面的动静,李博宏也起来,穿带打理好自己,还要照顾李博武解手。 今天又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古代这里,这么美好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随处可见,呼吸一口,都带的自由和阳光的味道,让人心旷神怡。 在现代的时候,后期工业化污染严重,大量汽车尾气等有害物,污染环境,天空常年都笼罩着一层雾霾,这样好的纯天然景色,都是很难看得到的。 吃完饭,丁珊珊心情很不错,没让李博宏再出去挖野菜,就让他留在家里,告诉他,以后家里生计变好了,吃喝都够用,不用他出去挖野菜。 拿出昨天出去和李博文买回来的一大堆菜籽,和李博宏两个,出去种菜去了。 菜籽儿买的很多,很全,萝卜,小白菜,红薯,甜菜什么的,还有大根菜都有,一些家里常吃的青菜,都买了种子,现在这个季节,正好种上。 且白菜种的是最多的,现在种,秋天收,丁珊珊打算冬天腌一缸酸菜,今年冬天,就指望着酸菜下饭了。 还有过段日子,立秋的时候,他们可以进山,多采些野菜,回来制成菜干备用,这么盘算下来,要忙的活计正经不少呢。 只是这里只有简单大众化的青菜,像前世的香菜,西红柿,芸豆,都是没有的,对丁珊珊来说,这都不是问题,想要菜籽,逛一逛里有的是,价钱还贼便宜,只是现在没法买出来种上,有些事情,越想越觉得迫在眉睫。 李博宏很懂事,一趟一趟的从屋里打来清水,丁珊珊种菜,他就跟着浇水,不过大半个小时,一大片菜地就都种好了,然后丁珊珊就让他一边找地玩会去。 她要抓紧时间,把被和褥子做好,接连两天盖着黑黝黝的发霉破被睡觉,她嘴上不好意思说,其实早都忍不了了,那股味道,熏得她难受死了,要不是身旁抱着李博文,晚上还能去去那股霉味儿,她非被熏的睡不好觉不可。 现在是夏季,做被不需要做那么厚的,薄厚适中即可,厚被冬天再做也来得及,买回来的棉花,是半成品的,也是整张的,质量没有现代的时候那样雪白细腻,里面还有些棉花籽和杂料掺杂着,也代表着这是纯手工农作物制品。 丁珊珊仔细的挑了挑,然后铺上被套,把棉花铺得整整齐齐,穿了针线,开始动手做起被来,一边用手针缝着,边在心里想,做一床被子要用不少时间。 古时候,做针线活就是麻烦,必须要一针一线,拆洗都麻烦,少缝一下都不行,哪像现在时候,各种机械化,一脚踩下去,用缝纫机跑到头,分分钟就搞定了。 其实,这只是丁珊珊一个想法,逛一逛里,就算有缝纫机,她也没法买出来用,只能自己动手了,但没想到,当想到这时,忽然逛一逛又给了她提示。 第34章 神助攻平台,超级神速 一排大大的红字,让人无法忽略的从屏幕上飘过,“平台提供公共租赁服务,承接各种手工零活,整活,无论多少,勾选一次性,一个金币。” 。。。 看到这排大红字,丁珊珊心里先是无语,然后是惊讶,最后还有些庆幸。 庆幸的是,这逛一逛也太方便了?这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办不到的,这就是万能大全了,只要你有钱,这活都能给承包出去,真行! 反正一个金币对她来说,还算承受得了,看上面说,无论多少,一次一个金币,她便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在大屏幕上翻了翻,的确有承接手工活的选项。 点开来看,不只是有选项,里面还有不少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被子等等手工制作品,还可以自己挑选样式和尺寸,勾画好选项后,把布料丢进去,应该就能做了。 而且,还能确定多种选项颜色,以保证不会出现偏差,的确是一次性可以做许多东西,上面显示的,只需付出一个金币即可,真是太太太方便了。 且根据她生活的时代,平台自动把衣服鞋子等的各种样式,都自主生成这个时代标准样式,直接勾选好尺寸什么的,就万事ok了。 丁珊珊觉得,十分有意思,这金手指越来越粗了,平台总能刷新她的认知,昨晚有空,她就用之前买回来的软尺,给李博武和李博宏量好尺寸了,她自己的尺寸,自己是了解的。 回屋后,想象着李博武和李博宏的长相,相貌都很不俗,就是没人管造的有点惨,但收拾一番,穿什么布料都好看。 李博宏长得偏向可爱,介于男童和少年之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李博武则是清俊非常,丁珊珊打算把他们的尺寸,都稍微放宽一些,这样以后身体养出肉来,穿着也不会觉得紧,她也会尽快让李博武恢复身体。 把浅蓝色的布料,勾画好了李博宏的尺寸,淡青色衣料,勾画了李博武的尺寸,李博文给她拿回来的粉色小碎花棉布,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孩能穿,自然勾选的是她自己的尺寸。 而且平台上面,还贴心的给出了另一个选项,这个更贴心省事儿,要是能剩下碎布,且只要布料够用,就能做些零碎的小东西,只要勾选得上就能做,她等着拿成品就好。 丁珊珊试了一下,立刻发现,这布做衣服是不够的,布料不够用,点了勾选键也没有反应,平台自带,就帮着把尺寸给规划好了,又省了一道工序,就没有这么贴心的了。 丁珊珊毫不犹豫,把剩下的男款碎布,勾选成鞋,拼拼,一点不带浪费的,李博武虽常年卧床,很少穿鞋,但也不能没有,做一双预备着,总没毛病。 李博宏脚上穿的一直是破鞋,鞋面上都打了补丁,看样子李博文根本没空管他,也是自己对付缝的,歪歪扭扭,脚趾头都要露出来了,鞋底不掉,估计也快了,也不能让他再委屈下去。 估摸着,这块布料,大约量一下尺寸,剩下的布,刚好能做好几双鞋,按照博宏的尺寸,勾了两双鞋出来,另外就按张老大给的尺寸,也勾选出两双鞋,都是用碎布拼的。 之前她还犯愁,自己不会做鞋呢,这逛一逛真是太方便了,一次性什么问题都给他解决了。 她自己的选项那里,勾了几个肚兜,还有几个内裤,这些贴身衣服必须都得有。 丁珊珊也不做活了,从外人来看,她正傻傻的坐在炕上,嘴角偶尔露出丝笑意,到最后,基本手里的东西,都用上了,做了没几针的被子,也被丢了进去。 就是不知平台效率怎么样,什么时间能做好,但估摸着应该不会太慢。 心里想着,即便心里有准备,平台的效率,可能会比人工做的,要快许多,但把东西丢进去一分钟,就被弹了出来,还做的板板正正,叠好了放在那里,和高档商品一样,整整齐齐码在面前的画面,还是让丁珊珊瞪大了双眼。 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这些做出来的成品,她的衣服,做成了这里女孩穿的样式,比这里人手工做的衣服,要精致太多,而且额做的三个肚兜,三个小内裤,都是刚好她能穿的尺寸。 内衣的布料丢进去,也做出了两身,针码特别好,基本都看不出来有针线的痕迹,崭新的衣服,和熨烫过一般整洁。 一床被和一床褥子,已经做得板板正正的,带着淡淡的新棉花和新布的香气,今晚就能盖了。 李博武的一套淡青色衣服,也做的很精致美观,因为她勾选的款式,衣服的上身和下摆,还压上了几片翠色的竹叶,栩栩如生。 李博宏的衣服上,则是印着一个可爱的小马,因为这孩子是属马的,丁珊珊就给勾选了这个图样,也绣的特别好,看着跟手工缝制的一般。 丁珊珊在心里可以想象出来,李博武若是手脚健全,有重新下地走路的那一天,穿上这身衣服,长身玉立,身上再长出些肉来,一定是个绝世俊美的美少年。 还有一套内衣和内裤,一双鞋子,做的都很精美,同样的布料只要做工好,穿出来都给人高一档次的视觉观感,且柔软的布料,贴身穿也不会觉得磨人。 买布料的时候,李博宏穿的,丁珊珊就给打算出两套,所以买的布也大,做完两套长衫裤子,还有两双鞋,以及几双新袜子。 剩下的布料,还给张老大做出了两双鞋,鞋底都是机器给纳好的,一次成型纳好鞋底,针码匀称,直接就上鞋帮。 而且,无论做出来的衣服和鞋子,都特别美观,内衣和袜子什么的,也根本看不出来是用碎布拼的,怎么看都高大上。 鞋子看着就知道,是纯纯千层底的,上脚一定舒服,简直是方便到家了! 李博宏的内衣裤,同样也做了两套,往后一段日子,家里人就都有换洗衣服了。 第35章 自己找的理由,不是普通孩子 但她这做衣服速度这么快,引起家人怀疑就不好了,解释都没法解释,丁珊珊下地,立刻就要把衣服给藏起来,打算约么时间差不多了,再拿出来给李博宏和李博武穿。 可她的腿脚,竟然没有李博宏快,手里刚拿着一件给李博宏做的衣服,想放进柜里,李博宏在这个时候,竟然推门进来了。 正好看到炕上放了一大堆,做好的衣服和被子什么的,先是惊讶地张大了嘴,满是不可思议,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小眼圈微红,一双圆溜溜的大眼中,充满感动,看着丁珊珊,好像丁珊珊有多千辛万苦一样。 “嫂子,辛苦你了,大晚上的不睡觉,还要赶工做衣服做被,我和二哥有衣服穿,暂时不做也够用,嫂子以后不要再这么辛苦了,我们一家都离不开嫂子,嫂子要保重身体,把自己熬坏了怎么办。” 这孩子忽然冒出这么一番话,丁珊珊都被他说的,有些接不上话了,转念一想就明白,李博宏肯定是误会什么了,以为她是贪黑熬夜做活了,那正好,她不用费尽心思找理由解释了。 对他笑笑,“没事,嫂子不辛苦,你和你二哥身上的衣服,都不能穿了,嫂子当然得尽快把衣服赶出来,嫂子把衣服给你做好了,还有这两双鞋袜,也是给你做的,快过来试试,看合不合适。“ ”还有,把裤子什么的,也换了,以前不好的,就不要了,你现在长得快,以后还有发展空间,嫂子特意把衣服给你做肥了点,这样穿在身上更舒服,等衣服穿小了,嫂子再给你做新的。” “还有,这衣服是给你二哥做的,男女有别,嫂子不方便过去帮你二哥换衣服,你也拿到里屋去,给你二哥试试,刚才我量了他的尺寸,穿着应该合适。” 李博宏感动的不行,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重重点头,嫂子对他们真的太好了,心里暗下决定,以后,他一定要好好孝敬嫂子,把嫂子当成亲娘一样,也和对大哥一样对嫂子好,才能对得住嫂子,对他们这么好。 怀里抱着自己的衣服,鞋,袜子,还有李博武的那一份,进到里屋换衣服去了。 看李博宏对她一点怀疑没有,还自己给找了一个,看起来说得过去的理由。 他进屋以后,丁姗姗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好险好险,差点就露馅了。 过了一会,换好衣服的李博宏,就一身干净利落的,从里屋走了出来,衣服换上了新的,鞋子和袜子,也换上了新的,干净了不少,让小少年看起来,立刻让人眼前一亮,也不像之前那样,破破烂烂,天天跟个打小鸡儿的似的了。 不知是不是丁珊珊的错觉,她看着面前的李博宏,似乎从这孩子身上,看出了一抹,平常百姓家孩子没有的贵气。 丁珊珊有着现代的独立思想,可不是普通的村姑,前世到现在,各种各样的人,也接触过不少,觉得李家这兄弟几个,都让人有些看不透,似乎不太简单的样子。 就连李博文看似是大老粗,凶巴巴的,也粗中有细,李博宏和李博武也一样,从有些细枝末节的地方,都能看得出来,这兄弟几人从前,家教良好,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良好的教养,不是普通家出来的孩子。 经过这么一打扮,虽只是粗棉布的衣服,但穿在李博宏身上,气质立刻就不一样,这孩子要是脸上有点肉,再白点,标准就是一个粉粉嫩嫩的圆眼小正太。 见丁珊珊只是盯着他看,什么话都没说,李博宏揪着衣角,有些不好意思,小脸儿微红,“嫂子做的衣服,穿着特别合身,二哥的衣服我也帮他换好了,穿着也很好看,看着人都精神了,嫂子,你怎么这么看着我?不好看吗?” 少年的话,打断了丁珊珊的思路,赶紧点头,过来帮李博宏又整理了一下衣服,“好看,怎么会不好看呢?咱们博宏本来长得就好看,这一打扮更好看了,以后一定会长成一个,大大的美男。” “人是衣裳马是鞍,现在换了套衣服,立刻把别人家孩子比下去了,水灵灵的,跟仙童下凡了似的。”丁珊珊说的都是心里话。 但被她这一顿毫不掩饰的夸赞,李博宏更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那是嫂子的手艺好,把衣服做得这样精细,我都没见过,有人把衣服做得这么好呢,这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看的衣服,嫂子手巧,做的衣服就算拿出去卖,都能卖个好价钱。” 李博鸿只是就事论事,说出自己的想法罢了,但丁珊珊却被他无意中的一句话戳中心思,对呀,既然她现在有了平台,这么一个作弊神器,还不用她自己动手,针脚还好。 没事的时候,她是不是就能在镇上的布庄,接点什么手工刺绣的零活回来干,还能为家里增加点收入,这件事可以考虑。 丁珊珊暂且搁下心思,笑了笑,“卖不卖的先不说,只要你们穿着舒服就好,嫂子进屋看看你二哥,以前的旧衣裳就别穿了,一会嫂子出来再收拾。” 丁珊珊说完进了里屋,当看到同样还是卧在炕上,但却整个人焕然一新的少年,立刻觉得眼前一亮,许是跟这两天吃的东西,身体得到了补养好有关,李博武蜡黄枯瘦的脸色,竟好了那么一丝丝。 淡青色的长衫,穿在他身上,衬的他整个人,精神了不少,除了还是太瘦了点,脸上没肉,简直完美。 丁珊珊心情很好,脸上都带着愉悦,“博武,怎么样,衣服穿着合身吗?” 李博武的目光,也尽是感激,这几天发生的事,晚上一起睡觉的时候,博宏都会原原本本的告诉他,他都了解了,嫂子对这个家,对他们兄弟几人,是有多好,是真心实意为了这个家的,这么个小姑娘,为了博宏都能出头打架。 第36章 真心接纳,出门买书 还为博宏这段日子受的欺负,讨回了公道,做了连他这个哥哥都没做到的事,比起他这个当二哥的,只能拖累这个家,什么都不能为哥哥和弟弟分担。 后来到这个家的嫂子,为家里人做的这一切,真是让他万分惭愧,心里对丁珊珊,都是感激,越发真心尊重,彻底不再排斥。 “嫂子手艺好,衣服穿着很合身,博宏身上的衣服,穿着也合适,只是家里活计多,大哥要去上工,都要嫂子一个人操持,太辛苦嫂子了。” 丁珊珊淡笑安慰他,“嫂子不辛苦,我们是一家人,相互照顾理解是应该的,衣服穿着合身就好,我们以后是要一起生活的,你就不要再这么客气了,有什么事需要帮忙,都可以说出来,我和博宏会想办法帮你的,不然,你天天在屋子里闷着不能出去,肯定心情不好。” 李博武不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含笑点头,少年嗓音清润,极是好听,嫂子说的是,一家人的确无需客气,这几年来,除了大哥能带我出去转转,博宏扶不动我,我很少能走出房门,的确很闷。” “如果嫂子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帮我带些书回来,我房间里的书都看遍了,很久没有再买书回来了。” 这个朝代的纸质和书籍偏贵,如果不是知道,现在家里还有余钱,能买几本书,李博武就算在屋里憋闷死,都不会主动提出来,之前的书,反复看过很多遍了,也是大哥主动给他买的,现在说出来,是真心不把丁珊珊当外人了。 丁珊珊立刻答应下来,“是嫂子忘了,这几天我刚来事情多,一直没闲下来,都没想到你在屋里,需要一些书打发时间,现在时间还早,嫂子马上出门给你买书去,正好回来做中午饭,你先和博宏在家。” 李博武笑着点头,“我知道了,那就辛苦嫂子了。” 丁珊珊没说什么,把李博武换下来已经不能要了的衣服,划拉划拉,抱了出去,还有李博宏换下来的衣服,也一口气儿给抱走了。 跟李博宏说了一声,她要去镇中心书店,给李博武买几本书,让他不用跟着了,好好在家看家就行。 虽丁珊珊这个嫂子,买回来才短短几天时间,按理说还是得看着的,但李博宏早已被这个嫂子折服,压根不会再担心,丁珊珊逃跑的问题,盲目的相信,嫂子才不会离开他们,满口答应下来,让丁珊珊放心去。 丁珊珊也说了,这衣服和鞋不好了,就不要了,她要带出去扔掉,然后怀里揣着银子,抱着衣服就出了门,等走出家门一段距离,看四周确定无人,灵动的大眼转了转。 立刻把怀里的破衣服破鞋,全都丢进了逛一逛平台,刚才她本意也是想,把这些东西扔掉的,别说李博宏身上的衣服和鞋,都破旧的不行,补都没法补了,李博武身上的衣服,也都带着病气,不适合再给他穿,就都不想留了。 只是逛一逛平台,竟感应到了,这东西能卖金币,立刻给出了提示,这种好事,丁珊珊怎么可能会错过? 这俩小伙子身上这两套破衣服,还有破鞋,刚被丢进去,就立刻哗啦啦的显示,卖了10个金币,那就是一袋大米钱呢。 丁珊珊脸上有了笑容,想着,自己这算不算是,自带了一个移动废品回收站,专门用破烂换钱呢。 手里有了钱,金币嗷嗷上涨,丁珊珊底气也足了,腰杆子也硬了,看到啥也都敢买了,今天,她就要大采购一番。 先去了一家书店,按照李博武提供的书名,想采购些书籍,也是这时,丁珊珊才真正认识到,古代的书籍有多贵,一本最普通的也要50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五六十块钱,精贵一点的更贵。 在现代供孩子读书,也是笔大开销,可能无论在哪,跟学习读书有关系的事,都格外烧钱,但既然是李博武要的,丁珊珊也舍得出钱来。 一口气买了十来本,各式各样的书,应该够他看一段日子了,付了钱以后,把书装在了手里拿着的一个布包里,转身想从书店离开。 这时,却见一个穿着打扮,甚是朴素书生模样的人,怀里抱着一摞书走了进来,交给了刚才卖给她书的店伙计,脸上带着些尴尬的歉意和赔礼。 “抱歉张小哥,最近我家里发生了点事情,所以抄书的速度有些慢,晚了一天时间,本来讲好的价钱,你可以再压低一些,算是我少收钱,包赔书店不能如期交货的损失了,我下次一定准时交货,你看行不行。” 被称作张小哥的店伙计,看到这书生,脸色显然不好,但没有第一时间开口,而是把他放到台案上的两摞书,拿了过来,一本本的翻看起来。 丁珊珊不经意间,侧头看了一眼,那书本封面上,写的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和论语,四书五经等等,涵盖的方面还挺广阔的,与中国古代有些相似,而她自己手里买的书,也都是手工抄录好,装订起来的。 那张小哥拿起书,接连看了几本以后,脸色越发不好,对那书生说道,“于公子,你跟咱们书店,也合作了有一段日子了,开始交上来的书籍,还是可以的。” “可最近这几次,你来交货不是晚了日期就是书籍抄的不过关,现在竟然还有错字在内。” “当初我们讲好的,我店里提供笔墨纸砚,你只需按照店里的要求,抄好书,如期送来就可以,但我们提前说好,每本书不能超过五个错字,你现在书抄的一次不如一次。” “书籍的质量,直接关乎我们书店的生意,可不是少付你一些工钱就可以解决的,我们书店用的,都是蔡家的笔墨和宣纸,价钱本来就贵,到你手里全都浪费了。” “这种书籍字迹如此错乱,明眼人一看就不会买,你这岂不是在砸我们书店的生意,上次你就一再保证,不会再出纰漏。” 第37章 发现商机,抄书的活计 “可这次仍旧是,拿这种粗陋的玩意儿来糊弄我,小人我也是给人打工的,你这种书籍抄的处处是瑕疵,字体也没有以前丰润,竟然还有脏污的地方,我没有办法收下,不然到时老板追究起来,是我自己要赔钱的。” “书籍这么贵,我一个月的工钱都赔不了几本书,我真是赔不起,这件事我做不了主,还是等老板过来的时候,我跟老板说明情况,然后由老板决定,看这件事怎么处理,你先把书拿走,我这里不能留。” 听张小哥越说越生气,那于公子脸色黯然,“张小哥,我知道你说的在理,我也知道这两次的书籍,质量不如以前的好,只是,我也有难言的苦衷,这件事的原因,三句话两句话也解释不明白。” “不知小哥能否通融一下,实在不行,这次抄书所得的工钱,我分文不取,只要你把书留下都可以,不要让我赔钱就好,你看这样行吗?” 不知是否看这于公子的确有些可怜,那张小哥想了想,语气也没那么难听了,“于公子,咱们都一个镇上住着,你也知道,我不是有意为难你,实在你这抄的质量不过关,让我也为难。” “你若是这么说,我要再不同意也不尽人情,这样,你先把书放着,等老板来的时候,我让老板先过目,只要老板点下头说行了,不用你赔钱,或是确定下少付你多少工钱,我第一时间通知你过来。” “只要不用我中间搭上,老板给你多少工钱,我都会如数给你的,你抄了这么多书,也不容易,这是我唯一能帮你的了。” 许是那于公子知道自己抄的书是什么品质,都没有再多说什么,讨价还价的话,还带着些歉意和感激,又和张小哥说了几句话,才满是黯然的离开。 看了看他离开的背影,丁珊珊心思有些活跃,竟又转身折了回来,翻看了几下,那被放在桌子上的书籍,让人看不出她,是不是还要买书。 见这位今天还算大主顾的客人,居然还没走,张小哥脸上立刻挂上了笑容,“小娘子是看上了这书,想买几册吗?随便看。” “刚才娘子也听到了,这于公子抄的书,多少有些瑕疵,但也不耽误看,我不能欺骗小娘子,如果娘子诚心想要,我也可以私自做主,给小娘子便宜点。” “小娘子看看,看上哪一本了,如果家里有小孩子的话,这千字文和三字经,还有这本论语,回去给孩子启蒙,还是不错的。” 丁珊珊随意翻看了几下这书册,看上面的字迹,的确不是太尽人意,还有些错别字,这张小哥还真没冤枉那于公子。 刚才那位公子虽穿着不是太好,看样子也是个读书人,不知道怎么把字都写错了,但丁珊珊的心思并不在这上。 笑着对伙计说道,“张小哥是吗?我看刚才那位公子,也不像偷奸耍滑的人,不知抄的书,怎会质量不过关呢?而且还延误了交货的日期,是吗?” 听丁珊珊转了话题,张小哥也不好不接话,“小娘子也许是不常来咱们这儿,不了解情况,这于公子家从前生活过得还可以,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省吃俭用供他读书。” “可能有些人天生就不是那块料,他自己也很努力,但成绩总是差强人意,每每考试的时候,连乡试都过不去。” “后来家中遭逢变故,父母接连去世,让人措手不及,他这么些年来,除了读书,一事无成,只能靠着在镇上的书店,接点儿为人抄书的工作,养活着自己。” “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给说亲的都没有,也着时可怜,只是咱们小店儿是做买卖营生的,当初老板也是了解到,他家境不好可怜他,想给他份养家糊口的工作。” “可这情况你也看到了,他拿回来的书籍根本不过关,还有错字,这种搭法,时间长谁也搭不起,就算这次老板勉强收下这些书籍,下次也不能用他了,不然书店的生意就要被砸了,我这还要继续找别人承接抄书这份工作。” 丁珊珊一听,这事有门儿,至于那于公子的事情,她不感兴趣,个人有个人的活法,她也不觉得,她要把这抄书的活揽下来,是抢了别人的饭碗,找工作这事都是有能者居之,谁有本事,谁挣钱呗。 对张小哥说,“既然如此,张小哥,你们店里还需要抄书的,正好我小叔子也是个读书人,现在正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他字迹写的很好的,至少比这书本上的字,要好很多。” “如果可以的话,不如你把这抄书的工作,转交给我好了,等我小叔子抄好了书,我就来你书店,给你送书,我刚才听你说的是,这样的书籍,抄上一本是10文钱,笔墨纸砚都是你们书店给提供的,是吗?” 看丁珊珊打的,竟然是这个主意,还来和他谈上买卖了,张小哥看她的目光,立刻就不太一样了,但也没回避的说,“小娘子说的倒也不是不可行,既然你家小叔子有这个本事,咱们这活计,交给谁都是交。” “价钱什么的,也是一样的,不瞒小娘子说,你也知道,这种书卖出去的成品价格,一本是50文钱,这房子就是老板自家的,也不用交房费。” “去掉雇人抄书的手工费和笔墨纸砚钱,基本每本书,就能剩10文钱的赚头,价钱上是不能再给你添了。” “只是不知小娘子的小叔子,字写的怎么样,文采肯定得过关,有前车之鉴,质量若是能过关的话,以后这活计,交给你也不是不行的。” 丁珊珊立刻笑着说,“笔墨纸砚这么贵,都是稀缺珍贵的东西,开书店雇人抄书,当然是大事,得慎重再慎重,这样张小哥,今天我回去就让我小叔子把以前抄的书,给你拿来一本,让你过过目。” 第38章 卯足劲头,布庄购物 “你要觉得行的话,以后咱们就以这本书为基准,我保证字迹都不会差,也不会有错别字,我也不多朝你要钱,抄一本书,就定10文钱,到时候我们定个日子,等抄好五十本书,我就来交货一次,怎么样? 见丁珊珊一身自信,信心满满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的相信,她话中的真实性,张小哥也不得不认真对待起来,这位看似年岁不大,却十分精明善谈的小娘子。 “如果小娘子拿来的书,字迹方面都过关,到时候店里往外卖也好卖,我们做买卖的,也希望找一个长期好的的合作对象,其他的当然好商量。” 这张小哥还挺好说话的,人也实在,丁珊珊心里已经有了大致的方向,在书架上,挑挑拣拣了一番,拿出了几本,她认为字迹最清晰工整的书。 “张小哥,我看这几本,是你店里字迹最工整最好的书了,摆在这么显眼的位置,想来也是很受欢迎的,抄成这样,是不就算合格了?” 看着丁珊珊拿的那两本书,张小哥眼中闪过一抹意外,“不瞒小娘子说,这几本书,不说算是小家的镇店之宝,也差不多了,从前镇上有位秀才老爷,后来这个秀才求学有成,平步青云过好日子去了,再没回来。” “这书还是那位秀才老爷,没离开镇上之前,给我店里抄写的,随着那位秀才老爷榜上有名,水涨船高,这几本书也成了镇上读书人,学习的榜样,还有人特地花押金来借阅,也许是希望沾沾秀才老爷的光。” “但这几本书是非卖品,是不售卖的,小娘子的小叔子要是能写出这样的字,那书籍的价钱,也和普通的书是不一样的,我倒是不敢私自做主,但一分价钱一分货,估计老板要是知道了,兴许还能多给娘子些手工费呢。” 这话丁珊珊听明白了,只要字迹写的好,受广大读书人的欢迎,书店卖的就贵,赚头多了,到时候她想多要点钱也行,那就什么都不是问题了。 丁珊珊心情不错,又打听了些基本的细节,再三确定没有什么遗漏,口头和张小哥约定好了,明天这个时间点,她还来,就会把书一块带来。 又从张小哥这买了几本空白书册,和一瓶墨汁留着备用,揣在怀里,出了门。 有了逛一逛,就是又方便又好,出来买个东西,都能遇见这好事,这不就又有来钱道了,丁珊珊越想越开心,对以后的生活,劲头足着呢。 书也买完了,第二站就是又去了布庄,这次没去上次的那家,而是又换了一家,别看镇子不大,五脏俱全,各种各样的营生,开的红红火火。 街上人群也熙熙攘攘,一点看不出,今年老百姓的收成不好,这也足以证明了,古往今来,有钱人的日子怎么都好过,日子不好过的一直都是没钱的。 收起心里的感叹,想着李博文那魁梧的身材,丁姗姗身为服装设计师的灵感,让她大致目测,就能约么出对方的穿衣尺寸。 她和李博武,李博宏三个人,都有了新衣服穿,现在手里又有了钱,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家男人。 丁珊珊进了布庄,挑挑选选,这回是成匹买的,先是选了一匹黑色粗麻布,因为李博文在肉铺上工,每天身上弄的,不是猪血,就是猪油,埋了汰的。 要是买棉布的给他穿,估计没几天,不磨坏,蹭坏,也得洗坏了,要不就是洗不出来,买别的颜色根本穿不出样来,属于是留给他做工作服的。 本想着再买一匹其他颜色的细棉布,给李博文做两套,平时在家穿的衣服,虽然目前为止,她还没觉得,自家男人有闲着在家的时候,但也得买。 只是选了一会,看着这些布料颜色什么的,倒是挺适合家里的两个少年穿,但穿在李博文身上,总有些不太适应。 脑海中略过,李博文的身材和面容,觉得还是穿黑色衬托他的气质,自家男人嘛,想怎么打扮还不是她说了算,最最重要的是,要打扮成她喜欢看的样子,这样看着多赏心悦目。 丁珊珊想着,唇边不禁露出一抹笑意,决定就买黑色的了,除了那匹结实的黑色粗麻布,又买了一批黑色的纯棉布。 古代这边纺布的工艺,虽然传统老旧,但不得不说,做出来的布料还是非常不错的,摸起来很柔软舒适,染色与均匀,穿在身上定然很舒服。 摸着她自己身上,洗的发白的那套衣服,这身衣服都穿了两天了,到时不穿了也能回收金币,之前因为急着出来,做出来的新衣裳,都没换呢。 丁珊珊又买了一匹做内衣的纯棉布,做被子的新棉花和棉布,也又买了不少。 她还没忘了,她自己是有好被盖了,李博文姑且跟她盖一床也可以,但家里的李博宏和李博武,都盖着黑黢黢,发霉的破棉被呢。 她本来就身量纤细的一个小姑娘,布就买了五六匹,怀里还抱着十几本书,还有一大包棉花,划拉划拉,竟都拿不了了,这可有点犯难了。 早知道这样,刚才就应该把李博宏那孩子带着好了,好歹还能帮她分担一些。 正当丁珊珊心里犹豫着,是不是该把手里的东西,先寄存在布庄一会,她回家让李博宏跟她一块儿来拿一趟。 还是去肉铺一趟,看李博文有没有时间,先帮她把东西送回去,家里离的不近,也不算太远,快点走的话,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 至于给张老大做好的那两双鞋,她倒是没忘,进镇里就可以带过来交给人家,但头一天晚上回去,第二天就把鞋给送来,这不明显的告诉人家,她这东西做的太快了,李博文也得起疑心,所以才想等两天再把鞋送来。 就当这时,丁珊珊却听到,从门面后面,有些搬搬扛扛的声音,还夹杂着伙计老板的说话声传来,先是听到老板叹了口气。 第39章 捡大便宜了 “这件事怪我,库房漏了都没及时发现,这段日子雨水大,结果被雨水灌进来,发现的太晚了,导致这些布都霉烂混色不能用了,才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 这时,听另外一个伙计说,“这是天灾人祸,谁也避免不了,里面都被布堆的满满的,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到里边的情况,又不能天天翻腾出来,谁也没想到房顶会忽然漏了,这也不能怪老板的。” “老板不要难过,咱们赶紧把这些布倒腾出来,咱们家布的质量都是一等一的,老少相信我们全都认可,有些没沾染的太严重的,做衣服什么的都不耽误,不行就把价钱便宜一点,也能卖得出去,怎么也能挽回一些损失。” “下次咱们把房顶那一处修得结结实实,把底下那处空出来些,能看得到,经常看着点,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了。” 那老板语气还是很沉重,“希望这样,这批布损失的不少,现在说其他也来不及了,只能把损失降到最低,赶紧看看能不能补救一下。” 听着后面的声音,还有几个伙计,里里外外往出搬一些布匹出来,这些布什么花色颜色,男女穿的都有,只是看得出来,有些布被沾湿了,颜色混在一起。 有的严重,有的轻微,还有些不知是不是堆在最里面没被发现,捂得都长毛了,这种布料已经彻底潮湿糟烂,就算白送给人家,拿回去也没有用。 这种最严重的布,大概有十几匹,估计也就只能扔了,老板越看越上火,一脸肉疼对那伙计摆摆手。 话都不用说,谁都明白这种情况,伙计也真心为老板难受,老板生意要是不好,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只能几个人,一人抱着几匹布,往出走去,看样子就是要去扔的,却被手疾眼快的丁珊珊拦住,“几位大哥且慢,这布是不能要了,要扔的吗?” 那几人根本没想丁珊珊一个来买东西的,竟然还和他们搭上了话,但也回答了。 “是啊,因为雨天没看住,房顶漏水了,所以这些布都糟烂发霉了,一点都不能用了,我们是拿去要扔的,小娘子有什么事吗?” 这里面,有粗布,棉布,竟然还掺杂着一匹丝绸,在古代,丝绸可是金贵东西,除非富贵人家能穿的起,平常人家一辈子可能都穿不上一次,要不是实在不能要了,老板怎么可能舍得扔掉。 但丁珊珊想法颇多,“是这样的,既然这些东西,你们都不要了,不知道能不能送给我?” 其中一个伙计听她这么说,有些惊讶,“这………小娘子你也看到了,这布已经霉烂成这样,彻底不能要了,就算你带回去,也是半点用都没有。” “说句不好听的,添灶坑都不着,你一个小姑娘,拿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 “如果你想买些便宜点的布的话,里面还有一些沾染潮湿轻微的布料,拿回去将就一下,还是能做衣服做鞋穿的,因为有瑕疵,价钱也不贵,平时的价位,至少要低许多,不如小娘子,看看那边的东西。” 这伙计说的是实打实的,丁珊珊也明白,但她的用处,旁人又怎么会清楚? 笑着说,“大哥的好意我都知道,也心领了,但这布你们留着没用,还得费劲往出扔,我觉得回去好好收拾收拾,也许还有点用处。” “这样,你们先不要扔,把布放在这里,我进去和你们老板谈谈,如果有沾染轻微的布料,我看着合适,再买几匹。” “但我一个女人家,这么多东西拿不回去,我家离这不远,就要麻烦你们帮我送一趟回去了。” 老板一脚门里,一脚门外,正好听到丁珊珊的话,听还有这好事,立刻走出,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主动过来和丁珊珊搭话,“娘子有礼了,鄙人姓刘,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这布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屋里还有不少这种布,如果娘子想买,不妨进来仔细看看,挑选一下,娘子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布庄理应帮娘子送货上门的,拿东西的事,娘子放心。” 看老板这么痛快,丁珊珊也不磨叽,非常爽快的跟老板进了里屋,的确像他们说的那样,至少有二十多匹布,都被雨水沾湿了。 这种浆染出来的新布料,只要被粘湿了,就会有抹不掉的水印和痕迹,当新布卖肯定不行,也不会有人要的。 但在丁珊珊看来,回去好好洗一洗,做一些特殊处理,做衣服什么的,还是不耽误的,只是卖不上新布的价格了。 家里暂时做衣服的布都买够了,当然不用再买了,丁珊珊买这些便宜东西,是想要在逛一逛里卖金币的。 所以,有些布料沾染的比较轻,老板还能卖出去,看起来,讲价也讲不下去多少的,丁珊珊随便翻翻,就没多去看,反倒盯准了,沾染的比较严重的那几匹布,大约有七八匹的样子。 对老板说道,“老板,我家里做衣服的布,暂时够了,我看这几匹布,霉湿的挺严重,从里到外都沾染了,再处理也做不了什么用,你留在手里估计很难卖出去,今天既然赶上了,不如你就都卖给我,这价钱上,你看多少钱合适?” 其实老板和丁珊珊想的差不多,那几匹损毁轻的布料,怎么样也还能出些钱,只是这些严重的,想卖出去很难,现在能赔点钱处理出去,都是非常不错的了。 好容易来了丁珊珊这么一个,看似正常,实则尽买些没用东西的冤大头送上门来,他当然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立刻说道,“我做买卖,你买我卖,既然小娘子需要这些布,且这些布都带瑕疵,小店儿也不会多要娘子银子。” “这里还有两匹丝绸布,这两匹布,每一匹,娘子只要给五四十文钱,那六匹粗麻布和三匹细棉布,每匹娘子就给我二十文钱,你看怎么样?” 第40章 送货上门,及时解毒 丁珊珊看了看,老板这价钱要的也算公道,便没再讨价还价,“也好,这价钱方面,你要的还算合理,但门口要扔的那些布,你要一并送给我,然后再帮我送到家去,可以吗?” 老板立刻答应下来,“这是自然,今日娘子是我们这里的大主顾,我们理应帮娘子送回去。” 两人谈好了价钱,丁珊珊非常痛快的付了银子,总共也没有多少钱,老板马上让伙计牵来了马车,发霉的那十几匹布,再算上丁珊珊后花钱买的十几匹布,以及之前,她买来要做衣服和做被的棉花,划拉划拉,能用的和不能用的全都算上,竟然二十多匹,快到三十匹布了。 看着伙计们一趟一趟,把这些布都搬到了马车上,丁珊珊其实自己觉得,这也就是另有用途,要不然娶了她这么个败家娘们,买一次布就能装一车,李博文就是能挣来金山银山,也不够她挥霍的。 丁珊珊想着,脸上带着笑意,跟着一块坐上了马车,往自己家的方向赶去,好在他们家住的地方偏远,四下没邻居,孤吊吊的一家。 不然就算把布带回去,大庭广众之下,她都没有机会卖到逛一逛里,换成金币,只是不知,今天能收获多少金币呢?应该不会少。 抱着这样的想法,丁珊珊没让他们把马车赶到自家大门口,而是到了离垃圾堆不远处的地方,就让他们就地把布匹卸了下来,还给了几个伙计每人二文钱的辛苦钱,在对方连连道谢中,让他们赶车回去了。 看了看这片树林,确定四下没人,连动物都没有,把有用的东西留起来,其他的没用只能扔的,丁珊珊通通小手一挥,全都给卖进了逛一逛里。 然后,只看着脑海中的大屏幕,叮铃铃的金币字数,一个劲的上涨,一匹破烂布,竟能卖上二十个金币之多,丁珊珊心里别提那个开心劲儿了,真是太好了。 不算这段时间花的,算上之前赚的金币,她现在已经拥有189个金币了,也就是说,马上就能买上品解毒丹了,那李博武的腿,十有八九就有救了。 平复了兴奋的心情,丁珊珊第一时间点开页面,把解毒丹买了下来,然后怀里抱着几匹买回来的布,往家门口走去,还边走,边合计着,一会儿回去抄书的事。 可刚走到大门口,还没进屋呢,就觉得不对劲儿,平时家里都挺安静的,但她似乎听到了,平时最安静的李博武,发出了惨叫。 丁珊珊心下一凛,赶紧三步并两步地跑进了屋,把怀里的东西,稀里哗啦扔到炕上,就冲进了里屋,顿时大骇。 只见李博武瘦弱俊秀的脸上,以肉眼能看到的,攀爬上了丝丝缕缕的黑气,他本人也痛苦哀嚎的在满炕打滚,双手死死地抠着了自己的腿,像是要把血肉抠下来一般,抑制不住的发出惨叫,“好疼!………好疼!………” 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淋漓而下,冷汗淋漓,疼得痛不欲生,直用头往墙上撞。 李博宏才是一个小少年,也不知自己的二哥,这是怎么了,突然变成这样,心疼的直掉眼泪,死死上去压着李博武,不让他乱动伤害自己,惊慌的大喊。 “二哥!………二哥!……你怎么了?你别吓唬我,你不要这样!……你不要这样!……我马上去找大哥和嫂子回来,你先忍一忍!………” 可李博武被折磨的死去活来,根本都听不到旁人说什么,恨不得马上咬舌自尽。 丁珊珊不知发生了什么,但从以前的事,以及李博武死死抠着自己双腿的行为能猜出来,应该是李博武身上的毒,忽然发作了,不然他不会疼成这个样子。 她心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只知道不能让这个美好的少年,这么毒发身亡了,赶紧扑上去,手里凭空拿出了一个药瓶,倒出一颗莹白如玉的丹药,往李博武嘴里塞去。 “博武!……博武!………你清醒一点!…………你能听到嫂子说话吗?赶紧把这药吃了,吃了你就好了!……吃了就不疼了,听话,先忍一下,快把嘴张开吃药!” 眼前人影一闪而过,听到了丁珊珊的声音,总算见到了主心骨,被李博武忽然犯病,折腾了半天,早就吓坏的李博宏,哇的一声就哭了。 “嫂子,你总算回来了,二哥不知怎么了,忽然就这样了,疼得死去活来,你和大哥都不在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嫂子,你一定要救救二哥啊!” 丁珊珊赶紧抱了李博宏一下,安慰着他,“博宏别怕,不哭了,不要担心,嫂子一定会救你二哥的!” “他现在神志不清醒,你赶紧用最大的力气,帮嫂子把他按住,别让他乱动,伤了自己,让他把这药吃了!” 李博宏抹了一把眼泪,用力点头,用尽浑身的力气,按住李博武。 李博武疼的太狠,牙关咬得紧紧的,双目血红,还在不间断的发出惨叫,要不是他们家住的实在偏远,四周一段距离,都没有邻居,忽然发出这种惨叫声,怕早就把人招来了,现在倒是省了麻烦。 在李博宏的全力帮忙下,丁珊珊用了最大的力气,死死的用手卡着他的下颚,硬是把丹药塞进了他嘴里。 中间还被李博武控制不住的,咬伤了手指,流了鲜血,都强忍着没说什么,直到确定李博武,真的把药吃下去了,才放下了心,让李博宏放开了他。 不知这解毒丹是不是真的那么有作用,被咽下去以后,缓了缓,李博武就不再那么折腾了,渐渐消停了下来。 勉强看清眼前的是万分担忧他的丁珊珊,和哭的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的李博宏,他被毒素侵蚀了好几年的身体,本就脆弱不堪,刚才毒发又折腾了许久,好容易舒服点儿,来不及说话,就眼睛一翻,闭眼睡了过去。 第41章 暴露了,博宏信任 见他终于消停了,丁珊珊忙了满头的汗,又被咬伤了手,忽然脱力的坐在一旁。 李博宏却很担心,“嫂子,二哥怎么睡着了?他没事了?” 丁珊珊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放心,你二哥已经没事了,应该是之前折腾的太累了,才会体力不支睡过去的,让他好好睡一觉。” 看着丁珊珊手指,被李博武咬伤了,还在流血,看着就很疼,李博宏赶紧拿出一块干净的布,帮她包上伤口,“嫂子,你不要怪二哥,二哥是太疼,折腾的不认识人了,连我都不认识,控制不了自己才咬你的。” 丁珊珊摸摸他的头,“你放心,嫂子不会生气的,这是小伤,养养就好了,也许你二哥的身体,以后会有很大的改善,他再也不用受这样的苦了,病也会慢慢好起来,恢复到正常时候的样子,那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李博宏虽小,但却不是傻子,之前丁珊珊手里,凭空就出现一颗药,他当然知道,那是非常不正常且神奇的。 看丁珊珊的目光预言又止了一会,才终于问了出来,“嫂子,之前我看你,看你手里拿的那药,你是怎么弄来的?二哥现在没那么难受了,是不是因为你给他的药?” 情急之下,这件事已经暴露了,丁珊珊也不愿,但比起让李博武这么痛苦,甚至会有没命的危险,那她宁愿暴露了自己,也不能见死不救。 何况博宏这孩子心眼好,他们现在已经是一家人,她相信就算这件事暴露了,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认真的对李博宏说,“博宏,嫂子知道你是好孩子,懂事又听话,就不瞒着你了,其实,嫂子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能力。” “刚才给你二哥吃的药,也是我想办法弄来的,那是解毒丹,应该能解了你二哥体内的毒,之所以从前没有第一时间帮你二哥把毒解了,是因为嫂子能力有限,想要得到些什么东西,也一定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之前我是没有这个本事,今天我也是刚有能力,把解毒丹弄来,想着回来给你二哥吃下去,为他解毒,没想到,就遇上你二哥已经毒发了,我庆幸这颗解毒丹得来的是时候,不然,你二哥就要有危险了。” “现在,好歹把人保住了才最重要,但是你要记住,财不外露,能力也一样,人心叵测,嫂子的这种能力,除了我们家人以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不然,一定会为我们一家,引来非常大的灾祸,那不是我们能承受得起的,也许都会隐瞒杀身之祸也说不定,这件事一定要保密,你明白吗?” 听了丁珊珊如此认真的一番话,李博宏思考了一下,没有立刻回答,反问道,“嫂子,那之前你忽然就做出了那么多衣服,是不是也跟这种能力有关?而且,你衣服做的,实在是太好了,我都没见过有手工这么好的衣服。” 丁珊珊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是啊,之前做的衣服,也和这种能力有关,嫂子的能力是上天赋予的,但也有很多局限性,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只是我会努力让你和你大哥二哥,和我们这个家,过上越来越好的日子。” 李博宏非常认真,肯定的点点头,“嫂子,自从你来的那天我就知道,你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原来,嫂子是上天赐给我们家的福星,不止给我们带来好的生活,还治好了二哥的腿。” “无论嫂子是什么人,又有什么样的能力,你永远都是博宏的嫂子,博宏会一辈子都孝敬嫂子,嫂子放心,博宏发誓,除了我们家的人,不会向任何一个人说起这件事的,也不会给我们家和嫂子带来任何麻烦。” “博宏和哥哥们对嫂子,只有感激,嫂子这么好,我只希望嫂子能永远和我们是一家人,永远和我们在一起。” 丁珊珊展开笑容,“当然,我已经是你嫂子了,我们当然会一直在一起的,至于你大哥和你二哥,这件事也不用刻意提起,就先当是我们两个的小秘密,就让他们自己慢慢发现。” “其实嫂子倒很想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才发现呢,我们就先统一瞒着他们几天,到时候等他们发现的时候,让他们吓一跳,你说好不好玩?” 李博宏是个才十一岁的小少年,小孩子心性还没有褪去,又把丁珊珊当成崇拜的偶像,嫂子说什么是什么,竟也叛变了自己的两个哥哥,一心都听嫂子的。 立刻点了点头,“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博宏愿意听你的,那我就先不告诉大哥和二哥,相信以后他们知道了嫂子的能力,一定也会很惊讶的。” 想到那画面,尤其是李博文惊讶的样子,丁珊珊也笑了出来,看着躺在炕上熟睡的李博武,她庆幸自己做了一件明智之举,及时淘来了金币,买来了解毒丹。 不然在这个危机关头,眼看着李博武毒发,解毒丹在那,没有金币,买不出来,那李博武今天就危险了,而且以后,有了李博宏这么个和她一心的小知情人,她也不用再遮遮掩掩,那么担心了。 鉴于李博武睡得很香,需要休息,丁珊珊和李博宏都没打扰他,给他盖好了被子,就退出了里屋。 现在早就过了午饭时间,丁珊珊这回也不用瞒着了,直接一挥手盛出两碗大米,给李博宏整了一顿香喷喷的大米饭吃。 昨天灌了好些血肠呢,一顿根本吃不完,又热上了一些,还用肉炒了个青菜,这顿大米饭,把李博宏吃的特别满足,小嘴巴子上都是油,小肚吃的圆滚滚的,瘦削的小脸上都红扑扑的。 也知道之前为什么,粥和汤,都煮的那么好喝了,这一切都是嫂子的功劳,看着丁珊珊的目光,更是精亮精亮的,他实在太佩服太崇拜嫂子了,只要嫂子手一挥,什么都能变出来,跟神仙似的。 第42章 贴心平台,暴利买卖 家里有这么个神仙嫂子,对他们又好,以后还怕过不上好日子吗?这大米饭实在是太香,太好吃了,又软又嫩,就不是粗糙生硬的粟米饭能比的。 吃饱饭后,李博宏主动承包下了洗碗刷锅扫地的活,丁珊珊就进屋翻了翻衣柜,来这好几天了,天天不是忙这就忙那,她还没仔细看过衣柜里都有什么东西呢,今天又买了好几匹布回来,也得好好收拾收拾,放起来慢慢用。 还别说,这一翻下来,真有发现,从衣柜里发现了一只,缺了一条腿的人参,不用人说丁珊珊也猜到了,那缺的人参腿,肯定是用来换了她的那根儿。 不知李博文是怎么想的,这人参拿回来,还没给李博武补身体呢,趁着现在李博武刚解了毒,身体虚弱,不如就把人参炖点参汤,给他补一补。 除了这个用布纸包纸裹的人参以外,其他还有些针头线脑,破衣烂衫啥的,也就没啥好玩意儿了,标准的跑腿子小窝棚,淘不出什么宝来。 丁珊珊琢磨了一圈,看看这个家里,百废待兴,以后要把日子一步一步过好,应该还有的忙活呢,扯下了一只人参腿。 又在逛一逛里,花了五个金币的价钱,买了些温和滋补的又便宜的中药材,一起配着人参,点着了小炉灶的火,用家里的瓦罐,把所有药材和人参,放在一起,添好水炖上。 让李博宏先看着火,她自己则是进屋,坐在炕上,点开了逛一逛的大屏幕,翻找起字帖来,果然不出所料,贴心的平台在做衣服的时候,把样式和款式,自动生成了这片大陆适用的。 硬笔字帖,毛笔字帖什么的,也是一样的,中间连个过渡设置都不用,之前在书店接下抄书这个活,她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本来也没打算用李博武一个常年带病,身体不好的,抄书养家。 压根儿打的就是逛一逛里,能不能批量印刷的主意,在这古代可没有印刷技术,所有书籍都是靠手工抄写,事实证明,她的想法是对的。 丁珊珊货比三家,四处翻了翻,平台里的东西诚不欺我呀,各种各样的字体,应有尽有,包含了所有大家字迹。 比她在书店看到那个什么所谓的秀才,留下的那几本书,被当镇店之宝似的往出租的字体,还要更上一层楼,在她看来,二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要是把这种书给拓印下来,拿到书店去,保证那店小二得乐得合不拢嘴,她就是在往上谈谈价钱,对方八成都能同意。 要知道,抄一本书的底价,是10文钱的,就是不往上涨也够用啊,长期下来,这可是一项好买卖。 丁珊珊兴奋的想着,拿过今天买回来的书,搜索了自己想要的,仔细核对再三,确定内容完全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偏差,这样印刷出来,店家也挑不出毛病来。 抄书这毕竟是个精细的工作,必须得慎重仔细核对一下,别到时把书全给抄错了,那可热闹了,不止不能挣钱,还得赔给人家不少钱。 确定下来以后,丁珊珊翻了翻,二手印刷机价格不算太便宜,去除之前给李博武买解毒丹和药材的钱,她现在手里还有84个金币,买下这台印刷机,就需要50个金币,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不算便宜。 因为今天发生了李博武,忽然毒发的事,为了以防再有突发状况发生手里没钱,要是再把金币折进去一大半,手里没钱,心没底,丁珊珊的确是有些舍不得的。 但这平台,就是贴心又实惠,你嫌贵不想买,还可以暂时租,租金也不贵,一天一夜24小时一个金币,便宜又实惠,而且里边有成千上万册的书籍做底样,都不用你操心,直接把空白书册丢进去,人家就能给你印刷出一本一模一样的。 这平台对卖家,简直不要太友好,这好事都预备好了,还有啥不放心的。 丁珊珊不再犹豫,打开了印刷机的页面,把今天从书店带回来的墨汁,倒进了印刷机的墨盒里,然后又把两本空白书籍,丢了进去。 这次她要印刷的,是一本三字经,和一本千字文,也是现在书店一直热销款,家家户户都有孩子,稍稍有点条件的,当然要给孩子读书起蒙做准备,所以这种书籍,都是必备的。 一切准备就绪,丁珊珊就按下了一键启动,只见,收到确定的指令,两本书立刻同时启动,堪比现在复印机还牛逼的速度,立刻刷刷刷的开始工作进程,底样从头翻到尾的时候。 墨汁下去没多少,但一本书已经拓印好了,这个过程整体下来,也就不到五分钟时间,且这款牛逼的高级的印刷机,还带有自动烘干功能,一本书印下来,直接就是烘干能用的,边印边干燥。 更不可能有墨汁晕染字迹的情况发生,字迹清晰工整,和手工书写出来的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甚至比人工书写的还好。 丁珊珊心里喜滋滋的,把自己的印刷副本,拿了出来,抚摸着上面的字迹,就照现在这么发展,以后,她只要想,开书店都行了,但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一次两次行,要是时间久了,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她所有印的书籍,全都是一模一样的,会被人看出不妥,手工书写都会有所误差,即便出自同一人之手,也不会每次写的字都一模一样,怎么也跟机器达不到同一个水平。 为了不引起别人怀疑,下次印书的时候,她会把字体字迹略有改动,好在印刷机也是自带这项功能的,那就不会让人看出来毛病了,这些细节必须要注意。 但眼下,这一个金币可不能白花,丁珊珊很快把第二本书,也给印了出来,想了想,又按手里在书店那买来的空白书册,搜索看平台里有没有空白书籍卖。 这一搜,还真别说,这平台真是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 第43章 批量印刷,李博武见好 与她手中一模一样的书籍,有很多家店铺都在出售,且纸张什么的几乎没有偏差,只会比外面的好,价钱贼便宜,她买起来都不觉得有什么压力。 在书店的空白书籍,一本可是要卖上十文钱,但在逛一逛里,一个金币就能买十本,丁珊珊双眼放光,觉得自己好像又看到了商机。 心里这么想着,把墨汁也给搜索了,同样比店里的,价钱要便宜很多,而且质量很好,不用担心掺假。 丁珊珊心里暗下拍板,明天把书送去以后,她就要再重新和店小二,甚至是直接面对老板,谈谈价钱了,既然平台这么给力,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当然要发挥最大价值。 以后她再抄书,也不用书店出墨汁和空白书籍了,反正那伙计也说了,里外里,这些工序都走完以后,书店一本书也是十文钱赚头,那她干嘛不把这中间的钱,都给省下来,自己从平台里购买东西。 到时候直接以40文钱的价格卖给书店,而且她拿出来的书,质量又好,不愁销售,她得了甜头,书店那里也薄利多销,这不就是一举两得的双赢吗? 相信书店老板,只要不是太缺心眼,一定会同意的,她的书质量好就大过一切,不然镇上书店这么多,也不是只有他这一家能合作。 丁珊珊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可行,头脑一热,为了节省那一个金币的租金钱,竟然又花了5个金币,买回了50本空白书籍,直接扔进了印刷机里。 每印一本书,依旧把字迹稍微调整改动一下,把什么论语,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启蒙书籍,各种各样,能用上的当下书籍,全都印了一遍,一样印刷了五本,字迹清楚可见,而且每本书都不同,全都是上等质量的好书。 取出来后,丁珊珊仔细检查纸张什么的,比给书店提供的,质量只好不差,40文钱卖给书店,书店绝对都是占了便宜的。 丁珊珊找了家里的麻绳出来,把这50本书,分成五摞,分别捆了起来,从书店拿回来的那两本印好的书,也放在了其中,就等着明天拿着,去书店那里卖个好价钱。 她当然不能说,这是她一口气弄出来的,就说这都是他小叔子,以前就抄好的,相信书店会乐呵呵收下。 刚收拾完这些,丁珊珊把书放进了衣柜里,就听到里屋,传来了李博武的咳嗽声,李博宏还在厨房看着炖参汤呢,丁珊珊赶紧下地穿鞋,进了里屋。 只见李博武的确睡醒了,这次,他竟自己从炕上坐了起来,蜡黄的脸上,都恢复了丝丝红润,而且多年来没有知觉的双腿,竟然都有了感觉,自己正挪动双腿想往地下挪呢。 丁珊珊看着,面上一喜,赶紧过去扶住他,“博武,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你躺了这么久,现在身体还虚弱,就算能动了,也不能自己往炕下挪,我不是说了吗?有什么事你就喊一声,别摔着了。” 之前因为被痛苦折磨的,神情恍惚,李博武的神智,并不是太清晰,但恍惚间也记得,是丁珊珊情急之下,喂了他一颗药,然后他就觉得没那么疼了,就睡了过去,现在醒过来,记忆也没失去。 看着丁珊珊的目光,倒是没有防备,但却带着些疑惑和不解,“嫂子不用担心,我好多了,不知怎的,一觉睡醒,觉得我的腿都有了知觉,这一切,应该都是嫂子喂我那颗药起的作用,不知嫂子给我吃的是什么?” 丁珊珊对他笑了笑,“嫂子今天出门上街,回来就看到你忽然发病很痛苦,那药是嫂子买来给你解毒的,想不到效果这么好,你吃了就不觉得疼了,看着你腿都能动了,嫂子也替你高兴。” 丁珊珊这么说也没错,虽然她上街不是为了买药,但也是因为上街买回来布匹,卖出金币,才买的这颗药,说这药是她买的,也是实打实的,只是买的地点和方式,跟别人不一样。 李博武是相信丁珊珊不会害他的,心里对这个嫂子,只有感激,看着丁珊珊的手还被布包着,想到之前自己疼痛之下,险些咬伤自己,是嫂子拦着他,却把嫂子给咬伤了,心里尽是愧疚。 “都是我不好,把嫂子咬伤了,嫂子,你手怎么样?还疼不疼了?” 丁珊珊摇摇头,“什么好不好的,我没事,只要你的身体能好起来就好,你才刚好,先不要急着下地了,也不知体内的毒素,有没有全清理出去。” “嫂子在厨房给你炖着参汤呢,我让博宏在看着呢,现在差不多该炖好了,我先去给你端点参汤过来喝点。” “等你觉得好些了,嫂子扶你下地走走,我说过,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腿,你看,这不就有希望了。” 李博武看着丁珊珊,似是有许多话要说,但终是没说出什么来,点了点头。 安顿好他,丁珊珊来到厨房,李博宏正蹲在灶坑旁,看着小灶台上的瓦罐呢,十分认真,生怕把这得来不易的人参给炖坏了,耽误了给他二哥补身体。 丁珊珊拿了个勺子,用抹布垫在瓦罐的盖上,打开瓷盖,立刻,一股人参和各类药材的中药味儿,扑面而来。 人参在哪都是珍贵稀缺物品,这颗人参并不小,也有些年份了,不然也不能只用一个人身腿,都能换来一个大活人当媳妇,也不知李博文是怎么弄来的。 平台里买的中药,也很不错,炖在一起味道很浓,时间差不多了,丁珊珊把参汤倒了出来,总共炖出了一小碗,就没分给李博宏,全都端到里屋,给李博武了。 “博武,这参汤刚好炖好了,还热着呢,嫂子还往里面放了别的药材,你病了这么久虚不受补,不能多喝,但你还年轻,身体好好补养补养,很快就会补过来的。” 李博武没有推辞丁珊珊的好意,抬手把参汤接了过来。 第44章 想上茅房,排出剧毒 “嫂子放心,我一定快点好起来,不会辜负哥哥弟弟和嫂子的一片苦心。” 此刻,少年在心里已经认定了,之前那颗药指不定是丁珊珊费了多大的劲,才为他弄来的,他的腿瘫痪了这么多年,中了什么毒,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要不是大哥一直用内力帮他压制着,把毒全都压在双腿里,别说他不能下床,早几年,都一命呜呼了,哪能苟延残喘活到现在,基本是不可能的了。 之前之所以会毒发,不是突然情况,而是毒素在体内,已经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即便有大哥为他再怎么压制,也终有压制不住的一天,只是尽量拖延着。 本以为,今天已经是他的死期了,也算解脱了,可想不到,吃下那颗药以后,他体内的毒素,不仅消除了大半,双腿都有了知觉,也不觉得疼了,这怎么能让他不神奇? 嫂子一个小姑娘,本身出身农家,怎么有这样的本事?但嫂子一心为他好,为了这个家,既然她不愿说,他也只能不再追问,相信总有一天,嫂子会愿意主动告诉他的。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要再辜负连累家人,和这么好的嫂子,赶紧让自己好起来,这样才能回报嫂子的好,以后要好好照顾哥哥弟弟,不要再让家里人操心。 直到一碗参汤全都下肚了,眼见着李博武的脸色又好了不少,丁姗姗心下全是欣喜,把空汤碗接过来,“博武,你脸色好多了,这几天这是我第一次看你脸色这么好,相信你很快就能站起来了,你大哥回来知道你好了,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说到这,见李博武竟然没有开口说话,反倒有些隐忍的样子,丁珊珊还有些不明白,跟着追问,“你怎么了?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要是有的话,你就说出来,千万别忍着,我们再想办法。” 李博武看了丁珊珊一会,见她实在没有出去的意思,只好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嫂子,我很好,没有哪里不舒服,只是,我想………我想上茅房。” 他这一说,还把丁珊珊闹了个大红脸,立刻就明白过来了,就没有她这么蠢的女人了。 来家这两天,竟然都忘了,李博武每天也是要三次,解决三急之事的,这事她这当嫂子了,当然帮不了忙,赶紧红着脸说,“都是我给忽略了,你等着,我这就去喊博宏进来帮你。” 丁珊珊出门赶紧喊着李博宏过来,说李博武上茅房的事,李博宏赶紧进屋帮忙,但这次,李博武觉得自己腿有知觉了,就在炕上待不住了,坚持要下床去茅房。 李博宏拗不过他,只好拿过丁珊珊新做的鞋子,给自己二哥穿上,扶着他从炕上下来,往茅房走去。 李博武都瘫痪在床这么多年了,虽然现在下炕还需要人扶着,但自己能支配,自己抬起双腿,往前走着,对他来说,都是奇迹。 李博宏当然不希望,自己二哥的腿,一直残疾下去,但几年下来,一点改善没有,其实他心里下意识的,也已经接受了,二哥的腿不会再好了,只要能留条命都不错了的这个事实。 可今天,就真切的感受到了,二哥真的好过来了,开心的眼圈微红,更是尽心扶着自己的哥哥,来到茅房门口。 李博武特别坚强,坚持拒绝了自己弟弟陪着他一块进茅房,还顾及着,家里还有嫂子一个女的,坚持把门关上,两手握着旁边的木头柱子,硬撑着力气,小心蹲着下来。 其实多年不下床,他也害怕,自己不小心掉到茅坑里去,那更给人添麻烦了,但显然,老天爷是眷顾李博武这个少年的,他并没有落得和孙胖子一个待遇。 只是这次茅房上的,李博武觉得小腹一直隐隐胀痛,有什么东西要冲体而出,之前因为和丁珊珊说了几句话,他腿脚刚好,走路走得也慢。 进茅房的时候,已经憋了好一会,现在蹲下,放松下来,立刻稀里哗啦,排出了一大堆污秽。 而且这次排便的味道,和以前也不一样,以前也会有臭味,但并不太浓烈,也就平平常常,不知是否与解毒有关,这次的粑粑,拉的奇臭无比,熏得他自己,都一阵阵作呕,实在太臭了。 李博武在厕所里,足足蹲了有10分钟,这期间肚子就没消停过,倒是哪都不疼,就是个拉,拉到后来,他自己都有点心里没底儿了。 他这几年下来被毒素折磨的,说是骨瘦如柴,余日无多,也差不多,肚子平平,怎么可能排出这么多东西来,可事实上,就是这个样子的。 而且自己低头看去,他所排出来的便便,都带着浓烈的黑色,黏糊糊的特恶心,不通医术的人,有基本常识的都懂得,他体内是含有剧毒的。 而且现在这些毒素,被排了下来,随着这期间,毒素越排越多,他体内的坠痛感觉和感受,也越来越轻,竟越来越觉得,一阵身轻如燕。 自从被人下毒后,他饱受痛苦摧残的折磨,已经多年没有这么轻松的感觉了。 这次,十几分钟蹲下来,丝毫没觉得腿麻不说,起得身来都觉得,他现在都不像来厕所之时,还需要博宏搀扶着,自己就能走出去了,可见这见好的速度有多快。 李博宏也不放心自己二哥在厕所蹲着,生怕他出意外,一直守在茅房门口不远处,见李博武迟迟不出来,隔一会儿喊一声,以确定他的安全。 直到拉出了好大一堆,奇臭无比的粑粑,李博武觉得,暂时应该是排不出什么了,肚子也轻松,没有坠痛感了,收拾了一下自己,穿好衣服走了出来。 李家兄弟每天都会相见,尤其是李博宏和李博武,天天在一起,可只是从茅房出来,李博宏就觉得,自家二哥,又变得不一样了。 进去的时候,脸色是一个样子,只是上了个茅房,出来以后。 第45章 脱胎换骨,真心感激 之前那满面蜡黄,泛着乌青的脸色,竟然消退了一大半,肌肤都变的白皙不少,双眼有神清亮,除了身材还偏为瘦弱,哪里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简直就像脱胎换骨重生了一样。 立刻走上前去扶着他,“二哥,你真的好了!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都能自己走了,我真不敢相信,我这不是在做梦?” 李博宏都高兴成这样,身为当事人的李博武,又怎会不知自己身体的变化,双眼中尽是带着熠熠生辉,“博宏,我感觉浑身上下,轻松了许多,二哥是真的好了,刚才在茅房里,我排出了不少毒素,排泄物都是黑的。” “这是以前这几年,从来都没有过的,肯定带着毒素,随着排出来以后,我越来越觉得舒服不少,我感觉再持续个几天,体内堆积的毒素排尽,我就会彻底恢复健康了,终于能做个正常人了,但这一切,都该感谢嫂子。” 李博宏重重点头,这是当然,自从嫂子来了,家里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他不知该怎么开心好了,做梦都感激老天爷,把这么好的嫂子,安排到他们家。 李家这兄弟三人,老大李博文尚武,从小就被父母送出家门,与高人学艺,练就了一身好武艺,都是在外面师门中长大的,后来家生变故才回来。 家破人亡时,李博宏还太小,记忆不是很深刻,被两个哥哥护着,跑了出来,逃得一条性命。 只有李博武是兄弟几人中,书读得最好的,是远近闻名的神童,更是一个知道知恩图报的人,觉得自己身体好了大半,拒绝了李博宏的搀扶。 瘫痪了这么久,他感觉自己都有些不会走路了,要不是博宏天天帮他按摩腿部,大哥偶尔也搀扶着他,让他在家里走走,用功力为他疏导,他卧床好几年,现在肯定已经变成瘫痪,彻底走不了了。 试探迈着自己两条僵硬的腿,往前走了两步,适应了一下,庆幸自己还是能走路的,慢慢走回了屋里。 这会儿,丁珊珊正在炕上坐着呢,啥也没干,也没出门去,二小叔子要上厕所,又有三小叔子陪着,男女有别,她这当嫂子的,总得避讳着点儿,当然不能跟出去堵门,只能在屋里待着,相信有李博宏照顾着,也不会让他二哥出事。 见过了半边天,李博武竟然是自己走进来的,整个人都精神了,脸色也好了太多,立刻开心的说,“博武,你真是大见好了,都能自己走了。” 李博武没回答丁珊珊的话,却径直走到了炕沿前边,忽然给丁珊珊跪下了。 可把丁珊珊吓了一跳,不知李博武这是怎么了,赶紧下地,就要把他扶起来,“博武,你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赶紧起来,你腿才刚好点,身体还弱着呢,地上凉,可别硌着了。” 但李博武这次,坚持拒绝了丁珊珊扶他起来,一定要跪在地上,“嫂子,我李博武能有今天,还有重新站起来,捡回一条命的机会,这一切,都是拜嫂子恩赐。” “嫂子对我恩同再造,之前我还误会过嫂子,对嫂子恶语相向,都是我的不对,请嫂子原谅,我虽不是多深明大义的人,但嫂子对我和这个家的付出,我都深深记在心里。” “以后只要有我,有我们李家在一天,我都会把嫂子当成,最亲最亲的人,照顾尊敬,嫂子对我们一家有大恩,这一拜,嫂子受得起,请嫂子受我一拜。” 丁珊珊是真没想到,李博武竟然是这么一个认死理的人,还跪在地下给她磕头,又赔礼道歉,又感谢的,赶紧硬是把他扶起来。 还对站在一旁的李博宏说,“博宏,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过来帮嫂子,把你二哥扶起来,他还有着病呢,不能这么跪在地上,有什么话起来再说。” 李博宏赶紧过来,帮着丁珊珊一起扶李博武,“是啊二哥,你赶紧起来。” 丁珊珊也对李博武说,“你的心意嫂子知道了,也全明白,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以前的事嫂子都没放在心上过,你也不要再放在心上了。” “我来到这以后,我们就已经是一家人了,就要同舟共济,我当然不能见死不救,何须行这么大的礼,以后别这样了。” 李博武这样坚强的人,眼圈微红,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实在是未到激动时,没人知道,这些年来他是怎么坚持下来,这种痛苦的煎熬的,家破人亡,流落在外的打击,毒药的肆虐摧残和折磨。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哥哥和弟弟不离不弃,兄弟三人一直相依为命,苦苦支撑着,他这副残破的身躯,早就埋入黄土,成为枯骨了,哪还有新生的一天。 他实在不能不激动,更感激救了他和他们一家人的丁珊珊,是嫂子为这个家带来了新的生机,这种感激,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形容。 既然李博武的腿好多了,那里屋他住了那么长时间,对他来说不亚于一个牢笼,丁珊珊当然不能再把他扶回去,也不想再把他关进去。 和李博宏两个,先是扶着他坐在炕边上,丁珊珊立刻起身,到炕上把做好的那床新棉被拿了出来,也就是她和李博文一起出去买了棉花和布做好,打算给自己用的那床棉被。 她宁愿自己先不用,忍一忍,也要先紧着李博武,少年太瘦了,身上就剩一把骨头,要是就这么坐在光板炕上,不铺上被子,都能把身上咯坏了的那种。 丁珊珊把被打开,铺在炕上,铺的软软乎乎的,扶着李博武坐上去,“博武,你听嫂子说,以后咱们一家人,就不要再客气,嫂子有这个能力帮你。” “博宏懂事,你大哥也是个顾家的人,你现在病好了,咱家的日子以后一定会越过越好的,现在刚只是个开始,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你还年轻,身体只要好了,恢复的也快。” 第46章 来顿白面馒头 “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把身体养好,恢复到健康状态,那我和你大哥才能放心。” 李博宏也点头如捣蒜,嫂子的话就是对的,“二哥,嫂子说的句句在理,咱家有大哥和嫂子,何愁过不上好日子。” “嫂子来了这几天,我都觉得自己上天堂了,今天你的病这么见好,等大哥回来知道了,不知开心成什么样呢,咱家最近高兴的事多多呀,以后咱就能过好日子了。” 李博武没拒绝丁珊珊的好意,坐在软软的新棉被上,心下豁然开朗,满是感激,看着眼前这住了几年熟悉的家,都觉得感觉不一样了,这就是心里的变化了。 保证般的说,“嫂子放心,我什么都明白,会好好养身体的,以后我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好好照顾我们这个家,照顾嫂子和哥哥弟弟。” 明白少年现在的感受,丁珊珊也不拒绝他的好意,眼中带着满满的鼓励,“嫂子相信,你是个有出息的人,但这些都不着急,你中午醒过来后被折腾够呛,只喝了那一碗参汤,汤汤水水的,一会就消化了,也不顶饿,等嫂子这就去给你做点补身子的东西吃,一定尽快把你的身体补养过来。” 说完,安顿好李博武先休息,丁珊珊就起身下了地,往厨房去了。 李博武被毒素侵蚀了多年的身体,已经脆弱不堪,又大病初愈,这种时候是最脆弱的,必须要好好补养,需得营养均衡,却又不能补得太过,不然只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她一定要亲自照顾着,别解了毒再落下病根。 看丁珊珊出去了,李博宏也闲不住,马上就想跟出去帮忙,对自己二哥说,“二哥,这棉被是嫂子新做的,特别软和,你在这歇一会,我去帮嫂子的忙。” 李博武点头,“好,你快去,我这没事,别让嫂子一个人忙,太累了。” 李博宏出去以后,炕上就只剩李博武一个人坐着了。 之前急着为李博武解毒,炕上扔的买回来乱七八糟的东西,在李博武上厕所时,也被丁姗姗收拾好了。 李博武现在只知道,丁珊珊出去买了东西,具体买了什么,他是不知道的。 所以,现在丁珊珊都是养护李博武的身体为主,并不是太介意其他事情了。 来到厨房,在逛一逛里搜索了一下,以七个金币的价钱,买了50斤一袋的白面,一袋大米正常价钱,是10个金币,但白面的价钱,又比大米便宜三个金币。 这次,都没有避讳李博宏,拿出一个饭盆,凭空舀出了好几碗白面,雪白的面粉,颗粒细腻无杂质,被放在盆里,看着就喜人,更别说想象一下吃到嘴里的感觉了。 李博宏小时候的记忆,都不是那么太清楚了,恍恍惚惚的,真正从记事以来,就是跟着两个哥哥,过着四处颠沛流离的生活,后来才在这里定居下来。 虽然有大哥护着,没他挨过饿,但杂粮面吃的都费劲,都没见过这么好的白面,立刻两眼放光,知道这都是嫂子的本事,连面都能变,更是无比崇拜。 “嫂子真厉害,随手就能拿出白面来,就像变戏法一样,那我们是要吃什么?嫂子是要做馒头吗?还是做饼?” 上次丁珊珊做的饼,还是用杂粮面呢,都把李博宏香坏了,这还惦记着饼呢。 丁珊珊对他笑了笑,从瓦罐里拿出了些,随时温着的水,调好温度,居然又拿出了半袋酵母,融化在了水里边,还放了点白糖进去。 “上次是因为面不够,只能做杂粮野菜饼,咱们这次就不做饼了,让你吃个饱,嫂子这就发面,一会儿好好给你蒸一锅白白胖胖的馒头吃。” “你二哥现在身体刚好些,不能吃太滋补的东西,不然虚不受补,他受不了,但也不能苛刻,要循序渐进,一点一点补养他的身体,粗粮营养成分太少,主要吃细粮才行,就米面换着吃,再弄些肉食荤腥,这样他就好的快了。” 说着,揉了揉李博宏的脑袋,“也给咱博宏好好补补身体,你长得也太瘦了。” 丁珊珊心思细腻,完全为了他们着想,李博宏当然很感动,但也有着疑惑,“嫂子,白糖我认识,但你刚才放里的那个小粒粒,是什么东西呀?有那个就能发面了吗?还有嫂子,发面为什么要往里放白糖呢?” 丁珊珊解释道,“这个小颗粒的东西是酵母,是专门用来发面的,有了它发面很快的,而且很健康,还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至于把白糖放到里面,第一有了白糖,面发的会更好,更软,发的也快。” “第二也是到时候,馒头吃起来,会有丝甜甜的味道,口感更好,白糖也是好东西,吃些有好处,没坏处,都对你二哥身体好。” 其实健康不健康这个事儿,对于现代人来讲,是很注重的,但李博宏是个纯古代孩子,并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在这孩子心里,早就被丁珊珊这个万能嫂子征服了,已经到达了盲目相信的地步,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就算是不可思议的事儿,也能成为现实,就没有嫂子办不到的事儿。 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有求知欲的时候,家里平时也没正经大人带他,现在总算有了这么个嫂子,不懂的事他总想问问。 “嫂子,既然你这么有本事,什么东西都变得出来,我很想知道,那嫂子之前在家里,怎么会生活的那么困苦呢?嫂子没用这种能力,帮助家里吗?” 这孩子问出来的话,是丁珊珊提前没想到的,但其实李博宏问的也没毛病,他并不知道,她是后穿越过来的,只是有了前者的记忆,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姑娘了。 她一穿越过来,就是被李博文买回来的,来到老李家过日子,才获得的逛一逛平台,对原身那个家,那对狠心的父母,是没有什么感情的。 以前原身在的时候,也许还会想着帮衬家里点什么。 第47章 处事之道,好是相互的 但放在她这,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卖身契都写了,人参腿他们也收下了,怕是现在都被原主的弟弟给吃了,那就是银货两讫。 她现在只是李家的人,和他们丁家,没有半分关系,才不会去管他们的死活,在整个丁家里,除了那与她同病相怜的可怜妹妹,和原身感情最好,也最得原身疼爱以外,其他真的没什么好惦记的,只希望她离开那个家后,那个可怜的孩子,日子不要太难过。 见他这一句话,竟把丁珊珊给问住了,似是陷入了思绪之中,一时没有回答,李博宏顿时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嫂子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问了不该问的话,是的话,那我再也不问了,嫂子你别不高兴。” 看孩子紧张的样子,丁姗姗赶紧回过神,“没有,咱们博宏问的对,你什么都没说错,是嫂子想起了以前的事,一时晃神了。” “相信你也听过,我在家的时候,过的并不好,他们心里只有儿子,你要记得,人和人之间相处的关系,都是相互的,无论是兄弟姐妹,父母,还是子女,对方对你好,你也要对人家好。” “如果别人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还要对他们好呢?你又不欠他们的,那不是傻子吗,对不对?” “他们对我不好,我和他们的关系,处的也不好,就算他们的是我的父母,也没有权利不顾我的意愿,把我卖了,那他们就和我没关系了。” “我有这样的能力,是我自己的本事,想不想帮他们,也是我自己的事,我来到这个家以后,你和你大哥对我都很好,尤其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我们相互关心,一起生活,嫂子当然也愿意对你们好。” 听了丁珊珊如此一番话,在李博宏幼小的心里,便埋下了一颗种子,在以后的许多年里,别的不相信,都有意识的秉行着,嫂子教给的理念。 别人对他好,他也会同等回报,若是别人对他不好,也别想从他这讨到便宜,必须给他还回去,也是标准的现代人,睚眦必报心理,都是丁珊珊教导有方。 但是现在,小少年心里,想法还是比较单纯的,感动的看着丁珊珊,嫂子对他们真是太好了,有了这种能力,娘家人都没管过,一心扑到这个家上,全心全意对他们好,他以后也一定要有出息,至少不能比两位哥哥差,这样才能好好孝敬嫂子,回报嫂子对他的好。 说话的功夫,丁珊珊速度很快的,化好了酵母白糖水,把盆里的面,揉成了一个白皙光滑的面团,放在了锅台后,用一块干净的潮湿布紧紧盖好。 农村锅台后面,一直都是有温度的,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面就能发起来了。 之前的大骨头肉已经吃光了,骨头的营养,也煮成汤喝掉了,剩下的骨头,就没什么用了,丁珊珊便把大骨,放到了柴火堆里,留着到时候填灶坑,用骨头烧火,还挺愿意起火的。 家里都是男人,吃东西多,之前灌的血肠不少,但也吃光了,也许别人家会觉得,这么消耗食物和粮食太浪费了。 古时候过日子,平常还好些,要是在粮食欠收的情况下,能保证一个饿不死的状态就可以,就和前主以前过的日子一样。 在丁珊珊看来,她可不觉得是浪费粮食,反倒觉得,她做的吃的这么受家里人欢迎,有一种格外的自豪感,要知道,以前爱好做美食的她,缺的不是食材和手艺,而是和她一起分享的人。 把第一天李博文买回来的那块猪肉,最后剩的那点,里外好好搓洗了好几遍,确定没有任何外味了才停下。 大夏天,就是这样不好,什么东西都放不住,今天这顿,要是不吃了,这肉估计就得坏了,剩下的这块肉并不算太多,丁珊珊打算做一顿香喷喷的红烧肉。 但只是做肉,肯定是不够吃的,家里还有之前,她和李博文出去,买回来的土豆,就做一顿,红烧肉炖土豆好了,再炖点汤出来,肯定能下饭。 其实正常来讲,红烧肉炖土豆,是配大米饭最好,但她觉得,今天李博武并不适合吃大米饭,且这块肉,再不吃就得坏了,也不能留到明天,家里人只能凑合一下,随着他的身体了。 丁珊珊再度觉得,没有冰箱,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她还得再接再厉,早点把冰箱也买到手才是正事。 李博宏这孩子,特别有眼力见,就是围着丁珊珊想要帮忙,丁珊珊就让他,去拿几个土豆,削土豆皮儿去了。 看着小少年穿上新衣服,新鞋子,干干净净的,变了个样,拿着几个土豆,和一把小刀,开开心心的到门口,削着土豆皮,步子都带着轻盈,一看就是心情很好。 丁珊珊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家里能吃的菜并不多,只是吃红烧肉炖土豆,又有些太单调,丁珊珊索性又在逛一逛里,买了一只速冻乌鸡出来。 而且应客户的要求,拿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解好冻的了,和新鲜的相差不多,丁珊珊把乌鸡从里到外,洗了个干净,这只大肥鸡分量还不轻,足有四五斤重,一共花了三个金币。 平台是自带聊天对话框的,还可以联系商家,讨价还价之下,凭着丁珊珊的巧嘴,对方还赠了一把小葱,和一把香菜。 众所周知,乌鸡补身体和补血,是最好的了,而且又不像人参和药材一样,一个弄不好,就要补过头,正适合现在的李博武补身体用。 丁珊珊先把洗好的乌鸡,按在菜板上,用菜刀砍成一块一块,放在旁边备用,也不管现在到没到做晚饭的时间,直接生起了火,烧了半锅开水。 水翻花开了以后,把剁好的乌鸡块,倒进了里边,过了一下水焯,里面放一把小葱和几块姜蒜,去去腥味。 当然,姜蒜也是在逛一逛里买出来的。 第48章 红烧肉炖土豆,人参乌鸡汤 在这古代还没有这东西,就算有,没吃过的古人,也是不会承认这种食材的。 鸡块焯水的作用,有助于把鸡体内的死水,和某些不干净的激素,通过肉质紧缩,给挤压出去,还能去腥,焯好水以后。 丁珊珊紧接着便把鸡肉,放进瓦罐里,之前煮参汤时,煮过一遍的药材和人参,参汤倒出去给李博武喝了,这些底料还在里边没动,丁珊珊也没想倒出去。 正好现在煮过一遍,药性不那么浓了,跟乌鸡在一起煮一次,连鸡汤再参汤,再给李博武喝一顿。 这里的人参,都是纯纯野山参,家里这只人参又不小,目测也得百八十年的,药性可不是现代养殖的那些可比的,里面人参加的不多,丁珊珊只敢放进去几片,还加了些温补的药材,中和了一下。 大锅连着小炉灶,锅底烧着火,丁珊珊把添好水和调料的瓦罐放到了小炉灶上,这样一会饭菜做熟了,参汤也就跟着一块好了,方便快捷又省时。 这时,李博宏也拿着削好的土豆回来了,还直接拿过一个盆,舀了点清水进去,把土豆给洗了个干净,“嫂子,土豆皮儿削好了。” 丁珊珊点了点头,“好,先放在一旁,一会儿嫂子炖菜的时候,就用上了。” 说完,趁锅里刚才焯完鸡肉的水,还开着,把已经改好了刀的猪肉块倒了进去。 做红烧肉前,肉块必须要焯一遍水,肉质才会鲜嫩肥美,最好是带着猪皮的肉,不然做出来的肉,就算看着好看,也会非常硬,口感不好。 一锅水用了两遍,上面还有些浮沫,看似不卫生,其实农村做饭,都是这样的,在丁珊珊来看,也没啥不卫生的,都是做的食材,也没进去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肉块焯好捞出来备用,把剩下的浑水淘出来,倒进脏水桶里,把锅刷了个干净。 现在家里,也不像之前那么节俭了,丁珊珊就拿勺子,从罐里盛出半勺菜籽油,倒进锅里,油热开了,就来到了做红烧肉,最主要的一步。 往热油里,放适量的白糖进去,再用勺子,不断的来回搅和融化。 其实,要是有条件的话,放冰糖红烧会更好,但现在这种情况,有白糖用就可以了,别人家还不一定会像她这样,舍得用白糖做菜呢,丁珊珊没有特意去买冰糖。 炒糖色这个步骤,是个技术活,糖放多了会太甜,放少了会没有味道,而且,火候必须要掌握的精准。 在这个过程里,要把糖炒出糖色,冒泡泡才可以,糖化的不到位,上色就不好。 糖熬的过火,做出来的红烧肉就会苦,而且颜色是黑的,那这锅菜也基本可以宣告,不能吃了。 以前的丁珊珊,也是经历过无数的失败,才练就今天这百做百成功的成功率的。 因为自己本身,就喜欢吃这道菜,钻研的也透彻,丁姗姗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有些自信的,提前嘱咐李博宏,稍微离得远点儿,别被热油给碰到了。 感觉锅里火候差不多了,勺子搅和的越来越快,无数焦糖色的油泡,开始咕嘟嘟的往外冒着,找准时机,把控好水分,淋干的肉块,直接倒进锅里。 焯好的肉块和热油接触在一起,一同在铁锅里加热,立刻发出滋啦啦的声音,冒出了一大股红烧肉的炸锅浓烟,吓得李博宏一惊,后退了一步。 丁珊珊没有回头,紧盯着锅里的情况,手里的饭铲子,不断翻炒着,让肉上色,一盘肉块倒进去,翻炒了一会,上色上的非常好,一股香甜的肉香,扑面而来。 李博宏一双大眼,直直的看向锅里的肉,这种吃法,他从前从来没见过呢,嫂子真厉害,什么都会做,看来以后家里人,都有口福了。 把红烧肉翻炒的差不多了,丁珊珊便把葱,姜,蒜,和各种调味料,放了进去,再继续翻炒,等香味出来的差不多了,最后放了些温水进去,然后把锅盖盖好,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火候看住了。 锅里的红烧肉,熟到一定的程度,再把土豆块下在里边,炖熟了收好汤汁儿,红烧肉炖土豆,就完成了。 这边忙完,李博宏主动请缨烧火,这个他能干。 那边,丁珊珊便把土豆改好刀,一通折腾下来,锅台角落的面,也发好了。 来到这的时候,丁珊珊还是觉得,家里缺的东西非常多,比如现在,连个面板和擀面杖都没有,家三伙四儿的,是用啥没啥。 好在平台里买出的面和酵母,效果非常好,没有面板,在面盆里多揉几遍,也能蒸出她想要的效果。 丁珊珊无奈之下,只好把之前用过的菜板子,给洗了一遍,又擦干了,好歹也算块木板,用手从盆里发的白嫩嫩的面团上。 揪下来一块块大小适中的面剂子,揉成馒头的形状,放在菜板子上,先行醒发,估摸着时间,一会儿菜能出锅了,馒头也醒发好了,放进锅里就能蒸。 灶坑里火烧的旺,大约过了十来分钟,锅就已经开了,锅盖四周冒出了蒸汽,炉灶上的小瓦罐,也早就咕嘟嘟的冒出了泡泡。 让人闻到一股,香气扑鼻的人参鸡汤味道,丁珊珊没去管人参鸡汤,把大锅的锅盖掀开,用筷子扎了扎,红烧肉炖的差不多了,立刻把土豆放了进去,翻了几下,和红烧肉搅拌均匀,又放了些盐,盖上锅盖,继续炖着。 一会儿出锅时,再放点味精和葱花,香菜就好了。 看丁珊珊这一阵行云流水,即便看了好几天她做饭,也吃到了不少美食,李博宏都觉得,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嫂子不会的吗? 趁着这个空挡,丁珊珊出去转了一圈,看到昨天李博文剥好的狗皮,正在外面的晾衣杆上晾着呢。 她昨天也没特意出来看,今天一看才发现,李博文剥皮的手艺,相当不错,狗皮剥的,那叫一个干净利落,一点伤没有,皮子鞣制的也很好,估计再晒个10天8天,好好处理一下,就能做狗皮褥子了。 第49章 满满一桌好吃的 一看到这狗皮,她又不禁想起那对刁妇母子,倒霉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忍不住笑了起来,回去还把昨天做好的咸腊狗肉盆,端了出去,把一块一块的狗肉,挂在了晾衣杆上。 虽然用盐腌制好了,但早风干早省心,风干好了收起来,留着以后慢慢吃。 忙完这些,进屋刚好红烧肉炖土豆出锅,但家里只有一口锅,忙不过来,饭菜都得一锅出,丁珊珊怕菜凉了。 只好把鸡汤灶的盖子打开,用勺子搅和了几下,看鸡汤也炖的挺好,红烧肉炖土豆,一共炖了大半盆,把盆直接坐在了炉灶上,下面是鸡汤,上面用热气儿串着菜,这样就不会凉了。 好在这个家里,还有蒸馒头的盖帘子,不然今天这顿馒头,丁珊珊都做不上。 这边她忙活着,那边儿李博宏还知道,把做完菜的锅里添上水,把锅刷干净,浑水也淘出来,重新添上干净的水,丁珊珊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 真是个好孩子,眼里有活,盖上锅盖,烧了一会,等水开了以后,把醒发好的,白白软软的馒头,放进了锅里,只要水开了,热气不断,开水下锅,馒头其实蒸的,还挺快的,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两人忙活做这一顿饭,因为做的品种花样繁多,还得一样样的来,大约一个小时才做好,这还得是丁珊珊紧忙活,也让她越发觉得,家里一口锅,肯定是不够用的。 要是弄两口锅灶,看这小厨房这面积,再加上做饭的人,那就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了,这件事,可是个大工程,以后还得研究研究。 馒头蒸好后,又闷了几分钟,闻到那香喷喷的,红烧肉香和馒头麦香,甚至是鸡汤香味,全都一个劲往鼻子里钻。 别说刚吃了一顿的李博宏,又觉得饿了,连坐在屋里的李博武,隔着房门,都闻到香味儿了。 心里想着,嫂子和博宏在厨房忙活了这么久,肯定在给他做什么好吃的补身子,这味道又香又纯,都飘到屋里来了,闻着都让他食欲大开,心里充满温暖。 果然,没过一会儿,只见丁珊珊先是端上了半盆,色泽红润的肉块和土豆块,上面还飘着些,不知名的青绿色小青菜,看样子不像主菜,倒像配菜,只是配着肉块和土豆,闻起来更香了,有股清淡的青菜香味,看着还有食欲。 然后就是,回身又端上一盆,人参药材乌鸡汤,汤品还不少,里面满满都是鸡肉块,还有几片人参在里面飘着,都是好东西,份量他们一家人吃都够了。 再然后,李博宏端上了碗筷摆好,最后,丁珊珊竟端了一盆,白胖白胖的大胖馒头进来,上面还冒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出锅的,满满都是粮食的香气,和肉香味儿。 就算李博武是个有自制力的大人,看到了这么多好吃的东西,都馋了,被毒素侵染这么多年的身体,刚清除毒素,现在正是需要大量食物和营养物质,补充的身体。 只觉得嘴里的分泌物,一个劲儿增多,胃里空空如也,面前又出现了这么多好吃的,恨不得马上扑上去,但他是个有理智的人,多年的教养,让他做不出来这样的事,家里长辈不上桌,他们都是不能开动的。 李家兄弟几个,是受过良好家教的,不像不开化的纯纯古代农村人,歧视女子,他们一直很尊重女性,连李博宏从小到大,跟着两个哥哥,都养成这样的习惯,上桌吃饭,必须要长辈先动筷。 虽然嫂子和他们,年纪差不多,比二哥还小一岁,但是却是哥哥的妻子,长嫂为母,家里自然要以哥嫂为尊。 他的感受丁珊珊理解,来自现在的她,本不注重那些,却尊重他们的品德想法,赶紧盛了一碗人参鸡汤,在里面又挑了两块炖好的大肥鸡腿,放了一个勺子在里边,推到李博武面前,把筷子都给他摆好了。 “博武,赶紧吃,你一定饿了,这顿饭是嫂子特地为了你做的,你看,有这么多好吃的,你好好吃个饱,我跟博宏也跟你借个光。” 然后紧接着,也给李博宏盛了一碗人参乌鸡汤,里面同样挑了几块好肉递给他,又一人给他们夹了一个馒头,放在他们面前。 “你也别看着了,快吃。,你大哥现在不在家,嫂子就领着你们俩,咱们在家偷偷吃一顿好的,这些饭菜足够了,等你大哥晚上回来,再让他吃。” 虽然李博武真的很饿,但见丁珊珊还没动筷子,就只顾着他们,硬是忍着没吃,亲自给丁珊珊盛了一碗汤,“嫂子还没动筷子,我们不能先吃,家里最辛苦的就是嫂子,大哥不会介意的,嫂子先吃。” 就知道是这样,丁珊珊也不推拒,拿起汤勺盛了口汤尝了尝,味道真的很不错,“好,嫂子现在已经吃了,你们也赶紧吃,凉了味道都不一样了。” 兄弟俩相互看了一眼,才低下头开始吃饭,李博武拿起白面馒头,一口咬下去,入口绵软,带着丝丝甜味儿,还香喷喷的,粮食的麦香味十足。 小时候的事,李博宏记得不是很清楚,但他可清楚的记得,他也吃过各种美食,但感觉,都没有嫂子做的饭,和这馒头好吃。 现在,他确定以及肯定,嫂子买回来的东西,肯定跟平常的东西不一样,至少不是一个品质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他相信嫂子会一直对他们这么好的。 两个小伙子正是长身体,身体虚弱的时候,吃东西一点不含糊,一顿风卷残云,吃完这顿饭,李博宏撑的,小肚更圆了。 看着桌上还剩了不少吃的,其实如果不是肚子实在塞不下,他还想吃,标准的,肚子够了,嘴没够。 李博武其实跟他的感觉差不多,但也知道,食好不可多贪,吃饱就放了下来。 看着李博武又精神了不少,李博宏的小脸也红扑扑的,这丁珊珊就放心了。 第50章 全是金币,被发现了? 桌上各种各样的吃食,还剩下了不少,让李博宏把饭菜都端出去,等晚饭时热一热,他们三个都不怎么饿了,吃也吃不了多少,李博文刚好够吃。 丁珊珊没干别的,也没让李博武回到里屋去,就让他在外屋炕上待着。 她自己进了里屋,打算给李博武收拾一下房间,白天的时候,他可以出来走动,但晚上,他和李博宏,还是得回去睡觉的。 之前李博武瘫痪在炕上,她是当嫂子的,也不能直接爬到小叔子炕上,翻这翻那,但现在就不用避讳了。 李博武明白,丁珊珊要帮他收拾房子,含笑点头,答应下来,拿着丁珊珊给他买的书,坐在炕上,看了起来。 等李博宏收拾好一切,进屋的时候,还细心地教李博宏读书。 因为他们兄弟逃难到这以后,他的腿就已经这样了,李博宏不能去上学堂,家里也没有那个条件,有点银钱全都给他买药了,剩下的买粮食都费劲。 所以小时候,李博宏只来得及启蒙,认识几个字,其他的都还没学过呢,就这么断了下来,都是他不太难受的时候,拿着家里,李博文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给他买回来的书,教教李博宏会认字,写字,时间还不算多。 在里屋炕上的丁珊珊觉得,李博武瘫痪这些年来,这几兄弟也实在挺不容易的,家里没个女人照顾着,李博宏还小,李博文天天不着家,忙活着家里的生计。 里屋面积,其实不算小,只是堆了些杂物,炕上一大半堆的,都是李博武的东西,破破烂烂的,什么都有,他自己也收拾不了,而且因为身体原因。 丁珊珊也看得出来,李博武之前的性格,变得有些扭曲特性,连人都不愿意见,天天一个人闷在屋里,久而久之,这一铺炕上,除了他自己睡觉的地方,那是相当的不干净。 丁珊珊收拾了好久,才大致收拾出点样子来,也仅是收拾出点样子,具体洗洗涮涮的,估计得忙活两天才,能彻底收拾亮堂。 而且,有几套李博武的衣服,都在里屋炕上堆着,丁珊珊一看,这衣服烂糟的,比外面垃圾堆里扔的强不了多少,也难为这少年之前,都是这么将就过来的。 以后有她在,这肯定都不用了,丁珊珊索性收拾好了,装成了一个大布包,放到了地上。 还有些破鞋烂袜子啥的,也有好几套,看不上眼的全扔,地下的一些垃圾,也拿笤苕都扫了。 直到忙活的差不多了,丁珊珊才下了地,拖着一大包垃圾,从里屋走了出来,对炕上坐着认字的兄弟二人说道,“你们俩先在家待着,嫂子出去,把这些东西扔了去。” “博武,这些都是你的一些衣服,鞋,袜子什么的,我看着都不能穿了,就别要了,嫂子有时间,多给你做几套。” 李博武点头,“那辛苦嫂子了,一切就由嫂子做主,这东西不少,嫂子拿出去也费劲,要不,让博宏帮你去扔?” 李博宏也有这个意思,就要起身下地,丁珊珊立刻阻拦道,“不用了,这就是看着包大,其实都是些衣服啥的,没有多沉,博宏,你好好跟你二哥读,嫂子一会儿就回来。” 说完径直拎着一包破烂,出门去了,她当然不能让李博宏帮忙扔,那这些能换金币的东西,可就真成了垃圾了,现在金币比什么都要紧,一个两个不嫌少,十个八个不嫌多,可不能这么浪费了。 拖着布包,走出去一段距离,每次回收之前,丁珊珊都会先打好了眼,确定以及肯定,四周没人才会动手。 好在李家这处地方够偏远,从村里到镇上,都不路过这,除非特意拐过来,这又只住他们一家人,李博文还凶名在外,哪会有人来。 是以,除了自家人以外,常年八辈子都不路过一个人,她想干啥都方便,手里的包裹,顿时消失不见,看着哗啦啦进账了三十多个金币,小脸上绽开了兴奋开心的笑容,有了这几十个金币的进账,去掉今天买这买那花的,手里正好还有60个金币呢。 而且,丁珊珊开动脑筋,回收完并没有直接回去,看着附近垃圾堆上,堆了不少破破烂烂的东西,有的看起来年头还不少了,有些腐朽。 有的应该是李博文他们,最近丢出来的,没有太脏的,反正都是些破烂,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这里,积攒了一大堆,已经不少了。 看着自己还是之前那身洗的发白的衣裳,也不是新的,丁珊珊为了金币也是拼了,什么都不嫌乎,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垃圾堆,摸摸这个,看看那个,要是手里再拿个蛇皮袋,一手再拿个二齿勾,跟捡破烂大婶的形象,就更像了。 但别说,她的左摸摸,右看看,一阵折腾,还真发现了有不少能卖金币的东西。 丁珊珊越折腾越起劲,眼看着金币一会多一会少的,往上涨的,都快到100了,心里越发开心起来,这样离她买台冰箱回来,就不远了,现在这是当务之急呢。 她这一兴奋,就没太注意时间,都没发现,到了李博文下班回家的时候,而回家的必经之路,肯定要路过这里。 远远的,手里拿着把杀猪刀回来打算今晚磨刀的李博文,就看到自家的娇娇小媳妇儿,没在家里好好待着,竟然在外面垃圾堆上,扒垃破烂,翻腾的都是。 有自家之前扔出来的破烂东西,有的还是之前就堆在这里的,拿过这个看看,丢在一旁,拿过那个看看,也丢在一旁,有的还拿到手里,就消失不见了。 小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什么,让李博文越发奇怪,怎么自己媳妇儿,还会变戏法吗? 加快步伐,走到丁珊珊身后不远处,问道,“珊珊,你在干什么?” 刚回收掉了手里一个破鞋头子,卖了四个金币,看着逛一逛屏幕里的金币余额,已经上升到110个,丁珊珊开心的不行。 也不知道这逛一逛平台,是什么结构,专门回收这些用不着的破烂,妥妥变废为宝,现在倒是成全了她,可忽然听到身后竟传来,李博文的声音,立刻心下一沉,赶紧转过身来。 第51章 一切有我,家里的喜事 果然,看到李博文正在不远处看着她,目光中,似有惊奇,还有些疑惑等情绪,定然是对她起了疑心。 丁珊珊咬咬唇,有些不知该怎么解释,她敢确定,看李博文现在站在这个角度,她刚才回收东西的时候,一定是被他给看到了,她倒不怕李博文把她怎么样,只是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 只能干干的说道,“李大哥,你回来了,没什么,我就是想看看,垃圾堆里有什么东西能用的。” 看小姑娘双手抓着自己的衣角,有些紧张的样子,李博文没有开口问什么,上前自然而然的揽过丁珊珊,也不嫌她刚才扒垃圾堆,把身上弄得灰扑扑的,说了句略带深意的话。 “以后你想做什么,可以随意做,什么都不需要担心,一切有我在,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 丁珊珊闻言抬眼向他看去,因为身高的距离,她看向李博文,只能抬着脸,但却没有在男人脸上,再看到什么其他的表情,也没有问她什么的意思,心里隐隐明白了什么。 这粗中有细的汉子,看起来粗鲁,还挺善解人意的,心也放了下来,唇角带着笑意,任由李博文搂着,两人回了家。 丁珊珊有意没直接告诉李博文,李博武腿好了的事,只神神秘秘的说,“李大哥,今天家里发生了一件喜事呢,你猜猜是什么?” 两人边往家走,李博文见丁珊珊一脸卖关子,却也想不出,发生了什么喜事,很诚实的摇摇头,“我想不出来,现在会发生什么喜事,是你今天出去,买了什么好东西吗?” 现在手里有了钱,依小姑娘的性子,肯定会出去采购一些,家里要用的东西,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了。 丁珊珊笑了笑,“看来你肯定是猜不到了,我们回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说完,迈着欢快的步子,往家的方向走去,因为巧合也好,情急之下也好,李博文和李博武,李博宏既然都已经知道了,她有这种能力,以后不用遮遮掩掩的更好。 不然她天天还得藏着掖着的,什么都不敢做,生活的也累,这家人品不错,相信以后,他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等两人回到家以后,李博文一进屋,就看到了正坐在炕上新被上的李博武,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脸色也好了,变化实在是有点大,让他看不出来都不行。 李博宏变化也不小,身上也穿了干净的衣服,小脸上油光锃亮,红扑扑的,看着也有健康的颜色了,还在李博武身边陪着,兄弟俩一起看书呢。 要说李博文上来这个脑袋不转个的劲儿,也的确让人有够无语的,他倒没想,是李博武的腿也好了,其实他心里不是不想,是不敢抱这个希望。 下意识的就把丁珊珊说的这种喜事,给想到了别的地方,对丁珊珊说道,“珊珊,你手真巧,这么快就把他们的衣服做好了,衣服很合身,辛苦你了。” 看到李博文回来,李博宏立刻从炕上下来,因为今天二哥的病好了,声音都比平时开心不少,“大哥,你回来了!” 李博文一点头,见李博武在外屋,他还以为是丁珊珊和李博宏想尽一切办法,把李博武扶出来,让他换换环境的。 因为李博武的腿到什么程度,没有人比他心里更有数了,就算再怎么努力,恢复的机会,也极其渺茫。 可就在这时,他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那生不如死的弟弟,瘫痪了多年的李博武,竟挪动了自己的双腿,虽然动作还有些慢,但却自己从炕上下来,穿上鞋,站了起来,往前走了几步。 可能因为病的时间太长,步伐不是那么顺畅,但自己行走,不用别人搀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一幕真的让他不敢相信,是真的发生了。 李博文立刻双目瞪大,是难得的失态,“博武,你………你的腿………” 李博武看着自己的哥哥,眉眼含笑,端是俊秀清雅,“是,大哥,你没看错,我的腿好了,现在只是残废太久,走路还有点慢,过几天就会完全恢复了。” 李博文现在已经没空回答他的话,立刻转头看向站在一旁,嘴角含笑的丁珊珊,“珊珊,你说家里发生了喜事,就是博武的腿好了,对吗?” 丁珊珊笑容不变,“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是真的,以后博武身体就健康了。” 李博宏这时过来说,“是啊,大哥,之前发生了很凶险的事,现在想起来,我还心有余悸呢,上午嫂子出门买东西去了,二哥忽然发病,我都吓坏了。” “是嫂子及时回来买了药,给二哥吃下去,然后二哥的腿就好了,这一切都是嫂子的功劳。” 李博宏说着,和李博武兄弟俩,把今天发生的事,仔细向李博文描述了一遍。 李博武也说了,他自己感觉得到,体内的毒素,是压抑不住爆发出来的,如果不是丁珊珊救了他一命,他肯定会毒发身亡,死的无比凄惨。 听两个少年把她说的这样好,字字句句都在对他们的大哥夸她这嫂子,对他们如何如何好,又受了伤,手都流血了等等。 丁珊珊也忍不住小脸一红,“好了,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只要博武的腿能好,就比什么都强,这也是你命大,自己也有福气,嫂子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你大哥干一天活了,还没吃饭呢,嫂子去给你大哥热饭去。” 见丁珊珊竟转身要走,李博文一把拉住她,粗犷的脸上,满满都是感激的神情,真心实意,“珊珊,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就要失去弟弟了。” 丁珊珊被他这认真激动的神情,看的都有些不自在了,他们认识以来,这还是李博文第一次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呢,“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别忘了,我现在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当然要和你们互相关心照顾了。” 第52章 知恩图报,冰箱到手 听丁珊珊这话,李博文下意识的想起,丁珊珊是他用人参腿买来的,卖身契还在他手里呢,立刻心下有些愧疚,“珊珊,我…………” 不知这粗犷的汉子又想到了什么,丁珊珊都有些接不上李博文的脑回路了,也不在这问题上纠结,“好了,博武现在的身体已经好多了,很快就会恢复,这可是我们家头等喜事。” “中午我怕饿到他,就先做了顿饭,我们仨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我这就去给你把饭菜热一下,你等着吃就行了。” 这次丁珊珊向厨房走去,李博文没有再拦她,李博宏眼睛转了转,也觉得自己大哥和二哥,应该有话要说,跟着一块去厨房,帮嫂子忙去了。 当房里只剩两个人的时候,李博文看着李博武,终于又重新站了起来,除了人还太过清瘦以外,精神状态也非常好,犹如脱胎换骨,由衷的高兴。 “博武,有生之年,能看你站起来,大哥就知足了,总算能对爹娘有个交代,但你也要记得,这一切都该感激珊珊,她救了你一命,也救了我们这个家。” 李博武认真点头,“大哥放心,我都明白,我终于有新生的一日,能重新站起来,都是嫂子给我的,嫂子对我的好,我永远感激在心,还有博宏也一样,以后我们会好好孝敬嫂子,大哥也不用这么累了,我们要好好生活下去,努力争取过得好,才能以慰父母的在天之灵。” 李博文轻轻拍拍他的肩膀,“你有这份心意就好,我是你大哥,照顾你和博宏,都是应该的,自家兄弟无需客气,你嫂子很有能力,这是我们家的福气,但福祸相依,我们也要保护好她,你明白吗?” 这李博武当然知道,“大哥放心,我都明白,财不外露,能力也一样,嫂子是上天赐给我们家的,为我们带来了希望,我们不会让嫂子为难。” 有些话无需说的太明白,只交流了几句,李博文担心李博武身体不支,又扶着他坐在了炕上,自己也抽空坐在一旁,拿磨刀石把刀磨了,一时无话。 厨房里,丁珊珊也没太忙活,饭菜都是现成的,就是把菜和汤,重新热一下,至于馒头,还没彻底凉透呢,又软又喧乎,大夏天的,都弄热了还不好下嘴,直接这么吃就可以。 让李博宏看着火,她还趁天气黄昏,太阳不那么足了,还出去把菜地给浇了。 回来在院里看了一圈,手里有了金币,又动了心思,在平台购物车里,翻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到了之前她心仪的那款大冰箱。 这款冰箱是最新型的,有四开门,上面两开门是冷藏室,下面两开门是冷冻室,冷冻室里,分别各自有四个大抽屉,上面还有三个余格,冷藏的地方,也很大。 对于他们现在这个家庭来说,是非常够用的,看起来新的,都不像二手物品,不知之前的商家,怎么会出售,反正也不重要了。 丁珊珊心痒难耐,已经等不及了,立刻花了30金币,买下了这台冰箱。 逛一逛平台,这样福利非常不错,所有是她买下来的东西,只要是出自平台的,都可以有无穷无尽的买家空间存放,这个是自动的,你想拿出去也可以,你不想拿出去,就放在空间里存放着。 这冰箱被买下来后,直接就出现在了个人空间里,而且是长时间本能通电,连电费都省了,也不用买家操心。 看着干净宽敞整洁的大冰箱,丁珊珊心里满意极了。 之前李博文在垃圾堆那里,看到她手里凭空消失东西,都什么都没问,而且话中之意,还让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顾及那么多,丁珊珊又不是傻子,就心里有数了,能得到家人理解,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抬手便把之前挂在外面晾衣杆上的几块狗肉,给摘了下来,直接扔进了冰箱里,别看外面的东西,直接丢进平台,空间是保存不了的,但你扔进冰箱里就可以。 丁珊珊猜测,这应该是和个别商品用处,有关系,反正无所谓了,能用就行,收完狗肉,狗皮就继续放在那里风干着,丁珊珊没管。 看看院里地方还不小,除了放柴火的小下屋,和一个茅厕以外,还可以再养些鸡鸭鹅什么的,到时候随时杀只家禽,还能给家里身体不好这几个补补身子,还能吃点鸡蛋。 盘算了一圈,丁珊珊决定,第二天,她还是要出去一趟,把该买的东西买一买。 进屋后,锅里的菜也热好了,李博宏和丁珊珊把饭菜端进屋里,让李博文吃饭。 说实在的,他们仨之前那一顿吃的太饱,还没消化呢,现在是真不饿了,所以这顿饭,就是李博文一个人吃的。 看着端上来的半盆又白又大的白面馒头,还有热好的鸡汤,散发着浓郁的香气,李博文眼眸沉了沉,但却什么都没说。 男人体格好,有把子好活计,也有一口好饭量,比他拳头还大的馒头,一口气吃了七个,这还不算喝的三碗汤,一碗鸡肉,和小半盆菜。 看的一旁的李博宏直卡巴眼睛,因为在他的意念中,这些年来,从前大哥饭量,从来没这么好过,难道也是跟他们一样,觉得嫂子做饭菜,太好吃了,所以才吃的多吗?原来大哥也有和他一样的时候啊,这是他心中,唯一能想到的理由了。 李博武看了看,心下有些难受,他和李博宏的想法完全不一样,从前家里条件不好,还要省下钱来,给他买药和滋补品吊着命,大哥每顿连饭都吃不饱,博宏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几口人身上没有一个肉多的。 弟弟和哥哥为了他,没少受苦,但却从来没抱怨过一句,现在托嫂子的福,总算能吃上一顿饱饭了。 丁珊珊和李博武的想法差不多,她就说,李博文长得五大三粗,这么大的体格子。 第53章 狗肉丢了?不再隐瞒 一顿就吃那点饭,怎么觉得都不太够,但李博文却吃点就放下了,肯定没吃饱。 别看李博文吃得多,但速度却不慢,而且吃相并不粗鲁,看他放下了碗筷,李博宏立刻上前,跟着收拾,边端碗筷边说,“大哥,这馒头是嫂子特意买的白面做的呢,是不是很好吃,之前都把我撑坏了,好久没吃这么饱了,以前,我从来没见你吃这么多呢。” 李博文目光,有意无意,看向丁珊珊,唇角带着笑意,“是,很好吃。” 李博武看了看,自己哥哥都回来了,饭也吃完了,他就回自己屋,让大哥和嫂子在一起接触一下。 嫂子本就来的时间短,又是买来的,和大哥不怎么熟悉,嫂子这么好,想把嫂子留下,更应该让他们夫妻多接触,培养感情。 不然大哥天天不在,嫂子也都是忙着照顾他们,连培养夫妻感情的时间都没有,他们当小叔子的,也不能太没眼力见儿。 “大哥,你和嫂子早点歇着,没什么事,我就先回里屋了。” 李博文点点头,没说什么,他也的确想和丁珊珊,单独在一起一会儿。 见李博武要往里屋去,丁珊珊没拦着,但却特地上炕,把那床新被抱了起来,一起送到里屋去了。 然后又回来一趟,把今天买的那一堆书,也都给抱过去了,还贴心的到里屋炕上,把被和褥子,都帮忙铺好,让李博武自己上去,“博武,之前你盖的那床被又破又旧,嫂子就扔了,以后你就用这床新被。” 看着炕上那铺的整洁的被子,李博武有些不赞同,“嫂子,我铺什么都行,这被是大哥和嫂子出去,特地买回来给嫂子做的,嫂子把这被抱回去,今晚上我和博宏睡一起就行,嫂子操劳一天,晚上睡不好觉身体受不了的。” 丁珊珊对他笑了笑,“你大病初愈,身体还虚着呢,必须的仔细点,家里现在最需要好好照顾的就是你了,我们好歹都是健健康康的人,你好好休息就是,别的就不用操心了。” “嫂子有时间会再做被的,以后我们都有,这被今天晚上必须给你铺,别想那么多了,书我都给你拿过来了,累了就早点休息,要是睡不着,可以再看一会,小油灯太费眼睛,就不要点了,嫂子给你买了蜡,以后咱们家就点蜡了。” 丁珊珊说的不错,在农村这边,家庭条件不好的,晚上天黑就是摸黑在屋待,小油灯都舍不得点,灯油也是钱来的。 在这里镇上,丁珊珊也打听过了,蜡烛的价钱也挺贵的,但在逛一逛平台里,一个金币买10根蜡,跟不要钱似的,怎么着也够这个家用一阶段了,用完了再买。 丁珊珊毫不犹豫的,立刻买了10根回来,在李博武这屋,放了好几根,所以,以后这个家里用蜡,是不用愁了。 看丁珊珊说完,拿出了好几根蜡,摆在了烛台旁边,还把火折子都预备好了,李博武知道拒绝不了,也没再说拒绝的话,只是一一记在心里,心里温暖如春。 丁珊珊安顿好博武,刚从里屋出去,还没和李博文说上话,就听见门外传来李博宏的大叫,“嫂子!……嫂子!不好了!………咱们家丢东西了!………” 丁珊珊和李博文,顿时惊讶地对看了一眼,一同起身往门外走去,心里不约而同的想,他们家住的这么偏远,总共就他们一家,也没啥好东西,谁会来偷东西? 可出门一看,丁珊珊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只见李博宏站在,只挂了一张狗皮的晾衣杆儿下,一脸肉疼的表情,看到丁珊珊和李博文出来了,小脸上满满都是委屈。 “嫂子,大哥,之前明明这儿晒了不少狗肉的,是我和嫂子辛辛苦苦抬回来,嫂子好不容易才腌制好的,下午我出来倒脏水的时候,肉还在呢。” “刚才我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就发现,狗肉全都不见了,只剩一张狗皮了,不知道是谁这么大胆,青天白日的,就跑到咱们家来偷肉,实在太可恶了!” 丁珊珊看了看,没多大表情的李博文,和受了天大委屈,丢了肉的李博宏,便也不再隐瞒下去了,“博宏,你误会了,肉没丢,是被嫂子收起来了。” 李博宏一双大眼,顿时瞪得圆滚滚,“怎么可能,我没看到嫂子往屋拿肉啊?再说家里就这点地方,也没有能放肉的,我怎么没看到嫂子把肉放哪了?” 看这孩子犯了一根筋的毛病,还要刨根问底,李博文立刻,朝他脑袋拍了一下,“你嫂子说放起来了,就放起来了,你磨叽个什么劲!没事收拾完了,赶紧到里屋,跟你二哥歇着去。” 挨了自家大哥一巴掌,李博宏立刻被打精神了,好像也明白过来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看着丁珊珊,“对不起啊,嫂子,刚才是我没反应过来,既然是嫂子收起来了,肉没丢就好,那我进屋了,嫂子和大哥也早点歇着。” 看看少年挨了一巴掌以后,立刻就老实了,赶紧窜进了屋里,还立刻把里屋的门帘,拉的死死的。 丁珊珊忍不住一笑,主动拉着李博文,两人也一块进了屋,丁珊珊是彻底不准备,藏着掖着了。 进了屋,没去和李博文说什么,直接打开了家里唯一一口破旧老柜,从里面拿出今天买回来的一应东西,做被子和预备给李博文做衣服的布料,以及棉花什么的,能用上的全都搬了出来,摆了一炕,人都要上不去了。 看着被她这一顿操作阵势,弄的目光有些惊讶的李博文,丁珊珊对他笑笑,“不用惊讶,有些事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说完,当着李博文的面,小手一挥,几匹用来做被子的布和棉花,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因为有了之前做过一次的经验,也不用挑挑拣拣,慢慢发现。 第54章 表明心迹,不太方便 这次直接点选项就好,比之前节省了不少时间。 丁珊珊还特意拿过软尺,给李博文上上下下,都量了一遍,连鞋都量了,然后剩下的两匹布,也都凭空消失,进了平台。 丁珊珊极快速的勾选了选项,最后付出了一个金币的租金,按下确认键,平台立刻以惊人的速度做好了一切。 转瞬间,眼前的一堆棉花,布匹,就变成了一堆,叠的板板正正的衣服和被子,还有几双鞋子,内衣内裤等等,都赶上地摊上卖的小百货齐全了,就是凭空变魔术。 而这一切下来,只不过一分钟左右,这些东西就被弹了出来,饶是提前心里就有了准备,李博文都被眼前的情景,惊讶的愣了一下,看向丁珊珊的目光,既复杂又惊讶,却仍旧没有开口。 对这种常人没有的神奇的能力,忽然出现在眼前,他惊讶肯定是有的,但他相信,丁珊珊既然愿意在他面前,展现这项能力,都不背着他了,就是彻底相信他了,一定会和他解释的,他只要静静等着,外加支持她就好。 这几天丁珊珊已经看出来,李博文是个外表粗鲁,内里有些心思的人,并不如那粗犷的长相一样,反倒心思细腻,拿过一件做好的衣服递给他,“李大哥,衣服已经做好了,应该很合身的,你试试。” 李博文的目光,始终在丁珊珊身上,沉默了一下,伸手接过了衣服,穿在身上,真的特别合身,虽然是粗麻布的,但完全感觉不到针脚,尺寸也很合适标准。 而且,丁珊珊贴心的,用碎布什么的,把内衣内裤,还有鞋和袜子都做好了。 丁珊珊亲自下地,帮李博文整理了一下衣服,的确人是衣服马是鞍,之前穿的破破烂烂的李博文,换上了这身衣服后,身姿显得更加挺拔,棱角分明的轮廓,粗犷中带着俊逸。 如果脸上没有这一脸的络腮胡子,好好打扮一番,这李博文也是个大大的型男呢,身上还带着丝丝贵气。 怎么说呢,之前在李博宏和李博武身上,丁珊珊就看出来,现在稍加打扮,觉得李博文看着也不像是普通人,总之,李家这一家兄弟几个,有故事。 摸着身上的衣服,李博文淡淡一笑,对丁珊珊满面温柔,冷厉的面容都温和了下来,“珊珊,衣服穿着很舒服,谢谢你。” 丁珊珊拉着他,面带微笑,两人坐在炕边,“难道你就不惊讶,不想问问我为什么有这样神奇的能力吗?” “之前在外面的事情,你一定看到了,你不怕我拥有这样的能力,会给你和你家里人,造成伤害吗?” 见丁珊珊自己主动提起,李博文也不避讳,坦然面对,目光不变,带着淡淡的温柔,不答反问道,“那你会这么做吗?” 这句话还真把丁珊珊问住了,她当然不会这么做了,这么做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她是真心实意相中了李博文,在这过日子的。 李博武和李博宏也都是好孩子,她对他们是真心好的,不然今天也不会拼着暴露自己的危险,救了李博武。 见她没开口,李博文就知道自己说中了,握着丁珊珊柔软的小手,真情流露,“珊珊,虽然你来的时间短,但我从心底里相信你,相信你是个好姑娘,不会对我,还有我们这个家造成任何危害。” “我很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我觉得,你跟我听说的那个丁珊珊,完全不一样,你给了我很多惊喜。” “至于你身上的能力,在我看是上天的赋予,谁都有不愿别人知道的秘密,何况你身上的能力太过神奇,也让人眼红,暴露出来会让你很不安全。” “但你为了这个家,为了救博武,却宁愿暴露自己,这对你是没有任何好处,也许还会让你有危险。” “自从你来到这个家,默默付出,对家里诸多帮助,救了博武,又照顾博宏,我心里对你只有感激。” “在你愿意和我同床共枕时,我就已经下定决心,把你当成妻子看待了。” “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无论你有什么能力,能做什么超出常人能力的事,我都支持你,保护你,博武和博宏也一样,你不要有任何担心和压力,我不会让你有任何危险的。” 认识到现在,李博文话都少的可怜,这还是第一次,丁珊珊听他说了这么多话,思路清晰,条理分明,也很暖心。 笑容越发明艳,第一次主动依偎在他身上,“我就知道,我的选择没有错,不瞒你说,我跟你回来的时候,醒过来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能过日子的人,让我觉得很踏实。” “那时候,我也是刚得到这项能力不久,这能力就是在来到这以后才有的,在我心里还觉得,这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呢,如果不到这里来,也许我也不会获得这种能力。” “你放心,只要你真心待我,以后我是你妻子,你是我相公,还有两个弟弟,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李博文抬起大手,把丁珊珊揽在自己怀里,眼眸中,满满都是认真,“当然,你对我全心全意,真心相许,我必不会辜负你,我李博文在此保证,这一生,我会倾尽所有一切能力,疼你爱你,让你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两人正抱在一起,浓情蜜意培养感情呢,谁也没想到,这时里屋门忽然被打开,李博宏从屋里走了出来。 少年本来是出来上厕所的,他是下午鸡汤喝多了,现在尿急憋的慌,可没想到一出来,就看到大哥跟嫂子,正抱在一起说话呢,看到他出来,两人目光中都带着惊讶。 李博宏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还觉得自己很不对,怎么就这个时候尿急,打扰了大哥和嫂子培养感情,本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就不方便,他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第55章 彼此关心,我是你相公 真是不应该啊不应该,李博宏万分责怪自己,但出来都出来了,也不能再回去,更何况,他也憋不住了。 只能赶紧低着头,就跑出去了,还不忘说道,“对不起,大哥,嫂子,我着急上茅房,我不是故意的,你们就当没看见我就行了,你们继续………继续…………” 看着李博宏赶紧一溜烟的跑出去了,因为边跑边回头说话,跑的太慌忙,脚下还被门槛给绊了一下,绊的哎呦一声,差点摔倒在地上。 惹的丁珊珊和李博文,相互对看了一眼,无奈一笑,刚才他们只是靠得近了些,也没做什么非礼勿视的事,这孩子的反应,也太强烈了点? 但经过这么一搅和,两人自然也不能再抱着了。 丁珊珊起来抱了其中一床被褥,送到了里屋,给李博宏用,本来她也没打算,让李博武和李博宏挤一床被子的。 至于她和李博文,俩人开始都睡一被窝了,现在就也继续睡着,不然也不好。 当然,李博文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不知道,但她是不会承认,她不想分开睡也是因为,身旁有了李博文这么个肌肉弹性感十足,又暖和舒适的人肉抱枕,让她抱着十分享受舒服,有安全感的原因的。 送完被子,又铺好后,回了外屋,丁珊珊把其余做好的衣服,鞋和袜子什么的,都收拾了起来,放进柜子里,外面只留了一套,明天要给李博文穿的。 至于李博文今天身上的一身衣服和鞋,连带袜子,虽然没破没坏,但看着油的麻花的,还有股汗味,也不咋地了,就直接被她回收了,换了三个金币,以后有她在,怎么能让他再这么委屈下去。 李博宏上完厕所回来,又赶紧溜到里屋去了,现在也到了掌灯的时间,屋里点上了蜡烛,丁珊珊和李博文,双双脱的剩下里衣,躺进被窝里。 丁珊珊主动用他能听懂接受的方式,和李博文说了,她拥有了一个购物平台,但需要赚取金币,才能在平台买东西等等事情。 李博文这才了解是怎么回事,心下暗暗欢喜,他真是娶了个宝贝回来,只是想起家里的那张卖身契还在,心下有些愧疚。 “珊珊,虽然之前是我把你买回来的,但那时我不认识你,我们之间也不熟悉,其实,我对你没有强迫之意,买人回来也是迫不得已,就是希望家里能有个女人,照顾着两个弟弟。” “但现在我真心喜欢你,是真想把你当成妻子,和你好好过日子的,那卖身契还在我这放着呢,等明天我们就把它毁了。” “你是我的妻子,是我真心想相守一辈子的人,又不是买来的物件,我会尊重你,不会让你觉得心里不舒服的。” 他一提这话,丁珊珊立刻阻拦道,“李大哥,你听我说,你千万不能这么做,对卖身契这件事,你也不要觉得耿耿于怀,我心里没有任何不舒服。” “我当初本来就是被你用人参腿换来的,也立了字据,这是事实,我到了你们李家,就是李家的人了,那卖身契就是凭证。” “如果万一你把卖身契毁掉了,到时候咱家日子过得见好了,我那对不要脸的父母要是来勒索咱们,那就会有无穷无尽甩不掉的麻烦,为了避免这事儿,卖身契也不能毁,先留着,指不定哪天能用上,知道吗?” 见自己这刚搭了个头,还没多说呢,丁珊珊作为女儿,就先在中间阻拦上了,一心为李家考虑,有了这样的能力,根本都没想过要顾着娘家,这让他很感动。 李博文沉吟了一下,说道,“珊珊,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和我过日子的,既然是你的意思,卖身契不毁也可以。” “只是,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和弟妹,血缘的亲情是斩不断的,你现在有这个能力,博武的腿好了,你又有本事,以后咱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你男人还能挣,如果你真的惦记家里,怕他们过的不好,想救济一下,我也不会反对的。” 提起家里和那对父母,丁珊珊眼中划过冷意,知道李博文是真的为她考虑,但不愿意管闲事的是她本人。 “李大哥不用担心,我刚才说的都是心里话,我娘且不说,我那爹贪得无厌,铁石心肠,眼中只有他的儿子,他们都已经把我卖了,我和他们就没有半分关系了。” “就算他们以后来了,我也不会再认他们,你也不需要看在我的面子上救济他们,不然,他们可不会见好就收,绝对会蹬鼻子上脸,有一次就有两次,我们就别想过消停日子。” “他们要是敢死皮赖脸纠缠上来,我们手里的卖身契,就是最好的证据,到了官府衙门,他们也说不出理去。” 见丁珊珊说的一脸认真,是动真格的,看得出来,她和娘家的关系非常不好,既然这是妻子的决定,李博文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是心疼自己的小妻子,这么多年受苦了,竟然被自己的父母伤害成这样,将丁珊珊往自己怀里揽了揽,让她枕在自己的胳膊上。 “珊珊,既然你不喜欢他们,不想再与他们有瓜葛,我当然尊重你的意见和想法,我会加倍对你好,以后家里就都交给你了。” “但我们已经是夫妻,是要一直生活在一起的,你还叫我李大哥太见外了,你应该叫我一声相公,或者叫我名字也可以。” 他这话题转折的有点快,丁珊珊愣了一下,然后唇角染上笑意,在这个架空的大陆上,许多生活习俗和人文风俗,与前世古代还是有些相似的。 比如这里,妻子称呼丈夫,官方点的,会叫做相公,村里通常都是叫当家的,或者是直白的说我男人,要不就是我们家那口子。 如果自家男人身上,有功名在身,妻子还会称呼官人,直接叫名字的也有,一般都是夫妻感情非常好的,才会互相称呼名字。 第56章 交家底了,我掌管全家 那声相公,相当于在现代,直接称呼“丈夫”两个字的意思,倒是有些生硬了。 丁珊珊笑着说,“你说的对,只是叫相公,好像显得有距离感了,那以后我叫你名字好了,博文,或者是当家的。” 李博文带了十九年的名字,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叫过他名字的人有许多。 但今天从俏生生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这两个字儿,他听着却格外不一样。 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的名字像抹蜜了一样甜,普通的两个字都变得特别了。 第一次在丁珊珊不是睡着的时候,在她脸上温柔的轻吻了一下。 “你说的没错,叫相公太生硬了,以后就这么叫,只要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都爱听,时间不早了,你也累了,睡。” 丁珊珊对他一笑,一点不排斥他的亲近,虽然暂时环境不方便,两人没有再进一步的意思,但这种感觉很温馨,身旁满满都是这个男子的气息围绕着她,格外安心。 当然,如果刚才李博文亲她的时候,硬硬的胡子茬,要是没扎到她就更好了,看来明天去镇上,还要记得买个刮脸刀回来,好好给自家爷们收拾一番才行。 抱着这样的想法,又习惯性的去逛一逛溜达了一圈,看着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苦逼的收藏了几样暂时买不起的,一阵困意袭来,丁珊珊很快陷入了甜甜的梦乡之中。 李博文看着心爱的小娇妻已经睡熟了,漂亮的小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樱桃小口吐气如兰,两只手抱着他的腰,在往他怀里钻着。 仍旧满眸柔情,怎么都看不够,过了好一会才熄灭烛火,抱着媳妇,和她一起幸福睡去。 第二天一早,可能是心里有事的关系,破天荒的,丁珊珊没在李博文醒来以后,还死巴着人家不放手,还要李博文哄着,把她叫醒,竟是跟着一块起来的。 李博文都有些意外了,边往身上穿衣服,边阻拦想一块起来的丁珊珊,“珊珊,现在时间还早,家里也没啥活要干,你不用起来那么早,多躺一会,睡够了再起来。” 但丁珊珊摇摇头,还打了个哈欠,“不了,其实每天你起来上工以后,我也就起来了,自己躺着也没意思,今天我想早点起来把饭做好了,然后再上街置办点东西回来。” “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了,用着也不方便,也不是什么都可以在平台里购买,有些东西还是这里本来的比较实用。” 丁珊珊说的是实话,虽然有些东西,在平台里购买挺方便的,价钱也便宜,但毕竟平台里的东西和外面的不一样,用起来的确和本土的东西有差别。 这些李博文理解,何况认可了丁珊珊以后,家里的事情基本都是媳妇做主,他都不太管了,丁珊珊又是个过日子的好手,他非常放心,还觉得省心不少呢。 李博文没再拦着丁珊珊起床,只是来到房间的角落,在一处不起眼的地方,放着的一个罐子里,翻找了一会,拿出一个钱袋,递给丁珊珊。 “珊珊,这是现在我手里所有的银钱,是这几年除了生活用度以外攒下来的,虽然不多,但也是目前家里仅有的,以后全都交给你。” 看着他手里的钱袋,她相信李博文说的,这是开始向她交掌家大权了吗? 丁珊珊此刻,竟不合时宜的想起一个名句,就是大娘子的那句“我掌管全家”,赶紧摇了摇头,赶走脑袋里天马行空的奇怪思绪,没有拒绝,笑着接过来。 握在手里,份量还不少,起码得有二三十两银子左右呢,对以前这个家庭来说这就不少了,这银子来之不易,肯定是李博文省吃俭用下来,以备不时之需的。 但她现在有平台傍身,家里以后的生活用度,也不用李博文再这么辛苦节俭下去了。 丁珊珊对他灿烂一笑,“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利用这笔钱的,这可是你好不容易才攒下来的。” 看着小媳妇儿明媚的笑容,李博文心情也很好,但却不想让媳妇儿有什么压力,对丁珊珊温柔的说,“我说过,以后家里的一切都由你说了算,家里需要买什么该花就花,不用节省,我挣钱也是为了给你花的,你放心,你男人还能挣,供得起咱们这个家。” 李博文的话丁珊珊完全认同,之前要不是因为李博武这么一个大钱垛,用钱的地方太多,动辄就要用上好的补品吊着命,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 李博文在这里挣的是高工资,还能偶尔上山打猎,有一笔不小的外收入,供着一家人过日子绰绰有余,这男人养家糊口的本事,已经平均超过了大部分男人了。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两年里,李博文还能攒下这么多钱,都算很有本事了。 丁珊珊眉眼含笑,帮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把上工要用的刀具什么的也帮他收好,交给他拿着。 看着整理好,换了一身新衣裳的李博文,越发英俊有型,越看心里越喜欢,自家爷们怎么看都觉得帅。 “我都知道,你就放心,你能挣我也能挣,博武的腿又好了,我们家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就是现在这个房子,我看着不怎么太好,再加一个锅灶的地方都没有,等过段日子手里的钱攒攒,咱们就再买处新房子。” “博武是大人了,博宏也不小了,都该有自己的空间,老和我们住一起也不方便,早晚得分开住,或者你觉得这片地清静,我们直接在这再盖一处好房子住也行。” 盖一栋不错的房子是要花不少钱的,以前的家庭情况,日子过得太难,李博文连想都没想过换房子。 现在住的房子,都是他硬咬牙历经艰难才盖起来的,哥三个才有了栖身之所。 但现在娶了珊珊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妻子,能人所不能之事,媳妇既然能说出来,肯定就心里有谱,他相信丁珊珊,温柔的扶了一下她额角的秀发。 “只要你喜欢,在哪住都一样,这些事情你做主就好,快到我领月钱的时候了,每个月我还有两天休息时间。” “等过几天我再去山上打一次猎,现在博武身体好了,新房子的钱很快就能攒够,年前我就让你住上新房子。” 第57章 夫妻情浓,住一起不方便 丁珊珊满面笑容,从昨日二人交流感情,彻底交托心意,关系也变得微妙了,彼此眉目中,都带着情意,“我知道了,家里也不是都要指望你一个人,我也有赚钱的能力,尽力而为就好,你不要让自己太累了,过两天休息打猎,我陪你一起去,兴许还会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丁珊珊真是这么想的,以她自己的经验来看,自从穿越到这里,她身上多少沾了那么点,好运锦鲤的气质,运气还蛮不错的,万一进山打猎,让她摔个跟头,再捡两颗人参回来。 野山参在哪里,都属于是稀缺之物,绝对能卖个好价钱,或者有点别的什么意外收获,这也是搞不准的事。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其实李博文看着俏生生的媳妇,还是舍不得离开,就想围在媳妇身边,但眼看着到时间了,他必须得去上工,不能再拖下去了。 临走时候,丁珊珊把做好的两双鞋塞给李博文,让他拿到肉铺去交给张老大,这是他们答应人家的,时间都过去两天了,张老大说不定正等着穿呢。 李博文又亲了丁珊珊一下,才面带笑容,拿着东西离开家,干活去了。 其实里外屋就隔了个破门帘子,什么声音都遮挡不了,丁珊珊和李博文醒了以后,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李博武的李博宏也醒了过来,是大哥和嫂子有话要说,他们就没出来。 尤其是李博宏,昨晚上尿急,跑出来上茅房,还打断了大哥和嫂子交流感情,更是在心里告诫自己,以后早晚时间,只要进了里屋,就得避讳着点儿,不能再莽莽撞撞的跑出去,打扰了大哥和嫂子,不然他怎么有小侄子。 昨晚回去后,还和自己二哥商量了一下,哥俩预备着,为了不影响大哥和嫂子,以后就继续在屋里准备一个便桶,就是以前给李博武用的那个,往后哥俩上茅房,就不出去了,大不了到时候,多倒几次便桶,也就完了。 里屋和外屋,中间隔的并不是门,当初只有兄弟三人住着,李博文图省事,直接弄了块打补丁的破布,挡了块门帘儿,也就完事儿了。 所以,李博文和丁珊珊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一直清清白白的,第一是因为彼此不熟悉,丁珊珊没有这个意思,两人只是纯纯培养感情,李博文也不会提这种要求。 第二也是,两人不用开口,也心知肚明,现在这种情况,并不适合夫妻圆房,不然,那妥妥的就得是现场直播,古人脸皮儿薄,谁也丢不起这个脸。 说白了就是,家里这情况在这摆着呢,俩大小伙子跟他们住一块,房子又不行,不方便,晚上能睡个觉就不错了。 话说,里屋的李博宏,不像李博武那么老实,就在炕上坐着不动,还在门帘掀起了一条缝,见大哥和嫂子说了会儿话,又卿卿我我了一会儿,大哥才离开,知道他这是能出去了。 其实,他从小都没怎么见过大哥,他还没出生,大哥就出门拜师学艺去了,只是每到年节才回来一次,他那时太小,还没有记忆。 后来这几年,虽然,一直都是大哥照顾着他和二哥,但大哥面色一直都是冷冷的,说话的时候都少,开始他都很害怕大哥,后来长大了点,才好了些。 这几年来,他还从没见过,一向脾气不好,冷着脸的大哥,对谁这么温柔呢,果然,大哥对嫂子是不一样的,但他也不觉得吃醋,心里满满都是开心,嫂子本来就好,对他们都好,大哥对嫂子好才对,也是他们乐见的。 今天的丁珊珊换了身衣服,终于把给自己做的那套新衣服穿在了身上,柔软的里衣和细棉布的衣服,又是平台做出来的,一点针脚都没有,也不磨人,穿着非常舒服。 在这里来讲,花色也是一等一的漂亮,是非常上等的衣服了,家里都是一帮小伙子,也没有镜子,但看着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丁珊珊也能感觉得出来,配上自己漂亮的小脸,一定是很出色的。 想想都有点想笑,明明就是平台做出来的衣服,家里的其他人都穿上了,她这个主人倒是最后一个上身的,但也没关系,好事多磨不怕晚嘛。 先前换下来的那一套,洗的发白,都快破了,和身上这套,简直没法比较,丁珊珊可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二话不说,连鞋子和袜子,都给回收掉了。 可能破烂程度没有那么惨,一套衣服回收了5个金币,比李家那哥几个换下来的,还强点。 直到丁珊珊折腾完的差不多了,棉被都叠好了,李博宏才从里屋蹭了出来,看到今天打扮的漂亮非凡的丁珊珊,顿时眼前一亮,满目都是欣赏之色,“嫂子换新衣服了,真好看。” 看着小少年真心的赞美,丁珊珊笑着打趣,“你这小家伙嘴倒是甜,还会夸人,那你说,是衣服好看,还是嫂子好看?” 李博宏只是赞美嫂子一句,被这么一问,都有些问愣了,但也立刻说道,“我说的是真心话,衣服也好看,但嫂子更好看,这么好看的衣服,只有嫂子穿才最好看,要是穿在别人身上,肯定没有嫂子好看。” 丁珊珊被他逗笑了,叠好被子,穿好新做的绣花鞋,的确焕然一新,走下地,习惯性的揉了揉李博宏的脑袋,“嫂子知道了,就你小嘴甜,等着嫂子这就做饭去,吃完饭,今天还有不少活计呢。” “嗯嗯。”李博宏点头,被丁珊珊揉脑袋都揉惯了。 之前大哥和二哥,从来这么对他过,可自从嫂子来了,明明和他差不多的身高,却总是把他当小孩子,但对于从小缺失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他来说,有一个女性能这样慈爱的对他,他觉得很温柔温暖,他喜欢嫂子揉他的脑袋。 昨天李博文回来后,最后那顿饭菜,他们仨没吃,都是李博文一个人解决的。 第58章 一顿七个馒头 今天也没剩多少,可能李博文没舍得吃,鸡汤喝没了,药材不能吃,也剩下了,但鸡肉还剩下差不多一小碗,一会热热给李博武和李博宏,分一分也就够了。 昨天下午那一大锅馒头她数过,因为是用的特大号铁锅,一共蒸了二十八个,但这两顿饭下来,不算他们几个吃的,李博文自己就解决了七个,的确挺下饭。 现在盆里竟然只剩下六个馒头,红烧肉炖土豆已经吃没了,丁珊珊掂量了一番,看看手里的金币,还剩87个,她也不吝啬,又花了7个金币,买了一大包小米,一个金币买了十个鸡蛋,一个金币,买了几包,最普通的咸菜,一会就饭吃。 然后,把大米和小米掺在一起,煮了半锅二米粥,里面还洗了几个鸡蛋煮上,虽然只煮大米粥也可以,但若论养人,小米粥当属第一,比大米更好,尤其是小米粥煮完,上面结的那层小米油,对人身体特别好。 那就大米和小米一起煮,既能顶饿,也能养胃,滋养身体,现在必须得以李博武的身体为第一,再算上昨天剩的,今早一顿饭就够吃了。 锅底煮米粥和鸡蛋,上面把馒头和鸡肉热上,让早就等在一旁的李博宏烧火。 勤劳的丁珊珊又出去给菜地浇了一遍水,早一遍晚一遍的浇水,这么照顾下来,几天时间,就能发芽了。 其实正常来讲,给菜地浇水,用小溪里的水就可以,只是家附近并没有溪水能用,多数都是用水缸里的水,而且家里的水缸,一直都是满的。 只要李博文回来,看到水缸里的水不足了,就会出去打回来,因为有水井的地方,离他们这距离有些远,还是很辛苦的。 想到这,丁珊珊觉得,他们家有必要再打一口水井,免得老让自家爷们,去那么远的地方挑水回来,感觉越合计,要忙活的事越多。 今天又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家里也算喜事连连,人也跟着精神好,丁珊珊浇完菜地,又上了趟厕所,解决了下三急之事,觉得浑身都轻快。 李博武现在腿也能动了,一家三口人,洗脸刷牙洗漱完,早饭也做好了。 饭桌上,丁珊珊先把三碗粥,都盛好了,一人一碗,之前一共煮了四个鸡蛋,按正常人身体对蛋白质的需求,一天一个就够了,她和李博宏两个一人一个,李博武需要补身体,就给他煮了两个。 然后给自己夹了一个馒头,放在了碗里,紧接着,夹了两个馒头放在了李博宏旁边的小盘子里,看着就是分给他的。 最后剩下的三个馒头,连盘带馒头,就被她直接推到了李博武面前,又从一小碗鸡肉里,夹出来几块鸡肉,分给了李博宏。 剩下的鸡肉,还有煮了两次的几片人参,全都推到了李博武面前。 最后拿过之前买的咸菜,打开包装,倒进了一个饭碗里,放在桌子中央。 看李博宏和李博武都不认识这是什么,对他们解释,“这个是咸菜,也是我买的,现在家里什么都没有,也没什么下饭菜,现做也来不及,就先买点吃,你们尝尝,味道不错的,等有时间我自己腌制一些。” 说完自己拿起勺子,喝了口粥,嗯,真香,比在现代时候的米粥,味道还好呢,米香特别浓郁。 又咬了口馒头,不愧是平台出品的食材,这馒头都是第二顿了,味道依然那么好,又香又软,一点儿都没变味。 紧接着就了一口咸菜,觉得味道还不错,要不是今天只有饭,没有菜,她也不会买这几袋咸菜,要不光喝粥吃馒头,嘴里淡淡的没有味道,连点咸滋味都没有,肯定吃不进去。 见丁珊珊这分完吃的,就开始吃了,把好的都分给他们,自己什么都舍不得吃,看着自己面前的肉,很是诱人,也很香,但李博宏怎么也吃不下去。 二哥身体不好,需要好好补养,多吃点好东西是应该的,但他没有任何毛病,身体健康,怎么能让嫂子苛待自己吃咸菜喝粥,把肉都让给他。 立刻把那几块肉,全都夹起来,放到丁珊珊碗里,还找了个还算过关的理由,“嫂子,我昨天肉吃多了,现在吃不下去,我吃馒头喝粥就行了,你吃。” 丁珊珊正喝着粥,吃着咸菜,忙活的欢着呢,忽然见碗里多出肉来,看向李博宏,竟也有没反应过来的时候。 “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又这么瘦,脸上都没肉了,有多少营养吸收不了,那肉都是昨天吃的了,我看你也没吃多少,怎么会吃不下去。” “早上本来就没啥可口的东西,就是对付一口,再没口肉,就只能吃咸菜了,中午嫂子再做别的,听话,赶紧吃了,你现在要是营养供应不上耽误了,可是会影响身高的。” 也许是和一直生活在农村,老一辈爷爷奶奶的接触,灌输和耳濡目染有关系,在丁珊珊从小到大的潜意识中,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样子,有副男人的身板。 不能说多胖多壮,身高不能太矮,这样才有有安全感,照顾家人老婆孩子,要是一副五短身材,跟武大郎似的,还没个女人高,那就算天生有缺陷。 (一切为了剧情,纯属女主个人看法,不带任何人身攻击目的,不喜勿喷) 别人什么样她不管,反正俩小叔子底子都不错,长的都挺周正的,以后全是大帅哥,只要不是基因问题,在她手里肯定不能让他们因为吃喝供不上,影响生长。 李家兄弟几个,是一母同胞,长得多少都有些相似之处,光看李博文的身高,他们以后也不能矮,在这期间营养要是供不上,对骨骼发育生长,都是很不好的。 看丁珊珊竟然不肯吃,又把肉夹了回来,李博宏刚想张嘴,再说些什么,没想到,却被李博武给打断了,还说出了一番,让他意外的话。 第59章 同甘共苦,书店卖书 “博宏,嫂子说的对,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几年都够苛待的了,一直营养供应不上不行,嫂子让你吃,你就吃,咱们都应该听嫂子的。” 李博武说完,没去管李博宏诧异的目光,直接把他面前那碗肉拿过来,挑了一半放到丁珊珊碗里,见丁珊珊就要拒绝,立刻用话堵住她的嘴。 “嫂子比我还小一岁,比博宏也不大几岁,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天天辛苦的操持家里的一切,还要照顾我们兄弟几个,比我们累多了。” ”营养供应不上,对你身体也很不好,现在我们能吃饱,比以前已经强多了,嫂子说过,我们一家人该同甘共苦。“ ”我现在身体已经好多了,毒也解了,我怎么也是个男人,就该照顾保护嫂子,爱护弟弟,我做不到自己吃独食,苛待长嫂和弟弟,以后家里有什么吃的,无论多少,我们就一家人平分,人人都有份,嫂子说对不对?” 好,李博武不愧是读书人,口才也好,这道理摆的一套一套的,以前她真是小看这一天也不吭一声的少年了,还拿她说过的话,来堵她的嘴。 什么话都让他说了,堵的丁珊珊找不到任何理由反驳,她还能说什么? 李博宏也由刚才的惊诧目光,转为带着笑意,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的哥哥,他就知道,二哥不是这样的人,二哥也是很关心嫂子的。 开心的说,“二哥说的对,嫂子,我们一家人就该同甘共苦,现在我们都能吃饱饭了,又有嫂子关心,这都是以前我没想过的,以后,我们的好日子才刚开始呢。” 从这两位少年身上,丁珊珊感觉到了浓浓的关心和温暖,别说这是前身从来都没在父母家人身上感受过的,就算在现代的时候,后来她一个人,独自在城市里打拼,也许久没有被这么单纯真心的关心过了,这种感觉真不赖。 丁珊珊嘴角含笑,没有再推拒他们的好意,“好,什么道理都让你们说了,你们说什么都是对的,嫂子说不过你们,但博武说的没错,咱们一家人该同甘共苦,有什么就一起吃,快吃,一会要凉了。” 说着,夹起一块肉,咬下一口,嗯,真好吃,虽然是剩下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因为带着别样的关心,吃到嘴里,感觉比昨天还好吃。 见丁珊珊总算不再苛刻自己,把好东西都让给他们,李博武也露出真心的笑容,一顿饭在几人的相互关心下吃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在不觉间,慢慢深厚。 直到多年以后,两位少年都各有了各自的成就时,都依稀记得,在最初的家里,嫂子自己还是个小姑娘,是如何对他们关心照顾,百般爱护的。 吃完饭,收拾完碗筷没多久,李博武又觉得肚子隐隐开始疼了,昨天那种急切想要去茅房的感觉又来了。 经过一天的休息,他现在腿脚比昨天还要轻便灵活,知道是好事,肯定又是要排毒,也不担心,没用李博宏陪着,自己去了茅房,继续排毒去了。 等他回来,丁珊珊也把今天要带到镇上去的书籍整理好了,包在一个布包里,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和李博武解释了,昨天她在镇里,找到了一份抄书的活计,打的是他的名号,但不用他真正抄书。 她有能力把这些书籍,复印不同的样子,不会让人看出来的,这就把书送到镇里去,应该能换不少钱。 现在丁珊珊就算再说出,她有什么特异功能来,李博武和李博宏都不觉得怎么诧异,反正丁珊珊在他们眼里,就是万能的,会什么都不稀奇,淡定的接受了丁珊珊的说辞。 李博武又排了一次毒,觉得身体好多了,但怎么也是大病初愈,还有些虚弱,就留在家里看家望院,由李博宏跟丁珊珊一块去镇里,还能帮忙拿东西,免得丁珊珊一个人辛苦。 丁珊珊正有此意,交代了几句,带着李博宏抱着一摞书,一起去镇里了。 他们家住的偏远,只能算是住在城镇边缘,还不算真正镇里,路上要走一会儿,本来李博宏是要自己抱着布包的。 但丁珊珊知道,50本书的分量,并不轻松,何况李博宏还是个少年,坚持自己分担一半,两人就都没有那么重的压力了。 大约半个小时,两人就来到了昨天的那家书店,接待的还是昨天那个伙计,不过店里还有一位中年书生模样的男子,正在吩咐那张小哥些什么事,看张小哥和他说话的态度,带着恭敬之色,他应该是这家书店的老板。 见有客人上门,伙计立刻迎了上来,托前一天见过面的福,这位张小哥,一眼就认出了丁珊珊,是和他要承包抄书工作的那位小娘子。 小姑娘这次来,换了身新衣服,看着让人眼前一亮,身边还带了个小少年,看着怀里抱着个大布包,张小哥有些不明所以,他不认为丁珊珊又是来买书的,只好询问道,“不知小娘子这是?” 丁珊珊笑眯眯的说,“是这样的,张小哥,上次的事我跟你说完了,回去以后,就把这事跟我小叔子说了,刚好他手里有不少抄好的书籍,我看着也不错,应该能符合你们书店收书的标准,就拿过来让你看看,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价钱方面,我们再谈。” 说完,丁珊珊和李博宏,便把手里的两布包书,放在了柜台上,还顺手把包打开来,露出捆绑整齐的两摞书,方便对方翻看。 看着这些书,张小哥有些意外,觉得这也太巧了点,但有买卖也不能往外推,对丁珊珊和老板相互介绍,“小娘子,这位就是咱们书店的老板,今天刚好有时间过来看看,要是老板觉得过关,那后续的事自然就好谈了。” 许是张小哥提前跟老板说了这件事,老板也是了解的,对丁珊珊和李博宏两个。 第60章 你来我往,先小人后君子 还算客气有礼,“这位娘子有礼了,之前的事,小张已经跟我说了,在下做生意,习惯先小人后君子,我的确要先验货,如果你小叔子文采过关,后续价钱的事情,我们可以再谈,不会让娘子吃亏的。” 丁珊珊面带淡淡的笑容,年岁虽小,却气度自然,毫不怯懦,一派自信“这是当然,做买卖当然要先验货了,我对自己拿出来的东西有信心,老板你随便看,等你看过的东西,我们再谈价格,这很合理。” 就冲这份儿淡然自若,不怯场的淡然,老板不禁多看了丁珊珊这小姑娘一眼,信手拿过一本书,随便翻看了下。 一个女人送过来的书籍,抄书的连面都没露,他本也没打算能有多出彩,最多也就是文笔过关到头了,之前来他店里应聘过,抄书这份工作的人也不少。 毕竟只要有些学问,会写字,动动笔头就能来钱的活也是蛮抢手的,你不干还有他干,他的选择面很广的,可翻开第一本书的时候,老板的面色,立刻变了一下。 他在这镇里做书店买卖,已经有好多年了,可以说,半辈子都以这个为生,对笔墨纸砚方面颇为了解,这书籍,无论是纸质还是墨汁,看似与蔡记出品的,没多大差别,实则,质量是要高过蔡记的,他搭手一摸便知,这是其一。 其二便是,现在书店所有经营的书籍,基本都是手抄本,也是花钱雇人抄书得来,读书人文采和字迹,全都有所不同,质量也参差不齐。 太出彩的抄书人,都是有些本事的,早就去别的地方发财,谋出路去了,不屑做这个,这个价钱雇不来。 太不过关的,就像那于书生一样,把字写得七扭八歪的,只有赔钱的份儿,店里也不能用,所以一直以来,他们雇人抄出来的书籍,也都是平平常常,并不太出彩。 但这本书籍上的字迹,比他店中的镇店之宝,还要清晰,笔锋清俊畅然,颇具风骨,比书法大家所写的,都不差多少,端有大家之风。 这种字体,就算写成字画拿出来卖,一幅也能得不少银钱,难不成这看起来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家里的小叔子,真有这样的好文采? 他在这镇上都住了半辈子了,有这样才华的人,他怎么会不知道? 看着老板一本本翻看这些书,脸色变了又变,丁珊珊早就有数,一直唇角含笑,等他差不多把50本书都翻过了,才开口,“怎么样老板,我这书可还过关?” 那老板再看向丁珊珊的目光,带着丝复杂,也比刚才更认真了不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确认了一遍,“这些可是你小叔子亲手抄出来的吗?” 丁珊珊眉头一挑,撒谎不打草稿,“这是当然,我家小叔子从小书就读的好,字写的也好,文采出众,要不是家里生活困难,也不会想抄书补贴家用。” “我这书的质量,你也看过了,且用的不是你们给提供的空白书籍,老板快人快语,你就说说,看能给个什么价钱,如果价钱合适,以后我就来你这卖书,咱们就是长期合作伙伴了。” 老板刚才就看出了,丁珊珊用的书籍纸张,全都不是他们这提供的,但他想不出在这一左一右,除了蔡记,还有谁家能做出这样好的纸张和墨汁。 他着急想解开自己的疑惑,竟问了出来,“价钱方面,先不着急谈,小娘子,不知你的空白书籍和抄书用的墨汁,是出自哪里的?” 听他三句话不到,就要打听人隐私,一点道德没有,丁珊珊目光立刻有些冷,“老板,我到你门上是来做生意的,又不是白送给你,你买我卖,银货两讫,我重视的就是价钱,怎么会不着急谈?“ ”至于空白书籍出于哪里,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你无关,也没义务告诉你,东西你已经看过了,如果你不想收的话我也不勉强,相信有许多家书店,会愿意要我的书的。” 丁珊珊说着,把书收起来,就要带着李博宏,转身出门,就是要不卖给他了。 那老板也没想到,丁珊珊这十几岁的小姑娘,还挺硬气的,沾火就着,一句话没说对,就撂脸子不干了,他想套话,没套出来,还惹恼了人家。 这小姑娘拿来的书,在这镇上所有书店里,都算得上是一等品,同行是冤家,今天要是一念之差,让这小姑娘给走了,把这好事落在别家书店头上,那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砸了自家买卖。 老板赶紧疾步上前拦着丁珊珊,“小娘子别着急,你先别走,咱们有话慢慢说,刚才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随便打听一下,是我太着急了,没想那么多,说话没注意分寸,娘子海涵,你若不想说,我当然不会追根揪底,价钱的事 咱们都好商量的。” 就知道这老板是看她和李博宏年岁小,想从她这套出点什么来,但丁珊珊骨子里,可是老白骨精了,不会像十几岁的小女孩人家问什么说什么。 见老板有拦着她的意思,脸色稍微缓和了那么一点,仍旧不太热络,“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到你们这儿来,是谈生意卖东西的,其他的事情并不想提及。“ ”我又没偷没抢,你上来不谈价钱,就要问我货源的出处,这不是欺负我年纪小么?若是我告诉给你,那岂不是会让你有机会,抢了我的生意,那我以后还怎么赚钱,谁都不会做这种傻事的,更不会任人欺负,你说对吗,老板?” 老板被丁珊珊直白的话说的,脸上一阵尴尬,想不到他活了半辈子,又自诩读书人,今天还被个小姑娘该怼的说不出话来,“娘子真的误会了,我刚才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有些诧异,娘子拿出来的书籍,纸质比蔡家的还好,才有此一问。“ ”娘子的书,无论纸质,还有字迹字体,都属上佳,我们店里是真心想和姑娘合作下去的。” 第61章 讨价还价,一点不吃亏 “又怎么会有这种不知深浅的想法,上门的买卖,我是不会往外推的,价钱方面,咱们现在就可以谈,不知小娘子以后,是想用我们店里的纸墨,只想赚个手工钱,还是………” 他话没说完,后面的意思,丁珊珊已经明白了,接过话来说道,“墨纸的出处,我自己有,就是和现在这些一样的,不会有任何偏差,往后我送来的,都是你们直接就能卖的书籍,什么都不用你们店里的,我能保证,质量一直不会变,但这价钱方面,也不能太低。” 看着丁珊珊不是很好说话的样子,老板拿着手里这些书,盘算着以后书上架了,应该会受欢迎,能制造多少利润,老板左思右想,才开了口。 “我看娘子是个爽快人,那咱们就实实在在的,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相信之前小张也跟你说了,我们这里像这样的的成品书籍,一本书是卖50文钱,这中间我也就只有10文钱的利润。” “既然娘子什么都不用我们店里出,直接是来卖书籍的,而且书的质量又过关,我当然不能让娘子吃亏。” “就以这种千字文书籍为标准,这样的书,一本给娘子40文钱,中间我同样赚十文钱的利润,娘子看怎么样?” 看着老板那一脸正派,没占她任何便宜的样子,丁珊珊可不是个能吃亏的主,脸上带着笑,笑容却不达眼底,“老板,我是诚心跟你做生意的,你这话说的也太不实在了?” “还是忽悠我岁数小,没见识呢,明眼人一看我这书籍都知道,无论是在纸张,还是墨汁上,都要比你们书店里的高级不说,单凭书本上的字迹和字体,也不是你们那几本镇店之宝可以比的。” “这种书籍放在店面上,60文钱,70文钱,也是卖得出去的,这我都没朝你要高价,我拿出的东西本来就好,我的书籍和墨汁,也不是白来的,价钱上只会比蔡记高。” “这些书,都是我小叔子日夜辛苦,才抄出来的,老板你只给40文的价钱,让我看不到你想与我合作的诚意,我看这书,我还是拿到别家去再问问。” 老板一看,丁珊珊真的不好忽悠,二度又没占到便宜,这回是彻底老实下来了,赶紧拦着丁珊珊,不让把书拿走,“娘子,我说的都是实在话,并没有忽悠你的意思,你别老是想要走。” “价钱的事,本来就是商量着来的,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们再商量就是了,在下看娘子是个爽快的人,诚心想和你真心交个朋友,价钱的事儿,娘子就给个实在话,你想要什么价钱,咱们再商量,你看怎么样?” 看老板这回,是真不敢再生幺蛾子了,丁珊珊轻轻哼了一声,把手里有货,腰杆子粗的款,拿捏的妥妥的,“既然如此,只要老板你实实在在的,不要再想着坑我,这书我卖给谁都是卖。” “反正以后我小叔子还能抄,书要多少有多少,但价钱方面不合适肯定不行,我这书的质量都在这放着呢,人工本钱都加在一起,别的不说,50文钱一本,肯定是值的。” “书卖给你以后,你卖多少钱是你的本事,但我的底价就是50文钱,少一文都不行,你看怎么样?” 听丁珊珊上来就狮子大开口,一本书就要50文钱,老板顿时直咧嘴,这书质量的确不错,倒也值这么多钱,但要是以50文钱的价格,给了丁珊珊,那他自己剩下的利润就少了。 老板想了想,还是有点不死心,打着商量,“娘子,你这书质量的确很好,我也很乐意收下,还不用我们出材料,可这50文钱的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 “要知道,我们店里最贵的书籍,也才50文钱,街坊邻居都知道,要是忽然加价,还不知道能不能卖得出去,若是压在手里久了,到时候我还要赔钱,不如我们再商量商量,这价钱……” 见老板磨磨唧唧的,还有些嫌贵,丁珊珊彻底不耐烦了,“刚才我已经说了,我这书一口价,就是50文钱一本,你要是同意要,我就把书留下,你把钱给我。” “你要是不同意,相信有的是书店能相中我的书,一分价钱一分货,有好东西才能把招牌打出去。”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到时候把书往柜台上一放,相信只要是识货点的人,一眼就能相中,是不会差那一星半点钱的。” “我的书好,不愁销路,也不是非要卖给你们家,你不要就算了,我要走你还拦着不同意,我这人直爽,就不喜欢磨叽,老板,你个大男人怎么还没我个女人痛快,这书要不要,你给个痛快话,不然,也不用耽误我们彼此的时间了。” 丁珊珊这一顿夹枪带棒地,话里话外都带刺儿,把老板怼得脸都涨成猪肝色了,却又说不出什么来,见丁珊珊又要走,价钱一分讲不下来,只好咬咬牙,一锤定音,把书留了下来。 他自然是识货的人,看出这书实在不错,他因为最近招了于书生那么一个不省心的,抄出来的书籍,质量越来越差,都已经丢了一部分客户,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不然早晚会影响他生意。 那损失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他损失不起,刚好这来了一批好书,留在店里招揽一下客人也好,先试试会不会改善店里的生意,也是个办法。 “既然娘子这么说了,那我也不磨叽了,这些书我就都留下了,我先试试,好不好卖,但我希望娘子能答应我,在10天之内,你的书不要在卖给其他书店,等10天以后,娘子可以再来交货。” “若是书籍销量好的话,以后我们就长期合作,价钱方面不会少了你的,但你供货给我以后,不可以再和其他书店合作,这样可以吗?” 第62章 一笔收入进账,吃啥买啥 不就是想要一个独家代理权吗?这个可以,不是什么大问题,丁珊珊略一思索,便答应下来,“好,这点我可以答应你,这些书若是销量好以后,我就长期和你们一家书店合作。” “我能保证我的书籍质量,不会有所改变,也不会下滑,但我还有一个要求,我是以50文钱一本,把书卖给你的,以后若是书卖出了高价,不超过70文钱,就归你自己所有。” “要是能卖超出70文钱的价格,你就要把多出来的赚头分我一半,如若你能做到,我们就保持合作关系,如果你做不到,想要独吞所有利润,就别怪我要把书卖到别家去了。” 丁珊珊说的这番话,还把老板心里所有的小九九都给截断了,本来也是,若是以后书籍正常价格卖,丁珊珊当然不会再狮子大开口,对老板多提要求。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以后书籍大卖,价钱也非常非常高,让她还拿那50文钱,那她不都为他人做嫁衣裳了吗?她一定觉得心里不平衡,这么说,是为了以防万一,丑话可得说到前头。 虽然她不觉得这个可能有多大,这屁大点的地方,总共就那么些人,孩子也就那些,能卖出这样的价钱,已经到头了。 摊上丁珊珊这么个一点亏不吃的,老板还能说什么,只能连连苦笑答应了下来,他也不认为,这书能卖到那么多钱,只能暂且先答应下来,以后再说。 丁珊珊搬来的50本书籍,每本书。按照50文钱来算,五十本就是两千五百文钱,一千文钱,就是一两银子,也就是说,丁珊珊拿来的这50本书籍,转眼间就卖了二两半银子。 用现代的换法来算,差不多就是两千五百块钱,都快赶上李博文一个月的工资了,对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多了。 看着老板把书留下了,拿出二两半银子给了丁珊珊,李博宏跟在一旁,从头到尾,看的眼睛都直了。 当然,他不是对那钱眼睛直了,而是觉得,嫂子真的好厉害,一番讨价还价,竟然可以把书卖得这么贵,书店老板在嫂子面前,都得甘拜下风。 转眼就进账了二两多银子,以前家里除了往二哥身上花的钱最多以外,他和大哥平日里,都省吃俭用的,怕是半年吃喝用度,都用不上这么多钱。 书全都卖出去了,把拿来的布包收好,看李博宏还站在一旁,有些呆愣的样子,丁珊珊收起对外人时,那一步不让的样子,拉了拉他,“博宏,想什么呢?东西都卖完了,今天你和嫂子一起上街,拿这些书,走了这么远,辛苦了,走,嫂子给你买好吃的去,你爱吃啥就买啥。” 等李博宏回过神来的时候,都已经被丁珊珊拉着,走出书店门口了,看着丁珊珊在前面,迈着欢快的步子,李博宏的脸上都是开心的笑,答应的非常痛快,“好,嫂子说的对,今天我们又有收入了,咱们买吃的去!” 丁珊珊说话算话,卖完书怀揣着银子,第二站就是在货郎那里,给李博宏买了些麦芽糖,然后还去糕点铺子,称了二斤好糕点。 走到半路,遇见卖糖葫芦的,也给李博宏来了一串儿,给他解解馋。 在这古时候,基本没啥太出彩的零食,农村孩子,吃点这些那都不错了,平常人家不是过年的时候都吃不上。 赶上年景不好,像原身家里那家庭情况的,饭都吃不起,过年都吃不上好东西,更别说这些了,在原主的记忆里,从小到大,她也就吃过一回。 以前因为家里不富裕,李博宏也懂事儿,从不提要求,李博文给他买的时候也少,这几年来,他吃的时候都少之又少,才十多岁的小少年,这些年来都没过什么好日子,看到这些好吃的,哪能不馋。 但见丁珊珊都没给自己买,他就想把糖葫芦让给丁珊珊,却被丁珊珊拒绝了,糖葫芦是一文钱一串,并不算贵,丁珊珊手里也不缺钱,倒不是舍不得。 只是她从小就不是太喜欢吃这种东西,一吃山楂和山里红类的酸果子就倒牙,好半天缓不过来,看李博鸿想吃,才给他买了一串,“博宏听话,你自己吃,嫂子不爱吃这东西,吃完就牙不舒服,我吃糖就行了。” 说完打开纸包,拿出了一块麦芽糖放进嘴里,甜甜的,纯手工制作的,味道还不错呢。 看丁珊珊真是不爱吃的样子,还吃了麦芽糖,李博宏这才自己吃起了糖葫芦。 丁珊珊边走在街上,看着小摊贩们卖的东西,合计着自家还缺什么,就顺手买点。 李博宏一手吃糖葫芦,另一手也不闲着,坚持帮丁珊珊拿东西,不让嫂子累着,孩子有这份心,丁珊珊也高兴,就由着他了。 这次到镇上,买了不少乱七八糟的,几乎都是家里用的,太沉的东西就没买,不然她和李博宏两个,往家里拿也费劲。 倒是在一个摊位前,买了一个刮胡刀,还宝贝似的揣进了自己怀里,搞得李博宏根本就没想到,嫂子买这东西有啥用?也没想是给他大哥买的。 让丁珊珊比较失望的是,在街上转了一圈,都没买到,她想要的小鸡鸭鹅,连大的都没看到,只有些不下蛋,买回去吃肉大公鸡啥的,卖的还不多。 也许是跟现在是夏季有关系,孵鸡鸭鹅的季节,一般都在春天,没有办法,她只能回去,看在平台上能不能买到了。 其实别的还是次要的,一般在平台里都能买得到,主要丁珊珊现在更多的,是想多找些兑换金币的东西。 只要金币源源不断,家里人又不用瞒着了,想要什么不是顺手拈来,想换多少换多少。 目前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用砖头卖钱,毕竟家里的锅碗瓢盆,还有衣服鞋什么的,数量有限,也不能全都兑换掉,但砖头难得,实在不行,这件事回去她还得和李博文商量商量。 怀里抱着一大堆,买的零零碎碎,看也差不多了,就打算带李博宏,回去做午饭了。 第63章 肉铺送包子,珊珊真好看 回去的路上,顺手又买了一串儿糖葫芦,打算拿回去给大病初愈的李博武吃,路过包子铺的时候,还买了二十个肉包子。 当然,这包子她没打算带回家去,带着李博宏,拿着东西去了李博文干活的肉铺上。 也和李博宏说了,这包子是要送去给李博文吃的,不顾李博宏的拒绝,还留出了四个给李博宏吃。 张记肉铺不大,就是个摊位,干活的只有李博文和张老大两个人,这肉包子皮薄馅大,剩下那十六个包子,他们俩男的再能吃,一人八个也够了。 丁珊珊盘算好了,还没走到肉铺近前,老远就看到,李博文正在忙活着,和张老大两人一前一后,收拾猪肉卖肉呢。 买肉的人,三三两两,偶尔过来一个,买的也不算太多,还有问完价钱不买的,看得出来生意并不忙。 李博文身上扎着个围裙,正忙着在后边给肉分瓣,案板上卖肉的,是张老大,他是最先看到丁珊珊过来的。 换了身衣服的丁珊珊,虽然没特地怎么打扮,但本身样貌不俗,正是二八年华俏佳人,身姿轻盈,看着更水灵打眼了。 连他这个外人看着都觉得,这小姑娘生了副好相貌,又娇娇柔柔的,配给李博文这么个粗鲁的汉子,咳咳!……那个什么……也还算挺般配的。 压下心里言不由衷的想法,张老大远远扬起一张笑脸,热情的打招呼,“弟妹来了,博宏这小子也来了,几天不见,又长高了!” 丁珊珊也笑脸相迎,打着招呼,“是啊,我这出来买点东西,张大哥忙着呢。” 李博宏很有礼貌的打招呼,“张大哥好。”从前家里有事儿,他也经常会来肉铺找大哥,这几年和张老大,都是很熟悉的。 张老大笑着点头,“上午博文过来时候,给我带过来那两双鞋,穿着可好了,弟妹手艺实在是好,我看博文老弟脚上穿的鞋也换了,老弟真是有福气,能娶上弟妹这么个好媳妇,我都跟着沾光,这回我有几个月不愁没鞋穿了。” 丁珊珊眼睛瞄到张老大脚上穿的,可不正是早上她让李博文带来的鞋,笑着客套,“就是普通手艺,张大哥客气了,鞋穿着合适就好。” 听到丁珊珊的声音,李博文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转过身来,却见可不是自家的小媳妇儿,手里抱着一堆东西,带着自家弟弟,正俏生生的站在肉铺前看着他呢。 外人都看出丁珊珊的变化了,李博文当然也看出来了,他是个粗人,不会多么华丽的形容词藻称赞人,只觉得自己的小媳妇,今天真好看。 一身新衣服,为本来就漂亮的小脸,增色不少,只是美中不足,头上只插了根木头的发簪,心下沉了沉,是他委屈珊珊了。 一瞬之间,压下了心里的想法,对丁珊珊说话时,声音中都带着丝丝温柔,“珊珊,你怎么来了?” 听他说出这么蠢的话来,不等丁珊珊开口,一旁的张老大就用胳膊拐了他一下,笑着打哈哈,“看这小子糊涂的,弟妹这不是来看你来了吗?还能干什么来,这有我呢,快跟人家说两句话去。” 李博文在肉铺干了好几年活,和张老大关系处的很好,混的熟悉,张老大和李博文也不客气,要说李博文兄弟几人,当初能在这镇上扎稳脚根,也多亏了张老大的帮助。 他们刚过来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艰难,那时,张老大的猪肉铺子其实是不缺人的,也是李博文见义勇为,救过张老大一次,得知李博文家里情况不乐观,拖病带小的,工作也不好找。 张老大就主动把李博文留在他这干活,还给了不低的工钱,硬是比别家肉铺,往上抬了半两银子,何况本地人一向欺生,他们这样的外来户,本不受当地户待见。 还是张老大动用关系,花了银子,又说了情,镇政府才给批了一块宅基地,让李博文在那盖了间房子,哥几个才得以在这儿落地安家,而且盖房子的钱,都是从他这,提前预支的工资。 也可以说是,张老大主动借给他帮忙的,李博文重情重义,是个可交之人,张老大看的明白,可谓处处帮忙,真心实意,所以这俩人处的,跟哥们似的。 李博文也的确没辜负张老大对他好一回,只要他在肉铺里干活坐镇,这几年没有一个人敢来闹事儿的,活干的也好,能出力的地方,绝不含糊,他自己都能顶两个人干的活,对铺子尽心尽力,当成自己家买卖。 一人几乎快撑起整个肉铺,这几年下来,肉铺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张老大还主动一个月给他两天休息时间,让他照顾家里,反正两人就是关系好。 言归正传,看着李博文被张老大一胳膊肘子,拐的一愣,丁珊珊一直笑容不变,把手里用油纸包的包子,拿出来,放在了案板上。 “没关系的,张大哥。,现在本来就是你们干活的时间,我来也没什么事,就是来给你们送点东西。” 然后对李博文说,“博文,这是我刚才去包子铺买来的肉包子,还热着呢,马上到中午饭时候了,你们天天干活中午也吃不好,今儿个就吃肉包子。” 虽然李博文回去没说过,天天中午都吃的什么,但想也知道,两个爷们儿,还忙着干活,能吃啥,最多就是凑合一口。 本来早上李博文就心疼她,不让她起来做饭,中午在外边凑合,只能晚上回家吃顿饱饭,时间长了再好的身体也受不了,她可舍不得把自家爷们身体给弄坏了。 看着案板上的肉包子,李博文温柔的对丁珊珊笑笑,然后回头和张老大说,“张大哥,你先自己忙,我先出去一会儿,一会儿就回来。” 张老大没有任何异议,向李博文摆手,“没事,没事,你赶紧快去,这边有我呢,也没多少活了,我能忙过来,你不用着急回来。” 第64章 沟通拉近距离,嫂子真厉害 本以为李博文说出去一会,会带丁珊珊和家人一起买点东西,再把他们送回去,但李博文却又转过来对丁珊珊说,“珊珊,你和博宏拿这些东西也有些分量,你们先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一会儿我送你们回去。” 说完不等丁珊珊回答,就解下自己身上的围裙,大步向镇子里方向走去了。 搞得丁珊珊都有些不明所以,但既然自家爷们儿这么说了,肯定有自己的用意,那她就和李博宏在这等一会儿。 且李博文离开以后,丁珊珊也没干杵在那里,还热情的招呼张老大吃包子。 不止如此,见案板上还有些活没干完,李博文离开了,都是张老大一个人在忙活,索性把买来的东西,放在一旁,让李博宏在一边,边吃糖葫芦边等着,她自己扯过旁边的围裙,跟着干起活来。 张老大看丁珊珊竟然要帮他干活,赶紧拦着,“弟妹,不用你,这可使不得,这又刀又棍子的,弄得血乎拉的,怎么让你跟着一块弄,快一会我整。” 丁珊珊笑了笑,手上干活动作不停,而且动作相当利索,一脸飒爽不拘小节,“张大哥不用客气,这不是多难的活,我都会干,这本来就是我当家的的活,他现在出去了,让我在这等着,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帮着干也是一样的。” 即便如此,张老大还是一脸不好意思,“这,弟妹,我和博文老弟处的好,我一直拿他当自家兄弟,弟妹就是自家弟妹,大哥也不跟你客气了。” “说实在的,李老弟这些年的日子过得难,老哥我一直看在眼里,能娶了弟妹这么个好媳妇,帮他一起照顾这个家,大哥我也替你们高兴。” 话说到这,两人一边干活,看着丁珊珊手里,还在收拾着一些鸡冠油,昨天杀了一头猪,今天又杀了两头猪,鸡冠油一直没卖出去,再放都不新鲜了。 张老大是坚决不愿意占丁珊珊的便宜,索性把这些鸡冠油,全都划拉在一起,还有几块肥油,两三块没多少肉的骨头,全装在一个布袋子里,递给了丁珊珊。 “弟妹,这点东西不咋好卖,你要不嫌弃,一会儿回去,把这些拿回去吃。” 看张老大又要给她东西,这次丁珊珊赶紧拒绝,“张大哥,这可不行,你这猪都是花钱买来,有本钱在的,不好卖也是钱,怎么能每次都白给我,这我可不能收,大哥再这样客气,那下次我可不敢来了。” 她是不吃亏,但有些便宜能占,有些便宜不能占,做人不能贪得无厌,这事她还是分得清的。 见丁珊珊竟然不收,张老大赶紧换了这个说法解释,“弟妹误会了,我可不是白给你的,今早这两双鞋拿过来,我穿着特别舒服,而且,我只给了你一个尺码,鞋底儿和布料都没拿。” “我看你给我做鞋,用的都是好布,也得不少钱呢,虽然我和博文老弟处的好,但过日子不容易,谁家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大哥我好歹还开了个铺子,怎么能占你们的便宜,这我还没给你手工费呢。” “你也知道,我家婆娘没了,我也没有心思再娶,家里做女人活的人都没有,以后指不定还要麻烦弟妹帮忙,这点东西不值几个钱,是我的一份心意,你要是不收下的话,以后我还哪好意思再张嘴,麻烦弟妹帮忙。” 张老大这么一说,丁珊珊还不好意思拒绝了,不然好像以后不愿意帮忙了似的,不过多做两双鞋,一顺道的事,对她来说也不怎么麻烦,只好厚着脸皮收下。 “张大哥,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不愿意总是占你便宜,既然如此,我也不好再推辞,那这点东西我就收下了,以后张大哥有什么活尽管开口,不要客气,只要我能帮上忙的都可以。” 见丁姗姗愿意收下,张老大笑了笑,“只要弟妹愿意帮忙,不嫌麻烦就好。” 两人又说了几句家常话,丁珊珊擅谈,场面也不算尴尬,虽然这里是古代,男女之防也很重要,并不开放,但农村不比大户人家,本就约束不太严格。 何况这是在街面上,又有李博宏这个小叔子在一旁站着,不是孤男寡女,也不用有太多的避讳,想着一会儿李博文要送他们回去,也有劳动力。 丁珊珊索性又在肉铺上,挑挑选选,挑了一扇排骨,一些大骨头,还有几大块肉,约么也有七八斤,一块结算了。 她选的东西不少,加在一起,价钱并不低,因为只有这样,张老大才不会想着送给她,或者把价钱压低,那他自己也会赔上。 看丁珊珊是故意想买东西,而且买的还不少,存心不想让他赔上,今天买卖不咋地,除了跟他提前预定的,光是零卖,几乎一上午,都没卖出这么多东西,让她一份就给买了。 跟这一比,带给他的利润,赠送的那点东西,就不值一提了,张老大心里明白,这对夫妻都是实诚人,不占人小便宜,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把丁珊珊指明要的肉和骨头,全都给包了起来,还主动剁成一块一块的。 而且,丁珊珊还和张老大说好了,反正猪血和猪下水没人要,上次她带回去一些做成吃的,味道还不错,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张老大以后杀猪,就把猪血和猪下水都让李博文带回去,那就算帮了她的忙,也顶了以后帮忙做针线活的工钱和料钱了。 这个对张老大来说,完全没任何难度,那些本来就不值钱,既然丁珊珊想要,正好送个人情。 丁珊珊觉得不要白不要,好吃的谁不爱吃,两人一拍即合,都觉得自己没吃亏。 而李博宏一直在一旁看着,秉承着两个哥哥教导他的,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不能插嘴的美德,在心里暗暗为嫂子竖起大拇指,接触到现在为止,他就没发现,有什么事是嫂子办不到的。 第65章 精美首饰,他的心意 嫂子和张大哥本来都不怎么熟悉,通过说了几句话,不但关系更近了,而且以后家里,还有源源不断的血肠吃了,家里的存储不是问题,买了这么多肉,以后的一段日子,都能可劲吃肉了,这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 短短几天时间,太多的不可思议的惊喜,接连不断砸的李博宏到现在,他脑子里都想不出来其他崇拜佩服的话了,只能找出一句,嫂子实在太有本事了,在心里称赞自己的嫂子。 这边两个人手脚麻利的干完了活,丁珊珊也和李博文的老板相谈甚欢,还讨得不少好处,买的猪肉和排骨,也都改好刀了。 直到这会儿,出去了半天的李博文才回来,只见他手里拿着个精致的小布袋,上面还绣了些精细的花样,看着像是装女孩子家用的东西的样子,拿在他有些粗糙的大手上,更加显得小巧精致了。 李博文走过来,来到丁珊珊面前,把布包打开,拿出了里面的东西,丁珊珊目光不由的有些惊讶,她没想到,李博文特地跑出去一趟,这么半天,居然是为了为她买首饰的。 而且,里面东西还不少,有好几样,除了有一只纯银打造的精致蝴蝶发钗外,还有一只雕成莲花形状的发簪,都是女孩子喜欢的款式,现下也很流行,里面还有两副耳环。 这只精致的布包里,总共就这么多东西,在他个大男人的手心上看着不起眼,丁珊珊却明白,这些东西价值不菲。 首先银子在这里就是硬头货,平常通用的货币银子,有碎银,角银,还有银锭子,材质也都有所不同,通常碎银子里,杂质含的比较多,角银也是一样。 在古代提炼手法不成熟,在现代的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光鲜亮丽的银锭子,都是后期制造出来的道具,在真实的古代完全不存在。 但用银子打造成首饰,作用就是美观,银首饰什么的是要比银子价值更高,何况打造成如此精美样式的蝴蝶发钗,需要不少手工,更加难得。 只见漂亮的蝴蝶尾部,还缀着几颗银色的珠子,也是纯银材质的,坠的不长,不会耽误平时干活,但走起路来,随着银珠的摇晃摆动,也会摇曳生姿,更像画龙点睛般,为这只发钗增色不少。 来到这里以后,丁珊珊全心全意都在这个家上,出门的时候也不多,都没注重过这种事,从前在村里,基本家家妇女和未出嫁的姑娘,不是木头发钗挽发,就是小姑娘扎的红头绳,那还要过年的时候去镇上扯,都是对孩子好的家庭才会买。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时代,有的是家里的孩子,连扎头发的麻绳都没有的,就如同丁珊珊原身那样,她都没见过有人戴过这样的首饰。 另一枚尾部雕成精致莲花形状的木质发簪,虽及不上银簪子金贵值钱,质地也不普通,这是用一种比较少有的香樟木,磨制而成的。 据说香樟木的饰品戴在女子身上,时间久了,受这样香气的熏染,女子身上也会同样散发出淡淡的体香,对身体有好处,又能助眠什么的,反正弄的噱头不少,就是说有各样好处,这发簪也就被炒的价钱不低。 平常百姓家,银簪子肯定是买不起的,除了普通木簪子以外,要是能拥有这么一枚价值不菲香樟木的簪子,也算很拿的出手了。 这簪子至少也得值两钱银子,还有那两副耳环,也都打造的很精致,一副是纯银材质,另一副是玉石珠子制成的耳环,粗粗约么一下,这几样东西下来,少说也得二两银子。 她倒是有耳眼,这里的女孩出生以后,家里人就会给扎上耳洞,只是以前那个情况,最多就是在耳眼里穿个棍,以防长死到头了,哪有条件戴耳环。 李博文这一出手,就给她买了这么多首饰,对目前这个家来说,这笔开销可不小,要知道,他一个月才挣三两银子,本来他身上也是没钱的,那这是,开工资了? 万般想法,只在一瞬间,看丁珊珊有些愣,李博文温柔的对她说,“今天张大哥手里宽裕,刚给我结了这个月的工钱,我看你都没什么首饰戴,这样太委屈了,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我就先选了几个,这几样你先将就着戴,以后有喜欢的,我再买给你。” 李博文本身就不会哄人,只简简单单几句话,却带着满满的关心和心意。 第66章 变了个人,擀一顿面条吃 丁珊珊很是感动,接过这些东西,没有半句埋怨,李博文乱花钱的意思,这是他的一份心意,都是为了她,她开心还来不及,只有欣然接受,才不辜负李博文,况且,这些钱他们家目前还负担得起。 “谢谢,我很喜欢。” 李博文目光温柔,没有开口,拿过那只蝴蝶发钗,亲手插在了丁珊珊头上,然后,拔下她头上那只连根木头簪子都算不上的木棍,直接丢到一旁。 男人手掌宽厚有力,因为常年干重活,带着一层老茧,更没做过给女子挽发这样精巧的事情,却异常温柔小心,动作也很轻,生怕弄疼了丁珊珊。 看着只头上多了一根发钗,立刻衬托着自家小媳妇儿,漂亮白嫩的小脸。 变得更加清丽动人,李博文不自觉的嘴角扬起,就又拿过那副玉石耳环,亲自帮丁珊珊戴上。 他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耳环的底座是纯银质的,上面穿过的,是淡青色的玉石珠子,在温暖的阳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芒,两只耳环都戴上,非常配自家媳妇的气质。 通过这么一打扮,只是换了衣服,多了两个首饰,但整体感觉完全不一样了,本就不错的容貌,更加出色,哪还像从小在村里长大的村姑,说珊珊是哪家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都有人相信。 李博文更觉得,自己今天出去买首饰的决定,是做对了,别说家里现在的情况已经开始好转,就算他吃吃苦,也一定不能委屈了珊珊。 丁珊珊没有拒绝李博文的好意,一直眉眼带笑,任由李博文往她脑袋上忙活着。 倒是李博宏觉得,大哥真贴心,原来是特地出去给嫂子买首饰去了,从头到尾,心里愣是一点没觉得费钱,他也同样认为嫂子这么好,值得更好的。 看李博文看她目不转睛,都快看直眼了,这还在街面上呢,都不知道避讳着点,丁珊珊只能转过身,拿过一旁其中一包肉包子,往他手里一塞,也打断了李博文的发愣。 “刚才你出去这么半天了,暂时活都干得差不多了,你赶紧吃饭,一会儿包子都凉了。” 既然丁珊珊把包子都拿来了,也带了他的份,张老大也没客气,从一旁也拿过包子,笑呵呵的说道,“博文老弟对弟妹可真好,看你们小两口过得好,大哥我也替你高兴,这就对了,男人就的对媳妇好,知道疼媳妇儿,才是好爷们儿呢!” 丁姗姗对张老大笑笑,拒绝了李博文让她一起吃包子的想法,说她家里买了吃的,这是专门给他们买的,那俩人也就不再客气了。 等李博文吃完这一顿饭,和他们一起带了一堆东西,送他们回家了,然后李博文就回肉铺干活去了。 丁珊珊也告诉了他,她和张老大说好了,她答应了以后帮张老大做鞋,肉铺里的肠肚和猪血,就全都给他们带回来,算是辛苦费,只是得天天辛苦李博文,往家拿这些东西了,也有些分量呢。 现在对李博文来说,媳妇说啥都是圣旨,只要是丁珊珊的意思,他当然同意,点头答应下来,反正珊珊会处理,把那些不要的东西变成美食,他只是往家里倒腾东西,心里劲头足着呢,怎么会觉得累呢? 李博文走后,午饭的时间都过去了,丁珊珊把该收拾整理好的东西,都放进了冰箱保存,又从一堆东西里,先拿出了留下的四个肉包子,给李博武和李博宏一人两个,让他们垫垫肚子。 之前买包子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一起多买几个,把他们的中午饭全都解决了,反正肉包子也不算太贵,可后来想想,还是决定不对付了。 拒绝了李博武和李博宏想和把包子分给她的想法,说暂时不饿,让他们吃就好,在厨房里拉开架势,铺上新买回来的大面板,盛出几碗面,加温水揉成了一个面团。 这次面揉的比较硬,里面又放了些温水化开的食盐,因为丁珊珊想要擀一顿面条吃,上次吃过一顿以后,她已经知道了。 平台里买出来的面粉也是极好的,不只是顶级,都能到达特级了,面香味浓郁,擀上一顿面条,再打一碗肉卤,吃起来一定非常享受。 看丁珊珊的确另有打算,李博宏就劝着李博武先把包子吃了,垫巴垫巴,然后他帮嫂子做饭去,等丁珊珊把面反复揉好,切成面条的时候,李博宏这孩子,已经把火点着了。 这边丁珊珊锅里加油,炸熟了以后,放了葱花,把准备好的肉末倒进里边,又放了酱,打了点肉酱,盛出来放在一边,上面撒上一把香菜沫,肉香夹杂着清香,立刻扑鼻而来。 闻的李博宏都舔了舔嘴唇,知道只要嫂子做饭,家里肯定就不缺好吃的,这才几天的功夫,他感觉自己身上都长肉了,不只这样,因为吃的好,吃的多,上茅房的频率都高了,再这么下去,他都快被吃成一个胖子了,但日子过得却真心幸福。 丁珊珊不知,也没去关注李博宏心里想的是什么,她现在正专注做饭,把肉酱盛出去后,刷好锅,添了半锅清水,灶坑里火很旺,大火把水烧开了。 紧接着,把面条四散开来,下到锅里,用筷子来回搅动煮着,以防粘锅,过一会,一直看着火候,看面条差不多熟了,就用漏勺盛出来,捞到一个盆里,然后过了遍凉水。 虽是夏天,也没把面条弄得太凉,温度适中就好,不然怕是李博武身体虚弱,才刚见点好转,吃了太凉太硬的东西,会刺激他的肠胃,导致他不舒服,可以说丁珊珊这嫂子当的,非常细心。 饭做好了,让李博宏把面条和肉酱端进去,再进屋去喊李博武出来吃饭,她就在厨房把锅刷了,锅里添上点水温着,一会儿吃完饭刷碗用。 其实李博武现在觉得,养了两天,天天都在排毒之中。 第67章 嫂子真好看,买鸡鸭鹅 每排一次,他就觉得身体轻松一些,排出来的东西,也不像之前那样粘稠恶臭了,他现在自己坚持锻炼,走路已经越来越灵活了,也想跟着干点什么活,就算能尽自己所能,帮帮忙也好,不想干巴巴的等在那里,等着嫂子和弟弟伺候。 但丁珊珊却不同意,说做饭她和李博宏两个就够了,不用劳烦李博武,让他先好好休养,等真正养好了身体,恢复健康后,让他干活的时候在后边呢,她是绝对不会舍不得支使他的。 然后,李博武在自己的屋里,闲的没事干,看着房间里丁珊珊还没有时间收拾的太透亮,干脆弄了一盆温水进来,把里面弄点草木灰,投了块抹布,把自己整个里屋,全都给擦干净了。 丁珊珊他们回来的时候,李博武还在擦屋子呢,这会儿饭做好了,他也刚忙活完,也算变相为丁珊珊减轻负担了,要不这活就得丁珊珊干。 丁珊珊明白他所想,脸上带着笑容,拿过几个碗,照顾着他们吃饭,“你们俩别忙了,快过来吃饭,尝尝嫂子做的手擀面,拌上这个酱吃,很不错的,但这酱有点咸,先别放太多,少放点尝一下,觉得少了再添点,不然吃咸该难受了。” 李博宏可知道,这酱里都是肉,好吃着呢,拿勺子往自己碗里舀了一勺酱,笑嘻嘻的说,“我知道了嫂子,我们都是大人了,你不用把我们当小孩照顾,嫂子做饭这么好吃,我们吃多少都不够,是不会咸到的,对不对呀二哥?” 见李博宏这几天的时间,就从原来那老老实实的小孩,变得活泼开朗了,话都多了,也恢复了少年该有的活力,李博武打心眼里高兴,弟弟一直很懂事,跟着他们这么多年来,吃尽了苦头,嫂子给他们一家人,都带来了生机。 “好了,快吃,嫂子这么说也是为了我们好,嫂子说什么我们听着就是了。” 只是说完这话,李博武又多看了丁珊珊一眼,刚才嫂子回来,他就看到了,嫂子头上和耳朵上,都多了首饰,而且精致漂亮,看起来价值不菲,这是今天出门买的吗?只是他一个当小叔子的,有疑问也不好意思问。 李博宏跟个人精似的,一眼就看出自己二哥的想法,“二哥,你是不是奇怪,嫂子头上和耳朵上,怎么有发钗和耳环了,我告诉你哦,这是今天大哥特地出去,给嫂子买的呢。” “你看,嫂子戴上多好看,你都没看到,大哥看嫂子那眼神,把嫂子打扮的这么漂亮以后,又不喜欢让别人看到,恨不得把嫂子藏起来,路过的别人,要是多看嫂子一眼,大哥都想冲上去跟人家打架!” 听李博宏这孩子,把话说的这么直接,丁珊珊吃进嘴里的一口面条,差点呛着。 好,当时李博文帮她把这些首饰戴上以后,往家走的时候遇到的人,的确有许多都会多看她几眼,有的还回过头来看,但也没李博宏说的那么严重。 基本看她的男的女的都有,这也难怪,谁让她这一身打扮和李博文走在一起,挺让人乍眼的,李博文也的确面露凶光,吓的那些想看她的人,赶紧回过头去,不敢招惹这个镇上出名的煞神。 反正看自家男人这个反应,一脸的护犊子样,丁珊珊心里还挺甜蜜的,但没想到李博宏会这么说,别说丁珊珊差点呛到脸红了,李博武都被说的不好意思了,瞪了李博宏一眼。 “你最近怎么话越来越多,有的没的都说,赶紧吃你的饭,嫂子是大哥的妻子,大哥疼嫂子是应该的,嫂子打扮的这么漂亮,当然只有大哥才能看,大哥这么做是保护嫂子,以后我们也要保护嫂子,什么都不懂就少说话。” 李博武这一通说,把李博宏给说老实了以后,又转向丁珊珊说道,“还是大哥惦记嫂子,这么仔细的事都想到了,嫂子带这耳环和发钗真好看。” 明明是一番关心和赞美之言,但从李博武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说出来,还是在刚训过李博宏以后,硬是把丁珊珊说的,忍不住想笑,但又不好意思,只好强忍着点头,算是盛了他这番赞美,“是你大哥眼光好,快吃饭。” 话题好不容易结束了,饭桌上几人,也没再说什么,直到一顿饭吃完,丁珊珊擀了半盆面条,他们两个之前,也一人垫巴了两个包子,可还是一人吃了四五碗,再算上她自己也吃了三碗,吃的饱饱的。 好,半盆面条愣是一口没剩,这海量也足以证明,这俩小伙子知道现在家里不愁吃喝,那真是不客气,一碗又一碗的放开肚子吃,直到吃饱为止。 丁珊珊看着也高兴,连她自己也是一样的,几天时间,就觉得自己有些长肉了,人看着也精神水嫩了不少,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本来就身量娇小,还瘦的可怜。 面条最好是一顿都吃光,不然留到下顿,泡的也不好吃了,做面条的时候她就打算好了,等晚上李博文回来,他们再做点其他好吃的,给他也补补身体。 收拾完桌子碗筷,没啥事儿了,丁珊珊看似没活坐在炕上歇着,实则是在逛一逛平台上,琢磨着买东西呢,看看手里还剩78个金币,多买肯定不够,但现在先买几只鸡鸭鹅养着,还是可以负担的,也是当务之急。 好在平台上,这些的价钱都不贵,掂量着手里这几个钱儿,丁珊珊斟酌再三,货比三家后,选择了一个最普通的那种木头鸡笼子,一个笼子只要两个金币。 平台尤其贴心,还会提供要买东西的各种尺寸,以供买家参考,丁珊珊就下地,到院里琢磨了一圈,想好了把鸡笼子放在哪,就选择了购买。 然后眨眼间,一个大鸡笼子就出现在了眼前,上面连鸡食槽子和饮水器都带了,金币花的也不是很多,丁珊珊唇边泛起笑容,平台上小鸡苗很便宜。 第68章 不忍心孩子失望 显示是个人家出售的,一个金币可以买三只,但鸡苗买回来要养一段才能下蛋,并不符合现在丁珊珊就想用鸡蛋的初衷,索性就直接买几只正在下蛋的母鸡。 只是价钱比鸡苗能贵点,上面有图片显示,介绍母鸡的样子和品种,看着上面展示的芦花母鸡,个个羽毛锃亮,精神气儿十足,红嘟嘟的,说还是什么杂交的品种,不止产蛋量高,吃肉也非常有营养价值,反正说的挺好。 丁珊珊咬咬牙,花了5个金币,买了五只母鸡,按下确认键后,扣掉了金币,叽叽喳喳的几只大母鸡,立刻就直接被丢进了预备好的鸡笼子里。 这小鸡儿也不认生,刚来到新家,还咯咯咯的叫着,去空食槽子里刨食吃,有了鸡,肯定就得有东西喂,想着以后,自己能不能再孵出点小鸡来,也不能总吃猪肉,要能鸡生蛋,蛋生鸡,那就不用不间断的去买着吃了。 丁珊珊又花了两个金币,买了一只大红公鸡,和芦花母鸡是一个品种的,扔在了鸡笼子里,还搞笑着想着,一只公鸡就五个媳妇,以后这公鸡就幸福了。 然后,又买了两袋子专门的鸡饲料,就是用来饲养这种芦花鸡的,这个更便宜,一个金币就能买两袋,一袋有50斤,两袋100斤,平台最低消费标准,就是一个金币。 所以丁珊珊只能一口气买了两袋子,应该够这些鸡吃一段时间了,打开一袋,把里面的碎杂粮和绞碎的麸糠饲料,倒在了鸡食槽子里,看到了吃的,六只鸡立刻咯咯咯的,叫着过来吃食了,胃口好着呢。 丁珊珊唇边尽是笑容,又花了一个金币,买了五个蒲草编成的鸡窝,暂时用不了那么多,就先丢到鸡笼子里两个,那三个先留在了平台里,然后她就等着以后每天,来鸡窝里捡蛋了。 记得农村的奶奶曾经说过,母鸡下蛋,有的时候一天一个蛋不间断,也就是连蛋,有时候中间隔一天下一个,她倒没见过,但记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家里买了五只母鸡,暂时够用了,如果还是不够的话,等她再把金币攒一攒,多买几只回来,反正她有平台这个购买渠道在,以后这个家是不会缺了鸡蛋吃的。 把剩下的饲料收拾好,刚想转身去,给鸡再添点水,就看到不知何时,她在掂量着这些的时候,李博宏和李博武,已经站在她身后看着了,即便早知道嫂子有本事,也再度惊讶了一把,像看神仙一样看着丁珊珊。 丁珊珊对他们一笑,打趣的说,“你们什么时候出来的?看嫂子是不是很厉害,什么都能变出来。” 这次不止李博宏,连李博武都点了点头,“嫂子真的很有本事,我和博宏刚才本想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能帮上嫂子的。” 李博宏赶紧上前几步,看着笼子里的鸡,吃食的正欢快,眼睛冒出小星星,“嫂子,今天上街前,你就说要买些小鸡鸭和小鹅回来养,但街上没有卖的,只有大鸡,我还以为买不到了呢。” “我看这些鸡,比在街上卖的那些,蔫头耷脑的鸡强多了,看它们多精神,有了这些鸡,我们以后,是不是就能经常吃鸡蛋了?” 丁珊珊一笑,“当然了,鸡蛋是很有营养的,嫂子买的这些鸡,现在正是下蛋的时候,只要给它们把粮食供上了,等它们下蛋,你就天天都有鸡蛋吃了,这又买了一只公鸡,到时候留下种蛋出来,就能孵出小鸡,养大了还能吃鸡肉呢,嫂子一定让你管够。” 说完,进屋舀了瓢水出来,添在饮水器里,后买的大公鸡,长得贼壮实,昂首挺胸,精神十足,大红鸡冠子立起来,肉红肉红的,特别精神,它吃粮食吃的也最快。 一会儿就在槽子里刨出了一个小坑,见丁珊珊又往饮水器里添了水,它还转过身来喝了点水,然后在这个不算小的鸡笼子,开始里四处漫步着,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纯纯农村溜达鸡。 这时,李博宏忽然说,“嫂子,我记得之前你说,还要买鸭和鹅子的,现在鸡已经买完了,院子里地方还很大,我们还要养鸭和鹅吗?” 这个,………之前丁珊珊的确想一口气多养点的,那鸭蛋鹅蛋,和鸡鸭鹅肉管够吃,只是在平台里看完之后,又觉得手里这点金币不算太多,要样样都养的话,花费的肯定也多。 但看李博宏的意思,对鸭蛋和鹅蛋,也有想法,丁珊珊不忍心让孩子失望,“是啊,看这鸡买回来,还都挺精神的,应该马上就能下蛋,博宏想吃鸭蛋和鹅蛋吗?” 李博宏没想那么多,他也不知道丁珊珊心里的想法,下意识的就觉得,只要是他想,不算太过分,嫂子都会为他达成,连想也没想,直接点头。 “想吃,这鸡这么精神,下的蛋肯定好吃,除了上次嫂子做的鸡蛋汤,还特地买了鸡蛋给我吃,我已经好久没尝到鸡蛋是什么味道了,我想鸭蛋和鹅蛋一定更好吃,还有鸭肉和鹅肉,想想我都馋了,以前家里生活节俭,一年都吃不上一次的。” 听孩子说的这么可怜,丁珊珊心里一酸,她已经猜出来了,这孩子应该从记事起,都没吃过鸭蛋和鹅蛋,算了,手里的钱暂时够用,金币没有了,她可以马上想办法去弄,都不忍心让李博宏失望。 揉揉他的额头,“是啊,嫂子也是这么想的,鸭蛋和鹅蛋一定更好吃,那咱这就买,我看旁边这地方够用,就在这儿弄一个再大点的笼子,把鸭和鹅放在一块养,它们性格温顺,也不会打架。” 说完,丁珊珊打开平台,在上面选了选,这次花了三个金币,买了一个比鸡笼子大一点的笼子,正在下蛋的母鸭,是两个金币一只,母鹅也是两个金币一只。 羽毛都是雪白色的,看着还挺好看的,只是看图片介绍鸭和鹅的品种,和丁珊珊前世认知的,还是有所不同的。 第69章 有点小意外,洗发露上场 李博武和李博宏都等着呢,她就没那么看得仔细,反正平台出品的,无论是什么东西,肯定都比普通的高出一等,她只要看看价钱就好了。 所以这次只是粗粗看看,就买了三只母鸭和三只母鹅,一起放进笼子里,又花了三个金币,买了一只公鸭,一只公鹅,这又花了十多个金币。 这次钱掏的,丁珊珊着实有点肉疼,看了看手里,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只有五十来个金币,暂时说什么也不能花了,好在之前就买了鸡鸭鹅吃的食物,不用再买饲料了。 这个笼子,也带着食槽和饮水器,这回不用丁珊珊说,李博宏立刻小跑着回去,拿了水瓢,盛了一勺水过来,添进了饮水器里。 这边丁珊珊把之前收起来的三个草窝,放到了鸭和鹅笼里,留着给他们下蛋用,然后也把食槽里添上饲料,以后,他们家也是有鸡鸭鹅下蛋吃的人家了。 只是看着这些精神气儿十足的鸡鸭鹅,鸡这个,只是品种好点的芦花鸡,丁珊珊没觉得特别,但买回来实物以后,她看这几只鸭子和鹅,怎么看都和普通的鸭子鹅不一样。 反应了半天,也没看出哪儿特别,丁珊珊只好又回到平台购买记录那看一看,这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她当时只看价钱了,急着买,品种就没怎么看,她就说,这鸭子长得怎么跟普通鸭子不太一样,搞了半天,买的是竟是白毛鸳鸯。 她刚才急着买,就看了产蛋量不错,给当鸭子买回来了。 而且鹅看起来,嘴巴比普通鹅红一些,脖子也要长点,反正长得挺好看,身姿还挺优雅的,说是天鹅也不是。 丁珊珊赶紧又拉回购买记录一看,好么,果然,这鹅也不是普通的鹅,据上面介绍,这长脖子大鹅,是叫美洲雁。 但身上却不是像大雁的雁鹅那种黑白毛色,羽毛是纯白色的,这鹅这个品种,竟然是杂交而来。 这种鹅的产蛋量,比普通鹅要翻上好几倍,当然,吃的也比普通的鹅多一些。 歪打正着,虽多花了金币,还挺合心意的,饲料她还供得起,只要能下蛋就行。 看这鸡鸭鹅都有这么好的品种,介绍的天花乱坠,估摸下出来的蛋,肯定也好吃,也算意外收获。 看丁珊珊在那愣愣的,看着这两笼子鸡鸭鹅,李博宏觉得有些不解,上前两步问道,“嫂子,你怎么了,这家禽有什么不对吗?” 丁珊珊回过神来摇头,“没事,我就是看着高兴,咱就快有鸡鸭鹅蛋吃了。” 李博宏也跟着连连点头,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小白牙,“我也高兴。” 该买的买完了,没啥事,几个人就回了屋,李博武和丁珊珊打了声招呼,就回他的里屋去看书了,他平日里最喜欢的事,就是看书了。 李博宏则是,没事就喜欢和嫂子待在一起,比较依赖丁珊珊,通常丁珊珊在哪,他就在哪待着。 看这大夏天的,俩小伙子都热得满头大汗,头发也湿的打绺了,说身上没有汗味,都是假的,连丁珊珊这个女孩子,都出了不少汗。 只是古时候,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一套,男女都留着一头长发。 农村人更是活多,天天一身汗水,大家都是这么忍下来的,但这个家里有了她,那当然不一样了。 丁珊珊把李博宏叫过来,拿过一个盆放在凳子上,把锅里的温水盛出半盆。 看李博宏那不知所以的样子,笑着拿出了一瓶样式简单的洗发露,这自然也是她在平台买的,大瓶的洗发水,要价比较高,要六七个金币。 现在丁珊珊舍不得,只能买了一瓶小的,也有二斤重,但这个只要四个金币,目前勉强在丁珊珊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她先是挤出了一点洗发水,示范了一下,告诉李博宏这个东西是怎么用的,还能把头上出的油和汗洗掉,不止清洗的干净,用完了还会很舒服,对头发也好。 对自己嫂子的话,李博宏深信不疑,立刻把头上系着的布条了,给解了下来,一脑袋扎进洗脸盆子,把头发全都打湿了。 然后听丁珊珊告诉他的,适量挤一些洗发露出来,先是轻轻揉在头发上,全都揉搓沾染一遍,然后沾水冲洗,再上第二遍洗发露,弄得满头都是绵密的泡泡。 而且,洗发露丁珊珊选的是茉莉香型,简直是满屋飘香,闻着心旷神怡。 李博宏边弯腰洗头,边开心的说,“嫂子,这个什么洗发露,真的是太好了,挤这么一点点,弄在头发上滑滑的,香喷喷的,还有这么多泡泡,比以前用的草木灰水好多了,感觉头发洗的特别干净,我好喜欢。” 看着少年挽着袖子,自己洗着头,洗的还不太规范,袖子都弄湿了,干脆自己撸起袖子,上手帮着他一起搓,喜欢以后就一直用着,来,嫂子告诉你,你用手那么搓不对,一会泡沫进到耳朵里,该难受了。” “还有,洗头的时候,这种东西千万不能弄到眼睛里,不然你会眼睛疼的,万一不小心弄进去了,就赶紧用清水把眼睛洗干净了,然后缓一会就好了。” “这次嫂子教你,下次你自己就会了,到时候告诉你二哥,让他也洗洗,要不这大夏天的,热的满头都是油和汗,不洗干净太难受了。” 李博宏点头答应着,“我知道了嫂子,我很聪明的,大哥都说我学什么都会。” 一听孩子说这话,丁珊珊忽然想起,李博宏一直都没上过学,全都是指着,在家里李博武不难受的时候,教他认几个字,老这样也不行,不能耽误了孩子。 在帮李博宏洗完头后,又换了几遍清水,拿干净的布巾帮他擦干净头发,用布条把头发束起来,这一看,可爱的脸蛋上,一派神清气爽,立刻精神不少。 丁珊珊满意的点点头,“好,这洗了以后,看着精神多了,也清爽了,这洗发露嫂子就不收起来了,就放在厨房里,以后家里就用这个了。” 第70章 关心媳妇,男人的责任 李博宏满心欢喜的点头,“嗯嗯,嫂子,那我这就去去喊二哥出来洗头。” 本来,看着他洗完了舒服多了,第二个,丁珊珊想排到自己的,她这热着也挺难受,但听李博宏这么说,算了,那就让李博武先洗,“好,那你快去叫你二哥出来,正好这水还够用。” 李博武也洗完头以后,丁珊珊收拾收拾,一忙活,就到了做晚饭的时间,这次,她按照家里几口人的饭量,足足蒸了一大盆米饭。 用中午张老大那拿回来的骨头,煮了半锅骨头汤,上面漂了点葱花香菜小白菜,卖相特别不错。 家里的青菜,想长出来到能吃的程度,估摸着还得有几天,所以现在想吃菜,只能从外边买回来,今天和李博宏一起出门,买了些菜。 家里都是男人,食量大,做少了不够吃,索性炖了不少白菜土豆炖猪肉,里面放了一把粉条。 之前买的鸡蛋不少,又用小炉灶,蒸了一大碗鸡蛋羹,这就是一家人的晚饭了。 刚好饭做好了,李博文也掐着点回来了,一手提着大半桶猪血,另一手还拿着一个布袋子。 听见脚步声,丁珊珊赶紧出门迎上去,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满面都是笑容,“博文,你回来的正好,晚饭刚做好呢,这些东西分量不轻,辛苦了。” 李博文一张粗犷的脸上,最近表情越来越柔和,笑容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面对丁珊珊时,“没事,一点都不沉,拿这点东西和没拿差不多,这里东西不干净,我自己拿就好,你别把身上弄上油了。” 丁珊珊仍是笑着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放心,没事,我小心点就是。” 说完赶紧喊李博宏,“博宏,你大哥回来了,赶紧拿个盆出来,嫂子要用。” 不等她喊,李博宏都有眼色的端了个盆出来,还答应着,“这就来了,嫂子!” 丁珊珊把手里的袋子放进盆里,不用想都知道,里面肯定是猪肠肚什么的。 李博文拿回来的半桶猪血,上面盖着布,就放到了门口旁边,一会她再收拾。 刚进院门,院里多出了两个大笼子,里面还养着家禽,正吃饱喝足,来回溜达。 大红公鸡偶尔打个鸣,看到院里进人了,还咯咯咯的叫了几声,一派欣欣向荣。 李博文当然一眼就看到了,心下猜测着问,“珊珊,这是………你买的?” 丁珊珊明白他的意思,之前上街还是李博文送他们回来的,可没买这些东西,肯定是她在平台里买的。 还不等丁珊珊说话,李博宏立刻乐呵呵的在旁边说道,“可不是嫂子买的嘛,大哥你看,这鸡鸭鹅长得又大又胖,尤其是鸭子和鹅,格外的好看,比镇里卖的那些,干不拉叉的强多了,嫂子还买了饲料喂它们吃呢,它们吃的可欢了。” “嫂子说,我们很快就能吃鸡鸭鹅蛋了,到时候孵出小崽,长大了还能吃肉,以后咱们家就有源源不断的鸡鸭鹅蛋和鸡鸭鹅肉吃了。” 丁珊珊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站在一旁,“博宏说的是,鸡是芦花鸡,但品种更好,应该比芦花鸡下蛋多,但鸭子买时候没挑仔细,买回来才知道是白毛鸳鸯,好在鸳鸯蛋也和鸭蛋差不多,就是吃着格外香,营养价值也更高。” “这些鸳鸯品种不同,下的蛋也多,还有这些鹅,也是特殊品种,以后好好照顾这就是,咱们就不缺鸡鸭鹅蛋吃了。” 听了这番解释,李博文表现的,和李博宏的满心欢喜,完全不同,目光温柔又带着些心疼看着丁珊珊。 “珊珊,家里的一切都是你在操持,太辛苦了,因为有你,我们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你不要听小三儿胡说,什么事都宠着他,这样会把他惯坏的。” “这些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的,以后我加倍努力,这些都会有的,这本都该是我的责任,我不想让你这么累。” 丁珊珊看着他那心疼的目光,眼眸中微微动容,家里添了家禽,一派生机勃勃,李博宏是小孩心思,满心期盼和看到的,都是以后有鸡鸭鹅蛋吃,和有肉吃了,满心开心。 甚至连李博武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只有李博文这个看似粗鲁实则细心的汉子,他最关注的不是这些,而是她有多操心,多辛苦,这样细心疼媳妇的男人,在古代都是很难得的,她的选择果然没错。 脸上绽开真心的笑容,“我不累,能有你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一点都不觉得累,这是我们共同的家,怎么能都指望你一个人负担。” “我既然有这个能力,当然要和你共同承担,博宏是好孩子,很懂事,什么活都跟着干,我没有过分宠着他,你放心,这些都是我主动要买的。” 在旁边听着哥哥嫂子说这些,李博宏瞬间有些惭愧,之前嫂子买了鸡以后,应该是没打算再买鸭和鹅,还是他提了,想吃鸭蛋和鹅蛋,嫂子后来才买的。 这也足以证明,嫂子本来是没想现在买的,都是为了他,还在大哥面前维护他,是他不懂事儿了,嫂子来这几天,衣食不缺的好日子过的,他都忘记了以前过的那些苦日子,还要求这个,要求那个,都没像大哥一样想到心疼嫂子。 “大哥,嫂子,对不起,是我不懂事,之前都没想到,嫂子往回买东西,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嫂子,大哥说的对,以前没有这些东西,我们也过了这么久,现在有嫂子关心,吃饱穿好已经很好了,以后我不会乱说话了,不能因为我的贪嘴,增加了嫂子和大哥的负担。” “大哥,之前是我说,想吃鸭蛋和鹅蛋,嫂子才买的。”李博宏这孩子,也敢作敢当,丁珊珊有意瞒着,他自己给说了,一脸认错态度。 李博文本来也没想到,这事真的是李博宏提的,立刻脸色冷了下来,“小三儿,大哥是怎么嘱咐你的,你嫂子管着这个家,照顾你们已经很累了。” 第71章 粗鲁?俊美?你是最好的 “赚钱养家,是身为男人的责任,你现在虽然还未成年,但也不小了,以后也要有自己的担当,在家里能干什么活,就多帮你嫂子干点,不许乱提要求。” 看这两句半话说完,李博宏竟然被训了,丁珊珊赶紧拦着,“博文,你不要说他了,这事真不怪博宏,本来今天上街,我也提前说了要买鸡鸭鹅的,只是没买着。” “这事是我提的,跟他没关系,也没花多少钱,手里钱还够用,博武病了这么久,现在大病初愈,当务之急也是要把营养供应上,让他养好身体,家里更不能缺鸡鸭鹅蛋。” “现在买也买回来了,好好养着就是,以后我们一家天天都吃鸡鸭鹅蛋多好,外面太阳这么大,还有点热呢,这些先不用管了,咱们先进屋。” 得了丁珊珊的维护,李博宏蔫蔫的站在一边,李博文这才算不说什么了,几人一块进了屋。 看李博文热的满头大汗,丁珊珊也没第一时间张罗吃饭,而是把锅底事先温好的水,盛了出来,同样让李博文先洗洗头,洗洗脸,凉快凉快。 虽然夏天,天气很热,但也不能用纯凉水,不然很容易感冒。 李博文也听话,媳妇儿让干嘛就干嘛,用洗发露的时候,也觉得这东西不愧出自珊珊手里,用着真的很清爽舒服。 丁珊珊贤惠的帮李博文洗着头,他的一头长发全都均匀抹上泡沫,“怎么样?这洗发露用的,是不是很舒服?你回来之前,博武和博宏都洗完了,我也洗了。” “以后你天天回来,先洗个头,洗个脸,这样会觉得舒服不少,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冲个澡,身上不黏了,睡的能好些。” 享受着妻子的关心照顾,李博文心里感觉很温暖,一天疲惫,都不觉得辛苦了,“我知道了,珊珊,家里有你真好。” 男人话不多,丁珊珊却听着就是好,莞尔一笑,用清水帮他冲着头发,“是有我们都好,我们这个家不能少了你,不能少了我们任何一个人。” 说话间,帮李博文洗完头擦干,对自己丈夫,不用像对小叔子一样避讳,丁珊珊亲自拿来发带,帮他把头发束好。 平时李博文一个粗鲁的男人,都是随便把头发一扎,就出门干活去了,要说收拾的多利索,那也是不可能,不乱糟糟的顶着一头鸡窝就不错了。 许是跟丁珊珊手法不错有关,梳洗一番,收拾好了,看着这粗犷的男人,都不那么粗鲁了。 想着今天买的东西,丁珊珊灵机一动,让李博文等在这儿,自己小跑进屋,拿出今天出门买的刮胡刀。 看看盆里冲完头发剩下的水,又从手里,凭空出现了一块香皂,弄出了些香皂沫,抹在了李博文的胡子上。 但给男人刮胡子,她是真不会,况且这种刮胡刀,一不小心可是会割伤流血的。 丁珊珊就把刀递给了李博文,“博文,你脸上长这么多胡子,看着也不干净,这是我今天出去,给你买的刮胡刀,你把胡子刮一下,这还有镜子,这个镜子看着,比这里的清晰很多,以后咱们就用这个了。” 说完,拿出了一面,能支在那的镜子,这就是平时用的普通镜子,在平台上,一个金币能买十多个,丁珊珊划拉了半天,买了三个镜子三块香皂,这才凑合到一个金币,够一次最低的交易额,不然她也不能拿出来的这么痛快。 李博文含笑看着丁珊珊,围着他,这样围前围后的,微笑着点点头,“好,你不说我也正有此意,珊珊这样美貌,我要是还这邋遢也不好。” 听他虽没有生气,似乎有些误会,丁珊珊赶紧解释,“你不要这么想,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单纯的觉得,我的相公长得这样俊美,隐藏起来多可惜,想帮你好好收拾打扮一下,那我看着会更赏心悦目。” “再说,现在不同以前,你家里已经有了妻子,也有人照顾了,怎么还能让你像以前一样不修边幅,那就是我这个做妻子的没照顾好了。” 李博文的确没别的意思,他说话直,就是就事论事,但却没想到,能引出丁珊珊这样一番言论。 都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他自己长成什么样,自己心里,非常有数,一身粗鲁凶悍,胆小点的孩子,看他一眼都能吓哭了。 就算是个别的姑娘家,胆小点的,也根本都不敢看他,这里的人,多数把他看成凶神恶煞。 就连爹生前也曾经说过,他哪样都好,就是这副相貌,生的一点也不像他和娘,身上贵气不足,也不俊秀,倒是一身江湖气息,就是一个标准的粗鲁莽夫。 也许与从小被送到外面,习武放养有关,比起俊秀的二弟和可爱的三弟,他身上带着浓厚的凶悍之气。 所以说,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外形什么样,怎么在珊珊这样娇软的小姑娘眼里,他这样的相貌,还能算得上是俊美?能让她赏心悦目? 看着李博文那明显不相信的目光,带着各种怀疑,甚至也可以理解成不自信,把丁珊珊都给逗笑了,他这是不自信,还是不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呢? 笑着拉着他的手,温言软语,“你不要不相信,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无论别人是怎样看待评价你的,那是他们的事,不代表我的眼光。” “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成熟稳重有担当,照顾弟弟,保护妻子,负担这个家,怎么是那些,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可比的,我相公这么优秀,看不到你的好,那是他们没有眼光,反正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的。” 看着丁珊珊认真的眼眸,感受着她真切的情谊,李博文这才敢相信,自己在小妻子的心里,不但不凶悍可怕,还是这么一副光辉的形象。 这是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以前他只以为,珊珊对他全心全意,照顾家里和弟弟,又愿以身相许,那是因为这小姑娘是一个贤妻良母的好性子。 第72章 庐山真面目,英武俊男 说白了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已经跟了他无法反抗,想逃又逃不了,不得不妥协,踏下心来过日子。 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也难怪,珊珊有这样神奇的本事,怎么也不愁过上好日子,如果不是另有原因,又何必跟他过苦日子。 他以前竟都没想过,也没去想,这个原因竟会是他,这一醍醐灌顶的认知,更让李博文感动,平时冷酷的眼眸中,缓缓溢上温情,不是轰轰烈烈,却无比真诚坚定。 主动把丁珊珊拉进自己怀里,抱着怀里香软的小身子,觉得特别满足,“珊珊,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是你把我想的太好了,虽然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但我也会尽一切努力,带给你好的生活,让你过得幸福快乐,我保证。” 抱着他宽阔的身体,丁珊珊唇边尽是真心的笑意,展露无遗,“傻瓜,谁说你没有那么好,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在我心里眼里,你就是最好的。” “我们家不是只有你努力,我也在努力,博武和博宏都懂事,都是好孩子,我们家的日子,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好的。” “我也会好好照顾你们,天天把你们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到时候咱再出去,让相公你的俊美,亮瞎他们的眼睛,让他们后悔当初的看法,你说好不好?” 最后两句话,把李博文逗的笑了出来,“好,你说什么都好,只要你喜欢,以后我每天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让你看到就心情好。” 两夫妻在厨房抱着交流感情,丁珊珊脸上微红,倒也不是害羞,只是恋爱中的男女的自然反应。 许是之前有了前车之鉴,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这次两个弟弟,也没有莽撞的跑出来。 但就快吃饭了,他们也不能老在这谈情说爱,让大家都饿着肚子。 交流了几句,李博文非常上道的,自己照的清晰无比的镜子,把脸上的胡子都给刮了下来。 还别说,珊珊买的这刮胡刀还挺锋利的,就着这白色的沫沫,刮得很轻松,都不觉得皮肤疼了。 丁珊珊没有在一旁傻傻看着,把锅盖打开,招呼着李博宏出来,一起帮着往出端菜端饭。 不用人说,李博武现在走路好了不少,也主动跟着出来帮忙,一人两趟,饭菜就全都到桌上了,丁珊珊又把锅底添上了一大锅水,灶坑里添了两块柴,慢慢熏着。 现在大夏天,天气很热,晚上就算不能冲澡,投一块儿干净的布巾擦擦身子,也能清爽不少,要不实在是太热了,身上被汗湿的黏糊糊的也难受。 这边,李博文极快速的刮完胡子,因为之前媳妇提了一嘴,喜欢看着他干干净净的样子,从前一向不修边幅,得过且过的粗犷汉子,为了让媳妇赏心悦目,是积极又仔细的打理自己。 所以丁珊珊一回头,看到的就是,刮完胡子,把自己满脸的胡子沫儿,冲洗干净的李博文。 英俊的脸庞,冷凝的气质,棱角分明的轮廓,一双璀璨的漆黑眼眸,炯炯有神,去掉了那满脸乱糟糟的络腮胡子,露出了光洁的脸庞和下巴,和从前被大胡子遮住的刀削薄唇。 一头乌黑的长发,仅用一根墨色的发带,束在头顶,虽身着一袭黑色粗布麻衣,但这一身凛冽的气质,超凡卓群。 那一瞬间,丁珊珊竟然在只是一个村夫的李博文身上,似乎看到了,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杀伐果决的将军气势。 虽然看起来周身气势,还是带着粗犷,但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另类的狂野和英武,配上本身健壮的身体,和一米九的身高,让丁珊珊不禁都有些看呆了,满目都是欣赏和赞美。 本来没刮胡子时,她就知道,李博文的长相绝对不差,虽然不符合当下时代的审美观,土生土长的这里人,都会觉得他粗鲁又凶狠,身上无不带着一股凶杀之气,一点儿也不白净秀气。 但符合她的审美观啊,她就喜欢这类型的,一点也不弱鸡,又酷又俊,身高长相,各种都达标,真正刮掉胡子,收拾干净以后的李博文,竟又给了她另一种视觉冲击。 李家三兄弟的长相,个个超凡脱俗,丁珊珊现在敢肯定,他们的出身绝对不俗。 见丁珊珊竟然盯着他看呆了,且目光中没有丝毫害怕,纯纯是欣赏喜欢的样子,李博文摸了摸自己的脸,心下暗中欢喜,看来,珊珊竟是真的喜欢他这副样子。 以前他总觉得自己长相不出众,很不讨女孩子喜欢,反正从前他也不在意这些,可现在得知自己这副长相,能讨媳妇欢心,一向不注重这些的李博文,心里竟觉得沾沾自喜。 过了一会儿,见丁珊珊似乎,不只是看着他发呆,还有些心思的样子,只好开口唤道,“珊珊?珊珊,你在想什么?” 听到声音,丁珊珊回过神来赶紧说,“啊,没事,就是看你收拾干净了,觉得看着特别清爽好看,博文,你长相这么出众,以前实在是埋没了,以后咱就照今天来,一直把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的,这样真好看,好不好?” 媳妇的话,李博文当然听,“你喜欢就好,以后我天天把自己收拾干干净净。” 这时,丁珊珊才想起来,她是出门来叫李博文进屋吃饭的,赶紧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都怪我,看你都看呆了,饭菜端出来一会儿了,一会儿都凉了,咱们赶紧进屋吃饭,别让他们等着了。” 李博文脸上带着温柔笑意,主动牵起丁珊珊的小手,两人从厨房来到屋里,丁珊珊眼睛的余光还瞟到,李博武表现的一本正经,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坐在凳子上等着他们进屋开饭。 但李博宏这个小少年,脸上的最后一抹,贼溜溜的笑容,还没完全褪去呢。 丁珊珊也不在意,和李博文坐下来,每个人面前,都已经盛好了一碗骨头汤,还有一碗米饭,家里几口人,除了她自己以外,都特能吃。 第73章 懂事的孩子,打算上学 丁珊珊图省事,直接把白菜土豆炖肉和粉条,放到了一个大盆里,放在桌子中央,旁边还有几个咸菜。 那碗鸡蛋羹,也被摆在了中央,被丁珊珊伸手端了过来,先往李博武碗里,盛了差不多一半。 然后剩下的一半,她和李博文李博宏三个人分了分,每人碗里都盛了一份。 见给他的鸡蛋羹最多,李博武刚要开口,丁珊珊就给他堵了回去,“现在大家已经分着吃了,我给你什么,你就吃什么,赶紧吃饭,不许多话。” 李博武抿抿唇,终是没反驳丁珊珊的话,吃着碗里软嫩喷香的鸡蛋羹,心中一片温暖,“谢谢嫂子。” 丁珊珊对他笑笑,“不用客气,现在家里鸡蛋就剩这些了,今天都蒸上了,但外边那些鸡鸭鹅可不是摆设,正是下蛋的时候,明天就能收获不少蛋类,到时候想吃多少都有,就不是稀罕物了,不用想那么多,快吃。” 李博文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也对李博武说,“既然是你嫂子的意思,你听你嫂子的就是了。” 说完,没人再开口,大家都低头吃饭,李博文正当壮年,又最辛苦,吃的最多。 其次就是李博武,他身体刚好,本身也是个大小伙子,食量一直都在增长,现在每顿饭菜,丁珊珊又精心准备,特别好吃,他能往饱了吃,吃的也不少。 之后就是李博宏,这小子比他二哥吃的,少不了多少,顿顿吃的小肚溜圆,吃完了不在地上走几圈,都得撑得难受。 然后就是丁珊珊自己,她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东西,但毕竟正当年少妙龄,这几天好吃好喝供着,这个瘦巴巴的身体,也长了肉,小脸都白净了不少。 只是这一顿饭下来,盆里竟然还有剩饭,菜也剩了不少,这是丁珊珊故意多做的,对李博文说,“博文,你每天起来出去上工,在外面对付一口,也吃不好,时间久了总是这样,对肠胃很没有好处,身体也熬不住。” “今天晚上,我就把饭多做出一些,现在是夏天,饭菜都不凉,要是热了,你可能就吃不下去了,以后早上起来,你在家吃完再走,等到冬季的时候,我再买个保温杯回来,能一直定时保温的那种,那早上你起来,饭菜都是热的,吃饱肚子出门,就不会觉得冷了。” 李博文温柔一笑,“好,那早上我就在家里吃,就要辛苦你晚上多做一些了。” 丁珊珊笑着说,“怎么会辛苦,只是一锅出,不费事的,还省了柴火呢,省得你总是回来还要劈柴,对了,还有件事我要跟你商量。” 李博文点头,语气温柔,“你说。” 今天吃完晚饭,丁珊珊第一次没有起来,跟着一起收拾碗筷,是由李博武和李博宏在一趟趟往外收拾,刷碗洗锅,温水什么的。 看李博宏那一趟趟忙碌的身影,丁珊珊淡淡一笑,“是有关博宏上学的事儿,以前因为博武的身体,家里离不了人,博宏哪也不能去,一直没上学堂,我看博宏自己也想上学,博武对这事,也很介怀,总觉得是他耽误了博宏。” “博宏这么大了,不能总不上学,不说为了考功名,也不能做不识字的文盲,现在去学堂,虽然也有些晚,但也不是一点跟不上的机会没有,再拖下去就更来不及了,不能再耽误他了,现在家里有我操持着,银子暂时也够用,我就想送他去学堂上学,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正屋和厨房,就一墙之隔,丁珊珊的话,李博宏和李博武也听到了。 李博武当然是希望自己三弟上学的,这几年为了照顾他,拖累了整个家,把弟弟上学都耽误了,对这件事他一直深感愧疚。 李博宏自己反倒没那么积极,从孩子面上没看出多大起伏,进了屋对丁珊珊说,“嫂子,我知道你让我上学,都是为了我好,但我都这么大了,现在去学堂也晚了,家里还有不少活,都要嫂子操持,实在辛苦。” “我不打算去学堂了,在家二哥也教我认了不少字,简单的书我都读得下来,能认字就行了,我还是留在家里帮忙。” 通过之前买鸡鸭鹅的事,李博文说了李博宏,李博宏深刻认识到了,不能凡事只想自己,虽然他也很想去上学,但实在不愿意为家里再增加负担。 他的心思,丁珊珊都看在眼里,没立刻回答,转而看向没有开口的李博文,“博文,你的意思呢?” 她不太相信,李博文也会同意弟弟不上学。 李博文看了眼丁珊珊,目光落在低着头的李博宏身上,“博宏,这件事,我和你嫂子想法一致,以前是情况不允许,不得不耽误了你上学,现在你二哥身体也好了,家里又有你嫂子照顾,你去上学也好,只管说你想不想去,其他的事,大哥会安排好,你不用担心。” 李博武站在一旁,拍了拍李博宏的肩膀,“二哥也是这个意思,现在二哥已经不是残废了,家里的活,我也能帮嫂子干。” “等身体再好一些,我就会谋份生计,以后家里的收入,会越来越多,以前都是二哥拖累了你,拖累了咱们这个家,你现在上学堂还不算太晚,这件事不能再耽误了。” 说完之前那番话,李博宏一直低垂着头,他不想把自己想上学的心思暴露出来,听大哥和二哥都这么说,才抬起头来,目光看过自己的三个亲人。 首先就是想到安慰二哥,看着自己二哥那清俊消瘦的面容,虽然经过嫂子这几天的精心照顾,脸色已经好了很多,但身形还是过于单薄,从前虽然他小,也是真心心疼二哥受的那些苦。 “二哥,你不要这么说,大哥要工作赚钱养家,我年纪小,做不了什么,是我真心想要照顾你的,从来没认为是你耽误了我,只要二哥你能好,我一辈子不识字都可以。” 第74章 择优入学,丈夫的责任 “跟你的身体比起来,我上学的事只是小事,不读书也能生活,好在老天爷眷顾,家里有了嫂子,你的身体以后一定会好起来的。” 说完,望向丁珊珊和李博文,尤其是迎着丁珊珊那,真切的关心目光和鼓励,李博宏差点就脱口而出,想说他想去上学,但总还是有丝丝犹豫。 毕竟这里上学堂,每年的束修,价钱不低,那就要为家里增加好大一部分负担。 看他还在犹豫,丁珊珊劝着,“博宏,刚才你大哥也说了,你现在还小,上学是正事,也是你这个年纪该去做的,你尽管去就是,家里的生计自有我和你大哥想办法,不用你担忧,你也看到嫂子多有本事了,怎么会连你上学都供不起,你大哥每个月也都挣钱,别再犹豫了。” 李博文虽未开口,但看着他的目光中,也是这个意思,都是支持赞成他去上学。 迎着家人共同关心支持他的目光,李博宏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犹豫,露出笑容,“大哥,嫂子,二哥,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我好,之前我犹豫,的确是不愿意为家里增加负担。” “既然这样,那我就听你们的,其实我很想去上学,只是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家里就要多辛苦嫂子了。” 丁珊珊眼中满是对他的鼓励,笑着说,“这才是好孩子,嫂子不辛苦,你好好去上学,多学些知识回来,每天开开心心的,那才是嫂子希望的呢。”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丁珊珊和李博文商量了一下,决定不用耽误李博文上工,先由丁珊珊带着李博宏,去拜访一下先生。 这里的学子求学,走的都是这个过程,要先带好礼品,去先生家拜见,争取见的第一面,给先生留下一个好印象。 先生大多会相应的考一下这个学生,比如说背几句诗,或是写几个字什么的,看看孩子的资质如何。 毕竟在这里,文人大多很看重名声,尤其是自己开书院学堂的,谁都不愿教出一个成绩差的学生,不然对以后自己再收学生,是很有影响的。 如果先生决定收下这个学生,家里人交了束修,就可以正式去上课了。 反之先生看不上这个孩子,觉得资质不行,那这学堂,自然也就进不去,家长只能带着孩子,另选学堂,就和学校录取学生的程序差不多。 镇上也有几家学堂,但大小不一,教书先生的文化程度也不同。 李博文虽不善言辞,但在这住了好几年,干的又是每天抛头露面卖猪肉的活计,对此都是有些了解的。 便向丁珊珊介绍了这几家学堂的基本情况,学堂一共有三家,其中两家教书先生,都是秀才功名在身,水平一般,但也不算差。 一位三十几岁,还有一位年近五十的老秀才,据说,这两位都是赶考落榜,便自己开起了学堂,维持生计,毕竟在这个年代,文化人还是比较吃香的。 还有一家比较大的学堂,里面的学生也多,不是另外两个学堂的一倍,这位先生听说中过举人,学问也不错。 按功名看也是要强过那两位秀才先生的,也三十多岁的年纪,名声很好,大多有点条件人家,都愿意把孩子送到他的学堂。 但同样的,这家学堂的束修,比另外两家要贵一些,其他两家学堂一年的束修,要五两银子,这还不算节假日,要孝敬先生的东西。 但这家大学堂的束修一年要七两,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些银钱的确不少。 相互比较下来,丁珊珊仍旧选择,要把李博宏送到好一点的学堂去。 虽然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但学生的成绩好坏,也和老师有很大的关系,这一点拿到哪里,都是毋庸置疑的,学堂都决定去上了,当然要选最好的,他们家不差那二两银子。 其实李博文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他更在意丁珊珊的看法,想让丁姗姗来选择,这几年已经把弟弟的学业耽误了,他当然希望李博宏,得到更好的教育。 只是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不愿,但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珊珊的到来,支持这个家,他连这笔学费都出不起。 李博文人本来就比较沉默话少,丁珊珊没想那么多,更不知道李博文心中所想,这些事都是他们夫妻俩商量着来的。 吃完饭没啥事儿的时候,李博武和李博宏,早就悄悄进里屋待着去了,不打扰他们夫妻的二人世界。 丁珊珊还在开心地和李博文说着,“既然这件事定下来了,就赶早不赶晚,明天吃完早饭,我就把礼物准备好,带着博宏去先生家拜访一下。” “现在人家孩子都在上学,咱们晚一天,就多耽误一天,然后我再问问,束修是怎么个交法,是一个月一交,还是一年一交。” “其实怎么交都差不多,反正也是这些钱,就是一年一交,我们手里的也够用。” “老师应该还要考考博宏,但博宏这孩子聪明,招人喜欢,写字也好看,三字经什么的也都会背,相信先生肯定看得上,这点不用担心。” “博武也读了这么多年书,以前博宏都是他在教,起步晚点也没关系,万一在学堂有跟不上进度的地方,在家他也能辅导一下,这咱们就更不用担心了,这件事总算落实了,还有,我们………” 说到这,丁珊珊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她说了这么半天,貌似李博文都没有什么反应的样子,竟然有点跑神儿。 赶紧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看着李博文,“博文,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李博文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把丁珊珊揽在自己怀中,让丁珊珊依偎着他。 “珊珊,没怎么,我就是觉得自己没用,连弟弟上学的事,都要你这么操心,我还说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可都是在让你付出,我没做好一个丈夫的责任。” 第75章 巧言如花,拜访先生 没想到他是这么想的,丁珊珊颇有些无奈的说,“我都说了,咱们都是一家人,我操心家里的事,不是应该的吗?” “我绝对相信,相公你有这个能力让我过上好日子,但这不也得有个过程吗?” “你现在就很努力的每天工作,争取给我们一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还要怎么样啊?” “天上不掉钱,地下不长钱的,你又不能一闭眼,变出一座金山来,让咱家一夜暴富,怎么能怪到你没做好身上呢,那不是太不讲理了。” “你是个大男人,不要纠结这些小事,我还觉得你做得很好了呢。” “你看看,原先我们村里的那些男的,有几个有你这份本事的,起早贪黑的干活,一个月能赚好几两银子,还不是死守家里那点土地过活。” “年头要是不好,连饭都吃不饱,我自己都跟着挨饿,相公你比他们有本事多了,至少能让家里吃饱饭。” “我要不是无意间获得了这个能力,还得指望相公你挣钱回来给我填饱肚子呢。” 丁珊珊的一口巧嘴,哄起人来也不含糊,本来心情还有些低落的李博文,被她一哄,忍不住笑了出来。 摸了摸丁珊珊的头发,“好了,小丫头,你就不要再说我好话了,我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就是心疼你跟我受苦了。” “但你爷们儿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现在做的不好,不代表以后做的不好,以后你就看我表现,我一定会尽我所有的努力,把我承诺你的,全都实现,让你过上好日子。” 丁珊珊笑着依偎在他的肩上,“好,我相信你,我相信我男人有这本事,我就等着过好日子了。” 说到这,丁珊珊想起另外一件事,“博文,你也知道,我在平台里买东西,是需要花金币的。” “我拥有平台的时间短,又没有什么稳定兑换的东西,金币一直不多,今天花的有点多,手里没有金币应急,我总觉得心里不是很安稳。” “现在通过摸索,换金币来钱最快的就是用砖头,像我们这种家庭,住的基本都是土坯和茅草盖成的房子,砖头并不多,也可以说没有。” “你经常在外面,知道哪里有废弃不用的砖头吗?也许我们可以趁着夜色,去回收一些,那手里不就有金币了。” 李博文考虑了一下,说,“这个之前我没留意过,但镇上有两个砖窑,是专门烧制砖的,等明天我出门上工的时候去看看。” “不知道刚烧出来的新砖,能不能回收,要是能回收,自己买一些也行。” 对李博文的说法,丁珊珊没有完全认同,但也没有反驳,算是暂时默认。 其实她真实的想法是,想不花钱就能回收,她倒不至于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砖窑偷砖。 只是现在手里,别说金币所剩无几,银子也有点紧,明天还要带着李博宏,准备礼物去拜访老师,研究上学堂的事。 这都是开销,哪还有那么多闲钱去买砖,这件事只能等明天,李博文去看看,回来再说了。 第二天一早,李博文吃了早饭,拿着之前带回家的猪血统,就去上工了。 丁珊珊也早早起来,拿出白面,图简单省事儿,做了一盆疙瘩汤,而且,每个人用猪油都煎了两个蛋。 对于古代的百姓生活条件来说,这一顿早饭都是十分丰盛有营养又奢侈的,一般人家都吃不上呢。 至于鸡蛋是哪来的,那当然是一大早,丁珊珊去鸡笼子里捡出来的了。 早上她和李博文起来以后,就听见院里的母鸡,咯咯咯的开始叫了起来。 昨晚睡着之前,丁珊珊还惦记这事儿呢,赶紧出去一看,果然,鸡笼子里的鸡窝里,已经有了5个鸡蛋。 这五个母鸡真给力,今天早晨就下了5个鸡蛋,摸在手里,还是热乎的呢,丁珊珊给母鸡添了粮食和水。 鸳鸯……额!……暂时还是叫鸭子顺口一点,还有大鹅那边,也各自收获了三个鸭蛋和三个鹅蛋,食槽子里的食也吃光了。 丁珊珊给它们也添上了饲料和水,乐呵呵的拿着十一个蛋,进了屋。 不愧是从平台买来的鸡鸭鹅,下的蛋都比普通的鸡鸭鹅蛋,要通通大上一圈。 三个鸭蛋和三个鹅蛋,看着不太多,就把鹅蛋留了下来。 用猪油煎熟了三个鸡蛋和三个鸭蛋,他们三口人分了。 以后家里蛋类不断,也不算什么好东西了,等李博文回来,再给他吃就是了。 吃完饭把家里收拾一翻,尤其是把李博宏,从头到脚,都打扮的精精神神的,争取第一次见面,给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 嘱咐李博武在家看家后,丁珊珊从空间的冰箱里,拿出了大约五斤猪肉。 这是之前在张老大猪肉铺买回来的,本来是买回来留着家里吃用的,想不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带着李博宏来到镇里,又称了五斤精米,丁珊珊打听过,拿上这两样礼物去老师家拜访,不轻也不重,刚刚好。 李博宏很懂事的,要把米和肉都自己拿着,减轻丁珊珊的负担。 丁珊珊不想孩子太累,坚持把肉自己拿着,只给他拿了米,两人分担能轻松些。 这里的精米,就是所说的大米,其实家里也有,但都是从平台里买来的,吃起来和普通大米,味道完全不一样,拿来送礼不合适,只能在外面现买。 镇上面积不大,这位姓崔的先生,在镇上还算出名,家住的地方也很好找。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人,一问都知道。 丁珊珊带着李博宏上门的时候,刚好崔先生今天休沐在家,家里还有妻子孩子,父母都住在一起。 得知丁珊珊是带着弟弟来求学的,很有礼貌的把他们让了进来。 看崔先生的样子,也是一个有着满腹学识,挺文静的人,丁珊珊对他的第一印象很不错。 但他们的情况,有些特殊,毕竟李博宏和同龄刚入学的孩子,有些年龄的差异。 第76章 求学顺利,意外消息 在明了丁珊珊他们这边的情况,李博宏也真心求学的态度后,崔先生让李博宏先背了一段三字经和千字文,然后又拿来笔墨让他写了几个字,考了考他的底子。 对李博宏的表现,还算满意,还说李博宏很聪明,就是有点耽误了,表示愿意收下这个学生。 虽然起步晚了点,也不是没有后追上的可能,只要努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这事就这么成了,丁珊珊心里非常开心,李博宏也是一样。 崔先生表示,李博宏若是准备妥当,明天就可以去学堂上学。 鉴于李博宏的情况不同,他会专门单独抽出时间,再指导李博宏一下,让他尽快赶上其他同学的进度。 学堂的学生多了,夫子只有崔先生一个人,能得到崔先生这样的另眼相看,愿意多花时间和心思教李博宏,丁珊珊很是感激,连连感谢。 上学堂肯定涉及要谈到束修,都是一个镇上住着,谁家什么情况,谁都知道。 崔先生表示,束修本是一年一交,李家家庭情况不好,若是交不上,一个月一交也可以。 本来丁珊珊手里的钱是够的,把一年的束修都交上也可以。 但本着财不外露,一个月一交又太麻烦,丁珊珊索性交了三两半银子,这是半年的束修,说手里现在只能凑出这么多,半年以后,一定把其余的补上。 总体来说,这次的求学之路,挺顺畅的,先生人也好,只等明天去学堂报到了。 这里的孩子上学,都是自己买书本笔墨什么的,先生只管教学,其他的不提供。 反正学的也是那些东西,有几本书家里都是有的,不用买。 还有几本书暂时家里没有,丁姗姗就带着李博宏,顺脚又来了她卖书的那家书店。 这次老板不在,还是那位张小哥正在招呼客人,见竟然是丁珊珊过来了,还带着李博宏,微微一诧,立刻迎了上来。 这位小娘子可是他们店里的大主顾,老板都特意交代他,不能怠慢了,毕竟上次她送来的那些书,销量可是很好的,这几天的时间,就卖出去不少,老板还打算长期合作,多赚点呢。 打量着丁珊珊手里没拿书,也不觉得意外,“原来是小娘子来了,快请进,距离上次送书的日子还没到呢,您这是?” 丁珊珊笑着说,“张小哥,我今天过来不是送书的,我想买几本书,回去给我弟弟用,你有客人就先招呼,不用管我的。” 见她是来买书的,张小河还立刻笑着应道,“好嘞,小娘子你慢慢看,看好什么书跟我说一声,我给你算便宜点儿。” 丁珊珊笑着应了下,按崔先生提示的书名,又挑选了三本书。 笔墨纸砚,她的平台里有,比书店里的质量好,而且价钱不贵,就没在这里买。 记得之前手里还有些布没用完,正好回去还能给李博宏做个书包,来回上下学,用来装书本什么的。 这次丁珊珊很痛快,买完了书,辞别张小哥,还不忘给这兄弟三人,每人买了两条发带,换着用,免得几个人都在头上扎着个布条子,天天弄得跟打小鸡儿的似的,跟新做的衣裳也不匹配。 然后,就想带李博宏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不少活没干呢,也没有特意再去猪肉铺看李博文。 路过街边卖菜的摊位上,丁珊珊又买了不少土豆萝卜,还有大白菜,辣椒,这都是家里常吃的青菜。 因着都是在一家买的,丁珊珊还巧嘴的让对方赠送了一个布袋子装菜。 这些东西,当然分量不轻,但丁珊珊和李博宏,都心里有,这里离家里已经不远了,也不用他们真的费力,全都拿到家里去,只要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让嫂子收起来就是了。 看着他们这对少年少女,年岁都不大,拿着那么多东西,费劲巴力的往回走,摊贩老板,反倒为他们担忧起来。 说如果拿不动,让丁珊珊可以先不拿那么多,先拿一部分回去,多来拿几趟就是了。 丁珊珊婉言拒绝了他的好意,可就在他们回去的路上,丁珊珊却看到,有些人都向着一个方向而去,虽不是神色匆匆,但好像也发生了什么事,都赶着去看的样子。 丁珊珊从不是个好信的,也不爱看热闹,手里还拿着这么些沉重的东西,这大热天的,恨不得一下到家歇歇。 但身旁路过这些人的谈论,却纷纷钻入耳中。 只听一个中年男人说,“他四哥,听说了吗?李员外他们家马厩昨个儿塌了,说马都受惊,跑出去好几匹,打发了不少家丁出去找呢。” “这马厩盖的也够不结实的了,还没等拆呢,一匹疯马跃出去,就给弄塌了!” 另一个人立刻接起话来,“我也刚听说,这不就赶着去看看,但听说好像不是这么回事,我表弟的四姑父他三哥家的二表侄子,是在李员外府上看大门的,这话是他传出来的,应该没错。” “说是马厩本来年头就多了,用的都是旧砖和土坯盖的,时间久了肯定不行,李员外财大气粗,想重新盖一个好点的,和房子一样,这回全用红砖砌墙。” “人家连砖都买完了,都是新砖,马厩的确实还没拆呢,就是不知怎么,工人干活时候,手脚不利索,弄出响动太大,把里边的马给惊着了,才会提前把马厩弄塌了。” “虽然马跑出去了,好在也找回来了,人和马,啥事儿都没有,也没受伤。” 另一个人了解的内幕,也许不是很多,一听,立刻就随拍下驴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也是听邻里邻居他们传闻说的,咋说的都有,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说现在马厩全塌了,马找回来也没地方放,原来预计过的那些工人,干活的进度,李员外嫌太慢了,旧马厩的砖石土坯往出清理,就得费不少时间和人手。” “人家急着完工,还想额外再雇些人手,李员外家的活,钱准事还不多,中午还管一顿饭。” 第77章 要来钱了,新菜式 “今年收成不好,家家都勉强糊口,没啥余粮,正好赶上这事儿了,大家伙这不都奔着,想去谋一份挣快钱的活么,这个应该是真的?” “这个是真的,我这不也是奔着这个去的吗………” ……… 其他这二人再说什么,丁珊珊完全没听进去,虽然只是几段话,她也截取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信息。 那就是,镇上李员外,一听就是有钱人,而且不差那几块砖,再有,砖都拉回来了,现在就在李员外家呢。 最主要的是,李员外家这么有钱,盖马厩都要用红砖,那以前旧马厩用的那些旧砖,肯定就用不上了,得运出来,这她不就有机会了? 现在是大白天,去当然不好使,丁珊珊心下有了主意,拉着李博宏走得更快了,来到绝对安全的地方,立刻把东西都收进了平台里,解放了她和李博宏,累得酸疼的胳膊和手。 今天没在镇里停留多长时间,他们赶回家的时候,还没到做午饭的时间呢,而且李博武很勤劳的,把家里家外都收拾好了,外面的菜地,都浇上水了。 现在丁珊珊不用避讳任何人,看没有什么活,回去就拿布给李博红做好了书包。 笔墨纸砚也从平台买出来了,在李博宏拿着这些东西,开心的爱不释手的同时。 看着手里越来越少的余额,丁姗姗不禁在心中,暗下决定,必须得尽快,把金币的来源给落实了,不然兜里没钱,她这心里没底。 得知求学成功,李博武非常开心,看丁珊珊有自己的活,就把弟弟领到屋里去,也许是嘱咐李博宏,上学堂以后要注意什么事,或者是教他什么去了。 丁珊珊没再关注他们,昨天李博文带回来的猪血和下水,因为没空收拾,她就直接给收到平台仓库里去了,趁现在有时间,就拿出来收拾了。 好在平台冰箱,有保鲜冷冻功能,而且还有另外一样好处。 只要不丢到冷冻那个格里,在保鲜里,比在外面保鲜的时间,要长很多,就像现在,东西拿出来,都像刚放进去时的一样。 不知道里面的时间,是不是静止的,至于最长能保鲜多长时间,丁珊珊没试过,但即便是现在这样,也算意外之喜了,不然现在天气这么热,放上一晚上,这东西能不能要都两说了。 猪血上次都灌血肠了,这次换换样,就在锅里弄点血块吃好了,然后放上一把粉条,再用猪肉炖点萝卜,她自己都好久没吃了,想想那个味道就有食欲。 昨天李博文总共带回来三副猪肠肚,就是三个猪的,看着不少,但家里这大小伙子多,反正也剩不下,先处理好了收起来。 她和张老大都说完了,李博文以后天天往家拿,到时候多攒一些,她再一起烀。 丁珊珊手脚麻利,这边在锅里架上火,那边把猪血的浓度兑好,放在锅里蒸上。 做这个血豆腐主要要看好火候,火太大了,就会把血豆腐蒸老了,咬起来口感不好,要是蒸的轻了,还会蒸不熟。 二次回锅中间那次蒸气放了,就不好吃了,吃倒是能吃,就是味道不一样了。 对于丁珊珊这种,极度喜爱追求美食的人,那就是糟蹋食材,这种错误,那是必须不能犯的! 丁珊珊这边要注意着看火,另一边还要忙着洗下水肠肚,现在用的是面碱,比用草木灰过的水,洗的要干净快一些,但多少有些忙不过来。 正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喊那兄弟俩出来帮忙的时候,帮她看着点火都行。 听到了外面有响声,李博武和李博宏,先从里屋走出来。 果然见丁珊珊两头忙,李博宏赶紧过来,“嫂子,你忙成这样了,咋不喊我和二哥呢。” “你看累的,脑门都出汗了,你赶紧歇一会儿,我来烧火,你告诉我什么火候就行,我肯定把火看好。” 李博武看了看,倒没开口,但二话不说,挽起了自己的袖子,接替了丁珊珊刚才的位置,坐在那儿一遍一遍,开始洗起了猪大肠。 丁珊珊唇角泛起笑意,“好,那下次嫂子忙不过来,肯定喊你们。” “锅里蒸的是血豆腐,和之前的血肠不一样,吃法也不一样,今天中午,嫂子给你们弄个你们没吃过的菜。” “火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你就看着保持现在的这个火候就行,一会儿到时间了,嫂子就过来揭锅。” 李博宏连连点头,“好嘞,嫂子,你放心,我哪也不去,就在这看着火。” 丁珊珊对他笑笑,夸赞着,“博宏真听话。” 记得从前在现代的时候,忘了在哪档节目里,曾经看过,育儿专家说过的话。 不要吝啬称赞自己的家人,有助家庭感情和谐,嗯,这的确是个非常好的习惯。 直到看着小少年,对她的夸奖,又有些不好意思了,才笑着转过身来,拿了另外一个盆儿,到外面和李博武,一起洗猪下货去了。 人多手脚快,猪下货很快洗好,被丁珊珊收了起来。 与此同时,锅里的血豆腐,也已经到时间蒸好了,丁珊珊进屋掀开锅盖以后,一阵喷香的热气扑来,用抹布垫着,把蒸血块的盆,从锅里拿出来。 试了一下,血豆腐蒸的非常成功,只不过想要把血豆腐里的鲜嫩劲儿都激出来,彻底定型,还要有最后一步,那就是要用凉水激冷一下,冷却了才行。 丁珊珊把血豆腐端到了外面,同时让李博宏拿过干净的水桶,从水缸里舀出半桶水来。 然后拿着水瓢,一瓢瓢的倒在血豆腐上,直到热烫的血豆腐彻底冷却。 用来冷却的水,就直接倒在了院子里,,顺着院子流到外面去了,正好外面是菜地,就当又浇了一次水。 李博宏和李博武已经习惯了,丁珊珊制作出来的各种美食,都不多问什么,就等着吃嫂子做出来的新菜式呢,主要还是想帮着打打下手。 第78章 喷香血豆腐,惦记大哥 丁珊珊对他们笑笑,又把血豆腐的盆,端到屋里,用菜刀按照方块格子的样式,划出一块一块的形状。 再用铲子从盆里用都盛出来,这就是成型的血豆腐了,吃法和大豆腐差不多,只是血豆腐更有韧性,不像大豆腐一样脆嫩易碎,可以切成小四方块,或者是小长方块,用来炖菜。 留出了他们几口人,今天中午的食量,其余的,就被丁珊珊收起来了。 接着,丁珊珊又准备了三人份的米饭,三个鸭蛋,早上已经被他们吃了,鸡蛋还剩两个,鹅蛋还剩三个,本来她是打算,鹅蛋留着李博文回来一起吃的。 但看着李博武那跟着忙前忙后的消瘦的身影,瘦的一阵风过来,都要吹倒了,就算仗着年轻,恢复的快,以后想要彻底恢复起来,怕也有些困难。 这些年被毒气侵蚀的险些没命,好容易捡回一条命来,身体也接近油尽灯枯,他身体底子,实在亏空太多了。 丁姗姗尽量想让他每顿都吃好,给他补充营养,反正这蛋类,以后有的是,也不急于一时。 便把剩下的两个鸡蛋,打在了碗里,搅开以后,又放了点水进去,加上油,盐,味精等调料,中午就再蒸个蛋羹, 今天早上的三个鸡蛋和三个鸭蛋,可是非常美味的,吃到嘴里特别香,不只是俩小伙子,回味无穷,连她自己都没吃够。 比起这里农村的纯土鸡蛋,都要好吃不少,她相信,平台出品的东西,而且都是升级品种,不止口感好,营养价值会更高,对李博武的身体,也更有好处。 看丁珊珊把鸡蛋打在了盆里,预备吃,只剩下鹅蛋在那摆着了,李博宏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嫂子,我们早上已经吃了鸡蛋和鸭蛋了,为什么还蒸蛋羹?大哥还没吃呢。” 这孩子倒挺知道惦记他大哥的,丁珊珊手上动作不停,笑着说,“你放心,嫂子当然不会忘了你大哥,这几个鹅蛋,就是给你大哥留的。” “但这两个鸡蛋的蛋羹,也不能省,今早你也看到了,一天就能收获十一个蛋,这只是开始,以后咱家的蛋类,会越来越多的,不愁没有吃的。” “但你二哥的身体,这些年亏空的太狠了,现在大病初愈,正是补养的时候,虽然脸色好了不少,但他还是太瘦。” “如果不精心调养着,让他顿顿吃好,以后万一落下营养不良的病根,是一辈子的事,就不好了。” 李博宏默默点头,他当然不是心疼东西,只是两个哥哥,他都惦记,但嫂子永远都是最记挂着他们的。 二哥的确很瘦,可嫂子自己也不胖啊,只是脸色比刚来时那蜡黄的脸色,好了不少,她也该惦记一下自己才是。 他以后一定要多多关心嫂子,他们一家人,都要健健康康的。 丁珊珊不知少年心中所想,忙着切猪肉,又把血块改好刀片还切了小半盆萝卜,这些大约就是他们中午的食量了。 李博宏一直在帮丁珊珊烧火,这孩子可能是练出来了,火候掌握的非常好,甚至让丁珊珊有种,还在使用现代天然气灶的感觉。 把油烧热了,先把猪肉片炒香,里面的油炒出来,炒的滋啦啦作响,放上葱姜蒜,继续爆香,炸锅的香气顿时溢满整个厨房,闻着都让人食欲大动。 然后放上她买的酱油,蚝油,料酒,生抽等调料,把萝卜块放进去,翻炒均匀。 感觉差不多了,再添上适量的水,盖上锅盖,让李博宏先看着火,等一会儿炖的差不多了,再把粉条放里。 因为提前用热水泡好了,粉条炖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熟,就得赶紧盛出来,不然会糊锅底。 把菜盛出来,放在小炉灶上热着,再下锅蒸饭和蛋羹。 现在家里没有那么多锅灶,没法一锅出,只能一样一样的做了。 她趁这个功夫,往屋里拿碗筷,但丁珊珊这时发现,这一转身的功夫,就不知李博武上哪去了,他要是在家,肯定会帮忙的。 把碗筷放在屋里的桌上,转身出来,一抬眼,却见院门口的一抹身影,不正是消瘦的李博武,正提着一桶水,有些吃力的往院中走来。 也许是心有余,力不足,半路还险些绊倒,原来他是一个人去打水了。 丁珊珊赶紧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一手分担了水桶的重量,另一手扶住要栽倒的李博武,“博武,你去打水怎么不告诉我?你身体还没养过来呢,怎么能干这么重的活,赶紧放下。” 李博武有些自责,自己身体实在太不好了,都是十七岁的大人了,身为一个男人,居然连桶水都提不动,还有家里人这么担心。 此刻,他脸色都有些苍白,额头也沁着汗水,抬起衣袖,为自己擦了擦汗,“嫂子不用担心,我没事儿,今天用的水有点多,我就想去打一桶回来。” “路上有点远,所以才觉得吃力,我下一趟打半桶回来,就没事儿了。” 听他竟然还要去打水,丁姗姗立刻不赞成,“不行,你现在身体还没恢复好,养还养不过来呢,怎么能干这种体力活,抻着了怎么办?是会落下病根的!” 想到之前洗了那么多猪下货,这东西不多洗几遍,总有股又骚又臭的味儿,没法吃,况且也不干净。 肯定是缸里的水不足了,李博文又不在家里,李博武才想去自己打水的,而且这里离打水的地方不近。 无论是她一个小姑娘,还是李博宏一个半大孩子,都没有那么大力气打水。 把水打上来的力气倒是有,主要拎回来太费劲了,李博武这个身体不好的,更没有那个体力,能把水打回来。 通常家里的水,都是李博文下了班以后,回来预备好第二天,一天的用水量。 万一家里缺水了,丁珊珊都想过,实在不行,就她和李博宏两个,拿根木棍,将就着抬几桶水回来吃,都没想过让李博武去打水。 第79章 再扒垃圾堆,意外铁盒子 丁珊珊仗着这几天吃好喝好,身体也养过来不少,双手一较劲,就提起了一桶水。 好在院门口到屋里的距离,还在她能承受的范围之内,硬是较着一股劲儿,把水提起来,倒进了水缸里。 连看到她提着水进来,顿时要起身帮忙的李博宏,都没伸上手,眼看着丁珊珊用了最大的力气,把水倒进缸里,都有点佩服自己的嫂子了。 “嫂子,你这咋提着一桶水进来了?是谁打的?大哥回来了吗?” 这一桶水的分量,的确不轻,勉强倒进了缸里,丁珊珊把空桶放在了地上,她一个健康的人,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 更确定不能再让李博武干这体力活,“不是,你大哥没回来,是刚才我一个转身,你二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去打的水,从那么远提着一桶水回来,太重了,说什么不能再让他去了。” 话音才落下,就见李博武白着脸,走了进来,他身体一定很不舒服。 丁珊珊赶紧吩咐李博宏,把他扶进屋里歇着去。 这边掀开锅盖,把粉条下在里边,稍炖了一会,看已经熟了,立刻盛出来。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羹,蒸到锅里,盖好才回头看向水缸里,暂时做晚饭的还够。 但这次也是个教训,下次用水,可得记着点儿,不能用的太狠了,这里可不像现代,用多少自来水都可以。 家里又没有水井,都得是凭着一把子蛮力气,自己出门打水,平时李博文出去打水,也是很辛苦的。 直到吃饭的时候,看李博武的脸色,才恢复过来点,但还是不太好看,定是之前累的。 这顿饭,丁珊珊坚持,两个鸡蛋的蛋羹,都给了李博武,她和李博宏一口没动。 因为李博武之前私自去打水的行为,甚至是沉着脸色,不容抗拒的说出来的。 自从接触以来,除了最开始被他气着了,丁珊珊这个嫂子一直对他们非常关心。 这还是她第一次脸色不好,弟弟这次都不站他这边了,李博武知道自己逞强了,只好没再推辞。 他和丁珊珊想法一样,以后家里蛋类多了,不愁家里人没吃的,这两个吃了就吃了。 见李博武肯听话,丁珊珊这才没再说什么,三口人安静的吃饭。 午饭过后,交代李博宏看家,让李博武在家歇着,然后她自己出门,向垃圾堆的方向走去。 这两天一直不得空,上次垃圾堆她还没全翻完,李博文就回来,发现了她回收的事,自那之后,她还没时间再去呢。 刚好这会儿有时间,哪怕现在,先少回收点儿,也能让她手里的金币,有所增加。 这次,丁珊珊把工具都准备好了,还特意把之前打算不要的那身衣服换上了,全当是工作服了。 然后拿了家里平时搂草用的小耙子,在她看,这耙子用来扒垃圾堆,不大不小,正好。 万事俱备,只差动手,这一下午的时间,丁珊珊可算下了苦功夫,整个垃圾堆,让她扒了个底朝天。 破瓶子,烂罐子,能回收的,全都进了平台,不能回收的,也都四下翻飞。 把本来还算平常的垃圾堆,扒的跟鬼子进村了似的,甚至她自己脑袋上全是灰,造的都没孩子模样了。 丁珊珊也顾不得了,扒垃圾本来就是脏活,怎么可能干净得了。 因为这一下午,把垃圾堆扒到了底,她还是有所收获的。 这回她敢确保,垃圾堆里能回收的东西全,都回收了,连根蚂蚱腿都没落下。 共得了70多个金币,算算之前手里还剩余的,总共105个,也是一笔小收入,一下午的垃圾堆没白扒。 但这种活计,也是很费力气的,尤其还是大夏天,丁珊珊出了一身汗,身上也都脏的看不出来了,费了不少体力,索性坐在垃圾堆旁,休息了一会儿。 现在离做晚饭,还有一会儿的时间,这垃圾堆,平时丢的都是自家垃圾,以后有垃圾还得继续往这儿放呢,翻成这样也不好,有用的都挑出来了,还是把没用的,往一起收拾收拾。 歇的差不多了,如是想着,丁珊珊就起来打算,开始行动了。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刚才随便丢到垃圾上的耙子,竟然拿不动了。 使劲往外拔了一下,还是没拿动,好像勾住了什么东西,丁珊珊觉得有点奇怪。 把四处的垃圾,好好清理出来,只见耙子的一根齿上,竟勾到了一个破烂铁盒子的扣眼上。 盒子锈迹斑斑的,但这扣眼看起来,还挺结实的,难怪拔不下来呢。 她这一使劲儿,要是能把生铁给拽断了,那才奇怪呢。 看这铁盒子有点奇怪,上面埋的都是土,但怎么看着,也不像垃圾的样子。 确切的说,不像是李家兄弟会扔出来的垃圾,之前她都没发现这个铁盒子。 丁珊珊就想看看,里边装的是什么,会不会是有人在这埋了金子银子,那可便宜她了。 越想越有干劲儿,她费了好大的劲,在把四边的土给刨开。 随着泥土被清理干净,这个不知在这里被埋了多久的铁盒子的全貌,也终于暴露在了她的眼前。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盒子的锁眼处还上着锁,看不到里边是什么。 刚才挂住丁珊珊耙子的,就是这里,她这耙子扔的,也正道,这么大点的锁眼,都能给勾住,可能是天意注定她把这盒子拿出来。 丁珊珊使劲拽了拽,她力气不大,这把锈住的锁,没有被拽开。 但她也不知道犯了什么轴,就是想把它打开,四下寻么了一圈。 砖头倒是没有,就算是有,也被她回收了,但找到了一块石头,看看大小正好。 丁珊珊抬起来,瞄准上锈的锁,使劲往下一砸,这回痛快,哐的一下就把锁砸开了。 感觉这盒子里,不像有什么危险的样子,但丁珊珊还是存了一份警惕之心。 连自己的耙子都没用,从旁边拿过一个木棍,远距离把铁盒子掀了开。 果然,里面并没有,她预期中的危险,也不是所谓的金子银子,只有一个有些老旧的油布包,静静的躺在里面。 里面还包了什么东西,丁珊珊把棍子丢下,伸手拿过布包。 摸了摸,这布的年头看起来似乎不少了,有些痕迹斑斑,但还没有风化。 丁珊珊把布包打开,左一层右一层,直到最里面,让她咋舌的是,竟是一本书。 第80章 天罗心经,小有收获 而且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天罗心经,拿着书,把丁珊珊整的都有点不会了。 这怎么看起来,这么像武功秘籍,怎么她扒个垃圾堆,还能扒出武林秘籍来? 尽管她觉得,自己有点锦鲤体质,但这都能得到武林秘籍,有点太扯了? 丁珊珊快速的翻开这本天罗心经,粗粗的把里面的字迹和图像,看了一遍。 这下她可以确认下来了,这天罗心经,的确是一本类似于武功秘籍的东西。 而来到这以后,她继承的只是原主那个小姑娘,从小到大在农村里长大的记忆,甚至都不知道,在这个时空里,还真的有那种,飞檐走壁的武功存在。 以前受现代社会影响,她还以为,那些都是发生在小说和电视剧里才有的呢。 而且她穿越来,拿的又是这么个种田剧本,这些东西,跟她根本沾不上边儿。 想不到现在变成现实了,这本天罗心经,就是所谓的武功秘籍,而且备注了,只适合女子修炼,男人是修炼不了的。 丁珊珊在这本书里,还找到了一封信,怎么看都不像是有人故意恶搞的。 这封信是一个署名为玄天圣女的人,留下来的,看过信以后,她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 意思就是,在这片大陆上,有一个组织,叫玄天圣教。 据玄天圣女的介绍,这个教派是很大的,而且教主皆是女子,教主继位之前的称谓,就叫做圣女,统称玄天圣女。 她本人就是玄天圣教的圣女,名为崔玉雪,她的师父,就是上任教主,将她从小教导长大。 天罗心经就是玄天教的圣女必修的内功心法,不会天罗心经的圣女,是没有资格继任教主的。 就在她继任教主前夕,教中因为出现了变故,具体是什么变故,玄天圣女没说,但从凌乱的字迹来看,也可能是她没有时间细说了。 只大致交代了,她师父就是死于这场变故,拼尽全力,护着她逃离了教中。 她也拼尽所有力气,保护着教中至高无上的秘籍,天罗心经,不落入贼人之手,一路逃亡到这里。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只好想办法,把天罗心经保存好,就地掩埋,希望有朝一日,能被有缘人发现,修炼成功,再之后的句子,没有完结,就这样断了下去。 丁珊珊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崔玉雪想求这位有缘人,得到天罗心经以后,能帮她和她师父报仇,或是更甚的振兴教派什么的。 (小说和电视里,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之所以没能写得出来,应该是,没有时间,或是没有机会再写下去了。 看着油布包和铁箱子的锈迹斑斑,埋在地里的年头,肯定不短了,保守估计比她岁数都得大,至少也得有十多年了。 但对于在自家门口,刨了这么长时间的垃圾,最后刨出了这么一个物件整件事,丁珊珊心里的感觉,挺不置可否的。 她就是普通一个农村小村妇,什么江湖教派组织的,那些离她都太遥远了。 她这个“有缘人”也没有那个能力,帮忙怎么样,但既然挖出来这本天罗心,也的确算是跟她有缘,不然怎么别人没挖出来,偏偏就让她挖出来了。 武功秘籍里的具体讲述,丁珊珊有些地方看的,都是一知半解,但字她认得。 是繁体字里,有的地方还加着些简体字,而且还是简体字多,繁体字少。 她看着倒不费劲,就是繁体简体掺一起,有点花眼,不知这古代,什么时候有简体字了,真是奇怪。 这本书看起来挺厉害的样子,她孤身一人来到古代,除了有个平台以外,要啥没啥。 虽然有家人保护,但也是个柔弱的小姑娘,至少从院门口提着一桶水,进屋倒进水缸里,都得累的一步三喘,这是事实。 要是这天罗心经,真像崔玉雪信中写的那样厉害,而且只有女人能修炼,她要是练了以后,变成武林高手,多一项保护自己的能力,也挺好的。 今天不止收获了金币,而且还弄出一件,比较玄幻的事,丁珊珊倒没有多兴奋,随便把天罗心经收了起来。 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把垃圾堆往一起收拢了一下,这块以后还得继续给自己家当垃圾堆呢。 那锈迹斑斑的铁盒子,刚好能回收,就被变成金币,彻底毁尸灭迹了。 任谁路过也不会想到,她在这里,回收了那么多金币,又得到了一本武功秘籍。 收拾完了,正好也到做晚饭的时间,丁珊珊赶紧回去,把自己一身脏衣服换掉。 家里的垃圾堆都挖完了,估计以后再扒垃圾堆的概率,也不是很大,这身衣服脏的,实在要不得了,直接回收。 顶着李博宏和李博武看她脏得不行,惊讶的眼神,毫不在意的笑笑,让他们忙自己的去,然后洗了头,洗了脸 要不就她这脑袋粘着灰,做晚饭都得不干净,至于洗澡这个,就只能等晚上了。 今天的晚饭,她早早开始准备,早上离家之前,就把腌好的两个狗腿,泡在了一大盆清水里,泡之前,把上面的浮盐都洗掉了。 现在泡的差不多,盐分也淡了,要不是那会没有冰箱保存,她都不会用盐腌制,直接扔进平台里,现在拿出来吃,还都是新鲜的呢。 不过现在吃也好,先放在锅里煮熟,然后把肉撕下来,用狗肉炒辣椒,也是一道美味的名菜呢,反正只要是能吃的,到了丁珊珊手里,保证不会浪费。 又预备了个猪肉白菜炖土豆,看着锅台上剩下的三个鹅蛋。 丁珊珊想了想,在煮狗肉的锅里,煮熟了两个,最后剩下的一个鹅蛋,一会在小灶台里,直接打一个蛋汤,放点葱花香菜,也够一家人喝了。 家里现在顿顿大米饭,要不就是白面馒头,疙瘩汤,面条什么的,可劲吃。 这就是家里有这个条件,细粮精米随便吃,要不然换做一般人家,就丁珊珊这种过日子的方法,都能称得上是败家娘们了。 晚饭刚做好,李博文就回来了,时间刚刚好。 李博武之前可能是提那桶水,怎么也是累着了,就没出来。 倒是有了经验的李博宏,见丁珊珊忙着往桌上端饭菜和碗筷子。 第81章 一拍即合,一夜暴富 紧跟着忙前忙后的,帮他大哥打洗头洗脸水,洗发露都拿到近前了。 这边李博文洗脸准备吃饭,那边丁珊珊把今天拿回来的下货猪血,顺手收进平台里。 收拾好自己的李博文,进屋看桌子上有这么多好吃的,唇角不自觉的弯起笑意。 只是大家都坐下吃饭时,看到自己碗里的鹅蛋,其他人碗里却没有。 自己的两个弟弟都没管,刚想把鹅蛋夹给丁珊珊,就被丁珊珊笑着拒绝了。 然后端过来一个鹅蛋打的蛋汤,给一人盛上一碗,“今天我们都吃好几个了,这鹅蛋是特地给你留的,你吃,我们这儿还有鹅蛋汤呢。” “你赶紧尝尝,我们家养的家禽下的蛋,和普通的蛋不一样,吃起来格外香。” 李博武和李博宏见此,都跟着点头,表示今天他们都吃过了,而且明天还有源源不断的蛋类,让他赶紧吃。 李博文这才不再推辞,夹起鹅蛋,咬下一口,的确非常好吃,像姗姗说的那样,很香。 但吃到他的嘴里,却又带着丝丝甜味,不知是鹅蛋甜,还是妻子的关心,让他觉得心里甜。 晚饭吃完,收拾好,李博文又非常勤劳的,把空掉的水缸打好了满满的一缸水,留着明天用。 每天这时,锅里都会温一大锅水,李博宏端着一盆水进里屋去了,也是丁珊珊的意思。 让他们兄弟俩睡前,用毛巾把身上擦一遍,没有汗湿的黏腻,睡的会舒服点。 丁珊珊和李博文,则是换班到厨房去洗自己。 一切收拾妥当,坐在炕上休息时,丁珊珊便把今天去镇里的事情,都和李博文说了一遍。 除了求学成功,明天李博宏就能上学的事,最重要的就是,李员外家有旧砖的事,这也是丁珊珊现在最关心的。 对别人来说,都是旧砖和破烂,但对她来说。那可都是金币。 没想到,不等丁珊珊仔细说,心思细腻的李博文,居然也和她想到一起去了。 镇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他自然是知道的,只是被丁珊珊抢先说了。 夫妻俩一拍即合,商量了一下,立刻趁着夜色没人注意,对两个弟弟交代一声,就出了门。 丁珊珊是不知道李员外家在哪,但李博文知道,丁珊珊虽走路速度不慢,可也比不上李博文,人高腿长的。 一路都是李博文把她抱在怀里,急速往前赶着,而且健壮高大的身形极其灵活,走的都是不被人察觉的地方,基本没遇见什么人。 有了之前天罗心经的一码事,丁珊珊的思想,也有了一定的转变,怎么看着李博文都觉得,他赶路的速度要比普通人快上许多,难道,李博文也是有些武功底子在身上的? 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脑子里天马行空着,李博文已经带她来到了,据说是李员外家的后院墙外处。 这里没有白天,丁珊珊听那男人说的所谓新砖,当然,新砖是很贵的,应该也是晚上怕丢,都弄到院里去了。 扒出来的旧砖和土坯,一大堆破破烂烂的东西,倒是有一堆。 从李博文怀里下来的丁珊珊,立刻犹如眼睛装了雷达一样,锁定目标。 在这乌漆抹黑的视线下,竟然能准确发现,一堆土坯里面,有砖头的存在。 来不及和李博文打招呼,看看四下无人,直接往前几步,蹲下摸起一块砖头。 果然,平台里又给出了红色提示,“注意!注意!出现可兑换物品!” 丁珊珊心下一喜,心思微动,手上的一块旧砖,立刻回收进了平台里。 上次回收砖的时候,还是无意中,那半块砖头,就兑换了20个金币,特别给力。 这次也不负她所望,这块整块的旧砖,兑换了40个金币,是半块砖的一倍。 对现在的她来说,基本和天降横财,没啥差别,而且是满地的“横财”一大堆,就等着她捡了,除了能埋汰点,她现在一点不嫌弃。 丁珊珊回头对李博文点点头,意思是可以,李博文特别警觉,四周确定了一圈,的确没有任何人在,两口子格外小心,连院里的狗都没惊动。 李博文立刻上前来,下手帮丁珊珊从泥土破烂里往出挖砖。 想也知道,不然这点破东西,都是塌房了马厩,扔出来的,虽不是全扔货。 但除了旧砖头卖二手货,还能值几个钱,基本就是垃圾了,哪有人会过多关注,就便宜了李博文和丁珊珊两口子。 李博文力气大,动作也快,旧砖头一块一块的出土,再加上,丁珊珊自己也尽量加快速度。 现在挖出这些砖头,和挖黄金没有两样,多挖一块,就多得一块,而且有了李博文的帮忙,金币上涨的速度,嗷嗷的。 两口子全专心投入到挖砖中,谁也没开口说话,可能是有金币的诱惑支撑着。 丁珊珊浑身干劲,在这堆破烂里大发神威,一直和李博文一起挖到后半夜,竟一点都没觉得累。 直到这堆泥土砖瓦,已经被他们用最快的速度给挖干净了,二人才不得不停下。 李博文蹲在丁珊珊身旁,小声说,“珊珊,差不多了,所有的砖,基本都找出来了,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 看着这堆土,丁珊珊心中,都是开心喜悦,刚才不只有旧砖头让她回收,还有不少瓦片,同样有回收价值,应该是马厩上拆下来的房顶,给的金币都不低,全都进了她的平台。 今天这一行,帮了她天大的忙,她平台上的金币,已经由一百多个,上升到了一万两千多个,可谓名副其实的一夜暴富。 但她现在的行径,总归是偷了人家的东西,而且自己得了这么大的好处,丁珊珊心里,有些过不去。 在问过李博文的意见,和这些砖能值多少钱以后,略微思索一下,在平台里拿出了纸笔,写了几个字,又拿出一两银子。 把银子和纸条一起,装在了一个口袋里,对李博文如此这般一说。 既然是丁珊珊的意思,李博文也认同,说这件事他可以办到。 第82章 高产量家禽,挣钱门路 虽然他并不觉得,把这些砖拿走,有什么不妥。 然后,第二天一早,李员外就在自己卧室门口,发现了这个布袋,打开一看,是一两银子,还有一张纸条。 纸条上只写了几个字,“借砖一用,原价包赔!” 看了这几个字,李员外还吓了一跳,还以为后院的砖丢了。 赶忙穿衣服,带人过去一看,新砖一块没动,原来是扔在外边的不要的旧砖,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 当然,这就砖本来,他也是打算卖钱的,想来昨晚的小偷,应该也不是故意偷东西,还用这样的办法给他钱。 只是不知道,把这些破砖拿走,有什么用呢,还多赔了他银子。 这一两银子买新砖都够用了,足够买下那些旧砖,还有余头了,与他来说,也没有什么损失,也省得再费事卖出去。 他家里可有不少护院家丁,对方既然有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钱送到他门口,肯定不是平常人。 李元外并不愿意得罪人,为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对这件事便绝口不提,对外只说,他联系人把砖卖出去了,让他们把垃圾清理掉,尽快把马厩盖好。 丢砖的事没有任何发酵,连丢东西的传闻都没有,就圆满解决了。 对丁珊珊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昨天辛苦了半宿,李员外发现钱和纸条的时候,丁珊珊还躺在自家炕上,呼呼大睡呢。 梦里还梦到,自己发了笔横财,有了好多好多的钱,还做了一桌子山珍海味,这和自己一家几口人吃着呢。 忽然一个激灵醒过来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做梦了,正躺在炕上睡觉呢。 现在天色早已大亮,身边的被褥都冷了,李博文应该早就离开了。 而且今天她睡得死,李博文走的时候都不知道,眼看着天色不早了。 每天这时候她早就起来了,赶紧起来穿衣服,收拾好自己,不然一会儿做饭晚了,李博宏去上学都来不及了。 来到厨房一看,唇上染上笑意,李博文还算听话,昨天晚上睡前,她千叮咛万嘱咐,今天早上,让李博文一定要把昨天她留出的饭菜给吃了。 主要是,昨天晚上她煮了两个鹅蛋,给李博文吃了一个,那个自然就留到今天早上。 她的说辞是,今天早上家里还会收获十多个蛋,这个鹅蛋他必须吃,果然鹅蛋不见了,只剩下鹅蛋壳了,自家爷们还挺听话的,生怕她不高兴。 丁珊珊抿着笑出了门,来到鸡笼子面前,本以为今天还是十一个蛋,心里还掂对着,这些蛋怎么吃呢。 却略微惊讶的发现,这窝里今天怎么还多蛋了,五只母鸡生了八个蛋。 因为鸡鸭鹅都是分开的,她敢确定,真的是五只母鸡生了八个蛋。 也不知是哪只鸡,这么填乎人,居然多生蛋了。 而三只鸭和三只鹅那里,居然也多收获了,鹅蛋是五个,鸭蛋是六个。 也就是说,这三只鸭子,应该平均每只都生了两个蛋。 丁珊珊这回才体会到,平台里介绍说的产蛋量高,是怎么个高法。 开开心心的把蛋捡出来,今天都给它们添了些饲料,奖励这些鸡鸭鹅,让它们可劲吃,多吃好多下蛋,她现在手里有的是金币,不差钱。 高高兴兴的拿着装蛋的小篮子,进了屋,李博武和李博宏,也早就起来了。 只是知道昨天,丁珊珊出去辛苦了,反正李博宏上学的时间还来得及。 他俩贴心的,都没出来打扰,这会见丁珊珊回来,赶忙帮着做饭。 早上的饭菜,丁珊珊没弄那么繁琐,家里两个小伙子又能吃,索性盛出半盆面,往里面打了两个鸡蛋,放上盐和味精,用温水搅匀,早上烙点鸡蛋饼。 这回用的是好白面,可不是杂粮面了,烙出来的饼一定更好吃。 有饼就得有汤,再做个土豆丝汤,配上点咸菜,用猪肉炒了个青菜。 简单又不失丰盛的一顿早餐,很快就做好了,这次的鸡蛋饼烙出来,油汪汪的,泛着金黄色。 面和鸡蛋都是出自平台,别提多好吃了,一家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丁珊珊自己都没少吃,半盆土豆丝汤也没剩下,反正最后除了咸菜都吃光了。 丁珊珊收拾了饭碗,今早还在小炉灶上,给李博武熬了参汤。 这参汤是几天喝一次,如果天天喝,李博武的身体也受不了。 手里有了钱,丁珊珊毫不吝啬,还在平台里,买了别的滋补的药材,放进里边一起熬煮,把炖好的汤倒出来,给李博武喝着。 这边,丁珊珊亲力亲为,亲自送李博宏去了学堂,也是认认门儿。 不然,从前主的记忆里,她都没上过学,都不知道学堂在哪。 看着李博宏穿的精精神神的,不比任何家的孩子差,而且犹胜一筹,开开心心的去上学了,丁珊珊也高兴,学堂离自己家距离不算太远。 她空着手,很快回了家,一转眼,明天就到去卖书的日子了。 丁珊珊回来,就在平台里把书全都复印好了。 只是看着这个家,还是缺东少西,尤其是房子不行,现在手里金币暂时够用,她想的就是该怎么搞钱,至少把房子盖起来,他们有个住的地方。 再然后,条件允许的话,还是打口井,不然老出去那么远的地方打水,这个真是挺不方便,又累人的。 尤其是昨天晚上,看李博文辛苦一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水缸,看柴火垛。 只要哪个少了,赶紧就得弄,连屋都不进,她也不愿意让自家男人这么辛苦。 丁珊珊坐在炕上,琢磨来琢磨去,一时间,还真没想出来什么来钱快,却又不让人扎眼的挣钱门路。 现在,她拥有最大的傍身神器,就是这个平台了,可直接用金币兑换平台里的东西出来卖,那就太惹人注目了。 话说枪打出头鸟,无论在哪里生活,太出头都不是好事,很容易为自己惹来麻烦。 她不怕麻烦,但也不是多爱出风头的人,财不外露的道理她明白。 第83章 太太太无敌了,十全大补丹 所以这方面,还是稳妥一些好,回来以后,李博武跟她打了个招呼,就进里屋看书去了。 两人本来就是嫂子和小叔子,又年龄相仿,以前有李博宏在家,三个人一起还能好一些。 现在李博文上班,李博宏上学,他俩孤男寡女,李博武想要避嫌,也就只能是自己待在里屋不出来了。 丁珊珊也知道,但没法子,现在房子不够住,暂时只能这样。 反正转来转去,还是差在钱上,手里有钱,现在想买处大房,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空间都可以。 想来想去,丁珊珊不知怎么,又想起了昨天收获的那本天罗心经。 这件事她没和任何人提起,因为觉得没有必要,李家三兄弟之前是什么身份,她并不知道,也没仔细问过。 只是有个猜测,但也无谓把这什么江湖纷争说出来,引的大家猜疑不安。 想着想着,丁珊珊不自觉的,就把之前收起来的天罗心经拿了出来。 不经意的随便翻着,心里还在合计,这书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 在地底下埋了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年之久,就算是有油布包着,没受到侵蚀,也挺顽强的了,竟然书页一点腐坏的都没有,纸张还挺柔软的。 只是整本书很轻薄,大约也就二十几页的样子,随便翻看,就翻完了。 眼睛不经意间,划过最后一页,上面几排小字上,“天罗圣女,心经驻颜。” “延年益寿,易筋伐髓,习练者,必须身怀内力,否则走火入魔,切记。” 看了这几排小字,丁珊珊不禁撇撇嘴,这本书对她来说,无异于一本无字天书。 虽然书的确有字,但她身体里,哪来的内力,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 从字面上的意思,也看得出来,这天罗心经,女人练完了有驻颜的功效。 还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这都是她想要的,谁不想要自己有个好身体。 也没有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漂漂亮亮的,更何况还写着易经伐髓,看着就是好事。 但看到后面那个走火入魔,彻底把丁珊珊的想法全都给打消了,这特么不是说了等于没说吗?没有内力说出啥好处都白费。 不过,丁珊珊脑袋忽然灵光一闪,内力?对了,她之前可是还在平台里,兑换了一颗解毒丹,给李博武解了毒,救了李博武一命呢。 平台竟然连这种东西都能卖,那能不能也像上辈子,某某平台上一样,连化功大法,葵花宝典什么的,都像恶搞一般,搬到网店上来卖。 无论是真是假,她的确在平台上看到过,记得当时,还觉得好笑的跟着吐槽了。 但现在她特别想试试,说干就干,头脑一发热,立刻点开平台。 从上面搜索,增加内力的丹药,她倒要看看,能不能搜出来。 饶是丁珊珊提前心里都有准备,再看到下面排列出一大排,五花八门的页面。 售卖各种各样药的店面和介绍,她的神情都卡壳了两秒,但立刻变成了喜悦。 真的是,太太太太无敌了,要知道,她现在这个身体,虽然长得底子挺不错的。 但从小到大,都吃不上几顿饱饭,严重营养不良,没落下什么大病根都不错了。 即便现在过了几天好日子,长了点肉,变得白了点儿,也还瘦的跟麻杆似的。 这要能把天罗心经给修炼了,不说内力不内力的,只要强身健体是真的。 她的身体肯定比现在还好,而且还能驻颜,这真是意外之喜中的大喜。 经过多次验证,丁珊珊非常相信平台上卖的东西,绝对不会忽悠人。 那鸡鸭鹅多下了那么多蛋,还在厨房放着呢,还有各种各样的好处摆在前边,那就是明晃晃的例子。 丁珊珊压下内心的激动,仔细看着每个页面上,丹药的介绍。 价钱有高有低,作用也各不相同,但大同小异。 以她现在手里的金币,买丹药足够了,主要是功效什么的,才是她最注重的。 货比三家,衡量再三后,丁珊珊选择花了五百金币,买下了两颗,十全大补丹。 没错,这坑爹的名字,就是十全大补丹。 买下了丹药后,丁珊珊都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着,这特么名儿起的,谁能想到是增加功力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给广大男同志们,增加某方面功能的药呢。 名叫十全大补丹,取义除了增加功力以外,还有各种对身体有好处的成分加持。 这也是丁珊珊最终选择了,这款丹药的原因,价钱虽然稍微贵了一点,但比其他丹药单一的功能,要好上一些,她大小姐现在不差钱儿,好才最重要。 丹药到手后,丁珊珊心里暗戳戳的有些兴奋,上辈子电视上看到那些武林高手。 个个厉害无比,这辈子不知道她能不能有幸,也体验一把。 想揍谁就揍谁的优越感,咳咳………当然,没人得罪她,她不会随便打别人的。 但自己有本事,腰杆子就是硬,也是硬道理。 这回,丁珊珊不再对天罗心经嗤之以鼻,开始认真的从第一页,翻看起来。 上面以小人的形态,画着各种武功招式,小人画的挺抽象,和现代完全没发比,也就勉强能看清身形是女人的样子。 可能古代的武功秘籍,就是这个水平,丁珊珊只能忍了,能看出是个女的就行。 旁边还有小字注解,解释的还算清楚,有些之乎者也的地方,实在不明白的。 还有好些字儿照比现在的文字,缺胳膊少腿的,不是至少两撇儿,就是那儿少两捺,不知这些古人不觉得看起来费劲吗? 丁珊珊还得去平台上搜索一下古文的原文意思,反正连蒙带坑的,也大致能猜出来最终的意思。 她附身这具身体的脑子,还算好使,只认真的看了两遍,基本就记在心里了,这是以前做设计师的她,都做不到的。 也许真是换了个身体,人也变聪明了,至于这两颗十全大补丸,丁珊珊并不知道,吃下去以后会有什么反应,大概应该不会把她吃坏了。 一天之中,也就现在家里人少,只有李博武一个,还在里屋不出来。 要是等李博文和李博宏回来再吃,那人更多。 第84章 掌握内力,捏碎一个线板子 丁珊珊想了想,一狠心,一咬牙,直接把两颗药都扔进了嘴里。 本来她想不尝味儿,直接咽下去的,因为这黑漆漆的药,还散发着一股中药味,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她真怕嚼到嘴里,都是苦味儿。 可能丹药还是有些大,直接吞下去有噎死的可能,嘴巴下意识的嚼了几下,别说,竟一点没吃出苦来,尝尝,还有点甜甜的味道。 丁珊珊吃完了,还唧了两下嘴,有点意犹未尽。 吃完后没有立刻有什么感觉,但丁珊珊也没敢动,就坐在炕上等着。 不知道会不会有小说上写的那种反应,什么浑身发热,什么能排除身体的杂质,能不能修仙,能飞升啥的,反正想的,都是乱七八糟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牛头不对马尾的都在想些啥。 但很快的,大约五分钟时间,她的身体就有了反应,倒不是觉得特别烧,只觉得微微发热出汗,还能接受。 天罗心经上特别标注的,下腹部丹田的位置,似乎真有一股暖流从中缓缓升起。 开始在她身体里,四处游走着,而且不受约束,说白了可能就是真气乱走。 丁珊珊也是瞎猜的,既然都有感觉了,立刻回忆着天罗心经中描述的教她运功的法门。 丁珊珊有着现代的思想,也有着古代小姑娘落后的想法,就是没有武功高手对内力怎么控制的常识,这个她是真不会。 自己的身体,只能自己试着控制,实在不行,就闭上眼睛冥想,电视上不都这么说的吗?(真能安排) 想到这,丁珊珊像模似样的,竟然真就那么盘膝坐在炕上,闭上眼睛冥想着,丹田里出来的那股热流,想控制着它,有顺序的围绕着身体来回循环。 开始的时候,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沉入到自己的思绪中,自然也控制不了那股热流。 这些家伙就像一条河一样。在她身体里四处乱窜,时间久了,不知丁珊珊是急的,还是被它们冲撞的,都觉得身体有些疼了,额头都冒汗了。 就在她一筹莫展,焦急着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那些刻进脑子里的天罗心经,运转功力的法门,竟开始缓缓起了作用,围绕她的身体,自主运行起来。 丁珊珊觉得特别新奇有趣,自己的思绪也跟着那股热流,缓缓游走着。 热流所过之处,所有之前乱窜的那些热流,也全都被导回正轨。 就像千百条小溪,都汇聚成一条河流,然后有规则的按照原本的轨道开始游走一般。 如同一盘散沙的士兵,有了长官的带领,汇聚成为一队正牌军队的队伍,开始有序的巡视自己的领地。 随着这样的变化,慢慢倒回正轨,丁珊珊也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盈舒适,那种舒服的感觉,仿佛回到了妈妈的身体里,徜徉在温暖的时空,轻飘飘的。 直到按天罗心经里说的,这些内力也好,什么也好,在她体内游走了一大圈,然后,缓缓停留在丹田中,彻底不动了。 而丁珊珊再想要调动这些,暂且就叫做内力,从丹田中出来为她所用时,这些内力就会听她所用,随着她的调动,游走在不同的地方。 想调动到手臂,就会到手臂,她想调动到腿脚,就会到脚,或者是腿,这些都可以。 也没有像最开始的时候,她怎么也调动不了这些乱跑的内力,它们也不听话的情况。 看来,这是她彻底把这些内力,都收归己用了,丁珊珊不懂内力的层次,就这方面也一知半解,全靠瞎猜,最多就是能从上辈子看到电视剧中借鉴一下,但也不一定是全对的。 忽然有了这样的能力,她很想试试,这些内地能干什么,或者是到了哪一步。 缓缓睁开眼睛,时间才过去了两个小时,而屋里的李博武还在看书。 当然,丁珊珊并没有进屋去看他,但比起之前,她发现,现在有了内力的她,更加耳聪目明。 耳边能清晰的听到,墙那边的李博武,翻了一页书的轻微声音,之前李博武也总看书,但她就听不到,肯定是跟内力有关。 丁珊珊四下看看,炕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让她练手的,比如说石头啥的,只有一个昨天用的线板子,上面缠着一点线,还没有收起来。 线板子是木头的,想来就是弄碎了,也不会伤到她。 丁珊珊随手抄起线板子,配合着调动体内的内力,微微一用力,线板子一动没动,连块碎渣都没掉。 丁珊珊有些意外,从电视上不是看到那些人,什么随便一掌就能拍碎一块石头,或者一掌,就能把人拍吐血了什么的吗? 说内力多好使,多牛逼霸道什么的,怎么到她这儿,连个线板子都没捏坏,可能是她体内这点内力,还没到火候? 她现在只能瞎猜,刚才本来还以为,她也能电视上演的那样,一下把线板子抓成碎末呢,根本都没敢使全力,体内的内力调动出一半都没有。 既然这样,那她就不再小心翼翼的试探了,丁珊珊索性使了全劲,把体内的内力全都调动出来,汇聚在右手手臂上,再次用力一抓。 这回线板子有动静了,只听随着她的全力输出,手里传来细微的碎裂声,咔嚓一下,线板子竟然她捏碎成了两截。 丁珊珊把自己都给吓了一跳,我去,劲使大了,松开手,还从手心处流淌下来一些碎木屑,倒是没扎到自己的手,但引得丁珊珊心里一阵唏嘘。 但也没事,只是碎了个线板子,不是啥大事,到时候找个木板换上就是,不行在平台里买一个好的,验证了自己这么有本事,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其实丁珊珊是个后穿越来的,前主对这里了解也有限,根本就不知道。 即便在这个真的有武功,内力很厉害的世道上,各家武学之长,都算在一起,她无意间,所修炼的天罗心经,也是难得的上乘武功心法,更是威力无比。 第85章 变了个人,水货洗髓丹 修炼时间越长,功力越深厚,越厉害,修炼到极致,最后横扫天下也不是问题。 不然,也不能被玄天圣教奉为,只有教主和圣女才能修炼的至高无上武功秘籍。 玄天圣教也正是因为这本武功秘籍,被人惦记上,才有了之前险些灭教之祸。 现在阴错阳差,被她好运的捡到修炼了,不得不说,她这运气的确挺逆天。 但她刚学会天罗心经的运功法门,体内只是通过药力有了几成内力,就能运用自如,一把捏碎了一个线板子,这都是一般常人,所不能及的厉害了。 平常人要修炼到这种程度,至少得三十年往上,她这一瞬间就有了这样的本事,在别人来看,那都是走了天大的狗屎运,上帝的亲闺女才有这个待遇。 当然,目前丁珊珊只靠自己猜测和遐想,根本就不了解这些,她就知道一点,那就是,自己有本事了,反正就是好事。 冷静下来的丁珊珊,忽然感觉,自己的手好像有点不对劲儿,黏糊糊的呢。 刚才光顾着得到内力兴奋了,现在仔细一看,我去!哪只是自己的手不对劲,是自己整个人都不对了。 这两颗丹药下肚,又收归了内力,倒是没像洗筋伐髓说的那么严重,但看这情况也不轻多少了。 只见自己浑身上下,都出了一层黑色像墨汁一样的汗水,而她现在,正盘膝坐在炕上的竹炕席上。 古时候村里基本铺的全是这种席子,所以,不止身上一身粉色的衣裙都给汗湿透了,画上了一层水墨画,圈圈道道的套在身上,连炕席上都被她像给弄上了一大块墨汁一样的污迹。 倒是没什么臭味,但黏腻腻的,丁珊珊也觉得受不了,赶紧从炕上下了地,还不忘喊那屋的李博武一声,“博武,你先别出来,我出了一身汗,要洗洗。” 喊完不等李博武应声,赶紧风火轮一样冲到厨房去,热水洗澡去了。 这一身,让墨汁浇了似的,她一会儿也受不了了。 听丁珊珊这么喊了,李博武的确没出来,只听见厨房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可是心中有些纳闷。 每天天气不都这样么,也没见嫂子下午的时候洗澡,都是晚上,大家洗一洗就算了,怎么今天格外热吗?他没感觉啊? 再说丁珊珊,这回连沐浴露都上阵了,就差用洗洁精钢丝球搓了,才把自己身上给洗清爽了,头发也洗了好几遍,才把那些黏腻腻的墨汁洗掉。 至于身上这套衣服,只能又回收成金币了,好在家里她给自己多准备了几身,还有换洗的。 只是彻底洗干净以后,丁珊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真的好漂亮。 以前她就知道,这小姑娘长得美,软萌萌跟个小面团似的,除了皮肤颜色有些蜡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是个我见犹怜的美人儿。 可能是人白三分美,现在整个人更是晶莹剔透,像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精致美。 圆圆的杏仁眼,水汪汪的,卷曲的睫毛,镶嵌在一双大眼上,像两把精致细腻的小扇子,眨起眼来扑闪扑闪的,尤其是微笑的时候,简直人见人爱。 这个身体,还有着一把好嗓子,说起话来娇娇软软的,就算丁珊珊生气发火的时候,都让人讨厌不起来。 刚才洗澡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身上的肌肤,比原来的白皙,更上升了两个度还多,基本都快要变成雪白了。 在原主的记忆中,家里的弟弟妹妹,长得都不太出众,父母也就是平常人。 真不知羊群里是怎么出了这么一个骆驼的,长得这么美,既不像爹,也不像娘,根本就不像一个村姑。 但在原主的记忆里,她的确是这个家里原生的孩子,是父母亲生的。 想也知道,就凭原主那狠心的爹对女孩的态度,要不是自己的孩子,才不会养呢,最后也只能解释成,可能是鸡窝里出凤凰了。 捧着镜子欣赏自己,臭美了好一会,丁珊珊才收敛起心思。 平台给出的这两颗丹药,的确不愧叫十全大补丸,不止给她增加了不少内力,而且身体都被改善了不少,作用基本都跟水货洗髓丹差不多了。 在丁珊珊心里,水货洗髓丹的意思就是,没有小说里说的真正洗髓丹那么牛,但也有同样的功效,而且还没花多少金币,她真是大大的赚了。 把厨房收拾好,脏水全都倒掉,丁珊珊进屋后,看到那张黑了的炕席。 想到刚才从身上往下油污都那么费劲,这炕席是想都不用想了,肯定洗不出来了。 但她大小姐现在有钱,再买张炕席完全不是问题,这张炕席毫不意外的,被她给回收掉了,换了二十个金币。 然后又花了两个金币,在平台里买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里外里一算,丁珊珊自己还赚了十八个。 她越来越觉得,是不是应该把家里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换一遍算了,那不止东西翻新了,她还又有赚头,多么两全其美的好事。 又独自美了一会,坐在新买的炕席上,丁珊珊忽然想到,她都有了这么大的变化,肯定是要跟家里人说的。 可是现在,李博武骨瘦如柴,瘦的噔楞噔楞的,身体还没恢复好。 李博宏那孩子,也是一样瘦弱,根本就不像这么大年纪的少年,与同龄少年一比,矮了大半头,打架都打不过人家。 就一个李博文看着还挺魁梧的,其实她感觉得出来,作为这个家里主要,也是唯一劳动力的李博文,终日都要劳作,其实也很疲惫。 至于身体如何,她不会医术,也不会把脉,这点倒是不知道,但总归兑换点丹药给他们吃,有好处没坏处。 她吃的是增加内力的药,并不适合给家里其他人吃,如果吃完了也像她一样浑身冒火,有了内力不会运行,天罗心经又只适合女人修炼,那反倒是害了他们。 所以,丁珊珊挑挑拣拣,又花了八百大洋,买了三颗纯纯就是强身健体,恢复体能的丹药,预备给家里的其他三口人吃。 等这一切忙完了,听到外面没声了好一会了,李博武犹豫再三,还是开口喊道,“嫂子,你在外面吗?你在干什么呢,我可以出来吗?” 第86章 吃完睡着了,珊珊好美 珊珊这才想起,李博武在里屋,一直没出来过,赶紧回应,“我这没事儿了,快到做晚饭的时候了,博武你出来,嫂子有话跟你说。” “好,嫂子,我马上出去。” 李博武在里屋答应,丁珊珊只听他放下书本,穿鞋的声音,都在耳边清晰听到。 其实,李博武也早就想出去了,这么半天过去,他有点想上茅房,但又不知道丁珊珊忙没忙完,又不好出声打扰,才忍到现在。 但出来看到换了身衣服,跟换了一个人一样的丁珊珊,李博武惊讶的,连尿急的感觉都没了,“嫂子………你,你怎么变成变成这样了?” 就知道会这样,丁珊珊对他笑笑,“怎么样,嫂子是不是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不是手里有了钱,我是在平台里买的丹药,吃了对身体有好处,所以我才有了这么大的变化,现在都觉得,身体比以前有力气多了。” 惊讶过后,李博武很开心,“是啊,嫂子变化的确大,看着比以前健康多了。” 丁珊珊走过来,掏出一颗丹药递给他,“刚才我是拿自己试了一次,感觉这丹药的确有用,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也给你准备一颗,快吃了,吃了你的身体就会好多了,也不会再这么虚弱。” 看着丁珊珊手心里托着那颗,黑黑的药丸,李博武发现,这位嫂子总是能给他别样的感动。 自从有了这位嫂子的到来,他现在,基本每天都是在感动中度过的,这种感觉,真的很好,非常好。 原来嫂子买了丹药,自己第一个吃,是因为要为他试药,知道没有伤害,才又给他买了一颗。 不然可能依照嫂子的性格,这丹药要是只有一颗,她自己一定舍不得吃,都是要留给他的,让他怎么能不感动。 千言万语,最终归为一句,“谢谢嫂子,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丁珊珊不知李博武心中,又下了怎样的决定,或是感动的想到了什么,但也不要紧,只要家里人都能好起来就好,“嫂子知道,快吃了。” 李博武没有任何犹豫,把药吃进了口中,然后跟丁珊珊说了句,他要去茅房。 一会儿回来跟丁珊珊一起做饭,就出门了,他实在憋不住了。 丁珊珊没有一起跟着出去,但也一直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那药吃完了有什么效果,其实她是不知道的,毕竟她和李博武吃的丹药不一样。 但现在她耳聪目明,只要听到外面有什么声音,她第一时间出去。 过了一会,上完茅房的李博武,就很正常的回来了,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看着有些倦意,眼睛看着就困得不行了,直磕头。 还向丁珊珊说着,“嫂子,我本来是想帮你做饭的,可我实在太困了,我……” 话还没说完呢,就闭着眼睛,一头扎了下去,险些栽倒在地上,还是被现在力气大了不少的丁珊珊,一把扶住,将他扶到了炕上。 见李博武一句话都没说出来,直接栽在炕上,只看了丁珊珊一眼,就睡了过去。 如果不是丁珊珊再三确认,他真的是睡着了,而且呼吸平稳,睡得很舒服的样子,都要以为他出什么意外了,可能是刚才那颗药的原因。 只要没把人吃坏就行,睡就睡,他身体不好,好好休息也有好处,丁珊珊给他拿了个枕头,让他躺好。 大夏天的,马上又要做饭,炕挺热的,就不给他盖被了,然后就去厨房做饭去了。 现在家里晚饭要定时,毕竟一个上班的,一个上学的,回来的时间点差不多。 今天收获了这么多蛋类,丁珊珊毫无吝啬,这次换了个吃法,弄了一盆肉末蒸鸡蛋,和米饭一起蒸上的,然后又做了个菜,这就是一家人的晚饭,只她一个人忙活,就做点简单的,只要营养供应上就好。 丁珊珊点儿掐的很准,晚饭做好的时候,李博宏就和李博文,就先后到了家。 上了一天学,李博宏回来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肩上背着书包,一身整洁,看来是和老师同学相处的很好。 李博文手里,依旧是拿着下货和猪血桶,同样被丁珊珊收了起来,反正平台里能储存一段时间,先攒几天,不着急处理。 只是,这兄弟二人看着丁珊珊的目光都带着惊讶,和李博武如出一辙,“嫂子,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好看了?” “珊珊,你是………吃了什么东西吗?” 李博宏是个小孩子,没多想,被丁珊珊的变化惊住了,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李博文应该是猜到什么了,说的是问句,但语气中,却有着肯定。 丁珊珊给了他们一个灿烂的笑容,“是啊,是好东西呢,给你们也准备了,快进屋洗个脸,凉快凉快,一会儿就能吃饭了,饭菜我已经做好了。” 李博宏看到丁珊珊,都觉得有些移不开眼了,他只是单纯欣赏,觉得自己嫂子越来越漂亮了,只是普通的穿着装束,看着就很耀眼。 其实看媳妇有这么大的变化,李博文也觉得赏心悦目,珊珊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和天上下凡的仙女一样。 之前就很美,现在更加夺目,反过来一想自己的长相,就差强人意了………… 虽然珊珊说喜欢他,但他和珊珊,的确挺不般配的。 心里想着,只是一进屋,却见李博武正躺在外屋的炕上呼呼大睡,睡得还很香,连他们回来了都不知道。 他虽心疼自己的弟弟,可看着媳妇在厨房,忙的满头是汗,浑身是油烟,而自己的弟弟嘛事没有,却躺在那呼呼睡大觉,李博文的眉头立刻皱紧。 连李博宏都有些意外,看着自己睡的昏天黑地的二哥,自己上学之前,二哥明明说过,家里的活,肯定会帮着干的,二哥也不是一个懒惰的人。 他才头一天上学,二哥就让嫂子一个人这么操劳,自己却躺在炕上睡觉,这……… 第87章 撞大运了,一起做饭 一看就知道他们误会了,端了一摞碗筷子进来的丁珊珊,赶紧解释,“你们别误会,博武本来是要帮我做饭的,是我给他吃了一颗药,那药对滋补身体,很有好处,可能是那药带来的作用,他跟我话没都说完,就睡着了,要不是我扶着,他可能都摔倒在地上了,你们不要打扰他,让他好好休息。” 听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哥俩算是什么都没说,不然,李博文非把自己二弟从炕上拽下来,好好问问不可。 因着李博武的沉睡,怎么喊都喊不醒,这顿晚饭他也就没吃上。 这还是丁珊珊来了以后,第一次李博武没吃上饭,被李博文抱到里屋去了。 丁珊珊还贴心的,先把被褥都给铺上了,让他躺着舒服点儿。 估计他这个雷打不动的睡法,今天晚上都醒不过来,只能看明天早上了。 鉴于李博武已经这样,丁珊珊吃饭之前,就没敢把丹药拿出来,只说了这件事。 在吃完晚饭,大家洗完澡,没什么事儿的时候,才把药拿了出来,让李博武和李博宏,一人吃上一颗。 吃完就算犯困,也是躺在炕上睡一宿,至于第二天能不能起来,这丁珊珊还真不知道,因为她也没吃过,反正不会把人吃出事来就是。 李博文说,他每个月还有两天休息时间,这个月还没休呢,他跟张老大说好了,明天休息一天,在家陪陪丁珊珊也好。 今晚,身旁的李博文吃完药,很快就睡熟了,没比李博武轻多少的那种。 丁珊珊闭上眼,一时还真觉得睡不着,关键是今天有了许多变故,兴奋导致的。 闲来无事时,又想起了丹田里的内力,总想调动出来转几圈。 这股热热的暖流,游走周身时,只要走到哪一处,就觉得身体热热的很舒服,也说不上来是怎么个舒服劲,丁珊珊对这种感觉都上了瘾,还挺好玩的。 索性闭上眼,渐渐沉入冥想之中,引导着那股热流,自然而然的在身体里,有规则的一圈一圈运转。 现在的她,当然不会知道,这就是那些练武之人运功修炼内力的法门,她算是无意之中,摸索到了门栏,一切全靠瞎蒙撞大运,也有些好玩的成分在里面。 总之,不知内力运转了多少圈,丁珊珊在运转内力中,无聊的渐渐睡去,也就没把这些内力,全都归回到丹田。 睡着了的她并不知道,在她睡去以后,这些内力还遵循着原来的轨迹,一圈一圈运行,滋养着她的身体。 也就是说,她在睡觉的时候,都在修炼内力,这是许多武林人士,梦寐以求都达不到的境界,却被她轻易就达到了。 第二天一早,果然,平时丁珊珊这个醒的晚的是第一个醒的,那哥仨还睡呢。 身旁的李博文,面色红润,呼吸均匀,睡得特别香,一点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丁珊珊自己也觉得分外的神清气爽,感觉睡了这一觉,精神力充沛好多。 这是以前,无论在现代,还是穿过来以后,从来都没有过的舒适。 现在如果让她把所有内力调出来,全力一击,按照昨天捏碎线板子的基准,也许都可以一拳打死一头牛,她隐隐觉得,这一切都跟体内的内力脱不了关系。 尽量小声不打扰李博文睡觉,穿好衣服下了地,里屋毕竟睡的是俩小叔子,男女有别,她并没有进去,只侧耳倾听了一会儿,两道呼吸绵长的声音传来,这代表着屋里那两位,啥事没有,睡得也不错,那她就放心了。 但现在必须得做饭了,不然李博宏就得饿着肚子上学了。 丁珊珊图省事,以最快的速度,盛了一大盆面,加水揉成面团,先放一边醒着。 然后拿着小篮子出去,又捡回来二十几个蛋,这些鸡鸭鹅,果然给力,比着塞的下蛋。 平台里买的酱还没吃完,一会擀一顿面片,又快又省事,还好吃。 再打点鸡蛋酱,洗一把小青菜,就着咸菜,也就行了。 虽然她已经很小心了,但怎么也会有点响动,捡蛋回来以后,只见屋门被推开,却是收拾好自己的李博文,走了出来。 丁珊珊看见他,压低声音说,“博文,你怎么起来了?现在时间还早,你今天不上工,我想让你多睡会儿的。” 李博文微微一笑,粗犷英挺的面容,立刻柔和下来,一双星眸中,都闪着光辉。 许是跟吃了那药有关,好好睡了一晚上,今早的他,比平时看着精神了不少。 用丁珊珊的话来说就是,英俊的更让她有些离不开眼了,自家男人真有男人味。 “我不在家没办法,我在家,怎么能让你自己一个人操劳,吃了你给的药,我感觉身体好了很多,浑身有的是力气,一点不觉得乏,我和你一起做饭。” 李博文说完,直接来到灶台旁,熟练地拿起木柴,架在灶坑里,拿过火折子和软柴火点火,就算做饭伸不上手,但他可以烧火。 丁珊珊笑了笑,没拦着他,把捡回来的蛋类,放到一旁,挽起袖子,下手揉面。 家里现在基本的做饭用的锅碗瓢盆用具都不缺,有好些是丁珊珊后买回来的,尤其是一个大擀面杖,用着特别得劲儿,擀面条,擀面片,一点不费劲儿。 这边锅里烧上水,丁珊珊把面片擀好后,听里屋还是没动静,便让李博文进屋去,喊他俩起来洗脸梳头,收拾自己,一会要吃饭了。 李博文很听话,把自己两个弟弟喊起来后,发现他们俩变化也不小。 李博宏还好,就是脸色好了,气色也好,孩子倍精神,尤其是李博武,一眼就能看出不一样。 鉴于他之前身体不好,一直带着病,变化是最大的,整个人有精神气儿多了,感觉像是病气全消了。 现在除了偏瘦以外,任谁说他一段时间前,还病入膏肓,都不会有人相信。 李博文心里高兴,越发感激丁珊珊这个好媳妇。 第88章 加量抄书,要去打猎了 不说两个弟弟,他自己都感觉得出来,不止身体在之前那段逃亡被追杀的日子,留下的暗伤,好了不少。 连功力都隐隐有晋升的突破,而带给他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他娶了个好媳妇儿。 吃完简单的早饭,李博宏就背上书包上学去了,说觉得自己浑身都轻松好多。 李博武也特别精神,知道丁珊珊今天要去镇上送书,还要求要一起跟着去。 说先认认门,他现在觉得,自己身体已经痊愈了,不再虚弱无力,以后送书这个活计,就他承担下来,不愿总是折腾嫂子。 李博武有这份心,又在他能承受范围之内,丁珊珊当然不会拒绝。 但意外的是,李博文没要求一起跟着去,之前他就说过,等有时间休息了,要进山去打猎,补贴家用,以前也是这样的。 看自家男人这会过日子的,一天也不闲着,丁珊珊早就想好,要跟他一起去了。 何况现在她身怀内力,可不是弱女子,不止昨天把线板子都捏碎了,睡了一觉,今早起来更是有明显的变化,走起路来都觉得脚下生风。 就和李博文说好,让他在家等一会,一会她送书回来了,他们一起去山上打猎。 李博文本是不愿意带丁珊珊一个小姑娘去的打猎的。 在他看,虽然珊珊有这么神奇的一个平台,但毕竟还是个柔弱的小姑娘,上山打猎,偶尔也会有危险的动物,他怕伤害到了丁珊珊。 但丁珊珊死活不同意,就是要去,都用上了撒娇的手段,李博文不舍得让她不开心,只好答应了。 心想,大不了进山以后就当是陪她去玩玩了,打不打的到猎物,都不重要。 这次,丁珊珊带着李博武一块去送书,店老板也在书店呢。 正是因为知道丁珊珊今天去送书,特意等在这里的,一看就是有事商量。 而且丁珊珊说过,书是她小叔子抄的,现在李博武来了,也算对上号了。 简单来说就是上次丁珊珊送来的书,虽然价钱不低,但销量挺好。 有好多人都买了书,还问以后有没有了,看能不能让李博武赶赶工,多抄一些。 价钱的话,还是跟原来不变,因为他出售的价钱没变,再低自己就亏了。 这点丁珊珊不会强词夺理,但这种好事儿,她也不会拒绝,又不用亲自费力抄。 可李博武只有一个人,长得又干瘦,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说他能大批量抄出书来,那就太假了。 但丁珊珊也有说辞,她说自己也识文断字,能抄能写,加上家里还有一位小叔子,他们三个可以一起抄书。 而且保证,书的质量不会下滑,到时候再送书,就送一百册,看老板意下如何。 老板已经从这些书上有了赚头,又拉来了不少客户,当然是愿意的。 两人一拍即合,立刻定下,下次再来送书就是一百册,五两银子。 这次送的五十本书,除了老板给的二两半银子外,听说丁珊珊之前来给李博宏买过书,对方还会做事的,赠送给她一本不在抄书范围之内的。 也正是现在李博宏上学用的,礼尚往来,合作关系上的事,这丁珊珊都明白,笑着收下这份礼物,揣着银子跟李博武一块回了家。 在路上,丁珊珊就拿出了一两半银子,给了李博武,“博武,这银子你收好,以后家里万一我有照顾不到的地方,有个什么急用的,别手里没有钱。” 李博武压根就没这么想,也没去接钱,“嫂子天天都在家,我也不怎么出门,怎么会有急用呢。” “大哥说了,以后家里一切,都是嫂子当家做,这钱还是嫂子收着,我身边留钱也没什么用。” 丁珊珊不容质疑的,把钱塞到他手里,“你放心,虽然家里现在钱不宽裕,但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现在不用,说不定以后就用了。” “我让你收着,你就收着,就给你当零花钱了,你这么大人,总不能让你身无分文。” 见李博武还要推辞,丁珊珊立刻说,“好了,快拿着,又没多少,都是一家人,钱放谁手里不一样,我们赶紧回去,你大哥还在家等着呢。” 被丁珊珊如此一说,本来就口才不是太好的李博武,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只好再次默默感动,把银子收了起来,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会乱花钱的人,以后用在该用的地方就是了。 一路无话,两人用最快的速度回了家,李博武的身体,已经彻底健康正常,现在出门,也不怕家里没人照顾了。 李博文把一切都准备好了,菜地都浇完了,就等丁珊珊回来呢。 看着里面小菜绿油油的长了出来,再过个三两天,就能吃了,到时,她也吃点自己亲手种的菜。 从镇里进山的路并不近,中间还要经过几个村庄,以前李博文自己上山打猎,基本都是凭着两条腿去的。 这次带上了丁珊珊就不一样了,李博文心疼媳妇走不了远路,也不愿她受这种苦,自己做主,带着丁珊珊到镇里,也坐了回牛车。 古时候都是畜力车,多数村里都是牛车,只有高贵点的大户人家才用得起马车。 也有驴车和骡子拉车等等,条件不好点的,想有私家车,也有点困难。 所以在城镇乡村之间,就有这种公租车的存在,类似于现代的公交车。 从城镇到各个乡村之间,买东西办事儿,来回走的人,不差那两个车脚钱,基本都是坐这种公租车。 大伙凑齐一车人就走,每个人摊个几文钱,还不多,养车的人家也有赚头,李博文带丁珊珊坐的,就是这种车。 他们二人来的时间巧,一车人基本要满了,还有的拿着些东西,拿少的就那么地儿了,拿东西多的占地方,还得多交车钱。 交了二人的车钱,紧接着又上车两个人,就凑满一车了,拉车的是一头老黄牛。 人多牲口也拉不动,车老板子鞭子一甩,一声吆喝,牛车缓缓往村庄方向走去。 第89章 巧遇邻居,跟我没关系 这样的车,前主也坐过几次,现在的丁珊珊也没觉得多与众不同,最多板车走起来有点硌屁股罢了。 入乡随俗,比起记忆里的最多有个真实感,也没多关注车上都坐着些什么人。 她不关注别人,不代表别人不关注她,见现在的丁珊珊,跟换了个人似的。 坐在她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看了她好半天,才敢确认她的身份,试探的问,“这是珊珊?一段日子不见,变得好看了,人也精神多了,四姑都有点认不出来你了,现在日子过得还好吗?” 妇人说完,目光还看了一眼,坐在丁珊珊身旁的李博文。 这位就算是现在刮了胡子,这一疙瘩一块的大块头,往那一坐,看着也挺凶的,这几句话都是她壮着胆子说的,还是看珊珊这丫头可怜的份上,再多就不敢说了。 听了这句问话,提到了她的名字,丁珊珊转过来看了妇人一会,才在记忆里,找出了这位的身份。 这妇女叫陈兰花,跟原身是一个村里住着的,平时关系不远也不近,但遇见了也能说上话。 古时候,一村子人基本半村子都沾亲挂拐,亲戚礼道的,左拐右拐,原主是应该管这妇女叫一声四姑的。 既然认识,人家说话她也不好不搭腔,看着妇人手里拿了些东西,丁珊珊微笑着点了下头,“原来是四姑,刚才我都没注意呢,真不好意思,谢谢四姑关心,我现在过得很好,四姑是进镇里,来买东西的吗?” 妇女笑了一下,脸上带着善意,“是啊,家里有点事,来了客人,你四姑父在家招待走不开,我就上镇里买点菜回去。” “珊珊啊,你从小咱们就是邻居,四姑是看着你长大的,看你现在过得比以前好,我真替你开心。” 丁珊珊相信她说的是心里话,以前原主小的时候,有吃不饱饭的时候,这位妇女偶尔还给过吃的。 李博文话少,和陌生人基本从来不交谈,丁珊珊和妇女说的话,他当然听到了。 在妇女若有似无目光扫来的时候,他都没有反应,也不当一回事。 只是当媳妇儿转身来看他的时候,面色立刻变得柔和,夫妻二人四目相对,带着点点温馨。 丁丁珊珊的唇边,也会挂上温柔的笑意,“四姑放心,我现在过的只会比以前好,当家的对我很好。” 之后,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些不咸不淡的话题,车上还有别人说话聊天,略显嘈杂纷乱,说了几句话后,两人便不再开口,只安静坐车。 直到牛车到了丁珊珊以前,原主住的村子,弯钩村,妇人下了车,临走还和丁珊珊客套了几句,才拿着东西往自己家走去。 之后,陆续还有其他几人下了车,牛车再度走动起来。 看丁珊珊的目光,似乎在望着湾沟村的方向,若有所思,李博文终于开口,“珊珊,如果你想家的话,我可以陪你回去看看。” 李博文多了没说,丁珊珊也明白,既然李博文能说出陪她回家看看,到她家里,要是看情况不太好,也会伸手帮忙。 但李博文完全是误会了她的意思,她刚才只是无趣坐在那发呆,刚巧看的是那个方向而已。 别说是她一个后来者,就是前主临走的时候,对这个家和家里人,也已经失望透顶,才不会想回去,她就更不会想回去了。 “不用了博文,我一点也不想回去,现在我跟你才是一家人,跟那个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算上这次,已经是丁珊珊第二次这么说了,李博文毫无异议。 刚才只是见丁珊珊一直望着那个方向,他才提一嘴的,他只是顾及自己媳妇的感受,别的跟他一概没有关系。 车上还有几个没下车的人,都听到了丁珊珊说的话。 话说这年头,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存在的,但也分个别人家,有的人家就特别心疼闺女。 当成心肝宝贝一样,只是丁珊珊命不好,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所以在鲜少出现卖儿卖女情况的村子里,都出了丁珊珊家这独一份,把闺女给卖了。 卖了也行,你倒给孩子找个好人家,但老丁家啥都没顾忌,一点儿没为丁珊珊考虑,硬是把她卖给李博文这样的。 也难怪这丫头现在日子过得有起色,也不愿意回娘家,更不愿意帮衬娘家一把。 现在老丁家的日子过得可不咋地,就算卖了这个闺女,也没为家里改变什么状况。 可卖了的闺女和嫁出去的闺女可不一样,卖了就是断了关系的,这也不怪丁珊珊做的绝。 这事在邻里邻居里,甚至是周围几个村都出名,这是过一段日子,现在才刚见消停下来,但丁珊珊和李博文,也算名人了。 这次见他二人一起出来,而且个个打扮的都挺立正的,一身穿着得体。 尤其是丁珊珊,进了老李家以后,简直变了一个人,不止变白变漂亮了,还看着特别精神,跟从前都判若两人了。 街坊邻居,乡里乡亲,嘴上不说,心里无不唏嘘。 有的想着,丁珊珊跟着李博文以后,不但没被折磨的精神失常,状态还越来越好,真是因祸得福了。 李博文虽是个杀猪的,看着挺凶,但对媳妇也挺好,丁珊珊跟了他,总比在家里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强多了。 也有人在心里,看到丁珊珊就不禁暗自编排丁有才不是人,好好的闺女,如花似玉,就这么给卖了。 还好这丫头有福气,到了老李家那种跑腿窝棚,都能过得好好的,看样子和李博文相处的也不错。 总之,心里有各种想法的都有,但毕竟不是自家事,大家也不好明面上说什么,尤其面对李博文这样的煞神。 外人的想法和看法,一概不在丁珊珊考虑范围之内,日子是自己的,自己过得好才最重要,别人爱怎么想怎么想。 坐车赶路是很无聊的,好容易挨到车上基本没人了,他俩是这车的最后一站。 第90章 十七个肉夹馍,越描越黑 到了山根底下,人家车老板子就收车回家了,因为早上耽误的时间长,走的晚,现在已时近中午,两人早上吃的那几碗面片,都消化没了。 以前李博文一个人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空肚子上山打猎,也不是没有过,就算饿着他也舍不得多吃,甚至是吃不饱,现在有丁珊珊在,那一切都不同了。 肚子饿没精力,干啥都没劲,天大地大,没有填饱肚子大,她是不会委屈自己的,想不吃饭就上山干活,那是不存在的。 所以,两口子还没等上山呢,看时间到中午,丁珊珊拉着李博文找了块干净的草地,往地上一坐。 小手一挥,面前立刻多出了二十个肉夹馍,肉夹馍是一个金币两个。 她花了十个金币,买二十个,她的小胃口,三个肉夹馍,肯定撑得饱饱的,剩下那十七个,李博文要是吃不了,还能放起来。 “博文,这个是肉夹馍,我刚买出来的,还热乎呢,外面这个是饼,里面夹的是肉,还有一些葱和青菜做调,吃起来味道很不错的,你快尝尝,我有这几个就够吃了,剩下那些你能吃多少吃多少,吃饱了咱再打猎去。” 对自家媳妇的能力,李博文现在非常熟悉也听话,媳妇说啥是啥,而且这东西,他还没吃过呢,闻起来就挺香,肉香味已经飘进鼻尖了。 看丁珊珊已经小手抓着肉夹馍,吃了起来,李博文也不客气,应了一声,拿过一个肉夹馍,咬了一口,味道真不错,里面还刷了一种味道很好的酱,而且卷的肉,如果他没吃错,应该是牛肉,好久没吃到了呢。 现在国家的法律是,耕地的牛不允许杀,不然会触犯法律,即便有个别原因的,也要通过官府才可以。 如果不是珊珊在平台里买出来的,这牛肉夹馍,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牛肉了。 肉夹馍可能真的很好吃,丁珊珊吃到第二个的时候,发现李博文已经吃了八个,丁珊珊目光略带惊讶,但也理解。 这小玩意儿,一个就跟巴掌那么大的一张饼,里面夹点肉,李博文这么大个体格子,一顿午饭,多吃几个,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她第二个刚吃下去一半,李博文就已经吃到了十二个,基本是两三口一个。 丁珊珊强压下自己的惊讶,当做没看到,即便现在,天天都有一顿饭在一起吃,也知道李博文吃的多,但这种惊讶的心态,丁珊珊都没有完全转变过来。 所以,当她第三个肉夹馍吃到一半的时候,看到李博文面色淡定的,把十七个肉夹馍,都吃完了,然后把目光转向她,看样子是正在等着她吃完。 丁珊珊看了看李博文,又看了看自己手里,还没吃完的肉夹馍,都有些怀疑,他这些天来,是不是还没吃饱?比如说,一顿饭吃七个馒头那次。 竟干干的举着手,把剩下的肉夹馍,递到李博文面前,“你是不是还没吃饱?我这半个也给你,我吃不了了,但我已经咬了两口了,你别嫌弃就行。” 这话她没说错,肉夹馍看着不大,味道香,但因为肉多,吃到嘴里还挺腻人的,两个下去,她已经吃饱了。 李博文看了丁珊珊一会,确定自己的小媳妇儿,是真吃不下去了,不是特意饿着自己,让给他的,伸手接了过来,然后两口塞进了自己肚子里,更不存在什么嫌弃。 还搞笑的用一本正经的语气,说出了一句,类似调戏的话,“就算有一天我嫌弃自己,都不会嫌弃你的,珊珊咬过的肉夹馍,都那么好吃,带着一股甜甜的香味呢。” 丁珊珊打死也没想到,他能说出这么几句话来,而且还是看着她,用一种非常正常的语气,说出来的。 搞得丁珊珊这个在现代社会,经历过无数摸爬滚打的老阿姨,一瞬间都脸色爆红,接不上话来。 可能说完,李博文自己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夹杂着些别的意思。 丁丁姗姗爆红的脸色,表情也略多出了一丝尴尬,但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和珊珊已有夫妻之名,两心相许不假,但还没有夫妻之实,不是真正的夫妻。 虽然他只是依照内心真实的感觉,说出了心里的话,说的时候也没想那么多,但也的确挺不合适的。 又跟着解释了一下,“珊珊,你别不好意思,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我真这么感觉的,就这么说了。” 丁珊珊。。。要真是为了解释,你这还不如不说了,越描越黑。 丁珊珊现在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个表情,第一次觉得,李博文还挺可爱的,刚才那股尴尬劲就过去了,笑着说,“好了,说了就说了,咱们又不是外人,饭吃完了,时间不早了,我们赶紧进山,不然一会没等进去天都要黑了。” 难得有尴尬时候的李博文,现在也恨不得,早点把这个话题过去。 见丁珊珊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忙点头,下意识的把丁珊珊护在自己身后。 大手牵着媳妇软乎乎白嫩嫩的小手,亦步亦趋的顺着山路,往山里走去。 这座山,是附近一左一右最大的山了,周围的几个村庄,基本也都是依山而建。 原主家住的湾沟村,也是因为有这座山,形成的地势,像一弯月牙一样。 形成的弯钩形,而得名的,普通的百姓农家,自然以种地为生,平时男人女人们,除了男耕女织,也会打点零工挣快钱,补贴家用。 话说,靠山吃山,山里山货不少,春有野菜,秋有蘑菇,和各种山货。 有时运气好的,还能逮到野鸡兔子一类的,回去加个餐,或是卖上点钱。 离这座山近的,每到季节也能采些山货,至于收获多少,就要看自己的运气了。 但大深山里,很少有人敢进去,不说有迷路出不来的危险,里面可能还会有凶猛的野兽。 要不是像李博文这样,有点身手的,普通的农家男人根本不敢独自进山,几个人一起都不敢,不然有回不来的危险。 第91章 雁过拔毛,发现朱果 谁也不愿意为了赌上那点多挣点钱的机率,把命搭在里边。 李博文之前就跟丁珊珊说过,他经常打猎都是往深处走,大山外围经常有人进来,别说猎物,连山菜都少,早已经弄不到什么好东西。 好容易来一趟,想不空手而归,只能尽量往深山里走,毕竟危险和收益是并存的。 当然,他只告诉丁珊珊,说他们要往山深处走一些,这次因为带着媳妇,担心丁珊珊有危险他照顾不到,都没打算进太深的地方。 丁珊珊倒没想那么多,她方向感并不强,知道李博文肯定能怎么把她带进来,怎么把她带出去,就跟在自家男人身后,信步而行。 而且现在的她,跟以前的她不同,现在的她,可也是身怀内力的高手了呢,这次进山,可是打算多寻么点山货,和打点猎物回去。 平台里那么大的仓库租着呢,可不是摆设,多少东西装不下。 现在正值夏季,两人走走停停,暂时没打到什么猎物,但看到好几片地的野菜。 丁珊珊本着雁过拔毛的宗旨,几片野菜地,基本被她和李博文,给撸了个干净。 都扔进平台仓库里去了,两人还是双手空空,并肩继续往前走。 但随着越往深处走,没有了时常有人踩出来的小路,树林也越茂密,四周杂草丛生,只有丝丝缕缕阳光,斜射进来,有些闷闷的,但还能接受得了。 忽然,丁珊珊耳边,似乎听到了什么动物的咀嚼,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与此同时,李博文似乎也察觉了什么,停了下来,但他不知道,丁珊珊也听到了。 大手握着媳妇的小手,微微紧了下,示意她不要再往前走了,二人同时停住脚步,四周撒么了一圈。 只见前方不远处,一只皮毛锃亮的黄色大兔子,正旁若无人地蹲在一堆草面前,咔呲咔呲进食呢。 刚才丁珊珊听到的动物咀嚼声音,就是这只兔子发出来的。 夏季草肥,这里已经是深山交界处,这兔子也长得肥头大耳,目测也有十五六斤重,比好吃好喝的家兔,长得都肥。 都不知道古代,怎么有这么胖的兔子,最重要的是,还让她给撞到了。 看着前面不远处,对他们的到来,毫无察觉的兔子。 丁珊珊脑海中,一闪而过,已经出现了好多种兔子的做法,都要流口水了。 夫妻二人很有默契,丁珊珊立刻从仓库中取出,李博文打猎用的弓箭,递给他。 李博文接过弓箭,直接弯弓搭箭,目标直指前方不远处的肥兔子。 看着自家男人射箭的姿势,丁姗姗觉得,出奇的俊帅,若是画面场景切换一下,把这幅画面拿到战场上,自家男人也是一副威风凛凛将军气势。 谁能想到,瞄准箭下的猎物不是敌军,而是一只兔子呢。 李博文速度很快,不待丁珊珊多想,快准狠,直接松手,箭矢离弦,速度极快,带过一股风速的气流划过,直中兔子身体。 刚才吃草吃的正欢的兔子,顿时发出吱的一声惨叫,立刻倒在地上,蹬了几下腿,就没了生息。 两人来到近前,丁珊珊才不害怕这种场面,弱肉强食,本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他们本来就是进山打猎的,她又不是圣母,看到什么东西都要放过,那还打什么了猎。 他们又没杀幼崽,这是只成年兔子,吃肉正好,丁姗姗过去把箭拔下来,还给李博文,用手提了提着兔子,足有十五六斤呢,开心的扔进平台里。 “博文,你真厉害,箭法真准,我们这么快就收获了第一个猎物。” “这山里的动物也很肥,时间不多了,我们赶紧往里走走,看还能不能打到别的猎物了,这一天时间,都浪费一半了,可不能白来。” 见媳妇开心,李博文就开心,还是自家媳妇很有胆色,换做别的女人,看到血淋淋射杀场景,别说捡猎物,说不定都吓得脸色发白,手颤脚颤,不掉眼泪都是好的了。 但自家媳妇儿却面不改色,还能主动捡猎物,不愧是他的媳妇,不是别的普通女人能比的。 李博文现在彻底被丁珊珊征服了,看待媳妇儿的目光,都带上了一百八十倍的大滤镜。 只要是媳妇,怎么的都好,这就是陷入到爱情当中的人。 点头收好弓箭,陪着丁珊珊,继续往山里走去,但没走多远,在前方不远处,丁珊珊的脚步,又停了下来。 这次不是看到猎物,而是前边不远处有几棵树,特别显眼的立在那,上面结着红红的果子。 这果子也就像女子拳头般大小,比正常苹果,都要小上一点,看着特别诱人好吃的样子。 丁珊珊立刻就犯了馋瘾,要知道,自从来了这里,她基本都没吃过水果呢。 光忙着家里家外的事了,也没想着在平台里买点,八成身体里都缺维生素了。 见丁珊珊的目光,就知道她想吃,而且应该是没吃过,也不认识。 李博文走上前来主动解释,“珊珊,这果子红红的,叫朱果,味道酸甜可口,是可以吃的。” “这种果树稀少,山外围没有,要走到大山最里面才可能会有,之前我进山打猎,每次走的路线不同,从来都没遇到过。” “想不到,在这里竟然会看到几颗,你在这等我一下,我这就去给你摘果子。” 既然李博文说了,丁珊珊就点点头,“那我们运气太好了,正好我想吃果子呢,以前我只听说过,都没见过。” “原来这就是朱果啊,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遇见了就不能放过,还能带回去给博武和博宏尝尝,你快去,这树有点高,你自己小心点。” 朱果在前主的记忆里的确有,但也真的没吃过,别说家里吃不上这样的好东西。 就算有,在那种家庭里,那肯定也都是给原主的弟弟留着,她和妹妹两个,别说吃一口,连闻味儿,都是不可能的。 第92章 反地心引力,拍死一条蛇 李博文一点头,把身上的弓箭解下来,放在丁珊珊身旁,“放心,这点高度对我来说没有危险,我去去就来。” 说完拿过丁珊珊及时从平台里拿出来的一个布袋子,几步窜上去,身形一轻,就上了树丫。 坐在树杈上,开始挎挎挎的,往下摘朱果,那速度赶上专业人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果农出身,以前干过这个呢。 而且有了内力后的丁珊珊,就凭着李博文射兔子和上树的身手,心里就已经确定了,李博文肯定会这个时空极高强的武功,也难怪有这个胆子,敢一个人闯深山。 果树一共有四五棵,因为长在深山里,没有人破坏过,结的果子不少,虽算不上硕果累累,每个枝头上也都不空。 这点时间本来就不多,她还想多弄些好东西,丁珊珊不愿在这站着浪费时间,等着自家爷们一个人忙活。 便把东西收好,自己来到另一棵果树下,脑海中想起天罗心经运功的法门,试着运用自己的内力,学着李博文的样子,丹田提气,轻轻一跃。 然后,打破地心引力的一幕就又出现了,她真的身子一轻,稳稳的拔地而起,落在了果树的树叉上。 另一边,摘果子也不忘时刻分出一份精神,关心这媳妇的李博文,也看到了丁珊珊站在树下,有要爬树的想法。 担心媳妇儿有危险,刚想开口阻拦,就见媳妇竟然也和他一样,用轻功上了树,脸上立刻闪过惊讶,“珊珊,你………你怎么会………” 这事丁珊珊本就没打算瞒他,对他微微一笑,“你都能会,我为什么不能会,现在摘果子最重要,等摘完有什么事咱们回家再说,好吗?” 李博文刚才只是一时惊讶,现在稍微思考就明白了,可能又是平台给珊珊带来的好处,就没再多问,点点头两夫妻专心摘果子。 丁珊珊的手速没有李博文快,但也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两人又有轻功加持,不用在树上待着着,都万分小心怕掉下来。 没多久,就摘光了两棵树的果子,转战到另外两棵树上。 没等摘完,丁珊珊在心里,已经划分好了工作范围。 这里一共五棵树,李博文摘的早,又摘的快,他就分三棵。 她上来的晚,速度又慢,就分两棵,按现在这个速度,差不多就能同一时间完活。 只是在她第二棵树快摘完,李博文第三棵树快摘完了的时候。 她这里忽然变故突生,原因是,本来丁珊珊一只手把着树杈,另一只手在摘着果子,边摘边往平台里扔,比李博文拿个袋子装,还省事儿呢。 但她却没注意到,有一条隐秘性很好的蛇,正趴在树杈上睡觉。 而且这蛇差不多有她自己胳膊那么粗,颜色粗细,竟跟那树叉一模一样,导致她根本没注意,眼中只有红果,一手抓树杈,居然抓到了那条蛇身上。 波光粼粼,冰冷的触感,夹着滑腻,跟木质干燥的树杈,完全两个手感,抓在手里,骨怏一下子。 虽然丁珊珊一直天不怕地不怕的,蛇她也不怎么害怕,但她没有心理准备啊。 相信无论哪个女孩子,忽然抓到了这么个,与自己心中预期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肯定也会一惊,更别说那条被打扰了睡觉,还被人没轻没重抓在身上的蛇。 那蛇眸露凶光,反应极快的,忽然朝丁珊珊冲来,恶狠狠的,就要下口咬她。 说时迟,那时快,就是眨眼之间的事儿,因为蛇和丁珊珊离得近,速度快到听到丁珊珊一声惊叫,李博文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想赶过来,都没来得及。 倒不是丁珊珊被蛇咬了,而是丁珊珊下意识反应比那蛇还快,在蛇扑过来咬到她之前,回手就是一掌。 而那条倒霉的蛇,立刻就被一掌击中,蛇嘴流血,嗝屁掉了! 杀了蛇的丁珊珊,这是第一次运用自己的掌力,御敌也好,自保也好,反正她自己都没回过来神是怎么回事呢,一切就结束了,蛇也死了。 这会儿,李博文也运用出了极致的功力飞身上树,把丁珊珊抱了下来。 看着媳妇呆愣愣的,吓得小脸儿都白了,还以为她已经受伤了,赶紧抱在怀里安慰检查,着急得不行,哪还有平时的粗鲁冷厉,“珊珊,怎么了?伤到哪了?快告诉我,让我看看!……” 被他这一摇晃检查,丁珊珊回过神来,眨了几下眼,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掌,竟忍不住笑了出来。 “博文别担心,我没事,一点事没有,也没受伤,就是刚才忽然不小心抓到了一条蛇,我情急之下害怕,把蛇打死了,还吓了自己一跳。” “那蛇没跟我一块掉下来,应该还在树上呢,我瞅着那蛇应该没毒,蛇肉也能吃,你上去把它拿下来,也是我们打猎的一部分收获呢,可不能白白浪费了。” 见丁珊珊神态轻松,除了刚才被吓了一跳以外,的确没啥过激反应,身上也没伤,李博文这才放下心来。 点了下头,纵身一跃,上到树上,把那条已经死了的蛇拿了下来,死蛇有丁珊珊手臂那么粗,两米多长,在深山里也算得上是一条大蛇,就是死的挺惨,嘴角还挂着血丝。 说丁珊珊一个柔弱的小姑娘,有本事一巴掌把一条大蛇拍成这样,李博文说啥也不信。 这蛇分明是受了非常严重的内伤,内脏都碎裂了,才导致立刻死亡的。 但看自己媳妇儿看着这条死蛇,挺满意的样子,李博文什么都没问,把蛇交给丁珊珊,丁珊珊就丢进了平台里,两人相视一笑。 接下来,应丁珊珊要求,还要往深山里走,因为越往深山里走,危险系数越高。 这次,李博文尽可能的,把丁珊珊护在自己保护的范围之内。 现在,丁珊珊注意的不是这些,她觉得李博文说的太对了,这深山里没人敢进,虽然可能有些危险,但收获也是成倍的往上翻。 两人又往前走了好一段距离,陆陆续续,收获了十几只野鸡,还有三窝野鸡蛋。 第93章 收获颇丰,锦鲤运气爆棚 四五只野兔,虽然没有刚才那只兔子那么肥,但个个也得十一二斤,还有若干山菜野菜,也扯回了不少。 眼瞅这一下午的时间差不多了,再不往回走,这一晚上他们两口子都回不去了。 看着意犹未尽的丁珊珊,李博文不得不开口,“珊珊,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必须得往回走了,不然没等走出山里,天就黑下来,山里会更危险。” “今天收获已经不少了,以前我一个人出来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多收获,你想来的话,下次我再带你来,好不好?” 看着这片山,其实丁珊珊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的,但来日方长,山就在这里,又不会跑了,她不会耍脾气留在这不走。 到时万一蹦出个猛虎野猪啥的,那她和李博文,就真要有危险了。 虽然李博文上工,不经常有时间,但她有武功傍身,以后有事没事,也可以自己悄悄来几趟,还怕找不到好东西吗? 想通了这些,丁珊珊望着前方不远处,还有一片更嫩,长势更喜人的山菜,只好决定,和自家男人原路返回,留着下次来再采了。 两人往回折返时,走了没几步,丁珊珊目光不其然的四处转悠了一圈。 她这是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可以说是,临走的时候,想再看一眼。 可就这一眼,丁珊珊却发现,前方不远处怎么还有一个朱果掉落下来了。 之前摘完果子以后,她和李博文边走边吃了几个,剩下可都在平台里呢。 怎么也不可能从平台里蹦出来掉地上?那前方不远处红红的是什么? 刚才她和李博文光顾着抓捕那窝野鸡了,都没注意到呢。 丁珊珊三步并两步的跑了过去,李博文在后面紧跟着。 现在大约是下午三点多左右时间,天色并不暗。 来到近前,丁珊珊看到她远远看到的那一抹红,并不是掉落的红果子。 而是看起来,是什么植物上,长得有点像花椒粒的几个小红豆,得亏她眼神好使,不然离得这么远,都看不着。 而且这深山里,除了少数几个李博文这样艺高人胆大的,常年都没有人进来,更没有人涉足。 这处地方,堆积了不少年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枯草。 杂草和绿草交杂在一起,上面有厚厚的一层,丁珊珊刚想伸手拨开上面的杂草,看看这红豆下面长的是什么。 就在这时,脚下却忽然一塌,丁珊珊毫无心理准备的哎哟的一声,两条腿竟然被漏下去了,只剩下膝盖往上的部位了。 她根本没成想,看似像平地似的,下面竟然是空的,跟谁特地预备的陷阱似的。 这次李博文紧跟着丁珊珊,在媳妇漏下去的第一时间,就把丁珊珊抱了起来,生怕媳妇再有危险,“珊珊,你没事?” 随着丁珊珊漏下去,把上面那厚厚的一层积草,全都给砸掉了。 虽然还有些剩余的,挂在上面,但也足够把下面,导致中空到能把一个大活人都露下去的原因,暴露出来了。 不止丁珊珊瞪大了双眼,满眼不可置信和一阵狂喜,连李博文都觉得,自家小媳妇儿的运气,是不是真的太好了。 这好运简直爆棚了,临要回家了,还能有这样的好事落在头上。 之前丁珊珊看到露出来的那几个红豆豆,不是别的,正是一只比李博文采到的那只人参,还要粗好几倍的山参。 不知道在这盘踞多少年了,都没被人发现,就这么好运的被丁珊珊一脚给踩露了。 而且惊讶还不止这样,在人参旁边,有两颗,应该算是叫灵芝一样的东西。 丁珊珊不确定的原因是因为,灵芝她倒是见过,但还没见过,和洗脸盆子一样大的灵芝。 所以,明知道这大的吓人的玩意就是灵芝,但真的不敢太确定,现在她急需要和身边的人确定一下,这一切是不是真的。 这一趟来的值,太值了,有了这么大的收获,这家里买房子,买啥都够了啊。 记得不久前,她还想过,运气好打猎能不能遇见人参啥的,还真让她惦记着了。 小手下意识紧张的,抓着李博文的胳膊,“博文,这个我没看错?这个人参我认识,但这个东西是不是灵芝?你看是不是灵芝?” 李博文心里也非常惊讶和惊喜,压下激动,郑重的点点头,“是灵芝,就是长得太大了,看着不真实了。” “这灵芝在这里能长到这么大,至少也得有百年,也可能千年,我以前只见过一次千年灵芝,就有这么大。” “还有这颗人参,也有千年,这颗小点儿的灵芝,没有千年也有几百年。” “不然是长不出这样的纹路的,珊珊,你运气真的太好了。” 听李博文说的这么仔细,还说他见过,丁珊珊问道,“博文,你见过千年人参和灵芝吗?” 李博文略一犹豫,但也立刻如实说,“我见过,但也只是匆匆看过一次,只那一次,我心里也有印象,所以才知道千年的人参和灵芝长什么样子。” 丁珊珊越发觉得,李博文身上,有很多秘密,但她选择没有再问。 眼前有这么大的几个宝贝摆着呢,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能让她兴奋呢。 这可都是以后让她过上好日子,一家人集体致富奔小康的基础。 惊喜过后,两人立刻开工,先是小心翼翼的把人参整只挖出来,没有伤到一点根须,因为万一人参被挖坏了,就不值钱了。 记得奶奶曾经说过,人参上千年,甚至几百年,就会偷着跑路,必须得用红绳系上,这样它就跑不了了。 但也只是听说,没几个人实践过,毕竟,哪有几个人有机会见识过真正的千年人参的。 但无论这事是真是假,丁珊珊也不会让它给跑了,特意找了根红绳给系上了,放进了平台里,让它跑也跑不掉,到了她手里的东西,就没有丢了的道理,跑了也不行。 而那两颗灵芝,两口子也小心翼翼给采了下来,没什么地方比放进平台仓库里更安全稳妥。 第94章 有钱啥都有,怎么看都心动 之后两人四周琢磨了一圈,确定这里只有这些东西,没有再遗漏下的其他,才决定离开。 临走时,丁珊珊还把上边的那层杂草,又盖回了原处,当李博文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 丁珊珊理直气壮的说,这是块风水宝地,她就是在这儿发的家,所以要在这做个记号,把草盖回去,兴许指不定多长时间以后再来,还能有啥收获呢,虽然她根本不认识再来的路。 她这小孩儿心般的想法,把李博文都逗笑了,她当千年灵芝和人参都是大白菜吗?哪次来都能见到,能见到这一次,都不知道是向谁借来的运气。 其实这么说也没错,从前家里日子一直过得相当拮据,他李博文一家能过到现在,全是仰仗了珊珊的运气,不然他进山这么多次了,怎么只采到那一只人参。 这回收获满满,丁珊珊也不再恋恋不舍了,乐的一路上,笑容就没有收起来过,脚步也变得欢快。 跟着李博文出来这么久,忙来忙去的,外加有内力撑着,她竟一点都没觉得累,满心都是规划着这个家的未来。 手头里有了钱,这回干什么都行了,一家人也不用再受委屈了,回去她就找地买房子去。 今天有这么多收获,李博文也非常高兴,最重要的是,看媳妇高兴,他就高兴。 丁珊珊拉着李博文,迫不及待的说着自己的想法,“博文,既然人参和灵芝,都有千年,那肯定非常值钱,把人参和灵芝卖了,家里就富裕了。” “我们也不能老是一起挤在现在这个房子里,两个弟弟都是大人了,也不方便,大家都需要私人空间。” “你看我们是在咱家原地推倒了,再重新盖房子,还是到镇里买现成的住。” “对了,还有,灵芝一共有两颗,把那颗大的卖了换钱应该就够用了。” “小的那颗灵芝,既然有几百年,对补身体肯定很好,就留着给博武用。” “本来我还犯愁,家里房子不够用,方方面面都不方便,要尽快多攒点钱置办房子,想不到这一趟出来,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早知道早就出来了,都不会等到现在,你说是不是?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吗?” 丁珊珊说了一大堆,李博文一直没有插话,认真的听着,直到丁珊珊说,要把小的那颗灵芝,留下来给李博武,李博文眼里泛起涟漪。 珊珊说的都是目前这个家的真实情况,和他想的基本吻合,有了媳妇以后,一家人挤在一起住,早就不方便了。 说穿了就是他无能,没挣来那么多钱,只能委屈媳妇和弟弟,就这么凑合住着呢。 但博武现在的身体已经好了,只要好吃好喝一段日子,就能恢复过来。 可连这样贵重的物品,珊珊没想着全都用来换钱,还要留给他弟弟补身体,光是这份情,他都觉得太重了,也很感动。 但他不会说,东西是珊珊有运气找到的,他们不该占为己有的话,珊珊一心为了这个家,关心着他们,这么说就生份了,珊珊肯定肯定会生气的,他也不会说这么没良心的话。 李博文沉吟了一下,说,“在原地盖房子也好,去镇里买一处新房子也好,只要你喜欢,我们一家人能住得下就行,我对这方面,没有多大要求,主要你住的开心,那我就开心,两个弟弟也不会有意见的。” “千年人参和灵芝,在这个小镇上,怕是卖不出好价钱,那我们就亏了,要是卖的话,必须要拿到大点的州城去卖。” “你说想把灵芝留下给博武,这份心情我能理解,我知道你关心他,但现在博武的身体已经彻底好了。” “他还年轻,只要一段时间好吃好喝就会恢复过来的,真的不用把灵芝留下来,相信博武知道了你的想法,也不会同意的。” “现在家里的一切都是你带来的,日子比以前已经过得很好了,也许以后,还有很多用钱的地方,我觉得这些东西,还是都用来换钱。” 听李博文这么说,丁珊珊没有反驳,只是她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可能真的是她太一根筋了,穿越一回还脑袋生锈了。 要知道,她现在已经不缺金币了,平台里什么都能换,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在平台用金币买点人参灵芝什么的出来卖,那家里拮据的问题,应该早就解决了,哪还用这么大费周章,花费心思。 她这个脑子,真是说聪明的,时候聪明,说笨的时候,也笨的可以。 丁珊珊想着,竟忽然伸手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我真是太笨了,我们现在手里有了金币,想要人参,灵芝,在平台也可以买啊。” “现在我算知道了,平台里什么五花八门的古怪东西都有卖的,我之前就是没想到,早想到早就从平台里买了。” “既然这样,这灵芝也是不那么稀罕了,相信质量什么的,也不比外面的差,就听你的,拿去大的州城好好打听打听价钱,然后卖了。” “至于房子这个,我们家这个地点有点偏,要是盖房子,人力物力算上,方方面面,也要耗费不少时间,盖完了也不能马上入住。” “你又有工作不能时时在家,那这段时间咱家这几口人都没地方住,还有,离你工作的地方和博宏上学的地方有点远,各处都不方便。” “反正宅基地是自家的,不如就先放在这不动了,我们去镇里买一处那种,拎包就能入住的房子。” “等你卖完东西回来,咱就打听打听,看哪处房子合适,价钱不太贵的话咱们直接买一处住。” “那离你工作和博宏上学堂全都近,早上也不用起来那么早了,你说怎么样?” 李博文走在丁珊珊身侧,两人在深山里已经穿梭了一大圈,身上被树枝刮的,都沾染了绿色的草浆,还有些凌乱,实在算不上衣着光鲜整洁。 第95章 毕生之幸,用轻功赶路 但在男人的目光中,看着小妻子一双灵动可爱的大眼,弯弯卷曲的睫毛,一眨一眨的,粉嫩的小嘴一张一合,说的都是为了家里以后的生计打算,和各式各样的考虑,都很周全,不用他操任何心。 李博文怎么看,都觉得心动,他应该是上辈子和上上辈子,都做了天大的好事,才能娶上珊珊这个好姑娘当媳妇。 正在丁珊珊说的欢的时候,李博文忽然停下,一把把丁珊珊抱起来,抱进自己怀里,是那种公主抱。 娇娇软软的小姑娘,身量纤纤,身子柔软,窝在他怀里,竟意外的契合。 让他这个九尺高的汉子,在这一刻,感觉到自己所有的归宿,都是这个小姑娘带来的,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忽然被他抱起来,丁珊珊下意识身子一紧,一双手臂抱住他的脖子,有些不明白,正说着话呢,李博文为什么忽然抱她,虽然她并不排斥。 李博文没有说话,用行动代表了言语,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很轻柔的一个吻。 声音无比温柔,“我毕生之幸,就是能娶珊珊为妻,路途遥远,你走着累,我抱你回去。” 明白自家男人是被她感动了,丁珊珊抿唇一笑,全盘接受了李博文牌的代步车。 好在她有平台仓库这么个,装多少东西都不满的作弊器,不然今天进山弄到了这么多东西,两人装几麻袋也装不完,拿都不知道该怎么拿回去,更别提让李博文抱她回去了。 李博文肩宽腿长,孔武有力,走路带风,有他抱着丁珊珊,两人速度快了不少。 即便如此,在他们走出深山来到山脚下以后,天色也完全黑下来了。 该回家的人都回家了,现在不可能找到车送他们回去,这他们提前都预料到了。 李博文从前也不坐车,都是凭内力赶在黑天没人的时候,用轻功赶回家。 现在知道了丁珊珊也有内力,把媳妇放了下来,“珊珊,现在天黑,没人注意,我教你灌注内力,用轻功赶路怎么样?” 丁珊珊眨了眨眼,看着自家男人微微一笑,“好啊,这内力我才刚获得,还不知道怎么运用自如呢,刚好有你这个师傅教我。”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两人各自心里就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但李博文也不放心让媳妇一个人跟在他身后跑,大手牵起丁珊珊的小手。 “其实想运用内力不难,只要气沉丹田,把内力灌注在双腿之上,自己控制着慢慢提升速度,习惯就好了,你先试试看能不能做到。” 丁珊珊点点头,李博文便稍微运用全内力,速度比走路时要快些,怕丁珊珊跟不上节奏也没有太快,想给媳妇一个适应时间。 但丁珊珊不像他,一身功夫都是自己从小修炼得来,对内力运用的如此自如。 她无论武功秘籍,还是内力,都是歪打正着才有的,纯纯就是个半吊子。 虽然气沉丹田,把内力灌注在双腿之上,现在她都能做到,但灌注多少这个还把握的不是太好。 所以,在李博文有意放慢速度迁就她的时候,她却控制不住自己,一个提气,劲使过头了,直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前面冲去。 即使李博文提前就有防备,都被她的忽然提速,带的往前连趔趄一下,但立刻稳住身形,随着丁珊珊的速度,还要尽量注意着丁珊珊,别让媳妇不小心摔着了。 这些丁珊珊都注意不到了,手里牵着李博文,她只知道自己第一次运用内力赶路,这玩意的确是好使。 只是调动两股热流到两条腿中加持速度,跑起路来,就跟腿上安了风火轮似的。 抽空看了一眼,身旁的李博文,也脸不红气不喘的跟在她身边,两人速度一致,她快,李博文就快,她慢,李博文就慢,显然是在迁就她,也不觉得累。 天色全黑下来,路上基本没什么人,二人就加紧时间赶路。 丁珊珊沉下心来,专心赶路,但身旁的李博文心中,却暗暗心惊。 以珊珊现在的速度,和坚持跑了这么久都不觉得累来看,拥有的内力,绝对不在他之下。 那以后万一有什么事,有这身功夫在,他也能稍稍放下些心了,要不有空他就教珊珊些拳脚功夫,再配合上她的内力,别的不说,她自保足够用了。 二人一路无话,晚饭也是在路上解决的,直到顺利回家,路上也没遇到任何人。 到家后,李博武和李博宏兄弟二人,都在家里等着呢。 晚饭是李博武做的,哥俩也吃完了,知道自己大哥有本事,和嫂子不会有任何危险,他们倒是不怎么担心,就是惦记。 李博宏还贴心的,把洗澡水啥的都给烧好了,就等着他们回来呢。 丁珊珊和李博文换班把自己好好打理了一番,洗掉一身尘土,终于干净了。 也和他们兄弟俩说了,今天到山上,有很大的收获的事,两人自是也开心不已,不约而同的想,嫂子果然运气好,什么样的好事都能遇到,连他们都跟着沾光。 等收拾完了,时间也不早了,那哥俩回里屋睡觉。 丁珊珊躺在炕上和李博文说了几句话,二人也觉得有些疲惫,便各自睡去。 只是睡着了以后,丁珊珊依旧习惯性的,自动依偎进李博文怀里。 第二天,休息了一晚,李博文恢复了精力充沛,起来去上工,顺便也请几天假,想去离这最近的定州城,把这几件稀罕物卖了,肯定能收入不少银子。 丁珊珊也和他同一时间起来做饭,吃过早饭,李博宏去上学。 李博武现在,也不觉得体虚无力了,帮着丁珊珊一起收拾着。 之前丢进空间里的那些野鸡,一窝野鸡蛋,丁珊珊就拿了出来,到时候就吃了。 野鸡有九只,听李博武说,以前李博文进山打猎的收获,除了家里只能稍微留下一点,改善一下伙食外,其他的都得拿进镇里去卖掉,换些银子回来家用,或是直接就给他买药了,不然,这个家也不会这么穷。 第96章 珊珊的期望,买营养液了 他不说丁珊珊也猜得到,安慰李博武,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以后不会再那样了。 就像现在,打到的野鸡和猎物,她根本就没打算拿出去卖。 现在她大小姐是平台里有金币,人参和灵芝马上又能卖回大笔的银子,啥也不缺。 这点猎物就算拿出去卖那点银子,现在也有些不够看了,反正也不缺了,还不如留在家里吃了呢。 这事人家李博文都不管,连问都没问,就全权由她做主了。 收拾小鸡说容易容易,就是麻烦点,两人烧了满满一大锅开水。 把九个小鸡都放在一个洗衣盆里用开水浇上,秃噜了一遍,这样鸡毛特别好拔,拔的还干净。 然后俩人也不嫌烫手,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趁热拔鸡毛,一人拔完一只后,丁珊珊让李博武拔毛,她自己拿刀给鸡开膛破肚,不能要的扔了,能要的留着。 两人你拔完一只,我开完一只,配合的还挺默契的,忙活了小半上午,九只鸡才全都收拾完,看看时间还早,丁珊珊便把猪血拿了出来,各种灌血肠和蒸血豆腐。 手里忙着,心里却想着,现在家里天天都有猪血拿回来,平台里虽然有多少东西都放得下,但一家人怎么也是吃不完的。 以后若是真到镇里买了房子,实在不行,她就自己做个小买卖,像平常过日子一样,维持着家里的营生。 对于以后的生活,她有自己的想法,来到这里,拥有了这个平台金手指,是她的幸运。 也许她的确可以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奴仆成群的富贵日子,甚至连带的一家人过上这样的日子也不愁。 但丁珊珊觉得,如果做人真的活到这个份上,那生活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岂不就是长着手脚的残废,简而言之就是,过得不充实。 以前她在现代时,过的就是快节奏生活,其实依照她的本心,丁珊珊更希望能回归质朴的田园生活,日子过得充实且安逸。 所以,她才会在一有时间的时候,不愿意在大城市过灯红酒绿的消费生活,反倒经常往乡下奶奶家跑,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以前还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了,等爷爷奶奶不在了,村里人也越来越少,也许她再回去都没什么意思了。 但世事难料,忽然穿越到这,想不到,这样的日子竟然就这么实现了,虽然开始穷了点,但现在还愁过好日子吗? 当然不,以后他们一家人,就这样平淡幸福的生活下去,想想那画面,就温馨又美好。 丁珊珊在心中,憧憬着自己想过的生活,手上的活计忙个不停,把收拾好的鸡,留出来一只预备吃,其他都收进了平台里。 血块和血肠,也各留出来要吃的那份,其他同样收了起来。 然后她就一时忘了时间,拉着李博武,把这两天攒起来的猪下货,也都一遍遍清洗干净了。 等没啥活干了后,她才想起来,好像早就过了午饭的时候,她竟一点都没察觉。 她自己倒是没觉得饿,但见李博武那消瘦的身躯,也硬是没提吃饭的事,她让干啥就干啥,硬是陪着她,满地乱转的干活。 看着倒没什么不舒服的样子,可他大病刚好,也不能不给饭吃啊。 丁珊珊立马抢下李博武手里的水瓢,阻止了他往锅里添水,要把下水也烀了的行为。 “博武快别弄了,都是嫂子不好,刚才想别的了,把时间忘了,到中午都没吃饭呢。” “午饭就咱们俩,时间都这么晚了,也别做了,要不你还得多饿一会,买口现成的,今天你受累了,等晚上他们回来了,嫂子再做顿好的犒劳你。” 见丁珊珊因为忘了午饭的事,满脸歉意,李博武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脸上泛着健康的微红。 “没关系的嫂子,其实我也没觉得饿,干起活来,就忘了时间,没想起做午饭的事。” “昨天吃了嫂子给我的丹药,我现在觉得身体特别健康,比没中毒的时候都健康,少吃一顿午饭没事。” 丁珊珊立刻说,“那也不行,就算你身体健康了,人是铁,饭是钢,也不能不吃饭,那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 “好了,这下货先不烀了,家里还有吃的呢,也不着急,咱俩先进屋歇一会。” 说完,率先转身进了屋,李博武看了看,也跟着进了屋。 见丁珊珊一伸手,白嫩的小手里,忽然出现两个透明管状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里面还有些蓝色的水。 随着那不知什么材质的透明管状东西的不平衡,蓝水在来回流动着。 迎着李博武一头雾水,不知丁珊珊拿出来的是什么东西的目光,丁珊珊笑着把其中一管递给了他。 “来,尝尝,据说这个叫营养液,只要喝上一管,就能保证不饿,而且能提供我们身体所需的能量和营养,还无副作用,很健康的。” “是我昨天晚上才发现的,之前你大哥都没喝过呢,咱们两个先尝尝,如果好喝的话,以后这个也挺方便的。” 没错,昨晚即便有些辛苦疲惫,丁珊珊也习惯在临睡前,去平台逛一圈,有用的就买了,当时不想买,看着不错的,就加收藏购物车。 无意间就发现了这营养液,也不知道平台售卖的店家那一方是哪个世界的,或者是她不了解的空间维度里,生产这样的东西。 一根巴掌长短,跟冰棒一般粗的玻璃管里面,灌着像蓝色海水一般颜色的液体,瓶口扣着盖子,看着真的挺像洗衣液的,但丁珊珊知道不是。 再三确认,店家打出来的广告,说这就是营养液,对人体有如何如何的好处,才把这款商品加入收藏,正好今天中午他俩没吃饭,她就花六个金币买了两瓶。 是的,没错,这玩意还有点小贵,一个营养液就要花三个金币,比买一般的东西都要贵。 但本着,啥都想试一试的态度,所以她买了,也可以说,丁珊珊自己对这玩意都不咋了解,只是知道平台不会坑她。 第97章 李博宏打架了,冤家路窄 但李博武却不知道这些,虽然手里这东西,嫂子说能管饱,让他挺不可思议的,但思想下意识的非常相信丁珊珊这个嫂子。 道了谢后,直接把营养液接过来,打开盖子就喝了下去,那叫一个痛快,中间连个停顿都没有。 看李博武喝的自然而然,丁珊珊也没管那些,同样打开盖子,把那蓝色像洗衣液一样的液体,喝进嘴里。 嗯,味道有些酸酸甜甜的,有点像浓度和营养快线差不多的果汁饮品,没啥外味,而且还不多,两口就喝完了。 两人同时喝完营养液,互相看了看,李博武还把手里的空掉的玻璃管,还给了丁珊珊。 因为之前丁珊珊就说过,平台里的东西,在这里出现太过扎眼,平台的事,也只可天知地知他们一家人知,万一被外人知晓,可是会为他们带来麻烦的,甚至是杀身之祸都未可知。 嫂子说的话,李博武一直记在心中,现在丁珊珊这个嫂子在他心中的分量,都不输于李博文这个哥哥。 收好了玻璃管,稍等了一会,丁珊珊自己没多大感觉,就问李博武,“博武,喝的怎么样?你有什么感觉吗?” 李博武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感觉,喝了没觉得饿,但也没觉得饱,嫂子你有感觉吗?” 丁珊珊也摇摇头,“我也和你感觉一样,没觉得饿,也没觉得饱,既然没觉得饿,可能这营养液就是管饱的,怎么也比没吃饭饿着强。” 二人相互看看,营养液喝了,在屋里也没事,索性就出去把那几副肠肚给烀了。 正当忙完没啥事了,他们俩想各自进屋歇一会,一阵功夫,就做晚饭了的时候,家里竟然来人了。 话说,无论丁珊珊来这之前,还是她来了以后,他们家除了自家人,从来就没来过外人。 来人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和李博宏年龄相仿,面色怯怯的走进了院,像是有事找人。 少年来的第一时间,丁珊珊就发现了,推门走出去,看他有些怕的样子,和善的问,“小弟弟,你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到这儿来了?有什么事儿吗?” 见出来的是丁珊珊一个女的,看着也不吓人,男孩儿这才算不那么紧张了,试探的问道,“请问,你是李博宏的嫂子吗?是崔先生让我过来的,如果你是的话,李博宏在学堂那边有点事,你能去一趟吗?” 一提李博宏,丁珊珊心立刻就提了起来,“我是李博宏的嫂子,你是博宏的同学吗?博宏在学堂,里发生了什么事?” 听到声音,李博武也从里屋出来了,刚才说的话,他也听到了,好看的眉头微微皱了下,弟弟才上学两天,会出什么事呢。 那男孩看了李博武一眼,倒没有害怕,对丁珊珊说,“是李博宏在学堂和同学打架了,所以先生才说找家长去看看的。” 在丁珊珊印象中,上次李博宏和人打架,还是那几个孩子单方面欺负李博宏。 以她对李博宏这孩子的了解,李博宏非常懂事,绝对不会随便惹事生非的性格,一定是别的孩子欺负了他,他才不得不还手的。 只要一想到,李博宏有可能在外面受了欺负,丁珊珊都受不了,顿时怒火飙升,二话不说,都忘了跟李博武打招呼,“好,我马上跟你去学堂看看。” 这时,李博武忽然出声,“嫂子,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丁珊珊回头看向李博武目光中的坚定,点了点头,“好,咱们赶紧去。” 去晚了她怕李博宏再受欺负,就他们这破家,划拉满屋也没一样贵重东西,没啥让人好惦记的,丁珊珊从别处找了个木棍,把门别上了。 和李博武两个,就和那来找他们的少年,一起往学堂去了。 丁珊珊心里惦记李博宏,脚程就快,尽管她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李博武和那少年还是有点跟不上,所以来到学堂时,丁珊珊是先进屋的。 一进屋就看到,学堂屋里,摆了几排木质的的课桌和凳子,崔先生也在,还有大约二十几个孩子,在课堂里上课。 而李博宏和一个比他体格高一头宽一倍的黑胖少年,正站在前台桌子旁。 那少年身上,衣服被撕坏了,脸上也被挠出了几道伤痕,头也被打破了,不知道是不是李博宏打的。 旁边的李博宏,也没比他强多少,就是脸上没什么大伤,嘴角也肿了一块,但比那少年伤的还是能轻点。 那少年身边站了个一脸刁钻相的女人,正在比比划划的,说着什么,看样子也挺不善的。 崔先生皱着眉头有些为难的样子,丁珊珊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场景。 而且意料之中,也是预料之外的,这娘俩和她竟还是熟人,正是之前打李博宏,被丁珊珊不止一顿打,讹了十两银子,拿银子时,临走还抬走一条狗的,那刁钻刻薄的胖婆娘母子。 随后进来的是李博武和去报信少年,少年和崔先生说了一声,就回自己座位了。 而李博宏看到丁珊珊和李博武都来了,之前脸上满满的倔强和不服输神色,立刻都化成了委屈。 眼泪围眼圈直转,硬是坚强的不掉下来,走到丁珊珊面前,声音也带着委屈。 受这种委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哥哥,却是一直以来,都对他非常好的嫂子。 “嫂子,是我不好,我惹麻烦了,还让你跟着操心跑一趟………” 看李博宏都受了这样的委屈,衣裳脏了,嘴角也肿了,头发也乱了。 丁珊珊心疼还心疼不过来,哪里会怪他,“博宏,你什么都不用说,嫂子明白,不管发生什么事,嫂子不会让你白受委屈的。” 是的,别说这事她猜十有八九不会怪李博宏,就算都是李博宏的错,惹了事她也护着自家孩子,就这么豪横! 丁珊珊一手领着李博宏,淡淡撇了一眼那刁妇母子。 只是一眼,那母子俩都觉得一个激灵,好在丁珊珊很快就移开了目光。 第98章 了解情况,太好说话了 基于礼貌,先来到崔先生面前,第一个向老师了解情况,“不好意思崔先生,我弟弟刚上学两天,给您添麻烦了,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经过上次的事,那刁妇多少是有点怵着丁珊珊的,知道丁珊珊不是个善茬。 李博文那个有名的屠夫煞神也不好惹,虽心里记恨,但也不敢再上老李家找丁珊珊晦气了,还特地告诉自己的儿子,以后别再去欺负那李博宏。 因着上次那事,家里没了十两银子,纸包不住火,后来还是让自家男人知道了,他男人舍不得打孩子,就狠狠打了她一顿,这件事刁妇全记恨到了丁珊珊身上。 刚好她儿子也在崔先生的学堂上学,李博宏来学堂的事,刁妇是知道的,还特地嘱咐自己的儿子,不要和李博宏起冲突,报仇的事不急,她会想办法。 但她儿子只是个少年,心思比较简单,没有大人能压得住气,能忍下这两天没和李博宏起冲突就不错了。 今天终于还是没忍住,主动找茬,撕了李博宏的课本和作业,激怒了李博宏,两人就扭打在了一起。 胖少年坚信,李博宏是绝对打不过他的,以前他就欺负过李博宏很多次,李博宏都只有挨打的份。 但这次不知怎么搞的,李博宏这小子忽然变得劲大多了,有一股子蛮劲。 虽然他打了对方,但自己也没讨到好,身上衣服都被撕烂了,脸也受伤了,这是他提前都没预料到的,不然,他也不敢惹这事,所以才有叫家长的事发生。 是崔先生见两个孩子打的这么严重,各自让同学去把他们的家长找来,也是想商量调解一下,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如此不和,那对学习也没有好处。 而刁妇得知,今天儿子在学堂,又和李博宏打架了,立刻匆匆赶了过来,见儿子被打成这样,心里都是火。 刁蛮撒泼的劲上来,崔先生劝解也听不进去,比她那没事找事,主动欺负同学,还不认错的,儿子都不讲理。 搞得崔先生都不知道如何是好,这就是丁珊珊来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崔先生当着大家的面,向丁珊珊转述了事情的经过,虽然崔先生说的没那么直白,但丁珊珊也听明白了。 制止了想上前开口的李博武,手里牵着李博宏,始终没放开,对崔先生礼貌一笑。 “抱歉崔先生,我弟弟刚来学堂两天,就惹了麻烦,但先生也能明白,这件事情不怪我弟弟,他是被人主动欺负的,有人要撕他的课本,他当然不能任人欺负,这件事与先生也没有关系。” 丁珊珊说完,话锋一转,看向那刁妇和胖少年,话是对着刁妇说道,“既然是两个孩子之间闹矛盾了,他们又是同班同学,我们都是家长,这样,这件事就由我们私下解决,不要牵扯到先生和学堂了,你觉得怎么样?” 看丁珊珊说完场面话,想两家私了,能不在他学堂搞出事,崔先生自然没意见。 “既然李家娘子这么说了,只要你们两家同意,调节好孩子们之间的关,让他们能握手言和,以后不再起冲突,也是我乐见其成的。” 见先生也是这态度,那刁妇再怎么对丁珊珊有些惧意,也受不得自己儿子受了委屈,都被挠的满脸花了。 气冲冲的对丁珊珊说,“他们一起上学,吵吵闹闹很正常,我儿子也不是故意弄坏你弟弟课本的,可你弟弟竟然下这么狠的手,把我儿子脸都抓破相了。” “这事儿无论公了私了,也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们家必须得赔我儿子医药费!” “我儿子都十三了,脸上也不知会不会落疤,那是影响一辈子的事!” 听刁妇贼喊捉贼,颠倒是非黑白,只说自己儿子受伤,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把撕李博宏的书和作业本主动挑衅欺负人的事儿,说成不是故意的,一脸强词夺理,就是欺负老实人。 崔先生面色有些不太好了,但看了看丁珊珊,终是没再说什么。 李博武气愤的都要上前与刁妇争辩,却被丁珊珊拦住了,然后非常好脾气,笑呵呵的说,“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不和你争辩,都是小孩子课堂上打打闹闹的事,不是什么大事。” “那咱们就带着孩子,去大夫那包扎一下,我弟弟身上也受伤了,也得处理下伤口,花多少药钱我出,别在这让人看热闹了,影响也不好,你看怎么样?” 见丁珊珊面不改色,一副非常好说话,息事宁人的样子,一点没有之前讹她钱的难缠样了,刁妇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但既然丁珊珊说要带两个孩子去医馆包扎伤口,她也不会推辞。 不止这样,自己儿子伤都受了,她还要让丁珊珊给她出点血,最好把上次的十两银子还回来,丁珊珊能讹她,她也能讹回来,走着瞧,哼! 想到此,刁妇自认为找到了扳回一局的办法,哼了一声,“咱都一个镇上住着,孩子还是同学,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走,等去医馆包扎完伤口以后,咱们再商量,你该赔我们家多少钱。” 以李博武和李博宏,对丁珊珊的了解,嫂子绝不会吃这种亏,这事后面,肯定还有后招,所以,二人这次统一都没开口。 丁珊珊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只是笑眯眯的说,“既然你同意了,那咱们就走,别耽误崔先生上课了。” 说完,礼貌向崔先生打声招呼,率先带着李博宏,身后跟着李博武走出了学堂。 刁妇看看,也带着自己儿子跟了上去,走就走,她就不信,光天化日之下,这丁珊珊还敢把他们怎么样! 出门走了一会,李博宏实在忍不住,开口问,“嫂子,我们真的要去医馆吗?” 面对李博宏,丁珊珊表情温柔下来,还有些心疼,孩子脸都打坏了。 “是,我们去医馆,但你身上的伤,不能就这么算了。” 第99章 放心大胆的打,打坏了嫂子给他治 这句话丁珊珊说的一语双关,语气也很轻,不知道的肯定以为她就是单纯的想带李博宏去包扎伤口。 但李博宏和李博武都不傻,更是足够了解自己的嫂子,对视一眼,谁也没再开口。 身后那对母子,见丁姗姗带着两个小叔子,真的往医馆方向走,心里越发有底。 只不过,当一行人走到离医馆有段距离,四下无人的巷子里时,丁珊珊的脚步忽然毫无预兆的停了下来,目光冷冷的看向那对母子。 立刻看的那刁妇一阵心里紧张,下意识的攥紧自己儿子的手,输人不输阵式,强硬的朝丁珊珊说,“医馆还没到呢,你怎么停下来了?” “我儿子这脸上还流着血急着去看诊呢,这可是你答应好了的,医药费全是你出,要是去晚了脸上落下疤,彻底破了相,你赔得起吗!” 任她怎么叫唤,丁珊珊连鸟都没鸟她,拉过身后的李博宏,“博宏,他先是主动挑衅,把你的书和本子撕了,然后又打了你,对不对?” 李博宏重重点头,看向那黑壮少年,目光中带着愤怒,“是,嫂子,本来就算他撕了我的书,我也没想打他的。” “是他太过分了,竟然骂嫂子,还骂大哥和我们一家人,骂的可难听了。” “刚才那些话崔先生不好意思说,但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如此诋毁我们家的人,也不许任何人说嫂子不好,在我心里,嫂子是最好的!” 就知道会是这样,如果不是对方太过分,李博宏是不会动手的。 丁珊珊握着李博宏的手,紧了一下,领着他往前走了好几步,直接来到那母子面前。 见丁珊珊面色不善,刁妇吓的往后退了两步,现在她心中已经起了危机感,但仍旧强装镇定 “丁珊珊,你干什么!不过是几句话而已,谁听到我儿子说了,说不定是你家的小崽子,怎么瞎掰,想污蔑我儿子呢!你还想打架不成,我告诉你,就算打架,我也不怕你!” 之前刁妇虽被丁珊珊讹了十两银子,还被抢走了二两,那是被威胁,不想让自己儿子见官耽误了前程,所以才压下满心怒火,不得不打落牙往肚子里咽。 那次她还被丁珊珊给一顿好打,但她觉得之所以挨了打,不是丁珊珊打架有多厉害。 是当时李博文正拎着她的衣领吓唬她,丁珊珊这豆大一点的丫头是狐假虎威,趁她不备下的黑手,才被这死丫头片子给得逞了。 不然自己长得身宽体胖,现在那李屠夫不在,没人护着这死丫头,她们两个一对一动手,这死女人也没那本事能打得过她。 打量着丁珊珊这苗条的小身材,就是没个长开的小丫头,瘦的跟个麻杆似的,再怎么蹦达也白费,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 自己的儿子也比李博宏能打,就算加上李博武那个刚能下地的病秧子,他们母子也不惧着他们几个。 今天他们可没把柄在丁珊珊手里,丁珊珊要是敢对她怎么样,绝对是自讨苦吃。 该着刁妇有眼不识金镶玉,又犯在了丁珊珊这个一点亏都不吃的女人手里,还学不会长记性,真是人要作死,老天爷都拦不住。 丁珊珊一眼没看她,就当她是在放屁,对李博宏嘱咐,“博宏,你记住了,以后谁再敢欺负你,对方骂你,你就打他,对方打你,你就往死里打他,打死了都没事,有嫂子给你兜着,自己不挨欺负就行。” “不用害怕,现在嫂子就在这呢,给我上去打他,打到你出气为止,今天咱把所有气都出了。” “你就放心大胆的打,打坏了嫂子给他治,他再欺负你,你就再打,打到他不敢再欺负你为止,不怕没命,不嫌受罪,他尽可以欺负你,咱家出得起这笔钱!” 李博宏对自己嫂子的话深信不疑,即便丁珊珊说的话并不符合逻辑和道理,他也坚信听嫂子的没错。 虽然之前他和对方动手打了一架,自己用了全力,比起从前只能单方面被打,现在好歹和对方打了不相上下。 但只要嫂子开口让他打,他就再打,正好之前那口气还没出完呢,也没打够,嫂子是不会让他吃亏的,他相信嫂子! 丁珊珊当然不会让自家孩子吃亏,更不会辜负李博宏的信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她现在可是有内力的人,经过,捏碎过线板子,拍死过蛇,以及昨天晚上,平地草上飞的事件后,她对自己的内力,可是非常有信心的,还不信今天收拾不了这刁妇母子俩了。 在李博宏恶狠狠的向那黑胖少年扑过去的同时,丁珊珊手心里,荡漾出一股让人不易察觉的力道,贴着李博宏的身侧推了出去。 李博宏是嘛事没有,但这股力道,却打在了那黑胖少年的身上,毫无准备的对方,立刻被推得一个趔趄,身形不稳,半跪在了地上。 只这一个动作,就让李博宏占了先机,扑上去死死将少年压在身下,抡起拳头就是一阵狂打,边打边骂,“你个不要脸的孙大胖!你欺负了我这么多年,你还撕了我的书,还敢骂我嫂子,我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欺负我!我让你欺负我,我打到让你不敢再欺负我!” 黑壮少年被李博宏压在身下狂打,失了先机,李博宏现在吃了丁珊珊给他药,除了瘦弱的身体,不能快速改变恢复之外,周身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这次一点没吃亏,就是单方面虐打对方。 打的那叫孙大胖的黑胖少年,抱着头一个劲的痛苦哀叫求饶,“对不起,李博宏,别打了,别打了,我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了!” “别往我脑袋上打,太疼了,求求你了,赶紧放开我!我以后看见你绕道走,我不上学了,我不上学了,我不上学了还不行吗?你别再打我了,我再也不敢欺负你了!………啊,好疼!…………” 丁珊珊都护着自家孩子,刁妇当然也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吃亏,在李博宏扑上来的同时,就要冲过去护着自己的儿子。 丁珊珊早有准备,怎么可能让她得手,只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就将她抡出老远。 第100章 蛮不讲理,恶人就得恶人磨 见自己儿子被打的抱头求饶,刁妇心疼的不行,虽然她为人刁钻刻薄,但母亲护着孩子的爱没有泯灭,立刻大骂着往上冲。 “丁珊珊,你太过分了!是你说私下了结,要带我们来医馆的,可却把我们诓到这没人的地方,让你弟弟打我儿子,你赶紧让李博宏放开我儿子,我儿子要是有个好歹我饶不了你,我要去报官,让你们都吃官司,告你一个草菅人命!” 在她大喊大叫,再度冲过来时,已顾不得自己受伤,也要把自己的孩子救出来。 听了她这话,丁珊珊不禁一笑,一挥手,只单手用力,又把她给甩出老远,这回直接一个腚墩坐在了地上,沾了满身满屁股灰。 旁边李博宏单方面虐打那少年的画面还在继续,但丁珊珊丝毫不受影响。 连李博武都淡定的站在不远处,看着眼前这一幕,他就知道,嫂子不会咽下这口气的,定要为博宏报了这个仇。 得知弟弟这几年来,没少被这些孩子欺负的时候,他心里也非常生气。 说白了,这个火正没地儿撒呢,正好就着这次机会,仇全报了,看着都痛快。 丁珊珊现在心情非常好,笑看着那连滚带爬,起来还要扑上来的刁妇。 “报官?呵呵,你说笑呢,刚才我可是当着崔先生,和全班孩子的面说的,这件事我们单独出来解决,我赔你医药费,你也是同意的。” “现在我们不是出来单独解决了,你儿子不过多挨一顿打而已,人也没死,算什么草菅人命?” “既然没死,我又没说不出医药费,医馆就在前边不远处,刚才咱不就说好,去医馆的吗?” “你放心,我不会说话不算话的,一会等博宏打完了,咱们还去医馆,多少药钱包扎费,我一概给你报销了,然后我们就私下了结完了,我又没想赖账,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想报官你就去,反正这事有崔先生和那些孩子这么大一堆证人呢,都能证明,我可是都认吃亏,一心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你和解的。” “反倒是这里四下无人,我还说,你儿子身上的伤,是自己摔出来的呢,跟我弟弟有什么关系?” “你看官府的人是会相信有一大堆证人的我说的话,还是相信空口无凭的你说的话。” 这番话丁珊珊说的毫无压力,本来就是,不就是蛮不讲理,颠倒是非黑白吗?像谁不会似的,谁怕谁呀。 听丁珊珊说出这样如此一番的话来,刁妇都快要气死了,又心疼自己的儿子。 这该死的丁珊珊,实在难缠,姓李这一家子,没个好东西,个个都是难缠的货。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死女人也一样的可恶,只要遇见她,就没讨到过好,上次折了12两银子,甚至是家里的一条狗。 这次她儿子又多挨了一顿打,刚才她就说,这死女人不会这样好说话,可还是大意了。 早知道,让她带着去什么医馆,刚才她就不应该同意这事私了,应该让她包赔儿子受伤的钱,把这钱要回来。 但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刚才丁珊珊把她抡到一边时,她就感觉到了,这死女人力气奇大,凭她是打不过丁珊珊的,想要救下自己儿子,不继续挨打受苦,就只能说软话。 眼下这个哑巴亏只能忍下,但这个仇,以后她一定会报回来的,这个丁珊珊,实在欺人太甚! 强压下心头怒火,看了一眼自己挨打的儿子,刁妇勉强用平静的态度对丁珊珊说,“现在的情况,怎么说都是你有理,是我们自己不好,不应该得罪你弟弟。” “现在两个孩子打也打了,我儿子也是吃亏最多的,你总不能真把孩子打死,再这样下去就出人命了,那你们就是杀人了。” “你弟弟气出了,就放开我儿子,我在这向你赔礼了,以后肯定嘱咐孩子,再也不找你弟弟麻烦了,只求你们放过我儿子。” 丁珊珊当然不能真的让李博宏把对方打死,好好打一顿,出出气也就是了。 等的就是这死女人的一番话,看李博宏就打的差不多了,一直高强度的运动,累的脑门都见汗了,一看就很痛快过瘾。 丁珊珊挑了挑眉,说道,“既然是这样,那这次的事就算了,但再有下次,你儿子再敢欺负我弟弟,就不是一顿打这么容易就能了结的了,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对李博宏说的,“博宏,打的差不多了,气出够了没有?出够了就歇歇,你受累了,你看你都出汗了,一会嫂子给你买糖吃去。” 丁珊珊这无耻的几句话,把刁妇气的都要吐血了,还不得不强压下心头怒火。 既然是丁珊珊开口了,也的确打的差不多了,李博宏这才意犹未尽的,从孙大胖身上起来。 虽然身上顶着伤,但语气也欢快不少,开心的跑回丁珊珊身旁。 “嫂子真好,谢谢嫂子,我所有的气都出了,我一定听嫂子的话,以后谁再敢欺负我,敢说哥哥和嫂子一个不字,我就往死里打他!” 丁珊珊唇角勾起满意的弧度,对李博宏的思想态度,非常认可。 “还是咱家博宏聪明,什么事一教就会,学的就是快,这话没毛病,恶人就得恶人磨,跟他们讲道理是不管用的,对待个别人,就得这个态度。” 这会,被拳打脚踢了好一会,打得浑身疼痛的孙大胖,被急忙奔过来的刁妇扶了起来,满脸都是委屈,眼泪都掉了下来。 “娘,我身上好疼,都被李博宏打伤了……” 刁妇也心疼万分,眼泪汪汪的,对自己的孩子只有母爱,再不复刁钻刻薄,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大胖不哭,没事,都是娘不好,是娘没本事,没保护好你,娘马上带你去医馆包扎伤口,然后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孙大胖也十三岁了,什么都明白,知道他们母子肯定打不过丁珊珊他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霸道,随便欺负李博宏了,不然也不会吃了这种亏。 第101章 打了场胜仗,今晚加菜 不敢再说什么叫嚣的话,都没敢要求丁珊珊赔医药费,和刁妇母子二人相互搀扶着,往医馆方向走去。 丁珊珊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她不差这点医药费钱,但李博宏被欺负的事,这口气必须得出了,她宁愿花钱买对方这顿打。 不过这罪就得他们自己受了,不然也不能让李博宏再打人。 这次,丁珊珊很大方的扔了一两银子过去给那刁妇,被对方手忙脚乱的接住。 冷冷的扔了几句话出去,“看你们娘俩能走能撂的,啥事儿没有,我就不跟着一起去医馆了。” “这是赔给你儿子的医药费,就算断胳膊断腿也够了,告诉你,只要我弟弟不挨欺负,我不差钱,至少赔医药费是够了。” “揍你多少顿,我都赔得起,你儿子要是不想受罪,就别再自己找打!” 说完这番话,丁珊珊没再搭理他们母子,“博武,博宏,走,咱们回家。” 李博宏虽然脸上也有伤,但并不严重,她从平台买点促进愈合的药膏,抹上就是了,肯定比这边医馆用的普通草药要好,孩子还少受罪,就没必要去医馆了。 看着丁珊珊几人走远的背影,刁妇搂着自己的儿子,满眼都是冲天的仇恨愤怒,外加怨毒,两家人因为孩子,这仇算是彻底结下了。 但丁珊珊根本不在乎,要是一直前怕狼后怕虎,被人欺负到头上来都不敢还击,那她就不要过日子了,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保护好自己这一家人,其他什么都不怕。 用奶奶说的一句话就是,还能听拉拉蛄叫唤,就不种地了是咋的。 丁珊珊并没有立刻带着李博宏回家,她没忘了刚才承诺孩子的事。 带着孩子,不止买了糖,还来糕点铺子,称了二斤好糕点,路过集市时,又买了一条三四斤重的大草鱼拎着,活蹦乱跳的,新鲜着呢。 而且在丁珊珊这里,没什么走到大街上不能吃东西,不然不文明没教养的条例,啥都没有自己感受重要。 李博宏今天都受了委屈,虽然气出了,但也受了点伤,给整的红眼巴叉的,她看着就心疼。 买完糖当即拆开包装,拿出了纯手工缠制的麦芽糖,先给了李博宏,让他吃着,然后又给了李博武,最后自己吃了一块。 可能是刚才狂揍了一顿别人出气,(李博宏揍的,跟她揍的一样)心情贼好。 麦芽糖吃到嘴里,都觉得格外香甜,剩下的糖交给李博宏拿着,让他边走边吃。 糕点不重,就她拿着,大鲤鱼就由李博武拿着,三人分别嘴里含着糖回了家。 迈着和平时一样的步伐,但多少带着点雄赳赳气昂昂的胜利者姿态,跟打了场胜仗似的 自从家里来了丁珊珊,对他们疼着宠着,凡事都有嫂子出头,舍不得让他们受一点委屈。 受惯了这种宠爱的李博宏,无时无刻,都幸福的犹如被蜜糖泡着,看着丁珊珊的目光满是崇拜。 嫂子的光辉形象,无人能代替,连他的亲大哥都不能。 被撕坏的那本书,不必特地去书店买,平台里就能复制。 丁珊珊第一时间,兑换了一管药膏,拿出来给李博宏小心抹上。 过一宿估计就能消肿了,但李博宏提起这件事,也很气愤,恨不得再揍孙大胖一顿。 说本来先生今天教了写字,有一篇字他写的很好,还受到了先生的表扬,说他孺子可教也。 他想拿回来给丁珊珊看,希望嫂子能开心,可却被那该死的孙大胖给撕坏了,让他怎么能不愤怒。 丁珊珊明白,孩子想拿自己的成绩,来给家长过目,那种希望家长表扬的心思。 只好安慰他说来日方长,只要他好好学知识,以后写了字,再拿回来给她看也是一样的。 反正今天他们气已经出了,这一仗打出去了,看以后在学堂里,谁还敢欺负李博宏。 在学堂熟悉了两天,今天崔先生还给李博宏留了作业,只不过李博宏因为打架的事,被丁珊珊提前领回来了,但作业也不能不写。 家里没那么多家具,不是丁珊珊不想买,是这小屋太小放不下,家具不像别的小东西,现用现往出拿都行。 但桌子买回来没地方放,怎么都能来回折腾,反倒麻烦,只能先凑合着用,等换了大房子再换。 李博宏写作业,把纸笔都放在一家人吃饭的桌子上。 丁珊珊在厨房做饭,李博武跟着帮忙,看丁珊珊准备了野鸡土豆炖蘑菇。 一盘血肠,蒜泥和酱油,一个血豆腐猪肉炖萝卜,今天买回来那条鱼也红烧了。 出锅的时候,色香味俱全,色泽红润,汤汁粘稠,用勺子盛出来。 均匀的撒在鱼身上,上面还飘着碧绿色的葱花和香菜,味道特别香。 丁姗姗边忙着刷锅,边和帮她烧火的李博武说着话,“博武,现在你的身体真是彻底好了,跟我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到学堂,又到镇里,然后又回来,都心不跳气不喘的。” “看来这药效真是挺不错的,博宏力气大了很多,你大哥看着都精神不少。” “今天出去你辛苦了,博宏也受了委屈,嫂子多做几个菜,给你们补养补养。” 李博武忽然说道,“嫂子,你对我们实在是太好了,就算父母对孩子也就这样了,得到嫂子的照顾,是我们兄弟几人的福气。” 丁珊珊对他一笑,“是我们一家人都有福气,才有缘分相识,还能成为一家人,在嫂子心里,你们就是孩子。” 其实丁珊珊是想说,在她心里,就把李博武和李博宏,当成自己孩子了。 本来,她这个十六岁身体里装的,是三十几岁的灵魂,看待这两个十几岁的少年,又是自己的小叔子。 俩孩子没爹没妈,是被李博文这个大哥带着长大的,个个造的挺惨,李博武差点命都没了,她来了以后,可不就当成自己家孩子照顾着。 现在的李博武比她大一岁,十七了,李博宏更是比她小好几岁,才十一岁。 第102章 跟你一起去,太有默契了 要不是李博文长相成熟,性格稳重老成,让她下意识的把对方当同龄人看。 他也才十九岁,比起在现代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这里的人全都早熟,承担的也多,十多岁就已经是大人了。 而现在的她,就是个软萌的小姑娘,这么说就是占人家便宜了,也不合时宜,所以,只能心里有,嘴上不适合说出来。 李博武闻言,微微一怔,随即应道,“嫂子说的是,是我们一家人的缘分,更是我们一家人的福气,我们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饭菜刚做好李博文就回了家,只是今天回来的时间,比平时要早一些。 他和张老大关系好,这事就没瞒着,反正早晚也得知道,但没说的那么仔细 就说在山上采到了一根灵芝,年头挺多,挺值钱,想请几天假去大点的州城,把灵芝卖了换钱。 张老大听了,也很为李博文高兴,说这几天肉铺他先一个人顶着,让李博文尽管先忙着家里的事,什么时候回来了,再来上工,今天还特地让他早回来的。 丁珊珊一听,觉得也是这么回事,虽然财不外露,但这镇上就这么点地方,他们这一家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多少也有点出名,又忽然一夜暴富,能买上房子了,对身边的人也不能没个说词,这样也挺好。 李博宏很快写完作业,收了起来,李博武在屋里擦桌子,丁珊珊就一趟趟往屋端饭菜碗筷。 李博文干的是杀猪的活,每天回来身上都会沾着些油污和血渍,整的油的麻花的。 把外套脱下来扔在一旁,洗刷自己,李博宏收好自己的书本,也过来帮丁珊珊。 一家人分工明确,可当坐在桌前预备吃饭时,见今天有鱼有肉,还有鸡这么多吃的,李博文目光略带惊讶。 他知道丁珊珊很注重营养,尤其一直强调,一家人身体都不好,吃喝必须要跟得上,才能把身体都养回来。 但今天这菜饭,是不是有点太好了?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儿了吗? 不等李博文开口问,李博宏便把今天丁珊珊一系列的光荣事迹,全都嘚嘚嘚的,跟他大哥仔细描述了一番。 这孩子说的,倒也都是事实,没添油加醋,但丁珊珊在他心中的光辉形象,实在太过让他崇拜,让他不为自己的嫂子身上增加英雄光辉的色彩是不可能的。 李博武也在一旁跟着一同说着,语气中都是认可嫂子和终于出气了。 但听完整件事,李博文却有些沉默,并没第一时间说出什么看法来。 丁珊珊略有不解,“博文,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是觉得今天我处理这件事的方法不妥吗?” 听丁珊珊这样说,连李博宏和李博武的目光,都聚集在李博文身上。 他们都觉得嫂子做的对,大哥应该不会因为这件事,责怪嫂子才对。 见他们误会了,李博文立刻说,“你们不要误会,珊珊,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觉得你这个做法太对了,我们李家的人,不能让人这样白白欺负了。” “这件事怪我,没教导弟弟,让他长成了这样唯唯诺诺的性格,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还手。” “还好有你在,帮我照顾弟弟,博宏,你就听你嫂子的,谁再敢欺负你,就直接打回去,你放心,大哥不会怪你的。” 李博宏心里浮起感动,重重点头,“我知道了大哥,以前我是知道大哥已经很累了,不想为家里再惹麻烦,也不愿大哥再心烦分心照顾我,才受了他们欺负瞒着不说的。” “但以后不会了,谁敢欺负我,我一定会还回去的,不让哥哥和嫂子操心。” 今晚的饭菜是难得的丰盛,吃完饭,一家四口全都吃的饱饱的,盆碗基本全空了。 收拾完那哥俩回屋以后,丁珊珊和李博文坐在炕上说话,“博文,你明天就要出门了,我还没出过远门呢,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李博文有些意外丁珊珊想跟他一起去,他以为,珊珊会想留在家里等他回来呢,但也不会反驳。 “好,那你跟我一起去,定州城比这里的镇子要繁华不少,等换了银子,也该好好给你置办几身好看的衣裳和首饰。” 丁珊珊摇摇头,“我倒没往这方面想,只是我从小到大,最远只来过镇子里,其他地方都没去过,不想自己变成井底之蛙,想看看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刚好有这次机会,又有你陪着,不然我不会一个人去的。” 这话说的没错,要是没人指路,在这又没手机又没导航,的不开化古代,丁珊珊要是敢一个人出去,她这个大路痴,十有八九是回不来了,非走丢了不可,她可不敢冒这个险。 李博文自然而然的握着丁珊珊的手,“你没这么想,是你没这么想,但我是这么想的,珊珊值得最好的一切,那我们明天早点出发,家里就交给博武和博宏照顾两天。” 丁珊珊点头,目光与李博文的对上,二人之间,略微沉默了一会,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出了些什么,各自有话要说。 “博文………” “珊珊………” 二人同一时间开口,但听到对方也有这个意思后,又再度开口,还是异口同声。 “你先说………” “你先说………” 这默契度实在太好了,把丁珊珊自己都逗笑了,气氛也轻松了下来。 李博文主动说道,“珊珊,你有什么想法就说,你先说,然后我再说。” 丁珊珊点头,“其实也没什么,博文,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既然你我都认可了对方,我也想对你多些了解。” “我就是想知道,你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武功,你和博武,博宏,真的只是普通的农夫吗?” 丁珊珊有此疑问,是李博文早就知道的,他的小妻子看似出身平凡,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但却很精明,也通情达理。 在夫妻二人交心以后,有些事,他并没有想再瞒着丁珊珊,只是这样的话,总需要一个契机,如果贸然说出来,还会显得不合时宜。 第103章 他的身世,王府世子 正好今天珊珊说了,他也不再隐瞒,“珊珊,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你知道恒山派吗?” 丁珊珊顿了一下,然后点头,“知道,曾经无意间听说过一次,听说恒山派,好像是一个很大的江湖门派,再多我就不知道了。” 前主本来就是一个从小蜗居在山村里的村姑,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到镇里,这件事还是凑巧知道的,后穿来这里的丁珊珊,当然也不会知道更多。 李博文默认,“是,恒山派虽是武林的门派,但在武林中享有盛名,门下弟子皆以行侠仗义为己任,颇受人尊崇,也可以说是武林的泰山北斗。” “现如今的恒山派掌门云飞天是我师父,我是他收的第一个弟子,也是恒山派的大师兄。” “我师父与我父母,曾有几分交情,看我是个练武之才,所以我从小就被师父收为弟子,在恒山派长大。” “我的一身功夫皆是师父亲自传授,是后来家中忽生变故,才临时回到家里的。” “后来父母双亡,我就带着两个弟弟四处讨生活,也再没回过恒山派,只在两年前给师父写过一封信,已经几年没和他们有联络了。” 李博文话不多,三言两语,就把他会这么高深武功的事,交代的很清楚。 丁珊珊略微沉吟一下,还是问出了口,“既是如此,那你父母他们………” 其实丁珊珊想问的事有很多,因为李博文身上的秘密,本来就多。 如果没机会,也就先这样了,现在正巧有这个机会,她已经和李博文是一家人,当然也想了解自己枕边人是一个怎样的人,只是一时间不知道该问哪个好。 但见她刚提了个头,李博文的面色就微微有变,她不知是为什么,但也不好继续死揪着问,话音只能戛然而止,硬生生的转折开来。 “我只是随便问问,你要是不愿意说就算了,时间不早了,我们………” 见丁珊珊似是误会了他,李博文赶紧收敛自己的思绪解释,“珊珊,你不要误会,我没有不愿意说,你真心跟我过日子,与我托付终身,你我夫妻真心相待,我怎会与你藏着私密,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毕竟事关重大,我不愿意你跟我背负压力。” 见他的确不是这个意思,这里面似乎还有很大隐情的样子,且看李博文刚才的面色,应该绝对不是好事。 丁珊珊小手搭上他的大手,安慰着他,“既然你说我真心跟你过日子,我们是夫妻,就该夫妻同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的压力就是我的压力。” “你不愿让我背负压力,但在你背负压力时,我就有责任和你一同背负了。” “我感觉得出来,这应该是一件让你不是很愿意面对的事,但也已经发生了,你要是愿意说出来的话,我就和你一起想办法。” “我们一起面对,总比你一个人这样苦撑着要强,相信一定会有解决办法的。” “你要是还没想好怎么说也没关系,那就再冷静一段日子,然后再说好了。” 得到丁珊珊的安慰和理解,想起几年前那件事,李博文的心似乎得到了安慰,也没有那么痛了。 目光微垂,他这样的男人,难得也有声音幽幽的时候,“珊珊,你说的对,我们就该夫妻同心,这件事也不能一直瞒着你。” “其实我真正的身份,的确不是一个村夫,我是京城信王府的世子,信王爷是我爹,信王妃是我娘,二弟,三弟,也是王府的少爷。” 迎着丁珊珊惊讶了一瞬间的目光,李博文继续说,“我因为从小是块练武的材料,被师父看中,六岁起就到恒山派拜师学艺,一年只会回家两次看望爹娘,其余时间都是在教派之中。” “我离家之时,二弟才4岁,博宏还在娘的肚子里没出生,但爹娘恩爱,爹这一生只有娘一个妻子,没有任何妾室,信王府一派和乐融融。” “可我爹并不是皇上的亲弟弟,之所以被封为王爷,是祖上世袭的王位。” “我们李家的祖上,是帮助陈国圣祖打下了这片锦绣河山的功臣,劳苦功高,与圣祖皇帝有八拜之交,先祖还是圣祖的亲妹夫。” “据说他们二人在圣祖称帝之后,都称兄道弟,推心置腹,圣祖亲口下旨允诺,只要陈国还在,还是陈家后代为帝一天,李家的世代子孙,就皆享亲王尊位荣华,世袭更替。” “李家的男孩,也是每一代都有被选中入宫,为皇子和太子伴读的,从小和皇家子弟一起读书,一起长大,我爹也与当今皇上年龄相仿,有过几年同窗之谊。” “到我们这一代,因为我从小上山学艺,入宫为皇子伴读的就是博武,他的文采也很好。” “据我所知,我们李家和皇家之间的关系,一直都还好,李家世代出将才,我爹也文武双全,还曾披甲上阵,为国征战过,得过当今皇上的嘉奖。” “王爷封位并非虚名,是实至名归,但爹毕竟是异姓王爷,皇家无亲情,当今皇上生性多疑,连自己的亲兄弟都信不过,何况我爹一个外人。” “即便爹得胜还朝以后,立刻交出兵权,以示忠心,也不能打消某些人的怀疑和防备。” “因为我在教派之中生活长大,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清楚,只是有一天得到一封急报,说我爹欺上瞒下,勾结朝臣,结党营私,试图篡位谋反,人证物证俱在,证据确凿,被当今皇上判处全家处斩,下了大牢,朝廷已经派人来抓我了,让我赶紧逃走,我就只接到这一封信。” “但我没逃走,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弃家人和爹娘不顾,独自逃生,我要回去救他们。” “所以征求师傅的同意之后,我立刻日夜兼程的往回赶,可还是来不及了。” “等我赶回去时,王府已经毁于一旦,死伤无数,我只来得及救出被家里护卫们,拼死救出来的两个弟弟,爹和娘都已经惨死在了王府里。” 第104章 朝廷钦犯,情急乱说话 “博宏还小,救他出来的时候,他一直都被点了昏睡穴,所以这件事没为他留下多大阴影。” “但博武却被人害的中了剧毒,奄奄一息,是我拼尽所有内力,才把他体内的毒封在双腿之内,暂时保他一命。”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来,他才会双腿残疾,不能走路,这些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如今想起来,我仍旧觉得像一场梦一样。” “因为不在家里,这里面具体的事情我并不清楚,虽然我很想查明爹娘的死因,还我们信王府一个清白。” “我相信,爹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一定是有人栽赃陷害,要害我们信王府。” “可在那种情形下,没有证据,就算我回去申诉,也只是白白搭上一条性命。” “爹娘已经不在了,我一定要保住两个弟弟,只要留得命在,相信总有机会为爹娘洗刷冤屈,还二老在天之灵一个清白。” “好在我从小离家,基本不怎么回去,也没人知道我的长相,我和爹娘长的也完全不像。” “我后来索性蓄须蓄发,遮掩自己本来的容貌,给两个弟弟也都做了伪装,我们也不敢再回京城。” “我只能带着博武和博宏日夜兼程逃离,几经辗转,换了好几处地方,过了近两年颠沛流离的生活,风声才渐渐不那么紧了,最后落脚在了这片镇子上,才暂且稳定。” “期间因为博武体内的毒素,十分难以拔除,我用内力都逼不出来,我只能想尽一切能想尽的办法,走到哪就在哪找活干,挣钱买药,勉强维持他的生命。” “就这样过了两年,博武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人也瘦弱不堪,我却没什么办法能救他,只能勉强保住命。” “随着年纪渐大,两个弟弟的容貌,略微有所改变,我才敢让他们用真面目示人。” “因为怕连累师傅和师门,我根本就不敢带弟弟们,回恒山派去求助师父。” “江湖中人一向不与朝廷为敌,我身上又有一个通缉犯的身份,恒山派也保不了我。” “我只在两年前,往恒山派给师父写过一封信,说我很好,弟弟也救出来了,让他老人家不用惦记。” 说到这,看丁珊珊一直沉默着没有什么表示,但双手却和他交握着。 李博文心里,渐渐升起一丝温度,“所以珊珊,我以前虽然是信王府的世子,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什么都不是,还背着一个朝廷通缉犯的名声,还不如普通的村夫,好歹有个清白身份。” “现在只是暂时安定,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份暴露,朝廷就会派官兵来抓我们,但我绝不会束手待命。” 我还要留着这条命,保护弟弟,为爹娘申冤,但可能又要过上颠沛流离,四处逃亡的日子。” “如果不是实在,家里没个女人照顾不行,我也不会买那几个女人回来,我从来没想告诉她们我的身份。” “直到遇见了你,你在我心里是无可替代的,我愿意和你坦露一切,希望你能理解我,其实我的这种情况,本不想连累任何人。” 说到这,李博文顿了一下,但目光却看着丁珊珊,浮起一丝温柔情意。 “但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上了你,我此生做事,从不后悔,这件事也一样,做了就是做了,我庆幸老天眷顾,娶了你这个好妻子。” “可对你来说,跟着我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委屈了,你有能力也过上更好的生活,不必和我担惊受怕,被我牵连,珊珊,我只希望你过得好。” “如今我已经是这个情况,朝廷钦犯的身份非同小可,如若被人知道,也会为你带来杀身之祸。” “你拥有平台,现在又身怀武功,不是普通弱女子,以后就算不回湾沟村生活,相信你也可以活得很好,不用受我拖累。” “如果以后,万一这一天真的到来了,朝廷的人找过来,你什么都不要顾及,也不要傻傻的陪我一块送死。” “先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知道吗?我不会怪你的,我会尽量先保护你,把你送走,我…………” 说到这,迎着丁珊珊淡然看着他的目光,一向粗鲁冷酷的汉子,第一次声音弱了下来。 没用丁珊珊开口打断,自己也有些说不下去了,因为丁珊珊的目光看似平静。 但李博文却敏感地从中感受到了,有两簇生气的火焰,正在跳动着。 丁珊珊这是第一次面对李博文时,脸色冷了下来,而且还指名道姓的说。 “李博文,敢情我刚才跟你说那些话,都白说了是不是?” “我都已经跟你说了,我们现在已经是一家人,夫妻同心,无论有什么事情,我都愿意跟你一起承担。” “不信你自己出去打听打听,有一个算一个,谁不知道我已经是你媳妇了!” “要真有一天东窗事发了,你都是朝廷钦犯,我就是朝廷钦犯的老婆,能好到哪儿去。”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吗?我跟你还能脱得清关系?你就把我想象成这种人?在危机关头抛下你们独自逃生?” 看丁珊珊果然是生气了,而且是很生气,说话语气都非常不好,这也是李博文第一次,见软萌萌的小姑娘发火。 虽说还是挺萌的,声音娇软,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但这话他现在不敢说出来。 只是心里有些酸酸的不好受,他当然知道珊珊不是那种人,但他却不想珊珊受他连累。 他怎么忍心让心爱的人陪他一起送死,但珊珊发了这么大的火,还说和他撇不清关系了。 这是在怪他,当初就不应该把她买回来,拉进他李家这个火坑,连累了她也变成通缉犯的身份了吗? 可当初,他真的没想那些,他根本就不认识珊珊,也没想过珊珊是怎样的一个女孩。 更没想过,他会真的喜欢上珊珊,只当买个普通村姑回来照顾家里,照顾两个弟弟一阵子。 实在不行,就当买个老妈子了,能收拾收拾家,做个热乎饭都行,使唤个两年就让她走。 第105章 两人吵架了 虽然这么做不太地道,但他从来不是一个善心大发的人,当然要以自己的事为主。 况且买卖人口是合法的,他又不是没花钱,直接把人抢来的,所以对买女人回来这件事,李博文并不觉得自己做的过分。 可面对丁珊珊就不一样了,他二人之间有了感情的牵扯,他是真心想把珊珊当成妻子的。 更舍不得让妻子离开,只是万一真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就算他们兄弟三人都身陷困境,他也要拼尽全力,甚至是自己的命,也要保住妻子,让珊珊逃出去,怎么也比一家人都搭进去强。 这种情况不发生当然是最好,但通缉犯的身份是事实,也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 今天既然说到这了,他就想提前把这事跟珊珊说了,他心里是真的这么想的,所以就这么说了。 刚才说的那些话,他都是强忍着心痛,为了妻子好才说的,不然他怎么舍得和珊珊分开。 “珊珊,真的很对不起,当初我只听说你性格很好,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我也不知道,我会喜欢上你,只想着把你买…………不是,是带回来,帮我照顾弟弟,你若实在不愿,就算你帮我个忙,到时让你离开就是。” “可是我没想到,我们之间……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你已经和我在一起,后悔也来不及了。” “现在我只想尽我所能,尽量的保护着你,不让你受到我们的牵连,我真的不是存心的。” 李博文本来挺聪明一人,也沉稳,可能是太过关心丁珊珊,反倒关心则乱,脑子不清楚了,愣是没搞明白丁珊珊为什么会生气,在这添油加醋,越描越黑。 丁珊珊就算左压右压,再强压着,现在心头这股火都压不住了,再跟这死男人掰扯下去,她自己就要被气死了。 这回丁珊珊是真生气了,话都没等李博文说完,直接冷冷的下地穿上鞋,气呼呼的起身就要往外走。 临走前冷冷撂下一句,“李博文,你真是好样的,脑袋都让驴踢了,算我看错你了!” 李博文一看,这还了得,被媳妇骂了是小事,只要媳妇不生气了,怎么骂都行,随便骂。 但媳妇这么气呼呼的,不明不白就要走,那可使不得。 赶紧一把拉住丁珊珊的胳膊,语气中带着焦急,“珊珊,你去哪?” 丁珊珊使劲甩着他,想把他的手给甩掉,态度非常不好,“你不是说为了我好,等到大难临头那天,让我独自一个人逃走吗?” “反正你也是个通缉犯的身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我早走晚走都是走。” “我这不就是在听你的话,打算离开你们家吗,省得你们哥几个以后有个三长两短的,再连累了我,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现在又拽着我,不让我走干什么?赶紧给我放开!” 两口子从小声窃窃私语,然后是大声吵架,现在都上升到连拉带扯了,里屋的哥俩,顿时就被惊动了,赶紧纷纷出来。 根本就没想到,感情这么好的大哥和嫂子,竟然会吵架,这是怎么了? 他们出来的时候,丁珊珊正死命的往下着,甩李博文拉着她胳膊的那只手呢,但无奈对方拉得太紧,就是甩不掉。 可能也是某人自己,根本就没实心往下甩,只是太生气了,在闹脾气,不然两人内力相当,就算过起招来,也不是没有离开的机会,又怎么能甩不掉呢? 但当局者迷,李博文一见媳妇生气,堂堂个身高九尺的汉子,被闹得六神无主。 他现在只知道,得死死拉住媳妇儿,不能让珊珊走了,急得脑门直冒汗。 “珊珊,你先别生气,咱们有话好好说,无论我哪做错了,哪说错了,我向你道歉,你要是真想离开,我不拦着你,但你这么气呼呼的离开我实在不放心,这都晚上了,你离开这儿能去哪?” 好么,本来前段话丁珊珊听了,火能稍微消消,可这后半段话,说的又没过脑袋,丁珊珊顿时火又起来了。 “李博文!你!………我爱去哪去哪,你管不着,反正不能露宿街头!” “你不是说了吗?离了你我也能过得好好的,我还能饿死自己是怎么着!” “你都打算让我一个人走了,还说这些没用的干什么,给我放手,别拉着我,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李博武和李博宏站在一旁,见大哥和嫂子拉拉扯扯,说着没头没尾的话。 一个死活要走,一个死活拉着不让走,嫂子更是气的脸红脖子粗的冲着大哥喊。 他们这当小叔子的,想上去拉架,都不知道该怎么拉,因为他俩根本就不知道,大哥和嫂子因为什么吵架了。 但见大哥李博文是难得的失态,一脸赔礼道歉,而丁珊珊又说出这些话来,连李博武的脸色都不好了,上前来,说话的对象正是自己的大哥李博文。 “大哥,嫂子说的是真的吗?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难怪嫂子这么生气。” 李博宏也在一旁急的不行,围着几个人直转圈,还不知道怎么劝他们。 眼看嫂子要走,这孩子急的眼泪都掉下来了,两只手死死拉着丁珊珊的一只手不放开。 少年声音哭唧唧的,“嫂子,……嫂子你别走,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大哥这么心疼你,怎么会让你走呢,你不能走,你走了我怎么办啊。” “嫂子,你要是走了,咱这个家就没了,我离不开你,你先别生气,有什么话慢慢说好不好?” 刚才还好好的,小哥俩在里屋休息,小两口在外面聊天,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弄得孩子哭,老婆叫的。 李博文已经一脑门子的官司了,最重要的事却一直没忘,那就是死死攥着媳妇的手,不能让媳妇走了。 丁姗姗现在正在生着李博文的气,一眼也不想看他。 但李博宏这个,自从她来到这个家就精心照料的小少年,两人之间的感情也是不一样的,是相互关心的姐弟情感。 第106章 赔礼道歉,坚定一家人 见丁珊珊这样生气,还是关心着他,李博宏摇着头,泪珠仍然滚落下来。 “我是男子汉,但我更需要嫂子,如果嫂子走了,再也没有人关心我了。” “为了留下嫂子,我不当男子汉都行,嫂子,我不能让你走,我不让你走……” 见丁珊珊心疼李博宏,火气好像也没那么大了,李博武看了看李博文,过来扶着丁珊珊。 虽然丁珊珊根本就不用他扶着,又不是七老八十,但这却是李博武这个小叔子对嫂子的一种尊重。 李博宏这孩子也有眼力见,立刻和自己二哥一人一边,扶着自己的嫂子,来到炕边坐下。 李博宏守在丁珊珊面前,坚持挡着前面的路,别的他都不管,就是不能让嫂子走了。 除了情况不一样,险些又回到了丁珊珊头一天来到这个家的情形,被人“监视”上了。 李博武想法略微有些多,给了自个大哥一个眼色,嫂子都气成这样了,都是大哥引起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大哥平时,都挺成熟稳重一个人,现在都被弄得六神无主,直冒汗。 嫂子脾气一直很好,这还是第一次发火,可见两人之间发生的问题矛盾不小。 旁人怎么劝,都是外人的话,也不如两人自己把这矛盾给解开 李博文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见丁珊珊好歹给了李博武和李博宏几分面子,没再气呼呼的要走,但仍旧不给他好脸色,将头转到一边去,以代表她还是很生气的。 那娇软软的小模样,虽然强做凶巴巴的态度,但却透着一股可爱。 李博文过来,双手握着丁珊珊的手,在丁珊珊生气,又想把手抽出去的时候,微微用了些力,坚持不让她抽走,但也不会捏的她手疼。 认真的说道,“珊珊,你别生气了好吗?你知道,你男人嘴笨,不善言辞,之前说了那么多话,都是面对着你,面对别人时,我都没有那么多话。” “要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做的不对,还是我的想法和说的话,让你觉得不开心,你说出来好吗?” “只有你说出来,我才知道自己错在哪了,我一定会改的,博宏说的对,这个家离不开你,我也不能没有你,你要是不在,我都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说完这句话以后,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李博文自己都不经意间愣了一下,之前没经历过今天这件事,他还没有那么深的感觉。 现在他才真正的意识到,原来,刚来到这个家时间还不算太久的珊珊,在给这个家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在他心里的份量,居然这么重了。 他这个人从不屑说谎,也不愿用谎言美化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也是一样的,他说的都是真心话。 但现在他忽然不确定起来,自己说为了珊珊好的话,说完后,自己能不能做到。 但现在他明白了,他想他是做不到的,不然也不会在珊珊生气,要走的时候,死活就是拦着,不让她离开。 要是不经过这一遭,他还在自欺欺人呢,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挺出乎他意料的。 但男子汉大丈夫,逃避从不是办法,他愿意面对。 听李博文终于说了几句正经的,也不再说着那些扎她肺管子的话了。 丁珊珊的火气,好歹能消了那么点,声音也没那么大了,但也气哼哼的说。 “刚才不是还有人说,为了不连累我,让我抛下你们,不管你们的死活,独自离开的吗?” “现在又说离不开我,离不开我你还说那些废话,你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李博文被丁珊珊怼的,脸色一红,顶着自己两个弟弟各异不赞同的目光,就差对他同仇敌忾了,只好承认了自己刚才说的话。 “你们两个不要这么看着我了,刚才我和你嫂子聊天,把我们家里发生的事,和我们的身份,都告诉她了。” 听完这话,李博宏没有多大反应,还是挡在丁珊珊面前,生怕嫂子走了。 虽然现在,看嫂子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离开了,对他而言,只要把嫂子留下才是最重要的。 嫂子是他们家的人,这些事情早晚都要知道,知道了是很正常的,他也非常坚定的相信,无论他们的身份是什么,通缉犯,还是越狱犯人,嫂子都不会离开他们,更不会嫌弃他们。 不得不说,就这方面而言,李博文看的,还没有李博宏通透的,这可能就是,越关心一个人,才会越患得患失。 李博武也有自己的想法,眉头几不可闻的皱了一下,看向自己的大哥。 “大哥,家里的事告诉嫂子我没有意见,嫂子是家里的一份子,早就应该知道了。” “但我相信,嫂子不会因为这件事就离开我们,或是怎么样的” “我们现在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说连累,嫂子早已经被我们连累了。” “就算真有东窗事发那天,与其劝嫂子独自逃生,还不如大家一起面对。” “嫂子这么有能力,就算真有危险来临那天,我们一家人逃生的机会也要大很多。” “嫂子是什么性格,我们都知道,她是不会在有危险的时候,把我们扔下独自逃生的。” “大哥,我们作为家人,更应该团结一致,以后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让嫂子生气了。” 被自己的二弟说了,李博文脸色微沉,倒不是生气。 而是现在,他有点无法面对珊珊,两个弟弟都能看明白的事,他却关心则乱,胡乱说话,惹得珊珊伤心了,的确是他的不是。 李博文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当着两个弟弟的面,也不在乎他大哥的尊严和面子,郑重向丁珊珊道歉。 “珊珊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实在太关心你了,不想你跟我一块出危险,才说了那些糊涂话。” “不然我怎么舍得让你离开我,在你说我们夫妻同心,要和我一起分担时,我就该明白的,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你都不会因为任何原因离开我。” 第107章 三生有幸,嫂子真厉害 “以后我们一家人就有难同当,有事情一起面对,就这一次,我保证绝对没有下次,我以后不会再说这种糊涂话了。” “我们是一家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别生我的气了,原谅我这一次,行吗?” 看着面前站着的李博文,一米九多的身高,肩宽背厚,身材健美,像一座巍峨的高山一样。 此刻现却在她面前,一副伏低做小,真心承认错误的态度。 再严重点也可以形容成,像受气的鹌鹑,除了和鹌鹑体积不太一样。 丁珊珊不知怎么,先前的那些气和火瞬间全都没了,忍不住笑了出来,先前压抑的气氛也顿时轻松下来。 “好了,你看你这样子,挺大个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了你,既然你明白我的一番苦心,以后别再说这种糊涂话就是了,旁人都明白的道理,就你自己还糊涂着呢。” “就算你有个通缉犯的身份又怎么样,在我眼里,你就是你,和身份没有关系,你也别再想着让我独善其身,保重自己了。” “我刚才说的是真心话,我和你既然是一家人了,哪能撇得清关系,是不可能与你们分割开了,我也没打算要和你们分开。” “与其有时间纠结这些,想着怎么把自己摘出去,毫不顾念夫妻之情,有事先一个人跑了,还不如我们一家人团结在一起,人多力量大,没有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 “就像你说的,你爹一生清廉,忠君爱国,绝不可能做下叛国篡位的事,肯定是被人冤枉陷害的。” “异姓王也是王爷,权不重也位高,何况李家世代尊贵,已是半个皇家人,不是那么好扳倒的。” “能想办法陷害一个王爷家破人亡,做这件事的人,一定在朝廷里也有些身份。” “想为你爹娘鸣冤平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一件短时间内能达到的事。” “好在现在,你们的身份隐藏的很好,在这生活这么久没有暴露,也没有人怀疑过。” “像你说的,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没找到你们的踪迹,风声也不那么紧了。” “估摸着,朝廷八成都会怀疑你们是不是已经死了,住在这里你们暂时危险不大。” “但既然你们有着这样的身份,咱们一家人生活就不能太高调,万一太惹人注目,就不安全了。” “就先尽量低调的在这个镇子上生活,把大家的身体养好了,最重要的就是保重自身,别先把自己折进去,再找机会为你爹娘沉冤平反。” 说到这,见兄弟三人对她这番话都很是认同的样子,丁珊珊忽然开起了玩笑。 “我就说,你们兄弟几人容貌长相都不俗,身上还带着几分贵气,根本不像普通村夫,原来竟然都是小王爷出身,我这个村姑能有幸嫁给你这个小王爷,还算高攀了呢。” 丁珊珊笑着说出这几句话,其实是开玩笑的,可李博文却认真了,“珊珊,别说我现在早已经不是什么世子小王爷,不过是一个被朝廷通缉的通缉犯,不存在什么高攀。” “就算我是一国皇帝,有幸能娶珊珊你为妻,都是我上辈子积了德,三生有幸,我此生无悔。” 刚才丁珊珊心里有气,李博文尽可能哄着她,说了那么多话,她都没觉得怎么样。 可这股气劲过了,当着两个弟弟的面,虽然李博文没说过分的,但丁珊珊莫名就觉得,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博武那是多聪明的人,立刻就看出来,嫂子和大哥这是没事儿了。 他们的身份也说出来了,心头还放下一块大石,真的太好了,立刻说道,“大哥,嫂子,既然误会都解开了就好,我们就放心了。” “时间也不早了,明天大哥还要出远门办事,你们早点歇着,我和博宏也回去了。”说完,拉着李博宏就往里屋去。 临进屋之前,李博宏还看着丁珊珊,呲牙一笑,“嫂子真厉害,只有你能治得了大哥,大哥对谁都黑着一张脸,就跟你不敢,看着真过瘾!” “别废话了,赶紧跟我进屋,哪都有你,别耽误大哥和嫂子培养感情,要不以后有的你哭!” 李博武一把李博宏拽进屋的时候,里屋还小声飘出了这么一句话。。。。 虽说李博武已经尽量压低声音了,声音不大,但丁珊珊和李博文都身怀内力,里屋翻书页的声音都逃不过两人的耳朵,哪能听不见。 被自己弟弟说了这样的话,李博文这当大哥的,脸上顿时就有点挂不住了,立刻黑了一度。 倒是丁珊珊觉得挺好笑的,脸上带着笑意,还第一次伸手,捏了李博文那张黑沉的脸一把。 “你看你,老是黑着一张脸,我看博宏说的这话也没毛病,没事就多笑笑,总沉着一张脸,虽然看着挺酷的。” “但不笑时间久了,可是会肌肉僵硬的,那到时候再笑起来看着都不好看了。” 丁珊珊这番话说的,多带有调侃之意,甚至是真假掺半。 有的人天生爱笑,不说话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盈盈的,但有的人天生不爱笑,就是一张冷脸。 之前也没听说哪个不爱笑的人,因为时间长了不笑,脸就会变得僵硬,纯扯淡。 可没想到,李博文竟然相信了她说的,还真就若有所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像是在思考着,是不是以后应该多笑笑,让媳妇看着赏心悦目。 毕竟珊珊的审美和旁人不同,可是很喜欢他这张脸的,免得以后万一脸真的僵掉了,媳妇不爱看了怎么办。 他这动作,更惹得丁珊珊忍不住笑,“好了,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我开玩笑的,没有的事。” “时间也不早了,咱赶紧铺被躺下,我还想跟你说说,我有内力武功的事呢。” “刚才因为让你先说了,我就没来得及说,你想听吗?” “想听。”事关丁珊珊的事,李博文哪能不想听,两口子边铺被,边说着话。 躺下以后,丁珊珊小手一伸,还把天罗心经拿出来,给李博文过目了一遍。 她要是压根没练,丢在平台里也就那样了,既然练了就没打算瞒着李博文。 第108章 玄天圣教的来历,骑虎难下 只是这两天,家里一直比较忙,她也刚得内力,没空拿出来让他知道罢了。 李博文看过这本武功秘籍,了解了丁珊珊是怎么获得的以后,面色微微凝重,连睡意都少了几分。 “珊珊,我们在这住了两年多了,也没发现这个秘密,都没想过垃圾堆下会埋着这东西,反倒凑巧被你知道了。” “得了这本武功秘籍也是一种缘分,这的确是一本上乘内力功法,但你从小生长在这里,没怎么接触过外界,对玄天圣教可能不太了解。” “玄天圣教是很早就有的教派,教中男女教众皆有,是一个比较大的门派,教主也的确只有女人能担当,因为创教的人自己就是一个女子。” “只有女子才能修炼她留下来的天罗心经,继承教主之位,只是玄天圣教一直被武林正道人士视为歪门邪道的邪教。” “正邪不两立,当初正道武林人士也曾数次集结,想剿灭玄天圣教,但因为玄天圣教势力庞大,教众众多,最终都没能成功。” “这件事我也是听我师父说的,那时候我还小,等我记事了以后,恍惚记得师父曾说过,玄天圣教已经被覆灭了,但不是被其他教派覆灭,是他们自己内部出现了问题。” “即使这样,但仍旧有许多忠于圣教的教徒,他们隐藏在普通人之中,以各种伪装藏匿身份。” “前任教主死了以后,他们试图找到教主唯一的弟子,也是失踪许久的圣女,继位为教主,重新恢复玄天圣教。” “后来说是一直没找到,再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我也没再听师父提起过。” “听说当初那场变故以后,随着玄天圣女失踪的,还有玄天圣教的无上心法,天罗心经。” “在今天之前,我也不知这件事是真是假,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也早已没人再提起,但现在我倒是相信,这件事是真的了。” 李博文说完,将丁珊珊搂进怀里,郑重的说,“珊珊,既然你碰巧得到这个秘籍,也已经修炼了,就不要想那么多。” “只是要小心着点,别轻易暴露武功,以免引来麻烦,我也会保护你的。” 听李博文说完这些,丁珊珊心中有点小郁闷,本来她也没想那么多,捡到武功秘籍纯属偶然。 后来因为凑巧也好,因为什么也好,她也已经修炼了,想不到这其中牵扯竟然这么大。 她明白李博文的意思,以后让她用武功的时候自己小心点,万一到时一不小心暴露了,被中原武林人士发现,她用的功夫是曾经覆灭的邪教,玄天圣教教主才能用的,还不把她当成玄天教的教主余孽追杀才怪。 那到时,可真是危险重重,永无宁日了,还要连累一家人,这事就跟个定时炸弹一样,还真是个问题。 丁珊珊闷闷的说,“博文,我根本不知道,随便捡本武功秘籍修炼了,会有这么大的牵扯。” “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后万一有点儿什么意外,被有心人发现了,那不只是我,连带咱们一家人,岂不是都有危险了。” “早知道这样,管他什么武功秘籍,厉害不厉害的,我根本就不会练的,现在可怎么办?反正我刚练没几天,要不我就不练了?” 说出这番话时,丁珊珊自己都觉得,有点底气不足,功夫都练了,都刻进心里了,真的能说不练就不练了吗?那心法她也忘不了啊。 看媳妇儿已经都心情不佳了,粉嘟嘟的小脸儿,一脸郁闷,李博文赶紧把她搂在怀里安慰。 “珊珊,你不要担心,那些是没发生的事,别自己吓自己,我会保护你,不会让它发生的,我说出来,我所知道的事,是为了你的安全,不是为了让你害怕,我说的只是最坏的情况。” “况且,天罗心经虽是无上内功心法,比其他功法修炼的速度,要快上很多,也是这本功法其中的一个好处。” “但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开始修炼就不能停,不然轻则会功力尽废,成为残废,严重者经脉尽断,死于非命。” “即便侥幸能保住命,也会生不如死,但只要持续修炼,直至功力顶峰,武功大成之日会很有好处,对身体是没有什么伤害的。” 听后果这么严重,丁珊珊更头疼不已,还不得不接受,她可不想当残废没命。 “我竟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我算是上贼船下不来了,做人真的不能贪小便宜。” “我就是巧合之下才修炼了这本书,又不想当什么玄天圣教的圣女教主,只能以后小心点了。” 一天下来,丁珊珊也有些疲倦了,要不是和李博文聊到天罗心经,牵扯出这些事,她现在八成都困的直接睡着了。 声音中带着浓浓的睡意,“不行了,博文,我太困了,咱们赶紧睡觉,我受不了了。” 李博文轻抚了下她的后背,“都是我不好,拉你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睡。” 丁珊珊闭上眼睛,便沉沉睡去了,只余李博文,看着她的睡颜,心中略有沉思。 第二天一早,丁珊珊破天荒的睡着没醒过来,是李博文悄悄起身,来到厨房做的饭。 其实他个大老爷们,也不会做啥,只能架柴烧火,盛了一碗米,熬了点粥。 学着媳妇的样子,把鸡蛋篮子里的鸡鸭鹅蛋,一样拿出来几个,匀乎着,四口人一人两个,洗干净后,放在粥锅里煮上,把丁珊珊昨天提前拿出来的馒头热上。 昨天晚上饭菜都吃光了,有粥,有馒头,有蛋,一会吃点咸菜,就乎一口就行了。 在李博文刚把饭,放到锅里,锅盖盖上的时候,就见打着哈欠的丁珊珊,正在往身上穿最后一件外衣,推门走了出来。 “博文,我今天睡晚了,你怎么自己起来做饭了,我听见厨房的动静才醒。” 李博文往灶坑里添了一块柴,“我看你睡得香,没吵醒你,做饭而已,谁做不一样,只是我饭做的没有你做的好,只是熬了粥,热了馒头,你一会儿收拾好自己,等着吃就行了。” 丁珊珊笑了下,心情不错,“那好,那我就等着相公你下厨给我做早饭了。” 第109章 汗血宝马,价钱小贵 丁珊珊打了洗脸水,洗脸刷牙,然后把头发梳好,问过李博文,了解到去定州城一个来回,怎么也要四天时间。 就提前把保存在平台里的菜和肉拿出来一些,保证这四天的时间,李博武和李博宏兄弟俩在家有菜吃。 再算上每天都能捡回十几二十几个蛋类,怎么也够支持到他们卖完东西回来了。 一家人吃过早饭后,李博宏去上学,夫妻俩嘱咐了李博武几句,就出了门。 丁珊珊没出过远门,一切都得李博文带路,去定州城当然不能凭两人腿着走去,李博文先是带丁珊珊来了镇里的租赁市场。 这里往出租的东西不少,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只要交上足够的押金,就可以把想要租的东西拿走。 最主要的是,这里有牛马牲口往出租,但牲口贵重,要留下几两银子的押金钱。 看着李博文意思,是想在这租一匹马,两个人骑马赶路过去。 这个赶路的方法,丁珊珊没啥意见,但现在手里银子不多了,金币倒是还有很多。 想着万能的平台里,什么都能买,丁珊珊心思活跃,拦住了想上前问价的李博文。 把自家男人往旁边拽了一下,小声说道,“博文,咱们想要马匹赶路,也不一定非要花银子来租。” “我看这马往出租价钱不便宜,咱犯不上花这冤枉钱,自己买就行了,你说呢?” 看着自己媳妇眨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在看着他,其中的含义不用说李博文也明白了。 略一迟疑,同样小声回道,“这我倒是知道,只是我们现在刚要出门赶路,就大摇大摆的凭空牵出一匹马来,会不会太惹人耳目了?” 丁珊珊给了他一个眼神,继续咬耳朵,“那当然不行了,肯定不能凭空牵出一匹马来。” “但我们可以先辛苦一点,走路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确保环境安全,再把马买回来不就行了。” “到时候有人问起,就说在外边东西卖了钱买回来的,平台里的马不止价钱不贵,肯定也比这些马的脚力好多了。” 当然,后边这句话,是丁珊珊根据平台的一贯福利,自己猜的。 李博文一听,立刻认同了媳妇说的话,珊珊说的没错,是他大意了,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是自家媳妇聪明。 然后两口子咬了几句耳朵,一起出了租赁市场,两人都是习武之人,即便不刻意用轻功赶路,脚程也都不慢,而且走起路来,不觉得累。 差不多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就来到了一处远离民居城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树林儿。 李博文说,这里他曾经来过,除了像他们这种有事特意出远门的人,基本都不会出现人烟,是很安全的。 丁珊珊一点头,绝对相信自家男人的判断,在平台里搜索着马的买卖信息,同样也跳出一大堆,各式各样的都有。 而且,让她哭笑不得的是,竟还真有现代电视剧里所说的汗血宝马的存在,还明码标价,1500个金币一匹。 从图片和活体介绍小视频上看,马的样貌非常好,也很健康,膘肥体健,但这价钱着实吓了丁珊珊一跳。 自从在平台上购物以来,平台上的价钱,一直都不贵,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一件物品这么贵的,的确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虽然之前回收那些旧砖,手里现在不缺金币,但一直在往外花,积蓄也实在不多,只能维持暂时用的。 这马实在是贵了点,只是都决定买了,两人也走出来这么远了,现在要是忽然不买,估计她和李博文,就只能用两条腿走到定州城去了,那是不可能的。 算了,贵点就贵点,反正这马也不白买,且平台出品,肯定值这个价钱。 丁珊珊犹豫了一会,最终按下确认键,买了一匹膘肥体健,性情温顺的母马。 所有在平台买的东西,基本都是二手的,这次买的马,上面打的标签是,经营马场的老板经营不善,生意倒闭了,所以才出售手里所养的马匹。 而且还赠送了一套,配套的纯皮马鞍,作为赠品,也是丁珊珊选择这家店铺买马的其中一样原因。 现在买出来这匹马,二人就是打算立刻骑的,要是没有马鞍,还是不行。 在李博文的角度来看,自家媳妇站在原地,闭着眼睛沉默了一会,然后只见白光一闪,面前就出现了一匹枣红色的马。 打眼一看,此马神骏非常,棕毛光亮,特别精神,一看便是上等马,李博文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 即便他从前有个世子的身份,王府和恒山派,从不缺马匹,也没见过这种好马。 不愧是珊珊从平台里买出来的,的确比普通的马,要好的太多。 现代男人爱车,古代男人爱马,在现代,男人出门,有车是标配。 对古代男人来讲,有匹自己的马,就等于有单独的车,能拥有一匹好马,也属于成功男人的标配了。 买完马,收起平台界面,丁珊珊睁开眼,就看到李博文目光晶亮的看着这匹马,就知道他很喜欢,立刻就不心疼钱花的多了,只要李博文喜欢,她觉得这钱花的值得。 这匹不愧是汗血宝马,颇通灵性,刚买回来就知道亲近主人,先是蹭了蹭丁珊珊,然后还对李博文打了个响鼻。 马儿的鬃毛贴在丁珊珊身上,还有脖子上的肌肤,痒痒的,惹得她一阵轻笑。 “博文,据说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呢,平台上是这么介绍的,看着也挺不错,不如,咱们现在就试试这匹马脚力如何,怎么样?” 看到这匹马,李博文早就有些等不及了,他已经有好几年没骑马了。 一点头,一把抱起丁珊珊,一个潇洒的姿势,翻身上马,将丁珊珊护在他的身前,手里拉着缰绳,微微一用力,两腿一夹马腹。 得到主人的信号,枣红马立刻撒开四蹄,一声嘶鸣,往前方奔跑而去,原处只留下一阵马蹄翻飞,溅起的尘土。 这是丁珊珊第一次骑马,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也没骑过马,对此并不爱好。 不知是不是李博文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还是这匹马好,坐在这匹马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累,更不觉得颠簸,就跟坐轿子一样舒服。 第110章 到达定州城,仁心堂卖药 丁珊珊不懂马,不代表李博文不懂,驾马奔驰时,他就感觉得出来,这匹马和普通的马有所不同了。 他以前经常骑马,但也没骑过汗血宝马,可有些特征也听说过,他基本能确定,这匹一定是极品汗血宝马。 有生之年,能骑过这样一匹马,也算是人生中的一种幸事了。 手里握着缰绳,马儿稳稳的往前奔跑着,又稳又舒服,李博文低头看着坐在自己身前,乖乖依偎在他怀里的小媳妇儿。 娇小玲珑的身子,坐在他胸前,头顶只将将到他下巴,柔软漆黑的发丝,贴近他的胸口。 被马儿快速奔跑带起的气流,带着浮动起来,轻柔的来回触碰到他的喉结,有些痒痒的,让他的心也痒痒的。 他此生已经认定了珊珊,真希望早日能和珊珊,结为真正的夫妻。 想着这次定州之行以后,离这件事就不远了,心情大好。 李博文不由的嘴角勾起愉悦的弧度,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看着都不那么冷了。 一路上除了停下来休息,人吃东西,给马喂食,两个人仗着身怀内力,不觉得那么疲惫,基本都是在赶路。 晚上的时候,按照李博文规划的路线,准时抵达了一个镇上,找了家客栈,二人开了一间房,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临近中午的时候,终于到达了定州城。 这也就是按照他们的速度,外加汗血宝马的加持,才能到的这么快。 比骑普通马赶路的人,要快上好几倍,不然去定州城,非赶一天一宿的路不可。 现在陈国,国泰民安,也没什么战事发生,城门排查的并不严。 像他们这种良民,一副村里人打扮,守城门的士兵都没盘问就放行了。 进了城门以后,丁珊珊跟随李博文一路往定州城最繁华的街道走去。 从城门口到集市,渐渐的,街边的摊贩多了起来,也有各种各样的铺面,全都在开门迎客,街上景象一片繁华,欣欣向荣,大的州城就是不一样。 比他们所在的镇子繁华很多,甚至是繁华几倍,丁珊珊眨着一双眼,四处打量。 走在一旁的李博文,看自己的媳妇儿眼睛都要不够用了,说道,“珊珊,现在这里还不是定州城最繁华的地方,等会儿我带你去主街转转。” “我们卖完东西,就在这里住上一晚,明天再带你玩玩,下午再赶路回去。” 看四周看的正新奇的丁珊珊,有些不解,“住一晚?博武和博宏还在家里等我们回去呢,卖完东西,我们不赶紧回去,还在这住一晚干什么?” 李博文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丁珊珊的手,温柔的说,“他们两个也不小了,自己在家也没事,从前都是这么过来的,现在博武好了,更没事了,你不用担心他们。” “我们难得来定州城一次,你以前都没来过,当然要带你好好逛逛,四处看看了。” “要不是我还有工作,不能耽搁太久,就带你在这多住几天,等你玩够了再回去,这次没办法只能这样了,以后有机会我再带你来。” 李博文并没说多哄女孩子开心的话,但他说的话都很实在。 丁珊珊听到心里,就觉得开心高兴,脸上笑的灿烂。 “我就说,我问你来定州城一趟,要多长时间,你告诉我最快要四天,原来根本就用不了四天,你是故意这么说,要把时间腾出来陪我逛逛的。” “那我怎么能辜负你的好意呢,那咱卖完东西,就在这好好逛逛好了,看有什么新奇物件,也可以给博武和博宏买回去点儿,他们肯定会高兴的。” 见丁珊珊就是惦记着家里的两个,李博文无奈的摇头一笑,“好容易出来一趟,你不为自己想,就只惦记着他们。” 丁珊珊心情好,接过话来,“哪有,我哪有只惦记他们,我最惦记的可是你,你可是我男人,你放心,在我心里,你的两个弟弟没有你重要的。” 丁珊珊这番调皮的话,说的李博文哭笑不得,本来就嘴笨的男人,竟没接上话。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轻松且融洽,而且李博文以前来过定州城,只是没常待过,对这里虽不是十分熟悉,但找家大点的药铺,还是能做到的。 所以走了一段距离后,李博文就带着丁珊珊,来到定州城最繁华的街道上,最大的一家门面的医馆,上面写着仁心堂几个大字。 好,通常古代的医馆什么的,基本都是同济堂,仁心堂这些,符合又俗套。 二人把马匹拴在门口,从马鞍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包袱,里面包裹的,正是丁珊珊提前从平台里拿出来的千年人参和两只灵芝。 然后走进了医馆的大门,见有人进来,医馆的药童立刻迎了上来,“二位好,请问看病还是抓药?” 李博文面色淡然的看了一眼药童,说道,“我们不看病,也不抓药,是有些上等好货,想问你们药铺收不收,让你们掌柜的出来一下。” 在古代这里,药材都是纯天然的,也有好多人采到贵重的药材,来药铺卖药,都是常见的事,价钱少的药童基本就能定,但要是特别贵重的物件,自然得和掌柜的直接谈。 看李博文是行内人,手里又拿着包裹,药童也懂规矩,立刻笑着说,“那请二位稍等一会,小人这就去里面,请我们老板出来。” 药童说完,掀开帘子进了里间,里面隐约传来几声窃窃私语,没几分钟的时间,一大约三十几岁的男子,相貌儒雅,身材高挑,跟药童一块走了出来。 见了李博文和丁珊珊,立刻面容带笑,“想必来卖东西的就是二位?在下就是这家药铺的掌柜,二位想卖什么可以拿出来了。” 见李博文一点头,丁珊珊便把怀里的包裹放在了柜台上,轻轻打开。 因为是贵重物品,怕碰着伤着,包裹里面人参和灵芝,还包了几层。 直到丁珊珊把所有包装都打开,那掌柜的一双眼中,立刻划过一抹意外之色,然后就是狂喜。 第111章 压低价钱,想要强抢 虽然那丝狂喜,只有一瞬间,但也被丁珊珊收入眼底,心想明白,这掌柜的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一定很需要这些东西,那价钱这方面,应该就好说了。 李博文道,“掌柜的,我要卖的,就是这只人参和这两颗灵芝,这人参至少有千年之龄,两颗灵芝也差不多,是我们自己采来的,不知道掌柜的收不收?” 这种好东西,是个药铺都不会放过,那掌柜的立刻说道,“这位壮士说的没错,这人参和灵芝的品相都不错,二位能采得到,真是好运气。” “这几味药才难得,咱们店里就留下了,人参给壮士800两银子,这颗大灵芝也是一样,那颗小灵芝就600两银子,不知壮士意下如何?” 丁珊珊和李博文来卖药时,刚好药铺里没有什么人抓药,不然这罕见的场景,一定会有人围观的。 先不说能不能买起,至少也能见识一下,千年人参和千年灵芝长什么样,有的人一辈子都见不着呢。 但听掌柜的竟然给出了一个这样的价钱,李博文的面色立刻沉了下来。 “掌柜的是开玩笑呢,还是唬我不知道价钱,千年人参的价值,不用人说掌柜的也是内行人,比任何人都明白,至少也要1000两银子。” “千年灵芝也是一样,即便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让濒死之人起死回生,这等好东西,掌柜的想给这点银子就拿走,怕是不行,你还是加点价钱。” 见李博文什么事都处理的明白,是不会吃亏的,丁珊珊一直未开口,就乖乖的站在李博文身旁等着,一副小媳妇的样子。 只是心里暗自想着,不愧是千年的药材,的确值钱,按照现代的物价来换算的话,一两银子差不多能顶一千块钱买的东西。 那这千年人参值1000两银子,就是100万啊,那以后过日子是不用愁了。 掌柜的一看李博文虽然一身村夫打扮,看着就是个莽汉,却把事情说的头头是道,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样的人不好忽悠。 只好笑着说,“壮士误会了,你卖我买,价钱方面,自然是要慢慢商量的,你说的只是这几株药材的价值,但我买了药材以后,再卖出去,或者是救人,肯定中间也要有些赚头的,不然我就赔了。” “但既然壮士这么说了,我们今天有缘,这样,这只人参就加到900两银子,大的灵芝也是900两银子,小的灵芝700两银子,这些真的最多了,再多我就加不了了。” 听李博文刚才都那么说了,这掌柜的竟然还在这讨价还价,想少给银子。 少给100两银子,就是10万块钱呢,不知道价钱就算了,知道了价钱,这种亏丁珊珊说什么也不会吃的,就1000两银子,少给她一个子都不行。 不等李博文开口,就小手麻利的上去把人参和灵芝简单包巴包巴,小包袱系上。 迎着老板那意外的眼神,拿着包裹,拉着李博文就要走,“我男人说多少钱,就多少钱,你想低价收购我们的好东西,那不可能,大不了我们不卖了,定州城这么大,愿意要的人多了去了。” “我还不信全城都是黑店,就没有一家公平的了,就算没有,我也不吃这亏,不行我拿回家炖汤喝去,也不便宜你们!” 见丁珊珊二话不说,拿东西就要走,连说句话都空都不容,掌柜的可急了。 在丁珊珊刚一转身的时候,立刻眼疾手快的拉住丁珊珊的胳膊。 不知这掌柜的怎么想的,不止要拉人,竟速度奇快的,想抢丁珊珊怀里的包裹。 要不是丁珊珊身怀不俗的内力,普通人八成只会当这掌柜的是速度快了点。 但丁珊珊不是普通人,一瞬间就感觉到,老板伸过来的手,带着一股内力的劲风,当然,对方不是有意伤害她,只是意在抢夺她怀里的包裹。 那也不行,这简直就是明晃晃的抢钱,她大小姐从小长这么大,穿越过来的时间都算上,还没遇见这么明目张胆的抢劫呢,顿时心里就来了火。 一手紧抱着怀里的包裹,还要小心着,别把里面的药材压坏了,另一手运起内力,推出一掌,顿时将那躲闪不及的掌柜的,震的后退了几步,堪堪稳住身形,连包裹的边儿都没摸着,只余一脸震惊。 丁珊珊冷冷的看着他,目光中毫无温度,“掌柜的,你这太心急了点儿,买卖都没谈成,你还着急上手抢了,不知你们是开药铺的,还是开黑店的。” “但你抢东西之前,最好还是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能耐,别东西没抢到,再不小心丢了自己的命!” 李博文站在丁珊珊身旁,刚才发生的一系列事,电光石火之间,他也感觉到了。 事情发生的太快,他还没来得及出手,丁珊珊已经下意识的震退了掌柜的。 但媳妇儿被袭击,李博文的面色,也立刻冰冷了下来。 他本就带着一股粗鲁冷厉的气质,平时的时候,都尽量控制着不显露,让人察觉不到杀气。 虽现在刮了胡子,但这大块头往那一站,跟个黑铁塔似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让那已然是一脸震惊看着丁珊珊的掌柜的,也不禁身体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那是本能对强者的畏惧。 李博文上前两步,将丁珊珊护在自己身后,“光天化日之下抢东西,还想出手攻击我妻子,你当我们是好欺负的吗!” 他虽现在身份不能暴露,但也没沦落到让这么一个药铺的掌柜的打了媳妇,都不敢吭声的程度,谁敢动了珊珊,谁就是触及了他的底线,绝不姑息! 见李博文竟然发火了,一身煞气,上来就要对那掌柜的动手。 丁珊珊正犹豫着,要不要拦着自家男人,别把事情闹大了,他们身份敏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刚才那掌柜的也没讨到好去,连她衣角都没碰着,她也没吃亏,他们再去别家卖东西就好了。 第112章 被怀疑了,卖了个好价钱 谁也没料到,让人出乎意料的,却是掌柜的本人,先是抬手制止了药童看到有人要和药铺起冲突,立刻要去找人过来帮忙的举动,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然后目光略带惊疑,震惊,甚至是试探的,往前走了几步,眼神始终落在丁珊珊身上,好像他对丁珊珊这个人,特别好奇。 只是忽然感觉到,周身被一股杀气围绕上,才发觉李博文是真的急眼了,要对他不利,赶紧息事宁人。 “这位壮士息怒,在下不是有意的,这件事是有原因的,还请壮士容我说几句话。” 与此同时,丁珊珊也觉得有些不对劲,拉住了李博文,“博文,算了,我也没吃什么亏,且先看看他想说什么。” 有媳妇拦着,那掌柜的又道歉了,李博文这才压压火,暂且收敛了动手的意思。 但脸色仍旧不好,那掌柜的却注意不到这些了,只是看着丁珊珊,“这位姑娘,………” 话说了一半,想到刚才李博文说,丁珊珊是他妻子的话。 丁珊珊虽年岁不大,容貌美丽,却做一副妇人打扮,掌柜的只能改口说道,“这位夫人,在下冒昧请问,不知夫人刚才用的内力,是出自何种武功?” 听他这么说,丁珊珊目光立刻警惕起来,“我用什么武功和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告诉你,我们只是单纯到你这来卖药材的,既然你没有诚意想买,我们也不勉强,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李博文也和丁珊珊一个想法,怕是有人察觉什么端倪,对自家人不利,伤害到了媳妇,立刻将丁珊珊揽了过来,冷冷看着那欲言又止的掌柜的,“我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不买药材就算了,告辞!” 见二人冷冷说完就要走,掌柜的顿时以最快的速度,拦在二人面前,“二位且慢,二位,请先听我一言。” 李博文顿时目光更冷,一手暗自运转内力,已随时预备动手,“怎么,进了你药铺的门,还不让我们走了?想打劫吗,你以为凭你的这几下武功,可以拦住我们吗!” 见李博文又要发火,掌柜的赶紧解释,“壮士误会了,在下绝没有这个意思,刚才一切都是个误会,在下在这,向二位赔礼了。” “刚才的事情,的确是我太急切了,但在下绝对没有要抢二位东西的意思。” “实不相瞒,我现在急需千年人参,用以救人,但千年人参可遇不可求,本来我手里没有,正在发愁,刚好二位就来卖了。” “不止我们药铺,所有药铺都一样,收购药材的时候,尽量会把价钱往低压一压,大家都是做生意,为了自己挣钱。” “这人参的价钱,是我给低了,还请二位不要介意,但我的确很需要这药材。” “你看这样行不行,这只人参我给1100两银子,那颗灵芝也是一样价钱,但那颗小点的灵芝,1000两银子已经到头了,真的不能再多了。” 即便掌柜的这么说,又是赔礼又是道歉的,刚才他的举动也已经惹怒了李博文,药材卖给谁都是卖,就是不想卖给他了。 但丁珊珊心中却另有想法,拉了拉李博文的衣袖,目光看向李博文,“博文,这个价钱行吗?” 她对古代这些价钱不是很敏感,尤其药材这方面没接触过,但意思也是,价钱要是合理,卖就卖了。 见丁珊珊似乎另有想法,李博文缓了缓,微微点了下头,对那掌柜的说,“这次算你实在,如果不是一开始,你把价钱压得太低,我们也不会要离开。” “那就这个价钱,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准备银子。” 见老板的目光,还是若有似无的,在打量着丁珊珊,倒不是色眯眯的那种,但却带着探寻,李博文的面色顿时又黑了下来。 将丁珊珊护在自己身后,挡住身形,声音冷的如同掉下冰渣,“你再敢看我妻子一眼,我就把你眼睛挖下来,让你再也不能乱看!” 掌柜的立刻被李博文吓得一阵激灵,脸上不禁浮起一抹苦笑,“壮士息怒,在下绝无他意,我立刻去取银子,还请二位稍等一下。” 掌柜的说完,去了里间,只把药童留在外面看铺子。 丁珊珊和李博文站在铺子里,没有再开口说什么。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时间,掌柜的再度来到前面,手里拿着一摞银票。 “这位壮士,这些银票一共是3200两,都是整数的,我刚才已经点过一遍了,你自己再点点看看对不对。” 这也是到古代以后,丁珊珊第一次看见,银票是什么样的。 前主生活的苦,在她的记忆里,见到碎银子的次数都不多,何况是银票。 在她大小姐的观点看来,怎么说呢,这银票有点像抹了一层油的报纸,她可不认识这玩意的真假,就没开口,一切全权由自家男人做主。 李博文好歹也是王府的小王爷,相信应该认识这银票的真伪。 李博文当然认识,接过银票点了点,的确是3200两,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点了下头,丁珊珊就把怀里的包裹给了掌柜的,的确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东西卖完了,银票也到手了,两人多一刻钟也不想待在这里,立刻离开了药铺。 当他们离开后,掌柜的拿着手里的药材,目光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他的确不是要动手抢人家的东西,可需要千年人参,治病续命的是他的母亲,他不得不拦下这对夫妻,哪怕再加些银子,也要把药材留下。 但现在,他庆幸自己之前出手拦了那姑娘,希望是他想的那样。 离开药铺,丁珊珊有些心事重重,“博文,我知道你刚才已经不想把东西卖给他了,但看那掌柜的的意思,很需要这药材救人,一定会想尽办法把我们留下。” “我们要是不卖给他直接就走,凭他的本事也拦不住我们,但他要是情急之下,找了一大堆的人来抢,我们双拳难敌四手,不说能不能全身而退,就算能这件事肯定也会闹大了。” 第113章 疯狂买买买,定州城大扫荡 “我们现在身份敏感,事情闹大了对我们一点好处也没有,反正卖谁都是卖,他给的价钱合理,我们也没吃亏。” “但刚才那掌柜的伸手过来抢东西的时候,我下意识挡了回去,他的反应太奇怪了,应该是起了疑心。” “可我并没用什么武功招式,只是打出了一股内力,他怎么就察觉到了呢,还问我用的是什么功夫,弄得我心里慌慌的。” “该不会是那个什么圣教的人,把我认出来了?我才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不会这么倒霉?” 这件事,李博文心里也没什么底,因为那掌柜的的话,实在太反常了,但也得安慰着媳妇。 “药材卖的价钱很合理,还比别的地方给的高了点儿,我们没吃亏,只是我不愿让你受委屈。” “你要是不愿意卖给他,就算从药铺里打出来,我也会护你周全的。” “至于武功的事,只是打出一道内力,又没有武功招式,应该不会这么巧的,对你功力这件事,之前我也只是听说,了解的并不清楚。” “既来之则安之,也不一定像你想的那么严重,先别想那么多,也许只是巧合。” 丁珊珊也只能无奈的点点头,现如今事情都发生了,他们在这担心也无济于事,也只能这样了。 好歹药材卖了好价钱,他们两个,现在也算是有百万身家的人了,还是挺值得开心的,就算是在现代的时候,她手里也没有过这么多钱呢。 然后,两人找了家差不多的客栈,定好了房间,把马留在客栈里休息吃草料。 留下暂时花用的银票,其他都放进平台里,李博文就带着丁珊珊,开始在定州城逛起街来。 手里有钱,心里有底,胆子也大了,腰杆子也硬了,丁珊珊看到有什么东西,这里有家里没有又能用得上的,就疯狂买买买。 而且她发现,这里衣服卖的款式和花色,都比镇上要好几个档次,有几套打样子的,更是十分精美。 她的平台可以收录做过的衣服款式的信息,但也根据她做过什么样款式的衣服。 之前,她也只做过镇上的普通款式,定州城这的衣服,她是第一次看,平台里还做不出来呢。 女人爱美是天性,何况丁珊珊还是服装设计师,这次购物给自己买了不少衣服,还有布匹。 打算拿回去留着以后做衣服穿,李博文,李博武和李博宏的也都买了不少,还有些能用得上的东西,反正只要她大小姐看到的,几乎全都遭了她的毒手。 对他们的生活水平来说,银子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但李博文丝毫不心疼,看着媳妇买东西买的这么开心,跟在后面像付账的机器一样,一个劲的往出掏钱。 偶尔在丁珊珊不确定,该买哪样物品的时候,还会给一些意见,最后再敲定买哪个,或是索性就都买了。 然后,媳妇买的东西就都挂在了他的身上,临时客串了一把移动货架。 尤其是在布庄买的东西最多,实在拿不下,她也舍不得自家男人太辛苦,丁珊珊索性给了个地址,付完银子以后,让他们给送上门去。 因为消费多的人就有这个待遇,看看多方便,回去收进平台里就完活。 因为不愁拿,丁珊珊更是啥都敢买,凭着两人的好体力,直到逛的差不多了,买的买无可买的时候,两人竟还挺精神,没怎么觉得累。 今天买的那匹汗血宝马虽然非常不错,可也没少花金币,丁珊珊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肉疼。 来了一次定州城,心思不禁又活跃了起来,把自家爷们儿拉到一旁,如此这般的咬了一会耳朵,说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李博文听了后,竟还觉得自己媳妇想的非常对,还是珊珊聪明,不然他还没想到呢,这趟定州城不能白来,当然是能捞多少是多少。 所以,在这比镇子繁华好多倍,地界也宽广好多倍的定州城,这一晚上的时间,二人都没回客栈,趁着夜色,运足内力,在李博文的带领下,丁珊珊差不多把半拉定州城的破砖头都划拉没了。 也就是时间不允许,天亮了,不然看着平台里疯狂上涨的金币数额,丁珊珊还意犹未尽呢。 那可足足有3万多金币啊,看着都晃眼,比上次搬空了李员外家马厩的砖头,收入还翻了好几倍呢,这趟定州城来的大有收获。 甚至某女都在心中规划好了,再有机会,她一定要再来划拉砖头,就算没机会,为了金币,她也得创造机会。 辛苦了一晚上,二人略带疲惫,回了客栈,本打算第二天上午,再陪丁珊珊逛逛的计划也没能实施。 两人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直到睡了一个上午,才起来收拾好自己。 吃了东西,启程往回赶,来的时候两手空空,两人一马。 回的时候,还是两手空空,两人一马,只是钱包鼓起来了,仓库里也富裕了,感觉完全不一样。 但离开家的二人并不知道,他们只出来几天的时间,家里就出了意外。 而且还不是小意外,差点要了李博武和李博宏哥俩的小命。 在他俩往回赶的当天晚上,二人是来到客栈落脚的,本来依丁珊珊的意思,归家心切,是想连夜赶路的。 但李博文怕把媳妇累坏了,就是不同意,坚持要住一晚上客栈,让丁珊珊好好休息,第二天再往回赶,不差那一晚上的时间,晚上好好休息一夜,第二天中午就能到家了。 与此同时,家里的小哥俩也在睡觉,李博宏在外面上学,跑跑玩玩一天。 晚上累了睡得比较死,但李博武是比较精神的,大哥和嫂子不在,临走时候还嘱咐他,好好看家,照顾好弟弟,他一定要把家里看好了。 他刚睡着没一会,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屋里怎么会冒烟?难道是灶坑底的柴火没着完吗? 想想有点不太可能,这是大夏天,不怕炕凉,晚上要是烧多了,都热的睡不着,家里现在还铺着嫂子买回来的凉席呢。 他也没插烟囱板,那哪里来的烟呢? 第114章 蓄意谋害,终于回来了 忽然,李博武扑棱一下从炕上起来,赶紧披上衣服,穿鞋下地,掀开里屋门帘,来到正屋,也就是丁珊珊和李博文住的那屋。 把屋门打开,顿时大惊失色,只见厨房浓烟滚滚,他一开门,所有的烟全都扑面而来。 一时将他呛得睁不开眼,厨房不知怎么着起火来,应该刚着起来不长时间。 趁着火势不大,李博武赶紧冲出去把门打开才发现,原来火是从装柴火小木屋着起来的,现在厨房都被连累了。 木屋所有的柴火都着起来了,火光冲天,熊熊燃烧,在这漆黑的夜空中,格外明亮晃眼。 甚至又让他想到了那个夜晚,那个全府上下还未等被押入天牢,就惨遭杀害的夜晚。 也是这样一场大火,烧毁了整个王府,也让他彻底失去了父母,没了家,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火。 李博武强压惊慌恨意,跑进屋里,把被烟也已经呛醒了的李博宏弄了出来,不醒也得醒,再在屋里待下去,不被火烧死也得让烟呛死。 看自家竟然着火了,嫂子大哥又不在,李博宏吓得六神无主,紧紧拉着李博武的衣袖,“二哥,这是怎么回事?家里怎么会忽然着火了,这可怎么办,这样下去,房子就烧没了!” 李博武强自镇定,拉着李博宏,两人一人拿了个水桶,从水缸里拎出了半桶水,浇在柴火堆上。 可火势太大,浇上的这点水,也是杯水车薪,灭不了火。 李博武眉头皱了起来,目光闪过冰冷之色,已经猜到了,这场火不是天灾,而是人祸,用水都浇不灭的火,上面一定淋了燃油,是有人趁夜存心来放火,想烧死他们。 想到此,一把拉住跌跌绊绊,想要再拿水往上淋的李博宏,“博宏,别浪费水了,这堆柴火保不住了,就让它着。” “柴火堆连着厨房,我们赶紧趁着厨房的火势不大先扑灭了,把厨房保住再说。” 因为烟熏火燎,小哥俩现脸上已经一块黑一块白的,都是灰了。 李博宏又惊慌又害怕,还想嫂子,如果大哥和嫂子在家,一定会保护他们的。 想着想着,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和黑灰混在一起,脸上更是弄得像花猫一样。 但很听二哥的话,两人合力从水缸里打出水,把厨房连接柴火垛的火灭掉了。 这里离挑水的地方很远,水缸里的水有限,李博文临走时候,是把水缸打满的。 一缸水他们省着用,用了两天,然后缺水的时候,都是李博武去打水。 好在水是满的,不然现在先去打水回来,都来不及救火。 他们家住的偏远,离镇上有段距离,夜晚正是睡觉的时候,谁也不会出来,怕是这边着火,都没有人发现边的情况,放火的人,好恶毒的心肠。 好歹厨房保住了以后,哥俩也不可能再睡觉了,也没心情再睡觉了。 火也灭不掉,索性就在厨房门口,看着柴火堆着火,以免再殃及别的地方。 李博文一直都有,把柴火劈好摆在小木房里,方便家里人随用随拿的习惯。 正是因为这样,小木房里的柴火都快堆满了,现在却成了弊端,燃烧的时间就长,直到天快亮了,火势方才熄灭,竟整整着了一夜。 李博文和丁珊珊骑马赶回来时,火也才熄灭没多长时间,他们看到的画面,就是小哥俩可怜巴巴的坐在门口,守着一堆燃尽的木材,连厨房连接的地方,也被烧得乌漆麻黑的,草质的房顶都被烧掉了一大块。 厨房有一部分已经变成了露天的,要不是墙是泥坯做的,怕是墙都得跟着着了。 李博宏一脸难过无助的坐在那里,脸上左一道,右一道黑灰,都看不出原本的样貌了,李博武也不比他强多少,头发都被燎到了一绺。 丁珊珊顿时一惊,李博文也是一样,一手抱着媳妇儿,两口子从马上跳下来。 脚一落地,丁珊珊赶紧三步并两步的闯进了院里,没管别处,赶紧把李博宏和李博武,一手一个扶了起来。 “博武,博宏,这是怎么回事?家里怎么会着火了,你们怎么样?没被伤到哪儿?” 终于等到李博文和丁珊珊回来,看到了嫂子,李博宏强忍着没放声大哭,眼泪再度落了下来,“嫂子,你总算回来了!” 李博武神色不明,带着几份愤怒,“大哥,嫂子,火是昨天晚上着起来的,我确定做完晚饭,火星都收拾干净灭好了,绝不会引起着火。” “木屋的柴火里,有被人淋着燃油的痕迹,这场火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是有人存心放火,要烧了我们家,昨晚还好发现的及时,不然整间房都保不住了,火势太大灭不了,柴火都烧没了,好歹厨房保住了。” 听说是有人放火,丁珊珊怒火冲心头,恨不得马上把敢放火的人揪出来,但看这俩孩子造的这么惨,肯定受了很大的惊吓。 又不得不压下来,一切都没有李博武和李博宏的感受重要,赶紧拿出手帕,给李博宏擦着那,左三道又三道花猫一样的脸。 “好了,博宏别害怕,大哥和嫂子这不是回来了吗,不管是谁想害咱们家,这事都不会这么算了的。” 李博文面色沉沉,身上散发着森森寒气,还带着杀气,已然是动了杀机。 要不是两个弟弟机灵,提早发现了有人放火,也许他们回来看到的就是烧成灰烬的房子,和两个弟弟的尸体了。 李博文什么都没说,围着木房和被烧掉的地方,四周检查着,看还有什么痕迹。 得到了嫂子安慰,李博宏有了主心骨,心也放松了下来,但家里忽然着火了,还是有些害怕,毕竟他还是个孩子,“可是嫂子,咱家的房子都被烧了………” 丁珊珊安慰着他,“不用担心,房子烧了也没关系,只要你们都好好的就好,嫂子和你大哥,尽快去镇里找处合适的房子,咱搬进好房子里住去。” 第115章 后患无穷,已动杀机 这时李博文也检查完了,走过来说,“的确有人在这里倒了燃油,应该是蓄意放火,这里还有些没燃尽的油,还有翻墙的痕迹。” 看了看两个弟弟都没什么事,都没烧伤,就是造的都挺惨的,“你们没事就好,咱们先进屋。” 进了屋,丁珊珊又仔细问了李博武发现着火时的详细经过。 李博文在外边看看,先把汗血宝马拴在院子里,看水缸里也没水了,拿水桶打水去了。 家里现在没柴火,现去砍柴已经来不及了,李博武和李博宏又弄得这么惨,怎么也得洗洗,没有水不行。 屋里,跟李博武了解完情况,得知李家在镇上这几年,虽和镇里人不怎么来往,也没结过仇以后,就大致猜到了是谁跑到他们家来放的火。 他家最近的仇人,也就只有那屡次三番在她手里吃亏的刁妇了,想不到这娘们竟然敢干这事。 要是昨晚他们都在家,又都是不会武功的普通百姓,若是没人发现着火,也许他们一家都别想活着出来了,都得被烧死在里边。 这已经不只是两家人,闹了点矛盾那么简单了,都升级到了害人性命的地步,既然她自己找死,那就别怪她心狠手辣了。 好在现在是夏天,如果不全身洗澡的话,也不用温水,刚打回来的水就能用。 李博文打回来水,让两个弟弟换身衣服,把自己身上收拾了一下,洗掉了一身灰。 知道他们肯定没吃饭,现在家里这个情况也不可能做饭,就算能做,也也没那个心情了。 丁珊珊在空间里,直接兑换出了几管营养液,四口人一人一管灌进了肚子,里简单方便,快捷还省事。 之前她和李博武喝过那一次,本来还没啥感觉,后来才品出来,喝一管就能管一天不饿,中间你要是吃饭,也能吃的下去,但要不吃也不会觉得饿,丁珊珊觉得还挺神奇,现在就又派上用场了。 然后,也没想管被烧坏的厨房,都没想让李博文去打柴,丁珊珊直接说道,“既然已经这样了,就先不要忙别的了,博文,趁着现在有时间,咱们去镇上看看房子,反正早晚都是这回事,如果遇到合适的,就立刻买下来,我们全家搬到镇上去住,你觉得怎么样?” 虽然丁珊珊说的是问句,但看得出来,这次着火后,她已经不想继续在这住下去了。 李博文一点头,提都没提研究放火元凶是谁的事,他心里也和丁珊珊想的一样,猜到了是谁干的,两口子都在心里,憋着一股火,那家人在他们心里,已经是死人了,两人算想到一块去了。 “好,我们本就是要买房子的,这里的房子烧都烧了,也没有再修的必要了,我也正有此意” “之前听你提过想买房子以后,我就托张大哥帮忙打听,哪有合适的房子了,现在已经知道,有几处合适的往出卖,就是没去看过。” 说完对两个弟弟嘱咐,“你们没事不要出去,博宏今天也别去上学了,就在家里,一会我和你嫂子去学堂告诉一声就行了,然后直接去看房子。” 李博武应下,“大哥放心,我们哪也不去,你和嫂子快去。” 丁珊珊也是这么想的,先不让李博宏去上学,昨天房子都被人点了,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谁知会不会再有别的危险。 交代好了,两人马不停蹄的赶往镇上,先去学堂跟崔先生请了个假,就只说有事,也没说房子着火的事。 走在去镇上的路上,丁珊珊咬着牙说,“博文,我问过博武,你们在镇上住这几年没和任何人结过仇,要说与我们有仇的,也就是那死婆娘了。” “看来之前是收拾轻了,还敢跑到咱们家来放火,想烧死咱们一家,这种祸害是不能再留了,不然后患无穷!” 李博文牵着丁珊珊的手,微微紧了下,“珊珊,你不要生气,跟这种人生气不值得,只要是会伤害到我们家人,你看不顺眼的人,我不会再让他留在这个世上,惹你不高兴的!” 本来丁珊珊是现代人,从小接受的教育里,也没有杀人泄愤这种思想,人不犯我,没啥深仇大恨,她自然不会想杀人。 可这是对方先要杀他们的,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为了自保,保护自己一家人,这种人杀了也没什么,她连负罪感都没有,只觉得他们罪有应得! 和自家男人目光对视,感受到对方的关心,心里那口气不知怎么就松了下来,笑了下,“你说得对,为了那种人生气不值得,我也不会跟她生气。” “我就是心疼,博宏这么小就经历这种事,把他吓坏了,我们先去镇上看房子,最好今天就能把房子定下来,然后我们全搬到镇上去,等安顿好了,倒出时间,再去报仇也不晚。” 丁珊珊的意思就是,完全赞同李博文的想法,甚至还想一起跟着去,这差点害死他们一家人的大仇要是不报,她就不是丁珊珊,这才叫夫妻同心呢。 这处小镇不算太大,繁华程度只能算是一般,按照丁珊珊用现代思想来看,这里连个五线小城市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个县城。 房源是张老大帮着打听的,二人先来了肉铺,看张老大正在忙,李博文二话不说,就上手帮着忙活起来,连丁珊珊都没闲着,拿过一旁闲着的围裙扎上,有啥活就帮着干啥,干净利落。 见李博文回来了,张老大也不跟他们客气,笑笑打了招呼,然后赶紧忙着切肉卖肉,好一阵忙活完,客人也都走了,才倒出功夫说话。 他知道李博文去干什么去了,但关于钱财这个事,外人就不好多打听了。 李博文主动说了来意,不是来上工的,家里着火的事,不方便对外透露是有人蓄意放火。 就说是他们夫妻俩不在家的时候,两个弟弟烧火做饭,不小心把柴火垛弄着了,房子也受了牵连,厨房都烧透亮了,现在不能住了。 想尽快在镇里把房子买下来,让张老大托的那人,领着他们去提前打听卖房子的人家,去看看房子。 第116章 镇上看房,颇合心意 一听是这么回事,得知房子被烧了,但人好歹没事,张老大都觉得一阵后怕,关心了几句,他这边还要顶着铺子不能走。 立刻托了个知道路的熟人,带着李博文和丁珊珊去看房子,里外里,人家也跟着操了不少心。 丁珊珊夫妻道了谢,就开始跟着看起房子来,现在打听好了的合适房源,一共有三处。 格局都是独门独院的,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好多了,其中一处,面积不算很大。 他们家现在四口人住得下,是大三间房,有东屋,西屋,中间夹着厨房。 院里带了一口水井,还有一个小下屋,能放点杂物和柴火什么的。 小院子修理的挺规整,这里之前住的是一家五口,公公婆婆住一个屋,两夫妻带着孩子,住另外一头。 房子之所以要出售,是因为举家迁到别的地方去居住了,临走的时候,房子没来得及卖出去,现在是托亲戚帮着往出卖的。 来看房子时,也是这位亲戚来跟着看的,要价是五十两银子,但里面基本就是空房子,不带什么家具,想要住,别的东西都得自己置办。 地点也有点偏僻,离镇中央的距离有三条街,大约属于外环的房子。 第二处房子也是独门独院,面积比第一处要大上一些,格局基本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里间。 院里的面积也大很多,自己还能弄一块小菜地什么的种种,除了一口井以外,院里还有一棵枣树。 要说之前那处房子的地点属于外环,这里就属于内环了,出门两条街,就能走到镇里最繁华的街道,买东西什么的,比第一处房子还要方便不少,占着地点好,面积大的便利。 要价比第一处房子要高一些,总价是六十八两,里面林林总总,还给带了点家具,东西不算太新,但都能用,即刻拎包入住也行,卷了行李卷,来了就能住,缺什么可以自己再买也来得及。 在镇里,这样还算不错的房子都是这个价钱,上差下差差不了多少,在村里比这还要便宜,这个时代,房子纯纯就是用来住的,没有任何商用价值,价钱都不贵。 但看过这两处以后,丁珊珊却都不怎么太满意,她现在手里不缺银子,就想一次到位,买个好的住处,折腾一回不容易,谁家也不能老是搬家玩。 好歹也是换一回房子,不想屎窝挪到尿窝去,就大了那么点地方,家里俩大小伙子都大了,男女有别,住的太近了总归还是不太方便的。 何况李博文和李博武都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她和李博文也需要。 看完这两处,看丁珊珊好像还想再看第三处,带他们看房子的人,就主动带着他们,又往镇中心方向走去。 这次的房子和前两处的截然不同,一进大门,丁珊珊就眼前一亮。 红木刷漆的大门上,带着铁环门扣,看着还很新,进门就是一个宽敞的大院子,院里地面都是用红砖铺的,规规整整,有个装柴火破烂的小下屋。 下屋对面还有一个规整的马厩,房主介绍,这是之前他儿子特地修的,因为家里有马车要放。 这更方便了,丁珊珊以后不用再研究着买马车没地方的事儿了,马厩都是现成的。 除此之外,靠前一点的地方,留出了方方正正一块菜地的面积,现在正值夏季,里面还种着一些正季青菜。 菜地的一角,同样也有一棵粗壮高大的枣树,枣花刚谢不久,小枣子还没有结出来,都是绿叶,随着微风,轻轻飘动着。 院里就有现成的水井,与大院套成正比的,是大四间房子。 而且房子是分东西两个门儿的,也不是走一个厨房。 东屋进门就是客厅,摆放着红木的桌椅板凳,甚至精致的香炉,可以整套茶具还在上面。 然后是大卧室,对面是厨房挨着小卧室,里面还有一个小一点的次卧室。 大卧室和客厅在一面,小卧室和厨房在一面,进门中间是一条走廊。 丁珊珊一一看去,大主卧里是一铺通头大炕,现在正是阳光好的时候,开着窗子,房间里光亮整洁,看着都觉得心里亮堂,对面小次卧里是摆的床。 房主及时向丁珊珊介绍,这屋是床,虽然没有炕在冬天的时候,温度那么高。 但小次卧里面,是和主屋通地笼的,这座全清的红瓦砖房,墙厚保暖也好,冬天不进风,只要烧了炕,整个地笼都跟着运行起来,小卧室里一点都不觉得冷,卧室里空气都是热的,主卧室也是地笼。 再往里走就是厨房,也宽敞整洁,锅灶就有三四个,里面还兼并出了一个小房间,能堆放一些厨房的杂物,锅碗瓢盆乱七八糟的东西,地方还不小,作用相当于一个储存室。 参观完东屋,丁珊珊心里已经很满意了,一群人又去了西屋。 东西两屋的面积基本差不多,但西屋的格局和东屋完全不一样,西屋是没有厨房的,进门有一个客厅,布置的也很雅致。 除了客厅,还有大小四间房,有两间适合做卧室,因为没有厨房,是拿柴火直接烧炕的,比从锅底烧火烟通到炕热的还快呢。 看得出来,冬天这屋一定暖和,另外的一间是前主人用来做书房的地方,还有一张书桌和凳子,以及一些散乱的书籍没有收起来。 另外一间房大小和卧室差不多,但没做太多休整,类似杂物间,里面还堆放着一些杂物,东屋和西屋各走各的门,中间有一堵厚墙隔开。 别说他们是一家人,就算是完全不同的两家人住着,也是各不打扰。 而且因为地势高,这间房子采光还很好,四周的围墙修的高矮适中,既保护了院里主人家的隐私,不被外面的人窥探,又不会阻挡阳光照射进来。 就是再有人想打他们家的主意,对他们不利,晚上关好门,要是没有像她和李博文这样有功夫底子的,想翻墙进来,怕是也难。 以后安全系数会提升不少,方方面面综合下来,这房子实在太合丁珊珊心意了。 第117章 拍板买下,见色忘弟 而且地点也好,有点大隐隐于市的感觉,从大门出去,穿过前面的胡同,出去就是镇里最繁华的主街,想买什么东西都方便。 以后住在这里,李博文去上班近了不少,李博宏去上学,也要省不少脚程,孩子也不用早晨再起来的那么早了。 反正就是方方面面都方便,而这座院落,本来是房主自己住的。 房主是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家,因为妻子不在了,儿子又有了出息,搬到定州城去住了。 他一年比一年岁数大,就自己守着这处房子,儿子不放心把他留在这儿,要接他过去养老,所以这房子才要卖的。 他儿子经济条件不错,嫌从前住的房子不好,从定州城赶回来,亲自张罗着推倒旧房子,重新盖的房。 本来那时,想举家人回到这儿来生活,后来生意出现了变动,又决定不回来了,这房子就没用上,只是偶尔回来看看自己的老爹。 且这房子才盖了两三年,所以才处处都很新,枣树和水井是盖房子之前就有的,红砖地面是后铺的,特地留出了一块菜地,园子里的菜也是老人家自己种的,看出丁珊珊对这房子很满意,老人家介绍的也很仔细。 但比起之前几十两银子,就能买下的两处房子,这处房子无论是价值和地角都不便宜,要200两银子,不讲价。 丁珊珊一进来就相中了这处房子,在心里一核对,200两银子也不算贵,又看了看自家男人,见李博文对她点了下头。 明白老头没打算朝他们多要,房价肯定不能再低了,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在这里,无论是买房子,还是想买地基自家建房子,都得通过官府,这叫过了明路手续,到时候两方都不惹麻烦。 一个诚心想卖,一个诚心想买,两下一拍即合,老人家立刻就拿出了房契,和李博文两个人签了文书。 李博文给了银子,两人再一起到镇上官家那过个手续,这房子就算买完了。 而且得知他们今天就要过来住,老人还表示,屋里的家具和东西什么的,他都不会带走,他本人现在也是住在自己弟弟家。 房子卖完了了了心思,他也要离开去儿子那了,以后房子就是他们的了。 丁珊珊开心极了,在李博文和老人去办手续以后,张老大拜托带他们来看房子的那个熟人,当然也不能用人家白跑一趟,跟着忙忙活活的这么长时间。 丁珊珊拿锁把门锁好,两人一块出了门,特地到街上割了一块肉给人家拿回去,以表谢意。 在镇上生活的人,大多比在村里生活的条件要好些,但二斤肉礼也不轻。 对方推拒一番,然后收下了肉,高兴的离开了,觉得今天没白跑一趟。 丁珊珊比他还高兴了,现在并不差那一块肉钱,主要买到了合适的房子,这回一家人有地方住了。 回头在刚才买肉的铺子上,很大气的称了一扇排骨,还有十斤猪肉,一高兴,把猪头和四个猪蹄子也给包圆了。 这里猪头肉和猪蹄子,虽也有肉,是能卖的,但比起好肉价钱要低不少。 是大多数吃不起好肉人家的选择,但丁珊珊买,纯粹就是爱吃,古代人现在哪里能明白,现代人吃东西的精华。 他们觉得不好,不值钱的东西,到现代的时候,可是比正儿八经猪肉都贵的好东西呢。 一扇排骨,四个猪蹄子,加上一个猪头,还有十斤猪肉,这些东西已经不少了。 要不是离家里近,又不能暴露平台,买了这些她都没法往回拿。 看旁边的铺子,还有一份卖河虾的,河虾个头都不小,活蹦乱跳的,啪啪直蹦,不时就有几只特别活跃的,蹦到盆外面的地上,再被卖虾的捡回来,丢进盆里。 足可见,这虾是刚打上来不久的,丁珊珊顿时又被勾起了馋虫。 这儿的河虾,可都是纯天然,自己从河里打上来的,比现代养殖的虾味更纯正。 自从来到这,丁珊珊还没吃过呢,打听一下价钱并不贵,随手称了二斤。 仗着自己有内力,力气不小,在摊贩诧异的目光下,大力士一样拿着这些东西,扭头就回了买下的新家。 也许老人已经有段时间没在这住了,屋里都没什么人气,刚好现在阳光挺足,打开门放放新鲜空气也好。 在心里掂量着,今天他们乔迁新居,晚上一定要做几个好菜,好好庆祝一下,也给李博武和李博宏压压惊,他们俩之前都被吓着了。 官家办过户手续的地方离这儿不远,也有专门管土地这一块的专人办理。 话说钱掏的痛快,事办的就痛快,李博文很快就拿着过户好的手续回来了。 进门就看到,丁珊珊面上尽是满意的笑容,打量着这个院子,他的心情也跟着很好。 他从小不住在王府,在恒山派还要亲自打柴挑水,粗生粗养都习惯了,摸爬滚打过来的,被师父罚的时候,山洞都住过几晚上,他对住处并没有太多要求。 只要是媳妇想要的,他就觉得这处房子买的值得。 至于两个弟弟,都是男孩子,马上快成年了,现在又都身体健康,粗养着就行,不用那么金贵,到时候养的娇气了反倒不好,以后不能独当一面怎么办。 还是媳妇的感受最重要。。。这个见色忘弟的男银!……… “珊珊,收拾房间要花费好些时间呢,我们先回去把家搬过来,让博武和博宏也过来,大家一起收拾,速度还能快些。” 见李博文回来了,丁珊珊脸上的笑容扩大,“博文,这么快就回来了,手续过完了吗?” “这房子买的真的太满意了,看这房子的格局和盖房子用的材料,都是上等的,我们有了自己居住的空间,博武和博鸿也是,终于不用一家人挤在一起了。” “刚才带咱们看房子的李三哥,我给买了二斤肉当做谢礼,他已经回去了。” “时间不早了,咱们也赶紧回去,博武和博宏知道了,一定会高兴的。” 第118章 只希望你开心,珊珊搬家了 李博文过来牵住丁珊珊的手,没有丁珊珊的兴奋,只是目光带着温柔的看着她。 “你放心,手续已经办好了,现在房契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他们会不会高兴我不知道,我只在乎你会不会高兴,只要你喜欢就好。” 忽如其来的温柔,和这脱口而出的甜言蜜语,转折的稍微有点快,让丁珊珊的兴奋劲,就这么安静了下来,眼眸中满满都是笑意,“我很喜欢。” 简单的四个字,给了李博文一种,珊珊说的,不只是喜欢房子,而是对着他说,喜欢他的错觉。 不等他说什么,丁珊珊这女人,忽然从被自家男人突如其来的糖衣炮弹击中后。 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刚才,貌似,好像,八成,李博文说的是,房契上写的,是她的名字,“博文,你刚才说,房契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李博文点了下头,所当然的说,“当然,我们家的一切,无论是什么都由你掌管,房子当然要写你的名字,你又这么喜欢这里。” “我们夫妻不分彼此,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只希望你开心。” 若说之前留下这处房子,丁珊珊开心的不得了,那现在就是真正的,被李博文感动到了。 要知道,在这落后的古代,女人基本没有人权,就是男人的附属品,被男人家暴,挨打挨骂都是常事,什么不守妇道,被逼着沉塘,立贞洁牌坊的,比比皆是。 就像原主的爹娘,还卖儿卖女呢,在这世道最多就是被人指指点点,背后议论议论,也不会有人觉得,贩卖人口是犯了什么大罪。 他们都会觉得,人家卖的是自己的孩子,又没碍着别人什么事,这世道对女人,实在不友好,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人权和自尊。 就算哪家的女子勉强有一些话语权,也是极少数的,那是遇见好人家了,能少受点罪,家里都是男人当家作主,哪有房子写女人名字的。 之前李博文去过手续,丁珊珊也没想过房子会落在她名上,古代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甭管这钱是谁花的,不存在离婚分财产的事,房子落谁名就是谁的。 古代男人心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在他们家来说,如果是她要求的,李博文肯定会同意。 但她不在乎那些,手里又不是没钱,以后就算再想买房子,不是她吹牛,也是毫不费吹灰之力,她根本就没说这话。 这是李博文主动这么做的,就是为了让她开心,才更让她觉得难能可贵。 李博文是真真的把她放在一切最重要的位置上,无谓房子写谁的名字,她是不是掌管全家,这份心意才是最难得的。 在现代,见惯了好好的小情侣,谈到结婚房子那一步,而遗憾分手。 还有美满的一家人,因为房子打的头破血流,直至离婚,这样的事多不胜数。 这突如其来的关心和温暖,让她怎么能不感动,自己的选择,果然没错。 丁珊珊真挚的看着李博文,目光中流动着情谊,“是,你我夫妻,不分彼此。” 在李博文想再说什么的时候,丁珊珊却忽然拉着他,兴奋地跑出大门,回手几下,把大门锁上。 “好啦,赶快走,今天时间紧迫,在晚上休息之前,咱们也得收拾出个大概来,有不少活等着我们干呢。” 李博文也跟着她,一起面带笑意,相信他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回到家以后,其实也不用收拾太多的东西,这屋里的破东烂西,搬到那房子里也没啥用。 他们的衣服和被鞋子,以及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米面粮油等等,在外面且能用的东西,丁珊珊都收进了平台里。 最重要的是,院里的几个大鸡笼子可不能落下,不用的破烂家具和工具等等东西,能回收的,回收进平台换金币,不能回收的,直接留在这,就不用带走了。 因为不用背包落散的扛着搬家,这次家搬的几乎没觉得怎么累,屋里院里现在空空如也,只留下了点破烂。 至于外面好不容易种的那点青菜,没吃多少,就这么留下还有点可惜。 丁珊珊就打算,留着在这打籽了,到了秋天的时候,再把芹菜池子和韭菜池子,都挖到新家去,菜籽弄回来以后,这块地方估计也就荒废了。 除非能再有像李博文这样,想在这重新盖房子的人来,这里才能再有人烟。 一家几口收拾完,象征性的手里拿着几个小包袱,做做样子,掩人人耳目,李博文手里牵着那匹汗血宝马,就这样搬进了全新的大房子里,也开始了他们新一阶段奔向致富的生活开端。 其实房子里不算太乱,但搬了新家也要好好整理一下,鸡鸭鹅笼子放在院里靠木板房的那侧。 马拴在了马厩里,马厩很宽敞,本就是原来房主打算放马车的地方,现在正方便了他们。 丁珊珊想,等这些事儿都忙完有时间了,他们家也可以弄一辆马车了,还不愁没地放,马吃的草料什么的都是专用的,就在平台比购买。 之前的时候,一家人全都喝了营养液,不觉得饿,动作麻利干活就行。 西屋是李博武和李博宏要住的地方,就让他们自己去收拾。 丁珊珊在平台里买了一堆新抹布和洗脸盆,李博文就拿水桶,水缸出来打水。 家里现在升级了,收拾家务清洗,用的全都是洗洁精,小哥俩打了两盆水,拿了几块抹布和一瓶洗洁精,就去西屋收拾去了。 李博文和丁珊珊夫妻俩留在东屋,李博文整理着,不算太脏,灰尘不多的两间卧室和客厅。 丁珊珊去了厨房,三个锅灶上,三口锅全都镶在上面,比起从前的泥锅台。 锅台灶下,是用红砖和青石板铺成的,结实耐用,又干净整洁,是现在用的,最高级的锅台了,而且还带有锅炉,炉子,小炉灶,特别齐全。 旁边还放了一堆没用完的干柴,柴火不多,但做一顿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第119章 新家新气象,整几个硬菜 除了锅灶以外,烧火棍,炉钩子,一口比自家还大的水缸,还有两个水桶,都留在这里,都不用置办了。 这间厨房,是很宽敞的,之前的碗架柜,还有做饭的案台,都是木制的,将就着还能用,但看着已经不是很好了。 丁珊珊试验了一下,全都能回收,就收进了平台变成金币。 然后又在平台里,按照尺寸买了更合适的,全都是崭新的红木材质。 装米面粮油的橱柜,也都买回来了,随手装的满满当当,再也不像之前住的小破茅草房,小厨房没多大,放几袋的米面都挤得慌了。 之前空落落,有些破落的厨房,立刻变得干净整洁,有人气儿起来,连菜板和菜刀,都换了新的,真是新家新气象。 之前的几个豁牙子碗盘,早在丁珊珊有平台的时候都换掉了,家里现在一应的用具,用的不说太好,但绝对不是差的。 厨房全都收拾好,李博文屋里也规整的差不多了。 丁珊珊看着次卧室里的床,不算新也不算旧,还有几块不太明显的划痕,她没有睡别人床的习惯,那会觉得不舒服,就把这张床回收了,又买了张好的实木床拿了出来放在卧室里。 按照尺寸大,卧室和次卧室里,都买了合适的衣柜和家具,饭桌子更是买了新的,把他们夫妻各自的衣服,都拿出来放进衣柜里,鞋子也有专门的鞋柜了。 屋门口的另一面,丁珊珊都给李博文专门准备了一个,放他工作服的小架子。 李博文干的是杀猪卖肉的活,天天回来,造的一身油的麻花的,衣服上都是油和血渍。 以前回家,他都是把衣服脱在门外边,但这衣服第二天他都是要穿的。 丁珊珊不愿意让他把衣服丢在地上,地上多脏,就算铺了红砖也是地面。 正好置办这个衣架,有好几层,可以放衣服放鞋,还有他干活的围裙都可以。 媳妇的贴心,李博文心下特别受用,两人的被子,放在炕上新买的被储柜里。 炕上也铺了新炕席,看到屋里收拾的差不多了,两口子便去了西屋。 没想到,这小哥俩动作也快,各自把自己的小卧室,都收拾出来了。 丁珊珊不过来,他们也要过来了,目的也是想看看,能不能帮着干点啥。 丁珊珊一挥手,把他们的衣服,鞋子,还有被子,各自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现在屋里没啥家具,就先放在一旁,然后和李博文问了李博武和李博宏,他们的房间都想怎么布置后,研究着买了一些家具回来,还有炕席,衣柜什么的,和东屋布置的差不多。 最主要的是,这小哥俩一个上学,离不开书本笔墨,一个喜欢看书,一肚子文化墨水。 通过李博文,丁珊珊也知道了,李博武从前虽是个不会武功的书生,但文采非常好,要不是家里徒生变故,被扣上了反贼的名声,学业就此耽误了下来,这位信王府的二小王爷,绝对会成长为一位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大才子,他的房间也有许多书。 丁珊珊特意在他们二人的房间,都准备了一个合他们心意的书架,上面笔墨纸砚和书本,全都摆得下,再也不用只堆在一旁乱糟糟的了,看着心里也亮堂。 通过一家人研究,二人的房间,也很快落成了。 之前家里地方小,他们每人只有一床铺盖,现在用的是夏季的薄被,冬天是不能过冬的,现在地方大了,什么都放得下。 丁珊珊打算,有空就把冬季的被和秋季的被都做出来,放在各自屋里。 当然,这些都先不着急,时间一忙活,不知不觉的竟然来到晚上。 丁珊珊忙活的差点都忘了时间,她还想着,今天要好好做顿饭,庆祝一下他们家乔迁新居呢。 看看天色,现在开动也不晚,一家人都来了东屋,丁珊珊拿出一大堆好吃的来,预备做饭。 李博宏帮忙烧火,李博武就跟着摘菜,洗菜,李博文看了看,装柴火的小下屋里边,是没有柴的,只有厨房屋地那些上一户人家留下来,只够做一顿饭的,柴火明天也得用。 跟丁珊珊说了一声,出门上街上买柴火去了。 现在这里位于镇中央,已经不方便他再去前面的小树林砍柴了,以后家里就买柴火用,买柴火并不贵。 之前只是家里太穷,手里紧,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全都紧着李博武治病,他舍不得花那钱。 但现在不说珊珊拥用平台,家里买了房子以后,还剩余大笔银子,足够用了。 李博武腿好了以后,不用再缩衣节食的留着钱买药,他每个月挣的工钱也不少,自然不用再过从前的日子。 今天是个好日子,丁珊珊做的都是好菜,硬菜,随手拎出一块猪肉,把肥厚适中的五花肉,切下来一块。 拿过菜刀,手法利落的切成大小适中的肉块,一会过水焯一下,打算做个红烧肉。 肠肚烀好的有的是,肠肚炒辣椒来一个,好吃微辣又下饭。 肉炒木耳大白菜来一个,木耳在这里,古代的人是不认可的,他们怕有毒。 但这木耳是丁珊珊从平台里买的,只要她说一句能吃,这哥仨多一句话都没有,直接下手就吃,非常相信她,都不用费心再解释了,省了不少事。 猪头和猪蹄子,要吃得先处理,还得烀一阵儿才能好,这个有点费事,眼下也没那么多时间,就留着以后再吃。 丁珊珊把排骨拿出来,剁了几根儿,这头大猪不小,足有400来斤,从排骨和猪头,猪蹄子的大小上,也能看得出来。 猪越大,肉越好吃,猪小肉就发嫩,水了唧的,也没有那么香,记得这是农村的奶奶说的呢。 然后又泡上一大把粉条,家里的几口人连大带小,统一都喜欢吃粉条。 丁珊珊看着菜合计着,一个红烧肉,一个白菜木耳炒肉,算上一个排骨炖土豆。 这就是三个菜了,刚买的新鲜盒虾,肯定也得蒸上,还得再来一个。 第120章 美味蛇羹,就是觉得你好看 一家四口人也不多,做上六个菜,量稍微多一点,就能吃的挺不错的。 这些菜收拾完,也用了一会时间,在丁珊珊考虑着第六个菜要做什么的时候。 刚好买柴火的李博文回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牛车,上面拉着满满一车的木头,而且还都是劈好,捆成一捆捆的。 这种收拾好的柴火,没有零散的碎末,拿到屋里烧,方便又干净整洁,都和李博文以前在家码的柴火垛不相上下了。 丁珊珊听到声音,放下手里的活计出了门,看到的就是,李博文和对方商量着,要和那赶车的樵夫,一起把柴火搬到院里,装柴火的小下屋里,对方也准备着要打把手。 便走上前去,“当家的,时候不早了,要吃饭了,先不用忙着往屋里放,把柴火放在院子里就行,明天咱自己收拾就好了。” 李博文看了看媳妇,微微一点头,对那樵夫说,“既然这样,孙大哥,那就按我家里的说的办,你把柴火卸在院里门口就行了,到时候我自己收拾。” 樵夫卖柴火挣钱,一切以雇主为准,不用他一趟一趟往院里扛,他更省劲,又不少给钱,立刻笑着答应下来。 和李博文你一捆,我一捆,没过多一阵功夫,一牛车的木材,就全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了院里门口处,之前钱已经给完了,樵夫便赶车离开了。 确定对方已经走远,关上院门后,丁珊珊便上前去,一捆捆的摸上那些木柴。 被她摸到的木材,转眼间就消失掉了,然后丁珊珊对李博文一笑,两人一块进了下屋,一堆木材立刻出现在了屋里,而且码的很整齐,比用人工来回搬扛省劲多了,速度还快,“这多好,省着你们辛苦了。” 就知道丁珊珊是这么想的,李博文没有任何意外,谁让自家有个锦鲤媳妇呢。 这锦鲤一词还是珊珊说的,说是用来形容,一个人运气好到不行的意思,之前他都不知道呢,不得不说,自家媳妇运气的确是好,一家人都跟着沾光。 这时,只见丁珊珊忽然又从平台里,拿了一条蛇出来,胳膊粗的大黄蛇,抓在她这么个小丫头手上,看着还有些违和,也就是丁珊珊实在胆大,啥都敢拿,要是换一个小姑娘,估计都吓哭了。 这条蛇正是上次她和李博文上山打猎,很倒霉的被她在朱果树上抓了一把,又一巴掌给拍死的那条大粗蛇。 后来打猎回来,家里时间就紧巴紧,一直没来得及时间收拾,在平台里留着呢,除了九只野鸡和那窝野鸡蛋,被丁珊珊收拾处理了,连平台里的兔子也都还没扒皮呢。 李博文回来那阵,丁珊珊就想到做个蛇羹吃了,六个菜也不能全是干菜,咋的也得有个汤。 在现代时她喝过蛇羹,味道非常不错的,自己也做过,而且为了这道菜,还是特意去学的呢,但她只会用现成的食材做菜,收拾蛇,给蛇扒皮这个她真不会。 李博文本身武功高强,又杀了好几年的猪,刀功什么的,毋庸置疑,收拾条蛇不在话下,看媳妇有这意思,立刻答应下来。 拿着丁珊珊立刻买出来的,给蛇扒皮的薄片刀,开始刷刷刷的,扒起蛇皮来。 这蛇不小,蛇皮松懈下来,身上沉甸甸的都是肉,蛇胆是好东西,留了起来。 看着李博文在外面扒皮,丁珊珊就进屋做菜去了,锅灶多了够用就是好。 一个锅蒸饭,一个锅炖菜,余下的一个锅还能炒菜,三不耽误,再也不用可一个锅了,节省了不少时间,又有李博武和李博宏帮忙烧火。 丁珊珊身上扎着围裙,一阵挥汗如雨,四五个菜,弄好的特别快,在只差一个排骨还没出锅的时候,李博文就把蛇皮扒好送了进来。 扒了皮的蛇,丁珊珊也不害怕,接过来,盛了一盆水给洗了个干净,然后熟练的用刀剁成一段一段的,下锅焯水。 以前做过的蛇羹,现在还记得,蛇肉又嫩又滑,味道鲜美极了。 调料准备齐全后,蛇肉焯好水捞出来,看着眼前装在盆里,已经面目全非的蛇,丁珊珊不禁想起,这蛇当时被她拍死的场景,那是特别痛快,嘎一下就没命了,这也属于是,变相送上门来的食材的一种? 看丁珊珊已经手法利落的处理着蛇肉,对这样冰凉冷血的生物,从始至终,根本就没害怕过,还会做各种各样的美食。 还有他们夫妻相识以来,丁珊珊表现的和以前他了解到的完全不一样。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二者是同一个人,也是他亲自从丁家,把丁珊珊买回来的。 当时,他记得清清楚楚,丁珊珊还哭得死去活来,死活不愿意跟他走,都晕了过去,他都会怀疑,现在的丁珊珊是不是被人调包了。 李博文目光微有些复杂,有些事情,他好像知道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喜欢的从来都是现在这个鲜明活泼,可爱又不吃亏的姑娘。 珊珊愿意嫁他为妻,与他同甘共苦,共同进退,一切为他着想,为他操持着家里的一切,照顾两个弟弟。 带给这个濒临绝境的家新的生机和一切希望的,也是现在这个珊珊,而不是传说中,他不太熟悉的那个人。 蛇肉鲜香嫩滑,而且很好熟,本就焯了一遍水,已经熟了大半,丁珊珊动作很快,再做成蛇羹也痛快,没一会的功夫,香喷喷的羹汤就出锅了。 忙活完转身一看,自家男人不知想到了什么,就那样站在一旁盯盯的看着她。 丁珊珊下意识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还是平时的样子,也没什么不对啊? “博文,你怎么了?怎么这么看着我,我有什么不对吗?” 李博文被这句话问的一个回神,立刻否认,“没有,你没有什么不对,哪里都很好,我就是觉得,你好看。” 丁珊珊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要放在现代,不是夫妻和情侣关系的两人,一个男人盯着一个女人看了这么久,又被人如此形容,也许会给人一种,嘲讽的意思,但这事放在李博文身上,丁珊珊完全不会这么想。 因为她知道,李博文肯定是心里这么想就这么说了,而且表情略带紧张,一脸严肃正经,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向上级做什么报告呢。 第121章 极品竹叶青,感恩遇见你 要是只单独夫妻俩也就算了,可现下这里还有李博武和李博宏在呢,他这有啥说啥,这也够实在的了。 忍不住笑着说,“没事,好看你就多看几眼,看自家女人又不用花钱,只是现在菜都做好了,我们要吃饭了。” “虽然厨房地方够大,但我们是今天乔迁新居的第一天,吃的第一顿饭,生活要有仪式感,我们家也不例外,就把饭桌子摆到客厅去,咱们在客厅吃饭。” 谁知听了这话,李博文更是正色的说,“在哪吃饭都可以,珊珊你放心,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别的女人,倒给钱我都不会看的。” 听他这还没完了,越说越严重,一句开玩笑的话都当真了,还解释起来了。 别说丁珊珊被他逗得大笑起来,正在收拾灶坑门口剩下的柴火的李博宏,听自己大哥说出这么一番话,都被逗笑了。 笑眯眯的对丁珊珊说,“嫂子放心,大哥向来一言九鼎,一定会说到做到的,家里都有嫂子这么贤惠漂亮的妻子,大哥哪会去看别人呢。” 李博宏这几句半调笑的话,李博文倒听出来了,顿时脸色一沉,看着自己的弟弟。 “没事多掂对着帮你嫂子干点活,没用的闲话少说,小孩子家家的,哪都有你,赶紧放桌子捡碗去!” 李博武唇边也带着笑,却不是很明显,怎么也得给大哥留点面子,嫂子都不好意思了,他们也不好再杵在这,赶紧拉过李博宏,哥俩一个搬桌子,一个端碗筷子,全都跑到屋里去了。 其实丁珊珊倒没觉得不好意思,她不是纯古代女孩的思想,倒觉得李博宏这样挺可爱的,甚至是李家三兄弟,有时候都非常可爱。 把做好的排骨和另外一道菜,塞到李博文手里,“好了,没关系的,都是一家人,不说不笑不热闹,赶紧端菜,你先把这俩菜端屋里去。” “我把饭端出来,人多速度快,咱们几口人再来一趟,就能吃饭了。” 有媳妇发话,李博文沉下的脸色,立刻由阴转晴,乖乖的端着两盘菜进屋去了。 吃饭时,打听了李博文有喝酒的习惯,之前因为家里条件拮据,身上的负担也重了不少,他基本上都可以算是戒酒了。 今天乔迁新居高兴,丁珊珊当即在平台里买了瓶好酒出来,想给自家男人过过酒瘾,解解馋。 价格有一点点小贵,但对于现在的丁珊珊来讲,拿出这点金币已经不算什么了。 这酒没什么花哨的名字,也不是现代那些大品牌,就叫竹叶青。 平台上的介绍,说是自家酿的酒,所以没名字,丁珊珊完全相信,平台卖的都是好货,纯白的瓷瓶里面,装着满满的一斤酒,忽然出现在桌上。 旁边还有两个同等材质的酒杯,李博文微微一愣,丁珊珊笑着说,“别发愣了,快尝尝我给你买的好酒。” 说完主动打开瓶塞,给他倒了一小杯,酒液落入白瓷杯中,是淡淡的青绿色,扑面而来一股竹叶的香气,闻着不觉得刺鼻,倒有一股让人心旷神怡之感。 丁珊珊只觉得挺好闻的,其他没啥太大感觉,她本来也不爱好喝酒。 但李博文懂酒,只闻味道就知道这是极品竹叶青,他从前好酒,爱酒,却不贪杯,不然他也才19岁的年纪,是无法克制这么长时间以来滴酒不沾的。 不只是为了家庭生活拮据,要倾尽全力救治弟弟,他不会花无谓的钱。 更因为他们兄弟几人身份特殊,在四处逃亡的情况下,他更不敢贪杯,亦不敢喝醉,那对他们来说太危险了。 今天有美酒摆在面前,还是珊珊心疼他,李博文来者不拒,端起酒杯闻了闻,竹叶清香更加扑鼻而来。 忍不住轻品了一口,口感绵长悠远,齿颊都泛着竹叶的清香,竟是比从前喝过的皇帝御赐的竹叶青还要在上,这就是极品好酒。 从平台出品的,就没有不好的东西,何况装酒用的极品白瓷材质的酒瓶,都不是他们现在这个时代可以烧制出来的。 所以珊珊在平台上买的东西,一直只是他们一家人用,然后收拾的不留痕迹。 不然要是随便暴露出去一件,对他们都会有影响和麻烦,必须得小心谨慎着。 一瞬之间千万个念头闪过,李博文收回思绪,抬眼见媳妇还在等着他说好不好喝的样子,目光柔和。 “珊珊,当真是好酒,是极品竹叶青,以前我曾喝过皇上御赐给父王的酒,父王知道我好酒,常年在山上喝不到什么好酒,就特意给我留了一瓶,等我回去的时候喝。” “那酒也很好,但却及不上这酒的一半,爱酒之人此生能品上一回这样的好酒,也算少一桩遗憾,对我也一样,珊珊,谢谢你,又让我少了一件遗憾。” 也许这口酒喝的是触发了某些情感,李博文竟然用另一只酒,杯倒了些酒,亲自端给了丁珊珊。 “珊珊,这个家之所以能有今天,我李博文能有家有口,博武能保住命,重新站起来,博宏有人关心照顾,我们三兄弟全都仰赖你。” “我无以为报,不会对你千恩万谢,那就辜负了你的一番心意,我只会更努力过好我们的生活,保护好你们。” “这杯酒我敬你,代表着我所有的心意,我也感谢上天对我的眷顾,能让我能遇见你。” “颠沛流离,四处东躲西藏的日子我过了好几年,直到遇见你,我要谢谢老天爷没把我所有的希望都拿走,让我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丁珊珊被他说的微微动容,这几年的生活,不用人说她也想得到,李博文一定过得非常艰辛,撑得非常累。 要知道,家破人亡之时,他也才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一夕之间失去父母和自己的家,成了钦犯,还要照顾才几岁的李博宏和病残的李博武,四处躲避朝廷的追查。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他,是怎么在不求助任何人的情况下,挨下来的,现在想想她都心疼,好在他们相遇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第122章 无肉不欢,不会撒酒疯 本来在现代时,她是没有多少酒量的,也尽量不喝酒,可这杯酒意义不同,又是李博文亲自端给她的。 难得他说了这么多感性的话,她就是不能喝也要喝一点,丁珊珊微笑着接过酒杯。 “净说傻话,我们的相遇,是我们之间有缘分,我和你有做夫妻的缘分。” 说着,柔和的目光,看向规规矩矩坐在一旁的两个小叔子。 “和博武,博宏,有做一家人的缘分,所以我们才会相遇,关老天爷什么事,能遇见你,我也是幸运的。” “但是博文,我以前是不喝酒的,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喝,我就先少喝一口,能喝我再喝,可以吗?” 媳妇的话让李博文很是感动开心,但后来这话,他有点听不懂,“珊珊,你在说什么呢,女孩家不会喝酒正常,我只是想借着这杯酒,向你表达我的心意,没想让你都喝了的。” “你是个小女孩,没喝过酒,喝多了会很难受,你要是不能喝,就不要逞强,明白我的心意就好。” 。。。丁珊珊明白了,也许是在古代这块,敬酒最重要的就是里面的敬意,没有对方敬酒,必须得全干了见底,才是对对方尊重,或是不辜负对方心意那一说。 或者是李博文心疼她,不会勉强她喝酒,反正也没关系,她不喝那么多就是。 丁珊珊笑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一股竹叶的芳香,顿时浸满口腔,半点不觉得辛辣冲鼻,这酒当真不错,她一个不会品酒的人都品出来了。 “的确是好酒,博文,你喜欢就多喝点,这酒不是很贵,现在就是贵咱们也喝得起,我看平台里,各式各样的好酒还有不少。” “你什么时候想喝了,咱就买点喝,不喝多了就行,今天高兴,你多喝点。” 饭菜端上桌,他们这光顾说话了,他们这二位哥哥嫂子没动筷子,一直在说话。 李博武和李博宏俩人,就在旁边等着呢,丁珊珊赶紧招呼着他们吃饭。 知道自己不动筷,他们是不会动的,先自己端起碗吃了起来。 还给李博文夹菜,又照顾他们俩,这一家人才正式开始开动。 丁珊珊给每人碗里,都盛了一大碗蛇羹,里面放了几块蛇肉,还有汤匙。 “来,尝尝嫂子的手艺,这蛇羹我尝过,特别鲜美,和别的肉味道不一样的。” “博文你也多喝点,别光顾着喝酒,这蛇可是你辛辛苦苦收拾好的呢。” 这样绵润悠长的竹叶青,喝起来很过瘾,一会工夫,李博文已经喝掉了一杯。 很听媳妇话的,喝了一口蛇羹,蛇肉也吃了点,神色微眯,蛇羹的味道的确非常不错。 以前在恒山派的时候,他也会自己打野味来吃,要说没吃过蛇肉也不可能。 但那时最多就是扒了蛇皮,把蛇肉砍成一段一段的,串起来烤熟了,抹上调料就吃了,味道也不错,可和这蛇羹比起来完全是两个感觉。 蛇羹鲜香可口,蛇肉软嫩又不失嚼劲,火候掌握的非常好,去腥手法也到位,一点没有蛇肉的土腥味。 如果不是他亲自看着珊珊做的,都怀疑这是不是蛇肉了,不得不说,自家小媳妇的手艺真的是绝了,李博文都觉得这样好吃,对丁珊珊赞不绝口。 更别说那两个正在敞开肚子吃的小伙子,个个埋头吃饭,李博宏喝汤又吃菜,偶尔还扒几口饭,都忙不过来了。 可能天气有点热,这孩子喝汤喝的脑门都冒汗了,一脸过瘾夸赞,“嫂子真厉害,能把蛇肉煮的这么好吃,我都没喝够呢,我以后想经常吃,嫂子还会做吗?” 丁珊珊对他笑笑,端过见了底的碗,又给他盛了一碗。 “你爱吃就多吃点,但也要注意,食好不可多贪,别吃太多,不然该难受了。” “这蛇肉不是啥稀罕物,等下次嫂子再和你大哥进山打猎的时候,多抓几条蛇收起来,到时你们什么时候想吃蛇羹,嫂子什么时候给你们做。” 李博宏连连点头,继续埋头苦吃,也不知道有没有把丁珊珊的话听进心里。 丁珊珊无奈摇头一笑,还真是个孩子呢,又帮李博武盛了碗汤。 偶尔照顾着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过足了美食瘾,桌上基本都是她的拿手菜,也是她爱吃的菜,因为爱吃经常做,所以才拿手,她一向是个无肉不欢的人。 不知是内力改变了她的身体,还是和李家这三个大胃王在一起时间久了,被他们潜移默化的,现在她觉得自己比以前变得食量都大了。 排骨,红烧肉,还有河虾样样都吃了不少,一家四口一顿风卷残云,最后饭菜都剩了些,但剩得也不多,刚好够李博文明早吃饱。 而一斤竹叶青,则全都进了李博文的肚子,就连丁珊珊喝的那一口,剩下的那点儿也被他喝了,一滴都没剩。 喝的丁珊珊都有点担心,他会不会喝醉了,那酒虽看着度数不高。 她也亲自尝过一口,但怎么也是酒,一口气喝一斤多,真的不会有事吗? 但李博文却保证,他以前还有一口气喝过三斤酒的情况呢,让她放心,他自己有分寸,肯定不会有事的,也不会喝多了撒酒疯。 他这么一说,反倒让丁珊珊有些哭笑不得了,也不好再拦着不让他喝。 李博武和李博宏很听话懂事的,主动承担收拾桌子洗碗,收拾厨房的任务,坚持不让丁珊珊动手,说嫂子和大哥辛苦了。 卖东西出去好几天,回来都没休息,一直忙到现在,铁打的人也受不了,让他们好好休息休息。 他们的关心,丁珊珊明白,她和李博文是一直没消停,可他俩差点儿被人点了房子烧死,又何尝不是受了惊吓,今天也该早点歇着。 现在还没到睡觉的时间,丁珊珊没跟他们争这些活,自己出了门,去小下屋里拿出了一些软柴火,去了西屋,分别给他们两人烧了烧炕。 现在是夏季,不能睡热炕,但这屋子已经空了一段时间没住人了,一点火不烧炕潮,睡在上面也难受。 他们这屋又做饭又烧水的,已经烧炕了,屋里潮气也驱散了,西屋不必烧太多,也得烧一把热热炕,去去潮气才能住。 第123章 洗衣机到位,李博文发烧 李博文见丁珊珊去忙,并没拦着,他酒量很好,何况竹叶青并不醉人,一斤酒下肚,没有任何醉意,还觉得神清气爽,浑身都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舒畅。 收拾收拾,把今天穿脏了的衣服抱到了厨房,拿过大洗衣盆,往里一扔,舀了几瓢水进去浸泡过来,拿过丁珊珊买的洗衣粉,坐在那洗起衣服来。 要不趁自己有时间分担些家务活,这些活就都得珊珊干,他心疼媳妇,自己能干点是点,他多干点,珊珊就少干点。 等小哥俩把厨房收拾好了,李博文速度非常快,衣服也洗完了。 两个弟弟没啥事就回了自己的西屋,看丁珊珊把炕都给他们烧完了。 李博武赶紧接过丁珊珊手里的笤苕和撮子,“嫂子,你忙了一天已经很累了,以后我们自己烧炕就行,东屋已经收拾完了,你赶紧回去歇着,别忙了。” 丁珊珊笑了笑,“那行,你们也早点歇着,我先过去了。” 出了西屋,就看到李博文正在院里的晾衣杆上晾衣服呢,立刻走过去帮忙。 “忙一天了,这几天都没好好缓乏,你还洗衣服干啥,留着明天我洗就行了。” 李博文胳膊长手长,两下就把衣服挂好了,根本没用丁珊珊上手,温柔的说,“我不想你那么累。”短短一句话,却暖人心。 看着越接触,越百炼钢成绕指柔的男人,丁珊珊露出笑容,“我并不觉得累,但这件事也给我提了个醒,这几天都忙忘了。” 两口子说着话,晾完衣服,一起进了门,“平台里也有卖家用电器的,价格都不贵,我买一台洗衣机回来,以后我们家就不用手洗衣服了。” 又从丁珊珊嘴里听到一个新词汇,字面上的意思李博文能理解,但怎么也想不出来洗衣机是什么东西,又是什么样的?除了用双手以外,还有别的办法能洗衣服吗? 见他表现的有些疑惑,丁珊珊理解古人无法与现代人接轨的思想,笑着说道,“我现在跟你说,你也听不明白,等我买回来你就知道了。” “到时候我们不用自己洗衣服,只要把洗衣机扔到平台里,脏衣服也拿到平台里去洗就好,平台里是通电的,用着也方便。” “要是放在外面,万一被人看到了,不但我们没法解释,还要再买台发电机,发电机发起电来声音很大,会引起各种不方便。” “总之就是以后我们家所有的衣服,都不用费劲儿的用手搓洗了。” 说完在平台里翻了翻,记得之前她好像看见过一个特别合心意的大洗衣机放在收藏里了。 现在没事就逛平台,都已经成了她的日常习惯了,看到有差不多好的东西就会收藏起来,收藏的东西越来越多,找起来还有点费劲呢。 找到了,就是这台洗衣机,介绍商家是个体户,而且很好运气的,洗衣机还没有卖出去,价钱也不贵,才几十个金币。 丁珊珊立刻点了确认付款,然后,一台和全新差不多的二手洗衣机,就凭空出现在了屋里。 这是一台全自动洗衣机,而且容量很大,丁珊珊买的时候,就是按照全家人的用量买的。 一家四口人呢,小洗衣机根本就不够用,何况她现在不差钱,当然得一步到位。 打开洗衣机的盖子,和李博文解释,“你看,这个就是洗衣机,这个盖子是折叠的,把盖子打开,脏衣服丢进去,下一步是添水。” “把水添到这个刻度的平线以下,倒些洗衣粉或是洗衣液进去,再收进平台,按下这个通电源的电钮,然后再按确定,它自己就会自动清洗。” “循环洗好几遍,洗完还有甩干功能,甩干脱水以后,衣服基本就没有太多水分了,因为脏水被排空了,洗出来的衣服也格外干净,只需要在外面晒一晒,干的很快的,特别方便。” 丁珊珊解释的很仔细,李博文听的也很认真,现在他算是知道了,这洗衣机是什么东西,怎么运行的。 平台里给出的东西,特别稀奇又先进,的确不是他们现在这个时代的人能理解的,但胜在方便,珊珊也少受累就好。 研究了一会,丁珊珊把洗衣机收起来,两口子轮流去厨房清洁了一下身体。 因为去了定州城,这几天都没时间冲澡,今天再不干净干净,晚上睡觉都不舒服。 忙活完以后,时间不早了,要休息了,屋里都点起了蜡烛。 当铺好被褥,两人脱得只剩下里衣,躺下的时候,丁珊珊习惯性的,蹭进李博文怀里,就想闭上眼睛睡觉。 大起大落的忙碌了这好几天,房子着火又搬家啥的,其实她也很疲惫。 自从来到这个家,晚上一直都是这样睡的的,要说哪里有变化,可能就是小哥俩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了,他们夫妻俩也有了。 就算搬了新房子,丁珊珊也没多想,迷迷糊糊的就要睡觉。 但她不想,不代表李博文不想,好容易有了私人空间,俩弟弟都到西屋去了。 他是个正常男人,怀里就睡着娇娇软软的小媳妇,哪能不想真正亲近。 闻着丁珊珊身上传来的阵阵幽香,那是沐浴露带着的香气,还夹杂着另外一种,吸引人的清香,若有似无的萦绕在鼻间。 让他心里隐隐生起一股冲动,身上的体温也在不断的升高。 丁珊珊困的迷糊,依偎在李博文怀里,都感觉到他的身体和每天的温度不一样,体温越来越高,立刻觉得不对劲。 闭着眼睛,伸出小手去摸李博文的额头,嘟嘟囔囔的说,“博文,你怎么了?睡前不还好好的吗?怎么身上这么热?是发烧了吗?” 被丁珊珊误会的李博文,嘴角抽搐了一下,他本来是有想法的,但见媳妇儿都困成这样了,反正来日方长,不在乎这一晚上两晚上的,就不打算打扰丁珊珊了,让她好好睡个好觉。 可这小丫头,竟然还来撩拨他,真是不知自己有多危险,让他觉得更难耐了,声音带着丝丝暗哑,不如平时一样低沉清明,“珊珊,困了就快睡觉,不要乱动了。” 第124章 幸灾乐祸,不想怀孕 听说他声音不对,丁珊珊被睡意阵阵袭来,愣是连智商都跟着一块瞌睡了。 “你的体温升高了,明显就是在发烧,我怎么能不管你呢,你等一会,我这就去平台,给你买点退烧药。” “退烧药很管用的,吃上就能退烧了,放心,就是你烧到40度都能降下来,然后咱们再睡觉。” 说完迷迷糊糊的,还真要给李博文买退烧药,把李博文弄得哭笑不得。 “好了珊珊,我真的不是发烧,我就是,……就是有点热,要不然你自己拿一床被,去那边睡,离我远点,我一会就好了。” 他这频频不对劲的表现,还让她一个人出去睡,也太不对了。 终于让丁珊珊强打精神,压下了睡意,睁开了眼睛,对上的却是李博文幽深暗沉的目光,还带着那么些,隐隐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一双眼睛都黏在她身上移不开。 丁珊珊在现代的时候也是三十来岁的人了,虽然没结婚,但要说没交过男朋友也是不可能的,只是没到结婚就分手了。 她是经历过恋爱的人,顿时就明白了,李博文看她的目光代表着什么。 微垂了下眼,有些不好意思,她怎么这么蠢,光想着睡觉,连这种事都能给误会成李博文发烧。 李博文是得难受成什么样,还在这苦苦煎熬着,想想又觉得有点好笑。 丁珊珊的面部表情,丝毫不落的,落进李博文眼里。 本来有心想把丁珊珊推出自己怀抱的李博文,看这丫头竟然还幸灾乐祸。 顿时改推为搂,一把将小姑娘禁锢在自己怀中,此刻的他,侵略感十足,还有几分憋屈,“小丫头,你笑什么?很好笑吗?” 浓重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丁珊珊心中略带一丝紧张,明明每日都睡在他怀里,感觉到的都是温暖和心安。 此刻她才能更真切的感受到,现在把她搂在怀里的这个男人,是她现在的丈夫,是她认可的,两人之间是夫妻关系,不可能一直过着以前那种,天天晚上盖棉被纯聊天,互相依偎的日子。 现在他们有了私人空间,两人真心相许,李博文有这种想法,是非常正常的。 只是,她……… 似乎是看出丁珊珊有点不敢面对他,以李博文对自家媳妇儿的了解。 珊珊可不是个普通的小姑娘,直爽活泼,落落大方,从不扭扭捏捏,也愿意对他真心相许,那这是有别的顾忌? “珊珊,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在想什么?是不愿意吗?” 珊珊不愿他误会,赶紧摇头否认,“不是,我愿意跟你好好过日子了,怎么会不愿意呢,只是我现在年岁有点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我们的生活又不能那么快稳定下来,我怕……我不想那么早怀孕。” “我们要是圆房,我怕会怀孕,我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我们先不要孩子,等以后生活稳定下来,我年岁也大了,咱们再生孩子,你觉得怎么样?” 李家兄弟几个,现在还有一个在逃钦犯的身份,她虽然没有,但她是李博文的媳妇,是钦犯的老婆,不可能分开,就是一家人都是在逃钦犯。 相信李博文会明白的,他们现在真的不适合要孩子,何况她才16岁,年纪太小生孩子,可是很容易会难产的,还是在这种医疗落后的地方。 生孩子会不会难产全凭撞大运,她还没活够呢,可不想早早为了生孩子丢了命。 听她原来担心的是这个,李博文也觉得有道理,“珊珊,这点你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年岁都不大,生孩子的事不着急,你想什么时候生就什么时候生,都依你自己的意思,我没关系的,也不会勉强你什么,你以后要是有什么想法,直接告诉我就行,你刚才都困了,咱们早点睡。” 李博文说完,竟立刻收起了刚才那副,隐隐欲动的样子,又变成了以前,一本正经搂着她睡觉的做派,要多正人君子,就有多正人君子。 要不是感觉到,抱着自己的身体依旧火热,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丁珊珊都要以为,他是从100度到零度,瞬间就能完成呢。 忍不住嘴角抽了下,这李博文是不是对她的说的话,有什么误解? 他该不会以为,她的意思是两人圆房就要怀孕,她现在又不想生孩子,所以为了不怀孕,俩人连圆房的事儿都省了? 看他现在这个表现,很有可能是这个样子的,丁珊珊被弄得哭笑不得,只能明话明说了。 现在她要再不好意思把话挑明,估计李博文能这么挺上个三年五载的,等她什么时候高兴了,说可以要孩子了,这男人才会亲近她,不然指不定拖到什么时候去呢,那别说李博文,她自己也觉得屈得慌啊。 “博文,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只说不想那么早怀孕,没说不让你亲近我。” 本来已经闭上眼,准备平息一下自己,让自己尽快进入睡眠状态的李博文。 听媳妇竟然还有下话,立刻睁开眼睛,他怎么有些听不懂珊珊的意思。 “你不是说,只要我们圆房,就有可能会有孕吗?我们现在又不适合生孩子,想要不怀孕,只能我们不圆房,难道这不对吗?” 。。。好,原来丁珊珊忘了,古人不懂什么避孕,也不知道有避孕药这回事。 是她话没说明白,不怪人家李博文,只好仔细解释着,“你误会了,我想和你商量的是不想那么早怀孕的事,跟圆房没关系。” “之前我忘了,你不了解,在平台里可以买到避孕的药物,可以预防有孕。” “实在不行,还有一些避孕的措施,只要我们不想,就可以不怀上孩子。” “不耽误我们平时的生活,我提前把话跟你说清楚,就是不愿你以后误会。” “我是不愿意生孩子,才背着你偷吃避孕药的,更不想你误会我不能生。” “况且,有事我们一起商量就好,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相信你会理解我的,不是吗?” 第125章 一盆冷水,保养从年轻开始 李博文闻言愣了一秒,立刻反过味来,原来是这么回事,竟然还有避孕一说。 自从和珊珊在一起,他发现自己就和一个孤陋寡闻的土老帽一样。 但还是有着丝丝担忧,“珊珊,是药三分毒,就算有药物能避孕,可让你吃药,我还是有些不放心,会不会对你身体有伤害?” 丁珊珊对他笑笑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等我去平台上看看,一会再告诉你。” 说完,当真闭上眼睛去平台里搜索了,平台很是方便,只要在搜索栏里打上避孕药三个字,立刻密密麻麻,出现一大堆售卖页面,价钱都不怎么贵。 丁珊珊选来选去,选中了一款纯中药制剂的避孕药,说对身体无任何毒副作用,服用一粒就能避孕一个月,效果杠杠的。 现代时的避孕药多少都对身体有些伤害,丁珊珊敢保证,这款避孕药绝不是产自于她曾经生活过的现代,至少要比现代的科技领先好多年,才会生产出来这样无毒副作用的避孕药,正好解决了她眼下的难题。 丁珊珊当即花了30金币,买出一盒避孕药,一盒有30粒,基本等于一个金币一颗。 丁珊珊把药拿出来,对李博文说,“你看,这就是避孕药物,我看了介绍,说对身体没有任何毒副作用,一个月吃一颗就可以,这回你不用担心了。” 看丁珊珊说的轻松,又买了药出来,李博文完全相信媳妇,也不那么紧张了,眼看着对方看着她的目光,又微微火热起来,好容易被转移的精神力,继续回转到她身上。 丁珊珊立刻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也不管李博文能不能看懂,“打住!打住!在避孕药上有说明,要我下次月信来了以后吃才能起效,我月信的日子还有十几天呢,现在,在没有避孕药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什么都不能发生,不然也是很危险的,只能辛苦你再多等一段时间了。” 好,丁珊珊抛出如此无情之语,顿时如同一盆凉水,劈头盖脸的,从李博文头顶,浇到了脚跟底下,刚才明明他都放弃这个想法,准备纯睡觉了。 后来以为有了避孕药就有希望,想不到又被晃了一晃,中间这起起落落的,把他搞的上不上下不下的。 看着自家小媳妇,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正在看着他,只能无奈的将对方搂在怀中,还要安慰罪魁祸首,“好了,没事了,我没有这个意思,时间很晚了,赶紧休息。” 这次丁珊珊没有再说别的,乖巧的点点头,只是看李博文那纠结无奈的样子,心里暗暗发笑,就是不敢表现出来,在他怀里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甜甜的睡了过去,李博文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就不知道了。 直到第二天清早,李博文起来穿好衣服,吃完饭,她才醒过来,抻了个懒腰,这一晚睡得真好,一夜无梦呢。 李博文收拾好用具,要去上工了,俯下身在丁珊珊脸上,轻轻亲了一下,“我要上工去了,你没躺够就再躺会。” 经过昨晚,虽没真正圆房,但夫妻间的感觉,好像隐隐又亲密了许多。 丁珊珊抬起手,抱了下李博文,同样在他脸上亲了下,“你放心,我知道了,现在家离得近了,你去上工,就不用起来那么早了,快去。” “以后中午有时间的话,不行你跟张大哥说说,定个时间,回来吃午饭,也比在外面对付强。” 李博文答应着,“嗯,我知道了。” 李博文走后,丁珊珊躺在炕上没急着起来,看看这宽敞的大屋子。 屋子宽敞亮堂了感觉就是好,心情都不一样呢,起来收拾收拾自己,洗脸,刷牙,梳头,在家往脸上抹了点护肤品,水乳,隔离,样样不差。 这护肤品自然也是出自平台里的,别看现在皮肤水嫩水嫩的,毕竟是因为这个身体岁数小,女人嘛,该保养还是要保养的。 要不然风吹日晒,对皮肤是很不友好的,她这就叫保养从年轻做起。 别说她自己,就连李博文,和李博武,李博宏哥仨,她都给准备了补水霜。 这三个男人还都挺配合,让抹就抹,尤其是李博宏最小,皮肤最好,小脸上抹的水汪汪的,又软又q弹,看的丁珊珊有时候更想捏了。 几口人的早饭不麻烦,简单煮了点粥和蛋类,热的馒头,炒了个青菜,外加一盘咸菜,这边饭做好了,那边小哥俩也收拾好自己过来了。 吃完早饭,李博宏去上学,丁珊珊还特意让李博武亲自送他去的。 就这一天的时间,她也不放心,谁知那丧心病狂的,还能做出什么事儿来。 昨晚是实在太累了,她和李博文两人就没提这事,但今天晚上,务必得把事给办了,对付这种人,她已经几次放过对方了,但对方却不知悔改,都升级到杀人放火,那只有永绝后患,才能彻底安心了。 李博武明白丁珊珊的意思,亲自送李博宏去上学了。 丁珊珊就在家,把去定州城买的那些布料送进平台里,该做衣服的做衣服,该做鞋的做鞋。 还有这几天,李博文请了好几天假,又卖东西又搬家的,猪肉铺都是张老大一个人顶着。 人家之前跟她都说好了,让她帮忙做鞋,剩下的碎布,正好就给他再做几双鞋送去,也是一份人情。 还有就是做入秋到冬的被,需要的棉花多,她手里的棉花不太够,也不用费劲去外面买,直接在平台买了几斤填上,价钱便宜,质量又好。 平台速度非常快,只要点下确认键,就能出来成品,每次用丁珊珊都心情超好。 李博文,李博武和李博宏的衣服,内衣,外衣,内裤,袜子,各自做了四五套,高级低级的都有,有绸缎的,细棉布的。 李博武是个文弱书生,身体刚好不久,家里也没有太重的活要他干,李博宏更是个小孩子,估计也就是天天上学了。 丁珊珊就没给他们做粗棉布的衣服,他们穿的全都是细棉布的,还各自做了一套绸缎的,留着以后有机会穿。 第126章 丁家一家,被惦记上了 李博文这个干活的得有工作服,细棉布的衣服舒适也不抗磨,几天就得磨坏了,他干活时只能穿粗棉布的。 算上她自己,也做了几身平时在家干活穿的衣服,划拉划拉,连衣服带被,竟然做了一大堆,炕上都快堆不下了。 等会儿李博武回来了,她再和李博武一起把他们俩的东西送到西屋去,现在俩小叔子都不在家,她这当嫂子的,直接去翻小叔子的衣柜也不太好。 以前住老房子时,她也不随便翻人家的东西,现在家里宽敞了,该有的距离还是要有的。 还有跟书店约定送书的时间要到了,上次她跟人家约好这次送100本书过去。 又是一笔小收入,蚊子再小也是肉,闲着也是闲着,她是不会放过的。 这边,丁珊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天一个变化,她到李家没多长时间,家里都住上了镇上的一等房,李博武的腿也好了,来来去去的,精神头都好了太多,双腿利落,走路生风,连点后遗症都没留。 镇上的人眼都不瞎,哪能看不着,纷纷都夸丁珊珊这丫头身上带着天降的福气。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一个家都给改变了,而且还是发透了。 她跟了李博文没多久,不止病入膏肓的李博武腿好了,李博宏能上学了,家里这三个大小跑腿子,都变得精精神神的,变了个人似的,还发了大财,日子好起来的速度跟坐火箭似的。 左邻右舍,邻里邻居,有眼红的,也有真心祝福的,反正你传我,我传他,一传十,十传百,跟前这一左一右的人,基本没有不知道他家的事的。 这事自然也就传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那里,也就是原身的爹娘耳朵里。 在丁珊珊被卖掉以后,家里的日子,也并没有因为卖掉闺女换来人参腿,而好过多少。 那大夫说的不错,有了这只人参腿泡水喝,小儿子的确保住了命,但只是一只人参腿,毕竟不是千年人参,保住命就不错了,儿子还是病怏怏的,成天汤药不离口,不是今天头疼,就是明天脑热。 丁有才愁的不行,更舍不得唯一的儿子受这种苦,对他来说,丁珊珊已经是卖出去的闺女,不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卖给李博文那凶神恶煞的屠夫,明显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都没再关注过这个女儿的死活。 就只有丁珊珊的娘,李桂香,李氏,想起丁珊珊觉得心疼,但也只能偷偷掉眼泪,连哭都不敢光明正大。 这个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女人,是古代典型重男轻女家庭,培养出来的农村女。 出嫁前不受娘家父母待见,也是为了要聘礼把她嫁出去,给哥哥娶媳妇的。 不然,那时丁有才名声就不好,倒不是不正经过日子,就是脾气不好,爱打人。 这一点就够很多有好姑娘的人家望而却步了,生怕嫁过去挨打,要不是狠心父母为了图俩钱儿,多要点彩礼,哪有好人家肯把女儿嫁给他。 出嫁以后,丁有才对她也不好,非打即骂,有的时候气不顺,都拿她抓邪气,说让她天天哭丧个脸,给方的。 儿子现在病怏怏的,要是让丁有才看见她哭,少不了又是一顿打,最轻都是一顿骂,更别说能有机会离开家,偷偷去看看女儿过得好不好。 小女儿丁来娣才九岁,还不如丁珊珊,和姐姐一个待遇,常年都吃不饱饭,瘦的跟七八岁似的,隐隐有点头大身子小。 丁来娣的待遇,甚至还不如丁珊珊,本来二胎盼着生个儿子的,但结果生的又是个闺女,没被丁有才这个狠心的爹,当时就掐死了,还是李氏拼死拼活,哭着喊着护着,才活下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孩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尤其是在丁珊珊这个,在家时多少还能护着她,挨打时保护她的姐姐,也被爹娘卖掉以后。 家里一切,能干,不能干的脏活累活,她都得跟着干,就这样,还整天跟她娘一起挨打受骂的。 相比这娘俩凄惨的待遇,家里唯一的男孩,五岁的丁来宝,可被宠的跟个小太上皇似的。 基本是要什么给什么,要星星不摘月亮,被丁有才宠的不行,也就从小养成了嚣张跋扈,娇纵的习惯。 无论对自己的父母,还是姐姐,说话都没好气,加上身体有些虚弱不适,基本天天发脾气,还要人宠着哄着。 这一天,丁有才在自家炕上坐着,手里拿着个烟袋,嗒嗒的抽着。 脸上带着些气愤,对自家怯懦的婆娘说,“我昨个儿去黄石村老黄家帮工,你知道人家跟我说什么了吗?” “说丁珊珊那死丫头,自从去了老李家,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现在都搬到镇里一等大好房子里去住了。” “人家外边大伙,一哄声的全都知道,是她跟着那李屠夫上山去打猎,运气好,挖到千年人参和灵芝,卖了好大一笔银子,回来时就置办上大房子了。” “这丧尽天良的死丫头,明知道他弟弟有病在身,需要人参续命,竟然一点都不顾着娘家,给他弟弟拿回来补身体,还把东西卖了,自己家挥霍起来。” “个不要脸的小贱人,我白把她养这么大了,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里日子现在过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她都不知道回来看看,帮衬一把。” “都他娘的是你没教好,把她教成这个样子,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别给老子哭丧个脸,你赶紧趁着现在天色早,拿两个钱儿坐车去镇上,给我去找那死丫头。” “千年人参和灵芝的价格,我都打听过,一颗能值上千两银子呢。” “多了我也不要,别说我这当爹的没给她留活路,你给她留下1000两银子,让她给咱拿回来1000两银子就行。” “还有,我不信那死丫头会把人参全卖了,你再问问她,手里是不是还有人参,要是有,赶紧给我拿回来,就别寻思钱不钱的事儿了,啥钱能有她弟弟命重要,你到那去就这么说。” 第127章 重男轻女,缺德透顶 要说卖人参和灵芝的事,本来旁人是不知道的,李博文也只跟张老大说了。 还只说了卖的是人参,根本就没提灵芝这茬,这事早晚是瞒不住的,张老大也没特意以讹传讹。 丁珊珊和李博文本来也没想背着人,房子都买了,家都搬了,也不怕别人看着眼热。 况且就算眼热,他们也没那个本事,还敢入室盗窃啊,那绝对是有来无回。 但人多口杂,鉴于丁珊珊去李家这段日子,李家的变化实在太大,话越传越多,事情越说越玄乎,传来传去,传到丁有才耳朵里,就变成现在这个版本了。 虽是以讹传讹,但也是巧,还真意外的还原了真相。 眼下,见李氏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但也面有难色,丁有才立刻眼睛一瞪。 “还没去呢,你害怕什么!就知道你个完犊子玩意,一身家巧骨头,到哪儿都不硬气,跟自己闺女都这么个熊样。” “你要是怕她不给,就跟她说,她要是不把钱和人参拿出来,我就跑到她门上去闹,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丁珊珊不孝顺父母,看她能不能丢起这个人。” “听说那李屠户,对那死丫头好着呢,言听计从,从小我看这贱皮子就生的一股子狐媚劲儿,果然是这么回事,这才去了几天,就把那李屠户给迷住了,冲着这个劲,只要那死丫头愿意,想那李屠户也不会说什么的,你去了就这么办,不愁那死丫头敢不把钱拿出来,知道了吗!” 见丁有才净说这些损话来算计丁珊珊,连自己闺女都什么话都骂,李桂香心里难受极了。 她知道,从打生了儿子,丁有才就更看不上两个女儿了,但珊珊这孩子命苦,就算在这个家里受气,她也要护着这孩子。 后来也实在没有办法,为了救小儿子的命,她才昧着良心把珊珊卖给了李博文。 其实她根本就不愿意卖女儿,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想把丁珊珊嫁给李博文的,那样至少以后,还断不了联系,她也还能去看望一下,维护女儿一二。 可李博文死活不愿意,非要过了文书手续彻底把人买走,才肯留下人参腿。 一是她拗不过丁有才,二也是,丁珊珊再重要,也不如自己的亲生儿子重要。 李氏才不得不忍着心痛,流着泪,同意了把丁珊珊卖了。 现在那孩子福气好,好容易脱离了这个苦海,日子过得好点,李博文对她也好,她也关心自己的儿子,可现在,她怎么能还舍着脸去打扰孩子的生活呢。 只能鼓起最大的勇气,试探的开口,“他爹,……可是……可是,珊珊当初是咱们卖给李屠夫的,又不是正常出嫁的女儿。” “闺女卖给人家,就是人家的人了,与我们是断了关系的,白纸黑字,过了文书,我们就是再着急,怎么好上门上去………” 李氏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有才粗暴的打断了,“你个死娘们,就说那些屁话!卖了怎么了?卖了不过就是比要彩礼多了个文书,那玩意说有用就有用,说没用就没用,就多了个那玩意儿,她就不是咱俩的闺女了?” “她当闺女的孝顺爹娘,照顾弟妹,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孝父母是大过,一个孝字压下来大过天,就不信她真敢什么都不顾,跟咱撕破脸。” “再说,那死丫头从小在咱俩身边长大,她是什么性格,你不知道吗?大声说话她都害怕,她手里只要有钱,你去要出来,能费什么劲?” “要不是我不方便去,不愿意男人对男人,和那李屠户刚起来,把事弄糟了,你以为我愿意费尽口舌,教你说这些,我早就自己去把东西要回来了,那就啥事都省了,省得你这么费劲,赶紧麻溜的给老子去!” 好,说来说去,这欺软怕硬的死男人,就是不愿意去面对凶神恶煞的李博文,却把自己老婆推出去,逼着老婆去向被卖掉的闺女家,往回要钱。 这么缺德的男人,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也实属少见了。 丁有才的破铜锣嗓子一吵开,李氏立刻被吓的懦懦的,不敢开口。 这些年来,她都被丁有才给打怕了,事情她当然知道,也知道珊珊是什么性子,是她自己不愿意去为难孩子,但不去又不行,不去怕是丁有才也不会放过她。 见自己父母在那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丁来宝才5岁,听的不是很明白,只知道和自己的大姐有关,他也不注意那些,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感受。 小孩子有病就闹是天性,感觉身体有些虚弱,立刻在炕上蹬腿哭了起来。 边哭边说,“爹,我好难受,我觉得头晕,我想吃鸡,我想要喝鸡汤…………” 自己的宝贝儿子哭了,丁有才立刻换了副嘴脸,满眼都是慈父的关心,亲自把丁来宝抱起来,抱在自己怀里。 “来宝乖啊,不哭,爹的大儿子啊,爹的心头肉,你放心,爹马上就让你娘去向那贱人要钱,回来给你买鸡炖鸡汤喝,量那死丫头也不敢不给,你再等等,哦,听话。” 可无论他怎么哄,丁来宝都不依不饶,从小养成的性格造就了,他想要什么必须得马上有,没有就会闹个不停。 9岁的丁来娣,听到房间里又发生声音,只能站在门口,偷偷的往屋里瞄。 娘嘱咐过她,爹在家的时候,让她尽量少进屋,不要去招惹弟弟。 爹也不喜欢她,不然很有可能会挨打,但小孩子的天性不可泯灭。 看到弟弟如此受爹疼爱,哄着捧着,她心里也很失落。也希望爹能对她这样好。 唯一从小哄着她,对她好的姐姐也不在了,她什么都不敢说,只能默默躲在厨房,平日里干完活,通常都是在厨房待着,根本不敢进屋。 丁有才被丁来宝闹的不行,家里粮都快断了,都指着他出去干零活挣点钱,才能吃上几顿饱的,还要先紧着儿子吃。 还剩下个死吃白饭的丫头,浪费着家里的粮食,还哪有闲钱出去给儿子买鸡,丁来宝又闹,这事迫在眉睫。 第128章 逼出家门,大哥一定会开心 丁有才立刻暴躁起来,边哄着儿子,边怒骂李氏,“死婆娘,你赶紧过去!老子告诉你,今天晚上,你要是敢不从那个贱丫头手里给我拿回来钱,你也别回来了,老子就不要你了!” 眼神余光瞄到厨房门口,偶尔偷偷往房间里瞄的小闺女丁来娣,丁有才觉得心里这口火更闷的慌。 看李桂香不敢还嘴,唯唯诺诺的要起身出门,顿时补上一句,“还有,把那个死赔钱货,给我一起带出去,带不回钱来,你们俩一堆死在外边,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们,省得看着你们两个赔钱货,给老子堵心!” 不得不说,李博文实在有先见之明,买丁珊珊的时候就过了明路手续,这还要想方设法上门讹钱呢,要是再没手续,这绝对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李桂香低低的回了一句,“我知道了,当家的。” 说完,搂着被丁有才一嗓子吓得眼泪险些掉下来的小女儿,自己抹了抹了眼角,揣着兜里仅剩下的几个大钱,领着孩子出了门。 这个懦弱的妇人,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了,却无法反抗。 这个时代的女人,有些命不好,没投好胎,摊上好家庭,活的就是这么悲哀。 丁来娣吓得战战兢兢,跟着自己的娘,她还是个孩子,看着娘抹泪水,也跟着哭。 “娘,我们真的要去找姐姐吗?爹是不是不要我们了?要把我也卖了?” 李氏只能不停的抹着眼泪,“来娣不怕,娘不会让你爹把你卖了的,现在我们回去,你爹一定会打我们,娘先带你去镇上看看你姐姐,但去了之后,你不要乱说话,给姐姐添了麻烦,知道了吗?” 丁来娣从小不受待见,养成了听话不敢反驳的习惯,况且娘和姐姐对她都很好,不然她早就被爹打死了,她也愿意听娘的话,乖巧的点点头。 李氏领着她来到村头,好说歹说,人家才同意,她们娘俩坐车给三个大钱。 正常是两个大钱一位,但李氏手里只有三个大钱,就算她把长得瘦小的丁来娣抱在怀里,牛车也要增加分量的,人家能同意少给一个大钱让上车就不错了。 其实李氏心里也非常迷茫无助,这一去镇上,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她带着女儿,连回来的车费都没有,到时候再想回来,怕只能徒步了,带不回钱来,少不了也是要遭一顿毒打。 丁珊珊并不知道,原主的母亲已经被逼着到镇上来找她要钱了,把自己的东西放好。 李博武回来后,两人一起把他和李博宏的衣服被子,还有鞋什么的,全都送到了他们的西屋,之后李博武留在自己房里。 丁珊珊回到东屋,里外屋外加厨房,巡视了一圈。 昨晚她和李博文清洗身体还用洗衣盆呢,实在不方便,洗的也不是很干净。 在平台里翻了翻,买了个实木大浴桶,大小规格,是按照最大的来的,她自己倒是用小的就可以,但李博文人高,块头大,小的他可进不去。 浴桶对现在的家里来说,可是刚需,丁珊珊就把浴桶放进了厨房里面的储藏间。 晚上大锅添满水温好了,直接就能洗澡,夏天的时候冲一冲就行。 冬天把水烧热点,倒进里边泡澡也正好,西屋是没有锅灶的,自然也不能温水。 丁珊珊把李博武和李博宏洗澡的事,都给打算出来了,以后就让他们晚上时,也到厨房的储物间,去打理一下自己。 一家四口人用这个浴桶就够了,现在暂时就先这样,等来到冬季的时候。 实在不行,就让李博文有时间的时候,在他们那屋盘个锅灶,再买个浴桶就是。 至于她自己,不想坐吃山空,研究租个店面,或者是买一间,做个小买卖什么的也行,还有李博武能帮忙。 来回一忙活,时间就快到中午了,丁珊珊准备做饭,还特意发了一大盆面,放在锅台后,留着晚上吃。 然后在平台里,拿出不少她和李博文采回来的山菜,过了遍水焯,切上一块肉,一会来个肉炒山菜,土豆炖个小鸡。 之前收拾好的野鸡,还没怎么吃呢,血块猪肉炖萝卜也来一个,又切上不少血肠,外加自制蘸料,蒸上一大盆雪花白的大米饭。 这次纯纯用的就是精米,之所以做了这么多菜,当然不是她和李博武两个人吃。 在饭菜出锅的时候,就拿来一个食盒,里面装的满满的,足够两个成年大男人吃不了的吃的量,留出来的刚好够她和李博武两个吃。 李博武现在身体好了,很是勤快,也知道心疼丁珊珊这个嫂子。 看快到做饭的时间,就到东屋来了,看丁珊珊忙上忙下的,预备了这么多菜,不禁问道,“嫂子是要给大哥送饭吗?” 丁珊珊手上忙个不停,“是啊,以前家里离得远,你大哥中午不能回来吃饭,在外面就是对付一口,饱不饱都不知道。” “现在家里离得近了,他没空回来,我就把饭给他送去,还有老张大哥托我帮他做鞋,正好也做出来了,我一起给他拿去。” “这几天你大哥一直没去上工,肉铺都是人家一个人顶着,也很辛苦,你大哥吃着,也不能让人家看着,咱家不差这点饭菜,就多做一份,让他们一块吃。” 自从丁珊珊来到这个家,从前清冷如玉的少年李博武,目光中渐渐盈满的,全都是温暖和柔和,“嫂子想的真周到,大哥一定会开心的。” 丁珊珊对他一笑,“好在现在天气暖和,饭菜不怕凉,晚一会儿去没关系,咱们赶紧先吃,吃完你收拾一下厨房,我给你大哥送饭去。” 那两口人不在家,他们俩就在厨房一人盛了一碗饭,就着留出来的菜吃了一口。 收拾完,丁珊珊拿着食盒和提前准备好的鞋出了门,家里交给李博武。 李博文和张老大中午吃饭,通常都是买几个素馅包子,吃的饱不饱,饿不饿的,对付一口,继续干活。 要不就是买点便宜面条,或是去餐馆要两份粟米饭,一个素菜,一个咸菜,勉强糊弄一下,这就不算不错了。 第129章 天降福气,不靠谱的话 别人丁珊珊不管,但她舍不得自家男人一直这么消耗身体。 相信只要李博文开了口,张老大会同意他中午回家吃饭的,但她这着急,就提前来看看。 丁珊珊到肉铺的时候,正好两人忙活的差不多了,研究着中午吃什么呢。 老远就看到她过来了,手里还拿着食盒,李博文立刻迎了上来。 看着顶着中午大太阳,还过来给他送饭的媳妇,连把伞都没带,就这么来的。 另一手还拿着个小布包,白皙粉嫩的小脸,都晒得红扑扑的,心疼的不行。 接过食盒布包,赶紧把丁珊珊带到里阴凉的地方,“不是说让你好好在家吗,这大热天的,中午日头这么大,你跑出来干什么?看看晒的。” 看李博文这么心疼媳妇,张老大在旁边笑道,“还是博文大兄弟有福气,有弟妹这么关心,人家弟妹也是心疼你,这不就来给你送饭了。” 丁珊珊笑的落落大方,“给当家的送饭是一方面,另外也是给张大哥送鞋的,之前我就答应张大哥帮着做鞋,这不,鞋做好了,就给你送过来了。” “你们还没吃饭,今天的午饭我带过来,足够你们两个人吃的量呢。” “这几天当家的不在,张大哥一个人辛苦了,我们夫妻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我只好做了顿饭带过来,手艺不好,张大哥可别嫌弃。” 丁珊珊说着打开食盒,看到收拾干净的案板,把里面的饭菜一样一样拿出来。 精致的盘子里,装着色香味俱全的各色的菜,还冒着微微的热气,两大份纯精米白饭,饭香诱人,别说两人干了一上午的活,早就饿了,就算已经吃饱的人,看到这么丰盛有食欲的饭菜,都能再造两碗。 张老大赶紧客气着说,“弟妹实在是客气了,让我这当大哥的,怎么好意思呢。” 精米饭和其他几个菜,看着的确非常诱人,闻到香味儿就馋了。 就算是他开着这么个买卖,现在年景不好,也舍不得这么吃精米饭。 张老大嘴上客套着,但目光却划过那道,血块炖萝卜,还有切好一片一片的大血肠,不太了解,这是什么。 其实他已经觉得,这东西看着像是血做的,只是不太敢确定。 要知道,他店铺里的猪血和下水,可都被李博文带回去了,说他媳妇知道,怎么做出来好吃的,而且吃得非常好。 但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是一时能转变过来的,张老大还是不知道,该怎么下口去吃。 李博文可不管那些,他早就饿了,安顿好媳妇,拿过其中的一份饭,拿起筷子找了个地方坐下,对张老大说,“张大哥放心,珊珊的手艺很好的,她做的饭菜,是我以前都没吃过的好吃,不要客气,咱们赶紧吃饭。”说完率先扒了口饭,然后吃起菜来。 看李博文吃的津津有味,血块什么的都吃,吃的还很熟练,一看就是在家经常吃。 张老大自己就是杀猪的,当然知道血液本身是没毒的,只是从小到大受到的都是,血不能吃的熏陶,他一时转变不过来观念。 这种事都是看自己,丁珊珊没有劝,如果张老大真的不愿意吃,她也理解,还有其他两个菜也够了,她送饭的本意是给自家男人吃,当然要以自家人为主。 看李博文吃得那么香,张老大终于还是伸筷子,夹了一块血块,放进口中品尝。 这一尝,顿时就吃到了个中滋味,真别说,这东西的确好吃,一点血腥味没有,丁珊珊这么个小姑娘,也不知从哪听说,这种做饭方法的,简直能变废为宝。 娶了这样贤惠的婆娘,福气又好,难怪李博文日子过起来了,丁珊珊会落到他们家,这是天降的福气,真是人若有福,天都帮忙。 两个老爷们吃饭速度快,没一会就扒拉饱了,预料之中,两份饭四盘菜全没了。 看他们吃完,丁珊珊笑眯眯的过来,把菜盘子收进食盒里盖好,拿过小布包打开,里面放的是三双鞋。 “张大哥,这鞋都做好了,是按照上次你给我的尺码做的,应该很合适的。” 无论多少回面对丁珊珊频频帮忙,张老大也觉得很感谢,伸手接过鞋,“麻烦弟妹了,麻烦弟妹了,这鞋做的真好。” 趁着现在这个时机,丁珊珊笑容不变,“张大哥太客气了,这有什么麻烦的,张大哥和我们当家的处的跟亲兄弟似的,我帮这点小忙,不值一提的。” “张大哥,你们天天干活这么辛苦,在外面也吃不好,以前我们家离得远,一来一回要不少时间,当家的没空回家吃饭。” “现在我们搬到镇里来住了,距离近了不少,中午要是不太忙,能空出一会时间的话,能不能让我当家的回去吃饭,张大哥放心,不会耽误多少时间的。” 刚才过来的时候,看李博文的样子,丁珊珊就猜出来,他还没跟张老大提这事,索性借这个机会,拿人手短,就她说好了。 听闻此言,张老大没第一时间答应,略带犹豫了一下,似有些为难。 倒是李博文开了口,“珊珊,你有所不知,现在铺子有点忙,也许跟今年的收成不好有关,之前我不在不知道,前两天,有两家猪肉铺子都黄了,卖肉的少了,买肉的人还是那么多。” “所以我们可能会忙一段时间,中午没有时间回去吃饭,以前我和张大哥也一直都是在外面买一口吃,你放心,就中午一顿饭,不耽误什么事的,晚上我再回去吃。” 他这么说,丁珊珊就明白了,张老大没有一口答应下来,是因为活忙不过来。 其实更仔细具体,啼笑皆非的原因,李博文还没说。 也不知从哪传出来的不靠谱的话,说什么,丁珊珊是个有福气好运的女人。 李博文自从买了她回家以后,一家人跟得老天爷眷顾了似的走好运。 所以他们觉得,李博文身上,甚至是李家三兄弟身上,因为和丁珊珊一起生活肯定也沾了不少运气。 第130章 好运的象征,李氏来了 虽然他们不是一家人,也没法接触到另外三口人太多,但他们可以经常来到张家肉铺买肉。 反正肉到谁家都是买,李博文是卖肉的,又是丁珊珊的爷们,夫妻俩关系近,多接触他一下,说不定就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也许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李博文这个镇上一左一右都出了名的凶神恶煞,现在因着丁珊珊的缘故,竟也能变成能给人们带来好运的象征了,还变相为张家肉铺多招揽顾客了。 话说,张老大这几天的收入都涨了,还是借了李博文的光呢。 当然,丁珊珊现在是不知道这些事的,李博文是在人家肉铺打工,每个月赚着工资,情归情,事归事,关系处的再好,也不能本职工作不做到位,这种无理要求,他们不会提。 肉铺活本来就累,丁珊珊怎么舍得让李博文继续吃不好喝不好,消耗身体。 看张老大欲言又止,有些不好意思,立刻笑着说,“原来是这样啊,之前我一点都不知道,我当家的也是刚来上工,真不好意思张大哥,我提的太冒昧,给你添麻烦了。” “只是中午吃顿饭,当然不能耽误你们干活,这样,反正我在家闲着也没事,以后每天中午这个时候,我就做好饭给你们送来,你们吃完了就继续干活,这样就不会耽误了。” 李博文立刻反驳,态度坚决,“不行!现在是大夏天,天气这么热,你天天操劳做饭,还要送这么远,这样会晒出病来的。” “我们两个糙老爷们,吃什么不行,以前也都是这么过来的,也都挺好,你就好好在家待着,别来回跑了,把家里照顾好就行了。” 张老大也觉得不好意思,一块跟着劝,“弟妹,博文兄弟说的对,我们哥俩一直这样好几年了,中午对付一口能吃饱就行,早都不觉得怎么样了。” “弟妹家里还有两个小叔子要照顾,这样太操劳了,这送饭的事,我看还是算了。” “要实在不行,你惦记博文兄弟,就只做他一个人的饭菜就行了,现在年头不好,都有吃不上饭的人家,粮食金贵,大哥我哪能扯着脸,天天让弟妹做饭给送来,你们不用顾及我。” 张老大是故意把话说明白的,刚才丁珊珊送来的饭,都是用纯精米做的,菜里也都放了不少肉,比馆子里做的都好,可以说都是硬菜。 算是李博文两口子答谢他这几天,一个人顶着铺子辛苦了,还是家里忽然发了横财,请他吃顿饭,乐呵乐呵什么的都好,一两顿的就算了。 天长日久让人家媳妇这样做好了饭,给他们送来,这人情他担不起,也还不起。 人家媳妇关心的是自家男人,给自家男人来送饭的,他不过是连带跟着借了光。 也许发了笔横财后,人家家里,顿顿吃的都是精米呢,他要一直跟着一起吃算怎么回事。 又怕丁珊珊不好意思不带他的份,所以自己先把话说了,他自认拎的清,从来不是贪小便宜的人,不然也不能和李博文相交到现在,这样也不让他们小两口为难。 眼瞅着看她来给李博文送饭,立刻有不少附近,要买肉,不买肉,或是没打算买肉的人,多少都有点向他们这边靠拢的意思,丁珊珊有点不解。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这些人似乎,都想往她身边粘,男女老少都有,还有领着孩子的,以前怎么没发现有这种情况?她现在很吸引人吗? 李博文明白怎么回事,看了看,对丁珊珊说,“珊珊,我这边又要忙了,外面这么热,你先回去,别跟着晒着了,有什么事我们晚上回去再商量。” 丁珊珊也是这个意思,点点头,“那好,这事也不着急,那我先回去了,不耽误你们干活了。” 丁珊珊说完,收拾了食盒,刚想转身离开。 这时,却意外从人群后面走到了前面一个农妇,手里还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 母女二人穿的都有些破旧,两人直直走到了丁珊珊的面前,看样子是特地来找她的。 这二人,张老大是不认识的,围观群众里有的认识的,脸色稍微变了变,竟带着点八卦的意思,等在这看着。 有不认识的,看大家都没走,也继续围在这看着都没走,想着和丁珊珊本人,多在一起接触一会,兴许比接触李博文还有好处呢,这封建迷信的想法也是没谁了。 李博文目光沉了沉,没有开口,只是看了看丁珊珊,按照珊珊对娘家的态度,见了这母女俩,会怎么做还真不一定,但他绝对会力挺媳妇的。 只有丁珊珊一个人,看着眼前这个眼圈微红,才三十多岁年纪,就两鬓都隐隐有了斑白,如同历尽沧桑的女人,脸色立刻冷了下来。 语气也颇为冷淡,“你们来干什么?” 妇人和女孩,正是李氏和丁来娣母女,李氏带着孩子坐车来到镇上,下了车以后,本来还犯愁,怎么和人打听丁珊珊现在住在哪。 可才往这里走了不远,就看到前边肉铺围了一堆人,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呢,顺道也走过来看看,看人多能不能打听一下她想知道的事。 没想到,还没等打听,就看见了与从前完全变了一个模样的自家女儿,心里忍不住涌出一股愧疚,又有些无法面对丁珊珊。 但现在这个情况,她不想面对也不行,之前她在人群后边,丁珊珊还没注意到她。 直到看到丁珊珊要走,李氏才忍不住牵着孩子,走到了前边,想和女儿搭几句话。 却见女儿见了她,立刻就冷下脸,语气也非常冷淡,连娘都不叫了,显然还是为了之前把她卖掉的事在生气。 李氏心如刀割,泪水落了下来,“珊珊,是娘不好,是娘对不起你,娘就是想来看看你,你妹妹也很想你,你…………” 丁珊珊现在不想听她说任何话,在前主的记忆里,这个娘对她的确是不错的。 第131章 态度冷淡,心里冒火 也是家里除了妹妹以外,唯一一个对她好的人,但现在前主已经死了,灵魂都不在了,在她临死之前,对自己的爹娘也充满了怨恨。 她只是一个后来者,本就不是他们的女儿,更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感情。 冷冷的打断李氏的话,根本不在意有人看着,甚至觉得有人看着才好,是丁家先对她不仁的,也不能怪她不义,和他们把界限划的干干净净的。 “你不用说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不用你想,我也早就不是你们丁家的人,和你们已经断了关系,无论你们今天是为什么来的,都跟我没关系,我也不会管,你没事可以走了,不要挡着我的路。” 见丁珊珊对自己的娘,说断绝关系就这样绝情,周围的人无不一阵唏嘘,但那是人家的事,又有李博文这个煞神在旁边看着,没有一个敢多嘴多舌的,反正也没有离开的就是了,都围在这看着,人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李氏被丁珊珊几句话说的泪如雨下,什么都说不出来,就是一个劲哭,典型无能的表现,哭得丁珊珊特别心烦。 这女人要不是这个身体的生身母亲,要是别人敢在她面前,在大好的日子里这么哭,跟嚎丧似的,她早都上去,一巴掌把对方扇到一边去了,还能留得她到现在。 丁来娣九岁了,有些事已经懂了,看姐姐好像变了一个人的样子,对她和娘的态度,非常冷淡,看都不看她一眼,也不像之前那样对她关心爱护。 她心里非常难过,忽然挣开母亲的手扑了过去,紧紧抱着丁珊珊。 “姐姐,你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不喜欢我了吗?我是来娣啊,姐姐,你不在家这段日子,我好想你,呜呜………姐姐………” 对李氏丁珊珊能冷言冷语,但这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是无辜的。 前主憎恨的,只有自己的父母,母亲李氏都是次要的,最多就是生气母亲太软弱无能,眼看着把她逼上死路,她生气伤心又失望,不想原谅李氏。 但主要还是恨她爹丁有才太狠心,不把她当人看,还有被宠坏的弟弟丁来宝。 但对丁来娣这个同病相怜的妹妹,还是挺疼爱的,甚至临终之际,还很舍不得妹妹。 丁珊珊也不会把这种情绪转嫁到一个孩子身上,温柔的摸摸丁来娣的头。 “乖,不哭,姐姐也很想你,姐姐不是不喜欢你了,是你爹娘已经把我卖了,我是被卖出去的人了,不能再回去护着你,你以后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像姐姐一样,也被人卖了,记住了吗?” 丁来娣还是抱着丁珊珊哭泣不已,“可是姐姐,我好希望你回家,我想和你在一起,你不在家里,我好孤单,都没有人能保护我,姐姐………” 丁珊珊只好给她擦了擦眼泪,“你乖乖听话,姐姐现在真的不能跟你回去了。” 说完,在衣兜里(平台里)拿出几块糕点和麦芽糖,都在一个纸包里包着,当时就打开给她吃,“来,这是糕点和麦芽糖,你以前都没吃过呢,快吃。” 这吃的要是不现在就打开,让这小女孩吃,落到了李氏手里,怕是回去,都得喂了丁来宝那个狼崽子,丁来娣一口都别想吃着。 丁来娣小时候一直在被压迫,和被要求无限奉献自己,成全弟弟的环境下长大。 看到这样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虽然也很想吃,都不敢接过来就吃,下意识转头看向李氏。 因为家里通常只要有一点点儿好东西,都是要留给弟弟的,她连闻味的资格都没有。 在她幼小的心灵中,被大人耳濡目染灌输的思想,总觉得自己就是个赔钱货,不配吃这样的好东西,这种东西都是要留给弟弟的,她要吃了,就是犯了天大的错了,娘知道了还没事,主要爹要是知道了,会把她活活打死的。 李氏不是一点事理不明,存心对女儿不好,只是一直以来的懦弱,和无能为力,让她无法反抗丁有才,也不敢反抗,默默的对丁来娣点了点头,代表她可以吃。 丁来娣这才露出笑容,一双漆黑的大眼中,还挂着泪水,立刻伸手拿了一块点心,放在口中咬了一口,又香又甜,简直好吃到不行,她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她太幸福了。 看着八九岁的小姑娘,在她离家这一段日子,又变瘦了,身上衣衫破烂,头发也乱糟糟的。 本来这个年纪,应该长的白胖胖的小手,也瘦弱枯糙的像鸡爪子一样,外面还带着种种裂伤,丁珊珊都觉得很心疼。 丁来娣也许是被饿坏了,这么小的孩子,三两口就吃下了一块点心,都没噎到,接着又去拿另外一块。 孩子吃东西的时候,丁珊珊眼尖的看到,丁来娣的胳膊上有一处还挂着伤,这还只是露在外面的肌肤。 本来不想管这闲事的丁珊珊,都觉得心里直冒火,一把拉过丁来娣干瘦的小胳膊,撩起她的袖子一看。 一条胳膊上,大伤小伤,青紫的痕迹就有不少,密密麻麻的,有的旧伤还和新伤叠加在一起,看得人触目惊心,还仅仅只是一条胳膊。 丁珊珊又撸起她的另一只胳膊,同样也是这样,丁来娣怎么也是个女孩,身上别的地方,在大庭广众之下,她不方便看。 但估计落在丁有才那个就爱打人的家暴渣男手里,这孩子的身上也好不到哪去,只会比胳膊上更严重。 记得前主被卖之前,虽然她和丁来娣经常一起挨饿,但丁来娣的身上,是没有这么多伤的,也没瘦成这个样子。 很难想象,这段时间,这个才9岁的女孩都遭受了什么。 看丁珊珊的目光,越来越冰冷,燃烧着浓浓的火焰,丁来娣吓的不行,糕点都不吃了,她从来没见过姐姐这么吓人的样子。 在她从小到大的印象中,姐姐一直都是温柔的,会照顾她,带着她玩,哄着她。 第132章 岳母放心,一份心意 给她唱摇篮曲,难道姐姐是因为她吃糕点吃的多,没给弟弟留,所以生气了吗? 丁珊珊没管别的,目光冷冷的对上,因为看到丁来娣身上的伤暴露出来,周围的人已经开始对她指指点点,已然愧疚到不行的李氏。 “把我卖了以后,你连另一个女儿的死活都不顾了吗?你怎么能让来娣身上被打成这个样子?人都说虎毒不食子,难道你身为一个母亲,就不能为了保护你的孩子,奋起反抗一次吗?” “你真想眼睁睁的,看着那禽兽不如的东西,把你的孩子活活打死吗?” 在丁珊珊心里,丁有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禽兽,人渣,败类,人类中的杂碎。 就凭他做出那些种种令人发指的行为,这种人,用世间所有最恶毒的话来骂他都不为过,他根本不配为人父母。 别说卖身契都签了,就算没签,就算他是这个身体的爹,丁珊珊也不会认他的,更不觉得当众骂他有什么不对。 被丁珊珊这样逼问,李氏一句话也回不上来,只是站在那里哭,一直说对不起。 见姐姐和娘这样说话,而且是为了她,丁来娣心里很温暖,姐姐能关心她真好,但也不想姐姐因为她和娘闹不开心,知道姐姐不是为了她吃糕点生气就好。 赶紧过来,轻轻拉了下丁珊珊的衣袖,看着丁珊珊身上穿的,绣花漂亮衣裙,布料非常好,赶紧把自己的手拿下来,她的手太脏了,怕把姐姐的衣服弄脏。 小眼神怯怯的,带着自卑,小声说着,“姐姐不要生娘的气,我没事的,爹打我的时候,娘都有保护我,娘身上也有很多伤,” “姐姐,这段时间你不在家,我很想你,娘也很想你,娘总是偷偷想着你哭,今天娘也不想来找姐姐的,说不想打扰姐姐,是爹…………” 听丁来娣说到这,还要继续往下说,李氏立刻说,“来娣,不要胡说,忘了娘是怎么告诉你的,咱们就是来看看你姐姐的,一会就走了。” 被娘说了,丁来娣立刻把后半句话咽了回来,不敢再说了,只是眼中带着委屈,但也足够丁珊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肯定是丁有才那个畜生不如的男人,知道了她家的日子有了起色,又动了歪心思,逼着李氏来的,一定没说什么好话。 李氏偷眼看了一旁的李博文一眼,看丁珊珊现在虽不是穿金戴银,但也差不多了,比在家时候的日子强百倍,这她心里的愧疚才能少那么一点点。 抹了抹眼泪,上前两步看着丁珊珊,“珊珊啊,娘知道,你怪娘,你不愿意认我,我不怪你。” “都是娘的错,没能保护好你,还有你妹妹,也跟着受苦,这都是我的错。” “看你现在过得这么好,娘就放心了,你比以前长高了,脸上也有肉了,你当家的对你也好,你就跟你当家的,好好过日子。” “怎么也比留在家里吃苦挨饿强,娘今天就是过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你妹妹也想你,我们没有别的事,时候不早了,我这就带你妹妹回去了,你也回自己家。” 李氏说完,来到李博文面前,头一回壮着胆子开口,“女婿………” 说到这,觉得自己称呼,似乎有点不恰当,有些唐突了。 十里八村谁不知道,他们家珊珊不是正常出嫁,是卖给李博文的,跟他们丁家已经断了关系。 自己的女儿都对她如此冷淡,不承认她了,人家李博文只是买主,更不会承认她是丈母娘,现在叫一声女婿,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只能及时改口,“博文啊,珊珊是个好孩子,是我这当娘的不好,我无能,没能保护好她,让她吃了太多的苦。” “她现在已经是你的人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人,对珊珊也好,不敢奢求你能认我当岳母,只要你以后好好对她,你们好好过日子,我的愧疚还能少点,我拜托你了。” 李氏说着,竟当众真心实意的给李博文鞠了个躬。 丁家日子过得不好,如果没有啥必要的事,常年都不上镇上来,上次见着李博文的时候,还是李博文拿着人参腿,来上他们家买丁珊珊的。 对这个买走自己闺女的买主,而且还凶名在外,李氏只能用恳求的方法,希望李博文能善待珊珊。 虽传闻不知真假,但看样子珊珊过得真挺不错,但这是她这个当娘的一份心意。 丁珊珊再怎么是李氏和丁有才卖给他的,总归李氏还是丁珊珊的生身母亲,有着血缘关系,李博文可不能受李氏这一拜。 赶紧侧过来躲开,亲自出来对李氏虚扶一把,见自家媳妇一直淡淡的站在一旁,没有什么表示的样子,知道丁珊珊对这个娘家,真的一定是失望透顶。 但毕竟是自己的娘,相信珊珊现在心里一定不好受,他这个做丈夫的不会让媳妇为难。 珊珊可以和自己的娘生气闹脾气,但他若是也一般表示,怕珊珊会更难受,他不会那么做。 李博文看向李氏,态度很温和,“岳母放心,我保证以后一定好好对珊珊,不会让她吃任何苦的。” 说完回头来到案板前,拿起杀猪刀割了一块猪肉,足有四五斤重,扔到秤盘上称了一下,对张老大说,这块肉记在他账上。 然后拿绳子穿好,把肉塞给李氏,“眼下也没什么好东西,这块肉不多,但是我的一份心意,算是我代替珊珊孝敬岳母的,请岳母不要嫌弃。” 看这么大一块肉,李博文说给她就给她了,还愿意叫她一声岳母,李氏心下非常感动,眼圈一红,强忍着不落下眼泪来。 赶紧连连推脱不收,“不行,博文,你和珊珊这桩婚事,是我们家事办得不对,也是逼于无奈,这我都愧疚难安,已经害的珊珊抬不起头来了。” “只要以后你能善待珊珊,能听到你叫一声岳母,我都已经非常感激了,怎么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 第133章 不想回去,热闹不好看 “你们小两口也得过日子,你家里还有两个弟弟呢,这肉快自己留着,我今天过来就是看看珊珊,没别的意思,看你们过得好,我死也能瞑目了。” 李氏说着,眼泪滚落下来,看自己的娘又哭了,丁来娣也跟着掉眼泪。 哭哭啼啼的场面,在人家张家肉铺前,已经闹了半天了,这也就是李博文和张老大关系不错。 要不人家生意做的正红火着呢,你自己家的家事不回家解决,拿到人家肉摊前来丢人现眼,都招人膈应死了。 丁珊珊心情的确不怎么好,但李博文话都说了,撇去李氏和无辜的丁来娣二人以外。 想着丁有才和那死狼崽子丁来宝,这块肉拿回去就当喂狗了。 丁珊珊没好气的从李博文手里拿过那块李氏死也不收的肉,塞进了她手里。 “既然是我当家的孝敬你的,你就拿着,至于这肉回去你能不能吃上,我就管不了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回去,这是人家肉铺,你在这哭哭啼啼的,影响不好,人家还怎么做生意。” 肉是丁珊珊塞过来的,意思就不一样了,虽然闺女还是不愿意叫她一声娘,但好歹也比之前关系缓和了那么点。 李氏这才把肉接在手里,抹了抹眼泪,“珊珊说的是,是娘给你添麻烦了,我和你妹妹这就走,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李氏说完,最后看了李博文一眼,赶紧拉着丁来娣,拿着肉,往来时路走去。 现在,也许她们娘俩加紧点脚步,还能在半夜的时候赶回家。 至于回家以后,钱一分没要回来,只拿了一块肉回来,会有什么下场,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不会太好,但她真的说不出来,向女儿要钱的话。 何况,就算她能说出来,看珊珊现在的态度,和以前有了太大的变化,也肯定不会管他们的,要不是李博文通情达理,这块肉都不会给她拿。 丁来娣已经9岁了,她知道今天她们母女就这么回去,爹肯定还会打她们的。 姐姐离家这么久,她才刚见到姐姐,手里还拿着姐姐给她的糕点和糖没吃完。 丁来娣一点都不想回去,小手攥着李氏的手,“娘,我们可不可以不回去?我不想和姐姐分开,我们回去,爹一定还会打我们的。” 李氏脚步一顿,仍旧拉着丁来娣往前走去,低声说,“来娣听话,姐姐现在已经出嫁了,我们不能给她添麻烦,回去的事,等回去再说。” “姐姐给你的糕点,你爱吃就多吃点,不用给弟弟留,吃饱就不觉得难受了。” 李氏嘱咐着孩子,其实她心里也很难受,可她又能怎么办呢?他们母女已经快被逼上绝路了。 李氏拉着丁来娣,走出去已经十几米,她们说的话,普通人在这个距离是听不到的。 但丁珊珊和李博文都是有内力的人,却把这孩子的几句话都收进了耳中。 看丁珊珊的样子,即便听到了这番话,都没有打算多管闲事的意思。 李博文也没再开口,一切都以媳妇的意思为准,随着丁珊珊拿着食盒离开,周围的围观人群,有些上前称了些肉才离开,有些人则纯粹就是来看热闹的。 可迎着李博文那带着森森冷光的目光,只觉得心里发毛,在原地早站不住脚了,赶紧化作鸟兽散,李博文这煞神的热闹,真不是那么好看的。 回家的路上,因为中午发生了这码事,丁珊珊情绪不高,想起了许久没有再刻意记起,那些前主从小到大的记忆。 其中略过有很多挨打挨骂的画面,都是丁有才那个家暴渣男打她们娘几个。 在前主的记忆中,她小的时候,那时还没有妹妹,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前主又乖巧懂事,软糯糯的讨人喜欢,还长得好看。 丁有才对她还算可以,还给买过零嘴,也就只打过她几次,还有李氏这个娘护着,那时年头不错,年年都能吃饱饭,丁珊珊没吃什么亏就顺利长大了。 但后来这几年,随着地里庄稼欠收,又有了妹妹的出生,丁来娣降生又是个女儿,用丁有才的话来说,二胎不但没能盼来儿子,又生了个白吃饭的赔钱货。 他怎么看这娘仨怎么不顺眼,丁来娣虽然保住了命,但娘仨经常一起挨打。 李氏护着两个孩子,丁珊珊还要护着妹妹,属于娘仨抱团取暖。 那时丁珊珊也大了,比较扛打,最小的妹妹,则是在这种情况下长大的,身体比一般的孩子都瘦弱,勉强活着。 后来娘终于生了弟弟,本以为爹一高兴,她们的日子能好过点,谁知,丁有才却更变本加厉了。 后来丁来宝慢慢长大,欺负她们的人,从丁有才一个人,变成了他们父子两人。 甚至丁珊珊和丁来娣两个,为了哄丁来宝高兴,都趴在地上当马给他骑过。 她们要敢不愿意,丁有才就敢打死她们,李氏虽然很懦弱,但真有事的时候,也是拼死用那瘦弱的身体护着她们,倒不失为是一个疼爱孩子的好母亲。 就是太懦弱了,只能一味的用这种愚蠢的方式,保护着自己的孩子,根本就不敢奋起反抗。 也许在她的思想中,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意识,也不能反抗,认为男人就是天,做什么都是对的,这种迂腐的思想,不是说改变就能改变的。 所以,个人自有个人的命数,就算她再可怜,背后有丁家父子俩这样的无底洞,丁珊珊也管不起,也不会让李博文管,她可不想供养一家子吸血鬼。 今天李博文割了那几斤肉,已经是她能给的最大帮助了,这种粘上就甩不掉的情况,她只能不管。 甩甩头,甩去脑中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现在天色还早,丁珊珊没有急着回家。 反倒在大街上逛了起来,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铺面,对外出售,或是出租。 最好是出售,她现在不差钱,还省得租人家的了。 铺子买下来,自己做个小买卖的营生,至于适合做什么,还得好好琢磨琢磨。 第134章 做点买卖,有车有房 在古代,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都尤为重要,现在倒是有一个比较可行的想法。 看今天张老大吃血块吃的那么香,猪血这东西,应该是因为还没被大众认可,所以才被扔掉的。 要是她把整个镇上这几家杀猪的,猪血和猪下水全都收来,用自己独家的配方,制作出血块血肠售卖。 要价再不算太高,比猪肉便宜味道又好,相信镇上的居民只要吃到了滋味,应该会很受欢迎。 反正她有平台空间,这个极品作弊神器,不行就先弄点试试,卖不了的还可以储存起来,自家人吃了不就行了。 要是能受到大众欢迎,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村的都过来买,这也是个红火的生意呢。 也许还可以连带烀点秘制猪头肉,猪蹄子,熟食啥的,在这里的人都嫌弃这是下等肉,都是筋头巴脑,吃着不咋香。 等到时从她这吃到滋味以后,保证让他们这些古代人知道,所谓的下等肉好吃着呢,不比好肉差。 最重要的是,她所想的这一切,必须要用平台买出来的各种调料烀制。 在这里是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来的,算是她的独家配方,旁人就算知道,她是用什么做的这些东西,也没处弄她的调料。 又不是人人都有平台,还不怕被人偷配方,连保密都省了。 再不然,自己开间布庄卖衣服也行,她在现代本来就是服装设计师,专业更对口,平台也能帮大忙。 总之,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想着这些,之前被弄的不愉快的心情也恢复了不少。 在没确定下来具体要做什么之前,找店面也不是很着急。 丁珊珊迈着轻快的步子,回到家时,正是下午时分,院里静悄悄的,李博武应该在自己屋里。 丁珊珊回了东屋,难得白天有时间在炕上躺一会,实则是闭着眼睛,在平台里翻翻找找,看到有合适的东西就收藏起来备用。 主要找的都是些卤肉烀肉料,平台还会给推荐相似的,甚至有的店家还会出售配方,以及各种用具,介绍的天花乱坠,服务好极了。 而且相似推荐里,不知怎么蹦出来,还有小点心的配方,也花花绿绿一大堆。 丁珊珊随意点进去翻看了一下,样样都不难,色香味俱全,很简单就能做出来。 但要是做点心,估摸着就得买机器啥的,这个暂且当成预留打算,还是先把猪血和血肠,下水这个想法研究一下,还有衣服方面的。 不过这事得等晚上李博文回来,他俩再商量,也不是她一个人做决定的事。 丁珊珊现在没啥事,回来的时候,还看见院里拴的那匹马,花了不少钱买回来的呢,看见她回很亲近,还直打响鼻儿呢。 倒是给她提了个醒,正好现在有时间,该忙的也该提上日程了,丁珊珊在平台里翻翻找找,这事以前他们两口子也不是没研究过。 按照李博文跟她说的尺寸,站在马厩前,比划了一下,大小的确合适,还是自家男人有眼光。 丁珊珊选了一辆质地不错的马车,宽敞又不失舒适,又方便,什么都是准备好的,直接套在马上就能用。 她先买好放进马厩里就行,有了这辆车以后,他们家这也算有车有房了。 而且,连带还搞笑的想到现代时候的一句话,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可能说的就是李博文了。 马车落实完了,暂时没什么事,她索性就进屋躺在炕上,修炼起武功来。 这天罗心经,天天晚上入睡之前,她都已经习惯性的自主运转了。 睡着之后,也不知什么时候停下的,反正对身体没有什么伤害。 近日她还觉得武功精进了不少,跟李博文说了以后,李博文还夸她是天才,说很少有人能达到她这种境界,让她好好修炼,说不定能更快练到顶级呢。 对这一点,丁珊珊没有太大上进心,说她不积极也好,说她怎样也好,她觉得练武这种事,最重要还得底子打的扎实,循序渐进着来,否则欲速则不达,像她现在这种不就很好吗? 如果她要真的一心急着,想尽快提升功力,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呢。 也许正是她这种耽于安乐的心态,才会在别人苦练功夫,不得其门之时,反而只是睡睡觉,就能增长功力,人气人,气死人,这事还真是没场说去。 修炼之前,丁珊珊怕自己一不小心睡的太香,修炼过时间忘了做晚饭,特意给自己定了个闹钟,眼睛一闭,修炼没一会,就睡了过去。 再一睁眼,听到闹钟响时,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大大的抻了个懒腰。 觉得浑身神清气爽,松快极了,一双美丽的大眼,都熠熠生辉。 来到厨房,看着现在越攒越多的鸡鸭鹅蛋,小筐都已经放不下了。 索性换了个大筐,这些蛋都是有种公的受精蛋,现在院里地方也够大。 丁珊珊就把各种蛋,每样挑出来20个,找了个柔软的小垫子,把蛋放在上面。 在炕上找了个温度适宜的地方放上去,上面又盖了一层小被子,不出意外的情况下,这样过一段时间,看着点温度,就能有小鸡鸭鹅出世了。 她没忘了答应过李博宏,以后家里要不断蛋类鸡鸭鹅肉呢。 弄好后,丁珊珊下地来到厨房找了围裙扎上,这小红花布的围裙,还是她用碎布在平台里做出来的,既美观,用着又方便。 比之前扎着李博文在肉铺拿回来的旧围裙,打了两折还大上一圈的舒服多了。 在锅台后面,把面盆端过来,打开盖子摸摸,发的特别好,都鼓起来了。 今天晚上再换换样,他们烙一顿发面油饼吃,再炖个大骨头汤,有几天没喝了。 好容易李家这几兄弟身上长点肉,正在恢复期,中间可不能断了补养。 还有她自己也是,也得算在内,省的一家人个个都瘦不拉叽的,一脸菜色。 丁珊珊洗了手,正在下手揉面,李博武就掐着点从西屋过来了。 见对珊珊都忙活上了,问道,“嫂子,我能干点啥吗?” 第135章 烙一顿发面饼 丁珊珊一点头,“能,今天晚上嫂子烙顿发面饼,我一会把面揉好了,先放在一边醒一会,再熬点骨头汤,炒两个菜就行了。” “你先把菜摘了把,骨头洗了,然后把火点着了。” 丁珊珊说完拿出了几大块带着不少肉的骨头,有脊骨,还有棒骨,从平台拿出来都是新鲜的呢,一起放在了盆里。 还有一把蘸酱菜和小葱,十来个土豆,一大块纯猪瘦肉,两根铁杆山药。 山药是这里没有的食材,都是丁珊珊在平台里买的,山药还有药用价值,和大骨一起炖汤,对滋补身体很好的。 丁珊珊特地嘱咐李博武,给山药削皮的时候一定要戴手套,削完皮就把山药泡进水里,冲洗几遍,山药表皮有一层粘液,虽然炖熟了以后很有营养,可处理的时候,千万不要粘在皮肤上,不然会引起过敏,非常痒的。 李博武答应着,说知道了,她才去忙别的。 再弄个炒个青椒土豆丝,一个姜丝炒肉,做的量都大点,外加一大盆山药骨头汤,就是今天的晚饭了。 李博武非常听话,嫂子说啥就是啥,现在俨然已经成了,第二个李博宏,早就被丁珊珊征服了。 先是拿柴火架在灶坑里,把火点着,锅里添上水,然后动作快速的,噼里啪啦洗骨头,烧水清洗两不误。 嫂子说了,用骨头熬汤,这大骨要先用水焯一遍,再撇去浮沫,这样可以去掉骨头里血水,吃得更干净。 虽然以前,即便是在王府做饭的厨子,也没有炖肉先过一下水焯这一说,但现在他只相信嫂子说的。 然后把丁珊珊买的小香葱扒皮,小青菜也摘了,放在一旁的盆里,一会一起洗。 夏天的时候,就着院里的小青菜吃小葱,已经是家常菜了,家里人都很爱吃。 这小葱不是这里的品种,好吃鲜嫩又不辣,种也种不出来,是嫂子特地买的,不然他们还吃不上呢。 现在天气炎热,食欲不好,没有点重口味的东西,热气腾腾的饭菜出锅都热气喷脸,热上加热,根本吃不下去。 紧接着,小心带着家里常用的胶皮手套,把两根山药的皮,全都削了下来,没有碰到一点粘液,把山药泡进了清水里,然后就削土豆皮。 另一边,丁珊珊把配菜胡萝卜丝和青椒丝,还有各色调料,都切好装盘。 家里人口多又能吃,每顿饭做的都不少,丁珊珊过来和李博武一起削土豆皮。 现在家里用的土豆皮刀,都是丁珊珊买回来的,两人一手一把,刷刷刷的削着。 土豆皮削的差不多了,锅里的水也开了,丁珊珊让李博武去给大骨头焯水。 她拿出土豆丝插子,开始插土豆丝,手法娴熟,速度也快,几乎可以媲美大厨。 骨头焯好后,八九个比男人拳头还大的土豆,就全都成了均匀的细丝。 泡在清水里,是黄莹莹的半透明色,看着很是喜人。 丁珊珊忽然觉得,大夏天的天气热,土豆丝不热炒,拌个凉拌土豆丝也可以。 清淡爽口还下饭,至于已经切好的配料,反正平台有肠肚,多弄个溜三样好了。 打定主意,丁珊珊立刻把肠肚拿出来一些,切成大小均匀的斜块。 肠肚是早就烀好的,一会和辣椒胡萝卜一起炒就行。 李博武把焯好水的大骨捞出来,浑水淘出去,刷干净了锅,重新填上半锅清水。 家里现在经常煮大骨汤,不用丁珊珊说,李博武都知道水量,把大骨放了进去。 丁珊珊把切好的葱姜蒜,还有大料,桂皮,香叶等香料,一丢进去。 又放了些料酒,最后戴着胶皮手套,从清水里捞出山药。 拿刀一块一块坋到锅里,紧接着,把锅盖盖好,煮好放盐和味精,就能出锅了。 这个时间,面也醒好了,丁珊珊又揉了一遍面,把面做成大小一致的面剂子。 然后扬上干面,用擀面杖擀成一张张面饼,铺在一旁的盖帘上。 还留出了一些面剂子,在里面包了些白糖,她自己比较喜欢吃甜的。 以前都习惯了,每当烙发面饼,都会做几个糖饼,现在也是一样。 那兄弟俩不说,相信李博宏一定爱吃,别问她怎么知道的,因为那孩子爱吃糖。 看丁珊珊在一个人忙活,灶坑架好柴,就不用时刻看着了,一会看一眼就行。 李博武就想上手帮忙,“嫂子,我看擀这饼也挺容易,要不我帮你擀?” 丁珊珊看看时间,觉得也行,要是她一个人忙,的确挺慢的,旁边还闲一个人,太窝工了。 “行,其实擀这饼,没啥技术含量,谁都能擀,你照着我擀的大小和样子擀就行,快到吃饭点了,你大哥他们也要回来了。” “烙饼时间慢,你这边擀,我那边烙,正好两不耽误。” 说完放下擀面杖,用围裙擦了把手,打开另一口小点的锅,拿过软柴火点着火。 先暖暖锅,现在没有现代化煤气和电气化锅灶,都是用原始方法做饭。 尤其是烙饼,火不能太硬,尤其不能用木头柴火,不然就是有再好的手法,饼也会烙糊的,丁珊珊知道的这么多,全是因为,她有一个住在农村的奶奶。 锅很快热好,火也上来了,丁珊珊倒上油,等油热了,把锅四边也都沾上油。 拿起盖帘上的一张饼,放在锅里,紧接着又放了第二张,然后第三张,第四张。 这口锅很大,烙四张饼足够用,这还得说,在这三口锅之中,这口锅算是比较小的,另外两口比这锅还大。 烙饼用的油,都是植物油,在古代这一块,菜籽油和植物油都加工的出来。 只是因为加工手法粗糙,压榨的也不是很到位,是比不上现代的那些油看起来那么清澈透明,味道也好的。 但也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油的原味,同样是现代加工方式比不了的,但出油率极低,所以价钱很贵,平常百姓家吃菜做饭,能不断荤油已经很好了。 第136章 败家娘们,找个活干 除非家里有泼天富贵的,不然像丁珊珊这么败家,上去就是半勺子油倒进了锅里。 扑楞的满锅都是油,就是为了烙饼,那妥妥的都是犯了七出之条了,被夫家休了都不为过。 但在这个家里以丁珊珊为准,丁珊珊说了算,她想放多少油,就放多少油,没人有意见,家里人还夸她手艺好,做饭好吃呢。 主要是她有平台傍身,家里现在日子也好了起来,不然她也不敢这么吃。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经济独立,财大气粗,地位稳,说话腰杆子也硬,虽然这里的古代人,包括家里人,现在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经济独立。 想着这些,丁珊珊自己都觉得好笑,赶紧专心烙饼,别一会真糊了。 李博武火候看得很好,不大也不小,丁珊珊手里拿着锅铲子,看着来回翻饼,有时候觉得油少了,还再添上点。 面发的好,醒的时间也够,发面饼贴在热锅上,还有油加温,很快就鼓起来了。 香味扑鼻,闻着都有食欲,几分钟时间,一锅饼就烙好了。 丁珊珊赶紧拿锅铲子,把饼盛进旁边预备好的饭盆里,然后烙第二锅。 烙完油饼,烙糖饼,在最后一锅饼出锅的时候,李博文和李博宏也回来了。 李博文今天特地去学堂,把李博宏接回来的,还问了有没有人欺负他。 他也和丁珊珊一个心思,不想让自己弟弟再出什么意外。 李博宏一进门,就闻到厨房飘出来的饼香,放下书包,手里拿着一张宣纸。 噔噔噔的,跑到了后厨房,“嫂子!……嫂子你看,这是我今天写的字,先生夸我进步非常大呢,我特意拿回来给你看的!” 看孩子乐颠颠的跑过来,丁珊珊赶紧把手上的油,往围裙上擦了擦,接过宣纸,上面写的是几排字,字体方方正正的,的确挺好。 之前李博武偶尔有教李博宏写字的时候,丁珊珊看见过,这孩子是有进步。 笑着夸他,“好,这字写的真好,是有进步,嫂子看了就高兴。” 得了夸奖,李博宏笑容更灿烂了,“我就知道,嫂子会开心的,嫂子,今天晚上做什么饭啊?我闻着好香,是不是烙饼了?” 丁珊珊捏了一下他的鼻子,“就知道你小子是馋了,嫂子烙的发面油饼,菜还没做完呢,是不是饿了。” “来,先吃一张垫垫肚子,吃完进屋把作业完成了,一会菜做完,咱们就吃饭。” 说完,掀开盖着盆的盖帘,从里面拿了一张带糖的饼,给了李博宏。 十一二岁的孩子,正是在外面疯跑疯玩的时候,体力消耗大,一般家的孩子,中午是带饭到学堂去吃。 丁珊珊怕大夏天的,自家带的饭,拿到学堂闷到中午就不好了,万一吃坏肚子怎么办。 自从李博宏上学,就和他大哥一样,都是给拿几文钱,让他中午买饭吃。 肯定没家里吃的好,估计镇上也没几家有他们家饭菜这么大油水的,估摸着孩子早就饿了。 丁珊珊想着,是不是中午也该给李博宏带出一份饭来,送到学堂去就不必了,学堂离肉铺不远。 到时候,不行跟崔先生说一声,让李博宏天天中午到肉铺和他大哥一块吃一口就是了。 李博文也来到厨房,看李博宏乐颠颠的接过丁珊珊给的糖饼就吃,没说什么。 弟弟被珊珊惯的越来越没规矩了,但也比以前开心多了,这样也挺好。 “珊珊,还要做什么菜吗?我帮你一起弄。” 丁珊珊说,“不用了,你都干一天活了,赶紧洗洗,进屋歇一会。” “就这两个菜了,都切好了,一会就做完了,还有博武帮我呢。” 李博文看厨房这些菜,的确整差不多,就差炒了,点点头,“那行,你们先忙,有事喊我。” 他们哥俩进屋后,丁珊珊先把土豆丝焯了,拌了个凉菜,又把肠肚和辣椒炒了。 姜丝肉炒的也快,最后一勾芡,完事,三个菜做好,骨头汤也炖的差不多了。 李博武早把小青菜和香葱洗完,只等上桌,丁珊珊掀开熬汤的大锅,蒸汽扑面而来,带着浓汤的香味。 只见里面小半锅汤,已经被熬成了奶白色,一部分山药都被炖化了,无疑,这锅骨头汤熬得非常成功。 虽说夏天喝汤有点热,但对于他们这些家庭成员,正是急需营养的时候,多点热量,就当增加卡路里了,现在多喝点汤,还是一个好的选择。 丁珊珊从锅里往出盛汤,倒进盆里,李博武就放桌子捡碗摆凳子,端菜。 然后进屋喊哥哥弟弟出来吃饭,不来客人的情况下,他们一家在厨房吃饭就可以,地方也够大,就不用来回往屋里倒腾了。 现在家里用来吃饭的,是丁珊珊买的大圆桌,别说他们四口人,就是坐八个人围坐也是宽敞的,家里顿顿有美食,饭菜丰盛,已经养成了习惯。 一家人在桌上看到再好的东西,都不觉得惊讶了,最多的就是赞美。 李博宏顿顿撑的小肚溜鼓,还在不断的夸着,嫂子做饭好吃。 李博武话不多,吃东西速度也很快,就李博文一个,吃得多,速度也快。 在这个阳盛阴衰的家里,就只有丁珊珊自己,吃饭无论速度还是饭量,到啥时候都是垫底的那个,她也不着急,就慢慢吃。 饭快吃完时,李博武却忽然提出一个想法,“大哥,嫂子,现在家搬完了,我身体好多了,不能老在家这么闲着,我想出去找个活干,你们意下如何?” 此言一出,另外三口人都有些意外,李博宏还小,这事有哥哥嫂子和二哥商量着办,他就只是看着,没插嘴。 先开口的是丁珊珊,开口就是不同意,“博武,你身体才好了几天,身上都没长多少肉呢,着急干什么活啊。” “家里又不是没吃没喝,供不起你了,你看你现在还这么瘦,养还不养不过来呢,出去找活干,再累坏了怎么办。” 第137章 全盘否决,各抒己见 “别说现在你大哥还干活挣钱呢,就算咱们一家人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也活得起,不至于压榨你出去挣钱,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消停在家待着。” 李博武没立刻接丁珊珊的话,他当然知道,丁珊珊这个嫂子有多关心他和博宏,嫂子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 目光放在李博文身上,他想听听大哥是什么意见。 李博文倒是理解李博武的想法,他从小拜师学艺不在家,一年最多回家两次,还来去匆匆。 没家逢巨变之前,兄弟三人接触很少,直到后来他带着两个弟弟一起逃难,才一直生活在一起。 那时,李博武也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对这个弟弟,他是了解的,虽然话不多,却是个有心思的。 什么事都明白,性格也坚韧,总是想着这些年,为了他拖累耽误了他和博宏。 他不是没劝过,这不是他的错,他这个当大哥的,照顾他都是应该的,博宏也从来没怪过他,但他就是内疚自责。 这身体刚好一点,就要出去挣钱,为家里减轻负担,但弟弟身体还没好全,现在勉强比以前,那瘦的一阵风能吹倒的样子强了点。 别说现在家里不缺钱,就算是缺,他宁可自己辛苦点,多为家里分担些,也不能让弟弟拖着这样一副身子,出去找活干,珊珊也不会同意的。 “博武,你嫂子说的不无道理,你身体这些年被毒素侵蚀严重,刚好没多久,还没恢复过来,就算要找活干,也得先把身体养好了,不然去了也撑不住。” “你就多在家待一段时间,没事就看看书,帮你嫂子分担点家务,把家里的事打理好就行,找活的事,以后慢慢来。” 看哥哥嫂子都表达了意见,李博宏也跟着劝自己的二哥。 “二哥,既然大哥跟嫂子都这么说了,你就听他们的,你看你现在,还没有我身上肉多呢。这么多年咱们都过来了。” “也不差你在家再多休养一段日子了,嫂子好不容易才把你救回来,又这么照顾我们,这刚有点起色,你要是再累坏了怎么办。” 这次家庭会议三比一,李博武的想法被全盘否决,不占任何胜算,一家人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人赞同他出去干活的。 但李博武却有自己的坚持,“大哥,嫂子,博宏,你们误会了,我说的找工作,不是做大哥那种体力活。” “我自己清楚自己的身体,不会做不自量力的事,要是身体受不了,不但不能为了家里减轻负担,反倒会给家里添麻烦,我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不能出体力,我还有脑子,我说的想找活干,是想找个账房先生,或是管理库房这样的活。” “我打听过了,这样的活不出多大体力,只是费费精神,我应该能承受得了。” “倒是挣不了大哥那么多钱,但每个月也能有一两银子左右的收入,正适合我现在干,那嫂子和大哥就不用担心了。” 话说,李博武说的倒也是事实,这年头,平头百姓家条件稍差一点的,连学费都出不起。 孩子想上学,一年最低是五两银子学费,最高要七八两。 李博宏上的学堂一年就是七两银子,这还不算用的笔墨纸砚,书本费什么的。 有多少人家的孩子都上不起学,连字都不认识,更别说能算账,管理库房。 古代的账房先生,就相当于现代的会计,管理库房做出入记录,就是库管。 能干得了这活的,都是有点本事,脑袋能转悠开的,记性还得好,如果不是半路辍学,无法科考。 有大出息的学子,谁愿意给人家干,根本就不屑去挣这俩钱儿,都找别的门路去了。 而不认识字,不会算账的,脑子不咋好使的,还干不了这活,所以这几项工作,就属于能人不稀干,熊人干不了的活。 在镇上普遍工资都在一两银子以下的收入基础上,这种活儿给的工资,相对来比,还算不低,也不是啥热门职业,正适合李博武这样的人。 只是,丁珊珊还是不太同意,“博武,你的心意,我和你大哥都明白,你不愿意在家闲着,想找份工作我也理解,要是我,我也不愿意闲着。” “正好我今天,也有事想和你大哥商量,也是和你有关的,和咱们一家人都息息相关,你还是先听完,然后再做决定。” 丁珊珊说完,就把自己想租个铺子,或者买个铺子,做点什么小买卖的想法,和一家人说了。 还特别明确的说了,她一个人连家里带外边,忙不过来,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就打算让李博武在家帮她,只是还没来得及说。 这时候,一家人已经吃完饭都撂筷了,李博宏觉得,家里大人研究做买卖的事,自己插不上手,就主动把桌子碗,都收拾好了。 然后一家人就回了正屋,继续研究着这事,李博宏继续去写,他没写完的作业。 对丁珊珊的想法,李博文是全力支持的,“珊珊,你这个做买卖的想法可行,也适合我们家现在的生活。” “但我觉得,要是选择做什么的话,应该是自己开布庄衣店,或者是做些点心,要比做血肠吃的这一块,更能被大众接受。” “猪头猪蹄子还可以,但对猪血和下水能吃这件事,即便有的人能接受得了,也是少数人。” “张大哥是与我们关系走得近,才愿意吃,也是不好拒绝,他对血液本身还是非常排斥的。” “镇上的人还好些,这种思想在村里更严重,不是一时就能改变的。” “但在做衣服点心这一块,我看你非常有兴趣,而且我们还有平台可以帮忙,你不用那么累。” “我们做衣服的布料,可以从平台进,成本要低许多,又全都做工精美实用。” “到时候,卖只需要比别家店铺里的微微低些,不愁卖不出去,就足够我们一家开销了。” 第138章 不想回去,上门报仇 “再不然,你要是喜欢,另一个选择做些糕点卖也行,那博武不用出去找工作,你们在家忙铺子就好。” “我和博宏回来也能帮忙,现在,这只是我们一家人商量着各自的想法,这件事不着急,或者你也可以再自己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更好的选择。” 李博武接过话来,“嫂子想自己开店,的确比去给别人干活强,挣的也多,但嫂子一个人,既要开店,又要照顾家,的确选择什么买卖,也是忙不过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找工作了,留下一起帮忙。” 对这件事,丁珊珊还是打算,采纳李博文给的建议的。 毕竟她除了脑海里有一些,前主那个一辈子都没来过几次镇上的小姑娘留给她的记忆,多数还是都是些不美好的。 她本人是穿越而来,对这个古代熟悉的程度并不如李博文,李博文都说大众都接受不了的东西,肯定有他的道理,那她干嘛还要去费劲巴力的踩坑。 他们这些古人不认可,不知道是好东西,他们自家吃就是了,做别的买卖也是一样的嘛。 “既然如此,做熟食这一块就先不研究,我再琢磨琢磨,开衣店和糕点铺子,这事先不着急,慢慢来,博武也就别想着找活干了,先留在家里,慢慢真开了铺子,家里活都干不过来了。” 有了今天这次谈话交流,李博武心里有了底,也不着急了,就等着丁珊珊决定下想做什么买卖,他跟着帮忙就是。 向哥哥嫂子打了招呼,就回自己那屋去了,等晚点再和博宏过来洗澡。 屋里只剩下两口子时,李博文有试探的开口,“珊珊,你想回家去看看吗?” 丁珊珊是个急性子,心里正盘算着在平台上看看,各色衣服款式和做工,还有做糕点的机器啥的呢。 被自家男人忽然这一问,还愣了下,然后立刻反应过来李博文是什么意思。 对这件事儿,丁珊珊态度淡淡,半丝犹豫都没有的说,“不回,回去干什么,让那禽兽男人勒索打劫吗?” “今天你给拿了一块肉,那是你心眼好,就算我们仁至义尽了,本来我就跟丁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再也不会回去。” 这也就是李博文做主了,要不依着丁珊珊,连那块肉都不想给拿。 不是她心狠,是今天拿了块猪肉回去,怕是明天丁有才那不要脸的,就能来要她一头猪,后天就是直接要钱了,她可跟他们折腾不起。 对付这种人是讲不出去理的,想摆脱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及时止损,关系断的溜干净,一点后路都不留。 让他们清楚明白的知道,在她这一丁点的好处都捞不到,要不然以后烦心事多着去了,根本就犯不上。 自从在丁珊珊这里了解到,她对娘家的态度,李博文从来没提过这事,他不想拿这种事为媳妇添堵。 也是看丁珊珊今天,虽然对李氏态度很不好,但还是舍不得妹妹的,丁来娣和李氏临走时说的话,他们都听到了,他是以为珊珊一定会惦记着妹妹,想回去看看又不好说,才主动提的。 既然珊珊不想回去,他也不会再说,这他都后悔提了。 事情一研究,时间过得快,天色就黑下来了,随着天色,丁珊珊目光中,也染上了丝丝暗沉,两夫妻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同样的意思。 丁珊珊主动开口,“博文,从定州城回来,一直忙着,闲一会的时间都没有,昨晚也没出去,咱家被人烧了房子的仇,可还没报呢。” 想起那该死的婆娘,李博文目光微眯,带着森冷,“当然,不止仇要报,还能给平台再增加点金币,多活一天便宜他们了。” 丁珊珊转念一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自家男人的想法,真是太对她胃口了。 李博文不说她都忘了呢,那死婆娘家住的,可是一面清的房子,前面门头脸,全都是用红砖砌的,怎么说还不得百来块砖,一块就20个金币呢。 他们两口子一向雁过拔毛,上回报仇要钱,她都领着李博宏抬回来一条狗,这次仇报完了,没理由把砖给他留下,他们这就叫,自己找死,自作孽不可活。 两口子合计了一会,告诉李博武在家看家,他们出去一趟,就趁着夜色出了门。 那刁妇家住的地方很好找,两口子都去过,当然,丁珊珊是大白天讹钱去的,李博文是摸下黑下钉子板去的,两口子一明一暗,去都没干啥好事。 这次他们来,院里也没狗了,丁珊珊和李博文轻功绝顶,几个跃身,翻过围墙,进到了院里。 这会快到休息时间了,他们一家三口,正好都在家,李博文和丁珊珊直接闯进了屋,三口人立刻都被吓了一跳。 那刁妇和她儿子在丁珊珊手里吃过太多次亏,现在一看到丁珊珊就害怕,都不敢骂了。 而且在这个时候,丁珊珊和李博文跑到他们家来,妥妥的就是不怀好意,她吓得不行,生怕对方知道了,他们放火烧了他们家房子的事,脸都吓白了。 那少年也是一样,经历过上次被打的惨痛,吓得赶紧钻进自己娘身后。 就只有当家的孙胖子一个人,不知道丁珊珊的厉害,就算自己家娘们再怎么形容,他也没有法想象,这么一个干巴拉叉的丫头崽子,能有那么大的本事,还不就仗着李屠夫的凶悍劲儿,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别看李博文平时杀猪卖肉,挺凶的,他自认自己也够魁梧,身大力不亏,真动起手来,也不一定吃亏,根本不怕对方。 直接站起来,对上李博文,语气很不好,“李屠夫,你干啥?大晚上闯到我们家来,小心我告你私闯民宅!你们赶紧给我走,你!……” 他话还没说完呢,李博文上前一步,目露凶光,身上带着浓郁的煞气。 一只大手快如闪电,卡在了他的脖子上,微一收紧。 第139章 欺软怕硬,大难临头各自飞 立刻勒得他脸色涨红,喘不上气来,冷冷的质问道,“说!是不是你放火烧了我们家房子?想害我们一家人葬身火海!” 当天检查痕迹的时候,李博文就看到附近有男人的脚印了,家里的围墙,是盖房子的时候他亲自弄的。 就凭他们家这个胖娘们,根本翻不过来,放火的事,多半是这死爷们干的,那娘们应该是帮凶。 敢趁他不在家,在他李博文头上动土,就得有随时没命的觉悟! 孙胖子根本没想到,李博文会这么横,一进门二话不说,直接上手就掐他,打了他个措手不及,挣脱都挣脱不了,不愧是杀猪的,劲儿就他娘的是大。 孙胖子两只手死命的掰着李博文的手,“李……李博文,放……放手!………你………放……开我,放………开………” 看自家男人被掐成这样,刁妇就要冲上去拉开立博文,被丁珊珊一把扯过来,一个嘴巴甩过去,抽的她一声惨叫,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一头摔倒在了炕上,顿时满眼冒金星,把过来扶着她的儿子,都砸到一边去了。 丁珊珊冷冷的看着她,如同看一个死人,一切都是这死娘们作出来的,差点害了李博武和李博宏性命,对这种人,她绝不会手软。 “你还敢上前,给脸不要脸的作死东西,今天要是再能饶了你,我就不是丁珊珊!” 这边,李博文手里的劲在不断加紧,他武功高强,不用内力都比普通人劲儿大,张胖子只是个普通人,最多长得人高马大点,哪经得住他这一掐,觉得自己马上就快被掐死了,只能开口求饶,也没有刚才的硬气了。 他是真的体会到了死亡的恐惧,就在眼前,知道李博文不是来假的,能找到他家来直接动手,也是确定了事是他干的。 他现在非常后悔。,当初怎么就听了自家那蠢婆娘的挑唆,跑到老李家放火。 现在好了,不但老李家一个人没死,反倒是自己要大难临头了,现在他只求活命。 只要把这关过去,一定好好收拾自家这没事找事的死娘们,实在不行,休了她也行,简直是太败家了,什么人都敢招惹,害的他差点没命。 他只能求李博文,放他一马,“求求你,李博文,你放了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被这死娘们窜到的一时生气,才做了糊涂事。” “这事都是这死娘们鼓起的火,我本来也不想这么做的,你要报仇就找她,你把她怎么样都行,你打死她,别找我,放了我,我再也不敢了!………” 那死娘们被丁珊珊一巴掌揍的眼冒金星,嘴角流血,趴在炕上,好半天才起来。 少年也在旁边跟着哭,想跑也跑不出去,被丁珊珊一脚踹了回来。 那娘们一缓过来,就听见自己爷们说出这样丧良心的话,又气急又伤心。 “当家的,我可是你明媒正娶回来的媳妇,还给你生了儿子,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大难临头就把我推出来,你想让我去死吗?” 生死关头,人性暴露的淋漓尽致,孙胖子本来就不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更不会护着妻儿,现在只要活命,他什么都肯做,还来威风劲儿了。 一把甩开了,本来看他们窝里斗,就有意放松他的李博文,拽过刚才被丁珊珊已经打了一巴掌的女人,又扇了一巴掌过去。 一双蛤蟆眼怒目圆睁,怒骂道,“都他妈是你这死娘们惹的祸!天天不是跟东邻西舍吵架,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扯老婆舌,好事没有你。” “有的没的你都说,一年跟人家得打八十仗,天天跟打八街似的,娶了你这个瘟灾星,老子我倒了八辈子血霉,要不哪来今天的灾祸!” “都他妈是你这个败家娘们给方的,今天这事过去了,老子立刻休了你,赶紧哪凉快给我滚到哪去,别在我们老孙家待着,省得可哪给我惹事!” 孙胖子打完媳妇,赶紧低声下气的向李博文道歉,一点骨气也没有。 “李家兄弟,你看,我也打了这个挑事的婆娘,明个我立刻把她休回娘家去。” “这本来都是一个误会,既然兄弟家也啥事没有,要不我赔你些银子也行。” “你说多少就多少,你拿了赔偿以后,这事就这么过去,你看行不行?” 刁婆娘被自家男人的做法,已经彻底伤透了心,她本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不然也不可能跟丁珊珊结下这么大的梁子,招致杀身之祸。 更不会像李氏一样,被打成这样也不敢反抗,就这么挺着,孙胖子都对她无情,不顾十几年的夫妻之情,只顾自己活命,要休了她,还把她推出来替他死了。 当然也不能怪她这个当婆娘的无义,关键时候,当然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刁妇破老母鸡似的,向还在向李博文赔礼道歉,以求活命的孙胖子,扑了过来。 什么姐姐拳,妹妹脚,寡妇挠,十八般武艺,全都上阵了。 跟打的不是自己家老爷们似的,边打还是边骂,“你这个杀千刀的负心汉!老娘我嫁给你,才是倒了八十辈子的血霉,想不到你是这种人!” “我嫁给你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操持这个家,照顾你的一切衣食住行,给你生个儿子,你一点都不知道感激我,还这么对我,你良心让狗吃了!” “不用你休,奶奶我他妈也不跟你过了,今天就算是死,我也要先把仇报了,把这口气出了,我也绝不会让你好过的!” 孙胖子别看在李博文面前,怂的跟鸡崽子似的,扁屁都不敢放一个,但打自家媳妇,绝不含糊。 可能古代男人通病,都是欺软怕硬,跟自己家人的能耐,哪能让这么个泼妇娘们,骑在自己脑袋上拉屎,作威作福。 刚才是他忽然被刁妇扑过来,就又撕又打,没有心理准备,也没想到这娘们敢打他,失了先机,被她在脸上挠了好几道子,还在滋滋冒血。 第140章 其人之道,还其人身 夏天有许多男人在家觉得热,都是光着膀子的,他也就在身上套了个马褂子。 后背和胳膊都露着呢,被这娘们的指甲给刷的血淋淋的,火辣辣的疼,哪能咽下这口气。 仗着身宽体格大,回手一把抓住刁妇的头发,使劲薅在手里,开始对她拳打脚踢,现实版的演绎了啥叫拳拳到肉,电视里都演不出来这效果。 刁妇是个女人,抵不过男人的力道,何况孙胖子一点不留情,是真下了死手。 但她也是个硬气的,就是被打的连连痛叫,嘴上一点不服软,拼命的挣扎,去撕打对方。 就算仍旧吃亏,她也不能放弃反抗,不然更翻不了身,同样在对方身上,又添了许多伤痕,惹的孙胖子打她打的更狠了。 看自己的爹和娘打成这样,在地上叽里咕噜的,都往死里下手,个比一个狠,黑胖少年都吓坏了,哭着上前想要拉着,都不知道该怎么拉。 好,李博文和丁珊珊两个来报仇的,进屋以后,就是掐着孙胖子的脖子,逼问了放火的事,别的还没说呢,这两口子先自己和自己掐起来了,而且打得非常惨烈。 一个披头散发,跟女鬼疯婆子似的,一个满身被挠的,跟血糊了似的,都快看不出人模样来了。 两夫妻对看一眼,反正纵火元凶已经确定了,热闹也看的差不多了,让他们继续这么打下去也没意义,再招来人了就不好了。 丁珊珊和李博文出手默契的一人一掌,把三口人全都轰晕了过去。 耳边终于没了噪音,真清静,且他们都用了内力,这一掌不轻,估计他们这一晚上,只要没人死命的去叫,是不会醒过来了。 然后,丁珊珊出了门,毫不客气的小手摸到了外面的一面青墙上,一排排红砖立时间跟着消失,只留下盖房子溜缝的干泥浆,突兀的支在那里。 红砖全都回收完了,整座房子的前脸也就秃了,房子现在倒是没倒,连晃一晃都没有。 但只是表象,谁都看得出来,一间房四面墙,现在只剩三面,其中一面少了重要结构的支撑,接下来,怕是来回开门关门用点劲,前面房门脸都会塌下来,这是对于房子。 但又有金币入账的丁珊珊,心情还是不错的,就算塌了关她什么事,反正也都剩不下,丁点负罪感都没有。 没有去动门,进屋看着那几口人还在那躺着睡觉,冷冷一笑,上炕把炕上的被全都扯了下来,随便往这几人身上一扔。 这就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们不害人,今天也不会死,该有此报。 立刻在平台买了两桶汽油拿了出来,她和李博文一人拎着一桶,浇在被上。 汽油桶往回一收,两人对视一眼,起身走到外面,夏天窗户都是开着的。 丁珊珊点燃一根火折子,往屋里一扔,汽油接触到火,纯纯的就是火上浇油。 汽油还是所有燃油中,最爱起火的一种,粘在身上基本就别想着有灭掉的可能。 怕不保险,四外周也淋了汽油,临走之前,李博文准备好两个木棍,把门窗都从外面别上了,在这种情况下,里面的人绝无能逃出来的可能。 屋里汽油沾到了火,火苗立刻窜起来,在屋里欢快的爬上了旁边的木头衣柜,然后是炕沿,炕席,门帘………… 现在就算这几口人醒了,也别想逃得一条活命了。 在火苗着起的瞬间,丁珊珊和李博文,已经用轻功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里。 大火是毁灭最好的方法,除了屋里已经注定是死人的几口人,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他们来过的痕迹,之前被纵火的仇,算是报了。 丁珊珊和李博文并没有离太远,找了处背人的地方隐蔽着,观察着火的方向。 火势蔓延的很快,整间房子都被烧起来了,没多久就火光冲天,在这寂静的镇上,如同夜空中的一颗耀眼明星。 这里是镇中央,不像李家之前住的地方离镇上偏远,就他们一家,又是在半夜着火没人知道。 发现有人家里着火了,也立刻有不少附近的居民,跟着出来灭火。 只是火势太大,也太凶猛,救火也来不及了,没人能闯得进去。 只听见里面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孙家一家三口,终究没有一个逃得出来的。 看到这里,确定万无一失,丁珊珊和李博文,才暗中悄悄撤退,回了自己家。 这场大火,足足着了大半个晚上,才勉强被大家左邻右舍给扑灭。 但此时,房子早就塌了,连房梁都烧没了,原地只剩下一堆冒着烟的废墟。 从废墟中,被挖出来的三具人形物体,有大有小,勉强能被确认是孙家三口人。 镇上有居民家着火了,而且火势严重,还死了人,这种事情镇政府都是会管的。 无论火灾是怎么引起的,房子毁了,人都烧没了,就算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不是天灾,是有人故意纵火,也都在这场大火中付之一炬了,证据都不会留下。 他们来,最多就是来勘察一下现场,走个过程,最后,这件事被定为了,因为自家原因引起的火灾,再然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场火,只为镇上的居民们,添加了一份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一段日子以后,也没有人再去关注这件事。 孙家一家人,如果压根就不招惹丁珊珊和李博文,他们甚至只要不把事情做得太绝,直接升级到要去点李家的房子,想烧死他们一家,如此歹毒,丁珊珊都没想过要杀他们。 最多收拾两顿,出出气,让他们不敢再来招惹就得了。 是他们自己一次一次在死亡线上蹦达,挑战丁珊珊和李博文的底线,硬把自己作到一家三口被活活烧死这步田地的,这事儿又怪得了谁呢? 第二天,一家人跟人没发生任何事一样,李博宏上学,李博文上班。 丁珊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100本书给李博武,让他去书店送书。 第141章 突然回来了,事发经过 话说他们家现在在镇上,还是挺受人关注的,李博文上班,李博宏上学。 这是众所周知的,根本就没有空抄书,就李博武一个人算是有空的。 就算是薄薄的一册书,也不可能七天抄出100多本来,他又没长十只手,让人一听就有假。 这次就算了,下次丁珊珊合计着,不行就再送50本,再不行自家要是开了买卖,也就没时间管这事了,就让他们另雇他人好了。 丁珊珊在家就划拉划拉,把这两天的脏衣服都用洗衣机轮了,全自动的也方便。 只要到厨房,把洗衣机拿出来,放在水缸旁边,添好水,倒上洗衣液,再收回平台通电,按上按钮就行,别的就不用管了,只等一会儿衣服洗完,拿出来晾上就行了。 然后,她又看看孵的鸡鸭鹅蛋的温度,对孵化这事,其实丁珊珊是不太了解的。 以前每次回去看奶奶的时候,只看到奶奶家养的鸡鸭鹅,那么巧的。 一次都没看见过是怎么孵化的,她现在做的,都是按照购买说明里的指导。 上面说最主要就是要温度适宜,经常看着点温度,然后等着他们出壳就好了。 就且先孵化一次试试看,家里的这些,品种这么好,兴许就成功了呢。 还有院里的小青菜,家里人吃了几次,空出了一小块土地,再种上点。 这边的吃没了,那边的正好长出来,就接上了,直到秋天种秋菜,这块地也够了,还能再种点大萝卜,再次让丁珊珊体会到,院子大了就是方便。 忙完这些,半上午都过去了,李博武也早就回来了,跟她一块忙活。 正当丁珊珊准备着,有空把头两天买的那个猪头和猪蹄子,收拾收拾烀上,再做中午饭的时候。 没成想,正在外面干活的李博文,却突然回来了,手上还牵着一个,造的特别凄惨,看不出来模样的孩子,勉强能看出是个女孩。 小姑娘一看见她,立刻哇的一声大哭,着扑了过来,紧紧扑进她的怀里,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姐姐,呜呜………姐姐救命!求求你了姐姐,快去救救娘,娘就要死了!姐姐………” 这造的看不出模样的小姑娘,正是昨天才见过的丁来娣。 丁来娣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来时那套衣服,丁珊珊当然不至于认不出来。 只是看她造的这么惨,一时间顿住了,这孩子的整个头发,都乱的跟杂草似的。 披散着,沾了一脑袋尘土和草木屑,跟街边的乞丐无异,脸都被挡住了一大半。 勉强从缝隙中,能看到一张,哭的鼻涕眼泪横流,脏兮兮的花猫脸。 还有一双肿着的大眼睛,里面充满了对她的求救和委屈,身上破破烂烂的。 袖子都被扯掉了一半,好像是被什么动物撕扯过,身上带着比昨天更严重的伤。 说直白点,这孩子瞅着,就跟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似的,大白天的都有点吓人。 不怪丁珊珊一时没认出来,顿时一惊,赶紧把丁来娣扶起来,看着李博文。 “博文,这是怎么回事?” 看这样肯定就是出事了,不然李博文现在正在干活呢,他不会这个点回来的。 李博文眼中划过一抹无奈,简单把今天发生的事儿,跟丁珊珊说了,也说了他带丁来娣回来的原因。 他知道珊珊不愿再与丁家有牵连,他本身也不是个管闲事的人,可人都在眼前了,他这也是无奈之举。 原来是,李博文正在猪肉铺干活,快到中午的时候,哭哭啼啼的丁来娣,就这副凄惨的模样,找了过来。 丁来娣想找姐姐,又找不到丁珊珊家住哪,但昨天来过猪肉铺一次,所以今天,只能到这儿来找。 没能见到姐姐丁珊珊,李博文却在这呢,她知道姐姐现在嫁给李博文了,所以李博文就是她的姐夫。 这孩子就像看到了救星一样,一点也不怕李博文,扑过去就抱着李博文大哭,一口一个姐夫的叫,说着家里的事。 也说了要找姐姐,她知道姐夫是好人,昨天还给她和娘拿了那么大一块肉,现在她只能求助于姐夫了。 李博文压根没想过,这孩子会一个人跑到镇上来,但是来找他的,也不能不管。 只能给丁来娣擦了眼泪,整理了一下,把她领到一边去,让她先别哭了,仔细问发生了什么。 从丁来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李博文才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原来昨天,李氏带着丁来娣母女,连回去的坐车钱都没有,是拿着那块肉,紧赶慢赶了一路,才赶到半夜,有惊无险的回到了家。 但李氏是被丁有才逼着到镇上向丁珊珊要钱的,看一分钱没拿回去,更别说他指明要的人参了,娘俩就这么灰扑扑回去了,哪能善罢甘休? 就这么一块破肉,能有啥用?吃个几顿罢了,值不了几个钱。 丁珊珊那死丫头,现在可是住着大房子,吃香喝辣的,手里有的是钱,竟然这么抠,一分钱都不给他往回拿,丁有才气得火冒三丈。 才不管李氏手里根本没有钱坐车,更没钱吃饭,是怎么带着丁来娣,在大半夜赶回来的。 当时就拿李氏和丁来娣出起气来,大半夜的就开始动手,都没等到第二天。 而且不是像以前一样打一顿就算了,这次下手一点不留余地,是拿着棍子打的,连小女儿也没幸免于难。 怕吵着小儿子睡觉,还是把娘俩拎到厨房打的,边打边威胁,不许他们吵叫,要是吵醒了丁来宝,耽误了儿子睡觉,就活活打死她们。 李氏被打的头破血流,满地打滚,还要护着女儿,要是从前,也许她就一直这么忍下去了,觉得都是自己的命。 可不知怎么,就想起了白天在镇上,大女儿说的那番话,如果她再不奋起反抗丁有才的话,也许这样下去,她真的要没命了。 她这辈子早就没有希望了,对丁有才这个对她没有丝毫情义的男人,现在只有惧怕和愤恨。 第142章 一顿毒打,来求救的 但她已经嫁给这个人了,这辈子已经毁了,也无法逃出这个魔窟,和这个魔鬼的手里。 怪只能怪自己命不好,活着也是受罪,死了就死了,可看着被自己死死护在怀里的女儿,吓的体如筛糠,连哭都不敢哭,她要是死了,谁又能护着这孩子? 这孩子还这么小,从生下来就跟她受苦受难,她真不忍心孩子就跟她一起这么没了命。 更不敢奢望,在她死了以后,没有她保护着,女儿还能顺利活着长大。 想想有这种可能,她都心如刀割,就算是死,被千刀万剐,她也绝不能忍受有这种事情发生,她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女儿。 也许是母爱激发了李氏所有的潜力,从小到大,她第一次生出了敢反抗的心思,也不害怕了。 硬是撑着一股劲,忽然一骨碌,爬起来一侧身,躲过丁有才挥过来的一棍子。 把怀里的小女儿,狠狠往前一推,把丁来娣推了个趔趄,起身死死抱住丁有才,对丁来娣大喊。 “来娣快跑!赶紧去镇上找你姐姐!你姐姐不会不管你的,你以后跟你姐姐在一起,再也别回来了,快走!………” 在丁有才的印象中,李氏懦弱可欺,任打任骂,任劳任怨,就是个受气包。 他说一李氏不敢说二,从没敢反驳过他一点,何曾有这样的时候,还敢反抗了,更是来火了。 一脚把李氏踹翻在地,抡起棍子,不管脑袋屁股,就是一顿狠揍,毫不管李氏如何痛苦打滚,还边打边骂。 “你个不要脸的死娘们,没人要的贱货,你长脾气了啊,老子打你你还敢躲!” “告诉我,是谁给你长的脾气,是不是今天去了这里一趟,看见了那死丫头,就生出反骨来了,反了你了。” “今天老子要是不好好教训教训你这娘们,以后你更不知道尾巴要翘到哪儿去了,我打死你个贱皮子,没用的东西!” 丁有才气急,狠揍了李氏好几棍子,看着丁来娣吓得哆哆嗦嗦,竟然在原地没跑,就要上前去连她一块打。 “你个小贱货,一样没用,你还想跑,你们这几个赔钱货,没个好东西,这么小就知道不听老子的话,长大也跟你那死大姐一样白养活,不好好规矩规矩你都不行了!” 看丁来娣被吓傻了,竟然不知道跑,在这个危急关头,李氏激起了所有的潜力。 用最后的力气,死死拽着丁有才的腿,不让他往前去,任由丁有才的棍子,一下下落在她瘦弱的身体上。 还在满头满脸是血的,冲着小女儿大喊,“来娣快走,快走啊!…………” 丁来娣终于在惊吓和恐惧中回过神来,咬着唇,流着泪,最后看了眼自己的娘。 狠下心来,转身冲着门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也把丁有才所有的怒骂和打骂声,远远甩在身后。 她现在只有一个信念,她要回到镇上去找姐姐,找姐姐和姐夫回来救娘,不然娘会被爹活活打死的! 看丁来娣终于跑的没了影儿,追也追不回来了,李氏才放松了所有的精神,眼前一片漆黑,晕了过去。 丁有才气愤的狠狠一脚,将李氏踢到了一旁,还犹不出气的又揍了两棍子。 嘴里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该死的贱货,都他妈的打晕了,还不撒手,让那小贱人跑了能怎么的!她还敢把丁珊珊找回来,对老子怎么样吗?贱货就是欠揍,呸!” 丁有才骂完,手里棍子一扔,转身回屋睡觉去了,还庆幸没把自己儿子吵醒了。 至于那小贱货,跑了就跑了,最好以后死在外边不回来,还是被丁珊珊弄回去了,他都不在乎,还少了一个吃白饭的呢。 而李氏的死活,他更是一点都不在意,连管都没去管一下。 而跑出家门的丁来娣,在深更半夜的,有家不能归,也很害怕又无助。 这可不是现代的时候,路上还有路灯,隔着多老远,都能看到万家灯火的样子。 在古代这一块,只要天一黑,基本除了睡觉,没啥事,个别节省的人家,连小油灯都不点,一点光亮没有,村头的狗都不叫了,是名副其实的一片漆黑。 只有月光能照明,且从湾沟村到镇上,途中要经过好几个村庄,道可不近乎。 这一晚上,丁来娣摸黑往前走,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只能在边哭边爬起来,继续往前走。 好在这孩子是个认路的,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有信念支撑的,黑灯瞎火,大半夜的愣是没走岔道,不然,更不知道走到哪儿去了。 这还得说是夏季,要是命不好赶上冬天,都有冻死在路上的可能。 饶是这样,丁来娣也在半道上遇见了截道的野狗,差点被狗咬了。 多亏她害怕极了,激发了潜力,跑得快,才总算没被咬伤,手上没的那块袖子,就是被野狗给咬下去了。 这孩子历经千辛万苦,好容易赶到镇上时,都是快中午时分的,所以找到李博文的时候,才造的那么惨。 了解到这些事,李博文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毕竟人命关天,丁来娣找都找来了,也不能让她在肉铺前站着不管,或是凶巴巴的把孩子直接撵走了。 他只能先把孩子领回去,看看珊珊是什么意思,所以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听完是这么回事,丁珊珊没立刻说什么,也没埋怨谁,先把丁来娣领到了屋里,给她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 她身上的衣服都破碎了,又被狗扯下去一块,碎的一条一条的,衣襟上还补丁摞补丁,都要遮不住肉了,实在不能再穿。 家里没有这么大孩子穿的衣服,就在平台里鼓捣一下,给她换了身衣裳,擦了脸,收拾了下头发,又拿了家里昨天剩的发面饼给她吃。 丁来娣除了昨天吃了丁珊珊给的那点糕点以外,直到现在都再没吃过任何东西。 又贪黑走了那么远的路,刚回到家就被爹给打了,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 走了半宿又半天,才回到镇上,都是强撑着一股劲儿才没被饿晕。 现在都快饿死了,接过饼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第143章 回去看看,揍到不敢打人为止 李博文都回来了,还带了个孩子回来,李博武听见声音,也从西屋出来。 知道这孩子是丁珊珊的妹妹,赶紧去厨房拿了点水给她喝,要不这么个吃法,这孩子看着也不大,非噎着不可。 看丁珊珊没说什么,也没表态,但这事总得解决,李博文问了句,“珊珊,你想怎么办?” 一听这话,丁来娣急的饼都不吃了,死死拽着丁珊珊,就怕丁珊珊不去救李氏。 “姐姐,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是爹逼着娘,把我们赶出家门,让我们来找姐姐要钱的。” “也不知他从哪听说,姐姐现在生活的好,说让你把钱拿回来,还想要你的人参。” “娘不愿意,他就骂娘,还说要是要不回钱来,就让我和娘再也别回去。” “我跑出来的时候,娘被打的都起不来了,如果不是娘护着我,连我都出不来,爹会打死我们的,我真怕娘被打死,那我们就没有娘了。” “姐姐,你在家的时候,娘对你也很好,她是我们的娘,没有娘就没有我们,你真的不管她了吗?” 丁来娣哭的声泪俱下,才八九岁的孩子,都被打怕了,面对丁有才那禽兽男人,连话都不敢多说。 好歹面对自己姐姐的时候,还敢多说几句话,她现在只想把娘救出来。 大不了,她们一起生活在姐姐这,再也不回去了,姐姐和姐夫对她好。 反正在爹眼里,只有弟弟是最好的,她们都是赔钱货。 丁珊珊犹豫再三,看李博文的意思也是看她想怎么办,还是决定回去看一眼。 她当然不是回去管闲事的,但丁来娣有句话说的没错,前主虽然已经不在了。 临死之前,非常恨自己的父亲,也生自己娘的气,气她有事就知道哭,为了救她的宝贝儿子,把她卖给李博文那屠夫,断送了她一辈子的幸福。 她一个外来者,更不会去管这闲事,李氏挨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但丁来娣都来了,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也不能不管不顾,硬把孩子赶出去,就姑且先去看看。 钱丁有才是别想从她手里拿出一个大子儿,一文都不行。 实在不行,她就狠狠揍丁有才一顿,再威胁恐吓一番。 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以后再敢打李氏母女,让她听见风声,她就再过来揍他一顿,揍到他不敢打人为止。 反正那禽兽以前,也没少打前主,揍他一顿,都算以慰前主在天之灵了。 对那欺软怕硬,就知道窝里横的禽兽男人,虽然在现实中还没见过面,但在前主的记忆中,她也能了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烂人。 这种人不能跟他讲理,就得用这种方法治他,直接以暴制暴,算是她为前主报了仇,间接救李氏一命,也把丁来娣送回去。 不然这孩子不明不白在她这住着,更和丁家脱不清关系了。 抬手给丁来娣擦擦眼泪,“来娣别哭了,饿坏了,先把饼吃了,姐姐一会送你回去,跟你一起去看看。” 按照这情况,这孩子不可能吃过饭。 得了丁珊珊这句话,丁来娣的心算是放到了肚子里,立刻笑了起来,“我就知道,姐姐最疼我,姐姐是不会不管我和娘的。” 说完又吃起了饼,偶尔喝一口水,还知道和给她拿水的李博武道谢。 丁珊珊看看,一家人中午还没吃饭呢,还弄了这么一码事,就吃完午饭再去。 对李博文问道,“博文,肉铺那边,你是怎么跟老张大哥说的?” 李博文说道,“那边没事,知道我这有事处理,张大哥说我今天下午不用去了,让他兄弟先帮着顶一下午,明天再去就行。” 张老大的确是这么说的,但李博文走的时候,不确定丁珊珊会怎么做,就说回去看看。 知道媳妇要回去,又是面对这种情况,不跟着去,他哪能放心。 丁珊珊不疑有他,“现在都中午了,既然说好了,那就不急着去了,先做饭,等吃完饭咱们一起去看看。” 安顿丁来娣在屋里好好待着,丁珊珊去了厨房,李博文从下屋拿回来一捆柴火。 李博武跟着摘菜洗菜,丁珊珊蒸了一盆饭,又炒了几个菜,再有点咸菜和蘸酱菜,午饭就做好了。 因着有李博文在厨房帮忙,李博武看自己有点伸不上手,摘完菜,就进屋哄丁来娣玩去了,还给她拿了糖。 糖是他从西屋拿来的,是嫂子给博宏买的,还没吃完的。 屋里客厅桌子上,摆了一盘洗好的朱果,李博武也端过来给丁来娣吃。 这朱果正是丁珊珊和李博文去山上的那次采到的,然后家里有事没事,就会拿出来一些,直接在桌上摆着,谁吃谁拿,一家几口都吃习惯了。 但丁来娣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果子,从小到大,连见都没见过,咬在嘴里,酸酸甜甜的,汁水还多,特别享受。 小眼睛瞪得滚圆,觉得只来姐姐家一阵功夫,都像上了天堂一般幸福。 姐姐家里,住的是又大又宽敞的好房子,姐夫和哥哥对她也好。 她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开心快乐,李博武对丁来娣很好,也很照顾。 虽然丁家那一家人,都不咋地,但这小姑娘是嫂子的亲妹妹,看在嫂子的份上,他也得好好照顾这孩子。 后厨房中,看着媳妇忙碌着,李博文总觉得,丁珊珊要去丁家看看这事,没那么简单。 “珊珊,下午去湾沟村,你是怎么想的?是把来娣送回去就算了吗,那丁有才肯定还会打她的。” 丁珊珊手上不停,说道,“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人,自己没本事就会窝里横,跟老婆孩子使威风。” “家里日子都这么过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根深蒂固的习惯,要不是来娣跑来了,我是不会回去的。” “既然回去了,当然不能把孩子扔下就走,怎么也得让他再也不敢动手打人。” 李博文也听明白了自家媳妇的意思,对自个的爹,半分好感和顾忌都没有。 第144章 打老丈人,命大的没死 他从来就没从丁珊珊嘴里,听到过那个爹字,这回去了,也是要好好收拾一下丁有才。 他绝对支持自家媳妇的想法,撇去丁家的事不说,丁有才这人的确不咋地。 都不知道他是哪辈子积了德,才生了珊珊这样一个好女儿的,这种打女人的男人,就是欠收拾。 饭菜很快端上桌,等丁珊珊去前屋叫李博武和丁来娣吃饭的时候,丁来娣肚子都撑得滚圆了。 她之前吃了一个饼,后来又吃了些糖,外加李博武给她拿的果子也没少吃。 有记忆以来,她第一次吃得这么饱,肚子也不觉得饿得一抽一抽的疼了,真的好幸福。 来到厨房才发现,姐姐做的饭也很丰盛,她有些后悔,之前不该贪嘴吃那么多,导致现在看着一桌子的好吃的,还有白花花的精米饭,愣是什么都吃不下去,再吃就要撑死了。 丁来娣卡巴着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还吃不下去。 丁珊珊光忙着做饭,也没想孩子在屋里一直吃到现在,没住嘴,饭都吃不下了,那也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撑坏了。 只能安慰她,说吃不下去也没关系,一会装点饭菜给她带着,肯定让她吃上,这孩子才算不眼巴巴的看着了。 三口人吃完饭,家里交给李博武看着,李博文出去套了马车,丁珊珊带着丁来娣进了车厢,李博文在外边赶车出了门。 丁来娣这几天被折腾的够呛,现在吃饱,穿的也好,身旁也有姐姐陪着,不那么害怕了。 精神和身体都极度透支的她,躺在舒适的马车上,随着马车一摇一晃的走动,没一会就睡着了。 丁珊珊小心把她挪动在软榻上,让她躺着睡,能舒服一些,她自己出了马车,坐在李博文身旁,和他一起看着前面。 没多少日子也要入秋了,外面偶尔有习习凉风吹过,还挺舒服的。 见她也出来了,李博文问道,“去湾沟村还有一会距离,怎么不睡会?” 丁珊珊依偎在他的肩上,“不睡了,我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睡不着。” “我要是睡得迷迷糊糊的,到地方下车,还没精神过来,打人没有劲怎么办。” 李博文这样不苟言笑的人,都被丁珊珊一句话给逗笑了。 话说,这还是他和珊珊结为夫妻以后,第一次陪媳妇回娘家呢。 谁能想到,不是带着大包小礼去拜访岳父岳母,而是奔着去打老丈人的。 看这样,媳妇还要亲自打,说出去谁相信? 马车比牛车速度快多了,不像公租车一样,一会一停,上人下人的。 只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赶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院门前。 这也许就是,公交车和私家车的区别,更别说他们家这匹汗血宝马。 在古代来讲,都是法拉利,玛莎拉蒂级别的,速度不是普通车能比的。 老李家有马有车的事,搬家时候,镇上就有不少人知道了,所以没人觉得稀奇。 只有少数人,在丁来娣来找李博文时正好看见了,心里多少有点猜到,李家马车这回出去是什么事,但大部分人,还是不知道的。 李博文和丁珊珊,就这么一路赶着马车,越过了好几个村庄到了老丁家。 没去理会任何人打量的目光,到了地方,丁来娣还在睡着,丁珊珊就没惊动她,和李博文两个走进了院。 这几年收成不好,以前院里养的不少家禽,畜类都少了很多,鸡都没有了。 就剩几个干巴鸭子,在院里来回溜达,连人吃饭都吃不上溜了,这几个鸭子,也都瘦得当啷当啷的,走路直摇晃,四处啄地上看不到的食物。 两人越过这些,开门进屋,屋里这破房子,还有点下窖,越过门槛就矮一截,跟下了一步台阶似的,地面一年四季都往上返潮气。 丁家地方小,就只有两间房,进屋就是厨房,连个西屋都没有,东边屋是一铺炕,住着一家老小。 昨天丁有才打李氏母女,就是拎到厨房打的,丁来娣走了以后,李氏被打晕在了厨房,丁有才也没管她的死活,就自己进屋睡觉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命大的李氏自己醒了过来,身上被打的伤痕累累,头上也被撞的流了血,还肿起了一个大包,险些没命。 还好伤口不深,血流了一会就凝固了,不然昨晚没人管,流血也能流死她。 现在起来,也觉得昏昏沉沉,眼前一阵阵发黑,勉强扯了身上的一块布,把自己脑袋上的伤口包上,她现在都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正当她包完以后,在厨房发呆,丁有才也起来了,看到她还骂骂吵吵的,说她懒,到点不做饭,大人孩子都饿了。 在他眼里,这些年李氏挨打都习惯了,昨晚那顿打,最多就是比平时打的重点,啥事都不耽误。 身为一个老娘们,做一日三餐,伺候一家老小,是最基本的。 他上无父母,下无幼弟幼妹,只照顾家里的孩子和他,李氏的负担都轻多了,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挨了几下打而已,还敢不做饭,真是惯的。 丁有才骂骂咧咧,满嘴喷粪,丁来宝还在屋里,一个劲闹着要吃这个吃那个的。 李氏如同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整个人木呆呆的,就是比死人多口气。 丁有才无论是打她骂她,她都没有感觉了,但有母性的本能撑着,还是找出了点米,给儿子熬了口粥。 看她这个样子,丁有才也失去了继续打骂她的心情,骂她觉得都浪费口水。 大爷一样的坐在屋里,等着李氏做好饭,伺候他们爷俩。 今天少了一个小赔钱货,在眼前晃悠,他心情都好了不少。 等李氏拖着受伤的身体,好容易把粥熬好了,盛出来晾凉端到屋里,想喂丁来宝喝点。 丁来宝却嫌弃粥不好喝,死活哭着吵着不喝,要吃鱼吃肉,还要喝鸡汤,反正就是闹,差点打翻了粥碗。 孩子不闹还好,听孩子这么一闹,又勾起了丁有才昨天的火,咋看李氏咋生气。 第145章 最后一根稻草,谋杀亲夫 顿时又一个耳光甩过去,把李氏打的偏过头去,破口大骂起来。 “你这个死货,一点能耐都没有,老子就是因为娶了你这么个败家娘们,日子咋过也过不好。” “我还没让你干别的呢,就是让你去要点钱,这你都要不回来,让儿子都跟着你挨饿受苦,我要你这种娘们,还有什么用!” “别他娘给老子一天哭丧个脸,跟他妈谁欠你八万藏一样,不想活赶紧给我去死,给好人腾地方!” “少了你老子还清静呢,省得一天占着茅坑不拉屎,跟谁乐意瞅你似的,看见你都不烦别人!” 看李氏被他扇了一耳光,脸又肿了起来,半拉脑袋都嗡嗡直响,非常难受。 但却仍旧什么表情都没有,也不再有以前对他的惧怕和怯懦,像木头一样,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丁有才都觉得她有点不对,但多年来的使然,让他欺负李氏都欺负习惯了,才不会在乎李氏一个受气包的想法,恶狠狠的骂道。 “别他娘在这杵着了,没看我儿子哭了啊,你昨天不还拿回一块肉来吗?熬粥里也不知道放点。” “别说孩子不爱吃,我闻着这粥都没食欲,赶紧把那块肉拿出来,重新把粥熬了再端上来,快去!再犯懒不长记性,老子还打你!” 看自己爹这样说,丁来宝有样学样,也跟着气势很足,才5岁的孩子,在桌旁坐着,对自己的娘直拍桌子。 清脆的可爱的童音,喊出来的话,却让人无端心寒。 “我爹跟你说话呢,让你去给我做肉粥,你没听到吗?” “你这个赔钱货,还不赶紧去,我都饿了,你再不听话,我就让爹打死你!” 听儿子这么说,李氏眼珠动了动,僵硬的脸上,才有了点表情,十分伤心的看着儿子。 “来宝,你咋能这么说,我是你娘啊………” 丁来宝就是从小被带歪的,学着他爹的样子,哼了一声,根本看不上李氏这个娘。 “我知道你是我娘,但你一样是个赔钱货,这是爹说的。” “爹说家里一切都是我的,我和爹才是这个家里的主人。” “你和那两个大小贱人,就是几个赔钱货,天天在家里白吃白喝,还不听话。” “爹说只要我高兴,怎么打骂你们都可以,你快点去给我煮粥,我饿了!” 丁来宝的一席话,如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李氏最后的希望都被拿走了。 原来,这就是她千盼万盼才盼来的儿子,她的亲生儿子,竟然这么骂她。 她能怪丁来宝吗?孩子才5岁,什么事都不懂,是丁有才把孩子带成这个样子的。 管自己的娘和姐姐都叫赔钱货,这种孩子以后长大了,她能指望他养老送终吗? 李氏游魂一样的,出去拿肉煮粥去了,但心里的想法,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丁有才哼了一声,就在屋里陪着丁来宝玩,直到李氏把煮好的粥端进屋里。 里面放了不少肉,闻着都香喷喷的,丁有才和丁来宝,这才勉强满意。 丁有才吃完饭就出去了,李氏也不敢问,也不想去问他去哪。 丁来宝身体不好,病怏怏的,吃完饭,又躺炕上睡着了。 他们吃完的剩饭,李氏才能上桌捡着吃一口,勉强填巴一口,不饿死就行。 好在现在女儿不在身边,她还算不那么担心,把桌子碗都收拾下去洗刷好,放进碗架子里。 进屋在衣柜里翻翻,找出了一身衣服,虽然也是旧的上着补丁,好歹还是干净的,比这身上这身强,她都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做过新衣服了。 洗了把脸,把头发梳梳,又换了身衣裳,忽略掉脸上和脖子上的各路伤痕,总算看着有人样了。 虽然家里连镜子都没有,只能凭自己感觉,但她也要活得像个人一样,再也不想受压迫。 然后木呆呆的坐在房门口,连平日最心疼的儿子也没看几眼,没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就这样过去了一个上午,直到丁有才回了家,来吃中午饭,却见家里冷锅冷灶,丁来宝正在炕上哭,一个劲的喊着李氏,大骂着,她都没有反应。 连儿子都不管,饭也不做了,这就是找死的节奏,这婆娘不打还了得,都要反了天了。 还是之前打轻了,今天他就再打的狠点,看她还敢不敢这副死样子。 但打这贱货,可没有哄儿子重要,儿子可是他的心头肉,哭一声都跟剜了他心一样。 赶紧越过李氏,进门就去哄儿子,走过李氏身边的时候,还狠狠朝她啐了一口,骂了句贱货。 为了哄儿子开心,刚才他买了点糖,赶紧拿出来给丁来宝吃,哄着丁来宝才算不哭了。 但也向丁有才告状,说他怎么喊娘,娘都不理他,一句话也不说,还不给他做饭吃,让丁有才打李氏,给他出气。 丁有才抱着丁来宝,又哄了哄,保证一定会打李氏给他出气,以后李氏再也不敢这样了等等。 才把丁来宝放在炕上,自己吃糖,凶神恶煞的出来,就要冲李氏开刀。 他还没等动手,李氏却忽地从地上站起来,就那么目光平静的看着丁有才。 “当家的,我们夫妻一场,有三个子女,我也是你明媒正娶回来的,你真要把我打死吗?” 她这么一说,把丁有才还给弄愣了,这些年来,李氏除了挨打,就是挨打,连话都不说几句,今天这番话,又是从哪儿来的? 但他想打人,不需要理由,一脸不耐烦的说,“不是我要打死你,是你自己找打,你看看你,天天在家啥也不干,连饭都不能做,孩子哭了你也不哄。” “谁家好娘们像你这样,你还怪我打你,我揍你都是轻的,是给你长长记性,让你改着点,万一把我儿子饿坏了,你死了都赔不起!” 看丁有才这是永远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了,也许她的命在丁有才眼里,还不如一根鸭毛重,人活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好怕的,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看丁有才边说,还是要过来打她,李氏忽然凄然一笑,不知何时,从身后拿出一个木头棒子。 目光无比森冷,看丁有才犹如看一个死人,狠狠一棒子,朝他打了过去,而且是奔着脑袋去的。 第146章 及时赶到,救了一命 这一棒子要是敲在了脑袋上,不把天灵盖打碎了,也绝对够能把丁有才开瓢了,留条命都是勉强。 可见兔子打急了都咬手,千万别把人逼急了,人逼急了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就如同现在的李氏,从前唯唯诺诺,任打任骂,从不敢多言多语的懦弱女人。 现在目光中,都是滔天的恨意和冰冷,丁有才多年来的打骂羞辱,和各种侮辱践踏,已经磨灭了她对生活所有的希望和信念,还有与他之间,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情。 她对丁有才只有恨,恨不得他去死马上去死,去死,下十八层地狱才好! 如若这一棒子在丁有才不注意的情况下,从后边偷袭,百分百能打中。 因为丁有才从不防备李氏,也没想过李氏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敢谋杀亲夫。 但李氏没想那么多,直接就想打他,棒子是迎面挥出去的。 丁有才立刻瞪大了眼睛,惊讶于李氏这个怂包竟然敢打他,还是拿棒子打他脑袋。 赶紧身子一侧,躲过这致命一击,也吓出了一身冷汗,李氏使尽全力的这一棒子,就砸在了他的肩膀上。 也就李氏是个女人,劲儿不算太大,要是换做一个普通男的,今天,丁有才这膀子也得废了。 碎裂般的重击和疼痛袭来,疼的丁有才哎呦一声,呲牙咧嘴,脸色痛苦纠结成一团。 目露凶光的看向还想打他第二棒子的李氏,咬牙切齿地向她逼近。 “你他娘个死娘们,屡犯七出,不但屡教不改,现在还谋杀亲夫,真是向天借了胆儿了,今天我要不活活打死你,我丁字就倒着写,看今天谁能救得了你!” 李氏一个弱女子,常年劳作吃不饱饭,又挨打受累,怎么可能打过丁有才。 对上丁有才她就是吃亏,但也不会放弃,更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挨打就只会默默忍受 她知道,那换来的不是息事宁人,只会是丁有才的更加变本加厉。 忍了这么多年,她不想再忍了,反正都是个死,大不了就是一条命,她也要拉这个害死她的人,一起下黄泉。 至于几个孩子,大女儿过得好,小女儿也离开了,相信她死了以后,珊珊会照顾妹妹的,至于小儿子,从来也没把他当成过娘,早就被教坏了,她已经顾及不了那么多了。 李氏被仇恨蒙蔽了心智,她现在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杀丁有才。 丁有才最后的理智没有失去,知道这是在院里,要是把人活活打死了看李氏又吱哇乱叫的,左邻右舍是会知道的,那就会有麻烦。 只能强压怒火,一把抢下李氏手里的棒子,扔在一旁,像拎死小鸡一样,把李氏拖进了屋。 这次没在厨房,直接把她拖到了里屋,摁在炕上,双手死死掐着李氏的脖子,目光中露出了凶狠的杀机。 “你这死女人,我今天就活活掐死你,让你叫都叫不出来,然后把你扔到后边的井里。” “就说你自己不小心,掉到井里淹死了,你不是想杀我吗?你不是长能耐了吗?我今天就让你先没命,我看你还怎么杀我,你他妈个不要命的贱货!” 在死亡来临前,求生是本能,李氏也一样,死命的扑腾,想掰开丁有才的手。 丁有才死死地扼住她的咽喉,她连喘气都不能,马上就要死了。 而丁来宝坐在旁边,嘴里还吃着糖,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爹快把自己娘掐死了,还当乐景看呢。 反正爹经常打娘,他都习惯了,一点想去拉着的意思都没有,就是个狼崽子。 正当这个时候,丁珊珊和李博文就赶了回来,二人进屋就觉得气氛不对。 赶紧大步进了里屋,一看丁有才正凶狠的把李氏摁在炕上,卡着脖子呢。 李氏还在垂死挣扎,不知是这具身体的本能,还是后来者丁珊珊都看不下去,他这样的恶行了。 当时她什么都没想,一个箭步冲上去,死死抓着丁有才的衣服,将他一把抓过来,回手就是一嘴巴。 将丁有才扇的往后退了好几步,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嘴角顿时被打的流下血来,脸颊肿得高高的,眼前直冒金星。 因为丁珊珊速度太快,打的他眼前发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博文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过来和丁珊珊一左一右,把已经被掐得差不多的李氏扶了起来。 还好他们二人来的及时,不然被丁有才下死手这么掐着,身体虚弱的李氏,也就分钟的命了。 由丁珊珊和李博文给顺着气,好一会才缓上这口气来,脸色也不苍白难看了。 只是全都是伤,几乎没有好地方,凄惨无比,让人难以想象,是谁下的毒手。 看到是闺女及时回来救了她,李氏死灰般的眼眸中,才有了点神采,眼泪哗的下流了下来,拉着丁珊珊,“珊珊,娘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刚说了这一句话,坐在旁边的丁来宝,看见那么长时间没见过的大姐,穿的也好了,模样也变了,一进屋就先把爹打了,顿时就不干了。 爹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人,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爹。 以前都是他和爹一起收拾这三个赔钱货的,什么时候轮到这个赔钱货敢打爹了。 丁来宝还小,被丁有才惯的不知天高地厚,5岁的小孩,因为身体不好,长得跟小豆丁似的,竟然也想扑过来打丁珊珊,嘴里还恶毒的骂着。 “你个小贱人!不要脸的赔钱货,狐媚子,爹都把你卖了,你还回来干什么?” “你还敢打爹,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这回不等丁珊珊动手,李博文顿时拎起丁来宝的脖领子,随手一扔,将她扔进了炕里,摔的扑通一声。 这还得说是,看在他还小,什么都不懂,被丁有才带坏了的份上,他手下留情了。 若是换做另外一个人敢这么骂珊珊,他现在就不是把人扔出去这么简单,绝对会拧掉了那人的脑袋,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第147章 天生坏种,遭现世报 丁来宝本来就身体不好,之前又掉下河,差点没淹死,好不容易用丁珊珊换来的人参腿才保住命。 在家里都得好吃好喝的,一天供的像祖宗似的,还成天难受呢,哪经得住李博文这么一扔。 顿时摔的难受极了,觉得浑身骨头都像断了一样疼,哇哇大哭起来。 “好疼!……好疼!………摔死我了,爹,我好疼!…………” “爹!………你赶紧打他,替我报仇,他要摔死我,不然我就不活了………” 听到儿子的哭声,刚好这阵丁有才也在丁珊珊那一巴掌的冲劲中缓过来了。 见自己的宝贝儿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立刻激发了他所有的父爱,起身扑到了炕里,把丁来宝抱进自己怀里。 “来宝听话,爹抱你,不哭哦,快让爹看看,摔坏哪了没有,快让爹看看!” 丁来宝就是哇哇大哭的闹,说这疼那也疼,反正就是从没受过这种委屈。 今天必须得打李博文,为他报仇,寻死觅活的哭闹着。 毕竟血浓于水,是自己的孩子,看丁来宝被李博文扔了出去,李氏也很心疼,但终究什么都没说。 丁有才哄了丁来宝两句,看实在哄不好,只好答应着,说一会去打李博文为他报仇,丁来宝这才算不哭了。 但也坐在一旁,本来纯真的目光,狠狠的看着李博文和丁珊珊,那恶毒的眼神,犹如看着自己的杀父仇人。 让丁珊珊忽然想起一句话来,没有什么人性本善,有的人就是天生坏种,天生基因中就带着坏的成分,不论大小。 很显然,丁来宝就是天生坏种的其中一个,也许是随了丁有才的基因,现在都能预见,长大以后,也是妥妥的一个家暴男。 前主丁珊珊,就是因为他,才被迫被家里用一根人参腿,卖给李博文才死的。 虽然没有前主的死,就没有她和李博文的相遇,但总归也是一条人命,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没了。 这个丁来宝别看小,但却是个杀人不见血的恶魔,丁珊珊现在甚至有股冲动,马上就掐死了他,把他扼杀在摇篮之中,看他以后还怎么像丁有才一样害人,这种人,活着也是败类。 看丁珊珊狠狠的看着他,目光中透出森森冷意,丁来宝觉得后背直来风。 他还小,有些事不明白,只觉得丁珊珊不像以前一样好欺负了。 他有点害怕,还往后缩了缩,态度也不敢像之前那么嚣张了。 真是谁的后代像谁,和丁有才那欺软怕硬的东西,下意识的思想都一模一样。 丁珊珊没去搭理他,丁有才却不干了,刚才他可是被丁珊珊给扇了一耳光。 闺女都敢打爹了,还有没有天理了?死丫头手劲真大,一巴掌扇的他脸都肿了,连张嘴说话都牙疼,今个就是说破天去,他也要教训这死丫头! 顿时从炕上冲下来,没敢对李博文怎么样,首先就要对丁珊珊发难。 丁有才发脾气的套路,这些年,丁珊珊都摸得透透的,无非就是先发火后骂人,最后动拳头,拳打脚踢,一定要你感受到,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摧残才算完。 但他这一套用在现在的丁珊珊的身上,那是完全不好使,跟这种人也无需废话。 不等丁有才开口骂些难听的,外加动手,丁珊珊根本都不给他这个机会,冲上去又扇了他一嘴巴,又把丁有才给打懵了。 紧接着,丁珊珊开始噼里啪啦,倒豆子一样的骂他。 “你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还想打我,你以为你是谁,除了打老婆孩子窝里横,跟家里人的本事,你还有什么能耐?你这种人也配活在这个世上?” “我告诉你,我已经被你卖了,卖身契都立了,跟你们丁家一分钱关系没有。” “也不会承认你这个爹,来娣是我妹妹,你敢打我妹妹,现在还要打我。” “就别怪我对你动手不客气,你给我好好记住今天这顿打。” “你在家里要是再敢乱打人,纵容着这个死崽子,爷俩一起欺负她们母女,我就把你双腿都打断,让你再也下不了地,到时候连给你做饭的人都没有,活活饿死你,我看你还敢不敢打人,敢不敢再耍威风!” “你再敢打她们一下,我就把你的手砍下来,不信你就试试,看我敢不敢,你个无耻的东西,就是欠打!” 丁珊珊边说,边对丁有才拳打脚踢,别看她这个身体,只是个身材娇小的丫头。 但她可是有内力的人,又专门带着内力,用巧劲在他身上铆足劲打,可完全不是普通小丫头儿能比的。 丁有才只觉得,被丁珊珊打的,钻心的疼痛,胳膊腿的骨头,都要折成108节了,真是太疼了。 这死丫头明明从前和李氏一个模样,温吞的很,怎么磋磨都行,怎么忽然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凶神恶煞的不行,都要赶上第二个李博文了。 要不是她跟李博文一起回来,他都不认识,这是他之前卖出去的闺女了,除了面容轮廓,这变化也太大了。 话说当下,丁有才被丁珊珊打得痛苦不堪,昨晚他还在厨房作威作福,把李氏打得满地打滚,还不许人家叫出声。 今天就遭了现世报,被自己闺女按在地上,打得四处打滚,脑袋不小心还撞到了衣柜下面的柱子上,顿时肿起了个大红包,这个疼啊。 丁有才可不是一个能忍痛的人,也没挨过打,从前只有他打别人的份儿,一疼就想嗷嗷痛叫。 却被丁珊珊一手掐住了脖子,就像他刚才掐李氏一样,冷冷的威胁。 “疼你也得给我忍着,以前你是怎么打我们母女几个的,现在你自己也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挨打的滋味怎么样?是不是非常好受,非常舒服,我告诉你,不许你叫,不然今天我就整死你!” “然后把你和你的狼崽子,全都扔井里,就说那死崽子不小心掉井里了,你下去捞他,你们俩就一块没上来,大不了就是这口井以后不能吃水了。” 第148章 闺女打爹,想要休书 “反正这死崽子以前掉过河里一回,差点没淹死,这回再淹一回也没啥。” “他死了就什么都解决了,看你还卖不卖闺女,你个禽兽不如的畜生王八蛋!” “打你骂你都脏了我的手和嘴,你这种人渣败类,就只配让人踩在脚底下踢。” “老天爷怎么就不一个雷下来,把你劈死,让你这种人活着浪费空气和土地。” “我今天就让你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应该被你打,挨打的滋味也是很难受的!” “以后你再打人,我就把你打别人的,十倍奉还到你身上,你自己看着办!” 丁珊珊边打边骂,在这整个屋里,扑腾起来,李博文不但没拦着媳妇打老丈人。 在一旁冷冷的看着,还非常配合的,把李氏给扶到了一边,别让丁有才在地上来回四处翻滚,撞到了哪就不好了。 而经过昨晚到今天,李氏也变得不一样了,似乎真的一瞬间想开了什么。 就这么看着丁有才被丁珊珊毒打,目光淡淡,跟与自己一点关系没有一样。 也不算是,关系还是有那么一点的,毕竟看着仇人被这么打,她心里很出气。 丁有才开始被丁珊珊撂倒就打,还激烈反抗,骂着丁珊珊那些难听的话。 想翻身做主,反过来打丁珊珊,但他可没那本事,不但没能翻过身来,还被丁珊珊给完虐了。 暗暗心惊,丁珊珊是他闺女,从小在他身边长大,是什么性子,他太清楚了。 眼前这个女人,除了和丁珊珊有一样的样貌以外,根本就不是他的闺女,可明明就是那个人,不是那小贱货又能是谁呢? 丁有才惊讶的不行,但来不及多想,雨点般的拳打脚踢落在身上,疼痛不堪,再也分不出心思想别的,只能痛苦哀求着丁珊珊,不要再打他。 而且被丁珊珊勒令不许大叫,不然打的更狠,憋的他脑门子都青了,也不敢叫出来。 他怕万一叫出来,丁珊珊会真把他打死,毕竟这死丫头现在长胆子了,连亲爹都敢打,什么事都能干出来,他不敢冒险。 的确是欺软怕硬的丁有才做得出来的事,这回遇到横茬子了,啥都不敢逼逼了,让他干啥就干啥,怂的不行。 丁来宝看到眼前的画面,早就吓得不行,也不敢再对丁珊珊破口大骂了。 坐在炕里一动不敢动,都不敢再看刚才把他丢到炕里的李博文,生怕李博文再对他怎么样。 他本来想让爹把这他们都收拾了,给他报仇的。 可没想到,一向在家里无所不能的爹也吃了亏,根本就打不过大姐,还被大姐打成这样。 还好那个男人没再来收拾他,他可不想再被扔一次,刚才摔的身上浑身都疼。 丁珊珊才不去管他一个小崽子,先把这罪魁祸首的死男人收拾好了再说。 对他的所有哀求声,充耳不闻,直到打了好一会,好歹又打又骂忙活了一阵,丁珊珊打人的速度是慢了下来,给他一口喘气的机会。 丁有才心里恨丁珊珊和李氏,恨得牙痒痒,但好汉不吃眼前亏,倒是挺能屈能伸的。 勉强从眼中,挤出两滴鳄鱼泪,尽量扮演着一个慈父的样子,流泪看向丁珊珊。 其实眼泪流得这么痛快,也跟被打的有关,谁被这么打也得哭,声音也不敢那么嚣张了。 “珊珊,我怎么样也是你爹,你是我的闺女,没有我,也不可能有你。” “打爹骂娘,有违天理,我是你亲爹,你真的要把爹打死吗?” “从前都是爹不好,没照顾好你,为了救你弟弟把你卖了,但这也是没办法。” “你也是爹的孩子,爹哪能不心疼你?可咱家就你弟弟一个男孩。” “他可是你亲弟弟,你早晚都要嫁人,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弟弟去死。” 说着,还有些害怕的看了李博文一眼,当看到李博文那不善的目光时,又赶紧转回丁珊珊身上。 “现在你看,你嫁人以后,日子过得不也很好,比在家里强多了,这也足以证明,爹的眼光没错,这也是为了你好啊。” “爹从前是打过你和你娘,但你摸着良心说,你小的时候,爹对你不好吗?” “爹出门干活,都不忘给你买零嘴吃,那个时候,你特别可爱,也很乖巧听话,成天抱着爹的腿要吃的。” “以前的事,一切都是误会,爹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我以后不会这么做了,我会好好对你娘和你妹妹。” “你也永远都是爹的闺女,博文是我的女婿,我会好好对你们的,你打也打了,以前的气,总该出了,别再打我了,行吗?” 无论丁有才是说的如何天花乱坠,这种人说的话,丁珊珊一个字都不信。 看李氏好歹有点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唯唯诺诺,也许是一个新开始也说不定。 丁珊珊搭理都没搭理丁有才,把目光移向她,“这种人说的话,你相信吗?” 李氏连滴眼泪都没掉,淡漠的看向在地上被打的爬不起来的丁有才。 “他说什么我都不会信的,这种人永远也不会改过,就算他被你打怕了,以后不敢再打我们母女,我们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在他眼里,所有女人都是赔钱货,只有他自己和他儿子才是人,我们连牛马都不如,我再也不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了。” “珊珊,既然你和博文今天能过来,娘就扯着脸,求你们再帮一个忙。” 丁珊珊没立刻答应,也没完全回绝,“你说。” 李氏淡漠的说,“我要离开丁有才,离开这个家,这里就是我的人间地狱。” “但凭我一个人,从他这是拿不到休书的,他就算把我活活打死了,让我耗死在这里,都不会放我离开。” “但这里让我已经没有任何留恋了,我希望你们能帮我从他这要到一封休书,彻底跟他脱离关系。” “以后就算我带着来娣出去要饭,也比不明不白的在这没了命强。” 第149章 第一次认怂,摔地下了 看着一脸不似说假的李氏,眼中的唯唯诺诺,像是一晚的时间,就全退下去了。 丁珊珊忽然觉得,李氏这个绝悟,成长的非常茁壮,是值得她帮一把。 丁有才看了看丁珊珊,他刚才已经被打怕了,有些害怕丁珊珊会再打他。 看这死丫头还是顾忌着李氏,且她现在日子过得好,是众所周知的。 只要她顾及着点亲情,到时候通过李氏,他就不信一点好处捞不到。 就算现在他不敢用强硬的态度,让丁珊珊必须给他拿多少钱回来,也能让他们救济着点,不至于家里揭不开锅,活不下去。 这样的大树就在眼前摆着呢,要是抱不住,那岂不是错失了好机会了。 所以更不能放李氏走,那和丁珊珊就彻底断了关系了,上哪捞好处去。 想到这,丁有才眼睛一咕噜,立刻做出一副悬崖勒马,浪子回头的忏悔模样。 还恶心巴拉的拉住了李氏的手,被李氏厌恶的甩了两下,也没甩掉。 用平生最温柔的语气说,“桂春,都是我不好,没做好一个当爹的责任,也没照顾好你。” “嫁给我这些年,你受委屈了,之前我不是故意打你和孩子,我就是脾气不好,上来那一阵,控制不住自己。” “夫妻这么多年,你也知道我是啥样人,我没有坏心眼,事过去都过去了。” “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这么做了,你就别跟我生气了,咱们这个家离不了你,我不能没有你,再说咱的儿子才几岁,来娣也还小,他们不能没有爹和娘。” “你忍心扔下他们就走吗?那我们爷几个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这会儿,这死男人倒是说人话了,说起来哄人的话一套一套的。 掉屁股就吃人饭不拉人屎了,跟之前那些不是人的事,不是他干的似的。 这演技,要不是丁珊珊有着前主的记忆,从记忆中看到这死男人的各种嘴脸。 看眼下他这个模样,差点都以为他是真的知错就改,预备要改过了呢。 李氏卯足了劲儿,狠狠一把甩开丁有才的手,冷冷的说,“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我什么都不想听,更不会相信你说的一个字。” “我现在就让你给我一封休书,相信没有我这个赔钱货的娘,你也会把孩子照顾的很好。” “几个孩子都是我的心头肉,是我肚子里爬出来的,我不能为了这一个孩子的死活,不管另一个孩子。” “丁有才,今天你说什么都没用,你也不必再费口舌了。” 见李氏这是王八吃秤砣铁心了,他平生第一次这么和颜悦色的和一个女人说话,好话说尽,她都油盐不进,简直给脸不要脸,丁有才隐隐又要发怒。 但丁珊珊和李博文都在旁边呢,刚挨了好一顿打,他就是有心,也不敢发作。 连句重话都不敢对李氏说,更别说打人,有气也得憋着。 既然李氏态度如此坚决,连丁来宝这狼崽子,说扔下都扔下了,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 丁珊珊心里对她,不禁生出几分佩服,决定帮她一把,态度也有所改变,对丁有才说。 “既然是娘的意思,你现在马上把休书写来,以后你们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只要你不主动来惹我,让我再也别看到你,以后我也不会再到你门上打你,但你要敢招惹我,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桂春,珊珊………我…………” 见他们都是这个意思,丁有才顿时就着急了,他现在想尽一切办法,都想把李氏留下。 实在不行,都跑到炕里,把丁来宝给抱了过来,捅咕着自己的儿子。 “来宝,你还愣着干什么?你娘都要不要咱们爷俩了,你还不赶紧哄哄你娘,让你娘别抛弃我们,要不以后可没有人疼你了。” 丁有才把孩子抱过来的本意,是想让丁来宝说几句讨喜的话,撒个娇什么的。 李氏心疼孩子,心一软,这事不就有门了。 可丁来宝也不知是没理解明白自己爹的意思,嚣张惯了,还是之前被吓坏了。 对这几个跑到他们家作威作福的人,气急败坏,刚才在炕里还不敢啥都说呢。 到丁有才怀里,立刻有了主心骨,也有勇气了,说出一番差点把他爹气死的话。 趾高气扬的伸手一指李氏,“爹,你不是说她就是个赔钱货吗?” “而且还是个赔钱货中的贱货,你还说,等以后家里吃不上饭了。” “就把这个贱货卖给别人,让她卖屁股挣钱,给咱们爷俩挣好吃好喝的。” “这种贱货留她干什么?让她早走早好,她早走不就能早挣钱给我们花了吗?” 丁来宝这番惊天动地的话,就算李氏以前,都没听丁有才说过。 也不知道丁有才什么时候,和丁来宝说过这样的话,把孩子的思想都带成这样。 简直畜生都不如,当着大女儿和女婿的面,被自己的小儿子这么说。 李氏觉得自己都没脸再活在这个世界上了,泪如雨下,一句话说不出来。 而丁有才不但抱孩子哄着李氏留下的想法没达成,还被儿子掀了老底。 把这事弄糟了,心里憋着一肚子邪火,简直都快气炸肺了。 平时就算再喜欢丁来宝,他本身的脾气,并不会有多大改变。 这种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家暴倾向,也是精神上的一种不受控制。 他心里上来那股邪火,脾气爆发起来,不打人发泄愤怒,就控制不住自己。 但以前任打任骂的娘仨,现在一个不在家,一个不敢打,一个根本就打不得,也打不过。 自己还挨了好一顿打,去了半条命,心里这辈子都没这么窝火过。 实在是憋不住,一个生气,手一抖,坐在他怀里的丁来宝,顿时就咕咚一声,掉到了地下,这一下摔的瓷实。 那孩子根本没注意,在自己爹身上也会摔下去。 他平时在家里,被宠着惯着,都习惯了,爹舍不得他受一点委屈。 第150章 恶有恶报,李博文写休书 两个姐姐和娘也不敢惹他,他最相信的就是自己的爹,一点防备都没有。 这一下摔的扑通一声,而且是大头朝下,立着掉下去的。 之前丁珊珊按着丁有才在地上打,李博文扶着李氏,来回躲着,后来就让她坐在炕沿上,自己站在一旁,方便随时保护李氏,转移阵地。 后来好容易丁珊珊不打丁有才了,也来到炕沿边,李氏的另一边。 丁有才是从炕里,把丁来宝抱出来的,一样坐在炕沿边,农村这边炕沿有点高。 也不知是怎么赶巧,丁来宝这一下子就把大脖筋崴折了,当时就没了气,一声都没哭出来。 一切发生的太快,所有人都愣了几秒,才回过神来,李氏毕竟是丁来宝的亲娘,再怎么生气,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赶紧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把丁来宝抱在怀里,紧张的摸着孩子弱小的身躯。 看着孩子的脑袋和脖子间,不断涌出的鲜血,吓得脸色苍白如纸。 颤抖着呼喊,“来宝?……来宝?……你怎么了?” “你醒醒啊!………你说句话呀,别吓唬娘啊,来宝!……你醒醒………” 其实看着孩子摔成这样,李氏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了,可她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这是事实。 没有哪个母亲能接受得了,自己的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刚才还好好的孩子,就这么没了,就和剜了她的心一样疼。 比起李氏的痛哭不已,接受不了,丁有才受的打击,不比她小,别看他对媳妇闺女都不行。 但对这儿子,那是比他的命根子都看重,连对丁珊珊的恐惧都忘了。 赶紧扑过去,一把从李氏怀里抢过孩子,从头到脚的检查着,眼泪也落了下来。 这次是真正的掉眼泪了,他不懂什么医术,但一个人是活是死,还能看得出来。 不敢置信的抬手在丁来宝鼻子下探了一下,立刻像烫手一般,缩了回来,眼中尽是惊恐,不可置信。 双手颤抖的不成样子,他的儿子,好好的儿子,刚才还在他怀里抱着呢,叽里呱啦什么都说。 虽然说的不是他想听的话,他也生气,但他从来没想伤害过孩子的,来宝就是他的命啊,来宝要没了,他能活活疼死。 抱着没了呼吸的孩子,丁有才痛哭出声,“来宝!………来宝!………我的儿子!……你醒醒!………你不要爹了吗?” “你快醒醒,……不要吓唬爹啊,爹没有你活不下去呀,儿子!…………” “啊!……爹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来宝,爹求求你,你醒醒………” 无论他再怎么哭,李氏怎么抹眼泪,丁来宝已经断气了,救都来不及救。 李博文见状,犹豫了一下,上前检查了一下孩子的脉搏,对丁珊珊摇了下头。 丁珊珊明白,在她看,丁来宝的死,可能是恶有恶报,人又不是他们杀的。 来这之前,这些事情始料未及,她的确不喜欢丁来宝,刚才还想提前把他弄死。 但看孩子真死了,还是被丁有才一个失手摔死的,不禁也在心中升起一股,生命如此脆弱的感觉。 其他的,又不是她弟弟,她真没多大感觉。 李氏哭得昏天黑地,不知什么时候,被留在马车里的丁来娣睡醒了,起来没找到姐姐和姐夫,下车看到家了,也跟进了屋。 进来看到弟弟浑身是血,被爹抱在怀里,好像是出事儿了,但她心里最真实的感觉,竟然是非常痛快,一点都不觉得难过。 可她不敢表现出来,见娘哭得伤心不已,丁来娣不知怎么,眼泪也跟着流了出来,过来依偎在自己娘身边,跟着一块哭。 看也不能一直这么下去,丁珊珊只好把李氏扶起来,安慰着她。 “这件事不怪你,孩子既然已经没了,人死不能复生,你再伤心也无济于事。” “人的一生,寿命长短都是有定数的,有的孩子注定是留不住的。” “没了这个孩子,你还有其他孩子,你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李氏什么道理都明白,知道丁珊珊说的都是事实,在劝她,只是心里的感受她没有办法控制,只能流着泪点头,一手拉着丁来娣。 之前说要休书,她是真心的,但要说一点没有舍不得儿子,也是假的。 之前丁来宝的那番话,让她彻底寒了心,再也不对这个儿子抱有希望了。 她什么都不想管,只想拿到休书,离开这个家,可事情突变,孩子就这么没了。 她很伤心难过,甚至很责怪自己,没有保护好孩子,又不知该怎么表达。 丁珊珊看丁有才还抱着丁来宝在哭,转身拉了拉李博文,两口子到一边去说。 “博文,你应该会写休?” 李博文顿了一下,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我没写过,但知道怎么写。” 这是丁珊珊意料之中的,“那好,看这情况,指着他写是够呛了。” “再说他也不认字,你就代替一下,写完让他按个手印,休书就生效了。” 说完两人来到厨房,丁珊珊拿出纸和笔,交给李博文。 丁家这家庭,现在找出几粒米来怕是都难,更别说笔墨纸了。 李博文一点头,答应着,很快写好一纸休书,吹干墨迹拿进屋来。 然后丁珊珊随手拿出一盒印泥,都不用再和丁有才商量,抓起他的一只手,按在印泥上。 然后直接在休书上按上了一个手印,然后把休书折好,交给李氏。 “这是休书,他也按了手印,你收好了,这个家里你还有什么要带的东西吗?” 丁珊珊最后的这句话,像是给李氏提了个醒,让她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立刻眼里眼泪都不掉了,最后看了一眼已经了无声息的丁来宝。 孩子已经没了,别的都没用了,没再去多看丁有才,平静的对丁珊珊说。 “珊珊,你跟我出来一下,娘有东西要给你,博文,你也跟着一块出来。” 第151章 平地惊雷,不是亲生的 丁珊珊有点意外,这个家现在一穷二白,还会有什么东西给她呢,她想不出来。 便和李博文一起跟李氏出去了,丁来娣当然不会一个人留在屋里,和抱着尸体的丁有才在一起,他只想跟姐姐和娘在一起,也跟着一块出去了。 几个人统一都没有去看还在伤心痛哭的丁有才一眼,把他当成空气忽略掉了。 只见李氏领着他们,来到了院里的园子里,园子里有一个酱缸,上面还盖着一个酱布子,外边扣了个带着伤的大洗衣盆。 酱缸上扣洗衣盆,是为了防止万一什么时候下雨,往酱缸里灌水用的。 在丁珊珊的印象中,这酱缸她小的时候,一直摆放在这个位置。 缸还是那个缸,连酱布子和扣酱缸的洗衣盆都没换过,这里除了酱缸没别的了。 难道李氏要给她的东西,是这个酱缸吗? 这也不是啥好东西,他们家目前不缺,感觉应该不能。 李氏没看任何人,也没解释什么,现在还不到下酱的时候,这酱缸里边是空的。 一个女人也能很轻松把酱缸挪到一边,然后只见李氏在园子的角落里,找出一把平时除草的小锄子,把酱缸底部压的特别实诚的潮湿泥土,全都刨开。 看着李氏的举动,丁珊珊这才明白,李氏要给她的东西,是埋在这底下的。 丁珊珊有些诧异,看着眼前的场景,让她不禁想起,前不久,她在垃圾堆下面,刨出装有天罗心经那个铁盒子的时候,跟现在李氏做的,怎么这么像?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接下来,随着挖出东西,很可能会揭开一个什么秘密。 能被藏得这么严密,李氏又指明说是给她的,那一定和她大有关联。 在丁珊珊愣神的时候,看李氏刨的艰难,李博文立刻蹲下身,接过小锄子。 “岳母,您歇歇,您告诉我东西在哪,按那个方向刨,我帮您刨。” 看着这个,此生唯一给过她尊重的外人,买了她女儿,还愿意称她一声岳母。 李氏眼中染上一抹暖意,把珊珊托付给这样的人,以后的日子算不用愁了。 再能管管来娣,她死也能瞑目了,总算能对得起自己好姐妹临终时的一番托付。 然后,李氏告诉李博文该怎么挖,大约往里面挖多深。 李博文本身就劲大,不是李氏能比的,锄子刨得飞快,没过多久,酱缸底下的泥土便被刨出一个深坑,深坑里有一个木头盒子,包的左三层右三层的。 李氏让李博文把这个盒子拿出来,然后亲自打开,盒子的木质不是很好,应该是李氏后加上的,为的就是保护里面的东西。 再往里面是生了锈的铁盒,铁盒里面,还有几层油布,油布里还有油纸,名副其实的,纸包纸裹,可见这东西的重要性。 最后,李氏才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盒子很漂亮,到古代这么久,目前为止,丁珊珊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盒子呢。 只见李氏把盒子轻轻打开,里面放的不是什么贵重的金银玉器和宝物。 却是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乌漆麻黑的镯子。 镯子上没有任何雕刻花纹,隐隐带着些光亮,给人一种古朴的感觉。 从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值得李氏这样隐藏。 李氏抬手把镯子拿出来,握在手中,目光中浮现出丝丝追忆,还带着些忧伤。 悠悠开口,就是一个重磅炸弹,“珊珊,其实你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是从小被我抱养的。” “我也不知道你的亲生父母是谁,这个镯子,是你亲娘给你留下的唯一东西。” “自从我把你带回来到现在,已经整整16年了,这镯子也终于重见天日。” “娘没有本事,保护不了你,让你跟着我吃了不少苦,饭都吃不饱,更别说能保住这个镯子。” “我没告诉任何人,偷偷把镯子埋在酱缸底下,希望以后有机会,你还能找到自己的亲人。” “你现在也成家自己过日子了,娘才敢把镯子拿出来给你,也算物归原主,这本是你的东西,你把它拿走。” 李氏的一番话,犹如平地惊雷,李博文和丁珊珊,以及丁来娣,全都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尤其是丁珊珊本人,更是惊讶不已,她从没想过,这个身体的原主,竟然还不是李氏和丁有才的亲生女儿,是被抱回来的,难怪她和这一家子,长得都不像,这怎么能让她不惊讶? 赶紧追问,“娘,我怎么会是你抱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氏既然选择把这件事说出来,就是打算原原本本告诉丁珊珊他们的。 “孩子,这件事说来话长,只能长话短说,当年我才嫁给丁有才一年时间,就有了身孕。” “但他脾气不好,经常打我,根本就不顾我的身孕,孩子月份小时,我还勉强忍得下来。” “后来即将临盆,他还对我拳脚相加,我为了保护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为了活命,才不得已回了娘家求救。” “可我当初,也是被娘家用彩礼卖给丁有才的,娘家的人都不喜欢我,后来我也早就和他们断了联系。” “我当时回去求助,他们连院都没让我进,就把我赶了出来,根本不管我的死活。” “因为被丁有才经常踢打,我身体不好,肚子里的孩子也受了影响,我预感自己要早产,就要生了,腹痛难忍,还流血不止,就算我想回自己家里都来不及了,求救都无门。” “还好走到村东头的时候,遇见了同村一个多年没见过的姐妹,她叫莲花,当年也是因为家里穷,才8岁就被她爹给卖了。” “我听邻居大人说,她是被卖给了有钱的大户人家当丫鬟。” “再后来,我一直没见过她,如果不是她认出了我,我都不认识她了。” “因为嫁到别的村,再没回来过,我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回村的。” 第152章 多年前的真相,救命之恩 “是她救了我,当时去找产婆也来不及了,她就帮我接生。” “因为早产,又没有接生婆接生,生产的十分凶险,莲花也没生过孩子,吓得慌了手脚。” “后来努力了好久,我都不记得折腾了多长时间,好不容易保住了命。” “只是很遗憾,肚子里的孩子还是没能保住,那是个男孩,因为难产,孩子生下来就没气了,我很伤心难受。” “莲花照顾着我,为我熬粥补身体,还抱来了一个孩子,和我说了一番话,也简单说了,她这些年来的经历。” “原来她当初被家里卖了,的确是卖给一户非常有钱的大户人家,当了丫鬟。” “那户人家对她不好,非打即骂,莲花差点被虐待死,那户人看她离死不远,就想把她转手卖了。” “只是她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根本就没人愿意买,后来她命大,老天爷眷顾,遇到了一位出来游玩的好心夫人,看她可怜,把她救了下来,她就做了那夫人的丫鬟。” “夫人对她很好,从来没苛刻过她,她跟着夫人一家,过着在自己家,都没过过的幸福生活,” “就这样过了好些年,她早就把夫人一家,当成自己的亲人了。” “只是后来,夫人发生了意外,听她的意思,是遇到了很严重的危险。” “当时死了不少人,她是夫人的贴身丫鬟,受夫人所托,带着夫人刚出生不久的女儿,逃了出来。” “万幸的是,女孩很听话,一直没哭过,才让她一个丫鬟,只抱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侥幸跑出来。” “发生危险的地方,刚好离她的故乡,也就是我们村不远,是她比较熟悉的地方,她就一路保护着孩子,逃到了村子附近。” “怕引起村里人的怀疑,她不敢贸然回村,从而暴露身份,只能带着孩子,暂时将就着,住在离村子有段距离的一处破房子里。” “莲花逃出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些钱,就买了些米和一床被子,带着孩子,偷偷躲在破房子里,只能每天给孩子熬米汤充饥,将就了四五天以后,正好救了即将临产的我。” “其实那个时候,为了保护孩子逃出来,莲花已经受了伤,是强撑着逃出来的。” “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担心孩子没人照看活不下去,她一直在苦苦支撑着,不知道夫人后来怎么样了。” “她一定要保护好夫人的女儿,这样才能对得起夫人对她的救命之恩。” “正当她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的出现让她看到了希望,我生下的是死胎。” “她就求了我,希望我能在她死了之后,帮她抚养这个孩子,能活命就行,既能帮她了了一份心愿,也能弥补我的丧子之痛。” “我和莲花小的时候经常在一起,关系很好,况且她又救了我一命,不然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管,我必死无疑。” “女孩也很可爱,白白胖胖的,才刚满月不久,不哭也不闹,到了我怀里还会对着我笑。” “我当即答应她,愿意收养这个可怜的孩子,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 “我保证,会把这个孩子当做自己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然后,莲花就交给了我这只镯子,说镯子是她逃走时,夫人塞给她当做信物的,希望以后有机会能认回孩子。” “莲花撑着最后的精神,又照顾了我们两天,就再也撑不下去撒手人寰了。” “为了不给找她的人留下线索,我只能按照莲花嘱咐我的,放了一把火,把莲花的尸体和破房子,一起焚烧成灰烬。” “然后我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抱着孩子,拿着莲花给我留下仅剩的钱和那只镯子,回了自己的家。” “见到了丁有才,我就跟他谎称孩子早产了,生的是个女儿。” “丁有才是个男人,又粗心,知道生的不是儿子,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也没注意抱回来的孩子,比刚出生的大一些,这才隐瞒住了你的身世。” “后来他不知怎么,发现我偷藏起来的钱,抢走了莲花给我留下的所有银子。” “还好我留了个心眼,把镯子和钱分开放的,不然怕这镯子也留不下了。” “丁有才走了以后,我立刻背着他,把镯子偷偷埋在这里,想着以后留给你,这些年来一直没被人发现过。” “那个女孩就是你,珊珊,对你真正的身世,娘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丁有才见你是个女孩,连名字都不愿意给取,我从莲花那知道你的乳名叫珊珊,就保留了下来,让你姓丁,给你取了这个名字。” “莲花可能是有所顾忌,想保护你,直到死都没有跟我透露你亲人更多的消息,娘没法帮你更多。” “这些年,你乖巧懂事又贴心,娘是真心把你当成亲生女儿看待的,但也害你吃了不少苦。” “我记得,当时用来包着你的襁褓,和你穿的衣服,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好料子。” “你的亲生父母能呼奴唤婢,身份一定非富即贵,你本该是大小姐的命,只是生不逢时,才委屈在这,吃了这么多年苦。” “现在有你亲生母亲留给你的镯子,以后若有机会,你就去寻他们。” 李氏眼中带着惆怅,叙说着16年前发生的往事,这期间没有一个人开口打断,连丁来娣都安安静静的跟在一旁听着自己的娘说着姐姐的身世。 丁珊珊听完这些,也不再惊讶,心里却对李氏涌出一股敬佩。 以前她一直以为,李氏就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被丁有才打成这样,连顶一句嘴都不敢。 虽有心,却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外加罪魁祸首丁有才,是他们一起把前主活活逼死的。 前主倒不恨李氏这个娘,毕竟从小到大,李氏对她还是非常好的,但她对这两口子,一点好感也无。 她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丁有才是禽兽不如,李氏是性子温吞,任打任骂。 第153章 伟大母亲,一起生活 被欺负成这样也不懂得反抗,他们两口子是周瑜打黄盖,她没想管过。 但她以前从没想过,丁珊珊竟然是李氏瞒天过海,用狸猫换太子,抱养回来的。 在前主的记忆里,李氏对她非常疼爱,根本一点都看不出,不是亲生的闺女。 作为养母,能在那种危难的情况下,自己过的都朝不保夕,差点丢了命。 还同意抱了一个在农村人眼里,只是个赔钱货,来历不明的女孩回去,当做自己亲生的疼爱,各种拼死保护着,真的已经非常非常不错了。 原主若还在的话,得知了这件事情,相信也不会再对她心存埋怨,怪李氏这个娘没保护好她了。 只会更加倾尽全力,孝顺这位不是亲生母亲,却胜似亲生母亲的伟大养母。 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李氏应该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她,真的是一个非常好,非常了不起的母亲。 现在前主不在了,她接替了前主的身份,也愿意帮前主,救李氏脱离这个苦海,帮她过上幸福的后半生,一位伟大的母亲,值得被好好对待。 这次没有任何不耐烦,是她主动愿意帮忙的,丁珊珊走上前,轻轻抱了抱李氏。 “娘,你真的很伟大,娘放心,生恩没有养恩大,不论我以前是什么身世,都是你把我养大的,就算你不是我的亲娘,以后珊珊也会好好孝顺你的。” 李氏脸上还带着不少伤,看着有些狰狞,但目光却是柔和温暖的。 落在丁珊珊身上,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女儿,“是我们母女有缘分,在那样的巧合下,都能相遇,这就是老天爷注定的。” “珊珊,娘这辈子已经这样了,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来宝也不在了,可来娣还小。” “娘不盼别的,只希望你这当姐姐的,能帮着拉巴她一把,往后好好照顾她,别让她再受苦,娘就放心了。” 冲李氏这份善举,丁珊珊也不会再让她和丁来娣这对可怜的母女,受这样的苦。 “娘放心,你永远都是我娘,来娣是我妹妹,我不会不管你们的。” “反正休书咱们也拿到手了,娘就不要再管那禽兽如何,你跟他也没关系了。” “就让他在这自生自灭好了,今天我就接你和妹妹回去,以后和我们一起生活,这里的破东西,咱啥也不要。” “我和博文会好好照顾你们的,现在家里人多,天天可热闹了呢。” 李博文适时上前一步,“珊珊说的是,岳母尽管放心,只管跟着我们回去。” “其他的事情,都不必担心,我和珊珊会一起孝敬岳母,照顾妹妹,奉养岳母终老的。” 对这位心善的妇人,当年救了丁珊珊一命,这些年又照顾丁珊珊长大,连李博文心里,都存着一份感激。 如果不是李氏,他哪有机会能娶珊珊为妻,比起以前淡淡的态度,他现在对这位岳母,是真心尊敬的。 可李氏却对他们说,“娘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你们有这份心意,娘就很开心了。” “博文啊,虽然当初珊珊是被卖给你的,但人这一辈子,啥事都讲究个缘分。” “现在我倒觉得,珊珊能跟你在一起,是你们之间有这份缘分,你对珊珊很好,疼爱有加,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珊珊虽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却也是我的心头肉,能把珊珊托付给你,岳母放心,只是来娣往后的日子,就要麻烦你看在珊珊的份上,多照应了。” 丁珊珊怎么听着李氏这话说的,都有点其他含义。 “娘,我都说了,你不要客气,你看你,竟说见外的话,不止来娣,我们也会好好照顾你,让娘过上舒心的日子,咱一家人往后就住在一起。” 记忆中,前主被卖给李博文的时候,李氏的确提过,为了救活儿子,她同意把原主嫁给李博文,就算用人参腿当聘礼了,而不是卖。 那样以后也不至于断了联系,会觉得更对不起大女儿。 是李博文不愿意与丁家,或者说是丁有才这样的人,多有瓜葛,免得以后是非多,才硬是要立卖身契,把人买回去,银货两讫的。 反正他买女人不着急,早几天晚几天都没关系,但丁家却是急着救儿子的命。 李氏舍不得女儿,急得直哭,丁珊珊也不愿意,娘俩一块儿抱头痛哭。 丁有才才不顾及那么多,救儿子比什么都重要,当时就拍板同意,立了卖身契。 强硬的把丁珊珊卖给了李博文,所以卖女儿这个事,李博文的出发点没错。 要是丁珊珊本人,也会选择花钱走干道,不想和这种人家搭上关系。 同意卖的是丁有才,李氏最多就是做不了主,丁珊珊不恨她,现在更不会怪她。 感受到女儿和女婿的真诚,李氏千疮百孔的心,总算得到了丝丝安慰。 抱了抱小女儿丁来娣,温柔的说,“来娣啊,你愿意以后咱们跟姐姐和姐夫住在一起吗?” 看着站在身旁的姐姐和姐夫,丁来娣赶紧点了点头,“我愿意,娘,姐姐和姐夫,对我可好了。” “姐夫家的哥哥,还给我拿糖和果子吃,姐姐还给我吃了饼呢,我从来都没吃得这么饱过,以后我想一直和姐姐姐夫住在一起。” “还有娘,那我们再也不会挨打和挨饿了,对吗娘?” 李氏眼圈一红,赶紧强忍住抹了把泪水,声音带着丝哽咽。 “是啊,来娣这么乖,姐姐和姐夫都会喜欢你的,还有哥哥们,他们不会打你骂你,也不会让你吃不饱,只要你喜欢就好,那娘就放心了。” 说到这,丁珊珊刚想开口,要把李氏和丁来娣领到马车上去,这破地方,她多一会都不想待。 可李氏却先一步,放开了丁来娣,抹了把眼泪说道,“珊珊,你弟弟以前是很过分,没少欺负你和来娣。” “他千不好,万不好,但那不是他的本意,他还小,是被丁有才给带坏了,他都不知道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丁有才说,他跟着学的。” 第154章 抢了孩子,找和尚念经 “他毕竟是娘的亲生骨肉,生到这个家里,是他的不幸,才造成了这一切,你们都是被娘连累的,娘想进屋再看看他,咱们等一会儿再走。” 李氏的话合情合理,丁珊珊也不能拦着人家去看儿子,虽然知道,看了也活不过来了,只是徒增伤感,但还是选择尊重她。 “好,娘,我跟你一起去。” 刚才他们在外面说了这么半天的话,丁有才一直在屋里没出来,现在万一让李氏一个人进去。 丁有才刚死了儿子,受了刺激,情绪非常不稳,很难说会不会一怒之下豁出去了,对李氏不利,对这么个禽兽,她可不放心。 李氏没说什么,点点头,几口人又一起进了屋。 只见丁有才已经把丁来宝抱起来,正在炕上坐着呢,脸上的表情愣愣的,受了很大的打击,连他们进屋,他都没有反应。 李氏连看都没看他,走过去,双手颤抖着,想把丁来宝的尸体接过来抱在怀里。 她这一举动,不知触动了丁有才哪根神经,忽然像发了狂似的,死死的把丁来宝,抱在怀里,恶狠狠的朝李氏大骂。 “你个败家货!丧门星!离我远点,不许你碰我儿子!” 听他还敢口出恶言,丁珊珊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一个箭步窜上去。 一把把丁来宝的尸体抢过来,往后退了两步。 看自己宝贝儿子被抢,丁有才顿时就要冲上来抢回去,被丁珊珊一脚踹到一边。 “我看败家货和丧门星,是你才对,你这禽兽还敢骂我娘!” “你的儿子是你自己亲手摔死的,跟我娘有什么关系?一切都是你造成的,我娘还被你害的失去了儿子呢,你个罪魁祸首,跟谁耍横呢!” 说完不理被踹倒在地,痛苦的弓着身子哼唧,爬不起来的丁有才,把怀里丁来宝的尸体,递给了李氏。 她对这狼崽子是一点好印象都没有,更不想在怀里抱一个死尸,要不是为了李氏,她连碰都不想碰一下。 终于把儿子再度接在怀里,丁来宝早已断了呼吸,就像睡着了一样,好在是夏天,若是冬天,现在也许,尸体都已经凉了。 儿是娘的心头肉,当娘的哪能不心疼,李氏的心犹如刀绞般的疼,泪如雨下。 丁来娣也在旁边,跟着一起抹眼泪,丁姗姗和李博文,只能在一旁陪着。 好在被踹了一脚,丁有才知道打不过他们,爬起身以后,也不敢再叫嚣着,过来抢孩子了。 但缩在一旁,目光也恶狠狠的盯着他们几个,像一头眼睛冒着绿光的狼,一有机会就要冲过来,把他们撕成碎片。 丁珊珊连搭理都不搭理他,现在只在乎李氏的感受。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看李氏哭的差不多了,丁珊珊才又上前劝着。 “娘,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您再伤心,也于事无补,您要是舍不得弟弟,我们就把弟弟带走安葬了。” 丁珊珊是这么劝的,李博文更会说,也许是不想岳母太伤心难过,自己媳妇也跟着操心,竟提出了一个,和他本人不太相符的办法。 “岳母节哀,过度伤心会伤了身体的,不如就按照珊珊说的,我们把弟弟带回去。” “到时候,我去山上的庙宇里,请一些和尚回来,为弟弟诵经超度,助他早登极乐,让他来生一辈子衣食无忧,投个好胎。” 听了李博文这认真的建议,丁珊珊的脸有些僵,如果不是李氏抱着孩子,哭得正伤心,场合和气氛实在不对,她真的差点忍不住,笑出来了。 自家爷们看着挺正经一个人,怎么还信鬼神之说?找和尚念经的事都说出来了。 但想到这,自己又觉得有些好笑,这鬼神之说,有没有这事,还真不好说。 在现代也有许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异现象,不是吗?如若不然,她的穿越又是怎么回事? 反正现在只要李氏能不这么伤心,这也不失为一个安慰她的办法,权当花点钱给她买个安心了。 至于那些找和尚诵经超度以后,被超度的人,到底有没有登极乐世界,下辈子投个好胎,谁也没看见过,毕竟,都见活人来烧纸,没见死人花过钱。 这时,李氏抹了抹眼泪,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不能总让孩子在这等着。 “博文,你的心意我明白,但你弟弟已经不在了,不用那么麻烦了,你们在这等我一会,我出去拿点东西,然后咱们再走。” 看李氏说完,就要转身出去,丁珊珊立刻就要跟上。 “娘,你要去拿什么东西,我跟你一起去。”连丁来娣和李博文都要跟着。 不等李氏开口,见他们竟然把他的宝贝儿子给抱走,丁有才顿时就火了。 就算丁珊珊和李博文一起打他,他也不怕,也不可能让李氏把丁来宝抱走,尸体也是他的儿子,要留在他身边。 立刻就要往上冲,“你要把我的孩子抱到哪去?赶紧把儿子给我放下!” “就算孩子没了,也是我的儿子,还轮不到你把他带走!” 这次动手的是李博文,一手抓着丁有才胸前的衣襟,就直接把他给拎了起来。 丁有才身材中等,满打满算也就一米七到头了,长得还有点偏瘦,尖嘴猴腮,一脸猥琐样。 李博文可是有一米九的个头,拎他就像拎小鸡一样简单。 粗犷的脸上带着冰冷的寒气,在这炎炎夏日里,都将人冻得一哆嗦,黑眸射出寒光,直刺丁有才。 “岳母就是要把他带走,你能怎么样,不想找打就闭嘴!” 就丁有才这种人,不知道他不是丁珊珊亲爹之前,两口子都没对他客气。 何况现在知道,把丁珊珊从小保护到大的,一直都是李氏一个人。 要是没有李氏的保护,丁珊珊能不能在丁有才手里活到大,还不一定呢。 他又不是丁珊珊的亲爹,李博文更不会对他客气。 他要再不老实,他也不介意再替珊珊她们娘几个,再揍他一顿。 第155章 最好的照顾,永远在一起 看这情形,李氏淡淡的说,“珊珊,你和博文留在这,我带来娣出去就行。” 丁珊珊本来担心李氏今天受了这么多刺激,怕她承受不住,才想时时陪着她的。 但李氏态度坚决,又愿意带着丁来娣,也许只是想单独和自己两个亲生的孩子,在一起待一会。 毕竟这里也是她住了十几年的家,可能还有些不舍之情,或者还埋了什么东西,也不是给她的,她要硬是跟出去,反倒不好,便点点头。 “那好,那我们在屋里看着他,娘,你拿完东西,我们就回家去。” 李氏温柔一点头,然后一手抱着丁来宝的尸体,一手牵着丁来娣,走出门去了。 丁有才因为被李博文一吓唬,顿时就怂了,吓得两腿直打颤,屁都不敢放一个。 李氏这边拉着丁来娣出了门,走到稍远一点的距离,确保屋里人听不到她说话。 才悄声温柔的对丁来娣说,“来娣啊,听娘跟你说,以后你一定要好好听姐姐的话。” “不要给姐姐和姐夫多添麻烦,在家里的时候,有什么活就多帮姐姐干点。” “有点眼力见,你姐姐家日子过得好,不愁吃穿,总不会缺你一口吃喝。” “你姐姐和姐夫心眼也好,她以前是一时生气,所以才会不管我们的,其实她很关心我们的。” “相信以后一定会好好对你,我不是个好娘,让你投胎到我肚子里,跟我受了这么多苦,娘也不忍心留你孤苦伶仃。” “把你托付给你姐姐,是娘能为你留下最好的照顾了,这辈子收养了你姐姐,是我做过最正确的选择。” “你现在还小,以后长大就明白了,你一定要把娘的这番话记住,知道吗?” 丁来娣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但也觉得,自己的娘有些不对,反问道,“娘,你为什么要说这些,为什么要说,把我托付给姐姐照顾。” “以后我们也住在一起,娘也可以照顾我呀,我长大了,也可以照顾娘,找一个像姐夫一样对姐姐好的夫君,到时候我们就一起孝敬娘,那多好啊。” 李氏温柔的对她笑着,笑容中,却带着无法掩盖的悲伤和死气,声音幽幽。 “是啊,咱们来娣以后,一定会找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夫君,疼你爱你。” “与你白首到老,生很多的孩子,儿女绕膝,那娘无论在哪都会为你开心的。” 说到这,李氏赶紧把落下的泪水擦掉,又给丁来娣擦了一把脸。 看着闺女吃饱了,脸色都好多了,身上也换了一身干净的好料子衣服,总算有正常女孩的样子了。 只一天的工夫,珊珊就给了来娣她从没给过的好生活,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在女儿的脸蛋上,亲了一下,“来娣乖,在这等娘一会,娘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你姐姐都不知道。” “娘在后院,偷偷给你藏了吃的,你在这等着,娘去把吃的拿过来,然后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 丁来娣一双天真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毫不怀疑自己母亲说的话,点了点头。 “嗯,我知道了,娘最疼我了,我就在这等着娘,你快去,然后我们就能一起回姐姐家了。” 李氏最后摸了摸丁来娣的脸,“好,一会就能回姐姐家了,在这等娘一会,娘去去就回。” 李氏说完,抱着丁来宝的尸体转身往后院走去。 丁来娣从来就是听话的孩子,就乖乖的待在原地等着。 如果她再大一点,或是想的再多一点,都会联想到,他们家吃水的井就在后院。 后院的地方有限,也没有哪能藏得住什么吃的,何况李氏怀里还抱着丁来宝的尸体呢。 后院的井口上,压了个沉重的大盖子,像她和丁来宝一样的小孩是推不开的,以防孩子玩耍的时候掉到井里。 家里平时打水就是李氏的活,她当然能推得开那井盖。 现在终于拿到了盼了多年的休书,还得自由身,再也不是丁家的人了。 但儿子也不在了,什么都来不及了,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小女儿已经被安排好了,她现在只想永远和儿子在一起。 孩子被教坏了,都是她这个当娘的懦弱无能,连累了自己的孩子。 到黄泉地下,她要再重新教导丁来宝改邪归正,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 李氏在丁来宝稚嫩的小脸上,轻轻亲了一下,闭上眼睛落下两行清泪。 清澈的井水,拥抱了他们…… 丁来娣在院里左等右等,等了好半天,都没见李氏从后院回来,等的她都有点着急了。 这时,却看到姐姐和姐夫,从屋里出来了,赶紧喊了一声,“姐姐,姐夫。” 见只有丁来娣一个人站在院子的角落里,没看到李氏的身影,丁珊珊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赶紧窜到丁来娣面前,“来娣,怎么只有你在这儿,娘呢?” 丁来娣还是没想那么多,小手一指后院,“姐姐,娘说在后院给我藏了吃的,要去拿吃的,让我在这等一会儿,说拿完吃的,我们再一起回去。” “可我在这儿已经等了好一会了,娘也没回来。” 丁珊珊和李博文对视一眼,心中暗道不好,李博文不知道丁家后院有井,丁珊珊也是头一趟来,但在前主的记忆中打过无数次的水,可知道后院那口井。 赶紧三步并两步的,往后院奔去,但为时已晚,后院哪点地方,一目了然,空无一人,根本没有李氏的身影,眼前只有一口井,井的盖子,是打开的…… 丁珊珊第一次感觉到,触手可及的真相就在眼前,她却不敢去触碰,脸色苍白,双手颤抖着,直愣愣的看着那口井的方向。 李博文已经明白了什么,赶紧将丁珊珊揽在怀里,大手与她的手交握,给她勇气。 “珊珊,别怕,没事的,你先留在这,我过去看看。” 丁珊珊一句话没说,忽然甩开李博文的手,几步奔过去,双手扶在井边。 李博文一顿,也赶紧跟着过去,一手死死拽着丁珊珊,同时向井中看去。 第156章 傻女人的悲哀,立下断亲书 只见,在前主记忆中见过无数次的井里,水质还是那么清澈,随着一大一小的人影浮动,水面荡漾开一圈圈的波纹………… 李氏紧紧的把丁来宝抱在怀里,她终于能和儿子好好在一起了。 不知是否前主遗留在身体中的情绪还有所浮动,丁珊珊整个人颤抖的不成样子。 一瞬间,闭上眼睛,觉得眼前阵阵发黑,泪如涌泉挥洒而下。 她怪自己怎么那么蠢,明知道李氏情绪不稳,竟还犯了这样的错误。 让她只带着丁来娣一个人就出去了,她以为,只要李氏身边带着人就没事,丁来娣也9岁了,有些事都明白了,她们出去一会就回来了,可还是出了岔子。 她要是再细心一点,这段时间,天天寸步不离的跟着李氏,开导她,陪伴着她,相信李氏会想开的,也不会至于走上绝路,留下9岁的丁来娣,孤苦伶仃。 也许李氏自杀的原因有许多,使她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才选择走了极端。 但这个结果,却是最大的悲哀,古人永远都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思想。 生命是最宝贵的,胜过一切,马上就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有机会好好活着,怎可轻易放弃。 但李氏是土生土长的传统古代女人,加上本身性子有些温吞,不然也不能容忍丁有才对她做的一切,容忍了这么多年。 一夕之间受了打击,她选择带着丁来宝的尸体走上这一步,丁珊珊只觉得为她不值得,就算她死了,丁来宝也活不过来了,这个傻女人。 在看到的一瞬间,李博文赶紧把丁姗姗紧紧抱在自己怀里,用手遮住她的眼睛,为她擦眼泪。 “珊珊不要难过,我一直陪着你,相信我,此生此世,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 李博文话不多,代表了他的心意,安慰着媳妇,人都已经不在了,这是李氏自己的选择,无可挽回,他只希望珊珊的悲伤能快些过去。 丁来娣紧跟着二人跑了过来,也看到井里的景象,顿时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啊!………娘!…………” 李博文只好腾出一只手,把丁来娣搂过来,“来娣不哭,别怕,以后姐姐和姐夫会照顾你的,我们就是你的亲人。” 丁来娣仍旧哇哇大哭,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姐姐,“姐姐,娘死了,呜呜………” 丁珊珊把她抱在怀中,泪流满面,“来娣听话,以后姐姐会好好照顾你。” 随着丁珊珊和李博文出来,没有人再看着的丁有才,也紧随其后找到了后院。 看到的就是,几个人都站在井旁面带悲伤,丁来娣哭的不行,丁珊珊也掉了眼泪。 赶紧跑到井旁一看,心中一紧,他没想到,都已经有了丁珊珊撑腰,李氏还会走这一步。 但这女人的死活他不在乎,他更生气李氏连死都要把他的儿子带走,她有什么资格这么做? 守着李博文和丁珊珊,他气哼哼的,心里有气也不敢撒,这次倒也配合,主动说了人话。 “人都死了,也不能就这么在井里泡着,咱们把人捞上来。” 李博文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一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捞尸体这事,丁来娣太小,帮不上忙,李博文也没想用丁珊珊,正好丁有才出来了,就他们俩男的干。 在李博文的目光示意下,丁有才不得不硬着头皮,顺着井绳,爬到了下面。 先把绳子的一头解下来,拴在了李氏身上,让李博文把李氏拉上去,由丁珊珊和丁来娣扶着,放到一旁。 然后又把绳子放下来,把抱着丁来宝尸体的丁有才拉上来。 其实依着丁珊珊心里最真实的想法,根本都不想拉这死男人上来,直接把井盖盖上,上面压块大石头,让他死在里边算了。 这种人还他妈活着干什么,让他继续为非作歹吗? 如果不是这天杀的王八蛋,做尽了丧尽天良的事,丁来娣和李氏不会受那么多苦,前主不会死,丁来宝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至少有人好好教导着,不至于坏的这么彻底。 李氏更不会没了命,还失手摔死了自己的儿子,一切都是他的错,他害死了这么多人,偿命也是应该的对? 但这只是一个想法,现在不适合这么做,有不少人甚至街坊邻居,都看到她和李博文赶车回来了。 只一下午的时间,要是丁有才和李氏,丁来宝,就全都不明不白的死了。 众口悠悠,所有人都得怀疑,是让她和李博文杀的,一起死了三口人,官府都得查到他们头上来。 他们现在身份敏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罪名她可不背。 但她不会放过丁有才,李氏的死,纯粹是被丁有才逼的,她会为李氏报仇的。 但得过几天,事情消停消停,暗中下手才行,现在就便宜这王八蛋再多活两天,到外边走动走动,以证明人不是她杀的。 当务之急,还有一件事必须弄清楚了,凭丁有才这缺德的劲,就算是几天的时间,也不保准会不会纠缠上来,让她不安生,有备无患。 是以,丁有才上来以后,丁珊珊立刻把李博文弄到一边,对他说了几句。 李博文便转身去了前边,没一会,拿着一封刚写的断亲书走了过来。 还是之前写休书那个套路,让丁有才按手印。 之前休书按手印的时候,丁有才受了儿子刚死的打击,稀里糊涂的,被丁珊珊抓着就摁了。 但现在缓过精神来,就没有那么配合了,他不认字,但他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立刻警惕的往后退,不愿意按下去。 “丁珊珊,这是什么东西?你就要让我按手印?” 丁珊珊冷冷一笑,“我也不怕告诉你,这是一封断亲书,反正你不会写字,我们就替你写了。” “按了手印以后,来娣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你要是痛痛快快的配合着,今天我就大发慈悲,不杀你为我娘报仇了。” 第157章 就得暴力对待,离开丁家 “但以后你想借着来娣的关系来跟我找事,想占便宜,也是不可能的,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识相的马上把手印按了,别逼我再揍你一顿!” 丁有才下去捞人刚上来,身上水迹还没干呢,他本来长得就不咋地,身上湿哒哒的,头发也打绺了,看着跟条落水狗似的。 看丁珊珊这是要把他最后的希望也给堵死,因为丁珊珊和李博文的到来,一夕之间,她婆娘死了,儿子也死了,心里烦躁火大的很。 眼中有着对丁珊珊的惧怕,但这断情书他确实不想按手印,不耐烦的说,“这丫头不过是个赔钱货,又不是儿子,你要带走就带走,我不会跟你争,也不会上你门上要饭去,干什么还整这些个道道。” “今天你来闹也闹了,都闹出两条人命来了,还想怎么样?你们赶紧走!” 在这已经耽搁不少时间了,李氏和丁来宝的尸体,还在旁边呢,丁珊珊不愿再多留,连句废话都不愿意再和这死男人多说。 直接冲上去,一把拖过丁有才,将他按在了刚爬上来不久的井边上,目光中尽是冷意。 “丁有才,你不用给我顾左右言他,我现在不想跟你说废话,你识相的,立马给我按手印,这事就算完。” “要不然,我就再把你推下去淹死你,要死还是要活,两条路你自己选!” 她就不信,生死面前,还吓唬不住这狗男人,想跟她讨价还价,那是不存在的。 丁有才没想到,丁珊珊会忽然发难,连说句话的机会都没给他,吓得脸色一白,立刻就哆嗦了,说话都结巴了。 “丁……丁珊珊,我告诉你,我可是你亲爹,有……啊!……有不少人都看见,你今天回来了。” “要是我们一家三口,今天都没命了,你以为,你脱得了关系吗?” “你赶紧放开我,咱们………咱们有话好说,有话好好说………” 李博文这时,忽然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丁有才,险些将他的半边身子,都推到了井里去,顿时吓的丁有才,魂都要飞了。 李博文声音中,带着满满的威胁,“你想用这种事情来威胁我们,那就大错特错了。” “你在村里是什么人品,谁不知道,丁家平时耗子都不来一只,我现在立刻就弄死你,把你丢进屋里,也不会有人发现。” “大不了我晚上放一把火,把整个房子都烧了,到时候死无对证,所有人都会认为你们是死于火灾,又有谁会想到,我们走之前,你们已经死了,你以为能威胁得了我们吗!” 就这男人种种的恶行,别说他不是珊珊的亲爹,就算是,李博文也不会客气。 丁有才半边身子掉到井里,后半边身子是被李博文拎着的,大头朝下吊着,只要李博文一松手,他立刻就得折下去,被水活活淹死,都快被吓死了。 什么都没有命重要,再也不敢多说废话,哆哆嗦嗦的说,“李……李博文,你赶紧把我拉上来,我按,我按还不行吗?” 李博文这才冷哼一声,把他拽了上来,拿过断情书,让他按手印。 丁有才吓得脸都青了,他根本就不会水,何况这口井这么深,之前下去捞人,都是被李博文逼着,顺着绳子爬下去的。 在李博文目光的逼视下,丁有才赶紧抬起手,按照李博文指的位置,在断情书上按了手印。 他现在只期望,丁珊珊和李博文能放过他,赶紧离开,这两个人油盐不进,又动不动就打人,什么办法对付都不好使,实在太恐怖了。 乌鸦看不到自己身上黑,他也不想想,要不是他动不动就打别人,做尽恶事,别人又怎么会这么对他?一切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 拿到断亲书,丁珊珊懒得再看他一眼,只等过几天再彻底收拾他,一劳永逸。 一手牵着丁来娣,另一只手,本来想把丁来宝的尸体抱过来,却被李博文抢先一步,把丁来宝的尸体,放进了李氏怀里,然后把娘俩一起抱进怀中。 这两个人虽然刚死不久,但也都是尸体,这种事情,他来做就好,不愿让媳妇沾染。 “你牵着来娣就行,咱们走。” 丁珊珊看了看她,心里浮起丝丝温度,一点头,既然李氏临死都想抱着儿子,希望和儿子在一起,那就成全了她这个心愿,把他们母子俩葬在一起。 至于她自己,无论这个身体之前有着怎样的身世,有多富贵也好,在危难之际,都是李氏伸出了援手。 在那位莲花丫鬟,即将撑不住的时候,抱养了前身,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疼爱,李氏对她这个身体,有救命抚育之恩。 从哪方面来讲,她也是心存感激的,好好照料李氏以后的生活。 但人已经不在了,只能说李氏这个可怜的女人,一辈子命苦,没有福气,她只能尽为人女儿的孝道,好好将她安葬,照顾丁来娣长大,让她安心。 见李博文和丁珊珊不止带走了李氏,还要把丁来宝的尸体带走,丁有才就想上前拦着。 被李博文回头凶狠的目光一瞪,立刻就怂了,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起出门,上了马车,扬长而去。 心里恨得咬牙切齿,今天这个仇,他一定要想办法报,要不是丁珊珊和李博文来闹出这么多事,他儿子怎么会死?闹得他家破人亡,现在他就一个人了,他要为儿子报仇! 丁永才从始至终,都没想过,造成这一切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这就是典型坏事干多了,遭报应了。 这种人就算给他机会,也永远不会改过,这也是为什么丁珊珊暗中决定,要永远铲除他这个祸根的原因。 上车没多久,丁珊珊就悄悄弄晕了丁来娣,让她睡着了,其他的事先不着急,但死者为大,李氏和丁来宝的尸体必须要尽快入土为安。 和李博文商量了一下,没有拉着李氏的尸体回镇上,这种事情并不光彩。 第158章 谁是谁非,入土为安 大操大办更不必了,相信那也不是李氏期望的,两人就回了他们的老房子那里。 那里有一片不大不小的树林,就是为丁珊珊出了不少金币,又在下边刨出了一本天罗心经的那个大垃圾堆旁边的树林子。 韭菜和芹菜,还有半块砖头,都是在那片发现的,这里地处偏僻,倒是没什么人往这埋坟,但好歹也算是自家附近,以后祭拜也方便。 两人决定在这里找块好地方,把李氏葬在这,相信如果她泉下有知,就算是死后,也想单独出来,和儿子葬在一片净土,离湾沟村和丁家远点。 两人商量好,李博文在外面赶车,丁珊珊在车里,帮李氏整理了遗容。 头发梳了一遍,又擦干身体,脸上也擦干净,为她换了一套最好的衣裳 是在平台里用丝绸做出来的,李氏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丝绸已经是现在这个时代,最好的衣料了,丁珊珊希望,她走的体面点。 看在李氏的份上,连丁来宝,也给收拾的妥妥当当的。 收拾完这些,马车也到地方了,把马拴在一旁,两人下车找了块合适的地方。 一人拿了一把铁锹,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土坑,然后确定四下无人。 丁珊珊在平台里,买了一口上好的红木棺材,把李氏和丁来宝,安顿进去。 其实在逛一逛二手平台里,有很多东西都是新的,自然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店铺上面,都会给出说明和介绍,解释为什么出售二手物品的原因。 有的大多数买到手里,打着二手的标签的新东西,都是店家因为各种原因,进了货以后卖不掉,才转手处理的,就被丁珊珊捡了便宜。 这口棺材也是这么来的,平台里这种现象,应该还不少。 这是她根据,买什么东西都能搜索到,很少出现短缺的情况,推断出来的。 回到眼下,最后看了一眼母子俩俩安详的遗容,丁珊珊也很为他们的不幸难过。 最后合上棺材盖,把土填好,丁珊珊买了一块坟碑,李博文用剑在上面,刻上了慈母李桂春之墓,还有今天的日期,是他们的忌日。 李氏的闺名叫李桂春,下方的小字刻的是,大女儿女婿立。 在古人这里,是很在意孝道和死后的祭奠之事的。 但之前听李氏的意思,她的娘家把她卖出去以后,根本就没顾及过她的死活。 她和娘家早就断了关系,当年怀孕大着肚子回去求救,都被拒之门外,这家人也真够冷血的了,比丁有才还不如 反正也不奇怪,他们要是顾及过李氏的死活,就不能在知道丁有才是什么样的人以后,还为了彩礼,狠心把李氏嫁给丁有才。 更不能让李氏在丁有才这里过这种日子,也没有娘家人来给撑腰出头,就和丁有才对原主一样。 丁有才是对李氏施暴的人不假,但发生了这些事,其中李氏的娘家也占很大一部分原因。 让她无娘家可依,连退路都没有,硬熬了这么多年,最终走上了绝路,多么可悲。 整件事情,谁是谁非,丁珊珊都不知道是怪李氏懦弱,还是该怪谁了,是要怪这个封建落后的古代吗? 连她都说不清,逝者已矣,随着李氏的死,她身上一切是非对错,也化归尘土。 她现在真的有几分希望,人真的是有灵魂的,来生也能投胎转世,再世为人。 李氏一生行善,希望她下辈子能投胎到一个好人家,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用想着娘家会有后代来给她上坟,婆家更不用提,以后能来给李氏扫墓上坟的,也就他们一家了。 立好了碑,李博文在坟前烧纸,丁珊珊到马车上把丁来娣叫醒,几个人一起跪在坟前,给李氏磕了头,尽儿女孝道,就算是把人安葬完了。 回去的路上,丁来娣还在伤心的掉眼泪,丁珊珊也只能尽量安慰着她说。 忙完这些,紧赶慢赶,他们赶到家的时候,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天都擦黑了。 许是知道他们今天一去,要解决的事不少,李博武已经在家把饭都做好了。 李博宏作业也写完了,小哥俩还没吃饭,就等着他们回来呢。 见哥哥嫂子回来,又把丁来娣带回来了,几个人的表情,也带着点沉重。 尤其是丁来娣,哭哭啼啼的,看着也没发生啥好事,李博武什么都没问,赶紧招呼着他们进屋吃饭。 李博宏之前从李博武口中,已经得知发生了什么事,知道嫂子心情不好,比平时还懂事,跟着忙上忙下,放桌子捡碗的。 其实丁珊珊心情并没有多么不好,只是对今天发生的事,有些感触罢了。 李氏是这个身体的养母,之前她愿意把李氏和丁来娣接过来,孝敬照顾,更多的是出于道义。 就算李氏是这个身体的亲生母亲,她是个后来者,与她又没相处过,也是没有感情的,最多为她感到不值。 这段日子,家里做饭的活,都是李博武跟丁珊珊一起完成,今天丁珊珊不在,小伙子耳濡目染,饭也做得像模像样的。 蒸了一锅精米饭,炒的猪肉辣椒土豆片,还有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以及每顿饭,必不可少的蘸酱菜和小香葱,还有一盘小咸菜。 丁珊珊为了以防万一,她有不在家,或是什么情况的时候,所有的吃食,没全都放在平台里,那家里人没有饭菜吃,可热闹了。 所以,她习惯性的会在家里,放一些够吃几顿的菜,保证家里人的口粮。 今天她有事临时出门,这不就用上了,只是这西红柿炒鸡蛋,出现的有点突兀。 古代这时候,还没有西红柿呢,这种东西当然是丁珊珊在平台里买出来的。 管他二手的,还是几手的,反正在平台里买吃的,一直挺痛快,目前还没有什么东西是卖不出来的呢。 李博武做这个菜,也是因为,家里丁珊珊只留下这么几样菜,想做别的也没有。 第159章 多了个妹妹 更何况,他也不知道丁珊珊和李博文,会把本该被送回去丁来娣再领回来。 大哥和嫂子没说,他什么都不能多问,菜都做了,也就只能这么吃了。 饭桌上,一家人各自吃饭,丁珊珊给丁来娣,夹了一筷子鸡蛋,放进她碗里,“来娣,这是鸡蛋,来,多吃点,吃的饱饱的。” 丁来娣怎么也是刚没了娘的孩子,在她心里,又从来不依靠丁有才那个爹。 忽然一个人身处陌生环境,以后就要生活在这里了,熟悉的只有姐姐一个人。 没有娘陪在身边,她有些不安,看着自己的姐姐,“姐姐,这个红色的是什么?我从来没见过,这个能吃吗?” 她说的正是西红柿炒鸡蛋里的西红柿,她对这种红红的东西,一点印象都没有。 丁珊珊对她笑了下,表情很温柔,夹起一块西红柿,吃进自己口中。 别说,李博武今天这顿饭做的非常合格,味道不比她做得差呢。 未来也有大厨的潜质,这道菜糖放的正好,西红柿都带着甜味儿。 对丁来娣解释,“当然能吃了,这也是一种菜,酸酸甜甜的,很好吃的。” “你看,姐姐都吃了,你也吃点,能多补充维生素,对身体有好处。” 丁来娣不懂维生素是什么,看着丁珊珊放进她碗里的西红柿,她很相信姐姐。 夹起来吃进嘴里,味道的确很好,像姐姐说的,酸酸甜甜的。 丁来娣现在有很多的疑问,想要问丁珊珊,对吃饭都不是那么热情了。 犹豫了一会,问道,“姐姐,之前娘说,你不是我的亲姐姐,这是真的吗?” 丁珊珊拿着筷子的手一顿,接着说道,“娘说的是真的,但你要记得,世间不是只有血缘关系,才是最亲的。” “无论我们是不是亲姐妹,姐姐都会把你当成亲妹妹一样照顾,把你抚养成人。” 丁来娣咬咬唇,眼眶又红了起来,但她坚持没有让泪水落下,看着自己的姐姐。 声音带着哽咽,“姐姐,都是我不好,才害得我们没了娘,我应该一直跟着娘的。” “娘跟我说,她这一辈子,做的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收养了姐姐,是她能为我留下最好的照顾了。” “还说把我托付给姐姐,她就放心了,我真的太傻了。” “姐姐,以后我一定会听你的话,我会多帮你干活,我什么活都能干,吃的也不多。” “我也不要新衣服,你不要像娘一样抛下我,好不好?” 丁来娣还小,从小跟着李氏,连家门都没出过,又生长在那种家庭。 忽然遭逢这么大的变故,能忍到现在才说,都不错了,丁珊珊没怪她在吃饭的时候,说这种事。 看孩子这么可怜,忍不住眼圈微红,把丁来娣搂在怀里,“来娣别哭,你没错,错的不是你,是娘自己想不开。” “姐姐以后好好照顾你,不让你受苦,就像娘照顾我一样,我不会抛下你的。” 看丁来娣一哭,搞得连丁珊珊都吃不下去饭了,李博文心疼媳妇。 亲自过来,把丁来娣抱起来,像抱自己女儿一样,让孩子坐在自己怀里。 给她擦擦眼泪,对上丁来娣有些怯懦害怕的眼神,他知道自己不太讨小孩喜欢。 但丁来娣这孩子,好歹比别的孩子还强一些,没一看到他就吓哭了。 李博文对她露出一个,最温和的笑容,表情还有那么丝僵硬,亲自夹了一块肉喂给她。 “来娣不要哭,你要是哭了,你姐姐心情也不好,咱们饭还没吃完呢,来,把这块肉吃了,吃饱了以后能长高个。” “你别害怕,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这里是你姐姐的家,也是你家。” “你记住,只要有姐夫在一天,就会好好照顾你姐姐和你,不会让你吃苦。” “两个哥哥也是你的家人,他们都会保护你,不会让你被抛下的,以后你不要再难过了。” 孩子的眼睛就是心灵的窗户,此刻,李博文的目光,同样特别真诚。 一大人一孩子,目光对视在一起,丁来娣真切的能感受到,这位长得,貌似让她有那么一点点怕怕的姐夫,其实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除了娘和姐姐以外,姐夫是第三个真正关心她的人,她知道,娘已经不在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身边有姐姐和姐夫照顾,她忽然不那么害怕了。 是以,被李博文直面看着,丁来娣这个9岁的女孩,不但没有害怕哭闹,还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依偎在李博文怀里。 脆生生的说,“姐夫,我记住了,我以后会好好听姐姐和姐夫,还有两个哥哥的话,不会惹你们生气的。” 在丁来娣幼小的心灵,和这九年间,经历过的种种不美好的事情中,她并不太明白,应该如何向别人表达善意。 只能从自己的成长经历中,感受到的那些事情推测,家里的大人,应该都喜欢能听话干活的孩子。 因为她要是不听话,就会被爹打,以后她就生活在姐姐和姐夫家了,应该也是听话才是对的,这样姐姐和姐夫,还有哥哥,才会喜欢她。 孩子的思想,不是一时能改变的,好在现在丁来娣还小,以后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只要家里的人,能给她足够的关心和爱护,还有机会慢慢抚平这些年来受到的伤害。 从他们的对话中,李博武和李博宏已经听出什么来了,是嫂子的娘不在了。 而且丁珊珊还不是李氏和丁有才的亲生女儿,总之不管如何。 丁来娣以后就得住在他们家了,他们对这件事,没有任何意见,全当家里多了个妹妹了,事实上,也真多了个妹妹。 他们李家只有兄弟三人,一直没有女孩,家里突然多了个可爱的小姑娘,感觉还不错。 何况,这孩子是嫂子的妹妹,看在嫂子的份上,他们不会排斥这个孩子的。 还会真心实意,帮嫂子好好照顾这个可怜的小妹妹,让她辛福快乐的生活在这个家里。 第160章 换个名字,新的希望 好容易安抚好了丁来娣,这顿饭才又继续吃,一家人都照顾着这个孩子。 李博武和李博宏没有问任何事,总算把这顿饭吃完了。 见丁来娣还是有些不安,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说,还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样子。 丁珊珊以为,这孩子这些年被吓怕了,忽然到陌生的环境,面对这么多生人,还是心中不安,也只能多给她一些关心和温暖,安慰着小姑娘。 “来娣,你也看见了,咱们走的时候,姐姐已经向丁有才要了断亲书,就在姐姐这放着呢。” “有这个证据在,以后你跟他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他再也不能伤害你,姐姐不会再让你过从前那种日子,你不要再害怕了。” 丁来娣犹豫着说道,“姐姐,我想的不是这件事,有姐姐和姐夫的保护,我也不再怕爹。” “就是,既然我们已经与爹没有关系了,我现在是姐姐和姐夫家的孩子,我不想再叫来娣这个名字了,行吗?” 丁珊珊也觉得,丁来娣这个名字不太好,听着又土,又招人膈应,既然这事是丁来娣自己提出来的,丁珊珊就想听听她的想法。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忽然不想叫这个名字,那你想叫什么?” 丁来娣摇摇头,说道,“娘说,这个名字是爹给我取的,就是因为生我的时候,看我是个女孩,所以一心盼着要弟弟。” “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那代表着,我是一个不被喜欢的孩子,后来有了弟弟出生,爹也很不喜欢我。” “弟弟现在不在了,我不想再叫来娣,但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好,姐姐,你帮我再取一个名字。” 孩子的想法丁珊珊能理解,也支持她,丁有才她们都不认了,何况一个破名字,又这么难听,没啥留恋的。 但这起名字的事,不是她的强项,一时之间,她还真没啥好想法。 看了看自家这几口人,连她自己都算上,也就李博武博览群书,有些文采。 便说道,“博武,咱们一家人都算上,就你是最有文采的,既然来娣想换个名字,就由你帮着想一个,看看来娣喜不喜欢。” 听话题竟然扯到自己身上了,看丁来娣也没意见,说不愿意让他给取。 李博武说道,“嫂子,我给妹妹起名字当然可以,不知妹妹想要什么样的名字?” 丁来娣说出一句出人意料的话,“哥哥,我希望以后的生活是一个新的开始。” 李博武听了,微微点头,“妹妹这个想法不错,人生本无常,现在磨难过去,摒弃过去的阴霾,迎接新的开始,以后的生活,也将充满希望。” “那妹妹就叫曦儿怎么样?曦寓意着希望,曦字里面的日字,有温暖之意,含意带着阳光,取意,以后的人生中,充满着希望和温暖的阳光。”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李博武和丁来娣,也有着同病相怜的经历。 李博武倒没经历过,丁来娣那种险些被亲生爹虐待致死的事情。 但这些年来,家破人亡,父母双双丧命,因为身中剧毒,他自己也饱受苦楚,兄弟三人,过着从未过过的苦日子。 那种绝境之中的苦苦挣扎,还要连累家中亲人的感觉,不切身体会的人,不能感受其中的艰辛和痛苦。 现在,有了嫂子的帮助,给这个家带来希望,一切阴霾终于过去,他总算从地狱中爬了上来,不就是摒弃过去的阴霾。 现在取的这个带有希望寓意的名字,适用于这个9岁的小姑娘,他又何尝不是从这种情况下走出来的。 可能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经历,李博武才能不假思索的,给这个孩子取了这么一个,带着希望的好名字。 听着李博武的一番解释,丁珊珊也觉得,这名字好极了。 比起之前又土又不讨喜的来娣,光听曦儿这个名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大家闺秀呢。 这么快就能想出这么一个好名字,李博武的确有点才华。 看丁来娣晶亮的目光就知道,她也很喜欢这个名字,真心的向李博武道谢。 “谢谢哥哥,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以后再也不叫丁来娣,而是叫丁曦儿了。” 李博武对她微笑,友好的摸摸她的头,“曦儿乖,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哥哥为你取名字是应该的,无需客气。” “还有,以后你不止一个哥哥哦,你要改口叫我二哥,这是你三哥,他叫李博宏,我们都是你姐夫的弟弟,也都是你哥哥,都会照顾你的,你三哥和你年龄相仿,你们还能一起玩儿。” 曦儿小嘴很甜,之前她就对这个可爱的小哥哥很喜欢,立刻露出一个笑容,“三哥好,我们以后能一起玩吗?” 以前家里,李博宏是最小的,身下也没有个弟弟妹妹,现在怎么也是当哥哥的人了,非常有哥哥的样子。 立刻从怀里掏啊掏,掏出了一个捏成可爱小猪样式的糖人,塞给曦儿当见面礼。 “曦儿,你也好,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我们当然可以一起玩儿了,来,拿着,这个是三哥给你的糖,可爱又好吃,可甜了。” 看着小糖人,曦儿很喜欢,以前同村的孩子,也有拿着糖人边玩边吃的,但她从来都没得到过,只有远远看着羡慕的份,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曦儿接过糖人,向李博宏道了谢,没舍得把小猪咬坏,先是伸舌头舔了一下,立刻觉得特别好吃,和上午二哥给她拿的糖,味道不一样呢。 小丫头马上就被这块糖给征服了,连连对李博宏点头,小嘴跟抹了蜜似的。 “三哥,这糖真好吃,我以前从来都没吃过,谢谢三哥,三哥你真好。” 见她这么快就被一块糖征服了,李博宏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就差拍胸脯保证了。 “你喜欢就好,以后什么时候想吃告诉三哥,下学堂的时候,三哥再给你买。” 曦儿嘴里叼着糖,咔着大眼睛,看着李博宏,眼中带着丝丝疑惑。 第161章 偷着买糖,博宏被说了 “三哥,这糖不是姐姐和姐夫给你买的吗?是你自己买的?” 在她的意念中,家里有什么吃的,就算是给弟弟的,不也该是家里的大人出去买回来给他们吗?难道,三哥自己手里还有钱? 被丁曦儿问住,当着一家人的面,李博宏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 “这个是三哥自己买的,但我没乱花钱,我手里就几文钱,买糖的钱,是嫂子给我中午买饭没用完剩下的。” 看李博宏那小样,丁珊珊就一阵想笑,到底还没长大,尽是小孩子心性,刚才为了讨曦儿开心,就把自己的糖掏了出来,还跟人家拍胸脯保证,啥时候想吃,啥时候买。 现在知道说漏嘴了,虽然的确是把曦儿哄高兴了,自己又没办法自圆其说了。 只好无奈一笑,对李博宏说,“好了,别这个样子了,你吃糖就吃糖,嫂子不说你。” “我不是不让你吃,咱家也不是吃不起,可你一天吃那么多糖,非得得蛀牙不可。” “到时候牙被虫子磕的都是窟窿,你就该疼了,这里可没有能镶牙的地方。” “牙口不好,什么都吃不了,那是影响一辈子的事,到时候就不是少吃几块糖能解决的了。” “下次你要想吃糖就直接说,大不了吃完好好刷刷牙,别再偷偷摸摸的,把吃饭的钱省出来买糖了。” “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饭吃不饱,到时候营养跟不上,长大了再补就难了,知道了吗?” 李博宏为自己的不听话微微红了脸,立刻承认错误,“我知道了嫂子,其实,其实我没经常偷着买糖,真的,我就买了两次。” “我知道嫂子都是为了我好,怕我影响身体,我保证以后我再也不偷吃糖了。” 没办法,一家几口人里,李博文不喜欢甜食,李博武也还一般般,就这个李博宏,视甜如命,特别喜欢吃甜的,比她还爱吃。 不然丁珊珊也不能特意这么控制着他,生怕他糖吃多了不好。 “好了,嫂子也没说你,这回就这样了,下回别这么做了就是。” “你买糖也不是全没用,你看,今天这不就派上用场了,看曦儿吃的多开心,很喜欢你这个三哥呢,咱博宏现在,也是当哥哥的人了。” 一提这茬,看着曦儿还在一旁吃糖,看着他们说话,李博宏心里顿时甜滋滋的。 其实,他是很喜欢妹妹的,只是他才几岁的时候,家里忽然生了大变故,父母都不在了,迫不得已,和大哥二哥离开了家,四处颠沛流离。 爹娘只生了他们兄弟三人,也没给他们生妹妹,他就是最小的,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有妹妹了,现在忽然就有了,又这么可爱,感觉还不错。 心里正高兴着,忽然一转头,对上了自己大哥注视着他的目光,那股兴奋劲,立刻就变得偃旗息鼓了,目光都不太敢跟自己大哥对上。 每当他犯了错,只要大哥这样看着他,不用说话,他都害怕极了,大哥倒是从来没打过他,也没骂过他,最多就是说一顿,那他也控制不了害怕。 他不怕二哥,就是怕大哥,尤其是目光,有些闪躲的说,“大哥,我…………” 即使是这样,李博文也没有就这么算了的意思。 就这样看着李博宏低头,不敢看他的样子,语气不算严厉,但也很严肃。 “博宏,你都是上学堂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让你嫂子因为这种小事跟你操心。” “以前你从来没这么任性过,现在家里日子过得好了,反倒越来越不懂事。” “你嫂子疼你,宠着你,有些事大哥都不怎么说你,那也不能一直这么由着性子来。” “你嫂子不让你吃糖,你竟然不听,还敢背着家里人,偷着拿钱买糖吃。” “家里供你上学堂,是让你学知识,长见识,不是让你去学欺上瞒下撒谎的。” “现在家里一切都由你嫂子照顾着,我们的生活已经比从前好多了,你不说心疼你嫂子如此操劳,反倒不如以前了。” “你都多大的孩子了,再过几年都成年了,还当你四五岁吗?自己好好反省反省,你这么做对吗!” 说到最后,李博文的语气,已经有些严厉了,连丁曦儿瞬间都被吓了一跳,糖都不敢吃了,害怕的看着他,赶紧躲到了自己的姐姐丁珊珊身后。 从打她见到李博文到现在,姐夫一直对她很好,也很温和,还带她回家找姐姐,陪她和姐姐一起回去救娘。 现在又同意一直照顾她,刚才还喂她吃饭,导致她不怎么怕李博文,她不知道,姐夫发起火来,这么吓人,还好不是对她,那她看着也很害怕。 似乎周围空气都冷了,可看着被李博文训的,站在那里眼圈都红了的李博宏,她又有些担心,是不是自己吃的这块糖,惹了祸,才害三哥被姐夫骂了。 娘嘱咐过她,让她不要给姐姐和姐夫多添麻烦,她今天刚来,就害三哥被骂了。 曦儿越想越害怕,眼圈也跟着红了,声音带着哭腔,“姐……姐夫………你不要骂三哥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我不吃糖了………” 看曦儿要哭了,丁珊珊还没等劝李博文别说李博宏了,赶紧先安慰这个小的。 “曦儿乖,别哭,这事跟你没关系,不是因为你,姐夫就是告诉你三哥,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不是发火,不用害怕。” 说完对李博文说,“行了,也不是啥大事,我刚才也告诉过他了,博宏听话,以后不会再这么做了,这事就这么算了,你先消消火。” 李博武也觉得,这事李博宏做的不对,不能一味的纵容着他。 要知道,有多少事情,都是因小失大,导致给自身带来影响的,不能让他打下这个底。 所以这次,他没跟着劝李博文,就淡淡的坐在一边,看着大哥收拾自己的三弟。 李博宏虽有些小孩性,但很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第162章 知错能改,帮曦儿洗澡 咬了咬嘴唇,说道,“大哥,是我的错,是我任性了,我保证,以后我再也不吃糖了。” “我一块儿都不吃,以后嫂子说什么,我就听什么,再也不会瞒着了。” “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撒谎的,这次我一定说到做到,大哥你消消气,别生气了,别为了我把自己气坏了,那嫂子该心疼了。” 李博文看着他,也不好再深说,语气缓和了很多,“大哥不是生你的气,吃糖不吃糖的,不过是小事,大哥是想让你明白一个道理。” “一个人若是在小事上,都控制不好自己,那以后经历到大事的时候,也一定控制不好自己。” “也许不一定什么时候,遇见危急的事情,只一念之差,要付出的就会是你承受不起的代价,对谁都是一样的。” “我们没有任性的资本,所以你要时刻记得,克制好自己,一个人若是养成放松的习惯,事事纵着自己的性子,是对自己最大的堕落。” “你嫂子不止心疼大哥,她心疼我们家的每一个人,把你当成亲弟弟疼爱,时刻惦记着你,你嫂子对你这么好,你也不想让她对你失望,对不对?” “以后你想吃糖就少吃点,不是什么毛病,大哥没说让你一块不吃,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欲望,想要什么,就必须要得到,无论用什么方法,那会害了你自己的,做人要保持自己的底线。” “以后你长大就明白了,人一生,会有许多想要的东西,不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可以努力去争取,但不能用这种不正确的方法去得到。” 今天,李博文说了很多话,有些李博宏能听懂,有些话,却似是而非,明白的不是太清楚。 但却知道,大哥说的肯定是为了他好的,他把大哥说的所有话都记在心里,现在不清楚,以后早晚有一天会明白的。 李博宏态度非常诚恳,承认了自己的错,“大哥放心,我知道了,大哥说的话,我都会好好记住,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了。” 李博文拍了下他的肩膀,给李博宏作为哥哥的鼓励和支持,“大哥相信你,你是爹娘的儿子,是我的弟弟,你一定是最好的。” 从李博文这些年对李博宏的照顾中,这位大哥,说是他的哥哥,其实基本和一位严父差不多,对这位大哥,李博宏是从心里往外的尊重和尊敬。 这些年来,和两位哥哥生活在一起,他对自己爹娘的印象,已经不是非常深刻了。 在生活中,更多的是李博文占据了身为父亲的角色,辛苦干活,省吃俭用,养家糊口,自己再辛苦,也要照顾着他和二哥吃饱穿暖。 后来有了丁珊珊这位嫂子,两人年龄差距虽不大,但丁珊珊心理年龄摆在那,在李博宏的生活中一点点融入进来,对他处处照顾,占据的是母亲的位置,李博宏对丁珊珊这位嫂子,同样尊重和尊敬。 亲自过来,向丁珊珊郑重的说,“嫂子,博宏保证,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不会辜负嫂子对我的关心和照顾,以后,我会让嫂子以我为荣的。” 丁珊珊当然会给予李博宏全力的支持和鼓励,“好,嫂子相信你。” “你大哥就是态度比较严厉,其实他很疼你的,你二哥也是一样的,以后需要什么,就直接跟嫂子说,只要嫂子能办到,一定为你解决。” 这番谈话总算过去,厨房收拾好,丁珊珊第一时间,把哥仨全都赶到前屋去了。 因为她要为曦儿好好洗个澡,收拾收拾,上午过来的时候,没发生这么多事。 她也没打算把这孩子留下,就给换了套衣服,吃了饼,把头发梳了梳就算了。 现在曦儿是要在这里长住,跟他们一起生活的,这些照顾孩子的事就得她来。 曦儿很乖巧,之前被丁珊珊哄过后,就一直乖乖待在一旁,还知道帮着收拾桌子碗筷。 现在见自己姐姐,把浴桶里添满了热水,试好水温,还往里放了一小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水,颜色白白的,和奶一样。 只一点点的水倒进去,整个浴桶里的水,就都变成白色的了,看着好神奇,然后为她脱衣服洗澡。 曦儿很相信自己的姐姐不会伤害她,对眼前神奇的一幕,什么都没问。 她好久没洗澡了,这几天翻山越岭的折腾,大晚上贪黑往镇上赶来求救。 不知道摔了多少个跟头,身上汗水和泥土灰尘,都和成泥了,身上早就脏的不行。 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只能是娘打点温水,用脸盆装着,随便给她擦一擦,就算洗澡了。 姐姐家的浴桶真好,又高又大,比脸盆好多了,泡在里面一定很舒服。 曦儿很开心的配合着丁珊珊,脱掉身上破烂的衣服,由丁珊珊抱着,把她放进温度适宜的浴桶中。 但刚进浴桶,接触到这奇怪的水,她就觉得有些不对,身上缓缓升起一股疼痛的感觉,只要有伤疤的地方都很疼,但她什么都没说,自己默默忍着,可见是个坚强的孩子。 丁珊珊放进洗澡水的,是一种特殊药水,自然也是出自平台里的,这种药水对治外伤,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就是沐浴的时候用的。 不用看她也知道,这些年来,曦儿身上的伤,新的摞着旧的,伤上加伤,还有很多陈年旧伤,都是丁有才那个禽兽打的。 就算以后不再受伤了,那些疤痕时间太久,有可能也终身褪不下去,别说曦儿是女孩,就算是男孩,也不好落下满身疤痕。 没有谁希望,自己身上带着永远去不掉的伤疤,相信那也是这孩子的痛。 这种药水看平台上介绍的,只要连泡三天,无论身上有什么样的疤痕和伤口,都能被愈合去掉。 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副作用是避免不了的,就是泡的时候有点疼,基本能忍住,但价钱也非常可观,一瓶药水30个金币。 第163章 特殊药水,漂亮小姑娘 在古代来讲,就是好几袋精粮食的钱,尤其在庄稼欠收的年头,粮食大过一切。 这30个金币若是换成粮食,不知道能救活多少条人命,少让多少人饿肚子。 但丁珊珊不在意这些,她只管好自己家人就行,这里面自然包括曦儿。 他们家又不缺粮食,好在她现在财大气粗,能出得起这笔钱,说花了就花了。 要是放在以前,手里那点金币紧张的不行,买袋白糖都得抠抠搜搜的,估计曦儿身上这疤,就得多待一段时间了。 曦儿泡进水桶后,丁珊珊也守在一旁帮她往身上撩水,充分浸泡一会,药效才能挥发的更彻底完全,这种修复的药水,对孩子的身体也有一定好处。 “曦儿,洗澡水里姐姐加了些药水,你身上伤疤太多,以后长大也会留疤,女孩子身上留疤不好看。” “这样的药水泡上三天,你身上的疤就没了,皮肤也会变好,就是泡的时候有点疼,你能忍得住吗?” 问这话时,丁珊珊打定主意,就算曦儿忍不住,她也要好好劝孩子坚持一下,实在不行,还可以让她睡过去,那疼痛会减轻多了,怎么这三天也对付过去了。 如果不是决定好了,她也不能没问曦儿的意见,直接把孩子脱衣服放进浴桶里。 可却没想到,她连补救措施都想好了,曦儿却非常坚强的点了点头。 “姐姐别担心,我能坚持住,只有一点点疼,比以前爹打我的时候轻多了。” 孩子的话让丁珊珊心里一疼,又十分气愤,丁有才这杀千刀的畜牲杂碎,对这么小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他也下得去这种毒手。 看曦儿身上这些伤,就是常年遭受虐待的证明,打的连块好地儿都没有,连的额头上都有两道疤。 严重的都不比现在社会那些被人贩子拐走,又饱受虐待的孩子了,这种禽兽,实在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等把曦儿安顿好,让他蹦他个三天两天的,她立刻就亲自去灭了他,为世间除害,相信李博文也会支持她的。 曦儿很坚强,泡在水里一直没有动,任由丁珊珊帮她洗澡,不知道的还以为只是普通洗澡,她一点都不疼。 但孩子有些苍白的脸色,却暴露了,这种疼痛对她来说,还是有些难忍的。 丁珊珊没有什么好办法能缓解这种情况,因为只有人在清醒的时候,才能吸收的更好,只好尽力帮她清洗着周身,头上打结的头发,也好好洗了洗。 曦儿在家时,因为没有人管,天天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过着食不果腹,比衣不遮体能强点的日子。 小脸也脏兮兮的,多数都是看不出模样,现在彻底清洗干净了,丁珊珊发现,这孩子的容貌长得,还是很不错的。 不怎么像丁有才那尖嘴猴腮的猥琐样,小女孩长的更多是像自己的母亲李氏。 就算已经没了的丁来宝那个狼崽子,长得也像李氏,只有个别的地方像丁有才。 这两个孩子都不丑,李氏年轻的时候,长得不是多出挑漂亮,但皮肤偏为白皙。 丁家家境不好,她从来都用不起保养品,终日劳作,什么活都干,风吹日晒的。 但看着都比别的保养过的村妇,皮肤白上一度,人白三分美,李氏这点占优势。 而曦儿也完全继承了母亲的这个优点,这么小的孩子,天天造的不像样,洗干净以后,皮肤也很白,瞳色也是漂亮的黑色,眼睛不是很大,却很可爱。 像两弯月牙,鼻子小巧挺翘,嘴巴小小的,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尖尖的瓜子脸上,还带着两处婴儿肥,只是身体偏微瘦弱,都9岁的女孩了,看着跟7岁似的,整整比同龄的孩子身量小了一圈,和李博宏之前差不多。 绝对是被这些年吃不好喝不好,常年饥饿,又挨打受累折磨的。 但小孩子都恢复的快,以后还有机会补回来,相信以后好吃好喝的照顾着,再把这一身碍眼的疤痕去掉,曦儿绝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不比任何孩子差。 按平台的说明书上说,这药水要泡半个小时以上,才能发挥最好的效果。 丁珊珊不能把曦儿一个人留在这里,一直在这陪着,直到大约过了40分钟,浴桶里的水,所有奶白色的颜色,被曦儿的身体吸收干净,又变回了清水。 里面沉着一些,从曦儿身上洗下来的脏物,都是泥球,这孩子也够脏的了。 丁珊珊知道,这药效算是全部被吸收完了,曦儿也疼的稍微有些虚弱。 赶紧拿过浴巾,把孩子抱出来,给她擦了擦身体,她身上的疤痕,已经变淡了。 这药水真是堪称奇效,丁珊珊对药水的效果很满意,孩子没白遭这回罪。 转身出了储物间,拿过之前坐车往回赶时,就从平台给曦儿做好的衣服。 回来给她穿上,内衣是按照曦儿的尺寸,用的纯棉柔软的白色细棉布做成的。 外衣是用粉色花布的细棉布,按照这里最好看的款式,做成的对襟小裙子。 而且在平台里,选的样式,按照她自己的想法,特意加了些蓬蓬裙元素的改变。 在心里想着,孩子穿上,一定很好看,所以就做了。 至于曦儿身上的那套,破破烂烂的已经不能穿的衣服,在给孩子洗澡的时候。 就被丁珊珊给丢了出去,到时候直接回收到平台里,变成金币就是了。 曦儿一头半长的小头发,因为营养不良,有些枯黄,还有些不规则。 也不知道是孩子自己剪的,还是李氏给弄的,发稍处豁牙露齿的,跟牙咬的似的。 明天有空,再好好修剪一下,今天时间不早了,这一折腾,都到睡觉时间了。 丁珊珊先找来吸水的毛巾,帮她把头发擦干,也没给扎起来,就这么散落下来,夏季头发干的快,过会睡觉时就能全干了。 对家里忽然添的这个新成员,算是突然情况,丁珊珊提前的确没意料到。 第164章 奇怪镯子,另有隐情 但以后既然一起生活,衣食住行样样都在一起,那家里的有些事情,就算想瞒也是瞒不住的,也没有必要瞒着,为了以防万一,必须得提前嘱咐好。 曦儿从小就是个听话的孩子,这事好好嘱咐一下就行,她就不会乱说话。 听到后屋传来丁珊珊收拾水的声音,知道这是洗完了,媳妇这一阵挺忙,李博文心疼媳妇儿受累了。 及时从前屋到厨房来,让丁珊珊先领着曦儿到前屋去歇一会,浴桶和脏水,他来收拾就好。 曦儿是女孩,都9岁了,男女有别,帮孩子洗澡的事只能珊珊来做,他这个姐夫帮不上忙,却能帮着干点别的,他多干点儿,珊珊就能省点劲。 赶紧收拾好了,两个弟弟还没洗呢,一会他们两口子也得清洗一下自己。 丁珊珊也没和他客气,把曦儿领进前屋,孩子还小,刚没了娘到陌生的地方,就先跟他们一起住几晚上。 有她这个姐姐多陪着点,等她对这个家熟悉熟悉,就让她住在东边的小卧室里,小女孩慢慢大了,也得有自己的房间。 到了前屋,曦儿还有些缓不过神来,她身上穿的衣服料子柔软又舒适,而且是水粉色的,带着淡淡的香味,漂亮极了。 她从小到大,从没穿过这么漂亮舒服的衣服,心里对丁珊珊这个姐姐,充满了感激。 李博武和李博宏都在前屋没走,一是他们二人今天还没洗澡,二也是在丁珊珊给曦儿洗澡这段时间,李博文把去湾沟村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他们了。 二人这才了解到其中事情的曲折,也替丁珊珊惋惜李氏的死,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无可挽回。 他们以后只能尽量别在嫂子面前提起,免得惹着嫂子伤心,他们能帮嫂子做的,就是好好照顾曦儿这个可怜妹妹。 当看到被丁珊珊清洗完毕,收拾好的曦儿,哥俩和丁珊珊的想法接近,都觉得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虽不是嫂子的亲妹妹,姐俩长得也不像,比起嫂子出众的相貌,还是差了点,但比起普通的孩子已经很好了。 丁珊珊领着曦儿坐在炕上,“曦儿,刚才洗澡你有点体力透支了,先好好休息一下,你刚到这个家来可能不习惯,就先跟姐姐一起住几天。” “等你习惯了,姐姐再让你单独住一间房,一会儿姐姐和姐夫还有哥哥们,要轮班去刚才你洗澡的屋里洗澡。” “姐姐先把被子给你铺上,你在屋里玩一会儿,要是觉得困了就先睡,知道了吗?” 曦儿很听话,点了点头,然后丁珊珊便起来把她以前做的备用被子拿出来一套,贴边铺在炕上,被子都是新的,就给曦儿用了,以后她再做就是。 这会,动作极快的李博文也把后边收拾好了,水都添上了,进屋招呼两个弟弟去后面洗澡 夏天洗澡快,就是冲冲身上的汗,李博武和李博宏通常都是一起去洗刷洗刷就出来了,耽误不了多少功夫。 然后是李博文和丁珊珊换班去后屋洗一下,其实正常两口子一起洗也没啥,但俩人到现在还没圆房呢。 李博文不好贸然提出来,觉得这么做有点不太好,是对丁姗姗的一种不尊重和亵渎,也怕丁珊珊不愿意。 丁珊珊习惯一个人洗澡,也的确没这么想过,反正这事就先这么着呢,也许以后会有变动,但暂时是这样的。 前屋的小哥俩,看嫂子好像没有因为母亲的去世很悲伤的样子,心里放下不少,也什么都不能多提,打声招呼就洗澡去了。 知道几人今天经历了很多事很疲惫,赶紧紧着时间,洗完就回自己西屋了。 然后李博文把自己冲了一下,给丁珊珊弄好了洗澡水,两口子这才收拾完。 他们进屋的时候,早就困了的曦儿已经钻进被子里,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两口子脱衣躺在炕上时,时间都快夜深了,足足折腾了一小天,但丁珊珊还是睡不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在她意料之外,对她多少也有些冲击。 李氏的事情过去了暂且不说,与她本身切身相关的,就是她的身世,现在还扑朔迷离连猜测的空间都没有。 李氏对内情不清楚,唯一知道她身世线索的人,就是那位带着当年的“她”逃出来的莲花丫鬟,人也早就去世了,连尸骨都没有了,只给她留下一个据说是她亲娘给她的镯子。 丁珊珊是个后来者,又不是前主,对寻找真正亲人这件事没多大想法。 她有平台傍身,又有了携手一生的人,身旁两个弟弟都很听话懂事,现在又多了一个妹妹,日子过得挺不错的,暂时没想有什么改变,这事就顺其自然。 想着,想着,不知怎么,下意识的,就从平台里把那只镯子拿了出来,在手中摆弄着。 镯子还是那个样子,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像玉又不是玉,还有些像木头,有着淡淡的香味儿,不像是熏香。 这镯子在地底下被埋了十多年了,刚挖出来李氏就给了她,也不可能是熏香,那就是是镯子内部,自身散发出来的香气,这就挺难得的了。 若说是用天然香木制成的,它比木头的重量还要沉不少,还挺沉手的,连她这个来自现代的人都说不清,这是什么材质。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镯子握在手里,比李氏交给她的时候,那冰凉如玉的触感,隐隐有了些温度,握在手里很舒适。 躺在一旁的李博文也没睡,见丁珊珊把镯子拿出来看着,神色没有聚焦,在思考着什么。 以为今天李氏的话,对丁珊珊有很大的触动,拿着这只镯子在思念自己真正的亲人,他心疼媳妇,不愿让珊珊难过。 伸手过去,把妻子揽进自己怀中,让她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安慰道,“珊珊,既然你的身世另有隐情,岳母也把信物留给你了,如果你想念亲人的话,我会尽力帮你去找的。” 第165章 顺其自然,互相欣赏 “相信有这个信物在,你和你的家人,总有相聚之日。” 猜到他可能误会了什么,丁珊珊说道,“博文,我倒不是想念那些亲人,本都没见过面,何来想念,就是想到了这件事,顺手拿出来看看。” “对我来说,以前的事我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重要,至少我们现在日子过得很好,我也不想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尤其我们现在的处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不想再因为这件事,多生事端,先安安稳稳的在这住着。” “再说,即便娘当初把这镯子藏起来了,那位莲花丫鬟也不在了,总归那位夫人也丢了孩子。” “如果有心寻找,或是真有缘分,16年都过去了,我的家人已经早该找来了。” “既然到现在都没有消息,可能是山高路远,消息也不发达,茫茫人海,他们想找也无从找起。” “或者就像娘说的那样,当初那位夫人是发生了危险,为了保护孩子,才会让丫鬟把孩子带走的。” “最坏的打算就是,那位夫人当年就遭遇了不测,没能活下来,别人会以为孩子也死了,自然就不会再有人找我了,这件事就顺其自然。” 丁珊珊说完,想了想终究还是把手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是前主的亲娘留给她的唯一遗物,现在这个身体已经是她的了,她想不想带都可以,一切都是她说了算。 但她还是带上了,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她具体也说不清楚,姑且就先带着。 镯子上手冰冰凉凉的,过了一会,又渐渐升温,随着她的体温一致,感觉还挺舒服的呢。 和她的手腕大小刚刚好,好像为她量身定做的似的,也许是这镯子之前的主人和她的身材相仿。 丁珊珊这么想着,忽然想起另外一件事,目光不经意的瞥了一眼躺在一旁睡得正香的曦儿。 “对了,博文,虽然娘已经不在了,我们也把曦儿带回来了,还逼那禽兽写了断亲书。” “依你看,他这种人会这么见好就收,以后消停的不给我们找麻烦了吗?要知道,在他心里肯定会把丁来宝的死,算在我们头上。” 提起这件事,李博文目光微眯,射出一缕寒光,“你放心,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如果他真的是你的亲爹,也许我多少还会有些顾忌,但他根本不是,这些年来,还没少让你受委屈。” “当年救了你的人是岳母,我只会感激岳母,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珊珊,恕我直言,以后我们想不留任何麻烦,就不能留他在这个世上。” 丁珊珊看着李博文,嘴角微微勾起,她就喜欢自家男人现在这个劲,跟她一模一样,都喜欢把危险和麻烦扼杀在摇篮之中,两口子一拍即合。 丁珊珊说道,“相公啊,咱俩可真不愧是夫妻,这种事都能想到一块去。” “你说的正是我心中想的,要不是把事情做得太明显,会惹麻烦,我今天当时就会宰了他为娘报仇,多一天都不能容他。” “既然你也同意,我就再容他几天,然后制造点什么意外,让他下去给我娘赔礼道歉去。” 丁珊珊满意李博文的想法,李博文同样也佩服自家媳妇,若是换做一般女子,提起打打杀杀的事,即便不用亲自去做,肯定也会害怕的不行,那他一定会很没耐心,做起事情来束手束脚,不得不有诸多顾忌。 可自家妻子就不一样了,珊珊懂道理,明是非,从来没让他失望过。 今晚两口子都没多少睡意,又研究了点其他的事情,丁珊珊还提了,现在家里又多了一口人,还是个女孩。 两个小伙子天天到他们这屋洗澡已经有点不方便了,反正冬天时候,西屋也是要盘锅台的,不如这事儿就提前弄也行。 反正家里有闲人,不行明天就让李博武去找工匠把锅台垒好,买口锅安上,她再买个浴桶,以后他们就可以在自己房里洗澡了。 家里这些事,基本都由丁珊珊做主,李博文一切都听媳妇儿的,完全支持丁珊珊的做法,两人说话聊天到深夜,才互相拥抱着睡去。 头一天晚上,是李博武做的饭,饭量没太把握好,导致第二天早上,李博文就没有饭吃了。 严格来说,是剩的那点不够他吃,李博文当然舍不得折腾媳妇儿早点起来给他做饭。 何况昨天晚上,曦儿经历了这种事,睡得不安稳,后半夜在梦里哭了好几次,都是珊珊抱着安慰,一晚都没睡好觉,他一顿不吃饭也没什么。 他舍不得折腾媳妇儿,丁珊珊还舍不得自家男人挨饿呢,立刻小手一伸,从平台里拿出一管营养液给李博文。 有这方便玩意,要是再让自家男人饿了肚子,那可就是她的不是了。 李博文也没客气,接过营养液喝完,瓶子交给丁珊珊,就出门上工去了。 丁珊珊抻着个懒腰,看看时间,也不能再睡了,得起来做早饭,要不一会李博宏上学就晚了。 没惊动还在睡的曦儿,尽量把声音压低,去后厨拿出饭盆,盛出一大盆面,擀一顿面片 打了六个荷包蛋,炒了一个青菜炒肉,还有一盘咸菜,一顿简单的早饭就做好了。 面片下锅的时候,她就听到前屋有开门的声音,然后李博武来到厨房帮她的忙。 李博宏就进了前屋,因为煮面片要敞开锅,屋里蒸气多,厨房看着白蒙蒙一片。 没过多久的时间,只见李博宏就领着穿好了自己衣裳的曦儿,来到了厨房。 搞笑的是,曦儿那不规则的小头发,可能是昨晚睡觉来回翻身压的,头顶还翘起了一撮呆毛。 李博宏不知怎么想的,从哪弄出两根红头绳,给曦儿梳了两个冲天辫,再加上那撮呆毛,小姑娘一脸呆萌呆萌的。 许是看出丁珊珊表情,有点不太对,有些隐忍的样子。 李博宏看了看曦儿,又看了看自己的嫂子,有点不自在的说,“嫂子,怎么了?我给曦儿梳的头发,不好看吗?” 第166章 梳俩冲天辫,博宏真厉害 昨晚回了西屋以后,小哥俩也没立刻睡觉,李博武年长一些。 回去嘱咐了弟弟李博宏好些话,主要就是说,曦儿是嫂子的妹妹,嫂子的养母又刚去世,姐妹俩心情肯定很不好。 曦儿初来到他们家,他们一定要好好对曦儿,把她当成亲妹妹一样。 嘱咐李博宏也要好好照顾曦儿,让刚没了娘的嫂子,感受到他们真正的关心,不至于那么伤心难过,能快些从丧母的悲伤中走出来。 这么久以来,一直都是嫂子在为了这个家付出,照顾着他们一应事情,他们什么都不能为嫂子做,现在总算有机会了。 他们多照顾着曦儿点,嫂子看在眼里,一定会觉得安慰的。 这些事李博武不嘱咐,李博宏也会这么做的,况且他和曦儿很合眼缘,很喜欢这个妹妹。 这不,今天早上起来,来到东屋,李博武去帮嫂子做饭,李博宏就自告奋勇的,照顾起妹妹来。 俩孩子一个9岁,一个12岁,都是半大孩子,家里除了丁珊珊自己,都是男人和男孩,所以曦儿睡着的时候,丁珊珊是给她穿着里衣的。 以前在丁家时,生活条件不允许,一家五口人挤在一张炕上。 李氏睡中间,这边是她们小姐俩挤一挤,那边是丁有才他们爷俩。 前主和妹妹,也只能把自己身上捂得严严实实的,孩子也知道避讳。 曦儿在丁家都是当半大人使唤,穿衣洗漱,自己就能完成,愣是让李博宏这位信心十足,跑过来照顾妹妹的哥哥,没伸上啥手。 但曦儿却不会给自己梳头,头发就那么披散着,在家的时候,李氏活多,没有空管她,让她自己揪巴一下就算了,也是这样的。 终于让李博宏找到了活,就翻出两块红布条,拿梳子勉强给曦儿揪巴上了这么两个冲天辫,头发翘的都快飞天上去了。 李博宏好心照顾妹妹,丁珊珊当然不能打击他,笑着说,“没有,怎么会不好看呢,嫂子就是看着,曦儿这么梳头好看。” “没想到咱博宏这么厉害,还会给妹妹梳头呢,你们快点洗漱完,咱们一会要吃饭了。” 俩孩子一个被夸了厉害,一个被夸了好看,都美滋滋的。 李博武在一旁看着,心下忍不住好笑,家里忽然多了个妹妹,还真是增添了不少乐趣呢。 李博宏和李博武那屋有口水缸,又有洗漱用品,他俩在自己那屋就洗漱完了。 看曦儿给自己洗脸刷牙,做的不算太规范,李博宏还上前又教了一遍。 正是丁珊珊以前教他的,现在原封不动的又教给了曦儿,画面的确很有爱。 等都收拾完了,饭菜也上桌了,一家人吃完饭,李博宏就上学去了。 丁珊珊跟李博武说了西屋盘锅台的事,李博武也觉得很有必要,拿上丁珊珊给的银子,出门找工匠,买材料去了,顺道锅也买回来。 丁珊珊庆幸,还好有个比她还大一岁的小叔子,在家里帮衬着,要不她又要照顾妹妹,又要出门张罗这些事,真是忙不过来,有些力不从心呢。 等人都走了,看曦儿还顶着那俩冲天辫儿和一撮呆毛,丁珊珊不禁哑然失笑。 把她自己梳头的头绳拿出来,把曦儿的头发拆开,重新给梳了一遍。 然后好好端详了一下,的确,人靠衣裳马靠鞍,孩子是漂亮了不少。 一身漂亮的小花裙,脚上穿着新做的绣花小布鞋,头上再戴上一朵小花。 这么大小孩子,戴着花就更好看了,但现在暂时没有,用的是她自己头上戴的。 放在曦儿头上,只有头绳适合用,现在家里有女孩,有空应该给她买点头花。 见丁珊珊在端详她,曦儿问道,“姐姐,现在都吃完饭了,我们不要干活吗?” 丁珊珊被孩子一句话问的,有些没反应过来,但也很快明白了曦儿的意思。 心疼这孩子,从小到大,在曦儿的意念中,吃完饭没什么事,就是得干活,要是不干活,她总是不习惯。 不是她不嫌累,想干活,而是以前被那不是人的丁有才,给压榨的,都养成习惯了。 这种习惯不是一下能改变的,丁珊珊对她一笑,“是,我们干活,但咱们家的累活,都是你姐夫他们干完了。” “你就帮姐姐扫扫地,把屋里擦擦灰,一会你二哥出门找了工匠来,姐姐要和二哥去那屋看着工匠干活,你把这些收拾完了,没什么事,就自己玩。” “桌上有水果,想吃什么就自己拿,有事就来找姐姐,或者找你二哥也行。” “然后等着姐姐中午给你炖排骨吃,给你好好补一补,好不好?” 一听姐姐说有活让她干,把自己娘临终嘱托的那番话,背的滚瓜烂熟的曦儿,立刻点头,“我知道了姐姐,我这就干活去,保证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看她赶紧麻溜的就去干活的样子,丁珊珊轻叹一声,把平台里储存的狗腿,拿出来一只,送到厨房用大盆泡上。 就这么泡到明天早上,一天一夜,里面的盐分也差不多泡出来了,然后趁这个功夫,她再发一盆面。 家里人口多,吃得快,不能断馒头,现在有这个条件就多蒸一些,先存储起来。 着紧事忙的时候,拿出来热热就能吃,也不能顿顿都吃大米饭。 还有,搬到镇上以后,李博文也天天往家里拿猪血和下水,平台里有的是地方,丁珊珊来者不拒,都留了起来,那叫一个有多少都不嫌多。 又操控在平台里,给曦儿做了不少衣服,还去小卧室量了尺寸,单独给弄了一个衣柜,专门放曦儿的衣服和鞋,衣柜很宽敞,被子也放得下。 丁珊珊想了想,在现代的时候,哄小女儿孩儿开心的那些方法。 灵机一动,在平台里翻了翻,还不错,二手毛绒玩具都挺便宜,经济又实惠,样式还贼拉好看,一口气儿连大带小买了三个,有一条大鳄鱼,可以抱着睡觉的那种。 第167章 身份暴露,圣教的人 还有一只可爱版的粉色兔子,两只耳朵是立着的,又萌又软,以及一只小乌龟,大眼睛蠢萌蠢萌的,带着点儿天然呆。 买出来后,丁珊珊抱了抱,毛茸茸的,手感非常不错,相信曦儿一定会喜欢。 曦儿干活手脚快,收拾完了就想进屋找姐姐,顺带也把屋里的灰都擦一遍。 姐姐的家里太干净整洁,不像以前的家,怎么收拾也收拾不干净。 因为她收拾好了,弟弟就会故意把东西弄脏弄乱,还会打翻东西,然后坏笑着看他继续收拾,害她多挨了不少打。 以前的日子总算过去了,现在她都感觉轻松许多,可进屋却没有看到姐姐,她正在疑惑姐姐去哪了。 这时,对面的门忽然打开,曦儿转头一看,就看到正在笑看着她的姐姐,立刻跑过来,“姐姐,原来你到这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去哪里了呢。” 丁珊珊对她笑笑,把她领进了屋,“曦儿,你看这间卧室怎么样?喜不喜欢?” 曦儿立刻点了点头,“喜欢,姐姐,这屋子真好看还宽敞,比我们家以前的房子好,村里都没有这么好看的房子。” 看着这间宽敞温馨的房间,只一个屋子,就比以前他们住的整个屋子都大。 柜子都是新的,又大又漂亮,她怎么会不喜欢。 可是很快的,曦儿的目光,立刻就被炕上的几只毛绒玩具吸引了,眼睛瞪的滚圆,闪烁着兴趣的光芒。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却觉得很可爱,很想上去摸摸抱抱,可姐姐没开口,她还是站在原地没动。 看到小丫头喜欢,丁珊珊便领着她来到炕边儿,把毛绒玩具递给她。 “拿着玩,这是姐姐特地买给你玩的,很可爱的,这个叫鳄鱼,那个是小兔子,这个是小乌龟。” “鳄鱼姐姐是按照你的身高买的,晚上你可以抱着睡觉,软软的还暖和。” “这房间也是姐姐特地帮你整理的,你现在大了,不能总是和我跟你姐夫睡在一起。” “你要是什么时候适应在这住了,就搬到这间房一个人睡,有这些玩具陪着,你抱着睡也行。” “你有什么事就喊姐姐一声,姐姐能听得到,马上就过来,好不好?” 怀里抱着可爱的大玩具,曦儿眼圈一红,泪水落了下来,忽然扑进丁珊珊怀里。 “姐姐,你对我实在太好了,我从来没过过这样幸福的日子,你就是曦儿的亲姐姐,永远都是,曦儿要做姐姐永远的妹妹。” 没想到孩子忽然哭了,丁珊珊搂着她,摸摸她的头,安慰着,“乖,别哭,我当然是你亲姐姐,以后你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姐姐会好好照顾保护你,这几个玩具你先玩,有什么想要的,再跟姐姐说。” 曦儿抹了抹眼泪,重重点头,“我知道了姐姐,我会听姐姐的话,也会听娘的话,好好幸福的生活下去,带着娘的希望一起。” 安抚了曦儿一会,又嘱咐了她好些事,以及家里的事情不可以外传等等。 来到这个家以后,从昨晚用的那些东西,到今早吃饭,曦儿已经看出什么了,心中虽有疑惑,但姐姐没主动说,她乖巧的从不多话。 在家的时候,她要是多话,万一哪句话说的不合爹心意,少不了就是一顿打。 在这里,她相信姐姐不会打她,但从小也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多干活少说话。 从以前的记忆中,前主和妹妹一起长大,现在的丁珊珊也了解曦儿的性格,才有这个把握,知道只要嘱咐一下,孩子就不会乱说话,也省得麻烦。 这时,听到门外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丁珊珊以为是李博武回来了,让曦儿先自己在屋里玩,她出门去看看。 但出门一听,却又不像李博武,听到敲门声,丁珊珊打开门,却见站在门口的,是一位穿着不俗年约30多岁的男子。 对方相貌儒雅,身材高挑,虽只见过这人一面,但丁珊珊却对他印象深刻。 这人正是前段日子,她和李博文去定州城卖药材时,遇见的那仁心堂的老板。 这人意图抢她东西,两人还动过手,对方武功不如她,还被她轰了一掌。 当时这人的表现奇怪极了,还想打听她的武功路数,只是她没给他这个机会。 卖完东西,拿了银票,立刻就和李博文离开了,还紧张了好一段日子,这才刚放松下来,他就找来了,真是阴魂不散。 看到来人,丁珊珊的目光立刻警惕起来,冷冷带着防备,“你是怎么找到我们家的,你来干什么?还想到我家来抢东西吗!” 见丁珊珊一看到他,一丝好脸色也无,带着满满的防备和敌意,都要动手了。 来人立刻表现出极大的诚意,赶忙解释着,“请夫人不要误会,在下今日登门拜访,绝无恶意,更不是想抢东西。” “以前那件事真的是个误会,我也是一时心急,才会冒犯了夫人,还请夫人海涵。” “在下此次前来,只是有些事心中困惑,想和夫人了解确定一下,夫人既是圣女的传人,就是我的主子,属下只会对圣女忠心,又怎么会对夫人不利呢。” 丁珊珊眼睛眯起,看着对方一脸笃定的样子,说出这些意有所指的话,心下就明白了。 她和李博文猜的不错,定州城一行果然遇到了玄天圣教的人,就是眼前这个。 而且对方还是从她的功夫上看出来的,竟然查到她住在这,跑到门上来找她,把圣女两个字都说出来了。 看样子现在否认也没用了,只能说她倒霉,出门没看黄历,遇见这么个事,不是家里着火,就是暴露身份。 即便如此,丁珊珊对他的态度也没有转变,“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都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我不想和你们有任何瓜葛,你还是请回。” 丁珊珊说完,转身就要把门关起来,那掌柜的身手飞快,一个闪身,竟赶在丁珊珊把他关在外面之前,窜进了院里。 第168章 奔霄使者孙乾,了解更多 丁珊珊目光立刻更冷,周身已经运起功力,随时准备出手,“谁让你进来的,你到底想怎么样!” 如果这个人今天过来,是想对她不利的,即使李博文现在不在,就凭眼前这人的三脚猫功夫,想奈何得了她,也是不可能的。 她今天就把人杀了,让他有来无回,彻底闭嘴,以绝后患! 其实丁珊珊现在还不清楚,眼前这男人,在玄天圣教的身份和地位都不低,也是统领着好一些人的,会的自然不可能是三脚猫功夫,也算是二流高手。 只是她修炼内力以来,除了自己摸索,唯一接触过会武功的人,就是自家男人。 觉得单凭内力的话,她和李博文的武功也差不多,不相上下。 他们两口子倒不会动手,但若要比较起来,李博文怎么说也是从小就练功,练了这么多年的,对战经验丰富,比她一个半路出家的二半吊子,肯定是强多了。 所以她就以为,但凡会点功夫,武功还算不错的,不说一抓一大把,也就跟和她和李博文武功差不多,不是啥多了不得的事。 她哪知道,李博文从小就根骨奇佳,对习武方面极具天赋,不然也不能被他师父看中,收为徒弟,从小带到衡山派培养,成为衡山派的大师兄,他师父的得意大弟子。 李博文在武林中年轻一辈里,都算得上拔尖的高手,他师父都有心把李博文培养成未来接班人,继承恒山派。 只是李博文家中突生变故,匆忙下山归家,后来再没回去,这事儿也就搁置了。 她自己也是机缘巧合,稀里糊涂,误打误撞修炼了天罗心经,进步神速,全天下都挑不出几个,她气运这么好,受老天爷眷顾的人。 普通人修炼内力和武功,哪个不是循序渐进,刻苦修炼,稳扎稳打的进步,都是朝夕刻苦磨练出来的,哪能跟他们这种怪胎比。 增加内力靠平台丹药,武功秘籍靠扒破烂手刨,按照掌柜的的岁数,现在有这手功夫都非常不错了,不然也当不上现在的地位。 话说眼下,对方再次从丁珊珊身上感受到了那种熟悉的波动,心里已经确定下她的身份了了。 竟对丁珊珊单膝下跪,一派恭敬,“圣女息怒,属下对圣女绝无恶意,前任圣女失踪多年,属下等一直在暗中四处探查。” “现如今多年过去,总算找到圣女传人,属下们无不期盼着,圣女可以早日带领我们,恢复我圣教往日的辉煌,绝不会对圣女不利的。” “属下知道圣女还对我心存怀疑,不会立刻相信属下,所以在打听到圣女的住处以后,属下才只身前来,没带别人来过。” “也是为了不打扰圣女,还请圣女看在属下一片忠心的份上,相信属下一次。” 丁珊珊被他这忽然一跪弄得一愣,那赶紧闪身移开,不愿受他这一礼,古代人就这点不好,动不动就下跪。 再说,她就是机缘巧合,练了那天罗心经,又他们不是真正的圣女。 这掌柜的看起来,都30多岁,奔40岁的人了,比她大一半的岁数还得多,两人无亲无故,不认不识的,她可不想折寿。 只要这人不是真想对她不利,她也没再想对他怎么样,最多防备着。 而且看他说这意思,别的圣教中人现在也知道这事了,只是担心她烦,不想引起她的反感,才没全都到她家来。 那她想杀这个人,以绝后患的想法,肯定是实施不了了,不然一定会惹玄天圣教其他的人的怀疑。 这件事非同小可,一个处理不好,恐怕会惹来麻烦,丁珊珊心中微微转念,对他说,“你不必行这么大的礼,先起来再说。” 见丁珊珊不再那么敌视他,掌柜的立刻,恭敬起身,“多谢圣女。” “圣女可能还不认识属下,容属下向圣女自我介绍,属下的身份,是圣教八大使者之一的奔霄使者,孙乾。” “现掌管着圣教暗中的一些暗线生意,协助教内教众,寻找圣女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多年过去了,总算让属下等找到圣女了。” 听他一再称呼自己为圣女,认可的也太草率了?丁珊珊心中,有很多疑问,综合李博文之前跟她普及的一些,关于玄天圣教的事,对这位自称是玄天圣教使者的孙乾,问出心中疑惑。 “你既然知道,前任圣女失踪多年,现在怎的又称我为圣女?你又怎么能确定,我就是你们的圣女呢?就不担心认错人了?” 孙乾毫无意外,丁珊珊会这么问,恭敬的回答,“圣教的教主和圣女,都是一脉单传,每任的教主,都是由圣女继位而来。” “圣女继位为教主后,立刻就会选定下一任圣女,为自己的传人,从小培养教导武功,就这么一代代传下去,每代圣女都是教主的亲传弟子。” “既然前任圣女已经收了您为传人,她的身份本该继位为教主,但我教多年前曾遭变故,导致教主不幸身死,即将即位的圣女也失踪下落不明多年,便耽误了即位仪式。” “现在即便没有继位,事实上她也已是教主了,所以尚未继承教主之位的圣女只有一位,就是教主的亲传弟子,也就是您。” 看丁珊珊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孙乾有些意外,“圣女,难道您的师父,前任圣女,她没有教导您这些吗?” 丁珊珊没有回答他的话,反问道,“孙使者,你都没见到前任圣女,也没得到她本人的认可,难道仅凭武功,就能随便认圣女吗?” “也许你们这套武功,是我害了你们的前任圣女,偷来,或是抢来的呢?那你也要认我为圣女吗?” “那岂不是谁练了这套武功,谁就是你们的圣女,这也太草率了,这不是很好笑吗?” 面对丁珊珊提出的各种的疑惑和不认同,孙乾心中有些意外,但态度仍旧不变。 第169章 特殊感应,都是巧合 “圣女多虑了,这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我教历代圣女和教主,皆武功高强,万中无一。” “天罗心经更是我教只有教主和圣女,才能修习的无上武功心法,威力无比。” “即便在多年前的那场变故中,教主不幸身死,圣女也保护天罗心经,安全离开圣教。” “况且属下虽无缘见过天罗心经,教众也全都了解,天罗心经其中一部分的心法,是需要每一代的教主,对圣女口口相传的。” “这种东西,是记在脑子里的,他人无法窥探,如若没有已经修习天罗心经的人,心甘情愿的口传心授,天罗心经就是无字天书,没有人能看得懂,何况练成这种武功,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圣女既然已经修习了天罗心经,而且小有成就,必然是前任圣女教导过你,最低也是得到过认同的,所以这点无需怀疑,我们也从未怀疑过,只专心找圣女就是。” 他越说丁珊珊觉得自己的心里疑点越多,“还有一点我不清楚,你没见过天罗心经,又怎么会只凭内力,就能看出我修炼的是天罗心经呢?” 就这一点而言,丁珊珊既觉得坑爹,又觉得神奇。 坑爹的是,她就出去那么一趟,还因为这种事,就暴露了她修炼了这套武功的身份,她都不知该说自己是点低,还是倒霉了。 神奇的是,没办法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当时孙乾来抢她的人参,她就只下意识的躲开,挥出了一掌,把对方击退,就算完了。 这都被他察觉了,就这感应能力,比心电图和脑电波,核磁共振啥的都神?在现代也不一定有手段能做到啊。 她和眼前这人,之前都没见过,也不认识,两人又不是连体婴,有感应,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让她觉得头皮都有点麻。 听丁珊珊连这些玄天圣教里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可谓一问三不知,孙乾已经确定,她没被圣女教导过了。 但也没怀疑什么,猜想可能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前任圣女,传授给她武功以后,没来得及教导别的,她才什么都不知道的,连圣教的人找来,都满带着防备。 孙乾为丁珊珊解释着疑惑,“圣女有所不知,圣教之中以教主为尊,在教主座下,有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与教主关系最近,也是最忠心的。” “我们所修习的武功内力,是至阳至刚的心法,只适合男子,女子不可修习。” “相反的,天罗心经是至阴至柔的心法,只能由女子修炼,男子不可修习。” “因此,教中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皆是男子,教中历任教主都是女子。” “天罗心经与我们十二人修炼的纯阳内力,两套心法,刚柔并济,相辅相成,都是由创教师的教主开创出来的。” “多年来,又经过历代教主的钻研修改,发展到现在,比以前的心法越加完善。” “只要是修炼过这两套心法的人,互相出手攻击对方时,对彼此的内力,就会有所感应,以便最快做出应对。” “但教主和圣女可以牵制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属于控制的一方。” “四大护发和八大使者只对功力有所感知,却不能牵制教主和圣女,属下当时就是这样发现圣女身份的。” “创教教主创下这套武功心法的时候,就是为了让教主和属下们切磋武功的时候,对彼此增长功力的。” “我们12个人,会轮流留在圣教总坛,经常陪教主切磋武功。” “还有另外一点好处就是,有了功力的牵制,我们会对教主更加忠心不二,这是发自本能的,也是圣教保证属下忠心的一种手段。” “圣教自创教多年以来,从未出现过任何一例,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背叛的先例。” “所以圣女完全不用怀疑属下的用心,属下真的只是想寻找到圣女,好好辅佐圣女,届时我们教内上下一心,他日定能够再度壮大我圣教。” 见丁珊珊听了他这番话,陷入沉思,在思考着什么,没有立刻回答。 孙乾试探的问道,“圣女,不知圣女可知,前任圣女现在何处,属下也好前去拜见,迎回教主。” 丁珊珊算听明白了,的确像李博文说的那样,这天罗心经修炼上就停不下来,只要修炼了就是个麻烦,现在还被人找上门来,什么光复玄天圣教的都上来了,这是要反清复明吗? 但她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更不想搞这些江湖事,连自己的身世都没打算追究呢,就平平静静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挺好。 最多到时候,看能不能想想办法帮李博文的父母平反,让二老沉冤得雪,从来没想搅合到什么江湖恩怨中去。 但眼下这个情况,无论他愿不愿意,对方都已经盯上了她,连杀了对方都不行,他指不定还有多少别的知情人,她总不能来多少杀多少。 何况双拳难敌四手,她就是有那个心,也没法对抗一个教派,还会连累身边人。 眼下想摆脱和玄天圣教的关系,基本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丁珊珊脑袋一转,心里的想法一堆一堆的,按照孙乾所说的,没有前任圣女或是教主的教导,是没人能练成天罗心经的,看都看不懂。 现在想来,应该是跟那些在这些古代人眼中,少了不少笔画的简体字有关。 所以他们才看不懂的,她是从现代穿过来的,压根学的就是简体字,只是和繁体字放在一起看着有点费劲罢了,反正也没差别了,都是巧合。 而玄天圣教的什么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说白了,就是被训练好,辅助教主,管理教务,外加日常陪着切磋陪练,给教主当沙包打的。 他们的武功有所感应,教主还能牵制他们,但非常不巧的,从垃圾堆里扒出来这本书,她都没怎么用心就练成了,而且练的效果非常好。 第170章 睁眼扒瞎,忠臣死谏 从垃圾堆里扒出来这本书,她都没怎么用心就练成了,而且练的效果非常好。 不管是她天赋异禀,还是因为平台里买出来的增加内力的丹药起到了作用,或是什么原因。 别说这事说出来,这个认准一门的孙乾应该不能相信,就算他能信,她也不能说出来。 不然对方万一真一个翻脸,说她偷了他们什么圣教里的无上心法,逼她交出天罗心经不要紧,要是外带想把她灭了,还要连累他们一家人,那可不好玩了。 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玄天圣教都销声匿迹,淡出世人眼中这么多年了。 现在这孙乾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排查得这么仔细,找到她家来,肯定有些势力,甚至势力还不小。 至少不是现在的她和李博文两个人,凭两双拳头就能对抗的,所以这事儿她就只能烂在肚子里了 就全当是那前任圣女崔玉雪,收了她当徒弟,反正崔玉雪临死的时候,把天罗心经埋在了他们家门口,说是留给有缘人,然后就被她刨破烂刨出来了,这么说也没毛病。 至于说什么光复玄天圣教的事,已经被丁姗姗自动忽略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打消这个孙乾的顾虑,就且先忽悠过去再说。 调节好心态,丁珊珊态度平和的开始睁眼扒瞎,“你说的没错,圣教的前任圣女崔玉雪,的确是我师父,我是机缘巧合,才认识她的(死了以后认识的)。” “但我们认识的晚,她把天罗心经交给我以后,就说自己命不久矣,不想连累我,就先离开了。” “只嘱咐我好好修炼,(真能扒瞎,跟死人都说话了)再多的她还来不及说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所以除了玄天圣教里一些简单的事情,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李博文告诉她的)我就按她的吩咐修炼,为了保护自己,我也一直在躲避别人的追查。” “但是孙使者,我本来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我现在已经嫁人,有这么多家人,拖家带口的,这样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 “从哪方面来讲,我也不可能跟你回玄天圣教,给你们当教主圣女,更不想卷入到江湖中仇杀中,那些离我太远了。” “天罗心经现在就在我手中,既然是玄天圣教的东西,我当然不会霸占着,会把它物归原主。” “你们可以再选择一个资质好一些的圣女,好好培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也会帮忙传授一些练功心得,就当报答前任圣女传授我武功的恩情了。” “至于你们的想法,还有光复圣教的事儿,也交给她来做,我只想好好过自己的日子,现在这样就挺好,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天罗心经本来就是玄天圣教的东西,她只是凑巧捡到了,修炼了里面的武功,已经得了便宜,又惹了眼前的麻烦,现在物归原主,她没有任何意见。 那玄天圣教李博文可跟她说过,一直被人视为邪教,好多次武林正道人士都要一起剿灭他们呢。 这种烫手的山芋,谁沾谁倒霉,她当然不愿意接,好好的日子不过,被他们弄去当邪教头子,领一帮残兵败将与整个武林为敌,对她没有任何好处。 她要真去了,估计以后就永无宁日了,天天都得活在风口浪尖上,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她又不是嫌命长了,自己找死。 现在她迫切的希望表达自己心里的想法和坚定的内心,希望孙乾别再缠着她。 见丁珊珊竟然不愿意,一口八个推脱,孙乾立刻就着急了,竟又跪在了地上。 “圣女,您既然是前任圣女的亲传弟子,又修炼了天罗心经,那就是我们的圣女,既然前任圣女已经不在了,教主之位也应该是您继承。” “自从多年前,我们玄天圣教为人所害,教众死伤无数,大伤元气,仅余下的人也四散崩离,圣教遭受重创,多年来犹如一盘散沙。” “我们苦苦寻找圣女多年,现如今总算找到圣女传人,您身为一教之主,肩负着光大圣教的责任。” “怎么能罔顾前任教主对您的信任和托付,和圣教里诸多弟兄的期盼呢,属下求圣女收回成命。” “想我圣教当年,身为第一大教派,教众弟子无数,凌驾于各门各派之上,就算是武林为首的恒山派,也得给我们几分面子,是何等风光。” “现在却因群龙无首而虎落平阳,我们圣教多年来,即便隐匿于暗处,尽量不与人硬碰硬,也时常受人欺凌。” “一旦被发现身份,更会遭受那些所谓的武林正道的排挤,处境艰难,圣女是我们最后多希望了,属下求圣女,一定要三思。” 孙乾言辞恳切,像极了一位忠心死谏的忠臣,跪在丁珊珊的面前,嘴巴一刻不停的说着各种劝丁珊珊的话,希望“她”这位希望,接下这个重任。 手上要再给他配个小手绢,偶尔甩几下,擦擦眼泪,应该更应景。 丁珊珊被他这搞的,只能往后退了一下,不知眼前这位所谓的八大使者之一的家伙,是被那天罗心经给影响了,还是对玄天圣教,真的这么忠心耿耿。 看他这样子,她这要是不答应下来,那都是欺师灭祖,背信弃义,罪大恶极了。 就在丁珊珊想着,用什么办法把这人给打退了,不要再在她身上打主意的时候。 只听外面响起一阵脚步声,其中一个是李博武的,她听得出来,另外几个是陌生人的。 看来是李博武把工匠找回来了,一会儿进院一看,家里才没人这么一会,就来了个男人,还在她面前跪着,那可说都说不清了,算怎么回事啊。 丁珊珊一个着急,赶紧一把拽着孙乾,硬将他从地上薅了起来,“行了,你先别磨叽了,这件事往后再说。” “家里来人了,你不要乱说话,就说你是我当家的朋友,特意来找当家的的,听见没?” 孙乾被丁珊珊薅的一愣,赶紧说道,“圣女放心,属下遵命,绝不会为圣女添麻烦的。” 第171章 赶不走了,你自便吧 这位非常上道,就是一口一个圣女女的叫丁珊珊,不同意也按着你往身上套。 听的丁珊珊非常无奈,但纠正也没用,这就是个认死理的人,况且,灵魂来自现代的她,也真挺不爱听“剩女”这两个字儿的。 好在曦儿刚得了那几个毛绒玩具,稀罕的不得了,一直在屋里玩儿呢,没有跟着出来,不然他这表现还不得吓到孩子。 在丁珊珊把孙乾从地上拽起来以后,又过了两分钟,果然,院门被推开,正是李博武带着工匠回来了。 孙乾向丁珊珊投出了一抹,钦佩的目光,圣女的功力的确深厚,不愧是前任圣女亲自选中的继承人。 才小小年纪,功力就胜过他许多,人离家这么远,就听见脚步声了,他是直到刚才人离院门口越来越近的时候,才听见的脚步声。 李博武一进门,就发现院里站了个陌生男人,顿时一愣,然后看向丁珊珊,“嫂子,这位先生是?”他倒没多想,就是不知道这位是谁。 孙乾既然能跑到丁珊珊的住处找人,就把丁珊珊身上所有的事都调查清楚了,包括丁珊珊的家庭情况,甚至丁有才的事他都知道了。 从李博武的称呼上就知道了他的身份,立刻满面笑容,有礼貌的自我介绍道,“这位小公子有礼了,在下姓孙,是你大哥的朋友,今日特地过府前来拜访,不想你大哥不在家,就和夫人说了几句话。” 孙乾话说的滴水不漏,丁珊珊看了他一眼,对李博武点头,代表事实就是这样。 李博武不疑有他,听是自己大哥的朋友,礼貌的打了招呼,“孙大哥有礼了。” 然后对丁珊珊说,“嫂子,这是我找好的工匠,外面用的材料,也买好了,人手多,动作快,差不多一下午就能完事,过两天就能用了。” 丁珊珊礼貌一笑,对那几位工匠点了下头,“那好,那就辛苦几位大哥了,大家先把用料搬进来,然后你们先去西屋,我随后就来。” 李博武应下,招呼着三个工匠,几人往屋里运着,盘锅台用的土料和砖石,还有一块买回来的那口锅。 在这里,雇人来家干活,中午是得管饭的,不算在工钱之内,是东家应该供的,谁家雇人都这样。 但雇这几个人的时候,李博武已经讲好了价钱,每人多给10文钱,算是给报销饭钱,他们中午是不管饭的,就当花钱省心了。 要是在外面买饭,五文钱就能吃得饱饱的,多拿钱工人还高兴。 看一眼天色要到中午了,丁珊珊还要准备做午饭,不管工人饭家里几口也得吃。 还有一会儿给李博文送去,早上都喝的营养液,中午不希望他再吃不好。 看了一眼孙乾,这位还在一边杵着呢,一点走的意思都没有,只能说道,“我这有不少事要忙,暂时没时间招待你,要不你先回去。” 见丁珊珊竟然要赶他走,孙乾表情略带为难,他倒不是要赖在人家家里不想离开。 只是丁珊珊还没有答应下来,来了一趟,除了了解点情况,啥事都没办成,就无功而返,那以后更遥遥无期了,他不想放弃,还是想劝丁珊珊承认教主这件事。 “圣………小姐,怎么说,我现在也不算外人了,小姐不用特地招待我,把我当自家人就行,有什么活儿,我可以帮着一起干。” 孙乾脱口就想叫丁珊珊一声圣女,想到丁珊珊不愿意承认这层身份,家里又有旁人。 这么叫也不方便,便及时改嘴,叫了声小姐,他并不想叫丁珊珊夫人。 在他心里,只承认丁珊珊这个圣女,李博文不过是丁珊珊的相公。 虽然那个男人很不好惹,但他也不怕他,即便不叫圣女,他作为丁珊珊这边的人。 也该称呼一声小姐,李博文借丁珊珊的光,最多称呼一声李公子。 看他就是赖在这不走,还要跟着干活,自动的就拿自己不当外人了。 不说别的,就看他身上穿的这身绫罗绸缎,家里这又盘锅台,又要做饭的。 西屋扒的破头烂齿,灰土狼烟,东屋炒菜,油烟子满天,哪也用不上这位穿着富贵的大爷。 眼下这个情况,用嘴说肯定是不好使了,人家是来请她,表忠心的,又不是来找茬的,丁珊珊也不好一掌把人拍出去。 只能无奈的说,“你实在不想走就算了,反正我们之前也认识,就权当是你来我家做客了。” “那你就自己进屋到客厅,歇一会,现在马上就中午了,我这的活,哪儿也用不上你,你中午等着吃饭就行了。” 虽然丁珊珊这么说,但在她这个圣女面前,孙乾可不敢一副大爷样的托大,让进屋待着,就进屋待着。 当下属的还要等主子伺候,那他得多大胆子,按教规,这都是大不敬之罪了。 眼神瞄到丁珊珊打量着他这一身穿着,就明白了,一副我什么都能干的样子说道,“小姐无需多虑,我不是没干过活的人,在家里也什么活都干。” “现在这是从定州城赶到这来看小姐,出门行走在外,才换上这身衣服的,但不耽误干活,我手艺还不错,小姐告诉我厨房在哪,今天中午我做饭。” 他这过度的自来熟,来头一趟就要做饭,让丁珊珊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赶还赶不走。 他们家做饭的活,哪是能让外人掺和的事,随便手里变出东西,还不把旁人吓死了。 没看过工匠盘锅台,宁愿多给添点钱都不管饭,为的就是不多惹麻烦,要不自家人也吃不好。 丁珊珊不由分说的,把孙乾领到了前屋客厅里,已经被他磨叽的有些不耐烦了。 “你要真不想给我添麻烦,就老老实实的在这给我待着,别在我面前转悠,要不你立刻就走,我绝不留你。” “我现在要去西屋看看,告诉他们把锅台盘哪,桌上有水果和茶水,你自便。” 丁珊珊说完,没再给他开口的机会,转身去了西屋。 孙乾在心里,要真认可她是圣女,对她唯命是从,相信应该不会不听她的话。 或是在她家里,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这点丁珊珊不是很担心。 第172章 打算安马桶 这会儿,盘锅台的材料,几人一人两趟就进屋了,还要赶紧过去看看。 因为今天孙乾的到来,把做饭时间都要耽误了,得紧着忙活,才能赶上时间点。 进了西屋,来到那间空着的屋子,她和李博武已经定好,要把锅台盘在这屋了。 李博武正和几个工人来回比量研究着,锅台盘多大,活应该怎么干呢。 丁珊珊也跟着参谋了一下,量尺寸什么的倒不用她,工人手里都有工具量尺,只大致和李博武研究一下,锅台盘到哪里合适 别处还得留出放浴桶的地方,就是做个简易卫生间,开始没过来之前,丁珊珊心里还是这么想的。 盘个锅台,然后安口锅,在这屋方便烧水,再弄个浴桶,也就行了,但过来以后,看着眼前这些东西和房间的大小,心里忽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更好的选择。 便和那几位工匠提了出来,那就是,要在屋里接上水管,安个下水道,到时屋里的脏水,就不用再用人工往出提了,用完了把垃圾丢掉,脏水直接顺着水管流到外面去。 再在东屋的储物间,和这屋各自安上一个抽水马桶,那冬天来到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可就享福了。 要不出去上厕所都冻屁股,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农村就是这样。(真实经历,东北地区的冬天更严重) 他们家厕所还是好的,有的人家差点劲的,甚至连厕所都没有,大人孩子出门,在园子里找个旮旯就解决了,这种丁珊珊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她现在和工人说的只是大致的意思,让他们把安水管的地道给挖好了。 水管一共两条,一条往外排污水,另一条到时候,自家人想办法连接抽水马桶。 从屋里到外边,把地上挖通,排水管直接从地底下,顺到墙外去,脏水管随便流就行,自家用不了多少,水流出去一晚上水分就干了。 主要抽水马桶这个,是五谷轮回之物,必须妥善处理,不能就这么淌到外边去,就在外边弄个类似化粪池的池子,上面用木板盖严实了。 要是夏天味道太重,还能扬上一层土,压一压,就会好很多,然后积攒一段时间清理一次,干净又方便,院里的厕所也不用了。 里外这么一算计,这点活至少也得干几天,一下午可干不下来,丁珊珊说出自己的想法,李博武倒是没有意见,一切嫂子说了算。 他了解丁珊珊,不做没把握的事,只要说得出来,这事儿就一定有可行之处。 那几位工人虽没这么干过活,但东家开口了,又不是不给工钱,这家给的钱多,还能多挣点呢,东家说怎么干,他们就怎么干呗。 大约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以及东屋也要一起收拾出来,这边李博武要在这屋跟着一块忙活,也是看着工人干活,就不能帮着做饭了。 丁珊珊赶紧回了自己那屋,孙乾果然听话的在屋里待着没再出来,她就一头钻进了厨房,忙活做饭去了。 因为时间紧迫,做的是些家常菜,而且早上发的那盆面已经发了,得先把馒头蒸了,不然面发过劲了就不好吃了,会有一股臭味。 丁珊珊用最快的速度打开一口锅,这边添水烧热,另一边儿把面揉好上锅蒸上。 弄好了以后,把另外一口锅里添水架上火,然后淘米添水,把饭蒸在了锅里,饭就整完了。 掂对了一下,眼下能吃的菜,打算弄一个肉末炖豆腐,一个黄豆芽炒肉。 粉条鸡肉炖土豆,外加一个凉拌山野菜,这对他们家,就是平时的家常菜了。 第一件事,就是把粉条拿热水泡上,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肉末剁出来。 大豆腐过水清洗以后,切成大小均匀的四方块,各种配菜切好,放在一旁备用。 山菜是她和李博文采回来的,还没吃完呢,最近实在太忙了,不然但凡能挤出点时间,她早就又跑到山上去了 以她现在的内力身手,根本就不怕山里的危险,心里合计着,兴许还能卡个跟头碰上啥人参和灵芝。 小鸡是她有时间的时候,提前收拾好的,正当她要削土豆皮儿的时候,在前屋玩完的曦儿,寻着声音找了过来,就见丁珊珊一个人在厨房忙。 赶紧过来,接过丁珊珊手里的土豆,“姐姐,你是要削土豆皮儿吗?你做饭怎么不喊我呢,你一个人忙成这样,我帮你削。” 正好这孩子出来了,要不丁珊珊还真没打算支使她,把手里的土豆皮刀给了她。 “曦儿,这个就是咱家里削土豆皮用的,比以前用的小刀好使,削土豆皮的速度快不少,这个刀特别快,你削的时候小心点。” 曦儿听话的点头,接过土豆皮刀,适应了几下就知道怎么用了。 土豆皮儿有人削了,丁珊珊就把鸡肉焯了,然后起锅烧油,葱,姜,蒜,和调味料炸香,放上酱油,生抽,焯好的鸡块,下锅翻炒。 炒出香味后,这边土豆也削好了,曦儿还知道把土豆都给切成了小块,以前在家这活她总干。 丁珊珊笑了下,这孩子真贴心,把土豆下锅,和鸡块一起翻炒一阵,放了些老抽,等炒的差不多,均匀上色后,添上了水,盖锅继续烧,一会开锅以后,把粉条放里,再炖一会就好了。 另外一边,馒头也蒸熟了,丁珊珊立刻把馒头揭出来,直接扔进平台里保存上。 这是要留着以后吃的,继续把山野菜焯完,放进清水里泡着,开始做肉末豆腐,炒豆芽炒肉。 最后是捞出泡好的山菜,来个凉拌野菜,放上调料一拌,就完事儿了。 好在赶上了中午吃饭的时间,丁珊珊让曦儿去西屋喊李博武过来吃饭。 那几位工人忙了一阵,也出门买饭吃去了,吃完饭,中午也得让人歇一会,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歇好了再干活,算是东家给的公休。 李博武过来,身上还沾着些灰,丁珊珊赶紧帮着在洗脸盆里,打了点水,让他洗把脸,洗洗手,曦儿一趟趟的,来回放桌子捡碗。 丁珊珊就亲自到前屋客厅,喊孙乾过来吃饭,就全当招待客人了。 第173章 挺实会的,其中利害 对于孙乾还在这,没有去肉铺找李博文,李博武有些意外,这不是大哥的朋友,来找大哥的吗?大哥既然不在家,他怎么还在这儿? 但只是心里的想法,什么都没说,曦儿之前丁珊珊也有嘱咐过,家里来了客人,让她不要害怕,所以孙乾出来的时候,只有李博武微有些意外。 孙乾出来,看丁珊珊这么快就做出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丰盛午饭,目光中闪过一抹赞赏,他们圣女真是贤惠,以前的历任圣女教主,他虽不全认识。 但也听前辈们说过,哪一位都是武功高强,容貌出众,才色无双的人物。 想不到,现在这位圣女,除了以上优点全都占了以外,还如此的接地气儿。 他刚要开口,丁珊珊就接上了一句,“孙大哥别客气,我当家都不在,咱们就先凑合一口,他还不知道你来了呢。” “一会儿让我小叔子去给他送饭,顺道告诉他一声,让他今天早点回来。” 听丁珊珊的意思,就是不想他再叫小姐这样的尊称,孙乾也很配合。 淡淡一笑,跟像来做客的一样,找了张凳子坐下,“弟妹客气了,第一次上门就多有叨扰,是我打扰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简单客套几句后,两人之间再没话题,丁珊珊在席间,还要照顾着曦儿吃饭。 本来还答应了曦儿中午要炖排骨,因为孙乾的忽然到来,耽误了不少时间。 炖排骨要先焯水,然后再炖的时间长点,太费时间了,也就没炖上,只能以后再补上了。 因为有客人在桌上,在家从来没上过桌的曦儿,还有些紧张,不敢伸筷子夹菜,都得丁珊珊照顾。 知道今天送饭的任务,落在自己身上了,李博武比平时吃饭吃得快多了。 第一个撂筷,拿着丁珊珊装好的饭菜,去给李博文送饭了。 至于李博宏跟着一块吃饭的事,丁珊珊把算把手里这些事解决了以后再实施。 曦儿是第二个吃完的,吃完饭也没有起身,安安静静的在桌旁坐着,看着是家里有陌生人,她有些不自在,又不敢走,丁珊珊就让她先回屋玩儿了。 她自己也吃饱了,但这顿饭孙乾可一点没装假,还真是………挺实会的。 吃完饭,丁姗姗起来收拾碗筷,孙乾在座位上也坐不住了,也不敢继续坐着了,赶紧跟着忙前忙后的,啥活都干,跟干自己家活似的。 等收拾完了,丁珊珊目光再度落在他身上,带着几分无奈,“你大老远跑过来挺辛苦的,看在你没有恶意的份上,我也没对你怎么样,还供你吃了一顿饭,现在饭也吃完了,相信你也休息好了,还不走吗?” 丁珊珊一提这事,孙乾就为难,“这………小姐,不瞒小姐,属下来之前,家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兄弟,还有几位使者。” “之前属下也说了,因为他们跟小姐不熟悉,怕引起小姐的反感,所以才没跟着一块来,我好歹跟小姐还见过,这次就由我过来了。” “他们现在,肯定在家里,盼望着我能带回去好消息,我要就这么回去了,没能征得小姐的同意,我…………我没法面对家里的兄弟们啊。” 其实之前,聚集到孙乾那里的玄天圣教的教众们,是的确都打算跟着一块过来找丁珊珊的。 只是根据丁姗姗对这件事的态度,一提这事带着十分的防备,孙乾觉得这事这么办不妥。 大家商量了一下,才最终决定,由他一个人先过来探探丁珊珊的底儿的,看看她对这件事的态度。 不然,丁珊珊本就不愿意承认,现在贸然过来这么多人,兴师动众的,很容易会把事情弄巧成拙,让丁珊珊对他们防备更重,那就不好了。 听一提这事,他这一箩筐理由,就差把道德绑架都搬出来了,丁珊珊都被他弄无奈了,打他不是骂他不是,赶他又不走。 没好气的说,“那你想怎么样,我都跟你说了,我不想做什么圣女教主的,也不会承认这个身份,你还能拿刀架在我脖子上,让我同意吗!” “你们的武功秘籍,我也说还给你了,你就算继续赖在这不走,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难道你还想住在我家了吗?” 见丁珊珊发飙了,孙乾赶紧摆着手解释,“小姐不要误会,属下不想怎么样,我不是想赖在小姐家里,更不敢住在这,叨扰小姐和李公子的生活。” “属下会自己出去找客栈住,天罗心经的武功秘籍,乃是圣教机密,教中上下只有教主和圣女才有资格修习观阅,当然要小姐保管,小姐给了,属下也不敢收。” “只是小姐,恕属下直言,虽然小姐一心想过平淡的日子,但小姐既然得了上任教主的真传,修习了天罗心经,除非小姐以后都不用武功。” “不然,即便巧合之下,属下都能识得小姐的功夫,也不排除别人也有可能发现小姐的身份。” “就算小姐不承认圣教圣女这个身份,有这门武功在,也已经摆脱不了和圣教之间的关系了。” “如果小姐实在不愿意承认这个身份,属下自然不敢逼迫,也可先行离去。” “属下愿意听小姐的话,任小姐差遣,那是因为,属下是圣教的人,不能违背圣女的命令。” “但那些自以为是的武林正道人士,一向视我圣教为歪门邪道,他们是不会听小姐的话的,更不会听你的解释。” “若是被他们中人知晓,他们不会顾及小姐是否自愿,只会把小姐当成圣教的教主,对小姐不利。” “说不定知道玄天圣教又有了新教主,他们都会集结各方势力,趁小姐羽翼未丰,身边无人保护,趁机对小姐下手。” “以免小姐以后神功大成,重新统领圣教,威胁到他们。” “届时小姐有口难言,不说自己会如何,小姐的家人,你的相公和弟弟妹妹,肯定也会跟着受牵连,说不定都会有杀身之祸。” “即便李公子武功不错,小姐的弟弟和妹妹,他们年岁尚小,又不会武功,都需要人保护和照顾。” 第174章 舌灿莲花,三个条件 “小姐和李公子即便能保护他们,也不可能过上平淡安全的日子,可能会陷进无尽的追杀和逃亡之中。” “小姐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接任圣教教主一位,我圣教虽然前些年遭受重创,教众四分五裂,群龙无首。” “这些年我们也在暗中召集圣教的旧部,尽量联络他们,但仍旧有许多教众部下下落不明。” “也许他们也在暗中蛰伏,等待着圣女的出现,如若不然,圣教的势力会比现在还强大,说是遍布五湖四海,也不是大话。” “但若是我教有了新的教主,新的希望,那一切都不一样了,教主继位以后,一呼百应,所有教众都会有响应。” “圣教根基还在,新任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也同教主选拔圣女一样。” “都是由前任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亲自教导,传授武功,然后接任的。” “他们现在正散布在不同的地方,在寻找圣女的同时,也在尽心竭力的暗中扩张势力,如此下去,万众一心,何愁复兴圣教。” “我们对小姐忠心耿耿,只要小姐认下这重身份,就有无数的圣教中人,保护小姐以及你的家人,现在这是最安全,也妥善的办法了。” “当然,如果小姐一时无法适应这样的转变,想过着普通的日子也可以。” “至少目前,小姐的身份是圣教中人发现的,我们不会对小姐不利,还会保护小姐,以后小姐再小心一些,暂时隐瞒身份也不是问题。” “如若当初,发现小姐身份的不是属下,是那些所谓的正道人士,可能小姐一家,现在已经陷入危险之中了。” “属下说的都是实情,绝不是危言耸听,属下真的一切都是为了小姐考虑。” “相信小姐明白,属下说的都是事实,事已至此,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还望小姐为了自己,也为了你在乎的家人,慎重考虑,三思而后行。” 丁珊珊就静静的看着孙乾在她面前口若悬河,舌灿莲花,说的天花乱坠,一直未插一言。 其实听了这么多以后,她自己也明白,孙乾说的,的确都是事实,千错万错,当初都是她没想周全,以为找到了宝贝,就练了天罗心经,现在停也停不下来了。 说一点武功不用,又不太可能,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抬手就是一掌,就和她当初打孙乾一样,这是下意识保护自己的本能,谁能控制着不用? 又不是压根不会武功,只能等死,难道她还能因为害怕,就伸着脖子等着被杀吗?这种事情是无法杜绝的。 可能她最近事太多,也有点忙,有脑袋短路的时候,孙乾没说之前,她真就没想到这一层。 一直一心想着要把孙乾赶走,忽略了危机存在就是存在,不是小心翼翼,尽量隐藏,就能避免的,还得想办法从根本解决问题才行。 丁珊珊沉默了一会,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反问孙乾,“有件事我不太明白,从你出现,到现在为止,你心里所想所做的,都是希望我同意能当这个教主,重新聚集起玄天圣教的教众。” “担负这个重担,但你就没想过,你根本就不了解我,也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没有统领你们这个能力。” “你也看到了,我就是个村姑,也是因为机缘巧合,才修习了天罗心经,难道仅凭这一点理由,你就心甘情愿的,让我当教主?” “我要是没有任何才能,上位以后,耽于享乐,或者乱指挥一通,把玄天圣教搞得乌烟瘴气的,难道你也认可吗?” “你们那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他们也会认可吗?怕是那些教众,也不会服我这样的教主。” “别说一呼百应,召集旧部,到时候,也许会把玄天圣教弄的更一塌糊涂呢。” 孙乾被丁珊珊说的一顿,然后说,“小姐说的是,这件事的确不是这么简单。” “属下请求小姐同意,只是第一步,圣教的教主,当然不是谁都能当的,至少也要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 “一是要得到前任教主的认可,收为弟子,亲传武功,二是要对玄天圣教有极大的贡献,极具领导才能。” “如果前两点全都不具备的话,那就只能剩最后一条。” 他说到这的时候,丁珊珊的眼眸已经眯了起来,有些不善的看着他,虽未说话,那目光中的含义,也赤果果的带了出来。 好么,她就说,这家伙今天突然跑到他们家,对她言辞恳切,又是死谏,又是下跪,又死皮赖脸不走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直接把她请回去当教主,当太上皇了,这回可好,她自己问出来了,他才说是这么回事,什么种种考核全都出来了。 国家考公务员都没这么严?他以为,他们那什么圣教是什么好地方? 请她去,她都不爱去,还考核?他要再敢说出点什么不在行的,就让他有多远,滚多远,少拿这些四六不着边的事吓唬她! 顶着丁珊珊已经越来越不好的目光,孙乾还是把最后一句话给说了,只是声音越来越小。 “最后一条是,……是在武功上,能一起打赢四大护法,那什么都不用了,武力胜过全部,直接就能被教众认同,他们会彻底臣服。” “但历任教主到现在,很少有哪任教主和圣女,能一个人力挫四大护法的,所以圣女继位,基本都是符合第一条的居多。” 丁珊珊目光冷淡的看着他,态度都不如之前平和了。 “你拐来拐去,说了这么多,还不如直接跟我说,我就是前两条都不占,必须面对第三条的人了。” “你可能搞错了一件事,我本来就不想当什么教主,来请我我都不想去,别说闲的没事,去挑战你们那什么四大护法。” “如果这是你们统一的意思的,让你当了这个代表人,来找我的话。” “也别以为我会怕你们,还没有人敢强硬的威胁我,让我怎么样的。” 第175章 忽然发难,走不过十招 “你回去告诉你们那四大护法,这什么破教主,就是一个邪教头子,我就不当,爱咋咋地。” “他们要有意见,就让他们亲自来找我,随时奉陪到底,但来了以后,还能不能囫囵个回去,我就不敢保证了!” 这说来说去,一个不注意,俨然已经把丁珊珊给弄急眼了,什么有的没的都上来了。 孙乾立刻就着急了,这可了不得,他们聚在一起,算上他自己,总共才来了两位护法和四位使者,才是总人数中的其中一半。 在没有教主和圣女的情况下,圣教当家作主的首先是四大护法,其中以青龙护法青苍为首。 其次是八大使者,有事都是大家一起商量,另外两位护法和四位使者,他们也都给送了消息,但目前人不在陈国,路途遥远,还全都没赶过来呢。 眼下大家一商量,一致推举他这位,在一群人中,口才还算不错,也不算讨人厌,见过丁珊珊一面的人过来,当这个先头使者,转达这些意思。 要是因为他话说的不恰当,把丁珊珊惹急了,任务就办砸了,回去非受罚不可。 孙乾赶紧说道,“小姐息怒,请小姐听属下把话说完,属下说的只是圣教的规矩。”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属下等都是小姐的属下,怎么敢对小姐不敬呢。” “况且,以小姐的年岁,肯定修习内功时间不久,现在已有此成就,以后的成就更加不可限量。” “假以时日,赢得过四大护法,也不是不可能的,这件事不着急。” “属下这次来,是代表着圣教中所有的教众下属,向小姐表达绝对的善意。” “希望小姐能接纳我们,接任圣教圣女,其他的事全都好说,我们再商量,小姐有什么想法尽可以说出来,属下们一定会想办法让小姐满意的。” 两人现在正说着话,是面对面站着的,男女有别,中间隔了一小段距离。 丁珊珊看着他,目光微眯,但也泛着冷意,竟忽然发难,单手快如闪电,以孙乾看不清的速度,忽然冲过去。 竟一把掐住了孙乾的脖子,硬是将身高不矮的孙乾一个大男人,给拖了过来,一切发生在顷刻之间。 孙乾被她掐的一惊,本想下意识躲开,可他竟然无力反抗丁珊珊的动作,连一下都没躲过去,就被丁珊珊抓住了。 嗓子顿时被对方的小手抓得疼痛难忍,一阵憋闷,一张白净儒雅的脸都憋红了。 看着抓他的人,勉强说出两个字,“小………姐…………” 得到了满意的效果,丁珊珊挑了挑眉,也没多难为他,忽然松开了手。 身材高挑的孙乾,被她这么个身材娇小的姑娘抓在手里,还一只手扣着脖子,被拖的险些摔倒。 她现在忽然松手,孙乾也趔趄了一下,才凭着自己多年来练习的外加功夫稳住身形,没丢人的摔倒在地。 丁珊珊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漫不经心的斜了他一眼,“孙使者,依你看,凭我这两手功夫,就算你们的四大护法都来了,在我手下能走几招呢?” 丁珊珊是这么想的,除了眼前这个孙乾,她打过一次交道以外,玄天圣教的别人,她都没见过,也不知道那四大护法都有几斤几两。 但孙乾既然能当上八大使者之一,武功在玄天圣教里,应该就不低。 但她却觉得,孙乾的武功在她这来看,是菜的不能再菜了。 以她现在的功力,孙乾这样的,她一掌过去,不出全力也能轰倒三个。 再一脚过去,就得死一个,就像之前拍死那条蛇一样痛快。 那四大护法,在八大使者之上,就算武功比孙乾强了一截。 四个人一起对付了,对她应该也不是太大的问题,何不出手试探一下,免得她就是不接任教主,以后要真被这几个人找到门上来,她心里也能提前有个底,万一打不过,必须有个心理准备,应对这种情况。 如果她比他们强,也算是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让他们知道她不是好惹的。 想要打她的主意,也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这就是丁珊珊心里的想法。 只是孙乾有点倒霉,当了这个出头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事情发生的太快,刚才一瞬间,都在死亡之巅了。 没办法,弱者面对强者的时候,就是这样,如果对方想对他怎么样的话,他无力反抗,更无力自救。 虽然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弱者,都是圣女这个强者太强了,把他给显成了弱者。 被丁珊珊这一把给掐的,连拖带拽,带吓唬,孙乾这口气儿刚上来,额头都见汗了,脖子也被掐紫了。 赶紧拿袖子,给自己擦了擦额头,脸上尽是苦笑,“小姐小小年纪,修习有成,神功盖世,属下甘拜下风。” “属下实在是眼拙了,上次竟然只感受到了小姐的内力波动,竟不知小姐已经修炼到如此境界。” “四大护法的功力,历来仅次于教主,通常会比八大使者高一些,在江湖上已经是数得上的高手。” “但若是在小姐手下,怕是走不过十招,小姐能力出众,不输历任教主,以后必定青出于蓝,足以统领圣教,相信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都不会有意见的。” “属下真心实意,恭请小姐,接受教主之位,带领我教再创昔日辉煌,属下愿永远追随效忠小姐,效忠圣教。” 看着眼前刚才被她拎小鸡似的,掐着脖子拎起来的孙乾,丁珊珊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她就算不同意,说破了嘴,孙乾现在也是盯上她了。 不对,不只是孙乾,是整个圣教,什么四大护法,八大使者,都盯上她了。 即使这回把孙乾赶走了,还有下回,下回再赶走,还有下下回,永无止境。 什么时候把她烦得,愿意接任教主了,什么时候算完了。 就算她不愿意,举家人搬走也躲不了,圣教的教众势力,遍布天下。 第176章 无奈接受,自己找死 要找一个人,相信并不困难,孙乾这不就把她找着了,而且正在这磨叽呢。 如果她现在吐口说一句愿意,把这名声担下来,那她就会成了这些人的头。 她能命令这些人,这些人不能命令她,强迫她怎么样,她就可以让他们各忙各的,不会总是守在这里烦她。 如果她自己有点啥事,一声令下,这些人还会帮忙。 至于自家男人那里,虽然是恒山派的大师兄,武林泰山的首徒,按照这点来看,她要是继位玄天圣教的教主,在他们这些正道人士眼里,八成就是魔教妖女了,两口子就对立了。 她就是不同意,像孙乾说的那样,不但摆脱不了玄天圣教的人对她的骚扰。 那些正道人士,一旦发现她练的武功,就会有数不清的麻烦找上来,可能一家人都会有性命之忧。 现在必须要做出选择,在这种逼上梁山的情况下,叫个长脑袋的人现在都会选择,接手一大批势力,不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但她坚信,李博文一定会站在她这边,把她看的比什么都重要。 玄天圣教不说势力多么大,现在也还根深蒂固,门徒众多。 以后他们想为李博文的父母申冤,找到证据,说不定还能用上这些人呢。 里外这么一想,把这教主之位承认下来,到底也是有些好处的。 好,丁珊珊就只能这么劝自己,啥事都往好处想想,要不这事也甩不掉了。 如果不是玄天圣教门徒众多,不止孙乾一个人,她就算有心,也对付不了这么多人,那她现在想的就不会是妥协,早就一巴掌拍死眼前这个,在她面前磨叽到现在的人了。 丁珊珊终于叹了口气,“好,我同意你说的了,但我有言在先,就算我当这个教主,这件事也是暗中的,我就担一个名声,你以后没事少来烦我,也不许打扰我的生活。” “如果你们圣教有事,是我能帮忙的,我会尽量帮忙,要是帮不上的,相信你们也没有那个本事能强迫我怎么样,至于其他的事儿,我还要和我相公商量一下。” 现在只要丁珊珊能同意,孙乾的心,就放下一大半儿了。 他来了一趟,总算没辜负大家伙的托付,一次成功,说服了圣女。 “圣女放心,是教主的命令,属下们定然会遵从,不会为圣女多添麻烦的。” 说到这,孙乾忽然表现的有些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要说,还不好说出口。 丁珊珊已经很不耐烦了,“我不是都答应了,有什么话你就快说,不要吞吞吐吐的,我这还有不少活要干呢,没时间在这跟你磨洋工。” 孙乾这才说了出来,“圣女,是这样的,因为要找到圣女身在何方,属下就斗胆,派人调查了圣女的身世。” 看丁珊珊没有生气的意思,似乎早就猜到了的样子,孙乾才放心继续往下说。 “但属下派出去的人,在圣女从前住的湾沟村里,找到了圣女的爹。” “那人得了属下的命令,没有进去打扰,但是却发现,圣父,他………” 在圣教中,教主的父母,被尊称为教父和教母,圣女的爹,也大致是用这样的尊称,丁珊珊的娘不在了,现在还有个爹,这不是什么难查保密的事,孙乾这么称呼没错。 丁珊珊眯起眼,直接了当的说,“尊称就不用了,他根本就不是我爹,还害死了我娘,我恨他还不来不及,你发现他怎么了,有话直说。” 那么巧的,孙乾派人赶到湾沟村时,正好与丁珊珊和李博文越了过去。 也不知李氏和丁来宝的死因,去丁家只探查到了,丁有才一双眼睛血红,自己在屋里,发狠的狂骂,要杀丁珊珊和李博文等等,骂的十分恶毒。 对陌生人也涉及不到这么严重的地步,那仇恨差点都要把对方千刀万剐了。 探查那人没敢惊动丁有才,回来便把这事禀报了孙乾。 经过一打听,第二天,也就是今天,孙乾就找了过来,敲开了丁珊珊家的大门。 看丁珊珊的态度,和丁有才的关系也不好,孙乾就把属下调查发现的事。 原原本本告诉给了丁珊珊,意思是,丁有才要对丁珊珊不利,看这事儿怎么办。 他们是一定会保护圣女的,却不能越界对丁有才怎么样,这事还要丁珊珊做主。 她就知道,丁有才这种人不会消停的,本来还打算,不是今天晚上,就明天晚上,他们两口子一块贪黑去一趟,把他结果了就省心了。 眼下看来,这趟是省了,现成的使唤人选,这不就在这儿搁着呢吗? 丁珊珊看了一眼孙乾,“我从小失去亲人,是我的养母,把我抚养长大的。” “要不是娘护着我,那猪狗不如的人渣,早把我打死了,后来又把我卖了。” “就在昨天,这个禽兽害死了我娘,现在又想杀我,我对他只有仇恨。” “既然你是我的下属了,那我就不客气了,相信办这点事,应该难不倒你。” “他活得不耐烦了也好,那我就成全了他,我没别的要求,就是别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你事办的利索点,别留下什么痕迹,知道吗?” “还有,没人的时候,怎么称呼随便你,但有旁人在时,不要暴露我的身份。” 看丁珊珊一脸云淡风轻,就说出了,要致自己养父于死地的话,像下令的不是她一样。 孙乾深刻的意识到,眼前这位,的确不是普通小姑娘,昨天刚死了养母,今天又要杀养父,都没从她脸上,看到有什么悲伤或是波动。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他心中更加满意,只有这样有魄力,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才有资格做他们的教主,统领他们,让教众真心臣服,不是么。 孙乾没有再问什么,向丁珊珊保证,他一定会完成任务,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然后,恭敬的领命退下,临走之前,还说完成任务后,他会先回定州城。 第177章 李博文回来了,安慰媳妇 把消息带回去给大家,然后安排一下,等其他两位护法和四位使者赶回来以后。 大家在定州城聚聚,希望丁珊珊能和他们见一面,也让属下们,认识一下她这位圣女。 当然,如果丁珊珊不愿意劳驾,他们也可以到这来与她相见,只是担心丁珊珊不希望他们过来打搅。 事已至此,也没啥不能接受的了,再说啥就矫情了,丁珊珊便点头答应了,说让孙乾去安排就行,等安排好了就送个消息给她,她会赶过去的。 孙乾走的时候,正好遇见了迎面回来的李博武,竟连李博文也跟着一块回来了。 中午时,李博武去送饭,本来李博文没多想,全当自家媳妇是惦记他,送饭就送饭了,让弟弟送正合适,还省得大热天的,折腾媳妇跑一趟。 但听李博武告诉他,说家里来了他的一个朋友,姓孙,嫂子正招待着呢,还描述了孙乾的身高长相,中午又留在这吃的饭等等事情,让他晚上早点回去。 李博文就意外了,他也没有姓孙的朋友,更不认识,自家弟弟描述的这么个人。 但听李博武说,那人是赶远路过来的,风尘仆仆的,李博文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立马撂下活计,跟张老大说了一声,家里有急事,就跟李博武回来了。 之前是他大意了,根本没往这上想,早知道这顿饭他都不能吃,第一时间赶回家去,希望珊珊不要出了什么危险,还埋怨弟弟没早点来找他。 看李博文的样子,李博武就知道,事情好像不那么简单,哥俩一块急着往回赶。 正好赶上孙乾和丁珊珊谈完了想要离开,还和李博文两人走了个对脸儿。 看到孙乾,李博文比丁珊珊的反应还大,周身立时散发出凛冽的杀气,目光死死盯着他,带着万分防备,“你到我家里来做什么!” 见李博文上来也这样对他,两口子见到他的第一面,反应都如出一辙,孙乾有些无奈,他有这么有杀伤力吗? 只能无奈地对李博文礼貌的微微颌首,“李公子,我们又见面了,我到这来当然是有事的,现在事情已经办完了,我要离开了,至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公子问尊夫人就可以了。” 丁珊珊赶紧几步到前面来,“博文,他说的是真的,他这次来没有恶意,刚才我们已经谈完了,是我让他离开的,你先让他走,别的事我再慢慢跟你说。” 有了丁珊珊一席话,见孙乾的确是要走的样子,对他也很礼貌。 李博文身上的杀气才算褪去,看了一眼孙乾,也不热络,没说话抬步进了门。 孙乾并不在意他的态度,对丁珊珊微微躬身,以示敬意,然后才出门离开。 现在这个时间点,休息完的工人,也要开工干活了。 李博武看了看大哥和嫂子,有很多话要说的样子,自动去西屋监工去了。 李博文都回来了,丁珊珊和他一块回了屋,这一阵功夫,曦儿都躺炕上睡着了。 看出李博文非常担心,丁珊珊赶紧把孙乾来到这里,发生的一切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 但说完以后,她自己也是有些担忧的,她的确答应了做这个圣女教主,若说不是无奈而为之,都是假的。 李博文听完,沉默了一会,看丁珊珊眉宇间略带愁容,就知她心中所想。 安慰道,“珊珊,你不要想那么多,上次从定州城遇见这件事以后,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只是不想你太担心,才没说出来。” “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时间这么早,但也无妨,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对玄天圣教的事,以前我说的不是很仔细,你也不了解。” “玄天圣教的势力,的确不小,他们的教众门徒遍布天下,涉及各行各业。” “不仅局限于哪一国,明面上,他们的身份可能是平民百姓,贩夫走卒,街边商贩,或是达官贵人。” “就像孙乾一样,他就是开药铺的,他们无处不在,暗地里也是玄天圣教的人,听教主差遣。” “且他们一旦入教,就终身是玄天圣教的人,教规森严,轻易不敢背叛。” “所以玄天圣教的势力很强大,即便现在,他们的教派,销声灭迹多年,暗中的势力,也不容小觑。” “按照你说的,你的武功在八大使者之一的孙乾之上,即便一人对上四大护法,也有一战之力。” “玄天圣教是一个崇拜强者的教派,以武力奠定地位,是最好的办法。” “况且,这个教派失去领导者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你,他们既是真心想寻回教主,目前不至于对你不利,或是伤害你的家里人,至少别的事情,我们暂时不用担忧。” “被玄天圣教的人发现你的武功,总比被正道人士发现安全的多,不然现在可能会发生更严重的事情。” “以你的功力,相信稳坐教主之位,也不是难事,到时只要约束好教众,让他们各司其职,该暗中发展的,就暗中发展。” “你只在必要的时候,管一管就行,其他的还有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帮忙,各司其职,就会处理还一切的,与我们以前的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至于你担心的那些事,现在还没发生,先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就算有一天真的发生了,我也一定会支持你,陪着你,保护你,不会让你发生任何危险的,有什么事我都和你一起面对。” 自家男人的一番安慰,立刻安抚了丁珊珊有些担忧的心,主动靠在他的怀里,难得也有依靠人的一面。 “博文,还好有你在我身边,让我安心不少,你说的我都明白,到现在我都有点儿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你说的没错,既然事情发生了,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也不能逃避,大不了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等事情到了发生那天再说,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第178章 正邪凑一家,浓情蜜意 “你媳妇我运气这么好,上山都能踢到人参灵芝,刨破烂也能刨到武功秘籍,咱还有一个平台傍身。” “再说,咱俩武功都不低,总能保护好自己和这个家,这个教主当就当,还忽然多了一大堆下属,以后有事也有人帮忙了。” 丁珊珊的乐观想法让李博文微微放心,好在媳妇想得开,坚强乐观,遇见事情也有勇气面对,不然要是天天胆战心惊的,可有的他头疼了。 但仍旧嘱咐,“珊珊,我们只出了一趟门,都闹出了这件事,凡事都有发生的可能,让人防不胜防。” “有了这次的经验,下次出门务必要小心谨慎,切不可再暴露身份,若被有心人发现的确会有危险,知道吗?” 已经接受了这件事的丁珊珊,规劝自己先把心放到肚子里,别自己给自己压力,身边又有李博文安慰着,也不担心了。 还有闲心用手指拉着李博文的衣服下摆来回搅动着,缠绕上两圈,然后再绕开,再缠绕上,周而复始。 “你说的有心人,就是那些一直想要剿灭玄天圣教的正道人士?那在你心里,也认为玄天圣教是邪教吗?”丁珊珊还挺想知道他的想法的。 李博文摇摇头,“我不这么认为,世间没有纯粹的正与邪,在正道人士眼里,玄天圣教是邪道,但在玄天圣教的人眼里,还觉得,正道人士都道貌岸然。” “说是正邪区分,其实,黑白只在人心罢了,邪教中也有好人,正道人士中也有败类,又怎能一概而论。” 李博文这番话,引得丁珊珊,就差拍手为他叫好了,自家男人的思维高度就是不一样,身为一个纯古代人,有这么开明的思想,真的很难得了。 丁珊珊笑眯眯的说,“相公啊,你不说我还忘了,你媳妇我现在可是玄天圣教的教主,第一大邪教的头子。” “你忘了吗?第一个发现我身份的可不是玄天圣教的人,而是你这位恒山派掌门的大弟子,武林第一大门派的大师兄。” “我要没记错的话,恒山派可是武林泰斗,你也是正道人士?那我们俩现在岂不是正邪不两立?” 丁珊珊说的,只是开玩笑的,觉得她和李博文身上这是披了多少层马甲。 李博文明面上是杀猪的屠夫,实则是王府世子,还是第一大门派里的大师兄,也算得上是王公贵族,外加武林大侠了。 而她呢,从小是村姑,长大才发现另有身世,现在又成了邪教教主,他们两口子,都自带隐藏性大人物属性,想想都挺有意思的,才打趣了两句。 想不到,李博文却当真了,把丁珊珊往自己怀里紧了紧,让媳妇坐在他大腿上。 在丁珊珊头顶,轻轻落下一个吻,郑重认真的说,“我不管什么正邪黑白,什么江湖道义,什么都没有你重要。” “你是我的妻子,我认定的人,就算有一天全天下人都反对你,我都会坚定的站在你这边,尽我所能永远支持你,保护你,直至死亡,只要我的灵魂还在,也会守护着你的。” 丁珊珊圆润清澈的大眼,与李博文深邃漆黑的星眸对上,从那里面看,她到了真挚,炙热,爱恋,包容,疼惜,等等温暖人心的情感。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他毫无遮掩的眼中,一眼就能窥视到他的内心。 她感受到了,李博文的整颗心都被她占据了,这种外冷内热,认死理的男人,只要认定一个人,就会为对方赴汤蹈火,奉上自己一片真心,至死不渝。 这样的感情,纯粹又令人感动,而她,也一定不会辜负。 丁珊珊心中涌动着汹涌的情感,因为身高的距离,得把腰板拔得倍儿直,两条胳膊才能够得到,攀上李博文的脖子。 两人现在的姿势是,李博文在一张凳子上坐着,把丁珊珊抱坐在他的腿上。 丁珊珊侧身坐在他身上,两只手臂抬起,圈着他的脖颈,气氛一时温馨而暧昧。 丁珊珊缓缓靠近他,两人距离近的,能清楚的看到,对方脸上的汗毛和毛孔。 娇软可爱的小姑娘细致如白瓷般的肌肤,与李博文古铜色散发着健美的肤色,只一线之隔。 此刻,两人呼出的气息,轻轻拂过对方的面颊,她认真的看着,眼前男人这张脸耐看的。 英武俊朗的轮廓,健康的麦色肌肤,饱满光洁的额头下,是漆黑浓密的剑眉。 狭长深邃的漆黑眼眸中,面对别人时是毫无波动,波澜不惊的,面对自己的两个弟弟,也总是透着身为兄长的严肃。 只有面对她时,其中满满蕴含的,都是让人不易察觉的温柔和真切的关心。 只她一个人,就能装满他一双眼,整颗心,只要在她出现的地方,李博文的眼中,就不会出现别人,对两个弟弟都一样,都在被她满满占据着。 这种被视作唯一的感觉,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和勇气,让她幸福的如掉进蜜缸。 这辈子,她有幸能拥有一个把她看得比自己还重的人,真的已经知足了。 二人之间没有任何言语,却能感受的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有丝丝缕缕的情丝,正在缓缓缠绕着他们,连接着两颗炙热跳动的心。 女孩柔软甜蜜的唇,第一次正式轻柔的接触到,男子带着浓厚男性的气息。 那一瞬,有朵朵烟花,在二人之间炸开,周围浮起无数的粉红色泡泡,紧紧将两人围绕。 两人都沉浸在这甜蜜之中,拥抱着对方,难舍难分,画面唯美而浪漫。 这样过了一会,两人还是沉醉其中,不愿放开,正是浓情蜜意时。 那么不巧的,李博武竟在这时来了东屋,而且因为着急,是直接推门就进来的。 平日里,他不是不知道避讳,现在他们也都分开住了,但这是大白天,他就没想那么多,也没想到,大哥和嫂子正在……… 他这当弟弟的,直接开门就闯了进来,实在是太不应该,太不应该了!……… 看着因为他的忽然闯入,而被打断停下的两个人,目光都统一落在他身上。 第179章 打扰好事,拔毛神器 李博武顿时就红了一张脸,说什么都不是,留在这更不对,有啥事也不能说了。 赶紧原地一个大转身,而且一回身的功夫,因为着急出去,还险些撞在门框上,幸好刹车刹的及时,才免于被撞的头晕眼花的下场。 但也一刻都不敢耽搁,恨不得再生出两条腿来,急忙往外奔去,还留下一句,“对不起,大哥,嫂子,我不是故意的!” “我马上就走,你们继续,继续………”这一系列的操作,看起来还挺搞笑的。 丁珊珊和李博文,同时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抹无奈,当然不能像李博武说的那样,继续下去。 刚才亲也亲了,既然都被打断了,也就这样了,丁珊珊没觉得怎么样,就觉得从前还没发现,李博武这小子也挺有搞笑天分的。 倒是被弟弟打扰了好事的李博文,心下有些不高兴,黑着一张脸没有开口。 这个死小子,腿好了以后走的还挺快的,这种时候都能让他给闯进来,一点眼色没有。 看来以后,真得给他找点事儿做,省得耽误他和珊珊培养感情。 丁珊珊不觉得有什么,看李博武身上一下子都是灰,着急忙慌地跑过来,肯定是西屋干活,有事确定不下来,特地过来找她拿主意的。 无奈的一摇头,看李博文那因为被打扰了好事,不太好看的脸色,心里暗暗发笑,又不好表现出来。 只好压下来说起正事,向李博文说了,之前她有装抽水马桶和地下管道的想法,那冬天的时候,家里人就少受罪了。 怕李博文听不明白,还解释的挺仔细,就差拿笔画个图了。 但李博文理解能力挺强,了解后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但地下水管这个东西,在这里还没有这么安的,何况要用什么水管呢,这个也得研究。 这个丁珊珊当然早就想好了,她的二手平台可不是摆设的,目前为止,就没有里边不卖的东西,现在又不缺金币,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丁珊珊当即在平台里搜索了一下,管道水管,立刻出来了一大堆。 粗的,细的,软的,硬的,长的,短的,各样选项,应有尽有,还价钱稀烂贱。 然后跟李博文说,这个能解决,但这些事是不方便让工人们知道的。 而且自家用的管道水管,肯定要买既防冻防裂,质量又好的,是这里也不可能有的材质,被外人知道了,也没法解释东西是从哪来的。 所以下管子的事,只能自家人动手,埋到地底下以后,上面填上土,也不可能有人到他们家来把土抠开。 外边再挖一个化粪池,上面弄块大板子盖上,遮掩住就完活了,费不了多少时间。 这个李博文赞同,今天下午李博文着急回来,是跟张老大说了,请了假的。 张老大也说没事,虽然最近李博文家里事多总是请假,但中午李博武去送饭,丁珊珊仍旧是给他带了份儿的。 他跟着吃的那顿丰盛的精米饭和四个菜,都快够能顶李博文一天工钱了,李博文家里有事早离开了,他哪还能说别的。 所以下午,李博文就不用去了,食盒也留在肉铺了,两口子商量完,就一起去了西屋。 也许是钱给的到位了,这三个工人干活速度挺快,一下午时间不到,锅台都垒完了,正往四外周抹泥浆呢,抹完泥浆,再把外面的理石板贴好,锅台就完活了。 李博武刚才去找丁珊珊,意思也是想问问,管下什么样的,换言之就是,家里还没有管呢,丁珊珊是想买还是怎么办? 对这方面,李博文比丁珊珊有心得,跟几位工人说了几句,让他们把下管的管道挖完就行,下管的事不用他们管。 再在外边挖一个四方的大坑,他们东屋那边,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把管道挖通。 两个屋子的管道,顺着一条线,通到外边就行,后续的活他们自己家就干了。 几位工人对李博文提出的要求有些诧异,但有钱谁不愿意挣,旁的事儿跟他们没有关系。 立刻说,这已经一下午了,他们再赶赶,明天一天就全能完工。 人家有给加班赶工的意思,李博文也不小气,答应每人再给涨10文钱的工钱。 几个工人都挺高兴,干活尽心尽力的,毕竟今年年头不好,都有吃不饱饭的,能多挣点是点,有这么好的东家,什么事都用钱找平,这样的活一直干都行。 这边安排完了,仍旧留李博武在这屋监工,丁珊珊和李博文,回了自己屋里。 李博文去厨房收拾,丁珊珊拿出来的兔子,扒皮这个活只能他来,丁珊珊不会。 但她也没闲着,今天一天李博武辛苦了,估计得跟着忙到晚上,他身体才刚好点儿,别又累坏了,晚饭得给他多吃点好的。 把平台里储存的猪头和猪蹄子拿了出来,这还是搬家那天她一高兴买的呢。 上回她本来都要抽空收拾烀上了,却因为曦儿忽然找来,和李博文一起回来。 他们就去了湾沟村,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拖到现在也没烀上,就赶今儿个儿。 要说弄猪头和猪蹄子,除了买现成的吃,丁珊珊的记忆里,多数都是小时候在奶奶家,爷爷在院里架上几块砖头,底下放点柴火点着了,把这些东西放在上面烤,猪毛什么的都烤掉了,烤的差不多再拿回来。 用菜刀把烤糊的部分刮掉,再用水清洗,洗个无数遍,洗干净了才能下锅烀,麻烦死了,还又脏又都是灰的,照这么弄能整到晚上去,那啥都不用干了。 丁珊珊灵机一动,在平台里搜了搜,用什么方法收拾猪头和猪蹄子最快。 上面立刻显示了不少商品,无伤害活碱,食品级清洗剂,还有动物去毛喷雾,纯天然无伤害可食用级别的。 大致介绍的意思是,这玩意只要喷在动物身上,毛很轻易的就能拔下来。 而且还特别标注了,只对各种动物有作用,对人是不起效果的,让购买的商家,放心使用。 丁珊珊:。。。。 第180章 兔子下水,充实生活 贴心到这种程度的平台,丁珊珊都不知该用什么赞美的词汇来形容了。 原谅她表达无能,最后只能粗俗的,憋出了几个字,我勒了个去。 刚才犯愁的事,一下子就解决了,丁珊珊立刻把活碱和喷雾都买了出来。 这玩意儿便宜,总共也没几个钱,某女把猪脑袋和猪蹄子,往案板上一放,戴上手套,拿着喷雾,跟要做细菌实验似的 先把猪脑袋整个全都喷好,然后上手揉搓了一遍,紧接着,奇迹就出现了。 喷雾刚喷完,只要手上去轻轻往下一捋,手过之处,所有猪毛全掉下来了。 皮肤里连毛根都没留,剩下的猪皮,全是干净的颜色,比用刀刮的还干净呢。 如果不是实在相信平台上面的介绍,也无数次的验证了,绝无虚假,就冲这霸道的威力,怕不是里面掺杂的,全都是化学腐蚀性药剂。 这猪头整完了就是再干净,丁珊珊都不敢吃了,怕一家人都被药死。 有了这安全省劲的方法,心里暗暗高兴,这就不用她那么辛苦了,不过半个小时,一个猪头和四个大猪蹄子就全都完事了。 李博文是把兔子吊在一个杠杆上,他自己找了张小凳子,坐在那拿把小刀,给兔子剥皮的 两人同在厨房,丁珊珊的一系列操作,他都看见了,但只是抬眼看了一下,连问都没多问一句。 自从娶了珊珊这个锦鲤媳妇以后,家里就算发生再不可思议的事,都没人觉得稀奇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拔完猪毛,丁珊珊把喷雾收起来,拿砍骨头用的大菜刀,把猪头劈成两半,猪舌头割下来,单独清洗,这个得多洗几遍,要不不干净。 在这古代,没有养殖场和精饲料圈养猪,猪都是农村自己家养猪,那可是啥都吃。 四个大猪蹄子也收拾了,外边那层猪蹄尖硬盖,全用刀挖了下去。 露出了里边的粉嫩蹄尖,然后把活碱化在一盆温水里,把猪头和猪蹄子。 按在里边,反反复复清洗了好多遍,直到确定彻底洗干净了,余下的都是清水。 掀开大锅,添好水,把葱姜蒜,花椒,大料,桂皮,所有调味料全都放在里面,又倒上了料酒,就开始架起火,烀猪头猪蹄子。 与此同时,李博文也把兔子扒完皮了,因为自家媳妇的习惯,家里人也随着了。 现在只要见到下水肠肚,基本都要问问丁珊珊能不能吃,要是能吃就留下了。 但丁珊珊觉得,兔子的下水应该也不能吃,小时候,老人不是常说那套磕吗? 什么狼心狗肺,兔子下水,(真能想)一方面是骂人的话,另一方面也是说,这些东西都是不能吃的,她也不知是真是假。 毕竟都是听人说,她也没吃过,反正无论如何,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影响着丁珊珊,就告诉李博文,兔子下水不能吃,不好吃,他们家有的是肠肚下水,就让他扔了。 李博文特别听话,立刻打扫战场,收拾垃圾,不能要的扔了,把扒好皮的几只兔子放在盆里,剩下的不用他管,丁珊珊就处理了。 他把兔子皮拿家里的硝石鞣制了,丁珊珊之前就说了,家里要多攒些皮毛,想给李博武做一个皮褥子铺,李博武现在的身材还是格外偏瘦。 毕竟恢复的时间短,吃的再好也不能一下恢复过来,得慢慢调养着。 铺得柔软一些,他睡得能舒服点,这事她一直没忘,李博文也知道。 这几块兔子皮,再加上之前留起来的那块狗皮,做褥子应该就差不多了。 曦儿睡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过来找姐姐,见姐夫也在家,两人各有各忙。 也没什么活需要她干,她慢慢也放松了下来,深刻体会到,在姐姐家里,的确和生活在自己家不一样,不用再那么害怕。 小孩子的天性释放出来,和姐姐姐夫打了声招呼,就开开心心的去前边玩了,渴了还知道找水果吃。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忙活过去,几位工人很给力的,直到忙到晚上天黑,都要看不见了,院里的管道也挖开了一半,才各自回家去。 临走时还说,明天早点过来,争取快点完工。 晚饭丁珊珊做了白菜片炒木耳,一个血块炖萝卜,烀好的猪蹄子掰上了一盘。 外加一盘猪头肉,配上拍好的蒜酱,倒上一品鲜酱油,又做了一盆杂粮饭。 家里现在主食,基本都是精米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大米。 平台出产的大米的确很好,但也是大米,这东西吃的时间久了,容易湿气重。 与五谷杂粮掺在一起做饭,会比较健康,杂粮当然不是从外面买回来。 那些掺了麸糠和杂质的破粮食,都是丁珊珊在平台里买回的精粮。 只是粮食品种不一样而已,且蒸出来的饭,带着各种粮食的香气,又不会让人接受不了,竟出乎意料的好吃,让丁珊珊感叹,不愧是空间出品。 今天扒好皮的兔子,没时间收拾,丁珊珊把兔子洗干净,丢进了平台里储存。 吃饭的时候,看到桌上有这么多肉时,闻着香气,曦儿小丫头眼睛都直了。 她来了两天了,顿顿都吃得这么好,仍旧到现在,都不习惯姐姐家的好伙食。 丁珊珊和李博文都给她夹菜,李博武和李博宏,也跟着照顾小丫头。 让她吃的饱饱的,得到了所有家人的真心关爱,曦儿觉得幸福极了。 西屋装修的地方,是在空房子,李博武和李博宏的卧室没动。 收拾完碗筷,兄弟二人自己简单冲个澡,就回去休息了。 然后,丁珊珊又拿出药水,给曦儿泡了澡,小丫头仍旧坚强地一声没吭。 默默忍着,不想让她那么难熬,丁珊珊给她拿了糖和小零食,让她转移注意力。 这次,40多分钟过去,当水再次变回清澈后,丁珊珊把曦儿抱出来,擦干身体。 惊奇的发现,第二次泡完,曦儿身上的疤痕,的确又浅了一度。 第181章 挑选材料,心疼你 几乎都快看不清楚了,现在就可以确定,明天最后一次药水泡完。 曦儿的身体,就会恢复光洁如玉,这药水的效果,真不是盖的。 接连两天泡药浴,曦儿好像有些累,在丁珊珊刚给她收拾完,就睡过去了。 几个小的都完事了,最后才轮到他们两口子,打理自己。 收拾完回屋以后,丁珊珊立刻跟李博文说了,她吩咐孙乾去办的事。 得知事情的经过,李博文眸带冷光,“本来今天晚上,我也是打算要去的,既然有人代劳,那再好不过了。” “你放心,身为玄天圣教八大使者之一,收拾丁有才那个无赖就是小菜一碟,不会出意外的。” “我们收拾了这畜生,为岳母报了仇,相信岳母在天之灵,也会安息的。” 两夫妻脱衣躺下,丁珊珊点头,主动依偎在自家男人怀里,觉得很是安心。 想着现在这个时间,孙乾可能都已经把丁有才收拾完了,眼中都是痛快。 “不错,留这杂碎在世上多一天,都是浪费空气土地,这回我们终于清静了。” 这事就算过去了,李博文现在更关心的,是自家媳妇想选什么材质的管子,和那个被媳妇说的有多么好,多么方便,他还没见过的抽水马桶。 他就算不问,丁珊珊也正要告诉他呢,之前西屋的尺寸,全都量好了。 丁珊珊脑子好使,都记在心里,已经大致知道,该买多大尺寸的水管合适。 躺在炕上打开平台,挑挑选选了一番,最后确定了几款下水管和马桶。 她买的水管,是用特殊的胶质制成,这种材质,连丁珊珊在现代都没见过。 看平台的商品介绍上写的,质量应该比现代时的好不少,且保质期有20年。 保证在地底下20年内,不会出现腐坏和风化情况,而且御寒效果极好。 冬天零下30度以下,水管也不会被冻住,这个还是主打优势,也是丁珊珊最终选择买下来的最大原因。 不然,要是大冬天的真被冻住了,抽水马桶和下水道都不能用了,不到开春想化开多难,那更麻烦。 还有柔软易折不断裂,接口封闭严等等好处,反正说的天花乱坠。 但丁珊珊也相信,平台介绍不会夸大其词,抽水马桶的尺寸,已经确定下来。 丁珊珊买的这款,外形就是普通的马桶,但材质是用纯天然无害,乳胶合成的。 具体成分是怎么回事,丁珊珊不明白,反正说的是挺好,也比较贵。 这个没关系,自家贴身用的东西,当然要挑好的,平台里的东西一分价钱一分货,贵自然有贵的好处。 就比如她家院里的那匹汗血宝马,价钱不低,但马也的确好,而且很通灵性,还认主人,这金币花的非常值得。 之前她都没看出来,李博武也很爱马,现在,汗血宝马每天都是李博武照顾着,天天给添食料,给马换水,还兼职给马擦拭身体,让它也凉快凉快。 反正搬到这以后,家里的鸡鸭鹅,还有马,添食喂水的事,丁珊珊都没操过心。 捡蛋的事李博武都包了,她唯一操心的,就是炕上孵化的幼崽,要经常看着温度,不然会孵化失败,就等着过段时间,孵出小鸡鸭鹅了。 话题转回,买完这些东西,丁珊珊从炕上坐起来,拿出了一节比较短的水管。 还有一个抽水马桶,让李博文看了一下,了解到这个东西怎么用以后。 水管倒是其次,尤其是抽水马桶,其实李博文是有些意外的。 就算平台真的售卖这些东西,但珊珊和他们一样,都是从小在这儿长大的。 按照她说的,平台也刚获得不久,她又是怎么知道有这些东西,和这些东西的用处的呢?难道是闲来无事,在平台上搜索的吗? 平台只有丁珊珊一个人能看到,是存在于她的身体脑海之中的,别人一概看不到。 所以,李博文也不了解,平台里面是什么样的,都是听自家媳妇儿描述的。 但李博文没有问出心中疑问,因为他觉得,这些事情无关紧要。 如果媳妇愿意说,自然会主动告诉他,媳妇要是不愿说,肯定就是没有必要。 只要珊珊是他的媳妇,他们在一起好好生活,这就够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看着丁珊珊拿着一节水管,一手搭在抽水马桶上,来回翻动着马桶的盖子。 开心的和他讲述着用处,说这马桶材质如何好的样子。 李博文能感受得到,丁珊珊从心里往外的开心,他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抬起一只手,搭在丁珊珊的小手上,“傻丫头,咱们家天天最辛苦的就是你,要不是身为一个男人,不能闲在家里。” “有时我真的想把自己分成两半,一半留在家里帮你分担这些,另一半出去工作赚钱养家。” 丁珊珊说的正兴奋呢,忽然被转折话题,顿了一下,知道李博文是不愿意让她太累,想顾着家里,主要是想顾着她,又分身乏术。 立刻说道,“看你说的,我哪有你说的那么辛苦,虽然你不在家,但你不是在外边干活挣钱嘛,这是正事,你看谁家男人不在外边干活。” “何况家里还有博武帮着照顾,出去找工匠买材料,回来监督工匠一起干活。” “都是博武在忙活,他天天也很累的,还要跟我一起做饭,帮我分担一大半。” “不是什么事都我一个人忙,再说,我现在精力十足,每天都有好心情。” “天天不闲着也不觉得累,这样日子过得多充实,对不对?” 李博文伸手把她揽了过来,从白天和媳妇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李博文现在整颗心,整双眼,更是都关注在丁珊珊一个人身上,恨不得时时刻刻,把自己心爱的媳妇儿抱在怀里,才觉得安心。 “我知道,我就是心疼你。” 丁珊珊绽开甜甜的笑容,“有你这么心疼,我怎么会累,只会觉得干劲十足。” 第182章 男人的煎熬,孙乾下手 然后一挥手把东西收起来,两人重新躺回被窝,“好了,时间不早了,这一天咱们都没着闲,快睡。” “对了,今天晚上,我把饭都准备好了,你明天早晨就能吃个饱饭了,明天工人们还要来干活,估摸着最多一小天,也就完事了。” “中午我做好饭,要是博武有空,我就让他给你送去,他没空,我就亲自给你送去。” “晚上博宏回来的时候,我也跟他说了,让他中午从学堂出来到你那儿去,跟你一块儿吃饭。” “这段日子天天给他带钱,让他从外边买一口,他肯定也吃不好。” “外边买的东西,就算捡贵的买,也比不上家里的饭菜有营养,短时间凑合凑合还行,时间长了,别耽误了他长身体。” 知道拦不住丁珊珊,李博文便点了头,“好,我知道了,你要实在要送饭,我不拦着你。” “但现在天气还有些热,中午太阳大,要是博武没时间,你出来一定要带把伞遮阳别晒着了。” 丁珊珊点头,这阵也有点上来困劲了,打了个哈欠,往李博文怀里蹭了蹭。 声音中带着丝丝睡意,“我知道了博文,我困了,我们睡觉。” “嗯。”黑暗中,传来了李博文的一个单音节的回应。 其实若是仔细感受,不难察觉出来,李博文声音中带着丝丝性感的沙哑。 其实天天把媳妇抱在怀里,能看不能碰,也不能吃这段日子,让李博文这位年轻火力壮的大男人,无论身心都是非常煎熬的。 要不是凭着惊人的意志力,外加内力都用上了,压制着体内的火热反应。 这么下去,他觉得,自己都得被折磨出病来。 看着在他怀里,找了个舒适位置,很快就睡去的丁珊珊,李博文心中都是苦笑。 真希望珊珊这次的月信赶紧来,再这么下去,他都要坚持不住了。 强迫自己闭上眼睛,摒弃杂念,过了一会儿,李博文才睡去。 他们夫妻二人这一晚上,睡得还不错,丁珊珊还做了个美梦。 梦见她和李博文一直这么夫妻恩爱,而且儿女成群,李博文同样也睡得很踏实。 但与此同时,湾沟村老丁家的丁有才,可是连魂都要被吓掉了。 本来离那天的事情已经过去两天,丁有才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不爆发出来实在憋的不行了。 他想了无数的办法,来报复丁珊珊和李博文,但想到丁珊珊和李博文揍人的本事,毫不客气的对他下手,十个他也打不过他们一个,心中暗自盘算着,各种可行的方法。 想到最后,也没想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最后索性不管那么多了。 怕自己没有勇气,还在家一口气儿,焖了二斤白酒,壮了壮他那怂人胆。 自己简单糊弄了一口吃的,只等天黑,想趁着夜色,赶到丁珊珊家去。 投毒也好,放火也好,反正他要让丁珊珊和李博文他们一家,全都不得好死,连带那小赔钱货,也一块弄死,为自己和儿子报仇。 现在他儿子也没了,家也没了,都是他们这些赔钱货给害的,他什么都豁出去了。 但当他准备好了,强力老鼠药,还有火折子,还有一把砍刀,等等作案工具。 打算趁着夜色,赶到镇上时,没等走出弯沟村,就被迎面过来一身凶神恶煞,冷厉气质的黑衣男人,给截住了。 两人正好走了个对脸,本来丁有才以为,只是因为路太黑,遇到人没躲开,所以才碰上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去干的事,不能为外人知,就算心里有火也不能在这就吵起来,那一定会引来人。 只能忍气吞声,一声没吭,绕开对面拦路的人,就想继续往前走去。 来人正是孙乾,得了他们圣女丁珊珊的命令,来收拾这个丁有才的,怎么可能让他绕过去? 孙乾身材高挑,比李博文那1米9的身高,矮不了多少,比丁有才高了一个头。 确认对方的身份后,回手一把,就将丁有才给薅了过来,没等丁有才惊呼出声,就一巴掌将人给打的满眼冒金星,牙都打丢了好几颗。 毫不意外的,从丁有才身上,搜出了这些作案工具,一看就奔着不干好事去的。 孙乾眼睛眯了眯,这种人渣,的确包藏祸心,难怪圣女要收拾了他,要是留这个祸害留在世上,早晚会威胁到圣女一家的安全。 这是圣女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今天他务必要把这件事给办好了。 孙乾拎着被打蒙圈的丁有才,像拎小鸡儿一样,趁着夜色运足功力,身形如鬼魅般,来到了一条大河边。 这条河离湾沟村微有些距离,但也不算远,平时还有人来到河边,洗洗衣服,或是打水灌溉农田等。 天黑时绝对不会有人,正是下手杀人不被人发现的好地方,在这里动手,孙乾没有任何顾忌。 等把人拎到河边的时候,被打蒙圈的丁有才,才将将刚回过神。 刚一睁眼恢复视力,就看到眼前衬着夜色,那被风吹皱的波光粼粼的河面,顿时心下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白天在光线下,清澈的河水,在夜晚的时候只剩一片漆黑,黑沉沉的一片,泛着微微凉意,犹如一头能吞噬所有的怪兽。 丁有才心慌无比,在孙乾手里死命的挣扎着,“你是什么人?你要干什么?我又没得罪你,你抓我干什么,赶紧放开我!………” 孙乾看着他,目光冰冷,“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什么人。” “你的确没得罪过我,但你这种人渣,连自己的女儿一家都想杀,人人得而诛之。” “也罢,看在我跟你无冤无仇的份上,临死前就让你做个明白鬼。” “是我们圣女派我来了结你的,这是你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孙乾说完,就要把丁有才扔到河里去,活活淹死他。 丁有才这时,脑子转得飞快,立刻就从孙乾的话语中,明白了什么。 第183章 恶有恶报,邻居上门 赶紧惊恐的死死抓着孙乾的手臂,死活不放开,现在放开他妥妥就得死。 头两天差点被李博文扔下井去,都把他吓够呛了,现在还心有余悸,他不想死。 他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吓的尿了裤子,现在除了害怕,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股尿骚味扑面而来,惹得孙乾皱着眉头,就想把他甩掉,这种男人简直太窝囊了。 可丁有才在眼前的死亡吓的,爆发了全部潜力,抓的太紧,竟还一时没成功。 丁有才这次,是真的害怕了,整个人都在发颤,声泪俱下的哭求着孙乾。 如果不是被孙乾抓在手里,挣扎不开,情况不允许,他都会立马跪地求饶。 “这位壮士,这位英雄,求求你了,你不要杀我,不管你说的那个圣女是谁。” “还是我们家珊珊,你都不能这么做,这么做,你就犯了大错了!” “我可是珊珊的亲爹,生身的父亲,珊珊是我亲闺女,这是不能改变的事。” “就算以前我有对不住她的地方,但好歹把她养了这么大,父女哪有隔夜仇。” “她就算再生气,也不能杀我,谋杀亲爹,天理不容,求求壮士你大发慈悲。” “放过我这一次,或者你让我去见见珊珊也行。” “我保证,见过我以后,珊珊就会改变主意了,你先不要杀我!………” “我保证,我向天发誓,如果珊珊真的讨厌我,不愿意再看到我。” “那我绝不会再出现在珊珊面前,不会给她添任何麻烦,更不敢把她怎么样。” “她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让我给她当儿子都行!” “我给你跪下了,求求你,放了我,给我一次机会!………” 丁有才嘴巴跟爆豆子一样,为了活命,拼尽全力的为自己求情。 孙乾被他弄得烦躁不已,圣女已经下了死命令,这件事他怎么说也不可能改变。 但看样子,凭言语是无法让他闭嘴了,孙乾立刻痛快的,又给了他一个嘴巴。 这下抽的更严重,孙乾是武功高强之人,面对丁珊珊时那么菜,是因为丁珊珊那个变态,不止修炼了天罗心经,她的功力也出自平台。 哪个平常人也没办法和她同日而语,孙乾只能甘拜下风,自愧不如。 但手里这杂碎,不过是个普通人,他身为圣教使者,收拾一个他,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这一巴掌,他用上了内力,直接把丁有才打的口吐鲜血,已经受了内伤,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孙乾冷冷的说道,“圣女说了,你根本就不是她的亲爹,更不是什么生身父亲。” “还好不是,不然有你这种爹,真是世间第一大不幸,这些废话就不用说了。” “你若真有心悔过,下辈子就投个好胎,干点积德的事,把这辈子的债都还上,现在你就先下去为你害死的人,赔礼道歉去!” 孙乾说完,直接像扔破麻袋一样,将丁有才完美抛物进大河里,只听扑通一声。 毫无反抗能力的丁有才落进了河水里,先是受了内伤,然后又被河水淹没。 他已经无力反抗,不会游泳,更不可能自救,猛呛了几口水,拼尽全力。 挣扎了几下,看着孙乾的目光中,带着满满的哀求,还没张开嘴大喊救命。 就又被呛了一口水,如此几次下来,他再也没有力气,身体也越来越沉。 不甘愿的闭上了眼睛,身体缓缓沉了下去,彻底没了动静。 孙乾本就是魔教中人,别看在丁珊珊面前,表现的恭敬有加,那是对自己人。 且丁珊珊又是圣女,他才如此恭敬,但在圣教,能做到他这个位置的,手上不说过了百八十条人命,几十条也得有了。 早已锻炼出杀伐果断的决心,该狠心的时候绝不含糊,冷冷看着他,直到确定人已经死了,才身形一闪,离开了这里。 要不是为了圣女的嘱托,这事一定要办得万无一失,哪用得着劳动他这位奔霄使者的大架,收拾这种人,随便派一个教众都能完成。 现在事办完了,他要连夜赶回去,把说服圣女这个好消息,带给教中其他兄弟。 这边,第二天早上,有村民来到河边洗衣服,丁有才漂浮的尸体,才被人发现。 丁珊珊家,第二天早上,李博文吃完饭去干活了,丁珊珊也起来做早饭。 就弄了口现成饭,做了个土豆丝汤,打几个荷包蛋,把头一天蒸的馒头拿出来,装了半盆,再炒了个青菜炒肉,咸菜酱什么的端上来,饭就好了。 他们饭刚吃完,工匠就上门来干活了,李博武监工,李博宏同一时间出门上学。 见家里人各有各忙,曦儿很懂事,什么活都跟着干,主动承担了喂鸡鸭鹅的活。 本来还要打水的,但丁珊珊怎么能让孩子干这么重的活,又不是在丁有才那里。 九岁的孩子,正是享受童年的时候,本来她什么都没想让曦儿做的。 是孩子一定要跟着干,那就只能捡点儿轻松的,让她帮忙了。 只好告诉她,以后她喂鸡鸭鹅就行,别的活不用她干,没事也可以玩玩具。 况且,家里现在预备了两个大水缸,李博武身体好多了,也有劲儿了。 他和李博文两个,一看水缸水少点儿,立刻就打满添上了。 连她自己都伸不上手,更别说曦儿这个小孩,丁珊珊收拾完屋子。 没啥事就出来把院里的菜地浇了,看院里现在用的厕所,过几天就用不上了。 上一户人家打算自家长住,把厕所也修得非常好,占的地方挺大,心里合计着,既然用不着,以后就把这厕所扒了,在原地再起个小仓房出来。 厕所的地方,紧挨着马厩,还能装点啥家三伙四儿的,给屋里腾腾地儿。 正当这时,却听到门口有人敲门,丁珊珊疑惑,这个时候会是谁到他们家来呢? 撂下水桶和水瓢,开门才发现,来人是个脸熟面孔,是湾沟村那边的邻居。 第184章 无人收尸,研究安马桶 自家兄弟几人里,排行老三,所以被叫做张三,与丁家住的,中间隔了两三家,不知道怎么找到了这儿来,基于礼貌,丁珊珊把人请了进来。 古时候,一屯子人,基本半屯子都沾亲带故的,这位跟她倒是没多少亲戚,但左拐右拐,按李氏那边的辈分,丁珊珊还得管这张三叫一声老舅。 来人面色有些沉重,对丁珊珊说,“珊珊丫头,忽然上你们家来,有点唐突。” “老舅是打听了不少人,才知道你住在这的,今天我过来,有个不好的消息。” “在村东头的大河里,有人发现你爹死在河里边了,应该是头天晚上死的。” “不知道人是失足掉下去的,还是咋没的,虽然你爹一时糊涂,把你卖了,但毕竟也是你爹。” 现在人都没了,尸首被大伙捞上来也没人管,就在河边停着呢,你看,你是不是回去看看?” 得到这个消息,丁珊珊微微挑了下眉,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这事是孙乾干的,颇合她意。 但人家张三是一份好心大老远跑到镇上来送信的,她不能摆脸色。 还算客气的说,“麻烦老舅来这一趟了,老舅是一份好心,这份心意我领了。” “但老舅也说了,他已经把我卖了,这是众所周知,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卖身契上写的清清楚楚,以后我和丁家断绝关系,互相生死各不相干。” “我现在也是别家人了,我当家的不允许我跟娘家再有联系,他丁家的事我也不会管。” “尸首没人管就放着,如果村民觉得晦气,不还有乱葬岗的吗?扔到乱葬岗不就得了,总之这件事跟我没关系我不会管的。” 见丁珊珊竟然摆出这么一副态度,一点情分都不念,连自己亲爹的尸首都不管,还说要扔到乱葬岗去。 出于一份好心来报信儿的张三,张了张嘴,竟一时没接上话来。 按理说,丁珊珊这番话说的,一点毛病没有,但在外人眼里,毕竟丁有才还是丁珊珊的亲爹。 他没想到丁珊珊真的这么狠心,连自个爹死了都不去看一眼,那他今天这一趟来的,是不是有点多余? 看张三站在院里,有所犹豫,似乎还想说点什么的样子。 现在对整个湾沟村的人,丁珊珊都不想再有什么关联了,淡淡的下了逐客令。 “该说的我都说了,相信老舅家里,应该还有不少活干,我这也没忙完呢,家里又在动工,抽不出时间来,就不多留你了。” 丁珊珊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张三只是个来报信儿的,也就不好说再多了,客套了两句就走了。 回村以后,既然丁有才的女儿都不管他的身后事了,丁来娣又太小,可以忽略。 丁有才在村里名声不好,村民也没人管这闲事,张三这是心眼好的,还愿意跑这一趟,旁人谁都没管,找丁珊珊自然也找不出。 但尸体扔在这也属实不好,毕竟东头那条河,是整个村大家的共用资源,摆着一个尸体,算怎么回事,这大夏天,要是不研究把尸体埋了,都得腐坏了。 最后,还是村里的里正出头,几个村民支持着,整了几块木板,钉巴钉巴,算是弄了个简易棺材。 把丁有才泡的已经有些浮囊了的尸体,装进里边,找块地埋了,就算那么回事了,没让他暴尸荒野已经不错了。 所以说,恶人有恶报,坏事做多了,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丁有才弄了这么个下场,绝对是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丁有才的死,没给丁珊珊一家造成任何影响,院里工人们热火朝天的干着活,丁珊珊在厨房做饭。 头一天拿出来的狗腿,已经泡好了,烀出来以后,炒个狗肉辣椒,也算是个硬菜,其他又整了几个菜,饭做的量特别大。 通过这段时间,好吃好喝的养着,一家人心情也好,眼瞅着李博武和李博宏精瘦的身体上,都长出了不少肉,脸色也红润了,面上笑容也多了。 连李博文看着,都比从前更结实,更帅了,又俊又酷,丁珊珊打心眼里高兴,又有成就感。 这一家人的好气色和好身体都是她养出来的,相信这么下去,用不了多久,曦儿也会变的白白胖胖又健康。 做好午饭,看李博武挺忙的,这两天,天天弄一身灰,中午好容易休息一会,丁珊珊就想自己去给李博文送饭算了。 可李博武硬是不同意,不愿丁珊珊大中午的往出跑,让她留在家里休息,吃完饭拿着食盒就出了门。 这食盒还是丁珊珊刚买的,之前的食盒,因为李博文急着回家,落在肉铺了,不然地方也不太够用了,毕竟要装三个人一起吃的量,不买个大的装不下。 中午时分,西屋所有的前期工程都已经完事了,吃完午饭休息好,家里收拾完。 下午工人们开工时,就是把后屋储物间动工,浴桶就被丁珊珊提前收了起来。 里边装的东西,也都暂时收进平台,工人过来的时候,面对的是空屋子。 这屋不用盘锅台,直接按照丁珊珊比量的地方,挖出一个坑,就是安装马桶的。 然后顺着这个坑,挖出下水管的管道就是了,直到与西屋的管道,顺到一起。 工人们的工作就完成了,这几位工人活干的利索,也尽心尽力,丁珊珊和李博武图省心,他们家的活,是包工包料的。 就这些工钱几个人平分,早干完早完事,工人干的哪能不快,东屋只半个下午的时间,就完事了。 丁珊珊非常大方的,给工人们结了工钱,还每个人多给了两文钱。 几个工人都很开心,这年头,遇见这么大方的东家,不多了,满口答应了,下次有活再来找他们,保管满意。 送走了工人,看着时间还早,大门关严实了,丁珊珊先去了西屋,把马桶拿出来,她和李博武两个比量着往上安,对这一点,不是丁珊珊的强项。 第185章 干活一把手,这就完事了 她上辈子是服装设计师,对装修这事儿真没啥心得,只了解个大概,都得摸索着来。 没有趁手的工具,就现安现买,好在平台上还有安装的方法,大致看看,丁珊珊心中有数,再转述给李博武,两人忙活着,也把马桶安好了。 为了不显突兀,丁珊珊还是忍住,没在平台里,买出自己喜欢样式的瓷砖,用的是这里的石地砖。 就目前这里来说,这种地砖也是最好的了,只是看起来灰扑扑的,是砖石的本色,看着不那么亮堂。 现在,这屋卫生间铺的就是这种地砖,东屋铺的也是。 马桶安好后,四外周还要用乳白胶密好,然后等着自然干就行了。 接着,丁珊珊又拿出一大堆胶管,和李博武两人忙着往挖好的管道中下管子。 虽然平台上介绍的,管子材质很好,但丁珊珊还是多弄了一重保护,特意买了隔音胶带棉,在外面又缠了一圈,既减少噪音,又能多一重保暖。 曦儿没事抱着玩具兔子,也在院里玩着,看着丁珊珊和李博武,忙成这样,连玩具都不玩了,立刻把兔子放下,过来跟着忙前忙后,能干什么干什么。 别看曦儿岁数不大,但立事早,还真帮了不少忙,结果就是两大一小,三个人一起忙。 这个活比安马桶要方便一些,只要管子下好,上面再把土填平,最后地砖归位,就算完事了。 但只半个下午的时间,紧赶慢赶,也只弄完了西屋,必须得做饭了,东屋就只能等明天再弄了。 李博文和李博宏回来时,饭刚做好,李博文看了看储物间里,挖的四处是土,还放在那没动。 他回来时,院里的土填好了,他当然看到了,只留了储物间那一块没动,他没说什么,大家洗手吃饭。 吃完饭收拾完,李博武先回西屋烧水去了,今天东屋挖成这样,肯定洗不了澡,都得在西屋洗。 而且锅台垒完,也得多烧点火,这样干的才能快,李博宏今天没留作业,也跟着帮他二哥拿柴火烧火,曦儿就跟着丁珊珊,刷锅刷碗。 只有李博文什么都没伸手,一个人来到储物间,看着眼前的东西,只约么研究了一下,就三下五除二,把丁珊珊和李博武费了半天劲,才安上的抽水马桶安上了。 看自家男人进储物间鼓捣去了,丁珊珊赶紧用围裙擦了擦手,让曦儿自己刷碗,也跟了进去。 进去就看到,李博文把马桶安好了,正手里拿着胶管,打算把管子也下了,目光略带惊讶,然后就是佩服。 “博文,你可真厉害,这么两下子,就把马桶安上了。” “看样子,比我和博武安的都好,今天在西屋,我俩可是研究半天才弄上。” “要不是耽误了时间,也不能忙到现在,时间不早了,都快看不着了,先别整了,你干一天活挺累的,进屋歇着,这点活就明天我们在家干。” 丁珊珊是真心夸李博文的,要知道,她可是看了商家给的说明书,还有李博武帮忙,才勉强把那马桶装上。 李博文一个没接触过这东西的古人,啥都没看,都没问她,就自己安上了,而且安的速度还这么快,这么完美,的确值得佩服,智商和动手能力,完全成正比。 不像她,亲自用了这么多年的东西,还不怎么熟,对这方面,就是个手残。 这次李博文没有听丁珊珊的建议,手上动作不停,在往马桶下面安着胶管。 “不用了,现在时间不是很晚,我还看得见,这点活不多,一会儿就能安完,要是等到明天我不在家,你又要忙很长时间。” 丁珊珊唇角不自觉的扬起弧度,自家男人心疼她,想尽量把活承担起来,她又怎么能辜负他的心意。 李博文说的没错,虽然现在的光线,勉强还能看到,但紧挨着厨房的储物间,本来就是个小后屋。 大白天的光线都暗,更别说这是晚饭以后,李博文就算能看到,得多费眼睛。 丁珊珊连蜡都没点,嫌那玩意光线不够亮,在平台里翻找了一下,买了一个手电筒出来。 手电筒里,本来就是带着满电的,打开开关,散发出强光,立刻照的眼前的视线,一片雪亮,目及所到之处,看的清清楚楚。 李博文发现亮光,回头一看,撞见的就是丁珊珊含笑看着他的目光,正站在一旁,在为他举着手电筒照明呢,唇角也泛起温暖的弧度。 二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却胜似千言万语,李博文继续安着胶管。 做饭之前,丁珊珊用仅剩的时间,和李博武两个,已经把胶管外面的隔音棉都缠好了,现在往里下管就可以了,不然又要李博文多忙一会。 丁珊珊在一旁举着手电筒,就看李博文拿着管子,往管道里一放,安装合适完。 回手直接把土填好,再埋下一节,直到所有水管,全都安好,直接和西屋的,并到一起,终点是顺到墙外的化粪池里。 弄好压实后,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两口子又拿了一块整块的大木板,出去盖在了化粪池上面,木板四周,各压上一块大石头,以防木板被掀掉,或是被人偷走。 石头是压在实土地上的,这份量,她和李博文这样身怀内力的人,搬着都得费点劲,就算有人想把木板偷走,看到了也会望而却步。 当然,硬要想偷的话,不说她和李博文耳聪目明,在屋里能听得到声音,及时赶出来阻止,小偷根本不会成功。 就算听不到,估计偷东西的人一不小心,也能栽到粪池子里去,反正木板这事儿,她不是很担心。 都弄好后,两口子回屋试了下水,一点不漏,水劲还不小,冲的干净也没什么噪音。 前后这个过程,还不到40分钟,基本都是李博文一个人完成的,她就跟着打个手电筒,在必要的时候,搭了把手,剩下都是李博文自己忙活的。 第186章 卿卿我我,不一样的喜欢 这干活的效率,让丁珊珊大开眼界,她和李博武费劲巴力干的那点活,和人家李博文一比,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连可比性都没有。 直到李博文最后把储物间里的地砖都铺好,用脚踩实了,然后拍拍身上的灰尘。 “这回都完事儿了,省着你自己在家整费劲,时间晚了,这里就这样,明天你扫扫灰就行了,博武那屋八成也烧好水了,一会冲个澡就休息。” 啥活都完事了,可不就休息了,这他不说丁珊珊也知道,不禁摇头一笑。 她心情很好,话语间不经意微微带了点娇嗔,“好好好,我知道了,你这一家之主这么厉害,一会时间都把活干完了,那我明天就轻松了。” 看着媳妇明艳美丽的小脸上笑颜如花,软糯糯的声音,犹如刷上一层蜜糖,让他甜到了心坎里,李博文怎么看怎么心动,感觉心里被填的满满的。 干一天活都不觉得累,忽然俯下身,在丁珊珊面颊上吻了一下,“咱们家的一家之主,永远都是你,有你在才有我们现在的这个家。” “只要你能过得好,天天开心快乐,我为这个家付出什么都是幸福的。” 丁珊珊感觉,自有了之前的亲密接触,李博文只要逮到机会,就对她卿卿我我。 就像晚上吃饭之前,趁着厨房一会工夫没人,李博文都要抱抱她,再亲两口,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舍不得放开。 对于这点,丁珊珊理解,李博文是真的喜欢她,在意她,满心都是他,所以才会想亲近。 还有一点也是,他们夫妻感情如胶似漆,但真正的那一步却一直保持着。 天天就这么在一起,李博文看着她在眼前晃悠,不心痒才怪,她现在甚至也盼着,月信赶紧到,再这么煎熬下去,自家男人看着她,还吃不着,眼睛都要冒绿光了。 没想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曦儿小丫头却忽然跑到了后边,她是来叫姐姐和姐夫,去二哥那屋洗澡的。 但她进了厨房,却见姐姐和姐夫两人正抱在一起,头都快挨在一起了,好像正做着什么亲密的事。 曦儿不懂他们在做什么,从小到大,没人告诉过她这样的事,父母也不亲近。 孩子还小,当然不知道回避,眨着一双大眼,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和姐夫。 “姐姐,姐夫,你们在干什么呢?” 丁珊珊听到脚步声,就已经和李博文分开了,但还是被曦儿看到了他们离得近。 这种事,李博文不知该怎么向曦儿解释,也不方便解释,就没开口。 丁珊珊没有回避的意思,也没要把孩子赶走,让她不许看,说非礼勿视什么的。 这是每个正常家庭,都会发生的,不需要回避,还应该为孩子早点普及。 尤其是小女孩,懂得多了才知道保护自己,走过来看着曦儿,温和的说。 “没什么,是姐夫在向姐姐表达,他喜欢姐姐,所以我们就拥抱了一下。” 曦儿抬眼看着姐姐,又问出一个她心中的疑问,“姐姐,那姐夫抱着我,喂我吃饭,也是在表达,他对我的喜欢吗?” 丁珊珊笑着说,“那是不一样的,姐夫对你的喜欢,是哥哥对妹妹的。” “对姐姐的喜欢,是相公对媳妇的,这是两种不一样的喜欢。” “你现在还小,可能不是太清楚,但你要记得,这是一种亲密的行为。” “除了姐姐和家人以外,以后曦儿长大了,只有你未来的相公,才可以对你表达这种喜欢,别人是不可以的,记住了吗?” 曦儿懵懂的,有些明白了什么,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姐姐,我记住了。” “对了,姐姐,是二哥让我过来叫姐姐和姐夫过去洗澡的。” “二哥和三哥已经洗好了,他正在帮你们添洗澡水呢。” 丁珊珊对她笑笑,“嗯,姐姐知道了,今天咱家活多,时间已经不早了,就让姐夫先去洗。” “姐夫洗完澡以后,姐姐再陪你泡澡,过了今天最后一天,就不用再泡药水了,曦儿就不疼了。” 对泡药水疼痛这件事,曦儿一点不怪姐姐,反倒都是感激,泡了那些药水虽然有点儿疼,但不止身上的疤痕淡了。 这几天她都觉得身体上以前难受的地方不难受了,姐姐这么做是关心她,她什么都知道,乖乖点头。 丁珊珊让李博文先去那屋洗澡,东西屋的两个马桶都试过了,非常好用,一次就安装成功了,对他们这些不专业人士,已经很好了,丁珊珊美滋滋的。 有了抽水马桶,这回冬天上厕所,不用去外面挨冻了。 把储物间里,简单收拾了一下,之前的浴桶被她放在了西屋,以后就留着给那哥俩用,又重新买了个一样的,放在储物间里。 以后,储物间就改成卫生间了,破烂东西不适合再放在里面,到时放到别处去。 但今天刚安装完卫生间,不能立刻就用,还要等干一晚上,第二天就差不多了。 等收拾的差不多,李博文也洗完回来了,丁珊珊就带着曦儿去那屋泡澡去了。 她过来时,看到浴桶里已经添好了水,温度也是适宜的。 就知道,是李博文准备的,知道她们要过来,那小哥俩已经回自己房间了。 丁珊珊最后又拿出一瓶药水,倒进了浴桶,曦儿脱了衣服进去。 这次也就泡了半个小时,浴桶里的乳白色水质,就恢复了原来的清澈。 意料之中,洗完澡出来的曦儿,身上一点疤痕都看不到了。 完全恢复好了,皮肤莹白如玉,除了还有点偏瘦以外。 和正常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总算恢复好了,曦儿不用再受罪,她也放心了。 丁珊珊很是满意,给孩子打了点沐浴露冲了一遍,为她擦干身体,穿好衣服,让她先回去休息,自己简单清理了一下身体。 用水冲掉一身的汗,解解乏,把卫生间收拾干净,也回了东屋。 第187章 开店前夕,上街逛逛 第二天早上,李博文吃完早饭去干活,李博宏也去上学了。 李博武在院里喂鸡鸭鹅,外加喂马,丁珊珊收拾完屋子,倒出时间,特地给曦儿把头发修剪了一下。 这孩子以前营养不良,导致发质都不是很好,枯黄干燥,摸一把跟杂草似的,跟前主有的一拼,都是可怜孩子。 她索性拿剪刀,把之前不好的发梢,全都剪掉,相信营养供上以后,再生出来的头发,发质就会好多了。 又教了她如何自己扎头发,曦儿聪明,学的也认真,只教了一次,就能自己把头发扎的有模有样的。 来了这两天,清洁洗漱和个人卫生全都能搞好了,而且乖巧懂事,不用丁珊珊操太多心。 书店送书那里,她和李博武研究过,现在他们打算自己开营生,还要照顾家里,肯定会越来越忙。 无论在精力,还是人力上,都要更多投放在自家生意上,已经不必要再挣书店那点手工费了。 最后一次书送完,就让李博武跟对方说了,他们以后没有空再抄书,让书店另找人接着活计。 抽水马桶也安完了,洗澡有浴桶,洗衣服有洗衣机,为丁珊珊减轻了不少负担。 还好她有一个神平台,什么高科技的东西,都能买出来,若她只是普通农村妇人,天天照顾这么大一家人吃喝拉撒睡。 外加洗衣做饭,伺候鸡鸭鹅狗什么的,负担真不是一般的重,一天到晚都不能闲着。 既然有了时间,丁珊珊让李博武去把之前那几位工人,找到家里来,把原厕所改成小仓库。 她自己现在没什么事,就在平台里研究着开衣店的事。 第一步是找好店铺,这个有空她就得去转转了,然后就是做规划,衣店这个,她没想开太大的。 因为自家布料的来源,本来就是不能见光的,若是雇裁缝和绣娘回来,大批量生产衣服布匹,把衣店规模开得很大。 不说在这巴掌大的小镇上,本来就没多少人口,居民平均经济水平并不高。 又赶上这两年庄稼欠收,现在还有人家吃不饱饭呢,除了手里有余钱的,基本没多少人买衣服。 况且,开衣店又不止她一家,都是镇上的老店铺了,她忽然就插上一脚,分一杯羹也就算了。 若是一上来,就把买卖扑棱的那么大,短时间内,多半也是达不到和投入成正比的收入,要回本都要好长一段时间。 要挣大钱也不是在这,就算她能生意爆火,客似云来,这么做就是抢了所有衣店的饭碗,必定会惹人眼红,万一对她共同抵制,也不是好事。 没有不透风的墙,她从平台里购置布料和衣物的事,要是被有心人盯上,早晚会让人怀疑,她不能冒那个风险,也没那个必要。 就只能她和李博武忙,到时候上货,也是他们自己去,去转一圈,用自家的车,拉点空箱子回来,遮人耳目。 衣店里,就卖卖布,卖卖衣服,偶尔她自己在不惹人怀疑的范围里,也可以接点定做的活,每天的收入,就差不多够用了,家里人还天天有事儿干。 丁珊珊琢磨了好一阵儿,觉得这样做,是最可行的。 至于从平台里购进布料和衣服,当然得用金币,四处划拉破砖,或者是划拉完了,还得去偷,时间久了,总会引人注目。 丁珊珊心中暗下决定,等李博文回来,问问他哪里有砖窑,她试着去回收一下新烧出来的新砖,看行不行。 要是一样能回收,以后自己出资,建个砖窑就是,有人买砖就适当的卖点,掩人耳目,其他烧出来的砖,就自己用了。 丁珊珊这边打定主意,此时,李博武也把前头那几个工人,领回来了,工钱还是以前那些。 看又是他们家找人干活,那几个工人都特别痛快,拿了工具就跟着来了。 改仓房这个简单,比之前在屋里挖管道容易,拿工具比量好了,工人就动起手来。 看时间还早,曦儿自从回来,还没出去逛过街呢,天天就这么在家闷着也不行。 丁珊珊打算出去转转店铺,顺道也带曦儿出去逛逛,家里就交给了李博武。 曦儿很听姐姐话,丁珊珊说带她出去,她就出去,身上穿着崭新的小花衣裙。 脚上穿的是粉色小花布鞋,头上扎着两个辫子,小脸白嫩,被姐姐牵在手里。 现在的曦儿,已经和以前的丁来娣,完全是两个样子,没人能看得出,两个孩子是同一个人了,可见变化有多大。 可以说,曦儿今年9岁了,连镇上都没来过,就是天天被关在家里,过着非打即骂,战战兢兢的日子。 现在再也不用担惊受怕,身边又有姐姐照顾,出门走在街上,看着各种各样叫卖的摊贩和街边的店面。 这里比起大的州城,繁华度不值一提,但在曦儿眼中,已经非常好了。 娘还在时,带她来找姐姐那次,第二天她又回来找到了姐夫,急着救娘,无暇看这些。 今天姐姐带她出来,除了这两次外,她以前都没见过,曦儿看哪里都觉得新奇,四处看着,一双眼睛都要不够用了。 好像心情好了,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这才是童年该有的样子。 见她高兴,丁珊珊微笑说,“曦儿,今天姐姐带你在外面好好逛逛,有什么想吃想玩的,就跟姐姐说,一会再给你买几个头花带上。” 听丁珊珊要给她买东西,曦儿下意识,就想摇头拒绝,以前养成了习惯,家里有好吃的好玩的,都要先紧着弟弟,剩下弟弟不要的,才有她的份儿。 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来的,让她什么东西都不敢拥有,连想都不敢想。 但刚要摇头,忽然想到,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以前的丁来娣早就是过去,她现在是曦儿,姐姐说会好好照顾她,曦儿值得拥有更好的。 想到这儿,曦儿鼓起勇气,坚定的点点头,“谢谢姐姐,我也想好好逛逛,我都没见过这么热闹的集市,但吃的玩的就先不用买了,家里的已经够了。” 第188章 管好自己,店铺出售 曦儿的改变,丁珊珊看在眼里,开心在心里,这真是个好变化,希望孩子以后能越来越开朗活泼,为她弥补一些从前缺失的时光。 路过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丁珊珊还是给曦儿买了串冰糖葫芦,交给她拿着吃。 街面地摊中,摆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各种生活用具,果蔬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各家摊贩看到有客人过来,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卖胭脂水粉的也有。 还有女孩子家头上戴的头绳,头花等,还有红绸子,应尽应有。 这只是普通的,再想买高级一点的,可以去店里,价位上会贵一些,款式也差不多,但在材质上要好不少,街面上一片热闹繁华,丝毫不见萧条。 这还只是普通的一个小镇上,从面上,丝毫看不出百姓已经几年庄稼欠收了,似乎是有意营造出的一种假象。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还是在现代受的教育有所不同,丁珊珊总觉得,这一现象的背后,不是像表面这样平静。 但也没多想,甩甩头,赶出脑海里这些奇怪的思想,就算她是穿越而来,也就是一个小老百姓,额………最多还有一个邪教头子的身份。 那在明面上,也是毫不起眼的一个人,还是管好自己,还有自己这一家人就行了,就算真的有什么,他们也不会饿死。 见丁珊珊牵着她偶尔翻看一下东西,就是漫步在街上,曦儿边吃糖葫芦边问道。 “姐姐,我们出来只是逛逛吗?是不是家里要买什么东西?” 丁珊珊闻言回道,“不是,家里暂时不需要买东西,带你出来溜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姐姐也是想找一家合适的店铺,想做生意。” 曦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吃糖葫芦,对这些一个小孩子,是没什么概念的。 因为曦儿的问话,丁珊珊转过头来,本想拉着曦儿,继续往前走。 可目光所及的地方,却发现,在正街店面里侧的一处,似乎挂着售卖的字样。 因为不是守在正街面上,不仔细看还真看不着,但丁珊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一路走来,曦儿的目光,都落在新鲜事物上,她自己却关注着,有没有空闲店铺出租出售,也看到了几家挂了牌子,但不是太大,就是太小,都不是太合心意,连进去看看都不必了。 看着这家,半掩半露的门牌,却让丁珊珊产生了一种,想进去探究一下的想法。 拉着曦儿走了过去,到近前才发现,这家门面并不小,且不是很偏僻,只是在正街里侧,稍稍有心的人,都能看到。 如此不引人注目的原因,更多的是,这店铺表面落了一层灰尘,还有些破旧,门前堆了些破烂儿。 桌椅板凳,破布,烂铺陈头子,还有两个破木桶,半扇破门,等等东西。 好好的门头脸儿,就这样被堆成了破烂摊,出售那两个字,都要被遮挡上了。 刚才要不是她刚好转头过来,跟曦儿说话,百分百会从这儿越过去。 越过一堆破烂,丁珊珊走向门口,不成想,这里面竟还是有人在的,售卖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 大多数都是农具,五金小百货等,基本上面都落了一层灰,想也是,门头脸都搞成这样,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牌匾上的字都要没了,哪会有人进来买东西,不知道这东家,怎会如此做买卖。 尽管如此,丁珊珊还是领着曦儿进了门,发现这处门脸面积并不小,而且格局什么的都挺合她心意,就是弄得有点脏乱,满地都是东西。 丁珊珊目光扫视一圈,最终才循着呼吸声,看向柜台里面,发现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头,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好像是睡着了,根本没注意到有人进来。 看样子,这应该就是这家店铺的主人了,丁珊珊上前,想要叫醒老人,“老人家,醒醒。” 可老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丁珊珊只能加大音量,又叫了一次,“老人家,您醒醒!”可老人仍旧睡得香甜,没有任何反应。 要不是丁珊珊有灵敏的五感,确定老人有呼吸,的确是在睡觉,都要怀疑,这老头是不是个死人了。 最后没办法,丁珊珊只好上手,轻轻推了老人家几下,这回,老人倒是立刻就有了反应,醒了过来。 看到是一位俊俏的小娘子,带着个女娃娃进来了,以为他们要买东西,立刻起身拿着拐杖,招呼着。 “原来是来客人了,小娘子不要客气,看中什么尽管挑选,老头我给你算便宜点。” 老人说着,见丁珊珊在对他说话,还对丁珊珊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耳朵。 “老头子,我岁数大了,耳背,你说什么我听不清,麻烦小娘子大点声。” 这回丁珊珊明白了,原来老人家是耳背,难怪喊了几声都听不到。 只能加大音量,在老人家耳朵旁边喊话,这回老人家总算是能听到了,但跟这样的人沟通也费点劲。 通过好半天费劲的你问我答,丁珊珊也了解到,店铺为何会这样的原因。 原来,老头是这镇上的原住民,和老伴两个,一辈子无儿无女,年轻的时候,仗着手里还有点积蓄,便盘下来这个店铺,夫妻俩经营,一直这么过着。 可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生病,老太太年纪一年比一年大,在年初的时候,就得疾病走了,只留下老头一个人,孤零零的守着这个店铺。 现在他岁数大了,耳朵又不好,腿脚也不好,挪挪地方都费劲,以前老伴活着的时候,都是老伴在照看着店铺。 他偶尔帮着搭把手就行,过来买东西的人也不少,自从老伴没了,因为他耳朵听不到,腿脚不好,来这买东西太费劲,渐渐的,客人就不那么多了,都去别家买了。 所以他这卖的东西,都落灰了,门口那些破烂,他也没有办法清理收拾。 老人家知道自己一个人,无法支撑起这个店铺,就想把店铺卖了。 第189章 店铺买妥,原生家庭的伤害 再加上手里还有点余钱,也够他雇个人,伺候自己养老了,所以才想把这经营了一辈子的店铺出手,个中原因,着实让人觉得可怜又无奈。 因为这店铺稍偏一点,不属正街那种黄金地段的范畴,只差这一点的距离,价钱就便宜了不少,但面积却不小,里外一综合,外带店铺里这些东西。 老头说,他自己留着也没用,处理也处理不掉,就一起兑给丁珊珊好了。 连店铺还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一共要了350两银子,已经很便宜了。 看老人家的意思,这牌子挂出很长时间,都没有人上门问津,老人家自己早已经坚持不下去了,现在只想尽快把店铺出售。 如果丁珊珊想要讲价的话,应该还能讲下来点,但面对这样一位无儿无女,自己又身患残疾,还拄着一只拐杖的老人,丁珊珊真做不出还要压价这种事。 当下掏出350两银子,和老人家立了买卖手续,老人翻找了半天,也把房契交给了丁珊珊。 买卖店铺和买卖房产一样,只是叫法不同,都得去官家,也就是镇政府那里过明路手续,私下的协议是落程序的。 这点老头表示,镇上总共这点地方,做买卖的谁是谁,官家那基本都知道,也有备注。 他腿脚不方便,当初买这店铺的时候,都是老太太去过的手续。 他们家的情况,官家那里是有备案的,只要丁珊珊拿着两人写的买卖手续。 那上面他按的手印,他本人不去,官家也会给办手续的。 对这一点,丁珊珊没有怀疑,虽然还没过明路手续,但房契已经在她手上了。 在古代这块,房契是最重要的所有人凭证,有房契在手,任何人也不敢抵赖。 店铺卖出去了,老人身上,似乎释怀了些什么,还有些恋恋不舍,在丁珊珊的主动帮助下,收拾了些东西 得知老人家里住的,离这并不远,丁珊珊还好心的,帮着老人拿着东西,把他送回了家。 店铺已经是她的了,先拿把锁锁上,第一趟出门,这么痛快就买到合适的店铺。 已经很不错了,丁珊珊很满意,眼看磨叽磨叽,就快到中午做饭时间。 她带曦儿买了两个头花,又买了点时令水果蔬菜,赶紧回去做午饭去了。 他们回家时候,李博武和院里的工人,还热火朝天的忙着呢。 厕所那块地方,已经彻底被扒平填好了,李博武没跟着一起伸手,但也在院里。 正拿着毛刷,给汗血宝马刷毛,汗血宝马享受着他的关心,偶尔还会蹭蹭他。 一人一马的互动画面,既温馨又和谐,让丁珊珊不禁哑然失笑。 李博武对这匹马也太上心了,再这么下去,这马也能算是他们家的一口人了。 中午饭是曦儿跟着一起做的,别看孩子小,却在家锻炼的,什么活都会干。 除了力气稍差了点,打下手都不输于李博武这个成年人了。 丁珊珊不愿曦儿这么累,让她没事就自己玩去,但曦儿却说,她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每天享受着家里人的照顾,当然也要有所付出。 那一瞬间,看着曦儿稚嫩的小脸,那酷似李氏的容貌,丁珊珊忽然感觉。 如果李氏不是从小生在一个那样的家庭里,没受到正确的教导,被压迫的成为人形牛马。 刚一成年就被家里人卖了,彻底和她断了联系,到丁有才那,日子过得更惨,小的时候的她,也一定像现在的曦儿一样懂事? 曦儿有幸遇到她,脱离在丁家那样的生活,以后的人生,也还有希望。 但李氏却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34岁这一年。 即便在古代,她也还很年轻,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没了。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都是不可逆转的,真的是可悲。 压下心里的一时感触,丁珊珊赶紧专心做饭,午饭做了炸肉丸子,宫爆鸡丁,肉炒卷心菜,还拌了一个家常凉菜,外加一大盆杂粮饭和一盆鸡蛋汤。 家里每天的午饭,都是非常丰盛的,吃饭的人口也多,饭菜出锅,先留出够李博文,李博宏,还有张老大他们几个吃的,放进饭盒里,其他的上桌,她,李博武和曦儿三个吃。 丁珊珊边吃饭边想着,时间过得真快,眨眼过了这么久,又到李博文开工资的时间了呢。 吃完午饭,李博武就要给李博文送饭去,却被丁珊珊拦住了。 他们吃饭的时候,工人也回去了,一会儿工人来干活,还要李博武看着。 再说,有几天没回老房子了,老房子那边的青菜,应该全都长起来了。 她要去老房子那边,拔点菜回来,正好顺道,把饭菜给李博文捎去。 丁珊珊都这么说了,李博武只好不再跟他争,丁珊珊也没带曦儿。 让孩子在家睡午觉,想起李博文生怕她晒着,嘱咐过好几次了,让她出门带伞。 含笑撑起一把纸伞,拿着食盒出了门,一路往肉铺走去。 她记得,明天就是立秋了,天气却仍旧这么热,看来这秋老虎的威力。 就算换一个时空也不能减少,话说立秋以后,天气再下点雨,再进山的时候,还能采到蘑菇了呢。 这个活她爱干,小的时候,每年爷爷奶奶上山去采蘑菇,她都闹着要跟着一块去。 现在想起来还意犹未尽,那时候可爱去山里玩了,采一天蘑菇下来,大人都累得腰酸背痛,她强忍着累,也不说辛苦,就怕下次不让她去了。 竟都是上辈子的事了,离她很遥远了,好在这边的山货也很丰富,自从上次进山一次,丁珊珊已经把这事惦记上了,要不是没时间早就跑去了,在她看,那就是一座宝山,全指着这座山成全了她。 心里合计着,什么时候有时间再去一趟,搜刮一番,人已经来到肉铺面前。 知道家里天天都会送饭,远远的,李博文都发现了今天是丁珊珊来给他送饭。 第190章 嫂子想大哥了,这样的人,能处 虽心疼媳妇儿大中午的非得出来,但心里却涌上一股甜丝丝的蜜意,赶紧过来,把食盒接过来,“你怎么又亲自过来了?让博武过来就行了。” (大哥,你弟弟刚好不长时间,还不如你媳妇健康呢,见色忘弟真的好吗?) 现在正是他们约定吃饭的时间点,李博宏也从学堂过来了,刚好听到自己大哥这句话。 笑嘻嘻的说,“大哥这都看不出来,嫂子亲自来送饭,当然是想大哥了,想来看看你。” 见听了这话,丁珊珊脸色微红,也没有反驳,就是默认了。 李博文心下高兴,但也说了弟弟,“小孩子家家的,说话有点分寸,大人的事儿,你少跟着掺和,再敢乱说话,下次不让你嫂子给你带饭!” 被自己大哥训了,李博宏却一点不害怕,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带着笑,在自己的大哥和嫂子身上,来回流连,做了一个捂嘴的动作。 “大哥别生气,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下次我不说了还不行吗,不然嫂子该不好意思了。” 这次,连丁珊珊都瞪了他一眼,“你这孩子,你大哥说的是,没事赶紧吃饭,话说多了,吃饭该往肚子里灌风了。” 这会儿,肉铺就李博文一个人看着,因为有一家店铺要猪肉,要的挺急,还要求给切好,张老大就称完切好肉,亲自给送过去了。 回来就见丁珊珊已经送饭过来了,紧忙笑着打招呼,“弟妹来了,天天麻烦你做饭,实在太辛苦了!” 丁珊珊笑着应下,两人客套了几句,便打开食盒,把饭菜都端出来,放在案子上,让他们吃饭。 因为家里饭菜做得太好,也不愿意惹人眼热,他们吃饭的时候,都是在店面里面,外面人是看不到的。 丁珊珊也没急着走,在一旁找了张凳子,陪在李博文身边,等李博文吃完饭,她再去老房子收拾收拾。 要是还有时间,下午也许还能去店铺那里,整理扫除一下,先能干点是点,等家里的小仓房盖完,再让李博武跟她一块收拾就快了。 俩大老爷们外加一个半大孩子,饭吃的很快,饭菜天天很给面子的一扫而空,吃得干干净净。 丁珊珊和李博文又说了两句话,就想离开别耽误人家干活。 不想,在她走之前,张老大却拿出了五两银子,给了李博文。 “博文兄弟,到这个月,给你开工钱的时候了,这是你这个月的工钱。” 看李博文不明白怎么回事,没有接钱,他继续解释,“是这么回事,弟妹盛情难却,每天做饭都给大哥带,大中午也得过来送饭。” “吃的什么,这就不用说了,大哥心里有数,虽说咱们兄弟关系在这呢,但大哥也不是占兄弟便宜的人。” “这二两银子,就当弟妹的辛苦钱了,多少是这么个意思,是大哥的一番心意,你们两口子别嫌少就行。” 丁珊珊一听,这哪能行,做饭主动送来,是她心疼自己男人,自己张罗的,又不是人家要求她这么做的,哪能拿人家银子这么顶。 这钱他们要是接了,事儿办的就不地道了,以后李博文和张老大的关系,都没法处了。 不等李博文开口,丁珊珊赶紧把张老大手里的银子,给推了回去,“张大哥,你这么说就见外了,是我主动要做饭。给你们送来的,又不是你要求的,当初我当家的来这干活,讲好多少工钱,就是多少工钱。” “张大哥给的工钱已经不低了,你也说了,你们兄弟关系在这儿呢,要不我也是给当家的送饭过来,他们哥俩都得吃,不差多你一个人的一份,多抓两把米的事儿罢了,张大哥不用放在心上。” “情归情,份归份,这是两码事,这多给的银子我们不能收,张大哥只给当家的的工钱就好。” 李博文也接过来说,“大哥,珊珊说的,也是我心里想的,兄弟初到这儿来,日子过得难,没有任何人帮我,只有大哥向我伸出援手,这份情,兄弟一直记在心里,感激还来不及。” “现在兄弟日子缓过来了,不再过得那么拮据,我们兄弟间何故为了这点子吃食,还要这样客气,那岂不是太见外了。”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们兄弟,理应如此,大哥就不要想那么多了。” 见丁珊珊和李博文,话一套一套的,说的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了。 张老大本就语言组织能力不太好,让他杀猪砍肉,都没问题,就这人情往份上,有点让他头疼,还不愿意占人家便宜。 实在没办法,脸都憋红了,然后把银子拿出来一两,剩下四两,硬塞进了李博文手里,李博文不收都不行。 “咱兄弟之间,啥客气话都别说了,这些年你了解大哥,大哥不会说啥话,弟妹这份盛情,天天照顾我跟着吃口热乎可口的。” “大哥就不客气,厚着脸皮承受了,但这粮食钱,总不能让你们两口子搭上。” “工钱我就多给你算一两,就当买米面粮油菜了,按照弟妹给咱做的伙食,这一两银子怕是还不够,这你们两口子,还得搭点呢,但你们实在不收,大哥只能让你们少搭点了。” 见李博文还要开口推辞,丁姗姗也有这意思,张老大立刻把所有门都封上了。 “这点钱你们两口子要是再不要,那可真是难为你大哥了,谁家都得过日子,粮食也不是白来的,哪能总这么蹭吃蹭喝的,岂不让大哥成了吃人嘴短的小人。” 话都说这份上了,夫妻俩还能说什么?再说就过分了。 只能说,张老大不是个差事儿的人,这样的人,能处。 丁珊珊温和一笑,“既然张大哥这么说,我们夫妻也不再说什么了,但钱不常花人常在,以后咱们相处的日子,在后边呢。” 李博文对外人话不多,只客套了一句,“让大哥破费了,兄弟就不推辞了。” 第191章 三年两抱,不怕人的鸟 其实,自从李博文采到人参卖了钱,家里一夜暴富以后,张老大也没想,李博文会在他这干多长时间。 但就算李博文不在他这干了,自己拿钱做买卖干别的去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变淡,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一直都在互相帮助。 只是没见李博文有不干的意思,他也高兴,这两口子都是实在人,丁珊珊一个女人都一点不差事,他也乐意处。 又说了几句话,李博文转手,便把手里还没捂热乎的四两银子,交给了丁珊珊。 这点银子,现在对他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但也是他一个月的工钱。 李博文习惯性的,所有钱都交给媳妇保管,真有用到的时候,媳妇儿就会给他。 丁珊珊也自然而然地接过来,揣进了自己怀里,李博文身上,并非一分钱没有,是随身带着些钱的。 本来他不愿意带钱,说在身上带银子,干活时候不得劲,还是丁珊珊硬塞给他,让他在身上带着点,说是以备不时之需的。 平时家里的钱,全都是在丁珊珊手里,李博宏对眼前这种情况,都习以为常了,吃完饭抹抹嘴,跟自己哥哥嫂子还有张老大这位大哥,说了声,就回学堂去了。 只是张老大在心中暗暗想着,看来,博文兄弟现在是一点儿家都不当了,银子都不到手了,全给了媳妇儿。 眼瞅着人家家里,日子越过越好,心里也不禁想着,这丁珊珊真是旺夫,他要是娶了这么个好媳妇儿,也得宠着惯着的,放在心尖上疼着。 难怪李博文现在没等干完活,都一个劲儿的看天色,现在看来绝对是惦记家里的媳妇,着急回家。 这两口子看着对方的目光,都如胶似漆的,天天这么腻歪,感情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八成离三年两抱,应该也不远了。 丁珊珊跟李博文说了几句话就回了老房子,果不其然,这里平时没人来,之前翻开的菜地里,种的几样青菜,都已经长满园了,青绿青绿的一片,也没被人偷。 丁珊珊今天打算,把这些菜全都拔下来,放进平台里,够吃一段日子了,韭菜池子和芹菜池子就没动,就放在这种着,来年开春才能发芽,长出新的来。 然后过个几天,算算日子,也该种秋菜了,这茬秋菜长起来以后,就用来腌酸菜,合计一下,这一家人都能吃。 怎么也得腌两缸才够吃,她就爱包包子,包饺子,自己本身也爱吃,到时候就可劲儿包馅吃,再多放点肉,让一家人过足了包子饺子瘾。 都收拾完,离开之前,丁珊珊扫了一眼,在土堆旁边儿,发现的那几颗辣椒,还好好的长在那,而且又结了不少辣椒,随着微风吹动,还在向她来回摇摆着。 别看是野生植物,但做菜用味道还不错,这还能留着它,当然是拿走了。 小手一挥,把几棵辣椒秧,都给薅下来了,先扔进平台里保存,回去种在自家地里正好。 秋天打籽儿留起来,来年继续种,好吃当然得留籽儿。 看了眼老房子,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估计以后这里就没啥用了。 丁珊珊刚想起步离开,耳边只听见,扑啦啦一声响,一只长着翠色羽毛的小鸟,竟很自来熟的,落在了她的肩头上。 鸟儿小眼睛一眨一眨的,还在看着她,这就让丁珊珊奇怪了,天上飞的野鸟,应该都是怕人的?这鸟怎么还爱主动往人身上落呢。 抬手试着去抓它,小鸟也没有躲避,把鸟抓在手里以后才发现,小鸟的脚上绑着一个纸条,丁珊珊有些疑惑,把纸条拆下,打开来看了一遍,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这翠色的小鸟,是玄天圣教专门训练培养,用来通信用的,等于另类信鸽。 现在的她还不知道,这种翠鸟极其聪明,皮毛艳丽漂亮,除了不会说话,和鹦鹉有相同的智商。 别看小鸟儿体积很小,只比麻雀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前体能和耐力,都比信鸽要好几倍。 信鸽需要飞三天的路程,它两天就能到达,准确度也比信鸽好。 在必要的时候,训练成功的信鸟,还知道躲避天敌,有的信鸟更变态,连有人四处搜寻时都知道躲起来不出来。 如此珍贵好用的通讯工具,在古代基本快要逆天了,当然不会烂大街,数量十分稀少,且非常不好捕捉。 即便捕捉到了,也很难培养训练,几十只鸟中,也不一定训练成功一只,即便在玄天圣教中,这信鸟不过十数只,是很珍贵的。 通常都是教主和四大护法,八大使者之间,相互通信才可以用,再低一等的教众,用的只是信鸽。 这只信鸟的主人正是孙乾,他本人也只有这么一只信鸟,是孙乾放飞了这只鸟,过来给她送信的。 先说他已经把教主吩咐的事情办好了,现在正在定州城,他回去这两天,教内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已经联络好了。 教内聚会的时间,就定在10天以后,还特地告诉丁珊珊,如果收到了信,让她写封回信回来,再用这只信鸟送回来,这信鸟找得到自己的主人。 了解是这回事,看着还落在她肩头上,偶尔看看她,偶尔啄几下她衣服的小鸟。 丁珊珊没急着写回信,而是从平台里,拿出给家里几个孩子准备的小糕点,碾碎了一块儿,喂给小鸟。 小鸟许是飞了这么远的路,也饿了,很是配合,像是很喜欢这糕点的味道,直接落在丁珊珊手里,啄啊啄,直到手心里的糕点屑,都被吃光了。 丁珊珊想了想,还弄了点清水出来,盛在手心,喂它喝了点水。 看小鸟吃饱喝足,丁珊珊这才写了回信,信中的意思,大致告诉孙乾,她收到信了,在聚会的当天,会赶过去的。 然后把信用原来绑在小鸟腿上的线绳绑好,把小鸟放飞了。 这鸟在飞走之前,竟然还亲切的在丁珊珊脸上,蹭了两下,像宠物在撒娇一样。 第192章 过完手续,都撑到了 然后才拍拍翅膀飞走了,让丁珊珊都感觉到一阵惊讶,这鸟也太聪明了。 不禁摇摇头,往自家方向走去,心里合计着,这鸟这么聪明,如此通人性,送个信儿啥的又方便。 以后看能不能,让孙乾给她也弄一只,不送信的时候,还能养在家里,当个观赏宠物啥的。 从肉铺离开时,食盒已经被她拿走收起来了,回去她没打算再去肉铺。 看着天色大早,从另外一路去了所谓的镇政府,也就是官家那里。 这里算是镇上唯一的法律机构了,反正谁家有大事小情,买卖什么的,全都来这过手续,上次李博文拿着房契过手续,来的也是这儿。 的确按照老人家说的那样,一提这间铺子和老人家的情况,主办这事儿的人员都了解。 古时候,这方面查的不是那么严,还是挺通人情的,了解情况以后,更不用好几天的时间去核实,丁珊珊很快就把手续办好了。 以后这家铺子,就是她名副其实的产业,手里有房契就是证明,手续办的如此痛快,导致办完手续以后,天色竟还大早着。 家里的工人,有李博武看着,她回去也没啥活,丁珊珊索性就去了铺子里,想先下手收拾点。 铺子还和上午走的时候一样,门口一大堆破烂,她想先把这堆破烂,全都搬进屋里来,能回收的,就回收成金币,回收不了的,也先放在平台里,找个没人的地方一扔,免得用人工倒腾费劲。 但没想到,门口这堆破烂,非常给力的,都能回收成金币,连扔一趟的麻烦都省了。 且屋里老人家一起连铺子卖给他的东西,有些能回收有些就回收不了,丁珊珊只能先把东西收到一旁堆着。 拿出扫把,戳子,还有抹布啥的,把整间屋子,扫扫灰,拿抹布大致擦了一下,就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这还得说,她手脚麻利干活快。 趁着太阳没下山,丁珊珊锁好门先回家做饭,铺子也定下来了,虽不在正街上,但颇合她心意。 买卖分人做,她相信,到了自己手里的买卖,再推出一些款式新颖,且不算贵的衣服,各样类别都包含在其中,受众人群多,一定会被大众接受的。 丁珊珊回家进院时,太阳刚落山,李博武和院里几个工人,还在忙着呢,记得她走的时候,只一上午的时间,厕所刚铲平,但这下午回来,就见小仓房都起了一半了,估计明天再一天的时间,就全都能干利索了。 看李博武热得,满脑袋是汗,跟着忙活,几个工人顶着太阳干活,也满头大汗。 曦儿小丫头还懂事的,知道在屋里盛水出来给他们喝。 因为天气太热,丁珊珊晚上就不想做那些热乎乎的饭了,要不也吃不下去。 就擀一顿,清凉爽口的过水面条吃好了,他们也好久没吃了。 说干就干,丁珊珊找出围裙扎上,把袖子挽起来,从面袋子里,盛出一大盆面,擀面条的面,用凉水和,会更劲道好吃,所以她直接用缸里的清水和面。 里面还放了点盐,这样更能增加面的筋性,擀出来的面条更好吃。 把面合在一起后,揉成一个面团,醒一会再揉一遍,这样反复几次。 才能把面揉到最佳状态,擀出来的面条才好吃,趁着醒面的时间。 丁珊珊拿出了一大块肉,剁成肉末,又拿出了些大酱,还有葱姜蒜什么的。 一会炸半盆肉酱,再有点咸菜酱,小葱,青菜啥的,一人荷包一个蛋。 切一盘猪头肉,来个清爽够味的拌三丁,就是一家人的晚饭了。 在丁珊珊回来的第一时间,曦儿小丫头就进屋,跟着一块儿烧火洗菜什么的。 姐俩在屋忙着,外面是李博武和几个工人一块忙着干活。 李博宏上学,李博文也就快下班回来了,一家人的生活,充满了忙碌和希望。 既然晚上吃的是面条,不适合留到明天,丁珊珊就没带第二天早上的份。 平台里有现成的馒头,便打开另一口锅,给李博文炒了两个菜,放进平台里。 明天早上,拿出来就能给他吃,晚饭端上桌的时候,那哥俩像掐着点一样回来。 李博武也让工人们回去了,反正明天一天,肯定能干完。 丁珊珊提前就担心一家人吃的多,面条少了不够吃,所以连盆带水泡着的面条。 总共弄了两大盆,外带用中号小盆儿,装的大半盆丁珊珊牌密制浓香肉酱。 一家人一向视丁珊珊做的饭为美味,做啥吃啥,忙了一天,该饿的都饿了。 个个抱着饭碗吃,连丁珊珊自己都算在内,最后,两大盆面条,还有各种菜肉。 愣是啥也没剩,吃的溜光,连半盆肉酱都没了,大家一个个吃的,肚子溜圆。 嘴巴带油,李博宏更是夸张的拉着曦儿,小哥俩在院里走了好几圈了。 说嫂子做饭太好吃了,都赶上御宴了,再不走几圈,把他撑的,都不会走了。 也得把妹妹带出去遛遛,妹妹今晚也没少吃,撑得肚子比他都圆。 不好好消消食,晚上睡觉的时候,是会肚子难受的。 丁珊珊被他说的无奈一笑,都告诉他们了,不要吃那么多,喜欢吃下顿再做。 也不是什么稀罕饭菜,想天天吃都行,可这两个孩子,就是管不住嘴。 屋里的几口人,边收拾碗筷子,丁珊珊和他们说了,今天已经买好了商铺的事。 白天各有各忙,都没有时间,只有晚上这会儿,跟他们说了。 李博武从前腿不好,都没出过门,这是最近腿好了,才把镇上的路摸熟了大概。 他没太关注过那块地方,但李博文这几年,却把镇上已经摸透了,觉得丁珊珊眼光可以,那块地方,买的也不贵。 他不想媳妇儿太累,他们家现在的生活还过得去,不图大富大贵,挣多少钱。 买下这么个小店面,然后做点小买卖,维持一家人的营生,还是富富有余的,又有李博武帮着忙活。 第193章 起来晚了,很快会有小侄子 不然,家里有两个孩子要照顾,还要忙着一个店铺,珊珊也才是个小姑娘。 这么多事情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非把她累坏了不可,他怎么能放得下心。 这么一来,店铺有着落了,他在外边活干的也放心,不必再分心顾着家里这边。 现在小哥俩自己那屋就能洗澡上厕所,没啥事儿了,俩人就回自己屋了。 曦儿在这熟悉了几天,也不觉得陌生了,渐渐把这当成自己的家,和丁珊珊说,她以后可以自己睡一间房,不用再和姐姐,姐夫睡在一起了。 孩子能这么快适应,是丁珊珊乐见的,晚上亲自过去帮她把被铺好,陪了她好一会儿,确定曦儿困了想睡觉,一个人没害怕,才帮她吹灭了蜡烛回了自己这屋,又恢复到两口子一起睡的空间。 丁珊珊就把今天收到孙乾来信儿,让她10天以后去定州城的事和李博文说了,提前她和李博文两人都商量好了,不想让家里的人跟着担惊受怕。 玄天圣教的事暂时没想告诉李博武,李博宏和曦儿小,那就更不用说了,反正那些家伙也不是经常来,这种事儿,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重危险。 家里的孩子们,也不是必须知道不可,如果真有必要的时候,再说也不晚,对这一点,两口子想法一致,这件事儿李博文早就心里有谱。 定州城那里,怕是得再去一趟,他当然不放心媳妇一个人去,老张大哥那,只能再说一声了,反正他每个月有两天假期,就当休假了。 然后两口子又商量着,丁珊珊想要找砖窑里的新砖,看能不能回收的想法,李博文当然支持媳妇,今天晚上天色也晚了,两人就定明天晚上偷摸去试试。 今晚两人聊了不少,都是家长里短的事,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处在热恋中的男女,看着对方,眼里都能开出花来,总有说不完的话。 面对媳妇的时候,李博文话多的不得了,根本看不出来之前沉默寡言的样子,丁珊珊也向来善谈,天天晚上,两口子都要趴在被窝里煲好久的情话粥。 想着马上就要有自己的生意了,丁珊珊上辈子身为服装设计师的灵感爆棚,在李博文都睡着以后,还闭着眼睛沉浸在自己的设计灵感之中。 在平台里购进不少各种各样的布料,把店铺里的款式,融合了自己设计的元素,设计出好几款设计图来。 然后按照图样在平台里勾画选项,一套套衣服很快如同雪片一样被做了出来,衣服做的多,剩的碎布就多,各种各样漂亮的绣花鞋和布袜子,也越积越多,丁珊珊越干越起劲。 一个人闭着眼睛躺在那忙活了小半宿,最后实在感觉精神体力都透支了,才不得不退出狂做衣服的状态,本能开始循环修炼天罗心经,瞬间睡了过去。 导致第二天早上,李博文醒来的时候,她还有些没睡足呢,迷迷糊糊的,还知道把馒头和菜拿出来让他吃,然后自己竟然翻了个身,又睡过去了。 李博文有些诧异,昨晚两人是一起睡的,因为他每天这个时候起来上工,珊珊不是都养成习惯和他一起起床了吗?每次都挺精神的,怎么今天困成这样? 看了看,确定媳妇睡得很熟,轻轻给给丁珊珊盖了下被子,然后悄悄的拿着吃的,去了厨房,尽量不弄出任何响动。 而且见丁珊珊一点没有醒的意思,特意从自己的早餐中,留出了一份,送到西屋去给李博宏。 跟两个弟弟说,丁珊珊睡得正香,谁也不许吵她,让李博宏吃完,自己去上学,尽量别弄出什么动静来,打扰了他嫂子睡觉。 就算工人来干活,也让他们等一会,工资照给他们开,就是不许打扰珊珊睡觉,李博文是把媳妇睡觉放在了第一位,嘱咐完了两个弟弟,才出门上工去。 大哥都这么说了,李博武和李博宏,当然不会去吵丁珊珊,李博宏边吃着馒头和菜,还边不解的对自己的二哥说,“二哥,你说嫂子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晚?每天从来没这样过啊。” “大哥还那么小心,说不能吵醒嫂子睡觉,是不是嫂子身体不舒服啊?那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嫂子?” 李博宏还小,只是单纯觉得不太对劲,关心自己的嫂子,但李博武毕竟是个大人了,想法当然就多。 瞟了李博宏一眼,说道,“你没听大哥说吗,说嫂子睡得正香,让我们不要去吵醒她,嫂子要是身体不舒服,大哥就不会这么说了。” “你放心,嫂子不会有事的,我们听大哥的就是,说不定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很快就会有小侄子了。” 理所当然的,李博武就把丁珊珊早上起不来一直睡着的原因,想到了那方面上,应该是嫂子昨晚和大哥………太累了,所以才睡到现在的。 这也没毛病,搬到新家这么长时间了,两人是夫妻,早就有了私人空间,这不是很正常吗?拖到现在才圆房都很委屈了。 倒是李博宏毕竟还小,有些似懂非懂,没太明白李博武的话中之意,但从自己二哥的语气中也听出来,这应该是好事,就也没再多问。 吃完饭,背着书包上学去了,现在他在学堂学习的成绩,已经排到前三,崔先生特别喜欢他。 没有那个讨厌的孙大胖,再经常找他麻烦,现在学堂的同学们间,气氛都好多了,大家都不会吵架打架。 而且之前和孙大胖一起,经常欺负他的那两个孩子,也从不敢欺负他,恨不得见到他都要绕着走。 李博宏以为,这两个孩子,是被他嫂子给打怕了,又得了他们家父母的嘱咐,所以才不敢再招惹他的。 其中的确有这个原因,但李博宏不知道的是,孙大胖家失火,一家都被烧死的原因,并不是意外那么简单。 说白了就是,一场大火,孙家连房子带人都被烧了个精光,没人找得到证据能证明下手的人是谁罢了。 第194章 懒娘们睡过头了,规划装修 哪个人都长脑子了,李博文平时都凶名在外,之前两家又闹了那么多矛盾,差点没打到官家那去,俩孩子在学堂还打架了呢。 然后没过多久,孙家就出了这事,别人不可能不怀疑到他身上,但也就只是怀疑。 孙家人都没了,官府都草草结案,谁都不会找这份晦气,给自家惹麻烦上身,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那两家人知道这样的消息,哪还能不好好嘱咐自家孩子,以后千万不能和李博宏对上,不然都有没命的危险,连家里人都要受牵连。 老孙家的事儿就是个例子,如果不是实在镇上教书,崔先生是第一好的,别家先生比不上,他们都恨不得,要把孩子转到别地方上学,远离李博宏这个,惹不起的刺儿头。 被家长说的这么严重,那俩孩子再看到李博宏,当然恨不得躲着,连李博宏主动跟他们说话,他们都绕着走,生怕再惹了什么事。 话说,丁珊珊的确不负李博文所望,愣是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一觉睡得非常舒服。 习惯性的回身一看,身旁早已空了,被子都是冷的,屋里屋外都静悄悄的,一点声都没有。 再抬眼一看窗外,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丁珊珊顿时扑棱一下从炕上起来,立刻就精神了,坏了,她怎么睡了这么长时间,还睡的这么死。 连李博文起来都一点动静都没听到,也不对,她好像迷迷糊糊记得,她给李博文拿了吃的出来,然后实在太困,控制不住又睡过去了。 那李博宏岂不是没吃着饭?她平时不是这样的,不知今天是怎么的,可能昨天晚上熬的时间太晚了,下次可不能再这样了,实在不行定个闹钟也行,要总是起晚,这也太耽误事了。 边想,边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套上,头发都没来得及盘,只用发圈扎了个辫子,就开门从屋里出来了。 推开门,就看到家里干活雇的那几个工人,都在院里被阴凉的地方坐着呢,李博武还给拿了清水和水果出来,当客人似的招待着,他本人也跟着坐在一旁。 除此之外,曦儿小丫头怀里抱着一个玩具,也坐在小仓子门口玩着,把丁珊珊看的,都有些愣了,“博武,你们这是?” 看丁珊珊这是醒了,自己出来了,李博武立刻起身说道,“没事嫂子,是大哥临走的时候,说你身体不舒服,还在睡着,让我们别吵你。” “大伙要是干活有声音,你睡不好,既然嫂子好点了,那大家伙就干活。” 头前李博宏去上学后,李博武为了不吵醒丁珊珊睡觉,连捡完的蛋,都没往东屋厨房里送,在西屋搁着呢。 不止如此,听到曦儿的屋里有动静,还悄悄进去,把自己穿戴好的曦儿给领了出来,在西屋给曦儿找了点吃的,先让她对付一口。 嘱咐曦儿不要发出什么声音,吵醒了丁珊珊,曦儿很听话,吃了二哥给拿出来的点心,又喝了点水,对付个半饱,就自己抱着玩具,在院子里玩。 工人们过来想干活,同样被李博武压了下来,但他不好意思说,是为了让自家嫂子睡个好觉,只说丁珊珊今天不舒服,在休息,怕吵闹。 让大家晚一会儿干活,工钱不会少给他们的,还进屋端出了一些水果和清水,招呼大家。 清水暂且不说,水果也不是谁家都会买的,属于上等待客的东西,别说李博武还拿出了好几样水果,工人们都没啥意见,在阴凉地方一坐。 吃着水果,喝着水,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丁珊珊自然醒。 看李博武说完,工人们就开始张罗着干活了,丁珊珊满心的不好意思,为了让她睡懒觉,竟然让这么多人都等着。 不但李博宏没吃着早饭,连活都没让人家工人干,只能说,自家男人太心疼她了。 没去管工人们干活,丁珊珊赶紧把李博武和曦儿,都叫到屋里来,问了李博武,李博宏是不是没吃饭,空着肚子就去上学了,不行她现在做点先送去,不能让他就这么饿着肚子。 但从李博武口中得知,是李博文从自己的饭里,匀出来一些,给李博宏吃的,不用她再做饭送去了。 好,虽然李博宏没饿肚子,但说来说去,因为她这个懒娘们睡过了头,没起来做饭,李博文也没吃饱,既然这样,也就只能先这么着了。 一会中午早点去送饭就是了,时间都这么晚了,早饭就别做了,丁珊珊拿出几管营养液,三口人一人喝了一管,就解决了。 因着自家爷们早上饭没吃好,丁珊珊中午饭准备得早了些,也挺丰盛的,早早就给送了过去,还给张老大做了两双鞋和袜子。 大家相处着,本就该礼尚往来,不论东西多少,心意带到就好。 大约下半午时,院里的小仓房就完事了,这还得是耽误了时间,不然早完事了,丁珊珊付了工钱,工人离开以后,她和李博武大约收拾了一下,以后家里就多一个仓房用了。 看时间还早,丁珊珊把曦儿留在家里,门上好锁,就带着李博武出了门,两人一块来了昨天买的店铺。 买完这家店面以后,丁珊珊在心里,已经大约规划好了,该如何装修利用,内部也得做点改变。 这家门面,前面有很大的空间,大门居中,左右可以分为为成衣区和半成品区,还有放布料的地方,后面还有仓库。 以及平时,店家自己休息的地方,是一个小屋子,里面有一张双人床,应该是以前的老夫妻自己住的。 除此之外,桌椅板凳什么的也都有,地方不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是现在弄得有些破旧,落了些灰,要好好收拾清扫一下。 再买些新家具添在里面就可以,更方便的是,在休息房间的隔壁,还带着一个简易的小厨房,有锅有灶的,里面还有几个,前头住户留下来的碗,盘子,想在这做饭都可以。 第195章 立秋吃饺子哦,各有天赋 后面的仓库和小厨房,以及住人的房间,丁珊珊都没打算大改动,重新收拾一遍就能投入使用。 前边她预备做几个木头的柜子,还有售货台,这个也要木质的,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能想到的,都和李博武研究。 对这种事,李博武也不是太懂,但丁珊珊说的通俗易懂,意思他全都能明白,况且买这些家具的事儿,丁珊珊全都能用平台解决,方便快捷,速度也快。 铺子的基本框架结构不用动,还结实着呢,再使个10年8年也没问题,李博武帮着丁珊珊一起量尺寸,量好后,确定下来想要什么样的,这边丁珊珊就开始选购,下订单买东西。 还不忘按照外面牌匾的尺寸,定做了一块带有李记衣坊字样的红木牌匾,字体是她亲自选的,很大气磅礴。 后面的小房间里,床和衣柜,桌椅板凳,全换了新的,这些旧的理所当然的回收进平台,变成了金币。 两人就这样,一样一样的换东西,忙活了好一阵,还剩点结尾的没收拾完,但也不能再弄了。 今天正好是立秋,丁珊珊就想回去一家人包顿饺子吃,这里倒是有秋季立秋这个说法,但却没有饺子这种吃法,也没人会包,他们最多就是包包子这一种吃法。 跟这些古人提饺子,他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身为有现代灵魂的丁珊珊,依旧有着吃饺子的习俗,从小到大都有,因为她本身也喜欢吃,反正吃什么都是吃,还是包顿饺子吃。 叔嫂俩锁了门离开店铺回去,丁珊珊从平台里拿出了好几颗大白菜,打算今晚包白菜肉馅儿的饺子。 其实相对来比,她更喜欢吃酸菜猪肉的,只是现在没有酸菜,就只能先吃白菜的对付一下了。 家里该干的活干完了,没有旁的事,李博武就在厨房给丁珊珊帮忙,丁珊珊和好一大盆面,放在一旁。 李博武摘菜,丁珊珊就剁肉,人多干活快,一大盆闻着就香的猪肉白菜馅,很快就拌好了。 拿出特大号面板和摆饺子用的盖帘,丁珊珊把一大块面分成了四小块,一块一块的揉,李博武见状,也在旁边拿过一块面,跟着一起揉。 面全都揉好后也要醒一会,增加面的筋性,然后丁珊珊下面剂子,李博武也跟着学。 不过这个,他学的不是太好,揪的不是太大,就是太小,要不就是太长,不成型,啥样的都有。 最后觉得学不会,李博武也不献丑了,索性把揪坏的那些面剂子,全都揉在一起,留着丁珊珊一会再重揪一遍。 不过,别看李博武揪剂子没天分,但别的活干的那是相当不错,丁珊珊教了他一遍擀面皮,他就学会了。 一个个小面皮儿,叠在一起,圆溜溜的,像白玉小碟子似的,这回算是把丁珊珊的双手解脱了。 不然,家里吃饺子的人这么多,还都不会包,要是再不能擀皮,就可她一个人,擀皮儿时间久了,她手也受不了,这回李博武擀皮,丁珊珊就在一旁包饺子。 她包饺子速度还算不慢,但李博武擀皮儿更快,不一会,旁边就摞起一堆了,丁珊珊看着,便把面皮儿一张张打开。 “博武,你擀皮儿太快了,嫂子包不过来,你先等一会再擀,要不擀完都摞在一起,短时间内包不完,一会儿该粘了用不了了,那就白擀了。” 李博武看看,撂下了擀面杖,拿过一张面皮儿,说道,“嫂子,我也跟你学着包饺子,家里吃的人多,要不你一个人也忙不过来。” 丁珊珊正有此意,“行,那我教你,其实包饺子是很简单的,没啥难度,只要掌握住窍门,很容易学,把这个边捏住了,别抠坏了就行。” 说着,丁珊珊就边包饺子,边告诉李博武,手该怎么拿,该怎么捏,捏完第一遍以后,再把饺子边捏一遍,才包的结实,煮的时候不容易开。 李博武学的也很认真,但这包饺子,他同样天赋也不咋地,包是能包上,应该也漏不了,但饺子却包的不咋好看,比丁珊珊包的差多了。 那饺子一个个,东倒西歪的,往那一放,立都立不住,包的速度还贼慢,那丁珊珊也不嫌弃,只要能包上就行。 好看赖看的,吃到肚子里还不都一个样,只要他能对付上了就行,要全指着她一个人,以后可有的她受累了。 两人包饺子,统一都没想曦儿能帮上忙,但曦儿一直站在一旁,看着自己姐姐和哥哥忙着,也想跟着伸手。 就把手洗干净了,过来说道,“姐姐,我看包饺子也不是怎么难,我应该能学会,我也跟着一起包。” 看着曦儿很想动手的样子,丁珊珊不会打消孩子的积极性,对她淡淡一笑,“好啊,那你就试试,包不上也没关系,姐姐慢慢教你。” 曦儿点了点头,冲丁珊珊一笑,露出一排小白牙,立刻拿过一张饺子皮,学着丁珊珊和李博武的样子,拿着小勺,盛了点馅,均匀的压在饺子皮中央。 然后两边饺子边对折一捏,两边再掐出了一些褶,很快,整个饺子就包好了,小饺子包的圆润漂亮又饱满,像个小圆宝似的。 饺子边上的褶皱,分布均匀,一面三个,小褶儿掐的特别漂亮,不亲眼所见,丁珊珊都很难相信,这是一个9岁的孩子包出来的饺子。 在现代的时候,八九岁的孩子,那还是祸害人的年纪呢,不给父母添乱都不错了,哪有会干活的,最多就是帮父母收拾桌子捡碗,扫扫地,那就是好孩子了。 曦儿把手中的饺子,给丁珊珊看,“姐姐,你看我包成这样行吗?” 丁珊珊笑着夸奖,“非常好,曦儿可真是有天赋,这饺子包的真漂亮,像元宝似的,一看就是发财的小手,包出来的,比姐姐包的还好呢。” 得了姐姐的夸奖,曦儿特别高兴,再拿起了一个饺子皮儿,继续跟着包。 刚才还是第一个,不太熟练,接下来越包越熟练,曦儿包饺子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第196章 以后还吃,夜探砖窑 小丫头包的饺子,不止颜值高质量好,速度还快,和丁珊珊这个大人都能不相上下。 这回李博武一个人擀皮,供她们两个人包正好,三个人配合融洽,没一会儿,就包满了一盖帘的饺子。 但家里这些口人又都能吃,这饺子怎么也得包三盖帘才够,万一煮多了也没事,留起来明天吃就是,重要的是不能包少了不够吃。 等李博文和李博宏哥俩回来的时候,热气腾腾的饺子正好出锅,但现在这天气,吃着有点热。 出锅后,丁珊珊把所有饺子,都用冷水过了一遍,冷水过一遍的饺子,第一好处,就是馅熟得更透,第二好处是放在盘里不粘盘。 反正老一辈人都是这么说的,在她这儿,主要还是起到一个降温的作用。 看到家里晚饭又有新花样,李博宏顿时眼睛一亮,噔噔噔的跑过来,“嫂子,这是什么呀?是你新想出来的吃法吗?” 不等丁珊珊回答,曦儿立刻眨巴着大眼睛,跑过来说道,“三哥,姐姐说这叫饺子,是用面皮包着馅做成的,然后放在锅里,用水煮熟了就能吃了,我还跟着包了不少呢,姐姐还说我有包饺子的天赋。” 见曦儿一脸等着他夸奖的样子,李博宏立刻配合的夸赞,“是吗,那曦儿真厉害,比三哥厉害,三哥都不会包饺子呢。” 李博文回来也看到了放在桌上,一盘盘白白胖胖的饺子,目光中划过一道温柔,上前接过丁珊珊手里盛出的一盘饺子,放到了桌上。 “珊珊,这食物繁琐难做,你一定忙了好长时间,才做了这些饺子。” 丁珊珊对他一笑,“包饺子是有点费事,但也没忙多久,博武和曦儿都帮了很多忙,一个擀皮快,一个包饺子快,不是我一个人忙的。” “你们刚回来,快洗洗手过来吃饭,今天是立秋,所以我做了饺子,你们尝尝看好不好吃,好吃以后再做。” 李博文点点头,和李博宏哥俩收拾好自己,大家围坐在桌前,丁珊珊在每人面前都摆了一大盘饺子。 自己首先夹起一个,沾着碗里的酱油咬了一口,顿时汤汁四溢,白菜和猪肉馅的鲜香味,沁入口中,实在太好吃了。 虽然这段时间,她也做了好几次包子,本质上,同是带馅儿的食物,但在现代人的思维里,包子总归和饺子,还是两样食物。 且包子是发面蒸的,饺子是死面煮的,味道什么的也不一样,她好久没吃过饺子了,觉得好吃的不得了。 赶紧对大家说,“大家别看着了,赶紧吃啊,蘸着碗里的酱油,很好吃的,你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加点醋,或者香油什么的也行。” “就是咬第一口的时候小心点儿,别被里面的汤水烫着了,刚出锅的饺子,虽然用冷水过了一遍,表面不热了,但里面还是有些烫。” 看丁珊珊已经开吃了,大家赶紧按照她的吃法,各自夹起面前盘子里的饺子吃。 饺子过了一遍水,面皮有些滑,曦儿小丫头手劲小,还有些夹不住,但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把饺子夹进了碗里,咬下一口,顿时被这美食征服了。 其他人也一样,尝到了饺子的滋味,一家人都觉得,这种食物的确非常好吃,托丁珊珊的福,以后家里又多一样好吃的食物了。 李博宏眼睛瞪得滚圆,连连点头,嘴里还吃着饺子,“嫂子,你真厉害,什么吃法都能想出来,这个什么饺子的真好吃,跟别的食物都不是一个味,我以后还要吃。” 曦儿也点头,但她嘴巴塞得满满的,已经腾不出空来说话了,一会功夫就吃了好几个,可见对饺子的味道有多满意。 李博武吃着碗里的饺子,心里想着,还好今天嫂子想的周到,饺子做的多,不然大家都这么爱吃,还真不够吃呢。 李博文也在吃,心中大加赞美丁珊珊的手艺,偶尔还腾出手来,为丁珊珊夹菜。 一顿饭下来,一家人吃的饱饱的,饺子也没剩多少,这都是家里的常见现象了,收拾完,李博武和李博宏回了自己屋,曦儿也回自己房间了。 等过了一阵,天色彻底黑了,李博文和丁珊珊,去西屋跟李博武说了一声,他们有事要出去一趟,让他过去陪曦儿一会,别一会孩子找不到他们害怕,就趁黑离开了家。 这一趟的目的地,当然是镇上稍偏远地方的一家砖窑,丁珊珊是不知道砖窑在哪的,这个李博文知道,他早都打好眼了。 趁着夜色,两口子运足轻功,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了砖窑,其实,砖窑就是一个烧砖的地方。 因为从事的工作有一定危险性,天天摆弄火,除了灰就是土,一般都建的离居民聚集地,都有点距离。 平时除了家里修工垒垛的才会来这买砖的,基本都没啥人来,晚上也就留个打惊的在这看着,砖别被偷了就完了。 这样的人,两口子根本不放在心上,悄悄来到一堆烧好的新砖垛旁边,看着码得整整齐齐的一垛砖块,丁珊珊二话不说,小手一伸搭在一块砖上。 只见这块砖立刻消失不见了,丁珊珊对等在一旁的李博文一点头,悄声说,“能回收,这个一块砖,也是20个金币。” 李博文点了下头,其实按照两人本来的计划,既然确定了新砖能回收就应该离开了,但望着眼前,至少有十来垛的砖块,整整齐齐的摞在那。 在丁珊珊眼里,这些都是华丽丽的金币,价值不亚于金山银山,想法和现实总是有一定差距的,让一个人守着金山银山,不伸手去捡而离开,她根本就迈不动腿。 既然如此,依着丁珊珊大小姐的性格,肯定是得,有砖能收只须收,莫待无砖空后悔了,何必自己难为自己,对不对? 和自家男人四目相对,两人都从彼此眼中,看出了各自和对方相同的想法,那代表着李博文也是这么想的。 第197章 偷转上瘾,一块没剩 李博文的确没有走的打算,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经过了多次的生活实践验证一再证明了,这两口子绝对属于同一种人。 丁珊珊立刻打定主意,踮起脚在李博文有意低下身子的配合下,在自家男人耳旁,咬了几句耳朵,如此这般一说。 李博文痛快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然后身形如鬼魅一般离开这里,办他该办的事儿去了。 原地只剩丁珊珊一个人,小手一伸,只见一摞砖块,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刷刷刷的消失不见。 但平台回收,必须要一块一块的来,不能一垛一垛的来,多少要浪费一点时间,最长不过10多分钟,这一垛砖,就被回收完了。 丁珊珊检查过,这一垛砖块有500块,目前整个砖窑出品的成品砖,一共有8垛,毛坯不能回收不算,一垛砖500块,八垛就是4000块,回收一块20个金币。 今晚上这8垛砖都回收了,她就能进账8万金币,想到这,丁珊珊双眼都冒光,今晚这一票儿干的相当大啊,这8垛回收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事。 在丁珊珊向第二垛砖进发之时,李博文的身影,也出现在了面前,对丁珊珊一点头,代表事情办妥了,两口子不用过多语言交流,开始专心回收砖头。 其实刚才丁珊珊也没说别的,只是让李博文去,把看着砖窑打惊的人给弄睡过去,不然她怎么好放心回收砖呢。 但这是人家砖窑辛辛苦苦烧出来的,他们用来换金币,能得不少好处,当然不能就这么给偷走了,损人利己,伤害他人利益,这缺德事她不能干。 这一点,丁珊珊采用了老套路,依旧是把砖收走,按照砖的价值把银子留下,李博文说,砖窑新烧出来的红砖,平均价格是一文钱两块。 这八垛红砖,一共4000块,就是2000文钱,也就是二两银子,上次二人去李员外家,扣了那半宿旧砖,她还给扔下一两银子呢。 这二两银子对他们现在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带来的利益却是不可限量的,然后,丁珊珊就把这几垛砖,都当成自己花钱买的,回收起来更加顺畅。 李博文就在一旁陪着,看着通过媳妇的小手,一会的功夫就消失掉一垛砖,面容表情非常之淡定,只一个多小时,原地的8垛砖,就全都没了。 两口子相视一笑,身形一闪,快速的离开已经变成空地的砖窑,也就是正在烧着的砖太烫手,没法回收,不然按照这两口子的个性,兴许没出窑的,都得给回收了。 这离开砖窑以后,李博文还有些意犹未尽,“这镇子小,砖窑也只有这一家,别的地方有砖窑,离咱们这也远。” “不然今天晚上,咱就把砖窑里的砖全都回收掉,反正留下了银子他们也不吃亏,左不过这砖他们也是要卖的。” 丁珊珊被自家爷们这想法都给逗乐了,她可不可以把这种现象当成,李博文现在被她给带的偷砖都上瘾了? 反正也不算偷了,他们走之前已经把钱留下了,至于第二天,砖窑里会传出什么事来,那就不归他们操心了。 的确像丁珊珊想的那样,第二天打惊的一觉醒来,发现砖全不见了,且一点痕迹都没有,就跟从没出现过一样。 那可是整整8垛砖,就这么不翼而飞了,顿时就差点吓尿了裤子,这砖窑不是他的,他就是一个给人半夜打惊的。 人家烧砖的师傅忙了一天,晚上回去休息以后,就是他上班的时间,这活也没啥难的,在这看着不丢东西就行。 他都在这干两年了,一直以来都好好的,砖一块都没丢过,可这一晚上八垛砖都没了,一块没剩,就算把他卖了,也赔不起人家啊。 正当打惊的,如同遭了晴天霹雳,浑浑噩噩回了自己休息的小屋时,才发现他昨晚睡着的床头,放着一个袋子,袋子下面,还压了张纸条。 他确定这不是他的东西,赶紧手忙脚乱的,拿过来一看,纸条上只写了几个字,“等价交换,买砖的钱”。 然后他赶紧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赫然放着二两银子,正好是那8垛砖的钱,打惊的开始一愣,随后心里便明白了什么。 擦了擦脑门上急出来的汗,虽然心里有些生气,哪有这样的,大半夜跑来偷东西,还用这种方式给钱,但好歹算放下了点心。 因为之前李员外家,一夜之间就丢了扒马厩旧砖的事,虽然知道这事儿的人不多,李员外口风也紧,但刚好这打惊的,就了解点内幕。 知道那砖是怎么丢的,而且对方还把钱留下来,小偷也算是雅偷,那时他就想,自己看的这块砖窑,不会也出这事儿,还担惊受怕过几天。 后来一点点的,看啥事没有,砖也没丢过,也就没把这事儿放心上,现在看来昨晚光顾了砖窑的人,正是用这种方式,“买”了李员外家砖的人。 用同样的手法,把这八垛砖给弄走了,至于怎么在能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悄无声息的把这么多砖弄走,他不得而知,想也想不通,好歹把银子留下来。 但这事他也得告知老板,看看老板想怎么处理,不然以后,万一总遇见这样的事儿,他这小心肝受不了,早晚会被吓死。 后来,当砖窑的老板得知了这件事以后,并没有怪打惊这人,因为李员外家丢砖的事儿,他也是知道的。 既然来“买”砖这人,本事这么大,想来“买”砖,当然不是雇一个普通人,能看得住的,何况对方又出手颇为大方,多给了他钱。 本来他砖窑里的砖,对外出售的标准价钱是45文钱一块,对方还是按5文钱一块给的,要不这砖烧出来他也是要卖的,能卖价高他挣得就多,当然比卖价低要好。 要说,这砖窑的老板也是个心思活跃的人,不但没责怪打惊的看护不利,还给了点压惊的辛苦钱,把人留在这里,继续帮他看着砖窑。 第198章 会做买卖的老板,装修完毕 然后又亲自给出了个招,专门写了张纸条,就压在那“买”砖的人,留给他们银子的地方。 纸条上写的文字大意就是,他是做买卖的,谁来买东西他都卖,欢迎任何顾客,这位来“买”砖的大侠,要是需要砖,又不想露面的话。 看需要多少,给他留下个数预定一下就行,他这边就日夜赶工,往出烧砖,而且他口风紧,保证不会外传这件事,不会对“买”砖的人,造成什么影响。 到时候他来拿砖时,把银子留在这就可以了,免得有人来预定砖,他准备好了以后,砖又被“买”走了,到了时间,他没法跟预定的人交货。 如果大侠愿意,他们也可以长期合作,他欢迎这位大侠随时来订购红砖。 不得不说,这位老板,是个头脑非常之灵活的人,竟想出了这么个办法,给自己留下了一个不露面的大主顾。 虽说一块砖只多赚了半文钱,但明显,这个“买”砖不露面的大侠,需要的数量非常之巨,就他这一份客户,都能垄断他几个月的销售量。 价钱上积少成多,为他多赚的钱可不是一星半点,这样的好机会,一下就让这位老板抓住了商机。 也成全了以后,丁珊珊来这里回收砖都已经顺脚了,和对方在好一段时间内,还真就成了没见过面的长期合作对象,但那都是后话了。 单说眼下,夫妻两人是趁大晚上出来的,回到家,基本也快小半夜了,李博武还在小卧室守着曦儿等他们回来呢。 曦儿小丫头身旁有哥哥守着,早已经睡熟了,丁珊珊赶紧让李博武回去休息,她和李博文也要休息了。 手里有钱,腰杆子就硬,这句话到哪都适合,这不,第二天收拾完,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以后。 丁珊珊和李博武带着曦儿,把家门一锁,全去了铺子,平台十分给力,缺啥就现买啥,保管价钱不贵,质量还杠杠的。 她大小姐刚有一笔丰厚的进账,现在更是不差钱,力求在几天时间内,把铺子装修完,然后就能随时开业了。 知道丁珊珊要装修铺子,这是大事,李博文就想请几天假,回来一起跟着忙活,不想媳妇和弟弟都太累,连曦儿一个孩子都用上了。 但丁珊珊却觉得,因为有平台在,买东西什么的都方便,基本不用搬搬扛扛,或是从远处往回运,这就节省了不少时间和人力物力,她和李博武两人就能忙的过来。 曦儿也就是跟着打打零,帮着忙活点什么她能干的零活就行,要不她和李博武都不在家,在外边一忙一天,把曦儿一个孩子自己扔在家里,她也不放心,还是一起领到店里去。 即是如此,何必还要让李博文再耽误工呢,就她和李博武,忙活忙活算了,就没同意让李博文请假,让他安心在肉铺干活就行。 李博文拗不过丁珊珊,只好同意了,但也说了,万一有什么事用得上他,就让丁珊珊去找他,他随时回来帮忙。 但这点活,又不用砸墙重盖房子,丁珊珊根本就没用上他回来,都是她跟李博武,外带曦儿一起忙活的。 小丫头也习惯了姐姐的神奇能力,已经见怪不怪了,有时候还觉得很有趣好玩,时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好几天。 这几天,除了照顾家里做饭外,三口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装修铺子上,进度也很快,在第四天的时候,终于大功告成。 铺子前头已经完全焕然一新,新的牌匾换上,铺子里摆上了崭新的衣架和台子,货架上放着一排排新的布匹,各种颜色的都有。 且无论成色和质量,普遍都比别的衣店里的要好许多,成品的衣裙样式,也新颖好看,都是丁珊珊亲自设计出来的。 在镇上居民平时穿着的款式上,稍微改动下,加了些其他简约元素,让衣服看起来更简洁美观,就是变得高大上了。 外加鞋子和袜子,甚至是女子用的手绢,肚兜,内衣什么的都有售卖,男款的衣服也很多,各式各样,和女款的半对半,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 唯一的缺陷就是,铺子不是守着正街,曝光率不是很高,这点丁珊珊早想好了,特意做了一个大大的广告牌,到时候开业了,放在铺子外门前,在胡同里,面向正街。 广告牌做的很大,只要从这路过的,基本都能看到被吸引,材质用的是纯木板,上面贴了一层油布纸,这种纸现在这里已经有了,只是用到的地方比较少,但出现的也不突兀。 上面画着颜色鲜明的图案,和男女各自一套款式新颖漂亮的衣服,还有丁珊珊亲自设计的优美字体标语。 “李记衣坊欢迎您的光顾,新店开业大酬宾,成品男女装,买一套送一套,店内另有购物小惊喜,各种礼品物件,包您流连忘返,欢迎大家前来选购。” 其实丁珊珊用的就是现代再普通不过的营销手段,立上一个好看的广告牌,再弄一个噱头,买一套送一套。 无论买不买的人,肯定都想进来看看,那名声就打出去了,顾客不就招揽来了,反正货比三家,进来看看又不花钱。 在古代这里,尤其是在这片小镇子上,目前还没有人用过这样的噱头吸引顾客,都是店铺开张,开门做生意就完了。 有好奇心是人的天性,看到便宜的东西,谁都想往里瞅瞅,相信这个做法,肯定会吸引了不少客人。 尤其是看到广告牌上画的衣服样式,进来一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成品男女衣服,买一套送一套,真的有这么便宜吗? 但这些,目前都是她的想法,衣坊开业这件事儿,暂时不着急,毕竟生意开业以后离不开人,她就要在家看着。 但再有两天时间,就到她与孙乾约定去定州城参见聚会的时间了,这件事儿必须得重视。 家里李博武要照顾两个孩子,做饭收拾家里的一应事情,就够他忙的了,要是再外带兼顾买卖,怎么也忙不过来。 第199章 偷摸上山,艺高人胆大 况且衣坊这事,从一开始都是她亲力亲为筹备的,李博武一个少年管不来,必须在她亲自上手,她只能先把这事落实了以后,回来再开业是最稳妥的。 看万事俱备,丁珊珊没有急着给衣坊开业的意思,李博文也是这个意思,李博武心里就知道,他们另有想法了。 但这种事,大哥和嫂子说他就听听,不说他也从来不问,就像之前家里来的那位孙大哥,说是大哥的朋友,后来忽然又走了。 嫂子和大哥与这个男人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大哥听到这个人来了都如此忌惮,但他也没问过。 他只要记住一点,嫂子和大哥永远会为这个家,为他们着想就行了,其他不需要多操心,真是个心思通透的少年。 家里啥活都安排完了,金币也回收了不少,暂时不用操心,还有两天时间才到定州城之约,这两天,丁珊珊怎么可能安静的在家里闲着,那是不存在的。 又一天早上,早早起来,丁珊珊没做饭,一家人吃的都是头一天晚上留出来的,因为她打算去山里转转,又不想让李博文知道。 不然李博文一定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去,又要耽误工请假陪她,所以,在李博文去上工以后,立刻嘱咐李博武在家看家。 把中午给李博文他们送的饭都留出来了,说她出去有事,会赶在天黑前回来,让他好好在家看家,中午别忘了给他大哥他们送饭。 李博武有些疑惑,嫂子要一出去一天,这还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呢,会有什么事儿呢?但也没问,只说让嫂子放心出去,家里他会照顾好。 李博文去上工的时间一直很早,这会儿,丁珊珊从家里出门也不算晚,在镇上有人的地方她不敢用轻功,只能用两条腿走快点。 但在远离镇上以后,丁珊珊为了节省在路上的时间,进山多淘腾点好东西回来,立刻就放弃走大路,一头扎进了旁边的小路。 这小路平时是没有人走的,除了个别实在舍不得那两个车费钱的,通常来镇上,都是花点车脚钱坐公租车来。 像她这种单凭轻功赶路,就比老牛跑的快的多的腿脚,估计除了武功深厚的自家男人,镇上也没别人了。 所以丁珊珊并不担心能遇见人,像撒了缰的野马似的,就这么用两条腿,以最快的速度,抄近道直奔上次李博文带她去的大山。 她模模糊糊记得应该是这个方向,大致上没错,直到到达目的地以后,万幸的还真没跑错。(敢情这是蒙的。。。) 但比起上次李博文带她用轻功赶路回家的时间,这次来的时间又缩短了不少,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功力,好像又精进了不少。 丁珊珊不太懂天罗心经的武功层次是怎么划分的,她只是感觉,通过那天晚上她设计衣服,熬的有点晚,睡得特别死,早上起来晚了的事以后,体内的内力就又增加了。 可能就是天罗心经又深厚了一层,反正功力越来越深厚是好事,不是坏事,现在先不想那么多,时间有限,抓紧进山才最重要。 这次进山丁珊珊可是有备而来的,她虽然不会像李博文一样搭弓射箭,但却把李博文平时上山打猎时,用的那把锋利的大刀带上了。 不会射箭她可以用刀砍,实在不行,还能用轻功飞过去把猎物抓住,或者一掌打昏过去,只要有本事,咋的也不能空手而归就是了。 小妮子信心十足,丁珊珊从小胆就大,从来不知道啥叫害怕,就这么一个人,沿着上次他们上山的地方,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山里走去。 上次上山的时候,丛林外围几乎没啥好东西,硬货都在大山深处呢,这她已经了解了,在外围没停留多久,直奔山林里面而去。 过来的头两天晚上,还下了点蒙蒙小雨,这也是她今天一定要来的一方面原因,现在立秋以后,蘑菇已经能吃了,只要下点雨,蘑菇长得是很快的。 除了开始进山的小路,一点点的越往里深入,和上次她和李博文走的路线已经偏移了,路上遇见的事物也不一样。 丁珊珊注意观察着四周,出现最多数的都是一片片的野山菜,有的野山菜好吃的,丁珊珊就多采点儿,那种味道一般的,采了点儿就没再去碰。 她挤出这点时间,来趟山里不容易,经过上次的大获全胜,收获了那么多好东西,这点山菜不过就是普通货色,已经不能满足她此行的目的了。 直到路上又遇见了几棵结满了野山梨的树,她自己先上树摘了一颗梨,在衣服上擦擦,咬了一口尝尝,皮儿薄汁多,酸酸甜甜的,味道特别不错,这个挺好,丁珊珊相中了。 立刻开启了摘果模式,三棵树上结的梨全都进了平台,然后才放过这几棵树,但这一次,不知是否与她不想再被吓一跳格外小心有关,倒是没遇过蛇。 搞得丁珊珊还有点失望,上次那顿蛇羹格外好吃,一家人还没吃够呢,李博宏香的差点饭碗都舔了,她只能一会再找找,看别处有没有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山林树木已经越来越密,杂草也越来越多,丁珊珊耳朵非常灵敏的听见,前面不远处,似乎有轻盈的脚步声。 微微侧头再听了一下,还有轻微的咀嚼声音,试探的往前走了几步,小心撩开面前的草丛,往前看去。 果然,前面不远处出现了活物,是一头身姿矫健的雄鹿,正在吃草呢,头上两只美丽的大鹿角昭示着它的健壮。 刚才那轻微的咀嚼声,就是它吃草发出来的,也就是丁珊珊仗着功力高强,隔的这么远距离都能听到,换做旁人还发现不了呢。 但这头鹿并没有发现丁珊珊的到来,只保留这些基本的警惕心,偶尔抬头看看四周,然后继续低头吃着草。 丁珊珊一眼就相中了这头鹿,无论来到这之前还是之后,她都好久没吃到鹿肉了,记得鹿肉是非常好吃的。 第200章 收获大大滴,平台的骚操作 现代时候吃到的也不是野生的,纯野生的鹿可是国家保护动物,吃了是犯法的,能吃到点养殖的都不错了,但那都非常的细嫩好吃,现在想来都意犹未尽。 何况这个野生的了,肯定更好吃,今天这是她狩猎到的第一个大型猎物呢,绝不能放过。 丁珊珊心里思考着,现在要是把刀拿出来一手抡过去,就得把这鹿给砍坏了就不好了,要知道,鹿茸和鹿血,都是上等的药材,对补身体是很好的。 现代时候,林场养殖的都有很大的药用价值,何况这是野生的更珍贵了,她不想浪费,不卖回去给自家男人泡酒也行啊。 心里一转念,丁珊珊立刻小脚一点地,用她能发挥出的最快速度,眨眼之间就出现在了鹿的面前。 那头鹿反应也挺快,受了惊吓顿时一声鹿鸣,就要转身逃跑,但丁珊珊已经找准了时机,怎会容它逃走。 抬起一掌拍在了鹿的脑袋上,这头鹿立刻悲鸣一声,倒地不起,已然气绝,丁珊珊挥挥手,把这头鹿收进了平台里。 并不担心鹿死了以后鹿血会凝固,鹿茸也不好了,因为平台里自动会为它保鲜,等回去她再和李博文把鹿血收起来,鹿茸切下来收好就是。 有了收获,丁珊珊开心的脸上都带着笑,继续往前走去,用同样的手法又打死了两只兔子,也扯着腿扔进了平台。 看着时间还早,一路不停继续往里走,可随着她越走越深入,不知是不是错觉,竟然隐隐听到,前方好像传来了水声,这就让她有点诧异了。 这明明是山上,又不是河边,怎么会有水声传来的?难道是山上的小溪,流下来的山泉水? 但似乎也不像。,就是从山上往下流的山泉水,应该比这个声音要大,而不会有这种静谧的感觉。 丁珊珊紧走几步,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这时候这里已经完全没有路了,全凭着两条腿,自己往前硬是踩出一条路。 抬手拨开面前的杂草,丁珊珊目光中,立刻闪过微微惊讶,在这半山腰上,她竟然看到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洼地。 这里因为地势的形成,再加上树木丛潮湿的遮挡,就形成了一片洼地,天上下雨的时候,雨水在这积攒起来,时间久了就积水成了一片小水洼。 看样子,也是因为树林潮湿,这里的水不易干枯,不然在别处,这点水早没了,看水洼边还有其他动物的脚印在,有些还是大型动物才会留下的。 应该是有动物平时有来这里喝过水,但丁珊珊也不害怕,要真有哪个动物,敢不长眼的过来跟她抢地盘,就顺道收拾了,还多一样食材。 看这水也不怎么清澈,还有点浑,整个面积,也就十多平米的样子,反正也是,一个下雨积攒起来的水洼,说白了就是一个水坑子,能有多大,还不到半人深呢。 里面更不可能有什么好东西,丁珊珊摇了摇头,没多大兴趣,转身便想离开,就当她马上要走之前,只听扑通一声,小小水洼里竟溅起了一朵水花,而且水花还不小,在水平面上,荡起一层层波纹。 丁珊珊愣了一下,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刚才从这小水洼里,竟然窜起了一条大鲶鱼,还挺有劲儿的,竟一下窜出了水面,然后又落回了水里,才溅起了一朵水花。 也可以说是,随着这条鱼的蹿起来,整个水洼都被惊动的颤抖了,这回丁珊珊绝对看清了。 这哪是没啥好东西,分明是整个水洼里,因为从来没人发现过这个隐藏的比较隐秘的地方,挤满了天然生长的大鲶鱼。 刚才那条鲶鱼的活跃,引得一石惊起千层浪,底下的鲶鱼,也都跟着扭动起来,鱼挨鱼,鱼挤鱼,一条又一条,排的满满的。 透过浑水都能看清里面的情况,每条鱼都得有四五斤重,最小的也得有三斤,这么小的一个水洼里,至少也得挤了上百条鱼,这绝对是大大的好东西呀。 要把这些鱼都收回去,他们一家人可够吃好一段时间了,况且老话说,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那可是有根据的,可见鲶鱼做好了,去掉那股土腥味有多好吃。 论吃这方面,大吃货丁珊珊,当属第一,从来没输过,这回她也不走了,撸胳膊挽袖子的,就想下河抓鱼。 忽然又想到,鲶鱼生长的地方底下基本都是淤泥,她要是下去,这身衣服就完了,身上也脏了,在大山里,换衣服洗澡都不方便,那接下来她还怎么继续深入山林。 就在这时,平台非常及时的就闪现了一排红字,绕过了丁珊珊的脑海,为她出起了主意。 平台推荐强力抽水泵,可解眼下困境,购物自带满电,使用轻松,简单便捷,容易上手,一分钟帮你解决困难,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这广告打的,平台,你还能再贴心点吗。。。 丁珊珊现在,已经习惯了这个神平台,时不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骚操作,反正最终受益者都是她,她也乐得享受这样便利。 翻了翻平台推荐给的这款强力抽水泵,看介绍的确不错,200金币一个,价钱也挺好,要是以前的她,可能宁愿放弃这堆鲶鱼,也出不起这200金币。 现在她不差钱,水泵买了也就买了,兴许以后还能有点啥别的用呢,丁珊珊很是痛快的刷了200金币,水泵马上出现在了手里。 小电机不大,都没家里一个和面的盆大,但这头刚把水管,插进小水洼里,那头按下开关,只听只传来电机轻微的声音,杂音都不是很大。 水洼里的水位,就顺着水管,在急速下降,说是一分钟解决难题这个有点夸大其词,但这个十几平米的水洼,多说三分钟,就差不点给抽干了。 浑水排出去以后,顺着山体流到了另一边,里面的一排排大肥鲶鱼,完全暴露在了丁珊珊的目光下。 鲶鱼这玩意的习性,本来就是懒,不爱动弹,不然也不可能生长在淤泥里。 第201章 上鱼下蚌,满山找蛇 本来有水在上面,这些鲶鱼都挤的满满登登的,快游不动了,现在没有水了,更是完全陷在泥里,屁股来回扭啊扭,弄的整个水洼里波光粼粼,都是它们黝黑的后背,向丁珊珊展示着肥美的身躯。 这就是在馋她啊,丁珊珊越看越想立刻把它们捞回去炖了,顺手把抽水泵扔进平台里,小手开始摸着鲶鱼,往平台里收着。 她站在边缘,把边上的鲶鱼抓完以后,里边的就有点够不着了,但这也不怕,有的是办法,立刻从平台买出了一个高凳子,往淤泥中间的位置一立。 凳子沉下去一截以后就到底了,上边还剩了一半,丁珊珊用轻功轻身一跃,就站到了凳子上,蹲下身刚好摸到周围的鲶鱼。 这位大小姐用同样的方法,充分再度展示了,她雁过拔毛的作风,所有鲶鱼全被收起来了。 用她的宗旨来说就是,反正这些鲶鱼没了水,留在这也是个死,这里又不是大河,她也不是打鱼的,只打大鱼,小鱼留着继续生长。 她来都来了,没道理收拾完了还留下尾巴,当然不能浪费了这样好的食材了,就整个一次性的得了,所以一条没留,把鲶鱼的祖宗都收拾起来了,一口气给人弄绝根了。 收完鲶鱼,那高凳子丁珊珊就不打算要了,因为从平台买出来的东西,除了退货,不然是不能回收的。 当然,目前为止,她还没退过货呢,其实她就是想,那凳子上面都是泥,清理起来太费事了。 丁珊珊脚下踩着凳子,轻身一跃来到了岸边,回头又看了一眼,这片给她养了一大池子天然食材的水洼子,本想离开这里,继续往丛林深处走走。 看还有没有别的东西,但却再度眼尖的发现了,淤泥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立刻蹲下身来,拿过旁边的一节枯木枝,往里捅了捅。 嗯?树枝的尖头好像碰到了淤泥里的一块硬壳,不像石头,不知是什么东西,赶紧用树枝,把下面的东西用力挖了出来,这才终于看清这东西的原貌。 好么,原来上面的一层大肥鲶鱼收完以后,下面竟然还有一层河蚌铺在底下,河蚌的肉也非常好吃。 记得小的时候,每到季节,家里的大人都会去大河里摸回来河蚌,她经常都吃,只是蚌肉比较偏硬,处理起来稍稍费工。 要先把蚌肉开出来,用清水洗干净,在锅里好好烀的熟透了,然后再炒辣椒吃,特别鲜美,小时候的味道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 而且,这里的河蚌个头非常大,比她以前吃的都大,都快赶上一个小水盆了,不知在这里养了多少年,这种肉吃着更肥美。 这水洼简直就是用来成全她的,从上到下都是宝,这回丁珊珊更不着急走了,她要留在这再检查一下,水洼里是不是还有河蚌。 因为这东西通常有一个就有一堆,不会是单个的出现,赶紧蹲下来,一点点挖起了河蚌,当然不能继续用枯树枝,那太慢了又费劲。 立刻从平台里买出了一个带加长杆的耙子,这玩意儿从淤泥里往出刨东西,是最好使的,按照加长杆的长度,一会她再蹦到凳子上去,四周刨一圈。 里面的河蚌基本都能刨出来,河蚌得先从淤泥里往出刨,然后才能收进平台,比收鲶鱼要多浪费不少时间。 丁珊珊一个人忙,就是再快,也得一点一点来,这点河蚌差点浪费了她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被完全收完。 但收获也是很丰盛的,在这一小片地方,竟刨出了80多个,小盆一样大的河蚌,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个个嘴巴闭的死死的,新鲜着呢,纯纯的土生河鲜。 丁珊珊心中满是收获的喜悦,这回这里的东西,算是全被她刨干净了,再三确定这块宝地里啥也没有了,丁珊珊收起耙子,再度往丛林深处走去,继续开始她的丛林寻宝探险之路。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又走了一会以后,在林子深处终于遇见了一片白白胖胖的大蘑菇,藏在草丛里面。 这蘑菇她认识,是以前常吃的一种鸡腿蘑。 蘑菇颜色雪白,肉质嫩滑,蘑菇伞厚墩墩的,而且生虫子的少,是上的蘑菇。 且这蘑菇焯完水,吃起来有一股淡淡的蘑菇香气,尤其是炖鸡腿,特别好吃,这片蘑菇看起来还不少,丁珊珊立刻开心的蹲下,采起了蘑菇。 某女现在满心都是收获的喜悦,废寝忘食的午饭都没顾得上吃,直到忙完了才发现,都已经是下午时分了,肚子早就饿的开始咕咕叫,才想起自己还没吃饭。 平台里的确还有现成的饭菜,拿出来就能吃的那种,但她一点时间都不想浪费时间,只想趁着现在,多找点好东西,有饭她也没心思吃。 赶紧买了瓶营养液出来,一口喝下去,对付了一下,然后在采完蘑菇的前方不远处,又收获了好大一窝野鸭蛋。 这个只能算是一个小收获,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有总比没有强,她大小姐一向来者不拒,只要是到了她手里的东西,还没有溜走过的时候。 只是有些遗憾,一路走到现在都还没找到一条蛇呢,一家人都喜欢喝蛇羹,她这次上山,奔着找蛇的劲其实挺大的,主要也是不忍心让博宏这孩子失望。 (蛇:。。。大姐,我可是冷血动物,你这么把我当成食材,满山找我真的好吗?我不要面子的吗?) 也许是丁珊珊心里,满心想的都是找蛇,别的都没太注意到,也许也是她毕竟不是纯古代农村大山里生长的孩子,只是对农家生活略微了解一些,没想那么多。 就忽略了一点,在这深山密林之中,前方的杂草树木,忽然就变得稀少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平坦光洁的土地,越来越多,偶尔有些奇怪的骚臭气味弥漫在周围。 像经常有动物在这活动,把草木都踏平了,打造成自己的家一般。 第202章 狼豹大战,及时赶到 丁珊珊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愣是没看出来有啥不对劲,还觉得杂草少了走起来省力,省得总是刮自己的衣服和脸呢。 所以,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距离后,在前方不远处,丁珊珊就看到了以前只在动物世界里,才看到过的画面。 她也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竟然都已经深入大山到了这种地步,竟进入了大型食肉动物的活动范围。 只见前方,有五六只身形巨大健壮的狼,正在围攻一头花豹,花豹长得很漂亮,皮毛光亮,身姿矫健。 可惜寡不敌众,被一群恶狼围攻,它明显不敌,周身都被恶狼咬伤了,嘴角也流下鲜血。 只是在苦苦支撑着,喉咙间发出愤怒低哑的吼声,威胁着对方,护着身后的一处地方,不让几只狼靠近。 这种争斗丁珊珊无意参加,不然以她的本事,怕也不能全身而退,但它们又在她的正前方打架,她现在上去就是找死呢。 想过去只能等一会儿,或者先看看情况再说了,离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便轻身一跃,跳上了一棵大树,观看下面的场景。 居高临下的角度,正好看到,花豹死命护着的地方,居然是一个蒲草铺成的简易窝,窝里正趴着一个还不会走的小豹子,正是这花豹的孩子。 原来这头花豹是一只母豹,刚生完孩子不久,不知什么原因,身旁没有公豹子的保护,被这几头狼给盯上了。 这头母豹护子心切,她要是死了,她的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了,要沦为这几头狼的腹中食,她拼了命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正在丁珊珊犹豫着,看母豹可怜,要不要去帮这可怜的母子一把的时候,可只在这一瞬间,就已经来不及了。 陷入苦战良久,被围攻的母豹因为受伤太重,失血过多,躲避对方攻击的速度,已经越来越慢,一个来不及,就被一头狼扑了上去,一口咬住了喉管。 花豹顿时悲鸣一声,死命的挣扎着,其他狼找准时机,一哄而上,就要将母豹撕扯致死,花豹已无力反击,只有被咬死吃掉一个下场。 她身后的小豹子,还在无助的呜咽着,寻找母亲,感受到危险的它,本能的寻求着母亲的保护。 丁珊珊看到这里再也等不下去了,从树上纵身跃下,往前方奔去,虽然她现在有武功傍身,但从前也从没见过,这种凶残的厮杀画面。 说不害怕都是假的,但这时,她也选择想帮这头母豹一把,实在不行,她轻功绝顶,打不过还可以逃跑,她无法看着这豹子母子丧命。 丁珊珊速度极快的跃过去,回手就像其中扑的最凶的那头狼,砍过去一刀,速度极快。 这些狼可能以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根本就没想到,现在还能半路杀出丁珊珊这么个程咬金来,且还是个人类。 那头狼没有丝毫防备,被丁珊珊一刀砍中了后颈,立刻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四蹄也拼命抽动,狼血喷薄而出,溅在旁边的土地上,满是刺目的鲜红。 浓浓的血腥味儿扑面而来,这头狼已然是被丁珊珊一刀砍断了大脖筋,就地丧了命,其他几头狼见状,立刻呲牙咧嘴,放下已经不行了的母豹,团团像丁珊珊扑了过来。 丁珊珊心下一惊,立刻往后一跃身,回手一刀又砍中了一匹正向她扑过来的狼。 这几头狼异常凶猛,又被她激发了野性,现在她万分庆幸,自己的功力比以前又深厚了一层,不然对上这几头狼,今天能不能全身而退,就真不好说了。 那这头狼已经有了警惕之心,丁珊珊这一刀虽然砍伤了它的皮肤,皮毛沾满了血,但伤势并不致命。 浓浓的血腥味和死了的同伴,反倒更刺激这些狼的野性,要和她殊死一搏,死命的扑过来向丁珊珊攻击。 这几个回合下来,丁珊珊已经大约知道,以她现在的能力,对付这几头狼应该不在话下,但也必须小心谨慎才行。 就在丁珊珊回头一脚,将一头狼踢得后退几步,又要一刀砍向另外一头狼时。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见一只强而有力的羽箭,带着破空之音,速度奇快的从后方,疾射而来,箭矢正中扑向丁珊珊那头狼的咽喉。 那狼咽喉中箭,命脉已断,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倒地抽搐几下就死了。 然后下一瞬,丁珊珊就感觉面前人影一闪,她都没看清对方的样子,就已经被一个人护在怀里,那人紧紧抱着她,往后退了好一段距离。 感受到抱着她的人,带给她的都是熟悉安全的气息,丁珊珊就知道来人是谁了,跃开危险范围后,抬眼一看,果然是自家男人及时赶了过来,身上还带着杀气。 丁珊珊目光略带诧异,“博文,你怎么来了?” 但这次,李博文脸色并不好看,连丁珊珊和他说话都没有理会,将丁珊珊护在自己身后,看都没再看她一眼,见剩下的三头狼向他们扑了过来。 立刻迎面而上,一把抽出腰间的软剑,一个人对上三匹恶狼仍旧游刃有余,都没用再度想上前的丁珊珊出手,几个回合下来,就将三头狼全都杀了。 除了原地卧了一地的狼尸和满地的血腥,连李博文自己的脸上,因为杀狼也飞溅上了些血迹,加上他杀气森森的气势,黑沉的脸色,看着比平时更凶了。 见李博文手里提着一把滴血的剑,直接向她走了过来,脸色很不好看,要不是丁珊珊实在了解,自家男人有多重视她,是绝不可能有伤害她的意图的,处在这种环境,面对这样的他,怕得怀疑李博文这是要杀她了。 即便李博文的脸色已经难看至极,丁珊珊倒也不怕他,只是看他脸色不好,很生气的样子,心里也有些没底。 这还是他们认识以来,她第一次看李博文对她面色这么难看,上前试探着问,“博文,你怎么了?” 第203章 李博文发火,可怜的母子 看丁珊珊一点知错的样子都没有,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了,还眨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看着他,在问他怎么了。 一路上的担心,害怕,着急,担忧,生气,等等情绪,夹杂挤压在一起,已经让本就脾气不好的李博文,再也压制不住脾气了。 连自己的剑都丢到一边了,一把扣着丁珊珊的肩膀,双目通红的对她大吼,“怎么了你自己不清楚吗!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不是跟你说了,你想上山,我有时间一定会陪你来!” “你想来可以跟我说,我请一天假陪你来,或是直接就不干了,陪你天天来都行,你怎么胆子这么大,竟敢一个人偷偷跑来,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 “丛林中凶猛的野兽不知凡几,隐藏在暗处中的危险,更是多不胜数,我独自闯进来,都万分谨慎小心,有几次险些没命,何况你一个小姑娘!” “就算你学会了武功,也不是完全没有危险,别说你一点对敌的经验都没有,丛林中的猛兽不好对付,还好只是几匹狼,万一运气不好遇上狼群围攻,就是九死一生。” “你知不知道,要是我再晚来一会,要是我没有从博武那里知道,你一个人离开家,猜到你可能会到这来,赶紧就找了过来,这几匹狼有可能就会要了你的命。” “万一你要是有什么危险,或是怎么样了,你让我怎么活,我怎么能失去你!你要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 李博文一口气儿把心中的所有担忧,害怕,焦急,关心等情绪,全都发泄了出来,情绪才稍加缓和了些。 却见自家小媳妇儿已经被他吓得眼圈微红,可怜巴巴的瞅着他,都快要掉下眼泪来了,还觉得很是心疼。 责怪自己有话好好说,就是怎么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对珊珊发了火,把她吓成这样,赶紧把丁珊珊拥进自己怀中。 “对不起珊珊,我不是故意要对你发火的,我是实在太担心你了。” 丁珊珊眼圈微红是真的,快掉下眼泪来了也是真的,但却不是被李博文吓的,她是自责。 之前她仗着自己有武功傍身,光顾着一门心思奔着上山来淘宝,还不想耽误李博文工作,是特意瞒着他偷偷来的,这都是事实。 遇到了危险,这也是事实,虽然她自己清楚,以她现在的武功对付这几匹狼不在话下,也不会受伤,但她忽略了李博文的感受和想法。 也忽略了李博文亲眼看到这样的场面,会多受刺激,这件事是她太欠考虑了,做的不对,导致给李博文带来这么大的冲击,她心里万分自责。 至于快掉下眼泪了,当然是心疼自家男人,此刻一向坚强独立,在家里能独挡一面的丁珊珊,第一次像个在家长面前承认错误的小姑娘。 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一脸认错,娇软软的声音还带着颤音,“对不起博文,是我考虑的不周到,我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你别生气了。” 看丁珊珊已然被他又骂又吓,哭了出来,李博文什么火什么惊吓都散了,满心只剩心疼媳妇儿了。 赶紧为丁珊珊擦着眼泪,笨拙的哄着,“珊珊听话,不哭哦,我没有生你的气,我就是太担心你,你来山里也是为了这个家,我没怪过你,只怕你发生危险。” “好在现在已经没事了,狼全都死了,刚才是我情绪不好,一时没控制住自己,我以后会尽量压制着脾气,不再吓到你,别害怕了,刚才是不是吓坏了?” 丁珊珊本就不是爱哭的人,掉两滴眼泪就算了,见李博文小心翼翼的哄着她,像是对待易碎的珍宝般,心里还觉得甜甜的。 有自家男人对她这么好,这么心疼她,知道她跑出来,立刻撂下工作就追了过来,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只会觉得幸福甜蜜。 轻轻对李博文摇了下头,“我没有害怕,我从来就不怕你,就算你再凶,情绪再不好,我都相信你不会伤害我,你只会关心保护我。” “我就是太自责了,自己考虑的不周到,忽略了你知道这件事以后,会有多担心,让你跟着担惊受怕了,我下次一定不会这样了。” 丁珊珊的一席话,让李博文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安,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发火的时候有多吓人,连家里的两个弟弟,心里多少都是惧着点他这个大哥的。 别的女人见到他发火,更是吓得又哭又闹,恨不得离他80丈远,战战兢兢的,连正常沟通都做不到,就只有珊珊一个人,从来没怕过他,满心想的都是他。 之前就算情绪再不好,现在也全都平静下来了,只想好好安慰刚才受了惊吓的媳妇儿。 不管责任在谁,还是媳妇儿偷着跑来,导致发生危险的,都是他这个当丈夫的,没保护好珊珊。 媳妇儿刚才都发生了这样的危险,她从来没面对过,肯定被吓坏了,现在把人保护好了比什么都重要。 再度把丁珊珊揽进自己怀中,安抚的摸着她的头,“傻丫头,净说傻话,你不需要自责,这次的事是个意外,你下次不要再偷偷跑出来就是了。” 丁珊珊点点头,再想开口说什么,两人耳旁却同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虚弱的低吟,两人同时回头看向声源处。 那几头狼已经被他们夫妻杀的死的不能再死了,一点反应没有,却是那头还剩下一口气儿的花豹,正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因为伤的实在太重,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 大花豹的目光紧紧看着他们这边的,即便离的有些距离,丁珊珊也能确定以及肯定,花豹看着她的目光中充满了哀求。 此刻,那只在窝里的小豹子,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越过重重阻碍,爬到了母亲的身边,发出可怜的哀叫,还在往母亲怀里拱着,寻求母亲身体的温暖。 两夫妻对视一眼,一同往花豹的方向走了一小段距离,停在花豹前方不远处。 看丁珊珊和李博文愿意向她走来,花豹眼中浮起一丝希望,主要还是对丁珊珊的。 第204章 托孤幼崽,收获一只小豹子 这豹子有几分通灵性,她知道刚才在她的生死一瞬间,是丁珊珊忽然出现救了她,杀了那头狼,不然她现在已经死了,自己的孩子也活不下去了,都会沦为这几匹恶狼的口中餐。 她现在命不久矣,也没法再保护自己的孩子,只能趁着还有最后一口气儿,恳求这个唯一能指望上的人类,看对方能不能发发善心,收养了她的孩子,好歹孩子能留下一条命。 也许是母爱激发了花豹的所有潜力,在这种情况下,她都强撑着从地上站了起来,喉间的伤口还在往下流血,但她坚持叼着自己的孩子,往丁珊珊面前走了几步。 她不确定丁珊珊会不会怕她,但见丁珊珊和李博文没有惧着她往后退,做出防备和想要攻击她的意思,花豹心里升起了更多的希望。 把还在低叫着的小豹子叼到丁珊珊面前,放在了地上,冲丁珊珊低低的叫了几声。 丁珊珊听不懂豹子叫声的意思,但从音调中似乎能了解到,这豹子在恳求她,让她收养了这只小豹,这就让丁珊珊有些为难了。 它是人类,住的地方也是镇上,周围住的都是人,花豹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可不是家养的橘猫,她把这头豹带回去,根本就没法养啊。 见丁珊珊虽有帮忙之意,但似乎有些犹豫,这只花豹竟流下了泪水,四只蹄子跪在了丁珊珊面前,还低下头,用脑袋来蹭丁珊珊的腿,口中不断的发出低低哀求的叫声。 看这只花豹已经这样了,丁珊珊赶紧说,“你先起来,不要这样,你要是能听懂我说话的话,我还是先帮你治伤。” “你身上有不少伤,只要你伤好了,你的孩子还是你自己照顾最好,不然到外面生活,他也会不适应的。” 丁珊珊不确定,花豹能不能听懂她说话,只见花豹抬眼看了她一会,似乎在从她的目光中,判断着什么。 然后把又拱到自己怀里的小豹子,叼起来放在一旁,舔了舔小豹子的毛,最后不舍得看了一眼。 再度对丁珊珊做了一个磕头的动作,便强撑着起身,毅然转过身去,不再理会自己孩子寻找她的叫声,向山林深处的方向走去。 丁珊珊没太明白这花豹是什么意思,是没听懂她说的话,还是听懂了,也没有想用她帮忙治伤的意思? 不等丁珊珊想明白怎么回事儿,却只见往山里走了一段距离的花豹,健壮的身形摇晃了一下,再也支撑不住,就轰然倒在了地上。 丁珊珊一看,赶紧几步窜了过去,她想救治一下这只花豹,相信平台里卖什么的都有,一定能救这豹子一命。 可还来不及她去平台中买救命的药,李博文对花豹周身上下检查了一下,对丁珊珊摇了摇头。 “这豹子已经不行了,她受伤太重,内脏都破裂了,喉咙也受伤太深,不是药物和普通手段能治好的,人力已经无法回天。” 豹子似乎也明白,李博文已经判了她的死刑,似乎不用李博文说,她也了解自己的情况。 丁珊珊现在也能猜出,花豹想离开的意思是什么,她应该是想把孩子托付给她照顾,然后找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默默死去。 但因为身体实在不支,还是没能做到,这一刻,她充分的体会到一句话的含义,母爱无分国界,虎毒不食子,豹子也是一样的。 看着花豹的目光已经开始涣散,还是对她满带着恳求,这一刻,丁珊珊决定她会收养这只小豹子,她不希望这只花豹带着遗憾离开,至于以后怎么养的事儿就再研究。 把手轻轻抚摸在母豹的头上,对她说,“我答应你,会帮你照顾你的孩子,不会让他有事的,你放心。” 花豹我似乎听懂了丁珊珊说的话,目光中闪过一丝放心,伸出舌头舔了舔丁珊珊的手,然后缓缓闭上了眼睛。 这头母豹的死,让丁珊珊不其然的就想到,不久之前李氏的遭遇,虽然人畜不同,但情况是何其相似。 李博文似乎也联想到这件事,大手落在丁珊珊的小手上,“珊珊不要难过,弱肉强食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弱者是注定要被强者吞噬的,这是它们的命运,谁也无法改变。” “这头豹子能遇见你,已经算是幸运的了,不然他们母子都会落入狼群的口中成为食物,把她的尸体留在这也会被别的动物分食,我们把她就地埋了。” 虽然这豹子的尸体也算是猎物的一种,就算自家不吃,带回去也能卖个好价钱,但在这种情况下,丁珊珊做不出来这种事,李博文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才会主动提起要把这花豹埋了。 丁珊珊点了点头,“也好,那我们就把她埋在这,也算入土为安了。” 说完在平台里拿出铁锹和耙子等工具,两口子内力充沛,力气也足,一阵功夫就在小豹子原先趴窝的地方,挖出了一个深坑。 因为坑要是不挖的深点,丁珊珊怕血腥味招来其他的猎食者,再把地面刨开,那豹子的尸体还是保不住。 丁珊珊还在坑里给铺了张席子,两人才把豹子抬着放到席子上,然后用土掩埋了起来,把上面压实,这样其他动物,就很难会把豹子再挖出来了。 这是他们除了收养小豹子以外,唯一能为这头豹子做的事了,至于杀死的那5头狼,待遇就没那么好了,丁珊珊把5只狼的尸体全都收进了平台里。 回去既能扒皮还能吃肉,也算一笔不小的收获,外带还收获了一只嗷嗷待哺的小豹子。 小豹子身上的花纹和母豹身上的差不多,小心长大以后也是一头漂亮健壮的豹子,现在的小豹子还是幼崽,只有一只半大狗大。 他才刚睁眼睛,还在原地四处嗅着母亲的气息,偶尔发出一声低声,呼唤着母亲。 丁珊珊走上前去,把小豹子抱在怀里,看了下,这还是一只公豹,这么小的豹子要是不把他带走,在这充满了危险的丛林里,分分钟就得没命。 第205章 格外有缘,指南针帮忙 既然接受了母豹的临终之托,她就会好好照顾这只小豹子,这来了一趟山里,竟然还遇见了这么个事儿,看来以后他们家的肉,就要越来越费了。 正常来讲,野外生活的野兽,即便在幼崽的时候,也是靠嗅觉和气息辨别事物,和身边是否有危险的,对人类有着本能的排斥。 但这只小豹子不知是不是和丁珊珊格外有缘,虽然没找到母亲的气息,但被丁珊珊抱在怀里愣是没挣扎,还抬起圆滚湿漉漉的大眼,看着丁珊珊,有些好奇的在她身上来回轻轻的嗅着。 小豹子的反应让丁珊珊觉得很有趣,真的像小狗狗一样可爱,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你这小家伙倒是不认生,在我怀里来回拱,我不是你妈妈,没有奶水给你吃哦,等一会回去了,我再给你找东西吃。” 李博文上前说道,“珊珊,这里刚经历过一场厮杀,四周都是血腥气,很不安全,恐怕一会儿会招来别的野兽,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回去。” 今天都经历了这种事,李博文也找来了,怀里还抱着个小豹子,的确不适合再往深里里深入了,反正今天她也划拉够本了,丁珊珊一点头,“好,那我们回去。” 往回走了一段路,看丁珊珊抱着分量不轻的小豹子有些重的样子,李博文不想媳妇太累,就想把豹子接到自己怀里抱着。 丁珊珊也有这个意思,她虽然能抱得动,豹子在她怀里也很老实,但自家男人就在身边呢,这种体力活当然是身为男人的李博文来干更合适一些,就想把怀里的豹子交给李博文抱。 但两口子谁也没想到,这一举动,反到惹的小豹子不乐意了,四只爪子死死的扒着丁珊珊的上身不撒开,嘴里还发出一声轻呼,“嗷呜………” 丁珊珊听不懂豹语,但也感受到小豹子不愿意离开她,也不想找李博文抱,就要在她怀里赖着。 两口子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这豹子怎么还认人,丁珊珊无奈,为了让小豹子消停下来,只好自己抱着他。 平台里的地方是她花钱租的,虽然是个移动仓库,出门在外,装东西特别方便,但却不能放活物,人和喘气的都不行,所以这豹子只能在怀里抱着了。 回去的路上,李博文一直随时小心警惕着四周的动静,保护着媳妇儿,因为丁珊珊这次已然进入了大山真正的深处,谁也说不好,在这深山里会忽然出现什么危机,他必须得更警惕才行。 比起李博文的高度警惕,身旁有了自家男人保驾护航的丁珊珊,倒是比独身一个人进来的时候,身心轻松了不少,步子变得轻快了。 李博文对山里比丁珊珊熟悉,丁珊珊是凭着本能往里走的,路的远近根本就不在她考虑范围之内。 李博文带她回去的路是距离最近的,和她的来时路并不是一个方向,路上遇见的东西也不同,让丁珊珊又收获了好几片的各色蘑菇。 有带着一层油汪汪松树油的松树蘑,还有带着微黄色的草菇,松树蘑吃起来有一股浓浓的松油味儿,特别香,草菇是所有蘑菇里,蘑菇味最重的,这都是丁珊珊所熟知的蘑菇品种。 路上还遇到了一大片颜色艳丽的蘑菇,是正红色的颜色,看起来很漂亮,丁珊珊拔下了一颗蘑菇,掰开看了看,然后丢下,没有一点要采的意思。 见媳妇儿这么喜欢采蘑菇,还能认出哪种蘑菇能吃,哪种不能吃,李博文还以为,丁珊珊也不会放过这片蘑菇呢,有些意外的问,“珊珊,你不是说要多采点蘑菇吗?这片蘑菇不采吗?” 丁珊珊点点头,“颜色越艳丽的蘑菇,就越容易含有剧毒,这种蘑菇是罕见的红色,看着比其他蘑菇更喜人的原因是,这蘑菇里不生虫子。” “正常的蘑菇里没有不生虫子的,蘑菇不生虫子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蘑菇有毒,连虫子都不吃,误食毒蘑菇是很容易致命的,所以这种蘑菇不能吃。” 李博文点了下头,这里的本土人很少会去采蘑菇吃,他们不会辨别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只能拿自己的命去试探。 还有人因为吃蘑菇中毒而亡的,自那以后,这种东西就上了人类食材的黑名单,没有哪个人嫌自己命长,敢再去触碰。 李博文一家是外来户,他上山打猎的那点时间,多数都是奔着肉食动物来的,这种东西很少去注意,所以他不是太了解。 两夫妻边往回走,路上又收获了各种林林总总的东西,丁珊珊等于一来一回全都没空手。 看着媳妇儿走在面前欢快的步子,四处撒么着,一双圆润可爱的大眼,还在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一起出过两次门以后,对于自家媳妇儿没有方向感的事,李博文是太了解了,忍不住说出了心中所想。 “珊珊,你胆子也太大了,本来就没有方向感,还没有人带着,就敢一个人往出跑,就算你能找到上山的路,你也不想想自己到时候怎么回来。” 提起这件事,丁珊珊自然早有准备,小手一抬,竟拿出了一个指南针,对李博文扬了扬手,“这点我当然早就想到了,不然也不敢这么跑来。” “这不是吗,进山之前我就买了个指南针,只要找准方向,跟着这个指南针走,就能出来了,我不会让自己走丢的。” 看她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物件,李博文觉得很新奇,接在手里看了看,的确,无论他转到哪个方向,这东西好像永远都是指着南方的,真的挺奇特的。 但不得不说,在山林里有这种东西的帮忙,对辨别方向真的很方便,的确挺适合自家,额…………爱迷路的媳妇,减少了太多走丢的几率。 李博文摇头失笑,把指南针还给了丁珊珊,状似稍加严肃的说,“就算有了这工具也不是万能的,你下次再也不许一个人跑出来了,知不知道?” 第206章 做什么都好,因为我是李博文 看到他把这样子拿出来了,就知道他之前担心那个劲还有点没过,丁珊珊心情不错,笑呵呵的对他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看你这张脸板的,都快成老古板了。” “我以后再也不敢一个人跑出来了还不行吗,到时候无论我去哪,上天入地都带着相公你,天天把你拴在裤腰带上,好不好?” 说着还踮起脚来,飞快地在李博文脸上亲了一下,白嫩漂亮的小脸上,都是灿烂明媚的笑容。 女孩青春靓丽的容颜,明艳的笑容,映衬着下午时分从树林中折射进来的缕缕阳光,竟分外耀眼,一时晃花了李博文的眼,竟愣愣的看着丁珊珊的脸,没有任何反应。 看他有些呆,丁珊珊笑着腾出一只手,牵着他的大手,往前方走去,“走啦,现在已经快到树林外围了,走到小路没有那么多枯树枝杂草挡路,我们运起轻功赶路就快了。” “早点赶回去,我早点给你们做一顿大餐吃,我跟你说,今天我可是有大收获呢,找到了好多好吃的和好东西,可够咱们一家吃好长一段时间了,今天我给你露一手,做点儿特别的吃,保准你吃了这顿想那顿。” 李博文任由丁珊珊牵着他的手往前走去,侧过脸看着丁珊珊的侧颜,目光一刻也不错开,语气中透着丝丝温柔,“好,你做什么都好。” “嗯?”丁珊珊下意识转头看他,看到从自家男人眼中,缓缓溢出的融融情意,眉眼再次染上笑意,“是啊,我做什么都好,是你爱吃的都好。” 两口子先婚后爱,现在正处在热恋期,总想时刻腻在一起,这腻歪的,旁人连目光都插不进去。 连丁珊珊怀里的小豹子,都把脑袋埋在了她的胸口处,昏昏欲睡的闭上了眼睛。 丁珊珊说的没错,前方再走没多远,就能看清有小路的痕迹了,树木杂草什么的少了许多,两人赶路缓缓运用上了轻功,速度立时提升上来不少。 真正赶到有路的地方时,丁珊珊远远就看到自家的汗血宝马,被拴在一棵树上,正在悠闲地吃着草呢。 神情一顿,然后立刻明白了,李博文这是急着上山来找她,回到家里牵了这匹马出来,所以赶过来的才这么快。 但心里也要有些后怕,“博文,你骑马出来我没意见,但怎么把马拴在这儿了,这里还是树林外围呢。” “现在是立秋以后,有不少人陆续的都会到山上来采山货,你好歹也把马往林子里再牵一段距离,咱家这匹马这么好,万一我们出来的时候,马被人偷走了怎么办?” 说话间,两人来到汗血宝马近前,看到两位主人出来了,汗血宝马还用前蹄子刨了刨地,对他俩打了个响鼻儿,又蹭了蹭李博文的手,跟他们打着招呼。 李博文摸了摸汗血宝马的棕毛,用非常平常的语气对丁珊珊说道,“不用担心,没有人敢偷咱们家的马。” 他这句回答丁珊珊并不认同,“那可不一定,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凡事都没有绝对的,一匹马值不少钱呢,万一有人就敢挺身走险呢,你怎么知道没人敢偷?” 只见李博文伸手解下马的缰绳,扶着丁珊珊上了马,他自己也跟着跃身而上,淡定的回道,“因为我是李博文,谁也不愿意为了偷一匹马,把命搭上。” “汗血宝马难得,就算不识货的人不认得这是什么马,附近的人也很少有不知道这匹马是咱们家的,他们就算有心也没胆。” 好,李博文这几句话,充分的向丁珊珊解释了,他不担心有人偷马的原因,且丁珊珊还说不出反驳的话,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老孙家一家被火烧死的事儿,可不就有不少人都怀疑到了李博文身上,虽然没证据,也没人敢到他们面前来说什么。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风言风语啥的,丁珊珊多少也知道点,但她不在乎,他们爱怎么看就怎么看,没有证据,官家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别人更不敢找他们麻烦。 而且,相信有了这件事震慑,她就不信,还有人敢在他们家太岁头上动土,正好打消了不少人的小九九。 所以,相信就算有人上山,正好看见他们家马在这儿,也没有人敢以身试法,用命去试探一下,偷了他们家的马,会不会惹恼了李博文。 李博文一只胳膊,将怀里抱着小豹子的丁珊珊圈的牢牢的,护在自己怀里,另一只手一拉马缰绳,“珊珊,坐稳。” 然后,汗血宝马得到主人的示意,立刻一声嘶鸣,撒开四蹄,顺着路往家里的方向奔去。 因为李博文半路找来,又发生了狼群大战花豹一事,打断了丁珊珊的继续深山探寻之路,两人回来的时间还算不晚,刚好赶得及做晚饭。 他们回来时,李博武正在家带着曦儿,焦急的等着他们二人呢,见丁珊珊完好无损的被李博文带回来了,不知怎么,怀里还抱着一只猫,李博武心下这才安稳了些。 天知道,当他从大哥那里得知,嫂子可能背着他们一个人偷偷上山去了,他担心着急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如果不是他实在没啥本事,一点武功不会,和大哥一起去了也只能为大哥添麻烦,他差点都急的跟着一起去了。 从李博文牵着马离开家,嘱咐他在家好好看家以后,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又不能说出来,不然曦儿一定也会担心害怕的。 现下总算看到丁珊珊安全回来,李博武赶紧大步奔过来,关心的看着丁珊珊,确定她没受任何伤害,才松了口气,“嫂子,你真的一个人去山里了吗?” 看李博武急的眼睛都有点红了,丁珊珊在心里再度浮起了一丝自责,她这次的行为,的确有点草率了,害的家里人都跟着担心,实在太不应该了。 “抱歉博武,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着别惊动你大哥,不然又要耽误他工作,我一个人去就行。” “到时候回来再告诉你们,没想过害你们担心了,你大哥之前都说过了,我下次再出门会和你说清楚的。” 第207章 花豹变成猫,媳妇说啥就是啥 丁珊珊这当嫂子都这么说了,李博文也安全把人找回来了,没伤没痛的,李博武还能怎么说,他这当小叔子的再担心,也总不能训嫂子。 只能说道,“嫂子没事就好,我这没事,最着急嫂子的还是大哥,大哥猜嫂子可能一个人去山上了,急得眼睛都红了,赶紧和肉铺告了假,回来牵了马就出去了。” “山上有很多未知的危险存在,嫂子要是想去的话,下次就和大哥一起去,千万不要再一个人去冒险了。” 丁珊珊点了下头,“这是我考虑的不周到了,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曦儿还小,她都不知道丁珊珊去了哪里,又发生了什么,只以为姐姐是有事出门时间长点,所以没什么反应,就自己在屋里玩儿呢。 几人在外面说了几句话,就都进屋了,丁珊珊刚把带回来的小豹子,放在了炕上,听到他们回来的声音,曦儿就抱着自己的玩具跑了过来。 看到姐姐回来了,脸上立刻露出笑容,“姐姐,你回来了,姐夫也回来了,你们怎么出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呀?” 说到这,曦儿的声音戛然而止,竟是一眼就看到把丁珊珊放在炕上的豹子,其实在看到那身毛茸茸的可爱皮毛时,顿时眼睛一亮。 “姐姐,这是哪来的大黄猫,真好看,身上和耳朵都绒乎乎的,是带回来给我养着玩儿的吗?我可不可以摸摸它?” 丁珊珊被这孩子说的哭笑不得,只好说道,“曦儿,这是姐姐今天出去救回来的一只小豹子,不是大黄猫。” “只是他现在还小,看着和猫有点像,以后暂时就先养在咱家了,你可以和他一起玩,但要小心点,他爪子很锋利的,别被他伤到了,知道吗?” 听丁珊珊竟然说这是一头幼豹,不止曦儿觉得很惊讶,连李博武都面露讶异,怎么嫂子独自去山上一趟,连豹子都带回来了? 现在都到做饭的时间了,啥也没有做饭重要,今天可是弄到了不少好食材,丁珊珊早就觉得心痒了,立刻就想去厨房做好吃的去。 “你们知道这是豹子就行了,这小豹子被我们抱回来以后,一直没吃东西,应该是饿了。” “博武,你给先他喂点营养液,咱们人喝着都挺好,估计他也能喝,时间不早了,嫂子给你们做饭去。”说完,掏出一管营养液递给李博武。 看丁珊珊和李博文这才回来,刚进屋,连炕都没坐,就要忙活着上厨房做饭,那太辛苦了。 李博武接过营养液放在一边说道,“大哥嫂子,你们今天都出去一天了,刚从山上回来,肯定很累,就在屋里歇歇,晚饭我做就行。” 丁珊珊对他淡淡一笑,“嫂子和你大哥精神着呢,放心,我们不觉得怎么累,今天在山上,嫂子弄到不少好吃的。” “今晚上趁新鲜,咱们就来一顿,改善一下伙食,这个你做不了,就别和我争了,就陪曦儿在屋里和着小豹子玩一会儿。” 她说的是事实,无论河蚌肉还是鲶鱼,都是李博武不会做的,这两样东西是河鲜做不好,土腥味儿不是一般的重,要是去腥手法不到位,那可真就是不能吃了,别人做她也不放心。 见媳妇去了厨房,不用说,李博文也是跟在丁珊珊身后,来帮忙来了。 丁珊珊也不客气,来到厨房先拿出了个大盆,弄了大约二十来个河蚌出来,两人配合着换水,把还带着泥的河蚌外壳,好好清洗了几遍。 边忙活,丁珊珊还边对李博文说了,在水洼子里弄到了河蚌和鲶鱼的过程,现在提起来她还觉得自己运气好呢,眉眼都带着笑意。 连李博文听完都觉得,自家媳妇儿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这种事儿都能遇上,以前他也没想到山上还会有水洼,他去了这么多趟山上,就一次都没遇见过。 说话间,河蚌已经清洗好了,表面没有任何残留的泥土,然后丁珊珊拿出一把专门开蚌壳用的圆刀,是不锈钢材质的。 当然也是她从平台现买出来的,以前家里是没有的,只有用这种专用的刀,才能把河蚌里面的肉,都挖的干干净净的。 又教了李博文怎么开蚌壳,才不会伤到里面的蚌肉,再把肉挖出来,放到水里多清洗几遍,她这边先把饭蒸到锅里,然后就收拾鲶鱼。 一会从平台里弄点茄子出来,好好炖它一锅鲶鱼炖茄子,虽然家里没有老爷子,但这一家几口人今晚也能好好过顿,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的滋味儿。 反正弄到的这点河鲜,今天晚上要是不都摆到餐桌上,让她美美的饱餐享受一顿,丁珊珊都得惦记着是个事儿。 李博文别看一副大老粗的模样,那是相当聪明的,对干活这方面的事一点就通,丁珊珊只演示了一次如何从操作,他就知道怎么弄了。 拿过一个嘴巴闭得死死的大河蚌,托在手里,觉得分量不轻,还挺沉实的,找好侧面的缝隙,微微一用力,就把圆刀伸了进去。 然后贴着蚌壳的一侧割开肉钉,两片半壳没有了肉丁连接的张力,便轻松被打开了,流出了一汪壳里的清水。 其实怎么说呢,在这片地界的人,是不怎么太认河蚌这种河鲜的,完全不如对食用鱼虾的热情,因为这玩意儿不好做,也不好吃,肉硬味道还腥,干烀烀不烂。 如果不是实在没菜了,赶巧弄到家里当一种食材,也能勉强算是个菜,凑合着下饭,根本都没有人愿意去碰这东西。 就算在村里的河沟子里,其实也有河蚌的存在,只是没有山里经年已久养出的河蚌这么大,这么肉厚肥美罢了。 李博文即便从小不生活在京城,那也是王府的世子,在恒山派的时候也不愁吃喝,当然也没弄过这种东西吃。 但这河蚌却是媳妇弄回来的,那就不一样了,媳妇说好吃肯定就好吃,珊珊的烹饪手法是家里公认的,御厨都比不上,他处理起来也格外认真。 第208章 淘到宝贝了,天然珍珠 看着他处理河蚌很认真的样子,丁珊珊笑了下,又拿了一个大盆,弄了一条大鲶鱼出来,一掌过去鲶鱼就被打死了。 要不这活泼乱跳的鲶鱼,足有四五斤重,不打晕了再杀,扑棱起来劲儿也挺大的,整的可哪都是血就不好了。 丁珊珊可是位美食家,以前没事的时候天天竟研究吃了,杀鱼的活也不在话下,拿着把锋利的小刀,立刻就把刚被打死的鲶鱼开膛破肚了。 手法利落的把鱼内脏和鱼腮都挖干净,用水冲洗了几遍,在鱼身上改了几下花刀,然后等着一会儿下锅就好了。 就在丁珊珊刚把茄子拿出来,掰了小半盆的时候,却忽然听李博文说道,“珊珊,你来看这蚌壳里的是什么,是不是珍珠?” 一听这话,丁珊珊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走了过来,只见李博文正坐在一张矮凳上,面前放了个大盆,还有一些开过的蚌壳放在一旁。 开出来的蚌肉都放进一个小一点的盆里,之前已经开了三个蚌了,他现在开的是第四个,只见被打开的蚌壳里,满是肥美的蚌肉。 但从外面一眼就能看到,贴近蚌壳的位置,有一粒粒鼓鼓的小圆粒儿,被隐藏在蚌肉底下,丁珊珊立刻就知道了,这可不就是珍珠咋的。 她在现代的时候,也看过这种情况,纯天然野生的倒是没看过,但养殖河蚌挖珍珠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还有人特地用这个开直播,吸引粉丝,这种从蚌壳里往出挖宝贝的即视感还很受欢迎呢。 只是她弄回来的这些,可纯纯是野生河蚌里的珍珠,也是天然形成的,比那些现代养殖的有价值多了。 而且天然淡水珍珠,无论是做饰品,还是食用价值,用来润肤等等,都有很好的功效,还有药用价值呢,在古代这里都是好东西。 丁珊珊立刻眼前一亮,这回她又淘到宝贝了,不管这珍珠的价值有多少,也是从自己捞回的河蚌里挖出来的,就挺让她高兴的。 立刻过来,接过李博文手里的两片蚌壳,在滚圆凸起面的蚌肉上,用小刀轻轻划了一下,开了一个小口子,而且小心的没有把里面的珍珠割伤。 然后放下刀,两手拇指按在上面轻轻一挤,一颗散发着亮光的圆润白色珍珠,就这么滚了出来,顺着坡度滚到了河蚌壳中央。 圆圆的和黄豆粒差不多大小的珍珠,无论色泽还是形状,竟然都很不错,在河蚌壳里,和蚌肉交相辉映,看着就喜人。 看到品质这么上乘的珍珠,丁珊珊脸上笑容扩大,兴奋的说,“博文,你手气可真好,比我强多了。” “我开的那个蚌壳里就没有珍珠,你就开出珍珠来了,以前都把这茬忽略了呢,你看这珍珠成色还不错呢,这可是纯野生天然形成的珍珠。” “你快继续开别的蚌,我来挖这个蚌壳里的珍珠,看样子密密麻麻,排了好几个,里面肯定还有。” “到时咱把这珍珠都挖出来,兴许运气好,发现的够多,还能给我做一条项链戴呢,多有成就感。” 做项链的事,丁珊珊就是随口一说,就当好玩了,毕竟这是自动手挖出来的珍珠,有种寻宝的快乐。 但李博文却很放在心上,认为是自己媳妇喜欢珍珠项链,而且这河蚌都是珊珊拿回来的,这种自己开出来的珍珠,也许比在外面买的那些成品,更能让媳妇开心。 立刻听话的把手里的蚌壳交给丁珊珊,让媳妇自己挤珍珠玩,动作利落的开始开另外几个蚌壳。 在山上那一片水洼里,丁珊珊总共挖出了80多个大河蚌,但这玩意就是壳子大,看着挺占地方的,把肉挖出来就看不出有多少了,烀熟了以后更是缩水了一大半。 家里人口多,又是第一次吃,丁珊珊怕不够,就一次就顺手拿出来20个,估摸着开出来的肉,怎么也够一家人吃一顿的了。 李博文这才开的是第4个,就发现里面有珍珠了,而且丁珊珊从这一个河蚌壳里面,就弄出了11颗珍珠,可见这蚌里面珍珠不少,出珠率还挺高的。 接下来,两口子奔着珍珠的劲头更足了,一个开蚌,一个挖珍珠,最后开完了,20个河蚌算在一起,竟有13个都开出了珍珠。 而且不知是否与年头多形成的有关,珍珠的形状和色泽,大概率都非常不错,不输于第一颗发现的。 到最后,这20个河蚌竟共开出了40多颗珍珠,里面还有两颗粉珍珠,还有三颗黑珍珠,其他的都是色泽莹润的白色珍珠,这已经算是不小的收获了。 丁珊珊立刻把所有的珍珠都洗干净,开心的找了个盒子,把珍珠收了起来,这些东西约么着能做一串项链,还有一个手串。 反正是从自家河蚌里开出来的,也算是意外收获了,何况平台里还有那么多河蚌没开呢,以后兴许还能开出不少珍珠来。 家里就她和曦儿两个女的,他们这些大老爷们都用不了,这些给她们两个人戴都够了。 看挖出这么多珍珠来,媳妇儿玩的开心,李博文也很高兴,知道丁珊珊今天弄回来的河蚌不少,还问了丁珊珊的意思。 她要是还想继续开的话,那他就坐在这儿,把所有河蚌都给开了,把珍珠挖出来,让她想做什么首饰,就做什么首饰,免得留在平台里媳妇儿还着急。 还说了这珍珠的确都很好,也可以做成发簪和耳环佩戴,他曾经就见自己的母亲戴过皇帝御赐的珍珠发钗和耳饰。 李博文心意是好的,但丁珊珊当然舍不得让自家男人坐在这一口气,把80个河蚌都给开了,那得多长时间,也太累了。 她又不着急做首饰,因为河蚌里意外开出珍珠来,这都耽搁不少时间了,一会李博宏就快放学了,一家人还得吃饭呢,她可舍不得让一家人饿肚子。 便说不着急,让李博文把地面收拾干净了,没用的该扔扔了,她这边用料酒和各种调料,把清洗了好多遍的河蚌肉,冷水下锅烀上了。 第209章 鲶鱼炖茄子,二去定州城 这个蚌肉比较硬,彻底烀好要多一阵儿时间,锅里添的水也不少,一会儿捞出来用它炒辣椒吃正好,然后两口子又弄了几个青菜,晚上这顿饭也就够了。 夫妻俩一阵忙活,等李博宏回来的时候,饭菜都已经上桌了,是一大盆喷香的精米白饭,香喷喷的鲶鱼炖茄子,都是用盆盛上来的,可见做的分量的确不少。 一盘河蚌肉炒辣椒,用胡萝卜片配的颜色,有红有白,有青有绿的,看着色香味俱全。 以及一个家常凉菜,一个西红柿拌白糖,还有炒的青菜和土豆丝,小蘸酱菜和小香葱也是顿顿必不可少的。 家里丰盛的饭菜,大家都吃习惯了,连后来的曦儿也都养成习惯了,这才没多久的时间,小丫头被好吃好喝养的,脸蛋都白嫩了不少,越来越漂亮了。 只是曦儿吃不了辣的河蚌肉,尝了一块就不吃了,转吃鲶鱼去了,茄子也跟着没少吃。 丁珊珊笑了笑,就由着她了,个人口味不同是正常的,河蚌肉不配辣椒炒也不好吃,曦儿吃不了就吃别的好了,菜也够吃。 一家几口大人,外带李博宏一个半大孩子,吃河蚌肉吃的倒挺香,尤其是李博宏,也不嫌乎辣,一个人就搂了大半碗。 那还要吃呢,最后还是丁珊珊给拦着不让他吃了,怕他吃多了胃疼,说以后他想吃家里有的是,这才算了。 只是美中不足,有点遗憾,这次上山没弄到蛇,李博宏想喝的蛇羹,只能再往后拖一拖了,等下次有机会,她再上山抓点蛇回来,给家里人留着,偶尔打牙祭了。 这次上山之行过去后,丁珊珊是彻底消停了,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不再老想着往外跑。 除了给李博文和李博宏哥俩送饭以外,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待了两天,没事就是照顾照顾家里,洗衣做饭,外加修炼天罗心经。 家里的事儿也不用她操太多心,李博武天天都在家,现在身体好了,身上都有点长肉了,比以前看着健康了不少。 小伙子勤快着呢,基本除了做饭,家里的其他的活都包了,根本不让她这个嫂子过多操劳,忙完别的活,还能哄孩子,曦儿也懂事听话,从来不闹人,还能帮着干活。 对了还有,被她和李博文带回来的花豹,丁珊珊也给取了名字,就叫小花,很普通的一个名字,说直白点就是俗。 但小花本身却很喜欢这个名字,叫了几次就知道是在叫他了,是头聪明的小花豹。 这小豹子现在刚长出奶牙,已经可以吃肉了,当然不能总给他喝营养液,豹子是食肉动物,不吃肉会影响健康和生长的。 好的平台里存了不少肉食,若有实在不够的时候,只要有金币,从平台里现买出来喂他都来得及。 但小花还是一头幼豹,之前母亲在时还没断奶呢,现在家里肯定是没有豹奶给他吃的。 丁珊珊只能在平台给买了点奶粉,每天给他冲两顿喝,外加就活着给他吃点肉,只是太硬的东西,小花现在还吃不了,肉都得剁碎了才能给他吃。 反正小花嘴壮,胃口也好,喂啥都吃的棒香,在人类的世界生活也没多不适应,和一家人都很亲近,尤其跟李博宏和曦儿两个孩子玩的最好。 晚上的时候,小花也睡在丁珊珊和李博文的里屋的,里面有丁珊珊专门给他弄的一个窝,还铺了柔软的被子。 竟然还搞笑的,像模似样的给弄了个类似猫砂盆儿一样的东西,里面装上猫砂,留着给他上厕所用。 开始小花还不会用,都是丁珊珊硬摁着教了几次,用行动告诉他,这是让他用来上厕所的,才知道怎么回事,还挺配合的,上厕所就知道自己去。 还真像曦儿说的那样了,家里养了头幼年豹子,跟养了只大号黄猫也差不了多少,有了这头小豹子,平时曦儿也多了个玩伴,没事就撸豹子玩了。 曦儿自小就懂事儿,早早就会干活了,给豹子冲奶剁肉,铲屎的活,基本都是她一个人包了。 丁珊珊本来是不让她弄的,但见曦儿自己乐在其中,已经把小花当成朋友了,便没去管,就由着他们。 所以综合下来,她就有更多自己的时间修炼武功,还有自家男人相助,进步飞快。 时间一晃几天过去后,夫妻俩把家里的一应事物都交代安排好,让李博武照顾着,带着弟弟妹妹在家里看家,等他们回来,连带炕上马上要孵出来的蛋,丁珊珊都嘱咐他怎么照顾了。 肉铺那里,李博文不得不又和张老大告了假,和丁珊珊夫妻俩一起骑马再次赶往定州城,前去孙乾的药店,参加与玄天圣教的教众聚会。 不久前,定州城他们已经来过一次了,距离家里并不远,这次因为专心赶路,汗血宝马的脚程又快。 两人除了吃饭休息的时间,基本都在赶进度,所以到达定州城的时间,比上次来的时候还要早一些。 但他们赶到时,也已经是中午的时候了,两口子便找了个背人的地方,先吃饱了肚子,给汗血宝马也吃饱喝足,又歇了一会儿,商量好了一些事才进了城。 这次是直奔孙乾的仁心堂药铺去的,因为目前为止,整个玄天圣教的人都算在内,无论是李博文,还是丁珊珊这个挂名教主,都只认识孙乾一个人,来了就得去找他。 孙乾也说了,让他们过来直接到药铺来就行,其他的事都有他安排,丁珊珊现在倒不怀疑孙乾会对她怎么样了,至于别的事儿就见招拆招,反正她也是有备而来的。 他们赶到药铺的时候,在门前迎客的不是孙乾本人,是店里的一个伙计,但态度也很热情友好,一看就是知道内情的。 立刻吩咐人把汗血宝马牵下去好好照顾着,然后让丁珊珊和李博文坐下稍等片刻,他马上进内堂请掌柜的出来。 在伙计进了内堂没多久的功夫,就见孙乾步履快速的跟着伙计一起到了前堂,和之前分别时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第210章 共同进退,神秘据点 见果然是丁珊珊和李博文来了,孙乾立刻拱手行了一礼,态度非常恭敬,但却没说太过格的话,也没提什么教主圣女的事。 只微微躬身以示敬意,说了句,“属下参见小姐,见过李公子,小姐和李公子远道而来,一路劳顿,赶紧随属下到内堂休息一下,大家已经都聚齐了,正在等着小姐呢。” 现在药铺前面没有什么人,也没人买药,丁珊珊微一点头,便与李博文随他一同来到后堂。 想不到这仁心堂的后堂,还挺宽敞的,有一个面积非常大的待客厅,但表面上倒是没看到什么人聚在这里。 孙乾态度一直很恭敬,请丁珊珊和李博文就坐以后,立刻让人准备茶水点心,还问丁珊珊有没有吃饭,没吃的话,他立刻让人准备丰盛的饭菜。 这次家里的事情都放下了,连装修好的铺子都没开门,为的就是这事儿,现在还特意跑到这来,丁珊珊就准备速战速决了,赶紧把事儿办完得了。 抬手制止了孙乾忙前忙后对他们的各种热情招待,“孙使者,我们来之前已经吃饱喝足了,连马都喂过草料了,你不用忙了,你不是说人都聚齐了在等着我吗,他们人呢?我怎么没看到?” 见丁珊珊如此性急,倒也不像多疲惫的样子,孙乾便只好说道,“小姐有所不知,我们教内高层人员聚会,是属于我们内部机密,涉及的事情也很多。” “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我们几乎各有各的事要忙,很少会聚在一起,这次事关小姐即位教主一事,大家才都聚了过来,也必须要谨慎。” “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聚会的地点也很隐秘,并不在明面上,如果小姐和李公子不累的话,就劳烦李公子在这稍等片刻,属下这就带小姐去见他们。” 听孙乾的意思,竟是要让他留在这里等着,把丁珊珊一个人带走,去见那些根本都没见过的玄天圣教的人,那要面对的指不定是什么样的场面,他怎么能放心? 不等丁珊珊开口说同不同意,李博文立刻就坚决持反对意见,“不行,珊珊是我妻子,我不能离开她身边,要一直贴身保护她。” “你们聚会就聚你们的,我又不会耽误你们什么事,我是不会留下让你单独把珊珊带走的!” 见孙乾一瞬间为难下来的脸色,丁珊珊也力挺自家相公,“没错,博文是我相公,既然你承认我的身份,那他也算是半个教里的人了,我的一切事情他都知道。” “既然是大家聚会,他有什么去不得的,我也不会把博文留下的,你想带我去见他们,就我们一起去。” 这种情况的确让孙乾很为难,按情来说,李博文和丁珊珊是一家人,夫妻一体,人家男人不放心自己的媳妇,想跟着一起去是没什么。 但教有教规,按规矩,李博文并没有正式加入玄天圣教,且身份也不明,这段日子,除了表面上的身份,连他都没调查出来具体的眉目,还有点神秘的样子。 这是玄天圣教的高层聚会,大家面见圣女考核,严格来说,李博文一个外人是不能参加的,但这又是丁珊珊的意思,现在他若是坚决反驳,怕还会惹了丁珊珊生气。 丁珊珊对这接任教主一事的态度,他可太明白了,都是他死乞白赖,说的天花乱坠,磨了好久她才同意的。 这会儿要是不顺着她,一个搞不好,她可能又要发脾气撂挑子走人了,凭他这两下子是绝对拦不住的,人都想办法弄来了,怎么也不能让她走了。 孙乾犹豫了一会,看着夫妻俩态度坚决,是打定主意共同进退,不会分开的,最终只能咬咬牙,同意了下来。 “既然这是小姐的意思,属下当然不敢违背,那就请小姐和李公子随属下来,属下这就带你们去见教中其他人。” 丁珊珊和李博文对视一眼,没有开口,起身跟在孙乾身后,二人心里都清楚的知道,这次见面可不是就聚个会,认认这些人那么简单。 想要成功接手这个教主的位置,镇住这些素未谋面的家伙,可还要一起挑战四大护法,打赢他们呢。 说白了,今天这场见面,就是相互较量的立威大会,如果丁珊珊武艺超群,能把这群人给打服了,这教主之位就能稳坐,也是实至名归的。 但要是没得到这些人的认可,别说让这些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善茬的邪教教众,认可她这个横空出世的教主,那还不一定是怎么回事儿呢。 但经过李博文这段时间的仔细分析,相信丁珊珊还是有战胜他们的把握的,对这一点,丁珊珊心里多少也有点谱。 毕竟近几日因为加紧修炼,还有和自家男人帮着交流切磋的心得,她能确定自己的天罗心经可是又深厚了一层,这样能战胜他们的把握,就又增加了不少。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李博文却不能不担心惦记自己媳妇的安危,所以更要时刻都陪在媳妇身边。 在他心里,别的都不重要,就媳妇的安全最重要,什么挑战教主的,他不会容许任何人伤害珊珊一根汗毛,不然他豁出一切,也绝不会放过对方。 话说,孙乾带他们离开了客厅往后走去,穿过了一个庭院,又绕过一条长长的回廊,最后才来到一间看似普通的房间。 几人进屋后,只见他在一个观赏花瓶后摆弄了一会儿,竟打开了一个机关,然后只见本来没什么异样的一面墙壁上,竟忽然慢慢露出一道门来。 孙乾做这些的时候,完全没有避讳丁珊珊和李博文,打开后,孙乾在前面带路,让丁珊珊和李博文二人在后面跟随。 看聚会的地点这么隐秘,夫妻俩在心中多了丝警惕,但也没开口,既来之则安之,神色淡定的跟在孙乾身后,直到左拐右拐,又经过了两条密道,才最终来到了目的地。 第211章 初次见面,提出质疑 孙乾带他们来的,这竟然是玄天圣教地下的一处据点,按照走的这个距离,他们现在肯定都出了药铺范围了。 建造的怎么说呢,是一座庭院的样子,设计的挺精巧,空气流动性也很好,虽是建造在地下的建筑,感觉半分不觉得潮湿,正午时分,利用铜镜折射的原理,还有阳光照射进来。 这座庭院整体来看,就是挺有格调的,弄得跟江南水乡的富户度假别院似的,用丁珊珊的话,说白了就是一派逼格满满的。 因为一个建在地下的组织,在庭院的大门上,还装逼拉萨的整了个挺大气恢宏牌匾,上面刻了四个烫金大字,玄天圣教。 让丁珊珊看了不禁在心中吐槽,玄天圣教现在在明面上还见不得光呢,都得建到地底下,还挂个牌子给谁看呢。 但她初来乍到,就算心里是这么想的,嘴上也不能这么说。 李博文也和丁珊珊一样,面上表情没有多大起伏,一直都是淡淡的,这点场面还不足以让他紧张,两口子手牵手,跟着孙乾进了这座逼格满满的庭院。 可能之前他们来的时候,孙乾就派人通知了他们到了的消息,现在这些人聚在这儿了,他们进来时,院中现在已经聚了不少人。 大约有十一二个的样子,这些人的装扮全都是一身黑衣,神情比较肃穆,有的手里还握着刀剑等兵器,整得跟穿的统一制服身上挎枪似的,丁珊珊心里继续吐槽的想。 但她却不知道,这些人现在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为了见她而特地准备的,虽说玄天圣教现在不敢明面出现在大众眼前,但对找回失踪已久的圣女传人,即将即位教主这么重大的事情,还是非常重视的。 尤其是从孙乾口中,他们已经得知了,这位新被寻回来的现任圣女,即将继任的教主,虽年岁不大,但功夫却不是一般的高,甚至胜过了前任的圣女。 那这次圣女归来,他们玄天圣教高层人的聚会在这里,得到认可以后,很有可能马上就会举行继任仪式。 所以必须得穿得正式一些,以示对未来教主的尊重,孙乾也是要在这里对外打点一切事务,所以才穿了一身便装的。 话说眼下,见孙乾不止把丁珊珊带来了,身边还跟了李博文这个外人,这就属于把外人带到玄天圣教内部了,这在教中是不被允许认可的。 立刻有一位神色有些清冷的黑衣男子走了出来,目光中带着不赞同看向孙乾,开口语气就有些冷,“奔霄使者,面见圣女乃是我教内部机密之事,你怎可带外人进来?” 话音刚落,不等面色为难的孙乾开口解释什么,丁珊珊就先他一步,立刻接过话来,面色淡淡的说。 “他不是外人,是我相公,我走到哪里自然都是要带着他的,是我要带他进来的,不关孙乾的事,你有什么事儿就冲我说。” 之前孙乾本是不让她带李博文的,是她硬要带李博文进来的,李博文也不想,更不可能和她分开,这本来就不关孙乾的事。 现在这黑衣男子看起来,地位比孙乾高,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语气还有点质问的意思,她当然不能自己装鹌鹑不出头,把责任推到孙乾身上。 果然,听丁珊珊直接接话,见那黑衣男子还想开口说什么,孙乾生怕未来教主和护法之间,刚见面就发生不愉快,把他这好不容易请回来的圣女再给整跑了。 立刻上前说道,“青龙护法,圣女说的是,圣女和李公子已经成亲了,夫妻本为一体,李公子便也能算是我们教中内部人员了。” “这次过来,李公子不放心让圣女一个人独自前来,这次是陪同圣女一起到定州城来的。” “属下想着李公子也不算外人,也不好单独把他留在外面,就让他跟着一起来了,这位便是属下寻回的圣女了。” 孙乾说的的确是事实,即便还未圆房,但成婚以后,丁珊珊也完全给自己男人面子,一直是把头发盘起来的,梳的早就不是未出嫁女子梳的发型了,从发饰上也能看出她已经成亲。 孙乾对她的称呼,也从外面的小姐,变成了圣女,现在丁珊珊还没得到认可,就不能算是真正即位教主,只能算先圣女的传人,所以现在身份最准确的定位就是圣女。 孙乾一向处事圆滑,更多的也是想提醒一下这位青龙护法,这是他们和圣女见的第一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见圣女,而不是为了别的事闹得不愉快,那对以后一点好处都没有。 说完,见青龙护法果然不再开口,丁珊珊也没有不高兴的意思,至少表面上没有,好在没把事情闹僵就好,便主动把丁珊珊和李博文让到了内堂之内。 即便丁珊珊现在没继位,那也是圣女的身份,是要高过教中其他人的地位的,她的位置就被安排到了正厅的主位上,李博文也跟着坐在了她的旁边,也算教众对她这位圣女的尊重。 丁珊珊没有拒绝孙乾的安排,既然都决定接下这个烫手的山芋了,就知道接下来都会发生什么,她也会拿出自己真正的实力,彻底收服玄天圣教。 且她本来就是个小丫头,长得模样娇娇软软的,又不唬人,和这些所谓的魔教头子,全都没接触过,成为这个什么圣女,都是巧合之下被硬赶鸭子上架的。 如果在这第一次见面的情况下,就表现的畏首畏尾,胆小怯懦,把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拿出来,肯定压不住这些邪教头子,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该做什么做什么。 在这种教派势力中,就是靠实力说话,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除了用绝对的武力和能力征服这些家伙,让他们完全臣服于她,是没有别的和平路径可走的。 不然远的不说,就刚才的事儿来说,如果她这个圣女在教众眼里,有上位者的威信的话,别说李博文是她老公,不是外人,就算她真的带外人回来了,这些本该身为她下属的家伙,也不敢就这么公然提出质疑。 第212章 四大护法,恭迎圣女 而且见到她这位圣女,连声好都没问,搭理都没搭理她,话都是对着孙乾说的,对她虽没有多不恭敬,但也绝对有些轻视她这个小丫头的意思。 这些丁珊珊心里都有数,也不是看不出来,只是现在还不到收拾他们的时候,啥事都得有个过程不是,且真正动手的时候,她就会让这些人,彻底心服口服。 所以,丁珊珊表面没有任何显山露水,淡淡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听着唯一她见过两次面,比较熟悉一些的和事佬孙乾,向她介绍起了这些人的身份。 总共也就刚才在院里看到的那些人,玄天圣教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算是圣教中所有的高层人物,现在都聚在这里了,其他底层的人物,是没有资格参加这种聚会的。 四大护法中,首先就是青龙护法青苍,也就是刚才那面容肃穆清冷,直接开口质问孙乾,为何要带外人进来的黑衣男子,他也是四大护法之首。 在玄天圣教中的权利,更凌驾在其他三位护法和八大使者之上,是仅次于教主和圣女两人的存在,所以每当有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也是比其他人更有发言权的。 其次就是白虎护法王猛,人如其名,身形魁梧,膀大腰粗,身量都不输李博文了,一看就身大力不亏,这好体格和他那刚猛的名字,完全成正比。 排在第三的是朱雀护法朱颜,却是位容颜阴柔秀美的公子,竟生得眉清目秀,长得漂亮的跟个女子似的,一张笑面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心眼儿就不少。 排在四大护法最末的,是玄武护法黄寿,面容是四位护法中最憨厚老实的,虽然名字叫黄“瘦”,但长得却不瘦,就算个中等身材。 这样的人,属于扔在人堆里都不起眼的,但从他身上却隐隐感觉到,流动着浑厚的内力,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孙乾一一为丁珊珊介绍了四大护法的身份和名字以后,又分别介绍了八大使者,他的身份丁珊珊已经知道了。 另外这七位的身份,和他都是平起平坐的,孙乾是奔霄使者,然后还有什么青铜使者,白银使者,铜雀使者等等………… 反正这些听在丁珊珊耳朵里,一点不觉得他们这些称谓,有多么有气势,或是怎么样。 就是东拼西凑,一大堆破铜烂铁啥的都用上了,也不知道那玄天圣教的创始人是怎么想的,给自己这些属下们,起了这么多“别致”的称号。 玄天圣教众人:我们这是躺枪了吗…………… 李博文本不是内部人员,以前对玄天圣教的事都只是听说,这些事情他也是不知道的,便一直安静的坐在一旁。 他今天的目的就是陪媳妇过来的,只要媳妇儿没有任何危险,玄天圣教内部的事,他不会做任何插言,他相信珊珊有能力处理好这一切。 边听孙乾介绍这些人的身份名字什么的,丁珊珊听的稀里糊涂的,心里偶尔还在吐槽。 除了那按照四圣兽排序的四大护法以外,这七位使者,人她倒是认得的,就是这身份名字啥的,一下子跟她说了太多,她记得不是那么全,但也表现的在认真听。 既然来都来了,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孙乾在那说的口干舌燥,为她介绍这些情况,她还在一旁打瞌睡,那纯纯就是来找事儿的,也太不尊重人了。 总结来说就是,这一代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都是在上任教主去世,且当时的圣女崔玉雪又失踪了以后,上一任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亲自挑选出来继任的。 他们继任以来,还没有接触过圣女和教主呢,一直秉承着各自师父们的教导,一朝入教,终身为教的信条,跟着发扬玄天圣教和早日找回圣女的方向努力着。 这些人中,年岁最小的20多岁,最大的也就和孙乾差不多,三十几岁,清一色都是男的,按照孙乾说的,有天罗心经的牵制,忠心这点倒是不用怀疑的。 这些人这次也都挺有礼貌,由青龙护法带头,连孙乾都包括在内,站在厅中,统一向坐在主位上的丁珊珊,行了个躬身礼节,异口同声的道,“属下参见圣女,恭迎圣女归来!” 丁珊珊虽只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小丫头,但芯子里可是一个现代的老白骨精了,在这种场合下也没有半丝怯场,面容平静且淡定,带着沉稳之气,微微抬手,“众位不必多礼,起身。” 向她行礼的12个人,又异口同声的道,“多谢圣女!”然后才起身。 这只是一种见过圣女的礼节,其实在玄天圣教真正的教规里,底下的人无论见到教主,还是圣女,都要单膝跪地行礼。 他们现在只对丁珊珊躬身行礼,也就是说,丁珊珊目前有的只是一个圣女的身份,还没得到教众的完全的认可,所以没有这个待遇。 但丁珊珊不介意,她本来就不喜欢让人对着她跪来跪去的,有着现代人思想的她,对这种礼节相当不感冒,都怕被人跪多了折寿。 有人向她鞠躬行礼时,她都觉得心里不舒服,总感觉他们在拜她的时候,像在拜死人牌位一样,她又不是古代的皇帝,没有让人参拜的那种欲望。 人也介绍完了,礼也行了,大家也都算互相认识了,真正的事情也该搬到台面上来了,不用说丁珊珊都知道,接下来才是重头戏呢。 果然,这刚行礼完事,青龙护法清苍,便上前一步,代表所有人说道,“圣女,您的的情况,奔霄使者都已经和我们仔细言明了。” “自多年前我教中忽生变故,到后来继任教主失踪,这么多年来,教中的兄弟们一直都在苦寻找圣女的下落。” “如今得上天眷顾,如今终于寻回继任圣女,我们玄天圣教也终于有了希望,我圣教亦群龙无首多年,兄弟们都盼着圣女早日归来。” “既然圣女已经寻回,大家也从四面八方聚了过来,圣女继位之事,当然越早越好,属下等以后定会竭尽全力,好好辅佐圣女,光大我圣教,重新恢复往日的辉煌。” 第213章 立威大会,夹枪带棒 青苍说完,其他人也异口同声的再度向丁珊珊一拱手,声音洪亮,异口同声的说,“圣女归来,天佑我教,属下等一定会竭尽全力,辅佐圣女,光大我圣教!” 喊完这番口号,只见青苍抬手制止了其他人,见丁珊珊只是面色如常的看着他们,没有开口,明明只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坐在那里却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让人猜不透她心中所想。 见她不开口,青苍便接着说道,“只是圣女要继位教主,也需要一个过程,相信圣女对即位教主的过程,也已经从奔霄使者那里了解到了。” “因为圣女从小不在教中长大,也没得到前任教主的亲自教导,现下这种情况,要继位教主,只能通过我们四大护法统一的认可才行。” “初次见面,属下等无意冒犯圣女,但这是教规,属下等不得不从,不知圣女对此可有异议,或是圣女一路劳顿,也可休息几日,养精蓄锐,择日再行比试。” 这回终于说到正题上了,啥异议不异议的,她现在不累,也没有那个闲心休息,说直白点还不就是提醒她要开打了吗? 丁珊珊就知道,前面说的那些话虽然也是真的,但实际上就是铺垫,都是建立在她能有本事把这些人揍趴下,成功即位教主的前提下。 要是她没能打赢他们这四大护法,摆平不了他们,什么继位教主,光大圣教,怕是她和李博文要没点本事,今天都别想从这能走出去。 倒不是说这些人会把他们给怎么样了,或是杀人灭口,只能说她现在能力不足,无法即位教主,但也还是圣女的身份,以后就得留在玄天圣教了。 等啥时候能打过这四大护法,啥时候就能当教主,反正她只要修炼了天罗心经,在他们眼里,就是玄天圣教的人了。 李博文一个外人,来都来了,内部的事情也都知道了,也不可能把他放走,属于拉帮入伙,愿不愿意也得跟她一起留在这,这是丁珊珊的猜测,也是在她打不过这几个人的情况下。 但她自己觉得,按照李博文说的,孙乾身为奔霄使者,他的功夫是仅次于四大护法之下,在她手底下都菜成那个样子,连几招都走不过去,让她掐着脖子跟拎小鸡儿似的。 照这种情况来看的话,想要一起收拾了这四大护法,应该不是多大难事,只是她实战经验不多,只有李博文陪她对练过,在这方面欠点火候,得多注意些就是了。 这是对于她自己的,对于对面这四个人,她只能保证不打出人命来,万一中间下手要是一个没控制好,没轻没重打坏了哪的话,这个她就保证不了了。 反正今天她就是来立威的,必须得把头三脚踢出去,在这一战成名,彻底用武力把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让他们知道,她有能力当这个教主,不然这些家伙也不能服她。 所以,丁珊珊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端是人畜无害,“青龙护法说的是,之前这些事孙乾都跟我说了,躲都躲不开,还是特地追到我们家去说的。” “而我也告诉他了,我只是一个小姑娘,家里日子过得好好的,又不愁吃喝,没兴趣当你们的什么教主,修炼天罗心经也是无意间的巧合,我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这么多。” “能解释的我也都解释了,但我怎么说他都不走,连我愿意把天罗心经交出来,还愿意帮忙教导下一任圣女他都不同意。” “就是缠着我,要让我把这个身份认下来,我要是不把这事答应了,怕以后我们家就家无宁日了,天天都得被你们骚扰,所以我这就来了。” “至于你们说的教里的这个规矩,孙乾也告诉我了,其实绕来绕去说了这么多,意思就是前几条我都不占,想要和你们划清界限又不能。” “想要一劳永逸解决,让你们别再总骚扰我的办法,就是以武力向你们证明,我有这个能力当你们的教主。” “只是你们大家都知道,前任圣女崔玉雪把天罗心经给我的时候,没多留下什么话就去世了,我修炼大部分也是靠自己摸索着来的。” “对功力掌握的不是那么太灵活,一会儿跟你们动手的时候,要是控制不住力道,或者是打不过你们,你们可得手下留情啊。” 丁珊珊这番话说的也够夹枪带棒,不给面子的了,话虽是指着孙乾说的,但话里话外的意思,也刮拉上不少人。 把这帮玄天圣教高层们的脸,打的啪啪的,明面上她是来赴定州城之约,见见这些玄天圣教的高层,通过他们的认可,来继位为教主的。 但从她嘴里表达出的那可完全不是这个意思,不说都是嫌弃和敲打,也明晃晃的代表着她心中对这件事的不满。 本来他们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好好的,根本就不愿意趟他们这趟浑水,是孙乾他们跑到门上去骚扰她,打扰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什么办法都用了,才硬把她给弄来的。 说什么还得通过这个验证,那个验证,才能让当教主,她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这个教主白送给她,她都不愿意当,还当你们这邪教头子是啥好活,谁都乐意干是咋的? 虽然对胜过四大护法挑战才能接任教主这件事,她能理解,也认可,人家这么大一个教派,管着这么多人呢,总不能一个什么阿猫阿狗弄来,随随便便的就能当教主。 但她本身也不是对当这教主多有兴趣,躲都躲不过来,都是被赶鸭子上架逼着来的,还想让她对他们感恩戴德,那是不可能的。 反正这番话她先说出去,一会一顿拳头再抡出去,把他们个个都给撂倒揍趴下了,就不信还收拾不服他们,咋的也得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轻视她才行,不然她这教主当的哪还有威信? 丁珊珊这番话说完,果然,连青龙护法青苍这样冷肃着一张脸的人,面部表情都有着微微的抽搐,其他各自坐在下首座位上的人,表情也都挺那个什么的。 第214章 暗中较劲,不客气了 但青苍是变化最大的一个了,他从小是玄天圣教上一任青龙护法收养的孤儿,也是一众被收养的孩子里,无论天资还是其他方面,都是最出挑的,才被青龙护法收为亲传弟子,教导成为接班人。 在他从小到大的意念里,玄天圣教都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他要效忠一辈子的组织。 他一直以身为玄天圣教的青龙护法为荣,也一心一意为玄天圣教的发展,操尽了心,费尽了力,但他从未见过教主和圣女。 他上位青龙护法的时候,教主已然身死,圣女下落不明,这几年来,玄天圣教有大事决策时,都是四大护法与八大使者商议着来。 一般的事务,则大多也都是他做主处理,这些年他在玄天圣教中,基本可以算是当家作主的人,还从来没想过,好容易有了圣女的消息。 但找回来的圣女,虽然容貌和气度都不俗,却是带着这种思想的,好像很嫌弃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当他们的教主一样。 这番话听到青苍耳朵里,当然是有些不高兴的,但想反驳又不知道找什么理由,只能暂且压下心中的想法。 就看上首坐着的这个长得娇娇怜怜,身量纤纤的小姑娘,一会儿有没有这个本事,能在他们四大护法手底下占据上风了。 要知道,他们玄天圣教的教主,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的,需得德才兼备才能胜任,丁珊珊若是真有本事,他也会真心臣服,不负师傅所托。 若她空有一张嘴皮子,什么真本事都没有,而且又修炼了天罗心经,大不了就扣在手里,当在教里多养一个闲人了,以后他们再好好培养下一任圣女就好。 的确和丁珊珊猜测的一样,青苍还真是动了这个心思,两人一个上级,一个直隶下属,表面风平浪静,说着客套话,实则已经在暗中较上劲儿了。 青苍面容上不动声色,面带恭敬的说,“圣女言重了,之前奔霄使者前去寻找圣女,并非有意骚扰圣女的生活,实在是我教圣女不能流落在外,那便是属下面的失职了,还请圣女海涵。” “属下等修炼的功夫,本来就是可以和圣女对练的,这次只是切磋武艺,属下等都会点到为止,即便有不查之处,也不会伤到圣女分毫的,这点请圣女放心。” 看这该说的都说了,反正早晚也是这么回事,丁珊珊也不想跟他磨叽了,便在座椅上站了起来,首先给了坐在旁边的自家男人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李博文也回应了自家媳妇一个坚定的目光,让她别怕,想做什么尽管放手大胆去做,实在不行,有什么事还有他兜底呢。 夫妻二人都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懂彼此的心事,别说她心里对自己有把握,就算没有那么大的把握,还有自家男人在这给他撑腰呢,丁珊珊心里底气更足了,她才不怕呢,放开手打就是。 今天丁珊珊身上穿的是一袭水绿色衣裙,也是进城之前找地方现换的,看着格外清新靓丽,配上她娇小可人身材,容貌娇柔美丽。 一双美丽的大眼,好像散发着某些光芒一样,熠熠生辉,就是个俏生生的小姑娘,独自立在厅中央。 在这满屋子都是武功高强的男子包围中,颇有羊群里出骆驼的感觉,但气势却不输场中任何一个人。 看着同样从自己座位上起身,以青龙尊者青苍为首,走到她面前的四个身形魁梧高大的男人,因为距离站的近,她都得仰起头,才能看见这几个人的脸。 但丁珊珊输身高,也不输阵势,在一众个个都有1米80身高开外的男人面前,还高傲的扬了扬粉嫩的小下巴,“既然你们说是教规,那不知道我们要怎么比试呢,是用兵器吗?还是赤手空拳?” 刚才小丫头气势还挺足的,但这一开口,脆生生的小声音,柔柔绵绵的,还带着丝丝甜脆的奶音,立刻就把她显得奶萌奶萌的,没啥杀伤力了。 这也没办法,这个身体的声音就是这个样子,连很生气的时候说出来的话都带着娇软,要不是丁珊珊自己本身的飒爽气质加分,可能出去跟人家吵架都吵不赢。 这是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了的,她就是再有本事,也没办法把自己说话的声音改变了,对声音这件事儿她已经不抱希望了,只寄望于一会手底下见真章了。 这一代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都是没见过圣女和教主是什么样的人,也可以说除了孙乾以外,还没有人尝到过天罗心经的厉害,他们只按照自己师傅传授的秘籍一直在修炼着。 他们这站了一排的四个男人,看着这样的丁珊珊,就这么一个豆大一点的小姑娘,说句话都软声软气的,还在问他们是用兵器,还是赤手空拳。 要是没有武功加持,就这粉嫩嫩的小姑娘,哪个正常男人一巴掌下去,都得给打够呛,更别说他们个个武功高强,都是绝顶高手,用的还是围攻。 即便刚才对丁珊珊那番夹枪带棒的嫌弃言论,非常有些不满的青苍,都觉得与丁珊珊动手,有一种欺负小孩的感觉,有点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好,生怕一个不注意,再把她给打坏了。 但这事也得解决,依旧恭敬的说,“教规只说,继任教主的圣女只需要以一己之力,打败四大护法的合力围攻就可以,并没有说一定要用兵器。” “刀剑无眼,属下们今日与圣女本就是初次见面,以前也从未切磋过,不然还是赤手空拳,这样点到为止对大家都没有伤害,圣女认为如何?” 丁珊珊当然是没有异议的,她刚才这么问了一嘴,只是看他们手中都拿了剑,还以为是要比拼刀剑呢。 虽然天罗心经那套心法上是有标注了怎么练剑,但她这天天在家过日子,不是忙这就忙那,还有一大家人要照顾,哪有时间练剑,也根本就没练,赤手空拳上就更省心了。 微挑眉毛,痛快的说,“没问题,那就按你说的办,既然是我一个打你们四个,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你们一会可要手下留情哦!” 第215章 以一敌四,人不可貌相 丁珊珊说完,忽然就毫无预兆的脚下生风,身形极快的向他们四个人冲了过去,首先就是对青苍动手,直接一拳攻向他的面门,心里想着,让你小子事最多,今天就第一个拿你开刀。 别看这粉粉嫩嫩的一小拳,看着不起眼,但却来势汹汹,拳头上都带着一股劲风,青苍要是躲不开,多半都得被她的力道,把天灵盖都得打塌了。 青苍都没想到丁珊珊会忽然发难,但也早有准备,在没有教主和圣女的玄天圣教中,身为权力最高的青龙护法,那必须也是得有点儿真本事的。 及时侧身躲过了丁珊珊这一拳,回头就又迎上了她的一脚,速度飞快,只这两下的力道就让他心中一惊,这小姑娘的确有点能耐,心里便立刻不敢再小视丁珊珊了,专心迎上她的攻击。 与此同时,其他三个护法愿不愿意,按照教规,也得同时过来攻击丁珊珊一个小丫头。 况且,看丁珊珊的样子,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不会压根就接不住他们的招式,四男围攻一女的画面,就在这大厅上拉开了架势。 看到这种情况,虽然对丁珊珊很有信心,但李博文哪能不担心自己的媳妇,毕竟珊珊的实战经验太少了,除了他陪练过几次以外,都没和人对敌过。 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用绝对的武力值完全碾压对方以外,和这些走南闯北的老江湖,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他现在只希望珊珊能胜得过他们。 他的目光一直紧紧追随着丁珊珊的身影,简直比他自己置身在其中被围攻还紧张,身下红木凳子的扶手,都被他抓得咯咯直响。 这就是没办法的事,不然有人敢这么欺负自己媳妇,他非立刻就冲上去,把对方给了结了,为媳妇报仇出气不可,哪还能在这坐着干着急伸不上手。 万一一会珊珊要是真的有危险,他才不会顾及那么多,立刻就会冲上去保护自己的妻子。 李博文因为实在太关心媳妇的安危,以前的沉稳也没了,睿智的判断力也离他远去了,满心都是七上八下的担心媳妇,心里乱糟糟的,什么想法都有,只是都被他隐藏在了波澜不惊的表情下。 但他的想法丁珊珊可不知道,她当然没事了,而且还觉得好的很呢,现在都没空去多想别的了,因为她感觉,揍人的时候,真是挺过瘾的。 怪不得人家都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她一拳扫过,就逼得青苍不得不重视她这位对手,她也是趁此机会,想试探一下这四个人的虚实。 只见逼退了青苍以后,身形灵活的丁珊珊,就开始穿梭在这四个人之中,左躲右闪,偶尔出手攻击他们,和他们对上几招。 走了几个回合以后,虽完全了解透他们各自的武功路数,也基本摸清了他们都大概有多少斤两。 这四大护法的功夫的确不错,各有各的长处,至少比奔霄使者孙乾还要在上不少,不至于菜的一招没用,就被她掐住了脖子。 而且在这动手之下,她明显能感觉到,他们所修的内力,走的都是比较刚猛的路子,和她修炼的阴柔心法完全不同,却又相辅相成,但还算在她和李博文的意料之中。 也就是说,凭她自己现在的能力,是可以完胜这四个人一起围攻的,现在这种时候,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在短时间内取胜,完全没有必要藏拙。 胜出用的时间越短,越能证明她能力强,现在正是杀一儆百立威的好时机,几个现成的沙包都预备好了,她可就不客气了! 所以,丁珊珊和这四人仅走了十几个回合,便找准一个机会,一脚踢中了来不及躲开的玄武护法黄寿的胸口,将对方踢飞出了好几米远,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发出一声闷哼。 当然,这一脚她也是留了力道的,黄寿会受点伤,但却不严重,更不会伤及肺腑致命啥的,不过再想爬起来攻击她,怕也是困难,这时候他要是个聪明的,就不会再硬撑着跟她动手了,这就解决了一个。 与此同时,相差不过几个呼吸间,丁珊珊再度一个转身,向她扑过来的白虎护法王猛的胸口处,也被她击中了一掌,就落得和黄寿同样的下场,也被打翻在地,起不来了。 眼看丁珊珊忽然一改保守打法,剑走偏锋,两下就撂倒了白虎和玄武两大护法,青苍手中的掌法也越发凌厉,直从面门攻击丁珊珊。 这次是半点都没留手,现在他就算拼尽全力,都不知道能不能抵住丁珊珊,更何况留手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小姑娘也才十几岁的年纪,在没有师傅教导的情况下,竟然只凭着一本秘籍,就能把功力修炼到这样深厚,而且一点没练错,简直是一位练武奇才。 他们玄天圣教颓废了多年,忽然得了这么一位领导者,而且还颇有气势,看着根本就不是一位普通村姑的样子,实属难得,得此教主,真是天佑圣教。 此刻,青苍都已经在心里决定好了,无论这场比试丁珊珊能不能胜出,小小年纪就有此成就,也代表了她以后还有发展的空间,前途是不可限量的。 单凭这一点,他就认可了丁珊珊有接任教主之位的能力了,相信在场的人看过这场比试以后,也不会反对的。 但该走的过程还是要走的,现在在青苍心里,更多的是想和丁珊珊切磋武功的,毕竟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除了协助教主管理圣教,处理教务以外,最大的用处还是陪练的。 他是这么想,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又没说出来,丁珊珊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她现在只知道,这个青苍是四大护法的头,今天最应该打服的就是他。 只要彻底把他整明白了,其他人肯定也就随风倒了,所以青苍,你今天就得受点苦了。 说是迟那时快,只见青苍凶猛的一掌向她攻击而来,这次丁珊珊却不退反进,脚下着力,稳固身形,忽然挥出一掌,用巧劲儿格挡开青苍的掌力。 第216章 全部撂倒,成功收服 仗着自己功夫高,速度快,身形又娇小灵活,竟一股气儿的冲到了青苍面前,在对方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一双小手抓着人家腰间两侧的衣服,两手一较劲,硬是凭着娇小的身子,将青苍这个1米8多的大男人给抓了起来。 然后在青苍都惊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的时候,像举鼎一样把他举起来,忽然像丢垃圾破麻袋一样把青苍丢了出去,正好砸在了刚才已经被她打的倒地不起的黄寿和白猛身上。 青苍也是个体重不轻的大男人,身材倒不是很健壮,只能算是比较标准,但毕竟也是个大男人,又是凌空落下的,顿时砸的身下当了两个肉垫子的人,同时发出一声痛哼,三人痛苦的滚成了一团。 扔完了青苍牌的人肉飞弹以后,丁珊珊速度极快的转过来,眨眼之间就冲到了,看到眼前这幅画面,已然有些退却,不想,也不敢再跟她动手了的朱雀护法朱颜面前。 与四个大男人过招了一会儿,粉嫩白净的小脸上,连丝汗珠都没出,笑的人畜无害,笑眯眯的对朱颜说,“要不咱俩再比划比划?你看是我把你也扔过去,还是你自己过去?” 面对丁珊珊这样“善意”的威胁,人家凭实力已经碾压了一切,朱颜还能说什么,满眼都是苦笑,“圣女神功盖世,属下等自愧不如,不劳圣女动手,属下自己过去便是。” 说完便抬步走到了那三位护法被砸成一团的地方站好,险些被摔了个大头朝下的青苍,现在也在王猛和黄寿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倒是没受什么伤,但被丁珊珊把他们几个像砸垃圾一样,这么就给扔出来了,还是当着直系下属八大使者的面,也是挺丢脸的。 青苍心里似乎有点明白了,丁珊珊看起来好说话,人畜无害的表面下,实则隐藏的心思,绝对不少。 从见面到现在,一点一滴的事都记着呢,就是留到现在跟他算这个总账,让他丢脸的,摊上了这么个主子,以后再不老实点,怕日子也不好过啊。 看丁珊珊这么轻松就胜出了,而且这一仗打的相当漂亮,一直坐在一边紧张的李博文,这颗心也算是放下了,夫妻二人对视一眼。 李博文对丁珊珊一点头,表示很为自己媳妇高兴,丁珊珊也回以了他一个微笑,意思是她先处理这边的事,李博文也表示让她先忙,他就在一边等着不着急。 丁珊珊收回目光,看了一眼并排站着的这四个,现在算是被她打老实了,但这还不算,目光紧接着,又落在了坐在他们四大护法更下首的八位使者身上。 仍旧是人畜无害的笑容,语气也很温和,“他们四个已经打完了,但我觉得打的时间太短,还有点不过瘾。” “他们刚才都被我打了,要是再打下去就得受伤了,打坏了也不好,要不你们几个过来跟我切磋切磋,怎么样,不行我先让你们三招也可以。” 丁珊珊说完,迎着满屋子的人都变了脸色,还毫不掩饰的揉了揉自己一双软嫩嫩的小手,发出嘎巴嘎巴几声,看这小模样,就是随时要准备继续把他们当沙包打了。 反正今天难得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全都聚齐了,四大护法都被她打服了,这八大使者要是心里还有啥不服的想法,趁现在这个机会,她就一并揍了也没啥。 就刚才丁珊珊这一顿壮举,把四大护法都给揍了,连青龙护法青苍的面子都没给,就那么给像破麻袋一样扔了出去。 仅剩的一个朱雀护法,要不是识时务,及时自己乖乖的认输了,估计现在也是一个被扔破烂的下场。 八位使者都是眼看着的,那是绝对见识了丁珊珊的能力,也觉得人不可貌相,这个时候要是敢往上送,那绝对会有被打残了的危险,哪有人敢不服开口的。 这时候,仗着好歹和丁珊珊还有那么一两分单方面交情的孙乾,一看丁珊珊这还要动手,打完四大护法,又盯上了他们,一双大眼睛里都直放光。 要不及时把她这想法给掐灭了,那非得把八大使者,连同他自己在内,都给打趴下了不可,他是最早一个了解丁珊珊能力的,可没有再被揍一顿的欲望。 赶紧满面笑容的站起来,发挥了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说起了好话,“圣女说笑了,今日这场比试,是圣教一直以来圣女即位教主的规矩,不然今天才第一天见面,四位护法哪能跟未来教主动手呢。” “现在圣女已经用自己的能力胜过四大护法,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继位教主了,属下们武功低微,更及不上四位护法,怕是不够资格陪未来教主切磋呢。” 孙乾话落,青苍勉强忍着被摔疼的身体,也走了过来,这次是向丁珊珊单膝跪地行礼的,目光中尽是真心的恭敬,再无半分轻视之意。 “教主息怒,之前的事是属下们做的礼数不周,还望教主海涵,属下们以后一定竭尽所能辅佐教主,还请教主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与属下们一般见识!” 青苍这么说,就是为了之前丁珊珊过来,他根本没搭理的事,在赔礼道歉呢,而这份尊重,也是丁珊珊用自己完全的实力争回来的,他道歉道的也是心服口服。 四大护法之首的青龙护法都首先跪地表示臣服了,其他人自然也通通跟随,剩下的三位护法以及八位使者,也和青龙护法一样,单膝跪地郑重向丁珊珊行礼,“属下参见教主!”声音都比刚才洪亮了不少。 这次这一礼丁珊珊欣然接受了,也没有及时让他们起来,挑了下眉,对这些人的识时务还算满意,看来今天这一仗打的,是把他们收服了。 效果已经达到了,她就满意了,只要以后这些人规规矩矩的,不要起什么幺蛾子,她也不会刻意为难什么,还会在能力范围之内给点好处。 第217章 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 毕竟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嘛,好歹这四大护法还是要替她卖命的,刚一见面就都让她给揍了,关系整太僵了也不好,那就再给点好处,收买一下。 尤其是青龙护法,刚才扔的那一下让他挺掉面子的,她这口气也算出了,毕竟以后她不在,凡事还得这个青苍做主,人家刚才又主动道歉了,咋滴也得帮他把这面儿给找回来,不能让他一点威严都没有了。 丁珊珊走到青苍面前,亲自对他轻扶了他一把,也算很给他面子了,然后对大家说,“大家都起来,我这人一向随和,不喜欢有人对我跪来跪去的,以后看见我就别跪了。” 说完又看了看这四大护法,忽然从怀里摸出了一个药瓶,从里面倒出四颗散发着清香,莹白如玉的丹药。 拿了一颗丹药给了青苍说道,“刚才我下手的力道不轻,你虽然没受内伤,但肯定也气血翻涌,不太舒服,这药对你有好处,吃了就会好的。” 剩下的两颗也分别分给了黄寿和王猛,这两人一个被她打了一掌,一个被她踹了一脚,为了把他们打趴下起不来,她用的力道都不轻。 他们肯定也不咋好受,这颗丹药下去就没啥事了,现在这也是自己人了,就别让他们这么挺着难受了。 就是把丹药递给白虎护法王猛的时候,丁珊珊的小拳头还哥俩好的,又照着人家的胸口砸了一小拳,当然,这一下是没有什么力道的。 半开玩笑的说,“你小子外家功练的也太好了,这身板硬的,那一掌拍到你身上的时候都硬邦邦的,怆的我手都疼,功夫练得不错,以后继续加油努力!” 王猛看样子也就20多岁的样子,四大护法年纪相仿,都差不多,丁珊珊身体是个16岁的小丫头,心理上可不是,所以开口就叫了王猛一句你小子。 王猛也没想到,丁珊珊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会说了这么几句开玩笑的话,之前除了孙乾介绍身份时,他对丁姗姗行了礼,他们都没多说过一句话。 这个玩笑是他意料之外的,一时都不知怎么接话了,本来有几分粗犷的脸上,顿时有些尴尬的神色,但教主说的话,他身为下属,又不好不回答。 憋了一会儿,只能干巴巴的接上一句,“属下,属下知道了,以后尽量不会再让教主打我的时候手疼了。” 他这结结巴巴的一句话,还把丁珊珊都给逗笑了,这王猛看起来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出手的武功路数也异常刚猛,不想却是这么一个不苟言笑的人,连玩笑都不会开。 面带笑意的说,“我就开个玩笑,看你还当真了,这是比试,不得不分出个胜负来,不然我跟你没冤没仇,怎么会打你,不用那么紧张,我又不是吃人的老虎。” 说完来到朱颜面前,她要再在王猛面前多停留一会,王猛怕更得紧张的不行,还是别逗他了。 但没等丁珊珊开口送药,朱颜便说道,“教主的心意属下心领了,但属下没有受伤,教主也没有打我,这丹药看起来很难得,我就不用了?” 这丹药的确难得,都是丁珊珊花了大价钱从平台里买出来的,能不难得吗?要是普通的好东西,拿出来这些人可能还看不上呢,她也不会献那个丑。 但总共四大护法,虽说三个都挨了打,她也给了丹药,也不能就差朱颜这一个,丁珊珊淡淡一笑,把药交到他手中。 “你们现在可是我的下属了,这药就当是我这教主给你们的见面礼,这可是好东西,你现在用不着就先留起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到了。” 说到这,看着朱颜那张温柔漂亮的脸蛋,丁珊珊还是忍不住说了句,“对了,这药不只止是治伤良药,吃了还能美容养颜呢,正好适合你。” 说完没有去看朱颜被她说的哭笑不得,道谢也不是,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表情,收起手里的瓶子。 又拿出另外一瓶丹药,这次是把整瓶药都倒出来了,一共8粒碧绿色的丹药,分别分给了那8位使者。 这两瓶丹药都是丁珊珊从空间里买出来的,只不过给四大护法吃的能高级一些,当时就能治愈内伤,或者因受外部攻击,而气血翻涌造成的身体不适。 分给八大使者的药,吃了以后能辅助他们功力进步的更快速,在这世间也算是难得的珍品了,但在平台里,只要有金币就能兑换的出来。 她现在又不缺金币,大不了再多去买几回“砖”就啥都有了,丁珊珊也不吝啬给自己人一些好处,让他们对她更死心塌地一些,那她以后就会省不少心。 青苍身为青龙护法,一直掌管圣教也好几年了,也是见过各种好东西的人,把这颗药丸托在手心里,闻着里面的味道都知道,这丹药肯定不凡。 心中微有些复杂的想法,不知道教主是在哪里弄到的这样的好东西,他有生之年,还没见过这种丹药呢。 但他什么也没问,当着丁珊珊的面就把丹药吃进了口中,一点不怀疑丁珊珊会害他,其他三位护法见状,也同样把药放进自己口中,连朱颜都一样。 看的丁珊珊都有何违和感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刚立完威,就以武力迫使他们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逼他们吃毒药呢。 当丹药入口以后,立刻就化成了药汁,流入他们体内,带着舒适的清凉之感,几人顿时觉得,无论气血翻涌,还是肢体疼痛的感觉,全都缓缓退下去了。 这种感觉太神奇了,也很舒畅,甚至觉得功力都隐隐有些更醇厚了的感觉,这四颗丹药下肚后,四人都得了不少好处,看向丁珊珊的目光也都带着感激。 异口同声的躬身行礼,“多谢教主赐药,属下感激在心!” 他们这番话说的是真心实意的,但别人怎么看就不一定了,见四大护法把药都吃了,看向丁珊珊的目光都变了,那八大使者也立刻跟表忠心一样,也都把药吃进了嘴里。 第218章 折中办法,正式即位 至于他们心里抱着什么想法,就不知道了,反正吃完也都获得了意外惊喜,这也是丁珊珊想达到的效果,收买人心,这就是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跟着姐混,有肉吃,就是这么豪横。 看他把药都吃完了,尤其是受了点伤的三位护法,脸色都好了不少,丁姗姗对青苍说,“青苍,之前孙乾跟我说,没找回教主和圣女的时候,圣教中有什么事,基本都是你们商议着解决的。” “我的情况你也知道,其实走到这一步,也不是我所愿意的,但已经这样了,我也愿意承认下来,但我更想过一些平淡一点的日子,以后还是会回家去生活。” “以前玄天圣教的事怎么处理,你现在还怎么处理就好,或是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地方,你也可以送信给我,我会帮着想办法的,只是其余时间,我希望你们尽量不要打扰我。” 听丁珊珊已经成功以自己的能力,登上教主之位了,竟就还要把她该承担的责任丢下,回到那偏远的镇上去生活,青苍立刻就着急了。 “那怎么可以呢教主,您现在已经是我们的教主了,教里的弟兄们这些年都盼着教主回归,我虽然身为青龙护法,但也只是暂时代教主打理教宗事务,有些事我不能越过教主,私自做主的。” “况且我们总算有了继任教主,教主能力超群,属下们敬服,属下希望教主可以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去玄天圣教总坛生活。” “教主的家人也都可以带过去,在那里他们会享有更好的生活,我们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也可以陪教主切磋,助教主增长功力,那教主的进步会更加神速。” “既不耽误教主陪伴家人,也能有时间处理教务,带领我们将我教发展扩大起来,这些年来,我们教已四分五裂,只有教主才有这个能力,号召大家团结起来,还请教主三思。” “还请教主三思!”一听青苍说出这些话,尽全力挽留丁珊珊和他们回玄天圣教总坛去生活,其他众人立刻也异口同声的跟着随了下来。 就知道会是这样,丁珊珊脸色立刻就有些不好了,目光直直盯着站在人群中,有些不敢看着她的孙乾。 “孙乾,你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要不是你说我,即位教主以后教中,事务由你们代为打理,我仍旧可以过自己的日子,你们也不会来骚扰我,我也不会答应你的。” “现在我已经按照你说的做了,你们又不让我走,我在自己家里已经住的习惯了,日子过得也很好,不想跟你们去你们的总坛。” “你们以后就好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我也答应有事会帮忙了,你们还想怎么样,你们就算拦着,我也得走,相信你们也没有那个本事能拦得住我。” 见丁珊珊这赶上小孩子性了,刚才还好好的呢,忽然说生气就生气了,孙乾赶紧从后面走到近前来,“教主息怒,属下们绝不是这个意思,更没有说话不算话的想法。” “只是青龙护法说的也不无道理,从前没有教主时,事务都是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代为处理,但现在已经有了教主,对教务有第一决策权的人,当然就是教主您了。” “属下们绝对相信教主有这个能力,带领众位兄弟们,一起将我教发扬光大,重新站在天下人面前。” “如果教主不喜欢过这样的日子,属相们当然不敢违逆教主的意思,教主,青龙护法,还有各位使者,不然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既然教主喜静,就让教主回到自己喜欢住的地方生活,有些我们自行能决策的事情,就还各自自己做主处理。” “如果遇到我们无法做决定的,就用信鸟传信给教主,由教主决定,信鸟传信速度很快,这样既不耽误教主一家的生活,也不耽误教主打理教务,只是多培养几只细鸟罢了,这一切事情就能解决了。” 眼下丁珊珊就是不愿意,也根本就不可能留下来,别说青苍他们没有那个本事能强迫丁珊珊留下,就算有,他现在也不敢以下犯上。 好歹孙乾想了这么个折中的办法,只要暂时把丁珊珊稳下来也好,只要不一下把事情闹僵了,以后总有机会劝说教主回去,既然如此,也只能这样了,所以青苍没有什么意见,算是同意了,其他人就更没意见了。 对这点,丁珊珊也没啥意见,就像孙乾说的,最多就是就多整点信鸟,来回传信费点事罢了,毕竟她现在也是顶了这教主之名的,以后也许还有指望上这些势力的时候,也不好完全当甩手掌柜的。 现在有啥事,只要是她力所能及的,帮着想想办法出出主意也不是不行,玄天圣教虽然势力不小,但多数零碎的小事,传信骚扰她还不够费劲的呢,相信青苍他们自己就处理了。 真正遇到连青苍都决策不了的大事,应该不会很多,对她没有太大影响,她的底线是,只要不用把她扣在这,把他们一家人全都弄到玄天圣教去生活就行。 虽说一家人在一起,在哪生活都是一样的,但玄天圣教毕竟是邪教组织,现在全教的人都过着“偷偷摸摸”的日子。 她要把一家子人全都弄到那去,万一再发生什么江湖仇杀,这个那个的,那因为受她的牵连,还不把全家人都给折进去,她说什么也不能冒这个险。 只要他们不频繁的打扰她,还是安安稳稳的暂时先在镇上过日子,这就是丁珊珊现在的想法。 无论这些事是怎么达成一致的,现在也是达成一致了,丁珊珊也算在这片地下见不得光的地方,正式继位了这片国土上的第一大邪教组织,玄天圣教的教主。 底层的教众目前为止没见到,但四大和护法和八大使者,都已经被她摆平得服服帖帖的了,往后的教主之位基本就稳了。 第219章 荣升主夫,异域风情 丁珊珊以为这就完了,就想让孙乾先给安排个房间,和自家男人好好休息一下,最多过个两天,四处搜罗的砖啥的,收获一大笔金币,补补手里买丹药造成的亏空,就回自己家去了。 没想到这还没完了,这些家伙硬是为她继位教主这事,非得又弄了个小型的仪式,弄得丁珊珊想拒绝都拒绝不了,也就只能由着他们了,反正来都来了,架也打完了,也不差再走一回程序了。 孙乾倒也挺细心的,自己换了一身和那些人一样的黑色制服,还不忘弄了一个丫鬟过来,帮丁珊珊也换上了一身教主的装扮。 而李博文现在的身份,则是由一个一进门就被排斥的外人,正式变成了教主的相公,也是教里的主夫。 虽然没啥实权,也不能越过自己的教主老婆,直接命令这些教众如何,但除了丁珊珊,也是凌驾在所有人之上的。 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这回没有一个敢不尊重他的,这都是媳妇儿凭能力给他挣回来的面子。 只是李博文从来都不注重这些,当看到自己的小媳妇,在与这么多人动手都游刃有余,不落下风的时候,只觉得珊珊身上有点点光芒闪过,散发出来。 那是一种别人都看不到,只有他能看到的光芒,自己的妻子是这样美丽耀眼,世界没有任何女子能及得上,仅凭自己的能力,已经完全征服了玄天圣教里这些属下。 他以前没敢把话说的太直接,也是不想让珊珊有心理压力,玄天圣教身为第一大邪教组织,里面的高层人物,都不是好相与的,也可以说个个都是亡命徒。 来之前,他心里其实也是很有压力的,只是怕妻子担心,不能说出来,只能随时警惕,准备着保护媳妇儿。 但珊珊就是这样有能力,不但用武力征服了这些人,还知道恩威并施,又给了他们好处,让他们死心塌地的效忠她。 这可不是他们夫妻提前商量好的,他的小妻子还很有领导能力呢,相信如果珊珊真心愿意接管这个教派,好好经营治理的话,以后玄天圣教说不定还真的能恢复之前的辉煌。 话说这边,丁珊珊被丫鬟带到房间里去换衣服了,李博文也被安排着换了身主夫的衣服,就坐在大厅里喝着香茶,吃着点心,还有人伺候着,待遇那是相当在上。 其他的人也都等在这,即位仪式需要的东西,尤其是一些即位必须要用的贵重东西,以前都是青苍保管的。 来之前他都提前准备好了,就只等着丁珊珊装扮好,出来举行仪式,让他们参拜正式继位教主呢。 此刻,在房间里的丁珊珊,也配合着丫鬟把自己装扮好了,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从前还没想到呢,原来好好打扮一番,她这张漂亮的小脸上,竟然也带着点异域的风情。 因为玄天圣教是从外域传过来的教派,所以教主的传统服饰,就有些偏西域化,需要在身上和脑袋上,叮叮当当装好多装扮。 有的装饰品看着很漂亮,由纯金纯银打造,看着又像簪子,又像步摇,丁珊珊也说不上是什么东西,反正戴了一脑袋。 有金有银,还有玉饰和珍珠饰品,脸上都戴了珍珠穿成的面遮,她平时在家里就只带两根簪子,都朴素惯了,一下戴上这么多东西,觉得挺沉的,就这一个脑袋上的东西,也至少得让她的体重沉了二斤。 总体来说,她现在的造型,就是一副伪新疆姑娘打扮,但又不全是,她可比新疆姑娘装扮的复杂多了,反正就是这么个中外混合的打扮。 不可否认的是,换上这样的装扮,满头的环佩叮当,再配上她娇美的面容,除了不太实用,干活不得劲儿以外,真的很漂亮惊艳。 衣服是一袭白色的飘逸拖地长裙,上面的图案是精致的金丝绣凤,长长的裙摆留在身后,外面还穿了件同款披风,和她以前一身村妇的打扮,完全大变了一个模样。 这帮玄天圣教的人胆儿还挺大的,要知道在这古代,条条框框严苛,龙凤图案都是皇族中人才能用的,他们还就这么大刺刺的绣到了她的衣服上。 好在现在也没外人看到,不过这身衣服仙气飘飘的,她还挺喜欢的,心里想着一会出去,这一身会不会也惊艳了自家男人?想着竟笑出了声来。 见丁珊珊看着镜中的自己,竟然忽然笑了,身后的丫鬟立刻走上前来,这丫鬟也是玄天圣教内部的人,名字叫阿黛,是孙乾特地找来伺候她的。 为人颇为机灵,赶紧笑着说,“教主真是天资国色,美艳无双,本来容貌就很美了,换上这身教主的装扮,更美的像仙女下凡了一样,把奴婢都看呆了呢。” 这阿黛还挺会说话的,丁珊珊不禁摇头一笑,“只是打扮的不一样了而已,人还是那个人,要是你换上这身装扮,你也会好看的。” 谁知一听她说的这句半开玩笑的话,阿黛竟吓得立刻跪在地上,“还请教主明鉴,奴婢真的只是赞美教主的美貌,绝无他意。” “这是教主专属的装扮,在我们圣教之中,除了教主以外,别的女子都是没有资格穿的,奴婢身份卑微,是万万不敢有这个心思的!” 丁珊珊心里根本不是那么想的,本来老话有说,人是衣服马是鞍,一看长相二看穿,这小丫鬟长得也挺漂亮的,这么精心打扮当然也会好看的。 谁知她就随口一句话,竟然把这丫鬟吓成这样,心里还觉得很无奈,看来她还是少说话。 一把将那丫鬟从地上拉了起来,“好了阿黛,我就是随口一说,你看你吓成这个样子干什么,赶紧起来,要是装扮完了我们就出去,别让他们在外面等急了。” 见丁珊珊如此好说话,当真不是那个意思,阿黛才把心放到了自己的肚子里,生怕耽误了即位的吉时,赶紧爬起身来。 又往丁珊珊头上戴了两样最后点缀的饰品,压的她脑袋更沉了,才确定这次是完全装扮好了,才扶着丁珊珊往外堂走去。 第220章 眼光有待提高,教主信物 与心中所料不错,当丁珊珊顶着这一身“穿金戴银”,繁琐又出众的装扮,被阿黛扶着,缓步来到前堂的时候,不说立刻惊艳了全场人的目光也差不多。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甚至看到一见她出来,就立刻坐不住,起身迎上去的李博文,接替了阿黛的位置,小心的扶着丁珊珊时。 等在下首的十二个人,个别几人心中都觉得,他们这位新任教主,无论容貌武功,都是极为出色的,只是选男人的眼光有待提高,和这位嫁的主夫站在一起,还真是………不是那么太般配。 但这话他们也就只敢在心里想想,没有一个敢明面说出来的,毕竟不管他们怎么想的,丁珊珊这个教主,可是非常看重李博文的。 愿意嫁给什么样的男人,是教主自己的意思,他们身为属下也没有资格管教主的家事,不然就是越矩了。 李博文才不管别人心中是如何想的,见丁珊珊进去大约一个时辰的时间,出来装扮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连脚上穿的绣花鞋,都给换成高跟鞋底的了。 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太实用了,别人也许不会注意那么多,但他就看出来了,珊珊穿这身衣服很不舒服,走路都得小心着,他得赶紧过来扶着,别让媳妇一个不小心再摔倒了。 这俩人不愧是两口子,心有灵犀到,这件事都想到一处去了,丁珊珊心里还的确是这么想的。 有李博文扶住,身边有了放心的依靠,她还觉得脚下有点根儿,不然忽然穿上了高底的鞋,整得她走路都觉得不稳了。 也不在意有人看着,双手握着李博文的手,对他甜甜一笑,收起了之前那揍人的狠劲,面对自家男人的时候,就是个天真无邪的漂亮小姑娘,“博文,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好看吗?” 在李博文心里,媳妇当然穿什么都是最好看的,表情异常柔和,一丝一毫都不错过的看着丁珊珊,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妻子,毫不吝啬的赞美。 “好看,珊珊这么美,你穿什么都好看,就是忽然穿这身衣服,你应该很不自在,我先扶你到座位上坐好。” 丁珊珊微笑一点头,李博文便扶着她再度来到正厅的首位上坐好,他自己就坐在了丁珊珊的下首旁,教众们为他准备的一张椅子上,这也是主夫该坐的位置,凌驾在四大护法与八大使者之上,却居于教主之下。 李博文也不在意这些,让坐哪就坐哪,在他心里,男子汉大丈夫,在外绝不能低头认输,但在内被自己媳妇儿压一头,那是甜蜜,不存在低下,的确是个拎得清的。 这次丁珊珊坐下以后,看着下方聚着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都是一脸正色,有这么重要的事情要举行,连带整个别院里的人,也都一起来参拜教主,他们的神情中都满带着肃穆和庄严,可见是很看重这个仪式的。 丁珊珊自己也自然而然的,态度变得认真起来,然后按照他们说的教规,坐在那接受了这些人的集体参拜,以及青苍交给她说是在没寻回圣女和教主以前,由他保管的东西。 这些东西对玄天圣教来说异常重要,算是镇教之宝,本来就该是由教主和圣女亲自保管的,现在也是该物归原主了,东西一共有三样。 其中一样,是一块代表着教主身份的黄金令牌,由纯黄金打造而成,正面刻着“圣教令”三个大字,背面雕刻的是朵朵祥云和凤纹,还有一些繁杂的花纹,挺精致漂亮的。 还有另外一样,就是教主和圣女必须要修习的天罗心经功法,这个现在已经在丁珊珊手里了,连青苍都没见过,但丁珊珊已经用自己的武力值证明了一切,被“验明正身”过了,这就是毋庸置疑的。 最后一样也是青苍拿出来的,竟是一把银白色的软剑,而且青苍把这剑拿出来时,还是放进一个四方的檀木盒中,柔软度好到跟皮带一样,是卷成一个卷放在里面的。 说是当初那场大乱时,教主不幸身死以后,四位护法以及手底下的人,拼尽全力才在敌人的围攻下,保留下了这把历代教主才有资格使用的佩剑。 丁珊珊把剑拿出来试了试,不愧是历代教主的随身佩剑,剑身通体银白,剑柄也是纯银白色,没有任何花哨装饰,给人一种很高大上的感觉。 剑刃薄如蝉翼,而且软软的像面条一样,当成腰带缠在腰间都可以,拿在手中都不觉得有什么分量,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锻造出来的。 但一旦把内力灌入其中,这把剑立刻就会变得坚韧笔直,剑锋锋利无比,自带丝丝寒气,说是吹毛断发,切金断玉,也不在话下,很明显这是一把难得的宝剑! 尤其知道丁珊珊是半路出家的,对教里的事什么都不了解,青苍介绍的很仔细,说这把剑正是配合天罗心经里面的招式和内功心法所用的,那施展出来武功,更加会事半功倍。 丁珊珊对这把剑很是中意,观察了一会,便把剑盘在了自己的腰间,感受了一下,也没有任何不舒服。 想着就算平时在家干活的时候,按这把剑的柔软度,盘在腰上也就等于多了一条腰带,不耽误任何事,还能随身携带,这兵器实在太合她心意了。 而后,经过他们这一群人的商议,都觉得,即便前任圣女崔玉雪已经不在人世了,死前也没来的及即位,但现在的身份也是前任教主了,想把崔雪的尸骨寻回好好安葬。 只是这个丁珊珊是真帮不上忙,因为她扒垃圾的时候,就只扒出了天罗心经,崔玉雪埋这本书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发生在多少年前的事了,原主出没出生都不知道,更别说还能了解崔玉雪的尸骨在哪。 只能告诉大家,崔玉雪当时情急之下,只把天罗心经留下给她,说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然后人就匆匆离开了,她只知道人已经不在了,具体尸骨在哪儿,她真的不知道。 第221章 真心敬服,集体团建 这番说辞虽然也漏洞百出,但教众们也能理解,丁珊珊现在才16岁,事情都发生这么多年了,当年她才多大,就是个孩子,能把天罗心经保存下来,还知道自己摸索着修炼,没练错了都已经非常难得了。 况且这许多年过去,崔玉雪的尸骨就算还在,怕也是面目全非,早已经无法辨认找回,但怎么也是前任教主,这事也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算了。 最后只能是丁珊珊提了一个,还算可行的办法,那就是大家在圣教中,以前任教主的名义,为崔玉雪立一个牌位供奉,和历任教主供奉在一起。 也算为她留下了一个衣冠冢,承认了她教主的身份,和曾拼死为教里做出的贡献,留以后代铭记她为圣教的付出和功绩,不至于让她死的不明不白,死后也无人问津。 说出这话的确是丁珊珊真心实意的,毕竟不说即位教主,手里凭白控制了这些势力的事,因为修炼了天罗心经的关系,她和崔玉雪也算是没见过面的“有缘人”了。 先是无意之中学了人家留下的功夫,受益不少,后又接替了人家的位置,这种种也许都是天意,叫人家前辈一声师父,跪在人家墓前磕几个头,作为答谢也不为过。 对丁珊珊主动提出的这个建议,一致得到了众人的认可,还觉得丁珊珊很尊师重道,想的也周全,即位教主以后,也不忘为只见过一面的师父想着身后事。 所以,在丁珊珊自己都无意中的一个举动,就又为她收获了这些下属们的一大波好感,这些事只要商定,吩咐一声就会有人去做的,不用丁珊珊再操心。 看接下来没啥事了,仪式也完成了,她也正式成为教主,从她和李博文来到这,一直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又打架,又即位的,虽然忙活的挺快,但一耽搁下来,都快吃晚饭了。 这里又是孙乾的地盘,这位在八大使者和四大护法中,都算得上是头一号八面玲珑,面面俱到的人物,这个重要的过程,当然不会忘记。 早就吩咐人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好酒好菜,一是为丁珊珊和李博文接风洗尘,二也是庆祝今天教主即位,反正什么原因都在里面了,整的跟以前一公司的人集体团建似的。 这份热情,丁珊珊来者不拒,不就是公司聚会吗?以前大家经常都聚,应付这种场面,对她来说就是手到擒来,何况她现在还是“老板”,是这些人中的头,也没人敢对她拼酒,身边又有自家男人坐着,怕啥。 所以,别看丁珊珊外表顶着一副软萌小姑娘的壳子,但作风却很豪爽,丝毫不输这些男人,身上顶着的这身装扮,觉得再别扭,也没张罗往下换。 拉着自家男人坐在自己的身边,把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也都和他们安排在一张桌上,大家一起喝酒吃菜。 还抽空暗中给李博文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自己没事以后,便来者不拒,谁来敬酒她都喝,一派豪气干云。 一时间,酒桌上推杯换盏,她这位教主和自己的下属们间的气氛,还真轻松了不少,连之前被她开句玩笑都结巴的王猛,几杯酒下肚,面对她都不再那么拘谨了。 还端着酒杯亲自过来向她敬酒,“教主,这杯酒属下敬您,在属下的有生之年里,教主是属下见过最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了,属下真心敬服您!” 王猛年岁不大,但本来的性格就是个大老粗,更不会说什么场面话,能借着酒劲说出这几句,就已经很不错了,也是他的真心话,然后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以示敬意。 面对属下过来敬酒,丁珊珊也毫不逊色,豪爽一笑,“那就多谢你夸奖了,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谁说女子不如男。” “在我心里,男女都是平等的,你功夫也很好了,以后好好努力,还有我这个教主罩着你们,假以时日,不愁你功力不能再更上一层楼,我相信你做到。” 说完也同样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而且还把酒杯倒过来,让王猛看杯子里已经一滴酒都没有了,表示对他的敬意,她全盘接受,这是非常给面子的。 王猛粗犷的面容上,闪过微微动容,“教主说的是,女子并非不如男,教主也身为女子,但能力不知要胜过多少男子,有些事本就不是以性别论输赢的。” “可教主毕竟年岁还小,酒喝多了伤身,属下想敬教主酒,是真的信服教主,没想让教主把酒都喝了,属下们有这么多人,每人都过来敬教主酒,这样教主会喝多的,别喝坏了身体。” 这番话王猛是真的出于关心才会说的,也是他难得的多话,了解他的人都知道,王猛是标准的从不管别人的事,连和他一起长大的青苍都多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这位新上任的教主。 刚才他们已经有好几拨人过来向丁珊珊敬酒了,丁珊珊看着小姑娘不大,但却有海量,谁来敬酒她都一杯到底,喝到现在,还脸不红,气不喘的。 喝的连他们这些大男人都有些担心,怕她喝多了受不了,王猛也是一样想法,他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敬意,更多也是想感谢丁珊珊给了他那颗丹药,让他觉得受益匪浅,的确没有让丁珊珊必须把酒都干了的意思。 但丁珊珊现在神志清明着呢,见王猛真心关心她的样子,还有其他众人,虽未开口,但目光也都关心的看着她。 笑着说道,“你们放心,我没事,别看你们教主我年岁小,但喝酒这事,我还没服过谁呢,就算今天把你们都喝到桌子底下去,我都不会有事儿的。” 说完又为自己倒满一杯酒,豪爽的冲着桌子坐着的一圈下属们一举杯,说道,“来!咱们接着喝,今天是个好日子,发生的也都是好事,我和各位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第222章 不拘小节,不醉不归 “难得大家聚在一起高兴,往后咱们所有人就是一个大家庭,为了以后公,……教中的共同发展,我们也要团结一致,相信未来可期,今天咱们不醉不归,不把孙乾珍藏的这点好酒都喝光了,我就不走了!” 说完这番话,丁珊珊在心中都为自己捏了一把汗,好悬好悬,她明明没喝酒,这咋还醉了呢,差点把这场面当成全公司的人去酒店团建演讲了,一个口误,连公司都上来了,还好及时改过来了。 超大的圆桌前,围坐的一群都是男人,就丁珊珊一个女的,还是个小姑娘,夹在他们中间,怎么看都不伦不类的,但这副豪爽劲儿,可比这些男人还要足呢。 这些男人也被丁珊珊的英姿飒爽和不拘小节,激起了心里的激情豪爽,纷纷抬手举杯,气氛立时活跃起来了。 这些人都在心中想着,他们的教主就是不是一般人,要换做是普通女子,看到他们都得害怕,哪可能拉着自己的男人,和他们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桌上喝酒。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他们看到了玄天圣教以后的希望,只有这样的奇女子,才配做他们的教主,要换做普那些扭扭捏捏的女人来,他们还不服呢。 丁珊珊这个教主都带头了,他们就也不再谨守着拘着那份属下必须对教主如何恭敬的礼节了,这回算彻底放开了,至于丁珊珊哪点口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根本都没人听出来。 其中一位尊者可能是喝高兴了,也不规规矩矩的在那坐着了,还站起来扯开嗓子说道,“教主说的对,今天是个好日子,咱们圣教终于迎来了有教主的日子,值得好好庆祝,咱们大家今天不醉不归!” 这位尊者的称呼具体叫什么,又铜又铁的啥的,丁珊珊都记不清了,但在这种激情澎湃的时刻,有人这么给面子往上顶气氛,当然是好。 大家也都被带动起来,纷纷举杯,这举杯的人,自然也有李博文在其中,明面上,丁珊珊是一副豪爽的做派,和这些人全都论哥们儿,哥俩好一家亲的样子。 其实桌子下的一只手,一直和自家男人紧紧相握着,两夫妻偶尔目光会交汇,李博文有些担心的看着自己媳妇,就这么一杯一杯的往肚子里灌酒。 他可是知道,珊珊是不会喝酒的,当时搬家第一天的时候,竹叶青那么好的酒,她也就喝了一口,现在这么喝还让他不要管,真的没关系吗? 感觉到自家男人还是担心她,丁珊珊给了他一个“你放心”的眼神,桌子下的小手,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写下了“平台”两个字。 李博文这颗吊在嗓子眼儿的心,立刻就落回原处了,他怎么忘了,平台可以存储东西的,这些酒山珊珊表面上是喝了。 实则每次喝酒时,都是用衣袖掩面,遮挡外人的目光,这里女子饮酒也都是如此礼节,不会引起人怀疑。 但他却明白,实则这些酒都是进了平台,暂时存储起来了,兴许还留着以后给他喝呢,反正珊珊是一滴都没喝,难怪现在还这么清醒,没喝当然不会醉了,要醉只会是这些人醉。 他明白,这又是媳妇用的一种和这些人打好关系的手段,他相信珊珊这么做,自有用意,他对这些都不在意,只要媳妇不受伤害,他就没有任何意见。 只会觉得自己的妻子真有本事,也无数次验证了,能娶到珊珊这样的好媳妇儿,是他李博文的这辈子的幸运。 他虽然有酒量,但也分场合,就没有和这些人一起拼酒,在这种时候,他都是很少说话的,尽量能为妻子制造一个完全发挥的空间,让她能更好的和这些刚收编的下属“联络感情”。 就默默陪在丁珊珊身旁,偶尔喝杯酒,吃几口菜,然后照顾着丁珊珊吃菜,酒虽然没喝,但不吃点东西,媳妇肯定也饿。 收到的是丁珊珊偶尔飘向他的目光,就算她再忙也会不时把心思放在自家男人身上,时刻关心着李博文。 且对喝酒拼酒这件事,丁珊珊的确是有自己的考量,也像李博文说的那样,算是一种收服这些人的手段。 因为她在这待不了两天就要离开了,其他的事还要仰赖这些人帮她处理,之前他们都不认识,更别谈有什么交情了。 以后她想放权下去不操心,这些人尽心尽力的为她卖命办事,又不想自己的位置被架空,和这些人打好关系,就是非常必要的。 但想尽快和这一群男人打好关系,除了走歪门邪道以外,没有什么比一个桌上喝顿酒更方便快捷,又好拉近距离的了。 如果一顿不行,那就两顿,她有平台傍身,啥也不怕,不服就接着喝,不把他们全喝趴下不罢休,总会把他们喝服的。 她大老远撇家舍口的跑到这一趟多不容易,所以,不只要把他们打服了,还要把他们给喝服了,让他们服上加服,外加心悦臣服,才能老老实实的为她效命。 抱着这样的心思,一群人就开始在酒桌上较量起来了,论起喝酒,都觉得自己能喝点儿,谁也不服谁,丁珊珊就笑眯眯的跟着带动气氛。 结果看看,这一顿酒喝下来,这些本来个个一脸神情肃穆清冷,对她恭敬有加的家伙,不就被她的海量给彻底征服了。 连最稳重的青龙护法青苍,两坛子酒下肚以后,喝的舌头也都有点大了,见丁珊珊还精精神神的,嘛事儿没有,脸也没红,气也不喘,连趟茅房都没去,忍不住佩服教主的好酒量,真不知道那么多酒,她都喝到哪去了。 丁珊珊:当然都在平台里攒着呢,哈哈,小样,跟我斗,你们还嫩了点。 其他三位护法更不用说,朱颜是最不能喝酒的,平素除了在场合上,他也不好酒,基本是滴酒不沾,但见其他人都向教主丁珊珊敬酒,他也不能落下这个过程。 所以也被丁珊珊的海量给灌下去好几杯,都是强撑着精神,到最后实在撑不住了,第一个就趴在桌子上,漂亮的脸蛋通红一片,被人拽都拽不起来了。 第223章 都喝趴下,又动心思了 然后就是几位护法和尊者,慢慢的也都相互喝不动了,叫号的声音也小了,身边酒坛子码了一地,还真有人像丁珊珊说的那样,搞笑的掉到桌子底下去了。 孙乾自己也喝了不少,但始终是保持着清醒的,见人都喝趴下了,肯定不能再喝了,立刻召唤了内部人过来,赶紧把喝过去的人,都扶进房间里休息去。 此刻,这群人已然是喝到了小半夜,地下也放了近30坛空掉的大酒坛子,连菜都接连换了好几批新的,大家边说话边喝酒,可见战况有多激烈。 和这些人相比,李博文是没有多喝的,点到为止,最多就是陪着坐在这,那些人主要都是和丁珊珊拼酒。 见丁珊珊护着自家男人,不愿拉上李博文,他们本来跟李博文也不熟,便不再劝酒,只跟丁珊珊喝,酒就都被她一个人给挡下了。 所以喝到最后,就只剩他们两口子还是精神着的了,连孙乾见此都连连苦笑,这一下把他珍藏了十来年的好酒,是真的喝的差不多了。 心里对丁珊珊更是除了佩服,就是佩服,头一趟来就用各种方法,把他们这些人都给摆平的服服帖帖的,一顿打外加一顿酒,直到现在。 连一向最是律己的青龙护法,都喝得人事不醒了,是被下人抬回去的,当真是不把他们全都喝到桌子底下去也差不多了,这位教主,可不是一般人呐! 当所有喝的不清醒的人都被下人扶回去休息后,夜已经很深了,孙乾特地给他们夫妻二人安排了一间最好的房间居住。 他们夫妻进去的时候,房里连洗澡水都预备好了,温度也是刚好适宜的,很是贴心,正合丁珊珊的心意。 没办法,这一顿酒拼下来,虽然她用作弊的方法,除了吃菜喝汤以外,一滴酒没沾,但架不住身边这些人都没少喝。 扒下那层对她恭敬的外皮,彻底放开了以后,都是一帮酒蒙子,哪个都喝的一身酒气,整的现在她也被熏的满身酒气,还不得不忍着,早都觉得味道难闻想洗澡了。 他们二人已是夫妻,孙乾当然就给预备了一个房间,只是他们还没圆房,以前洗澡也都是轮着班去的,还没在一个屋直接洗过澡呢,忽然这样的确有点不方便。 李博文主动拿过房间里的一个屏风,隔在了浴桶和桌旁之间,这样他也不用出去,还免得媳妇儿不自在,“珊珊,这几天你累坏了,赶紧洗洗澡休息了,你先去洗。” 看自家男人这么贴心,丁珊珊对他微微一笑,这样也好,虽说她不介意当着李博文的面洗澡,但估计要是不能发生点什么亲密接触,看得见摸不着也不地道。 可能还会引的李博文挺难受的,那就犯不上了,算算日子,他们在这儿忙完这几天,回到家刚好也能吃药了,就不用再委屈自家男人了,这几天将就将就就过去了。 他们身上倒也不是很脏,只是泡泡热水缓缓乏,等丁珊珊洗完澡,李博文更是连水都没换,就着丁珊珊的洗澡水也简单把自己冲了一下,就吩咐人把浴桶撤出去了。 两口子躺在床上以后,丁姗姗辛苦了一天,又陪坐了大半宿,反倒不觉得怎么困,蹭进了李博文怀里,这一白天的时间她事太多,都冷落了自家老公,晚上他两口子可得好好聊聊。 “博文,你觉得我今天表现的怎么样?之前我一直忙着应付各种事情,总算把他们基本摆平了,都没怎么和你说上话,我看你说话也不多,是不是不高兴了?” 李博文今天喝酒喝的少,没有半点醉意,自然而然的伸出长臂,把丁珊珊揽在自己怀中,都不知道自家媳妇何出此言。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这次过来为的就是解决这件事,现在你凭着自己的能力,把事情全都处理好了,忙的都是正事,我怎么会不高兴呢。” “这些事早晚都得定下来,你今天的表现非常好,我看这些教众们对你也是真心敬服的,能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让他们和你关系拉近不少,这已经很不错了。” “今天你收服了这一大势力,我们总算暂时能高枕无忧了,身为你的男人,我只会为你高兴,也为我自己高兴,你这么有本事的媳妇,别人想娶还娶不着呢。” 他这一席话,立刻就把丁珊珊逗笑了,半开玩笑的接话,“说的没错,我这么有本事的媳妇,当然不是一般人能娶得到的,只有你才配得上我。” “我今天都是和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推杯换盏的,这家伙喝高了什么都说,你没不高兴就好。” “其实来之前我都想好了,想让这些人对我这个忽然横空出世的教主,真正的心服口服,就得凭实力,拳头底下的看真章。” “不然没本事说啥都白搭,不但收服不了他们,可能还会给我们惹来麻烦,今天一番恩威并施下来,在底下人面前立了威,又给了他们好处。” “暂时也算收买了人心了,但买的那两瓶丹药也花了点金币,虽然不多,但我是这么想的,反正咱们也来一回,定州城这么大,砖窑肯定也多。” “不然咱们趁这几天的时间,晚上出去多划拉一些砖回来,为平台增加点金币,也算这趟没白来,够我们多用一好一段日子了,你觉得怎么样?” 这点丁珊珊不说李博文也想到了,“玄天圣教这里暂时应该是没什么事了,不用你操什么心,找金币的事我也想到了。” “只是我虽来过定州城,但具体哪里有砖窑我还真不知道,以前也从未注意过,定州城地界这么大,要自己一点点去找也麻烦。” 丁珊珊大眼睛叽里咕噜的一转,心里立刻有了办法,“你傻了,这事当然不能我们自己去找了,砖窑这种地方是用来烧砖的,又不是吃的喝的,基本都是建在没有人住的地方。” 第224章 下意识依靠,四大护法有请 “也许都不在城里,自己去瞎找那得找到什么时候去,咱们不清楚,不是有人清楚吗,孙乾能扎根在这,当了这么多年的地头蛇,谁能有他对这边的事更清楚,等明天我问问他就行了。” 之前李博文当然不是没想到这点,“这点我也想过,只是珊珊,我们问砖窑这事本来就突兀,玄天圣教这些教众,虽说对你忠心耿耿,但我们自己身上也有很多秘密不能暴露。” “如果你蓦然问了这件事,然后我们在这两天,这里就丢了不少砖,肯定会引起人的怀疑的,何况玄天圣教耳目众多,即便手底下的人不说,但也极容易暴露自己,这样做并不稳妥。” 听他如此说,丁珊珊揉了揉下巴,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她身上的秘密自己一家人知道就好,外人当然是知道的越少越好,那难道这趟定州城就要白来了吗? (大姐,敢情你忘了你来是干啥的了,这么大个教派都让你收服了,还算白来?) 见丁珊珊一时有些为难住了,还在那冥思苦想,肯定也是尽可能不愿意暴露平台的事,又不愿意放弃寻找砖窑兑换金币的想法。 李博文安慰的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好了珊珊,别想了,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这件事明天我会想办法的,不会让这趟白来的,放心。” 丁珊珊现在的确是困了,越发觉得自己没有精神,睡意袭来,脑子也不转悠了,算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先睡饱了再说。 声音中也染上了浓浓的睡意,“我知道了,那就等明天再说,我是有点困了,老公,咱们赶紧睡觉。” 李博文大手环住她的肩膀,让娇小可爱的小姑娘,完全躺在他的怀中,小脑袋枕在他的胳膊上,如同在怀里圈了个小孩子,“嗯,困了就睡,一切都有我在。” 老公这个称呼,丁珊珊跟他说过,就是相公的意思,这李博文知道,偶尔自家媳妇儿就会这么叫他,他也听习惯了。 感觉身边都是安全的气息围绕着自己,在这个怀抱里他不用设任何防备,被全身心的安全感包围,丁珊珊很快就沉入了梦乡之中,睡得很是安稳。 现在她几乎都养成了,只要身边有自家男人在,就什么事情都能想出办法解决的习惯,李博文已经成了她心里下意识的依靠。 这种依靠是不能用武力值的强弱来决定的,单论武功,也许李博文都打不过丁珊珊了,这只是单纯的妻子依靠丈夫的心理,这种安心感是旁人都给不了她的。 看着很快睡着的妻子,李博文心中也有考量,他从不说空话,且说的每句话,都是心里有谱才会说的,很少有兑现不了的。 时间已经很晚了,这几日接连赶路,又紧张担心妻子什么的,其实他也很疲惫,加上又喝了些酒,困意袭来,便揽着丁珊珊也缓缓睡去了。 这次丁姗姗已经成为了这里的主人,当然没有任何人来打扰夫妻俩休息,让她一觉睡到了天大亮,因为在睡前修炼天罗心经,已经养成了习惯。 每天早上醒来,她都觉得精力充沛,神清气爽,好好休息了一晚,李博文看着也格外精神,脸色都比之前好了一度。 早就守在门口的阿黛,现在是被孙乾吩咐,专门伺候丁珊珊这位教主的,听到房间里传出了动静,立刻轻声敲门,“教主,您起身了吗?用不用奴婢进来服侍?” 丁珊珊倒是想起来,但昨晚休息之前,她身上顶的还是那身教主的装扮,卸下来都费了半天的劲,今天是真不想再打扮成这样了,自己那身衣服脏了,洗完还没干呢。 便对门口说了一声,“我起来了,阿黛,你进来,帮我找一身平时穿的衣服来,那身教主的衣服太繁琐了,我就不穿了。” 话音落下,只听咿呀一声,门被从外面推开,进来的正是阿黛丫头,手中还捧着一摞质地非常不错的衣衫,见到已经起身的李博文,第一时间礼貌的行了礼。 然后把衣衫放在了床上,衣服总共两套,男女的都有,“教主放心,衣服奴婢早就准备好了,教主和主夫的都有,让奴婢来服侍教主穿戴。” 丁珊珊真没有被别人帮忙穿衣服的习惯,赶忙说道,“阿黛,我不习惯让人服侍穿衣,你把衣服放下一会我自己穿就行了,然后再找人做点早饭送过来,我饿了。” 在玄天圣教里,丁珊珊说的话就是圣旨,阿黛立刻把衣服放下,“是,教主,教主放心,早饭已经备好了,请教主和主夫稍等片刻,奴婢这就去取来。”说完行了一礼就退出去了。 这次送来的两套衣服,是比较简便的便装,样式考究,衣料也很不错,比昨天教主继位仪式时,给他们二人穿的那两套,要简单多了,孙乾办事儿的确仔细。 至于二人之前穿的那两套衣服,李博文的还好,只是更能考究一些,至少没啥出格的地方,尤其是她自己的那套,身上还绣了凤凰。 更不适合穿出去,这种衣服华丽美观,就是不实用,只是代表着身份的制服,仪式完结了,就不用时时穿在身上了,就都被收了起来。 夫妻俩装扮好后,阿黛也及时带着两个下人,送来了丰盛的早餐,然后退了下去,用餐期间,没有任何人过来打扰。 丁珊珊边吃早饭,还边在心中恶劣的想着,可能也是昨天这些家伙被她灌酒灌的太狠,到现在还没醒酒呢,一点不觉得自己这个弊作的有什么错。 其实这倒是她想错了,虽然昨天这些人都喝了不少,但经过这一晚上的休整,只要醒过来运用功力,就能完全驱散体内的酒气,也不存在到现在还没醒酒。 所以当夫妻二人吃饱喝,足打算出去转转的时候,还没走出门呢,就听守在门口的阿黛禀报,四大护法有请教主去厅堂议事。 第225章 之前揍轻了,单独出去 他们喝完那顿酒以后都夜深了,孙乾给他们安排住的地方,就是昨天那座地下逼格满满的别院,且照明用的都是夜明珠,可见玄天圣教挺有钱。 既然四大护法都让人来请了,丁珊珊就没急着出去,和李博文又来到了昨天那个议事厅,身边还跟着阿黛,这丫头现在差不多成了她的专属丫鬟了。 他们到来的时候,只见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都已经等在这里了,个个脸色如常,也没看出有哪个因为喝多了宿醉脑袋疼的,连最没酒量第一个就被喝趴下了的朱颜,都恢复正常了。 但她明显能感觉到,这些人看向她的目光,却比之前更多了几分真心的恭敬和亲和,这丁珊珊心里就有数了,昨天那顿酒,果然不白喝,关系这就有明显的拉近了。 但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众人向丁珊珊这位教主和李博文这位主夫行过礼后,青苍就开始尽职尽责的,向她汇报着玄天圣教中的一应教务等等事情。 开始丁珊珊还以为,他们这么早请她过来,说的也就几件不得不跟她报告一下的大事,青苍说说,她就听听,了解了解处理了也就完事了。 可看青苍这还说起来没完了,看着挺清冷肃穆一个人,怎么这么磨叽,而且还不止他一个在这磨叽。 说来说去,四大护法竟然都跟着起身,各自向她说起了自己手里掌管的一些事务和经营的范围。 有的甚至还像模似样的拿出了一沓纸,和各种账目什么的,上面写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事物。 瞅着这架势,一会儿八成八大使者都得加入这个阵营,跟一群机关枪似的,开枪就停不下来了,突突的还都是她一个人。 大早上起来就被弄过来听这些,丁珊珊再怎么脾气好,眉头都皱了起来。 看来还是昨天那顿打揍轻了,要是把他们打的都起不来了,现在就没人烦她了。 面对此场景,李博文倒没说什么,安静的陪在一旁,但丁珊珊已然忍无可忍。 也不管人家几个人能不能看懂,就直接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对还在对她叭叭个不停的青苍说道,“青苍,你先停一下。” 青苍正在脑子里整理着自己接下来要汇报的事情,忽然被丁珊珊这么一打断,中间还卡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属下以为,此事应当,额………教主,怎么了?” 看在这都浪费了大半个小时了,外面太阳都升起来了,她本来还预备和李博文出去好好逛逛的,顺便再商量商量找砖窑的事儿,时间都被浪费了。 丁珊珊隐隐有些不耐烦的说,“我不是已经说了吗?这些教务你们自己看着打理就是了,这一大早上,我刚起来吃完饭,脑子还没彻底清醒呢。” “你们就把我弄到这来,一股脑的跟我说一大堆,你就是说了这么多我也记不住,我以前又没接触过这些,处理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你跟我说了也没什么用的。” 见丁珊珊这是误会了,经过昨天先是挨了一顿打,后又喝了一顿酒的“情谊”,青苍对丁珊珊这位教主,绝对是真心认可的,当然没有故意找事的意思,他也不敢那么做。 但倒是敢说上两句话了,赶忙解释道,“教主误会了,属下不是这个意思,属下们并不是要把这些事物,都交给教主处理,只是想让教主大概了解一下我教中的情况。” “有几桩大事也的确需要教主和我们一起拿主意,属下们无法私自做主,教主要是不了解内里情况也无法下手处理,其他我们各自能处理的事,我们都会自行处理,属下们当然不敢拿小事来烦教主。” 看青苍的样子,也的确是有事情要说,解释的又这么诚恳,她就这么甩手什么也不顾,直接和李博文出去了也不好,那就和昏君没什么两样了。 但这又处理事情又了解教务的,估摸着也不是个小工程,一上午都不一定能完事,那她和李博文要出去逛逛的计划,可能不泡汤也得往后延迟了。 见丁珊珊面有为难之色,又有这么多人在这等着,说的都是正事,李博文主动说道,“珊珊,既然几位护法和使者都有正事要和你商量,你就和他们好好了解一下情况,把该处理的事处理了,我先自己出去转转,你放心,会带好消息回来给你的。” 李博文的意思丁珊珊明白,这就是要一个人出去打听砖窑的下落,让她不用操心别的,先忙眼下这一摊事,把这些人安抚下。 但她并不想让李博文单独一个人出去,一手拦着要离开的他,“博文,你先别走,我说了要陪你一起去的,这些事情也不是多重要,平时没有我的时候他们也处理了,等我们回来再和他们商量就好了,我陪你一起去。” 见丁珊珊为了陪着李博文,连摆在面前的事都不愿意理会,也不顾他们都等在这里,青苍面色微微有难,还不知该怎么拦着丁珊珊。 李博文主动说道,“珊珊,我只是出去一趟,又不是什么大事,晚点就回来了,不用你特地陪着,我以前不也天天出去干活吗,你就先留下,听话。” 其实李博文也可以不出去,陪着丁珊珊一起留下看她处理这些事情的,只是他理解媳妇一定急着知道砖窑的下落,不愿浪费这几天的时间。 珊珊现在被事情绊住了脱不开身,但他却是个闲人,在这闲着也是闲着,又帮不上媳妇什么忙,不如趁这个时间出去把这事解决了,那媳妇儿就少操一样心,也不能什么事都指着珊珊一个人,这样会把她累坏的。 李博文都这么说了,丁珊珊也明白他心中所想,只好说道,“那好,那你一个人出去小心些,转转就回来,别的事都不要紧,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出去。” 李博文对她一点头,示意她放心,不会有任何事的,然后才起身离开,见李博文想出去转转,孙乾立刻有眼色的起身跟上,为他打开机关去了。 第226章 处理教务,独到见解 李博文都走了,丁珊珊无论愿不愿意,也得硬着头皮留下来,面对新上任的这一群下属,继续对她这位教主的言语轰炸。 尤其是青苍对她轰炸的最狠,因为没把她找回来之前,教里最高级别的领导人就是他,这也是上一任青龙护法指定的,所以他掌管的事情也最多。 让她带听不听的,都了解到了这四位护法和八大使者手底下,分别都暗中控制着不少生意。 不说每个行业都有涉猎,几乎周边的几个国家,也都被他们渗入了进去,安插了不少自己人。 的确像李博文和她说的那样,玄天圣教的势力根深蒂固,暗中的势力不容小觑,以后想为李博文报仇,这些人也许还能为她出大力呢。 把他们笼络住了,总归有好处没坏处,她现在身为教主,也收服了这些属下,那这些也算是“自家”生意了,她还真得在这上花点心思。 不说让手底下日进斗金,收入能更上一层楼也是好的,想明白了这些,丁珊珊一改之前不耐烦的态度,也认真了和他们研究了起来。 她毕竟出生于现代,在那边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些事比这里的纯古代人见识的多,一番探讨下,在生意的某些地方,还真给出了一些建设性意义。 对他们手中各自控制的生意很有帮助,当然,这是其他人的想法,丁珊珊自己倒觉得没啥。 她不过是借鉴了现代时,那些先进的各种营销运转手段,有的地方说的还不是那么清楚,基本东一嘴西一嘴,就是想到哪说到哪。 她从前也就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设计师,又不是精通各行各业,只能在了解到他们提出的问题以后,在脑海里尽量将自己知道的方法说出来,大家再一起参谋参谋,看看可不可行。 但在这消息匮乏,营销方式老旧的古代,她这种提议看似不规整,实则却颇有一针见血,立竿见影之效,连青苍被她点拨几句,都有些茅塞顿开的感觉。 心中更加佩服,也完全能肯定,丁珊珊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16岁小姑娘,不然别说小小年纪,就能把功夫练得如此之高,也没有哪个村姑能说出这番独到的见解。 按照教主说的这些方法,虽然听起来新颖有些风险,但并非完全不可行,只要敢于尝试,去除杜绝那些不稳定的因素,相信收获不会小,对他们手底下控制的势力,可是有很大利处的。 见手底下的人对她的见解很是认同,听得也认真,有的还能举一反三,提出别的问题,跟她继续讨论,连王猛和朱颜话都多了起来,更让丁珊珊也慢慢沉下心来,屏除杂念,认真对待这些问题。 每当有人提出自己手底下的势力,有哪方面的困扰时,她都会冥思苦想一会,尽力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然后让他们自己去斟酌着情况实施。 相信这些人既然能坐上这个位置,就都是有真本事的,会拿捏分寸,只要方法利用得当,效果会是很不错的。 在这为他们一一解决问题的期间,有了自己的亲自参与,都不用她再刻意去了解,死记硬背,反倒能更加容易记清楚,教理内部的情况,基本是遇见什么事儿就解决什么事儿。 一屋子人坐在厅堂里,没干别的,就光说话了,这些人也都不觉得闷,还个个精神头十足的看着他们的教主,等着丁珊珊继续帮他们解决问题,整的跟公司开总结年会似的。 看他们这样,丁珊珊就是累也得挺着,身边都不断茶水,看茶没有了,阿黛立刻就会为她续上一壶,丁珊珊说一段话,就喝一杯茶,然后再说。 不然她就一个人,要跟这么多人说话,他们还人人都有问题要问她,等着她给拿主意,还不说的她口干舌燥的。 这番激烈的讨论,直到下午的时候才结束,大家中午饭,都又是在这里一起吃的。 好歹大部分该解决的问题是解决完了,其他的小问题,他们自己就能处理了。 连孙乾掌管的这处药铺,也属于是玄天圣教的产业,丁珊珊都给了一定的意见。 还特地嘱咐了他一句,再有人来卖药材就公平买卖,不要再想着黑人家的钱,或是直接动手抢东西。 没想到丁珊珊现在还没忘这茬呢,还是在所有人面前提起的,弄的孙乾脸上尽是尴尬的神色,还不知说什么好,那次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但丁珊珊都说了,他只能应了下来,如果没有那一遭,他还找不到这位教主呢,也算他们之间的一种缘分。 他们这边的事情解决完了,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也退了下去,不等丁珊珊想着,她是不是该出去找找李博文。 李博文就自己从外面回来了,这次是他自己打开机关进来的,直接回了他们在这里的房间。 一见他回来,丁珊珊立刻起身迎上来,“博文,你回来了,今天去外面怎么样,顺利吗?吃没吃午饭?” 李博文牵着她的手,两人来到桌旁坐下,“珊珊放心,我已经在外面吃过午饭了,过程还算顺利,你呢,今天事情解决的怎么样,还好?” 提起这件事,丁珊珊淡淡一笑,“事情解决的还好,也没遇到什么特别头疼的难题,就是一些生意和手底下势力上的事。” “大家一起商量,能帮着想办法的,我也帮忙了,他们现在都回去各自执行去了,暂时应该没什么大事了。” 说到这,丁珊珊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博文,青苍走的时候还送给我三只信鸟呢,这样以后我们相互传信就方便了,那鸟可漂亮了,还会认主人呢,我这就拿给你看。” 说完立刻起身去了里屋,拿出一个精致漂亮的鸟笼子出来,只见里面放了三只可爱漂亮的小鸟。 一只身上的羽毛是绿色的,还有一只是黑白色相间的,最后一只是带着点翠绿色,还有红尾巴尖儿的,都很漂亮。 小鸟很通人性,本来还在笼子里眯着呢,里面放了它们喜欢吃的粮食和清水,供它们食用饮用。 第227章 可爱信鸟,要有大变动 一见主人过来了,还把它们拿了出来,立刻飞过来一只机灵的小鸟,用嘴巴轻轻啄着鸟笼子的门儿,看意思是想出来。 丁珊珊本来就对这鸟很感兴趣,之前没送给她的时候,见过来给她送信的那只信鸟以后,她都想过来向孙乾要一只了。 现在自己也有了,还是一下三只,也觉得很有趣,立刻就抬手把笼门打开,放这几只小鸟出来。 这鸟是特别训练好的,认识主人,又不怕人,只要谁身上带着它们特别识别过的气味儿,他们就会认这人为主人,丁珊珊身上现在带着一只青苍给她的特制香囊。 这香囊里的物质散发出的特殊气味,人类辨别不出有多浓的味道,只隐约啊能嗅到清淡的香气,但却十分吸引这种小鸟。 只要这香囊在她身上,小鸟嗅到这种气味,就会认她为主人,时间久了后,即便没有香囊,小鸟也会习惯把她认为主人。 所以这几只小鸟一被放开,立刻就叫了几声,声音还很清脆动听,分别落在了丁珊珊的手上和胳膊上,对自己的主人表示亲近。 丁珊珊开心的向李博文展示着,“博文你看,这几只信鸟都是认主人的,现在我已经是它们的主人了。” “青苍他们说,这种信鸟传信可厉害了,比信鸽飞得都快,又格外的通灵性,还知道躲避天敌呢,用它们传信很方便的,以后咱们家也有专用信鸽了呢。” 见丁珊珊这么喜欢这种小鸟,还拿在手上把玩着,摸着小鸟的羽毛,逗弄着小鸟,拿起桌子上的糕点碾碎喂给它们,玩的不亦乐乎。 只有这个时候才能更能体现出来,珊珊是一个真正的16岁女孩,也会格外喜欢小动物,平时过分成熟的都不像一个小姑娘了。 李博文淡淡一笑,“这种鸟是很可爱,你喜欢就好,以前在恒山派的时候,我们也专门培养过信鹰,只是后来家生变故,离开恒山派后,我已经很久没回去了。” “以前我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鸟类,如果你喜欢的话,有时间我可以试试,看能不能把信鹰招来让你玩,顺便也给师父他老人家送封信过去问安。” 这些事以前丁珊珊的确不知道,李博文也从未说过,但在现代时,她倒是听说过,有厉害的能人异士,能专门训练老鹰为传信工具。 鹰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飞行的时间什么的,都要比信鸽更高一等,想不到在这古时候,还真有这样的能人,把老鹰都训练听话了,她倒也挺有兴趣的。 便点了点头,“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见识见识了,但也不是必须的,方便就看看,不方便就算了。” “毕竟那信鹰都是恒山派训练出来的,不是只认你一个人为主人,别到时候万一出点什么差头,暴露了我们的事情和行踪,那就不好了。” 见她想的这样细致,李博文抬手搭在她的小手上,“放心,我不会让这些事情发生的,我自有分寸,难得有你喜欢的东西,只要你喜欢就好。” 丁珊珊心情不错,把信鸟放在手中摆弄了一会,玩的差不多了,见李博文对这东西没啥兴趣,似乎心里在想别的事情,就把鸟放回了笼子里,放到了一旁。 “博文,我看你似乎有心事的样子,怎么了,是不是今天出去发生什么事了,或是没能找到砖窑在哪,没关系的,这都不是什么大事,你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见媳妇误会了,李博文立刻说道,“珊珊,你不要这么想,没有的事,今天出去还算顺利。” “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我就了解到了哪里有砖窑,晚上的时候我就带你过去,我们又能有一笔小收入了,我想的不是这些。” “那你在想什么?”他们相处了这么久,怎么也了解不少,丁珊珊不相信就李博文现在的样子,会没有心事。 见她一定要问,李博文说道,“也没有什么,只是今天去外面逛了一圈,我发现有些奇怪的地方。” “本来陈国这些年来国泰民安,虽百姓偶尔收成不算太好,但也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是我心里总有些不安的感觉,好像在这平静的表面下,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不稳定因素在其中。” “虽说大部分百姓还是照常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但仔细观察就能注意到,街上偶尔走过巡逻的队伍,都要比以前增多了一些。” “其次,在其他地方也能察觉出来不对劲的地方,还隐隐有些兵力调动的痕迹,个别百姓都有些神色匆匆,还有富豪偷偷囤粮的。” “这些商人很聪明,与他们从事的行业有关,就会让他们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要有个什么风吹草动,最先发现不对劲的就是他们。” “我直到现在才回来,不是因为找砖窑的过程不顺利,而是察觉到这些,所以在外面四处多走了走,查探了一下情况。” “我察觉得出来,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也许过不了多长时间,陈国可能就要有大变动了,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李博文都这么说了,丁珊珊不得不重视起来,想起了前段时间她带着曦儿到街上找铺面的时候,也曾有过这样奇怪的感觉,觉得太过平静的表面下,有些不对劲。 只是后来一直忙东忙西,便也没太往心里去,相信那时候,凭着李博文的洞察力,他又天天在外面干活,肯定也察觉到了什么,只是怕家里人担心才没跟她说。 丁珊珊便和李博文说了,前段日子她就察觉到了这事,两口子的感知力又想到一处去了。 看李博文有些凝重的样子,丁珊珊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博文,虽然现在种种的迹象都表明,国泰民安的表面下,可能还隐藏着动乱的可能,但那都是国家的事。” “陈国当今皇帝昏庸又糊涂,还冤枉了你爹娘,害的你们一家差点全都没命,我本来对他印象就很不好,就算察觉了什么,我们也还是不要管这档子闲事了。” 第228章 父母大仇,关心支持 “大不了若是真发生什么动乱,我们为你爹娘报仇申冤的事,就先等一等,反正别的事,跟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我们家的生活,你也不用太担心,别说国家动乱,就算遇见灾荒年头,颗粒无收,我们家也该吃吃,该喝喝。” “只要有砖和金币在,我们家就能生活的很好,实在不行,我们自己弄个砖窑烧砖都行,总有办法保证一家人的生活和安全。” “大不了把门关起来,再不出去,什么都不管了,我也有能力保护我们一家老小不受侵害的,你在担心什么呢?” 媳妇儿的一番苦心安慰着他,李博文当然知道,只是,李博文目光看着丁珊珊,“珊珊,我知道你的想法,也有能力保护我们一家人,这我都知道。” “朝廷的动乱的确与我们无关,在我心里最重要的,就是你和我们一家人,我心里也从来不存在什么报效国家朝廷的想法。” “只是,凭我们现在的能力,小富即安倒是绰绰有余,但真正想为我爹娘报仇申冤,谈何容易。” “京城中的官员权势滔天,能陷害我爹到家破人亡的人,肯定得位高权重,我少时离家,不了解其中内情,但博武却是从小在家长大的。” “他从小就聪慧,远胜于同龄孩童,他那时也是十几岁的少年了,连他都都不清楚事情因何而起,就忽然家破人亡,这件事其中的隐情,就更难调查了。” “如果我们一家人永远都生活在这里,肯定能安稳一辈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想为爹娘报仇,查清其中是何缘故,就必须要去接触这些人。” “从他们身上调查下手,甚至是要再换一个身份,想办法打听这里的情况,才可能找到当初陷害我爹的元凶,洗清爹身上的冤屈,你明白吗?” 听着这番话,丁珊珊的唇微动了动,没能说出什么来,她明白,李博文说的都是事实。 站在她的角度,李博文是她的丈夫,他们是一家人,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她也早都把他们当成亲人了,当然希望一家人一直平淡的生活在这里,她也自认,自己有这个能力保护好他们。 但站在李博文的角度,李博文既是她的丈夫,也是他爹娘的儿子,还是两个弟弟的兄长。 自己父母含冤惨死,他和两个弟弟现在身上还背着通缉犯的身份,一家人过着躲躲藏藏见不得光的日子。 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个身为人子的,肯定都会想尽办法,为自己爹娘伸冤,洗清身上的污点,还二老一个清白,李博文这么想无可厚非。 但有一点他说的也没错,京城那些人既然能把李博文的爹,这位世代袭位,身份尊贵的信王爷,都陷害的家破人亡,定然也是手握滔天权利,位高权重的人物。 别说李博文现在只是个村夫,就算隐瞒住了通缉犯的身份,也成功到京城接触上了这些人,但要调查这其中的缘由,那也一定是危险重重。 一个弄不好暴露了身份,被人发现他是信王府世子,就会有生命危险,他们全家人也许都会赔上。 她倒不是怕李博文连累她怎么样,但夫妻一心,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不担心自己丈夫的安危? 见丁珊珊面色有难,一时没有开口,李博文不确定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也不愿让妻子为难担心,主动来到丁珊珊身旁,把她揽在怀里。 “珊珊,你先不要担心,这些事现在只是我们的猜测,也许不一定会发生,但我身为人子,爹娘死的冤枉惨烈,这个大仇,我真的不能置之不理,当做没发生过。” “我也不会不顾及你的感受,我知道你不想我发生危险,我答应你,只要是你不愿意让我去做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去做。” “这件事我们可以慢慢再想别的办法,你不要不开心了好吗?你这样我看着很心疼。” 丁珊珊依偎在他怀里,抬起手臂抱了抱他,“博文你误会了,我没有不开心,我以前就说过,你是你爹娘的儿子,为你爹娘报仇是你应该做的。” “我不会阻拦你,也支持你的想法,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帮忙,我只是不想你有危险,那一家人都会非常担心的。” “我们现在和以前不同,我已经是玄天圣教的教主,手底下有这么多势力,今天我也与他们了解了很多教里内部的事情。” “就和你当初想的一样,甚至他们的势力都渗入到了周边几个国家里,不是一般的庞大,别的不说,至少我们想探听什么消息,他们也能帮忙。” “甚至你师父和你爹娘关系一直不错,又一直对你多有期许,恒山派身为武林正道的泰山北斗,肯定也有自己的能力,只要你开口,力所能及以内的事情,他也会帮你的。” “你并不是孤身一个人要去面对这些,我不会阻拦你去做你该做的事,我只会给你,我所能给的最大帮助。” “我只希望你要时刻记得,最重要的是就是保重自己,不能让自己有危险,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报仇的事,实在不行我们再想别的办法都可以,千万不能跟他们硬碰硬。” “你是我的男人,若你真的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就算最后能为你父母报了仇,却又把你自己搭上了,也是不值得的,那我们这个家就散了,我以后的日子也没法过下去了,我真的不能失去你。” 丁珊珊说的这番话,都是真心实意,发自肺腑的,作为妻子和家人,这个时候,她理应支持丈夫的决定,给予他最大的关心和支持。 身负血海深仇,他已经压力很大了,她不能再给他更多的压力,那他会觉得更沉重,但却不能不担心他的安危。 相信有了她这番话,李博文就算能豁出自己,一时冲动,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也不会不顾及她和这个家的。 第229章 情比金坚,平台的疑惑 李博文当然不会那么做,紧紧把丁珊珊娇小的身子抱在自己怀里,来到床上坐好,目光直直的看着她。 “珊珊,在这个世界上,对我最重要最重要的人就是你,我的妻子,我此生唯一的爱人,为了你我也会保重自己。” “父母的大仇,我一定会尽全力去报,但我答应你,如果我所有的努力都尽到了,到最后真的无法为爹娘报仇,我也绝不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决定。” “因为那样你会伤心难过,我舍不得让你伤心,也舍不得两个弟弟和妹妹,我更舍不得咱们这个家散了。” “相信爹娘在天有灵,知道我已经尽力了,也一定不会怪我的,会支持我保重自己,好好保护你和我们这个家的,我李博文说话算话,说到一定做到,这样你可以安心了吗?” 这一席话,让丁珊珊眼眶微红,她知道,李博文一定在心里做了很大的努力来说服自己,才下了这个决定的。 自从他们生活在一起以来,虽然李博文从来都不说,但她感觉得出来,父母的这份血海深仇,在李博文的心里是什么样的分量。 甚至如果当初要不是为了保护两个弟弟活下去,他都可能一鼓作气冲进宫里去刺杀皇帝,为自己惨死的爹娘报仇,跟皇帝同归于尽,只是他身上背负的责任太重,不能那么做。 现在能为了她做出这么大的改变,凡事把她放在第一位,就算最后实在报不了仇,就可以把这项仇恨放下,以她为重,照顾陪伴她余生,她已经很开心知足了。 “博文,我知道你做了这个决定,完全都是为了我,你心里一定经过很艰难的抉择,我真的很感动。” “但你放心,我会尽全力帮你的,而且除了我们现在控制的势力,平台里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好东西,总能帮上我们很多忙。” “公公婆婆的仇一定会报的,我也会和你一起努力保护好我们这个家和弟弟妹妹,相信公公婆婆在天有灵,也一定会保佑我们为他们报仇成功。” “还有一点你说的不错,只要我们尽了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做,无论最终能不能成功报了这个仇,爹娘在天之灵,也一定希望我们好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为了他们能报仇雪恨,再搭上自己孩子的性命。” “父母赋予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脆弱且珍贵,没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你的父母也一样,逝者已矣,我们只有好好活着,过得幸福,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实在是未到伤心处,李博文一向是坚强的,就算当年经历了这样的打击,他都坚持了下来,一个人默默承担了照顾弟弟的所有责任,没有一蹶不振。 但现在却被丁珊珊的一席话说的,终于红了眼眶,抱着丁珊珊的双手,缓缓紧了紧,又没敢太紧,生怕勒疼了她。 “你说的对,爹娘在天之灵一定希望我们可以好好活着,我也绝不会辜负爹娘的期望,一定会倾尽全力为他们报仇雪恨的,也会好好保重我自己,还有你和我们这个家。” 通过今天这番话交流和沟通,本来就感情非常要好的夫妻俩,无形中都觉得关系更亲密了一层,更加情比金坚了。 当天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夫妻俩便任何人都没带,只告诉了阿黛一声,他们出去一趟,晚点就会回来,让她不要惊动任何人。 然后就趁着夜色,由李博文带路,直奔定州城郊外的一家砖窑而去,之所以没费什么力气,这么容易就找到了这家砖窑的地点,还是因为李博文够机灵。 之前他们进城的时候,正好路过一家重新起房子的人家,这户人家整的排面还不小,忙忙活活的有不少人干活,丁珊珊心思不在这上,没多注意,李博文可留心了。 所以独自出来的时候,就特意到这家门口转了一圈,借口说,自家也想起房子,看他家买的这砖不错,不知道是在哪家砖窑买的,打听一下什么价钱。 定州城地方大,人口也多,砖窑自然也不少,至少比镇上那独一份儿多了好几家,路上遇见这事,真有心思打听打听价钱啥的,也不犯毛病,一般人都愿意告诉。 所以,李博文很轻松的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还顺道问了其他砖窑的消息,意思也是有点想货比三家,然后再决定去哪里买。 被他打听那人,是个善谈的,说穿了就是嘴大舌长的,嘴不严实,尤其经常干这种活,哪哪有砖窑,新砖旧砖都什么价钱,谁家的砖烧的最好,他知道的都比较清楚。 尤其李博文还给了那人一两银子的好处费,这白白得了一两银子,那人还挺不好意思,所以话说的又实在又多,热情的就差亲自把活放下,陪着李博文一块去看看了。 李博文从这得到的消息,那是相当满意,离开以后,还特地去那几家砖窑看过,的确规模都挺大,比小镇上的砖窑里的存砖要多得多,估计一晚上的时间,他和珊珊就能有很大的收获。 了解到这些,丁珊珊心里隐隐浮起兴奋,对自家男人的粗中有细,想到这么个办法打听出了他们想要的消息,大加赞赏。 觉得李博文别看生的一副粗鲁汉子的样子,但心眼多,有时候就是比她脑袋好使,知道砖窑在哪就好办了,她就等着晚上去划拉大把大把的金币回来了。 其实有的时候,她都觉得纳闷,你说这平台,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构的,不要金,也不要银,也不用什么好东西,怎么会需要这些红砖换金币呢? 她也不是没试过,在平台上输入选项,想搜索一下,平台为什么要回收红砖,对平台又有什么用。 但这样的搜索输入进去以后,不会有任何页面和解答,往往得到的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乱码,从屏幕上闪过,任谁肯定也看不出,代表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第230章 忙活一宿,聪明之处 丁珊珊猜测,也许是事关一些机密,所以不能透露,或者是平台收了这些红砖以后,可能是从里面提炼了一些什么其他位面没有的物质,留着有大用处。 反正买卖这种东西,你买我卖,我卖你买,双方肯定都得有利可图,不然谁也不会用有用的食物,去换一些没用的废品回来。 研究不清楚索性就不研究了,反正平台能带给他们一家利益和帮助就好,目前为止,相信只要她还在,这个平台就不会消失,那她就不担心了。 话说夫妻俩这一宿,一直在赶时间中,以最快的速度,穿梭在各个砖窑之中,手就没停下来过,总共扫荡了定州城的四家砖窑,那叫一个一块砖都没给剩。 而且这四家大砖窑里,可不像小砖窑里,只有千八百块砖,每家砖窑里的成品砖,都有小几万块,跟一座座金币堆成的山一样,坐落在那,就等着伸手去捡了。 这里的砖,正常价位是4文钱一块,价位比之前在镇上还能便宜点,就是一两银子能买250块砖,还算能让人接受。 这一晚上的洗劫下来,虽然丁珊珊的金币,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天文数字,让她开心的不行。 但本着不能白拿人家东西的原则,消耗的银子,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完事以后,丁珊珊划拉划拉,发现自己手里,竟都不剩啥钱了。 虽说现在家里买卖什么的,都已经预备好,就等回家开门了,但想要盈利至少还得过些日子,谁家着紧时忙,还没有个用钱的地方,手里也不能空空如也,啥钱也没有。 丁珊珊心里,就又把主意打到了孙乾身上,当然,即使她现在已经是玄天圣教的教主了。 教派里做生意赚的钱,都属于是整个教派的公用经费,所有教派里的人辛苦赚来的,她身为领袖,不会仗着自己的身份,私自挪用占有,那手底下的人知道了肯定也会有想法。 她只是想拿着些稀罕物出来,临时换些银子,解解家里的燃眉之急而已,又不是想白伸手要钱,是不会不以身作则,让教里的生意利益受损害的。 但这件事得容后再议,两夫妻辛苦了一晚上,直到天亮才赶回了药铺,因为每次去地下休息,一是不方便,二也是时间久了,怕暴露了这处秘密地方,引来麻烦就不好了。 早上离开之前,丁珊珊已经吩咐了,以后就让孙乾在药铺后堂,给他们夫妻俩留一个房间暂时休息就行,他们也不长待,住个几天就回去了。 这次回来,直接让阿黛带他们去预备好的房间休息, 吩咐了任何人都不许打扰他们休息,然后两口子简单吃了顿早饭,就躺在床上梦周公去了。 他们这边是进入梦乡了,那边四家丢了自家全部存货的砖窑老板,可都各自炸窝了。 他们根本都无法想象,仅一夜之间,自家砖窑里所有的红砖,就都不声不响的不翼而飞了,这种非人力能达到的事情是谁做的,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但对方把事情做得干净利落,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查都没法去查,更何况人家还给留了等价的银子,明显不是奔着偷盗来的,只是不想让人知道他们买了这么多砖而已。 自家砖窑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都没人知道,好几个打惊的都在,都没有一个听见声音的,只能说对方手段高明,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还好人家只是想要来“买”砖的,没想干别的,不然万一要是想对他们不利,估计他们想躲也躲不过去,但凡长点脑子的都明白,这种人那是万万不能得罪。 所以这四家砖窑的老板,都很聪明的选择,没有把这件事情暴露出去,连自己手底下的人都嘱咐好了,都嘴严实点,这件事不能透出去任何口风。 不然到时候不经意间,得罪了哪位大人物,为自己惹来什么麻烦,那不止可能会损害到砖窑的利益,连他们自己也不安全,到时候可别怪他是当老板的没提醒过他们。 老板都这么说了,这件事情就是比较严重的了,每个人心里都有点自己的盘算,事关身家性命和工作,也没有哪个工人敢嘴欠的把这事儿露出去。 其次,有一群人跟砖窑预定好,上门来取砖的人,老板也想办法找了各种理由,好歹给糊弄搪塞了过去,甚至给人家降了点价,说得晚交货几天。 这也就是丁珊珊聪明,提前想了这么个办法,无论是为自己的良心负责,还是不想损人利己,都从来不白拿人家东西,肯定会留下等价的银子。 不然忽然损失了大笔红砖,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砖窑老板就指着这买卖挣钱呢,无论哪个砖窑,也不会这么不明不白的算了,肯定会追查到底,甚至会去报官。 找有关负责人来调查,查找盗贼,追回被偷盗的东西,以补回自己的损失,忽然多家砖窑被盗,所有红砖不翼而飞,那事情肯定就闹大了,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两口子躺在柔软舒服的大床上,美美的睡了一上午,外加丁珊珊也修炼了一上午,吃得饱,睡得足,一觉醒来以后,觉得精神非常不错,李博文也一样。 两口子并走出了房门,打算去前边找找孙乾,看他在不在,要是在的话,还想继续跟他做笔买卖,相信这次孙乾是说什么都不敢再把价钱压低了。 谁知,他们夫妻才刚出来,正好看到孙乾还是平素那一身药铺老板的装扮,却从另一边,神色匆匆的往出走来,好像很焦急的样子,正要出门。 正好看见丁珊珊和李博文,赶紧过来行了一礼,“属下参见小姐,见过公子。” 这称呼是丁珊珊特地嘱咐他们叫的,在暗地的时候,就可以称呼她为教主,但在明面的时候,要尽量以小姐为称呼。 至于他们称呼李博文的那句主夫,她怎么听,怎么都别扭不顺耳,听起来跟叫家庭主妇似的。 第231章 孙母病危,一起去看看 就自家男人这长得五大三粗的身板,跟个黑铁塔似的,怎么看都跟家庭主妇这个词,画不上同等关系。 虽然别人都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叫的也是尊称的意思,但她听着就是别扭,所以就让他们称呼一句公子就罢了。 见孙乾很是焦急的样子,脸上一片焦急之色,连平时的稳重都端不住了,丁珊珊有些奇怪发生了什么,问道,“你怎么了,这么着急,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丁珊珊有询问之意,孙乾再着急也不能离开,只好说道,“是,小姐有所不知,属下急着离开,是因为家里发生了点事情。” “因为属下就是定州城本地人士,所以我负责的几处据点就在定州城,这药铺只是我经营的其中一个生意,我平时是不住在这里的,我在城中另有住处。” “是家里人刚才过来告知属下,家母忽然病危,属下才必须得立刻回去一趟,病急不等人,小姐若找属下有什么事,能否等属下安排好家母以后,回来再说?” 听是这么个情况,丁珊珊当然不会拦着孙乾,不让他回去看人家自己的老娘,怎么说孙乾现在也是“她”的人了,家里有事,她又刚好在,兴许还能帮他一把。 是以,丁珊珊不但没有拦着孙乾,还主动说道,“既然你母亲病了,你当然要回去看看,反正我现在闲着也没什么事,我和你一起去,兴许还能帮上什么忙。” 本来孙乾只想自己回去的,虽然他的确有心求助于丁珊珊,毕竟丁珊珊之前拿出来的那些丹药,他们服用以后,对身体和增长功力,可都有奇效,绝不是之前他们猜想的,是什么控制他们的毒药。 他掌管的生意中,就有医药方面的,说不了解也不可能,更明白这种丹药的功效,不是普通药物可及的,是他从来都没见过的极品好东西,而丁珊珊说拿出来送他们,就拿出来送他们了。 虽是为了拉拢人心,给他们点好处,但出手也够大方的了,也证明他们这位神秘的小教主手里,肯定还有不少好东西,也许真的有办法能救他母亲一命。 但丁珊珊的身份是教主,他就说有心,也不敢把这话说出来,不然即便他的身份是八大尊者之一,但圣教里教规森严,等级制度完全不可逾越。 如果教主赏赐,那便是恩德,如果教主并无此意,做属下的也不可以提任何要求,他们要做的,就是效忠圣教和教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若真的因为敢觊觎教主手里的东西,从而惹恼教主,教主一个不高兴,也是有权利以不敬之罪处置了他的,连四大护法都不能说什么。 他摸不清丁珊珊是否会这样对他,但他的确不敢堵上那种可能,贸然提出这种要求,更不好劳动丁珊珊的大驾。 但见丁珊珊愿意主动提起,那就是有帮忙的意思,孙乾自然是无比开心的,目光中都含着激动的感激。 “小姐愿意劳驾帮忙,属下万分感激,多谢小姐,那就要辛苦小姐和公子一趟了,事不宜迟,属下这就让人去套马车。” 其实丁珊珊对孙乾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又是自己人,如果力所能及,能帮上什么忙,她的确不会袖手旁观。 马车很快套好,三人一起坐上马车,前面有小厮赶车,孙乾家离药铺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坐马车大约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 一路上,丁珊珊也大概了解了孙乾家里的情况,孙乾在家中是独生子,还有一个妹妹,在他7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中只有母亲和他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家里生活过得也很拮据,直到后来没过几年,他被师傅看中,加入了玄天圣教,家里有了师傅和教派偶尔的接济,日子才好过了些。 他也是难得的一个,不是由教中收养的孤儿成为奔霄使者的,后来他又凭着自己的能力,在一群孩子里脱颖而出,直到成为奔霄使者。 他们这些掌管手里生意的分管者,经营这些买卖的同时,是能从盈利中获得一些分成为辛苦费的,所以他日子过的就好了很多。 只是母亲由于一个人辛苦抚养他们兄妹多年,终日劳作,积劳成疾,身体却越来越不好,如果不是家里奴仆下人和他妻子精心照顾着,也许母亲早都不在人世了。 这也常年缠绵病榻,都要时刻注意着,生怕母亲哪下忽然病危,就会撒手人寰。 甚至上次她和李博文一起来卖人参和灵芝的时候,孙乾都是看中了那颗人参能为他母亲续命,所以才会那般急切,不想让丁珊珊把人参拿走。 而这人参是他要留着自用的,所以花的不能是生意所盈利的钱,只能是他从自己手里出。 这些年他家里虽不是怎么缺钱,日子过得也不错,但毕竟要养着一大家人,常年卧病的母亲,医药和滋补也不能断,让家里的经济不是很宽裕。 所以他想能少花点就少花点了,不想因为那次的事,还闹出了误会,甚至得罪了丁珊珊,他后来都很后悔的,好在也算是一次找到了教主的机会。 他今年34岁了,19岁那年娶的妻子,后来又纳了两个妾室,家里已经有了4个子女,妻妾贤惠和睦,子女乖觉懂事,日子过得还算美满,最忧心的就是母亲的病了。 后面这段话,丁珊珊无心窥人隐私,娶妻纳妾那都是人家自己的事,她无权干涉,只要自家老公不纳妾就好,这些事是孙乾主动说的。 这里有点身份地位的男人,纳妾都是正常现象,他也不觉得不能透露,的确是拿丁珊珊不当外人看了,只是提起母亲的身体,孙乾的表情看着很是忧心忡忡。 丁珊珊和孙乾只接触了几次,还真不知道他们家具体的情况,更不了解他那么急切的想留下人参,是为了他母亲续命的。 而且孙乾话没说的太明,她也听得出来,这颗人参和那两只灵芝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孙乾虽然有点积蓄,但拿的应该是有点费劲。 第232章 最正确的选择,赶到孙府 到后来看他们实在不好忽悠,价低不想卖,且又发现了她“教主”的身份,不想和他们把关系闹僵了,实在逼得没办法了,才咬着牙拿出这些钱,买下的人参。 这么说,当时孙乾的确也挺为难的,但这事也不能怪她,当时她又不了解这些,也不认识孙乾是谁。 一没交情,二不熟悉的,不认不识的,孙乾为难是孙乾自己的事,总不能为了他为难,她就把自己辛苦得来的东西,白送给人家,那她家还过不过日子了? 但现在兜兜转转,孙乾又成了她的下属,丁珊珊还算宽慰的说,“原来是这样,之前我也不了解你家的事,并不知道你看到那棵人参那么高兴,是因为想救你母亲。” “况且那个时候我们都不认识,我就是来你药铺卖东西的,你先是故意压低价钱,唬我们不识数。” “而后买卖没谈成,你还敢伸手来抢东西,要不是顾着身份,不想多惹是非,就凭你那时的举动,我当时都想一掌把你拍废了。” “你记着,做生意到什么时候,诚信都是第一位,这样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强取豪夺,毁的只会是自家的生意。” “谁也不知道能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以后若是家中再有困难解决不了,你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着想办法的,不要再做这种危险的事了。” “万一真的惹了什么你敌不过的人,就会为自己招惹来麻烦,以我们现在的情况,还是要低调行事为好。” 丁珊珊一席话,说的孙乾多少有些羞愧难当,这件事他实在办的太不光彩了点。 虽说他当时只想把这颗人参留下,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拿走,并没有想强抢的意思,但事情也的确是他做的,现在解释什么都只能是狡辩。 只能羞愧的对丁珊珊一抱拳,“属下惭愧,竟然做了这样糊涂的事情,今日小姐的一席话,让属下自愧不如,自当铭记在心。” “谨记小姐教诲,以后绝不会再犯这种错误了,不然若真因属下一时失职,为教里引来了什么麻烦,暴露了身份,那属下犯的错就更大了。” 丁珊珊本是一份好意,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也没有再训孙乾的意思,见又把弄成这样,赶紧说道,“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提起这件事,就事论事罢了。” “谁还没有个情急之下,如果这件事换做放在我的身上,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为母亲续命,不能让对方把人参给拿走了,我也没有怪你的意思。” “其实你这么做,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如果不是你忽然伸手来抢我的人参,我顺手回了你一掌,你还认不出来我的身份呢,咱们今天也就不会坐在一个马车上说话了,你说呢?” 看丁珊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面容稍显稚嫩,但行事却颇有大家之风,以前的事,的确没有再生气的意思了,还愿意主动帮他去救他的母亲。 孙乾竟忽然给丁珊珊行了一个礼,这次真的是他发自内心,只代表他个人完全敬服丁珊珊这位教主的。 “小姐说的是,属下对小姐真心敬服,能因为这一个失误找回教主,是属下做的最正确的选择了,就算因此而受伤都是值得的。” 丁珊珊含笑摇头,对他虚扶一把,经过即位教主和他们接触了以后,她现在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像躲烫手山芋一样,躲着这些事的想法了。 事情都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可能一切都是注定会发生的,无论前面方是风是雨,她接着就是了,也许坦然接受,会比再诸多顾忌,自己和自己找别扭轻松的多。 而对于孙乾这个最开始和她接触认识的人,怎么也是最先认识的,似乎也会下意识的,比对别人要多那么一分的关注,也算是朋友了,仅此而已。 “好了,你起来,过去的事就当它过去了,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现在也都是一家人了,以后若是有什么事,我们还是要互相帮助的。” 通过这番交流,孙乾对丁珊珊的看法更不同了,从态度中都能流露出那种从心里往外的真心敬意。 在他心里,从未小看过这位年岁不大的小教主,他甚至隐隐有一种预感,他相信,这位小教主以后,肯定会带他们玄天圣教,重新走向之前的辉煌。 说话间,马车很快赶到了孙乾家里,下车后,只见大大的宅院还算气派,上方的牌匾上,刻着“孙府”两个烫金大字,这孙乾的住处还挺不错的。 孙乾将丁珊珊和李博文当贵宾一样,让进了自己的家门,因为急着看他生病的母亲,那些礼数上的事就都免了,丁珊珊也不在意那些。 孙乾也就不客套了,带着丁珊珊和李博文夫妻,穿过前院和会客厅,直接来到了内院里,一间很不错的古朴房间之中。 进屋只见,屋里守着丫鬟婆子足有三四个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位与孙乾年岁差不多,面容端庄秀丽,一副当家夫人打扮的女子。 这女子就是孙乾的妻子了,她是坐在床边的,在她身旁还有两位年岁稍轻一些,容貌出挑美丽的女人,都站在这位夫人身后,面容中带着淡淡的担忧,看着一位正躺在床上,昏睡不醒的老夫人。 不用人说丁珊珊也猜到,这两个女子肯定就是孙乾的妾室了,孙乾这日子过得,有妻有妾,还都挺漂亮的,堪称古代版的成功人士,也挺有艳福的。 只是这屋的环境实在是不怎么样,窗户和房门都是紧闭着的,连点新鲜空气都透不进来,屋里闷的跟地窖似的。 也许是常年住着缠绵病榻老人的关系,屋子里都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混着的点上的熏香,闻着说不出来的刺鼻难受,丁珊珊都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间卧室本不小,但因为又进了她和李博文,还有孙乾三个人,再加上之前原本屋子里就有的人,瞬间就满满当当的了。 别说病人躺在这屋里,不透新鲜空气,会病上加病,加重病情,连她一个好人进来,都觉得受不了了。 第233章 检查出来,中毒所致 仗着和孙乾关系到位,丁珊珊说话也不客气,对孙乾说道,“孙乾,现在天气还不是很冷,窗户和门这样紧闭着,不透空气。” “屋子里人又多,对你母亲的病情没有任何好处,先把窗户打开透透气,好人在这屋里待着都难受,不然老太太在这屋待着都得上不来气。” 孙乾当然是绝对听丁珊珊的,丁珊珊话落,他也觉得这屋里气息浑浊,待着很不舒服,立刻吩咐房里的丫鬟,去把窗户全打开,让屋里透透空气。 至于妻子崔氏,是他的正室夫人,也有资格和他一起接见客人,但那两位妾室就是后宅的人,孙乾就想打发她们回去了,可别说了什么冲撞教主的话就不好了。 只是还没来得及他开口呢,崔氏就先起身过来了,看自己相公带了丁珊珊和李博文两个陌生人来。 且丁珊珊一进门,说话就这么不客气,敢对孙乾直呼大名,而且孙乾还特别听丁珊珊的,她说啥是啥。 两名妾室不敢贸然开口,那位夫人似乎心里明白了什么,看了看丁珊珊和李博文,微一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眼中带着些担忧,对自己的丈夫说,“相公,母亲昨日还好好的,许是夜里着了凉,身子不大痛快,病情忽然加重了,妾身昨晚便过来守着了。” “妾身知道相公这几日有正事要忙,不敢贸然打扰,已经让人找刘大夫来看过了,刘大夫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说母亲这是老毛病了,只能拖一时是一时。” “只留下了药方,说先让母亲试一试,我立刻派人抓了药回来煎好,和两位妹妹亲自照顾着母亲,可母亲现在药也服不下去,一直昏睡不醒着。” “妾身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担心母亲会出现什么危险,所以才差人去请你回来看看的,不知这两位公子和夫人是?” 孙乾也非常担忧自己母亲的情况,对崔氏说道,“我知道了,这位是小姐,这位李公子是小姐的相公,得知母亲身体不适,小姐和公子是特地过来帮母亲查看病情的。” 在孙府里,知道孙乾真正身份的人并不多,只有他最亲近的妻子和母亲二人知晓,连那两名妾室,都不知晓自己相公暗中有这层身份,她们进府晚,只以为孙乾是一个商人。 这几日孙乾一直在药铺那边忙着不在家,忙的是什么事,他妻子都是知道的,已经猜到了丁珊珊和李博文的身份。 知道丁珊珊是自己相公的直系上司,身份贵重的一教之主,又肯亲自过来一趟帮老夫人看病,自己相公都得毕恭毕敬的陪着,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再看向这夫妻二人的目光中,立刻多出了几分敬意,竟对丁珊珊和李博文,微微行了一礼,“妾身崔氏,见过小姐公子,小姐公子有礼了。” 两位妾室见状,也很上道地跟着夫人崔氏一块行了礼,只是并未开口。 李博文没有开口,丁珊珊对崔氏微一点头,“几位夫人不必多礼。” 看眼下这情况,孙乾便对那两位妾室,以及房间中的其他下人们,都挥了挥手,说道,“这里没你们的事了,你们都回去各忙各的,不用留在这里了。” 病急不等人,老太太都昏迷了,几人来不及多客套什么,闲杂人等退下以后,丁珊珊立刻来到床前,看了看老太太的情况。 其实她不会医术,更不会什么望闻问切把脉啥的,检查也检查不了什么,但这老太太的情况,只要明眼人一看,也能看出几分不对。 身体倒不算太瘦弱,可见平时也是养尊处优的,但精神不好,身体虚弱倒是肯定的。 只是丁珊珊怎么瞧着这老太太的唇色和脸色,都隐隐有些发青,跟现代那些老人突发心脏病,心脏堵塞的时候有些相似,这就不太对了。 就算老人家常年卧病,脸色苍白难看,这她都能理解,但嘴唇和脸色都发青,便让丁珊珊心中多了几分计较。 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下,实则是按照自己的猜想,快速在平台买了一包银针出来,这东西没有几个钱,正好现在用得上,身旁也没有人打扰她,连孙乾夫妻都没有开口。 丁珊珊以衣袖为遮挡,拿出一枚银针,拉过正在昏睡中的老太太其中一只手,按照心中想法,用银针刺破了老夫人的指尖,立刻溢出鲜红的血珠。 只是仔细看去就会发现,血的颜色比正常鲜红色的血液,色泽要深一些,微微带着丝暗沉,丁珊珊把银针从血珠里沾染了一遍,然后拿起来观看。 开始银针还没有什么变化,仍旧是银白色的,只是过了一小会,果然,只见纯银的针体上竟缓缓变了颜色,透着些不正常的黑,这足以能证明,老夫人体内含有毒素。 丁珊珊眸色微有些凝重,“孙乾,虽然我不懂什么医术,但从这银针上也可以看得出来,你母亲体内是含有毒素的。” “而且血液的颜色也有些不正常,也不知大夫是怎么没检查出来的,也许老夫人这么多年病都没好,也跟这毒素有关系。” 当丁珊珊拿出银针刺破老夫人的手指时,孙乾就已经明白了什么,脸色微变,看到这根银针变色时,事实更是说明了一切。 孙乾脸色非常之难看,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想到,母亲竟然会中了毒,难怪多年来,身体一直虚弱不堪,无论想了什么办法医治,都越治越病。 不说别人,连他自己开着药铺,也是通晓医术的,药铺也有坐堂大夫,母亲的病情,一直是找医术最好的大夫照顾着。 竟都没察觉出母亲有中毒的迹象,他这个当儿子的,实在是太糊涂了,如果不是今日教主看出了不对,险些就害死母亲了。 连孙乾的妻子崔氏都面色大变,尽是不可思议,“这,相公,这怎么可能呢,母亲的病竟然是中毒所致,可在满府之中,又有谁会有这个动机对母亲下毒呢?” 第234章 神药解毒丹,堪称参王 对这种事,孙乾倒是不怀疑自己的妻子,这些年来,妻子和母亲的感情一直很好,亲如母女,她绝不会这么做的,但另外的人就不好说了。 瞬间目光沉沉,脸色冷的可怕,说道,“有什么不可能的,既然小姐都检查出了母亲体内有毒,那一定是府里有人要害母亲,真是好大的胆子。” “这件事一定得查清楚,这种存有害人之心的人,绝不能继续留在府里,如若让我查到,是谁从中动的手脚,胆敢毒害母亲,我定不轻饶!” 提到这事,崔氏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说道,“相公,记得我刚与你成亲的那几年,母亲虽然也时常病痛,但身体还没这么差,只是偶尔生病。” “到后来的近四五年,才会越病越严重,我们一直以为,是母亲年纪大了,身体越发不好才会这样的,现在想来,也许就是这几年间,有人向母亲投毒才会这样的。” 丁珊珊中间说道,“孙乾,你母亲中的毒,我可以帮着想想办法,但下毒之人必须找出来,彻底掐断这个祸根,” “不然就算这次毒解了,抓不到真正下毒的人,这个潜在危险就一直存在着,以后再受毒害,老夫人的命还是保不住。” 这个道理孙乾当然知道,听丁珊珊说能帮着想办法救他母亲,眼眸中立刻闪过一抹感激,声音里都带着激动。 “多谢小姐,母亲所中的毒,连我和大夫都没检查出来,肯定不是普通毒素,母亲现在昏迷不醒,若没有小姐帮助,此次母亲肯定凶多吉少了。” 丁珊珊没再多说什么,从怀里拿出一颗莹白的丹药交给孙乾,正是之前救了李博武一命的那种解毒丹。 “我既然跟你过来了,肯定会尽力帮忙的,这个是上品解毒丹,对解毒很有效果,解开一般的毒都不在话下,你赶紧喂你母亲服下去。” “有了这颗丹药,老夫人的命就保住了,现在主要是先把人救醒过来,然后看看情况如何。” “老夫人身中毒素这么久,现在陷入昏迷,这解毒丹吃下去,她应该会好好睡一觉,不会立刻就醒过来,这样有助于她解毒。” “过段时间她自然就醒过来了,好好照顾着就是,等人清醒以后,看看情况,我再斟酌着为她增强体质,不用太过担心,你母亲会没事的。” 丁珊珊拿出来的丹药有什么功效,孙乾那绝对是亲身体验,尝到过甜头的,而且给四大护法的那几颗丹药,可比给他们八大使者的还好呢。 一颗丹药下肚,功力就进了一阶,堪称神药,现在却又拿出一颗来救他的母亲,教主对他此等恩情,他都不知该如何感谢好了。 孙乾赶紧千恩万谢的接过解毒丹,在崔氏的帮助下,将昏迷的老太太扶起来,将丹药给她喂了下去,还给老太太喝了点水。 丁珊珊对自己的解毒丹是非常有信心的,别看看花不了多少钱就能买来,但效果是杠杠的。 当初李博武都那样了,折腾得死去活来,险些没命,毒素都被解开了,还好好睡了一大觉,接连排毒了好几天,整个人立刻就能走能撂,精神了不少,相信孙乾的母亲肯定也会没事的。 老夫人吃完药后,虽然仍旧是在睡着的,但孙乾通晓医术,为老太太检查了一下,觉得母亲服下丹药没一会,身体立刻就有了明显的好转。 心中更对丁珊珊佩服的五体投地,这效果都赶上灵丹妙药了,至于药是怎么来的,那他当然是不敢问的,也不能问,丁珊珊能为他治好母亲这份恩德,他都铭感在心了。 而且了解到丁珊珊和李博文打算在这逗留两日再离开,孙乾和他的夫人崔氏,更是分外热情的一定要留丁珊珊和李博文住在他家里,不要再回药铺那里去住了。 比起用作商业用途的药铺,只是简单有几个临时备用的房间,也不算多宽敞舒适,孙宅这里,无论吃用饮食,还是住宿的环境,当然都是更好的。 左不过留在这丁珊珊也打算帮人帮到底,等老夫人醒过来后,再喂她吃一颗强身健体的药,那基本就没啥事了,住在哪都是住,住在孙乾家也没什么,就同意了下来。 他们这样的贵客临门,不止孙乾将他们尊为贵宾,一家人没有不把夫妻俩当成尊贵上宾招待的。 住的地方都是孙乾和崔氏夫妻两个,亲自给安排的最好的房间,其他的吃喝用度那更不用说了。 而且安排妥当以后,丁珊珊没让孙乾立刻离开,接过了李博文递过来的一个布包,这是他们出门的时候,李博文就拿在手中的。 在孙乾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只见丁珊珊这位神秘的教主,竟又从布包里拿出了两颗人参和两颗灵芝出来,比上次拿出来的那几株药材还要好,个头还大呢。 “孙乾,你看这几株药材能卖多少钱?” 孙乾常年管着药铺,都是老油条了,绝对是个识货的人,一看这两株人参和灵芝就不是一般之物,比上次丁珊珊和他初相识时来卖的那株人参,品相什么的还要再上呢。 个头也很大,全须全尾的,正是上上之品,都能堪称千年参王了,他都不知道教主从哪弄来的这些好东西,跟萝卜白菜似的,就这么一样一样往出掏。 拿起这几株药材,观看了一番,“小姐,这两株人参和两株灵芝,都是上品药材,尤其是这两颗人参,堪称参王,在咱们药铺基本都是看不见的,全都是好东西。” “正常的价值,一株差不多在3000两白银左右,但物以稀为贵,好药难得,若是真有人急需药品,3500两也是卖得上的,不知小姐的意思是?” 丁珊珊淡淡一笑,“你也知道,我们家一家大小好几口人,总得生活,正好我手里有这东西,留着也没啥用,就想换点银子家用。” “卖给别家药铺也是便宜了别人,还不如留着给自家药铺招揽点生意,增加利润,既然是卖给自家生意,我就不要高价了。” 第235章 以身作则,无不散之宴席 “你就按3000两银子一株给我就行,买完以后,你是想留着自用,还是用作药铺之用,我就不管了,你自己看着安排。” 丁珊珊的理由让孙乾微有些讶异,他一直以为,凭着小姐和李公子的本事,都不是平常人,根本不用为家里的生计发愁呢,压根都没往这上想。 赶紧说道,“以前实在是属下忽略了,竟然没想到这一层,小姐现在身为教主,和以前的生活,当然不能同日而语。” “圣教中所有人掌控的生意,遍布各地,每年都有许多盈利,都是属于咱们教派所有的,小姐想用多少都可以。” “小姐需要家用,和属下说或是对我们任何人说,只要教派里有,想支取多少银子都不是问题,不必这样的。” 他虽这么说,丁珊珊却不这么想,“道理我都知道,但圣教不是我一个人的,教派中无论是生意,还是银钱,都是兄弟们辛辛苦苦打拼得来的,不是我一个人的私有财产。” “别说我只是一个教派的教主,就算是皇帝,也不可以随意挥霍国库里的金银用作私用,取之于众,用之于众,我身为领导者,更应该以身作则。” “我不会做让兄弟们为难和寒心的事,况且我现在的确不缺家用,只是每个人赚取银子的渠道不一样,这药材是我卖给你的,你就收着。” 丁珊珊话说的明白,有理有派,让人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只会让孙乾在心中更加佩服,觉得能找回这位教主,真的是他有生之年,做的最明确的决定了。 “小姐心胸宽广,凡事都为教中兄弟考虑,属下万分佩服,既是如此,这几株药材属下就代药铺收下了,算是和小姐公平买卖的,等属下稍后有空就取银子过来给小姐。” 丁珊珊一点头,又说了几句话,就让孙乾去忙他的事情了,相信今天出了他母亲中毒一事,孙乾肯定也要忙着排查肃清府中的心怀不轨之人,这是孙乾的家事,相信他能处理的好,就不归她管了。 孙乾离开以后,夫妻俩没什么事,现在一切事情尘埃落定,也算轻松自在了,还一起出门逛了逛,觉得有不错的东西,买了一些,等留着回去给大人孩子吃用,连肉铺张老大那里都给带礼物了。 一下午逛下来,直到黑天,收获颇丰的二人才又回了孙府,一进门就得知了孙老夫人已经醒过来了,而且精神头非常不错。 二人便没回自己的住处,直接到了老夫人这里,发现老太太精神头的确不错,可能是之前已经上过好几次厕所排毒过了,现在脸色都恢复好了。 身边正陪着孙乾和自己的儿媳妇崔氏,得知是丁珊珊这位教主,亲自上门赐了神药,才救了她一命,还检查出来了她的病是因为中毒所致的。 险些丢了命的老太太庆幸万分,见到丁珊珊时,被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搀扶着,坚持起身,都要下床来跪谢丁珊珊这位大恩人的救命之恩了。 这老太太都是60来岁的人了,还是孙乾的母亲,这丁珊珊可承担不起,赶紧把老太太扶起来,还给检查了一番。 确定她身体里的毒的确都清除了,再排个几次毒就没事了,还特地又给留了一颗,以前李博文他们吃的那种对强身健体有奇效的十全大补丸。 这回毒也解了,老太太再吃了这药,肯定就没啥事了,别的不说,身板恢复好了以后,再多活个十年八年的,绝不是问题。 眼见母亲康复痊愈,精神状态从未这么好过,孙乾无法用言语表达心中对丁珊珊的感激,连崔氏都激动不已,可见真的很关心自己的婆婆。 除了那四株药材卖出来的一万两千两银子以外,竟又自己出钱,备上了三千两银子要给丁珊珊。 虽说这三千两银子,无法衡量丁珊珊对他母亲和他们这一家的救助之情,更抵不上这几颗丹药的价值,也不能如此衡量,但也能了表他心中的感激之情。 这个钱丁珊珊可不能收,钱是好东西不假,她也很爱钱,但也分什么钱,她这次来是看在朋友之意的面子上,还是什么原因才过来帮忙的都好,又不是来趁火打劫为了挣钱的。 硬是婉拒了孙乾夫妻的好意,坚持只收了自己应得的那两一万两千两银子,光是这些钱,都已经够家里用好一阵子了,他们家虽存钱不多,但的确也可以说是不缺钱。 夫妻俩在孙府又留了一晚上,又出了一趟门,把最后剩的那家砖窑里,还有点砖也给划拉了,也算一笔小收获。 事儿也办完了,砖也收拾没了,这回这里是没啥好让他们惦记的了,两口子就想起程回家去了。 临走的时候,孙乾又主动提起,大家再吃一顿饭,算是沟通感情也好,为他们饯行也好,总之将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又聚在了一起,大家一块吃了顿饭。 有了上次把丁珊珊一个小姑娘,就将他们所有人都喝趴下了的经历,这才没几天的时间,这些人对那件事还记忆犹新呢。 完全了解了他们教主的厉害,这回饭桌上喝酒,大家就点到为止,谁也不敢再向丁珊珊敬酒了,生怕再集体被喝趴下,再丢一回脸。 丁珊珊也没刻意难为他们,反正他们已经被喝服了,身边不坐着一群沾满了酒气的酒蒙子,熏得她一身酒气,她也乐得这顿饭吃的更能好点儿。 只是饭桌上的气氛也非常不错,经过这几天短暂的接触,大家多少有些了解,尤其对丁珊珊真的是心服口服,这回大家的聚餐,更像一家人了。 没喝多少酒,这顿饭也吃到傍晚方才散去,然后大家各自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要各自启程,回自己要回到地方去了。 下次相聚的日子,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丁珊珊和李博文也得回自己的家,一晃他们也出来好几天了,说不惦记家里都是假的。 第236章 另有打算,真的可以吗? 他们出发的并不算早,此时,其他人都已经陆续离开了,夫妻俩婉拒了孙乾想要把阿黛送给丁珊珊当丫鬟,带回家去伺候的提议,夫妻二人共乘一骑,往家中赶去。 汗血宝马脚程很快,路上都没觉得怎么颠簸,两口子饿了就一人灌一瓶营养液,然后继续往前赶路,除了让马停下休息,吃草料睡觉以外,基本都是在赶路中度过的。 终于赶到家的时候,正是下午时分,这次家里倒是好模好样,哪也没变,被李博武这个居家小能手,打理的井井有条,大人孩子都挺好,也没像上次似的再出什么变故,这丁珊珊才放下心来。 只是晚上吃过晚饭,大家收拾完都各回各屋以后,丁珊珊向李博文提出了另一个想法。 “博文,你有没有发现,这一路我们往家里赶,路上见到有些百姓,已经有明显的行色匆匆了。” “也许离你所说的变动,已经不远了,这件事我从教中属下口中,也察觉了点风向,陈国也许是要与其他国家开战了,具体是哪个国家不知道暂且不论。” “就说去年,年景不怎好,粮食欠收,已经有少许人家吃不饱饭了,今年天气干旱,下雨的时候都少,粮食收成看起来也不怎么好,也许还不如去年。” “马上就快到秋收的季节了,若是突然起了变动,国内面临的就是兵荒马乱,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粮草肯定也会紧缺,老百姓的日子怕是就更不好过了。” “还有各种各样我们想象不到的麻烦,都会发生,怕是全国所有的百姓生活,都会受影响和波及,手里多存点钱,总归有好处没坏处。” “我们家也要早做准备,我是这么想的,不如肉铺那里的活,咱们就让张大哥另找人干。” “这边我和博武暂时经营着卖衣服的小铺子,不图能挣太多钱,每天也有固定的进项,也算有个营生,就先维持着。” “有空的时候,让博武照顾着生意和家里,曦儿也能帮忙,咱们可以趁着这个时间,多上几次山,打点什么猎物回来卖了,进项也比你在肉铺干活那几两银子多。” “现在秋季,山里猎物也多,多余的就存在平台里,我们夫妻现在有这个能力,也不至于闲在家里全指望平台,到时其他的事情,就随机应变,你觉得如何?” 丁珊珊的话,李博文是打心底认可的,“也好,之前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以前因为博武的身体,随时都会有危险,我哪也不敢远去。” “只能就近在家里找活干,这样至少能随时回家,为他压制毒素的蔓延,不至于发生什么突发状况。” “现在家里一切都好起来了,肉铺的活不干了也成,那我明天就过去告诉张大哥一声,先帮着顶两天,等他找到人顶替,我就下来。” “你不要担心,事情不一定像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若万一真有什么变动,我们也能及时应对,我一定会保护好咱们一家人的。” 丁珊珊点头,“也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明天你去好好跟张大哥说一下,我有时间也把老房子那边的白菜砍回来,也快到腌菜的时候了。” 李博文轻抚着妻子乌黑发亮的秀发,声音温柔,“行,那你明天就过去看看,那边的东西尽快收拾回来也好,省得惦记了。” “家里这么多活,你怎么也忙不过来,腌菜也不轻松,到时候你别自己忙活,让博武帮你干点啥,要不我回来帮你一起也行。” 夫妻俩现在已经躺在热乎乎的炕上,正抱在一起呢,丁珊珊眉眼含笑,依偎着自家爷们,“放心,我知道了,家里的活基本都被博武给干了,他勤快着呢。” “还有曦儿也很懂事,什么活都跟着帮忙,不让干都不行,除了做饭我基本都不怎么忙了,腌菜我们几个忙活忙活就完事了,哪用得上特意等你回来。” 听媳妇这么说,李博文一脸理所当然,“曦儿还小,能不能干点都行,博武现在身体好了,一个年轻轻的大小伙子,闲在家里没啥事。” “他多帮你干点活是应该的,哪能让你这当嫂子的天天操劳,有啥活你就支使他干,不用客气,多干点活当锻炼身体了,你自己别累着就行。” 丁珊珊都被他逗笑了,“我看出来了,你这可真是亲大哥,使唤起弟弟来一点不含糊,你就放心,弟弟妹妹都很懂事,绝对不会让我累着的。” 夫妻俩说说笑笑,眼看正事说完了,感觉自家男人的怀抱,还是一如既往的一到晚上就火热起来,丁珊珊脸上露出一抹明了的笑容。 “博文,之前我的月事已经过了,那避孕的药物也吃完了,现在总算回家,不用住在别人家里,心里也踏实了,以后你就不用每天晚上都发烧了。” 说到最后一句,丁珊珊自己都忍不住想笑了,李博文这段日子,虽嘴上不说,也一直跟她规规矩矩的,没其他举动,但她心里也知道,自家男人那是每晚都煎熬的很。 天天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媳妇儿,每晚睡在一起,还能看不能吃,这也难受好一段时间了,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她也舍不得自家男人再难受下去。 男人在这方面都是好学生,话不用说的太明,一点就通,李博文也一样,天知道这段日子他有多煎熬,再这么下去,他精力旺盛的都要流鼻血了。 总算得到媳妇儿这一句暗示可以了,简直兴奋的不行,紧紧将娇小的丁珊珊抱在怀里,语气中都透出难以掩饰的兴奋,“珊珊,真的可以了吗?” 丁珊珊忍不住一笑,大大方方的看着他,她来自现代,并不似这里本土的女子,这种时候都是含羞带怯的等着男方亲近,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 她却直直的看着李博文,明艳的美眸中,都是笑意和情意,小手攀上自家相公英挺俊美的面容,“如果我说不可以,你是不是就会这么一直忍下去啊?” 第237章 轻点行吗?我害怕 此刻,李博文一双眼中充满了侵略感,男人的本性已暴露无疑。 体温已抑制不住的节节攀升上来,越来越火热的温度,让丁珊珊都忍不住红了一张可爱的小脸。 李博文假意狠狠地说道,“小丫头,都已经到这种地步了,你就是想跑也跑不了了,我才不会再忍下去,今晚我们就做真正的夫妻,你终于能是我真正的妻子了。” 丁珊珊也很配合他,伸出一双雪白的藕臂,露出一节手臂上,那颗娇艳欲滴的守宫砂十分醒目。 那是她至今仍旧是纯洁之身的证明,今晚就会随着他们成为真正的夫妻,而彻底消失掉了。 丁珊珊主动攀住李博文的脖子,虽期待自己的洞房花烛之夜,但也有些紧张害怕。 声音中都带着点紧张,“博文,我,我有点害怕,你一会儿轻一点行吗?” 这倒不是丁珊珊矫情,她说的是真心话,她和李博文的体格,本来就不成正比,这个身体才是16岁的女孩,身材娇小可人,软软糯糯的跟个小面团似的。 而李博文长得跟一座铁黑铁塔似的,身材纤细的她跟李博文的魁梧壮硕一比,弱小的如同一个小孩子,李博文一个的身量,差不多都要能抵两个她了。 他们第一次圆房,前世今生加在一起,也是她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就算再有心理准备,从前也都是听说,真面对时,说不紧张都是假的,她是不怕李博文,可真的怕疼。 感觉出她的紧张害怕,李博文安抚的吻了吻丁珊珊的面颊,语气中带着安心,“别怕,我会很温柔的,你要是觉得不舒服,一定要说出来,我会再小心点。” 丁珊珊被他说的,脸上瞬间浮起两朵红云,点了点头,没有回答他的话,在心里劝着自己别怕,早晚也得面对,忍忍就过去了,自家男人一定会小心温柔的。 任由身上这个是她名正言顺相公的人,身上那浓厚的男性气息,逐渐向她包裹过来,直至覆盖住她整颗颤抖的心,还有那颗,随着他们更深一步的身心交融,而缓缓褪下去的红色娇艳朱砂。 这次的经历,美好的让她觉得都有些不真实了,竟真的没有让她有半分难受的感觉。 让丁珊珊不知不觉中,陷在这美妙的温柔乡中,流连忘返,夫妻间像是永不知疲倦般,上天入地,只羡鸳鸯不羡仙。 直到后来,她都不知自己是何时累极睡去的,只最后感觉到他温柔的吻,轻轻划过自己的眉心,带着深情的温柔和无尽的爱意。 这一场酣畅淋漓下来,丁珊珊只觉得身心舒畅,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放松舒服感,睡着了脸上带着满足幸福的笑意,可见她现在是很舒畅的。 见丁珊珊竟然被他累的睡过去了,额头上还残留着点点汗水,散发出幽香的气息,李博文其实心里也怪自己有点没收住,竟然头一回就把珊珊累成这样。 只怪珊珊太美好了,让他第一次就这么失控,好在媳妇儿没觉得怎么难受,不然他会自责死的,见珊珊睡着了,脸上都带着幸福舒畅的笑意,那他就放心了。 他的珊珊,他的妻子,此生唯一爱的人,今晚终于是他真正的妻子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发誓,自己这辈子都会只对珊珊一个人好的,绝不会改变心意,矢志不渝。 爱怜的将妻子抱在自己怀里,吻了又吻,就这么定定的看了丁珊珊美丽的睡颜好一阵,才如揽着一件珍宝般,抱着心爱的妻子,和她一起睡去。 难得一向很少做梦的李博文,今晚还做了一个十分甜蜜又幸福的美梦。 在梦里,他梦到自己和珊珊从此一生,都一直携手相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晚年膝下儿女成群,过着子孙绕膝的生活,直到寿终正寝。 这一晚,不只是李博文身心舒畅极了,丁珊珊睡得也非常不错,得到了身心的一致放松,第二天到该醒过来做饭的时候,竟然都没起来,这次的确是被李博文给累的。 李博文倒是到点就醒了,见丁珊珊睡得这么香,哪舍得吵醒媳妇儿休息。 就以最轻的动作穿好衣服,来到了厨房,把前一天晚上预备的现成剩饭菜热了一下。 都没让李博宏在这屋吃,厨房吃饭都怕弄出动静,打扰了媳妇儿休息,是端到西屋去吃的,把曦儿也给领过去了,这屋就全倒给了丁珊珊一个人,让媳妇好好休息。 李博武和李博宏对这事都心里有数了,仍旧认为丁珊珊是被累的,还没能起来,但曦儿还小,她想法却没那么多。 端着饭碗吃早饭,还偶尔看看李博文,奇怪的问道,“姐夫,姐姐怎么没有起来?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李博文端着饭碗的手顿了一下,给曦儿夹了一块肉到碗里,说道,“曦儿不用担心,你姐姐没事,只是这两天我们出门,她折腾的有些累着了。” “我看她睡着没醒,就让她多睡一会,一会姐夫和你三哥走了,你和你二哥也小声一点,别弄出什么动静,耽误你姐姐休息,知道了吗?” 曦儿很听话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姐夫,你放心。” 家里的事情,大人说她就听听,大人要是不说,曦儿也从来不会多嘴去问。 这孩子一向乖巧懂事,从不讨人嫌,已经成了大家的团宠小妹妹了,连李博文都很疼爱这个孩子。 吃完了早饭,李博文上班,李博宏上学,哥俩是一块出去的,李博武就忙着喂马喂鸡鸭鹅狗,干这些家里家外的杂活。 现在曦儿也从来不闲着,李博武在外面忙活,她就在屋里忙活,别看孩子不大,干活又干净又快,利索着呢。 收拾完屋里屋外,还能照顾着小花吃喝拉撒,现在被她照顾的,只几天时间,小花和曦儿的亲密度,就上升了不少,一个孩子一个花豹,天天都在一起玩儿。 第238章 糙汉也浪漫,胡思乱想 等丁珊珊这个赖被窝子的懒娘们,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时,家里的活儿早就都干完了,大鸡小鸭吃饱喝足。 汗血宝马精神饱满,连她不在家这几天,刚好孵出来的那窝鸡鸭鹅的幼崽,都被李博武喂好食水了。 小花这只小豹子,更是被曦儿伺候的好好的,顶着被吃的滚圆滚圆的小肚子,在院里躺着晒太阳呢。 而且丁珊珊这次也不是睡到自然醒,竟是被肚子饿饿醒的,醒过来才发现,时间都这么晚了,李博文也早就走了,身旁的被子里都是凉的。 自己感受了一下,身子有着些隐隐的酸疼,这是正常的,昨晚他们才刚圆房,她的确挺辛苦,身子只是有些微微的难受,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相信以后就不会了。 但想到昨晚两人的放纵,种种恩爱缠绵的画面,瞬间从脑海中一一闪过。 那种种的画面,………即便现在屋里没有人,让她想起来,都觉得脸红心跳,身上发烫。 她的确没看错,自家相公怎么说呢,就是又温柔,又有男人味,而且非常男人,总体来说,两辈子下来,这人生的第一次洞房花烛,让她非常满意。 揉了揉还有些酸疼的腰,实在是太饿了,想必他们也早就吃完了,那就不用管别人了,赶紧弄了瓶营养液出来灌进肚子里,这才觉得好多了,也不饿的那么难受了。 缓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丁珊珊就想翻身起来了,今天还有不少活要干呢,现在已经深秋,能腌酸菜了,这可是她惦记了好久的,今天没啥事儿就把这点活干了。 然后好尽快把家里衣坊开业,不然怕万一真有啥大变动,衣坊还没来得及挣钱呢,就彻底开不起来了,那可不好玩了,那她和李博武这段日子真就白忙活了。 可刚翻身起来就发现,旁边李博文睡过的枕头上,竟放了一张墨迹早就干了的纸张,也可以说是一封留信,上面写了满满一整篇的字。 正是李博文的亲笔字迹,之前她光顾想起那些画面,脸红心跳,再然后就是肚子饿了,竟然没发现这张纸的存在。 赶紧拿过来看了一遍,脸上立刻浮起笑容,谁说粗鲁的糙汉子就一定没有浪漫细胞的,看自家男人,这不就挺会哄媳妇儿的。 因为急着出去干活,又不想把她叫起来,打扰她休息睡觉,就用这种留书的方式跟她说了一大堆发自内心的甜言蜜语,看起来似乎还有些肉麻的话,丁珊珊却非常吃这一套。 她完全相信,李博文说这些都是发自内心的,不然凭自家男人的性格,才没兴趣说这些酸掉牙的情话,能有自家老公这么关心,早上起来没见到人那种淡淡的失落感,立刻就没有了。 丁珊珊把这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抚摸着上面的字迹,想着李博文写下这些字时有可能会出现的神情,脸上都是止不住的甜蜜笑容,然后小心把信收起来放进了平台中。 这可是自家男人第一次给她写信,而且还是一封情书,上面说了这么大一堆腻人的甜言蜜语,可是很有珍藏价值的,她得好好保存起来,以后有空拿出来涮涮他也不错。 收好信后,丁珊珊开开心心的起来穿衣服,这才发现,她之前忽略的可不止李博文给她留下了一封信。 还有昨晚两人睡过的褥子上铺的那一床水蓝色的床单上,竟然少了一块四四方方大约有手帕大小的布料。 好好的床单儿,中间愣是被掏出了一个四方窟窿,一看就是被人给撕下去的,想到昨晚那床单上沾染了什么,丁珊珊立刻脸色爆红。 即便李博文不在家,这种措手不及的事情,都弄的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个李博文,看起来大咧咧一个人,竟然也和那些文绉绉的古代男人一样,这么重视这种东西。 一个沾了落红的床单,洗了就是了,他竟然把床单扯下来了,不用说都知道,一定是留起来了,难道这个家伙还有处女情结不成吗? 只是无意中一个想法,但想到这里,丁珊珊忽然想着,对啊,她怎么忘了,李博文本来就是古代男人,就算不文绉绉的那也是古人,也许他是真的很注重这些。 一旦有了这个想法,就如同抑制不住的野草一样,在丁珊珊心中蔓延起各种各样的想法,竟然坐在炕上胡思乱想起来。 她这是清清白白跟的他,但在现代的时候,可不兴这些,很少有情侣能把洞房留到新婚之夜,不是先同居,而后才结婚的。 有太多不知道交往过多少男朋友才真正嫁人的女人,也比比皆是,哪可能还保留着第一次,她自然也是现代人的思想。 李博文现在都能做出把落红珍藏起来的事,就代表他是很在意这种事的,那若是她跟李博文的时候,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就算跟她感情再好,他是不是也会非常介意这种事呢? 想到会有这种可能,她心里立刻觉得有点不是滋味,可忽然,丁珊珊忽然回过味来,抬手猛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想到这些。 昨晚两口子才刚圆房,感情正该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自家男人满心想的都是她,她可倒好,跟精神病似的,因为根本不存在的事,竟然坐在炕上胡思乱想起来。 赶紧甩了甩头,赶走脑中奇怪的思想,抖了抖精神,起来把自己收拾好,灌完一瓶营养液,肚子也不觉得饿了,开门走了出去。 跟家里交代了一声,她要去老房子那边一趟,看看白菜和萝卜长好了没有,长好了就收回来,预备腌白菜,让想要跟她一块去的李博武和曦儿留在家里,然后就手里拿着个布包出了门。 李博武咱且不说,曦儿还小,玩心重,经常出去走走也好,也不耽误什么事,丁珊珊没带她的原因是因为,李氏的坟墓就在离老房子不远处。 第239章 老房子收菜,空气中的血腥味 曦儿是李氏的亲生女儿,和她这个半路穿越来的不一样,母女连心,这孩子对李氏感情深厚,却看到了肯定会难过,还不如让孩子在家开开心心的玩玩具好了。 布包里装的东西,是这次他们去定州城,特地给张老大捎回来的礼物,送给人家的礼物,当然不能送普通东西。 里面有丁珊珊挑的一套衣服,还有几双很不错的鞋,这些无论料子和款式做工,都是在镇子这边很难买到的,也算很有心意了。 还有李博文在一家铁匠铺,看着刀口不错的刀子,给买回来的两把杀猪砍肉的大刀,也是干活用得上的,其实在那个时候,丁珊珊就想到让李博文辞了这份工作了。 早上李博文走的早,她还没醒呢,这些东西都在她平台里放着,当然拿不出来了,回老房子那边也路过肉铺,刚好就给捎去了。 丁珊珊来到肉铺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到,这才几天的时间,肉铺的生意都不如之前那样好了,有些冷清,连张老大和李博文这两个平时卖肉兼杀猪的大忙人,都有时间站在那里说话闲聊。 远远见丁珊珊过来了,李博文老远就迎了上来,接过她手里的布包,就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自然而然牵起媳妇的手。 平日里粗野的糙汉子,此时眼中溢满的都是浓浓的关心和疼惜,隐藏都隐藏不住那种,声音温柔无比,如对待珍宝一般牵着自己的媳妇。 “珊珊,你来了,早上走的时候见你睡得香,我就没舍得惊动你,怎么样?睡得还好吗?有没有哪不舒服?” 丁珊珊也回以他一个温柔的笑容,“有你这么贴心的记挂着我,哪能休息的不好,我睡得很好,天大亮了才起来呢,哪里都没有不舒服,你就放心。” “这不是,我要去老房子那边看看萝卜哈白菜好了没有,刚好路过肉铺,就把咱们给张大哥带的礼物拿过来了,怎么样,你和张大哥说了吗?” 李博文一点头,见自己媳妇儿行动走路如常,的确没有什么痛苦难受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相信珊珊这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体质过硬,真的没被他折腾的多难受。 “事情我已经跟张大哥说了,张大哥也很理解,知道咱们自己家生意忙不过来,说这两天找到人顶替,我就能下来了。” 夫妻俩说完这几句话,也已经来到了肉铺乾,张老大还是老样子,对丁珊珊很热情的打招呼,李博文不在他肉铺干了,要回归自家,是早晚的事,他早就心中有数。 撇去这层关系不讲,他们哥俩这几年相处的也特别好,就算李博文不在他这干了,也不影响二人之间的情谊,有什么事还是好哥们。 且丁珊珊和李博文还给他带了这么些贵重的礼物,这一看价钱就不便宜,张老大不好意思的连连推脱不要。 直到推搡了好半晌,不接着不对劲了,才勉强接受下来,知道这两口子都是有心人,值得深交,他和李博文没白交往一回。 送完礼物,说了几句话,趁着时间还早,丁珊珊就离开肉铺,回老房子那边去了,一会儿要是行的话,趁上午能收拾完萝卜白菜,她还得赶回去做中午饭呢。 来到老房子时,这里还是和从前一样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只是从前的家里房门紧锁,已经许久没来人过了,家门口开辟出来的那块菜地,也如从前一般。 萝卜白菜现在都长起来了,随着季节已到深秋,气温的降低,黄的落叶都开始掉落下来了,现在只有在中午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一些融融暖意,一早一晚天气都凉了,10月份左右,正是收白菜的季节。 丁珊珊上前查看一下,白菜心装的都不错,萝卜长得也挺好,个个萝卜菜樱粗壮翠绿,萝卜大小也够用了,红萝卜和绿萝卜都有,正是他们当初自己种下的。 而且她一直以为,再怎么样,这么大一片萝卜和白菜放在这,自家人又不在,被人拔几颗吃都是正常的。 他们也不能为了点菜,特地跑到这来看着,丢几颗就丢几颗了,给她剩点就行,家里腌酸菜实在不够,她也可以再买点,都是花不了几个钱的东西。 可没想到,这么久时间过去了,看萝卜和白菜的样子,竟是一颗都没丢,被拔走留下的菜坑都没有一个,丁珊珊一点不认为这是因为这里民风淳朴,才路不拾遗的。 略微考虑一下就明白了,无论村上和镇上,在这一左一右的,一般都知道这是他们家以前老房子的地方,这片菜地也是他们家所有的,所以愣是没有一个人敢来偷的。 还真按李博文说的来了,因为他是李博文,不止没人敢偷马,连菜都没人敢偷了,生怕也落得一个被李博文报复,家破人亡的下场。 想到这里,丁珊珊忍不住抿唇一笑,想不到他们家李博文的名号这么好使,还能防小偷盗贼,自家男人能有这份威慑力也是好事,倒为他们省了不少麻烦呢。 看白菜萝卜也能拔了,就趁今天收回去好了,习惯性的四下感觉了一下,确定没有人,她就要开始收菜了。 可这时,丁珊珊的鼻间,竟敏感的闻到了有丝丝血腥的味道传来,空气中的血腥味很淡,不细细感觉,根本察觉不出来,但她确定自己闻到了。 丁珊珊立刻目光微眯,带着警惕,这附近肯定有人,目光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这片菜地四周。 果然,只见脚下在不起眼的土地上,有着几滴不同于其他地面的暗色,刚好在她脚下不远处,她闻到的血腥气,就是这地方散发出来的。 因为土地颜色深,即便被弄湿了一点,不仔细瞧也瞧不出来,丁珊珊蹲下身来仔细观看,确定弄湿的地面,沾染的肯定是血腥气,而且,是人血的味道。 就算已经有人尽量敛去了痕迹,空气中的血腥味儿也是瞒不过去的,丁珊珊没有急着收萝卜白菜,目光四下打量了一圈,便落在了菜地一旁的围墙上。 第240章 受伤中毒,公子温玉 矮墙不算太高,是以前李博文垒起来的,但这个高度旁边藏起一个小心躲藏起来的人,还是能做到的。 丁珊珊心里立刻有了计较,小心的靠近围墙,尽量不弄出什么动静,只是手中已暗中凝聚起了功力,准备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 无论这人是谁,是凑巧来到这的,还是怎样,如果今天不是她够小心警觉,险些被对方现了她的秘密,还耽误了她收菜,若是对她构成什么威胁,她也绝不会放过对方。 仗着这里没人,丁珊珊眸露警惕,即将来到矮墙面前的时候,忽然推出一掌,矮墙承受不住她的掌力,顿时轰隆一声,被她轰倒下去,露出了后面一抹躲藏了许久的身影。 这人似乎没想到丁珊珊会忽然出招轰倒矮墙,慌乱之下,赶紧闪身躲开,险些被倒塌的石块给砸到,险险躲开这面挡他的墙,整个人弄得一身灰土,狼狈不堪。 但丁珊珊不管那些,连个回神的时间都没给他,见人果然是藏在这里的,立刻最快的速度出现在这人的面前,一把掐住对方的脖子,目光中尽是寒冰冷冽之色。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偷偷摸摸的藏在这里,想要干什么!” 被她一把掐住后,丁珊珊才看到这人的样貌,一袭黑色衣衫,包裹住他修长纤细的身材,肤白如玉,高鼻梁,微薄唇,相貌清雅俊美,眼眸清澈纯透。 即便周身弄得狼狈不堪,嘴角还带着鲜血,脸色泛着苍白,受伤不轻的样子,也丝毫无损他出尘无垢的气质。 这人竟是位年不过双十年华的年轻公子,而且相貌相当俊秀不凡,但丁珊珊确定以及肯定,她从前从不认识这样的人。 被掐住的公子显然没想到,丁珊珊一个看起来年岁不大的女子,会有这么高的武功,不但一掌就能轰倒一面墙,更是让他连反抗之力都没有,就被她擒在手中。 丁珊珊下手不轻,他顿时被掐的面色涨红,为了求得一线生机,有些痛苦的开口,“求姑娘手下留情,不要杀我,在下不是有意躲藏起来的,也不知道这里是姑娘的家。” “在下因为意外受伤,赶路到这里,身体虚弱,实在没有力气了,才想稍作休息,在下对姑娘绝无恶意,还请姑娘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在下感激不尽。” 丁珊珊与这人无冤无仇,也不是见人就杀,对一个不认识的人,非要置于死地不可,只是这人鬼鬼祟祟的,行迹实在可疑,让她不得不防。 这男子虽然会点功夫,但比起她来就是个三脚猫,别说他还受了伤,就他这种身手的,她一掌下去就能拍死三个,丁珊珊都没将他放在眼里,松开了卡着他脖子的手。 看着眼前身形不稳,勉强稳住才没有摔倒的男子,冷冷的说,“既然是意外就算了,我且不杀你,但这里是我家,不欢迎陌生人到来,你赶紧离开,我就当没见过你!” 年轻公子险些被丁珊珊掐死,以及此刻丁珊珊身上散发出了的冷烈之气,都让他清楚的明白,这位年岁不大的姑娘并不好惹,武功更是比他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他现在身受重伤,这里也不是久留之地,难得这女子愿意放他一马,还是赶紧离开为好,这次的事情已经成功,他也成功离开了那里,若是因为一个意外折在这里,那他死都死的冤枉。 男子非常识时务,立刻对丁珊珊说道,“多谢姑娘手下留情,是在下忽然躲在这里唐突了,为姑娘添了麻烦,在下马上就离开。” 男子说完便要转身离去,从他身上那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丁珊珊就察觉得出来,这一身黑衣的年轻公子,伤的绝对不轻,满身都是血迹,只是仗着身着深色衣衫看的不明显罢了。 不知他之前经历了什么,这种人身上尽是麻烦,别人的事与她无关,她是万万不想沾染的,他赶紧离开才好。 所以,即便这位公子看起来伤势颇重,丁珊珊也没有出手相救之意,人又不是她打伤的,一心想把他赶走了事。 但事情就不会像她想的那样发展下去,黑衣公子身形还有些不稳,但也勉强坚持走了几步,不知怎么了,竟忽然闷哼一声,摔倒在了地上,神色极其痛苦,又吐出了一口血。 惹得丁珊珊紧皱眉头,回头看着他,觉得他怎么这么麻烦,就这么几步他都走不了,哪怕要死要活,走到林子里去,让她眼不见心不烦都行。 还又吐血摔倒在她面前了,万一他受伤这么重,要是死在这,这现在没人住也是他们老李家的房子,出了这么个死人,他们还说不清了呢。 丁珊珊不得不抬步走到他面前,看着这个一身麻烦的家伙,满眼都是不耐烦,没好气的说,“你又怎么了,就算受了点伤,一个大男人这两步路还走不了吗?” 那公子面色十分痛苦,一手紧紧抓着自己胸口处,连刚才的苍白都维持不住了,竟隐隐有些青紫,呕出来的血都带着黑色。 他自己知道,一定是之前中的那枚飞镖上淬了剧毒,现在已经毒发,而且这毒素很是霸道,如果没有人帮他,也许不到一刻钟,他就会因毒气攻心而丧命。 没有谁愿意去死,他当然也一样,现在他身边唯一的人,就是这位姑娘了,而且这位姑娘武功高强,也许真有办法帮他。 年轻公子痛苦的倒地不起,恳求的看着丁珊珊,勉强开口,“姑娘,我中了毒,现在剧痛难忍,身上没有力气,就算我想立刻离开也做不到了。” “我们今日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有缘,在下姓温,名玉,冀州城人士,今日落难,求姑娘善心救救我,以后在下一定会竭尽全力,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 只他这几句轻飘飘的话,当然不能打动丁珊珊救他,冷冷的看着他,“你既然知道自己身中毒素,自己都没办法自救,别说我有没有那个本事能救你。” 第241章 见死不救,玉佩报酬 “就算我能救你,我为什么要帮你,我跟你又不认识,你现在半死不活的跑到我们家来,已经为我添了麻烦,你以为凭你这几句空话,就能让我出手救你吗?” “我没有管人闲事的兴趣,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你就这么在我家门口吐血倒地不起,被人看到我就说不清了。” “当然,我也不会杀你,更没有那个义务救你,我这就把你扔到前面的林子里,那你死不死跟我就没有关系了。” 见面对他这样的恳求,丁珊珊竟然半丝同情心也无,明明是一个软萌的小姑娘,却说出如此无情狠绝的话来,他还没死呢,就要把他给“抛尸”到树林子里。 说好听点是让他自生自灭,说直白点,就是让他到一边去等死,别脏了他们家这块地方,这位公子简直被丁珊珊弄得哭笑不得,苦笑连连。 他身中之毒极其霸道,短短的时间,就隐隐感觉到毒气已经侵蚀到周身经脉,很可能是与他运用了功力有关,所以毒气才会运行的这么迅速。 反正没有人救他,他也就这一时半刻的命了,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再求求这位姑娘,哪怕是给点贿赂,只要对方肯帮自己就好。 这是他唯一能想到自救的办法了,实在不行,也是天意如此,他也认命了,自称温玉的公子,勉强撑着最后的力气,抬手从自己腰间扯下了一块,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玉佩,递给了丁珊珊。 “在下求姑娘帮忙,当然不能只凭几句话,姑娘,在下出门在外,身无长物,但这块玉佩颇有价值,今日只要姑娘能救在下一命,这玉佩就算在下报答姑娘的报酬,求姑娘救救我。” 看着这块玉佩,莹白剔透,的确价值不菲的样子,还挺漂亮的,别的不说,抵上一颗解毒丹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丁珊珊没立刻开口答应救人,先是抬手接过了这块玉佩,放在手里掂量了两下,估计着价值。 她不懂如何鉴别玉这种东西,以前也没研究过这些,只感觉这块玉佩握在手中触感温润,竟暖暖的,还挺舒服的。 还不等她再仔细查看,就在此时,脑海中的平台却忽然有了反应,许久没出现过的一排大红字,又刷新了屏幕。 “注意!注意!发现可扩展平台仓库物质,抽取精髓可获得存储活物功能!请宿主立刻抽取!” 嘎?……平台这一骚操作,把丁珊珊都给弄愣了,反应了一下才明白,原来手中这块玉佩,竟然还对升级平台仓库有帮助。 从字面上的意思也看得出来,这玉佩里可能蕴含着平台所谓的什么精髓,把这玉佩给用了,平台仓库以后就能装活物了,这对她可是大大有力的,丁珊珊实在不能不心动,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 连带看着躺在地上起不来的年轻公子,都不那么不顺眼了,立刻决定把这玉佩收下,看似装进了衣袖中,其实已经被送到了平台里。 但丁珊珊从不强取豪夺,去砖窑“买”人家的砖,都要等价把银子留下,当然不会白拿人家这么贵重,又对她大大有利的东西。 立刻拿出一颗解毒丹,蹲下身子一手塞进了那公子的口中,“你这玉佩不错,我就收下了,我也说话算话,立刻就救你。” “我给你吃的是解毒丹,这丹药功效很好,无论你中了多么严重的毒,一会儿就没事了,放心,就当是顶了这块玉佩。” 说话间,解毒丹已经进了温玉的肚子,迅速发挥了效用,温玉立刻觉得,自己周身被毒发折磨的痛苦,极快速的退了下去,不过盱眙之间,他竟有了力气,已经可以起身了。 但他是刚中毒,马上就服用了解毒丹,毒完全被解开了,他只是脸色恢复如常,并没有像李博武那样,体内堆积了多年毒素,疯狂的往厕所冲去排毒。 而此刻,平台速度非常快的,已经把玉佩里的精髓全都抽取完了,丁珊珊立刻感觉到,只吸取了一块玉佩里的能量,平台仓库里空间,就被提升了好几倍,而且明亮了许多,到时回家她立刻试试,看能不能往里收活物。 丁珊珊本以为,这玉佩进了平台被吸取完了,肯定就被吞噬的啥也不剩了。 没想到,平台吸取的只是玉佩里的一种物质,被吸取完以后,玉佩竟然这样子都没变,还是原来的模样。 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又把玉佩拿了出来,放在手里握着,这次倒是感觉出了丝丝不同,她记着刚才接过这块玉佩时,玉佩给她的感觉温润细腻,触手升温。 现在温润细腻的手感没变,但触手升温的温度却没有了,也就是说,这块玉佩没有变暖,握在手里也还是冰凉凉的,会随着人的体温来回变化温度,却不能再自主升温了。 她明白了,里面那种能让玉自主升温的物质,一定是被平台给吸取用以升级仓库了,就是所谓的精髓,即便如此,这块玉佩看着也非常不错,还挺得她心意的。 看着那温玉已经好了很多,都能自己爬起来了,想着二人今日这一见,也算有缘,救了他也成全了她自己。 这人只是刚巧受了伤,看他们家僻静才躲过来的,差点被她一掌轰的那面墙给砸住,又被她掐的像小鸡崽子似的,掐了个半死。 今日在这遇到她,也说不上是倒霉,还是幸运了,丁珊珊索性帮人帮到底,又掏出了一颗十全大补丹递给他。 “看来你的毒已经解了,这颗丹药对你身上的伤有好处,算我再帮你一次,吃完药你就走,还有今天发生的事,你就当从未发生过,我也当没认识过你。” 体内余毒已经全被清除的年轻公子温玉,现在已经知道,丁珊珊给他的药有多么神了,对这颗丹药的效果,他也完全没有怀疑,立刻感激的接过来放进口中。 只是目光多扫了一眼,丁珊珊递给他药时,手腕上明显戴着的那只乌漆抹黑的镯子。 第242章 眼熟的镯子,平台升级 这镯子看着古朴,也不是很起眼,但却很特别,他在记忆里,似乎好像从哪见过,仔细想来却又想不起来了,便暂且没去多想。 郑重的对丁珊珊道谢,“在下多谢姑娘今日相助赠药之恩,既然姑娘不愿招惹麻烦,在下对今日的事,肯定也会守口如瓶,不会向任何人提及,姑娘放心,在下先行告辞了!” 丁珊珊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一点头,温玉吃下药以后,立刻觉得周身上下的虚弱感好了很多。 之前因为他受了伤失血过多,身上都没有力气,脑袋也晕晕的,一颗丹药下去就让他恢复了不少,刚好可以尽快离开陈国境内,不然迟恐生变,那对他的安全也会有威胁。 确定这位公子已经走了,没有再偷偷隐藏在暗处做什么不轨行为,丁珊珊缓了缓,只当今日之事是个小插曲,过去就过去了,还为她带来了不小的收获。 看了看手中的玉佩,收了起来,见时间不早了,赶紧忙活着收萝卜白菜,不然中间杀出了这么一码事儿,耽搁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回去做饭的时间都要耽误了。 等丁珊珊把所有萝卜蛤白菜都收进平台里,紧赶慢赶赶回去的时候,刚好来得及做中午饭,难得他们一家,也有吃的稍显清淡些的时候,天天大鱼大肉吃着也腻。 萝卜白菜都是刚收回来的,就方便都用肉炖了一个菜,又炖了个小鸡蘑菇土豆块,拌了个凉菜,还弄了一个蔬菜汤,加上蒸了一大盆米饭,这就是午饭了。 吃完中午饭,李博武去给李博文和李博宏送饭,丁珊珊就在家里随便抓了一只小鸡儿,扔进了平台里。 这回她纯就是想试验一下,平台仓库升级以后,不是说能存放活物吗?看这小鸡儿扔到里边儿还能不能活着。 以前平台里是装不了活物的,只能储存死物,就算她有心,活着都扔不进去,但这次,这只活鸡就很轻松的被收进了平台仓库里。 这只鸡似乎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就换了个地方,还在平台自动控制她活动的范围中,四处走走看看。 偶尔啄几下脚下的地面,活得精精神神的,跟在外面的时候没有两样,看到这里,丁珊珊心里暗暗高兴。 平台仓库能装活物了,而且没啥伤害,随时随地,她想装什么就装什么,这可真是太好了。 现在的一切事情都定不下来,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会不会有危险忽然降临,刚好平台现在仓库升级,活物也能进去,说不定以后家里就能用得上呢。 而且把这只鸡放出去以后,丁珊珊在心中想着一个大胆的想法,又拿自己做了一把实验,这次是她整个人进入的平台仓库的,想不到,竟然也做到了。 这回试探过了,她算是放心了,平台不只能装鸡鸭鹅狗什么的,现在连人也能进去了,以后万一着急时忙,一家人也有避难的场所了。 而且平台仓库的地方非常大,目前为止还没装满过呢,相信收集再多的东西也装得下,这就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巨大仓库,对她而言,真的是太方便了,以后又多了一重生活保障。 开心之余,丁珊珊也没忘了自己现在要做的活,沉下心思,就在家里修理白菜,打算腌两缸酸菜,那一家人无论是炒,炖,烩,还是包馅吃,怎么吃都够吃了。 这白菜刚弄回来,里面含的水分足着呢,菜叶都支楞八翘的,还有外面的一层老菜帮子也得扒下去。 再把带着泥土的白菜根部切掉,外表弄得干干净净的,但也不能立刻就腌制到缸里,怎么也得趁太阳好的时候,在外面晒个几天,菜叶晒得干一点,才能入缸。 然后码上一层白菜,撒上一把大粒盐,再码上一层白菜,再撒上一把盐,往里面用力压实一点,尽量把缸装满了,到时候最后一添水就完活了。 添烧的滚烫的开水最好,外面做好防尘措施,静置两个月以后就能吃了,这个方法倒不是谁教她的,而是以前闲来无事,从百度上查到的,刚好现在就用上了。 至于这些大萝卜,家里人都爱吃咸菜,丁珊珊也打算腌小半缸咸萝卜,其他基本就不剩啥了,到时想吃新鲜萝卜,现吃现买也来得及。 等李博武给自己大哥送完饭回来,见自己嫂子正站在院子里,在一堆大白菜和萝卜中间忙活着呢,也赶紧过来跟着帮忙,曦儿都从旁边帮着拿菜,晒菜啥的,不让干都不行。 三口人这一忙活就忙活了一下午,手里的活总算干完了,晚上吃过晚饭,没啥事了,丁珊珊就把今天在老房子那边遇见一个黑衣人的事,跟李博文说了。 还拿出了那块帮她升级平台仓库,起到了大作用的玉佩给自家男人看,看那年轻公子身份有点不一般的样子。 叫什么名字说完她也没往心里去,她对这玉佩也没研究,自家男人怎么说也是出身王公贵族的,看他能看出点门道来不。 听丁珊珊今天只是去了老房子一趟,竟然遇到了这么一码事,好在媳妇武功高强,不然很有可能会发生危险的,李博文立刻接过玉佩,仔细观察了一下。 玉佩质地非常不错,雕工的也很不错,长方形的玉佩上,雕琢的图案是一匹昂扬嘶鸣的奔腾骏马,下面坠着一缕淡红色的璎珞,穿着几颗宝石珠子,华贵典雅。 观察了半天,李博文说,“我从小不生活在京城王府,对玉佩钻研的也不多,只能看出这玉佩质地非常不错,而且是暖玉材质的。” “据说这种暖玉制成的玉佩,佩戴在人身上,能起到冬暖夏凉的作用,也算罕见之物,连我们信王府从前也只有一块,随着后来的抄家,也早就不知所踪了。” “能佩戴的上这样好东西的人,除了身份极其显赫的达官显贵之人,即便普通身份的商人,就算再有钱,也不一定能得到这样好的物件。” 第243章 我们还可以吗?衣店开业 “你也帮助了他,换取了这块玉佩,相信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再见了,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也与我们没有关系,这玉佩就先收着,其他的不用想那么多。” 丁珊珊点点头,原来这玉佩竟是这样好的物件,自家男人要是不说,她对这种东西完全没有概念,看不出有啥特别,最多就能评价个,这玩意儿瞅着还不错。 反正现在也是她的了,自家男人说的没错,只是巧合下发生的事,还为她带来了好处。 这玉佩是那人送她当报酬的,又不是她偷的,以后应该也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还没发生的事,无需担心那么多,丁珊珊把玉佩先收了起来。 主动依偎在自家男人身旁,享受着这岁月静好的时光,“你说的没错,只要没别的麻烦事就好,相信以后和那个陌生人,也不会再相见了。” 李博文同样也很享受有妻子的陪伴,把媳妇娇小的身子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怀里。 “珊珊,今早我起来时你还睡着没醒,我们没说上话我就走了,干了一天活才回来,之前一直不得空问,昨晚,你感觉怎么样,身子难受吗?” 听他一提这事,还用一副正经关切的目光看着她,脸不红心不跳,跟闲话家常似的,丁珊珊立刻就不好意思了。 小脸一红,不去看他,声音细小如丝,“之前我不都跟你说了吗,我没事,也不难受,你还问。” 听媳妇亲口承认没事,也不难受,刚尝到了其中甜头的李博文,怀抱娇妻,闻着丁珊珊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幽香,哪能忍得住。 只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在被媳妇撩拨的煎熬之中,立刻又有了想法,“珊珊,你不难受就好,我就是担心怕自己没有分寸,弄疼了你,既然你不觉得难受,那今天,我们还可以吗?” 丁珊珊这才抬起眼来,看着满眼对她都是渴求的男人,眼巴巴的看着她想要福利的样子,忍不住一笑,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连自家爷们儿也不能免俗,不忍心他失望。 “可以是可以,我昨天也不难受,但多少还是有点累的,你要是有想法,今天晚上就别时间那么长了,干一天活也都挺累的,还是要以休息为主,我们夫妻来日方长,这件事儿也不急于一时的。” 这丁珊珊不说李博文也明白,他今天只是想再亲近妻子,也肯定会控制自己,别再像昨天一样把持不住失控,把珊珊都累坏了。 得到了同意,抬手就来解丁珊珊的衣带,“你放心,昨天是我有点失控了,一时没控制住自己,今天肯定不会了,我会让你觉得很幸福的。” 两夫妻的恩爱缠绵,暧昧的气氛溢满整个房间,这一次,李博文的确说话算话,非常小心,很顾及她的感受,让丁珊珊同样身心舒畅,被自家男人喂的饱饱的,沉入了梦乡。 李博文食髓知味,身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精神放松下来,只觉得周身舒畅,有媳妇在身边陪伴就是幸福,心里满是甜蜜满足,抱着心爱的媳妇一觉睡到天大亮。 第二天吃完早饭,李博文和李博宏哥俩都走了,看没啥事了,丁珊珊就和李博武带着曦儿一块去了衣坊。 做买卖这事,她没打算特地等李博文下来以后再开业,家里这几口人就能忙得过来,也没想整那些弯弯道道,还得选个什么黄道吉日,在她这里,只要他们家衣店开业,哪天都是黄道吉日。 所以,在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丁珊珊和李博武筹备了好一段日子的李记衣坊,就这样隆重开业了,正门大开,迎接顾客迎门。 还在门口放了一挂长长的鞭炮,吸引街上人来人往的行人注意,提前做好的大广告牌子,也被推出来摆在了门口,管保路过的人,只要不瞎都看得到,接下来就等着顾客上门了。 这开业的第一天,店里离不开人,丁珊珊连家都没回,中午饭都是在店里做的,就近让李博武给李博文哥俩送去,她就带着曦儿在店里守着。 买东西的人不能说没有,但并不多也,就稀稀拉拉的,更多的是想进来看看,但做买卖没有怕看的,有人看才可能有人买。 丁珊珊招待顾客礼貌热情,无论在店里买的东西多少,就算只买了一双袜子,客人走的时候都会给拿点小来小去的赠品,这新颖实惠的服务,倒是刷了一大波好感。 李记衣坊开业的第一天,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晚上的时候,一算总账,大小件都算上,总共也没卖出来100两银子,这个业绩的确算不咋地。 但丁珊珊也不气馁,谁说做生意开门第一天,就得来个满堂红才行,业绩不好不还有第二天呢吗。 只要东西做的好,早晚会有人认可的,逆袭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她完全相信自己平台出品的衣服,无论手工还是布料,都不是这里普通的东西可比的,所以一点不担心销路。 第二天,原本以为也是这个情况,把东西买回去的人,无论是穿是戴,怎么的也得试验两天效果,才能慢慢引来更多的客源。 可没想到,不知是她打广告的效果出来了,还是买了东西的人回去感觉东西非常的好,款式新颖,料子也结实,价钱不贵,进店还有礼品相送,反正就是物美价廉。 大家互相传告以后,他们李记衣坊的客流量竟一下子增加了不少,从早上开始就有大批的顾客盈门,男女老少都有,这次是挑挑拣拣以后,基本都买了不少东西。 据了解,多数都是听了别人传告,知道他们家卖的东西又便宜又好,款式还新颖,还有赠品,才被吸引来的,而且进店以后,果然没让他们失望。 服装的款式什么的,都是丁珊珊这个设计师的功劳,当然,主要还是平台给出来的东西给力,无论做工和布料都是无与伦比的,让她受益匪浅。 第244章 生意火爆,正式下岗 丁珊珊和李博武两个人,招待这些顾客,都前后紧忙活,丁珊珊负责零售和介绍商品,还有一些想定制专属衣服的女客人们量尺寸,选面料等等。 这些李博武是帮不上忙的,就一匹匹往出搬布上货,连曦儿小丫头都跟着忙活,拿不了多就拿少,从后面仓库往出搬袜子肚兜,这些内衣和小物件什么的。 三口人忙得不亦乐乎,恨不得再生出几只手来,有付出就有收获,与他们的忙碌成正比的,是哗啦啦的收入,像雪片一样飘进了自家的钱匣子,收入比昨天一下翻了好几翻。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好几天,许是缺衣少袖的人,该买啥都买回去了,客流量才缓缓稳定在一个不多不少的状态。 即便如此,每天也有百十来两银子的进账,在这不大不小的镇子上,开一家衣坊,能有这个收入已经很不错了,也在丁珊珊预期的收入之中。 但只这几天的疯狂购买,把原本店里无论是成衣还是布匹预备的存货,卖出去了一大半,连货架子上都见空了,还有人特意定做自己喜欢的款式。 趁没人的时候,丁珊珊还要赶紧补货,虽是都在平台里进货,但架不住各种各样的东西样式多,还要在平台里一一做出来。 这个别人帮不上忙,都要丁珊珊一个人操心,在店铺里忙完关门后,回到家里又腌酸菜,又腌萝卜的,一刻也不消停,是一家人里最忙的了。 忙的李博武看着都有点心疼了,生怕这么一刻也不停的忙活,再把自己的嫂子给累坏了,甚至连做饭都主动分担一大半。 好在这时候,李博文肉铺那边,张老大及时找到了顶替他的人,他也算正式下岗,回归家庭了,还能帮丁珊珊分担一些。 但他们家衣店刚开门迎客没几天,生意就好成这样,把客户都抢到自己店里来了,肯定也把镇上其他同行顶的够呛,这不用人说都知道。 甚至丁珊珊和李博文都在心中做好了,万一有人想对他们使绊子,打击他们生意的各种应对方法。 小镇就这么点地方,就这些人生活,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只要别人不想些歪主意,恶意对他们怎么样的话,他们也不能把整个生意垄断,一点不给别人留活路。 但衣店开业以后,无论生意多好,却一直没有人敢对他们家怎么样,连恶意上门闹事儿的都没有,这些措施当然也就没用上。 让丁珊珊不禁再次在心中好笑,自家男人这威慑力简直了,就差一提李博文三个字儿,四周寸草不生了,附近没任何人敢得罪,真省了不少麻烦。 衣店的生意稳定下来后,其中大约的流程李博武也把握的差不多了,就是卖卖东西,而且他会算账,每天看店就行,丁珊珊不在店里也一样运转。 有空的时候,丁珊珊和李博文两口子就开始频繁的往山里跑去打猎,该卖的就往镇上的酒楼卖,换些钱回来存着,有些该留下的,就直接在平台里存放。 丁珊珊这个圣教教主还能经常接到,手底下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他们,从别处用信鸟给她传信过来的一些,他们自己无法做主处理的教内事物,让她帮着拿主意。 现在面对这些时,丁珊珊早已不是满眼不耐烦,总想着置身事外,不愿意操这些没用的心,生怕惹麻烦的想法。 既然这层身份她已经承认下来了,和教里的人相处的也还好,该是自己的责任,她都会认真对待,也是对她自己和大家负责。 这里的文字她也认识,与现代古时候的繁体字大多相仿,不然前主丁珊珊一直生活艰苦,都没上过学。 就算她继承了小姑娘所有的记忆,前主也是不认字的,当初那本天罗心经上面的字,是她本人认识,跟前主的记忆没有关系。 但用毛笔写字这个她是真不会,也没特地学过,但这也不怕,万能平台上买什么都有,写字也不一定非要用毛笔,家里从来不缺她能用的纸笔。 仔细思索后,她会把给出的应对方法写在纸上,再用信鸟传回给他们,属于远程云遥控,像孙乾说的,既解决了问题,又不耽误他们过自己的小日子。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一个多月,大家也习惯了每天早上收拾完,一家人就一起出门去店里卖货,晚上再回来休息的日子。 此时,天气已经入冬,完全冷了下来,纷纷落雪如期而至,李博宏学堂那里都已经放假了,等到过完年春暖花开之时,学堂才会继续教学。 现在这孩子在家,除了每天被李博武带着温书,继续学点知识,有什么活都跟着干,照顾妹妹,外带撸撸小花,帮家里大人分担家务,也算一个小劳动力了。 店里的收入也比较稳定,比刚开业的时候多少能差点,但今年粮食更加欠收,老百姓的日子难过不已,已经有不少人家吃不上饭,比去年更甚,能维持这样已经不错了。 古代时候的人,天一黑没啥事基本就全都窝在家里不出来了,标准的鸡不爱打鸣,狗不爱出窝,吃饱了就是在家眯着,冬天的时候天短夜长,气候还冷,更是这个样子。 晚上衣店的买卖差不多开到下午4点左右就没啥客人了,大门一上锁,一家人回到温暖的大房子里,地笼一热就是一天一宿,保持着不冷不热的恒温,待着没有那么舒服的了。 无论外面气候怎么冷,谁家粮食欠收,日子怎么难过,都影响不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质量,吃得饱,穿的暖,一家人气色全都越来越好。 别说曦儿和李博宏这两个半大孩子见长了不少,两个来月下来,连小花身上都肥了一圈,一看就是每天大鱼大肉给供养的,胖的小肚子上脂肪袋都出来了。 这天吃完晚上饭没啥事,屋里点着蜡,想起仓库里存的动物皮毛差不多够用了,丁珊珊便把这些皮草都拿了出来,铺在炕上拼拼凑凑。 第245章 国家征粮第一个新年 看着哪几块合适,不浪费材料,就一起扔进平台里,加工成皮褥子,一家几口人一人一床,冬天的时候铺在炕上,柔软热乎又保温。 凑合了半天,李博武和李博宏的是够了,再剩下点星星点点,少来少去的兔子皮,勉强也给曦儿凑出了一张兔皮褥子。 别说,这黑白花的颜色拼凑在一起,还挺漂亮的,正好适合女孩用,这也就是借了万能平台的光。 就算扔进去的东西都是碎的,也能凭高超的能力拼凑的平平整整,针脚都看不到,铺上也不硌人,要是光凭她的手工,这样的活计还拼不出来呢。 只是无论拼的再怎么好,东西也有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里所有的皮子都用上了,最后连点碎渣都没剩,也就没有他们两口子用的。 只要有了什么好东西,丁珊珊自然是先紧着孩子们用,虽然李博武的年纪比她还大呢,但在她这,那也是孩子,他们两口子的就往后再攒攒也行。 看丁珊珊坐在炕上忙活着弄出来的这几床褥子,基本都是单人的,有大有小,从尺寸上也能看得出来都是给谁做的,李博文就知道媳妇儿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珊珊,现在虽然外面正在落雪,但也还没封山,能进去人,你要是喜欢皮褥子,我明天再上山一趟,看能不能打到大型的猎物,那用不了两张皮就能拼出来一床褥子用了。” 丁珊珊闻言立刻不赞同的说,“不行,就算没封山,现在外面也下着雪呢,路上一呲一滑的,天气还冷,上山多不安全。” “咱俩最后一次上山都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前了,那时候猎物都不好打了,现在上去更没啥了,山上的动物都眯起来了,你还上山去干啥。” “你就消停在家,只是皮褥子而已,也不是啥重要东西,有就铺,没有就算了,普通的褥子被也不是不能用。” “我就是惦记着,怕他们天天晚上一个人睡觉,后半夜炕凉冻着了,才做了褥子的,动物的皮毛保暖很好。” “咱们俩天天睡一被窝,你身上的温度比啥褥子都暖和,有你给我保暖就够了,都顶好几条皮褥子了,别人还没这待遇呢,不用你特意去上山。” 听媳妇说的这么理所当然,竟然把他比喻成保暖的皮褥子了,把李博文都逗笑了,“只要你觉得暖和就行,咱家屋里烧的热乎,倒也不觉得冷。” 说到这,李博文顿了一下,还是说道,“珊珊,今天我去肉铺张大哥那儿帮忙的时候,听张大哥说了点事。” “已经听到有人议论,可能近几日,朝廷就要颁发征粮令了,很快就会下达到各州府县衙,我们这边儿怕也不能幸免,可能都会在征收之列。” “古往今来,与征粮有关的事儿,紧接着可能就是征兵,这一切动向都与要打仗有关,如果这件事情属实,可能最晚年后,陈国就会爆发战争。” 今日这件事已经有人在传了,因为张老大肉铺后雇的这个伙计,今日有事请假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就靠交情让李博文去帮一天忙,李博文知道这件事也正常。 现在他们自家也有买卖,人来人往的,说啥的都有,丁珊珊也听说这件事了,但这种事情都是朝廷的决定,也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左右的。 “征就征,咱们家现在不缺粮食,别人交多少,咱们也交点,能保一家人平安就行。” “只希望真的打起来,不要波及我们住在这里,不然好容易刚置办下的家底儿,咱们还得挪地方,挺麻烦的。” 见媳妇似乎没往别处多想,事情现在还没有一定,李博文压下心思说道,“这也是不一定的事儿,只是大家都这么传,先往后看看再说。” 撇去眼下并不安稳的世道,丁珊珊一家的生活一直很是安逸,只是过没几天时间,府衙果然派人四处张贴告示,各州府县衙大面积征粮,以为国家储备之用。 接连两年有不少地方,庄稼都欠收,府衙中也没有太多的存粮,朝廷颁布的指令又不得违抗,按照地方大小上交定量的粮食,县官只好到老百姓手中征收。 当然,征收的意思倒也不是强取豪夺,抢老百姓的东西,也会给些银钱,只是按照十文钱一斤粮食的比例,官府给的只有八文,比正常价钱还低了两分钱。 无论百姓愿不愿意,官府下达了命令,这粮食也得往上交,各家各户手里的粮食本就不够吃的,再被府衙这一征收,手中留下能糊口的就更少了。 这一下更弄得老百姓生活拮据,苦不堪言,眼看着临近新年,本来该是热闹买卖的集市上,都看不到多少人影。 即便有人出来,手里没钱,买东西的也不多,基本都是行色匆匆,且多数都是在粮店排队买粮,这都有不少买不上的,百姓的生活越发萧条。 不说村里人的日子多难过,连镇上本来富足居多的人,都已经出现了衣食堪忧的情况,甚至连带自家的买卖收入也直线下滑。 面临这种情况,李家一家生活倒不受多大影响,别说生意收入下滑,就算完全没有收入,也不耽误他们过吃香喝辣的日子,只是形势看起来越发不好。 在这种情况下,年关如期而至,一家人终于迎来了一起过的第一个新年,也算挺有纪念意义,与外面百姓饥寒交迫形成正比的是,家里一片暖意融融。 丁珊珊很看重这个新年,过了这个年,家里的每个人都长了一岁,李博文20岁了,李博武18岁,她自己17岁,李博宏也13岁了,曦儿同样也长了一岁,已经10岁。 过年这天,丁珊珊为全家人每人都做了一套过年穿的新衣服,从里到外换了一身新的,也算新年新气象了。 还做了满满一大桌子丰盛的年夜饭菜,以及一大锅酸菜馅儿饺子,一家人高高兴兴过了个肥年。 第246章 爆发战争,两国之仇 但高兴之余,伴随的也有困扰,比如说,镇上的人都知道他们家日子过得富足,即便现在已经快要到了所有人都闹饥荒的程度,他们家都不缺吃少喝的。 有不少活不起,沿街乞讨的人,就把他们家当成了首要乞讨的对象,有甚者都直接来砸他们家的大门乞讨,大过年那几天都不能避免,也为他们造成了不大不小的麻烦。 开始见有实在需要救助的人,从前还是认识的,就快被饿死了,奄奄一息的上门求助,也不能完全见死不救,丁珊珊倒也伸出过几次援手,给了几个馒头。 但救济这种事,供一饥还可以,谁也供不了百饱,何况上门来乞讨的又不是一个人,有时候都是一群人,都赶上来打劫了,她哪能管的过来。 时间久了,这些人几乎都把他们家当成困难救济站,没事都往这聚,她就是想救济也救济不起,只好让他们都离开。 但这些人得到了甜头,怎么肯轻易善罢甘休,都已经上升到影响他们家生活的程度,出门都出不去了。 直到李博文拿了把刀出去一番威胁恐吓,谁再敢堵在门口不走他就要动刀子了,才算没人敢再上门儿了。 但平静的日子也没过几天,才刚过正月十五,李家衣店还没打算那么早开门,他们家就迎来了年后的第一位客人,正是一向与李博文交情很不错的张老大上门了。 张老大来他们家当然不是乞讨的,再怎么日子难过,他自己也是有个杀猪营生的小买卖,这些年手里也是有点存钱的,还不至于吃不上饭,他这次来是有正事儿的。 现在年景不好,他的肉铺也没开始正式营业呢,他过来的时候刚是上午时间。 见是张老大来了,李博文和丁珊珊夫妻都很热情,立刻把张老大让进了屋,丁珊珊还特地给沏了一壶好茶端上来。 张老大面色微有沉重,说道,“弟妹不用忙了,今天我过来是有一件比较严重的事儿,跟你们说一声,你们要有个心理准备。” 一听他这话,丁珊珊心里立刻就咯噔一声,相处这么长时间了,从李博文那里她也了解到,张老大在县衙里边,是有点亲戚的,而且亲戚还不远。 当初也是因为有这个亲戚在,他走了点人情,那亲戚卖他一个面子,才帮了李博文一把,让老李家哥仨在这镇上把户落下的,所以有什么内部情况,他比旁人要知道的早一些。 李博文似乎心中已经有了什么考量,说道,“没关系张大哥,有什么事你就直说。” 约么着李博文都猜到什么了,张老大叹了一声,“既然你心里都有数了,那我就说了,你也知道,我老姨家的儿子小五,是在县衙里当衙差的。” “我这话也是听他说的,这都是自己家实在亲戚,他就偷着把这事告诉我了,还让我别往外瞎传。” “咱们哥俩这关系在这呢,别人那不能说,你这我肯定得告诉一声,让你心里有个谱。” “小五说,昨个上边已经有信儿了,咱们陈国和边境梁国那边,已经起了小幅度的摩擦,正式兵戎相见了。” “因为咱们这边地处偏远,所以暂且还不知道消息,但爆发战争这事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不然头段日子也不能那么征粮,老百姓手里都快被搜刮干净了,现在前线开战,正是用人之际,谁都知道,开战供给一是粮食,二就是兵马。” “粮食年前已经征收上去一部分,很快朝廷就会再下达征兵令,现在之所以没有公开征兵,就等手令呢。” “只要手令一到,暂时战事不严重,一家一个劳动力的还能躲过去,像你们家这样一家就有哥仨的,你和你二弟又都是成年人,肯定最少得出一个。” “这是国家定的律法,军令如山,谁也没办法违背,要是敢躲着不去,或者是偷着跑了,那全家人都得受牵连。” “当时听了这个信儿,我就忧心忡忡的为你担心,这可不是啥好事,万一真上了战场可不是闹着玩的,刀枪无眼,生死都不一定呢。” 张老大说到这,满面都是担心,他们家虽也不是他老哥一个,但父母去世以后,哥几个早就分家各过各的。 他在家里排行老大,现在还死了婆娘单身一个人,征兵他可去,可不去,国家也没有明令规定,单身一个人必须要当兵。 但李博文家的情况,完全不乐观,他是真把李博文当成好兄弟了,刚得知这个消息,就马上到这儿来告诉来了。 梁国丁珊珊知道,整个陈国的百姓也都知道,那是与陈国毗邻的另外一个国家,两国距离不远,南北间只隔了一座山丘,南为陈国,北为梁国。 两国无论是地界人口,还是实力,都相差不多,在附近一左一右的国家中,也算是大国了,一般没有小国敢轻易招惹陈国和梁国这样的大势力。 只是这两个国家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像古往今来都不对付一样,从立国开始就不断的发生战争。 今天因为不大点事你打我,明天找个别的理由,我再打你,最长中间也就只有间隔十多年的时间没开战。 其他时候几乎是年打一回,十来年打一回不等,整的中间那片倒霉的山丘子,都快被两国的兵马给踏平了,这仗也没分出胜负来,反正就是一直打。 具体这仇是怎么做下的,怕是现在的梁国皇帝和陈国皇帝都记不清了,但这么多年的仗打下来,两国各有死伤,也都损失了不少兵将,这世仇理所当然就做得更深了。 导致后来这仗打的,连陈国和梁国的普通老百姓遇见了,因为国仇看彼此都眼眶子发青,互相仇视,更别说互通商贸友邻了,那根本是不存在的。 怎么说呢,就是有点广大炎黄子孙看那帮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家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感觉,连陈国的三岁小孩都知道,梁国人都不是好人。 第247章 不好的消息,想去参军 反正谁也不让谁,这仗就一直这么打着呢,这回也不知道又因为什么事导致了两国爆发了战争,让本就紧张的关系更加紧张了。 导致陈国现在年景不好,都又征兵征粮的,弄到前线去打仗,还波及了他们这些老百姓。 这种事情是大趋势,不是某一个人有能力改变的,连丁珊珊一时都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应对。 倒是李博文面色淡淡并无意外的样子,说道,“多谢张大哥今天特意过来告诉我这件事,我知道了。” “这是早晚会发生的,征粮的时候我心里就有数了,如果到时候实在不行,去当兵就当兵。” 听李博文这么说,丁珊珊顿时心中一紧,看着他,面上尽是担忧,“博文,………” 虽然李博文功夫不错,但战场上的事瞬息万变,视人命如草芥,无论是谁,只要上了战场,可能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她怎么能不担心。 连张老大都心情沉重,“这个消息现在还没什么人知道呢,真等到公开征兵那一天,怕不知道有多少家庭要面临生死离别,妻离子散。” “这种情况下,除了举家老小连夜逃走,谁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来,要是前线仗打得快,早点分出胜负还好。” “万一和几年前那场战争一样,连年征战,再加上现在闹饥荒,受苦受难的还是咱们老百姓。” “如果真到那时,就算现在成功逃走了,到别的地方,怕也要面对被强行抓壮丁的命运,老弟,你心里可要有数啊。” 这些话张老大不说,李博文也清楚,“张大哥放心,我明白,也没想举家逃走,这种事情是逃不开的。” “我有把子力气,这几年猪也不是白杀的,咱们好歹比平常人多摆弄了几年刀子,就算到时真上了战场,我也会好好保护自己,大哥放心。”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张老大一份好心,消息也带到了。 看李博文和丁珊珊心情很沉重的样子,非常理解,但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帮忙,只能在这又坐了一会儿,安慰了几句,就起身离开了。 本来这次张老大难得过来一趟,丁珊珊还准备做一桌好吃的,高低把张老大留下来吃顿饭,跟李博文哥俩喝一顿酒呢,可带来的却是这么个消息。 虽是意料之中,却也是她不愿面对的,她现在满心都放在自家男人的安危上,担心都担心不过来,是真的没有这个心情准备这些了,就没多留张老大。 送走客人后,看丁珊珊一脸愁眉不展,李博文赶紧将媳妇抱进自己怀中安慰,“珊珊你不要担心,这件事是我早就心中有数的,相信我不说你也明白,就算真的征兵去前线,也不一定全是坏处。” 丁珊珊抬眼看他,“征兵的事我的确心中早就有数,张大哥带过来的消息只是证实了这件事,怕没几天时间,随着征兵令一出,就会彻底打破现在平静的生活。” “现在本就年景不好,讨生活难,又弄出了这么一码事,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但凭我们家的能力,虽然多少会有点困难,但也绝对能保护全家人的安全,不至于让你和博武被抓到战场上去,难道你是还有别的想法吗?” 丁珊珊说的是事实,她也是这么想的,实在不行到时候就算使上点钱,找人顶替一下,也能把这事糊弄过去,要不就让李博文装病,反正她有的是办法躲开这件事。 李博文爱怜的抚摸着妻子乌黑亮丽的秀发,随着这几个月来,夫妻恩爱,日日相伴相随,夜夜缠绵相对,两夫妻的感情越发深厚。 两人不是同一人,两颗心却早已融为一体,他也舍不得和珊珊分开,恨不得时刻在家陪伴她,但眼下的形势由不得他,相信妻子会理解他的感受和选择的。 李博文很是认真郑重的看着丁珊珊,“珊珊,因为我从小离家拜师学艺,基本不回京城,京城中的人,很少见过我的真面目。” “他们最熟悉的人是博武,甚至还有博宏,就是没人见过我,知道我姓名的人都不多。” “如果此次征兵,我应召入伍,随着队伍到前线去打仗,冲锋陷阵之下,并非没有出头之地,我有这个自信,会有出路的。” “刚巧国家现在有战事,对我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只要在军中立下军功,此战得胜之日,只要立下的战功够多,就能借此机会入京城受封。” “这是一个再好不过接触京城圈子的机会,而且名正言顺,完全脱离了从前的身份,不会惹人怀疑,只有这样,我才能不着痕迹地接触上那些人,才有机会查清当年的真相,为爹娘报仇。” 面对李博文说出的这番话,丁珊珊唇角微微动了下,没能说出什么来,她早就知道,只要提及报仇的事情,这种情况就是改变不了的。 李博文身为人夫,同样也身为人子,想利用这一途径,通过晋升回到京中,为自己父母查清被冤的真相,倒也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话虽如此,也理当如此,但感情上又是另一样,就算李博文武功不错,可那毕竟是上战场拼杀,刀剑无眼,敌人也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一个人武功再好,也无法与千军万马抗衡,双拳难敌四手,哪怕稍微一个不小心之下,可能连命都会没了,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危险,她又怎么能放心的下呢? 她虽说不出阻拦李博文,让他不要去战场的话,但让她毫无反应的违心说出支持李博文上战场,她也是说不出来的,所以这番话,她就没能回答的上来。 丁珊珊虽未开口,只一个神态,李博文都能看出妻子心中所想,媳妇就是他的心尖,是任何任的人和事都比不了的。 别的事情他都能从容面对,就算生死之间,他也能沉着冷静,但只要事关心爱的妻子,李博文立刻什么都能抛开,都舍不得让媳妇有一点点难受。 第248章 心疼媳妇,互相体谅 见她一难过,心中立刻一疼,紧紧把丁珊珊抱在怀里,“珊珊,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好好保护我自己,不会让自己发生任何危险的。” “因为我知道,我这条命不是我一个人的,也是你的,如果我真的有了什么危险,那你以后的日子也没法过了。” “我怎么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在定州城的时候,我就曾向你保证过,我说出的话,从未忘记,一直都算数,为了你我也会保重自己。” 李博文说的这所有一切,丁珊珊全都明白,更理解他的选择,但让她现在做下这个决定,实在是太艰难,她没有办法开这个口。 紧紧抱着李博文的腰,将头埋在他怀里,声音有些闷闷的,不如平时那样清亮,“博文,我心里很乱,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你,什么事情我都能答应妥协。” “但这件事事关你的人身安危,我真的做不到完全不担心,反正现在征兵令还没下来,这几天时间我们再考虑考虑,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行吗?” 见妻子就是这样担心,连心情都变得沉重了,连他的安慰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别提李博文多心疼了。 自从他们认识以来,珊珊一直都是坚强乐观的,除了那次她一个人偷偷跑到山上去,被他情急之下给吓哭了以外,他都没见过珊珊这样。 李博文忽然有些后悔,也许他不该把这事提出来,让珊珊难过,“珊珊,你别难过了,是我不好,不应该提这件事。” “为爹娘报仇的事,我们还可以想别的办法,如果你实在担心我的安全,这件事就算了。” “张大哥说的也没错,过几天征兵令真的下来以后,我们家劳力多,至少也得出一个,躲也是躲不过去的,正好现在平台里也能装活物了。” “到那时候不行就把所有家当都收拾着,这房子不要了,咱们举家到别的地方去生活,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家。” “哪怕隐居到深山老林里,让他们找不到就行,我们一家人也能生活得很好,只要你不要再担心难过,把心放下,让我怎么样都可以。” 自家男人为了为了顾及她的感受,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一再退步,想好的出路都能说不去就不去了,被如此在意,丁珊珊心里立刻舒坦了不少。 她不是一定要缠着自家男人,把爷们拴在裤腰带上,哪也不让去,父母的仇也不报了,就天天在家守着她,那就是她不懂事了,她也不会那么做。 只是实在有点接受不了和李博文分开,让他去做那么危险的事,如果她一点反应没有,李博文爱上哪上哪,她照样在家领着几个孩子,吃香的喝辣的,那就是不爱自家男人。 但也不能全然不顾李博文心里的感受,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在古人心中是非常重要的,此仇不报,他就是不孝了。 要一直让他背负着段仇恨不去调查,他这一生肯定会留下遗憾,丁珊珊不忍心他难过,就像他心疼她是一样的。 缓缓依偎在他怀里,“博文,我不是这个意思,公公婆婆的仇一定要报,这件事情也一定要查,这点我一直都是支持你的。” “只是好好的,忽然就提起要上战场这件事,我一时有点接受不了这个转变,我要是不担心你的安危,那是我心里没有你。” “既然事已至此,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认为这个办法可行,这件事咱们就再等等看。” “如果征兵令真的下达到咱们家了,你也做了选择,我不会阻拦你的,也不会让你有什么后顾之忧,我相信你能保护的好自己,会带着弟弟妹妹好好在家等你回来。” 虽然她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让李博文去,但夫妻间贵在相互体谅包容,李博文心疼她,为了她什么都能放弃,她也不能任性的不体谅自家男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 只希望早点儿把李博文的父母大仇报了,至少要把事情前因后果弄清楚,让当今皇帝还二老一个清白,也许到那一天,他们一家人才能真正毫无压力过上的平静的日子。 现在他们得到的只是内部消息,事情还没明面具体定下来,这事儿也只能暂时先这样了。 晚上的时候,即便心情不是太高,丁珊珊也包了顿酸菜肉馅饺子,自打家里有了酸菜,一家人都迷上了,现在家里天天各种吃酸菜,两天吃不上一家人都想。 丁珊珊会的花样也多,蒸炖焖煮,煎炒烹炸齐上阵,一段日子下来,愣是还没把他们吃够,李博文也尤其爱吃酸菜馅儿饺子。 最多的时候,一顿吃了两大盘子,一点不输给最初一口气吃了17个肉夹馍那顿,他一个人吃的,都顶上丁珊珊一天吃的量了。 丁珊珊也一有空就掂对着各种做酸菜,这顿饺子也是特地预备的,生怕自家男人说走就走了,那这饺子少包一顿,他就少吃一顿。 因为家里安了下水道和抽水马桶的原因,几口人无论做饭还是上厕所都不用去外边了,李博宏还乐呵呵的说,这个冬天终于不用冻屁股了。 惹的一家人都哄堂大笑,反正什么活都算上,除了需要去小下屋拿柴火回来,其他的基本在屋里都能解决,连脏水都不用出去倒,顺着下水道就流出去了,方便又享福。 要不这大冬天,大风小嚎,冷冷呵呵的,一家人还每天都得洗澡,更得一桶桶的往出倒腾水,不止冷还累得慌,只是不知这一家人团圆的日子还能过多久。 从这一天开始,表面上的生活,看似没什么变化,还是和平常一样,两点一线,家里店里两头跑,实则丁珊珊的心一直都吊在嗓子眼里呢,说不担心都是假的。 但老天爷的意思并不会因为她的担心,就有所改变,在张老大来他们家之后的第五天,那张被丁珊珊担心已久的征兵令,终于还是被送到了他们家来。 第249章 征兵令下达,哥俩都要去 征兵令到的时候家里是没有人的,一家老小都在衣店里忙活做生意呢,虽然现在这光景,各行各业生意都比较惨淡,几乎不用忙什么,但一家人连大带小,也都在店里守着,不愿分开。 几个衙役挨家挨户送征兵令的时候,见他们家没人,也知道肯定是在自家店里呢,就直接送到了衣店里。 这纸征兵令上有李博文的名字,几乎是一家人都意料之中的,但意料之外的却是,连李博武的名字竟也在上面,这就让一家人都变了脸色了。 只有李博武自己一个人,面对即将被应召当兵的事实,没有太大反应,既然上面有他的名字,就是没法改变的事情,他愿不愿意也得去,他要是满面愁容,反倒会惹的一家人都跟着担忧。 李博文有应招当兵的想法,家里人都知道,除了曦儿太小,没人特地跟她说以外,连带两个弟弟都知道,自己大哥为什么要去当兵,丁珊珊也是同意的。 但李博武这个,是家人都没有心理准备的,李博文都面色沉沉的看着这纸征兵令上那醒目的“李博武”三个大字,就在他自己的名字旁,那么大刺刺的写着。 他自己去当兵就算了,但弟弟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半点武功都不会,之前两年中毒险些没命,现在好容易身体养过来一些,他怎么能放心把弟弟带到战场上去。 丁珊珊比李博文的担忧还重呢,李博文这样武功高强的人要去当兵,她都担心的不行,要不是家里的一家老小实在扔不下,她恨不得自己亲自陪着去保护在他身边,何况李博武这种情况的。 见自己的哥哥嫂子听说征兵令的名单里有他的名字,立刻都双双变了脸色,李博武连自己大哥都没顾及,最关心的却是丁珊珊这个嫂子的感受。 赶紧过来说,“嫂子不用担心,我已经成年了,征兵令上有我的名字是正常的,即便到时上阵打仗,我和大哥也能相互有个照应,不会有什么事的。” “只是以后我不在家,弟弟妹妹还小,家里一切活计都要落在嫂子身上,嫂子要多受累了,等战事完了,我和大哥就会回来的。” 他们这还没开口呢,听李博武当着几个衙役的面就这么说,就是自己主动愿意去当兵了,丁珊珊立刻语气很不好的冲他大声说道,“闭嘴,你在胡说什么!” “你头年病的差点见了阎王爷,连地都下不了,好容易把命保住,现在都瘦的风一吹就要倒了,都得家里人小心照顾着,生怕再把你折腾病了。” “连点重活都不敢让你干,天天在家里养着,还一身病痛,就你这体格能干啥,去跟人家当兵,人家都不要你,先到一边待着去,这事有我跟你大哥呢。” 其实那两颗灵丹妙药下去,只要还有口气儿在的,基本都能起死回生,李博武的身体早就好了,现在身上都长肉了,脸色也好了,跟正常人没啥区别。 天天在家照顾鸡鸭鹅狗,还能帮着做饭喂马,照顾弟妹,搬搬扛扛,啥活都干,都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是谁都知道的。 丁珊珊故意把话说的这么严重,说的李博武好像余日无多了似的,其中蕴含的意思没人不清楚,就是心疼李博武,说啥也不可能让他跟着当兵去。 李博文去了属于有自己的打算,他还有一身好功夫能保护自己,李博武这种书生要是去了战场上,兵荒马乱的,谁也顾不了他,那就是去送命的。 丁珊珊这边严厉的骂完了小叔子,立刻把一声都没敢再吱到李博武,给撵到了一边去,然后满面笑容的从柜台里拿出了一张100两银子的银票,塞给那领头的衙役。 “洪班头,咱们家这情况你都知道,虽然我当家的有哥三个,但我三小叔子还小,就是个孩子,当兵肯定是没他啥事的。” “我当家的是个大人了,他应征参军,咱们也不能说什么,肯定会配合上面的安排,但我这二小叔子啥情况,满镇子上的人差不多都知道。” “他过了年虚岁才刚18,虽然也算成年了,可头段日子生的那几年病,双腿残疾了好几年,人瘦的就剩一把骨头了,病的命差点丢了。” “这都是我在家里天天小心将养着,啥也不让干,出门做生意都带在身边照顾着,生怕他出点啥事。” “仗着我们当家的能干,将就着有这个条件,天天用人参补药给他吊着命,用各种滋补的好东西给他养着,这才勉强把他救过来了。” “现在这走三步还得喘一喘呢,就他这体格,怕是没等到前线,赶路就得累倒了,怕是上面有这意思,他也不符合当兵的条件。” “大家都知道,这些天让征兵的事忙的,洪班头你们大冷天的,天天风里来雪里去的,也忙活够呛,这点意思是咱们夫妻俩请几位大哥喝茶的。” “官老爷那里还请洪班头和几位大哥帮着说上两句,我小叔子这情况,也实在不乐观,相信征兵令上也不差他这一个人,这事就麻烦洪班头了。” 别说是现在这民不聊生的世道,已经有好多家人连肚子都吃不饱了,现在又开始征兵粮征兵,搞得原住民逃荒逃难的都大有人在,镇上的生活环境一下子就萧条了不少。 就算从前在百姓安居乐业的情况下,在这么个小镇子上,丁珊珊一下子就拿出了100两银子,都算是一笔小型巨款,他们家住的那样一等房,都能买下一半来,哪有人看着这笔钱能不动心的。 况且朝廷只下达了征兵令,具体征上去的人数,都是根据各州城县村的实际情况来定夺,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不过是县里一句话的事。 县老爷当然不会屈尊亲自跑出来,家家户户的管这档子事,这事儿就落在了来领头送征兵令这人的身上,也就是县官不如现管。 正常来讲,他们家这情况,去李博文一个当兵就行了,没有李博武的名字更好,也不知道县官是怎么搞的,还盯上他们家了,要把哥俩都整去。 第250章 花钱免灾,心情不好 现在既然有了李博武的名字,想要逃过这一劫,他们家也不得不认了,心疼钱也没招,把人保下来才最重要,就当花钱免灾了。 所以丁珊珊就打算使点银子,把李博武的名字给抹下去,现在这事儿掐的算怎么严,背后捅咕捅咕,也就过去了,那就不用李博武去当兵了。 看丁珊珊脑子转的这么快,李博文也是这个想法,立刻上前说道,“洪班头,我家里的说的是,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就当请几位大哥喝杯清茶。” “劳烦几位回去的时候好好跟县老爷说说,这征兵令咱们家就留下了,到了应召的日期,我一定会前去报到的,辛苦各位走这一趟了。” 那被称作洪班头的男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能在县衙做上班头的,也是个圆滑之人。 看着手里这张面额不小的银票,绝对是动了心的,脸上都是笑意,顺手就塞进了衣袖里。 “李老弟,弟妹客气了,其实这征兵令的事,咱们底下人也是没法子,都是县老爷做的主,咱们就是按规矩办事儿跑跑腿。” “既然二位都开口了,那这事我就回去如实告诉老爷一声,这小伙子看着体质是不咋太好,上边征兵也不差他这一个,你们家有一个去的就行。” “要不咱们这儿也交不下去差,这事你们两口子就放心,时候不早了,你们先忙着,那咱们就先撤了,还有别家要去呢。” 只要有钱,的确到哪都好使,这100两银子砸上去,连衙门的人都能收买了,明眼人一看李博武现在,都好手好脚,健健康康的站在一旁呢。 过这段日子的好好调理,家里伙食什么的也跟得上,偶尔丁珊珊这个嫂子再专门给炖点参汤鹿茸啥的喝,连之前瘦弱的身体现在都恢复好了。 衙役都能跟着睁眼说瞎话,说他体质不好,当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事算是解决了,李博武也不用去当兵了,丁珊珊好歹松了口气儿,目前只能保住一个是一个。 李博文看着手上的征兵令,上面的日期写的是三天以后,所有收到这张征兵令的人都要去镇政府和统一据点报到。 做好登记以后,回家还有两天准备时间,然后就要跟着队伍,前往离边境蓟州城最近的城镇,先进行操练,练习一些基本的御敌能力。 操练一段日子以后,作为后备部队,就面临着随时可能上战场了,暂时他们所知道的就这么多,其他的只能去战场上的人随机应变。 看到是这么个情况,说丁珊珊心里是滋味都是不可能的,即便这几天来,她已经无数次劝着自己,接受了这个事实,心里都觉得挺不得劲儿的。 但她不能表现出来,她现在要是一脸担心,哭眼抹泪的,那李博文走也走得不安心,心里天天都得对她牵肠挂肚。 抱着这样的心态上了战场,危险系数更高,她不能让李博文有后顾之忧,那就是害了自家男人了,还不如压根就不让他走了。 看完这张征兵令后,李博文最先想到的,都不是自己以后该如何,而是心思满满都在丁珊珊身上,连在一旁的几个弟弟妹妹都一眼没去看。 赶紧挽着丁珊珊的手,对李博武说,“博武,现在没什么人买东西,你和弟弟妹妹先在外面看着,我跟你嫂子进屋去了。” 李博武什么都明白,其实大哥要上战场,他也很担心,心里也不好受,只是他同样也不能说,免得大哥更放心不下。 现在他们的感受不要往后排,还是嫂子比较重要,嫂子身为妻子,是最担心大哥的了,也很需要大哥的安慰,就给他们他们多留点时间。 点头说道,“大哥放心,你们进屋,外面的事儿有我,不用你和嫂子操任何心。” 李博文没回答弟弟的话,立刻拉着丁珊珊,进了他们在这里休息的屋子,融融的暖意也驱不散他心疼媳妇的感觉,赶紧把丁珊珊抱进自己怀里。 “珊珊,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不高兴了?” 其实丁珊珊没说话,还真不是不高兴,只是想尽一切办法,在平台里搜寻着一些李博文离家以后,可能会用得上的东西,想多给他带着点。 这样即便她不能时时陪在他身边,李博文的安全也能多一重保障,生怕自家爷们儿去了外边,缺啥少啥,恨不得想把能带的都给他带去。 她所有精神都集中在平台之上,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的,相中的一律买回来,能不能用上再说。 所以从外表看来就有些沉默,看着像有些不高兴似的,搞得李博文还有点误会了。 丁珊珊赶紧说道,“没有,你想多了,我不是跟你说了,尊重你的决定,我也相信你有能力保护好自己。” “我不是不高兴,是在平台里看看,有没有什么防身的东西,多买回来点给你带着,也能为你的安全多一重保障。” 李博文了解自家媳妇儿是什么样的性子,珊珊说没不高兴,肯定就没不高兴,但面对这种事,总归心情也不会很好。 “只要你没不高兴,生我的气就好,报到要三天以后,然后还有两天在家里准备的时间,买这些东西不着急,我现在最关心的是你的感受。” “如果不是前线的情况实在不知道什么样,家里又脱不开身,我就把你一起带过去,凭我们夫妻的能力,也一定能保护的好你,免得你在家担惊受怕,牵肠挂肚。” 就这一点,丁珊珊不是没想过,但两夫妻都明白,两人拖着这么大一家人,不是能轻手利脚说走就走的,所以丁珊珊想到这茬,都从来没提过。 还要劝着自家男人宽心,“这是不现实的,前线打起仗来,还不知道要多久时间,兵荒马乱的,我们一家人不可能都过去。” “你放宽心,不要想那么多,去做你该做的事,你媳妇儿我有能力保护好咱们这个家,照顾好弟弟妹妹,免去你的后顾之忧。” 第251章 准备齐全,舍不得姐夫 “只要你出门在外,不要忘了时刻把自己保护好,战事完了以后安全的回来,就是我最期望的了。” 李博文点头,“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我一定会尽全力做到,这几天时间我们什么都不要管,我好好陪陪你,这次事情完了以后,我们夫妻再也不分开了。” 事已至此,丁珊珊也只能点头答应,夫妻俩连外面的生意都没去管,就在房间里静静的陪伴着彼此,享受着出征前这几日最后的时光。 发生了这种事,虽是意料之中,可一家人情绪,都有说不出的低落,下午时分,早早关了生意回了家。 丁珊珊没去操心别的,就在炕上坐着,一遍一遍浏览平台的页面,为李博文准备了各种各样的药物和护身用的东西,不论价钱,只要东西好就行。 按照李博文自己的武功路数,准备了一把上好的宝剑,平台出品的东西,这把剑的材质和锋利程度,都不输于她这位圣教教主的随身佩剑了。 人再有能耐也得有件好兵器才能发挥得出来,相信有了趁手的兵器,李博文的安全系数就能大大提升,只有这样她才能放心。 这还不算,又为自家男人买了一件护身宝甲,这么一个东西,就花了小一万的金币,可见有多贵重,那丁珊珊都不觉得丝毫心疼。 把这件看起来薄如蝉翼,散发着闪闪银光的布衫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感觉都没又多少重量。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制成的,看起来挺神秘高大上。 即便平台出品的东西,质量和性价比一惯都是不用怀疑的,丁珊珊都亲自拿了把锋利的刀,试验了一下这件衣服的防御能力,结果当然是完全让她满意的。 别看这么一件薄薄的衣服不起眼,但却能抵御刀剑的攻击,有了这件衣服保护,就算李博文在战场上意外受伤,也不可能危及性命,这生命安全就更有保障了。 然后丹药也给准备了一大堆,什么临时保命的,解毒的,增加功力的,还有必备的一些毒药,反正能想到的都被准备了。 也特地嘱咐了李博文,什么样的药,都有什么作用,让他千万小心,别一着急给弄混了,把毒药当成补药吃了,她又不在身边,那可完了。 见妻子这样记挂着他,忙前忙后,买这个买那个的,东西准备了一大堆,都是要给他带上的,连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想到了,李博文心里暖暖的。 有了这些东西保驾护航,外加防身,他的安全就完全不用担心了,妻子的关心和帮助,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只会满心感动。 只要能让妻子安心就好,他也要时刻保护好自己,为了珊珊,也是为了他们这个家。 三天以后,李博文顺利到镇政府门口排队报了名,又回到家里陪伴家人妻子,度过了最后两天时间。 当然,这两天以来,李博文陪伴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媳妇,两人天天腻在一起,别的事他什么都没管,都交给了弟弟。 但无论丁珊珊和一家人心中如何舍不得担心,不愿分离,时间并不会因为某件事而停留,离家奔赴前线的日子,还是到来了。 这一天,一家几口人早早起来,李博文的一应该准备的东西,穿戴衣物什么的,丁珊珊早都给收拾好了,打成了一个简易的包袱,也不用再准备什么。 吃完早饭,一家人来到门口,面对这种情况下的分离,上战场以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呢,气氛多少有点沉重,一家人要说心情很好的欢送一下,都是不可能的。 也就李博武和丁珊珊两个大人,无论心里是什么感受,为了不让李博文放心不下,表情还算平静。 李博宏虽也是半大少年了,但知道大哥要去上战场打仗,那一定会有危险的,很是担心不舍,强忍着眼圈微红,不冲上去,拉着大哥不让他离开。 一家人里最没有控制能力,且真心担心李博文舍不得他离开,直接掉下眼泪的,却是曦儿这个孩子。 眼巴巴地瞅着李博文,眼泪一对一双地掉了下来,眼圈都哭红了,自打定下来这件事,这孩子就一直跟着担心,这几天都没有以前活泼了,玩具也不爱玩儿了。 这会儿真正面对要送李博文送走,声音中都带着哭腔,“姐夫,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别受伤了,要经常捎信回来,我和哥哥姐姐一定会等着你回来的。” 自打失去了亲娘,来到这个家以后,丁珊珊这个姐姐,和李博文这个姐夫,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基本都和父母差不多了。 曦儿对李博文的称呼虽是姐夫,但相处这么久下来,李博文对她的种种真心关心和爱护,点点滴滴,曦儿都记在心里。 李博文在她心中的地位,也是无人能够取代的,既有兄妹之爱,也有父女之情,她也已经把李博文彻底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一家人里,也只有曦儿会毫无顾忌的掉下眼泪,舍不得姐夫就是舍不得。 曦儿的到来,为这个家里带来不少欢声笑语,对这个懂事又可爱孩子,李博文也是真心疼的。 最开始是因为丁珊珊的关系,才会把她接回来照顾着,但现在也早就是自家的亲妹妹了,自己的两个亲弟弟都是一样看待的。 因为要离家出征,他身上还背着包袱,即便如此,李博文也过来,硬是仗着身大力不亏,把曦儿这个已经十岁的孩子给抱了起来,给她擦着眼泪。 “曦儿听话,不哭了,姐夫就是出门一段日子,等忙完就会回来的,也不会让自己受伤,你在家里,要好好听姐姐和哥哥的话,等姐夫回来给你买好吃的,知道吗?” 曦儿强忍着眼泪,扑在李博文怀里,抱着他的脖子,重重点头,“我知道了姐夫,我一定会听姐姐和哥哥的话,好好等着姐夫回来的,姐夫也要好好保护自己,早点回家,曦儿会想你的。” 第252章 面对离别,心永远在一起 李博文又抱了曦儿一会,才把孩子放下,嘱咐了自己的两个弟弟几句,让他们在家,一定好好照顾好嫂子,多帮嫂子分担一些家务等等。 这期间,丁珊珊一直默默在一旁没有开口,目光都是落在李博文身上,他们自从相识到现在还没分开过呢,想不到第一次分开,是在这种情况下。 面对即将要分离,心中的感觉是无法言喻的,人都说,暂时的分离,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但现在的分离,她都不想面对,真的太难了。 嘱咐好弟弟妹妹,李博文最后走到丁珊珊面前,将她拥抱进怀中,两夫妻间想说的话,这段时间能说的,也早都说完了,现在反倒不知该说什么。 说什么也改变不了李博文即将离家要上战场的事实,没有哪个家里人是不揪心的。 连一块儿跟着出来的小花,都似乎察觉了气氛有些不一样,情绪不如平时那么活跃,虽不明白怎么回事儿,也围着李博文直转圈。 他们两夫妻就这样默默抱在一起好一会,谁也没有先开口,让人看着他们这难舍难离的样子,心里都觉得不忍。 看着哥哥嫂子这样,李博武立刻默默的带着弟弟和妹妹先回了屋,小花都给抱回去了,把这最后的相聚时间,留给了哥哥和嫂子单独相处。 最后,还是丁珊珊主动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气氛,语气还和平时一样轻松,“博文,这一去路途遥远,该给你准备的东西也准备好了,我相信你能保护的好自己。” “那护身宝甲你要随时穿着,千万不能脱下来,这些东西也要随身携带,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 “万一有用上的时候,那这些都是保命的东西,在危机关头能救命,你本身武功就不低,又吃了不少提升功力的丹药,你现在比我武功都高,再带着这些东西去打仗,我也就放心了。” “家里这,你也什么都不用担心,一切我都会照顾好的,你安心去做你想做的事就好,兴许以后不等你回来,我就先去找你了呢。” 丁珊珊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没有任何要哭不哭,万分难舍,纠缠着他舍不得放手的意思。 但李博文就是能感觉到,珊珊看似平静的表面下,内心里其实非常非常的难过,舍不得他,他心里也不好受。 但两夫妻都选择没有在这个时候哭哭啼啼,你拽着我不放,我拉着你不让走,因为他们清楚,那样不止改变不了任何事情,只会让彼此都更难过。 李博文拉着丁珊珊的手,仔细看着媳妇娇软美丽的小脸儿,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下了一个吻,承载着他满满的情意,也带着他的承诺和决心。 “珊珊,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我对你的不舍,家里有你在,我很放心,我身边有了这么多你为我准备的保障,我也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还有这护身宝甲,我会一直穿在身上的,就像你随时陪在我身边一样,你在家里也要好好保重自己,时间不早了,外面天寒,你先回去,我走了。” 丁珊珊对他一点头,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好,我知道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那我就不去远送你了,你快去,我和弟弟妹妹在家等着你旗开得胜回来的那天。” 李博文最后深深看了一眼丁珊珊,好似要把妻子这一瞬间的音容笑貌,都深深铭刻在自己心中,陪他一起离开一般,终是决绝的转身离开了家门。 看着他坚定往前走去的步伐,决绝的身影,带着满满的信念和他要背负的责任一起离开,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丁珊珊的泪水,终于还是忍不住的滑然落下。 感觉李博文这一走,走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她的心也跟着他一起走了,虽然他们人暂时分开了,但心却是永远在一起的,没有任何距离,能将他们分开。 这一刻,丁珊珊忍不住在心中默默祈祷,老天爷一定要保佑自己的男人平平安安,无伤无痛的早点回来。 虽然她一向不信这个世界上有老天爷的存在,但这一次,她真的希望老天爷是有灵的,能听得到她的心声,带着她的关心,一直保护着他。 随着这次全国各地被应招走大批粮草和兵力,百姓的日子,眼见的越来越不好过起来,连自家衣店的生意,都一天不如一天。 幸亏全家也不指着这个吃饭,不然现在可能也和别家一样,都一家人愁眉苦脸的担心,以后该如何生活了。 李博文离开以后,虽然家里少了一口人,但日子也得继续过下去,不用人说,李博武便自主把自己当成了家里,最年长的主要劳动力。 哥哥现在不在家,临走的时候还一再嘱咐他,一定要照顾好嫂子和弟妹还有这个家,这种事情,就算大哥不说,他也会尽自己所能去做的。 所以,家里家外的一应活计,尽量能自己承担的,李博武根本就不让丁珊珊动手,活干的比从前还多呢。 丁珊珊虽是嫂子的身份,也很有本事,但年纪却比他还小一岁呢,以前都是嫂子一力照顾着他们一家人,现在也该轮到他们照顾嫂子了。 连带两个弟弟妹妹,也分外懂事,全都尽量在顾及丁珊珊,好像她才是这个家里最需要关心照顾的那个一样。 虽然男人不在身边,让她心里空落落的,一时很不适应,但弟妹对她的真切关心,也是一种亲情上的安慰。让丁珊珊觉得心里舒服不少,只盼着家里家外大家一切都平安。 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一晃,距离李博文应召离家,就过去了近两个月,天气已经彻底开春回暖,地面都窜出了青绿色的草芽,再过不了多久,百姓就要开始耕地了。 他们一家是外来户,没有地,耕地的事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只要顾好自家生意就可以了。 第253章 日夜牵挂,镇上出事了 只是衣店那边的生意,仍旧是淡淡的,没什么太大起色,仗着房子是自家买的,不用给人交租。 每天的纯收入,也就够保持个一家人的家吃家用,但凡再少一点儿,连一家人的吃喝拉撒都不够用了。 一天都没几个人进来买东西,大街上都看不到几个正儿八经逛街的人,倒是沿街乞讨的人越来越多了。 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不好过,他们家若是没有丁珊珊拥有这个平台,跟着借了不少光,顶梁柱的男人又走了,怕现在也好不到哪儿去。 现在丁珊珊都不去衣店那边了,白天就是让李博武过去看着,她在家里照顾着一家人的吃喝用度,领着弟妹干点散碎杂活,喂喂鸡鸭鹅狗啥的。 其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修炼功力,因为有着平台丹药的加持,感觉差不多了就吃上一颗,再加上勤加修炼,她现在的功力上升的,都跟坐火箭差不多了。 现在世道不好,看眼下这情况,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自己多点本事,总归有好处,没坏处。 修炼之余,晚上有空的时候,丁珊珊还会去砖窑那里,和家早就和她暗中搭上线的老板预定一下,几天以后来买砖,让他给准备下,到日子她就来拿,还会提前给留下定钱。 这段日子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的,那颇为上道的老板给她生产的红砖,可为平台的金币上涨,做了不少贡献呢。 俩人一个图钱,一个图金币,也和图钱意思差不多,反正各取所需,彼此都挺满意,和这样的人合作,省心又方便。 现在这种情况下,各行各业全都受了前线打仗的波及,整个国家经济都跟着下滑了,这是大环境的影响,谁也没有办法避免。 只有源源不断的红砖和金币进账,才能维持保障他们家的生活,现在拥有足够的金币,就是丁珊珊的底气,现在手里的金币,都够他们一家人用好久了。 这一天,因为头天晚上,丁珊珊一个人在砖窑那边忙活了大半宿才回来,睡得就有点晚,导致第二天天大亮,她还没睡醒呢。 家里人都习惯了,知道丁珊珊偶尔大半夜的就会出去划拉金币,第二天起来的肯定就晚,没有任何人去打扰她。 连曦儿小丫头不用哥哥们过来找,自己早上起来就知道把衣服穿好,悄悄的去西屋找二哥和三哥一块吃饭,生怕打扰了姐姐休息。 等丁珊珊睡饱了起来,灌了一管营养液下去以后,家里的活早都被几个弟弟妹妹干完了,李博武都到衣店开门去了。 临走的时候还嘱咐李博宏和曦儿,让他们在家小点声,别打扰了嫂子睡觉,平时家里生活也是这个流程,大家都习惯了,可今天明显不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话说,因着嫌外面卖的东西不咋好吃,自从平台里能存放活物,而且还能自动分格以后,储存的东西种类就越来越多了。 这两天家里吃的都是平常饭菜,也该改善一回伙食了,丁珊珊就把头年她和李博文一起去山上打的猎物拿出来一只,是一只肥头大耳的獾子。 这玩意的肉质不错,也能上人类的食谱之一,因为要存储起来,留这以后食用,弄回来这些猎物后,李博文有空都是收拾好,再让她放进仓库的。 拿出来的时候还是新鲜的呢,跟刚收拾完那会儿似的,只要剁成块,冷水下锅焯一下,就能炖着吃了。 看着这只猎物,心里就能想到自家男人,一晃两个月没见,连点消息都没有说,丁珊珊日夜挂念都不为过。 也不知道自家男人在外边具体怎么样了,有没有挨冷受冻,他们在这吃着鲜美的猎物,每天吃饱穿暖,住着温暖的屋子,就少了李博文一个人。 自从李博文去了以后,丁珊珊一直关注着那边的动向,她手底下的势力遍布各处,一封信鸟传书过去,打听这点事还是不在话下的。 也正是如此,对前线那边的事情,丁珊珊大致了解一些,据手底下的人传回来的消息,直到目前,战事还算平稳,两国偶尔打一仗,目前还没分出胜负。 前线的兵力暂时够用,李博文他们这些后应召去的,属于后援部队,前方兵力吃紧的时候,才会把他们调上战场。 所以现在,他们还没真正上过战场,一直在操练之中,她也还算放心,如若不然,前方真实情况危急,把李博文弄到了战场上,她在家早就坐不住了。 实在不行,都想过先让孙乾他们派几个人过来帮她照顾着家里,她一个人赶到边关去,随身保护着李博文。 若真发生什么危险,他们夫妻俩武功都不低,也能相互帮助保护,最坏的打算还有平台帮忙呢,也比李博文一个人在外面要安全的多,自家男人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这两个月来,她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心里习惯性的惦念自己男人,也不耽误干活,手上动作不停,很快就把这只六七斤重的大獾子剁成了均匀大小的肉块。 只等一会下锅焯水,再做几个其他菜,家里早点吃,然后再把留出来的饭菜,让李博宏给李博武送去。 现在李博文不在家,李博宏还没上学,送饭这个活儿,就从以前李博武给他们送,变成他给李博武送了,这么大的半大小子,正好干这个活计。 正当丁珊珊把肉块刚焯好捞出来,还没等下锅炖上呢,却见本应该在衣店看店的李博武,却神色匆匆的回来了。 丁珊珊还以为怎么了呢,赶紧问道,“博武你怎么了,这么匆匆忙忙的,发生什么事了,别着急,慢慢说。” 李博武一路奔到家来,是用了最快的速度,额头都有点见汗了,接过丁珊珊递给他的一碗水,咕咚咚的喝了下去。 然后才面色有些沉重的说,“嫂子,外面发生事情了,今早我去衣店开门的时候就得知,镇上有不少人都得了很严重的瘟疫。” 第254章 形势严峻,爆发鼠疫 “听有人说,附近几个村落都没能幸免,已经有不少人症状都很明显了,这瘟疫来势汹汹,提前连预兆都没有,没几天的时间就很严重了。” “知道了这件事,我就想赶紧回来告诉嫂子,在半路上正好遇到一个瘟疫发作的人,那人是忽然摔倒在地上的,当街就发作了,样子特别吓人。” “不但高热寒颤,还浑身剧痛,那人身上都有黑色斑点了,看着跟得了坏死病一样,还吐了血沫子,我只远远看了一眼,没敢往近前去,就赶紧回来了。” 听李博武这么说,丁珊珊心中立刻一沉,李博武形容得了瘟疫那人的样子,她怎么听怎么都像鼠疫,希望不是她猜测的那样,不然事情真的严重了。 “博武,除了你亲眼所见以外,这事你是听谁说的,还能说得再具体点吗?” 李博武思索一下,说道,“这段日子嫂子一直在家,没去店里,店里都是我在管着。” “其实三四天以前,来店里买东西的人就有说过,最近得高热的人特别多,镇上的几家医馆都忙不过来了,天天都有许多人去就医。” “开始我是以为只是开春气候冷热不均匀,才会导致的发烧,就没往心里去,没特地回来告诉嫂子。” “现在看来,几天前这瘟疫已经开始有症状了,就是那些得了高热的人,所以今天忽然就有很多人发作了,我看现在情况不太乐观。” 丁珊珊当然知道情况不乐观,沉吟了一下说,“博武,如果我怀疑的不错,这些人得的可能是鼠疫。” 李博武不太明白丁珊珊何出此言,“嫂子,你这几日都没怎么出门,你怎知道他们得的都是鼠疫。” “现在年景不好,家家户户手里都没有粮食,人都快饿死了,老鼠也好不到哪儿去。” “从开春到现在,都看不到有什么老鼠出没,找都找不到,应该不存在老鼠咬死人的事情?” 陈国以前也曾闹过严重的鼠灾,但不属于单纯鼠疫,那时候不知怎么,老鼠就跟炸窝了一样,四处都是,甚至满大街乱跑,还咬伤过人。 那东西咬伤人后,传染性极强,致使有不少人得了鼠疫,这传染病就是这么来的,是因为老鼠泛滥造成的。 后来是国家下达了指令,让各地官员出动所有人手,大面积消灭老鼠,又拨下救急钱款和医药用品,才解决了那次鼠灾危机,但那次也死伤了不少人,被传染的尸体都不知道烧了多少。 全国的百姓对这件事,都记忆犹深,后来下一代没经历过这种事的人,在自己先辈们的普及下,对老鼠都没有任何好印象,能躲则躲,不然就是出手铲除掉。 是以,鼠疫在这种病情,大众的认知中都有,并不觉得稀奇,只是李博武还没见过得鼠疫的人是什么样的,只以为看不到老鼠,就不会爆发鼠疫,没往那方面联想罢了。 但丁珊珊并不这么认为,“没有老鼠咬死人,不代表人就不会得上鼠疫,你也说了,现在吃不饱饭,饿肚子活不下去的人有太多。” “在饥饿之下,野草和树皮都能用来充饥,何况老鼠身上也是有肉的,只要有一个人大胆尝试吃老鼠,万一染上鼠疫,传播开来,就会造成现在这种情况。” 听了这番解释,李博武的面色立刻变了变,这件事的确是他没想到,但这种瘟疫太可怕了,得上就会要人性命,他们必须得防范着。 “嫂子说的不错,这瘟疫很有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但现在镇上得瘟疫的人越来越多,周围没有哪处是安全的,我们该怎么办?” 丁珊珊说道,“事情都发生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能力有限,别人的事情咱们是管不了的,只把自己家这几口人管好就行了。” “一会我在平台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能预防这种瘟疫的药,咱们一家几口先吃上,没事也得防备有事,要真得上了就不好了。” “衣店那里反正生意不好,一天也收入不了什么钱,你就别去了,一会儿我亲自去一趟,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收进平台里保存着,把大门锁好我就回来。 “接下来这段日子,咱们一家就把大门关紧了,好好在家蹲着,哪儿也别去,谁来敲门咱们也不开,别的事情等以后看情况再说。” 话虽如此,其实丁珊珊现在已经在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古往今来,鼠疫都是一种极强杀伤力的瘟疫,让人闻之变色。 但凡有一个人得上了,从传染到发病死亡,总共也用不了几天的时间,如果没点啥有效的治疗措施,估计一左一右的人,都跑不了得死绝了。 实在不行,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他们一家只能离开这里,到别地方去生活了,只是现在情况待定,她不能说出来,那一家人心里也都会没底儿。 但这话不说,李博武也是明白其中严重性的,立刻一点头,“好,我知道了嫂子,有嫂子在,相信咱们一家人肯定能安全度过这一难关的。” 丁珊珊没有说什么,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难怪老话都说,大灾之后必有大疫,这两样灾祸是分不开的,现在一看还真是。 只是接连不断的事情发生,让她心中更加惦念李博文了,希望李博文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保重自己。 与此同时,远在边关的李博文,也同样在心中惦念着家里的人,当然,对弟弟妹妹惦记的确是有的,但最惦念的,就是丁珊珊这个媳妇儿。 古时候通讯方式很不发达,最多就是靠信鸽,他并不知道家里闹瘟疫的事,还以为一家人在家好好生活着呢。 其他的事,他相信珊珊都能处理好,也能照顾好家里,两个弟弟都懂事,曦儿也贴心,也都会顾着珊珊的感受,他并不担心。 他只是惦记没有自己陪在身边,珊珊会不开心,太过挂念他。 当日离开家后,李博文就跟着应招而来的大批人一起启程来到距离边塞要城蓟州城最近的一处训练地,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 第255章 军营生活,无巧不成书 暂时倒是不用上战场打仗,每日就是被不断的操练,训练的日子枯燥乏味且辛苦,但他体质过硬,武功高强,也坚持的下来,不觉得怎么太累。 在军营中,接触的人多了,也有不少相处的来的人,这次国家下达征兵令所招上来的人,资质参差不齐,有富家子弟,也有平民百姓。 其中也有些想趁此机会,能够出人头地,报效国家的,军中谋得一些地位的,反正什么样的人都有,像他自己,也是带着不为人知的目的,进了军营是一样的。 而李博文因为武功不错,表现的也尤为出众,已经被上级看中,提拔成了一个小队长,比普通士兵要高一级,自己也管着二三十人,每日就带着他们操练集合,一起跟着训练。 这一日训练下来,到了休息时间,吃过饭以后,李博文就独自找了处比较安静的地方坐下,手中拿着一个物件在仔细看着。 这是他临走的时候,珊珊给他准备的其中一样东西,也是让他用来防身的,说叫手枪,还特意告诉了他使用方法。(平台上看到的) 现在来到这已经两个月了,还没用他们这些后备军到前线去打仗,这手枪当然也就没用上。 而且这种神秘武器,杀伤力极高,但胜在精致小巧,随身携带方便,都得是在必要的时候,才能拿出来使用。 现在每当想念珊珊的时候,还有她那殷殷关切的目光,立刻浮现在脑海中,他就把这东西拿出来仔细看看,好像妻子在随时陪在他身边一般。 正当李博文拿着手枪,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家媳妇那娇软的模样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清亮的声音,正是叫他的。 “李兄,原来你一个人在这呢,让我一阵好找,难怪我刚才去你营帐找你,都没找到你人影。” 李博文回头一看,见到来人,微微点头示意,“原来是温兄弟,温兄弟找我可是有什么事吗?” 来人和他一样,都是这次被招上来的新兵,他是另一外一队的小队长,名为温玉净,小伙子名字文雅素净,模样长得也很标准俊秀。 用丁珊珊的话来说就是,这人和李博文的五大三粗,肌肉发达健美,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优秀,身材纤细,面貌俊秀温雅,是一位标准的花样美男。 这人与李博文年纪相仿,是另外地方招上来的兵,两人是到军营以后,因为住的营帐相邻,同为小队长的关系,才认识的。 但军营中人数众多,小队长都有无数个,他们关系也不算太亲近,就算平平常常,但温玉净却没事总愿意和李博文在一起,两人功夫都不错,偶尔也会切磋一番。 据温玉净自己说,他本身也是出自富户公子,父母本有意让他走上仕途,考个功名回来,但他不喜朝堂之事,反而喜欢军旅生涯。 觉得身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在战场上随意施展拳脚,报效国家,要比入仕上朝堂,每天与一帮文臣勾心斗角来得畅然的多。 何况他从小习武,练就一身好武功,在战场上也能有用武之地,而且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想参加军队,成为一名军人。 李博文从不关心别人的事,当温玉净主动与他攀谈这些事的时候,也是淡淡的,当对方打听他身上的事时,也是含糊其词,从不愿多说。 对这人的评价,最多就是觉得小伙子志向挺高,和他纤细文弱的书生长相,完全不画一个等号,其他的与他都没啥关系。 这次温玉净主动过来找李博文,也是为了切磋一事,淡淡一笑,即便身上穿着一袭只比普通士兵高上一阶的小队长装扮,也难掩他身上文雅俊秀的气质,连声音中都透着一股温润如玉。 “在下过来找李兄,当然是为了想和李兄再切磋一下拳脚功夫了,上次还未分出胜负,就被队长的紧急集合召走了,刚好现在有空,李兄可不能拒绝我。” 李博文此次从军是从基层做起,为了不太惹人眼目,并未显现全部的功夫,他能察觉得出来,温玉净的功夫比展现出来的也要在上不少,只是对方也有意藏拙了。 即使如此,如果他们双方全都拿出真正的实力,他有把握,他应该能胜得过温玉净,只是他不是逞强好胜之人,也不在意这些,所以比试从未出全力。 既然温玉净又大老远跑到这儿来找他,李博文便答应下来,“好,上次的确未分胜负,既然温兄弟有此想法,那我又怎能不相陪,咱们再切磋一次好了。” 温玉净脸上笑容不变,一点头,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李兄的功夫让小弟佩服,上次我就意犹未尽,咱们再重新来过,还请李兄一会儿不要手下留情。” “放心,切磋只是点到为止,但若手下留情就没意思了,温兄弟看招!”李博文说完,立刻出手一拳,带着劲风的这一招,向温玉净攻去。 被温玉净灵巧的侧身躲过,心中暗道一句,来的好,回手便向对方劈过去一掌,也带着十足的力道,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便在这片空地上切磋了起来,不肖多时,都引来人围观了,可见打的多精彩。 如果此刻丁珊珊在这里的话,看到这位温玉净,一定会在心中感叹,人生何处不相逢,真是无巧不成书,既然在这里,都能让他们两个人给遇上。 而且,她平台里卖的丹药,效果真不是盖的,上回见面,还差点儿毒发身亡一副死去活来的人,才几个月以后,就已经完全恢复如初,都能跑到军营和她男人相互切磋了。 这件事也算是巧合之下的阴错阳差了,当日温玉净留下的那块玉佩,李博文都见到了,但他却不认识温玉净本人。 而且不说温玉净当时有意隐瞒身份,留下的名字不真实,比真名少了一个字,丁珊珊也根本没去留意一个陌生人的名字,光顾着留下那块玉佩了。 第256章 路遇熟人,张老大求助 都没成想她和温玉净是再没见到,但这男人却不怀好意的进了军营,又和自家男人天天守在一起。 连温玉净自己都不知道,李博文和丁珊珊的关系,也压根儿不会往这上去想,只觉得李博文看似粗鲁,却有才有智,武功又不错,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若是和他接触好了,交上朋友以后,对他接下来要展开的一系列计划,都是很有帮助和好处的,若能把李博文挖走,为他们效命就更好了,这一切也只能说成是天意了。 李博文不知道家里发生了瘟疫,整个镇子上的人,生活已然岌岌可危,连自己家都被牵连了,就和丁珊珊不知道边关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是一样的。 再说家里这边,丁珊珊从平台一顿搜索,的确买到了可以预防鼠疫的药,但上面也言明了,说只是预防。 最主要的,还是要自己尽量小心一些,不要接触感染了瘟疫的人,不然这预防的药效也不是百分百的。 这丁珊珊明白,只能再谨慎小心一些,是万万不能让家里人再出去了,把李博武留在家里后,就她自己带着从平台里及时买出来的口罩,一个人去了一趟衣店。 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了平台,现在是非常时期,赶上这种时候,谁也没办法,什么都没有人命重要,这买卖不做了就不做了,还是先回家,一家人老老实实在家待一段日子再做打算。 可在她刚锁好门,要往家去的时候,却在街上遇见了从对面走过来,一脸行色匆匆的张老大,看样子也是愁眉不展的,心事重重,根本没注意到她走过来了。 自从李博文当兵离开以后,都是各过各的日子,她也没再往老房子那边去过,不路过肉铺,跟张老大还没见过面呢,遇见了当然不可能不打招呼。 丁珊珊便主动上前说道,“张大哥,好多日子没见了,你这么匆忙是要去哪?” 张老大心中有心思,没注意迎面是谁走过来了,听到丁珊珊与他打招呼才反应过来遇见熟人了,抬眼一看才认出来,这戴着一块奇怪白布捂着嘴巴的人,是李博文的媳妇儿。 便停下了脚步说道,“原来是弟妹呀,可不是有阵子没见了,博文老弟当兵没在家,知道你们一直也过得挺好,没啥需要帮忙的,老哥我就不方便上你们家去了。” “但现在镇子上不知怎么了,忽然瘟疫闹得厉害,已经传染了好些人了,弟妹,你们一家人可千万要小心,没事就不要再往出走了,接触的人多会更不安全。” “博文老弟不在家,你们更的小心着点,你们家也不愁吃喝,不行生意先关一段日子,现在我那猪肉铺子暂时都不开了,就是为了这瘟疫的事。” 张老大与他们的关系是实实在在的,这几年来,李博文一家也没少借人家的光,有啥事张老大也惦记着他们一家,还特意上门关心,丁珊珊一直感激在心。 别人的事儿她是没打算管,但在能力范围之内能伸一把手,她还是想帮张老大一把的,正好现在遇上了,就把这事办了。 “张大哥放心,这些我都知道,现在瘟疫横行,而且从症状上来看还是很严重的鼠疫,这种病得上就够呛,张大哥自己也要小心,别被传染了。” “刚才我是来到店里把买卖关了,然后近一段日子就不打算出门了,等过段日子看看情况再说。” 丁珊珊说完,从衣袖里拿出两颗药给了张老大,“张大哥,这药是能预防瘟疫的,虽不能完全杜绝传染,但怎么也能管点用,你自己留着用。” 张老大从来心眼儿就不少,虽然不多言多语,但心里有数着呢,李家自从娶了丁珊珊这么个旺夫的媳妇儿回来,日子过得跟从前的困难,那是翻天覆地的差别。 连身中剧毒好几年的李博武,才没多久的时间,都好的跟没事儿人似的,别人也许不清楚,李博文也没跟他说过,李博武双腿残疾是因为中毒。 但李博文在他摊位上,可没少往回拿猪胆,有时候一天都拿两三个,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畜牲的胆,除了解毒还能有啥用? 总之有些事情,只可会意,不可言传,他和李博文好是好,只是个人过个人的日子,他也没想多深打听人家的私密,那就不知深浅讨人嫌了。 但他绝对相信,丁珊珊这小媳妇儿身上,是带着些和旁人不一样的秘密的。 俗话说,你可以相信穷人说的话没道理,但绝对不能怀疑富人之所以能富起来,全是撞大运,其中没有别的原因。 且他跟李博文处了这么多年哥们,可以说李博文到这来他们就认识了,丁珊珊也把他当大哥看。 能在这种时候从丁珊珊手里拿出来的东西,肯定对他大有好处,没有坏处,张老大立刻眼带感激的伸手接过来药。 “弟妹,你有心了,这种时候也惦记着大哥,大哥真心感激你,只是,大哥还有个不情之请。” “本来这话是不应当说的,可人命关天,我也是实在没法子了,不知道弟妹能不能再帮帮哥哥我。” 张老大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一般过分的要求和过分的话,从来没跟他们提过,也没说过,通过这么久的接触,这丁珊珊早就知道。 李博文既然能和他相交多年,这人人品各方面自然是不用怀疑的,丁珊珊疑惑,会是什么样的事,让他这样的人开了口。 “张大哥不要客气,你和我当家的关系亲如兄弟,咱们也不外,有什么事你就说,只要是我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不推辞。” 有丁珊珊这句话,张老大的心思略微放下了点,深深叹了口气说道,“弟妹,你有所不知,倒不是我有什么事,是我那二弟感染了鼠疫,人马上就要不行了。” “弟妹和孩子跟着哭哭啼啼的,眼瞅着家里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刚才我就是特意上他们家去瞅了一眼。” 第257章 出手相助,善有善报 “现在这种情况,人人自危,别说大夫都自身难保,忙不过来,就算能忙过来,把大夫请去怕也治不好这种病。” “说句不好听的,我刚才心里是盘算着,要不要帮忙弄一口棺木准备下,老二病的严重,人要是没了,又是得瘟疫死的,也不能不往出发送。” 说到这儿,张老大似乎面有难色,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弟妹,大哥是个有分寸的人,别人家事儿从不多打听,也不会嘴欠的问什么。” “但我就是想着,这种事儿别人可能没有办法,但也许弟妹能帮忙,能不能帮大哥想办法,救我们家老二一命。” “他们家情况和我这不一样,我二弟妹身体不好,还拖着两个几岁大的孩子,一家人全指着老二过日子呢。” “他要是没了,他们这个家就散了,在这艰难的世道,就算我想救济也救济不过来,估摸着连家带口的也活不下去了。” “我就想求弟妹帮忙,但弟妹放心,大哥就是问问你有没有办法,有法子大哥感激在心,若是没法子,那也是天意。” “大哥是个明白人,不该说的不会往外啥都瞎说,给你们惹来麻烦的,这点你放心,不然我这当哥哥的,也对不起博文老弟管我叫一声大哥。” 没想到是这么回事,才让张老大对她开了口,这些年交情的事都说出来了,弟弟身染鼠疫,张老大心疼弟弟是人之常情。 而且他话说的也很明白,其中含义大家心里都有数,既然张老大都靠面子求到头上来了,如果能在不惹麻烦的情况下帮忙,丁珊珊也是愿意伸出一下援手的。 但据她所了解,鼠疫是一种病菌所感染的,并不是纯粹的中毒,她都不知道解毒的药能不能管用。 极快速的在平台搜索了一下能治疗鼠疫的药,药倒是找到了一款,价钱也不是很贵,但治愈率却不是百分百的,这个也只能看天意。 丁珊珊没有犹豫,买了这瓶解疫丹,按照说明拿出三颗给了张老大,“张大哥是个明白人,那别的我就不多说了,这药对治疗鼠疫是有帮助的,一天服用一颗,连服三天就行。” “但药效也不是绝对的,我不敢保证能不能完全把鼠疫治好,这是我能想到仅有的办法了,能治好你弟弟当然是好,若是治不好就真是天意了。” 看丁珊珊的衣兜里,就跟藏了百宝箱一样,什么东西都掏得出来,张老大更加坚信,丁珊珊是会些医术和“神秘”本事的。 现在他更能肯定,李博武的病之所以能好,百分之一万都是丁珊珊给治的,至于怎么会的医术跟他没关系,丁珊珊这次能看面子帮他一把,张老大都千恩万谢了。 接过药,甚至都给丁珊珊深深鞠了一躬,“弟妹,今日有你的这番帮助,就给了老二多一条活下去的希望,能不能治得好是老二的命,但弟妹今天的大恩大德,大哥这辈子都忘不了,会永远感激你的。” 看张老大这都给她鞠躬了,丁珊珊赶紧虚扶了他一把,“张大哥言重了,既然是大哥开了口,能帮忙的我一定会帮忙。” “只是现在形势严峻,这种事情太敏感,万一透露出去,被人知道了我有这种药,怕所有人都会找到我门上来。” “对我们家是很有影响的,那日子都没法过了,希望大哥一定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不能跟任何人说,那我就放心了。” 丁珊珊都帮了他这么大的忙,张老大哪会做这种不仁不义之事,赶紧保证道,“弟妹,今日你能出手相助,大哥都万分感激,怎么会做这么缺德的事儿。” “大哥向你保证,这件事我不会对外透露出一个字的,让我指天发誓都行,就算是老二一家我都不会说的,弟妹尽管放心。” 现在外面太不安全,虽然街道上没有什么人,丁珊珊也不愿在外多逗留,客套了几句,也回自己家去了。 得了这几颗救命的药,张老大心里生起了很大的希望,也不往自己家去研究给弟弟弄棺材了,直接又折回了弟弟家,给弟弟送药去了。 希望这几颗药能救得弟弟性命,更是在心中万分庆幸,当初在所有人都排挤李博文这个外来人的时候,自己心善伸出了援手,不然哪能得到今日这份回报。 话说丁珊珊这边回到了自己家,就开始了各种消毒手段,先是在平台里买了消毒水,拿出来按比例稀释好。 弄了几个喷壶,一家几口人把能消毒的地方都给喷上了,连鸡鸭鹅住的窝和马厩都喷了,这是针对家畜和家里环境的。 人这一块,甚至在平台里买了个消毒柜,把家里锅碗瓢盆,能消毒的,都丢进去消毒了一遍,以后再两三天消毒一回,这样也能杜绝病菌的传染。 她出去穿的那身衣服和近几天家里人上身穿的,也都用特制的衣物消毒液泡过,这是目前为止,她能想到最有效的消毒办法了。 丁珊珊之所以这么谨慎,是因为知道,就算他们人不出去,不和别人接触,但空气却是阻隔不了的,这种传染病毒性极强。 家里除了她和李搏武两个大人,李博宏和曦儿都还没成年,抵抗病毒的能力也弱,病毒侵蚀都是先挑身体弱的,她必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预防鼠疫的药,在出门之前,一家几口人就一人一颗吃了下去,连马厩里的汗血宝马和小花,都给塞了一颗。 至于外面闹成什么样子,又有多少人得了病,这个她真是无能为力。 不是世态炎凉,她见死不救,别说她没有这个力挽狂澜,救下所有人的能力,就算有,这种事情她也救济不过来。 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连自己一家人的性命也搭进去,她不能,也不敢冒这个风险,也赌不起人性。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从来不是一个博爱的人,无论别人以为她自私也好,怎样也好,反正发生了这种事,她首要顾的肯定是自己一家人。 第258章 与世隔绝,情况不乐观 别人的事,各人有各人的命数,人又不是她下毒害的,就算他们得鼠疫死了,账也算不到她身上。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丁珊珊带着两个小叔子一个妹妹,就安安静静的在家里住着,连大门都没出去过。 因为有平台在,家里的吃喝拉撒睡也一应俱全,根本不用往外走,外面再怎么人间疾苦,一家人也依旧过着与世隔绝的富足生活。 门也是从院里被上的门栓,外面偶尔有吵闹的砸门声,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是有人鼠疫发作发疯,还是到门上来求助的,丁珊珊从没理会过。 他们家的红木大门结实,院里围墙也高,现在起到了决定性的保护作用,只要不是那种多人强行用工具攻破,院里不开门,外面就没人能进得来。 也充分体现了,在有天灾人祸到来之时,有一座防御力措施好的房子,对家人的安全保护有多重要。 在这种情形下,即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李博宏也不能去上学,先生那里都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说白了就是不知道人是不是还活着,更不可能通知开课,就在家里由李博武带着教授他知识。 信王府落难之时,李博武已经15岁了,从小熟读四书五经,学问满腹,那时李博宏还小,现在他所学的东西李博武还教得了,暂时不去上学也没关系,现在除了保命,什么都得往后排。 丁珊珊在家没事的时候,就是沉下心来修炼,要不就是处理一些信鸟带回来的事物,虽说闹瘟疫严重,但这点倒是没耽误,她与外界也一样联络。 曦儿小丫头没意思时就和三哥在一起玩,要不就是玩玩具,撸撸小豹子,也从不闹人,在这满是瘟疫的镇上,一家人的生活算是最后一块净土了。 时间一晃,一家人闭门不出,与世隔绝的日子,就过去了十多天,家里住着再怎么安全,对外边的事情也不能一点不了解。 外面已经三四天未传来什么动静了,连砸门的人都没有了,丁珊珊心里有点没底,便嘱咐李博武带着弟妹在家里好好待着,她出去看看情况。 李博武开始是怎么都不同意丁珊珊一个人出去的,外面现在都不一定是什么情况,有没有危险都不知道。 嫂子是一个女孩子,即便大哥不在家,家里还有他这个男人在呢,要出去也是他出去,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把嫂子先推出去,他自己躲在家里。 当然,以上都是李博武自己的想法,在丁珊珊看,让他一个文弱书生,一点功夫不会,他要是出去,才是让她更不放心呢,还不如她自己去了,这事没得商量,必须得听她的。 硬是把李博武留在了家里,她一个人全副武装,戴上口罩面具,外面穿好防护服,整的跟闹疫情的时候大白那身装扮似的,才从家里走了出去。 现在正是大白天,上午时分,就算鼠疫闹得厉害,也不耽误天气晴朗,气候还是很不错的,丁珊珊出了家门,立刻把门关的死死的。 在外面门口还和平时没什么两样,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她便往街上走去,他们家离街面上不远,出门转一个弯,就能来到正街上。 十几天没出来了,与人近距离接触丁珊珊还是不敢,她也没有完全的把握,自己一定不会被传染,只能从街面上的变化,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形。 但上街以后,只见街面上一派萧条,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偶尔一阵微风吹过,还能带起些许灰尘,跟空旷了许久一样。 明明是春季,正是春暖之时,街面上竟然都能看到枯黄的落叶,平日里道路两旁摆的热热闹闹的摊贩,走街串巷吆喝的货郎什么的,也都不见了踪影。 只能看到一通溜光大道,从东头一眼都能看到西头,中间连个阻碍都没有,竟犹如一座死城一般,处处都透着死寂和荒凉,看的丁珊珊都觉得心中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 但一个人没看见,情况没搞清楚,她也不能就这么回去,只好硬着头皮又往前走去,看能不能再有点啥别的发现。 正当这时,只见从前面的拐角处,居然走出了几个衙役,不知从哪儿学的方法,个个也把自己脑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应该也是为了杜绝传染。 几个衙役显然也看到了她,大街上光秃秃的,就她这么一个人,想看不到也难。 几人似乎没想到,现在这种情况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好几天都没看到人了,街面上还会忽然出现出现这么一个奇异打扮的人,立刻往她的方向走过来。 刚巧过来的衙役,正是前段日子丁珊珊为了保下李博武,给过贿赂的那个洪班头,两人都裹得挺严实,连脸都看不清,对面沟通了一下,才都知道对方的身份。 因着的那100两银子的关系,洪班头对丁珊珊态度还算不错,“弟妹,现在这情况这么不乐观,大街上连人影都看不着了,你咋现在出来了?” “咱们也曾上你们家去过,但敲了半天门也没见有人出来开门,我还以为李老弟不在家,你们一家人也遭遇不测了呢。” 李家日子过得好,这是镇上所有人都知道的,洪班头当然也知道,即便闹饥荒,他也没想过这一家人会日子难过挨饿。 只是瘟疫这种事儿,谁能不能得上都是老天爷的意思,不是有钱就能摆平的,去敲了几次门院里都没人出来开门,他真以为一家子都死在家里了。 今天出来接连走了好几家,把没人收拾的尸体抬出来,到时收拾完聚在一起焚烧了,以控制瘟疫的传染。 本也是想去李家,硬把门破开进去,把这一家子的尸体抬出来跟着一块烧了,没想到在这就看到丁珊珊好好的,那这一家人就应该都没啥事,他这还少烧了好几个尸体。 好容易逮到人了,还是官衙里的人,丁珊珊立刻问道,“是啊,就因为现在情形不乐观,总有人到我们家来砸门,我们家爷们不在家,我和几个孩子都吓坏了。” 第259章 了解情况,一座死城 “头前也不知道是洪班头来了,所以没敢出声,也没开门,在家躲了好几天,一直没啥动静,我这才想出来看看是什么情况了。” “可从家里出来到现在,都没遇到什么人,洪班头,不知现在这瘟疫到什么程度了,我在这街面上,怎么一个人都没见到?” 见丁珊珊一点情况都不了解,看来这几天,是真的老老实实就在家蹲着了,这洪班头也理解,在这种情况下,谁不以保自己一家性命为先。 “原来是这样,好歹人没事儿就比啥都强,弟妹有所不知,这次瘟疫来的凶猛,才短短二十来天的时间,镇上的人基本都要死一半儿了。” “连附近几村的人,也都死的死跑的跑,除了走不了的一些老弱病残以外,没剩下什么人了,房子都空起来一大半了。” “连镇上最大的富户李员外一家,前几天也全都迁走去别地方了,现在人去楼空,就剩一个空宅子在这儿了。” “老天爷也不照顾,这两年本来就年景不好,庄稼欠收,现在又弄出这么一场骇人的瘟疫来,甚至有许多人一家人都感染了瘟疫没人管,尸体都没人收拾。” “县老爷也是没有办法,特地派咱们出来挨家挨户的查看一下,若是遇到全家都遭了难,没人收尸的,就把尸体抬走,统一放到一个地方用火烧了,这样还能进一步防止瘟疫的传染。” 现在丁珊珊都好手好脚的出来了,见到人还好好活着,洪班头当然不能说本来今天最后一站,他是要上丁珊珊他们家,去为他们一家人收尸的。 但这一席话也足够让丁珊珊了解更多事情,紧接着问道,“既然是如此,咱们这里疫情闹得这么严重,上边不可能不知道,知府大人那里和上级朝廷难道一点措施都没有做吗?” 提起这事,洪班头叹了一声,也不觉得有啥不能说的,满镇上的人除了跑的就是死的,都没有多少活人在了,眼下这情形谁不知道,有啥瞒着的。 “现在谁都知道,前线正在与梁国开战,朝廷中无论人力物力,所有精力基本都放在了战场上,大事还顾不过来呢。” “咱们这只是偏远小地方,总共也没多少人口,闹个瘟疫也就死个村的人,能逃的就逃了,逃不了的死绝了,这疫情也就灭了,朝廷的贵人们哪可能特地过来管这事。” “县老爷倒是一心为民,立刻把这事上报给了知府大人,至于知府大人是怎么决定的,有没有再上报知州大人和朝廷,咱们就不知道了。” “只是目前为止,没看到有任何人过来管这事,也就是知府大人那里,想办法给拨了点儿医药用品过来,也是杯水车薪,根本就治不了这瘟疫,不然也不能死这么多人。” “弟妹,老哥我就有话直说了,现在这情况不乐观,再过段日子,怕是镇上还会有人死去,现在这已经不是啥好地方了。” “李老弟又不在家,弟妹一个女人拖家带口的,日子过的也不容易,旁的什么生意住处的,与命比起来,都是小事儿了。” “只要手里钱够用,生意和房子到哪都能再置办,你要是有心,不想一家人出啥危险,还是早做打算。” “但老哥我再多欠一句嘴,跟你说一声,就算要搬离这里,你提前也得有个数,据说现在离咱们这儿最近的定州城外面,现在聚集了不少逃难过去的人了。” “定州城知府生怕咱们这边的瘟疫被带到城中,波及了城中居民,现在已经是全面戒严状态,连城门都不开,里不出外不进。” “所有灾民都被隔绝在城外,就算赶过去了,想进城也很困难,你看到时候实在不行,就再想想别的办法。” 洪班头一席话说的实在,能告诉她的消息都告诉她了,让她早做打算,丁珊珊也听明白了。 洪班头这是身为衙役,就是没明着说,这镇上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连附近几个村落能跑的都跑光了,也就他们家现在还不知道信儿呢。 她要是再不早做打算,该走走,另谋一处生活的地方,继续留在这里生活,即便命能保住,也是生活在一座人都死绝的空城里了。 而且定州城那里,现在外面还汇聚了大批的灾民,里面可能还有沾染着鼠疫的人都不一定,就算他们能保护好一家人不染上瘟疫。 在这种情况下,想进城也不容易,除非想点办法,使点银子贿赂一下守城的,也许还能有点机会,不然那就甭想进去了。 定州城戒严的事,丁珊珊倒不是多看重,他们要离开这里,也未必一定要去定州城,洪班头说的没错,只要手里有钱,到哪都是生活。 但面对眼下镇上的情况,忽然发生了这种事,辛苦建立起来的家,可能都要保不住了,她心思还是有些沉重的。 向洪班头道了谢,“洪班头,多谢你告诉我这些事,不然我这些天没出门,还被蒙在鼓里呢,我回去会和家人商量一下的。” 既然丁珊珊啥事没有,那老李家这一趟,他们自然就不用去了,洪班头一点头,“那弟妹你就先回去,这外头也不安全,我还有别的事儿要忙呢,就不跟你多说了。” 情况也都了解完了,洪班头走了以后,丁珊珊也不想再在这座死城里逛悠,便折回自己家去了。 回去的第一时间,就把身上那套防护服给回收了,这玩意儿她刚才穿着出去了一趟,还和人近距离接触过,已经不保险了,不能再留着。 然后把李博武和李博宏哥俩,还有曦儿,一家连大带小这几口人,外加小花是自己跟着来的,反正全都聚到了自己这屋,把之前出去了解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听说这镇上的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就死了大半,还有些趁着没死逃走的,现在基本没有多少活人在了。 第260章 我们去找你大哥,全家大迁移 曦儿毕竟还小,没经历过这种事,连听说都没听说过,立刻有些害怕,小脸一白,赶紧依偎在丁珊珊身边,“姐姐,那除了我们以外,这里现在岂不都是死人了,我害怕。” 丁珊珊伸手把曦儿揽在身边安慰着,“曦儿不怕,有哥哥姐姐在,一定会保护你的,不会有事的。” 李博宏的一张包子脸上,都带着沉重,他虽年岁也不大,但也是个半大小子,不像曦儿一个女孩那么胆小,倒是没表现出害怕。 “嫂子,既然都这种情况了,我们也不能继续住在这死人窝里,不然可能会更危险的,现在大哥又不在,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丁珊珊没有回答他,目光看向了得知这件事以后,一直没有开口的李博武,“博武,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李博武心中的确是有些思虑,“嫂子,既然镇上现在已经是这个情况,我们的确不适合再在这住下去了。” “但若是贸然迁到别的地方去住,与大哥那边联系不上,大哥要是回来了,就连家都没了,也找不到我们在哪儿。” “现在这里暂时还是有些人居住的,按照现在这种情况,瘟疫控制不住,这些人怕也是早晚都保不住,那这座镇上就会变成一座彻底的死城。” “人全都死光了以后,官府应该就会把这里封起来,连衙役都不会再来了,那大哥想找我们都找不到。” “除非我们搬到定州城去住,嫂子和大哥在那里有熟人,大哥万一回来找不到我们,应该就会想到去往那里打听消息。” “虽然定州城外现在戒严,但凭嫂子的能力和我们的本事,想要进城,也并非一点机会没有,只要进了城就好办了。” 李博武说的倒也是事实,丁珊珊不是没想到,只是这都是他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不说李博文这一去,仗要打多长时间,回来的时间也没准儿。 就算他能尽快回来,也得过个一年半载,到时见不到他们人,现在又没手机电话能联系。也指不定会出什么岔头,但凡有一点点不稳定因素,都有可能致使他们和李博文错过。 在这古代兵荒马乱,大伙都艰难求生,四处逃荒的情况下,事情瞬息万变,死个人跟死个蚂蚁似的,万一错开了,以后可能都很难再相聚了,她怎么能接受呢。 丁珊珊沉默考虑了好一会儿,想着各种可行的出路,身旁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知道她在想事情,也没有打扰,一家人都等着她拿最终这个主意。 直到思索再三,丁珊珊忽然说道,“不,我们不去定州城,凡事都不是绝对的,万一你大哥在外有什么变故,或是回来出了差头,没能找到我们,那岂不是就要错过了。” “既然天意如此,我们就顺势而行,咱们直接到边关蓟州城去找你大哥,那无论发生什么变动,我们一家人都是在一起的。” “咱们家又有平台,万一发生危险,我就先把你们送到平台仓库里待着,在里面备足了粮食清水,和各种生活用品,总能保护我们一家安全。” 现在边关那边的情况,全国百姓都知道,那里正两国开战,兵荒马乱的,即便李博文没有正式上战场,但他们训练的地方,也在蓟州城范围之内,他们要是去了,那便是也跟着随时生活在危险之中了。 但丁珊珊主意已定,是一定要去的,李博武也不愿可能有和大哥失散的危险,更相信嫂子的能力和选择,一口答应下来,完全支持自己的嫂子。 “好,那就听嫂子的,我们一起去边关找大哥,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好,困难总会克服过去的。” 李博宏也认真的说,“嫂子,我也和二哥一样想法,大哥走了这么久,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好惦念他,我们就一起去找大哥。” 连曦儿小丫头表现的都很坚强,“姐姐,我也很想姐夫,只要能和姐姐,姐夫,还有两位哥哥在一起,面对什么样的事情,曦儿都不害怕。” 丁珊珊一手一个,左边拉着曦儿,右面拉着李博宏的手,目光看向李博武,一家人共同坚定信心,都从各自的眼中看到了决心。 “好,那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把家里收拾一下,该带的带上,然后套上马车带着小花,我们即刻就出发。” 现在外面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收拾的,衣店那边早都被清理好了,就剩了个空房子,家里所有能用的东西,丁珊珊全都一股脑的收进了平台。 反正仓库地方大,多少东西都放得下,都说破家值万贯,这话一点不假,平时看不出来怎么样,但真收拾起来,东西也不少。 什么家三伙四,衣食住行,吃穿用度的东西,鸡鸭鹅狗什么的活物,这些全算在内,都是家里过日子必须有的,拿到哪儿都得用,都不能扔下。 丁珊珊扫荡的速度非常快,除了这所房子底下,不能安上四个轱辘推走了,连厨房烧火用的炉钩子都收拾起来了。 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丁珊珊还不忘在外面留了几床被子和几个包裹等一些东西,当做掩人耳目的。 被一家人通通搬上了马车,车里也打理好了,铺上了软垫,卧榻上也铺好了被子,车里小桌矮凳什么都有,平时用得上的东西也够用。 当时丁珊珊买这辆马车的时候,买的就是好的,现在正好借力了,跟一座一栋小房间似的,一家人坐在里面也不拥挤,还有不小的活动空间,眼下这种情况,这就是最好的了。 临上车之前,一家人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他们住了好一段日子,一家人辛辛苦苦组建起来的家,眼中都有几分不舍。 丁珊珊也有些留恋,但她留恋的不是这座房子,房子只是死物,有钱到哪都能买,她留恋的是曾经和一家人,还有自己的男人,在里面度过的那些美好快乐的时光。 第261章 赶往边关,路遇打劫 但她不会动摇心思,只有自家男人那里,才是她真正的家,也是一家人想要投奔的方向,只要他们一家人能在一起,去往哪里都是家,相信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如果李博文要是知道,他们现在已经启程赶过去找他了,一定会开心的,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她恨不得马上就能见到自家男人。 带着两个弟弟妹妹,以及小花这只半大豹子,也被一块带上了,一家人上了马车,李博武就充当了车夫的角色,在外面赶车。 在这个毫不起眼的平常下午,人口已经空了一大半的镇子上,一家人收拾着全部家当,驾着马车,离开了这座镇子,开始了他们另外一段不平凡生活。 马车刚驶离镇子时,周围还算平静,看见的人都不多,偶尔遇见一两个神色匆匆,面黄肌瘦的,都会对他们这辆马车多看几眼。 还有看到在这种情况,他们还能驾得起这么好的马车,李博武也做一身正常打扮的时候,想往车前凑的,跑不了也是麻烦人的。 但李博武也不是救世主,少年的性子看似温和,实则冷漠,除了自家人以外,更没有去管别人闲事的同情心,冷着脸连马车都没停,那些人自然也没上来前。 一家人要离开家,赶往边关之地,路途不是一般的遥远,按照他们现在的行程,至少也得一个月左右才能赶到。 这还得说是汗血宝马脚程快,若是换成岁数大点,走道慢的牲口,再拖家带口,带着这么一大家人,估计没有四五十天都是赶不到的。 前主从小到大,还没出过这么远的门呢,来到这以后,现在的丁珊珊也没走过这么远的路。 她最远就是和自家男人一起去过定州城,无论是对距离,还是方向,她心里都没有概念,只了解个大概,主要带路的还是李博武。 李博武从小就是一个极具天赋的才子胚子,颇有才气,年少时,王府藏书丰富,他还研究过陈国的全国详细地图。 这次出门也全都有赖于他的好记性,看过的东西多年不忘,只要路途小心一些,别出了什么岔子,一家人安全赶往蓟州城,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只是随着往蓟州城方向赶了两天路,路上遇到流离失所的难民,却越来越多,看样子还不是一个方向汇聚来的,四面八方哪的人都有。 大多数人都是一副逃荒的样子,背包空摞散,拖家带口的,但无论老少,脸上的表情,统一都是形容枯槁,死气沉沉的。 看得出来,大家日子都不好过,都是食不果腹,勉强活着没饿死,很少有光鲜亮丽的人出现。 像他们这种全家人赶着马车,穿着和平时打扮没什么两样的人,反倒更引人注目。 即便如此,丁珊珊也没打算刻意把一家人伪装的多惨,以图合群,她自信,自己有能力保护好自己这一家人不受危害。 干嘛要把大人孩子都弄得跟要饭的一样,个人赶个人的路,没事儿他们不去招惹别人,但别人要是敢来招惹他们,那她也不会惯着对方。 即便如此,本着低调行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一家人吃饭时,也都是在马车里,门关的严严实实的,吃的是什么,从不露在外人面前。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吃不饱饭饿肚子的人这么多,他们再把好吃好喝特意拿出来显摆,那真是没事儿找事了,只能尽量赶身边没什么人的时候,再停下马车休息。 但他们一家人,都能乘坐的起马车,在一众难民里,本就富足的扎眼,即便他们想躲着别人,别人未必想躲着他们,敢上赶着找事的也不是没有。 所以,在一家人上路四五天以后,第一次遇到了一伙胆大的人,就堵上来找事来了,这是大约有七八个壮年男人,组成的一个打劫小团伙。 只见这些人,每人手上拿着一些家伙事,都是刀枪棍棒什么的,直直出现在路中间,拦在他们面前,截断了一家人的去路,这就是明晃晃的要打劫他们。 前方忽然有人拿着凶器拦路,赶车的李博武被迫把马车停了下来,目光冷冷的看着前方这几个不怀好意的人,“你们这是做什么,要打劫吗?” 这些人本也是普通平民出身,只是因为世道不好,活不下去了,这才干起了劫道的勾当。 而且大人物不敢得罪,占山为王还没那本事,就只能小打小闹对付点,欺负一下没什么本事的老实人。 下手的对象,还专门是这些流离失所的难民,也够缺德的了,正好今日看到李博武他们的马车过来。 见他一个书生,带着一些家眷赶路,生活又很是富足的样子,比较好下手,才动了歪心思。 听到外面的声音,李博宏和曦儿虽相信丁珊珊会保护好他们的,但也顿时有些紧张、 但丁珊珊可什么都不怕,立刻打开车门,看向外面,便看到了这伙拦路的人,虽不是个个衣衫褴褛,但穿着也不咋地,弄的脏兮兮的。 就这种人,说难听点的,就是难民里扒拉出来的,竟也敢跑到他们这来打劫,真是不要命了。 丁珊珊目光立刻冰冷至极,将曦儿和李博宏留在马车里,让他们不要出来,回手关好车门,自己从车厢里一跃而出,身手灵活的落在了地上。 见丁珊珊出来了,要对这些人不客气的样子,李博武也跟着从车上下来,“嫂子,这些人心怀不轨,想要打劫我们呢。” 丁珊珊说道,“没事,想打劫也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本事,现在世道这么乱,死几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谁敢阻拦我们,丢了命也是自己找的!” 一家人中,弟弟妹妹还小,就没特意告诉他们,但李博武是知道丁珊珊圣教教主身份的,更知道嫂子武功高强,甚至胜过了大哥,就不是他一介文弱书生可抵的。 如果丁珊珊愿意,一封飞鸟传书过去,想调集多少属下过来保驾护航都可以,只是世道不好,手底下的人也都需要生活,她没想劳师动众,折腾那么多人过来保护他们一家。 第262章 一群杂碎,及时赶到 她自己也足有能力保护的好一家人的安全,只是临走的时候给他们送了飞鸟传信,告诉他们,他们家现在换地方了,不在以前那里住了。 以后有事随时飞鸟联系就好,他们一家人也很好,没被瘟疫波及,不用他们担心,所以才没人跟上来。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造就了给人一种,他们一家人都是老弱病残,很好欺负,很好下手的感觉,谁看了他们一家人,都想动点什么歪心思。 说白了就是一家子里边儿,都挑不出一个像李博文体格那么唬人的,没有啥威慑力,唯一成年的人,就是李博武一个书生,一看就手无缚鸡之力。 这几天以来,已经有不少人都对他们这“怀璧其罪”还很好下手的一家,虎视眈眈了,这她都知道,但敢明目张胆动手的,这还是第一伙呢。 既然是他们自己送上门来,今天她正好就来个杀鸡儆猴,拿这些人来开刀,不信吓唬不住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看还有没有人再敢找他们麻烦。 见丁珊珊一个长得漂亮到不行的小姑娘,虽头上梳着已婚妇人的发髻,但穿着不俗,年岁也不大,身上却透着冷冷的杀气,看着很不好惹的样子。 那群打劫的人里,立刻就有几个,顿时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和身边的人小声商议着,“看这小丫头的样子挺不好惹的,咱们该不会是遇上茬子了,要不要先撤?” 另外一个心里也颇多计较,“能在这乱世上,保持一家人生活富足,没人敢招惹,肯定有点什么自保的手段,老大,我看这事儿也有点不把握,不行就算了?路过能下手的,也不止他们这一份。” 听手底下俩人都这么说,还没动手呢,就被人家几句话吓得打起了退堂鼓,那被叫做老大的家伙却不以为意,扯着一口破铜锣嗓子,根本都没想特意压低音量。 “看你们两个这熊样,有啥好怕的,不就是一个臭书生和一个小娘皮吗,还有俩小崽子,他们都是老弱妇孺,连个成年男人都没有,这也能把你们吓成这德行。” “我瞅着这辆马车不错,能值不少钱,这小娘们儿长得也挺美,这可是一笔肥货,今天这票儿干成了,咱们就能好过好一段儿日子,这还不值得拼一下,你还想找啥样的?”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脸色如何,更没把丁珊珊冷若寒冰的脸色和李博武满眼怒火的情绪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这一家人就都是软弱可欺的老弱妇孺,连这点眼色都没有,也不知道这老大是咋当上的。 脸上还划过一抹有色的打量,上下看着丁珊珊被一袭不俗衣裙包裹住的完美的身材,眼中满是让人恶心的神色,呲着一口大黄牙,竟还恶心的嘿嘿一笑。 “小娘们儿模样长得不错,就是这态度太凶了点,这对你可没好处,告诉你,咱们哥几个可不是好惹的。” “今天你们要是乖乖的把这马车让出来,手里有啥好吃好喝的,都给咱们拿出来,咱们哥们也不伤害你们性命。” “以后你就跟着咱们,保管让你过上好日子,还有你的这小姘夫,车上那俩崽子,咱们也都还能好好善待,但你要再敢把这副模样拿出来,那你们会受到什么对待,就不好说了。” 就他这一番在作死线上疯狂蹦迪的话说出来,已经在丁珊珊心中奠定了,今天他必须是个死人了,包括这一群人她也不会放过,不然都难消她心头这股怒火,还没人敢这么跟她说话呢。 丁珊珊连句废话都不想跟这几个死人说一句,不然这杂碎指不定还能说出什么难听的来,压下愤怒不已,就要往上冲的李博武,就要自己冲上去收拾了这几个杂碎。 不想就在这时,却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阵由远及近,急速奔腾的马蹄声,好像很急着赶过来一样,听到声音,丁珊珊就没急着立刻动手,回头向声源方向看去。 却只见后方正骑马来了一小队人,大约十几个人的样子,为首的是一身材壮硕的青衫男子,以及一位相貌阴柔俊秀的漂亮红衣公子,二人年岁都不大,却一身满满的江湖气息。 他二人身后还跟着七八个黑衣男子,也是一身江湖人打扮,一行人都是骑马过来的,远远奔腾而来,马蹄溅起路面上的一片灰尘,眨眼间,便来到了他们近前。 所有人立刻同时一勒缰绳,停下马匹,全都身形利落的翻身跃下马来,尤其是走在最前方的俊秀公子和壮硕男子,立刻快速的来到丁珊珊面前,看到眼下的场景,抱拳一行礼,恭敬的说道,“属下见过小姐。” 他们身后跟随的人,见自己主子向丁珊珊行礼,口称小姐,便明白了什么。 谁还能不知道,能让教里四大护法其中之二,一起行礼称呼小姐的,也就是教里最至高无上的那一位了,也跟着恭敬的行礼,“属下见过小姐。” 他们都是这二人带来的下属,因为身份比较低,之前的定州城聚会,他们是没资格去的,也就还没见过丁珊珊这位新上任的教主,这是第一次见到教主本人。 话说,忽然赶来的这队人马,为首的二人,正是丁珊珊手下四大护法之二的白虎护法王猛,和朱雀护法朱颜二人,他们共带来八个下属,每人带了四个,就是身后那些人。 丁珊珊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们,微微抬手,示意他们免礼,“起来,你们应该在各自的地方处理事务,怎么会到这儿来?” 王猛一向话少,这次是朱颜统一开的口,一抱拳说道,“回小姐,属下处理事务的地方离边关不远,这次是出门办事,现在刚好要赶回去。” “王猛也是那边有事情要处理,所以我二人遇见后,便打算一道过去,之前远远看着像是小姐的身影,所以属下们急着赶过来,见果然是小姐在这,小姐可是要前往蓟州城去寻公子吗?” 第263章 属下代劳,全数毙命 了解到事情是这样的,那还真算是巧遇了,这事之前在飞鸟传书上都说过,她的确是知道的,只是当时没多想,也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巧的遇见。 “是,我们那里之前闹了灾情,现在瘟疫也很严重,镇上的人,死的死,逃的逃,几乎都空了,所以我打算举家到边关去找博文,不过………” 话说到这里,丁珊珊转过目光,冰冷的眼神落在了看到忽然来了这么多人,对她毕恭毕敬,很不好惹的样子,已经打起了退堂鼓的那帮来打劫他们的人身上。 “刚才这些不知死活的,可是要来打劫我们,就算要去,也得先把他们料理了,不然要是不给他们个教训,好好杀鸡儆猴一番,这一路上麻烦也少不了,不怕死的人可是大有人在的!” 一听是这回事儿,竟然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吃了熊心豹子胆,打劫他们教主,当真是不要命了! 王猛立刻眸露凶光,说道,“简直岂有此理,胆敢在咱们身上打主意的人还没出生呢,小姐放心,不必辛苦小姐亲自动手,这件事就交给属下们了!” 连平素一向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的笑面虎朱颜,这次都冷下脸来,身上也散发出阵阵杀气,目光中尽是冰冷寒意。 “现在的世道已经如此了吗?连这等阿猫阿狗,也敢到我们头上动土,刚好本公子有几天没活动活动筋骨了,今天就拿你们这些杂碎开刀!” 朱颜说完,目光冷冷抽出腰间折扇,便身形灵活的向那群人冲过去,要大开杀戒了,连王猛都抽出了自己手中的宝剑,打算亲自动手。 他们本就是魔教中人,从小就被当做护法继承人培养,要说手上没过过几条人命,都是不可能的,这些年不说杀过百八十人,也差不多了,都是从死人堆里滚出来的。 别看对丁珊珊这个教主忠心的,个个跟小绵羊似的,被丁珊珊打的毫无还手之力,那是对自己人,而且还是备受他们尊重的教主,他们甘拜下风。 但面对这些胆敢挑衅他们圣教,不知死活的东西时,那可就立刻变成一尊尊让人闻之变色的杀神了,是绝不会手下留情的! 丁珊珊只看了一眼这二人,连阻拦的意思都没有,还让李博武到马车上去,陪着两个弟弟妹妹,把车门关好,别让这凶狠的杀人场景,把孩子吓着了,要不晚上该做噩梦了。 这些人李博武都没见过,但从他们对自己嫂子那毕恭毕敬的态度上,也猜得出来他们是什么身份,非常听自己嫂子的话,多一句话没有,一点头直接上车躲着去了。 而那些来打劫人,见朱颜和王猛把寒光森森的兵器都拿了出来,尤其朱颜手上的一把折扇,竟然弹出机关,精美的折扇上方,忽然弹出了一排寒光凛凛的精刚利刃,更是吓得连胆都要破了。 他们没干上这打劫的行当时,也是普通的老百姓,武功都不会,最多就是平时,好打个仗,斗个殴啥的,也就敢欺负欺负比他们弱一等的老百姓。 哪见过这种真正江湖人要动手杀人的场面,后悔的肠子都要青了,恨自己怎么就不长眼睛,跑到丁珊珊这来打劫来了,但现在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尤其是那位不听人劝阻,净说些不着边际话的杂碎老大,竟然被的胆都破了,失禁的屎尿拉了一裤裆,立刻有一股骚臭味传出来,让人恶心死了。 他本人更是手上的家伙事儿都不要了,惊恐的大叫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转头就要跑,其他人也吓得四散逃离,边使出吃奶的力气想跑,边求饶,没比他好到哪儿去。 但他们腿脚再快,也是普通人,哪及得上武功高强的王猛和朱颜二人,尤其他们二位护法身后带的那些属下,见自己的主子都冲上去动手,为教主出气去了。 哪个也不会那么没有眼色的,像木头桩子一样,在后边干瞅着,也纷纷抽出利刃,冲上去对这些人动起手来。 他们出身魔教,武功极高,这么多人,只杀个十个八个吓破了胆的普通人,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跟砍瓜切菜一样简单,对方也毫无招架之力。 在丁珊珊眼皮子下底,只不到5分钟的时间,这些人最远的都没能跑出10米,惨叫声都没发出来,就全数毙命在了他们剑下。 还有几人是被朱颜的折扇抹了脖子的,鲜血洒满了一地,让人触目惊心。 看着眼前的血腥的场面,朱颜冷冷一笑,将自己心爱的武器折扇,凌空一甩,所有血迹尽数褪去,扣动机关,收起上方精刚利刃,又恢复成了平时一脸笑面的俊秀公子模样。 要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会想到,更无法相信,就这么一个文弱漂亮的年轻小公子,刚才竟凶狠的亲手杀了这么多人。 王猛也脸色如常,杀过人以后,利剑直接收回剑鞘,又悬在了腰间,还淡淡对手底下人吩咐了一声,让他们把尸体全都处理掉,不要留在路上吓到了旁人。 其实,前世今生都算上,这是丁珊珊第一次面对亲眼看着有人在她面前杀了这么多人,满地死尸的场面,简直血腥无比,说心里不紧张都是假的。 但她强迫自己强制镇定下来,没有表现出丝毫害怕和不适应,一直面色如常,淡淡的看着这一切,如没闻到那浓郁到熏人作呕血腥味一般。 她现在已经是圣教教主,实至名归,无论如何,与这层关系都分不开了,现在只是属下当着她的面杀了几个人,她要都吓得脸色发白,手软脚软的。 那在下属面前,还有什么威信可言,怕以后都没法统领手底下的人了了,所以,即便有些不适应,她也只能强压下,不能表现出来。 朱颜和王猛似乎认为,丁珊珊这种表现是很正常的,身为他们的教主,见到个把死人是常事,面不改色才是该有的常态。 第264章 一起赶路,开战原因 若她真跟真正十几岁小女孩一样,见到几个死人就吓得不行,哭哭啼啼的,那也不是他们教主了。 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倒是比丁珊珊这个教主本人,还觉得自然呢,只能说丁珊珊头段时间的立威手段,做的很成功。 在他们心里建立了起了这样的威信,也算是好事,免得不能服众,以后不好管教这些人。 等手底下的人把尸体都清理好后,估计即便再有心怀不轨,想对他们如何的人,见到眼前这一幕,也不敢再抱有这种心思了。 王猛上前一步,恭敬的说,“小姐,既然我们都是要赶往边关的,不如接下来的路程,属下们和小姐一起赶路,也好保护小姐和小姐的家眷。” “不然接下来怕有些不识好歹的人,见小姐身旁没有人保护,还会打主意,即便小姐足够有自保的能力,也会不胜其扰的。” 朱颜也和王猛一个意思,“王猛说的是,现在世道不好,兵荒马乱,四处都有流民,恐会冲撞小姐,伤害到几位少爷和小小姐,属下等理应保护小姐。” 在遇到他们的时候,就知道会是这样,丁珊珊也没推辞,大家都是自己人,目的地也一样,只是两伙人要是一起赶路,时间定然就会慢上一些。 “也好,既然终点是同一个方向,我们一起赶路还能彼此多个照应,只是马车行驶的速度怎么也不及你们骑马赶路那样迅速,你们若是有要紧的事务处理,可能会耽误行程。” 这点二人已经想到了,朱颜说道,“小姐放心,我们此次只是归程,没有要紧事务要办,王猛也一样,不会多延误行程的。”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别的问题了,有他们在,她还能省不少心,丁珊珊便把外面的事,都交给了他们打理,自己到马车上去了。 拒绝了他们安排的黑衣下属过来赶车,仍旧由李博武充当车夫,朱颜和王猛以及属下的人,就骑马跟在他们身后,也算是一队护卫。 还挺创门面的,这阵势摆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大户人家出行呢,只是有了这些人的保驾护航,一路上的确安静了许多,也没有人再那么不怕死的,想往他们面前凑了。 一路上,一群属下对丁珊珊这个教主毕恭毕敬,连带她的几位弟妹家人,也一并照顾的无微不至,到点送饭,渴了拿水,还给预备了零食小糕点什么的。 他们的一份心意,丁珊珊很理解他们的一份心意,都是把最好的给他们,只是的确也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点不大不小的影响。 因为有外人在,平台里的东西就不敢随意拿出来了,怎么也得遮着点人的耳目,也只好一路有打尖住店的地方就停一下。 万一路上没遇上,便在马车里将就一宿,吃喝什么的,也都是手底下的人弄来的,就算味道及不上平台里弄出来的东西,也得这么吃了。 连曦儿和李博宏两个孩子都懂事的没说什么,丁珊珊怎么安排怎么是,丁珊珊生怕吃的惯惯的饭菜,忽然换了味道,孩子们胃口不佳,吃不好。 特地暗中悄悄偶尔拿出点儿吃的,水果什么的,在马车里,给他们打打牙祭,趁人不注意时,也塞给李博武点儿,一家人就先这么将就一段时间,等到边关就好了。 身边有人保驾护航,什么事都不用一家人操心,偶尔累了还下马车活动活动,赶路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半个多月。 除了赶路有些枯燥无聊,颠簸以外,总体感觉还好,还离自家男人距离越来越近了,丁珊珊心情都一天比一天好。 只是,越来越临近边城的时候,遇到因为吃不饱逃荒的灾民,就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逃难的居多,大部分都是从蓟州城逃出来的。 随着近日战事的发展,以及手底下人的探听,他们也能了解到更多的信息,这次两国开战的原因便也不难猜出来了,原来竟是因为打草谷的事。 在这里,打草谷的意思并不是真正的收割庄稼,而是因为两国向来不睦,且又是相邻的国家,两国边界的军队,当然也是站对立面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形成了这样一种不成文的恶劣现象,就是边防驻扎的守军偶尔巡视自己国家领土的时候。 但凡遇到敌国对方的百姓什么的,把人掳劫回来贩卖做奴隶是不犯法的,而且还有许多军士以这种做法为荣。 比试谁抓回来的人多,还能得到军营里的嘉奖,而这种行为便叫做打草谷,只是彼此国家的百姓无辜受了难,这种恶习到现在已经持续了好多年了。 这次也是因为两国之间彼此打草谷的时候,互相的军队竟然撞上了,便都想解救回自己国家的人,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不发生摩擦。 所以这两队军士就打起来了,双方各有死伤,让本就蠢蠢欲动了几年,火药味十足的两国,立刻如同火上浇油一般,引爆了这条引线,又爆发了战争,这事情就发生在去年夏天,也刚好是丁珊珊刚穿过来的时候。 开始时,许是因为这几年国家粮食欠收,经济状况也不太好,陈国是没打算立刻开战的。 但也当仁不让的要求梁国那边,为了主动出手挑衅的事儿,向他们国家道歉,再放回抓走的几十个百姓,这事也就算了。 但这也仅仅只是陈国自己的意思,梁国那边还觉得自己这边也损失惨重,吃亏了呢,对陈国火足着呢。 更别说把抓到的人放回去,还要道歉,那是绝不能妥协的,所以事情两下僵持到这,最后无奈间,才发生了这场暴乱的。 无论战争因为什么爆发的,现在事情已成定局,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大部分百姓怕受战争的波及,无奈只能逃离本来住的地方,另谋生路。 像他们这赶着马车,在所有人都纷纷往出逃的情况下,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往那边方向激流勇进的人,也就他们这独一份了。 第265章 恶主欺奴,遇见熟人 无论别人怎么样,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一家是一定要去找李博文的,这点肯定不会改变,丁珊珊也从未动摇过决心,恨不得马上赶到见到自己老公才好,那她才能安心。 这一天正午,正当马车在行驶之中,还没到歇脚吃饭的时候,李博武仍旧在外赶车,这段时间天天在外风吹日晒,让他白皙的皮肤,都染上了几分古铜色,看着更健康了。 丁珊珊没事便会正在马车里盘膝修炼,知道她是在练功,不能被打扰,李博宏和曦儿就都安安静静的在一旁陪着。 小花也从不吵闹,每天不缺吃不少喝,吃饱了就是睡觉,还真的跟猫一样,让后跟上的这些人,都已经习惯了她身边有这个“特殊”宠物了。 只是今天又是个特殊的日子,这时,丁珊珊耳间却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了嘈杂之声,而且声音还不小,夹杂着几道痛苦的叫声,让人想听不到都难。 她立刻收功,睁开眼睛,别人的闲事她自是不会去管的,外面发生了什么也有朱颜和王猛全权处理,基本不用她操心。 尤其是朱颜那个笑面虎,更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只是她听着这痛苦的叫声,还有几分耳熟,心里多了几分猜测,便打开车门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此刻,因为前方发生事情,都引得不少人观看,他们的队伍也被迫停了下来,丁珊珊一开车门,就见李博武目光盯盯的看着前面不远处的事发地,脸色竟然有几分变了。 丁珊珊立刻抬眼看去,顿时脸色也变了一变,有些惊讶和不敢相信,与他们迎面走了个对头碰的这伙人,看起来也是一家出行的富户。 乘坐着一辆虽算不上多豪华,也很不错的大马车,车前车后围了不少家丁奴仆什么的,还带着些粗使奴才,比丁珊珊他们这伙人的排面还大呢。 那痛苦叫喊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正被一个看着长相有点尖嘴猴腮,猥琐样的年轻男子鞭打。 那年轻男子一身华贵的打扮,衣料尽是绫罗绸缎,一看就价值不菲,与他那惨不忍睹的长相,完全形成了反差。 他手中拿着鞭子,在狠狠的抽着蜷缩在地上的中年男子,正因如此,才让他发出那样痛苦的叫声,连车里修炼的丁珊珊都被惊动了。 这条大路是去往蓟州城的必经之路,无论是从蓟州城里出来的人,还是要往蓟州城去的,都必然会要经过这里。 这场面还引得不少人来人往的百姓,驻足观看,但却没人敢上前说什么,这一看就是,主子教训自己的奴隶,外人根本插不上手,也没人惹得起。 那被抽打的男子痛苦的不行,口中连连求饶,他身边还有一位与他长相有几分相似,却年轻几岁的男子。 在这种任何人都不敢上前的情况下,只有他一个人扑了上去,拼命的护着该男子,两人一起向被施暴的人求情,求这人放过他们。 无论施暴的恶少怎么暴怒抽打他,他都不离开,落下的鞭子被他挡去了至少一半,由一个人被打,变成了他们两个人一起被抽打。 两人被打的不时发出痛苦哀嚎,互相保护着彼此,画面看着很是凄惨,让人揪心,但却激不起那恶少的一丝怜悯,仍旧边骂边抽打他们。 当街发生了这样的事,人流是可以过去的,但道路被堵上了,马车太宽,却不得不停下来,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没错过去。 距离丁珊珊开车门出来,也不过是几息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丁珊珊立刻看不下去了,从马车一跃下去,连李博武都跟着从车上下来了。 丁珊珊高声对那还在举起鞭子,要继续打人的恶少阻拦道,“住手!他们犯了什么错?你要这么打他们,你凭什么这么对他们!” 见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人跳出来管闲事,还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女人,那施暴的恶少被这一打扰,还真就暂且停了手。 只是看着丁珊珊和李博武的目光,充满着轻蔑,一副眼高于顶,根本看不上他们的样子,“你们是哪来的野丫头和穷书生,敢跑到我这儿来多管闲事,我管教自己家的奴才,关你什么事儿!” 丁珊珊连理都没理他,全当他说这几句话是放屁了,赶紧和李博武两人过来,将刚才那被打的凄惨无比的两位男子,扶了起来。 刚才只觉得听着声音像,现在走到近前才更清楚的认出来,这人的确是她前不久还在镇上见过的张老大,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弄成这个样子。 只是现在的他,跟从前的形象完全不同,才没多久没见,他整个人跟以前瘦的都脱相了,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要不是从声音中听着实在耳熟,她都不敢认了。 赶紧问道,“张大哥,这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你怎么会在这里,还变成这个样子?” 听到丁珊珊的声音时,张老大都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现在亲自感受丁珊珊把他给扶了起来,看到真的是丁珊珊在跟他说话,他才敢确定,自己不是做梦,是真的遇到熟人了。 张老大哆哆嗦嗦的抬起手,把自己散乱的头发往上拢了拢,勉强露出自己的脏污的脸,堂堂一个男人,看着丁珊珊,竟然落下两行泪来,如同见到了亲人。 话未出口,先是哽咽,“弟妹,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你们了,这短短的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我现在生不如死啊。” 那边,被李博武扶起来的男子,正是张老大的亲弟弟,张老二,丁珊珊是没见过张老二本人的,但李博武却见过他一回。 看眼下这情况,肯定也是没发生啥好事,不然哥俩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还弄到这个地步。 他们这刚说了几句话,见丁珊珊竟然没搭理他,还过来把他刚买回来不久的奴隶给扶起来了,一看从前就是认识的。 第266章 凄惨不已,出手相救 那恶少顿时就不满了,拎着鞭子过来,趾高气扬的说,“我不管你们从前是什么关系,认不认识,这两个人是我花真金白银买来的奴隶。” “他们就是我的私有物品,我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识相的赶紧给我滚开,不然老子连你们一起打,大狗二狗,你们在干什么,还不赶紧给本少爷滚过来,是不是又想没有食吃了!” 任谁都听得出,他口中喊的大狗二狗,就是张老大哥俩,而且张老大和张老二也不知被他如何折磨了,竟被他这一声吓得,下意识的就要跪在地上向他爬过去。 丁珊珊一看,立刻怒火中烧,张老大怎么说也是跟他们关系一直要好的朋友,一直对他们一家帮助颇多,怎么可以让他这么侮辱,遇不上就算了,可既然都遇上了,这事今天她非管到底不可! 听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竟然上来就敢这么说话,还敢对丁珊珊一口一个老子的,简直是不要命了,身后的一行下属,就要冲上来发难。 但丁珊珊速度可比他们还快,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耳光甩了过去,抽的那还想叭叭啥的恶少,顿时眼冒金星,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 半边脸立刻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红红的巴掌印特别明显,嘴角都被打淌血了,可见丁珊珊这一耳光扇的有多严重。 最可气的是,丁珊珊揍完了他,还像模似样的拿出了一块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手帕给扔到了地上,一脸嫌弃的样子。 “就凭你这种人,还敢跟我一口一个老子的,是谁给你的胆子,打你都嫌脏了我的手,再敢出言不逊一个字,就不是打你一巴掌这么简单了,看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手硬!” 然后立刻和李博武二人,再度把吓得跪在地上不敢起来的张老大哥俩扶了起来,“张大哥不用怕,今天这事我会处理的,不会再让你们受苦了。” 这先打人,后又挨打的恶少也是出身一户富商家的公子,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仗着家里有钱,就被养成了这么一副横行霸道的性子。 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吃过亏,哪能受得了丁珊珊这一巴掌,顿时疼的差点没抽过去,一瞬间血冲脑门,气的恨不得把天捅个窟窿,都要把这仇给报了。 被打的眼冒金星,迷糊了好一会,被身后冲上来的奴才,七手八脚的扶起来后,缓过精神,立刻就捂着被打疼到不行的脸,指着丁珊珊跳着脚的大喊。 “天呐,天呐,反了天了,竟然还有人敢打本少爷,来人!你们全都给我上,去收拾了这个娘们儿,今天谁要是把她弄死了,本少爷重重有赏!” 重赏之下,必有匹夫,身后的一群恶奴,平日里跟着他们的主子狐假虎威,欺凌老少的事儿干的都习惯了,得了主子的吩咐,立刻要往上冲。 这恶少手底下至少也带了二十来号人,要不也不敢走到哪横到哪,当街就教训自己的奴才,也是仗着自己有底气,别人看的他的排场都不敢找他晦气。 但他这点儿阵仗,也就吓唬吓唬普通人还行,真正遇见稍有本事的人,十个都不顶一个,就是白搭,比如丁珊珊他们这种人,就是他们惹不起的。 看这些家伙要往上冲,对丁珊珊不利,张家兄弟顿时吓得瑟瑟发抖,被李博武扶着都抑制不住,心里充满了绝望。 虽然丁珊珊能救他们是好,但他们的卖身契可都还在这恶少手里呢,卖身契要是没拿回来,他们就是逃奴,逃奴是要被官府通缉的。 要是被官家人抓住了,罪过就更重了,丁珊珊就算有点本事,也无法和官府抗衡,那无论今天这事怎么办,怕是事情完了以后,他们两个的下场也不会好,怎么能不害怕。 其他人可不知他们心中所想,此刻,王猛和朱颜带着人,已经冲了过来,拦在了丁珊珊他们面前,直接对上那些扑过来的恶奴,二话不说就开打。 只对付这么几个不入流的东西,朱颜就跟在丁珊珊身边,都没亲自下场动手,只看着王猛自己带着他们的属下,以单方面碾压的实力,收拾他们。 脸上还带着他一贯的笑容,对丁珊珊说道,“小姐放心,不过是几个不入流的东西,王猛和兄弟们就能收拾了他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的。” 丁珊珊一点头,看着张老大和张老二都造的这么惨,脸色也不好,都战战兢兢的陪在这,还不如先让他们好好休息一下。 对李博武说,“博武,这边的事有我们呢,你就先带张大哥他们去吃点东西,喝点水,让他们休息一下,别的事等处理完这些再说。” 李博武一点头,“嫂子放心,我知道了,张大哥,张二哥,你们跟我到这边来,这边的事情嫂子和他们会处理的,你们不用担心。” 这一段日子以来,张老大遭受了不少从前想都没想到的磨难,人差点造没了,但精神上是没问题的。 看了一眼那些听从丁珊珊调派的人,个个身手利落,不过几息间,就撂倒了对方不少人,看着就不像普通人,最低也是武功不错。 他已经察觉到了,丁珊珊和从前已完全不同,身份肯定也不一般,但好歹在这里巧遇,还念着旧情没不管他们,愿意出手相救,看样子今天他和弟弟是有救了。 但现在不适合多说什么,这段日子他和弟弟从来没吃饱过,过着连猪狗都不如的日子,饲料都吃不上溜。 更别说能吃饱穿暖,天天不挨鞭子都不错了,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吃东西喝水和休息,不然身体也实在撑不住了。 既然丁珊珊这么有本事,其他的事肯定也会帮他们料理好,不会留下什么后顾之忧,那他们就不担忧害怕了。 感激的对丁珊珊一点头,兄弟俩相互搀扶着彼此,和李博武到马车那边吃东西休息去了。 见丁珊珊竟然轻飘飘的几句话,就把他的两个奴隶带走了,那不知死活的恶少管都没管那边儿打斗的人,竟气呼呼的要冲着丁珊珊来。 第267章 救人救到底,自愿赠送 “死女人,我都说了,那是我的奴隶,是我花钱买来的,他们的卖身契还在我手上呢,你有什么资格把他们带走,你赶紧把人给我还回来!” “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还敢动手打我,敢打我的人还没出生呢,我告诉你,你识相的最好别跟我过不去,公子我就大发慈悲,让你死的痛快点儿!” 听他这张破嘴,逼逼逼的,逼逼起来没完,不爱听什么他说什么,比苍蝇都烦人,都死到临头了还不自觉呢,这么蠢的人,都不知道都是吃什么精饲料长大的。 这种人,丁珊珊连多一句话都不愿意跟他磨叽,直接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从手中拿出一把匕首,眨眼间便抵在了他的脖子上,顿时就止住了他的叽叽喳喳。 冷冷一笑,“那真不好意思了,以前没人敢打你,那是你没遇到我,现在遇到我了,不止有人敢打你,还有人敢杀你呢,要不要试试,看是你脑袋结实还是我手快!” 这边丁珊珊出手的同时,那边王猛也带着几个人,都没怎么出全力,就把那恶少带的所有恶奴,全都给打翻在地,个个捂着腰揉着胸,嗷嗷痛叫起不来了。 现在原地就只剩恶少一个站着的光杆司令了,还被丁珊珊拿刀架在了脖子上,一动不敢动,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妥妥的就是被人家给团灭了。 这恶少刚才还不知死活的在那跟丁珊珊叫嚣呢,现在一看自己这一群人都没打过人家几个人,顿时被吓得够呛,立马就怂了,一张脸都白了。 战战兢兢的看着丁珊珊,结结巴巴的说,“姑,姑,姑娘,刀剑无眼,拿刀子多不好玩儿,咱们有什么话好好说,好好说,你还是先把这刀子收起来。” “今天,是,是我不不对,那两个奴隶你要是喜欢,就,就送给你了,我分文不取,白送你了,只要,只要你让我走就行。” 见丁珊珊仍旧目光冷冷的看着他,没有任何变化,也没有放开他的打算,但手上抵着他的刀子,却又近了几分,就是对他这番说辞不满意。 冰凉的触感,吓得恶少一个激灵,这刀子再往前进一分,立刻就能割坏他的脖子,那一个不小心就能要了命去。 这可不行,啥也没有自个的命重要,这小子这会儿不知怎么开窍了,脑子转悠的还算快,立刻又抛出了金钱诱惑。 “当然,刚才闹了这么大的误会,姑娘心里肯定还有气,这我都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要不,要不就这样,我,我车上还有很多现银和各种珠宝,只要姑娘今日放我一码,这些就都是姑娘的了,是我心甘情愿赠送给姑娘,求姑娘就把这刀撤下去,求求姑娘了。” 听他这么说,丁珊珊不屑一笑,“哦?刚才我怎么没看出来,原来你这么大方啊,不过既然是这样,你想主动相送,那咱们就不客气了。” “你现在立马让人把那两人的卖身契给我拿来,你答应我的东西,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你要是能让我满意,我今天就留你一命,不杀你了。” 现在保命比什么都重要,那恶少刚才表现的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怂包,好容易丁珊珊的匕首从他脖子上移开,他才算松了口气,觉得自己这颗脑袋稳固了几分。 赶紧抬起衣袖,擦了擦刚才瞬间被吓出的满头冷汗,这回乖的跟小绵羊似的,连屁都不敢多放一个了,赶紧点头哈腰的说道,“好,多谢姑娘,多谢姑娘,我这就去给你拿,姑娘稍等片刻。” 丁珊珊用眼神比了一下,说道,“朱颜,你跟他去,记住把该拿回来的东西都拿回来,一样都不能少,不然就直接抹了他的脖子,那这些就都是咱们的了,还不用跟他浪费这时间。” 朱颜从来不是一个良善之辈,看着那男子,如同看着一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死人,冷冷一笑,说道,“小姐放心,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被丁珊珊如此这般威胁恐吓,那恶少立刻吓得乖乖夹起尾巴,二话都不敢说,带着朱颜往他的马车那边去了,身后还跟上了几个朱颜的下属,和他们一同前去。 到了马车那边,几个人进了车厢,也不知朱颜是怎么搜刮的,反正自己这边过去的几个人手里,都拿了不少东西出来。 看到恶少一脸憋屈窝火的样子,应该是损失了不少,满脸都是肉疼,又不敢发作出来,憋的脸都青了,他这是聪明的选择。 不然今天不是损失这点身外之物那么简单了,怕他小命都得搭上,谁让自己不长眼,惹了得罪不起的人呢。 朱颜才不管他的想法,对自己的战果还算满意,回来将这堆东西一一奉上给丁珊珊看,“小姐,车厢所有东西都在这儿了,没有任何落下的,还请小姐过目。” 丁珊珊瞟了一眼这些物品,有些金银珠宝,玉佩玉器,还有些现银,甚至用来装糕点酒水的托盘和酒壶,竟然都是奢侈的金器,出一趟门就能带这么多奢侈的东西出来,的确不算少了。 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钱人即便赶上大环境不好,也照样能丰衣足食,吃香的,喝辣的,过着如此奢侈的生活。 与外面那些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难民们,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打劫了这种人,丁珊珊心里不会有任何怜悯。 能给他留条命,也是看在这人也算没深得罪她的份上,看他还算识相,主动花钱消灾的份上,就不抽他一顿鞭子,为张老大他们报仇了。 淡淡的对朱颜说道,“收起来,这段日子,兄弟们风里来雨里去的赶路,也很辛苦,张大哥他们被折腾得够呛,也得吃点好的补补,正好咱们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有路费和伙食费了。” 一听这话,朱颜立刻明白了丁珊珊的意思,就是让他把这些东西先收起来,用作下段赶路的经费和伙食费什么的,给一行人弄点什么好的吃,这感情好。 第268章 气死人不偿命,事发缘由 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还又跟着补上了几句气人的话,以前丁珊珊都没刻意注意过,原来这整天笑眯眯的朱颜,也是个气死人不偿命的腹黑货。 “小姐英明,属下也是这么想的呢,还是小姐有本事,赶路都能捡到这么多东西,反正也是别人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看那被打劫完一脸肉疼的恶少,竟然在原地还没走,丁珊珊立刻冷冷说道,“你还不走,难道是这辆马车也不想要了,还是想把命也一块留在这?” 这番威胁那绝对管用,那恶少立刻就被吓得回过魂来了,也没胆子心疼损失的这些金银财宝了,现在保住命比什么都重要。 赶紧转头,尽量离丁珊珊远点,别看对丁珊珊他们怕的跟什么似的,但自己人可是嚣张的很,正好一肚子气还没地儿出呢。 对那些被王猛他们打趴下,还痛叫爬不起来的人可不客气,气呼呼的喊着,“你们还躺在地上干什么,一群没用的废物。” “还嫌不够丢人现眼吗!赶紧给本少爷滚起来,我们马上离开这儿,不然就都别活着回去了,看本少爷回去怎么收拾你们!” 这恶少也不知平时是怎么对待这些人的,还是这些人,也都是有卖身契在他手里,生死完全归他控制,他的话与这些人来说,就如同丁珊珊对他本身那么有威慑力。 被打趴下的一群人,立刻强撑着全都爬了起来,无论伤势如何,竟一个也没有躺地不起的了,赶紧簇拥着那恶少上了马车,也顾不得这里还有大批看热闹的人,对他们指指点点,灰溜溜的离开了,像身后有狼撵一样。 看这解决完没啥事了,前面的路也让开了,丁珊珊不理会别人的目光,对朱颜和王猛吩咐一声,大家继续赶路,就回了车厢,她还要和张老大他们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等丁珊珊上车的时候,张老大和张老二已经吃完了李博武给准备的一些干粮,还喝了些清水,勉强舒服了些,不再饿的那么难受了,身上也有了点力气,正在车厢里歇着呢。 李博宏和曦儿从前跟张老大也是见过的,不知发生了什么,就坐在另一旁等着丁珊珊回来,这种事情,李博武也没多问。 见丁珊珊上车了,这是处理完事情能赶路了,李博武便主动去外面赶车,发生什么事也不能耽误他们赶路。 上车坐定,丁珊珊见张老大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才没多久的时间没见,就比以前那比李博文还胖点的身板,瘦了快一半了,也就剩了条命,造的挺惨的。 他的二弟张老二,也没比他强多少,更是瘦的都快赶上从前的李博武了,不过现在既然命还在,应该就是之前她给张老大拿的药管用了,治好了鼠疫,救了他一命,总比没命了强。 丁珊珊语气还算关心的问,“张大哥,记得上次我们见面的时候,还是在街上遇到的,这也过去才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了,你们怎么会弄成这样呢?” 提起这件事,张老大满眼都是不堪回首,如今提起都尽是痛苦,忍不住又红了眼眶,“弟妹,大哥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就是认识了博文老弟,还有弟妹你了。” “也算为自己积攒下了这份福报,不然不说这场瘟疫躲不过去,今天我们兄弟俩哪还能留得下一条活命,这一切都要感激弟妹,这段日子发生的事简直一言难尽,让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做了一场噩梦。” 张老大说着,便把这段日子发生的事,向丁珊珊细细说来,其中的种种曲折艰辛,不亲自经历的人,无法切身体会那种痛苦。 原来,自从那次和丁珊珊见过一面,求来了几颗药以后,张老大赶紧捧着珍稀宝贝一样,回了自己二弟家。 也没说药是哪来的,就说这药是救张老二最后的希望了,一天一颗,连服三天就有很大的可能能保住命。 他是当哥哥的,当然不会害自己的弟弟,张老二媳妇儿也很相信自己这个的大伯哥,就把药收下了,按照张老大说的,每天给张老二吃下一颗。 想不到,才第一颗药吃下去,已经被折腾的马上要不行,身后事都交代了的张老二,病情竟然就控制住了,还能吃下几口饭了,一家人看到了希望都喜出望外。 第二天,第二颗药下去以后,病情就好了一大半,立刻就能下地走动了,直到第三天就完全好了,一点瘟疫的症状都没有了,张老二就跟好人一样。 一家人简直都觉得太神奇了,张老二和媳妇都对自己的大哥感激的不行,他们也曾几次问过张老大,这药是从哪儿来的,怎么有这样的奇效。 但奈何张老大就是守口如瓶,对药的来历只字不提,也让他们不要再问,这事事关秘密,问了他也不能说,能保住命就比什么都强。 也嘱咐了自己弟弟一家,在这非常时期,连饥荒带瘟疫砸下来,人都已经红眼了,千万不能透露有这药存在的事情,不然他们一家会有大麻烦。 事情看似往好的方面发展,可瘟疫无情,张老二倒是好了,也没有再被传染上,张老大万幸的因为吃了丁珊珊给的预防药,也一直没染上瘟疫。 怎奈瘟疫太过凶猛霸道,都波及了整个镇上的人,张老二的媳妇和两个孩子体弱,却都没能躲得过去,在张老二好了的第二天,娘仨就都有被鼠疫感染的症状了。 张老大虽然不愿意再麻烦丁珊珊,但真做不到明知道丁珊珊手里有药能救命,还看着自己的弟媳妇和两个孩子就这么没了。 只好硬着头皮,舍出这张老脸,打算了上丁珊珊他们家再求一次,就算让他倾尽家产来报答丁珊珊都可以,看丁珊珊能不能再伸一次援手,帮弟弟保住妻儿。 可能也真是天意,因为不想惹人耳目,为丁珊珊一家带来麻烦,张老大是特意赶在晚上的时候来敲的门,想着这样还能安全一点。 第269章 都是天意,为奴为仆 不想他过来的时候,那么不巧的,竟然也有其他几个人也在门口呢,这些人吃不上饭的也好,得鼠疫的也好。 反正是知道李家日子过得好,正在门口来回徘徊,想着乞讨点什么果腹的东西呢,他们以为张老大也是来乞讨的,都没搭理他。 只是砸了老半天的门,院里也没动静,一直静悄悄的,更没有人出来开门。 现下这种情况,要是没人开门,最常见的可能,就是一家人都得了瘟疫,悄无声息的死在家里没人管,这已经都是常态了。 那两伙人见敲了半天也没把人敲出来,要翻墙进去还太高,想撬门进去也撬不开,最后只能失望的离开,打算去别的地方看看。 别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张老大可知道,有丁珊珊这个“神人”在,他们一家人是绝对不会有危险的。 在这个非常时期,为了保护自家人,也不可能给外人开门,但他自认虽然不是家里人,但好歹也是有点交情的,所以便在外面拍起门来。 可即便是他来敲门,砸了老半天,院里也没人出来开门,连一点声音都没传来,张老大心里有些失望,人家知道他上门,也没出来开门,应该就是没有再帮忙的意思。 想到没有丁珊珊的帮忙,弟媳妇和两个孩子,十有八九就凶多吉少了,那可都是他们老张家的孩子,他亲弟弟的血脉,看孩子们那样痛苦,他哪能不心疼。 但他是上门求人家帮忙的,人家帮了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之前丁珊珊无论看交情的也好,看面子的也好,人家都已经帮过他一次了。 他又舍着脸开口为弟弟求了药,人家也没拒绝,那样的神药说给他就给他了,保他没得瘟疫,救了他们兄弟两条命,这就非常不错了。 他不会恩将仇报,把这事儿记在丁珊珊头上,求救不成,便心生恶念,做出什么对丁珊珊不利的事,最后只能失望的离开。 话说这事儿也巧,丁珊珊当时真就不知道是张老大敲的门,平时在他们家门外敲门的人太多,一家人都已经习惯从来不去理会了,就没多注意这事儿。 不然那药在平台里也不是多贵,别说救几个人,就是再多几个,她也负担得起,既然是张老大的家人,张老大又能守口如瓶。 张老二都救了,再买出几颗药来救救这娘几个,也不是什么难事,她也愿意出手帮忙,这事儿只能说是天意了。 反正最后娘仨是没保住,张老二就也和张老大一样,哥俩都成了死了老婆的跑腿子,眼看着镇上已经成了死城,连活人都没啥了。 去丁珊珊那敲门人家也不开,可能是另有打算,想死守着这个镇子等李博文回来,反正一家人有自保的能力,不用别人操心。 张老大便没再去给丁珊珊添麻烦,想着他和二弟两个爷们,身上有把子力气,到哪儿都能生活,现在镇上是待不了了,只得打算离开去外面谋生。 可祸不单行,兄弟俩离开镇子没多长时间,就渐渐混在了一众流民里,大家其实都不是一伙的,只是一起赶路,走的都是同一条道,看起来人数就不少。 世道不好,虽不至于是官逼民反,但为了吃饱肚子不被饿死,也有许多有点本事的人,选择落草为寇,以打劫为生,他们那一行人运气不好,就遇到了打劫的。 那群强盗不止抢走了他们所有的钱财,最后还将他们全部打晕,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写了卖身契,把他们卖给了人牙子,榨干了他们最后的利用价值。 那人牙子转手就把他们卖做了奴隶,也就是到了那个恶少中,他们在那恶少手底下,也就半个月左右时间,兄弟二人就造成了现在这个程度。 那恶少没事就以打骂他们为乐,不高兴两三天都不给一顿饭吃,连水都不给一口,有一次兄弟俩一起饿了四天,都被饿晕过去了。 最后才吃上了一顿猪食盆里扒拉出来的饲料,这才算没饿死,但也没吃饱,听说他一直以折磨奴隶为乐,在他手底下都死了好多奴隶了。 那恶少根本没把奴隶当人看,让他们过着连牲口都不如的生活,还给他们取了同样侮辱人的名字,叫大狗二狗,只允许他们在地上爬,他们为了活着,都默默忍了下来。 张老大仗着自己体格好,仅分到的那点吃的,还得偷偷尽量留给刚大病一场身体不好的弟弟,勉强将就着张老二没提前被折磨死,但却苦了张老大自己。 估计要不是这回老天爷眷顾,让他们在这路都能遇上丁珊珊,照这样下去,最多都用不上一个礼拜,光是吃喝跟不上,营养不良,也能把他们给饿死了。 从这段叙述中了解到的情况,基本和丁珊珊想的没有太大出入,事已至此,好在遇见了她,也算他们兄弟二人命不该绝。 “张大哥放心,你们两个的卖身契,刚才我已经从那个恶少手里要下来了,以后你们就是自由身了,他再也不能控制你们,你们也不用怕他。” “现在这种情况,镇子上肯定是不能回了,不知你和张二哥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丁珊珊说完,从手里拿出朱颜拿过来的卖身契,交给了张老大,上面写的正是当初这二人卖身给恶少的卖身凭证。 看着这两张万恶的纸张,他们兄弟二人就险些被这一纸文书给要了命去,只要有这么一张纸在,他们连逃跑都不能逃,天知道这段日子他们是怎么挨下来的。 老大眼眶通红,接过来就给撕了个粉碎,然后忽然拉着一旁的弟弟,竟扑通一声,给丁珊珊跪下了。 “弟妹,你数次的救命之恩,我们兄弟二人无以为报,这次又要回了我们的卖身契,救我们于水火之中,真让我们兄弟,不知该如何感激才好。” “弟妹要是不嫌弃,以后咱们兄弟二人愿意给弟妹一家为奴为仆,以报答弟妹,啊,不是,是夫人数次的救命之恩。” 第270章 最好的出路,一起上路 这一跪,张老大是心甘情愿的,连长老二也没有任何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丁珊珊出手相救,他们兄弟二人必死无疑,这样的大恩大德,让他们怎么回报都不为过。 这是丁珊珊根本没想到的,更没想张老大竟然忽然给她跪下了,她就是赶上了才救的人,也不是为了这个,赶紧过来亲自把二人扶了起来。 “张大哥,张二哥,你们这是干什么,赶紧起来,有什么话我们好好说,我救了你们,从来没想让你们报答什么的,你们不必行这么大的礼。” 知道丁珊珊是什么样的人,张老大也没有推辞,死跪在地上不起来,那就是不识抬举了,就势拉着自己的弟弟,从地上起来,坐回原处,但心意却不会改变。 “弟妹,你的一份好心我当然知道,也许对你来说,救了我们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我们兄弟来说,却是救命的大恩。” “现在国家动乱,处处民不聊生,随处都有和我们一样,活不下去的,被当作奴隶人,不说我们兄弟是真心想尽心尽力,报答弟妹的救命之恩。” “只要弟妹不嫌弃我们粗手笨脚,以后跟着弟妹和博文老弟生活,即便为奴为仆,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好的出路。” “不然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我们也许就不会再有这么好的运气,能遇见弟妹相救,那就真的要万劫不复,死于非命了。” 张老大说的都是实在话,也是心里话,丁珊珊能救他们一次,这是他们运气好,命不该绝。 但若是以后分开各自讨生活,他们就不一定再有这么好的运气了,除非以后一直和丁珊珊他们生活在一起,那他们的生活处境,也有了保障。 虽说以前他还当过李博文的老板,大家论交情,平等相处,多数是他接济就和着李博文,但现在的情况,和之前早已不能同日而语。 不说别的,光看丁珊珊现在出门的这排场,手底下的人前呼后拥,个个都是练家子,一脸不是好相与的样子。 但对丁珊珊态度却完全恭敬,要说提前没点暗中的底子,这些都是忽然冒出来的,他是说什么都不信的。 至于人家一家为什么有这样的本事,还选择如此低调的生活,甚至李博文连躲都没躲,还去前线当了兵,那是人家的事,就不是他所能窥探的了。 现在丁珊珊愿意看在从前和他,多少有那么点交情的份上,出手帮他好几次,且每次都是救命之恩,他已经铭感五内,这些事儿他心里都拎得清。 只希望丁珊珊愿意收留他们兄弟,那他们兄弟以后的生活基本就有保障了,也不会再处于随时可能没命的危险之中,今天他就是求,也要把这件事求下来。 张老二是张老大的亲弟弟,也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他倒是没和丁珊珊接触过,但从张老大的口中,偶尔也能了解到丁珊珊和李博文两口子都为人仗义的事。 他现在家破人亡,几经周折,生死之间都经历过了,心态也早已发生了变化,尝到了生活中的苦难和残酷,他现在不求其他,只想和哥哥安稳的活下去。 现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能跟了丁珊珊这么个有“能力”的好主子,且丁珊珊还愿意念及从前和张老大的交情,那他们兄弟以后就安全了,至少不会再有沦为奴隶的危险。 也跟着开口道,“夫人,大哥说的也是我心中所想的,如果夫人能收下我们,那我们兄弟俩以后的日子就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夫人就是救了我们兄弟的命,夫人放心,我们兄弟二人什么活都能干,以后绝对会对夫人忠心耿耿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也是事实,更别说张老大和他们以前交情实属不错,她也不能见死不救,再硬把他们给赶走,救人救到底,赶路上多带两个人也没啥大不了的。 “张大哥和张二哥这么说真的客气了,既然如此,你们也没有别的去处,那以后就跟着我一起赶路,到边关去找博文,别说什么奴仆不奴仆的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听丁珊珊愿意吐口,兄弟俩顿时都目露喜色,这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阵儿,正巧门口有人敲门,正是守在马车外赶路的朱雀护法朱颜。 “禀告小姐,前方有一处镇子,大约半刻钟就能赶到,我们是否要停下来休息一下?” 朱颜一向心思细致,知道张家兄弟和丁珊珊以前是旧相识,而且关系不错,救了他们以后,这兄弟二人弄得委实有点惨。 在马车上也不方便给他们洗澡清理,现在赶到镇上,丁珊珊应该会想停下来为他们收拾一下,所以特地过来禀告。 他这一做法,正合丁珊珊心意,“行,既然遇到有镇子的地方,就找家好点的客栈停下来休息,张大哥和张二哥也需要好好打理一下,你看着安排就行。” 外面传来朱颜恭敬的回答,“是,小姐,属下知道了。” 见张老大和张老二虽对她的身份忽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有些疑惑,但却聪明的什么都没有问,一直低眉顺眼的。 丁珊珊对他们淡淡一笑,“张大哥有所不知,这些人是我娘家那边派给我保护我们这一路安全的,也是咱们自己人,有什么事你找我也可以,跟他们说也可以的,不必客气。” 张老大连连点头,答应下来,现在丁珊珊能对他这样以礼相待,他都已经很知足了,别的事儿连多打听一嘴都没有,张老二更是如此。 虽然他们早就知道,李氏和丁有才早就都死了,现在只有一个丁来娣和丁珊珊生活在一起,除此之外,丁珊珊的娘家已经没有活人了,也不知道所谓的娘家指的又是哪里。 见他们这样,不多嘴多舌的更省心,丁珊珊便也没有再和他们说什么,马车又赶了一段路,终于来到前面的镇子上,朱颜早已吩咐人打点好一切。 第271章 真正上战场,蓟州城安家 虽是打尖儿,但也特地订了两间房,让小二给准备了一应用度,让张老大和张老二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又给准备了衣服什么的。 吃了顿饱饭,又好好洗了澡,洗掉一身污垢,兄弟二人这才重新有了人的模样,之前那弄的,当真比乞丐还惨,心中更加感激丁珊珊。 男女授受不亲,之前是情急之下,丁珊珊就让他们坐上了自己的马车,但之后还要赶一段日子的路,张老大和张老二兄弟,当然不方便再和丁珊珊一家人乘坐一辆马车。 张老大很有自知之明,虽说丁珊珊不把他们兄弟二人当奴仆,也算以礼相待,但他们也不能太不知深浅。 不等丁珊珊开口,便主动提出要和弟弟跟着主家的马车徒步便可以了,好多富贵人家出门带着下人奴仆,也是这样子的。 丁珊珊在心里真心没把这兄弟二人当成奴仆,虽也不至于奉为上宾多恭敬着,也就当个一般朋友对待。 何况这兄弟二人身体被弄的也不算太好,这一个个骨瘦如柴的,跟着马车徒步下去也受不了,她身边带的人也都是骑马赶路。 便让手底下的人贴心的弄来了一辆青布小马车,让兄弟二人乘坐,跟在她们马车后面,对此,张家兄弟更是在心中感激丁珊珊对他们的善待。 接下来的行程,便没遇到其他意外,只是有件让丁珊珊担忧的事情,还是提早发生了。 那就是李博文他们这些本来作为后援部队的人,竟然在他们这些家眷还没赶到之前,就忽然被调到前线上战场去了。 得到朱颜他们带回来这个消息时,丁珊珊难以抑制的心里咯噔了一声,自家男人的确功夫很高,一般很少有人能伤得到他。 但战场上刀剑无眼也是真,危险系数实在太高,让她真的很难保持完全不担心,只能在心里祈祷着,希望李博文能平安,不要发生什么危险。 能把后援部队都弄到前线打仗,想也知道,肯定是前方战况吃紧了,他们虽有自己的情报来源,知道丁珊珊担心自己夫君的安危,手底下的人每天都时刻关注着战场上的情况。 但毕竟只能打听,不是身处军营内部,得到的消息还是有限的,让丁珊珊更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前线去,时刻守在自家男人身边,与他相互保护,共同并肩作战。 在丁珊珊心焦万分担忧祈祷的同时,另一边,等待了许久的李博文,也终于有了上战场,表现自己的机会。 随着两国间的冲突愈演愈烈,数次交锋之下,大战各有输赢,战事可以说展开的如火如荼,暂时还看不出胜负,倒也没像丁珊珊考虑的那样,战事如何吃紧。 让他们这群操练了许久的后援部队上战场,只是觉得训练的差不多了,想磨练一下,以免真道用人之际,个个都还没上过战场,这个理由虽说有点牵强,但也的确是事实。 所以,最开始上战场之时,李博文他们这些人,只属于跟随将领的步兵,说白了就是上阵第一线的炮灰,用的是优胜劣汰法。 有本事的就能活下来,运气好的立下战功还能加官进爵,没本事的,那就人命如草芥了,战场上就是这么残酷。 但李博文本身就不是一个没本事的,可以说有勇有谋,这种情况下,他所占的当然就是前者,也是冲锋陷阵最猛的,都是拿命在拼。 即便第一次上战场,其实眼见战争的惨烈,李博文也临危不惧,不止自武艺超群,也颇有其父当年之风。 上战场之后,大大小小几场战役下来,竟然屡立战功,随之而来的,官位也一路攀升,竟然成了千夫长,这晋升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 连将军都亲口称赞过,李博文的勇猛,以后肯定是块将军的材料。 与李博文在战场上也一起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温玉净,也仅落后李博文晋升的速度一筹,被封为了百夫长,两人的关系,还是如之前那样很是不错。 蓟州边城对外严防死守,但对城内这边赶来的百姓,倒也没太过约束,即便如此,这里战火连天,他们住在这里,万一城破,第一个受波及的就是城中百姓。 为了小命,百姓们也不得不逃离,往更安全的地方转移,像丁珊珊他们这样举家在这种时候,还能往蓟州城里进的,也属实不多。 看眼下的情况,这场仗短时间内是不会完结的,那他们就不能离开,退一步讲,就算有一天城破了,她也能保一家人安全无忧,都要守在这里和李博文共同进退。 所以,一家进城后,丁珊珊没有大张旗鼓的去朱雀分舵坐下,而是让朱颜他们去买下一间院子,作为以后一段日子居住的地方,也不拘住在哪,现在家里人多,院子地方够大够宽敞就好。 这种事情交给朱颜去办,那绝对是托付对人了,朱颜领命出去没多久,就亲力亲为的把这件事办妥了,而且还购置了一间特别大的宅子,还没花多少钱。 以蓟州城现在的情况,但凡有点能耐,腿不瘸眼不瞎,身体健全的,能跑的都跑了一大半儿了,除了能带走一些金银细软什么的,房子都是拿不走的。 如此一来,空下来的房子没人管的多了,要不是他们多少对住处有点要求,差一点的朱颜又看不上,觉得委屈了他们教主,根本都不用花钱,就能找到一处住的地方。 简单打扫了下卫生,搬进新家,安顿好家里的一切,丁珊珊便让朱颜和王猛去忙他们自己的,不要耽误他们的事,她这边就不用管了。 但这兵荒马乱的,啥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朱颜和王猛怎么能放心,让丁珊珊一个人带着这一家老弱妇孺,守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他们自己有事情脱不开身,却坚持把自己各自四个得力手下,全都留了下来,归丁珊珊调遣,也算是留下几个护卫,保护这一家人的。 第272章 终于得见,我好想你 二人盛情难却,说的倒也是实情,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要指望着她一个人,也不敢保证能时刻和家里人不分开,把一家子保护的那么好。 丁珊珊考虑了一下,就没推辞,用生不如用熟,赶路这段日子下来,这几个属下跟她也算熟悉了,就把这八个好手留了下来,当做看家护院之用。 至于家丁仆从啥的,无论她有没有想把张家兄弟二人当成奴仆的意思,这兄弟二人现在,属实也已经是她的随从了。 院里院外,家丁和仆从该干的活,都跟着干,反正跟家里人也没啥分别了,一家人就这么在一起过着呢。 朱颜手底下的势力在蓟州城这里是有据点的,回到朱雀分舵以后,还特别贴心的派了两个丫鬟过来伺候丁珊珊一家。 这是丁珊珊提前都不知道的,朱颜也没和她打过招呼,不然也可能也想到了,丁珊珊一定会拒绝。 人都送来了,也是朱颜的一份心意,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细心的朱颜呀知道丁珊珊性格还算随和,不会随意迁怒于人,所以才敢这么做的。 现在他们身边的确需要多几个人照顾,她一个人照顾不过来,朱颜也算贴心了,丁珊珊没说什么,还让人带话回去谢谢朱颜的贴心。 这两个丫鬟是两个年岁不大的姑娘,都20来岁的样子,一个叫红儿,一个叫碧儿,而且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丫鬟。 个个身上带着些内力运转的痕迹,一看就都是练家子,且功夫还不错,这样有他们保护,以后万一她有不在的时候,家里人的安全,也能多一重保障。 进城安顿好后的第一时间,丁珊珊立刻就焦急地打听着李博文现在的情况,而且双管齐下,那边让下属打听,这边连自己的信鸟都发出去了。 家里这几只信鸟,李博文都是认识的,信鸟也知道李博文是第二个主人,只要李博文能收到信,就会给她回信,那他们夫妻就能约个地方见面,也不耽误李博文在军中的事。 丁珊珊放信鸟的时候,刚好李博文那天没有上战场,不是因为他特地没去,而是因为那天没打仗。 收到信鸟的时候,他心中无疑是非常激动的,以为是家里给他捎了信过来,转眼间,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月没收到家里的信了,说他不着急惦念都是假的。 可这次收到的信,却让李博文都有些不可置信了,他没办法想象,让他一直日思夜想的妻子和家人,竟然和他正同处在蓟州城之内,居然离得这么近。 而且珊珊让他收到信件以后,他们夫妻约个地方见面,其他事情信中并没说的太仔细,也没说一家人是因为什么到蓟州城来的,就说一言难尽,等见面再说。 李博文知道自家媳妇本事大,倒也不担心家里的人安全,更丝毫不怀疑这信中有假,因为这信鸟除了自家媳妇儿,没有人能使唤得动。 当时就动了心思,悄悄给丁珊珊写了封回信,选了一处离军营城郊不远处的安静树林,作为见面地点,然后见四下无人,便把信鸟发出去了。 两人同在蓟州城,李博文与大军一同驻守在城郊军营之处,以备随时警惕外敌来犯,丁珊珊一家人身处的却是城中,还算暂时安全的范围,但毕竟距离不远。 信鸟一来一回,都用不上一天的时间,所以当天晚上收到信件的丁珊珊,就安顿好家里,一个人换上夜行衣,悄悄前出城中,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来见自家男人了。 在军中,军纪森严,从军之人没有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是不可以私自回家,或者是从军营中跑出去的,不然一旦被人发现,就会按逃兵处罚。 但如果是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知道军士家里住在城中,有事情的话,是可以回去的,每个月还有一两天假期,可以回家探亲,也挺人性化的,但也仅限于小队长以上的军士才有,最低级的步兵是没有假期的。 现在这种情况,虽然李博文是能有假的,但夫妻二人急着见面,当然等不及军中上级批准,所以这次见面只能偷偷摸摸了,还要小心些,别被人发现了,不然会为李博文惹来麻烦。 约么到了夜半三更之时,等丁珊珊怀着万分激动小心,准点赶到的时候,却发现自家男人比自己来的还早呢,看着前方立着的那么高大身影,一动不动的等在那里,看样子等的时间就不短了。 即便黑灯瞎火,夫妻二人都不是平时的装扮,全都一身夜行衣,蒙着脸,从身形上丁珊珊都能一眼看出,这正是许久未见的自家男人,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顿时飞扑了过去,“博文!” 听到自家媳妇儿的声音,李博文蓦然转身,迎接的就是一抹娇小柔软的身形,以最快的速度,扑进了自己怀中。 娇软的人儿身上,带着那股分别了许久,让他日夜都无比想念的熟悉的香气,让他闻到就会觉得安心,一把将人稳稳接在怀里,不看脸都能确认这是自家媳妇儿。 这一瞬间,心里有着万种激动,萦绕在心间,此时无声胜有声,夫妻俩分别了这么久,他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妻子,此刻,心中似有有千言万语,想对珊珊倾诉表达,最终只化作一句,“珊珊,我好想你!” 丁珊珊激动的不行,两只胳膊紧紧抱着李博文的腰,好一段日子不见,抱着自家男人,虽然感觉他身板更结实了,但也有点瘦了。 一定是这段日子冲锋陷阵,又吃不好睡不好的,丁珊珊很是心疼,但好歹全胳膊全腿的,也没受什么伤,这她基本就能放心了。 两夫妻就这么静静的抱着彼此,抱得很紧,再也不想分开的那种,无声的表达着对彼此的思念之情。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丁珊珊才缓了缓情绪,放开李博文,一把拉下自己脸上的面巾,看向自家男人的面容,刚才光顾抱着彼此了,脸都没看到呢。 第273章 李博文升官,巧遇还是巧合 看着已经拿下面巾,露出一张刚毅英俊面容的自家男人,终于还是没忍住,激动的眼眶微红,落下了泪水。 开口就是哽咽,“博文,我好想你,好想好想,知道你被调到前线打仗,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的安危,好在看到你好手好脚,什么事都没有,我才能放心。” 李博文抬起手,一点抚摸描绘着自家媳妇的面容轮廓,那娇软的脸蛋,俊俏的小模样,目光中溢满深情和缱绻,还有着浓浓的思念,帮她轻轻拭去腮边想念的泪水。 “珊珊不要担心,我答应过你,不会让自己受伤的,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什么事都没有,而且我现在已经升了官职。” “虽然官位不高,但也是千夫长了,以后我会更努力的,离我们成功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你们在家里生活的不好吗?还是出了什么变故,怎么会都跑到边关来了?” 此刻,李博文已经把心爱的媳妇儿抱在怀里,找了一块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让丁珊珊坐在他的腿上,两人抱在一起,一时一刻都不舍得分开。 提起这件事,丁珊珊便把自从李博文走了以后,家里先闹灾荒,后闹瘟疫镇子上都快没活人了,又在半路救下了张老大兄弟俩,等一系列事情,都大致对自家男人说了一遍。 得知他不过离家几个月时间,其中就发生了这么多曲折,李博文不禁心中一阵后怕,他走的时候就想过也许会闹饥荒,但也没想到,家里竟然会又爆发瘟疫,死了这么多人。 好在珊珊不是平常人,不然这一走,也许他们这一家人都没有机会再见了,更是紧紧把媳妇儿抱在自己怀里,满是愧疚自责。 “珊珊,当时没有我在家,你一个人撑着家里的一切,还要保护照顾几个弟妹的安全,一定很无助,是我没保护好你,还让你千里迢迢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找我。” “要不是你本事超群,只这一路上所经历的危险,也足够让你们不能安全到达蓟州城,别说路上还救了张大哥他们,还好你和家人没事,不然我都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自他们认识以来,李博文从来都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也是顶梁柱一样的存在,这是连丁珊珊都难得见到李博文有如此脆弱担心的一面,是真的担忧她和家里人的安危。 丁珊珊赶忙安慰着他,“你快不要想那么多了,这不是没发生什么事吗,再说,要不是你媳妇我有点本事,当初你也不会决定来参军的。” “天灾人祸是谁都控制不了的,这不能怪到你身上,没发生的事就不要去想他了,一路上有朱颜和王猛他们在,什么事都也有人打点好,我们一家人也没吃什么苦。” “好在我们现在见到了,知道你是安全的,什么事都没有,我这颗心也放下了,既然现在你在军中发展不错,你就安心留在军营里,家里什么都不用担心。” “朱颜和白猛派了几个好手给我,家里还有张大哥和张二哥照应着,朱颜又给我送来了两个丫鬟,玄天圣教手底下的人都是练家子,她们身手也不错。” “只要不出太大危险的情况下,暂时保护一家人的安全,还是绰绰有余的,生活上有什么活都能干,我的生活还比以前轻松了不少呢,不用再多操劳。” “现在家里有他们照应着,我偷偷出来见你,都方便不少,不用怎么太担心家里人的安全了,以后咱们家离的军营距离就近了。” “有时间你就去军中报备一下,等战事是不那么吃紧,你还能经常回家看看呢。” “至于镇子那里,遭了瘟疫,死的死,逃的逃,我走的时候镇子都快封了,现在时间又过去了这么久,估计已经不剩什么活人了。” “反正也不是我们真正的家,以后就不要回去了,无论走到哪,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的,哪里都是家,都一样生活。” 李博文将丁珊珊揽在怀里,温柔的吻落在她的脸颊上,“这些道理我都明白,我知道你是不愿我惦记担心,你说的没错,镇子那里就不要再回去了。” “我相信你有能力安排好家里,有你在,我放心,我只是心疼你跟着我受苦了,但珊珊你放心,我向你保证,我不会让自己有危险,让你放放心不下。” “也一定会尽快在军中崭露头角,步步高升,早日完成我的责任,这件事完了以后,我们就找一处自己喜欢的地方,好好陪你度过一生,我们再也不分开。” 现在总算亲眼见到了自家男人好手好脚的,丁珊珊这颗心总算放了下来,依偎在李博文的胸膛中,享受着分别以后,难得重聚的这片刻温馨宁静。 “博文,我相信你,我们以后一定会好的。” 两夫妻久别重逢,有太多的话想对对方说,恨不得再也不分开,就这么相守在一起,在这片幽静无人的小树林中,二人相互拥抱着相聚,久久不愿分开。 直到时间真的不早了,再不回去怕就要被人发现了,李博文才恋恋不舍的和丁珊珊告别,两人定好随时信鸟联系。 难得激动之余,丁珊珊还没忘了自己男人瘦了的事,硬是又给李博文好好改善了下伙食,让他吃了一顿顺口的。 还又拿出不少来之前就准备好的必需品,也都拿出来塞给李博文,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亲眼看着媳妇儿装扮好,依依不舍的和他亲了又亲,抱了又抱,率先离开,李博文心里的暖意,久久曾散去,过了一会才悄悄回了自己的营帐。 只是回去的时候,在营帐门口儿,却凑巧撞到了一个人,李博文立刻心中一紧,这么晚的时间,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很小心了,会是谁在这儿呢? 但定睛一看,却见这人竟然是有些睡眼惺忪的温玉净,一手还扣在腰间的腰带上,看着竟是出来解手回来,刚提上裤子的样子。 第274章 防人之心不可无 发现在这里撞到他,还有些意外的样子,随问道,“博文大哥,怎么是你?这大晚的,你不睡觉去哪儿了?你也是出来解手的吗?” 李博文和温玉净从相识至今,就和格外有缘一样,这次从后援部队调到前线作战,所住的营帐,也是紧挨着的,一左一右,因为离得近,接触的自然就多。 但这可是他的营帐门口,李博文心里就有些警惕,他太知道自己身份的严重性了,对任何人都不敢抱以大意,更不敢轻信旁人。 即便在战场上的危机时刻,温玉净还曾对他舍身相救过,都不能打消他对别人的防范之心,但总归有了这层关系,对他比对别人,还是要亲近一些的。 “温兄弟,这是我的营帐门口,你解完手不回自己住处,怎么跑到我的营帐来了?” 温玉净闻言,这才恍然大悟的发现,自己走错了营帐,立刻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哎哟,你看我这糊涂的,一觉都睡懵了。” “出去解决完竟然走错门了,还好跟你撞上了,要不我就直接进去了,不好意思大哥,那我先回去休息了,一会儿天都要亮了,你也早点睡。” 看温玉净说完,揉着眼睛,一副睡意还未完全消退的样子,转身回了自己的营帐,李博文目光微闪了下,总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希望这一切都是巧合。 虽然自接触以来,这个温玉净的出现,处处都显得再平常不过,并没有什么值得跟可疑的地方,而且脾气爽朗,为人仗义,跟他关系还不错。 但他就是有种直觉,觉得这个年轻俊俏的小伙子不一般,身上不时透露出一些让人无法窥探的神秘感,害人之心他倒没有,但防人之心,是万万不可无的。 看了一会儿,确定那边没有任何动静,李博文转身回了自己的营帐,今天在媳妇那带回来的东西,还得悄悄放好,不能被人发现了。 不然定会引起有些人的怀疑,那就不好了,好在他现在升了官,千夫长的权力可以统领千人部队,官职已经不低了,是拥有一个单独营帐居住的,这种事也能方便不少。 只是在他进去以后,并没有发现,另一处营帐到暗处,有一双带有疑惑的眼睛一直注视着他的身影,以及,这人身上穿的军服之内,也是一身夜行衣的装扮。 再说丁珊珊这边,成功出城夜探了军营外围,还和自家男人见上了面,卿卿我我好一会,暂时解了相思之苦。 确定李博文安全无虞,在军中一切顺利,还立了军功,心里别提多开心了,回到家里第二天,就把这件事儿告诉给了李博武,李博宏,还有曦儿几个人。 丁珊珊出城去见李博文的事,家里的几口人都知道,就等着她带消息回来呢,得知这个消息,没有不打心眼里往外高兴的,恨不得一下子就能见到李博文本人才好。 连曦儿都开心的不行,别的事情她都不注重,也想不了那么多,主要知道姐夫是安全的,她就心满意足了,昨天晚上,这事惦记的她一晚上都没睡好觉呢。 一家人许久未见,曦儿都如此记挂着姐夫的安危,别说李博武和李博宏都是李博文的亲弟弟,更是格外惦记自己的大哥。 但他们兄弟二人不会功夫,丁珊珊带着他们出去有些困难,再说他们好几个人全都出城,目标又太大,所以暂时就她一个人去和李博文见的面。 反正现在已经确定下来了,人是安全的,只等李博文回去上报军中,得到上级将军的批准,就能光明正大的回家来探亲了,到那时再见也不迟。 但一家人现在也是在蓟州城安上了家,男人不在家,日子还是要过的,而且比起从前在镇里,只是简单的一家人,现在过得也算是大户人家的日子了。 家丁,护院,护卫丫鬟都不缺了,看着是挺不错的,但这种安排有利也有弊,别的不说,光说从平台里拿出来的东西,不能光明正大的用,也够麻烦的。 对此丁珊珊也没辙,就算这些人都是她的下属兼朋友什么的,不怎么算外人,但这种事情是他们一家人最大的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总归还是避讳这点好。 无奈之下,只能她和李博武两个驾着马车出门,以到街上采买家用的名义,把从家里收到平台里的东西都拿出来,装满一马车,然后在外边兜一圈再转回来,就说这些都是从外边买的。 家里人以她为尊,她说什么是什么,当然没有意见,就是东西有点多,马车空间有限,出去折腾了好几趟,才算都拿出来,能麻烦点。 现在的蓟州城,因为边关频繁开战的原因,虽然州城不小,也算地大物博,但这么些年折腾下来,能立住脚的人都不多,想富裕的起来都难。 百姓的生活属实极为萧条,要不是国家对此有明确的限民令条例,除了必要时,边关不能出现空城,怕现在这蓟州城里都没人了,都得跑别处去。 现在又开始了战争,生活更加受影响,连街上摆摊的摊贩都寥寥无几,至于在家里的吃喝穿用,几口人早都用惯了平台出品的东西。 除了这一路上赶路,孩子大人受了点委屈外,现在已经在这安家了,丁珊珊也不愿家里人再委屈着啥也不敢吃用。 就想了个办法,每天让李博武赶着马车出去一趟,打着采买一家人吃用的名义转一圈,到时候再用障眼法,把平台里存储的东西拿出来。 她有时间的时候,就她和李博武一块做饭,顺道还能教教李博武,李博宏和曦儿还能帮着点忙,万一她没时间,李博武现在做饭练得也炉火纯青。 小伙子也挺有天赋的,教什么会什么,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似的,小哥几个自己在家也能做饭,她不在家也啥也不耽误。 至于朱颜和白猛他们留下的八个下属和红儿碧儿两个丫鬟,以及暂时算是家丁和朋友身份的张老大和张老二这些人,他们吃用的东西,则是外面买来的普通食材,与他们吃的是不一样的。 第275章 购置砖窑,学文习武 这倒不是她存心想苛待这些人,现在这世道,兵荒马乱的,人命如草芥,能吃饱穿暖,过上正常的生活,就非常不错了,她对这些人也并无偏颇。 平台出品的东西,无论方方面面,和外面普通的食材都不一样,本来就是一家人的专属,也是为了不想引起人的怀疑才这么做的,不然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了。 这边兵荒马乱,偶尔炮火连天,甚至有时都能听到城外厮杀的声音,城中的百姓无不生活的战战兢兢。 现在丁珊珊只想保一家平安,能和自家男人离得近点就知足了,什么做生意挣钱的打算都没有了。 她现在手里又不缺钱,金币也够用,家吃家用什么的,完全不用担心,她现在只盼着这场战事能早点结束,那一家人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了。 而且闲暇的时候,丁珊珊还特地出去转了一圈,果然有发现,在蓟州城这里,被她找到了好几个砖窑,最重要的是,里面竟有大批的红砖存在。 有两个砖窑,带死不拉活的,还是有人在经营着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老板没有离开,现在基本人逃难的居多,人去楼空的空房子都不知道有多少处,哪还有人买砖盖房子。 甚至还有两个砖窑,许是因为边关动荡,生意做不下去了,直接就被废弃在了这里,砖窑的主人已经不知去向。 在这人去楼空,已经跑了大半人口的蓟州城中,实力稍差一点,不那么雄厚的人,都快活不下去了,也没人再关注这些砖如何了。 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下,这些砖自然就便宜了丁珊珊,连着出去了四五天晚上,整个蓟州城的砖窑,基本就都被她给光顾完了。 有人管着的,就给留下点钱,砖收走了,没人管着的,留下钱也没人收,直接当成白捡的收了起来,几天下来,平台里的金币收获颇丰,蹭蹭的往上涨。 丁珊珊看在眼里,乐在心里,想着现在除了天天在家吃饱不饿,等着李博文哪天能回家探亲以外,就是修炼一下武功,给一家人做点吃的喝的啥的,别的没啥事儿干。 丁珊珊就又动了点别的心思,虽然她可以不做买卖,但平台金币的来源可不能断,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比自家开一个砖窑烧砖,来的更实惠划算呢?她以前也有这打算,只是没实施罢了,现在倒是有这个方便了。 钱多了谁也不怕扎手,金币也是一样,现在世道不好,这个家也风雨飘摇,用钱的地方太多,谁知以后会不会有什么不知之需,这就叫有备无患。 所以,丁珊珊立刻就把这想法和李博武说了,李博武也非常认同自己嫂子的想法,嫂子小叔子两个一拍即合,这事没通过别人知道,是李博武亲自去办的。 去外面雇了几个老实憨厚,且又有烧砖技术的人,到官府那过了一下手续,低价购买了一处废弃无人管理的砖窑,以后,丁珊珊的金币就完全有出处了。 这也就是兵荒马乱的,他们趁这时候在这安家,就地捡了个便宜,若是平时,没有动乱的时候。 眼下这点钱,用来买房安家,低价购置砖窑,又雇人啥的,那是说什么都不够的,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场仗打的,也算小小成全了丁珊珊一把。 至于烧出来的砖,有人来买就卖点,遮遮掩目,没人来买丁珊珊就打算采取和以前同样的套路。 明着的砖窑是他们家的,暗着她还是悄悄的用不露面的手段,把这些砖”买”走,既安全又不引人注目,且凭她现在的武功,也没有人能抓得到她的踪迹。 提到武功这事,不得不提一嘴,李博武从小到大,虽然文采出众,可称作天降神童,但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 可能与天生的资质和体质有关,他的身体是无缘修炼功力的,就算丁珊珊想用丹药帮他辅助都没有效果。 不是平台丹药失效了,而是他天生应该就是没生长这股神经,后天催发也催发不出来,所以说什么事都是要看缘分的。 天意如此,人力也没办法强求,好在李博武天生喜文,也不喜好练武这一门,自己倒是看的挺开的,这丁珊珊也算不担心了。 但李博宏资质却还可以,虽及不上他大哥李博文那个武学怪才,也算很有天赋了,只要有人好好教导,不愁以后没有成就。 尤其经过这好一段时间,丁珊珊好吃好喝,精心照顾着,这孩子比以前长的快多了,个子都往高蹿了一截。 丁珊珊就动了让李博宏也跟着练武,强身健体的打算,就算以后不成为绝顶武林高手,以后孩子长大了,多拥有一份保护自己的能力总归是好的。 她的武功只适合女子修炼,当然教不了他,李博文又不在家,所以丁珊珊就把主意打在了朱颜和白猛留下来的那八个属下身上。 这八个人都是两位护法手底下的得力干将,不然也不会被留下来保护教主以及一家人的安全,对丁珊珊也是绝对忠心听话的。 既然教主有令,他们做属下的自然遵从,所以自打到蓟州城安下家以后,李博宏就开始跟着这几人练习功夫,这点他本人也是愿意的,更感激嫂子尽心为他安排一切。 即便练武功扎马步,练得再辛苦,他都从来不吭一声,默默坚持着,习武的同时,和二哥李博武一起习文的学业也没有落下,天天倒也挺辛苦忙碌的。 而且自从曦儿来到这个家里后,李博武要教授课业的,就不只是李博宏这一个弟弟了,连带曦儿这个妹妹,也一块跟着学知识,读书识字。 出生在丁家那样的家庭里,前主丁珊珊都大字不认识一个,更别说不受欢迎,险些被虐待致死的二女儿曦儿,这孩子甚至连笔墨纸砚都没见过,这肯定是不行的。 别人家的女娃识不识字,上不上学,与他们无关,但丁珊珊绝不会让曦儿长大以后,成为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那就是她这个当姐姐的过错了。 第276章 生活依旧,战火纷飞 而且小丫头聪明好学,学习的进步飞快,更珍惜这个能学习的机会,学的很认真,虽及不上李博宏,但也算进步神速了,都能自己默写下诗文了。 除此之外,见自己的三哥都跟着练武功,不知怎么也受了启发,不只要学习读书写字,还缠着丁珊珊非要学武功。 还说会武功很威风,学好了以后,她也可以像姐姐一样,谁要是欺负了她,出去想揍谁就揍谁,还可以保护家里人。 这一番话说的丁珊珊哭笑不得,可能是来到家里时间久了,孩子也被她的性格给传染了,不大一点的小女孩,都能说出揍人这番话了。 不过这也是好事,只要以后出去不吃亏就行,这也代表着,孩子的思想彻底转变过来了,不再像以前一样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凡事只会忍,这就是她最期望的了。 丁珊珊认真为孩子检查了一下,还别说,别看曦儿亲妈是李氏一个普通农妇,亲爹是丁有才那上不得台面的狗东西,基因不怎么好。 但这孩子就跟受了老天爷眷顾一样,也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只不过要是现在才开始练武,起步的时间晚了点。 但也不怕,有她这个拥有逆天平台金手指的姐姐在,几颗增加功力的丹药下去,废柴也能变天才,还对身体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孩子也就练练基本功就行了。 当然,李博武是属于特殊情况,吃下去丹药他身体也不耐受,这是没有办法的,这也是她第一个遇到,还有平台丹药扳不范的人,也算奇迹了。 但曦儿和李博宏却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尤其这小丫头也有耐力,这也和李博宏一样,练武练的再辛苦也不吭一声,才十岁的孩子,有这样的毅力也很难得了。 所以这两个孩子练了几天基本功以后,也算稳了稳下盘,丁珊珊便给他们一人吃了一颗增加功力的丹药,没敢一次给他们多吃,生怕他们受不了。 还告诉他们如何运用丹药里的功力,催发体内内力的法门,以免他们太小,没人指点会走岔了真气,但她只能指点曦儿,李博宏的内力,就需要这几位下属来指点了。 是的,对于曦儿学的功夫,丁珊珊考虑再三,还是决定传授了曦儿天罗心经,曦儿是她妹妹,现在跟她肯定是不会分开的了,更不会脱离关系,那就也是魔教中人。 若说目前为止,修炼武功最厉害的,且适合女子的,她还没见过有比天罗心经更好的,李博文也说过,天罗心经是属于上乘武学心法,威力无比。 若是以后一切真能尘埃落定,她刚好不是个愿意操心的人,也不必再做这个教主,正好就把这教主之位传给曦儿。 虽说曦儿年岁还小,有些事不怎么太懂,但这件事,事关孩子以后的一辈子,丁珊珊并没有独自做决定,也是认真和曦儿商量过的。 得到了孩子本人的认可,所以名义上,也算她收了曦儿做自己的亲传弟子,反正怎么样都好,家里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砖窑那边也张罗的如火如荼,其实也没别的,主要就是安排手底下的人四处淘土烧砖,其他烧砖的手艺,这些师傅也都是会的,不用操太多心。 因为这件事旁人是不知道的,丁珊珊也不放心让别人去做这事,只能多辛苦李博武一些,照顾着家里,又要照顾着外面。 李博武自己倒不这么觉得,现在他的身体早已经恢复健康,每天累不累点儿的也不当回事儿了,浑身都充满了干劲。 还觉得能帮得上嫂子为这个家多分担一些事情,很开心呢,时间就这么匆匆的过去了一个多月,这期间,前线的战事一直未停。 三天一小仗,五天一大仗,仗仗必见人命,偶尔能听到城外那震天的喊杀声传来,听的城中的百姓胆颤心惊,也不知这场仗要打到什么时候去,看现在的情形,谁也定不下来。 虽然自己一家人有自保的能力,但在这种不安稳的情况下,就算是蓟州城中现在也乱的很,自卖自身只求活命的,都大有人在。 丁珊珊尽量都会减少家里人不必要的外出,生怕有什么危险,实在不行,身边也必须得有人跟着保护才行。 而她和李博文之间,自此消息也一直没断过,天就能见上一回,能确认下对方彼此都是平安的也是好的。 而离营帐不远处那片小树林,也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什么地方,现在已经是他们约会的常见之处了。 每次都是约在这里见面,搞的丁珊珊都不禁常常暗自发笑,她和李博文明明就是名正言顺的两口子,这整的天天见个面儿还得像偷情似的。 因为频繁的见面,对彼此的消息知道的更加清楚,李博文现在已经把家眷赶到蓟州城的事,上报给了上级将军。 还得到了一直很看好他的将军的认可,现在暂时紧要,他暂时还离不开,但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光明正大的回家探亲了,这真是个好消息。 转眼间,丁珊珊和李博文又已经两三天没见了,最近他们两口子,最多间隔五六天就会见一面,目前倒也相安无事,没被人发现过。 这天中午无事,曦儿和李博宏正在练武功,其他家里家外的小事什么的,除了李博武外,张老大现在也是这个家不大不小的一个管家了。 带着弟弟张老二一起,尽心尽力的忙前忙后,张罗着一切,是真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了,毕竟是做过买卖的人,什么事都打理的得很妥当,基本都不怎么用她操心。 家里收拾家务带清洁卫生的活,还有两个丫鬟做足够忙的过来了,连曦儿和李博宏现在都成了少爷小姐,不用再干活,只顾好自己的学业就行了。 所以,她现在只要顾好自家这几口子,外带练功收砖,其他的还真省心了不少,所以一得空闲,丁珊珊就在家又剁起了酸菜猪肉馅儿,打算包顿包子吃。 第277章 李博文回来了,又升官了?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忙碌,砖窑那边已经能正常运转,不用李博武时时去看着了,曦儿和李博宏两个习文又学武,天天也忙得不消停,都很有长进。 俩孩子可能是体力消耗的快,现在吃饭都比以前嘴壮了不少,什么都吃,顿顿小肚吃溜鼓,所以家里的伙食,丁珊珊也是格外注重的。 他们喜欢吃什么就尽量做什么,也不嫌麻烦,闲暇时候还准备了不少美食存在平台仓库中,以备不时之需。 何况现在经常见到李博文,每次见面不给自家爷们儿好好改善,补贴一下伙食,也不是丁珊珊的性格,所以各种好吃的,更是变着花样的从手里做出来。 今天也一样,弄了好些包子,打算除了自家几口人吃一顿以外,其他都存起来,过两天再带给自家男人吃,李博文喜欢吃的就是她包的酸菜猪肉馅包子了。 正当她心里合计着,这一大锅包子刚出锅,想喊大人孩子进屋吃饭的时候,却听到张老大兴奋的声音从外屋传来,带着无法忽视的惊喜,“弟妹,你快看是谁回来了!” 自救下他们到在这安家以后,丁珊珊也一直是对张老大和张老二以礼相待,就还当朋友处,所以也没让他们改变称呼,叫夫人什么的,那她听着也别扭。 一听张老大这语气,丁珊珊心里就有谱了,这是还没等他们约下次见面的时间,他就提前回来了,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计,从厨房奔了出来。 一看可不是,正是一身军服打扮的自家男人,跟在张老大身后,从大门儿进到了院里,虽然夫妻俩才分别没几天不见,但李博文看着她的目光,也满满都是想念。 丁珊珊也是一样,眼中只看得到自家男人,这回可算是光明正大,赶大白天回来的了,她什么都没顾,直接飞扑过来,扑进李博文的怀里,将他抱了个满怀,“博文,你回来了!” 李博文抬手稳稳接住飞奔过来娇软人儿,轻抚着她乌黑的秀发,目光满是温柔,“是啊,我回来了,今天上午将军刚批的假,我赶紧就赶回来看你们了。” 好在这次回家之前,两口子数次见过,也提前都通好了气,不然都在这安家这么长时间了,李博文这还是头一趟回来,都得不认识自己的家门。 一旁的张老大见此,眼底也满是欣慰,比起和丁珊珊这个与他有过大恩的弟妹,他和李博文这些年的关系,怎么说也更为亲近一些,便没多客气,拍了拍李博文的肩膀。 “博文老弟,一别这么久,总算是见着你了,你离家这些日子,家里人都很担心你,弟妹都跟着担惊受怕完了,平安回来就好,你们两口子好好聚聚,大哥先上前院去忙活了。” 经过这段日子好吃好喝的将养着,也没受什么苦,张老大的体格算是养过来一些,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比之前那一身的肥硕的体格,还是清瘦了好多,胖的圆圆的脸型都变方了。 李博文对他一点头,“好,张大哥你先去忙,等晚上让珊珊炒几个好菜,咱们哥俩喝点儿,好好聚聚。” 现在李博文仍旧对他以兄弟相待,是张老大意料之中的,却感激在心,连连点头称是,然后去了前院,把这点儿相聚的时间,留给这许久未见的夫妻俩。 丁珊珊这段日子经常半夜出去和李博文相会,属于自家内部的事情,只有自己家里这几口人知道,别人都没告诉,所以张老大并不知道这事,还以为夫妻俩也是一直没见过呢。 但都不重要了,反正这两口子都属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手牵手进了屋,一刻也舍不得放开,丁珊珊赶紧拽着李博文,俩人直接进了厨房。 “看现在这个时间,你是不是刚得到批准就从军营赶回来了,连饭都没吃呢,正好刚出锅的热乎酸菜馅包子,还冒着热气呢。” “我知道你就爱吃这个,本来还想着多做点,下次出去见面的时候给你带过去,刚好你回来了,也不用往那边带了。” “赶紧先吃两个垫巴垫巴,一会儿弄好了菜,咱就吃饭,曦儿和博宏都在博武那屋呢,估计得到你回来的消息,很快就能过来了。” 媳妇儿的手艺,李博文自然是百吃不厌的,满眼温柔,接过包子一口咬下去,又香又软,喷香的面皮儿里,还带着丝丝甜味,正是珊珊亲手做出来的味道,“珊珊包的包子就是好吃,别人谁也做不出这个味儿来。” 丁珊珊闻言,脸上尽是灿烂的笑意,“也不全是我的功劳,这不是食材也好吗,现在博武也会包包子了,面发的也好,到时候他做出来的味儿,肯定也不比我做的差。” 李博文一向嘴壮不拘小节,淡定的两口塞下去一个包子,然后很认真的说,“那不一样,他做的是他做的,你做的是你做的,在我心里,你做的永远是最好吃的,任何人也比不上。” 他这一句话,差点把丁珊珊逗乐了,这时才发现,她刚才光顾着转李博文进来吃包子了,现在一看李博文这身军服,竟然还挺好看的,把自家男人显得越发英俊有型了。 满眼欣赏的说,“博文,之前为了方便隐秘,每次见面我们穿的都是夜行衣,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穿军服的样子呢,别说,这千夫长的军服,你穿着还真挺好看的。” 听丁珊珊这么说,竟然是误会了,李博文微微一笑,“珊珊,你误会了,这不是千夫长的军服,是统领都统的军服,之前千夫长的军服,已经退给军营了。” “啊?”一听这话,丁珊珊顿时有些惊讶,但也立刻反应过来,顿时眼睛瞪大,“博文,距离我们上次相见才过去没几天啊,你的意思是,这几天之间,你就又升官了,都成都统了?” 说话之间,李博文非常速度的两口一个,已经一连气吃掉了四五个香喷喷的大肉包子,感觉肚腹中一片温热,很舒服。 第278章 验明正身,还是受伤了 其实他本身不觉得怎么饿,只是不想辜负妻子的一份好心,便拉着丁珊珊来到一旁的凳子上坐好,顺势而然的让珊珊坐在他怀里。 “是啊,就是前两天我们刚分开以后发生的事,所以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因为我在前线作战勇猛,我带领的那队人马,成功击破了对方敌军的一处重要队形,为整场战争的胜利赢得了关键的时机。” “所以经过上级元帅和将军们同意认可,将我从千夫长升为了军营正都统,是从四品的官职。” “现在我也可以单独领兵作战了,将军拨发给我最多统领一万余人的职权,所以咱们珊珊现在已经是从四品的都统夫人了呢。” 都统夫人不都统夫人的,丁珊珊并不在意,她更在意的是李博文的安全,李博文的性子从来对她都是报喜不报忧,生怕她担心。 虽说现在也好手好脚的,但除此之外,她也不是没有前线消息的来源,前几天那场仗打的异常惨烈,她也得到了消息。 好在李博文当天晚上就给她发了飞鸟传信,表示他没有任何损伤,才让她放下心来,但现在听他这么说,总觉得事情不是这样简单。 “博文,你和我说实话,那场仗是不是特别难打,不然这才多久的时间,你的官职不会升的这么快,你真的没受到任何伤害吗?” 没想到说完这番话,得到的竟是丁珊珊这样狐疑的态度,李博文微微一停顿,立刻说道,“你这傻丫头就别想那么多了,我人都回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你还在担心什么呢。” “虽然那场仗打的是很惨烈,双方损失都很惨重,我们胜也是惨胜,但好在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关键时刻,你给我的手枪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我正是用这把枪杀掉了对方几个强有力的对手,击溃了对方的军队阵形,这才趁机带着兄弟们冲上去,一举击破了对方的防守,取得了这次胜利。” “不然按当时的情况,对方实力不弱,队形无坚不摧,想要取胜也属实很难,但这些都过去了,战场上的事瞬息万变,谁也说不好,随机应变就行,你就不要再太过担心了。” 话虽如此,但丁珊珊却敏感的感觉到,提到这件事时,李博文是有一丝不自然的,虽然只有一丝丝得停顿,也被她敏感的捕捉到了不对。 知道跟他说也说不通,他也不会配合,索性不在他怀里坐着了,赶紧起身就往下扒他身上的衣服,“既然你说没受伤,那就让我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没受伤。” 短短几天时间,虽说李博文若是受伤,近距离接触之下,凭着她灵敏的嗅觉,一定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气。 但从平台出品的那些伤药也不是摆设,可不是一般的伤药能比的,李博文若是有心想隐瞒她也不是不可能的,不亲自检查一下,她实在是不放心。 李博文没想到丁珊珊忽然扯着他,就要往下扒衣服,赶紧推拒着说,“珊珊,你不要这么紧张,我真没事,你看我这不是哪都好好的吗,现在是大白天,这里是厨房,脱衣服不好……” 这回他话还没说完呢,丁珊珊的手也没停下,那么巧的,李博武和李博宏还有曦儿几个,得知李博文竟然回来了,顿时什么事儿都放下了,乐颠颠的都冲到这屋来见大哥和姐夫了。 想着是大白天,丁珊珊之前还做饭呢,几人急着见李博文,进厨房也就没敲门,李博宏速度最快,也是冲在最前面,跟在后面的就是曦儿,然后是李博武。 几个人谁都没想到,这大白天的,大哥才刚进屋,嫂子竟然就在厨房死拽着大哥往下,额………拉扯着,把李博文身上的军服都扯得有点凌乱了,如果他们没看错的话,这是在………扒衣服? 冲在最前面的李博宏,顿时就闹了个大红脸,他已经不小了,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视,但冲都冲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人堵着,想刹车出去都刹不住。 顿时满脸通红,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他已不理解嫂子这是在干什么,但在这眼巴巴的看着,又觉得不对,见到大哥亲近的感觉,也变成了不好意思的尴尬。 竟有些磕磕巴巴的说出了这么几句话,“大哥,嫂子,我,………是我们来的不是时候,我什么都没看到,我马上就出去,马上就出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跟在身后的曦儿和李博武,已经跟了进来,看到眼前的场景也有些错愕。 曦儿没能说出什么来,但李博武却觉得,这情况应该和他们想的不一样,嫂子和大哥也不是这样的人,也没急着出去,就那么看着丁珊珊拉着李博文还在扯衣服,“大哥,嫂子,你们这是怎么了?” 就算几口人都进来了,丁珊珊都没停下手中的动作,都是自家孩子,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她又没做别的,现在没什么能比她确认李博文的安全更重要的事了。 但也不忘抽空回了他们一嘴,“你大哥可能受伤了,还死活瞒着不说,问也问不出来,我只能亲自帮他检查一下,看是伤到哪里了。” 说话间,李博文身上的上衣,也终于成功的被丁珊珊扒了下来,也不拦着了,反正拦也拦不住,任丁珊珊拉着他,前后左右的检查着。 果然,这一脱下衣服检查,就什么伤势都显原形了,只见在李博文肌理分明的古铜色坚实后背上,明晃晃地印着一道不小的伤痕,看着就是新伤。 虽然不算太严重,也包扎好了,伤口处不知撒上了什么起效的药粉,都已经结痂不流血了,但看着也很触目惊心,现在也看得出来,当时受伤的时候虽不致命,也一定没少受苦。 一看李博文竟然真的受了伤,而且还不轻,就想这么瞒着她,丁珊珊顿时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心疼的不行,也是生气李博文的隐瞒,受了伤竟然都不说。 第279章 善意的谎言,一家团聚 气的狠狠的捶了他几下,又生气又心疼,“你这个不要命的,明明就受了伤,还敢瞒着我说啥事儿没有,你看你都伤成什么样了,你胆子越来越大了,什么事都敢撒谎啊你……” 看到这道伤痕,李博武和李博宏哥俩还有曦儿都跟着变了脸色,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曦儿心疼的看着姐夫后背上那道已经不算太狰狞伤口,眼圈一红,立刻掉下了眼泪。 李博武和李博宏的表情也有些沉重,心里无不有些后怕,这道伤痕看着就不轻,大哥这是命大没事,不然,这道伤要是再严重点,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但也不能让丁珊珊这么哭下去,李博武只好上前一步,劝着丁珊珊,“嫂子,你先别哭了,战场上刀剑无眼,大哥受伤也是没办法避免的。” “好在现在人没事,也安全回来了,我们一家人又能团聚了,这是好事,嫂子要是实在不放心,就重新帮大哥包扎一下伤口,别大哥回来了,你再把自己担心坏了。” 别说李博武开了口,李博文现在一见媳妇儿哭,也被弄得慌了主意,就算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生死之间时,他都能沉着冷静应对,都没这么紧张过,但就是见不得媳妇的眼泪。 衣服都顾不上穿了,就这么光着上半身,赶紧揽着还在生他气的丁珊珊安慰,赔礼道歉,哄媳妇的话拿过来就说,一套一套的,再看不出一点嘴笨。 “珊珊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你快别哭了,我就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又没什么事儿,伤也好了,都一点不疼了,就想着别让你跟着惦记了,我保证,以后再受伤,我肯定不瞒着你了,我什么都告诉你。” 看着男人紧张到不行的样子,生怕她再生气,丁珊珊心里其实也不是有那么足的火,更知道战场上的冲锋陷阵和身先士卒,受伤是无法避免的。 这谁也无法保证,李博文也没办法,她硬这么要求就是无理取闹,李博文也是不愿她担心,这么做并没有错,她不是想耍性子,故意为难人,就是实在心疼李博文。 她不敢想象,如果这一刀再砍得深点,李博文若真的身受重伤,甚至还有没命的危险,以及………越往后她越不敢想,她怕自己会受不了而崩溃。 但现在心里的火,就是没全消下去,埋怨李博文瞒着她受伤的事,也没搭理他,见他的伤口虽然有些狰狞,但一点血都不流了,愈合状况也很好。 现在就算重新包扎,也处理不了什么,总不能把结痂的地方全都掀下去,弄的鲜血淋漓,再上一遍药,那李博文会更受罪,完全没那个必要。 只能拿过一旁的衣服,亲自帮他穿起来,语气还有些气哼哼的,“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相信了,这次没事算你命大,下次小心着点儿,再发生什么事儿,我可是不会管你的。” 丁珊珊说的虽生气的话,但手上的动作却异常轻柔,李博文更是从中听出了媳妇对自己的浓浓关心,表情柔和,“我知道了,你放心,我答应过你,尽量不会让自己受伤的。” 穿好衣服后,这事就算过去了,一家人分别这么久,千里迢迢终于在这里久别重逢,严重点也可以说成,险些生离死别过了,这种重聚,更显得难能可贵。 对自己的两个弟弟,李博文虽想念也很关心,但只几个月不见,明显看出他们就又出息了不少。 就算这么来回折腾,李博武比以前那干瘦的竹竿身材上,都长了不少肉,脸色红润,精神饱满。 李博宏的个头更是窜的飞快,越来越从半大少年往大小伙子方面发展了,曦儿也很见长,不用人说,这一切都是自己媳妇的功劳,把家里弟弟妹妹照顾的非常好。 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也从来没不放心过,哥几个都是男人,看到彼此安全,生活的还好也就没事了。 最主要的安抚的,还是曦儿这个小丫头,李博文把曦儿抱在怀里,安慰了好一阵,因为心疼他而不断掉眼泪的小姑娘一会,才算安了曦儿的心。 这一家人也总算聚全了,丁珊珊一直提着的心,也暂时放了下来,不然就算随时能知道彼此的消息,不能时时在一起,她心里也总空空的像是缺失了一角。 这次李博文回来,是军营里特批的,一口气给了他三天探亲的假期,也算是奖励他这次立下了大功劳,一举破了梁国素来有尖锐之师的军队。 不然普通的都统,即便每月有假期,也只是一天,紧赶慢赶,能回家看看就不错了,还没有一次性给过三天假的。 也就是说,这次李博文可以在家里待三天再回军营中,对全家来说,都是个值得高兴的事,能多聚一天是一天。 丁珊珊更是高兴的先是给家里孩子大人,连带她自己在内,一人垫巴几个包子,然后就开始在厨房大展拳脚起来。 手里有的,平台里搜刮来的,各种各样美食食材和美酒,只要是李博文爱吃且吃得多一点的东西,都没落下,一口气弄了十几个菜出来。 也不拘什么时间了,赶在下午,还没来到晚饭之前,丰盛的饭菜就上桌了,别人就没带,只是特地把张老大给叫了过来,跟他们一起吃的,和李博文哥俩也算好好聚聚,算给足了张老大面子。 和家里人聚在一起,李博文高兴,且作陪的张老大,也算是他的好兄弟了,没有外人,这次他是把真酒量拿出来了。 愣是一口气喝了好几斤酒,连点醉意都没有,张老大都不得不对他的酒量甘拜下风,早早被喝的迷迷糊糊,回自己房间休息去了。 临被人扶着挪出去的时候,都声称自己酒量不行,陪不了李博文了,搞的一家人都跟着开怀大笑,家里好久没有这么团圆的欢声笑语了。 一家人聚在一起,热热闹闹了一小天了,主要也是各种彼此关心,晚上休息的时候,弟妹们很有眼色的早早回了自己的房间,把单独的时间,留给好容易相聚的夫妻俩。 第280章 他是内奸,梁国小侯爷 丁珊珊和李博文本就是久别相逢,之前在外面,也只是背着人见见面说说话,怎么也不如现在守在一起来的踏实。 夫妻俩躺在炕上抱在一起,终于又拥有了彼此的归属,只有窝在自家男人怀里,丁珊珊才会觉得安心。 也一再询问了现在战场上的情况,这个是现在家里所有人都比较关注的,这是关于战事什么时候能结束,以及被李博文父母报仇的后续事情,能否顺利展开,牵扯的事情甚多,都是与这息息相关的。 这边他们夫妻久别重逢,有着说不完的贴心话,和小别胜新婚的恩爱情浓,甚至是红烛高点,一夜到天明,满室尽是暖意融融和不为外人知的旖旎风景。 与此同时,另一边的有心人也没闲着,夜半无人之时,只见趁着漆黑的夜色掩护,一抹灵活如鬼魅的黑色纤细身影,在没有任何人察觉的情况下,径直飞出了军营,向对方敌军梁国的军营方向,飞掠而去。 而且来到防守严密的梁国军营之外时,竟还有人与这黑衣人接头,一看就是彼此熟识的。 接头那人见到来人时一阵激动,竟直接将这位黑衣人,引到了梁国元帅的主营帐之中,而营帐中的人,夜半三更,都还没有休息。 进入营帐之后,引路人立时退了下去,该黑衣人抬手摘下自己的面巾,露出一张文雅俊秀的脸,只见这人不是与李博文主动套近乎关系一直不错的温玉净,却又是哪一位。 这座营帐,正是梁国主帅所居住的,现在营帐中,除了温玉净以外还有一人,正是这次带兵来与陈国作战的三军统领元帅,黄铮,黄将军。 温玉净现在虽身着一袭夜行衣,但如今褪去那一身假意伪装的朴实气质,俨然是一位气质高贵俊雅的贵公子。 只静静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不可忽视的贵气,又是被接头那人验明正脸后,直接带到主帅营帐之中的,可见身份不一般。 温玉净有礼貌的对元帅黄峥微微颌首,算是打过招呼,“见过黄元帅。” 这位黄铮黄元帅,身为一军统帅,也是梁国出了名的优秀将军,年过四十,气质沉稳内敛,颇有大将之风。 但说穿了也就是一位将军,并非皇亲国戚,是以,温玉净的这声礼貌问好,他可不敢拖大,赶紧快步走过来,拱手行礼。 “见过小侯爷,小侯爷来的正好,末将正在为今天白日之事在头疼,不知该不该传信给小侯爷共商对策呢。” 原来这温玉净竟是梁国打入陈国内部的奸细,在梁国身份还不低,还是位小侯爷,这两国之间的战争,表面看起来如火如荼,暗地里水还真不是一般的深。 即便身份贵为小侯爷,温玉净对黄铮也从不自持身份,微微抬手,示意黄铮免礼,“黄元帅多礼了,我这次过来,也正是因为这件事。” “此次事情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我根本就不知道,李博文手中有这样的武器,竟如此神奇,转瞬之间要人性命,速度快到躲闪都来不及。” “竟连毙我方三元猛将,大挫我军士气,这件事我完全不清楚,也不知这小巧精致的武器是哪来的,所以事先没有得到消息通知你,这次害军中损失惨重之事,是我之过。”+ 黄铮闻言,也面露愁容,“小侯爷为大义只身犯险,成功打入敌军内部,获取了很多敌军内部情报,已经非常不错了,有些事情人算不如天算,这种事人力无法控制,并非是小侯爷的错。” “只是现在我军阵型被打乱,连连损失将领,向来坚不可摧的主力军这次也遭受重创,这对接下来我们与陈国的对敌,是很不利的。” “虽说可以找其他将领暂时来填补空缺,但接连损失的几员猛将都是末将的得力下属,本就是军中的领军人物,对阵型和操练指挥士兵的熟练度也不同,好的将士配合默契,就是军中的灵魂。” “现在忽然损失如此惨重,军中士气也被影响了,暂时无碍,但长久下去肯定会导致我军士气低迷,我们一定要想办法扭转眼下的局势,重新激发将士们的士气。” “尤其是这个李博文,这个人是个棘手的人物,当真不可小视,小侯爷可探查出,这李博文究竟是何人,怎的会有如此能力?” “比如说他手中那种极其霸道的武器,让人前所未见,闻所未闻,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 “他日若是能为我们得到的话,何愁我大梁国不如虎添翼,届时再与陈国对敌,取胜就会轻松容易很多。” 提及此事,温玉净面色凝重,“黄元帅有所不知,自从我在陈国入军到现在,与李博文相识的日子已经不短了。” “我自认为处处做得到位,没有任何纰漏之处,也爱惜他是一位人才,想笼络他为我们所用。” “只可惜此人虽有勇有谋,颇有大将之风,可他与人相处时却极其谨慎,总是带着些许防备。” “让我数次想与他再进一步深交都做不到,基本都是无功而返,若是我把事情做得太过,就会更引起他的怀疑。” “这次在战场上的事,也是我时刻注意着他,尽量离他近一些,所以才能发觉他从手中发射出去的不是普通暗器,而是一种火力很强的武器。” “但李博文这种人太深沉,想从他身上进一步挖掘这个秘密,怕是很难,我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对策,现在我身处敌营,身边能用资源有限。” “这样,黄元帅,暂时这件事先放一放,经过了这次的惨战以后,双方怎么也得休整几日,才能重燃战火。” “李博文手上的奇怪武器虽精巧灵便,让人防不胜防,但只能起到小面积杀伤力,对付几个人还可以,并不能大面积消灭士兵,暂时不用太过担心。” “有了这次的经验,你嘱咐手底下的人尽量小心一些,最好不要跟他硬碰硬,危险就会降低很多。” 第281章 棘手人物,辅城王一家 “现在当务之急的是,你再派人好好打探一下,这李博文究竟是何身份,从这段时间我和他相处以来的种种迹象来看。” “我总觉得从他身上看到的气质,并不像一个普通出身荒野的村夫能有的,虽然他极力隐藏,但一个人从骨子里带出来的东西是藏不住的。” “仔细观察并非无迹可寻,尤其想要得到这种武器,甚至是把这个人才招拢过来,现在也许只能从他的身份上再想想办法了。” 黄元帅现在愁的就是这件事,之前被李博文那一顿神枪给扫的,自己军营这边有头有脸的将领,就灭了三个,其他武功稍差一点的也倒下了两个。 一次性损失了这么多将领,还都是死于一个人之手,这对他们梁国现在无论是士气,还是军中的实力,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今晚要不是温玉净及时赶过来,也算带来了点消息,他正愁的连觉都睡不着呢,甚至觉得这个李博文有些本事之余,也实在是可恶。 但这次开战出征前,皇帝还特地宣他入宫,嘱咐过他,此次作战,务必要和小侯爷里应外合,配合好,赢得这场战役。 他也不得不压下满腹的火气,同意下温玉净的提议,只能以后有机会再好好收拾一下这个他损失了好几员猛将的李博文。 “既然是小侯爷的意思,末将自然认可,明日就再派些打探消息的高手,好好查一查这李博文的身份,到底有何不同之处。” 在这里格外介绍一下,温玉净这位小侯爷的身份,他在梁国不只有一个尊贵的身份,和皇家人搭边。 而且本人也才貌双全,小小年纪时就有神童之称,长大后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也算深受梁国皇帝器重。 不然打入敌营卧底这种事事关重大,都得是自己人做才稳妥,也不会放心让他来做,可见对他的信任和支持。 温玉净的身份倒也不是正统出身的皇子什么的,与当今皇帝只带了点表亲,但亲戚也不算远,是从母之亲。 温玉净的母亲是梁国丞相的长女,名容冰儿,被皇帝指婚嫁给了定远候世子温从兴,也就是他的父亲为世子妃,他身上小侯爷的名号,正是继承于父亲的定远侯之名。 他外公容老丞相一共有三个女儿,长女是他母亲,二女容雪儿,也就是温玉净的二姨,正是嫁给了梁国当今皇帝,且育有四皇子和九公主两个孩子,现在正稳坐贵妃之位,深得梁帝宠爱。 最小的姨娘叫容芷儿,则是嫁给了当年与她两情相悦的辅城王世子白远,在老辅城王去世以后,白远成了辅城王,容芷儿也已是辅城王妃,可以说这一大家子都是满门的高官权贵联姻。 所以,虽说温玉静的身份不是皇子,但在梁国中,甚至与皇帝都沾亲带故的,也当得起身份尊贵这四个字,且他本身也有能力,所以一直被皇帝所看重。 话归原题,正事谈完了,也安排下去了,接下来,黄铮便主动向温玉净说起了自己这边最近的动向,相信温玉净也会想知道。 “小侯爷,离这次两国开战日子已经不短了,皇上一直在关注着前线的战情,得知这次开战并不是很顺利,皇上也很挂心。” “前日末将收到朝廷那边发来的急报,说皇上已经决定派辅城王父子带领兵马前来支援了,保守估计也有20万兵马。” “而且皇上特地下旨,让我们务必要尽快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宜早不宜迟,算算时间,相信现在辅城王和世子,已经在赶往前线来的路上了。” 辅城王白远,按辈分算是当今皇帝的表弟,表兄弟又娶了亲姐妹为妻,还是连襟关系,也是温玉净的小姨夫。 世子白晏书,是温玉净的亲表弟,只比他小一岁,也是辅城王唯一的儿子,他们关系一直都不错,温玉净之前没想到,皇帝会把这父子二人派来支援,有些意外。 他倒不是意外别的,也不是对自己的小姨夫和表弟有什么意见,只是辅府城王一家的情况,多少有那么点特殊,按理说,应该不会被派到前线来才对。 话说,自从十多年前那一场出门游历,一家人意外发生了危险,导致丢失了他那刚满月的小表妹以后,小姨容芷儿就一病不起,常年在辅城王府中养病。 甚至听说,因为思念女儿成疾,病的太久,现在本人精神状态都不是太好了,连他这个从小跟着一起在京中长大的外甥,见到自己小姨的时候都寥寥可数。 虽说外面传言说的什么样的都有,但温玉净也知道,直白点说就是他小姨因为思念女儿成疾,现在已经有些疯疯癫癫的了,整天嘴里就是叨叨着要找女儿,一阵明白一阵糊涂的。 那时候他年岁还不大,开始还和自己的母亲去看过小姨几次,那时小姨的情况就不是太好,后来他渐渐长大,忙着别的事,除了和表弟见面,就不再去了。 现在算算,连他这个当外甥的,都好些年没见过自己这位小姨了,对小姨的相貌印象都不是很深了,只恍惚间记得,他小的时候,小姨对他很温柔很喜欢他。 而辅城王白远当初和容芷儿两情相悦的事,在梁国京城上下,没有不知道的,当日他们夫妻成亲,无人不赞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是天造地深的一对,也成就了一段佳话。 辅城王也做到了当年他所承诺容芷儿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便遭遇了这种事情,妻子病成这样,疯疯癫癫的精神恍惚。 这些年来,他身边都再没有过任何一个女人出现过,贴身服侍的丫鬟都不用,一直不离不弃的守着妻子,照顾着儿子长大,还要寻找流落在外不知死活的女儿。 所以温玉净才有些奇怪,这种情况下,但凡京城里还有能派得出来的得力人手支援前线,皇帝应该也不会把这父子俩全都给派来,那家里的小姨怎么办? 第282章 小气又可爱,战火持续 看出温玉净似有疑惑,黄铮对京城的情况自然也是了解的,“小侯爷,至于为何要派辅城王父子领兵前来,皇上信上没说,但看样子也是想尽快结束这场战争,也许皇上心中是另有打算,那咱们就不得而知了。” 温玉净沉吟一下了说道,“既然是皇上的意思,肯定自有皇上的道理,我们作为臣子,奉命行事就是了,早些完结战事,也能减轻不少伤亡。” “辅城王和世子能前来相助也好,那这场仗的胜算就更大了一些,时候已经不早了,我要先走了,回去晚会被人发现的,黄元帅多保重。” 温玉净说的是事实,李博文在提防着他的同时,他也更加清楚自己身为细作的身份,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无时无刻提防着身边的人,万一被人发现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李博文武功太高,甚至超过了他,两人住的营帐又相近,若不是今天李博文家眷过来告假回家去了,不在军营里,他今天想不被发现的顺利出来,怕还要花好一番功夫呢。 话说李博文他们这边,可不知道梁国那边发生的事情,这几天的假期时间,家里家外也不用操任何心,身边还有娇妻和家人陪着,吃啥有啥,李博文过得还是很不错的,脸色都红润了不少。 而丁珊珊嘴上说着生气李博文撒谎瞒着她,又不听话,这个那个的,以后不管人家了,其实心疼李博文心疼的跟什么似的,硬是又给他拿了增加功力的丹药服用。 还有其他滋补的药,能用上的都给准备了,虽说增加内力的药,只对压根没练过内力的人,效果是最好的。 对像李博文这样本就凭着自己修炼出不少内力的人,只能起到增加功力的作用,增加的还不是很多,也就起个锦上添花的作用。 那有也比没有强,能作用是点,武功多高出一筹,安全就多一份保障,只有李博文有了足够自保的能力,在战场上才能保护好自己,不然她就真的要担心的也跟着一块到战场上去了。 知道媳妇实在担心自己,恨不能时时陪在他身边,估计把能想到能淘到的好东西,都弄出来用在他身上了,生怕他再出个一差二错。 李博文二话不说,照单全收,媳妇给拿啥就吃啥,给一颗吃一颗,给一瓶吃一瓶,连问都不带问问是啥东西的,可见对媳妇有多放心和言听计从。 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尤其是离别以后再相聚的日子,更是如此,在家住的三天时间,转眼而过,无论一家人舍不舍得,李博文也必须得回军营去了。 知道回去面临的又是上战场打仗,家里人虽万分担心,但没有一个表露在脸上的,连张老大这个朋友兼哥哥都一样,都说让李博文安心去,不用担心家里,他们都会把自己照顾好的。 只要他这个当哥哥的还在一天,就会拼尽自己的全力,帮他保护好这个家,他在这个家就在,虽说这番话不一定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张老大的这份心意,李博文绝对是相信的。 家里他的确不担心,自从娶回了珊珊这个好妻子,家里的事儿就没用他操过心,他就是舍不得媳妇,但也磨蹭了好一会,才带着丁珊珊给他准备的好些东西,回了军营。 里面除了给他单独带的东西以外,还有丁珊珊特地做的一些家常肉干,还有方便携带打打牙祭的东西,让李博文捎带去。 说他现在怎么也是都统级别的大人了,手底下肯定跟着不少关系要好的兄弟,都不是外人,他这都回家探亲见着家人了,回去了怎么也得给大家意思意思,这点丁珊珊想的的确周到。 知道李博文家眷都过来了,还有媳妇在,他有几天假期能回家,与他关系好手底下的士兵们,可是有不少打趣着,要让他回家带点好吃的回来呢。 只是李博文不愿意辛苦自家媳妇儿,媳妇做的饭菜这么好吃,在他的潜意识里,除了家里的弟弟妹妹,只有他可以吃,给别人吃那都是浪费了。 别看李博文挺大个人,在有些事上,就是这么小气,小气的让丁珊珊又高兴,又觉得他可爱极了。 既然丁珊珊都给准备了,全都是为了他着想,李博文也开心,高兴的拿上东西回军营去了,至于心里的那份不舍,为了不愿妻子难过,当然不能表现出来。 但这次李博文都受伤了,丁珊珊心里也有自己的考量,她前脚走,后脚就派人去告诉了朱颜一声,让他尽可能往军队里安插进一些自己人。 身手不能太差,好随时方便保护李博文,这件事是她单独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李博文的安全多一层保障,都没告诉李博文本人,以免他再分心。 果然,前线的战事在持续着,没过多久的时间,梁国那边就来了大批军队,声势浩荡,支持边关作战,充分向敌国陈国,展示着自己的实力,换言之就是,“来啊,打呀,老子有的人,不怕你们!”。 对方都不要脸的摆出这种姿态,来向他们叫嚣了,陈国当然也不能落后,与此同时,也从国内派来了支援的队伍,那么巧的军队人数还相当。 两国颇有杠上了的意思,“打就打,谁怕谁呀,像谁国家没人了似的,不怕死的你们就往上冲!”战火就这么一直持续着未停息,只是这样一来,却苦了城中的老百姓们,叫苦连天。 丁珊珊一家的日子,倒是没怎么受影响,在这战火纷飞,饥荒遍野的乱世中,享有难的独一份的宁静生活,关上门,自成另一方与世无争的天地。 而因为辅城王父子的到来,温玉净总觉得事情不是看到的那么简单,再次小心翼翼的避过军营中所有的耳目,只身来到梁国军营中,与自己的姨夫和表弟相会。 辅城王名为白远,人如其名,气质淡泊致远,虽已年过四十,却仍旧风采不减当年,这位王爷,那也是曾有过梁国京都第一美男子之称的美誉的,现在也是一位中年翩翩的俊美帅哥。 第283章 思女成疾,当年之事 世子白晏书是辅城王府世子,也是位俊美的公子,样貌俊雅不凡,只是比起其父当年的风姿,多少还是逊色了些的,可见白远当年的相貌,是如何出众。 因为温玉净此次来到陈国时间也不短了,一直暗中部署着些什么,为这次开战做准备,也可以说,这次陈梁两国爆发的战争,是梁国早有预谋的。 这几人之间也有段日子没见了,无论国事家事,也有许多话要说,于国事几人同殿为臣,共同效忠君主,提到家事,就不得不提起那位辅城王妃,温玉净的小姨的情况了。 见了面以后,温玉净率先说道,“姨父,虽然因为战事,此次姨夫和表弟一同来了前线,但家中小姨那里也无人照料,不知小姨她现在情况怎么样了,还好吗?” 提起自己的妻子,白远中年俊美的面上也尽是忧愁,“玉净,你有心了,你也知道,这些年你小姨情况都不怎么好,现在也是一样,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一阵明白一阵糊涂。” “有的时候连我和晏书都不认得,天天就知道念着要找萱儿,情绪也很不好,之前担心府里的下人不细致,一直都是我亲自照顾她的。” “此次如果不是皇上有旨,我也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府中,但皇命难违,只希望这次战事快些完结,不然我实在是放心不下她。” 白晏书脸色也带着担忧,“表哥,爹说的是事实,我从小到大,印象最深的就是娘经常念着妹妹,有的时候抱着一个枕头也能当成是妹妹。” “我真希望能马上找到妹妹,把她带回来,带到娘身边,也许看到女儿回来了,娘就会好起来了,只是不知妹妹现在还是否尚在人世,这么多年都没找到,真的不敢抱太大希望了。” 本来辅府城王一家子过得很不错,在梁国京都那也是一等一的权贵王侯之家,辅城王夫妇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不说有多泼天的富贵,生活也完全不用担忧。 可因为多年前这一码事闹的日子糟心极了,尤其是辅城王本人,不过是因为当年陪媳妇出去一趟游历,就导致事发突变,闺女也丢了,媳妇儿又疯了。 闺女要是一直找不回来,怕是媳妇的病也好不了,只会越来越重,一熬就是十多年过去了,他如今也不年轻了,这辈子都快过去一半了。 提起此事,没有哪个人是不摇头叹息的,不说那萱儿小郡主丢失了十多年了,当时又处于那种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是被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丫鬟抱走的。 叫个长脑袋的都明白,那孩子十有八九都不在人世了,就算万幸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孩子没死,还在人世,这么些年下来,梁国外加陈国境内,能找到地方都被找遍了。 甚至别的国家,他们都暗中派人去找过,都没找到丝毫踪迹,也足以证明,这孩子是找不回来了,这是在外人来看,觉得真的没啥必要再找了。 但人家丢失的是亲生骨肉,他小姨因为这件事现在都疯疯癫癫,就算知道找不到,在没见到确凿证据,能证明孩子已经不在了之前,也是绝不可能放弃的,估计就得找一辈子了。 温玉净也不能当这个坏人,把实话说了,如果有这个能力,他也愿意伸手帮忙,全当是为了自己的小姨了。 只好宽慰道,“姨夫,表弟,你们也不用太担心,不是一夕之功能急得来的,还要慢慢寻找,先好好照顾小姨就是,萱儿表妹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既然这些年来在梁国和陈国都没找到表妹的下落,但我们同样也没得到表妹的死讯,也恰恰可以证明,表妹还是有很大的机会是还在人世的。” “当年小姨又是在陈国出的事,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可能表妹是流落到其他的国家去也不一定。” “我来到陈国这段日子,也结交了些消息灵通的人,他们也许能帮上些忙,不知姨夫可还记得表妹丢失的时候,身上带了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吗?” “或是她身上有没有什么明显的胎记,还有其他什么的东西,如果能多些有力的线索,这样寻找起来还能容易一些,我一定会尽全力帮忙的。” 温玉净能有这份心,愿意主动帮忙,白远和白晏书父子都已经很高兴了,虽然知道说了也未必能找到,但总归多一个人找,就多一份希望。 白远立刻说道,“玉净,你真是有心了,姨夫代你小姨和我们全家谢谢你了,那个时候你太小,可能不记得了,你小姨这一生最喜欢的就是游山玩水,我们也是结识于游历之中。” “那时我们还年轻,刚生完晏书没几年,你小姨就说在府中待着太闷,要闹着出去游玩,那是梁国境内都已经转遍了,没什么新意,所以我就带她去了离梁国最近的陈国。” “这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个决定,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这一切悲剧的开始,那时我并不知道,你小姨已经怀了萱儿三个月了,她自己也没有察觉,不然我一定不会带她离开王府的。” “后来发现怀有身孕以后,月份就一点点大了,那时我们已经游玩到了陈国都城之中,离梁国已经很远了,一时半会儿赶不回去。” “若是非要急着赶回梁国,一路舟车劳顿,你小姨的身子也受不住颠簸,孩子也会受不了的。” “所以不得已之下,我们只能选择在陈国让你小姨生完孩子,养养身子再赶回去,也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发生意外。” “萱儿刚满月的时候,往回赶路的途中遭遇了山匪打劫,造成了现在的悲剧,让我们失去了萱儿,这是我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的错。” “萱儿丢的时候还太小,你小姨生完孩子以后我看过,萱儿身上都是白嫩嫩的,没有任何胎记。” “我永远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那时正是我们抱着孩子回程的路上,刚得了一个粉嫩可爱的女儿,我和你小姨都很开心。” 第284章 全部过程,信物手镯 “马车刚好路过一片树林,你小姨说口渴想吃果子,我就想去去林中为她摘回来,不曾想,只一阵功夫,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那群截道的劫匪凶悍无比,杀了我们所有的护卫和家庭仆人,因为我不在身边,没有人能保护她们母女周全。” “你小姨为了保护孩子,只能匆忙把当初我送给她的镯子摘下来,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丫鬟,让她带着孩子赶紧逃走,等我回去的时候,只来得及救下你小姨,其他人全都丧命了。” “那时你小姨受惊过度过度,又失去了女儿受了打击,已经晕了过去,自那以后回了两国,你小姨就一病不起,精神一天不如一天,直到现在都没再出过王府。” “那个丫鬟是我和你小姨在陈国游玩的时候,救下来的一个苦命人,她对我们很忠心的,更把你小姨视作她的救命恩人。” “相信只要她还活着,就会好好照顾孩子的,只是这些年一直都没有他们的消息,这就是当初我和你小姨有了萱儿,到后来生产完,以及孩子丢失的全部过程了。” “若说信物,现在也只有这个镯子算是线索了,这些年我派出来的人,也一直按照这条线索寻找,只是都没有什么进展。” 为了能多一些希望找到女儿,白远尽可能的把多年前发生过的事情,仔细讲给温玉净听,希望能多提供一些寻找的线索也好。 温玉净闻言,立刻说道,“镯子?能被姨夫送给小姨当做定情信物的手镯,想来也不是寻常一般之物,这也是一条线索。” “姨夫可能形容出来那是什么样的镯子,或者有画像就更好,我让手底下的人拿着画像去找,这样还能容易一些,找到表妹的希望也更大。” 这件事白远当然想到了,顿时一点头,这些年来,这东西都是他随时预备着的,说是做梦都想找到女儿都不为过,只可惜一直没有半丝消息。 从衣袖中拿出一张巴掌大的纸张打开,上面画的正是一只由女子佩戴样式的乌木镯子,看着颜色乌黑,加上白远精湛的画工,描绘得栩栩如生。 “就是这只镯子,这画是我亲手所绘,萱儿如果仍在人世,现在也已经十七岁了,早已不是当初婴儿时期的面貌,按照容貌是没有办法寻找的,但事物不会改变。” “所以,为了方便随时寻找萱儿,这画纸我和晏书身上都有一张,玉净,你不算外人,所以姨夫就不瞒你了,这镯子的确不是普通之物,背后还有不少牵扯在其中。” 听白远既然如此说,不过一只木头镯子,在堂堂辅城王口中,都不是普通之物,想必是这背后的牵扯不小,温玉净郑重一点头,“姨父请说,玉净自当洗耳恭听。” 白远微叹一声,看着纸张上画着的镯子说道,“这镯子看似平凡,但制作所用的材料,却是在南疆都万金难求的极品南疆沉香木,这种沉香木和普通的香木不同,极其罕见珍贵。” “又由南疆那边的高人,混合了深海血珊瑚的粉末,花费大量时间心血,用特有的方法制成的,比普通的南疆沉香木功效更为神奇,传说佩戴这镯子时间久了,还有为人香体之效,使人百毒不侵,是让人眼红的宝物。” “这镯子是我曾祖父那辈传下来的,听说是曾经的南疆王曾欠曾祖父以上的父辈一个救族大恩,拯救了整个南疆,最后落得自己身死惨烈的下场。” “当时的南疆王感念祖上高义之恩,无以为报,才用这只极品沉香木手镯作为答谢,当然,南疆王的答谢不只是一个物件能代表的,最重要的是,这镯子代表着一个承诺。” “当年的南疆王允诺,无论何时,只要南疆部落还在,即便南疆只剩下一个族人,只要我们拿这只手镯作为信物,去南疆寻求帮助,他们会无条件帮助我们的。” “这件事因为年代太久远,且是个不能公开的秘密,多年来都有辅城王府一代又一代的继承人,口口相传下来。” “也是我爹在临终之前,将这件事告知我的,还嘱咐我一定要保守好这个秘密,留着以后传给下一代的继承人。” “所以这件事整个王府中,也只有我和晏书两个人知道,连你小姨都不清楚其中的事情。” “但这镯子也算是辅城王府代代相传的宝物,能保持万年不腐,由每一代的辅城王妃佩戴,也算是只有自家人知道的身份信物。” “我与你小姨两情相悦以后,认定她是我此生的妻子,便在未成婚之前,就把这镯子送给了她,算是我二人的定情信物。” “你小姨也一直很珍视的戴在手上,从未摘下过,直到后来这只镯子和萱儿一起消失不见。” “也是因为这只镯子是由沉香木和血珊瑚制成的,也是我们夫妻的定情信物,所以我们就为萱儿取了珊珊这个乳名,也是另一种对我们之间感情的纪念。” “玉净,现在我们只有这一条线索了,你按照这些消息去找还能容易些,这镯子事关太多牵连,你不是外人,姨夫就不瞒你了,但千万不要再让别人知道了。” 为了能在有生之年找到女儿,白远是把自己所有知道的消息和事情,全都说出来了,就算不能说的都说了,可见这次是下了血本了。 比起找到女儿,他宁愿暴露这个辅城王府口口相传,不能说的秘密,看起来这是一只镯子的事儿,无关紧要。 但如果往细追究下来,其中与南疆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且南疆王许下的这个承诺不轻。 皇家最是忌惮位高权重之人,尤其是各自的势力和王侯们私下联络,过从甚密者,那牵连的事情就多了,但现在他已经顾不得了。 这些事不用明说,从小生长王候之家的温玉净心里也很清楚,是有多事关重大,当然不会出去逢人就乱说,无中生有,害了自己小姨和姨父一家,那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 第285章 牵扯甚多,好像见过 因为萱儿表妹丢失的早,那时他也才几岁大,对这件事记忆都不深刻了,只知道表妹叫白若萱,也是到现在也才知道,表妹有一个叫珊珊的乳名。 镯子和牵连南疆的事,他更是不知的,南疆是在梁国境内的一处比较偏南方的部落,占地面积不小,族民也多。 虽说也属梁国境地的国土,臣民也都是梁国人,但与梁国却一直实行着一国两制的政策。 表面是一个国家,实则各自为政,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谁也不干涉谁,与中州国土间还有一道南疆密林作为屏障,里面的人基本不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也有点难。 南疆属于后被梁国中州收复之地,族人普遍本能抗拒和梁国中州之地,彻底融为一体,如不同的民族,无法融合在一起生活一般。 中州之人也排斥南疆本土的人,为不开化的蛮夷之地,反正就是谁也看不上谁。 对这种情况下,老百姓的意愿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就像油和水混合不到一起去,连国家领导者梁国皇帝也无法扭转。 多年以来,世代即位的梁帝无不是都想了许多办法,甚至都亲自去南疆巡视过,以示亲和友好,后宫中也有南疆送过来的圣女为妃。 也一直好好对待着,也没把这事掰正过来,最后只能尽量保持着表面的和平,别再自己窝里反了都知足了。 因为南疆民风开放,族民彪悍,且部落中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擅长毒蛊之术,那是他们作为南疆人的必修课,就冲这一点,也没有多少人敢得罪南疆人,不然可能会死的很惨。 南疆沉香木的确极其难得,若是得有心人炼制好了,可作为炼制毒蛊的上佳容器之用,算是世间都罕见难得的宝物了,佩戴者更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是众所周知的事。 但因为东西太过珍贵,连梁国皇室都没有,目前还没有人见过真正的南疆极品沉香木镯子是什么样的呢。 是以,这里面牵扯的事情太多了,远远不止一个镯子那么简单,尤其镯子又是多少代以前的南疆王,赠送给辅城王府作为承诺信物的,连皇家人都不知道,这事就有点敏感了。 怕就是当时辅城王府的人立刻就把这镯子献给皇家,引起猜忌也是肯定的了,不如把这事瞒下来,如果是他也会这样选择。 难怪之前辅城王府的人把这事瞒的这么好,没有任何一个人往外透露的,这事儿的确非同小可。 温玉净接过纸张一看,上面画的就是一只乌漆抹黑的木头镯子,即便白远画技精湛,看着也就是由黑色的木头制成的,从样式上是真没看出有任何特别之处。 估计扔到大道上,都不会引起多少人注意,他身为小侯爷,从小也是见惯各种奇珍异宝的人了,要不是提前知道,这是南疆沉香木制成的镯子,都看不出一二来。 但仔细端详了一会这张图,他总觉得,看着这镯子有点眼熟,像是在哪见过一样,但让他仔细想,还有点想不起来了。 记得从前那还是他小的时候,母亲曾带他去辅城王府去看过小姨和表弟,但那次它没有见到小姨。 只在姨夫的书房中见到过一幅画,上面的女子正是戴着这只镯子的,只是那时他年岁小,只匆匆看了一眼,就急着和表弟出去玩儿了,其他的就没多注意。 但他能确定,他见过的不只是画像里的样子,他肯定真正见过这只镯子的实物。 见温玉净见了这镯子的画纸,有点困惑的样子,似乎又有点纠结的想法,白远心中一动,赶紧问道“玉净,你在想什么,难道你是见过这镯子?” 听闻此言,连白晏书都有点激动了,如果表哥刚好见过个镯子,即便不是见到妹妹本人,只要有了这镯子消息,那妹妹的下落岂不是就有眉目了? 他现在真的恨不得马上能找回妹妹,那母妃的病情就有可能好起来,不然再这样下去,母妃日夜忧心,精神不好。 父王一肩承担着王府的所有事务,还要亲自照顾母亲,这些年熬得两鬓都斑白了,他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如此这样下去这个家都要不成家了。 被白远一语惊醒沉思,温玉净的目光才从这张纸上移开,略加思索着说道,“姨夫,表弟,你们先别着急,现在我也不确定我有没有见过这只镯子。” “毕竟现在也有不少女人,随便弄些木头弄成首饰,戴在手上,也是很普遍的事情,与这镯子相似的也有很多,我就是看这镯子有点眼熟。” “但我近大半年都已经没回梁国了,如果当真见过,也可能是在陈国,等我再好好想想,有没有接触过这样的镯子,或者是戴着镯子的人。” 说到这里,温玉净不想让这父子俩担心,便又添上了一句,“姨夫,这镯子的来历事关重大,也是辅城王府的秘密,玉净知道事情的轻重,绝不会再透露给外人,为辅城王府也来麻烦的,姨夫放心。” 白远目光中含着激动,抬手搭上温玉净的肩膀,“玉净,你长大的,你从小就是在姨父和你小姨身边长大的,姨父知道你是好孩子。” “既然选择把这件事说出来,就是相信你的,更相信你是真心心疼你小姨,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只要能找回萱儿,我们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即便温玉净没敢说,现在就确定下来见过这个镯子,但哪怕只要有这个可能,父子俩都瞬间觉得,这事有希望了,天不绝人之路,老天爷可怜他们,让他们有可能得到了女儿和妹妹的消息。 最后这张画有镯子的纸,温玉净没有还给白远,而是自己留下备用了,他能确定,他绝对见过这张纸上画的镯子的,只是真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了。 但他现在不敢直接把话说死,忽然给了姨夫和表弟这么大的希望,到时候万一真是他记错了,弄得空欢喜一场,那他们会承受不住这个打击的。 他不想姨夫和表弟失望,他要自己先把这件事确定下来,甚至是找到了镯子和表妹的下落,再告诉他们,若能直接找回表妹当然就更好了。 第286章 老狐狸杨林,颇为相似 白远父子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让温玉净立刻觉得,身上的担子有些沉重,也只能尽量帮忙找了。 收好画纸,几人又聊了些军事上的事情,确定下来近一段时间的动向,做了些简单的部署,温玉净趁着夜色掩护,悄悄赶回了陈国军营。 在路上的时候,心里还在想着那镯子的事,首先这镯子是女子佩戴之物,其次他这半年来潜伏在陈国,接触女子的时间实在不多,几乎就可以说是没有,那这镯子,他会在哪里见过呢?难道会是在梦里吗? 眼前似乎总有些画面闪来闪去,却又让人捕捉不到,真是奇怪,在他心里合计着这些事情的同时,陈国这边的援军也已经及时赶到,和梁国的人马几乎是脚前脚后各自到达的。 且此次带队的也是陈国的重量级人物,正是当朝太师杨进,外加兵部左侍郎崔浩,杨太师杨林,乃是陈国的三朝元老,还曾任过帝师,在朝堂上也算门生遍布了。 兵部左侍郎崔浩,也是陈国赫赫有名的人物,颇受底下的人崇敬,这一切并非因为他出身权贵,而是因为,他是朝中难得的一位出身平民的将军。 全凭自己的能力做到今天的位置,在军中都有一定的威望和号召力,这两人一文臣之首,一成名武将一同前来,又带了多达15万的精兵支援,算是为前线的战事,好好鼓了一把士气。 当然,李博文现在的官职只是一个都统,虽晋升速度跟坐火箭似的,颇受重用,但也还未到参将,温玉净的官职现在是副都统,也居于他之下,会见太师和兵部左侍郎,都是元帅和将军们的事。 在朝廷派来援兵支援的第二天,趁着士气高涨之际,两国兵将各自重整旗鼓,又打了一场算是平局的仗,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但也没吃大亏。 当中表现出色的人里,也有李博文和温玉净两个人,太师杨林此次也是观战中的一员,更是当众对作战中有着杰出表现的二人,点名表彰赞赏,庆功宴上,还单独为二人赏赐了美酒佳肴。 只是,当二人赶过来谢恩,近距离见到李博文的时候,却让杨林眼中闪过一抹狐疑和不确定,但也只是一瞬之间,任何人都没来得及发现之前,神情就隐了下去。 主帅宋庆先是负责这次战事的总元帅,是一位年近五十的英勇之将,他非常看好李博文,趁这个机会表示,如果李博文再能拿下下一局的胜仗,便要升他为副将。 这也是他作为一军元帅,在前线之际,能给予手下最高的将领军衔了,再高一级的正将军,最低都在朝廷三品大员之列,是有能上朝面圣权利的。 必须得奏明当今皇上,由皇上下旨才能正式加封,其他人即便是一军元帅,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也是宋元帅对李博文本人的看重。 太师杨林坐在一旁,没有反驳宋元帅,面上一直淡淡的笑着,直到李博文和温玉净他们领了嘉奖,回了自己的座位,远离了这里后。 这老狐狸眼中才划过意味不明的神情,语气听不出多大起伏,“宋元帅麾下能人辈出,更有李博文和温玉净这等人才,实属难得,也是国之幸事,老夫也为宋元帅高兴。”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都把咱们这些老家伙都给比下去了,尤其是李博文,现在虽只是步军都统职位,但却颇有大将之风,在战场上大放光彩,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呢。” 这番话说的是赞赏之言,不涉及其他,宋元帅并没多想,“太师所言极是,此次应召入伍的新兵中,的确有不少可塑之才,李博文和温玉净等,更是其中之最,的确后生可畏。” 杨林又呵呵一笑,“是,不只是后生可畏,以老夫之见,宋元帅难道没看出来,这李博文身上的气质,和一个人颇为相似吗?” 听杨林意有所指,宋元帅似乎没太明白他的意思,杨林混迹官场多年,在满朝上下都是出了名的老狐狸,少有人能算计的过他,这次亲自来边关支援,也不知道心里揣着什么样的打算。 且朝堂之上,文臣与武将两派,历来面和心不和,是以和他打交道,宋元帅这一介武夫,也不得不分外小心,生怕被他抓到了什么把柄。 “这,那真是我老头子眼拙了,没往别的方面想,我也没看出李博文和谁像,难道太师是觉得,李博文和谁相似吗?” 对宋元帅的故作不知,杨林心知肚明,这老东西看着粗鲁,其实心眼多着呢,但面上仍旧不动声色,品了一口杯中佳酿,“既然宋元帅没看出来,那老夫就有话直说了。” “记得几年前,平定上一次梁国挑起的边关之乱时,也是在这蓟州城内,老夫记得宋元帅当时是任副元帅之职,正元帅正是已经被以谋反之名论处的信王爷李兆元。” “如果不是信王通敌叛国,这次的正元帅之位,怕也轮不到宋元帅来做,宋元帅曾经与信王并肩作战过,相处过好一段时间,交情也一向很好。” “又怎会看不出,这个李博文不只与前信王府携弟潜逃的世子李博文,同名同姓,身上无论是气度,还有作战之风,皆与信王颇有相似之处。” “那么巧的又投身军中,屡历战功,咱们都是吃了半辈子咸盐的人了,大风大浪经历无数,老夫相信世上不会有这样巧合的事,你说呢宋元帅?” 杨林这番话说的,已经把事情挑明了,就算李博文再怎么极力隐藏,身份完全变了,长相也没人了解,都没逃过这老狐狸的眼睛,还是把他给认出来了,至少也起了疑心,还跑到宋元帅这儿来求证来了。 论官职,杨林的太师之位,是在武将宋元帅之上的,宋元帅并不敢在明面上太过得罪,现在信王爷和王妃已身死,但身上还扣着谋反逆贼的帽子。 第287章 明争暗斗,夹枪带棒 就算他根本不相信忠肝义胆的信王爷会做出这种事,但圣旨是皇上下的,他身为臣子,也不敢公然站出来为信王爷和李博文说话,只能尽量委婉的回答这番话。 “太师言重了,世上同名同姓之人何其之多,这次是一个地方招收上来的新兵,叫同一个名字的,也达到了十几二十几人之多,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况且从李博文身上,我也并没看出与信王爷有多少相似之处,熟识的人无人不知,信王爷相貌儒雅俊秀,风度翩翩,王妃也是位端庄的夫人。” “夫妻俩都相貌出众,两位小世子也一样,这一家和李博文无论相貌气质,并无半丝相似之处,怎么可能有什么关系呢。” “若非说有哪里相似,可能也只有领兵打仗勇猛这一点了,但咱们这些上惯了战场的人都是些个大老粗,也没有出众的文采,可以动动笔墨,在朝堂上出谋划策,来报效朝廷。” “那就只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家卫国,扞卫自己的国家和臣民,报效君主了,同为皇上效力,我们用的方式却是不同的。” “太师可能没上过战场,所以不了解这里面的事,其实一旦上到战场,拼命作战的劲头都是一样的,不敢有半分松懈。” “在战场上都是拿命来拼的,又有哪个将士不勇猛呢,不然怕不是早就不能活着回来了,更遑论坐在这里高谈阔论。” “李博文能有今天的功绩,全凭他用命换来的,老夫很欣赏他的才华和能力,有勇有谋,在战场上,好的将领该当如此。” “我也相信他与信王府出逃在外的世子没有关系,依老夫看,即便有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实属是太师你想得太多了。” “至于信王爷通敌叛国一事,严格来说,皇上现下还没有完全的定论信王爷的罪名,最多就是在皇上圣旨下达判决之前,信王爷一家遭了难,遭奸人所害,被举家全灭。” “皇上都没有再追究信王爷是否真的通敌叛国一事,只派人说要找回信王府的几位世子,另行安置,圣心圣意如何,并不是我等臣子能揣测的。” “他朝有一天,若真能找回几位世子,相信皇上还是会下旨好好调查这件事的,毕竟信王爷在世时,对社稷多有功绩,与皇上也有同窗之谊。” “信王府一门更是开国功臣,对陈国的劳苦功高,不可磨灭,相信信王爷若真是冤枉的,皇上也一定会彻查当年信王爷被害的真相,还信王府一个公道和清白的。” 宋元帅平时是个大老粗,会的最多的就是领兵打仗,颇有几分看不上这些在朝堂上只会逼逼叨叨,肚子里坏心眼贼多,其实啥实事干不了的文官的。 但陈国现在越发往重文轻武的方向发展,太师杨林的身份贵重,颇得皇帝尊重,不是他一个草根出身的将军元帅可以撼动的,他并不敢,也不能明面和杨林硬着干。 但这番夹枪带棒的话,也噎得杨林顿时老脸通红,一阵青一阵白的,按老宋头这么一说,不知道的还以为,当年信王府被冤被害一事是他干的呢。 他只是把自己所看到的说出来,多少有点怀疑这老头可能包庇信王府潜逃在外的余孽,有心想提醒他几句罢了,谁知道这老家伙说话这么不客气。 两人同殿为臣多年,以前他竟从来不知道,这个一向只知道喊打喊杀的大老粗,不知从哪学来的巧言令色,巧舌如簧的,居然还知道暗中怼人了。 杨林脸色不算太好,想接话都有点不会了,只能轻咳了几声,缓解自己的尴尬,“宋元帅言重了,不说这个李博文真实身份到底为何,我们现在也无法定论。” “当时信王府事发之时,老夫得了皇上的旨意,外出幽州放粮,宋元帅也不在京中,具体的事情谁也不好说,若信王府真是冤枉的,皇上也一定会还他们清白的。” “但当初信王爷通敌叛国的事,的确是证据确凿,几位世子又潜逃在外,现在这事还真说不上是怎么回事。” “老夫知道宋元帅与信王爷关系一向交好,并不相信信王爷会做这样的事,此次老夫和崔侍郎带兵前来边关支援,也是格外得了皇上的旨意。” “皇上还特别吩咐过,让老夫代为转达,圣上对宋元帅和三军将士的关切,如此战能胜,宋元帅当居首功,到时兴许还能回京得到皇上的封赏呢。” “若是在战事结束之前,又能有意外收获,刚好找到了潜逃在外的信王府世子,将人一同带回京师,也算了去了皇上的一块心病,相信皇上一定更会龙心大悦的。” 听杨林这是话里话外,还对这件事情不死心,认定李博文一定是潜逃在外的信王府世子,肯定是要插手此事的,宋元帅的脸色淡淡,不是太好,却也没再说什么别的过分的怼人话。 只淡淡看了杨林一眼,“那就是以后的事了,咱们身为臣子,为圣上分忧,保家卫国,都是分内之事。” “能得皇上亲自关怀,微臣与三军将士得沐天恩,感激在心,定当不负皇上所望,至于其他的都不着急,还是姑且顾好眼前的事。” 被宋元帅不软不硬的顶了回去,杨林心里十分不悦,这个话题自然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必要了,但心中却对这件事留了心。 边关的战事仍旧还在继续着,暗中更是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波涛汹涌,在悄悄浮动。 比如,梁国军营那边,黄元帅在下了好一番苦工,派出去无数人手调查以后,也发现了李博文的身份似乎有许多不妥之处,便把这事告诉了温玉净。 而温玉净一面要忙着在陈国隐藏身份跟着打仗,暗中尽可能传递消息回梁国那边,这段日子以来,要不是他掌握刺探了不少军情,提前透露回去。 有李博文中文么一个棘手的人物在陈国这边,战术百出,有些他都没见过的兵法,都能运用自如,(丁珊珊给的兵书里的)怕是这场仗梁国早就输了,也不能坚持这么久。 第288章 错综复杂,赢得漂亮 让他心中更起了惜才之意,不然他们早就要对李博文下手了,暂且明面上,他还要与李博文交好,想办法套近乎,看能不能再做一下最后的努力,笼络了这个人才,效忠他们梁国。 除此之外,另一面他还要帮自己的姨夫和表哥寻找表妹,父子俩正对他翘首以盼呢,这件事也是当务之急,不能往后拖了。 因为他总觉得,找到表妹的关键似乎就离他不远,所以都是硬挤压抽出时间派人去调查的。 最近发生的事情,唯一还算比较不错的消息,就是自从辅城王父子带兵前来支援之后,辅城王和世子这两位皇亲国戚,都一一亲自上过战场,力挫敌军,代表着梁国还没有放弃这场战争。 梁国接连打了两场胜战,军中的士气总算恢复了不少,战局也被掰过来那么几分,从以前的打十仗输八场,变成了十场输五六场,总归也算有点儿长进,没一输到底。 这期间,两国兵将们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你打过来,我再打过去,也不知道这仗打的个什么劲,反正战事一直持续了几个月时间。 算算从开战到现在,都快小十个月时间了,转眼丁珊珊一家搬到蓟州城居住都大半年了,现在天气已经步入深秋,黄叶纷纷落下,早晚天凉都加秋衣了。 战事也没打出个胜负来,还在边关这座城外来回打呢,梁国那边,梁帝已经在催促他们尽快完结战事了,显然对这次开战的成果有些不满。 无论温玉净还是辅城王父子,以及黄元帅,身上的责任都不轻,甚至隐隐猜测到了几分,梁都之中怕不是有了什么变故,才让梁帝如此焦急,这都是不好说的事。 且这次两国开战,他们本已经做好了里应外合万全的准备,部署的也很全面,稳稳打胜这场仗,在陈国大捞一笔好处这事,可以说是十拿九稳。 梁帝甚至怕到时想向陈国狮子大开口,索要哪座城池的事都想好了,就等着他们旗开得胜呢,温玉净在陈国潜伏这大半年,可不是白待的。 一切本来都能顺利进行,但就因为中间杀出李博文这么一个变数,以至于攻城的难度加大了许多,还让他们折损了不少大将,导致梁军一度士气低迷。 连温玉净在心中都暗自对遇见李博文这个程咬金,恨不得将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的感觉了,因为这个家伙的出现,实在是太耽误事儿了。 害得他这么久的努力都功亏一篑了,如果此事不成,这一场仗消耗下来,所折损人力物力实在太多,还半点儿便宜没讨到。 他绝不能任由情况就这么发展下去,不然若是此次战事失败,回到梁国,他们也无法向梁帝交代,首当其冲的就是他本人,不被问罪都是好的了。 最后,温玉净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在李博文的身份上下手,至少要让他在陈国军营待不下去,最低也得让宋元帅对他失去信任。 把他赶出军营就最好了,那他们就还有机会再争取一下,不说李博文本人是个人才,他手上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要是能得到,对他们也是有大用的,实在不能让他不眼红。 如果不行,那也不能怪他要痛下杀手了,毕竟李博文这种人,不为我所用,必为我所杀,不然留他下来,终究是个祸患,只看他能不能觉悟了。 在温玉净如此盘算的时候,杨林也没闲着,在来到军营见过李博文以后,立刻暗中派人着手去调查李博文身上发生的一切事情了。 只是李博文的身世藏的比较隐秘,最近调查的人有有点多,互相干扰之下,也许是他手底下的人功夫略逊一筹,所以暂时没被他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但这老家伙就是不死心,还在让人继续追查中。 与此同时,在陈国这边终于又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李博文这位都统大人,更是在战场上作战英勇,身先士卒,还一剑挑破了对方一员白袍小将的胳膊,将人打落了马下。 虽被敌营中的人及时救了回去,但那白袍小将也受了伤,据说还是梁国那边的皇族成员呢。(差点把亲大舅子给宰了,李博文你真是啥事都敢干) 因此瞬间带动着自己这边的军士士气大振,一路追击,杀的梁军节节败退,最终是陈国以压倒的趋势,获得了这场仗的胜利,可以说这场仗赢的很漂亮。 完美赢得胜利后,宋元帅更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当众宣布晋升李博文为从三品副将,也代表着以后李博文也有进军营大帐与各位元帅将军一同议事的资格了。 他这也算破格晋升,毕竟满陈国都算在内,往上倒多少代,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出现过像李博文这样晋升速度如此之快的人了,还都是凭自己本事得来的。 因着这次晋升之喜,宋元帅又特地给了他几天假,让他回去陪陪家眷,这段日子里,宋元帅还明里暗里已经跟李博文说,让他收敛锋芒,不然怕是会为自己惹来麻烦。 话虽未明说,但李博文已经知道了,肯定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怀疑了,宋元帅这么做就是在保护他。 还有,这些次的胜仗,每次的确是他立功最多,但也察觉得出来,在战场上是有人在暗中保护着他的。 他也有几次陷入过危机,总会有人过来帮他挡上几下,刚好缓解了他的危机人就离开了,看似不经意,但每次都这样就不可能是巧合了。 若说谁能往军营里安插进来这些人,特地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那莫过于自家媳妇儿了,珊珊为他做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暖进心里,他只会更加努力保护好自己,不让珊珊再为他担惊受怕。 即便有频繁的夜间出来相会,也只能是短时间的相聚,很快又要分别,终于又能光明正大有几天假期回家,李博文满怀着开心。 第289章 提前养女儿,再见温玉净 一切心思都抛下了,一心想着尽快回家,想着见到他回去珊珊那高兴的样子,平素一张没有表情的冷脸上都带着几分喜上眉梢。 那么巧的,他刚收拾好一出门,竟然又碰上了也同样换下了一身军服,做一身普通公子打扮,也打算往城里去的温玉净。 两人住的营帐本来就是挨着的,平时门口都有巡逻的士兵守着,还算安全,出门碰上是常有的事,李博文便对温玉净一点头,“温兄弟也要出门吗?” 温玉净一张文雅清俊的脸上含着笑意,见到李博文,立刻走过来,“是啊,这不是借了你的光,这次咱们大伙打了场漂亮的胜仗,百夫长以上的将领们最长的有三天假期,最短的也有一天假期。” “在军营待了好久了,天天吃大锅饭,吃的嘴里淡淡的没有味道,就想进城去逛逛,弄点什么打牙祭的东西改善一下伙食。” “对了,上次你带回来的那些卤肉干,味道真挺不错的,还是嫂子的手艺好,看你这身打扮还拿着东西是要回家?正好咱们哥俩顺道就一块进城。” 。。。来来去去,这两句话都让他说了,博文还能说什么,大道又不是他一个人承包下来的,进城也就只有那一条路,两人也就只能一起走了。 以前李博文都没觉得,温玉净这人还有话痨的毛病,一路上嘚嘚嘚的说个不停,听得他脑袋嗡嗡直响,恨不得一巴掌扇过去,让他赶紧把嘴闭上。 过了好半晌,两个男人腿脚快,都已经进城了,温玉净似乎才后知后觉的发觉自己话有点多了,李博文基本都没怎么开口。 不好意思的一笑,“抱歉李大哥,兄弟我这人就是话多,遇到对心思的人就说起来没完,没发现都进城了,是不是快到你家了?” 李博文看了他一眼,可不是快到他们家了,温玉净再不闭嘴,他都要开口赶人了,要不这家伙他都能跟到他们家去了。 刚巧这次军营休假,李博文用信鸟通知了丁珊珊他今天会回来,所以没等进家门,约么时间差不多,丁珊珊就带着曦儿从家门迎了出来,正站在大门口,看着这边的方向呢。 曦儿看到姐夫回来了,开心不已,忽然从门口跑了过来,“姐夫,你回来了,曦儿好想你,昨天听姐姐说,姐夫今天会回来,我惦记了一天呢。” “今天姐夫果然回来了,曦儿最近写字很有进步,姐姐和二哥三哥都夸我有进步呢,一会儿回家我就把把那篇默写下来的诗文拿给姐夫看!” 曦儿小丫头早就完全把李博文这个姐夫当成自己的爹了,对李博文的惦念,不比这个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少。 孩子的这份纯真孺慕之情,李博文向来照单全收,同样回馈给曦儿浓浓的兄长关心,甚至是父亲般的关爱,就当他和珊珊提前养的女儿了,曦儿还乖巧又贴心,多好。 摸了摸小丫头的头,“好,姐夫都听你姐姐说了,咱们曦儿最近很有长进呢,一个月不见就又长高了,一会回去姐夫就去看你写的字有多好。” 丁珊珊也走了过来,面带笑容,看着几天前还见过的自家男人,刚要开口说什么,眼神余光却扫到一旁站着的温玉净,目光顿时一怔,怎么会是他? 对方显然也已经看清了她的容貌,但眼中却划过一些,让她都费解不明的神色,似惊讶,疑惑,不可置信,震惊,等等无法让人诠释出来的情绪蕴含在其中。 对这个人,之前那件事过去以后,丁珊珊基本都要忘这件事的存在了,可现在再当看到这张脸,之前没往心里去的那些画面,立刻就被想了起来。 老房子收菜,受伤中毒的黑衣人,讹了一块玉佩,升级平台仓库………一下就知道这人是何许人也了,没想到他却是和李博文在一起的,顿时心中升腾起浓浓的防备之色。 既然都见到了,李博文就对丁珊珊介绍道,“珊珊,这位公子是我在军营中的同僚,姓温名玉净,这次我休假回家,他也刚好要进城,所以就顺路一起了。” 此刻,那一刹那间所有的波动闪过,温玉净早已收敛好自己的情绪,与平常一样,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很有礼貌的向丁珊珊打招呼,“李大哥,这就是嫂子了,玉净这厢有礼了。” 他能云淡风轻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但在丁珊珊心里,这人的身份可有些不简单,本能对这人充满了浓浓的防备。 之前这个人身受重伤,又中了剧毒,碰巧出现在他们家老房子,告诉给她的也不是真名,当时她也没在意那些,想着银货两讫,以后也不会再有见面之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但想不到,他没死离开后,这才多久时间,又成了自家男人的同僚了,看样子和李博文关系还不错,随时都在一起,这种危险的人物,不得不防。 丁珊珊脸色带着几分冷意,目光不善的看着他,“无论你是什么人,想做些什么事,又因何三番五次的出现在我们家人身边,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打我们家人的主意。” “你若是不做什么危害我们的事情,我就不会把你怎么样,但你潜伏在我男人身边,要敢做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事,我保证你的下场也不会好,我绝不会放过你!” 见丁珊珊见到温玉净竟然瞬间变脸,如此说话,李博文心中顿时咯噔一声,“珊珊,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之前认识吗?” 丁珊珊本也没想瞒着他,一点头,“还记得之前回去我拿给你看的那块玉佩吗?那就是他给我的,博文,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得知如此,李博文立刻想起了之前,丁珊珊带了那玉佩回来跟他说的那码事,也觉得温玉净这人身上太过神秘,不得不防。 不等李博文开口,温玉净仔细看了丁珊珊一会,不着痕迹的收回目光,心中已经确定下来什么了,更不想丁珊珊对他有所误会。 第290章 是表兄妹,威胁防备 : 赶紧上前一步解释,“珊珊,你们误会了,当初我和珊珊的相遇只是巧合,刚巧我受伤中毒路过,被珊珊所救,绝没有什么蓄意的阴谋。” “那时我和李大哥也并不相识,是因为后来一块从军才结识的,这两件事本就没有什么关联。” “这段日子我和李大哥在军中相互扶持,多少次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有过命的交情,我又怎么会做伤害他的事呢,李大哥也会相信我的。” 听他竟然开口就唤自己的名字,丁珊珊立刻脸色变的更冷,“还请这位公子慎言,我们和你不熟,小女子的名字只有我相公可以叫,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称呼的。” “你对我们没有歹意就最好,不然相信你也没那个本事,能把我们怎么样,最后也只落得个自食其果的下场。” 这时,李博文忽然开口道,“温兄弟,内人所说的也是我心中的想法,但我们夫妻并不是对温兄弟有什么意见。” “我们关系要好,这是事实,温兄弟有自己的生活,我也一样,如珊珊所说,无论温兄弟想做什么都是你自己的事,只要我们不互相干涉就好。” “我们夫妻也不会有主动伤人之心,珊珊也不会乱伤无辜,这点温兄弟放心,我许久未归家,要回去陪他们,家中简陋,就不请温兄弟进去坐了,温兄弟请自便,我们先回去了。” 李博文说完牵起丁珊珊的手,另一手领着曦儿,转身往自家门口方向走去,丁珊珊最后看了温玉净一眼,其中带着满满的威胁和冷意,才跟着李博文一同离开。 在他们身后,是静静注视着他们离开背影的温玉净,他毫不在意丁珊珊对他是的种种防备和威胁,尤其是,目光一直落在李博文与丁珊珊交握的双手处。 还有那只戴在丁珊珊手腕上的镯子,乌漆抹黑的材质,看起来毫不起眼,抬手从自己衣袖中拿出一张纸打开,正是白远给他的那张。 上面画的镯子,与丁珊珊手腕上的那只,几乎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而且丁珊珊的容貌长相,虽与他的母亲并不完全相似,忽然一看,并不会联想到二人之间有什么联系。 但得知了这一关系后,再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丁珊珊娇美的样貌和娇小的身段,和他的母亲以及那位在宫里做着贵妃的二姨,多少都有几分的相似,姨娘和外甥女相似也很正常,不是吗? 至于小姨容芷儿现在样貌如何,因为多年未见他已经记不太清楚了,现在想来,小姨应该与表妹更像才对,毕竟她们是亲母女俩。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之前无论怎么想也没想起来,这让他眼熟的镯子是在哪儿见过了,谁成想,这镯子竟然是戴在与他有一面之缘的丁珊珊手上。 那时他受伤中毒,精神恍惚,只记得珊珊给他喂药时,手上戴的可不就是这只镯子,他们表兄妹现在能在这里遇到,这也算是老天有眼,为他们安排的巧合了。 只是如何相认还要仔细斟酌,不能操之过急,如果贸然把这事说出来,以丁珊珊现在对他的态度,不但不会相信他说的话,还很有可能还会把事情弄巧成拙。 这事他还得回去和姨父表弟商量一下,相信这么快就得到了表妹的下落,知道表妹还活得好好的,姨父和表弟一定会欣喜若狂的。 何况表妹已经嫁给李博文,夫妻感情很不错,若是这次能认回表妹,表妹的身份是辅城王府的郡主,那李博文就是郡马爷,可就是一家人了。 虽然之前那场仗打的,李博文差点杀了大舅子白晏书,连前去打马救人的老丈人辅城王,都差点给砍了,但毕竟还不知道这层身份呢,也没闹出人命,最多就算个误会。 有了这层关系在,日后只要表妹愿意回去,对他们想把李博文招揽回去为梁国效力,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总之,从哪方面来讲,这对他们都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温玉净也没有心思在城里再怎么仔细逛了,粗粗走了几圈,买了点东西遮人眼目,就回了军营。 刚好李博文又休假不在,他一晚都不想等了,今天就想办法到梁国军营去,告诉姨夫和表弟这个好消息。 这边,丁珊珊并不知道她自己真正的身份已经被人知道了,更不知道自己不但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甚至连陈国人都不是,而是梁国那边的郡主。 亲生父兄就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还和她的相公现在是敌对关系,还差点死于李博文之手,这个她处处防备的温玉净,都是她的亲姨表兄。 和李博文一块回了家,一家人吃完饭,都有眼色的各忙各的去了,只剩他们夫妻二人,丁珊珊仔细的和李博文打听了,自从认识了温玉净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不然实在不放心。 她也不知怎么搞的,照实说,温玉净只是巧合之下被她救过一次,要不是人家贡献出来的那块玉佩里的某种神秘能量,她的平台现在也不可能升级成能装活物活人。 在某些方面来说,还是人家成全了他,也没得罪过她,但她就是对这个人本能的下意识防备。 得知此事,李博文对这件事也很上心,便把认识温玉净以后从头到尾的事情,都细细向媳妇说了一遍,无一丝遗漏。 但研究了半天,最终的结果还是,当初丁珊珊救了温玉净是个巧合,后来温玉净投身军中,对李博文也没起到过任何伤害,更多的还是互相帮助。 二人互相扶持走到今天,今天丁珊珊该威胁的也威胁了,不说人家在战场上,对他们家李博文还有半条救命之恩,本身有什么事都没做。 他们夫妻俩也不能因为看人家不顺眼,觉得有人家有可能不是什么好人,就把人家给灭了,那就有点太不讲理了,跟滥杀无辜也没什么区别。 第291章 想不想我,大男人撒娇 所以丁珊珊沉思了一会,的确没动杀人的念头,只能多嘱咐一下自家男人,“博文,按眼下这些情况来说,这温玉净的确没为我们造成什么伤害和影响。” “在某些方面还成全了我的平台,战场上也帮助过你,无论他怀揣着什么心思,只要我们以后和他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就行,反正各过各的日子,其他的都与我们无关。” “但他这种人,我总觉得很不简单,在军营的时候再与他有接触,你尽量自己小心些就是了,毕竟军营也不是我们家开的,咱们没有权利把人家给赶走,管好自己就行了。” 李博文将丁珊珊揽进自己怀中,“你放心,这些事情我明白,从投身军中到现在,我知道自己为什么从军,一直谨慎警惕着,不会给别人有可乘之机的。” 说到这里,李博文脸上划过一抹淡淡的笑容,话锋一转,“再说珊珊你这么关心我,都特地安排手底下的人到战场上保护我的安全,我又怎么能辜负你的一片苦心呢,对不对?” 听李博文这都把话说明了,丁珊珊顿了一下,也没不承认,“我的确是担心你的安全,才让朱颜派几个人进军营里,随时在你身边保护,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在战场上又发生危险了?” 见丁珊珊又有些紧张起来,李博文赶紧说,“看你想到哪去了,我这不是什么事没有吗?你要是再不相信,不行我再把衣服脱了让你检查都行。” “在战场上想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必须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作战的时候冲锋陷阵,身旁不时有人在为我挡掉一些敌军的攻击。” “而且保护我的人身手都不低,不可能是普通士兵出身,身上都有江湖人的功夫的痕迹,虽然他们尽量做的不明显,但我却知道这不是巧合,是有人刻意为之,除了你谁还会特地派人过来保护我呢。” 李博文眼中含着浓浓的情意,温柔的吻落在了她的脸上,“珊珊,谢谢你,谢谢你这么挂念着我,为我做了你能做的一切,你男人也没有辜负你的期望,我现在已经被元帅提拔为副将了。” “是从三品的官职,到时进京面圣时,将一切过程军功禀明后,皇上认同就会正式加封,就算现在结束战事,我也有资格正大光明的入京授封。” “虽然这个官位不高,但我此次参军的目的就达到了,咱们珊珊现在也算是副将军夫人了,等到了京城,借由现在的身份,我行事会方便许多。” “我们就按以前商量好的,不愁找不到蛛丝马迹,只要能查到爹被冤枉的证据,还二老一个清白,我们也不用再顶着通缉犯的身份了。” 丁珊珊与立博文十指相握,“你想怎么做我都支持你,以后别说傻话,我们是夫妻,什么谢不谢的,你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是情况实在不允许,我都想亲自和你一同到战场上杀敌了,别的事我都不在意,我只希望你能平安。” “无论你有再高的官职,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是个杀猪的,在我眼里,你还是那个你,只是我的相公,这就够了。” “公公婆婆身上的冤屈一定会洗清,到时不止有你的身份方便,我手底下的人,查探消息的本事也是一流的,也能帮上不少忙,只要这件事有迹可循,我们就能顺藤摸瓜,找到真相。” “其实刚来到这的时候,我就已经吩咐手底下的人去查这件事了,玄天圣教在京城也有些势力,是青苍掌管的,现在我们经常都有联络,让他们暗中行事也方便。” 夫妻俩心意相通,有些事不用过多的言语,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丁珊珊说的正是现在的情况,默默为他做了许多,李博文心中涌起浓浓的感动,只能更加倍的把妻子放进心里。 转眼间,李博文都一个多月没回家了,既然正事都说完了,怀里抱着娇娇软软的媳妇,珊珊身上的阵阵说不出来的幽香,正在缓缓融入他的鼻尖。 让李博文顿时心里就涌动起了别的想法,恨不得与心爱的人融为一体,才能表达出自己心中深刻的爱意。 有些粗粝的大手带着些薄茧,轻抚上丁珊珊细嫩的脸颊,动作很是轻柔,如同对待易碎的珍品,鼻间呼出的气息,带着灼人的温度。 四目相对,带着浓重男性气息的唇,越贴越近,几乎要与丁珊珊的樱桃粉唇贴在一起,“珊珊,我都有一个多月没回来了,想你都快想死了,做梦都想,你想不想我啊?” 听男人说话这个调调,感觉抱着自己的身体温度正在节节往上攀升,丁珊珊心里就什么都清楚了,知道男人这又是想那口了,紧着往她身上贴,顿时小脸微红,推了他一下。 “你看你,一点正形都没有,现在才刚过下午,天都没黑呢,博武和两个孩子说不定随时都会过来,你这么大个人了,可不行没正事,有啥想法能晚上的,不差这一会儿时间。” 见丁珊珊臊的满面通红,这是不同意和他大白天的就酱酱酿酿,李博文怀里抱着媳妇儿,本来就动了心,上来那个劲就是心痒难耐,不愿意放开。 语气中带着商量和讨好,“珊珊,我都这么久没亲近你了,真的都快想死了,你难道就不想我啊,忍心让我这么难受吗?” “现在虽是下午,但知道我回来正在陪着你呢,以前都发生过几回那样的事了,那几个小崽子不会这么没有眼色,再敢跑过来打扰我们的,你就放心。” 自打俩人相识到现在,这还是头一回李博文为了这事,就是拉着她不愿意放开,男人有的时候真的跟小孩子一样,挺大个人,五大三粗的一个都能毁她俩了,为了这么点事,还学上撒娇了。 搞得丁珊珊哭笑不得,拒绝的太狠又不好,她也舍不得太不顾及自家男人的感受,可要不拒绝,这可是大白天,两口子总不能窗帘一拉,就躲在屋里这样那样? 第292章 没轻没重,勾人心动 家里又不只是住他们两口子,弟弟和妹妹们都大了,啥事都明白了,这男人才刚回来这么一会,就大白天的整这事儿,那成啥了? 但这次李博文也不知怎么了,还是真的想的不行,上来耍无赖这个劲了,就是得不到媳妇的认同不罢休,拉着丁珊珊的手摇晃着,就是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丁珊珊的最后被他磨得实在没辙,竟然拉着他两口子进了平台仓库。 要说这仓库里,自从升级能装进活物以后,用处就更大了,丁珊珊不止在里面存储了各种各样的生活物资,衣食住行,吃穿用度,做熟的饭菜,以及活的家禽一类的,反正想到想不到的东西都有了。 这里面现在就有家用一些桌椅板凳,还有一张大床,上面连被子都是现成的,她相信李博文这样自律的人,如果不是实在想亲近她,是做不出这种拉着她死皮赖脸不撒开的事的。 她的确不忍心自家男人失望,两口子上平台里,不会有任何人进来打扰的,正好适合他们现在这种情况。 平台仓库里李博文是进来过的,见媳妇竟然把他带进来了,立刻就明白了什么,开心的跟什么似的,立刻将丁珊珊将狠狠抱在怀里,猛亲了好几口。 “珊珊,你真是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心疼我,舍不得我难受,在这里保管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的,我真是想死你了!” 李博文抱着丁珊珊狼吻了好几口,然后将媳妇小心的放在了床上,一系列的动作下来一气呵成,期间愣是让丁珊珊连插句话的功夫都没有,更别说拒绝了。 只能无奈摇头笑着配合,相信弟弟妹妹要是过来,发现他们不在屋里,也能猜到他们是进平台仓库了,不会担心的。 人都说小别胜新婚,还真是,才一个多月没亲近过丁珊珊的男人,摸到了媳妇的边,那劲头就跟饿了半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在无人打扰的平台仓库之中,恩爱缠绵的甜蜜交融,足足进行到了晚饭时间,他还意犹未尽呢。 不知何时媳妇都被他累的睡过去,李博文才恍然发觉,他竟没收住自己,把珊珊累着了,赶紧也不惦记着继续了。 检查了一下,确定丁珊珊真的只是因为太累才睡过去了,没有哪里不妥,才放下心,一再责怪自己,怎么一时犯糊涂,这么没轻没重。 要不是珊珊这两年下来养的也算身强体健,又功力高强,这娇弱的小身子被他这么折腾,早就撑不住了,下次可说什么不能这样了。 赶紧下了床,小心拿干净的毛巾,为熟睡的媳妇擦了擦脸,又帮她穿好两件贴身的衣物,最后盖好被子,让她好好休息。 期间被人这么摆弄,又擦脸又穿衣服的,丁珊珊愣是都没醒,除了本身下意识对身边最亲近的人放心之外,也的确是被累坏了。 李博文自己找了吃东西吃完,然后上床又继续陪丁媳妇一起躺,看着媳妇恬静的睡颜,脸上带着淡淡的红润,尽显娇俏美丽,还带着点点小女人家的妩媚,让他怎么看都觉得心动。 不是情欲上的激动,而是心中那份美好的悸动,这样美好的姑娘,是他的妻子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任何人也比不上他。 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不知不觉,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在这场运动中也同样消耗了不少体力的李博文,搂着媳妇也跟着一起睡了过去。 也不知这两口子是真太累了,还是心大,这一觉竟睡到了第二天早上,等丁珊珊醒过来时,发现李博文正躺在她身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都没发现她醒过来了。 想起之前两人之间那番狂热亲密的交融,从圆房有亲密接触到现在,李博文还是第一次这么疯,恨不得永远不想放开她,现在想来都脸红心跳的,让她有点不敢面对。 感觉怀里的小身子动了,动已经醒过来了,却没有抬眼看他,怕是还在因为昨天的事害羞呢。 收回思绪,将媳妇往自己怀里搂了搂,在她脸蛋上轻轻亲了一下,声音无比温柔,“珊珊你醒了,睡得还好吗,你都睡了很久了,我给你拿点吃的过来。” 丁珊珊抬眼对他一笑,“我睡得很好,连个梦都没做,的确觉得有点饿了,现在时间肯定过去不早了,吃完东西咱们赶紧出去,不然弟弟妹妹们都要着急了。” 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娇软美人儿,身香体软,蹭进他的怀里,软萌的声音中还带着丝丝喑哑,听的李博文顿时又觉得有些抑制不住了,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硬是强压下心头的激动,声音也带着丝丝暗哑,“你睡得香就好,你等一会,我马上去拿吃的过来给你,家里人知道我们不在肯定是进了平台,不会担心的,你就放心。” 丁珊珊还没完全清醒过来,美丽的眼睛微微眯着,看向李博文的时候,还蒙着一层水雾,看着更加勾人心动了。 除了李博文,别的人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得到丁珊珊这番风情了,搞得李博文都不敢再多看自家媳妇一眼,赶紧下地给丁珊珊拿吃的去了。 其实也就李博文自己心里是这么想的,丁珊珊才刚睡醒,之前又被自家男人喂的饱饱的,都吃撑着了,哪还有心思再勾引李博文发生点什么。 都是李博文自己的心理想法在作祟,怎么看自家媳妇怎么都觉得心动,好在他自制力极强,没想着再如何,不然丁珊珊这辈子都要消耗在这张床上了。 李博文很快取回了丰盛的饭菜,有荤有素,有鱼有肉,馒头米饭都是和刚出锅的一样,两口子吃饱了收拾好自己,才出了平台。 果然,即便他们消失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家里人也一样过着他们的生活,没受到任何影响,也没四处忙着找他们这对失踪的夫妻。 耳聪目明的夫妻俩还能听到,隔壁房间里,隐隐传来李博武教导李博宏和曦儿课业的声音传来,两人相视一笑。 第293章 军营内奸,梁国内乱 现在家里的事务,都有专人打理,也不用再像以前那么操心,李博文难得在家这几天,丁珊珊尽量都会陪着他一个人,很少理会别的事,家里人也尽量不来打扰他们。 这会儿,两夫妻坐在炕上,丁珊珊想起之前在平台仓库她刚醒过来时,李博文看似有许多心事,正在陷入沉思的事。 “博文,之前我醒过来的时候,看你好像想什么事情想的很入神,怎么了吗?可是发生什么让你觉得棘手的事了,你说出来我和你一起想办法。” 李博文一点头,“的确有件事情一直萦绕在我心间,本来我也是想和你说的,刚好现在把这件事说出来,我们一起参谋一下。” 战场上的事李博文从不瞒着媳妇,两夫妻频繁约出来见面,虽然也是彼此想念,但与这件事儿也有一定关系,媳妇在背后给他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李博文之所以能这么快履历战功,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一路升为副将,其中虽是他自己的努力,但也可以说有丁珊珊一半的功劳。 不止在身后为他出谋划策,从平台里投淘来各样的兵法典籍给他熟读,还有她自己写下来的那部什么用兵36计,让他对作战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突飞猛进,帮了他很大的忙。 还有那些精巧的暗器和兵器,一样又一样的往出拿,助他在战场上多次化险为夷,还能躲过去不引人注目,只要是平台里能淘到的,能准备的都为他准备了。 不然两国开战之间,兵力旗鼓相当,边关蓟州城的城池,经过多年风霜战火摧残,即便再如何加筑,多加兵力严守,也并非无懈可击。 这场战争开始的是梁国有意挑衅在先,让陈国有些措手不及,本就不占优势,他能立下这些功劳,更多都是出其不意间取胜的。 若是深追究起来,李博文怀疑这其中有内奸存在,提前将他们这边的情况透露给了敌军,多少次都让他有所察觉,梁国那方无论排兵布阵,还是在哪里设下埋伏,似乎好像都提前洞悉了他们这边的作战计划和战术安排。 因为这件事让他们也吃了不少暗亏,相信宋元帅也早有察觉,只是现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不能公然把这事说出来,不然只会引得军营中人心惶惶。 宋元帅可能会在暗中调查谁是内奸,李博文之前睡醒,心里一直在想着这件事,反复推敲着,谁会可能是这个内奸。 当李博文把自己心里这些想法说出来以后,丁珊珊也觉得他分析的没错,按照这种情况看,陈国这边肯定是出了内奸,不然这场仗不会打的这么费劲。 “博文,按照你说的,现在军营里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连内奸都可能有了,朝廷又派了这么一个太师和兵部左侍郎过来,原来的元帅和将军什么的,在你上头管事的就有这么些个。” “内不内奸的,他们其中有什么摩擦且不说,但你的官位升得越高就越不容易自处,你在军营中的一切动向,千万要小心,不要被人看出什么来,不然一定会有危险的。” “内奸的事,宋元帅要是不提,你也不要主动提及,若宋元帅有心想让你帮忙铲除了这个内奸,你也按照他说的做。” “早点结束战事,我们也能早点调查你父母被冤枉的真相,临时发生什么事你再随机应变,实在不行就第一时间通知我,就算敌不过,最后咱们还能全身而退呢。” 李博文一点头,“你放心,我会的,无论军营里的事情有多复杂,我都会尽量明哲保身,若万一真有一天发生危险,我也一定会先保护好自己,不会让你跟着担忧。” 丁珊珊依偎着他,“别人的事我们管不了,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你心里有数我就放心了。” “时间转眼间又一年了,菜地里白菜心都装好了,看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家里又能腌酸菜了,今年我再多腌点,给你们可劲儿吃。” 说完拿出了一卷毛毯一样的东西,“再过段日子都快入冬了,家里这边倒没什么,暖房热屋的,但你是孤身一个人在军营里,就算有单独的军帐睡凉木板床也会冷。” “这是我最近在平台里淘到的电热毯,和那种普通的插上电才能热起来的电热毯不一样,这是能充电续航款的,只要充满电,就能连续使用十几个晚上呢。” “我看价钱也不贵,刚好你能用得上,特地买了两个,你先带去用一个,等我们见面的时候,你把用完没电的给我,换充满电的拿回去继续用。” “就算这个冬天战事真的完结不了,你也不怕晚上回来挨冷受冻了,躺进温暖的被窝里,睡觉都解乏,这毯子里用的都是循环水管,铺久了也不上火。” 李博直握着丁珊珊的手,听着她嘱咐着这些“你从来都这么细心,我一个大男人,体格壮着呢,又内力深厚,怎么会怕这点冷,有了你拿的电热毯就更不用担心了,你放心。” 这边夫妻俩相处温馨,彼此关心着,另一边梁国军营那方,情况却不是太好,收到了一则差点让他们炸营的消息,而且事发还挺突然的。 话说头一天,温玉净在这边,单方面的确定了丁珊珊的身份以后,当天晚上,就连夜又去了梁国军营,满怀高兴的见辅城王父子俩去了。 只是这个好消息还没来得及说,见到的就是辅城王父子以及元帅黄峥,还有帐下所有的将军们,全都连夜在军帐内议事呢。 原来事情不出他们所料,梁国那边竟真的发生事情了,梁帝的堂弟詹王爷,平时也挺本分的,好好待在自己分封藩王之地,不知怎么,忽然毫无预兆地谋反了。 趁着两国在边界开战,大批兵马将士都被派往边关之际,现在正带着自己手底下的本部人马围困京都,都要破城而入生擒梁帝了,梁都已然岌岌可危。 第294章 隐瞒消息,一夜撤兵 外面的战事正进行的激烈,还没分出胜负呢,自己国家反倒先窝里反了,皇帝的生命都受到了威胁,好不容易才送出告急信件,向他们边关这边求援。 两国这场仗就没有必要再打下去了,梁国怎么也得先把自己国家救下来再谋其他的,得到这一加急信件以后,辅城王父子和满军将士正连夜商量这件事呢。 了解情况以后,温玉净也心下一沉,在心中犹豫再三,还是没立刻说出他已经找到萱儿郡主的下落的事。 以免辅成王父子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为了儿女情长分心,再想留在这里不走了,那就犯下了叛君之罪了,等同谋逆。 况且退一步讲,萱儿郡主现在已经成亲嫁做人妇,有了自己的家庭,日子过得还很美满,看样子李博文对她也很好,晚一段日子相认也没什么。 还是梁都这边的事比较重要,事关国家君主存亡,相信他日姨夫和表弟知道其中缘由,也不会怪他现在的隐瞒,所以,这件事就被温玉净单方面的隐瞒了下来。 因为事发紧急,几人大致商量了一下,立刻就决定连夜拔营回京,先设法平定叛军,救出被围困的梁帝,边关战事只能再做打算。 辅城王父子也没想到,温玉净能在这短短两天之间,就找到了萱儿郡主,事态紧急之下,更是连问都没问这事,直接顾着这边的谋反叛乱之事了。 但温玉净临走之前却留下了可靠的人手,暗中悄悄注意着丁珊珊一家的动向,叮嘱那人只监视他们的行踪就好,不要让他们发现了,也不用做什么实质性的举动。 他当然不会伤害自己的表妹,只是不想好容易找到的人,万一因为战事结束,李博文举家再迁走了,到时候人去楼空,等他忙完再回头重新寻找那更麻烦了。 是以,在李博文假期还没休完之前,因为梁国忽然连夜举全营兵牵走了,提前连个预兆都没有,搞的本还在研究着第二天再战的陈国这边一头雾水,还有点措手不及。 李博文现在也是身有副将之职的人了,这事当然也有他参与的一份,所以就被军营打发过来的士兵连夜叫走了。 得知这么回事,丁珊珊也有些诧异,不知道这梁国是怎么回事,有意挑起战火的是他们,说不打就不打了也是他们,这两面三刀的事干的,都让人不知说什么好了。 既然梁国把军队都撤走了,相信暂时这仗也打不起来了,就算陈国有这想法,敌人都没了,跟谁打去?她倒也没太过担心,只在家里等消息就好。 等李博文回到军营的时候,对梁国那边的动向,陈国这边也很速度的基本有眉目了,知道军队是因为什么撤走的,国都和皇帝都快不保了,也难怪他们撤离的这么快。 好歹也持续了小一年的战争,就这么虎头蛇尾的结束掉了,任谁都不得不感叹一句,不知道这一年耗费人力物力,战死沙场无数人挑起的战争是为了什么。 李博文刚借由军功晋升成副将,战争就停止了,得到这消息的时候,愣是给丁珊珊一种,打这场仗似乎就是为了成全自家男人的错觉,想想又觉得有些好笑。 只是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的是,李博文这次回到军营,连温玉净的身影都没见到,问手底下的人也纷纷说,温玉净忽然失踪了。 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连元帅都找不到他,已经判定他为逃兵了,剥夺了他身上所有的军功和官职,终身永不录用。 话虽如此,也许有些人不清楚,但有些已经对军营中产生内奸的事有所怀疑的个别几个人,心里多少就有数了。 梁国人刚全营撤走,他就也跟着一起失踪了,谁还能不明白,这个温玉净怕就是梁国那边打过来的内奸,只是没人有证据挑破这件事罢了。 陈国这里,边关安定下来后,留下一些兵力驻守城池,大军就要拔营回京了,如李博文,还有些在此次作战中表现尤为突出,有所功绩的人,也要一同跟随大军回京,该被提拔的被提拔,该受封赏的受封赏。 在李博文回军营后的第七天,就被宋元帅准许可以归家收拾行装,三日后带领家小与大军一同回京了,对一家人来说,这是个大好消息。 历经波折这么久,总算看到点进展了,只是他们在蓟州城已经安家置地快一年了,丁珊珊在暗处还经营着一处砖窑,现在烧砖烧的正红火着呢,忽然就这么说扔就扔了,那可都是金币,她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两口子好好商量了一番,最终定下来什么都不扔,大不了留一个自家人在这里照看着一切,就什么事都解决了,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还会回来呢。 蓟州城这里本来经济也还可以的,现在梁国那边内乱,已经自顾不暇,暂时应该不会再开战,原本在这里的百姓也会慢慢稳定下来,这里的经济也会有所恢复。 这里无论是砖窑还是家宅,就把张老二留下当个管家,先打理着,张老大就跟着他们一块离开,两口子商量好后,就把这事跟张家哥俩说了,看看他们是什么意见。 当然,这事全凭他们自愿,他们兄弟要是不愿意分开的话,不行这事就再研究,或者把手底下的护卫留下一个,或是让朱颜再派来一个人也行。 既然是丁珊珊和李博文的意思,都商量好了,张老二当然没有异议,立刻满口答应下来,让他们夫妻放心,他一定要把家里照顾好,等他们回来。 张老二是这么想的,人这一生在哪都是过日子,他现在也是无家无口,孤身一个人,能和大哥知道彼此都过得好就够了,兄弟俩都是成年人,不一定非要在一起生活。 丁珊珊对他们又好,从未亏待过半分,是到他们兄弟该报答人家的时候了,退一步说,比起跟着丁珊珊和李博文他们,四处颠沛流离的生活,张老二心中其实也更偏向,留在这里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第295章 深受爱戴,身份暴露 张老大和张老二对此都没意见就更好,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家里必要的物品,丁珊珊收拾了些,(不算平台里的)其余的都留在了这。 身旁的两个丫鬟红儿碧儿,还有几个下属,她本来是和朱颜王猛打过招呼,让他把人带回去的,去往京城,就还他们一家人轻装简行的就行了。 但朱颜和王猛接到消息后,却委婉的拒绝了带回这些人,表示这些人虽是归属他们管辖的,但本来就是教中的人,留在教主身边保护都是应该的。 以后这些人就专门留给丁珊珊了,他们不会再把人带走,让丁珊珊无论走到哪里,若是有什么事需要他们帮忙,就传信过来,他们一定尽全力赶过来的。 经过长时间的接触,无论是为了教务还是其他事务,丁珊珊和自己手底下的四大护法和八大使者,经常都有联络,无论于公于私,大家有求于她的事,只要是她能帮得上的,她都会尽全力帮忙。 就像前不久,还有一位使者向她求助过,也是私事,他的妻子病入膏肓,险些没命,那位使者不知从谁那里听说,她这里有救命的药。 可能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才壮着胆子不顾教规,想来向她求一颗,她二话不说就给拿了一颗,甚至还附赠了一瓶,滋补身体的丹药。 日久见人心,丁珊珊这位新晋的教主虽年岁不大,但无论才智,还是武功,甚至是仁德之心,关爱教众如家人,这种种善举,福泽了全教上下。 现在已经是当之无愧,实至名归的一教之主,深受教众们的尊重和爱戴,连底下成千上万,没见过这位教主真面目,只闻其名的教众都知道,他们迎来了一位伟大的好教主。 而丁珊珊从最开始对这种身份,还有这些魔教中人的防备和排斥,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也早已不复存在,现在都是把这些人当做家人一样。 既然是王猛和朱颜的一份好意,那她就笑纳不推辞了,以后这八个护卫和两个丫鬟,就直接归属她了。 一堆护卫丫鬟,还有自家的几口,外带编外人员张老大,算在一起总共十多个人,一家人做足了万全准备,只等军营那边的通知,一起回京城了。 可谁也不曾想,还没到三天时间,两天以后,等来的不止是军营通知一起去京城的报事官,竟还来了乌泱泱一大堆人马。 骑马步行的都是士兵,加在一起足有几百人,声势浩大的阵仗,甚至引来了有些百姓的围观,但他们并不敢近距离的围观,只远远的看着。 这一大队人马中,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此次带兵和杨太师一起前来支援前线作战的,还和李博文并肩作战过的兵部左侍郎,崔浩崔大人。 见忽然来了这么多士兵,跟来抄家似的,立刻就有守在外面的人进来通报了李博文和丁珊珊。 夫妻俩也很意外,立刻带着家眷老小出来一看,这场面和他们预想的完全不一样,的确像是来者不善的样子。 李博文上前一步,护在自己的家眷前面,向崔浩拱手一行礼,“末将见过崔大人,不知这个时候,崔大人忽然带着这么多人来到末将家中,可是有什么事吗?” 见李博文带着一家妻小出来了,崔浩直接从马上跃身而下,“李副将,不,也许是臣下该称呼您一声世子才对,此次我是奉了太师和宋元帅之命,特地过来请世子和世子妃以及家眷,一同到军营一叙。” “相信皇上若知道,臣下们在边关找到了流落在外几年未归的信王世子,且世子又为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也会心下安慰,急着见见世子和两位小少爷的。” 此番话一出,李博文向来波澜不惊脸色都微微起了变化,连丁珊珊脸色都变了,任谁也没想到,李博文的身份竟然会暴露的这么快,人都找到家门上来了。 李博文心中立刻就联想到了宋元帅曾提点过他的话,让给他小心收敛自身锋芒,可他自认已经非常小心了,行事也并没有什么纰漏的地方,身份又是如何暴露的呢? 面对此事,李博武表现的也很淡定,只开始变了下脸色,当目光对上崔浩的时候,他就明白了什么,既然人都找上门了,那连躲藏都不必了。 大哥从小不在京城,京中见过他的人几乎没有,那时博宏还小,但见过他的人却有不少,他的长相又像极了自己的爹,崔浩明显已经认出他的身份了,还当众说破,就看接下来他们想怎么样了。 曦儿还没太看明白是怎么回事,见忽然来了这么多军队围着他们,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也有些害怕,紧紧跟在自己姐姐身后。 但接触到姐姐安抚的目光,她立刻就觉得不那么害怕了,她相信姐姐和姐夫会保护好他们一家人的,她要坚强起来。 姐姐说过,她也是会功夫的人了,至少真的发生了事情,她能保护好自己,不拖累别人也是好的。 只有李博宏一个看到这种情况,还不如曦儿镇定,有些紧张,这种情绪也说不上是害怕还是什么。 恍惚间记得小时候,似乎在印象深刻,有那么一幕场景划过,让他看到这种情况,就觉得心里害怕紧张,就是放松不下来自己。 两只手的手掌心里都出满了冷汗,每当这种时候,他下意识的第一选择,都不会寻求哥哥的保护,而是转身去找嫂子。 这时忽然感觉到手心处一阵温暖,转身一看,不知何时,竟是发觉了他不对劲的嫂子,在身旁握住了他的手。 一手揽着曦儿,一手牵着他,给予着他安慰和关心,目光满是关切的看着他,“博宏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经过这两年时间,李博宏长得飞快,个头已经窜的比丁珊珊高多了,现在丁珊珊再想抬手去揉他的脑袋都有点够不着了,都得李博宏抵着点头配合着才行。 第296章 李博文掉马,患难见真心 但嫂子永远是他的嫂子,如同半个母亲,带给他的关怀,也是别人永远都无法取代的,嫂子握上他手的瞬间,让他立刻心安不少,“嫂子放心,我没事。” 这一切事情发生的,不过几息之间,除了忽然暴露了身份有些措手不及外,家里人的反应还好。 但大庭广众之下,忽然得知这一劲爆消息的第一时间,最为惊讶的却是夫妻俩手底下这些不知情的人。 玄天圣教的人一直只知道,李博文是他们教主的相公,虽然长得不怎么讨喜,就有身好功夫,深受他们教主喜爱。 手底下的人对这位主夫的定位,最多就是一个有点能耐的村夫罢了,长相还一言难尽,丑的都万里挑一。 都是上辈子外加上上辈子烧了高香,才有幸能娶得到他们教主当夫人,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也是借了他们那文武双全,又有才有貌的教主的光。 反正在他们心里,丁珊珊这样的姑娘给了李博文这个莽汉,都不止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那都是镶了金边的玉白菜,让屎壳郎拱了的落差感。 谁知道到今天才发现,别管人家李博文长相如何,是不是粗鲁莽夫,身份竟然是王府世子,那也是皇亲国戚范畴的。 前几年那场信王爷通敌叛国之事,闹的满城风雨,满陈国没有不知道的,但李博文的身份属实是王族后裔。 这马甲爆的毫无预兆,让他们怎么能不惊讶?都惊讶的有些不敢置信了。 而跟着他们一块出来的张老大,脸色也不可置信的变了几变,看着一脸淡定的李博文和李博文哥俩,还有在身后护着两个弟妹的丁珊珊,明显都是知道内情的,惊讶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实在无法相信,也有点没转过这个弯来,就眼前这个李博文,标准的一副五大三粗的莽汉,杀起猪来心狠刀快,比他还干净利落。 他们哥俩天天在一起杀猪卖肉,吃喝都在一处,处了好几年了,他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李博文头前刚初来镇子上的时候,就是个背包落散来逃荒的。 就这位,给他打了好几年的工,真正的身份竟然是高高在上的信王府的世子爷?两个弟弟都是王府的少爷?这是他打死都没想过的,他真的不敢相信。 这一翻天覆地的惊诧变化,让张老大被打击的都缓不过神来了,觉得眼前这幅画面,跟做梦似的,话本子里都不敢这么编?但还真是发生了。 顿了好一会,才用胳膊肘子拐了站在自己身旁,同样有些被惊呆了的自己弟弟一下,“老二,你赶紧掐我一把,我不是做梦的,博文老弟怎么会是信王府的世子呢?是不是有什么事搞错了?” 张老二倒是没掐他,但也小声说,“大哥你不要乱说话,这种事情是真是假,也不是咱们能够定论的,李兄弟和弟妹一家自有主张,我们等着安排就是了。” “无论李兄弟是什么身份都有恩于我们兄弟,弟妹更是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我们兄弟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事,就算他真的是通缉犯,我也会一直站在李兄弟这边的。” 提起这茬,张老大也立刻说,“那是当然,无论博文老弟是什么身份,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布衣百姓,就算他是乞丐都不重要。” “在我心里永远是我的好兄弟,就算发生了天大的事,只要他们夫妻不嫌弃,我这当哥哥的都愿意跟他一起顶着,大不了就是一条命,我也绝不会退缩半分。” 哥俩在旁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丁珊珊和李博文都身怀武功,对这番话听得清清楚楚,张老大和张老二这兄弟俩,人品的确不错。 在这种情况下,世子两个字不过是叫着好听,无论是否含冤,信王府已然落魄,李家兄弟就是通缉犯。 都揭破了李博文的身份,来大批官兵抓他们了,也许今日一过,连命都不保了,他们也愿意和他们站在一起,不怕被他们牵连,这就够了。 只是现下,已经没有人顾及其他人心里是怎么想的了,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相信崔浩也不会公然带这么多人过来抓他,既然事情都被挑破了,这件事就是不能更改的了。 李博文面色如常,对崔浩说,“崔大人言重了,信王府一案沉冤尚未得雪,我已经不是什么世子了,反正都是要回京的,那就一起去军营。” “但我们离开以后,家里不能无人照料,这些人都是不知晓我身份的,我们可以跟你一起走,至少也得有个看房子的,崔大人不会连一口人都不让我们留下?” 崔浩得了杨林和宋元帅的命令,本来也就是要把李博文和李博武,李博宏以及丁珊珊一起带到军营里去的,别的人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人,留不留下他也不在意。 无论因着曾对信王爷的几分敬重,还是对李博文也几分惺惺相惜之意,他对李博文倒也还算尊重。 “世子说笑了,无论信王府一案是否被冤,当年之事也还未明确定论,皇上至今并没有正式下旨,废除信王爷的王位,那世子就还是世子。” “相信如若信王爷真的是被冤枉的,待皇上查明真相以后,也一定会还信王府和信王爷一个清白,好好弥补信王府满门的,那到时,下臣就要改口称呼世子一声王爷了。” “但军令难为,眼下只能暂时委屈世子和世子妃,还有两位少爷了,世子想留下一个家人看管家里也无不可,但还请世子快点,下臣还要尽快带世子赶回去复命。” 崔浩说话虽用的是敬语,但言下之意就是,这一家人只能留下一个,也算给了李博文这个世子身份仅有的一点尊重,多了就算提了他也不会同意。 这期间,丁珊珊一直没开口,像一个真正的小女人一样,乖乖待在自家男人身后,一切都交由男人做决定。 第297章 护犊子心切,一起进京 实则这些事,都是提前商量好的,只是现在临时出现了点变故,爆出了李博文的身份,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不耽搁之前做下的决定。 李博文对张老二说,“既然如此,张二哥就留下来照顾家里,你放心,我们不会有事的,以后有机会还会回来,这段日子家里就由你全权照顾了。” 看眼下这情况,张老二其实心里也很担忧,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尽自己所能,点头答应下来,“李老弟放心,只要有我在一天,不会让家里少一根草木的,你尽管去忙你的事,我会永远守在这里等你们回来。” 张老大也拍拍自己弟弟的肩膀,“你自己留在这,以后要多保重,把家里照顾好了,别有啥丢了掉了的,博文老弟有本事,我们都不会有事的,过段日子咱们还能再见。” 一家人也算简单交代了几句,丁珊珊几口人先是进了房间,简单打了几个包裹,像模似样的包了点随身用的东西背在身上,装装样子,掩人耳目。 当然,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暗中肯定也嘱咐了弟妹好些话,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不要紧张害怕,什么事都不会有,只要她和李博文在,就会保护他们无恙的。 然后一家人便出了家门,和这些人一起去往了军营,好在崔浩对他们还算礼遇,知道李博文家里有妻子女眷,不方便徒步,提前给准备了一辆马车,让一家人上了马车赶路。 一行人中,以丁珊珊和李博文为首,带着李博武,李博宏,还有曦儿,身后还跟着红儿碧儿两个丫鬟,一个暂时充当管家名分的张老大,以及8个护卫这些人,其余什么都没有带走。 军营大帐就设在城外,没多久时间就赶到了,倒也没人难为他们,暂时给一家人安排了一个营帐,但李博文和两个弟弟却要立刻被带走,这让丁珊珊怎么能放心。 立刻护在李博宏和李博武身前,“不行,你们要盘问什么,就把我们夫妻带走,我和博文一起去,当年事发的时候两个弟弟还小,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你带走他们也没用的。” 丁珊珊话说的很硬气,但场面却有点滑稽,别说李博武已经成年了,就连李博宏现在都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了,她这么个身量纤纤的小姑娘,拦在前面也挡不住这二人。 见她一个村妇,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不老实在这待着,老爷们的事也要跟着掺和,还要跟着去,崔浩微皱了下眉,她当军营大帐是菜市场呢,谁想去都能去吗? 但他一个大男人不好跟个女人一般计较,也没说过分的,“世子妃稍安勿躁,太师和元帅只是想和世子和两位少爷了解一些事情,世子他们不会有什么事的,你们其他人先等在这里。” 李博文握了下丁珊珊的手,“珊珊你不要担心,崔大人说的是事实,现在情况没弄清楚之前,不会有事的,你就先和大家留在这里,我忙完就会回来的。” 李博武也举步上前,“嫂子放心,我们不会有事的,就算要怎么样也是回京城见了皇上以后,相信太师和元帅只是想向我们了解一些情况。” 即便如此,回头看了一眼李博宏立刻有些发白的脸,丁珊珊也坚持把李博宏护在身后,“既然是这样,那我不去了,就让博武跟你们一起去,但博宏必须要跟我留下来。” “当年他还那么小,能知道什么,要不就大家一起去,我是无所谓的。” 见丁珊珊这一副耍赖的样子,跟市井泼妇似得,怎么说也说不通,崔浩都不耐烦了,再想开口说什么,却中间被李博文截了下来,“崔大人,内人说的是实情,当年三弟还小,他的确什么都不知道,就让他留下。” 看了眼李博文,崔浩到嘴边的话憋了回去,微一点头,算是认可了,只要李博文和李博武跟他走就行,他也算能交差了,不差李博宏一个小孩子。 丁珊珊深深看了李博文一会,从自家男人的目光中,确定暂时的确不会有什么事,“你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实在不行我们另想办法。” 相信李博文会明白她的意思,就算那些人真要对李博文和李博武不利,凭他们一家的本事,也能自保,大不了就杀出去,实在不行还有平台呢,还到不了束手就毙的地步。 李博文答应着,“别担心,我会的。”说完便带着弟弟同崔浩离开了。 来到了军中大帐中,见到了早就等在这里的太师杨林和宋元帅,盘问也好,审问也好,身份暴露是肯定的了,李博文神态自若,李博武也是一样临危不惧。 撇去李博武的容貌长得很像信王爷,但李博文却不像,杨林越看他越觉得,虽然长得不像,但这份气度像极了他爹信王爷,他和信王爷倒没有什么私仇,但李博文的身份属实属于朝廷钦犯级别的。 “李世子,你身份隐藏的很好啊,潜逃在外多年竟还能投身入军中,做到了副将的位置,真是后生可畏,老夫也不得不佩服,李家虎父无犬子。” 李博文还是淡淡的样子,“太师过奖了,家父家母惨遭贼人陷害,蒙冤至今也未能得雪,都是为人子无能,我只能先好好保护弟弟,无谓潜不潜逃,不知太师打算如何处置我们呢?” 一旁的宋元帅接过话来说道,“李博文,你不要误会,本帅和太师并无此意,皇上并未正式下旨废除信王爷的王位,你的身份还是世子,除了皇上没有人有权利处置你。” “今日让崔浩把你举家接过来,也是不想你继续流落在外,你如果真觉得父母有冤屈要申,不如趁此机会我们一同上京,直面禀告皇上,相信皇上自有圣裁,不会让你们一家无故受冤。” 即便这次李博文身份暴露了,但他在军中也立下大功,为陈国作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回京以后,再有他们这些老臣跟着求情,并非一点机会没有,相信皇上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第298章 唯一的选择,高贵囚犯 李博文看向宋元帅,目光中含着一丝感激,“多谢宋元帅,博文明白。” 这段日子以来,宋元帅可能已经猜到了他的身份,所以才会对他格外照顾,连现在都是偏帮着他说话的,提点他早日找到证据,也好洗脱身上的罪名。 倒是杨林多看了宋元帅一眼,但老宋头这么说也没错,李博文现在的世子身份未废,他们这些做臣子的自然无权处置,一起带到京城面圣就是。 接下来军中的两位大人物,对李博文和李博武并未多有为难,但盘问也是少不了的,李博文和李博武都对答如流,这几年没发生多大的事,李博文连媳妇都娶了,没什么好不能说的。 时间一耽搁就到了晚上,兄弟二人才回了他们的营帐,这一下午一家人都心急如焚,见他们总算回来了,丁珊珊立刻迎了上来,“博文,博武,怎么样,那些人没为难你们?” 李博文拉过丁珊珊坐下,对大家说,“你们放心,他们只是问了一些事,我和博武什么事都没有,皇上现在还没有正式下旨废了父王王爷之位,我就还是世子。” “就算要怎么样也是进京以后由皇上亲自处理,他们还没有权利现在就对我们怎么样,但现在我们要进京,就要以在逃钦犯的身份了,这么久以来的努力还是白费了。” 丁珊珊眸中闪过一抹厉光,“没关系,你们没事就好,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不是钦犯又怎么样,只要我们想走,就凭他们也那个本事拦得住我们。” “既然事已至此,我们就先按兵不动,跟他们一起到京城去,那皇帝到现在都没废了信王府的封位,只想把你们找回去,可能心中也别有想法。” “有了这层身份,我们就还有为自己辩驳的机会,这里到京城路途不近,在这期间我们就先派人尽量收集证据,看能不能想办法说动皇帝重查此案,能证明公公婆婆的清白就更好。” “若是猜测有误,这件事真的是皇帝容不下信王府一家,有意下手铲除,那我们就是找到什么证据也是没用的,就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些仇人一道都给宰了,为公公婆婆报仇。” “至于这破王位,谁爱要谁要,咱们还不稀罕呢,以后我们一家人就离开陈国,去哪里都一样过日子,这种不分是非黑白的地方,不待也罢。” 听自家媳妇一着急,杀皇帝的话都说出来了,李博文都被逗笑了,紧张肃杀的气氛也轻松了下来,“珊珊,你说的有道理,也是我心中所想的,当今皇上我虽未接触过,但应该不至于昏庸至此。” “若面圣以后呈禀证据,皇上能重查此案,这件事就有很大的希望,如果事情真的像我们想的一样不乐观,最低我们也能保全一家人全身而退,这也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了。” 李博武说道,“大哥,嫂子,现在我们一家人中,只有我和皇上接触过,王府未出事之前,我还进宫做过皇子们几年的伴读,我也觉得这件事可行,也是一个查清真相的机会。 当初事发的时候,受苦最多的就是李博武了,险些被折磨死,丁珊珊现在想起来最初见到李博武时的样子都心疼,“博武你放心,这一去无论结果如何,嫂子也一定会给你讨个公道,不会让你这几年的苦白受。” 想到这几年来发生的一切,犹如一场噩梦,是嫂子救了他们一家,李博武眼眶微微泛红,“嫂子,我没事,最重要的还是保住我们一家人,为爹娘报仇。” 李博宏和曦儿跑过来,一左一右围在丁珊珊身边,无声的表达着他们坚定的内心,他们一家人要永远在一起,同舟共济,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分开。 此时,一直沉默的张老大才开口搭上话,“博文老弟,弟妹,无论你们是什么身份,想做什么,只要你们夫妻不嫌弃,我这当大哥的,永远跟你们一同进退。” 除了几个侍卫丫鬟,留守在外面,营帐里就自己这一家人,外加张老大也早就是他们家的一员了,夫妻俩现在是真把当老大当哥哥看了。 当天晚上,大家一起对付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大军便正式起营拔寨,除了留下的一部分驻军,满军营的人浩浩荡荡的离开城外,往京城赶去。 李博文他们这一家暂时算是待定人犯,但好歹还有个王府世子的名头,囚犯也是高贵囚犯,给弄了一辆马车作为代步工具,混在军营里跟着一块赶路,还有丁珊珊暗中补贴着,一家人倒没受什么委屈。 时间一晃过了十来天,还算平静,因为被不少人盯着,行动还是有些不方便,丁珊珊想放信鸟和属下通信都有些困难,但相信即便没有她的指令,还有四大护法和八大尊者顶着,教里也不会有什么事的。 明显她是低估了这些将她这位教主视若神明的属下们,有多关心她这位教主的安危,也正因如此帮了他们不小的忙,不然这次他们就真的危险了。 话说这天中午,走到一片山路中央,到了午饭时间,大军又停下来埋锅做饭,炊事兵们来回忙碌着清扫落雪,有的砍柴烧水,埋锅造饭什么的。 这倒不用他们一家人辛苦,坐在车里等着吃就是,期间还有不少士兵轮流去不远处的树林里方便,出门在外就是这样,李博文也一样到树林里方便去了。 坐在马车里的曦儿也有点这意思,这段日子在外面,车里车外都是男人,她们这些女子上厕所都很不方便,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去方便。” 丁珊珊倒没这想法,便对两个丫鬟说,“红儿,碧儿,你们带二小姐去树林里方便,走的远点,别被那些士兵碰上。” “是,小姐。”两个丫鬟应下,立刻带着曦儿下车去了,她们武功不错,有她二人保护,曦儿的安全不用担心。 马车里只剩下丁珊珊和已经方便完了的李博宏和李博武哥俩,张老大作为一家人的管家,一直是跟着护卫在外面的。 第299章 树林围杀,身份被曝 刚过没一会,正当丁珊珊心里想着,中午拿点什么出来给一家人偷偷加点菜的时候,只听外面林中方向忽然传来一声厉喝,“你们什么人!” 紧接着便是一声惨叫,再然后就是短兵相接的叮当声,不绝于耳,车里的几人立刻一惊,一定是树林里出事了,李博文和曦儿可还在树林那边呢。 “你们在马车里不要出来。”丢下这一句话,丁珊珊立刻跃下马车,风驰电掣的冲往树林那边,她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件事可能是冲着李博文来的。 手下的护卫一看,只能自发留下四人保护车里的李博武和李博宏哥俩,另外四个跟着丁珊珊一道去了。 丁珊珊没管别的,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林子里时,目光顿时急剧收缩了一下,果然出事儿了,竟是一堆黑衣人正在围攻李博文。 之前跟过来看着李博文过来解手的士兵,已经被斩杀一地,其中还倒下了两个黑衣人,艳鲜红色的血液流下来,落在雪白的地面上,映出一片鲜红血色。 这些黑衣人出手很辣,招招毙命,竟是奔着要李博文的命来的,且李博文怀里还要护着曦儿,手中一把剑舞得密不透风,红儿和碧儿两个丫鬟,也护在李博文身侧帮忙一起御敌。 丁珊珊二话不说,立刻拔剑带人冲了上去,一剑挥开对方的攻势,护在自家男人身边,和李博文背靠背,“博文,这是怎么回事?” 李博文百忙之中回了一句,“我不知道,他们武功很高,你要小心。”对方人多势众,说完这几句话,夫妻俩再没有空开口,只能专心御敌。 见好容易挑到李博文落单的时候下手,就快得手了,居然还有援兵冲过来,这伙黑衣人显然提前没预料到,手中攻势更加凌厉,连丁珊珊几人一起对付,如果这次不能速战速决,下次再刺杀就难了。 不管这些人因为什么来刺杀,他们胆敢伤害李博文,已经触及了丁珊珊的底线,习武以来,这可以算是她第一次与人动手,就是这样的生死搏杀。 天罗心经被运用到极致,丁珊珊毫不怯场害怕,手中的软剑招招凌厉,带着强劲的杀气,把向她冲过来的一个黑衣人一剑封喉,那人立时发出一声惨叫,顿时倒地不起,气绝身亡,鲜血溅了一地! 丁珊珊的狠辣震的对方的黑衣人动作都有一刻的停顿,这女人年岁不大,看似娇柔,却武功极高,下手实在太狠了,是个非常难缠的角色! 只这一刻的晃神,立刻让李博文抓住机会,又一剑刺穿了对方一个黑衣人的胸膛,宝剑抽出来之时,未染一滴血色,两口子一样下手狠辣,能杀他们的人还没出世呢。 曦儿被护在怀里,吓的小脸尽是苍白,但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坚强,这样的场面早晚要经历,她不能害怕,更不会又哭又闹,那只会耽误姐夫和姐姐与人对敌。 此刻,见自己阵营里已经接连倒下了四五个人,对方仅剩的几个黑衣人已有了些退却之意,何况这边的动静已经惊动了军营那边,马上就要有人赶过来了。 忽然听到人群中有一声惊叫,那人忽然指着丁珊珊大叫,“她,……那个女人,她是………她是魔教教主,她手里的那把剑,就是玄天圣教前任教主用的圣剑,那把剑只有他们的教主才能用,大家小心!” 能喊出这番笃定的话,就证明这人一定是见过这把剑的,他这一语惊起千层浪,丁珊珊的身份也像李博文一样,就这样毫无预料的被爆出来了! 听闻此言,原本都有些退却了的黑衣人中,立刻有人义愤填膺的把对李博文的杀意,全都转向了丁珊珊,声音中都带着目眦欲裂。 “好你个魔教妖女,想不到玄天圣教沉寂这么多年了,竟还有余孽留在世间,今天不杀了你这妖女报仇,我誓不为人!” 这人是一看就是对玄天圣教有仇的,并非针对丁珊珊本人,而是对整个玄天圣教,反正也没差别了。 话音落下,口中竟吹起了一种奇怪的音调,得到召唤,立刻又有大批的黑衣人赶了过来,这次人更多,竟有五六十人。 丁珊珊和李博文都是一惊,他们夫妻虽功夫不错,还有四个护卫和两个丫鬟帮忙,但对上这些人,也没有完全的胜算,何况怀里还要护着曦儿。 事发突然,谁能想到在这种时候,一把剑就暴露了丁珊珊的身份呢,李博文当机立断,立刻把怀里的曦儿推给两个丫鬟,“你们两个马上把曦儿带走,回到军营里去!” 红儿和碧儿立刻有些为难,“可是公子………”她们的责任就是保护好自己的教主,就算留下有生命危险,也不愿在这危险时间离开。 这是生死关头,哪有时间磨叽其他的,丁珊珊立刻脸色一冷,“快去!” 二人这才不得已,护着曦儿往军营方向跃去,心想把曦儿送回去,军营里应该是安全的,然后她们就带着另外几个护卫赶紧过来支援教主和公子。 对面的人这次主要想杀的就是丁珊珊和李博文,也不在乎跑了两个丫鬟和一个小女孩,一大群人手持明晃晃的刀剑,凶狠的向他们几个围了过来。 就在此大战一触即发之时,竟然及时又赶过来另外一批黑衣人,这群人也是统一黑衣劲装,黑巾蒙面,由几个领头人带领着,一见这边的战局,立刻纷纷加入进来,这次过来的人,是帮着丁珊珊他们这边的。 虽蒙着面,但从武功招式和感应,丁珊珊立刻认了出来,这是她玄天圣教的下属,领头的三位就是她手下的三大护法,王猛,朱颜和黄寿,只有青龙护法青苍一个人不在。 暂时也顾不了问他们为什么及时会赶过来了,对方加在一起有七八十人,他们这边算上后来的和他们自己,总共才三四十个,不能放松警惕。 第300章 武林魔教大混战,魔教妖女 这面打的如火如荼,一百多人大混战,听到声音后赶过来的士兵们,见发生的竟然是这样的武林打斗,他们想插手都插不上,只能在一旁看着。 对方这群黑衣人不知是什么来路,只能猜测到他们是武林中人,更不知他们为什么来刺杀李博文,只是武功全都不低,就能和他们玄天圣教的人打的不相上下。 战况越来越激烈,敌我双方都有人受伤倒下,王猛和朱颜等人都尽量护着自己的主子,在丁珊珊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圈,李博文和丁珊珊也都把后背留给对方,专心御敌。 四位护法中朱颜武功是排的最末的,他习惯性用暗器和迷药御敌,防打斗中几把迷药飞人下去,也撂倒了不少人,让对方对他这个偷下黑手的家伙恨之入骨。 决定先拿他开刀,渐渐有意用自己这边的人,将朱颜分隔出来,然后有两个武功不错的黑衣人,相互一点头,很是默契的从人群中闪出,一瞬之间向朱颜一个人逼近过来。 朱颜的武功丁珊珊是了解的,他一个人的武力根本对付不了这俩人,被这两人一同的凌厉攻势逼得节节后退,只勉强抵挡了几招,便被对方一个人一剑割伤了肩膀,闷哼一声,鲜血立刻流淌下来。 他带来的手下和王猛,黄寿都被人缠住了,此刻没人能过来救他,对方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想对他们这几个领头人逐个击破,以人数的优势,胜他们人少。 丁珊珊一看这还了得,说什么也不能让朱颜有危险,霎时间手中剑法运用到极致,几乎快挥出残影来了,一剑横扫过去,带着强劲的气流,挥开面前的几人。 在其中一人手中的剑即将刺穿朱颜胸膛之前,及时赶了过来,一剑结果了那人性命,转头又一脚踢开另外一个人,一把扶住摇摇欲坠的朱颜,“朱颜,你怎么样!” 朱颜此刻已经挨了两剑,还好他躲得及时,伤的并不致命,勉强抬手点穴止住血流,漂亮的脸上带着苍白虚弱和惭愧,“属下无能,还要教主来救我!” 两人才刚说的一句话,丁珊珊立刻感觉身后有劲风划过,有人来袭击她,就想带着朱颜转身躲开。 “教主小心!”但朱颜动作竟比她还快,可能是护主心切,竟同一时间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挨下了这一击,被对方一掌击中后背,顿时口吐鲜血。 丁珊珊扶着他惊呼一声,“朱颜!” 朱颜这次是伤上加伤,这回可真彻底惹火了丁珊珊,虽然刚才那一下她能躲得过去,但朱颜是为了保护她才受了伤,竟然敢重伤她的朱雀护法,这个仇非报不可! 将朱颜交给终于杀出重围赶过来的黄寿扶着,愤怒冲上心头,气的眼睛都红了,第一次爆了粗口,“敢伤害我的兄弟,你们真他妈的不要命了!” 说完忽然小手一扬,向打斗的人群中撒出了一大把毒粉,因为场中正在大混战,大家谁都没注意到她会下黑手,这把毒粉撒出去后,连自己这边的人都没能幸免。 除了早就服用过解药的李博文和她自己以外,立刻纷纷中毒倒地,本来顾及着还有自己人在,她不想这么做,但实在不愿再有人受伤倒地下去了。 做完这些,立刻掏出两个药瓶,自己留下一瓶倒出两颗,喂给同样中毒的朱颜和黄寿服下去,然后拿了一瓶给黄寿,“这是解药,赶紧去给自己人服下。” 黄寿领命而去,丁珊珊这次拿出了两颗治疗内伤的顶好丹药,给朱颜吃了下去,“朱颜,这丹药治内伤有奇效,你先忍一下,很快就没事了。” 朱颜有些虚弱的点了一下头,“多谢教主。” 自己这边的人服用解药以后,很快就能动了,只有对方的人还躺了一地,这种毒粉会让他们浑身无力,只要丁珊珊不拿出解药,这些人就永远别再动了。 不知何时,连宋元帅他们都被惊动了过来,只是没有参与进来,都在不远处看着,事已至此,丁珊珊谁都没去顾及,手持宝剑,直接架在刚才那打了朱颜一掌的黑衣人脖子上。 “说!是谁派你们来刺杀我们的,说出来,兴许我还能留你一命!” 这些人来刺杀之前,明显不知道她的身份,是从她的配剑上认出来的,那就不是为了玄天圣教而来,单纯就是为了来杀李博文的,她必须逼问出幕后的主使人是谁。 面对丁珊珊的威胁,那人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一脸瞧不起他们这些魔教中人,连话都不屑和丁珊珊说的样子,其他人本以为丁珊珊会折磨他一顿,再逼问下去,连李博文都是这么想的。 但丁珊珊是谁,就是不按套路出牌,冷冷一笑,“反正这儿有这么多人呢,没有你还有他们,既然你不愿说就算了,我也不强人所难,你刚才差点要了我兄弟的命,既然你没用了,那就给我的兄弟偿命!” 那人闻言,眼中闪过惊惧之色,但还没等他开口说出什么来,丁珊珊已经一剑抹了他的咽喉,鲜血喷溅一地,这回他想说都说不出来了。 说话间收割了一条人命,丁珊珊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波动,还抖了抖手中的软剑,“的确是把好剑,杀人不沾血,难怪让你们认出来了,今天就用你们的血给姑奶奶我祭剑!” 说完手中剑锋一转,又指向另外一个人的咽喉,“刚才那人的下场你已经看到了,说还是死,你自己选!” 被他指向那人顿时吓得一抖,声音都带着颤抖,“你!………你这个妖女,魔教大魔头,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你………你………” 丁珊珊面上浮起一抹冰冷的笑容,“哦?妖女和魔教大魔头这个我倒是承认,也觉得没什么不好,我要是不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现在被杀的就是我了?” “说的好像是你没杀我的人似的,别说我没给过你机会,我现在数三个数,你要是不说,我就划你一剑,再不说我就再划你一件,直到弄死你为止,你看怎么样?反正我也是魔教大魔头了,不在乎再多一条了。” 第301章 有趣的宋老头,有消息了 男人似乎有些害怕恐惧,又很气愤,“你!……你这个魔女,当真是魔教中人,魔性不改,小小年纪就如此心狠,视人命如草芥,你要杀就杀,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这时,李博文及时走了过来,一把掀开了那人的面巾,看到他的样貌,顿时眉头紧皱,“左掌门,怎么是你?” 那人看到李博文,顿时冷哼一声,“李博文,你真是好样的,身为恒山派的大师兄,竟然和魔教妖女在一起,真是罔顾了你师父对你的多年教导,云掌门的脸都要让你这个不孝徒给丢光了!” 丁珊珊甩手就给了他一耳光,下手极重,顿时将这左掌门打的嘴角流下血来,“我男人怎么样还轮不到你这指手画脚,既然都知道了你的身份,不说也罢,我也懒得浪费时间,大不了到时我把你整个门派都灭了就是!” 那左掌门一听丁珊珊大放厥词,都顾不得自己挨了一巴掌,顿时有些着急大怒道,“妖女你敢!说大话之前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集齐你整个魔教之力,也灭不了我的门派,少痴心妄想了!” 李博文没管这人说什么,对丁珊珊说,“珊珊,他是正阳门的掌门,从前与我师父有几分交情,不知因何会带人到这里来刺杀我。” 听他说完,丁珊珊回头使了个眼色之后,立刻有人上前把倒地不起的黑衣人面巾全都摘了下来,这里面竟然有不少都是李博文认识的。 还有些在江湖上不入流的小门小派掌门在其中,这些人五花八门,哪里人都有,不知怎么聚在一起的。 对这样的事她不好完全做主,丁珊珊询问着李博文的意思,“博文,依你你的意思该怎么办?” 李博文思考了一下,“我在江湖中并无仇家,更没有得罪过这些人,他们若来杀我,也不会因为个人恩怨,背后肯定有主使人。” 说完转头把目光落在一直没有开口的宋元帅身上,“元帅,这些人来刺杀我的目的肯定另有内情,不如元帅把这些人带回去,再慢慢查问。” 宋元帅这才走了过来,深深看了李博文一眼,似乎知道了什么,是目光转向丁珊珊的时候,微皱了下眉头。 “小姑娘年纪轻轻的,杀戮之心还是不要这么重为好,你们江湖之事,老头子不会多管,但这些人现在刺杀的是我军中之人,这件事不会这么算了,至于是否有幕后主使,还要审问以后才知道。” 丁珊珊才不是一个老实巴交乖乖听训的人,因着这宋元帅和信王爷有故旧之交,在军中对李博文也多有照顾,对这个老头,丁珊珊态度还算不错。 脸上还带着些笑容,“宋元帅,你也看到了,不是我想杀戮之心有多重,是他们主动过来,要刺杀我和博文的,我们要是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我们。” “我是为了自保,不得不这么做,这就和老人家你上战场杀敌,保家卫国一样,面对敌人的时候,你会因为不想杀戮太重,把脖子伸出来让对方杀吗?” 宋元帅没想到,丁珊珊会这么巧舌如簧,竟被她被说的没答上话来,脸色有些红,但还有几分据理力争的意思,“战场上的情况与现在的事,怎可相提并论。” 看这老头脾气还挺倔的,明明没理的事还想辩驳,丁珊珊也自有说辞,还状似调皮的眨了眨眼,“可是战场上的人命是人命,我的命也是命啊。” “老元帅您不是想让这些人把我灭在这里?那博文年纪轻轻的可就得当鳏夫了,公公婆婆泉下有知,要是知道老元帅您教导我们这些小辈在危险面前任人宰割,万一活过来找您理论怎么办?对不对?” 听丁珊珊东扯西扯,这话都说出来了,一口一个小辈的自称,宋元帅被弄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还没有年轻小姑娘这么跟他说过话呢,顿时掩饰尴尬般的咳嗽了两声,话语间倒也多了两份亲切。 “算你这个丫头嘴巧,连公公婆婆都端出来对付我老头子了,我说不过你,你自己的事你自己看着处理,凡事还要以自己的安全为主,没事早点回来,一会儿还得赶路呢。” 宋元帅说完,象征性的留下了几个士兵算是在这看守李博文他们,然后就带人抓着这些抓住的武林人士,回去审问了。 丁珊珊觉得这老头还挺可爱的,从李博文那里得知,宋元帅到现在还一直在暗中护着李博文,不能说算是他们这边的人,但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宋元帅也一定会帮忙,这也是丁珊珊对这老头多一份敬重的原因。 剩下打斗残余下来的现场,便被手底下的人和那几个士兵给打扫了,丁珊珊这才有空搭理自己这边的人,大家拉下面巾才发现,这次除了王猛,朱颜,黄寿三位护法以外,还来了四位尊者。 这还是她继任教主以来,第二次有这么多教内高层聚在一起,第一次就是她即位教主的时候,丁珊珊不禁问道,“你们怎么在这个时候过来了?” 王猛说道,“启禀教主,属下们是得知教主和公子被军营的人识破身份,要一起抓往京城,不放心教主的安危,特地赶来营救的。” 朱颜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吃了那两颗丹药已经好多了,“王猛说的不错,刚巧这时我们几个都在离教主不远处,所以才能及时赶过来,青龙护法现在还在执行教主安排下来的任务,离得太远,所以他没能过来。” 最后是黄寿,他说的话有些隐秘,不能让别人知道,是凑近几分才小声说道,“教主,教主派属下等调查的事情,最近已经有了眉目,详细情况都在这里了。”说完从衣袖中拿出了一叠密信,交给丁珊珊。 丁珊珊心中微动,赶紧接了过来,打开粗粗看了几眼,立刻收了起来。 “黄寿,辛苦你们了,这份情报太重要了,正是我想要的,但有博文的这重身份在,我们早晚要上京的,这次也是我们自愿上京去面见皇帝,想解释澄清当年信王府之事的。” 第302章 御下有方,错综复杂 “我这里一切都好,只是有人监视着,和你们联络有些麻烦,但暂时安全倒不用担心,今天他们来刺杀的事情是个意外,多亏你们赶过来了。” “现在已经没什么事了,有事我随时联系你们,接下来还要辛苦你们继续去打探消息,告诉手底下的兄弟们,这件事很重要,务必要尽快。” 黄寿一抱拳,“教主放心,属下明白。” 丁珊珊看了看,掏出了几个药瓶他们一人塞了一瓶,连那几位尊者都有份,“现在我的身份已经暴露,你们也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安全,别让那些正道人士有机可乘了。” “这药瓶里有10颗丹药,你们回去每隔十天服下一颗,好好炼化,功力就会有所提升,丹药都是一样的,能提升多少就要看你们自己的资质了。” 看丁珊珊手阔绰,又给了他们丹药,好东西一瓶一瓶往出拿,跟不要钱似的,几人竟统一的都想拒绝。 这次代表人是王猛,“教主的一番心意属下等明白,可这丹药的价值万金难求,属下等实在受之有愧,还请教主收回去。” 几位尊者也纷纷附和,丁珊珊这位教主平日里给他们的好处已经很多了,是真的把他们当家人一样关心,他们身为下属的,不能贪得无厌。 丁珊珊对他们虚扶一把,“都起来,都是自家兄弟,别说见外的话,这丹药虽万金难求,但暂时我还是承担得起的,给你们的你们就拿着。” 说罢又拿出了几包药丸,“这些药没有你们手中的丹药级别高,但对习武之人各方面也很有好处,你们拿回去各自留着。” “底下的兄弟四处奔波,为教里做出许多贡献,有过者罚,有功者也必赏,至于丹药怎么用,你们就自己看着办。” “还有,今天牺牲的兄弟们,他们的家眷一定要好好抚恤,尽量多给些银子和帮助,这是我们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了,别寒了兄弟们的心。” 丁珊珊都如此说了,大家也不再推辞,纷纷把丹药收了起来,心中既兴奋又感动,跟着这样的好主子,处处为他们这些属下着想,对底层的兄弟都如此关心,他们圣教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安排好一切以后,丁珊珊身边仍旧留了一些护卫保护,其余的下属,就让他们先行各自回去了,夫妻俩最后才回到了军营。 激战了好一场,丁珊珊再怎么坚强也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生死搏斗,无论精神和身体上都很疲惫,上了马车又好好吃了顿饭,才觉得缓过来点。 李博武和李博宏一直被保护在马车上没下去,也很担忧,好在见他们都没事才放心,曦儿之前受了点惊吓,但孩子也算挺坚强,看起来精神还好。 李博文上车对弟妹只看了一眼,最关心的就是媳妇,赶紧把丁珊珊揽在怀里,“珊珊,刚才发生那么多事,你是不是吓到了,别怕,没事了。” 丁珊珊微微摇头,“我没事,我们不杀他们,他们一定会杀我们,我们当然要以保护自己为重,以后怕是经常会有这种事,习惯了就好,但黄寿也有好消息带过来。” 说着拿出了黄寿给她的那叠密信,里面正是她吩咐下去,寻找信王府被害一事的证据,之前因为情况紧急,之前她只大约看了一眼,一共十几封信纸,两夫妻每人手里拿了几封打开来看。 他们相互看过其中的内容后,李博武也过来接过密信,除了丁珊珊这个对京中和朝堂形势一点不了解的人以外,李家兄弟俩面色顿时都起了变化。 丁珊珊问道,“博文,这个欧大人是什么人,还有那位四王爷,他是皇帝的弟弟吗?还有户部尚书这个人,他们为什么要一起害你父王呢?” 京中的事情,李博武比从小不在家的李博文了解的更多一些,回答了丁珊珊的话,“嫂子,信上说的欧大人叫欧怀杰,是两淮盐运使,掌握着陈国南部大部分的盐运中枢纽带。” “四王爷是皇上的弟弟,名面上从不与人交恶,但与父王走的也不近,为了避讳皇上猜疑,父王对这方面特别注意,从不与朝中大臣过多往来,没想到他们暗中还有勾结,竟存心陷害父王。” “还有户部尚书曹平,此人之前还受过父王恩惠,却恩将仇报,和这两人暗中有所往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李博文一直沉着脸没有开口,丁珊珊说道,“现在我们拿到的只是几封信,上面的片面之语,只能证明这几人有所勾结,代表不了太多东西。” “这里面牵连甚广,又王爷又两淮盐运使的,还有户部尚书,这些都是朝中大员,想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仅凭这几封信肯定不行,还要继续找证据。” “黄寿都找到了证据,青苍那里应该也会有所进展,知道涉事的人都有谁就有查找的方向了,大不了到时候我们亲自去这些人府上,再好好搜查一遍,不愁找不到蛛丝马迹。” 见李博文还是没开口,李博武都有些担心了,“大哥,你怎么一直不说话,你在想什么呢?” 李博文这才开口,“没什么,我就是在想,父王曾经跟我提过的一件事,会不会跟这件事有所关联。” “我常年在恒山不回家,父王也曾来看过我几次,家里的事也提过,记得有一次说的就是两淮盐运使的事。” “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我也听得出来,是欧怀杰以权谋私,触动了百姓的利益,在朝中被言官弹劾。” “朝中有几位朝臣还在为欧怀杰说话,父王看不过,中间跟着说了几句,因为事情不是很大,后来皇上罚了欧怀杰一年的俸禄,这事才算完。” 听到此,丁珊珊皱了一下眉,“又没伤筋动骨,就罚点俸禄,两淮盐运使掌管着盐运一事,可是个肥差,这应该不算什么大事,至于让他对信王府如此痛恨?” 第303章 平安进京,入宫面圣 李博文摇了下头,“我只听父王提过那一次,再具体的就不知道了,现在一切事情扑朔迷离,珊珊,你先把这几封信收好,也许不久的以后就能用得上了。” 话刚说到这,马车外就来了士兵,请李博文去宋元帅那一趟,说有要事相商,这次丁珊珊没有张罗跟着,就李博文一个人去的,这个时候让他过去想也是审问那些江湖人肯定出结果了。 马车上,丁珊珊又仔细向李博武打听了他所知道的一切京中事物,只是那时李博武毕竟也还小,大多时候都是在读书,了解的不是很多,仍旧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这次直到天色已经大黑,李博文才回来,同样的,幕后主使人的事只知道是朝廷官员所为,花了大价钱雇佣这些在江湖上三流门派的人来杀他们。 那正阳门的掌门也是被雇佣的其中一个,只是那雇佣他们的官员是谁,这些人有的不说,直接自尽了,有的还没等说出来,就被人放暗器灭口了,线索又中断了下来。 连军营之中都能闯得进来灭口,定然不是泛泛之辈,几人推断,以后这一路上怕也太平不了,肯定会再有人来刺杀,就是不想让李博文活着回去。 宋元帅也知道情况不乐观,和杨太师他们特地多派了不少人,专门保护他们这一马车的人,如果不能把李博文一家安全押送回去,也是他们失职,皇帝那里怪罪下来,他们也吃罪不起。 接下来的路程,大家更加小心谨慎,从边关到京城,至少也要两个多月的行程,雪天路滑就更慢,大军行程不快,导致一行人年都是在路上过的。 一军营的人年怎么过丁珊珊不管,她只管自己一家几口的伙食,过年这一天,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还像模似样的,向炊事兵那边借了一口锅。 然后弄了点冻干菜和肉,自己一家人动手包了点饺子,他们家发明的独特吃法是别人没见到过的,做的时候还引来了有些人的围观。 见丁珊珊一家平易近人,甚至还有不少炊事兵过来跟着学如何包饺子,丁珊珊也乐得教他们,大家一起更热闹,气氛一度很是融洽。 当他们这边热气腾腾的饺子出锅后,因为包的不多,只给宋元帅和杨太师他们送去了一些,剩下的是自家人吃。 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外面的食材味道并不是很好,暗地里还是从平台里拿出了不少以前自制的饺子,也算过了个年。 接下来的行程,如同他们猜测的一般,期间又有好几拨人来刺杀李博文,而且不再是江湖人,看样子像是训练有素的死士,一旦失手被擒,立刻就会自尽,什么都问不出来。 他们这边早有防范,有自己手底下的人和军营里的士兵保护着,倒是没出什么危险,无论背后的人再怎么不愿意,一行人也跟着军队,有惊无险的平安来到了京城。 进京之后,李博文便被带着进宫面圣去了,这次连李博武都没带,他们因为身份未明,其家人则暂时只能被安排在驿馆居住,外面留有重兵把守。 房间里只剩一家人的时候,李博武劝着丁珊珊,“嫂子,你暂且不要担心,大哥还有进宫面圣的机会,又有宋元帅保护,不会有事的。” 看看这一家人,这几个月被折腾的统一都瘦了一圈,就算有她暗中从平台里拿出各种好吃的贴补,神情都是憔悴的,李博宏和曦儿还好一些,尤其是李博武,好容易养回来的脸色,又有些不好了。 丁珊珊便让红儿和碧儿先去门口守着,立刻从平台里拿出几碗煮好的参汤,招呼三个弟妹过来,“先别想那么多了,这段日子都折腾够呛,趁现在没人,你们赶紧过来喝点参汤补一补。” 几个人赶紧过来,一人接过一碗,喝了下去,连丁珊珊自己都喝了一碗,晚饭的时候,驿馆的人给他们送来了饭菜,虽不多丰盛,也不算苛待。 因为担心李博文,几口人都没什么食欲,草草吃了一口就放下了,丁珊珊更是没有心情,干脆一口没动,好容易熬到了天黑,还不见李博文那边有动静,丁珊珊心急如焚,实在等不下去了。 他们现在身份不明,走到哪里都被监视着,从驿馆光明正大肯定出不去,但这也难不倒她,立刻让守在门外的红儿和碧儿进来。 这两个丫鬟各有特长,碧儿会模仿人说话,模仿的惟妙惟肖,又与她身形相仿,红儿精通易容术,把碧儿易容成她的样子,也能暂且糊弄一时,她一定要亲自去找李博文。 收拾停当后,床上放了一个枕头,装作原本的碧儿身体不适,正在卧床休息,为了保险起见,丁珊珊还是没敢用自己的样貌出去,拿出了一套提前准备好适合她穿的男装,也干了一把女扮男装的事。 穿上了自制版内增高鞋,身高一下拔到了1米7多,还让红儿把她给易容成了一个小帅哥,连脖子都贴上了变声器,(平台里买的)那副软糯糯的声音,立刻变成了标准的清越男声。 就凭她现在这副样貌和嗓音出去,保管任何人也认不出她就是丁珊珊,也别想抓到他们的把柄。 嘱咐了几人几句,丁珊珊便趁着夜色,凭着自己高强的武功,神不知鬼不觉的从窗户翻出了驿馆。 丁珊珊是第一次来京城,并不是皇宫在哪个方向,好在之前李博文在宋元帅那里给她弄了一张京城地图,按照这张地图,好歹方向没跑错。 因为李博文告诉她,万一有需要的时候,她要实在找不着,就让她顺着那个方向的大路,一直往北跑,直到最顶头的位置,哪座建筑物最高,那就是皇宫了。 丁珊珊坚信自己没跑错方向,只是还没等她到达皇宫,竟然就遇上了一码人贩子拐卖人口的事,她从驿馆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三更半夜的,还擦肩而过遇见了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