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之空间在手》 第1章 四合院的陌生人 腊月的北风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 沈言缩了缩脖子,将那件洗得发白、打了好几块补丁的旧棉袄裹得更紧了些,眼神里却没什么温度,只是漠然地扫过眼前这灰扑扑的四合院。 砖铺的地面坑坑洼洼,墙角堆着半人高的柴火垛,几只瘦骨嶙峋的老母鸡在垃圾堆里刨食,发出“咯咯”的哀鸣。正对着大门的是中院,一溜儿三间正房,青砖灰瓦,看着最是气派;东西两边各有几间厢房,墙壁斑驳,窗户纸都透着风;再往里走,应该就是后院了,隐约能看到更高的屋檐。 这就是他穿越过来的地方——传说中的“禽满四合院”,不对,是《情满四合院》里的那个红星轧钢厂职工四合院。 三天了。 沈言花了整整三天,才勉强接受了自己不仅穿越了,还身体力行地“占据”了原主身体的事实。 原主也叫沈言,是个刚从乡下投奔城里远房亲戚的愣头青,十六岁,父母双亡,揣着家里仅有的几块钱和一封介绍信,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才到首都。结果亲戚没找着,据说是跟着厂子迁到外地去了,原主又累又饿,加上天寒地冻,在这四合院门口晕了过去,再醒来,芯子就换成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沈言。 幸好,原主的介绍信和几块钱还在,被巡逻的片儿警发现后,看着他可怜,又有介绍信证明是来投奔亲戚的,就暂时把他安置在了这四合院的一间空置小耳房里,说是让他先落脚,再慢慢想办法。 这四合院说是“职工宿舍”,住的却大多是轧钢厂的工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沈言这三天没怎么出门,光靠原主那点模糊的记忆和自己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就已经把院里的几尊“大神”认了个七七八八。 东厢房住着的是“一大爷”易中海,轧钢厂的八级钳工,工资高,在院里威望也高,一心想找个养老的“儿子”,眼神总在院里那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打转。 西厢房则是“二大爷”刘海中,一个官迷心窍的七级锻工,总想着摆官威,在家里说一不二,对三个儿子非打即骂,在院里也爱拉帮结派,争权夺利。 后院住着“三大爷”阎埠贵,小学教员,抠门到了骨子里,一分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算计来算计去,总想着占点小便宜,家里顿顿是玉米糊糊就咸菜,连孩子们都跟着遭罪。 除了这三位大爷,院里还有几个“名人”。 傻柱,何雨柱,轧钢厂食堂的厨师,一手好厨艺,为人仗义,但也爱冲动,耳根子软,被他那个“好邻居”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 秦淮茹,年轻寡妇,带着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个眼瞎的婆婆贾张氏,日子过得紧巴巴,全靠傻柱时不时接济,表面上温柔贤惠,实则算盘打得比谁都精。 还有贾张氏,秦淮茹的婆婆,典型的泼妇,自私自利,尖酸刻薄,一天到晚就知道占便宜和搬弄是非。 以及一个半大的孩子,棒梗,秦淮茹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偷鸡摸狗,被贾张氏惯得无法无天。 沈言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心里冷笑。 好家伙,这简直是龙潭虎穴啊。 别的不说,就他现在住的这间小耳房,说是“空置”,其实是前阵子住这儿的一个工人搬走了,三大爷阎埠贵一直想把这间房弄给自己儿子住,结果被片儿警“截胡”,临时安排给了他。这三天,阎埠贵已经在他门口转悠了好几圈,那眼神,跟饿狼盯着肥肉似的,恨不得立刻把他赶出去。 还有二大爷刘海中,昨天见了他一面,就开始盘问他的来历,得知他是乡下上来的,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眼神里那点轻蔑和算计,几乎没藏着掖着。 一大爷易中海倒是客客气气的,还送了他两个窝窝头,说了几句“有困难找组织”的场面话,但沈言总觉得,那温和的笑容背后,藏着点别的东西。 至于傻柱和秦淮茹,他还没正面接触过,只远远见过几次。傻柱人高马大,嗓门也大,走路带风;秦淮茹穿着打补丁的棉袄,却收拾得干干净净,见人就笑,看起来确实挺招人疼的。 但沈言心里门儿清,这院里的人,没一个是简单角色。他一个无依无靠的外来户,想在这儿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没点手段和警惕性,怕是用不了多久,就得被吃干抹净,连骨头都剩不下。 “咕噜噜……”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提醒着他身体的虚弱。 原主本来就营养不良,加上这三天他几乎没怎么吃东西——三大爷送来过一次掺了沙子的玉米糊糊,他实在咽不下去,二大爷那边指望不上,一大爷给的两个窝窝头早就吃完了。 再不想办法弄点吃的,他恐怕真要步原主的后尘,饿死在这寒冬腊月里了。 沈言皱了皱眉,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这双手又瘦又小,布满了冻疮和裂口,显然是原主在乡下干活留下的痕迹。 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是他穿越前,在老家祖屋找到的一个不起眼的玉佩,据说是祖传的,他一直戴在脖子上。穿越过来后,玉佩不见了,但他总觉得身体里多了点什么。 他集中精神,试着去“感受”那股异样。 下一秒,眼前的景象突变! 灰蒙蒙的四合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土地。 大概有一亩地大小,方方正正,土壤是那种肥沃的黑褐色,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清香。土地中央,有一口小小的泉眼,汩汩地冒着清澈的泉水,形成一个巴掌大的水洼,泉水旁边还长着几株绿油油的野草,在这寒冬里显得格外扎眼。 天空是灰蒙蒙的,看不到太阳,却有柔和的光线照亮整个空间,不冷不热,温度宜人。 “这是……空间?!” 沈言又惊又喜,心脏“砰砰”直跳。 作为一个看过不少网络小说的现代人,他对“空间”这种金手指并不陌生。没想到,这种只存在于小说里的东西,竟然真的出现在了自己身上! 他试着往前走了几步,脚下的土地松软湿润,踩上去很舒服。他走到泉眼边,蹲下身,看着那清澈见底的泉水,能清晰地看到水底的鹅卵石。 他伸出手,掬起一捧泉水。 泉水入口甘甜清冽,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瞬间流遍四肢百骸。原本因为饥饿和寒冷而紧绷的身体,顿时放松了不少,连带着精神都好了许多。 “灵泉!这一定是灵泉!” 沈言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有了这一亩地和灵泉,还怕在这个年代活不下去吗? 种粮食,种蔬菜,就算外面天寒地冻,空间里也能四季常青。灵泉水不仅能解渴,看样子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金手指! 他强压下内心的激动,开始仔细打量这个空间。 一亩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足够他一个人自给自足了。泉眼的水流不大,但似乎是源源不断的,足够灌溉这片土地。 只是,现在空间里空空如也,除了几株野草,什么都没有。要想种东西,还得有种子才行。 而且,这个空间怎么进进出出? 他试着集中精神,默念“出去”。 眼前的景象再次变幻,他又回到了那间冰冷狭小的耳房里,还是保持着刚才靠墙的姿势。 他又默念“进去”,眼前一花,再次出现在空间里。 反复试验了几次,他终于掌握了进出空间的方法——只要集中精神,一个念头就能进出。 沈言松了口气,这就方便多了。 他再次喝了几口灵泉水,感觉身体恢复了些力气,肚子也没那么饿了。他决定,先出去想办法弄点种子,哪怕是最普通的白菜籽、萝卜籽也行,先在空间里种上,有了收成,至少饿不死。 就在他准备离开空间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泉眼边的那几株野草。 那野草看起来平平无奇,叶子细长,根部微微发红。沈言心中一动,伸手拔起一株,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药草香味。 “这难道是……人参?” 他不太确定,但这空间如此神奇,里面的野草恐怕也不是凡品。他小心翼翼地将野草重新栽好,打算以后再研究。 离开空间,沈言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有了空间这个底牌,他在这个四合院,甚至在这个年代,都有了立足之本。但他也清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空间的秘密,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尤其是在这个四合院,到处都是眼睛和耳朵,三大爷阎埠贵的算计,二大爷刘海中的贪婪,一大爷易中海的深不可测,还有秦淮茹的“贤惠”和贾张氏的泼赖……任何一点异常,都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必须低调,再低调。 最好是像个透明人一样,在这四合院里悄无声息地活下去,闷声发大财。 至于性格……沈言本身就不是个爱凑热闹、爱交际的人,有点独,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喜欢别人麻烦自己。来到这个四合院,这种性格反而成了优势。 少说话,多做事,守住自己的秘密,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论是现实中还是空间里),这就是他目前的生存之道。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沈言的思绪。 门外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小沈在吗?我是你三大爷,有点事跟你说。” 沈言眉头一挑。 来了。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旧棉袄,脸上恢复了那副淡漠疏离的表情,起身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正是三大爷阎埠贵,穿着一件灰色的旧棉袄,戴着一顶洗得发黄的帽子,手里还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 “三大爷。”沈言淡淡地开口,语气不热不冷,听不出什么情绪。 阎埠贵上下打量了沈言一眼,见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但精神头似乎比昨天好了点,心里嘀咕了一句“这小子命还挺硬”,嘴上却露出一副关切的笑容:“小沈啊,饿了?三大爷给你端了点糊糊,趁热喝。” 他把碗递过来,眼神却在沈言那间狭小的耳房里瞟来瞟去,像是在评估什么。 沈言看着那碗几乎全是水的玉米糊糊,心里了然。阎埠贵这哪是送吃的,分明是来探他的底,顺便看看这房间里有没有什么值得“惦记”的东西。 换做原主,或许还会感激涕零。但沈言是谁?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阎埠贵这点小心思,在他眼里简直是一目了然。 “多谢三大爷,不过我不饿。”沈言没有接那碗糊糊,语气依旧平淡,“我刚喝了点水,缓过来了。” 阎埠贵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不接茬。他这碗糊糊虽然稀,但在这缺粮的年代,也是能填肚子的,换做院里的棒梗,怕是早就抢着要了。 这小子,看起来蔫蔫的,倒是挺有骨气?还是说,在跟他客气? 阎埠贵眼珠一转,又说道:“小沈啊,你看你这刚来,也没个着落。我听说你是来投奔亲戚的?没找着?” “嗯,没找着,说是迁走了。”沈言点点头,不多说一个字。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啊?”阎埠贵摆出一副长辈的姿态,“你一个半大孩子,在城里不好混啊。没工作,没粮票,这日子可怎么过?” 沈言知道,正题来了。阎埠贵这么“关心”他,肯定是有所图。要么是想把他赶走,霸占这间房;要么是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或者,两者都有。 “不知道,先看看。”沈言依旧是那副淡漠的样子,“实在不行,就回乡下。” “回乡下?那哪行啊!”阎埠贵立刻说道,“这大冬天的,乡下更苦。再说了,你好不容易来趟首都,就这么回去了?多可惜。” 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小沈啊,三大爷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这房间,其实,早就有主了。我家老三,你三大爷的三儿子阎解旷,眼看就要娶媳妇了,正缺个婚房呢。你看……” 来了。 沈言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三大爷的意思是,让我搬走?” “也不是让你搬走,就是……”阎埠贵搓着手,脸上露出算计的笑容,“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家老三结婚,就用这房间办个事,最多占用三天。事成之后,三大爷给你两斤粮票,怎么样?” 两斤粮票? 沈言差点笑出声。 这阎埠贵还真是敢开口。两斤粮票就想让他让出唯一的落脚地,还是给别人当婚房用?亏他说得出口。 别说他现在需要这个地方遮风挡雨,就算不需要,也不可能答应这种荒唐的要求。 “三大爷,恐怕不行。”沈言直接拒绝,语气斩钉截铁,“这房子是片儿警同志安排给我落脚的,我没权利让给别人。您要是有想法,不如去跟片儿警同志说?” 他搬出片儿警,就是不想跟阎埠贵过多纠缠。这个年代,片儿警的面子还是很大的。 阎埠贵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这么不识抬举,还敢拿片儿警压他。 “小沈,你这就没意思了啊。”阎埠贵的语气也冷了下来,“大家都是一个院里住着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互相帮衬是应该的。你这么不给面子,以后在院里怕是不好立足?”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沈言抬眼看了阎埠贵一眼,眼神平静,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三大爷,我只想安安分分地过日子,不想惹麻烦,也不想被麻烦找上门。这房间,我暂时还需要住着。如果三大爷有其他事,我就不奉陪了。” 说完,他不等阎埠贵反应,直接就把门关上了,还“咔哒”一声,插上了门栓。 门外的阎埠贵被关了个正着,气得脸都白了。他指着紧闭的房门,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好你个沈言!”阎埠贵咬牙切齿地低声骂了一句,“一个乡下土包子,还敢跟我摆谱!等着瞧,有你好受的!” 他端着那碗玉米糊糊,悻悻地离开了。 房间里,沈言靠在门后,听着阎埠贵远去的脚步声,眼神依旧淡漠。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拒绝了阎埠贵,以后少不了要被他使绊子。但他不在乎。 在这个四合院,想安安分分地活着,光靠忍让是没用的,该硬气的时候,必须硬气。 他走到窗边,看着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肚子又开始叫了。 当务之急,还是得弄到种子和吃的。 他摸了摸口袋里原主留下的几块钱,还有那封没用的介绍信。 钱不多,省着点花或许能撑几天,但粮票是个大问题。这个年代,没粮票,有钱也买不到吃的。 看来,得想办法弄点粮票,顺便找点能种的种子。 沈言的目光落在窗外那堆柴火垛旁,似乎有了主意。 他再次进入空间,喝了几口灵泉水,感觉身体又恢复了些力气。然后,他开始在空间里规划起来。 靠近泉眼的地方,土壤最湿润,可以种点喜水的蔬菜,比如白菜、萝卜。另一边的土地,可以种点土豆、红薯,这些都是能填饱肚子的好东西。 只是,种子…… 他叹了口气,看来明天得想办法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在黑市上淘点种子和粮票。虽然黑市风险大,但为了活下去,也只能冒险了。 夜色渐深,四合院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偶尔传来的咳嗽声和孩子的哭闹声。 沈言躺在冰冷的土炕上,盖着一床薄薄的、散发着霉味的被子,却没有丝毫睡意。 他在心里盘算着未来的计划。 第一步,弄到种子和粮票,在空间里种出第一批粮食和蔬菜,解决温饱问题。 第二步,想办法找个活计,最好是能接触到种子或者有机会弄到粮票的工作,比如在轧钢厂当个临时工,或者去郊区的农场帮忙。 第三步,低调做人,尽量不与院里的人发生冲突,但也不能让人欺负到头上,该怼就怼,该硬气就硬气。 第2章 黑市 后半夜的风更烈了,卷着碎雪粒子,“呜呜”地刮过窗棂,像是有谁在外面哭号。 沈言缩在薄被里,听着风声,脑子却转得飞快。黑市不是想去就能去的,那地方鱼龙混杂,不仅有倒爷、投机分子,还有便衣巡逻,一个不小心就得栽进去。原主的记忆里没多少关于黑市的信息,只模糊记得好像在城南的某个胡同里,有个自发形成的交易点,多是些城郊农民偷偷摸摸来换点布票、工业券,或是城里人为了口吃的铤而走险。 他得先打听清楚具体位置,最好再弄件厚实点的衣服——身上这件棉袄实在太破了,挡风都费劲,真要是在外面冻上大半天,非出人命不可。 可衣服和信息,都不是那么好弄的。 天蒙蒙亮时,沈言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没睡多久,就被院里的动静吵醒了。先是二大爷刘海中那标志性的大嗓门,不知道在训斥哪个儿子;接着是三大爷阎埠贵咳嗽着出门倒夜香;最后是傻柱趿拉着鞋,哼着小曲往院外走,看样子是去轧钢厂上班。 沈言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起身活动了一下冻得僵硬的手脚。空间里的灵泉水确实有用,至少他现在不觉得头晕眼花了,只是胃里依旧空落落的,饿得发慌。 他从空间里舀了半碗灵泉水喝下,暖意流遍全身,才稍稍缓解了饥饿感。这灵泉水不仅能强身,似乎还有顶饿的功效,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一直这么顶下去。 “得赶紧弄到吃的。”沈言喃喃自语。总不能一直靠灵泉水吊着命,那玩意儿再神奇,也填不饱肚子。 他打开房门,院子里已经有人活动了。秦淮茹正端着一盆脏衣服往水龙头那边走,看到沈言,脸上立刻堆起温和的笑:“小沈醒啦?昨晚睡得还好吗?”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着点讨好的意味,眼神却不经意地扫过沈言的脸,像是在判断他的状态。 沈言对这位“全院第一贤惠”的寡妇没什么好感,尤其是知道她后面那些算计傻柱的操作后,更是打心底里提防。 “还好。”沈言淡淡应了一声,没打算多聊。 秦淮茹似乎没料到他这么冷淡,愣了一下,随即又笑道:“看你这孩子,脸还白着呢。是不是没吃饱?我这儿刚熬了点玉米糊糊,要不你盛一碗?” 她说着就要往自家屋里走,那姿态,别提多热情了。 沈言却知道,这热情背后藏着什么。秦淮茹这人,最擅长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尤其是对傻柱,几乎是予取予求。现在对他示好,八成是看他孤苦伶仃,想先套个近乎,以后说不定能从他这儿捞点什么好处——虽然他现在穷得叮当响。 “不用了,谢谢秦姐。”沈言往后退了半步,拉开距离,“我等会儿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换点吃的。” 秦淮茹脸上的笑容淡了点,心里嘀咕这乡下小子怎么油盐不进,嘴上却关切道:“外面天寒地冻的,哪那么好找活?要不……你跟我说说,你会做什么?院里要是有啥杂活,我帮你问问?” “会点农活,也会点木工活。”沈言半真半假地说道。他穿越前跟着爷爷学过几年木工,做个桌子椅子啥的没问题,说是会木工,不算撒谎。 “木工活?”秦淮茹眼睛亮了一下,“那正好!前阵子傻柱家的凳子腿松了,他一直没工夫修,要不你帮他修修?他那人最大方,肯定能给你点好处。” 这就开始撮合他和傻柱搭上线了? 沈言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再说,我先出去看看。” 他不想和傻柱扯上关系,至少现在不想。傻柱虽然仗义,但耳根子软,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跟他扯上关系,难免会被秦淮茹缠上。 秦淮茹见他油盐不进,也没再多说,只是笑了笑,端着盆子去洗衣服了,眼神里却多了点审视。这小子看着年纪小,心思倒挺重,不像个好拿捏的。 沈言没管她怎么想,锁好门,径直往院外走。他得先去趟街道办事处,原主的介绍信还在那儿登记过,说不定能问问亲戚的下落,顺便打听一下黑市的事——当然,不能明着问,得旁敲侧击。 街道办事处就在离四合院不远的一条胡同里,是个不大的院子,门口挂着“红星街道办事处”的木牌子。沈言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好几个人在办事了,大多是些大妈大爷,拿着户口本、粮本之类的东西,吵吵嚷嚷的。 一个戴着被看章、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坐在办公桌后,一边翻着文件,一边不耐烦地应付着众人。这是街道的王主任,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么个人,据说挺难缠的。 沈言没凑上前去,就在旁边等着,耳朵却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果然,没一会儿,就听到两个大妈在小声嘀咕。 “你家那口子的烟票弄到了?” “嗨,别提了,供销社早就没了。我家那死鬼烟瘾犯了,昨晚跟我吵了半宿,没办法,只能去城南那地方碰碰运气。” “城南?那地方可不安全,前两天刚抓了几个投机倒把的。” “没办法啊,总不能让他把家里东西拿去换?就去看看,小心点就是了。” 沈言心里一动。城南,看来就是黑市的大致位置了。 等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办事的人少了些,沈言才走上前,对着王主任说道:“王主任,我想问问,我那亲戚的消息,有眉目了吗?” 王主任抬头看了他一眼,翻了翻桌上的登记本,皱眉道:“你就是那个从乡下投奔亲戚的沈言?你那亲戚早就跟着厂子迁到西北去了,介绍信上写着呢,你没看?” “看了,但我想着会不会有新的消息……”沈言故意露出一副失落的样子。 “没有。”王主任不耐烦地挥挥手,“人家迁走大半年了,早没联系了。我说你这孩子,也别在这儿耗着了,要么回乡下,要么自己想办法找活干,街道可养不起闲人。” 沈言要的就是这句话,他“无奈”地叹了口气:“那我知道了,谢谢王主任。对了,我想问一下,城里哪里能找点零活干?我会点木工活,想换点粮票。” 王主任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虽然瘦,但看着还算结实,想了想道:“轧钢厂最近好像在招临时工,搬钢材、清理废料什么的,你可以去试试。不过那活累,工资也低,还不管饭。” 轧钢厂? 沈言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那不是傻柱和一大爷易中海上班的地方吗? 去不去? 去的话,难免会遇到傻柱他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容易产生交集。但不去的话,这似乎是目前最靠谱的找活途径了。轧钢厂人多,说不定还能弄到种子——厂里有食堂,食堂肯定要买菜,说不定能从买菜的师傅那儿匀点种子出来。 “谢谢王主任,我去看看。”沈言打定主意,先去轧钢厂试试。 离开街道办事处,沈言没直接去轧钢厂,而是先往城南的方向走。他得先去黑市看看,能不能淘点种子,顺便打探一下行情。 城南离四合院不算近,沈言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这里明显比其他地方破败,胡同狭窄,房屋低矮,墙角堆着垃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路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眼神警惕,看到陌生人,都会下意识地多看几眼。 沈言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自己裹得更紧了些,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他发现,有几个穿着破旧棉袄的人,总是在胡同口转悠,看到有人探头探脑,就会悄悄凑上去,低声说几句,然后领着人往深处走。 看来,这就是黑市的“向导”了。 沈言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故意装作犹豫的样子,在胡同口徘徊。果然,没过几分钟,一个干瘦的中年男人就凑了过来,压低声音问道:“兄弟,想找点啥?” 这男人眼神闪烁,手指关节粗大,看着像是常年干体力活的。 沈言也压低声音:“想找点种子,蔬菜种子,白菜、萝卜都行。再换点粮票。”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年纪小,不像便衣,才点点头:“跟我来。” 跟着男人拐进一条更窄的胡同,里面豁然开朗,是个废弃的大杂院,院子里零零散散地站着十几个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声交谈着。有人手里拿着布料,有人提着小半袋粮食,还有人捧着几个鸡蛋,眼神都带着警惕和戒备。 这就是黑市了。 空气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息,每个人说话都压着嗓子,像是怕被人听见。沈言甚至能看到几个角落里,有人影一闪而过,不知道是放哨的,还是真的便衣。 “想要啥种子?”领他进来的男人问道,“我认识个老头,家里是种菜的,手里有不少种子,就是贵点。” “能看看吗?”沈言问道。 男人点点头,领着他走到院子角落里,那里蹲着个穿棉袄的老头,面前摆着一个小布包,里面果然装着各种种子,有白菜籽、萝卜籽,还有几粒土豆种。 “怎么卖?”沈言蹲下身,假装认真挑选,实则在观察老头的反应。 老头抬起浑浊的眼睛看了他一眼,伸出三根手指:“种子,三分钱一两,或者一尺布票换一两。土豆种贵点,五分钱一个。” 这价格确实不便宜,这年头一分钱都能买块糖了。沈言身上只有原主留下的三块两毛钱,还是父母卖了家里唯一一头小猪换来的,得省着花。 “能不能便宜点?我多买点。”沈言讨价还价。 老头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 沈言知道,在黑市上讨价还价余地不大,尤其是种子这种紧俏货。他想了想,说道:“给我来二两白菜籽,一两萝卜籽,再来两个土豆种。多少钱?” 老头算账:“白菜籽三分,萝卜籽三分,土豆种一毛,一共一毛六。”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毛六分钱递过去,老头接过钱,数了数,才从布包里抓出相应的种子,用一张旧报纸包好,递给沈言。 沈言接过种子,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这可是他未来的希望。 “还换粮票吗?”领路的男人又问。 沈言想了想,问道:“粮票怎么换?” “一斤全国粮票换一块钱,或者三尺布票换一斤。地方粮票便宜点,七毛钱一斤。” 沈言身上没布票,只有三块多钱。他咬咬牙,拿出一块钱:“给我换一斤全国粮票。” 男人眼睛一亮,连忙从怀里掏出一斤全国粮票,递给沈言,接过钱揣进怀里,动作快得像是怕被人抢走。 有了种子和粮票,沈言松了口气,不想多待,转身就往外走。刚走到胡同口,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呵斥声和奔跑声。 “快跑!便衣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整个黑市瞬间炸开了锅。原本还在交易的人们像是受惊的兔子,四散奔逃,有的翻墙,有的钻进小巷,眨眼间就跑没了影。刚才领路的男人和卖种子的老头也不见了踪影。 沈言心里一紧,也顾不上多想,跟着人流钻进旁边的一条小巷,埋头往前跑。他不敢回头,只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呵斥声,心脏“砰砰”直跳,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这黑市果然危险! 他在迷宫似的小巷里七拐八绕,跑了约莫十几分钟,直到听不到身后的动静,才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喘气。 幸好他年轻,体力还行,加上灵泉水的滋养,不然恐怕真跑不过。 他摸了摸怀里的种子和粮票,还好,都还在。 定了定神,沈言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轧钢厂的方向走去。刚才跑的时候慌不择路,现在得重新找路。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远远看到轧钢厂那高大的烟囱,正冒着滚滚黑烟。门口有穿着制服的保安站岗,进出的工人络绎不绝,大多穿着蓝色的工装,脸上带着疲惫。 沈言整理了一下衣服,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对着保安说道:“同志,我想问问,厂里是不是在招临时工?” 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破旧,不像厂里的人,皱眉道:“招是招,但只招力气大的,你行吗?” “我行,我有力气,还会点木工活。”沈言连忙说道。 保安想了想,指了指旁边的传达室:“你去那边登记一下,找张师傅,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谢谢同志!”沈言连忙道谢,心里松了口气。没想到这么顺利。 传达室里坐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戴着老花镜,正在看报纸,应该就是张师傅。沈言说明来意后,张师傅放下报纸,拿出一个登记本,问道:“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哪里人?” “沈言,十六,乡下过来的,投奔亲戚没找着。”沈言如实回答。 张师傅点点头,在本子上记下来,又问道:“会干什么?有证明吗?” “会农活,会木工活,有介绍信。”沈言把原主的介绍信递过去。 张师傅看了看介绍信,又看了看沈言,点点头:“行,正好厂里缺个清理废料的,你先试试,干得好就留下。一天两毛钱,管一顿午饭,是粗粮馒头,不管住。” “谢谢张师傅!”沈言连忙道谢。有活干,有饭吃,这就足够了。 “跟我来,我带你去领工具。”张师傅站起身,领着沈言往厂区里走。 轧钢厂果然大,机器轰鸣声震耳欲聋,空气中弥漫着铁锈和机油的味道。到处都是忙碌的工人,有的在操作机器,有的在搬运钢材,每个人都埋头干活,脸上没什么表情。 张师傅把沈言领到废料区,这里堆着各种废弃的钢材、零件,还有不少木头箱子、木板,看起来杂乱无章。 “你的活就是把这些废料分类整理好,能回收的堆到那边,不能回收的扔到卡车里,会有人拉走。”张师傅指着不远处的两个区域,“工具在那边,铁锹、锤子、撬棍都有,自己看着用。中午十二点去食堂领饭,下午五点下班。” “知道了,谢谢张师傅。” 张师傅没再多说,转身走了。 沈言看着眼前这堆如山的废料,深吸一口气,拿起一把铁锹,开始干活。清理废料确实累,尤其是那些废钢材,又重又脏,没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了。但他不敢停,这是他目前唯一的生计,必须干好。 中午十二点,沈言跟着其他临时工去食堂领饭。果然是粗粮馒头,黑黢黢的,还带着点沙子,难以下咽。但他饿坏了,也顾不上难吃,几口就把两个馒头吞了下去,又喝了几口凉水,才算垫了垫肚子。 吃饭的时候,他看到了傻柱。 傻柱正端着一个大搪瓷碗,里面是白面馒头和白菜炖豆腐,一边吃一边和旁边的人说笑,嗓门还是那么大。他似乎没注意到沈言,沈言也刻意避开了他的视线。 下午继续干活,沈言累得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但他咬牙坚持着。他发现,那些废弃的木头箱子和木板质量还不错,或许可以偷偷藏几块,带回四合院,既能当柴烧,说不定还能做点小物件。 更重要的是,他在一堆废弃的麻袋里,发现了意外之喜——几颗干瘪的红薯! 不知道是谁扔的,表皮都皱了,但还没坏。沈言眼睛一亮,趁没人注意,赶紧把红薯揣进怀里。这可是好东西,埋在空间里,说不定能发芽! 五点下班的时候,沈言累得几乎虚脱,但心里却挺满足。他不仅赚到了两毛钱(虽然还没发),混了顿饱饭,还弄到了几颗红薯种,这趟没白来。 他偷偷藏了几块结实的木板在衣服里,用绳子捆好,扛在肩上,跟着其他工人往厂外走。 刚走到门口,就被人喊住了。 “沈言?”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回头一看,果然是傻柱。 傻柱手里提着一个铝制饭盒,正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儿?” 沈言心里叹了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 “找了个临时工,在这儿清理废料。”沈言淡淡说道。 第3章 废料 轧钢厂的铁皮大门在身后缓缓关上,带着铁锈味的晚风卷着碎雪,打在沈言脸上,让他打了个寒颤。肩上扛着的木板不算重,但磨得肩膀生疼,里面藏着的几块废铜丝硌得肋骨发紧——那是他下午趁着整理废料堆,偷偷摸出来的“战利品”。 傻柱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无非是些“有困难找哥”“在厂里受欺负了吭声”之类的话,热情得让人无法拒绝。沈言应付了几句,就借口累了,匆匆和他分了手。他实在没精力应付这院里的“名人”,现在满脑子都是赶紧回那个小耳房,把今天的收获清点清楚。 从厂门口到四合院,足有三里地。沈言走得很慢,一来是累,二来是要留意周围有没有人盯着。这年头,一个半大孩子扛着木板、揣着不明物品,很容易被当成“投机倒把”的典型抓起来。他把脖子往棉袄里缩了缩,帽檐压得更低,脚步尽量踩在路边的阴影里,活像个偷了东西的耗子。 其实他也不算偷。那些废铜丝、旧铁钉,都是堆在废料区最角落的东西,上面落了厚厚的灰,一看就是被人遗忘了的。清理废料的临时工里,偷偷往兜里塞点零碎的不止他一个,只是别人藏的是能换烟抽的铜疙瘩,他捡的是看着不起眼、却可能在空间里派上用场的“宝贝”。 比如那几根锈迹斑斑的铁丝,在空间里围个小菜圃正好;还有几块带锯齿的废铁片,磨一磨说不定能当小锄头用;最让他在意的,是那半麻袋被机器压碎的煤渣——空间里的土地虽然肥沃,但他总觉得缺点“火气”,煤渣混进去,既能疏松土壤,说不定还能当肥料。 走到半路,沈言拐进一条僻静的胡同,确认四下无人后,意念一动,闪身进了空间。 熟悉的暖意包裹过来,带着黑土地和灵泉水的清润气息。他先把肩上的木板和藏着的废铜丝、铁丝一股脑卸在空地上,又将怀里那几颗干瘪的红薯掏出来,小心翼翼地埋在泉眼旁边的湿润土壤里——那里温度最高,最容易发芽。做完这一切,他才瘫坐在地,大口喘着气,看着眼前这一亩地的“家底”。 种子有了:白菜籽、萝卜籽,还有刚埋下去的红薯。 工具凑了:几块木板能钉个小架子,铁丝能编个篱笆,废铁片磨一磨能当农具。 “肥料”也有了:煤渣,还有他打算以后偷偷攒的草木灰。 最关键的是,他发现这空间不仅能存活物,连带着泥土、废料这些东西放进来,都能保持原样,甚至那几块沾着油污的木板,在空间里放了一会儿,油污好像淡了点。 “总算不是两手空空了。”沈言低声自语,心里踏实了些。 穿越前他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拿着死工资,最大的技能是跟着爷爷学的那点木工活,别说在这缺衣少食的年代搞钱,就是让他去摆摊卖早点都未必能吆喝出声。刚来那几天,他是真慌,看着口袋里那几块钱,总觉得坐吃山空,迟早要饿死。 现在好了,有了份临时工的活计,一天两毛钱,管一顿午饭,虽然累,但至少饿不死。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个“靠山”——这一亩地的空间。就算厂里的活丢了,只要空间里的东西能长起来,他就饿不着。 至于钱……沈言看着那堆废铜丝,心里动了点念头。 他记得原主的记忆里,好像有“废品收购站”这么个地方,专门收些破烂、废铁、旧报纸什么的,给点钱或者换点东西。这些从厂里弄出来的废铜烂铁,说不定能换点零花钱。 但他不敢轻举妄动。这年头,私自买卖废品是犯忌讳的,尤其是从厂里带出来的东西,被人抓住了,轻则扣个“投机倒把”的帽子,重则可能被当成“破坏生产”的坏分子处理。他一个外来户,无权无势,真要是被抓了,连个替他说话的人都没有。 “先攒着。”沈言叹了口气,把废铜丝和铁丝分门别类放好,“等攒多了,找个靠谱的机会再说。” 在空间里歇了约莫一刻钟,体力恢复了些,他才意念一动,回到现实中。胡同里依旧空荡荡的,只有风卷着雪粒子打在墙上的“簌簌”声。他拍了拍身上的灰,扛起剩下的几块木板——这是要带回四合院当柴烧的,总不能让空间里的东西凭空出现在屋里,得找个合理的由头。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擦黑了。各家各户的烟囱都冒着烟,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饭菜混合的味道,大多是玉米糊糊的清香,偶尔能闻到一丝肉味,不用想也知道是傻柱家——只有他能在食堂弄到肉。 沈言刚走到自己那间耳房门口,就看到三大爷阎埠贵蹲在门口的石阶上,手里拿着个烟袋锅,嗒嗒抽着,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肩上的木板。 “三大爷,您在这儿等着呢?”沈言心里了然,面上却不动声色,解开捆木板的绳子,把木板往墙角一放。 阎埠贵磕了磕烟袋锅,站起身,皮笑肉不笑地说:“刚吃完饭,出来溜达溜达,正好瞅见你回来了。这是……从厂里弄的?”他指着墙角的木板,眼睛里闪着精光。 “嗯,厂里废料堆里捡的,看着还结实,带回来说不定能当柴烧。”沈言说得轻描淡写。 “当柴烧?”阎埠贵咂咂嘴,蹲下身摸了摸木板,“这可是好松木,烧了多可惜。你看我家那桌子腿,正好缺这么块料,要不……你匀给三大爷?我给你两分钱?” 沈言差点被气笑。这阎埠贵还真是见缝插针,几块破木板都能惦记上。两分钱?够买根火柴就不错了。 “不了三大爷,我自己留着有用。”沈言直接拒绝,转身就要开门。 “哎,你这孩子怎么回事?”阎埠贵一把拉住他,“几块破木板而已,跟三大爷还这么小气?再说了,你一个临时工,在厂里能待几天?这些东西放你这儿也是占地方,不如给我,物尽其用嘛。” 沈言皱了皱眉,甩开他的手:“三大爷,这是我辛苦扛回来的,给不给是我的事。您要是实在需要,自己去厂里捡,废料堆里多的是。” “你当我不想去?”阎埠贵嘟囔了一句,“厂里看门的认识我,不让进。”他以前也想去厂里捡点废料,结果被保安拦了回来,说他不是厂里职工,不许靠近废料区。 见沈言油盐不进,阎埠贵也没辙,只能悻悻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走了,嘴里还嘟囔着“不懂事”“没眼力见”之类的话。 沈言没理会他,打开房门钻进屋里,反手插上门栓。 屋里比外面还冷,墙壁上结着一层薄霜。他没点灯——一来舍不得煤油,二来也怕招眼,就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脱下沾满灰尘的外套,露出里面那件打了好几层补丁的单衣。 他从怀里掏出那几颗在厂里偷偷藏起来的红薯,借着微光看了看,确认没被压坏,才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破木盒里。这是他的“储备粮”,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 然后,他再次闪身进了空间。 这次,他没歇着,而是开始规划那一亩地。灵泉旁边的土壤最湿润,他打算先把白菜籽和萝卜籽种在这里。他用手刨出几条浅浅的土沟,把种子均匀地撒进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用灵泉水轻轻浇了一遍。 做完这些,他又去整理那些废料。铁丝被他捋直了,绕成几捆;废铁片找了块光滑的石头打磨着,虽然进度缓慢,但至少有了点锄头的样子;木板被他用石头敲掉上面的钉子,堆在一边,打算以后钉个简易的架子,用来放收获的蔬菜。 忙完这一切,天色已经彻底黑透了。沈言累得浑身散架,在空间里喝了半瓢灵泉水,感觉精神好了些,才回到屋里,和衣躺在冰冷的土炕上。 炕是凉的,被子是薄的,但他心里却比前几天踏实多了。有活干,有种子,有空间这个秘密武器,至少短期内饿不死了。 只是,这临时工的活计不是长久之计。清理废料累不说,工资也低,一天两毛钱,除去自己吃的,根本攒不下钱。而且他总觉得,在厂里捡废料不是长久之事,万一被发现了,工作保不住是小事,被当成“小偷”抓起来就麻烦了。 “得想个更稳妥的来钱道。”沈言盯着黑漆漆的屋顶,脑子里盘算着。 靠空间种蔬菜卖?不行,太扎眼了。这年头,私人买卖蔬菜是不允许的,更何况他这蔬菜长得肯定比别人好,万一被发现来源不明,麻烦就大了。 靠木工活?他会是会点,但没工具没材料,也没门路,谁会找他做东西? 那几块废铜丝……沈言又想到了这个。废品收购站肯定收,但怎么安全地卖出去,是个问题。 他想起今天在厂里看到的情景,废料区旁边好像有个专门收废金属的地方,挂着“国营废品收购点”的牌子,应该是厂里官方指定的。或许,可以试着把这些废铜丝卖给那里?就说是自己清理废料时,按规定上交的“可回收物”,说不定能换点钱或者工业券。 工业券也挺有用的,能买布料、肥皂这些紧俏东西。 “明天去问问。”沈言打定主意,先试试官方渠道,实在不行,再想别的办法。 迷迷糊糊中,他睡着了。梦里,空间里的白菜和萝卜长得郁郁葱葱,绿油油的一片,他甚至看到了红薯藤爬满了半亩地…… 第二天一早,沈言被院里的咳嗽声吵醒。他简单洗漱了一下,揣了个昨天省下的粗粮馒头,就往轧钢厂赶。路上遇到秦淮茹去挑水,对方又热情地问他累不累、需不需要帮忙,沈言都淡淡应付过去了。他现在没精力搞这些人情往来,只想赶紧把活干好,多攒点钱和“宝贝”。 到了厂里,张师傅已经在废料区等着了,见他来了,指了指旁边一堆新运过来的废料:“今天把这些清理出来,分类堆好,中午有肉包子。” “谢谢张师傅!”沈言眼睛一亮。肉包子!这可是好东西。 他干劲十足地拿起铁锹,开始清理新的废料堆。今天的废料里,金属件格外多,有断了的钢筋,有变形的铁皮,还有不少废弃的螺丝、螺母。沈言一边清理,一边偷偷把那些看起来成色不错的铜丝、铝片往怀里塞——这些东西比铁丝值钱多了。 他发现,厂里对这些“边角料”的管理其实挺松的。废料区的保安也就是象征性地巡逻一下,只要不把大件的钢材往外带,谁也不会较真。毕竟这些东西看着不起眼,谁也想不到有人会专门捡这些“破烂”。 中午去食堂领饭时,果然是肉包子,虽然肉馅不多,掺了不少白菜,但咬一口,油香混着肉香,比昨天的粗粮馒头好吃多了。沈言没舍得吃完,留了一个藏起来,打算晚上带回四合院当晚饭。 吃饭时,他又遇到了傻柱。对方端着一大碗红烧肉,正和几个工友说笑,看到沈言,老远就喊:“沈言!这儿呢!” 沈言不想过去,但傻柱已经端着碗走过来了,不由分说地把一块红烧肉夹到他碗里:“拿着,干活累,补补。” 油光锃亮的红烧肉躺在粗瓷碗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沈言愣了一下,看着傻柱那大大咧咧的笑脸,心里有点复杂。他知道傻柱这人耳根子软、爱面子,对院里人向来大方,但也正因如此,才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 “谢谢柱哥,不用了,我不爱吃肉。”沈言把肉夹了回去。他不想欠傻柱的人情,这院里的人情债,最难还。 傻柱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嘿,还有不爱吃肉的?跟哥客气啥?拿着!”又把肉夹了回来。 推让了几次,沈言实在拗不过,只能收下,低声道了谢。他快速把肉塞进嘴里,囫囵咽了下去,没敢细嚼——这肉吃着香,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 下午干活时,沈言找了个机会,往厂里的废品收购点走去。收购点就在废料区隔壁,是个用铁皮搭的小棚子,里面堆着各种回收的废金属,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的老头正坐在里面打瞌睡。 “大爷,问一下,这个收吗?”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把捡来的铜丝,递了过去。 老头抬起头,看了看铜丝,又看了看沈言,问道:“厂里的?” “嗯,清理废料时捡的。”沈言点点头。 “收。”老头拿出一个小秤,把铜丝放上去称了称,“一两二钱,按市价,一毛五一两,给你一毛八。” 沈言心里一算,这价格比黑市低了点,但胜在安全。他点点头:“行。” 老头从抽屉里拿出一毛八分钱递给沈言,把铜丝收了起来。 拿着手里的一毛八分钱,沈言心里一阵激动。这是他穿越过来,靠自己挣的第一笔“外快”!虽然不多,但意义重大——这证明,那些不起眼的废料,真的能换钱! 他压抑住心里的兴奋,回到废料区,干活更有劲了。他决定,以后每天都捡点废铜烂铁,攒到一定数量就来这里卖掉,积少成多,总能攒下点钱。 傍晚下班时,沈言又偷偷藏了些废铝片和几根细钢筋,打算带回空间。路过废品收购点时,他看到那个老头正在盘点,心里琢磨着,以后可以多捡点铜、铝这些值钱的,铁虽然便宜,但量大了也能换点钱。 走出厂门,天又开始飘雪了。沈言裹紧棉袄,加快了脚步。他现在归心似箭,不是因为那间冰冷的耳房,而是因为空间里那些刚种下的种子——他想知道,它们有没有发芽。 回到四合院,刚进门就看到二大爷刘海中站在院子中央,背着手,挺着肚子,正训斥他那三个儿子:“一个个懒驴上磨!让你们去挑点水,磨磨蹭蹭的!不知道家里水缸见底了?” 他那三个儿子低着头,唯唯诺诺的,不敢吭声。 看到沈言进来,刘海中停下训斥,眼睛落在他身上,准确地说,是落在他手里攥着的那个油纸包上——里面是中午省下的肉包子。 “小沈啊,下班了?”刘海中脸上露出一丝“和蔼”的笑,那笑容比阎埠贵的还假。 “嗯,二大爷。”沈言点点头,不想多说话,侧身想从他身边绕过去。 “哎,等等。”刘海中拦住他,“听说你在轧钢厂干活?” “嗯。” “怎么样?累不累?一个月多少钱?”刘海中一连串地问道,眼神里带着审视。 “临时工,不累,一天两毛钱。”沈言含糊地回答,加快了脚步。 刘海中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他手里的油纸包,鼻子动了动,好像闻到了肉香味。他咂咂嘴,心里嘀咕:这乡下小子运气不错,刚进厂就能吃上肉包子,看来轧钢厂的临时工待遇还行。回头得让老大也去试试,总比在家待着强。 沈言没心思管刘海中怎么想,回到自己的耳房,插上门栓,立刻闪身进了空间。 他第一时间跑到灵泉边,只见昨天种下的白菜籽和萝卜籽已经冒出了细细的嫩芽,嫩绿色的,像针尖一样,在黑土地上格外显眼。 “发芽了!真的发芽了!”沈言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灵泉水和空间的效果,比他想象的还要好!才一天时间,种子就发芽了,这速度,简直不可思议! 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捧起一点灵泉水,轻轻浇在嫩芽周围,生怕力气大了把它们冲倒。做完这一切,他才想起手里的肉包子,这才感觉到饿,几口就把包子吃了下去,连带着昨天省下的半个馒头,总算吃了顿饱饭。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的生活变得规律起来。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床,揣上一个粗粮馒头往轧钢厂赶;白天在废料区埋头干活,偷偷捡各种能用的废料和种子;中午在食堂吃饭,尽量省下点口粮带回;下午继续干活,傍晚把捡来的“宝贝”藏好,扛着几块木板或废柴回四合院;晚上回到耳房,就钻进空间,侍弄那些刚发芽的蔬菜,整理捡来的废料,顺便用灵泉水改善一下身体。 第4章 暗涌 轧钢厂的烟囱又开始吞吐浓烟时,沈言已经在废料堆里蹲了半个多月。 腊月的风刀子似的刮过脸颊,他却只穿着件单衣——不是不冷,是干活太卖力,浑身都被汗浸透了,脱了棉袄反而利索。他手里攥着根磨尖了的废钢筋,正费力地从一堆扭曲的铁皮里挑拣着铜线圈,额角的汗珠顺着下巴往下滴,砸在结了薄冰的地面上,“嗒”一声碎成小水珠。 这些日子,他摸清了废料堆的“规律”。每天凌晨和傍晚,废料区的看守最松懈,这时候能捡到最值钱的东西;而那些被机器压得变形的配电柜、报废的电机里,藏着最多的铜和铝。他就像只嗅觉敏锐的狼,总能在旁人看不上眼的破烂里,扒拉出能换钱的“宝贝”。 空间里的角落,已经堆起了小山似的废料。分门别类码得整整齐齐:黄铜线圈缠成一束束,铝片叠得像砖头,铁丝绕成大捆,连带着那些敲下来的生铁疙瘩,也堆在最里面。他算了算,光是能直接卖的铜和铝,就攒了足有两百多斤。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按废品收购站的市价,黄铜一毛五一两,铝一毛二,两百多斤铜铝,换算下来就是三十多块钱。这在这年头,相当于一个二级工三个月的工资,足够普通家庭紧巴巴过上半年。 沈言却半点不敢声张。 他太清楚这钱的分量,也太清楚这钱见不得光。第一次往收购站送铜丝时,他只敢拿十来斤,看着收购员麻木地过秤、给钱,手心捏出了汗。后来胆子大了些,也最多一次带二十斤,而且绝不固定在一个收购站。 城南、城西、甚至离市区老远的郊区供销社代收点,他都跑过。每次去都换身衣服,有时候故意抹把灰在脸上,装成拾荒的穷小子;有时候又把自己收拾得干净点,说是帮厂里处理“边角料”——反正他一口外地口音,只要不扎堆,没人会深究他的来历。 三十多块钱,大多换成了全国粮票和工业券,藏在空间里一个用油布裹着的木盒子里。剩下的几块零钱,他揣在身上,偶尔买点粗粮馒头,或者给空间里的蔬菜添置点“家当”——比如昨天刚从杂货铺买的一小包骨粉,据说掺在土里能壮苗。 空间里的蔬菜长得飞快。灵泉水似乎带着催熟的魔力,白菜已经卷成了紧实的菜心,萝卜在土里憋得圆滚滚的,连那几颗干瘪的红薯,都抽出了翠绿的藤蔓,顺着他搭的木架往上爬。沈言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晚上钻进空间,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绿,心里比揣着钱还踏实。 这天傍晚,沈言正把最后一捆铜线塞进空间,准备下班,张师傅却慢悠悠地晃了过来。 “小沈,过来。”张师傅的声音透着点不寻常的严肃。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张师傅,啥事?” 张师傅往他手里塞了个信封,压低声音道:“这是你这半个月的工钱,一共三块六。另外……厂里的临时工名额满了,你明天不用来了。” 沈言愣住了。 他不是没想过临时工做不长久,却没想到这么突然。是自己干活不勤快?还是……被人发现捡废料了? “咋了这是?”沈言尽量让语气显得茫然,“我干活没偷懒啊。” “跟你没关系。”张师傅叹了口气,左右看了看,才道,“是上面的意思,说临时工太多,浪费粮食。不止你一个,好几个都被辞了。这是遣散费,多给了你五毛钱,拿着。” 沈言捏着信封,厚厚的一沓毛票,心里却迅速盘算起来。 被辞了也好。 这些日子捡废料越来越顺手,他心里早就有点不安。厂里的废料堆虽然大,但总有被掏空的一天,而且他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他——不是看守,更像是厂里的工人,眼神里带着点探究。再待下去,保不齐真会出事。 “谢张师傅。”沈言把信封揣进怀里,没多问,“那我收拾东西走了。” 张师傅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有难处,来厂里找我,能帮的我尽量帮。” 沈言应了声,转身往回走。心里没什么失落,反而松了口气。这半个多月,钱攒够了,种子出了苗,甚至连过冬的柴火都在空间里堆了不少,足够他安稳过个年了。 走出厂门时,天已经擦黑。雪下得紧,路上的行人都缩着脖子往家赶。沈言没直接回四合院,而是绕了个远路,往城西的废品收购站走去。 他打算把空间里那批最大的铜料处理掉。辞工了,正好有时间跑远路,把这批“货”送到郊区的收购点——那里管得松,给的价也高些,最重要的是,离四合院远,没人认识他。 郊区的收购站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只有一个瘸腿的老头守着。沈言是第三次来,已经熟门熟路。他从空间里弄出五十斤黄铜,老头过了秤,二话不说给了七块五毛钱,比市区多给了五毛。 “小伙子,你这货挺干净啊。”老头数钱的手顿了顿,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哪弄的?” “厂里的废料,老板让处理的。”沈言早就编好了说辞,脸上没什么表情,“大爷,钱点清楚,我还得赶回去。” 老头笑了笑,把钱递给他:“放心,少不了你的。以后有货,还往我这儿送,价给你最高。” 沈言接过钱,揣进怀里,转身就走。他不想和这老头多打交道,能在郊区开收购站的,没一个是简单人,说得越多,错得越多。 回到四合院时,雪已经积了薄薄一层。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各家窗户里透出昏黄的灯光,偶尔传来几声咳嗽。沈言的倒座房在最前院,紧挨着大门,和中院、后院隔着影壁,平时确实很少和院里人碰面。 他刚打开门,就看到三大爷阎埠贵的影子在影壁后晃了一下。 沈言眼神冷了冷,没理会。这半个多月,阎埠贵没少在他门口转悠,大概是看他每天早出晚归,想探探他的底细。以前他懒得搭理,现在辞了工,怕是更要被这老头缠上。 果然,他刚把门关到一半,阎埠贵就“恰巧”从影壁后走出来,手里端着个空盆,像是刚从水龙头那边回来。 “小沈回来了?今天下班挺早啊。”阎埠贵笑眯眯地打招呼,眼睛却往他身上瞟,“这大雪天的,冻坏了?” “嗯。”沈言应了一声,手还扶着门框,明显不想让他进来。 “听说你在轧钢厂干活?”阎埠贵像是没看见他的冷淡,凑得更近了些,“我家老大也想去,你那活计还招人不?” 沈言心里冷笑。这老头消息倒是灵通,他刚辞工,对方就知道了。 “不招了,我都被辞了。”沈言直接说道,“厂里裁临时工,好几个都回来了。” “被辞了?”阎埠贵眼睛一亮,随即又露出“惋惜”的表情,“那太可惜了……那你接下来咋办?总不能一直闲着?” “再说。”沈言不想跟他废话,用力把门往回带,“三大爷,我累了,想歇歇。” “哎,别急着关门啊!”阎埠贵伸手想拦,却被沈言用劲关上的门差点夹到手指。他看着紧闭的门板,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狐疑。 这小子不对劲。 天天早出晚归,回来时身上总带着股铁锈味,偶尔还能看到衣服上沾着铜绿。被辞了工,脸上却一点不着急,倒像是松了口气。最奇怪的是,这小子住进来快一个月了,从没见他缺粮,也没见他去供销社买过东西,难不成…… 阎埠贵摸了摸下巴,眼神闪烁。他想起前几天晚上,看到沈言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往院外走,当时没在意,现在想来,那布包的形状,倒像是装了不少东西…… “这小子,怕不是在外面搞什么投机倒把?”阎埠贵心里冒出个念头,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城里那些倒腾破烂的,不就是天天往废品站跑吗?这小子要是真靠这个赚了钱…… 他搓了搓手,转身往后院走。这事得跟二大爷说说,说不定能抓住这小子的把柄,到时候…… 沈言靠在门后,听着阎埠贵的脚步声走远了,才皱起眉头。 三大爷这反应,明显是起疑心了。看来以后得更小心些,尽量少往院外跑,尤其是晚上。 他走到炕边坐下,从怀里掏出那个装钱的信封,又加上今晚卖铜的七块五,一共是十一块六毛钱。加上空间里藏着的三十多块,还有几十斤全国粮票和一堆工业券,足够他安稳过到开春了。 开春后,空间里的蔬菜就能收获了。白菜、萝卜、红薯……就算不卖,自己吃也足够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弄点玉米、土豆的种子,往空间里多种点,粮食问题基本就能解决。 至于钱,沈言打算歇一阵子。连着半个多月高强度干活,加上天天提心吊胆地跑收购站,他也累了。而且最近总觉得厂里的人看他的眼神有点怪,说不定真有人注意到他捡废料了,这时候再顶风作案,纯属自找不痛快。 “先歇到过年再说。”沈言把钱仔细藏进炕洞里,又用几块砖头堵好。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保险的地方,这破炕除了他,估计没人愿意扒开看。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彻底成了“闲人”。 他不再早起,每天睡到天大亮才起来,在屋里简单活动活动,就钻进空间里侍弄那些蔬菜。白菜已经能吃了,他小心地掰了几片叶子,用灵泉水洗干净,直接生吃,脆生生的,带着点甜味,比食堂的窝窝头好吃多了。 萝卜也长大了,他拔了一个,足有斤把重,皮是红的,切开里面雪白,咬一口水汪汪的,又甜又辣。 红薯藤爬得满地都是,他翻了翻土,看到下面已经结了几个小红薯,紫皮的,估计再过半个月就能挖了。 空间里的收获让他心情大好,连带着看那堆废料都顺眼多了。他甚至找了几块平整的铁板,用石头打磨光滑,又找了根结实的木棍当柄,居然真的做了个像模像样的锄头。 院里的人对他的“无所事事”显然很关注。 二大爷刘海中在院里碰到他,阴阳怪气地说:“小沈啊,年纪轻轻的,别总待着,出去找点活干,不然喝西北风啊?” 沈言只当没听见,低头走了。 一大爷易中海倒是“好心”,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忙找活,说可以托人问问附近的煤厂缺不缺搬运工。沈言婉拒了,说想歇阵子,过了年再找。易中海也没多劝,只是临走时看他的眼神有点意味深长。 秦淮茹依旧热情,隔三差五就端着点玉米糊糊、咸菜什么的过来“探望”,话里话外打听他辞工的事,还说傻柱在食堂认识人,可以帮他说说情,让他回去继续干。沈言每次都用“想回老家”的借口挡回去,次数多了,秦淮茹也看出他不想搭茬,来得就少了。 只有傻柱,真的跑过来敲过一次门,手里提着个饭盒,里面是两个白面馒头和一块红烧肉。 “沈言,柱哥给你带吃的了。”傻柱嗓门大,一喊半个院都能听见,“辞工怕啥?哥给你找!轧钢厂不行,咱去砖窑厂,照样挣钱!” 沈言看着他那副真心实意的样子,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却还是硬着头皮拒绝了:“谢谢柱哥,不用了。我打算过阵子就回老家,不在城里待了。” “回老家?”傻柱愣了,“你老家还有人?” “嗯,还有个远房亲戚。”沈言编了个瞎话,“前阵子联系上了,让我回去。” 傻柱这才没再坚持,把饭盒塞给他:“那行,回去也好,家里总比外面强。这吃的拿着,路上垫肚子。” 沈言没法再拒绝,只能收下,说了声谢谢。看着傻柱转身离开的背影,他心里叹了口气。这院里唯一算得上“好人”的,大概就是傻柱了,可惜被算计得太狠。 送走傻柱,沈言关上门,打开饭盒。白面馒头冒着热气,红烧肉油光锃亮。他没舍得吃,把馒头掰成小块,埋进空间的土里当肥料——这年代的白面馒头,发酵得足,当肥料正好;红烧肉则用油纸包好,藏进炕洞,打算留着过年吃。 他是真打算过个好年。穿越过来快一个月了,天天累得像条狗,现在有了点积蓄,空间里又丰收,总该对自己好点。 腊月二十三,小年。 四合院里开始有了年味。家家户户都在扫房、贴窗花,三大爷阎埠贵甚至买了两挂小鞭炮,挂在门框上,说是等三十晚上放。 沈言也给自己的小耳房做了点“装饰”——他用捡来的红绸子边角料,剪了两个歪歪扭扭的窗花,贴在窗户上。红绸子是他上次去废品站,从一堆旧衣服里翻出来的,洗洗还能用。 这天下午,他正准备进空间看看红薯熟了没,门突然被敲响了。 “沈言在家吗?”是二大爷刘海中的声音,带着点不耐烦。 沈言皱了皱眉,打开门:“二大爷,啥事?” 刘海中背着手,身后跟着阎埠贵和几个院里的老人,看样子是“全院大会”的架势。 “找你聊聊。”刘海中没进屋,就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听说你打算回老家?” “嗯。”沈言心里纳闷,他回不回老家,跟他们有啥关系? “那正好。”刘海中清了清嗓子,“你这房子,是街道临时安排的,现在你要走了,就该腾出来了。我家老大马上要结婚,正缺个婚房,这房子就先给我家。” 沈言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这是阎埠贵把他要“回老家”的消息捅给了刘海中,两人合起伙来想把他赶走,霸占这房子。 他还没说话,阎埠贵就凑上来,假惺惺地说:“小沈啊,你看你也用不上这房子了,给二大爷家救救急,都是一个院的,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回老家,路上也需要盘缠?二大爷家也不白要你的房子,给你五毛钱,怎么样?” 五毛钱? 沈言差点气笑了。这俩老头,还真是一个比一个能算计。五毛钱就想把他唯一的落脚点买走? “我不打算走了。”沈言看着他们,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老家的亲戚捎信来说,那边也不好过,让我在城里再等等。这房子,我还得住着。” 刘海中和阎埠贵都愣住了。 “你不是说要走吗?”阎埠贵急了,“刚才傻柱还跟我说,你要回老家!” “那是我没考虑好。”沈言看着他,眼神冷了冷,“三大爷,我回不回老家,好像跟你没关系?” 阎埠贵被噎了一下,脸涨得通红。 刘海中脸色沉了下来,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敢跟他叫板:“沈言,你别给脸不要脸!这房子是街道的,不是你的!让你腾你就得腾!” “那你去跟街道说。”沈言寸步不让,“街道让我腾,我就腾。只要街道没说话,谁也别想让我搬。” “你!”刘海中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沈言半天说不出话。他没想到这平时看着蔫蔫的小子,硬气起来居然这么难缠。 旁边的几个老人见状,赶紧打圆场。 “哎呀,都是邻居,别伤了和气。” “小沈啊,二大爷也是着急,你别往心里去。” “房子的事,慢慢说,慢慢说。” 刘海中见有人劝,正好借坡下驴,冷哼一声:“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房子的事,没完!”说完,甩袖子走了。 阎埠贵也不敢再多说,狠狠瞪了沈言一眼,跟着溜走了。 看热闹的人散了,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眼神冷得像外面的雪。 第5章 囤粮 送走刘海中和阎埠贵,沈言反手闩上门,屋里瞬间又恢复了寂静。窗外的雪还在下,簌簌落在窗棂上,积起薄薄一层白,倒衬得屋里那点昏黄的煤油灯光愈发微弱。 他走到炕边坐下,没点灯,就着窗外透进来的雪光,摩挲着口袋里那张被摩挲得发皱的钱票。刚才那点不快早已烟消云散——跟这群算计到骨子里的人置气,纯属浪费精力。他们想要这房子?尽管来抢,只要有街道的文书,他立马就搬。可只要一天没明文让他走,这巴掌大的耳房,就是他在这四合院里的立身之地。 不过,经这么一闹,沈言倒更坚定了囤粮的心思。 手里的钱越来越多,放在身上是个累赘,换成票证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这年头,什么最靠谱?粮食。黄金白银在饥荒年月,未必有一把玉米面顶用。更何况他有空间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别说囤个几百上千斤,就是囤上几吨,也照样能藏得严严实实。 “得趁着年关前,把能换的粮食都换回来。”沈言心里盘算着。 年关是个坎,也是个机会。家家户户都要备年货,粮站和供销社里的粮食相对充足些,虽然限购,但多跑几个地方,总能凑出不少。而且年根底下,人心浮动,总有那么些手头紧的人家,愿意把省下来的口粮偷偷换点现钱,这正是他“检漏”的好时候。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言就揣上钱和票,裹紧棉袄出了门。他没敢大张旗鼓,只背了个看起来空荡荡的旧帆布包——里面早就被他用意念掏空,腾出的地方正好用来装“明面”上的粮食,至于大部分,自然是直接收进空间。 第一站是离家最近的红星粮站。 粮站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大多是些提着粮本、挎着布兜的大爷大妈,嘴里呵着白气,一边跺脚取暖,一边闲聊着年节的打算。沈言排到队尾,耳朵却没闲着,听着前面的人念叨。 “……今年的棒子面质量不行,有点发潮。” “能有就不错了,听说南边遭了灾,粮食紧俏着呢。” “可不是嘛,我家那口子托人在郊区弄到点小米,贵是贵了点,好歹是新米,给孩子熬粥喝。” 沈言心里记下了“郊区”和“小米”。小米金贵,平时在粮站很难买到,看来得多往郊区跑跑。 轮到他时,粮站的售货员是个脸膛通红的姑娘,见他年纪小,又没带粮本,皱了皱眉:“没粮本?那只能买议价粮,贵。” “我知道。”沈言拿出五块钱和十斤全国粮票,“要二十斤玉米面,十斤红薯干,再来五斤高粱米。” 议价粮确实贵,普通玉米面一毛三一斤,议价的要一毛八。但沈言不在乎,他缺的不是钱,是粮食。 售货员麻利地称好粮食,装在他带来的布兜里。沈言假装弯腰系鞋带,趁着布兜垂到地上的瞬间,意念一动,大半粮食就进了空间,帆布包里只留下象征性的斤,看着不那么扎眼。 出了粮站,他没回家,直接往城南的黑市赶。 年关的黑市比平时更热闹,也更乱。除了平时常见的粮食、布票,还多了些年画、鞭炮、甚至偷偷宰杀的鸡鸭。沈言没心思看这些,径直找到上次卖他种子的那个老头。 老头还是蹲在角落里,面前摆着的东西却丰富多了,除了各种蔬菜种子,还有一小袋小米和半袋黄豆。 “大爷,小米和黄豆怎么卖?”沈言蹲下身,声音压得很低。 老头抬头看了他一眼,认出了他,咧嘴一笑:“小米一块二一斤,黄豆八毛,不还价。” 这价格比粮站的议价粮还贵了三成,简直是抢钱。但沈言知道,这时候能有小米和黄豆卖,已经不容易了。 “小米我要十斤,黄豆二十斤。”沈言没讨价还价,直接掏钱。 老头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年轻小子这么爽快,手脚麻利地称好粮食,用油纸包好递给他:“小伙子,过年不回家?” “不回。”沈言接过纸包,揣进怀里——那里有个他特意缝的内兜,正好用来藏这些“见不得光”的粮食,方便他随时收进空间。 “多备点粮是对的。”老头叹了口气,“听说开春可能要闹粮荒,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沈言心里一动,谢过老头,转身离开了黑市。闹粮荒?这消息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管真假,多囤点粮总没错。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几乎跑遍了城里的大小粮站和供销社,甚至连远郊的几个村镇都没放过。他像个不知疲倦的陀螺,白天在外奔波,晚上就躲进空间,把换来的粮食分门别类码好。 玉米面、高粱米、红薯干这些粗粮最易存放,他一口气囤了两百多斤;小米、大米、黄豆这些细粮金贵,也攒了近百斤;甚至连平时难得一见的土豆、萝卜、白菜,他也买了不少,用灵泉水洗干净,埋在空间的沙土里,能存到来年开春。 除了粮食,他还买了不少过日子的必需品:几匹结实的粗布,够做两件新衣服;十几块肥皂,不仅能洗手洗衣,听说还能防蚊虫;甚至还买了两斤盐、一瓶酱油和一小包红糖——这些东西在空间里放着不会坏,平时炒菜、做干粮都用得上。 空间里的角落,渐渐被这些物资填满,看着那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粮袋,一堆堆饱满的土豆白菜,沈言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这才是穿越者该有的“底气”,不是靠打打杀杀,而是靠这些实实在在的粮食,在这乱世里站稳脚跟。 这天傍晚,沈言刚从郊区换了五十斤土豆回来,走到四合院门口,就看到傻柱和秦淮茹站在影壁旁说话。 傻柱手里提着个网兜,里面装着两条鱼,看样子是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脸上乐呵呵的:“……我托食堂的老李弄的,新鲜着呢,晚上给你家炖上,让棒梗和小宝也尝尝鲜。” 秦淮茹站在他对面,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棉袄,手里端着个空盆,脸上带着感激又有点不好意思的笑:“柱子,总吃你的,多不好意思啊。要不……我给你缝件新褂子?看你那褂子都磨破了。” “缝啥缝,我这挺好。”傻柱大大咧咧地摆摆手,“跟哥客气啥?你家日子难,我帮衬点是应该的。” 沈言不想打扰他们,正打算绕着走,秦淮茹却先看到了他。 “小沈?你这是从哪儿回来?”秦淮茹脸上的笑容淡了些,目光落在他手里的帆布包上——包鼓鼓囊囊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 沈言停下脚步,淡淡道:“出去转了转。” 傻柱也回头看过来,看到他包上沾着的泥土,好奇道:“你这包啥啊?沉甸甸的。” “土豆,买了点土豆。”沈言没打算隐瞒,土豆不是什么稀罕物,说出来也无妨。 “买这么多土豆?”傻柱愣了一下,“你一个人吃得了?” “备着,省得总跑粮站。”沈言说完,就想走。 “哎,小沈。”秦淮茹却叫住了他,脸上又露出那副温和的笑,“你这土豆看着挺新鲜,在哪儿买的?我也想去买点,给棒梗他们炖着吃。” 沈言心里了然。这是打听他的来路呢。他买土豆的地方是郊区一个偏僻的村子,那里的土豆又大又便宜,是他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渠道,自然不能告诉她。 “就在附近的菜市场,估计现在已经卖完了。”沈言随口编了个谎,侧身从他们身边绕了过去。 身后传来秦淮茹和傻柱的嘀咕声,隐约能听到“这小子挺能攒”“一个人吃这么多土豆”之类的话,沈言没回头,径直回了自己的耳房。 关上门,他把帆布包里的土豆收进空间,看着空间里那堆成小山的土豆,心里却没多少喜悦,反而多了点警惕。 他囤粮的动静,怕是已经引起院里人的注意了。 以前他早出晚归,带回的东西少,没人在意。可这几天他几乎天天往回带粮食,帆布包虽然看着不大,但次数多了,难免会让人起疑。尤其是秦淮茹,那双眼睛精着呢,怕是已经看出点不对劲了。 “看来得收敛点了。”沈言皱起眉头。 剩下的粮食,不能再大张旗鼓地往回带了。要么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换,要么就换些容易存放、不显眼的,比如干海带、干木耳之类的干货,或者直接换粮票,等需要的时候再去粮站买。 正琢磨着,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这次是三大爷阎埠贵的声音,比平时多了点“热络”:“小沈啊,睡了吗?三大爷给你送点好东西。” 沈言眉头皱得更紧。这老头又想干什么? 他打开门,只见阎埠贵手里端着个小碟子,里面放着几块炸得金黄的面疙瘩,油香扑鼻。 “三大爷,这是?”沈言没接。 “刚炸的油果,给你尝尝。”阎埠贵不由分说地把碟子塞进他手里,眼睛却在屋里瞟来瞟去,像是在找什么,“看你这几天总往外跑,是不是在忙着备年货?一个人过年不容易,有啥难处跟三大爷说,别客气。” 沈言看着碟子里的油果,心里冷笑。这阎埠贵平时把油星子看得比命还重,今天居然舍得炸油果给他吃?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谢谢三大爷,不用了,我不爱吃甜的。”沈言把碟子递回去,语气平淡,“我也没啥难处,就是随便转转。” 阎埠贵没接碟子,反而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小沈啊,三大爷知道你手里有点钱。你看,这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需要钱办年货,你要是信得过三大爷,把钱放我这儿,我给你找点‘门路’,保准能让你的钱生钱。” 沈言这才明白,这老头是盯上他的钱了。估计是看他天天买粮食,以为他发了笔小财,想趁机骗点好处。 “三大爷,我没多少钱,都是省吃俭用攒的,还得留着过日子呢。”沈言直接拒绝,把碟子塞回他手里,“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东西您拿回去。” 阎埠贵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也顾不上装笑脸了,悻悻地接过碟子:“你这孩子,真是榆木脑袋!有钱不知道生钱,等着坐吃山空!”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沈言关上门,嘴角勾起一抹嘲讽。钱生钱?就阎埠贵那点算计,不把他的钱坑光就算好的。 他走到桌边,看着那碟油果,犹豫了一下,还是倒进了灶膛。这东西来历不明,谁知道是不是阎埠贵从哪儿弄来的,万一吃坏了肚子,得不偿失。 处理完油果,沈言再次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景象又变了。第二批种下的白菜已经长成,萝卜也到了收获的时候,红薯藤下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薯,紫皮红心,看着就喜人。他估了估,光是空间里自产的粮食和蔬菜,就足够他吃上半年了,再加上囤积的那些,就算外面真闹粮荒,他也能安稳度日。 “差不多够了。”沈言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心里踏实了不少。 接下来,他打算好好歇一阵子,安安稳稳过个年。至于四合院那些鸡毛蒜皮的事,谁爱闹谁闹去,只要别惹到他头上,他懒得理会。 可他不想惹事,事却偏偏找上门来。 腊月二十八,离过年还有两天。四合院里张灯结彩,虽然大多是些红纸剪的简易窗花,却也添了几分年味。三大爷阎埠贵家难得炖了锅肉,香味飘了大半个院,引得棒梗在他家门口转悠了好几圈。 沈言正在屋里整理空间里的物资,突然听到院外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贾张氏尖利的骂声和傻柱的怒吼。 “好你个贾张氏!偷我家的肉!还敢狡辩!” “你胡说八道什么!谁偷你家肉了?我看是你自己嘴馋吃了,想赖到我头上!” “我亲眼看见棒梗拿着块肉跑回你家!你还敢抵赖?” “你看到了?有证据吗?空口白牙污蔑人,我跟你拼了!” 沈言皱了皱眉。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听这动静,像是傻柱家的肉被偷了,怀疑到贾张氏头上了。 他本不想管闲事,可外面的吵嚷声越来越大,甚至惊动了一大爷和二大爷,都出来劝架。沈言索性打开门,站在门口看了一眼。 只见中院的空地上,傻柱脸红脖子粗地指着贾张氏,气得浑身发抖;贾张氏则坐在地上撒泼打滚,拍着大腿哭嚎,嘴里骂骂咧咧的;秦淮茹站在一旁,一脸为难地劝着傻柱,眼睛却时不时瞟向贾张氏屋里;一大爷易中海皱着眉,试图拉开两人;二大爷刘海中则背着手,站在一旁看热闹,嘴角还带着点幸灾乐祸的笑;三大爷阎埠贵也挤在人群里,眼神在傻柱和贾张氏之间来回转,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都别吵了!”易中海终于忍不住喝了一声,“多大点事,值得在院里吵吵嚷嚷的?柱子,你先说,到底咋回事?” 傻柱深吸一口气,指着贾张氏道:“一大爷,我今天从食堂带回来二斤肉,想过年包饺子吃,就放在厨房,结果刚才去看,少了一大块!我问了院里的人,有人看见棒梗拿着块肉跑回他家了!” “放屁!”贾张氏立刻跳起来,“我家棒梗是好孩子,怎么可能偷你的肉?你别血口喷人!” “我血口喷人?”傻柱气得冷笑,“那你敢让我去你家搜搜吗?搜出来了,你说怎么办!” “凭啥让你搜?你算个什么东西!”贾张氏梗着脖子,“我看你就是故意找茬!想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就在这时,秦淮茹突然拉了拉傻柱的胳膊,低声道:“柱子,算了,一块肉而已,别闹大了,过年呢。” “算了?”傻柱瞪着她,“秦姐,这不是一块肉的事!这是偷!今天偷我的肉,明天是不是就敢偷别人家的粮?这风气不能长!” 易中海皱着眉,看向贾张氏:“贾张氏,柱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要是真拿了,就赶紧拿出来,道个歉,这事就算了了。” “我没拿!凭啥让我拿出来?”贾张氏死不承认,反而哭得更凶了,“一大爷,您可得为我做主啊!这傻柱仗着自己力气大,欺负我们家没人……” 看着眼前这场闹剧,沈言心里只觉得好笑。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肉十有八九是棒梗偷的,贾张氏这是护犊子,想耍赖到底。傻柱虽然占理,但架不住贾张氏撒泼,最后多半还是不了了之。 果然,吵了半天,易中海也没辙,只能打圆场,让傻柱“消消气”,又劝贾张氏“注意影响”,最后说要“调查调查”,这事就暂时搁置了。 傻柱气得脸色铁青,却也没辙,只能愤愤地回了家。贾张氏见目的达到,也不哭了,拍了拍身上的灰,趾高气扬地回了屋,临走时还瞪了傻柱家的方向一眼。 人群渐渐散去,秦淮茹走到傻柱家门口,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傻柱家的灯亮了,似乎是不那么气了。 沈言摇摇头,关上了门。 这四合院,还真是一天都不得安生。 他回到屋里,却没了整理物资的心思。刚才贾张氏撒泼的样子,让他想起了老头说的“粮荒”。连二斤肉都能闹成这样,真要是粮食不够了,这院里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看来,还是得更小心些。”沈言喃喃自语。 他走到炕边,把藏在炕洞里的钱和票证都拿出来,仔细清点了一遍。钱还剩二十多块,全国粮票还有三十多斤,工业券也攒了不少。足够他应付一阵子了。 “年后,得想办法弄点种子,多种点粮食。”沈言看着空间里那片肥沃的土地,眼神坚定。 空间才是他最大的依仗。 第6章 低调 煤油灯的火苗在寒风中微微摇曳,将沈言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斑驳的土墙上,像个沉默的守卫。他坐在炕沿上,借着微弱的光,将最后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塞进一个铁皮盒子里。盒子不大,边角都磨圆了,是他从废料堆里捡来的,洗干净后正好用来装“日常开销”——里面统共只有三块两毛钱,够他应付几天的零星花费。 至于剩下的钱,早已换成了沉甸甸的粮食、布匹和各种实用物件,安安稳稳地躺在空间里。 在这个年代,手里攥着太多现金是件极其危险的事。且不说可能招来贼盗,一旦被人举报“来路不明”,轻则被拉去盘问,重则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那可是能让人万劫不复的罪名。沈言深谙此道,所以他像只谨慎的松鼠,把每一分“超额”的财富都换成最实在的物资,藏进空间这个无人能及的“树洞”里。 “这样才稳妥。”他拍了拍铁皮盒,将其塞进炕洞深处,又用几块松动的土坯掩好。做完这一切,他长长舒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这段时间从轧钢厂“薅”来的羊毛,远比他最初预想的要多。 最初只是想捡点废铜烂铁换点零花钱,可真沉下心来在废料堆里刨,才发现那地方简直是座未被发掘的宝库。轧钢厂作为大厂,每天产生的废料不计其数,很多在当时看来“没用”的边角料,其实都是好东西——被机器切断的钢筋虽然短,却足够坚硬;冲压剩下的铁皮边角,敲平了能做修补屋顶的材料;甚至连报废电机里的铜线,纯度都高得惊人。 他没细数过到底弄出了多少“宝贝”,只知道空间里那片专门堆放金属的角落,早已堆得像座小山。光是黄铜和紫铜,保守估计就有上千斤;铝制品更不用说,各种边角料、旧零件,凑在一起怕是有两千斤往上;最不值钱的铁丝和生铁,更是堆积如山,占了空间不小的地方。 按市价换算,这些东西足足值上万块。 这个数字想起来都让人心惊肉跳。要知道,当时一个八级钳工的月薪也不过八十多块,上万块,足够在城里买两套带院子的大瓦房,足够普通人家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沈言却从未因此得意忘形。他比谁都清楚,这笔财富是踩在刀尖上换来的。 为了卖掉这些东西,他费了多少心思只有自己知道。 他从不在同一个收购点连续露面,城南、城西、东郊、远郊的乡镇供销社……他跑遍了方圆几十里所有能收废品的地方,最远的一次,甚至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跑到邻县的一个小镇。 他学会了“变脸”。有时候故意把脸抹得脏兮兮的,穿着最破的棉袄,佝偻着背,装成长期挨饿的拾荒者,说话都带着气无力的沙哑;有时候又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衣服,头发梳得利落,谎称是“厂里后勤的,处理点过期废料”,说话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笃定。 他甚至研究过不同收购点的“规矩”。国营收购站最正规,但给价低,还爱盘问来源;私人代收点给价高,却鱼龙混杂,容易被黑吃黑;乡镇的供销社最松懈,只要东西看着“干净”,基本不问来路,但量不能太大,否则容易引人注意。 每次交易,他都像在走钢丝。从空间里取货时,必须找绝对隐蔽的角落,比如废弃工厂的仓库、荒郊野外的土坡,甚至是深夜无人的公厕隔间;交易时从不闲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拿到钱立刻走人,绝不拖沓;回到四合院前,必定绕几个远路,确认没人跟踪,才敢推门而入。 有一次,他在城西一个私人收购点卖铜,对方见他年轻,又拿出的货成色极好,眼神里就带了不善,想压价不说,还一个劲追问“货是从哪儿来的”。沈言当时心里一紧,表面却不动声色,只说“老板交代的,不该问的别问”,然后作势要走。对方大概是怕把生意搅黄,最终还是按市价收了货,但沈言走出很远,后背的冷汗才干透。 从那以后,他更谨慎了,不仅每次交易都带着把磨尖的钢筋(藏在空间里,以防万一),还特意在收购点附近观察许久,确认没有“埋伏”才敢上前。 “这钱,不好挣啊。”沈言靠在冰冷的墙壁上,望着窗外飘落的雪花,低声感叹。 穿越前他总觉得,有了金手指就能平步青云,呼风唤雨。可真到了这个年代才明白,生存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你手里握着逆天的空间,也得夹着尾巴做人,一步踏错,就是万劫不复。 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很轻,带着点犹豫。 沈言眉头微蹙,这个时间点,会是谁?他起身走到门边,没立刻开门,低声问:“谁?” “小沈,是我,易中海。”门外传来一大爷温和的声音。 沈言愣了一下,一大爷?他来找自己做什么? 他打开门,只见易中海穿着件深蓝色的棉袄,手里拿着个布包,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惯常的温和笑容。 “一大爷,您有事?”沈言侧身让他进来。 “没什么大事,就是快过年了,给你送点东西。”易中海走进屋,目光不着痕迹地扫了一圈。屋里很简陋,除了一张土炕、一张破桌子和两把椅子,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家具,墙角堆着几块劈好的柴火,看着确实像个穷小子的住处。 他把布包放在桌上,打开来,里面是两个白面馒头和一小碟咸菜:“知道你一个人过年不容易,这点东西你拿着,垫垫肚子。” 沈言看着那两个雪白的馒头,心里有点复杂。在这个年代,白面馒头可是稀罕物,易中海能拿出来送人,算是不小的情分了。但他更清楚,这位一大爷向来“无利不起早”,尤其是在院里,每一分付出都带着算计,要么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威”,要么是为了拉拢人心,为他那个“养老计划”铺路。 “谢谢一大爷,不过不用了,我自己备了点吃的。”沈言没去碰那个布包,语气平淡,“您还是拿回去给三大爷他们,他们孩子多,更需要。” 易中海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拒绝。在他看来,自己作为院里最有威望的大爷,主动给一个外来的穷小子送吃的,对方理应感激涕零才对。 “拿着,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易中海坚持把布包往他面前推了推,“我看你这阵子好像没去轧钢厂了?工作辞了?” 来了。沈言心里了然,这才是正题。 “嗯,厂里裁临时工,就回来了。”沈言点点头,没多说。 “那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易中海故作关切地问,“总在家里待着也不是办法,要不要大爷帮你找找关系?我在厂里认识几个领导,或许能帮你说说情,找个正式工的名额。” 正式工? 沈言心里冷笑。易中海的算盘打得真响。他一个外来户,无权无势,要是真靠易中海的“关系”进了厂,那这辈子都得欠着他的人情,以后还不是任由他拿捏?院里的傻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谢谢一大爷好意,不过不用了。”沈言再次拒绝,“我打算过了年就回老家,城里不好混。” “回老家?”易中海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也好,落叶归根。不过……你这房子怎么办?街道当初可是说,让你暂时住着,找到去处就腾出来。” 绕了半天,还是绕到房子上了。沈言几乎可以肯定,易中海背后肯定和刘海中、阎埠贵他们通过气,说不定就是想借着“他要回老家”的由头,把房子弄到手,要么给刘海中的儿子当婚房,要么给阎埠贵的儿子,总之,好处不能落在外人手里。 “我还没确定什么时候走,走之前肯定会跟街道说的,不会让一大爷为难。”沈言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既没说不腾,也没说什么时候腾,把皮球踢给了街道。 易中海的脸色终于有点不好看了。他没想到这个看似木讷的乡下小子,心思居然这么活络,油盐不进。他原本以为,稍微给点好处,再许点承诺,就能把这小子拿捏住,现在看来,是他想简单了。 “那行,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易中海收起布包,语气淡了不少,“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了。” “一大爷慢走。”沈言没留他,送到门口就停住了。 看着易中海离开的背影,沈言轻轻关上门,眼神冷了几分。 这些所谓的“大爷”,果然没一个简单的。平时看着客客气气,一旦涉及到利益,立刻就露出獠牙。这房子他是暂时不会让的,不是在乎这巴掌大的地方,而是这是他在这个四合院里唯一的“阵地”,一旦让出去,他这个“外来户”只会更被人欺负。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沈言叹了口气,不再想这些烦心事。 他转身进了空间。 相比四合院的龌龊和算计,空间里的世界永远那么安宁。黑土地散发着湿润的气息,灵泉水汩汩作响,绿油油的蔬菜长势喜人,角落里堆满了粮食和物资,还有那座“金属山”,无声地诉说着他这段时间的辛苦与收获。 他走到金属堆前,随手拿起一根黄铜棒。沉甸甸的,泛着温润的光泽,这要是在穿越前,根本不值一提,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上万块的财富,他不敢再动了。 不是不想,是不能。短时间内弄出这么多钱,太扎眼了,容易被盯上。他打算把这些金属暂时封存起来,等过个一年半载,风头过去了,再慢慢处理。反正空间里时间几乎停滞,放多久都不会坏。 至于轧钢厂的羊毛,他也打算暂时停手。虽然心里有点可惜——那废料堆里还有不少好东西等着他去“捡”,但风险实在太大。他已经引起院里人的注意了,要是再在厂里闹出点动静,被人抓到把柄,那就得不偿失了。 “先歇着。”沈言走到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喝了下去。甘甜的泉水流过喉咙,瞬间驱散了所有的疲惫和烦躁。 他现在不缺钱,不缺粮,空间里的产出足够他生活,甚至还能有点盈余。与其冒着风险去“薅羊毛”,不如安安稳稳地过几天清闲日子。 看看书,养养身体,侍弄侍弄空间里的蔬菜,偶尔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像个普通的年轻人一样,感受一下这个年代的平静。 当然,平静只是表象。他知道,这个年代的安稳从来都是暂时的,只有手里的实力足够强,才能在风浪来临时站稳脚跟。 空间里的土地还很空旷,他打算开春后,再弄点玉米、水稻的种子,多种点主粮;灵泉水的功效似乎不止催生和强身,他打算找机会试试用泉水浇灌果树苗,看看能不能种出不一样的果实;甚至,他还想试试用那些废铁,在空间里搭建一个简易的棚子,用来存放更多的物资。 日子还长,不急。 沈言躺在空间的土地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穿越到这个年代,他没有争霸天下的野心,也没有拯救世界的豪情,他只想靠着自己的双手和这个秘密空间,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至于四合院里的那些人,那些事,不过是他漫长人生路上的一点小插曲罢了。他们爱争就争,爱闹就闹,只要别挡他的路,他都懒得理会。 要是敢挡路…… 沈言的眼神冷了冷,随即又恢复了平静。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有空间这个最大的底牌,还怕了谁不成?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将整个四合院都笼罩在一片洁白之中,仿佛能洗去所有的肮脏和算计。沈言的小耳房里,煤油灯的火苗渐渐平稳下来,映着他年轻却异常沉稳的脸庞,在寂静的冬夜里,勾勒出一幅隐秘而坚韧的生存画卷。 他的日子,还在继续。低调,却充满力量。 第7章 脱胎换骨 惊蛰过后,天气渐渐回暖,胡同里的积雪化尽,露出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墙角的砖缝里钻出几簇嫩黄的草芽,带着点怯生生的春意。 沈言站在四合院门口的老槐树下,仰头看着枝头新发的嫩芽,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骨骼舒展的瞬间,发出一连串轻微的“咔”声,像是积攒了一冬的活力,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不再是刚穿越来时那副瘦骨嶙峋、布满冻疮的样子了。手掌宽大厚实,指节分明,虎口处结着一层薄薄的茧子——那是这段时间在空间里侍弄土地、打磨铁器留下的痕迹,却不显粗糙,反而透着股结实的力量感。 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脊背,感受着身体里涌动的力量。 这半年来,他的变化大得惊人。 刚来时,原主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勉强九十斤,风一吹就晃悠,走几步路都喘。而现在,他站直了足有一米八往上,肩宽腰窄,身形挺拔,往那儿一站,像根扎在地里的铁柱子,稳稳当当。 身上的肌肉也长开了,不是那种健身房里刻意练出来的块状凸起,而是均匀地分布在肩背、手臂和腿部,线条流畅而充满爆发力。隔着薄薄的春衫摸上去,能感受到底下紧实的肌理,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灵泉水和空间里的“营养餐”。 穿越前的沈言算不上瘦弱,但也绝对和“强壮”不沾边,属于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普通身材。他一度担心,自己就算能在这个年代活下去,大概也是副文弱书生的模样。 可空间的灵泉水,彻底改变了他的体质。 最初只是觉得喝了浑身舒坦,解乏又顶饿。后来发现,每次喝完灵泉水,伤口愈合得特别快——刚去轧钢厂那阵子,手上被铁片划了道口子,按常理说至少得发炎红肿几天,他偷偷用灵泉水洗了洗,第二天就结痂了,三天后几乎看不出痕迹。 再后来,他试着用灵泉水泡浴。 空间里没有浴缸,他就用几块木板搭了个简易的池子,灌满灵泉水,每天晚上进去泡上半个时辰。那感觉,像是有无数细小的暖流钻进毛孔,顺着血管游走,冲刷着四肢百骸,把积攒的疲惫和寒气都驱散得一干二净。 泡完澡后,总是饿得厉害。 这时候,空间里自产的蔬菜粮食就派上了用场。 白菜脆嫩多汁,萝卜甘甜爽口,红薯粉糯香甜,还有他后来种下的玉米、土豆,用灵泉水浇灌出来,味道远比外面买的醇厚。他顿顿吃得饱饱的,有时候半夜饿了,还会起来煮个玉米棒子,或者烤个红薯。 按说这么能吃,早就该长成大胖子了。院里的棒梗,不过是多吃了几顿傻柱家的白面馒头,就肉眼可见地圆润起来。可沈言不一样,他吃下去的东西,仿佛都化作了筋骨和力气,身高像拔节的竹子一样往上蹿,肌肉也一点点结实起来,身上几乎没什么多余的脂肪。 “这灵泉水,简直是量身定做的‘健身营养液’。”沈言不止一次在心里感叹。 他甚至偷偷做过试验。 有一次,他把空间里的红薯拿出去,偷偷给了胡同口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流浪狗。那狗吃了红薯,没过几天,居然就精神了不少,毛色也亮了些。他又试着用稀释过的灵泉水喂它,那狗更是像换了个模样,眼神都变得灵动起来。 这让他更加确定,灵泉水不仅能改善体质,还能促进生长,而且是往“精壮”而非“虚胖”的方向发展。 这种脱胎换骨的变化,在四合院里自然瞒不过去。 最先发现的是天天在院里晃悠的三大爷阎埠贵。 这天早上,沈言刚从外面跑步回来——他养成了晨跑的习惯,既能锻炼身体,也能顺便打探消息——就被阎埠贵堵在了门口。 “小沈,你这是……长个儿了?”阎埠贵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那眼神像是在看什么稀奇物件。 沈言穿着件贴身的短褂,刚跑完步,额角带着薄汗,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在晨光下看得格外清晰。阎埠贵记得清清楚楚,这小子刚来时,比自己家老三阎解旷还矮半个头,如今居然比自己都高出一个头还多,肩膀宽得像堵墙,怎么看怎么不像个乡下小子了。 “嗯,开春长了点。”沈言擦了把汗,语气平淡。这种问话,他早就习惯了。 “长了点?”阎埠贵咂咂嘴,一脸不相信,“这哪是长了点?这是长了一大截!你小子可以啊,吃啥好东西了?” 他的眼睛在沈言手里的布包上瞟来瞟去。布包里是刚买的豆浆油条——沈言现在不缺钱,早饭也从粗粮馒头换成了更有营养的豆浆油条,偶尔还会买两个肉包子。 “就正常吃饭。”沈言没打算跟他多说,侧身想进门。 “哎,等等。”阎埠贵一把拉住他,脸上堆起算计的笑,“你这体格,不去当工人可惜了。我听说区里的建筑队在招人,工钱高,管饭,就是累点。你去不去?我帮你搭个线,给我两斤粮票就行。” 沈言皱了皱眉。这阎埠贵,真是见缝插针地想占便宜。他现在的体格,别说建筑队,就是去当搬运工、装卸工,也绝对抢手。但他没这个打算。 “不了,我最近有点事,走不开。”沈言甩开他的手,径直进了屋。 阎埠贵看着他的背影,摸着下巴,眼神闪烁。这小子不仅长个儿了,力气看着也大了不少,刚才他拉那一把,对方跟没事人似的,自己的手反而被震得有点麻。他到底吃啥了?难道乡下有什么秘方? 不止阎埠贵,院里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沈言的变化。 二大爷刘海中见了他,总是忍不住端起“领导”的架子,说几句“年轻人要好好干,不要辜负好体格”之类的话,眼神里却带着点复杂——他那三个儿子,没一个有沈言这体格的,尤其是老大阎解成,都快二十了,还跟个豆芽菜似的,让他一直挺发愁。 秦淮茹见了他,笑容也比以前更热情了些,时不时会问他“吃了没”“要不要帮着缝补衣服”,甚至有一次,还端来一碗鸡蛋羹,说是“家里鸡蛋多了,吃不完”。 沈言直接拒绝了。他太清楚秦淮茹的心思了。以前他瘦弱不起眼,对方懒得搭理;现在他又高又壮,看着就有力量,对方就想拉拢关系,指不定以后想让他帮着干啥重活呢。 傻柱倒是真心为他高兴,见了面总爱拍着他的肩膀说:“行啊小沈,这体格,能跟我去食堂后厨帮忙了!扛面粉、搬煤,绝对没问题!” 沈言只是笑笑,不接话。他现在对轧钢厂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尤其是在攒够了“资本”之后,更不想再回去看人脸色,哪怕是傻柱的“好意”。 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是一大爷易中海。 易中海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温和”了,甚至有一次,特意把他叫到中院,指着院里那棵老槐树说:“小沈啊,你看这树,根深才能叶茂。你现在年轻,体格好,是好事,但也得找个正经营生,扎根下来,以后才能有出息。” 他还旁敲侧击地问沈言想不想学门手艺,说自己认识个八级焊工,手艺好,可以介绍他去当学徒。 沈言心里跟明镜似的。易中海这是看他长大了,体格又好,开始打他的主意了。毕竟,他这条件,可比傻柱那冲动性子靠谱多了,要是能拉拢过来,以后养老说不定更稳妥。 沈言自然是婉拒了。他可不想被易中海当“养老工具”培养。 对于院里人的各种心思,沈言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却从不主动掺和。他每天的生活简单而规律: 早上起来,先去胡同里跑几圈,回来后钻进空间,用灵泉水泡个澡,然后开始侍弄地里的庄稼。空间里的第二季玉米已经快成熟了,金黄色的玉米棒子沉甸甸地挂在秸秆上,看着就让人欢喜。他还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了些茄子、辣椒、西红柿,长势都不错。 上午,他会出去转转,有时候去废品收购站看看行情(虽然没再卖东西,但得掌握市场动态),有时候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他发现这个年代的图书馆里有不少实用的技术书籍,尤其是关于农业和机械的),有时候就在附近的公园找个角落坐着,观察来往的行人,听他们闲聊,收集各种信息。 下午,他大多待在空间里,要么研究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试着用那些废铁做点简单的工具(比如锄头、镰刀,甚至还尝试着做了个小犁),要么就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规划未来的日子。 傍晚,他会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肉和蔬菜——空间里的产出他一般留着自己吃,偶尔会买点外面的,免得太过扎眼。回来的路上,遇到院里人,就点头打个招呼,不多说一句话。 他的沉默和“不合群”,让院里人渐渐摸不透他的底细。 有人说他肯定是发了财,不然怎么吃得起肉,还长得这么壮;有人说他是在外面干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所以才不敢多说话;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在等什么亲戚,等亲戚来了就会搬走。 各种猜测满天飞,却没人真正知道他的秘密。 沈言对此毫不在意。他乐得让他们猜,猜测越多,敬畏就越多,就没人敢轻易招惹他。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以前,阎埠贵还总爱来他门口转悠,想找点小便宜;刘海中也时不时用“二大爷”的身份压他;甚至连贾张氏,都敢指桑骂槐地说几句闲话。 但现在,他们都收敛了。 有一次,贾张氏又在院里撒泼,骂骂咧咧地说“某些外来户占着茅坑不拉屎”,眼神时不时往沈言的耳房瞟。沈言正好从外面回来,听到这话,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就那一眼,让贾张氏的声音戛然而止。 沈言现在的眼神,不再是刚来时的怯懦和茫然,而是沉静中带着点冷意,像淬了冰的刀子,看得人心里发怵。加上他那一米八的大个子往那儿一站,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贾张氏那点撒泼的勇气,瞬间就没了,讪讪地闭了嘴,灰溜溜地回了屋。 从那以后,院里再没人敢明着找他的麻烦。 这种变化,让沈言更加确定,实力才是最好的“护身符”。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空有道理不行,得有让别人不敢欺负的资本。而他现在的体格,就是最好的资本之一。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空间里收割玉米。金黄色的玉米棒子掰下来,堆成了小山,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谷物香气。他打算把这些玉米脱粒后,一部分留着当种子,一部分磨成玉米面,剩下的就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忙得差不多了,他坐在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喝了下去。 温暖的泉水流过喉咙,带来一阵舒适的惬意。他看着自己倒映在泉水中的影子——身材高大,眉眼清晰,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眼神沉静而坚定,早已不是刚穿越来时那个惶恐不安的青年了。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方空间,归功于这眼灵泉。 没有空间,他可能早就饿死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没有灵泉水,他可能还是那个瘦弱矮小、任人欺负的乡下小子。 “谢谢了。”沈言对着泉眼,低声说了一句。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 他的身体还在成长,空间里的产出越来越多,手里的资本也在慢慢积累。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这个年代充满了未知和变数,但他有信心,靠着自己的双手和这方空间,无论遇到什么风浪,都能稳稳地站在这片土地上。 夕阳透过窗户,照进小小的耳房,在地上投下温暖的光斑。沈言从空间里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去做晚饭。 今晚,他打算煮点玉米粥,炒个西红柿鸡蛋,再烤个红薯。 简单,却踏实。 至于四合院里的那些人和事,就像窗外渐渐沉下去的夕阳,随它去。他的日子,在自己的手里,在那方充满生机的空间里,正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稳步前行。而那眼默默流淌的灵泉,将继续滋养着他的身体和希望,陪伴他走过这个特殊的年代,走向未知却充满可能的未来。 第8章 采购员 入夏的风带着燥热的气息,卷过胡同里的槐荫,投下斑驳的光影。沈言坐在自家耳房的门槛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磨得光滑的铜钱,眼神落在院外匆匆而过的行人身上,心里却在盘算着一桩“大事”。 手里的钱越来越多,空间里的物资也足够充裕,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是安稳。 这个年代,最稳妥的依靠不是藏在空间里的粮食和钱财,而是一份“正经”的身份。临时工算不得数,说裁就裁;像傻柱那样在食堂当厨师,看着体面,却也离不开工厂的约束。他需要一个能扎根的“名分”,一个能让他光明正大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理由。 正式工。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在心里疯长。 他打听过,一个国营工厂的正式工名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固定的工资、粮票、布票,意味着生病有工厂医务室,退休有养老金,甚至连子女上学、就业,都能沾光。从生到死,工厂几乎能一路托底,这才是真正的“铁饭碗”,是这个年代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归宿。 但正式工名额哪那么容易得?要么是工厂子弟顶替接班,要么是街道推荐、层层筛选,像他这样没背景没门路的外来户,想靠正规途径进厂,难如登天。 除非……走黑市。 沈言在跑废品收购点时,早就听说过黑市上的“门路”。不仅有粮食、布票交易,甚至连工作名额、城市户口,都能找到人“运作”。当然,价格高得吓人,而且风险极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得血本无归。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沈言低声自语,将铜钱揣回兜里。 他需要这份安稳,更需要一个能让他“合理”接触更多资源的身份。思来想去,他盯上了一个特殊的岗位——采购员。 轧钢厂的采购员。 这个职位,在外人看来是个肥差。能跑遍天南海北,能接触到各种紧俏物资,手里多少有点“活络”的余地。但沈言看中的,不是那些“油水”,而是这个岗位的自由度——能名正言顺地离开城市,去乡下、去偏远地区,这意味着他能更方便地收集物资,甚至能找到空间里需要的各种种子、树苗。 当然,风险也极大。 他不止一次听人说过,采购员是个“高危职业”。那时候的交通不便,路况复杂,偏远地区更是混乱,遇到劫道的是常事。更要命的是,那些劫匪手里往往有枪——不是土造的鸟铳,而是正经的步枪、手枪,真要遇上了,基本没什么反抗的余地。 “富贵险中求。”沈言摸了摸腰间,那里藏着一把磨尖的钢筋——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像样”的武器,虽然在枪面前几乎不值一提。但他有空间,这是他最大的底气。 遇到危险,他可以瞬间躲进空间;需要运输物资,空间更是天然的仓库,不用担心被人发现。有这两样,他才有胆量去碰这个“玩命”的活计。 打定主意后,沈言开始有意识地打听黑市上“卖工作”的门路。 这种交易极其隐秘,不会有人大张旗鼓地吆喝。他只能通过以前卖废料时认识的几个“熟面孔”,旁敲侧击地询问。 城南黑市的那个瘸腿老头,消息最灵通。沈言找到他时,老头正在摆弄一堆旧铜锁,见他来了,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小伙子,又来出货?” “不是,想托您打听点事。”沈言蹲下身,声音压得极低,“轧钢厂,采购员的名额,您能联系上吗?” 老头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想干这个?” “嗯。” “知道这活的风险不?”老头嗤笑一声,“前阵子,二机床厂的采购员,去山西拉煤,路上让人劫了,连人带货都没了踪影,到现在还没找着尸首呢。” “知道。”沈言语气平静,“我有我的办法。” 老头盯着他看了半晌,像是在判断他的底气。最后,他点了点头:“有是有门路,不过价钱不低。而且得先交一半定金,事成之后再付另一半。” “多少?” “一口价,八百。”老头伸出八个手指,“少一分都免谈。这可是轧钢厂的正式编制,还是采购员,多少人抢着要。” 八百块。 沈言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这价钱,几乎是他卖废料攒下的大半积蓄了。在这个年代,足以买一套不错的房子,够普通人家省吃俭用活十年。 但他没犹豫太久。 “行。”他点头,“定金什么时候交?怎么交易?” 老头似乎没想到他这么爽快,愣了一下,随即道:“三天后,晚上十点,还在这儿。带四百块现金,我给你接头的地址。事成之后,去东郊的砖窑厂找王胖子,付剩下的钱,他会给你手续。” “靠谱吗?”沈言问。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他可不想钱打了水漂。 老头拍了拍胸脯:“我老张在这一带混了十几年,信誉还是有的。只要钱到位,保证你下个月就能去轧钢厂报到。” 沈言没再多说,起身离开了黑市。他知道,这种交易全凭信任,要么成,要么栽,没什么中间路可走。 三天后,沈言准时赴约。 他把四百块钱藏在贴身的布袋里,沉甸甸的,硌得慌。走到城南黑市时,天已经全黑了,只有几盏昏暗的马灯在风中摇曳,照得人影忽明忽暗。 瘸腿老头早就等在那里,身边还站着个精瘦的汉子,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钱带来了?”老头问。 沈言没说话,从怀里掏出布袋,递了过去。 老头接过布袋,掂量了一下,递给身边的汉子。汉子数了数,点点头。 老头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纸条,塞给沈言:“拿着这个,后天上午去这个地址,找一个姓刘的,他会带你办手续。记住,少说话,多听,不该问的别问。” 沈言接过纸条,上面用铅笔写着个地址,在城北的一个胡同里。他看了一眼,记在心里,然后将纸条揣好,转身离开。 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寂静得只能听到风吹过胡同的声音,却比任何交易都让人紧张。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的心一直悬着。他怕被骗,怕这是个圈套,甚至夜里都睡不安稳,总觉得窗外有人影晃动。 直到后天上午,他按地址找到那个姓刘的中年男人,对方果然没多问,只核对了他的名字,就带着他去了趟轧钢厂的后勤处,填了几张表格,拍了张照片,说是“等通知”。 一周后,他收到了轧钢厂的录取通知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沈言,采购科,正式职工”。 那一刻,沈言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 他拿着通知书,去东郊的砖窑厂找到了王胖子,付了剩下的四百块钱。王胖子是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收了钱,扔给他一个档案袋,里面是他的人事档案和工作证,还有这个月的工资和粮票。 “下个月一号正式上班,去采购科报到。”王胖子的声音粗哑,“记住了,采购员的规矩:少看,少问,多干活。不该动的心思别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沈言点点头,拿着档案袋离开了。 八百块钱花出去,口袋里瞬间空了不少,但他看着手里的工作证,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 他终于有了一个“正经”的身份,一个能光明正大站在这个城市里的理由。 七月一号,沈言正式去轧钢厂采购科报到。 采购科在办公楼的三楼,不大的办公室里挤着七八张桌子,大多是空的——采购员大多在外跑业务,很少在办公室待着。科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秃顶老头,姓赵,看着挺和蔼,简单交代了几句工作流程,就让一个叫老李的老采购员带他。 老李四十多岁,脸上刻着风霜,据说在采购科干了十几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他话不多,递给沈言一个磨得发亮的帆布包:“里面有介绍信、出差证,还有这个月的差旅费。下午跟我去趟郊区的农场,拉点蔬菜,带你熟悉熟悉流程。” “好。”沈言接过帆布包,心里有点激动。 下午,沈言跟着老李坐上了厂里的卡车,往郊区农场赶。 路上,老李才慢悠悠地开口:“小沈,知道为啥让你跟我跑农场不?” “不知道。” “农场是最安全的,没什么风险,先让你练练手。”老李抽着烟,“采购员这活,看着风光,其实就是个跑腿的。去外地,得看人家脸色;路上,得防着劫道的;回来,还得跟仓库、财务打交道,一点不小心就容易出岔子。” 他顿了顿,看着沈言:“你年纪轻轻,怎么想来干这个?” “想多跑点地方,见见世面。”沈言半真半假地说。 老李笑了笑,没再追问:“也好。不过记住,咱们是轧钢厂的采购员,不是自己跑单帮的,规矩得守。每次采购的物资,数量、种类,都得有记录,不能私藏太多,不然被发现了,轻则丢工作,重则……”他没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沈言点点头。这点他早就想好了。 他不会像其他采购员那样,利用职务之便大捞特捞。那样太扎眼,容易出事。他要的,是这个身份带来的便利——能合理地接触各种物资,能去偏远地区寻找空间需要的东西。 至于“捞好处”,点到为止就好。 第一次跟着老李去农场,沈言表现得很“规矩”。 农场送来的蔬菜有白菜、萝卜、土豆,都是些常见的品种。老李拿着单子核对数量,他就在一旁帮忙搬卸,手脚麻利,不多说一句话。 回程的路上,老李从包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沈言:“拿着,农场王场长给的,自家种的红薯干,尝尝。” 沈言接过来,说了声谢谢。油纸包里的红薯干不多,也就半斤左右,这大概就是采购员“正常”的灰色收入了。 他没推辞,接过来塞进包里。回到家后,他把红薯干收进空间,不是为了吃,而是想留着当种子——农场的红薯干比他空间里的品种更耐旱,或许可以试试杂交种植。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跟着老李跑了几次短途,去附近的县城拉过煤,去供销社提过布匹,都是些没什么风险的活。他学得很快,记账、核对、交涉,做得有模有样,老李对他也越来越放心。 半个月后,老李把一个“长途”的任务交给了他:去一百多里外的青水县,给厂里拉一批木材。 “那边路况不太好,你多带点钱,路上小心。”老李嘱咐道,“跟那边的木材厂王科长对接,他是咱们的老关系,好说话。” “知道了,李师傅。”沈言接过介绍信,心里却有点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单独出差,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偏远地区。 出发前,他特意去黑市换了些零钱和全国粮票,又在空间里备了些干粮和水,甚至还藏了把磨尖的钢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开着厂里的解放卡车,沈言驶离了市区。 越往远走,路况越差,柏油路变成了土路,坑坑洼洼,车子颠簸得厉害。沿途很少能看到像样的村子,大多是低矮的土坯房,路边偶尔能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卡车驶过。 沈言的心渐渐沉了下来。他知道这个年代穷,却没想到这么穷。 中午时分,卡车驶进一个小镇,沈言找了个饭馆,打算吃点东西。饭馆里很简陋,只有几张桌子,菜单上只有玉米糊糊和粗粮馒头。 他刚坐下,就听到邻桌的人在低声交谈。 “……听说了吗?前几天,县供销社的采购员,在回县城的路上被劫了,人被打死了,货也被抢了。” “真的假的?这么大胆子?” “谁说不是呢!听说那些人有枪,直接在路上设卡,拦下来就抢,不给就开枪……” 沈言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 果然有危险。 他不动声色地听着,心里提高了警惕。结完账,他没立刻赶路,而是在小镇上转了转,买了些当地的特产——几块粗布和一小袋花生,装作是给厂里同事带的,实则是想多了解些路况。 从一个摆摊的老头嘴里,他打听到,青水县那段路确实不太平,尤其是靠近山区的地方,经常有劫匪出没,最近更是猖獗。 “小伙子,你也是跑运输的?”老头看着他的卡车,提醒道,“最好等明天,跟县里的车队一起走,人多安全点。” “谢谢大爷,我赶时间。”沈言笑了笑,心里却有了主意。 离开小镇,沈言没有直接往青水县开,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山谷,把卡车停好,锁好车门,闪身进了空间。 他打算“抄近路”。 空间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不同,他可以在空间里待上几个小时,等天黑透了再出去赶路——夜里虽然更危险,但至少不容易被人盯上。 在空间里,他吃了点东西,又用灵泉水泡了个澡,恢复了体力。看着空间里堆积如山的物资和长势喜人的庄稼,他心里踏实了不少。 天黑透后,沈言才从空间里出来,发动卡车,借着月光,小心翼翼地往青水县驶去。 果然,快到青水县边界时,他远远看到路边有几个黑影在晃动,像是在设卡。沈言心里一紧,脚下油门踩到底,卡车发出一阵轰鸣,冲了过去。 那些黑影似乎没料到会有车敢冲卡,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时,卡车已经冲了过去。沈言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些人举着枪,似乎想开枪,但最终还是没敢——大概是怕枪声引来巡逻队。 直到卡车驶进青水县地界,沈言才松了口气,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这就是采购员的风险,真真切切,就在眼前。 第二天,沈言顺利和木材厂的王科长接上头,办完手续,装好了木材。王科长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知道他是轧钢厂的新采购员,热情地留他吃饭。 饭桌上,王科长拍着他的肩膀说:“小沈,以后常来!咱们县除了木材,还有山里的野味、干货,都是好东西,厂里要是需要,尽管找我!” 沈言眼睛一亮。野味?干货?这正是他想要的“稀罕物”。 “王科长,不瞒您说,我个人想托您买点东西。”沈言低声道,“不用多,一点就行,我自己掏钱。” 王科长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哈哈一笑:“明白明白!年轻人嘴馋!行,没问题,我让食堂给你弄点。” 下午离开时,沈言的卡车驾驶室里,多了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里面是王科长“送”的:五斤野猪肉,两只山鸡,还有几斤黑木耳和香菇。 这些东西,在城里绝对是稀罕物,有钱都买不到。 沈言没直接把它们收进空间,而是就放在驾驶室里——这是“合理”的“好处”,就算被人看到,也说得过去。 回程的路上,他特意绕了远路,没再走那条危险的山路。 回到轧钢厂,卸完木材,沈言把野猪肉和山鸡分成几份,一份给了赵科长,一份给了老李,剩下的才偷偷收进空间。 赵科长和老李都挺高兴,笑着拍他的肩膀,说他“会来事”。 沈言知道,这是融入环境的必要手段。 晚上回到四合院,沈言钻进空间,看着那些新鲜的野味和干货,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采购员的活,果然没选错。 风险是大,但回报也实实在在。他不仅有了正式的身份,还能“合理”地弄到这些稀罕物。 当然,他没敢太贪心。 每次出差,他弄的肉类也就十来斤,够自己改善伙食就行;粮食最多百十来斤,大多是些粗粮,不容易引人注意;更多的是像种子、树苗、药材这些不显眼,却对空间很重要的东西。 他知道,枪打出头鸟。在这个位置上,低调才是王道。 至于那些风险…… 沈言摸了摸腰间的钢筋,又看了看空间里那眼汩汩流淌的灵泉。 有空间在,他有信心,能在这条危险的路上,走得稳稳当当。 窗外的月光透过树叶洒进来,落在沈言年轻却沉稳的脸上。他知道,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而这个充满风险与机遇的采购员身份,将是他在这个年代,扎根、生长的重要一步。 第9章 暗藏的锋芒 沈言把崭新的采购员证件揣进贴身的口袋里,布料摩擦着硬壳证件的边角,带来一种踏实的触感。这小本子巴掌大小,封皮印着“轧钢厂”的烫金字样,里面贴着他的照片,盖着鲜红的公章,下面一行小字写着“采购科”——有了它,四九城的大街小巷,甚至周边的区县,他都能光明正大地出入。 这比他预想的还要方便。 上班第一天,采购科的赵科长就把他叫到办公室,指着墙角一辆半旧的永久牌自行车:“小沈,这是给你配的公用车,跑短途用着方便。油票厂里给报,坏了找后勤修。” 自行车擦得锃亮,链条上了油,转动起来顺滑无声,一看就是精心保养过的。在这个年代,自行车可是稀罕物,堪比后世的小轿车,能配车的岗位,要么是领导,要么是像采购员这种需要跑外勤的“关键岗位”。 “谢谢赵科长。”沈言推着自行车试了试,车座高度正好,蹬起来毫不费力。 “别高兴太早。”赵科长靠在椅背上,敲了敲桌子,“这车是厂里的财产,丢了可要赔的。还有,作为厂里的采购员,安全第一。最近治安不太平,尤其是去远郊或者外地,得多加小心。” 沈言点头:“我明白。” “明白就好。”赵科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沈言,“这个你拿着。” 沈言接过信封,入手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黑色的手枪,还有十发子弹。枪身小巧,带着冰冷的金属质感,一看就是制式武器。 他心里一惊:“科长,这是……” “厂里给采购科外勤人员配的,防身用。”赵科长语气平淡,“规矩都懂?枪口不能对人,子弹要省着用,非必要不能开枪。丢了或者出了岔子,你自己担着。” 沈言握紧了枪,冰凉的触感从掌心传来,带着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和危险。他前世连真枪都没见过,更别说用了。 “我……我不太会用。”沈言实话实说。 “不会就学。”赵科长站起身,“每周三下午,厂里有民兵训练,打靶、格斗都教,你必须参加。学不会用枪,以后别想出远差。” 民兵训练?沈言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倒是个意外之喜,既能学打枪,又能锻炼身体,正好符合他的需求。 “是,我一定好好学。”沈言把枪小心地放进随身的帆布包,藏在最底层,上面盖着几件旧衣服。 推着自行车走出办公楼,沈言忍不住又摸了摸口袋里的枪。这东西是双刃剑,能防身,也能惹祸。但有总比没有好,真遇到劫道的,一把枪顶得上十句狠话。 他骑着自行车在厂区转了一圈,引来不少工人的目光。这年头,能在厂里骑自行车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不少人都在猜测他的身份。沈言目不斜视,稳稳地骑着车,心里却在盘算着。 有了自行车,跑短途更方便了。他可以趁午休时间,去更远的菜市场转悠,淘点稀罕的种子;也可以下班后,绕路去城郊的农田看看,观察别人怎么种地,学两手经验。 更重要的是,有了这“公用车”的身份,他往空间里“搬运”东西更方便了。比如从乡下收来的杂粮,从农场弄来的菜苗,都可以先放在自行车的后架上,假装是“公务物资”,没人会怀疑。 下午,沈言跟着老李去城里的供销社采购布匹——厂里要给工人发夏季的工装。供销社里人挤人,老李和供销社的王主任熟门熟路地攀谈着,核对数量、价格,沈言则在一旁帮忙清点,眼睛却在货架上扫来扫去。 他发现,供销社的角落里堆着不少陈米,看起来不新鲜,估计是卖不出去的。这种米人吃肯定不行,但用来当种子或者喂空间里的鸡鸭(如果他以后想养的话),倒是正好。 “王主任,”沈言趁老李和王主任谈得差不多了,插了一句,“这些陈米怎么处理?要是没用的话,能不能卖给我们厂里?我们食堂喂猪用。” 王主任看了看那堆陈米,摆摆手:“嗨,放着也是占地方,你要的话,随便装,给点运费就行。” “那太谢谢了。”沈言立刻找来两个大麻袋,装了满满两袋陈米。这米虽然不能吃,但颗粒还算饱满,说不定能发芽。 老李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采购员顺便给厂里的食堂弄点喂猪的饲料,再正常不过。 把布匹和陈米装上自行车,沈言骑着车往回赶。路过一个僻静的胡同,他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意念一动,自行车后架上的两袋陈米就凭空消失了——进了空间。 他拍了拍车座,心里一阵轻松。有自行车当掩护,以后“运货”可就方便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的生活变得规律起来。 每天早上,他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先在采购科报个到,领了当天的任务——可能是去食品厂拉罐头,可能是去煤场订煤,也可能是去郊区的农场看蔬菜长势。 中午,他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上午“收”来的东西收进空间,顺便喝口灵泉水,吃点空间里种的红薯垫垫肚子。 下午要么继续跑外勤,要么回科室整理单据。下班后,他会骑着自行车,绕路去各种地方转悠,有时候是花鸟市场(淘种子),有时候是废品站(找能用的旧零件),有时候是郊外的野地(挖野菜、找草药)。 每周三下午的民兵训练,是他最期待也最紧张的时刻。 训练场地在厂外的空地上,几十号民兵穿着统一的灰色训练服,列队站好。有退伍军人出身的教官负责指导,从最基础的队列训练,到持枪姿势、瞄准、射击,再到近身格斗,内容丰富,也异常严格。 第一次摸枪时,沈言紧张得手心冒汗。教官教他握枪姿势,他学了好几遍才掌握要领。瞄准靶子时,枪的后坐力比他想象的大得多,第一枪直接打偏了,子弹飞到了靶外。 “握稳了!手臂别晃!”教官在一旁吼道。 沈言深吸一口气,按照教官说的,调整呼吸,三点一线瞄准靶心,手指慢慢扣动扳机。 “砰!” 子弹打在了八环的位置。 “不错!再来!”教官喊道。 接下来的几枪,沈言越打越顺手,渐渐找到了感觉。十发子弹,居然有三枪打中了九环,总成绩在新兵里算是不错的了。 教官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子,有天赋,好好练,以后说不定能进射击队。”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自己能进步这么快,多亏了灵泉水改善了体质,不仅力气变大了,反应速度和专注力也提高了不少。 格斗训练更让他受益匪浅。教官教的都是实用的擒拿、摔跤技巧,简单直接,招招制敌。沈言身体灵活,学起来很快,加上他有意识地用灵泉水锻炼身体,力量和耐力都远超同龄人,几次对练,都把对手摔得嗷嗷叫。 “你小子,下手挺狠啊。”一起训练的一个老民兵笑着说。 “教官说,对敌人不能手软。”沈言擦了擦汗,心里却在想,这些技巧正好能弥补他实战经验的不足,以后真遇到危险,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有了枪,有了格斗技巧,沈言心里更有底了。他开始尝试跑更远的采购任务,比如去几百里外的邻市拉水果,去山区收山货。 去邻市拉水果那次,就遇到了点小麻烦。 那是一批苹果,果园在半山腰,路不好走。沈言开着厂里的卡车,快到果园时,被几个拿着木棍、砍刀的村民拦住了。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看着就不好惹。 沈言心里一紧,表面却不动声色:“大哥,我是轧钢厂的采购员,来拉苹果的,有介绍信。” 他掏出介绍信递过去,壮汉看都没看,一把挥开:“介绍信没用!在这儿,老子说了算!要么交五百块钱,要么把车上的苹果留下一半,不然别想过!” 这就是明抢了。 沈言皱起眉头,他车上只有一把枪,十发子弹,对方有五个人,手里还有家伙,硬拼肯定吃亏。 “大哥,我这是公家事,钱都在厂里账上,我身上没那么多现金。”沈言放缓语气,“要不这样,我给你们留下两筐苹果,算是买路钱,行不?” 壮汉想了想,两筐苹果也值不少钱,就点头同意了:“行,卸两筐下来!” 沈言假装去卸苹果,趁他们不注意,悄悄摸向腰间的枪。他没打算开枪,只是想威慑一下。 就在这时,果园的王老板听到动静,带着几个伙计赶了过来,看到这情景,立刻喊道:“李老三!你又在这儿拦路抢劫!我已经报派出所了,你再不走,等会儿警察来了,有你好果子吃!” 那个叫李老三的壮汉脸色一变,骂了句脏话,带着人赶紧跑了。 沈言松了口气,后背都被冷汗湿透了。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面对这种“劫匪”,虽然最后靠王老板解了围,但他也意识到,光有枪和技巧还不够,还得更谨慎。 从那以后,沈言每次出远差,都会提前打听好路况,尽量和其他单位的车队结伴而行,实在不行,就白天赶路,晚上躲进空间休息,绝不走夜路。 他还利用采购的便利,和沿途的派出所、供销社建立了联系,每次路过,都会进去打个招呼,递根烟,混个脸熟。这样一来,就算遇到麻烦,也能及时找到人帮忙。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言在采购科渐渐站稳了脚跟。他做事踏实,账目清楚,从不贪小便宜,赵科长和老李都很信任他;他为人低调,不爱说话,和厂里其他部门的人也没什么冲突;偶尔从乡下带点新鲜的瓜果蔬菜,分给科室的同事,大家对他印象都不错。 没人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年轻采购员,空间里已经堆满了各种物资。 粮食区,大米、小米、玉米、高粱,一袋袋码得整整齐齐,足够他吃上几年;蔬菜区,各种新鲜的蔬菜长势喜人,白菜、萝卜、西红柿、黄瓜,应有尽有;肉类区,挂着风干的腊肉、腊鱼,还有用灵泉水处理过、冻在空间角落的鲜肉;角落里,甚至还放着几袋化肥和农药——都是他从农资站“顺”来的,打算试试能不能改良空间里的土壤。 他还在空间里开辟了一小块地方,养了几只从乡下买来的鸡鸭,用灵泉水和空间里的粮食喂养,长得飞快,已经开始下蛋了。 这一切,都做得悄无声息。 在四合院里,他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每天骑着自行车早出晚归,很少参与院里的是非。贾张氏偶尔还会指桑骂槐几句,但看到沈言那越来越壮实的身板和偶尔闪过的锐利眼神,也不敢太过分。 傻柱倒是经常想拉着他喝酒,说要“认认弟弟”,都被沈言以“要训练”“要出差”为由拒绝了。他不想和傻柱走得太近,这人虽然不坏,但耳根子软,容易被秦淮茹影响。 秦淮茹似乎也接受了沈言“不好惹”的事实,很少再主动找他说话,只是偶尔在院里碰到,会象征性地笑一笑。 只有三大爷阎埠贵,还是老样子,总爱盯着沈言的自行车和包,眼神里带着算计。有一次,他还假惺惺地问沈言:“小沈啊,采购员这活不错?肯定捞了不少好处?” 沈言只是淡淡一笑:“三大爷说笑了,厂里管得严,哪有什么好处可捞。也就是能吃几顿饱饭。” 阎埠贵撇撇嘴,显然不信,但也没再追问。他知道沈言不好对付,没确凿证据,没必要自讨没趣。 这天,沈言从外地出差回来,刚把自行车停在院里,就看到王大爷(院里的一个退休老人)在和阎埠贵吵架。 “阎老三!你凭什么占我家的菜地!”王大爷气得吹胡子瞪眼。 “谁占你家菜地了?这明明是公家的地方!”阎埠贵梗着脖子反驳,“我就是种了几棵葱,怎么了?” “那是我开荒开出来的,种了十几年了,你说占就占?” “公家的地,谁种是谁的!你有本事拿出地契来!”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周围围了几个看热闹的邻居。 沈言没兴趣掺和,推着自行车想回屋,却被王大爷拉住了:“小沈,你说说,这菜地是不是我先种的?” 沈言看了看那片巴掌大的菜地,里面确实种着几棵葱,旁边还有王大爷种的茄子、辣椒。他知道,这种老院子里的菜地,大多是“先到先得”,没什么明文规定。 “王大爷,我刚回来,不清楚情况。”沈言不想得罪人,“不过这葱看着确实是刚种的,要不……让三大爷挪个地方?” 阎埠贵立刻瞪了他一眼:“凭什么我挪?我看你就是偏袒他!” 沈言没理他,推着自行车进了屋。这种鸡毛蒜皮的争吵,在四合院里天天都有,他早就习惯了。 回到屋里,沈言把这次出差带回来的东西收进空间——有从山区弄来的野山参种子,有邻市特产的棉花籽,还有几块罕见的铁矿石,他想试试空间的土壤能不能种出含铁量高的作物。 看着空间里越来越丰富的“库存”,沈言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他知道,自己离“安稳”越来越近了。有了这份工作,有了这个空间,就算外面天翻地覆,他也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活得踏实、安稳。 至于那些潜藏的危险,那些明枪暗箭,他不怕。 他有枪,有技巧,有空间,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在乱世中活下去的决心。 窗外的月光正好,沈言躺在床上,摸了摸枕头下的手枪,冰凉的触感让他更加清醒。 他知道,这条路还很长,风险也不会少。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步一个脚印,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走出属于自己的路。而那辆停在院门口的永久牌自行车,和口袋里的采购员证件,就是他在这条路上,最可靠的伙伴。 第10章 空间小天地 沈言的空间,早已不是初来时那片光秃秃的黑土地了。 经过这大半年的打理,这一亩三分地被他规划得井井有条,像个五脏俱全的小庄园。站在空间边缘往里看,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沿边种满的果树,像一道天然的篱笆,把整个空间圈了起来。 这些果树,大多来自四九城的各大公园。 四九城这地方,不愧是几朝古都,随便一个公园,都可能藏着几百年的老树根。就说那北海公园,湖边的几棵白梨,据说是明清时候就有的品种,果子熟了的时候,甜得能粘住嘴唇;中山公园里的那棵西府海棠,春天开花时一片粉红,秋天结的海棠果酸涩中带着清香,沈言特意移栽了一棵幼苗,现在已经抽出新枝了。 他总在清晨或傍晚去公园“溜达”。这时候的公园人最少,管理员也懒得管。看到合心意的果树,他就找个没人的角落,用特制的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刨开根部的土,连土带根挖起一团,趁着没人注意,意念一动,整棵树就进了空间。 一开始他还怕树活不了,特意在空间里开辟了块“育苗区”,用灵泉水兑了稀释的营养液,把挖来的树苗先养在那里。没想到空间的土壤格外肥沃,加上灵泉水的滋养,别说幼苗,就是半大的树,移栽过来也没蔫过,没过多久就扎根抽芽,长势比在公园里还好。 沿边的果树,他讲究“一样一棵,绝不重复”。 最东边种着苹果,是从颐和园挪来的,据说是当年从西洋引进的品种,果子又大又红,咬一口汁水能溅一脸;旁边是棵鸭梨,来自陶然亭,枝条舒展,挂果的时候能压弯枝头;再往西,是棵柿子树,深秋时节,橙红色的柿子像小灯笼似的挂满枝头,摘下来捂软了,甜得像蜜;还有桃、杏、李、枣……都是些常见的北方果树,却棵棵长得枝繁叶茂。 稀罕的是那棵荔枝树。 这树来得不容易。沈言是在一个跑岭南的货商那里听说的,说是有批荔枝树要运到京城,供达官贵人赏玩。这些树都是带土球的大苗,用船运过来,船上每天浇水,算准了日子,到京城时果子正好半熟。 沈言托了采购科的关系,跟着去码头看货。几十棵荔枝树整齐地码在船舱里,枝叶间还挂着青红色的果子,散发着淡淡的果香。他趁人不注意,悄悄挪了一棵小苗——不敢弄大的,怕被发现。 这棵荔枝树在空间里长得格外费劲。沈言特意把它种在灵泉旁边,保证温度和湿度,又从岭南货商那里换了些酸性土壤铺上。一开始叶子总发黄,他急得天天守着看,后来试着往土里掺了点空间里的腐叶土,才算稳住。现在这棵树虽然不算高大,却也结了十几个果子,青中带红,看着就让人眼馋。 果树中间的空地上,被他分成了几块。 最中间是片绿油油的红薯地,占了空间近一半的面积。红薯这东西好养活,不用太操心,产量又高,沈言种的是从乡下换来的“蜜薯”品种,烤熟了流糖心,不仅人能吃,喂牲口更是再好不过。他几乎不用管,浇点灵泉水,藤蔓就能爬满一地,底下的块根长得又大又圆,拔出来时能带出一大串。 红薯地旁边,是一小块粮食区。沈言只种了一分地,却品种齐全:左边是小米,穗子沉甸甸的,金黄饱满;右边是玉米,秸秆比人还高,棒子大得能遮住脸;中间种了点高粱,红通通的穗子像火把似的,成熟了可以做高粱米,也能酿酒。他种这些不是为了吃——空间里的粮食早就够吃了——主要是想留种,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这些种子就是保命的本钱。 靠近灵泉的地方,圈了个小小的“养殖场”。 两头黑猪哼哼唧唧地躺在泥地里打滚,这是他从城郊的养猪场买的小猪仔,用空间里的红薯藤和玉米渣喂着,长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沈言没打算杀它们,就想让它们繁殖,以后空间里就有源源不断的猪肉了。 猪圈旁边,是个用木头搭的小棚子,里面住着一对梅花鹿。这鹿是他在牛马市淘来的,当时那摊主说这是“山货”,看着机灵就买了下来。公鹿长着漂亮的角,母鹿温顺胆小,沈言经常给它们喂空间里的嫩草,现在见了他,会主动凑过来舔他的手心。鹿肉他没敢想,主要是看中了鹿血和鹿茸——听老人说这东西大补,留着说不定有急用。 灵泉边还搭了个鸡窝,十几只鸡在周围散养着,有公鸡有母鸡,每天咯咯哒哒地叫着,下的蛋又大又新鲜。沈言早上煮鸡蛋吃,从来不用愁没蛋。 空间里的变化,不止这些。 灵泉的水被他引了条小溪,蜿蜒着流过果树和菜地,最后汇到一个挖好的小池塘里。池塘里放了些从护城河捞来的小鱼苗,现在已经长得巴掌长,游起来一群一群的,看着就热闹。 池塘边种了些荷花,夏天的时候,荷叶挨挨挤挤,粉色的荷花亭亭玉立,偶尔还有蜻蜓落在上面,像幅画似的。沈言喜欢坐在池塘边的石头上,看着水里的鱼,听着灵泉的叮咚声,感觉浑身的疲惫都消失了。 他还在果树底下种了不少草药。什么薄荷、艾草、金银花,都是些常见的,平时头疼脑热的,摘点煮水喝,比吃药还管用。有一次他在山里挖果树时,还意外发现了几株野生的人参,小心翼翼地移到空间里,种在灵泉旁边,用石头围起来,像宝贝似的护着。 现在的空间,简直就是个微型的生态圈。 白天,阳光透过空间顶部那层朦胧的“天”洒下来,暖洋洋的,果树的影子在地上拉得长长的;灵泉水汩汩地流着,鱼儿在水里游,鸡在地上啄食,猪在泥里打滚,梅花鹿低着头啃草,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晚上,空间里也不黑,总有种淡淡的光晕,像月光似的,能看清东西。沈言有时候会在空间里待到深夜,整理白天弄来的东西,或者就坐在池塘边发呆。 他甚至在空间里搭了个小木屋。 木屋不大,就一间,用的是从废品站弄来的旧木板,屋顶铺着茅草。里面放了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累的时候,他就到木屋里躺一会儿,闻着草木的清香,睡得格外踏实。 这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仓库”了。 它是沈言的粮仓,保证他饿不着;是他的药圃,小病小痛自己就能治;是他的养殖场,想吃肉蛋随时有;更是他的避风港,不管外面有多少烦心事,只要进了空间,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小天地,他就觉得心里踏实。 有时候沈言会想,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每天骑着自行车去上班,跑采购,偷偷摸摸地往空间里塞东西;下班后,去公园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能移栽的花草树木;晚上回到四合院,关上门,就钻进空间里,侍弄他的庄稼,喂喂他的猪和鹿。 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安稳。 他不用像傻柱那样,天天为了秦淮茹的事操心;也不用像许大茂那样,挖空心思占便宜;更不用像三大爷那样,算计着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他有空间这个秘密武器,有份能糊口的工作,有满空间吃不完的粮食和水果,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四九城的风,吹过胡同里的老槐树,也吹过沈言空间里的果树林。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告诉他,这样的日子,挺好。 至于以后?沈言没想那么多。 他只知道,把空间里的小日子过好,比什么都重要。毕竟,在这个年月,能安安稳稳地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而他的空间,就是这份福气最坚实的保障。 第11章 空间里的日子 沈言现在的生活,过得像胡同里晒太阳的猫——悠哉,且藏着自己的小惬意。 四合院他回去得越来越少。不是刻意躲着谁,实在是空间里待着太舒服。那间十平米的小破屋,跟空间里的木屋比起来,简直像个鸡窝。空间里有灵泉流过,空气里总飘着草木和泥土的清香,白天暖乎乎的,晚上盖着自己缝的棉被,听着灵泉叮咚和远处猪哼唧的声音,睡得比任何时候都沉。 偶尔回四合院,也就是拿点换洗衣物,或者应付一下院里的红白喜事。三大爷见他总不着家,背地里念叨他“野得没边了”,二大妈则爱凑过来打听“小沈啊,这阵子又去哪发财了?”沈言只笑不说,递根烟或者塞把水果,三言两语就混过去。他懒得解释,也没必要——这空间的秘密,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比亲爹亲妈还亲,哪能随便往外说? 采购员的工作,成了他探索外界的最好幌子。 跟许大茂跑放映不同,许大茂是带着机器去乡下放电影,图个热闹和姑娘们的追捧;沈言则是扛着个旧帆布包,包里塞着账本、介绍信,还有一把磨得锃亮的折叠刀——不是为了打架,是挖野菜、撬树根用的。他的任务是“为厂里采购农产品”,这话没假,只是别人采购是为了厂里,他顺带还得给空间“补货”。 他不爱跑远,最远也就到周边的几个县城。骑自行车一天能往返的路程,是他的舒适区。实在要过夜,他也只住乡镇上的供销社旅馆,安全,还能借着“盘点货物”的由头,把白天收来的东西悄咪咪收进空间。 “惜命”这俩字,沈言刻在骨子里。 下乡收东西,他从不单独走偏僻的山路,宁愿绕远路走村子主道;遇到看着就不好惹的村霸,他绝不硬刚,递烟说好话,实在不行就少收点,犯不着为了点东西跟人结仇;晚上睡觉前,必定检查门窗,枕头底下总压着那把折叠刀——不是信不过谁,是这年月,小心点总没错。 但这“惜命”里,又藏着他的小精明。 乡下的日子慢,信息却灵通。谁家的鸡下蛋多,谁家的玉米长得饱满,谁家藏着祖辈传下来的老种子,沈言跟走亲戚似的,跑两趟就摸得门儿清。他收东西不贪多,也不压价太狠,比如收鸡蛋,别人给八分钱一个,他给九分,前提是要最新鲜的;收玉米,他会蹲在地里扒开几个看看颗粒,只要饱满的,多出一分钱也愿意。 一来二去,乡下的老乡们都爱跟他打交道。“沈同志实在”的名声传开了,他要收什么,不用挨家挨户问,自有热心人领着他去“有好货”的人家。 而这一切,最终都成了空间的养料。 他发现空间的“不讲理”,是从第一次种玉米开始的。 那天他从乡下换了几斤颗粒饱满的玉米种,随手撒在木屋旁边的空地上,浇了点灵泉水。本没当回事,想着能长出来就行,结果第二天一早进空间,差点惊掉下巴——昨天撒的种子,居然冒出了寸把高的绿芽,嫩叶上还挂着水珠,精神得像刚睡醒的娃娃。 他蹲在地里数了数,棵棵齐整,没一棵蔫的。 更离谱的是三天后。 他不过是白天去邻村收了趟花生,晚上进空间一看,玉米秆已经长到齐腰高,顶上还抽出了嫩黄的雄穗,底下的玉米棒子也冒了头,虽然只有手指长,却鼓鼓囊囊的,透着股子要成熟的劲儿。 “这也太快了?”沈言捏着下巴犯愣。 他掐着日子算,从播种到成熟,拢共就五天。掰下来一称,好家伙,一分地的玉米,不多不少,正好收了三百斤,玉米粒金灿灿的,咬一口脆甜,比市面上买的强多了。 从那以后,沈言算是摸透了空间的脾气——生长速度快得违背常理,收成却精准得像用尺子量过。 种水稻,三分地,成熟期四天,收完清清爽爽一千五百斤,脱壳后正好一千二百斤大米,不多一两,不少一钱;种小麦,五天成熟,磨出来的面粉雪白雪白,包饺子蒸馒头,香得能让人多吃两碗;最爱种的还是红薯,埋下去的种薯三天就发芽,藤蔓疯了似的爬满半亩地,十天就能挖,一挖就是一串串,红皮黄心,烤着吃流糖心,一分地能收两千斤,堆在屋里像座小山。 动物也一样“懂事”。 那两头黑猪,买回来时才二十来斤,在空间里喂了半个月红薯藤和玉米渣,居然长到了百十来斤,膘肥体壮,却不笨,见了沈言还会摇着尾巴凑过来要吃的。沈言没舍得杀,看它们老哼哼着蹭来蹭去,像是想找伴,又托人从乡下买了一头母猪,没过多久就下了一窝小猪仔,胖乎乎的,挤在母猪怀里抢奶吃,热闹得很。 鸡窝更不用说,十几只母鸡一天能下七八个蛋,个个是双黄的。沈言试着孵了一窝,二十一天准时出小鸡,毛茸茸的,跟着老母鸡在地里啄虫子,一个月就长成了半大鸡。 但这“丰收”的背后,是空间惊人的消耗。 灵泉水是核心。浇地、喂牲口、甚至沈言自己喝,都离不了。一开始他以为那泉眼是取之不尽的,直到有一次连续种了三茬玉米,又同时养着猪、鸡、鹿,某天早上发现泉眼的水流变细了,才惊觉——灵泉水虽多,也经不住这么造。 他赶紧调整节奏,不再盲目播种,而是算着“消耗”来规划。比如这个月要吃大米,就种三分地水稻,刚好够吃;红薯种半分地就行,多了吃不完会烂;猪和鸡也控制数量,保证每天的饲料消耗不超过灵泉水的“补给量”。 白天没事的时候,沈言最爱做的事,是去河边钓鱼。 他在供销社买了根最便宜的竹制鱼竿,挖了点蚯蚓当饵,找个树荫下的石头坐下,能钓一下午。乡下的河不深,鱼却不少,鲫鱼、白条、偶尔还有鲤鱼,咬钩很勤。 钓上来的鱼,他不往空间里放——活物进空间容易乱蹿,不好管。他就在河边支个小炭炉,用灵泉水炖鱼。鱼收拾干净,扔点空间里摘的姜片、葱段,不用放太多调料,炖出来的汤白得像牛奶,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吃不完的鱼,他就收拾干净,用盐腌上,挂在空间的屋檐下风干。久而久之,屋檐下挂满了咸鱼、腊肉(空间里的猪肉吃不完,他就学着熏制)、干辣椒、玉米串,像个小小的农家院,看着就踏实。 有时候赶上厂里休息,他能在河边钓两天鱼。白天钓鱼、晒太阳,晚上就进空间,躺在木屋里听风声。他甚至在空间里搭了个小棚子,专门放钓鱼的家伙什——好几根自己改装的鱼竿,各种型号的鱼钩,还有一个装鱼的竹篓,都是他从乡下换来的。 有一次,他在河边钓鱼,遇到个放羊的老汉。老汉看他钓了满满一篓鱼,笑着说:“小伙子,你这手气不错啊,我家那口子最爱吃鱼,就是钓不上来。” 沈言笑着把半篓鱼给了老汉:“大爷,拿去尝尝,不值钱。” 老汉过意不去,非要塞给他两个刚摘的嫩玉米。沈言没推辞,回去就种进了空间。三天后,那玉米就成熟了,颗粒比普通玉米更饱满,煮着吃带着股奶香味——他这才知道,老汉给的是村里传了好几代的老玉米种。 从那以后,沈言更爱跟乡下的老人打交道了。他们手里藏着太多宝贝:能结出双仁的花生种、抗旱的谷子种、味道特别浓的韭菜根……这些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东西,在沈言眼里都是宝贝。他不白要,要么给钱,要么用空间里的粮食换——他空间里的面粉又白又细,大米又香又糯,老乡们爱得很。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沈言很少去想未来会怎样,也懒得掺和院里的是非。傻柱和许大茂还在为了秦淮茹明争暗斗,三大爷依旧算计着一分钱的利,二大爷总想着摆官威……这些都像胡同里的风,刮过就散了,跟他没多大关系。 他的世界,在空间里。 那里有永远吃不完的粮食,永远喝不完的灵泉水,有鸡鸭猪鹿作伴,有四季常青的果树。他可以在红薯地里打滚,在池塘边钓鱼,在果树下打盹,不用看人脸色,不用算计得失,活得像个自给自足的小地主。 偶尔,他也会站在空间的边缘,看着那片朦胧的“天空”发呆。他不知道这空间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会不会突然消失。但他知道,只要还能拥有它一天,他就会好好守着这份安稳。 就像此刻,夕阳透过空间的光晕洒在红薯地里,藤蔓上的露珠闪着金光。沈言蹲在地里,手里捧着刚挖出来的红薯,红皮黄心,还带着泥土的湿气。他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忧虑,瞬间就被这踏实的甜味冲散了。 日子嘛,不就是这样?有口吃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挺好。至于其他的,想那么多干啥。 沈言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起身往木屋走。该给猪添食了,那群小家伙估计又在哼哼着等他呢。 第12章 土地的秘密 沈言早就发现,空间里的土地透着股“懂事”的机灵劲儿。 最初种红薯时,他还担心连茬种植会耗地力——老家有句老话,“茬口不换,丰年变歉年”,意思是同一块地总种一种作物,土壤里的养分就会被吸光。可空间里的地偏不按常理出牌,头茬红薯收了两千斤,紧接着再种一茬,产量一分没减,挖出来的红薯照样又大又甜,外皮光溜得像洗过似的。 他蹲在地里捏着土块看,黑褐色的泥土带着湿润的光泽,攥在手里能成团,松开手轻轻一碰就散开,还混着点草木的清香。这哪像种过两茬庄稼的地?比村里刚施过肥的新地还精神。 后来他养了猪和鹿,才真正见识到这土地的“本事”。 猪栏和鹿圈就搭在木屋旁边,用木头围了个简单的栅栏。一开始沈言还琢磨着,得天天清扫粪便,不然积攒多了该发臭了。可没过两天他就发现,根本不用费这劲——猪在角落里拉的粪便,第二天去看,居然只剩个淡淡的印记,土里像长了嘴似的,悄没声地就把污秽“吃”了进去。 有一次他故意盯着看,只见猪粪旁边的泥土好像微微动了动,边缘一点点往里缩,不到半天工夫,原本黑乎乎的一堆粪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块地的颜色比周围深了点,像被悄悄施了肥。 鹿更爱干净,总把粪便拉在固定的角落,那里的土壤也一样“来者不拒”。久而久之,沈言索性懒得管了,栅栏都懒得修得太严实——反正它们拉在哪,土地就吃到哪,连点臭味都留不下。 他甚至做过试验,把空间里吃剩的饭菜、烂掉的果子埋进土里,第二天挖开看,准是空的。那土地就像个永远填不饱的肚子,吞下去的是废料,吐出来的却是更肥沃的土壤。 “这地,是活的?”沈言不止一次这么想。 这种想法,在他撞见黑市抢劫那天,被狠狠砸实了。 那天是月底,他揣着这个月攒下的工钱和几张工业券,想去黑市换点稀罕物。听说最近有人从南方带了批茉莉花茶,他想换点回来,给空间里的小木屋添点香味。 黑市藏在城边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傍晚时分最热闹。沈言刚跟一个戴草帽的贩子谈好价钱,还没掏钱,就从砖窑深处冲出来三个壮汉,手里拿着木棍和铁链,二话不说就抢。 “放下钱!不然卸你一条胳膊!”为首的刀疤脸恶狠狠地吼着,木棍已经挥到了眼前。 沈言反应快,往旁边一躲,木棍砸在砖头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他常年在空间里干活,力气早比以前大了不少,加上平时练过几招防身的把式,倒也不至于吓傻。可对方人多,又下死手,他很快就被打倒在地,后脑勺磕在砖头上,晕乎乎的。 “钱!把钱掏出来!”刀疤脸按住他的后背,伸手就往他口袋里摸。 沈言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不能让他们摸到空间的秘密!他口袋里除了钱,还有几颗从空间摘的樱桃,那果子饱满得不像这个季节该有的,要是被看见,指不定惹出更大的麻烦。 情急之下,他摸到了口袋里的折叠刀——那把他用来挖野菜的刀,此刻成了救命的家伙。他也顾不上想太多,反手一捅,刀刃没入了刀疤脸的肚子。 刀疤脸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肚子上的刀,又看了看沈言,眼睛瞪得滚圆,“噗通”一声倒了下去,没了声息。 另外两个同伙吓傻了,对视一眼,居然扔下木棍就跑,连地上的钱都没敢捡。 沈言瘫在地上,浑身都在抖。血腥味顺着晚风飘进鼻子,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趴在地上吐了半天。等缓过神来,看着地上的尸体,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 杀人了。 这个念头像块石头砸在他心上,让他喘不过气。他知道这是正当防卫,可这年头,死了人就是大事,一旦被查出来,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他看了看四周,砖窑深处黑洞洞的,风卷着尘土打着旋,刚才跑掉的两个壮汉早没了影。天快黑透了,除了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叫,连个人影都没有。 一个疯狂的念头冒了出来。 他颤抖着手,意念一动,地上的尸体突兀地消失了——被他收进了空间。 做完这一切,他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直到确定没人回来,才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摸黑往回走。口袋里的茉莉花茶没换成,那几张工业券被汗水浸得皱巴巴的,沾着点泥土。 回到自己那间小破屋,他插上门,连灯都不敢开,裹着被子缩在墙角,眼睛盯着黑暗,心脏“砰砰”直跳,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一早,他硬着头皮进了空间。 刚进去,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腥甜味,不是血腥味,更像……肥料发酵后的味道。他赶紧往放尸体的地方跑——就在鹿圈旁边的空地上,昨天被他扔进空间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那里只留下一块特别深色的土壤,比周围的土地肥得流油,黑得发亮。他蹲下去摸了摸,土壤湿漉漉的,带着点温热,捏一把能感觉到明显的肥力,比施了十斤粪肥还见效。 旁边的几棵苹果树,叶子好像更绿了,枝头还多了几个鼓鼓囊囊的花苞——这树前几天刚谢了花,按说不该再长花苞的。 沈言的心跳得更快了,不是害怕,而是一种莫名的激动。 他想起小时候听村里老人说的,“土地是活的,能吞能化,能生能养”。那时候只当是迷信,现在看来,老祖宗的话,或许藏着比书本更深的道理。 他又做了个试验。 把平时攒的烂菜叶、鸡骨头集中起来,堆在那块深色的土地上。不过半天,堆得像小山似的垃圾就消失了,土地的颜色又深了点,旁边种的玉米,居然比别的地方高了半头,叶片宽得像扇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沈言喃喃自语。 他这才明白,空间的土地不仅能消化粪便、垃圾,连“人”这种最复杂的“有机物”,也能转化成养分。而且,这种转化好像比普通的废料更“滋补”,土地肉眼可见地变得更肥沃,连带着空间里的植物长得更疯了。 他甚至发现,空间好像真的变大了一点点。 以前他种的那排苹果树,最边上的一棵紧挨着空间的“边缘”——那是片模糊的、像雾气一样的界限,看不清后面是什么。现在再看,那棵树和雾气之间,居然多出来一条窄窄的空隙,能再种一棵小树苗了。 这个发现让他既兴奋又心惊。 兴奋的是,空间能长大,意味着他能种更多东西,养更多牲口,未来的底气更足了。心惊的是,这种“长大”的代价,是吞噬生命。 他看着那片深色的土壤,突然想起老祖宗说的“万物之灵”。 人是万物之灵,不是说人比万物高贵,而是说人能看透万物的规律,能和万物相通。就像这土地,它吞了污秽,却吐出生机;吞了死亡,却孕育出更多生命。而他,因为拥有空间,成了连接这一切的纽带。 从那以后,沈言再也没去过黑市。不是怕被抢,是怕再遇到不得不下手的情况。他宁愿多跑几趟乡下,用空间里的粮食换东西,也不想再沾上人命。 但他对空间的利用,更“聪明”了。 他不再刻意控制种植量,而是顺着土地的“性子”来。土地消化了废料后,哪里的颜色变深了,他就在那里种点耗肥的作物,比如玉米、高粱;哪里的土壤偏“瘦”,就种点耐贫瘠的红薯、土豆。 他还在空间的边缘种了圈速生杨,想看看空间是不是真的会慢慢变大。果然,半年后,那圈杨树往外挪了半米,中间空出来的地方,又能开垦出一分地了。 猪和鹿的数量也慢慢多了起来。他发现,这些动物好像能感觉到土地的“特殊”,猪总爱往深色的土壤上拱,鹿则喜欢在新开辟的土地旁边吃草,眼神里带着点温顺的机灵,见了他,会主动蹭他的手心,像在表达感谢。 沈言常常坐在木屋门口,看着地里的庄稼噌噌长,看着猪仔在泥里打滚,看着鹿群低头吃草,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空间,是个聚宝盆,也是个潘多拉魔盒。它教会他敬畏生命,也让他见识了自然最原始的力量。 老祖宗说“人类是万物之灵”,或许不是说人能驾驭万物,而是说人能在万物的循环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像他现在,靠着空间活下来,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空间的平衡,既不滥用,也不浪费。 傍晚的阳光透过空间的光晕,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沈言拿起锄头,开始翻垦新开辟出来的那分地。土壤在锄头下松软地散开,带着淡淡的清香,仿佛在告诉他:只要懂得顺应,日子就会像这土地一样,生生不息。 他不知道未来还会遇到什么,但握着锄头的手,比任何时候都稳。 第13章 晨钓 那场意外像块投入湖心的石头,在沈言心里漾开圈圈涟漪,却没掀起滔天巨浪。他没刻意去找“祭品”,空间的扩张慢了下来,却也没停滞——土壤依旧默默消化着他扔进的菜叶、果皮,只是那圈杨树半年才往外挪了半尺。沈言倒也坦然,反正日子安稳,急什么? 采购员的差事成了他最好的掩护。厂里对他这种“编外采购”向来宽松,只要每月按清单交齐给招待科的物资,没人管他几点上班、在哪晃荡。考勤本上永远是“全勤”,科长见了他总笑着拍肩膀:“小沈会来事,弄来的鱼新鲜,上周那尾三斤的鲤鱼,赵厂长的老战友吃了直夸。” 沈言嘴上应着,心里门清——这“会来事”的背后,是空间里源源不断的产出。招待科要的山珍野味,他从空间的林子里挑;要的时鲜蔬果,空间的菜畦里随摘随有。至于最费心思的鱼,他有自己的门道。 清晨的什刹海还浸在薄雾里,沈言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慢悠悠停在银锭桥边。车后座绑着个竹编鱼篓,里面垫着湿水草,他往桥墩上一坐,甩出鱼钩,动作娴熟得像个老钓客。 这活儿是他摸索出来的“正经营生”。厂里招待科要大鱼,说是“招待客人显诚意”,可四九城的河里,哪还有那么多大鱼?永定河、护城河年年拉网,连二斤以上的鲤鱼都成了稀罕物。也就什刹海靠着景区,管得严些,偶尔还能藏住几条漏网之鱼。 “沈小子,今儿来挺早?”旁边的老张头笑眯眯打招呼。老张头退休前是水产公司的,守着什刹海钓了十年鱼,也算看着沈言从“毛头小子”变成“沉稳青年”。 “张叔早。”沈言往鱼钩上挂了只活虾,“昨儿听人说,有人在这儿钓着条斤半的鲫鱼,我来碰碰运气。” 老张头嘬着旱烟笑:“哪那么容易?前儿水利局又来撒网了,说是‘清理河道杂物’,实则还不是为了捞鱼?再这么折腾,以后只能钓虾米了。” 沈言没接话,眼睛盯着水面的浮漂。他哪是真指望从什刹海钓到大鱼?不过是借钓鱼的由头,找个地方“进货”罢了。 太阳慢慢爬高,雾气散了,晨练的人多了起来。有遛鸟的提着鸟笼哼小曲,有推着三轮车卖豆腐脑的吆喝着穿梭,还有年轻姑娘穿着布拉吉,在湖边拍照。沈言的浮漂纹丝不动,他却不急,慢悠悠掏出个窝头,就着保温杯里的热水啃——这是空间里种的小米面做的,带着股自然的甜香。 “嘿,动了动了!”老张头突然喊了一声。 沈言抬眼,果然见浮漂往下一沉,他手腕一扬,钓线绷得笔直,水里传来一阵力道不小的挣扎。折腾了半分钟,一条尺把长的草鱼被拽出水面,银闪闪的鳞片在阳光下晃眼。 “不错啊小子,够招待科的标准了!”老张头凑过来看,“这鱼劲够大,估摸着得有两斤。” 沈言取下鱼钩,把鱼放进鱼篓:“运气好。”心里却清楚,这鱼是他早上从空间的池塘里捞的——那池塘是他特意挖的,引了灵泉水,里面养着从各地搜罗来的鱼苗,长得飞快,条条肥壮。 他每天来什刹海钓两小时,运气好了能钓上条野生的,运气差了就从空间“补”一条,反正鱼篓里总有像样的收获。厂里没人较真鱼是哪来的,只要够大、够新鲜就行。 有一次,招待科突然要条五斤以上的胖头鱼,说是晚上要招待“重要客人”。沈言在什刹海蹲了一天,连条半斤的鲫鱼都没钓着,眼看太阳落山,他骑着自行车绕到后海僻静处,从空间的池塘里捞了条六斤多的胖头鱼,用草绳捆了,装作刚钓上来的样子,满头大汗地送到厂里。 科长见了鱼眼睛都亮了:“小沈你可真是及时雨!这鱼够大,够气派!” 沈言擦着汗笑:“今儿运气好,在后海深水区钓着的。”心里却暗道,这“运气”,全靠空间给的底气。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早上去什刹海“钓鱼”,上午去郊区的集市转一圈,收点农民的土特产——其实是用空间的粮食换点新鲜菜,中午回空间的木屋吃顿饭,下午要么去厂里交物资,要么在家侍弄空间里的庄稼。 他的空间越来越像个小庄园。东边是稻田,金灿灿的稻穗压弯了腰;西边是菜地,茄子紫、辣椒红、黄瓜绿,看得人眼馋;南边挖了个池塘,里面不仅有鱼,还养了几只鸭子,嘎嘎叫着在水面游弋;北边盖了间新木屋,比以前的更宽敞,里面摆着他自己打的桌椅,墙上挂着从乡下收来的旧农具。 最让他得意的是那片果树林,苹果、梨、桃、杏,都是他从各地找来的老品种,结出的果子比市面上的甜得多。上次给招待科送了筐苹果,科长说赵厂长的小孙子吃了,非缠着要“沈叔叔”再送点。 这天傍晚,沈言收了鱼竿,鱼篓里躺着条三斤多的鲤鱼——是真从什刹海钓上来的,挣扎得厉害,把他的胳膊都累酸了。他骑着自行车往家走,路过胡同口的小卖部,买了瓶橘子汽水,对着夕阳喝着,心里透着股踏实。 有人骑着自行车从身边经过,车铃叮铃响,是下班回家的工人,脸上带着疲惫,却也有对晚饭的期待。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又看了看手里的鱼篓,突然觉得,这日子挺好。 不用打打杀杀,不用提心吊胆,靠着空间的馈赠,守着一份安稳的差事,偶尔钓钓鱼,侍弄侍弄庄稼,就像什刹海的水,看着平静,底下却藏着自己的活法。 至于空间需要“滋养”?沈言摸了摸口袋里的弹弓——那是他防野狗用的。遇到该收拾的坏人,空间自然能“消化”;遇不到,就慢慢等着。反正他有的是时间,空间也有的是耐心。 晚风拂过树梢,带着什刹海的水汽和饭菜的香味。沈言蹬着自行车,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鱼篓里的鲤鱼偶尔扑腾一下,溅起几滴水花,落在地上,很快被晒干,像个无声的注脚,印在这四九城的寻常日子里。 第14章 众生相 沈言踩着下班的夕阳回到四合院时,正撞见贾张氏叉着腰站在中院,唾沫星子横飞地骂街。 “哪个天杀的偷了我家的鸡蛋!我攒了半个月要给棒梗补身子的!”她嗓门尖利,震得墙皮都像要掉渣,眼睛却瞟着傻柱家的方向,“有些人啊,看着人模狗样,背地里净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傻柱刚从食堂回来,手里提着个饭盒,闻言立刻炸了:“贾张氏你骂谁呢?我傻柱是缺你那两个鸡蛋的人吗?” “谁接话我骂谁!”贾张氏梗着脖子,“不是你偷的,难不成是鸡蛋自己长腿跑了?” 周围很快围了一圈人。一大爷易中海皱着眉劝架,脸上却没什么真着急的神色;二大爷刘海中背着手站在台阶上,像看戏似的,时不时还点评两句“年轻人要懂规矩”;三大爷阎埠贵蹲在门槛上,掰着手指头算“一个鸡蛋八分,十个就是八毛,够买两斤棒子面了”。 沈言推着自行车,从人群缝里挤过去,径直回了自己的耳房。关上门的瞬间,外面的吵嚷声仿佛被隔在了另一个世界。 他靠在门板上,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 以前还觉得这院里或许有几个好人,现在看来,真是自己想多了。工作稳定后,他回院的次数少了,可每次回来,总能撞见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龌龊事。这四合院,说是牛鬼蛇神的集合体,一点都不冤枉。 先说前院。 前院住的是一大爷易中海和三大爷阎埠贵。 易中海是院里的“道德标杆”,退休前是轧钢厂的八级钳工,工资高,威望足,谁家有矛盾都爱找他评理。可沈言早就看透了他那副“老好人”的皮囊下藏着的算计。 他对傻柱掏心掏肺,不是真把傻柱当儿子疼,是盼着老了能靠傻柱养老。为了让傻柱对秦淮茹一家“负责”,他明里暗里撮合,甚至帮着秦淮茹向傻柱要东西,美其名曰“邻里互助”。上次贾张氏偷傻柱的肉,他看似公正地调解,实则句句都在劝傻柱“忍让”,说到底,还是怕傻柱和贾家闹僵,断了秦淮茹这条线——毕竟秦淮茹的儿子棒梗,也是他“养老计划”里的备选之一。 沈言见过他偷偷给秦淮茹塞粮票,也听过他跟二大爷嘀咕“傻柱这性子,得磨磨才能靠得住”。这哪是德高望重的一大爷?分明是个精于算计的老狐狸。 三大爷阎埠贵更是把“算计”刻进了骨子里。 他是小学教员,工资不低,却过得比谁都抠。家里顿顿是稀粥咸菜,孩子们想吃个白面馒头,得求着他半天,还得用“帮着记账”“跑腿买东西”来换。院里的煤渣他要扫回家筛一遍,邻居家的葱他要顺手拔两棵,连自家孩子的压岁钱,都得换成零钱藏在床板缝里。 上次沈言出差带回来两斤山核桃,阎埠贵闻着味就来了,东拉西扯聊了半天,最后才磨磨蹭蹭开口:“小沈啊,这核桃看着挺香,给三大爷尝两个呗?我给你算道算术题,保证让你明白‘吃亏是福’的道理。” 沈言直接给了他半斤,不是大方,是懒得听他念叨。结果第二天就听说,阎埠贵把核桃高价卖给了胡同口的傻子,换了半斤白酒。 再看中院。 中院是院里的“风暴中心”,住着傻柱、秦淮茹和贾张氏一家,还有二大爷刘海中。 傻柱是个典型的“窝里横”。在厂里他敢跟领导叫板,回了院却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自己挣的工资,大半都贴给了秦淮茹家,养活贾张氏那个“吸血鬼”不说,还得供着棒梗上学。明明知道贾张氏偷他的东西,却碍着秦淮茹的面子,只能背地里骂两句,转脸还得把新买的肉给送去。 沈言觉得他可怜,又觉得他活该。可怜他一片真心错付,活该他拎不清是非,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秦淮茹呢?看似温柔贤惠,实则是院里最精明的“猎手”。 她知道自己拉扯三个孩子不容易,就把傻柱当成了长期饭票。平时对傻柱嘘寒问暖,缝补浆洗,转头就暗示孩子去傻柱家“拿”东西。贾张氏撒泼,她从不硬拦,只在一旁抹眼泪,等着傻柱心软。沈言不止一次撞见她偷偷往家里藏傻柱给的粮票,脸上那抹得意的笑,跟平时的温顺判若两人。 贾张氏更是院里的“毒瘤”。 懒、馋、恶,占全了。整天除了骂街就是算计,看谁都像欠她的。傻柱给的肉,她转眼就藏起来自己吃;秦淮茹好不容易攒的布票,她偷去换了白面;甚至连院里的公共水龙头,她都要占着用,谁要是先接了水,她能骂到对方服软为止。上次她偷了许大茂的鸡,被当场抓包,居然躺在地上打滚,说许大茂“调戏寡妇”,最后还是易中海出面,让傻柱赔了钱才算完。 二大爷刘海中,满脑子都是“官瘾”。 退休前是厂里的小领导,回了院也总爱摆官威,动不动就说“我当年当主任的时候”。他把三个儿子当成争权夺利的工具,大儿子结婚要占院里的房,二儿子找工作要托关系,三儿子打架要他出面“摆平”,为了面子,宁愿家里顿顿喝稀粥,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请人吃饭。 他最见不得谁比他风光。沈言配了自行车后,他酸溜溜地说“年轻人别太张扬”;傻柱涨了工资,他背地里说“肯定是走了歪门邪道”。上次院里评选“先进家庭”,他拉着阎埠贵互相投票,结果没选上,气得在家摔了个碗。 最后是后院。 后院住着许大茂和他媳妇娄晓娥,还有一个孤寡老人王大爷。 许大茂是院里的“搅屎棍”,跟傻柱是死对头。他是厂里的放映员,能接触到姑娘,就总爱在傻柱面前炫耀;看傻柱对秦淮茹好,他就故意勾搭秦淮茹,说些风言风语;甚至偷偷往傻柱的饭盒里撒沙子,往贾张氏的门口泼脏水。 这人坏得明目张胆,却也蠢得可笑。他以为自己算计得精明,却不知道早被厂里的领导看透了,几次升职都没他的份。上次他偷了厂里的电影胶片去卖,被发现后差点丢了工作,还是娄晓娥求了人,才保住差事。 娄晓娥是资本家的女儿,在院里总有点抬不起头。她对许大茂的混账事心知肚明,却管不住,只能偷偷抹眼泪。沈言见过她给王大爷送饺子,也见过她把自己的私房钱塞给秦淮茹,算是院里难得有点良心的人,可惜嫁错了人,一辈子都被许大茂拖累着。 王大爷是院里最可怜的人。无儿无女,腿脚不好,平时靠捡点破烂过日子。院里的人谁都能欺负他两句,贾张氏抢过他捡的纸壳,阎埠贵借过他的钱没还,就连棒梗,都敢偷他攒的煤球。沈言偶尔会给王大爷送点吃的,不是同情,是觉得这人活得太憋屈,像面镜子,照出了院里所有人的丑陋。 沈言坐在炕沿上,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院里的争吵还在继续,隐约能听到傻柱的怒吼和贾张氏的哭嚎。 他突然觉得很无趣。 这些人为了点粮票、几块肉、一间破房,斗来斗去,算计来算计去,把日子过得鸡飞狗跳,到底图个啥? 图一口饱饭?图点面子?图老了有人送终? 可他们用的那些手段,实在太难看了。偷鸡摸狗,撒泼打滚,背后捅刀,为了这点利益,连脸都不要了。 沈言想起自己的空间。里面有吃不完的粮食,有新鲜的蔬菜,有肥美的鱼,有安静的小木屋。他不用跟谁争,不用跟谁抢,就能活得舒舒服服。相比之下,院里这些人的嘴脸,简直像跳梁小丑。 “砰!”外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有人摔了东西。接着是易中海拔高的声音:“都给我住手!再闹我报派出所了!” 争吵声戛然而止。 沈言笑了笑。每次都这样,闹到最后,要么是易中海出来打圆场,要么是有人怕把事情闹大主动收手,然后没过几天,又因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吵起来,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去,心里的那点烦躁也跟着散了。 管他们呢。 反正他在这院里待不了多久。等再攒点钱,或者等空间再大点,他就找个借口搬出去,离这是非之地远远的。到时候,这些牛鬼蛇神爱怎么闹怎么闹,都跟他没关系了。 窗外的月亮升了起来,照在四合院的屋顶上,落下一片清冷的光。沈言啃着苹果,看着空间里那片生机勃勃的果树林,嘴角露出一抹平静的笑。 他的日子,在自己手里,好得很。 第15章 平淡 沈言渐渐摸透了四合院的规律。吵吵闹闹虽是常态,却也并非天天鸡飞狗跳。大多时候,日子就像胡同里的灰墙,看着斑驳,实则透着一股子按部就班的沉闷。 就像这天清晨,他去什刹海钓鱼回来,院里静悄悄的。前院的三大爷正蹲在门口,拿着小刷子仔细清理一只旧铜烟袋锅,阳光照在他佝偻的背上,倒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模样。中院的傻柱大概是去食堂上班了,门敞着,能看到秦淮茹在院里晾晒棒梗的旧衣服,动作轻柔,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后院的许大茂家门窗紧闭,想来是昨晚放映回来得晚,还没起。 这种平静,反倒让沈言觉得正常。谁家过日子,还能天天提着菜刀骂街?不过是把那些龌龊心思藏在了柴米油盐的缝隙里,偶尔露出来,才惊起一阵波澜。 他把自行车停在耳房门口,鱼篓里躺着两条斤把重的鲫鱼——是今早真正钓上来的,打算中午炖个汤。刚要进门,就见三大爷阎埠贵抬起头,眼睛在鱼篓上转了一圈,笑眯眯地开口:“小沈,今儿收获不错啊?” “运气好,钓了两条。”沈言淡淡应着,不想跟他多纠缠。 “鲫鱼好啊,熬汤最补。”阎埠贵放下烟袋锅,搓着手凑过来,“我家老三最近总说头晕,我正想给他补补。你看……这条小点的,匀给我?我给你算两毛,再送你两本旧书,都是我年轻时攒的,上面还有批注呢。” 沈言看着他那副精明的样子,心里好笑。两毛钱买条活鲫鱼,在这年代算是占便宜了,还得搭两本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旧书。他从鱼篓里拿起那条稍小的鲫鱼,递了过去:“不用给钱,拿着。书就不用了,我不爱看书。” 阎埠贵眼睛一亮,接过鲫鱼,掂量了两下,笑得嘴都合不拢:“哎呀,小沈真是个实在人!以后有啥难处,尽管找三大爷,我别的本事没有,帮你出出主意还是行的。”说着,揣起鱼就往家跑,生怕沈言反悔似的。 沈言摇摇头,进了屋。他知道,阎埠贵这“实在人”的评价,转头就能忘在脑后。下次再遇到,该算计还是会算计,这就是他的活法。 中午炖鱼汤时,香味飘了出去。秦淮茹端着个空碗,在他门口徘徊了两圈,脸上带着犹豫的笑。沈言假装没看见,关紧了房门。他不是冷血,只是不想被缠上。秦淮茹的“柔弱”是把软刀子,沾上了就甩不掉,傻柱就是前车之鉴。 果然,没过一会儿,就听到中院传来棒梗的哭闹声,接着是秦淮茹温柔的哄劝:“棒梗乖,咱不馋,娘晚上给你煮红薯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传到沈言的耳房里。 沈言舀了一勺鱼汤,吹了吹,慢慢喝着。这就是四合院的生存法则,哭穷、示弱、道德绑架,总有一款能让人就范。可惜,他不吃这一套。 下午去厂里交鱼,刚进招待科,就看到许大茂叼着烟,正跟科长吹嘘:“……我跟你说,昨儿去昌平放映,那村里的支书给我塞了两只老母鸡,纯土鸡,炖出来的汤,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改天我给您送一只尝尝?” 科长笑着摆手:“你小子少来这套,赶紧把这个月的放映记录交上来。对了,沈言来了?” 许大茂这才看到沈言,脸上的笑容瞬间冷了下来,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不是沈大采购员吗?又弄来什么好东西了?别是从哪个河沟里捞的小鱼小虾?” 沈言没理他,把装鱼的桶放在桌上:“王科长,这是这个月的鱼,您点点。”桶里是三条三斤多的鲤鱼,都是空间池塘里养的,条条肥壮。 王科长掀开桶盖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这鱼够鲜亮。晚上赵厂长招待客人,正好用得上。”他转头瞪了许大茂一眼,“你看看人家小沈,干实事的,哪像你,就知道吹牛皮。” 许大茂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走了。沈言知道,这梁子算是结下了。许大茂这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以后少不了给绊子。但他也不在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真要是过分了,空间里的“肥料”还缺个来源呢。 从厂里出来,沈言没直接回四合院,而是骑车去了城郊的农田。正是秋收时节,地里一片金黄,农民们忙着割稻子、掰玉米,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他找了个老农,用空间里的细粮换了些新下来的小米和黄豆。老农看着雪白的面粉和圆润的大米,笑得合不拢嘴,硬塞给了他一捆新鲜的白菜。 沈言骑着车,穿行在田埂上,晚风吹拂着稻穗,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突然觉得,这才是日子该有的样子。有付出,有收获,有实实在在的烟火气,不像四合院里,满是算计和虚伪。 回到四合院时,天色已经擦黑。刚进中院,就看到二大爷刘海中背着手,在院里踱来踱去,眉头紧锁,嘴里还念念有词。傻柱蹲在门口,闷头抽着烟,一脸烦躁。秦淮茹站在旁边,眼圈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这是怎么了?”沈言心里嘀咕,刚要回屋,就被刘海中叫住了。 “小沈,你回来得正好。”刘海中清了清嗓子,摆出二大爷的架子,“院里出了点事,你也来评评理。” 沈言停下脚步,没说话。 刘海中指着傻柱,愤愤不平地说:“你看他!许大茂说他家丢了块手表,非说是傻柱偷的,两人吵了一下午,差点打起来!你说说,这院里怎么就这么不太平?” 傻柱猛地站起来,瞪着眼睛吼道:“我没偷!那是许大茂自己弄丢了,想赖我头上!他就是嫉妒我跟秦淮茹走得近!” “你胡说!”许大茂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指着傻柱的鼻子骂,“除了你,谁还敢进我家?肯定是你偷了手表,想卖钱给秦淮茹贴补家用!” “你放屁!” “你才放屁!” 两人又吵了起来,唾沫星子横飞。一大爷易中海闻讯赶来,皱着眉劝架;三大爷阎埠贵也凑了过来,眼神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不知道在盘算什么;贾张氏站在门口,幸灾乐祸地看着,时不时还煽风点火两句。 沈言看着眼前这乱糟糟的一幕,突然觉得很疲惫。不过是块手表,至于闹成这样吗?许大茂的手表丢了,不去报派出所,却在院里撒泼;傻柱被冤枉了,不想着自证清白,只会大吼大叫;一大爷和二大爷,看似在调解,实则各有各的心思。 他没再看下去,转身回了自己的耳房。关上门,把外面的争吵声隔绝在外,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捆新鲜的白菜,开始择菜。 白菜是刚从地里砍的,带着泥土的清香,叶片上还挂着水珠。沈言慢慢择着菜,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四合院就是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不了几天,就会因为点小事掀起风浪。就像一锅熬坏了的粥,里面什么都有,看着浑浊,却也熬出了自己的味道。你不能指望它变得清澈,只能学着在这浑浊里,守住自己的那碗清水。 他的清水,就是空间。 里面有干净的土地,清澈的泉水,新鲜的蔬果,安静的木屋。无论外面怎么吵,怎么闹,只要进了空间,就能找到一片安宁。 择完菜,沈言烧了锅水,打算煮点白菜汤。水开的那一刻,外面的争吵声似乎小了些,隐约听到易中海说“先去派出所报个案,让警察来查”。 沈言舀了一勺水,吹了吹,喝了下去。温热的水滑过喉咙,带着淡淡的甜味。 管他们谁偷了手表,管他们最后怎么解决。他的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明天早上,他还要去什刹海钓鱼,去郊区换粮食,去侍弄空间里的庄稼。 至于这四合院的鸡毛蒜皮,就当是生活里的一点调剂。反正,他也住不了多久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地上,落下一片斑驳的光影。锅里的白菜汤咕嘟咕嘟地响着,散发出阵阵清香,在这寂静的四合院里,显得格外温暖。 第16章 度日 沈言坐在采购科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飘落的秋叶,手里慢悠悠地转着一支钢笔。桌上摊着这个月的采购清单,大部分任务已经完成,只剩下最后一项——给厂里的澡堂添置一批肥皂。这活儿简单,下午去供销社跑一趟就能办妥,剩下的时间,完全属于他自己。 他突然觉得,在这个时代活着,有时候真不需要那么多弯弯绕。 就拿这份采购员的工作来说,他算是摸透了其中的“门道”。厂里对采购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按时按点把物资弄回来,账目清晰,别出大岔子。至于你是不是天天待在办公室,是不是琢磨着往上爬,没人太较真。 赵科长快退休了,心思早就不在工作上,每天来科室喝喝茶、看看报,遇到棘手的任务就推给下面的人,口头禅是“年轻人多锻炼锻炼”。老李是个老油条,干了十几年采购员,早就没了上进心,只要每月的奖金不少,谁当领导都无所谓。科室里其他几个人也大多如此,踩着点上班,到点就下班,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沈言正好适应这种节奏。他从没想过当什么领导,采购员这活对他来说,就是个能光明正大走动、顺便给空间“补货”的幌子。每月的定量任务不算重,比如给食堂采买的蔬菜,给招待科备的肉蛋,给后勤处弄的办公用品,加起来也就那么多。他通常月初就把大半任务完成了,剩下的时间要么去乡下转悠,要么在城里的公园、河边晃荡,活得比谁都自在。 “小沈,这月的肥皂搞定了?”老李端着个搪瓷缸子,慢悠悠走过来,缸子里飘着茉莉花茶的香味。 “下午去供销社弄,李师傅。”沈言笑着抬头,“您这茶挺香啊。” “那是,前阵子去南方出差,供销社的老王送的。”老李得意地抿了一口,“跟你说,这活儿啊,就得这么干。别想着往前冲,冲得猛了,容易撞墙。你看二科的小王,整天围着厂长转,想接赵科长的班,结果呢?上次采买的棉花掺了假,被批了一顿,现在老实了。” 沈言点点头。他见过那个小王,三十来岁,眼睛里总透着股急功近利的劲,每次见了领导都点头哈腰,对下面的人却颐指气使。这次棉花掺假的事,听说就是他为了省钱给领导送礼,贪了差价,结果被查了出来,虽然没丢工作,却也被调到了仓库,算是彻底没了盼头。 “咱不求升官发财,就求个安稳。”老李放下搪瓷缸子,拍了拍沈言的肩膀,“每月工资按时发,粮票布票不少,年底还有点奖金,够吃够喝,比啥都强。” 这话说到了沈言心坎里。他要的就是这份安稳。 在这个年代,一份正式工的工作,简直是铁打的保障。不像乡下,靠天吃饭,遇到灾年就得饿肚子;也不像个体户,偷偷摸摸做点小买卖,还得怕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他是轧钢厂的正式职工,档案在人事局存着,工资由财务科按月发放,生病了能去厂医务室拿药,甚至将来结婚生子,厂里还能分房子——虽然可能是间小破屋,但总比在四合院里挤着强。 这种“稳当”,是刻在骨子里的。 就拿粮票来说,每月二十七斤,粗粮细粮搭配好,省着点吃,绝对饿不着。沈言自己吃不了这么多,经常把粗粮票换给院里的秦淮茹——不是同情,是为了少点麻烦。秦淮茹拿到粮票,总会感激地给他缝补衣服,或者送点自己做的咸菜,也算互惠互利。 布票每月一丈五,够做一身新衣服。沈言不讲究穿,一件蓝色工装能穿半年,省下的布票偶尔换点的确良,偷偷收进空间,想着将来或许能用得上。 工资是三十八块五,在当时不算低。他除了买点烟酒茶叶(偶尔给赵科长和老李送点,维持关系),几乎没什么开销。吃饭靠空间,穿衣能应付,剩下的钱都换成现金,藏在空间的木屋里。那木屋里的炕洞下,已经攒了满满一坛子钱,足够他在乡下买几亩地,盖间大瓦房了。 下午去供销社买肥皂,沈言推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走在大街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路边的广播喇叭里播放着革命歌曲,声音洪亮,却不刺耳。偶尔有穿着军装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经过,车铃叮铃作响,充满了时代的气息。 他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 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提心吊胆,每天有活干,有饭吃,有自己的小秘密(空间)可以守护。不像在现代社会,为了房贷、车贷、升职,天天紧绷着神经,生怕被时代淘汰。这里的节奏很慢,慢到你可以静下心来,感受阳光的温度,听风的声音,看树叶怎么落。 供销社里人不多,沈言找到肥皂柜台,要了二十条固本肥皂。售货员是个中年大姐,手脚麻利地开票、打包,嘴里还念叨着:“你们轧钢厂就是大方,肥皂都用固本的,我们这小供销社,每月就来这么一箱,紧俏得很。” “厂里澡堂用,得多备点。”沈言笑着付了钱和工业券,把肥皂捆在自行车后座上。 出了供销社,他没直接回厂,而是绕路去了后海。湖边有几个老头在放风筝,风筝飞得很高,在蓝天上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沈言找了个石凳坐下,看着风筝,心里一片平静。 他想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每天都活得惶恐不安,怕饿死,怕被欺负,怕这个陌生的时代吞噬自己。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口饱饭吃,有个安稳的地方住。 现在,这些愿望都实现了。 他有了正式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有了空间这个“聚宝盆”,甚至在这个城市里,也算是有了立足之地。虽然住的还是四合院的耳房,但他知道,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搬走,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这种“安稳”,是这个时代独有的。 因为物资匮乏,因为机会不多,所以人们对“稳定”的渴望格外强烈。一份正式工的工作,就像一艘船,能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让人找到一点安全感。你不需要多聪明,不需要多努力,只要不犯错,不折腾,就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沈言以前不理解这种“不求上进”,觉得是浪费生命。现在却觉得,这或许是一种生存智慧。在一个机会寥寥、风险重重的时代,守住手里的“铁饭碗”,比什么都重要。 就像老李,干了一辈子采购员,没当上官,没发大财,却也平平安安地养大了三个孩子,在厂里分了套两居室,每天喝喝茶、聊聊天,活得乐呵呵的。他或许没什么大志向,却比那些削尖了脑袋往上爬,最后摔得头破血流的人,过得踏实多了。 夕阳西下,沈言骑着自行车往厂里赶。后座上的肥皂捆得很结实,随着车身的晃动轻轻摇摆。他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心情格外舒畅。 回到厂里,把肥皂交给后勤处,签完字,这个月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了。赵科长看了看表,挥挥手说:“没事了,早点回去。” 沈言点点头,推着自行车走出厂区。街上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照着回家的路。他没有直接回四合院,而是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把自行车收进空间,然后步行往胡同口的饭馆走去。 他想犒劳一下自己,点了一盘红烧肉,一碗大米饭。红烧肉炖得软糯香甜,肥而不腻,大米饭是空间里产的,颗粒饱满,香气扑鼻。他吃得很慢,细细品味着这难得的“奢侈”。 饭馆里人不多,几个工人模样的人在喝酒聊天,说着厂里的趣事,声音不大,却透着股满足。沈言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暖流。 这就是生活啊。 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就是踏踏实实过日子。有份工作,有口饭吃,有个地方睡觉,偶尔能吃顿好的,就已经很幸福了。 他付了钱,走出饭馆,晚风轻轻吹过,带着一丝凉意。胡同里很安静,只有偶尔传来的狗叫声和咳嗽声。沈言慢慢走着,看着家家户户窗户里透出的灯光,觉得心里无比踏实。 他知道,自己的路还很长,空间的秘密需要守护,未来的日子也充满了未知。但他不怕。 因为他明白,在这个时代,安稳就是最大的福气。而他,正拥有这份福气。 至于那些所谓的“上进心”,那些勾心斗角的算计,就让别人去追逐。他只想守着这份安稳,守着自己的空间,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安安静静地活下去,活得像后海的水,平静,却有力量。 第17章 稳住 南锣鼓巷的风,总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既有胡同里老槐树的清香,也有家家户户煤炉里飘出的烟火气,更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紧绷——毕竟,这里离那座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红墙,不过几里地的距离。 沈言第一次听说“王主任”这个名号,是在厂里听后勤科的老陈说的。老陈是土生土长的四九城人,祖上就住在南锣鼓巷附近,说起这位王主任,语气里带着点敬畏,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 “那可是咱们这片的‘捂盖子’能手。”老陈呷了口浓茶,压低声音,“不管院里闹得多凶,邻里吵得多欢,只要他一出面,准能压下去。不是解决了问题,是把盖子捂住了,不能让上头知道。” 沈言当时没太在意,觉得不过是个擅长和稀泥的街道干部。直到有一次,四合院里闹腾出了“大事”,他才真正见识到这位王主任的厉害。 起因是许大茂。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台旧收音机,偷偷拆了想换点钱,结果不小心把零件弄丢了几样。他不敢声张,就想找个替罪羊,思来想去,盯上了后院的王大爷。 那天下午,许大茂在院里撒泼打滚,说王大爷偷了他的收音机零件,还拿出几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证据”——几块生锈的铁片,硬说是收音机上的。贾张氏在一旁煽风点火,说王大爷“平时就爱捡破烂,手脚不干净”;二大爷刘海中则摆出官威,说要“严查到底,还院里一个公道”。 王大爷气得浑身发抖,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委屈。傻柱看不过去,想替王大爷辩解,却被许大茂反咬一口,说他“和王大爷串通一气”。 院里乱成一锅粥,连一大爷易中海都镇不住场面。许大茂闹得越来越凶,扬言要去派出所报案,还要去厂里告王大爷“盗窃国家财产”。 就在这时,有人喊了一声:“王主任来了!” 院里瞬间安静下来。 沈言扒着门缝往外看,只见一个穿着中山装、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很锐利,扫过众人时,没人敢直视。 他就是王主任,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管着南锣鼓巷这片的大小事。 “吵什么?”王主任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我在街口就听见了,成何体统?” 许大茂立刻扑上去,哭天抢地地说王大爷偷了他的收音机零件。王主任没听他说完,摆摆手,又看向王大爷:“王大爷,您说说是怎么回事?” 王大爷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还是傻柱在一旁帮着解释,说王大爷整天捡破烂,根本没进过许大茂家。 王主任听完,没表态,反而问易中海:“一大爷,你怎么看?” 易中海搓着手,尴尬地说:“这……可能是个误会,许大茂同志可能记错了……” “误会?”许大茂不乐意了,“我的零件明明就放在桌上,除了他还能有谁?” 王主任皱了皱眉,突然看向许大茂:“你的收音机是哪儿来的?有发票吗?” 许大茂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是……是朋友送的……” “哪个朋友?叫什么名字?在哪儿工作?”王主任步步紧逼,眼神像刀子一样盯着他。 许大茂的脸瞬间白了。他那台收音机是偷偷从废品站弄来的,根本见不得光,哪敢说名字? 王主任没再追问,转而对众人说:“这事我看就是个误会。许大茂同志的零件,说不定是自己放忘了地方,回头好好找找。王大爷年纪大了,平时为人老实,不可能干这种事。” 他顿了顿,语气加重了几分:“都住在一个院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成这样像什么话?传出去,丢的是咱们南锣鼓巷的脸!以后再敢这么吵吵闹闹,影响不好,别怪我按规矩办事!” 这话一出,没人敢再说话。许大茂耷拉着脑袋,不敢再提报案的事;贾张氏撇撇嘴,缩回了屋里;刘海中也背着手,装作没事人似的走开了。 王主任又安抚了王大爷几句,说“有困难找街道”,然后转身就走,从头到尾,没查什么证据,没辨什么是非,就凭着几句话,把这场眼看就要闹大的风波压了下去。 “瞧见没?”事后,老陈跟沈言说,“这就是王主任的本事。他不是不知道谁对谁错,是不能让事情闹大。咱们这片离中心太近,一点小事都可能被上头知道,到时候别说他,连区里的领导都得受牵连。” 沈言这才明白“捂盖子”的含义。 在这个帝国的中心地带,“稳”字比什么都重要。对错不重要,是非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出乱子,不能给上头添麻烦。就像四合院里的那些龌龊事,偷鸡摸狗、家长里短,只要没闹出人命,没惊动上面,王主任就会像盖盖子一样,把这些事牢牢捂住,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这不是包庇,也不是不作为,是特殊位置上的无奈。 南锣鼓巷这片,住的人鱼龙混杂。有像易中海这样的老工人,有像阎埠贵这样的小教员,也有像许大茂这样的投机分子,甚至还有些祖上是旗人、藏着不少故事的老人。离权力中心近,意味着机会多,也意味着风险大——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被无限放大。 沈言听说,前几年,隔壁胡同有户人家吵架,男人失手打了女人一巴掌,女人哭着跑到街道告状。本来是件小事,结果不知怎么被上面知道了,说“生活作风有问题,影响不好”,男人不仅被厂里批斗,还丢了工作。从那以后,王主任就立下规矩:院里的事,院里解决,能不往上报就不往上报。 他处理事情的方式,也透着这种“维稳”的智慧。 傻柱和许大茂打架,他不判谁对谁错,各打五十大板,罚他们去街道扫厕所;贾张氏偷东西被抓,他不送派出所,让她在院里做检讨,保证以后不再犯;甚至连三大爷阎埠贵算计邻居的小事,他也只是找去谈话,说“邻里之间要互助互爱”,点到为止。 他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中医,面对四合院里的各种“疑难杂症”,不开猛药,只慢慢调理,不求根治,只求稳住病情,别出大篓子。 沈言渐渐明白,为什么上面明明知道这些四合院里的龌龊事,却很少真正插手。 不是不知道,是不能管,或者说,不能用“较真”的方式管。在这个特殊的年代,稳定比什么都重要。南锣鼓巷离中心太近,这里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京城的稳定。如果事事较真,把院里的那些偷鸡摸狗、勾心斗角都摆到台面上,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混乱。 王主任的“捂盖子”,看似是和稀泥,实则是在特殊环境下,维持稳定的一种手段。他就像一道防火墙,把四合院里的那些“小火苗”挡在里面,不让它们蔓延出去,烧到不该烧的地方。 有一次,沈言去街道办事处交表格,正好撞见王主任在打电话。他背对着门口,声音压得很低,但沈言还是听清了几句:“……放心,就是点小事,已经解决了……没惊动任何人……保证不会出问题……” 挂了电话,王主任转过身,看到沈言,脸上瞬间恢复了平静,点了点头:“是轧钢厂的小沈?表格放这儿就行。” 沈言放下表格,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王主任的眼角有很深的皱纹,鬓角也有些斑白,看着比实际年龄苍老不少。或许,这份“捂盖子”的工作,也并不轻松。 走出街道办事处,沈言抬头看了看天。南锣鼓巷的阳光依旧明媚,胡同里的人们依旧过着吵吵闹闹却又按部就班的日子。没人知道,在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下,有多少暗流在涌动,又有多少像王主任这样的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份脆弱的稳定。 他突然觉得,自己选择“安稳度日”,或许是最明智的决定。在这个帝国的中心地带,任何出格的举动,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像王主任说的那样,“少给上面添麻烦”,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留条后路。 回到四合院,院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许大茂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他的收音机零件(后来听说是被他家猫叼到了床底下),见了王大爷,眼神有些躲闪,却也没再说什么。傻柱依旧每天去食堂上班,秦淮茹依旧在院里晾晒衣服,贾张氏坐在门口晒太阳,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仿佛那天的争吵从未发生过。 沈言回了自己的耳房,从空间里拿出一本书,慢慢翻看着。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书页上,暖洋洋的。 他知道,这片四合院里,以后还会有争吵,还会有龌龊,王主任还会一次次来“捂盖子”。但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里是帝国的中心,稳定是第一要务。而他,只需要在这份稳定里,守着自己的空间,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足够了。 至于那些看不见的暗流和无奈,就让它们随着南锣鼓巷的风,慢慢飘散。 第18章 守拙 沈言在四合院住得越久,越明白一个道理:真正的安稳,藏在“不惹事”三个字里。 就像墙角的青苔,悄无声息地贴着砖缝生长,不与花争艳,不与树比高,却能在风霜雨雪里安然存活。他渐渐活成了院里的“透明人”,早上骑车出门,傍晚推车回来,遇到人点头示意,不多说一句废话,更不掺和任何是非。 这种“透明”,是他刻意经营的结果。 刚来院里时,他还带着点年轻人的锐气,见了贾张氏的刻薄会皱眉,听了傻柱的憨直会搭话,甚至偶尔会帮被欺负的王大爷说句公道话。结果呢?贾张氏记恨他“多管闲事”,背地里骂他“野种”;傻柱觉得他“不合群”,喝酒时从不叫他;连王大爷,也只是喏喏地道谢,转脸就忘了他的好。 几次碰壁后,沈言彻底收了心。他看清了这院里的规矩:没人在乎对错,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你帮了谁,就等于得罪了另一方;你说了句公道话,就可能被当成“刺头”盯上。与其费力不讨好,不如干脆闭嘴,把自己缩成一团,让谁都注意不到。 他开始践行“三不原则”:不打听、不评价、不掺和。 院里的张家长李家短,他左耳进右耳出,哪怕听到贾张氏在背后编排他,也只是低头走路,假装没听见。傻柱和许大茂又打起来了,他关紧房门,该干嘛干嘛,绝不会探出脑袋看一眼。一大爷召集全院开会,讨论“公摊水电费”,他坐在角落里,别人说什么都点头,最后投票时跟着大溜举手,从不多嘴。 有一次,秦淮茹又来借粮票,眼眶红红的,说棒梗快断粮了。换在以前,沈言或许会心软,但那天他只是摇了摇头:“秦姐,我自己的粮票也紧巴,实在匀不出来。” 秦淮茹愣住了,大概没想到他会拒绝得这么干脆。她还想再说点什么,沈言已经关上了门。门外传来棒梗的哭闹声和秦淮茹的叹息,他却没再动摇。 不是冷血,是明白“救急不救穷”的道理。秦淮茹的难处,根源在贾张氏的懒惰和傻柱的纵容,不是他几张粮票能解决的。这次借了,下次还会来,没完没了,最后把自己也拖下水。 果然,从那以后,秦淮茹没再来借过东西,见了他虽然有些尴尬,却也多了份客气,不像以前那样,总带着点“你该帮我”的理所当然。 沈言的“不惹事”,不是懦弱,是带着锋芒的收敛。他清楚地划了一条线,谁也不能越过。 有一次,许大茂喝醉了酒,大概是被傻柱气到了,回来时看到沈言的自行车停在院里,借着酒劲一脚踹了过去,车铃“叮铃哐啷”响了半天。 沈言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这一幕,没发火,只是平静地看着许大茂。 许大茂被他看得有点发毛,梗着脖子骂:“看什么看?你个乡巴佬,也配在院里停车?” 沈言没说话,走过去扶起自行车,检查了一下,车圈有点歪。他抬头看着许大茂,眼神冷得像冰:“车坏了,修要五块钱。要么你赔,要么我去厂里找领导评理,说你故意损坏公物。” 许大茂酒瞬间醒了大半。他知道沈言是轧钢厂的采购员,跟领导有点交情,真闹到厂里,他肯定没好果子吃。五块钱对他来说不是小数,但比起丢工作,还是划算的。他骂骂咧咧地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甩在沈言身上:“算你狠!” 沈言捡起钱,没再理他,推着车去了修理铺。 这事过后,院里没人再敢随便招惹他。他们发现,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不是软柿子,只是不爱惹事,但真要是被惹到了,也绝不会忍气吞声。 沈言用这种方式,在院里为自己划下了一片安全区。他不惹别人,别人也别想惹他,井水不犯河水,挺好。 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自己的小日子上。 采购员的工作依旧轻松,每月完成定额,剩下的时间就属于他自己。他不再局限于四九城的公园,开始利用出差的机会,去更远的地方搜罗好东西。 去承德出差时,他偷偷从避暑山庄的园子里挖了棵百年银杏的幼苗,空间里那片果树林旁,如今多了一棵亭亭玉立的银杏树,秋天叶子黄得像金子。去济南时,他在趵突泉边移栽了几丛翠竹,现在空间的木屋旁,竹子长得郁郁葱葱,风吹过沙沙作响,颇有几分雅致。 他甚至托人从东北弄了些黑土,改良空间里靠近边缘的土壤。那些土壤以前有些板结,种出来的庄稼产量不高,换上黑土后,居然也长出了饱满的玉米和沉甸甸的高粱。 空间里的动物也多了起来。那对梅花鹿生了两只小鹿,毛茸茸的,跟着母鹿在草地上跑;母猪又下了一窝小猪仔,胖乎乎的,挤在猪圈里哼哼唧唧;鸡窝里的母鸡孵出了小鸡,整天跟着老母鸡在菜地里啄虫子,热闹得很。 沈言每天最惬意的时刻,就是晚上钻进空间。坐在银杏树下的石凳上,看着满院的生机勃勃,喝一口灵泉水泡的茶,所有的疲惫和烦躁都烟消云散。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了从南方换来的水稻种子。灵泉水浇灌下,水稻长得飞快,不到一个月就抽出了稻穗,金灿灿的,压弯了枝头。收割的时候,他特意脱了粒,装在一个小布袋里,每次做饭时抓一把,煮出来的米饭香得能让人多吃两碗。 这种自给自足的日子,让他越来越满足。他不再怀念现代社会的便捷,反而觉得现在的生活更踏实。有活干,有饭吃,有自己的小天地,不用看谁的脸色,不用跟谁勾心斗角,这就够了。 偶尔回四合院,看到院里的人还在为了点小事吵吵闹闹,他会觉得有点可笑,又有点可怜。 傻柱还在为秦淮茹的事跟贾张氏怄气,许大茂依旧见不得傻柱好,整天琢磨着怎么给他使绊子,三大爷阎埠贵还是老样子,算计着一分钱的利,一大爷易中海则忙着调解这个劝说那个,试图维持着院里表面的和谐。 他们就像被困在一个无形的圈子里,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争吵和算计,永远也跳不出来。 沈言知道,自己迟早会离开这里。等空间再大一点,或者等他攒够了足够的底气,就会找个借口搬出去,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买几亩地,盖间房子,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但现在,他不着急。 在这个四合院里,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惹事,也不怕事,看着别人的热闹,过着自己的安稳,其实也挺好。 就像此刻,窗外的月光洒在四合院里,照得青砖地泛着冷光。中院传来傻柱压抑的骂声,大概又是被贾张氏气到了。沈言却坐在空间的银杏树下,看着满院的灯火,嘴角露出一抹平静的笑。 他的世界,早已和这个四合院无关。他的安稳,也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只要守住自己的本心,守住这片空间,日子就会像灵泉水一样,清澈而绵长。 至于院里的是非恩怨,就让它们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他要做的,只是在这乱世里,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活得比谁都好。 第19章 吞噬 夜雾像一层薄纱,裹着四九城的胡同。沈言踩着青石板路,鞋跟敲出“笃笃”的轻响,在寂静的夜里传出老远。他穿着件藏青色短褂,袖口卷到肘弯,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紧实——这是常年在空间里劳作、又经了血火淬炼的模样。白日里他是轧钢厂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到了夜里,便成了游走在暗影里的猎手。 四九城的夜,和白日里的热闹不同。褪去了车马喧嚣,褪去了人声鼎沸,那些藏在砖缝里、躲在门墩后、盘在戏楼檐角的“东西”,才敢探出脑袋。和平解放的城,看似温顺,骨子里却攒着几十年的戾气,像口积了锈的老井,白天瞧着是寻常水洼,夜里就翻涌着黑沉沉的暗流。 沈言拐进一条窄胡同,墙根下堆着半人高的垃圾,发出酸腐的气昧。三个穿着短打、敞着怀的汉子正围着个挑担子的小贩,其中一个刀疤脸伸手抢过小贩的钱袋,另两个则踹翻了货担,烂菜叶子滚了一地。小贩佝偻着背,不敢作声,只是捂着心口直哼哼。 “爷几个今儿手气差,借你这点碎银子花花。”刀疤脸掂着钱袋,唾沫星子喷在小贩脸上,“不服?不服让你这担菜明天喂狗!” 沈言站在胡同口,指尖在袖管里摩挲着那枚磨得光滑的铜环——那是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内环淬了锋刃,看似是把玩的物件,实则是趁手的家伙。他没出声,只是往胡同深处退了两步,隐在一棵老槐树的阴影里。 小贩哭丧着脸求饶,刀疤脸却嫌他聒噪,抬脚就往他腰上踹。就在这时,沈言动了。他像片叶子似的飘到刀疤脸身后,左手捂住对方的嘴,右手的铜环往他颈后狠狠一勒。刀疤脸的身体猛地绷紧,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双腿蹬了两下便软了下去。 另外两个混混刚反应过来,骂骂咧咧地转身,还没看清来人,就被沈言一脚一个踹在膝弯。两人“扑通”跪倒在地,还没来得及抬头,后颈就挨了重重一击,眼前一黑便没了声息。 沈言探了探三人的鼻息,确认没了气,才弯腰将他们一一拖拽到胡同深处。那里堆着几捆旧木料,他掀开最底下的木板,露出个黑黢黢的洞口——是他早就挖好的临时藏匿点。他将三人并排塞进洞,又用木料盖好,拍了拍手上的灰。 转身看向那小贩时,对方早已吓得面无人色,瘫在地上直哆嗦。沈言从怀里掏出块银元丢过去,沉声道:“收拾东西,赶紧走,就当没见过。” 小贩抓起银元,连滚带爬地挑着空担子跑了,扁担“吱呀”作响,很快消失在胡同尽头。 沈言没立刻离开,而是靠在槐树上,指尖划过空气,眼前浮现出半透明的光屏——那是空间的界面。原本边界模糊的空间边缘,此刻正泛起一圈淡淡的白光,像水纹似的向外扩了寸许。他嘴角勾起抹冷峭的笑:三个混混的“奉献”,不多,却足够让空间再往前推进一步。 这是他发现的秘密。空间的扩张,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养分”。最初他以为是植物生长、动物繁衍带来的生机,直到有次遇到个抢小孩糖吃的无赖,被他失手拧断脖子,扔进空间后,才发现空间边界竟隐隐向外扩了扩。 从那以后,沈言便成了四九城的夜巡人。 他专挑那些藏在暗处的“脏东西”下手:欺辱良善的混混、拐卖孩童的人贩、偷鸡摸狗的惯偷、还有那些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夜里出来作恶的纨绔子弟。这些人,白日里或藏在人群里装模作样,或躲在深宅大院里无法无天,只有到了夜里,才会露出獠牙。 而夜,是沈言的主场。 他熟悉四九城所有的胡同脉络,知道哪条巷子的墙能翻,哪道院门的锁是虚掩的,哪片屋檐下藏着窥视的眼睛。他像只敏锐的猫,总能在最恰当的时机现身,用最利落的手段解决掉那些“养分”。 有次在什刹海边上,他撞见个穿绸衫的公子哥,正指挥着家丁殴打一个黄包车夫。那车夫不过是不小心蹭了公子哥的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沈言没急着动手,只是跟着他们到了公子哥的别院。夜深时,他翻墙而入,先用迷香熏晕了守夜的家丁,再摸到公子哥的卧房。那家伙还在醉醺醺地骂骂咧咧,沈言上去捂住他的嘴,用床幔勒断了他的脖子。 处理完尸体,他在别院的库房里翻了翻,竟找到几箱银元。他没动那些钱,只拿走了公子哥腰间那块玉佩——不是值钱,是那玉佩上刻着的“李”字,让他想起白日里在厂里听人说的,财政科李科长家的公子,向来横行霸道。 第二天,城里就传遍了“李公子夜里暴毙”的消息,说是饮酒过量伤了五脏。李家虽有权势,却查不到任何线索,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没人知道,那位作恶多端的公子哥,早已成了沈言空间里的一捧沃土。 沈言的空间,也确实在这些“养分”的滋养下,一点点变着模样。最初只有半亩地大小,如今已扩到两亩有余。原本光秃秃的土地,长出了齐腰深的野草,踩上去软绵绵的;那眼灵泉的泉水越发充沛,顺着新挖出的沟渠流淌,在低洼处聚成个小水潭,潭里竟自己冒出几尾小鱼;他移栽的银杏树枝繁叶茂,树下的石凳旁,多了圈用鹅卵石铺成的小径。 夜里钻进空间时,沈言常会坐在石凳上,看着那些因“养分”而新生的草木。它们比外界的植物长得更旺盛,叶片上总沾着层淡淡的光泽,像是蒙着层月华。他知道,这是那些作恶者最后的“价值”——以最不堪的方式,滋养出最蓬勃的生机。 这时代的四九城,还没有电灯,更没有什么监控。夜里死了人,若是找不到尸体,官府多半只会记个案,日子久了便成了悬案。尤其是那些本就名声狼藉的混混、失踪了也没人惦记的无赖,更是像水滴融进大海,连点涟漪都泛不起来。 沈言记得有次处理一个拐卖孩童的团伙,一共五个人,窝藏在废弃的戏楼里。他夜里潜进去,用淬了迷药的手帕捂晕了所有人,再一个个拖到戏楼后院的枯井边。井不深,他却特意在井底铺了层石灰,再把尸体扔下去,上面盖满碎石和黄土。 第二天,有人发现戏楼里空无一人,只余下满地狼藉,报了官也查不出所以然。那些被拐的孩童,他提前就偷偷送到了城外的义庄,留了张字条说明来历,也算积了点阴德。 没人知道是他做的。他依旧是那个在轧钢厂上班、见了谁都点头问好的采购员,穿最普通的布衫,吃最便宜的窝头,住在四合院里最不起眼的小耳房。 只有在夜里,当月色爬上墙头,他才会换上那身便于行动的短褂,揣好铜环,走出院门。胡同里的风带着凉意,吹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双在暗处格外明亮的眼睛。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谈不上正义,也算不上邪恶,不过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让那些本该消失的“垃圾”,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空间边界每向外扩一寸,他心里的安全感就多一分——那是属于他自己的、谁也夺不走的领地。 今夜的收获不错。三个混混,加上白日里解决的那个抢钱的刀疤脸,空间应该能再扩出半尺。沈言拍了拍身上的灰,转身往四合院的方向走。胡同口的灯笼被风吹得摇晃,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像极了他此刻的人生——一半在白日的平淡里蛰伏,一半在黑夜的暗影里生长。 路过街角的馄饨摊时,他停下脚步。“老板,一碗馄饨,多加辣。”他坐在小马扎上,看着老板用铜勺舀起滚烫的汤,心里想着:等空间再大些,就把那棵银杏树移栽到木屋旁,再挖个小池塘,种上些荷花。 至于那些消失的人?谁会在乎呢。四九城的夜,本就吞噬过太多故事,多几个无名无姓的“失踪者”,不过是让这夜色,更浓稠了些罢了。 馄饨端上来,热气腾腾的。沈言吹了吹,舀起一个送进嘴里,辣意瞬间窜遍全身,熨帖得他打了个哆嗦。他抬眼看向漆黑的夜空,星星很少,月亮被云遮了大半,像块蒙了尘的玉。 “再来一碗。”他对老板说,声音在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吃完馄饨,身上暖烘烘的。沈言起身付钱,脚步轻快地往回走。胡同里的风似乎也温柔了些,吹得槐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为他伴奏。 他知道,明天一早,他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会在厂里和同事点头问好,会认真核对采购清单,会在食堂里啃着窝头,听着旁人闲聊。 而今夜的事,会像掉进水里的墨滴,慢慢散开,最终融入四九城的夜色,再无痕迹。只有他的空间,会悄悄记下这一切,用一寸寸扩张的边界,诉说着那些无人知晓的“奉献”。 走到四合院门口,沈言停了停,回头望了眼身后的夜色。远处传来打更人的梆子声,“笃——笃笃”,已是三更天了。 他推开门,院里一片寂静,只有月光在青砖地上画着清冷的图案。他放轻脚步,溜回自己的耳房,脱下短褂,换上平日穿的布衫,躺到床上。 闭上眼睛前,他最后想的是:明天该去趟城郊的苗圃,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荷花种藕。空间里的小水潭,该添点新颜色了。 夜,还很长。他的“领地”,也会慢慢长大。 第20章 院里风波 沈言是被院里的吵嚷声惊醒的。 天刚蒙蒙亮,窗纸还透着层青灰色,中院就炸开了锅。他披了件外衣坐起来,就听见贾张氏那标志性的尖嗓子,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秦淮茹!你个丧门星!是不是你偷了我腌的咸菜?我昨儿刚腌好的芥菜,坛子盖都没盖严,今儿一瞧,少了小半坛!” 沈言揉了揉太阳穴,往窗外瞥了眼。院里已经站了不少人,三大爷阎埠贵揣着手站在自家门口,眼神在贾张氏和秦淮茹之间转来转去,活像只算不准账的老狐狸;一大爷易中海背着手,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显然又在琢磨怎么“一碗水端平”;傻柱站在秦淮茹旁边,梗着脖子瞪贾张氏:“你凭什么说是秦姐偷的?我秦姐不是那样的人!” 秦淮茹红着眼圈,手里还攥着刚洗完的衣裳,低声道:“贾大妈,我没拿您的咸菜。昨儿我带棒梗去我妈家了,后半夜才回来,您问问院里的人,我是不是刚进门?” “谁能给你作证?”贾张氏往地上啐了口,“我看就是你!家里快揭不开锅了,就惦记着别人家的东西!我告诉你,别以为傻柱护着你,我就不敢动你!” 沈言看得直叹气。这院里的事,多半是“芝麻大的事,西瓜大的闹”。他倒了杯凉水喝着,就听见阎埠贵慢悠悠地开口:“依我看呐,贾大妈,您先别急着定罪。咸菜这东西,说不定是被猫啊狗啊叼走了呢?前儿我还瞧见房顶上有只野猫,眼珠子亮得跟灯似的……” “放屁!”贾张氏唾沫星子横飞,“我那坛子高,猫够得着吗?再说了,哪只猫能叼走小半坛?我看就是有人手脚不干净!”她说着,眼睛又剜向秦淮茹,“有些人啊,表面上装得贤良淑德,背地里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秦淮茹的眼泪“啪嗒”掉在地上,哽咽道:“我真没拿……” 傻柱急了,扬手就要揍贾张氏,被一大爷死死拉住:“傻柱!你干什么?还嫌事不够大?”易中海转向贾张氏,语气沉了沉,“贾大妈,没有证据的事,不能乱说。秦淮茹不是那样的人,许是你记错了,再去屋里找找?” 正吵着,二大妈从东厢房探出头,手里还拿着根纳了一半的鞋底:“我说句公道话,昨儿后半夜,我起夜瞧见刘大爷家的二小子在院里晃悠,那孩子,平时就爱偷摸拿别人家的东西……” “你少扯!”贾张氏立刻转移了火力,“刘大爷家二小子才八岁!能搬动我那坛子?我看是你想帮秦淮茹脱罪!” 院里顿时又乱成一锅粥,你一言我一语,唾沫星子飞得比菜市场还热闹。沈言放下水杯,索性推开门走了出去——再不开门透气,他怕自己被这股子烟火气闷死。 他一露面,院里的争吵声竟停了半秒。沈言没理会众人的目光,径直往大门口走,假装要去打水。刚走到影壁墙,就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是小当和槐花,两个小姑娘缩在墙角,捂着嘴偷笑。 “姐,你看贾奶奶又骂人了……”槐花小声说。 “嘘,别让她听见。”小当拉了拉妹妹的手,“上次我偷摘了她家的石榴,被她追着骂了半条胡同……” 沈言挑了挑眉,没作声。他走到压水井旁,摇着把手打水,眼角的余光却瞥见西厢房的后窗,有个黑影闪了下——是刘大爷家的二小子,正鬼鬼祟祟地往怀里塞着什么,嘴角还沾着点深绿色的渣子。 沈言心里了然,却没声张。这院里的账,从来算不清,他掺和进去,只会惹一身腥。 果然,没过多久,就听见贾张氏发出一声尖叫:“我的咸菜!我的咸菜坛子!” 众人涌过去一看,只见贾张氏家的窗台上,咸菜坛子被打翻在地,坛底还剩小半坛咸菜,旁边扔着块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显然是被狗舔过。贾张氏气得浑身发抖,却再也说不出是秦淮茹偷的,只能骂骂咧咧地收拾碎片。 一大爷趁机打圆场:“好了好了,误会一场!许是夜里招了野狗,大家都散了,该干嘛干嘛去。” 秦淮茹红着眼圈谢了傻柱,低着头往家走;贾张氏还在嘟囔着“肯定是有人故意放狗”;阎埠贵摇着头回了屋,嘴里念叨着“一坛咸菜,值两斤棒子面呢”。 沈言打满两桶水,慢悠悠地往回走。刚到门口,就见三大爷阎埠贵追了上来,脸上堆着笑:“小沈啊,你看今儿这事,是不是挺热闹?” 沈言“嗯”了一声,等着他下文。 阎埠贵搓着手,凑近了些:“我瞅着你这几天总往城外跑,是不是有什么好营生?带上三大爷呗?你看我这一家子,五张嘴等着吃饭,不容易啊……” 沈言淡淡道:“就是去郊区收点野菜,换点粮票,没什么赚头。” 阎埠贵显然不信,还想再问,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三大妈的声音:“阎埠贵!你死哪儿去了?儿子上学要带的窝头还没蒸呢!” 三大爷脸一僵,嘟囔着“就来就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了笑。这院里的人,就像一群围着米粒打转的蚂蚁,每天为了点吃的、穿的、用的,斗来斗去,吵吵闹闹,却也在这吵闹里,活出了自己的“滋味”。 上午去厂里交报表,刚进门就撞见傻柱。他眼圈发黑,显然是没睡好,见了沈言,难得没咋咋呼呼,只是闷声道:“沈哥,谢了。” 沈言一愣:“谢我什么?” “昨儿夜里,我看见你在影壁墙那儿站着,”傻柱挠了挠头,“刘小子偷咸菜那事,肯定是你没说出去。不然贾张氏知道了,非闹到刘大爷家不可,到时候两家又得打起来。” 沈言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赶紧上班去,迟到了又要扣工资。” 傻柱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哎!” 下午回院时,院里又换了番景象。秦淮茹端着一碗白面,送到贾张氏家,低声下气地说:“贾大妈,我娘家送了点面,给您尝尝。早上的事,您别往心里去……” 贾张氏沉着脸,却没把碗推回去,只是哼了一声:“算你识相。” 沈言路过时,正听见阎埠贵跟二大爷刘海中念叨:“你瞧秦淮茹这招,高!一碗白面,既堵了贾张氏的嘴,又落了个贤惠的名声,傻柱以后更得对她死心塌地……” 二大爷捋着不存在的胡须,点头附和:“嗯,这女人,不简单。” 沈言摇了摇头,回了自己的小屋。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刚成熟的苹果,擦了擦就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去,把院里的那些家长里短,都冲得烟消云散。 夜幕降临时,院里总算安静了。沈言坐在窗前,看着月光爬上对面的屋顶,听着远处传来的梆子声——一更天了。 隔壁传来秦淮茹低声哄棒梗睡觉的声音,隐约还有傻柱哼着跑调的小曲,在院里劈柴。贾张氏家的灯忽明忽暗,许是在缝补衣裳。三大爷家传出算盘珠子“噼里啪啦”的响,不用问,准是在算今天的开销。 沈言拿起那本没看完的书,就着油灯的光翻着。窗外的风拂过树梢,带着点槐花的香。他忽然觉得,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他空间里的庄稼,吵吵闹闹是肥料,家长里短是雨露,看似乱糟糟的,却总在不经意间,透着股烟火气的“生机”。 至于那些藏在夜色里的事,就让它们随着月光,悄悄落在青砖地上。天一亮,院里还会有新的争吵,新的算计,新的“热闹”——这,才是四合院的日子啊。 第21章 寸寸光阴 天刚蒙蒙亮,东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秦淮茹端着尿盆出来,脚步放得极轻,生怕吵醒屋里的棒梗和两个女儿。院儿里的青砖地还带着露水的潮气,她拢了拢洗得发白的袖口,刚要往茅房去,就见南屋的门也动了,贾张氏披着件旧棉袄,梗着脖子站在门口,眼神像淬了冰似的剜过来。 “大清早的,脚步就不能轻点?惊了我的觉,你赔得起吗?”贾张氏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刺,“也是,有些人啊,穷得叮当响,就盼着别人也睡不安稳。” 秦淮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低声道:“贾大妈,对不住,我没注意。”她加快脚步往茅房走,盆沿蹭到墙根,溅出几滴,落在青砖上,像没干的泪痕。 贾张氏看着她的背影,“呸”地啐了口,转身回屋时,撞见三大爷阎埠贵背着个布包往外走,包里鼓鼓囊囊的。“阎老三,这大清早的,背着啥好东西?又想出去捣鼓啥歪门邪道?” 阎埠贵脸上堆着笑,脚步没停:“贾大妈早啊,我这不是看天好,去城郊采点蘑菇,换俩零花钱。您要不要?回头给您送点?” “谁稀罕你的破蘑菇!”贾张氏翻了个白眼,“别采些毒的回来,毒死你全家!” 阎埠贵也不恼,笑着应了声“您放心”,溜溜达达出了院门。他刚走,二大爷刘海中就从北屋出来了,穿着件熨得笔挺的中山装,手里攥着个铁皮哨子,见了贾张氏,下巴抬得老高:“贾大妈,早啊。我这组织院里的年轻人出操,您老要是没事,也来跟着活动活动,省得整天窝着生闷气。” 贾张氏斜睨他:“就你能耐,整天瞎折腾。我可没那闲工夫陪你疯。”说罢“砰”地关上了门。 刘海中讨了个没趣,清了清嗓子,举起哨子“嘀嘀”吹了两声,院里顿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傻柱趿拉着鞋从西厢房冲出来,头发乱糟糟的,见了刘海中就嚷嚷:“二大爷,这才几点啊?天天出操,胳膊腿都快散架了!” “你懂什么?”刘海中板起脸,“这是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赶紧站好!” 秦淮茹从茅房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赶紧拉着刚起床的小当和槐花往屋里躲,低声嘱咐:“别出声,让你二大爷折腾去。”棒梗揉着眼睛从里屋出来,嘟囔着:“妈,我也想去出操,二大爷说表现好有糖吃。” “别去凑热闹,”秦淮茹摸了摸儿子的头,“妈给你煮了红薯粥,快趁热喝。” 正说着,傻柱站在院里被刘海中训得直瞪眼,偏过头看见秦淮茹屋里冒起的炊烟,肚子“咕噜”叫了一声,没好气地对刘海中说:“出操就出操,能不能快点?我还得去厂里打饭呢!” “急什么?”刘海中掏出怀表看了看,“还有一刻钟,站军姿!” 傻柱没辙,只能梗着脖子站着,眼睛却直往秦淮茹的烟囱那儿瞟。 西厢房的门又开了,一大爷易中海慢悠悠地走出来,手里端着个鸟笼,见了这场面,皱了皱眉:“老刘,差不多行了,孩子们还得上班上学。” 刘海中这才作罢,收起哨子:“解散!下午继续!”傻柱“嗷”一声就往西厢房冲,被易中海叫住:“傻柱,等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个油纸包,“昨儿我侄女送来的桃酥,给秦淮茹家的孩子尝尝。” 傻柱眼睛一亮,接过来就往秦淮茹家跑,刚到门口就喊:“秦姐!一大爷给的桃酥!” 秦淮茹赶紧开门接过,脸上堆着笑:“谢谢一大爷,也谢谢傻柱啊。”傻柱挠挠头:“谢我干啥,又不是我的。”嘴上这么说,脚却没动,看着棒梗咽口水,秦淮茹连忙说:“快进来,我刚熬的红薯粥,给你盛一碗?” “哎!”傻柱立马点头,挤进了屋。 这头三大爷阎埠贵采完蘑菇回来,刚进院门就被贾张氏堵住了:“阎老三,采了多少?分我点!” 阎埠贵苦着脸:“贾大妈,就采了这小半筐,还不够我们家嚼舌根的……不是,不够我们家吃的。”他边说边往自己屋挪,“再说了,这蘑菇得炒肉才香,您家有肉吗?” 贾张氏被戳到痛处,脸一沉:“我有没有肉关你屁事!赶紧把蘑菇交出来!”说着就要去抢布包。阎埠贵死死护着:“这可不行,我还等着换粮票呢!” 两人正拉扯着,二大妈从屋里出来晾衣裳,见了就劝:“贾大妈,您消消气,三大爷也不容易。要不这样,我这儿有俩鸡蛋,换您点蘑菇?” 贾张氏一听有鸡蛋,眼睛亮了:“俩鸡蛋?太少了!至少三个!” 二大妈犹豫了一下:“行,三个就三个。” 阎埠贵这才松了手,看着贾张氏拿着蘑菇进了屋,心疼得直咂嘴:“俩鸡蛋换这么多,亏了亏了……”二大妈笑着拍他胳膊:“行了,快回去,别让三大妈等急了。” 日头升到头顶时,院里总算消停些。秦淮茹端着碗坐在门口择菜,棒梗趴在旁边的小板凳上写作业,小当和槐花在院里跳皮筋。傻柱下班回来,手里拎着个油纸包,神秘兮兮地塞给秦淮茹:“秦姐,你看这啥?” 打开一看,是几块红烧肉,油光锃亮的。秦淮茹眼睛红了:“傻柱,你又……” “别又又又的,”傻柱打断她,“厂里食堂改善伙食,我特意多要了份。快趁热给孩子们吃。”棒梗闻到香味,丢下笔就凑过来,被秦淮茹拍了下手背:“先写完作业!” 傻柱嘿嘿笑,蹲在旁边看她择菜,说:“秦姐,下午我休班,帮你把柴火劈了?”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客气啥!”傻柱说着就起身去柴房,刚拿起斧头,就听见贾张氏在屋里喊:“傻柱!给我也劈点!我那柴火快没了!” 傻柱装作没听见,抡起斧头劈得“咚咚”响。贾张氏见没人应,又喊:“听见没有?傻柱!我让你给我劈柴!” 秦淮茹劝道:“傻柱,要不……就帮贾大妈也劈点?” 傻柱不情愿地嘟囔:“就她事多。”嘴上抱怨着,还是往贾张氏的柴堆挪了挪。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三大爷阎埠贵坐在门口,拿着算盘噼里啪啦地算着:“今天卖蘑菇赚了五毛,换了三斤粮票,二大妈给了三个鸡蛋,换出去一斤蘑菇……”他媳妇在屋里喊:“老头子,该做饭了,米缸快见底了!” 阎埠贵抬头应:“知道了,我这就去买米,用昨天换的粮票。”他起身刚要走,看见易中海从外面回来,连忙打招呼:“一大爷,您回来啦?今儿见着厂长了?我家阎解成想换个岗位,您看……” 易中海摆摆手:“厂里最近没空缺,等有消息了再说。”说着往自己屋走,路过秦淮茹门口,看见她在给棒梗补衣服,停下脚步:“淮茹,傻柱那孩子性子直,但心不坏,你多担待点。” 秦淮茹笑着点头:“我知道,一大爷。” 夕阳西下时,院里又热闹起来。下班的、放学的都回来了,脚步声、说话声、孩子的嬉笑声混在一起。傻柱扛着铁锹从外面回来,脸上沾着泥:“秦姐,我帮你把菜窖挖好了,冬天存菜够用了。” 秦淮茹连忙端出盆水:“快擦擦脸,辛苦了。” 贾张氏凑过来看了看菜窖,撇撇嘴:“挖这么浅,能存啥?傻柱,也给我挖一个,挖深点!” 傻柱没好气地说:“自己挖去!” “你个小兔崽子!我让你挖你就挖!”贾张氏伸手就要打,被刚进门的一大爷易中海拦住:“贾大妈,消消气,孩子们都累了一天了。要挖菜窖,明天我让老刘他们帮你弄。” 贾张氏这才作罢,嘴里还嘟囔着:“还是一大爷懂事理。” 夜色慢慢笼罩下来,各家的灯陆续亮了。秦淮茹屋里传出棒梗背课文的声音,傻柱在西厢房哼着歌擦铁锹,三大爷家算盘声又响了起来,贾张氏在屋里翻箱倒柜找东西,嘴里骂骂咧咧的。 易中海站在院里,看着各家窗户透出的灯光,轻轻叹了口气。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这锅里的粥,熬着熬着,各种滋味就都出来了。有甜,有咸,有吵吵闹闹的烟火气,也有藏在心底的那点暖。 傻柱擦完铁锹,探头往秦淮茹屋里看了看,见灯还亮着,喊了声:“秦姐,明天我休班,帮你挑水不?” 屋里传来秦淮茹温柔的声音:“不用啦,够喝了。早点休息,傻柱。” 傻柱嘿嘿笑了两声,回屋关了灯。院里的灯光一盏盏灭了,只剩下月光洒在青砖地上,安静又温柔。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更显得这四合院,藏着说不尽的家长里短,道不完的寻常岁月。 第22章 针脚里的光阴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秦淮茹就已经坐在了院中的石凳上。石凳被露水打湿,她垫了块洗得发白的蓝布头巾,手里捏着根银针,线在舌尖抿了抿,灵巧地穿过针孔。阳光透过老槐树的枝桠,在她发间织出细碎的金网,鬓角新冒出的几根白发,在光线下格外显眼。 她正缝补着棒梗的校服,袖口磨破了个三角口,边缘已经起了毛边。秦淮茹把针脚走得细密,像沿着田埂种秧苗,一行行整整齐齐。“妈,我那只蓝布鞋找着没?”棒梗从屋里探出头,头发睡得乱糟糟,眼角还挂着点眼屎。 “在灶台上烘着呢,”秦淮茹抬头看了眼,“昨儿下雨你踩泥水里了,我用火塘余温烤了半宿,摸着干了。”她放下针线,往屋里喊,“小当、槐花,快起!再磨蹭上学要迟到了,书包我都收拾好了,在门后挂着。” 西厢房的傻柱“哐当”一声推开门,赤着膊,肩上搭着条毛巾,肌肉线条在晨光里透着结实的红。“秦姐,早啊!”他嗓门大,震得槐树叶簌簌落了两片,“今儿食堂做糖油饼,我帮你多打俩?” 秦淮茹笑着摇头:“不用啦,家里还有棒子面,熬粥够吃。”她低头继续缝补,银针穿过布料的声音“沙沙”轻响,“你快洗漱去,别耽误上班。” 傻柱嘿嘿笑着应了,转身去院角的水龙头接水,冷水“哗啦”浇在脸上,他“嘶”地吸了口凉气,声音更亮了:“秦姐,你这针脚绣得比我妈还细!我那工装袖口也磨破了,回头给你补补?” “拿来,”秦淮茹指尖挑断线头,把补好的校服往竹筐里放,“不过得等我闲下来,这两天得先把槐花的棉袄翻个面,棉花都滚成疙瘩了。” 正说着,贾张氏挎着个竹篮从北屋出来,篮子里装着几颗蔫巴巴的白菜。她瞥了眼秦淮茹的针线筐,鼻子里“哼”了一声:“有些人啊,就是闲不住,针线活再好,还不是填不饱肚子?”她说着往院外走,脚步重重的,像在赌气。 秦淮茹装作没听见,拿起槐花的棉袄比划着。棉袄里子是用旧被面改的,上面印着的牡丹图案已经洗得发灰,边角磨出了毛边。她用手指捻了捻棉花,结成团的地方得一点点撕开,重新铺匀。这活儿费眼神,她凑近了些,眉头微微蹙着,阳光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秦姐,我走了啊!”傻柱叼着牙刷跑出来,含糊不清地说,“糖油饼我放窗台上了,你记得吃!” 秦淮茹刚要推辞,傻柱已经一阵风似的跑出了院门。她无奈地摇摇头,起身去拿窗台上的油纸包,刚打开,金黄的油香就飘了出来,糖霜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她掰了小半块,塞进刚跑出来的槐花嘴里,“快吃,上学去。” 槐花含着糖油饼,含糊地说:“妈,二大爷又在门口吹哨子了,说要查卫生。” 秦淮茹往门口看,果然见刘海中背着手,拿着个小本子,正跟阎埠贵念叨:“三大爷,你家窗台上那咸菜坛子得挪屋里去,影响院容。”阎埠贵苦着脸:“二大爷,这坛子沉,我晚上挪成不?现在挪了,晌午吃啥?” “不行,就得现在挪!”刘海中板着脸,“这是院里的规定,人人都得遵守。” 秦淮茹低头看了看自家窗台上的酱菜瓶,赶紧起身往里屋搬。瓶底沾着的酱渣蹭在手上,黏糊糊的,她用围裙擦了擦,听见阎埠贵还在跟刘海中讨价还价:“二大爷,我那坛子是青花的,磕了碰了您赔?”“少废话,赶紧的!” 一阵忙活后,院里总算安静些。秦淮茹重新坐下缝棉袄,刚把棉花铺匀,三大妈就端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过来了:“淮茹,借点酱油呗?家里的见底了。” “有,”秦淮茹往屋里喊,“小当,把柜上那瓶酱油给三大妈。”她看着三大妈接过酱油,又说,“您家阎解成不是在酱油厂上班吗?还缺这个?” 三大妈叹了口气:“别提了,厂里最近查得严,私自带货要扣工资,他不敢了。”她拿着酱油碗要走,又回头说,“对了,下午有收废品的来,你家那堆旧报纸要不要卖?我帮你攒着?” “好啊,”秦淮茹笑着应,“我这就去捆。” 捆报纸时,秦淮茹发现棒梗的算术本用完了,纸边都被他啃得坑坑洼洼。她从针线筐里找出几张没用过的包装纸,裁成跟作业本一样大,用线缝了个简易本子,纸页边缘剪得整整齐齐。“棒梗,给你,先对付用,晚上我去供销社给你买新的。” 棒梗接过本子,翻了两页,嘟囔着:“妈,这纸有点硬,写字硌手。” “嫌硌手就好好写,别总用橡皮擦,”秦淮茹点了点他的额头,“你看你爸留下来的那支钢笔,我给你修好了,灌了蓝墨水,省着点用。” 钢笔是用胶布缠过的,笔帽有点歪,但笔尖依旧光亮。棒梗小心翼翼地别在胸前,跑出去时差点撞翻三大爷的算盘。阎埠贵正算着卖废品能换多少钱,被撞得手一抖,算盘珠子“噼里啪啦”乱响,他哎哟一声:“棒梗这小子,毛手毛脚的!” 秦淮茹连忙道歉,三大爷摆摆手:“没事没事,孩子皮实。”他凑近了些,“淮茹,你说收废品的能给啥价?我估摸着能换两斤棒子面……” 午后的阳光暖烘烘的,秦淮茹坐在门口纳鞋底,线绳穿过厚厚的帆布,发出“嗤”的一声。她纳得很用力,指节都有些发白,鞋帮上的针脚密密麻麻,像排列整齐的小星星。傻柱下班回来,手里拿着个红布包,神神秘秘地塞给她:“秦姐,你看这是啥?” 打开一看,是块花布,上面印着小朵的粉月季,摸起来软软的。“厂里发的福利,我看这花色你穿好看,给你做件罩衣。”傻柱挠着头,耳朵有点红。 秦淮茹的脸也热了,捏着布料的边角,布料上的月季像沾了露水,鲜活起来。“这太贵重了……” “不贵重不贵重,”傻柱赶紧说,“就是块布头,我一个大老爷们留着也没用。”他看了眼秦淮茹手里的鞋底,“还在纳呢?我那几双都穿破了,你也给我纳一双呗?” “你脚那么大,费线。”秦淮茹嘴上说,手里却已经拿起另一只鞋底,“要啥样的?” “啥样都行,”傻柱笑得露出白牙,“只要是你纳的,扎脚我都乐意穿!” 正说着,贾张氏提着竹篮回来了,篮子里多了两把青菜。她看见秦淮茹手里的花布,眼睛一亮:“哟,傻柱又给你送东西了?秦淮茹啊,不是我说你,总吃别人的拿别人的,心里过得去吗?” 秦淮茹没接话,傻柱却梗着脖子怼回去:“我乐意给秦姐,关你啥事?有本事你也让别人给你送啊!” “你个小兔崽子!”贾张氏气得跳脚,“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好心劝你两句,还不乐意听!” “行了行了,”一大爷易中海背着手走进来,“多大点事吵吵嚷嚷的。贾大妈,你买的菜挺新鲜啊,在哪儿买的?” 贾张氏这才消了点气,絮絮叨叨地说:“在东头菜市场,比西头便宜两分钱……” 秦淮茹低头继续纳鞋底,针脚穿过帆布,把阳光、笑语、还有这院儿里的烟火气,都密密实实地缝了进去。傍晚时,她把纳好的鞋底晾在墙上,夕阳照着,针脚在地上投下细小的影子,像一串没说出口的话,安静地守着这四合院的寻常日子。 晚饭时分,棒梗趴在桌上写作业,铅笔头快磨没了,他用小刀削得尖尖的。小当和槐花在灯下翻绳,绳子是用秦淮茹织毛衣剩下的线头编的,五颜六色缠在一起。秦淮茹端上棒子面粥,粗瓷碗里冒着热气,她把傻柱给的糖油饼掰碎了,分给三个孩子。 窗外,阎埠贵家传来算盘声和争吵声,大概是算错了账。傻柱在西厢房哼着跑调的歌,偶尔夹杂着斧头劈柴的“咚咚”声。贾张氏在北屋咳嗽,声音洪亮。 秦淮茹看着孩子们满足的笑脸,喝了口温热的粥,心里暖暖的。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她手里的针线,一针一线,看似平淡,却把零散的光阴,缝成了最踏实的模样。 第23章 天下通行 沈言把那张盖着轧钢厂鲜红公章的采购证明,小心翼翼地塞进贴身的口袋里,指尖触到纸面的凹凸纹路,心里踏实得像揣了块暖玉。这张巴掌大的纸片,边角已经被磨得有些发毛,却比他身上那件的确良衬衫还金贵——在这个出门必须“有路条”的年代,它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早上从四合院出来时,二大爷刘海中还拦着他问东问西,眼睛在他自行车后座的帆布包上打转:“小沈,这又是去哪儿采购啊?带着证明没?最近上面查得严,没证明可别瞎跑。” 沈言拍了拍口袋,亮出证明的一角:“二大爷放心,手续齐全。去趟保定,给厂里收点核桃。” 刘海中这才放行,嘴里还嘟囔着:“还是你们采购员好,拿着证明到处跑,不像我们,出个城都得找街道开信。” 沈言没接话,心里却深以为然。 这张采购证明的厉害,他是在第一次去天津出差时体会到的。 那天在火车站检票,排在他前面的一个汉子因为没带证明,被检票员拦在闸机口,好说歹说都没用,最后急得蹲在地上哭——他是来京城看病的,家里等着药救命,却因为一张纸,连火车都上不了。 轮到沈言时,他掏出采购证明,检票员扫了一眼,看清上面的公章和“因公出差”字样,二话不说就放行了。那瞬间,他看着汉子绝望的背影,第一次真切感受到,这张纸片背后,是这个时代最实在的“特权”。 火车上更是如此。 绿皮火车摇摇晃晃,车厢里挤得像沙丁鱼罐头,汗味、烟味、劣质肥皂味混在一起,呛得人睁不开眼。沈言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刚把帆布包放在腿上,就有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凑过来,怯生生地问:“同志,能让我孩子靠你这儿睡会儿不?实在没地方了。” 他刚点头,旁边就有人嚷嚷:“凭啥给他让地方?我们也累着呢!” 沈言没说话,只是把采购证明从口袋里抽出来,随手放在小桌板上。那嚷嚷的人瞥了一眼,看到“轧钢厂”和鲜红的公章,声音顿时小了下去,转过头假装看风景。 妇女感激地朝他笑了笑,把孩子放在他腿边,自己则靠着座椅背打盹。孩子睡得香,小脸红扑扑的,嘴角还挂着口水。沈言低头看着,心里忽然觉得,这张证明不仅是通行证,还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体面”。 到了天津,去郊区收核桃时,他又见识了证明的“硬气”。 那片核桃林的主人是个倔老头,说什么都不肯多卖,说要留着给孙子换学费。沈言磨了半天嘴皮,老头只是抽烟,头摇得像拨浪鼓。最后没办法,他掏出采购证明,指着上面的字说:“大爷,您看,这是厂里要的,给工人当福利,不是我私人要。您卖我点,也算是支援国家建设不是?” 老头把证明拿过去,眯着眼看了半天,又用粗糙的手指摸了摸公章,突然叹了口气:“行,看在厂里的面子上,多给你装两麻袋。” 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帮沈言联系了同村的几户人家,都是种核桃的,价格比市价还低了两成。“你们厂里的人,靠谱。”老头拍着他的肩膀说,“上次有个没证明的来收,缺斤短两的,坑了老王家不少钱。” 沈言这才明白,在乡下,采购证明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信誉”的保证。有这张纸,老乡们就觉得你是“公家的人”,不会骗他们,交易起来也放心。 回程时,他在路边的供销社想买点天津大麻花,店里的售货员正跟一个顾客吵架——那顾客没带证明,想买两斤麻花带回去,售货员死活不肯卖,说“非本地居民,无证明不得购买紧俏商品”。 沈言走过去,把采购证明一亮:“同志,来五斤麻花,打包。” 售货员立马换了副笑脸,手脚麻利地称好,用油纸包了,还额外送了他一小袋瓜子:“同志是京城来的?辛苦啦,尝尝我们这儿的瓜子,甜!” 那吵架的顾客看着他手里的麻花,眼神里满是羡慕,最后只能悻悻地走了。沈言提着麻花走出供销社,心里五味杂陈——同样是花钱,有证明和没证明,待遇天差地别。 这张证明的“神通”,还不止于此。 有次他去山西收小米,路过一个关卡,哨兵荷枪实弹,盘查得格外严。同行的一个贩子因为没证明,车上的小米被暂扣了,说是“怀疑投机倒把”,急得差点跪下。 沈言掏出采购证明,哨兵仔细核对了上面的信息,又看了看他帆布包里的介绍信和账本,敬了个礼就放行了。那贩子看着他顺利通过,眼睛都红了,后来追上他,塞给他两斤新小米,说啥都要跟他“搭个伴”,沾沾证明的光。 在这个事事都要“证明”的年代,一张盖着公章的采购证明,几乎能解决八成的麻烦。 住旅馆?不用找保人,证明一亮就能登记;买紧俏商品?粮票布票不够时,证明能当“面子”用,售货员多半会通融;甚至在路上遇到盘查,只要证明没问题,哨兵都会客客气气的,不像对普通人那样横眉冷对。 沈言甚至用这张证明,帮过四合院的人。 上次三大爷阎埠贵想让儿子阎解成去趟河北,给亲戚送点东西,找街道开证明被拒了,说“非必要不出城”。阎埠贵急得团团转,找到沈言,搓着手说:“小沈,你看能不能……借你的证明用用?就说是跟你去采购,帮帮忙,三大爷记你一辈子好!” 沈言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找厂里的文书,开了张“协助采购”的附加证明,让阎解成跟着他跑了一趟。回来后,阎埠贵非要塞给他十个鸡蛋,嘴里不停念叨:“这证明真是个宝贝!真是个宝贝!” 但沈言也清楚,这张证明的“厉害”,是建立在“公家”二字上的。它能给你便利,也能给你束缚。证明上写着“仅限采购使用”,若是私用被查出来,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丢工作,甚至可能被安上“滥用职权”的罪名。 所以他从不敢滥用。 去黑市换东西?绝不用证明,都是悄悄去,悄悄回;帮人搭便车?只敢顺路带,从不敢绕远;就算住旅馆,也规规矩矩登记,从不多说一句废话。他像捧着易碎的瓷器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这张证明,既靠它方便,又怕被它反噬。 这天傍晚,沈言从保定回来,自行车后座捆着两大袋核桃,沉甸甸的。路过检查站时,哨兵例行检查,看到他的采购证明和车上的核桃,笑着说:“同志辛苦了,这核桃看着不错啊。” “都是给厂里工人的,保证新鲜。”沈言笑着点头,递过去一支烟。 哨兵接了烟,没点燃,夹在耳朵上:“放行,注意安全。” 通过检查站,沈言蹬着自行车,晚风迎面吹来,带着点核桃的清香。他摸了摸口袋里的证明,纸页被汗水浸得有些软,但上面的公章依旧鲜红。 他想起刚穿越过来时,连出门买根油条都得揣着户口本,生怕被当成“盲流”抓起来。而现在,凭着这张证明,他能走遍大江南北,收山货,换特产,甚至能在陌生的城市里,找到一席之地。 这张小小的纸片,承载的不仅是出行的便利,更是这个时代独有的生存法则——有“公家”撑腰,你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黑了。傻柱正蹲在院里劈柴,见他回来,喊了声:“沈哥,带啥好东西了?” “核桃,给厂里收的。”沈言把自行车停在门口,“明儿给你拿几个,尝尝鲜。” “那敢情好!”傻柱笑着应,“我就说你这采购员好,走南闯北的,不像我们,这辈子估计都出不了京城。”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把采购证明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用干布擦了擦上面的汗渍,折好放进抽屉里,锁上。 窗外,月光洒在四合院里,安静而温柔。沈言躺在床上,听着院里传来的鼾声和虫鸣,心里格外踏实。 他知道,明天一早,他还会揣着这张证明出门,去下一个地方,收新的物资。这张纸会陪着他,走过更多的路,见过更多的人,解决更多的麻烦。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它就是他最可靠的伙伴,最坚实的后盾。 至于未来?谁知道呢。但至少现在,有这张证明在,他就能在这天地间,走得从容些,安稳些。这就够了。 第24章 暗宝 四九城的秋意渐浓,胡同里的槐树叶落得满地都是,踩上去沙沙作响。沈言踩着落叶,慢悠悠地晃荡在烟袋斜街,眼睛看似随意地扫过路边的灰墙黛瓦,心里却在盘算着另一件事——和珅的藏宝库。 这念头是他前阵子翻空间里那本旧书时冒出来的。书是他从废品站淘来的,里面夹着张泛黄的地图,标注着“和府秘库”的位置,就在如今恭王府附近的一片民居底下。后世他在网上看过无数关于和珅藏宝的传说,什么“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说他的家产抵得上清朝十五年的国库收入,金银珠宝更是堆积如山。 起初沈言只当是传说,没太在意。直到有次去恭王府附近收古董,看到那片老宅子的地基明显比别处厚实,墙角还刻着模糊的“和”字纹样,才突然想起那张地图。 “试试就试试。”他心里揣着这念头,像揣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这天夜里,月黑风高,正是动手的好时候。沈言换上一身深色短打,借着胡同里的阴影,悄无声息地摸到了地图标注的位置。这里现在住着几户人家,院墙斑驳,门口挂着褪色的红灯笼,看着和普通民居没两样。 他绕到后院,借着一棵老榆树的掩护,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洛阳铲,往地上轻轻一插。铲头带上来的土是青黑色的,混着些碎石——这是夯土的特征,寻常民居的地基绝不会这么结实。 沈言的心“咚咚”跳起来,越发确定这底下有猫腻。他没敢用蛮力,只是用铲头一点点拨开表层的浮土,露出块青石板,石板边缘有个不起眼的凹槽,像是个暗门的机关。 他深吸一口气,指尖扣进凹槽,用力一抬。青石板纹丝不动。他又试了几次,额头渗出细汗,才听到“咔哒”一声轻响,石板终于松动了。 沈言屏住呼吸,缓缓挪开石板,底下露出个黑黢黢的洞口,一股陈旧的霉味混杂着金属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从怀里摸出个小马灯,点亮了往下照——是条狭窄的石阶,蜿蜒通向深处。 “还真有。”他心里一阵激动,提着马灯,猫着腰走了下去。 石阶尽头是间石室,约莫半间教室大小,四壁摆着木架,上面堆满了木箱。沈言打开最上面的箱子,马灯的光洒进去,瞬间被耀眼的金光淹没——满满一箱金元宝,个个铸着“乾隆年制”的字样,边角圆润,成色十足。 他又打开旁边的箱子,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锭,上面印着“库银”二字;再打开一个,竟是些珍珠玛瑙,颗颗饱满,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沈言看得眼都直了。后世只在博物馆里见过的宝贝,此刻就堆在他眼前,触手可及。他强压着激动,挨个箱子查看,除了金银珠宝,还有些玉器、字画,甚至几箱封存完好的官窑瓷器。 “和珅这老小子,真是富可敌国。”沈言咂舌,不再犹豫,意念一动,开始往空间里收东西。 一箱箱金银被收进空间,堆在木屋旁边,像座小山;珍珠玛瑙被他分门别类,放进空间里的木柜;字画和瓷器他没敢大意,小心翼翼地收在最里面的房间,生怕碰坏了。 不到半个时辰,石室就被搬空了,连地上散落的几枚碎银子都没放过。沈言检查了一遍,确认没留下任何痕迹,才重新盖好青石板,用浮土掩盖住翻动的痕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回到四合院时,天刚蒙蒙亮。沈言翻进自己的耳房,关紧门窗,闪身进了空间。 看着堆成小山的金银,他激动得一夜没睡。空间里的木屋旁,金元宝闪着沉甸甸的光,银锭堆得像座小塔,珍珠玛瑙在灵泉水的映照下,比星星还亮。他拿起一个金元宝,掂了掂,足有十两重,入手冰凉,却烫得他心头发热。 “这下,算是真正站稳脚跟了。”沈言喃喃自语。 有了这些财富,他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但他没敢声张,甚至没告诉任何人——在这个年代,露财等于招祸,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他开始琢磨怎么把这些“宝贝”变现,还不能引人怀疑。 金子留着肯定没错,这东西什么时候都值钱。他挑了些成色最好的金元宝,用锤子敲碎,熔成小小的金块,外面裹上黑布,藏在空间最深处。这些是他的底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动。 麻烦的是银子。 这年代银子虽然还能流通,但早已不是主要货币,市面上用的大多是人民币和粮票布票。银锭子除了在黑市能换点东西,在正经商店里根本用不了,而且再过些年,恐怕连黑市都不认了。 “得趁现在,把银子换成有用的东西。”沈言打定主意。 他开始更频繁地去黑市,每次只带一两个银锭,找相熟的贩子兑换。 第一次去时,他找了个戴瓜皮帽的老头,掏出个五两重的银锭,放在铺着黑布的摊子上。老头眼睛一亮,压低声音:“哪儿来的?” “家里祖传的,急着用钱。”沈言面不改色。 老头掂量着银锭,又用牙咬了咬,确认是足银,才说:“一两换二十块钱,再给你十斤粮票。多了没有,这行情你知道。” 沈言心里盘算了一下,这价格比他预想的低了点,但也算合理。他点了点头:“行,换。” 老头麻利地数了钱,又从怀里掏出粮票,交易做得干净利落,全程没多问一句。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沈言越发熟练。他不在一个黑市久待,今天在砖窑,明天去天桥,后天又转到城外的小树林,每次都换不同的东西——有时候是人民币,有时候是粮票布票,有时候是稀缺的工业券,偶尔遇到合适的,还会换些古董字画、老家具。 有次在天桥的黑市,他用一个十两的银锭,换了架德国造的相机。那相机看着有些旧,镜头却完好无损,摊主说是“以前洋行里的货”。沈言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后世随便一架同款的老相机,都能拍出天价,当下毫不犹豫地换了。 还有一次,他遇到个卖药材的贩子,手里有几支年份久远的野山参。沈言用两个银锭换了过来,收进空间的药圃里——灵泉水滋养下,这些山参说不定能长得更好,以后无论是自己用还是换东西,都划算。 他换的最多的,还是金子。 虽然手里已经有不少金元宝,但他知道,碎金子比银锭更方便流通,也更保值。他找到个专门熔金的黑市匠人,把银锭换成碎金子,每次换一点,做得极为隐蔽。那匠人只认银子,不问来源,沈言乐得省心。 短短一个月,他就用银锭换了上千块钱,几百斤粮票,几十尺布票,还有不少零零碎碎的宝贝。空间里的“存货”越来越丰富,除了最初的庄稼牲口,又多了相机、药材、古董、布匹,甚至还有几箱罐头和奶粉——这些都是用银锭从“关系硬”的贩子手里换的,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算是硬通货。 沈言的日子也越发滋润起来。 他不再满足于只种庄稼,在空间里开辟了片药圃,种上了换回来的药材;他给木屋添置了新家具,都是从黑市淘来的老红木,用料扎实,雕工精美;他甚至在空间里挖了个地窖,专门存放换回来的罐头和奶粉,以备不时之需。 白天,他依旧是那个骑着破自行车去什刹海钓鱼的采购员,穿着普通的布衫,吃着简单的窝头,和厂里的同事插科打诨,和四合院的邻居点头问好,没人知道他口袋里揣着的,是用银锭换来的“巨款”。 只有到了夜里,钻进空间,看着那堆金灿灿的元宝和越来越丰富的“藏品”,他才会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手里握着的,是怎样一笔财富。 这天夜里,沈言又去了趟黑市,用最后几个银锭换了些金条。走出黑市时,月光正好,洒在胡同的青石板上,像铺了层霜。他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金条,心里一片平静。 银锭换得差不多了,留下的金子足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和珅藏宝库的“遗产”,总算被他消化完毕,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底气。 他抬头看了看四九城的夜空,星星很少,但每一颗都很亮。这座古城里,不知道还藏着多少像和珅宝库这样的秘密,多少被遗忘的宝贝。 沈言笑了笑,转身往四合院走去。 以后的日子,他或许还会去钓鱼,去转悠,去发现新的“宝贝”。但那已经不是为了生计,只是为了这四九城的烟火气,为了这平淡日子里,偶尔冒出来的一点惊喜。 有空间在,有这些“底气”在,他的日子,只会越过越稳,越过越踏实。 至于那些藏在古城角落里的秘密?慢慢找就是了。反正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更有的是,将它们变成自己“收藏”的本事。 第25章 地库藏珍 沈言靠在空间木屋的门框上,看着院里悠闲啃草的梅花鹿,嘴角噙着点说不清的笑意。那几头鹿是前阵子从山里引回来的,起初还怕生,现在见了他就往跟前凑,鹿角蹭得他胳膊发痒。他抬手摸了摸最大那头公鹿的脖颈,指尖能感受到紧实的肌肉——这鹿养了快半年,膘肥体健,皮毛油光水滑,下锅时定是满屋飘香。 其实他本没想养这么多活物。最初只是觉得空间里太清静,养头牛能耕地,养头猪能解馋,哪成想养着养着就上了瘾。现在牛棚里卧着两头黄牛,猪栏里圈着四头黑猪,鹿圈里跑着六只梅花鹿,个个精神头十足,全靠空间里那片红薯地养活——这作物是真能长,割了一茬又冒一茬,藤蔓堆成山,剁碎了拌上玉米面,猪和鹿吃得呼噜作响,长膘速度看得他都咋舌。 “也该给你们再添点伴了。”沈言拍了拍公鹿的角,转身往农具房走。他找出些木板钉子,叮叮当当地敲起来——打算再做个鸡笼。之前总觉得养鸡麻烦,要天天捡蛋、扫鸡粪,可近来总想着喝点鲜鸡汤,尤其天冷时,一口热汤下肚,浑身都舒坦。 鸡笼做得不算精致,却扎实。傍晚时他从镇上抓了二十只雏鸡,毛茸茸的,黄澄澄一团,放进笼里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他往食槽里撒了把小米,看着小鸡们挤成一团抢食,忽然觉得这空间里,总算有了点更鲜活的生气。 处理完活物,他又转到那片红薯地。藤蔓已经爬满了半面坡,叶片密得能藏住只兔子。他挥着镰刀割藤蔓,动作麻利,割下来的藤蔓随手扔进旁边的竹筐——这些是今晚的饲料,得赶紧剁碎了喂猪。 割到地头时,镰刀突然“当”地撞在一块硬石上。他皱了皱眉,蹲下身扒开泥土,发现底下不是石头,而是块平整的青石板,边缘还刻着模糊的纹路。沈言心里一动,难不成这底下还有玄机? 他找来撬棍,卯足劲往下撬。青石板纹丝不动,倒是震得他胳膊发麻。他又换了个角度,顺着石板边缘一点点刨土,才发现这石板比想象中大得多,约莫有两间房那么宽,显然不是天然长成的。 “难不成是以前留下的地窖?”沈言眼睛亮了。他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挖地三尺找宝贝的瘾头倒是越来越大。当下也顾不上喂猪,找来锄头铁锹,围着石板刨起来。 土越挖越深,石板的边缘渐渐显露,果然是人工铺就的,缝隙里还嵌着糯米灰浆——这是老法子,用来加固缝隙,寻常人家绝不会这么费事。沈言越挖越起劲,额头上的汗珠子滚进眼里,辣得他直眨眼,也顾不上擦。 挖到半人深时,他摸到石板边缘有个凹槽,像是个拉环。伸手进去一摸,果然摸到个生锈的铁环。他深吸一口气,攥住铁环,猛地往上一提——只听“吱呀”一声,石板竟被拉开一道缝,一股潮湿的霉味混着点土腥气涌了上来。 沈言找来马灯,点亮了往下照。底下黑黢黢的,隐约能看到几级石阶,蜿蜒通向深处。他探头往下喊了声,回声嗡嗡的,显然空间不小。 “还真是个地下室。”他咧嘴一笑,心里的痒劲儿又上来了。这空间里藏的秘密,怕是比他想的还多。 他顺着石阶往下走,马灯的光晕在墙上晃出斑驳的影子。地下室比他想象的宽敞,约莫有三间房大小,四壁是夯实的黄土,墙角摆着些破木箱,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他走上前,用袖子擦了擦箱盖,露出底下的木纹——竟是上好的樟木,难怪没发霉。 打开最上面的箱子,里面铺着防潮的油纸,揭开油纸,是一叠叠的布匹。沈言拿起一匹展开,马灯的光落在布面上,泛着柔和的光泽——是杭绸,摸起来滑溜溜的,比他身上穿的粗布褂子舒服百倍。再翻几箱,有蜀锦、云锦,还有几匹罕见的妆花缎,上面绣着缠枝莲纹样,针脚细密,一看就不是寻常物件。 “这要是拿去换东西,能换多少粮票?”沈言咂舌,把布匹重新包好,心里盘算着。但转念又想,这料子太扎眼,拿去黑市怕是惹麻烦,还是先藏着稳妥。 他又打开旁边的箱子,里面竟是些瓷器。青花瓷瓶、粉彩瓷碗、斗彩杯碟,个个釉色鲜亮,没有一丝磕碰。沈言不懂瓷器,却也看得出这些东西不一般——光是那只青花缠枝莲纹瓶,他在博物馆里见过类似的,标牌上写着“明代珍品”。 “好家伙,这要是摔了,把我卖了都赔不起。”他小心翼翼地把箱子盖好,轻手轻脚地挪到角落,打算回头找些稻草垫着,免得磕碰。 最里面的箱子打开时,沈言倒吸一口凉气——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金条,每根都刻着“足赤”二字,沉甸甸的,拿在手里压得手腕发酸。他数了数,整整一百根,怕是有上千两。 “这下是真不愁了。”沈言把金条放回箱里,盖好盖子,心里却不像之前见着金银那样激动。或许是见得多了,反倒生出些平静——这些东西再好,终究是身外之物,够花就行。 他在地下室转了一圈,发现墙角有个通风口,难怪空气虽潮,却没到让人窒息的程度。地面是用三合土夯过的,平整坚硬,倒是个存放物资的好地方。 “正好缺个仓库。”沈言打定主意,要把这地下室好好收拾出来。 回到地面时,天已经擦黑。他把青石板盖回去,用土填实,又在上面种了几棵红薯——藤蔓爬满了,谁也看不出底下藏着个宝库。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一头扎进地下室。清理灰尘时,呛得他直咳嗽,用灵泉水泡过的毛巾捂着脸,才勉强撑住;擦瓷器时,他找来最软的棉布,一点一点蘸着灵泉水擦,生怕留下划痕;整理布匹时,发现有些料子生了点霉斑,赶紧搬到空间的阳光下晾晒,再用灵泉水轻轻擦拭,霉斑竟慢慢淡了下去。 金条被他分门别类,用木箱装着,放在地下室最里面,外面堆上布匹和瓷器,算是做了层掩护。他还在地下室角落挖了个小坑,把那些从和珅宝库弄来的珍珠玛瑙埋进去——这些东西太惹眼,藏在地下最稳妥。 收拾妥当后,沈言站在地下室中央,看着码得整整齐齐的物资,心里踏实得很。这地方比地上安全,不怕风吹雨淋,更不怕被人发现,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仓库。 这天清晨,他提着桶红薯藤蔓去喂猪,看着猪栏里哼哼唧唧的黑猪,忽然想起还没给鸡笼搭个遮雨的棚子。转身往农具房走时,瞥见鹿圈里的公鹿正用头蹭着栅栏,鹿角上的绒毛都快蹭掉了。 “急什么,过阵子就把你们宰了炖汤。”沈言笑骂着,心里却盘算着——这头公鹿够壮实,剁成块红烧,再配上地下室找出来的那坛陈年花雕,定是绝配。 至于那些红薯,他打算再多种几亩。藤蔓喂猪喂鹿,块根能存进地下室,切成片晒干,磨成粉,既能当主食,又能做饲料,简直是万能作物。他甚至想,等开春了,是不是该再开片地,种点玉米和高粱——玉米能磨成面,高粱能酿酒,多囤点总没错。 走到鸡笼边,小鸡们已经长大了些,绒毛变成了淡黄色的羽毛,正围着食槽啄小米。沈言撒了把碎玉米粒进去,看着它们抢食,忽然觉得这日子过得格外有奔头。 有吃有穿,有藏着宝贝的地下室,有空间里取之不尽的灵泉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人心不足这毛病,他不是没有,但看着这些实实在在的物资,那些虚头巴脑的念想就淡了。够吃够喝,安稳度日,比什么都强。 他转身往木屋走,打算烧壶热茶。路过地下室的入口时,脚步顿了顿,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土地——这空间里藏的秘密,怕是这辈子都探不完了。但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一点点挖,一点点藏,把这地下室填满,把日子过扎实,就够了。 热茶的香气从木屋飘出来,混着红薯地的清新,还有远处猪栏里的哼唧声,在这方小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暖得人心头发烫。 第26章 风沙 沈言是被呛醒的。 窗外的风跟疯了似的,卷着沙砾砸在窗纸上,发出“噼啪”的声响,像是有无数只小石子在敲打。他睁开眼,屋里弥漫着一股土腥味,连落在桌上的搪瓷缸子,都蒙了层薄薄的黄尘。 “又是这种鬼天气。”他皱着眉坐起来,摸了摸鼻子,鼻腔里干得发疼,还带着点沙粒的粗糙感。 穿衣服时,他特意找了件领口紧的工装,又把围巾往脖子里多绕了两圈。推门出去的瞬间,一股黄风迎面扑来,打得他脸颊生疼。院里的能见度不足五米,老槐树的枝桠在风中疯狂摇晃,像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叶子早被吹得七零八落,地上铺了厚厚一层,混着黄沙,踩上去软绵绵的,却硌得慌。 “咳咳……”秦淮茹正站在院里收衣裳,被风卷着的沙子呛得直咳嗽。她用胳膊挡着脸,另一只手慌忙把晾着的棒梗的校服往怀里拢,可风太大,刚叠好的衣角又被吹开,沾了层黄尘,看着像块旧抹布。 “秦姐,别收了,先回屋!”沈言冲着她喊,声音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得费好大劲才能听清。 秦淮茹摆了摆手,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说“不收就全脏了”。她弓着背,跟风较劲似的,把衣裳一件件塞进竹篮,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贴在汗津津的额头上,脸上蒙着层灰,只剩两只眼睛亮着,透着股倔强。 贾张氏的骂声从北屋传出来,被风声撕得粉碎:“这破风!把我晾的咸菜都吹沙了!败家玩意儿……”话没说完,就被一阵更猛的风打断,接着是“砰”的一声,大概是她把窗户关上了。 傻柱从西厢房冲出来,手里拿着块木板,大概是想把柴房门挡上。他刚跑到柴房门口,一阵旋风卷着黄沙扑面而来,他“哎哟”一声捂住眼,手里的木板“哐当”掉在地上,被风吹得在院里滚了两圈,撞在影壁墙上才停下。 “他娘的!这风要疯啊!”傻柱骂了句,摸索着捡起木板,背对着风往柴房挪,脚步踉跄得像喝醉了酒。 沈言没再看他们,转身回屋拿了块布,把门框和窗户缝都堵上。即便如此,还是能感觉到细小的沙粒从缝隙里钻进来,落在脸上、手上,带来一阵细密的痒。 他从空间里舀了瓢灵泉水,慢慢喝着。水是温的,带着点清甜,滑过干涩的喉咙,总算舒服了些。空间里依旧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灵泉水冒着热气,红薯地绿油油的,梅花鹿在草地上悠闲地啃着草,一点不受外面风沙的影响。 “还是这儿舒坦。”沈言叹了口气。 他来这时代快两年了,别的都能适应,唯独这风沙天,怎么都习惯不了。四九城的春天和秋天,几乎成了“风沙季”,尤其是塞罕坝那边还没开始大规模植树,北边的黄沙毫无阻拦地往南刮,一刮就是好几天,天昏地暗,像是世界末日。 刚开始遇到这种天气,他还以为是起了大雾,出门才走了两步,就被呛得喘不过气,眼睛里进了沙,疼得直流泪。回屋一看,头发上、衣服上全是黄尘,拍一拍,能扬起一小团烟雾。 后来听厂里的老工人说,这在四九城是常事。“以前更厉害,”老陈边咳嗽边说,“刮起风来,对面不见人,屋里得点灯,锅里的饭都能吃出沙子。现在算好的了,至少刮几天就停。” 话是这么说,沈言还是觉得难熬。 风沙天最受罪的是鼻子和眼睛。鼻子里总堵着沙,呼吸都费劲,晚上睡觉得用湿毛巾盖着嘴,才能勉强睡着;眼睛更别提,出门就得眯着眼,不然沙粒进去能疼半天,时间长了,眼角总红红的,像兔子眼。 院里的人也各有各的应对法子。 三大爷阎埠贵最抠,舍不得用新布堵窗户,就把旧报纸糊在窗缝上,虽然挡不住多少沙,至少能挡点风。他还发明了个“土办法”,用棉花团塞住鼻孔,说是能“过滤黄沙”,结果走路时棉花团掉出来,被傻柱笑了好几天。 二大爷刘海中爱面子,风沙再大,出门也得穿中山装,领口系得严严实实,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走在路上,风一吹,头发就乱得像鸡窝,脸上蒙着层灰,看着有点滑稽。 易中海年纪大了,风沙天很少出门,就在屋里喝茶听广播,窗户缝用厚棉布堵着,还在屋里放盆水,说是能“增加湿度”。沈言去过一次,确实比别处舒服点,至少土腥味没那么重。 秦淮茹最辛苦,家里有三个孩子,风沙天也得出去买菜、打水。她每次出门都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回来时睫毛上都挂着沙,得用湿毛巾擦半天。有次棒梗在院里玩,被风沙迷了眼,哭了一下午,秦淮茹抱着他,眼圈红得跟什么似的。 傻柱倒是不在乎,风沙再大,该上班上班,该帮秦淮茹挑水挑水,只是回来时总免不了被贾张氏骂:“你看你那埋汰样!把沙子都带进屋了!” 沈言的应对法子,自然是躲进空间。 风沙最大的那几天,他干脆请了假,整天待在空间里。侍弄侍弄庄稼,喂喂猪和鹿,坐在银杏树下喝喝茶,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倒有种“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惬意。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片小菜地,种上了青菜和萝卜。灵泉水浇灌着,长得水灵灵的,一点不像外面的菜,蒙着层灰,看着就没胃口。每次从空间里拿出新鲜的蔬菜,洗洗就能吃,脆生生的,带着股清甜味,算是这风沙天里难得的慰藉。 这天傍晚,风沙总算小了点。沈言推开窗,一股相对清新的空气涌进来,虽然还带着土腥味,却比白天好多了。院里的人都出来了,忙着打扫卫生。 傻柱拿着扫帚,在院里清扫落叶和黄沙,扫到沈言门口时,笑着说:“沈哥,这破风总算停了,明儿我请你去喝两盅?” 沈言摇了摇头:“不了,明天还得去厂里。”他看着傻柱满身的灰,补充了句,“赶紧回去洗洗,看你那脸,跟刚从土里刨出来似的。” 傻柱嘿嘿笑了,抹了把脸,手上顿时沾了层黄尘:“这风是挺邪乎,我刚才去打水,井里的水都浑了。” 秦淮茹也在打扫门口,她端着盆水,往地上泼了点,免得扫地时扬起更多灰尘。棒梗和小当、槐花在旁边帮忙,用小铲子铲着地上的沙砾,三个孩子的脸上都带着点疲惫,却还是玩得不亦乐乎,把铲起来的沙子堆成小堆,说是“盖房子”。 贾张氏站在门口,指挥着秦淮茹:“把我门口也扫扫!刚才风大,把你家的脏东西都吹我这儿来了!” 秦淮茹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扫帚往贾张氏门口挪了挪。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有点感慨。这风沙天虽然难熬,却也像块试金石,照出了院里人的百态——有抱怨的,有勤快的,有斤斤计较的,也有默默忍耐的。 他关上门,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汁水在嘴里散开,冲淡了那股挥之不去的土腥味。 或许,这就是生活。有晴空万里,也有黄沙漫天;有舒坦日子,也有难捱的时光。重要的是,在风沙里守住自己的那片小天地,等风停了,天总会晴的。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亮了桌上的搪瓷缸子,缸底还沉着点细沙。沈言笑了笑,明天一早,他还得像院里的其他人一样,擦掉桌上的灰,拍掉身上的沙,继续过日子。 至于这风沙?总会过去的。就像他知道的那样,总有一天,塞罕坝会种满绿树,四九城的天会变蓝,风会变清,再也不会有这样漫天黄沙的日子。 而现在,他只需要等。在这风沙里,守着自己的空间,守着那些藏在地下的物资,安安稳稳地,等风停,等天晴。 第27章 洗尘 沈言揣着两毛五分钱和一张澡票,站在澡堂子门口时,风还在呜呜地刮。灰黄色的风卷着沙砾,打在“大众澡堂”那块掉了漆的木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门口堆着半人高的积雪——哦不,是积雪混着黄沙,变成了难看的土黄色,踩上去咯吱作响,鞋底下沾着一层黏糊糊的泥。 “这天儿,也就澡堂子能待了。”他裹紧了棉袄,掀开门上挂着的厚棉帘。 一股湿热的气浪扑面而来,瞬间把外面的风沙和寒气挡在了门外。棉帘上的水珠打在脸上,带着点硫磺皂的味道,混着水汽钻进鼻腔,竟比院里那股土腥味舒服百倍。 澡堂子分里外两间。外间是换衣间,摆着几十张长条木凳,凳腿上缠着经年累月蹭上的污垢,黑亮黑亮的。几个光着膀子的汉子正坐在凳上抽烟,烟雾缭绕中,说话声嗡嗡的,像一群蜜蜂在飞。有人在穿衣服,动作慢悠悠的,皮肤被热气蒸得通红;有人刚进来,正脱着沾满黄沙的棉袄,脱下来往凳上一扔,扬起一小团黄尘,惹得旁边的人骂了句“小心点”。 沈言找了个靠里的空位坐下,慢条斯理地脱衣服。他旁边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正用一块磨得发亮的铜盆接水,往身上撩着,嘴里哼着《定军山》的调子,咿咿呀呀的,自得其乐。 “小伙子,第一次来?”老头瞥了他一眼,笑着问,眼角的皱纹挤成了花。 “来过几次。”沈言点头,把脱下的衣服叠好,放在凳子另一头——他看出来了,这澡堂子的规矩是“自管自”,丢了东西没人负责。 “这澡堂子可有年头了,”老头往身上抹肥皂,泡沫堆了一脸,“我年轻时候就在这儿洗,那时候掌柜的还是个大胖子,搓澡能把人搓掉一层皮!”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这澡堂子的名气,四九城的老少爷们儿,没几个不知道“大众澡堂”的。尤其在这风沙天,来这儿泡个澡,搓层泥,再喝壶茶,简直是神仙日子。 里间更热闹。 雾气腾腾的,能见度比外面强不了多少,却不是黄沙那种呛人的闷,而是温润的湿。十几个淋浴喷头下都站着人,热水哗哗地流,打在瓷砖地上,汇成小溪往地漏里淌。池子分大小两个,大池里挤满了人,跟下饺子似的,个个泡得红光满面,嘴里“嘶嘶”地吸着气,却舍不得出来;小池水温更高,只有几个耐烫的老爷子,泡在里面,眼睛半睁半闭,像是睡着了。 沈言没往大池挤,先冲了个淋浴。热水从头顶浇下来,带着点力道,打在背上酥酥麻麻的。他闭着眼,任凭水流冲刷,感觉身上的黄沙、疲惫,还有这些天憋在心里的烦躁,都顺着水流淌走了。 冲得差不多了,他找了个搓澡师傅。那师傅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光着上身,只在腰间围了块黑布,手里拿着块搓澡巾,见了沈言,嗓门洪亮:“来啦?趴下!” 沈言趴在铺着塑料布的长凳上,刚趴下就“哎哟”一声——凳面被无数人躺过,光溜溜的,还带着点温热。师傅的大手按在他背上,先是轻轻按了按,像是在找“下手”的地方,接着猛地一使劲,沈言只觉得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像被砂纸磨过。 “嗬!你这泥,能搓出三斤来!”师傅笑着说,手里的搓澡巾上下翻飞,一条条灰黑色的泥卷从皮肤上滚下来,落在塑料布上,看着有点恶心,却让人莫名的舒坦。 沈言没说话,只是哼哧着。他确实该搓搓了,这阵子风沙大,天天出门,身上的灰能当肥料。师傅的手法是真厉害,轻重拿捏得恰到好处,疼是真疼,却疼得过瘾,像是把骨头缝里的寒气都搓出来了。 搓完背搓正面,搓完胳膊搓腿。师傅边搓边跟旁边的人聊天,说的都是四九城的新鲜事——谁家的小子娶了媳妇,谁家的姑娘生了娃,哪个胡同的澡堂子关了门,哪个师傅的手艺好。沈言听着,偶尔应两声,感觉这澡堂子里的热气,把人和人之间的距离都蒸得近了。 搓完澡,沈言跳进大池泡着。池子里的水有点浑,却热得恰到好处,泡进去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舒坦得只想叹气。旁边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先生,泡得满脸通红,推了推眼镜说:“这风沙天,也就澡堂子能待。我昨儿在家擦桌子,擦了三遍,还是一层灰。” “可不是嘛,”旁边一个工人模样的汉子接话,“我那自行车,链条里都灌满了沙,骑起来咯吱咯吱响,得找地方好好洗洗。” 沈言靠在池边,听着他们聊天,眼睛半睁半闭。池子里的水晃啊晃,映着头顶昏黄的灯泡,光影斑驳。他忽然觉得,这澡堂子像个神奇的结界,外面是黄沙漫天的浊世,里面是热气腾腾的清池,不管你是工人、先生、还是像他这样的采购员,脱了衣服泡在池子里,都只是个想洗去一身疲惫的普通人。 泡得差不多了,他起身找了个躺椅坐下,点了支烟。旁边的老头递过来一杯茶,粗瓷杯子,茶水是深褐色的,带着点涩味,却解乏。“尝尝,澡堂子的茶,就这味儿。” 沈言接过来喝了一口,确实不怎么样,却比院里那带着土腥味的水强多了。“谢了,大爷。” “客气啥。”老头摆摆手,“这澡堂子啊,就是个江湖。三教九流,啥人都有,却没人在这儿摆谱。你有钱也好,没钱也罢,泡在池子里都一样。” 沈言觉得他说得对。 你看那搓澡师傅,对谁都一样使劲搓;那卖茶水的,一杯茶两分钱,谁来都这个价;连池子里泡着的,不管平时多横的主儿,在这儿也得规规矩矩,没人敢瞎嚷嚷——谁也不想在光溜溜的时候惹麻烦。 他想起四合院的那些事:贾张氏的刻薄,傻柱的直爽,秦淮茹的隐忍,三大爷的算计……那些在院里能吵翻天的鸡毛蒜皮,到了这澡堂子里,似乎都变得不值一提。 “再来个捏脚不?”搓澡师傅走过来,手里拿着个小木盆,“给你捏捏,解解乏。” 沈言想了想,点头:“来一个。” 捏脚比搓澡更舒服。师傅的大手捏在脚背上,力道又酸又麻,顺着脚底往头顶窜。沈言眯着眼,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酥了,这些天因为风沙憋的火气,像是顺着脚底板溜走了。 “师傅,你这手艺,真绝。”他由衷地说。 师傅嘿嘿笑:“干了三十年了,啥脚没捏过?舒服就常来。” 不知不觉,外面的天暗了。澡堂子里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依旧热闹。沈言穿好衣服,感觉浑身轻快,像是换了个人。身上带着淡淡的硫磺皂味,取代了那股挥之不去的土腥味,连呼吸都顺畅了。 他走到门口,掀开棉帘,外面的风还在刮,却好像没那么讨厌了。黄沙依旧漫天,却挡不住他心里的那点舒坦。 往回走的路上,他路过一个卖糖堆儿的摊子,买了一串。冰糖晶莹剔透,裹着鲜红的山楂,咬一口,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从舌尖一直窜到心里。 他想,这风沙天虽然难熬,却也有它的好处。至少,能让人更珍惜澡堂子里的这点热乎气,这点不用算计、不用防备的舒坦。 回到四合院,院里的人还在忙着打扫。傻柱见他回来,笑着喊:“沈哥,去哪儿了?身上这么香?” “去澡堂子了。”沈言晃了晃手里的糖堆儿,“刚出锅的,尝尝?” 傻柱也不客气,接过去咬了一大口:“嘿,真甜!明儿我也去澡堂子搓搓,这身上的灰,快能当棉袄了!” 沈言笑了笑,回了自己的屋。他坐在窗前,看着外面依旧漫天的黄沙,却不像早上那么烦躁了。 或许,日子就该这样。有风有沙,有苦有甜,有院儿里的鸡毛蒜皮,也有澡堂子里的片刻舒坦。重要的是,知道在哪儿能找到那点热乎气,知道怎么把一身的尘嚣,暂时洗去。 至于明天的风沙?管它呢。大不了,再去澡堂子泡着。 第28章 尘埃 沈言把最后一块煤填进炉膛,火苗“噼啪”跳了两下,映得他脸上暖融融的。窗外的风沙总算歇了,天却阴沉沉的,像块浸了水的灰布,压得人心里发闷。他往炉边凑了凑,手里捧着搪瓷缸,里面的茶水冒着热气,氤氲了镜片。 “小沈,在家呢?”院门口传来三大爷阎埠贵的声音,带着点刻意的热络。 沈言掀开棉帘出去,见阎埠贵背着手站在院里,脚边放着个小竹筐,筐里装着几棵蔫头耷脑的青菜。“三大爷,有事?” “这不刚从菜市场回来,”阎埠贵搓着手笑,眼角的皱纹里还嵌着点没洗净的沙,“见你烟囱冒烟,想着你可能没买菜,匀你两棵?” 沈言瞥了眼那青菜,叶子上沾着泥,边缘有点发黄,一看就是风沙天卖剩下的。“不了三大爷,我空间……屋里还有存货。”他差点说漏嘴,赶紧改口。 阎埠贵眼里的光暗了暗,却还不死心:“那你看这菜,两毛钱?不贵?” “真不用。”沈言摆摆手,转身要回屋,被阎埠贵拉住袖子。 “哎,小沈,”三大爷压低声音,“跟你打听个事,你上次去保定,是不是收着个旧花瓶?我听傻柱说的,那玩意儿……能值多少钱?”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上次从和珅宝库弄出来的瓷器里,确实有个青花瓷瓶,他随手放在空间木屋的桌角,没曾想被去借酱油的傻柱瞥见了。“就个普通玩意儿,不值钱。”他含糊道。 “普通玩意儿傻柱能当个宝贝似的念叨?”阎埠贵显然不信,搓着手凑近了些,“你看……能不能让我开开眼?我就看看,保证不碰。” 沈言皱了皱眉。这院里的人,就没一个不好奇的。他刚想回绝,就见秦淮茹端着盆往茅房去,路过时脚步顿了顿,显然也听见了。 “三大爷,不是我不让你看,”沈言放缓了语气,“那瓶子是厂里老书记托我收的,说是要送人的,早不在我这儿了。” 阎埠贵撇撇嘴,显然不信,却也没再纠缠,背起竹筐往自家走,嘴里嘟囔着:“什么老书记,我看是你自己藏起来了……” 沈言没理会,回屋关了门。他走到墙角,掀开一块松动的地砖,下面是个黑布包,打开来,正是那只青花缠枝莲纹瓶。瓶身釉色清亮,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确实是件珍品。 “看来以后得藏严实点。”他把瓶子重新包好,塞进床底的木箱,又往里面塞了几件旧衣服做掩护。这院里的眼睛太多,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能传得满城风雨。 傍晚时,傻柱提着个饭盒过来,隔着窗户喊:“沈哥,秦姐给你留的饺子,刚出锅的!” 沈言打开门,接过饭盒,里面是热腾腾的白菜猪肉馅饺子,香气直往鼻子里钻。“替我谢谢秦姐。” “谢啥,”傻柱咧嘴笑,露出两排白牙,“秦姐说你前阵子帮她换的粮票够吃了,这饺子算谢礼。对了,你那花瓶真给老书记了?我瞅着挺好看的。” “嗯,送过去了。”沈言拿出双筷子,夹了个饺子递过去,“尝尝?” 傻柱也不客气,张嘴接住,烫得直哈气:“好吃!秦姐的手艺,没的说!”他嚼着饺子,含糊道,“下午我去澡堂子了,就你说的那家,搓澡师傅真够劲,把我搓掉一层皮!” “舒服?”沈言也夹了个饺子,咬了一口,白菜的清爽混着猪肉的香,在嘴里散开。 “舒服!”傻柱点头,“就是人太多,大池里跟下饺子似的。对了,我看见二大爷了,在池子里跟人吹牛,说他年轻时候能憋气三分钟,结果刚扎下去就呛了水,逗死我了!” 沈言笑了笑。这院里的人,脱了那层“身份”的壳,在澡堂子里倒显出几分真性情来。 正说着,贾张氏在院里喊:“傻柱!你死哪儿去了?你妹妹来信了,让你给她寄点钱!” 傻柱脸上的笑瞬间没了,皱着眉嘟囔:“就知道要钱。”他跟沈言摆摆手,“沈哥,我先回去了,改天再聊。” 看着傻柱的背影,沈言叹了口气。这院里的人,各有各的难处。傻柱看着大大咧咧,心里却装着不少事,既要接济秦淮茹,又得应付家里的妹妹,活得也不容易。 他把饭盒里的饺子吃完,洗干净了送还给秦淮茹。她正在灯下给槐花缝棉袄,见沈言进来,连忙起身:“饺子够吃吗?不够我再给你煮点。” “够了,秦姐,味道真好。”沈言把饭盒放在桌上,瞥见旁边的针线筐里,放着块眼熟的花布——正是傻柱上次送她的那块粉月季布料。 “这布打算做件罩衣?”他随口问。 秦淮茹脸上泛起红晕,点了点头:“等忙完这阵就做,傻柱送的,总不能放着浪费。”她低头继续缝棉袄,针脚走得细密,“说起来,还得谢谢你,前阵子换的粮票,够我们娘仨吃一阵子了。” “举手之劳。”沈言笑了笑,没多说。他知道秦淮茹的性子,不爱欠人情,这声谢谢,怕是在心里盘桓了很久。 从秦淮茹家出来,院里已经亮起了灯。三大爷家传出算盘珠子的响声,噼噼啪啪的,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二大爷家的收音机开着,正播放着革命歌曲,声音调得很大,像是在故意给全院听;一大爷家的灯亮着,却很安静,大概是在喝茶看书。 沈言回了屋,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汁水在嘴里散开,冲淡了饺子的油腻。他靠在床头,听着院里的动静,心里格外平静。 这风沙天总算过去了,虽然地上还积着层黄尘,空气里还带着土腥味,但至少能看见点蓝色的天了。明天,他还得去厂里上班,去仓库核对这个月的采购清单,去供销社给赵科长买他爱喝的茉莉花茶。 至于那只青花瓷瓶,他打算找个机会,送到城外的一个朋友那里——那朋友是个古董贩子,门路广,能把东西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还不会引人怀疑。换成的钱,他打算再买点布料和棉花,藏进空间的地下室,冬天快到了,多囤点总没错。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亮了桌上的搪瓷缸,缸底还沉着点细沙,是这风沙天留下的痕迹。沈言笑了笑,明天一早,他会把这缸子洗干净,就像把这阵子的烦躁和疲惫,都洗去一样。 日子就是这样,一阵风沙,一阵晴;一阵喧嚣,一阵静。重要的是,在这起起落落里,守住自己的那点安稳,那点暖。 他闭上眼睛,听着远处传来的打更声,“笃——笃笃”,是三更天了。空间里的灵泉水还在流淌,红薯地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梅花鹿已经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真好。沈言想。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第29章 物资暗涌 沈言蹲在老城墙的垛口上,晚风卷着残沙擦过耳边,带着点刺骨的凉意。他往下瞥了眼,城墙根下的黑市正热闹,马灯的光晕在地上晃出斑驳的影子,像打翻了的调色盘。几个穿着短打的汉子守在入口,腰间鼓鼓囊囊的,一看就藏着家伙。 “呵,还挺谨慎。”他嗤笑一声,指尖在墙砖上轻轻一按,身体像片落叶似的飘了下去。落地时悄无声息,连脚边的碎石都没惊动——这便是灵泉水滋养的奇效,不仅力气涨了数倍,身手也变得愈发轻盈,踏雪无声都算不得什么,真正做到了身轻如燕。 他拢了拢衣领,混进黑市的人群里。空气里弥漫着汗味、烟味和劣质烧酒的气息,夹杂着隐晦的交易声。“粮食换不?我这有细粮……”“布票!要布票!”“别挤!这药是救命的……” 沈言的目光扫过人群,最终落在角落里一个络腮胡身上。那汉子斜靠在墙边,指间夹着烟,眼神阴鸷,时不时有人凑过去跟他低声交谈,递上点什么,又领走个小布包。 “就是他了。”沈言心里有了数。这几日在黑市转悠,早摸清了脉络——这络腮胡是这片黑市的头头,姓王,人送外号“王老虎”,手里攥着好几个物资点,尤其囤了不少粮食,在这缺粮的年月,算得上是块肥肉。 他没急着动手,只是像寻常贩子似的,在摊位前慢悠悠地晃。有个老婆子抱着个破布包,掀开一角露出半袋红薯干,眼里泛着泪:“换点盐……给孙儿换点盐就行……”王老虎的手下走过去,捏了捏红薯干,撇撇嘴:“这玩意儿顶多换半两,爱换不换。” 老婆子急得直跺脚,却不敢争辩。沈言看着这一幕,眼底的寒意更甚。这些黑市头头,仗着手里有物资,向来心狠手辣,盘剥起普通人来毫不手软。以前他懒得理会,可如今身怀异禀,又急需物资,这些人的“存货”,正好成了他的目标。 夜深些,黑市的人渐渐少了。王老虎打了个哈欠,对手下挥挥手:“收摊,回仓。”几个汉子应着,开始收拾东西,动作麻利地把摊位上的物资往一辆板车上搬。 沈言远远跟着,脚步轻快得像阵 d。板车在巷子里七拐八绕,最后停在一处废弃的酱菜坊门口。王老虎掏出钥匙打开锁,推门进去,里面传来“吱呀”的声响,显然是地窖的门被拉开了。 “藏得还挺深。”沈言绕到酱菜坊后墙,借着月光看了看,墙不高,上面还留着几处攀爬的砖缝。他助跑两步,手脚并用,三下五除二就翻了进去,落地时正好躲在一堆废弃的酱缸后面。 地窖口就在院子中央,盖着块厚重的木板。王老虎和两个手下正往里面搬粮袋,嘴里还哼着小调:“……明儿把那批面粉运到东单,能赚不少……”另一个接话:“虎哥厉害!这阵子风沙大,粮食价又涨了,咱们这地窖里的货,够吃三年!” 沈言心里冷笑,三年?今晚就让你们清零。 等王老虎锁好地窖离开,院子里彻底安静下来,他才从酱缸后走出来。月光照在木板上,能看到上面挂着把大铜锁,锁芯都生了锈。换作以前,他或许还得费点劲,可现在,他只是伸出两根手指,捏住锁芯轻轻一拧——只听“咔哒”一声,锁就开了。 掀开木板,一股潮湿的麦香扑面而来。他点亮随身的小马灯,往下照了照,地窖很深,码满了粮袋,有面粉,有小米,还有不少玉米和红薯干,墙角甚至堆着几箱罐头,印着“红烧猪肉”的字样。 “果然没白来。”沈言不再犹豫,意念一动,开始往空间里收。粮袋一个个消失,罐头一箱箱不见,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地窖就空了大半。他留了点边角料,免得太过显眼,才重新锁好地窖,悄无声息地翻出酱菜坊。 回到四合院时,天还没亮。沈言闪身进了空间,看着新添的物资堆成小山,心里一阵满足。灵泉水边的空地上,面粉袋堆得整整齐齐,罐头箱子码在墙角,红薯干散发着甜甜的气息——这些东西,足够他和空间里的牲口吃上很久,甚至还能匀出些接济院里相熟的人。 可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身怀这般身手,又有空间这等利器,心里的那点“杀心”早已被勾起。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并非虚言,当你发现自己能轻易获取旁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很难再按捺住伸手的念头。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像个暗夜的幽灵,游走在四九城的各个黑市。 西直门的黑市头头是个独眼龙,手里囤着不少布料和棉花,藏在一个废弃的戏楼后台。沈言趁着雨夜摸进去,戏楼里黑黢黢的,只有后台的角落里堆着布匹,蓝的、灰的、碎花的,码得像堵墙。他没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地收了大半,只留下几匹粗布。 德胜门的黑市更隐蔽,藏在护城河的一艘破船里,头头是个精瘦的老头,人称“水耗子”,专做药材生意。沈言夜里泅水过去,船板在脚下咯吱作响,老头睡得正香,打起呼噜像打雷。他在船舱里翻出不少好东西,有晒干的人参,有陈年的当归,还有几瓶西药,都一股脑收进了空间的药圃。 最惊险的一次,是在崇文门的黑市。那的头头是个退伍兵,带着十几个手下,个个手里有枪,守着一个藏在菜窖里的物资点,据说囤了不少煤油和火柴。沈言摸进去时,正好撞见两个守卫在巡逻,他屏住呼吸,贴着墙根滑行,在守卫转身的瞬间,抬手砍在两人的后颈——动作快如闪电,两人甚至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了。 菜窖里的煤油桶堆得像座塔,还有几箱火柴,擦得锃亮。他收完物资正要离开,却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原来是那退伍兵起夜查岗。沈言躲在门后,等对方推门进来,猛地探身,一记手刀劈在他咽喉。退伍兵眼睛瞪得滚圆,捂着脖子倒下去,到死都没看清是谁下的手。 这几次“出手”,让四九城的黑市人心惶惶。“王老虎”发现地窖空了大半,气得摔了酒壶,却查不出任何线索;“独眼龙”丢了布料,怀疑是同行使坏,跟人打了一架,结果两败俱伤;“水耗子”更绝,直接卷着剩下的药材跑了,再也没露面。 没人知道是沈言干的。他白天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在厂里和人插科打诨,在四合院里点头问好,甚至会帮秦淮茹修修窗户,给傻柱递根烟,活得像个最普通的邻家小子。 只有在夜里,当月光爬上城墙,他才会换上那身便于行动的黑衣,眼神变得锐利如刀。灵泉水滋养出的强悍体魄,加上空间这等逆天的利器,让他在黑夜里如鱼得水,取物于无形,来去无踪。 这天夜里,沈言又去了趟城东的黑市。这里的头头是个女人,人称“凤姐”,手段泼辣,手里竟藏着不少白糖和红糖——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糖可是稀罕物。 他摸到凤姐的住处,是个带院子的小平房,院里拴着条狼狗,叫得正凶。沈言捡起块石头,运起力气扔过去,正好砸在狗腿上,狼狗“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缩到角落,再也不敢出声。 屋里的灯还亮着,凤姐正和一个男人说话:“……那批糖得藏好,前两天西城的王老虎丢了粮,指不定就有人盯着咱们……”男人应着:“放心,我藏在炕洞里了,谁也找不到……” 沈言嘴角勾起抹冷笑,悄无声息地撬开后窗,摸了进去。炕洞里果然藏着几个陶罐,打开一看,白糖像雪一样白,红糖像块块玛瑙。他没惊动炕上的两人,直接用意念将陶罐收进空间,又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离开时,他听见屋里的凤姐还在说:“等过阵子风声紧了,就把糖运到天津,那边价更高……” 沈言没回头,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空间里的糖罐散发着甜香,和之前收的粮食、布料、药材堆在一起,像座小小的宝库。他知道,这些物资足够他应对任何意外,甚至在乱世里都能活得体面。 可心里那点躁动,却并未平息。身怀这般力量,似乎总想去做点什么,去获取更多,去掌控些什么。他想起刚穿越时的小心翼翼,那时只求安稳度日,可如今,手握着空间和力量,眼界早已不同。 回到四合院,天快亮了。他翻进自己的耳房,脱下黑衣,换上普通的布衫,仿佛夜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梦。窗外传来傻柱打哈欠的声音,接着是秦淮茹开门的动静,新的一天开始了。 沈言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色,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拧断铜锁的触感,带着点冰凉的金属味。 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最初那个只想安稳度日的沈言了。身怀利器,便注定要与这暗夜纠缠,要在这乱世里,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搏出一片更安稳的天地。 至于那些消失的物资,那些被“弄麻”的黑市?没人会知道是谁干的。在这个没有监控、消息闭塞的年代,只要做得干净,便永远是个谜。 而他,会继续做这暗夜的潜龙,悄无声息地搜罗,悄无声息地积攒,直到有一天,这空间里的物资,足以撑起一个真正的安稳世界。 窗外的第一缕阳光透进来,照在沈言的脸上,一半明亮,一半隐在阴影里,像极了他此刻的人生。 第30章 票证 沈言蹲在空间木屋的门槛上,手里把玩着一沓花花绿绿的票据,指尖划过“布票”“油票”“工业券”的字样,眉头微微蹙着。阳光透过银杏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票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却驱不散他心头那点紧迫感——这些纸片,看着值钱,实则像攥在手里的沙子,稍不留意就会过期作废。 “光是这堆地方粮票,就够头疼的。”他随手抽出一张“北京市地方粮票”,上面印着“1965年版”,边缘已经有些发卷。这种粮票仅限本市使用,年底就到期,要是换不出去,就真成了废纸。更别说那些印着“天津市”“河北省”字样的地方票证,地域限制更严,过期作废的风险也更大。 全国通用粮票倒是省心,走到哪儿都能用,可数量还不到地方票证的三成。之前从黑市头头们那儿“收”来的票证,十有八九是地方的,花花绿绿堆了半箱,看着像笔横财,实则藏着不少麻烦。 “得赶紧出手。”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作为采购员,他倒是有天然的便利——常年跑乡下收物资,正好能把这些地方票证换成实实在在的东西。乡下不比城里,对票证的限制没那么严,只要有东西换,老乡们才不管是哪的票。 第二天一早,他揣着鼓鼓囊囊的票证,骑着自行车往郊区赶。车后座的帆布包里装着些从空间里拿的红糖和火柴,算是“敲门砖”。刚出城门,就见路边蹲着个老汉,怀里抱着个布包,见他过来,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车后座。 “同志,换点东西不?”老汉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我这有新摘的棉花,想换点布票。” 沈言停下自行车,掀开老汉的布包,里面是雪白的新棉花,蓬松柔软。“要多少布票?” “一尺就行。”老汉搓着手,眼里满是期待,“给娃做件棉袄,就差这点布了。” 沈言从怀里抽出一张“河北省地方布票”,递了过去。老汉接过,反复看了几遍,确认是真的,才把棉花往他车上塞:“够了够了,这些都给你!” “不用这么多。”沈言只要了一半,又从帆布包里拿出两盒火柴递过去,“这个送你。” 老汉愣了愣,连忙道谢,捧着布票乐滋滋地走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踏实了些——看来这地方票证,在乡下确实吃得开。 接下来的几天,他像个流动商贩,在郊区的村庄间穿梭。用北京的地方粮票换了老乡的小米,用天津的油票换了桶新榨的花生油,用河北的工业券换了把锄头和两个瓦罐。老乡们淳朴,只要票证是真的,从不多问来路,换得干脆利落。 有个种果树的老乡,家里藏着几筐过冬的苹果,红彤彤的,看着就甜。沈言用五斤地方粮票换了一筐,老乡还额外送了他一袋子山楂,说:“这玩意儿酸,泡水喝解腻。” 还有个会编竹器的老太太,用十几个竹筐和竹篮,换了他三尺布票和半斤红糖。“给我家媳妇做件新衣裳,她嫁过来还没穿过新的呢。”老太太笑得满脸皱纹,手里的竹篾在阳光下闪着光。 沈言的自行车后座,每天都换着花样——今天是小米和棉花,明天是花生油和苹果,后天又成了锄头和竹筐。这些东西被他趁人不注意收进空间,很快就堆成了小山。地方票证消耗得很快,半箱票证见了底,换成的物资却比票证本身值钱得多。 “还是乡下好打交道。”他坐在田埂上,啃着刚换的苹果,看着远处炊烟袅袅的村庄,心里一阵轻松。城里的黑市鱼龙混杂,换点东西得提心吊胆,还得防着被坑,哪像乡下,简单直接,透着股实在。 可这份轻松没持续多久,就被城里传来的消息打破了。 这天他从乡下回来,刚进城门就觉得不对劲。街上的警察多了好几倍,穿着制服,腰间别着枪,正挨家挨户地查。有个小贩抱着个篮子慌慌张张地跑,被警察拦住,篮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是些偷偷售卖的鸡蛋。 “怎么了这是?”沈言拉住一个路人打听。 “你不知道?”路人压低声音,“全市扫荡黑市呢!听说上面下了命令,要严查投机倒把,抓到就判刑!”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他这阵子在黑市“活动”频繁,虽然没留下痕迹,可听到“扫荡”两个字,还是难免心惊。 回到四合院,院里早已炸开了锅。傻柱蹲在门口,脸色发白:“沈哥,你可回来了!刚才片儿警来了,说不让去黑市,抓到要罚款,严重的还得蹲大狱!” 秦淮茹也在一旁点头,手里的针线筐都没放下:“可不是嘛,我刚才去买菜,听人说东单的黑市被端了,抓了好几十人,连三大爷常去的那个小树林黑市也被抄了。” 贾张氏从屋里探出头,幸灾乐祸地说:“该!早就该管管了!那些投机倒把的,就该抓起来!” 三大爷阎埠贵蹲在墙角,唉声叹气:“我那点蘑菇还没换出去呢,这一查,可咋整?” 沈言没说话,心里却明白——这次扫荡怕是动真格的。他想起前几天在崇文门黑市动手时,听到那退伍兵说“上面最近查得紧”,当时没在意,现在看来,是早有风声。 接下来的几天,扫荡越来越严。街上随处可见巡逻的警察,胡同口也多了岗哨,盘查来往行人。以前热闹的黑市,要么被端,要么销声匿迹,连带着那些黑市头头们也没了踪影——王老虎据说被抓了,搜出不少粮食,正关在看守所;凤姐跑了,有人说她去了关外,也有人说被抓住枪毙了,众说纷纭。 院里的人也都小心翼翼。傻柱再也不敢提去黑市换东西,下班就回家;三大爷把没换成的蘑菇晾成了干,说要留着自己吃;秦淮茹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买菜都趁着一早一晚,生怕被盘查。 沈言倒没受太大影响。他手里的地方票证早就换成了物资,剩下的都是全国通用的,藏在空间里,安全得很。他依旧每天去厂里上班,只是不再提去乡下收物资的事,免得引人注目。 这天在厂里,老陈凑过来,神神秘秘地说:“小沈,听说了吗?这次扫荡是因为有人把黑市的事捅到上面去了,说黑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上面怒了才下的命令。” “是吗?”沈言装作惊讶,心里却在琢磨——说不定就是自己前阵子“弄麻”了那么多黑市,引起了上面的注意。 “可不是嘛,”老陈压低声音,“听说抓了不少大鱼,有几个还是以前的干部,借着职务之便囤积物资,在黑市上卖高价,这次都栽了。” 沈言心里了然。这年代的黑市,本就鱼龙混杂,既有普通老百姓换点东西的,也有不少有权有势的人在背后操纵,借着物资匮乏发横财。这次扫荡,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想敲打那些借机牟利的“大鱼”。 扫荡持续了半个多月,四九城的黑市几乎销声匿迹。街上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是行人的脸上多了份谨慎,说话也都压低了声音,生怕哪句话说错了惹来麻烦。 沈言的空间,却在这次风波中彻底填满了。从乡下换来的小米、棉花、花生油,从黑市“收”来的面粉、罐头、药材,还有那些用票证换来的零零碎碎,堆满了木屋和地下室,甚至连灵泉水边都码了几袋红薯干。 他站在空间中央,看着这满满当当的物资,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这些东西,足够他应对任何意外,哪怕再来一次风沙天,哪怕再遇到什么动荡,他都有底气安稳度日。 至于那些消失的黑市,那些被抓的头头,早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他就像个过客,在风波来临前捞够了好处,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回自己的小天地,看着外面的潮起潮落。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院里的石凳上,看着夕阳把天空染成金红色。傻柱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个纸包,兴冲冲地说:“沈哥,供销社今天有卖糖块的,我排队买了点,给你尝尝。” 沈言接过来,剥开一块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谢了。” “客气啥,”傻柱嘿嘿笑,“这阵子查得严,总算能从正经地方买到东西了,不用再去黑市担惊受怕。”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黑市不会彻底消失,只要物资还有匮乏,只要有人需要,它就会像野草一样,在某个角落重新冒出来。 而他,或许还会在某个夜里,再次化身暗夜的潜龙,去搜罗那些藏在阴影里的物资。但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至少现在,风波暂歇,檐下安宁,手里有糖,空间有粮,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31章 风声鹤唳 沈言把最后一块木板钉在窗棂上,敲钉子的手顿了顿,耳朵捕捉着院外的动静。胡同里传来“噔噔”的马蹄声——是公安骑着自行车巡逻,车铃“叮铃铃”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像是在提醒着所有人:这阵子的风声,紧得能勒出水来。 他放下锤子,走到门边,透过门缝往外看。月光下,两个穿着公安制服的身影正挨家挨户地拍门,手电筒的光柱在院墙上扫来扫去,像两条不安分的蛇。“开门!例行检查!”粗声的喝问划破夜空,吓得隔壁院的狗嗷嗷直叫。 “这都第几回了?”沈言皱起眉。自打全市扫荡黑市开始,公安几乎是天天上门,夜里查得更勤,说是“抓投机倒把分子”,实则连院里谁家多买了两斤粮、谁家藏了块旧布料都要盘问半天。 他转身回到屋里,把白天从厂里带回来的账本往床底下塞了塞。账本里夹着几张全国通用粮票,是他特意留着应急的,可别被翻出来惹麻烦。空间里的物资早就藏妥了,地下室的入口用厚木板盖着,上面堆了半人高的柴火,别说公安,就是院里的人也未必能发现。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提着心。这阵子的公安,像闻着血腥味的狼,眼睛亮得吓人。前几天胡同口的老李,就因为家里搜出半袋没票的白面,被带走关了三天,回来时脸都白了,见了谁都躲着走。 “小沈!开门!”院门口传来拍门声,伴随着公安的喊声。 沈言深吸一口气,拉开门。两个公安站在院里,手电筒的光直接照在他脸上,晃得他睁不开眼。“身份证!户口本!”其中一个公安面无表情地说,手里拿着个小本子。 沈言把证件递过去,看着他们核对信息,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采购证明——这东西如今比户口本还管用,至少能证明他“因公出差”的合法性。 “轧钢厂的采购员?”公安抬头看了他一眼,“这阵子没去乡下?” “没去,厂里最近没任务。”沈言答得滴水不漏,“天天在厂里上班,晚上就回这儿。” “有人举报,说你前阵子总往城外跑,形迹可疑。”另一个公安突然开口,眼神锐利如刀。 沈言心里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那是去收物资,厂里的活儿,不信你们可以去问我们书记。”他故意把“书记”两个字说得很重,这年头,扯上单位领导,总能让对方忌惮几分。 公安没再追问,转身往其他屋走,嘴里喊着:“秦淮茹!开门!”“贾张氏!出来!”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他们进了秦淮茹家,听见里面传来棒梗的哭声,还有秦淮茹慌乱的解释声。他知道,秦淮茹家里肯定藏着傻柱给的细粮,这要是被搜出来,免不了一顿盘问。 果然,没过多久,公安就拿着个小布袋出来,里面装着半袋白面。“这面哪来的?有票吗?” 秦淮茹脸都白了,拉着棒梗的手直哆嗦:“是……是厂里发的福利,有票的,票……票可能弄丢了……” “弄丢了?”公安冷笑一声,“跟我们回所里一趟,说清楚!” “别别别!”傻柱从西厢房冲出来,挡在秦淮茹前面,“这面是我的!我给秦姐的,票在我那儿!”他转身往屋里跑,很快拿着几张粮票出来,“你们看!这不是票吗?刚才忘了!” 公安核对了票证,又盘问了半天,才骂骂咧咧地走了。秦淮茹瘫在地上,抱着棒梗直哭,傻柱站在旁边,脸色铁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沈言关上门,后背已经惊出了冷汗。这阵子的公安,根本不讲道理,但凡有点疑点,就往死里查。他前阵子从黑市“收”物资的事,虽然做得干净,可保不齐被谁看见了,要是被捅到公安那儿,就算有采购证明,也解释不清那么多物资的来源。 “看来得老实几天了。”他喃喃自语,把采购证明又往贴身的口袋里塞了塞。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彻底成了“宅男”。除了去厂里上班,其余时间都待在屋里,连院门都很少出。白天在厂里,他尽量缩在角落,不跟人闲聊,免得被问东问西;晚上回到四合院,就关紧门窗,要么整理空间里的物资,要么坐在灯下看书,假装对外面的事漠不关心。 可院里的动静,还是能透过窗户纸传进来。 贾张氏因为藏了块腊肉被公安盘问,回来后就跟疯了似的,对着秦淮茹骂了半天,说肯定是她告的密;三大爷阎埠贵更绝,把家里所有的票证都缝在棉袄夹层里,睡觉都穿着,生怕被搜走;二大爷刘海中倒是积极,天天跟在公安屁股后面转悠,想表现表现,结果被公安怼了句“少添乱”,灰溜溜地回来了。 最可怜的还是秦淮茹。自从被公安查过一次,她就像惊弓之鸟,傻柱再给她东西,她都不敢要,实在推不过,就藏在床底下的木箱里,上面压着厚厚的旧衣服。有次沈言路过,听见她跟傻柱说:“以后别给我带东西了,这阵子查得紧,万一被抓住,你工作都得丢。” 傻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白面往自己屋里搬,背影看着有点落寞。 沈言看着这一切,心里五味杂陈。他有空间这个“金手指”,能轻松获取物资,可院里的这些人,却为了半袋白面、一块腊肉提心吊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无奈,一点微不足道的“多余”,都可能引来天大的麻烦。 他开始更小心地使用空间。需要物资时,都是趁着夜里没人,悄悄从空间里拿一点,够用就行,绝不外露。有次秦淮茹家的酱油没了,想跟他借点,他都只敢从空间里倒出小半碗,说“就剩这么多了”。 公安的扫荡越来越频繁,不仅夜里查,白天也查。有天沈言正在厂里上班,公安突然就进了车间,挨个查证件,还翻了所有人的工具箱。沈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的工具箱里藏着块从空间里拿的腊肉,是打算晚上改善伙食的。 好在公安翻到他这儿时,厂里的书记正好路过,跟公安说了句“这是我们的采购员,老实本分”,才没仔细查。沈言看着公安离开的背影,后背的汗湿了一大片。 “以后可不能这么大意了。”他暗暗告诫自己,趁人不注意,把腊肉扔进了车间的锅炉里——宁愿浪费,也不能留下任何把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四九城的空气里,仿佛都飘着“紧张”两个字。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供销社门口排起了长队,大家都想趁着“风声紧”,把手里的票证换成实实在在的东西。黑市彻底没了踪影,连以前偷偷换东西的老乡,见了面都只敢眼神交流,不敢多说一句话。 沈言的空间,在这段时间里,成了最安全的港湾。他每天晚上钻进空间,看着堆成小山的物资,听着灵泉水流淌的声音,才能稍微放松些。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片新的菜地,种上了白菜和萝卜,看着它们在灵泉水的滋养下慢慢长大,心里竟生出些踏实感。 这天夜里,沈言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小沈!快开门!”是傻柱的声音,带着哭腔。 他赶紧穿上衣服开门,见傻柱浑身是伤,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流着血。“怎么了?” “我……我刚才去给秦姐送点玉米面,被巡逻的抓住了,说我投机倒把,打了我一顿……”傻柱说着,眼泪就下来了,“秦姐家快断粮了,孩子饿得直哭,我这也是没办法啊……” 沈言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两袋玉米面和几个白面馒头,塞到傻柱手里:“拿着,快回去,别让人看见了。” 傻柱愣住了,看着手里的粮食,又看看沈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只说了句“谢谢沈哥”,就踉踉跄跄地跑了。 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里一阵疲惫。这风声鹤唳的日子,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但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躲着。院里的人,就像他的邻居,就算平时有摩擦,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受苦。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把藏了很久的铜环,握在手里。铜环的锋刃硌得手心发疼,却让他清醒了不少。 公安的扫荡再严,他总有办法弄到物资;风声再紧,他也能找到机会帮衬院里的人。只要空间还在,只要他的身手还在,就没什么好怕的。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细长的影子。沈言握紧铜环,眼神渐渐变得坚定。 等这阵子风头过了,他还是会去乡下,还是会想办法搜罗物资。不为别的,就为了在这动荡的年代里,能让自己,也让身边的人,活得稍微体面点,安稳点。 至于那些巡逻的公安,那些无处不在的盘查,不过是暂时的风浪。等风停了,他依旧能在这四九城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夜,还很长。但沈言知道,黎明总会来的。 第32章 苜蓿成原 沈言蹲在空间的田埂上,指尖捻起一片枯黄的红薯叶,轻轻一捏就碎成了渣。风从银杏树梢吹过,卷起几片落叶,落在旁边啃食红薯藤的黑猪背上——那猪哼哼着甩了甩耳朵,继续埋头拱着,把刚长出来的嫩藤连根拔起,嚼得稀里哗啦。 “真是浪费。”他叹了口气。 之前总觉得红薯高产,藤蔓能当饲料,块根能填肚子,把大半个空间都种满了。可日子久了才发现,这作物看着省心,实则麻烦不断。藤蔓长得太快,三天不割就爬满田埂,缠得旁边的果树都发了蔫;块根收获时更费劲,得一锄头一锄头刨,弄不好就把红薯挖破了皮,放不了几天就烂;最让他头疼的是猪和鹿,明明有堆成山的藤蔓,偏要去拱刚种下的幼苗,拦都拦不住。 他起身走到鹿群旁边,最大的那头公鹿正用鹿角蹭着一棵苹果树,树皮被蹭掉一块,露出里面的嫩肉。沈言拍了拍它的脖子:“再捣乱,明天就把你宰了炖汤。”公鹿像是听懂了,甩甩尾巴,踱到一边,低头啃起了红薯叶,只是那眼神,分明带着点不服气。 “看来得换个法子。”沈言摸着下巴琢磨。他要的是“省心”,是那种撒下种子就不用管,能让猪鹿自己吃饱喝足还不捣乱的作物。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苜蓿。 这草他太熟悉了。前世在农村插队时,队里的牲口全靠苜蓿喂养,生命力强得像野草,割了一茬又一茬,蛋白质含量比红薯藤高得多,猪吃了长膘快,牛羊吃了奶水足。更重要的是,它不挑地,耐旱耐涝,撒把种子就能活,简直是为懒人量身定做的饲料。 说干就干。沈言找出空间角落里积灰的镰刀,开始清理红薯地。先割藤蔓,一把把捆起来扔进空间的角落——这些还能当几天饲料,不能浪费;再刨块根,饱满的挑出来放进地窖,瘪的、破的就直接丢给猪,惹得几头黑猪哼哼着抢食,差点把他的裤腿都拱掉。 清理完一片地,他累得满头大汗,坐在银杏树下喝灵泉水。看着空荡荡的土地,心里竟有种莫名的轻松。之前被红薯藤挤占的空间,忽然显得开阔起来,阳光能毫无阻碍地洒在地上,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他从空间的储藏室里翻出苜蓿种子——这是上次从乡下换物资时,一个老农塞给他的,说“这玩意儿好养活,留着兴许有用”,没想到真派上了用场。种子是褐色的,小小的,像一堆细沙,攥在手里轻飘飘的。 撒种的时候,沈言没太讲究,抓一把往地上一扬,风一吹,种子就均匀地落在土里。他又用锄头浅浅地翻了翻,让种子埋进土里,最后浇了遍灵泉水。做完这一切,他拍了拍手,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 没想到灵泉水的效力远超他的想象。 第二天进空间时,他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昨天撒种的地里,冒出了一层嫩绿的芽,密密麻麻的,像铺了层绿色的绒毯。芽尖上还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闪着光,看着就精神。 “这也长得太快了?”沈言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嫩芽,手感软软的,带着点湿润的凉意。 接下来的几天,苜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从寸把高的嫩芽,长成了半尺长的青草,叶片舒展,茎秆挺拔,挨挨挤挤地连成一片,风一吹,绿浪翻滚,竟有了几分草原的模样。 他试着割了一捆,递到鹿群面前。公鹿先是警惕地闻了闻,然后试探着咬了一口,嚼了两下,眼睛一亮,立马低下头大口吞咽起来。其他的鹿也围过来,你争我抢,没一会儿就把一捆苜蓿吃得精光,连沾在地上的碎叶都舔得干干净净。 黑猪们更夸张。沈言刚把苜蓿扔进猪栏,四头黑猪就像疯了似的扑上来,哼哧哼哧地拱着,嘴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连平时最爱抢的红薯块都懒得看一眼。 “看来是找对东西了。”沈言乐得合不拢嘴。 他索性把剩下的红薯地全清了,都种上了苜蓿。灵泉水一浇,没过几天,整个空间的中央地带,就变成了一片绿油油的苜蓿草原。草原边缘种着果树——苹果树、桃树、梨树,都是他从乡下换来的果苗,如今已经枝繁叶茂,挂着青涩的果子;草原中央,几头黑猪在悠闲地拱地,六只梅花鹿在撒欢奔跑,偶尔停下来啃几口苜蓿,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沈言站在草原边缘,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空间有了灵魂。以前种红薯时,总觉得是在“劳作”,得时刻盯着,生怕出点岔子;现在种了苜蓿,反而像回到了自然,万物各有各的活法,不用他操一点心。 鹿群渐渐习惯了在苜蓿草原上生活。公鹿不再用鹿角蹭果树,而是带着母鹿和小鹿,在草原上追逐嬉戏,饿了就低头啃草,渴了就跑到灵泉水边喝水,皮毛越来越油亮,体型也越发壮实。有次沈言试着靠近,母鹿竟然没躲开,只是抬起头看了看他,然后继续低头吃草,像是把他当成了草原的一部分。 黑猪们也变了样。以前圈在猪栏里,总爱哼哼唧唧地拱墙,现在沈言把猪栏拆了,让它们在草原上自由活动。它们也不捣乱,就在固定的区域拱地、吃草,晚上就趴在果树下睡觉,身上的黑毛变得油光水滑,肚子圆滚滚的,一看就长了不少膘。 最让沈言省心的是苜蓿草本身。割了一茬,浇点灵泉水,过两天又长出新的来,根本割不完。他索性不再管,任由猪鹿自己去啃——反正草长得比它们吃得快,就算啃秃了一片,过几天又能长出新的,省心又省力。 他甚至在草原上搭了个小木屋,就用空间里的木材,简单粗糙,却能遮风挡雨。没事的时候,他就坐在木屋门口,看着鹿群奔跑,听着猪群哼哼,闻着青草和果香混合的气息,感觉自己像个隐居的牧人。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木屋门口喝茶,看着夕阳把草原染成金红色。一头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到他面前,低头啃食他脚边的苜蓿,小鼻子蹭得他裤腿痒痒的。沈言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小鹿抖了抖耳朵,没躲开。 “以前总想着多囤点物资,却忘了最简单的才最省心。”他喃喃自语。红薯要管,蔬菜要管,连喂猪喂鹿都得盯着,哪有现在这样,一片苜蓿草,就能让整个空间活起来,还不用他费半点力气。 他想起四合院的日子,院里的人为了点粮票、几块布料争来斗去,像极了他以前围着红薯地打转的样子,费心费力,却未必有好结果。而现在,他在空间里找到了一种“自洽”的平衡——万物各归其位,各得其所,不用刻意强求,反而活得更自在。 夕阳落下,夜幕笼罩草原。灵泉水边亮起了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像撒在地上的星星。鹿群依偎在一起休息,猪群发出均匀的鼾声,苜蓿草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往空间的木屋走去。明天,他打算去趟乡下,再换点果树苗,种在草原边缘——让这片草原再热闹点,再自在点。 至于那些囤在地下室的物资,就让它们安安静静地待着。现在的他,更享受这种“不用管”的日子,享受这片苜蓿草原带来的安宁和生机。 或许,生活本就该这样。不用太刻意,不用太算计,找对了方向,撒下种子,剩下的,交给时间和自然,总能长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草原。 夜风吹过草原,带着青草的清香,也带着沈言心底的那份踏实。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33章 鸡蛋 沈言蹲在鸽市的角落里,指尖捻着枚鸡蛋对着光看。蛋壳上还沾着点鸡粪,却挡不住那层温润的光泽,透过蛋壳能隐约看到里面的蛋黄,像块裹在薄纱里的琥珀。“这蛋新鲜不?”他抬头问面前的老太太。 老太太裹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头巾,怀里揣着个竹篮,篮子用棉布盖着,掀开一角能看见底下码得整整齐齐的鸡蛋,圆滚滚的,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微光。“刚从鸡窝里掏出来的,”老太太声音有点哑,带着乡下口音,“我家老母鸡今早下的,还热乎呢。” 沈言没再问,直接说:“都要了。” 老太太愣了愣,显然没料到他这么痛快,连忙数:“一共二十三个,按市价,一个五分钱,要票的话能便宜点……” “不要票。”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一毛五,递了过去——这年头鸡蛋是稀罕物,有票能按平价买,没票就得贵一半,可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和票,缺的是这种能随手囤、易保存、营养价值还高的“硬通货”。 老太太接过钱,数了两遍,把竹篮往他怀里一塞,嘴里念叨着“遇着爽快人了”,转身就往鸽市深处走,大概是急着回去再取些来。沈言提着竹篮,指尖触到蛋壳的微凉,心里踏实得很——这一篮鸡蛋,够他在空间里存上些日子,不管是煮着吃、炒着吃,还是孵成小鸡,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他对鸡蛋的执念,是从第一次在厂里食堂喝到蛋花汤开始的。那汤稀得能照见人影,蛋花碎得像星星,可一口热汤下肚,浑身都舒坦。同车间的老王咂着嘴说:“这鸡蛋啊,就是咱老百姓的燕窝,能补气血,还不贵,就是难买。” 当时沈言没太在意,直到有次去乡下收物资,见着个老乡家的鸡窝。七八只老母鸡在院子里刨土,咯咯叫着,时不时往鸡窝里钻,出来时身后就多了枚蛋。老乡笑着说:“这鸡屁股就是银行,一天一个蛋,攒着能换盐换布,比啥都靠谱。” “鸡屁股银行”——这说法糙理不糙。在这个缺医少药、物资匮乏的年代,鸡蛋是为数不多能轻易获取的营养品。老人孩子补身子,产妇坐月子,甚至感冒发烧想发点汗,都离不开它。可城里凭票供应,一个人一个月也就两三个,哪够吃? 黑市和鸽市就成了鸡蛋的主要来源。鸽市比黑市隐蔽,多在清晨或傍晚的胡同深处,买卖双方像接头似的,递个眼色就把东西塞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快得很。沈言这阵子几乎天天往鸽市跑,有时也去没被扫荡干净的“地下”黑市,见着鸡蛋就收,不问价格,只问数量。 “同志,要鸡蛋不?”一个穿短打的汉子凑过来,手里攥着个油纸包,打开来是十几个鸡蛋,个头比老太太卖的小些,蛋壳带着点褐色。“乡下笨鸡蛋,比洋鸡蛋香,就是贵点,八分钱一个。” 沈言掂量了一下,鸡蛋沉甸甸的,确实是土鸡蛋。“全要了。”他递过钱,看着汉子把鸡蛋小心地放进他带来的布兜里,动作轻得像在捧宝贝。 汉子收了钱,压低声音说:“明儿我还在这儿,有五十个,要的话早点来。” “好。”沈言点头。他就喜欢这种固定货源,省去了四处搜罗的麻烦。 回去的路上,他拐进另一条胡同,这里藏着个更小的“鸡蛋点”,是个大妈在自家院里偷偷卖。沈言推开虚掩的院门,见大妈正蹲在鸡窝前捡蛋,七八只母鸡被圈在角落里,见了人扑腾着翅膀咯咯叫。 “小沈来啦?”大妈熟门熟路地起身,手里捧着四个刚下的蛋,还带着体温,“今儿就这些,都给你留着呢。” “谢了大妈。”沈言接过鸡蛋,又多给了两分钱——这大妈家里困难,儿子在外地插队,就靠这几只鸡换点零花钱,他总想着多帮衬点。 大妈推辞了半天,最后把钱收下,塞给他一把自家种的小葱:“炒鸡蛋时放点,香!” 沈言提着沉甸甸的布兜往回走,里面的鸡蛋相互碰撞,发出“咔啦咔啦”的轻响,像串特殊的风铃。路过供销社时,见门口排着长队,牌子上写着“今日供应鸡蛋,每人限两个,凭票”。队伍里的人伸长脖子往前看,脸上满是期待,跟过年似的。 他心里叹了口气。对普通人来说,两个鸡蛋或许是三天的营养品,得省着给孩子或老人吃;可对他来说,空间里的鸡蛋已经堆成了小山,随便抓一把就能炒盘菜,这种差距,全靠空间和那些“攒”下的票证撑着。 回到四合院,他先把鸡蛋往屋里搬,刚进门就撞见傻柱。“沈哥,买这么多鸡蛋?”傻柱眼睛瞪得溜圆,鼻子使劲嗅了嗅,“闻着就新鲜,给我两个呗?秦姐家小当咳嗽,想给她蒸个蛋羹。” 沈言从布兜里数了十个递过去:“拿着,不用还。” 傻柱愣了愣,接过鸡蛋时手都在抖:“这……这太多了,我给你钱……” “不用。”沈言摆摆手,“回头厂里发福利,我再买就是。” 傻柱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关上门,转身就把剩下的鸡蛋收进空间。空间的地窖里,靠墙摆着十几个木箱,每个箱子里都垫着稻草,整齐地码着鸡蛋,白的、褐的、带斑点的,花花绿绿堆在一起,真成了座“鸡蛋山”。 他随手拿起一个,对着灵泉水的光看,蛋壳透亮,没有一丝瑕疵。这都是他这段时间跑遍鸽市、黑市淘来的,有城里鸡场的“洋鸡蛋”,也有乡下老乡的“笨鸡蛋”,最贵的一个花了一毛钱,比平价贵了一倍,可他一点不心疼。 在这个时代,钱有时候真没用——你拿着钱去供销社,未必能买到细粮;揣着票去黑市,可能遇着假货;可鸡蛋不一样,只要你肯花钱,总有地方买。鸽市、黑市、甚至走街串巷的小贩,总能掏出来几个,无非是价格高低的区别。 更重要的是,鸡蛋耐存。普通人家放在阴凉处能存半个月,他放在空间的地窖里,温度恒定,别说半个月,存上半年都新鲜如初。灵泉水的气息似乎能锁住蛋壳里的养分,他试过存了一个月的鸡蛋,打开来蛋黄依旧饱满,炒出来金灿灿的,带着股清香味。 “这才是最实在的营养品。”沈言拿出个鸡蛋,在碗沿上轻轻一磕,蛋清像透明的琉璃液滑进碗里,蛋黄悬在中间,颤巍巍的。他打了五个鸡蛋,加了点灵泉水搅匀,倒进锅里蒸——这是他最近迷上的吃法,水蒸蛋滑嫩如布丁,不用放太多调料,就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蒸蛋的功夫,他翻出空间里的笔记本,上面记着囤鸡蛋的账:“3月15日,鸽市,23个;3月16日,黑市,50个;3月17日,乡下老乡,30个……”密密麻麻记了好几页,加起来竟有一千多个。 “够吃一阵子了。”他合上笔记本,心里盘算着。自己吃肯定吃不完,回头可以给院里相熟的人分点——秦淮茹家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大爷年纪大了需要补养,傻柱干活费力气,都用得上。 蒸蛋出锅了,撒上点葱花,淋上几滴香油,香气瞬间弥漫开来。沈言挖了一勺放进嘴里,滑嫩细腻,带着鸡蛋本身的鲜甜,还有灵泉水淡淡的回甘。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生病,母亲也是这么给他蒸蛋羹,说“吃了好得快”,那味道,竟和现在有几分像。 或许,无论哪个时代,鸡蛋都是最贴近平凡人的珍馐。它不像肉那样难得,不像糖那样金贵,却能在寻常日子里,给人最实在的滋养和慰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天天吃上鸡蛋,大概就是好日子的标准之一了。 下午,沈言又去了趟鸽市。之前那个老太太果然又来了,这次带了满满一篮鸡蛋,足有四十多个。“同志,你要的话,算你四分钱一个,我不赚你钱。”老太太笑得满脸皱纹,“我家那几只鸡,见天儿下蛋,攒着也是攒着,不如换点钱给孙子买铅笔。” 沈言全买了,又多给了五毛钱:“给孩子买点糖吃。” 老太太眼眶红了,非要塞给他一把自家腌的咸菜:“这是我用盐水腌的,配粥吃香!” 提着鸡蛋往回走时,沈言觉得这沉甸甸的布兜,比任何金银都让人踏实。金银在空间里只是堆冷物,可这些鸡蛋,却带着人间的烟火气,带着老乡的心意,也带着他对日子的期盼。 回到四合院,他见秦淮茹在院里晾衣裳,就走过去,从布兜里数了二十个鸡蛋递过去:“刚买的,新鲜,给孩子们补补。” 秦淮茹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这太多了,我不能要……” “拿着,”沈言把鸡蛋塞进她手里,“傻柱说小当咳嗽,蒸蛋羹吃好得快。不够再跟我说。” 秦淮茹看着手里的鸡蛋,眼圈红了,嘴唇动了动,半天没说出话,最后只说了句“谢谢你,小沈”,声音哽咽着。 沈言笑了笑,回了自己的屋。他知道,这点鸡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对秦淮茹家,却是难得的营养品。就像这时代的日子,苦是苦了点,可一点小小的善意,一点寻常的珍馐,就能让人心里暖好一阵子。 他把新买来的鸡蛋收进空间,看着那座越来越高的“鸡蛋山”,忽然觉得,自己囤的不是鸡蛋,是日子里的底气。有这些鸡蛋在,不管是自己吃,还是帮衬院里的人,都能从容些,踏实些。 窗外的天渐渐暗了,院里传来傻柱哼着跑调的歌,还有棒梗和妹妹们的笑声。沈言坐在桌前,看着碗里没吃完的蒸蛋羹,心里暖融融的。 这个时代或许缺这少那,可只要肯用心,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珍馐”。对他来说,这满空间的鸡蛋,就是最好的答案。 至于以后?接着囤就是了。反正有钱有票,有空间这个“保鲜柜”,让这座“鸡蛋山”再高些,再稳些,总能在这寻常日子里,咂摸出点甜来。 第34章 卤香 沈言蹲在空间的灶台前,掀开巨大的铁锅,一股浓郁的卤香瞬间涌了出来,混着灵泉水的清冽,在木屋里弥漫开来。锅里的卤鸡蛋正在咕嘟咕嘟地翻滚,蛋壳已经染上了深褐色,汤汁表面浮着一层细密的油花,是用猪油和香料熬出来的,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差不多了。”他拿起长柄勺,轻轻搅了搅,鸡蛋在汤里打着转,像是在跳圆舞曲。这锅卤料是他琢磨了好几天才配出来的——八角、桂皮、香叶是从乡下供销社换的,酱油是托厂里同事弄的特供品,冰糖是之前从凤姐那儿“收”来的,最后还加了两勺灵泉水,据说能让香味更透骨。 之所以把鸡蛋都卤了,是实在吃不完。空间地窖里的鸡蛋堆成了小山,每天看着它们安安静静待在那儿,总觉得少了点烟火气。煮鸡蛋吃多了腻,炒鸡蛋费油,想来想去,还是卤鸡蛋最合适——耐存,入味,不管当零嘴还是配粥,都是一绝。 他第一次卤鸡蛋时没经验,鸡蛋煮裂了缝,卤汤顺着裂缝渗进去,蛋白变得黑乎乎的,卖相不好,味道却出奇的香。傻柱来借酱油时闻着味,硬要讨两个尝尝,吃了之后眼睛发亮:“沈哥,你这手艺绝了!比街口卤煮摊的还香!”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言。他索性把地窖里的鸡蛋都翻了出来,一数竟有一千多个,装了满满三大筐。清洗的时候费了不少劲,蛋壳上的鸡粪、污渍得一个个擦干净,光是洗鸡蛋就用了大半天,手指泡得发白。 煮鸡蛋也是个技术活。得冷水下锅,火不能太急,不然蛋壳容易裂。沈言守在灶台前,像伺候祖宗似的盯着锅,水开了之后再煮五分钟,捞出来泡在凉水里,这样蛋壳才好剥。一千多个鸡蛋,他分了十锅才煮完,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可看着盆里光溜溜、白嫩嫩的鸡蛋,又觉得值。 最关键的还是卤汤。他用纱布包了一大包香料,放进锅里煮出香味,再加酱油、冰糖、盐,还有点自己酿的米酒去腥。等卤汤熬得浓稠发黏,把剥好的鸡蛋放进去,小火慢炖,让汤汁一点点渗进蛋白里。为了入味,他还在每个鸡蛋上用牙签扎了几个小孔,卤出来的鸡蛋切开,蛋白里布满了细密的褐色纹路,像幅抽象画。 第一锅卤鸡蛋出锅时,沈言尝了一个,咸淡适中,带着点回甜,香料的味道层层递进,却又不会抢了鸡蛋本身的鲜。他把卤好的鸡蛋捞出来,放进陶缸里,再浇上卤汤没过鸡蛋,密封起来——这样能存得更久,味道也会越来越浓。 卤完鸡蛋,沈言看着剩下的卤汤,觉得扔了可惜。空间里还有不少存货:之前从黑市“收”的猪肘子、牛腱子,自己杀的鹿肉,甚至还有几只处理干净的鸡。他索性把这些肉也都扔进卤汤里,小火慢卤。 鹿肉纤维粗,得卤得久些,他就先放进去;猪肘子和牛腱子卤一个时辰就行;鸡最容易熟,最后再放。卤汤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肉香混着卤香,飘得整个空间都是,连灵泉水边的梅花鹿都伸长脖子往木屋这边看,像是被香味勾住了魂。 卤鹿肉出锅时,沈言用筷子戳了戳,软烂脱骨,却又不失嚼劲。他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鹿肉的鲜美混着卤料的醇厚,在嘴里化开,比单纯的红烧鹿肉多了几分层次。猪肘子更是绝,皮炖得qq弹弹的,轻轻一抿就化,肉香直往天灵盖冲,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卤味。 他把卤好的肉切成块,和卤鸡蛋一起放进陶缸,分门别类码好,陶缸不够就用木箱,铺一层油纸,放上卤味,再浇点卤汤,层层叠叠,像在打造一座卤味宝库。空间的地窖里,除了粮食、布料、药材,又多了道独特的风景——一排排陶缸、木箱,里面藏着卤鸡蛋、卤肘子、卤鹿肉,空气里飘着挥之不去的卤香。 卤味做多了,沈言偶尔会给院里的人分点。秦淮茹收到卤鸡蛋时,眼睛瞪得圆圆的:“小沈,这太贵重了……”沈言笑着说:“自己做的,不值钱,给孩子们解解馋。”棒梗和小当、槐花捧着卤鸡蛋,吃得满嘴流油,连蛋壳都舔得干干净净。 傻柱更是常客,今天来讨个猪肘子下酒,明天来拿个卤鸡蛋当零嘴,嘴里还念叨着:“沈哥,你这日子过得太滋润了!我看你这空间……屋里啥都有,比供销社还全!” 沈言只是笑笑,不接话。他这空间里的物资,确实快赶上小超市了。 墙角堆着几麻袋白糖、红糖,是从凤姐那儿“收”的,还有几箱水果糖,包装纸花花绿绿的,是给院里孩子准备的;酒架上摆着米酒、高粱酒,甚至还有瓶茅台,是前阵子从一个老干部手里换的,据说放了十几年;茶叶也不少,茉莉花茶、龙井、普洱,用锡罐密封着,茶香隔着罐子都能闻见;烟更是五花八门,大前门、牡丹、红塔山,还有几盒进口的香烟,是他用工业券换的,平时不抽,留着待客用。 灵泉水边的菜地里,青菜、萝卜、黄瓜长得水灵灵的,随吃随摘;果树上的果子渐渐成熟,苹果泛着红,桃子挂着粉,摘一个咬下去,甜汁四溅;苜蓿草原上的猪鹿吃得膘肥体壮,想吃肉了随时能宰一头;甚至连调味品都样样齐全,盐、酱油、醋、香油,还有自己做的豆瓣酱、腐乳,摆了满满一墙柜。 沈言坐在木屋门口,看着这方寸之地里的万物,忽然觉得无比踏实。公安的扫荡还在继续,院里的人依旧过得小心翼翼,可他在这空间里,却能卤鸡蛋、炖肉、酿酒、种菜,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 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稳”。不能再去黑市冒险,不能惹是生非,就守着这空间里的物资,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卤味做得再多,也不急着吃,慢慢存着,等风头过了,等院里的人需要了,再拿出来分享,这样才更有意义。 这天傍晚,沈言从空间里拿出个卤肘子,切成块,又切了几个卤鸡蛋,和傻柱就着米酒喝了起来。傻柱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沈哥,我发现你这人是真能处!有好东西从不藏着掖着。” 沈言给傻柱倒了杯酒:“都是院里邻居,客气啥。” “那不一样,”傻柱放下酒杯,“这阵子查得紧,谁家不把好东西藏得严严实实的?也就你,还肯给我们分。”他叹了口气,“秦姐家小当咳嗽好多了,多亏了你给的卤鸡蛋,她说比吃药管用。”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夹起一块卤鹿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卤香在舌尖散开,带着点灵泉水的清甜,还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安稳——这大概就是他想要的日子,有卤味,有朋友,有存满物资的空间,在这动荡的年代里,守着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慢慢熬,慢慢品。 夜色渐深,木屋里的卤香飘向草原,鹿群已经睡了,猪群发出满足的呼噜声。沈言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卤味放回空间的陶缸里。他知道,只要这卤香不散,只要空间里的物资还在,日子就总有奔头。 至于外面的风声紧不紧,公安扫不扫荡,似乎都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有能力让自己活得舒坦,也有能力帮衬身边的人,这就够了。 卤汤还在锅里温着,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像是在哼着一首关于安稳的歌。沈言吹灭油灯,躺在床铺上,鼻尖萦绕着淡淡的卤香,嘴角带着笑——明天,或许可以再卤点鸡爪试试。 第35章 贵者当珍 沈言蹲在菜市场的鸡摊前,指尖划过笼里那只芦花鸡的羽毛。鸡羽毛顺滑,带着点阳光晒过的暖黄,爪子蹬在木笼上,发出“咯咯”的轻响,精气神十足。摊主是个红脸膛的汉子,手里挥着把蒲扇,见他看得仔细,咧嘴笑道:“同志,这鸡刚从乡下收来的,三斤半,一块二,不还价。” “一块二?”沈言挑了挑眉。他记得上个月来问,同样的鸡还要一块四,这价格倒是降了些。 “这阵子查得紧,乡下的鸡运不进城,我这也是压着本钱卖。”摊主扇着蒲扇叹气,“再卖不出去,就得自己杀了腌着,那可就亏了。” 沈言没再犹豫,点了点头:“就它了。” 摊主麻利地抓出芦花鸡,用草绳捆了爪子,称了称,又往鸡嗉子里塞了把玉米粒:“够秤!多给你喂点,回去杀了肉更实。” 提着鸡往回走,沈言心里盘算着。一块二一只鸡,三斤半重,换算下来一斤才三毛多,比后世便宜得不是一星半点。这要是在前世,一只散养的芦花鸡没有百八十块根本拿不下来,可在这时代,寻常人家省省,攒几天钱也能买一只,改善改善伙食。 他忽然想起空间里那二十只鸡。刚买回来时毛茸茸的,他还特意搭了鸡笼,每天喂小米、玉米,生怕饿着。可养了俩月,除了每天捡十几个蛋,也没长多少肉,算下来喂的粮食钱,比直接买只鸡还贵。 “确实不划算。”沈言摇了摇头。空间就那么大,灵泉水虽好,也不能浪费在这些随处能买到的东西上。鸡这玩意儿,菜市场、乡下都有得卖,价格便宜,还不用自己费心喂养,何必占着空间的地儿? 回到四合院,他把芦花鸡拴在院里的枣树上,转身进了空间。鸡笼里的鸡见了他,扑腾着翅膀咯咯叫,像是在讨食。沈言看着它们,忽然觉得有点多余。他从空间里抓了把玉米撒进去,看着鸡们抢食,心里有了主意——这些鸡,要么处理了吃肉,要么就送给院里的人,空间里腾出来的地方,得养点更金贵的东西。 他先去了趟秦淮茹家。秦淮茹正在给棒梗补衣服,见他提着两只鸡进来,吓了一跳:“小沈,你这是……” “空间……我屋里养的鸡,太多了喂不过来,给你两只,炖汤喝。”沈言把鸡往院里一放,那两只鸡扑腾着翅膀,吓得小当和槐花往后躲,却又好奇地探头看。 秦淮茹连忙摆手:“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拿着,”沈言笑着说,“我那儿还有不少,放着也是浪费。给孩子补补,比啥都强。”他没等秦淮茹再推辞,转身就走,身后传来秦淮茹感激的声音:“谢谢你啊,小沈!” 接着,他又给傻柱送了两只,给一大爷送了两只。傻柱乐得合不拢嘴,当即就把鸡杀了,说晚上炖鸡汤请他喝;一大爷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说要给一大妈补补身子。剩下的十几只鸡,沈言自己处理了,鸡肉卤了放进陶缸,鸡毛拔下来洗干净,打算攒着做个鸡毛掸子。 处理完鸡笼,空间里顿时空旷了不少。他把鸡笼拆了,木料收起来当柴烧,地上的鸡粪清理干净,撒了点苜蓿种子——过不了几天,这儿又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比养着鸡清爽多了。 “该养点啥呢?”沈言摸着下巴,在空间里转悠。灵泉水边的药圃里种着人参、当归,都是些值钱的药材,可生长周期太长;果树上的果子快熟了,暂时不用管;苜蓿草原上的猪和鹿长得正好,也不用费心。 他走到地下室,打开储藏室的门,里面堆着些之前从和珅宝库弄来的玉器、字画,还有些从黑市“收”的古董。这些东西倒是金贵,可不能算“养”的。 忽然,他想起上次从乡下换来的几只兔子。那兔子是灰色的,耳朵长长的,看着不起眼,可老乡说这是“青紫蓝兔”,肉质细嫩,皮毛还能做衣裳,比普通兔子金贵多了。他当时随手扔进了空间,让它们在苜蓿草原上自由活动,没想到竟繁殖了好几只,现在正扎堆在果树下啃草呢。 “这才是该养的。”沈言眼睛一亮。兔子繁殖快,肉能吃,皮毛能用,还不占地方,比养鸡划算多了。而且这青紫蓝兔在市面上不多见,算是稀罕物,养着不亏。 他找了些木板,在草原边缘搭了个兔舍,把兔子都圈了进去。兔舍里铺了层干草,又放了些苜蓿草和清水,看着兔子们舒舒服服地趴在里面,他心里踏实多了。 除了兔子,他还想起了梅花鹿。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鹿肉能吃,鹿茸能入药,鹿皮能做皮衣,浑身都是宝,而且市面上很少见,绝对算得上金贵。之前养鹿只是觉得好看,现在看来,得好好养着,说不定以后能派上大用场。 他把鹿群赶到草原深处,用栅栏围了块更大的地方,里面种上最好的苜蓿草,又在旁边挖了个小水池,引了些灵泉水进去。公鹿似乎很满意这个新家,昂首挺胸地绕着栅栏跑了一圈,发出“呦呦”的叫声,像是在表达感谢。 至于那几头黑猪,沈言也没打算多养。猪吃得太多,太占地方,留两头过年杀了吃肉就行,剩下的等养肥了就处理掉,以后想吃猪肉,直接去菜市场买,又便宜又省事。 忙活完这些,沈言坐在银杏树下休息,看着空间里的景象——苜蓿草原上,鹿群悠闲地吃草,兔舍里的兔子蹦蹦跳跳,果树下的黑猪打着盹,药圃里的药材长势喜人,完全没有了之前养鸡时的杂乱。 “这才对嘛。”沈言笑了。空间是他的依仗,得用在刀刃上。那些随处能买到、价格便宜的东西,没必要占着空间的资源;只有那些稀罕的、金贵的、不好买的东西,才值得他费心去养、去种。 他想起这个时代的好处——东西是真的原生态。蔬菜没有农药,粮食没有添加剂,鸡是散养的,猪是吃粗粮长大的,想找那些后世所谓的“科技与狠活”,根本不可能。这时代的人没那技术,也没那心思,食物里带着最本真的味道,就像这菜市场买的芦花鸡,炖出来的汤,光闻着就比后世的香。 晚上,傻柱果然炖了鸡汤。一口热汤下肚,浓郁的香味在嘴里散开,带着点鸡肉的鲜甜,没有一点杂味。傻柱边喝边说:“还是这土鸡汤香!城里鸡场养的鸡,炖出来的汤寡淡得很。” 沈言深以为然。这时代的东西,胜就胜在原生态,胜在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添加。可正因为如此,那些稀罕的、需要精心培育的东西,才更显金贵。比如他空间里的人参,用灵泉水浇灌,长得比普通人参粗壮得多;比如那些青紫蓝兔,在空间里养着,皮毛比在外面光亮不少。 “以后啊,就买着吃。”傻柱啃着鸡腿,含糊不清地说,“想吃啥买啥,比自己养省事多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傻柱说的是实话。这个时代,只要手里有钱有票,很多东西都能买到,还都是原生态的好东西,何必自己费心费力去养?空间的价值,不在于养多少鸡、多少猪,而在于能养那些买不到、养不起的金贵玩意儿,在于能把那些稀罕物,养得比别处更好。 喝完鸡汤,沈言回到自己的屋,闪身进了空间。月光洒在苜蓿草原上,鹿群已经睡了,兔子们蜷缩在兔舍里,药圃里的人参在夜色中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他站在草原中央,深吸一口气,空气里满是青草和泥土的清香,没有一丝杂味。 他知道,自己做对了。空间不是杂货铺,不能什么都往里塞。只有把有限的资源,用在那些更金贵、更稀有的东西上,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至于鸡、鸭这些随处能买到的东西,就让它们待在菜市场、待在乡下好了。他要做的,是在这方寸空间里,养出别人养不出的珍馐,种出别人种不出的宝贝,这才是他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底气。 夜色渐深,空间里静悄悄的,只有灵泉水流淌的声音,像是在为这个决定鼓掌。沈言笑了笑,转身往木屋走去——明天,他得去趟乡下,看看能不能再弄点稀罕的种苗,空间里的地,可不能闲着。 第36章 药圃 沈言蹲在灵泉水边,手里捧着个陶碗,碗里盛着清澈的泉水,水面漂浮着几十粒芝麻大小的种子。这是他昨天跑遍四九城的中药铺,才凑齐的人参籽,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见他买得多,神秘兮兮地说:“这籽得用山泉水泡三天,埋在腐殖土里,才能出芽。” “我这水,比山泉水金贵。”沈言心里暗笑,指尖捻起一粒种子,扔进嘴里尝了尝,没什么味道,只带着点土腥气。他把所有种子倒进陶碗,让灵泉水没过籽实,看着它们在水中轻轻翻滚,像一群沉睡的精灵。 这是他琢磨了许久的决定——空间里不再种粮食。 地窖里的红薯、玉米、面粉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户人家也吃不完。苜蓿草原长得郁郁葱葱,猪和鹿根本吃不完,再种粮食纯属浪费土地。倒不如腾出来种药材,尤其是人参,这玩意儿可是“寸土寸金”,一棵老参能抵得上几麻袋粮食,划算得多。 可他对药材实在一窍不通。除了认识人参、当归、枸杞这几种常见的,其他的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上次从黑市“收”来的药材,他都是按形状大小分类,至于功效、价值,完全两眼一抹黑。 “管它呢,先把人参种出来再说。”沈言抱着“抓大放小”的念头,别的药材暂且不管,先把这最金贵的人参伺候好。 泡了三天的人参籽发胀了些,表面泛着淡淡的光泽。沈言在灵泉水边开辟出一块新地,土壤是他特意从乡下换来的腐殖土,黑黢黢的,带着松针和落叶的气息。他把土翻得细细的,做成整齐的畦田,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人参籽撒下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浇了遍灵泉水。 做完这一切,他像照顾婴儿似的,每天都要去看几遍。第一天没动静,第二天土面还是平的,到了第三天清晨,他掀开草帘,忽然发现土面上冒出了点点新绿——是人参苗!嫩得像翡翠,顶着两瓣圆圆的叶子,在晨光中微微颤动。 “成了!”沈言心里一阵激动。灵泉水果然没让人失望,别人说要半个月才出芽的种子,三天就破土了。 他没敢大意,找来竹片搭了个小棚子,既能挡挡阳光,又能防着空间里的小动物捣乱。人参苗长得飞快,几天就蹿高了半寸,叶子舒展得像把小扇子。沈言每天都用灵泉水细细浇灌,看着它们在腐殖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比种出粮食还踏实。 除了人参,他还在药圃边缘撒了些当归、黄芪的种子——这些是中药铺掌柜推荐的,说“好养活,也值钱”。他依旧用灵泉水泡过种子再种,虽然没人参长得那么快,却也出芽整齐,绿油油的一片,给药圃添了不少生气。 种完药材,沈言又把心思放在了果树上。 空间里现有的苹果树、桃树、梨树挂果不少,可品种太单一。他托乡下的老乡帮忙搜罗了些稀罕品种:樱桃、葡萄、山楂,甚至还有棵石榴树,树干不算粗,却带着几个饱满的花苞。 他把新果树苗种在苜蓿草原的边缘,形成一圈新的果林。挖坑、施肥、浇水,每一步都用了心,肥料是空间里的猪粪和鹿粪,经过灵泉水浸泡发酵,肥力十足。种下没几天,樱桃树就冒出了新叶,葡萄藤也开始往架子上爬,石榴花苞胀得鼓鼓的,像是随时会绽放。 “以后空间里,春有花,秋有果,倒像个果园了。”沈言站在果林里,看着枝头的新绿,心里美滋滋的。 打理完植物,他又去看动物。 梅花鹿在苜蓿草原上彻底撒欢了。他把栅栏拆了,只在草原边缘做了标记,让鹿群在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公鹿带着母鹿和小鹿追逐嬉戏,饿了啃苜蓿,渴了喝灵泉水,皮毛油光水滑,鹿角长得越发粗壮。沈言偶尔会去看看,不需要喂食,不需要清理,它们完全能自给自足,比养着省心多了。 黑猪就没这待遇了。这玩意儿要是撒欢,能把苜蓿草原拱得乱七八糟,连果树根都能刨出来。沈言在草原角落圈了块地,用粗木杆搭了结实的猪圈,只在每天早上放出来活动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关在圈里,喂苜蓿草和地窖里的红薯块。这样养出来的猪肉紧实,不松散,炖出来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最让他上心的,还是鹿身上的“宝贝”。 公鹿的鹿茸长得飞快,毛茸茸的像珊瑚枝,看着就让人欢喜。沈言特意去中药铺请教了采茸的法子,买了把锋利的小刀子,又准备了止血的草药。在一个清晨,他选了头体型最壮的公鹿,用灵泉水拌了些苜蓿草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迅速割下鹿茸——动作快、准、稳,鹿只哼唧了两声,伤口就被他敷上草药,血很快止住了。 割下来的鹿茸足有两斤重,带着点温热,表面覆盖着细密的绒毛。沈言按中药铺掌柜说的法子,把鹿茸切成薄片,放进早就准备好的酒坛里,又倒了满满一坛高粱酒,密封起来——这就是鹿茸酒,据说能补气血,是难得的补品。 没过多久,他又试着取了些鹿血。这次更简单,用干净的瓷碗接了小半碗,直接倒进另一坛酒里,加了些枸杞、当归,酿成鹿血酒。暗红色的酒液在坛里晃荡,像藏着一汪春天的生机。 他在地下室开辟了个小酒窖,专门存放这些药酒。除了鹿茸酒、鹿血酒,还有之前泡的人参酒、枸杞酒,一排排酒坛码得整整齐齐,标签上写着泡制的日期,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和药香,闻着就让人精神一振。 “这才是空间该有的样子。”沈言站在酒窖里,看着满坛的药酒,心里踏实得很。粮食够吃,药材在长,果树结果,动物兴旺,还有这些慢慢发酵的药酒,像在酿着一坛坛岁月的滋味,越久越醇厚。 这天傍晚,他从酒窖里搬出一坛刚开封的鹿茸酒,又从陶缸里捞出个卤猪肘子,坐在木屋门口慢慢吃喝。夕阳把果林染成金红色,鹿群在草原上悠闲地散步,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晚风中轻轻摇曳,一切都透着股安宁的富足。 傻柱要是在这儿,肯定会咋舌:“沈哥,你这日子过得比地主还滋润!” 沈言笑了笑,给自己倒了杯鹿茸酒。酒液呈琥珀色,抿一口,醇厚的酒香里带着点药味,顺着喉咙滑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他想起刚穿越时的窘迫,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哪敢想有这么一天——守着一方空间,种着金贵的药材,酿着滋补的药酒,看日升月落,听风吹草动。 “或许,这就是安稳。”他喃喃自语。 不需要再去黑市冒险,不需要为物资发愁,甚至不用费心算计。空间里的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生长、发酵,像一首无声的歌,唱着属于他的岁月静好。 至于人参什么时候能长成老参,果树上的果子什么时候能成熟,药酒什么时候能酿好,都不用急。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等,慢慢品,就像这坛鹿茸酒,时间越久,滋味越浓。 夜色渐深,沈言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酒坛搬回地窖。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月光下泛着微光,像撒在地上的星星;果树上的露珠滴落在草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草原上的鹿群已经依偎在一起,进入了梦乡。 他站在灵泉水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忽然觉得,这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储物袋”,而是他的另一个家,一个能让他安心扎根、慢慢生长的地方。 明天,他打算去药铺再问问,还有哪些值钱的药材好养活。空间里的地还多着呢,得让每一寸土地,都长出金贵的希望。 夜风拂过药圃,带着草药的清香,也带着沈言心底的那份满足。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37章 烟火人间 沈言坐在厂门口的石阶上,看着下班的人流像潮水般涌出来。男人们穿着藏蓝色工装,肩膀上搭着洗得发白的毛巾,说说笑笑地往家走;女人们提着布包,里面装着刚从供销社扯的布料,或是给孩子买的几块水果糖,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黄土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幅流动的画。 “小沈,不走?”同车间的老王拍了拍他的肩膀,手里拎着个网兜,里面装着两条刚买的鱼,银闪闪的,还在蹦跶。“今儿我婆娘生日,买两条鱼回去炖着,你也来凑个热闹?” “不了王哥,”沈言笑着摆手,“我回去还有事。” 老王也不勉强,哈哈笑着走了,嘴里哼着跑调的《东方红》,网兜里的鱼尾巴甩得更欢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有点触动——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一条鱼,一顿饭,就能让人乐呵半天,幸福来得简单又实在。 他来这时代快两年了,最初总觉得憋屈。物资匮乏,处处受限,尤其是四合院那堆鸡毛蒜皮的事,更是让他头疼。贾张氏的刻薄,三大爷的算计,二大爷的官迷,桩桩件件都透着股小家子气,让他觉得这日子过得拧巴。 可跳出四合院,走到街上,走到厂里,走到乡下,看到的又是另一番景象。 厂里的老陈,每月工资五十六块,养活一家六口,日子过得紧巴巴,却总爱在午休时给大家讲他儿子在学校得的小红花,眼里的光藏都藏不住;门口修鞋的老李,一条腿有点瘸,每天坐在小马扎上,修一双鞋挣两分钱,可只要看到放学的孩子路过,总会笑着塞给他们块糖,说是“自家孙子不爱吃的”;乡下的王大娘,家里穷得叮当响,却在他收物资时,硬要塞给他一篮子新摘的野菜,说“不值钱,尝尝鲜”。 这些人,没什么大本事,过着最普通的日子,却总能在柴米油盐里找出点乐子,活得热气腾腾。 沈言站起身,往菜市场走。晚市的人还不少,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像一首嘈杂却充满生机的交响曲。他买了两斤西红柿,红艳艳的,带着点沙瓤,是这个季节难得的新鲜菜;又买了块豆腐,嫩得能掐出水来,摊主用荷叶包着,递过来时还冒着热气。 “同志,要辣椒不?刚摘的,辣得够劲!”旁边的小贩举着串红辣椒吆喝。沈言摇了摇头,他不太能吃辣,却喜欢看那辣椒红得像团火,透着股泼辣的生命力。 提着菜往回走,路过胡同口的公用电话亭,见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正在打电话,声音有点激动:“妈!我提干了!下个月就能寄钱回家了!”挂了电话,他在原地蹦了两下,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 沈言忍不住笑了。提干,寄钱回家,在这个时代,这就是天大的喜事,值得雀跃,值得骄傲。 回到四合院时,院里静悄悄的。傻柱大概又去给秦淮茹帮忙了,贾张氏的屋里传来嗑瓜子的声音,三大爷在门口摆弄他那几棵半死不活的花。沈言推开自己的门,把菜放进厨房,忽然觉得院里的安静和外面的热闹,像两个世界。 他闪身进了空间,把西红柿和豆腐放进地窖。灵泉水边的人参苗又长高了些,叶片上沾着水珠,在灯光下闪着光;果树上的石榴花开了,红得像团火,引得几只蜜蜂嗡嗡地围着转;苜蓿草原上,鹿群已经睡了,猪栏里的黑猪打着响亮的呼噜。 “还是这儿舒坦。”沈言坐在银杏树下,拿出个刚买的西红柿,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大口。酸甜的汁液在嘴里爆开,带着点阳光的味道,比空间里种的少了点灵气,却多了点人间的烟火气。 他忽然明白,这个时代的好,不在于物资多丰富,不在于日子多富裕,而在于那份“简单”。 工资不高,可物价低,一个人挣钱真能养活一家七八口。傻柱在轧钢厂当厨子,每月三十七块五,不仅能养活自己和贾张氏,还能时常接济秦淮茹家,日子虽然紧巴,却也过得去;易中海是八级钳工,工资更高,除了自己花,还能攒下钱来养老,活得体面又安稳。 压力不大,没什么房贷车贷,也不用琢磨着跳槽升职。厂里的工人,干一辈子的比比皆是,上班时兢兢业业,下班了就回家做饭、带孩子、串门聊天,日子过得按部就班,却也踏实。沈言在厂里待久了,发现大家很少抱怨工作累,反而总说“有份活儿干就不错了”,脸上带着对安稳的珍惜。 人际关系简单,虽然有摩擦,却少了后世的虚与委蛇。傻柱看着粗犷,却心善,见不得秦淮茹家为难;秦淮茹柔弱,却坚韧,再难也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就连爱算计的三大爷,也会在谁家有困难时,嘴上刻薄,却偷偷帮衬一把。 幸福的门槛很低。买块花布做件新衣裳,能高兴好几天;孩子考试得了奖状,能在院里炫耀半个月;过年时能吃上顿饺子,喝上两盅酒,就觉得是天大的福气。不像后世,吃穿不愁了,却总觉得缺点什么,幸福像挂在天边的云,看得见,摸不着。 沈言想起前几天去乡下收物资,见着个老乡家的孩子,手里拿着根糖棍,舔得津津有味,脸上的笑容纯真又满足。那糖棍,在后世根本没人稀罕,可在这孩子眼里,却是天底下最好的宝贝。 “或许,我以前太较真了。”他叹了口气。总想着空间里的物资,总想着怎么应对院里的纷争,却忽略了这时代本身的好。那些简单的快乐,那些朴素的善意,那些安稳的日子,其实都藏在烟火人间里,等着人去发现,去感受。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坛刚开封的鹿茸酒,倒了一小杯,又切了盘卤猪耳,坐在桌前慢慢喝着。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酒杯里,泛着淡淡的光晕。 院里传来傻柱的笑声,大概是跟秦淮茹家的孩子在玩;三大爷的算盘珠子又响了,不知道在算计着什么;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悠长而深远,像在诉说着这个时代的故事。 沈言抿了口酒,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不再去想四合院的纷争,不再去纠结物资的多少,只是静静感受着这份属于这个时代的宁静和安稳。 是啊,这个时代有它的苦,有它的难,有四合院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糟心事。可跳出那些,你会发现,它也有它的好,有它的暖,有那些藏在烟火气里的简单幸福。 能在这样的时代,守着一方空间,看着日升月落,听着人间烟火,其实也是一种幸运。 沈言放下酒杯,走到窗边,看着院里昏黄的灯光,嘴角露出一抹浅笑。明天,他打算早点起,去看看日出,去感受一下这个时代,最真实的清晨。 毕竟,这样的日子,过一天,就少一天了。得好好珍惜才是。 第38章 墙外春潮 沈言把自行车往供销社门口一靠,车铃铛“叮铃”响了一声,引得门口排队的人看过来。他今天穿了件新做的的确良衬衫,是托厂里的裁缝做的,浅蓝色,领口挺括,口袋上还绣了朵小小的梅花——这是他用两张工业券换来的料子,在这个普遍穿粗布工装的年代,算得上是“时髦”了。 “沈同志,来啦?”供销社的李姐隔着柜台笑盈盈地打招呼,手里正给一个老太太称红糖,“今儿新到了些橘子罐头,要不要留两罐?” “给我来四罐。”沈言掏出钱和票,放在柜台上。他现在算是供销社的“熟客”,作为采购员,手里不缺票证,出手又大方,售货员们都乐意给他留好东西。 李姐麻利地用报纸把罐头包好,递过来时压低声音:“下礼拜可能来一批上海产的雪花膏,就两盒,给你留一盒?” “那感情好,谢了李姐。”沈言接过罐头,心里舒坦。这就是当采购员的好处,消息灵通,门路广,总能弄到些稀罕物,不像院里那些人,买块肥皂都得排队抢。 骑车往厂里走的路上,沈言看着街景心里感慨。四九城的春天是真的来了,路边的柳树抽出了绿芽,风里带着点暖意,连空气里的土腥味都淡了些。街面上越来越热闹,自行车流像长龙似的,叮铃铃的车铃声此起彼伏;路边的小摊多了起来,有卖糖葫芦的,有修鞋的,还有炸油饼的,香气飘出老远,引得孩子围着不肯走。 这才是这个时代该有的样子——欣欣向荣,热气腾腾。 可一想到四合院,沈言心里就有点堵。 院里那群人,像是把所有的糟心事都攥在了手里。贾张氏天天不是骂街就是算计,昨天还因为傻柱给秦淮茹送了两个馒头,堵在门口骂了半宿;三大爷阎埠贵更别提,家里的煤球都得按个分给三个儿子,连扫地的笤帚都要锁起来,生怕被人用了;二大爷刘海中总想着当“官”,天天拉拢这个排挤那个,前阵子还想借着公安扫荡的由头,在院里搞个“治安联防队”,让他当队长,被一大爷压下去了才作罢。 也就秦淮茹和傻柱还算敞亮,可架不住被院里的是非缠得脱不开身。秦淮茹要拉扯三个孩子,还得应付贾张氏的刁难,脸上总带着股化不开的愁绪;傻柱心善,却总被贾张氏拿捏,挣点钱大半补贴给秦淮茹,自己过得紧巴巴,还落不下好名声。 “一群窝里横的主儿。”沈言蹬着自行车,心里暗骂了一句。他算是看明白了,四合院就像个封闭的小泥潭,院里的人在里面搅来搅去,把精力都耗在了鸡毛蒜皮上,外面的世界早就换了天地,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到了厂里,沈言直接去了仓库。保管员老周正蹲在地上盘点物资,见他进来,笑着直起身:“小沈,你要的那批搪瓷缸子到了,质量没得说,比上次的厚实。” 沈言走过去拿起一个看了看,缸子上印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釉面光滑,边缘没有毛刺。“不错,给我留五十个。”他这次出差要去河北乡下,带点搪瓷缸子当“敲门砖”,比带粮票还管用——老乡们就认这些实用的物件。 老周咂舌:“你这趟出差又要发啊?上次从保定回来,带的那筐苹果,甜得能齁死人。” “运气好,碰上个种苹果的老乡。”沈言笑了笑。他出差时从不亏待自己,住旅馆挑带热水的,吃饭找干净的小馆子,遇到稀罕的土特产,不管是苹果、核桃还是花生,都往空间里塞点,回来分给厂里相熟的同事,人缘好得很。 中午在食堂吃饭,沈言端着餐盘找了个空位坐下,盘子里有红烧肉、炒青菜,还有个白面馒头——这是采购员的“特权”,不用跟普通工人一样啃窝头就咸菜。同桌的几个同事正聊得热火朝天。 “听说了吗?南边要修水库了,征了不少人,一天管三顿饭,还发工装!” “我 在那边,写信来说,工地上可热闹了,晚上还有电影看!” “咱们厂也快分房子了?我听书记说,今年盖了三栋楼,优先给已婚的工人。” 沈言听着他们聊天,心里感慨。外面的世界多热闹啊,大家都在往前奔,想着修水库、盖房子、过好日子,只有四合院那群人,还陷在“谁多占了半寸地”“谁偷了两块煤”的泥潭里拔不出来。 吃完饭,沈言去办公室整理出差报告。他的办公桌靠窗,阳光洒在桌上,暖洋洋的。窗外是厂里的操场,几个年轻工人在打篮球,喊声、笑声传进来,充满了活力。他忽然觉得,四合院的那些糟心事,就像粘在鞋底的泥巴,你越在意,它越甩不掉,不如抬脚往前走,走得远了,自然就掉了。 下午,沈言去财务科领了出差补助,又去后勤领了介绍信。财务科的王会计笑着说:“小沈,这次去河北,帮我带点红薯干呗?我家老爷子就好这口。” “没问题,王姐。”沈言一口答应。采购员的日子就是这样,互相帮衬,你来我往,既轻松又自在,哪像院里那样,帮人个忙还得提防着被算计。 下班回家时,沈言特意绕了点路,去了趟花鸟市场。市场里叽叽喳喳的,全是鸟叫声,还有卖花盆、金鱼的,热闹得很。他买了盆月季,开得正艳,打算放在自己屋里——院里的花被三大爷看得比命还金贵,他可懒得跟他计较,自己买一盆,想看就看,自在。 刚进四合院,就听见贾张氏的骂声:“秦淮茹你个丧门星!是不是你偷了我晒的白菜干?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秦淮茹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没有……我今天都没出过门……” 傻柱在旁边劝:“妈!你别瞎冤枉人!秦姐不是那样的人!” “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我看你就是被她勾了魂!”贾张氏的声音更尖了。 沈言皱了皱眉,推着自行车径直往自己屋走,懒得理会。他把月季放在窗台上,浇了点灵泉水,看着那抹鲜艳的红,心里的烦躁散了不少。 晚饭时,沈言从空间里拿出罐头和卤牛肉,就着米饭吃。窗外的骂声还没停,夹杂着三大爷的“调解”声和二大爷的“训话”声,像一出永不停歇的闹剧。他却没那么在意了,甚至觉得有点好笑——这些人啊,大概是把吵架当成日子过了。 吃完晚饭,沈言锁好门,骑着自行车去了厂门口的澡堂子。泡在热水池里,浑身的筋骨都舒展开了,听着周围的人聊厂里的新鲜事,聊哪的庄稼长得好,聊谁家的小子考上了大学,心里敞亮得很。 “小沈,听说你要去河北?”旁边一个老师傅问,“那边的大枣不错,记得捎点回来。” “一定。”沈言笑着答应。 从澡堂子出来,夜风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沈言骑着自行车,沿着路灯照亮的马路慢慢走,心里盘算着出差要带的东西。他忽然觉得,四合院那点糟心事,根本算不了什么。 他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圈子,有空间里的物资,有外面广阔的世界。他可以去乡下收物资,去供销社买稀罕物,去澡堂子泡澡,去花鸟市场买花,日子过得潇洒又自在。四合院不过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那群人再糟心,也影响不了他的生活。 就像墙外是欣欣向荣的春天,檐下纵有几片落叶,也挡不住清风拂过。 回到院里时,争吵已经停了,大概是吵累了。沈言推开自己的门,窗台上的月季在月光下开得正艳。他闪身进了空间,看着灵泉水边郁郁葱葱的人参苗,看着果树上挂满枝头的青果,看着草原上悠闲散步的鹿群,心里一片宁静。 明天就要出差了,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去见不一样的人,去感受这个时代更广阔的春潮。至于院里的那些糟心事?随它们去。 他的日子,早就跳出了那方小小的四合院。墙外的世界那么大,他还有很多地方要去,很多日子要好好过呢。 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虫鸣声,嘴角带着笑。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第39章 乡野风烟 天刚蒙蒙亮,沈言就骑着自行车出了城。车后座捆着两个大帆布包,一个装着搪瓷缸、雪花膏之类的“硬通货”,另一个塞着几件换洗衣物和干粮——这次去河北乡下收物资,少说也得待上十天半月。 清晨的风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却很舒服。出了城门,路两旁的田野渐渐多了起来,绿油油的麦田像铺了层地毯,远处的村庄冒着袅袅炊烟,偶尔传来几声鸡鸣犬吠,透着股乡土的宁静。 这才是沈言喜欢的调调。没有四合院的鸡飞狗跳,没有那些扯不清的是非,只有土地、庄稼和踏实过日子的人。 骑了两个多钟头,太阳升到头顶时,沈言在路边的一个小村子停了下来。村口有棵老槐树,树下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太太,见他推着自行车过来,都好奇地打量着——城里来的人,穿着的确良衬衫,骑着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在这乡下可是稀罕物。 “大娘,打听个事,这附近哪有收山货的地方?”沈言递过去从空间里拿的几块水果糖,笑容随和。对付老乡,他有的是办法,一点小恩小惠,比什么都管用。 老太太们眼睛一亮,接过糖分给旁边的孩子,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笑着说:“往前再走三里地,到王家屯,那儿有个供销社分站,收山货,也收粮食。” “谢了大娘。”沈言刚要骑车,那老太太又喊住他:“同志,你要是收药材,屯西头的老李家有,他儿子是采药的,家里存着不少好东西。” 沈言心里一动,笑着应下:“好嘞,我记下了。” 到了王家屯,沈言先去了供销社分站。说是分站,其实就是两间土坯房,柜台是用木板搭的,上面摆着些盐、酱油、肥皂之类的日用品,看着简陋,却五脏俱全。 分站的老张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见沈言亮出采购员的证明,立马热情起来:“沈同志,稀客啊!我们这小地方,难得来城里的同志。” “张哥,我这次来,想收点山货,像核桃、栗子、蘑菇之类的,越多越好。”沈言开门见山,掏出烟递过去,“价格好说,只要东西地道。” 老张眼睛一亮,搓着手说:“巧了,前阵子山里刚下来一批蘑菇,都是晒干的,我给你看看?”他领着沈言往后院走,掀开盖着的麻袋,里面是金黄的干蘑菇,闻着有股淡淡的菌香。 “不错,都要了。”沈言检查了一下,没什么杂质,当即拍板。 老张乐得合不拢嘴,又说:“村里不少人家存着红薯干、玉米饼,你要是要,我帮你吆喝吆喝,保准便宜。” “那就麻烦张哥了。”沈言笑着说,“对了,你知道屯西头的老李家不?听说他家有药材?” “知道知道,老李头的儿子是个能人,常年在山里采药,家里有不少好东西,就是他那人轴,一般人买不动他的货。”老张咂咂嘴,“不过沈同志你是采购员,说不定能成。” 下午,沈言按照老张指的路,找到了老李家。那是个孤零零的院子,院墙是用石头垒的,门口晒着些草药,散发着苦涩的清香。院里有个老汉正在翻晒药材,见他进来,直起腰问:“你找谁?” “大爷,我是城里来的采购员,听说您家有药材,想来看看。”沈言递上烟,态度客气。 老汉打量了他两眼,没接烟,转身往屋里走:“进来。” 屋里很简陋,土炕上放着个旧木箱,老汉打开箱子,里面用油纸包着不少药材,有当归、黄芪、天麻,还有几株带着泥土的人参,虽然年份不算太长,却长得很精神。 “这些都是我儿子采的,保真。”老汉语气生硬,“你要是诚心买,就开个价,不诚心就走人。” 沈言拿起那几株人参看了看,根须完整,纹路清晰,确实是好货。他心里有了数,笑着说:“大爷,人参我按市价给您,再多加两成,其他药材按供销社的价,怎么样?” 老汉愣了愣,显然没料到他这么痛快,眼神缓和了些:“你为啥加钱?” “实不相瞒,我自己也懂点药材,知道这人参采来不易。”沈言半真半假地说,“而且我看大爷是实在人,不想让您吃亏。” 老汉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行,就按你说的价。” 收完药材,沈言没急着走。老汉留他吃饭,说是“看你顺眼”。晚饭很简单,玉米饼子就着腌萝卜,还有一碗野菜汤,却吃得沈言满头大汗——玉米饼子带着股焦香,腌萝卜酸辣爽口,比城里食堂的饭菜对胃口。 “你们城里来的,是不是都像你这么痛快?”老汉喝着自酿的米酒,忽然问。 “也不全是,”沈言笑了,“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讲道理的。不像我们院里,净是些斤斤计较的人。” “院里?” “就是我住的四合院,”沈言想起那些糟心事,叹了口气,“一群人挤在一个院里,今天你占我半寸地,明天我偷你两块煤,吵吵闹闹没个完。” 老汉听完乐了:“嗨,哪都有这号人。我们村东头的二柱子,为了半袋红薯,跟他兄弟打了一架,半年没说话。”他喝了口酒,又说,“不过啊,人活一辈子,哪能没点糟心事?别往心里去就是。你看这地里的庄稼,不管刮风下雨,该长还是照样长。” 沈言心里一动。是啊,庄稼不会因为风雨就停止生长,人怎么能因为点糟心事就耽误了日子?四合院那群人爱闹就让他们闹去,他该出差出差,该收物资收物资,日子过得潇洒,才是真的赢了。 第二天,沈言在王家屯收了不少红薯干和玉米饼,都装进空间里。老张又帮他联系了邻村的几户人家,说有核桃和栗子要卖,让他过去看看。 骑着自行车走在乡间小路上,沈言心情舒畅。路两旁的麦田随风起伏,像绿色的波浪,远处的山坡上开着不知名的野花,红的、黄的、紫的,热闹得很。偶尔有老乡赶着牛车经过,笑着跟他打招呼,声音洪亮得像敲钟。 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简单、踏实、有奔头。 在邻村收核桃时,沈言遇到个有意思的小伙子。小伙子叫狗剩,二十出头,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核桃,见沈言收得实在,非要拉着他去家里喝口水。 狗剩家是土坯房,却收拾得干干净净,院里种着几棵枣树,枝繁叶茂。他娘端出刚蒸好的红枣窝窝,笑着说:“自家种的枣,甜得很,尝尝。” 沈言咬了一口,枣香混着麦香,甜得恰到好处。狗剩坐在旁边,挠着头说:“沈同志,我听说城里招工,你知道咋报名不?我想出去挣点钱,给我娘治病。” 沈言心里一动,从包里拿出纸笔,写下轧钢厂招工办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你按这个地址寄封信,写上你的情况,说不定有机会。” 狗剩接过纸条,激动得满脸通红,非要把家里的核桃都送给沈言,沈言硬塞给他钱,他才收下,嘴里念叨着:“你真是好人,比俺村那抠门的村长强多了!” 离开邻村时,太阳已经西斜。沈言骑着自行车,后座的帆布包鼓鼓囊囊的,心里却比包还满。他收了不少物资,认识了实在的老张、轴脾气的老李、朴实的狗剩,听到了乡野间的故事,也感受到了那份不带算计的善意。 这些,都是四合院那群人给不了的。 晚上,沈言住在镇上的旅馆。房间不大,却干净,窗户对着镇外的田野,能看到满天的星星。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卤鸡蛋,就着玉米饼子吃,听着窗外传来的蛙鸣,心里踏实得很。 他想起老汉的话,“该长还是照样长”。是啊,他的日子,就该像地里的庄稼,不管遇到什么风雨,都要往前奔,往好里长。四合院的糟心事,不过是偶尔飘过的乌云,遮不住太阳,更挡不住春天。 明天还要去下一个村子,收更多的物资,见更多的人,看更多的风景。沈言躺在床上,嘴角带着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绿油油的麦田里,风里全是麦子的清香,远处的村庄,炊烟正袅袅升起…… 第40章 田畴丰茂 沈言蹲在田埂上,看着老乡们在地里忙碌。春阳正好,暖烘烘地洒在翻耕过的土地上,泛着湿润的黑亮。几个汉子赤着胳膊,挥着锄头把土块敲碎,汗水顺着脊梁往下淌,在黄土上洇出深色的痕迹;妇女们则蹲在田边,手里捏着菜种,顺着划好的浅沟均匀地撒着,动作麻利得像在绣花。 “沈同志,过来歇会儿!”不远处的老张直起腰,冲他喊了一声,手里还拄着锄头,“这春播的活计,累人得很,哪有你当采购员的自在。” 沈言笑着走过去,从帆布包里掏出水壶递过去:“张哥先喝点水,我这活儿看着自在,跑断腿的时候你没瞧见呢。” 老张接过去猛灌了几口,抹了把嘴说:“那也比咱这刨土坷垃强!你是不知道,自打分了地,咱庄稼人的心都扑在这地里了,就盼着秋天能多打几担粮。” 这话倒是不假。沈言这一路走过来,见的都是这样的景象。分了地的农户,把自家的田侍弄得比孩子还金贵,地埂修得笔直,土块敲得细碎,连田边的杂草都拔得干干净净。不像后世听老人们说的“大锅饭”时期,干多干少一个样,地里的活儿没人上心,庄稼长得稀稀拉拉。 “可不是嘛,”旁边撒种的大娘接了话,手里的动作没停,“以前在公社,干活听哨子,收粮归公家,咱手里能落多少全看天意。现在好了,地是自己的,播下的种子能长出多少,全归自个儿,就是累断腰也乐意!” 沈言看着她眼里的光,心里有些触动。这就是最朴素的动力——为自己干活,为自家的收成流汗,再累也甘之如饴。田埂上堆着的农家肥,黑黢黢的冒着热气,那是老乡们攒了一冬天的宝贝,以前在公社时舍不得多用,现在全撒在了自家地里,就盼着能催出壮苗。 “今年准是个好年成。”老张望着连片的田地,眼里满是憧憬,“开春下了场透雨,地里不旱,只要夏天别闹蝗虫,秋粮保管能比去年多收两成。” 沈言跟着点头。他这趟出差走了十几个村子,没见着一处旱情,麦苗长得齐整,菜苗也壮实,连河边的芦苇都比往年茂盛。老乡们说,这是“风调雨顺”的兆头,老天爷都帮着庄稼人。 这样的年景,对他这个采购员来说,简直是福音。 收粮容易了。以前跑断腿也未必能收到的细粮,现在老乡家里多少都存着点,只要价钱合适,愿意换的人不少。前几天在李家庄,一个老汉从炕洞里掏出半袋小米,说是“留着给孙子熬粥的”,沈言用两尺布票加一斤红糖,就换来了,小米黄澄澄的,带着股新粮的清香。 收山货也顺当。山里的野菜、蘑菇、核桃,往年多是烂在地里,现在老乡们知道能换钱换票,都趁着春闲往山里跑,采回来晒得干干的,等着采购员上门。沈言的空间里,已经堆了不少这样的山货,光是干蘑菇就够他吃大半年。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乡下,还没到后来那般紧张。 老乡们虽然日子过得俭省,却还没到“见了粮票就眼红”的地步,换东西时大多实在,不会故意掺假;路上遇到的检查站,也多是看看介绍信,问两句就放行,不像后世听人说的,连揣在怀里的窝头都要盘问来源;甚至偶尔遇到个把“投机倒把”的小贩,也多是偷偷摸摸换点自家产的东西,没后世那么多拿着凶器抢地盘的亡命徒。 “这阵子出门,算是赶上好时候了。”沈言躺在旅馆的硬板床上,心里盘算着。他特意跟厂里多请了几天假,打算趁这风调雨顺的年月,多跑几个村子,把空间里能囤的都囤满——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光景,手里有粮,心里才能不慌。 这天傍晚,沈言在一个叫“河西屯”的村子收完核桃,正准备找地方住下,村支书非要拉着他去家里吃饭。支书家是砖瓦房,在村里算是阔气的,院里种着棵石榴树,枝桠都快伸到房顶上了。 “沈同志别嫌弃,咱农村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地里的菜新鲜。”支书媳妇系着围裙在灶台忙活,锅里炖着的鸡肉香飘满院,“这鸡是自家养的,没喂过饲料,纯吃粮食长大的。” 饭桌上,支书端着自酿的米酒,跟沈言聊起了村里的事。“今年分地后,村里的出勤率比去年高了三成,以前得敲着钟喊,现在天不亮就有人下地了。”他喝了口酒,脸上泛着红光,“我估摸着,年底交完公粮,家家户户都能存点余粮,到时候就不用再勒紧裤腰带了。” 沈言跟着高兴,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肉质紧实,带着股淡淡的粮食香,比城里菜市场买的好吃多了。“这都是分地的好处,人有了奔头,干啥都有劲。” “可不是嘛,”支书叹了口气,“以前搞集体,干好干坏一个样,难免有人偷懒。现在不一样了,自家的地,肥多施一把,苗多薅一遍,收成就不一样,谁还敢偷懒?”他给沈言倒上酒,又说,“不过也有操心的,就怕以后政策变了,这地又不是自家的了。” 沈言心里一动,没接话。他知道支书的担心并非多余,只是这话他没法接,只能岔开话题:“看今年这光景,政策肯定错不了,您就放宽心等着丰收。” 吃完饭,沈言告辞离开,支书非要送他到村口,手里还塞了袋刚炒的花生,说是“路上解闷”。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月光洒在田埂上,把麦苗照得像蒙了层白霜,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更显得夜静。 沈言摸出颗花生剥开,放进嘴里嚼着,香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他忽然觉得,现在的日子,就像这炒花生,虽然简单,却透着股实在的香。分了地的农民有奔头,跑采购的能顺顺当当地收物资,没有后世那么多说不清的风险,也没有四合院那么多糟心事,这样的安稳,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总觉得这个时代处处是危机,可真的沉下心来生活,才发现危机里也藏着生机。风调雨顺的年景,分地后高涨的干劲,人与人之间朴素的善意,这些都是支撑日子往前过的力量。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又跑了几个村子,收了不少绿豆、红豆和芝麻,还换了两匹老乡自织的土布,粗是粗了点,却厚实耐用。空间的地窖里,新收的物资堆得越来越满,连墙角都塞满了麻袋,看着就让人踏实。 这天路过一个小镇,沈言去供销社买东西,见柜台前围了不少人,都在议论着什么。他挤进去一听,原来是镇上要修水渠,说是能灌溉周边十几个村子的田地,号召村民们义务出工,管饭还记工分。 “这是好事啊,”一个老汉拄着拐杖说,“咱这地方就怕天旱,修了水渠,以后就不用靠天吃饭了。” “可不是嘛,我明天就叫上儿子去出工,多干点活,早一天把水渠修起来。”旁边的汉子接口道。 沈言听着,心里也跟着高兴。这就是欣欣向荣的样子,官府想着百姓,百姓响应官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哪有干不成的事? 离开小镇时,沈言买了两斤糖果,打算带回院里给孩子们分点。虽然厌烦院里的糟心事,但孩子是无辜的,棒梗、小当他们,也该尝尝这甜滋味。 骑车往回赶的路上,沈言看着两旁越来越熟悉的景致,知道离城不远了。这趟出差收获满满,不仅囤够了物资,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这个时代积极的一面——风调雨顺的年景,分地后高涨的热情,人们对好日子的期盼,这些都比四合院的鸡毛蒜皮更值得记在心里。 或许,这个时代确实有它的艰难和局限,但此刻的安稳与生机,同样真实。作为采购员,能在这样的年月里,踏踏实实地跑村收物资,不用担惊受怕,不用勾心斗角,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进了城门,熟悉的喧嚣扑面而来。沈言骑着自行车,汇入叮铃铃的车流里,心里盘算着:回去先把物资规整好,再给院里的孩子分点糖果,然后睡个安稳觉——明天,又是在厂里喝茶、整理单据的自在日子。 至于四合院的那些糟心事?随它们去。至少此刻,他的帆布包里装满了收获,心里揣着对好日子的笃定,这就够了。 第41章 太极 沈言蹲在后海的柳树下,盯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发愣。倒影里的人弓着背,双腿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额头上的汗珠子砸进水里,漾开一圈圈涟漪。 “腿再沉一点。”陈师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劲儿。他正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手里转着两颗油光锃亮的核桃,眼皮都没抬一下。 沈言咬着牙往下沉。马步扎了快一个月,从最初的坚持一刻钟就瘫软,到现在能稳稳站满一个时辰,他以为自己算是入门了。可陈师傅昨天忽然说:“今天换个花样,站太极桩。” 这太极桩看着比马步轻松——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膝盖微屈,双手环抱在胸前,像抱着个圆球。可真站起来才知道,这玩意儿比马步折磨人十倍。陈师傅说“意守丹田”,他不知道丹田在哪;说“气沉脚底”,他只觉得腿肚子打转;说“虚领顶劲”,他梗着脖子酸得要命。 “想什么呢?”陈师傅的核桃停了,“心思跑天边去了?” “没……”沈言喘着气,“就是觉得……这太极跟我想的不一样。” “你想的什么样?” “就……公园里老头老太太练的那样,慢慢悠悠的,像跳广场舞。” 陈师傅嗤笑一声,站起身。他走过来,伸出两根手指,在沈言胳膊上轻轻一搭。沈言只觉得一股劲儿顺着胳膊缠上来,像条软蛇似的往骨头缝里钻,他想躲,浑身却僵得动弹不得,膝盖一软,“咚”地跪在了地上。 “疼!”他捂着膝盖龇牙咧嘴,不是肉疼,是骨子里透着股酸胀。 “现在还觉得是广场舞?”陈师傅收回手,继续转他的核桃,“公园里那叫太极操,能活动筋骨就不错了。真太极,讲究的是‘引进落空’‘借力打力’,看着软,实则藏着硬,跟和面似的,该揉的时候揉,该擀的时候就得下死劲。” 沈言这才明白,自己捡了多大的便宜。陈师傅没明说自己的师门,可沈言这些天在胡同里打听,有个遛鸟的老头说,37号院以前住过个姓杨的太极高手,几十年前在京城名气大得很,后来就没再露面。他看着陈师傅那双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捏核桃时看似慢悠悠,指腹却比常人厚实,那是常年练拳磨出来的茧子。 “您这是……杨家太极?”沈言试探着问。 陈师傅瞥了他一眼,没承认也没否认:“练你的桩。管它什么家,能练出东西来才是真的。” 真正的苦头,是从学“云手”开始的。 这动作看着简单:双手交替划圆,脚步配合着左右移动,像在云里穿梭。可陈师傅要求“手随身动,身随步移”,胳膊得松,腰得活,脚底下得像踩着棉花,又得像钉在地上。 沈言总做不到。他胳膊太硬,划圆时跟打拳似的带着风;脚步也沉,移动时“咚咚”响,跟砸夯似的。 “松!再松!”陈师傅拿了根细竹条,见他胳膊发僵就抽一下,“你是搬石头呢?还是练太极?” 竹条抽在身上不疼,可丢人。后海边常有遛早的人,见个小伙子被老头拿竹条抽得龇牙咧嘴,都忍不住笑。沈言脸皮薄,练得更急,越急越错,最后自己都气笑了——想当年在现代健身房举铁,他能卧推一百公斤,现在连个云手都做不利索。 “别急着发力。”陈师傅终于停了手,递给他个暖水袋,“这里面是艾草煮的水,敷敷胳膊。” 暖水袋贴着皮肤,热乎乎的,带着股草药香。沈言忽然想起自己空间里的灵泉水,每次练完拿出来擦身子,疲劳消得特别快。他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个小瓷瓶,倒了点灵泉水递过去:“陈师傅,您喝点这个,败败火。” 陈师傅看了看那水,清亮亮的,还带着点甜味,没多问就喝了。过了会儿,他咂咂嘴:“你这水……有点意思。” “家里自己泡的凉茶。”沈言赶紧打岔。他不敢说这是空间里的灵泉,怕吓着老头。 从那以后,沈言每天都给陈师傅带一小瓶“凉茶”。陈师傅也不客气,喝完了就指点他两句,话还是不多,可竹条抽得少了。有天练“野马分鬃”,沈言总找不准发力的时机,陈师傅居然握住他的手腕,一点点教他“转腰送肩”的巧劲。 老头的手很暖,掌心的茧子磨得沈言手腕有点痒。他能感觉到一股劲顺着胳膊传过来,不猛,却很沉,像水流似的,从腰到肩,再到指尖,一气呵成。 “感觉到了?”陈师傅松开手,“太极不是用胳膊打人,是用身子。腰是轴,劲儿得从轴上转出来,就像磨盘,磨杆动,是因为底下的磨盘在转。” 沈言试了试,果然顺了不少。他看着陈师傅,忽然觉得这老头像本读不透的书,表面上干巴巴的,翻开了才知道,里面藏着这么多门道。 麻烦事还是来了。 那天他练完拳往回走,胡同口蹲着两个流里流气的小子,见他穿着练功服,阴阳怪气地笑:“哟,练太极的?能打不?” 沈言没理他们,想绕过去。那两人却拦住他:“问你话呢!听说37号院那老头以前很能打,怎么教出个小白脸?” 沈言皱了皱眉。他不爱惹事,可这两人提到了陈师傅。 “让开。”他声音沉了沉。 “不让又怎么样?”一个小子伸手就推他胸口。沈言下意识地往后一撤,顺着那股推力转了个圈,抬手轻轻一搭对方的胳膊——正是陈师傅教的“引进落空”。那小子没站稳,“哎哟”一声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另一个小子急了,挥拳就打。沈言侧身躲开,手腕在他胳膊上一缠一带,那小子也跟着摔了个四脚朝天。这两下动作不快,甚至有点慢悠悠,可俩小子就是爬不起来,疼得龇牙咧嘴。 “滚。”沈言看着他们,眼神冷得很。 俩小子连滚带爬地跑了。沈言站在原地,忽然有点愣神——他刚才那两下,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就像身体本能似的。这就是太极的厉害?看着软乎乎,用起来却这么利落。 回到四合院,傻柱见他身上沾了土,问他是不是打架了。沈言摇摇头,心里却有点激动。他进了空间,看着那片绿油油的菜地,忽然觉得,这太极跟他这空间有点像——看着安安静静,里面藏着的东西,却能让人吃惊。 陈师傅开始教他推手了。 这是沈言最头疼的环节。陈师傅的手搭在他胳膊上,看似轻飘飘的,可他不管往哪使劲,都像打在棉花上,还没等反应过来,自己就先栽了。有时陈师傅就那么轻轻一推,他明明能躲开,却偏觉得脚下一绊,“咚”地就坐在地上。 “记住,太极不是跟人较劲。”陈师傅拉他起来,“对方使劲,你就松;对方松了,你再进。就像水,石头扔过来,它就绕过去,等石头沉底了,它该怎么流还怎么流。” 沈言似懂非懂。他想起自己囤物资时的样子,总想着多囤点,再多囤点,像块石头似的死硬。可练了太极才发现,有时候松下来,反而能接住更多东西。 这天练完推手,陈师傅忽然说:“下礼拜开始,你不用天天来了。” 沈言心里一紧:“是不是我太笨了?” “笨是笨了点,倒不懒。”陈师傅笑了,那是沈言第一次见他笑,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挺慈爱的,“太极讲究‘悟’,光练不行,得自己琢磨。你呀,把我教的桩功和云手练熟了,啥时候觉得自己身上那股‘硬气’少了点,再来找我。” 他从怀里掏出本线装书,递给沈言:“这是我年轻时记的拳谱,你拿着看。别弄丢了,市面上可找不着第二本。” 沈言接过书,封面都泛黄了,上面写着“杨氏太极札记”,字迹苍劲有力。他心里又酸又暖,想说点什么,陈师傅却挥挥手:“走,别耽误我遛鸟。” 看着陈师傅往胡同深处走去的背影,沈言忽然明白,这老头不是不教了,是把最实在的东西给了他。真功夫从来不是手把手喂出来的,是自己悟出来的,就像那太极,看似慢悠悠,实则藏着千变万化,得用一辈子去琢磨。 回到家,他把拳谱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的木盒里,跟那些票证、药膏放在一起。现在这空间里,不光有过日子的底气,还有了点不一样的东西——那是种能让自己变软,也能让自己变强的本事。 沈言站在空间的灵泉边,试着打了遍云手。这次他没使劲,胳膊松松的,脚步也轻,风吹过菜地里的黄瓜架,叶子沙沙响,跟他的动作竟有点合拍。 他笑了。看来这太极,他是学定了。哪怕以后陈师傅不再教他,哪怕练起来还是这么磨人,他也想接着练下去。毕竟这四九城藏着的好东西,能落到他手里的,可不多了。而这慢悠悠的太极,说不定就是能陪他走得最远的那个。 第42章 药浴 沈言坐在院门口的石墩上,看着手里那包刚从供销社换来的当归,纸包里只有薄薄几片,边角还碎了不少。他叹了口气,把当归塞进怀里,指尖残留着药材干燥的气息。练太极这阵子,陈师傅提过几次,若想把内劲练得扎实,最好配合药浴——当归、黄芪、杜仲,再加点活血化瘀的草药,能补气血,缓解练功后的酸胀。可这年头,药材金贵,统购统销的政策卡得严,别说配齐一整套药浴方子,就是单买一味当归,都得托关系、凭票证,还未必能拿到好货。 他低头揉了揉膝盖,那里还隐隐作痛。昨天练“揽雀尾”时,陈师傅说他“膝劲不足”,让他多练“提膝独立”,结果站了不到十分钟,膝盖就酸得像灌了铅。这要是在以前,他喝点灵泉水就能缓过来,可最近灵泉水消耗得快,空间里的储备见了底,他不敢再大手大脚。 “沈言!”傻柱从胡同口跑过来,手里挥着张纸条,“看我给你带啥了?” 是张药材供应站的批条,上面写着“黄芪二两,杜仲一两”,盖着鲜红的公章。傻柱拍着胸脯:“我托我三大爷弄的,他在药材站有熟人。够你练几天的不?” 沈言心里一热,把批条小心翼翼折好:“够了,太够了。谢了傻柱。” “谢啥,”傻柱摆摆手,“你那太极练得挺好,哪天也教教我?我看你打拳时慢悠悠的,不像我,一动就喘。” 沈言笑了:“你得先站桩,能站半小时再说。” 傻柱脸一垮:“还是算了。” 拿着批条去药材站,售货员是个戴眼镜的姑娘,翻了半天药柜,才找出一小包黄芪,根须短,还带着不少泥沙。“就这些了,统购的货,都这样。”她说着,又从抽屉里摸出个小纸包,“这是我自己攒的杜仲,给你,不值钱。” 沈言打开一看,杜仲切片厚实,断面还带着丝,是好货。他连忙塞了两斤粮票过去,姑娘却摆手:“不用,我爸是老中医,家里还有。看你是练家子,不容易。” 攥着药材往回走,沈言心里暖烘烘的。这时代的日子苦,可总有人愿意搭把手,像暗夜里的星星,不亮,却能照亮一小片地方。 回到家,他把黄芪、杜仲和之前攒的当归、枸杞一股脑倒进砂锅,加了灵泉水,慢慢熬着。药香袅袅升起,混着灵泉水的清冽,在屋里弥漫开来。他脱了外衣,膝盖以下浸在药汤里,一股暖意顺着毛孔往里钻,膝盖的酸胀渐渐消了,连带着浑身的疲惫都散了不少。 这药浴缺了好几味主药,按陈师傅的方子,该有牛膝、桑寄生,最好再来点红花。可他已经很满足了——有这些,总比硬扛着强。 正泡着,院门外传来陈师傅的声音:“小沈在家吗?” 沈言赶紧擦了擦腿,套上裤子开门。陈师傅手里提着个布包,走进来就问:“药浴练了没?” “正熬着呢。”沈言指了指厨房。 陈师傅打开布包,里面是几包药材,标签上写着“牛膝”“独活”。“我托人从郊区弄的,野地里挖的,比统购的管用。”他把药材往桌上一放,“你小子别硬撑,内家拳看着柔,耗的是内里的气血,不补回来,练久了伤根基。” 沈言鼻子一酸:“陈师傅,这太贵重了……” “拿着。”陈师傅瞪了他一眼,“我年轻时候,比你还能折腾,结果落了病根,下雨天就腿疼。你想重蹈覆辙?” 他坐在炕沿上,看着砂锅咕嘟咕嘟冒泡泡,忽然说:“以前我跟师父学拳,药浴用的药材都是自己上山采,春分挖黄芪,霜降采杜仲,啥时候采啥药,错不了。现在倒好,想买根像样的牛膝都得托关系。” “统购统销嘛,都这样。”沈言说。 “也不全是坏事。”陈师傅哼了一声,“至少不会有人乱采药材,山里的东西能喘口气。”他忽然笑了,“我那时候,为了抢一味野山参,跟人在长白山冻了三天三夜,现在想想,不值当。” 药熬好了,沈言给陈师傅倒了杯灵泉水泡的茶。老头喝了两口,眼睛一亮:“你这茶……有点意思,哪买的?” “家里寄的。”沈言含糊道。他不敢说,这水是空间里的,能生肌活血,比任何补药都管用。 陈师傅没追问,只是说:“你这身子骨,得好好养。练太极,不是拼狠劲,是拼活得久。我师父活到九十,每天还能打一套拳,就因为他懂得‘养’。” 沈言点点头。他想起自己空间里的灵泉,想起那些自己种的蔬菜,想起傻柱给的批条,想起药材站姑娘塞的杜仲。这时代缺这少那,可总有办法补上——不是靠抢,不是靠囤,是靠人心换人心。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早上站桩,傍晚练拳,晚上用药浴泡腿。药材快没了,胡同里的张大妈就把自己攒的枸杞塞给他;灵泉水快喝完了,他就去后海挑干净的水,再兑点空间里的存货,省着用。 有天练“单鞭”,他忽然觉得腰胯松了,劲能顺着腿传到脚底,再从脚底弹回来,像皮球落地又弹起。陈师傅在旁边看着,没说话,只是把手里的核桃转得更快了。 “有点意思了。”他说。 沈言心里一动。他知道,这不是药浴的功劳,也不是灵泉水的功劳,是日子磨出来的——在缺医少药的年月里,学会了等,学会了凑,学会了用有限的东西,活出无限的韧性。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后海边上打拳,周围站满了人。有傻柱,有药材站的姑娘,有陈师傅,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都跟着他慢慢比划。太阳升起来,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一片会动的森林。 醒来时,窗外的天刚蒙蒙亮。他摸了摸膝盖,不酸了。砂锅还在灶上,药香混着晨光,飘得很远。 他知道,以后的日子还会苦,药材还会缺,气血还会耗。可只要这口气不散,这拳就还能练下去。就像这时代的日子,看着难,慢慢熬,总能熬出点甜来。 沈言起身,推开院门。胡同里,陈师傅已经在打拳了,晨光洒在他身上,慢悠悠的,像幅画。沈言走过去,跟着他,抬手,起势。 一招一式,不急不躁。 因为他知道,路还长,日子还慢,有的是时间,把这太极,把这日子,慢慢练,慢慢熬。 第43章 力由劲生 沈言把最后一个白面馒头塞进嘴里,噎得直瞪眼,赶紧端起灵泉水猛灌两口。桌上的搪瓷盘里空空如也,五个馒头、一大碗玉米糊糊、两碟咸菜,不到十分钟就见了底。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饱嗝,心里却有点发虚——这饭量,比以前翻了一倍还多。 “沈哥,你这是三天没吃饭了?”傻柱端着个豁口的碗从门口经过,见他这架势吓了一跳,碗里还剩小半个窝头,“我娘那时候怀我弟弟,饭量都没你这么吓人。” 沈言笑着抹了抹嘴:“练拳耗体力,饿。” 这可不是托词。自从跟着陈师傅学太极,他的饭量就跟吹气球似的往上涨。刚开始以为是巧合,可连着半个月天天如此,他才明白——练武是真耗气血,肚子里没点实在东西顶着,根本扛不住那日复一日的站桩、打拳、推手。 就说站太极桩,看着慢悠悠的,一站就是一个时辰。刚开始只觉得腿酸,后来才知道,那是全身的肌肉在“较劲”,看似放松,实则每一寸筋骨都在细微地调整,比挑着担子走十里地还累。每次站完桩,他都觉得嗓子眼冒火,能一口气喝下半壶灵泉水,还得啃两个窝头才能压下去。 更别说练发力了。陈师傅教他“劲起于脚,主宰于腰,形于手指”,一个简单的“搬拦捶”,光体会“腰胯带劲”就练了足足七天。每次发力时,全身的气血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调动起来,涌向指尖,打完一套拳,浑身的衣服都能湿透,肚子饿得咕咕叫,眼里能冒绿光。 “这要是搁普通人家,真养不起。”沈言坐在门槛上,摸着肚子琢磨。他现在顿顿离不开细粮,偶尔还得从空间里弄点肉干、鸡蛋补充营养,这在普遍啃窝头、喝稀粥的年月,已经是奢侈到极点的伙食。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饿,总觉得肚子里像有个无底洞,填多少都不够。 这让他想起陈师傅说过的话:“穷文富武,一点不假。以前学武的,哪家不是顿顿有肉?不是铺张,是真得补。” 他算是真切体会到了。就拿药浴来说,陈师傅给的方子不算复杂,当归、黄芪、杜仲、牛膝,都是常见的补药,可真要配齐了、用好的,花费能让普通人家头皮发麻。 上次他托药材站的熟人配了一副药,光是五年份的黄芪就花了他三块钱,还搭进去两尺布票——这相当于普通工人三天的工资。那药浴熬出来黑乎乎的,泡完确实浑身舒坦,可就这一副药,够院里贾张氏买半个月的口粮了。 “更别说那些稀罕药材了。”沈言叹了口气。陈师傅提过,真正的内家拳高手,药浴里得加“老山参须”“百年灵芝片”,甚至还得用“虎骨酒”搓揉筋骨,那可不是花钱能买到的,得有门路、有底蕴,寻常人家连想都不敢想。 他能撑下来,全靠空间里的灵泉水。 这水简直是为练武量身定做的——泡在药浴里加一点,药效能翻一倍,原本需要一个时辰才能缓解的酸胀,半个时辰就消了;练拳累了喝一口,丹田处能升起一股暖流,顺着四肢百骸游走,饿劲都能压下去几分;甚至有次他不小心扭伤了手腕,用灵泉水泡了两天,居然连淤青都没留下。 可就算有灵泉水,有些东西也没法替代。 陈师傅教他“松肩沉肘”,说肩膀要像“挂着个铅球”,才能把劲沉下去。沈言练了半个月没找着感觉,陈师傅叹着气说:“这得用‘铁砂袋’坠着练,早年间学武的,哪有不挂砂袋的?” 沈言托人打听铁砂袋,结果被告知,铁砂属于“工业物资”,统购统销,想买得开证明,还得有单位担保。他索性自己找了块帆布,从空间里翻出些铅块,缝了个两斤重的袋子,天天挂在胳膊上。 这东西坠得肩膀生疼,刚开始连吃饭都抬不起胳膊,晚上睡觉都得侧着身。可挂了半个月,他再打“云手”,肩膀果然松快多了,劲能顺着胳膊自然流淌,不像以前总卡在肩膀那儿,憋得难受。 “还是缺东西啊。”他摸着胳膊上的勒痕,心里清楚。铅块终究不如铁砂趁手,更别说陈师傅提过的“石锁”“沙袋”,那些东西在这年头,比药材还难弄。 有天练推手,陈师傅忽然问他:“你这劲越来越沉,身上没少补?” 沈言没敢说灵泉水,只含糊道:“托人弄了点鸡蛋,偶尔炖点肉。” 陈师傅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以前我师父练功,天天有鹿茸汤喝,那劲养得,推出去能把门板撞个窟窿。现在……唉。”他没再说下去,可那声叹息里的无奈,沈言听得真切。 是啊,现在不一样了。统购统销的政策卡得严,别说鹿茸汤,就是想天天吃鸡蛋,都得有门路、舍得花钱。沈言算过一笔账,他现在每个月花在“练功补给”上的钱,比工资还多——买药材、换细粮、托人弄稀罕物,哪样都得花钱,若不是空间里囤着那么多物资能换钱票,他早就撑不住了。 “富武,富武,没钱真是寸步难行。”沈言看着空间里那堆金灿灿的玉米,忽然觉得这些粮食比金子还实在。他以前囤物资,只想着“够吃”,现在才明白,这些东西不仅是活命的底气,更是他能把拳练下去的资本。 这天他去乡下收山货,路过一个猎户家,见院里挂着张鹿皮,墙角堆着些鹿骨。他心里一动,上前打听,猎户说:“这是前阵子打的野鹿,肉早卖了,就剩皮和骨头,你要不?便宜给你。” 沈言眼睛一亮,全买了下来。鹿骨能泡酒,补气血;鹿皮硝制一下,能做个护腰,练拳时护住腰眼,不容易受伤。这些东西在城里有钱都买不到,在乡下花了五块钱就到手,值! 回到家,他把鹿骨洗干净,泡在灵泉水里,又加了些当归、枸杞,封在酒坛里。酒是他自己酿的米酒,度数不高,却绵柔,泡出来的药酒带着股淡淡的药香,喝一口,浑身都暖洋洋的。 陈师傅来串门时,见了那坛药酒,眼睛直放光:“你这小子,哪弄的鹿骨?” “乡下收的,运气好。”沈言给陈师傅倒了一小杯。 老头抿了一口,咂咂嘴:“不错,比供销社卖的那‘三鞭酒’强多了。”他放下酒杯,看着沈言,“你这条件,搁以前也算中等人家了。学武,不光得有毅力,还得有这‘家底’撑着,不然练坏了身子,得不偿失。” 沈言点点头。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以前学武的多是富贵人家——普通人家连肚子都填不饱,哪有闲钱买药、弄器械?就算有毅力,没东西补,练到最后也是伤了根基,落个一身病痛。 就像院里的傻柱,力气大,身子骨也算结实,可让他站半个时辰的桩,估计得饿晕过去;三大爷阎埠贵,算计了一辈子,连买块豆腐都得挑小的,更别说花钱买药练拳了。 “看来这‘富武’的理,到哪朝哪代都一样。”沈言心里感慨。他能在这缺医少药的年月里接着练拳,靠的不是运气,是空间里那些源源不断的物资,是灵泉水那逆天的功效,是他舍得花钱换药材、补身体的底气。 晚上练完拳,沈言泡在加了灵泉水的药浴里,膝盖的酸胀渐渐散去,丹田处暖暖的,很舒服。他看着窗外的月光,忽然觉得,这练武的过程,其实跟过日子很像——都得有付出,有算计,有底气。你想得到多少,就得先垫进去多少,天上不会掉馅饼,真功夫也不会凭空长出来。 他摸了摸胳膊上的肌肉,比以前结实了不少,却不僵硬,捏上去软软的,可发力时能感觉到一股韧劲,像裹着棉花的石头。陈师傅说这是“外柔内刚”,是太极的路子。 “值了。”沈言笑了。就算饭量大、花钱多,就算药浴药材总配不齐,能有这身本事,能体会到“劲由心生”的妙处,也值了。 他从药浴里出来,擦干身子,又啃了个白面馒头。肚子里暖暖的,心里也踏实。明天还得去药材站看看,能不能再弄点杜仲——陈师傅说他“腰劲还差点火候”,得加把劲了。 至于钱和票?空间里的物资还多着呢,总能换回来。只要能把拳练下去,花多少都值。毕竟这功夫学到身上,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谁也抢不走。 第44章 补养随心 沈言站在后海的冰面上,哈出的白气在冷风中瞬间消散。脚下的冰层发出细微的“咯吱”声,他却浑不在意,凝神沉气,缓缓抬手,起了个太极的“懒扎衣”式。 寒风卷着碎雪打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可他身上只穿了件单褂,额头却渗着细汗。这是他新琢磨的练法——在冰上站桩,脚下发滑,更能逼出“沉劲”,让全身的劲力往一处收。 “走。”他低喝一声,身形微动,“野马分鬃”的式子展开,胳膊划圆时带起一股风,竟把身前的碎雪扫开半尺。这一下看似平常,却是他练了三个月“整劲”的成果——以前打这式,总觉得胳膊用不上力,现在腰胯一转,腿劲顺着脊椎往上涌,经肩膀传到指尖,一气呵成,浑身的骨头缝里都透着股舒展。 “有点意思了。”陈师傅的声音从岸边传来,他裹着件厚棉袄,手里捧着个保温杯,“冰上练功,亏你想得出来。” 沈言收了势,笑着往岸边走,脚下在冰上一点,身形轻飘飘地滑出老远,稳稳落在雪地上——这是“轻功”的底子,也是整劲练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以前他得迈着小碎步挪,现在借着冰面的滑劲,一步能出丈远。 “冰面滑,逼着我把劲收得更紧。”他拍了拍身上的雪,“不然站不稳。” 陈师傅呷了口热茶:“明劲阶段,就得这么练。把浑身的力气拧成一股绳,想打哪就打哪,这才叫‘整劲’。你现在还差点火候,打出去的劲是‘实’的,少了点‘透’劲。” 沈言明白他的意思。就像用锤子砸钉子,他现在能把钉子砸进木头里,却不能让力道透过钉子,震松木头深处的纤维。这就是“明劲”到“暗劲”的坎,得慢慢磨,还得靠补。 回到家,沈言第一件事就是从空间里掏出个锦盒,打开来,里面躺着支巴掌长的人参,须根完整,表皮泛黄,带着点土腥味——这是他上个月从乡下收来的老参,至少有二十年份,当时花了他五十块钱,几乎是他三个月的工资。 他没敢多吃,用小刀切了薄薄一片,放进嘴里嚼着。初入口有点苦,嚼着嚼着就透出股甘味,顺着喉咙往下滑,丹田处像被温水泡着,暖洋洋的。没过多久,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刚才在冰上练拳的寒气,顺着毛孔往外冒,舒服得他直眯眼。 “这才是好东西。”沈言咂咂嘴。他以前不懂人参的妙处,觉得不如灵泉水管用,现在才知道,灵泉水能缓解疲劳、修补暗伤,人参却能补“元气”,那是练内劲的根基。就像烧火,灵泉水是添柴,人参是加煤,缺了哪样都烧不旺。 他现在消化能力强得吓人。早上能吃八个白面馒头,中午得啃两个玉米面饼子加一碗红烧肉,晚上还得再来点卤牛肉当夜宵,不然半夜就得饿醒。陈师傅说这是“气血旺盛”的表现,练内劲的人都这样,吃得多,耗得也多,必须得有好东西顶着。 空间里的鹿肉派上了大用场。他把鹿肉切成块,用灵泉水炖得烂烂的,不放太多调料,就加葱姜去腥。炖出来的肉香得能飘出半条胡同,肉烂得用筷子一戳就透,吃在嘴里不用嚼,顺着喉咙就下去了,暖流直往骨头缝里钻。 傻柱闻着味跑过来,见他捧着个大碗啃鹿肉,眼睛都直了:“沈哥,你这日子过得比地主还滋润!我半年都没闻过肉味了。” 沈言给他盛了一大碗:“尝尝,补气血的。” 傻柱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难怪你练拳这么有劲,天天这么补,是头牛都能练出劲来!” 沈言笑了。他何止是吃鹿肉,空间里泡的鹿茸酒,他每天都得喝两盅;用鹿骨、当归炖的汤,顿顿不落;甚至连灵泉水,他都掺着枸杞、黄芪煮着喝,生怕补得不够。 换了旁人,这么补早就出事了。上个月他见三大爷给自己儿子炖鸡汤,放了半根党参,结果那小子流了鼻血,折腾了半宿。可沈言不一样,他练的太极本身就有“疏导”的法子,加上灵泉水能调和气血,再多补品进去,都能被身体慢慢吸收,转化成内劲。 有次他试着多吃了两片人参,果然觉得浑身燥热,脑袋发晕。他赶紧打了套太极,从“起势”到“收势”,一招一式慢悠悠的,把气血往丹田处引。打完整套拳,汗出了一身,燥热感全消了,反而觉得内劲更足了,打拳时胳膊上的劲都沉了几分。 “这才是相辅相成。”沈言心里有数了。练拳耗气血,补品补气血,太极疏导气血,灵泉水调和气血,四样凑在一起,才能在这缺医少药的年月里,把内劲稳稳当当往上练。 他开始尝试着把人参和灵泉水结合起来用。练拳前喝两口参汤,能提劲;练拳后泡个加了灵泉水的药浴,能散瘀;晚上睡觉前再嚼片人参,能养元气。这么一套下来,别说补“爆”了,他觉得浑身的劲都用不完,以前站一个时辰桩就累,现在站两个时辰,还能再打两套拳。 陈师傅看在眼里,嘴上不说,心里却暗暗点头。他年轻时也想这么补,可那时候家里穷,最多也就弄点当归、黄芪泡水喝,哪像沈言这样,人参、鹿茸、鹿肉管够,还有不知名的“凉茶”(灵泉水)调和,这条件,就是当年那些名门望族的弟子,也未必比得上。 这天练推手,陈师傅故意用了七分劲,想试试他的底。沈言只觉得一股劲像潮水似的涌过来,他下意识地往旁边一引,同时腰胯一转,顺着那股劲往前一送——陈师傅“噔噔噔”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惊讶地看着他:“你这劲……透着点‘暗劲’的意思了!” 沈言也愣了愣。他刚才没使劲,就觉得那股劲像水流似的,顺着胳膊缠上去,到了腰上转了个圈,又从另一只手送了出去,快得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是人参的功劳?”他心里嘀咕。 “跟人参没关系。”陈师傅看穿了他的心思,“补品是基础,关键是你把‘整劲’练活了,能顺着对方的劲走,这才是暗劲的门槛。”他拍了拍沈言的肩膀,“继续补,继续练,照这个势头,不出半年,你就能摸到暗劲的边了。” 沈言心里美滋滋的。他知道,这都是钱和票堆出来的。五十块钱的老参,三十块钱的鹿茸,还有那些说不清价的鹿肉、药材,要是换成普通人家,根本想都不敢想。可他有空间里的物资打底,粮票、布票、工业券要多少有多少,换这些补品根本不心疼。 晚上,他又切了片人参,就着鹿肉汤吃下去,然后坐在炕上打了遍太极。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他的影子,一招一式,圆转如意。他能感觉到内劲在经脉里缓缓流淌,像条小溪,遇到阻碍就绕过去,绕不过去就慢慢冲,不急不躁,却有股韧劲。 “以前总觉得‘富武’是瞎话,现在才明白,那是过来人的经验。”沈言收了势,心里感慨。没有足够的钱票,买不来人参鹿茸;没有充足的物资,填不饱练武的肚子;没有灵泉水调和,补品再多也吸收不了。这三样凑在一起,才能让他在这统购统销的年月里,把内劲稳稳当当往上练。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新的锦盒,把剩下的人参小心翼翼放进去——这参还能吃一阵子,吃完了再去乡下收,总能找着好东西。只要这内劲能练出来,花多少钱都值。 窗外的风还在刮,胡同里静悄悄的。沈言躺在床上,摸着肚子里暖暖的,丹田处的内劲像小蛇似的慢慢游着。他知道,明劲到暗劲的路还长,得一点点熬,可他不怕。 有空间里的物资当后盾,有灵泉水和人参补着,有陈师傅指点着,别说半年,就是一年、两年,他也能熬下去。毕竟这内劲练到身上,才是谁也抢不走的底气,比囤再多物资都管用。 沈言笑了笑,闭上眼睛。明天还得去冰上站桩,得多吃两个馒头垫垫肚子。这练武的日子,虽然费钱,却真有意思。 第45章 劲透骨逢 数九寒天,后海的冰面冻得结结实实,踩上去能听到冰层深处传来沉闷的嗡鸣。沈言穿着件打了补丁的旧棉袄,却敞着怀,露出里面的粗布短打,额头上的汗珠子砸在冰面上,瞬间凝成细小的冰晶。 他正练着“十字手”,双臂在胸前交叉,看似随意,胳膊上的肌肉却绷得紧紧的,像两根裹着棉花的铁条。陈师傅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根冻得硬邦邦的芦苇杆,见他肩膀微微耸动,抬手就抽了过去:“沉肩!说了多少遍,肩一耸,劲就断了!” 芦苇杆抽在棉袄上,发出“啪”的脆响。沈言没敢躲,咬着牙把肩膀往下压,腰胯微微一转,一股劲从脚底顺着脊椎爬上来,经胳膊肘传到指尖,冻在冰面上的碎雪竟被震得跳了起来。 “这才对。”陈师傅收回芦苇杆,呵了口白气,“冬练三九,练的就是这股‘沉劲’。天越冷,气血越容易缩在骨子里,得把它逼出来,顺着筋脉走,才能练透。” 沈言点点头,继续打拳。一套拳练下来,浑身的棉袄都湿透了,贴在身上冰凉刺骨,可他心里却烧得慌,丹田处像揣着个小火炉,暖洋洋的。这就是补品和功夫结合的妙处——人参补的元气在丹田扎根,鹿肉催的气血在筋脉里游走,太极的招式把这些散劲拧成一股绳,再冷的天,也冻不住这股内生的热。 回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空间。灵泉水池边暖意融融,与外面的严寒像是两个世界。他脱了湿透的棉袄,直接跳进池子里,温热的泉水漫过胸口,带着股淡淡的草木香,刚才练拳时拧在一起的筋骨瞬间舒展开来。 “舒服!”沈言往水里一沉,只露出个脑袋,看着池边长势喜人的人参苗。这茬人参是他用灵泉水泡过种子种下的,才半年功夫,就长得比普通参田三年的还壮实,根须在清澈的泉水下看得清清楚楚,像一团团淡金色的丝线。 他知道,这些人参就是他练拳的底气。上个月他挖了棵年份最短的,炖了锅鹿肉汤,那汤喝下去,浑身的毛孔都在往外冒热气,练拳时感觉内劲都厚了几分。陈师傅喝了一碗,愣了半天,只说“这参有点邪乎”,没再多问。 从池子里出来,沈言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干净的衣服,又从陶缸里捞出块卤鹿肉,就着白面馒头大口啃起来。他现在的饭量又涨了,一顿能吃十个馒头,再加两斤肉,才能勉强填饱肚子。傻柱见了直咋舌,说他“再这么吃下去,得把空间吃空了”。 “空不了。”沈言笑着说。空间里的苜蓿草长得飞快,黑猪和鹿群一天一个样,灵泉水池里的鱼也肥了,根本不愁肉吃;地窖里的粮食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个人,也能吃上十年八年;更别说他还能时不时去乡下收点物资,换点钱票买补品。 有了充足的物资打底,他练拳也更敢“豁出去”。以前练“搬拦捶”,总怕发力太猛伤了筋骨,现在有灵泉水和人参补着,就算练得浑身酸痛,泡个澡、吃点补品,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 这天他试着在冰上练“崩拳”——这是形意拳的招式,陈师傅说能练“爆发力”,让他掺在太极里练。第一拳打出去,冰面上只留下个浅浅的白印;第二拳,他把太极的“整劲”融进去,腰胯一转,拳劲透着手背砸在冰上,“咔嚓”一声,冰面裂开道细纹;第三拳,他嚼了片人参,等那股热流涌到丹田,猛地喝出一声“哈”,拳头落在冰上,竟砸出个拳头大的坑! “好劲!”陈师傅忍不住叫好,“这就是‘明劲透骨’!再练下去,暗劲就不远了。” 沈言看着冰上的坑,心里也激动。他能感觉到,那拳劲不是硬打出来的,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顺着筋脉一路冲到指尖,带着股一往无前的狠劲,却又收放自如——这就是补品养出来的“底气”,是功夫磨出来的“巧劲”。 可麻烦事也跟着来了。他练拳时劲太大,不小心把院里的石碾子给打裂了。那石碾子是院里共用的,用了几十年,被他练“按式”时一掌按下去,竟从中间裂开道缝。 三大爷阎埠贵第一个跳出来:“沈言!你得赔!这石碾子值五块钱呢!” 贾张氏也跟着起哄:“就是!年轻人练什么不好,非要练这些打打杀杀的,把东西弄坏了就得赔!” 沈言没跟他们吵,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给一大爷:“一大爷,这钱您拿着,找人修修,不够我再补。” 一大爷叹了口气:“小沈啊,不是我说你,练拳也得悠着点。” “知道了一大爷。”沈言点点头。他心里清楚,这些人就是见不得他舒坦,找点由头想讹点钱。换以前他可能会生气,现在却懒得计较——跟这些人置气,不值当,还不如省下力气多练两拳。 倒是傻柱替他抱不平:“沈哥,你搭理他们干啥?那石碾子早就该换了,裂了正好!” “算了,几块钱的事。”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晚上去我那喝两杯,我炖了鹿骨酒。” 傻柱眼睛一亮,立马把这事抛到脑后了。 晚上,两人坐在屋里喝酒。傻柱喝得脸红脖子粗,说:“沈哥,你这拳练得是真厉害,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沈言笑了:“我自己能应付。”他现在有信心,就算遇到个小混混,也能凭着太极的“引进落空”轻松打发,这就是功夫练到身上的底气。 傻柱又问:“你说这功夫练到最后,能像戏文里那样,飞檐走壁?” “差不多。”沈言喝了口酒,“至少身轻如燕是能做到的。”他现在跳起来能抓住院里的枣树枝,跑起来比自行车还快,这都是练拳和补品催出来的本事。 酒过三巡,傻柱晕乎乎地说:“我要是有钱,也想学拳……”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傻柱学不了——不是因为笨,是因为穷。他得养着贾张氏和秦淮茹一家,顿顿能吃饱就不错了,哪有钱买药、买肉补身体?这就是“富武”的现实,没家底,再好的天赋也白搭。 送走傻柱,沈言坐在窗前,看着院里的月光。石碾子的裂缝在月光下像条银色的蛇,看着有点扎眼。他忽然觉得,这四合院就像个小泥潭,总有人想把你拉下去,跟他们一起搅和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可他现在不一样了,练拳让他的心沉了下来,也让他的眼界高了起来——这些糟心事,就像打在身上的拳,你接不住,就会被它缠住;你接住了,顺着它的劲绕过去,它就伤不了你。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本《杨氏太极札记》,借着月光翻看着。里面的字迹苍劲有力,记载着各种练劲的法子,还有几页是陈师傅后来加上的批注,写着“劲由心生,心不妄动,劲自沉稳”。 “心不妄动。”沈言喃喃自语。是啊,只要自己的心稳住了,不管是院里的纷争,还是练拳的苦累,都不算什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借着这冬练三九的劲头,把内劲再练透点,把暗劲的门槛再摸得近些。 窗外的风更紧了,卷着雪花打在窗纸上,沙沙作响。沈言把书收好,躺到床上,丹田处的暖意慢慢扩散开来,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 明天,天不亮还得去后海练拳。冰面越冷,练出来的劲越沉,值。 第46章 幸遇真师 沈言蹲在陈师傅家门口的石阶上,看着胡同里来来往往的人,手里把玩着两颗刚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核桃。这对核桃皮色深红,纹路清晰,是上好的“狮子头”,花了他三块钱——换在以前,这钱够普通人家买半个月的口粮,可他现在觉得值,练拳之余盘盘核桃,能磨性子,还能活动指关节,陈师傅说“手上有功夫,盘啥都带劲”。 胡同口有个炸糖糕的小摊,油香混着糖味飘过来,引得几个孩子围着打转。摊主是个瘸腿的老头,炸糖糕的手法熟练得很,翻、炸、捞,动作一气呵成,油锅里的糖糕鼓着肚子,像一个个金黄的元宝。沈言看着看着,忽然想起陈师傅的话:“以前天桥底下,炸糖糕的说不定就是练形意拳的,手上的劲得匀,不然糖糕炸不透。” 这就是老北京的藏龙卧虎之处。你永远不知道哪个胡同里的老头是练家子,哪个小摊后的摊主藏着一身功夫。可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 陈师傅昨天跟他聊天,说自己年轻时,京城的武馆多如牛毛,形意拳的李师父、八卦掌的张师父,个个都有真本事,收徒弟也严格,得看根骨、看品性,还得有家底,不然根本不收。可到了后来,武馆一个个关了门,师父们要么改了行,要么就藏在胡同里,再也不轻易显露功夫。 “为啥?”沈言当时问。 “世道变了呗。”陈师傅叹了口气,手里的核桃转得飞快,“以前练拳能防身,能当镖师,能进武行混口饭吃。现在呢?有枪有炮,练拳能挡得住?年轻人都去工厂上班了,谁还愿意吃这份苦?” 沈言明白他的意思。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练拳这行当,早已不是“安身立命”的正道。年轻人宁愿去工厂拧螺丝,也不愿蹲在后海边上站桩,又苦又累,还挣不到钱,图啥? 可他不一样。他不图靠拳吃饭,图的是强身健体,图的是那份“劲由己出”的踏实。更重要的是,他赶上了个“好时候”——老一辈的师父们还在,新一辈的年轻人又不愿学,像他这样愿意吃苦、又有条件补养的,反而成了“香饽饽”。 就说陈师傅,以前是从不收外姓徒弟的。他那本《杨氏太极札记》,封面上写着“传内不传外”,可见有多金贵。可现在,他不仅教沈言练拳,还把拳谱给了他,甚至把自己珍藏的药材都拿出来,为啥? “再不教,这东西就断了。”有天喝多了,陈师傅红着眼圈说,“我那几个徒弟,要么改行了,要么没熬过苦日子,就剩我一个老头子守着这拳谱,有啥用?你愿意学,肯下功夫,还能补得起,这就是缘分,不能让老祖宗的东西在我手里断了。” 沈言当时没说话,心里却热得发烫。他知道,自己能学到真东西,不光是因为运气,更是因为这个“新时代”的特殊性——旧的规矩在松动,老一辈的执念在消解,那些曾经“传内不传外”的真功夫,终于有了一丝“外传”的缝隙,而他,正好卡在了这道缝隙里。 他想起前阵子去拜访的一位形意拳师父。那师父住在南城的一个杂院里,靠修鞋为生,手上布满老茧,看着跟普通老头没啥两样。沈言托了三个人才搭上线,拎着两斤点心、一瓶好酒去了三次,老头才肯教他两招“劈拳”。 “就教两招,多了不教。”老头修着鞋,头也不抬,“这拳太烈,年轻人学了容易惹事。你练太极的,学两招劈拳找找劲就行,别贪多。” 沈言没敢多求。他知道,能学到这两招,已经是天大的面子。换在以前,别说学拳,就是想跟这样的师父说句话,都难如登天。 “现在的师父,心都软了。”陈师傅后来听说了,笑着说,“以前谁敢随便教外姓人?怕坏了门风,怕砸了招牌。现在不怕了,能找个愿意学的就不错了,哪还敢挑三拣四?” 这话不假。沈言在旧货市场认识个卖字画的老头,以前是练八卦掌的,手上的“穿掌”功夫能开砖裂石。现在呢?他把练功的架子改成了“健身操”,教公园里的老太太们练,说“能活动活动筋骨就行,别指望打人”。 “不教真东西了?”沈言问他。 “教了有啥用?”老头叹了口气,指着公园里打闹的孩子,“你看他们,长大要么去工厂,要么去当兵,谁愿意蹲在胡同里练掌法?再说了,现在讲究‘和谐’,练那打人的功夫干啥?”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老头说的是实话。这个时代不需要“镖师”,不需要“武行”,真功夫的“实用性”越来越弱,慢慢就成了“老古董”,能留下点强身健体的架子,就不错了。 可他偏要学那“打人”的真东西。 不是为了惹事,是为了那份“传承”。陈师傅教他的太极,不光是招式,还有“以柔克刚”的道理;形意拳师父教他的劈拳,不光是发力,还有“一往无前”的气势;八卦掌老头偶尔点拨他的“步眼”,不光是走位,还有“随曲就伸”的智慧。这些东西,比单纯的“能打”更重要,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精气神”。 为了学这些,他愿意吃苦,愿意花钱。 每天天不亮就去后海站桩,冻得手脚发麻也不偷懒;为了配一副药浴,跑遍四九城的药材站,花掉半个月工资也不心疼;陈师傅说他“腰劲散”,他就天天绑着铅块练“下势”,练得腰疼得直不起来,泡个灵泉水澡,第二天接着来。 傻柱见他这么折腾,说他“吃饱了撑的”。院里的三大爷算计着他花在练拳上的钱,说他“不会过日子”。贾张氏更是背后说他“练坏了脑子”。 沈言都不在意。他知道,这些人不懂。他们只看到他花钱、吃苦,看不到他丹田处的内劲越来越厚,看不到他打拳时的劲越来越透,看不到他心里的那份踏实——那是练真功夫才能有的底气,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这天,陈师傅给他演示“太极十三式”的总劲。老头站在院里的枣树下,身形慢悠悠的,一招“抱虎归山”,胳膊划圆时,枣树上的叶子竟簌簌往下掉,像被风吹过似的,可周围明明一点风都没有。 “这就是‘暗劲透劲’。”陈师傅收了势,脸色微红,“劲不用大,能透出去就行。以前我师父能隔着桌子打灭蜡烛,我还差得远。” 沈言看得眼睛发直。他知道,这不是魔术,是真功夫——内劲透过空气,震得树叶掉落,这得把“整劲”练到多透才能做到? “您放心,这功夫我肯定学会。”沈言郑重地说。 陈师傅笑了:“不急。你现在的条件,比我当年好十倍。有灵泉水补着,有人参鹿茸顶着,只要肯下功夫,超过我不难。”他拍了拍沈言的肩膀,“记住,别辜负了这好时候。以前想学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就得好好学,别让老祖宗的东西断了根。” 沈言重重地点头。 他知道,自己是幸运的。生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能遇到愿意教真东西的师父,能有空间里的物资支撑他吃苦,能在这浮躁的年月里,静下心来练拳。这份幸运,得用十倍的努力去珍惜。 晚上,沈言坐在空间的人参圃边,看着那些长势喜人的参苗,心里踏实得很。月光透过树叶洒下来,照在参苗上,泛着淡淡的光晕。他知道,这些参苗会慢慢长大,就像他身上的功夫,只要肯等、肯熬,总有一天会“成熟”。 至于院里的那些议论,胡同里的那些不解,都随它们去。他走的这条路,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懂的。 他只需要记住陈师傅的话:好好学,别断了根。 窗外的风停了,枣树上的叶子不再掉落。沈言站起身,打了套太极,一招一式,越来越沉,越来越稳。他知道,这条路还长,可他走得踏实,走得安心。 因为他赶上了个好时候,遇到了真师父,还能靠着自己的努力,把这真功夫,一点点传下去。这就够了。 第47章 道传心印 沈言坐在后海的柳树下,指尖缠着根细麻绳。绳子的另一端系着块巴掌大的青石,被他吊在树枝上,随着手腕的转动轻轻摇晃。青石上刻着个模糊的“道”字,是陈师傅给他的,说这石头浸过“三清观”的井水,有股“静气”,练吊缠劲正好。 “手腕放松,用‘意’带劲,别用蛮力。”陈师傅站在旁边,手里也吊了块石头,动作慢悠悠的,青石在他指尖像活了似的,绕着手腕转了个圈,又顺着胳膊滑到肘弯,再轻轻弹回去,绳子始终绷得笔直,却看不出丝毫用力的痕迹。 沈言学着他的样子,试着用手腕带劲。可那青石沉得很,稍一用力,绳子就勒得手腕生疼,转了半圈就掉了下来,砸在冰面上“咚”的一声。 “急啥?”陈师傅瞥了他一眼,“这吊缠劲是道家的东西,讲究‘以柔御刚,以静制动’,比太极的缠丝劲更细,得用‘神’去控,不是用‘力’去拽。” 这话沈言听了快一个月了。自从陈师傅决定教他吊缠劲,就天天跟他念叨“神”和“意”,说这劲是民国时从三清观的老道那学来的,属于“秘传”,全京城能练全的,不超过五个人。 “为啥不教缠丝劲?”沈言起初不解。太极的缠丝劲他早有耳闻,是“以腰为轴,缠绕运行”,能把劲拧成一股绳,打人时像鞭子似的,又快又狠。 陈师傅当时叹了口气,说:“缠丝劲是杨家太极的根基,可到了我这辈,丢了三成。不是藏私,是真练不出来——那得从小用‘药汤’泡手,用‘石球’磨劲,现在哪有这条件?”他指了指沈言手里的青石,“这吊缠劲虽然偏门,却更‘省劲’,靠着‘神意’就能带起来,不用那么多补品填,适合现在练。” 沈言这才明白,老祖宗的东西,不是不想传,是传不下去。就像缠丝劲,光那“药汤”就得用二十多味药材,天天泡手,泡上十年才能出“绵劲”,这年头别说药材,连烧火的煤都得省着用,谁还耗得起? 可吊缠劲不一样。它不拼力气,不耗气血,就拼“神意”。陈师傅说,以前三清观的老道,七八十岁了还能练,靠的就是“心不动,意不散”,跟年轻人比,反而更占优势。 “这才是真‘养生劲’。”陈师傅摸着青石上的“道”字,眼神悠远,“当年那老道说,乱世练‘杀劲’,盛世练‘养劲’,这吊缠劲,就是能养一辈子的东西。” 沈言把青石捡起来,重新系好绳子。这次他没敢用力,闭上眼睛,试着用陈师傅说的“神意”去带——想象手腕上有股气,像水流似的缠着绳子转,青石跟着气走,不用自己使劲。 刚开始还是不行,青石像块死疙瘩,怎么都带不动。可练着练着,他忽然想起灵泉水在指尖流淌的感觉,那股清凉的劲不就是“以柔御刚”吗?他顺着这感觉往下沉,手腕果然松了些,青石竟跟着转了小半圈。 “对了!”陈师傅的声音带着点激动,“就是这感觉!别停,让那股‘气’顺着绳子爬,爬到石头上,带着它走!” 沈言心里一喜,赶紧凝神。那股“气”真像有了生命,顺着绳子往上爬,青石越来越轻,转得越来越顺,从手腕到肘弯,再到肩膀,像条小蛇似的绕了个圈,又轻轻落回手里,绳子始终没松,也没勒手。 “成了!”他睁开眼,手心全是汗,却笑得合不拢嘴。这吊缠劲看着简单,可那“神意带劲”的感觉,比打一套太极还累,却也更让人着迷——仿佛自己的意识能“抓住”东西,不用碰,就能带着它动。 陈师傅也笑了,眼里的皱纹堆成了花:“我就说你能行。这劲认人,你心里干净,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念头,比我年轻时强。” 沈言知道他说的“杂念头”是什么。院里的纷争,物资的算计,这些他不是没有,可练拳让他学会了“收心”——站桩时不想别的,打拳时只专注于劲路,练吊缠劲时,眼里只有那块青石和手里的绳。心一静,“神意”自然就出来了。 这或许就是道家说的“虚静”。沈言想起空间里的灵泉水池,水面永远平平静静,哪怕扔块石头进去,涟漪散了,还是一样清。这吊缠劲,就像那水面的涟漪,看着动,其实根是静的。 从那天起,沈言每天都要练两个时辰的吊缠劲。清晨在后海练,用的是带“道”字的青石;晚上在屋里练,用的是空间里找的玉石,更沉,也更“活”,能更好地感受“神意”的流动。 他发现,这劲越练,人越“静”。以前院里吵吵闹闹,他总忍不住心烦;现在贾张氏再骂街,他只当没听见,该站桩站桩,该打拳打拳,心里的“静气”像潭深水,一点风浪搅不动。 傻柱说他“越来越像庙里的和尚”,沈言只是笑。他知道,这不是“佛系”,是“劲”养出来的——吊缠劲能“收神”,太极能“沉气”,灵泉水能“润心”,三样凑在一起,想不静都难。 这天练完吊缠劲,陈师傅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本泛黄的小册子,封面上写着“吊缠劲诀”,字迹娟秀,不像男子所书。 “这是当年那老道给我的,你拿着。”陈师傅把册子递过来,手有点抖,“上面不光有练法,还有‘用法’——遇到危险时,这劲能卸力,能锁喉,能‘缠’住对方的胳膊,让他动不了。不到万不得已,别用。” 沈言接过册子,指尖碰到纸页,凉丝丝的,像触到了岁月的温度。他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道在己身,劲由意生,缠而非绕,吊而非提”,下面还有行小字:“传于有缘,勿泄于匪”。 “师父,这太贵重了……”沈言心里发沉。他知道,这册子比那本《杨氏太极札记》还金贵,是真正的“秘传”,陈师傅能给他,是把他当“传人”了。 “不贵重。”陈师傅摆摆手,眼睛有点红,“放我手里也是烂掉。我那几个徒弟,要么改了行,要么没长性,只有你,肯下功夫,心也静,配得上这东西。”他顿了顿,又说,“记住,这劲是‘护己’的,不是‘伤人’的。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能用歪了。” 沈言重重点头:“我记住了。” 回去的路上,他把册子紧紧揣在怀里,像揣着块滚烫的烙铁。他忽然明白,老一辈人为什么把传承看得比命还重——那不是简单的“教功夫”,是把自己的“根”交出去,把老祖宗的“魂”传下去。陈师傅没儿子,这吊缠劲诀,就是他的“后人”。 到了院门口,正撞见三大爷跟二大爷吵架,为的是“院里的煤该谁劈”。沈言没像往常那样绕着走,而是停下脚步,看着他们吵。 忽然,三大爷推了二大爷一把,二大爷踉跄着往沈言这边倒来。沈言下意识地抬手,用的正是吊缠劲的“卸力式”——手腕轻轻一缠,顺着二大爷的劲往旁边一带,二大爷像被什么东西“扶”了一下,稳稳地站在旁边,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你……你碰我了?”二大爷瞪着眼问。 “没有啊。”沈言摊开手,一脸无辜,“是您自己站稳的。” 三大爷也看傻了,刚才明明看着要摔倒,怎么就没事了? 沈言没解释,转身进了屋。他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跳得飞快——刚才那一下,完全是本能,“神意”一动,劲就出去了,比太极的“引进落空”更巧,更隐蔽。 这就是吊缠劲的“用法”吗?他翻开小册子,第二页画着图,正是刚才他用的“卸力式”,旁边注着“顺其势,缠其劲,不抗不顶,自能安稳”。 沈言笑了。这劲,他真的学到了。 晚上,他把小册子放进空间的木盒里,跟《杨氏太极札记》放在一起。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木盒上,泛着淡淡的光。他知道,自己肩上多了份东西——不是负担,是责任。 陈师傅把传承给了他,他就得接好,练精,将来若是遇到合适的人,也得传下去,不能让这吊缠劲在他手里断了根。 这或许就是老祖宗说的“薪火相传”。像灵泉水池里的水,永远流动,永远新鲜;像空间里的人参苗,慢慢生长,代代不息。 沈言躺在床上,想着陈师傅发红的眼睛,想着小册子上的“勿泄于匪”,心里踏实得很。明天天不亮,还得去后海练吊缠劲,那块带“道”字的青石,还在等着他呢。 传承这东西,说重如泰山,其实也轻如鸿毛——不过是一个人,带着一份心,把老祖宗的东西,好好练下去,好好传下去罢了。他能做的,就是做好这“一个人”,守好这“一份心”。 窗外的月光,静静地洒在四合院里,也洒在沈言的心上,像一层薄薄的霜,却暖得很。 第48章 道在日常 沈言坐在自家门槛上,手里捏着根绣花针,正往布眼里穿线。阳光透过院墙上的爬藤,在他手背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针尾的丝线晃悠着,像条不安分的小蛇。 “沈哥,你这是转性了?学做针线活?”傻柱端着个豁口碗从外面进来,见他这模样,差点把碗里的稀粥洒出来,“是不是想给哪个姑娘做荷包啊?” 沈言头也没抬,指尖轻轻一捻,绣花针“嗖”地穿过布眼,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练手劲呢。” 这话倒不是瞎掰。陈师傅说,吊缠劲要练到“入微”,就得从细处着手——穿针引线、盘核桃、甚至揉面团,都能磨“神意”,让那股劲收放自如,连指尖的毫厘之间都能控制得住。 就像这穿针,看着简单,实则最考验“静气”。心一慌,手就抖,线怎么都穿不进;心一静,指尖的劲自然就稳了,哪怕针眼再小,也能一针穿准。沈言练了三天,从最初穿十次错八次,到现在随手就能穿进,指尖的“控制力”明显强了不少。 傻柱凑过来看了看,见他手里的布上绣着个歪歪扭扭的“静”字,忍不住笑:“你这字绣得,还不如我家槐花呢。” “练劲呢,又不是绣花。”沈言把针放下,活动了一下手腕。刚才穿针时,他特意用了吊缠劲的“缠丝意”,让丝线在指尖绕了个小圈,再穿进针眼——这比直接穿难多了,却能更好地体会“劲入细微”的妙处。 傻柱没懂,只觉得他“越来越古怪”,摇着头走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他现在做的这些事,在院里人看来确实透着股“怪”:放着好好的觉不睡,天不亮就去后海站桩;有肉不吃,非要炖成药膳,苦得龇牙咧嘴;现在更是拿起了绣花针,活像个“老学究”。 可他自己知道,这些“怪”,都是练劲的一部分。吊缠劲讲究“道在日常”,不是非得在后海冰面上练,揉面时能体会“缠劲”,扫地时能练“沉劲”,甚至吃饭时细嚼慢咽,都能磨“静气”。 就说揉面。沈言最近迷上了做馒头,不是为了吃,是为了练手。发好的面团软乎乎的,他用吊缠劲的“缠丝意”去揉,指尖的劲一圈圈往面团里渗,看似慢悠悠的,实则每一下都带着“缠”的巧劲。揉出来的面团筋道得很,蒸出来的馒头白胖松软,傻柱吃了都说“比外面买的强”。 “这叫‘以用养劲’。”陈师傅听说了,笑着说,“以前的老道,扫地用扫帚练‘扫劲’,挑水用扁担练‘沉劲’,道理是一样的。功夫功夫,全在‘功’夫里,不是光靠站桩就能练出来的。” 沈言把这话记在心里。他开始在生活里找“练劲”的机会:挑水时,用太极的“整劲”,让水桶的晃劲顺着胳膊传到腰胯,再卸到脚底,走再远的路也不觉得累;劈柴时,用形意拳的“劈劲”,斧头落下时,劲从丹田直接透到斧刃,一斧下去,柴禾能劈成均匀的两半,还不震手;甚至倒茶时,都用吊缠劲的“控劲”,让茶水顺着杯沿滑下去,一滴不洒。 这些细微的改变,连院里最细心的一大爷都没察觉,只觉得沈言“做事越来越稳当了”。只有沈言自己知道,他的劲正在往“细”里走,往“活”里走——以前打拳是“用劲打”,现在是“劲自己走”,抬手投足间,那股劲像呼吸一样自然,不用刻意去想。 这天,他去供销社买东西,正赶上有人吵架。一个壮汉买布时插队,被个瘦老头拦住了,壮汉推了老头一把,老头踉跄着往后倒,眼看就要撞在货架上。 周围的人都惊呼起来,沈言离得最近,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扶。他用的正是吊缠劲的“卸力式”,指尖在老头胳膊上轻轻一缠,顺着那股推力往旁边一带,老头的身子像被什么东西“托”了一下,稳稳地站在地上,连气都没喘一口。 “谢谢……谢谢同志。”老头缓过神来,感激地说。 那壮汉见状,骂骂咧咧地想走,沈言往旁边一横,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他没使劲,可身上那股“静气”却像堵墙,壮汉对上他的眼神,竟莫名地有点发怵,嘟囔了两句,灰溜溜地走了。 “小伙子,你这手劲可以啊。”旁边有人笑着说,“看着没使劲,怎么就把老头扶住了?” 沈言笑了笑:“运气好。” 他没说,刚才扶老头时,他指尖的劲像根软绳,缠上、带偏、卸力,一气呵成,比打一套拳还顺。这就是“道在日常”的妙处——劲练到了,遇到事时根本不用想,身体自己就知道该怎么动。 回到家,沈言把这事跟陈师傅说了。陈师傅正在给他的鸟喂食,听了之后,把鸟笼子往桌上一放,眼睛亮了:“这就是‘劲入化境’的苗头!不用想,不用刻意,劲随境生,这才是真本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个小布包,递给沈言:“这是‘凝神香’,以前老道教我做的,用艾草、檀香和茯苓粉混在一起,晚上练完劲点上,能帮你收神。” 沈言打开布包,一股淡淡的药香飘出来,闻着让人心里发静。他知道,这香看着普通,却是陈师傅的心意——就像教他吊缠劲一样,是把最实在的东西拿出来,帮他把劲往深处练。 “师父,您这……” “拿着。”陈师傅打断他,“你现在缺的不是‘练’,是‘养’。劲练细了,得用‘神’养着,不然容易散。这香能帮你聚神,比人参鹿茸管用。” 沈言把香收好,心里暖烘烘的。他忽然觉得,这传承不只是拳谱和劲诀,还有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凝神香、浸水井的青石、甚至陈师傅随口说的一句话,都是“道”的一部分,藏在日常的烟火里,不显眼,却最实在。 晚上,沈言在屋里点上凝神香。淡淡的烟雾在灯光下盘旋,药香混着灵泉水的清冽,让人浑身发懒。他坐在炕上,没练拳,也没站桩,就那么静静地坐着,感受着指尖那股若有若无的劲,像水流一样慢慢淌。 他想起刚学拳时的样子,站桩站得腿发抖,打拳打得胳膊酸,总想着“啥时候能练出劲”;现在劲有了,却觉得最珍贵的不是“能打”,是这份“静”——不管院里多吵,不管外面多乱,心里的那潭水,总能稳稳当当的,不起波澜。 这或许就是道家说的“平常心是道”。吊缠劲练的是“缠”,太极练的是“圆”,灵泉水养的是“润”,说到底,都是让人学着跟自己和解,跟日子和解。 香燃尽了,屋里还留着淡淡的余味。沈言躺到床上,听着院里传来三大爷算盘珠子的响声,忽然觉得那声音也没那么讨厌了。他闭上眼睛,丹田处的劲像条小鱼,慢悠悠地游着,带着他往梦乡深处去。 明天早上,还得去后海练吊缠劲。布包里的凝神香还剩不少,够他用一阵子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挺好。有拳练,有师父教,有空间里的物资兜底,还有这些藏在日常里的“道”陪着,不慌不忙,不疾不徐,像后海的冰面,看着平静,底下却藏着流动的生机。 沈言嘴角带着笑,慢慢睡着了。梦里,他又在穿针引线,丝线穿过布眼的瞬间,化成了一股劲,绕着院子里的老槐树转了一圈,树上的叶子沙沙响,像在为他鼓掌。 第49章 观想传心 沈言端着一碗刚炖好的冰糖雪梨,轻轻推开陈师傅的房门。屋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味,陈师傅躺在炕上,盖着厚厚的棉被,脸色比前几天又苍白了些,呼吸也有些急促。 “师父,喝点梨水,润润嗓子。”沈言把碗放在炕边的小桌上,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凉了递到陈师傅嘴边。 陈师傅张开嘴,慢慢咽下去,咳嗽了两声,才缓过气来:“又麻烦你了……” “不麻烦。”沈言笑着说,“这梨是我从乡下收的,甜得很,您多喝点。” 自从开春后,陈师傅的身子就一天不如一天。起初只是咳嗽,后来连下床都费劲,太医来看过,说是“年事已高,气血两亏”,开了方子也没多大起色。沈言知道,这是岁月不饶人,就算有灵泉水和人参吊着,也挡不住老态龙钟的自然规律。 他干脆请了长假,天天守在陈师傅身边。早上用灵泉水给他擦身,中午炖人参鹿骨汤补气血,晚上点上凝神香帮他安神,把空间里能用上的好东西都拿了出来,只求能让师父多舒坦几天。 陈师傅心里清楚,却不说破,只是偶尔看着沈言忙碌的背影,眼里会闪过一丝欣慰,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愧疚。 “小沈啊……”这天下午,陈师傅精神好了些,示意沈言坐到炕边,“我这身子,自己知道……撑不了多久了。” 沈言鼻子一酸,强笑道:“师父别胡说,您还得看着我练会吊缠劲的‘锁喉式’呢。” “练不会了……”陈师傅摇摇头,枯瘦的手抓住沈言的手腕,那手上的皮肤像老树皮,却带着股韧劲,“有些东西,得趁我还有劲,传给你。” 他示意沈言扶他起来,靠在被褥上,然后从枕头底下摸出个用油布包着的东西,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张泛黄的帛布,大约两尺见方,上面画着些奇怪的图案——像是一个人盘膝而坐,头顶有团淡淡的光晕,光晕里隐约有日月星辰的影子,线条古朴,透着股说不出的玄妙。 “这是……观想图?”沈言惊讶地看着帛布。他在陈师傅的拳谱里见过类似的记载,说道家练“神识”,靠的就是观想,可这东西太过玄奥,陈师傅以前从不提,只说“火候不到,说了也没用”。 “是道家的‘北斗观想图’。”陈师傅喘了口气,声音有些虚弱,“当年三清观的老道说,这是我们这一脉的‘压箱底’,比吊缠劲诀还金贵。练拳练的是‘力’,观想练的是‘神’,力再强,神散了,也是白费……” 沈言屏住呼吸,认真听着。 “你练的太极、吊缠劲,都是‘形’,这观想图,才是‘神’。”陈师傅指着帛布上的光晕,“每天子时,对着图静坐,观想头顶有北斗七星,星光顺着百会穴往下淌,淌到丹田,再散到四肢……久而久之,神识就会越来越强。” “神识强了有啥用?”沈言忍不住问。 “用处大了。”陈师傅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光彩,“能‘静’,天大的事也乱不了你的心;能‘明’,别人耍的花样,你一眼就能看穿;最要紧的是……能‘存’,把学的东西刻在心里,一辈子忘不了,这才是真传承……” 他顿了顿,又说:“这东西太玄,一般人练一辈子也入不了门。你不一样,你心净,又有灵泉水养着,或许……能成。” 沈言看着帛布上的图案,只觉得那些线条像活了似的,慢慢在眼前旋转,仿佛真有星光从上面洒下来,落在身上暖暖的。他忽然明白,陈师傅为什么现在才传给他——这观想图太过珍贵,也太过玄奥,不到最后时刻,绝不会轻易示人;而他能得此传承,不仅是因为“缘分”,更是因为师父把他当成了真正的“衣钵传人”。 “师父,我……”沈言想说点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了。 “别多说了。”陈师傅把帛布塞进他手里,紧紧攥了攥,“收好,别让人看见。练不练得成,看你的造化……记住,神为主,形为辅,神形合一,才是……才是大道……” 话没说完,他就剧烈地咳嗽起来,沈言赶紧给他顺气,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揪着,疼得厉害。 接下来的日子,陈师傅的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跟沈言说说观想的细节,比如“星光要‘柔’,不能‘烈’”,“呼吸要‘匀’,不能‘促’”;不好的时候,就闭着眼睛昏睡,嘴里偶尔会念叨“北斗……星光……” 沈言一边照顾师父,一边试着按图观想。子时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他坐在炕上,对着观想图静坐,努力想象头顶有七星,可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想起院里的煤该买了,一会儿想起傻柱托他带的布料,根本静不下来。 “急了不行。”陈师傅知道了,虚弱地说,“先练‘静’,啥都不想,就数呼吸,一呼一吸为一次,数到一百,再看图……” 沈言按他说的做,先数呼吸。刚开始数到十几就忘,练了几天,终于能数到一百,再看观想图,只觉得那些线条清晰了些,却还是没感觉到“星光”。 陈师傅说:“不急,慢慢来……我当年,练了三年才入的门……” 可他没能等到沈言入门的那天。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沈言像往常一样去给陈师傅擦身,却发现师父已经没了气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像是睡着了,手里还攥着那两颗转了一辈子的核桃。 沈言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眼泪“唰”地掉了下来。他想起第一次在后海见师父的样子,想起被竹条抽时的疼,想起喝鹿骨酒时的暖,想起传他观想图时的郑重……那些日子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过,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他没声张,默默地给师父擦了身,换上干净的衣服。衣服是他特意找裁缝做的,深蓝色的绸缎,师父以前说过,“这辈子没穿过这么体面的衣服”。 然后,他去了派出所,报了“自然死亡”。民警来勘察时,见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老人穿戴整齐,只说“是个孝顺的徒弟”。 下葬那天,沈言没请多少人,就傻柱和几个以前跟陈师傅相熟的老头。傻柱帮着挖坑、抬棺,红着眼圈说:“沈哥,节哀,陈师傅走得安详。” 沈言点点头,亲手把师父葬在郊外的山坡上,坟前没立碑,只放了块带“道”字的青石——就是练吊缠劲用的那块,师父说过,“见石如见道”。 回到空荡荡的院子,沈言坐在陈师傅常坐的椅子上,手里捏着那两颗核桃,油光锃亮,还带着师父的体温。桌上的北斗观想图静静躺着,阳光照在上面,线条仿佛在流动。 他忽然明白,师父为什么把观想图留到最后——这不仅是传承,更是“嘱托”。练拳练的是“力”,可再强的力也挡不住生老病死;观想练的是“神”,神在,传承就在,师父的“道”就在。 从那天起,沈言每天子时必练观想。他不再刻意“找”星光,只是按师父说的,先数呼吸,等心完全静下来,再看帛布上的图案。 一个月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不是真有星光,而是丹田处升起一股淡淡的“明悟”,像黑夜里点亮了一盏灯,院里的风吹草动,甚至胡同里的脚步声,都能在“心里”清晰地显现,却又乱不了他的神。 “这就是‘神识’?”沈言睁开眼,心里又惊又喜。他试着用这种“明悟”去看吊缠劲诀,那些晦涩的字句忽然变得浅显了;去打太极,劲路仿佛能“看”到似的,哪里堵了,哪里顺了,一目了然。 他终于明白陈师傅的话——神为主,形为辅。以前练拳是“用力练”,现在是“用神导”,就像有双眼睛在心里看着,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这才是真正的“入门”。 这天晚上,沈言又坐在院里观想。月光洒在观想图上,线条泛着银辉,他仿佛看到陈师傅坐在对面,笑着说:“不错,没辜负……我的期望……” 沈言笑了,眼里有泪,心里却暖得很。 师父走了,可传承还在。这北斗观想图,这太极吊缠劲,还有那些藏在日常里的“道”,都会在他身上继续下去。 夜风吹过,院里的枣树叶沙沙响,像在为他鼓掌。沈言闭上眼睛,继续观想,丹田处的“灯火”越来越亮,照亮了传承的路,也照亮了往后的日子。 他知道,这玄奥的观想之路才刚刚开始,或许要练一辈子才能有所成。可他不怕,就像师父说的,“看你的造化”,而他的造化,就在这日复一日的坚持里,在这不敢辜负的传承里。 第50章 神识初显 陈师傅走后的第三个月,沈言坐在自家炕沿上,指尖捻着那卷北斗观想图的帛布。帛布边缘已有些磨损,上面的线条却在月光下透着股温润的光泽,仿佛能吸噬周围的光线。他深吸一口气,将帛布平铺在桌上,调整呼吸,缓缓闭上眼睛。 子时的四合院万籁俱寂,连最闹腾的棒梗都已睡熟,只有墙角的蛐蛐偶尔发出几声低鸣。沈言按照陈师傅的嘱咐,先从数呼吸开始——一呼一吸,绵长如丝,将杂念一点点摒除。约莫一刻钟后,他“睁开”了神识。 并非真的睁眼,而是脑海中浮现出观想图的模样:北斗七星如勺,悬于虚空,淡淡的星辉如水银般倾泻而下,顺着想象中的百会穴涌入体内,流经经脉,最终沉入丹田,化作一团温暖的光晕。 这便是观想的妙处。起初只是模糊的意念,练了三个月,沈言已能清晰“见”到星辉流动的轨迹,甚至能“感”到光晕在丹田中轻轻搏动,每一次搏动,都有细微的暖流散向四肢百骸,与灵泉水滋养身体的感觉不同,这暖流更轻盈,更剔透,仿佛能渗入意识的每一个角落。 “再试试……”他心念微动,试着将丹田中的光晕向外延伸。 起初像推一块沉重的石头,光晕只能在体内微微晃动。练到第二个月时,光晕能透出体表半寸,触到空气时,像撞在一层无形的薄膜上;而现在,光晕如涟漪般扩散,穿过窗户纸,漫过院子的青砖地,甚至能“触”到院门口那棵老槐树的树皮,感受到粗糙的纹理和夜间微弱的生命力。 “十米了……”沈言在心中默数。神识离体的范围,从最初的半米,到五米,再到如今的十米,每天都在以微不可察的速度增长。这速度不算快,却异常扎实,每一寸扩展,都伴随着神识的凝练——现在的十米,比一个月前的五米,感知要清晰十倍。 他“看”到傻柱家的窗户缝里透出微光,想来是秦淮茹还在缝补衣服;“听”到三大爷屋里传来算盘珠子的轻响,老家伙怕是又在算计明天的口粮;甚至能“闻”到前院许大茂家飘来的劣质烟草味,带着股呛人的辛辣。 这些感知并非靠眼耳口鼻,而是神识直接捕捉到的信息,汇总在脑海中,形成一幅立体而鲜活的画面,比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还要真切。 “这就是精神力的妙用么……”沈言心中暗叹。以前练拳,靠的是筋骨气血;现在有了神识,仿佛多了一双无形的眼睛,能穿透障碍,洞察细微。 这种能力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那天他去供销社买红糖,售货员是个新来的姑娘,手脚麻利,却有点粗心。沈言付了钱票,接过纸包时,神识无意中扫过柜台下的抽屉,“见”到里面有张五块钱的纸币,正是自己昨天不小心弄丢的那张。 “同志,”他指了指抽屉,“那里面是不是有张五块的?可能是我昨天落下的。” 姑娘愣了一下,打开抽屉一看,果然有张五块钱,连忙递给他:“真是你的?太巧了!” 沈言笑了笑,没解释。这要是在以前,丢了就丢了,哪有那么容易找回来?可现在,神识一扫,便能察觉周遭细微的物品,简直是“找东西”的神器。 更妙的是练拳时。 以前打太极,陈师傅总说他“劲路有滞”,可他自己感觉不到问题在哪。现在运转神识,从头到脚“扫”过身体,哪里的肌肉僵硬,哪里的气血不畅,甚至筋骨连接处的细微卡顿,都看得一清二楚。 比如“云手”时,他一直觉得左腰发紧,却找不到原因。用神识一查,才发现是左侧胯骨的位置有点错位,是小时候干活不小心摔的旧伤,平时没感觉,练拳时一拧腰,就成了劲路的阻碍。他照着神识“看到”的位置,用吊缠劲的“缠丝意”慢慢疏导,半个月后,左腰的僵硬感果然消失了,云手打得越发圆转如意。 “神为主,形为辅……”沈言终于明白陈师傅这句话的深意。神识能看透身体的细微变化,指引着拳脚往更精准的方向走,这比单纯靠苦练要高效得多。 他甚至发现,神识能与灵泉水产生奇妙的共鸣。 那天他往药浴里加灵泉水,无意中用神识包裹住泉水,竟“见”到水中漂浮着无数细微的光点,正是这些光点蕴含着滋养身体的能量。他试着用神识引导光点,让它们更多地聚集在膝盖和腰胯处——那是练拳最容易受损的地方。 泡完澡后,果然觉得膝盖和腰胯比往常舒服得多,连陈师傅留下的旧伤都隐隐作痒,像是在修复。 “原来灵泉水的能量,也能靠神识引导……”沈言又惊又喜。这意味着他能更精准地利用灵泉水,不再是笼统地滋养全身,而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送,大大提高了效率。 不过神识也有副作用。 用得久了,会觉得头晕脑胀,像连续熬了几个通宵。陈师傅的帛布上写着“神识者,耗神之精也”,沈言这才明白,这东西虽妙,却极其耗费心神,必须用灵泉水和补品慢慢滋养,才能支撑它的增长。 他现在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碗“参茸汤”——用人参、鹿茸、枸杞加上灵泉水炖的,喝完后,丹田处的光晕会变得更加明亮,神识离体时也更轻松。这汤若是搁在以前,他根本不敢想,可现在,为了滋养神识,再贵也得喝。 院里的人渐渐发现沈言变得“神了”。 傻柱丢了块手表,翻箱倒柜找不着,沈言随口说:“看看煤堆后面是不是有?”傻柱半信半疑地去翻,果然在煤堆缝里找到了,表链还缠在一根柴禾上。 “沈哥,你咋知道的?”傻柱惊得合不拢嘴。 沈言笑了笑:“猜的。” 三大爷算计着把院里的老槐树卖了换钱,还没跟人开口,沈言就说:“三大爷,那树底下埋着半截石碑,卖之前最好挖出来,别让人讹了。”三大爷心里一惊——那石碑是他小时候埋的,想着以后说不定能当古董,沈言怎么会知道?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沈言,总觉得这小子最近有点不对劲,眼神亮得吓人,仿佛能看透人心似的。 沈言没在意他们的惊疑。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神识的另一个妙用——感知情绪。 十米范围内,他不仅能“见”到物体,还能“感”到人的情绪波动。傻柱高兴时,神识中会出现一团暖黄的光晕;贾张氏骂街时,光晕是刺目的赤红;一大爷发愁时,光晕则是沉闷的灰蓝。 这种感知让他避开了不少麻烦。比如许大茂想找他茬时,他老远就能“感”到对方身上的恶意,提前绕着走;院里分东西时,谁心里藏着私念,谁是真心实意,他用神识一扫便知,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被人糊弄。 “这才是真正的‘明’啊……”沈言想起陈师傅的话。神识不仅能洞察外物,更能看清人心,这或许就是道家所说的“明心见性”。 这天晚上,他照例在子时观想。神识离体后,无意间扫过院墙外的胡同,“见”到两个黑影鬼鬼祟祟地贴着墙根走,手里还拿着撬棍。 “是小偷?”沈言心中一动,将神识集中过去,“感”到他们身上散发着紧张和贪婪的情绪,目标似乎是前院的许大茂家——许大茂最近刚买了台收音机,在院里炫耀了好几天。 沈言没声张,只是悄悄起身,往许大茂家的方向挪了挪,用神识“盯着”那两个小偷。等他们撬开许大茂家的后窗,刚要钻进去时,沈言突然朝着胡同口大喊一声:“有小偷!抓小偷啊!” 声音不大,却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两个小偷吓了一跳,顾不上偷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胡同深处。 许大茂被惊醒,披着衣服出来,见后窗被撬,吓出一身冷汗,对着沈言连连道谢:“沈言,多亏了你!不然我那收音机就没了!” 沈言笑了笑:“碰巧醒了,听到动静。” 他没说,刚才若不是用神识提前察觉,等发现时,东西早就被偷走了。这神识,不仅能洞察,还能预警,简直是随身的“护身符”。 回到屋里,沈言重新坐下,看着桌上的观想图,心里感慨万千。陈师傅留下的这东西,比任何拳谱都要珍贵。它不仅是练精神力的法门,更是让他在这个复杂的时代里,活得更清醒、更安稳的依仗。 丹田中的光晕轻轻搏动,神识离体的范围似乎又扩展了一丝,能隐约“触”到胡同口的那盏路灯了。 “继续练下去,会怎么样呢?”沈言心中充满了期待。或许有一天,神识能离体百米、千米,能看透更遥远的事物,能感知更细微的变化。 但他不急。就像练拳一样,神识的增长也需要循序渐进,靠的是日复一日的观想,靠的是灵泉水和补品的滋养,急不来,也快不得。 月光透过窗棂,照在观想图上,北斗七星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在帛布上缓缓旋转。沈言闭上眼睛,再次沉入观想之中,任由星辉般的神识,在寂静的夜色里,悄然生长。 他知道,这新奇的能力,将会彻底改变他的生活。而这一切,都始于陈师傅临终前的那卷帛布,始于那份沉甸甸的传承。 这份恩,这份情,他会记一辈子。 第51章 探宝 沈言站在鼓楼的石阶上,望着脚下纵横交错的胡同,像一张铺开的老地图。初夏的风带着槐花香掠过脸颊,他深吸一口气,悄然放出神识。 淡金色的神识如水流般漫开,穿过熙攘的人群,掠过灰瓦的屋顶,顺着墙角的裂缝渗入地下。十米、十五米、二十米……经过几个月的观想和灵泉水滋养,他的神识离体范围已扩展到二十米,穿透土层的深度也达到了惊人的五米。 这座四九城,在他的神识中呈现出另一番模样:青石板下的排水渠流淌着浑浊的水,老槐树的根须在地下织成密网,而最让他心跳加速的,是那些藏在土层深处的“异物”。 “叮。”神识触到一块坚硬的物体,形状规整,边缘带着锈蚀的纹路。沈言不动声色地挪了挪脚步,让神识更清晰地“看”过去——是个铜制的香炉,三足两耳,腹部刻着缠枝莲纹,虽然埋在土里多年,轮廓却依然清晰。 “至少是民国的物件。”他在心里估摸着,不动声色地记下位置——就在鼓楼西侧第三个胡同口的老槐树下。现在人多眼杂,不适合动手,等夜深人静再来。 这便是神识配上空间的妙处。以前逛旧货市场,得靠眼力和运气,现在神识一扫,地下几米内的东西无所遁形,看中了就记下来,找机会收进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沈言沿着胡同慢慢走,像个普通的路人,眼神却在不经意间扫过墙角、树下、老房子的地基——这些都是藏东西的好地方。 走到南锣鼓巷时,神识在一处破败的四合院墙根下停住了。那里埋着个陶罐,口小肚大,神识“透”进去,能看到里面装着些泛黄的纸卷,上面似乎有墨迹。 “难道是字画?”沈言心里一动。这院子看着像没人住,院墙都塌了一半,陶罐埋在乱草底下,怕是有年头了。他装作系鞋带,蹲下身,手指在草地上轻轻点了点,记下准确位置。 继续往前走,在一家包子铺的灶台底下,神识扫到几块碎瓷片,胎质细腻,釉色莹润,边缘带着淡淡的青花纹路——是官窑的青花瓷碎片,虽然不值钱,却说明这附近以前可能有大户人家,说不定能找到更完整的物件。 “这四九城,真是座埋满宝贝的宝库。”沈言心里感慨。从明清到民国,多少人家在这里繁衍生息,战乱时匆匆埋下些值钱东西,想着日后回来取,可一转身就是沧海桑田,那些宝贝便永远留在了地下,等着被人发现。 以前他没这本事,只能看着别人捡漏;现在有了神识,就像带着个“地下探测器”,走哪扫哪,乐趣无穷。 天黑后,沈言揣着把小铲子,悄悄来到鼓楼西侧的胡同。老槐树下空无一人,只有虫鸣和远处的车声。他借着月光,在白天记下的位置刨了起来——神识早就“锁定”了铜炉的位置,一铲子下去,果然碰到了坚硬的物体。 很快,一个锈迹斑斑的铜炉被挖了出来。沈言用布擦去上面的泥土,缠枝莲纹在月光下隐约可见,炉底还有个模糊的“宣”字款。 “是个老物件。”他心里一喜,直接将铜炉收进空间。空间里专门隔出了一个角落放这些“宝贝”,目前已经堆了不少——有从墙缝里找到的银元,有在废井里发现的铜锁,还有上次在护城河岸边捡到的一块玉佩,虽然有裂痕,却是和田玉的。 接着,他又去了南锣鼓巷的破败四合院。陶罐埋得不深,挖出来时还挺完整,打开盖子,里面的纸卷用油布包着,没受潮。沈言展开一卷,是幅山水画,笔力苍劲,落款是“石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迹,却透着股古韵,看着就让人喜欢。 “今天收获不错。”沈言把陶罐和画收进空间,心里美滋滋的。这些东西现在或许不值钱,可他知道,再过几十年,都是能让人眼热的宝贝。就算不卖,自己留着把玩,也是件乐事。 有了这次经验,沈言更爱往老胡同里钻了。他发现,越是靠近皇城根的地方,地下的“宝贝”越多。 在景山附近的一条胡同里,他用神识扫到一口枯井,井底有个木箱,里面装着十几锭银子,上面印着“官银”的字样,怕是民国时哪个官员埋下的;在琉璃厂旁边的老宅子地基下,他找到几枚古钱币,有康熙通宝,还有一枚开元通宝,字迹清晰,包浆浑厚;最让他惊喜的是,在什刹海的岸边,他发现了一块埋在沙里的砚台,端石材质,上面刻着“云生”二字,摸起来温润如玉,是块好砚。 “这要是让那些古董贩子知道了,怕是得疯。”沈言摸着砚台,心里偷着乐。那些人拿着洛阳铲到处探,累死累活也未必能找到好东西,他倒好,逛着街就能“捡漏”,这都是神识和空间的功劳。 不过他也有原则——只捡无主之物,不碰人家老宅院里的东西。有次在一个大杂院的院子中间,他扫到地下埋着个首饰盒,神识“看”到里面有金镯子、银戒指,还有张泛黄的照片,显然是人家祖上埋下的。沈言二话没说,直接绕开了——这东西有主,不能动。 “探宝是乐趣,不是贪念。”他心里清楚。陈师傅教他观想时说过,“神正则灵”,要是用神识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怕是早就走火入魔了。 这天,他在西单的一处拆迁工地转悠。这里正在拆老房子,准备盖新楼,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沈言用神识在瓦砾堆下扫过,忽然“看”到一块青石板下,压着个紫檀木的盒子。 他走过去,装作捡木头,挪开青石板,果然看到个巴掌大的木盒,上面雕着蝙蝠纹,虽然蒙了层灰,却掩不住木质的温润。打开盒子,里面铺着红绒布,放着一枚印章,玉石材质,通体翠绿,上面刻着“宁静致远”四个字,刀法古朴有力。 “是翡翠印章!”沈言心里一惊。这玉质通透,颜色正阳,一看就价值不菲,怕是以前哪个文人的私印。 他刚想把印章收起来,就听到有人喊:“喂!你在那儿干啥?” 是工地的看守,拿着手电筒照过来。沈言不动声色地把木盒揣进怀里,笑着说:“捡块木头烧火。” 看守走过来,上下打量他一番,见他穿着普通,不像坏人,挥挥手:“赶紧走,这儿不让待!” 沈言点点头,转身离开,心里却后怕——刚才要是慢一步,这印章就被发现了。看来以后在人多的地方,得更小心才行。 回到家,他把翡翠印章拿出来,用灵泉水洗了洗,翠绿的玉质在灯光下泛着莹光,越发好看。他试着在纸上盖了一下,“宁静致远”四个字清晰有力,透着股文雅气。 “这东西得好好收着。”沈言把印章放进空间的木盒里,跟那幅石涛的画放在一起。这些文雅的物件,比金银更让他喜欢。 随着神识越来越强,他的“探宝范围”也越来越大。不仅能探地下,还能透过墙看到屋里的摆设——当然,他很少这么做,总觉得窥人隐私不好,除非是在旧货铺、废品站这种地方,才会用神识扫扫有没有被埋没的宝贝。 有次在一家废品站,他扫到一堆旧书里夹着本线装书,封面都烂了,里面却是《芥子园画谱》,还是光绪年间的刻本,虽然缺了几页,却依然珍贵。他花了五毛钱把那堆旧书都买下来,老板还笑着说他“傻”,不知道自己捡了个大漏。 “这古都的宝贝,真是捡不完。”沈言坐在空间里,看着角落里堆得越来越多的“收获”,心里感慨。铜炉、砚台、古币、画谱、翡翠印章……每一件都带着岁月的痕迹,诉说着这座城市的故事。 他知道,自己能得到这些,靠的不仅是运气,更是神识和空间这对“绝配”。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发愁,他却能在古老的土地下,找到这些跨越时空的珍宝,这本身就是件奇妙的事。 夜深了,沈言站在窗前,望着外面沉睡的四合院。远处的鼓楼传来报时的钟声,悠长而古老。他放出神识,再次扫过这片熟悉的土地,感受着地下那些沉默的宝藏。 明天,该去哪个胡同转转呢?或许,去前门那边看看?听说那里以前是商贾云集的地方,说不定能有惊喜。 沈言笑了笑,收回神识,开始了每天的观想。丹田中的光晕越来越亮,神识也在悄然增长。他知道,只要这神识还在,这座古都的秘密,就会不断向他展开。而他,只需要带着一颗敬畏的心,去发现,去收藏,去守护这些时光留下的礼物。 这或许,就是他与这座城市之间,一份独特的缘分。 第52章 暗除蛀虫 沈言蹲在空间的地窖里,看着堆到顶的“宝贝”,眉头微微皱起。铜炉、玉器、古籍、银元……这些从四九城地下探来的物件,加上之前囤的物资,几乎把空间塞得满满当当。他试着往里面放一捆刚收的棉布,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只能堆在灵泉水池边,溅得水花到处都是。 “看来空间是真不够用了。”他叹了口气。这空间是他穿越的依仗,最初觉得十丈见方的地方绰绰有余,可架不住他又囤物资又“探宝”,如今别说放大件,连转身都得小心翼翼。 他摸着空间的石壁,冰凉坚硬,这是天然的界限,靠灵泉水滋养也只能慢慢拓宽,急不来。可手里的东西还在增多——昨天在东直门内的老城墙根下,他又探到一坛子银元宝,足有五十多锭,现在还暂时埋在原处,等着找机会运进来。 “得想个办法。”沈言坐在人参圃边琢磨。自己一个人运东西太扎眼,尤其是那些银元宝、古玉器,体积不小,总不能天天背着麻袋在胡同里晃悠。要是能找几个人帮忙,既能分担风险,又能加快周转,岂不两全?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就摇了摇头。这年头人心隔肚皮,空间的秘密是他最大的底牌,绝不能让外人知道。找帮手可以,却必须是绝对可靠、又能守住秘密的人。 他想到了傻柱。为人直爽,重情义,虽然嘴碎了点,却绝对靠得住。可傻柱太扎眼,天天在轧钢厂上班,突然消失几天去帮他运“东西”,难免引人怀疑。 又想到了乡下认识的几个猎户。上次收鹿骨时打过交道,手脚麻利,胆子也大,而且住在山里,方便行事。可他们没见过世面,万一看到银元宝动了贪念,反而麻烦。 “难啊。”沈言揉了揉太阳穴。看来这事急不得,得慢慢物色,最好是那种走投无路、又懂规矩的人。 正琢磨着,神识无意间扫过院外的胡同,“看”到两个穿干部服的人正往一大爷家走,其中一个脸上带着横肉,走路摇摇晃晃,腰间鼓鼓囊囊,像是别着硬通货。 “是王干事。”沈言认出了那人。这是街道办的干事,专管物资调配,仗着手里有点权力,没少克扣院里的救济粮,上次还把贾张氏好不容易弄到的布票骗去一半,换了瓶烧酒。 神识顺着两人的脚步延伸,“听”到他们在一大爷家的对话。原来王干事是来“借”粮的,说是街道办的仓库“周转不开”,实际上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只要一大爷“懂事”,下次分煤就能多给点。 “这就是典型的蛀虫。”沈言眼神冷了冷。这时代物资本就紧张,偏偏有这种人利用职权中饱私囊,让本就艰难的日子雪上加霜。以前他懒得管,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现在有了神识,见得多了,心里那点“不平”渐渐压不住了。 他想起上次去供销社,用神识扫到仓库里堆着不少细粮,可售货员却说“早就卖完了”,后来才知道,那些粮都被王干事这种人用低价“买”走,要么送给上司,要么偷偷卖给黑市。 “既然撞见了,就不能让他舒坦。”沈言心里有了主意。他不打算硬碰硬——王干事背后有人,明着来容易惹麻烦。但他有神识,有空间,有的是办法让这种蛀虫“栽跟头”。 当天晚上,沈言悄悄潜到街道办的后院。这里是王干事的临时住处,一间小瓦房,门窗都锁着。他放出神识,轻易就“看”到屋里的情况:炕头的箱子里藏着不少票证,粮票、布票、工业券,堆得像小山;床底下还有个坛子,里面装着银元,至少有上百块;甚至墙缝里都塞着几张大额纸币。 “果然够肥。”沈言冷笑一声。他没进去偷,那样太低级,而且容易暴露。他只是用神识仔细“记”下这些东西的位置,然后悄悄退了出来。 第二天,沈言去了趟区政府,趁人多的时候,把一张匿名纸条塞进了举报箱。纸条上没写别的,只写着“街道办王干事,私藏票证银元于后院瓦房,箱底有暗格,坛埋床底”。 他没指望一次就能扳倒对方,这种蛀虫往往盘根错节。但他有的是耐心,这只是第一步。 果然,过了几天,没见任何动静。沈言用神识一扫,发现王干事家的票证和银元还在,只是他最近格外小心,每天都要检查门窗,晚上睡觉都抱着箱子。 “看来是举报信被压下来了。”沈言不意外。他换了个法子,趁着王干事去黑市交易的机会,用神识“引导”了几个巡逻的民兵——他只是在民兵经过时,故意弄出点动静,让他们注意到王干事鬼鬼祟祟的身影。 民兵虽然没抓到现行,却把王干事盘问了半天,还记下了他交易的地点。这一下,王干事不敢再去黑市,手里的票证和银元成了烫手山芋,整天坐立不安。 沈言没停手。他又“发现”王干事挪用救济粮的证据——那是几张被他藏在账本夹层里的收据,上面写着“暂借”粮食五十斤,却没有归还记录。沈言趁着街道办开会,把这几张收据“掉”在了主任的脚边。 这次终于有了效果。主任本就对王干事不满,拿到收据后,立刻上报给了区里。区里派了人来查,虽然王干事提前转移了大部分赃物,可光是挪用救济粮这一条,就够他喝一壶的。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王干事被撤职查办,听说还牵连出了几个同伙,都是些利用职权谋私的家伙。院里的人听说了,个个拍手称快,贾张氏更是念叨着“报应来了”。 傻柱拍着沈言的肩膀:“沈哥,你说这事邪门不?那王干事藏得那么深,咋突然就被揪出来了?” 沈言笑了笑:“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种蛀虫,早晚得栽。”他没说自己做的事,这没必要——他要的不是名声,是清除这些害群之马,让日子能稍微公平一点。 除掉王干事,让沈言尝到了“神识”的另一种用法。这能力不仅能探宝,还能洞察人心,抓住把柄,对付那些藏在暗处的蛀虫,比硬碰硬有效得多。 他开始更频繁地在城里转,不光是为了探宝,也留意着那些利用职权作威作福的人。在粮站,他发现一个负责人把好粮换成陈粮,自己偷偷倒卖;在工厂,他看到仓库管理员勾结外人,偷卖机器零件;甚至在学校,都有老师把给学生的补助偷偷换成了自己的口粮。 对这些人,沈言都用了类似的法子——匿名举报,引导线索,借力打力。他从不亲自出手,只做那个“递刀子”的人,让他们在自己的贪念里栽跟头。 有次,他发现一个粮站负责人把救济粮卖给了黑市商人,足足有两百多斤。沈言没惊动任何人,只是用神识“跟着”那批粮食,看着它被运到郊区的一个窝点。然后,他把窝点的位置写在纸条上,塞进了公安局的举报箱。 三天后,那个窝点被端了,人赃并获,粮站负责人也被揪了出来,判了刑。那些被追回的粮食,虽然有一部分被挪用,但至少有一半真的发到了需要救济的人手里。 “这样才对。”沈言站在远处,看着领粮的人们脸上露出的笑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踏实。他不是圣人,做这些事,有看不惯的成分,也有“清理环境”的考虑——这些蛀虫少了,他以后探宝、囤物资,也能少些麻烦。 当然,他也有底线。只对付那些确有实据的蛀虫,从不动无辜的人;只利用规则和他人的力量,从不用神识直接伤人。陈师傅说过“劲是护己的,不是伤人的”,神识也一样,不能用歪了。 随着一个个蛀虫被清除,沈言在四九城的活动越来越顺畅。粮站的售货员不再随便克扣,供销社的物资也丰富了些,甚至连胡同里的治安都好了不少。没人知道这一切背后有一个年轻人在用神识默默“清理”,大家只觉得“世道好像越来越好了”。 而沈言的空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拓宽了些许。或许是灵泉水的滋养见效了,或许是他心境变化的缘故,石壁向外退了半尺,虽然不多,却让他能多放不少东西。那坛银元宝,也终于被他运了进来,稳稳地放在地窖的角落里。 “空间的事,不急。”沈言看着拓宽的空间,心里平静了不少。帮手可以慢慢找,空间可以慢慢扩,只要这四九城的蛀虫少一点,日子安稳一点,就足够了。 他拿出那块翡翠印章,在灯下细细端详。“宁静致远”四个字,仿佛带着股力量,让他心平气和。探宝是乐趣,除蛀是本分,这两者并不冲突。 夜深了,沈言再次沉入观想。丹田中的光晕比以往更亮,神识离体的范围又扩展了两米,能隐约“触”到更远的胡同。他知道,只要继续练下去,神识会越来越强,能做的事也会越来越多。 至于未来会怎样,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脚下的这座古都,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也有需要清除的蛀虫,而他,会一直在这里,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份独特的时光。 第53章 暗夜猎手 后半夜的四九城,像头沉睡的巨兽,只有几处角落还亮着昏黄的灯,透着股隐秘的躁动。沈言蹲在一处四合院的屋脊上,黑布蒙着脸,只露出双眼睛,在月光下亮得惊人。他的神识如一张无形的网,悄无声息地铺开,笼罩着脚下这座院子——这里是城里有名的地下赌场,白天看着是家倒闭的茶馆,夜里却聚集着各路赌徒,从八旗子弟的后裔到投机倒把的商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神识穿透屋顶的瓦片,“看”到屋里烟雾缭绕,骰子声、吆喝声、咒骂声混在一起,呛得人喘不过气。正屋的桌子旁,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男人正坐庄,面前堆着小山似的银元,手腕上的金表在油灯下闪着光——这人是赌场的老板,外号“金牙李”,据说以前是八旗镶黄旗的,败光家产后靠着开赌场又攒下不少家底,手段黑得很,不少人因为欠他的赌债被逼得家破人亡。 沈言的目光落在里屋的保险柜上。神识“透”进去,能看到里面码着整齐的金条,还有几叠崭新的纸币,甚至有个锦盒,里面装着颗鸽蛋大的珍珠,一看就价值连城。 “又是个肥羊。”沈言心里冷笑。他现在专盯这种地方——赌场、烟馆、黑市窝点,这些见不得光的生意背后,往往藏着最肮脏的钱和最珍贵的赃物。对这些人,他没什么顾忌,偷他们的东西,就当是“替天行道”。 等屋里的赌局到了白热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骰子上时,沈言悄无声息地从屋顶滑下,像片叶子似的落在院子里。他避开巡逻的打手,来到里屋窗外,用神识“锁定”保险柜的锁芯——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神识能清晰地“看”到锁芯内部的结构,甚至能“感”到弹子的位置。 他从怀里掏出根细铁丝,按照神识“指引”的角度插进去,轻轻一拧。只听“咔哒”一声轻响,保险柜的门开了。 里面的金条闪着冷光,珍珠在暗处透着温润的光泽。沈言没犹豫,直接将保险柜里的东西一股脑收进空间——金条、纸币、珍珠,连带着几沓崭新的票证,一点没剩。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干净利落,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响。 做完这一切,他原路返回屋顶,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里。屋里的金牙李还在为一把大赢而狂笑,丝毫没察觉自己的保险柜已经空了。 回到家,沈言把“收获”倒在桌上。二十根金条,每根都有十两重;五百多块银元;还有那颗珍珠,在灯光下泛着晕彩,怕是能值不少钱。他把这些东西分类收进空间,看着角落里堆起的“战利品”,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复杂——这些钱来得容易,却也沾着无数人的血泪。 “就当是替他们还回去了。”他喃喃自语。这些金条和银元,他没打算自己留着,等合适的机会,会匿名捐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比如孤儿院,比如受灾的地区。他要的不是钱,是清除这些黑暗生意的根基,让那些靠坑蒙拐骗起家的蛀虫,一夜回到解放前。 除了赌场,烟馆是他另一个重点“关照”的对象。这年头虽然查得严,可暗地里的烟馆从没断过,老板多是些有背景的人物,靠着这种生意牟取暴利,毁了不知多少家庭。 对付烟馆,沈言的手段更直接。他不光偷钱,还会“顺手”毁掉那些存货。有次在一家隐藏在戏园后台的烟馆,他用神识找到藏在假山里的烟土,足足有几十斤,直接收进空间,然后倒进灵泉水池里——灵泉水的净化能力极强,再多烟土进去,也会被分解得干干净净,连点痕迹都留不下。 烟馆老板发现烟土没了,当场就疯了,那可是他压箱底的货,为此借了不少高利贷。没过多久,就听说那老板被高利贷逼得跳了河,烟馆也彻底散了。 “这种人死不足惜。”沈言没有丝毫同情。对这种赚黑心钱的人,他从不手软——神识能“感”到他们身上那股浑浊的恶意,像墨汁一样,污染着周围的空气。清除他们,就像清除附在城市身上的毒瘤。 当然,他也不是每次都能顺利得手。有次在一家赌场,老板雇了个练家子当保镖,那人警觉性极高,沈言刚靠近窗户,就被对方察觉到了动静。 “谁在那儿?”保镖大喝一声,抄起旁边的木棍就冲了出来。 沈言没慌,借着夜色的掩护,脚下一点,身形如鬼魅般往后退。那保镖的棍法很猛,带着股蛮力,可在沈言眼里,破绽百出——他用神识“看”得清清楚楚,对方的劲路全在胳膊上,腰胯根本没动,是典型的“外家硬功”。 沈言避开第一棍,顺势用了招吊缠劲的“锁臂式”,手腕在对方胳膊上轻轻一缠。那保镖只觉得胳膊像被铁钳夹住,怎么也动不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言一脚踹在膝盖弯,“咚”地跪了下去。 沈言没伤他,只是在他脖子上敲了一下,让他暂时晕过去。然后迅速收了赌场的钱,消失在夜色里。 “看来功夫没白练。”他摸了摸手腕,刚才缠劲用得恰到好处,既制服了对方,又没下死手。这就是太极和吊缠劲的妙处,对付这种莽夫,根本不用硬碰硬。 随着一次次“出手”,沈言的空间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或许是吸收了太多金银珠宝的“气”,或许是灵泉水的滋养到了火候,空间的范围在慢慢扩大,从最初的十丈见方,到现在已经有十五丈了,高度也增加了不少,能放下更多东西。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出一个单独的“仓库”,专门存放从赌场、烟馆弄来的赃物,另一个角落则放着探来的古董宝贝,物资和药草也各有分区,井井有条。灵泉水池似乎也变大了些,里面的水更加清澈,滋养身体和神识的效果也更强了。 “照这样下去,空间迟早能装下一座小仓库。”沈言看着空间里的景象,心里很是满意。空间越大,他能做的事就越多——不仅能囤更多物资,还能存放那些体积较大的古董,比如上次在一个败落的王府地下探到的一座青铜鼎,因为太大,一直没敢弄出来,等空间再大点,就能轻松收进来了。 除了空间扩容,他的神识也在飞速增长。现在离体范围已经达到三十米,穿透地下的深度能到八米,甚至能“看”到远处房屋里的细微动静。夜里在屋顶奔跑时,神识能提前探知前方的障碍和危险,让他的动作比猫还灵活,好几次避开了巡逻的民兵和暗哨。 这天夜里,他盯上了一个做“人口买卖”的窝点。这是最让他不齿的生意,老板是个外号“麻脸张”的男人,据说手里有好几条人命。沈言用神识扫过窝点,看到后院的地窖里关着几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五六岁,眼神里满是恐惧。 “畜生。”沈言的眼神冷得像冰。他没先去偷钱,而是直接潜到后院,用神识“找到”地窖的锁,打开,然后把孩子们一个个抱出来,收进空间——空间里有干净的房间,有吃的喝的,暂时是最安全的地方。 接着,他才去“拜访”麻脸张。那人正在屋里喝酒,沈言没给他反应的机会,直接用吊缠劲锁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捂住他的嘴,把他拖到地窖里,锁了起来。然后,他在门口放了把火——不大,只够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却烧不死人。 做完这一切,沈言带着空间里的孩子,悄悄来到城外的孤儿院,把他们放了出来,还留下些钱和粮票,让院长好生照顾。孩子们虽然害怕,却知道自己得救了,对着沈言消失的方向连连磕头。 沈言站在远处,看着孤儿院的灯光,心里有种前所未有的踏实。这比偷到再多金条都让他满足——他用自己的能力,真的救了人,改变了一些事。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亮了。沈言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他想起那些被救的孩子,想起被清除的蛀虫,想起空间里越来越多的宝贝和物资,忽然觉得,自己在这个时代的意义,似乎不止于“活下去”。 或许,他可以做更多事。用神识洞察黑暗,用功夫保护自己,用空间储存希望,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里,做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清道夫”,让那些不该存在的罪恶,少一点;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一分希望。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住了。沈言闭上眼睛,开始观想。丹田中的光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明亮,神识离体时,仿佛能“触”到整个四九城的脉搏,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罪恶,那些在苦难中挣扎的善良,都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前”。 “路还长。”他在心里说。空间会继续扩大,神识会继续增强,他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窗外的天渐渐亮了,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桌上的北斗观想图上,仿佛为那些古老的线条镀上了一层金边。沈言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而他的“狩猎”,也将在夜幕降临时,继续。 这个时代或许混乱,或许贫瘠,但只要还有一丝光亮,还有一点能力,他就会一直走下去,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微光。 第54章 暗夜清道夫 后半夜的风裹着沙尘,打在脸上像细针似的疼。沈言缩了缩脖子,将黑布又往上拉了拉,只露出双眼睛,在月光下亮得像两盏小灯。他蹲在哈德门附近一栋二层小楼的房梁上,神识像张铺开的网,悄无声息地罩住了整栋房子——这是“金算盘”的窝点,一个专做倒卖古董生意的贩子,手里不知压着多少从坟里刨出来的宝贝。 “算盘打得再精,也架不住我这双眼睛。”沈言心里冷笑。神识穿透楼板,清晰地“看”到正屋的炕洞里藏着个木箱,里面铺着红绒布,放着尊青铜爵,爵身上的云雷纹在神识里看得一清二楚,边角还沾着没清理干净的泥土——不用想,定是刚从哪个古墓里倒腾出来的。 金算盘正坐在桌边喝酒,对面坐着个穿马褂的男人,手里把玩着块玉佩,说话时声音压得极低:“那批唐三彩我已经联系好下家了,过两天就出手,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 “好处就不必了,”金算盘呷了口酒,嘴角咧开个精明的笑,“只求这批货别出岔子,上次那批字画被人截了胡,至今没找到是谁干的,想想就晦气。” 沈言心里一动——看来前阵子截走那批被盗的古画,让这些人已经有了戒心。不过这戒心在他的神识面前,跟纸糊的似的。 等屋里的两人喝得醉醺醺,倒在炕上打起呼噜,沈言才像片落叶似的从房梁滑下来。他没走门,直接从后窗翻进去,脚步轻得像猫。炕洞里的木箱被他用神识“定位”得丝毫不差,手指抠住箱沿,轻轻一拉就拖了出来。 打开箱子,那尊青铜爵在月光下泛着幽绿的光,沉甸甸的手感透着股岁月的沉郁。沈言没多看,直接连箱子带爵收进空间——空间里专门隔出了个“古董区”,之前收的那些被盗字画、玉器都在那儿,等攒到一定数量,就匿名送到博物馆去。 临走时,他瞥见桌上还放着个锦盒,神识一扫,里面是块鸽蛋大的和田玉,玉上雕着龙凤呈祥的纹样,玉质温润,一看就价值不菲。“顺手牵羊”这种事,他早就驾轻就熟,指尖一勾,锦盒也进了空间。 “又一笔‘收获’。”沈言翻出后墙,融进胡同的阴影里,心里没什么波澜。这些东西本就不该属于那些盗墓贼和贩子,让它们回到该去的地方,是最该做的事。 他沿着胡同往南走,神识像探照灯似的扫过两侧的院落。四九城的夜里从不缺秘密,尤其是那些挂着“福”字灯笼的深宅大院,墙里面藏着的猫腻,比胡同里的风还多。 走到一处挂着“李府”牌匾的宅院外,沈言停住了脚步。神识穿透厚重的朱漆大门,“看”到正房里,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人正跟个穿军装的人说话,桌上堆着几叠银元,还有个账本,上面记着密密麻麻的数字,旁边标着“军火”“粮食”的字样。 “这批粮食得尽快运走,上面查得紧,再拖就麻烦了。”穿军装的人声音透着焦虑。 山羊胡捻着胡子,慢悠悠地说:“急什么?我早已打通了关节,过两天用运煤的车混出去,保证万无一失。” 沈言眼神一冷。这年头粮食比金子还金贵,这些人竟敢倒卖军粮,怕是不知道多少人要因此挨饿。他没犹豫,绕到宅院后墙,那里有棵老槐树,枝干正好伸到墙里。 借着树干翻进去,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两个保镖在巡逻。沈言用神识锁定他们的位置,像泥鳅似的从阴影里溜过,直奔库房。库房的锁是把大铜锁,对他来说跟摆设没两样——神识“看”到锁芯的结构,一根细铁丝捅进去,轻轻一拧就开了。 库房里堆着十几个麻袋,神识“扫”过去,全是白花花的面粉和小米,还有几箱罐头。沈言没客气,将这些物资一股脑收进空间——空间里的“物资区”早就腾好了地方,这些粮食正好可以分给城郊的孤儿院和难民营。 “动作快点,别留下痕迹。”他在心里提醒自己。刚把最后一袋面粉收完,外面传来脚步声,是巡逻的保镖。沈言迅速躲到堆在角落的空麻袋后面,用神识“盯着”保镖的动向。那保镖打着哈欠走进来,晃了晃手电筒,没发现异常,又打着哈欠出去了。 等脚步声远了,沈言才从麻袋后钻出来,原路返回。翻出后墙时,他特意在门房的窗台放了张纸条,上面用剪下来的报纸字拼了句:“军粮倒卖,天打雷劈”。他就是要让这些人知道,有人在盯着他们,让他们夜里睡不安稳。 夜风更冷了,沈言裹紧了身上的短褂,继续往前走。他知道,这四九城里,像金算盘、李府这样的窝点还有很多。比如东城那户姓赵的,仗着家里有人在伪政府当差,把救济粮掺了沙子卖给百姓;还有西城那个开烟馆的,用劣质烟土冒充好货,害得不少人倾家荡产。 这些人,他一个都没放过。 前几天,他刚端了赵家的粮仓。那家人把掺沙子的救济粮藏在地下窖里,上面堆着些破烂伪装。沈言用神识“看穿”伪装,不仅收走了所有掺假的粮食,还在窖里放了把火——不大,刚好能把窖里的霉味烧掉,又不会引起大火。等赵家发现粮食没了,只看到一窖的烟,怕是到现在还在疑神疑鬼,以为是得罪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而那个烟馆,沈言的处理更直接。他没偷钱,而是把所有烟土都收进空间,然后倒进灵泉水池。灵泉水腐蚀性极强,再多烟土进去,也会被分解成清水,连点渣都剩不下。烟馆老板发现烟土没了,当场就瘫在地上——那些烟土是他借高利贷进的货,如今血本无归,怕是很快就会被高利贷的人找上门。 “痛快。”沈言走着走着,忍不住低笑一声。这些人丢了东西,一个个都跟丢了魂似的,却没一个敢报官。为啥?因为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那些东西本就来得不干净,报官等于自投罗网。 就像上次那个倒卖鸦片的王老板,丢了整整三箱鸦片,愣是只敢在家里骂骂咧咧,连门都不敢出——他要是敢声张,不等官府来查,那些被他坑害的人家就能把他撕碎了。 还有那个藏着不少字画的张举人,那些字画都是他从战乱中抢来的,沈言把字画收走后,他只敢暗地里派人查,连句狠话都不敢放。毕竟这些字画的原主人,有些还在城里,一旦闹大,他侵占他人财产的事就得败露。 “所以啊,你们就自认倒霉。”沈言抬头看了眼月亮,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的空间越来越满,古董区的青铜器已经堆了半角,物资区的粮食够一个村子吃半年,还有那些从贪官污吏家里搜出的金银,都被他熔成了金条,等着合适的机会救济灾民。 走到一处岔路口,沈言神识忽然扫到个熟悉的身影——是之前那个被他“教训”过的王干事,正鬼鬼祟祟地往一条暗巷里钻,手里提着个黑布包,看形状像是烟酒。 “这老小子又在干什么勾当?”沈言好奇心起,悄悄跟了上去。 暗巷里等着个穿西装的男人,见了王干事就眉开眼笑:“王兄,那批布料到手了?” “放心,”王干事把黑布包递过去,压低声音,“都是上好的洋布,我从仓库里‘借’出来的,过两天风声过了,咱们再高价卖出去,保证赚一大笔。” 沈言听得火冒三丈——这洋布是救济灾区的物资,这两人竟敢私自挪用!他没再犹豫,等两人交易时,突然从阴影里冲出来,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就一脚踹在王干事的膝盖上。 “啊!”王干事疼得惨叫一声,手里的黑布包掉在地上,洋布撒了一地。穿西装的男人想跑,被沈言一把抓住后领,反手按在墙上,动弹不得。 “是你!”王干事看清沈言的身影,吓得脸都白了,“你……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沈言声音冷得像冰,“就是想告诉你,有些东西,不是你们能碰的。”他说着,用神识“扫”过两人身上,把他们藏在怀里的银元、票证全收进空间,“这些不义之财,还是还给该得的人。” 穿西装的男人还想挣扎,被沈言一拳打在肚子上,疼得蜷缩在地上。沈言没再理他们,扛起那包洋布,消失在暗巷深处——这些布料,正好可以送到城郊的缝纫社,让她们做成棉衣,分给灾区来的难民。 等沈言走远了,王干事才哆哆嗦嗦地爬起来,看着满地狼藉,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他不敢报官,挪用救济物资是掉脑袋的罪;也不敢声张,怕被人知道自己干的龌龊事。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自认倒霉。 沈言扛着洋布,脚步轻快。他知道,像王干事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就像附在四九城身上的虱子,吸着血,藏在暗处。但他不怕,他有神识,有空间,有一身功夫,更有足够的耐心。 他可以慢慢来,一夜一夜地清,一处一处地扫。今天端个粮仓,明天收批烟土,后天再截下批不义之财。这些人丢了东西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连句怨言都不敢对外说——毕竟,他们的每一分钱、每一件东西,都沾着见不得光的黑。 天色渐亮时,沈言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他把洋布放进空间,又检查了一遍“收获”:青铜爵、和田玉、救济粮、洋布……还有从王干事身上搜出的几十块银元。空间里的光芒映着他的脸,眼神亮得惊人。 “接着来。”他对着初升的太阳,轻轻说了一句。 四九城的白天是属于喧嚣和生计的,而夜晚,是他的战场。那些藏在阴影里的龌龊,那些见不得光的交易,那些被贪婪和欲望填满的角落,都是他要清扫的地方。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能清走多少肮脏。但他知道,只要每多清走一件不义之财,就可能多几个能吃上饱饭的孩子;每收走一批烟土,就可能少几个被毁掉的家庭;每截下一件被盗的古董,就可能为后人多留住一点历史的温度。 足够了。 沈言躺在炕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他得养足精神,等今晚的月亮升起,他还要继续走在那些寂静的胡同里,做四九城夜晚最沉默的清道夫。 毕竟,那些人丢了东西不敢声张,而他,收得心安理得。这就够了。 第55章 本职 沈言把最后一捆铁丝码进仓库,拍了拍手上的灰。车间里的机器还在轰隆隆响,火星子溅在地上,烫出一个个小黑点。他擦了把汗,看着墙上的挂钟,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这是他在汽修厂的日常,每天重复着拆卸、焊接、搬运的活计,枯燥,却安稳。 “沈哥,歇会儿?”旁边的小李递过来一个搪瓷缸,里面是晾好的白开水。 “不了,把这堆零件清完再说。”沈言接过水喝了一口,清凉的水流过喉咙,驱散了些许疲惫。他在汽修厂当维修工快两年了,工资不高,每月三十五块钱,加上各种票证,够普通人家糊口,却远远不够他练拳和“扫货”的开销。 可他从没动过辞职的念头。这份工作就像个“保护色”,让他能融入这个时代,不至于显得太突兀。而且,车间里的铁器、机油味,甚至机器的轰鸣声,都能让他保持“接地气”的清醒——总在夜里跟古董、金条打交道,容易让人飘,得有份实在的活计拽着。 “沈哥,你说你天天上班,哪来那么多钱买补品?”小李凑过来,一脸好奇,“上次见你给陈师傅买的人参,那得不少钱?” 沈言笑了笑:“攒的,省吃俭用呗。”他没说实话——他现在根本不在乎工资,空间里的金条随便拿一块出来,都够他在厂里干十年。可这话不能说,说了就是祸。 下班铃响时,沈言已经把自己负责的区域收拾得干干净净。他换了衣服,背着帆布包走出工厂,没直接回家,而是往市中心的信托商店走去。 信托商店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存在,有点像“官方当铺”,老百姓家里有闲置的东西,比如金银首饰、旧衣服、家具,甚至古董字画,都可以拿到这里寄卖,商店抽成,价格比黑市公道,东西也相对靠谱。 对沈言来说,这里是白天“淘宝”的最佳去处。 刚走到信托商店门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霉味,混杂着旧木头和灰尘的气息——这是老物件特有的味道。店里光线不太好,货架上摆得满满当当,从掉漆的暖水瓶到锈迹斑斑的铜壶,从打补丁的旗袍到泛黄的线装书,应有尽有。 “沈同志,又来了?”柜台后的老张头抬起头,脸上堆起笑。沈言是这里的常客,每周至少来两次,从不买那些花哨的玩意儿,专挑不起眼的老物件,出手也算大方,一来二去,就跟老张头熟了。 “张师傅,今天有新货吗?”沈言点点头,目光在货架上扫过,同时不动声色地放出神识。 神识像细密的网,掠过每一件物品:那只看起来精致的瓷碗,胎质疏松,是新仿的;那幅山水画卷,墨迹浮在纸表,显然是后人仿作;倒是墙角那个不起眼的木盒子,神识“透”进去,能感觉到木材的密度和纹理,是块老紫檀,至少有百年的年头。 “刚收了点东西,在里屋呢。”老张头压低声音,“你跟我来。” 沈言跟着他走进里屋。这里比外间更暗,堆着不少用布盖着的物件。老张头掀开一块布,露出几个陶罐和铜器:“都是城南一个老户家收来的,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你看看有没有相中的。” 沈言蹲下身,拿起一个铜制的小鼎。鼎不大,只有巴掌高,三足两耳,上面刻着简单的回纹。他没看花纹,而是用神识“扫”过鼎的内部——内壁有层薄薄的氧化层,均匀而自然,是岁月沉淀的痕迹,不是人为做旧能仿出来的。 “这鼎……”沈言装作不懂,“看着挺旧,是老的吗?” “不好说。”老张头含糊其辞,“那户人家说是清代的,我看着像,你要是想要,给个实在价。”他知道沈言懂点行,不敢瞎要价。 “我也不懂,就是看着顺眼。”沈言放下铜鼎,又拿起一个陶罐。这罐子看着普通,像装咸菜用的,可神识“看”到罐底有个模糊的“官”字款,胎质细腻,釉色温润,是宋代的官窑民用品,虽不算珍品,却也难得。 “这俩我都要了。”沈言站起身,“多少钱?” 老张头算了算:“铜鼎给五十,陶罐给三十,一共八十,怎么样?” 这个价格不算高,沈言没还价,直接从口袋里掏出钱和几张工业券——这年头买古董,不光要钱,还得有票,虽然信托商店管得松些,多少得意思意思。 老张头收了钱,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沈同志就是痛快!下次有好东西,我先给你留着。” 沈言点点头,把铜鼎和陶罐放进帆布包。这两个物件,单是那个宋代陶罐,再过几十年,就能值几万块,现在八十块拿下,简直是捡漏。 他没急着走,又在外间转了转。神识扫过一个柜台时,停在一枚玉佩上。玉佩是白玉的,上面雕着只貔貅,玉质不算顶级,却很温润。让沈言在意的是,玉佩里似乎有股微弱的“气”,跟他空间里的老玉感觉相似——这是块有“灵性”的老玉,戴在身上能安神。 “这玉佩怎么卖?”沈言指着玉佩问。 售货员是个年轻姑娘,查了下账本:“这是寄卖的,要二十块钱,不还价。” 二十块钱买块玉佩,在这个时代算奢侈了。沈言没犹豫,付了钱。他把玉佩揣进怀里,贴身戴着,果然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连刚才在车间积累的疲惫都消散了些。 走出信托商店,沈言摸了摸帆布包。里面的铜鼎和陶罐不算什么稀世珍宝,却是他白天“淘宝”的乐趣所在。夜里用神识“扫”黑,是为了清除蛀虫;白天来信托商店淘宝,是为了收藏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老物件,两者并不冲突。 他喜欢这种感觉。白天是汽修厂的普通工人,拿着微薄的工资,和同事聊着家长里短;晚上是隐藏在暗处的清道夫,用神识洞察黑暗,用空间收纳正义;闲暇时,就来信托商店逛逛,在那些蒙尘的老物件里,寻找岁月的痕迹。 这种“割裂”的生活,让他觉得真实。 回到四合院,傻柱正坐在门口啃窝头,见他回来,扬了扬手里的窝头:“沈哥,吃饭没?我这还有一个。” “不了,在外面吃了。”沈言笑着晃了晃帆布包,“刚从信托商店回来,淘了点小东西。” 傻柱凑过来看,见是个铜鼎和陶罐,撇撇嘴:“你买这破烂干啥?能吃还是能用?” “看着玩。”沈言没解释。傻柱不懂这些老物件的价值,就像他不懂自己夜里做的事一样,这很正常。 三大爷从屋里探出头,眼睛在铜鼎上转了转:“小沈啊,这铜器看着有点年头,是不是古董啊?”他满脑子都是算计,想着能不能从沈言这捞点好处。 “就是个旧铜疙瘩,不值钱。”沈言淡淡说了一句,没再理他,径直回了屋。 关上门,他把铜鼎和陶罐收进空间,和之前探来的古董放在一起。空间里的“古董区”越来越像样了:宋代的陶罐、清代的铜鼎、民国的玉佩,还有那幅石涛的画、翡翠印章……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等着被时光重新发现。 他坐在炕上,拿出那枚貔貅玉佩,用灵泉水擦了擦。玉佩在灯光下泛着莹白的光,上面的貔貅仿佛活了过来,眼神炯炯有神。沈言把玉佩戴在脖子上,贴身感受着那份温润。 “其实这样也挺好。”他心里想。本职工作没丢,能让他安身立命;夜里的“清扫”,能让他心安理得;白天的淘宝,能让他找到乐趣。三者结合,就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生活。 他不缺物资,空间里的粮食够他吃一辈子,金条银元能堆成小山,可他还是坚持去上班。因为他知道,物资能让人活下去,而一份踏实的工作,能让人活得“像个人”,像这个时代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有烟火气,有归属感。 第二天上班,沈言刚走进车间,就听说厂里要评选“先进工作者”,能多领十斤粮票和一块肥皂。小李凑过来:“沈哥,你技术好,人缘也好,肯定能选上!” 沈言笑了笑:“顺其自然。”他不在乎那点粮票和肥皂,却也没拒绝——这是对他工作的认可,是他“普通人”身份的一部分,得接着。 评选结果出来,他果然当选了。领奖品时,厂长拍着他的肩膀:“小沈,好好干!厂里就需要你这样踏实肯干的年轻人。” 沈言点点头,把粮票和肥皂揣进兜里。他打算把粮票送给院里的聋老太太,老太太年纪大了,粮食总不够吃;肥皂留给自己用——练拳出汗多,正好用得上。 晚上,沈言又去了信托商店。老张头果然给他留了好东西——一本《论语》的刻本,纸页泛黄,却保存完好,是清代康熙年间的版本。 “这书……”沈言翻开几页,字迹清晰,印刷精良。 “是个老秀才家里收来的,说是传了七代了。”老张头叹了口气,“现在谁还看这个?也就你能当个宝贝。” 沈言没说话,直接付了钱。他知道,这样的刻本,再过几十年,会被当成国宝级的文物,而现在,却只能在信托商店的角落里蒙尘。 他抱着《论语》走出商店,夜色已经降临。胡同里亮起了昏黄的路灯,有孩子在追逐打闹,有大人在门口纳凉,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沈言抬头看了看天,月亮已经升了起来。他摸了摸怀里的《论语》,又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心里踏实得很。 本职工作要干,信托商店要逛,夜里的“清扫”也要继续。这就是他的生活,平凡又不凡,普通又特殊。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明天早上,他还要去汽修厂上班,下午可能还会去信托商店逛逛,而今晚,他要去城西,那里有个倒卖文物的窝点,等着他去“清扫”。 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56章 以钱易宝 沈言蹲在德胜门内一处胡同的墙根下,指尖捻着块从土里抠出来的碎瓷片。瓷片胎质细腻,釉色青中带蓝,是典型的永乐青花特征。他用神识往地下探了探,五米之内空空如也,连块像样的石头都没有——这片区域的“地下宝藏”,已经被他扫荡得干干净净。 “差不多了。”他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四九城的地下就像个被打翻的百宝箱,从明清的铜钱到民国的银元,从官窑瓷片到寻常百姓家的铜锁,这大半年来,但凡神识能探到的无主之物,几乎都进了他的空间。如今再扫过那些老胡同,地下深处多是夯土和基石,再也难寻像样的物件。 这并非坏事。那些深埋地下的宝贝,与其在土里烂掉,不如被他收起来妥善保存。空间里的“古董区”早已堆不下,他特意清理出一间新的储物室,分门别类码放:青铜器放一排,瓷器另起一格,古籍字画单独用樟木箱装着,连那些看似不起眼的铜钱,都用棉线串成串,整整齐齐挂在墙上。 地上的东西却动不得。谁家堂屋里摆的花瓶,哪个老柜里藏的首饰,哪怕神识“看”得再清楚,只要能确定是人家的私产,沈言绝不碰分毫。他清楚,地上的物件连着人心,强行取走,跟抢没两样,违背了他“清扫”的初衷。 可手里的钱票实在太多了。 光是从赌场、黑市抄来的银元,就装了满满三木箱,少说也有上万块;金条足有上百根,堆在空间的角落里,闪着沉甸甸的光;各种票证更是成捆成捆的,粮票、布票、工业券,甚至罕见的自行车票、缝纫机票,能从炕头堆到屋顶。 这些东西攥在手里,像捧着团火。 这年头,谁家要是突然拿出几十块银元,都会被人盘问半天;要是敢露金条,怕是立刻就得被拉去审查。沈言深知“财不露白”的道理,这些钱票不能存,更不能随便花,必须想个稳妥的法子“消化”掉。 思来想去,还是买古董最靠谱。 一来,古董这东西保值,甚至会升值,比攥着会贬值的纸币强;二来,买古董是“光明正大”的消费,在信托商店登记、付款,有根有据,不怕被人查;三来,这个时代的古董真且便宜,尤其是信托商店里的货,多是百姓迫于生计才拿出来的家传之物,没什么假货,性价比极高。 于是,沈言成了信托商店的“常客”,甚至是“大客户”。 每周三下午,他都会准时出现在位于王府井的那家信托商店。老张头见他来,总会笑眯眯地把他领进里屋,拿出新收的“硬货”——这些东西不会摆在外间,只给懂行又买得起的人看。 “沈同志,这周收着个好东西。”老张头掀开一块红布,露出个巴掌大的铜炉。炉身刻着繁复的云纹,底款是“宣德年制”,虽然有些磨损,却难掩精致。 沈言伸手拿起铜炉,入手沉甸甸的。神识“扫”过炉身,能感觉到铜质的密度和氧化层的厚度,绝非近代仿品。他轻轻叩了叩炉壁,声音浑厚悠长,带着股古朴的韵味。 “是个宣德炉的仿品,”沈言故作沉吟,“看工艺,像是清代仿的,还行。”他不能表现得太懂,不然容易被抬价。 老张头嘿嘿一笑:“沈同志是行家。这炉是从个旗人老太太手里收的,老太太说家里以前是当官的,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你要是想要,给个实在价。” “清代仿品,值不了多少。”沈言放下铜炉,“这样,我给两百块银元,再加五十尺布票,怎么样?” 这个价格,在当时能买半套房,绝对算高价了。老张头眼睛一亮,连忙点头:“行!就按沈同志说的算!” 沈言当场从帆布包里掏出两百块银元——他每次去,都会揣上几百块银元,用布袋装着,看着像块大石头,没人会怀疑。布票也早准备好了,一沓崭新的,足有五十尺。 交易完成,老张头笑得合不拢嘴,亲自把沈言送到门口:“沈同志慢走,下周我给你留着个好砚台,据说是端溪的老坑石!” 沈言点点头,把铜炉放进包里。这宣德炉虽然是清代仿的,但工艺精湛,再过几十年,至少能值几十万,现在花两百块银元拿下,简直是“捡漏”。 类似的交易,每周都在进行。 他用五十块银元,从信托商店买了一套清代的紫檀木桌椅,桌面光滑如玉,雕工细腻,是难得的精品;花一百块银元加十斤粮票,收了一幅郑板桥的竹石图,虽然不是真迹,却是清代高仿,笔墨间颇有风骨;甚至用五根金条,买下了一套民国时期的翡翠首饰,项链、手镯、耳环一套,玉质通透,颜色正阳,是当时极为罕见的珍品。 这些交易,都在信托商店的账册上记着,日期、物品、价格、付款方式,清清楚楚。就算有人查,也只会觉得他是个“喜欢古董的有钱人”,最多有点“铺张”,绝不会想到他的钱是从哪来的。 沈言的“大方”,在信托商店里传开了。不光老张头,连其他分店的售货员都认识他,有好东西都会想着给他留着。 有次,西城分店收了一批古籍,其中有几本是明代的刻本,因为虫蛀了几页,没人愿意要。沈言听说了,特意跑了趟西城,花三百块银元把这批书全买了下来。 回到家,他用灵泉水小心翼翼地擦拭书页,又放在空间里阴干——灵泉水有抑菌的功效,能防止虫蛀扩散。没过几天,那些古籍就变得干燥整洁,虽然有残缺,却保住了大部分内容。 “这些书,比金条值钱多了。”沈言抚摸着泛黄的纸页,心里很是满足。金条再多,也只是金属;而这些古籍里藏着的文字和智慧,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当然,也有人对他的“阔绰”感到好奇。 车间里的小李就问过:“沈哥,你买那些破铜烂铁干啥?那么多钱,买点肉吃、扯点布做新衣服多好。” 沈言只是笑:“个人喜好,就像你喜欢抽烟一样,我就喜欢这些老物件。” 院里的三大爷更是眼红得不行,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他“是不是发了横财”,沈言都用“家里长辈留下点东西”搪塞过去。三大爷将信将疑,却也没证据,只能看着沈言每周提着包裹从信托商店回来,暗地里盘算着怎么能分点好处。 沈言不在乎这些议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消化手里的钱票,同时把那些散落民间的古董收集起来,妥善保存。 他甚至开始“定制”古董。 知道哪家信托商店收了什么类型的物件,他会提前打招呼,让老张头帮忙留意。比如他想找些民国时期的瓷器,老张头就会特意跟各个收货点交代,收到了就给他留着;他想收些老家具,老张头就会介绍靠谱的卖家,帮他砍价。 一来二去,沈言手里的古董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全。从商周的青铜碎片到民国的玻璃画,从汉代的陶俑到清代的鼻烟壶,空间里的“古董区”俨然成了个小型博物馆。 而他手里的钱票,也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慢慢减少。银元用掉了大半,金条也出手了不少,票证更是用得差不多了,换成了一屋子的“硬通货”。 这天,沈言又去信托商店,老张头神秘兮兮地拿出个木盒:“沈同志,这次是个‘重器’。” 打开木盒,里面是块巴掌大的玉佩,玉质洁白温润,上面雕着条腾云驾雾的龙,龙鳞、龙须栩栩如生,一看就是皇家之物。 “这是……”沈言的心跳漏了一拍。神识“扫”过玉佩,能感觉到玉质的细腻和年代的久远,至少是清代早期的东西,而且极有可能是宫中之物。 “据说是从一个没落的王爷家收来的,”老张头压低声音,“这玉叫‘羊脂白玉’,是玉里最好的品种。你看这雕工,绝对是宫里的工匠做的。” 沈言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这东西……不便宜?” “确实不便宜,”老张头伸出五根手指,“人家要五十根金条,少一根都不卖。” 五十根金条,在当时能买下半条胡同,绝对是天价。 沈言沉默了片刻。他空间里的金条足够,但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难免引人注意。可这羊脂白玉佩,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错过这次,怕是再也遇不到了。 “行,我要了。”沈言下定决心,“不过我不能一次给齐,分三次。今天先给二十根,下周给二十根,下下周给十根,怎么样?” 老张头想了想,点头同意了:“行,我跟卖家说说,应该没问题。沈同志是信得过的人。” 交易谈成,沈言把二十根金条交给老张头,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放进怀里。玉佩贴着胸口,温润的触感传来,让他心里踏实又激动。 走出信托商店,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摸了摸怀里的玉佩,又看了看手里空了不少的帆布包,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钱票少了,心里的“火”也灭了;古董多了,空间里的“底蕴”却厚了。 他知道,这些古董现在看着不起眼,甚至有些破旧,但它们承载着历史,是老祖宗留下的念想。等过几十年,社会安定了,他会把其中一部分捐给博物馆,让更多人看到这些宝贝;剩下的,就留在空间里,作为这个时代的见证。 至于那些花出去的钱票,就当是为守护这些历史瑰宝付的“学费”。 夜色渐浓,沈言加快脚步往家走。胡同里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线下,有孩子在追逐,有大人在聊天,一派安宁祥和。 他知道,明天还得去汽修厂上班,下周还得来信托商店“交货”。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挺好。 至少,他手里的钱票有了去处,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而那些散落在民间的宝贝,也有了个安稳的归宿。这就够了。 第57章 四合院日常 沈言推开四合院的大门时,院里静悄悄的,只有三大爷在门口的石桌上摆弄他那套宝贝算盘,噼里啪啦打得震天响。见沈言进来,三大爷眼皮都没抬,算盘声却莫名停了半秒,又继续响起来,像是在刻意强调自己的存在。 “回来了?”二大爷从屋里探出头,官腔十足,“这都快月末了,院里该收卫生费了,你这个月的还没交。”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五毛钱递过去,懒得说多余的话。他对这个院子的感情,就像对一件穿旧了的褂子,扔了可惜,穿着又总觉得磨得慌——毕竟是临时落脚的地方,犯不着上心。 “哼,还是沈同志懂事。”二大爷接过钱,掂了掂,又开始念叨,“不像有些人,交个费磨磨蹭蹭,一点集体荣誉感都没有……”话里话外,显然在说总是拖欠费用的傻柱。 沈言没接话,径直往自己那间西厢房走。路过中院时,看到秦淮茹正端着盆衣服往水龙头那边去,见了他,脸上堆起笑:“沈同志回来啦?吃饭没?我刚蒸了窝头,要不拿两个给你?” “不用了,谢谢。”沈言点点头,脚步没停。他知道秦淮茹是好意,可院里这些家长里短,他实在懒得掺和。刚来那会儿,秦淮茹总借着送吃的来打听他的来历,被他几句话岔开后,也就渐渐歇了这份心思。 西厢房的门一推开,一股淡淡的灰尘味扑面而来。屋里陈设简单,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墙角堆着几个半开的木箱——里面装的都是他从信托商店淘来的古董,用旧报纸裹得严严实实。他每周回来一趟,不过是给这些宝贝透透气,顺便拿点换洗衣物,住一晚就走,连铺盖都是临时铺开的,早上走时再卷起来塞回箱子。 “沈大哥!”棒梗的声音在院门口响起,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妈让我问问,你那儿有多余的铁钉不?我想给鸡窝加个门。” 沈言从木箱里翻出一小把铁钉递给他:“拿去。” “谢谢沈大哥!”棒梗接过铁钉,眼睛却瞟向墙角的木箱,“沈大哥,你这箱子里装的啥呀?老锁着,是不是宝贝?” “都是些旧东西。”沈言淡淡道,顺手把箱子推得更靠里了些。 棒梗撇撇嘴,没再追问,一溜烟跑了。沈言摇摇头,关上房门——这院里的人,个个都有双“火眼金睛”,三大爷算计着怎么从他这儿沾点便宜,二大爷总想着摆官威,一大爷看似和善,眼神里的打量却从没断过。也就傻柱,每次见了他只会嘿嘿笑,问他要不要一起喝酒,倒比那三个大爷实在些。 可即便是傻柱,沈言也懒得深交。刚来四合院那会儿,三个大爷联合起来给他“立规矩”,说什么院里要“互助互爱”,实则是想摸清他的底细,看能不能拿捏住。沈言当时只淡淡丢了句“我住不了几天,就不麻烦各位了”,气得二大爷吹胡子瞪眼,三大爷算盘都差点打错了珠子。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院里的“透明人”。 早上出门,遇到三大爷在扫街,对方头也不抬;中午回来,二大爷在院里训孩子,见了他就像没看见;晚上路过一大爷门口,对方正和傻柱聊天,话题都不带停顿的。沈言乐得清静,反正他大部分时间要么在汽修厂宿舍住,要么在外头跑信托商店,回四合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有次暴雨,西厢房的屋顶漏了雨,他回去时见傻柱正踩着梯子帮他补房顶,浑身淋得像落汤鸡。“沈老弟,你可算回来了,再晚点,你那箱子里的东西该泡汤了。”傻柱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笑得憨厚。 沈言心里微动,递了条干毛巾过去:“谢了。” “谢啥,都是邻居。”傻柱摆摆手,“不过你这屋也太破了,改天我找几块好瓦给你换上。” 从那以后,沈言回四合院时,偶尔会给傻柱带瓶酒,傻柱也总喊他过去吃碗面,算是院里唯一能说上两句话的人。但也就这样了,没再多的交情。 这天晚上,沈言正对着油灯擦拭白天收来的那枚羊脂白玉佩,院外突然吵吵嚷嚷起来。他皱了皱眉,没打算出去看——无非是二大爷和三大爷为了公摊电费吵架,或是傻柱又被秦淮茹支使着做这做那,这些事,他听了无数遍,早就免疫了。 “沈同志!沈同志!”三大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前所未有的急切。 沈言挑眉,这老头平时见了他跟见了空气似的,今儿怎么主动找上门了?他把玉佩揣进怀里,拉开门:“有事?” 三大爷搓着手,脸上堆着笑,眼神却瞟向屋里的木箱:“是这样,院里想修修水龙头,大家合计着凑点钱,你看……” “多少?”沈言直接问。 “不多,也就五块钱。”三大爷眼睛一亮,连忙道。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过去,三大爷接钱的手都在抖,连声道谢,转身就往二大爷家跑,生怕他反悔似的。沈言关上门,摇摇头——这五块钱,换个清静,值了。 他重新坐下,借着灯光端详那枚玉佩。龙纹在光线下流转着温润的光泽,仿佛活了过来。比起院里这些鸡毛蒜皮的破事,显然是手里的宝贝更让他上心。 窗外的争吵声还在继续,夹杂着二大爷的怒吼和三大爷的辩解,间或还有一大爷的劝架声。沈言充耳不闻,拿起软布,细细擦拭着玉佩上的纹路,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对他来说,这四合院不过是个临时歇脚的地方,院里的人、院里的事,都像风过水面,留不下什么痕迹。他既不指望在这里交朋友,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反正过不了多久,等手里的古董收得差不多了,他就搬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住,彻底和这院子断了联系。 至于那些邻居的目光、大爷们的算计,又算得了什么呢? 沈言收起玉佩,吹灭油灯。窗外的争吵声渐渐小了,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明天还要去信托商店交剩下的金条,那枚羊脂白玉佩,可不能出半点岔子。 四合院的鸡叫头遍时,沈言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路过中院,见三大爷正蹲在墙角数钱,见了他,嘿嘿笑了笑:“沈同志早啊,这钱我记下了,修水龙头肯定有你一份功劳。” 沈言没应声,径直走出大门。门外的天刚蒙蒙亮,胡同里飘着早点摊的香气,远处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充满了烟火气。 他深吸一口气,脚步轻快——比起四合院里的憋闷,他更爱这外面的开阔。至于那院子里的是是非非,就让它们留在院墙里,反正对他来说,本就无关紧要。 第58章 纷争 沈言拎着刚从信托商店淘来的一对青花瓷瓶,慢悠悠地往四合院走。瓶身绘着缠枝莲纹,釉色清亮,是清代中期的民窑精品,花了他一百五十块银元,不算贵,却足够雅致。他打算今天在院里住一晚,顺便把这对瓶子妥善收进空间。 刚进胡同,就见傻柱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急冲冲地往外走,脸上带着气,差点和沈言撞个满怀。 “沈哥?你咋回来了?”傻柱愣了一下,语气里还带着火气。 “回来拿点东西。”沈言指了指手里的瓷瓶,“你这是咋了?谁惹你了?” “还能有谁?许大茂那孙子!”傻柱咬着牙,“偷摸把我给我妈留的红烧肉换了,还倒打一耙说我藏私,你说气人不气人!” 沈言了然。许大茂和傻柱是院里出了名的死对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他没接话,只是拍了拍傻柱的肩膀:“别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傻柱叹了口气,也知道跟沈言说这些没用——这人对院里的纷争向来不闻不问。他摆摆手:“算了,跟你说也白说,我找许大茂说理去!”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沈言摇摇头,走进四合院。院里比往常热闹,不少人围在中院,对着许大茂家的方向指指点点。三大爷站在人群外,手里拨着算盘,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又在算计什么;二大爷背着手,一脸严肃地训斥着什么,官腔摆得十足。 “沈同志回来啦?”有人见了他,随口打了声招呼,目光又立刻转回许大茂家,显然没心思跟他多聊。 沈言点点头,径直往自己的西厢房走。路过人群时,隐约听到“偷肉”“耍无赖”“找厂长评理”之类的词,不用问也知道,是傻柱和许大茂的矛盾闹大了。 他刚把青花瓷瓶放在桌上,就听到院门口传来争吵声,是傻柱和许大茂回来了,还带着厂里的领导。一大爷跟在后面,一脸焦急地劝着,额头上全是汗。 “李厂长,您可得给我做主!许大茂偷换我的肉,还污蔑我!”傻柱红着脖子喊。 “你胡说!”许大茂理直气壮,“谁看见我偷换了?明明是你自己想独吞,故意栽赃我!” 李厂长皱着眉,显然对这种邻里纠纷很头疼:“行了,都别吵了!多大点事?不就是一块肉吗?至于闹到厂里去?” 二大爷见状,立刻凑上去:“李厂长,您不知道,这可不是一块肉的事,这关系到院里的风气!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三大爷也跟着点头:“就是就是,得查清楚,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 沈言靠在门框上,冷眼看着这场闹剧。神识悄然铺开,扫过许大茂家的厨房——在碗柜最底层的角落里,放着个油纸包,里面正是傻柱说的红烧肉,油光锃亮,还没动过。许大茂身上的气息带着心虚和得意,显然是他搞的鬼。 他本不想掺和,可看着傻柱急得满头大汗,而许大茂一脸得意,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傻柱虽然莽撞,却本性不坏,上次还帮他补过房顶;许大茂为人刻薄,平时在院里就横行霸道,这次确实做得过分。 “李厂长,”沈言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嘈杂的院子瞬间安静下来,“我知道肉在哪。”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有惊讶,有疑惑,还有许大茂的惊慌。 “沈同志,你……你知道?”李厂长愣了一下。 沈言点点头,看向许大茂:“许大茂,你家碗柜最底层,是不是有个油纸包?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许大茂的脸“唰”地白了,强装镇定:“你……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家哪有什么油纸包!” “有没有,去看看就知道了。”沈言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李厂长看许大茂神色不对,立刻道:“去看看!”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涌进许大茂家的厨房。许大茂的媳妇娄晓娥在屋里听到动静,出来一看这阵仗,吓得脸色发白。二大爷自告奋勇,拉开碗柜一看,果然在最底层找到个油纸包,打开一看,正是香喷喷的红烧肉。 “人赃并获!许大茂,你还有什么话说!”傻柱激动地喊。 许大茂瘫在地上,说不出话。李厂长气得脸色铁青,指着他骂道:“许大茂!你太不像话了!偷鸡摸狗,还污蔑同事,回去等着处分!” 事情水落石出,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三大爷边走边算着“许大茂会被罚款多少”,二大爷则在跟李厂长表功,说自己早就看出许大茂不是好东西。一大爷走到沈言面前,感激地说:“小沈,今天多亏了你,不然傻柱可就被冤枉了。” “举手之劳。”沈言淡淡道,转身回了自己的屋。 他关上门,把那对青花瓷瓶收进空间,心里却没什么波澜。刚才出手,不过是觉得许大茂做得太过分,并非想掺和院里的事。这事过后,他还是那个“透明人”,最好谁都别来烦他。 可事与愿违。 第二天早上,沈言刚打开门,就见秦淮茹带着槐花和小当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鸡蛋羹。 “沈同志,谢谢你昨天帮了傻柱。”秦淮茹脸上带着感激的笑,“这是我刚蒸的鸡蛋羹,你尝尝。” 沈言摆摆手:“不用了,举手之劳。” “你就收下,”秦淮茹把碗往他手里塞,“傻柱嘴笨,不会说话,我替他谢谢你。要不是你,他这次可就真说不清了。” 沈言推辞不过,只好接过来:“谢谢。” “那我们不打扰你了。”秦淮茹笑着拉着孩子走了。 沈言看着手里的鸡蛋羹,无奈地摇摇头。他知道,经此一事,他想再当“透明人”怕是难了。 果然,接下来的几天,院里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三大爷见了他,不再是算计,而是带着点讨好,总找机会跟他搭话,问他是不是“会看相”,不然怎么知道肉在许大茂家;二大爷也收敛了官腔,见了他会主动点头打招呼;连平时不怎么说话的一大爷,都找机会跟他聊了几句,问他在汽修厂的工作累不累。 沈言依旧是淡淡的,能不搭理就不搭理。他不想因为这点事就融入院里的圈子,那些家长里短、勾心斗角,只会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 这天下午,沈言正准备出门去信托商店,三大爷突然追了出来:“沈同志,等一下!” 沈言停下脚步:“有事?” 三大爷搓着手,嘿嘿笑道:“是这样,我家老三最近想找个工作,听说你在汽修厂认识人,能不能帮着问问?事成之后,我必有重谢!” 沈言皱了皱眉:“我就是个维修工,不认识什么人,帮不上忙。” “你就帮帮忙,”三大爷不死心,“哪怕问问也行啊,我知道你本事大……” “我说了,帮不上。”沈言打断他,语气冷了几分,转身就走。 三大爷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不满,却也不敢多说什么。他知道沈言不好惹,上次许大茂的事就是例子,这人看着冷淡,实则心里跟明镜似的,不好糊弄。 沈言走出胡同,才松了口气。他就知道,跟这些人扯上关系没好事。三大爷想让他帮忙找工作,这次帮了,下次肯定还有别的事,没完没了。 他加快脚步往信托商店走,只有在那些老物件面前,他才能找到真正的清静。老张头见他来,依旧笑眯眯地把他领进里屋,拿出新收的宝贝——一块砚台,端溪老坑石,石质细腻,上面刻着“墨趣”二字,是清代着名书法家何绍基的常用砚。 “这砚台不错。”沈言拿起砚台,入手温润,砚池里还残留着淡淡的墨香。神识“扫”过,能感觉到石质的密度和年代的久远,是难得的珍品。 “沈同志好眼光!”老张头笑道,“这是从一个老秀才家里收的,他家祖上是做过翰林的,这砚台是传家宝。你要是想要,给个价。” 沈言没犹豫:“两百块银元,再加三十斤粮票。” “成交!”老张头立刻点头。 交易完成,沈言把砚台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心里的烦躁也消散了不少。比起院里那些烦心事,还是这些老物件更让他安心。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黑了。院里静悄悄的,只有许大茂家还亮着灯,隐约传来争吵声,想来是许大茂被厂里处分,正跟娄晓娥闹别扭。 沈言没在意,径直回了自己的屋。他把砚台收进空间,然后坐在桌前,拿出北斗观想图,开始了每天的观想。 丹田中的光晕越来越亮,神识离体的范围已经达到了三十五米,能清晰地“看”到院里每个人的动静:三大爷在屋里数钱,二大爷在训斥儿子,一大爷在灯下缝补衣服,傻柱在厨房给秦淮茹帮忙…… 这些画面在他的神识中一一闪过,却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心神。他的心就像一潭深水,无论外面有多少风浪,底下始终是平静的。 观想结束,沈言躺在床上,听着院里渐渐沉寂的声音,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四合院的纷争也好,邻居的目光也罢,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他的世界,在信托商店的老物件里,在空间的宝藏里,在每一次观想时的宁静里。 至于这院子,终究只是个临时的落脚点。等他收够了宝贝,寻到了真正的清静,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 夜色渐深,沈言渐渐睡去。梦里,他又站在了信托商店的里屋,老张头掀开一块又一块红布,露出一件又一件稀世珍宝,每一件都在灯光下闪耀着岁月的光芒。 这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东西。 第59章 旧物藏珍 沈言将那块端溪砚台小心翼翼地放进锦盒,指尖拂过砚台边缘细腻的刻痕,“墨趣”二字笔力苍劲,带着一股文人特有的风骨。他忽然想起老张头说的话——这砚台的原主人是位翰林,晚年归隐后,常于月下研磨,写尽山河旧事。 正看得出神,窗外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神识下意识铺展开,三十五米的范围里,二大爷正背着手在院里踱步,嘴里念念有词:“厂长都发话了,许大茂那小子肯定得记过……这院里的风气,也该整整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刻意压低的得意,显然把许大茂的处分当成了自己“整顿风气”的功劳。 沈言收回神识,嘴角勾起一抹淡不可察的弧度。二大爷总爱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却不知院里人多半只当他是跳梁小丑。他将锦盒收进空间,转身从床底拖出一个半旧的木箱——这是他刚搬来时从旧货市场淘的,此刻里面已经码满了各式旧物:民国的铜制钢笔、晚清的青花小碟、甚至还有一本光绪年间的线装《论语》。 指尖划过那本《论语》泛黄的封皮,纸页间还夹着几片干枯的桂花,想来是当年主人夹进去的。他轻轻翻开,墨迹在时光里晕开淡淡的晕染,“温故而知新”几个字旁边,有细小的批注,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 “沈同志,在家吗?” 门外传来秦淮茹的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 沈言起身开门,见她手里端着个粗瓷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玉米糊糊。“刚熬好的,给你端一碗。” 秦淮茹笑得温和,眼角的细纹里藏着生活的操劳,“傻柱说你帮了他大忙,这点东西不算啥。” “不必了,谢谢。” 沈言侧身想关门,却被秦淮茹用胳膊挡住。 “别呀,” 她把碗往他手里塞,“你一个人住,总吃干粮也不行。这糊糊养胃,你就当给我个面子。” 话里带着不容拒绝的热络。 沈言只好接过来,碗壁温热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开。“谢了。” “客气啥。” 秦淮茹打量了他屋里一眼,目光在那个半开的木箱上停了停,“你这屋里咋净是些旧东西?看着倒像是……古董?” “随便收着玩。” 沈言淡淡道,语气里的疏离很明显。 秦淮茹也不尴尬,笑了笑:“你这爱好挺特别。对了,三大爷刚才还跟我念叨,说想让你帮他儿子找工作……你别往心里去,他那人就这样,见谁都想求点啥。” “知道了。” 沈言点头,算是回应。 秦淮茹走后,他把玉米糊糊倒进墙角的泔水桶——不是嫌弃,只是不习惯欠人情。转身时,神识忽然捕捉到院门口的动静:三大爷正踮着脚往他这边望,见他看过来,立刻装作系鞋带,动作僵硬得像个提线木偶。 沈言收回目光,将木箱锁好。这院子里的人,就像他收藏的那些旧物,各有各的纹路,也各有各的心思。三大爷的算计、二大爷的虚荣、秦淮茹的周到,还有傻柱的直爽,都在这四方天地里交织成一张网,而他只想做那个站在网外的看客。 次日一早,沈言刚走出屋,就被三大爷堵在了门口。老头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攥着个算盘,珠子打得噼啪响。“沈同志,起这么早?我跟你说的事……” “办不了。” 沈言绕过他就走,懒得废话。 “哎,你听我说啊!” 三大爷追上来,“我家老三读过书,识文断字的,去你那汽修厂当个学徒总行了?不用你托关系,就问个招不招人……” 沈言脚步没停,神识里却“看”到三大爷的算盘上,算珠拨到了“五”的位置——大概是想,就算找不到工作,能从他这讨点好处也行。 走到胡同口,正撞见傻柱扛着个工具箱往厂子里赶,见了他就喊:“沈哥!晚上来我屋喝酒啊!我买了二锅头!” “不了。” 沈言摆摆手。 “别啊!” 傻柱放下工具箱,“就当谢你上次帮我出头了!许大茂那孙子被厂里记了大过,现在见了我都绕着走!” 他笑得一脸得意,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 沈言刚想拒绝,神识忽然扫到二大爷正站在影壁墙后,竖着耳朵听。这老头大概是想抓点话柄,好在厂里吹嘘自己“管教有方”。 “再说。” 沈言拍了拍傻柱的肩膀,算是应下了。有时候,适当的融入,反而是最好的隐藏。 白天在汽修厂,沈言照旧沉默地拆零件、换机油,油污沾满了工装,却挡不住他指尖的稳。中午休息时,同事老王凑过来:“听说你住的那个四合院,昨天闹挺大?许大茂偷肉被抓了?” “不清楚。” 沈言擦着扳手,语气平淡。 “嗨,那家伙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老王撇撇嘴,“不过你是咋知道肉在他碗柜里的?我听傻柱说,你跟未卜先知似的。” 沈言抬眼看他,眼神平静无波:“猜的。” 老王显然不信,却也识趣地没再问。沈言继续手上的活,心里却在想:这世上哪有什么未卜先知,不过是有人藏不住心事,连眼神都带着破绽罢了。 傍晚回到四合院,傻柱果然在门口等他,手里拎着个油纸包,里面是酱肘子。“沈哥,就等你了!” 他不由分说地拉着沈言往中院走。 院里的人几乎都在:二大爷坐在自家门口的小马扎上,假装看报纸,耳朵却往傻柱家的方向凑;三大爷蹲在墙根,算盘打得飞快,不知道在算今晚能蹭到多少肉;秦淮茹正往桌上端菜,见他来,笑着招呼:“快坐,就等你了。” 傻柱家不大,一张小方桌摆在当院,上面摆着酱肘子、拍黄瓜、炒土豆丝,还有一瓶二锅头。傻柱把酒倒满,往沈言面前推:“喝!” 沈言没推辞,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点灼烧感。 “沈哥,我敬你!” 傻柱举杯,“要不是你,我这冤屈可就洗不清了!” “喝酒。” 沈言没多话,跟他碰了一下。 二大爷突然凑过来,手里也端着个酒杯:“小沈啊,我敬你一杯!你这年轻人,有胆识!不像某些人,就知道偷鸡摸狗。” 话里的矛头直指许大茂家。 三大爷也跟着附和:“就是!这院里就得有沈同志这样的明白人!” 说着,还往沈言碗里夹了一筷子土豆丝,眼神却瞟着那盘酱肘子。 沈言没接话,只是喝酒。他知道,这顿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二大爷想拉拢他巩固自己的“地位”,三大爷想蹭吃蹭喝,秦淮茹大概是想让他多照拂傻柱,而傻柱,倒是真的想谢他。 酒过三巡,傻柱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拍着胸脯说以后有啥事尽管找他,在这院里,他说了算。二大爷借着酒劲,开始吹嘘自己当年在厂里当小组长的风光事,唾沫星子溅到了菜盘里也没察觉。三大爷则埋头苦吃,筷子几乎没离开过酱肘子。 沈言放下酒杯,神识无声地铺开。许大茂家的灯暗着,想来是躲着不敢出来;一大爷在屋里拉胡琴,琴声断断续续,带着点悲凉;院门口的槐树上,有只黑猫正弓着背,盯着墙角的老鼠洞。 这烟火气十足的场景,却让他想起那本《论语》里的批注。当年写下那些字的女子,是否也曾在这样的夜晚,听着院里的喧嚣,在灯下静静读书? “沈哥,你咋不吃?” 傻柱见他走神,推了他一把。 “吃饱了。” 沈言起身,“你们慢用。” “这就走了?” 二大爷挽留,语气里带着点不情愿——少了个“听众”,他的吹嘘都没了意思。 沈言没回头,径直回了屋。关上门的瞬间,世界仿佛安静了下来。他从空间里取出那块端溪砚台,就着月光研磨。墨条在砚台上游走,发出沙沙的轻响,墨香混着淡淡的桂花香弥漫开来。 写下“宁静致远”四个字时,笔尖忽然顿了顿。窗外,三大爷还在跟傻柱念叨找工作的事,二大爷的笑声像破锣一样响。他看着纸上的字,忽然觉得,这院子里的喧嚣,或许也不是那么难忍受。 至少,这些鲜活的争吵、算计、热络,让这冰冷的旧物有了可以依附的温度。 夜色渐深,沈言将写好的字晾在桌上,转身躺下。神识如同最轻柔的网,覆盖了整个四合院。他“看”到傻柱送秦淮茹回家,两人说着家常,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看”到三大爷数着今天蹭到的肉,在账本上记了一笔;“看”到二大爷对着月亮比划,大概是在练习明天的训话。 这些琐碎的画面,像一颗颗散落的珠子,串起了这四合院的日子。而他的旧物,就藏在这些珠子的缝隙里,等着被时光慢慢打磨出温润的光。 或许,不用急着离开。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在这里,他既能做个看客,也能做个藏家,收藏那些被遗忘的时光,也收藏这人间烟火。 第60章 人心暗流 沈言将那块刚收来的清代墨锭在砚台上细细研磨,墨香混着宣纸的草木气在屋里弥漫。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在宣纸上投下格子状的光影,他握着狼毫笔,笔尖悬在半空,迟迟没有落下。 桌角的铜制座钟滴答作响,指针指向亥时。神识如同无声的潮水,漫过整个四合院:二大爷还在自家院里踱步,嘴里反复念叨着“纪律”“规矩”,手里的拐杖在青石板上敲出沉闷的声响;三大爷的屋里亮着油灯,算盘珠子噼啪声断断续续,间或夹杂着他跟三大妈的争执——多半是为了今天蹭饭时多夹了块肘子的事;傻柱家的灯还亮着,秦淮茹正在给傻柱缝补工装,针脚细密,傻柱则趴在桌上打呼噜,嘴角还挂着笑,大概是梦到了酱肘子。 而许大茂家的灯早就灭了,门缝里透出的气息却带着股焦躁。沈言的神识“看”到许大茂在屋里翻来覆去,时不时坐起来骂一句,枕头边的酒瓶子倒了一地,散发着刺鼻的酒精味。 沈言收回神思,笔尖终于落在纸上,写下“月照寒潭”四字。墨色在纸上晕开,带着种沉静的力量,仿佛能将院里的喧嚣都吸进去。他忽然想起那本光绪年的《论语》,里面夹着的桂花干枯却仍有余香,就像这院里的人,看似平凡的皮囊下,都藏着各自的故事。 次日一早,沈言去旧货市场转了转。刚走到巷口,就被一个摆地摊的老头叫住:“小伙子,看看这个?”老头掀开一块蓝布,露出个巴掌大的铜印,印钮是只蜷着的瑞兽,包浆温润,看着像是明清年间的东西。 “多少钱?”沈言拿起铜印,指尖抚过印面的篆字,神识扫过,能感觉到铜器内部均匀的氧化层,是件老东西。 “你给两百。”老头搓着手,眼神里带着点期待。 沈言没还价,付了钱将铜印收好。这印上的字是“守拙”,倒是合他的心境。正准备离开,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沈同志,也来淘东西?” 回头一看,是一大爷。他背着个竹筐,筐里装着些旧布料,大概是去给院里的孩子们做衣服。“一大爷。”沈言点头招呼。 “这印不错。”一大爷看了眼他手里的铜印,“是个正经物件,你眼光真好。” “随便看看。”沈言淡淡道。 “院里最近不太平。”一大爷忽然叹了口气,“许大茂被记过,心里憋着气,昨天夜里还跟他媳妇吵,说要找你麻烦。你自己多留意点。” 沈言了然。许大茂那点度量,被揭穿后肯定要迁怒于人。“知道了,谢谢大爷。” “谢啥,都是院里住着的。”一大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跟傻柱不一样,你心思细,别跟那些人一般见识。” 沈言看着一大爷走远的背影,竹筐里的布料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一片流动的云。这老头总是这样,话不多,却把院里的事都看在眼里,谁有难处他都悄悄帮一把,是这院里少有的通透人。 回到四合院,刚进门就撞见许大茂从屋里冲出来,脸涨得通红,看见他就骂:“姓沈的,你是不是看我不顺眼?故意跟我作对!” 沈言停下脚步,眼神平静地看着他:“我没那功夫。” “没功夫?”许大茂上前一步,唾沫星子喷到沈言脸上,“不是你说的肉在我碗柜里?要不是你,我能被厂里记过?我告诉你,这事没完!” “许大茂!你干啥!”傻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他扛着个梯子正好回来,见状扔下梯子就冲过来,挡在沈言面前,“你自己偷东西还有理了?再敢动沈哥一下试试!” “傻柱你少管闲事!”许大茂梗着脖子喊,“这是我跟他的事!” “他是我哥!我就得管!”傻柱撸起袖子,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周围很快围拢了人。二大爷拄着拐杖过来,假模假样地劝架:“哎呀,都是街坊邻居,有话好好说嘛。许大茂,你先消消气,有话慢慢讲。”话里却透着偏袒,显然是想借机打压沈言。 三大爷蹲在墙根,手里拿着个小本子,一边看一边记,大概是想算清楚这场架能让他蹭到多少好处。 “让开。”沈言轻轻推开傻柱,走到许大茂面前,神识瞬间锁定对方的手腕——只要他敢动手,沈言有把握让他瞬间失去力气。 “你想怎么样?”沈言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种让人发怵的冷意。 许大茂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气焰顿时矮了半截,嘴上却还硬:“我……我就是想让你跟厂里说清楚,不是我偷的!” “人赃并获,说什么都没用。”沈言淡淡道,“有这功夫撒泼,不如好好反省。” “你!”许大茂气得说不出话,最后狠狠瞪了沈言一眼,转身回了屋,“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二大爷还想说什么,被傻柱瞪了回去:“二大爷,你也别在这儿装好人!谁不知道你跟许大茂穿一条裤子?” 二大爷脸色变了变,哼了一声走了。三大爷见没热闹可看,也讪讪地离开了。 “沈哥,你没事?”傻柱一脸担忧。 “没事。”沈言拍了拍他的胳膊,“谢了。” “跟我客气啥!”傻柱咧嘴笑了,“以后他再找事,我揍得他满地找牙!” 沈言没接话,转身回了屋。他将那块“守拙”铜印放在桌上,与之前收的端溪砚台并排摆着。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铜印上,瑞兽的影子投在墙上,像是在无声地守护着什么。 下午,秦淮茹过来送针线,见桌上的铜印,眼睛亮了亮:“这印真好看,是老东西?” “嗯,清代的。”沈言点头。 “你咋净喜欢这些旧物件?”秦淮茹拿起铜印,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我娘家也有个旧银簪,是我姥姥传下来的,上面镶着点翠,可惜后来被我妈当掉了,说是换了粮食。”她的语气里带着点惋惜。 “以后有机会可以赎回来。”沈言随口道。 “哪那么容易哟。”秦淮茹笑了笑,把针线放下,“对了,傻柱说晚上想请你吃饭,就咱仨,他买了只鸡,说要给你补补。” 沈言想拒绝,却看到秦淮茹眼里的期待,话到嘴边变成了:“好。” 傍晚,傻柱家飘出浓郁的肉香。秦淮茹在灶台忙活,傻柱则在院里劈柴,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沈言坐在院里的小板凳上,看着夕阳把院墙染成金红色,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安宁。 “沈哥,你看我这劈柴的手艺咋样?”傻柱举起斧头,得意地晃了晃。 “不错。”沈言点头。 “那是!”傻柱更得意了,“想当年我在乡下,劈柴可是一把好手!” 秦淮茹端着一盘炒青菜出来,笑着说:“就他能吹!小时候劈柴差点把脚砍了,现在倒成英雄了。” 傻柱挠挠头,嘿嘿地笑。 沈言看着他们说笑,手里摩挲着那块“守拙”铜印。或许,他一直想错了。所谓的清静,未必是远离人群,而是在喧嚣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像这些旧物件,历经岁月却依旧温润,正是因为被人爱过、用过,才有了灵魂。 晚饭时,傻柱端上炖得软烂的鸡肉,秦淮茹给沈言碗里夹了个鸡腿:“多吃点,看你瘦的。” 沈言说了声“谢谢”,低头啃着鸡腿。鸡肉的香气混着柴火的味道,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温暖。 院门外,二大爷的咳嗽声远远传来,大概是又在“巡逻”;三大爷家的灯亮着,算盘声隐约飘过来;一大爷的胡琴声再次响起,这次的调子轻快了许多。 沈言抬起头,看向院里那棵老槐树。枝头的叶子在晚风中轻轻摇晃,像是在为这平凡的夜晚伴奏。他忽然觉得,这院里的吵吵闹闹,或许比孤灯下的旧物更值得收藏。 夜色渐深,沈言告辞回家。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眼傻柱家的灯光,那里还亮着,像一颗温暖的星。他从空间里取出那本《论语》,翻到夹着桂花的那一页,借着月光轻轻抚摸着娟秀的批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原来,古人早就说透了。那些不期而遇的温暖,那些吵吵闹闹的情谊,才是这世间最珍贵的收藏。 沈言合上书,嘴角噙着一丝笑意。他知道,从今晚起,这四合院在他心里,不再只是个落脚的地方。而那些藏在时光里的旧物,也终于有了可以诉说的对象。 第61章 风紧 深秋的风卷着枯叶扫过胡同,把“哐当”作响的铁皮广告牌吹得直晃。沈言站在烟纸店屋檐下,看着对面墙根下缩着的几个男人——他们袖口都别着褪色的布条,眼神警惕地瞟着来往行人,是黑市的“眼线”。自从上个月那批藏在废弃仓库的军火被一锅端,连带着三个据点的头目凭空消失,四九城的地下圈子就没安生过。 “老板,来包大生产。”沈言对着柜台后的老头扬了扬下巴,指尖夹着两张角票。老头抬头看了他一眼,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慢悠悠地从柜台下摸出烟,递过来时低声道:“今儿查得紧,巡警刚过去三拨。” 沈言接过烟,指尖在烟盒上敲了敲,余光瞥见那几个眼线正对着他的方向窃窃私语,手指在腰间隐晦地比划——那是黑赌场的暗号,大概在确认他是不是“条子”。他没理会,转身往深处走,皮鞋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声,像在敲打着这阵子紧绷的神经。 拐进岔路,墙根堆着的旧木箱后突然窜出个瘦猴似的小子,手里攥着把生锈的弹簧刀,声音发颤:“把钱交出来!”沈言侧身避开他刺来的刀,反手扣住他手腕,只听“咔”的一声,小子疼得惨叫,刀“当啷”落地。 “是李老三的人?”沈言的声音比秋风还冷。这小子袖口也有布条,只是颜色更浅——是刚入伙的“外围”。小子脸都白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不是!我自己来的!” 沈言松开手,他踉跄着后退,盯着沈言腰间若隐若现的枪套(其实是装着罗盘的皮套),突然像见了鬼似的掉头就跑,差点撞翻卖糖葫芦的摊子。卖糖葫芦的老汉骂了句“小兔崽子”,转头看沈言时眼神躲闪,麻利地收拾摊子准备走人。 这就是现在的四九城。 自打他带着人端了城西的地下赌场,把那些沾着血的筹码和账本付之一炬,紧接着又在东郊废窑里搜出二十杆步枪,整个灰色地带就陷入了恐慌。没人知道是谁干的——现场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只留下满地狼藉和几摊来不及清理的血迹。有人说是“上面”动了真格,有人猜是帮派火并,最邪乎的说法是“厉鬼索命”,毕竟有七个头目连尸首都没找着(其实是被沈言用空间转移到了城外的石灰窑)。 沈言走进一条更深的胡同,两侧院墙高得压人,墙头上的碎玻璃在阳光下闪着冷光。这里住着的多是“体面人”——前清的遗老、开洋行的买办、还有些靠着祖上留下的宝贝过活的富家子弟。但这阵子,连这些深宅大院的门都关得格外紧,门环上的铜锈都懒得擦,墙根的排水沟里偶尔会漂着揉碎的银票,像是谁慌乱中丢弃的。 他在一扇朱漆门前停下,门环是黄铜的,雕着缠枝莲,只是漆皮剥落了大半。抬手叩门,三长两短,是之前跟房主约好的暗号。片刻后,门开了条缝,一个管家模样的老头探出头,看见是沈言,脸色骤变:“沈先生?您怎么来了?” “周先生在吗?”沈言的声音压得很低,“我来取上次说的那批东西。” 老头犹豫着往后缩了缩:“先生……您还是别进去了。昨儿夜里,对门张公馆被翻了个底朝天,说是丢了幅唐伯虎的画。巡捕房来了人,问了半宿话……” 沈言挑眉:“张公馆的画?”他记得那幅《松鹤图》,上周还在黑市见过消息,标价够买半条街的宅子。看来不止他在“扫货”,还有人想浑水摸鱼。 “可不是嘛!”老头的声音发颤,“现在谁家不心慌?前儿个胡同口王掌柜的银锁被偷了,后巷李太太的金镯子也没了……都说是您……”他没敢说下去,只是搓着手,“先生,那批瓷器您还是再等等,等这阵风头过了……” 沈言没强求。他原本想取走周家藏的那套康熙青花,现在看来是没必要了。这些天他顺着线索摸下去,抄了不下十个“藏宝地”——有军阀留下的金条,有买办私藏的玉器,甚至在一个破败的戏楼后台找到一箱清末的龙袍碎片。这些东西见不得光,留在私人手里只会引来祸端,不如收进空间,等日后交给该交的人。 转身离开时,眼角的余光瞥见门内影影绰绰,似乎有不少人在张望。沈言心里冷笑,这周家怕是早就把消息透给了别人,就等着有人来“黑吃黑”。他故意放慢脚步,果然听到身后传来轻响,回头时却只看到墙根的猫窜过。 走到胡同口,正撞见两个巡警盘查一个穿长衫的男人,男人怀里抱着个锦盒,脸色惨白。沈言认出那是琉璃厂的“走卒”,专替人倒腾古董。巡警掀开锦盒一看,里面是块玉佩,当即厉声道:“这玉哪来的?!” 男人哆嗦着说不出话,沈言趁机混进人群。他知道那块玉——是前几天从一个汉奸后代家里搜出来的,原主是抗战时被抢走的文物。看来这阵风声鹤唳,不光黑道人慌,这些“文化贩子”也坐不住了,想趁乱出手烫手山芋。 路过天桥时,看到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暗夜侠盗”的故事,说有个蒙面人专偷为富不仁者,偷来的钱财全散给了贫民窟。听客里三层外三层,有人拍着桌子叫好,说“这侠盗比巡警有用”。沈言站在人群外听了两句,嘴角勾起一抹淡笑——他确实把几箱银元悄悄送到了城外的难民营,不过没留名。 突然有人撞了他一下,是个穿短打的汉子,眼神慌乱,手里攥着个布包。沈言下意识抓住他手腕,布包里的东西硬邦邦的,形状像是枪。汉子急了:“撒手!”另一只手抽出刀就刺过来。 沈言侧身避开,顺势夺下刀扔远,扯开布包一看,里面是把驳壳枪,还有几发子弹。“军火贩子?”他沉声问。汉子眼神发狠,一口咬向他胳膊,沈言反手将他按在地上,对着赶来的巡警喊:“这儿有私藏军火的!” 巡警铐走汉子时,沈言注意到他腰间的布条——和烟纸店外那几个男人一样。看来李老三的势力还没清干净,这伙人不光做黑市生意,还在倒卖军火。 天色渐暗,街灯次第亮起,却照不亮人心的恐慌。沈言站在护城河岸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西装笔挺,皮鞋锃亮,像个正经商人。没人知道这个背影背后藏着多少秘密:空间里堆到顶的文物,手上洗不掉的硝烟味,还有那些在暗夜里消失的罪恶。 远处传来警笛声,刺破了深秋的寂静。沈言转身往住处走,口袋里的罗盘微微发烫——那是他用来定位“赃物”的法器,此刻正指向西北方向,那里是……贝勒府的旧址。 看来,今晚又睡不成了。他摸了摸腰间的皮套,里面的罗盘转得更急,像在催促着什么。风声里夹杂着隐约的尖叫,四九城的夜,还长着呢。 第62章 神识为眼 沈言坐在屋顶的琉璃瓦上,怀里揣着个温热的烤红薯。晚风卷着胡同里的煤烟味掠过脸颊,远处的钟楼敲了九下,沉闷的声响在夜色里荡开,像块石头投进静水。他掰开红薯,金黄的瓤冒着白气,甜香混着深秋的凉意钻进鼻腔,让人心里踏实。 指尖的红薯还没吃完,神识已经如蛛网般铺开,五十米内的动静纤毫毕现:南头茶馆的伙计正偷偷往煤堆里掺黄土,算盘打得噼啪响;西巷的赌档里,有人出老千被按在桌上揍,惨叫声能惊飞墙头的夜猫;最远处的绸缎庄后院,账房先生正借着月光往怀里塞银票,指缝里漏出的碎银掉在青砖上,发出细不可闻的“叮”声。 “又一个。”沈言咬了口红薯,舌尖被烫得发麻。这账房先生他有印象,上周还在信托商店见过,用三张布票换了个银锁,说是给孙子做满月礼,没想到暗地里干着监守自盗的勾当。 神识如探照灯般聚焦在绸缎庄的地窖——那里藏着个樟木箱,锁是黄铜的,雕着蝙蝠衔铜钱的纹样。箱子里铺着红绒布,码着二十匹杭绸,还有几卷洋布,都是店里最好的货。更妙的是箱底的夹层,神识“透”进去,能看到一沓沓崭新的纸币,还有个小锦盒,里面躺着枚鸽蛋大的珍珠,莹白的光在黑暗里流转。 “倒是会藏。”沈言笑了笑。换作从前,就算知道有宝贝,也得费尽心机撬锁、搬箱子,弄不好还会惊动巡夜的。可现在,他只需动动念头。 身形如落叶般从屋顶滑下,脚刚沾地,神识已提前“扫”清了巡逻队的路线——三个巡警正往东边去,手里的电筒光柱在墙上游走,嘴里骂着这鬼天气。他贴着墙根疾行,绸缎庄的后窗虚掩着,是账房先生刚才偷偷回来藏东西时没关紧。 指尖刚碰到窗沿,屋里突然传来动静——账房先生去而复返,正踮着脚往地窖走,嘴里还哼着小曲,显然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沈言没动,只是将神识凝成细丝,轻轻“拨”了下门后的插销。 “咔哒”一声轻响,账房先生吓了一跳,举着油灯四处照:“谁?!” 趁他转身的瞬间,沈言已像影子般溜进地窖。樟木箱近在眼前,他甚至能闻到木头和绸缎混合的香气。没有撬锁,没有开箱,只是伸出手,对着箱子虚虚一抓——在神识的引导下,空间的入口如同无形的嘴,精准地“叼”住了整个樟木箱,连带着箱底的夹层都没落下。 地窖里瞬间空了一块,只剩下积灰的地面。账房先生骂骂咧咧地走进来,举灯一看,腿肚子当场就软了,“妈呀”一声瘫在地上——箱子没了,连带着那些准备偷偷运去黑市的绸缎和钱财,凭空消失了。 沈言早已出了后窗,贴着墙根往胡同口走。身后传来账房先生变调的哭喊,夹杂着翻箱倒柜的声响,很快又被巡警的呵斥声淹没。他摸了摸怀里的烤红薯,剩下的小半已经凉了,却甜得人心头发暖。 这就是神识配空间的妙处。 神识是眼,能穿透墙垣,洞察虚实,哪怕是墙缝里的银元、房梁上的账本、地窖深处的暗格,都无所遁形。它能“看”到锁芯的结构,“听”到隔墙的密谋,“感”到人心的善恶——那些藏着赃物的人,身上总有股挥之不去的焦躁气,像揣着团火;而守着传家宝的良善人家,气息平和温润,如同老玉。 空间是囊,能纳万物,不分巨细。小到一枚铜钱、一张票证,大到整箱的金条、半扇的铜炉,甚至是那尊从王府地下起出的半吨重的青铜鼎,都能悄无声息地收进去。更妙的是,空间里的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刚摘的果子放进去,过半个月拿出来还带着露水;古籍字画存进去,虫蛀霉斑都不会再蔓延;就连那些从赌场抄来的筹码,边角的磨损都停留在收进去的那一刻。 这两样本事加起来,简直是为“清扫”而生。 前阵子端掉最大的那个地下赌场时,他就是用神识扫遍了整个宅院:东厢房的床板下藏着鸦片,西跨院的井里吊着金条,正厅的地砖下埋着账本。然后趁着夜色,空间全开,像个无形的吸尘器,将所有赃物一扫而空,连赌桌上的骰子都没剩下一颗。等第二天赌徒们上门,只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和满地狼藉,还以为是闹了鬼。 还有那些藏在深宅大院里的不义之财。有个前清举人的后代,家里藏着十箱银元,是当年克扣赈灾款得来的。沈言神识一扫,连箱子上的铜锁编号都看得清清楚楚。夜里潜进去,连箱子带银元一起收走,转天就匿名捐给了城外的孤儿院。那户人家报官时,连银元的数目都说不清,只知道“好多好多”,反倒被巡警当成了故意捣乱。 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 有次盯上了个倒卖文物的团伙,他们把一批从古墓里盗来的青铜器藏在粪车里,打算趁天亮运出城。沈言算好了时间,准备在半路“截胡”,没成想神识扫到粪车时,被那股刺鼻的气味“呛”得晃了一下,注意力稍散,空间入口偏了半寸,没接住最上面的那件青铜爵,“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虽然他立刻补救,把剩下的全收了进去,却还是惊动了护送的打手,追得他在胡同里绕了三圈才甩掉。 “看来神识也不是万能的。”沈言后来总结,至少在应对恶臭和极度污秽时,会受到些微影响——大概是心神被扰,影响了神识的凝聚。 但总体来说,这对组合堪称无敌。 就像现在,他沿着胡同慢慢走,神识漫不经心地扫过两侧的宅院。李记当铺的掌柜在偷偷熔银,想把官银化成私锭;王裁缝的柜里藏着几匹走私的洋布,标签上还印着英文;就连那个平日里慈眉善目的张老太,床底下都压着几张伪造的粮票。 这些“小麻烦”,他暂时没动。现在风声太紧,得一步步来,先清大的,再扫小的。他的目标是胡同尽头那座带花园的宅院——主人是个做进出口生意的买办,据说家里藏着一批从圆明园流出来的玉器,是当年用低价从洋人手里“收”来的,实则是趁火打劫。 走到宅院后墙,这里种着棵老榆树,枝桠探进院里。沈言攀上树干,坐在树杈上,神识如流水般淌进院子。正房的保险柜里果然放着个紫檀木盒,里面的玉器在神识里泛着温润的光,有玉璧、玉圭、玉璋,都是礼器,上面的纹路古朴神秘,显然是真品。 更让他在意的是,保险柜的夹层里还有份账本,记录着买办和日本人的交易,从军火到粮食,密密麻麻记了十几页。 “真是意外收获。”沈言眼神一凛。原本只想收回文物,没想到还能抓到这么条大鱼。 他没急着动手,只是用神识将账本的内容“拓印”下来——这是他最近练出的新本事,能将看到的文字记在神识里,回去再誊抄下来。等把玉器收走,这份账本就该送到该送的地方去了。 夜风渐冷,吹得榆树叶沙沙作响。沈言坐在树杈上,看着院里那盏昏黄的灯,心里一片平静。神识和空间,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盾牌。有了这两样,哪怕四九城风声再紧,哪怕暗处的眼睛再多,他都能来去自如,将那些藏污纳垢的角落一一清扫干净。 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笃笃”两下,是二更天了。沈言深吸一口气,从树杈上跃下,如同夜行动物般贴近后墙。 该动手了。 保险柜的锁芯在神识里清晰可见,空间的入口精准地对准木盒。没有声音,没有光亮,只有神识微微一动,那盒玉器便已安稳地躺在空间的樟木箱里,与之前收来的文物作伴。紧接着,那份账本也被“取”了出来,卷成细条藏进袖管。 整个过程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院里的人还在屋里打麻将,牌九碰撞的脆响和说笑声隐约传来,没人察觉到墙外的动静。 沈言转身离开,袖管里的账本带着纸张特有的粗糙感。他知道,明天一早,这座宅院就会炸开锅,买办会疯了似的找玉器,却绝不会想到,真正能让他万劫不复的东西,已经到了别人手里。 走在空无一人的胡同里,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摸了摸胸口,那里的玉佩随着脚步轻轻晃动,是空间里最温润的那块。 神识为眼,能辨善恶;空间为囊,能纳清浊。有这两样在,他就能在这乱世里,守住一份清明,护着一份公道。 至于那些消失的赃物,那些找不到的证据,就让它们成为四九城夜晚的谜。反正对沈言来说,只要能把该清的清掉,该收的收好,就够了。 夜风更凉了,他紧了紧衣领,加快了脚步。前面的胡同口,还有个藏着烟土的仓库等着他去“拜访”呢。 第63章 实用为上 沈言把最后一件青铜器收进空间深处,拍了拍手上的灰。空间里的“古董区”已经堆到了屋顶,再不清出点地方,怕是连下脚的地儿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城里的风声越来越紧,巡警盘查得越来越严,连带着信托商店的老张头都劝他:“沈同志,这阵子还是少露面,听说上面要严查‘匿名捐赠’的事,不少人盯着呢。” 他知道老张头的意思。前阵子他匿名给孤儿院捐了三车粮食,动静闹得有点大,虽然没留下把柄,却也引来了不少猜测。再留在城里“清扫”,风险确实太高。 “正好,厂里给了个任务。”沈言看着汽修厂的调令,上面写着“赴周边乡村采购零配件”,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由头。说是采购零件,实则是去乡下换物资——比起城里的风声鹤唳,乡野间的天地要开阔得多。 出发前一天,他往空间里塞了足足十大捆粗布、五箱红糖,还有二十斤盐。这些都是从黑市和那些“蛀虫”家里抄来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至于茶叶,他只带了两斤高碎——这玩意在城里还能用来遮遮自来水的怪味,到了乡下,怕是连喂牲口都嫌寒碜。 清晨的露水还没干,沈言骑着厂里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慢悠悠地出了城。官道两旁的玉米地已经泛黄,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空气里都是泥土和庄稼的味道,比城里的煤烟味清爽多了。 骑了约莫两个时辰,到了第一个村子——李家庄。村口的老槐树下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太太,见他穿得体面(工装洗得发白,却还算整齐),眼神里都带着好奇。 “同志,你找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开口问,手里的针线没停。 “大娘,我是城里汽修厂的,来村里收点东西。”沈言跳下自行车,从帆布包里掏出半尺粗布,“想换点鸡蛋、干货啥的,您知道谁家有?” 老太太眼睛一亮,纳鞋底的手停了:“布?你想用布换?”在乡下,布票比钱金贵,谁家要是能添块新布做件衣裳,能在村里炫耀半个月。 “对,不光布,还有糖。”沈言又摸出一小块红糖,用油纸包着,红得发亮。 这下,不光老太太,连旁边玩耍的孩子都围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块红糖。“我家有鸡蛋!”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举手,“我娘攒了一篮子,能换多少布?” “十个鸡蛋换一尺布,怎么样?”沈言笑着说。这个价格比城里公道多了,城里黑市上,一尺布至少要十五个鸡蛋。 “行!”小姑娘拉着旁边一个中年妇女就往村里跑,“娘!快拿鸡蛋来!” 妇女显然是小姑娘的娘,手里还挎着个篮子,里面装着刚摘的豆角。她打量了沈言一眼,有点犹豫:“同志,你这布……是正经布?” “放心,厂里发的,纯棉花布。”沈言把布递过去让她摸。粗布厚实,织得紧密,一看就是好料子。 妇女掂量了半天,咬咬牙:“成,我家有十二个鸡蛋,能换一尺二的布不?” “能。”沈言爽快地答应。 很快,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像赶集似的围过来,有拎着鸡蛋的,有扛着红薯干的,还有个老汉背着半袋栗子,说是山里摘的,想换点盐。 “盐贵点,一两盐换三斤栗子。”沈言早就盘算好了。盐在乡下是硬通货,官府管控得严,寻常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两。 老汉显然很满意这个价格,连忙把栗子倒在地上,用袖子擦了擦汗:“同志,你真是好人!上次来个换东西的,一两盐要五斤栗子,黑心得很!”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乡下的日子比城里更难。城里好歹有供应,乡下全靠天吃饭,遇上灾年,别说盐,连红薯都吃不上。用布、糖、盐这些“硬通货”换东西,既不惹眼,又能帮衬一把,比在城里用银元方便多了。 正忙着过秤,一个穿补丁衣裳的汉子挤过来,手里攥着个布包,神神秘秘地说:“同志,你要不要野味?山里打的野猪,肉干,能换点红糖不?” 沈言眼睛一亮。肉干耐放,空间里正好缺这个。“多少?” 汉子打开布包,里面是两大块黑乎乎的肉干,散发着烟熏的味道。“这是五斤,能换……”他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能换两块红糖不?孩子他娘刚生了,想补补。” 红糖在乡下是稀罕物,比布还金贵,一块就能换两尺布。沈言没犹豫,从帆布包里掏出三块红糖递过去:“多给一块,添点营养。” 汉子愣住了,接过红糖时手都在抖:“谢……谢谢同志!您真是活菩萨!” 周围的村民见了,更热情了。有个老太太颤巍巍地捧来一捧干枣,说是自家树上结的,想换点盐;还有个小伙子扛来一捆柴火,说想换半尺布给妹妹做个头绳。沈言来者不拒,布不够了就用糖,糖不够了就用盐,很快,帆布包里的东西见了底,换来的鸡蛋、红薯干、栗子却堆成了小山。 “同志,你咋不换粮食?”有个老农好奇地问,“我家有新收的玉米,想换点布,你要是要,我给你便宜点。” 沈言摇摇头:“粮食不换,官府有规矩,私换粮食犯法。”他没说的是,粮食太扎眼,一车玉米拉回城里,难免惹人怀疑。而且,他空间里的粮食早就够吃了,犯不着冒这个险。 老农也没多问,乡下人本就怕官,一听“犯法”,赶紧转移了话题:“那你换这些干货,是带回厂里给工人吃?” “嗯,厂里食堂用。”沈言顺着他的话说,“要是村里还有啥想换的,明天这个时候,我还在这儿。” 村民们更高兴了,纷纷说要回家找找有没有能换的东西。那个用野猪干换红糖的汉子更是拍着胸脯说:“同志,我明儿再去山里打只兔子,给你换点盐!” 夕阳西下时,沈言把换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收进空间——鸡蛋放在最上层,怕压碎;红薯干和栗子堆在中间;肉干单独放,用油纸包好。空间里的“物资区”一下子充实了不少,看着这些带着乡土气息的东西,比收进那些冷冰冰的青铜器更让他心安。 骑着自行车往回走,晚风里带着玉米的甜香。沈言摸了摸帆布包,里面还剩最后一小块红糖,是他特意留的。他想起那个汉子说“孩子他娘刚生了”,想起村里那些补丁摞补丁的衣裳,忽然觉得,用这些“身外之物”换点实在东西,既能帮到人,又能充实自己,比在城里跟那些蛀虫斗智斗勇要踏实得多。 路过一个小水洼时,他停下来洗了把脸。水里的倒影带着点疲惫,却眼神明亮。他知道,接下来的几天,他会把周边的村子都跑一遍,用布换鸡蛋,用糖换野味,用盐换干货。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却比金条银元更实在——毕竟,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藏出来的。 远处的村庄亮起了灯火,像散落的星星。沈言跨上自行车,朝着光亮的方向慢慢骑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有新的村子等着他,有新的物资等着换,还有新的故事,在乡野间等着被遇见。 第64章 自在供需 晨雾还没散,沈言就踩着露水进了王家屯。村口的老井边,两个老汉正摇着轱辘打水,木桶碰撞的“咚咚”声在雾里荡开,惊起几只趴在墙头的芦花鸡。他把自行车支在歪脖子柳树下,帆布包里露出半截粗布,蓝靛染的颜色在晨光里格外扎眼。 “这位同志,面生得很啊。”打水的老汉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眼里带着打量。 “从城里来的,想换点东西。”沈言笑着扬了扬手里的布,“用布、糖换点家禽,您老知道谁家有?” 老汉眼睛一亮,往村里努了努嘴:“村东头王老五家,养了二十多只土鸡,昨儿还跟我念叨,说想给媳妇扯块布做件新褂子。” 沈言谢过老汉,推着自行车往村东头走。田埂上,几个妇女正弯腰割稻子,镰刀“唰唰”地割过稻穗,留下的稻茬在地里排列得整整齐齐。各家的田埂都用石头垒着界碑,上面刻着名字,一看就打理得精心——这就是还没到公社化的好处,地是自己的,汗摔在地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实诚。 王老五家的篱笆院扎得严实,院里飘着股鸡粪味,几十只土鸡在院子里刨食,见了生人也不怕,反倒咯咯地围过来。一个黝黑的汉子正蹲在鸡窝前捡蛋,听见动静回头,正是王老五。 “你是……”王老五眯着眼打量沈言,手里还攥着个热乎的鸡蛋。 “从城里来的,想用布换你几只鸡。”沈言掀开帆布包,露出里面的粗布和红糖,“一尺布换一只鸡,再加块红糖,换只肥的,怎么样?” 王老五的眼睛瞬间瞪圆了,手里的鸡蛋差点掉地上。他家里的鸡养了大半年,本想等过年卖了换点钱,没想到现在就能换布和糖——一尺布够给媳妇做个袖口,红糖更是金贵,孩子咳嗽时冲点水喝,比啥药都管用。 “够!够!”王老五连忙往屋里喊,“孩他娘!快烧水!杀五只鸡!要最肥的!” 屋里跑出个系着围裙的妇女,手里还拿着纳了一半的鞋底,见了沈言手里的布,脸都笑开了花:“同志稍等,我这就去抓鸡!” 沈言没进屋,就蹲在篱笆院外看王老五抓鸡。土鸡扑腾着翅膀,羽毛上还沾着草籽,看着就精神。他之所以执着于乡下的土鸡土鸭,是因为这些家禽都是散养的,吃的是虫子、谷粒,肉香紧实,不像城里菜市场卖的,大多是圈养催肥的,没什么滋味。 更重要的是,他信得过。乡下人的实在都写在脸上,王老五抓鸡时专挑肥的,还念叨着“不能让城里同志吃亏”,这种坦荡,比城里那些笑脸背后藏着算计的人让人安心多了。 “同志,鸡杀好了!”王老五用草绳捆着五只褪了毛的土鸡,递过来时还冒着热气,“够肥不?不够我再杀两只!” 沈言接过鸡,掂量了一下,足有七八斤一只,笑着递过去两尺布和两块红糖:“够了,多的算添头。” “这咋行!”王老五连忙摆手,“说好一尺布一只,多了我不要!”推来搡去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却非要塞给沈言一篮子鸡蛋,说是“自家鸡下的,干净”。 沈言没推辞,把鸡蛋收进帆布包。刚走出王老五家,就被几个村民围住了,有抱着鸭子的,有牵着小羊的,都想跟他换布和糖。 “同志,我这只母鸭正下蛋呢,换一尺布行不?” “我这只小羊羔,换两尺布加块糖,中不?” 沈言一一应下。他没要小羊,只换了三只母鸭——空间里有片池塘,正好让它们下蛋;倒是换了不少兔子,都是村民们从山里套的,肉嫩,适合红烧。 换到日头当顶,帆布包里的布和糖见了底,换来的鸡鸭兔子却堆成了小山。他找了棵大槐树下歇脚,把换来的家禽收进空间——空间里的池塘边有片空地,正好让鸡鸭散养,兔子则关进了之前搭好的木笼里。 空间里的景象此刻格外热闹:东边的药圃里,人参、当归长得正旺,是他特意种来调理身体的;西边的田地里,玉米、小麦刚灌浆,够他一个人吃大半年;南边的果树林里,苹果、梨子挂满枝头,树下还有几箱蜜蜂,嗡嗡地忙着采蜜;北边的池塘里,之前放进去的鱼苗已经长到半尺长,现在又添了几只母鸭,更显生机。 他确实没在空间里养太多家禽,一来是嫌麻烦,二来是吃不了。练武消耗大,可他一个人,一天最多吃一只鸡,五只鸡够吃五天,太多了反而浪费。这次换这么多,是打算分些给傻柱和聋老太太——傻柱爱吃肉,聋老太太牙口不好,炖点鸡汤正好。 正想着,一阵香味飘过来,是烤红薯的味道。抬头一看,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正蹲在不远处,手里拿着两个烤红薯,见他看过来,红着脸递过来一个:“同志,吃点?自家地里种的。” 沈言接过红薯,热乎的温度烫得手心发红,咬了一口,甜得流蜜。“谢谢。” “不用谢。”姑娘小声说,“我娘说,你用布换鸡,给的价公道,是好人。” 沈言笑了笑,从空间里摸出一小块红糖递过去:“换你的红薯。” 姑娘眼睛一亮,接过去时说了声“谢谢”,转身跑了,辫子在身后甩得欢快。 下午,他又换了些鹅蛋和蜂蜜。有个养蜂的老汉,用两罐蜂蜜换了三尺布,还教他怎么分辨蜂蜜真假:“真蜜拉丝不断,滴在纸上不洇,你看我这蜜……”说着就往纸上滴了一滴,果然圆润饱满,没半点晕染。 沈言把蜂蜜收进空间的陶罐里,看着老汉小心翼翼地把布叠好揣进怀里,嘴里念叨着“能给娃做件新棉袄了”,心里忽然暖暖的。 这些布和糖,在城里或许只是普通的物资,到了乡下,却能变成新褂子、棉袄,能让咳嗽的孩子喝上糖水,能让辛苦一年的人添件体面衣裳。而他换来的鸡鸭蜂蜜,是实打实的吃食,干净、放心,带着田埂的味道。 这种交换,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只有各取所需的自在。 太阳快落山时,沈言骑着自行车往回走。车后座捆着个空篮子,看着像是收获寥寥,只有他自己知道,空间里已经添了满满一笼的活物,还有几篮子新鲜鸡蛋和蜂蜜。 路过一片棉花地,几个妇女正在摘棉花,白花花的棉桃堆在竹筐里,像堆着云。她们看见沈言,都笑着打招呼,喊着“城里来的好同志”。 沈言也笑着回应,心里却在想:或许以后该常来。城里的勾心斗角太累,乡下的田埂和炊烟,能让人忘了那些烦心事。 自行车碾过田埂,惊起几只蚂蚱。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里都是泥土和棉花的清香。他知道,等回到城里,这些土鸡土鸭会变成喷香的饭菜,蜂蜜会融进清晨的粥里,鸡蛋会煎成金黄的荷包蛋。而那些换出去的布和糖,会在某个乡下的院子里,变成新衣裳、甜糖水,温暖着另一群人的日子。 这样挺好。 空间里的蜜蜂还在嗡嗡作响,果树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沈言踩着自行车,朝着城里的方向慢慢骑去,车铃“叮铃铃”地响着,在乡野间荡开,像一串轻快的音符。 第65章 田埂上的新生 王家屯的炊烟裹着饭香,在暮色里漫成一片暖黄。沈言坐在王老五家的炕沿上,看着锅里翻滚的鸡汤,油花在水面聚了又散,散了又聚,像极了这两年村里的日子——从紧绷到松弛,从瑟缩到舒展。 “同志,尝尝咱这新米。”王老五媳妇端来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碗沿还留着柴火燎过的黑痕,“今年雨水足,稻子长得沉,比去年多收了两成。” 沈言接过碗,米粒饱满,泛着自然的白,咬在嘴里带着微甜的回甘。他想起去年来这时,村里还处处是饥荒的影子——土墙上“勒紧裤腰带”的标语褪了色,却还能看出笔锋的急迫;孩子们瘦得像豆芽,瞪着大眼睛看他的帆布包,里面哪怕掉出一粒糖渣,都会引来一阵争抢。 “这两年,真是像换了个世道。”王老五蹲在灶台前添柴,火光映着他黝黑的脸,皱纹里都淌着笑意,“前几年收粮的来,秤杆压得低,还得交‘爱国粮’,家里的存粮连过冬都不够。现在好了,交够国家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想留种留种,想换钱换钱。” 沈言往灶膛里添了根柴,火苗“噼啪”窜高,映得锅里的鸡汤更沸了。他想起刚解放那会儿,村里搞土改,王老五分到了三亩地,夜里抱着土地证在田埂上走了半宿,鞋都磨破了,却笑得像个孩子。那时的土地,还带着战争的创伤,田埂上的弹坑没填平,播下去的种子,一半被鸟啄了,一半被雨水泡烂,可王老五每天天不亮就去守着,像伺候祖宗似的伺候那些青苗。 “去年我家添了头小牛。”王老五的媳妇笑着往沈言碗里夹了块鸡腿,“以前想都不敢想,养牛要上税,还得给队里出工,现在自家养着,开春能耕地,冬天能拉车,年底生了牛犊,还能换两匹布。” 沈言看着院子里拴着的小牛,它正甩着尾巴啃草料,牛毛油光水滑,哪里像从前那些瘦骨嶙峋的耕牛,脊梁骨像串起来的算盘珠。这两年政策松了些,允许农民养“私畜”,村里几乎家家都添了牲口,鸡犬相闻的热闹,把曾经的萧索气驱散了大半。 “张婶家的织布机,前天纺出了第一匹花布。”王老五媳妇又说,“她女儿要出嫁,用自家种的棉花纺的线,染了靛蓝,织了鸳鸯,比供销社卖的还好看。” 沈言想起张婶。去年她还是个沉默寡言的妇人,丈夫被抓了壮丁,留下她和三个孩子,靠着挖野菜度日。后来壮丁政策取消,丈夫竟活着回来了,虽然断了条腿,却带回了攒下的几块银元。两口子把银元换成种子和织布机,日夜忙活,今年春天,三个孩子都穿上了新棉衣,张婶的笑声能传到半条街。 “村里的私塾也开了。”王老五往灶膛里塞了把干柴,“李秀才回来教书了,不收钱,管顿饭就行。前儿我去看,娃们在院里念书,‘人之初’念得震天响,比打打闹闹强多了。” 沈言想起李秀才。从前是个落魄的老学究,穿着打补丁的长衫,靠给人写家书换口饭吃。去年土改分了他一间房,他竟把门板卸下来当黑板,用锅底灰调了水当墨,教孩子们认字。现在村里的娃,兜里都揣着用桑皮纸做的小本子,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自己的名字,像撒在田埂上的种子,透着股破土而出的劲儿。 夜里,沈言躺在王老五家的偏房,听着窗外的动静。有晚归的村民哼着小调走过,扁担两头的水桶晃出“叮咚”的响;猪圈里的猪拱着食槽,发出满足的哼哼;远处的池塘里,青蛙“呱呱”叫着,和着纺织娘的“唧唧”声,织成一张绵密的网,把村庄裹在中央。 他想起城里的喧嚣。工厂的汽笛声,交易所的喊价声,还有那些明争暗斗的低语,都像紧绷的弦,而这里的声音,是松弛的,是带着烟火气的,像母亲哼的摇篮曲,让人安心。 第二天一早,沈言跟着王老五去田里看稻子。田埂上,几个妇女正弯腰插秧,裤脚卷到膝盖,泥水溅了满身,却笑着打闹,手里的秧苗插进水里,整整齐齐,像一片新绿的诗行。 “这是‘南优二号’,新培育的稻种,产量高。”王老五指着稻穗,眼里的骄傲藏不住,“技术员来教过,说要先泡种,再育秧,不能像以前那样撒下去就不管了。你看这根须,多壮实。” 沈言蹲下身,指尖拂过稻叶,上面还挂着露水,凉丝丝的。他想起去年此时,这片田里还长满了野草,村民们饿得没力气除草,只能眼睁睁看着粮食减产。而现在,田埂被打理得干干净净,灌溉的水渠里淌着清水,远处的水车慢悠悠转着,把河水引到每一块田里,像给土地注入了血脉。 “刘大叔家的鱼塘,今年收了两千斤鱼。”王老五指着远处的池塘,“以前不让私自养鱼,说‘资本主义尾巴’,现在他不光养鱼,还教村里人网鱼的法子,说要办个‘鱼市’,让城里人也尝尝咱这活水养的鱼。”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几个汉子正在池塘边修补渔网,网眼里还挂着几尾银光闪闪的鱼,阳光下晃得人睁不开眼。刘大叔坐在塘边抽烟,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去年他还因为偷偷捕鱼被批斗过,现在却成了村里的“能人”,走到哪儿都被人叫“刘师傅”。 村里的晒谷场更是热闹。金黄的稻子铺了满地,像撒了一层金子,几个老人用木耙翻着谷粒,孩子们在谷堆上打滚,笑声震得谷粒簌簌往下掉。有个老太太正把谷粒装进陶罐,装得满满当当,然后用红布封了口,贴在灶王爷旁边,嘴里念叨着“明年还这么多”。 “这罐叫‘满仓罐’。”王老五笑着解释,“以前年年空着,今年总算装满了。我娘说,要让灶王爷看看,咱不缺粮了。” 沈言看着那红布封口的陶罐,忽然明白了“浴火重生”的意思。不是轰轰烈烈的变革,而是这些细微的变化——装满的粮罐,孩子们的新衣,田埂上壮实的稻穗,还有村民们眼里重新燃起的光。 这些农民,曾经在饥荒和管制下活得像被捆住的秧苗,弯腰屈膝,任人摆布。而现在,他们直起了腰,在自己的土地上,种自己想种的庄稼,养自己想养的牲口,用自己的双手换得衣食温饱,这种自给自足的踏实,比任何口号都更能抚慰人心。 离开王家屯时,沈言的帆布包里装满了村民们塞的东西:张婶织的花布,刘大叔给的鱼干,李秀才写的“五谷丰登”字帖,还有王老五媳妇煮的茶叶蛋,热乎乎的,在包里散发着香气。 车铃“叮铃铃”响着,碾过田埂,惊起几只蚂蚱。沈言回头望去,村庄在晨光里舒展着筋骨,炊烟袅袅,鸡鸣犬吠,田埂上的人们弯腰劳作,汗水滴进土里,却笑靥如花。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日子——不依赖谁,不恐惧谁,靠自己的双手,把日子过成想要的模样,像田埂上的野草,历经风霜,却总能在春天,焕发出新的生机。 第66章 物资为桥 沈言把最后一捆棉布塞进闷罐车的角落,车壁上的铁锈蹭了他一手。车厢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箱子,有装着红糖的木箱,有盛着盐巴的陶缸,还有捆得结结实实的粗布,都是他从四九城“清扫”时收来的物资。介绍信就揣在他贴身的口袋里,盖着汽修厂和地方供销社的红章,写明了“赴各地调配物资”,有这东西在,无论是火车站的检票员还是沿途的盘查人员,都只会客气地放行。 “同志,这趟车到保定府得半夜,您不眯会儿?”同车厢的货郎凑过来,递给他一块硬邦邦的窝头。货郎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褡裢,里面装着针头线脑,见沈言带了这么多紧俏物资,眼里虽有好奇,却识趣地没多问。 “不了,看会儿货。”沈言摆摆手,从帆布包里摸出自己的干粮——是王老五媳妇给的玉米饼,还带着点甜味。他撕开饼子,目光落在那些物资上,神识无声铺开,清点着数量:棉布三十捆,红糖五十斤,盐巴一百斤,还有些零散的茶叶、火柴,足够一个中等村子用上半年。 这些东西,在空间里堆得像座小山。他一个人练武消耗再大,也吃不完那么多粮食,用不了那么多布匹,与其让它们在空间里蒙尘,不如送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去。就像老张头说的:“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放着烂掉,不如让它救几条命。” 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跑,窗外的风景从城市的烟囱变成了乡下的田埂。沈言想起刚到四九城时,第一次在黑市见到有人用半块窝头换一个姑娘的银镯子,那姑娘哭得满脸是泪,银镯子是她娘的陪嫁。从那时起,他就觉得,这些能让人活下去的物资,不该只躺在少数人的仓库里。 车到保定府时,天刚擦黑。沈言雇了辆板车,把物资卸下来,直奔城郊的李家庄。上次来换土鸡时,他记得村里有个孤儿院,十几个孩子挤在破庙里,冬天连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 “沈同志?你咋来了?”村口纳鞋底的老太太认出了他,手里的针线差点扎到手指头。 “给孩子们送点东西。”沈言指了指板车上的物资,“麻烦您老人家带路。” 老太太眼睛一亮,扔下针线就往村里跑:“快!快去叫院长!城里的好心人给孩子们送东西来了!” 孤儿院的破庙在村子最东头,院墙是用泥巴糊的,早就斑驳不堪。十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穿灰布褂子的中年妇女,听她教认字,见沈言拉着板车进来,都好奇地围了过来,小脸上沾着泥巴,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沈同志?”院长是个剪着短发的妇女,叫赵静,以前是女学生,战乱时留在村里办了孤儿院,双手因为常年洗衣做饭,布满了裂口,“您这是……” “给孩子们带点过冬的东西。”沈言指挥着板车师傅卸物资,“布能做棉衣,红糖和盐给孩子们补补身子。” 赵静看着那些棉布和红糖,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去年冬天,三个孩子因为冻饿发烧,没能挺过去,她抱着冰冷的孩子,在破庙里跪了整整一夜。现在有了这些东西,孩子们至少能暖暖和和过冬了。 “谢谢……谢谢您……”赵静哽咽着说不出话,转身对孩子们喊,“快给沈叔叔磕头!” “别!”沈言连忙拦住,“孩子们好好活着,比啥都强。” 他蹲下身,从包里摸出几块红糖,分给最小的几个孩子:“拿着,冲水喝。” 孩子们怯生生地接过,小手攥得紧紧的,有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偷偷舔了一口,然后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像银铃一样,在破庙里荡开。 沈言看着孩子们的笑脸,心里忽然暖暖的。他想起空间里那些冰冷的金条和古董,它们或许价值连城,却换不来这样的笑声。这些棉布、红糖,看似普通,却能实实在在地温暖这些孩子的冬天,这种感觉,比收走那些不义之财更让他心安。 从李家庄出来,沈言又去了附近的几个村子。在王家屯,他把半车物资交给王老五,让他分给村里的孤寡老人;在张村,他给村小学送了几捆布,让老师们给孩子们做校服;在刘庄,他留下了些盐巴和红糖,托村长转交给刚从灾区迁来的几户人家。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不多说,放下物资就走。有人问他名字,他只说是“城里来的采购员”;有人想给他磕头,他都笑着拦住。他不想留下名字,这些物资本就来路“特殊”,太过张扬,反而会惹来麻烦。 半个月后,沈言坐着火车回四九城。板车空了,帆布包瘪了,空间里堆积如山的物资也少了大半,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沿途的村子里,已经能看到新变化:李家庄孤儿院的孩子们穿上了新棉衣,在晒谷场上追逐打闹;王家屯的孤寡老人家里,灶台上飘着红糖粥的甜香;张村小学的孩子们穿着蓝布校服,朗朗的读书声能传到村口。 这些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细微,却漾开了一圈圈温暖的涟漪。 回到四九城的四合院,已是深夜。傻柱正坐在门口等他,见他回来,连忙递过一碗热汤面:“沈哥,你可回来了!这阵子院里都在念叨你,说你是不是出啥事了。” “没事,去乡下办点事。”沈言接过面,热气模糊了眼镜片。 “我就说你没事。”傻柱嘿嘿地笑,“对了,前儿个街道办的来问,说城外几个村子都在夸一个城里来的采购员,给他们送了好多东西,是不是你啊?” 沈言吃面的动作顿了顿,含糊道:“不知道,可能是别的单位的。” 傻柱也没多想,又跟他说了些院里的事:三大爷算计着把院子里的老槐树卖了换钱,被一大爷骂了回去;二大爷想给儿子找个供销社的工作,托了好多关系都没成;许大茂最近老实了不少,见了谁都点头哈腰,大概是上次的处分还没消。 沈言安静地听着,手里的面汤渐渐凉了,心里却暖暖的。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或许改变不了什么大环境,却能让那些在寒风里挣扎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点希望。 空间里还剩下些物资,他打算过阵子再去趟更远的乡下。听说那边刚遭了灾,粮食紧缺,正好把剩下的粮食和布匹送过去。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也不知道大锅饭的时代会不会很快到来,他只知道,趁现在还能做,就多做一点。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空了大半的空间里,照亮了角落里剩下的几捆棉布。沈言摸了摸胸口的玉佩,那是他从信托商店淘来的老玉,温润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开。 物资是死的,人是活的。让这些冰冷的物资流动起来,变成孩子们的笑脸,变成老人灶台上的热粥,变成寒冬里的一件棉衣,这或许就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至于自己,不过是个顺水推舟的人罢了。沈言笑了笑,喝完最后一口面汤,起身吹灭了油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还有新的路要走,新的事要做。 第67章 流通 沈言站在正定府的码头边,看着脚夫们将最后一麻袋棉花扛上货船,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的老茧——那是常年搬运物资磨出来的。空间里的棉布刚清空,转眼就塞满了从码头“换”来的盐巴和茶叶,沉甸甸的,压得空间都仿佛低了几分。 “沈老板,这趟货真走保定府?”船老大叼着旱烟,眯眼打量着这个出手阔绰的“商人”。沈言每次来都带着稀罕物,上次是南边来的细布,这次是关外的皮毛,出手从不含糊,给的船费总比市价高两成。 “嗯,劳烦张老大了。”沈言递过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里面是五块银元,“路上小心,别让人查得太细。” 张老大掂了掂布包,嘿嘿一笑:“放心!咱这船走了十年水路,哪处有暗哨,哪处能绕路,门儿清!” 货船缓缓驶离码头时,沈言转身走进巷口,左右看了看没人,意念一动,码头上那堆刚“收”来的盐巴便凭空消失——全进了空间。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嘴角噙着一丝笑意。这空间异能,真是个宝贝。 最初发现空间能“搬运”物资时,他还只敢小打小闹。在四九城的黑市用两匹细布换了一筐鸡蛋,转手就在城郊用鸡蛋换了半袋小米,来回倒腾几趟,竟攒下了不少家底。后来胆子渐渐大了,从城里的布匹、红糖,到乡下的粮食、药材,只要是能流通的,他都敢收敢换。 就像此刻,空间里的盐巴是用正定府的皮毛换来的,而皮毛又是用保定府的棉布换的,棉布则来自四九城的黑市——一环套一环,像条隐秘的链子,把不同地方的物资串了起来。 他沿着码头的石阶往上走,路过一家杂货铺,瞥见门口摆着的陶罐,脚步顿了顿。铺子里的掌柜正愁眉苦脸地扒拉算盘,见沈言盯着陶罐看,连忙招呼:“这位爷,要点啥?咱这陶罐是本地窑烧的,装水不漏,装粮食不潮!” 沈言弯腰敲了敲陶罐,声音沉闷,是好陶土。他指了指墙角堆着的几十只陶罐:“这些我都要了,能换不?” 掌柜眼睛一亮:“换?爷有啥好东西?” 沈言从随身的布袋里掏出一小包茶叶——是用空间里的粗布从茶农那换来的。“这个换你五十只陶罐,行不?” 掌柜捏了点茶叶闻了闻,眉开眼笑:“行!太行了!这茶叶可是稀罕物,换一百只都成!” 沈言没要一百只,只让掌柜装了五十只,余下的茶叶让他记账,下次来再换。掌柜忙不迭地应着,目送沈言离开时,还在念叨:“这爷真是个能人,啥稀罕物都有……” 没人知道,沈言刚走出杂货铺,那五十只陶罐就悄无声息地进了空间。他甚至能“看”到空间里的景象:盐巴堆在左角,茶叶放在右架,刚换来的陶罐整整齐齐码在中间,像一队待命的士兵。 这种“搬运”越来越熟练。在石家庄,他用空间里的红糖换了二十担棉花,转手就在邢台用棉花换了三十石粮食;在邯郸,他用粮食换了一批药材,到了安阳,又把药材换成了铁器。每到一个地方,他都像块海绵,吸收着当地富余的物资,再到匮乏的地方挤出来,悄无声息地填补着供需的缺口。 有次在衡水的乡下,他见农户们守着满仓的红薯发愁——太多了吃不完,烂在窖里心疼。沈言便用空间里的布匹换了十石红薯,转头到沧州的码头,把红薯换成了渔民的鱼干。农户们得了布匹,能给孩子做新衣;渔民们得了红薯,能在出海时当干粮;而沈言的空间里,又多了些能流通的物资,一举三得。 他渐渐摸到了门道:物资这东西,缺了是宝,多了是愁。四九城的细布多到能堆成山,到了乡下却能换半仓粮食;乡下的棉花烂在地里没人要,城里的纺织厂却急着收。他这空间,就像个无形的中转站,把“多”的搬到“少”的地方,让死物活起来。 这天,沈言在德州的集市上转悠,见一个老汉蹲在墙角哭,面前摆着一小筐红枣,却没人问津。“大爷,您这枣咋了?”沈言蹲下身,拿起一颗红枣,又大又红,甜得很。 老汉抹了把泪:“这枣是好枣,可今年收太多了,镇上的供销社收满了,贩子给的价还不够运费……不卖了,烂就烂了。” 沈言心里一动,指着筐里的红枣:“大爷,我全要了,用这个换咋样?”他从布袋里掏出一块布料——是用空间里的红糖从布庄换来的,细棉布,做衬衣正好。 老汉眼睛瞪得溜圆:“这……这布老贵了?我这枣不值这么多!” “值。”沈言笑着把布料递过去,“您这枣甜,我换回去给孩子们泡水喝。” 老汉接过布料,手都在抖,反复念叨:“遇着好人了……真是遇着好人了……” 沈言把红枣收进空间,看着老汉揣着布料匆匆回家的背影,心里暖烘烘的。他知道,这筐红枣过两天就会出现在衡水的码头,换成渔民的鱼干,然后鱼干又会在邢台的乡下换成粮食,粮食则会送到刚遭了灾的村子——就像一滴水珠,融进溪流,最终汇入江河。 这种“悄无声息”的流通,正在慢慢改变着什么。在正定府的码头,张老大发现最近找他运货的商人多了,码头的脚夫们活计多了,连带着巷口的包子铺都多蒸了两笼屉;在衡水的集市,卖红薯的老汉能用红薯换布料了,卖棉花的农妇能换茶叶了,大家不再守着自家的东西发愁,开始琢磨着“换点啥好”。 沈言坐在德州的茶馆里,看着街上往来的行人。有挑着担子叫卖的货郎,担子里的货物比以前丰富了;有背着褡裢的行商,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他知道,这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功劳,是物资流动起来后,自然生发出的活力。 空间里的物资还在增加,从最初的几匹布、几袋米,变成了现在的棉花、铁器、药材,满满当当,却井井有条。沈言从不囤积,总是进来一批,出去一批,像打理一个流动的池塘,让活水不断。 有人问他:“沈老板,你这天天倒腾东西,图个啥?” 沈言总是笑而不语。他图啥呢?图看到老汉用红枣换来布料时的笑脸,图见到货郎担子里多了几样稀罕物,图码头的脚夫能多挣两个铜板给孩子买糖吃。这些细微的变化,像春天的草芽,悄悄从土里钻出来,连成一片,就成了生机勃勃的原野。 暮色降临时,沈言离开德州,往聊城去。空间里的红枣散发着甜香,旁边堆着刚换来的芝麻,都是能派上用场的好东西。他走在官道上,晚风拂过麦田,掀起层层麦浪,像在为他送行。 他不知道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能过多久,也不知道空间异能会不会突然消失。他只知道,只要还能做一天,就继续把这些物资搬来搬去,让棉布到需要的人身上,让粮食到饥饿的人手里,让每一样东西,都找到它该去的地方。 这种悄无声息的改变,或许比任何轰轰烈烈的宣言都更有力量。就像此刻,空间里的芝麻香混着红枣甜,在夜色里弥漫开来,而远方的某个村庄,正有人等着这些东西,点亮一盏希望的灯。 第68章 忙活 沈言坐在绿皮火车的窗边,指尖敲打着斑驳的木框。车窗外,成片的麦田正被风掀起金浪,远处的村庄像撒在地上的棋子,一点点往后退。他怀里揣着个旧布包,里面是刚从济南换来的二十斤花生——用空间里半匹细布换的,而那细布,是三天前在徐州用五斤红糖从布庄老板手里“匀”来的。红糖则来自蚌埠的一个杂货铺,代价是两袋从宿州农民那换来的绿豆。这环环相扣的交换,像一条隐形的链子,随着火车的轰鸣,在铁轨上慢慢延伸。 火车哐当哐当晃着,节奏像支老旧的歌谣。沈言从包里摸出个皱巴巴的笔记本,翻开泛黄的纸页,上面歪歪扭扭记着各地的供需:“济南缺布料,多花生”“徐州要红糖,有富余的棉布”“蚌埠绿豆多,缺茶叶”……这些字是他在颠簸的马车上、喧闹的码头边、甚至蹲在田埂上匆匆写就的,有些地方还沾着泥点,却比任何账本都清晰。 他算过一笔账:单靠人挑马驮,一天最多能周转百十斤东西,遇上雨天路滑,还得耽误功夫。可搭上火车就不一样了——从济南到徐州,马车要走两天,火车一夜就到;从蚌埠到南京,坐船得顺流三天,火车夕发朝至。空间能装下的东西有限,但火车能把他和空间一起“运”得更远,原本一周才能完成的交换,现在三天就能打个来回。累是真的累,常常刚在一个地方把物资换出去,就得拎着空包往火车站跑,有时连口热饭都顾不上吃,啃两口干硬的馒头就算一顿。可每次看到笔记本上的交换记录多了一页,看到陌生人接过东西时眼里的光,他就觉得这累扛得住。 就像昨天在济南的集市,那个卖花生的老汉。老汉蹲在墙角,面前摆着半麻袋花生,壳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可从早等到午,问价的人寥寥。沈言走过去时,老汉正用袖子抹汗,嘴里念叨着“今年雨水好,花生结得密,咋就没人要呢”。沈言掏出那半匹细布——是徐州布庄老板用两匹粗布换给他的,说“细布在乡下更稀罕”。老汉摸了摸布的纹路,眼睛一下子亮了:“这布做件小褂子,给我小孙子穿正好!”他非要多塞给沈言五斤花生,说“哪能让你吃亏”,沈言推辞不过,临走时把空间里剩下的一小袋红糖偷偷塞进了老汉的麻袋——那是他特意留着,想换茶叶的,可看着老汉佝偻着背往家走的背影,觉得这点“损失”值当。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上来几个挑着担子的货郎,担子上晃悠着肥皂、火柴,还有些花花绿绿的头绳。货郎们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空座,刚坐下就和周围的乘客搭话:“要肥皂不?上海来的,洗得干净!”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和这些货郎也没两样,都是把东西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只不过他的“担子”藏在没人看见的空间里。 “同志,要点花生不?自家种的,脆得很。”一个货郎见沈言盯着他的担子看,笑着递过来一把炒花生。沈言接过来剥了一颗,香得满口生津,忽然想起济南老汉的花生还在空间里,便从包里抓了一把递回去:“尝尝我的,刚换的新花生。” 货郎捏了一颗放进嘴里,眼睛一亮:“这花生好!够味儿!你从哪弄的?” “济南换的。”沈言笑了笑。 “济南啊,”货郎咂咂嘴,“那边花生多,可缺肥皂呢。我上回带了半箱肥皂过去,换了三大袋花生,比在这儿卖赚多了。”他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你要是往济南去,带点肥皂准没错,那边的婆娘都抢着要。” 沈言心里一动,赶紧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济南,缺肥皂”。这就是跑火车的好处——能遇到这些走南闯北的货郎,听他们说各地的稀罕事,知道哪里缺什么、多什么,比自己瞎跑省力多了。就像上回在火车上遇到个跑船的老把式,说芜湖的渔民缺盐,可湖里的鱼多到吃不完,沈言便记在心里,转道去了芜湖,用空间里的盐换了满满一空间的鱼干,到合肥的干货铺一换,又多换了两袋面粉。 火车又开了,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灯像星星一样亮起来。沈言靠着窗,看着窗外的灯光一闪而过,忽然觉得这列火车就像个大空间,载着各式各样的人,也载着各式各样的故事和物资,在大地上穿行。他的空间能装下花生、红糖、细布,可火车能装下更多——装着他,装着货郎,装着那些需要被交换的期待。 夜里十点,火车到了南京站。沈言随着人流下车,站台上的风带着凉意,吹得他打了个哆嗦。他摸了摸怀里的笔记本,边角已经被磨得起了毛,可上面的字迹越来越密,像一张慢慢织大的网。他从空间里拿出件厚褂子穿上——这是用徐州换的棉布在蚌埠找裁缝做的,裁缝说“这布好,做褂子耐穿”,收了他半尺布当手工费,还多送了个布扣。 出站时,他看到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在站台角落里哭,孩子饿得直哼哼。沈言走过去,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那是用鱼干在合肥换的,还热乎着。妇女愣了一下,接过馒头喂给孩子,孩子立刻不哭了,小嘴唧唧吃得香。“谢谢……谢谢同志……”妇女抹着泪说,“俺们从乡下来找男人,钱花光了,孩子一天没吃东西了……” 沈言没多说,又从包里掏出两个馒头递给她,转身往站外走。夜风里,他好像还能听到孩子吞咽的声音,心里忽然暖烘烘的。累吗?确实累,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可比起这些,能让那个饿肚子的孩子吃上口热馒头,好像更重要些。 他在车站附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可窗户外就是铁轨,能听到火车进站出站的声音。沈言把空间里的东西清点了一遍:济南的花生、合肥的面粉、蚌埠的绿豆……还有从货郎那听来的“济南缺肥皂”的消息。他在笔记本上写下明天的计划:去供销社换点肥皂,再去干货铺把鱼干换成茶叶,然后坐后天的火车去济南。 写完,他把笔记本合上,揣进怀里,躺倒在床上。床板硬得硌人,可他沾着枕头就睡着了。梦里,他好像还在火车上,窗外的麦田变成了金色的海洋,他的空间里堆满了花生、肥皂、茶叶,还有孩子们的笑脸。 第二天一早,沈言被火车进站的鸣笛声吵醒。他揉了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看到朝阳正从铁轨尽头升起来,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新的一天开始了,又有新的交换等着他去完成,又有新的故事等着他去遇见。 他笑了笑,转身从空间里拿出馒头啃了起来。虽然累,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可每当看到手里的东西变成别人需要的模样,看到那些被点亮的眼神,就觉得这一切都值。火车还在哐当哐当地跑,他的脚步也不能停——毕竟,让那些散落的物资找到归宿,让那些藏在烟火里的期待落地生根,或许就是他能做的、最有意义的事了。 沈言收拾好东西,锁上门,朝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阳光洒在他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通往远方的路,路上铺满了花生的香、肥皂的泡沫,还有那些说不尽的、藏在交换里的温暖。 第69章 药香满囊 沈言站在云雾山的山口,望着被晨雾缠绕的山路,像一条没入云端的玉带。背上的帆布包看着瘪瘪的,实则空间里已码好了五十捆粗布、三十箱红糖和整整两百斤盐——这些是他从县城供销社“换”来的,代价是两车从平原地区收来的棉花。此刻,这些物资正安静地待在空间里,等待着被送到山民手中。 “同志,这雾还没散,上山危险得很。”守山口的老猎户拄着猎枪,烟袋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昨儿个还有熊瞎子下山,把李家庄的猪圈扒了。”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块红糖:“大爷,我找王郎中,他说今儿有批药材要交。”红糖用油纸包着,在晨雾里泛着温润的光。老猎户眼睛一亮,接过红糖揣进怀里,咂咂嘴道:“王郎中啊,他在黑风口那边采药,我给你指条近路,就是陡点。” 顺着老猎户指的方向,沈言踏上了进山的路。石阶被常年的脚步磨得光滑,路边的野草上挂着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空间里的物资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粗布的棉絮味、红糖的甜香和盐巴的咸涩混在一起,竟有种奇异的安心感。 他的空间早已不是最初那个只能装下几箱古董的小角落了。随着各地“清理”的深入,那些作恶多端的匪首、囤积居奇的劣绅,最终都成了空间的“养分”——空间在吞噬这些负面存在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如今已堪比一个小县城的规模。里面被他划分出不同区域:东边堆着布匹、盐糖等日用品,西边码着粮食、药材,南边是专门存放山珍野味的冷库,北边则种着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药草,甚至有一条活水溪流,是用空间异能从山涧引进去的。 这么大的空间,一次能携带的物资自然是海量的。上次从平原往山区运货,他光是盐就带了五百斤,布五十匹,足够三个山村用上半年。也正因如此,他现在专挑偏远山区跑——这里的山民过得苦,却藏着城里见不到的宝贝:野山参、灵芝、何首乌,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草药,以及野猪、山鸡、野兔等野味。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雾气渐散,隐约听到前方有咳嗽声。沈言加快脚步,转过一道山弯,看到一个穿蓝布褂子的汉子正蹲在石头上捶腿,旁边的竹篓里装着半篓草药,叶片上还沾着泥土。 “是王郎中的徒弟不?”沈言走上前问。汉子抬起头,脸上带着风霜,见了沈言,眼睛亮了亮:“是城里来的沈同志?师父让我在这儿等你,说山路滑,让我给你带路。” 汉子叫石头,是王郎中的徒弟,从小在山里长大,脚程快得像羚羊。他告诉沈言,最近山里不太平,不仅有野兽,还有几伙散兵游勇在附近转悠,抢了张家庄两匹布,还打伤了人。“不过沈同志放心,有你带的盐和布,乡亲们能多编些藤甲,再把陷阱修修,不怕那些杂碎。” 沈言心里一动,从空间里摸出两把砍刀递给石头:“这个你拿着,砍柴防身都能用。”砍刀是他从一个恶霸家里抄来的,钢口极好,石头掂量着刀身,眼里满是欢喜:“这可比咱山里的柴刀强多了!” 两人往山深处走,路边的草药渐渐多了起来。石头指着一株开着紫色小花的植物说:“这是紫花地丁,治蛇咬伤最好;那是苍术,泡水喝能祛湿……”他的声音里带着骄傲,仿佛这些草药都是他的朋友。沈言认真听着,神识悄然铺开,扫过周围的山林——在右侧的陡坡上,他“看”到一株缠着红绳的人参,根须粗壮,至少有五十年份;左侧的岩缝里,几株灵芝正冒着孢子粉,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前面就是黑风口了,师父在那边等你。”石头指着前方的山口,那里云雾缭绕,隐约能看到几间茅屋。刚走近,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王郎中正坐在门口的石板上晒药,竹匾里摊着黄芩、当归、党参,五颜六色,像铺开的调色盘。 “沈同志来了。”王郎中抬起头,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快坐,我刚泡了野菊花茶。”他的医术是祖传的,在山里救了不少人,可药材常常不够,尤其是盐,每次都要让徒弟走三天山路去县城换,还常被克扣。 沈言没坐,直接从空间里往外搬东西:“王郎中,这次带了三十斤盐,二十匹布,还有五箱红糖,您看够不够?”盐巴装在陶罐里,布捆得整整齐齐,红糖用油纸包着,在药香里透出甜意。 王郎中看着这些东西,手都在抖。他行医一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紧俏物资,嘴唇动了半天,才说出句:“够……够山里人用大半年了。”他转身从里屋拖出几个木箱,打开一看,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药材:野山参、何首乌、灵芝,还有些晒干的鹿茸、麝香,都是山里的宝贝。“这些你都带走,城里药材贵,能换不少东西。” 沈言看着这些药材,神识扫过,确认都是珍品。他没全要,只挑了一半:“剩下的您留着,给乡亲们治病用。”王郎中还要推辞,被沈言按住:“就这么定了,下次我来,再给您带点酒精和纱布。” 正说着,几个山民背着猎物来了,有野猪、山鸡,还有几只野兔,都是刚打的,血迹还没干。“沈同志,这是俺们凑的野味,换点盐行不?”一个络腮胡汉子粗声说,他是李家庄的猎户,上次沈言给的盐,让他家婆娘腌了不少肉,冬天不用再啃冻薯干了。 “行。”沈言笑着应下,“一只野猪换五斤盐,两只山鸡换一尺布,咋样?”这个价格比县城的贩子公道多了,山民们乐得眉开眼笑,连忙把猎物往沈言面前送。 沈言让石头帮忙,把野味分类收进空间的冷库。这些野猪肉质紧实,山鸡鲜嫩,在城里能换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这些都是山民们用血汗换来的,比那些囤积居奇的商人手里的货干净多了。 中午,王郎中留沈言吃饭。玉米饼子就着野蘑菇汤,简单却香甜。席间,山民们说起各地的民情:黑风口的山民最缺盐,因为离县城远,每次换盐都要被扒层皮;清溪村的妇女们缺布,家里的孩子冬天都没件像样的棉衣;云雾顶的药农们想要些红糖,给生病的老人补身子…… 沈言一一记在心里,打算下次来时,根据各村的需求带物资。他发现,山区的需求其实很简单:盐是生命线,没盐人就没力气;布是脸面,能让孩子穿得整齐些;红糖是奢侈品,却能在寒夜里给人点甜暖。至于粮食,山里虽然缺,但靠着打猎、采野果,总能勉强糊口,不像盐和布,完全依赖外界。 下午,沈言跟着石头去看山民们的“交易点”——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山民们把多余的山珍、药材放在这里,沈言则把换来的物资留下,谁需要谁就来取,全靠自觉。这种方式已经持续了半年,从没出过乱子,山民们淳朴,知道“等价交换”的道理,更知道这个城里来的沈同志,是真心帮他们。 离开山洞时,夕阳正把山尖染成金红色。沈言背着空帆布包往山口走,空间里却已塞满了药材和野味,还有山民们偷偷塞进他包里的野核桃、山楂干,都是些不值钱却暖心的东西。 路过李家庄时,看到几个妇女正在给孩子量尺寸,准备用换来的布做新衣;村口的晒谷场上,男人们在修补猎网,旁边堆着沈言带来的盐罐;连最孤僻的张老汉,都把沈言给的红糖泡了水,端给卧病在床的老伴喝。 这些细微的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在沈言心里漾开圈圈涟漪。他知道,自己带的物资有限,改变不了山区的全貌,可至少能让这个冬天,山民们的锅里多些盐味,身上多件棉衣,病床上的老人能尝到点甜味。 走到山口时,老猎户还在,见他出来,笑着递过一块烤好的野猪肉:“尝尝,俺家婆娘刚烤的,香得很。”沈言接过来,咬了一口,肉香混着烟火气,在舌尖散开。 “下次来,给俺带点针线呗?”老猎户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婆娘的针线都用秃了,想给孙子缝个虎头帽。” “行。”沈言笑着答应,“下次给您带两捆,够用半年的。” 下山的路上,暮色渐渐浓了。沈言回头望去,云雾山被夜色笼罩,只有零星的灯火在山坳里亮着,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珍珠。他知道,那些灯火里,有山民们围坐在一起分盐的热闹,有妇女们灯下缝衣的温馨,还有孩子们捧着红糖水的欢喜。 空间里的药材散发着清苦的香气,野味的腥甜混在其中,竟有种奇异的和谐。沈言摸了摸胸口,那里的玉佩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温润的触感像山民们的笑容。 他的空间很大,能装下海量的物资;他的脚步很远,能走到最偏僻的山区。可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是,他能让盐巴到最缺盐的人家,让布匹裹住最单薄的身子,让每一份来自深山的馈赠,都换来实实在在的温暖。 这条路或许辛苦,或许遥远,但只要看到那些灯火,听到那些欢笑,就值得走下去。沈言加快了脚步,山风在他耳边呼啸,仿佛在为他送行,也在期待着他的下次归来。 第70章 脚程如风 沈言站在云台山的峭壁上,山风卷着松涛拍在脸上,带着凛冽的凉意。他低头看了眼腕表,指针指向下午三点——从山底的陈家坳到这处海拔千米的采药点,他只用了不到两刻钟,换成寻常山民,至少得爬三个时辰。 脚尖在湿滑的岩石上轻轻一点,身形已如轻燕般掠过半米宽的山涧,落在对面的平台上。练功服的衣角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掌心却连点汗都没出。自从借助空间灵气淬炼身体,他的筋骨早已远超常人,负重百斤走山路如履平地,纵跃腾挪间,甚至能追上林间的野兔。 “沈同志,您慢点!”身后传来王郎中的呼喊,老头背着药篓,喘得像风箱,“这石头滑,当心摔着!” 沈言回身笑了笑,伸手接过他的药篓:“我没事,您歇会儿。”药篓里装着刚采的七叶一枝花,根须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这东西在城里的药铺能换不少钱,却是山民们治蛇伤的良药。 他把药篓收进空间,那里专门辟出了一间“保鲜室”,温度恒定,刚采的草药放进去,能保持三天新鲜。这就是空间的便利——不用像山民那样担心药材霉变,不用像货郎那样怕布匹受潮,无论带多少东西,都能妥妥帖帖地收着,比任何马车、货船都可靠。 王郎中拄着拐杖坐下,看着沈言轻松跃过山涧的背影,眼里满是惊叹:“沈同志,您这身子骨,怕是比山里的豹子还利索!”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这不仅是练武的功劳,更是空间的馈赠。空间里的灵气滋养着他的经脉,那些从恶人身上“吸收”的能量,最终都转化成了他的体力、速度和神识强度。现在的他,一天能跑三个山村,换完物资再赶火车去下一个县城,躺下就能睡,醒来依旧精神抖擞,这点累,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从云台山下来,沈言直接去了县城的供销社。负责人老李正对着账本发愁,见沈言进来,眼睛一亮:“沈同志,你可来了!上次你带的山菇卖得真好,供销社还欠着百货大楼三箱呢!” “这次多带了些。”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十箱山菇,都是山里的干货,伞盖厚实,闻着就香。“还有些灵芝、何首乌,你看看能换多少‘大黑石’?” “大黑石”是这两年新流通的货币,比之前的纸币坚挺,也比银元方便携带。沈言现在主要用它结算大额交易,小额的则用物物交换——这样既不惹眼,又能避开货币管制的麻烦。 老李拿起灵芝掂量着,又看了看何首乌的断面,咂咂嘴:“沈同志,你这药材都是上品!这样,十箱山菇换两百块,这筐灵芝给你五百,何首乌算三百,一共一千块,咋样?” “再加五十斤红糖。”沈言不紧不慢地说,“山里的老人等着用。” “行!”老李爽快答应,“红糖正好有存货,给你装十斤!” 沈言没要现钱,让老李直接转成了供销社的“物资额度”——以后他来换布、盐,直接从额度里扣,省得带那么多现金。这就是他摸索出的门道:在县城用山珍换钱或额度,去山村用布、盐换山珍,一来一回,钱就像滚雪球似的越积越多。 光这一趟云台山,他就换了两千块“大黑石”,还不算那些等价交换的布匹、红糖。这要是放在以前,得用马车拉几车银元,既招摇又危险,可现在,他只需要把钱存在供销社的账户上,用时再取,比揣银票还安全。 离开供销社,沈言去了趟百货大楼。经理老张是个精明人,知道沈言手里有好货,早早就在门口等着:“沈老弟,上次的野猪肉还有吗?饭店的王老板天天来催。” “带了半扇,刚从山里收的,新鲜得很。”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半扇野猪,皮毛已经处理干净,肉质鲜红,还带着点余温。空间的冷库能精准控温,-5c的环境正好保鲜,拿出来跟刚杀的一样。 老张眼睛都直了,伸手摸了摸肉的纹理:“好家伙,这肉看着就香!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五百块,直接给你现金!” 沈言点头应下。五百块能换五十匹粗布,够一个山村用半年的。他现在不缺这点钱,缺的是能快速流通的物资——钱再多,换不来山里的药材、平原的粮食,那也没用。 从百货大楼出来,沈言的帆布包里多了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五百块“大黑石”。他没数,直接收进空间的“金库”里。那里已经堆着不少现金了:从济南换的三千,徐州结的两千,加上这次的一千五,这趟下来,光是现金就攒了六千多。算上空间里的金条、银元、珠宝,他现在的家底,怕是比县里的首富还厚。 可他从不露富。穿的还是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住的是最便宜的客栈,吃饭就啃馒头就咸菜,看着跟普通采购员没两样。他知道,这年月露财就是招祸,与其把钱存在银行,不如换成实实在在的物资——布、盐、红糖、药品,这些东西既能换钱,又能救人,比任何金条都有用。 傍晚,沈言坐上了去下一个城市的火车。硬座车厢里挤满了人,他靠着窗,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手里转着个铁皮烟盒,里面装着刚换的“大黑石”,沉甸甸的。 邻座的货郎正跟人吹嘘:“我这趟去山里,用两匹布换了三只野兔,转手就卖给饭店,赚了五十块!” 沈言听着,没说话。他这趟赚的,够这货郎跑半年的。可他不觉得自己比谁精明,只是占了空间的便宜——别人带不动的货,他能带走;别人怕变质的东西,他能保鲜;别人要走半个月的路,他三天就能打个来回。这就像老天爷赏饭吃,让他在这特殊的年月里,既能赚到钱,又能做些有用的事。 火车到终点站时,已是深夜。沈言背着帆布包走出车站,晚风带着水汽吹过来,是河边的味道。他摸了摸空间里的物资:从云台山换来的药材还在保鲜室里,从供销社换的布和盐码得整齐,刚赚的“大黑石”躺在金库里,和之前的几十万现金堆在一起,像座小小的山。 他找了家临河的客栈住下,推开窗就能看到码头的灯火。远处传来货船靠岸的汽笛声,夹杂着搬运工的号子,这是属于夜晚的喧嚣,也是属于流通的声音。 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块干粮,就着河水啃着。他想起刚出发时,空间还只有一间屋子那么大,手里只有几匹布;现在空间堪比小县城,钱财物资堆成山,这一切,都源于他像工蜂一样不停地奔波——从山村到县城,从火车到码头,把山里的宝贝带出去,把外面的温暖运进来。 有人说他钻了时代的空子,有人羡慕他的好运气,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份“运气”背后,是无数个披星戴月的夜晚,是一次次跃过山涧的惊险,是对每笔交易的精打细算。 夜色渐深,码头上的灯火渐渐稀疏。沈言关上窗,躺在床上,神识悄然铺开,扫过整个县城——供销社的仓库里,他换的山菇正被打包;百货大楼的后厨,野猪肉已经下锅;而千里之外的云台山,山民们正围着新换来的红糖,给孩子冲糖水喝。 这些画面在他脑海里闪过,像一串温暖的珠子。他知道,自己赚的不仅是钱,更是这些流通带来的生机——山民们有了盐和布,日子过得踏实;县城的供销社有了山珍,生意更红火;连他自己,也在这一次次交换中,找到了比囤积财富更有意义的事。 明天,他还要去下一个山村,换更多的药材和山珍,带更多的布和盐。这条路,他打算一直走下去,直到空间再也装不下物资,直到每个山村都能闻到红糖的甜香,直到这特殊的年月里,流通的不仅是货物,还有希望。 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窗外的河水静静流淌,像他从未停歇的脚步,在大地上画出一道道看不见的线,线的两端,是山里的期待,和山外的回响。 第71章 山河为卷 沈言坐在黄山始信峰的崖边,脚下是翻滚的云海,远处的天都峰像插在云端的玉簪,峰顶的积雪在阳光下泛着冷光。他手里捏着块刚从山下换来的黄山烧饼,芝麻的香混着松涛的清冽,在舌尖漫开。风从谷里钻出来,掀起他的衣角,带着点湿润的凉意,比城里的风扇清爽百倍。 “同志,您也是来写生的?”旁边一个背着画板的青年凑过来,颜料沾了满手,眼里却闪着兴奋的光,“这云海太难得了,我等了三天才看着。” 沈言摇摇头,咬了口烧饼:“随便走走。” 青年也不介意,自顾自地调着颜料:“我是美院的学生,老师说黄山的云是活的,得用流动的笔触才能画出来。您看那朵云,像不像只展翅的白鹤?”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一团白云从谷底升起,掠过青黑色的山脊,真如白鹤振翅,转瞬又散成轻纱,融进漫天云海。他忽然觉得,自己这阵子的奔波,倒像是在天地间写生——用脚步作笔,以山河为卷,把见过的风光、遇过的人,都悄悄收进心里,比任何画作都鲜活。 他最初跑山区,只是为了换物资、清污秽,可跑着跑着,就跑出了别的滋味。在泰山看日出时,金红的霞光漫过十八盘的石阶,挑山工的号子在山谷里回荡,汗珠子砸在青石板上,碎成八瓣,却比任何誓言都实在;在西湖泛舟时,采莲女的歌声顺着水波飘过来,荷叶上的露珠滚进湖里,惊起一圈圈涟漪,让他想起空间里那池刚种下的荷花;在漓江乘竹筏时,两岸的山像泼墨画,竹篙一点,筏子就顺着碧水漂,撑筏的老汉哼着调子,说“这山水啊,看十年都不腻”。 这些风光,是他在四九城的四合院里永远见不到的。那时他眼里只有青砖灰瓦、家长里短,空间里堆满了冰冷的古董,心里装着的是扫不尽的阴霾。可现在,空间里除了物资,还多了些“活物”——从泰山采的赤灵芝,长在云雾缭绕的崖壁上;从西湖捞的莲子,泡在空间的溪水里,已经发了芽;从漓江捡的鹅卵石,被他摆在药圃边,像串散落的星子。 “您这包看着不大,装的啥?”青年画得兴起,随口问了句。沈言的帆布包确实瘪瘪的,可谁能想到,里面“装”着半个黄山的山珍——石耳、竹荪、香菇,还有几只肥硕的山鸡,都是他用布匹从山民手里换来的。 “换了点山里的东西。”沈言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个野果递过去,“尝尝,山里摘的,甜得很。” 青年接过去咬了口,酸得眯起眼睛,随即又笑了:“够味儿!比城里的罐头新鲜。”他忽然想起什么,从画板后翻出个速写本,“您看我画的迎客松,像不像?” 速写本上的松树,枝干遒劲,松针如剑,果然有迎客松的风骨。沈言看着画,忽然想起昨天在山脚下遇到的守松人,老头七十多岁了,一辈子就守着那棵松树,每天给它浇水、除虫,说“这树比我儿子还亲”。他用两尺布换了老头采的石耳,老头非要塞给他一把松针,说“泡水喝能明目”,现在那松针正躺在空间的陶罐里,散发着淡淡的松香。 从黄山下来,沈言坐火车去了张家界。刚出车站,就被满眼的绿晃了眼——峰峦如剑,直插云霄,谷底的溪流绿得像翡翠,溪边的土家族姑娘穿着绣花围裙,正用木槌捶打衣裳,“砰砰”的声响和着山歌,在山谷里撞出回音。 “同志,要住店不?俺家就在前面,能看到金鞭溪。”一个戴银饰的姑娘笑着问,银镯子在手腕上叮当作响。沈言点头应下,跟着她往山里走。姑娘叫阿秀,家里开着个小客栈,屋檐下挂着玉米和辣椒,红的红,黄的黄,像串起的灯笼。 “俺们这儿的腊肉香得很,用柏树枝熏的,能换您点盐不?”阿秀一边走一边说,“俺娘说,城里的盐细,腌肉不哈喇。”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斤盐递给她:“换你家两斤腊肉,再给我做碗腊肉炖土豆。” 阿秀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接过盐就往厨房跑。沈言坐在客栈的竹椅上,看着远处的金鞭溪,溪水在阳光下闪着碎银似的光,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又“扑通”一声钻回去。他忽然觉得,这日子真好——不用算计谁藏了赃物,不用提防谁在背后使绊子,只用想着用盐换腊肉,用布换山珍,然后坐在山水间,看云卷云舒,听溪水流淌。 晚上,阿秀的娘端来一大碗腊肉炖土豆,腊肉肥瘦相间,泛着琥珀色的光,土豆吸足了肉香,入口即化。沈言吃得正香,忽闻窗外传来木叶声,阿秀说:“是寨里的年轻人在对歌呢,您要不要去看看?” 寨口的晒谷场上,燃起了篝火,土家族的青年男女围着篝火跳舞,男的吹着木叶,女的唱着山歌,歌声清亮得像溪水:“溪水长,山路弯,阿哥何时把家还……”沈言站在人群外,看着火光映在姑娘小伙的脸上,映出满满的欢喜,忽然觉得,这些鲜活的笑容,比空间里的金条更珍贵。 离开张家界时,阿秀塞给沈言一包腊肉,还有双绣花鞋垫,针脚细密,上面绣着土家族的花纹。“路上吃,”阿秀红着脸说,“俺娘说,您是好人。”沈言接过东西,往她手里塞了块红糖:“给你做嫁妆。”阿秀的脸更红了,转身跑进了屋里,银镯子的叮当声远了,还带着点羞涩的欢喜。 他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换。在壶口瀑布,看黄河水如万马奔腾,撞在岩石上,激起丈高的水雾,听船工喊着号子,说“这水啊,能载船,也能翻船,就像日子,有起有落”;在大理古城,看白族姑娘穿着扎染围裙,在三月街的集市上换绣花布,青石板路上的马蹄印里,还留着几百年的故事;在鼓浪屿,听海浪拍打着礁石,琴声从老别墅里飘出来,混着凤凰花的甜香,让人忘了身在何处。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空间里的物资换些当地的特产:在壶口换了陕北的红枣,在大理换了白族的扎染,在鼓浪屿换了渔民晒的鱼干。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却带着浓浓的地方味,把空间装点得像个小小的博物馆,一打开,就能闻到各地的烟火气。 有人说他是“游商”,有人说他是“侠客”,沈言自己倒觉得,他更像个“行者”——用脚步丈量山河,用真心交换善意。他不再执着于空间有多大,赚了多少钱,反而更在意看过多少日出,听过多少山歌,遇过多少像阿秀、守松人那样淳朴的人。 这天,沈言在漓江的竹筏上醒来,晨光正从山后爬出来,给竹筏镀上了层金边。撑筏的老汉蹲在船头抽烟,烟袋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像天上的星子。“同志,这山水看够了?”老汉笑着问。 沈言摇摇头,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和远处的山峰叠在一起,忽然觉得,自己早已和这山河融为一体——他的脚步是山径,他的呼吸是林风,他的空间是收纳天地馈赠的行囊。 “没够,”他笑着说,“这山水,看一辈子都不够。” 老汉哈哈笑起来,竹篙一点,筏子顺着碧水往前漂,两岸的山峰缓缓后退,像一幅慢慢展开的画。沈言躺在竹筏上,听着水声,闻着花香,心里一片宁静。他知道,前路还长,还有更多的山河等着他去看,更多的故事等着他去遇,而他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 因为这大好河山,本就是最值得收藏的珍宝。 第72章 前尘旧梦 沈言坐在洱海边的礁石上,手里把玩着一块刚捡的贝壳,壳上的纹路像幅抽象的画。洱海的水蓝得发绿,远处的苍山雪顶着白帽,倒映在水里,像把天裁了一角铺在地上。风带着水草的腥甜掠过脸颊,他忽然想起上辈子在写字楼里对着的电脑屏幕——那里的洱海图片再清晰,也没有此刻脚底的冰凉、鼻尖的腥甜、耳边的浪声来得真切。 “同志,要烤鱼不?刚从湖里捞的弓鱼。”一个穿着白族服饰的老汉划着木船过来,船头的铁丝架上,几条银亮的鱼正滋滋冒油,香味顺着风飘过来,勾得人肚子咕咕叫。 沈言笑着点头:“来两条。”他从空间里摸出半尺细布递过去,“够不?” 老汉眼睛一亮,连忙把烤鱼递过来:“够!够!这布做件坎肩正好!”鱼皮烤得焦脆,鱼肉却嫩得流汁,带着点炭火的香,沈言吃得满嘴是油,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 上辈子的他,是个典型的“社畜”。每天挤两小时地铁,对着电脑屏幕改方案,加班到深夜是常事,连周末都被会议塞满。别说洱海、黄山,就连家附近的公园,他都半年没去过。唯一的“旅行”,是年假时在朋友圈看别人晒风景,自己则窝在出租屋里补觉,醒来只觉得更累。 那时的他,最大的梦想是“退休后去看看世界”,可连三十五岁都没活到,就因为一场突发的心梗倒在了键盘前。闭眼的最后一刻,他脑子里闪过的,是大学时在图书馆翻过的那本《中国国家地理》,封面是黄山的云海,他当时还跟室友说:“等有钱了,一定去看看。” 没想到,这愿望竟在这辈子实现了,还是以这样意想不到的方式。 他嚼着烤鱼,望着远处的苍山。上辈子只在图片里见过的“雪月”,此刻就在眼前——苍山雪、洱海月,还有岸边白族姑娘衣服上的“风花”(凤凰花),凑成了大理“风花雪月”四景。他忽然觉得,上辈子的三十年,活得像个隔着玻璃看风景的观众,而这辈子,才真正走进了这幅画里。 从大理出来,沈言坐火车去了敦煌。刚出车站,就被扑面而来的风沙打了个措手不及。这里的风是干的、烈的,带着沙砾的棱角,吹在脸上有点疼,却比空调风更有力量。 他跟着向导往莫高窟走,脚下的沙子被太阳晒得滚烫,烫得鞋底发焦。向导是个当地老汉,皮肤黝黑,脸上的皱纹像沙地里的沟壑,却笑得爽朗:“同志,您是从城里来的?这戈壁滩,能晒掉一层皮!” 沈言笑着擦了把汗:“比城里的桑拿房带劲。” 到了莫高窟,他站在飞天壁画前,看得发了呆。那些彩色的线条在昏暗的洞窟里流淌,仙女们的飘带仿佛还在动,嘴角的笑意历经千年,依旧鲜活。向导说:“这是古人画的,那会儿没电灯,就靠油灯照着画,一画就是一辈子。” 沈言的神识悄然铺开,掠过壁画的每一寸肌理。他“看”到颜料里的矿物颗粒,“听”到墙壁里残留的岁月回声,甚至能“感”到画工们落笔时的虔诚。上辈子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看的复制品,哪里有此刻的震撼——那些色彩、那些线条、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故事,都带着温度,带着呼吸,仿佛画里的仙女下一秒就会从壁上飘下来,踩着风沙起舞。 “您要是早来十年,还能看到更多。”向导叹了口气,“有些壁画被风沙磨得看不清了。” 沈言心里一动,从空间里取出几匹厚实的帆布:“这些能盖在洞窟门口挡挡风沙不?” 老汉眼睛一亮:“太能了!就是……这布太金贵了。” “换您点枸杞。”沈言笑着说,“听说敦煌的枸杞甜得很。” 老汉连忙点头,招呼着同伴搬帆布,嘴里不停念叨:“遇着贵人了……这些壁画,可算能喘口气了。” 沈言看着他们忙碌的背影,心里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上辈子的他,只能在屏幕上为壁画的损坏惋惜,这辈子,却能用几匹布为它们挡挡风沙。这种“能做点什么”的踏实,比单纯的游览更让人满足。 离开敦煌,他又去了九寨沟。那会儿的九寨沟还没通公路,只能骑马进去。山路崎岖,马走在栈道上,蹄子敲得木板“咚咚”响,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峡谷,溪水在谷底唱着歌,声音清得像银铃。 “同志,抓稳了!前面有段险路!”马夫是个藏族小伙,汉语说得不太流利,却很热心,时不时回头看看他。沈言握紧缰绳,看着两边的彩林——枫叶红得像火,桦树黄得像金,松树绿得像玉,溪水在林间穿来穿去,把色彩都揉碎在水里,像流动的调色盘。 上辈子他只在纪录片里见过九寨沟的水,说那是“上帝打翻的调色盘”,可真站在这里,才发现任何比喻都显得苍白。水是活的,是有灵性的,能映出天的蓝、树的绿、山的青,连水底的鹅卵石都看得清清楚楚,像撒在玻璃缸里的宝石。 晚上住在藏民的帐篷里,女主人端来酥油茶,碗沿还沾着奶渍,喝起来有点咸,却暖得人心头发热。男主人弹着马头琴,琴声呜呜咽咽的,像峡谷里的风。沈言看着帐篷外的星空,星星密得像撒了把碎钻,银河清晰得仿佛伸手就能摸到——这是他上辈子在光污染严重的城市里,永远见不到的景象。 “这里的星星,和你们城里的一样不?”藏族小伙好奇地问。 沈言摇摇头,指着银河:“城里看不到这个,太亮了。” 小伙笑了:“我们藏族人说,星星是祖先的眼睛,在看着我们呢。” 沈言心里一动。是啊,上辈子的他,不就是被这双“眼睛”看着吗?看着他在格子间里挣扎,看着他错过的风景,看着他未竟的梦想。而这辈子,他终于挣脱了束缚,站在了这片星空下,让星光洒在脸上,像祖先的抚摸。 一路走来,他看过泰山的日出、黄山的云海、西湖的烟雨、漓江的碧水;吃过大理的弓鱼、敦煌的枸杞、九寨的牦牛肉;遇见过守松的老汉、对歌的姑娘、画壁画的匠人、放马的小伙。这些风景,这些人,这些味道,都成了他这辈子最珍贵的收藏,比空间里的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值钱百倍。 这天,沈言站在壶口瀑布边,看黄河水奔腾咆哮,撞在岩石上,激起冲天的水雾。阳光穿过水雾,架起一道彩虹,横跨在浊黄的河面上,美得惊心动魄。旁边有个背着相机的老人,正对着瀑布拍照,嘴里念叨着:“一辈子就为看这一眼。” 沈言忽然想起上辈子的自己。如果那时有人告诉他,你下辈子能走遍这些地方,能亲眼看、亲手摸、亲口尝,他一定觉得是天方夜谭。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真。 他笑着迎向扑面而来的水雾,冰凉的水珠打在脸上,带着黄河的泥沙味。这味道,这声音,这震撼,都是真实的,是他用两辈子换来的幸运。 “值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补了;上辈子的梦想,这辈子圆了。至于未来会怎样,空间会怎样,他不知道,也不想多想。他只知道,脚下的路还长,眼前的景还多,他要继续走下去,把这辈子活得热热闹闹、明明白白,才不算辜负这场重生,不算辜负这大好河山。 风卷起水雾,打湿了他的头发,也吹起了他的衣角。沈言望着奔腾的黄河,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前尘旧梦已远,此世新程正长,他的脚步,还要朝着更远方的风景,一直走下去。 第73章 古道蹄声 沈言牵着马走在茶马古道的残段上,马蹄踩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的声响,像在敲打着一段沉睡的时光。石板上的马蹄印深得能积住雨水,边缘被磨得光滑,是几百年往来商队留下的痕迹。马背上的帆布包看着空荡,空间里却装满了从丽江换来的普洱茶饼,饼面泛着油光,闻着有股陈香,是山民们用三年的茶青压成的。 “后生,歇脚不?”路边的山神庙里,一个守庙的老嬷嬷探出头,手里端着个粗瓷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烤茶。沈言点点头,牵着马走进庙门。庙不大,神龛上的山神像漆皮剥落,却被擦拭得干净,香炉里插着三炷香,青烟袅袅。 老嬷嬷把烤茶递给他,茶碗边结着层茶垢,却洗得发亮:“这茶是今年的春尖,烤着喝才够味。”沈言喝了一口,茶汤微苦,咽下去却有股回甘,混着炭火的焦香,从喉咙暖到肚子里。 “以前啊,这道上热闹得很。”老嬷嬷坐在门槛上,眯着眼睛回忆,“马帮一来,铃铛声能传三里地,驮着茶叶、盐巴,还有洋布,从云南走到西藏,走一趟要大半年。”她指着墙上的刻痕,“那是马帮汉子刻的,记着走了多少天。” 沈言凑近看,墙上刻着歪歪扭扭的数字,还有些像符号的图案,大概是地名。他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马帮汉子,倒有几分相似——都是背着物资,走在崎岖的路上,把一个地方的东西带到另一个地方,只不过他的“马帮”是空间,他的“路程”被火车、汽车缩短了许多。 “现在走的人少了。”老嬷嬷叹了口气,“有了汽车,谁还费劲走山路?只是这茶叶,还是马帮走出来的味道正。”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尺布递给她:“换您点烤茶的法子。”老嬷嬷眼睛一亮,接过布小心翼翼地叠好:“这简单,把茶叶放在罐子里烤黄,倒上沸水,‘咕嘟’一响,香得很!”她边说边演示,枯瘦的手转动着陶罐,动作熟练得像在跳一支古老的舞。 离开山神庙,沈言继续往深处走。古道两旁的树林越来越密,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偶尔能看到废弃的马店,土墙塌了一半,院子里长满了野草,却还能认出拴马的石桩、舂米的石臼,仿佛还能听到马帮汉子的笑骂声、骡马的嘶鸣声。 走到一处垭口,风突然大了起来,带着山林的清气。沈言停下脚步,神识铺展开去,能“看”到远处的村寨里,炊烟正从竹楼的屋顶升起;能“听”到山涧里的溪流撞击岩石,发出“哗哗”的声响;能“感”到密林深处,有麂子正在啃食青草,皮毛在阳光下闪着油光。 他忽然觉得,空间的便利固然好,却少了些“在路上”的滋味。马帮汉子们风餐露宿,固然辛苦,却能亲手触摸每一块石板,亲口尝每一处的泉水,亲耳听每一段的风声,这种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是空间的瞬间转移给不了的。 傍晚时分,沈言走到一个僳僳族村寨。寨子里的竹楼依山而建,像挂在山坡上的蜂巢,妇女们穿着绣花围裙,正在晒场上翻晒玉米,玉米粒在阳光下黄得发亮。见沈言进来,一个戴银项圈的姑娘笑着迎上来:“远方的客人,留下来吃饭。” 寨主是个黝黑的汉子,穿着麻布褂子,腰间别着把砍刀,见了沈言的马,眼睛一亮:“同志,您这马壮实!是来换山货的?”沈言笑着点头,从空间里取出盐巴和红糖:“想换点你们的蜂蜜、药材。” 寨子里的人一下子围了过来,有的背着药材,有的提着蜂蜜,还有个老汉抱着个陶罐,说是泡了十年的野山参酒。沈言一一换过,用盐巴换了蜂蜜,用红糖换了药材,最后用半匹布换了那罐参酒——酒液呈琥珀色,闻着就醇厚。 晚上,寨主杀了只土鸡,用铜锅炖着,锅里扔了把野生的菌子,香气飘满了整个寨子。男女老少围坐在火塘边,姑娘们唱起了山歌,歌声清亮,像山涧里的泉水。沈言喝着参酒,吃着土鸡,听着山歌,忽然觉得,这才是人间烟火最本真的味道——没有城里的算计,没有交易的冰冷,只有热乎的饭菜、真诚的笑脸、滚烫的人情。 第二天离开时,姑娘们往他的马背上塞了些煮玉米、烤土豆,还有个老婆婆把自己绣的荷包塞给他,荷包里装着晒干的野菊花,闻着清香。沈言把空间里的布匹、盐巴多留了些,寨主非要让他带走两匹僳僳族的麻布,说“这布结实,能做件好褂子”。 走在回程的古道上,沈言的马背上多了两匹麻布,空间里却装满了山货。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忽然明白,自己走了这么多地方,看了这么多风景,不只是为了换物资、赚钱财,更是为了这些相遇——守庙老嬷嬷的烤茶,马帮汉子的刻痕,僳僳族姑娘的山歌,这些才是山河间最珍贵的宝藏。 路过那处垭口时,风依旧很大。沈言勒住马,回头望去,村寨的竹楼在林海中若隐若现,炊烟像条白丝带,系在青山的腰间。他仿佛能听到火塘边的笑声,闻到铜锅里的鸡汤香,这些声音和味道,像种子一样落在心里,慢慢生根发芽。 他抖了抖缰绳,马继续往前走,蹄声“笃笃”,和几百年前的马帮铃声,在风里交织成一片。沈言知道,这条路他还会继续走下去,不是为了成为谁,只是为了不辜负这脚下的土地,不辜负这人间的烟火,不辜负这趟来之不易的重生。 古道漫漫,前路还长,可只要马蹄不停,风景就永远在路上,故事就永远在心里。 第74章 流转生息 沈言蹲在胶东半岛的渔港边,看着渔民们把刚卸下的鲅鱼、带鱼码在沙滩上,银亮的鱼身在阳光下闪着光,带着海水的腥咸。一个黝黑的汉子正用稻草捆着鱼,见他盯着鱼堆看,直起腰抹了把汗:“同志,要鱼不?刚上岸的,新鲜得很!” “用粮食换,换不换?”沈言拍了拍身后的帆布包,里面其实空无一物,但空间里的粮仓堆得冒尖——有从平原地区换来的小米、玉米,还有从县城供销社“匀”来的白面,足够装满三辆马车。 汉子眼睛猛地亮了,手里的稻草都掉在了地上:“粮食?真能用粮食换?”在海边,鱼多到吃不完,晒成鱼干能堆半屋,可粮食金贵,渔民们一年到头靠海吃海,想换点小米都得走几十里山路去镇上,还常被粮贩克扣。 “当然。”沈言伸出三根手指,“三斤鱼换一斤小米,咋样?”这个价格比镇上公道太多,汉子想都没想就点头:“换!我这就回家扛鱼!” 没一会儿,渔港边就围满了渔民,有的扛着鲅鱼,有的提着海蛎子,还有个老太太颤巍巍地捧着一小筐虾皮,眼里满是期待。沈言让他们把海鲜分类放好,自己则从空间里往外搬粮食——小米装在麻袋里,沉甸甸的;玉米金灿灿的,颗粒饱满;白面用布袋装着,还带着麦香。 “张大哥,你这筐鲅鱼够十五斤,换五斤小米。” “李婶,这海蛎子算十斤,换三斤玉米。” “大娘,虾皮晒干了有二斤,换半斤白面够不?” 沈言一边过秤一边分粮,动作麻利。渔民们捧着粮食,笑得合不拢嘴,有的当场就抓了把小米塞进嘴里嚼,眼里闪着泪光——这可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比再多的鱼都金贵。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想起那句“手里有粮,心中不慌”。上辈子在课本里读到时,只当是句口号,这辈子走过这么多地方才明白,对经历过战争、饥荒的人来说,粮食是命根子,是比金银还靠谱的靠山。海边的渔民不缺鱼,山里的猎户不缺肉,可没了粮食,照样饿得发慌。 就像昨天在沂蒙山区,那个猎户大叔用两只野猪换了二十斤玉米,说“孩子快断粮了,这玉米能撑到秋收”。他的猎枪擦得锃亮,箭囊里的箭羽饱满,可提到粮食,眼里的光就暗了下去——山里能种粮的地太少,巴掌大的梯田里种点红薯、玉米,够自己吃就不错,想换点细粮,得扛着猎物走两天山路去县城,还不一定能换到好价钱。 沈言的空间里,粮食从来没断过。他从不在一处大量收粮,而是走一路换一路:在平原用布匹换小米,在县城用山珍换白面,在乡镇用红糖换玉米,积少成多,竟也攒下了满满一粮仓。他从不把粮食当普通商品,遇到实在困难的,甚至会多给几斤,就像刚才给那个老太太的白面,明明够数,他又多塞了一把:“给孩子蒸馒头吃。” 从渔港出来,沈言把换来的海鲜收进空间的冷库。鲅鱼、带鱼码得整整齐齐,海蛎子、扇贝装在竹筐里,虾皮用布包着,都透着新鲜的海水味。这些东西在山里可是稀罕物,猎户们常年吃兽肉,偶尔来点海鲜,比过年还高兴。 他骑着自行车往山区走,官道两旁的玉米地已经泛黄,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路过一个村庄,正赶上村民们在晒粮,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铺了满地,像撒了一层颜料。几个老汉坐在谷堆旁抽烟,见沈言路过,笑着打招呼:“同志,换粮不?俺们这玉米可瓷实!” 沈言跳下车,从空间里摸出两斤虾皮:“换点玉米,行不?”老汉们眼睛一亮,虾皮在乡下是好东西,炒菜、做汤都鲜,当即让婆娘装了十斤玉米:“够不?不够再装!” 这种交换,早已成了他的日常。海边用粮换海鲜,山里用海鲜换粮,平原用布换杂粮,县城用杂粮换细粮,像个无形的循环,把各地的余缺连了起来。他不在乎一次能赚多少,反正空间里的物资足够多,粮食也越换越足,重要的是让粮食到最缺的地方去,让海鲜、野味到稀罕它们的人手里。 傍晚时分,沈言到了沂蒙山区的王家峪。村口的老槐树下,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豁口的碗,里面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见沈言进来,孩子们都怯生生地往后躲,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帆布包。 “王大叔在家不?”沈言喊了一声。猎户王大叔从屋里跑出来,手里还拿着剥了一半的兽皮,见了沈言,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沈同志,你可来了!俺们攒了不少野猪肉,就等你换粮食呢!” 沈言跟着他进了屋,土炕上,王大叔的婆娘正哄着哭闹的孩子,孩子瘦得皮包骨,哭声都没力气。“孩子咋了?”沈言皱眉问。 “饿的。”王大叔叹了口气,“家里的玉米前天就吃完了,就剩点红薯干,孩子不爱吃。” 沈言没多说,从空间里拿出五斤白面、三斤小米:“先给孩子做点吃的。”王大叔的婆娘愣了一下,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抱着孩子就往灶房跑,嘴里念叨着“能蒸白面馒头了”。 王大叔红着眼圈,把里屋的野猪肉都搬了出来,足有三十多斤:“沈同志,这些都给你,换你那点粮食……够不?” “够了,还多了。”沈言笑着说,“再给我点山里的药材,抵剩下的。” 王大叔连忙点头,又从墙角拖出个麻袋,里面是晒干的何首乌、灵芝:“这些都给你!沈同志,你是俺家的救命恩人啊!” 沈言没接这话,帮着王大叔把野猪肉收进空间。屋外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原来王大叔的婆娘蒸了白面馒头,孩子们正抢着吃,脸上沾着面粉,像只只小花猫。 看着这一幕,沈言忽然觉得,自己这“搬运工”当得值。他不用像马帮那样风餐露宿,不用像货郎那样走街串巷吆喝,只靠空间的便利,就能把粮食送到饿肚子的人手里,把海鲜、野味送到稀罕它们的人嘴边。这种踏实,比赚多少钱都让人安心。 晚上,王大叔非要留沈言吃饭。炕桌上摆着白面馒头、小米粥,还有盘炒野猪肉,虽然简单,却透着家的温暖。王大叔喝着自家酿的红薯酒,红着脸说:“沈同志,你要是不来,俺们真不知道咋撑到秋收。这粮食啊,比啥都金贵。” 沈言喝了口酒,有点辣,却暖得人心头发热。他想起自己的本职工作——汽修厂的采购员。每月的工资不多,可他从没缺过,该交的报表、该采的零件,都做得一丝不苟,没人知道这个“老实本分”的采购员,背地里干着这么大的“买卖”。 “厂里让我下个月去东北采零件。”沈言笑着说,“那边的大豆、高粱多,我多带点回来。” “那可太好了!”王大叔高兴地说,“俺们还想换点大豆,给孩子磨豆浆喝。” 离开王家峪时,月光已经升起来了,照亮了崎岖的山路。沈言骑着自行车,感觉浑身都是劲。空间里的冷库装满了海鲜,粮仓又添了新粮,药材堆得像座小山,这些都不是他的财富,而是能让更多人活下去的希望。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也不知道政策会不会变,但只要还能走,还能换,他就会一直做下去。就当自己是个勤劳的搬运工,把粮食从有余的地方搬到短缺的地方,把山海的馈赠从产地送到需要的人家,让每一粒米、每一条鱼、每一块肉,都发挥出最大的用处。 夜风里,仿佛能听到孩子们啃馒头的香甜,能闻到渔民们煮鱼的鲜香,能看到山民们收到粮食时的笑脸。这些声音、这些味道、这些画面,像一串珠子,串起了他走过的路,也串起了人间最朴素的幸福。 沈言蹬着自行车,朝着月光照亮的方向前进,车铃“叮铃铃”地响着,在寂静的山路上回荡,像在为这趟永不停止的“搬运”,伴奏着一支轻快的歌。 第75章 时光为卷 沈言蹲在张家界的金鞭溪畔,手里的相机正对着溪水里的石斑鱼。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水面投下细碎的光斑,鱼群倏忽游过,鳞片闪着银亮的光,像撒在绿绸缎上的碎钻。他屏住呼吸,按下快门,“咔嚓”一声轻响,将这一瞬的灵动定格在胶片里。 这台相机是他在四九城最大的百货商店买的,德国产的莱卡,黑漆外壳,沉甸甸的,花了他足足三百块“大黑石”,还托了供销社的老李才弄到票。当时老李还打趣他:“沈同志,你这采购员当得够滋润,还玩起相机了?”沈言只是笑,没说这相机是他专门用来“收藏”风景的。 胶片更是金贵,一卷只能拍三十六张,还得省着用。他专门在空间里辟了个干燥的柜子放胶片,里面垫着防潮纸,生怕受潮发霉——这些小小的胶片,是他能留住时光的唯一凭证。 上辈子他用手机拍照,随手一拍就是几百张,存进云端,转头就忘。可现在,每按下一次快门,他都要琢磨半天:光线够不够?角度好不好?能不能把这山水的灵气拍出来?就像刚才拍石斑鱼,他蹲了足足一刻钟,等鱼群游到最密集的地方,等阳光正好落在水面,才敢按下快门。这种郑重,让每一张照片都有了温度。 “同志,你这铁盒子能把鱼装进去?”一个背着竹篓的土家族老汉路过,好奇地盯着相机,“俺们村里的后生说,城里有能装人的铁盒子,叫啥……电影机?” 沈言笑着晃了晃相机:“这叫相机,能把好看的东西记下来,就像画儿一样。”他从帆布包里掏出刚洗出来的照片——是昨天在袁家界拍的峰林,石峰如剑,直插云霄,云雾在峰林间流动,像仙境一般。 老汉接过照片,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摸着画面,眼里满是惊叹:“乖乖,这比俺们寨里画的山神还像!你看这石头,跟真的一样!”他忽然想起什么,拉着沈言往溪边走,“俺知道个好地方,有瀑布,比这溪里的鱼好看!” 跟着老汉穿过一片密林,果然听到“哗哗”的水声。转过一道山弯,一道白练似的瀑布从崖上坠下,砸在潭里,激起漫天水雾,彩虹横跨在潭上,美得让人挪不开眼。“咋样?”老汉得意地问,“这是俺们的‘银帘瀑’,雨后才肯露面呢。” 沈言连忙举起相机,调整焦距。瀑布的水珠溅在镜头上,他用衣角擦了擦,重新构图——让彩虹正好落在瀑布中间,潭边的野花作前景,远处的峰林当背景。“咔嚓”一声,将这飞瀑流泉、霓虹彩虹,都收进了镜头里。 “给俺也拍一张呗?”老汉忽然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俺这辈子没出过山,想让娃们看看爹站在瀑布前的样子。” 沈言笑着点头:“您站在潭边,看着瀑布就行。”老汉拘谨地站好,双手背在身后,嘴角咧开憨厚的笑。沈言按下快门,将这带着乡土气息的笑容,和壮丽的瀑布定格在一起。他想,这张照片或许比单纯的风景照更有意义——风景会变,可这笑容里的淳朴,能留很久。 从张家界出来,沈言的相机里又多了不少“存货”:有土家姑娘绣花的样子,银针在布上翻飞;有采药人攀在崖壁上的身影,背着的药篓沉甸甸的;还有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追逐的画面,笑声像银铃一样。这些照片里,有风景,更有人,有烟火气,比任何名山大川都更让他心动。 他现在养成了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先不急着换物资,而是背着相机转一转。在丽江古城,他拍纳西族的老屋,木楼依山而建,青石板路上的马蹄印里还积着雨水;在平遥古城,他拍城墙根下棋的老汉,棋子落在石桌上,发出“啪啪”的响,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凤凰古城,他拍沱江边洗衣的妇人,木槌捶打衣裳的声音,和吊脚楼里的歌声混在一起,像支温柔的曲子。 这些古城、老街、旧巷,上辈子他只在旅游攻略里见过,商业化得没了原味。可现在,它们还带着岁月的褶皱,藏着最本真的生活——卖糖画的老汉支着小摊,糖稀在铁板上绕出龙的形状;扎纸灯的匠人坐在门口,竹篾在手里转着圈,渐渐成了灯笼的骨架;就连墙角的青苔,都绿得那么有耐心,一点一点爬满斑驳的砖墙。 沈言在凤凰古城的江边坐了一下午,看着夕阳把沱江染成金红色。一个穿蓝布衫的老太太坐在他旁边,手里编着竹篮,竹条在她手里听话地弯曲、交织。“后生,你拍这江干啥?”老太太问,“天天看,有啥好看的?” “因为它好看啊。”沈言举起相机,对着落日下的吊脚楼,“您看这光,这水,这楼,凑在一起多好。” 老太太笑了:“俺们祖祖辈辈住这儿,靠这江吃饭,它是好看,可也是俺们的日子。”她指着江里的渔船,“那是俺家老头子,打鱼回来了。” 沈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一艘渔船正往岸边划,船头放着半篓鱼,老渔夫戴着斗笠,身影在夕阳里成了剪影。他连忙按下快门,把这“日子”拍了下来——江是背景,船是道具,老渔夫的身影,才是这张照片的魂。 晚上,沈言住在江边的吊脚楼里,借着油灯的光,小心地把胶片从相机里取出来,放进防潮盒。他看着墙上贴着的照片,有黄山的云海,有洱海的月,有草原的羊,有戈壁的沙,还有一张张陌生却亲切的脸。这些照片,像一颗颗珍珠,串起了他走过的路,看过的景,遇过的人。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没什么可追求的了。钱?空间里的“大黑石”够他花几辈子;权?他见过太多为权争斗的人,最终落得一场空;名?他宁愿做个无名的“搬运工”,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 他现在只想背着相机,带着空间,继续走下去。走到漠河看极光,把那片绚烂的光拍下来;走到西沙看珊瑚,把那片五彩的海记下来;走到草原看赛马,把那飞扬的马蹄、牧民的笑脸都收进镜头里。 这种日子,简单,却踏实。像山间的溪流,不疾不徐,却能映出日月星辰;像路边的野草,不骄不躁,却能在风雨里扎根生长。 第二天一早,沈言背着相机,提着帆布包,又踏上了新的路。吊脚楼的老板娘在门口送他,手里拿着个油纸包:“这是俺家做的姜糖,路上吃,暖身子。”沈言接过,笑着挥挥手:“等我回来,给您带雪山的照片!” 阳光洒在沱江上,泛着金波。沈言走在青石板路上,相机在胸前轻轻晃动,里面装着新的胶片,等着记录新的风景。他知道,前路还有无数的美好在等着他,而他的镜头,会像眼睛一样,把这一切都好好记住,刻在时光里,酿成最醇厚的回忆。 至于未来会怎样,他不想管,也不用管。毕竟,能在这样的时代,用脚步丈量山河,用镜头留住时光,本身就是一种天大的幸运。 第76章 黄土地 沈言站在陕北的土塬上,脚下的黄土被风刮得迷眼,远处的山峁光秃秃的,只有几丛沙棘顽强地从沟壑里探出头,绿得发怯。他裹紧了身上的工装,还是觉得风像小刀子似的往骨头缝里钻——这地方的风,比他走过的任何山区都烈,带着股土腥味,刮在脸上生疼。 “同志,你从哪来?”一个放羊的老汉拄着羊铲走过来,羊皮袄上沾满了尘土,皱纹里也嵌着黄泥巴,看着像从土里长出来的。他的羊群瘦得可怜,毛都擀了毡,啃着地上稀稀拉拉的草根,时不时抬起头,对着灰蒙蒙的天“咩咩”叫两声,声音里带着股蔫劲儿。 “从南边来。”沈言从帆布包里摸出块窝头递过去,是用空间里的小米面做的,还带着点甜味。老汉接过去,掰了一半喂给最瘦的那只羊,自己才小口小口地啃起来,嘴里念叨着:“南边好啊,有水,有树,不像咱这,除了土就是风。” 沈言的心沉了沉。他走过沂蒙山区,那里虽然缺粮,可山林里有野味;到过胶东半岛,海边的鱼多到吃不完;就算是张家界的深山,也有流泉飞瀑、药材山珍。可这里,除了望不到头的黄土,几乎什么都没有——树是稀的,草是黄的,水是苦的,连风都带着股绝望的味道。 他跟着老汉往村里走,土路被车辙压得很深,车轱辘碾过,扬起的尘土能呛得人睁不开眼。路边的窑洞都是土坯砌的,窑顶长着几丛茅草,风一吹就摇摇晃晃,像是随时会塌下来。有个妇女蹲在窑门口砸土块,见了沈言,抬起头,脸上的皱纹比土塬的沟壑还深,手里的土块砸在石板上,发出“砰砰”的闷响,像是在跟这土地较劲。 “她在砸土肥。”老汉解释说,“把土块砸细了,掺点羊粪,就能种糜子了。咱这地,薄得很,不这么伺候,长不出粮食。” 沈言看着那妇女枯瘦的手,指甲缝里全是泥,砸土块的动作却很用力,每一下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忽然想起在胶东半岛见过的渔民,他们虽然缺粮,可脸上有海风晒出的红润;想起沂蒙山区的猎户,就算吃红薯干,眼里也有山林养出的亮。可这里的人,脸上身上都是土黄色,连眼神都像是被风沙磨钝了,透着股沉甸甸的疲惫。 到了村里,沈言才知道什么叫“家徒四壁”。窑洞里面黑乎乎的,地上是夯实的黄土,坑坑洼洼;墙上挂着个破筐,里面装着几个干硬的糜子面窝头;炕上铺着干草,连条像样的褥子都没有。一个老太太正坐在炕边纺线,纺车“吱呀”作响,像在哭;几个孩子光着脚在地上跑,脚丫子黑得像煤球,身上的衣裳补丁摞补丁,露出的胳膊腿细得像麻秆。 “沈同志,你这是……”村支书闻讯赶来,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口磨破了边,却系得整整齐齐。他听说沈言是从城里来的采购员,还带着物资,眼里先是亮了亮,随即又暗了下去——以前也来过“送温暖”的,可带来的东西不够塞牙缝,走了之后,日子该咋苦还咋苦。 沈言没多说,直接从空间里往外搬东西。他这次带的物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五十捆粗布,能给全村人做件新衣;一百斤盐,够吃大半年;还有两百斤小米、一百斤玉米,都是从平原地区换来的细粮。 “这……这是给俺们的?”村支书看着堆成小山的物资,手都在抖,声音也变了调。他活了四十多年,就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粗布的蓝在黄土窑洞里,亮得晃眼;盐巴的白像雪,看得人心里发颤。 “给孩子们先做件棉衣。”沈言指着那些光脚的孩子,“天快冷了。” 村里的妇女们闻讯都涌了过来,看着布料,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有个年轻媳妇抱着怀里的娃,娃冻得嘴唇发紫,她摸着布,哽咽着说:“俺娃长这么大,还没穿过新布做的衣裳呢……” 沈言心里发酸,又从空间里摸出二十斤红糖:“给老人和孩子冲点水喝,补补身子。”红糖的红在黄土地上,像团火,瞬间把窑洞照得暖了些。 老汉们蹲在门口抽烟,嗒嗒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映着他们红扑扑的脸。“沈同志,你是天上派来的?”有个老汉抹了把泪,“咱这地方,鸟都不拉屎,除了土就是煤,谁肯惦记着俺们?” 沈言摇摇头:“我就是个采购员,顺路来看看。”他知道,这里的地下埋着黑金子——煤矿,可现在没技术,没设备,挖出来也运不出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宝贝躺在地里,人却饿得直不起腰。 他跟着村支书去看村里的土地。所谓的“田”,就是在土塬上开出的梯田,窄得像条带子,土是黄的,干得裂着缝,撒下去的糜子种,能长出一半就谢天谢地。“去年旱,颗粒无收,”村支书叹着气,“今年总算下了两场雨,可这点收成,够吃三个月就不错。” 沈言看着干裂的土地,忽然想起在江南见过的稻田,水绿油油的,稻穗沉甸甸的,风一吹,像片金色的海。他从空间里取出些菜种——有白菜、萝卜、南瓜,都是耐旱好活的品种:“试试种这个,能当菜,也能当粮。” 村支书接过菜种,像捧着稀世珍宝,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俺们一定好好种!等收了,给你留着!” 晚上,沈言住在村支书家的窑洞。炕烧得很热,烫得人睡不着。窗外的风“呜呜”地叫,像在哭,又像在吼。村支书的婆娘端来一碗糜子粥,里面掺了点红薯,稀得能照见人影,却热气腾腾的。“沈同志,委屈你了,俺们这儿就这条件。” “挺好的。”沈言接过碗,喝了一口,有点涩,却带着股土腥味的实在。他从空间里拿出块腊肉,是从湘西换来的,用柏树枝熏过,香得很:“给孩子们炒个菜。” 婆娘推辞不过,拿去灶房,不一会儿,肉香就飘满了窑洞。几个孩子扒在门框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灶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带的物资还是太少了,这点东西,只能解燃眉之急,却填不满黄土地的贫瘠。 第二天,沈言要走了。全村人都来送他,妇女们塞给他缝好的布鞋,针脚密密麻麻;老汉们提着自己挖的野菜,说能当药;孩子们捧着捡来的煤块,黑亮黑亮的,说“这是俺们这儿最好的东西”。 沈言把空间里剩下的物资都留下了,只带走了那双布鞋和几块煤。他骑着自行车,走在黄土路上,身后传来孩子们的哭声:“沈叔叔,你还来不?” “来!”沈言回头挥挥手,眼眶有点热,“等你们种出白菜,我就来!” 风依旧刮着,黄土依旧飞扬,可他觉得,这黄土地好像没那么绝望了。妇女们手里的布料能变成棉衣,老汉们种下的菜种能长出绿苗,孩子们的眼睛里,有了点盼头,像埋在土里的种子,等着春风一吹,就能冒芽。 他想起村支书说的话:“咱这地方,是苦,可只要有人惦记着,就有奔头。”沈言摸了摸怀里的煤块,黑沉沉的,却带着温度。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下次来,要带更多的种子、更多的布料、更多的粮食,还要告诉他们,这黄土地下有宝贝,这黄土地上,也能长出希望。 自行车碾过黄土路,留下两道车辙,很快又被风沙填满,像从未有过痕迹。可沈言知道,有些东西留下了——在妇女们的针线里,在老汉们的烟锅里,在孩子们的记忆里,像颗种子,埋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等着生根发芽,长成一片绿。 远方的土塬依旧光秃秃的,可沈言的心里,却好像有片绿苗,正迎着风,使劲地往上长。他知道,改变这黄土地很难,可只要有人肯播下种子,肯付出真心,总有一天,这黄土会变成绿的,这风会变得软的,这日子,会变得甜的。 他踩着自行车,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黄土地在他身后铺展开来,像幅厚重的画,画里有他留下的脚印,有他寄放的牵挂,还有他对这片土地最深的祝福。 第77章 桂林山水 沈言坐在竹筏的竹椅上,看着漓江的水从竹筏下缓缓流过,清得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还有几尾小鱼顺着筏子的影子游,像在追逐一段流动的光阴。撑筏的老汉戴着斗笠,手里的竹篙轻轻一点,筏子就像片叶子似的往前漂,惊起几只白鹭,扑棱棱掠过水面,翅膀沾着的水珠落在江里,溅起细碎的涟漪。 “同志,您这是打哪儿来?”老汉的声音带着当地的口音,软乎乎的,像江里的水。他见沈言背着个相机,筏子上却没什么行李,眼里带着好奇——这年月能到桂林来“晃悠”的,要么是公干的,要么是有门路的,像他这样看着自在的,不多见。 沈言笑着晃了晃手里的介绍信,红色的印章在阳光下格外显眼:“从陕北来,单位派来采购点山货。”这话半真半假,采购山货是真,可“单位派来”不过是个由头,真正让他能从黄土高坡一路晃到桂林的,正是这张盖着红章的纸。 离开陕北时,他特意回了趟四九城,找单位重新开了介绍信。办公室的老张头戴着老花镜,在“采购事由”一栏里写得工工整整:“赴广西桂林等地采购木材、药材及土特产品”,末尾盖着汽修厂和供销社的双章,红得扎实。当时老张头还打趣他:“沈小子,你这采购员当得比厂长还自在,全国都快让你跑遍了。” 沈言只笑不答。他心里清楚,这张纸的分量。在火车站,检票员看一眼介绍信,挥手就放行;在关卡,哨兵验过印章,敬礼示意通过;就算在偏远的村寨,只要亮出这张纸,说句“单位派来的采购员”,村民们都会热情地招呼,问要不要换点当地的特产。 就像此刻,撑筏的老汉听说他是“采购员”,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俺们这儿的木材好,楠木、樟木,做家具顶呱呱;药材也多,金银花、石斛,都是山上长的野物;还有这漓江的鱼,清蒸着吃,鲜掉眉毛!” 沈言顺着他的话问:“那用布匹换鱼,换不换?”他从空间里摸出半匹蓝布,是从四九城供销社换来的,布面光滑,颜色正。老汉眼睛一亮,竹篙往水里一点,筏子猛地拐了个弯:“换!前面就是俺家,让婆娘给你捞刚打上来的剑骨鱼!” 竹筏顺着漓江往下漂,两岸的山像水墨画一样慢慢铺展开来。有的山像大象在喝水,鼻子垂在江里;有的山像笔架,尖尖的顶直插云霄;还有的山藏在云雾里,只露出个山尖,像水墨画里没干的墨痕。沈言举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胶片在相机里转动的声音,和江水流淌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支轻快的歌。 他想起在陕北时,看到的山都是光秃秃的,土黄色的,连风都带着股硬气。可桂林的山,是青绿色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山顶上还长着几棵松树,像故意插在那儿的盆景,透着股灵秀。水也是,陕北的水是苦的,浑的,带着泥沙;桂林的水是甜的,清的,能看见水底的水草在跳舞。 “这地方,住一辈子都不腻。”沈言忍不住跟老汉感叹。老汉哈哈笑起来,竹篙在水里搅起一圈圈涟漪:“俺们祖祖辈辈住这儿,看了一辈子,还是看不够。春天看桃花开,夏天看漓江水涨,秋天看枫叶红,冬天看雾绕山,四季都有看头。” 到了老汉家的村寨,竹楼依山而建,木楼的柱子插在江里,走在楼上,脚下能听到江水“哗哗”的响。老汉的婆娘系着绣花围裙,正在江边捶衣裳,见沈言来了,笑着往屋里让:“同志快坐,我这就去剖鱼!” 村里的孩子围着沈言的相机看,小手指着镜头,眼里满是好奇。沈言笑着打开相机,让他们看刚拍的山景:“这是象鼻山,像不像大象?”孩子们咯咯地笑起来,七嘴八舌地说:“像!像!俺们常去那儿掏鸟窝!” 正说着,村支书来了,手里拿着个账本,见了沈言的介绍信,客气地递过一杯茶:“沈同志,要采购啥尽管说,俺们这儿的桂皮、八角都是好东西,运到城里能卖好价钱。”沈言从空间里拿出几匹布和一些红糖:“我想用这些换点木材和药材,再换点你们的鱼干。” 村支书眼睛一亮,连忙让人去张罗。布匹在村里是硬通货,红糖更是稀罕物,用这些换山货,对村民们来说是天大的好事。没一会儿,几个后生就扛着木材来了,都是干透的楠木,笔直笔直的;妇女们提着竹篮,里面装着晒干的金银花、石斛,还有沉甸甸的鱼干,透着海风的咸香。 沈言让他们把东西收进空间,自己则和村支书坐在竹楼里聊天。村支书说,以前也有“采购员”来过,可大多是走个过场,要么压价太狠,要么挑三拣四,像沈言这样实在的,不多见。“主要是您这介绍信管用,”村支书指着沈言手里的纸,“有这东西,就知道您是正经单位来的,信得过。” 沈言心里感慨,这介绍信确实是“通行证”。在那个出行需要“路条”的年代,没有这张盖着红章的纸,别说跨省采购,就是出个县城都难。他见过有人因为拿不出证明,在关卡被拦了三天三夜;也见过有人为了换一张介绍信,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而他,靠着这张纸,从北到南,从黄土高坡到桂林山水,一路畅通无阻。在火车站,他能凭着介绍信买到卧铺票;在招待所,他能登记住宿;甚至在遇到盘查时,只要亮出这张纸,说句“执行公务”,对方就会客气放行。 傍晚,老汉的婆娘做了一大桌菜:清蒸剑骨鱼、啤酒鱼、田螺酿,还有竹筒饭,香喷喷的,摆满了竹桌。鱼是刚从江里捞的,肉嫩得像豆腐;竹筒饭里混着腊肉,带着竹子的清香。沈言吃得满头大汗,觉得这是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饭。 饭后,村民们在江边燃起了篝火,年轻的姑娘小伙围着篝火跳舞,唱着当地的山歌:“唱山歌来,这边唱来那边和……”歌声清亮,像漓江水一样婉转。沈言坐在篝火旁,看着跳动的火苗,听着悠扬的山歌,忽然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没有算计,没有奔波,只有山水为伴,歌声为友。 他拿出相机,拍下这热闹的场景。火光映在姑娘们的笑脸上,映在小伙们的舞步里,也映在漓江水的波光里,温暖而鲜活。他想,等老了,就把这些照片拿出来看,告诉自己,这辈子没白活,见过黄土的厚重,也见过桂林的灵秀,遇过太多太多善良的人。 离开桂林时,老汉非要送他到码头。竹筏在江面上漂,两岸的山渐渐后退,像在挥手告别。老汉说:“沈同志,下次再来,俺带你去看龙脊梯田,秋天的时候,金灿灿的,好看得很!”沈言笑着点头:“一定来,到时候还带布匹换你的鱼!” 码头上,检票员验过他的介绍信和车票,笑着说:“同志是来采购的?桂林的山货好啊!”沈言点点头,踏上了前往下一站的火车。 火车开动时,他回头望了一眼桂林的山,像水墨画一样,渐渐消失在视线里。他摸了摸怀里的介绍信,纸张有些粗糙,却带着沉甸甸的分量。正是这张纸,让他能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四处行走,看遍山河,遇遍人事。 他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这“采购员”的身份能维持多久。可他知道,只要手里有这张介绍信,有空间里的物资,有一颗想看看世界的心,他就会一直走下去。 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跑,窗外的风景又变成了陌生的田野。沈言靠在窗边,手里转着相机,心里满是欢喜。这辈子,能做个“旅行家”式的采购员,能凭着一张介绍信,走遍这大好河山,真是件再幸运不过的事。 至于未来,就让它像漓江的水一样,慢慢流淌。他只需要跟着水流,看着风景,走着路,就好。 第78章 善恶玄判 沈言坐在成都茶馆的竹椅上,指尖捻着茶杯盖,轻轻撇去浮沫。碧潭飘雪的茶香在鼻尖萦绕,清冽中带着茉莉的甜。茶馆里人声鼎沸,说书先生拍着醒木,讲着《三国》的故事,茶客们的叫好声、嗑瓜子的脆响、堂倌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锅沸腾的老茶,透着股热辣的烟火气。 他的神识像一张无形的网,悄无声息地铺展开,笼罩着整个茶馆。茶客们的情绪在他感知里如同流动的光:有听书听得兴起的兴奋,有生意人讨价还价的算计,有老友重逢的热络……这些情绪像五颜六色的丝线,织成一幅鲜活的人间百态图。 忽然,一丝阴冷的恶意像冰锥般刺入神识网。沈言眼皮微抬,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角落——那里坐着个穿黑布褂子的汉子,帽檐压得很低,正假装喝茶,眼角的余光却死死盯着邻桌一个揣着钱袋的老者。那恶意很纯粹,带着贪婪和狠戾,像蛰伏在暗处的蛇,等着时机咬一口。 沈言不动声色,继续啜茶。神识细细探去,能“看”到汉子怀里藏着把短刀,刀鞘上还沾着点锈迹;能“感”到他心跳得很快,手心在冒汗——是个没经验的新手,却藏着伤人的歹念。 上辈子他在城里遇见过扒手,被偷了钱包还浑然不觉,直到回家才发现。可这辈子,神识成了他最可靠的“警报器”,任何对他或周围人有恶意的人,都逃不过他的感知。就像此刻,那汉子的恶意像盏灯,在他神识里亮得刺眼。 说书先生讲到“关公温酒斩华雄”,茶客们纷纷叫好。那汉子趁机站起身,假装去添水,脚步却朝着老者的方向挪。沈言放下茶杯,神识锁定他——只要他敢伸手,就别怪自己不客气。 汉子的手刚要碰到老者的钱袋,忽然觉得后颈一凉,像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他猛地回头,正对上沈言平静的目光,那目光像潭深水,能看透人心底的龌龊。汉子心里一慌,手僵在半空,随即若无其事地转身,快步走出了茶馆。 沈言收回目光,端起茶杯。那汉子的恶意已经消失在街角,带着明显的恐惧。他没追,这种小蟊贼,吓退就行,没必要脏了手。但若是遇到那种丧尽天良的恶徒,他从不手软——那些人,最终都成了空间扩张的“养料”。 这能力是在一次次淬炼中觉醒的。最初神识只能感知周围丈许,后来随着空间吞噬恶徒增多,神识也越来越强,如今能覆盖方圆半里,不仅能探物,更能辨善恶。恶意在他感知里是冷的、暗的,像冰;善意是暖的、亮的,像火。这分辨从不出错,比任何律法都来得直接。 离开茶馆,沈言背着相机往郊外走。成都的郊外多竹林,青竹修长,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像在说悄悄话。他想拍几张竹林的照片,却在神识里“撞”到一股浓烈的恶意,比刚才茶馆里的蟊贼要重百倍,带着血腥气。 他循着恶意来源走去,穿过一片竹林,看到一间破败的土地庙。庙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喊声。沈言推开门,只见三个壮汉正围着一个穿碎花布衫的姑娘,手里拿着绳子,脸上是淫邪的笑。姑娘蜷缩在墙角,吓得浑身发抖,眼泪把脸都哭花了。 “哪来的野小子,敢管爷爷们的闲事?”一个刀疤脸壮汉转过身,眼里满是凶光,手里的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另两个壮汉也围了上来,恶意像潮水般涌来,几乎要将人淹没。 沈言没说话,神识早已“看”清他们的底细——这三人是附近的泼皮,常年在这一带拦路抢劫,上个月还害死了一个货郎,尸体就扔在竹林深处。这种恶徒,留着只会祸害更多人。 “给你们个机会,滚。”沈言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 “滚?老子先废了你!”刀疤脸挥刀砍来,风声凌厉。沈言侧身躲过,指尖在他手腕上一弹,刀“哐当”落地。另两个壮汉扑上来,被他轻易踹倒在地,疼得嗷嗷叫。 刀疤脸见打不过,眼神一狠,从怀里摸出个药粉包就要撒。沈言眼神骤冷,神识一动,空间入口在三人脚下无声张开。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噗通”一声掉了进去,惨叫声戛然而止。 土地庙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姑娘的啜泣声。沈言捡起地上的刀,扔进空间——这种凶器,留着也是祸害。他走到姑娘面前,从帆布包里掏出块手帕递过去:“没事了,他们不会再来了。” 姑娘接过手帕,哽咽着说:“谢谢……谢谢大哥……”她是附近村子的,去镇上换盐,没想到遇到这伙恶人。 沈言送姑娘回村,村民们听说他救了人,都围上来道谢,塞给他鸡蛋、红薯,眼里满是感激。这种善意在他神识里像暖炉,烤得人心头发热。他婉拒了村民的挽留,转身往竹林走——空间因为吞噬了三个恶徒,又微微扩张了些,神识也更清晰了。 他知道,这时代乱,恶人多。没有摄像头,没有监控,很多恶行都能藏在暗处。可他的神识就是最好的“监控”,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守护着一丝清明。就像刚才的姑娘,若不是他路过,后果不堪设想。 傍晚,沈言在江边拍夕阳。晚霞把江水染成金红色,渔舟唱晚,意境悠远。他刚按下快门,神识里又出现一丝恶意,很淡,却很执着,像根细针,扎在他感知里。 他转头望去,看到个穿长衫的男人正盯着他的相机,眼神里有觊觎。男人见他看来,立刻低下头,假装看风景,可恶意没藏住——他想偷相机。 沈言没理会。这种程度的恶意,还罪不至死。他收好相机,转身离开。那男人犹豫了一下,悄悄跟了上来。沈言故意走进一条僻静的巷子,在拐角处停下。 男人刚要伸手,就被沈言抓住手腕。“想偷东西?”沈言的眼神很冷,神识探入他心里,“你家里还有老娘要养,为了这点贪念,值得吗?” 男人脸色一白,冷汗瞬间下来了:“你……你怎么知道?”他确实是家里穷,老娘病了,才动了歪念。 沈言松开手,从空间里摸出二十块钱和两斤红糖:“给你娘治病,找份正经活干。再敢偷,就不是这么简单了。”男人看着钱和红糖,愣了半天,“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头,转身跑了,恶意在他身后慢慢消散,变成了羞愧和感激。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什么波澜。神识辨善恶,却不代表要一刀切。有些恶意是被逼无奈,给个机会,或许能回头;但有些恶意是骨子里的坏,不除,就是祸害。这分寸,他拿捏得很准。 夜色渐深,沈言住进一家客栈。他坐在窗前,看着月光下的江水,神识缓缓铺开,像温柔的网,笼罩着这座城市。有晚归的人匆匆赶路,带着疲惫的善意;有打更人敲着梆子,声音里是守护的责任感;还有几处微弱的恶意在角落里闪烁,大多是些小偷小摸,构不成威胁。 他想起刚觉醒神识时的慌乱,总觉得这能力像个负担。可现在,他渐渐习惯了用这双“看不见的眼睛”去看世界,去分辨人心。空间越来越大,神识越来越强,这既是力量,也是责任——在这没有“监控”的时代,他或许就是某些人生命里唯一的“光”。 窗外的江风吹进来,带着水汽的清凉。沈言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神识在空间里转了一圈,那些被吞噬的恶徒早已化为虚无,只留下更广阔的空间和更纯净的灵气。他知道,这条路还很长,还会遇到更多的善与恶,但只要神识还在,他就会一直走下去,做那个默默守护的“旁观者”,用自己的方式,让这世界干净一点,再干净一点。 月光落在相机上,黑漆的外壳泛着冷光。明天,他还要用这台相机去拍日出,拍那些干净的、温暖的、值得被记住的风景。至于那些藏在暗处的龌龊,就让神识这面镜子,照出它们的原形,然后,一一清除。 第79章 气随心走 沈言站在重庆码头的石阶上,江风卷着水汽拍在脸上,带着股麻辣的烟火气。脚下的青石板被踩得油光锃亮,挑夫们扛着货,喊着号子往上爬,汗珠子砸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他刚用半匹布换了两串冰糖葫芦,猩红的山楂裹着晶莹的糖衣,在风里晃悠,甜香混着江风里的花椒味,有种奇异的冲撞感。 “让让!让让!”身后传来粗鲁的呵斥,两个穿着短褂的汉子推着独轮车,车轱辘碾过石板,发出刺耳的声响,直往人群里撞。有个老婆婆没躲开,被车把带得一个趔趄,手里的菜篮子掉在地上,菠菜、萝卜滚了一地。 “瞎了眼啊!”汉子不仅不道歉,反而瞪着老婆婆,眼里的戾气像要吃人。周围的人敢怒不敢言,都知道这是码头一霸,靠着欺压挑夫、勒索小贩过活,手底下还有十几个弟兄,狠得很。 沈言咬了口冰糖葫芦,山楂的酸混着糖的甜在舌尖炸开。他的神识早已“看”到这两人的底细——上个月刚把一个不服管的挑夫打断了腿,扔在江滩上,若不是好心人救得快,早就喂了鱼。此刻,那股针对老婆婆的恶意像淬了毒的针,扎得人心里发紧。 换在以前,他或许会先掂量掂量,可现在,只觉得一股躁意从脚底窜上来。练功练出的气血在经脉里翻涌,神识里那两人的恶意越是浓烈,他心里的杀心就越是清晰,像被打磨锋利的刀,就等着出鞘。 “道歉。”沈言的声音不高,却像块石头砸在喧闹的码头,瞬间让周围静了静。 两个汉子愣了一下,随即狂笑起来:“哪来的野小子,敢管你爷爷的事?”其中一个刀疤脸的往前凑了凑,伸手就要推沈言,“给老子滚远点,不然卸你一条胳膊!” 他的手还没碰到沈言的衣服,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开,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撞在独轮车上。“邪门了!”刀疤脸又惊又怒,招呼另一个汉子,“给我废了他!” 两人扑上来的时候,沈言甚至没怎么动。身形像风中的影子,看似缓慢,却总能在间不容发之际避开拳脚。他的神识早已预判了他们的动作,每一个破绽都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三招,两个汉子就被他踹倒在地,疼得抱着肚子打滚,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眼里的恶意更浓了。 “还嘴硬?”沈言心里的躁意更盛,抬脚就要踩下去。老婆婆连忙拉住他:“同志,算了算了,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周围的挑夫也劝:“沈同志,这俩是滚刀肉,不值得脏了你的手。” 沈言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杀心。也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动手,确实不妥。他看了眼地上的两人,神识微动——那两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脸色瞬间惨白,爬起来推着独轮车就跑,连掉在地上的货都忘了捡。 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没人看清沈言做了什么,只觉得刚才那一瞬间,这年轻人身上好像有股说不出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有个老挑夫凑过来,小声问:“同志,你……你是练家子?” 沈言笑了笑,没承认也没否认,弯腰帮老婆婆捡菜。老婆婆攥着他的手,一个劲念叨:“好人啊,真是好人……”可她看着沈言的脸,眼神却有些茫然,好像刚记住,转眼又忘了具体的模样。 这就是神识大成后的另一个用处——模糊自身的存在感。除非他刻意让人记住,否则别人看过他的脸,转头就会忘,就像隔着层毛玻璃看人,只能记住个大概轮廓,记不清眉眼。刚开始他还觉得新奇,后来发现这简直是“干坏事”的利器,做完事拍屁股走人,没人能说得清他长什么样。 这种“便利”,让他心里渐渐生出点飘的意思。就像刚才在码头,换在以前他会悄悄处理那两个恶霸,现在却敢在大庭广众下动手,反正没人能记住他,怕什么? 离开码头,沈言往山城的巷子里钻。重庆的巷子又陡又窄,像迷宫,青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发亮,两旁的吊脚楼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屋檐下挂着腊肉、香肠,红得发亮。他想去拍几张吊脚楼的照片,却在神识里“闻”到了更浓的恶意,比码头那两个恶霸加起来还重。 循着恶意走到巷子深处,看到一扇紧闭的木门,门里传来女人的哭嚎和男人的打骂声。沈言直接推门进去,院子里一个醉醺醺的汉子正拿着皮带抽打一个女人,旁边还站着个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女孩。汉子脸上的横肉抖着,嘴里骂着污言秽语,恶意像浓稠的墨汁,几乎要把整个院子染黑。 “住手!”沈言喝了一声。 汉子转过头,醉眼朦胧地瞪着他:“你是谁?敢闯老子家?”他手里的皮带劈头盖脸就抽了过来,带着酒气和戾气。 沈言侧身躲过,顺手夺过皮带,反手一抽,抽在汉子的腿上。“咔嚓”一声脆响,伴随着汉子杀猪般的嚎叫,他的腿以不自然的角度弯了下去。女人和小女孩吓得尖叫,却在看到沈言脸的瞬间,眼神变得有些恍惚,好像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这种人渣,留着也是祸害。”沈言心里的杀心再也压不住。这汉子不仅家暴,神识里还显示他为了赌钱,把自己的大女儿卖给了人贩子,那女孩现在不知死活。这种恶,早已烂到了骨子里。 他没再废话,神识一动,空间入口在汉子脚下张开。汉子还在惨叫,身体就已经坠了下去,声音戛然而止。院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女人和小女孩压抑的哭声。 沈言看着她们,神识柔和了些,模糊了她们对刚才画面的记忆,只留下“男人突然不见了”的印象。他从空间里摸出些钱和粮票,放在桌上:“带着孩子走,去别的地方过日子。” 女人愣愣地看着桌上的钱,又看看沈言,眼神依旧茫然,却还是拉着小女孩跪下来磕了个头。沈言没停留,转身走出院子,把门轻轻带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巷子里的风带着点凉意,吹得他清醒了些。刚才那一瞬间,他几乎是凭着本能动手的,没有丝毫犹豫,甚至有种“清理垃圾”的快意。这种感觉让他有点心惊——什么时候起,他对剥夺生命变得这么随意了? 他靠在墙上,摸出根烟点上。烟雾缭绕中,他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换过物资,拍过照片,也沾过“血”。练功带来的不仅是力量,还有骨子里的霸道;神识带来的不仅是便利,还有“审判”的底气。久而久之,他好像真的成了这乱世里的“裁决者”,觉得自己能决定别人的生死。 这种“飘”,其实是危险的。就像走在悬崖边,仗着自己身手好,就敢闭着眼睛往前走,忘了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正想着,巷口传来脚步声,几个穿制服的警察走过,大概是接到了什么报案,四处张望。他们经过沈言身边时,只是随意看了一眼,就径直走了过去——没人记得他,没人怀疑他,他就像空气一样,存在却不被察觉。 这种“隐形”的特权,让他心里那点刚冒出来的警惕又淡了些。他掐灭烟头,站直身体,往巷子外走。管他呢,反正他杀的都是恶人,没冤枉一个好人。这个时代本就没那么多道理可讲,拳头硬,心够狠,才能活得自在。 他走到江边,看着往来的船,灯火在江面上晃出碎金般的光。神识铺开,能“看”到码头的挑夫们收工回家,能“听”到吊脚楼里传来的笑声,能“感”到无数温暖的、平凡的善意。这些善意像锚,让他不至于在力量的海洋里彻底迷失。 或许,他确实变了,变得更冷,更狠,也更“飘”了。但只要这份“狠”只对着恶人,这份“飘”不伤及无辜,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沈言笑了笑,扔掉烟蒂,转身往热闹的地方走去。他要去吃碗重庆小面,多加辣,多放麻,让那股热辣劲冲散心里的阴霾。至于未来会变成什么样,他不在乎,反正有力量,有神识,有空间,他能走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这就够了。 夜色渐深,山城的灯火像星星落在人间。沈言的身影混在人流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个游走在光明与阴影边缘的旅人,带着一身说不清的戾气,也带着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清醒。 第80章 归巢 沈言推开四合院的门时,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像在欢迎一个久违的故人。院子里的石榴树又长高了些,枝桠上挂着几个青涩的果子,墙根的牵牛花爬满了篱笆,紫的、蓝的,开得热热闹闹。他站在影壁前,深深吸了口气,空气里有煤炉的烟火气,有邻居家炖肉的香味,还有阳光晒过青砖的味道——这是属于家的味道,淡得像白开水,却熨帖得让人心里发暖。 “沈小子回来了?”三大爷从屋里探出头,手里还拿着个算盘,镜片后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趟出去又俩月,挣着大钱了?”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包从南方带的茶叶:“瞎跑,换了点稀罕物。三大爷您尝尝,碧螺春。”他现在懒得跟院里人掰扯太多,出去这两年,走的地方多了,见的人杂了,再看院里这些鸡毛蒜皮的算计,只觉得像过家家。 三大爷掂着茶叶包,眉开眼笑地回屋了。沈言走到自己屋前,掏出钥匙开门。屋里还是老样子,土炕上铺着粗布褥子,墙上贴着张旧报纸,桌角的墨水瓶里还插着支钢笔,只是落了层薄尘。他挥挥手,神识扫过,灰尘瞬间被卷到门外,屋里顿时清爽起来。 其实他早就想回来了。全国的角角落落跑了个遍,从白山黑水到南海诸岛,从黄土高坡到江南水乡,该看的景看了,该遇的人遇了,相机里的胶片用了整整一箱,空间里的物资堆成了小山,连神识都练得收放自如。再走下去,不过是重复的风景,重复的交换,新鲜劲早就过了。 就像去年在新疆看胡杨林,金黄的叶子在戈壁上铺成海洋,确实震撼,可看着看着,就想起了院里的石榴树——胡杨再壮观,也不如家门口这棵树来得亲切。上个月在海南吃椰子,汁甜得像蜜,可喝着喝着,就怀念起三大爷家的玉米糊糊,粗粝的口感里,藏着踏实的暖意。 他把相机小心翼翼地摆在桌上,又从空间里拿出个木盒,里面装着洗好的照片。有黄山的云海,有漓江的竹筏,有陕北的窑洞,还有桂林的山水……一张张翻看,像在重温过去两年的时光。可看到最后,手指却停在了一张四合院的老照片上——那是他出发前拍的,院里的老槐树正开着花,白茫茫的一片,傻柱蹲在树下啃馒头,嘴角还沾着酱。 “还是家里好啊。”沈言叹了口气,把照片收进盒里。外面的世界再大,风景再美,终究不是扎根的地方。这四合院,别看整天鸡飞狗跳,张家长李家短,可屋檐下的烟火气,墙根下的人情味,是那些名山大川给不了的。 刚收拾完屋子,傻柱就踹开了门,手里端着个大碗,里面是红烧肉,油汪汪的,香气扑鼻。“听说你回来了,婶子给你炖的肉,快尝尝!”傻柱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只是眼角的皱纹多了些,“你小子可算舍得回来,院里没你,少了个能说上话的。” 沈言接过碗,夹了块肉塞进嘴里,肥而不腻,带着股熟悉的酱香味。“跑累了,想歇阵子。” “歇着好!”傻柱蹲在炕沿上,“你是不知道,你走后院里多热闹。二大爷家的小子偷了许大茂的鸡,被追得绕着院子跑三圈;三大爷为了两毛钱,跟卖菜的吵了半宿……”他絮絮叨叨地说着院里的新鲜事,沈言听着,偶尔插句话,心里觉得踏实。 这些家长里短,以前他觉得烦,现在却觉得亲切。就像看惯了波澜壮阔的大河,偶尔喝口家门口的井水,才发现平淡里藏着真味。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过得像个普通的四合院住户。早上提着篮子去菜市场,跟小贩讨价还价买两斤青菜;中午坐在院里的石榴树下喝茶,看三大爷教孩子打算盘;晚上要么去傻柱家蹭饭,要么自己做点小米粥,就着咸菜喝得津津有味。 他不再轻易动用空间,也很少往外跑,最多周末骑着自行车去趟颐和园,坐在昆明湖边看会儿水,或者去北海公园拍几张照片。相机里的胶片用得慢了,可每张照片都带着生活的温度——有院里孩子在槐树下追逐的身影,有大妈们坐在墙根纳鞋底的模样,还有傻柱跟许大茂拌嘴时的嘴脸。 许大茂见沈言回来了,特意拎着瓶酒来串门,假惺惺地说:“沈老弟,出去这么久,发财了?带啥好东西了?”沈言知道他没安好心,从空间里摸出两斤普通的糖果递过去:“就换了点这个,给孩子吃。”许大茂见没捞着好处,撇撇嘴走了,背后还嘀咕:“我看是在外头混不下去了。” 沈言听见了,却没往心里去。以前他可能还会跟许大茂计较几句,现在只觉得没必要。走了那么多路,见了那么多生死,院里这点摩擦,连芝麻粒都算不上。 有天傍晚,院里的人都在门口纳凉,一大爷拿着蒲扇,给大家讲以前的事。沈言坐在小马扎上,听着蝉鸣,看着天上的星星,忽然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不用考虑哪个地方缺盐,哪个地方缺粮,不用提防谁的恶意,不用动手清理人渣,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听风,看星,闻着晚饭的香味,就够了。 他从空间里拿出些从各地带的特产,分给院里的邻居:给一大爷的是云南的普洱茶,给二大爷的是陕西的狗头枣,给三大爷的是浙江的丝绸,给傻柱的是四川的花椒……大家捧着东西,笑得合不拢嘴,连平时爱计较的三大爷都说:“沈小子,你这趟没白跑,心里装着院里人呢。” 沈言只是笑。他知道,这些东西不算什么,可这份心意,能让这四合院的日子更暖一点。就像他走南闯北时,那些山民、渔民、猎户给过他的温暖一样,善意是会流转的。 秋收的时候,沈言跟着院里人去郊区帮老乡收玉米。金黄的玉米穗堆成小山,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说笑,汗水湿透了衣裳,却没人喊累。沈言掰着玉米,手指被叶鞘划出道子,渗出血珠,他却觉得比用空间收玉米有意思——这种踏踏实实的累,带着泥土的芬芳,比任何便捷都让人满足。 晚上躺在炕上,沈言摸着胸口的玉佩,神识在院里轻轻铺开。能“看”到一大爷在灯下缝补衣服,能“听”到二大爷家的孩子在背乘法表,能“感”到三大爷在盘算着明天买多少钱的菜……这些细碎的、平凡的画面,像拼图一样,凑成了他现在的生活。 他知道,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背着相机,带着空间,全国各地乱跑了。不是不想,是没必要了。该看的都看了,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心里的那点躁动,早就被这四合院的烟火气抚平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桌上的相机上,泛着柔和的光。沈言打了个哈欠,拉过被子盖在身上。明天早上,他要去给石榴树浇点水,然后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蔬菜,中午做个西红柿炒鸡蛋,配着玉米糊糊吃。 这样的日子,或许不够精彩,不够刺激,却足够安稳,足够温暖。就像鸟儿飞累了总要归巢,旅人走倦了总要回家,他的脚步,终于在这方小小的四合院里,找到了最踏实的落点。 夜色渐深,四合院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吠。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笑意,在属于家的安宁里,沉沉睡去。 第81章 票证时代 沈言把最后一张粮票夹进账本时,指尖的动作格外轻。米黄色的票面上印着“叁市斤”,边缘有些毛糙,油墨的味道还没散尽——这是这个月刚发的粮票,连同布票、油票、糖票一起,整整齐齐码在樟木盒里,藏在炕洞深处。樟木的香气混着票据的油墨味,成了这个特殊年代里,最让人安心的气息。 院子里传来二大爷的吆喝声:“各家各户注意了!街道办通知,从这个月起,定量再减两成,粮票布票都得省着用!”声音带着股不易察觉的焦虑,像块石头投进平静的四合院,瞬间激起层层涟漪。 沈言掀起窗帘一角往外看,见三大爷正蹲在石榴树下,拿着放大镜研究粮票,嘴里念念有词:“这票子比金子还金贵,得掰成八瓣花……”傻柱站在门口抽烟,眉头皱得像个疙瘩,他饭量大地,定量一减,怕是得勒紧裤腰带了。 他轻轻合上樟木盒,塞回炕洞,用土坯封好。这阵子风声越来越紧,“定量”成了挂在每个人嘴边的词,票证成了硬通货,手里没票,就算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沈言回来得正是时候,若是晚归半步,怕是连这院子的落脚地都得重新打点。 上辈子在历史书上读过票证时代,只当是段干巴巴的文字,这辈子才真切体会到其中的滋味。一块肥皂要肥皂票,一尺布料要布票,甚至买盒火柴都得凭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片,成了日子的缰绳,勒得每个人都小心翼翼。 “沈小子,在家不?”三大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点试探。沈言打开门,见老头手里捏着个算盘,眼神闪烁:“跟你合计个事,我这月的布票富余半尺,想换你点粮票,一尺布票换两斤粮票,咋样?” 沈言心里清楚,三大爷哪有富余的布票,怕是从家里孩子的份额里抠出来的。他从兜里摸出两斤粮票递过去,没要布票:“三大爷您拿着,我这还有。”三大爷眼睛一亮,又假意推辞了两句,揣着粮票乐呵呵地走了,算盘珠子打得噼啪响,大概在算省下的布票能做件啥。 关上门,沈言松了口气。他空间里的票证堆成了小山——这两年跑遍全国,各地的票证他都换了些,全国粮票、地方布票、工业券……甚至还有稀罕的自行车票、手表票。可这些,他连一丝一毫都不敢露。 前几天许大茂见他天天在家,阴阳怪气地说:“沈老弟,你这采购员当得够清闲,不像我们,还得为全家的口粮发愁。”沈言只淡淡一笑:“单位给的定量够吃,不敢多占公家便宜。”他知道,许大茂这是在试探,若是被他看出半点端倪,少不了要捅到街道办去。 这年代的风,说变就变。昨天还能在自由市场偷偷换点东西,今天就可能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前阵子还能凭关系多弄点票证,转眼就可能被揭发成“走后门”。沈言见过太多这样的事——在陕西时,有个老汉因为偷偷卖了两斤自家种的土豆,被批斗了三天;在重庆时,一个货郎因为手里有几张多余的糖票,被邻居举报,连人带货都被抄了。 这些事像警钟,时时刻刻在他耳边敲着。就算有神识能辨善恶,有空间能藏物资,他也不敢大意。这风太烈,能吹垮最坚固的墙,能掀翻最稳当的船,他这点“特殊”,在时代的洪流面前,根本不够看。 为了藏住尾巴,沈言做足了表面功夫。每天早上,他跟着院里人去排队领菜,手里捏着皱巴巴的菜票,排半小时队,就为了买两斤带着泥的萝卜;中午做饭,他故意只蒸一个窝窝头,就着咸菜吃,哪怕空间里有白面粉、腊肉,也绝不动用;晚上去院里乘凉,他总是最后一个说话,听着别人抱怨定量少、票证紧,偶尔附和两句,从不多说一句“我有”。 傻柱见他吃得清苦,塞给他两个白面馒头:“拿着,婶子给我留的,我吃不完。”沈言接过来,第二天回赠他一小袋红薯干——是从陕北换来的,甜得很,却看着不起眼,不会引人怀疑。他知道,这时候的人情往来,得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太扎眼了容易招祸。 有天夜里,沈言被冻醒了,听见院里有动静。神识铺开,见是二大爷家的小子,正鬼鬼祟祟地往傻柱的窗台上摸,想偷傻柱藏的窝头。沈言没惊动他,只用神识轻轻碰了下他的脚踝。那小子“哎哟”一声,摔了个屁股墩,爬起来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连鞋都掉了一只。 这种小打小闹,沈言能帮就帮,却做得天衣无缝。他不能让人知道自己的本事,更不能让人觉得他“特殊”。就像院子里的老槐树,默默扎根,默默结果,风来了就弯弯腰,雨来了就接接水,从不显摆自己的枝繁叶茂。 街道办的王主任来查户口时,沈言表现得比谁都规矩。递上户口本,汇报自己的工作,说起在外采购的经历,只捡些辛苦话讲:“在山里住岩洞,啃冷窝头,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王主任看着他磨破的袖口,叹了句“不容易”,没多问就走了。 送走王主任,沈言后背都湿了。他知道,刚才王主任的眼神在他屋里扫了一圈,若是发现半点不对劲,比如桌上摆着细粮,墙上挂着新布,怕是就得遭殃。这年代,“朴素”是最好的保护色,谁要是敢露富,敢“特殊”,就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打开樟木盒,看着里面的票证,忽然觉得有点讽刺。空间里有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尽的布匹,可他每天却得假装吃不饱、穿不暖;手里有花不完的钱,换不完的票,却得跟着大家排队、算计,为了半斤粮票跟人说好话。 可他不后悔。回来这步棋走对了,在这特殊的年代里,最安全的地方,恰恰是这看似鸡飞狗跳的四合院。这里有烟火气掩护,有邻里情做挡箭牌,只要他足够谨慎,足够低调,就能在这檐下,安安稳稳地躲过这阵烈风。 深秋的风越来越冷,吹得院墙上的牵牛花蔫了下去。沈言把空间里的煤块挪了些出来,堆在墙角,看着像刚从煤厂领的,不多不少,正好够过冬。傻柱见了,笑着说:“你小子还算机灵,知道存点煤,不然冬天得冻成冰棍。” 沈言笑了笑,往煤堆上盖了层土。他知道,这煤只是冰山一角,空间里的煤够烧十年,可他只敢拿出这么点。就像他的日子,只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藏在水下,藏在无人知晓的地方。 晚上,他坐在灯下,给相机换胶片。镜头里映着窗外的月亮,清冷清冷的。他忽然想起在桂林拍的漓江,在黄山拍的云海,那些鲜活的色彩,跟眼前的灰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他不怀念,真的不怀念。 比起外面的风风雨雨,他更珍惜这檐下的安宁。哪怕日子清苦,哪怕步步惊心,只要能平平安安地活着,看着院里的石榴树发芽、开花、结果,看着傻柱跟许大茂拌嘴,看着三大爷算计着过日子,就够了。 沈言放下相机,吹灭了灯。黑暗里,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沉稳而有力。这风再烈,总有停的时候;这特殊的年代再难,总有过去的一天。他只需要守着这四合院,守着自己的秘密,像守着一颗种子,等春风吹来的时候,再慢慢发芽。 窗外的风还在吹,卷着落叶打着旋,可这四合院的屋檐下,却藏着一份不动声色的安稳,像冬夜里的一炉炭火,默默燃烧,温暖着每个在此栖息的人。 第82章 大锅饭 沈言站在公社食堂的土坡下,看着袅袅升起的炊烟裹着玉米糊糊的香气,在灰蒙蒙的天上散开。食堂的土墙上刷着鲜红的标语:“吃饭不要钱,努力搞生产”,字迹被雨水冲刷得有些模糊,却依旧透着股热火朝天的劲头。坡下的空地上,社员们排着歪歪扭扭的队伍,手里攥着粗瓷大碗,脸上是混杂着期待与疲惫的笑。 他是跟着院里的一大爷来乡下“支援秋收”的。说是支援,其实更像是体验——票证时代紧接而来的,便是这轰轰烈烈的大锅饭,城里的工厂、学校办起了食堂,乡下的公社更是家家户户收起了灶台,一日三餐全靠食堂的大铁锅。 “沈小子,愣着干啥?赶紧排队!”一大爷拍了拍他的胳膊,手里的搪瓷缸子磕出“哐当”一声响。这缸子是单位发的,印着“劳动最光荣”,边缘磕掉了块瓷,露出里面的黑铁。 沈言跟着队伍往前挪,鼻尖萦绕着一股复杂的味道——玉米糊糊的糊香、萝卜咸菜的酸气、还有几百号人挤在一起的汗味,混在秋日的冷风里,说不上好闻,却带着种奇异的“集体感”。 打饭的窗口是用木板钉的,豁着个方口,里面站着个系着围裙的大嫂,手里的铁勺比脑袋还大。“下一个!”她嗓门洪亮,铁勺往大锅里一舀,“哗啦”一声,大半碗糊糊就进了社员的碗里,再往边上的咸菜盆里扒拉两下,就算齐活。 轮到沈言时,他把碗递过去。大嫂瞅了他一眼,见是城里来的“干部”,多舀了半勺糊糊:“城里来的同志,多吃点,有力气干活。”糊糊稠得能立住筷子,表面浮着层金黄的米油,是用新收的玉米磨的,带着股生涩的甜。 他找了个石头墩坐下,刚要喝,就见旁边一个半大的小子正狼吞虎咽,碗沿沾着糊糊,嘴角还挂着咸菜末,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沈言碗里的饭。沈言心里一动,把碗往他那边推了推:“吃,我不饿。” 小子眼睛一亮,也不客气,端过碗就往嘴里倒,连烫带咽,没几口就见了底,还伸出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谢谢叔!”他抹了把嘴,露出两排小黑牙,转身就跑,大概是怕被大人看见。 “这娃叫狗剩,家里穷,爹娘死得早,跟着奶奶过。”旁边一个老农叹着气说,他手里的碗几乎是空的,只沾着点糊糊的痕迹,“以前自家做饭,好歹能挖点野菜掺着,现在吃大锅饭,就这点定量,半大的小子哪够吃?” 沈言心里不是滋味。他空间里有的是精米白面,甚至还有腊肉香肠,可他不敢拿出来。这大锅饭的规矩就是“人人平等”,多吃一口都是罪过,若是被人发现他私藏食物,轻则被批斗,重则可能扣上“破坏集体”的帽子。 他看着食堂里的景象,心里渐渐明白了这“大锅饭”的门道。灶台是公用的,粮食是公有的,干活是集体的,吃饭自然也得一起——听起来公平,可人心哪有那么容易一碗水端平? 就像此刻,排在前面的几个壮劳力,碗里的糊糊明显比别人多;负责打饭的大嫂给相熟的人多舀一勺,谁也不敢说啥;还有些手脚麻利的,趁着打饭的混乱,偷偷往怀里塞个窝头,藏起来留着晚上吃。 “以前哪吃过这么好的?”老农见沈言盯着锅里看,感慨道,“顿顿有玉米糊糊,偶尔还能喝上小米粥,过年说不定还有肉!你以为俺们不知道这日子长不了?地里的粮食就那么多,天天敞开了吃,总有见底的那天。” 沈言愣住了:“那你们……” “傻小子,”老农笑了,眼角的皱纹挤成了褶,“你少吃一口,别人就多吃一口,反正粮食就这么多,不往自己嘴里塞,难道留给别人?”他指了指不远处一个正往嘴里扒饭的汉子,“那是俺村的二愣子,以前顿顿喝稀粥,现在顿顿把肚子灌得溜圆,说‘过这村没这店’。”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汉子吃得满脸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仿佛不是在吃饭,而是在跟谁较劲。周围的人大多如此,没人细嚼慢咽,都是往嘴里猛塞,好像慢一秒就会被人抢走。 这种“能多吃就多吃”的心态,像野草一样在公社里蔓延。干活的时候,大家磨磨蹭蹭,反正“干多干少一个样”;可一到吃饭时间,个个都像饿狼,眼睛瞪得溜圆,生怕自己少吃一口。 下午去地里割稻子,沈言才算见识了什么叫“磨洋工”。壮劳力们挥舞着镰刀,看似卖力,实则割得比老太太还慢;妇女们蹲在地里捡稻穗,聊着家常,手里的活计停了半晌;连半大的孩子都知道躲在树荫下偷懒,嘴里喊着“累”,眼睛却瞟着食堂的方向,盼着快点开饭。 “以前自家的地,割得比谁都快,掉颗稻粒都心疼。”一大爷直起身捶着腰,叹了口气,“现在好了,地是公家的,粮是公家的,人心也散了。”他年轻时在乡下待过,知道种地的辛苦,看着这满地的稻穗没人珍惜,心里不是滋味。 沈言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掉在地上的稻粒捡起来。他的神识能“看”到田埂下藏着的野兔,能“闻”到远处果园里苹果的甜香,甚至能“感”到土地里残存的肥力——这片土地其实很肥沃,只要肯下力气,不愁打不出粮食。可现在,人心散了,再肥的地也种不出好庄稼。 傍晚收工,队伍刚走到食堂门口,就听见里面吵了起来。原来是二愣子嫌打饭的大嫂给的糊糊少,把碗往地上一摔,粗瓷碗“哐当”一声碎了,糊糊洒了一地。“凭啥他的多我的少?都是社员,凭啥不一样!”二愣子脸红脖子粗地吼着,唾沫星子喷了大嫂一脸。 大嫂也不是好惹的,叉着腰骂回去:“你干活偷懒,吃饭抢尖,还好意思要多的?有本事自己去地里种!” 周围的人围过来看热闹,有人劝,有人骂,还有人偷偷往嘴里塞着藏起来的窝头,眼神里满是幸灾乐祸。沈言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忽然觉得这大锅饭像口破了底的锅,就算装满了粮食,也会慢慢漏光,最后只剩下一地狼藉。 晚上躺在公社的土炕上,沈言翻来覆去睡不着。窗外传来社员们的鼾声、梦话声,还有人在偷偷啃窝头,发出“咔嚓”的脆响。他的神识铺开,能“看”到食堂的大锅里只剩下点锅底,能“听”到保管员在偷偷往家里运粮食,还能“感”到无数双盯着食物的眼睛,像暗夜里的狼。 他想起老农的话:“谁都不傻,都知道这日子长不了。”可知道又能怎样?在这“集体”的大旗下,个人的那点理智早就被“不占白不占”的念头淹没了。就像掉进了漩涡,明知危险,却忍不住跟着打转,生怕被甩在后面。 第二天早上,食堂的糊糊稀得能照见人影。打饭的大嫂一脸不耐烦:“粮食不多了,省着点吃!”社员们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队伍里开始有人抱怨:“昨天还稠着呢,是不是被谁偷了?”“我看是保管员藏起来了!” 议论声越来越大,像滚雪球似的,最后竟有人要去砸保管员的家。还是一大爷和公社书记出面,说了半天好话,才把这事压下去。可大家心里的火,却像被浇了油,越烧越旺。 沈言看着这一切,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大锅饭的热闹,终究是镜花水月。靠着集体的名头把大家绑在一起,靠着透支地里的粮食换来一时的“温饱”,看似人人欢喜,实则埋下了无数隐患。 离开乡下的那天,沈言最后看了眼公社的食堂。大铁锅还在冒着热气,可排队的人明显少了,脸上的期待也变成了麻木。他忽然想起那个叫狗剩的小子,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吃饱,不知道他藏起来的那半个窝头,够不够挨过这个冬天。 坐在回城里的拖拉机上,风灌进领口,带着股尘土的味道。一大爷靠在车斗上打盹,嘴角还挂着愁绪。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田野,心里忽然明白了——好日子从来不是靠“大锅”煮出来的,而是靠一滴滴汗水、一颗颗粮食、一个个踏实过日子的心,慢慢熬出来的。 这大锅饭的沸沸扬扬,终究会随着粮食的耗尽而冷却。到那时,留下的或许只有满地的狼藉,和一颗颗被掏空的心。 拖拉机“突突”地往前跑,载着他离开这喧嚣的公社,也载着他对这个特殊时代的沉重思考。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只会更难,而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守好心里的那点清醒,在这大锅饭的余温中,默默等待春天的到来。 第83章 盛宴终场 沈言站在四合院的门楼底下,望着天边烧得通红的晚霞,总觉得那颜色里掺了些不寻常的光。胡同口传来叮当的敲击声,夹杂着“大炼钢铁”的口号,像无数根针,扎在这深秋的宁静里。他刚从乡下回来没几天,就被这股突如其来的热潮裹住了——院里的空地上搭起了土高炉,二大爷拿着个小锤,正指挥着孩子们把家里的铁锅、铁盆往炉子里扔。 “沈小子,发什么呆?快把你家的铁器拿出来!”二大爷嗓门洪亮,额头上裹着块红布,像戏台上的花脸,“这是响应号召,人人有责!咱家的高炉要是能炼出钢,年底就能评先进!” 沈言没动。他屋里确实有几件铁器:一把用了多年的菜刀,一个铁皮暖壶,还有个从旧货市场淘来的铁制台灯。这些东西现在都成了“宝贝”,是土高炉的“口粮”。可他知道,这些杂七杂八的铁器扔进土高炉,炼出来的不是钢,是一堆没用的废铁。 “我家没多余的铁器。”沈言的声音很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他不是不配合,是不能配合——这股热潮太邪乎,邪乎得让人心里发慌。 二大爷的脸瞬间沉了下来:“沈言,你这话就不对了!全院就你家最消停,别人都把铁锅捐了,你留着菜刀想干啥?”他这话一出口,院里的人都围了过来,三大爷扒拉着算盘,嘴里念念有词:“按人头算,沈家至少得捐三斤铁,少一两都不公平。” 傻柱从屋里跑出来,手里拎着个豁口的铁锅:“沈老弟,别犟了,捐了。我这口锅用了五年,不也照样扔?”他把铁锅往土高炉边一放,“咣当”一声,惊得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了起来。 沈言看着那口锅,锅底的烟垢厚得能刮下一层,边缘的豁口是傻柱当年跟人打架时砸的,现在却要被扔进炉子里,烧成一摊废铁。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回屋,拿出那把菜刀:“就这一件,多了没有。” 菜刀是他刚重生时买的,磨得锃亮,能映出人影。二大爷接过菜刀,掂量了两下,脸上才露出点笑:“这还差不多,算你识大体。”他把菜刀扔进炉子里,火苗“腾”地窜高了一截,映得他脸上红光满面。 沈言没再说话,转身回了屋。关上门,他才发现手心全是汗。神识悄无声息地铺开,能“听”到土高炉里铁器融化的滋滋声,能“感”到院里人心里的躁动——有兴奋,有盲从,还有一丝藏在深处的不安。 这股“大炼钢铁”的热潮,像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浇得人晕头转向。胡同里的土高炉一个接一个冒了出来,烟囱里的黑烟遮天蔽日,连太阳都成了灰蒙蒙的一团。男人们放下锄头、扳手,拿起铁锤、风箱;女人们停下针线、锅铲,端着铁屑、煤炭往炉子里添。没人再关心地里的庄稼,没人再惦记家里的存粮,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那土高炉里的“钢”,好像那是能点石成金的宝贝。 而与此同时,公社的大锅饭正处在最“风光”的阶段。头一个月,食堂的烟囱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冒烟,顿顿都是玉米糊糊管够,偶尔还能见到白面馒头。有些条件好的公社,甚至摆起了“八大碗”——炖肉、炸丸子、蒸蛋……油香能飘出二里地,引得十里八乡的人都往那跑。 沈言跟着一大爷去邻村开“现场会”时,亲眼见过那场面。食堂的院子里摆了几十张桌子,每张桌上都摞着大碗,肥肉片子在碗里颤巍巍的,油星子顺着碗沿往下滴。社员们敞开肚皮吃,有人端着碗在桌子间窜,见啥夹啥,嘴里还喊着“不吃白不吃”。 一个老农端着碗炖肉,往嘴里塞得满嘴流油,见了沈言,含糊不清地说:“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的……管他以后咋样,先吃够本再说!”他的碗里堆得像座小山,可眼睛还在盯着别人桌上的丸子,盘算着要不要再去抢两个。 沈言看着那满桌的荤腥,心里却凉飕飕的。他知道,这些肉、这些面,都是从公社的粮仓里硬抠出来的,是寅吃卯粮,是提前透支了明年的口粮。现在吃得越欢,将来饿肚子的时候就越惨。 可没人愿意想将来。就像院里的二大爷,白天在土高炉边挥汗如雨,晚上就去公社食堂抢着打饭,每次都把搪瓷缸子塞得满满当当,回来还跟人炫耀:“今天的肉丸子管够,我吃了二十多个!” 三大爷更精明,每次打饭都带着个小布袋,表面上只打一碗糊糊,暗地里却把藏起来的窝头、咸菜往布袋里塞,晚上躲在屋里偷偷吃。他跟沈言说:“这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傻小子,学着点,不然将来有你饿肚子的时候。” 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年代的人,活得比谁都通透。他们或许没读过多少书,不懂什么大道理,可骨子里的精明一点不少。知道大锅饭的好日子长不了,就趁着能吃的时候多吃点;知道大炼钢铁是瞎折腾,却也跟着起哄,免得被人扣上“落后”的帽子。 这种精明,带着点无奈,也带着点狡黠。就像地里的野草,不管上面压着多大的石头,总能找到缝隙钻出来,拼命往上长。 可这股热潮带来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了。地里的玉米熟了,没人收割,任由籽粒掉在地里;菜园里的白菜黄了,没人打理,被虫子啃得千疮百孔。公社的粮仓渐渐空了,大锅饭的糊糊越来越稀,别说八大碗,就连白面馒头都成了稀罕物。 有天早上,沈言去公社食堂打饭,见排队的人吵了起来。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哭着说:“我家娃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就给这么点糊糊,怎么活啊?”打饭的大嫂也红了眼:“粮仓见底了,我有啥办法?总不能把我身上的肉割下来给你娃吃!” 沈言看着那妇女怀里的孩子,小脸蜡黄,眼睛都睁不开,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他从空间里摸出块红糖,悄悄塞给妇女:“给孩子冲点水喝,能顶一阵子。”妇女愣了一下,抱着孩子给沈言磕了个头,转身就跑,生怕被人看见。 回到院里,他见二大爷正蹲在土高炉边唉声叹气。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只剩下一摊黑糊糊的废铁,像块丑陋的疤。“炼了半个月,就出这么个玩意儿。”二大爷的声音里满是沮丧,额头上的红布也蔫蔫地耷拉着,“上面来人说了,这不是钢,是废料,让我们拆了高炉,回去种地。” 可地怎么种?错过了收割的季节,地里的粮食所剩无几;农具都被扔进了高炉,连把像样的镰刀都没有。这就像一场热闹的宴席,大家胡吃海塞,杯盘狼藉,等到散场时才发现,不仅没吃饱,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傻柱把最后一口糊糊倒进嘴里,咂咂嘴说:“还是以前自家做饭好,想吃稠的就多放把玉米面,想吃稀的就多添点水,不用跟人抢。”他这话一出,院里的人都沉默了。是啊,以前日子苦,可心里踏实;现在看似热闹,却像踩在棉花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去。 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夕阳把土高炉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个巨大的问号。他知道,这场“盛宴”快要结束了,接下来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地里没粮,家里没锅,每个人都得为当初的“精明”付出代价。 风卷着炉灰吹过,迷了人的眼。沈言揉了揉眼睛,起身回屋。他得把空间里的粮食再藏得严实点,把那口舍不得捐的铁锅擦得亮一点——在这风雨飘摇的年代,能守住一口锅,守住一捧粮,或许就是最大的安稳。 土高炉的烟囱还立在那里,却再也不会冒烟了。它像个沉默的纪念碑,见证了这场荒唐的热潮,也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寒冬。而四合院的人们,在短暂的狂欢之后,终于要面对现实的冰冷,开始为填饱肚子而奔波,为活下去而挣扎。 第84章 饥荒 沈言蹲在四合院的墙角,看着地上那摊被踩烂的窝窝头,黄澄澄的碴子里混着泥土,像块被丢弃的破布。这是早上从公社食堂领的,昨天还能勉强捏成团,今天就稀得像浆糊,有人嫌难吃,没走两步就扔了。风一吹,窝窝头的碎屑打着旋,混着尘土钻进鼻腔,带着股发酸的霉味。 “作孽啊……”三大爷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过来,弯腰想把窝窝头捡起来,手指刚碰到,又像被烫到似的缩回去。上个月食堂还能见到白面馒头,吃不完的就往泔水桶里倒,谁能想到一个月不到,连这种掺了麸子的窝窝头都成了稀罕物? 沈言没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见过食堂最热闹的时候——八大碗摆得满满当当,肉丸子滚在地上没人捡,孩子们拿着白面馒头当皮球踢,泔水桶里的米饭能喂饱一头猪。那时候的人,像是一辈子没吃过饱饭,眼睛里只有“抢”和“多占”,谁也没想过,这盛宴会散得这么快。 人性里的那点自私,在大锅饭的热潮里被无限放大。打饭时能多舀一勺是一勺,吃不完宁愿倒了也不会分给别人——“凭啥我辛辛苦苦排队领的,要给你?”“今天我给了你,明天谁给我?”这种念头像野草,在每个人心里疯长,到最后,浪费的粮食比吃掉的还多,泔水桶成了最“富裕”的地方。 可这富裕,是用未来的饥荒换来的。 没过多久,公社食堂的烟囱就很少冒烟了。黑板上的菜谱从“玉米糊糊、白面馒头”变成了“稀粥、咸菜”,最后干脆写着“今日无粮,明日再领”。领饭的队伍越来越长,人们的脸色越来越黄,眼神里的贪婪变成了恐慌。 “沈小子,你还有粮不?”傻柱堵在沈言门口,声音压得很低,眼眶发青,“我妈那几天没怎么吃东西,就喝点稀粥,腿都肿了。”他以前总把食堂的饭菜往家带,觉得吃不垮公家,现在才知道,公家的粮也是有数的。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斤玉米面,用纸包好递过去:“省着点吃,掺点野菜能多撑几天。”他不敢给太多,院里的眼睛都盯着呢,若是让人知道他私藏粮食,后果不堪设想。 傻柱接过玉米面,手都在抖,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叹气。他空间里的粮食够全院人吃十年,可他不敢拿出来——这年代,露富就是招祸,就算是分粮救人,也可能被安上“拉拢人心”“搞小团体”的罪名。 饥荒的苗头,最先从那些没有“靠山”的人身上显现。秦淮茹一家就是如此。 这天傍晚,沈言刚要做饭,就听见隔壁传来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的,像是饿极了。他推开虚掩的门,见秦淮茹正抱着槐花,眼泪掉在孩子枯黄的脸上,棒梗蹲在墙角,手里攥着个空窝头壳,使劲往嘴里塞着碎屑。贾张氏躺在床上,嘴唇干裂,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咋了这是?”沈言皱着眉问。 秦淮茹见是他,眼泪掉得更凶了:“沈同志,家里……家里一点粮都没了。公社食堂停了,乡下的地也荒了,俺爸妈想送点红薯来,可路上被截了,说是‘私藏粮食’……” 沈言心里一沉。秦淮茹的娘家在郊区,以前还能偷偷送点粮食过来,可现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风正紧,私人买卖粮食被当成重罪,连亲戚间的接济都成了“走资本主义”,谁还敢冒险送粮? “棒梗三天没吃饱了,槐花昨天就喝了点野菜汤……”秦淮茹泣不成声,“早知道这样,当初说啥也不该把家里的铁锅捐了,现在想自己做点稀粥都没家伙事儿。” 沈言这才注意到,贾家的灶台是空的,铁锅早就被拿去“炼钢铁”了,只剩下个豁口的瓦罐,里面盛着点浑浊的水,漂着几根野菜。这就是大炼钢铁留下的“遗产”——没了铁锅,没了农具,就算有粮,也做不熟;就算想种地,也没家伙事儿。 “我这儿还有点玉米面。”沈言没多犹豫,转身回屋,用布包了三斤玉米面,又拿了个豁口的铁锅——这是他当初藏起来没捐的,“先凑合用,别让孩子饿坏了。” 秦淮茹接过东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沈同志,你是俺家的救命恩人啊!等……等将来有粮了,俺一定还你!” “先顾眼下。”沈言扶起她,“别声张,自己偷偷做点吃的。”他知道,这三斤玉米面顶不了多久,可至少能让孩子多撑几天。 离开贾家,沈言的心情格外沉重。他走到胡同口,见几个孩子围着泔水桶,用树枝扒拉着里面的残渣,找到块发霉的窝头就抢着往嘴里塞,嘴角沾着灰,眼睛却亮得吓人。有个老太太拄着拐,颤巍巍地捡别人扔掉的菜根,揣进怀里,像是得了宝贝。 这就是饥荒的开始。不是突然降临的灾难,而是像温水煮青蛙,一点点熬干人的希望。先是粮食不够,然后是野菜挖光,最后连树皮、草根都成了稀罕物。那些上个月还在浪费粮食的人,现在为了半块发霉的窝头就能打起来。 院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二大爷没了往日的威风,整天蹲在门口抽烟,烟袋锅里的烟丝越来越差,最后干脆用树叶代替。三大爷算计得更精了,连掉在地上的饭粒都要捡起来吃掉,还跟人吹嘘“一粒粮食一滴汗,不能糟践”。 许大茂倒是还能混上口吃的,据说他托关系从厂里弄了点粮票,可也不敢声张,每次吃饭都关着门,生怕被人看见。有天夜里,沈言用神识“看”到他偷偷往嘴里塞饼干,嘴角的渣子都不敢掉,吃完还把包装纸烧得干干净净。 这种日子,最熬人的不是饿,是人心的变化。以前院里虽然吵吵闹闹,可多少还有点人情味;现在倒好,见了面都绕着走,生怕对方开口借粮。傻柱好几次想把自己的口粮分点给秦淮茹,都被贾张氏拦着:“自家都快饿死了,还管别人?” 沈言依旧保持着低调。每天早上出去捡点野菜,中午在家煮点稀粥,晚上就着咸菜啃个窝窝头,装作跟大家一样“紧巴巴”。他空间里的腊肉、白面,连碰都不碰,那些精米白面,现在拿出来就是“罪证”。 有天,他去郊外挖野菜,见几个村民正围着一棵榆树,拿着斧头砍树枝,连树皮都被剥得干干净净。“这树能活不?”沈言忍不住问。一个村民头也不抬地说:“人都快饿死了,还管树活不活?剥了皮能磨成面,能多撑几天是几天。” 沈言看着那棵被剥得鲜血淋漓的榆树,心里像被刀割一样。这就是饥荒最可怕的地方——它能让人忘记敬畏,忘记底线,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做得出来。 回到院里,他见秦淮茹正抱着槐花在门口晒太阳。孩子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眼睛却很大,直勾勾地盯着天上的飞鸟,像是在想那能不能吃。秦淮茹见了沈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她知道沈言也不容易,不好意思再开口。 沈言没说话,从兜里摸出两个烤红薯,塞给槐花一个。红薯是他用空间里的种子种的,不大,却热乎乎的。槐花接过红薯,看了看秦淮茹,见她点头,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连皮都没吐。 “从地里挖的,不多,给孩子垫垫肚子。”沈言低声说。秦淮茹眼圈一红,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沈言知道,这点红薯救不了急,可他能做的,只有这些。在这大饥荒的年代,每个人都在挣扎,他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能帮一把身边的人,就已经尽了力。 夜幕降临,四合院安静得可怕,连狗吠声都听不到了——饿极了的人家,早就把狗杀了吃肉。沈言坐在窗前,看着天上的星星,心里一片沉重。他知道,这饥荒才刚刚开始,更难的日子还在后面。那些被浪费的粮食,被毁掉的铁锅,被荒芜的土地,终究要让这代人用最痛苦的方式来偿还。 他摸了摸炕洞深处的樟木盒,里面的粮票和粮食安安静静地躺着,像沉睡的希望。他不知道这希望能支撑多久,只知道自己必须守住它,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在饥荒中挣扎的、像秦淮茹一家一样的普通人。 窗外的风越来越冷,吹得窗纸“哗哗”作响。沈言裹紧了被子,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明天,他还得早起去挖野菜,还得装作和大家一样艰难,还得在这饥荒的余烬里,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点微弱的火苗,等待着春天的到来。而这等待,注定漫长而煎熬。 第85章 水土难服 沈言蹲在田埂上,看着社员们用锄头在龟裂的土地上刨着什么,动作迟缓得像生锈的机器。地里的土块硬得像石头,一锄头下去,只留下个浅浅的白印。风卷着沙尘掠过,打在人脸上生疼,却没人抬手遮挡——饿了太久,连抬手的力气都快没了。 不远处的集体农庄牌子歪歪斜斜地插在地里,红漆剥落,露出里面的木头茬。这是仿照苏联集体农庄建的,连名字都带着股洋味儿:“红旗农庄”。可牌子再鲜亮,也挡不住地里的荒芜,挡不住社员们脸上的菜色。 “沈同志,你说这农庄,咋就不如苏联画报上画的呢?”旁边的老农蹲下来,掏出个皱巴巴的烟袋,却没烟丝,只是空咂着,“画报上的农庄,拖拉机突突跑,麦子堆成山,哪像咱这,连口饱饭都吃不上。” 沈言没说话,只是望着远处的打谷场。那里堆着几堆稀疏的麦秸,像营养不良的刺猬。他知道老农说的苏联画报,院里的二大爷家就有一本,封面上的集体农庄确实气派,拖拉机排成队,男女社员笑盈盈的,手里的麦穗饱满得能滴出麦粒。 可那是苏联,不是中国。 苏联的农庄有广袤的平原,有足够的机械,有几十年的集体化基础;而中国的农村,多的是丘陵山地,连像样的农具都凑不齐,农民们祖祖辈辈都是“自己的地自己种”,突然被拉进集体农庄,像被捆住了手脚的蚂蚱,怎么蹦跶都不自在。 就像这“红旗农庄”,去年刚成立时,也学着苏联搞“定额管理”“计件工分”,可没多久就变了味。平原上的大机器开不进山沟,只能靠人力刨地;苏联的“作业队”模式套在零散的地块上,效率低得吓人;最要命的是,农民们觉得“地不是自己的”,干多干少一个样,谁还肯下力气? “以前自家种地,天不亮就下地,摸黑才回家,掉颗麦粒都心疼。”老农磕了磕烟袋锅,声音里满是怀念,“现在好了,干得再好,粮食也是公家的;偷懒耍滑,也能分到口粮,谁还傻呵呵地卖力气?” 沈言想起院里的傻柱,在工厂里干得勤勤恳恳,因为“干得多挣得多”;可到了农庄帮忙,却跟着大家一起磨洋工——他说得实在:“又不是给自己干,犯不着拼命。”这就是问题的关键:苏联的集体农庄能运转,靠的是高度的组织化和工业化支撑,而中国的农村,还停留在“看天吃饭”的阶段,强行照搬,只会水土不服。 他跟着老农往村里走,沿途的景象让人心头发沉。集体农庄的牲口棚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头瘦骨嶙峋的老牛,见了人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大炼钢铁时,壮实的牲口都被拉去拉土高炉,剩下的老弱病残,连草料都吃不上。 村里的打谷机早就坏了,零件被拆去“炼钢铁”,现在只能靠人力用石碾子碾麦。几个妇女围着石碾子,哼哧哼哧地推着,额头上的汗珠子砸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湿痕,可碾盘上的麦粒少得可怜,还不如掉在地上的多。 “苏联的农庄都用脱粒机,咱这还靠石碾子。”老农叹了口气,“人家的石头是垫路的,咱的石头是活命的,能一样吗?” 沈言想起在书上看到的苏联农业集体化——他们靠大规模机械化提高效率,靠国家补贴维持运转,甚至不惜牺牲农民利益来支持工业。可中国不一样,工业底子薄,没法给农村太多补贴;农民人口多,土地又分散,想搞“大农机”根本不现实。 就像学着别人穿衣服,人家高个子穿的长袍,矮个子套在身上,不是拖地就是绊腿,怎么都不舒服。 回到公社,沈言见干部们正在开会,墙上挂着苏联农庄的地图,红铅笔在上面画着圈。“要向苏联老大哥学习,”一个干部唾沫横飞地说,“他们能亩产千斤,我们也能!他们能搞农庄,我们也能搞,而且要搞得更好!” 下面的人低着头,没人说话。谁都知道,这是说大话。苏联的黑土地肥沃得能攥出油,中国的不少土地是黄土、盐碱地,亩产千斤简直是天方夜谭。可在那股“超英赶美”的热潮里,没人敢说真话,只能跟着喊口号。 沈言找了个角落坐下,听着干部们规划着“宏伟蓝图”:要建多少个拖拉机站,要开垦多少亩荒地,要达到多少亩产……这些数字听起来振奋人心,可落实到贫瘠的土地上,落实到饿得发慌的农民身上,就像镜花水月,一碰就碎。 散会后,一个年轻干部找到沈言,热情地说:“沈同志,你是城里来的,见多识广,你说咱这农庄,啥时候能赶上苏联?” 沈言看着他眼里的憧憬,心里五味杂陈:“苏联的经验是好,可咱得看自己的地,看自己的人。就像种庄稼,人家的种子适合黑土地,咱的种子得适合黄土坡,硬换,长不出好庄稼。” 年轻干部愣了愣,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沈言知道,他没听进去。在那个年代,“苏联老大哥”是标杆,是模板,没人敢质疑,更没人敢说“不一样”。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国情、土地、人心,哪一样都没法照搬。 饥荒的蔓延,让这种“不一样”更加凸显。苏联农庄靠着国家调拨能熬过难关,中国的农村却只能靠自己。地里没粮,就挖野菜;野菜挖光,就剥树皮;树皮没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倒下。 沈言在公社的医疗点看到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孩子们因为营养不良水肿,肚子鼓得像皮球;老人躺在床上,眼神浑浊,连呼吸都微弱;年轻力壮的汉子,走路都打晃,更别说下地干活。 “要是按以前的法子种,就算收得少,也不至于饿成这样。”一个老中医一边给孩子扎针,一边叹气,“自家的地,总能想出法子多收点;集体的地,谁都不上心,可不就成了这样?” 沈言没法反驳。他知道,这不是哪个人的错,是探索路上的代价。国家想快点富强,想学着别人的样子走捷径,却忘了脚下的路不一样,肩上的担子不一样。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摸到的石头不一样,走的步子自然也不一样,摔跤在所难免。 离开公社那天,沈言最后看了眼“红旗农庄”的牌子。风把牌子吹得咯吱响,像是在呻吟。地里依旧没人好好干活,社员们三三两两地蹲在田埂上,望着远方,眼神空洞。他们或许不知道什么是“国情”,什么是“集体化”,可他们知道,肚子饿是真的,日子苦是真的。 坐在回城里的车上,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土地,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场饥荒不仅仅是天灾,更是“人祸”——是盲目学习的代价,是脱离实际的后果。苏联的石头,终究没能铺好中国的路。 车到站时,夕阳正红。沈言走在回家的胡同里,见院里的人又在排队领粮,这次的粮票更少了,每人手里的窝窝头小得像拳头。秦淮茹抱着槐花,站在队伍后面,脸色比纸还白。 “沈同志,你回来了。”她勉强笑了笑,“今天的窝窝头,掺了不少糠。” 沈言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两个野菜团子,塞给她:“早上挖的,能填填肚子。”这是他用空间里的玉米面和野菜做的,不敢太精细,怕引人怀疑。 秦淮茹接过团子,眼圈红了:“总吃你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都是邻居,说这些干啥。”沈言笑了笑,转身回家。他知道,自己这点帮助微不足道,解决不了全国性的饥荒,也改变不了探索路上的阵痛。可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方寸之地,帮一把身边的人,在这艰难的日子里,多添一点暖意。 晚上,沈言坐在灯下,看着墙上的中国地图。地图上的山川河流,像血脉一样蜿蜒。他忽然明白,中国的路,终究得中国人自己走。苏联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别人的石头可以参考,但脚下的河,还得自己一步一步蹚过去,哪怕水深水浅,哪怕有暗礁险滩。 这场饥荒,是阵痛,也是教训。它让国家明白,脱离国情的照搬只会适得其反;也让人们明白,好日子不是喊出来的,是靠一锄头一锄头刨出来的,是靠一颗心一颗心焐出来的。 窗外的风还在吹,带着寒意。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不知道这阵痛还要持续多久,只知道,只要不放弃探索,不忘记教训,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总能等到雨过天晴的那天。而他,会在这等待中,守好自己的初心,守好身边的人,静待花开。 第86章 藏锋 沈言把最后一块腊肉埋进空间的地窖时,指尖沾了点松针的清香。地窖是他特意开辟的,铺着防潮的干草,码着成排的粮缸,缸里是小米、玉米、白面,墙角堆着腌好的咸菜、风干的腊肉,甚至还有两坛绍兴黄酒——这些都是他走南闯北时一点点攒下的家底,如今成了饥荒年月里最踏实的依靠。 外面传来二大爷扯着嗓子喊“领救济粮”的声音,透着股虚张声势的亢奋。沈言拍了拍手上的灰,从空间里摸出个掺了麸子的窝头揣在兜里,这才慢悠悠地走出屋。领粮的队伍排得歪歪扭扭,每个人手里都攥着皱巴巴的粮本,脸上是麻木的期待,像等着施舍的乞丐。 “沈小子,今天的救济粮是红薯面掺高粱壳,能顶饿!”二大爷见他过来,热情地招呼,眼里却飞快地扫过他的手——大概是想看看有没有藏着什么吃的。这阵子院里的人都像饿狼,谁要是手里有点稀罕物,立刻就会被盯上。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只是跟着队伍往前挪。轮到他时,领了两个黑黢黢的窝头,硬得能硌掉牙。他掂量了一下,揣进兜里,转身就走,没给任何人搭话的机会。 回到屋,他反手关上门,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就着腌萝卜慢慢吃。馒头的麦香混着萝卜的脆辣,在舌尖散开,是这饥荒年月里最奢侈的享受。他吃得很慢,细嚼慢咽,仿佛在品尝生活的本味——外面越是兵荒马乱,他就越要守住这份安稳。 作为汽修厂的采购员,他的“本职工作”从未落下。每月该交的报表、该采的零件,都做得一丝不苟,甚至比以前更谨慎。去供销社提货时,他总是最后一个到,提的货不多不少,正好够厂里用;跟供应商打交道,他从不贪小便宜,该给的票证一分不少,不该问的绝不多嘴。 “沈同志现在越来越低调了。”供销社的老李跟他打趣,“以前还跟我讨价还价,现在连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包烟——是从南方换来的,不算名贵,却足够稀罕。“特殊时期,少说话,多做事,免得惹麻烦。”这话半真半假,他是真怕惹麻烦,却也乐得借着“低调”的名头,把自己藏得更深。 他太清楚这年代的规矩了:枪打出头鸟,露头的椽子先烂。上个月,厂里有个技术员,因为家里藏了点红糖,被人举报“投机倒把”,批斗了半个月,最后下放到农场劳改。这种事太多了,多到让人心里发寒。 所以,他宁愿装成跟大家一样“紧巴巴”,宁愿每天啃掺了麸子的窝头,也绝不敢露出半点富态。空间里的物资再多,也只是自己的底气,不能变成扎眼的锋芒。 可日子过得到底怎么样,只有自己知道。 每天早上,他会用空间里的小米熬点稀粥,就着咸菜吃,胃里暖融融的;中午若是在厂里,就啃自带的窝窝头,回到家再偷偷煮个鸡蛋;晚上最惬意,温一小壶黄酒,切半块腊肉,就着烛光慢慢喝,听着院里的风声,心里踏实得很。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块小菜地,种着白菜、萝卜、辣椒,都是些好活的蔬菜。每天晚上,他会进去侍弄一会儿,看着绿油油的菜苗在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这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他心安——这是他亲手种的,是踏实的希望。 有天夜里,他被院里的动静惊醒。神识铺开,见是许大茂偷偷摸摸地往傻柱门口凑,手里拿着个小布包,大概是想偷点什么。沈言没惊动他,只是用神识轻轻碰了下许大茂的脚踝。许大茂“哎哟”一声,摔了个跟头,手里的布包掉在地上,滚出半块发霉的窝头。 傻柱被惊醒,开门见是许大茂,当即就骂开了:“许大茂你个兔崽子,饿疯了是不是?连我家都敢偷!”两人吵吵嚷嚷,把半个院的人都吵醒了。 沈言隔着窗户看着,没出声。这种闹剧,他早已习惯。饥荒像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贪婪,也照出了底层的挣扎。许大茂固然可恨,可若不是饿极了,也不至于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他从空间里摸出两个白面馒头,趁着吵闹,悄悄放在傻柱门口,又用神识碰了碰傻柱的胳膊。傻柱正骂得兴起,忽然瞥见门口的馒头,愣了一下,随即会意,骂骂咧咧地回了屋,没再追究许大茂。 这种“暗中相助”,成了沈言的日常。给秦淮茹家送点玉米面,给一大爷塞点止痛片,给三大爷留点烟叶……他做得极为隐蔽,从不让人知道是自己所为。就像春雨,悄无声息地滋润着,却不留下痕迹。 秦淮茹大概猜到是他,有天趁院里没人,塞给他一双布鞋,针脚密密实实的:“沈同志,看你鞋磨破了,俺给你做了双,别嫌弃。”沈言接过鞋,大小正合适,心里暖烘烘的——这大概就是患难中的人情味,不用言说,却彼此心照不宣。 他的小日子,就在这种“藏”与“露”的平衡中,过得有滋有味。外面的饥荒再严重,院里的矛盾再尖锐,都影响不到他屋里的安稳。他像只冬眠的熊,把自己缩在温暖的洞穴里,默默积蓄着力量,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有天,他去颐和园散心。昆明湖结了层薄冰,岸边的柳树光秃秃的,没什么人。他找了个石凳坐下,拿出相机,想拍几张冬日的风景。镜头里,一个老太太正捡着地上的枯树叶,揣进怀里,大概是想回家烧火。 沈言放下相机,从空间里摸出个窝头——这次是白面做的,却故意做得粗糙,像掺了麸子。他走过去,把窝头递给老太太:“大娘,吃点东西。” 老太太愣了一下,接过窝头,手抖得厉害:“谢谢你,好心人……你是好人啊……”她大概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窝头,眼泪掉在窝头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沈言没多说,转身离开。他知道,自己这点帮助改变不了什么,可至少能让老人多撑一天。这就够了。在这特殊的年代里,能守住自己的小日子,偶尔帮别人一把,就已经是最好的活法。 回到四合院,天色已经暗了。院里的土高炉早就拆了,只剩下个土堆,像个丑陋的疤。二大爷在门口念叨着“明天可能有救济粮”,三大爷在屋里拨着算盘,傻柱家的烟囱冒着细弱的烟,大概是在煮野菜汤。 沈言推开自己的门,屋里亮着一盏油灯,昏黄的光映着桌上的书,映着墙角的相机,映着这方寸之地的安稳。他脱下外套,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坐在桌前,翻开一本旧书。 窗外的风声还在吹,带着寒意,可屋里却暖融融的。他知道,这安稳来之不易,是用无数的谨慎、低调、克制换来的。可值得。 日子就该这样,不张扬,不冒头,像墙角的野草,默默扎根,静静生长,等到春天来了,自然能抽出新绿。而他,只需要守着这份安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够了。 夜色渐深,四合院里的灯一盏盏灭了,只剩下沈言屋里的那盏,像颗孤星,在黑暗中亮着,安静而执着。 第87章 生死 沈言是被院里的哭喊声惊醒的。天刚蒙蒙亮,秦淮茹的哭声像把钝刀子,一下下割在寂静的胡同里,混着贾张氏的嚎啕,还有棒梗和槐花吓懵了的抽泣,把整个四合院都泡在了悲戚里。 他披衣出门,见中院的人都围在贾家门前,三大爷踮着脚往里瞅,二大爷背着手皱眉,傻柱红着眼圈,手里还攥着个没来得及送过去的窝头。“咋了这是?”沈言拉住旁边一个邻居。 “贾东旭……没了。”邻居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股后怕,“昨天在厂里干活,被机器卷进去了,当场就……”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贾东旭他不算熟,只知道是秦淮茹的男人,在轧钢厂上班,平时沉默寡言,见了人也只是点点头,脸上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疲惫。这年代,工厂的机器没那么多安全措施,出事故不算稀奇,可真落在身边人身上,还是让人心里发沉。 贾家的门开着,能看见秦淮茹趴在炕边,死死攥着贾东旭的衣角,哭得几乎背过气去。贾张氏瘫在地上,拍着大腿喊:“我的儿啊!你咋就这么走了啊!留下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可咋活啊!” 屋里弥漫着一股绝望的气息,比饥荒带来的恐慌更甚。沈言站在门口,没进去——这种时候,任何安慰都显得苍白。他只是默默地看着,神识能“感”到秦淮茹心里的天崩地裂,能“闻”到贾张氏哭声里的恐惧,还有孩子们茫然的无措。 中午,轧钢厂的人来了,带来了抚恤金——三十块钱,还有一张“因公牺牲”的证明。领队的是个戴眼镜的干部,公式化地说了几句“节哀”“厂里会照顾家属”,就匆匆离开了。三十块钱,在这饥荒年月,够买几十斤粮食,却买不回一条人命。 “这钱得省着花。”三大爷凑到傻柱身边嘀咕,“贾东旭是家里唯一有定量的,他没了,贾家四口人,就靠这点钱和救济粮,撑不了仨月。” 傻柱瞪了他一眼:“这时候还说这个?没看见淮茹都快哭死了?”可他心里也清楚,三大爷说的是实话。贾东旭的定量粮,是贾家活下去的支柱,现在这根柱子倒了,天也就塌了一半。 沈言没参与议论,只是回屋拿了两斤玉米面和几个白面馒头,悄悄放在贾家窗台上。他知道,这点东西救不了急,却能让他们今天不至于饿肚子。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说。 接下来的几天,贾家的哭声渐渐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死水般的沉寂。秦淮茹像是一下子抽走了魂,眼神空洞,见了人也不说话,只是机械地给孩子们喂点稀粥,自己一口不动。贾张氏也不哭了,整天坐在门口,像尊石像,谁跟她说话都不理。 院里的人都觉得,贾家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可谁也没想到,转机来得这么快。 一周后,轧钢厂派人来,说按照政策,贾东旭的工位可以由家属顶替,只要秦淮茹愿意去上班,就能顶上空额,不仅能转成正式的城市户口,还能拿到和贾东旭一样的定量粮,孩子们也能跟着转为城市户口,享受供应。 这个消息像颗石子,在院里激起了浪。 “顶替工位?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二大爷第一个跳出来,“淮茹,你可得抓住机会!进了工厂,有了定量,你们娘仨就饿不死了!” 三大爷也帮着算账:“一个月三十斤粮,加上孩子们的定量,省着点吃,够了!比在家等着饿死强百倍!” 秦淮茹愣住了,眼里第一次有了点光,却又很快黯淡下去:“我……我啥都不会啊,去了工厂能干啥?”她长这么大,除了种地就是做家务,从没进过工厂的门。 “不会可以学啊!”傻柱拍着胸脯,“有哥在,谁敢欺负你?明天我带你去厂里看看,熟悉熟悉环境。” 沈言站在人群外,看着秦淮茹脸上的挣扎。这确实是绝境里的生机——贾东旭用一条命,换来了一个让家人活下去的机会。这工位,像道选择题,a是全家饿死,b是她顶上去,用劳动换口粮。答案不言而喻。 最终,秦淮茹点了头。她没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默默地抹了把泪,看着炕上熟睡的孩子,眼神里多了点决绝。 去工厂上班的前一天,秦淮茹来找沈言,手里拿着件缝补好的衣服——是上次沈言落在她家的。“沈同志,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她的声音还有点哑,却比之前有力多了,“明天我去上班,以后……以后就能自己挣粮了。” “挺好的。”沈言接过衣服,指尖触到她粗糙的手,“好好干,日子会好起来的。” 他没问贾东旭的死是不是“故意”的——这已经不重要了。在那个连活下去都需要拼尽全力的年代,很多选择没法用“对错”来衡量。或许贾东旭只是意外,或许他在机器失控的瞬间,闪过的念头就是“孩子们能活下去了”,无论如何,结果是,贾家有了活路。 秦淮茹上班后,贾家的日子果然慢慢有了起色。她很能吃苦,在厂里跟着师傅学,脏活累活都抢着干,第一个月就拿到了足额的粮票。虽然每天累得倒头就睡,可看着孩子们能吃上掺了白面的窝头,她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贾张氏也像变了个人,不再整天坐着发呆,开始帮着带孩子、缝补衣服,甚至会主动跟院里人打招呼。有次沈言路过,见她正给槐花喂粥,粥里掺了点红薯,孩子吃得香甜,她脸上竟露出了久违的慈容。 棒梗也懂事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样抢东西吃,放学回来还会帮着拾柴、打水,见了沈言,会怯生生地喊一声“沈叔叔”。 院里的人都说,贾东旭在天有灵,保佑着家人。只有沈言知道,哪有什么神灵保佑,不过是绝境里的挣扎,是普通人用最沉重的代价,换来了活下去的可能。 有天傍晚,沈言去供销社换东西,正好撞见秦淮茹下班。她穿着工厂的蓝色工装,袖口沾了点油污,头发用布巾包着,脸上带着疲惫,却腰杆挺得笔直。见到沈言,她停下脚步,从布包里掏出个窝头,递过来:“沈同志,这是厂里发的,掺了白面,你尝尝。” 沈言没接,笑着摆摆手:“你留着给孩子吃,我这儿还有。” 秦淮茹也不勉强,把窝头放回包里,眼里带着点感激:“以前总觉得天塌了,现在才知道,只要肯干活,日子总能过下去。”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些,“东旭……他要是能看见,大概也能放心了。” 沈言点点头,没说话。有些事,不需要说透。贾东旭用生命铺就的路,秦淮茹正一步一步踏实地走着,这就够了。 回到四合院,沈言见秦淮茹家的烟囱冒着烟,比以前粗了不少,大概是在煮玉米糊糊。棒梗和槐花在院里追逐打闹,笑声清脆,像碎冰落地。贾张氏坐在门口择野菜,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像幅温暖的画。 沈言站在影壁后,看着这一切,心里忽然觉得,这饥荒年月里,最珍贵的不是粮食,不是票证,而是活下去的勇气。贾东旭的选择或许沉重,却让家人明白了,日子再难,只要有口气,就不能放弃。 他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是从新疆换来的,红通通的,透着股甜香。他把苹果擦干净,打算明天送给槐花。 日子还得继续,饥荒还没过去,可只要有人在挣扎,在努力,在为了活下去而拼尽全力,这四合院,这胡同,这时代,就总有希望。就像贾家,经历了生死,终究在绝境里,开出了一朵叫做“活下去”的花。 夜色渐浓,贾家的灯亮了,昏黄的光从窗纸里透出来,映着窗台上晾晒的野菜,透着股踏实的烟火气。沈言知道,明天太阳升起时,秦淮茹会准时去工厂上班,棒梗和槐花会去学堂,贾张氏会在家做饭,这平凡的一天,就是对生命最好的告慰。 第88章 以命换生 沈言蹲在轧钢厂外的老槐树下,看着下班的人流像潮水般涌出来。秦淮茹夹在人群里,蓝色工装的袖口沾着机油,头发用布巾扎得紧紧的,脸上带着疲惫,却走得很稳。她手里攥着个铝制饭盒,大概是厂里发的晚饭,步子匆匆,朝着四合院的方向赶——家里还有三个等着吃饭的人。 风卷着落叶打在沈言脸上,带着股铁锈和饭菜混合的味道。他想起贾东旭,那个总是沉默的男人,以前也常常在这个时间点走出厂门,手里同样攥着个饭盒,步子沉沉的,像拖着整个家的重量。 “沈同志,你在这儿等谁?”秦淮茹路过时认出了他,停下脚步,脸上挤出点笑意。饭盒里飘出玉米糊糊的香气,不算浓,却足够让人安心。 “路过,歇会儿。”沈言指了指槐树,“下班了?” “嗯,今天加了会儿班,能多领个窝头。”秦淮茹晃了晃手里的饭盒,语气里有藏不住的满足,“槐花和棒梗在家等着呢,我得赶紧回去。” 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沈言忽然觉得,贾东旭那沉默的一生,或许早就藏好了最后的答案。 院里的人渐渐不再议论贾东旭的死,转而羡慕起秦淮茹的“好运气”。二大爷见天儿地跟秦淮茹说:“好好干,争取当个先进,到时候定量还能涨!”三大爷则总念叨:“东旭这孩子,算是没白来这世上一趟,最后还能给家里留条活路。” 傻柱听了这话,总会瞪着眼反驳:“啥叫没白来?那是一条人命!”可他心里也清楚,三大爷的话糙理不糙。在这饥荒年月,一条人命换一家人的活路,听起来残酷,却是无数底层家庭在绝境里的无奈选择。 沈言见过太多这样的“无奈”。在陕北,他见过为了让孩子活下去,把最后一块窝头塞给娃,自己活活饿死的母亲;在重庆,他见过为了给妻子换口药,主动去矿上干最危险的活,最后埋在井下的汉子;现在,他又见到了贾东旭——用一场“意外”,给家人铺就了活下去的路。 没人知道贾东旭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机器失控的瞬间,他本能地往前凑了凑;或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反应慢了半拍;又或许,他只是在那个疲惫到极点的午后,闪过一个念头:“我死了,他们就能活下去了。” 这种“大聪明”,不带半点算计的光鲜,只有沉甸甸的牺牲。它藏在沉默的眼神里,藏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藏在最后那一瞬间的“不躲闪”里。 秦淮茹上班后的第二个月,领到了第一笔工资和粮票。她没像院里人想的那样“省着花”,而是买了两斤肉,炖了一大锅,给院里每家都端了一碗。肉炖得烂烂的,带着点萝卜的清甜,是这饥荒年月里难得的荤腥。 “沈同志,尝尝俺的手艺。”秦淮茹端着碗肉,站在沈言门口,脸上的笑容比以前真切多了,“以前总吃你的,这点肉,你可不能推辞。” 沈言接过碗,肉香扑鼻。他知道,这碗肉不仅仅是谢礼,更是秦淮茹在宣告:他们家活下来了,而且活得还行。 “味道很好。”沈言夹了块肉放进嘴里,软烂入味,“比食堂做的强。” 秦淮茹笑得更欢了:“以后有空,我给你做顿好的。”说完,又匆匆去给别家送肉,脚步轻快,再也不是那个眼神空洞的女人了。 沈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忽然明白,贾东旭的牺牲,值得。他换回来的,不仅仅是粮票和户口,更是秦淮茹眼里的光,是孩子们脸上的笑,是一个家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这种“凡人之智”,或许称不上伟大,甚至带着点悲凉,却最是坚韧。它不像英雄壮举那样被人传颂,却像地里的种子,在绝境里扎下根,悄悄发了芽。 有天晚上,沈言去院里打水,见贾张氏坐在石榴树下,手里拿着个磨得发亮的烟袋锅,却没装烟丝,只是摩挲着。月光照在她脸上,皱纹里藏着些说不清的情绪。 “沈同志,还没睡啊?”贾张氏难得主动开口,声音沙哑。 “嗯,有点渴。”沈言拎着水桶,站在她旁边。 “东旭小的时候,总爱爬这棵石榴树。”贾张氏望着树,眼神有些恍惚,“那时候家里穷,就这棵树能结几个果子,他总说要留给我吃……” 沈言没说话,静静地听着。 “你说他是不是傻?”贾张氏忽然问,声音里带着点哽咽,“厂里那么多机器,他就不能躲着点?就不能……再熬熬?” 沈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他或许是觉得,你们能熬过去,比他自己熬过去更重要。” 贾张氏没再说话,只是用袖子抹了抹眼睛,起身回屋了。背影在月光里拉得很长,像个解不开的结。 沈言知道,贾东旭的选择,会像根刺,永远扎在贾家人心里。疼,却也提醒着他们,要好好活着,才对得起那份牺牲。 日子一天天过去,饥荒的烈度渐渐减轻了些。地里开始有了新的野菜,公社食堂偶尔也能见到粗粮馒头,院里的气氛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绷。秦淮茹在厂里越来越熟练,成了车间里的骨干,定量粮也涨了几斤;棒梗和槐花渐渐长开了,脸上有了点血色,见了人会甜甜地喊“叔叔阿姨”;贾张氏也开始帮着邻里做点针线活,偶尔还会跟二大妈说几句玩笑话。 贾家就像被雨水打蔫的庄稼,在一场沉重的“牺牲”后,重新挺直了腰杆。 沈言依旧过着低调的日子,上班、下班、侍弄空间里的菜地,偶尔给秦淮茹家送点自己种的蔬菜。他和贾家之间,有种无需言说的默契——他记得贾东旭的沉默,她记得他的暗中相助。 有次厂里发了福利,两斤白糖。沈言没留,都给了秦淮茹:“给孩子冲点糖水,补补身子。” 秦淮茹接过白糖,眼圈有点红:“沈同志,总让你破费……” “邻里之间,说这些干啥。”沈言笑了笑,“再说,这也是东旭用命换来的好日子,孩子们该享点福。” 提到贾东旭,秦淮茹的眼泪掉了下来,却很快擦干了:“嗯,我会好好带大他们,让他们记住爹的好。” 沈言知道,这就够了。贾东旭没留下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甚至没留下几句像样的话,可他用最沉重的“聪明”,给了家人活下去的机会,这就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有力量。 深秋的一天,沈言路过轧钢厂,见门口的光荣榜上贴了新的照片,秦淮茹穿着工装,胸前戴着红花,笑得很灿烂。照片旁边写着:“劳动模范秦淮茹”。 他站在光荣榜前,看了很久。阳光照在照片上,秦淮茹的笑容格外明亮,像极了贾东旭以前走出厂门时,饭盒里飘出的那缕淡淡的饭香——平凡,却踏实,带着对生活最朴素的向往。 或许,这就是贾东旭最后那个选择的意义。他没能看到这一天,却用自己的方式,让家人走到了这一天。 离开轧钢厂时,风里带着桂花香。沈言深吸一口气,觉得这味道里,不仅有桂花的甜,还有点别的什么——是凡人在绝境里的挣扎,是沉默背后的牺牲,是用一条命换回来的,烟火人间。 他知道,像贾东旭这样的人,在这个年代还有很多。他们没留下名字,没留下故事,只留下家人活下去的希望。这种“大聪明”,或许不被歌颂,却支撑着这片土地,在艰难的岁月里,一步步往前走。 回到四合院,沈言见秦淮茹正带着孩子在院里晒太阳,槐花手里拿着个糖人,笑得咯咯响。贾张氏坐在旁边,给棒梗讲故事,声音不大,却透着股安稳。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四合院的屋檐、石榴树的枝桠交织在一起,像幅温暖的画。 沈言笑了笑,转身回屋。今天的晚饭,他打算做个西红柿炒鸡蛋,再温一小壶酒。敬贾东旭,敬那些沉默的牺牲,也敬这来之不易的,活着的每一天。 第89章 院落无声 沈言踩着清晨的露水去挑水,井台上的石板被磨得发亮,映着灰蒙蒙的天。往常这个时候,井边早该挤满了人,二大妈的大嗓门、三大爷的算盘声、孩子们的嬉闹声混在一起,能把胡同都吵热。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水桶撞在井壁上,发出“咚”的闷响,在空荡的胡同里荡开,又悄无声息地落下去。 他把水倒进缸里,水花溅起的声音都显得格外清晰。院里静得可怕,连槐树上的麻雀都少了,偶尔有几只落下,啄两口地上的碎糠,也飞得格外快,像是怕被人抢了去。 饥荒像层厚厚的灰,把整个四合院都蒙住了。以前那些鸡飞狗跳的争吵、斤斤计较的算计,忽然就没了踪影。二大爷不再站在门口训话,三大爷的算盘落了灰,许大茂和傻柱也不拌嘴了——饿肚子的力气有,吵架的力气却没了。 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对面贾家的门。门虚掩着,能看见秦淮茹在屋里缝补衣服,动作很慢,一针一线都透着疲惫。贾张氏坐在灶前,往灶膛里添着枯枝,火苗很小,映得她的脸忽明忽暗。棒梗和槐花趴在炕上,没力气打闹,只是睁着眼睛,望着房梁,像两只被圈住的小猫。 这就是饥荒年月里的日常:沉默,缓慢,像部被按了慢放键的老电影。没人有闲心去管别人的闲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角落里,舔舐着饥饿带来的钝痛。 有天中午,沈言去厂里送报表,路过食堂,见排队打饭的人排到了街上,却没人说话。每个人都低着头,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像一串被串起来的木偶。打饭的窗口开得很小,铁勺碰到搪瓷碗的声音“哐当、哐当”响,单调得让人心里发慌。 他想起刚回四合院时,院里还能听见傻柱哼着小曲做饭,二大爷吆喝着孩子们去拾柴,三大爷跟人讨价还价换粮票。那些声音,当时觉得吵闹,现在想来,却带着股鲜活的烟火气,是日子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烟火气也淡了。家家户户的烟囱很少冒烟,就算冒,也只是细弱的一缕,很快就被风吹散。能下锅的东西越来越少,野菜挖光了,树皮剥净了,连观音土都有人偷偷往家藏——那东西吃了涨肚,可至少能骗过肚子,让人觉得“不饿”。 沈言见过有人吃观音土吃得脸肿得像馒头,躺在墙根下,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不敢让院里人知道,自己空间里有足够的粮食,只能偶尔偷偷塞给秦淮茹一把玉米面,给傻柱两个窝头,像在走钢丝,既想救人,又怕引火烧身。 “沈同志,你还有粮不?”三大爷终于忍不住,拄着拐杖找到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我那小孙子,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再这样下去……” 沈言从兜里摸出两斤粮票递给她,没说话。三大爷接过粮票,手抖得厉害,嘴唇动了动,想说句谢谢,最终却只是拱了拱手,转身就走,脚步踉跄,像是怕晚一步,粮票就会飞了似的。 看着他的背影,沈言心里不是滋味。以前三大爷再算计,也透着点烟火气;现在,只剩下被饥饿榨干的卑微。这饥荒,不仅饿肚子,还磨人心,把那些鲜活的棱角,都磨成了圆钝的、沉默的样子。 院里的石榴树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天空,像只干枯的手。沈言记得春天的时候,这树上开满了红花,傻柱还摘了朵给秦淮茹,惹得院里人起哄。可现在,连起哄的力气都没有了。 有天夜里,沈言被饿醒的哭声吵醒。是后院的王奶奶家,她小孙子饿极了,哭得撕心裂肺。哭声在寂静的院里回荡,像根针,扎得每个人都睡不着。可没人开门,没人出去,连咳嗽声都没有——谁都知道,开门也没用,谁手里都没有多余的粮食。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个白面馒头,用布包好,悄悄放在王奶奶家门口。他没敲门,只是站了会儿,听见屋里的哭声渐渐小了,才转身回屋。黑暗中,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沉重而无力。他能帮一时,却帮不了一世;能救一人,却救不了所有在饥荒里挣扎的人。 这种无力感,比饥饿更让人难受。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像锅里慢慢熬干的粥。院里的人越来越瘦,脸色越来越黄,眼神越来越空。以前见面还会点头打招呼,现在只是低着头擦肩而过,连眼皮都懒得抬——连寒暄的力气,都觉得是浪费。 傻柱成了院里最沉默的人。以前他爱说爱笑,见了谁都能唠两句,现在却整天闷着头,要么在厂里干活,要么就窝在屋里睡觉,像头被抽走了精气神的牛。沈言知道,他是把粮票省给秦淮茹一家,自己勒紧裤腰带,饿坏了。 “傻柱,吃点东西。”沈言把两个窝窝头塞给他,是用空间里的玉米面做的,比外面的实诚。 傻柱愣了一下,接过窝窝头,没说谢谢,只是往嘴里塞,嚼得很用力,眼圈却红了。大概是饿了太久,也大概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暖戳中了软肋。 沈言没再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懂。在这沉默的饥荒年月里,一个窝窝头,一个眼神,就够了。 秦淮茹依旧每天去厂里上班,下班就回家照顾孩子和婆婆。她话不多,却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炕上铺的稻草晒得干干净净,孩子们的衣服虽然补丁摞补丁,却洗得发白。她像是院里的一抹微光,沉默,却坚韧,让人觉得日子还有盼头。 有天,她给沈言送来了双新做的布鞋,鞋底纳得密密麻麻:“沈同志,天快冷了,穿这双暖和。”鞋里还塞着一小包炒黄豆,是她从自己定量里省出来的,炒得喷香。 沈言接过鞋,摸出空间里的一小袋红糖递给她:“给孩子泡水喝,补补气血。” 秦淮茹看着红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硬是没掉下来,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回屋。她的背影比以前瘦了,却挺得笔直,像株在寒风里倔强生长的野草。 沈言把布鞋放在桌上,看着那包炒黄豆,忽然觉得,这沉默的院子里,其实藏着很多没说出口的话。有感激,有心疼,有互相扶持的默契,只是被饥荒这层灰蒙住了,没那么显眼而已。 深秋的风越来越冷,吹得窗纸“哗哗”响。沈言坐在灯下,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心里忽然生出点盼头。他知道,再冷的冬天也会过去,再长的饥荒也有尽头。等到明年春天,石榴树发了芽,院里的人或许就有力气说话了,傻柱或许又能哼着小曲做饭了,二大爷或许又能站在门口训话了。 那些曾经觉得吵闹的声音,其实是日子的心跳,跳得越响,日子就越鲜活。 他从空间里拿出点面粉,打算明天早上做个馒头,给槐花送去。孩子最近总咳嗽,大概是饿的。虽然不能做太多,至少能让她多笑一笑。 夜色很深,院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知道,明天醒来,院子依旧会很安静,饥荒依旧会很沉重,可只要还有人在默默坚持,还有人在互相扶持,这安静就不是死寂,而是酝酿着生机的沉默。 就像大地在冬天里沉睡,不是死了,是在等春天。这四合院,这院里的人,也在等,等一场雨,等一阵风,等那个能让所有人重新开口说话,重新笑出声来的春天。而他,会陪着他们一起等,在这沉默的饥荒年月里,守着这点盼头,守着这点温暖,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 第90章 心软 沈言站在院门口,望着墙根下扎堆晒太阳的孩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槐花和小当蹲在地上,用树枝在泥里画圈圈,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裤腿空荡荡的,风一吹就晃。棒梗站在旁边,明明才十岁出头,却像个小大人似的护着妹妹,眼神里带着不属于年纪的警惕,见沈言看过来,立刻把槐花往身后拉了拉。 沈言喉结动了动,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摸出两个白面馒头。这在平时不算什么,可如今,白面比金子还金贵。他用粗布包好,走过去往棒梗手里塞:“拿着,给弟妹分着吃。” 棒梗捏着布包,手指骨节都泛白了,抬头看沈言的眼神里,有惊讶,有怀疑,还有点倔强。“俺娘说,不能随便要别人东西。”他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挺得笔直。 “不是别人,是邻居。”沈言蹲下来,视线和他齐平,“你看妹妹,是不是饿了?”他朝槐花努努嘴,小姑娘正眼巴巴盯着布包,咽口水的声音都能听见。 棒梗抿着唇,没说话,却悄悄把布包往怀里揣了揣,拉着槐花和小当往家跑,跑出去几步,又停下,回头朝沈言鞠了个躬,动作笨拙,却格外认真。 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松了口气,又有点发酸。他不是圣人,只是见不得孩子遭罪。这院子里住了快五年,哪家的孩子什么时候会爬、什么时候会走,他都看在眼里。槐花刚会说话时,总追在他身后喊“沈叔叔”,奶声奶气的;小当爱脸红,给块糖能偷偷乐半天;棒梗以前最淘,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哪像现在,眼神里全是戒备。 这些变化,像针一样扎在沈言心上。 那天之后,沈言总找借口往各家送点东西。给秦淮茹的面盆里多搁把玉米面,趁贾张氏不注意,往她家窗台放两个红薯,傻柱的饭盒里,偶尔会多出个白面饼。他做得隐蔽,像怕惊扰了谁似的,放下东西就走,从不留话。 可院里的人都不傻。秦淮茹发现面盆里的玉米面时,眼圈红了,第二天就把洗干净的衣服悄悄晾在沈言门口;贾张氏嘴硬,却在沈言路过时,往他手里塞了把晒干的野菜;傻柱更直接,拎着个破网兜找上门,里面是他托人从郊区弄来的野鸡蛋:“沈哥,你别总偷偷给我们塞东西,咱爷们儿,有难处一起扛。” 沈言看着那兜野鸡蛋,蛋壳上还沾着泥,心里暖烘烘的。他知道,这是院里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他的善意。 最让他放不下的还是孩子。 有天傍晚,他路过傻柱家窗根,听见槐花在哭,声音细得像猫叫:“娘,我想吃饱饭……”秦淮茹在哄:“乖,明天娘去厂里争取多干点活,说不定能多领个窝头。” 沈言站在窗外,手指攥得发白。他转身回屋,打开空间里的储藏柜,里面堆满了粮食、罐头、糖果,甚至还有几罐炼乳——那是他之前跑供销时攒下的,本想留着应急,可现在,他觉得这就是最该用的时候。 他找出个小陶罐,装满小米,又往里面塞了两块水果糖,用布盖好,悄悄放在傻柱家门口。刚要转身,门“吱呀”开了,槐花揉着眼睛站在门口,睡眼惺忪地看着他,小鼻子动了动,大概是闻到了小米的香味。 “沈叔叔?”她小声问,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黏糊。 沈言蹲下来,摸了摸她的头,头发枯得像干草。“给你们的,让你娘熬粥喝。” 槐花盯着陶罐,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那笑容亮得像星星:“谢谢沈叔叔!娘说,沈叔叔是好人!” 那瞬间,沈言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软得一塌糊涂。他见过太多算计、太多防备,可孩子的笑不一样,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不带一点杂质。他忽然明白,自己不是不在乎那点东西,而是这笑容,值得他拿出十倍、百倍的东西去换。 从那以后,他帮得更“明目张胆”了些。给孩子们做了个秋千,用空间里的木板和麻绳,架在院里的老槐树下。那天,槐花和小当荡得老高,笑声像银铃似的,在院子里飘了很远,连一向阴沉的贾张氏都站在门口看了半天,嘴角偷偷往上翘了翘。 他还找借口带棒梗去郊外“挖野菜”,实则从空间里拿出铁夹子,逮了只野兔子。棒梗眼睛瞪得溜圆,看着沈言熟练地处理兔子,突然说:“沈叔叔,你是不是有魔法?” 沈言笑了,没回答,只是把处理好的兔肉递给棒梗:“拿回去让你娘炖了,给弟妹补补。” 棒梗抱着兔肉,跑几步又回头:“沈叔叔,等我长大了,我保护你!”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要的从不是回报,可这声承诺,比任何感谢都让他觉得值。 院里的气氛渐渐松动了些。以前碰面只是低头走,现在,二大妈会笑着问沈言“今天去不去厂里”,三大爷算账时,会多给沈言算点“跑腿费”——其实就是想塞给他点粮票。连最不爱说话的许大茂,见了沈言也会点个头,虽然还是那副欠揍的样子,可眼里的敌意少了很多。 有天晚上,沈言刚躺下,听见院外有动静,扒着门缝一看,是傻柱蹲在墙根下,往他门口放了个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件缝好的棉袄,针脚歪歪扭扭,却是新棉花填的,暖和得很。 他知道,这是傻柱把厂里发的福利棉絮全用了。 沈言把棉袄穿在身上,心里热烘烘的。他忽然明白,善意这东西,像投进水里的石子,总能荡开圈圈涟漪。他给孩子们一口吃的,孩子们回报他一个笑;他帮邻居一把,邻居就想着法儿还回来。这院子,就像个大容器,装着柴米油盐,也装着这些细碎的温暖,慢慢把饥荒的冷硬,泡得软了些。 这天,沈言从空间里翻出几包奶粉,那是他之前托人从上海带的,一直没舍得喝。他冲了两碗,端到槐树下,槐花和小当正在玩石子,见他过来,立刻围上来。 “沈叔叔!”槐花仰着小脸,眼睛亮晶晶的,“娘说,你给的小米粥最好喝了!” 沈言把碗递给她们,看着她们小口小口地喝,嘴角沾着奶渍,像两只偷喝了蜜的小猫。棒梗站在旁边,这次没躲,只是看着妹妹们,眼神柔和了很多。 “棒梗,过来。”沈言朝他招手,又冲了一碗递过去,“你也喝点,长身体呢。” 棒梗犹豫了一下,接过去,没像妹妹们那样急着喝,而是小口抿着,忽然说:“沈叔叔,我以后帮你挑水,我能挑动半桶了。” 沈言笑了:“好啊,等你再长高点,咱爷俩一起挑。” 阳光透过槐树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点,落在孩子们脸上,暖融融的。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饥荒虽然难熬,可这些孩子的笑脸,这些邻居的默契,就像黑夜里的星星,虽然微弱,却足够照亮往前走的路。 他不在乎那点物资。空间里的东西再多,堆着也是堆着,不如换成孩子们的笑声,换成邻居们眼里的光。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还没个难处?帮一把,心里踏实。尤其是看着槐花那双纯得像溪水的眼睛,他就觉得,怎么帮都值。 傍晚,秦淮茹端着碗红薯粥过来,里面卧了个鸡蛋,是沈言昨天给她的。“沈同志,你尝尝,我放了点糖。”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总吃你的,心里过意不去。” 沈言接过碗,热气扑在脸上,暖到了心里。他知道,这碗粥里,不止有红薯和鸡蛋,还有一份沉甸甸的心意。 院子里,傻柱在帮二大爷修窗户,锤子敲得“咚咚”响;三大爷在给孩子们讲古,围了一圈小脑袋;贾张氏坐在门口择野菜,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虽然每个人脸上还是带着菜色,可眼里的光,却比以前亮多了。 沈言喝着粥,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所谓日子,不就是这样吗?有难处,有磕碰,可只要心里装着点别人,手里多帮衬点,再难的坎,也能一步步迈过去。 他从空间里又拿出些玉米面,打算明天一早给各家分点。这点东西不算什么,可他知道,这点暖,能让这院子里的冬天,不那么冷。孩子们的笑脸,邻居们的热乎气,比什么都金贵。 第91章 寸心微暖 沈言蹲在灶台前,看着锅里翻滚的小米粥,米香混着水汽往上冒,在鼻尖萦绕成一团温软的云。他从空间里抓了把红枣,去核切碎,撒进锅里,瞬间漾开甜甜的红。这是给院里孩子们准备的——昨天见槐花盯着别人家的枣窝头直咽口水,那眼神像根软刺,扎得他心里发颤。 粥刚熬好,院门口就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他探头一看,槐花、小当、棒梗,还有二大爷家的小兵,三大爷家的小女儿,几个孩子排着歪歪扭扭的队,扒着门框往里瞅,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 “进来,粥好了。”沈言笑着招手。孩子们你推我搡地进来,小脑袋凑在一起,鼻尖几乎要碰到锅沿,吸气的声音“嘶嘶”响,像一群小馋猫。 “沈叔叔,这是给我们的吗?”小当怯生生地问,小手攥着衣角,指节都白了。她比槐花还小两岁,说话奶声奶气的,眼睛里总带着点怕生的怯懦。 “嗯,每人一碗,慢点喝,别烫着。”沈言用粗瓷碗盛了粥,上面还飘着两颗红枣,递到孩子们手里。小米熬得糯糯的,红枣的甜渗进每一粒米里,是这饥荒年月里难得的甜香。 孩子们捧着碗,小口小口地抿,烫得直吸气,却舍不得放下。槐花的小花脸上沾了点粥粒,像只沾了蜜的小蝴蝶;棒梗把自己碗里的红枣夹给妹妹,自己埋头喝粥,嘴角却悄悄翘着;小兵最淘,喝得最快,喝完还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抬头冲沈言傻笑,露出两颗刚换的门牙。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他不是没想过“藏”,空间里的好东西能堆成山,可每次对上孩子们的眼睛,那些“防人之心”就像被晒化的雪,消弭得无影无踪。那眼神太干净了,没有算计,没有猜忌,只有最纯粹的渴望——饿了想吃饭,冷了想穿暖,像株需要阳光的小苗,直愣愣地戳在你面前,让你没法硬起心肠。 有天他去供销社,见棒梗蹲在糖果柜台前,盯着玻璃罐里的水果糖,看了足足半个钟头。售货员赶他,他也不走,只是抿着唇,小手在口袋里攥得紧紧的——大概是想给妹妹们换块糖,却连最基本的票证都没有。 沈言心里一动,买了半斤水果糖,趁没人的时候塞给棒梗。孩子愣了半天,突然抱着糖跑了,跑出去老远又停下,对着沈言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背影在夕阳里拉得很长,带着股笨拙的郑重。 后来秦淮茹找到他,把一篮子干净的野菜放在门口,红着眼圈说:“沈同志,总让你破费……这野菜是俺们去郊外挖的,干净着呢,你收下。” 沈言知道,这是她能拿出的最体面的回礼。他没推辞,收下野菜,转身又从空间里拿出两斤玉米面递过去:“给孩子做窝窝头,掺点野菜,能顶饿。” 他从不当冤大头。院里的大人若想占便宜,他一眼就能看穿,三言两语就能挡回去。许大茂曾旁敲侧击地问他“是不是有门路弄到粮”,想让他帮忙“弄点”,沈言只淡淡一句“厂里定量够吃,不敢多占”,就让他讪讪地闭了嘴。 可对孩子,他狠不下心。 三大爷家的小女儿发烧,家里连块像样的布料都没有,更别说买药。孩子烧得小脸通红,哭着要“甜甜的水”,三大爷急得直搓手,在院里转来转去。沈言没多说,从空间里拿出退烧药和一小罐麦乳精,悄悄放在他家窗台上,又用神识轻轻探了探孩子的情况——确定没大碍,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三大爷揣着个油纸包来找他,打开一看,是几块晒干的鱼干,腥气很重,却看得出是精心晒过的。“沈同志,这是俺托人从河边弄的,给孩子熬汤喝……”老头难得没算计,眼神里带着点局促的感激。 沈言接过来,心里暖烘烘的。他要的从不是回报,可这些细碎的回礼,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荡开圈圈涟漪,让这院子里的关系,多了点人情味。 他渐渐摸出了分寸:给孩子的食物,尽量是白面、粗粮、糖果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不会引起太大注意;帮衬的时机,总选在“顺理成章”的时候——比如挖野菜回来“多带了点”,厂里发福利“用不完”,从不让人觉得他“特殊”。 傻柱见他总帮衬孩子们,私下里说他:“沈哥,你心太软了,这年月,好人难当。” 沈言笑了笑:“难不难的,看着孩子饿肚子,心里不是滋味。”他没说的是,这院子里的日子,比他想象中真实得多。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没有那么多阴谋诡计,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口角,转头就能忘。二大爷爱摆谱,却会在冬天给独居的王奶奶送点柴火;三大爷爱算计,却会教孩子们认字算账;秦淮茹看着柔弱,却把一家老小撑得稳稳的。 这就是真实的人间,有私心,有计较,却也有藏在骨子里的善良。就像孩子们的眼睛,清澈里带着点怯懦,却总能在你递过食物时,亮得让人心颤。 这天傍晚,沈言刚把晒干的野菜收进屋里,就见几个孩子围着槐花,手里拿着用泥巴捏的“窝窝头”,有模有样地“吃”着。槐花举着个最大的,奶声奶气地说:“这是沈叔叔给的,最甜!”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用泥巴“做饭”,笑得咯咯响,心里忽然觉得,这点心软,值了。他从空间里拿出几块麦芽糖,走过去分给孩子们:“尝尝这个,比泥巴甜。” 孩子们眼睛瞪得溜圆,小心翼翼地接过,用舌尖舔一下,立刻露出满足的笑。棒梗把自己的糖纸叠成小船,给槐花玩;小当把糖掰成两半,一半塞给妹妹;小兵最逗,含着糖跑圈,嘴里喊着“甜!真甜!”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和老槐树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幅暖融融的画。沈言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这饥荒年月里,最珍贵的不是粮食,不是票证,而是这些孩子眼里的光。 他或许心不够狠,或许不够“精明”,可他愿意守着这点心软,在孩子们需要的时候,递上一碗热粥,一块糖果,一点微不足道的暖。这不是什么伟大的善举,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看着纯真的眼睛时,最本能的不忍。 夜风渐起,带着点凉意。孩子们拿着糖,蹦蹦跳跳地回家了,槐花走在最后,回头冲沈言挥挥手:“沈叔叔,明天还能喝红枣粥吗?” “能。”沈言笑着点头。 他转身回屋,往灶膛里添了点柴,锅里的水开始冒热气。明天早上,他打算做红薯饼,再煮点鸡蛋——空间里的红薯还有不少,鸡蛋也够,足够让孩子们吃得饱饱的。 窗外,月光洒在院墙上,给这沉寂的四合院镀上了层银辉。沈言知道,饥荒还没过去,日子依旧艰难,可只要这些孩子还能笑,还能盼着明天的粥,这院子就有生气,这日子就有奔头。 他的心或许不够硬,可在这真实的人间里,这点软,恰恰是最该守住的东西。就像冬夜里的一捧炭火,虽然微弱,却能照亮彼此,也温暖自己。 第92章 步履 沈言把最后一件工具放进帆布包时,金属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包上的带子磨得发亮,边缘打着补丁,是他跑供销时用了三年的老伙计。窗外的天刚蒙蒙亮,院里的槐树上落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啄着地上的碎糠,给这沉寂的清晨添了点生气。 “沈同志,这就去厂里了?”三大爷背着个粪筐从门口路过,筐里装着半筐野菜,叶子上还沾着露水,“今天不歇着?” “嗯,厂里有点活,得去看看。”沈言拉上包拉链,声音不高不低,“您这是去挖野菜?” “可不是嘛,家里那几个小的,顿顿喝稀粥哪顶得住。”三大爷叹了口气,却又很快挤出点笑,“说起来还得谢你,前儿给的玉米面,掺着野菜能多撑两天。”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三大爷的性子,爱算计,却也恩怨分明。这点玉米面换句真心的感谢,不亏。 走出四合院,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扫街的大爷挥动扫帚,发出“唰唰”的声响。风里带着股凉意,吹得路边的枯草打卷,沈言紧了紧领口,脚步轻快地往公交站走。 他不是非得天天往厂里跑。作为采购员,手头的活不算忙,尤其是在这物资紧缺的年月,很多零件采购计划都得往后排。可他总觉得,老闷在院里不是办法——人是群居的,总离群索居,容易生出些不必要的心思。再说,厂里的氛围和院里不同,机器的轰鸣、工人的吆喝,带着股生猛的劲头,能让人忘了饥荒带来的沉郁。 轧钢厂的大门在晨光里透着股厚重的铁色,门岗的老李头正揣着袖子打盹,见沈言过来,抬了抬眼皮:“小沈,今天来得早。” “嗯,有点事。”沈言递过去根烟,是从空间里拿的,不算好,却能解瘾。老李头眼睛一亮,接过去夹在耳朵上,笑着摆摆手放行:“进去,车间刚开炉,热乎着呢。” 车间里果然一片热火朝天。巨大的轧钢机“哐当哐当”地转着,火星子溅得老高,像过年时的烟花。工人们穿着厚重的帆布工作服,额头上淌着汗,脸上却带着股劲,吆喝着号子,把烧红的钢坯往机器里送。 沈言站在车间门口,看着这蒸腾的景象,心里那点沉郁仿佛被热气蒸散了。他喜欢这种感觉——机器的轰鸣里藏着力量,汗水的味道里裹着踏实,比院里的死气沉沉鲜活多了。 “沈哥,你可来了!”调度室的小王探出头,脸上沾着机油,“昨天跟你说的轴承,供应商那边回话了,得去趟天津提货,你看啥时候有空?” 沈言心里一动。出差?这倒是个好机会。 他这段时间在院里待得久了,虽然没出什么岔子,可总觉得束手束脚。空间里的物资再多,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用,偶尔给孩子们塞点吃的,还得提防着被人撞见。出去跑跑,既能避开院里的目光,也能借着出差的由头,从空间里“倒腾”点紧俏物资出来——当然,是给厂里用的,绝不多带私货。 “后天,今天把手头的报表理一理。”沈言应道,“你把地址和联系人给我,我去了直接找他。” “得嘞!”小王喜滋滋地递过纸条,“沈哥办事,我放心!对了,天津那边据说有海货,你要是能捎点带鱼回来,兄弟们请你喝酒!” 沈言笑了笑:“看情况,不一定有票。”他知道,这年月海货比肉还金贵,没票根本买不到。不过他空间里倒是有几箱咸鱼,是之前在沿海换的,到时候拿两条出来,说是“供应商给的好处”,不算突兀。 从调度室出来,沈言往车间走了走,想看看傻柱。傻柱在锻工班,正抡着大锤砸钢坯,胳膊上的肌肉贲张,每砸一下都“喝”地喊一声,透着股子蛮力。汗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砸在滚烫的钢坯上,“嗞”地化成白烟。 “歇会儿,看你累的。”沈言递过去块毛巾。 傻柱接过来擦了把脸,喘着粗气笑:“不累!多砸两下,中午能多领个窝头。”他往嘴里灌了口凉水,“对了,沈哥,你给槐花的那几块麦芽糖,她舍不得吃,藏在枕头底下,晚上睡觉都攥着。” 沈言心里一暖:“小孩子都这样,稀罕东西。” “可不是嘛,”傻柱挠挠头,“以前总觉得院里的孩子淘,现在才发现,一个个都精着呢。知道谁对他们好,就往谁跟前凑。昨儿棒梗还跟我说,长大了要跟你学,也当采购员,能到处跑,还能给家里带吃的。” 沈言笑了,没说话。他没想过当谁的榜样,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可孩子们的心思就像镜子,你对他好,他就把你记在心里,干净得让人心头发软。 中午在厂里食堂吃饭,沈言打了份玉米糊糊和一个窝窝头,找了个角落坐下。周围的工人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着厂里的事,抱怨着定量少,偶尔也说点荤段子,哄堂大笑里带着股苦中作乐的劲。 “听说了吗?隔壁车间的老王,前阵子出差,从乡下弄了只鸡回来,炖了一锅,全车间的人都尝到了。” “真的假的?现在哪还有鸡?” “人家有门路呗!说是给老乡换了两斤粮票,老乡偷偷杀的。” 沈言听着,心里有了数。出差确实是个“活络”的机会,既能避开院里的耳目,也能合理地“改善伙食”。他不是想占便宜,只是觉得,总憋着也不是办法,偶尔出去透透气,见见不同的人,挺好。 下午回到四合院,沈言把出差的事跟院里的人提了一句,没说具体去哪,只说是“去外市提零件”。 “出去好啊,”二大爷凑过来说,“外面说不定有稀罕物,带点回来给大伙开开眼。” 三大爷则盘算着:“去几天?要是超过三天,你那院里的柴火我帮你看着点,省得被人偷了。” 沈言笑着应了,没接他们的话茬。他知道二大爷是想占便宜,三大爷是想换点好处,这些都在意料之中。这院里的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心里的算计摆在明面上,反而好应对。 晚上,沈言收拾行李,帆布包里装了两件换洗衣裳,一本旧书,还有点零钱和票证。他往包的夹层里塞了两包饼干,是给路上吃的,又把那几箱咸鱼挪到空间的“门口”,方便到时候拿出来。 一切收拾妥当,他坐在桌前,看着窗外的月亮。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像幅安静的画。院里静悄悄的,只有秦淮茹家还亮着灯,大概是在给孩子们缝衣服。 沈言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在厂里忙忙碌碌,能挣口饭吃;回院里安安静静,能守着点暖;偶尔出趟差,能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没有那么多算计,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挺好。 他不是什么圣人,做不到普度众生。能守住自己的日子,护着院里的孩子,偶尔帮衬身边的人,就够了。心不够狠也好,容易心软也罢,这就是他,在这真实的世界里,踏踏实实地活着。 第二天一早,沈言背着帆布包出门,院里的孩子们都醒了,扒着门框送他。槐花举着个用红纸包的东西,跑过来往他手里塞:“沈叔叔,这个给你路上吃。” 沈言打开一看,是块红薯干,黑乎乎的,却透着股甜香。大概是秦淮茹用他给的红薯晒的。 “谢谢槐花。”沈言笑着揣进兜里,“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孩子们欢呼起来,围着他蹦蹦跳跳。沈言挥挥手,转身走出四合院。阳光正好,照在他身上暖融融的。他知道,等他回来,院里的槐花应该又开了,孩子们会举着新摘的花,在门口等他,眼睛亮得像他第一次见时那样,干净,纯粹,带着让人心里一抽一抽的暖意。 而他,会像每次出门一样,带着这份暖意,步履不停地往前走,在这真实的人间里,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守着这点微末的光。 第93章 裂痕初显 沈言把刚领到的劳保手套塞进帆布包时,指尖触到了里面硬邦邦的东西——是块压缩饼干,厂里发的出差补助,用油纸包着,能闻见淡淡的麦香。窗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车间斑驳的水泥地上,映出浮尘飞舞的轨迹。墙上的挂历翻到了1959年的深秋,红色的数字被人用铅笔圈了圈,像个醒目的标记。 “沈哥,发啥呆呢?车要开了!”司机小王探进头来喊,他手里捏着个搪瓷缸,里面是刚沏好的浓茶,热气腾腾的。卡车就停在厂门口,车斗里装着半车待修的零件,锈迹斑斑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沈言应了一声,拎起包往外走。车间里的机器还在轰鸣,轧钢机“哐当”一声落下,震得地面都发颤,可他总觉得,这声音里少了点底气,像绷得太紧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 “今年的钢材指标又砍了三成。”坐在副驾驶座上,小王嘬了口浓茶,咂咂嘴说,“听说上面来了文件,苏联那边的援助断了,好多进口零件都没了着落。” 沈言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他知道这事。前阵子去局里开会,局长锁着眉头说过几句,语气里带着股压抑的火气——“老大哥靠不住了,以后得靠自己”。话虽硬气,可谁都清楚,没了苏联的技术和物资支持,厂里的日子怕是要难了。 卡车驶出市区,路边的田地渐渐多了起来。地里的玉米秆稀稀拉拉的,像没睡醒的哨兵,有气无力地立着。几个农民蹲在田埂上,手里拿着镰刀,却没怎么动,只是望着远处的土高炉发呆——那炉子早就熄了火,只剩下个黑黢黢的铁壳,像只空洞的眼。 “前两年还喊着‘超英赶美’,”小王叹了口气,“现在倒好,别说超了,能把手里的活稳住就不错了。”他从怀里摸出个窝头,递一半给沈言,“尝尝?我妈蒸的,掺了红薯面,甜得很。” 沈言接过来,咬了一口,粗粝的面渣剌得嗓子有点疼,却带着股实在的甜。这就是1959年的秋天,饥荒的影子刚在田埂上露头,厂子里的烟囱还在冒烟,可国际上的风,已经冷得像冰。 他们要去的是几百公里外的一个配件厂,拉一批轴承——这东西以前都是从苏联进口的,精密耐用,现在断了供,只能用国产的替代。可国产轴承的质量参差不齐,得亲自去挑,不然拉回来也是废品。 配件厂的大门比轧钢厂小了一圈,门柱上的红漆掉了不少,露出里面的青砖。接待他们的是个姓刘的科长,四十多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却掩不住眼底的疲惫。“沈同志,来得巧,刚到一批新轴承,就是……”他欲言又止,领着他们往仓库走。 仓库里弥漫着股机油和铁锈混合的味道,货架上摆着一排排轴承,包装简陋,上面印着“中国制造”的字样。刘科长拿起一个,递给沈言:“您看看,精度差了点,勉强能用,就是寿命短,大概只有苏联货的一半。” 沈言掂了掂,轴承的分量倒是不轻,可转动起来,能感觉到细微的卡顿。他心里有数了——这就是没了苏联技术支持的后果,不是料不够,是工艺跟不上。 “这批我们都要了。”沈言没犹豫,“再给我们匀点密封垫,厂里急着用。” 刘科长愣了一下,随即苦笑:“密封垫也缺,以前都是从苏联那边顺道捎的,现在……”他压低声音,“实话跟您说,不光是轴承,连车床的刀具都快断供了。苏联那边撤了专家,带走了图纸,好多设备坏了都没人会修。” 沈言没说话。他想起厂里那几台苏联产的精密车床,以前坏了一个零件,苏联专家打个电话就有人送过来,现在坏了,只能让老钳工凭着经验一点点磨,磨出来的零件凑合用,精度却差了一大截。 这就是决裂的代价。以前以为的“老大哥”,说翻脸就翻脸,撤走了所有援助,留下一堆半拉子工程和嗷嗷待哺的工厂。国际形势像块乌云,压得人喘不过气。 从配件厂出来,天色已经暗了。小王发动卡车,发动机“突突”地响了半天,才勉强启动。“这破车,”他骂了一句,“要是有苏联的发动机,哪用这么费劲。” 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夜色,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苏联的断供像多米诺骨牌,第一块已经倒下,后面的连锁反应还在酝酿——工厂缺零件,农田缺化肥,连城里的点灯油都开始限量供应。 路过一个小镇时,他们停下来加油。加油站的油罐看着空荡荡的,加油员拿着油枪,手抖得厉害,半天才挤出点油。“省着点加,”他叹着气说,“上面说了,进口原油断了,以后油只会越来越少。” 镇上的供销社关着门,门板上贴着张通知,用红笔写着“凭票供应,每人每月二两油”。几个农民蹲在门口,手里攥着油票,脸上是焦灼的期待——他们大概是走了几十里路来的,却只能空手而归。 “以前哪用这么费劲。”小王看着这场景,感慨道,“苏联的煤油、化肥一车车地拉过来,供销社的货架堆得满满的,哪像现在……” 沈言没接话。他从空间里摸出两个馒头,递给门口的一个老农:“大爷,垫垫肚子。”老农愣了一下,接过馒头,嘴里不停地念叨“好人,好人”,眼眶都红了。 这就是1959年的真实模样:厂子里的机器还在转,却少了底气;田埂上的饥荒刚露头,却已经让人害怕;国际上的风刮得紧,把原本就不富裕的日子,吹得更摇晃了。 回到厂里时,已经是三天后。沈言刚把轴承卸下来,就被厂长叫到了办公室。厂长的办公桌上摆着份文件,上面盖着鲜红的印章,他指着文件说:“苏联那边彻底断了援助,以后所有进口零件都得自己想办法。上面给了任务,年底前,必须实现轴承、刀具的全国产化。” 沈言看着文件上的字,心里清楚,这任务有多难。没有图纸,没有专家,全靠自己摸索,跟摸着石头过河差不多,弄不好就会呛水。 “采购员的担子更重了。”厂长看着他,眼神里带着期许,“得多跑几个地方,看看有没有能替代的国产货,哪怕质量差点,先顶上再说。” “我明白。”沈言点头。他知道,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国际形势摆在这里,指望不上别人,只能靠自己硬扛。 从厂长办公室出来,沈言路过车间,见傻柱正蹲在地上,用锤子敲着一个苏联产的扳手。扳手断了个角,他想把它敲圆了继续用。“这玩意儿就是结实,”他见沈言过来,举着扳手说,“可惜以后没得用了,只能用咱自己造的。” 沈言看着那扳手,上面还刻着俄文字母,冰冷的金属上沾着傻柱的汗。他忽然觉得,这扳手像个象征——以前依赖的东西没了,虽然难,却也逼着自己往前走。 回到四合院,天已经黑了。院里的灯稀稀拉拉的,只有秦淮茹家还亮着,窗户上映着她缝补衣服的影子。见沈言回来,她端着碗走出来:“沈同志,刚熬的红薯粥,还热着呢。” 沈言接过碗,粥里的红薯甜得很,是秦淮茹用他出差前给的红薯熬的。“厂里还好吗?”她小声问,大概是听傻柱说了些风声。 “挺好的,零件还够。”沈言笑了笑,没说实情。没必要让她担心,厂里的事,自有厂里的人扛着。 喝着热粥,沈言望着院里的老槐树。树叶快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夜空,像在和什么较劲。他知道,1959年的冬天会很冷,国际上的风,饥荒的影子,都会让日子更难。可难归难,日子还得过下去。 厂里的机器会继续转,工人们会琢磨着造自己的零件,农民们会在地里刨得更狠,院里的孩子们会盼着明天的粥。就像这老槐树,冬天看着光秃秃的,春天一到,照样会发芽。 沈言把空碗递给秦淮茹,心里忽然生出股劲。苏联的援助没了,那就自己造;粮食不够了,那就想办法种;国际形势再差,日子也得一天天过。他不是什么英雄,可只要把手头的活干好,把院里的孩子护好,就不算白在这世上走一遭。 夜风掠过院墙,带着点寒意。沈言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些玉米种子,用布包好——是他出差时从一个老农那换的,据说耐旱,产量高。等开春了,找个地方种上,或许能给院里多添点粮。 他知道,这不够,远远不够。可就像厂里的工人们一点点磨零件,地里的农民们一点点刨土,他也只能做自己能做的,一点点往前挪。 窗外的月光亮了些,照在种子上,泛着淡淡的光。沈言把种子放进抽屉,心里踏实了些。不管国际上的风怎么刮,不管饥荒的影子怎么长,只要手里有种子,心里有盼头,就总能等到春天。这就是1959年的秋天,裂痕已经出现,却还没到绝望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咬着牙,等着明天的太阳。 第94章 寸步前行 沈言把最后一张调拨单塞进抽屉时,指腹蹭过纸张边缘的毛刺,有些硌手。窗外的风卷着沙尘拍打玻璃,发出“呜呜”的声响,像谁在低声啜泣。办公桌上的搪瓷缸里,茶水早就凉透了,杯底沉着几片干瘪的茶叶,像沉在水底的心事。 桌角堆着一摞报表,每张纸上都印着刺眼的红章——“缺货”“暂缓”“无库存”。这就是眼下的处境:厂里等着零件开工,仓库里的库存见了底,他跑断了腿,能调来的物资也只是杯水车薪。 “沈哥,东北那边回话了,轴承还是没货。”小王推门进来,脸上带着股挫败感,“他们说,自己厂里都不够用,苏联那边断了供,新产的轴承合格率还不到三成。” 沈言揉了揉眉心,指缝间渗着疲惫。他知道东北那家厂的情况,以前是苏联援建的,设备先进,技术员都是苏联专家带出来的,可现在,没了图纸和技术支持,那些先进设备就像没了魂的巨人,空有一身力气,却使不出来。 “再给西南那边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替代品。”沈言的声音有些沙哑,“哪怕精度差点,先凑合用,别让生产线停了。” 小王应着,转身要走,又停下脚步:“沈哥,你说……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他的声音里带着点茫然,“以前觉得有苏联老大哥帮着,咱啥都不用愁,现在才知道,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可这自己走的路,咋就这么难呢?” 沈言没回答。他也不知道答案。 内忧外患,这四个字像座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对内,饥荒的影子越来越浓,地里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农民们勒紧裤腰带,把仅有的粮食往国家仓库里缴,自己却嚼着树皮野菜;对外,苏联撤走了所有专家,带走了图纸和技术,还逼着还债,国际上的封锁像张密不透风的网,连点阳光都透不进来。 他去仓库盘点时,见过最扎心的景象:角落里堆着半箱进口零件,上面落满了灰,标签上的俄文字母已经模糊。保管员说,这是苏联专家撤走时没带走的,现在成了宝贝,谁都舍不得用,怕用坏了就再也没地方换。 “以前这些玩意儿遍地都是,谁稀罕?”保管员叹着气,用袖子擦了擦零件上的灰,“现在倒好,成了金疙瘩,看着就揪心。” 沈言能理解他的心情。就像手里攥着最后一块干粮,明知吃了就没了,不吃又会饿死,左右都是难。 他不是没想过用空间里的物资“救急”。里面的轴承、刀具、甚至还有几台小型机床,都是他以前走南闯北时“淘”来的,足够厂里用上一阵子。可他不敢。 这些东西太“新”了,新得不像这个年代该有的;太“全”了,全得让人起疑。在这“内忧外患”的节骨眼上,任何一点“特殊”都可能引来灭顶之灾。上个月,邻市有个工厂的厂长,因为从黑市上弄了批进口零件,被人举报“里通外国”,现在还关在牢里。 他只能按规矩来,拿着调拨单跑遍全国,能调多少是多少,能凑合用就凑合用。就像在沙漠里跋涉的人,明知手里的水不多,也只能小口小口地喝,不敢一饮而尽。 出差成了家常便饭。他坐过闷罐火车,车厢里挤满了人,汗味和脚臭味混在一起,能让人晕过去;搭过拖拉机,在土路上颠簸了两天两夜,骨头都快散了架;甚至步行过几十里山路,只为了从一个小作坊里弄几箱勉强能用的螺栓。 有次在西北的一个小镇上,他为了等一批齿轮,在供销社的屋檐下蹲了三天。小镇上的粮食早就被征走了,供销社的货架空空如也,只有墙角堆着几袋掺了沙子的玉米面。他看着镇上的孩子围着玉米面袋打转,眼睛亮得像狼崽,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同志,你是从城里来的?”一个老农凑过来,手里攥着个破碗,碗里盛着点浑浊的水,“能……能给口吃的不?俺孙子三天没吃东西了。” 沈言从包里摸出最后一个窝头,递了过去。老农接过窝头,“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对着他连连磕头,额头磕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响。 沈言扶起他,心里沉甸甸的。他空间里有足够的粮食,能让这个小镇的人都吃饱,可他不能。这不是不信任,是不敢。在这“内忧外患”的年月,任何一点“异常”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到时候别说救人,连他自己都得搭进去。 这种无力感,比奔波的疲惫更磨人。 回到厂里,他把弄来的齿轮交给车间主任,主任翻来覆去地看,眉头紧锁:“精度太差了,用不了多久就得换。” “先凑合用,总比停线强。”沈言的声音里带着股无奈,“我再去趟南方,看看能不能弄点好的。” 车间主任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沈同志。这日子……熬着,总会有盼头的。” 盼头?沈言不知道这盼头在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走下去,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厂里有几百号工人等着开工,等着工资养家糊口;院里的孩子们等着下一顿饭,等着明天的太阳。他不能停。 出差回来,他总会给院里带点东西。在南方弄到的红糖,给秦淮茹家的孩子们泡水喝;在海边换的咸鱼,分给傻柱和一大爷;甚至在山里挖的野山参,悄悄给了身体不好的王奶奶。 这些东西不多,却像寒冬里的一点火星,能让人心里暖一阵子。 “沈同志,你这出差总带好东西,是不是外面的日子比咱这儿强?”二大爷凑过来打听,眼睛里闪着光。 “都差不多,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沈言笑了笑,把一小袋红糖塞给槐花,“快拿去给你娘,泡水喝。” 槐花接过红糖,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谢谢沈叔叔!娘说,你是好人!” 沈言摸了摸她的头,心里忽然松了口气。或许他改变不了内忧外患的大局,或许他救不了全国的饥荒,可他能让身边的人多喝口红糖水,能让孩子们多笑一笑,这就够了。 这天晚上,他坐在灯下,看着墙上的地图。地图上的中国像只雄鸡,昂首挺胸,可谁都知道,这只雄鸡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东北的工厂在缺零件,西北的农田在闹饥荒,南方的港口被封锁,国际上的白眼和压力像潮水般涌来。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小小的地球仪,转动着,目光落在苏联的位置上。以前那里是“老大哥”,现在却成了施压的对手。再往远看,欧美国家的名字密密麻麻,像一群虎视眈眈的狼。 “难啊。”沈言低声叹了口气。 可难归难,日子还得过。厂里的机器还在转,哪怕零件是凑合用的;农民们还在地里刨,哪怕土里能长出的粮食越来越少;院里的孩子们还在笑,哪怕他们的肚子是空的。 沈言把地球仪放回抽屉,拿出张新的调拨单,开始填写。明天,他要去趟山西,那里有个小煤窑,据说能弄点钢材——虽然质量差点,可总比没有强。 窗外的风还在刮,带着寒意。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知道,明天的路依旧难走,内忧外患的困局依旧难解,可只要他还能迈开腿,还能为厂里弄回一个零件,为院里带回一块红糖,就不算白活。 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力量——在大时代的洪流里,像颗微不足道的沙粒,却也能跟着浪潮,一步一步地往前挪。挪得慢,却从未停下。 天快亮时,沈言被院里的动静吵醒。他披衣出门,见秦淮茹正带着孩子们在扫雪,雪花落在他们的头上、肩上,像撒了层白糖。槐花见了他,举起手里的扫帚喊:“沈叔叔,下雪了!娘说,瑞雪兆丰年!” 沈言笑了。是啊,瑞雪兆丰年。再难的冬天,也会过去;再深的困境,也会有转机。他转身回屋,拿起帆布包,里面装着新的调拨单,还有给孩子们带的糖果。 路就在脚下,哪怕布满荆棘,也得走下去。这就是内忧外患的年月里,一个普通人最朴素的坚持。 第95章 心有尺规 沈言蹲在槐树下,看着槐花和小当用树枝在雪地上画小人,鼻尖冻得通红,呼出的白气像小火车似的,一下下喷在雪地上,晕开一小片湿痕。棒梗站在旁边,手里攥着块冻硬的窝头,见妹妹们画得歪歪扭扭,忍不住蹲下身,用树枝帮她们添了个圆脑袋。 “像沈叔叔!”槐花拍着小手笑,小手指着那个带圆脑袋的小人,眼睛亮得像落了雪的星星。 沈言笑了,从兜里摸出两颗水果糖,剥开糖纸递过去:“给,暖和暖和。”糖是他出差时从南方带的,一直揣在怀里,还带着点体温。 孩子们接过糖,小心翼翼地含在嘴里,甜得眯起了眼睛。棒梗没吃,把糖纸叠成小方块,塞进裤兜里,大概是想留着给妹妹们下次吃。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那点因饥荒而起的沉郁,似乎被这甜味冲淡了些。他对孩子的同情心,就像这冬天里的阳光,挡不住,也不想挡。孩子们的世界简单,饿了就哭,给块糖就笑,眼神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你对他好,他便真心待你,这种纯粹,让他愿意多付出几分。 可对院里的大人,他心里那杆秤就分得很清了。 就说秦淮茹,沈言至今也摸不透她。 她总是客客气气的,见了面会笑着打招呼,家里做了点像样的吃食,也会端一碗过来,说句“沈同志,尝尝俺的手艺”。上次他出差回来,带了点海鱼,分给她家半条,第二天她就送来了双纳得厚厚的布鞋,针脚细密,看得出费了不少心思。 可她身上又总带着点说不清的“活络”。知道傻柱心善,就总找借口让他帮忙;见三大爷爱算计,就偶尔送点野菜,换他几句好话;连对贾张氏,她也能忍气吞声,把日子过得表面平和。 那天沈言去打水,听见她在屋里劝贾张氏:“娘,沈同志是好人,咱别总惦记着占他便宜,人家帮咱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贾张氏嘟囔了几句,没再吭声。 沈言听着,心里没什么波澜。他知道秦淮茹是个聪明人,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知恩图报。这种聪明,不算坏,却也让他没法像对孩子那样毫无保留。他对她,始终保持着“邻居”的距离——能帮的忙不推辞,该有的分寸却绝不逾越。 就像上次她想让沈言托关系给棒梗在厂里找个临时工,沈言只淡淡说:“厂里有规矩,得年满十六,棒梗还小,再等等。”没答应,也没把话说死,既守住了底线,也没伤了和气。 秦淮茹大概也明白他的意思,之后没再提过,依旧客客气气的,见面笑着打招呼,偶尔送点自己种的青菜,不多不少,刚好维持着邻里的体面。 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沈言觉得正好。 至于中院和后院的其他人,他更是懒得费心。 二大爷总爱摆官威,见了谁都想训两句,上次见沈言给孩子们糖,就凑过来说:“沈小子,有好东西得想着大伙,别总偷偷摸摸的。”沈言只笑了笑,没接话,转身就走——对付这种人,沉默就是最好的回应。 三大爷算计得精,上次沈言帮他弄了点紧俏的线团,他非要按“市场价”折算成粮票还回来,一分一厘都算得清清楚楚。沈言收了粮票,心里清楚,这是三大爷的处世之道,不算错,却也让人亲近不起来。 最让他懒得搭理的是后院的人。 后院住着许大茂和娄晓娥,还有几户不太熟的人家。许大茂为人尖酸,见不得别人好,上次见沈言出差带了咸鱼,就阴阳怪气地说:“哟,沈同志门路挺广啊,这年月还能弄到海货,是不是有啥‘外快’?” 沈言没理他,直接回了屋。他知道许大茂这种人,你越搭理他,他越得寸进尺,不如晾着,让他自讨没趣。 还有后院的张大妈,爱搬弄是非,见秦淮茹总往沈言门口送东西,就跟别人嚼舌根:“你看那秦淮茹,男人刚走没多久,就跟沈同志走那么近,怕是没安好心。” 这话传到沈言耳朵里,他只觉得可笑。这种捕风捉影的闲话,他懒得计较。人心就像这院里的墙,隔开了前院、中院、后院,也隔开了不同的心思,你永远不知道墙那边的人在想什么,与其费神猜测,不如守好自己的方寸之地。 这天傍晚,沈言从空间里拿出点面粉,打算给孩子们做个馒头。刚把面团发上,就听见中院传来争吵声。是二大爷和三大爷,为了半袋煤渣吵了起来。 “这煤渣是我先看见的,凭啥你先装?”二大爷扯着嗓子喊,脸红脖子粗的。 “见者有份,你都装了大半袋了,给我留点怎么了?”三大爷也不甘示弱,手里的簸箕挥得老高。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唾沫星子横飞,把院里的人都引了出来。傻柱想劝,被二大爷瞪了回去:“你个小年轻懂啥,这是原则问题!”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这场闹剧,心里没什么感觉。饥荒年月,半袋煤渣确实金贵,可为这点东西吵成这样,未免太难看。他转身回屋,关上门,把外面的争吵声挡在门外。 这种争吵,他见得多了。为了一口粮,为了一块煤,为了谁多占了院里的一点地方,随时都能吵起来。人性里的自私和计较,在饥荒的放大镜下,看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不同情,是觉得没必要。成年人的世界,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你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与其费心调解,不如敬而远之。 倒是秦淮茹,见两人吵得凶,悄悄回屋端了碗刚熬好的稀粥,递给二大爷:“二大爷,先喝点粥暖暖身子,煤渣俺家还有点,分您一半。”又给三大爷也端了一碗,“三大爷,您也消消气,邻里邻居的,别伤了和气。” 两人见秦淮茹给了台阶,又有稀粥喝,嘟囔了几句,也就不吵了。 沈言透过窗户看着这一幕,心里依旧没什么波澜。秦淮茹的处世之道,他学不来,也不想学。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只要不碍着他,他都懒得评价。 晚上,他把蒸好的馒头给槐花送去。秦淮茹正在给贾张氏擦脸,见他进来,笑着说:“沈同志,刚还跟娘说你呢,说你心善,总想着孩子们。” 贾张氏难得没耷拉脸,哼了一声:“还算有良心。” 沈言把馒头递给槐花,没多待,转身就走。他不想听这些客套话,也不想掺和她们的人情往来。对他来说,给孩子送个馒头,就像给路边的小猫喂点吃的,是本能,不是为了换什么好话。 回到屋,他坐在灯下,看着窗外的雪。雪下得不大,却把整个院子盖得严严实实,白得晃眼。前院、中院、后院的灯都亮着,像散落的星星,却彼此隔着距离,谁也照不亮谁。 沈言忽然觉得,这院子就像个小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心思,自己的活法。他对孩子的同情心,是因为他们还没被这社会磨出棱角;对大人的疏离,是因为他知道人心难测,与其掏心掏肺换来算计,不如保持距离,各自安好。 这种处世方式,或许不算热络,却让他活得踏实。他不用费心琢磨谁的话里有话,不用提防谁的算计,只用守好自己的底线,对孩子多一份心软,对大人多一份分寸,就够了。 雪还在下,院里静悄悄的,连争吵声都没了。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明天醒来,他大概还会给孩子们带点吃的,还会对秦淮茹客客气气,还会懒得搭理后院的是非。 这就是他的活法,心有尺规,远近自明。在这饥荒的年月里,不算坏,也不算好,却足够让他守住自己的小日子,安安稳稳地走下去。 第1章 四合院的陌生人 腊月的北风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 沈言缩了缩脖子,将那件洗得发白、打了好几块补丁的旧棉袄裹得更紧了些,眼神里却没什么温度,只是漠然地扫过眼前这灰扑扑的四合院。 砖铺的地面坑坑洼洼,墙角堆着半人高的柴火垛,几只瘦骨嶙峋的老母鸡在垃圾堆里刨食,发出“咯咯”的哀鸣。正对着大门的是中院,一溜儿三间正房,青砖灰瓦,看着最是气派;东西两边各有几间厢房,墙壁斑驳,窗户纸都透着风;再往里走,应该就是后院了,隐约能看到更高的屋檐。 这就是他穿越过来的地方——传说中的“禽满四合院”,不对,是《情满四合院》里的那个红星轧钢厂职工四合院。 三天了。 沈言花了整整三天,才勉强接受了自己不仅穿越了,还身体力行地“占据”了原主身体的事实。 原主也叫沈言,是个刚从乡下投奔城里远房亲戚的愣头青,十六岁,父母双亡,揣着家里仅有的几块钱和一封介绍信,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才到首都。结果亲戚没找着,据说是跟着厂子迁到外地去了,原主又累又饿,加上天寒地冻,在这四合院门口晕了过去,再醒来,芯子就换成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沈言。 幸好,原主的介绍信和几块钱还在,被巡逻的片儿警发现后,看着他可怜,又有介绍信证明是来投奔亲戚的,就暂时把他安置在了这四合院的一间空置小耳房里,说是让他先落脚,再慢慢想办法。 这四合院说是“职工宿舍”,住的却大多是轧钢厂的工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沈言这三天没怎么出门,光靠原主那点模糊的记忆和自己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就已经把院里的几尊“大神”认了个七七八八。 东厢房住着的是“一大爷”易中海,轧钢厂的八级钳工,工资高,在院里威望也高,一心想找个养老的“儿子”,眼神总在院里那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打转。 西厢房则是“二大爷”刘海中,一个官迷心窍的七级锻工,总想着摆官威,在家里说一不二,对三个儿子非打即骂,在院里也爱拉帮结派,争权夺利。 后院住着“三大爷”阎埠贵,小学教员,抠门到了骨子里,一分钱恨不得掰成八瓣花,算计来算计去,总想着占点小便宜,家里顿顿是玉米糊糊就咸菜,连孩子们都跟着遭罪。 除了这三位大爷,院里还有几个“名人”。 傻柱,何雨柱,轧钢厂食堂的厨师,一手好厨艺,为人仗义,但也爱冲动,耳根子软,被他那个“好邻居”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 秦淮茹,年轻寡妇,带着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个眼瞎的婆婆贾张氏,日子过得紧巴巴,全靠傻柱时不时接济,表面上温柔贤惠,实则算盘打得比谁都精。 还有贾张氏,秦淮茹的婆婆,典型的泼妇,自私自利,尖酸刻薄,一天到晚就知道占便宜和搬弄是非。 以及一个半大的孩子,棒梗,秦淮茹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偷鸡摸狗,被贾张氏惯得无法无天。 沈言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心里冷笑。 好家伙,这简直是龙潭虎穴啊。 别的不说,就他现在住的这间小耳房,说是“空置”,其实是前阵子住这儿的一个工人搬走了,三大爷阎埠贵一直想把这间房弄给自己儿子住,结果被片儿警“截胡”,临时安排给了他。这三天,阎埠贵已经在他门口转悠了好几圈,那眼神,跟饿狼盯着肥肉似的,恨不得立刻把他赶出去。 还有二大爷刘海中,昨天见了他一面,就开始盘问他的来历,得知他是乡下上来的,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眼神里那点轻蔑和算计,几乎没藏着掖着。 一大爷易中海倒是客客气气的,还送了他两个窝窝头,说了几句“有困难找组织”的场面话,但沈言总觉得,那温和的笑容背后,藏着点别的东西。 至于傻柱和秦淮茹,他还没正面接触过,只远远见过几次。傻柱人高马大,嗓门也大,走路带风;秦淮茹穿着打补丁的棉袄,却收拾得干干净净,见人就笑,看起来确实挺招人疼的。 但沈言心里门儿清,这院里的人,没一个是简单角色。他一个无依无靠的外来户,想在这儿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没点手段和警惕性,怕是用不了多久,就得被吃干抹净,连骨头都剩不下。 “咕噜噜……”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提醒着他身体的虚弱。 原主本来就营养不良,加上这三天他几乎没怎么吃东西——三大爷送来过一次掺了沙子的玉米糊糊,他实在咽不下去,二大爷那边指望不上,一大爷给的两个窝窝头早就吃完了。 再不想办法弄点吃的,他恐怕真要步原主的后尘,饿死在这寒冬腊月里了。 沈言皱了皱眉,目光落在自己的手上。这双手又瘦又小,布满了冻疮和裂口,显然是原主在乡下干活留下的痕迹。 就在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是他穿越前,在老家祖屋找到的一个不起眼的玉佩,据说是祖传的,他一直戴在脖子上。穿越过来后,玉佩不见了,但他总觉得身体里多了点什么。 他集中精神,试着去“感受”那股异样。 下一秒,眼前的景象突变! 灰蒙蒙的四合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土地。 大概有一亩地大小,方方正正,土壤是那种肥沃的黑褐色,散发着淡淡的泥土清香。土地中央,有一口小小的泉眼,汩汩地冒着清澈的泉水,形成一个巴掌大的水洼,泉水旁边还长着几株绿油油的野草,在这寒冬里显得格外扎眼。 天空是灰蒙蒙的,看不到太阳,却有柔和的光线照亮整个空间,不冷不热,温度宜人。 “这是……空间?!” 沈言又惊又喜,心脏“砰砰”直跳。 作为一个看过不少网络小说的现代人,他对“空间”这种金手指并不陌生。没想到,这种只存在于小说里的东西,竟然真的出现在了自己身上! 他试着往前走了几步,脚下的土地松软湿润,踩上去很舒服。他走到泉眼边,蹲下身,看着那清澈见底的泉水,能清晰地看到水底的鹅卵石。 他伸出手,掬起一捧泉水。 泉水入口甘甜清冽,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瞬间流遍四肢百骸。原本因为饥饿和寒冷而紧绷的身体,顿时放松了不少,连带着精神都好了许多。 “灵泉!这一定是灵泉!” 沈言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有了这一亩地和灵泉,还怕在这个年代活不下去吗? 种粮食,种蔬菜,就算外面天寒地冻,空间里也能四季常青。灵泉水不仅能解渴,看样子还有强身健体的功效,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金手指! 他强压下内心的激动,开始仔细打量这个空间。 一亩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足够他一个人自给自足了。泉眼的水流不大,但似乎是源源不断的,足够灌溉这片土地。 只是,现在空间里空空如也,除了几株野草,什么都没有。要想种东西,还得有种子才行。 而且,这个空间怎么进进出出? 他试着集中精神,默念“出去”。 眼前的景象再次变幻,他又回到了那间冰冷狭小的耳房里,还是保持着刚才靠墙的姿势。 他又默念“进去”,眼前一花,再次出现在空间里。 反复试验了几次,他终于掌握了进出空间的方法——只要集中精神,一个念头就能进出。 沈言松了口气,这就方便多了。 他再次喝了几口灵泉水,感觉身体恢复了些力气,肚子也没那么饿了。他决定,先出去想办法弄点种子,哪怕是最普通的白菜籽、萝卜籽也行,先在空间里种上,有了收成,至少饿不死。 就在他准备离开空间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泉眼边的那几株野草。 那野草看起来平平无奇,叶子细长,根部微微发红。沈言心中一动,伸手拔起一株,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药草香味。 “这难道是……人参?” 他不太确定,但这空间如此神奇,里面的野草恐怕也不是凡品。他小心翼翼地将野草重新栽好,打算以后再研究。 离开空间,沈言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有了空间这个底牌,他在这个四合院,甚至在这个年代,都有了立足之本。但他也清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空间的秘密,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尤其是在这个四合院,到处都是眼睛和耳朵,三大爷阎埠贵的算计,二大爷刘海中的贪婪,一大爷易中海的深不可测,还有秦淮茹的“贤惠”和贾张氏的泼赖……任何一点异常,都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必须低调,再低调。 最好是像个透明人一样,在这四合院里悄无声息地活下去,闷声发大财。 至于性格……沈言本身就不是个爱凑热闹、爱交际的人,有点独,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喜欢别人麻烦自己。来到这个四合院,这种性格反而成了优势。 少说话,多做事,守住自己的秘密,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论是现实中还是空间里),这就是他目前的生存之道。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沈言的思绪。 门外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小沈在吗?我是你三大爷,有点事跟你说。” 沈言眉头一挑。 来了。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旧棉袄,脸上恢复了那副淡漠疏离的表情,起身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正是三大爷阎埠贵,穿着一件灰色的旧棉袄,戴着一顶洗得发黄的帽子,手里还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粗瓷碗,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 “三大爷。”沈言淡淡地开口,语气不热不冷,听不出什么情绪。 阎埠贵上下打量了沈言一眼,见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但精神头似乎比昨天好了点,心里嘀咕了一句“这小子命还挺硬”,嘴上却露出一副关切的笑容:“小沈啊,饿了?三大爷给你端了点糊糊,趁热喝。” 他把碗递过来,眼神却在沈言那间狭小的耳房里瞟来瞟去,像是在评估什么。 沈言看着那碗几乎全是水的玉米糊糊,心里了然。阎埠贵这哪是送吃的,分明是来探他的底,顺便看看这房间里有没有什么值得“惦记”的东西。 换做原主,或许还会感激涕零。但沈言是谁?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阎埠贵这点小心思,在他眼里简直是一目了然。 “多谢三大爷,不过我不饿。”沈言没有接那碗糊糊,语气依旧平淡,“我刚喝了点水,缓过来了。” 阎埠贵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不接茬。他这碗糊糊虽然稀,但在这缺粮的年代,也是能填肚子的,换做院里的棒梗,怕是早就抢着要了。 这小子,看起来蔫蔫的,倒是挺有骨气?还是说,在跟他客气? 阎埠贵眼珠一转,又说道:“小沈啊,你看你这刚来,也没个着落。我听说你是来投奔亲戚的?没找着?” “嗯,没找着,说是迁走了。”沈言点点头,不多说一个字。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啊?”阎埠贵摆出一副长辈的姿态,“你一个半大孩子,在城里不好混啊。没工作,没粮票,这日子可怎么过?” 沈言知道,正题来了。阎埠贵这么“关心”他,肯定是有所图。要么是想把他赶走,霸占这间房;要么是想从他身上捞点好处;或者,两者都有。 “不知道,先看看。”沈言依旧是那副淡漠的样子,“实在不行,就回乡下。” “回乡下?那哪行啊!”阎埠贵立刻说道,“这大冬天的,乡下更苦。再说了,你好不容易来趟首都,就这么回去了?多可惜。” 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小沈啊,三大爷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这房间,其实,早就有主了。我家老三,你三大爷的三儿子阎解旷,眼看就要娶媳妇了,正缺个婚房呢。你看……” 来了。 沈言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三大爷的意思是,让我搬走?” “也不是让你搬走,就是……”阎埠贵搓着手,脸上露出算计的笑容,“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家老三结婚,就用这房间办个事,最多占用三天。事成之后,三大爷给你两斤粮票,怎么样?” 两斤粮票? 沈言差点笑出声。 这阎埠贵还真是敢开口。两斤粮票就想让他让出唯一的落脚地,还是给别人当婚房用?亏他说得出口。 别说他现在需要这个地方遮风挡雨,就算不需要,也不可能答应这种荒唐的要求。 “三大爷,恐怕不行。”沈言直接拒绝,语气斩钉截铁,“这房子是片儿警同志安排给我落脚的,我没权利让给别人。您要是有想法,不如去跟片儿警同志说?” 他搬出片儿警,就是不想跟阎埠贵过多纠缠。这个年代,片儿警的面子还是很大的。 阎埠贵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这么不识抬举,还敢拿片儿警压他。 “小沈,你这就没意思了啊。”阎埠贵的语气也冷了下来,“大家都是一个院里住着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互相帮衬是应该的。你这么不给面子,以后在院里怕是不好立足?”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沈言抬眼看了阎埠贵一眼,眼神平静,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三大爷,我只想安安分分地过日子,不想惹麻烦,也不想被麻烦找上门。这房间,我暂时还需要住着。如果三大爷有其他事,我就不奉陪了。” 说完,他不等阎埠贵反应,直接就把门关上了,还“咔哒”一声,插上了门栓。 门外的阎埠贵被关了个正着,气得脸都白了。他指着紧闭的房门,半天说不出话来。 “好!好你个沈言!”阎埠贵咬牙切齿地低声骂了一句,“一个乡下土包子,还敢跟我摆谱!等着瞧,有你好受的!” 他端着那碗玉米糊糊,悻悻地离开了。 房间里,沈言靠在门后,听着阎埠贵远去的脚步声,眼神依旧淡漠。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拒绝了阎埠贵,以后少不了要被他使绊子。但他不在乎。 在这个四合院,想安安分分地活着,光靠忍让是没用的,该硬气的时候,必须硬气。 他走到窗边,看着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肚子又开始叫了。 当务之急,还是得弄到种子和吃的。 他摸了摸口袋里原主留下的几块钱,还有那封没用的介绍信。 钱不多,省着点花或许能撑几天,但粮票是个大问题。这个年代,没粮票,有钱也买不到吃的。 看来,得想办法弄点粮票,顺便找点能种的种子。 沈言的目光落在窗外那堆柴火垛旁,似乎有了主意。 他再次进入空间,喝了几口灵泉水,感觉身体又恢复了些力气。然后,他开始在空间里规划起来。 靠近泉眼的地方,土壤最湿润,可以种点喜水的蔬菜,比如白菜、萝卜。另一边的土地,可以种点土豆、红薯,这些都是能填饱肚子的好东西。 只是,种子…… 他叹了口气,看来明天得想办法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在黑市上淘点种子和粮票。虽然黑市风险大,但为了活下去,也只能冒险了。 夜色渐深,四合院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偶尔传来的咳嗽声和孩子的哭闹声。 沈言躺在冰冷的土炕上,盖着一床薄薄的、散发着霉味的被子,却没有丝毫睡意。 他在心里盘算着未来的计划。 第一步,弄到种子和粮票,在空间里种出第一批粮食和蔬菜,解决温饱问题。 第二步,想办法找个活计,最好是能接触到种子或者有机会弄到粮票的工作,比如在轧钢厂当个临时工,或者去郊区的农场帮忙。 第三步,低调做人,尽量不与院里的人发生冲突,但也不能让人欺负到头上,该怼就怼,该硬气就硬气。 第2章 黑市 后半夜的风更烈了,卷着碎雪粒子,“呜呜”地刮过窗棂,像是有谁在外面哭号。 沈言缩在薄被里,听着风声,脑子却转得飞快。黑市不是想去就能去的,那地方鱼龙混杂,不仅有倒爷、投机分子,还有便衣巡逻,一个不小心就得栽进去。原主的记忆里没多少关于黑市的信息,只模糊记得好像在城南的某个胡同里,有个自发形成的交易点,多是些城郊农民偷偷摸摸来换点布票、工业券,或是城里人为了口吃的铤而走险。 他得先打听清楚具体位置,最好再弄件厚实点的衣服——身上这件棉袄实在太破了,挡风都费劲,真要是在外面冻上大半天,非出人命不可。 可衣服和信息,都不是那么好弄的。 天蒙蒙亮时,沈言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没睡多久,就被院里的动静吵醒了。先是二大爷刘海中那标志性的大嗓门,不知道在训斥哪个儿子;接着是三大爷阎埠贵咳嗽着出门倒夜香;最后是傻柱趿拉着鞋,哼着小曲往院外走,看样子是去轧钢厂上班。 沈言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起身活动了一下冻得僵硬的手脚。空间里的灵泉水确实有用,至少他现在不觉得头晕眼花了,只是胃里依旧空落落的,饿得发慌。 他从空间里舀了半碗灵泉水喝下,暖意流遍全身,才稍稍缓解了饥饿感。这灵泉水不仅能强身,似乎还有顶饿的功效,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一直这么顶下去。 “得赶紧弄到吃的。”沈言喃喃自语。总不能一直靠灵泉水吊着命,那玩意儿再神奇,也填不饱肚子。 他打开房门,院子里已经有人活动了。秦淮茹正端着一盆脏衣服往水龙头那边走,看到沈言,脸上立刻堆起温和的笑:“小沈醒啦?昨晚睡得还好吗?”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着点讨好的意味,眼神却不经意地扫过沈言的脸,像是在判断他的状态。 沈言对这位“全院第一贤惠”的寡妇没什么好感,尤其是知道她后面那些算计傻柱的操作后,更是打心底里提防。 “还好。”沈言淡淡应了一声,没打算多聊。 秦淮茹似乎没料到他这么冷淡,愣了一下,随即又笑道:“看你这孩子,脸还白着呢。是不是没吃饱?我这儿刚熬了点玉米糊糊,要不你盛一碗?” 她说着就要往自家屋里走,那姿态,别提多热情了。 沈言却知道,这热情背后藏着什么。秦淮茹这人,最擅长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尤其是对傻柱,几乎是予取予求。现在对他示好,八成是看他孤苦伶仃,想先套个近乎,以后说不定能从他这儿捞点什么好处——虽然他现在穷得叮当响。 “不用了,谢谢秦姐。”沈言往后退了半步,拉开距离,“我等会儿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换点吃的。” 秦淮茹脸上的笑容淡了点,心里嘀咕这乡下小子怎么油盐不进,嘴上却关切道:“外面天寒地冻的,哪那么好找活?要不……你跟我说说,你会做什么?院里要是有啥杂活,我帮你问问?” “会点农活,也会点木工活。”沈言半真半假地说道。他穿越前跟着爷爷学过几年木工,做个桌子椅子啥的没问题,说是会木工,不算撒谎。 “木工活?”秦淮茹眼睛亮了一下,“那正好!前阵子傻柱家的凳子腿松了,他一直没工夫修,要不你帮他修修?他那人最大方,肯定能给你点好处。” 这就开始撮合他和傻柱搭上线了? 沈言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再说,我先出去看看。” 他不想和傻柱扯上关系,至少现在不想。傻柱虽然仗义,但耳根子软,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跟他扯上关系,难免会被秦淮茹缠上。 秦淮茹见他油盐不进,也没再多说,只是笑了笑,端着盆子去洗衣服了,眼神里却多了点审视。这小子看着年纪小,心思倒挺重,不像个好拿捏的。 沈言没管她怎么想,锁好门,径直往院外走。他得先去趟街道办事处,原主的介绍信还在那儿登记过,说不定能问问亲戚的下落,顺便打听一下黑市的事——当然,不能明着问,得旁敲侧击。 街道办事处就在离四合院不远的一条胡同里,是个不大的院子,门口挂着“红星街道办事处”的木牌子。沈言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好几个人在办事了,大多是些大妈大爷,拿着户口本、粮本之类的东西,吵吵嚷嚷的。 一个戴着被看章、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坐在办公桌后,一边翻着文件,一边不耐烦地应付着众人。这是街道的王主任,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么个人,据说挺难缠的。 沈言没凑上前去,就在旁边等着,耳朵却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果然,没一会儿,就听到两个大妈在小声嘀咕。 “你家那口子的烟票弄到了?” “嗨,别提了,供销社早就没了。我家那死鬼烟瘾犯了,昨晚跟我吵了半宿,没办法,只能去城南那地方碰碰运气。” “城南?那地方可不安全,前两天刚抓了几个投机倒把的。” “没办法啊,总不能让他把家里东西拿去换?就去看看,小心点就是了。” 沈言心里一动。城南,看来就是黑市的大致位置了。 等了约莫半个多小时,办事的人少了些,沈言才走上前,对着王主任说道:“王主任,我想问问,我那亲戚的消息,有眉目了吗?” 王主任抬头看了他一眼,翻了翻桌上的登记本,皱眉道:“你就是那个从乡下投奔亲戚的沈言?你那亲戚早就跟着厂子迁到西北去了,介绍信上写着呢,你没看?” “看了,但我想着会不会有新的消息……”沈言故意露出一副失落的样子。 “没有。”王主任不耐烦地挥挥手,“人家迁走大半年了,早没联系了。我说你这孩子,也别在这儿耗着了,要么回乡下,要么自己想办法找活干,街道可养不起闲人。” 沈言要的就是这句话,他“无奈”地叹了口气:“那我知道了,谢谢王主任。对了,我想问一下,城里哪里能找点零活干?我会点木工活,想换点粮票。” 王主任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虽然瘦,但看着还算结实,想了想道:“轧钢厂最近好像在招临时工,搬钢材、清理废料什么的,你可以去试试。不过那活累,工资也低,还不管饭。” 轧钢厂? 沈言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那不是傻柱和一大爷易中海上班的地方吗? 去不去? 去的话,难免会遇到傻柱他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容易产生交集。但不去的话,这似乎是目前最靠谱的找活途径了。轧钢厂人多,说不定还能弄到种子——厂里有食堂,食堂肯定要买菜,说不定能从买菜的师傅那儿匀点种子出来。 “谢谢王主任,我去看看。”沈言打定主意,先去轧钢厂试试。 离开街道办事处,沈言没直接去轧钢厂,而是先往城南的方向走。他得先去黑市看看,能不能淘点种子,顺便打探一下行情。 城南离四合院不算近,沈言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这里明显比其他地方破败,胡同狭窄,房屋低矮,墙角堆着垃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路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眼神警惕,看到陌生人,都会下意识地多看几眼。 沈言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自己裹得更紧了些,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他发现,有几个穿着破旧棉袄的人,总是在胡同口转悠,看到有人探头探脑,就会悄悄凑上去,低声说几句,然后领着人往深处走。 看来,这就是黑市的“向导”了。 沈言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衣服,故意装作犹豫的样子,在胡同口徘徊。果然,没过几分钟,一个干瘦的中年男人就凑了过来,压低声音问道:“兄弟,想找点啥?” 这男人眼神闪烁,手指关节粗大,看着像是常年干体力活的。 沈言也压低声音:“想找点种子,蔬菜种子,白菜、萝卜都行。再换点粮票。”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年纪小,不像便衣,才点点头:“跟我来。” 跟着男人拐进一条更窄的胡同,里面豁然开朗,是个废弃的大杂院,院子里零零散散地站着十几个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声交谈着。有人手里拿着布料,有人提着小半袋粮食,还有人捧着几个鸡蛋,眼神都带着警惕和戒备。 这就是黑市了。 空气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息,每个人说话都压着嗓子,像是怕被人听见。沈言甚至能看到几个角落里,有人影一闪而过,不知道是放哨的,还是真的便衣。 “想要啥种子?”领他进来的男人问道,“我认识个老头,家里是种菜的,手里有不少种子,就是贵点。” “能看看吗?”沈言问道。 男人点点头,领着他走到院子角落里,那里蹲着个穿棉袄的老头,面前摆着一个小布包,里面果然装着各种种子,有白菜籽、萝卜籽,还有几粒土豆种。 “怎么卖?”沈言蹲下身,假装认真挑选,实则在观察老头的反应。 老头抬起浑浊的眼睛看了他一眼,伸出三根手指:“种子,三分钱一两,或者一尺布票换一两。土豆种贵点,五分钱一个。” 这价格确实不便宜,这年头一分钱都能买块糖了。沈言身上只有原主留下的三块两毛钱,还是父母卖了家里唯一一头小猪换来的,得省着花。 “能不能便宜点?我多买点。”沈言讨价还价。 老头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 沈言知道,在黑市上讨价还价余地不大,尤其是种子这种紧俏货。他想了想,说道:“给我来二两白菜籽,一两萝卜籽,再来两个土豆种。多少钱?” 老头算账:“白菜籽三分,萝卜籽三分,土豆种一毛,一共一毛六。”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毛六分钱递过去,老头接过钱,数了数,才从布包里抓出相应的种子,用一张旧报纸包好,递给沈言。 沈言接过种子,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这可是他未来的希望。 “还换粮票吗?”领路的男人又问。 沈言想了想,问道:“粮票怎么换?” “一斤全国粮票换一块钱,或者三尺布票换一斤。地方粮票便宜点,七毛钱一斤。” 沈言身上没布票,只有三块多钱。他咬咬牙,拿出一块钱:“给我换一斤全国粮票。” 男人眼睛一亮,连忙从怀里掏出一斤全国粮票,递给沈言,接过钱揣进怀里,动作快得像是怕被人抢走。 有了种子和粮票,沈言松了口气,不想多待,转身就往外走。刚走到胡同口,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呵斥声和奔跑声。 “快跑!便衣来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整个黑市瞬间炸开了锅。原本还在交易的人们像是受惊的兔子,四散奔逃,有的翻墙,有的钻进小巷,眨眼间就跑没了影。刚才领路的男人和卖种子的老头也不见了踪影。 沈言心里一紧,也顾不上多想,跟着人流钻进旁边的一条小巷,埋头往前跑。他不敢回头,只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呵斥声,心脏“砰砰”直跳,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这黑市果然危险! 他在迷宫似的小巷里七拐八绕,跑了约莫十几分钟,直到听不到身后的动静,才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喘气。 幸好他年轻,体力还行,加上灵泉水的滋养,不然恐怕真跑不过。 他摸了摸怀里的种子和粮票,还好,都还在。 定了定神,沈言辨认了一下方向,朝着轧钢厂的方向走去。刚才跑的时候慌不择路,现在得重新找路。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远远看到轧钢厂那高大的烟囱,正冒着滚滚黑烟。门口有穿着制服的保安站岗,进出的工人络绎不绝,大多穿着蓝色的工装,脸上带着疲惫。 沈言整理了一下衣服,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对着保安说道:“同志,我想问问,厂里是不是在招临时工?” 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破旧,不像厂里的人,皱眉道:“招是招,但只招力气大的,你行吗?” “我行,我有力气,还会点木工活。”沈言连忙说道。 保安想了想,指了指旁边的传达室:“你去那边登记一下,找张师傅,就说是我让你去的。” “谢谢同志!”沈言连忙道谢,心里松了口气。没想到这么顺利。 传达室里坐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戴着老花镜,正在看报纸,应该就是张师傅。沈言说明来意后,张师傅放下报纸,拿出一个登记本,问道:“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哪里人?” “沈言,十六,乡下过来的,投奔亲戚没找着。”沈言如实回答。 张师傅点点头,在本子上记下来,又问道:“会干什么?有证明吗?” “会农活,会木工活,有介绍信。”沈言把原主的介绍信递过去。 张师傅看了看介绍信,又看了看沈言,点点头:“行,正好厂里缺个清理废料的,你先试试,干得好就留下。一天两毛钱,管一顿午饭,是粗粮馒头,不管住。” “谢谢张师傅!”沈言连忙道谢。有活干,有饭吃,这就足够了。 “跟我来,我带你去领工具。”张师傅站起身,领着沈言往厂区里走。 轧钢厂果然大,机器轰鸣声震耳欲聋,空气中弥漫着铁锈和机油的味道。到处都是忙碌的工人,有的在操作机器,有的在搬运钢材,每个人都埋头干活,脸上没什么表情。 张师傅把沈言领到废料区,这里堆着各种废弃的钢材、零件,还有不少木头箱子、木板,看起来杂乱无章。 “你的活就是把这些废料分类整理好,能回收的堆到那边,不能回收的扔到卡车里,会有人拉走。”张师傅指着不远处的两个区域,“工具在那边,铁锹、锤子、撬棍都有,自己看着用。中午十二点去食堂领饭,下午五点下班。” “知道了,谢谢张师傅。” 张师傅没再多说,转身走了。 沈言看着眼前这堆如山的废料,深吸一口气,拿起一把铁锹,开始干活。清理废料确实累,尤其是那些废钢材,又重又脏,没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了。但他不敢停,这是他目前唯一的生计,必须干好。 中午十二点,沈言跟着其他临时工去食堂领饭。果然是粗粮馒头,黑黢黢的,还带着点沙子,难以下咽。但他饿坏了,也顾不上难吃,几口就把两个馒头吞了下去,又喝了几口凉水,才算垫了垫肚子。 吃饭的时候,他看到了傻柱。 傻柱正端着一个大搪瓷碗,里面是白面馒头和白菜炖豆腐,一边吃一边和旁边的人说笑,嗓门还是那么大。他似乎没注意到沈言,沈言也刻意避开了他的视线。 下午继续干活,沈言累得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但他咬牙坚持着。他发现,那些废弃的木头箱子和木板质量还不错,或许可以偷偷藏几块,带回四合院,既能当柴烧,说不定还能做点小物件。 更重要的是,他在一堆废弃的麻袋里,发现了意外之喜——几颗干瘪的红薯! 不知道是谁扔的,表皮都皱了,但还没坏。沈言眼睛一亮,趁没人注意,赶紧把红薯揣进怀里。这可是好东西,埋在空间里,说不定能发芽! 五点下班的时候,沈言累得几乎虚脱,但心里却挺满足。他不仅赚到了两毛钱(虽然还没发),混了顿饱饭,还弄到了几颗红薯种,这趟没白来。 他偷偷藏了几块结实的木板在衣服里,用绳子捆好,扛在肩上,跟着其他工人往厂外走。 刚走到门口,就被人喊住了。 “沈言?”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回头一看,果然是傻柱。 傻柱手里提着一个铝制饭盒,正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在这儿?” 沈言心里叹了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 “找了个临时工,在这儿清理废料。”沈言淡淡说道。 第3章 废料 轧钢厂的铁皮大门在身后缓缓关上,带着铁锈味的晚风卷着碎雪,打在沈言脸上,让他打了个寒颤。肩上扛着的木板不算重,但磨得肩膀生疼,里面藏着的几块废铜丝硌得肋骨发紧——那是他下午趁着整理废料堆,偷偷摸出来的“战利品”。 傻柱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无非是些“有困难找哥”“在厂里受欺负了吭声”之类的话,热情得让人无法拒绝。沈言应付了几句,就借口累了,匆匆和他分了手。他实在没精力应付这院里的“名人”,现在满脑子都是赶紧回那个小耳房,把今天的收获清点清楚。 从厂门口到四合院,足有三里地。沈言走得很慢,一来是累,二来是要留意周围有没有人盯着。这年头,一个半大孩子扛着木板、揣着不明物品,很容易被当成“投机倒把”的典型抓起来。他把脖子往棉袄里缩了缩,帽檐压得更低,脚步尽量踩在路边的阴影里,活像个偷了东西的耗子。 其实他也不算偷。那些废铜丝、旧铁钉,都是堆在废料区最角落的东西,上面落了厚厚的灰,一看就是被人遗忘了的。清理废料的临时工里,偷偷往兜里塞点零碎的不止他一个,只是别人藏的是能换烟抽的铜疙瘩,他捡的是看着不起眼、却可能在空间里派上用场的“宝贝”。 比如那几根锈迹斑斑的铁丝,在空间里围个小菜圃正好;还有几块带锯齿的废铁片,磨一磨说不定能当小锄头用;最让他在意的,是那半麻袋被机器压碎的煤渣——空间里的土地虽然肥沃,但他总觉得缺点“火气”,煤渣混进去,既能疏松土壤,说不定还能当肥料。 走到半路,沈言拐进一条僻静的胡同,确认四下无人后,意念一动,闪身进了空间。 熟悉的暖意包裹过来,带着黑土地和灵泉水的清润气息。他先把肩上的木板和藏着的废铜丝、铁丝一股脑卸在空地上,又将怀里那几颗干瘪的红薯掏出来,小心翼翼地埋在泉眼旁边的湿润土壤里——那里温度最高,最容易发芽。做完这一切,他才瘫坐在地,大口喘着气,看着眼前这一亩地的“家底”。 种子有了:白菜籽、萝卜籽,还有刚埋下去的红薯。 工具凑了:几块木板能钉个小架子,铁丝能编个篱笆,废铁片磨一磨能当农具。 “肥料”也有了:煤渣,还有他打算以后偷偷攒的草木灰。 最关键的是,他发现这空间不仅能存活物,连带着泥土、废料这些东西放进来,都能保持原样,甚至那几块沾着油污的木板,在空间里放了一会儿,油污好像淡了点。 “总算不是两手空空了。”沈言低声自语,心里踏实了些。 穿越前他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拿着死工资,最大的技能是跟着爷爷学的那点木工活,别说在这缺衣少食的年代搞钱,就是让他去摆摊卖早点都未必能吆喝出声。刚来那几天,他是真慌,看着口袋里那几块钱,总觉得坐吃山空,迟早要饿死。 现在好了,有了份临时工的活计,一天两毛钱,管一顿午饭,虽然累,但至少饿不死。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个“靠山”——这一亩地的空间。就算厂里的活丢了,只要空间里的东西能长起来,他就饿不着。 至于钱……沈言看着那堆废铜丝,心里动了点念头。 他记得原主的记忆里,好像有“废品收购站”这么个地方,专门收些破烂、废铁、旧报纸什么的,给点钱或者换点东西。这些从厂里弄出来的废铜烂铁,说不定能换点零花钱。 但他不敢轻举妄动。这年头,私自买卖废品是犯忌讳的,尤其是从厂里带出来的东西,被人抓住了,轻则扣个“投机倒把”的帽子,重则可能被当成“破坏生产”的坏分子处理。他一个外来户,无权无势,真要是被抓了,连个替他说话的人都没有。 “先攒着。”沈言叹了口气,把废铜丝和铁丝分门别类放好,“等攒多了,找个靠谱的机会再说。” 在空间里歇了约莫一刻钟,体力恢复了些,他才意念一动,回到现实中。胡同里依旧空荡荡的,只有风卷着雪粒子打在墙上的“簌簌”声。他拍了拍身上的灰,扛起剩下的几块木板——这是要带回四合院当柴烧的,总不能让空间里的东西凭空出现在屋里,得找个合理的由头。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擦黑了。各家各户的烟囱都冒着烟,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饭菜混合的味道,大多是玉米糊糊的清香,偶尔能闻到一丝肉味,不用想也知道是傻柱家——只有他能在食堂弄到肉。 沈言刚走到自己那间耳房门口,就看到三大爷阎埠贵蹲在门口的石阶上,手里拿着个烟袋锅,嗒嗒抽着,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肩上的木板。 “三大爷,您在这儿等着呢?”沈言心里了然,面上却不动声色,解开捆木板的绳子,把木板往墙角一放。 阎埠贵磕了磕烟袋锅,站起身,皮笑肉不笑地说:“刚吃完饭,出来溜达溜达,正好瞅见你回来了。这是……从厂里弄的?”他指着墙角的木板,眼睛里闪着精光。 “嗯,厂里废料堆里捡的,看着还结实,带回来说不定能当柴烧。”沈言说得轻描淡写。 “当柴烧?”阎埠贵咂咂嘴,蹲下身摸了摸木板,“这可是好松木,烧了多可惜。你看我家那桌子腿,正好缺这么块料,要不……你匀给三大爷?我给你两分钱?” 沈言差点被气笑。这阎埠贵还真是见缝插针,几块破木板都能惦记上。两分钱?够买根火柴就不错了。 “不了三大爷,我自己留着有用。”沈言直接拒绝,转身就要开门。 “哎,你这孩子怎么回事?”阎埠贵一把拉住他,“几块破木板而已,跟三大爷还这么小气?再说了,你一个临时工,在厂里能待几天?这些东西放你这儿也是占地方,不如给我,物尽其用嘛。” 沈言皱了皱眉,甩开他的手:“三大爷,这是我辛苦扛回来的,给不给是我的事。您要是实在需要,自己去厂里捡,废料堆里多的是。” “你当我不想去?”阎埠贵嘟囔了一句,“厂里看门的认识我,不让进。”他以前也想去厂里捡点废料,结果被保安拦了回来,说他不是厂里职工,不许靠近废料区。 见沈言油盐不进,阎埠贵也没辙,只能悻悻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走了,嘴里还嘟囔着“不懂事”“没眼力见”之类的话。 沈言没理会他,打开房门钻进屋里,反手插上门栓。 屋里比外面还冷,墙壁上结着一层薄霜。他没点灯——一来舍不得煤油,二来也怕招眼,就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脱下沾满灰尘的外套,露出里面那件打了好几层补丁的单衣。 他从怀里掏出那几颗在厂里偷偷藏起来的红薯,借着微光看了看,确认没被压坏,才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破木盒里。这是他的“储备粮”,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 然后,他再次闪身进了空间。 这次,他没歇着,而是开始规划那一亩地。灵泉旁边的土壤最湿润,他打算先把白菜籽和萝卜籽种在这里。他用手刨出几条浅浅的土沟,把种子均匀地撒进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用灵泉水轻轻浇了一遍。 做完这些,他又去整理那些废料。铁丝被他捋直了,绕成几捆;废铁片找了块光滑的石头打磨着,虽然进度缓慢,但至少有了点锄头的样子;木板被他用石头敲掉上面的钉子,堆在一边,打算以后钉个简易的架子,用来放收获的蔬菜。 忙完这一切,天色已经彻底黑透了。沈言累得浑身散架,在空间里喝了半瓢灵泉水,感觉精神好了些,才回到屋里,和衣躺在冰冷的土炕上。 炕是凉的,被子是薄的,但他心里却比前几天踏实多了。有活干,有种子,有空间这个秘密武器,至少短期内饿不死了。 只是,这临时工的活计不是长久之计。清理废料累不说,工资也低,一天两毛钱,除去自己吃的,根本攒不下钱。而且他总觉得,在厂里捡废料不是长久之事,万一被发现了,工作保不住是小事,被当成“小偷”抓起来就麻烦了。 “得想个更稳妥的来钱道。”沈言盯着黑漆漆的屋顶,脑子里盘算着。 靠空间种蔬菜卖?不行,太扎眼了。这年头,私人买卖蔬菜是不允许的,更何况他这蔬菜长得肯定比别人好,万一被发现来源不明,麻烦就大了。 靠木工活?他会是会点,但没工具没材料,也没门路,谁会找他做东西? 那几块废铜丝……沈言又想到了这个。废品收购站肯定收,但怎么安全地卖出去,是个问题。 他想起今天在厂里看到的情景,废料区旁边好像有个专门收废金属的地方,挂着“国营废品收购点”的牌子,应该是厂里官方指定的。或许,可以试着把这些废铜丝卖给那里?就说是自己清理废料时,按规定上交的“可回收物”,说不定能换点钱或者工业券。 工业券也挺有用的,能买布料、肥皂这些紧俏东西。 “明天去问问。”沈言打定主意,先试试官方渠道,实在不行,再想别的办法。 迷迷糊糊中,他睡着了。梦里,空间里的白菜和萝卜长得郁郁葱葱,绿油油的一片,他甚至看到了红薯藤爬满了半亩地…… 第二天一早,沈言被院里的咳嗽声吵醒。他简单洗漱了一下,揣了个昨天省下的粗粮馒头,就往轧钢厂赶。路上遇到秦淮茹去挑水,对方又热情地问他累不累、需不需要帮忙,沈言都淡淡应付过去了。他现在没精力搞这些人情往来,只想赶紧把活干好,多攒点钱和“宝贝”。 到了厂里,张师傅已经在废料区等着了,见他来了,指了指旁边一堆新运过来的废料:“今天把这些清理出来,分类堆好,中午有肉包子。” “谢谢张师傅!”沈言眼睛一亮。肉包子!这可是好东西。 他干劲十足地拿起铁锹,开始清理新的废料堆。今天的废料里,金属件格外多,有断了的钢筋,有变形的铁皮,还有不少废弃的螺丝、螺母。沈言一边清理,一边偷偷把那些看起来成色不错的铜丝、铝片往怀里塞——这些东西比铁丝值钱多了。 他发现,厂里对这些“边角料”的管理其实挺松的。废料区的保安也就是象征性地巡逻一下,只要不把大件的钢材往外带,谁也不会较真。毕竟这些东西看着不起眼,谁也想不到有人会专门捡这些“破烂”。 中午去食堂领饭时,果然是肉包子,虽然肉馅不多,掺了不少白菜,但咬一口,油香混着肉香,比昨天的粗粮馒头好吃多了。沈言没舍得吃完,留了一个藏起来,打算晚上带回四合院当晚饭。 吃饭时,他又遇到了傻柱。对方端着一大碗红烧肉,正和几个工友说笑,看到沈言,老远就喊:“沈言!这儿呢!” 沈言不想过去,但傻柱已经端着碗走过来了,不由分说地把一块红烧肉夹到他碗里:“拿着,干活累,补补。” 油光锃亮的红烧肉躺在粗瓷碗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沈言愣了一下,看着傻柱那大大咧咧的笑脸,心里有点复杂。他知道傻柱这人耳根子软、爱面子,对院里人向来大方,但也正因如此,才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 “谢谢柱哥,不用了,我不爱吃肉。”沈言把肉夹了回去。他不想欠傻柱的人情,这院里的人情债,最难还。 傻柱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嘿,还有不爱吃肉的?跟哥客气啥?拿着!”又把肉夹了回来。 推让了几次,沈言实在拗不过,只能收下,低声道了谢。他快速把肉塞进嘴里,囫囵咽了下去,没敢细嚼——这肉吃着香,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 下午干活时,沈言找了个机会,往厂里的废品收购点走去。收购点就在废料区隔壁,是个用铁皮搭的小棚子,里面堆着各种回收的废金属,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的老头正坐在里面打瞌睡。 “大爷,问一下,这个收吗?”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把捡来的铜丝,递了过去。 老头抬起头,看了看铜丝,又看了看沈言,问道:“厂里的?” “嗯,清理废料时捡的。”沈言点点头。 “收。”老头拿出一个小秤,把铜丝放上去称了称,“一两二钱,按市价,一毛五一两,给你一毛八。” 沈言心里一算,这价格比黑市低了点,但胜在安全。他点点头:“行。” 老头从抽屉里拿出一毛八分钱递给沈言,把铜丝收了起来。 拿着手里的一毛八分钱,沈言心里一阵激动。这是他穿越过来,靠自己挣的第一笔“外快”!虽然不多,但意义重大——这证明,那些不起眼的废料,真的能换钱! 他压抑住心里的兴奋,回到废料区,干活更有劲了。他决定,以后每天都捡点废铜烂铁,攒到一定数量就来这里卖掉,积少成多,总能攒下点钱。 傍晚下班时,沈言又偷偷藏了些废铝片和几根细钢筋,打算带回空间。路过废品收购点时,他看到那个老头正在盘点,心里琢磨着,以后可以多捡点铜、铝这些值钱的,铁虽然便宜,但量大了也能换点钱。 走出厂门,天又开始飘雪了。沈言裹紧棉袄,加快了脚步。他现在归心似箭,不是因为那间冰冷的耳房,而是因为空间里那些刚种下的种子——他想知道,它们有没有发芽。 回到四合院,刚进门就看到二大爷刘海中站在院子中央,背着手,挺着肚子,正训斥他那三个儿子:“一个个懒驴上磨!让你们去挑点水,磨磨蹭蹭的!不知道家里水缸见底了?” 他那三个儿子低着头,唯唯诺诺的,不敢吭声。 看到沈言进来,刘海中停下训斥,眼睛落在他身上,准确地说,是落在他手里攥着的那个油纸包上——里面是中午省下的肉包子。 “小沈啊,下班了?”刘海中脸上露出一丝“和蔼”的笑,那笑容比阎埠贵的还假。 “嗯,二大爷。”沈言点点头,不想多说话,侧身想从他身边绕过去。 “哎,等等。”刘海中拦住他,“听说你在轧钢厂干活?” “嗯。” “怎么样?累不累?一个月多少钱?”刘海中一连串地问道,眼神里带着审视。 “临时工,不累,一天两毛钱。”沈言含糊地回答,加快了脚步。 刘海中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他手里的油纸包,鼻子动了动,好像闻到了肉香味。他咂咂嘴,心里嘀咕:这乡下小子运气不错,刚进厂就能吃上肉包子,看来轧钢厂的临时工待遇还行。回头得让老大也去试试,总比在家待着强。 沈言没心思管刘海中怎么想,回到自己的耳房,插上门栓,立刻闪身进了空间。 他第一时间跑到灵泉边,只见昨天种下的白菜籽和萝卜籽已经冒出了细细的嫩芽,嫩绿色的,像针尖一样,在黑土地上格外显眼。 “发芽了!真的发芽了!”沈言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灵泉水和空间的效果,比他想象的还要好!才一天时间,种子就发芽了,这速度,简直不可思议! 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捧起一点灵泉水,轻轻浇在嫩芽周围,生怕力气大了把它们冲倒。做完这一切,他才想起手里的肉包子,这才感觉到饿,几口就把包子吃了下去,连带着昨天省下的半个馒头,总算吃了顿饱饭。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的生活变得规律起来。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床,揣上一个粗粮馒头往轧钢厂赶;白天在废料区埋头干活,偷偷捡各种能用的废料和种子;中午在食堂吃饭,尽量省下点口粮带回;下午继续干活,傍晚把捡来的“宝贝”藏好,扛着几块木板或废柴回四合院;晚上回到耳房,就钻进空间,侍弄那些刚发芽的蔬菜,整理捡来的废料,顺便用灵泉水改善一下身体。 第4章 暗涌 轧钢厂的烟囱又开始吞吐浓烟时,沈言已经在废料堆里蹲了半个多月。 腊月的风刀子似的刮过脸颊,他却只穿着件单衣——不是不冷,是干活太卖力,浑身都被汗浸透了,脱了棉袄反而利索。他手里攥着根磨尖了的废钢筋,正费力地从一堆扭曲的铁皮里挑拣着铜线圈,额角的汗珠顺着下巴往下滴,砸在结了薄冰的地面上,“嗒”一声碎成小水珠。 这些日子,他摸清了废料堆的“规律”。每天凌晨和傍晚,废料区的看守最松懈,这时候能捡到最值钱的东西;而那些被机器压得变形的配电柜、报废的电机里,藏着最多的铜和铝。他就像只嗅觉敏锐的狼,总能在旁人看不上眼的破烂里,扒拉出能换钱的“宝贝”。 空间里的角落,已经堆起了小山似的废料。分门别类码得整整齐齐:黄铜线圈缠成一束束,铝片叠得像砖头,铁丝绕成大捆,连带着那些敲下来的生铁疙瘩,也堆在最里面。他算了算,光是能直接卖的铜和铝,就攒了足有两百多斤。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按废品收购站的市价,黄铜一毛五一两,铝一毛二,两百多斤铜铝,换算下来就是三十多块钱。这在这年头,相当于一个二级工三个月的工资,足够普通家庭紧巴巴过上半年。 沈言却半点不敢声张。 他太清楚这钱的分量,也太清楚这钱见不得光。第一次往收购站送铜丝时,他只敢拿十来斤,看着收购员麻木地过秤、给钱,手心捏出了汗。后来胆子大了些,也最多一次带二十斤,而且绝不固定在一个收购站。 城南、城西、甚至离市区老远的郊区供销社代收点,他都跑过。每次去都换身衣服,有时候故意抹把灰在脸上,装成拾荒的穷小子;有时候又把自己收拾得干净点,说是帮厂里处理“边角料”——反正他一口外地口音,只要不扎堆,没人会深究他的来历。 三十多块钱,大多换成了全国粮票和工业券,藏在空间里一个用油布裹着的木盒子里。剩下的几块零钱,他揣在身上,偶尔买点粗粮馒头,或者给空间里的蔬菜添置点“家当”——比如昨天刚从杂货铺买的一小包骨粉,据说掺在土里能壮苗。 空间里的蔬菜长得飞快。灵泉水似乎带着催熟的魔力,白菜已经卷成了紧实的菜心,萝卜在土里憋得圆滚滚的,连那几颗干瘪的红薯,都抽出了翠绿的藤蔓,顺着他搭的木架往上爬。沈言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晚上钻进空间,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绿,心里比揣着钱还踏实。 这天傍晚,沈言正把最后一捆铜线塞进空间,准备下班,张师傅却慢悠悠地晃了过来。 “小沈,过来。”张师傅的声音透着点不寻常的严肃。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张师傅,啥事?” 张师傅往他手里塞了个信封,压低声音道:“这是你这半个月的工钱,一共三块六。另外……厂里的临时工名额满了,你明天不用来了。” 沈言愣住了。 他不是没想过临时工做不长久,却没想到这么突然。是自己干活不勤快?还是……被人发现捡废料了? “咋了这是?”沈言尽量让语气显得茫然,“我干活没偷懒啊。” “跟你没关系。”张师傅叹了口气,左右看了看,才道,“是上面的意思,说临时工太多,浪费粮食。不止你一个,好几个都被辞了。这是遣散费,多给了你五毛钱,拿着。” 沈言捏着信封,厚厚的一沓毛票,心里却迅速盘算起来。 被辞了也好。 这些日子捡废料越来越顺手,他心里早就有点不安。厂里的废料堆虽然大,但总有被掏空的一天,而且他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他——不是看守,更像是厂里的工人,眼神里带着点探究。再待下去,保不齐真会出事。 “谢张师傅。”沈言把信封揣进怀里,没多问,“那我收拾东西走了。” 张师傅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有难处,来厂里找我,能帮的我尽量帮。” 沈言应了声,转身往回走。心里没什么失落,反而松了口气。这半个多月,钱攒够了,种子出了苗,甚至连过冬的柴火都在空间里堆了不少,足够他安稳过个年了。 走出厂门时,天已经擦黑。雪下得紧,路上的行人都缩着脖子往家赶。沈言没直接回四合院,而是绕了个远路,往城西的废品收购站走去。 他打算把空间里那批最大的铜料处理掉。辞工了,正好有时间跑远路,把这批“货”送到郊区的收购点——那里管得松,给的价也高些,最重要的是,离四合院远,没人认识他。 郊区的收购站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只有一个瘸腿的老头守着。沈言是第三次来,已经熟门熟路。他从空间里弄出五十斤黄铜,老头过了秤,二话不说给了七块五毛钱,比市区多给了五毛。 “小伙子,你这货挺干净啊。”老头数钱的手顿了顿,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哪弄的?” “厂里的废料,老板让处理的。”沈言早就编好了说辞,脸上没什么表情,“大爷,钱点清楚,我还得赶回去。” 老头笑了笑,把钱递给他:“放心,少不了你的。以后有货,还往我这儿送,价给你最高。” 沈言接过钱,揣进怀里,转身就走。他不想和这老头多打交道,能在郊区开收购站的,没一个是简单人,说得越多,错得越多。 回到四合院时,雪已经积了薄薄一层。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各家窗户里透出昏黄的灯光,偶尔传来几声咳嗽。沈言的倒座房在最前院,紧挨着大门,和中院、后院隔着影壁,平时确实很少和院里人碰面。 他刚打开门,就看到三大爷阎埠贵的影子在影壁后晃了一下。 沈言眼神冷了冷,没理会。这半个多月,阎埠贵没少在他门口转悠,大概是看他每天早出晚归,想探探他的底细。以前他懒得搭理,现在辞了工,怕是更要被这老头缠上。 果然,他刚把门关到一半,阎埠贵就“恰巧”从影壁后走出来,手里端着个空盆,像是刚从水龙头那边回来。 “小沈回来了?今天下班挺早啊。”阎埠贵笑眯眯地打招呼,眼睛却往他身上瞟,“这大雪天的,冻坏了?” “嗯。”沈言应了一声,手还扶着门框,明显不想让他进来。 “听说你在轧钢厂干活?”阎埠贵像是没看见他的冷淡,凑得更近了些,“我家老大也想去,你那活计还招人不?” 沈言心里冷笑。这老头消息倒是灵通,他刚辞工,对方就知道了。 “不招了,我都被辞了。”沈言直接说道,“厂里裁临时工,好几个都回来了。” “被辞了?”阎埠贵眼睛一亮,随即又露出“惋惜”的表情,“那太可惜了……那你接下来咋办?总不能一直闲着?” “再说。”沈言不想跟他废话,用力把门往回带,“三大爷,我累了,想歇歇。” “哎,别急着关门啊!”阎埠贵伸手想拦,却被沈言用劲关上的门差点夹到手指。他看着紧闭的门板,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狐疑。 这小子不对劲。 天天早出晚归,回来时身上总带着股铁锈味,偶尔还能看到衣服上沾着铜绿。被辞了工,脸上却一点不着急,倒像是松了口气。最奇怪的是,这小子住进来快一个月了,从没见他缺粮,也没见他去供销社买过东西,难不成…… 阎埠贵摸了摸下巴,眼神闪烁。他想起前几天晚上,看到沈言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往院外走,当时没在意,现在想来,那布包的形状,倒像是装了不少东西…… “这小子,怕不是在外面搞什么投机倒把?”阎埠贵心里冒出个念头,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城里那些倒腾破烂的,不就是天天往废品站跑吗?这小子要是真靠这个赚了钱…… 他搓了搓手,转身往后院走。这事得跟二大爷说说,说不定能抓住这小子的把柄,到时候…… 沈言靠在门后,听着阎埠贵的脚步声走远了,才皱起眉头。 三大爷这反应,明显是起疑心了。看来以后得更小心些,尽量少往院外跑,尤其是晚上。 他走到炕边坐下,从怀里掏出那个装钱的信封,又加上今晚卖铜的七块五,一共是十一块六毛钱。加上空间里藏着的三十多块,还有几十斤全国粮票和一堆工业券,足够他安稳过到开春了。 开春后,空间里的蔬菜就能收获了。白菜、萝卜、红薯……就算不卖,自己吃也足够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弄点玉米、土豆的种子,往空间里多种点,粮食问题基本就能解决。 至于钱,沈言打算歇一阵子。连着半个多月高强度干活,加上天天提心吊胆地跑收购站,他也累了。而且最近总觉得厂里的人看他的眼神有点怪,说不定真有人注意到他捡废料了,这时候再顶风作案,纯属自找不痛快。 “先歇到过年再说。”沈言把钱仔细藏进炕洞里,又用几块砖头堵好。这是他能想到的最保险的地方,这破炕除了他,估计没人愿意扒开看。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彻底成了“闲人”。 他不再早起,每天睡到天大亮才起来,在屋里简单活动活动,就钻进空间里侍弄那些蔬菜。白菜已经能吃了,他小心地掰了几片叶子,用灵泉水洗干净,直接生吃,脆生生的,带着点甜味,比食堂的窝窝头好吃多了。 萝卜也长大了,他拔了一个,足有斤把重,皮是红的,切开里面雪白,咬一口水汪汪的,又甜又辣。 红薯藤爬得满地都是,他翻了翻土,看到下面已经结了几个小红薯,紫皮的,估计再过半个月就能挖了。 空间里的收获让他心情大好,连带着看那堆废料都顺眼多了。他甚至找了几块平整的铁板,用石头打磨光滑,又找了根结实的木棍当柄,居然真的做了个像模像样的锄头。 院里的人对他的“无所事事”显然很关注。 二大爷刘海中在院里碰到他,阴阳怪气地说:“小沈啊,年纪轻轻的,别总待着,出去找点活干,不然喝西北风啊?” 沈言只当没听见,低头走了。 一大爷易中海倒是“好心”,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忙找活,说可以托人问问附近的煤厂缺不缺搬运工。沈言婉拒了,说想歇阵子,过了年再找。易中海也没多劝,只是临走时看他的眼神有点意味深长。 秦淮茹依旧热情,隔三差五就端着点玉米糊糊、咸菜什么的过来“探望”,话里话外打听他辞工的事,还说傻柱在食堂认识人,可以帮他说说情,让他回去继续干。沈言每次都用“想回老家”的借口挡回去,次数多了,秦淮茹也看出他不想搭茬,来得就少了。 只有傻柱,真的跑过来敲过一次门,手里提着个饭盒,里面是两个白面馒头和一块红烧肉。 “沈言,柱哥给你带吃的了。”傻柱嗓门大,一喊半个院都能听见,“辞工怕啥?哥给你找!轧钢厂不行,咱去砖窑厂,照样挣钱!” 沈言看着他那副真心实意的样子,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却还是硬着头皮拒绝了:“谢谢柱哥,不用了。我打算过阵子就回老家,不在城里待了。” “回老家?”傻柱愣了,“你老家还有人?” “嗯,还有个远房亲戚。”沈言编了个瞎话,“前阵子联系上了,让我回去。” 傻柱这才没再坚持,把饭盒塞给他:“那行,回去也好,家里总比外面强。这吃的拿着,路上垫肚子。” 沈言没法再拒绝,只能收下,说了声谢谢。看着傻柱转身离开的背影,他心里叹了口气。这院里唯一算得上“好人”的,大概就是傻柱了,可惜被算计得太狠。 送走傻柱,沈言关上门,打开饭盒。白面馒头冒着热气,红烧肉油光锃亮。他没舍得吃,把馒头掰成小块,埋进空间的土里当肥料——这年代的白面馒头,发酵得足,当肥料正好;红烧肉则用油纸包好,藏进炕洞,打算留着过年吃。 他是真打算过个好年。穿越过来快一个月了,天天累得像条狗,现在有了点积蓄,空间里又丰收,总该对自己好点。 腊月二十三,小年。 四合院里开始有了年味。家家户户都在扫房、贴窗花,三大爷阎埠贵甚至买了两挂小鞭炮,挂在门框上,说是等三十晚上放。 沈言也给自己的小耳房做了点“装饰”——他用捡来的红绸子边角料,剪了两个歪歪扭扭的窗花,贴在窗户上。红绸子是他上次去废品站,从一堆旧衣服里翻出来的,洗洗还能用。 这天下午,他正准备进空间看看红薯熟了没,门突然被敲响了。 “沈言在家吗?”是二大爷刘海中的声音,带着点不耐烦。 沈言皱了皱眉,打开门:“二大爷,啥事?” 刘海中背着手,身后跟着阎埠贵和几个院里的老人,看样子是“全院大会”的架势。 “找你聊聊。”刘海中没进屋,就站在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听说你打算回老家?” “嗯。”沈言心里纳闷,他回不回老家,跟他们有啥关系? “那正好。”刘海中清了清嗓子,“你这房子,是街道临时安排的,现在你要走了,就该腾出来了。我家老大马上要结婚,正缺个婚房,这房子就先给我家。” 沈言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这是阎埠贵把他要“回老家”的消息捅给了刘海中,两人合起伙来想把他赶走,霸占这房子。 他还没说话,阎埠贵就凑上来,假惺惺地说:“小沈啊,你看你也用不上这房子了,给二大爷家救救急,都是一个院的,互相帮衬是应该的。再说了,你回老家,路上也需要盘缠?二大爷家也不白要你的房子,给你五毛钱,怎么样?” 五毛钱? 沈言差点气笑了。这俩老头,还真是一个比一个能算计。五毛钱就想把他唯一的落脚点买走? “我不打算走了。”沈言看着他们,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老家的亲戚捎信来说,那边也不好过,让我在城里再等等。这房子,我还得住着。” 刘海中和阎埠贵都愣住了。 “你不是说要走吗?”阎埠贵急了,“刚才傻柱还跟我说,你要回老家!” “那是我没考虑好。”沈言看着他,眼神冷了冷,“三大爷,我回不回老家,好像跟你没关系?” 阎埠贵被噎了一下,脸涨得通红。 刘海中脸色沉了下来,他没想到这乡下小子居然敢跟他叫板:“沈言,你别给脸不要脸!这房子是街道的,不是你的!让你腾你就得腾!” “那你去跟街道说。”沈言寸步不让,“街道让我腾,我就腾。只要街道没说话,谁也别想让我搬。” “你!”刘海中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沈言半天说不出话。他没想到这平时看着蔫蔫的小子,硬气起来居然这么难缠。 旁边的几个老人见状,赶紧打圆场。 “哎呀,都是邻居,别伤了和气。” “小沈啊,二大爷也是着急,你别往心里去。” “房子的事,慢慢说,慢慢说。” 刘海中见有人劝,正好借坡下驴,冷哼一声:“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房子的事,没完!”说完,甩袖子走了。 阎埠贵也不敢再多说,狠狠瞪了沈言一眼,跟着溜走了。 看热闹的人散了,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眼神冷得像外面的雪。 第5章 囤粮 送走刘海中和阎埠贵,沈言反手闩上门,屋里瞬间又恢复了寂静。窗外的雪还在下,簌簌落在窗棂上,积起薄薄一层白,倒衬得屋里那点昏黄的煤油灯光愈发微弱。 他走到炕边坐下,没点灯,就着窗外透进来的雪光,摩挲着口袋里那张被摩挲得发皱的钱票。刚才那点不快早已烟消云散——跟这群算计到骨子里的人置气,纯属浪费精力。他们想要这房子?尽管来抢,只要有街道的文书,他立马就搬。可只要一天没明文让他走,这巴掌大的耳房,就是他在这四合院里的立身之地。 不过,经这么一闹,沈言倒更坚定了囤粮的心思。 手里的钱越来越多,放在身上是个累赘,换成票证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这年头,什么最靠谱?粮食。黄金白银在饥荒年月,未必有一把玉米面顶用。更何况他有空间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别说囤个几百上千斤,就是囤上几吨,也照样能藏得严严实实。 “得趁着年关前,把能换的粮食都换回来。”沈言心里盘算着。 年关是个坎,也是个机会。家家户户都要备年货,粮站和供销社里的粮食相对充足些,虽然限购,但多跑几个地方,总能凑出不少。而且年根底下,人心浮动,总有那么些手头紧的人家,愿意把省下来的口粮偷偷换点现钱,这正是他“检漏”的好时候。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言就揣上钱和票,裹紧棉袄出了门。他没敢大张旗鼓,只背了个看起来空荡荡的旧帆布包——里面早就被他用意念掏空,腾出的地方正好用来装“明面”上的粮食,至于大部分,自然是直接收进空间。 第一站是离家最近的红星粮站。 粮站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大多是些提着粮本、挎着布兜的大爷大妈,嘴里呵着白气,一边跺脚取暖,一边闲聊着年节的打算。沈言排到队尾,耳朵却没闲着,听着前面的人念叨。 “……今年的棒子面质量不行,有点发潮。” “能有就不错了,听说南边遭了灾,粮食紧俏着呢。” “可不是嘛,我家那口子托人在郊区弄到点小米,贵是贵了点,好歹是新米,给孩子熬粥喝。” 沈言心里记下了“郊区”和“小米”。小米金贵,平时在粮站很难买到,看来得多往郊区跑跑。 轮到他时,粮站的售货员是个脸膛通红的姑娘,见他年纪小,又没带粮本,皱了皱眉:“没粮本?那只能买议价粮,贵。” “我知道。”沈言拿出五块钱和十斤全国粮票,“要二十斤玉米面,十斤红薯干,再来五斤高粱米。” 议价粮确实贵,普通玉米面一毛三一斤,议价的要一毛八。但沈言不在乎,他缺的不是钱,是粮食。 售货员麻利地称好粮食,装在他带来的布兜里。沈言假装弯腰系鞋带,趁着布兜垂到地上的瞬间,意念一动,大半粮食就进了空间,帆布包里只留下象征性的斤,看着不那么扎眼。 出了粮站,他没回家,直接往城南的黑市赶。 年关的黑市比平时更热闹,也更乱。除了平时常见的粮食、布票,还多了些年画、鞭炮、甚至偷偷宰杀的鸡鸭。沈言没心思看这些,径直找到上次卖他种子的那个老头。 老头还是蹲在角落里,面前摆着的东西却丰富多了,除了各种蔬菜种子,还有一小袋小米和半袋黄豆。 “大爷,小米和黄豆怎么卖?”沈言蹲下身,声音压得很低。 老头抬头看了他一眼,认出了他,咧嘴一笑:“小米一块二一斤,黄豆八毛,不还价。” 这价格比粮站的议价粮还贵了三成,简直是抢钱。但沈言知道,这时候能有小米和黄豆卖,已经不容易了。 “小米我要十斤,黄豆二十斤。”沈言没讨价还价,直接掏钱。 老头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年轻小子这么爽快,手脚麻利地称好粮食,用油纸包好递给他:“小伙子,过年不回家?” “不回。”沈言接过纸包,揣进怀里——那里有个他特意缝的内兜,正好用来藏这些“见不得光”的粮食,方便他随时收进空间。 “多备点粮是对的。”老头叹了口气,“听说开春可能要闹粮荒,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沈言心里一动,谢过老头,转身离开了黑市。闹粮荒?这消息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管真假,多囤点粮总没错。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几乎跑遍了城里的大小粮站和供销社,甚至连远郊的几个村镇都没放过。他像个不知疲倦的陀螺,白天在外奔波,晚上就躲进空间,把换来的粮食分门别类码好。 玉米面、高粱米、红薯干这些粗粮最易存放,他一口气囤了两百多斤;小米、大米、黄豆这些细粮金贵,也攒了近百斤;甚至连平时难得一见的土豆、萝卜、白菜,他也买了不少,用灵泉水洗干净,埋在空间的沙土里,能存到来年开春。 除了粮食,他还买了不少过日子的必需品:几匹结实的粗布,够做两件新衣服;十几块肥皂,不仅能洗手洗衣,听说还能防蚊虫;甚至还买了两斤盐、一瓶酱油和一小包红糖——这些东西在空间里放着不会坏,平时炒菜、做干粮都用得上。 空间里的角落,渐渐被这些物资填满,看着那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粮袋,一堆堆饱满的土豆白菜,沈言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这才是穿越者该有的“底气”,不是靠打打杀杀,而是靠这些实实在在的粮食,在这乱世里站稳脚跟。 这天傍晚,沈言刚从郊区换了五十斤土豆回来,走到四合院门口,就看到傻柱和秦淮茹站在影壁旁说话。 傻柱手里提着个网兜,里面装着两条鱼,看样子是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脸上乐呵呵的:“……我托食堂的老李弄的,新鲜着呢,晚上给你家炖上,让棒梗和小宝也尝尝鲜。” 秦淮茹站在他对面,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棉袄,手里端着个空盆,脸上带着感激又有点不好意思的笑:“柱子,总吃你的,多不好意思啊。要不……我给你缝件新褂子?看你那褂子都磨破了。” “缝啥缝,我这挺好。”傻柱大大咧咧地摆摆手,“跟哥客气啥?你家日子难,我帮衬点是应该的。” 沈言不想打扰他们,正打算绕着走,秦淮茹却先看到了他。 “小沈?你这是从哪儿回来?”秦淮茹脸上的笑容淡了些,目光落在他手里的帆布包上——包鼓鼓囊囊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 沈言停下脚步,淡淡道:“出去转了转。” 傻柱也回头看过来,看到他包上沾着的泥土,好奇道:“你这包啥啊?沉甸甸的。” “土豆,买了点土豆。”沈言没打算隐瞒,土豆不是什么稀罕物,说出来也无妨。 “买这么多土豆?”傻柱愣了一下,“你一个人吃得了?” “备着,省得总跑粮站。”沈言说完,就想走。 “哎,小沈。”秦淮茹却叫住了他,脸上又露出那副温和的笑,“你这土豆看着挺新鲜,在哪儿买的?我也想去买点,给棒梗他们炖着吃。” 沈言心里了然。这是打听他的来路呢。他买土豆的地方是郊区一个偏僻的村子,那里的土豆又大又便宜,是他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渠道,自然不能告诉她。 “就在附近的菜市场,估计现在已经卖完了。”沈言随口编了个谎,侧身从他们身边绕了过去。 身后传来秦淮茹和傻柱的嘀咕声,隐约能听到“这小子挺能攒”“一个人吃这么多土豆”之类的话,沈言没回头,径直回了自己的耳房。 关上门,他把帆布包里的土豆收进空间,看着空间里那堆成小山的土豆,心里却没多少喜悦,反而多了点警惕。 他囤粮的动静,怕是已经引起院里人的注意了。 以前他早出晚归,带回的东西少,没人在意。可这几天他几乎天天往回带粮食,帆布包虽然看着不大,但次数多了,难免会让人起疑。尤其是秦淮茹,那双眼睛精着呢,怕是已经看出点不对劲了。 “看来得收敛点了。”沈言皱起眉头。 剩下的粮食,不能再大张旗鼓地往回带了。要么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换,要么就换些容易存放、不显眼的,比如干海带、干木耳之类的干货,或者直接换粮票,等需要的时候再去粮站买。 正琢磨着,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这次是三大爷阎埠贵的声音,比平时多了点“热络”:“小沈啊,睡了吗?三大爷给你送点好东西。” 沈言眉头皱得更紧。这老头又想干什么? 他打开门,只见阎埠贵手里端着个小碟子,里面放着几块炸得金黄的面疙瘩,油香扑鼻。 “三大爷,这是?”沈言没接。 “刚炸的油果,给你尝尝。”阎埠贵不由分说地把碟子塞进他手里,眼睛却在屋里瞟来瞟去,像是在找什么,“看你这几天总往外跑,是不是在忙着备年货?一个人过年不容易,有啥难处跟三大爷说,别客气。” 沈言看着碟子里的油果,心里冷笑。这阎埠贵平时把油星子看得比命还重,今天居然舍得炸油果给他吃?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谢谢三大爷,不用了,我不爱吃甜的。”沈言把碟子递回去,语气平淡,“我也没啥难处,就是随便转转。” 阎埠贵没接碟子,反而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小沈啊,三大爷知道你手里有点钱。你看,这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需要钱办年货,你要是信得过三大爷,把钱放我这儿,我给你找点‘门路’,保准能让你的钱生钱。” 沈言这才明白,这老头是盯上他的钱了。估计是看他天天买粮食,以为他发了笔小财,想趁机骗点好处。 “三大爷,我没多少钱,都是省吃俭用攒的,还得留着过日子呢。”沈言直接拒绝,把碟子塞回他手里,“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东西您拿回去。” 阎埠贵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也顾不上装笑脸了,悻悻地接过碟子:“你这孩子,真是榆木脑袋!有钱不知道生钱,等着坐吃山空!”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沈言关上门,嘴角勾起一抹嘲讽。钱生钱?就阎埠贵那点算计,不把他的钱坑光就算好的。 他走到桌边,看着那碟油果,犹豫了一下,还是倒进了灶膛。这东西来历不明,谁知道是不是阎埠贵从哪儿弄来的,万一吃坏了肚子,得不偿失。 处理完油果,沈言再次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景象又变了。第二批种下的白菜已经长成,萝卜也到了收获的时候,红薯藤下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薯,紫皮红心,看着就喜人。他估了估,光是空间里自产的粮食和蔬菜,就足够他吃上半年了,再加上囤积的那些,就算外面真闹粮荒,他也能安稳度日。 “差不多够了。”沈言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心里踏实了不少。 接下来,他打算好好歇一阵子,安安稳稳过个年。至于四合院那些鸡毛蒜皮的事,谁爱闹谁闹去,只要别惹到他头上,他懒得理会。 可他不想惹事,事却偏偏找上门来。 腊月二十八,离过年还有两天。四合院里张灯结彩,虽然大多是些红纸剪的简易窗花,却也添了几分年味。三大爷阎埠贵家难得炖了锅肉,香味飘了大半个院,引得棒梗在他家门口转悠了好几圈。 沈言正在屋里整理空间里的物资,突然听到院外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贾张氏尖利的骂声和傻柱的怒吼。 “好你个贾张氏!偷我家的肉!还敢狡辩!” “你胡说八道什么!谁偷你家肉了?我看是你自己嘴馋吃了,想赖到我头上!” “我亲眼看见棒梗拿着块肉跑回你家!你还敢抵赖?” “你看到了?有证据吗?空口白牙污蔑人,我跟你拼了!” 沈言皱了皱眉。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听这动静,像是傻柱家的肉被偷了,怀疑到贾张氏头上了。 他本不想管闲事,可外面的吵嚷声越来越大,甚至惊动了一大爷和二大爷,都出来劝架。沈言索性打开门,站在门口看了一眼。 只见中院的空地上,傻柱脸红脖子粗地指着贾张氏,气得浑身发抖;贾张氏则坐在地上撒泼打滚,拍着大腿哭嚎,嘴里骂骂咧咧的;秦淮茹站在一旁,一脸为难地劝着傻柱,眼睛却时不时瞟向贾张氏屋里;一大爷易中海皱着眉,试图拉开两人;二大爷刘海中则背着手,站在一旁看热闹,嘴角还带着点幸灾乐祸的笑;三大爷阎埠贵也挤在人群里,眼神在傻柱和贾张氏之间来回转,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都别吵了!”易中海终于忍不住喝了一声,“多大点事,值得在院里吵吵嚷嚷的?柱子,你先说,到底咋回事?” 傻柱深吸一口气,指着贾张氏道:“一大爷,我今天从食堂带回来二斤肉,想过年包饺子吃,就放在厨房,结果刚才去看,少了一大块!我问了院里的人,有人看见棒梗拿着块肉跑回他家了!” “放屁!”贾张氏立刻跳起来,“我家棒梗是好孩子,怎么可能偷你的肉?你别血口喷人!” “我血口喷人?”傻柱气得冷笑,“那你敢让我去你家搜搜吗?搜出来了,你说怎么办!” “凭啥让你搜?你算个什么东西!”贾张氏梗着脖子,“我看你就是故意找茬!想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就在这时,秦淮茹突然拉了拉傻柱的胳膊,低声道:“柱子,算了,一块肉而已,别闹大了,过年呢。” “算了?”傻柱瞪着她,“秦姐,这不是一块肉的事!这是偷!今天偷我的肉,明天是不是就敢偷别人家的粮?这风气不能长!” 易中海皱着眉,看向贾张氏:“贾张氏,柱子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你要是真拿了,就赶紧拿出来,道个歉,这事就算了了。” “我没拿!凭啥让我拿出来?”贾张氏死不承认,反而哭得更凶了,“一大爷,您可得为我做主啊!这傻柱仗着自己力气大,欺负我们家没人……” 看着眼前这场闹剧,沈言心里只觉得好笑。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肉十有八九是棒梗偷的,贾张氏这是护犊子,想耍赖到底。傻柱虽然占理,但架不住贾张氏撒泼,最后多半还是不了了之。 果然,吵了半天,易中海也没辙,只能打圆场,让傻柱“消消气”,又劝贾张氏“注意影响”,最后说要“调查调查”,这事就暂时搁置了。 傻柱气得脸色铁青,却也没辙,只能愤愤地回了家。贾张氏见目的达到,也不哭了,拍了拍身上的灰,趾高气扬地回了屋,临走时还瞪了傻柱家的方向一眼。 人群渐渐散去,秦淮茹走到傻柱家门口,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傻柱家的灯亮了,似乎是不那么气了。 沈言摇摇头,关上了门。 这四合院,还真是一天都不得安生。 他回到屋里,却没了整理物资的心思。刚才贾张氏撒泼的样子,让他想起了老头说的“粮荒”。连二斤肉都能闹成这样,真要是粮食不够了,这院里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看来,还是得更小心些。”沈言喃喃自语。 他走到炕边,把藏在炕洞里的钱和票证都拿出来,仔细清点了一遍。钱还剩二十多块,全国粮票还有三十多斤,工业券也攒了不少。足够他应付一阵子了。 “年后,得想办法弄点种子,多种点粮食。”沈言看着空间里那片肥沃的土地,眼神坚定。 空间才是他最大的依仗。 第6章 低调 煤油灯的火苗在寒风中微微摇曳,将沈言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斑驳的土墙上,像个沉默的守卫。他坐在炕沿上,借着微弱的光,将最后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塞进一个铁皮盒子里。盒子不大,边角都磨圆了,是他从废料堆里捡来的,洗干净后正好用来装“日常开销”——里面统共只有三块两毛钱,够他应付几天的零星花费。 至于剩下的钱,早已换成了沉甸甸的粮食、布匹和各种实用物件,安安稳稳地躺在空间里。 在这个年代,手里攥着太多现金是件极其危险的事。且不说可能招来贼盗,一旦被人举报“来路不明”,轻则被拉去盘问,重则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那可是能让人万劫不复的罪名。沈言深谙此道,所以他像只谨慎的松鼠,把每一分“超额”的财富都换成最实在的物资,藏进空间这个无人能及的“树洞”里。 “这样才稳妥。”他拍了拍铁皮盒,将其塞进炕洞深处,又用几块松动的土坯掩好。做完这一切,他长长舒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 这段时间从轧钢厂“薅”来的羊毛,远比他最初预想的要多。 最初只是想捡点废铜烂铁换点零花钱,可真沉下心来在废料堆里刨,才发现那地方简直是座未被发掘的宝库。轧钢厂作为大厂,每天产生的废料不计其数,很多在当时看来“没用”的边角料,其实都是好东西——被机器切断的钢筋虽然短,却足够坚硬;冲压剩下的铁皮边角,敲平了能做修补屋顶的材料;甚至连报废电机里的铜线,纯度都高得惊人。 他没细数过到底弄出了多少“宝贝”,只知道空间里那片专门堆放金属的角落,早已堆得像座小山。光是黄铜和紫铜,保守估计就有上千斤;铝制品更不用说,各种边角料、旧零件,凑在一起怕是有两千斤往上;最不值钱的铁丝和生铁,更是堆积如山,占了空间不小的地方。 按市价换算,这些东西足足值上万块。 这个数字想起来都让人心惊肉跳。要知道,当时一个八级钳工的月薪也不过八十多块,上万块,足够在城里买两套带院子的大瓦房,足够普通人家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沈言却从未因此得意忘形。他比谁都清楚,这笔财富是踩在刀尖上换来的。 为了卖掉这些东西,他费了多少心思只有自己知道。 他从不在同一个收购点连续露面,城南、城西、东郊、远郊的乡镇供销社……他跑遍了方圆几十里所有能收废品的地方,最远的一次,甚至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跑到邻县的一个小镇。 他学会了“变脸”。有时候故意把脸抹得脏兮兮的,穿着最破的棉袄,佝偻着背,装成长期挨饿的拾荒者,说话都带着气无力的沙哑;有时候又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衣服,头发梳得利落,谎称是“厂里后勤的,处理点过期废料”,说话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笃定。 他甚至研究过不同收购点的“规矩”。国营收购站最正规,但给价低,还爱盘问来源;私人代收点给价高,却鱼龙混杂,容易被黑吃黑;乡镇的供销社最松懈,只要东西看着“干净”,基本不问来路,但量不能太大,否则容易引人注意。 每次交易,他都像在走钢丝。从空间里取货时,必须找绝对隐蔽的角落,比如废弃工厂的仓库、荒郊野外的土坡,甚至是深夜无人的公厕隔间;交易时从不闲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拿到钱立刻走人,绝不拖沓;回到四合院前,必定绕几个远路,确认没人跟踪,才敢推门而入。 有一次,他在城西一个私人收购点卖铜,对方见他年轻,又拿出的货成色极好,眼神里就带了不善,想压价不说,还一个劲追问“货是从哪儿来的”。沈言当时心里一紧,表面却不动声色,只说“老板交代的,不该问的别问”,然后作势要走。对方大概是怕把生意搅黄,最终还是按市价收了货,但沈言走出很远,后背的冷汗才干透。 从那以后,他更谨慎了,不仅每次交易都带着把磨尖的钢筋(藏在空间里,以防万一),还特意在收购点附近观察许久,确认没有“埋伏”才敢上前。 “这钱,不好挣啊。”沈言靠在冰冷的墙壁上,望着窗外飘落的雪花,低声感叹。 穿越前他总觉得,有了金手指就能平步青云,呼风唤雨。可真到了这个年代才明白,生存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你手里握着逆天的空间,也得夹着尾巴做人,一步踏错,就是万劫不复。 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很轻,带着点犹豫。 沈言眉头微蹙,这个时间点,会是谁?他起身走到门边,没立刻开门,低声问:“谁?” “小沈,是我,易中海。”门外传来一大爷温和的声音。 沈言愣了一下,一大爷?他来找自己做什么? 他打开门,只见易中海穿着件深蓝色的棉袄,手里拿着个布包,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惯常的温和笑容。 “一大爷,您有事?”沈言侧身让他进来。 “没什么大事,就是快过年了,给你送点东西。”易中海走进屋,目光不着痕迹地扫了一圈。屋里很简陋,除了一张土炕、一张破桌子和两把椅子,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家具,墙角堆着几块劈好的柴火,看着确实像个穷小子的住处。 他把布包放在桌上,打开来,里面是两个白面馒头和一小碟咸菜:“知道你一个人过年不容易,这点东西你拿着,垫垫肚子。” 沈言看着那两个雪白的馒头,心里有点复杂。在这个年代,白面馒头可是稀罕物,易中海能拿出来送人,算是不小的情分了。但他更清楚,这位一大爷向来“无利不起早”,尤其是在院里,每一分付出都带着算计,要么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威”,要么是为了拉拢人心,为他那个“养老计划”铺路。 “谢谢一大爷,不过不用了,我自己备了点吃的。”沈言没去碰那个布包,语气平淡,“您还是拿回去给三大爷他们,他们孩子多,更需要。” 易中海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拒绝。在他看来,自己作为院里最有威望的大爷,主动给一个外来的穷小子送吃的,对方理应感激涕零才对。 “拿着,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易中海坚持把布包往他面前推了推,“我看你这阵子好像没去轧钢厂了?工作辞了?” 来了。沈言心里了然,这才是正题。 “嗯,厂里裁临时工,就回来了。”沈言点点头,没多说。 “那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易中海故作关切地问,“总在家里待着也不是办法,要不要大爷帮你找找关系?我在厂里认识几个领导,或许能帮你说说情,找个正式工的名额。” 正式工? 沈言心里冷笑。易中海的算盘打得真响。他一个外来户,无权无势,要是真靠易中海的“关系”进了厂,那这辈子都得欠着他的人情,以后还不是任由他拿捏?院里的傻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谢谢一大爷好意,不过不用了。”沈言再次拒绝,“我打算过了年就回老家,城里不好混。” “回老家?”易中海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也好,落叶归根。不过……你这房子怎么办?街道当初可是说,让你暂时住着,找到去处就腾出来。” 绕了半天,还是绕到房子上了。沈言几乎可以肯定,易中海背后肯定和刘海中、阎埠贵他们通过气,说不定就是想借着“他要回老家”的由头,把房子弄到手,要么给刘海中的儿子当婚房,要么给阎埠贵的儿子,总之,好处不能落在外人手里。 “我还没确定什么时候走,走之前肯定会跟街道说的,不会让一大爷为难。”沈言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既没说不腾,也没说什么时候腾,把皮球踢给了街道。 易中海的脸色终于有点不好看了。他没想到这个看似木讷的乡下小子,心思居然这么活络,油盐不进。他原本以为,稍微给点好处,再许点承诺,就能把这小子拿捏住,现在看来,是他想简单了。 “那行,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易中海收起布包,语气淡了不少,“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了。” “一大爷慢走。”沈言没留他,送到门口就停住了。 看着易中海离开的背影,沈言轻轻关上门,眼神冷了几分。 这些所谓的“大爷”,果然没一个简单的。平时看着客客气气,一旦涉及到利益,立刻就露出獠牙。这房子他是暂时不会让的,不是在乎这巴掌大的地方,而是这是他在这个四合院里唯一的“阵地”,一旦让出去,他这个“外来户”只会更被人欺负。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沈言叹了口气,不再想这些烦心事。 他转身进了空间。 相比四合院的龌龊和算计,空间里的世界永远那么安宁。黑土地散发着湿润的气息,灵泉水汩汩作响,绿油油的蔬菜长势喜人,角落里堆满了粮食和物资,还有那座“金属山”,无声地诉说着他这段时间的辛苦与收获。 他走到金属堆前,随手拿起一根黄铜棒。沉甸甸的,泛着温润的光泽,这要是在穿越前,根本不值一提,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上万块的财富,他不敢再动了。 不是不想,是不能。短时间内弄出这么多钱,太扎眼了,容易被盯上。他打算把这些金属暂时封存起来,等过个一年半载,风头过去了,再慢慢处理。反正空间里时间几乎停滞,放多久都不会坏。 至于轧钢厂的羊毛,他也打算暂时停手。虽然心里有点可惜——那废料堆里还有不少好东西等着他去“捡”,但风险实在太大。他已经引起院里人的注意了,要是再在厂里闹出点动静,被人抓到把柄,那就得不偿失了。 “先歇着。”沈言走到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喝了下去。甘甜的泉水流过喉咙,瞬间驱散了所有的疲惫和烦躁。 他现在不缺钱,不缺粮,空间里的产出足够他生活,甚至还能有点盈余。与其冒着风险去“薅羊毛”,不如安安稳稳地过几天清闲日子。 看看书,养养身体,侍弄侍弄空间里的蔬菜,偶尔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像个普通的年轻人一样,感受一下这个年代的平静。 当然,平静只是表象。他知道,这个年代的安稳从来都是暂时的,只有手里的实力足够强,才能在风浪来临时站稳脚跟。 空间里的土地还很空旷,他打算开春后,再弄点玉米、水稻的种子,多种点主粮;灵泉水的功效似乎不止催生和强身,他打算找机会试试用泉水浇灌果树苗,看看能不能种出不一样的果实;甚至,他还想试试用那些废铁,在空间里搭建一个简易的棚子,用来存放更多的物资。 日子还长,不急。 沈言躺在空间的土地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穿越到这个年代,他没有争霸天下的野心,也没有拯救世界的豪情,他只想靠着自己的双手和这个秘密空间,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至于四合院里的那些人,那些事,不过是他漫长人生路上的一点小插曲罢了。他们爱争就争,爱闹就闹,只要别挡他的路,他都懒得理会。 要是敢挡路…… 沈言的眼神冷了冷,随即又恢复了平静。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有空间这个最大的底牌,还怕了谁不成?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将整个四合院都笼罩在一片洁白之中,仿佛能洗去所有的肮脏和算计。沈言的小耳房里,煤油灯的火苗渐渐平稳下来,映着他年轻却异常沉稳的脸庞,在寂静的冬夜里,勾勒出一幅隐秘而坚韧的生存画卷。 他的日子,还在继续。低调,却充满力量。 第7章 脱胎换骨 惊蛰过后,天气渐渐回暖,胡同里的积雪化尽,露出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墙角的砖缝里钻出几簇嫩黄的草芽,带着点怯生生的春意。 沈言站在四合院门口的老槐树下,仰头看着枝头新发的嫩芽,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骨骼舒展的瞬间,发出一连串轻微的“咔”声,像是积攒了一冬的活力,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不再是刚穿越来时那副瘦骨嶙峋、布满冻疮的样子了。手掌宽大厚实,指节分明,虎口处结着一层薄薄的茧子——那是这段时间在空间里侍弄土地、打磨铁器留下的痕迹,却不显粗糙,反而透着股结实的力量感。 他下意识地挺了挺脊背,感受着身体里涌动的力量。 这半年来,他的变化大得惊人。 刚来时,原主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勉强九十斤,风一吹就晃悠,走几步路都喘。而现在,他站直了足有一米八往上,肩宽腰窄,身形挺拔,往那儿一站,像根扎在地里的铁柱子,稳稳当当。 身上的肌肉也长开了,不是那种健身房里刻意练出来的块状凸起,而是均匀地分布在肩背、手臂和腿部,线条流畅而充满爆发力。隔着薄薄的春衫摸上去,能感受到底下紧实的肌理,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灵泉水和空间里的“营养餐”。 穿越前的沈言算不上瘦弱,但也绝对和“强壮”不沾边,属于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普通身材。他一度担心,自己就算能在这个年代活下去,大概也是副文弱书生的模样。 可空间的灵泉水,彻底改变了他的体质。 最初只是觉得喝了浑身舒坦,解乏又顶饿。后来发现,每次喝完灵泉水,伤口愈合得特别快——刚去轧钢厂那阵子,手上被铁片划了道口子,按常理说至少得发炎红肿几天,他偷偷用灵泉水洗了洗,第二天就结痂了,三天后几乎看不出痕迹。 再后来,他试着用灵泉水泡浴。 空间里没有浴缸,他就用几块木板搭了个简易的池子,灌满灵泉水,每天晚上进去泡上半个时辰。那感觉,像是有无数细小的暖流钻进毛孔,顺着血管游走,冲刷着四肢百骸,把积攒的疲惫和寒气都驱散得一干二净。 泡完澡后,总是饿得厉害。 这时候,空间里自产的蔬菜粮食就派上了用场。 白菜脆嫩多汁,萝卜甘甜爽口,红薯粉糯香甜,还有他后来种下的玉米、土豆,用灵泉水浇灌出来,味道远比外面买的醇厚。他顿顿吃得饱饱的,有时候半夜饿了,还会起来煮个玉米棒子,或者烤个红薯。 按说这么能吃,早就该长成大胖子了。院里的棒梗,不过是多吃了几顿傻柱家的白面馒头,就肉眼可见地圆润起来。可沈言不一样,他吃下去的东西,仿佛都化作了筋骨和力气,身高像拔节的竹子一样往上蹿,肌肉也一点点结实起来,身上几乎没什么多余的脂肪。 “这灵泉水,简直是量身定做的‘健身营养液’。”沈言不止一次在心里感叹。 他甚至偷偷做过试验。 有一次,他把空间里的红薯拿出去,偷偷给了胡同口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流浪狗。那狗吃了红薯,没过几天,居然就精神了不少,毛色也亮了些。他又试着用稀释过的灵泉水喂它,那狗更是像换了个模样,眼神都变得灵动起来。 这让他更加确定,灵泉水不仅能改善体质,还能促进生长,而且是往“精壮”而非“虚胖”的方向发展。 这种脱胎换骨的变化,在四合院里自然瞒不过去。 最先发现的是天天在院里晃悠的三大爷阎埠贵。 这天早上,沈言刚从外面跑步回来——他养成了晨跑的习惯,既能锻炼身体,也能顺便打探消息——就被阎埠贵堵在了门口。 “小沈,你这是……长个儿了?”阎埠贵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那眼神像是在看什么稀奇物件。 沈言穿着件贴身的短褂,刚跑完步,额角带着薄汗,手臂上的肌肉线条在晨光下看得格外清晰。阎埠贵记得清清楚楚,这小子刚来时,比自己家老三阎解旷还矮半个头,如今居然比自己都高出一个头还多,肩膀宽得像堵墙,怎么看怎么不像个乡下小子了。 “嗯,开春长了点。”沈言擦了把汗,语气平淡。这种问话,他早就习惯了。 “长了点?”阎埠贵咂咂嘴,一脸不相信,“这哪是长了点?这是长了一大截!你小子可以啊,吃啥好东西了?” 他的眼睛在沈言手里的布包上瞟来瞟去。布包里是刚买的豆浆油条——沈言现在不缺钱,早饭也从粗粮馒头换成了更有营养的豆浆油条,偶尔还会买两个肉包子。 “就正常吃饭。”沈言没打算跟他多说,侧身想进门。 “哎,等等。”阎埠贵一把拉住他,脸上堆起算计的笑,“你这体格,不去当工人可惜了。我听说区里的建筑队在招人,工钱高,管饭,就是累点。你去不去?我帮你搭个线,给我两斤粮票就行。” 沈言皱了皱眉。这阎埠贵,真是见缝插针地想占便宜。他现在的体格,别说建筑队,就是去当搬运工、装卸工,也绝对抢手。但他没这个打算。 “不了,我最近有点事,走不开。”沈言甩开他的手,径直进了屋。 阎埠贵看着他的背影,摸着下巴,眼神闪烁。这小子不仅长个儿了,力气看着也大了不少,刚才他拉那一把,对方跟没事人似的,自己的手反而被震得有点麻。他到底吃啥了?难道乡下有什么秘方? 不止阎埠贵,院里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沈言的变化。 二大爷刘海中见了他,总是忍不住端起“领导”的架子,说几句“年轻人要好好干,不要辜负好体格”之类的话,眼神里却带着点复杂——他那三个儿子,没一个有沈言这体格的,尤其是老大阎解成,都快二十了,还跟个豆芽菜似的,让他一直挺发愁。 秦淮茹见了他,笑容也比以前更热情了些,时不时会问他“吃了没”“要不要帮着缝补衣服”,甚至有一次,还端来一碗鸡蛋羹,说是“家里鸡蛋多了,吃不完”。 沈言直接拒绝了。他太清楚秦淮茹的心思了。以前他瘦弱不起眼,对方懒得搭理;现在他又高又壮,看着就有力量,对方就想拉拢关系,指不定以后想让他帮着干啥重活呢。 傻柱倒是真心为他高兴,见了面总爱拍着他的肩膀说:“行啊小沈,这体格,能跟我去食堂后厨帮忙了!扛面粉、搬煤,绝对没问题!” 沈言只是笑笑,不接话。他现在对轧钢厂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尤其是在攒够了“资本”之后,更不想再回去看人脸色,哪怕是傻柱的“好意”。 最让他觉得有意思的是一大爷易中海。 易中海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温和”了,甚至有一次,特意把他叫到中院,指着院里那棵老槐树说:“小沈啊,你看这树,根深才能叶茂。你现在年轻,体格好,是好事,但也得找个正经营生,扎根下来,以后才能有出息。” 他还旁敲侧击地问沈言想不想学门手艺,说自己认识个八级焊工,手艺好,可以介绍他去当学徒。 沈言心里跟明镜似的。易中海这是看他长大了,体格又好,开始打他的主意了。毕竟,他这条件,可比傻柱那冲动性子靠谱多了,要是能拉拢过来,以后养老说不定更稳妥。 沈言自然是婉拒了。他可不想被易中海当“养老工具”培养。 对于院里人的各种心思,沈言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却从不主动掺和。他每天的生活简单而规律: 早上起来,先去胡同里跑几圈,回来后钻进空间,用灵泉水泡个澡,然后开始侍弄地里的庄稼。空间里的第二季玉米已经快成熟了,金黄色的玉米棒子沉甸甸地挂在秸秆上,看着就让人欢喜。他还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了些茄子、辣椒、西红柿,长势都不错。 上午,他会出去转转,有时候去废品收购站看看行情(虽然没再卖东西,但得掌握市场动态),有时候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他发现这个年代的图书馆里有不少实用的技术书籍,尤其是关于农业和机械的),有时候就在附近的公园找个角落坐着,观察来往的行人,听他们闲聊,收集各种信息。 下午,他大多待在空间里,要么研究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试着用那些废铁做点简单的工具(比如锄头、镰刀,甚至还尝试着做了个小犁),要么就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规划未来的日子。 傍晚,他会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肉和蔬菜——空间里的产出他一般留着自己吃,偶尔会买点外面的,免得太过扎眼。回来的路上,遇到院里人,就点头打个招呼,不多说一句话。 他的沉默和“不合群”,让院里人渐渐摸不透他的底细。 有人说他肯定是发了财,不然怎么吃得起肉,还长得这么壮;有人说他是在外面干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所以才不敢多说话;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在等什么亲戚,等亲戚来了就会搬走。 各种猜测满天飞,却没人真正知道他的秘密。 沈言对此毫不在意。他乐得让他们猜,猜测越多,敬畏就越多,就没人敢轻易招惹他。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以前,阎埠贵还总爱来他门口转悠,想找点小便宜;刘海中也时不时用“二大爷”的身份压他;甚至连贾张氏,都敢指桑骂槐地说几句闲话。 但现在,他们都收敛了。 有一次,贾张氏又在院里撒泼,骂骂咧咧地说“某些外来户占着茅坑不拉屎”,眼神时不时往沈言的耳房瞟。沈言正好从外面回来,听到这话,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就那一眼,让贾张氏的声音戛然而止。 沈言现在的眼神,不再是刚来时的怯懦和茫然,而是沉静中带着点冷意,像淬了冰的刀子,看得人心里发怵。加上他那一米八的大个子往那儿一站,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贾张氏那点撒泼的勇气,瞬间就没了,讪讪地闭了嘴,灰溜溜地回了屋。 从那以后,院里再没人敢明着找他的麻烦。 这种变化,让沈言更加确定,实力才是最好的“护身符”。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空有道理不行,得有让别人不敢欺负的资本。而他现在的体格,就是最好的资本之一。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空间里收割玉米。金黄色的玉米棒子掰下来,堆成了小山,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谷物香气。他打算把这些玉米脱粒后,一部分留着当种子,一部分磨成玉米面,剩下的就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忙得差不多了,他坐在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喝了下去。 温暖的泉水流过喉咙,带来一阵舒适的惬意。他看着自己倒映在泉水中的影子——身材高大,眉眼清晰,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眼神沉静而坚定,早已不是刚穿越来时那个惶恐不安的青年了。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方空间,归功于这眼灵泉。 没有空间,他可能早就饿死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没有灵泉水,他可能还是那个瘦弱矮小、任人欺负的乡下小子。 “谢谢了。”沈言对着泉眼,低声说了一句。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 他的身体还在成长,空间里的产出越来越多,手里的资本也在慢慢积累。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这个年代充满了未知和变数,但他有信心,靠着自己的双手和这方空间,无论遇到什么风浪,都能稳稳地站在这片土地上。 夕阳透过窗户,照进小小的耳房,在地上投下温暖的光斑。沈言从空间里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去做晚饭。 今晚,他打算煮点玉米粥,炒个西红柿鸡蛋,再烤个红薯。 简单,却踏实。 至于四合院里的那些人和事,就像窗外渐渐沉下去的夕阳,随它去。他的日子,在自己的手里,在那方充满生机的空间里,正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稳步前行。而那眼默默流淌的灵泉,将继续滋养着他的身体和希望,陪伴他走过这个特殊的年代,走向未知却充满可能的未来。 第8章 采购员 入夏的风带着燥热的气息,卷过胡同里的槐荫,投下斑驳的光影。沈言坐在自家耳房的门槛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磨得光滑的铜钱,眼神落在院外匆匆而过的行人身上,心里却在盘算着一桩“大事”。 手里的钱越来越多,空间里的物资也足够充裕,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是安稳。 这个年代,最稳妥的依靠不是藏在空间里的粮食和钱财,而是一份“正经”的身份。临时工算不得数,说裁就裁;像傻柱那样在食堂当厨师,看着体面,却也离不开工厂的约束。他需要一个能扎根的“名分”,一个能让他光明正大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理由。 正式工。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在心里疯长。 他打听过,一个国营工厂的正式工名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固定的工资、粮票、布票,意味着生病有工厂医务室,退休有养老金,甚至连子女上学、就业,都能沾光。从生到死,工厂几乎能一路托底,这才是真正的“铁饭碗”,是这个年代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归宿。 但正式工名额哪那么容易得?要么是工厂子弟顶替接班,要么是街道推荐、层层筛选,像他这样没背景没门路的外来户,想靠正规途径进厂,难如登天。 除非……走黑市。 沈言在跑废品收购点时,早就听说过黑市上的“门路”。不仅有粮食、布票交易,甚至连工作名额、城市户口,都能找到人“运作”。当然,价格高得吓人,而且风险极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骗得血本无归。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沈言低声自语,将铜钱揣回兜里。 他需要这份安稳,更需要一个能让他“合理”接触更多资源的身份。思来想去,他盯上了一个特殊的岗位——采购员。 轧钢厂的采购员。 这个职位,在外人看来是个肥差。能跑遍天南海北,能接触到各种紧俏物资,手里多少有点“活络”的余地。但沈言看中的,不是那些“油水”,而是这个岗位的自由度——能名正言顺地离开城市,去乡下、去偏远地区,这意味着他能更方便地收集物资,甚至能找到空间里需要的各种种子、树苗。 当然,风险也极大。 他不止一次听人说过,采购员是个“高危职业”。那时候的交通不便,路况复杂,偏远地区更是混乱,遇到劫道的是常事。更要命的是,那些劫匪手里往往有枪——不是土造的鸟铳,而是正经的步枪、手枪,真要遇上了,基本没什么反抗的余地。 “富贵险中求。”沈言摸了摸腰间,那里藏着一把磨尖的钢筋——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像样”的武器,虽然在枪面前几乎不值一提。但他有空间,这是他最大的底气。 遇到危险,他可以瞬间躲进空间;需要运输物资,空间更是天然的仓库,不用担心被人发现。有这两样,他才有胆量去碰这个“玩命”的活计。 打定主意后,沈言开始有意识地打听黑市上“卖工作”的门路。 这种交易极其隐秘,不会有人大张旗鼓地吆喝。他只能通过以前卖废料时认识的几个“熟面孔”,旁敲侧击地询问。 城南黑市的那个瘸腿老头,消息最灵通。沈言找到他时,老头正在摆弄一堆旧铜锁,见他来了,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小伙子,又来出货?” “不是,想托您打听点事。”沈言蹲下身,声音压得极低,“轧钢厂,采购员的名额,您能联系上吗?” 老头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想干这个?” “嗯。” “知道这活的风险不?”老头嗤笑一声,“前阵子,二机床厂的采购员,去山西拉煤,路上让人劫了,连人带货都没了踪影,到现在还没找着尸首呢。” “知道。”沈言语气平静,“我有我的办法。” 老头盯着他看了半晌,像是在判断他的底气。最后,他点了点头:“有是有门路,不过价钱不低。而且得先交一半定金,事成之后再付另一半。” “多少?” “一口价,八百。”老头伸出八个手指,“少一分都免谈。这可是轧钢厂的正式编制,还是采购员,多少人抢着要。” 八百块。 沈言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这价钱,几乎是他卖废料攒下的大半积蓄了。在这个年代,足以买一套不错的房子,够普通人家省吃俭用活十年。 但他没犹豫太久。 “行。”他点头,“定金什么时候交?怎么交易?” 老头似乎没想到他这么爽快,愣了一下,随即道:“三天后,晚上十点,还在这儿。带四百块现金,我给你接头的地址。事成之后,去东郊的砖窑厂找王胖子,付剩下的钱,他会给你手续。” “靠谱吗?”沈言问。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他可不想钱打了水漂。 老头拍了拍胸脯:“我老张在这一带混了十几年,信誉还是有的。只要钱到位,保证你下个月就能去轧钢厂报到。” 沈言没再多说,起身离开了黑市。他知道,这种交易全凭信任,要么成,要么栽,没什么中间路可走。 三天后,沈言准时赴约。 他把四百块钱藏在贴身的布袋里,沉甸甸的,硌得慌。走到城南黑市时,天已经全黑了,只有几盏昏暗的马灯在风中摇曳,照得人影忽明忽暗。 瘸腿老头早就等在那里,身边还站着个精瘦的汉子,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钱带来了?”老头问。 沈言没说话,从怀里掏出布袋,递了过去。 老头接过布袋,掂量了一下,递给身边的汉子。汉子数了数,点点头。 老头这才从怀里掏出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纸条,塞给沈言:“拿着这个,后天上午去这个地址,找一个姓刘的,他会带你办手续。记住,少说话,多听,不该问的别问。” 沈言接过纸条,上面用铅笔写着个地址,在城北的一个胡同里。他看了一眼,记在心里,然后将纸条揣好,转身离开。 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寂静得只能听到风吹过胡同的声音,却比任何交易都让人紧张。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的心一直悬着。他怕被骗,怕这是个圈套,甚至夜里都睡不安稳,总觉得窗外有人影晃动。 直到后天上午,他按地址找到那个姓刘的中年男人,对方果然没多问,只核对了他的名字,就带着他去了趟轧钢厂的后勤处,填了几张表格,拍了张照片,说是“等通知”。 一周后,他收到了轧钢厂的录取通知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沈言,采购科,正式职工”。 那一刻,沈言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 他拿着通知书,去东郊的砖窑厂找到了王胖子,付了剩下的四百块钱。王胖子是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收了钱,扔给他一个档案袋,里面是他的人事档案和工作证,还有这个月的工资和粮票。 “下个月一号正式上班,去采购科报到。”王胖子的声音粗哑,“记住了,采购员的规矩:少看,少问,多干活。不该动的心思别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沈言点点头,拿着档案袋离开了。 八百块钱花出去,口袋里瞬间空了不少,但他看着手里的工作证,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 他终于有了一个“正经”的身份,一个能光明正大站在这个城市里的理由。 七月一号,沈言正式去轧钢厂采购科报到。 采购科在办公楼的三楼,不大的办公室里挤着七八张桌子,大多是空的——采购员大多在外跑业务,很少在办公室待着。科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秃顶老头,姓赵,看着挺和蔼,简单交代了几句工作流程,就让一个叫老李的老采购员带他。 老李四十多岁,脸上刻着风霜,据说在采购科干了十几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他话不多,递给沈言一个磨得发亮的帆布包:“里面有介绍信、出差证,还有这个月的差旅费。下午跟我去趟郊区的农场,拉点蔬菜,带你熟悉熟悉流程。” “好。”沈言接过帆布包,心里有点激动。 下午,沈言跟着老李坐上了厂里的卡车,往郊区农场赶。 路上,老李才慢悠悠地开口:“小沈,知道为啥让你跟我跑农场不?” “不知道。” “农场是最安全的,没什么风险,先让你练练手。”老李抽着烟,“采购员这活,看着风光,其实就是个跑腿的。去外地,得看人家脸色;路上,得防着劫道的;回来,还得跟仓库、财务打交道,一点不小心就容易出岔子。” 他顿了顿,看着沈言:“你年纪轻轻,怎么想来干这个?” “想多跑点地方,见见世面。”沈言半真半假地说。 老李笑了笑,没再追问:“也好。不过记住,咱们是轧钢厂的采购员,不是自己跑单帮的,规矩得守。每次采购的物资,数量、种类,都得有记录,不能私藏太多,不然被发现了,轻则丢工作,重则……”他没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沈言点点头。这点他早就想好了。 他不会像其他采购员那样,利用职务之便大捞特捞。那样太扎眼,容易出事。他要的,是这个身份带来的便利——能合理地接触各种物资,能去偏远地区寻找空间需要的东西。 至于“捞好处”,点到为止就好。 第一次跟着老李去农场,沈言表现得很“规矩”。 农场送来的蔬菜有白菜、萝卜、土豆,都是些常见的品种。老李拿着单子核对数量,他就在一旁帮忙搬卸,手脚麻利,不多说一句话。 回程的路上,老李从包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沈言:“拿着,农场王场长给的,自家种的红薯干,尝尝。” 沈言接过来,说了声谢谢。油纸包里的红薯干不多,也就半斤左右,这大概就是采购员“正常”的灰色收入了。 他没推辞,接过来塞进包里。回到家后,他把红薯干收进空间,不是为了吃,而是想留着当种子——农场的红薯干比他空间里的品种更耐旱,或许可以试试杂交种植。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跟着老李跑了几次短途,去附近的县城拉过煤,去供销社提过布匹,都是些没什么风险的活。他学得很快,记账、核对、交涉,做得有模有样,老李对他也越来越放心。 半个月后,老李把一个“长途”的任务交给了他:去一百多里外的青水县,给厂里拉一批木材。 “那边路况不太好,你多带点钱,路上小心。”老李嘱咐道,“跟那边的木材厂王科长对接,他是咱们的老关系,好说话。” “知道了,李师傅。”沈言接过介绍信,心里却有点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单独出差,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偏远地区。 出发前,他特意去黑市换了些零钱和全国粮票,又在空间里备了些干粮和水,甚至还藏了把磨尖的钢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开着厂里的解放卡车,沈言驶离了市区。 越往远走,路况越差,柏油路变成了土路,坑坑洼洼,车子颠簸得厉害。沿途很少能看到像样的村子,大多是低矮的土坯房,路边偶尔能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卡车驶过。 沈言的心渐渐沉了下来。他知道这个年代穷,却没想到这么穷。 中午时分,卡车驶进一个小镇,沈言找了个饭馆,打算吃点东西。饭馆里很简陋,只有几张桌子,菜单上只有玉米糊糊和粗粮馒头。 他刚坐下,就听到邻桌的人在低声交谈。 “……听说了吗?前几天,县供销社的采购员,在回县城的路上被劫了,人被打死了,货也被抢了。” “真的假的?这么大胆子?” “谁说不是呢!听说那些人有枪,直接在路上设卡,拦下来就抢,不给就开枪……” 沈言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 果然有危险。 他不动声色地听着,心里提高了警惕。结完账,他没立刻赶路,而是在小镇上转了转,买了些当地的特产——几块粗布和一小袋花生,装作是给厂里同事带的,实则是想多了解些路况。 从一个摆摊的老头嘴里,他打听到,青水县那段路确实不太平,尤其是靠近山区的地方,经常有劫匪出没,最近更是猖獗。 “小伙子,你也是跑运输的?”老头看着他的卡车,提醒道,“最好等明天,跟县里的车队一起走,人多安全点。” “谢谢大爷,我赶时间。”沈言笑了笑,心里却有了主意。 离开小镇,沈言没有直接往青水县开,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山谷,把卡车停好,锁好车门,闪身进了空间。 他打算“抄近路”。 空间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不同,他可以在空间里待上几个小时,等天黑透了再出去赶路——夜里虽然更危险,但至少不容易被人盯上。 在空间里,他吃了点东西,又用灵泉水泡了个澡,恢复了体力。看着空间里堆积如山的物资和长势喜人的庄稼,他心里踏实了不少。 天黑透后,沈言才从空间里出来,发动卡车,借着月光,小心翼翼地往青水县驶去。 果然,快到青水县边界时,他远远看到路边有几个黑影在晃动,像是在设卡。沈言心里一紧,脚下油门踩到底,卡车发出一阵轰鸣,冲了过去。 那些黑影似乎没料到会有车敢冲卡,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时,卡车已经冲了过去。沈言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些人举着枪,似乎想开枪,但最终还是没敢——大概是怕枪声引来巡逻队。 直到卡车驶进青水县地界,沈言才松了口气,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这就是采购员的风险,真真切切,就在眼前。 第二天,沈言顺利和木材厂的王科长接上头,办完手续,装好了木材。王科长是个爽朗的中年男人,知道他是轧钢厂的新采购员,热情地留他吃饭。 饭桌上,王科长拍着他的肩膀说:“小沈,以后常来!咱们县除了木材,还有山里的野味、干货,都是好东西,厂里要是需要,尽管找我!” 沈言眼睛一亮。野味?干货?这正是他想要的“稀罕物”。 “王科长,不瞒您说,我个人想托您买点东西。”沈言低声道,“不用多,一点就行,我自己掏钱。” 王科长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哈哈一笑:“明白明白!年轻人嘴馋!行,没问题,我让食堂给你弄点。” 下午离开时,沈言的卡车驾驶室里,多了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里面是王科长“送”的:五斤野猪肉,两只山鸡,还有几斤黑木耳和香菇。 这些东西,在城里绝对是稀罕物,有钱都买不到。 沈言没直接把它们收进空间,而是就放在驾驶室里——这是“合理”的“好处”,就算被人看到,也说得过去。 回程的路上,他特意绕了远路,没再走那条危险的山路。 回到轧钢厂,卸完木材,沈言把野猪肉和山鸡分成几份,一份给了赵科长,一份给了老李,剩下的才偷偷收进空间。 赵科长和老李都挺高兴,笑着拍他的肩膀,说他“会来事”。 沈言知道,这是融入环境的必要手段。 晚上回到四合院,沈言钻进空间,看着那些新鲜的野味和干货,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采购员的活,果然没选错。 风险是大,但回报也实实在在。他不仅有了正式的身份,还能“合理”地弄到这些稀罕物。 当然,他没敢太贪心。 每次出差,他弄的肉类也就十来斤,够自己改善伙食就行;粮食最多百十来斤,大多是些粗粮,不容易引人注意;更多的是像种子、树苗、药材这些不显眼,却对空间很重要的东西。 他知道,枪打出头鸟。在这个位置上,低调才是王道。 至于那些风险…… 沈言摸了摸腰间的钢筋,又看了看空间里那眼汩汩流淌的灵泉。 有空间在,他有信心,能在这条危险的路上,走得稳稳当当。 窗外的月光透过树叶洒进来,落在沈言年轻却沉稳的脸上。他知道,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而这个充满风险与机遇的采购员身份,将是他在这个年代,扎根、生长的重要一步。 第9章 暗藏的锋芒 沈言把崭新的采购员证件揣进贴身的口袋里,布料摩擦着硬壳证件的边角,带来一种踏实的触感。这小本子巴掌大小,封皮印着“轧钢厂”的烫金字样,里面贴着他的照片,盖着鲜红的公章,下面一行小字写着“采购科”——有了它,四九城的大街小巷,甚至周边的区县,他都能光明正大地出入。 这比他预想的还要方便。 上班第一天,采购科的赵科长就把他叫到办公室,指着墙角一辆半旧的永久牌自行车:“小沈,这是给你配的公用车,跑短途用着方便。油票厂里给报,坏了找后勤修。” 自行车擦得锃亮,链条上了油,转动起来顺滑无声,一看就是精心保养过的。在这个年代,自行车可是稀罕物,堪比后世的小轿车,能配车的岗位,要么是领导,要么是像采购员这种需要跑外勤的“关键岗位”。 “谢谢赵科长。”沈言推着自行车试了试,车座高度正好,蹬起来毫不费力。 “别高兴太早。”赵科长靠在椅背上,敲了敲桌子,“这车是厂里的财产,丢了可要赔的。还有,作为厂里的采购员,安全第一。最近治安不太平,尤其是去远郊或者外地,得多加小心。” 沈言点头:“我明白。” “明白就好。”赵科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沈言,“这个你拿着。” 沈言接过信封,入手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把黑色的手枪,还有十发子弹。枪身小巧,带着冰冷的金属质感,一看就是制式武器。 他心里一惊:“科长,这是……” “厂里给采购科外勤人员配的,防身用。”赵科长语气平淡,“规矩都懂?枪口不能对人,子弹要省着用,非必要不能开枪。丢了或者出了岔子,你自己担着。” 沈言握紧了枪,冰凉的触感从掌心传来,带着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和危险。他前世连真枪都没见过,更别说用了。 “我……我不太会用。”沈言实话实说。 “不会就学。”赵科长站起身,“每周三下午,厂里有民兵训练,打靶、格斗都教,你必须参加。学不会用枪,以后别想出远差。” 民兵训练?沈言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倒是个意外之喜,既能学打枪,又能锻炼身体,正好符合他的需求。 “是,我一定好好学。”沈言把枪小心地放进随身的帆布包,藏在最底层,上面盖着几件旧衣服。 推着自行车走出办公楼,沈言忍不住又摸了摸口袋里的枪。这东西是双刃剑,能防身,也能惹祸。但有总比没有好,真遇到劫道的,一把枪顶得上十句狠话。 他骑着自行车在厂区转了一圈,引来不少工人的目光。这年头,能在厂里骑自行车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不少人都在猜测他的身份。沈言目不斜视,稳稳地骑着车,心里却在盘算着。 有了自行车,跑短途更方便了。他可以趁午休时间,去更远的菜市场转悠,淘点稀罕的种子;也可以下班后,绕路去城郊的农田看看,观察别人怎么种地,学两手经验。 更重要的是,有了这“公用车”的身份,他往空间里“搬运”东西更方便了。比如从乡下收来的杂粮,从农场弄来的菜苗,都可以先放在自行车的后架上,假装是“公务物资”,没人会怀疑。 下午,沈言跟着老李去城里的供销社采购布匹——厂里要给工人发夏季的工装。供销社里人挤人,老李和供销社的王主任熟门熟路地攀谈着,核对数量、价格,沈言则在一旁帮忙清点,眼睛却在货架上扫来扫去。 他发现,供销社的角落里堆着不少陈米,看起来不新鲜,估计是卖不出去的。这种米人吃肯定不行,但用来当种子或者喂空间里的鸡鸭(如果他以后想养的话),倒是正好。 “王主任,”沈言趁老李和王主任谈得差不多了,插了一句,“这些陈米怎么处理?要是没用的话,能不能卖给我们厂里?我们食堂喂猪用。” 王主任看了看那堆陈米,摆摆手:“嗨,放着也是占地方,你要的话,随便装,给点运费就行。” “那太谢谢了。”沈言立刻找来两个大麻袋,装了满满两袋陈米。这米虽然不能吃,但颗粒还算饱满,说不定能发芽。 老李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采购员顺便给厂里的食堂弄点喂猪的饲料,再正常不过。 把布匹和陈米装上自行车,沈言骑着车往回赶。路过一个僻静的胡同,他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意念一动,自行车后架上的两袋陈米就凭空消失了——进了空间。 他拍了拍车座,心里一阵轻松。有自行车当掩护,以后“运货”可就方便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的生活变得规律起来。 每天早上,他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先在采购科报个到,领了当天的任务——可能是去食品厂拉罐头,可能是去煤场订煤,也可能是去郊区的农场看蔬菜长势。 中午,他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上午“收”来的东西收进空间,顺便喝口灵泉水,吃点空间里种的红薯垫垫肚子。 下午要么继续跑外勤,要么回科室整理单据。下班后,他会骑着自行车,绕路去各种地方转悠,有时候是花鸟市场(淘种子),有时候是废品站(找能用的旧零件),有时候是郊外的野地(挖野菜、找草药)。 每周三下午的民兵训练,是他最期待也最紧张的时刻。 训练场地在厂外的空地上,几十号民兵穿着统一的灰色训练服,列队站好。有退伍军人出身的教官负责指导,从最基础的队列训练,到持枪姿势、瞄准、射击,再到近身格斗,内容丰富,也异常严格。 第一次摸枪时,沈言紧张得手心冒汗。教官教他握枪姿势,他学了好几遍才掌握要领。瞄准靶子时,枪的后坐力比他想象的大得多,第一枪直接打偏了,子弹飞到了靶外。 “握稳了!手臂别晃!”教官在一旁吼道。 沈言深吸一口气,按照教官说的,调整呼吸,三点一线瞄准靶心,手指慢慢扣动扳机。 “砰!” 子弹打在了八环的位置。 “不错!再来!”教官喊道。 接下来的几枪,沈言越打越顺手,渐渐找到了感觉。十发子弹,居然有三枪打中了九环,总成绩在新兵里算是不错的了。 教官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子,有天赋,好好练,以后说不定能进射击队。”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自己能进步这么快,多亏了灵泉水改善了体质,不仅力气变大了,反应速度和专注力也提高了不少。 格斗训练更让他受益匪浅。教官教的都是实用的擒拿、摔跤技巧,简单直接,招招制敌。沈言身体灵活,学起来很快,加上他有意识地用灵泉水锻炼身体,力量和耐力都远超同龄人,几次对练,都把对手摔得嗷嗷叫。 “你小子,下手挺狠啊。”一起训练的一个老民兵笑着说。 “教官说,对敌人不能手软。”沈言擦了擦汗,心里却在想,这些技巧正好能弥补他实战经验的不足,以后真遇到危险,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有了枪,有了格斗技巧,沈言心里更有底了。他开始尝试跑更远的采购任务,比如去几百里外的邻市拉水果,去山区收山货。 去邻市拉水果那次,就遇到了点小麻烦。 那是一批苹果,果园在半山腰,路不好走。沈言开着厂里的卡车,快到果园时,被几个拿着木棍、砍刀的村民拦住了。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看着就不好惹。 沈言心里一紧,表面却不动声色:“大哥,我是轧钢厂的采购员,来拉苹果的,有介绍信。” 他掏出介绍信递过去,壮汉看都没看,一把挥开:“介绍信没用!在这儿,老子说了算!要么交五百块钱,要么把车上的苹果留下一半,不然别想过!” 这就是明抢了。 沈言皱起眉头,他车上只有一把枪,十发子弹,对方有五个人,手里还有家伙,硬拼肯定吃亏。 “大哥,我这是公家事,钱都在厂里账上,我身上没那么多现金。”沈言放缓语气,“要不这样,我给你们留下两筐苹果,算是买路钱,行不?” 壮汉想了想,两筐苹果也值不少钱,就点头同意了:“行,卸两筐下来!” 沈言假装去卸苹果,趁他们不注意,悄悄摸向腰间的枪。他没打算开枪,只是想威慑一下。 就在这时,果园的王老板听到动静,带着几个伙计赶了过来,看到这情景,立刻喊道:“李老三!你又在这儿拦路抢劫!我已经报派出所了,你再不走,等会儿警察来了,有你好果子吃!” 那个叫李老三的壮汉脸色一变,骂了句脏话,带着人赶紧跑了。 沈言松了口气,后背都被冷汗湿透了。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面对这种“劫匪”,虽然最后靠王老板解了围,但他也意识到,光有枪和技巧还不够,还得更谨慎。 从那以后,沈言每次出远差,都会提前打听好路况,尽量和其他单位的车队结伴而行,实在不行,就白天赶路,晚上躲进空间休息,绝不走夜路。 他还利用采购的便利,和沿途的派出所、供销社建立了联系,每次路过,都会进去打个招呼,递根烟,混个脸熟。这样一来,就算遇到麻烦,也能及时找到人帮忙。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言在采购科渐渐站稳了脚跟。他做事踏实,账目清楚,从不贪小便宜,赵科长和老李都很信任他;他为人低调,不爱说话,和厂里其他部门的人也没什么冲突;偶尔从乡下带点新鲜的瓜果蔬菜,分给科室的同事,大家对他印象都不错。 没人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年轻采购员,空间里已经堆满了各种物资。 粮食区,大米、小米、玉米、高粱,一袋袋码得整整齐齐,足够他吃上几年;蔬菜区,各种新鲜的蔬菜长势喜人,白菜、萝卜、西红柿、黄瓜,应有尽有;肉类区,挂着风干的腊肉、腊鱼,还有用灵泉水处理过、冻在空间角落的鲜肉;角落里,甚至还放着几袋化肥和农药——都是他从农资站“顺”来的,打算试试能不能改良空间里的土壤。 他还在空间里开辟了一小块地方,养了几只从乡下买来的鸡鸭,用灵泉水和空间里的粮食喂养,长得飞快,已经开始下蛋了。 这一切,都做得悄无声息。 在四合院里,他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每天骑着自行车早出晚归,很少参与院里的是非。贾张氏偶尔还会指桑骂槐几句,但看到沈言那越来越壮实的身板和偶尔闪过的锐利眼神,也不敢太过分。 傻柱倒是经常想拉着他喝酒,说要“认认弟弟”,都被沈言以“要训练”“要出差”为由拒绝了。他不想和傻柱走得太近,这人虽然不坏,但耳根子软,容易被秦淮茹影响。 秦淮茹似乎也接受了沈言“不好惹”的事实,很少再主动找他说话,只是偶尔在院里碰到,会象征性地笑一笑。 只有三大爷阎埠贵,还是老样子,总爱盯着沈言的自行车和包,眼神里带着算计。有一次,他还假惺惺地问沈言:“小沈啊,采购员这活不错?肯定捞了不少好处?” 沈言只是淡淡一笑:“三大爷说笑了,厂里管得严,哪有什么好处可捞。也就是能吃几顿饱饭。” 阎埠贵撇撇嘴,显然不信,但也没再追问。他知道沈言不好对付,没确凿证据,没必要自讨没趣。 这天,沈言从外地出差回来,刚把自行车停在院里,就看到王大爷(院里的一个退休老人)在和阎埠贵吵架。 “阎老三!你凭什么占我家的菜地!”王大爷气得吹胡子瞪眼。 “谁占你家菜地了?这明明是公家的地方!”阎埠贵梗着脖子反驳,“我就是种了几棵葱,怎么了?” “那是我开荒开出来的,种了十几年了,你说占就占?” “公家的地,谁种是谁的!你有本事拿出地契来!”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周围围了几个看热闹的邻居。 沈言没兴趣掺和,推着自行车想回屋,却被王大爷拉住了:“小沈,你说说,这菜地是不是我先种的?” 沈言看了看那片巴掌大的菜地,里面确实种着几棵葱,旁边还有王大爷种的茄子、辣椒。他知道,这种老院子里的菜地,大多是“先到先得”,没什么明文规定。 “王大爷,我刚回来,不清楚情况。”沈言不想得罪人,“不过这葱看着确实是刚种的,要不……让三大爷挪个地方?” 阎埠贵立刻瞪了他一眼:“凭什么我挪?我看你就是偏袒他!” 沈言没理他,推着自行车进了屋。这种鸡毛蒜皮的争吵,在四合院里天天都有,他早就习惯了。 回到屋里,沈言把这次出差带回来的东西收进空间——有从山区弄来的野山参种子,有邻市特产的棉花籽,还有几块罕见的铁矿石,他想试试空间的土壤能不能种出含铁量高的作物。 看着空间里越来越丰富的“库存”,沈言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他知道,自己离“安稳”越来越近了。有了这份工作,有了这个空间,就算外面天翻地覆,他也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活得踏实、安稳。 至于那些潜藏的危险,那些明枪暗箭,他不怕。 他有枪,有技巧,有空间,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在乱世中活下去的决心。 窗外的月光正好,沈言躺在床上,摸了摸枕头下的手枪,冰凉的触感让他更加清醒。 他知道,这条路还很长,风险也不会少。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步一个脚印,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走出属于自己的路。而那辆停在院门口的永久牌自行车,和口袋里的采购员证件,就是他在这条路上,最可靠的伙伴。 第10章 空间小天地 沈言的空间,早已不是初来时那片光秃秃的黑土地了。 经过这大半年的打理,这一亩三分地被他规划得井井有条,像个五脏俱全的小庄园。站在空间边缘往里看,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沿边种满的果树,像一道天然的篱笆,把整个空间圈了起来。 这些果树,大多来自四九城的各大公园。 四九城这地方,不愧是几朝古都,随便一个公园,都可能藏着几百年的老树根。就说那北海公园,湖边的几棵白梨,据说是明清时候就有的品种,果子熟了的时候,甜得能粘住嘴唇;中山公园里的那棵西府海棠,春天开花时一片粉红,秋天结的海棠果酸涩中带着清香,沈言特意移栽了一棵幼苗,现在已经抽出新枝了。 他总在清晨或傍晚去公园“溜达”。这时候的公园人最少,管理员也懒得管。看到合心意的果树,他就找个没人的角落,用特制的小铲子小心翼翼地刨开根部的土,连土带根挖起一团,趁着没人注意,意念一动,整棵树就进了空间。 一开始他还怕树活不了,特意在空间里开辟了块“育苗区”,用灵泉水兑了稀释的营养液,把挖来的树苗先养在那里。没想到空间的土壤格外肥沃,加上灵泉水的滋养,别说幼苗,就是半大的树,移栽过来也没蔫过,没过多久就扎根抽芽,长势比在公园里还好。 沿边的果树,他讲究“一样一棵,绝不重复”。 最东边种着苹果,是从颐和园挪来的,据说是当年从西洋引进的品种,果子又大又红,咬一口汁水能溅一脸;旁边是棵鸭梨,来自陶然亭,枝条舒展,挂果的时候能压弯枝头;再往西,是棵柿子树,深秋时节,橙红色的柿子像小灯笼似的挂满枝头,摘下来捂软了,甜得像蜜;还有桃、杏、李、枣……都是些常见的北方果树,却棵棵长得枝繁叶茂。 稀罕的是那棵荔枝树。 这树来得不容易。沈言是在一个跑岭南的货商那里听说的,说是有批荔枝树要运到京城,供达官贵人赏玩。这些树都是带土球的大苗,用船运过来,船上每天浇水,算准了日子,到京城时果子正好半熟。 沈言托了采购科的关系,跟着去码头看货。几十棵荔枝树整齐地码在船舱里,枝叶间还挂着青红色的果子,散发着淡淡的果香。他趁人不注意,悄悄挪了一棵小苗——不敢弄大的,怕被发现。 这棵荔枝树在空间里长得格外费劲。沈言特意把它种在灵泉旁边,保证温度和湿度,又从岭南货商那里换了些酸性土壤铺上。一开始叶子总发黄,他急得天天守着看,后来试着往土里掺了点空间里的腐叶土,才算稳住。现在这棵树虽然不算高大,却也结了十几个果子,青中带红,看着就让人眼馋。 果树中间的空地上,被他分成了几块。 最中间是片绿油油的红薯地,占了空间近一半的面积。红薯这东西好养活,不用太操心,产量又高,沈言种的是从乡下换来的“蜜薯”品种,烤熟了流糖心,不仅人能吃,喂牲口更是再好不过。他几乎不用管,浇点灵泉水,藤蔓就能爬满一地,底下的块根长得又大又圆,拔出来时能带出一大串。 红薯地旁边,是一小块粮食区。沈言只种了一分地,却品种齐全:左边是小米,穗子沉甸甸的,金黄饱满;右边是玉米,秸秆比人还高,棒子大得能遮住脸;中间种了点高粱,红通通的穗子像火把似的,成熟了可以做高粱米,也能酿酒。他种这些不是为了吃——空间里的粮食早就够吃了——主要是想留种,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这些种子就是保命的本钱。 靠近灵泉的地方,圈了个小小的“养殖场”。 两头黑猪哼哼唧唧地躺在泥地里打滚,这是他从城郊的养猪场买的小猪仔,用空间里的红薯藤和玉米渣喂着,长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沈言没打算杀它们,就想让它们繁殖,以后空间里就有源源不断的猪肉了。 猪圈旁边,是个用木头搭的小棚子,里面住着一对梅花鹿。这鹿是他在牛马市淘来的,当时那摊主说这是“山货”,看着机灵就买了下来。公鹿长着漂亮的角,母鹿温顺胆小,沈言经常给它们喂空间里的嫩草,现在见了他,会主动凑过来舔他的手心。鹿肉他没敢想,主要是看中了鹿血和鹿茸——听老人说这东西大补,留着说不定有急用。 灵泉边还搭了个鸡窝,十几只鸡在周围散养着,有公鸡有母鸡,每天咯咯哒哒地叫着,下的蛋又大又新鲜。沈言早上煮鸡蛋吃,从来不用愁没蛋。 空间里的变化,不止这些。 灵泉的水被他引了条小溪,蜿蜒着流过果树和菜地,最后汇到一个挖好的小池塘里。池塘里放了些从护城河捞来的小鱼苗,现在已经长得巴掌长,游起来一群一群的,看着就热闹。 池塘边种了些荷花,夏天的时候,荷叶挨挨挤挤,粉色的荷花亭亭玉立,偶尔还有蜻蜓落在上面,像幅画似的。沈言喜欢坐在池塘边的石头上,看着水里的鱼,听着灵泉的叮咚声,感觉浑身的疲惫都消失了。 他还在果树底下种了不少草药。什么薄荷、艾草、金银花,都是些常见的,平时头疼脑热的,摘点煮水喝,比吃药还管用。有一次他在山里挖果树时,还意外发现了几株野生的人参,小心翼翼地移到空间里,种在灵泉旁边,用石头围起来,像宝贝似的护着。 现在的空间,简直就是个微型的生态圈。 白天,阳光透过空间顶部那层朦胧的“天”洒下来,暖洋洋的,果树的影子在地上拉得长长的;灵泉水汩汩地流着,鱼儿在水里游,鸡在地上啄食,猪在泥里打滚,梅花鹿低着头啃草,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晚上,空间里也不黑,总有种淡淡的光晕,像月光似的,能看清东西。沈言有时候会在空间里待到深夜,整理白天弄来的东西,或者就坐在池塘边发呆。 他甚至在空间里搭了个小木屋。 木屋不大,就一间,用的是从废品站弄来的旧木板,屋顶铺着茅草。里面放了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累的时候,他就到木屋里躺一会儿,闻着草木的清香,睡得格外踏实。 这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仓库”了。 它是沈言的粮仓,保证他饿不着;是他的药圃,小病小痛自己就能治;是他的养殖场,想吃肉蛋随时有;更是他的避风港,不管外面有多少烦心事,只要进了空间,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小天地,他就觉得心里踏实。 有时候沈言会想,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每天骑着自行车去上班,跑采购,偷偷摸摸地往空间里塞东西;下班后,去公园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能移栽的花草树木;晚上回到四合院,关上门,就钻进空间里,侍弄他的庄稼,喂喂他的猪和鹿。 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安稳。 他不用像傻柱那样,天天为了秦淮茹的事操心;也不用像许大茂那样,挖空心思占便宜;更不用像三大爷那样,算计着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他有空间这个秘密武器,有份能糊口的工作,有满空间吃不完的粮食和水果,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四九城的风,吹过胡同里的老槐树,也吹过沈言空间里的果树林。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告诉他,这样的日子,挺好。 至于以后?沈言没想那么多。 他只知道,把空间里的小日子过好,比什么都重要。毕竟,在这个年月,能安安稳稳地活着,就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而他的空间,就是这份福气最坚实的保障。 第11章 空间里的日子 沈言现在的生活,过得像胡同里晒太阳的猫——悠哉,且藏着自己的小惬意。 四合院他回去得越来越少。不是刻意躲着谁,实在是空间里待着太舒服。那间十平米的小破屋,跟空间里的木屋比起来,简直像个鸡窝。空间里有灵泉流过,空气里总飘着草木和泥土的清香,白天暖乎乎的,晚上盖着自己缝的棉被,听着灵泉叮咚和远处猪哼唧的声音,睡得比任何时候都沉。 偶尔回四合院,也就是拿点换洗衣物,或者应付一下院里的红白喜事。三大爷见他总不着家,背地里念叨他“野得没边了”,二大妈则爱凑过来打听“小沈啊,这阵子又去哪发财了?”沈言只笑不说,递根烟或者塞把水果,三言两语就混过去。他懒得解释,也没必要——这空间的秘密,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比亲爹亲妈还亲,哪能随便往外说? 采购员的工作,成了他探索外界的最好幌子。 跟许大茂跑放映不同,许大茂是带着机器去乡下放电影,图个热闹和姑娘们的追捧;沈言则是扛着个旧帆布包,包里塞着账本、介绍信,还有一把磨得锃亮的折叠刀——不是为了打架,是挖野菜、撬树根用的。他的任务是“为厂里采购农产品”,这话没假,只是别人采购是为了厂里,他顺带还得给空间“补货”。 他不爱跑远,最远也就到周边的几个县城。骑自行车一天能往返的路程,是他的舒适区。实在要过夜,他也只住乡镇上的供销社旅馆,安全,还能借着“盘点货物”的由头,把白天收来的东西悄咪咪收进空间。 “惜命”这俩字,沈言刻在骨子里。 下乡收东西,他从不单独走偏僻的山路,宁愿绕远路走村子主道;遇到看着就不好惹的村霸,他绝不硬刚,递烟说好话,实在不行就少收点,犯不着为了点东西跟人结仇;晚上睡觉前,必定检查门窗,枕头底下总压着那把折叠刀——不是信不过谁,是这年月,小心点总没错。 但这“惜命”里,又藏着他的小精明。 乡下的日子慢,信息却灵通。谁家的鸡下蛋多,谁家的玉米长得饱满,谁家藏着祖辈传下来的老种子,沈言跟走亲戚似的,跑两趟就摸得门儿清。他收东西不贪多,也不压价太狠,比如收鸡蛋,别人给八分钱一个,他给九分,前提是要最新鲜的;收玉米,他会蹲在地里扒开几个看看颗粒,只要饱满的,多出一分钱也愿意。 一来二去,乡下的老乡们都爱跟他打交道。“沈同志实在”的名声传开了,他要收什么,不用挨家挨户问,自有热心人领着他去“有好货”的人家。 而这一切,最终都成了空间的养料。 他发现空间的“不讲理”,是从第一次种玉米开始的。 那天他从乡下换了几斤颗粒饱满的玉米种,随手撒在木屋旁边的空地上,浇了点灵泉水。本没当回事,想着能长出来就行,结果第二天一早进空间,差点惊掉下巴——昨天撒的种子,居然冒出了寸把高的绿芽,嫩叶上还挂着水珠,精神得像刚睡醒的娃娃。 他蹲在地里数了数,棵棵齐整,没一棵蔫的。 更离谱的是三天后。 他不过是白天去邻村收了趟花生,晚上进空间一看,玉米秆已经长到齐腰高,顶上还抽出了嫩黄的雄穗,底下的玉米棒子也冒了头,虽然只有手指长,却鼓鼓囊囊的,透着股子要成熟的劲儿。 “这也太快了?”沈言捏着下巴犯愣。 他掐着日子算,从播种到成熟,拢共就五天。掰下来一称,好家伙,一分地的玉米,不多不少,正好收了三百斤,玉米粒金灿灿的,咬一口脆甜,比市面上买的强多了。 从那以后,沈言算是摸透了空间的脾气——生长速度快得违背常理,收成却精准得像用尺子量过。 种水稻,三分地,成熟期四天,收完清清爽爽一千五百斤,脱壳后正好一千二百斤大米,不多一两,不少一钱;种小麦,五天成熟,磨出来的面粉雪白雪白,包饺子蒸馒头,香得能让人多吃两碗;最爱种的还是红薯,埋下去的种薯三天就发芽,藤蔓疯了似的爬满半亩地,十天就能挖,一挖就是一串串,红皮黄心,烤着吃流糖心,一分地能收两千斤,堆在屋里像座小山。 动物也一样“懂事”。 那两头黑猪,买回来时才二十来斤,在空间里喂了半个月红薯藤和玉米渣,居然长到了百十来斤,膘肥体壮,却不笨,见了沈言还会摇着尾巴凑过来要吃的。沈言没舍得杀,看它们老哼哼着蹭来蹭去,像是想找伴,又托人从乡下买了一头母猪,没过多久就下了一窝小猪仔,胖乎乎的,挤在母猪怀里抢奶吃,热闹得很。 鸡窝更不用说,十几只母鸡一天能下七八个蛋,个个是双黄的。沈言试着孵了一窝,二十一天准时出小鸡,毛茸茸的,跟着老母鸡在地里啄虫子,一个月就长成了半大鸡。 但这“丰收”的背后,是空间惊人的消耗。 灵泉水是核心。浇地、喂牲口、甚至沈言自己喝,都离不了。一开始他以为那泉眼是取之不尽的,直到有一次连续种了三茬玉米,又同时养着猪、鸡、鹿,某天早上发现泉眼的水流变细了,才惊觉——灵泉水虽多,也经不住这么造。 他赶紧调整节奏,不再盲目播种,而是算着“消耗”来规划。比如这个月要吃大米,就种三分地水稻,刚好够吃;红薯种半分地就行,多了吃不完会烂;猪和鸡也控制数量,保证每天的饲料消耗不超过灵泉水的“补给量”。 白天没事的时候,沈言最爱做的事,是去河边钓鱼。 他在供销社买了根最便宜的竹制鱼竿,挖了点蚯蚓当饵,找个树荫下的石头坐下,能钓一下午。乡下的河不深,鱼却不少,鲫鱼、白条、偶尔还有鲤鱼,咬钩很勤。 钓上来的鱼,他不往空间里放——活物进空间容易乱蹿,不好管。他就在河边支个小炭炉,用灵泉水炖鱼。鱼收拾干净,扔点空间里摘的姜片、葱段,不用放太多调料,炖出来的汤白得像牛奶,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吃不完的鱼,他就收拾干净,用盐腌上,挂在空间的屋檐下风干。久而久之,屋檐下挂满了咸鱼、腊肉(空间里的猪肉吃不完,他就学着熏制)、干辣椒、玉米串,像个小小的农家院,看着就踏实。 有时候赶上厂里休息,他能在河边钓两天鱼。白天钓鱼、晒太阳,晚上就进空间,躺在木屋里听风声。他甚至在空间里搭了个小棚子,专门放钓鱼的家伙什——好几根自己改装的鱼竿,各种型号的鱼钩,还有一个装鱼的竹篓,都是他从乡下换来的。 有一次,他在河边钓鱼,遇到个放羊的老汉。老汉看他钓了满满一篓鱼,笑着说:“小伙子,你这手气不错啊,我家那口子最爱吃鱼,就是钓不上来。” 沈言笑着把半篓鱼给了老汉:“大爷,拿去尝尝,不值钱。” 老汉过意不去,非要塞给他两个刚摘的嫩玉米。沈言没推辞,回去就种进了空间。三天后,那玉米就成熟了,颗粒比普通玉米更饱满,煮着吃带着股奶香味——他这才知道,老汉给的是村里传了好几代的老玉米种。 从那以后,沈言更爱跟乡下的老人打交道了。他们手里藏着太多宝贝:能结出双仁的花生种、抗旱的谷子种、味道特别浓的韭菜根……这些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东西,在沈言眼里都是宝贝。他不白要,要么给钱,要么用空间里的粮食换——他空间里的面粉又白又细,大米又香又糯,老乡们爱得很。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沈言很少去想未来会怎样,也懒得掺和院里的是非。傻柱和许大茂还在为了秦淮茹明争暗斗,三大爷依旧算计着一分钱的利,二大爷总想着摆官威……这些都像胡同里的风,刮过就散了,跟他没多大关系。 他的世界,在空间里。 那里有永远吃不完的粮食,永远喝不完的灵泉水,有鸡鸭猪鹿作伴,有四季常青的果树。他可以在红薯地里打滚,在池塘边钓鱼,在果树下打盹,不用看人脸色,不用算计得失,活得像个自给自足的小地主。 偶尔,他也会站在空间的边缘,看着那片朦胧的“天空”发呆。他不知道这空间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它会不会突然消失。但他知道,只要还能拥有它一天,他就会好好守着这份安稳。 就像此刻,夕阳透过空间的光晕洒在红薯地里,藤蔓上的露珠闪着金光。沈言蹲在地里,手里捧着刚挖出来的红薯,红皮黄心,还带着泥土的湿气。他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忧虑,瞬间就被这踏实的甜味冲散了。 日子嘛,不就是这样?有口吃的,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挺好。至于其他的,想那么多干啥。 沈言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起身往木屋走。该给猪添食了,那群小家伙估计又在哼哼着等他呢。 第12章 土地的秘密 沈言早就发现,空间里的土地透着股“懂事”的机灵劲儿。 最初种红薯时,他还担心连茬种植会耗地力——老家有句老话,“茬口不换,丰年变歉年”,意思是同一块地总种一种作物,土壤里的养分就会被吸光。可空间里的地偏不按常理出牌,头茬红薯收了两千斤,紧接着再种一茬,产量一分没减,挖出来的红薯照样又大又甜,外皮光溜得像洗过似的。 他蹲在地里捏着土块看,黑褐色的泥土带着湿润的光泽,攥在手里能成团,松开手轻轻一碰就散开,还混着点草木的清香。这哪像种过两茬庄稼的地?比村里刚施过肥的新地还精神。 后来他养了猪和鹿,才真正见识到这土地的“本事”。 猪栏和鹿圈就搭在木屋旁边,用木头围了个简单的栅栏。一开始沈言还琢磨着,得天天清扫粪便,不然积攒多了该发臭了。可没过两天他就发现,根本不用费这劲——猪在角落里拉的粪便,第二天去看,居然只剩个淡淡的印记,土里像长了嘴似的,悄没声地就把污秽“吃”了进去。 有一次他故意盯着看,只见猪粪旁边的泥土好像微微动了动,边缘一点点往里缩,不到半天工夫,原本黑乎乎的一堆粪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块地的颜色比周围深了点,像被悄悄施了肥。 鹿更爱干净,总把粪便拉在固定的角落,那里的土壤也一样“来者不拒”。久而久之,沈言索性懒得管了,栅栏都懒得修得太严实——反正它们拉在哪,土地就吃到哪,连点臭味都留不下。 他甚至做过试验,把空间里吃剩的饭菜、烂掉的果子埋进土里,第二天挖开看,准是空的。那土地就像个永远填不饱的肚子,吞下去的是废料,吐出来的却是更肥沃的土壤。 “这地,是活的?”沈言不止一次这么想。 这种想法,在他撞见黑市抢劫那天,被狠狠砸实了。 那天是月底,他揣着这个月攒下的工钱和几张工业券,想去黑市换点稀罕物。听说最近有人从南方带了批茉莉花茶,他想换点回来,给空间里的小木屋添点香味。 黑市藏在城边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傍晚时分最热闹。沈言刚跟一个戴草帽的贩子谈好价钱,还没掏钱,就从砖窑深处冲出来三个壮汉,手里拿着木棍和铁链,二话不说就抢。 “放下钱!不然卸你一条胳膊!”为首的刀疤脸恶狠狠地吼着,木棍已经挥到了眼前。 沈言反应快,往旁边一躲,木棍砸在砖头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他常年在空间里干活,力气早比以前大了不少,加上平时练过几招防身的把式,倒也不至于吓傻。可对方人多,又下死手,他很快就被打倒在地,后脑勺磕在砖头上,晕乎乎的。 “钱!把钱掏出来!”刀疤脸按住他的后背,伸手就往他口袋里摸。 沈言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不能让他们摸到空间的秘密!他口袋里除了钱,还有几颗从空间摘的樱桃,那果子饱满得不像这个季节该有的,要是被看见,指不定惹出更大的麻烦。 情急之下,他摸到了口袋里的折叠刀——那把他用来挖野菜的刀,此刻成了救命的家伙。他也顾不上想太多,反手一捅,刀刃没入了刀疤脸的肚子。 刀疤脸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肚子上的刀,又看了看沈言,眼睛瞪得滚圆,“噗通”一声倒了下去,没了声息。 另外两个同伙吓傻了,对视一眼,居然扔下木棍就跑,连地上的钱都没敢捡。 沈言瘫在地上,浑身都在抖。血腥味顺着晚风飘进鼻子,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趴在地上吐了半天。等缓过神来,看着地上的尸体,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 杀人了。 这个念头像块石头砸在他心上,让他喘不过气。他知道这是正当防卫,可这年头,死了人就是大事,一旦被查出来,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他看了看四周,砖窑深处黑洞洞的,风卷着尘土打着旋,刚才跑掉的两个壮汉早没了影。天快黑透了,除了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叫,连个人影都没有。 一个疯狂的念头冒了出来。 他颤抖着手,意念一动,地上的尸体突兀地消失了——被他收进了空间。 做完这一切,他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直到确定没人回来,才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摸黑往回走。口袋里的茉莉花茶没换成,那几张工业券被汗水浸得皱巴巴的,沾着点泥土。 回到自己那间小破屋,他插上门,连灯都不敢开,裹着被子缩在墙角,眼睛盯着黑暗,心脏“砰砰”直跳,一夜没合眼。 第二天一早,他硬着头皮进了空间。 刚进去,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腥甜味,不是血腥味,更像……肥料发酵后的味道。他赶紧往放尸体的地方跑——就在鹿圈旁边的空地上,昨天被他扔进空间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那里只留下一块特别深色的土壤,比周围的土地肥得流油,黑得发亮。他蹲下去摸了摸,土壤湿漉漉的,带着点温热,捏一把能感觉到明显的肥力,比施了十斤粪肥还见效。 旁边的几棵苹果树,叶子好像更绿了,枝头还多了几个鼓鼓囊囊的花苞——这树前几天刚谢了花,按说不该再长花苞的。 沈言的心跳得更快了,不是害怕,而是一种莫名的激动。 他想起小时候听村里老人说的,“土地是活的,能吞能化,能生能养”。那时候只当是迷信,现在看来,老祖宗的话,或许藏着比书本更深的道理。 他又做了个试验。 把平时攒的烂菜叶、鸡骨头集中起来,堆在那块深色的土地上。不过半天,堆得像小山似的垃圾就消失了,土地的颜色又深了点,旁边种的玉米,居然比别的地方高了半头,叶片宽得像扇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沈言喃喃自语。 他这才明白,空间的土地不仅能消化粪便、垃圾,连“人”这种最复杂的“有机物”,也能转化成养分。而且,这种转化好像比普通的废料更“滋补”,土地肉眼可见地变得更肥沃,连带着空间里的植物长得更疯了。 他甚至发现,空间好像真的变大了一点点。 以前他种的那排苹果树,最边上的一棵紧挨着空间的“边缘”——那是片模糊的、像雾气一样的界限,看不清后面是什么。现在再看,那棵树和雾气之间,居然多出来一条窄窄的空隙,能再种一棵小树苗了。 这个发现让他既兴奋又心惊。 兴奋的是,空间能长大,意味着他能种更多东西,养更多牲口,未来的底气更足了。心惊的是,这种“长大”的代价,是吞噬生命。 他看着那片深色的土壤,突然想起老祖宗说的“万物之灵”。 人是万物之灵,不是说人比万物高贵,而是说人能看透万物的规律,能和万物相通。就像这土地,它吞了污秽,却吐出生机;吞了死亡,却孕育出更多生命。而他,因为拥有空间,成了连接这一切的纽带。 从那以后,沈言再也没去过黑市。不是怕被抢,是怕再遇到不得不下手的情况。他宁愿多跑几趟乡下,用空间里的粮食换东西,也不想再沾上人命。 但他对空间的利用,更“聪明”了。 他不再刻意控制种植量,而是顺着土地的“性子”来。土地消化了废料后,哪里的颜色变深了,他就在那里种点耗肥的作物,比如玉米、高粱;哪里的土壤偏“瘦”,就种点耐贫瘠的红薯、土豆。 他还在空间的边缘种了圈速生杨,想看看空间是不是真的会慢慢变大。果然,半年后,那圈杨树往外挪了半米,中间空出来的地方,又能开垦出一分地了。 猪和鹿的数量也慢慢多了起来。他发现,这些动物好像能感觉到土地的“特殊”,猪总爱往深色的土壤上拱,鹿则喜欢在新开辟的土地旁边吃草,眼神里带着点温顺的机灵,见了他,会主动蹭他的手心,像在表达感谢。 沈言常常坐在木屋门口,看着地里的庄稼噌噌长,看着猪仔在泥里打滚,看着鹿群低头吃草,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这空间,是个聚宝盆,也是个潘多拉魔盒。它教会他敬畏生命,也让他见识了自然最原始的力量。 老祖宗说“人类是万物之灵”,或许不是说人能驾驭万物,而是说人能在万物的循环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像他现在,靠着空间活下来,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空间的平衡,既不滥用,也不浪费。 傍晚的阳光透过空间的光晕,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沈言拿起锄头,开始翻垦新开辟出来的那分地。土壤在锄头下松软地散开,带着淡淡的清香,仿佛在告诉他:只要懂得顺应,日子就会像这土地一样,生生不息。 他不知道未来还会遇到什么,但握着锄头的手,比任何时候都稳。 第13章 晨钓 那场意外像块投入湖心的石头,在沈言心里漾开圈圈涟漪,却没掀起滔天巨浪。他没刻意去找“祭品”,空间的扩张慢了下来,却也没停滞——土壤依旧默默消化着他扔进的菜叶、果皮,只是那圈杨树半年才往外挪了半尺。沈言倒也坦然,反正日子安稳,急什么? 采购员的差事成了他最好的掩护。厂里对他这种“编外采购”向来宽松,只要每月按清单交齐给招待科的物资,没人管他几点上班、在哪晃荡。考勤本上永远是“全勤”,科长见了他总笑着拍肩膀:“小沈会来事,弄来的鱼新鲜,上周那尾三斤的鲤鱼,赵厂长的老战友吃了直夸。” 沈言嘴上应着,心里门清——这“会来事”的背后,是空间里源源不断的产出。招待科要的山珍野味,他从空间的林子里挑;要的时鲜蔬果,空间的菜畦里随摘随有。至于最费心思的鱼,他有自己的门道。 清晨的什刹海还浸在薄雾里,沈言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慢悠悠停在银锭桥边。车后座绑着个竹编鱼篓,里面垫着湿水草,他往桥墩上一坐,甩出鱼钩,动作娴熟得像个老钓客。 这活儿是他摸索出来的“正经营生”。厂里招待科要大鱼,说是“招待客人显诚意”,可四九城的河里,哪还有那么多大鱼?永定河、护城河年年拉网,连二斤以上的鲤鱼都成了稀罕物。也就什刹海靠着景区,管得严些,偶尔还能藏住几条漏网之鱼。 “沈小子,今儿来挺早?”旁边的老张头笑眯眯打招呼。老张头退休前是水产公司的,守着什刹海钓了十年鱼,也算看着沈言从“毛头小子”变成“沉稳青年”。 “张叔早。”沈言往鱼钩上挂了只活虾,“昨儿听人说,有人在这儿钓着条斤半的鲫鱼,我来碰碰运气。” 老张头嘬着旱烟笑:“哪那么容易?前儿水利局又来撒网了,说是‘清理河道杂物’,实则还不是为了捞鱼?再这么折腾,以后只能钓虾米了。” 沈言没接话,眼睛盯着水面的浮漂。他哪是真指望从什刹海钓到大鱼?不过是借钓鱼的由头,找个地方“进货”罢了。 太阳慢慢爬高,雾气散了,晨练的人多了起来。有遛鸟的提着鸟笼哼小曲,有推着三轮车卖豆腐脑的吆喝着穿梭,还有年轻姑娘穿着布拉吉,在湖边拍照。沈言的浮漂纹丝不动,他却不急,慢悠悠掏出个窝头,就着保温杯里的热水啃——这是空间里种的小米面做的,带着股自然的甜香。 “嘿,动了动了!”老张头突然喊了一声。 沈言抬眼,果然见浮漂往下一沉,他手腕一扬,钓线绷得笔直,水里传来一阵力道不小的挣扎。折腾了半分钟,一条尺把长的草鱼被拽出水面,银闪闪的鳞片在阳光下晃眼。 “不错啊小子,够招待科的标准了!”老张头凑过来看,“这鱼劲够大,估摸着得有两斤。” 沈言取下鱼钩,把鱼放进鱼篓:“运气好。”心里却清楚,这鱼是他早上从空间的池塘里捞的——那池塘是他特意挖的,引了灵泉水,里面养着从各地搜罗来的鱼苗,长得飞快,条条肥壮。 他每天来什刹海钓两小时,运气好了能钓上条野生的,运气差了就从空间“补”一条,反正鱼篓里总有像样的收获。厂里没人较真鱼是哪来的,只要够大、够新鲜就行。 有一次,招待科突然要条五斤以上的胖头鱼,说是晚上要招待“重要客人”。沈言在什刹海蹲了一天,连条半斤的鲫鱼都没钓着,眼看太阳落山,他骑着自行车绕到后海僻静处,从空间的池塘里捞了条六斤多的胖头鱼,用草绳捆了,装作刚钓上来的样子,满头大汗地送到厂里。 科长见了鱼眼睛都亮了:“小沈你可真是及时雨!这鱼够大,够气派!” 沈言擦着汗笑:“今儿运气好,在后海深水区钓着的。”心里却暗道,这“运气”,全靠空间给的底气。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早上去什刹海“钓鱼”,上午去郊区的集市转一圈,收点农民的土特产——其实是用空间的粮食换点新鲜菜,中午回空间的木屋吃顿饭,下午要么去厂里交物资,要么在家侍弄空间里的庄稼。 他的空间越来越像个小庄园。东边是稻田,金灿灿的稻穗压弯了腰;西边是菜地,茄子紫、辣椒红、黄瓜绿,看得人眼馋;南边挖了个池塘,里面不仅有鱼,还养了几只鸭子,嘎嘎叫着在水面游弋;北边盖了间新木屋,比以前的更宽敞,里面摆着他自己打的桌椅,墙上挂着从乡下收来的旧农具。 最让他得意的是那片果树林,苹果、梨、桃、杏,都是他从各地找来的老品种,结出的果子比市面上的甜得多。上次给招待科送了筐苹果,科长说赵厂长的小孙子吃了,非缠着要“沈叔叔”再送点。 这天傍晚,沈言收了鱼竿,鱼篓里躺着条三斤多的鲤鱼——是真从什刹海钓上来的,挣扎得厉害,把他的胳膊都累酸了。他骑着自行车往家走,路过胡同口的小卖部,买了瓶橘子汽水,对着夕阳喝着,心里透着股踏实。 有人骑着自行车从身边经过,车铃叮铃响,是下班回家的工人,脸上带着疲惫,却也有对晚饭的期待。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又看了看手里的鱼篓,突然觉得,这日子挺好。 不用打打杀杀,不用提心吊胆,靠着空间的馈赠,守着一份安稳的差事,偶尔钓钓鱼,侍弄侍弄庄稼,就像什刹海的水,看着平静,底下却藏着自己的活法。 至于空间需要“滋养”?沈言摸了摸口袋里的弹弓——那是他防野狗用的。遇到该收拾的坏人,空间自然能“消化”;遇不到,就慢慢等着。反正他有的是时间,空间也有的是耐心。 晚风拂过树梢,带着什刹海的水汽和饭菜的香味。沈言蹬着自行车,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鱼篓里的鲤鱼偶尔扑腾一下,溅起几滴水花,落在地上,很快被晒干,像个无声的注脚,印在这四九城的寻常日子里。 第14章 众生相 沈言踩着下班的夕阳回到四合院时,正撞见贾张氏叉着腰站在中院,唾沫星子横飞地骂街。 “哪个天杀的偷了我家的鸡蛋!我攒了半个月要给棒梗补身子的!”她嗓门尖利,震得墙皮都像要掉渣,眼睛却瞟着傻柱家的方向,“有些人啊,看着人模狗样,背地里净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傻柱刚从食堂回来,手里提着个饭盒,闻言立刻炸了:“贾张氏你骂谁呢?我傻柱是缺你那两个鸡蛋的人吗?” “谁接话我骂谁!”贾张氏梗着脖子,“不是你偷的,难不成是鸡蛋自己长腿跑了?” 周围很快围了一圈人。一大爷易中海皱着眉劝架,脸上却没什么真着急的神色;二大爷刘海中背着手站在台阶上,像看戏似的,时不时还点评两句“年轻人要懂规矩”;三大爷阎埠贵蹲在门槛上,掰着手指头算“一个鸡蛋八分,十个就是八毛,够买两斤棒子面了”。 沈言推着自行车,从人群缝里挤过去,径直回了自己的耳房。关上门的瞬间,外面的吵嚷声仿佛被隔在了另一个世界。 他靠在门板上,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 以前还觉得这院里或许有几个好人,现在看来,真是自己想多了。工作稳定后,他回院的次数少了,可每次回来,总能撞见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龌龊事。这四合院,说是牛鬼蛇神的集合体,一点都不冤枉。 先说前院。 前院住的是一大爷易中海和三大爷阎埠贵。 易中海是院里的“道德标杆”,退休前是轧钢厂的八级钳工,工资高,威望足,谁家有矛盾都爱找他评理。可沈言早就看透了他那副“老好人”的皮囊下藏着的算计。 他对傻柱掏心掏肺,不是真把傻柱当儿子疼,是盼着老了能靠傻柱养老。为了让傻柱对秦淮茹一家“负责”,他明里暗里撮合,甚至帮着秦淮茹向傻柱要东西,美其名曰“邻里互助”。上次贾张氏偷傻柱的肉,他看似公正地调解,实则句句都在劝傻柱“忍让”,说到底,还是怕傻柱和贾家闹僵,断了秦淮茹这条线——毕竟秦淮茹的儿子棒梗,也是他“养老计划”里的备选之一。 沈言见过他偷偷给秦淮茹塞粮票,也听过他跟二大爷嘀咕“傻柱这性子,得磨磨才能靠得住”。这哪是德高望重的一大爷?分明是个精于算计的老狐狸。 三大爷阎埠贵更是把“算计”刻进了骨子里。 他是小学教员,工资不低,却过得比谁都抠。家里顿顿是稀粥咸菜,孩子们想吃个白面馒头,得求着他半天,还得用“帮着记账”“跑腿买东西”来换。院里的煤渣他要扫回家筛一遍,邻居家的葱他要顺手拔两棵,连自家孩子的压岁钱,都得换成零钱藏在床板缝里。 上次沈言出差带回来两斤山核桃,阎埠贵闻着味就来了,东拉西扯聊了半天,最后才磨磨蹭蹭开口:“小沈啊,这核桃看着挺香,给三大爷尝两个呗?我给你算道算术题,保证让你明白‘吃亏是福’的道理。” 沈言直接给了他半斤,不是大方,是懒得听他念叨。结果第二天就听说,阎埠贵把核桃高价卖给了胡同口的傻子,换了半斤白酒。 再看中院。 中院是院里的“风暴中心”,住着傻柱、秦淮茹和贾张氏一家,还有二大爷刘海中。 傻柱是个典型的“窝里横”。在厂里他敢跟领导叫板,回了院却被秦淮茹拿捏得死死的。自己挣的工资,大半都贴给了秦淮茹家,养活贾张氏那个“吸血鬼”不说,还得供着棒梗上学。明明知道贾张氏偷他的东西,却碍着秦淮茹的面子,只能背地里骂两句,转脸还得把新买的肉给送去。 沈言觉得他可怜,又觉得他活该。可怜他一片真心错付,活该他拎不清是非,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秦淮茹呢?看似温柔贤惠,实则是院里最精明的“猎手”。 她知道自己拉扯三个孩子不容易,就把傻柱当成了长期饭票。平时对傻柱嘘寒问暖,缝补浆洗,转头就暗示孩子去傻柱家“拿”东西。贾张氏撒泼,她从不硬拦,只在一旁抹眼泪,等着傻柱心软。沈言不止一次撞见她偷偷往家里藏傻柱给的粮票,脸上那抹得意的笑,跟平时的温顺判若两人。 贾张氏更是院里的“毒瘤”。 懒、馋、恶,占全了。整天除了骂街就是算计,看谁都像欠她的。傻柱给的肉,她转眼就藏起来自己吃;秦淮茹好不容易攒的布票,她偷去换了白面;甚至连院里的公共水龙头,她都要占着用,谁要是先接了水,她能骂到对方服软为止。上次她偷了许大茂的鸡,被当场抓包,居然躺在地上打滚,说许大茂“调戏寡妇”,最后还是易中海出面,让傻柱赔了钱才算完。 二大爷刘海中,满脑子都是“官瘾”。 退休前是厂里的小领导,回了院也总爱摆官威,动不动就说“我当年当主任的时候”。他把三个儿子当成争权夺利的工具,大儿子结婚要占院里的房,二儿子找工作要托关系,三儿子打架要他出面“摆平”,为了面子,宁愿家里顿顿喝稀粥,也要打肿脸充胖子请人吃饭。 他最见不得谁比他风光。沈言配了自行车后,他酸溜溜地说“年轻人别太张扬”;傻柱涨了工资,他背地里说“肯定是走了歪门邪道”。上次院里评选“先进家庭”,他拉着阎埠贵互相投票,结果没选上,气得在家摔了个碗。 最后是后院。 后院住着许大茂和他媳妇娄晓娥,还有一个孤寡老人王大爷。 许大茂是院里的“搅屎棍”,跟傻柱是死对头。他是厂里的放映员,能接触到姑娘,就总爱在傻柱面前炫耀;看傻柱对秦淮茹好,他就故意勾搭秦淮茹,说些风言风语;甚至偷偷往傻柱的饭盒里撒沙子,往贾张氏的门口泼脏水。 这人坏得明目张胆,却也蠢得可笑。他以为自己算计得精明,却不知道早被厂里的领导看透了,几次升职都没他的份。上次他偷了厂里的电影胶片去卖,被发现后差点丢了工作,还是娄晓娥求了人,才保住差事。 娄晓娥是资本家的女儿,在院里总有点抬不起头。她对许大茂的混账事心知肚明,却管不住,只能偷偷抹眼泪。沈言见过她给王大爷送饺子,也见过她把自己的私房钱塞给秦淮茹,算是院里难得有点良心的人,可惜嫁错了人,一辈子都被许大茂拖累着。 王大爷是院里最可怜的人。无儿无女,腿脚不好,平时靠捡点破烂过日子。院里的人谁都能欺负他两句,贾张氏抢过他捡的纸壳,阎埠贵借过他的钱没还,就连棒梗,都敢偷他攒的煤球。沈言偶尔会给王大爷送点吃的,不是同情,是觉得这人活得太憋屈,像面镜子,照出了院里所有人的丑陋。 沈言坐在炕沿上,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院里的争吵还在继续,隐约能听到傻柱的怒吼和贾张氏的哭嚎。 他突然觉得很无趣。 这些人为了点粮票、几块肉、一间破房,斗来斗去,算计来算计去,把日子过得鸡飞狗跳,到底图个啥? 图一口饱饭?图点面子?图老了有人送终? 可他们用的那些手段,实在太难看了。偷鸡摸狗,撒泼打滚,背后捅刀,为了这点利益,连脸都不要了。 沈言想起自己的空间。里面有吃不完的粮食,有新鲜的蔬菜,有肥美的鱼,有安静的小木屋。他不用跟谁争,不用跟谁抢,就能活得舒舒服服。相比之下,院里这些人的嘴脸,简直像跳梁小丑。 “砰!”外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有人摔了东西。接着是易中海拔高的声音:“都给我住手!再闹我报派出所了!” 争吵声戛然而止。 沈言笑了笑。每次都这样,闹到最后,要么是易中海出来打圆场,要么是有人怕把事情闹大主动收手,然后没过几天,又因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吵起来,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去,心里的那点烦躁也跟着散了。 管他们呢。 反正他在这院里待不了多久。等再攒点钱,或者等空间再大点,他就找个借口搬出去,离这是非之地远远的。到时候,这些牛鬼蛇神爱怎么闹怎么闹,都跟他没关系了。 窗外的月亮升了起来,照在四合院的屋顶上,落下一片清冷的光。沈言啃着苹果,看着空间里那片生机勃勃的果树林,嘴角露出一抹平静的笑。 他的日子,在自己手里,好得很。 第15章 平淡 沈言渐渐摸透了四合院的规律。吵吵闹闹虽是常态,却也并非天天鸡飞狗跳。大多时候,日子就像胡同里的灰墙,看着斑驳,实则透着一股子按部就班的沉闷。 就像这天清晨,他去什刹海钓鱼回来,院里静悄悄的。前院的三大爷正蹲在门口,拿着小刷子仔细清理一只旧铜烟袋锅,阳光照在他佝偻的背上,倒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模样。中院的傻柱大概是去食堂上班了,门敞着,能看到秦淮茹在院里晾晒棒梗的旧衣服,动作轻柔,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后院的许大茂家门窗紧闭,想来是昨晚放映回来得晚,还没起。 这种平静,反倒让沈言觉得正常。谁家过日子,还能天天提着菜刀骂街?不过是把那些龌龊心思藏在了柴米油盐的缝隙里,偶尔露出来,才惊起一阵波澜。 他把自行车停在耳房门口,鱼篓里躺着两条斤把重的鲫鱼——是今早真正钓上来的,打算中午炖个汤。刚要进门,就见三大爷阎埠贵抬起头,眼睛在鱼篓上转了一圈,笑眯眯地开口:“小沈,今儿收获不错啊?” “运气好,钓了两条。”沈言淡淡应着,不想跟他多纠缠。 “鲫鱼好啊,熬汤最补。”阎埠贵放下烟袋锅,搓着手凑过来,“我家老三最近总说头晕,我正想给他补补。你看……这条小点的,匀给我?我给你算两毛,再送你两本旧书,都是我年轻时攒的,上面还有批注呢。” 沈言看着他那副精明的样子,心里好笑。两毛钱买条活鲫鱼,在这年代算是占便宜了,还得搭两本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旧书。他从鱼篓里拿起那条稍小的鲫鱼,递了过去:“不用给钱,拿着。书就不用了,我不爱看书。” 阎埠贵眼睛一亮,接过鲫鱼,掂量了两下,笑得嘴都合不拢:“哎呀,小沈真是个实在人!以后有啥难处,尽管找三大爷,我别的本事没有,帮你出出主意还是行的。”说着,揣起鱼就往家跑,生怕沈言反悔似的。 沈言摇摇头,进了屋。他知道,阎埠贵这“实在人”的评价,转头就能忘在脑后。下次再遇到,该算计还是会算计,这就是他的活法。 中午炖鱼汤时,香味飘了出去。秦淮茹端着个空碗,在他门口徘徊了两圈,脸上带着犹豫的笑。沈言假装没看见,关紧了房门。他不是冷血,只是不想被缠上。秦淮茹的“柔弱”是把软刀子,沾上了就甩不掉,傻柱就是前车之鉴。 果然,没过一会儿,就听到中院传来棒梗的哭闹声,接着是秦淮茹温柔的哄劝:“棒梗乖,咱不馋,娘晚上给你煮红薯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传到沈言的耳房里。 沈言舀了一勺鱼汤,吹了吹,慢慢喝着。这就是四合院的生存法则,哭穷、示弱、道德绑架,总有一款能让人就范。可惜,他不吃这一套。 下午去厂里交鱼,刚进招待科,就看到许大茂叼着烟,正跟科长吹嘘:“……我跟你说,昨儿去昌平放映,那村里的支书给我塞了两只老母鸡,纯土鸡,炖出来的汤,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改天我给您送一只尝尝?” 科长笑着摆手:“你小子少来这套,赶紧把这个月的放映记录交上来。对了,沈言来了?” 许大茂这才看到沈言,脸上的笑容瞬间冷了下来,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不是沈大采购员吗?又弄来什么好东西了?别是从哪个河沟里捞的小鱼小虾?” 沈言没理他,把装鱼的桶放在桌上:“王科长,这是这个月的鱼,您点点。”桶里是三条三斤多的鲤鱼,都是空间池塘里养的,条条肥壮。 王科长掀开桶盖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不错,这鱼够鲜亮。晚上赵厂长招待客人,正好用得上。”他转头瞪了许大茂一眼,“你看看人家小沈,干实事的,哪像你,就知道吹牛皮。” 许大茂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走了。沈言知道,这梁子算是结下了。许大茂这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以后少不了给绊子。但他也不在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真要是过分了,空间里的“肥料”还缺个来源呢。 从厂里出来,沈言没直接回四合院,而是骑车去了城郊的农田。正是秋收时节,地里一片金黄,农民们忙着割稻子、掰玉米,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他找了个老农,用空间里的细粮换了些新下来的小米和黄豆。老农看着雪白的面粉和圆润的大米,笑得合不拢嘴,硬塞给了他一捆新鲜的白菜。 沈言骑着车,穿行在田埂上,晚风吹拂着稻穗,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突然觉得,这才是日子该有的样子。有付出,有收获,有实实在在的烟火气,不像四合院里,满是算计和虚伪。 回到四合院时,天色已经擦黑。刚进中院,就看到二大爷刘海中背着手,在院里踱来踱去,眉头紧锁,嘴里还念念有词。傻柱蹲在门口,闷头抽着烟,一脸烦躁。秦淮茹站在旁边,眼圈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这是怎么了?”沈言心里嘀咕,刚要回屋,就被刘海中叫住了。 “小沈,你回来得正好。”刘海中清了清嗓子,摆出二大爷的架子,“院里出了点事,你也来评评理。” 沈言停下脚步,没说话。 刘海中指着傻柱,愤愤不平地说:“你看他!许大茂说他家丢了块手表,非说是傻柱偷的,两人吵了一下午,差点打起来!你说说,这院里怎么就这么不太平?” 傻柱猛地站起来,瞪着眼睛吼道:“我没偷!那是许大茂自己弄丢了,想赖我头上!他就是嫉妒我跟秦淮茹走得近!” “你胡说!”许大茂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指着傻柱的鼻子骂,“除了你,谁还敢进我家?肯定是你偷了手表,想卖钱给秦淮茹贴补家用!” “你放屁!” “你才放屁!” 两人又吵了起来,唾沫星子横飞。一大爷易中海闻讯赶来,皱着眉劝架;三大爷阎埠贵也凑了过来,眼神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不知道在盘算什么;贾张氏站在门口,幸灾乐祸地看着,时不时还煽风点火两句。 沈言看着眼前这乱糟糟的一幕,突然觉得很疲惫。不过是块手表,至于闹成这样吗?许大茂的手表丢了,不去报派出所,却在院里撒泼;傻柱被冤枉了,不想着自证清白,只会大吼大叫;一大爷和二大爷,看似在调解,实则各有各的心思。 他没再看下去,转身回了自己的耳房。关上门,把外面的争吵声隔绝在外,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捆新鲜的白菜,开始择菜。 白菜是刚从地里砍的,带着泥土的清香,叶片上还挂着水珠。沈言慢慢择着菜,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四合院就是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不了几天,就会因为点小事掀起风浪。就像一锅熬坏了的粥,里面什么都有,看着浑浊,却也熬出了自己的味道。你不能指望它变得清澈,只能学着在这浑浊里,守住自己的那碗清水。 他的清水,就是空间。 里面有干净的土地,清澈的泉水,新鲜的蔬果,安静的木屋。无论外面怎么吵,怎么闹,只要进了空间,就能找到一片安宁。 择完菜,沈言烧了锅水,打算煮点白菜汤。水开的那一刻,外面的争吵声似乎小了些,隐约听到易中海说“先去派出所报个案,让警察来查”。 沈言舀了一勺水,吹了吹,喝了下去。温热的水滑过喉咙,带着淡淡的甜味。 管他们谁偷了手表,管他们最后怎么解决。他的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明天早上,他还要去什刹海钓鱼,去郊区换粮食,去侍弄空间里的庄稼。 至于这四合院的鸡毛蒜皮,就当是生活里的一点调剂。反正,他也住不了多久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地上,落下一片斑驳的光影。锅里的白菜汤咕嘟咕嘟地响着,散发出阵阵清香,在这寂静的四合院里,显得格外温暖。 第16章 度日 沈言坐在采购科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飘落的秋叶,手里慢悠悠地转着一支钢笔。桌上摊着这个月的采购清单,大部分任务已经完成,只剩下最后一项——给厂里的澡堂添置一批肥皂。这活儿简单,下午去供销社跑一趟就能办妥,剩下的时间,完全属于他自己。 他突然觉得,在这个时代活着,有时候真不需要那么多弯弯绕。 就拿这份采购员的工作来说,他算是摸透了其中的“门道”。厂里对采购科的要求其实很简单:按时按点把物资弄回来,账目清晰,别出大岔子。至于你是不是天天待在办公室,是不是琢磨着往上爬,没人太较真。 赵科长快退休了,心思早就不在工作上,每天来科室喝喝茶、看看报,遇到棘手的任务就推给下面的人,口头禅是“年轻人多锻炼锻炼”。老李是个老油条,干了十几年采购员,早就没了上进心,只要每月的奖金不少,谁当领导都无所谓。科室里其他几个人也大多如此,踩着点上班,到点就下班,日子过得波澜不惊。 沈言正好适应这种节奏。他从没想过当什么领导,采购员这活对他来说,就是个能光明正大走动、顺便给空间“补货”的幌子。每月的定量任务不算重,比如给食堂采买的蔬菜,给招待科备的肉蛋,给后勤处弄的办公用品,加起来也就那么多。他通常月初就把大半任务完成了,剩下的时间要么去乡下转悠,要么在城里的公园、河边晃荡,活得比谁都自在。 “小沈,这月的肥皂搞定了?”老李端着个搪瓷缸子,慢悠悠走过来,缸子里飘着茉莉花茶的香味。 “下午去供销社弄,李师傅。”沈言笑着抬头,“您这茶挺香啊。” “那是,前阵子去南方出差,供销社的老王送的。”老李得意地抿了一口,“跟你说,这活儿啊,就得这么干。别想着往前冲,冲得猛了,容易撞墙。你看二科的小王,整天围着厂长转,想接赵科长的班,结果呢?上次采买的棉花掺了假,被批了一顿,现在老实了。” 沈言点点头。他见过那个小王,三十来岁,眼睛里总透着股急功近利的劲,每次见了领导都点头哈腰,对下面的人却颐指气使。这次棉花掺假的事,听说就是他为了省钱给领导送礼,贪了差价,结果被查了出来,虽然没丢工作,却也被调到了仓库,算是彻底没了盼头。 “咱不求升官发财,就求个安稳。”老李放下搪瓷缸子,拍了拍沈言的肩膀,“每月工资按时发,粮票布票不少,年底还有点奖金,够吃够喝,比啥都强。” 这话说到了沈言心坎里。他要的就是这份安稳。 在这个年代,一份正式工的工作,简直是铁打的保障。不像乡下,靠天吃饭,遇到灾年就得饿肚子;也不像个体户,偷偷摸摸做点小买卖,还得怕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他是轧钢厂的正式职工,档案在人事局存着,工资由财务科按月发放,生病了能去厂医务室拿药,甚至将来结婚生子,厂里还能分房子——虽然可能是间小破屋,但总比在四合院里挤着强。 这种“稳当”,是刻在骨子里的。 就拿粮票来说,每月二十七斤,粗粮细粮搭配好,省着点吃,绝对饿不着。沈言自己吃不了这么多,经常把粗粮票换给院里的秦淮茹——不是同情,是为了少点麻烦。秦淮茹拿到粮票,总会感激地给他缝补衣服,或者送点自己做的咸菜,也算互惠互利。 布票每月一丈五,够做一身新衣服。沈言不讲究穿,一件蓝色工装能穿半年,省下的布票偶尔换点的确良,偷偷收进空间,想着将来或许能用得上。 工资是三十八块五,在当时不算低。他除了买点烟酒茶叶(偶尔给赵科长和老李送点,维持关系),几乎没什么开销。吃饭靠空间,穿衣能应付,剩下的钱都换成现金,藏在空间的木屋里。那木屋里的炕洞下,已经攒了满满一坛子钱,足够他在乡下买几亩地,盖间大瓦房了。 下午去供销社买肥皂,沈言推着自行车,慢悠悠地走在大街上。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路边的广播喇叭里播放着革命歌曲,声音洪亮,却不刺耳。偶尔有穿着军装的年轻人骑着自行车经过,车铃叮铃作响,充满了时代的气息。 他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 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提心吊胆,每天有活干,有饭吃,有自己的小秘密(空间)可以守护。不像在现代社会,为了房贷、车贷、升职,天天紧绷着神经,生怕被时代淘汰。这里的节奏很慢,慢到你可以静下心来,感受阳光的温度,听风的声音,看树叶怎么落。 供销社里人不多,沈言找到肥皂柜台,要了二十条固本肥皂。售货员是个中年大姐,手脚麻利地开票、打包,嘴里还念叨着:“你们轧钢厂就是大方,肥皂都用固本的,我们这小供销社,每月就来这么一箱,紧俏得很。” “厂里澡堂用,得多备点。”沈言笑着付了钱和工业券,把肥皂捆在自行车后座上。 出了供销社,他没直接回厂,而是绕路去了后海。湖边有几个老头在放风筝,风筝飞得很高,在蓝天上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沈言找了个石凳坐下,看着风筝,心里一片平静。 他想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每天都活得惶恐不安,怕饿死,怕被欺负,怕这个陌生的时代吞噬自己。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口饱饭吃,有个安稳的地方住。 现在,这些愿望都实现了。 他有了正式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有了空间这个“聚宝盆”,甚至在这个城市里,也算是有了立足之地。虽然住的还是四合院的耳房,但他知道,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搬走,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这种“安稳”,是这个时代独有的。 因为物资匮乏,因为机会不多,所以人们对“稳定”的渴望格外强烈。一份正式工的工作,就像一艘船,能在这个动荡的年代里,让人找到一点安全感。你不需要多聪明,不需要多努力,只要不犯错,不折腾,就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沈言以前不理解这种“不求上进”,觉得是浪费生命。现在却觉得,这或许是一种生存智慧。在一个机会寥寥、风险重重的时代,守住手里的“铁饭碗”,比什么都重要。 就像老李,干了一辈子采购员,没当上官,没发大财,却也平平安安地养大了三个孩子,在厂里分了套两居室,每天喝喝茶、聊聊天,活得乐呵呵的。他或许没什么大志向,却比那些削尖了脑袋往上爬,最后摔得头破血流的人,过得踏实多了。 夕阳西下,沈言骑着自行车往厂里赶。后座上的肥皂捆得很结实,随着车身的晃动轻轻摇摆。他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心情格外舒畅。 回到厂里,把肥皂交给后勤处,签完字,这个月的任务就算彻底完成了。赵科长看了看表,挥挥手说:“没事了,早点回去。” 沈言点点头,推着自行车走出厂区。街上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照着回家的路。他没有直接回四合院,而是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把自行车收进空间,然后步行往胡同口的饭馆走去。 他想犒劳一下自己,点了一盘红烧肉,一碗大米饭。红烧肉炖得软糯香甜,肥而不腻,大米饭是空间里产的,颗粒饱满,香气扑鼻。他吃得很慢,细细品味着这难得的“奢侈”。 饭馆里人不多,几个工人模样的人在喝酒聊天,说着厂里的趣事,声音不大,却透着股满足。沈言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暖流。 这就是生活啊。 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就是踏踏实实过日子。有份工作,有口饭吃,有个地方睡觉,偶尔能吃顿好的,就已经很幸福了。 他付了钱,走出饭馆,晚风轻轻吹过,带着一丝凉意。胡同里很安静,只有偶尔传来的狗叫声和咳嗽声。沈言慢慢走着,看着家家户户窗户里透出的灯光,觉得心里无比踏实。 他知道,自己的路还很长,空间的秘密需要守护,未来的日子也充满了未知。但他不怕。 因为他明白,在这个时代,安稳就是最大的福气。而他,正拥有这份福气。 至于那些所谓的“上进心”,那些勾心斗角的算计,就让别人去追逐。他只想守着这份安稳,守着自己的空间,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安安静静地活下去,活得像后海的水,平静,却有力量。 第17章 稳住 南锣鼓巷的风,总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既有胡同里老槐树的清香,也有家家户户煤炉里飘出的烟火气,更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紧绷——毕竟,这里离那座象征着权力中心的红墙,不过几里地的距离。 沈言第一次听说“王主任”这个名号,是在厂里听后勤科的老陈说的。老陈是土生土长的四九城人,祖上就住在南锣鼓巷附近,说起这位王主任,语气里带着点敬畏,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 “那可是咱们这片的‘捂盖子’能手。”老陈呷了口浓茶,压低声音,“不管院里闹得多凶,邻里吵得多欢,只要他一出面,准能压下去。不是解决了问题,是把盖子捂住了,不能让上头知道。” 沈言当时没太在意,觉得不过是个擅长和稀泥的街道干部。直到有一次,四合院里闹腾出了“大事”,他才真正见识到这位王主任的厉害。 起因是许大茂。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台旧收音机,偷偷拆了想换点钱,结果不小心把零件弄丢了几样。他不敢声张,就想找个替罪羊,思来想去,盯上了后院的王大爷。 那天下午,许大茂在院里撒泼打滚,说王大爷偷了他的收音机零件,还拿出几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证据”——几块生锈的铁片,硬说是收音机上的。贾张氏在一旁煽风点火,说王大爷“平时就爱捡破烂,手脚不干净”;二大爷刘海中则摆出官威,说要“严查到底,还院里一个公道”。 王大爷气得浑身发抖,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委屈。傻柱看不过去,想替王大爷辩解,却被许大茂反咬一口,说他“和王大爷串通一气”。 院里乱成一锅粥,连一大爷易中海都镇不住场面。许大茂闹得越来越凶,扬言要去派出所报案,还要去厂里告王大爷“盗窃国家财产”。 就在这时,有人喊了一声:“王主任来了!” 院里瞬间安静下来。 沈言扒着门缝往外看,只见一个穿着中山装、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很锐利,扫过众人时,没人敢直视。 他就是王主任,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管着南锣鼓巷这片的大小事。 “吵什么?”王主任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我在街口就听见了,成何体统?” 许大茂立刻扑上去,哭天抢地地说王大爷偷了他的收音机零件。王主任没听他说完,摆摆手,又看向王大爷:“王大爷,您说说是怎么回事?” 王大爷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还是傻柱在一旁帮着解释,说王大爷整天捡破烂,根本没进过许大茂家。 王主任听完,没表态,反而问易中海:“一大爷,你怎么看?” 易中海搓着手,尴尬地说:“这……可能是个误会,许大茂同志可能记错了……” “误会?”许大茂不乐意了,“我的零件明明就放在桌上,除了他还能有谁?” 王主任皱了皱眉,突然看向许大茂:“你的收音机是哪儿来的?有发票吗?” 许大茂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是……是朋友送的……” “哪个朋友?叫什么名字?在哪儿工作?”王主任步步紧逼,眼神像刀子一样盯着他。 许大茂的脸瞬间白了。他那台收音机是偷偷从废品站弄来的,根本见不得光,哪敢说名字? 王主任没再追问,转而对众人说:“这事我看就是个误会。许大茂同志的零件,说不定是自己放忘了地方,回头好好找找。王大爷年纪大了,平时为人老实,不可能干这种事。” 他顿了顿,语气加重了几分:“都住在一个院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闹成这样像什么话?传出去,丢的是咱们南锣鼓巷的脸!以后再敢这么吵吵闹闹,影响不好,别怪我按规矩办事!” 这话一出,没人敢再说话。许大茂耷拉着脑袋,不敢再提报案的事;贾张氏撇撇嘴,缩回了屋里;刘海中也背着手,装作没事人似的走开了。 王主任又安抚了王大爷几句,说“有困难找街道”,然后转身就走,从头到尾,没查什么证据,没辨什么是非,就凭着几句话,把这场眼看就要闹大的风波压了下去。 “瞧见没?”事后,老陈跟沈言说,“这就是王主任的本事。他不是不知道谁对谁错,是不能让事情闹大。咱们这片离中心太近,一点小事都可能被上头知道,到时候别说他,连区里的领导都得受牵连。” 沈言这才明白“捂盖子”的含义。 在这个帝国的中心地带,“稳”字比什么都重要。对错不重要,是非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出乱子,不能给上头添麻烦。就像四合院里的那些龌龊事,偷鸡摸狗、家长里短,只要没闹出人命,没惊动上面,王主任就会像盖盖子一样,把这些事牢牢捂住,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这不是包庇,也不是不作为,是特殊位置上的无奈。 南锣鼓巷这片,住的人鱼龙混杂。有像易中海这样的老工人,有像阎埠贵这样的小教员,也有像许大茂这样的投机分子,甚至还有些祖上是旗人、藏着不少故事的老人。离权力中心近,意味着机会多,也意味着风险大——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被无限放大。 沈言听说,前几年,隔壁胡同有户人家吵架,男人失手打了女人一巴掌,女人哭着跑到街道告状。本来是件小事,结果不知怎么被上面知道了,说“生活作风有问题,影响不好”,男人不仅被厂里批斗,还丢了工作。从那以后,王主任就立下规矩:院里的事,院里解决,能不往上报就不往上报。 他处理事情的方式,也透着这种“维稳”的智慧。 傻柱和许大茂打架,他不判谁对谁错,各打五十大板,罚他们去街道扫厕所;贾张氏偷东西被抓,他不送派出所,让她在院里做检讨,保证以后不再犯;甚至连三大爷阎埠贵算计邻居的小事,他也只是找去谈话,说“邻里之间要互助互爱”,点到为止。 他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中医,面对四合院里的各种“疑难杂症”,不开猛药,只慢慢调理,不求根治,只求稳住病情,别出大篓子。 沈言渐渐明白,为什么上面明明知道这些四合院里的龌龊事,却很少真正插手。 不是不知道,是不能管,或者说,不能用“较真”的方式管。在这个特殊的年代,稳定比什么都重要。南锣鼓巷离中心太近,这里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京城的稳定。如果事事较真,把院里的那些偷鸡摸狗、勾心斗角都摆到台面上,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混乱。 王主任的“捂盖子”,看似是和稀泥,实则是在特殊环境下,维持稳定的一种手段。他就像一道防火墙,把四合院里的那些“小火苗”挡在里面,不让它们蔓延出去,烧到不该烧的地方。 有一次,沈言去街道办事处交表格,正好撞见王主任在打电话。他背对着门口,声音压得很低,但沈言还是听清了几句:“……放心,就是点小事,已经解决了……没惊动任何人……保证不会出问题……” 挂了电话,王主任转过身,看到沈言,脸上瞬间恢复了平静,点了点头:“是轧钢厂的小沈?表格放这儿就行。” 沈言放下表格,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王主任的眼角有很深的皱纹,鬓角也有些斑白,看着比实际年龄苍老不少。或许,这份“捂盖子”的工作,也并不轻松。 走出街道办事处,沈言抬头看了看天。南锣鼓巷的阳光依旧明媚,胡同里的人们依旧过着吵吵闹闹却又按部就班的日子。没人知道,在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下,有多少暗流在涌动,又有多少像王主任这样的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份脆弱的稳定。 他突然觉得,自己选择“安稳度日”,或许是最明智的决定。在这个帝国的中心地带,任何出格的举动,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像王主任说的那样,“少给上面添麻烦”,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留条后路。 回到四合院,院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许大茂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他的收音机零件(后来听说是被他家猫叼到了床底下),见了王大爷,眼神有些躲闪,却也没再说什么。傻柱依旧每天去食堂上班,秦淮茹依旧在院里晾晒衣服,贾张氏坐在门口晒太阳,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仿佛那天的争吵从未发生过。 沈言回了自己的耳房,从空间里拿出一本书,慢慢翻看着。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书页上,暖洋洋的。 他知道,这片四合院里,以后还会有争吵,还会有龌龊,王主任还会一次次来“捂盖子”。但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里是帝国的中心,稳定是第一要务。而他,只需要在这份稳定里,守着自己的空间,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足够了。 至于那些看不见的暗流和无奈,就让它们随着南锣鼓巷的风,慢慢飘散。 第18章 守拙 沈言在四合院住得越久,越明白一个道理:真正的安稳,藏在“不惹事”三个字里。 就像墙角的青苔,悄无声息地贴着砖缝生长,不与花争艳,不与树比高,却能在风霜雨雪里安然存活。他渐渐活成了院里的“透明人”,早上骑车出门,傍晚推车回来,遇到人点头示意,不多说一句废话,更不掺和任何是非。 这种“透明”,是他刻意经营的结果。 刚来院里时,他还带着点年轻人的锐气,见了贾张氏的刻薄会皱眉,听了傻柱的憨直会搭话,甚至偶尔会帮被欺负的王大爷说句公道话。结果呢?贾张氏记恨他“多管闲事”,背地里骂他“野种”;傻柱觉得他“不合群”,喝酒时从不叫他;连王大爷,也只是喏喏地道谢,转脸就忘了他的好。 几次碰壁后,沈言彻底收了心。他看清了这院里的规矩:没人在乎对错,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你帮了谁,就等于得罪了另一方;你说了句公道话,就可能被当成“刺头”盯上。与其费力不讨好,不如干脆闭嘴,把自己缩成一团,让谁都注意不到。 他开始践行“三不原则”:不打听、不评价、不掺和。 院里的张家长李家短,他左耳进右耳出,哪怕听到贾张氏在背后编排他,也只是低头走路,假装没听见。傻柱和许大茂又打起来了,他关紧房门,该干嘛干嘛,绝不会探出脑袋看一眼。一大爷召集全院开会,讨论“公摊水电费”,他坐在角落里,别人说什么都点头,最后投票时跟着大溜举手,从不多嘴。 有一次,秦淮茹又来借粮票,眼眶红红的,说棒梗快断粮了。换在以前,沈言或许会心软,但那天他只是摇了摇头:“秦姐,我自己的粮票也紧巴,实在匀不出来。” 秦淮茹愣住了,大概没想到他会拒绝得这么干脆。她还想再说点什么,沈言已经关上了门。门外传来棒梗的哭闹声和秦淮茹的叹息,他却没再动摇。 不是冷血,是明白“救急不救穷”的道理。秦淮茹的难处,根源在贾张氏的懒惰和傻柱的纵容,不是他几张粮票能解决的。这次借了,下次还会来,没完没了,最后把自己也拖下水。 果然,从那以后,秦淮茹没再来借过东西,见了他虽然有些尴尬,却也多了份客气,不像以前那样,总带着点“你该帮我”的理所当然。 沈言的“不惹事”,不是懦弱,是带着锋芒的收敛。他清楚地划了一条线,谁也不能越过。 有一次,许大茂喝醉了酒,大概是被傻柱气到了,回来时看到沈言的自行车停在院里,借着酒劲一脚踹了过去,车铃“叮铃哐啷”响了半天。 沈言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这一幕,没发火,只是平静地看着许大茂。 许大茂被他看得有点发毛,梗着脖子骂:“看什么看?你个乡巴佬,也配在院里停车?” 沈言没说话,走过去扶起自行车,检查了一下,车圈有点歪。他抬头看着许大茂,眼神冷得像冰:“车坏了,修要五块钱。要么你赔,要么我去厂里找领导评理,说你故意损坏公物。” 许大茂酒瞬间醒了大半。他知道沈言是轧钢厂的采购员,跟领导有点交情,真闹到厂里,他肯定没好果子吃。五块钱对他来说不是小数,但比起丢工作,还是划算的。他骂骂咧咧地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甩在沈言身上:“算你狠!” 沈言捡起钱,没再理他,推着车去了修理铺。 这事过后,院里没人再敢随便招惹他。他们发现,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不是软柿子,只是不爱惹事,但真要是被惹到了,也绝不会忍气吞声。 沈言用这种方式,在院里为自己划下了一片安全区。他不惹别人,别人也别想惹他,井水不犯河水,挺好。 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自己的小日子上。 采购员的工作依旧轻松,每月完成定额,剩下的时间就属于他自己。他不再局限于四九城的公园,开始利用出差的机会,去更远的地方搜罗好东西。 去承德出差时,他偷偷从避暑山庄的园子里挖了棵百年银杏的幼苗,空间里那片果树林旁,如今多了一棵亭亭玉立的银杏树,秋天叶子黄得像金子。去济南时,他在趵突泉边移栽了几丛翠竹,现在空间的木屋旁,竹子长得郁郁葱葱,风吹过沙沙作响,颇有几分雅致。 他甚至托人从东北弄了些黑土,改良空间里靠近边缘的土壤。那些土壤以前有些板结,种出来的庄稼产量不高,换上黑土后,居然也长出了饱满的玉米和沉甸甸的高粱。 空间里的动物也多了起来。那对梅花鹿生了两只小鹿,毛茸茸的,跟着母鹿在草地上跑;母猪又下了一窝小猪仔,胖乎乎的,挤在猪圈里哼哼唧唧;鸡窝里的母鸡孵出了小鸡,整天跟着老母鸡在菜地里啄虫子,热闹得很。 沈言每天最惬意的时刻,就是晚上钻进空间。坐在银杏树下的石凳上,看着满院的生机勃勃,喝一口灵泉水泡的茶,所有的疲惫和烦躁都烟消云散。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了从南方换来的水稻种子。灵泉水浇灌下,水稻长得飞快,不到一个月就抽出了稻穗,金灿灿的,压弯了枝头。收割的时候,他特意脱了粒,装在一个小布袋里,每次做饭时抓一把,煮出来的米饭香得能让人多吃两碗。 这种自给自足的日子,让他越来越满足。他不再怀念现代社会的便捷,反而觉得现在的生活更踏实。有活干,有饭吃,有自己的小天地,不用看谁的脸色,不用跟谁勾心斗角,这就够了。 偶尔回四合院,看到院里的人还在为了点小事吵吵闹闹,他会觉得有点可笑,又有点可怜。 傻柱还在为秦淮茹的事跟贾张氏怄气,许大茂依旧见不得傻柱好,整天琢磨着怎么给他使绊子,三大爷阎埠贵还是老样子,算计着一分钱的利,一大爷易中海则忙着调解这个劝说那个,试图维持着院里表面的和谐。 他们就像被困在一个无形的圈子里,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争吵和算计,永远也跳不出来。 沈言知道,自己迟早会离开这里。等空间再大一点,或者等他攒够了足够的底气,就会找个借口搬出去,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买几亩地,盖间房子,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但现在,他不着急。 在这个四合院里,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惹事,也不怕事,看着别人的热闹,过着自己的安稳,其实也挺好。 就像此刻,窗外的月光洒在四合院里,照得青砖地泛着冷光。中院传来傻柱压抑的骂声,大概又是被贾张氏气到了。沈言却坐在空间的银杏树下,看着满院的灯火,嘴角露出一抹平静的笑。 他的世界,早已和这个四合院无关。他的安稳,也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可。只要守住自己的本心,守住这片空间,日子就会像灵泉水一样,清澈而绵长。 至于院里的是非恩怨,就让它们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他要做的,只是在这乱世里,安安稳稳地活下去,活得比谁都好。 第19章 吞噬 夜雾像一层薄纱,裹着四九城的胡同。沈言踩着青石板路,鞋跟敲出“笃笃”的轻响,在寂静的夜里传出老远。他穿着件藏青色短褂,袖口卷到肘弯,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紧实——这是常年在空间里劳作、又经了血火淬炼的模样。白日里他是轧钢厂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到了夜里,便成了游走在暗影里的猎手。 四九城的夜,和白日里的热闹不同。褪去了车马喧嚣,褪去了人声鼎沸,那些藏在砖缝里、躲在门墩后、盘在戏楼檐角的“东西”,才敢探出脑袋。和平解放的城,看似温顺,骨子里却攒着几十年的戾气,像口积了锈的老井,白天瞧着是寻常水洼,夜里就翻涌着黑沉沉的暗流。 沈言拐进一条窄胡同,墙根下堆着半人高的垃圾,发出酸腐的气昧。三个穿着短打、敞着怀的汉子正围着个挑担子的小贩,其中一个刀疤脸伸手抢过小贩的钱袋,另两个则踹翻了货担,烂菜叶子滚了一地。小贩佝偻着背,不敢作声,只是捂着心口直哼哼。 “爷几个今儿手气差,借你这点碎银子花花。”刀疤脸掂着钱袋,唾沫星子喷在小贩脸上,“不服?不服让你这担菜明天喂狗!” 沈言站在胡同口,指尖在袖管里摩挲着那枚磨得光滑的铜环——那是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内环淬了锋刃,看似是把玩的物件,实则是趁手的家伙。他没出声,只是往胡同深处退了两步,隐在一棵老槐树的阴影里。 小贩哭丧着脸求饶,刀疤脸却嫌他聒噪,抬脚就往他腰上踹。就在这时,沈言动了。他像片叶子似的飘到刀疤脸身后,左手捂住对方的嘴,右手的铜环往他颈后狠狠一勒。刀疤脸的身体猛地绷紧,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双腿蹬了两下便软了下去。 另外两个混混刚反应过来,骂骂咧咧地转身,还没看清来人,就被沈言一脚一个踹在膝弯。两人“扑通”跪倒在地,还没来得及抬头,后颈就挨了重重一击,眼前一黑便没了声息。 沈言探了探三人的鼻息,确认没了气,才弯腰将他们一一拖拽到胡同深处。那里堆着几捆旧木料,他掀开最底下的木板,露出个黑黢黢的洞口——是他早就挖好的临时藏匿点。他将三人并排塞进洞,又用木料盖好,拍了拍手上的灰。 转身看向那小贩时,对方早已吓得面无人色,瘫在地上直哆嗦。沈言从怀里掏出块银元丢过去,沉声道:“收拾东西,赶紧走,就当没见过。” 小贩抓起银元,连滚带爬地挑着空担子跑了,扁担“吱呀”作响,很快消失在胡同尽头。 沈言没立刻离开,而是靠在槐树上,指尖划过空气,眼前浮现出半透明的光屏——那是空间的界面。原本边界模糊的空间边缘,此刻正泛起一圈淡淡的白光,像水纹似的向外扩了寸许。他嘴角勾起抹冷峭的笑:三个混混的“奉献”,不多,却足够让空间再往前推进一步。 这是他发现的秘密。空间的扩张,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养分”。最初他以为是植物生长、动物繁衍带来的生机,直到有次遇到个抢小孩糖吃的无赖,被他失手拧断脖子,扔进空间后,才发现空间边界竟隐隐向外扩了扩。 从那以后,沈言便成了四九城的夜巡人。 他专挑那些藏在暗处的“脏东西”下手:欺辱良善的混混、拐卖孩童的人贩、偷鸡摸狗的惯偷、还有那些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夜里出来作恶的纨绔子弟。这些人,白日里或藏在人群里装模作样,或躲在深宅大院里无法无天,只有到了夜里,才会露出獠牙。 而夜,是沈言的主场。 他熟悉四九城所有的胡同脉络,知道哪条巷子的墙能翻,哪道院门的锁是虚掩的,哪片屋檐下藏着窥视的眼睛。他像只敏锐的猫,总能在最恰当的时机现身,用最利落的手段解决掉那些“养分”。 有次在什刹海边上,他撞见个穿绸衫的公子哥,正指挥着家丁殴打一个黄包车夫。那车夫不过是不小心蹭了公子哥的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沈言没急着动手,只是跟着他们到了公子哥的别院。夜深时,他翻墙而入,先用迷香熏晕了守夜的家丁,再摸到公子哥的卧房。那家伙还在醉醺醺地骂骂咧咧,沈言上去捂住他的嘴,用床幔勒断了他的脖子。 处理完尸体,他在别院的库房里翻了翻,竟找到几箱银元。他没动那些钱,只拿走了公子哥腰间那块玉佩——不是值钱,是那玉佩上刻着的“李”字,让他想起白日里在厂里听人说的,财政科李科长家的公子,向来横行霸道。 第二天,城里就传遍了“李公子夜里暴毙”的消息,说是饮酒过量伤了五脏。李家虽有权势,却查不到任何线索,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没人知道,那位作恶多端的公子哥,早已成了沈言空间里的一捧沃土。 沈言的空间,也确实在这些“养分”的滋养下,一点点变着模样。最初只有半亩地大小,如今已扩到两亩有余。原本光秃秃的土地,长出了齐腰深的野草,踩上去软绵绵的;那眼灵泉的泉水越发充沛,顺着新挖出的沟渠流淌,在低洼处聚成个小水潭,潭里竟自己冒出几尾小鱼;他移栽的银杏树枝繁叶茂,树下的石凳旁,多了圈用鹅卵石铺成的小径。 夜里钻进空间时,沈言常会坐在石凳上,看着那些因“养分”而新生的草木。它们比外界的植物长得更旺盛,叶片上总沾着层淡淡的光泽,像是蒙着层月华。他知道,这是那些作恶者最后的“价值”——以最不堪的方式,滋养出最蓬勃的生机。 这时代的四九城,还没有电灯,更没有什么监控。夜里死了人,若是找不到尸体,官府多半只会记个案,日子久了便成了悬案。尤其是那些本就名声狼藉的混混、失踪了也没人惦记的无赖,更是像水滴融进大海,连点涟漪都泛不起来。 沈言记得有次处理一个拐卖孩童的团伙,一共五个人,窝藏在废弃的戏楼里。他夜里潜进去,用淬了迷药的手帕捂晕了所有人,再一个个拖到戏楼后院的枯井边。井不深,他却特意在井底铺了层石灰,再把尸体扔下去,上面盖满碎石和黄土。 第二天,有人发现戏楼里空无一人,只余下满地狼藉,报了官也查不出所以然。那些被拐的孩童,他提前就偷偷送到了城外的义庄,留了张字条说明来历,也算积了点阴德。 没人知道是他做的。他依旧是那个在轧钢厂上班、见了谁都点头问好的采购员,穿最普通的布衫,吃最便宜的窝头,住在四合院里最不起眼的小耳房。 只有在夜里,当月色爬上墙头,他才会换上那身便于行动的短褂,揣好铜环,走出院门。胡同里的风带着凉意,吹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双在暗处格外明亮的眼睛。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谈不上正义,也算不上邪恶,不过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让那些本该消失的“垃圾”,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空间边界每向外扩一寸,他心里的安全感就多一分——那是属于他自己的、谁也夺不走的领地。 今夜的收获不错。三个混混,加上白日里解决的那个抢钱的刀疤脸,空间应该能再扩出半尺。沈言拍了拍身上的灰,转身往四合院的方向走。胡同口的灯笼被风吹得摇晃,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像极了他此刻的人生——一半在白日的平淡里蛰伏,一半在黑夜的暗影里生长。 路过街角的馄饨摊时,他停下脚步。“老板,一碗馄饨,多加辣。”他坐在小马扎上,看着老板用铜勺舀起滚烫的汤,心里想着:等空间再大些,就把那棵银杏树移栽到木屋旁,再挖个小池塘,种上些荷花。 至于那些消失的人?谁会在乎呢。四九城的夜,本就吞噬过太多故事,多几个无名无姓的“失踪者”,不过是让这夜色,更浓稠了些罢了。 馄饨端上来,热气腾腾的。沈言吹了吹,舀起一个送进嘴里,辣意瞬间窜遍全身,熨帖得他打了个哆嗦。他抬眼看向漆黑的夜空,星星很少,月亮被云遮了大半,像块蒙了尘的玉。 “再来一碗。”他对老板说,声音在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吃完馄饨,身上暖烘烘的。沈言起身付钱,脚步轻快地往回走。胡同里的风似乎也温柔了些,吹得槐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为他伴奏。 他知道,明天一早,他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会在厂里和同事点头问好,会认真核对采购清单,会在食堂里啃着窝头,听着旁人闲聊。 而今夜的事,会像掉进水里的墨滴,慢慢散开,最终融入四九城的夜色,再无痕迹。只有他的空间,会悄悄记下这一切,用一寸寸扩张的边界,诉说着那些无人知晓的“奉献”。 走到四合院门口,沈言停了停,回头望了眼身后的夜色。远处传来打更人的梆子声,“笃——笃笃”,已是三更天了。 他推开门,院里一片寂静,只有月光在青砖地上画着清冷的图案。他放轻脚步,溜回自己的耳房,脱下短褂,换上平日穿的布衫,躺到床上。 闭上眼睛前,他最后想的是:明天该去趟城郊的苗圃,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荷花种藕。空间里的小水潭,该添点新颜色了。 夜,还很长。他的“领地”,也会慢慢长大。 第20章 院里风波 沈言是被院里的吵嚷声惊醒的。 天刚蒙蒙亮,窗纸还透着层青灰色,中院就炸开了锅。他披了件外衣坐起来,就听见贾张氏那标志性的尖嗓子,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秦淮茹!你个丧门星!是不是你偷了我腌的咸菜?我昨儿刚腌好的芥菜,坛子盖都没盖严,今儿一瞧,少了小半坛!” 沈言揉了揉太阳穴,往窗外瞥了眼。院里已经站了不少人,三大爷阎埠贵揣着手站在自家门口,眼神在贾张氏和秦淮茹之间转来转去,活像只算不准账的老狐狸;一大爷易中海背着手,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显然又在琢磨怎么“一碗水端平”;傻柱站在秦淮茹旁边,梗着脖子瞪贾张氏:“你凭什么说是秦姐偷的?我秦姐不是那样的人!” 秦淮茹红着眼圈,手里还攥着刚洗完的衣裳,低声道:“贾大妈,我没拿您的咸菜。昨儿我带棒梗去我妈家了,后半夜才回来,您问问院里的人,我是不是刚进门?” “谁能给你作证?”贾张氏往地上啐了口,“我看就是你!家里快揭不开锅了,就惦记着别人家的东西!我告诉你,别以为傻柱护着你,我就不敢动你!” 沈言看得直叹气。这院里的事,多半是“芝麻大的事,西瓜大的闹”。他倒了杯凉水喝着,就听见阎埠贵慢悠悠地开口:“依我看呐,贾大妈,您先别急着定罪。咸菜这东西,说不定是被猫啊狗啊叼走了呢?前儿我还瞧见房顶上有只野猫,眼珠子亮得跟灯似的……” “放屁!”贾张氏唾沫星子横飞,“我那坛子高,猫够得着吗?再说了,哪只猫能叼走小半坛?我看就是有人手脚不干净!”她说着,眼睛又剜向秦淮茹,“有些人啊,表面上装得贤良淑德,背地里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秦淮茹的眼泪“啪嗒”掉在地上,哽咽道:“我真没拿……” 傻柱急了,扬手就要揍贾张氏,被一大爷死死拉住:“傻柱!你干什么?还嫌事不够大?”易中海转向贾张氏,语气沉了沉,“贾大妈,没有证据的事,不能乱说。秦淮茹不是那样的人,许是你记错了,再去屋里找找?” 正吵着,二大妈从东厢房探出头,手里还拿着根纳了一半的鞋底:“我说句公道话,昨儿后半夜,我起夜瞧见刘大爷家的二小子在院里晃悠,那孩子,平时就爱偷摸拿别人家的东西……” “你少扯!”贾张氏立刻转移了火力,“刘大爷家二小子才八岁!能搬动我那坛子?我看是你想帮秦淮茹脱罪!” 院里顿时又乱成一锅粥,你一言我一语,唾沫星子飞得比菜市场还热闹。沈言放下水杯,索性推开门走了出去——再不开门透气,他怕自己被这股子烟火气闷死。 他一露面,院里的争吵声竟停了半秒。沈言没理会众人的目光,径直往大门口走,假装要去打水。刚走到影壁墙,就听见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是小当和槐花,两个小姑娘缩在墙角,捂着嘴偷笑。 “姐,你看贾奶奶又骂人了……”槐花小声说。 “嘘,别让她听见。”小当拉了拉妹妹的手,“上次我偷摘了她家的石榴,被她追着骂了半条胡同……” 沈言挑了挑眉,没作声。他走到压水井旁,摇着把手打水,眼角的余光却瞥见西厢房的后窗,有个黑影闪了下——是刘大爷家的二小子,正鬼鬼祟祟地往怀里塞着什么,嘴角还沾着点深绿色的渣子。 沈言心里了然,却没声张。这院里的账,从来算不清,他掺和进去,只会惹一身腥。 果然,没过多久,就听见贾张氏发出一声尖叫:“我的咸菜!我的咸菜坛子!” 众人涌过去一看,只见贾张氏家的窗台上,咸菜坛子被打翻在地,坛底还剩小半坛咸菜,旁边扔着块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显然是被狗舔过。贾张氏气得浑身发抖,却再也说不出是秦淮茹偷的,只能骂骂咧咧地收拾碎片。 一大爷趁机打圆场:“好了好了,误会一场!许是夜里招了野狗,大家都散了,该干嘛干嘛去。” 秦淮茹红着眼圈谢了傻柱,低着头往家走;贾张氏还在嘟囔着“肯定是有人故意放狗”;阎埠贵摇着头回了屋,嘴里念叨着“一坛咸菜,值两斤棒子面呢”。 沈言打满两桶水,慢悠悠地往回走。刚到门口,就见三大爷阎埠贵追了上来,脸上堆着笑:“小沈啊,你看今儿这事,是不是挺热闹?” 沈言“嗯”了一声,等着他下文。 阎埠贵搓着手,凑近了些:“我瞅着你这几天总往城外跑,是不是有什么好营生?带上三大爷呗?你看我这一家子,五张嘴等着吃饭,不容易啊……” 沈言淡淡道:“就是去郊区收点野菜,换点粮票,没什么赚头。” 阎埠贵显然不信,还想再问,就听见自家屋里传来三大妈的声音:“阎埠贵!你死哪儿去了?儿子上学要带的窝头还没蒸呢!” 三大爷脸一僵,嘟囔着“就来就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了笑。这院里的人,就像一群围着米粒打转的蚂蚁,每天为了点吃的、穿的、用的,斗来斗去,吵吵闹闹,却也在这吵闹里,活出了自己的“滋味”。 上午去厂里交报表,刚进门就撞见傻柱。他眼圈发黑,显然是没睡好,见了沈言,难得没咋咋呼呼,只是闷声道:“沈哥,谢了。” 沈言一愣:“谢我什么?” “昨儿夜里,我看见你在影壁墙那儿站着,”傻柱挠了挠头,“刘小子偷咸菜那事,肯定是你没说出去。不然贾张氏知道了,非闹到刘大爷家不可,到时候两家又得打起来。” 沈言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赶紧上班去,迟到了又要扣工资。” 傻柱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哎!” 下午回院时,院里又换了番景象。秦淮茹端着一碗白面,送到贾张氏家,低声下气地说:“贾大妈,我娘家送了点面,给您尝尝。早上的事,您别往心里去……” 贾张氏沉着脸,却没把碗推回去,只是哼了一声:“算你识相。” 沈言路过时,正听见阎埠贵跟二大爷刘海中念叨:“你瞧秦淮茹这招,高!一碗白面,既堵了贾张氏的嘴,又落了个贤惠的名声,傻柱以后更得对她死心塌地……” 二大爷捋着不存在的胡须,点头附和:“嗯,这女人,不简单。” 沈言摇了摇头,回了自己的小屋。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刚成熟的苹果,擦了擦就咬了一大口。甜丝丝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去,把院里的那些家长里短,都冲得烟消云散。 夜幕降临时,院里总算安静了。沈言坐在窗前,看着月光爬上对面的屋顶,听着远处传来的梆子声——一更天了。 隔壁传来秦淮茹低声哄棒梗睡觉的声音,隐约还有傻柱哼着跑调的小曲,在院里劈柴。贾张氏家的灯忽明忽暗,许是在缝补衣裳。三大爷家传出算盘珠子“噼里啪啦”的响,不用问,准是在算今天的开销。 沈言拿起那本没看完的书,就着油灯的光翻着。窗外的风拂过树梢,带着点槐花的香。他忽然觉得,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他空间里的庄稼,吵吵闹闹是肥料,家长里短是雨露,看似乱糟糟的,却总在不经意间,透着股烟火气的“生机”。 至于那些藏在夜色里的事,就让它们随着月光,悄悄落在青砖地上。天一亮,院里还会有新的争吵,新的算计,新的“热闹”——这,才是四合院的日子啊。 第21章 寸寸光阴 天刚蒙蒙亮,东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秦淮茹端着尿盆出来,脚步放得极轻,生怕吵醒屋里的棒梗和两个女儿。院儿里的青砖地还带着露水的潮气,她拢了拢洗得发白的袖口,刚要往茅房去,就见南屋的门也动了,贾张氏披着件旧棉袄,梗着脖子站在门口,眼神像淬了冰似的剜过来。 “大清早的,脚步就不能轻点?惊了我的觉,你赔得起吗?”贾张氏的声音不高,却带着刺,“也是,有些人啊,穷得叮当响,就盼着别人也睡不安稳。” 秦淮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低声道:“贾大妈,对不住,我没注意。”她加快脚步往茅房走,盆沿蹭到墙根,溅出几滴,落在青砖上,像没干的泪痕。 贾张氏看着她的背影,“呸”地啐了口,转身回屋时,撞见三大爷阎埠贵背着个布包往外走,包里鼓鼓囊囊的。“阎老三,这大清早的,背着啥好东西?又想出去捣鼓啥歪门邪道?” 阎埠贵脸上堆着笑,脚步没停:“贾大妈早啊,我这不是看天好,去城郊采点蘑菇,换俩零花钱。您要不要?回头给您送点?” “谁稀罕你的破蘑菇!”贾张氏翻了个白眼,“别采些毒的回来,毒死你全家!” 阎埠贵也不恼,笑着应了声“您放心”,溜溜达达出了院门。他刚走,二大爷刘海中就从北屋出来了,穿着件熨得笔挺的中山装,手里攥着个铁皮哨子,见了贾张氏,下巴抬得老高:“贾大妈,早啊。我这组织院里的年轻人出操,您老要是没事,也来跟着活动活动,省得整天窝着生闷气。” 贾张氏斜睨他:“就你能耐,整天瞎折腾。我可没那闲工夫陪你疯。”说罢“砰”地关上了门。 刘海中讨了个没趣,清了清嗓子,举起哨子“嘀嘀”吹了两声,院里顿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傻柱趿拉着鞋从西厢房冲出来,头发乱糟糟的,见了刘海中就嚷嚷:“二大爷,这才几点啊?天天出操,胳膊腿都快散架了!” “你懂什么?”刘海中板起脸,“这是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赶紧站好!” 秦淮茹从茅房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赶紧拉着刚起床的小当和槐花往屋里躲,低声嘱咐:“别出声,让你二大爷折腾去。”棒梗揉着眼睛从里屋出来,嘟囔着:“妈,我也想去出操,二大爷说表现好有糖吃。” “别去凑热闹,”秦淮茹摸了摸儿子的头,“妈给你煮了红薯粥,快趁热喝。” 正说着,傻柱站在院里被刘海中训得直瞪眼,偏过头看见秦淮茹屋里冒起的炊烟,肚子“咕噜”叫了一声,没好气地对刘海中说:“出操就出操,能不能快点?我还得去厂里打饭呢!” “急什么?”刘海中掏出怀表看了看,“还有一刻钟,站军姿!” 傻柱没辙,只能梗着脖子站着,眼睛却直往秦淮茹的烟囱那儿瞟。 西厢房的门又开了,一大爷易中海慢悠悠地走出来,手里端着个鸟笼,见了这场面,皱了皱眉:“老刘,差不多行了,孩子们还得上班上学。” 刘海中这才作罢,收起哨子:“解散!下午继续!”傻柱“嗷”一声就往西厢房冲,被易中海叫住:“傻柱,等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个油纸包,“昨儿我侄女送来的桃酥,给秦淮茹家的孩子尝尝。” 傻柱眼睛一亮,接过来就往秦淮茹家跑,刚到门口就喊:“秦姐!一大爷给的桃酥!” 秦淮茹赶紧开门接过,脸上堆着笑:“谢谢一大爷,也谢谢傻柱啊。”傻柱挠挠头:“谢我干啥,又不是我的。”嘴上这么说,脚却没动,看着棒梗咽口水,秦淮茹连忙说:“快进来,我刚熬的红薯粥,给你盛一碗?” “哎!”傻柱立马点头,挤进了屋。 这头三大爷阎埠贵采完蘑菇回来,刚进院门就被贾张氏堵住了:“阎老三,采了多少?分我点!” 阎埠贵苦着脸:“贾大妈,就采了这小半筐,还不够我们家嚼舌根的……不是,不够我们家吃的。”他边说边往自己屋挪,“再说了,这蘑菇得炒肉才香,您家有肉吗?” 贾张氏被戳到痛处,脸一沉:“我有没有肉关你屁事!赶紧把蘑菇交出来!”说着就要去抢布包。阎埠贵死死护着:“这可不行,我还等着换粮票呢!” 两人正拉扯着,二大妈从屋里出来晾衣裳,见了就劝:“贾大妈,您消消气,三大爷也不容易。要不这样,我这儿有俩鸡蛋,换您点蘑菇?” 贾张氏一听有鸡蛋,眼睛亮了:“俩鸡蛋?太少了!至少三个!” 二大妈犹豫了一下:“行,三个就三个。” 阎埠贵这才松了手,看着贾张氏拿着蘑菇进了屋,心疼得直咂嘴:“俩鸡蛋换这么多,亏了亏了……”二大妈笑着拍他胳膊:“行了,快回去,别让三大妈等急了。” 日头升到头顶时,院里总算消停些。秦淮茹端着碗坐在门口择菜,棒梗趴在旁边的小板凳上写作业,小当和槐花在院里跳皮筋。傻柱下班回来,手里拎着个油纸包,神秘兮兮地塞给秦淮茹:“秦姐,你看这啥?” 打开一看,是几块红烧肉,油光锃亮的。秦淮茹眼睛红了:“傻柱,你又……” “别又又又的,”傻柱打断她,“厂里食堂改善伙食,我特意多要了份。快趁热给孩子们吃。”棒梗闻到香味,丢下笔就凑过来,被秦淮茹拍了下手背:“先写完作业!” 傻柱嘿嘿笑,蹲在旁边看她择菜,说:“秦姐,下午我休班,帮你把柴火劈了?”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客气啥!”傻柱说着就起身去柴房,刚拿起斧头,就听见贾张氏在屋里喊:“傻柱!给我也劈点!我那柴火快没了!” 傻柱装作没听见,抡起斧头劈得“咚咚”响。贾张氏见没人应,又喊:“听见没有?傻柱!我让你给我劈柴!” 秦淮茹劝道:“傻柱,要不……就帮贾大妈也劈点?” 傻柱不情愿地嘟囔:“就她事多。”嘴上抱怨着,还是往贾张氏的柴堆挪了挪。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三大爷阎埠贵坐在门口,拿着算盘噼里啪啦地算着:“今天卖蘑菇赚了五毛,换了三斤粮票,二大妈给了三个鸡蛋,换出去一斤蘑菇……”他媳妇在屋里喊:“老头子,该做饭了,米缸快见底了!” 阎埠贵抬头应:“知道了,我这就去买米,用昨天换的粮票。”他起身刚要走,看见易中海从外面回来,连忙打招呼:“一大爷,您回来啦?今儿见着厂长了?我家阎解成想换个岗位,您看……” 易中海摆摆手:“厂里最近没空缺,等有消息了再说。”说着往自己屋走,路过秦淮茹门口,看见她在给棒梗补衣服,停下脚步:“淮茹,傻柱那孩子性子直,但心不坏,你多担待点。” 秦淮茹笑着点头:“我知道,一大爷。” 夕阳西下时,院里又热闹起来。下班的、放学的都回来了,脚步声、说话声、孩子的嬉笑声混在一起。傻柱扛着铁锹从外面回来,脸上沾着泥:“秦姐,我帮你把菜窖挖好了,冬天存菜够用了。” 秦淮茹连忙端出盆水:“快擦擦脸,辛苦了。” 贾张氏凑过来看了看菜窖,撇撇嘴:“挖这么浅,能存啥?傻柱,也给我挖一个,挖深点!” 傻柱没好气地说:“自己挖去!” “你个小兔崽子!我让你挖你就挖!”贾张氏伸手就要打,被刚进门的一大爷易中海拦住:“贾大妈,消消气,孩子们都累了一天了。要挖菜窖,明天我让老刘他们帮你弄。” 贾张氏这才作罢,嘴里还嘟囔着:“还是一大爷懂事理。” 夜色慢慢笼罩下来,各家的灯陆续亮了。秦淮茹屋里传出棒梗背课文的声音,傻柱在西厢房哼着歌擦铁锹,三大爷家算盘声又响了起来,贾张氏在屋里翻箱倒柜找东西,嘴里骂骂咧咧的。 易中海站在院里,看着各家窗户透出的灯光,轻轻叹了口气。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这锅里的粥,熬着熬着,各种滋味就都出来了。有甜,有咸,有吵吵闹闹的烟火气,也有藏在心底的那点暖。 傻柱擦完铁锹,探头往秦淮茹屋里看了看,见灯还亮着,喊了声:“秦姐,明天我休班,帮你挑水不?” 屋里传来秦淮茹温柔的声音:“不用啦,够喝了。早点休息,傻柱。” 傻柱嘿嘿笑了两声,回屋关了灯。院里的灯光一盏盏灭了,只剩下月光洒在青砖地上,安静又温柔。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更显得这四合院,藏着说不尽的家长里短,道不完的寻常岁月。 第22章 针脚里的光阴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秦淮茹就已经坐在了院中的石凳上。石凳被露水打湿,她垫了块洗得发白的蓝布头巾,手里捏着根银针,线在舌尖抿了抿,灵巧地穿过针孔。阳光透过老槐树的枝桠,在她发间织出细碎的金网,鬓角新冒出的几根白发,在光线下格外显眼。 她正缝补着棒梗的校服,袖口磨破了个三角口,边缘已经起了毛边。秦淮茹把针脚走得细密,像沿着田埂种秧苗,一行行整整齐齐。“妈,我那只蓝布鞋找着没?”棒梗从屋里探出头,头发睡得乱糟糟,眼角还挂着点眼屎。 “在灶台上烘着呢,”秦淮茹抬头看了眼,“昨儿下雨你踩泥水里了,我用火塘余温烤了半宿,摸着干了。”她放下针线,往屋里喊,“小当、槐花,快起!再磨蹭上学要迟到了,书包我都收拾好了,在门后挂着。” 西厢房的傻柱“哐当”一声推开门,赤着膊,肩上搭着条毛巾,肌肉线条在晨光里透着结实的红。“秦姐,早啊!”他嗓门大,震得槐树叶簌簌落了两片,“今儿食堂做糖油饼,我帮你多打俩?” 秦淮茹笑着摇头:“不用啦,家里还有棒子面,熬粥够吃。”她低头继续缝补,银针穿过布料的声音“沙沙”轻响,“你快洗漱去,别耽误上班。” 傻柱嘿嘿笑着应了,转身去院角的水龙头接水,冷水“哗啦”浇在脸上,他“嘶”地吸了口凉气,声音更亮了:“秦姐,你这针脚绣得比我妈还细!我那工装袖口也磨破了,回头给你补补?” “拿来,”秦淮茹指尖挑断线头,把补好的校服往竹筐里放,“不过得等我闲下来,这两天得先把槐花的棉袄翻个面,棉花都滚成疙瘩了。” 正说着,贾张氏挎着个竹篮从北屋出来,篮子里装着几颗蔫巴巴的白菜。她瞥了眼秦淮茹的针线筐,鼻子里“哼”了一声:“有些人啊,就是闲不住,针线活再好,还不是填不饱肚子?”她说着往院外走,脚步重重的,像在赌气。 秦淮茹装作没听见,拿起槐花的棉袄比划着。棉袄里子是用旧被面改的,上面印着的牡丹图案已经洗得发灰,边角磨出了毛边。她用手指捻了捻棉花,结成团的地方得一点点撕开,重新铺匀。这活儿费眼神,她凑近了些,眉头微微蹙着,阳光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秦姐,我走了啊!”傻柱叼着牙刷跑出来,含糊不清地说,“糖油饼我放窗台上了,你记得吃!” 秦淮茹刚要推辞,傻柱已经一阵风似的跑出了院门。她无奈地摇摇头,起身去拿窗台上的油纸包,刚打开,金黄的油香就飘了出来,糖霜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她掰了小半块,塞进刚跑出来的槐花嘴里,“快吃,上学去。” 槐花含着糖油饼,含糊地说:“妈,二大爷又在门口吹哨子了,说要查卫生。” 秦淮茹往门口看,果然见刘海中背着手,拿着个小本子,正跟阎埠贵念叨:“三大爷,你家窗台上那咸菜坛子得挪屋里去,影响院容。”阎埠贵苦着脸:“二大爷,这坛子沉,我晚上挪成不?现在挪了,晌午吃啥?” “不行,就得现在挪!”刘海中板着脸,“这是院里的规定,人人都得遵守。” 秦淮茹低头看了看自家窗台上的酱菜瓶,赶紧起身往里屋搬。瓶底沾着的酱渣蹭在手上,黏糊糊的,她用围裙擦了擦,听见阎埠贵还在跟刘海中讨价还价:“二大爷,我那坛子是青花的,磕了碰了您赔?”“少废话,赶紧的!” 一阵忙活后,院里总算安静些。秦淮茹重新坐下缝棉袄,刚把棉花铺匀,三大妈就端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过来了:“淮茹,借点酱油呗?家里的见底了。” “有,”秦淮茹往屋里喊,“小当,把柜上那瓶酱油给三大妈。”她看着三大妈接过酱油,又说,“您家阎解成不是在酱油厂上班吗?还缺这个?” 三大妈叹了口气:“别提了,厂里最近查得严,私自带货要扣工资,他不敢了。”她拿着酱油碗要走,又回头说,“对了,下午有收废品的来,你家那堆旧报纸要不要卖?我帮你攒着?” “好啊,”秦淮茹笑着应,“我这就去捆。” 捆报纸时,秦淮茹发现棒梗的算术本用完了,纸边都被他啃得坑坑洼洼。她从针线筐里找出几张没用过的包装纸,裁成跟作业本一样大,用线缝了个简易本子,纸页边缘剪得整整齐齐。“棒梗,给你,先对付用,晚上我去供销社给你买新的。” 棒梗接过本子,翻了两页,嘟囔着:“妈,这纸有点硬,写字硌手。” “嫌硌手就好好写,别总用橡皮擦,”秦淮茹点了点他的额头,“你看你爸留下来的那支钢笔,我给你修好了,灌了蓝墨水,省着点用。” 钢笔是用胶布缠过的,笔帽有点歪,但笔尖依旧光亮。棒梗小心翼翼地别在胸前,跑出去时差点撞翻三大爷的算盘。阎埠贵正算着卖废品能换多少钱,被撞得手一抖,算盘珠子“噼里啪啦”乱响,他哎哟一声:“棒梗这小子,毛手毛脚的!” 秦淮茹连忙道歉,三大爷摆摆手:“没事没事,孩子皮实。”他凑近了些,“淮茹,你说收废品的能给啥价?我估摸着能换两斤棒子面……” 午后的阳光暖烘烘的,秦淮茹坐在门口纳鞋底,线绳穿过厚厚的帆布,发出“嗤”的一声。她纳得很用力,指节都有些发白,鞋帮上的针脚密密麻麻,像排列整齐的小星星。傻柱下班回来,手里拿着个红布包,神神秘秘地塞给她:“秦姐,你看这是啥?” 打开一看,是块花布,上面印着小朵的粉月季,摸起来软软的。“厂里发的福利,我看这花色你穿好看,给你做件罩衣。”傻柱挠着头,耳朵有点红。 秦淮茹的脸也热了,捏着布料的边角,布料上的月季像沾了露水,鲜活起来。“这太贵重了……” “不贵重不贵重,”傻柱赶紧说,“就是块布头,我一个大老爷们留着也没用。”他看了眼秦淮茹手里的鞋底,“还在纳呢?我那几双都穿破了,你也给我纳一双呗?” “你脚那么大,费线。”秦淮茹嘴上说,手里却已经拿起另一只鞋底,“要啥样的?” “啥样都行,”傻柱笑得露出白牙,“只要是你纳的,扎脚我都乐意穿!” 正说着,贾张氏提着竹篮回来了,篮子里多了两把青菜。她看见秦淮茹手里的花布,眼睛一亮:“哟,傻柱又给你送东西了?秦淮茹啊,不是我说你,总吃别人的拿别人的,心里过得去吗?” 秦淮茹没接话,傻柱却梗着脖子怼回去:“我乐意给秦姐,关你啥事?有本事你也让别人给你送啊!” “你个小兔崽子!”贾张氏气得跳脚,“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好心劝你两句,还不乐意听!” “行了行了,”一大爷易中海背着手走进来,“多大点事吵吵嚷嚷的。贾大妈,你买的菜挺新鲜啊,在哪儿买的?” 贾张氏这才消了点气,絮絮叨叨地说:“在东头菜市场,比西头便宜两分钱……” 秦淮茹低头继续纳鞋底,针脚穿过帆布,把阳光、笑语、还有这院儿里的烟火气,都密密实实地缝了进去。傍晚时,她把纳好的鞋底晾在墙上,夕阳照着,针脚在地上投下细小的影子,像一串没说出口的话,安静地守着这四合院的寻常日子。 晚饭时分,棒梗趴在桌上写作业,铅笔头快磨没了,他用小刀削得尖尖的。小当和槐花在灯下翻绳,绳子是用秦淮茹织毛衣剩下的线头编的,五颜六色缠在一起。秦淮茹端上棒子面粥,粗瓷碗里冒着热气,她把傻柱给的糖油饼掰碎了,分给三个孩子。 窗外,阎埠贵家传来算盘声和争吵声,大概是算错了账。傻柱在西厢房哼着跑调的歌,偶尔夹杂着斧头劈柴的“咚咚”声。贾张氏在北屋咳嗽,声音洪亮。 秦淮茹看着孩子们满足的笑脸,喝了口温热的粥,心里暖暖的。这四合院的日子,就像她手里的针线,一针一线,看似平淡,却把零散的光阴,缝成了最踏实的模样。 第23章 天下通行 沈言把那张盖着轧钢厂鲜红公章的采购证明,小心翼翼地塞进贴身的口袋里,指尖触到纸面的凹凸纹路,心里踏实得像揣了块暖玉。这张巴掌大的纸片,边角已经被磨得有些发毛,却比他身上那件的确良衬衫还金贵——在这个出门必须“有路条”的年代,它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早上从四合院出来时,二大爷刘海中还拦着他问东问西,眼睛在他自行车后座的帆布包上打转:“小沈,这又是去哪儿采购啊?带着证明没?最近上面查得严,没证明可别瞎跑。” 沈言拍了拍口袋,亮出证明的一角:“二大爷放心,手续齐全。去趟保定,给厂里收点核桃。” 刘海中这才放行,嘴里还嘟囔着:“还是你们采购员好,拿着证明到处跑,不像我们,出个城都得找街道开信。” 沈言没接话,心里却深以为然。 这张采购证明的厉害,他是在第一次去天津出差时体会到的。 那天在火车站检票,排在他前面的一个汉子因为没带证明,被检票员拦在闸机口,好说歹说都没用,最后急得蹲在地上哭——他是来京城看病的,家里等着药救命,却因为一张纸,连火车都上不了。 轮到沈言时,他掏出采购证明,检票员扫了一眼,看清上面的公章和“因公出差”字样,二话不说就放行了。那瞬间,他看着汉子绝望的背影,第一次真切感受到,这张纸片背后,是这个时代最实在的“特权”。 火车上更是如此。 绿皮火车摇摇晃晃,车厢里挤得像沙丁鱼罐头,汗味、烟味、劣质肥皂味混在一起,呛得人睁不开眼。沈言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刚把帆布包放在腿上,就有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凑过来,怯生生地问:“同志,能让我孩子靠你这儿睡会儿不?实在没地方了。” 他刚点头,旁边就有人嚷嚷:“凭啥给他让地方?我们也累着呢!” 沈言没说话,只是把采购证明从口袋里抽出来,随手放在小桌板上。那嚷嚷的人瞥了一眼,看到“轧钢厂”和鲜红的公章,声音顿时小了下去,转过头假装看风景。 妇女感激地朝他笑了笑,把孩子放在他腿边,自己则靠着座椅背打盹。孩子睡得香,小脸红扑扑的,嘴角还挂着口水。沈言低头看着,心里忽然觉得,这张证明不仅是通行证,还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体面”。 到了天津,去郊区收核桃时,他又见识了证明的“硬气”。 那片核桃林的主人是个倔老头,说什么都不肯多卖,说要留着给孙子换学费。沈言磨了半天嘴皮,老头只是抽烟,头摇得像拨浪鼓。最后没办法,他掏出采购证明,指着上面的字说:“大爷,您看,这是厂里要的,给工人当福利,不是我私人要。您卖我点,也算是支援国家建设不是?” 老头把证明拿过去,眯着眼看了半天,又用粗糙的手指摸了摸公章,突然叹了口气:“行,看在厂里的面子上,多给你装两麻袋。” 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帮沈言联系了同村的几户人家,都是种核桃的,价格比市价还低了两成。“你们厂里的人,靠谱。”老头拍着他的肩膀说,“上次有个没证明的来收,缺斤短两的,坑了老王家不少钱。” 沈言这才明白,在乡下,采购证明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信誉”的保证。有这张纸,老乡们就觉得你是“公家的人”,不会骗他们,交易起来也放心。 回程时,他在路边的供销社想买点天津大麻花,店里的售货员正跟一个顾客吵架——那顾客没带证明,想买两斤麻花带回去,售货员死活不肯卖,说“非本地居民,无证明不得购买紧俏商品”。 沈言走过去,把采购证明一亮:“同志,来五斤麻花,打包。” 售货员立马换了副笑脸,手脚麻利地称好,用油纸包了,还额外送了他一小袋瓜子:“同志是京城来的?辛苦啦,尝尝我们这儿的瓜子,甜!” 那吵架的顾客看着他手里的麻花,眼神里满是羡慕,最后只能悻悻地走了。沈言提着麻花走出供销社,心里五味杂陈——同样是花钱,有证明和没证明,待遇天差地别。 这张证明的“神通”,还不止于此。 有次他去山西收小米,路过一个关卡,哨兵荷枪实弹,盘查得格外严。同行的一个贩子因为没证明,车上的小米被暂扣了,说是“怀疑投机倒把”,急得差点跪下。 沈言掏出采购证明,哨兵仔细核对了上面的信息,又看了看他帆布包里的介绍信和账本,敬了个礼就放行了。那贩子看着他顺利通过,眼睛都红了,后来追上他,塞给他两斤新小米,说啥都要跟他“搭个伴”,沾沾证明的光。 在这个事事都要“证明”的年代,一张盖着公章的采购证明,几乎能解决八成的麻烦。 住旅馆?不用找保人,证明一亮就能登记;买紧俏商品?粮票布票不够时,证明能当“面子”用,售货员多半会通融;甚至在路上遇到盘查,只要证明没问题,哨兵都会客客气气的,不像对普通人那样横眉冷对。 沈言甚至用这张证明,帮过四合院的人。 上次三大爷阎埠贵想让儿子阎解成去趟河北,给亲戚送点东西,找街道开证明被拒了,说“非必要不出城”。阎埠贵急得团团转,找到沈言,搓着手说:“小沈,你看能不能……借你的证明用用?就说是跟你去采购,帮帮忙,三大爷记你一辈子好!” 沈言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找厂里的文书,开了张“协助采购”的附加证明,让阎解成跟着他跑了一趟。回来后,阎埠贵非要塞给他十个鸡蛋,嘴里不停念叨:“这证明真是个宝贝!真是个宝贝!” 但沈言也清楚,这张证明的“厉害”,是建立在“公家”二字上的。它能给你便利,也能给你束缚。证明上写着“仅限采购使用”,若是私用被查出来,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丢工作,甚至可能被安上“滥用职权”的罪名。 所以他从不敢滥用。 去黑市换东西?绝不用证明,都是悄悄去,悄悄回;帮人搭便车?只敢顺路带,从不敢绕远;就算住旅馆,也规规矩矩登记,从不多说一句废话。他像捧着易碎的瓷器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这张证明,既靠它方便,又怕被它反噬。 这天傍晚,沈言从保定回来,自行车后座捆着两大袋核桃,沉甸甸的。路过检查站时,哨兵例行检查,看到他的采购证明和车上的核桃,笑着说:“同志辛苦了,这核桃看着不错啊。” “都是给厂里工人的,保证新鲜。”沈言笑着点头,递过去一支烟。 哨兵接了烟,没点燃,夹在耳朵上:“放行,注意安全。” 通过检查站,沈言蹬着自行车,晚风迎面吹来,带着点核桃的清香。他摸了摸口袋里的证明,纸页被汗水浸得有些软,但上面的公章依旧鲜红。 他想起刚穿越过来时,连出门买根油条都得揣着户口本,生怕被当成“盲流”抓起来。而现在,凭着这张证明,他能走遍大江南北,收山货,换特产,甚至能在陌生的城市里,找到一席之地。 这张小小的纸片,承载的不仅是出行的便利,更是这个时代独有的生存法则——有“公家”撑腰,你才能走得稳,走得远。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黑了。傻柱正蹲在院里劈柴,见他回来,喊了声:“沈哥,带啥好东西了?” “核桃,给厂里收的。”沈言把自行车停在门口,“明儿给你拿几个,尝尝鲜。” “那敢情好!”傻柱笑着应,“我就说你这采购员好,走南闯北的,不像我们,这辈子估计都出不了京城。”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把采购证明小心翼翼地取出来,用干布擦了擦上面的汗渍,折好放进抽屉里,锁上。 窗外,月光洒在四合院里,安静而温柔。沈言躺在床上,听着院里传来的鼾声和虫鸣,心里格外踏实。 他知道,明天一早,他还会揣着这张证明出门,去下一个地方,收新的物资。这张纸会陪着他,走过更多的路,见过更多的人,解决更多的麻烦。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它就是他最可靠的伙伴,最坚实的后盾。 至于未来?谁知道呢。但至少现在,有这张证明在,他就能在这天地间,走得从容些,安稳些。这就够了。 第24章 暗宝 四九城的秋意渐浓,胡同里的槐树叶落得满地都是,踩上去沙沙作响。沈言踩着落叶,慢悠悠地晃荡在烟袋斜街,眼睛看似随意地扫过路边的灰墙黛瓦,心里却在盘算着另一件事——和珅的藏宝库。 这念头是他前阵子翻空间里那本旧书时冒出来的。书是他从废品站淘来的,里面夹着张泛黄的地图,标注着“和府秘库”的位置,就在如今恭王府附近的一片民居底下。后世他在网上看过无数关于和珅藏宝的传说,什么“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说他的家产抵得上清朝十五年的国库收入,金银珠宝更是堆积如山。 起初沈言只当是传说,没太在意。直到有次去恭王府附近收古董,看到那片老宅子的地基明显比别处厚实,墙角还刻着模糊的“和”字纹样,才突然想起那张地图。 “试试就试试。”他心里揣着这念头,像揣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这天夜里,月黑风高,正是动手的好时候。沈言换上一身深色短打,借着胡同里的阴影,悄无声息地摸到了地图标注的位置。这里现在住着几户人家,院墙斑驳,门口挂着褪色的红灯笼,看着和普通民居没两样。 他绕到后院,借着一棵老榆树的掩护,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洛阳铲,往地上轻轻一插。铲头带上来的土是青黑色的,混着些碎石——这是夯土的特征,寻常民居的地基绝不会这么结实。 沈言的心“咚咚”跳起来,越发确定这底下有猫腻。他没敢用蛮力,只是用铲头一点点拨开表层的浮土,露出块青石板,石板边缘有个不起眼的凹槽,像是个暗门的机关。 他深吸一口气,指尖扣进凹槽,用力一抬。青石板纹丝不动。他又试了几次,额头渗出细汗,才听到“咔哒”一声轻响,石板终于松动了。 沈言屏住呼吸,缓缓挪开石板,底下露出个黑黢黢的洞口,一股陈旧的霉味混杂着金属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从怀里摸出个小马灯,点亮了往下照——是条狭窄的石阶,蜿蜒通向深处。 “还真有。”他心里一阵激动,提着马灯,猫着腰走了下去。 石阶尽头是间石室,约莫半间教室大小,四壁摆着木架,上面堆满了木箱。沈言打开最上面的箱子,马灯的光洒进去,瞬间被耀眼的金光淹没——满满一箱金元宝,个个铸着“乾隆年制”的字样,边角圆润,成色十足。 他又打开旁边的箱子,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银锭,上面印着“库银”二字;再打开一个,竟是些珍珠玛瑙,颗颗饱满,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沈言看得眼都直了。后世只在博物馆里见过的宝贝,此刻就堆在他眼前,触手可及。他强压着激动,挨个箱子查看,除了金银珠宝,还有些玉器、字画,甚至几箱封存完好的官窑瓷器。 “和珅这老小子,真是富可敌国。”沈言咂舌,不再犹豫,意念一动,开始往空间里收东西。 一箱箱金银被收进空间,堆在木屋旁边,像座小山;珍珠玛瑙被他分门别类,放进空间里的木柜;字画和瓷器他没敢大意,小心翼翼地收在最里面的房间,生怕碰坏了。 不到半个时辰,石室就被搬空了,连地上散落的几枚碎银子都没放过。沈言检查了一遍,确认没留下任何痕迹,才重新盖好青石板,用浮土掩盖住翻动的痕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回到四合院时,天刚蒙蒙亮。沈言翻进自己的耳房,关紧门窗,闪身进了空间。 看着堆成小山的金银,他激动得一夜没睡。空间里的木屋旁,金元宝闪着沉甸甸的光,银锭堆得像座小塔,珍珠玛瑙在灵泉水的映照下,比星星还亮。他拿起一个金元宝,掂了掂,足有十两重,入手冰凉,却烫得他心头发热。 “这下,算是真正站稳脚跟了。”沈言喃喃自语。 有了这些财富,他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但他没敢声张,甚至没告诉任何人——在这个年代,露财等于招祸,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他开始琢磨怎么把这些“宝贝”变现,还不能引人怀疑。 金子留着肯定没错,这东西什么时候都值钱。他挑了些成色最好的金元宝,用锤子敲碎,熔成小小的金块,外面裹上黑布,藏在空间最深处。这些是他的底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动。 麻烦的是银子。 这年代银子虽然还能流通,但早已不是主要货币,市面上用的大多是人民币和粮票布票。银锭子除了在黑市能换点东西,在正经商店里根本用不了,而且再过些年,恐怕连黑市都不认了。 “得趁现在,把银子换成有用的东西。”沈言打定主意。 他开始更频繁地去黑市,每次只带一两个银锭,找相熟的贩子兑换。 第一次去时,他找了个戴瓜皮帽的老头,掏出个五两重的银锭,放在铺着黑布的摊子上。老头眼睛一亮,压低声音:“哪儿来的?” “家里祖传的,急着用钱。”沈言面不改色。 老头掂量着银锭,又用牙咬了咬,确认是足银,才说:“一两换二十块钱,再给你十斤粮票。多了没有,这行情你知道。” 沈言心里盘算了一下,这价格比他预想的低了点,但也算合理。他点了点头:“行,换。” 老头麻利地数了钱,又从怀里掏出粮票,交易做得干净利落,全程没多问一句。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沈言越发熟练。他不在一个黑市久待,今天在砖窑,明天去天桥,后天又转到城外的小树林,每次都换不同的东西——有时候是人民币,有时候是粮票布票,有时候是稀缺的工业券,偶尔遇到合适的,还会换些古董字画、老家具。 有次在天桥的黑市,他用一个十两的银锭,换了架德国造的相机。那相机看着有些旧,镜头却完好无损,摊主说是“以前洋行里的货”。沈言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后世随便一架同款的老相机,都能拍出天价,当下毫不犹豫地换了。 还有一次,他遇到个卖药材的贩子,手里有几支年份久远的野山参。沈言用两个银锭换了过来,收进空间的药圃里——灵泉水滋养下,这些山参说不定能长得更好,以后无论是自己用还是换东西,都划算。 他换的最多的,还是金子。 虽然手里已经有不少金元宝,但他知道,碎金子比银锭更方便流通,也更保值。他找到个专门熔金的黑市匠人,把银锭换成碎金子,每次换一点,做得极为隐蔽。那匠人只认银子,不问来源,沈言乐得省心。 短短一个月,他就用银锭换了上千块钱,几百斤粮票,几十尺布票,还有不少零零碎碎的宝贝。空间里的“存货”越来越丰富,除了最初的庄稼牲口,又多了相机、药材、古董、布匹,甚至还有几箱罐头和奶粉——这些都是用银锭从“关系硬”的贩子手里换的,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算是硬通货。 沈言的日子也越发滋润起来。 他不再满足于只种庄稼,在空间里开辟了片药圃,种上了换回来的药材;他给木屋添置了新家具,都是从黑市淘来的老红木,用料扎实,雕工精美;他甚至在空间里挖了个地窖,专门存放换回来的罐头和奶粉,以备不时之需。 白天,他依旧是那个骑着破自行车去什刹海钓鱼的采购员,穿着普通的布衫,吃着简单的窝头,和厂里的同事插科打诨,和四合院的邻居点头问好,没人知道他口袋里揣着的,是用银锭换来的“巨款”。 只有到了夜里,钻进空间,看着那堆金灿灿的元宝和越来越丰富的“藏品”,他才会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手里握着的,是怎样一笔财富。 这天夜里,沈言又去了趟黑市,用最后几个银锭换了些金条。走出黑市时,月光正好,洒在胡同的青石板上,像铺了层霜。他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金条,心里一片平静。 银锭换得差不多了,留下的金子足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和珅藏宝库的“遗产”,总算被他消化完毕,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底气。 他抬头看了看四九城的夜空,星星很少,但每一颗都很亮。这座古城里,不知道还藏着多少像和珅宝库这样的秘密,多少被遗忘的宝贝。 沈言笑了笑,转身往四合院走去。 以后的日子,他或许还会去钓鱼,去转悠,去发现新的“宝贝”。但那已经不是为了生计,只是为了这四九城的烟火气,为了这平淡日子里,偶尔冒出来的一点惊喜。 有空间在,有这些“底气”在,他的日子,只会越过越稳,越过越踏实。 至于那些藏在古城角落里的秘密?慢慢找就是了。反正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更有的是,将它们变成自己“收藏”的本事。 第25章 地库藏珍 沈言靠在空间木屋的门框上,看着院里悠闲啃草的梅花鹿,嘴角噙着点说不清的笑意。那几头鹿是前阵子从山里引回来的,起初还怕生,现在见了他就往跟前凑,鹿角蹭得他胳膊发痒。他抬手摸了摸最大那头公鹿的脖颈,指尖能感受到紧实的肌肉——这鹿养了快半年,膘肥体健,皮毛油光水滑,下锅时定是满屋飘香。 其实他本没想养这么多活物。最初只是觉得空间里太清静,养头牛能耕地,养头猪能解馋,哪成想养着养着就上了瘾。现在牛棚里卧着两头黄牛,猪栏里圈着四头黑猪,鹿圈里跑着六只梅花鹿,个个精神头十足,全靠空间里那片红薯地养活——这作物是真能长,割了一茬又冒一茬,藤蔓堆成山,剁碎了拌上玉米面,猪和鹿吃得呼噜作响,长膘速度看得他都咋舌。 “也该给你们再添点伴了。”沈言拍了拍公鹿的角,转身往农具房走。他找出些木板钉子,叮叮当当地敲起来——打算再做个鸡笼。之前总觉得养鸡麻烦,要天天捡蛋、扫鸡粪,可近来总想着喝点鲜鸡汤,尤其天冷时,一口热汤下肚,浑身都舒坦。 鸡笼做得不算精致,却扎实。傍晚时他从镇上抓了二十只雏鸡,毛茸茸的,黄澄澄一团,放进笼里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他往食槽里撒了把小米,看着小鸡们挤成一团抢食,忽然觉得这空间里,总算有了点更鲜活的生气。 处理完活物,他又转到那片红薯地。藤蔓已经爬满了半面坡,叶片密得能藏住只兔子。他挥着镰刀割藤蔓,动作麻利,割下来的藤蔓随手扔进旁边的竹筐——这些是今晚的饲料,得赶紧剁碎了喂猪。 割到地头时,镰刀突然“当”地撞在一块硬石上。他皱了皱眉,蹲下身扒开泥土,发现底下不是石头,而是块平整的青石板,边缘还刻着模糊的纹路。沈言心里一动,难不成这底下还有玄机? 他找来撬棍,卯足劲往下撬。青石板纹丝不动,倒是震得他胳膊发麻。他又换了个角度,顺着石板边缘一点点刨土,才发现这石板比想象中大得多,约莫有两间房那么宽,显然不是天然长成的。 “难不成是以前留下的地窖?”沈言眼睛亮了。他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挖地三尺找宝贝的瘾头倒是越来越大。当下也顾不上喂猪,找来锄头铁锹,围着石板刨起来。 土越挖越深,石板的边缘渐渐显露,果然是人工铺就的,缝隙里还嵌着糯米灰浆——这是老法子,用来加固缝隙,寻常人家绝不会这么费事。沈言越挖越起劲,额头上的汗珠子滚进眼里,辣得他直眨眼,也顾不上擦。 挖到半人深时,他摸到石板边缘有个凹槽,像是个拉环。伸手进去一摸,果然摸到个生锈的铁环。他深吸一口气,攥住铁环,猛地往上一提——只听“吱呀”一声,石板竟被拉开一道缝,一股潮湿的霉味混着点土腥气涌了上来。 沈言找来马灯,点亮了往下照。底下黑黢黢的,隐约能看到几级石阶,蜿蜒通向深处。他探头往下喊了声,回声嗡嗡的,显然空间不小。 “还真是个地下室。”他咧嘴一笑,心里的痒劲儿又上来了。这空间里藏的秘密,怕是比他想的还多。 他顺着石阶往下走,马灯的光晕在墙上晃出斑驳的影子。地下室比他想象的宽敞,约莫有三间房大小,四壁是夯实的黄土,墙角摆着些破木箱,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他走上前,用袖子擦了擦箱盖,露出底下的木纹——竟是上好的樟木,难怪没发霉。 打开最上面的箱子,里面铺着防潮的油纸,揭开油纸,是一叠叠的布匹。沈言拿起一匹展开,马灯的光落在布面上,泛着柔和的光泽——是杭绸,摸起来滑溜溜的,比他身上穿的粗布褂子舒服百倍。再翻几箱,有蜀锦、云锦,还有几匹罕见的妆花缎,上面绣着缠枝莲纹样,针脚细密,一看就不是寻常物件。 “这要是拿去换东西,能换多少粮票?”沈言咂舌,把布匹重新包好,心里盘算着。但转念又想,这料子太扎眼,拿去黑市怕是惹麻烦,还是先藏着稳妥。 他又打开旁边的箱子,里面竟是些瓷器。青花瓷瓶、粉彩瓷碗、斗彩杯碟,个个釉色鲜亮,没有一丝磕碰。沈言不懂瓷器,却也看得出这些东西不一般——光是那只青花缠枝莲纹瓶,他在博物馆里见过类似的,标牌上写着“明代珍品”。 “好家伙,这要是摔了,把我卖了都赔不起。”他小心翼翼地把箱子盖好,轻手轻脚地挪到角落,打算回头找些稻草垫着,免得磕碰。 最里面的箱子打开时,沈言倒吸一口凉气——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金条,每根都刻着“足赤”二字,沉甸甸的,拿在手里压得手腕发酸。他数了数,整整一百根,怕是有上千两。 “这下是真不愁了。”沈言把金条放回箱里,盖好盖子,心里却不像之前见着金银那样激动。或许是见得多了,反倒生出些平静——这些东西再好,终究是身外之物,够花就行。 他在地下室转了一圈,发现墙角有个通风口,难怪空气虽潮,却没到让人窒息的程度。地面是用三合土夯过的,平整坚硬,倒是个存放物资的好地方。 “正好缺个仓库。”沈言打定主意,要把这地下室好好收拾出来。 回到地面时,天已经擦黑。他把青石板盖回去,用土填实,又在上面种了几棵红薯——藤蔓爬满了,谁也看不出底下藏着个宝库。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一头扎进地下室。清理灰尘时,呛得他直咳嗽,用灵泉水泡过的毛巾捂着脸,才勉强撑住;擦瓷器时,他找来最软的棉布,一点一点蘸着灵泉水擦,生怕留下划痕;整理布匹时,发现有些料子生了点霉斑,赶紧搬到空间的阳光下晾晒,再用灵泉水轻轻擦拭,霉斑竟慢慢淡了下去。 金条被他分门别类,用木箱装着,放在地下室最里面,外面堆上布匹和瓷器,算是做了层掩护。他还在地下室角落挖了个小坑,把那些从和珅宝库弄来的珍珠玛瑙埋进去——这些东西太惹眼,藏在地下最稳妥。 收拾妥当后,沈言站在地下室中央,看着码得整整齐齐的物资,心里踏实得很。这地方比地上安全,不怕风吹雨淋,更不怕被人发现,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仓库。 这天清晨,他提着桶红薯藤蔓去喂猪,看着猪栏里哼哼唧唧的黑猪,忽然想起还没给鸡笼搭个遮雨的棚子。转身往农具房走时,瞥见鹿圈里的公鹿正用头蹭着栅栏,鹿角上的绒毛都快蹭掉了。 “急什么,过阵子就把你们宰了炖汤。”沈言笑骂着,心里却盘算着——这头公鹿够壮实,剁成块红烧,再配上地下室找出来的那坛陈年花雕,定是绝配。 至于那些红薯,他打算再多种几亩。藤蔓喂猪喂鹿,块根能存进地下室,切成片晒干,磨成粉,既能当主食,又能做饲料,简直是万能作物。他甚至想,等开春了,是不是该再开片地,种点玉米和高粱——玉米能磨成面,高粱能酿酒,多囤点总没错。 走到鸡笼边,小鸡们已经长大了些,绒毛变成了淡黄色的羽毛,正围着食槽啄小米。沈言撒了把碎玉米粒进去,看着它们抢食,忽然觉得这日子过得格外有奔头。 有吃有穿,有藏着宝贝的地下室,有空间里取之不尽的灵泉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人心不足这毛病,他不是没有,但看着这些实实在在的物资,那些虚头巴脑的念想就淡了。够吃够喝,安稳度日,比什么都强。 他转身往木屋走,打算烧壶热茶。路过地下室的入口时,脚步顿了顿,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土地——这空间里藏的秘密,怕是这辈子都探不完了。但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一点点挖,一点点藏,把这地下室填满,把日子过扎实,就够了。 热茶的香气从木屋飘出来,混着红薯地的清新,还有远处猪栏里的哼唧声,在这方小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暖得人心头发烫。 第26章 风沙 沈言是被呛醒的。 窗外的风跟疯了似的,卷着沙砾砸在窗纸上,发出“噼啪”的声响,像是有无数只小石子在敲打。他睁开眼,屋里弥漫着一股土腥味,连落在桌上的搪瓷缸子,都蒙了层薄薄的黄尘。 “又是这种鬼天气。”他皱着眉坐起来,摸了摸鼻子,鼻腔里干得发疼,还带着点沙粒的粗糙感。 穿衣服时,他特意找了件领口紧的工装,又把围巾往脖子里多绕了两圈。推门出去的瞬间,一股黄风迎面扑来,打得他脸颊生疼。院里的能见度不足五米,老槐树的枝桠在风中疯狂摇晃,像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叶子早被吹得七零八落,地上铺了厚厚一层,混着黄沙,踩上去软绵绵的,却硌得慌。 “咳咳……”秦淮茹正站在院里收衣裳,被风卷着的沙子呛得直咳嗽。她用胳膊挡着脸,另一只手慌忙把晾着的棒梗的校服往怀里拢,可风太大,刚叠好的衣角又被吹开,沾了层黄尘,看着像块旧抹布。 “秦姐,别收了,先回屋!”沈言冲着她喊,声音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得费好大劲才能听清。 秦淮茹摆了摆手,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说“不收就全脏了”。她弓着背,跟风较劲似的,把衣裳一件件塞进竹篮,头发被吹得乱糟糟的,贴在汗津津的额头上,脸上蒙着层灰,只剩两只眼睛亮着,透着股倔强。 贾张氏的骂声从北屋传出来,被风声撕得粉碎:“这破风!把我晾的咸菜都吹沙了!败家玩意儿……”话没说完,就被一阵更猛的风打断,接着是“砰”的一声,大概是她把窗户关上了。 傻柱从西厢房冲出来,手里拿着块木板,大概是想把柴房门挡上。他刚跑到柴房门口,一阵旋风卷着黄沙扑面而来,他“哎哟”一声捂住眼,手里的木板“哐当”掉在地上,被风吹得在院里滚了两圈,撞在影壁墙上才停下。 “他娘的!这风要疯啊!”傻柱骂了句,摸索着捡起木板,背对着风往柴房挪,脚步踉跄得像喝醉了酒。 沈言没再看他们,转身回屋拿了块布,把门框和窗户缝都堵上。即便如此,还是能感觉到细小的沙粒从缝隙里钻进来,落在脸上、手上,带来一阵细密的痒。 他从空间里舀了瓢灵泉水,慢慢喝着。水是温的,带着点清甜,滑过干涩的喉咙,总算舒服了些。空间里依旧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灵泉水冒着热气,红薯地绿油油的,梅花鹿在草地上悠闲地啃着草,一点不受外面风沙的影响。 “还是这儿舒坦。”沈言叹了口气。 他来这时代快两年了,别的都能适应,唯独这风沙天,怎么都习惯不了。四九城的春天和秋天,几乎成了“风沙季”,尤其是塞罕坝那边还没开始大规模植树,北边的黄沙毫无阻拦地往南刮,一刮就是好几天,天昏地暗,像是世界末日。 刚开始遇到这种天气,他还以为是起了大雾,出门才走了两步,就被呛得喘不过气,眼睛里进了沙,疼得直流泪。回屋一看,头发上、衣服上全是黄尘,拍一拍,能扬起一小团烟雾。 后来听厂里的老工人说,这在四九城是常事。“以前更厉害,”老陈边咳嗽边说,“刮起风来,对面不见人,屋里得点灯,锅里的饭都能吃出沙子。现在算好的了,至少刮几天就停。” 话是这么说,沈言还是觉得难熬。 风沙天最受罪的是鼻子和眼睛。鼻子里总堵着沙,呼吸都费劲,晚上睡觉得用湿毛巾盖着嘴,才能勉强睡着;眼睛更别提,出门就得眯着眼,不然沙粒进去能疼半天,时间长了,眼角总红红的,像兔子眼。 院里的人也各有各的应对法子。 三大爷阎埠贵最抠,舍不得用新布堵窗户,就把旧报纸糊在窗缝上,虽然挡不住多少沙,至少能挡点风。他还发明了个“土办法”,用棉花团塞住鼻孔,说是能“过滤黄沙”,结果走路时棉花团掉出来,被傻柱笑了好几天。 二大爷刘海中爱面子,风沙再大,出门也得穿中山装,领口系得严严实实,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走在路上,风一吹,头发就乱得像鸡窝,脸上蒙着层灰,看着有点滑稽。 易中海年纪大了,风沙天很少出门,就在屋里喝茶听广播,窗户缝用厚棉布堵着,还在屋里放盆水,说是能“增加湿度”。沈言去过一次,确实比别处舒服点,至少土腥味没那么重。 秦淮茹最辛苦,家里有三个孩子,风沙天也得出去买菜、打水。她每次出门都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回来时睫毛上都挂着沙,得用湿毛巾擦半天。有次棒梗在院里玩,被风沙迷了眼,哭了一下午,秦淮茹抱着他,眼圈红得跟什么似的。 傻柱倒是不在乎,风沙再大,该上班上班,该帮秦淮茹挑水挑水,只是回来时总免不了被贾张氏骂:“你看你那埋汰样!把沙子都带进屋了!” 沈言的应对法子,自然是躲进空间。 风沙最大的那几天,他干脆请了假,整天待在空间里。侍弄侍弄庄稼,喂喂猪和鹿,坐在银杏树下喝喝茶,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倒有种“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惬意。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片小菜地,种上了青菜和萝卜。灵泉水浇灌着,长得水灵灵的,一点不像外面的菜,蒙着层灰,看着就没胃口。每次从空间里拿出新鲜的蔬菜,洗洗就能吃,脆生生的,带着股清甜味,算是这风沙天里难得的慰藉。 这天傍晚,风沙总算小了点。沈言推开窗,一股相对清新的空气涌进来,虽然还带着土腥味,却比白天好多了。院里的人都出来了,忙着打扫卫生。 傻柱拿着扫帚,在院里清扫落叶和黄沙,扫到沈言门口时,笑着说:“沈哥,这破风总算停了,明儿我请你去喝两盅?” 沈言摇了摇头:“不了,明天还得去厂里。”他看着傻柱满身的灰,补充了句,“赶紧回去洗洗,看你那脸,跟刚从土里刨出来似的。” 傻柱嘿嘿笑了,抹了把脸,手上顿时沾了层黄尘:“这风是挺邪乎,我刚才去打水,井里的水都浑了。” 秦淮茹也在打扫门口,她端着盆水,往地上泼了点,免得扫地时扬起更多灰尘。棒梗和小当、槐花在旁边帮忙,用小铲子铲着地上的沙砾,三个孩子的脸上都带着点疲惫,却还是玩得不亦乐乎,把铲起来的沙子堆成小堆,说是“盖房子”。 贾张氏站在门口,指挥着秦淮茹:“把我门口也扫扫!刚才风大,把你家的脏东西都吹我这儿来了!” 秦淮茹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扫帚往贾张氏门口挪了挪。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有点感慨。这风沙天虽然难熬,却也像块试金石,照出了院里人的百态——有抱怨的,有勤快的,有斤斤计较的,也有默默忍耐的。 他关上门,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汁水在嘴里散开,冲淡了那股挥之不去的土腥味。 或许,这就是生活。有晴空万里,也有黄沙漫天;有舒坦日子,也有难捱的时光。重要的是,在风沙里守住自己的那片小天地,等风停了,天总会晴的。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亮了桌上的搪瓷缸子,缸底还沉着点细沙。沈言笑了笑,明天一早,他还得像院里的其他人一样,擦掉桌上的灰,拍掉身上的沙,继续过日子。 至于这风沙?总会过去的。就像他知道的那样,总有一天,塞罕坝会种满绿树,四九城的天会变蓝,风会变清,再也不会有这样漫天黄沙的日子。 而现在,他只需要等。在这风沙里,守着自己的空间,守着那些藏在地下的物资,安安稳稳地,等风停,等天晴。 第27章 洗尘 沈言揣着两毛五分钱和一张澡票,站在澡堂子门口时,风还在呜呜地刮。灰黄色的风卷着沙砾,打在“大众澡堂”那块掉了漆的木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门口堆着半人高的积雪——哦不,是积雪混着黄沙,变成了难看的土黄色,踩上去咯吱作响,鞋底下沾着一层黏糊糊的泥。 “这天儿,也就澡堂子能待了。”他裹紧了棉袄,掀开门上挂着的厚棉帘。 一股湿热的气浪扑面而来,瞬间把外面的风沙和寒气挡在了门外。棉帘上的水珠打在脸上,带着点硫磺皂的味道,混着水汽钻进鼻腔,竟比院里那股土腥味舒服百倍。 澡堂子分里外两间。外间是换衣间,摆着几十张长条木凳,凳腿上缠着经年累月蹭上的污垢,黑亮黑亮的。几个光着膀子的汉子正坐在凳上抽烟,烟雾缭绕中,说话声嗡嗡的,像一群蜜蜂在飞。有人在穿衣服,动作慢悠悠的,皮肤被热气蒸得通红;有人刚进来,正脱着沾满黄沙的棉袄,脱下来往凳上一扔,扬起一小团黄尘,惹得旁边的人骂了句“小心点”。 沈言找了个靠里的空位坐下,慢条斯理地脱衣服。他旁边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正用一块磨得发亮的铜盆接水,往身上撩着,嘴里哼着《定军山》的调子,咿咿呀呀的,自得其乐。 “小伙子,第一次来?”老头瞥了他一眼,笑着问,眼角的皱纹挤成了花。 “来过几次。”沈言点头,把脱下的衣服叠好,放在凳子另一头——他看出来了,这澡堂子的规矩是“自管自”,丢了东西没人负责。 “这澡堂子可有年头了,”老头往身上抹肥皂,泡沫堆了一脸,“我年轻时候就在这儿洗,那时候掌柜的还是个大胖子,搓澡能把人搓掉一层皮!”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这澡堂子的名气,四九城的老少爷们儿,没几个不知道“大众澡堂”的。尤其在这风沙天,来这儿泡个澡,搓层泥,再喝壶茶,简直是神仙日子。 里间更热闹。 雾气腾腾的,能见度比外面强不了多少,却不是黄沙那种呛人的闷,而是温润的湿。十几个淋浴喷头下都站着人,热水哗哗地流,打在瓷砖地上,汇成小溪往地漏里淌。池子分大小两个,大池里挤满了人,跟下饺子似的,个个泡得红光满面,嘴里“嘶嘶”地吸着气,却舍不得出来;小池水温更高,只有几个耐烫的老爷子,泡在里面,眼睛半睁半闭,像是睡着了。 沈言没往大池挤,先冲了个淋浴。热水从头顶浇下来,带着点力道,打在背上酥酥麻麻的。他闭着眼,任凭水流冲刷,感觉身上的黄沙、疲惫,还有这些天憋在心里的烦躁,都顺着水流淌走了。 冲得差不多了,他找了个搓澡师傅。那师傅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光着上身,只在腰间围了块黑布,手里拿着块搓澡巾,见了沈言,嗓门洪亮:“来啦?趴下!” 沈言趴在铺着塑料布的长凳上,刚趴下就“哎哟”一声——凳面被无数人躺过,光溜溜的,还带着点温热。师傅的大手按在他背上,先是轻轻按了按,像是在找“下手”的地方,接着猛地一使劲,沈言只觉得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像被砂纸磨过。 “嗬!你这泥,能搓出三斤来!”师傅笑着说,手里的搓澡巾上下翻飞,一条条灰黑色的泥卷从皮肤上滚下来,落在塑料布上,看着有点恶心,却让人莫名的舒坦。 沈言没说话,只是哼哧着。他确实该搓搓了,这阵子风沙大,天天出门,身上的灰能当肥料。师傅的手法是真厉害,轻重拿捏得恰到好处,疼是真疼,却疼得过瘾,像是把骨头缝里的寒气都搓出来了。 搓完背搓正面,搓完胳膊搓腿。师傅边搓边跟旁边的人聊天,说的都是四九城的新鲜事——谁家的小子娶了媳妇,谁家的姑娘生了娃,哪个胡同的澡堂子关了门,哪个师傅的手艺好。沈言听着,偶尔应两声,感觉这澡堂子里的热气,把人和人之间的距离都蒸得近了。 搓完澡,沈言跳进大池泡着。池子里的水有点浑,却热得恰到好处,泡进去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舒坦得只想叹气。旁边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先生,泡得满脸通红,推了推眼镜说:“这风沙天,也就澡堂子能待。我昨儿在家擦桌子,擦了三遍,还是一层灰。” “可不是嘛,”旁边一个工人模样的汉子接话,“我那自行车,链条里都灌满了沙,骑起来咯吱咯吱响,得找地方好好洗洗。” 沈言靠在池边,听着他们聊天,眼睛半睁半闭。池子里的水晃啊晃,映着头顶昏黄的灯泡,光影斑驳。他忽然觉得,这澡堂子像个神奇的结界,外面是黄沙漫天的浊世,里面是热气腾腾的清池,不管你是工人、先生、还是像他这样的采购员,脱了衣服泡在池子里,都只是个想洗去一身疲惫的普通人。 泡得差不多了,他起身找了个躺椅坐下,点了支烟。旁边的老头递过来一杯茶,粗瓷杯子,茶水是深褐色的,带着点涩味,却解乏。“尝尝,澡堂子的茶,就这味儿。” 沈言接过来喝了一口,确实不怎么样,却比院里那带着土腥味的水强多了。“谢了,大爷。” “客气啥。”老头摆摆手,“这澡堂子啊,就是个江湖。三教九流,啥人都有,却没人在这儿摆谱。你有钱也好,没钱也罢,泡在池子里都一样。” 沈言觉得他说得对。 你看那搓澡师傅,对谁都一样使劲搓;那卖茶水的,一杯茶两分钱,谁来都这个价;连池子里泡着的,不管平时多横的主儿,在这儿也得规规矩矩,没人敢瞎嚷嚷——谁也不想在光溜溜的时候惹麻烦。 他想起四合院的那些事:贾张氏的刻薄,傻柱的直爽,秦淮茹的隐忍,三大爷的算计……那些在院里能吵翻天的鸡毛蒜皮,到了这澡堂子里,似乎都变得不值一提。 “再来个捏脚不?”搓澡师傅走过来,手里拿着个小木盆,“给你捏捏,解解乏。” 沈言想了想,点头:“来一个。” 捏脚比搓澡更舒服。师傅的大手捏在脚背上,力道又酸又麻,顺着脚底往头顶窜。沈言眯着眼,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酥了,这些天因为风沙憋的火气,像是顺着脚底板溜走了。 “师傅,你这手艺,真绝。”他由衷地说。 师傅嘿嘿笑:“干了三十年了,啥脚没捏过?舒服就常来。” 不知不觉,外面的天暗了。澡堂子里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依旧热闹。沈言穿好衣服,感觉浑身轻快,像是换了个人。身上带着淡淡的硫磺皂味,取代了那股挥之不去的土腥味,连呼吸都顺畅了。 他走到门口,掀开棉帘,外面的风还在刮,却好像没那么讨厌了。黄沙依旧漫天,却挡不住他心里的那点舒坦。 往回走的路上,他路过一个卖糖堆儿的摊子,买了一串。冰糖晶莹剔透,裹着鲜红的山楂,咬一口,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从舌尖一直窜到心里。 他想,这风沙天虽然难熬,却也有它的好处。至少,能让人更珍惜澡堂子里的这点热乎气,这点不用算计、不用防备的舒坦。 回到四合院,院里的人还在忙着打扫。傻柱见他回来,笑着喊:“沈哥,去哪儿了?身上这么香?” “去澡堂子了。”沈言晃了晃手里的糖堆儿,“刚出锅的,尝尝?” 傻柱也不客气,接过去咬了一大口:“嘿,真甜!明儿我也去澡堂子搓搓,这身上的灰,快能当棉袄了!” 沈言笑了笑,回了自己的屋。他坐在窗前,看着外面依旧漫天的黄沙,却不像早上那么烦躁了。 或许,日子就该这样。有风有沙,有苦有甜,有院儿里的鸡毛蒜皮,也有澡堂子里的片刻舒坦。重要的是,知道在哪儿能找到那点热乎气,知道怎么把一身的尘嚣,暂时洗去。 至于明天的风沙?管它呢。大不了,再去澡堂子泡着。 第28章 尘埃 沈言把最后一块煤填进炉膛,火苗“噼啪”跳了两下,映得他脸上暖融融的。窗外的风沙总算歇了,天却阴沉沉的,像块浸了水的灰布,压得人心里发闷。他往炉边凑了凑,手里捧着搪瓷缸,里面的茶水冒着热气,氤氲了镜片。 “小沈,在家呢?”院门口传来三大爷阎埠贵的声音,带着点刻意的热络。 沈言掀开棉帘出去,见阎埠贵背着手站在院里,脚边放着个小竹筐,筐里装着几棵蔫头耷脑的青菜。“三大爷,有事?” “这不刚从菜市场回来,”阎埠贵搓着手笑,眼角的皱纹里还嵌着点没洗净的沙,“见你烟囱冒烟,想着你可能没买菜,匀你两棵?” 沈言瞥了眼那青菜,叶子上沾着泥,边缘有点发黄,一看就是风沙天卖剩下的。“不了三大爷,我空间……屋里还有存货。”他差点说漏嘴,赶紧改口。 阎埠贵眼里的光暗了暗,却还不死心:“那你看这菜,两毛钱?不贵?” “真不用。”沈言摆摆手,转身要回屋,被阎埠贵拉住袖子。 “哎,小沈,”三大爷压低声音,“跟你打听个事,你上次去保定,是不是收着个旧花瓶?我听傻柱说的,那玩意儿……能值多少钱?”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上次从和珅宝库弄出来的瓷器里,确实有个青花瓷瓶,他随手放在空间木屋的桌角,没曾想被去借酱油的傻柱瞥见了。“就个普通玩意儿,不值钱。”他含糊道。 “普通玩意儿傻柱能当个宝贝似的念叨?”阎埠贵显然不信,搓着手凑近了些,“你看……能不能让我开开眼?我就看看,保证不碰。” 沈言皱了皱眉。这院里的人,就没一个不好奇的。他刚想回绝,就见秦淮茹端着盆往茅房去,路过时脚步顿了顿,显然也听见了。 “三大爷,不是我不让你看,”沈言放缓了语气,“那瓶子是厂里老书记托我收的,说是要送人的,早不在我这儿了。” 阎埠贵撇撇嘴,显然不信,却也没再纠缠,背起竹筐往自家走,嘴里嘟囔着:“什么老书记,我看是你自己藏起来了……” 沈言没理会,回屋关了门。他走到墙角,掀开一块松动的地砖,下面是个黑布包,打开来,正是那只青花缠枝莲纹瓶。瓶身釉色清亮,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确实是件珍品。 “看来以后得藏严实点。”他把瓶子重新包好,塞进床底的木箱,又往里面塞了几件旧衣服做掩护。这院里的眼睛太多,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能传得满城风雨。 傍晚时,傻柱提着个饭盒过来,隔着窗户喊:“沈哥,秦姐给你留的饺子,刚出锅的!” 沈言打开门,接过饭盒,里面是热腾腾的白菜猪肉馅饺子,香气直往鼻子里钻。“替我谢谢秦姐。” “谢啥,”傻柱咧嘴笑,露出两排白牙,“秦姐说你前阵子帮她换的粮票够吃了,这饺子算谢礼。对了,你那花瓶真给老书记了?我瞅着挺好看的。” “嗯,送过去了。”沈言拿出双筷子,夹了个饺子递过去,“尝尝?” 傻柱也不客气,张嘴接住,烫得直哈气:“好吃!秦姐的手艺,没的说!”他嚼着饺子,含糊道,“下午我去澡堂子了,就你说的那家,搓澡师傅真够劲,把我搓掉一层皮!” “舒服?”沈言也夹了个饺子,咬了一口,白菜的清爽混着猪肉的香,在嘴里散开。 “舒服!”傻柱点头,“就是人太多,大池里跟下饺子似的。对了,我看见二大爷了,在池子里跟人吹牛,说他年轻时候能憋气三分钟,结果刚扎下去就呛了水,逗死我了!” 沈言笑了笑。这院里的人,脱了那层“身份”的壳,在澡堂子里倒显出几分真性情来。 正说着,贾张氏在院里喊:“傻柱!你死哪儿去了?你妹妹来信了,让你给她寄点钱!” 傻柱脸上的笑瞬间没了,皱着眉嘟囔:“就知道要钱。”他跟沈言摆摆手,“沈哥,我先回去了,改天再聊。” 看着傻柱的背影,沈言叹了口气。这院里的人,各有各的难处。傻柱看着大大咧咧,心里却装着不少事,既要接济秦淮茹,又得应付家里的妹妹,活得也不容易。 他把饭盒里的饺子吃完,洗干净了送还给秦淮茹。她正在灯下给槐花缝棉袄,见沈言进来,连忙起身:“饺子够吃吗?不够我再给你煮点。” “够了,秦姐,味道真好。”沈言把饭盒放在桌上,瞥见旁边的针线筐里,放着块眼熟的花布——正是傻柱上次送她的那块粉月季布料。 “这布打算做件罩衣?”他随口问。 秦淮茹脸上泛起红晕,点了点头:“等忙完这阵就做,傻柱送的,总不能放着浪费。”她低头继续缝棉袄,针脚走得细密,“说起来,还得谢谢你,前阵子换的粮票,够我们娘仨吃一阵子了。” “举手之劳。”沈言笑了笑,没多说。他知道秦淮茹的性子,不爱欠人情,这声谢谢,怕是在心里盘桓了很久。 从秦淮茹家出来,院里已经亮起了灯。三大爷家传出算盘珠子的响声,噼噼啪啪的,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二大爷家的收音机开着,正播放着革命歌曲,声音调得很大,像是在故意给全院听;一大爷家的灯亮着,却很安静,大概是在喝茶看书。 沈言回了屋,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汁水在嘴里散开,冲淡了饺子的油腻。他靠在床头,听着院里的动静,心里格外平静。 这风沙天总算过去了,虽然地上还积着层黄尘,空气里还带着土腥味,但至少能看见点蓝色的天了。明天,他还得去厂里上班,去仓库核对这个月的采购清单,去供销社给赵科长买他爱喝的茉莉花茶。 至于那只青花瓷瓶,他打算找个机会,送到城外的一个朋友那里——那朋友是个古董贩子,门路广,能把东西换成实实在在的钱,还不会引人怀疑。换成的钱,他打算再买点布料和棉花,藏进空间的地下室,冬天快到了,多囤点总没错。 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亮了桌上的搪瓷缸,缸底还沉着点细沙,是这风沙天留下的痕迹。沈言笑了笑,明天一早,他会把这缸子洗干净,就像把这阵子的烦躁和疲惫,都洗去一样。 日子就是这样,一阵风沙,一阵晴;一阵喧嚣,一阵静。重要的是,在这起起落落里,守住自己的那点安稳,那点暖。 他闭上眼睛,听着远处传来的打更声,“笃——笃笃”,是三更天了。空间里的灵泉水还在流淌,红薯地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晃,梅花鹿已经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真好。沈言想。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第29章 物资暗涌 沈言蹲在老城墙的垛口上,晚风卷着残沙擦过耳边,带着点刺骨的凉意。他往下瞥了眼,城墙根下的黑市正热闹,马灯的光晕在地上晃出斑驳的影子,像打翻了的调色盘。几个穿着短打的汉子守在入口,腰间鼓鼓囊囊的,一看就藏着家伙。 “呵,还挺谨慎。”他嗤笑一声,指尖在墙砖上轻轻一按,身体像片落叶似的飘了下去。落地时悄无声息,连脚边的碎石都没惊动——这便是灵泉水滋养的奇效,不仅力气涨了数倍,身手也变得愈发轻盈,踏雪无声都算不得什么,真正做到了身轻如燕。 他拢了拢衣领,混进黑市的人群里。空气里弥漫着汗味、烟味和劣质烧酒的气息,夹杂着隐晦的交易声。“粮食换不?我这有细粮……”“布票!要布票!”“别挤!这药是救命的……” 沈言的目光扫过人群,最终落在角落里一个络腮胡身上。那汉子斜靠在墙边,指间夹着烟,眼神阴鸷,时不时有人凑过去跟他低声交谈,递上点什么,又领走个小布包。 “就是他了。”沈言心里有了数。这几日在黑市转悠,早摸清了脉络——这络腮胡是这片黑市的头头,姓王,人送外号“王老虎”,手里攥着好几个物资点,尤其囤了不少粮食,在这缺粮的年月,算得上是块肥肉。 他没急着动手,只是像寻常贩子似的,在摊位前慢悠悠地晃。有个老婆子抱着个破布包,掀开一角露出半袋红薯干,眼里泛着泪:“换点盐……给孙儿换点盐就行……”王老虎的手下走过去,捏了捏红薯干,撇撇嘴:“这玩意儿顶多换半两,爱换不换。” 老婆子急得直跺脚,却不敢争辩。沈言看着这一幕,眼底的寒意更甚。这些黑市头头,仗着手里有物资,向来心狠手辣,盘剥起普通人来毫不手软。以前他懒得理会,可如今身怀异禀,又急需物资,这些人的“存货”,正好成了他的目标。 夜深些,黑市的人渐渐少了。王老虎打了个哈欠,对手下挥挥手:“收摊,回仓。”几个汉子应着,开始收拾东西,动作麻利地把摊位上的物资往一辆板车上搬。 沈言远远跟着,脚步轻快得像阵 d。板车在巷子里七拐八绕,最后停在一处废弃的酱菜坊门口。王老虎掏出钥匙打开锁,推门进去,里面传来“吱呀”的声响,显然是地窖的门被拉开了。 “藏得还挺深。”沈言绕到酱菜坊后墙,借着月光看了看,墙不高,上面还留着几处攀爬的砖缝。他助跑两步,手脚并用,三下五除二就翻了进去,落地时正好躲在一堆废弃的酱缸后面。 地窖口就在院子中央,盖着块厚重的木板。王老虎和两个手下正往里面搬粮袋,嘴里还哼着小调:“……明儿把那批面粉运到东单,能赚不少……”另一个接话:“虎哥厉害!这阵子风沙大,粮食价又涨了,咱们这地窖里的货,够吃三年!” 沈言心里冷笑,三年?今晚就让你们清零。 等王老虎锁好地窖离开,院子里彻底安静下来,他才从酱缸后走出来。月光照在木板上,能看到上面挂着把大铜锁,锁芯都生了锈。换作以前,他或许还得费点劲,可现在,他只是伸出两根手指,捏住锁芯轻轻一拧——只听“咔哒”一声,锁就开了。 掀开木板,一股潮湿的麦香扑面而来。他点亮随身的小马灯,往下照了照,地窖很深,码满了粮袋,有面粉,有小米,还有不少玉米和红薯干,墙角甚至堆着几箱罐头,印着“红烧猪肉”的字样。 “果然没白来。”沈言不再犹豫,意念一动,开始往空间里收。粮袋一个个消失,罐头一箱箱不见,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地窖就空了大半。他留了点边角料,免得太过显眼,才重新锁好地窖,悄无声息地翻出酱菜坊。 回到四合院时,天还没亮。沈言闪身进了空间,看着新添的物资堆成小山,心里一阵满足。灵泉水边的空地上,面粉袋堆得整整齐齐,罐头箱子码在墙角,红薯干散发着甜甜的气息——这些东西,足够他和空间里的牲口吃上很久,甚至还能匀出些接济院里相熟的人。 可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身怀这般身手,又有空间这等利器,心里的那点“杀心”早已被勾起。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并非虚言,当你发现自己能轻易获取旁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很难再按捺住伸手的念头。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像个暗夜的幽灵,游走在四九城的各个黑市。 西直门的黑市头头是个独眼龙,手里囤着不少布料和棉花,藏在一个废弃的戏楼后台。沈言趁着雨夜摸进去,戏楼里黑黢黢的,只有后台的角落里堆着布匹,蓝的、灰的、碎花的,码得像堵墙。他没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地收了大半,只留下几匹粗布。 德胜门的黑市更隐蔽,藏在护城河的一艘破船里,头头是个精瘦的老头,人称“水耗子”,专做药材生意。沈言夜里泅水过去,船板在脚下咯吱作响,老头睡得正香,打起呼噜像打雷。他在船舱里翻出不少好东西,有晒干的人参,有陈年的当归,还有几瓶西药,都一股脑收进了空间的药圃。 最惊险的一次,是在崇文门的黑市。那的头头是个退伍兵,带着十几个手下,个个手里有枪,守着一个藏在菜窖里的物资点,据说囤了不少煤油和火柴。沈言摸进去时,正好撞见两个守卫在巡逻,他屏住呼吸,贴着墙根滑行,在守卫转身的瞬间,抬手砍在两人的后颈——动作快如闪电,两人甚至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了。 菜窖里的煤油桶堆得像座塔,还有几箱火柴,擦得锃亮。他收完物资正要离开,却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原来是那退伍兵起夜查岗。沈言躲在门后,等对方推门进来,猛地探身,一记手刀劈在他咽喉。退伍兵眼睛瞪得滚圆,捂着脖子倒下去,到死都没看清是谁下的手。 这几次“出手”,让四九城的黑市人心惶惶。“王老虎”发现地窖空了大半,气得摔了酒壶,却查不出任何线索;“独眼龙”丢了布料,怀疑是同行使坏,跟人打了一架,结果两败俱伤;“水耗子”更绝,直接卷着剩下的药材跑了,再也没露面。 没人知道是沈言干的。他白天依旧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采购员,在厂里和人插科打诨,在四合院里点头问好,甚至会帮秦淮茹修修窗户,给傻柱递根烟,活得像个最普通的邻家小子。 只有在夜里,当月光爬上城墙,他才会换上那身便于行动的黑衣,眼神变得锐利如刀。灵泉水滋养出的强悍体魄,加上空间这等逆天的利器,让他在黑夜里如鱼得水,取物于无形,来去无踪。 这天夜里,沈言又去了趟城东的黑市。这里的头头是个女人,人称“凤姐”,手段泼辣,手里竟藏着不少白糖和红糖——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糖可是稀罕物。 他摸到凤姐的住处,是个带院子的小平房,院里拴着条狼狗,叫得正凶。沈言捡起块石头,运起力气扔过去,正好砸在狗腿上,狼狗“嗷”地一声惨叫,夹着尾巴缩到角落,再也不敢出声。 屋里的灯还亮着,凤姐正和一个男人说话:“……那批糖得藏好,前两天西城的王老虎丢了粮,指不定就有人盯着咱们……”男人应着:“放心,我藏在炕洞里了,谁也找不到……” 沈言嘴角勾起抹冷笑,悄无声息地撬开后窗,摸了进去。炕洞里果然藏着几个陶罐,打开一看,白糖像雪一样白,红糖像块块玛瑙。他没惊动炕上的两人,直接用意念将陶罐收进空间,又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离开时,他听见屋里的凤姐还在说:“等过阵子风声紧了,就把糖运到天津,那边价更高……” 沈言没回头,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空间里的糖罐散发着甜香,和之前收的粮食、布料、药材堆在一起,像座小小的宝库。他知道,这些物资足够他应对任何意外,甚至在乱世里都能活得体面。 可心里那点躁动,却并未平息。身怀这般力量,似乎总想去做点什么,去获取更多,去掌控些什么。他想起刚穿越时的小心翼翼,那时只求安稳度日,可如今,手握着空间和力量,眼界早已不同。 回到四合院,天快亮了。他翻进自己的耳房,脱下黑衣,换上普通的布衫,仿佛夜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梦。窗外传来傻柱打哈欠的声音,接着是秦淮茹开门的动静,新的一天开始了。 沈言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渐渐亮起的天色,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拧断铜锁的触感,带着点冰凉的金属味。 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最初那个只想安稳度日的沈言了。身怀利器,便注定要与这暗夜纠缠,要在这乱世里,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搏出一片更安稳的天地。 至于那些消失的物资,那些被“弄麻”的黑市?没人会知道是谁干的。在这个没有监控、消息闭塞的年代,只要做得干净,便永远是个谜。 而他,会继续做这暗夜的潜龙,悄无声息地搜罗,悄无声息地积攒,直到有一天,这空间里的物资,足以撑起一个真正的安稳世界。 窗外的第一缕阳光透进来,照在沈言的脸上,一半明亮,一半隐在阴影里,像极了他此刻的人生。 第30章 票证 沈言蹲在空间木屋的门槛上,手里把玩着一沓花花绿绿的票据,指尖划过“布票”“油票”“工业券”的字样,眉头微微蹙着。阳光透过银杏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票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却驱不散他心头那点紧迫感——这些纸片,看着值钱,实则像攥在手里的沙子,稍不留意就会过期作废。 “光是这堆地方粮票,就够头疼的。”他随手抽出一张“北京市地方粮票”,上面印着“1965年版”,边缘已经有些发卷。这种粮票仅限本市使用,年底就到期,要是换不出去,就真成了废纸。更别说那些印着“天津市”“河北省”字样的地方票证,地域限制更严,过期作废的风险也更大。 全国通用粮票倒是省心,走到哪儿都能用,可数量还不到地方票证的三成。之前从黑市头头们那儿“收”来的票证,十有八九是地方的,花花绿绿堆了半箱,看着像笔横财,实则藏着不少麻烦。 “得赶紧出手。”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作为采购员,他倒是有天然的便利——常年跑乡下收物资,正好能把这些地方票证换成实实在在的东西。乡下不比城里,对票证的限制没那么严,只要有东西换,老乡们才不管是哪的票。 第二天一早,他揣着鼓鼓囊囊的票证,骑着自行车往郊区赶。车后座的帆布包里装着些从空间里拿的红糖和火柴,算是“敲门砖”。刚出城门,就见路边蹲着个老汉,怀里抱着个布包,见他过来,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车后座。 “同志,换点东西不?”老汉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我这有新摘的棉花,想换点布票。” 沈言停下自行车,掀开老汉的布包,里面是雪白的新棉花,蓬松柔软。“要多少布票?” “一尺就行。”老汉搓着手,眼里满是期待,“给娃做件棉袄,就差这点布了。” 沈言从怀里抽出一张“河北省地方布票”,递了过去。老汉接过,反复看了几遍,确认是真的,才把棉花往他车上塞:“够了够了,这些都给你!” “不用这么多。”沈言只要了一半,又从帆布包里拿出两盒火柴递过去,“这个送你。” 老汉愣了愣,连忙道谢,捧着布票乐滋滋地走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踏实了些——看来这地方票证,在乡下确实吃得开。 接下来的几天,他像个流动商贩,在郊区的村庄间穿梭。用北京的地方粮票换了老乡的小米,用天津的油票换了桶新榨的花生油,用河北的工业券换了把锄头和两个瓦罐。老乡们淳朴,只要票证是真的,从不多问来路,换得干脆利落。 有个种果树的老乡,家里藏着几筐过冬的苹果,红彤彤的,看着就甜。沈言用五斤地方粮票换了一筐,老乡还额外送了他一袋子山楂,说:“这玩意儿酸,泡水喝解腻。” 还有个会编竹器的老太太,用十几个竹筐和竹篮,换了他三尺布票和半斤红糖。“给我家媳妇做件新衣裳,她嫁过来还没穿过新的呢。”老太太笑得满脸皱纹,手里的竹篾在阳光下闪着光。 沈言的自行车后座,每天都换着花样——今天是小米和棉花,明天是花生油和苹果,后天又成了锄头和竹筐。这些东西被他趁人不注意收进空间,很快就堆成了小山。地方票证消耗得很快,半箱票证见了底,换成的物资却比票证本身值钱得多。 “还是乡下好打交道。”他坐在田埂上,啃着刚换的苹果,看着远处炊烟袅袅的村庄,心里一阵轻松。城里的黑市鱼龙混杂,换点东西得提心吊胆,还得防着被坑,哪像乡下,简单直接,透着股实在。 可这份轻松没持续多久,就被城里传来的消息打破了。 这天他从乡下回来,刚进城门就觉得不对劲。街上的警察多了好几倍,穿着制服,腰间别着枪,正挨家挨户地查。有个小贩抱着个篮子慌慌张张地跑,被警察拦住,篮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是些偷偷售卖的鸡蛋。 “怎么了这是?”沈言拉住一个路人打听。 “你不知道?”路人压低声音,“全市扫荡黑市呢!听说上面下了命令,要严查投机倒把,抓到就判刑!”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他这阵子在黑市“活动”频繁,虽然没留下痕迹,可听到“扫荡”两个字,还是难免心惊。 回到四合院,院里早已炸开了锅。傻柱蹲在门口,脸色发白:“沈哥,你可回来了!刚才片儿警来了,说不让去黑市,抓到要罚款,严重的还得蹲大狱!” 秦淮茹也在一旁点头,手里的针线筐都没放下:“可不是嘛,我刚才去买菜,听人说东单的黑市被端了,抓了好几十人,连三大爷常去的那个小树林黑市也被抄了。” 贾张氏从屋里探出头,幸灾乐祸地说:“该!早就该管管了!那些投机倒把的,就该抓起来!” 三大爷阎埠贵蹲在墙角,唉声叹气:“我那点蘑菇还没换出去呢,这一查,可咋整?” 沈言没说话,心里却明白——这次扫荡怕是动真格的。他想起前几天在崇文门黑市动手时,听到那退伍兵说“上面最近查得紧”,当时没在意,现在看来,是早有风声。 接下来的几天,扫荡越来越严。街上随处可见巡逻的警察,胡同口也多了岗哨,盘查来往行人。以前热闹的黑市,要么被端,要么销声匿迹,连带着那些黑市头头们也没了踪影——王老虎据说被抓了,搜出不少粮食,正关在看守所;凤姐跑了,有人说她去了关外,也有人说被抓住枪毙了,众说纷纭。 院里的人也都小心翼翼。傻柱再也不敢提去黑市换东西,下班就回家;三大爷把没换成的蘑菇晾成了干,说要留着自己吃;秦淮茹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买菜都趁着一早一晚,生怕被盘查。 沈言倒没受太大影响。他手里的地方票证早就换成了物资,剩下的都是全国通用的,藏在空间里,安全得很。他依旧每天去厂里上班,只是不再提去乡下收物资的事,免得引人注目。 这天在厂里,老陈凑过来,神神秘秘地说:“小沈,听说了吗?这次扫荡是因为有人把黑市的事捅到上面去了,说黑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上面怒了才下的命令。” “是吗?”沈言装作惊讶,心里却在琢磨——说不定就是自己前阵子“弄麻”了那么多黑市,引起了上面的注意。 “可不是嘛,”老陈压低声音,“听说抓了不少大鱼,有几个还是以前的干部,借着职务之便囤积物资,在黑市上卖高价,这次都栽了。” 沈言心里了然。这年代的黑市,本就鱼龙混杂,既有普通老百姓换点东西的,也有不少有权有势的人在背后操纵,借着物资匮乏发横财。这次扫荡,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想敲打那些借机牟利的“大鱼”。 扫荡持续了半个多月,四九城的黑市几乎销声匿迹。街上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是行人的脸上多了份谨慎,说话也都压低了声音,生怕哪句话说错了惹来麻烦。 沈言的空间,却在这次风波中彻底填满了。从乡下换来的小米、棉花、花生油,从黑市“收”来的面粉、罐头、药材,还有那些用票证换来的零零碎碎,堆满了木屋和地下室,甚至连灵泉水边都码了几袋红薯干。 他站在空间中央,看着这满满当当的物资,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这些东西,足够他应对任何意外,哪怕再来一次风沙天,哪怕再遇到什么动荡,他都有底气安稳度日。 至于那些消失的黑市,那些被抓的头头,早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他就像个过客,在风波来临前捞够了好处,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回自己的小天地,看着外面的潮起潮落。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院里的石凳上,看着夕阳把天空染成金红色。傻柱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个纸包,兴冲冲地说:“沈哥,供销社今天有卖糖块的,我排队买了点,给你尝尝。” 沈言接过来,剥开一块放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谢了。” “客气啥,”傻柱嘿嘿笑,“这阵子查得严,总算能从正经地方买到东西了,不用再去黑市担惊受怕。”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黑市不会彻底消失,只要物资还有匮乏,只要有人需要,它就会像野草一样,在某个角落重新冒出来。 而他,或许还会在某个夜里,再次化身暗夜的潜龙,去搜罗那些藏在阴影里的物资。但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至少现在,风波暂歇,檐下安宁,手里有糖,空间有粮,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31章 风声鹤唳 沈言把最后一块木板钉在窗棂上,敲钉子的手顿了顿,耳朵捕捉着院外的动静。胡同里传来“噔噔”的马蹄声——是公安骑着自行车巡逻,车铃“叮铃铃”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像是在提醒着所有人:这阵子的风声,紧得能勒出水来。 他放下锤子,走到门边,透过门缝往外看。月光下,两个穿着公安制服的身影正挨家挨户地拍门,手电筒的光柱在院墙上扫来扫去,像两条不安分的蛇。“开门!例行检查!”粗声的喝问划破夜空,吓得隔壁院的狗嗷嗷直叫。 “这都第几回了?”沈言皱起眉。自打全市扫荡黑市开始,公安几乎是天天上门,夜里查得更勤,说是“抓投机倒把分子”,实则连院里谁家多买了两斤粮、谁家藏了块旧布料都要盘问半天。 他转身回到屋里,把白天从厂里带回来的账本往床底下塞了塞。账本里夹着几张全国通用粮票,是他特意留着应急的,可别被翻出来惹麻烦。空间里的物资早就藏妥了,地下室的入口用厚木板盖着,上面堆了半人高的柴火,别说公安,就是院里的人也未必能发现。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提着心。这阵子的公安,像闻着血腥味的狼,眼睛亮得吓人。前几天胡同口的老李,就因为家里搜出半袋没票的白面,被带走关了三天,回来时脸都白了,见了谁都躲着走。 “小沈!开门!”院门口传来拍门声,伴随着公安的喊声。 沈言深吸一口气,拉开门。两个公安站在院里,手电筒的光直接照在他脸上,晃得他睁不开眼。“身份证!户口本!”其中一个公安面无表情地说,手里拿着个小本子。 沈言把证件递过去,看着他们核对信息,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采购证明——这东西如今比户口本还管用,至少能证明他“因公出差”的合法性。 “轧钢厂的采购员?”公安抬头看了他一眼,“这阵子没去乡下?” “没去,厂里最近没任务。”沈言答得滴水不漏,“天天在厂里上班,晚上就回这儿。” “有人举报,说你前阵子总往城外跑,形迹可疑。”另一个公安突然开口,眼神锐利如刀。 沈言心里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那是去收物资,厂里的活儿,不信你们可以去问我们书记。”他故意把“书记”两个字说得很重,这年头,扯上单位领导,总能让对方忌惮几分。 公安没再追问,转身往其他屋走,嘴里喊着:“秦淮茹!开门!”“贾张氏!出来!”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他们进了秦淮茹家,听见里面传来棒梗的哭声,还有秦淮茹慌乱的解释声。他知道,秦淮茹家里肯定藏着傻柱给的细粮,这要是被搜出来,免不了一顿盘问。 果然,没过多久,公安就拿着个小布袋出来,里面装着半袋白面。“这面哪来的?有票吗?” 秦淮茹脸都白了,拉着棒梗的手直哆嗦:“是……是厂里发的福利,有票的,票……票可能弄丢了……” “弄丢了?”公安冷笑一声,“跟我们回所里一趟,说清楚!” “别别别!”傻柱从西厢房冲出来,挡在秦淮茹前面,“这面是我的!我给秦姐的,票在我那儿!”他转身往屋里跑,很快拿着几张粮票出来,“你们看!这不是票吗?刚才忘了!” 公安核对了票证,又盘问了半天,才骂骂咧咧地走了。秦淮茹瘫在地上,抱着棒梗直哭,傻柱站在旁边,脸色铁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沈言关上门,后背已经惊出了冷汗。这阵子的公安,根本不讲道理,但凡有点疑点,就往死里查。他前阵子从黑市“收”物资的事,虽然做得干净,可保不齐被谁看见了,要是被捅到公安那儿,就算有采购证明,也解释不清那么多物资的来源。 “看来得老实几天了。”他喃喃自语,把采购证明又往贴身的口袋里塞了塞。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彻底成了“宅男”。除了去厂里上班,其余时间都待在屋里,连院门都很少出。白天在厂里,他尽量缩在角落,不跟人闲聊,免得被问东问西;晚上回到四合院,就关紧门窗,要么整理空间里的物资,要么坐在灯下看书,假装对外面的事漠不关心。 可院里的动静,还是能透过窗户纸传进来。 贾张氏因为藏了块腊肉被公安盘问,回来后就跟疯了似的,对着秦淮茹骂了半天,说肯定是她告的密;三大爷阎埠贵更绝,把家里所有的票证都缝在棉袄夹层里,睡觉都穿着,生怕被搜走;二大爷刘海中倒是积极,天天跟在公安屁股后面转悠,想表现表现,结果被公安怼了句“少添乱”,灰溜溜地回来了。 最可怜的还是秦淮茹。自从被公安查过一次,她就像惊弓之鸟,傻柱再给她东西,她都不敢要,实在推不过,就藏在床底下的木箱里,上面压着厚厚的旧衣服。有次沈言路过,听见她跟傻柱说:“以后别给我带东西了,这阵子查得紧,万一被抓住,你工作都得丢。” 傻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白面往自己屋里搬,背影看着有点落寞。 沈言看着这一切,心里五味杂陈。他有空间这个“金手指”,能轻松获取物资,可院里的这些人,却为了半袋白面、一块腊肉提心吊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无奈,一点微不足道的“多余”,都可能引来天大的麻烦。 他开始更小心地使用空间。需要物资时,都是趁着夜里没人,悄悄从空间里拿一点,够用就行,绝不外露。有次秦淮茹家的酱油没了,想跟他借点,他都只敢从空间里倒出小半碗,说“就剩这么多了”。 公安的扫荡越来越频繁,不仅夜里查,白天也查。有天沈言正在厂里上班,公安突然就进了车间,挨个查证件,还翻了所有人的工具箱。沈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的工具箱里藏着块从空间里拿的腊肉,是打算晚上改善伙食的。 好在公安翻到他这儿时,厂里的书记正好路过,跟公安说了句“这是我们的采购员,老实本分”,才没仔细查。沈言看着公安离开的背影,后背的汗湿了一大片。 “以后可不能这么大意了。”他暗暗告诫自己,趁人不注意,把腊肉扔进了车间的锅炉里——宁愿浪费,也不能留下任何把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四九城的空气里,仿佛都飘着“紧张”两个字。街上的人越来越少,供销社门口排起了长队,大家都想趁着“风声紧”,把手里的票证换成实实在在的东西。黑市彻底没了踪影,连以前偷偷换东西的老乡,见了面都只敢眼神交流,不敢多说一句话。 沈言的空间,在这段时间里,成了最安全的港湾。他每天晚上钻进空间,看着堆成小山的物资,听着灵泉水流淌的声音,才能稍微放松些。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片新的菜地,种上了白菜和萝卜,看着它们在灵泉水的滋养下慢慢长大,心里竟生出些踏实感。 这天夜里,沈言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小沈!快开门!”是傻柱的声音,带着哭腔。 他赶紧穿上衣服开门,见傻柱浑身是伤,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流着血。“怎么了?” “我……我刚才去给秦姐送点玉米面,被巡逻的抓住了,说我投机倒把,打了我一顿……”傻柱说着,眼泪就下来了,“秦姐家快断粮了,孩子饿得直哭,我这也是没办法啊……” 沈言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两袋玉米面和几个白面馒头,塞到傻柱手里:“拿着,快回去,别让人看见了。” 傻柱愣住了,看着手里的粮食,又看看沈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只说了句“谢谢沈哥”,就踉踉跄跄地跑了。 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里一阵疲惫。这风声鹤唳的日子,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但他知道,自己不能一直躲着。院里的人,就像他的邻居,就算平时有摩擦,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受苦。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把藏了很久的铜环,握在手里。铜环的锋刃硌得手心发疼,却让他清醒了不少。 公安的扫荡再严,他总有办法弄到物资;风声再紧,他也能找到机会帮衬院里的人。只要空间还在,只要他的身手还在,就没什么好怕的。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细长的影子。沈言握紧铜环,眼神渐渐变得坚定。 等这阵子风头过了,他还是会去乡下,还是会想办法搜罗物资。不为别的,就为了在这动荡的年代里,能让自己,也让身边的人,活得稍微体面点,安稳点。 至于那些巡逻的公安,那些无处不在的盘查,不过是暂时的风浪。等风停了,他依旧能在这四九城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夜,还很长。但沈言知道,黎明总会来的。 第32章 苜蓿成原 沈言蹲在空间的田埂上,指尖捻起一片枯黄的红薯叶,轻轻一捏就碎成了渣。风从银杏树梢吹过,卷起几片落叶,落在旁边啃食红薯藤的黑猪背上——那猪哼哼着甩了甩耳朵,继续埋头拱着,把刚长出来的嫩藤连根拔起,嚼得稀里哗啦。 “真是浪费。”他叹了口气。 之前总觉得红薯高产,藤蔓能当饲料,块根能填肚子,把大半个空间都种满了。可日子久了才发现,这作物看着省心,实则麻烦不断。藤蔓长得太快,三天不割就爬满田埂,缠得旁边的果树都发了蔫;块根收获时更费劲,得一锄头一锄头刨,弄不好就把红薯挖破了皮,放不了几天就烂;最让他头疼的是猪和鹿,明明有堆成山的藤蔓,偏要去拱刚种下的幼苗,拦都拦不住。 他起身走到鹿群旁边,最大的那头公鹿正用鹿角蹭着一棵苹果树,树皮被蹭掉一块,露出里面的嫩肉。沈言拍了拍它的脖子:“再捣乱,明天就把你宰了炖汤。”公鹿像是听懂了,甩甩尾巴,踱到一边,低头啃起了红薯叶,只是那眼神,分明带着点不服气。 “看来得换个法子。”沈言摸着下巴琢磨。他要的是“省心”,是那种撒下种子就不用管,能让猪鹿自己吃饱喝足还不捣乱的作物。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苜蓿。 这草他太熟悉了。前世在农村插队时,队里的牲口全靠苜蓿喂养,生命力强得像野草,割了一茬又一茬,蛋白质含量比红薯藤高得多,猪吃了长膘快,牛羊吃了奶水足。更重要的是,它不挑地,耐旱耐涝,撒把种子就能活,简直是为懒人量身定做的饲料。 说干就干。沈言找出空间角落里积灰的镰刀,开始清理红薯地。先割藤蔓,一把把捆起来扔进空间的角落——这些还能当几天饲料,不能浪费;再刨块根,饱满的挑出来放进地窖,瘪的、破的就直接丢给猪,惹得几头黑猪哼哼着抢食,差点把他的裤腿都拱掉。 清理完一片地,他累得满头大汗,坐在银杏树下喝灵泉水。看着空荡荡的土地,心里竟有种莫名的轻松。之前被红薯藤挤占的空间,忽然显得开阔起来,阳光能毫无阻碍地洒在地上,连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他从空间的储藏室里翻出苜蓿种子——这是上次从乡下换物资时,一个老农塞给他的,说“这玩意儿好养活,留着兴许有用”,没想到真派上了用场。种子是褐色的,小小的,像一堆细沙,攥在手里轻飘飘的。 撒种的时候,沈言没太讲究,抓一把往地上一扬,风一吹,种子就均匀地落在土里。他又用锄头浅浅地翻了翻,让种子埋进土里,最后浇了遍灵泉水。做完这一切,他拍了拍手,剩下的,就交给时间了。 没想到灵泉水的效力远超他的想象。 第二天进空间时,他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昨天撒种的地里,冒出了一层嫩绿的芽,密密麻麻的,像铺了层绿色的绒毯。芽尖上还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闪着光,看着就精神。 “这也长得太快了?”沈言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嫩芽,手感软软的,带着点湿润的凉意。 接下来的几天,苜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从寸把高的嫩芽,长成了半尺长的青草,叶片舒展,茎秆挺拔,挨挨挤挤地连成一片,风一吹,绿浪翻滚,竟有了几分草原的模样。 他试着割了一捆,递到鹿群面前。公鹿先是警惕地闻了闻,然后试探着咬了一口,嚼了两下,眼睛一亮,立马低下头大口吞咽起来。其他的鹿也围过来,你争我抢,没一会儿就把一捆苜蓿吃得精光,连沾在地上的碎叶都舔得干干净净。 黑猪们更夸张。沈言刚把苜蓿扔进猪栏,四头黑猪就像疯了似的扑上来,哼哧哼哧地拱着,嘴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连平时最爱抢的红薯块都懒得看一眼。 “看来是找对东西了。”沈言乐得合不拢嘴。 他索性把剩下的红薯地全清了,都种上了苜蓿。灵泉水一浇,没过几天,整个空间的中央地带,就变成了一片绿油油的苜蓿草原。草原边缘种着果树——苹果树、桃树、梨树,都是他从乡下换来的果苗,如今已经枝繁叶茂,挂着青涩的果子;草原中央,几头黑猪在悠闲地拱地,六只梅花鹿在撒欢奔跑,偶尔停下来啃几口苜蓿,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沈言站在草原边缘,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空间有了灵魂。以前种红薯时,总觉得是在“劳作”,得时刻盯着,生怕出点岔子;现在种了苜蓿,反而像回到了自然,万物各有各的活法,不用他操一点心。 鹿群渐渐习惯了在苜蓿草原上生活。公鹿不再用鹿角蹭果树,而是带着母鹿和小鹿,在草原上追逐嬉戏,饿了就低头啃草,渴了就跑到灵泉水边喝水,皮毛越来越油亮,体型也越发壮实。有次沈言试着靠近,母鹿竟然没躲开,只是抬起头看了看他,然后继续低头吃草,像是把他当成了草原的一部分。 黑猪们也变了样。以前圈在猪栏里,总爱哼哼唧唧地拱墙,现在沈言把猪栏拆了,让它们在草原上自由活动。它们也不捣乱,就在固定的区域拱地、吃草,晚上就趴在果树下睡觉,身上的黑毛变得油光水滑,肚子圆滚滚的,一看就长了不少膘。 最让沈言省心的是苜蓿草本身。割了一茬,浇点灵泉水,过两天又长出新的来,根本割不完。他索性不再管,任由猪鹿自己去啃——反正草长得比它们吃得快,就算啃秃了一片,过几天又能长出新的,省心又省力。 他甚至在草原上搭了个小木屋,就用空间里的木材,简单粗糙,却能遮风挡雨。没事的时候,他就坐在木屋门口,看着鹿群奔跑,听着猪群哼哼,闻着青草和果香混合的气息,感觉自己像个隐居的牧人。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木屋门口喝茶,看着夕阳把草原染成金红色。一头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到他面前,低头啃食他脚边的苜蓿,小鼻子蹭得他裤腿痒痒的。沈言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小鹿抖了抖耳朵,没躲开。 “以前总想着多囤点物资,却忘了最简单的才最省心。”他喃喃自语。红薯要管,蔬菜要管,连喂猪喂鹿都得盯着,哪有现在这样,一片苜蓿草,就能让整个空间活起来,还不用他费半点力气。 他想起四合院的日子,院里的人为了点粮票、几块布料争来斗去,像极了他以前围着红薯地打转的样子,费心费力,却未必有好结果。而现在,他在空间里找到了一种“自洽”的平衡——万物各归其位,各得其所,不用刻意强求,反而活得更自在。 夕阳落下,夜幕笼罩草原。灵泉水边亮起了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像撒在地上的星星。鹿群依偎在一起休息,猪群发出均匀的鼾声,苜蓿草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往空间的木屋走去。明天,他打算去趟乡下,再换点果树苗,种在草原边缘——让这片草原再热闹点,再自在点。 至于那些囤在地下室的物资,就让它们安安静静地待着。现在的他,更享受这种“不用管”的日子,享受这片苜蓿草原带来的安宁和生机。 或许,生活本就该这样。不用太刻意,不用太算计,找对了方向,撒下种子,剩下的,交给时间和自然,总能长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草原。 夜风吹过草原,带着青草的清香,也带着沈言心底的那份踏实。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33章 鸡蛋 沈言蹲在鸽市的角落里,指尖捻着枚鸡蛋对着光看。蛋壳上还沾着点鸡粪,却挡不住那层温润的光泽,透过蛋壳能隐约看到里面的蛋黄,像块裹在薄纱里的琥珀。“这蛋新鲜不?”他抬头问面前的老太太。 老太太裹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头巾,怀里揣着个竹篮,篮子用棉布盖着,掀开一角能看见底下码得整整齐齐的鸡蛋,圆滚滚的,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微光。“刚从鸡窝里掏出来的,”老太太声音有点哑,带着乡下口音,“我家老母鸡今早下的,还热乎呢。” 沈言没再问,直接说:“都要了。” 老太太愣了愣,显然没料到他这么痛快,连忙数:“一共二十三个,按市价,一个五分钱,要票的话能便宜点……” “不要票。”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一毛五,递了过去——这年头鸡蛋是稀罕物,有票能按平价买,没票就得贵一半,可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和票,缺的是这种能随手囤、易保存、营养价值还高的“硬通货”。 老太太接过钱,数了两遍,把竹篮往他怀里一塞,嘴里念叨着“遇着爽快人了”,转身就往鸽市深处走,大概是急着回去再取些来。沈言提着竹篮,指尖触到蛋壳的微凉,心里踏实得很——这一篮鸡蛋,够他在空间里存上些日子,不管是煮着吃、炒着吃,还是孵成小鸡,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他对鸡蛋的执念,是从第一次在厂里食堂喝到蛋花汤开始的。那汤稀得能照见人影,蛋花碎得像星星,可一口热汤下肚,浑身都舒坦。同车间的老王咂着嘴说:“这鸡蛋啊,就是咱老百姓的燕窝,能补气血,还不贵,就是难买。” 当时沈言没太在意,直到有次去乡下收物资,见着个老乡家的鸡窝。七八只老母鸡在院子里刨土,咯咯叫着,时不时往鸡窝里钻,出来时身后就多了枚蛋。老乡笑着说:“这鸡屁股就是银行,一天一个蛋,攒着能换盐换布,比啥都靠谱。” “鸡屁股银行”——这说法糙理不糙。在这个缺医少药、物资匮乏的年代,鸡蛋是为数不多能轻易获取的营养品。老人孩子补身子,产妇坐月子,甚至感冒发烧想发点汗,都离不开它。可城里凭票供应,一个人一个月也就两三个,哪够吃? 黑市和鸽市就成了鸡蛋的主要来源。鸽市比黑市隐蔽,多在清晨或傍晚的胡同深处,买卖双方像接头似的,递个眼色就把东西塞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快得很。沈言这阵子几乎天天往鸽市跑,有时也去没被扫荡干净的“地下”黑市,见着鸡蛋就收,不问价格,只问数量。 “同志,要鸡蛋不?”一个穿短打的汉子凑过来,手里攥着个油纸包,打开来是十几个鸡蛋,个头比老太太卖的小些,蛋壳带着点褐色。“乡下笨鸡蛋,比洋鸡蛋香,就是贵点,八分钱一个。” 沈言掂量了一下,鸡蛋沉甸甸的,确实是土鸡蛋。“全要了。”他递过钱,看着汉子把鸡蛋小心地放进他带来的布兜里,动作轻得像在捧宝贝。 汉子收了钱,压低声音说:“明儿我还在这儿,有五十个,要的话早点来。” “好。”沈言点头。他就喜欢这种固定货源,省去了四处搜罗的麻烦。 回去的路上,他拐进另一条胡同,这里藏着个更小的“鸡蛋点”,是个大妈在自家院里偷偷卖。沈言推开虚掩的院门,见大妈正蹲在鸡窝前捡蛋,七八只母鸡被圈在角落里,见了人扑腾着翅膀咯咯叫。 “小沈来啦?”大妈熟门熟路地起身,手里捧着四个刚下的蛋,还带着体温,“今儿就这些,都给你留着呢。” “谢了大妈。”沈言接过鸡蛋,又多给了两分钱——这大妈家里困难,儿子在外地插队,就靠这几只鸡换点零花钱,他总想着多帮衬点。 大妈推辞了半天,最后把钱收下,塞给他一把自家种的小葱:“炒鸡蛋时放点,香!” 沈言提着沉甸甸的布兜往回走,里面的鸡蛋相互碰撞,发出“咔啦咔啦”的轻响,像串特殊的风铃。路过供销社时,见门口排着长队,牌子上写着“今日供应鸡蛋,每人限两个,凭票”。队伍里的人伸长脖子往前看,脸上满是期待,跟过年似的。 他心里叹了口气。对普通人来说,两个鸡蛋或许是三天的营养品,得省着给孩子或老人吃;可对他来说,空间里的鸡蛋已经堆成了小山,随便抓一把就能炒盘菜,这种差距,全靠空间和那些“攒”下的票证撑着。 回到四合院,他先把鸡蛋往屋里搬,刚进门就撞见傻柱。“沈哥,买这么多鸡蛋?”傻柱眼睛瞪得溜圆,鼻子使劲嗅了嗅,“闻着就新鲜,给我两个呗?秦姐家小当咳嗽,想给她蒸个蛋羹。” 沈言从布兜里数了十个递过去:“拿着,不用还。” 傻柱愣了愣,接过鸡蛋时手都在抖:“这……这太多了,我给你钱……” “不用。”沈言摆摆手,“回头厂里发福利,我再买就是。” 傻柱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关上门,转身就把剩下的鸡蛋收进空间。空间的地窖里,靠墙摆着十几个木箱,每个箱子里都垫着稻草,整齐地码着鸡蛋,白的、褐的、带斑点的,花花绿绿堆在一起,真成了座“鸡蛋山”。 他随手拿起一个,对着灵泉水的光看,蛋壳透亮,没有一丝瑕疵。这都是他这段时间跑遍鸽市、黑市淘来的,有城里鸡场的“洋鸡蛋”,也有乡下老乡的“笨鸡蛋”,最贵的一个花了一毛钱,比平价贵了一倍,可他一点不心疼。 在这个时代,钱有时候真没用——你拿着钱去供销社,未必能买到细粮;揣着票去黑市,可能遇着假货;可鸡蛋不一样,只要你肯花钱,总有地方买。鸽市、黑市、甚至走街串巷的小贩,总能掏出来几个,无非是价格高低的区别。 更重要的是,鸡蛋耐存。普通人家放在阴凉处能存半个月,他放在空间的地窖里,温度恒定,别说半个月,存上半年都新鲜如初。灵泉水的气息似乎能锁住蛋壳里的养分,他试过存了一个月的鸡蛋,打开来蛋黄依旧饱满,炒出来金灿灿的,带着股清香味。 “这才是最实在的营养品。”沈言拿出个鸡蛋,在碗沿上轻轻一磕,蛋清像透明的琉璃液滑进碗里,蛋黄悬在中间,颤巍巍的。他打了五个鸡蛋,加了点灵泉水搅匀,倒进锅里蒸——这是他最近迷上的吃法,水蒸蛋滑嫩如布丁,不用放太多调料,就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蒸蛋的功夫,他翻出空间里的笔记本,上面记着囤鸡蛋的账:“3月15日,鸽市,23个;3月16日,黑市,50个;3月17日,乡下老乡,30个……”密密麻麻记了好几页,加起来竟有一千多个。 “够吃一阵子了。”他合上笔记本,心里盘算着。自己吃肯定吃不完,回头可以给院里相熟的人分点——秦淮茹家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大爷年纪大了需要补养,傻柱干活费力气,都用得上。 蒸蛋出锅了,撒上点葱花,淋上几滴香油,香气瞬间弥漫开来。沈言挖了一勺放进嘴里,滑嫩细腻,带着鸡蛋本身的鲜甜,还有灵泉水淡淡的回甘。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生病,母亲也是这么给他蒸蛋羹,说“吃了好得快”,那味道,竟和现在有几分像。 或许,无论哪个时代,鸡蛋都是最贴近平凡人的珍馐。它不像肉那样难得,不像糖那样金贵,却能在寻常日子里,给人最实在的滋养和慰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天天吃上鸡蛋,大概就是好日子的标准之一了。 下午,沈言又去了趟鸽市。之前那个老太太果然又来了,这次带了满满一篮鸡蛋,足有四十多个。“同志,你要的话,算你四分钱一个,我不赚你钱。”老太太笑得满脸皱纹,“我家那几只鸡,见天儿下蛋,攒着也是攒着,不如换点钱给孙子买铅笔。” 沈言全买了,又多给了五毛钱:“给孩子买点糖吃。” 老太太眼眶红了,非要塞给他一把自家腌的咸菜:“这是我用盐水腌的,配粥吃香!” 提着鸡蛋往回走时,沈言觉得这沉甸甸的布兜,比任何金银都让人踏实。金银在空间里只是堆冷物,可这些鸡蛋,却带着人间的烟火气,带着老乡的心意,也带着他对日子的期盼。 回到四合院,他见秦淮茹在院里晾衣裳,就走过去,从布兜里数了二十个鸡蛋递过去:“刚买的,新鲜,给孩子们补补。” 秦淮茹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这太多了,我不能要……” “拿着,”沈言把鸡蛋塞进她手里,“傻柱说小当咳嗽,蒸蛋羹吃好得快。不够再跟我说。” 秦淮茹看着手里的鸡蛋,眼圈红了,嘴唇动了动,半天没说出话,最后只说了句“谢谢你,小沈”,声音哽咽着。 沈言笑了笑,回了自己的屋。他知道,这点鸡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对秦淮茹家,却是难得的营养品。就像这时代的日子,苦是苦了点,可一点小小的善意,一点寻常的珍馐,就能让人心里暖好一阵子。 他把新买来的鸡蛋收进空间,看着那座越来越高的“鸡蛋山”,忽然觉得,自己囤的不是鸡蛋,是日子里的底气。有这些鸡蛋在,不管是自己吃,还是帮衬院里的人,都能从容些,踏实些。 窗外的天渐渐暗了,院里传来傻柱哼着跑调的歌,还有棒梗和妹妹们的笑声。沈言坐在桌前,看着碗里没吃完的蒸蛋羹,心里暖融融的。 这个时代或许缺这少那,可只要肯用心,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珍馐”。对他来说,这满空间的鸡蛋,就是最好的答案。 至于以后?接着囤就是了。反正有钱有票,有空间这个“保鲜柜”,让这座“鸡蛋山”再高些,再稳些,总能在这寻常日子里,咂摸出点甜来。 第34章 卤香 沈言蹲在空间的灶台前,掀开巨大的铁锅,一股浓郁的卤香瞬间涌了出来,混着灵泉水的清冽,在木屋里弥漫开来。锅里的卤鸡蛋正在咕嘟咕嘟地翻滚,蛋壳已经染上了深褐色,汤汁表面浮着一层细密的油花,是用猪油和香料熬出来的,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差不多了。”他拿起长柄勺,轻轻搅了搅,鸡蛋在汤里打着转,像是在跳圆舞曲。这锅卤料是他琢磨了好几天才配出来的——八角、桂皮、香叶是从乡下供销社换的,酱油是托厂里同事弄的特供品,冰糖是之前从凤姐那儿“收”来的,最后还加了两勺灵泉水,据说能让香味更透骨。 之所以把鸡蛋都卤了,是实在吃不完。空间地窖里的鸡蛋堆成了小山,每天看着它们安安静静待在那儿,总觉得少了点烟火气。煮鸡蛋吃多了腻,炒鸡蛋费油,想来想去,还是卤鸡蛋最合适——耐存,入味,不管当零嘴还是配粥,都是一绝。 他第一次卤鸡蛋时没经验,鸡蛋煮裂了缝,卤汤顺着裂缝渗进去,蛋白变得黑乎乎的,卖相不好,味道却出奇的香。傻柱来借酱油时闻着味,硬要讨两个尝尝,吃了之后眼睛发亮:“沈哥,你这手艺绝了!比街口卤煮摊的还香!”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言。他索性把地窖里的鸡蛋都翻了出来,一数竟有一千多个,装了满满三大筐。清洗的时候费了不少劲,蛋壳上的鸡粪、污渍得一个个擦干净,光是洗鸡蛋就用了大半天,手指泡得发白。 煮鸡蛋也是个技术活。得冷水下锅,火不能太急,不然蛋壳容易裂。沈言守在灶台前,像伺候祖宗似的盯着锅,水开了之后再煮五分钟,捞出来泡在凉水里,这样蛋壳才好剥。一千多个鸡蛋,他分了十锅才煮完,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可看着盆里光溜溜、白嫩嫩的鸡蛋,又觉得值。 最关键的还是卤汤。他用纱布包了一大包香料,放进锅里煮出香味,再加酱油、冰糖、盐,还有点自己酿的米酒去腥。等卤汤熬得浓稠发黏,把剥好的鸡蛋放进去,小火慢炖,让汤汁一点点渗进蛋白里。为了入味,他还在每个鸡蛋上用牙签扎了几个小孔,卤出来的鸡蛋切开,蛋白里布满了细密的褐色纹路,像幅抽象画。 第一锅卤鸡蛋出锅时,沈言尝了一个,咸淡适中,带着点回甜,香料的味道层层递进,却又不会抢了鸡蛋本身的鲜。他把卤好的鸡蛋捞出来,放进陶缸里,再浇上卤汤没过鸡蛋,密封起来——这样能存得更久,味道也会越来越浓。 卤完鸡蛋,沈言看着剩下的卤汤,觉得扔了可惜。空间里还有不少存货:之前从黑市“收”的猪肘子、牛腱子,自己杀的鹿肉,甚至还有几只处理干净的鸡。他索性把这些肉也都扔进卤汤里,小火慢卤。 鹿肉纤维粗,得卤得久些,他就先放进去;猪肘子和牛腱子卤一个时辰就行;鸡最容易熟,最后再放。卤汤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肉香混着卤香,飘得整个空间都是,连灵泉水边的梅花鹿都伸长脖子往木屋这边看,像是被香味勾住了魂。 卤鹿肉出锅时,沈言用筷子戳了戳,软烂脱骨,却又不失嚼劲。他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鹿肉的鲜美混着卤料的醇厚,在嘴里化开,比单纯的红烧鹿肉多了几分层次。猪肘子更是绝,皮炖得qq弹弹的,轻轻一抿就化,肉香直往天灵盖冲,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卤味。 他把卤好的肉切成块,和卤鸡蛋一起放进陶缸,分门别类码好,陶缸不够就用木箱,铺一层油纸,放上卤味,再浇点卤汤,层层叠叠,像在打造一座卤味宝库。空间的地窖里,除了粮食、布料、药材,又多了道独特的风景——一排排陶缸、木箱,里面藏着卤鸡蛋、卤肘子、卤鹿肉,空气里飘着挥之不去的卤香。 卤味做多了,沈言偶尔会给院里的人分点。秦淮茹收到卤鸡蛋时,眼睛瞪得圆圆的:“小沈,这太贵重了……”沈言笑着说:“自己做的,不值钱,给孩子们解解馋。”棒梗和小当、槐花捧着卤鸡蛋,吃得满嘴流油,连蛋壳都舔得干干净净。 傻柱更是常客,今天来讨个猪肘子下酒,明天来拿个卤鸡蛋当零嘴,嘴里还念叨着:“沈哥,你这日子过得太滋润了!我看你这空间……屋里啥都有,比供销社还全!” 沈言只是笑笑,不接话。他这空间里的物资,确实快赶上小超市了。 墙角堆着几麻袋白糖、红糖,是从凤姐那儿“收”的,还有几箱水果糖,包装纸花花绿绿的,是给院里孩子准备的;酒架上摆着米酒、高粱酒,甚至还有瓶茅台,是前阵子从一个老干部手里换的,据说放了十几年;茶叶也不少,茉莉花茶、龙井、普洱,用锡罐密封着,茶香隔着罐子都能闻见;烟更是五花八门,大前门、牡丹、红塔山,还有几盒进口的香烟,是他用工业券换的,平时不抽,留着待客用。 灵泉水边的菜地里,青菜、萝卜、黄瓜长得水灵灵的,随吃随摘;果树上的果子渐渐成熟,苹果泛着红,桃子挂着粉,摘一个咬下去,甜汁四溅;苜蓿草原上的猪鹿吃得膘肥体壮,想吃肉了随时能宰一头;甚至连调味品都样样齐全,盐、酱油、醋、香油,还有自己做的豆瓣酱、腐乳,摆了满满一墙柜。 沈言坐在木屋门口,看着这方寸之地里的万物,忽然觉得无比踏实。公安的扫荡还在继续,院里的人依旧过得小心翼翼,可他在这空间里,却能卤鸡蛋、炖肉、酿酒、种菜,把日子过得活色生香。 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稳”。不能再去黑市冒险,不能惹是生非,就守着这空间里的物资,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卤味做得再多,也不急着吃,慢慢存着,等风头过了,等院里的人需要了,再拿出来分享,这样才更有意义。 这天傍晚,沈言从空间里拿出个卤肘子,切成块,又切了几个卤鸡蛋,和傻柱就着米酒喝了起来。傻柱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沈哥,我发现你这人是真能处!有好东西从不藏着掖着。” 沈言给傻柱倒了杯酒:“都是院里邻居,客气啥。” “那不一样,”傻柱放下酒杯,“这阵子查得紧,谁家不把好东西藏得严严实实的?也就你,还肯给我们分。”他叹了口气,“秦姐家小当咳嗽好多了,多亏了你给的卤鸡蛋,她说比吃药管用。”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夹起一块卤鹿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卤香在舌尖散开,带着点灵泉水的清甜,还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安稳——这大概就是他想要的日子,有卤味,有朋友,有存满物资的空间,在这动荡的年代里,守着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慢慢熬,慢慢品。 夜色渐深,木屋里的卤香飘向草原,鹿群已经睡了,猪群发出满足的呼噜声。沈言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卤味放回空间的陶缸里。他知道,只要这卤香不散,只要空间里的物资还在,日子就总有奔头。 至于外面的风声紧不紧,公安扫不扫荡,似乎都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有能力让自己活得舒坦,也有能力帮衬身边的人,这就够了。 卤汤还在锅里温着,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像是在哼着一首关于安稳的歌。沈言吹灭油灯,躺在床铺上,鼻尖萦绕着淡淡的卤香,嘴角带着笑——明天,或许可以再卤点鸡爪试试。 第35章 贵者当珍 沈言蹲在菜市场的鸡摊前,指尖划过笼里那只芦花鸡的羽毛。鸡羽毛顺滑,带着点阳光晒过的暖黄,爪子蹬在木笼上,发出“咯咯”的轻响,精气神十足。摊主是个红脸膛的汉子,手里挥着把蒲扇,见他看得仔细,咧嘴笑道:“同志,这鸡刚从乡下收来的,三斤半,一块二,不还价。” “一块二?”沈言挑了挑眉。他记得上个月来问,同样的鸡还要一块四,这价格倒是降了些。 “这阵子查得紧,乡下的鸡运不进城,我这也是压着本钱卖。”摊主扇着蒲扇叹气,“再卖不出去,就得自己杀了腌着,那可就亏了。” 沈言没再犹豫,点了点头:“就它了。” 摊主麻利地抓出芦花鸡,用草绳捆了爪子,称了称,又往鸡嗉子里塞了把玉米粒:“够秤!多给你喂点,回去杀了肉更实。” 提着鸡往回走,沈言心里盘算着。一块二一只鸡,三斤半重,换算下来一斤才三毛多,比后世便宜得不是一星半点。这要是在前世,一只散养的芦花鸡没有百八十块根本拿不下来,可在这时代,寻常人家省省,攒几天钱也能买一只,改善改善伙食。 他忽然想起空间里那二十只鸡。刚买回来时毛茸茸的,他还特意搭了鸡笼,每天喂小米、玉米,生怕饿着。可养了俩月,除了每天捡十几个蛋,也没长多少肉,算下来喂的粮食钱,比直接买只鸡还贵。 “确实不划算。”沈言摇了摇头。空间就那么大,灵泉水虽好,也不能浪费在这些随处能买到的东西上。鸡这玩意儿,菜市场、乡下都有得卖,价格便宜,还不用自己费心喂养,何必占着空间的地儿? 回到四合院,他把芦花鸡拴在院里的枣树上,转身进了空间。鸡笼里的鸡见了他,扑腾着翅膀咯咯叫,像是在讨食。沈言看着它们,忽然觉得有点多余。他从空间里抓了把玉米撒进去,看着鸡们抢食,心里有了主意——这些鸡,要么处理了吃肉,要么就送给院里的人,空间里腾出来的地方,得养点更金贵的东西。 他先去了趟秦淮茹家。秦淮茹正在给棒梗补衣服,见他提着两只鸡进来,吓了一跳:“小沈,你这是……” “空间……我屋里养的鸡,太多了喂不过来,给你两只,炖汤喝。”沈言把鸡往院里一放,那两只鸡扑腾着翅膀,吓得小当和槐花往后躲,却又好奇地探头看。 秦淮茹连忙摆手:“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拿着,”沈言笑着说,“我那儿还有不少,放着也是浪费。给孩子补补,比啥都强。”他没等秦淮茹再推辞,转身就走,身后传来秦淮茹感激的声音:“谢谢你啊,小沈!” 接着,他又给傻柱送了两只,给一大爷送了两只。傻柱乐得合不拢嘴,当即就把鸡杀了,说晚上炖鸡汤请他喝;一大爷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说要给一大妈补补身子。剩下的十几只鸡,沈言自己处理了,鸡肉卤了放进陶缸,鸡毛拔下来洗干净,打算攒着做个鸡毛掸子。 处理完鸡笼,空间里顿时空旷了不少。他把鸡笼拆了,木料收起来当柴烧,地上的鸡粪清理干净,撒了点苜蓿种子——过不了几天,这儿又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比养着鸡清爽多了。 “该养点啥呢?”沈言摸着下巴,在空间里转悠。灵泉水边的药圃里种着人参、当归,都是些值钱的药材,可生长周期太长;果树上的果子快熟了,暂时不用管;苜蓿草原上的猪和鹿长得正好,也不用费心。 他走到地下室,打开储藏室的门,里面堆着些之前从和珅宝库弄来的玉器、字画,还有些从黑市“收”的古董。这些东西倒是金贵,可不能算“养”的。 忽然,他想起上次从乡下换来的几只兔子。那兔子是灰色的,耳朵长长的,看着不起眼,可老乡说这是“青紫蓝兔”,肉质细嫩,皮毛还能做衣裳,比普通兔子金贵多了。他当时随手扔进了空间,让它们在苜蓿草原上自由活动,没想到竟繁殖了好几只,现在正扎堆在果树下啃草呢。 “这才是该养的。”沈言眼睛一亮。兔子繁殖快,肉能吃,皮毛能用,还不占地方,比养鸡划算多了。而且这青紫蓝兔在市面上不多见,算是稀罕物,养着不亏。 他找了些木板,在草原边缘搭了个兔舍,把兔子都圈了进去。兔舍里铺了层干草,又放了些苜蓿草和清水,看着兔子们舒舒服服地趴在里面,他心里踏实多了。 除了兔子,他还想起了梅花鹿。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鹿肉能吃,鹿茸能入药,鹿皮能做皮衣,浑身都是宝,而且市面上很少见,绝对算得上金贵。之前养鹿只是觉得好看,现在看来,得好好养着,说不定以后能派上大用场。 他把鹿群赶到草原深处,用栅栏围了块更大的地方,里面种上最好的苜蓿草,又在旁边挖了个小水池,引了些灵泉水进去。公鹿似乎很满意这个新家,昂首挺胸地绕着栅栏跑了一圈,发出“呦呦”的叫声,像是在表达感谢。 至于那几头黑猪,沈言也没打算多养。猪吃得太多,太占地方,留两头过年杀了吃肉就行,剩下的等养肥了就处理掉,以后想吃猪肉,直接去菜市场买,又便宜又省事。 忙活完这些,沈言坐在银杏树下休息,看着空间里的景象——苜蓿草原上,鹿群悠闲地吃草,兔舍里的兔子蹦蹦跳跳,果树下的黑猪打着盹,药圃里的药材长势喜人,完全没有了之前养鸡时的杂乱。 “这才对嘛。”沈言笑了。空间是他的依仗,得用在刀刃上。那些随处能买到、价格便宜的东西,没必要占着空间的资源;只有那些稀罕的、金贵的、不好买的东西,才值得他费心去养、去种。 他想起这个时代的好处——东西是真的原生态。蔬菜没有农药,粮食没有添加剂,鸡是散养的,猪是吃粗粮长大的,想找那些后世所谓的“科技与狠活”,根本不可能。这时代的人没那技术,也没那心思,食物里带着最本真的味道,就像这菜市场买的芦花鸡,炖出来的汤,光闻着就比后世的香。 晚上,傻柱果然炖了鸡汤。一口热汤下肚,浓郁的香味在嘴里散开,带着点鸡肉的鲜甜,没有一点杂味。傻柱边喝边说:“还是这土鸡汤香!城里鸡场养的鸡,炖出来的汤寡淡得很。” 沈言深以为然。这时代的东西,胜就胜在原生态,胜在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添加。可正因为如此,那些稀罕的、需要精心培育的东西,才更显金贵。比如他空间里的人参,用灵泉水浇灌,长得比普通人参粗壮得多;比如那些青紫蓝兔,在空间里养着,皮毛比在外面光亮不少。 “以后啊,就买着吃。”傻柱啃着鸡腿,含糊不清地说,“想吃啥买啥,比自己养省事多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傻柱说的是实话。这个时代,只要手里有钱有票,很多东西都能买到,还都是原生态的好东西,何必自己费心费力去养?空间的价值,不在于养多少鸡、多少猪,而在于能养那些买不到、养不起的金贵玩意儿,在于能把那些稀罕物,养得比别处更好。 喝完鸡汤,沈言回到自己的屋,闪身进了空间。月光洒在苜蓿草原上,鹿群已经睡了,兔子们蜷缩在兔舍里,药圃里的人参在夜色中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他站在草原中央,深吸一口气,空气里满是青草和泥土的清香,没有一丝杂味。 他知道,自己做对了。空间不是杂货铺,不能什么都往里塞。只有把有限的资源,用在那些更金贵、更稀有的东西上,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至于鸡、鸭这些随处能买到的东西,就让它们待在菜市场、待在乡下好了。他要做的,是在这方寸空间里,养出别人养不出的珍馐,种出别人种不出的宝贝,这才是他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底气。 夜色渐深,空间里静悄悄的,只有灵泉水流淌的声音,像是在为这个决定鼓掌。沈言笑了笑,转身往木屋走去——明天,他得去趟乡下,看看能不能再弄点稀罕的种苗,空间里的地,可不能闲着。 第36章 药圃 沈言蹲在灵泉水边,手里捧着个陶碗,碗里盛着清澈的泉水,水面漂浮着几十粒芝麻大小的种子。这是他昨天跑遍四九城的中药铺,才凑齐的人参籽,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见他买得多,神秘兮兮地说:“这籽得用山泉水泡三天,埋在腐殖土里,才能出芽。” “我这水,比山泉水金贵。”沈言心里暗笑,指尖捻起一粒种子,扔进嘴里尝了尝,没什么味道,只带着点土腥气。他把所有种子倒进陶碗,让灵泉水没过籽实,看着它们在水中轻轻翻滚,像一群沉睡的精灵。 这是他琢磨了许久的决定——空间里不再种粮食。 地窖里的红薯、玉米、面粉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户人家也吃不完。苜蓿草原长得郁郁葱葱,猪和鹿根本吃不完,再种粮食纯属浪费土地。倒不如腾出来种药材,尤其是人参,这玩意儿可是“寸土寸金”,一棵老参能抵得上几麻袋粮食,划算得多。 可他对药材实在一窍不通。除了认识人参、当归、枸杞这几种常见的,其他的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上次从黑市“收”来的药材,他都是按形状大小分类,至于功效、价值,完全两眼一抹黑。 “管它呢,先把人参种出来再说。”沈言抱着“抓大放小”的念头,别的药材暂且不管,先把这最金贵的人参伺候好。 泡了三天的人参籽发胀了些,表面泛着淡淡的光泽。沈言在灵泉水边开辟出一块新地,土壤是他特意从乡下换来的腐殖土,黑黢黢的,带着松针和落叶的气息。他把土翻得细细的,做成整齐的畦田,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人参籽撒下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浇了遍灵泉水。 做完这一切,他像照顾婴儿似的,每天都要去看几遍。第一天没动静,第二天土面还是平的,到了第三天清晨,他掀开草帘,忽然发现土面上冒出了点点新绿——是人参苗!嫩得像翡翠,顶着两瓣圆圆的叶子,在晨光中微微颤动。 “成了!”沈言心里一阵激动。灵泉水果然没让人失望,别人说要半个月才出芽的种子,三天就破土了。 他没敢大意,找来竹片搭了个小棚子,既能挡挡阳光,又能防着空间里的小动物捣乱。人参苗长得飞快,几天就蹿高了半寸,叶子舒展得像把小扇子。沈言每天都用灵泉水细细浇灌,看着它们在腐殖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比种出粮食还踏实。 除了人参,他还在药圃边缘撒了些当归、黄芪的种子——这些是中药铺掌柜推荐的,说“好养活,也值钱”。他依旧用灵泉水泡过种子再种,虽然没人参长得那么快,却也出芽整齐,绿油油的一片,给药圃添了不少生气。 种完药材,沈言又把心思放在了果树上。 空间里现有的苹果树、桃树、梨树挂果不少,可品种太单一。他托乡下的老乡帮忙搜罗了些稀罕品种:樱桃、葡萄、山楂,甚至还有棵石榴树,树干不算粗,却带着几个饱满的花苞。 他把新果树苗种在苜蓿草原的边缘,形成一圈新的果林。挖坑、施肥、浇水,每一步都用了心,肥料是空间里的猪粪和鹿粪,经过灵泉水浸泡发酵,肥力十足。种下没几天,樱桃树就冒出了新叶,葡萄藤也开始往架子上爬,石榴花苞胀得鼓鼓的,像是随时会绽放。 “以后空间里,春有花,秋有果,倒像个果园了。”沈言站在果林里,看着枝头的新绿,心里美滋滋的。 打理完植物,他又去看动物。 梅花鹿在苜蓿草原上彻底撒欢了。他把栅栏拆了,只在草原边缘做了标记,让鹿群在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公鹿带着母鹿和小鹿追逐嬉戏,饿了啃苜蓿,渴了喝灵泉水,皮毛油光水滑,鹿角长得越发粗壮。沈言偶尔会去看看,不需要喂食,不需要清理,它们完全能自给自足,比养着省心多了。 黑猪就没这待遇了。这玩意儿要是撒欢,能把苜蓿草原拱得乱七八糟,连果树根都能刨出来。沈言在草原角落圈了块地,用粗木杆搭了结实的猪圈,只在每天早上放出来活动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关在圈里,喂苜蓿草和地窖里的红薯块。这样养出来的猪肉紧实,不松散,炖出来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最让他上心的,还是鹿身上的“宝贝”。 公鹿的鹿茸长得飞快,毛茸茸的像珊瑚枝,看着就让人欢喜。沈言特意去中药铺请教了采茸的法子,买了把锋利的小刀子,又准备了止血的草药。在一个清晨,他选了头体型最壮的公鹿,用灵泉水拌了些苜蓿草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迅速割下鹿茸——动作快、准、稳,鹿只哼唧了两声,伤口就被他敷上草药,血很快止住了。 割下来的鹿茸足有两斤重,带着点温热,表面覆盖着细密的绒毛。沈言按中药铺掌柜说的法子,把鹿茸切成薄片,放进早就准备好的酒坛里,又倒了满满一坛高粱酒,密封起来——这就是鹿茸酒,据说能补气血,是难得的补品。 没过多久,他又试着取了些鹿血。这次更简单,用干净的瓷碗接了小半碗,直接倒进另一坛酒里,加了些枸杞、当归,酿成鹿血酒。暗红色的酒液在坛里晃荡,像藏着一汪春天的生机。 他在地下室开辟了个小酒窖,专门存放这些药酒。除了鹿茸酒、鹿血酒,还有之前泡的人参酒、枸杞酒,一排排酒坛码得整整齐齐,标签上写着泡制的日期,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和药香,闻着就让人精神一振。 “这才是空间该有的样子。”沈言站在酒窖里,看着满坛的药酒,心里踏实得很。粮食够吃,药材在长,果树结果,动物兴旺,还有这些慢慢发酵的药酒,像在酿着一坛坛岁月的滋味,越久越醇厚。 这天傍晚,他从酒窖里搬出一坛刚开封的鹿茸酒,又从陶缸里捞出个卤猪肘子,坐在木屋门口慢慢吃喝。夕阳把果林染成金红色,鹿群在草原上悠闲地散步,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晚风中轻轻摇曳,一切都透着股安宁的富足。 傻柱要是在这儿,肯定会咋舌:“沈哥,你这日子过得比地主还滋润!” 沈言笑了笑,给自己倒了杯鹿茸酒。酒液呈琥珀色,抿一口,醇厚的酒香里带着点药味,顺着喉咙滑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他想起刚穿越时的窘迫,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哪敢想有这么一天——守着一方空间,种着金贵的药材,酿着滋补的药酒,看日升月落,听风吹草动。 “或许,这就是安稳。”他喃喃自语。 不需要再去黑市冒险,不需要为物资发愁,甚至不用费心算计。空间里的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生长、发酵,像一首无声的歌,唱着属于他的岁月静好。 至于人参什么时候能长成老参,果树上的果子什么时候能成熟,药酒什么时候能酿好,都不用急。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等,慢慢品,就像这坛鹿茸酒,时间越久,滋味越浓。 夜色渐深,沈言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酒坛搬回地窖。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月光下泛着微光,像撒在地上的星星;果树上的露珠滴落在草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草原上的鹿群已经依偎在一起,进入了梦乡。 他站在灵泉水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忽然觉得,这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储物袋”,而是他的另一个家,一个能让他安心扎根、慢慢生长的地方。 明天,他打算去药铺再问问,还有哪些值钱的药材好养活。空间里的地还多着呢,得让每一寸土地,都长出金贵的希望。 夜风拂过药圃,带着草药的清香,也带着沈言心底的那份满足。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37章 烟火人间 沈言坐在厂门口的石阶上,看着下班的人流像潮水般涌出来。男人们穿着藏蓝色工装,肩膀上搭着洗得发白的毛巾,说说笑笑地往家走;女人们提着布包,里面装着刚从供销社扯的布料,或是给孩子买的几块水果糖,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黄土路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幅流动的画。 “小沈,不走?”同车间的老王拍了拍他的肩膀,手里拎着个网兜,里面装着两条刚买的鱼,银闪闪的,还在蹦跶。“今儿我婆娘生日,买两条鱼回去炖着,你也来凑个热闹?” “不了王哥,”沈言笑着摆手,“我回去还有事。” 老王也不勉强,哈哈笑着走了,嘴里哼着跑调的《东方红》,网兜里的鱼尾巴甩得更欢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有点触动——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一条鱼,一顿饭,就能让人乐呵半天,幸福来得简单又实在。 他来这时代快两年了,最初总觉得憋屈。物资匮乏,处处受限,尤其是四合院那堆鸡毛蒜皮的事,更是让他头疼。贾张氏的刻薄,三大爷的算计,二大爷的官迷,桩桩件件都透着股小家子气,让他觉得这日子过得拧巴。 可跳出四合院,走到街上,走到厂里,走到乡下,看到的又是另一番景象。 厂里的老陈,每月工资五十六块,养活一家六口,日子过得紧巴巴,却总爱在午休时给大家讲他儿子在学校得的小红花,眼里的光藏都藏不住;门口修鞋的老李,一条腿有点瘸,每天坐在小马扎上,修一双鞋挣两分钱,可只要看到放学的孩子路过,总会笑着塞给他们块糖,说是“自家孙子不爱吃的”;乡下的王大娘,家里穷得叮当响,却在他收物资时,硬要塞给他一篮子新摘的野菜,说“不值钱,尝尝鲜”。 这些人,没什么大本事,过着最普通的日子,却总能在柴米油盐里找出点乐子,活得热气腾腾。 沈言站起身,往菜市场走。晚市的人还不少,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像一首嘈杂却充满生机的交响曲。他买了两斤西红柿,红艳艳的,带着点沙瓤,是这个季节难得的新鲜菜;又买了块豆腐,嫩得能掐出水来,摊主用荷叶包着,递过来时还冒着热气。 “同志,要辣椒不?刚摘的,辣得够劲!”旁边的小贩举着串红辣椒吆喝。沈言摇了摇头,他不太能吃辣,却喜欢看那辣椒红得像团火,透着股泼辣的生命力。 提着菜往回走,路过胡同口的公用电话亭,见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正在打电话,声音有点激动:“妈!我提干了!下个月就能寄钱回家了!”挂了电话,他在原地蹦了两下,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 沈言忍不住笑了。提干,寄钱回家,在这个时代,这就是天大的喜事,值得雀跃,值得骄傲。 回到四合院时,院里静悄悄的。傻柱大概又去给秦淮茹帮忙了,贾张氏的屋里传来嗑瓜子的声音,三大爷在门口摆弄他那几棵半死不活的花。沈言推开自己的门,把菜放进厨房,忽然觉得院里的安静和外面的热闹,像两个世界。 他闪身进了空间,把西红柿和豆腐放进地窖。灵泉水边的人参苗又长高了些,叶片上沾着水珠,在灯光下闪着光;果树上的石榴花开了,红得像团火,引得几只蜜蜂嗡嗡地围着转;苜蓿草原上,鹿群已经睡了,猪栏里的黑猪打着响亮的呼噜。 “还是这儿舒坦。”沈言坐在银杏树下,拿出个刚买的西红柿,用灵泉水洗了洗,咬了一大口。酸甜的汁液在嘴里爆开,带着点阳光的味道,比空间里种的少了点灵气,却多了点人间的烟火气。 他忽然明白,这个时代的好,不在于物资多丰富,不在于日子多富裕,而在于那份“简单”。 工资不高,可物价低,一个人挣钱真能养活一家七八口。傻柱在轧钢厂当厨子,每月三十七块五,不仅能养活自己和贾张氏,还能时常接济秦淮茹家,日子虽然紧巴,却也过得去;易中海是八级钳工,工资更高,除了自己花,还能攒下钱来养老,活得体面又安稳。 压力不大,没什么房贷车贷,也不用琢磨着跳槽升职。厂里的工人,干一辈子的比比皆是,上班时兢兢业业,下班了就回家做饭、带孩子、串门聊天,日子过得按部就班,却也踏实。沈言在厂里待久了,发现大家很少抱怨工作累,反而总说“有份活儿干就不错了”,脸上带着对安稳的珍惜。 人际关系简单,虽然有摩擦,却少了后世的虚与委蛇。傻柱看着粗犷,却心善,见不得秦淮茹家为难;秦淮茹柔弱,却坚韧,再难也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就连爱算计的三大爷,也会在谁家有困难时,嘴上刻薄,却偷偷帮衬一把。 幸福的门槛很低。买块花布做件新衣裳,能高兴好几天;孩子考试得了奖状,能在院里炫耀半个月;过年时能吃上顿饺子,喝上两盅酒,就觉得是天大的福气。不像后世,吃穿不愁了,却总觉得缺点什么,幸福像挂在天边的云,看得见,摸不着。 沈言想起前几天去乡下收物资,见着个老乡家的孩子,手里拿着根糖棍,舔得津津有味,脸上的笑容纯真又满足。那糖棍,在后世根本没人稀罕,可在这孩子眼里,却是天底下最好的宝贝。 “或许,我以前太较真了。”他叹了口气。总想着空间里的物资,总想着怎么应对院里的纷争,却忽略了这时代本身的好。那些简单的快乐,那些朴素的善意,那些安稳的日子,其实都藏在烟火人间里,等着人去发现,去感受。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坛刚开封的鹿茸酒,倒了一小杯,又切了盘卤猪耳,坐在桌前慢慢喝着。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酒杯里,泛着淡淡的光晕。 院里传来傻柱的笑声,大概是跟秦淮茹家的孩子在玩;三大爷的算盘珠子又响了,不知道在算计着什么;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悠长而深远,像在诉说着这个时代的故事。 沈言抿了口酒,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不再去想四合院的纷争,不再去纠结物资的多少,只是静静感受着这份属于这个时代的宁静和安稳。 是啊,这个时代有它的苦,有它的难,有四合院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糟心事。可跳出那些,你会发现,它也有它的好,有它的暖,有那些藏在烟火气里的简单幸福。 能在这样的时代,守着一方空间,看着日升月落,听着人间烟火,其实也是一种幸运。 沈言放下酒杯,走到窗边,看着院里昏黄的灯光,嘴角露出一抹浅笑。明天,他打算早点起,去看看日出,去感受一下这个时代,最真实的清晨。 毕竟,这样的日子,过一天,就少一天了。得好好珍惜才是。 第38章 墙外春潮 沈言把自行车往供销社门口一靠,车铃铛“叮铃”响了一声,引得门口排队的人看过来。他今天穿了件新做的的确良衬衫,是托厂里的裁缝做的,浅蓝色,领口挺括,口袋上还绣了朵小小的梅花——这是他用两张工业券换来的料子,在这个普遍穿粗布工装的年代,算得上是“时髦”了。 “沈同志,来啦?”供销社的李姐隔着柜台笑盈盈地打招呼,手里正给一个老太太称红糖,“今儿新到了些橘子罐头,要不要留两罐?” “给我来四罐。”沈言掏出钱和票,放在柜台上。他现在算是供销社的“熟客”,作为采购员,手里不缺票证,出手又大方,售货员们都乐意给他留好东西。 李姐麻利地用报纸把罐头包好,递过来时压低声音:“下礼拜可能来一批上海产的雪花膏,就两盒,给你留一盒?” “那感情好,谢了李姐。”沈言接过罐头,心里舒坦。这就是当采购员的好处,消息灵通,门路广,总能弄到些稀罕物,不像院里那些人,买块肥皂都得排队抢。 骑车往厂里走的路上,沈言看着街景心里感慨。四九城的春天是真的来了,路边的柳树抽出了绿芽,风里带着点暖意,连空气里的土腥味都淡了些。街面上越来越热闹,自行车流像长龙似的,叮铃铃的车铃声此起彼伏;路边的小摊多了起来,有卖糖葫芦的,有修鞋的,还有炸油饼的,香气飘出老远,引得孩子围着不肯走。 这才是这个时代该有的样子——欣欣向荣,热气腾腾。 可一想到四合院,沈言心里就有点堵。 院里那群人,像是把所有的糟心事都攥在了手里。贾张氏天天不是骂街就是算计,昨天还因为傻柱给秦淮茹送了两个馒头,堵在门口骂了半宿;三大爷阎埠贵更别提,家里的煤球都得按个分给三个儿子,连扫地的笤帚都要锁起来,生怕被人用了;二大爷刘海中总想着当“官”,天天拉拢这个排挤那个,前阵子还想借着公安扫荡的由头,在院里搞个“治安联防队”,让他当队长,被一大爷压下去了才作罢。 也就秦淮茹和傻柱还算敞亮,可架不住被院里的是非缠得脱不开身。秦淮茹要拉扯三个孩子,还得应付贾张氏的刁难,脸上总带着股化不开的愁绪;傻柱心善,却总被贾张氏拿捏,挣点钱大半补贴给秦淮茹,自己过得紧巴巴,还落不下好名声。 “一群窝里横的主儿。”沈言蹬着自行车,心里暗骂了一句。他算是看明白了,四合院就像个封闭的小泥潭,院里的人在里面搅来搅去,把精力都耗在了鸡毛蒜皮上,外面的世界早就换了天地,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到了厂里,沈言直接去了仓库。保管员老周正蹲在地上盘点物资,见他进来,笑着直起身:“小沈,你要的那批搪瓷缸子到了,质量没得说,比上次的厚实。” 沈言走过去拿起一个看了看,缸子上印着“为人民服务”的字样,釉面光滑,边缘没有毛刺。“不错,给我留五十个。”他这次出差要去河北乡下,带点搪瓷缸子当“敲门砖”,比带粮票还管用——老乡们就认这些实用的物件。 老周咂舌:“你这趟出差又要发啊?上次从保定回来,带的那筐苹果,甜得能齁死人。” “运气好,碰上个种苹果的老乡。”沈言笑了笑。他出差时从不亏待自己,住旅馆挑带热水的,吃饭找干净的小馆子,遇到稀罕的土特产,不管是苹果、核桃还是花生,都往空间里塞点,回来分给厂里相熟的同事,人缘好得很。 中午在食堂吃饭,沈言端着餐盘找了个空位坐下,盘子里有红烧肉、炒青菜,还有个白面馒头——这是采购员的“特权”,不用跟普通工人一样啃窝头就咸菜。同桌的几个同事正聊得热火朝天。 “听说了吗?南边要修水库了,征了不少人,一天管三顿饭,还发工装!” “我 在那边,写信来说,工地上可热闹了,晚上还有电影看!” “咱们厂也快分房子了?我听书记说,今年盖了三栋楼,优先给已婚的工人。” 沈言听着他们聊天,心里感慨。外面的世界多热闹啊,大家都在往前奔,想着修水库、盖房子、过好日子,只有四合院那群人,还陷在“谁多占了半寸地”“谁偷了两块煤”的泥潭里拔不出来。 吃完饭,沈言去办公室整理出差报告。他的办公桌靠窗,阳光洒在桌上,暖洋洋的。窗外是厂里的操场,几个年轻工人在打篮球,喊声、笑声传进来,充满了活力。他忽然觉得,四合院的那些糟心事,就像粘在鞋底的泥巴,你越在意,它越甩不掉,不如抬脚往前走,走得远了,自然就掉了。 下午,沈言去财务科领了出差补助,又去后勤领了介绍信。财务科的王会计笑着说:“小沈,这次去河北,帮我带点红薯干呗?我家老爷子就好这口。” “没问题,王姐。”沈言一口答应。采购员的日子就是这样,互相帮衬,你来我往,既轻松又自在,哪像院里那样,帮人个忙还得提防着被算计。 下班回家时,沈言特意绕了点路,去了趟花鸟市场。市场里叽叽喳喳的,全是鸟叫声,还有卖花盆、金鱼的,热闹得很。他买了盆月季,开得正艳,打算放在自己屋里——院里的花被三大爷看得比命还金贵,他可懒得跟他计较,自己买一盆,想看就看,自在。 刚进四合院,就听见贾张氏的骂声:“秦淮茹你个丧门星!是不是你偷了我晒的白菜干?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秦淮茹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没有……我今天都没出过门……” 傻柱在旁边劝:“妈!你别瞎冤枉人!秦姐不是那样的人!” “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我看你就是被她勾了魂!”贾张氏的声音更尖了。 沈言皱了皱眉,推着自行车径直往自己屋走,懒得理会。他把月季放在窗台上,浇了点灵泉水,看着那抹鲜艳的红,心里的烦躁散了不少。 晚饭时,沈言从空间里拿出罐头和卤牛肉,就着米饭吃。窗外的骂声还没停,夹杂着三大爷的“调解”声和二大爷的“训话”声,像一出永不停歇的闹剧。他却没那么在意了,甚至觉得有点好笑——这些人啊,大概是把吵架当成日子过了。 吃完晚饭,沈言锁好门,骑着自行车去了厂门口的澡堂子。泡在热水池里,浑身的筋骨都舒展开了,听着周围的人聊厂里的新鲜事,聊哪的庄稼长得好,聊谁家的小子考上了大学,心里敞亮得很。 “小沈,听说你要去河北?”旁边一个老师傅问,“那边的大枣不错,记得捎点回来。” “一定。”沈言笑着答应。 从澡堂子出来,夜风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沈言骑着自行车,沿着路灯照亮的马路慢慢走,心里盘算着出差要带的东西。他忽然觉得,四合院那点糟心事,根本算不了什么。 他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圈子,有空间里的物资,有外面广阔的世界。他可以去乡下收物资,去供销社买稀罕物,去澡堂子泡澡,去花鸟市场买花,日子过得潇洒又自在。四合院不过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那群人再糟心,也影响不了他的生活。 就像墙外是欣欣向荣的春天,檐下纵有几片落叶,也挡不住清风拂过。 回到院里时,争吵已经停了,大概是吵累了。沈言推开自己的门,窗台上的月季在月光下开得正艳。他闪身进了空间,看着灵泉水边郁郁葱葱的人参苗,看着果树上挂满枝头的青果,看着草原上悠闲散步的鹿群,心里一片宁静。 明天就要出差了,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去见不一样的人,去感受这个时代更广阔的春潮。至于院里的那些糟心事?随它们去。 他的日子,早就跳出了那方小小的四合院。墙外的世界那么大,他还有很多地方要去,很多日子要好好过呢。 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虫鸣声,嘴角带着笑。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第39章 乡野风烟 天刚蒙蒙亮,沈言就骑着自行车出了城。车后座捆着两个大帆布包,一个装着搪瓷缸、雪花膏之类的“硬通货”,另一个塞着几件换洗衣物和干粮——这次去河北乡下收物资,少说也得待上十天半月。 清晨的风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却很舒服。出了城门,路两旁的田野渐渐多了起来,绿油油的麦田像铺了层地毯,远处的村庄冒着袅袅炊烟,偶尔传来几声鸡鸣犬吠,透着股乡土的宁静。 这才是沈言喜欢的调调。没有四合院的鸡飞狗跳,没有那些扯不清的是非,只有土地、庄稼和踏实过日子的人。 骑了两个多钟头,太阳升到头顶时,沈言在路边的一个小村子停了下来。村口有棵老槐树,树下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太太,见他推着自行车过来,都好奇地打量着——城里来的人,穿着的确良衬衫,骑着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在这乡下可是稀罕物。 “大娘,打听个事,这附近哪有收山货的地方?”沈言递过去从空间里拿的几块水果糖,笑容随和。对付老乡,他有的是办法,一点小恩小惠,比什么都管用。 老太太们眼睛一亮,接过糖分给旁边的孩子,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的笑着说:“往前再走三里地,到王家屯,那儿有个供销社分站,收山货,也收粮食。” “谢了大娘。”沈言刚要骑车,那老太太又喊住他:“同志,你要是收药材,屯西头的老李家有,他儿子是采药的,家里存着不少好东西。” 沈言心里一动,笑着应下:“好嘞,我记下了。” 到了王家屯,沈言先去了供销社分站。说是分站,其实就是两间土坯房,柜台是用木板搭的,上面摆着些盐、酱油、肥皂之类的日用品,看着简陋,却五脏俱全。 分站的老张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见沈言亮出采购员的证明,立马热情起来:“沈同志,稀客啊!我们这小地方,难得来城里的同志。” “张哥,我这次来,想收点山货,像核桃、栗子、蘑菇之类的,越多越好。”沈言开门见山,掏出烟递过去,“价格好说,只要东西地道。” 老张眼睛一亮,搓着手说:“巧了,前阵子山里刚下来一批蘑菇,都是晒干的,我给你看看?”他领着沈言往后院走,掀开盖着的麻袋,里面是金黄的干蘑菇,闻着有股淡淡的菌香。 “不错,都要了。”沈言检查了一下,没什么杂质,当即拍板。 老张乐得合不拢嘴,又说:“村里不少人家存着红薯干、玉米饼,你要是要,我帮你吆喝吆喝,保准便宜。” “那就麻烦张哥了。”沈言笑着说,“对了,你知道屯西头的老李家不?听说他家有药材?” “知道知道,老李头的儿子是个能人,常年在山里采药,家里有不少好东西,就是他那人轴,一般人买不动他的货。”老张咂咂嘴,“不过沈同志你是采购员,说不定能成。” 下午,沈言按照老张指的路,找到了老李家。那是个孤零零的院子,院墙是用石头垒的,门口晒着些草药,散发着苦涩的清香。院里有个老汉正在翻晒药材,见他进来,直起腰问:“你找谁?” “大爷,我是城里来的采购员,听说您家有药材,想来看看。”沈言递上烟,态度客气。 老汉打量了他两眼,没接烟,转身往屋里走:“进来。” 屋里很简陋,土炕上放着个旧木箱,老汉打开箱子,里面用油纸包着不少药材,有当归、黄芪、天麻,还有几株带着泥土的人参,虽然年份不算太长,却长得很精神。 “这些都是我儿子采的,保真。”老汉语气生硬,“你要是诚心买,就开个价,不诚心就走人。” 沈言拿起那几株人参看了看,根须完整,纹路清晰,确实是好货。他心里有了数,笑着说:“大爷,人参我按市价给您,再多加两成,其他药材按供销社的价,怎么样?” 老汉愣了愣,显然没料到他这么痛快,眼神缓和了些:“你为啥加钱?” “实不相瞒,我自己也懂点药材,知道这人参采来不易。”沈言半真半假地说,“而且我看大爷是实在人,不想让您吃亏。” 老汉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行,就按你说的价。” 收完药材,沈言没急着走。老汉留他吃饭,说是“看你顺眼”。晚饭很简单,玉米饼子就着腌萝卜,还有一碗野菜汤,却吃得沈言满头大汗——玉米饼子带着股焦香,腌萝卜酸辣爽口,比城里食堂的饭菜对胃口。 “你们城里来的,是不是都像你这么痛快?”老汉喝着自酿的米酒,忽然问。 “也不全是,”沈言笑了,“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讲道理的。不像我们院里,净是些斤斤计较的人。” “院里?” “就是我住的四合院,”沈言想起那些糟心事,叹了口气,“一群人挤在一个院里,今天你占我半寸地,明天我偷你两块煤,吵吵闹闹没个完。” 老汉听完乐了:“嗨,哪都有这号人。我们村东头的二柱子,为了半袋红薯,跟他兄弟打了一架,半年没说话。”他喝了口酒,又说,“不过啊,人活一辈子,哪能没点糟心事?别往心里去就是。你看这地里的庄稼,不管刮风下雨,该长还是照样长。” 沈言心里一动。是啊,庄稼不会因为风雨就停止生长,人怎么能因为点糟心事就耽误了日子?四合院那群人爱闹就让他们闹去,他该出差出差,该收物资收物资,日子过得潇洒,才是真的赢了。 第二天,沈言在王家屯收了不少红薯干和玉米饼,都装进空间里。老张又帮他联系了邻村的几户人家,说有核桃和栗子要卖,让他过去看看。 骑着自行车走在乡间小路上,沈言心情舒畅。路两旁的麦田随风起伏,像绿色的波浪,远处的山坡上开着不知名的野花,红的、黄的、紫的,热闹得很。偶尔有老乡赶着牛车经过,笑着跟他打招呼,声音洪亮得像敲钟。 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简单、踏实、有奔头。 在邻村收核桃时,沈言遇到个有意思的小伙子。小伙子叫狗剩,二十出头,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核桃,见沈言收得实在,非要拉着他去家里喝口水。 狗剩家是土坯房,却收拾得干干净净,院里种着几棵枣树,枝繁叶茂。他娘端出刚蒸好的红枣窝窝,笑着说:“自家种的枣,甜得很,尝尝。” 沈言咬了一口,枣香混着麦香,甜得恰到好处。狗剩坐在旁边,挠着头说:“沈同志,我听说城里招工,你知道咋报名不?我想出去挣点钱,给我娘治病。” 沈言心里一动,从包里拿出纸笔,写下轧钢厂招工办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你按这个地址寄封信,写上你的情况,说不定有机会。” 狗剩接过纸条,激动得满脸通红,非要把家里的核桃都送给沈言,沈言硬塞给他钱,他才收下,嘴里念叨着:“你真是好人,比俺村那抠门的村长强多了!” 离开邻村时,太阳已经西斜。沈言骑着自行车,后座的帆布包鼓鼓囊囊的,心里却比包还满。他收了不少物资,认识了实在的老张、轴脾气的老李、朴实的狗剩,听到了乡野间的故事,也感受到了那份不带算计的善意。 这些,都是四合院那群人给不了的。 晚上,沈言住在镇上的旅馆。房间不大,却干净,窗户对着镇外的田野,能看到满天的星星。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卤鸡蛋,就着玉米饼子吃,听着窗外传来的蛙鸣,心里踏实得很。 他想起老汉的话,“该长还是照样长”。是啊,他的日子,就该像地里的庄稼,不管遇到什么风雨,都要往前奔,往好里长。四合院的糟心事,不过是偶尔飘过的乌云,遮不住太阳,更挡不住春天。 明天还要去下一个村子,收更多的物资,见更多的人,看更多的风景。沈言躺在床上,嘴角带着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绿油油的麦田里,风里全是麦子的清香,远处的村庄,炊烟正袅袅升起…… 第40章 田畴丰茂 沈言蹲在田埂上,看着老乡们在地里忙碌。春阳正好,暖烘烘地洒在翻耕过的土地上,泛着湿润的黑亮。几个汉子赤着胳膊,挥着锄头把土块敲碎,汗水顺着脊梁往下淌,在黄土上洇出深色的痕迹;妇女们则蹲在田边,手里捏着菜种,顺着划好的浅沟均匀地撒着,动作麻利得像在绣花。 “沈同志,过来歇会儿!”不远处的老张直起腰,冲他喊了一声,手里还拄着锄头,“这春播的活计,累人得很,哪有你当采购员的自在。” 沈言笑着走过去,从帆布包里掏出水壶递过去:“张哥先喝点水,我这活儿看着自在,跑断腿的时候你没瞧见呢。” 老张接过去猛灌了几口,抹了把嘴说:“那也比咱这刨土坷垃强!你是不知道,自打分了地,咱庄稼人的心都扑在这地里了,就盼着秋天能多打几担粮。” 这话倒是不假。沈言这一路走过来,见的都是这样的景象。分了地的农户,把自家的田侍弄得比孩子还金贵,地埂修得笔直,土块敲得细碎,连田边的杂草都拔得干干净净。不像后世听老人们说的“大锅饭”时期,干多干少一个样,地里的活儿没人上心,庄稼长得稀稀拉拉。 “可不是嘛,”旁边撒种的大娘接了话,手里的动作没停,“以前在公社,干活听哨子,收粮归公家,咱手里能落多少全看天意。现在好了,地是自己的,播下的种子能长出多少,全归自个儿,就是累断腰也乐意!” 沈言看着她眼里的光,心里有些触动。这就是最朴素的动力——为自己干活,为自家的收成流汗,再累也甘之如饴。田埂上堆着的农家肥,黑黢黢的冒着热气,那是老乡们攒了一冬天的宝贝,以前在公社时舍不得多用,现在全撒在了自家地里,就盼着能催出壮苗。 “今年准是个好年成。”老张望着连片的田地,眼里满是憧憬,“开春下了场透雨,地里不旱,只要夏天别闹蝗虫,秋粮保管能比去年多收两成。” 沈言跟着点头。他这趟出差走了十几个村子,没见着一处旱情,麦苗长得齐整,菜苗也壮实,连河边的芦苇都比往年茂盛。老乡们说,这是“风调雨顺”的兆头,老天爷都帮着庄稼人。 这样的年景,对他这个采购员来说,简直是福音。 收粮容易了。以前跑断腿也未必能收到的细粮,现在老乡家里多少都存着点,只要价钱合适,愿意换的人不少。前几天在李家庄,一个老汉从炕洞里掏出半袋小米,说是“留着给孙子熬粥的”,沈言用两尺布票加一斤红糖,就换来了,小米黄澄澄的,带着股新粮的清香。 收山货也顺当。山里的野菜、蘑菇、核桃,往年多是烂在地里,现在老乡们知道能换钱换票,都趁着春闲往山里跑,采回来晒得干干的,等着采购员上门。沈言的空间里,已经堆了不少这样的山货,光是干蘑菇就够他吃大半年。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乡下,还没到后来那般紧张。 老乡们虽然日子过得俭省,却还没到“见了粮票就眼红”的地步,换东西时大多实在,不会故意掺假;路上遇到的检查站,也多是看看介绍信,问两句就放行,不像后世听人说的,连揣在怀里的窝头都要盘问来源;甚至偶尔遇到个把“投机倒把”的小贩,也多是偷偷摸摸换点自家产的东西,没后世那么多拿着凶器抢地盘的亡命徒。 “这阵子出门,算是赶上好时候了。”沈言躺在旅馆的硬板床上,心里盘算着。他特意跟厂里多请了几天假,打算趁这风调雨顺的年月,多跑几个村子,把空间里能囤的都囤满——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光景,手里有粮,心里才能不慌。 这天傍晚,沈言在一个叫“河西屯”的村子收完核桃,正准备找地方住下,村支书非要拉着他去家里吃饭。支书家是砖瓦房,在村里算是阔气的,院里种着棵石榴树,枝桠都快伸到房顶上了。 “沈同志别嫌弃,咱农村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地里的菜新鲜。”支书媳妇系着围裙在灶台忙活,锅里炖着的鸡肉香飘满院,“这鸡是自家养的,没喂过饲料,纯吃粮食长大的。” 饭桌上,支书端着自酿的米酒,跟沈言聊起了村里的事。“今年分地后,村里的出勤率比去年高了三成,以前得敲着钟喊,现在天不亮就有人下地了。”他喝了口酒,脸上泛着红光,“我估摸着,年底交完公粮,家家户户都能存点余粮,到时候就不用再勒紧裤腰带了。” 沈言跟着高兴,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肉质紧实,带着股淡淡的粮食香,比城里菜市场买的好吃多了。“这都是分地的好处,人有了奔头,干啥都有劲。” “可不是嘛,”支书叹了口气,“以前搞集体,干好干坏一个样,难免有人偷懒。现在不一样了,自家的地,肥多施一把,苗多薅一遍,收成就不一样,谁还敢偷懒?”他给沈言倒上酒,又说,“不过也有操心的,就怕以后政策变了,这地又不是自家的了。” 沈言心里一动,没接话。他知道支书的担心并非多余,只是这话他没法接,只能岔开话题:“看今年这光景,政策肯定错不了,您就放宽心等着丰收。” 吃完饭,沈言告辞离开,支书非要送他到村口,手里还塞了袋刚炒的花生,说是“路上解闷”。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月光洒在田埂上,把麦苗照得像蒙了层白霜,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更显得夜静。 沈言摸出颗花生剥开,放进嘴里嚼着,香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他忽然觉得,现在的日子,就像这炒花生,虽然简单,却透着股实在的香。分了地的农民有奔头,跑采购的能顺顺当当地收物资,没有后世那么多说不清的风险,也没有四合院那么多糟心事,这样的安稳,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总觉得这个时代处处是危机,可真的沉下心来生活,才发现危机里也藏着生机。风调雨顺的年景,分地后高涨的干劲,人与人之间朴素的善意,这些都是支撑日子往前过的力量。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又跑了几个村子,收了不少绿豆、红豆和芝麻,还换了两匹老乡自织的土布,粗是粗了点,却厚实耐用。空间的地窖里,新收的物资堆得越来越满,连墙角都塞满了麻袋,看着就让人踏实。 这天路过一个小镇,沈言去供销社买东西,见柜台前围了不少人,都在议论着什么。他挤进去一听,原来是镇上要修水渠,说是能灌溉周边十几个村子的田地,号召村民们义务出工,管饭还记工分。 “这是好事啊,”一个老汉拄着拐杖说,“咱这地方就怕天旱,修了水渠,以后就不用靠天吃饭了。” “可不是嘛,我明天就叫上儿子去出工,多干点活,早一天把水渠修起来。”旁边的汉子接口道。 沈言听着,心里也跟着高兴。这就是欣欣向荣的样子,官府想着百姓,百姓响应官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哪有干不成的事? 离开小镇时,沈言买了两斤糖果,打算带回院里给孩子们分点。虽然厌烦院里的糟心事,但孩子是无辜的,棒梗、小当他们,也该尝尝这甜滋味。 骑车往回赶的路上,沈言看着两旁越来越熟悉的景致,知道离城不远了。这趟出差收获满满,不仅囤够了物资,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这个时代积极的一面——风调雨顺的年景,分地后高涨的热情,人们对好日子的期盼,这些都比四合院的鸡毛蒜皮更值得记在心里。 或许,这个时代确实有它的艰难和局限,但此刻的安稳与生机,同样真实。作为采购员,能在这样的年月里,踏踏实实地跑村收物资,不用担惊受怕,不用勾心斗角,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进了城门,熟悉的喧嚣扑面而来。沈言骑着自行车,汇入叮铃铃的车流里,心里盘算着:回去先把物资规整好,再给院里的孩子分点糖果,然后睡个安稳觉——明天,又是在厂里喝茶、整理单据的自在日子。 至于四合院的那些糟心事?随它们去。至少此刻,他的帆布包里装满了收获,心里揣着对好日子的笃定,这就够了。 第41章 太极 沈言蹲在后海的柳树下,盯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发愣。倒影里的人弓着背,双腿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额头上的汗珠子砸进水里,漾开一圈圈涟漪。 “腿再沉一点。”陈师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劲儿。他正坐在岸边的石头上,手里转着两颗油光锃亮的核桃,眼皮都没抬一下。 沈言咬着牙往下沉。马步扎了快一个月,从最初的坚持一刻钟就瘫软,到现在能稳稳站满一个时辰,他以为自己算是入门了。可陈师傅昨天忽然说:“今天换个花样,站太极桩。” 这太极桩看着比马步轻松——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膝盖微屈,双手环抱在胸前,像抱着个圆球。可真站起来才知道,这玩意儿比马步折磨人十倍。陈师傅说“意守丹田”,他不知道丹田在哪;说“气沉脚底”,他只觉得腿肚子打转;说“虚领顶劲”,他梗着脖子酸得要命。 “想什么呢?”陈师傅的核桃停了,“心思跑天边去了?” “没……”沈言喘着气,“就是觉得……这太极跟我想的不一样。” “你想的什么样?” “就……公园里老头老太太练的那样,慢慢悠悠的,像跳广场舞。” 陈师傅嗤笑一声,站起身。他走过来,伸出两根手指,在沈言胳膊上轻轻一搭。沈言只觉得一股劲儿顺着胳膊缠上来,像条软蛇似的往骨头缝里钻,他想躲,浑身却僵得动弹不得,膝盖一软,“咚”地跪在了地上。 “疼!”他捂着膝盖龇牙咧嘴,不是肉疼,是骨子里透着股酸胀。 “现在还觉得是广场舞?”陈师傅收回手,继续转他的核桃,“公园里那叫太极操,能活动筋骨就不错了。真太极,讲究的是‘引进落空’‘借力打力’,看着软,实则藏着硬,跟和面似的,该揉的时候揉,该擀的时候就得下死劲。” 沈言这才明白,自己捡了多大的便宜。陈师傅没明说自己的师门,可沈言这些天在胡同里打听,有个遛鸟的老头说,37号院以前住过个姓杨的太极高手,几十年前在京城名气大得很,后来就没再露面。他看着陈师傅那双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捏核桃时看似慢悠悠,指腹却比常人厚实,那是常年练拳磨出来的茧子。 “您这是……杨家太极?”沈言试探着问。 陈师傅瞥了他一眼,没承认也没否认:“练你的桩。管它什么家,能练出东西来才是真的。” 真正的苦头,是从学“云手”开始的。 这动作看着简单:双手交替划圆,脚步配合着左右移动,像在云里穿梭。可陈师傅要求“手随身动,身随步移”,胳膊得松,腰得活,脚底下得像踩着棉花,又得像钉在地上。 沈言总做不到。他胳膊太硬,划圆时跟打拳似的带着风;脚步也沉,移动时“咚咚”响,跟砸夯似的。 “松!再松!”陈师傅拿了根细竹条,见他胳膊发僵就抽一下,“你是搬石头呢?还是练太极?” 竹条抽在身上不疼,可丢人。后海边常有遛早的人,见个小伙子被老头拿竹条抽得龇牙咧嘴,都忍不住笑。沈言脸皮薄,练得更急,越急越错,最后自己都气笑了——想当年在现代健身房举铁,他能卧推一百公斤,现在连个云手都做不利索。 “别急着发力。”陈师傅终于停了手,递给他个暖水袋,“这里面是艾草煮的水,敷敷胳膊。” 暖水袋贴着皮肤,热乎乎的,带着股草药香。沈言忽然想起自己空间里的灵泉水,每次练完拿出来擦身子,疲劳消得特别快。他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个小瓷瓶,倒了点灵泉水递过去:“陈师傅,您喝点这个,败败火。” 陈师傅看了看那水,清亮亮的,还带着点甜味,没多问就喝了。过了会儿,他咂咂嘴:“你这水……有点意思。” “家里自己泡的凉茶。”沈言赶紧打岔。他不敢说这是空间里的灵泉,怕吓着老头。 从那以后,沈言每天都给陈师傅带一小瓶“凉茶”。陈师傅也不客气,喝完了就指点他两句,话还是不多,可竹条抽得少了。有天练“野马分鬃”,沈言总找不准发力的时机,陈师傅居然握住他的手腕,一点点教他“转腰送肩”的巧劲。 老头的手很暖,掌心的茧子磨得沈言手腕有点痒。他能感觉到一股劲顺着胳膊传过来,不猛,却很沉,像水流似的,从腰到肩,再到指尖,一气呵成。 “感觉到了?”陈师傅松开手,“太极不是用胳膊打人,是用身子。腰是轴,劲儿得从轴上转出来,就像磨盘,磨杆动,是因为底下的磨盘在转。” 沈言试了试,果然顺了不少。他看着陈师傅,忽然觉得这老头像本读不透的书,表面上干巴巴的,翻开了才知道,里面藏着这么多门道。 麻烦事还是来了。 那天他练完拳往回走,胡同口蹲着两个流里流气的小子,见他穿着练功服,阴阳怪气地笑:“哟,练太极的?能打不?” 沈言没理他们,想绕过去。那两人却拦住他:“问你话呢!听说37号院那老头以前很能打,怎么教出个小白脸?” 沈言皱了皱眉。他不爱惹事,可这两人提到了陈师傅。 “让开。”他声音沉了沉。 “不让又怎么样?”一个小子伸手就推他胸口。沈言下意识地往后一撤,顺着那股推力转了个圈,抬手轻轻一搭对方的胳膊——正是陈师傅教的“引进落空”。那小子没站稳,“哎哟”一声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另一个小子急了,挥拳就打。沈言侧身躲开,手腕在他胳膊上一缠一带,那小子也跟着摔了个四脚朝天。这两下动作不快,甚至有点慢悠悠,可俩小子就是爬不起来,疼得龇牙咧嘴。 “滚。”沈言看着他们,眼神冷得很。 俩小子连滚带爬地跑了。沈言站在原地,忽然有点愣神——他刚才那两下,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就像身体本能似的。这就是太极的厉害?看着软乎乎,用起来却这么利落。 回到四合院,傻柱见他身上沾了土,问他是不是打架了。沈言摇摇头,心里却有点激动。他进了空间,看着那片绿油油的菜地,忽然觉得,这太极跟他这空间有点像——看着安安静静,里面藏着的东西,却能让人吃惊。 陈师傅开始教他推手了。 这是沈言最头疼的环节。陈师傅的手搭在他胳膊上,看似轻飘飘的,可他不管往哪使劲,都像打在棉花上,还没等反应过来,自己就先栽了。有时陈师傅就那么轻轻一推,他明明能躲开,却偏觉得脚下一绊,“咚”地就坐在地上。 “记住,太极不是跟人较劲。”陈师傅拉他起来,“对方使劲,你就松;对方松了,你再进。就像水,石头扔过来,它就绕过去,等石头沉底了,它该怎么流还怎么流。” 沈言似懂非懂。他想起自己囤物资时的样子,总想着多囤点,再多囤点,像块石头似的死硬。可练了太极才发现,有时候松下来,反而能接住更多东西。 这天练完推手,陈师傅忽然说:“下礼拜开始,你不用天天来了。” 沈言心里一紧:“是不是我太笨了?” “笨是笨了点,倒不懒。”陈师傅笑了,那是沈言第一次见他笑,眼角的皱纹堆在一起,挺慈爱的,“太极讲究‘悟’,光练不行,得自己琢磨。你呀,把我教的桩功和云手练熟了,啥时候觉得自己身上那股‘硬气’少了点,再来找我。” 他从怀里掏出本线装书,递给沈言:“这是我年轻时记的拳谱,你拿着看。别弄丢了,市面上可找不着第二本。” 沈言接过书,封面都泛黄了,上面写着“杨氏太极札记”,字迹苍劲有力。他心里又酸又暖,想说点什么,陈师傅却挥挥手:“走,别耽误我遛鸟。” 看着陈师傅往胡同深处走去的背影,沈言忽然明白,这老头不是不教了,是把最实在的东西给了他。真功夫从来不是手把手喂出来的,是自己悟出来的,就像那太极,看似慢悠悠,实则藏着千变万化,得用一辈子去琢磨。 回到家,他把拳谱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的木盒里,跟那些票证、药膏放在一起。现在这空间里,不光有过日子的底气,还有了点不一样的东西——那是种能让自己变软,也能让自己变强的本事。 沈言站在空间的灵泉边,试着打了遍云手。这次他没使劲,胳膊松松的,脚步也轻,风吹过菜地里的黄瓜架,叶子沙沙响,跟他的动作竟有点合拍。 他笑了。看来这太极,他是学定了。哪怕以后陈师傅不再教他,哪怕练起来还是这么磨人,他也想接着练下去。毕竟这四九城藏着的好东西,能落到他手里的,可不多了。而这慢悠悠的太极,说不定就是能陪他走得最远的那个。 第42章 药浴 沈言坐在院门口的石墩上,看着手里那包刚从供销社换来的当归,纸包里只有薄薄几片,边角还碎了不少。他叹了口气,把当归塞进怀里,指尖残留着药材干燥的气息。练太极这阵子,陈师傅提过几次,若想把内劲练得扎实,最好配合药浴——当归、黄芪、杜仲,再加点活血化瘀的草药,能补气血,缓解练功后的酸胀。可这年头,药材金贵,统购统销的政策卡得严,别说配齐一整套药浴方子,就是单买一味当归,都得托关系、凭票证,还未必能拿到好货。 他低头揉了揉膝盖,那里还隐隐作痛。昨天练“揽雀尾”时,陈师傅说他“膝劲不足”,让他多练“提膝独立”,结果站了不到十分钟,膝盖就酸得像灌了铅。这要是在以前,他喝点灵泉水就能缓过来,可最近灵泉水消耗得快,空间里的储备见了底,他不敢再大手大脚。 “沈言!”傻柱从胡同口跑过来,手里挥着张纸条,“看我给你带啥了?” 是张药材供应站的批条,上面写着“黄芪二两,杜仲一两”,盖着鲜红的公章。傻柱拍着胸脯:“我托我三大爷弄的,他在药材站有熟人。够你练几天的不?” 沈言心里一热,把批条小心翼翼折好:“够了,太够了。谢了傻柱。” “谢啥,”傻柱摆摆手,“你那太极练得挺好,哪天也教教我?我看你打拳时慢悠悠的,不像我,一动就喘。” 沈言笑了:“你得先站桩,能站半小时再说。” 傻柱脸一垮:“还是算了。” 拿着批条去药材站,售货员是个戴眼镜的姑娘,翻了半天药柜,才找出一小包黄芪,根须短,还带着不少泥沙。“就这些了,统购的货,都这样。”她说着,又从抽屉里摸出个小纸包,“这是我自己攒的杜仲,给你,不值钱。” 沈言打开一看,杜仲切片厚实,断面还带着丝,是好货。他连忙塞了两斤粮票过去,姑娘却摆手:“不用,我爸是老中医,家里还有。看你是练家子,不容易。” 攥着药材往回走,沈言心里暖烘烘的。这时代的日子苦,可总有人愿意搭把手,像暗夜里的星星,不亮,却能照亮一小片地方。 回到家,他把黄芪、杜仲和之前攒的当归、枸杞一股脑倒进砂锅,加了灵泉水,慢慢熬着。药香袅袅升起,混着灵泉水的清冽,在屋里弥漫开来。他脱了外衣,膝盖以下浸在药汤里,一股暖意顺着毛孔往里钻,膝盖的酸胀渐渐消了,连带着浑身的疲惫都散了不少。 这药浴缺了好几味主药,按陈师傅的方子,该有牛膝、桑寄生,最好再来点红花。可他已经很满足了——有这些,总比硬扛着强。 正泡着,院门外传来陈师傅的声音:“小沈在家吗?” 沈言赶紧擦了擦腿,套上裤子开门。陈师傅手里提着个布包,走进来就问:“药浴练了没?” “正熬着呢。”沈言指了指厨房。 陈师傅打开布包,里面是几包药材,标签上写着“牛膝”“独活”。“我托人从郊区弄的,野地里挖的,比统购的管用。”他把药材往桌上一放,“你小子别硬撑,内家拳看着柔,耗的是内里的气血,不补回来,练久了伤根基。” 沈言鼻子一酸:“陈师傅,这太贵重了……” “拿着。”陈师傅瞪了他一眼,“我年轻时候,比你还能折腾,结果落了病根,下雨天就腿疼。你想重蹈覆辙?” 他坐在炕沿上,看着砂锅咕嘟咕嘟冒泡泡,忽然说:“以前我跟师父学拳,药浴用的药材都是自己上山采,春分挖黄芪,霜降采杜仲,啥时候采啥药,错不了。现在倒好,想买根像样的牛膝都得托关系。” “统购统销嘛,都这样。”沈言说。 “也不全是坏事。”陈师傅哼了一声,“至少不会有人乱采药材,山里的东西能喘口气。”他忽然笑了,“我那时候,为了抢一味野山参,跟人在长白山冻了三天三夜,现在想想,不值当。” 药熬好了,沈言给陈师傅倒了杯灵泉水泡的茶。老头喝了两口,眼睛一亮:“你这茶……有点意思,哪买的?” “家里寄的。”沈言含糊道。他不敢说,这水是空间里的,能生肌活血,比任何补药都管用。 陈师傅没追问,只是说:“你这身子骨,得好好养。练太极,不是拼狠劲,是拼活得久。我师父活到九十,每天还能打一套拳,就因为他懂得‘养’。” 沈言点点头。他想起自己空间里的灵泉,想起那些自己种的蔬菜,想起傻柱给的批条,想起药材站姑娘塞的杜仲。这时代缺这少那,可总有办法补上——不是靠抢,不是靠囤,是靠人心换人心。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早上站桩,傍晚练拳,晚上用药浴泡腿。药材快没了,胡同里的张大妈就把自己攒的枸杞塞给他;灵泉水快喝完了,他就去后海挑干净的水,再兑点空间里的存货,省着用。 有天练“单鞭”,他忽然觉得腰胯松了,劲能顺着腿传到脚底,再从脚底弹回来,像皮球落地又弹起。陈师傅在旁边看着,没说话,只是把手里的核桃转得更快了。 “有点意思了。”他说。 沈言心里一动。他知道,这不是药浴的功劳,也不是灵泉水的功劳,是日子磨出来的——在缺医少药的年月里,学会了等,学会了凑,学会了用有限的东西,活出无限的韧性。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后海边上打拳,周围站满了人。有傻柱,有药材站的姑娘,有陈师傅,还有好多不认识的人,都跟着他慢慢比划。太阳升起来,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一片会动的森林。 醒来时,窗外的天刚蒙蒙亮。他摸了摸膝盖,不酸了。砂锅还在灶上,药香混着晨光,飘得很远。 他知道,以后的日子还会苦,药材还会缺,气血还会耗。可只要这口气不散,这拳就还能练下去。就像这时代的日子,看着难,慢慢熬,总能熬出点甜来。 沈言起身,推开院门。胡同里,陈师傅已经在打拳了,晨光洒在他身上,慢悠悠的,像幅画。沈言走过去,跟着他,抬手,起势。 一招一式,不急不躁。 因为他知道,路还长,日子还慢,有的是时间,把这太极,把这日子,慢慢练,慢慢熬。 第43章 力由劲生 沈言把最后一个白面馒头塞进嘴里,噎得直瞪眼,赶紧端起灵泉水猛灌两口。桌上的搪瓷盘里空空如也,五个馒头、一大碗玉米糊糊、两碟咸菜,不到十分钟就见了底。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饱嗝,心里却有点发虚——这饭量,比以前翻了一倍还多。 “沈哥,你这是三天没吃饭了?”傻柱端着个豁口的碗从门口经过,见他这架势吓了一跳,碗里还剩小半个窝头,“我娘那时候怀我弟弟,饭量都没你这么吓人。” 沈言笑着抹了抹嘴:“练拳耗体力,饿。” 这可不是托词。自从跟着陈师傅学太极,他的饭量就跟吹气球似的往上涨。刚开始以为是巧合,可连着半个月天天如此,他才明白——练武是真耗气血,肚子里没点实在东西顶着,根本扛不住那日复一日的站桩、打拳、推手。 就说站太极桩,看着慢悠悠的,一站就是一个时辰。刚开始只觉得腿酸,后来才知道,那是全身的肌肉在“较劲”,看似放松,实则每一寸筋骨都在细微地调整,比挑着担子走十里地还累。每次站完桩,他都觉得嗓子眼冒火,能一口气喝下半壶灵泉水,还得啃两个窝头才能压下去。 更别说练发力了。陈师傅教他“劲起于脚,主宰于腰,形于手指”,一个简单的“搬拦捶”,光体会“腰胯带劲”就练了足足七天。每次发力时,全身的气血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调动起来,涌向指尖,打完一套拳,浑身的衣服都能湿透,肚子饿得咕咕叫,眼里能冒绿光。 “这要是搁普通人家,真养不起。”沈言坐在门槛上,摸着肚子琢磨。他现在顿顿离不开细粮,偶尔还得从空间里弄点肉干、鸡蛋补充营养,这在普遍啃窝头、喝稀粥的年月,已经是奢侈到极点的伙食。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饿,总觉得肚子里像有个无底洞,填多少都不够。 这让他想起陈师傅说过的话:“穷文富武,一点不假。以前学武的,哪家不是顿顿有肉?不是铺张,是真得补。” 他算是真切体会到了。就拿药浴来说,陈师傅给的方子不算复杂,当归、黄芪、杜仲、牛膝,都是常见的补药,可真要配齐了、用好的,花费能让普通人家头皮发麻。 上次他托药材站的熟人配了一副药,光是五年份的黄芪就花了他三块钱,还搭进去两尺布票——这相当于普通工人三天的工资。那药浴熬出来黑乎乎的,泡完确实浑身舒坦,可就这一副药,够院里贾张氏买半个月的口粮了。 “更别说那些稀罕药材了。”沈言叹了口气。陈师傅提过,真正的内家拳高手,药浴里得加“老山参须”“百年灵芝片”,甚至还得用“虎骨酒”搓揉筋骨,那可不是花钱能买到的,得有门路、有底蕴,寻常人家连想都不敢想。 他能撑下来,全靠空间里的灵泉水。 这水简直是为练武量身定做的——泡在药浴里加一点,药效能翻一倍,原本需要一个时辰才能缓解的酸胀,半个时辰就消了;练拳累了喝一口,丹田处能升起一股暖流,顺着四肢百骸游走,饿劲都能压下去几分;甚至有次他不小心扭伤了手腕,用灵泉水泡了两天,居然连淤青都没留下。 可就算有灵泉水,有些东西也没法替代。 陈师傅教他“松肩沉肘”,说肩膀要像“挂着个铅球”,才能把劲沉下去。沈言练了半个月没找着感觉,陈师傅叹着气说:“这得用‘铁砂袋’坠着练,早年间学武的,哪有不挂砂袋的?” 沈言托人打听铁砂袋,结果被告知,铁砂属于“工业物资”,统购统销,想买得开证明,还得有单位担保。他索性自己找了块帆布,从空间里翻出些铅块,缝了个两斤重的袋子,天天挂在胳膊上。 这东西坠得肩膀生疼,刚开始连吃饭都抬不起胳膊,晚上睡觉都得侧着身。可挂了半个月,他再打“云手”,肩膀果然松快多了,劲能顺着胳膊自然流淌,不像以前总卡在肩膀那儿,憋得难受。 “还是缺东西啊。”他摸着胳膊上的勒痕,心里清楚。铅块终究不如铁砂趁手,更别说陈师傅提过的“石锁”“沙袋”,那些东西在这年头,比药材还难弄。 有天练推手,陈师傅忽然问他:“你这劲越来越沉,身上没少补?” 沈言没敢说灵泉水,只含糊道:“托人弄了点鸡蛋,偶尔炖点肉。” 陈师傅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以前我师父练功,天天有鹿茸汤喝,那劲养得,推出去能把门板撞个窟窿。现在……唉。”他没再说下去,可那声叹息里的无奈,沈言听得真切。 是啊,现在不一样了。统购统销的政策卡得严,别说鹿茸汤,就是想天天吃鸡蛋,都得有门路、舍得花钱。沈言算过一笔账,他现在每个月花在“练功补给”上的钱,比工资还多——买药材、换细粮、托人弄稀罕物,哪样都得花钱,若不是空间里囤着那么多物资能换钱票,他早就撑不住了。 “富武,富武,没钱真是寸步难行。”沈言看着空间里那堆金灿灿的玉米,忽然觉得这些粮食比金子还实在。他以前囤物资,只想着“够吃”,现在才明白,这些东西不仅是活命的底气,更是他能把拳练下去的资本。 这天他去乡下收山货,路过一个猎户家,见院里挂着张鹿皮,墙角堆着些鹿骨。他心里一动,上前打听,猎户说:“这是前阵子打的野鹿,肉早卖了,就剩皮和骨头,你要不?便宜给你。” 沈言眼睛一亮,全买了下来。鹿骨能泡酒,补气血;鹿皮硝制一下,能做个护腰,练拳时护住腰眼,不容易受伤。这些东西在城里有钱都买不到,在乡下花了五块钱就到手,值! 回到家,他把鹿骨洗干净,泡在灵泉水里,又加了些当归、枸杞,封在酒坛里。酒是他自己酿的米酒,度数不高,却绵柔,泡出来的药酒带着股淡淡的药香,喝一口,浑身都暖洋洋的。 陈师傅来串门时,见了那坛药酒,眼睛直放光:“你这小子,哪弄的鹿骨?” “乡下收的,运气好。”沈言给陈师傅倒了一小杯。 老头抿了一口,咂咂嘴:“不错,比供销社卖的那‘三鞭酒’强多了。”他放下酒杯,看着沈言,“你这条件,搁以前也算中等人家了。学武,不光得有毅力,还得有这‘家底’撑着,不然练坏了身子,得不偿失。” 沈言点点头。他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以前学武的多是富贵人家——普通人家连肚子都填不饱,哪有闲钱买药、弄器械?就算有毅力,没东西补,练到最后也是伤了根基,落个一身病痛。 就像院里的傻柱,力气大,身子骨也算结实,可让他站半个时辰的桩,估计得饿晕过去;三大爷阎埠贵,算计了一辈子,连买块豆腐都得挑小的,更别说花钱买药练拳了。 “看来这‘富武’的理,到哪朝哪代都一样。”沈言心里感慨。他能在这缺医少药的年月里接着练拳,靠的不是运气,是空间里那些源源不断的物资,是灵泉水那逆天的功效,是他舍得花钱换药材、补身体的底气。 晚上练完拳,沈言泡在加了灵泉水的药浴里,膝盖的酸胀渐渐散去,丹田处暖暖的,很舒服。他看着窗外的月光,忽然觉得,这练武的过程,其实跟过日子很像——都得有付出,有算计,有底气。你想得到多少,就得先垫进去多少,天上不会掉馅饼,真功夫也不会凭空长出来。 他摸了摸胳膊上的肌肉,比以前结实了不少,却不僵硬,捏上去软软的,可发力时能感觉到一股韧劲,像裹着棉花的石头。陈师傅说这是“外柔内刚”,是太极的路子。 “值了。”沈言笑了。就算饭量大、花钱多,就算药浴药材总配不齐,能有这身本事,能体会到“劲由心生”的妙处,也值了。 他从药浴里出来,擦干身子,又啃了个白面馒头。肚子里暖暖的,心里也踏实。明天还得去药材站看看,能不能再弄点杜仲——陈师傅说他“腰劲还差点火候”,得加把劲了。 至于钱和票?空间里的物资还多着呢,总能换回来。只要能把拳练下去,花多少都值。毕竟这功夫学到身上,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谁也抢不走。 第44章 补养随心 沈言站在后海的冰面上,哈出的白气在冷风中瞬间消散。脚下的冰层发出细微的“咯吱”声,他却浑不在意,凝神沉气,缓缓抬手,起了个太极的“懒扎衣”式。 寒风卷着碎雪打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可他身上只穿了件单褂,额头却渗着细汗。这是他新琢磨的练法——在冰上站桩,脚下发滑,更能逼出“沉劲”,让全身的劲力往一处收。 “走。”他低喝一声,身形微动,“野马分鬃”的式子展开,胳膊划圆时带起一股风,竟把身前的碎雪扫开半尺。这一下看似平常,却是他练了三个月“整劲”的成果——以前打这式,总觉得胳膊用不上力,现在腰胯一转,腿劲顺着脊椎往上涌,经肩膀传到指尖,一气呵成,浑身的骨头缝里都透着股舒展。 “有点意思了。”陈师傅的声音从岸边传来,他裹着件厚棉袄,手里捧着个保温杯,“冰上练功,亏你想得出来。” 沈言收了势,笑着往岸边走,脚下在冰上一点,身形轻飘飘地滑出老远,稳稳落在雪地上——这是“轻功”的底子,也是整劲练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以前他得迈着小碎步挪,现在借着冰面的滑劲,一步能出丈远。 “冰面滑,逼着我把劲收得更紧。”他拍了拍身上的雪,“不然站不稳。” 陈师傅呷了口热茶:“明劲阶段,就得这么练。把浑身的力气拧成一股绳,想打哪就打哪,这才叫‘整劲’。你现在还差点火候,打出去的劲是‘实’的,少了点‘透’劲。” 沈言明白他的意思。就像用锤子砸钉子,他现在能把钉子砸进木头里,却不能让力道透过钉子,震松木头深处的纤维。这就是“明劲”到“暗劲”的坎,得慢慢磨,还得靠补。 回到家,沈言第一件事就是从空间里掏出个锦盒,打开来,里面躺着支巴掌长的人参,须根完整,表皮泛黄,带着点土腥味——这是他上个月从乡下收来的老参,至少有二十年份,当时花了他五十块钱,几乎是他三个月的工资。 他没敢多吃,用小刀切了薄薄一片,放进嘴里嚼着。初入口有点苦,嚼着嚼着就透出股甘味,顺着喉咙往下滑,丹田处像被温水泡着,暖洋洋的。没过多久,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刚才在冰上练拳的寒气,顺着毛孔往外冒,舒服得他直眯眼。 “这才是好东西。”沈言咂咂嘴。他以前不懂人参的妙处,觉得不如灵泉水管用,现在才知道,灵泉水能缓解疲劳、修补暗伤,人参却能补“元气”,那是练内劲的根基。就像烧火,灵泉水是添柴,人参是加煤,缺了哪样都烧不旺。 他现在消化能力强得吓人。早上能吃八个白面馒头,中午得啃两个玉米面饼子加一碗红烧肉,晚上还得再来点卤牛肉当夜宵,不然半夜就得饿醒。陈师傅说这是“气血旺盛”的表现,练内劲的人都这样,吃得多,耗得也多,必须得有好东西顶着。 空间里的鹿肉派上了大用场。他把鹿肉切成块,用灵泉水炖得烂烂的,不放太多调料,就加葱姜去腥。炖出来的肉香得能飘出半条胡同,肉烂得用筷子一戳就透,吃在嘴里不用嚼,顺着喉咙就下去了,暖流直往骨头缝里钻。 傻柱闻着味跑过来,见他捧着个大碗啃鹿肉,眼睛都直了:“沈哥,你这日子过得比地主还滋润!我半年都没闻过肉味了。” 沈言给他盛了一大碗:“尝尝,补气血的。” 傻柱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难怪你练拳这么有劲,天天这么补,是头牛都能练出劲来!” 沈言笑了。他何止是吃鹿肉,空间里泡的鹿茸酒,他每天都得喝两盅;用鹿骨、当归炖的汤,顿顿不落;甚至连灵泉水,他都掺着枸杞、黄芪煮着喝,生怕补得不够。 换了旁人,这么补早就出事了。上个月他见三大爷给自己儿子炖鸡汤,放了半根党参,结果那小子流了鼻血,折腾了半宿。可沈言不一样,他练的太极本身就有“疏导”的法子,加上灵泉水能调和气血,再多补品进去,都能被身体慢慢吸收,转化成内劲。 有次他试着多吃了两片人参,果然觉得浑身燥热,脑袋发晕。他赶紧打了套太极,从“起势”到“收势”,一招一式慢悠悠的,把气血往丹田处引。打完整套拳,汗出了一身,燥热感全消了,反而觉得内劲更足了,打拳时胳膊上的劲都沉了几分。 “这才是相辅相成。”沈言心里有数了。练拳耗气血,补品补气血,太极疏导气血,灵泉水调和气血,四样凑在一起,才能在这缺医少药的年月里,把内劲稳稳当当往上练。 他开始尝试着把人参和灵泉水结合起来用。练拳前喝两口参汤,能提劲;练拳后泡个加了灵泉水的药浴,能散瘀;晚上睡觉前再嚼片人参,能养元气。这么一套下来,别说补“爆”了,他觉得浑身的劲都用不完,以前站一个时辰桩就累,现在站两个时辰,还能再打两套拳。 陈师傅看在眼里,嘴上不说,心里却暗暗点头。他年轻时也想这么补,可那时候家里穷,最多也就弄点当归、黄芪泡水喝,哪像沈言这样,人参、鹿茸、鹿肉管够,还有不知名的“凉茶”(灵泉水)调和,这条件,就是当年那些名门望族的弟子,也未必比得上。 这天练推手,陈师傅故意用了七分劲,想试试他的底。沈言只觉得一股劲像潮水似的涌过来,他下意识地往旁边一引,同时腰胯一转,顺着那股劲往前一送——陈师傅“噔噔噔”退了三步,才稳住身形,惊讶地看着他:“你这劲……透着点‘暗劲’的意思了!” 沈言也愣了愣。他刚才没使劲,就觉得那股劲像水流似的,顺着胳膊缠上去,到了腰上转了个圈,又从另一只手送了出去,快得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 “是人参的功劳?”他心里嘀咕。 “跟人参没关系。”陈师傅看穿了他的心思,“补品是基础,关键是你把‘整劲’练活了,能顺着对方的劲走,这才是暗劲的门槛。”他拍了拍沈言的肩膀,“继续补,继续练,照这个势头,不出半年,你就能摸到暗劲的边了。” 沈言心里美滋滋的。他知道,这都是钱和票堆出来的。五十块钱的老参,三十块钱的鹿茸,还有那些说不清价的鹿肉、药材,要是换成普通人家,根本想都不敢想。可他有空间里的物资打底,粮票、布票、工业券要多少有多少,换这些补品根本不心疼。 晚上,他又切了片人参,就着鹿肉汤吃下去,然后坐在炕上打了遍太极。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他的影子,一招一式,圆转如意。他能感觉到内劲在经脉里缓缓流淌,像条小溪,遇到阻碍就绕过去,绕不过去就慢慢冲,不急不躁,却有股韧劲。 “以前总觉得‘富武’是瞎话,现在才明白,那是过来人的经验。”沈言收了势,心里感慨。没有足够的钱票,买不来人参鹿茸;没有充足的物资,填不饱练武的肚子;没有灵泉水调和,补品再多也吸收不了。这三样凑在一起,才能让他在这统购统销的年月里,把内劲稳稳当当往上练。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新的锦盒,把剩下的人参小心翼翼放进去——这参还能吃一阵子,吃完了再去乡下收,总能找着好东西。只要这内劲能练出来,花多少钱都值。 窗外的风还在刮,胡同里静悄悄的。沈言躺在床上,摸着肚子里暖暖的,丹田处的内劲像小蛇似的慢慢游着。他知道,明劲到暗劲的路还长,得一点点熬,可他不怕。 有空间里的物资当后盾,有灵泉水和人参补着,有陈师傅指点着,别说半年,就是一年、两年,他也能熬下去。毕竟这内劲练到身上,才是谁也抢不走的底气,比囤再多物资都管用。 沈言笑了笑,闭上眼睛。明天还得去冰上站桩,得多吃两个馒头垫垫肚子。这练武的日子,虽然费钱,却真有意思。 第45章 劲透骨逢 数九寒天,后海的冰面冻得结结实实,踩上去能听到冰层深处传来沉闷的嗡鸣。沈言穿着件打了补丁的旧棉袄,却敞着怀,露出里面的粗布短打,额头上的汗珠子砸在冰面上,瞬间凝成细小的冰晶。 他正练着“十字手”,双臂在胸前交叉,看似随意,胳膊上的肌肉却绷得紧紧的,像两根裹着棉花的铁条。陈师傅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根冻得硬邦邦的芦苇杆,见他肩膀微微耸动,抬手就抽了过去:“沉肩!说了多少遍,肩一耸,劲就断了!” 芦苇杆抽在棉袄上,发出“啪”的脆响。沈言没敢躲,咬着牙把肩膀往下压,腰胯微微一转,一股劲从脚底顺着脊椎爬上来,经胳膊肘传到指尖,冻在冰面上的碎雪竟被震得跳了起来。 “这才对。”陈师傅收回芦苇杆,呵了口白气,“冬练三九,练的就是这股‘沉劲’。天越冷,气血越容易缩在骨子里,得把它逼出来,顺着筋脉走,才能练透。” 沈言点点头,继续打拳。一套拳练下来,浑身的棉袄都湿透了,贴在身上冰凉刺骨,可他心里却烧得慌,丹田处像揣着个小火炉,暖洋洋的。这就是补品和功夫结合的妙处——人参补的元气在丹田扎根,鹿肉催的气血在筋脉里游走,太极的招式把这些散劲拧成一股绳,再冷的天,也冻不住这股内生的热。 回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空间。灵泉水池边暖意融融,与外面的严寒像是两个世界。他脱了湿透的棉袄,直接跳进池子里,温热的泉水漫过胸口,带着股淡淡的草木香,刚才练拳时拧在一起的筋骨瞬间舒展开来。 “舒服!”沈言往水里一沉,只露出个脑袋,看着池边长势喜人的人参苗。这茬人参是他用灵泉水泡过种子种下的,才半年功夫,就长得比普通参田三年的还壮实,根须在清澈的泉水下看得清清楚楚,像一团团淡金色的丝线。 他知道,这些人参就是他练拳的底气。上个月他挖了棵年份最短的,炖了锅鹿肉汤,那汤喝下去,浑身的毛孔都在往外冒热气,练拳时感觉内劲都厚了几分。陈师傅喝了一碗,愣了半天,只说“这参有点邪乎”,没再多问。 从池子里出来,沈言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干净的衣服,又从陶缸里捞出块卤鹿肉,就着白面馒头大口啃起来。他现在的饭量又涨了,一顿能吃十个馒头,再加两斤肉,才能勉强填饱肚子。傻柱见了直咋舌,说他“再这么吃下去,得把空间吃空了”。 “空不了。”沈言笑着说。空间里的苜蓿草长得飞快,黑猪和鹿群一天一个样,灵泉水池里的鱼也肥了,根本不愁肉吃;地窖里的粮食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个人,也能吃上十年八年;更别说他还能时不时去乡下收点物资,换点钱票买补品。 有了充足的物资打底,他练拳也更敢“豁出去”。以前练“搬拦捶”,总怕发力太猛伤了筋骨,现在有灵泉水和人参补着,就算练得浑身酸痛,泡个澡、吃点补品,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 这天他试着在冰上练“崩拳”——这是形意拳的招式,陈师傅说能练“爆发力”,让他掺在太极里练。第一拳打出去,冰面上只留下个浅浅的白印;第二拳,他把太极的“整劲”融进去,腰胯一转,拳劲透着手背砸在冰上,“咔嚓”一声,冰面裂开道细纹;第三拳,他嚼了片人参,等那股热流涌到丹田,猛地喝出一声“哈”,拳头落在冰上,竟砸出个拳头大的坑! “好劲!”陈师傅忍不住叫好,“这就是‘明劲透骨’!再练下去,暗劲就不远了。” 沈言看着冰上的坑,心里也激动。他能感觉到,那拳劲不是硬打出来的,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顺着筋脉一路冲到指尖,带着股一往无前的狠劲,却又收放自如——这就是补品养出来的“底气”,是功夫磨出来的“巧劲”。 可麻烦事也跟着来了。他练拳时劲太大,不小心把院里的石碾子给打裂了。那石碾子是院里共用的,用了几十年,被他练“按式”时一掌按下去,竟从中间裂开道缝。 三大爷阎埠贵第一个跳出来:“沈言!你得赔!这石碾子值五块钱呢!” 贾张氏也跟着起哄:“就是!年轻人练什么不好,非要练这些打打杀杀的,把东西弄坏了就得赔!” 沈言没跟他们吵,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给一大爷:“一大爷,这钱您拿着,找人修修,不够我再补。” 一大爷叹了口气:“小沈啊,不是我说你,练拳也得悠着点。” “知道了一大爷。”沈言点点头。他心里清楚,这些人就是见不得他舒坦,找点由头想讹点钱。换以前他可能会生气,现在却懒得计较——跟这些人置气,不值当,还不如省下力气多练两拳。 倒是傻柱替他抱不平:“沈哥,你搭理他们干啥?那石碾子早就该换了,裂了正好!” “算了,几块钱的事。”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晚上去我那喝两杯,我炖了鹿骨酒。” 傻柱眼睛一亮,立马把这事抛到脑后了。 晚上,两人坐在屋里喝酒。傻柱喝得脸红脖子粗,说:“沈哥,你这拳练得是真厉害,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沈言笑了:“我自己能应付。”他现在有信心,就算遇到个小混混,也能凭着太极的“引进落空”轻松打发,这就是功夫练到身上的底气。 傻柱又问:“你说这功夫练到最后,能像戏文里那样,飞檐走壁?” “差不多。”沈言喝了口酒,“至少身轻如燕是能做到的。”他现在跳起来能抓住院里的枣树枝,跑起来比自行车还快,这都是练拳和补品催出来的本事。 酒过三巡,傻柱晕乎乎地说:“我要是有钱,也想学拳……”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傻柱学不了——不是因为笨,是因为穷。他得养着贾张氏和秦淮茹一家,顿顿能吃饱就不错了,哪有钱买药、买肉补身体?这就是“富武”的现实,没家底,再好的天赋也白搭。 送走傻柱,沈言坐在窗前,看着院里的月光。石碾子的裂缝在月光下像条银色的蛇,看着有点扎眼。他忽然觉得,这四合院就像个小泥潭,总有人想把你拉下去,跟他们一起搅和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可他现在不一样了,练拳让他的心沉了下来,也让他的眼界高了起来——这些糟心事,就像打在身上的拳,你接不住,就会被它缠住;你接住了,顺着它的劲绕过去,它就伤不了你。 他从空间里拿出那本《杨氏太极札记》,借着月光翻看着。里面的字迹苍劲有力,记载着各种练劲的法子,还有几页是陈师傅后来加上的批注,写着“劲由心生,心不妄动,劲自沉稳”。 “心不妄动。”沈言喃喃自语。是啊,只要自己的心稳住了,不管是院里的纷争,还是练拳的苦累,都不算什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借着这冬练三九的劲头,把内劲再练透点,把暗劲的门槛再摸得近些。 窗外的风更紧了,卷着雪花打在窗纸上,沙沙作响。沈言把书收好,躺到床上,丹田处的暖意慢慢扩散开来,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 明天,天不亮还得去后海练拳。冰面越冷,练出来的劲越沉,值。 第46章 幸遇真师 沈言蹲在陈师傅家门口的石阶上,看着胡同里来来往往的人,手里把玩着两颗刚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核桃。这对核桃皮色深红,纹路清晰,是上好的“狮子头”,花了他三块钱——换在以前,这钱够普通人家买半个月的口粮,可他现在觉得值,练拳之余盘盘核桃,能磨性子,还能活动指关节,陈师傅说“手上有功夫,盘啥都带劲”。 胡同口有个炸糖糕的小摊,油香混着糖味飘过来,引得几个孩子围着打转。摊主是个瘸腿的老头,炸糖糕的手法熟练得很,翻、炸、捞,动作一气呵成,油锅里的糖糕鼓着肚子,像一个个金黄的元宝。沈言看着看着,忽然想起陈师傅的话:“以前天桥底下,炸糖糕的说不定就是练形意拳的,手上的劲得匀,不然糖糕炸不透。” 这就是老北京的藏龙卧虎之处。你永远不知道哪个胡同里的老头是练家子,哪个小摊后的摊主藏着一身功夫。可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 陈师傅昨天跟他聊天,说自己年轻时,京城的武馆多如牛毛,形意拳的李师父、八卦掌的张师父,个个都有真本事,收徒弟也严格,得看根骨、看品性,还得有家底,不然根本不收。可到了后来,武馆一个个关了门,师父们要么改了行,要么就藏在胡同里,再也不轻易显露功夫。 “为啥?”沈言当时问。 “世道变了呗。”陈师傅叹了口气,手里的核桃转得飞快,“以前练拳能防身,能当镖师,能进武行混口饭吃。现在呢?有枪有炮,练拳能挡得住?年轻人都去工厂上班了,谁还愿意吃这份苦?” 沈言明白他的意思。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练拳这行当,早已不是“安身立命”的正道。年轻人宁愿去工厂拧螺丝,也不愿蹲在后海边上站桩,又苦又累,还挣不到钱,图啥? 可他不一样。他不图靠拳吃饭,图的是强身健体,图的是那份“劲由己出”的踏实。更重要的是,他赶上了个“好时候”——老一辈的师父们还在,新一辈的年轻人又不愿学,像他这样愿意吃苦、又有条件补养的,反而成了“香饽饽”。 就说陈师傅,以前是从不收外姓徒弟的。他那本《杨氏太极札记》,封面上写着“传内不传外”,可见有多金贵。可现在,他不仅教沈言练拳,还把拳谱给了他,甚至把自己珍藏的药材都拿出来,为啥? “再不教,这东西就断了。”有天喝多了,陈师傅红着眼圈说,“我那几个徒弟,要么改行了,要么没熬过苦日子,就剩我一个老头子守着这拳谱,有啥用?你愿意学,肯下功夫,还能补得起,这就是缘分,不能让老祖宗的东西在我手里断了。” 沈言当时没说话,心里却热得发烫。他知道,自己能学到真东西,不光是因为运气,更是因为这个“新时代”的特殊性——旧的规矩在松动,老一辈的执念在消解,那些曾经“传内不传外”的真功夫,终于有了一丝“外传”的缝隙,而他,正好卡在了这道缝隙里。 他想起前阵子去拜访的一位形意拳师父。那师父住在南城的一个杂院里,靠修鞋为生,手上布满老茧,看着跟普通老头没啥两样。沈言托了三个人才搭上线,拎着两斤点心、一瓶好酒去了三次,老头才肯教他两招“劈拳”。 “就教两招,多了不教。”老头修着鞋,头也不抬,“这拳太烈,年轻人学了容易惹事。你练太极的,学两招劈拳找找劲就行,别贪多。” 沈言没敢多求。他知道,能学到这两招,已经是天大的面子。换在以前,别说学拳,就是想跟这样的师父说句话,都难如登天。 “现在的师父,心都软了。”陈师傅后来听说了,笑着说,“以前谁敢随便教外姓人?怕坏了门风,怕砸了招牌。现在不怕了,能找个愿意学的就不错了,哪还敢挑三拣四?” 这话不假。沈言在旧货市场认识个卖字画的老头,以前是练八卦掌的,手上的“穿掌”功夫能开砖裂石。现在呢?他把练功的架子改成了“健身操”,教公园里的老太太们练,说“能活动活动筋骨就行,别指望打人”。 “不教真东西了?”沈言问他。 “教了有啥用?”老头叹了口气,指着公园里打闹的孩子,“你看他们,长大要么去工厂,要么去当兵,谁愿意蹲在胡同里练掌法?再说了,现在讲究‘和谐’,练那打人的功夫干啥?”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老头说的是实话。这个时代不需要“镖师”,不需要“武行”,真功夫的“实用性”越来越弱,慢慢就成了“老古董”,能留下点强身健体的架子,就不错了。 可他偏要学那“打人”的真东西。 不是为了惹事,是为了那份“传承”。陈师傅教他的太极,不光是招式,还有“以柔克刚”的道理;形意拳师父教他的劈拳,不光是发力,还有“一往无前”的气势;八卦掌老头偶尔点拨他的“步眼”,不光是走位,还有“随曲就伸”的智慧。这些东西,比单纯的“能打”更重要,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精气神”。 为了学这些,他愿意吃苦,愿意花钱。 每天天不亮就去后海站桩,冻得手脚发麻也不偷懒;为了配一副药浴,跑遍四九城的药材站,花掉半个月工资也不心疼;陈师傅说他“腰劲散”,他就天天绑着铅块练“下势”,练得腰疼得直不起来,泡个灵泉水澡,第二天接着来。 傻柱见他这么折腾,说他“吃饱了撑的”。院里的三大爷算计着他花在练拳上的钱,说他“不会过日子”。贾张氏更是背后说他“练坏了脑子”。 沈言都不在意。他知道,这些人不懂。他们只看到他花钱、吃苦,看不到他丹田处的内劲越来越厚,看不到他打拳时的劲越来越透,看不到他心里的那份踏实——那是练真功夫才能有的底气,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这天,陈师傅给他演示“太极十三式”的总劲。老头站在院里的枣树下,身形慢悠悠的,一招“抱虎归山”,胳膊划圆时,枣树上的叶子竟簌簌往下掉,像被风吹过似的,可周围明明一点风都没有。 “这就是‘暗劲透劲’。”陈师傅收了势,脸色微红,“劲不用大,能透出去就行。以前我师父能隔着桌子打灭蜡烛,我还差得远。” 沈言看得眼睛发直。他知道,这不是魔术,是真功夫——内劲透过空气,震得树叶掉落,这得把“整劲”练到多透才能做到? “您放心,这功夫我肯定学会。”沈言郑重地说。 陈师傅笑了:“不急。你现在的条件,比我当年好十倍。有灵泉水补着,有人参鹿茸顶着,只要肯下功夫,超过我不难。”他拍了拍沈言的肩膀,“记住,别辜负了这好时候。以前想学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就得好好学,别让老祖宗的东西断了根。” 沈言重重地点头。 他知道,自己是幸运的。生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能遇到愿意教真东西的师父,能有空间里的物资支撑他吃苦,能在这浮躁的年月里,静下心来练拳。这份幸运,得用十倍的努力去珍惜。 晚上,沈言坐在空间的人参圃边,看着那些长势喜人的参苗,心里踏实得很。月光透过树叶洒下来,照在参苗上,泛着淡淡的光晕。他知道,这些参苗会慢慢长大,就像他身上的功夫,只要肯等、肯熬,总有一天会“成熟”。 至于院里的那些议论,胡同里的那些不解,都随它们去。他走的这条路,本就不是所有人都能懂的。 他只需要记住陈师傅的话:好好学,别断了根。 窗外的风停了,枣树上的叶子不再掉落。沈言站起身,打了套太极,一招一式,越来越沉,越来越稳。他知道,这条路还长,可他走得踏实,走得安心。 因为他赶上了个好时候,遇到了真师父,还能靠着自己的努力,把这真功夫,一点点传下去。这就够了。 第47章 道传心印 沈言坐在后海的柳树下,指尖缠着根细麻绳。绳子的另一端系着块巴掌大的青石,被他吊在树枝上,随着手腕的转动轻轻摇晃。青石上刻着个模糊的“道”字,是陈师傅给他的,说这石头浸过“三清观”的井水,有股“静气”,练吊缠劲正好。 “手腕放松,用‘意’带劲,别用蛮力。”陈师傅站在旁边,手里也吊了块石头,动作慢悠悠的,青石在他指尖像活了似的,绕着手腕转了个圈,又顺着胳膊滑到肘弯,再轻轻弹回去,绳子始终绷得笔直,却看不出丝毫用力的痕迹。 沈言学着他的样子,试着用手腕带劲。可那青石沉得很,稍一用力,绳子就勒得手腕生疼,转了半圈就掉了下来,砸在冰面上“咚”的一声。 “急啥?”陈师傅瞥了他一眼,“这吊缠劲是道家的东西,讲究‘以柔御刚,以静制动’,比太极的缠丝劲更细,得用‘神’去控,不是用‘力’去拽。” 这话沈言听了快一个月了。自从陈师傅决定教他吊缠劲,就天天跟他念叨“神”和“意”,说这劲是民国时从三清观的老道那学来的,属于“秘传”,全京城能练全的,不超过五个人。 “为啥不教缠丝劲?”沈言起初不解。太极的缠丝劲他早有耳闻,是“以腰为轴,缠绕运行”,能把劲拧成一股绳,打人时像鞭子似的,又快又狠。 陈师傅当时叹了口气,说:“缠丝劲是杨家太极的根基,可到了我这辈,丢了三成。不是藏私,是真练不出来——那得从小用‘药汤’泡手,用‘石球’磨劲,现在哪有这条件?”他指了指沈言手里的青石,“这吊缠劲虽然偏门,却更‘省劲’,靠着‘神意’就能带起来,不用那么多补品填,适合现在练。” 沈言这才明白,老祖宗的东西,不是不想传,是传不下去。就像缠丝劲,光那“药汤”就得用二十多味药材,天天泡手,泡上十年才能出“绵劲”,这年头别说药材,连烧火的煤都得省着用,谁还耗得起? 可吊缠劲不一样。它不拼力气,不耗气血,就拼“神意”。陈师傅说,以前三清观的老道,七八十岁了还能练,靠的就是“心不动,意不散”,跟年轻人比,反而更占优势。 “这才是真‘养生劲’。”陈师傅摸着青石上的“道”字,眼神悠远,“当年那老道说,乱世练‘杀劲’,盛世练‘养劲’,这吊缠劲,就是能养一辈子的东西。” 沈言把青石捡起来,重新系好绳子。这次他没敢用力,闭上眼睛,试着用陈师傅说的“神意”去带——想象手腕上有股气,像水流似的缠着绳子转,青石跟着气走,不用自己使劲。 刚开始还是不行,青石像块死疙瘩,怎么都带不动。可练着练着,他忽然想起灵泉水在指尖流淌的感觉,那股清凉的劲不就是“以柔御刚”吗?他顺着这感觉往下沉,手腕果然松了些,青石竟跟着转了小半圈。 “对了!”陈师傅的声音带着点激动,“就是这感觉!别停,让那股‘气’顺着绳子爬,爬到石头上,带着它走!” 沈言心里一喜,赶紧凝神。那股“气”真像有了生命,顺着绳子往上爬,青石越来越轻,转得越来越顺,从手腕到肘弯,再到肩膀,像条小蛇似的绕了个圈,又轻轻落回手里,绳子始终没松,也没勒手。 “成了!”他睁开眼,手心全是汗,却笑得合不拢嘴。这吊缠劲看着简单,可那“神意带劲”的感觉,比打一套太极还累,却也更让人着迷——仿佛自己的意识能“抓住”东西,不用碰,就能带着它动。 陈师傅也笑了,眼里的皱纹堆成了花:“我就说你能行。这劲认人,你心里干净,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念头,比我年轻时强。” 沈言知道他说的“杂念头”是什么。院里的纷争,物资的算计,这些他不是没有,可练拳让他学会了“收心”——站桩时不想别的,打拳时只专注于劲路,练吊缠劲时,眼里只有那块青石和手里的绳。心一静,“神意”自然就出来了。 这或许就是道家说的“虚静”。沈言想起空间里的灵泉水池,水面永远平平静静,哪怕扔块石头进去,涟漪散了,还是一样清。这吊缠劲,就像那水面的涟漪,看着动,其实根是静的。 从那天起,沈言每天都要练两个时辰的吊缠劲。清晨在后海练,用的是带“道”字的青石;晚上在屋里练,用的是空间里找的玉石,更沉,也更“活”,能更好地感受“神意”的流动。 他发现,这劲越练,人越“静”。以前院里吵吵闹闹,他总忍不住心烦;现在贾张氏再骂街,他只当没听见,该站桩站桩,该打拳打拳,心里的“静气”像潭深水,一点风浪搅不动。 傻柱说他“越来越像庙里的和尚”,沈言只是笑。他知道,这不是“佛系”,是“劲”养出来的——吊缠劲能“收神”,太极能“沉气”,灵泉水能“润心”,三样凑在一起,想不静都难。 这天练完吊缠劲,陈师傅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本泛黄的小册子,封面上写着“吊缠劲诀”,字迹娟秀,不像男子所书。 “这是当年那老道给我的,你拿着。”陈师傅把册子递过来,手有点抖,“上面不光有练法,还有‘用法’——遇到危险时,这劲能卸力,能锁喉,能‘缠’住对方的胳膊,让他动不了。不到万不得已,别用。” 沈言接过册子,指尖碰到纸页,凉丝丝的,像触到了岁月的温度。他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道在己身,劲由意生,缠而非绕,吊而非提”,下面还有行小字:“传于有缘,勿泄于匪”。 “师父,这太贵重了……”沈言心里发沉。他知道,这册子比那本《杨氏太极札记》还金贵,是真正的“秘传”,陈师傅能给他,是把他当“传人”了。 “不贵重。”陈师傅摆摆手,眼睛有点红,“放我手里也是烂掉。我那几个徒弟,要么改了行,要么没长性,只有你,肯下功夫,心也静,配得上这东西。”他顿了顿,又说,“记住,这劲是‘护己’的,不是‘伤人’的。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能用歪了。” 沈言重重点头:“我记住了。” 回去的路上,他把册子紧紧揣在怀里,像揣着块滚烫的烙铁。他忽然明白,老一辈人为什么把传承看得比命还重——那不是简单的“教功夫”,是把自己的“根”交出去,把老祖宗的“魂”传下去。陈师傅没儿子,这吊缠劲诀,就是他的“后人”。 到了院门口,正撞见三大爷跟二大爷吵架,为的是“院里的煤该谁劈”。沈言没像往常那样绕着走,而是停下脚步,看着他们吵。 忽然,三大爷推了二大爷一把,二大爷踉跄着往沈言这边倒来。沈言下意识地抬手,用的正是吊缠劲的“卸力式”——手腕轻轻一缠,顺着二大爷的劲往旁边一带,二大爷像被什么东西“扶”了一下,稳稳地站在旁边,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你……你碰我了?”二大爷瞪着眼问。 “没有啊。”沈言摊开手,一脸无辜,“是您自己站稳的。” 三大爷也看傻了,刚才明明看着要摔倒,怎么就没事了? 沈言没解释,转身进了屋。他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跳得飞快——刚才那一下,完全是本能,“神意”一动,劲就出去了,比太极的“引进落空”更巧,更隐蔽。 这就是吊缠劲的“用法”吗?他翻开小册子,第二页画着图,正是刚才他用的“卸力式”,旁边注着“顺其势,缠其劲,不抗不顶,自能安稳”。 沈言笑了。这劲,他真的学到了。 晚上,他把小册子放进空间的木盒里,跟《杨氏太极札记》放在一起。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木盒上,泛着淡淡的光。他知道,自己肩上多了份东西——不是负担,是责任。 陈师傅把传承给了他,他就得接好,练精,将来若是遇到合适的人,也得传下去,不能让这吊缠劲在他手里断了根。 这或许就是老祖宗说的“薪火相传”。像灵泉水池里的水,永远流动,永远新鲜;像空间里的人参苗,慢慢生长,代代不息。 沈言躺在床上,想着陈师傅发红的眼睛,想着小册子上的“勿泄于匪”,心里踏实得很。明天天不亮,还得去后海练吊缠劲,那块带“道”字的青石,还在等着他呢。 传承这东西,说重如泰山,其实也轻如鸿毛——不过是一个人,带着一份心,把老祖宗的东西,好好练下去,好好传下去罢了。他能做的,就是做好这“一个人”,守好这“一份心”。 窗外的月光,静静地洒在四合院里,也洒在沈言的心上,像一层薄薄的霜,却暖得很。 第48章 道在日常 沈言坐在自家门槛上,手里捏着根绣花针,正往布眼里穿线。阳光透过院墙上的爬藤,在他手背上投下细碎的光斑,针尾的丝线晃悠着,像条不安分的小蛇。 “沈哥,你这是转性了?学做针线活?”傻柱端着个豁口碗从外面进来,见他这模样,差点把碗里的稀粥洒出来,“是不是想给哪个姑娘做荷包啊?” 沈言头也没抬,指尖轻轻一捻,绣花针“嗖”地穿过布眼,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练手劲呢。” 这话倒不是瞎掰。陈师傅说,吊缠劲要练到“入微”,就得从细处着手——穿针引线、盘核桃、甚至揉面团,都能磨“神意”,让那股劲收放自如,连指尖的毫厘之间都能控制得住。 就像这穿针,看着简单,实则最考验“静气”。心一慌,手就抖,线怎么都穿不进;心一静,指尖的劲自然就稳了,哪怕针眼再小,也能一针穿准。沈言练了三天,从最初穿十次错八次,到现在随手就能穿进,指尖的“控制力”明显强了不少。 傻柱凑过来看了看,见他手里的布上绣着个歪歪扭扭的“静”字,忍不住笑:“你这字绣得,还不如我家槐花呢。” “练劲呢,又不是绣花。”沈言把针放下,活动了一下手腕。刚才穿针时,他特意用了吊缠劲的“缠丝意”,让丝线在指尖绕了个小圈,再穿进针眼——这比直接穿难多了,却能更好地体会“劲入细微”的妙处。 傻柱没懂,只觉得他“越来越古怪”,摇着头走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他现在做的这些事,在院里人看来确实透着股“怪”:放着好好的觉不睡,天不亮就去后海站桩;有肉不吃,非要炖成药膳,苦得龇牙咧嘴;现在更是拿起了绣花针,活像个“老学究”。 可他自己知道,这些“怪”,都是练劲的一部分。吊缠劲讲究“道在日常”,不是非得在后海冰面上练,揉面时能体会“缠劲”,扫地时能练“沉劲”,甚至吃饭时细嚼慢咽,都能磨“静气”。 就说揉面。沈言最近迷上了做馒头,不是为了吃,是为了练手。发好的面团软乎乎的,他用吊缠劲的“缠丝意”去揉,指尖的劲一圈圈往面团里渗,看似慢悠悠的,实则每一下都带着“缠”的巧劲。揉出来的面团筋道得很,蒸出来的馒头白胖松软,傻柱吃了都说“比外面买的强”。 “这叫‘以用养劲’。”陈师傅听说了,笑着说,“以前的老道,扫地用扫帚练‘扫劲’,挑水用扁担练‘沉劲’,道理是一样的。功夫功夫,全在‘功’夫里,不是光靠站桩就能练出来的。” 沈言把这话记在心里。他开始在生活里找“练劲”的机会:挑水时,用太极的“整劲”,让水桶的晃劲顺着胳膊传到腰胯,再卸到脚底,走再远的路也不觉得累;劈柴时,用形意拳的“劈劲”,斧头落下时,劲从丹田直接透到斧刃,一斧下去,柴禾能劈成均匀的两半,还不震手;甚至倒茶时,都用吊缠劲的“控劲”,让茶水顺着杯沿滑下去,一滴不洒。 这些细微的改变,连院里最细心的一大爷都没察觉,只觉得沈言“做事越来越稳当了”。只有沈言自己知道,他的劲正在往“细”里走,往“活”里走——以前打拳是“用劲打”,现在是“劲自己走”,抬手投足间,那股劲像呼吸一样自然,不用刻意去想。 这天,他去供销社买东西,正赶上有人吵架。一个壮汉买布时插队,被个瘦老头拦住了,壮汉推了老头一把,老头踉跄着往后倒,眼看就要撞在货架上。 周围的人都惊呼起来,沈言离得最近,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扶。他用的正是吊缠劲的“卸力式”,指尖在老头胳膊上轻轻一缠,顺着那股推力往旁边一带,老头的身子像被什么东西“托”了一下,稳稳地站在地上,连气都没喘一口。 “谢谢……谢谢同志。”老头缓过神来,感激地说。 那壮汉见状,骂骂咧咧地想走,沈言往旁边一横,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他没使劲,可身上那股“静气”却像堵墙,壮汉对上他的眼神,竟莫名地有点发怵,嘟囔了两句,灰溜溜地走了。 “小伙子,你这手劲可以啊。”旁边有人笑着说,“看着没使劲,怎么就把老头扶住了?” 沈言笑了笑:“运气好。” 他没说,刚才扶老头时,他指尖的劲像根软绳,缠上、带偏、卸力,一气呵成,比打一套拳还顺。这就是“道在日常”的妙处——劲练到了,遇到事时根本不用想,身体自己就知道该怎么动。 回到家,沈言把这事跟陈师傅说了。陈师傅正在给他的鸟喂食,听了之后,把鸟笼子往桌上一放,眼睛亮了:“这就是‘劲入化境’的苗头!不用想,不用刻意,劲随境生,这才是真本事。” 他从抽屉里拿出个小布包,递给沈言:“这是‘凝神香’,以前老道教我做的,用艾草、檀香和茯苓粉混在一起,晚上练完劲点上,能帮你收神。” 沈言打开布包,一股淡淡的药香飘出来,闻着让人心里发静。他知道,这香看着普通,却是陈师傅的心意——就像教他吊缠劲一样,是把最实在的东西拿出来,帮他把劲往深处练。 “师父,您这……” “拿着。”陈师傅打断他,“你现在缺的不是‘练’,是‘养’。劲练细了,得用‘神’养着,不然容易散。这香能帮你聚神,比人参鹿茸管用。” 沈言把香收好,心里暖烘烘的。他忽然觉得,这传承不只是拳谱和劲诀,还有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凝神香、浸水井的青石、甚至陈师傅随口说的一句话,都是“道”的一部分,藏在日常的烟火里,不显眼,却最实在。 晚上,沈言在屋里点上凝神香。淡淡的烟雾在灯光下盘旋,药香混着灵泉水的清冽,让人浑身发懒。他坐在炕上,没练拳,也没站桩,就那么静静地坐着,感受着指尖那股若有若无的劲,像水流一样慢慢淌。 他想起刚学拳时的样子,站桩站得腿发抖,打拳打得胳膊酸,总想着“啥时候能练出劲”;现在劲有了,却觉得最珍贵的不是“能打”,是这份“静”——不管院里多吵,不管外面多乱,心里的那潭水,总能稳稳当当的,不起波澜。 这或许就是道家说的“平常心是道”。吊缠劲练的是“缠”,太极练的是“圆”,灵泉水养的是“润”,说到底,都是让人学着跟自己和解,跟日子和解。 香燃尽了,屋里还留着淡淡的余味。沈言躺到床上,听着院里传来三大爷算盘珠子的响声,忽然觉得那声音也没那么讨厌了。他闭上眼睛,丹田处的劲像条小鱼,慢悠悠地游着,带着他往梦乡深处去。 明天早上,还得去后海练吊缠劲。布包里的凝神香还剩不少,够他用一阵子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挺好。有拳练,有师父教,有空间里的物资兜底,还有这些藏在日常里的“道”陪着,不慌不忙,不疾不徐,像后海的冰面,看着平静,底下却藏着流动的生机。 沈言嘴角带着笑,慢慢睡着了。梦里,他又在穿针引线,丝线穿过布眼的瞬间,化成了一股劲,绕着院子里的老槐树转了一圈,树上的叶子沙沙响,像在为他鼓掌。 第49章 观想传心 沈言端着一碗刚炖好的冰糖雪梨,轻轻推开陈师傅的房门。屋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味,陈师傅躺在炕上,盖着厚厚的棉被,脸色比前几天又苍白了些,呼吸也有些急促。 “师父,喝点梨水,润润嗓子。”沈言把碗放在炕边的小桌上,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凉了递到陈师傅嘴边。 陈师傅张开嘴,慢慢咽下去,咳嗽了两声,才缓过气来:“又麻烦你了……” “不麻烦。”沈言笑着说,“这梨是我从乡下收的,甜得很,您多喝点。” 自从开春后,陈师傅的身子就一天不如一天。起初只是咳嗽,后来连下床都费劲,太医来看过,说是“年事已高,气血两亏”,开了方子也没多大起色。沈言知道,这是岁月不饶人,就算有灵泉水和人参吊着,也挡不住老态龙钟的自然规律。 他干脆请了长假,天天守在陈师傅身边。早上用灵泉水给他擦身,中午炖人参鹿骨汤补气血,晚上点上凝神香帮他安神,把空间里能用上的好东西都拿了出来,只求能让师父多舒坦几天。 陈师傅心里清楚,却不说破,只是偶尔看着沈言忙碌的背影,眼里会闪过一丝欣慰,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愧疚。 “小沈啊……”这天下午,陈师傅精神好了些,示意沈言坐到炕边,“我这身子,自己知道……撑不了多久了。” 沈言鼻子一酸,强笑道:“师父别胡说,您还得看着我练会吊缠劲的‘锁喉式’呢。” “练不会了……”陈师傅摇摇头,枯瘦的手抓住沈言的手腕,那手上的皮肤像老树皮,却带着股韧劲,“有些东西,得趁我还有劲,传给你。” 他示意沈言扶他起来,靠在被褥上,然后从枕头底下摸出个用油布包着的东西,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张泛黄的帛布,大约两尺见方,上面画着些奇怪的图案——像是一个人盘膝而坐,头顶有团淡淡的光晕,光晕里隐约有日月星辰的影子,线条古朴,透着股说不出的玄妙。 “这是……观想图?”沈言惊讶地看着帛布。他在陈师傅的拳谱里见过类似的记载,说道家练“神识”,靠的就是观想,可这东西太过玄奥,陈师傅以前从不提,只说“火候不到,说了也没用”。 “是道家的‘北斗观想图’。”陈师傅喘了口气,声音有些虚弱,“当年三清观的老道说,这是我们这一脉的‘压箱底’,比吊缠劲诀还金贵。练拳练的是‘力’,观想练的是‘神’,力再强,神散了,也是白费……” 沈言屏住呼吸,认真听着。 “你练的太极、吊缠劲,都是‘形’,这观想图,才是‘神’。”陈师傅指着帛布上的光晕,“每天子时,对着图静坐,观想头顶有北斗七星,星光顺着百会穴往下淌,淌到丹田,再散到四肢……久而久之,神识就会越来越强。” “神识强了有啥用?”沈言忍不住问。 “用处大了。”陈师傅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光彩,“能‘静’,天大的事也乱不了你的心;能‘明’,别人耍的花样,你一眼就能看穿;最要紧的是……能‘存’,把学的东西刻在心里,一辈子忘不了,这才是真传承……” 他顿了顿,又说:“这东西太玄,一般人练一辈子也入不了门。你不一样,你心净,又有灵泉水养着,或许……能成。” 沈言看着帛布上的图案,只觉得那些线条像活了似的,慢慢在眼前旋转,仿佛真有星光从上面洒下来,落在身上暖暖的。他忽然明白,陈师傅为什么现在才传给他——这观想图太过珍贵,也太过玄奥,不到最后时刻,绝不会轻易示人;而他能得此传承,不仅是因为“缘分”,更是因为师父把他当成了真正的“衣钵传人”。 “师父,我……”沈言想说点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了。 “别多说了。”陈师傅把帛布塞进他手里,紧紧攥了攥,“收好,别让人看见。练不练得成,看你的造化……记住,神为主,形为辅,神形合一,才是……才是大道……” 话没说完,他就剧烈地咳嗽起来,沈言赶紧给他顺气,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揪着,疼得厉害。 接下来的日子,陈师傅的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会跟沈言说说观想的细节,比如“星光要‘柔’,不能‘烈’”,“呼吸要‘匀’,不能‘促’”;不好的时候,就闭着眼睛昏睡,嘴里偶尔会念叨“北斗……星光……” 沈言一边照顾师父,一边试着按图观想。子时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他坐在炕上,对着观想图静坐,努力想象头顶有七星,可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想起院里的煤该买了,一会儿想起傻柱托他带的布料,根本静不下来。 “急了不行。”陈师傅知道了,虚弱地说,“先练‘静’,啥都不想,就数呼吸,一呼一吸为一次,数到一百,再看图……” 沈言按他说的做,先数呼吸。刚开始数到十几就忘,练了几天,终于能数到一百,再看观想图,只觉得那些线条清晰了些,却还是没感觉到“星光”。 陈师傅说:“不急,慢慢来……我当年,练了三年才入的门……” 可他没能等到沈言入门的那天。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沈言像往常一样去给陈师傅擦身,却发现师父已经没了气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像是睡着了,手里还攥着那两颗转了一辈子的核桃。 沈言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眼泪“唰”地掉了下来。他想起第一次在后海见师父的样子,想起被竹条抽时的疼,想起喝鹿骨酒时的暖,想起传他观想图时的郑重……那些日子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过,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他没声张,默默地给师父擦了身,换上干净的衣服。衣服是他特意找裁缝做的,深蓝色的绸缎,师父以前说过,“这辈子没穿过这么体面的衣服”。 然后,他去了派出所,报了“自然死亡”。民警来勘察时,见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老人穿戴整齐,只说“是个孝顺的徒弟”。 下葬那天,沈言没请多少人,就傻柱和几个以前跟陈师傅相熟的老头。傻柱帮着挖坑、抬棺,红着眼圈说:“沈哥,节哀,陈师傅走得安详。” 沈言点点头,亲手把师父葬在郊外的山坡上,坟前没立碑,只放了块带“道”字的青石——就是练吊缠劲用的那块,师父说过,“见石如见道”。 回到空荡荡的院子,沈言坐在陈师傅常坐的椅子上,手里捏着那两颗核桃,油光锃亮,还带着师父的体温。桌上的北斗观想图静静躺着,阳光照在上面,线条仿佛在流动。 他忽然明白,师父为什么把观想图留到最后——这不仅是传承,更是“嘱托”。练拳练的是“力”,可再强的力也挡不住生老病死;观想练的是“神”,神在,传承就在,师父的“道”就在。 从那天起,沈言每天子时必练观想。他不再刻意“找”星光,只是按师父说的,先数呼吸,等心完全静下来,再看帛布上的图案。 一个月后,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不是真有星光,而是丹田处升起一股淡淡的“明悟”,像黑夜里点亮了一盏灯,院里的风吹草动,甚至胡同里的脚步声,都能在“心里”清晰地显现,却又乱不了他的神。 “这就是‘神识’?”沈言睁开眼,心里又惊又喜。他试着用这种“明悟”去看吊缠劲诀,那些晦涩的字句忽然变得浅显了;去打太极,劲路仿佛能“看”到似的,哪里堵了,哪里顺了,一目了然。 他终于明白陈师傅的话——神为主,形为辅。以前练拳是“用力练”,现在是“用神导”,就像有双眼睛在心里看着,一举一动都清清楚楚,这才是真正的“入门”。 这天晚上,沈言又坐在院里观想。月光洒在观想图上,线条泛着银辉,他仿佛看到陈师傅坐在对面,笑着说:“不错,没辜负……我的期望……” 沈言笑了,眼里有泪,心里却暖得很。 师父走了,可传承还在。这北斗观想图,这太极吊缠劲,还有那些藏在日常里的“道”,都会在他身上继续下去。 夜风吹过,院里的枣树叶沙沙响,像在为他鼓掌。沈言闭上眼睛,继续观想,丹田处的“灯火”越来越亮,照亮了传承的路,也照亮了往后的日子。 他知道,这玄奥的观想之路才刚刚开始,或许要练一辈子才能有所成。可他不怕,就像师父说的,“看你的造化”,而他的造化,就在这日复一日的坚持里,在这不敢辜负的传承里。 第50章 神识初显 陈师傅走后的第三个月,沈言坐在自家炕沿上,指尖捻着那卷北斗观想图的帛布。帛布边缘已有些磨损,上面的线条却在月光下透着股温润的光泽,仿佛能吸噬周围的光线。他深吸一口气,将帛布平铺在桌上,调整呼吸,缓缓闭上眼睛。 子时的四合院万籁俱寂,连最闹腾的棒梗都已睡熟,只有墙角的蛐蛐偶尔发出几声低鸣。沈言按照陈师傅的嘱咐,先从数呼吸开始——一呼一吸,绵长如丝,将杂念一点点摒除。约莫一刻钟后,他“睁开”了神识。 并非真的睁眼,而是脑海中浮现出观想图的模样:北斗七星如勺,悬于虚空,淡淡的星辉如水银般倾泻而下,顺着想象中的百会穴涌入体内,流经经脉,最终沉入丹田,化作一团温暖的光晕。 这便是观想的妙处。起初只是模糊的意念,练了三个月,沈言已能清晰“见”到星辉流动的轨迹,甚至能“感”到光晕在丹田中轻轻搏动,每一次搏动,都有细微的暖流散向四肢百骸,与灵泉水滋养身体的感觉不同,这暖流更轻盈,更剔透,仿佛能渗入意识的每一个角落。 “再试试……”他心念微动,试着将丹田中的光晕向外延伸。 起初像推一块沉重的石头,光晕只能在体内微微晃动。练到第二个月时,光晕能透出体表半寸,触到空气时,像撞在一层无形的薄膜上;而现在,光晕如涟漪般扩散,穿过窗户纸,漫过院子的青砖地,甚至能“触”到院门口那棵老槐树的树皮,感受到粗糙的纹理和夜间微弱的生命力。 “十米了……”沈言在心中默数。神识离体的范围,从最初的半米,到五米,再到如今的十米,每天都在以微不可察的速度增长。这速度不算快,却异常扎实,每一寸扩展,都伴随着神识的凝练——现在的十米,比一个月前的五米,感知要清晰十倍。 他“看”到傻柱家的窗户缝里透出微光,想来是秦淮茹还在缝补衣服;“听”到三大爷屋里传来算盘珠子的轻响,老家伙怕是又在算计明天的口粮;甚至能“闻”到前院许大茂家飘来的劣质烟草味,带着股呛人的辛辣。 这些感知并非靠眼耳口鼻,而是神识直接捕捉到的信息,汇总在脑海中,形成一幅立体而鲜活的画面,比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还要真切。 “这就是精神力的妙用么……”沈言心中暗叹。以前练拳,靠的是筋骨气血;现在有了神识,仿佛多了一双无形的眼睛,能穿透障碍,洞察细微。 这种能力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那天他去供销社买红糖,售货员是个新来的姑娘,手脚麻利,却有点粗心。沈言付了钱票,接过纸包时,神识无意中扫过柜台下的抽屉,“见”到里面有张五块钱的纸币,正是自己昨天不小心弄丢的那张。 “同志,”他指了指抽屉,“那里面是不是有张五块的?可能是我昨天落下的。” 姑娘愣了一下,打开抽屉一看,果然有张五块钱,连忙递给他:“真是你的?太巧了!” 沈言笑了笑,没解释。这要是在以前,丢了就丢了,哪有那么容易找回来?可现在,神识一扫,便能察觉周遭细微的物品,简直是“找东西”的神器。 更妙的是练拳时。 以前打太极,陈师傅总说他“劲路有滞”,可他自己感觉不到问题在哪。现在运转神识,从头到脚“扫”过身体,哪里的肌肉僵硬,哪里的气血不畅,甚至筋骨连接处的细微卡顿,都看得一清二楚。 比如“云手”时,他一直觉得左腰发紧,却找不到原因。用神识一查,才发现是左侧胯骨的位置有点错位,是小时候干活不小心摔的旧伤,平时没感觉,练拳时一拧腰,就成了劲路的阻碍。他照着神识“看到”的位置,用吊缠劲的“缠丝意”慢慢疏导,半个月后,左腰的僵硬感果然消失了,云手打得越发圆转如意。 “神为主,形为辅……”沈言终于明白陈师傅这句话的深意。神识能看透身体的细微变化,指引着拳脚往更精准的方向走,这比单纯靠苦练要高效得多。 他甚至发现,神识能与灵泉水产生奇妙的共鸣。 那天他往药浴里加灵泉水,无意中用神识包裹住泉水,竟“见”到水中漂浮着无数细微的光点,正是这些光点蕴含着滋养身体的能量。他试着用神识引导光点,让它们更多地聚集在膝盖和腰胯处——那是练拳最容易受损的地方。 泡完澡后,果然觉得膝盖和腰胯比往常舒服得多,连陈师傅留下的旧伤都隐隐作痒,像是在修复。 “原来灵泉水的能量,也能靠神识引导……”沈言又惊又喜。这意味着他能更精准地利用灵泉水,不再是笼统地滋养全身,而是哪里需要就往哪里送,大大提高了效率。 不过神识也有副作用。 用得久了,会觉得头晕脑胀,像连续熬了几个通宵。陈师傅的帛布上写着“神识者,耗神之精也”,沈言这才明白,这东西虽妙,却极其耗费心神,必须用灵泉水和补品慢慢滋养,才能支撑它的增长。 他现在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碗“参茸汤”——用人参、鹿茸、枸杞加上灵泉水炖的,喝完后,丹田处的光晕会变得更加明亮,神识离体时也更轻松。这汤若是搁在以前,他根本不敢想,可现在,为了滋养神识,再贵也得喝。 院里的人渐渐发现沈言变得“神了”。 傻柱丢了块手表,翻箱倒柜找不着,沈言随口说:“看看煤堆后面是不是有?”傻柱半信半疑地去翻,果然在煤堆缝里找到了,表链还缠在一根柴禾上。 “沈哥,你咋知道的?”傻柱惊得合不拢嘴。 沈言笑了笑:“猜的。” 三大爷算计着把院里的老槐树卖了换钱,还没跟人开口,沈言就说:“三大爷,那树底下埋着半截石碑,卖之前最好挖出来,别让人讹了。”三大爷心里一惊——那石碑是他小时候埋的,想着以后说不定能当古董,沈言怎么会知道?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沈言,总觉得这小子最近有点不对劲,眼神亮得吓人,仿佛能看透人心似的。 沈言没在意他们的惊疑。他现在的注意力,全在神识的另一个妙用——感知情绪。 十米范围内,他不仅能“见”到物体,还能“感”到人的情绪波动。傻柱高兴时,神识中会出现一团暖黄的光晕;贾张氏骂街时,光晕是刺目的赤红;一大爷发愁时,光晕则是沉闷的灰蓝。 这种感知让他避开了不少麻烦。比如许大茂想找他茬时,他老远就能“感”到对方身上的恶意,提前绕着走;院里分东西时,谁心里藏着私念,谁是真心实意,他用神识一扫便知,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被人糊弄。 “这才是真正的‘明’啊……”沈言想起陈师傅的话。神识不仅能洞察外物,更能看清人心,这或许就是道家所说的“明心见性”。 这天晚上,他照例在子时观想。神识离体后,无意间扫过院墙外的胡同,“见”到两个黑影鬼鬼祟祟地贴着墙根走,手里还拿着撬棍。 “是小偷?”沈言心中一动,将神识集中过去,“感”到他们身上散发着紧张和贪婪的情绪,目标似乎是前院的许大茂家——许大茂最近刚买了台收音机,在院里炫耀了好几天。 沈言没声张,只是悄悄起身,往许大茂家的方向挪了挪,用神识“盯着”那两个小偷。等他们撬开许大茂家的后窗,刚要钻进去时,沈言突然朝着胡同口大喊一声:“有小偷!抓小偷啊!” 声音不大,却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两个小偷吓了一跳,顾不上偷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胡同深处。 许大茂被惊醒,披着衣服出来,见后窗被撬,吓出一身冷汗,对着沈言连连道谢:“沈言,多亏了你!不然我那收音机就没了!” 沈言笑了笑:“碰巧醒了,听到动静。” 他没说,刚才若不是用神识提前察觉,等发现时,东西早就被偷走了。这神识,不仅能洞察,还能预警,简直是随身的“护身符”。 回到屋里,沈言重新坐下,看着桌上的观想图,心里感慨万千。陈师傅留下的这东西,比任何拳谱都要珍贵。它不仅是练精神力的法门,更是让他在这个复杂的时代里,活得更清醒、更安稳的依仗。 丹田中的光晕轻轻搏动,神识离体的范围似乎又扩展了一丝,能隐约“触”到胡同口的那盏路灯了。 “继续练下去,会怎么样呢?”沈言心中充满了期待。或许有一天,神识能离体百米、千米,能看透更遥远的事物,能感知更细微的变化。 但他不急。就像练拳一样,神识的增长也需要循序渐进,靠的是日复一日的观想,靠的是灵泉水和补品的滋养,急不来,也快不得。 月光透过窗棂,照在观想图上,北斗七星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在帛布上缓缓旋转。沈言闭上眼睛,再次沉入观想之中,任由星辉般的神识,在寂静的夜色里,悄然生长。 他知道,这新奇的能力,将会彻底改变他的生活。而这一切,都始于陈师傅临终前的那卷帛布,始于那份沉甸甸的传承。 这份恩,这份情,他会记一辈子。 第51章 探宝 沈言站在鼓楼的石阶上,望着脚下纵横交错的胡同,像一张铺开的老地图。初夏的风带着槐花香掠过脸颊,他深吸一口气,悄然放出神识。 淡金色的神识如水流般漫开,穿过熙攘的人群,掠过灰瓦的屋顶,顺着墙角的裂缝渗入地下。十米、十五米、二十米……经过几个月的观想和灵泉水滋养,他的神识离体范围已扩展到二十米,穿透土层的深度也达到了惊人的五米。 这座四九城,在他的神识中呈现出另一番模样:青石板下的排水渠流淌着浑浊的水,老槐树的根须在地下织成密网,而最让他心跳加速的,是那些藏在土层深处的“异物”。 “叮。”神识触到一块坚硬的物体,形状规整,边缘带着锈蚀的纹路。沈言不动声色地挪了挪脚步,让神识更清晰地“看”过去——是个铜制的香炉,三足两耳,腹部刻着缠枝莲纹,虽然埋在土里多年,轮廓却依然清晰。 “至少是民国的物件。”他在心里估摸着,不动声色地记下位置——就在鼓楼西侧第三个胡同口的老槐树下。现在人多眼杂,不适合动手,等夜深人静再来。 这便是神识配上空间的妙处。以前逛旧货市场,得靠眼力和运气,现在神识一扫,地下几米内的东西无所遁形,看中了就记下来,找机会收进空间,神不知鬼不觉。 沈言沿着胡同慢慢走,像个普通的路人,眼神却在不经意间扫过墙角、树下、老房子的地基——这些都是藏东西的好地方。 走到南锣鼓巷时,神识在一处破败的四合院墙根下停住了。那里埋着个陶罐,口小肚大,神识“透”进去,能看到里面装着些泛黄的纸卷,上面似乎有墨迹。 “难道是字画?”沈言心里一动。这院子看着像没人住,院墙都塌了一半,陶罐埋在乱草底下,怕是有年头了。他装作系鞋带,蹲下身,手指在草地上轻轻点了点,记下准确位置。 继续往前走,在一家包子铺的灶台底下,神识扫到几块碎瓷片,胎质细腻,釉色莹润,边缘带着淡淡的青花纹路——是官窑的青花瓷碎片,虽然不值钱,却说明这附近以前可能有大户人家,说不定能找到更完整的物件。 “这四九城,真是座埋满宝贝的宝库。”沈言心里感慨。从明清到民国,多少人家在这里繁衍生息,战乱时匆匆埋下些值钱东西,想着日后回来取,可一转身就是沧海桑田,那些宝贝便永远留在了地下,等着被人发现。 以前他没这本事,只能看着别人捡漏;现在有了神识,就像带着个“地下探测器”,走哪扫哪,乐趣无穷。 天黑后,沈言揣着把小铲子,悄悄来到鼓楼西侧的胡同。老槐树下空无一人,只有虫鸣和远处的车声。他借着月光,在白天记下的位置刨了起来——神识早就“锁定”了铜炉的位置,一铲子下去,果然碰到了坚硬的物体。 很快,一个锈迹斑斑的铜炉被挖了出来。沈言用布擦去上面的泥土,缠枝莲纹在月光下隐约可见,炉底还有个模糊的“宣”字款。 “是个老物件。”他心里一喜,直接将铜炉收进空间。空间里专门隔出了一个角落放这些“宝贝”,目前已经堆了不少——有从墙缝里找到的银元,有在废井里发现的铜锁,还有上次在护城河岸边捡到的一块玉佩,虽然有裂痕,却是和田玉的。 接着,他又去了南锣鼓巷的破败四合院。陶罐埋得不深,挖出来时还挺完整,打开盖子,里面的纸卷用油布包着,没受潮。沈言展开一卷,是幅山水画,笔力苍劲,落款是“石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迹,却透着股古韵,看着就让人喜欢。 “今天收获不错。”沈言把陶罐和画收进空间,心里美滋滋的。这些东西现在或许不值钱,可他知道,再过几十年,都是能让人眼热的宝贝。就算不卖,自己留着把玩,也是件乐事。 有了这次经验,沈言更爱往老胡同里钻了。他发现,越是靠近皇城根的地方,地下的“宝贝”越多。 在景山附近的一条胡同里,他用神识扫到一口枯井,井底有个木箱,里面装着十几锭银子,上面印着“官银”的字样,怕是民国时哪个官员埋下的;在琉璃厂旁边的老宅子地基下,他找到几枚古钱币,有康熙通宝,还有一枚开元通宝,字迹清晰,包浆浑厚;最让他惊喜的是,在什刹海的岸边,他发现了一块埋在沙里的砚台,端石材质,上面刻着“云生”二字,摸起来温润如玉,是块好砚。 “这要是让那些古董贩子知道了,怕是得疯。”沈言摸着砚台,心里偷着乐。那些人拿着洛阳铲到处探,累死累活也未必能找到好东西,他倒好,逛着街就能“捡漏”,这都是神识和空间的功劳。 不过他也有原则——只捡无主之物,不碰人家老宅院里的东西。有次在一个大杂院的院子中间,他扫到地下埋着个首饰盒,神识“看”到里面有金镯子、银戒指,还有张泛黄的照片,显然是人家祖上埋下的。沈言二话没说,直接绕开了——这东西有主,不能动。 “探宝是乐趣,不是贪念。”他心里清楚。陈师傅教他观想时说过,“神正则灵”,要是用神识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怕是早就走火入魔了。 这天,他在西单的一处拆迁工地转悠。这里正在拆老房子,准备盖新楼,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沈言用神识在瓦砾堆下扫过,忽然“看”到一块青石板下,压着个紫檀木的盒子。 他走过去,装作捡木头,挪开青石板,果然看到个巴掌大的木盒,上面雕着蝙蝠纹,虽然蒙了层灰,却掩不住木质的温润。打开盒子,里面铺着红绒布,放着一枚印章,玉石材质,通体翠绿,上面刻着“宁静致远”四个字,刀法古朴有力。 “是翡翠印章!”沈言心里一惊。这玉质通透,颜色正阳,一看就价值不菲,怕是以前哪个文人的私印。 他刚想把印章收起来,就听到有人喊:“喂!你在那儿干啥?” 是工地的看守,拿着手电筒照过来。沈言不动声色地把木盒揣进怀里,笑着说:“捡块木头烧火。” 看守走过来,上下打量他一番,见他穿着普通,不像坏人,挥挥手:“赶紧走,这儿不让待!” 沈言点点头,转身离开,心里却后怕——刚才要是慢一步,这印章就被发现了。看来以后在人多的地方,得更小心才行。 回到家,他把翡翠印章拿出来,用灵泉水洗了洗,翠绿的玉质在灯光下泛着莹光,越发好看。他试着在纸上盖了一下,“宁静致远”四个字清晰有力,透着股文雅气。 “这东西得好好收着。”沈言把印章放进空间的木盒里,跟那幅石涛的画放在一起。这些文雅的物件,比金银更让他喜欢。 随着神识越来越强,他的“探宝范围”也越来越大。不仅能探地下,还能透过墙看到屋里的摆设——当然,他很少这么做,总觉得窥人隐私不好,除非是在旧货铺、废品站这种地方,才会用神识扫扫有没有被埋没的宝贝。 有次在一家废品站,他扫到一堆旧书里夹着本线装书,封面都烂了,里面却是《芥子园画谱》,还是光绪年间的刻本,虽然缺了几页,却依然珍贵。他花了五毛钱把那堆旧书都买下来,老板还笑着说他“傻”,不知道自己捡了个大漏。 “这古都的宝贝,真是捡不完。”沈言坐在空间里,看着角落里堆得越来越多的“收获”,心里感慨。铜炉、砚台、古币、画谱、翡翠印章……每一件都带着岁月的痕迹,诉说着这座城市的故事。 他知道,自己能得到这些,靠的不仅是运气,更是神识和空间这对“绝配”。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别人为了一块面包发愁,他却能在古老的土地下,找到这些跨越时空的珍宝,这本身就是件奇妙的事。 夜深了,沈言站在窗前,望着外面沉睡的四合院。远处的鼓楼传来报时的钟声,悠长而古老。他放出神识,再次扫过这片熟悉的土地,感受着地下那些沉默的宝藏。 明天,该去哪个胡同转转呢?或许,去前门那边看看?听说那里以前是商贾云集的地方,说不定能有惊喜。 沈言笑了笑,收回神识,开始了每天的观想。丹田中的光晕越来越亮,神识也在悄然增长。他知道,只要这神识还在,这座古都的秘密,就会不断向他展开。而他,只需要带着一颗敬畏的心,去发现,去收藏,去守护这些时光留下的礼物。 这或许,就是他与这座城市之间,一份独特的缘分。 第52章 暗除蛀虫 沈言蹲在空间的地窖里,看着堆到顶的“宝贝”,眉头微微皱起。铜炉、玉器、古籍、银元……这些从四九城地下探来的物件,加上之前囤的物资,几乎把空间塞得满满当当。他试着往里面放一捆刚收的棉布,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只能堆在灵泉水池边,溅得水花到处都是。 “看来空间是真不够用了。”他叹了口气。这空间是他穿越的依仗,最初觉得十丈见方的地方绰绰有余,可架不住他又囤物资又“探宝”,如今别说放大件,连转身都得小心翼翼。 他摸着空间的石壁,冰凉坚硬,这是天然的界限,靠灵泉水滋养也只能慢慢拓宽,急不来。可手里的东西还在增多——昨天在东直门内的老城墙根下,他又探到一坛子银元宝,足有五十多锭,现在还暂时埋在原处,等着找机会运进来。 “得想个办法。”沈言坐在人参圃边琢磨。自己一个人运东西太扎眼,尤其是那些银元宝、古玉器,体积不小,总不能天天背着麻袋在胡同里晃悠。要是能找几个人帮忙,既能分担风险,又能加快周转,岂不两全?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就摇了摇头。这年头人心隔肚皮,空间的秘密是他最大的底牌,绝不能让外人知道。找帮手可以,却必须是绝对可靠、又能守住秘密的人。 他想到了傻柱。为人直爽,重情义,虽然嘴碎了点,却绝对靠得住。可傻柱太扎眼,天天在轧钢厂上班,突然消失几天去帮他运“东西”,难免引人怀疑。 又想到了乡下认识的几个猎户。上次收鹿骨时打过交道,手脚麻利,胆子也大,而且住在山里,方便行事。可他们没见过世面,万一看到银元宝动了贪念,反而麻烦。 “难啊。”沈言揉了揉太阳穴。看来这事急不得,得慢慢物色,最好是那种走投无路、又懂规矩的人。 正琢磨着,神识无意间扫过院外的胡同,“看”到两个穿干部服的人正往一大爷家走,其中一个脸上带着横肉,走路摇摇晃晃,腰间鼓鼓囊囊,像是别着硬通货。 “是王干事。”沈言认出了那人。这是街道办的干事,专管物资调配,仗着手里有点权力,没少克扣院里的救济粮,上次还把贾张氏好不容易弄到的布票骗去一半,换了瓶烧酒。 神识顺着两人的脚步延伸,“听”到他们在一大爷家的对话。原来王干事是来“借”粮的,说是街道办的仓库“周转不开”,实际上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只要一大爷“懂事”,下次分煤就能多给点。 “这就是典型的蛀虫。”沈言眼神冷了冷。这时代物资本就紧张,偏偏有这种人利用职权中饱私囊,让本就艰难的日子雪上加霜。以前他懒得管,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现在有了神识,见得多了,心里那点“不平”渐渐压不住了。 他想起上次去供销社,用神识扫到仓库里堆着不少细粮,可售货员却说“早就卖完了”,后来才知道,那些粮都被王干事这种人用低价“买”走,要么送给上司,要么偷偷卖给黑市。 “既然撞见了,就不能让他舒坦。”沈言心里有了主意。他不打算硬碰硬——王干事背后有人,明着来容易惹麻烦。但他有神识,有空间,有的是办法让这种蛀虫“栽跟头”。 当天晚上,沈言悄悄潜到街道办的后院。这里是王干事的临时住处,一间小瓦房,门窗都锁着。他放出神识,轻易就“看”到屋里的情况:炕头的箱子里藏着不少票证,粮票、布票、工业券,堆得像小山;床底下还有个坛子,里面装着银元,至少有上百块;甚至墙缝里都塞着几张大额纸币。 “果然够肥。”沈言冷笑一声。他没进去偷,那样太低级,而且容易暴露。他只是用神识仔细“记”下这些东西的位置,然后悄悄退了出来。 第二天,沈言去了趟区政府,趁人多的时候,把一张匿名纸条塞进了举报箱。纸条上没写别的,只写着“街道办王干事,私藏票证银元于后院瓦房,箱底有暗格,坛埋床底”。 他没指望一次就能扳倒对方,这种蛀虫往往盘根错节。但他有的是耐心,这只是第一步。 果然,过了几天,没见任何动静。沈言用神识一扫,发现王干事家的票证和银元还在,只是他最近格外小心,每天都要检查门窗,晚上睡觉都抱着箱子。 “看来是举报信被压下来了。”沈言不意外。他换了个法子,趁着王干事去黑市交易的机会,用神识“引导”了几个巡逻的民兵——他只是在民兵经过时,故意弄出点动静,让他们注意到王干事鬼鬼祟祟的身影。 民兵虽然没抓到现行,却把王干事盘问了半天,还记下了他交易的地点。这一下,王干事不敢再去黑市,手里的票证和银元成了烫手山芋,整天坐立不安。 沈言没停手。他又“发现”王干事挪用救济粮的证据——那是几张被他藏在账本夹层里的收据,上面写着“暂借”粮食五十斤,却没有归还记录。沈言趁着街道办开会,把这几张收据“掉”在了主任的脚边。 这次终于有了效果。主任本就对王干事不满,拿到收据后,立刻上报给了区里。区里派了人来查,虽然王干事提前转移了大部分赃物,可光是挪用救济粮这一条,就够他喝一壶的。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王干事被撤职查办,听说还牵连出了几个同伙,都是些利用职权谋私的家伙。院里的人听说了,个个拍手称快,贾张氏更是念叨着“报应来了”。 傻柱拍着沈言的肩膀:“沈哥,你说这事邪门不?那王干事藏得那么深,咋突然就被揪出来了?” 沈言笑了笑:“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种蛀虫,早晚得栽。”他没说自己做的事,这没必要——他要的不是名声,是清除这些害群之马,让日子能稍微公平一点。 除掉王干事,让沈言尝到了“神识”的另一种用法。这能力不仅能探宝,还能洞察人心,抓住把柄,对付那些藏在暗处的蛀虫,比硬碰硬有效得多。 他开始更频繁地在城里转,不光是为了探宝,也留意着那些利用职权作威作福的人。在粮站,他发现一个负责人把好粮换成陈粮,自己偷偷倒卖;在工厂,他看到仓库管理员勾结外人,偷卖机器零件;甚至在学校,都有老师把给学生的补助偷偷换成了自己的口粮。 对这些人,沈言都用了类似的法子——匿名举报,引导线索,借力打力。他从不亲自出手,只做那个“递刀子”的人,让他们在自己的贪念里栽跟头。 有次,他发现一个粮站负责人把救济粮卖给了黑市商人,足足有两百多斤。沈言没惊动任何人,只是用神识“跟着”那批粮食,看着它被运到郊区的一个窝点。然后,他把窝点的位置写在纸条上,塞进了公安局的举报箱。 三天后,那个窝点被端了,人赃并获,粮站负责人也被揪了出来,判了刑。那些被追回的粮食,虽然有一部分被挪用,但至少有一半真的发到了需要救济的人手里。 “这样才对。”沈言站在远处,看着领粮的人们脸上露出的笑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踏实。他不是圣人,做这些事,有看不惯的成分,也有“清理环境”的考虑——这些蛀虫少了,他以后探宝、囤物资,也能少些麻烦。 当然,他也有底线。只对付那些确有实据的蛀虫,从不动无辜的人;只利用规则和他人的力量,从不用神识直接伤人。陈师傅说过“劲是护己的,不是伤人的”,神识也一样,不能用歪了。 随着一个个蛀虫被清除,沈言在四九城的活动越来越顺畅。粮站的售货员不再随便克扣,供销社的物资也丰富了些,甚至连胡同里的治安都好了不少。没人知道这一切背后有一个年轻人在用神识默默“清理”,大家只觉得“世道好像越来越好了”。 而沈言的空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拓宽了些许。或许是灵泉水的滋养见效了,或许是他心境变化的缘故,石壁向外退了半尺,虽然不多,却让他能多放不少东西。那坛银元宝,也终于被他运了进来,稳稳地放在地窖的角落里。 “空间的事,不急。”沈言看着拓宽的空间,心里平静了不少。帮手可以慢慢找,空间可以慢慢扩,只要这四九城的蛀虫少一点,日子安稳一点,就足够了。 他拿出那块翡翠印章,在灯下细细端详。“宁静致远”四个字,仿佛带着股力量,让他心平气和。探宝是乐趣,除蛀是本分,这两者并不冲突。 夜深了,沈言再次沉入观想。丹田中的光晕比以往更亮,神识离体的范围又扩展了两米,能隐约“触”到更远的胡同。他知道,只要继续练下去,神识会越来越强,能做的事也会越来越多。 至于未来会怎样,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脚下的这座古都,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也有需要清除的蛀虫,而他,会一直在这里,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份独特的时光。 第53章 暗夜猎手 后半夜的四九城,像头沉睡的巨兽,只有几处角落还亮着昏黄的灯,透着股隐秘的躁动。沈言蹲在一处四合院的屋脊上,黑布蒙着脸,只露出双眼睛,在月光下亮得惊人。他的神识如一张无形的网,悄无声息地铺开,笼罩着脚下这座院子——这里是城里有名的地下赌场,白天看着是家倒闭的茶馆,夜里却聚集着各路赌徒,从八旗子弟的后裔到投机倒把的商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神识穿透屋顶的瓦片,“看”到屋里烟雾缭绕,骰子声、吆喝声、咒骂声混在一起,呛得人喘不过气。正屋的桌子旁,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男人正坐庄,面前堆着小山似的银元,手腕上的金表在油灯下闪着光——这人是赌场的老板,外号“金牙李”,据说以前是八旗镶黄旗的,败光家产后靠着开赌场又攒下不少家底,手段黑得很,不少人因为欠他的赌债被逼得家破人亡。 沈言的目光落在里屋的保险柜上。神识“透”进去,能看到里面码着整齐的金条,还有几叠崭新的纸币,甚至有个锦盒,里面装着颗鸽蛋大的珍珠,一看就价值连城。 “又是个肥羊。”沈言心里冷笑。他现在专盯这种地方——赌场、烟馆、黑市窝点,这些见不得光的生意背后,往往藏着最肮脏的钱和最珍贵的赃物。对这些人,他没什么顾忌,偷他们的东西,就当是“替天行道”。 等屋里的赌局到了白热化,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骰子上时,沈言悄无声息地从屋顶滑下,像片叶子似的落在院子里。他避开巡逻的打手,来到里屋窗外,用神识“锁定”保险柜的锁芯——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神识能清晰地“看”到锁芯内部的结构,甚至能“感”到弹子的位置。 他从怀里掏出根细铁丝,按照神识“指引”的角度插进去,轻轻一拧。只听“咔哒”一声轻响,保险柜的门开了。 里面的金条闪着冷光,珍珠在暗处透着温润的光泽。沈言没犹豫,直接将保险柜里的东西一股脑收进空间——金条、纸币、珍珠,连带着几沓崭新的票证,一点没剩。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干净利落,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响。 做完这一切,他原路返回屋顶,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里。屋里的金牙李还在为一把大赢而狂笑,丝毫没察觉自己的保险柜已经空了。 回到家,沈言把“收获”倒在桌上。二十根金条,每根都有十两重;五百多块银元;还有那颗珍珠,在灯光下泛着晕彩,怕是能值不少钱。他把这些东西分类收进空间,看着角落里堆起的“战利品”,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复杂——这些钱来得容易,却也沾着无数人的血泪。 “就当是替他们还回去了。”他喃喃自语。这些金条和银元,他没打算自己留着,等合适的机会,会匿名捐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比如孤儿院,比如受灾的地区。他要的不是钱,是清除这些黑暗生意的根基,让那些靠坑蒙拐骗起家的蛀虫,一夜回到解放前。 除了赌场,烟馆是他另一个重点“关照”的对象。这年头虽然查得严,可暗地里的烟馆从没断过,老板多是些有背景的人物,靠着这种生意牟取暴利,毁了不知多少家庭。 对付烟馆,沈言的手段更直接。他不光偷钱,还会“顺手”毁掉那些存货。有次在一家隐藏在戏园后台的烟馆,他用神识找到藏在假山里的烟土,足足有几十斤,直接收进空间,然后倒进灵泉水池里——灵泉水的净化能力极强,再多烟土进去,也会被分解得干干净净,连点痕迹都留不下。 烟馆老板发现烟土没了,当场就疯了,那可是他压箱底的货,为此借了不少高利贷。没过多久,就听说那老板被高利贷逼得跳了河,烟馆也彻底散了。 “这种人死不足惜。”沈言没有丝毫同情。对这种赚黑心钱的人,他从不手软——神识能“感”到他们身上那股浑浊的恶意,像墨汁一样,污染着周围的空气。清除他们,就像清除附在城市身上的毒瘤。 当然,他也不是每次都能顺利得手。有次在一家赌场,老板雇了个练家子当保镖,那人警觉性极高,沈言刚靠近窗户,就被对方察觉到了动静。 “谁在那儿?”保镖大喝一声,抄起旁边的木棍就冲了出来。 沈言没慌,借着夜色的掩护,脚下一点,身形如鬼魅般往后退。那保镖的棍法很猛,带着股蛮力,可在沈言眼里,破绽百出——他用神识“看”得清清楚楚,对方的劲路全在胳膊上,腰胯根本没动,是典型的“外家硬功”。 沈言避开第一棍,顺势用了招吊缠劲的“锁臂式”,手腕在对方胳膊上轻轻一缠。那保镖只觉得胳膊像被铁钳夹住,怎么也动不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言一脚踹在膝盖弯,“咚”地跪了下去。 沈言没伤他,只是在他脖子上敲了一下,让他暂时晕过去。然后迅速收了赌场的钱,消失在夜色里。 “看来功夫没白练。”他摸了摸手腕,刚才缠劲用得恰到好处,既制服了对方,又没下死手。这就是太极和吊缠劲的妙处,对付这种莽夫,根本不用硬碰硬。 随着一次次“出手”,沈言的空间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或许是吸收了太多金银珠宝的“气”,或许是灵泉水的滋养到了火候,空间的范围在慢慢扩大,从最初的十丈见方,到现在已经有十五丈了,高度也增加了不少,能放下更多东西。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出一个单独的“仓库”,专门存放从赌场、烟馆弄来的赃物,另一个角落则放着探来的古董宝贝,物资和药草也各有分区,井井有条。灵泉水池似乎也变大了些,里面的水更加清澈,滋养身体和神识的效果也更强了。 “照这样下去,空间迟早能装下一座小仓库。”沈言看着空间里的景象,心里很是满意。空间越大,他能做的事就越多——不仅能囤更多物资,还能存放那些体积较大的古董,比如上次在一个败落的王府地下探到的一座青铜鼎,因为太大,一直没敢弄出来,等空间再大点,就能轻松收进来了。 除了空间扩容,他的神识也在飞速增长。现在离体范围已经达到三十米,穿透地下的深度能到八米,甚至能“看”到远处房屋里的细微动静。夜里在屋顶奔跑时,神识能提前探知前方的障碍和危险,让他的动作比猫还灵活,好几次避开了巡逻的民兵和暗哨。 这天夜里,他盯上了一个做“人口买卖”的窝点。这是最让他不齿的生意,老板是个外号“麻脸张”的男人,据说手里有好几条人命。沈言用神识扫过窝点,看到后院的地窖里关着几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五六岁,眼神里满是恐惧。 “畜生。”沈言的眼神冷得像冰。他没先去偷钱,而是直接潜到后院,用神识“找到”地窖的锁,打开,然后把孩子们一个个抱出来,收进空间——空间里有干净的房间,有吃的喝的,暂时是最安全的地方。 接着,他才去“拜访”麻脸张。那人正在屋里喝酒,沈言没给他反应的机会,直接用吊缠劲锁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捂住他的嘴,把他拖到地窖里,锁了起来。然后,他在门口放了把火——不大,只够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却烧不死人。 做完这一切,沈言带着空间里的孩子,悄悄来到城外的孤儿院,把他们放了出来,还留下些钱和粮票,让院长好生照顾。孩子们虽然害怕,却知道自己得救了,对着沈言消失的方向连连磕头。 沈言站在远处,看着孤儿院的灯光,心里有种前所未有的踏实。这比偷到再多金条都让他满足——他用自己的能力,真的救了人,改变了一些事。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亮了。沈言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他想起那些被救的孩子,想起被清除的蛀虫,想起空间里越来越多的宝贝和物资,忽然觉得,自己在这个时代的意义,似乎不止于“活下去”。 或许,他可以做更多事。用神识洞察黑暗,用功夫保护自己,用空间储存希望,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里,做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清道夫”,让那些不该存在的罪恶,少一点;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一分希望。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住了。沈言闭上眼睛,开始观想。丹田中的光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明亮,神识离体时,仿佛能“触”到整个四九城的脉搏,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罪恶,那些在苦难中挣扎的善良,都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前”。 “路还长。”他在心里说。空间会继续扩大,神识会继续增强,他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窗外的天渐渐亮了,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桌上的北斗观想图上,仿佛为那些古老的线条镀上了一层金边。沈言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而他的“狩猎”,也将在夜幕降临时,继续。 这个时代或许混乱,或许贫瘠,但只要还有一丝光亮,还有一点能力,他就会一直走下去,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微光。 第54章 暗夜清道夫 后半夜的风裹着沙尘,打在脸上像细针似的疼。沈言缩了缩脖子,将黑布又往上拉了拉,只露出双眼睛,在月光下亮得像两盏小灯。他蹲在哈德门附近一栋二层小楼的房梁上,神识像张铺开的网,悄无声息地罩住了整栋房子——这是“金算盘”的窝点,一个专做倒卖古董生意的贩子,手里不知压着多少从坟里刨出来的宝贝。 “算盘打得再精,也架不住我这双眼睛。”沈言心里冷笑。神识穿透楼板,清晰地“看”到正屋的炕洞里藏着个木箱,里面铺着红绒布,放着尊青铜爵,爵身上的云雷纹在神识里看得一清二楚,边角还沾着没清理干净的泥土——不用想,定是刚从哪个古墓里倒腾出来的。 金算盘正坐在桌边喝酒,对面坐着个穿马褂的男人,手里把玩着块玉佩,说话时声音压得极低:“那批唐三彩我已经联系好下家了,过两天就出手,到时候少不了你的好处。” “好处就不必了,”金算盘呷了口酒,嘴角咧开个精明的笑,“只求这批货别出岔子,上次那批字画被人截了胡,至今没找到是谁干的,想想就晦气。” 沈言心里一动——看来前阵子截走那批被盗的古画,让这些人已经有了戒心。不过这戒心在他的神识面前,跟纸糊的似的。 等屋里的两人喝得醉醺醺,倒在炕上打起呼噜,沈言才像片落叶似的从房梁滑下来。他没走门,直接从后窗翻进去,脚步轻得像猫。炕洞里的木箱被他用神识“定位”得丝毫不差,手指抠住箱沿,轻轻一拉就拖了出来。 打开箱子,那尊青铜爵在月光下泛着幽绿的光,沉甸甸的手感透着股岁月的沉郁。沈言没多看,直接连箱子带爵收进空间——空间里专门隔出了个“古董区”,之前收的那些被盗字画、玉器都在那儿,等攒到一定数量,就匿名送到博物馆去。 临走时,他瞥见桌上还放着个锦盒,神识一扫,里面是块鸽蛋大的和田玉,玉上雕着龙凤呈祥的纹样,玉质温润,一看就价值不菲。“顺手牵羊”这种事,他早就驾轻就熟,指尖一勾,锦盒也进了空间。 “又一笔‘收获’。”沈言翻出后墙,融进胡同的阴影里,心里没什么波澜。这些东西本就不该属于那些盗墓贼和贩子,让它们回到该去的地方,是最该做的事。 他沿着胡同往南走,神识像探照灯似的扫过两侧的院落。四九城的夜里从不缺秘密,尤其是那些挂着“福”字灯笼的深宅大院,墙里面藏着的猫腻,比胡同里的风还多。 走到一处挂着“李府”牌匾的宅院外,沈言停住了脚步。神识穿透厚重的朱漆大门,“看”到正房里,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人正跟个穿军装的人说话,桌上堆着几叠银元,还有个账本,上面记着密密麻麻的数字,旁边标着“军火”“粮食”的字样。 “这批粮食得尽快运走,上面查得紧,再拖就麻烦了。”穿军装的人声音透着焦虑。 山羊胡捻着胡子,慢悠悠地说:“急什么?我早已打通了关节,过两天用运煤的车混出去,保证万无一失。” 沈言眼神一冷。这年头粮食比金子还金贵,这些人竟敢倒卖军粮,怕是不知道多少人要因此挨饿。他没犹豫,绕到宅院后墙,那里有棵老槐树,枝干正好伸到墙里。 借着树干翻进去,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两个保镖在巡逻。沈言用神识锁定他们的位置,像泥鳅似的从阴影里溜过,直奔库房。库房的锁是把大铜锁,对他来说跟摆设没两样——神识“看”到锁芯的结构,一根细铁丝捅进去,轻轻一拧就开了。 库房里堆着十几个麻袋,神识“扫”过去,全是白花花的面粉和小米,还有几箱罐头。沈言没客气,将这些物资一股脑收进空间——空间里的“物资区”早就腾好了地方,这些粮食正好可以分给城郊的孤儿院和难民营。 “动作快点,别留下痕迹。”他在心里提醒自己。刚把最后一袋面粉收完,外面传来脚步声,是巡逻的保镖。沈言迅速躲到堆在角落的空麻袋后面,用神识“盯着”保镖的动向。那保镖打着哈欠走进来,晃了晃手电筒,没发现异常,又打着哈欠出去了。 等脚步声远了,沈言才从麻袋后钻出来,原路返回。翻出后墙时,他特意在门房的窗台放了张纸条,上面用剪下来的报纸字拼了句:“军粮倒卖,天打雷劈”。他就是要让这些人知道,有人在盯着他们,让他们夜里睡不安稳。 夜风更冷了,沈言裹紧了身上的短褂,继续往前走。他知道,这四九城里,像金算盘、李府这样的窝点还有很多。比如东城那户姓赵的,仗着家里有人在伪政府当差,把救济粮掺了沙子卖给百姓;还有西城那个开烟馆的,用劣质烟土冒充好货,害得不少人倾家荡产。 这些人,他一个都没放过。 前几天,他刚端了赵家的粮仓。那家人把掺沙子的救济粮藏在地下窖里,上面堆着些破烂伪装。沈言用神识“看穿”伪装,不仅收走了所有掺假的粮食,还在窖里放了把火——不大,刚好能把窖里的霉味烧掉,又不会引起大火。等赵家发现粮食没了,只看到一窖的烟,怕是到现在还在疑神疑鬼,以为是得罪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而那个烟馆,沈言的处理更直接。他没偷钱,而是把所有烟土都收进空间,然后倒进灵泉水池。灵泉水腐蚀性极强,再多烟土进去,也会被分解成清水,连点渣都剩不下。烟馆老板发现烟土没了,当场就瘫在地上——那些烟土是他借高利贷进的货,如今血本无归,怕是很快就会被高利贷的人找上门。 “痛快。”沈言走着走着,忍不住低笑一声。这些人丢了东西,一个个都跟丢了魂似的,却没一个敢报官。为啥?因为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那些东西本就来得不干净,报官等于自投罗网。 就像上次那个倒卖鸦片的王老板,丢了整整三箱鸦片,愣是只敢在家里骂骂咧咧,连门都不敢出——他要是敢声张,不等官府来查,那些被他坑害的人家就能把他撕碎了。 还有那个藏着不少字画的张举人,那些字画都是他从战乱中抢来的,沈言把字画收走后,他只敢暗地里派人查,连句狠话都不敢放。毕竟这些字画的原主人,有些还在城里,一旦闹大,他侵占他人财产的事就得败露。 “所以啊,你们就自认倒霉。”沈言抬头看了眼月亮,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的空间越来越满,古董区的青铜器已经堆了半角,物资区的粮食够一个村子吃半年,还有那些从贪官污吏家里搜出的金银,都被他熔成了金条,等着合适的机会救济灾民。 走到一处岔路口,沈言神识忽然扫到个熟悉的身影——是之前那个被他“教训”过的王干事,正鬼鬼祟祟地往一条暗巷里钻,手里提着个黑布包,看形状像是烟酒。 “这老小子又在干什么勾当?”沈言好奇心起,悄悄跟了上去。 暗巷里等着个穿西装的男人,见了王干事就眉开眼笑:“王兄,那批布料到手了?” “放心,”王干事把黑布包递过去,压低声音,“都是上好的洋布,我从仓库里‘借’出来的,过两天风声过了,咱们再高价卖出去,保证赚一大笔。” 沈言听得火冒三丈——这洋布是救济灾区的物资,这两人竟敢私自挪用!他没再犹豫,等两人交易时,突然从阴影里冲出来,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就一脚踹在王干事的膝盖上。 “啊!”王干事疼得惨叫一声,手里的黑布包掉在地上,洋布撒了一地。穿西装的男人想跑,被沈言一把抓住后领,反手按在墙上,动弹不得。 “是你!”王干事看清沈言的身影,吓得脸都白了,“你……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沈言声音冷得像冰,“就是想告诉你,有些东西,不是你们能碰的。”他说着,用神识“扫”过两人身上,把他们藏在怀里的银元、票证全收进空间,“这些不义之财,还是还给该得的人。” 穿西装的男人还想挣扎,被沈言一拳打在肚子上,疼得蜷缩在地上。沈言没再理他们,扛起那包洋布,消失在暗巷深处——这些布料,正好可以送到城郊的缝纫社,让她们做成棉衣,分给灾区来的难民。 等沈言走远了,王干事才哆哆嗦嗦地爬起来,看着满地狼藉,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他不敢报官,挪用救济物资是掉脑袋的罪;也不敢声张,怕被人知道自己干的龌龊事。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自认倒霉。 沈言扛着洋布,脚步轻快。他知道,像王干事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就像附在四九城身上的虱子,吸着血,藏在暗处。但他不怕,他有神识,有空间,有一身功夫,更有足够的耐心。 他可以慢慢来,一夜一夜地清,一处一处地扫。今天端个粮仓,明天收批烟土,后天再截下批不义之财。这些人丢了东西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连句怨言都不敢对外说——毕竟,他们的每一分钱、每一件东西,都沾着见不得光的黑。 天色渐亮时,沈言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他把洋布放进空间,又检查了一遍“收获”:青铜爵、和田玉、救济粮、洋布……还有从王干事身上搜出的几十块银元。空间里的光芒映着他的脸,眼神亮得惊人。 “接着来。”他对着初升的太阳,轻轻说了一句。 四九城的白天是属于喧嚣和生计的,而夜晚,是他的战场。那些藏在阴影里的龌龊,那些见不得光的交易,那些被贪婪和欲望填满的角落,都是他要清扫的地方。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能清走多少肮脏。但他知道,只要每多清走一件不义之财,就可能多几个能吃上饱饭的孩子;每收走一批烟土,就可能少几个被毁掉的家庭;每截下一件被盗的古董,就可能为后人多留住一点历史的温度。 足够了。 沈言躺在炕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他得养足精神,等今晚的月亮升起,他还要继续走在那些寂静的胡同里,做四九城夜晚最沉默的清道夫。 毕竟,那些人丢了东西不敢声张,而他,收得心安理得。这就够了。 第55章 本职 沈言把最后一捆铁丝码进仓库,拍了拍手上的灰。车间里的机器还在轰隆隆响,火星子溅在地上,烫出一个个小黑点。他擦了把汗,看着墙上的挂钟,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这是他在汽修厂的日常,每天重复着拆卸、焊接、搬运的活计,枯燥,却安稳。 “沈哥,歇会儿?”旁边的小李递过来一个搪瓷缸,里面是晾好的白开水。 “不了,把这堆零件清完再说。”沈言接过水喝了一口,清凉的水流过喉咙,驱散了些许疲惫。他在汽修厂当维修工快两年了,工资不高,每月三十五块钱,加上各种票证,够普通人家糊口,却远远不够他练拳和“扫货”的开销。 可他从没动过辞职的念头。这份工作就像个“保护色”,让他能融入这个时代,不至于显得太突兀。而且,车间里的铁器、机油味,甚至机器的轰鸣声,都能让他保持“接地气”的清醒——总在夜里跟古董、金条打交道,容易让人飘,得有份实在的活计拽着。 “沈哥,你说你天天上班,哪来那么多钱买补品?”小李凑过来,一脸好奇,“上次见你给陈师傅买的人参,那得不少钱?” 沈言笑了笑:“攒的,省吃俭用呗。”他没说实话——他现在根本不在乎工资,空间里的金条随便拿一块出来,都够他在厂里干十年。可这话不能说,说了就是祸。 下班铃响时,沈言已经把自己负责的区域收拾得干干净净。他换了衣服,背着帆布包走出工厂,没直接回家,而是往市中心的信托商店走去。 信托商店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存在,有点像“官方当铺”,老百姓家里有闲置的东西,比如金银首饰、旧衣服、家具,甚至古董字画,都可以拿到这里寄卖,商店抽成,价格比黑市公道,东西也相对靠谱。 对沈言来说,这里是白天“淘宝”的最佳去处。 刚走到信托商店门口,就闻到一股淡淡的霉味,混杂着旧木头和灰尘的气息——这是老物件特有的味道。店里光线不太好,货架上摆得满满当当,从掉漆的暖水瓶到锈迹斑斑的铜壶,从打补丁的旗袍到泛黄的线装书,应有尽有。 “沈同志,又来了?”柜台后的老张头抬起头,脸上堆起笑。沈言是这里的常客,每周至少来两次,从不买那些花哨的玩意儿,专挑不起眼的老物件,出手也算大方,一来二去,就跟老张头熟了。 “张师傅,今天有新货吗?”沈言点点头,目光在货架上扫过,同时不动声色地放出神识。 神识像细密的网,掠过每一件物品:那只看起来精致的瓷碗,胎质疏松,是新仿的;那幅山水画卷,墨迹浮在纸表,显然是后人仿作;倒是墙角那个不起眼的木盒子,神识“透”进去,能感觉到木材的密度和纹理,是块老紫檀,至少有百年的年头。 “刚收了点东西,在里屋呢。”老张头压低声音,“你跟我来。” 沈言跟着他走进里屋。这里比外间更暗,堆着不少用布盖着的物件。老张头掀开一块布,露出几个陶罐和铜器:“都是城南一个老户家收来的,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你看看有没有相中的。” 沈言蹲下身,拿起一个铜制的小鼎。鼎不大,只有巴掌高,三足两耳,上面刻着简单的回纹。他没看花纹,而是用神识“扫”过鼎的内部——内壁有层薄薄的氧化层,均匀而自然,是岁月沉淀的痕迹,不是人为做旧能仿出来的。 “这鼎……”沈言装作不懂,“看着挺旧,是老的吗?” “不好说。”老张头含糊其辞,“那户人家说是清代的,我看着像,你要是想要,给个实在价。”他知道沈言懂点行,不敢瞎要价。 “我也不懂,就是看着顺眼。”沈言放下铜鼎,又拿起一个陶罐。这罐子看着普通,像装咸菜用的,可神识“看”到罐底有个模糊的“官”字款,胎质细腻,釉色温润,是宋代的官窑民用品,虽不算珍品,却也难得。 “这俩我都要了。”沈言站起身,“多少钱?” 老张头算了算:“铜鼎给五十,陶罐给三十,一共八十,怎么样?” 这个价格不算高,沈言没还价,直接从口袋里掏出钱和几张工业券——这年头买古董,不光要钱,还得有票,虽然信托商店管得松些,多少得意思意思。 老张头收了钱,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沈同志就是痛快!下次有好东西,我先给你留着。” 沈言点点头,把铜鼎和陶罐放进帆布包。这两个物件,单是那个宋代陶罐,再过几十年,就能值几万块,现在八十块拿下,简直是捡漏。 他没急着走,又在外间转了转。神识扫过一个柜台时,停在一枚玉佩上。玉佩是白玉的,上面雕着只貔貅,玉质不算顶级,却很温润。让沈言在意的是,玉佩里似乎有股微弱的“气”,跟他空间里的老玉感觉相似——这是块有“灵性”的老玉,戴在身上能安神。 “这玉佩怎么卖?”沈言指着玉佩问。 售货员是个年轻姑娘,查了下账本:“这是寄卖的,要二十块钱,不还价。” 二十块钱买块玉佩,在这个时代算奢侈了。沈言没犹豫,付了钱。他把玉佩揣进怀里,贴身戴着,果然觉得心里踏实了不少,连刚才在车间积累的疲惫都消散了些。 走出信托商店,沈言摸了摸帆布包。里面的铜鼎和陶罐不算什么稀世珍宝,却是他白天“淘宝”的乐趣所在。夜里用神识“扫”黑,是为了清除蛀虫;白天来信托商店淘宝,是为了收藏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老物件,两者并不冲突。 他喜欢这种感觉。白天是汽修厂的普通工人,拿着微薄的工资,和同事聊着家长里短;晚上是隐藏在暗处的清道夫,用神识洞察黑暗,用空间收纳正义;闲暇时,就来信托商店逛逛,在那些蒙尘的老物件里,寻找岁月的痕迹。 这种“割裂”的生活,让他觉得真实。 回到四合院,傻柱正坐在门口啃窝头,见他回来,扬了扬手里的窝头:“沈哥,吃饭没?我这还有一个。” “不了,在外面吃了。”沈言笑着晃了晃帆布包,“刚从信托商店回来,淘了点小东西。” 傻柱凑过来看,见是个铜鼎和陶罐,撇撇嘴:“你买这破烂干啥?能吃还是能用?” “看着玩。”沈言没解释。傻柱不懂这些老物件的价值,就像他不懂自己夜里做的事一样,这很正常。 三大爷从屋里探出头,眼睛在铜鼎上转了转:“小沈啊,这铜器看着有点年头,是不是古董啊?”他满脑子都是算计,想着能不能从沈言这捞点好处。 “就是个旧铜疙瘩,不值钱。”沈言淡淡说了一句,没再理他,径直回了屋。 关上门,他把铜鼎和陶罐收进空间,和之前探来的古董放在一起。空间里的“古董区”越来越像样了:宋代的陶罐、清代的铜鼎、民国的玉佩,还有那幅石涛的画、翡翠印章……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等着被时光重新发现。 他坐在炕上,拿出那枚貔貅玉佩,用灵泉水擦了擦。玉佩在灯光下泛着莹白的光,上面的貔貅仿佛活了过来,眼神炯炯有神。沈言把玉佩戴在脖子上,贴身感受着那份温润。 “其实这样也挺好。”他心里想。本职工作没丢,能让他安身立命;夜里的“清扫”,能让他心安理得;白天的淘宝,能让他找到乐趣。三者结合,就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生活。 他不缺物资,空间里的粮食够他吃一辈子,金条银元能堆成小山,可他还是坚持去上班。因为他知道,物资能让人活下去,而一份踏实的工作,能让人活得“像个人”,像这个时代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有烟火气,有归属感。 第二天上班,沈言刚走进车间,就听说厂里要评选“先进工作者”,能多领十斤粮票和一块肥皂。小李凑过来:“沈哥,你技术好,人缘也好,肯定能选上!” 沈言笑了笑:“顺其自然。”他不在乎那点粮票和肥皂,却也没拒绝——这是对他工作的认可,是他“普通人”身份的一部分,得接着。 评选结果出来,他果然当选了。领奖品时,厂长拍着他的肩膀:“小沈,好好干!厂里就需要你这样踏实肯干的年轻人。” 沈言点点头,把粮票和肥皂揣进兜里。他打算把粮票送给院里的聋老太太,老太太年纪大了,粮食总不够吃;肥皂留给自己用——练拳出汗多,正好用得上。 晚上,沈言又去了信托商店。老张头果然给他留了好东西——一本《论语》的刻本,纸页泛黄,却保存完好,是清代康熙年间的版本。 “这书……”沈言翻开几页,字迹清晰,印刷精良。 “是个老秀才家里收来的,说是传了七代了。”老张头叹了口气,“现在谁还看这个?也就你能当个宝贝。” 沈言没说话,直接付了钱。他知道,这样的刻本,再过几十年,会被当成国宝级的文物,而现在,却只能在信托商店的角落里蒙尘。 他抱着《论语》走出商店,夜色已经降临。胡同里亮起了昏黄的路灯,有孩子在追逐打闹,有大人在门口纳凉,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沈言抬头看了看天,月亮已经升了起来。他摸了摸怀里的《论语》,又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心里踏实得很。 本职工作要干,信托商店要逛,夜里的“清扫”也要继续。这就是他的生活,平凡又不凡,普通又特殊。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明天早上,他还要去汽修厂上班,下午可能还会去信托商店逛逛,而今晚,他要去城西,那里有个倒卖文物的窝点,等着他去“清扫”。 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56章 以钱易宝 沈言蹲在德胜门内一处胡同的墙根下,指尖捻着块从土里抠出来的碎瓷片。瓷片胎质细腻,釉色青中带蓝,是典型的永乐青花特征。他用神识往地下探了探,五米之内空空如也,连块像样的石头都没有——这片区域的“地下宝藏”,已经被他扫荡得干干净净。 “差不多了。”他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四九城的地下就像个被打翻的百宝箱,从明清的铜钱到民国的银元,从官窑瓷片到寻常百姓家的铜锁,这大半年来,但凡神识能探到的无主之物,几乎都进了他的空间。如今再扫过那些老胡同,地下深处多是夯土和基石,再也难寻像样的物件。 这并非坏事。那些深埋地下的宝贝,与其在土里烂掉,不如被他收起来妥善保存。空间里的“古董区”早已堆不下,他特意清理出一间新的储物室,分门别类码放:青铜器放一排,瓷器另起一格,古籍字画单独用樟木箱装着,连那些看似不起眼的铜钱,都用棉线串成串,整整齐齐挂在墙上。 地上的东西却动不得。谁家堂屋里摆的花瓶,哪个老柜里藏的首饰,哪怕神识“看”得再清楚,只要能确定是人家的私产,沈言绝不碰分毫。他清楚,地上的物件连着人心,强行取走,跟抢没两样,违背了他“清扫”的初衷。 可手里的钱票实在太多了。 光是从赌场、黑市抄来的银元,就装了满满三木箱,少说也有上万块;金条足有上百根,堆在空间的角落里,闪着沉甸甸的光;各种票证更是成捆成捆的,粮票、布票、工业券,甚至罕见的自行车票、缝纫机票,能从炕头堆到屋顶。 这些东西攥在手里,像捧着团火。 这年头,谁家要是突然拿出几十块银元,都会被人盘问半天;要是敢露金条,怕是立刻就得被拉去审查。沈言深知“财不露白”的道理,这些钱票不能存,更不能随便花,必须想个稳妥的法子“消化”掉。 思来想去,还是买古董最靠谱。 一来,古董这东西保值,甚至会升值,比攥着会贬值的纸币强;二来,买古董是“光明正大”的消费,在信托商店登记、付款,有根有据,不怕被人查;三来,这个时代的古董真且便宜,尤其是信托商店里的货,多是百姓迫于生计才拿出来的家传之物,没什么假货,性价比极高。 于是,沈言成了信托商店的“常客”,甚至是“大客户”。 每周三下午,他都会准时出现在位于王府井的那家信托商店。老张头见他来,总会笑眯眯地把他领进里屋,拿出新收的“硬货”——这些东西不会摆在外间,只给懂行又买得起的人看。 “沈同志,这周收着个好东西。”老张头掀开一块红布,露出个巴掌大的铜炉。炉身刻着繁复的云纹,底款是“宣德年制”,虽然有些磨损,却难掩精致。 沈言伸手拿起铜炉,入手沉甸甸的。神识“扫”过炉身,能感觉到铜质的密度和氧化层的厚度,绝非近代仿品。他轻轻叩了叩炉壁,声音浑厚悠长,带着股古朴的韵味。 “是个宣德炉的仿品,”沈言故作沉吟,“看工艺,像是清代仿的,还行。”他不能表现得太懂,不然容易被抬价。 老张头嘿嘿一笑:“沈同志是行家。这炉是从个旗人老太太手里收的,老太太说家里以前是当官的,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你要是想要,给个实在价。” “清代仿品,值不了多少。”沈言放下铜炉,“这样,我给两百块银元,再加五十尺布票,怎么样?” 这个价格,在当时能买半套房,绝对算高价了。老张头眼睛一亮,连忙点头:“行!就按沈同志说的算!” 沈言当场从帆布包里掏出两百块银元——他每次去,都会揣上几百块银元,用布袋装着,看着像块大石头,没人会怀疑。布票也早准备好了,一沓崭新的,足有五十尺。 交易完成,老张头笑得合不拢嘴,亲自把沈言送到门口:“沈同志慢走,下周我给你留着个好砚台,据说是端溪的老坑石!” 沈言点点头,把铜炉放进包里。这宣德炉虽然是清代仿的,但工艺精湛,再过几十年,至少能值几十万,现在花两百块银元拿下,简直是“捡漏”。 类似的交易,每周都在进行。 他用五十块银元,从信托商店买了一套清代的紫檀木桌椅,桌面光滑如玉,雕工细腻,是难得的精品;花一百块银元加十斤粮票,收了一幅郑板桥的竹石图,虽然不是真迹,却是清代高仿,笔墨间颇有风骨;甚至用五根金条,买下了一套民国时期的翡翠首饰,项链、手镯、耳环一套,玉质通透,颜色正阳,是当时极为罕见的珍品。 这些交易,都在信托商店的账册上记着,日期、物品、价格、付款方式,清清楚楚。就算有人查,也只会觉得他是个“喜欢古董的有钱人”,最多有点“铺张”,绝不会想到他的钱是从哪来的。 沈言的“大方”,在信托商店里传开了。不光老张头,连其他分店的售货员都认识他,有好东西都会想着给他留着。 有次,西城分店收了一批古籍,其中有几本是明代的刻本,因为虫蛀了几页,没人愿意要。沈言听说了,特意跑了趟西城,花三百块银元把这批书全买了下来。 回到家,他用灵泉水小心翼翼地擦拭书页,又放在空间里阴干——灵泉水有抑菌的功效,能防止虫蛀扩散。没过几天,那些古籍就变得干燥整洁,虽然有残缺,却保住了大部分内容。 “这些书,比金条值钱多了。”沈言抚摸着泛黄的纸页,心里很是满足。金条再多,也只是金属;而这些古籍里藏着的文字和智慧,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当然,也有人对他的“阔绰”感到好奇。 车间里的小李就问过:“沈哥,你买那些破铜烂铁干啥?那么多钱,买点肉吃、扯点布做新衣服多好。” 沈言只是笑:“个人喜好,就像你喜欢抽烟一样,我就喜欢这些老物件。” 院里的三大爷更是眼红得不行,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他“是不是发了横财”,沈言都用“家里长辈留下点东西”搪塞过去。三大爷将信将疑,却也没证据,只能看着沈言每周提着包裹从信托商店回来,暗地里盘算着怎么能分点好处。 沈言不在乎这些议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消化手里的钱票,同时把那些散落民间的古董收集起来,妥善保存。 他甚至开始“定制”古董。 知道哪家信托商店收了什么类型的物件,他会提前打招呼,让老张头帮忙留意。比如他想找些民国时期的瓷器,老张头就会特意跟各个收货点交代,收到了就给他留着;他想收些老家具,老张头就会介绍靠谱的卖家,帮他砍价。 一来二去,沈言手里的古董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全。从商周的青铜碎片到民国的玻璃画,从汉代的陶俑到清代的鼻烟壶,空间里的“古董区”俨然成了个小型博物馆。 而他手里的钱票,也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慢慢减少。银元用掉了大半,金条也出手了不少,票证更是用得差不多了,换成了一屋子的“硬通货”。 这天,沈言又去信托商店,老张头神秘兮兮地拿出个木盒:“沈同志,这次是个‘重器’。” 打开木盒,里面是块巴掌大的玉佩,玉质洁白温润,上面雕着条腾云驾雾的龙,龙鳞、龙须栩栩如生,一看就是皇家之物。 “这是……”沈言的心跳漏了一拍。神识“扫”过玉佩,能感觉到玉质的细腻和年代的久远,至少是清代早期的东西,而且极有可能是宫中之物。 “据说是从一个没落的王爷家收来的,”老张头压低声音,“这玉叫‘羊脂白玉’,是玉里最好的品种。你看这雕工,绝对是宫里的工匠做的。” 沈言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这东西……不便宜?” “确实不便宜,”老张头伸出五根手指,“人家要五十根金条,少一根都不卖。” 五十根金条,在当时能买下半条胡同,绝对是天价。 沈言沉默了片刻。他空间里的金条足够,但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难免引人注意。可这羊脂白玉佩,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错过这次,怕是再也遇不到了。 “行,我要了。”沈言下定决心,“不过我不能一次给齐,分三次。今天先给二十根,下周给二十根,下下周给十根,怎么样?” 老张头想了想,点头同意了:“行,我跟卖家说说,应该没问题。沈同志是信得过的人。” 交易谈成,沈言把二十根金条交给老张头,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放进怀里。玉佩贴着胸口,温润的触感传来,让他心里踏实又激动。 走出信托商店,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摸了摸怀里的玉佩,又看了看手里空了不少的帆布包,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钱票少了,心里的“火”也灭了;古董多了,空间里的“底蕴”却厚了。 他知道,这些古董现在看着不起眼,甚至有些破旧,但它们承载着历史,是老祖宗留下的念想。等过几十年,社会安定了,他会把其中一部分捐给博物馆,让更多人看到这些宝贝;剩下的,就留在空间里,作为这个时代的见证。 至于那些花出去的钱票,就当是为守护这些历史瑰宝付的“学费”。 夜色渐浓,沈言加快脚步往家走。胡同里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线下,有孩子在追逐,有大人在聊天,一派安宁祥和。 他知道,明天还得去汽修厂上班,下周还得来信托商店“交货”。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挺好。 至少,他手里的钱票有了去处,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而那些散落在民间的宝贝,也有了个安稳的归宿。这就够了。 第57章 四合院日常 沈言推开四合院的大门时,院里静悄悄的,只有三大爷在门口的石桌上摆弄他那套宝贝算盘,噼里啪啦打得震天响。见沈言进来,三大爷眼皮都没抬,算盘声却莫名停了半秒,又继续响起来,像是在刻意强调自己的存在。 “回来了?”二大爷从屋里探出头,官腔十足,“这都快月末了,院里该收卫生费了,你这个月的还没交。”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五毛钱递过去,懒得说多余的话。他对这个院子的感情,就像对一件穿旧了的褂子,扔了可惜,穿着又总觉得磨得慌——毕竟是临时落脚的地方,犯不着上心。 “哼,还是沈同志懂事。”二大爷接过钱,掂了掂,又开始念叨,“不像有些人,交个费磨磨蹭蹭,一点集体荣誉感都没有……”话里话外,显然在说总是拖欠费用的傻柱。 沈言没接话,径直往自己那间西厢房走。路过中院时,看到秦淮茹正端着盆衣服往水龙头那边去,见了他,脸上堆起笑:“沈同志回来啦?吃饭没?我刚蒸了窝头,要不拿两个给你?” “不用了,谢谢。”沈言点点头,脚步没停。他知道秦淮茹是好意,可院里这些家长里短,他实在懒得掺和。刚来那会儿,秦淮茹总借着送吃的来打听他的来历,被他几句话岔开后,也就渐渐歇了这份心思。 西厢房的门一推开,一股淡淡的灰尘味扑面而来。屋里陈设简单,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墙角堆着几个半开的木箱——里面装的都是他从信托商店淘来的古董,用旧报纸裹得严严实实。他每周回来一趟,不过是给这些宝贝透透气,顺便拿点换洗衣物,住一晚就走,连铺盖都是临时铺开的,早上走时再卷起来塞回箱子。 “沈大哥!”棒梗的声音在院门口响起,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妈让我问问,你那儿有多余的铁钉不?我想给鸡窝加个门。” 沈言从木箱里翻出一小把铁钉递给他:“拿去。” “谢谢沈大哥!”棒梗接过铁钉,眼睛却瞟向墙角的木箱,“沈大哥,你这箱子里装的啥呀?老锁着,是不是宝贝?” “都是些旧东西。”沈言淡淡道,顺手把箱子推得更靠里了些。 棒梗撇撇嘴,没再追问,一溜烟跑了。沈言摇摇头,关上房门——这院里的人,个个都有双“火眼金睛”,三大爷算计着怎么从他这儿沾点便宜,二大爷总想着摆官威,一大爷看似和善,眼神里的打量却从没断过。也就傻柱,每次见了他只会嘿嘿笑,问他要不要一起喝酒,倒比那三个大爷实在些。 可即便是傻柱,沈言也懒得深交。刚来四合院那会儿,三个大爷联合起来给他“立规矩”,说什么院里要“互助互爱”,实则是想摸清他的底细,看能不能拿捏住。沈言当时只淡淡丢了句“我住不了几天,就不麻烦各位了”,气得二大爷吹胡子瞪眼,三大爷算盘都差点打错了珠子。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院里的“透明人”。 早上出门,遇到三大爷在扫街,对方头也不抬;中午回来,二大爷在院里训孩子,见了他就像没看见;晚上路过一大爷门口,对方正和傻柱聊天,话题都不带停顿的。沈言乐得清静,反正他大部分时间要么在汽修厂宿舍住,要么在外头跑信托商店,回四合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有次暴雨,西厢房的屋顶漏了雨,他回去时见傻柱正踩着梯子帮他补房顶,浑身淋得像落汤鸡。“沈老弟,你可算回来了,再晚点,你那箱子里的东西该泡汤了。”傻柱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笑得憨厚。 沈言心里微动,递了条干毛巾过去:“谢了。” “谢啥,都是邻居。”傻柱摆摆手,“不过你这屋也太破了,改天我找几块好瓦给你换上。” 从那以后,沈言回四合院时,偶尔会给傻柱带瓶酒,傻柱也总喊他过去吃碗面,算是院里唯一能说上两句话的人。但也就这样了,没再多的交情。 这天晚上,沈言正对着油灯擦拭白天收来的那枚羊脂白玉佩,院外突然吵吵嚷嚷起来。他皱了皱眉,没打算出去看——无非是二大爷和三大爷为了公摊电费吵架,或是傻柱又被秦淮茹支使着做这做那,这些事,他听了无数遍,早就免疫了。 “沈同志!沈同志!”三大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前所未有的急切。 沈言挑眉,这老头平时见了他跟见了空气似的,今儿怎么主动找上门了?他把玉佩揣进怀里,拉开门:“有事?” 三大爷搓着手,脸上堆着笑,眼神却瞟向屋里的木箱:“是这样,院里想修修水龙头,大家合计着凑点钱,你看……” “多少?”沈言直接问。 “不多,也就五块钱。”三大爷眼睛一亮,连忙道。 沈言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过去,三大爷接钱的手都在抖,连声道谢,转身就往二大爷家跑,生怕他反悔似的。沈言关上门,摇摇头——这五块钱,换个清静,值了。 他重新坐下,借着灯光端详那枚玉佩。龙纹在光线下流转着温润的光泽,仿佛活了过来。比起院里这些鸡毛蒜皮的破事,显然是手里的宝贝更让他上心。 窗外的争吵声还在继续,夹杂着二大爷的怒吼和三大爷的辩解,间或还有一大爷的劝架声。沈言充耳不闻,拿起软布,细细擦拭着玉佩上的纹路,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对他来说,这四合院不过是个临时歇脚的地方,院里的人、院里的事,都像风过水面,留不下什么痕迹。他既不指望在这里交朋友,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反正过不了多久,等手里的古董收得差不多了,他就搬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住,彻底和这院子断了联系。 至于那些邻居的目光、大爷们的算计,又算得了什么呢? 沈言收起玉佩,吹灭油灯。窗外的争吵声渐渐小了,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明天还要去信托商店交剩下的金条,那枚羊脂白玉佩,可不能出半点岔子。 四合院的鸡叫头遍时,沈言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路过中院,见三大爷正蹲在墙角数钱,见了他,嘿嘿笑了笑:“沈同志早啊,这钱我记下了,修水龙头肯定有你一份功劳。” 沈言没应声,径直走出大门。门外的天刚蒙蒙亮,胡同里飘着早点摊的香气,远处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充满了烟火气。 他深吸一口气,脚步轻快——比起四合院里的憋闷,他更爱这外面的开阔。至于那院子里的是是非非,就让它们留在院墙里,反正对他来说,本就无关紧要。 第58章 纷争 沈言拎着刚从信托商店淘来的一对青花瓷瓶,慢悠悠地往四合院走。瓶身绘着缠枝莲纹,釉色清亮,是清代中期的民窑精品,花了他一百五十块银元,不算贵,却足够雅致。他打算今天在院里住一晚,顺便把这对瓶子妥善收进空间。 刚进胡同,就见傻柱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急冲冲地往外走,脸上带着气,差点和沈言撞个满怀。 “沈哥?你咋回来了?”傻柱愣了一下,语气里还带着火气。 “回来拿点东西。”沈言指了指手里的瓷瓶,“你这是咋了?谁惹你了?” “还能有谁?许大茂那孙子!”傻柱咬着牙,“偷摸把我给我妈留的红烧肉换了,还倒打一耙说我藏私,你说气人不气人!” 沈言了然。许大茂和傻柱是院里出了名的死对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他没接话,只是拍了拍傻柱的肩膀:“别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傻柱叹了口气,也知道跟沈言说这些没用——这人对院里的纷争向来不闻不问。他摆摆手:“算了,跟你说也白说,我找许大茂说理去!”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沈言摇摇头,走进四合院。院里比往常热闹,不少人围在中院,对着许大茂家的方向指指点点。三大爷站在人群外,手里拨着算盘,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又在算计什么;二大爷背着手,一脸严肃地训斥着什么,官腔摆得十足。 “沈同志回来啦?”有人见了他,随口打了声招呼,目光又立刻转回许大茂家,显然没心思跟他多聊。 沈言点点头,径直往自己的西厢房走。路过人群时,隐约听到“偷肉”“耍无赖”“找厂长评理”之类的词,不用问也知道,是傻柱和许大茂的矛盾闹大了。 他刚把青花瓷瓶放在桌上,就听到院门口传来争吵声,是傻柱和许大茂回来了,还带着厂里的领导。一大爷跟在后面,一脸焦急地劝着,额头上全是汗。 “李厂长,您可得给我做主!许大茂偷换我的肉,还污蔑我!”傻柱红着脖子喊。 “你胡说!”许大茂理直气壮,“谁看见我偷换了?明明是你自己想独吞,故意栽赃我!” 李厂长皱着眉,显然对这种邻里纠纷很头疼:“行了,都别吵了!多大点事?不就是一块肉吗?至于闹到厂里去?” 二大爷见状,立刻凑上去:“李厂长,您不知道,这可不是一块肉的事,这关系到院里的风气!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三大爷也跟着点头:“就是就是,得查清楚,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 沈言靠在门框上,冷眼看着这场闹剧。神识悄然铺开,扫过许大茂家的厨房——在碗柜最底层的角落里,放着个油纸包,里面正是傻柱说的红烧肉,油光锃亮,还没动过。许大茂身上的气息带着心虚和得意,显然是他搞的鬼。 他本不想掺和,可看着傻柱急得满头大汗,而许大茂一脸得意,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傻柱虽然莽撞,却本性不坏,上次还帮他补过房顶;许大茂为人刻薄,平时在院里就横行霸道,这次确实做得过分。 “李厂长,”沈言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嘈杂的院子瞬间安静下来,“我知道肉在哪。”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有惊讶,有疑惑,还有许大茂的惊慌。 “沈同志,你……你知道?”李厂长愣了一下。 沈言点点头,看向许大茂:“许大茂,你家碗柜最底层,是不是有个油纸包?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许大茂的脸“唰”地白了,强装镇定:“你……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家哪有什么油纸包!” “有没有,去看看就知道了。”沈言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李厂长看许大茂神色不对,立刻道:“去看看!”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涌进许大茂家的厨房。许大茂的媳妇娄晓娥在屋里听到动静,出来一看这阵仗,吓得脸色发白。二大爷自告奋勇,拉开碗柜一看,果然在最底层找到个油纸包,打开一看,正是香喷喷的红烧肉。 “人赃并获!许大茂,你还有什么话说!”傻柱激动地喊。 许大茂瘫在地上,说不出话。李厂长气得脸色铁青,指着他骂道:“许大茂!你太不像话了!偷鸡摸狗,还污蔑同事,回去等着处分!” 事情水落石出,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三大爷边走边算着“许大茂会被罚款多少”,二大爷则在跟李厂长表功,说自己早就看出许大茂不是好东西。一大爷走到沈言面前,感激地说:“小沈,今天多亏了你,不然傻柱可就被冤枉了。” “举手之劳。”沈言淡淡道,转身回了自己的屋。 他关上门,把那对青花瓷瓶收进空间,心里却没什么波澜。刚才出手,不过是觉得许大茂做得太过分,并非想掺和院里的事。这事过后,他还是那个“透明人”,最好谁都别来烦他。 可事与愿违。 第二天早上,沈言刚打开门,就见秦淮茹带着槐花和小当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鸡蛋羹。 “沈同志,谢谢你昨天帮了傻柱。”秦淮茹脸上带着感激的笑,“这是我刚蒸的鸡蛋羹,你尝尝。” 沈言摆摆手:“不用了,举手之劳。” “你就收下,”秦淮茹把碗往他手里塞,“傻柱嘴笨,不会说话,我替他谢谢你。要不是你,他这次可就真说不清了。” 沈言推辞不过,只好接过来:“谢谢。” “那我们不打扰你了。”秦淮茹笑着拉着孩子走了。 沈言看着手里的鸡蛋羹,无奈地摇摇头。他知道,经此一事,他想再当“透明人”怕是难了。 果然,接下来的几天,院里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三大爷见了他,不再是算计,而是带着点讨好,总找机会跟他搭话,问他是不是“会看相”,不然怎么知道肉在许大茂家;二大爷也收敛了官腔,见了他会主动点头打招呼;连平时不怎么说话的一大爷,都找机会跟他聊了几句,问他在汽修厂的工作累不累。 沈言依旧是淡淡的,能不搭理就不搭理。他不想因为这点事就融入院里的圈子,那些家长里短、勾心斗角,只会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 这天下午,沈言正准备出门去信托商店,三大爷突然追了出来:“沈同志,等一下!” 沈言停下脚步:“有事?” 三大爷搓着手,嘿嘿笑道:“是这样,我家老三最近想找个工作,听说你在汽修厂认识人,能不能帮着问问?事成之后,我必有重谢!” 沈言皱了皱眉:“我就是个维修工,不认识什么人,帮不上忙。” “你就帮帮忙,”三大爷不死心,“哪怕问问也行啊,我知道你本事大……” “我说了,帮不上。”沈言打断他,语气冷了几分,转身就走。 三大爷看着他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不满,却也不敢多说什么。他知道沈言不好惹,上次许大茂的事就是例子,这人看着冷淡,实则心里跟明镜似的,不好糊弄。 沈言走出胡同,才松了口气。他就知道,跟这些人扯上关系没好事。三大爷想让他帮忙找工作,这次帮了,下次肯定还有别的事,没完没了。 他加快脚步往信托商店走,只有在那些老物件面前,他才能找到真正的清静。老张头见他来,依旧笑眯眯地把他领进里屋,拿出新收的宝贝——一块砚台,端溪老坑石,石质细腻,上面刻着“墨趣”二字,是清代着名书法家何绍基的常用砚。 “这砚台不错。”沈言拿起砚台,入手温润,砚池里还残留着淡淡的墨香。神识“扫”过,能感觉到石质的密度和年代的久远,是难得的珍品。 “沈同志好眼光!”老张头笑道,“这是从一个老秀才家里收的,他家祖上是做过翰林的,这砚台是传家宝。你要是想要,给个价。” 沈言没犹豫:“两百块银元,再加三十斤粮票。” “成交!”老张头立刻点头。 交易完成,沈言把砚台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心里的烦躁也消散了不少。比起院里那些烦心事,还是这些老物件更让他安心。 回到四合院时,天已经黑了。院里静悄悄的,只有许大茂家还亮着灯,隐约传来争吵声,想来是许大茂被厂里处分,正跟娄晓娥闹别扭。 沈言没在意,径直回了自己的屋。他把砚台收进空间,然后坐在桌前,拿出北斗观想图,开始了每天的观想。 丹田中的光晕越来越亮,神识离体的范围已经达到了三十五米,能清晰地“看”到院里每个人的动静:三大爷在屋里数钱,二大爷在训斥儿子,一大爷在灯下缝补衣服,傻柱在厨房给秦淮茹帮忙…… 这些画面在他的神识中一一闪过,却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心神。他的心就像一潭深水,无论外面有多少风浪,底下始终是平静的。 观想结束,沈言躺在床上,听着院里渐渐沉寂的声音,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四合院的纷争也好,邻居的目光也罢,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他的世界,在信托商店的老物件里,在空间的宝藏里,在每一次观想时的宁静里。 至于这院子,终究只是个临时的落脚点。等他收够了宝贝,寻到了真正的清静,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 夜色渐深,沈言渐渐睡去。梦里,他又站在了信托商店的里屋,老张头掀开一块又一块红布,露出一件又一件稀世珍宝,每一件都在灯光下闪耀着岁月的光芒。 这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东西。 第59章 旧物藏珍 沈言将那块端溪砚台小心翼翼地放进锦盒,指尖拂过砚台边缘细腻的刻痕,“墨趣”二字笔力苍劲,带着一股文人特有的风骨。他忽然想起老张头说的话——这砚台的原主人是位翰林,晚年归隐后,常于月下研磨,写尽山河旧事。 正看得出神,窗外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神识下意识铺展开,三十五米的范围里,二大爷正背着手在院里踱步,嘴里念念有词:“厂长都发话了,许大茂那小子肯定得记过……这院里的风气,也该整整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刻意压低的得意,显然把许大茂的处分当成了自己“整顿风气”的功劳。 沈言收回神识,嘴角勾起一抹淡不可察的弧度。二大爷总爱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却不知院里人多半只当他是跳梁小丑。他将锦盒收进空间,转身从床底拖出一个半旧的木箱——这是他刚搬来时从旧货市场淘的,此刻里面已经码满了各式旧物:民国的铜制钢笔、晚清的青花小碟、甚至还有一本光绪年间的线装《论语》。 指尖划过那本《论语》泛黄的封皮,纸页间还夹着几片干枯的桂花,想来是当年主人夹进去的。他轻轻翻开,墨迹在时光里晕开淡淡的晕染,“温故而知新”几个字旁边,有细小的批注,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 “沈同志,在家吗?” 门外传来秦淮茹的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 沈言起身开门,见她手里端着个粗瓷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玉米糊糊。“刚熬好的,给你端一碗。” 秦淮茹笑得温和,眼角的细纹里藏着生活的操劳,“傻柱说你帮了他大忙,这点东西不算啥。” “不必了,谢谢。” 沈言侧身想关门,却被秦淮茹用胳膊挡住。 “别呀,” 她把碗往他手里塞,“你一个人住,总吃干粮也不行。这糊糊养胃,你就当给我个面子。” 话里带着不容拒绝的热络。 沈言只好接过来,碗壁温热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开。“谢了。” “客气啥。” 秦淮茹打量了他屋里一眼,目光在那个半开的木箱上停了停,“你这屋里咋净是些旧东西?看着倒像是……古董?” “随便收着玩。” 沈言淡淡道,语气里的疏离很明显。 秦淮茹也不尴尬,笑了笑:“你这爱好挺特别。对了,三大爷刚才还跟我念叨,说想让你帮他儿子找工作……你别往心里去,他那人就这样,见谁都想求点啥。” “知道了。” 沈言点头,算是回应。 秦淮茹走后,他把玉米糊糊倒进墙角的泔水桶——不是嫌弃,只是不习惯欠人情。转身时,神识忽然捕捉到院门口的动静:三大爷正踮着脚往他这边望,见他看过来,立刻装作系鞋带,动作僵硬得像个提线木偶。 沈言收回目光,将木箱锁好。这院子里的人,就像他收藏的那些旧物,各有各的纹路,也各有各的心思。三大爷的算计、二大爷的虚荣、秦淮茹的周到,还有傻柱的直爽,都在这四方天地里交织成一张网,而他只想做那个站在网外的看客。 次日一早,沈言刚走出屋,就被三大爷堵在了门口。老头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攥着个算盘,珠子打得噼啪响。“沈同志,起这么早?我跟你说的事……” “办不了。” 沈言绕过他就走,懒得废话。 “哎,你听我说啊!” 三大爷追上来,“我家老三读过书,识文断字的,去你那汽修厂当个学徒总行了?不用你托关系,就问个招不招人……” 沈言脚步没停,神识里却“看”到三大爷的算盘上,算珠拨到了“五”的位置——大概是想,就算找不到工作,能从他这讨点好处也行。 走到胡同口,正撞见傻柱扛着个工具箱往厂子里赶,见了他就喊:“沈哥!晚上来我屋喝酒啊!我买了二锅头!” “不了。” 沈言摆摆手。 “别啊!” 傻柱放下工具箱,“就当谢你上次帮我出头了!许大茂那孙子被厂里记了大过,现在见了我都绕着走!” 他笑得一脸得意,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 沈言刚想拒绝,神识忽然扫到二大爷正站在影壁墙后,竖着耳朵听。这老头大概是想抓点话柄,好在厂里吹嘘自己“管教有方”。 “再说。” 沈言拍了拍傻柱的肩膀,算是应下了。有时候,适当的融入,反而是最好的隐藏。 白天在汽修厂,沈言照旧沉默地拆零件、换机油,油污沾满了工装,却挡不住他指尖的稳。中午休息时,同事老王凑过来:“听说你住的那个四合院,昨天闹挺大?许大茂偷肉被抓了?” “不清楚。” 沈言擦着扳手,语气平淡。 “嗨,那家伙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老王撇撇嘴,“不过你是咋知道肉在他碗柜里的?我听傻柱说,你跟未卜先知似的。” 沈言抬眼看他,眼神平静无波:“猜的。” 老王显然不信,却也识趣地没再问。沈言继续手上的活,心里却在想:这世上哪有什么未卜先知,不过是有人藏不住心事,连眼神都带着破绽罢了。 傍晚回到四合院,傻柱果然在门口等他,手里拎着个油纸包,里面是酱肘子。“沈哥,就等你了!” 他不由分说地拉着沈言往中院走。 院里的人几乎都在:二大爷坐在自家门口的小马扎上,假装看报纸,耳朵却往傻柱家的方向凑;三大爷蹲在墙根,算盘打得飞快,不知道在算今晚能蹭到多少肉;秦淮茹正往桌上端菜,见他来,笑着招呼:“快坐,就等你了。” 傻柱家不大,一张小方桌摆在当院,上面摆着酱肘子、拍黄瓜、炒土豆丝,还有一瓶二锅头。傻柱把酒倒满,往沈言面前推:“喝!” 沈言没推辞,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点灼烧感。 “沈哥,我敬你!” 傻柱举杯,“要不是你,我这冤屈可就洗不清了!” “喝酒。” 沈言没多话,跟他碰了一下。 二大爷突然凑过来,手里也端着个酒杯:“小沈啊,我敬你一杯!你这年轻人,有胆识!不像某些人,就知道偷鸡摸狗。” 话里的矛头直指许大茂家。 三大爷也跟着附和:“就是!这院里就得有沈同志这样的明白人!” 说着,还往沈言碗里夹了一筷子土豆丝,眼神却瞟着那盘酱肘子。 沈言没接话,只是喝酒。他知道,这顿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二大爷想拉拢他巩固自己的“地位”,三大爷想蹭吃蹭喝,秦淮茹大概是想让他多照拂傻柱,而傻柱,倒是真的想谢他。 酒过三巡,傻柱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拍着胸脯说以后有啥事尽管找他,在这院里,他说了算。二大爷借着酒劲,开始吹嘘自己当年在厂里当小组长的风光事,唾沫星子溅到了菜盘里也没察觉。三大爷则埋头苦吃,筷子几乎没离开过酱肘子。 沈言放下酒杯,神识无声地铺开。许大茂家的灯暗着,想来是躲着不敢出来;一大爷在屋里拉胡琴,琴声断断续续,带着点悲凉;院门口的槐树上,有只黑猫正弓着背,盯着墙角的老鼠洞。 这烟火气十足的场景,却让他想起那本《论语》里的批注。当年写下那些字的女子,是否也曾在这样的夜晚,听着院里的喧嚣,在灯下静静读书? “沈哥,你咋不吃?” 傻柱见他走神,推了他一把。 “吃饱了。” 沈言起身,“你们慢用。” “这就走了?” 二大爷挽留,语气里带着点不情愿——少了个“听众”,他的吹嘘都没了意思。 沈言没回头,径直回了屋。关上门的瞬间,世界仿佛安静了下来。他从空间里取出那块端溪砚台,就着月光研磨。墨条在砚台上游走,发出沙沙的轻响,墨香混着淡淡的桂花香弥漫开来。 写下“宁静致远”四个字时,笔尖忽然顿了顿。窗外,三大爷还在跟傻柱念叨找工作的事,二大爷的笑声像破锣一样响。他看着纸上的字,忽然觉得,这院子里的喧嚣,或许也不是那么难忍受。 至少,这些鲜活的争吵、算计、热络,让这冰冷的旧物有了可以依附的温度。 夜色渐深,沈言将写好的字晾在桌上,转身躺下。神识如同最轻柔的网,覆盖了整个四合院。他“看”到傻柱送秦淮茹回家,两人说着家常,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看”到三大爷数着今天蹭到的肉,在账本上记了一笔;“看”到二大爷对着月亮比划,大概是在练习明天的训话。 这些琐碎的画面,像一颗颗散落的珠子,串起了这四合院的日子。而他的旧物,就藏在这些珠子的缝隙里,等着被时光慢慢打磨出温润的光。 或许,不用急着离开。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在这里,他既能做个看客,也能做个藏家,收藏那些被遗忘的时光,也收藏这人间烟火。 第60章 人心暗流 沈言将那块刚收来的清代墨锭在砚台上细细研磨,墨香混着宣纸的草木气在屋里弥漫。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在宣纸上投下格子状的光影,他握着狼毫笔,笔尖悬在半空,迟迟没有落下。 桌角的铜制座钟滴答作响,指针指向亥时。神识如同无声的潮水,漫过整个四合院:二大爷还在自家院里踱步,嘴里反复念叨着“纪律”“规矩”,手里的拐杖在青石板上敲出沉闷的声响;三大爷的屋里亮着油灯,算盘珠子噼啪声断断续续,间或夹杂着他跟三大妈的争执——多半是为了今天蹭饭时多夹了块肘子的事;傻柱家的灯还亮着,秦淮茹正在给傻柱缝补工装,针脚细密,傻柱则趴在桌上打呼噜,嘴角还挂着笑,大概是梦到了酱肘子。 而许大茂家的灯早就灭了,门缝里透出的气息却带着股焦躁。沈言的神识“看”到许大茂在屋里翻来覆去,时不时坐起来骂一句,枕头边的酒瓶子倒了一地,散发着刺鼻的酒精味。 沈言收回神思,笔尖终于落在纸上,写下“月照寒潭”四字。墨色在纸上晕开,带着种沉静的力量,仿佛能将院里的喧嚣都吸进去。他忽然想起那本光绪年的《论语》,里面夹着的桂花干枯却仍有余香,就像这院里的人,看似平凡的皮囊下,都藏着各自的故事。 次日一早,沈言去旧货市场转了转。刚走到巷口,就被一个摆地摊的老头叫住:“小伙子,看看这个?”老头掀开一块蓝布,露出个巴掌大的铜印,印钮是只蜷着的瑞兽,包浆温润,看着像是明清年间的东西。 “多少钱?”沈言拿起铜印,指尖抚过印面的篆字,神识扫过,能感觉到铜器内部均匀的氧化层,是件老东西。 “你给两百。”老头搓着手,眼神里带着点期待。 沈言没还价,付了钱将铜印收好。这印上的字是“守拙”,倒是合他的心境。正准备离开,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沈同志,也来淘东西?” 回头一看,是一大爷。他背着个竹筐,筐里装着些旧布料,大概是去给院里的孩子们做衣服。“一大爷。”沈言点头招呼。 “这印不错。”一大爷看了眼他手里的铜印,“是个正经物件,你眼光真好。” “随便看看。”沈言淡淡道。 “院里最近不太平。”一大爷忽然叹了口气,“许大茂被记过,心里憋着气,昨天夜里还跟他媳妇吵,说要找你麻烦。你自己多留意点。” 沈言了然。许大茂那点度量,被揭穿后肯定要迁怒于人。“知道了,谢谢大爷。” “谢啥,都是院里住着的。”一大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跟傻柱不一样,你心思细,别跟那些人一般见识。” 沈言看着一大爷走远的背影,竹筐里的布料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一片流动的云。这老头总是这样,话不多,却把院里的事都看在眼里,谁有难处他都悄悄帮一把,是这院里少有的通透人。 回到四合院,刚进门就撞见许大茂从屋里冲出来,脸涨得通红,看见他就骂:“姓沈的,你是不是看我不顺眼?故意跟我作对!” 沈言停下脚步,眼神平静地看着他:“我没那功夫。” “没功夫?”许大茂上前一步,唾沫星子喷到沈言脸上,“不是你说的肉在我碗柜里?要不是你,我能被厂里记过?我告诉你,这事没完!” “许大茂!你干啥!”傻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他扛着个梯子正好回来,见状扔下梯子就冲过来,挡在沈言面前,“你自己偷东西还有理了?再敢动沈哥一下试试!” “傻柱你少管闲事!”许大茂梗着脖子喊,“这是我跟他的事!” “他是我哥!我就得管!”傻柱撸起袖子,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周围很快围拢了人。二大爷拄着拐杖过来,假模假样地劝架:“哎呀,都是街坊邻居,有话好好说嘛。许大茂,你先消消气,有话慢慢讲。”话里却透着偏袒,显然是想借机打压沈言。 三大爷蹲在墙根,手里拿着个小本子,一边看一边记,大概是想算清楚这场架能让他蹭到多少好处。 “让开。”沈言轻轻推开傻柱,走到许大茂面前,神识瞬间锁定对方的手腕——只要他敢动手,沈言有把握让他瞬间失去力气。 “你想怎么样?”沈言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种让人发怵的冷意。 许大茂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气焰顿时矮了半截,嘴上却还硬:“我……我就是想让你跟厂里说清楚,不是我偷的!” “人赃并获,说什么都没用。”沈言淡淡道,“有这功夫撒泼,不如好好反省。” “你!”许大茂气得说不出话,最后狠狠瞪了沈言一眼,转身回了屋,“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二大爷还想说什么,被傻柱瞪了回去:“二大爷,你也别在这儿装好人!谁不知道你跟许大茂穿一条裤子?” 二大爷脸色变了变,哼了一声走了。三大爷见没热闹可看,也讪讪地离开了。 “沈哥,你没事?”傻柱一脸担忧。 “没事。”沈言拍了拍他的胳膊,“谢了。” “跟我客气啥!”傻柱咧嘴笑了,“以后他再找事,我揍得他满地找牙!” 沈言没接话,转身回了屋。他将那块“守拙”铜印放在桌上,与之前收的端溪砚台并排摆着。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铜印上,瑞兽的影子投在墙上,像是在无声地守护着什么。 下午,秦淮茹过来送针线,见桌上的铜印,眼睛亮了亮:“这印真好看,是老东西?” “嗯,清代的。”沈言点头。 “你咋净喜欢这些旧物件?”秦淮茹拿起铜印,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我娘家也有个旧银簪,是我姥姥传下来的,上面镶着点翠,可惜后来被我妈当掉了,说是换了粮食。”她的语气里带着点惋惜。 “以后有机会可以赎回来。”沈言随口道。 “哪那么容易哟。”秦淮茹笑了笑,把针线放下,“对了,傻柱说晚上想请你吃饭,就咱仨,他买了只鸡,说要给你补补。” 沈言想拒绝,却看到秦淮茹眼里的期待,话到嘴边变成了:“好。” 傍晚,傻柱家飘出浓郁的肉香。秦淮茹在灶台忙活,傻柱则在院里劈柴,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沈言坐在院里的小板凳上,看着夕阳把院墙染成金红色,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安宁。 “沈哥,你看我这劈柴的手艺咋样?”傻柱举起斧头,得意地晃了晃。 “不错。”沈言点头。 “那是!”傻柱更得意了,“想当年我在乡下,劈柴可是一把好手!” 秦淮茹端着一盘炒青菜出来,笑着说:“就他能吹!小时候劈柴差点把脚砍了,现在倒成英雄了。” 傻柱挠挠头,嘿嘿地笑。 沈言看着他们说笑,手里摩挲着那块“守拙”铜印。或许,他一直想错了。所谓的清静,未必是远离人群,而是在喧嚣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像这些旧物件,历经岁月却依旧温润,正是因为被人爱过、用过,才有了灵魂。 晚饭时,傻柱端上炖得软烂的鸡肉,秦淮茹给沈言碗里夹了个鸡腿:“多吃点,看你瘦的。” 沈言说了声“谢谢”,低头啃着鸡腿。鸡肉的香气混着柴火的味道,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温暖。 院门外,二大爷的咳嗽声远远传来,大概是又在“巡逻”;三大爷家的灯亮着,算盘声隐约飘过来;一大爷的胡琴声再次响起,这次的调子轻快了许多。 沈言抬起头,看向院里那棵老槐树。枝头的叶子在晚风中轻轻摇晃,像是在为这平凡的夜晚伴奏。他忽然觉得,这院里的吵吵闹闹,或许比孤灯下的旧物更值得收藏。 夜色渐深,沈言告辞回家。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眼傻柱家的灯光,那里还亮着,像一颗温暖的星。他从空间里取出那本《论语》,翻到夹着桂花的那一页,借着月光轻轻抚摸着娟秀的批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原来,古人早就说透了。那些不期而遇的温暖,那些吵吵闹闹的情谊,才是这世间最珍贵的收藏。 沈言合上书,嘴角噙着一丝笑意。他知道,从今晚起,这四合院在他心里,不再只是个落脚的地方。而那些藏在时光里的旧物,也终于有了可以诉说的对象。 第61章 风紧 深秋的风卷着枯叶扫过胡同,把“哐当”作响的铁皮广告牌吹得直晃。沈言站在烟纸店屋檐下,看着对面墙根下缩着的几个男人——他们袖口都别着褪色的布条,眼神警惕地瞟着来往行人,是黑市的“眼线”。自从上个月那批藏在废弃仓库的军火被一锅端,连带着三个据点的头目凭空消失,四九城的地下圈子就没安生过。 “老板,来包大生产。”沈言对着柜台后的老头扬了扬下巴,指尖夹着两张角票。老头抬头看了他一眼,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慢悠悠地从柜台下摸出烟,递过来时低声道:“今儿查得紧,巡警刚过去三拨。” 沈言接过烟,指尖在烟盒上敲了敲,余光瞥见那几个眼线正对着他的方向窃窃私语,手指在腰间隐晦地比划——那是黑赌场的暗号,大概在确认他是不是“条子”。他没理会,转身往深处走,皮鞋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声,像在敲打着这阵子紧绷的神经。 拐进岔路,墙根堆着的旧木箱后突然窜出个瘦猴似的小子,手里攥着把生锈的弹簧刀,声音发颤:“把钱交出来!”沈言侧身避开他刺来的刀,反手扣住他手腕,只听“咔”的一声,小子疼得惨叫,刀“当啷”落地。 “是李老三的人?”沈言的声音比秋风还冷。这小子袖口也有布条,只是颜色更浅——是刚入伙的“外围”。小子脸都白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不……不是!我自己来的!” 沈言松开手,他踉跄着后退,盯着沈言腰间若隐若现的枪套(其实是装着罗盘的皮套),突然像见了鬼似的掉头就跑,差点撞翻卖糖葫芦的摊子。卖糖葫芦的老汉骂了句“小兔崽子”,转头看沈言时眼神躲闪,麻利地收拾摊子准备走人。 这就是现在的四九城。 自打他带着人端了城西的地下赌场,把那些沾着血的筹码和账本付之一炬,紧接着又在东郊废窑里搜出二十杆步枪,整个灰色地带就陷入了恐慌。没人知道是谁干的——现场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只留下满地狼藉和几摊来不及清理的血迹。有人说是“上面”动了真格,有人猜是帮派火并,最邪乎的说法是“厉鬼索命”,毕竟有七个头目连尸首都没找着(其实是被沈言用空间转移到了城外的石灰窑)。 沈言走进一条更深的胡同,两侧院墙高得压人,墙头上的碎玻璃在阳光下闪着冷光。这里住着的多是“体面人”——前清的遗老、开洋行的买办、还有些靠着祖上留下的宝贝过活的富家子弟。但这阵子,连这些深宅大院的门都关得格外紧,门环上的铜锈都懒得擦,墙根的排水沟里偶尔会漂着揉碎的银票,像是谁慌乱中丢弃的。 他在一扇朱漆门前停下,门环是黄铜的,雕着缠枝莲,只是漆皮剥落了大半。抬手叩门,三长两短,是之前跟房主约好的暗号。片刻后,门开了条缝,一个管家模样的老头探出头,看见是沈言,脸色骤变:“沈先生?您怎么来了?” “周先生在吗?”沈言的声音压得很低,“我来取上次说的那批东西。” 老头犹豫着往后缩了缩:“先生……您还是别进去了。昨儿夜里,对门张公馆被翻了个底朝天,说是丢了幅唐伯虎的画。巡捕房来了人,问了半宿话……” 沈言挑眉:“张公馆的画?”他记得那幅《松鹤图》,上周还在黑市见过消息,标价够买半条街的宅子。看来不止他在“扫货”,还有人想浑水摸鱼。 “可不是嘛!”老头的声音发颤,“现在谁家不心慌?前儿个胡同口王掌柜的银锁被偷了,后巷李太太的金镯子也没了……都说是您……”他没敢说下去,只是搓着手,“先生,那批瓷器您还是再等等,等这阵风头过了……” 沈言没强求。他原本想取走周家藏的那套康熙青花,现在看来是没必要了。这些天他顺着线索摸下去,抄了不下十个“藏宝地”——有军阀留下的金条,有买办私藏的玉器,甚至在一个破败的戏楼后台找到一箱清末的龙袍碎片。这些东西见不得光,留在私人手里只会引来祸端,不如收进空间,等日后交给该交的人。 转身离开时,眼角的余光瞥见门内影影绰绰,似乎有不少人在张望。沈言心里冷笑,这周家怕是早就把消息透给了别人,就等着有人来“黑吃黑”。他故意放慢脚步,果然听到身后传来轻响,回头时却只看到墙根的猫窜过。 走到胡同口,正撞见两个巡警盘查一个穿长衫的男人,男人怀里抱着个锦盒,脸色惨白。沈言认出那是琉璃厂的“走卒”,专替人倒腾古董。巡警掀开锦盒一看,里面是块玉佩,当即厉声道:“这玉哪来的?!” 男人哆嗦着说不出话,沈言趁机混进人群。他知道那块玉——是前几天从一个汉奸后代家里搜出来的,原主是抗战时被抢走的文物。看来这阵风声鹤唳,不光黑道人慌,这些“文化贩子”也坐不住了,想趁乱出手烫手山芋。 路过天桥时,看到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暗夜侠盗”的故事,说有个蒙面人专偷为富不仁者,偷来的钱财全散给了贫民窟。听客里三层外三层,有人拍着桌子叫好,说“这侠盗比巡警有用”。沈言站在人群外听了两句,嘴角勾起一抹淡笑——他确实把几箱银元悄悄送到了城外的难民营,不过没留名。 突然有人撞了他一下,是个穿短打的汉子,眼神慌乱,手里攥着个布包。沈言下意识抓住他手腕,布包里的东西硬邦邦的,形状像是枪。汉子急了:“撒手!”另一只手抽出刀就刺过来。 沈言侧身避开,顺势夺下刀扔远,扯开布包一看,里面是把驳壳枪,还有几发子弹。“军火贩子?”他沉声问。汉子眼神发狠,一口咬向他胳膊,沈言反手将他按在地上,对着赶来的巡警喊:“这儿有私藏军火的!” 巡警铐走汉子时,沈言注意到他腰间的布条——和烟纸店外那几个男人一样。看来李老三的势力还没清干净,这伙人不光做黑市生意,还在倒卖军火。 天色渐暗,街灯次第亮起,却照不亮人心的恐慌。沈言站在护城河岸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西装笔挺,皮鞋锃亮,像个正经商人。没人知道这个背影背后藏着多少秘密:空间里堆到顶的文物,手上洗不掉的硝烟味,还有那些在暗夜里消失的罪恶。 远处传来警笛声,刺破了深秋的寂静。沈言转身往住处走,口袋里的罗盘微微发烫——那是他用来定位“赃物”的法器,此刻正指向西北方向,那里是……贝勒府的旧址。 看来,今晚又睡不成了。他摸了摸腰间的皮套,里面的罗盘转得更急,像在催促着什么。风声里夹杂着隐约的尖叫,四九城的夜,还长着呢。 第62章 神识为眼 沈言坐在屋顶的琉璃瓦上,怀里揣着个温热的烤红薯。晚风卷着胡同里的煤烟味掠过脸颊,远处的钟楼敲了九下,沉闷的声响在夜色里荡开,像块石头投进静水。他掰开红薯,金黄的瓤冒着白气,甜香混着深秋的凉意钻进鼻腔,让人心里踏实。 指尖的红薯还没吃完,神识已经如蛛网般铺开,五十米内的动静纤毫毕现:南头茶馆的伙计正偷偷往煤堆里掺黄土,算盘打得噼啪响;西巷的赌档里,有人出老千被按在桌上揍,惨叫声能惊飞墙头的夜猫;最远处的绸缎庄后院,账房先生正借着月光往怀里塞银票,指缝里漏出的碎银掉在青砖上,发出细不可闻的“叮”声。 “又一个。”沈言咬了口红薯,舌尖被烫得发麻。这账房先生他有印象,上周还在信托商店见过,用三张布票换了个银锁,说是给孙子做满月礼,没想到暗地里干着监守自盗的勾当。 神识如探照灯般聚焦在绸缎庄的地窖——那里藏着个樟木箱,锁是黄铜的,雕着蝙蝠衔铜钱的纹样。箱子里铺着红绒布,码着二十匹杭绸,还有几卷洋布,都是店里最好的货。更妙的是箱底的夹层,神识“透”进去,能看到一沓沓崭新的纸币,还有个小锦盒,里面躺着枚鸽蛋大的珍珠,莹白的光在黑暗里流转。 “倒是会藏。”沈言笑了笑。换作从前,就算知道有宝贝,也得费尽心机撬锁、搬箱子,弄不好还会惊动巡夜的。可现在,他只需动动念头。 身形如落叶般从屋顶滑下,脚刚沾地,神识已提前“扫”清了巡逻队的路线——三个巡警正往东边去,手里的电筒光柱在墙上游走,嘴里骂着这鬼天气。他贴着墙根疾行,绸缎庄的后窗虚掩着,是账房先生刚才偷偷回来藏东西时没关紧。 指尖刚碰到窗沿,屋里突然传来动静——账房先生去而复返,正踮着脚往地窖走,嘴里还哼着小曲,显然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沈言没动,只是将神识凝成细丝,轻轻“拨”了下门后的插销。 “咔哒”一声轻响,账房先生吓了一跳,举着油灯四处照:“谁?!” 趁他转身的瞬间,沈言已像影子般溜进地窖。樟木箱近在眼前,他甚至能闻到木头和绸缎混合的香气。没有撬锁,没有开箱,只是伸出手,对着箱子虚虚一抓——在神识的引导下,空间的入口如同无形的嘴,精准地“叼”住了整个樟木箱,连带着箱底的夹层都没落下。 地窖里瞬间空了一块,只剩下积灰的地面。账房先生骂骂咧咧地走进来,举灯一看,腿肚子当场就软了,“妈呀”一声瘫在地上——箱子没了,连带着那些准备偷偷运去黑市的绸缎和钱财,凭空消失了。 沈言早已出了后窗,贴着墙根往胡同口走。身后传来账房先生变调的哭喊,夹杂着翻箱倒柜的声响,很快又被巡警的呵斥声淹没。他摸了摸怀里的烤红薯,剩下的小半已经凉了,却甜得人心头发暖。 这就是神识配空间的妙处。 神识是眼,能穿透墙垣,洞察虚实,哪怕是墙缝里的银元、房梁上的账本、地窖深处的暗格,都无所遁形。它能“看”到锁芯的结构,“听”到隔墙的密谋,“感”到人心的善恶——那些藏着赃物的人,身上总有股挥之不去的焦躁气,像揣着团火;而守着传家宝的良善人家,气息平和温润,如同老玉。 空间是囊,能纳万物,不分巨细。小到一枚铜钱、一张票证,大到整箱的金条、半扇的铜炉,甚至是那尊从王府地下起出的半吨重的青铜鼎,都能悄无声息地收进去。更妙的是,空间里的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刚摘的果子放进去,过半个月拿出来还带着露水;古籍字画存进去,虫蛀霉斑都不会再蔓延;就连那些从赌场抄来的筹码,边角的磨损都停留在收进去的那一刻。 这两样本事加起来,简直是为“清扫”而生。 前阵子端掉最大的那个地下赌场时,他就是用神识扫遍了整个宅院:东厢房的床板下藏着鸦片,西跨院的井里吊着金条,正厅的地砖下埋着账本。然后趁着夜色,空间全开,像个无形的吸尘器,将所有赃物一扫而空,连赌桌上的骰子都没剩下一颗。等第二天赌徒们上门,只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和满地狼藉,还以为是闹了鬼。 还有那些藏在深宅大院里的不义之财。有个前清举人的后代,家里藏着十箱银元,是当年克扣赈灾款得来的。沈言神识一扫,连箱子上的铜锁编号都看得清清楚楚。夜里潜进去,连箱子带银元一起收走,转天就匿名捐给了城外的孤儿院。那户人家报官时,连银元的数目都说不清,只知道“好多好多”,反倒被巡警当成了故意捣乱。 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 有次盯上了个倒卖文物的团伙,他们把一批从古墓里盗来的青铜器藏在粪车里,打算趁天亮运出城。沈言算好了时间,准备在半路“截胡”,没成想神识扫到粪车时,被那股刺鼻的气味“呛”得晃了一下,注意力稍散,空间入口偏了半寸,没接住最上面的那件青铜爵,“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虽然他立刻补救,把剩下的全收了进去,却还是惊动了护送的打手,追得他在胡同里绕了三圈才甩掉。 “看来神识也不是万能的。”沈言后来总结,至少在应对恶臭和极度污秽时,会受到些微影响——大概是心神被扰,影响了神识的凝聚。 但总体来说,这对组合堪称无敌。 就像现在,他沿着胡同慢慢走,神识漫不经心地扫过两侧的宅院。李记当铺的掌柜在偷偷熔银,想把官银化成私锭;王裁缝的柜里藏着几匹走私的洋布,标签上还印着英文;就连那个平日里慈眉善目的张老太,床底下都压着几张伪造的粮票。 这些“小麻烦”,他暂时没动。现在风声太紧,得一步步来,先清大的,再扫小的。他的目标是胡同尽头那座带花园的宅院——主人是个做进出口生意的买办,据说家里藏着一批从圆明园流出来的玉器,是当年用低价从洋人手里“收”来的,实则是趁火打劫。 走到宅院后墙,这里种着棵老榆树,枝桠探进院里。沈言攀上树干,坐在树杈上,神识如流水般淌进院子。正房的保险柜里果然放着个紫檀木盒,里面的玉器在神识里泛着温润的光,有玉璧、玉圭、玉璋,都是礼器,上面的纹路古朴神秘,显然是真品。 更让他在意的是,保险柜的夹层里还有份账本,记录着买办和日本人的交易,从军火到粮食,密密麻麻记了十几页。 “真是意外收获。”沈言眼神一凛。原本只想收回文物,没想到还能抓到这么条大鱼。 他没急着动手,只是用神识将账本的内容“拓印”下来——这是他最近练出的新本事,能将看到的文字记在神识里,回去再誊抄下来。等把玉器收走,这份账本就该送到该送的地方去了。 夜风渐冷,吹得榆树叶沙沙作响。沈言坐在树杈上,看着院里那盏昏黄的灯,心里一片平静。神识和空间,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盾牌。有了这两样,哪怕四九城风声再紧,哪怕暗处的眼睛再多,他都能来去自如,将那些藏污纳垢的角落一一清扫干净。 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笃笃”两下,是二更天了。沈言深吸一口气,从树杈上跃下,如同夜行动物般贴近后墙。 该动手了。 保险柜的锁芯在神识里清晰可见,空间的入口精准地对准木盒。没有声音,没有光亮,只有神识微微一动,那盒玉器便已安稳地躺在空间的樟木箱里,与之前收来的文物作伴。紧接着,那份账本也被“取”了出来,卷成细条藏进袖管。 整个过程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院里的人还在屋里打麻将,牌九碰撞的脆响和说笑声隐约传来,没人察觉到墙外的动静。 沈言转身离开,袖管里的账本带着纸张特有的粗糙感。他知道,明天一早,这座宅院就会炸开锅,买办会疯了似的找玉器,却绝不会想到,真正能让他万劫不复的东西,已经到了别人手里。 走在空无一人的胡同里,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摸了摸胸口,那里的玉佩随着脚步轻轻晃动,是空间里最温润的那块。 神识为眼,能辨善恶;空间为囊,能纳清浊。有这两样在,他就能在这乱世里,守住一份清明,护着一份公道。 至于那些消失的赃物,那些找不到的证据,就让它们成为四九城夜晚的谜。反正对沈言来说,只要能把该清的清掉,该收的收好,就够了。 夜风更凉了,他紧了紧衣领,加快了脚步。前面的胡同口,还有个藏着烟土的仓库等着他去“拜访”呢。 第63章 实用为上 沈言把最后一件青铜器收进空间深处,拍了拍手上的灰。空间里的“古董区”已经堆到了屋顶,再不清出点地方,怕是连下脚的地儿都没有了。更重要的是,城里的风声越来越紧,巡警盘查得越来越严,连带着信托商店的老张头都劝他:“沈同志,这阵子还是少露面,听说上面要严查‘匿名捐赠’的事,不少人盯着呢。” 他知道老张头的意思。前阵子他匿名给孤儿院捐了三车粮食,动静闹得有点大,虽然没留下把柄,却也引来了不少猜测。再留在城里“清扫”,风险确实太高。 “正好,厂里给了个任务。”沈言看着汽修厂的调令,上面写着“赴周边乡村采购零配件”,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由头。说是采购零件,实则是去乡下换物资——比起城里的风声鹤唳,乡野间的天地要开阔得多。 出发前一天,他往空间里塞了足足十大捆粗布、五箱红糖,还有二十斤盐。这些都是从黑市和那些“蛀虫”家里抄来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至于茶叶,他只带了两斤高碎——这玩意在城里还能用来遮遮自来水的怪味,到了乡下,怕是连喂牲口都嫌寒碜。 清晨的露水还没干,沈言骑着厂里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慢悠悠地出了城。官道两旁的玉米地已经泛黄,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空气里都是泥土和庄稼的味道,比城里的煤烟味清爽多了。 骑了约莫两个时辰,到了第一个村子——李家庄。村口的老槐树下坐着几个纳鞋底的老太太,见他穿得体面(工装洗得发白,却还算整齐),眼神里都带着好奇。 “同志,你找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开口问,手里的针线没停。 “大娘,我是城里汽修厂的,来村里收点东西。”沈言跳下自行车,从帆布包里掏出半尺粗布,“想换点鸡蛋、干货啥的,您知道谁家有?” 老太太眼睛一亮,纳鞋底的手停了:“布?你想用布换?”在乡下,布票比钱金贵,谁家要是能添块新布做件衣裳,能在村里炫耀半个月。 “对,不光布,还有糖。”沈言又摸出一小块红糖,用油纸包着,红得发亮。 这下,不光老太太,连旁边玩耍的孩子都围了过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块红糖。“我家有鸡蛋!”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举手,“我娘攒了一篮子,能换多少布?” “十个鸡蛋换一尺布,怎么样?”沈言笑着说。这个价格比城里公道多了,城里黑市上,一尺布至少要十五个鸡蛋。 “行!”小姑娘拉着旁边一个中年妇女就往村里跑,“娘!快拿鸡蛋来!” 妇女显然是小姑娘的娘,手里还挎着个篮子,里面装着刚摘的豆角。她打量了沈言一眼,有点犹豫:“同志,你这布……是正经布?” “放心,厂里发的,纯棉花布。”沈言把布递过去让她摸。粗布厚实,织得紧密,一看就是好料子。 妇女掂量了半天,咬咬牙:“成,我家有十二个鸡蛋,能换一尺二的布不?” “能。”沈言爽快地答应。 很快,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村民们像赶集似的围过来,有拎着鸡蛋的,有扛着红薯干的,还有个老汉背着半袋栗子,说是山里摘的,想换点盐。 “盐贵点,一两盐换三斤栗子。”沈言早就盘算好了。盐在乡下是硬通货,官府管控得严,寻常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两。 老汉显然很满意这个价格,连忙把栗子倒在地上,用袖子擦了擦汗:“同志,你真是好人!上次来个换东西的,一两盐要五斤栗子,黑心得很!”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乡下的日子比城里更难。城里好歹有供应,乡下全靠天吃饭,遇上灾年,别说盐,连红薯都吃不上。用布、糖、盐这些“硬通货”换东西,既不惹眼,又能帮衬一把,比在城里用银元方便多了。 正忙着过秤,一个穿补丁衣裳的汉子挤过来,手里攥着个布包,神神秘秘地说:“同志,你要不要野味?山里打的野猪,肉干,能换点红糖不?” 沈言眼睛一亮。肉干耐放,空间里正好缺这个。“多少?” 汉子打开布包,里面是两大块黑乎乎的肉干,散发着烟熏的味道。“这是五斤,能换……”他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能换两块红糖不?孩子他娘刚生了,想补补。” 红糖在乡下是稀罕物,比布还金贵,一块就能换两尺布。沈言没犹豫,从帆布包里掏出三块红糖递过去:“多给一块,添点营养。” 汉子愣住了,接过红糖时手都在抖:“谢……谢谢同志!您真是活菩萨!” 周围的村民见了,更热情了。有个老太太颤巍巍地捧来一捧干枣,说是自家树上结的,想换点盐;还有个小伙子扛来一捆柴火,说想换半尺布给妹妹做个头绳。沈言来者不拒,布不够了就用糖,糖不够了就用盐,很快,帆布包里的东西见了底,换来的鸡蛋、红薯干、栗子却堆成了小山。 “同志,你咋不换粮食?”有个老农好奇地问,“我家有新收的玉米,想换点布,你要是要,我给你便宜点。” 沈言摇摇头:“粮食不换,官府有规矩,私换粮食犯法。”他没说的是,粮食太扎眼,一车玉米拉回城里,难免惹人怀疑。而且,他空间里的粮食早就够吃了,犯不着冒这个险。 老农也没多问,乡下人本就怕官,一听“犯法”,赶紧转移了话题:“那你换这些干货,是带回厂里给工人吃?” “嗯,厂里食堂用。”沈言顺着他的话说,“要是村里还有啥想换的,明天这个时候,我还在这儿。” 村民们更高兴了,纷纷说要回家找找有没有能换的东西。那个用野猪干换红糖的汉子更是拍着胸脯说:“同志,我明儿再去山里打只兔子,给你换点盐!” 夕阳西下时,沈言把换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收进空间——鸡蛋放在最上层,怕压碎;红薯干和栗子堆在中间;肉干单独放,用油纸包好。空间里的“物资区”一下子充实了不少,看着这些带着乡土气息的东西,比收进那些冷冰冰的青铜器更让他心安。 骑着自行车往回走,晚风里带着玉米的甜香。沈言摸了摸帆布包,里面还剩最后一小块红糖,是他特意留的。他想起那个汉子说“孩子他娘刚生了”,想起村里那些补丁摞补丁的衣裳,忽然觉得,用这些“身外之物”换点实在东西,既能帮到人,又能充实自己,比在城里跟那些蛀虫斗智斗勇要踏实得多。 路过一个小水洼时,他停下来洗了把脸。水里的倒影带着点疲惫,却眼神明亮。他知道,接下来的几天,他会把周边的村子都跑一遍,用布换鸡蛋,用糖换野味,用盐换干货。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却比金条银元更实在——毕竟,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藏出来的。 远处的村庄亮起了灯火,像散落的星星。沈言跨上自行车,朝着光亮的方向慢慢骑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有新的村子等着他,有新的物资等着换,还有新的故事,在乡野间等着被遇见。 第64章 自在供需 晨雾还没散,沈言就踩着露水进了王家屯。村口的老井边,两个老汉正摇着轱辘打水,木桶碰撞的“咚咚”声在雾里荡开,惊起几只趴在墙头的芦花鸡。他把自行车支在歪脖子柳树下,帆布包里露出半截粗布,蓝靛染的颜色在晨光里格外扎眼。 “这位同志,面生得很啊。”打水的老汉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眼里带着打量。 “从城里来的,想换点东西。”沈言笑着扬了扬手里的布,“用布、糖换点家禽,您老知道谁家有?” 老汉眼睛一亮,往村里努了努嘴:“村东头王老五家,养了二十多只土鸡,昨儿还跟我念叨,说想给媳妇扯块布做件新褂子。” 沈言谢过老汉,推着自行车往村东头走。田埂上,几个妇女正弯腰割稻子,镰刀“唰唰”地割过稻穗,留下的稻茬在地里排列得整整齐齐。各家的田埂都用石头垒着界碑,上面刻着名字,一看就打理得精心——这就是还没到公社化的好处,地是自己的,汗摔在地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实诚。 王老五家的篱笆院扎得严实,院里飘着股鸡粪味,几十只土鸡在院子里刨食,见了生人也不怕,反倒咯咯地围过来。一个黝黑的汉子正蹲在鸡窝前捡蛋,听见动静回头,正是王老五。 “你是……”王老五眯着眼打量沈言,手里还攥着个热乎的鸡蛋。 “从城里来的,想用布换你几只鸡。”沈言掀开帆布包,露出里面的粗布和红糖,“一尺布换一只鸡,再加块红糖,换只肥的,怎么样?” 王老五的眼睛瞬间瞪圆了,手里的鸡蛋差点掉地上。他家里的鸡养了大半年,本想等过年卖了换点钱,没想到现在就能换布和糖——一尺布够给媳妇做个袖口,红糖更是金贵,孩子咳嗽时冲点水喝,比啥药都管用。 “够!够!”王老五连忙往屋里喊,“孩他娘!快烧水!杀五只鸡!要最肥的!” 屋里跑出个系着围裙的妇女,手里还拿着纳了一半的鞋底,见了沈言手里的布,脸都笑开了花:“同志稍等,我这就去抓鸡!” 沈言没进屋,就蹲在篱笆院外看王老五抓鸡。土鸡扑腾着翅膀,羽毛上还沾着草籽,看着就精神。他之所以执着于乡下的土鸡土鸭,是因为这些家禽都是散养的,吃的是虫子、谷粒,肉香紧实,不像城里菜市场卖的,大多是圈养催肥的,没什么滋味。 更重要的是,他信得过。乡下人的实在都写在脸上,王老五抓鸡时专挑肥的,还念叨着“不能让城里同志吃亏”,这种坦荡,比城里那些笑脸背后藏着算计的人让人安心多了。 “同志,鸡杀好了!”王老五用草绳捆着五只褪了毛的土鸡,递过来时还冒着热气,“够肥不?不够我再杀两只!” 沈言接过鸡,掂量了一下,足有七八斤一只,笑着递过去两尺布和两块红糖:“够了,多的算添头。” “这咋行!”王老五连忙摆手,“说好一尺布一只,多了我不要!”推来搡去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却非要塞给沈言一篮子鸡蛋,说是“自家鸡下的,干净”。 沈言没推辞,把鸡蛋收进帆布包。刚走出王老五家,就被几个村民围住了,有抱着鸭子的,有牵着小羊的,都想跟他换布和糖。 “同志,我这只母鸭正下蛋呢,换一尺布行不?” “我这只小羊羔,换两尺布加块糖,中不?” 沈言一一应下。他没要小羊,只换了三只母鸭——空间里有片池塘,正好让它们下蛋;倒是换了不少兔子,都是村民们从山里套的,肉嫩,适合红烧。 换到日头当顶,帆布包里的布和糖见了底,换来的鸡鸭兔子却堆成了小山。他找了棵大槐树下歇脚,把换来的家禽收进空间——空间里的池塘边有片空地,正好让鸡鸭散养,兔子则关进了之前搭好的木笼里。 空间里的景象此刻格外热闹:东边的药圃里,人参、当归长得正旺,是他特意种来调理身体的;西边的田地里,玉米、小麦刚灌浆,够他一个人吃大半年;南边的果树林里,苹果、梨子挂满枝头,树下还有几箱蜜蜂,嗡嗡地忙着采蜜;北边的池塘里,之前放进去的鱼苗已经长到半尺长,现在又添了几只母鸭,更显生机。 他确实没在空间里养太多家禽,一来是嫌麻烦,二来是吃不了。练武消耗大,可他一个人,一天最多吃一只鸡,五只鸡够吃五天,太多了反而浪费。这次换这么多,是打算分些给傻柱和聋老太太——傻柱爱吃肉,聋老太太牙口不好,炖点鸡汤正好。 正想着,一阵香味飘过来,是烤红薯的味道。抬头一看,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正蹲在不远处,手里拿着两个烤红薯,见他看过来,红着脸递过来一个:“同志,吃点?自家地里种的。” 沈言接过红薯,热乎的温度烫得手心发红,咬了一口,甜得流蜜。“谢谢。” “不用谢。”姑娘小声说,“我娘说,你用布换鸡,给的价公道,是好人。” 沈言笑了笑,从空间里摸出一小块红糖递过去:“换你的红薯。” 姑娘眼睛一亮,接过去时说了声“谢谢”,转身跑了,辫子在身后甩得欢快。 下午,他又换了些鹅蛋和蜂蜜。有个养蜂的老汉,用两罐蜂蜜换了三尺布,还教他怎么分辨蜂蜜真假:“真蜜拉丝不断,滴在纸上不洇,你看我这蜜……”说着就往纸上滴了一滴,果然圆润饱满,没半点晕染。 沈言把蜂蜜收进空间的陶罐里,看着老汉小心翼翼地把布叠好揣进怀里,嘴里念叨着“能给娃做件新棉袄了”,心里忽然暖暖的。 这些布和糖,在城里或许只是普通的物资,到了乡下,却能变成新褂子、棉袄,能让咳嗽的孩子喝上糖水,能让辛苦一年的人添件体面衣裳。而他换来的鸡鸭蜂蜜,是实打实的吃食,干净、放心,带着田埂的味道。 这种交换,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只有各取所需的自在。 太阳快落山时,沈言骑着自行车往回走。车后座捆着个空篮子,看着像是收获寥寥,只有他自己知道,空间里已经添了满满一笼的活物,还有几篮子新鲜鸡蛋和蜂蜜。 路过一片棉花地,几个妇女正在摘棉花,白花花的棉桃堆在竹筐里,像堆着云。她们看见沈言,都笑着打招呼,喊着“城里来的好同志”。 沈言也笑着回应,心里却在想:或许以后该常来。城里的勾心斗角太累,乡下的田埂和炊烟,能让人忘了那些烦心事。 自行车碾过田埂,惊起几只蚂蚱。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里都是泥土和棉花的清香。他知道,等回到城里,这些土鸡土鸭会变成喷香的饭菜,蜂蜜会融进清晨的粥里,鸡蛋会煎成金黄的荷包蛋。而那些换出去的布和糖,会在某个乡下的院子里,变成新衣裳、甜糖水,温暖着另一群人的日子。 这样挺好。 空间里的蜜蜂还在嗡嗡作响,果树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沈言踩着自行车,朝着城里的方向慢慢骑去,车铃“叮铃铃”地响着,在乡野间荡开,像一串轻快的音符。 第65章 田埂上的新生 王家屯的炊烟裹着饭香,在暮色里漫成一片暖黄。沈言坐在王老五家的炕沿上,看着锅里翻滚的鸡汤,油花在水面聚了又散,散了又聚,像极了这两年村里的日子——从紧绷到松弛,从瑟缩到舒展。 “同志,尝尝咱这新米。”王老五媳妇端来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碗沿还留着柴火燎过的黑痕,“今年雨水足,稻子长得沉,比去年多收了两成。” 沈言接过碗,米粒饱满,泛着自然的白,咬在嘴里带着微甜的回甘。他想起去年来这时,村里还处处是饥荒的影子——土墙上“勒紧裤腰带”的标语褪了色,却还能看出笔锋的急迫;孩子们瘦得像豆芽,瞪着大眼睛看他的帆布包,里面哪怕掉出一粒糖渣,都会引来一阵争抢。 “这两年,真是像换了个世道。”王老五蹲在灶台前添柴,火光映着他黝黑的脸,皱纹里都淌着笑意,“前几年收粮的来,秤杆压得低,还得交‘爱国粮’,家里的存粮连过冬都不够。现在好了,交够国家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想留种留种,想换钱换钱。” 沈言往灶膛里添了根柴,火苗“噼啪”窜高,映得锅里的鸡汤更沸了。他想起刚解放那会儿,村里搞土改,王老五分到了三亩地,夜里抱着土地证在田埂上走了半宿,鞋都磨破了,却笑得像个孩子。那时的土地,还带着战争的创伤,田埂上的弹坑没填平,播下去的种子,一半被鸟啄了,一半被雨水泡烂,可王老五每天天不亮就去守着,像伺候祖宗似的伺候那些青苗。 “去年我家添了头小牛。”王老五的媳妇笑着往沈言碗里夹了块鸡腿,“以前想都不敢想,养牛要上税,还得给队里出工,现在自家养着,开春能耕地,冬天能拉车,年底生了牛犊,还能换两匹布。” 沈言看着院子里拴着的小牛,它正甩着尾巴啃草料,牛毛油光水滑,哪里像从前那些瘦骨嶙峋的耕牛,脊梁骨像串起来的算盘珠。这两年政策松了些,允许农民养“私畜”,村里几乎家家都添了牲口,鸡犬相闻的热闹,把曾经的萧索气驱散了大半。 “张婶家的织布机,前天纺出了第一匹花布。”王老五媳妇又说,“她女儿要出嫁,用自家种的棉花纺的线,染了靛蓝,织了鸳鸯,比供销社卖的还好看。” 沈言想起张婶。去年她还是个沉默寡言的妇人,丈夫被抓了壮丁,留下她和三个孩子,靠着挖野菜度日。后来壮丁政策取消,丈夫竟活着回来了,虽然断了条腿,却带回了攒下的几块银元。两口子把银元换成种子和织布机,日夜忙活,今年春天,三个孩子都穿上了新棉衣,张婶的笑声能传到半条街。 “村里的私塾也开了。”王老五往灶膛里塞了把干柴,“李秀才回来教书了,不收钱,管顿饭就行。前儿我去看,娃们在院里念书,‘人之初’念得震天响,比打打闹闹强多了。” 沈言想起李秀才。从前是个落魄的老学究,穿着打补丁的长衫,靠给人写家书换口饭吃。去年土改分了他一间房,他竟把门板卸下来当黑板,用锅底灰调了水当墨,教孩子们认字。现在村里的娃,兜里都揣着用桑皮纸做的小本子,上面歪歪扭扭写着自己的名字,像撒在田埂上的种子,透着股破土而出的劲儿。 夜里,沈言躺在王老五家的偏房,听着窗外的动静。有晚归的村民哼着小调走过,扁担两头的水桶晃出“叮咚”的响;猪圈里的猪拱着食槽,发出满足的哼哼;远处的池塘里,青蛙“呱呱”叫着,和着纺织娘的“唧唧”声,织成一张绵密的网,把村庄裹在中央。 他想起城里的喧嚣。工厂的汽笛声,交易所的喊价声,还有那些明争暗斗的低语,都像紧绷的弦,而这里的声音,是松弛的,是带着烟火气的,像母亲哼的摇篮曲,让人安心。 第二天一早,沈言跟着王老五去田里看稻子。田埂上,几个妇女正弯腰插秧,裤脚卷到膝盖,泥水溅了满身,却笑着打闹,手里的秧苗插进水里,整整齐齐,像一片新绿的诗行。 “这是‘南优二号’,新培育的稻种,产量高。”王老五指着稻穗,眼里的骄傲藏不住,“技术员来教过,说要先泡种,再育秧,不能像以前那样撒下去就不管了。你看这根须,多壮实。” 沈言蹲下身,指尖拂过稻叶,上面还挂着露水,凉丝丝的。他想起去年此时,这片田里还长满了野草,村民们饿得没力气除草,只能眼睁睁看着粮食减产。而现在,田埂被打理得干干净净,灌溉的水渠里淌着清水,远处的水车慢悠悠转着,把河水引到每一块田里,像给土地注入了血脉。 “刘大叔家的鱼塘,今年收了两千斤鱼。”王老五指着远处的池塘,“以前不让私自养鱼,说‘资本主义尾巴’,现在他不光养鱼,还教村里人网鱼的法子,说要办个‘鱼市’,让城里人也尝尝咱这活水养的鱼。”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几个汉子正在池塘边修补渔网,网眼里还挂着几尾银光闪闪的鱼,阳光下晃得人睁不开眼。刘大叔坐在塘边抽烟,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去年他还因为偷偷捕鱼被批斗过,现在却成了村里的“能人”,走到哪儿都被人叫“刘师傅”。 村里的晒谷场更是热闹。金黄的稻子铺了满地,像撒了一层金子,几个老人用木耙翻着谷粒,孩子们在谷堆上打滚,笑声震得谷粒簌簌往下掉。有个老太太正把谷粒装进陶罐,装得满满当当,然后用红布封了口,贴在灶王爷旁边,嘴里念叨着“明年还这么多”。 “这罐叫‘满仓罐’。”王老五笑着解释,“以前年年空着,今年总算装满了。我娘说,要让灶王爷看看,咱不缺粮了。” 沈言看着那红布封口的陶罐,忽然明白了“浴火重生”的意思。不是轰轰烈烈的变革,而是这些细微的变化——装满的粮罐,孩子们的新衣,田埂上壮实的稻穗,还有村民们眼里重新燃起的光。 这些农民,曾经在饥荒和管制下活得像被捆住的秧苗,弯腰屈膝,任人摆布。而现在,他们直起了腰,在自己的土地上,种自己想种的庄稼,养自己想养的牲口,用自己的双手换得衣食温饱,这种自给自足的踏实,比任何口号都更能抚慰人心。 离开王家屯时,沈言的帆布包里装满了村民们塞的东西:张婶织的花布,刘大叔给的鱼干,李秀才写的“五谷丰登”字帖,还有王老五媳妇煮的茶叶蛋,热乎乎的,在包里散发着香气。 车铃“叮铃铃”响着,碾过田埂,惊起几只蚂蚱。沈言回头望去,村庄在晨光里舒展着筋骨,炊烟袅袅,鸡鸣犬吠,田埂上的人们弯腰劳作,汗水滴进土里,却笑靥如花。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日子——不依赖谁,不恐惧谁,靠自己的双手,把日子过成想要的模样,像田埂上的野草,历经风霜,却总能在春天,焕发出新的生机。 第66章 物资为桥 沈言把最后一捆棉布塞进闷罐车的角落,车壁上的铁锈蹭了他一手。车厢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箱子,有装着红糖的木箱,有盛着盐巴的陶缸,还有捆得结结实实的粗布,都是他从四九城“清扫”时收来的物资。介绍信就揣在他贴身的口袋里,盖着汽修厂和地方供销社的红章,写明了“赴各地调配物资”,有这东西在,无论是火车站的检票员还是沿途的盘查人员,都只会客气地放行。 “同志,这趟车到保定府得半夜,您不眯会儿?”同车厢的货郎凑过来,递给他一块硬邦邦的窝头。货郎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褡裢,里面装着针头线脑,见沈言带了这么多紧俏物资,眼里虽有好奇,却识趣地没多问。 “不了,看会儿货。”沈言摆摆手,从帆布包里摸出自己的干粮——是王老五媳妇给的玉米饼,还带着点甜味。他撕开饼子,目光落在那些物资上,神识无声铺开,清点着数量:棉布三十捆,红糖五十斤,盐巴一百斤,还有些零散的茶叶、火柴,足够一个中等村子用上半年。 这些东西,在空间里堆得像座小山。他一个人练武消耗再大,也吃不完那么多粮食,用不了那么多布匹,与其让它们在空间里蒙尘,不如送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去。就像老张头说的:“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放着烂掉,不如让它救几条命。” 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跑,窗外的风景从城市的烟囱变成了乡下的田埂。沈言想起刚到四九城时,第一次在黑市见到有人用半块窝头换一个姑娘的银镯子,那姑娘哭得满脸是泪,银镯子是她娘的陪嫁。从那时起,他就觉得,这些能让人活下去的物资,不该只躺在少数人的仓库里。 车到保定府时,天刚擦黑。沈言雇了辆板车,把物资卸下来,直奔城郊的李家庄。上次来换土鸡时,他记得村里有个孤儿院,十几个孩子挤在破庙里,冬天连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 “沈同志?你咋来了?”村口纳鞋底的老太太认出了他,手里的针线差点扎到手指头。 “给孩子们送点东西。”沈言指了指板车上的物资,“麻烦您老人家带路。” 老太太眼睛一亮,扔下针线就往村里跑:“快!快去叫院长!城里的好心人给孩子们送东西来了!” 孤儿院的破庙在村子最东头,院墙是用泥巴糊的,早就斑驳不堪。十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穿灰布褂子的中年妇女,听她教认字,见沈言拉着板车进来,都好奇地围了过来,小脸上沾着泥巴,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沈同志?”院长是个剪着短发的妇女,叫赵静,以前是女学生,战乱时留在村里办了孤儿院,双手因为常年洗衣做饭,布满了裂口,“您这是……” “给孩子们带点过冬的东西。”沈言指挥着板车师傅卸物资,“布能做棉衣,红糖和盐给孩子们补补身子。” 赵静看着那些棉布和红糖,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去年冬天,三个孩子因为冻饿发烧,没能挺过去,她抱着冰冷的孩子,在破庙里跪了整整一夜。现在有了这些东西,孩子们至少能暖暖和和过冬了。 “谢谢……谢谢您……”赵静哽咽着说不出话,转身对孩子们喊,“快给沈叔叔磕头!” “别!”沈言连忙拦住,“孩子们好好活着,比啥都强。” 他蹲下身,从包里摸出几块红糖,分给最小的几个孩子:“拿着,冲水喝。” 孩子们怯生生地接过,小手攥得紧紧的,有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偷偷舔了一口,然后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像银铃一样,在破庙里荡开。 沈言看着孩子们的笑脸,心里忽然暖暖的。他想起空间里那些冰冷的金条和古董,它们或许价值连城,却换不来这样的笑声。这些棉布、红糖,看似普通,却能实实在在地温暖这些孩子的冬天,这种感觉,比收走那些不义之财更让他心安。 从李家庄出来,沈言又去了附近的几个村子。在王家屯,他把半车物资交给王老五,让他分给村里的孤寡老人;在张村,他给村小学送了几捆布,让老师们给孩子们做校服;在刘庄,他留下了些盐巴和红糖,托村长转交给刚从灾区迁来的几户人家。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不多说,放下物资就走。有人问他名字,他只说是“城里来的采购员”;有人想给他磕头,他都笑着拦住。他不想留下名字,这些物资本就来路“特殊”,太过张扬,反而会惹来麻烦。 半个月后,沈言坐着火车回四九城。板车空了,帆布包瘪了,空间里堆积如山的物资也少了大半,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踏实。沿途的村子里,已经能看到新变化:李家庄孤儿院的孩子们穿上了新棉衣,在晒谷场上追逐打闹;王家屯的孤寡老人家里,灶台上飘着红糖粥的甜香;张村小学的孩子们穿着蓝布校服,朗朗的读书声能传到村口。 这些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细微,却漾开了一圈圈温暖的涟漪。 回到四九城的四合院,已是深夜。傻柱正坐在门口等他,见他回来,连忙递过一碗热汤面:“沈哥,你可回来了!这阵子院里都在念叨你,说你是不是出啥事了。” “没事,去乡下办点事。”沈言接过面,热气模糊了眼镜片。 “我就说你没事。”傻柱嘿嘿地笑,“对了,前儿个街道办的来问,说城外几个村子都在夸一个城里来的采购员,给他们送了好多东西,是不是你啊?” 沈言吃面的动作顿了顿,含糊道:“不知道,可能是别的单位的。” 傻柱也没多想,又跟他说了些院里的事:三大爷算计着把院子里的老槐树卖了换钱,被一大爷骂了回去;二大爷想给儿子找个供销社的工作,托了好多关系都没成;许大茂最近老实了不少,见了谁都点头哈腰,大概是上次的处分还没消。 沈言安静地听着,手里的面汤渐渐凉了,心里却暖暖的。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或许改变不了什么大环境,却能让那些在寒风里挣扎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点希望。 空间里还剩下些物资,他打算过阵子再去趟更远的乡下。听说那边刚遭了灾,粮食紧缺,正好把剩下的粮食和布匹送过去。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也不知道大锅饭的时代会不会很快到来,他只知道,趁现在还能做,就多做一点。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空了大半的空间里,照亮了角落里剩下的几捆棉布。沈言摸了摸胸口的玉佩,那是他从信托商店淘来的老玉,温润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开。 物资是死的,人是活的。让这些冰冷的物资流动起来,变成孩子们的笑脸,变成老人灶台上的热粥,变成寒冬里的一件棉衣,这或许就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至于自己,不过是个顺水推舟的人罢了。沈言笑了笑,喝完最后一口面汤,起身吹灭了油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还有新的路要走,新的事要做。 第67章 流通 沈言站在正定府的码头边,看着脚夫们将最后一麻袋棉花扛上货船,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的老茧——那是常年搬运物资磨出来的。空间里的棉布刚清空,转眼就塞满了从码头“换”来的盐巴和茶叶,沉甸甸的,压得空间都仿佛低了几分。 “沈老板,这趟货真走保定府?”船老大叼着旱烟,眯眼打量着这个出手阔绰的“商人”。沈言每次来都带着稀罕物,上次是南边来的细布,这次是关外的皮毛,出手从不含糊,给的船费总比市价高两成。 “嗯,劳烦张老大了。”沈言递过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里面是五块银元,“路上小心,别让人查得太细。” 张老大掂了掂布包,嘿嘿一笑:“放心!咱这船走了十年水路,哪处有暗哨,哪处能绕路,门儿清!” 货船缓缓驶离码头时,沈言转身走进巷口,左右看了看没人,意念一动,码头上那堆刚“收”来的盐巴便凭空消失——全进了空间。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嘴角噙着一丝笑意。这空间异能,真是个宝贝。 最初发现空间能“搬运”物资时,他还只敢小打小闹。在四九城的黑市用两匹细布换了一筐鸡蛋,转手就在城郊用鸡蛋换了半袋小米,来回倒腾几趟,竟攒下了不少家底。后来胆子渐渐大了,从城里的布匹、红糖,到乡下的粮食、药材,只要是能流通的,他都敢收敢换。 就像此刻,空间里的盐巴是用正定府的皮毛换来的,而皮毛又是用保定府的棉布换的,棉布则来自四九城的黑市——一环套一环,像条隐秘的链子,把不同地方的物资串了起来。 他沿着码头的石阶往上走,路过一家杂货铺,瞥见门口摆着的陶罐,脚步顿了顿。铺子里的掌柜正愁眉苦脸地扒拉算盘,见沈言盯着陶罐看,连忙招呼:“这位爷,要点啥?咱这陶罐是本地窑烧的,装水不漏,装粮食不潮!” 沈言弯腰敲了敲陶罐,声音沉闷,是好陶土。他指了指墙角堆着的几十只陶罐:“这些我都要了,能换不?” 掌柜眼睛一亮:“换?爷有啥好东西?” 沈言从随身的布袋里掏出一小包茶叶——是用空间里的粗布从茶农那换来的。“这个换你五十只陶罐,行不?” 掌柜捏了点茶叶闻了闻,眉开眼笑:“行!太行了!这茶叶可是稀罕物,换一百只都成!” 沈言没要一百只,只让掌柜装了五十只,余下的茶叶让他记账,下次来再换。掌柜忙不迭地应着,目送沈言离开时,还在念叨:“这爷真是个能人,啥稀罕物都有……” 没人知道,沈言刚走出杂货铺,那五十只陶罐就悄无声息地进了空间。他甚至能“看”到空间里的景象:盐巴堆在左角,茶叶放在右架,刚换来的陶罐整整齐齐码在中间,像一队待命的士兵。 这种“搬运”越来越熟练。在石家庄,他用空间里的红糖换了二十担棉花,转手就在邢台用棉花换了三十石粮食;在邯郸,他用粮食换了一批药材,到了安阳,又把药材换成了铁器。每到一个地方,他都像块海绵,吸收着当地富余的物资,再到匮乏的地方挤出来,悄无声息地填补着供需的缺口。 有次在衡水的乡下,他见农户们守着满仓的红薯发愁——太多了吃不完,烂在窖里心疼。沈言便用空间里的布匹换了十石红薯,转头到沧州的码头,把红薯换成了渔民的鱼干。农户们得了布匹,能给孩子做新衣;渔民们得了红薯,能在出海时当干粮;而沈言的空间里,又多了些能流通的物资,一举三得。 他渐渐摸到了门道:物资这东西,缺了是宝,多了是愁。四九城的细布多到能堆成山,到了乡下却能换半仓粮食;乡下的棉花烂在地里没人要,城里的纺织厂却急着收。他这空间,就像个无形的中转站,把“多”的搬到“少”的地方,让死物活起来。 这天,沈言在德州的集市上转悠,见一个老汉蹲在墙角哭,面前摆着一小筐红枣,却没人问津。“大爷,您这枣咋了?”沈言蹲下身,拿起一颗红枣,又大又红,甜得很。 老汉抹了把泪:“这枣是好枣,可今年收太多了,镇上的供销社收满了,贩子给的价还不够运费……不卖了,烂就烂了。” 沈言心里一动,指着筐里的红枣:“大爷,我全要了,用这个换咋样?”他从布袋里掏出一块布料——是用空间里的红糖从布庄换来的,细棉布,做衬衣正好。 老汉眼睛瞪得溜圆:“这……这布老贵了?我这枣不值这么多!” “值。”沈言笑着把布料递过去,“您这枣甜,我换回去给孩子们泡水喝。” 老汉接过布料,手都在抖,反复念叨:“遇着好人了……真是遇着好人了……” 沈言把红枣收进空间,看着老汉揣着布料匆匆回家的背影,心里暖烘烘的。他知道,这筐红枣过两天就会出现在衡水的码头,换成渔民的鱼干,然后鱼干又会在邢台的乡下换成粮食,粮食则会送到刚遭了灾的村子——就像一滴水珠,融进溪流,最终汇入江河。 这种“悄无声息”的流通,正在慢慢改变着什么。在正定府的码头,张老大发现最近找他运货的商人多了,码头的脚夫们活计多了,连带着巷口的包子铺都多蒸了两笼屉;在衡水的集市,卖红薯的老汉能用红薯换布料了,卖棉花的农妇能换茶叶了,大家不再守着自家的东西发愁,开始琢磨着“换点啥好”。 沈言坐在德州的茶馆里,看着街上往来的行人。有挑着担子叫卖的货郎,担子里的货物比以前丰富了;有背着褡裢的行商,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他知道,这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功劳,是物资流动起来后,自然生发出的活力。 空间里的物资还在增加,从最初的几匹布、几袋米,变成了现在的棉花、铁器、药材,满满当当,却井井有条。沈言从不囤积,总是进来一批,出去一批,像打理一个流动的池塘,让活水不断。 有人问他:“沈老板,你这天天倒腾东西,图个啥?” 沈言总是笑而不语。他图啥呢?图看到老汉用红枣换来布料时的笑脸,图见到货郎担子里多了几样稀罕物,图码头的脚夫能多挣两个铜板给孩子买糖吃。这些细微的变化,像春天的草芽,悄悄从土里钻出来,连成一片,就成了生机勃勃的原野。 暮色降临时,沈言离开德州,往聊城去。空间里的红枣散发着甜香,旁边堆着刚换来的芝麻,都是能派上用场的好东西。他走在官道上,晚风拂过麦田,掀起层层麦浪,像在为他送行。 他不知道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能过多久,也不知道空间异能会不会突然消失。他只知道,只要还能做一天,就继续把这些物资搬来搬去,让棉布到需要的人身上,让粮食到饥饿的人手里,让每一样东西,都找到它该去的地方。 这种悄无声息的改变,或许比任何轰轰烈烈的宣言都更有力量。就像此刻,空间里的芝麻香混着红枣甜,在夜色里弥漫开来,而远方的某个村庄,正有人等着这些东西,点亮一盏希望的灯。 第68章 忙活 沈言坐在绿皮火车的窗边,指尖敲打着斑驳的木框。车窗外,成片的麦田正被风掀起金浪,远处的村庄像撒在地上的棋子,一点点往后退。他怀里揣着个旧布包,里面是刚从济南换来的二十斤花生——用空间里半匹细布换的,而那细布,是三天前在徐州用五斤红糖从布庄老板手里“匀”来的。红糖则来自蚌埠的一个杂货铺,代价是两袋从宿州农民那换来的绿豆。这环环相扣的交换,像一条隐形的链子,随着火车的轰鸣,在铁轨上慢慢延伸。 火车哐当哐当晃着,节奏像支老旧的歌谣。沈言从包里摸出个皱巴巴的笔记本,翻开泛黄的纸页,上面歪歪扭扭记着各地的供需:“济南缺布料,多花生”“徐州要红糖,有富余的棉布”“蚌埠绿豆多,缺茶叶”……这些字是他在颠簸的马车上、喧闹的码头边、甚至蹲在田埂上匆匆写就的,有些地方还沾着泥点,却比任何账本都清晰。 他算过一笔账:单靠人挑马驮,一天最多能周转百十斤东西,遇上雨天路滑,还得耽误功夫。可搭上火车就不一样了——从济南到徐州,马车要走两天,火车一夜就到;从蚌埠到南京,坐船得顺流三天,火车夕发朝至。空间能装下的东西有限,但火车能把他和空间一起“运”得更远,原本一周才能完成的交换,现在三天就能打个来回。累是真的累,常常刚在一个地方把物资换出去,就得拎着空包往火车站跑,有时连口热饭都顾不上吃,啃两口干硬的馒头就算一顿。可每次看到笔记本上的交换记录多了一页,看到陌生人接过东西时眼里的光,他就觉得这累扛得住。 就像昨天在济南的集市,那个卖花生的老汉。老汉蹲在墙角,面前摆着半麻袋花生,壳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可从早等到午,问价的人寥寥。沈言走过去时,老汉正用袖子抹汗,嘴里念叨着“今年雨水好,花生结得密,咋就没人要呢”。沈言掏出那半匹细布——是徐州布庄老板用两匹粗布换给他的,说“细布在乡下更稀罕”。老汉摸了摸布的纹路,眼睛一下子亮了:“这布做件小褂子,给我小孙子穿正好!”他非要多塞给沈言五斤花生,说“哪能让你吃亏”,沈言推辞不过,临走时把空间里剩下的一小袋红糖偷偷塞进了老汉的麻袋——那是他特意留着,想换茶叶的,可看着老汉佝偻着背往家走的背影,觉得这点“损失”值当。 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上来几个挑着担子的货郎,担子上晃悠着肥皂、火柴,还有些花花绿绿的头绳。货郎们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空座,刚坐下就和周围的乘客搭话:“要肥皂不?上海来的,洗得干净!”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和这些货郎也没两样,都是把东西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只不过他的“担子”藏在没人看见的空间里。 “同志,要点花生不?自家种的,脆得很。”一个货郎见沈言盯着他的担子看,笑着递过来一把炒花生。沈言接过来剥了一颗,香得满口生津,忽然想起济南老汉的花生还在空间里,便从包里抓了一把递回去:“尝尝我的,刚换的新花生。” 货郎捏了一颗放进嘴里,眼睛一亮:“这花生好!够味儿!你从哪弄的?” “济南换的。”沈言笑了笑。 “济南啊,”货郎咂咂嘴,“那边花生多,可缺肥皂呢。我上回带了半箱肥皂过去,换了三大袋花生,比在这儿卖赚多了。”他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你要是往济南去,带点肥皂准没错,那边的婆娘都抢着要。” 沈言心里一动,赶紧在笔记本上记下来:“济南,缺肥皂”。这就是跑火车的好处——能遇到这些走南闯北的货郎,听他们说各地的稀罕事,知道哪里缺什么、多什么,比自己瞎跑省力多了。就像上回在火车上遇到个跑船的老把式,说芜湖的渔民缺盐,可湖里的鱼多到吃不完,沈言便记在心里,转道去了芜湖,用空间里的盐换了满满一空间的鱼干,到合肥的干货铺一换,又多换了两袋面粉。 火车又开了,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远处的灯像星星一样亮起来。沈言靠着窗,看着窗外的灯光一闪而过,忽然觉得这列火车就像个大空间,载着各式各样的人,也载着各式各样的故事和物资,在大地上穿行。他的空间能装下花生、红糖、细布,可火车能装下更多——装着他,装着货郎,装着那些需要被交换的期待。 夜里十点,火车到了南京站。沈言随着人流下车,站台上的风带着凉意,吹得他打了个哆嗦。他摸了摸怀里的笔记本,边角已经被磨得起了毛,可上面的字迹越来越密,像一张慢慢织大的网。他从空间里拿出件厚褂子穿上——这是用徐州换的棉布在蚌埠找裁缝做的,裁缝说“这布好,做褂子耐穿”,收了他半尺布当手工费,还多送了个布扣。 出站时,他看到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在站台角落里哭,孩子饿得直哼哼。沈言走过去,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那是用鱼干在合肥换的,还热乎着。妇女愣了一下,接过馒头喂给孩子,孩子立刻不哭了,小嘴唧唧吃得香。“谢谢……谢谢同志……”妇女抹着泪说,“俺们从乡下来找男人,钱花光了,孩子一天没吃东西了……” 沈言没多说,又从包里掏出两个馒头递给她,转身往站外走。夜风里,他好像还能听到孩子吞咽的声音,心里忽然暖烘烘的。累吗?确实累,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可比起这些,能让那个饿肚子的孩子吃上口热馒头,好像更重要些。 他在车站附近找了个小旅馆住下,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可窗户外就是铁轨,能听到火车进站出站的声音。沈言把空间里的东西清点了一遍:济南的花生、合肥的面粉、蚌埠的绿豆……还有从货郎那听来的“济南缺肥皂”的消息。他在笔记本上写下明天的计划:去供销社换点肥皂,再去干货铺把鱼干换成茶叶,然后坐后天的火车去济南。 写完,他把笔记本合上,揣进怀里,躺倒在床上。床板硬得硌人,可他沾着枕头就睡着了。梦里,他好像还在火车上,窗外的麦田变成了金色的海洋,他的空间里堆满了花生、肥皂、茶叶,还有孩子们的笑脸。 第二天一早,沈言被火车进站的鸣笛声吵醒。他揉了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看到朝阳正从铁轨尽头升起来,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新的一天开始了,又有新的交换等着他去完成,又有新的故事等着他去遇见。 他笑了笑,转身从空间里拿出馒头啃了起来。虽然累,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可每当看到手里的东西变成别人需要的模样,看到那些被点亮的眼神,就觉得这一切都值。火车还在哐当哐当地跑,他的脚步也不能停——毕竟,让那些散落的物资找到归宿,让那些藏在烟火里的期待落地生根,或许就是他能做的、最有意义的事了。 沈言收拾好东西,锁上门,朝着供销社的方向走去。阳光洒在他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通往远方的路,路上铺满了花生的香、肥皂的泡沫,还有那些说不尽的、藏在交换里的温暖。 第69章 药香满囊 沈言站在云雾山的山口,望着被晨雾缠绕的山路,像一条没入云端的玉带。背上的帆布包看着瘪瘪的,实则空间里已码好了五十捆粗布、三十箱红糖和整整两百斤盐——这些是他从县城供销社“换”来的,代价是两车从平原地区收来的棉花。此刻,这些物资正安静地待在空间里,等待着被送到山民手中。 “同志,这雾还没散,上山危险得很。”守山口的老猎户拄着猎枪,烟袋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昨儿个还有熊瞎子下山,把李家庄的猪圈扒了。”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块红糖:“大爷,我找王郎中,他说今儿有批药材要交。”红糖用油纸包着,在晨雾里泛着温润的光。老猎户眼睛一亮,接过红糖揣进怀里,咂咂嘴道:“王郎中啊,他在黑风口那边采药,我给你指条近路,就是陡点。” 顺着老猎户指的方向,沈言踏上了进山的路。石阶被常年的脚步磨得光滑,路边的野草上挂着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空间里的物资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粗布的棉絮味、红糖的甜香和盐巴的咸涩混在一起,竟有种奇异的安心感。 他的空间早已不是最初那个只能装下几箱古董的小角落了。随着各地“清理”的深入,那些作恶多端的匪首、囤积居奇的劣绅,最终都成了空间的“养分”——空间在吞噬这些负面存在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如今已堪比一个小县城的规模。里面被他划分出不同区域:东边堆着布匹、盐糖等日用品,西边码着粮食、药材,南边是专门存放山珍野味的冷库,北边则种着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药草,甚至有一条活水溪流,是用空间异能从山涧引进去的。 这么大的空间,一次能携带的物资自然是海量的。上次从平原往山区运货,他光是盐就带了五百斤,布五十匹,足够三个山村用上半年。也正因如此,他现在专挑偏远山区跑——这里的山民过得苦,却藏着城里见不到的宝贝:野山参、灵芝、何首乌,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草药,以及野猪、山鸡、野兔等野味。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雾气渐散,隐约听到前方有咳嗽声。沈言加快脚步,转过一道山弯,看到一个穿蓝布褂子的汉子正蹲在石头上捶腿,旁边的竹篓里装着半篓草药,叶片上还沾着泥土。 “是王郎中的徒弟不?”沈言走上前问。汉子抬起头,脸上带着风霜,见了沈言,眼睛亮了亮:“是城里来的沈同志?师父让我在这儿等你,说山路滑,让我给你带路。” 汉子叫石头,是王郎中的徒弟,从小在山里长大,脚程快得像羚羊。他告诉沈言,最近山里不太平,不仅有野兽,还有几伙散兵游勇在附近转悠,抢了张家庄两匹布,还打伤了人。“不过沈同志放心,有你带的盐和布,乡亲们能多编些藤甲,再把陷阱修修,不怕那些杂碎。” 沈言心里一动,从空间里摸出两把砍刀递给石头:“这个你拿着,砍柴防身都能用。”砍刀是他从一个恶霸家里抄来的,钢口极好,石头掂量着刀身,眼里满是欢喜:“这可比咱山里的柴刀强多了!” 两人往山深处走,路边的草药渐渐多了起来。石头指着一株开着紫色小花的植物说:“这是紫花地丁,治蛇咬伤最好;那是苍术,泡水喝能祛湿……”他的声音里带着骄傲,仿佛这些草药都是他的朋友。沈言认真听着,神识悄然铺开,扫过周围的山林——在右侧的陡坡上,他“看”到一株缠着红绳的人参,根须粗壮,至少有五十年份;左侧的岩缝里,几株灵芝正冒着孢子粉,在阳光下闪着金光。 “前面就是黑风口了,师父在那边等你。”石头指着前方的山口,那里云雾缭绕,隐约能看到几间茅屋。刚走近,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王郎中正坐在门口的石板上晒药,竹匾里摊着黄芩、当归、党参,五颜六色,像铺开的调色盘。 “沈同志来了。”王郎中抬起头,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快坐,我刚泡了野菊花茶。”他的医术是祖传的,在山里救了不少人,可药材常常不够,尤其是盐,每次都要让徒弟走三天山路去县城换,还常被克扣。 沈言没坐,直接从空间里往外搬东西:“王郎中,这次带了三十斤盐,二十匹布,还有五箱红糖,您看够不够?”盐巴装在陶罐里,布捆得整整齐齐,红糖用油纸包着,在药香里透出甜意。 王郎中看着这些东西,手都在抖。他行医一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多紧俏物资,嘴唇动了半天,才说出句:“够……够山里人用大半年了。”他转身从里屋拖出几个木箱,打开一看,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药材:野山参、何首乌、灵芝,还有些晒干的鹿茸、麝香,都是山里的宝贝。“这些你都带走,城里药材贵,能换不少东西。” 沈言看着这些药材,神识扫过,确认都是珍品。他没全要,只挑了一半:“剩下的您留着,给乡亲们治病用。”王郎中还要推辞,被沈言按住:“就这么定了,下次我来,再给您带点酒精和纱布。” 正说着,几个山民背着猎物来了,有野猪、山鸡,还有几只野兔,都是刚打的,血迹还没干。“沈同志,这是俺们凑的野味,换点盐行不?”一个络腮胡汉子粗声说,他是李家庄的猎户,上次沈言给的盐,让他家婆娘腌了不少肉,冬天不用再啃冻薯干了。 “行。”沈言笑着应下,“一只野猪换五斤盐,两只山鸡换一尺布,咋样?”这个价格比县城的贩子公道多了,山民们乐得眉开眼笑,连忙把猎物往沈言面前送。 沈言让石头帮忙,把野味分类收进空间的冷库。这些野猪肉质紧实,山鸡鲜嫩,在城里能换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这些都是山民们用血汗换来的,比那些囤积居奇的商人手里的货干净多了。 中午,王郎中留沈言吃饭。玉米饼子就着野蘑菇汤,简单却香甜。席间,山民们说起各地的民情:黑风口的山民最缺盐,因为离县城远,每次换盐都要被扒层皮;清溪村的妇女们缺布,家里的孩子冬天都没件像样的棉衣;云雾顶的药农们想要些红糖,给生病的老人补身子…… 沈言一一记在心里,打算下次来时,根据各村的需求带物资。他发现,山区的需求其实很简单:盐是生命线,没盐人就没力气;布是脸面,能让孩子穿得整齐些;红糖是奢侈品,却能在寒夜里给人点甜暖。至于粮食,山里虽然缺,但靠着打猎、采野果,总能勉强糊口,不像盐和布,完全依赖外界。 下午,沈言跟着石头去看山民们的“交易点”——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山民们把多余的山珍、药材放在这里,沈言则把换来的物资留下,谁需要谁就来取,全靠自觉。这种方式已经持续了半年,从没出过乱子,山民们淳朴,知道“等价交换”的道理,更知道这个城里来的沈同志,是真心帮他们。 离开山洞时,夕阳正把山尖染成金红色。沈言背着空帆布包往山口走,空间里却已塞满了药材和野味,还有山民们偷偷塞进他包里的野核桃、山楂干,都是些不值钱却暖心的东西。 路过李家庄时,看到几个妇女正在给孩子量尺寸,准备用换来的布做新衣;村口的晒谷场上,男人们在修补猎网,旁边堆着沈言带来的盐罐;连最孤僻的张老汉,都把沈言给的红糖泡了水,端给卧病在床的老伴喝。 这些细微的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在沈言心里漾开圈圈涟漪。他知道,自己带的物资有限,改变不了山区的全貌,可至少能让这个冬天,山民们的锅里多些盐味,身上多件棉衣,病床上的老人能尝到点甜味。 走到山口时,老猎户还在,见他出来,笑着递过一块烤好的野猪肉:“尝尝,俺家婆娘刚烤的,香得很。”沈言接过来,咬了一口,肉香混着烟火气,在舌尖散开。 “下次来,给俺带点针线呗?”老猎户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婆娘的针线都用秃了,想给孙子缝个虎头帽。” “行。”沈言笑着答应,“下次给您带两捆,够用半年的。” 下山的路上,暮色渐渐浓了。沈言回头望去,云雾山被夜色笼罩,只有零星的灯火在山坳里亮着,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珍珠。他知道,那些灯火里,有山民们围坐在一起分盐的热闹,有妇女们灯下缝衣的温馨,还有孩子们捧着红糖水的欢喜。 空间里的药材散发着清苦的香气,野味的腥甜混在其中,竟有种奇异的和谐。沈言摸了摸胸口,那里的玉佩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温润的触感像山民们的笑容。 他的空间很大,能装下海量的物资;他的脚步很远,能走到最偏僻的山区。可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是,他能让盐巴到最缺盐的人家,让布匹裹住最单薄的身子,让每一份来自深山的馈赠,都换来实实在在的温暖。 这条路或许辛苦,或许遥远,但只要看到那些灯火,听到那些欢笑,就值得走下去。沈言加快了脚步,山风在他耳边呼啸,仿佛在为他送行,也在期待着他的下次归来。 第70章 脚程如风 沈言站在云台山的峭壁上,山风卷着松涛拍在脸上,带着凛冽的凉意。他低头看了眼腕表,指针指向下午三点——从山底的陈家坳到这处海拔千米的采药点,他只用了不到两刻钟,换成寻常山民,至少得爬三个时辰。 脚尖在湿滑的岩石上轻轻一点,身形已如轻燕般掠过半米宽的山涧,落在对面的平台上。练功服的衣角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掌心却连点汗都没出。自从借助空间灵气淬炼身体,他的筋骨早已远超常人,负重百斤走山路如履平地,纵跃腾挪间,甚至能追上林间的野兔。 “沈同志,您慢点!”身后传来王郎中的呼喊,老头背着药篓,喘得像风箱,“这石头滑,当心摔着!” 沈言回身笑了笑,伸手接过他的药篓:“我没事,您歇会儿。”药篓里装着刚采的七叶一枝花,根须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这东西在城里的药铺能换不少钱,却是山民们治蛇伤的良药。 他把药篓收进空间,那里专门辟出了一间“保鲜室”,温度恒定,刚采的草药放进去,能保持三天新鲜。这就是空间的便利——不用像山民那样担心药材霉变,不用像货郎那样怕布匹受潮,无论带多少东西,都能妥妥帖帖地收着,比任何马车、货船都可靠。 王郎中拄着拐杖坐下,看着沈言轻松跃过山涧的背影,眼里满是惊叹:“沈同志,您这身子骨,怕是比山里的豹子还利索!”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这不仅是练武的功劳,更是空间的馈赠。空间里的灵气滋养着他的经脉,那些从恶人身上“吸收”的能量,最终都转化成了他的体力、速度和神识强度。现在的他,一天能跑三个山村,换完物资再赶火车去下一个县城,躺下就能睡,醒来依旧精神抖擞,这点累,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从云台山下来,沈言直接去了县城的供销社。负责人老李正对着账本发愁,见沈言进来,眼睛一亮:“沈同志,你可来了!上次你带的山菇卖得真好,供销社还欠着百货大楼三箱呢!” “这次多带了些。”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十箱山菇,都是山里的干货,伞盖厚实,闻着就香。“还有些灵芝、何首乌,你看看能换多少‘大黑石’?” “大黑石”是这两年新流通的货币,比之前的纸币坚挺,也比银元方便携带。沈言现在主要用它结算大额交易,小额的则用物物交换——这样既不惹眼,又能避开货币管制的麻烦。 老李拿起灵芝掂量着,又看了看何首乌的断面,咂咂嘴:“沈同志,你这药材都是上品!这样,十箱山菇换两百块,这筐灵芝给你五百,何首乌算三百,一共一千块,咋样?” “再加五十斤红糖。”沈言不紧不慢地说,“山里的老人等着用。” “行!”老李爽快答应,“红糖正好有存货,给你装十斤!” 沈言没要现钱,让老李直接转成了供销社的“物资额度”——以后他来换布、盐,直接从额度里扣,省得带那么多现金。这就是他摸索出的门道:在县城用山珍换钱或额度,去山村用布、盐换山珍,一来一回,钱就像滚雪球似的越积越多。 光这一趟云台山,他就换了两千块“大黑石”,还不算那些等价交换的布匹、红糖。这要是放在以前,得用马车拉几车银元,既招摇又危险,可现在,他只需要把钱存在供销社的账户上,用时再取,比揣银票还安全。 离开供销社,沈言去了趟百货大楼。经理老张是个精明人,知道沈言手里有好货,早早就在门口等着:“沈老弟,上次的野猪肉还有吗?饭店的王老板天天来催。” “带了半扇,刚从山里收的,新鲜得很。”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半扇野猪,皮毛已经处理干净,肉质鲜红,还带着点余温。空间的冷库能精准控温,-5c的环境正好保鲜,拿出来跟刚杀的一样。 老张眼睛都直了,伸手摸了摸肉的纹理:“好家伙,这肉看着就香!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五百块,直接给你现金!” 沈言点头应下。五百块能换五十匹粗布,够一个山村用半年的。他现在不缺这点钱,缺的是能快速流通的物资——钱再多,换不来山里的药材、平原的粮食,那也没用。 从百货大楼出来,沈言的帆布包里多了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五百块“大黑石”。他没数,直接收进空间的“金库”里。那里已经堆着不少现金了:从济南换的三千,徐州结的两千,加上这次的一千五,这趟下来,光是现金就攒了六千多。算上空间里的金条、银元、珠宝,他现在的家底,怕是比县里的首富还厚。 可他从不露富。穿的还是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住的是最便宜的客栈,吃饭就啃馒头就咸菜,看着跟普通采购员没两样。他知道,这年月露财就是招祸,与其把钱存在银行,不如换成实实在在的物资——布、盐、红糖、药品,这些东西既能换钱,又能救人,比任何金条都有用。 傍晚,沈言坐上了去下一个城市的火车。硬座车厢里挤满了人,他靠着窗,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手里转着个铁皮烟盒,里面装着刚换的“大黑石”,沉甸甸的。 邻座的货郎正跟人吹嘘:“我这趟去山里,用两匹布换了三只野兔,转手就卖给饭店,赚了五十块!” 沈言听着,没说话。他这趟赚的,够这货郎跑半年的。可他不觉得自己比谁精明,只是占了空间的便宜——别人带不动的货,他能带走;别人怕变质的东西,他能保鲜;别人要走半个月的路,他三天就能打个来回。这就像老天爷赏饭吃,让他在这特殊的年月里,既能赚到钱,又能做些有用的事。 火车到终点站时,已是深夜。沈言背着帆布包走出车站,晚风带着水汽吹过来,是河边的味道。他摸了摸空间里的物资:从云台山换来的药材还在保鲜室里,从供销社换的布和盐码得整齐,刚赚的“大黑石”躺在金库里,和之前的几十万现金堆在一起,像座小小的山。 他找了家临河的客栈住下,推开窗就能看到码头的灯火。远处传来货船靠岸的汽笛声,夹杂着搬运工的号子,这是属于夜晚的喧嚣,也是属于流通的声音。 沈言从空间里取出块干粮,就着河水啃着。他想起刚出发时,空间还只有一间屋子那么大,手里只有几匹布;现在空间堪比小县城,钱财物资堆成山,这一切,都源于他像工蜂一样不停地奔波——从山村到县城,从火车到码头,把山里的宝贝带出去,把外面的温暖运进来。 有人说他钻了时代的空子,有人羡慕他的好运气,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份“运气”背后,是无数个披星戴月的夜晚,是一次次跃过山涧的惊险,是对每笔交易的精打细算。 夜色渐深,码头上的灯火渐渐稀疏。沈言关上窗,躺在床上,神识悄然铺开,扫过整个县城——供销社的仓库里,他换的山菇正被打包;百货大楼的后厨,野猪肉已经下锅;而千里之外的云台山,山民们正围着新换来的红糖,给孩子冲糖水喝。 这些画面在他脑海里闪过,像一串温暖的珠子。他知道,自己赚的不仅是钱,更是这些流通带来的生机——山民们有了盐和布,日子过得踏实;县城的供销社有了山珍,生意更红火;连他自己,也在这一次次交换中,找到了比囤积财富更有意义的事。 明天,他还要去下一个山村,换更多的药材和山珍,带更多的布和盐。这条路,他打算一直走下去,直到空间再也装不下物资,直到每个山村都能闻到红糖的甜香,直到这特殊的年月里,流通的不仅是货物,还有希望。 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窗外的河水静静流淌,像他从未停歇的脚步,在大地上画出一道道看不见的线,线的两端,是山里的期待,和山外的回响。 第71章 山河为卷 沈言坐在黄山始信峰的崖边,脚下是翻滚的云海,远处的天都峰像插在云端的玉簪,峰顶的积雪在阳光下泛着冷光。他手里捏着块刚从山下换来的黄山烧饼,芝麻的香混着松涛的清冽,在舌尖漫开。风从谷里钻出来,掀起他的衣角,带着点湿润的凉意,比城里的风扇清爽百倍。 “同志,您也是来写生的?”旁边一个背着画板的青年凑过来,颜料沾了满手,眼里却闪着兴奋的光,“这云海太难得了,我等了三天才看着。” 沈言摇摇头,咬了口烧饼:“随便走走。” 青年也不介意,自顾自地调着颜料:“我是美院的学生,老师说黄山的云是活的,得用流动的笔触才能画出来。您看那朵云,像不像只展翅的白鹤?”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一团白云从谷底升起,掠过青黑色的山脊,真如白鹤振翅,转瞬又散成轻纱,融进漫天云海。他忽然觉得,自己这阵子的奔波,倒像是在天地间写生——用脚步作笔,以山河为卷,把见过的风光、遇过的人,都悄悄收进心里,比任何画作都鲜活。 他最初跑山区,只是为了换物资、清污秽,可跑着跑着,就跑出了别的滋味。在泰山看日出时,金红的霞光漫过十八盘的石阶,挑山工的号子在山谷里回荡,汗珠子砸在青石板上,碎成八瓣,却比任何誓言都实在;在西湖泛舟时,采莲女的歌声顺着水波飘过来,荷叶上的露珠滚进湖里,惊起一圈圈涟漪,让他想起空间里那池刚种下的荷花;在漓江乘竹筏时,两岸的山像泼墨画,竹篙一点,筏子就顺着碧水漂,撑筏的老汉哼着调子,说“这山水啊,看十年都不腻”。 这些风光,是他在四九城的四合院里永远见不到的。那时他眼里只有青砖灰瓦、家长里短,空间里堆满了冰冷的古董,心里装着的是扫不尽的阴霾。可现在,空间里除了物资,还多了些“活物”——从泰山采的赤灵芝,长在云雾缭绕的崖壁上;从西湖捞的莲子,泡在空间的溪水里,已经发了芽;从漓江捡的鹅卵石,被他摆在药圃边,像串散落的星子。 “您这包看着不大,装的啥?”青年画得兴起,随口问了句。沈言的帆布包确实瘪瘪的,可谁能想到,里面“装”着半个黄山的山珍——石耳、竹荪、香菇,还有几只肥硕的山鸡,都是他用布匹从山民手里换来的。 “换了点山里的东西。”沈言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个野果递过去,“尝尝,山里摘的,甜得很。” 青年接过去咬了口,酸得眯起眼睛,随即又笑了:“够味儿!比城里的罐头新鲜。”他忽然想起什么,从画板后翻出个速写本,“您看我画的迎客松,像不像?” 速写本上的松树,枝干遒劲,松针如剑,果然有迎客松的风骨。沈言看着画,忽然想起昨天在山脚下遇到的守松人,老头七十多岁了,一辈子就守着那棵松树,每天给它浇水、除虫,说“这树比我儿子还亲”。他用两尺布换了老头采的石耳,老头非要塞给他一把松针,说“泡水喝能明目”,现在那松针正躺在空间的陶罐里,散发着淡淡的松香。 从黄山下来,沈言坐火车去了张家界。刚出车站,就被满眼的绿晃了眼——峰峦如剑,直插云霄,谷底的溪流绿得像翡翠,溪边的土家族姑娘穿着绣花围裙,正用木槌捶打衣裳,“砰砰”的声响和着山歌,在山谷里撞出回音。 “同志,要住店不?俺家就在前面,能看到金鞭溪。”一个戴银饰的姑娘笑着问,银镯子在手腕上叮当作响。沈言点头应下,跟着她往山里走。姑娘叫阿秀,家里开着个小客栈,屋檐下挂着玉米和辣椒,红的红,黄的黄,像串起的灯笼。 “俺们这儿的腊肉香得很,用柏树枝熏的,能换您点盐不?”阿秀一边走一边说,“俺娘说,城里的盐细,腌肉不哈喇。”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斤盐递给她:“换你家两斤腊肉,再给我做碗腊肉炖土豆。” 阿秀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接过盐就往厨房跑。沈言坐在客栈的竹椅上,看着远处的金鞭溪,溪水在阳光下闪着碎银似的光,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又“扑通”一声钻回去。他忽然觉得,这日子真好——不用算计谁藏了赃物,不用提防谁在背后使绊子,只用想着用盐换腊肉,用布换山珍,然后坐在山水间,看云卷云舒,听溪水流淌。 晚上,阿秀的娘端来一大碗腊肉炖土豆,腊肉肥瘦相间,泛着琥珀色的光,土豆吸足了肉香,入口即化。沈言吃得正香,忽闻窗外传来木叶声,阿秀说:“是寨里的年轻人在对歌呢,您要不要去看看?” 寨口的晒谷场上,燃起了篝火,土家族的青年男女围着篝火跳舞,男的吹着木叶,女的唱着山歌,歌声清亮得像溪水:“溪水长,山路弯,阿哥何时把家还……”沈言站在人群外,看着火光映在姑娘小伙的脸上,映出满满的欢喜,忽然觉得,这些鲜活的笑容,比空间里的金条更珍贵。 离开张家界时,阿秀塞给沈言一包腊肉,还有双绣花鞋垫,针脚细密,上面绣着土家族的花纹。“路上吃,”阿秀红着脸说,“俺娘说,您是好人。”沈言接过东西,往她手里塞了块红糖:“给你做嫁妆。”阿秀的脸更红了,转身跑进了屋里,银镯子的叮当声远了,还带着点羞涩的欢喜。 他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换。在壶口瀑布,看黄河水如万马奔腾,撞在岩石上,激起丈高的水雾,听船工喊着号子,说“这水啊,能载船,也能翻船,就像日子,有起有落”;在大理古城,看白族姑娘穿着扎染围裙,在三月街的集市上换绣花布,青石板路上的马蹄印里,还留着几百年的故事;在鼓浪屿,听海浪拍打着礁石,琴声从老别墅里飘出来,混着凤凰花的甜香,让人忘了身在何处。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空间里的物资换些当地的特产:在壶口换了陕北的红枣,在大理换了白族的扎染,在鼓浪屿换了渔民晒的鱼干。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却带着浓浓的地方味,把空间装点得像个小小的博物馆,一打开,就能闻到各地的烟火气。 有人说他是“游商”,有人说他是“侠客”,沈言自己倒觉得,他更像个“行者”——用脚步丈量山河,用真心交换善意。他不再执着于空间有多大,赚了多少钱,反而更在意看过多少日出,听过多少山歌,遇过多少像阿秀、守松人那样淳朴的人。 这天,沈言在漓江的竹筏上醒来,晨光正从山后爬出来,给竹筏镀上了层金边。撑筏的老汉蹲在船头抽烟,烟袋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像天上的星子。“同志,这山水看够了?”老汉笑着问。 沈言摇摇头,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和远处的山峰叠在一起,忽然觉得,自己早已和这山河融为一体——他的脚步是山径,他的呼吸是林风,他的空间是收纳天地馈赠的行囊。 “没够,”他笑着说,“这山水,看一辈子都不够。” 老汉哈哈笑起来,竹篙一点,筏子顺着碧水往前漂,两岸的山峰缓缓后退,像一幅慢慢展开的画。沈言躺在竹筏上,听着水声,闻着花香,心里一片宁静。他知道,前路还长,还有更多的山河等着他去看,更多的故事等着他去遇,而他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 因为这大好河山,本就是最值得收藏的珍宝。 第72章 前尘旧梦 沈言坐在洱海边的礁石上,手里把玩着一块刚捡的贝壳,壳上的纹路像幅抽象的画。洱海的水蓝得发绿,远处的苍山雪顶着白帽,倒映在水里,像把天裁了一角铺在地上。风带着水草的腥甜掠过脸颊,他忽然想起上辈子在写字楼里对着的电脑屏幕——那里的洱海图片再清晰,也没有此刻脚底的冰凉、鼻尖的腥甜、耳边的浪声来得真切。 “同志,要烤鱼不?刚从湖里捞的弓鱼。”一个穿着白族服饰的老汉划着木船过来,船头的铁丝架上,几条银亮的鱼正滋滋冒油,香味顺着风飘过来,勾得人肚子咕咕叫。 沈言笑着点头:“来两条。”他从空间里摸出半尺细布递过去,“够不?” 老汉眼睛一亮,连忙把烤鱼递过来:“够!够!这布做件坎肩正好!”鱼皮烤得焦脆,鱼肉却嫩得流汁,带着点炭火的香,沈言吃得满嘴是油,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 上辈子的他,是个典型的“社畜”。每天挤两小时地铁,对着电脑屏幕改方案,加班到深夜是常事,连周末都被会议塞满。别说洱海、黄山,就连家附近的公园,他都半年没去过。唯一的“旅行”,是年假时在朋友圈看别人晒风景,自己则窝在出租屋里补觉,醒来只觉得更累。 那时的他,最大的梦想是“退休后去看看世界”,可连三十五岁都没活到,就因为一场突发的心梗倒在了键盘前。闭眼的最后一刻,他脑子里闪过的,是大学时在图书馆翻过的那本《中国国家地理》,封面是黄山的云海,他当时还跟室友说:“等有钱了,一定去看看。” 没想到,这愿望竟在这辈子实现了,还是以这样意想不到的方式。 他嚼着烤鱼,望着远处的苍山。上辈子只在图片里见过的“雪月”,此刻就在眼前——苍山雪、洱海月,还有岸边白族姑娘衣服上的“风花”(凤凰花),凑成了大理“风花雪月”四景。他忽然觉得,上辈子的三十年,活得像个隔着玻璃看风景的观众,而这辈子,才真正走进了这幅画里。 从大理出来,沈言坐火车去了敦煌。刚出车站,就被扑面而来的风沙打了个措手不及。这里的风是干的、烈的,带着沙砾的棱角,吹在脸上有点疼,却比空调风更有力量。 他跟着向导往莫高窟走,脚下的沙子被太阳晒得滚烫,烫得鞋底发焦。向导是个当地老汉,皮肤黝黑,脸上的皱纹像沙地里的沟壑,却笑得爽朗:“同志,您是从城里来的?这戈壁滩,能晒掉一层皮!” 沈言笑着擦了把汗:“比城里的桑拿房带劲。” 到了莫高窟,他站在飞天壁画前,看得发了呆。那些彩色的线条在昏暗的洞窟里流淌,仙女们的飘带仿佛还在动,嘴角的笑意历经千年,依旧鲜活。向导说:“这是古人画的,那会儿没电灯,就靠油灯照着画,一画就是一辈子。” 沈言的神识悄然铺开,掠过壁画的每一寸肌理。他“看”到颜料里的矿物颗粒,“听”到墙壁里残留的岁月回声,甚至能“感”到画工们落笔时的虔诚。上辈子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看的复制品,哪里有此刻的震撼——那些色彩、那些线条、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故事,都带着温度,带着呼吸,仿佛画里的仙女下一秒就会从壁上飘下来,踩着风沙起舞。 “您要是早来十年,还能看到更多。”向导叹了口气,“有些壁画被风沙磨得看不清了。” 沈言心里一动,从空间里取出几匹厚实的帆布:“这些能盖在洞窟门口挡挡风沙不?” 老汉眼睛一亮:“太能了!就是……这布太金贵了。” “换您点枸杞。”沈言笑着说,“听说敦煌的枸杞甜得很。” 老汉连忙点头,招呼着同伴搬帆布,嘴里不停念叨:“遇着贵人了……这些壁画,可算能喘口气了。” 沈言看着他们忙碌的背影,心里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上辈子的他,只能在屏幕上为壁画的损坏惋惜,这辈子,却能用几匹布为它们挡挡风沙。这种“能做点什么”的踏实,比单纯的游览更让人满足。 离开敦煌,他又去了九寨沟。那会儿的九寨沟还没通公路,只能骑马进去。山路崎岖,马走在栈道上,蹄子敲得木板“咚咚”响,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峡谷,溪水在谷底唱着歌,声音清得像银铃。 “同志,抓稳了!前面有段险路!”马夫是个藏族小伙,汉语说得不太流利,却很热心,时不时回头看看他。沈言握紧缰绳,看着两边的彩林——枫叶红得像火,桦树黄得像金,松树绿得像玉,溪水在林间穿来穿去,把色彩都揉碎在水里,像流动的调色盘。 上辈子他只在纪录片里见过九寨沟的水,说那是“上帝打翻的调色盘”,可真站在这里,才发现任何比喻都显得苍白。水是活的,是有灵性的,能映出天的蓝、树的绿、山的青,连水底的鹅卵石都看得清清楚楚,像撒在玻璃缸里的宝石。 晚上住在藏民的帐篷里,女主人端来酥油茶,碗沿还沾着奶渍,喝起来有点咸,却暖得人心头发热。男主人弹着马头琴,琴声呜呜咽咽的,像峡谷里的风。沈言看着帐篷外的星空,星星密得像撒了把碎钻,银河清晰得仿佛伸手就能摸到——这是他上辈子在光污染严重的城市里,永远见不到的景象。 “这里的星星,和你们城里的一样不?”藏族小伙好奇地问。 沈言摇摇头,指着银河:“城里看不到这个,太亮了。” 小伙笑了:“我们藏族人说,星星是祖先的眼睛,在看着我们呢。” 沈言心里一动。是啊,上辈子的他,不就是被这双“眼睛”看着吗?看着他在格子间里挣扎,看着他错过的风景,看着他未竟的梦想。而这辈子,他终于挣脱了束缚,站在了这片星空下,让星光洒在脸上,像祖先的抚摸。 一路走来,他看过泰山的日出、黄山的云海、西湖的烟雨、漓江的碧水;吃过大理的弓鱼、敦煌的枸杞、九寨的牦牛肉;遇见过守松的老汉、对歌的姑娘、画壁画的匠人、放马的小伙。这些风景,这些人,这些味道,都成了他这辈子最珍贵的收藏,比空间里的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值钱百倍。 这天,沈言站在壶口瀑布边,看黄河水奔腾咆哮,撞在岩石上,激起冲天的水雾。阳光穿过水雾,架起一道彩虹,横跨在浊黄的河面上,美得惊心动魄。旁边有个背着相机的老人,正对着瀑布拍照,嘴里念叨着:“一辈子就为看这一眼。” 沈言忽然想起上辈子的自己。如果那时有人告诉他,你下辈子能走遍这些地方,能亲眼看、亲手摸、亲口尝,他一定觉得是天方夜谭。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真。 他笑着迎向扑面而来的水雾,冰凉的水珠打在脸上,带着黄河的泥沙味。这味道,这声音,这震撼,都是真实的,是他用两辈子换来的幸运。 “值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上辈子的遗憾,这辈子补了;上辈子的梦想,这辈子圆了。至于未来会怎样,空间会怎样,他不知道,也不想多想。他只知道,脚下的路还长,眼前的景还多,他要继续走下去,把这辈子活得热热闹闹、明明白白,才不算辜负这场重生,不算辜负这大好河山。 风卷起水雾,打湿了他的头发,也吹起了他的衣角。沈言望着奔腾的黄河,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前尘旧梦已远,此世新程正长,他的脚步,还要朝着更远方的风景,一直走下去。 第73章 古道蹄声 沈言牵着马走在茶马古道的残段上,马蹄踩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的声响,像在敲打着一段沉睡的时光。石板上的马蹄印深得能积住雨水,边缘被磨得光滑,是几百年往来商队留下的痕迹。马背上的帆布包看着空荡,空间里却装满了从丽江换来的普洱茶饼,饼面泛着油光,闻着有股陈香,是山民们用三年的茶青压成的。 “后生,歇脚不?”路边的山神庙里,一个守庙的老嬷嬷探出头,手里端着个粗瓷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烤茶。沈言点点头,牵着马走进庙门。庙不大,神龛上的山神像漆皮剥落,却被擦拭得干净,香炉里插着三炷香,青烟袅袅。 老嬷嬷把烤茶递给他,茶碗边结着层茶垢,却洗得发亮:“这茶是今年的春尖,烤着喝才够味。”沈言喝了一口,茶汤微苦,咽下去却有股回甘,混着炭火的焦香,从喉咙暖到肚子里。 “以前啊,这道上热闹得很。”老嬷嬷坐在门槛上,眯着眼睛回忆,“马帮一来,铃铛声能传三里地,驮着茶叶、盐巴,还有洋布,从云南走到西藏,走一趟要大半年。”她指着墙上的刻痕,“那是马帮汉子刻的,记着走了多少天。” 沈言凑近看,墙上刻着歪歪扭扭的数字,还有些像符号的图案,大概是地名。他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马帮汉子,倒有几分相似——都是背着物资,走在崎岖的路上,把一个地方的东西带到另一个地方,只不过他的“马帮”是空间,他的“路程”被火车、汽车缩短了许多。 “现在走的人少了。”老嬷嬷叹了口气,“有了汽车,谁还费劲走山路?只是这茶叶,还是马帮走出来的味道正。”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尺布递给她:“换您点烤茶的法子。”老嬷嬷眼睛一亮,接过布小心翼翼地叠好:“这简单,把茶叶放在罐子里烤黄,倒上沸水,‘咕嘟’一响,香得很!”她边说边演示,枯瘦的手转动着陶罐,动作熟练得像在跳一支古老的舞。 离开山神庙,沈言继续往深处走。古道两旁的树林越来越密,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偶尔能看到废弃的马店,土墙塌了一半,院子里长满了野草,却还能认出拴马的石桩、舂米的石臼,仿佛还能听到马帮汉子的笑骂声、骡马的嘶鸣声。 走到一处垭口,风突然大了起来,带着山林的清气。沈言停下脚步,神识铺展开去,能“看”到远处的村寨里,炊烟正从竹楼的屋顶升起;能“听”到山涧里的溪流撞击岩石,发出“哗哗”的声响;能“感”到密林深处,有麂子正在啃食青草,皮毛在阳光下闪着油光。 他忽然觉得,空间的便利固然好,却少了些“在路上”的滋味。马帮汉子们风餐露宿,固然辛苦,却能亲手触摸每一块石板,亲口尝每一处的泉水,亲耳听每一段的风声,这种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是空间的瞬间转移给不了的。 傍晚时分,沈言走到一个僳僳族村寨。寨子里的竹楼依山而建,像挂在山坡上的蜂巢,妇女们穿着绣花围裙,正在晒场上翻晒玉米,玉米粒在阳光下黄得发亮。见沈言进来,一个戴银项圈的姑娘笑着迎上来:“远方的客人,留下来吃饭。” 寨主是个黝黑的汉子,穿着麻布褂子,腰间别着把砍刀,见了沈言的马,眼睛一亮:“同志,您这马壮实!是来换山货的?”沈言笑着点头,从空间里取出盐巴和红糖:“想换点你们的蜂蜜、药材。” 寨子里的人一下子围了过来,有的背着药材,有的提着蜂蜜,还有个老汉抱着个陶罐,说是泡了十年的野山参酒。沈言一一换过,用盐巴换了蜂蜜,用红糖换了药材,最后用半匹布换了那罐参酒——酒液呈琥珀色,闻着就醇厚。 晚上,寨主杀了只土鸡,用铜锅炖着,锅里扔了把野生的菌子,香气飘满了整个寨子。男女老少围坐在火塘边,姑娘们唱起了山歌,歌声清亮,像山涧里的泉水。沈言喝着参酒,吃着土鸡,听着山歌,忽然觉得,这才是人间烟火最本真的味道——没有城里的算计,没有交易的冰冷,只有热乎的饭菜、真诚的笑脸、滚烫的人情。 第二天离开时,姑娘们往他的马背上塞了些煮玉米、烤土豆,还有个老婆婆把自己绣的荷包塞给他,荷包里装着晒干的野菊花,闻着清香。沈言把空间里的布匹、盐巴多留了些,寨主非要让他带走两匹僳僳族的麻布,说“这布结实,能做件好褂子”。 走在回程的古道上,沈言的马背上多了两匹麻布,空间里却装满了山货。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忽然明白,自己走了这么多地方,看了这么多风景,不只是为了换物资、赚钱财,更是为了这些相遇——守庙老嬷嬷的烤茶,马帮汉子的刻痕,僳僳族姑娘的山歌,这些才是山河间最珍贵的宝藏。 路过那处垭口时,风依旧很大。沈言勒住马,回头望去,村寨的竹楼在林海中若隐若现,炊烟像条白丝带,系在青山的腰间。他仿佛能听到火塘边的笑声,闻到铜锅里的鸡汤香,这些声音和味道,像种子一样落在心里,慢慢生根发芽。 他抖了抖缰绳,马继续往前走,蹄声“笃笃”,和几百年前的马帮铃声,在风里交织成一片。沈言知道,这条路他还会继续走下去,不是为了成为谁,只是为了不辜负这脚下的土地,不辜负这人间的烟火,不辜负这趟来之不易的重生。 古道漫漫,前路还长,可只要马蹄不停,风景就永远在路上,故事就永远在心里。 第74章 流转生息 沈言蹲在胶东半岛的渔港边,看着渔民们把刚卸下的鲅鱼、带鱼码在沙滩上,银亮的鱼身在阳光下闪着光,带着海水的腥咸。一个黝黑的汉子正用稻草捆着鱼,见他盯着鱼堆看,直起腰抹了把汗:“同志,要鱼不?刚上岸的,新鲜得很!” “用粮食换,换不换?”沈言拍了拍身后的帆布包,里面其实空无一物,但空间里的粮仓堆得冒尖——有从平原地区换来的小米、玉米,还有从县城供销社“匀”来的白面,足够装满三辆马车。 汉子眼睛猛地亮了,手里的稻草都掉在了地上:“粮食?真能用粮食换?”在海边,鱼多到吃不完,晒成鱼干能堆半屋,可粮食金贵,渔民们一年到头靠海吃海,想换点小米都得走几十里山路去镇上,还常被粮贩克扣。 “当然。”沈言伸出三根手指,“三斤鱼换一斤小米,咋样?”这个价格比镇上公道太多,汉子想都没想就点头:“换!我这就回家扛鱼!” 没一会儿,渔港边就围满了渔民,有的扛着鲅鱼,有的提着海蛎子,还有个老太太颤巍巍地捧着一小筐虾皮,眼里满是期待。沈言让他们把海鲜分类放好,自己则从空间里往外搬粮食——小米装在麻袋里,沉甸甸的;玉米金灿灿的,颗粒饱满;白面用布袋装着,还带着麦香。 “张大哥,你这筐鲅鱼够十五斤,换五斤小米。” “李婶,这海蛎子算十斤,换三斤玉米。” “大娘,虾皮晒干了有二斤,换半斤白面够不?” 沈言一边过秤一边分粮,动作麻利。渔民们捧着粮食,笑得合不拢嘴,有的当场就抓了把小米塞进嘴里嚼,眼里闪着泪光——这可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比再多的鱼都金贵。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想起那句“手里有粮,心中不慌”。上辈子在课本里读到时,只当是句口号,这辈子走过这么多地方才明白,对经历过战争、饥荒的人来说,粮食是命根子,是比金银还靠谱的靠山。海边的渔民不缺鱼,山里的猎户不缺肉,可没了粮食,照样饿得发慌。 就像昨天在沂蒙山区,那个猎户大叔用两只野猪换了二十斤玉米,说“孩子快断粮了,这玉米能撑到秋收”。他的猎枪擦得锃亮,箭囊里的箭羽饱满,可提到粮食,眼里的光就暗了下去——山里能种粮的地太少,巴掌大的梯田里种点红薯、玉米,够自己吃就不错,想换点细粮,得扛着猎物走两天山路去县城,还不一定能换到好价钱。 沈言的空间里,粮食从来没断过。他从不在一处大量收粮,而是走一路换一路:在平原用布匹换小米,在县城用山珍换白面,在乡镇用红糖换玉米,积少成多,竟也攒下了满满一粮仓。他从不把粮食当普通商品,遇到实在困难的,甚至会多给几斤,就像刚才给那个老太太的白面,明明够数,他又多塞了一把:“给孩子蒸馒头吃。” 从渔港出来,沈言把换来的海鲜收进空间的冷库。鲅鱼、带鱼码得整整齐齐,海蛎子、扇贝装在竹筐里,虾皮用布包着,都透着新鲜的海水味。这些东西在山里可是稀罕物,猎户们常年吃兽肉,偶尔来点海鲜,比过年还高兴。 他骑着自行车往山区走,官道两旁的玉米地已经泛黄,风一吹,叶子“沙沙”作响。路过一个村庄,正赶上村民们在晒粮,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铺了满地,像撒了一层颜料。几个老汉坐在谷堆旁抽烟,见沈言路过,笑着打招呼:“同志,换粮不?俺们这玉米可瓷实!” 沈言跳下车,从空间里摸出两斤虾皮:“换点玉米,行不?”老汉们眼睛一亮,虾皮在乡下是好东西,炒菜、做汤都鲜,当即让婆娘装了十斤玉米:“够不?不够再装!” 这种交换,早已成了他的日常。海边用粮换海鲜,山里用海鲜换粮,平原用布换杂粮,县城用杂粮换细粮,像个无形的循环,把各地的余缺连了起来。他不在乎一次能赚多少,反正空间里的物资足够多,粮食也越换越足,重要的是让粮食到最缺的地方去,让海鲜、野味到稀罕它们的人手里。 傍晚时分,沈言到了沂蒙山区的王家峪。村口的老槐树下,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豁口的碗,里面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见沈言进来,孩子们都怯生生地往后躲,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帆布包。 “王大叔在家不?”沈言喊了一声。猎户王大叔从屋里跑出来,手里还拿着剥了一半的兽皮,见了沈言,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沈同志,你可来了!俺们攒了不少野猪肉,就等你换粮食呢!” 沈言跟着他进了屋,土炕上,王大叔的婆娘正哄着哭闹的孩子,孩子瘦得皮包骨,哭声都没力气。“孩子咋了?”沈言皱眉问。 “饿的。”王大叔叹了口气,“家里的玉米前天就吃完了,就剩点红薯干,孩子不爱吃。” 沈言没多说,从空间里拿出五斤白面、三斤小米:“先给孩子做点吃的。”王大叔的婆娘愣了一下,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抱着孩子就往灶房跑,嘴里念叨着“能蒸白面馒头了”。 王大叔红着眼圈,把里屋的野猪肉都搬了出来,足有三十多斤:“沈同志,这些都给你,换你那点粮食……够不?” “够了,还多了。”沈言笑着说,“再给我点山里的药材,抵剩下的。” 王大叔连忙点头,又从墙角拖出个麻袋,里面是晒干的何首乌、灵芝:“这些都给你!沈同志,你是俺家的救命恩人啊!” 沈言没接这话,帮着王大叔把野猪肉收进空间。屋外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原来王大叔的婆娘蒸了白面馒头,孩子们正抢着吃,脸上沾着面粉,像只只小花猫。 看着这一幕,沈言忽然觉得,自己这“搬运工”当得值。他不用像马帮那样风餐露宿,不用像货郎那样走街串巷吆喝,只靠空间的便利,就能把粮食送到饿肚子的人手里,把海鲜、野味送到稀罕它们的人嘴边。这种踏实,比赚多少钱都让人安心。 晚上,王大叔非要留沈言吃饭。炕桌上摆着白面馒头、小米粥,还有盘炒野猪肉,虽然简单,却透着家的温暖。王大叔喝着自家酿的红薯酒,红着脸说:“沈同志,你要是不来,俺们真不知道咋撑到秋收。这粮食啊,比啥都金贵。” 沈言喝了口酒,有点辣,却暖得人心头发热。他想起自己的本职工作——汽修厂的采购员。每月的工资不多,可他从没缺过,该交的报表、该采的零件,都做得一丝不苟,没人知道这个“老实本分”的采购员,背地里干着这么大的“买卖”。 “厂里让我下个月去东北采零件。”沈言笑着说,“那边的大豆、高粱多,我多带点回来。” “那可太好了!”王大叔高兴地说,“俺们还想换点大豆,给孩子磨豆浆喝。” 离开王家峪时,月光已经升起来了,照亮了崎岖的山路。沈言骑着自行车,感觉浑身都是劲。空间里的冷库装满了海鲜,粮仓又添了新粮,药材堆得像座小山,这些都不是他的财富,而是能让更多人活下去的希望。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也不知道政策会不会变,但只要还能走,还能换,他就会一直做下去。就当自己是个勤劳的搬运工,把粮食从有余的地方搬到短缺的地方,把山海的馈赠从产地送到需要的人家,让每一粒米、每一条鱼、每一块肉,都发挥出最大的用处。 夜风里,仿佛能听到孩子们啃馒头的香甜,能闻到渔民们煮鱼的鲜香,能看到山民们收到粮食时的笑脸。这些声音、这些味道、这些画面,像一串珠子,串起了他走过的路,也串起了人间最朴素的幸福。 沈言蹬着自行车,朝着月光照亮的方向前进,车铃“叮铃铃”地响着,在寂静的山路上回荡,像在为这趟永不停止的“搬运”,伴奏着一支轻快的歌。 第75章 时光为卷 沈言蹲在张家界的金鞭溪畔,手里的相机正对着溪水里的石斑鱼。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水面投下细碎的光斑,鱼群倏忽游过,鳞片闪着银亮的光,像撒在绿绸缎上的碎钻。他屏住呼吸,按下快门,“咔嚓”一声轻响,将这一瞬的灵动定格在胶片里。 这台相机是他在四九城最大的百货商店买的,德国产的莱卡,黑漆外壳,沉甸甸的,花了他足足三百块“大黑石”,还托了供销社的老李才弄到票。当时老李还打趣他:“沈同志,你这采购员当得够滋润,还玩起相机了?”沈言只是笑,没说这相机是他专门用来“收藏”风景的。 胶片更是金贵,一卷只能拍三十六张,还得省着用。他专门在空间里辟了个干燥的柜子放胶片,里面垫着防潮纸,生怕受潮发霉——这些小小的胶片,是他能留住时光的唯一凭证。 上辈子他用手机拍照,随手一拍就是几百张,存进云端,转头就忘。可现在,每按下一次快门,他都要琢磨半天:光线够不够?角度好不好?能不能把这山水的灵气拍出来?就像刚才拍石斑鱼,他蹲了足足一刻钟,等鱼群游到最密集的地方,等阳光正好落在水面,才敢按下快门。这种郑重,让每一张照片都有了温度。 “同志,你这铁盒子能把鱼装进去?”一个背着竹篓的土家族老汉路过,好奇地盯着相机,“俺们村里的后生说,城里有能装人的铁盒子,叫啥……电影机?” 沈言笑着晃了晃相机:“这叫相机,能把好看的东西记下来,就像画儿一样。”他从帆布包里掏出刚洗出来的照片——是昨天在袁家界拍的峰林,石峰如剑,直插云霄,云雾在峰林间流动,像仙境一般。 老汉接过照片,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摸着画面,眼里满是惊叹:“乖乖,这比俺们寨里画的山神还像!你看这石头,跟真的一样!”他忽然想起什么,拉着沈言往溪边走,“俺知道个好地方,有瀑布,比这溪里的鱼好看!” 跟着老汉穿过一片密林,果然听到“哗哗”的水声。转过一道山弯,一道白练似的瀑布从崖上坠下,砸在潭里,激起漫天水雾,彩虹横跨在潭上,美得让人挪不开眼。“咋样?”老汉得意地问,“这是俺们的‘银帘瀑’,雨后才肯露面呢。” 沈言连忙举起相机,调整焦距。瀑布的水珠溅在镜头上,他用衣角擦了擦,重新构图——让彩虹正好落在瀑布中间,潭边的野花作前景,远处的峰林当背景。“咔嚓”一声,将这飞瀑流泉、霓虹彩虹,都收进了镜头里。 “给俺也拍一张呗?”老汉忽然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俺这辈子没出过山,想让娃们看看爹站在瀑布前的样子。” 沈言笑着点头:“您站在潭边,看着瀑布就行。”老汉拘谨地站好,双手背在身后,嘴角咧开憨厚的笑。沈言按下快门,将这带着乡土气息的笑容,和壮丽的瀑布定格在一起。他想,这张照片或许比单纯的风景照更有意义——风景会变,可这笑容里的淳朴,能留很久。 从张家界出来,沈言的相机里又多了不少“存货”:有土家姑娘绣花的样子,银针在布上翻飞;有采药人攀在崖壁上的身影,背着的药篓沉甸甸的;还有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追逐的画面,笑声像银铃一样。这些照片里,有风景,更有人,有烟火气,比任何名山大川都更让他心动。 他现在养成了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先不急着换物资,而是背着相机转一转。在丽江古城,他拍纳西族的老屋,木楼依山而建,青石板路上的马蹄印里还积着雨水;在平遥古城,他拍城墙根下棋的老汉,棋子落在石桌上,发出“啪啪”的响,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凤凰古城,他拍沱江边洗衣的妇人,木槌捶打衣裳的声音,和吊脚楼里的歌声混在一起,像支温柔的曲子。 这些古城、老街、旧巷,上辈子他只在旅游攻略里见过,商业化得没了原味。可现在,它们还带着岁月的褶皱,藏着最本真的生活——卖糖画的老汉支着小摊,糖稀在铁板上绕出龙的形状;扎纸灯的匠人坐在门口,竹篾在手里转着圈,渐渐成了灯笼的骨架;就连墙角的青苔,都绿得那么有耐心,一点一点爬满斑驳的砖墙。 沈言在凤凰古城的江边坐了一下午,看着夕阳把沱江染成金红色。一个穿蓝布衫的老太太坐在他旁边,手里编着竹篮,竹条在她手里听话地弯曲、交织。“后生,你拍这江干啥?”老太太问,“天天看,有啥好看的?” “因为它好看啊。”沈言举起相机,对着落日下的吊脚楼,“您看这光,这水,这楼,凑在一起多好。” 老太太笑了:“俺们祖祖辈辈住这儿,靠这江吃饭,它是好看,可也是俺们的日子。”她指着江里的渔船,“那是俺家老头子,打鱼回来了。” 沈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一艘渔船正往岸边划,船头放着半篓鱼,老渔夫戴着斗笠,身影在夕阳里成了剪影。他连忙按下快门,把这“日子”拍了下来——江是背景,船是道具,老渔夫的身影,才是这张照片的魂。 晚上,沈言住在江边的吊脚楼里,借着油灯的光,小心地把胶片从相机里取出来,放进防潮盒。他看着墙上贴着的照片,有黄山的云海,有洱海的月,有草原的羊,有戈壁的沙,还有一张张陌生却亲切的脸。这些照片,像一颗颗珍珠,串起了他走过的路,看过的景,遇过的人。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没什么可追求的了。钱?空间里的“大黑石”够他花几辈子;权?他见过太多为权争斗的人,最终落得一场空;名?他宁愿做个无名的“搬运工”,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 他现在只想背着相机,带着空间,继续走下去。走到漠河看极光,把那片绚烂的光拍下来;走到西沙看珊瑚,把那片五彩的海记下来;走到草原看赛马,把那飞扬的马蹄、牧民的笑脸都收进镜头里。 这种日子,简单,却踏实。像山间的溪流,不疾不徐,却能映出日月星辰;像路边的野草,不骄不躁,却能在风雨里扎根生长。 第二天一早,沈言背着相机,提着帆布包,又踏上了新的路。吊脚楼的老板娘在门口送他,手里拿着个油纸包:“这是俺家做的姜糖,路上吃,暖身子。”沈言接过,笑着挥挥手:“等我回来,给您带雪山的照片!” 阳光洒在沱江上,泛着金波。沈言走在青石板路上,相机在胸前轻轻晃动,里面装着新的胶片,等着记录新的风景。他知道,前路还有无数的美好在等着他,而他的镜头,会像眼睛一样,把这一切都好好记住,刻在时光里,酿成最醇厚的回忆。 至于未来会怎样,他不想管,也不用管。毕竟,能在这样的时代,用脚步丈量山河,用镜头留住时光,本身就是一种天大的幸运。 第76章 黄土地 沈言站在陕北的土塬上,脚下的黄土被风刮得迷眼,远处的山峁光秃秃的,只有几丛沙棘顽强地从沟壑里探出头,绿得发怯。他裹紧了身上的工装,还是觉得风像小刀子似的往骨头缝里钻——这地方的风,比他走过的任何山区都烈,带着股土腥味,刮在脸上生疼。 “同志,你从哪来?”一个放羊的老汉拄着羊铲走过来,羊皮袄上沾满了尘土,皱纹里也嵌着黄泥巴,看着像从土里长出来的。他的羊群瘦得可怜,毛都擀了毡,啃着地上稀稀拉拉的草根,时不时抬起头,对着灰蒙蒙的天“咩咩”叫两声,声音里带着股蔫劲儿。 “从南边来。”沈言从帆布包里摸出块窝头递过去,是用空间里的小米面做的,还带着点甜味。老汉接过去,掰了一半喂给最瘦的那只羊,自己才小口小口地啃起来,嘴里念叨着:“南边好啊,有水,有树,不像咱这,除了土就是风。” 沈言的心沉了沉。他走过沂蒙山区,那里虽然缺粮,可山林里有野味;到过胶东半岛,海边的鱼多到吃不完;就算是张家界的深山,也有流泉飞瀑、药材山珍。可这里,除了望不到头的黄土,几乎什么都没有——树是稀的,草是黄的,水是苦的,连风都带着股绝望的味道。 他跟着老汉往村里走,土路被车辙压得很深,车轱辘碾过,扬起的尘土能呛得人睁不开眼。路边的窑洞都是土坯砌的,窑顶长着几丛茅草,风一吹就摇摇晃晃,像是随时会塌下来。有个妇女蹲在窑门口砸土块,见了沈言,抬起头,脸上的皱纹比土塬的沟壑还深,手里的土块砸在石板上,发出“砰砰”的闷响,像是在跟这土地较劲。 “她在砸土肥。”老汉解释说,“把土块砸细了,掺点羊粪,就能种糜子了。咱这地,薄得很,不这么伺候,长不出粮食。” 沈言看着那妇女枯瘦的手,指甲缝里全是泥,砸土块的动作却很用力,每一下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忽然想起在胶东半岛见过的渔民,他们虽然缺粮,可脸上有海风晒出的红润;想起沂蒙山区的猎户,就算吃红薯干,眼里也有山林养出的亮。可这里的人,脸上身上都是土黄色,连眼神都像是被风沙磨钝了,透着股沉甸甸的疲惫。 到了村里,沈言才知道什么叫“家徒四壁”。窑洞里面黑乎乎的,地上是夯实的黄土,坑坑洼洼;墙上挂着个破筐,里面装着几个干硬的糜子面窝头;炕上铺着干草,连条像样的褥子都没有。一个老太太正坐在炕边纺线,纺车“吱呀”作响,像在哭;几个孩子光着脚在地上跑,脚丫子黑得像煤球,身上的衣裳补丁摞补丁,露出的胳膊腿细得像麻秆。 “沈同志,你这是……”村支书闻讯赶来,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口磨破了边,却系得整整齐齐。他听说沈言是从城里来的采购员,还带着物资,眼里先是亮了亮,随即又暗了下去——以前也来过“送温暖”的,可带来的东西不够塞牙缝,走了之后,日子该咋苦还咋苦。 沈言没多说,直接从空间里往外搬东西。他这次带的物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五十捆粗布,能给全村人做件新衣;一百斤盐,够吃大半年;还有两百斤小米、一百斤玉米,都是从平原地区换来的细粮。 “这……这是给俺们的?”村支书看着堆成小山的物资,手都在抖,声音也变了调。他活了四十多年,就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粗布的蓝在黄土窑洞里,亮得晃眼;盐巴的白像雪,看得人心里发颤。 “给孩子们先做件棉衣。”沈言指着那些光脚的孩子,“天快冷了。” 村里的妇女们闻讯都涌了过来,看着布料,眼泪“唰”地就下来了。有个年轻媳妇抱着怀里的娃,娃冻得嘴唇发紫,她摸着布,哽咽着说:“俺娃长这么大,还没穿过新布做的衣裳呢……” 沈言心里发酸,又从空间里摸出二十斤红糖:“给老人和孩子冲点水喝,补补身子。”红糖的红在黄土地上,像团火,瞬间把窑洞照得暖了些。 老汉们蹲在门口抽烟,嗒嗒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明明灭灭,映着他们红扑扑的脸。“沈同志,你是天上派来的?”有个老汉抹了把泪,“咱这地方,鸟都不拉屎,除了土就是煤,谁肯惦记着俺们?” 沈言摇摇头:“我就是个采购员,顺路来看看。”他知道,这里的地下埋着黑金子——煤矿,可现在没技术,没设备,挖出来也运不出去,只能眼睁睁看着宝贝躺在地里,人却饿得直不起腰。 他跟着村支书去看村里的土地。所谓的“田”,就是在土塬上开出的梯田,窄得像条带子,土是黄的,干得裂着缝,撒下去的糜子种,能长出一半就谢天谢地。“去年旱,颗粒无收,”村支书叹着气,“今年总算下了两场雨,可这点收成,够吃三个月就不错。” 沈言看着干裂的土地,忽然想起在江南见过的稻田,水绿油油的,稻穗沉甸甸的,风一吹,像片金色的海。他从空间里取出些菜种——有白菜、萝卜、南瓜,都是耐旱好活的品种:“试试种这个,能当菜,也能当粮。” 村支书接过菜种,像捧着稀世珍宝,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俺们一定好好种!等收了,给你留着!” 晚上,沈言住在村支书家的窑洞。炕烧得很热,烫得人睡不着。窗外的风“呜呜”地叫,像在哭,又像在吼。村支书的婆娘端来一碗糜子粥,里面掺了点红薯,稀得能照见人影,却热气腾腾的。“沈同志,委屈你了,俺们这儿就这条件。” “挺好的。”沈言接过碗,喝了一口,有点涩,却带着股土腥味的实在。他从空间里拿出块腊肉,是从湘西换来的,用柏树枝熏过,香得很:“给孩子们炒个菜。” 婆娘推辞不过,拿去灶房,不一会儿,肉香就飘满了窑洞。几个孩子扒在门框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灶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带的物资还是太少了,这点东西,只能解燃眉之急,却填不满黄土地的贫瘠。 第二天,沈言要走了。全村人都来送他,妇女们塞给他缝好的布鞋,针脚密密麻麻;老汉们提着自己挖的野菜,说能当药;孩子们捧着捡来的煤块,黑亮黑亮的,说“这是俺们这儿最好的东西”。 沈言把空间里剩下的物资都留下了,只带走了那双布鞋和几块煤。他骑着自行车,走在黄土路上,身后传来孩子们的哭声:“沈叔叔,你还来不?” “来!”沈言回头挥挥手,眼眶有点热,“等你们种出白菜,我就来!” 风依旧刮着,黄土依旧飞扬,可他觉得,这黄土地好像没那么绝望了。妇女们手里的布料能变成棉衣,老汉们种下的菜种能长出绿苗,孩子们的眼睛里,有了点盼头,像埋在土里的种子,等着春风一吹,就能冒芽。 他想起村支书说的话:“咱这地方,是苦,可只要有人惦记着,就有奔头。”沈言摸了摸怀里的煤块,黑沉沉的,却带着温度。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下次来,要带更多的种子、更多的布料、更多的粮食,还要告诉他们,这黄土地下有宝贝,这黄土地上,也能长出希望。 自行车碾过黄土路,留下两道车辙,很快又被风沙填满,像从未有过痕迹。可沈言知道,有些东西留下了——在妇女们的针线里,在老汉们的烟锅里,在孩子们的记忆里,像颗种子,埋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等着生根发芽,长成一片绿。 远方的土塬依旧光秃秃的,可沈言的心里,却好像有片绿苗,正迎着风,使劲地往上长。他知道,改变这黄土地很难,可只要有人肯播下种子,肯付出真心,总有一天,这黄土会变成绿的,这风会变得软的,这日子,会变得甜的。 他踩着自行车,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黄土地在他身后铺展开来,像幅厚重的画,画里有他留下的脚印,有他寄放的牵挂,还有他对这片土地最深的祝福。 第77章 桂林山水 沈言坐在竹筏的竹椅上,看着漓江的水从竹筏下缓缓流过,清得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还有几尾小鱼顺着筏子的影子游,像在追逐一段流动的光阴。撑筏的老汉戴着斗笠,手里的竹篙轻轻一点,筏子就像片叶子似的往前漂,惊起几只白鹭,扑棱棱掠过水面,翅膀沾着的水珠落在江里,溅起细碎的涟漪。 “同志,您这是打哪儿来?”老汉的声音带着当地的口音,软乎乎的,像江里的水。他见沈言背着个相机,筏子上却没什么行李,眼里带着好奇——这年月能到桂林来“晃悠”的,要么是公干的,要么是有门路的,像他这样看着自在的,不多见。 沈言笑着晃了晃手里的介绍信,红色的印章在阳光下格外显眼:“从陕北来,单位派来采购点山货。”这话半真半假,采购山货是真,可“单位派来”不过是个由头,真正让他能从黄土高坡一路晃到桂林的,正是这张盖着红章的纸。 离开陕北时,他特意回了趟四九城,找单位重新开了介绍信。办公室的老张头戴着老花镜,在“采购事由”一栏里写得工工整整:“赴广西桂林等地采购木材、药材及土特产品”,末尾盖着汽修厂和供销社的双章,红得扎实。当时老张头还打趣他:“沈小子,你这采购员当得比厂长还自在,全国都快让你跑遍了。” 沈言只笑不答。他心里清楚,这张纸的分量。在火车站,检票员看一眼介绍信,挥手就放行;在关卡,哨兵验过印章,敬礼示意通过;就算在偏远的村寨,只要亮出这张纸,说句“单位派来的采购员”,村民们都会热情地招呼,问要不要换点当地的特产。 就像此刻,撑筏的老汉听说他是“采购员”,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俺们这儿的木材好,楠木、樟木,做家具顶呱呱;药材也多,金银花、石斛,都是山上长的野物;还有这漓江的鱼,清蒸着吃,鲜掉眉毛!” 沈言顺着他的话问:“那用布匹换鱼,换不换?”他从空间里摸出半匹蓝布,是从四九城供销社换来的,布面光滑,颜色正。老汉眼睛一亮,竹篙往水里一点,筏子猛地拐了个弯:“换!前面就是俺家,让婆娘给你捞刚打上来的剑骨鱼!” 竹筏顺着漓江往下漂,两岸的山像水墨画一样慢慢铺展开来。有的山像大象在喝水,鼻子垂在江里;有的山像笔架,尖尖的顶直插云霄;还有的山藏在云雾里,只露出个山尖,像水墨画里没干的墨痕。沈言举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胶片在相机里转动的声音,和江水流淌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支轻快的歌。 他想起在陕北时,看到的山都是光秃秃的,土黄色的,连风都带着股硬气。可桂林的山,是青绿色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山顶上还长着几棵松树,像故意插在那儿的盆景,透着股灵秀。水也是,陕北的水是苦的,浑的,带着泥沙;桂林的水是甜的,清的,能看见水底的水草在跳舞。 “这地方,住一辈子都不腻。”沈言忍不住跟老汉感叹。老汉哈哈笑起来,竹篙在水里搅起一圈圈涟漪:“俺们祖祖辈辈住这儿,看了一辈子,还是看不够。春天看桃花开,夏天看漓江水涨,秋天看枫叶红,冬天看雾绕山,四季都有看头。” 到了老汉家的村寨,竹楼依山而建,木楼的柱子插在江里,走在楼上,脚下能听到江水“哗哗”的响。老汉的婆娘系着绣花围裙,正在江边捶衣裳,见沈言来了,笑着往屋里让:“同志快坐,我这就去剖鱼!” 村里的孩子围着沈言的相机看,小手指着镜头,眼里满是好奇。沈言笑着打开相机,让他们看刚拍的山景:“这是象鼻山,像不像大象?”孩子们咯咯地笑起来,七嘴八舌地说:“像!像!俺们常去那儿掏鸟窝!” 正说着,村支书来了,手里拿着个账本,见了沈言的介绍信,客气地递过一杯茶:“沈同志,要采购啥尽管说,俺们这儿的桂皮、八角都是好东西,运到城里能卖好价钱。”沈言从空间里拿出几匹布和一些红糖:“我想用这些换点木材和药材,再换点你们的鱼干。” 村支书眼睛一亮,连忙让人去张罗。布匹在村里是硬通货,红糖更是稀罕物,用这些换山货,对村民们来说是天大的好事。没一会儿,几个后生就扛着木材来了,都是干透的楠木,笔直笔直的;妇女们提着竹篮,里面装着晒干的金银花、石斛,还有沉甸甸的鱼干,透着海风的咸香。 沈言让他们把东西收进空间,自己则和村支书坐在竹楼里聊天。村支书说,以前也有“采购员”来过,可大多是走个过场,要么压价太狠,要么挑三拣四,像沈言这样实在的,不多见。“主要是您这介绍信管用,”村支书指着沈言手里的纸,“有这东西,就知道您是正经单位来的,信得过。” 沈言心里感慨,这介绍信确实是“通行证”。在那个出行需要“路条”的年代,没有这张盖着红章的纸,别说跨省采购,就是出个县城都难。他见过有人因为拿不出证明,在关卡被拦了三天三夜;也见过有人为了换一张介绍信,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而他,靠着这张纸,从北到南,从黄土高坡到桂林山水,一路畅通无阻。在火车站,他能凭着介绍信买到卧铺票;在招待所,他能登记住宿;甚至在遇到盘查时,只要亮出这张纸,说句“执行公务”,对方就会客气放行。 傍晚,老汉的婆娘做了一大桌菜:清蒸剑骨鱼、啤酒鱼、田螺酿,还有竹筒饭,香喷喷的,摆满了竹桌。鱼是刚从江里捞的,肉嫩得像豆腐;竹筒饭里混着腊肉,带着竹子的清香。沈言吃得满头大汗,觉得这是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饭。 饭后,村民们在江边燃起了篝火,年轻的姑娘小伙围着篝火跳舞,唱着当地的山歌:“唱山歌来,这边唱来那边和……”歌声清亮,像漓江水一样婉转。沈言坐在篝火旁,看着跳动的火苗,听着悠扬的山歌,忽然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没有算计,没有奔波,只有山水为伴,歌声为友。 他拿出相机,拍下这热闹的场景。火光映在姑娘们的笑脸上,映在小伙们的舞步里,也映在漓江水的波光里,温暖而鲜活。他想,等老了,就把这些照片拿出来看,告诉自己,这辈子没白活,见过黄土的厚重,也见过桂林的灵秀,遇过太多太多善良的人。 离开桂林时,老汉非要送他到码头。竹筏在江面上漂,两岸的山渐渐后退,像在挥手告别。老汉说:“沈同志,下次再来,俺带你去看龙脊梯田,秋天的时候,金灿灿的,好看得很!”沈言笑着点头:“一定来,到时候还带布匹换你的鱼!” 码头上,检票员验过他的介绍信和车票,笑着说:“同志是来采购的?桂林的山货好啊!”沈言点点头,踏上了前往下一站的火车。 火车开动时,他回头望了一眼桂林的山,像水墨画一样,渐渐消失在视线里。他摸了摸怀里的介绍信,纸张有些粗糙,却带着沉甸甸的分量。正是这张纸,让他能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四处行走,看遍山河,遇遍人事。 他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这“采购员”的身份能维持多久。可他知道,只要手里有这张介绍信,有空间里的物资,有一颗想看看世界的心,他就会一直走下去。 火车“哐当哐当”地往前跑,窗外的风景又变成了陌生的田野。沈言靠在窗边,手里转着相机,心里满是欢喜。这辈子,能做个“旅行家”式的采购员,能凭着一张介绍信,走遍这大好河山,真是件再幸运不过的事。 至于未来,就让它像漓江的水一样,慢慢流淌。他只需要跟着水流,看着风景,走着路,就好。 第78章 善恶玄判 沈言坐在成都茶馆的竹椅上,指尖捻着茶杯盖,轻轻撇去浮沫。碧潭飘雪的茶香在鼻尖萦绕,清冽中带着茉莉的甜。茶馆里人声鼎沸,说书先生拍着醒木,讲着《三国》的故事,茶客们的叫好声、嗑瓜子的脆响、堂倌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锅沸腾的老茶,透着股热辣的烟火气。 他的神识像一张无形的网,悄无声息地铺展开,笼罩着整个茶馆。茶客们的情绪在他感知里如同流动的光:有听书听得兴起的兴奋,有生意人讨价还价的算计,有老友重逢的热络……这些情绪像五颜六色的丝线,织成一幅鲜活的人间百态图。 忽然,一丝阴冷的恶意像冰锥般刺入神识网。沈言眼皮微抬,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角落——那里坐着个穿黑布褂子的汉子,帽檐压得很低,正假装喝茶,眼角的余光却死死盯着邻桌一个揣着钱袋的老者。那恶意很纯粹,带着贪婪和狠戾,像蛰伏在暗处的蛇,等着时机咬一口。 沈言不动声色,继续啜茶。神识细细探去,能“看”到汉子怀里藏着把短刀,刀鞘上还沾着点锈迹;能“感”到他心跳得很快,手心在冒汗——是个没经验的新手,却藏着伤人的歹念。 上辈子他在城里遇见过扒手,被偷了钱包还浑然不觉,直到回家才发现。可这辈子,神识成了他最可靠的“警报器”,任何对他或周围人有恶意的人,都逃不过他的感知。就像此刻,那汉子的恶意像盏灯,在他神识里亮得刺眼。 说书先生讲到“关公温酒斩华雄”,茶客们纷纷叫好。那汉子趁机站起身,假装去添水,脚步却朝着老者的方向挪。沈言放下茶杯,神识锁定他——只要他敢伸手,就别怪自己不客气。 汉子的手刚要碰到老者的钱袋,忽然觉得后颈一凉,像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他猛地回头,正对上沈言平静的目光,那目光像潭深水,能看透人心底的龌龊。汉子心里一慌,手僵在半空,随即若无其事地转身,快步走出了茶馆。 沈言收回目光,端起茶杯。那汉子的恶意已经消失在街角,带着明显的恐惧。他没追,这种小蟊贼,吓退就行,没必要脏了手。但若是遇到那种丧尽天良的恶徒,他从不手软——那些人,最终都成了空间扩张的“养料”。 这能力是在一次次淬炼中觉醒的。最初神识只能感知周围丈许,后来随着空间吞噬恶徒增多,神识也越来越强,如今能覆盖方圆半里,不仅能探物,更能辨善恶。恶意在他感知里是冷的、暗的,像冰;善意是暖的、亮的,像火。这分辨从不出错,比任何律法都来得直接。 离开茶馆,沈言背着相机往郊外走。成都的郊外多竹林,青竹修长,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像在说悄悄话。他想拍几张竹林的照片,却在神识里“撞”到一股浓烈的恶意,比刚才茶馆里的蟊贼要重百倍,带着血腥气。 他循着恶意来源走去,穿过一片竹林,看到一间破败的土地庙。庙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喊声。沈言推开门,只见三个壮汉正围着一个穿碎花布衫的姑娘,手里拿着绳子,脸上是淫邪的笑。姑娘蜷缩在墙角,吓得浑身发抖,眼泪把脸都哭花了。 “哪来的野小子,敢管爷爷们的闲事?”一个刀疤脸壮汉转过身,眼里满是凶光,手里的刀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另两个壮汉也围了上来,恶意像潮水般涌来,几乎要将人淹没。 沈言没说话,神识早已“看”清他们的底细——这三人是附近的泼皮,常年在这一带拦路抢劫,上个月还害死了一个货郎,尸体就扔在竹林深处。这种恶徒,留着只会祸害更多人。 “给你们个机会,滚。”沈言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 “滚?老子先废了你!”刀疤脸挥刀砍来,风声凌厉。沈言侧身躲过,指尖在他手腕上一弹,刀“哐当”落地。另两个壮汉扑上来,被他轻易踹倒在地,疼得嗷嗷叫。 刀疤脸见打不过,眼神一狠,从怀里摸出个药粉包就要撒。沈言眼神骤冷,神识一动,空间入口在三人脚下无声张开。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噗通”一声掉了进去,惨叫声戛然而止。 土地庙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姑娘的啜泣声。沈言捡起地上的刀,扔进空间——这种凶器,留着也是祸害。他走到姑娘面前,从帆布包里掏出块手帕递过去:“没事了,他们不会再来了。” 姑娘接过手帕,哽咽着说:“谢谢……谢谢大哥……”她是附近村子的,去镇上换盐,没想到遇到这伙恶人。 沈言送姑娘回村,村民们听说他救了人,都围上来道谢,塞给他鸡蛋、红薯,眼里满是感激。这种善意在他神识里像暖炉,烤得人心头发热。他婉拒了村民的挽留,转身往竹林走——空间因为吞噬了三个恶徒,又微微扩张了些,神识也更清晰了。 他知道,这时代乱,恶人多。没有摄像头,没有监控,很多恶行都能藏在暗处。可他的神识就是最好的“监控”,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守护着一丝清明。就像刚才的姑娘,若不是他路过,后果不堪设想。 傍晚,沈言在江边拍夕阳。晚霞把江水染成金红色,渔舟唱晚,意境悠远。他刚按下快门,神识里又出现一丝恶意,很淡,却很执着,像根细针,扎在他感知里。 他转头望去,看到个穿长衫的男人正盯着他的相机,眼神里有觊觎。男人见他看来,立刻低下头,假装看风景,可恶意没藏住——他想偷相机。 沈言没理会。这种程度的恶意,还罪不至死。他收好相机,转身离开。那男人犹豫了一下,悄悄跟了上来。沈言故意走进一条僻静的巷子,在拐角处停下。 男人刚要伸手,就被沈言抓住手腕。“想偷东西?”沈言的眼神很冷,神识探入他心里,“你家里还有老娘要养,为了这点贪念,值得吗?” 男人脸色一白,冷汗瞬间下来了:“你……你怎么知道?”他确实是家里穷,老娘病了,才动了歪念。 沈言松开手,从空间里摸出二十块钱和两斤红糖:“给你娘治病,找份正经活干。再敢偷,就不是这么简单了。”男人看着钱和红糖,愣了半天,“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头,转身跑了,恶意在他身后慢慢消散,变成了羞愧和感激。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什么波澜。神识辨善恶,却不代表要一刀切。有些恶意是被逼无奈,给个机会,或许能回头;但有些恶意是骨子里的坏,不除,就是祸害。这分寸,他拿捏得很准。 夜色渐深,沈言住进一家客栈。他坐在窗前,看着月光下的江水,神识缓缓铺开,像温柔的网,笼罩着这座城市。有晚归的人匆匆赶路,带着疲惫的善意;有打更人敲着梆子,声音里是守护的责任感;还有几处微弱的恶意在角落里闪烁,大多是些小偷小摸,构不成威胁。 他想起刚觉醒神识时的慌乱,总觉得这能力像个负担。可现在,他渐渐习惯了用这双“看不见的眼睛”去看世界,去分辨人心。空间越来越大,神识越来越强,这既是力量,也是责任——在这没有“监控”的时代,他或许就是某些人生命里唯一的“光”。 窗外的江风吹进来,带着水汽的清凉。沈言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神识在空间里转了一圈,那些被吞噬的恶徒早已化为虚无,只留下更广阔的空间和更纯净的灵气。他知道,这条路还很长,还会遇到更多的善与恶,但只要神识还在,他就会一直走下去,做那个默默守护的“旁观者”,用自己的方式,让这世界干净一点,再干净一点。 月光落在相机上,黑漆的外壳泛着冷光。明天,他还要用这台相机去拍日出,拍那些干净的、温暖的、值得被记住的风景。至于那些藏在暗处的龌龊,就让神识这面镜子,照出它们的原形,然后,一一清除。 第79章 气随心走 沈言站在重庆码头的石阶上,江风卷着水汽拍在脸上,带着股麻辣的烟火气。脚下的青石板被踩得油光锃亮,挑夫们扛着货,喊着号子往上爬,汗珠子砸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他刚用半匹布换了两串冰糖葫芦,猩红的山楂裹着晶莹的糖衣,在风里晃悠,甜香混着江风里的花椒味,有种奇异的冲撞感。 “让让!让让!”身后传来粗鲁的呵斥,两个穿着短褂的汉子推着独轮车,车轱辘碾过石板,发出刺耳的声响,直往人群里撞。有个老婆婆没躲开,被车把带得一个趔趄,手里的菜篮子掉在地上,菠菜、萝卜滚了一地。 “瞎了眼啊!”汉子不仅不道歉,反而瞪着老婆婆,眼里的戾气像要吃人。周围的人敢怒不敢言,都知道这是码头一霸,靠着欺压挑夫、勒索小贩过活,手底下还有十几个弟兄,狠得很。 沈言咬了口冰糖葫芦,山楂的酸混着糖的甜在舌尖炸开。他的神识早已“看”到这两人的底细——上个月刚把一个不服管的挑夫打断了腿,扔在江滩上,若不是好心人救得快,早就喂了鱼。此刻,那股针对老婆婆的恶意像淬了毒的针,扎得人心里发紧。 换在以前,他或许会先掂量掂量,可现在,只觉得一股躁意从脚底窜上来。练功练出的气血在经脉里翻涌,神识里那两人的恶意越是浓烈,他心里的杀心就越是清晰,像被打磨锋利的刀,就等着出鞘。 “道歉。”沈言的声音不高,却像块石头砸在喧闹的码头,瞬间让周围静了静。 两个汉子愣了一下,随即狂笑起来:“哪来的野小子,敢管你爷爷的事?”其中一个刀疤脸的往前凑了凑,伸手就要推沈言,“给老子滚远点,不然卸你一条胳膊!” 他的手还没碰到沈言的衣服,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开,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撞在独轮车上。“邪门了!”刀疤脸又惊又怒,招呼另一个汉子,“给我废了他!” 两人扑上来的时候,沈言甚至没怎么动。身形像风中的影子,看似缓慢,却总能在间不容发之际避开拳脚。他的神识早已预判了他们的动作,每一个破绽都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三招,两个汉子就被他踹倒在地,疼得抱着肚子打滚,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眼里的恶意更浓了。 “还嘴硬?”沈言心里的躁意更盛,抬脚就要踩下去。老婆婆连忙拉住他:“同志,算了算了,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周围的挑夫也劝:“沈同志,这俩是滚刀肉,不值得脏了你的手。” 沈言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杀心。也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动手,确实不妥。他看了眼地上的两人,神识微动——那两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脸色瞬间惨白,爬起来推着独轮车就跑,连掉在地上的货都忘了捡。 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没人看清沈言做了什么,只觉得刚才那一瞬间,这年轻人身上好像有股说不出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有个老挑夫凑过来,小声问:“同志,你……你是练家子?” 沈言笑了笑,没承认也没否认,弯腰帮老婆婆捡菜。老婆婆攥着他的手,一个劲念叨:“好人啊,真是好人……”可她看着沈言的脸,眼神却有些茫然,好像刚记住,转眼又忘了具体的模样。 这就是神识大成后的另一个用处——模糊自身的存在感。除非他刻意让人记住,否则别人看过他的脸,转头就会忘,就像隔着层毛玻璃看人,只能记住个大概轮廓,记不清眉眼。刚开始他还觉得新奇,后来发现这简直是“干坏事”的利器,做完事拍屁股走人,没人能说得清他长什么样。 这种“便利”,让他心里渐渐生出点飘的意思。就像刚才在码头,换在以前他会悄悄处理那两个恶霸,现在却敢在大庭广众下动手,反正没人能记住他,怕什么? 离开码头,沈言往山城的巷子里钻。重庆的巷子又陡又窄,像迷宫,青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发亮,两旁的吊脚楼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屋檐下挂着腊肉、香肠,红得发亮。他想去拍几张吊脚楼的照片,却在神识里“闻”到了更浓的恶意,比码头那两个恶霸加起来还重。 循着恶意走到巷子深处,看到一扇紧闭的木门,门里传来女人的哭嚎和男人的打骂声。沈言直接推门进去,院子里一个醉醺醺的汉子正拿着皮带抽打一个女人,旁边还站着个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女孩。汉子脸上的横肉抖着,嘴里骂着污言秽语,恶意像浓稠的墨汁,几乎要把整个院子染黑。 “住手!”沈言喝了一声。 汉子转过头,醉眼朦胧地瞪着他:“你是谁?敢闯老子家?”他手里的皮带劈头盖脸就抽了过来,带着酒气和戾气。 沈言侧身躲过,顺手夺过皮带,反手一抽,抽在汉子的腿上。“咔嚓”一声脆响,伴随着汉子杀猪般的嚎叫,他的腿以不自然的角度弯了下去。女人和小女孩吓得尖叫,却在看到沈言脸的瞬间,眼神变得有些恍惚,好像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这种人渣,留着也是祸害。”沈言心里的杀心再也压不住。这汉子不仅家暴,神识里还显示他为了赌钱,把自己的大女儿卖给了人贩子,那女孩现在不知死活。这种恶,早已烂到了骨子里。 他没再废话,神识一动,空间入口在汉子脚下张开。汉子还在惨叫,身体就已经坠了下去,声音戛然而止。院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女人和小女孩压抑的哭声。 沈言看着她们,神识柔和了些,模糊了她们对刚才画面的记忆,只留下“男人突然不见了”的印象。他从空间里摸出些钱和粮票,放在桌上:“带着孩子走,去别的地方过日子。” 女人愣愣地看着桌上的钱,又看看沈言,眼神依旧茫然,却还是拉着小女孩跪下来磕了个头。沈言没停留,转身走出院子,把门轻轻带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巷子里的风带着点凉意,吹得他清醒了些。刚才那一瞬间,他几乎是凭着本能动手的,没有丝毫犹豫,甚至有种“清理垃圾”的快意。这种感觉让他有点心惊——什么时候起,他对剥夺生命变得这么随意了? 他靠在墙上,摸出根烟点上。烟雾缭绕中,他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换过物资,拍过照片,也沾过“血”。练功带来的不仅是力量,还有骨子里的霸道;神识带来的不仅是便利,还有“审判”的底气。久而久之,他好像真的成了这乱世里的“裁决者”,觉得自己能决定别人的生死。 这种“飘”,其实是危险的。就像走在悬崖边,仗着自己身手好,就敢闭着眼睛往前走,忘了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正想着,巷口传来脚步声,几个穿制服的警察走过,大概是接到了什么报案,四处张望。他们经过沈言身边时,只是随意看了一眼,就径直走了过去——没人记得他,没人怀疑他,他就像空气一样,存在却不被察觉。 这种“隐形”的特权,让他心里那点刚冒出来的警惕又淡了些。他掐灭烟头,站直身体,往巷子外走。管他呢,反正他杀的都是恶人,没冤枉一个好人。这个时代本就没那么多道理可讲,拳头硬,心够狠,才能活得自在。 他走到江边,看着往来的船,灯火在江面上晃出碎金般的光。神识铺开,能“看”到码头的挑夫们收工回家,能“听”到吊脚楼里传来的笑声,能“感”到无数温暖的、平凡的善意。这些善意像锚,让他不至于在力量的海洋里彻底迷失。 或许,他确实变了,变得更冷,更狠,也更“飘”了。但只要这份“狠”只对着恶人,这份“飘”不伤及无辜,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沈言笑了笑,扔掉烟蒂,转身往热闹的地方走去。他要去吃碗重庆小面,多加辣,多放麻,让那股热辣劲冲散心里的阴霾。至于未来会变成什么样,他不在乎,反正有力量,有神识,有空间,他能走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这就够了。 夜色渐深,山城的灯火像星星落在人间。沈言的身影混在人流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个游走在光明与阴影边缘的旅人,带着一身说不清的戾气,也带着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清醒。 第80章 归巢 沈言推开四合院的门时,门轴发出“吱呀”一声轻响,像在欢迎一个久违的故人。院子里的石榴树又长高了些,枝桠上挂着几个青涩的果子,墙根的牵牛花爬满了篱笆,紫的、蓝的,开得热热闹闹。他站在影壁前,深深吸了口气,空气里有煤炉的烟火气,有邻居家炖肉的香味,还有阳光晒过青砖的味道——这是属于家的味道,淡得像白开水,却熨帖得让人心里发暖。 “沈小子回来了?”三大爷从屋里探出头,手里还拿着个算盘,镜片后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趟出去又俩月,挣着大钱了?”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包从南方带的茶叶:“瞎跑,换了点稀罕物。三大爷您尝尝,碧螺春。”他现在懒得跟院里人掰扯太多,出去这两年,走的地方多了,见的人杂了,再看院里这些鸡毛蒜皮的算计,只觉得像过家家。 三大爷掂着茶叶包,眉开眼笑地回屋了。沈言走到自己屋前,掏出钥匙开门。屋里还是老样子,土炕上铺着粗布褥子,墙上贴着张旧报纸,桌角的墨水瓶里还插着支钢笔,只是落了层薄尘。他挥挥手,神识扫过,灰尘瞬间被卷到门外,屋里顿时清爽起来。 其实他早就想回来了。全国的角角落落跑了个遍,从白山黑水到南海诸岛,从黄土高坡到江南水乡,该看的景看了,该遇的人遇了,相机里的胶片用了整整一箱,空间里的物资堆成了小山,连神识都练得收放自如。再走下去,不过是重复的风景,重复的交换,新鲜劲早就过了。 就像去年在新疆看胡杨林,金黄的叶子在戈壁上铺成海洋,确实震撼,可看着看着,就想起了院里的石榴树——胡杨再壮观,也不如家门口这棵树来得亲切。上个月在海南吃椰子,汁甜得像蜜,可喝着喝着,就怀念起三大爷家的玉米糊糊,粗粝的口感里,藏着踏实的暖意。 他把相机小心翼翼地摆在桌上,又从空间里拿出个木盒,里面装着洗好的照片。有黄山的云海,有漓江的竹筏,有陕北的窑洞,还有桂林的山水……一张张翻看,像在重温过去两年的时光。可看到最后,手指却停在了一张四合院的老照片上——那是他出发前拍的,院里的老槐树正开着花,白茫茫的一片,傻柱蹲在树下啃馒头,嘴角还沾着酱。 “还是家里好啊。”沈言叹了口气,把照片收进盒里。外面的世界再大,风景再美,终究不是扎根的地方。这四合院,别看整天鸡飞狗跳,张家长李家短,可屋檐下的烟火气,墙根下的人情味,是那些名山大川给不了的。 刚收拾完屋子,傻柱就踹开了门,手里端着个大碗,里面是红烧肉,油汪汪的,香气扑鼻。“听说你回来了,婶子给你炖的肉,快尝尝!”傻柱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只是眼角的皱纹多了些,“你小子可算舍得回来,院里没你,少了个能说上话的。” 沈言接过碗,夹了块肉塞进嘴里,肥而不腻,带着股熟悉的酱香味。“跑累了,想歇阵子。” “歇着好!”傻柱蹲在炕沿上,“你是不知道,你走后院里多热闹。二大爷家的小子偷了许大茂的鸡,被追得绕着院子跑三圈;三大爷为了两毛钱,跟卖菜的吵了半宿……”他絮絮叨叨地说着院里的新鲜事,沈言听着,偶尔插句话,心里觉得踏实。 这些家长里短,以前他觉得烦,现在却觉得亲切。就像看惯了波澜壮阔的大河,偶尔喝口家门口的井水,才发现平淡里藏着真味。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过得像个普通的四合院住户。早上提着篮子去菜市场,跟小贩讨价还价买两斤青菜;中午坐在院里的石榴树下喝茶,看三大爷教孩子打算盘;晚上要么去傻柱家蹭饭,要么自己做点小米粥,就着咸菜喝得津津有味。 他不再轻易动用空间,也很少往外跑,最多周末骑着自行车去趟颐和园,坐在昆明湖边看会儿水,或者去北海公园拍几张照片。相机里的胶片用得慢了,可每张照片都带着生活的温度——有院里孩子在槐树下追逐的身影,有大妈们坐在墙根纳鞋底的模样,还有傻柱跟许大茂拌嘴时的嘴脸。 许大茂见沈言回来了,特意拎着瓶酒来串门,假惺惺地说:“沈老弟,出去这么久,发财了?带啥好东西了?”沈言知道他没安好心,从空间里摸出两斤普通的糖果递过去:“就换了点这个,给孩子吃。”许大茂见没捞着好处,撇撇嘴走了,背后还嘀咕:“我看是在外头混不下去了。” 沈言听见了,却没往心里去。以前他可能还会跟许大茂计较几句,现在只觉得没必要。走了那么多路,见了那么多生死,院里这点摩擦,连芝麻粒都算不上。 有天傍晚,院里的人都在门口纳凉,一大爷拿着蒲扇,给大家讲以前的事。沈言坐在小马扎上,听着蝉鸣,看着天上的星星,忽然觉得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不用考虑哪个地方缺盐,哪个地方缺粮,不用提防谁的恶意,不用动手清理人渣,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听风,看星,闻着晚饭的香味,就够了。 他从空间里拿出些从各地带的特产,分给院里的邻居:给一大爷的是云南的普洱茶,给二大爷的是陕西的狗头枣,给三大爷的是浙江的丝绸,给傻柱的是四川的花椒……大家捧着东西,笑得合不拢嘴,连平时爱计较的三大爷都说:“沈小子,你这趟没白跑,心里装着院里人呢。” 沈言只是笑。他知道,这些东西不算什么,可这份心意,能让这四合院的日子更暖一点。就像他走南闯北时,那些山民、渔民、猎户给过他的温暖一样,善意是会流转的。 秋收的时候,沈言跟着院里人去郊区帮老乡收玉米。金黄的玉米穗堆成小山,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说笑,汗水湿透了衣裳,却没人喊累。沈言掰着玉米,手指被叶鞘划出道子,渗出血珠,他却觉得比用空间收玉米有意思——这种踏踏实实的累,带着泥土的芬芳,比任何便捷都让人满足。 晚上躺在炕上,沈言摸着胸口的玉佩,神识在院里轻轻铺开。能“看”到一大爷在灯下缝补衣服,能“听”到二大爷家的孩子在背乘法表,能“感”到三大爷在盘算着明天买多少钱的菜……这些细碎的、平凡的画面,像拼图一样,凑成了他现在的生活。 他知道,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背着相机,带着空间,全国各地乱跑了。不是不想,是没必要了。该看的都看了,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心里的那点躁动,早就被这四合院的烟火气抚平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桌上的相机上,泛着柔和的光。沈言打了个哈欠,拉过被子盖在身上。明天早上,他要去给石榴树浇点水,然后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蔬菜,中午做个西红柿炒鸡蛋,配着玉米糊糊吃。 这样的日子,或许不够精彩,不够刺激,却足够安稳,足够温暖。就像鸟儿飞累了总要归巢,旅人走倦了总要回家,他的脚步,终于在这方小小的四合院里,找到了最踏实的落点。 夜色渐深,四合院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吠。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笑意,在属于家的安宁里,沉沉睡去。 第81章 票证时代 沈言把最后一张粮票夹进账本时,指尖的动作格外轻。米黄色的票面上印着“叁市斤”,边缘有些毛糙,油墨的味道还没散尽——这是这个月刚发的粮票,连同布票、油票、糖票一起,整整齐齐码在樟木盒里,藏在炕洞深处。樟木的香气混着票据的油墨味,成了这个特殊年代里,最让人安心的气息。 院子里传来二大爷的吆喝声:“各家各户注意了!街道办通知,从这个月起,定量再减两成,粮票布票都得省着用!”声音带着股不易察觉的焦虑,像块石头投进平静的四合院,瞬间激起层层涟漪。 沈言掀起窗帘一角往外看,见三大爷正蹲在石榴树下,拿着放大镜研究粮票,嘴里念念有词:“这票子比金子还金贵,得掰成八瓣花……”傻柱站在门口抽烟,眉头皱得像个疙瘩,他饭量大地,定量一减,怕是得勒紧裤腰带了。 他轻轻合上樟木盒,塞回炕洞,用土坯封好。这阵子风声越来越紧,“定量”成了挂在每个人嘴边的词,票证成了硬通货,手里没票,就算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沈言回来得正是时候,若是晚归半步,怕是连这院子的落脚地都得重新打点。 上辈子在历史书上读过票证时代,只当是段干巴巴的文字,这辈子才真切体会到其中的滋味。一块肥皂要肥皂票,一尺布料要布票,甚至买盒火柴都得凭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片,成了日子的缰绳,勒得每个人都小心翼翼。 “沈小子,在家不?”三大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点试探。沈言打开门,见老头手里捏着个算盘,眼神闪烁:“跟你合计个事,我这月的布票富余半尺,想换你点粮票,一尺布票换两斤粮票,咋样?” 沈言心里清楚,三大爷哪有富余的布票,怕是从家里孩子的份额里抠出来的。他从兜里摸出两斤粮票递过去,没要布票:“三大爷您拿着,我这还有。”三大爷眼睛一亮,又假意推辞了两句,揣着粮票乐呵呵地走了,算盘珠子打得噼啪响,大概在算省下的布票能做件啥。 关上门,沈言松了口气。他空间里的票证堆成了小山——这两年跑遍全国,各地的票证他都换了些,全国粮票、地方布票、工业券……甚至还有稀罕的自行车票、手表票。可这些,他连一丝一毫都不敢露。 前几天许大茂见他天天在家,阴阳怪气地说:“沈老弟,你这采购员当得够清闲,不像我们,还得为全家的口粮发愁。”沈言只淡淡一笑:“单位给的定量够吃,不敢多占公家便宜。”他知道,许大茂这是在试探,若是被他看出半点端倪,少不了要捅到街道办去。 这年代的风,说变就变。昨天还能在自由市场偷偷换点东西,今天就可能被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前阵子还能凭关系多弄点票证,转眼就可能被揭发成“走后门”。沈言见过太多这样的事——在陕西时,有个老汉因为偷偷卖了两斤自家种的土豆,被批斗了三天;在重庆时,一个货郎因为手里有几张多余的糖票,被邻居举报,连人带货都被抄了。 这些事像警钟,时时刻刻在他耳边敲着。就算有神识能辨善恶,有空间能藏物资,他也不敢大意。这风太烈,能吹垮最坚固的墙,能掀翻最稳当的船,他这点“特殊”,在时代的洪流面前,根本不够看。 为了藏住尾巴,沈言做足了表面功夫。每天早上,他跟着院里人去排队领菜,手里捏着皱巴巴的菜票,排半小时队,就为了买两斤带着泥的萝卜;中午做饭,他故意只蒸一个窝窝头,就着咸菜吃,哪怕空间里有白面粉、腊肉,也绝不动用;晚上去院里乘凉,他总是最后一个说话,听着别人抱怨定量少、票证紧,偶尔附和两句,从不多说一句“我有”。 傻柱见他吃得清苦,塞给他两个白面馒头:“拿着,婶子给我留的,我吃不完。”沈言接过来,第二天回赠他一小袋红薯干——是从陕北换来的,甜得很,却看着不起眼,不会引人怀疑。他知道,这时候的人情往来,得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太扎眼了容易招祸。 有天夜里,沈言被冻醒了,听见院里有动静。神识铺开,见是二大爷家的小子,正鬼鬼祟祟地往傻柱的窗台上摸,想偷傻柱藏的窝头。沈言没惊动他,只用神识轻轻碰了下他的脚踝。那小子“哎哟”一声,摔了个屁股墩,爬起来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连鞋都掉了一只。 这种小打小闹,沈言能帮就帮,却做得天衣无缝。他不能让人知道自己的本事,更不能让人觉得他“特殊”。就像院子里的老槐树,默默扎根,默默结果,风来了就弯弯腰,雨来了就接接水,从不显摆自己的枝繁叶茂。 街道办的王主任来查户口时,沈言表现得比谁都规矩。递上户口本,汇报自己的工作,说起在外采购的经历,只捡些辛苦话讲:“在山里住岩洞,啃冷窝头,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王主任看着他磨破的袖口,叹了句“不容易”,没多问就走了。 送走王主任,沈言后背都湿了。他知道,刚才王主任的眼神在他屋里扫了一圈,若是发现半点不对劲,比如桌上摆着细粮,墙上挂着新布,怕是就得遭殃。这年代,“朴素”是最好的保护色,谁要是敢露富,敢“特殊”,就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打开樟木盒,看着里面的票证,忽然觉得有点讽刺。空间里有吃不完的粮食,用不尽的布匹,可他每天却得假装吃不饱、穿不暖;手里有花不完的钱,换不完的票,却得跟着大家排队、算计,为了半斤粮票跟人说好话。 可他不后悔。回来这步棋走对了,在这特殊的年代里,最安全的地方,恰恰是这看似鸡飞狗跳的四合院。这里有烟火气掩护,有邻里情做挡箭牌,只要他足够谨慎,足够低调,就能在这檐下,安安稳稳地躲过这阵烈风。 深秋的风越来越冷,吹得院墙上的牵牛花蔫了下去。沈言把空间里的煤块挪了些出来,堆在墙角,看着像刚从煤厂领的,不多不少,正好够过冬。傻柱见了,笑着说:“你小子还算机灵,知道存点煤,不然冬天得冻成冰棍。” 沈言笑了笑,往煤堆上盖了层土。他知道,这煤只是冰山一角,空间里的煤够烧十年,可他只敢拿出这么点。就像他的日子,只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藏在水下,藏在无人知晓的地方。 晚上,他坐在灯下,给相机换胶片。镜头里映着窗外的月亮,清冷清冷的。他忽然想起在桂林拍的漓江,在黄山拍的云海,那些鲜活的色彩,跟眼前的灰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他不怀念,真的不怀念。 比起外面的风风雨雨,他更珍惜这檐下的安宁。哪怕日子清苦,哪怕步步惊心,只要能平平安安地活着,看着院里的石榴树发芽、开花、结果,看着傻柱跟许大茂拌嘴,看着三大爷算计着过日子,就够了。 沈言放下相机,吹灭了灯。黑暗里,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沉稳而有力。这风再烈,总有停的时候;这特殊的年代再难,总有过去的一天。他只需要守着这四合院,守着自己的秘密,像守着一颗种子,等春风吹来的时候,再慢慢发芽。 窗外的风还在吹,卷着落叶打着旋,可这四合院的屋檐下,却藏着一份不动声色的安稳,像冬夜里的一炉炭火,默默燃烧,温暖着每个在此栖息的人。 第82章 大锅饭 沈言站在公社食堂的土坡下,看着袅袅升起的炊烟裹着玉米糊糊的香气,在灰蒙蒙的天上散开。食堂的土墙上刷着鲜红的标语:“吃饭不要钱,努力搞生产”,字迹被雨水冲刷得有些模糊,却依旧透着股热火朝天的劲头。坡下的空地上,社员们排着歪歪扭扭的队伍,手里攥着粗瓷大碗,脸上是混杂着期待与疲惫的笑。 他是跟着院里的一大爷来乡下“支援秋收”的。说是支援,其实更像是体验——票证时代紧接而来的,便是这轰轰烈烈的大锅饭,城里的工厂、学校办起了食堂,乡下的公社更是家家户户收起了灶台,一日三餐全靠食堂的大铁锅。 “沈小子,愣着干啥?赶紧排队!”一大爷拍了拍他的胳膊,手里的搪瓷缸子磕出“哐当”一声响。这缸子是单位发的,印着“劳动最光荣”,边缘磕掉了块瓷,露出里面的黑铁。 沈言跟着队伍往前挪,鼻尖萦绕着一股复杂的味道——玉米糊糊的糊香、萝卜咸菜的酸气、还有几百号人挤在一起的汗味,混在秋日的冷风里,说不上好闻,却带着种奇异的“集体感”。 打饭的窗口是用木板钉的,豁着个方口,里面站着个系着围裙的大嫂,手里的铁勺比脑袋还大。“下一个!”她嗓门洪亮,铁勺往大锅里一舀,“哗啦”一声,大半碗糊糊就进了社员的碗里,再往边上的咸菜盆里扒拉两下,就算齐活。 轮到沈言时,他把碗递过去。大嫂瞅了他一眼,见是城里来的“干部”,多舀了半勺糊糊:“城里来的同志,多吃点,有力气干活。”糊糊稠得能立住筷子,表面浮着层金黄的米油,是用新收的玉米磨的,带着股生涩的甜。 他找了个石头墩坐下,刚要喝,就见旁边一个半大的小子正狼吞虎咽,碗沿沾着糊糊,嘴角还挂着咸菜末,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沈言碗里的饭。沈言心里一动,把碗往他那边推了推:“吃,我不饿。” 小子眼睛一亮,也不客气,端过碗就往嘴里倒,连烫带咽,没几口就见了底,还伸出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谢谢叔!”他抹了把嘴,露出两排小黑牙,转身就跑,大概是怕被大人看见。 “这娃叫狗剩,家里穷,爹娘死得早,跟着奶奶过。”旁边一个老农叹着气说,他手里的碗几乎是空的,只沾着点糊糊的痕迹,“以前自家做饭,好歹能挖点野菜掺着,现在吃大锅饭,就这点定量,半大的小子哪够吃?” 沈言心里不是滋味。他空间里有的是精米白面,甚至还有腊肉香肠,可他不敢拿出来。这大锅饭的规矩就是“人人平等”,多吃一口都是罪过,若是被人发现他私藏食物,轻则被批斗,重则可能扣上“破坏集体”的帽子。 他看着食堂里的景象,心里渐渐明白了这“大锅饭”的门道。灶台是公用的,粮食是公有的,干活是集体的,吃饭自然也得一起——听起来公平,可人心哪有那么容易一碗水端平? 就像此刻,排在前面的几个壮劳力,碗里的糊糊明显比别人多;负责打饭的大嫂给相熟的人多舀一勺,谁也不敢说啥;还有些手脚麻利的,趁着打饭的混乱,偷偷往怀里塞个窝头,藏起来留着晚上吃。 “以前哪吃过这么好的?”老农见沈言盯着锅里看,感慨道,“顿顿有玉米糊糊,偶尔还能喝上小米粥,过年说不定还有肉!你以为俺们不知道这日子长不了?地里的粮食就那么多,天天敞开了吃,总有见底的那天。” 沈言愣住了:“那你们……” “傻小子,”老农笑了,眼角的皱纹挤成了褶,“你少吃一口,别人就多吃一口,反正粮食就这么多,不往自己嘴里塞,难道留给别人?”他指了指不远处一个正往嘴里扒饭的汉子,“那是俺村的二愣子,以前顿顿喝稀粥,现在顿顿把肚子灌得溜圆,说‘过这村没这店’。”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汉子吃得满脸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仿佛不是在吃饭,而是在跟谁较劲。周围的人大多如此,没人细嚼慢咽,都是往嘴里猛塞,好像慢一秒就会被人抢走。 这种“能多吃就多吃”的心态,像野草一样在公社里蔓延。干活的时候,大家磨磨蹭蹭,反正“干多干少一个样”;可一到吃饭时间,个个都像饿狼,眼睛瞪得溜圆,生怕自己少吃一口。 下午去地里割稻子,沈言才算见识了什么叫“磨洋工”。壮劳力们挥舞着镰刀,看似卖力,实则割得比老太太还慢;妇女们蹲在地里捡稻穗,聊着家常,手里的活计停了半晌;连半大的孩子都知道躲在树荫下偷懒,嘴里喊着“累”,眼睛却瞟着食堂的方向,盼着快点开饭。 “以前自家的地,割得比谁都快,掉颗稻粒都心疼。”一大爷直起身捶着腰,叹了口气,“现在好了,地是公家的,粮是公家的,人心也散了。”他年轻时在乡下待过,知道种地的辛苦,看着这满地的稻穗没人珍惜,心里不是滋味。 沈言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掉在地上的稻粒捡起来。他的神识能“看”到田埂下藏着的野兔,能“闻”到远处果园里苹果的甜香,甚至能“感”到土地里残存的肥力——这片土地其实很肥沃,只要肯下力气,不愁打不出粮食。可现在,人心散了,再肥的地也种不出好庄稼。 傍晚收工,队伍刚走到食堂门口,就听见里面吵了起来。原来是二愣子嫌打饭的大嫂给的糊糊少,把碗往地上一摔,粗瓷碗“哐当”一声碎了,糊糊洒了一地。“凭啥他的多我的少?都是社员,凭啥不一样!”二愣子脸红脖子粗地吼着,唾沫星子喷了大嫂一脸。 大嫂也不是好惹的,叉着腰骂回去:“你干活偷懒,吃饭抢尖,还好意思要多的?有本事自己去地里种!” 周围的人围过来看热闹,有人劝,有人骂,还有人偷偷往嘴里塞着藏起来的窝头,眼神里满是幸灾乐祸。沈言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忽然觉得这大锅饭像口破了底的锅,就算装满了粮食,也会慢慢漏光,最后只剩下一地狼藉。 晚上躺在公社的土炕上,沈言翻来覆去睡不着。窗外传来社员们的鼾声、梦话声,还有人在偷偷啃窝头,发出“咔嚓”的脆响。他的神识铺开,能“看”到食堂的大锅里只剩下点锅底,能“听”到保管员在偷偷往家里运粮食,还能“感”到无数双盯着食物的眼睛,像暗夜里的狼。 他想起老农的话:“谁都不傻,都知道这日子长不了。”可知道又能怎样?在这“集体”的大旗下,个人的那点理智早就被“不占白不占”的念头淹没了。就像掉进了漩涡,明知危险,却忍不住跟着打转,生怕被甩在后面。 第二天早上,食堂的糊糊稀得能照见人影。打饭的大嫂一脸不耐烦:“粮食不多了,省着点吃!”社员们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队伍里开始有人抱怨:“昨天还稠着呢,是不是被谁偷了?”“我看是保管员藏起来了!” 议论声越来越大,像滚雪球似的,最后竟有人要去砸保管员的家。还是一大爷和公社书记出面,说了半天好话,才把这事压下去。可大家心里的火,却像被浇了油,越烧越旺。 沈言看着这一切,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大锅饭的热闹,终究是镜花水月。靠着集体的名头把大家绑在一起,靠着透支地里的粮食换来一时的“温饱”,看似人人欢喜,实则埋下了无数隐患。 离开乡下的那天,沈言最后看了眼公社的食堂。大铁锅还在冒着热气,可排队的人明显少了,脸上的期待也变成了麻木。他忽然想起那个叫狗剩的小子,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吃饱,不知道他藏起来的那半个窝头,够不够挨过这个冬天。 坐在回城里的拖拉机上,风灌进领口,带着股尘土的味道。一大爷靠在车斗上打盹,嘴角还挂着愁绪。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田野,心里忽然明白了——好日子从来不是靠“大锅”煮出来的,而是靠一滴滴汗水、一颗颗粮食、一个个踏实过日子的心,慢慢熬出来的。 这大锅饭的沸沸扬扬,终究会随着粮食的耗尽而冷却。到那时,留下的或许只有满地的狼藉,和一颗颗被掏空的心。 拖拉机“突突”地往前跑,载着他离开这喧嚣的公社,也载着他对这个特殊时代的沉重思考。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只会更难,而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守好心里的那点清醒,在这大锅饭的余温中,默默等待春天的到来。 第83章 盛宴终场 沈言站在四合院的门楼底下,望着天边烧得通红的晚霞,总觉得那颜色里掺了些不寻常的光。胡同口传来叮当的敲击声,夹杂着“大炼钢铁”的口号,像无数根针,扎在这深秋的宁静里。他刚从乡下回来没几天,就被这股突如其来的热潮裹住了——院里的空地上搭起了土高炉,二大爷拿着个小锤,正指挥着孩子们把家里的铁锅、铁盆往炉子里扔。 “沈小子,发什么呆?快把你家的铁器拿出来!”二大爷嗓门洪亮,额头上裹着块红布,像戏台上的花脸,“这是响应号召,人人有责!咱家的高炉要是能炼出钢,年底就能评先进!” 沈言没动。他屋里确实有几件铁器:一把用了多年的菜刀,一个铁皮暖壶,还有个从旧货市场淘来的铁制台灯。这些东西现在都成了“宝贝”,是土高炉的“口粮”。可他知道,这些杂七杂八的铁器扔进土高炉,炼出来的不是钢,是一堆没用的废铁。 “我家没多余的铁器。”沈言的声音很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他不是不配合,是不能配合——这股热潮太邪乎,邪乎得让人心里发慌。 二大爷的脸瞬间沉了下来:“沈言,你这话就不对了!全院就你家最消停,别人都把铁锅捐了,你留着菜刀想干啥?”他这话一出口,院里的人都围了过来,三大爷扒拉着算盘,嘴里念念有词:“按人头算,沈家至少得捐三斤铁,少一两都不公平。” 傻柱从屋里跑出来,手里拎着个豁口的铁锅:“沈老弟,别犟了,捐了。我这口锅用了五年,不也照样扔?”他把铁锅往土高炉边一放,“咣当”一声,惊得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了起来。 沈言看着那口锅,锅底的烟垢厚得能刮下一层,边缘的豁口是傻柱当年跟人打架时砸的,现在却要被扔进炉子里,烧成一摊废铁。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回屋,拿出那把菜刀:“就这一件,多了没有。” 菜刀是他刚重生时买的,磨得锃亮,能映出人影。二大爷接过菜刀,掂量了两下,脸上才露出点笑:“这还差不多,算你识大体。”他把菜刀扔进炉子里,火苗“腾”地窜高了一截,映得他脸上红光满面。 沈言没再说话,转身回了屋。关上门,他才发现手心全是汗。神识悄无声息地铺开,能“听”到土高炉里铁器融化的滋滋声,能“感”到院里人心里的躁动——有兴奋,有盲从,还有一丝藏在深处的不安。 这股“大炼钢铁”的热潮,像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浇得人晕头转向。胡同里的土高炉一个接一个冒了出来,烟囱里的黑烟遮天蔽日,连太阳都成了灰蒙蒙的一团。男人们放下锄头、扳手,拿起铁锤、风箱;女人们停下针线、锅铲,端着铁屑、煤炭往炉子里添。没人再关心地里的庄稼,没人再惦记家里的存粮,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那土高炉里的“钢”,好像那是能点石成金的宝贝。 而与此同时,公社的大锅饭正处在最“风光”的阶段。头一个月,食堂的烟囱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冒烟,顿顿都是玉米糊糊管够,偶尔还能见到白面馒头。有些条件好的公社,甚至摆起了“八大碗”——炖肉、炸丸子、蒸蛋……油香能飘出二里地,引得十里八乡的人都往那跑。 沈言跟着一大爷去邻村开“现场会”时,亲眼见过那场面。食堂的院子里摆了几十张桌子,每张桌上都摞着大碗,肥肉片子在碗里颤巍巍的,油星子顺着碗沿往下滴。社员们敞开肚皮吃,有人端着碗在桌子间窜,见啥夹啥,嘴里还喊着“不吃白不吃”。 一个老农端着碗炖肉,往嘴里塞得满嘴流油,见了沈言,含糊不清地说:“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的……管他以后咋样,先吃够本再说!”他的碗里堆得像座小山,可眼睛还在盯着别人桌上的丸子,盘算着要不要再去抢两个。 沈言看着那满桌的荤腥,心里却凉飕飕的。他知道,这些肉、这些面,都是从公社的粮仓里硬抠出来的,是寅吃卯粮,是提前透支了明年的口粮。现在吃得越欢,将来饿肚子的时候就越惨。 可没人愿意想将来。就像院里的二大爷,白天在土高炉边挥汗如雨,晚上就去公社食堂抢着打饭,每次都把搪瓷缸子塞得满满当当,回来还跟人炫耀:“今天的肉丸子管够,我吃了二十多个!” 三大爷更精明,每次打饭都带着个小布袋,表面上只打一碗糊糊,暗地里却把藏起来的窝头、咸菜往布袋里塞,晚上躲在屋里偷偷吃。他跟沈言说:“这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傻小子,学着点,不然将来有你饿肚子的时候。” 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年代的人,活得比谁都通透。他们或许没读过多少书,不懂什么大道理,可骨子里的精明一点不少。知道大锅饭的好日子长不了,就趁着能吃的时候多吃点;知道大炼钢铁是瞎折腾,却也跟着起哄,免得被人扣上“落后”的帽子。 这种精明,带着点无奈,也带着点狡黠。就像地里的野草,不管上面压着多大的石头,总能找到缝隙钻出来,拼命往上长。 可这股热潮带来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了。地里的玉米熟了,没人收割,任由籽粒掉在地里;菜园里的白菜黄了,没人打理,被虫子啃得千疮百孔。公社的粮仓渐渐空了,大锅饭的糊糊越来越稀,别说八大碗,就连白面馒头都成了稀罕物。 有天早上,沈言去公社食堂打饭,见排队的人吵了起来。一个妇女抱着孩子,哭着说:“我家娃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就给这么点糊糊,怎么活啊?”打饭的大嫂也红了眼:“粮仓见底了,我有啥办法?总不能把我身上的肉割下来给你娃吃!” 沈言看着那妇女怀里的孩子,小脸蜡黄,眼睛都睁不开,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他从空间里摸出块红糖,悄悄塞给妇女:“给孩子冲点水喝,能顶一阵子。”妇女愣了一下,抱着孩子给沈言磕了个头,转身就跑,生怕被人看见。 回到院里,他见二大爷正蹲在土高炉边唉声叹气。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只剩下一摊黑糊糊的废铁,像块丑陋的疤。“炼了半个月,就出这么个玩意儿。”二大爷的声音里满是沮丧,额头上的红布也蔫蔫地耷拉着,“上面来人说了,这不是钢,是废料,让我们拆了高炉,回去种地。” 可地怎么种?错过了收割的季节,地里的粮食所剩无几;农具都被扔进了高炉,连把像样的镰刀都没有。这就像一场热闹的宴席,大家胡吃海塞,杯盘狼藉,等到散场时才发现,不仅没吃饱,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傻柱把最后一口糊糊倒进嘴里,咂咂嘴说:“还是以前自家做饭好,想吃稠的就多放把玉米面,想吃稀的就多添点水,不用跟人抢。”他这话一出,院里的人都沉默了。是啊,以前日子苦,可心里踏实;现在看似热闹,却像踩在棉花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去。 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夕阳把土高炉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个巨大的问号。他知道,这场“盛宴”快要结束了,接下来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地里没粮,家里没锅,每个人都得为当初的“精明”付出代价。 风卷着炉灰吹过,迷了人的眼。沈言揉了揉眼睛,起身回屋。他得把空间里的粮食再藏得严实点,把那口舍不得捐的铁锅擦得亮一点——在这风雨飘摇的年代,能守住一口锅,守住一捧粮,或许就是最大的安稳。 土高炉的烟囱还立在那里,却再也不会冒烟了。它像个沉默的纪念碑,见证了这场荒唐的热潮,也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寒冬。而四合院的人们,在短暂的狂欢之后,终于要面对现实的冰冷,开始为填饱肚子而奔波,为活下去而挣扎。 第84章 饥荒 沈言蹲在四合院的墙角,看着地上那摊被踩烂的窝窝头,黄澄澄的碴子里混着泥土,像块被丢弃的破布。这是早上从公社食堂领的,昨天还能勉强捏成团,今天就稀得像浆糊,有人嫌难吃,没走两步就扔了。风一吹,窝窝头的碎屑打着旋,混着尘土钻进鼻腔,带着股发酸的霉味。 “作孽啊……”三大爷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过来,弯腰想把窝窝头捡起来,手指刚碰到,又像被烫到似的缩回去。上个月食堂还能见到白面馒头,吃不完的就往泔水桶里倒,谁能想到一个月不到,连这种掺了麸子的窝窝头都成了稀罕物? 沈言没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见过食堂最热闹的时候——八大碗摆得满满当当,肉丸子滚在地上没人捡,孩子们拿着白面馒头当皮球踢,泔水桶里的米饭能喂饱一头猪。那时候的人,像是一辈子没吃过饱饭,眼睛里只有“抢”和“多占”,谁也没想过,这盛宴会散得这么快。 人性里的那点自私,在大锅饭的热潮里被无限放大。打饭时能多舀一勺是一勺,吃不完宁愿倒了也不会分给别人——“凭啥我辛辛苦苦排队领的,要给你?”“今天我给了你,明天谁给我?”这种念头像野草,在每个人心里疯长,到最后,浪费的粮食比吃掉的还多,泔水桶成了最“富裕”的地方。 可这富裕,是用未来的饥荒换来的。 没过多久,公社食堂的烟囱就很少冒烟了。黑板上的菜谱从“玉米糊糊、白面馒头”变成了“稀粥、咸菜”,最后干脆写着“今日无粮,明日再领”。领饭的队伍越来越长,人们的脸色越来越黄,眼神里的贪婪变成了恐慌。 “沈小子,你还有粮不?”傻柱堵在沈言门口,声音压得很低,眼眶发青,“我妈那几天没怎么吃东西,就喝点稀粥,腿都肿了。”他以前总把食堂的饭菜往家带,觉得吃不垮公家,现在才知道,公家的粮也是有数的。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两斤玉米面,用纸包好递过去:“省着点吃,掺点野菜能多撑几天。”他不敢给太多,院里的眼睛都盯着呢,若是让人知道他私藏粮食,后果不堪设想。 傻柱接过玉米面,手都在抖,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叹气。他空间里的粮食够全院人吃十年,可他不敢拿出来——这年代,露富就是招祸,就算是分粮救人,也可能被安上“拉拢人心”“搞小团体”的罪名。 饥荒的苗头,最先从那些没有“靠山”的人身上显现。秦淮茹一家就是如此。 这天傍晚,沈言刚要做饭,就听见隔壁传来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的,像是饿极了。他推开虚掩的门,见秦淮茹正抱着槐花,眼泪掉在孩子枯黄的脸上,棒梗蹲在墙角,手里攥着个空窝头壳,使劲往嘴里塞着碎屑。贾张氏躺在床上,嘴唇干裂,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咋了这是?”沈言皱着眉问。 秦淮茹见是他,眼泪掉得更凶了:“沈同志,家里……家里一点粮都没了。公社食堂停了,乡下的地也荒了,俺爸妈想送点红薯来,可路上被截了,说是‘私藏粮食’……” 沈言心里一沉。秦淮茹的娘家在郊区,以前还能偷偷送点粮食过来,可现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风正紧,私人买卖粮食被当成重罪,连亲戚间的接济都成了“走资本主义”,谁还敢冒险送粮? “棒梗三天没吃饱了,槐花昨天就喝了点野菜汤……”秦淮茹泣不成声,“早知道这样,当初说啥也不该把家里的铁锅捐了,现在想自己做点稀粥都没家伙事儿。” 沈言这才注意到,贾家的灶台是空的,铁锅早就被拿去“炼钢铁”了,只剩下个豁口的瓦罐,里面盛着点浑浊的水,漂着几根野菜。这就是大炼钢铁留下的“遗产”——没了铁锅,没了农具,就算有粮,也做不熟;就算想种地,也没家伙事儿。 “我这儿还有点玉米面。”沈言没多犹豫,转身回屋,用布包了三斤玉米面,又拿了个豁口的铁锅——这是他当初藏起来没捐的,“先凑合用,别让孩子饿坏了。” 秦淮茹接过东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沈同志,你是俺家的救命恩人啊!等……等将来有粮了,俺一定还你!” “先顾眼下。”沈言扶起她,“别声张,自己偷偷做点吃的。”他知道,这三斤玉米面顶不了多久,可至少能让孩子多撑几天。 离开贾家,沈言的心情格外沉重。他走到胡同口,见几个孩子围着泔水桶,用树枝扒拉着里面的残渣,找到块发霉的窝头就抢着往嘴里塞,嘴角沾着灰,眼睛却亮得吓人。有个老太太拄着拐,颤巍巍地捡别人扔掉的菜根,揣进怀里,像是得了宝贝。 这就是饥荒的开始。不是突然降临的灾难,而是像温水煮青蛙,一点点熬干人的希望。先是粮食不够,然后是野菜挖光,最后连树皮、草根都成了稀罕物。那些上个月还在浪费粮食的人,现在为了半块发霉的窝头就能打起来。 院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二大爷没了往日的威风,整天蹲在门口抽烟,烟袋锅里的烟丝越来越差,最后干脆用树叶代替。三大爷算计得更精了,连掉在地上的饭粒都要捡起来吃掉,还跟人吹嘘“一粒粮食一滴汗,不能糟践”。 许大茂倒是还能混上口吃的,据说他托关系从厂里弄了点粮票,可也不敢声张,每次吃饭都关着门,生怕被人看见。有天夜里,沈言用神识“看”到他偷偷往嘴里塞饼干,嘴角的渣子都不敢掉,吃完还把包装纸烧得干干净净。 这种日子,最熬人的不是饿,是人心的变化。以前院里虽然吵吵闹闹,可多少还有点人情味;现在倒好,见了面都绕着走,生怕对方开口借粮。傻柱好几次想把自己的口粮分点给秦淮茹,都被贾张氏拦着:“自家都快饿死了,还管别人?” 沈言依旧保持着低调。每天早上出去捡点野菜,中午在家煮点稀粥,晚上就着咸菜啃个窝窝头,装作跟大家一样“紧巴巴”。他空间里的腊肉、白面,连碰都不碰,那些精米白面,现在拿出来就是“罪证”。 有天,他去郊外挖野菜,见几个村民正围着一棵榆树,拿着斧头砍树枝,连树皮都被剥得干干净净。“这树能活不?”沈言忍不住问。一个村民头也不抬地说:“人都快饿死了,还管树活不活?剥了皮能磨成面,能多撑几天是几天。” 沈言看着那棵被剥得鲜血淋漓的榆树,心里像被刀割一样。这就是饥荒最可怕的地方——它能让人忘记敬畏,忘记底线,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做得出来。 回到院里,他见秦淮茹正抱着槐花在门口晒太阳。孩子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眼睛却很大,直勾勾地盯着天上的飞鸟,像是在想那能不能吃。秦淮茹见了沈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后还是咽了回去——她知道沈言也不容易,不好意思再开口。 沈言没说话,从兜里摸出两个烤红薯,塞给槐花一个。红薯是他用空间里的种子种的,不大,却热乎乎的。槐花接过红薯,看了看秦淮茹,见她点头,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连皮都没吐。 “从地里挖的,不多,给孩子垫垫肚子。”沈言低声说。秦淮茹眼圈一红,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沈言知道,这点红薯救不了急,可他能做的,只有这些。在这大饥荒的年代,每个人都在挣扎,他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能帮一把身边的人,就已经尽了力。 夜幕降临,四合院安静得可怕,连狗吠声都听不到了——饿极了的人家,早就把狗杀了吃肉。沈言坐在窗前,看着天上的星星,心里一片沉重。他知道,这饥荒才刚刚开始,更难的日子还在后面。那些被浪费的粮食,被毁掉的铁锅,被荒芜的土地,终究要让这代人用最痛苦的方式来偿还。 他摸了摸炕洞深处的樟木盒,里面的粮票和粮食安安静静地躺着,像沉睡的希望。他不知道这希望能支撑多久,只知道自己必须守住它,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在饥荒中挣扎的、像秦淮茹一家一样的普通人。 窗外的风越来越冷,吹得窗纸“哗哗”作响。沈言裹紧了被子,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明天,他还得早起去挖野菜,还得装作和大家一样艰难,还得在这饥荒的余烬里,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点微弱的火苗,等待着春天的到来。而这等待,注定漫长而煎熬。 第85章 水土难服 沈言蹲在田埂上,看着社员们用锄头在龟裂的土地上刨着什么,动作迟缓得像生锈的机器。地里的土块硬得像石头,一锄头下去,只留下个浅浅的白印。风卷着沙尘掠过,打在人脸上生疼,却没人抬手遮挡——饿了太久,连抬手的力气都快没了。 不远处的集体农庄牌子歪歪斜斜地插在地里,红漆剥落,露出里面的木头茬。这是仿照苏联集体农庄建的,连名字都带着股洋味儿:“红旗农庄”。可牌子再鲜亮,也挡不住地里的荒芜,挡不住社员们脸上的菜色。 “沈同志,你说这农庄,咋就不如苏联画报上画的呢?”旁边的老农蹲下来,掏出个皱巴巴的烟袋,却没烟丝,只是空咂着,“画报上的农庄,拖拉机突突跑,麦子堆成山,哪像咱这,连口饱饭都吃不上。” 沈言没说话,只是望着远处的打谷场。那里堆着几堆稀疏的麦秸,像营养不良的刺猬。他知道老农说的苏联画报,院里的二大爷家就有一本,封面上的集体农庄确实气派,拖拉机排成队,男女社员笑盈盈的,手里的麦穗饱满得能滴出麦粒。 可那是苏联,不是中国。 苏联的农庄有广袤的平原,有足够的机械,有几十年的集体化基础;而中国的农村,多的是丘陵山地,连像样的农具都凑不齐,农民们祖祖辈辈都是“自己的地自己种”,突然被拉进集体农庄,像被捆住了手脚的蚂蚱,怎么蹦跶都不自在。 就像这“红旗农庄”,去年刚成立时,也学着苏联搞“定额管理”“计件工分”,可没多久就变了味。平原上的大机器开不进山沟,只能靠人力刨地;苏联的“作业队”模式套在零散的地块上,效率低得吓人;最要命的是,农民们觉得“地不是自己的”,干多干少一个样,谁还肯下力气? “以前自家种地,天不亮就下地,摸黑才回家,掉颗麦粒都心疼。”老农磕了磕烟袋锅,声音里满是怀念,“现在好了,干得再好,粮食也是公家的;偷懒耍滑,也能分到口粮,谁还傻呵呵地卖力气?” 沈言想起院里的傻柱,在工厂里干得勤勤恳恳,因为“干得多挣得多”;可到了农庄帮忙,却跟着大家一起磨洋工——他说得实在:“又不是给自己干,犯不着拼命。”这就是问题的关键:苏联的集体农庄能运转,靠的是高度的组织化和工业化支撑,而中国的农村,还停留在“看天吃饭”的阶段,强行照搬,只会水土不服。 他跟着老农往村里走,沿途的景象让人心头发沉。集体农庄的牲口棚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头瘦骨嶙峋的老牛,见了人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大炼钢铁时,壮实的牲口都被拉去拉土高炉,剩下的老弱病残,连草料都吃不上。 村里的打谷机早就坏了,零件被拆去“炼钢铁”,现在只能靠人力用石碾子碾麦。几个妇女围着石碾子,哼哧哼哧地推着,额头上的汗珠子砸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湿痕,可碾盘上的麦粒少得可怜,还不如掉在地上的多。 “苏联的农庄都用脱粒机,咱这还靠石碾子。”老农叹了口气,“人家的石头是垫路的,咱的石头是活命的,能一样吗?” 沈言想起在书上看到的苏联农业集体化——他们靠大规模机械化提高效率,靠国家补贴维持运转,甚至不惜牺牲农民利益来支持工业。可中国不一样,工业底子薄,没法给农村太多补贴;农民人口多,土地又分散,想搞“大农机”根本不现实。 就像学着别人穿衣服,人家高个子穿的长袍,矮个子套在身上,不是拖地就是绊腿,怎么都不舒服。 回到公社,沈言见干部们正在开会,墙上挂着苏联农庄的地图,红铅笔在上面画着圈。“要向苏联老大哥学习,”一个干部唾沫横飞地说,“他们能亩产千斤,我们也能!他们能搞农庄,我们也能搞,而且要搞得更好!” 下面的人低着头,没人说话。谁都知道,这是说大话。苏联的黑土地肥沃得能攥出油,中国的不少土地是黄土、盐碱地,亩产千斤简直是天方夜谭。可在那股“超英赶美”的热潮里,没人敢说真话,只能跟着喊口号。 沈言找了个角落坐下,听着干部们规划着“宏伟蓝图”:要建多少个拖拉机站,要开垦多少亩荒地,要达到多少亩产……这些数字听起来振奋人心,可落实到贫瘠的土地上,落实到饿得发慌的农民身上,就像镜花水月,一碰就碎。 散会后,一个年轻干部找到沈言,热情地说:“沈同志,你是城里来的,见多识广,你说咱这农庄,啥时候能赶上苏联?” 沈言看着他眼里的憧憬,心里五味杂陈:“苏联的经验是好,可咱得看自己的地,看自己的人。就像种庄稼,人家的种子适合黑土地,咱的种子得适合黄土坡,硬换,长不出好庄稼。” 年轻干部愣了愣,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沈言知道,他没听进去。在那个年代,“苏联老大哥”是标杆,是模板,没人敢质疑,更没人敢说“不一样”。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国情、土地、人心,哪一样都没法照搬。 饥荒的蔓延,让这种“不一样”更加凸显。苏联农庄靠着国家调拨能熬过难关,中国的农村却只能靠自己。地里没粮,就挖野菜;野菜挖光,就剥树皮;树皮没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倒下。 沈言在公社的医疗点看到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孩子们因为营养不良水肿,肚子鼓得像皮球;老人躺在床上,眼神浑浊,连呼吸都微弱;年轻力壮的汉子,走路都打晃,更别说下地干活。 “要是按以前的法子种,就算收得少,也不至于饿成这样。”一个老中医一边给孩子扎针,一边叹气,“自家的地,总能想出法子多收点;集体的地,谁都不上心,可不就成了这样?” 沈言没法反驳。他知道,这不是哪个人的错,是探索路上的代价。国家想快点富强,想学着别人的样子走捷径,却忘了脚下的路不一样,肩上的担子不一样。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摸到的石头不一样,走的步子自然也不一样,摔跤在所难免。 离开公社那天,沈言最后看了眼“红旗农庄”的牌子。风把牌子吹得咯吱响,像是在呻吟。地里依旧没人好好干活,社员们三三两两地蹲在田埂上,望着远方,眼神空洞。他们或许不知道什么是“国情”,什么是“集体化”,可他们知道,肚子饿是真的,日子苦是真的。 坐在回城里的车上,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土地,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场饥荒不仅仅是天灾,更是“人祸”——是盲目学习的代价,是脱离实际的后果。苏联的石头,终究没能铺好中国的路。 车到站时,夕阳正红。沈言走在回家的胡同里,见院里的人又在排队领粮,这次的粮票更少了,每人手里的窝窝头小得像拳头。秦淮茹抱着槐花,站在队伍后面,脸色比纸还白。 “沈同志,你回来了。”她勉强笑了笑,“今天的窝窝头,掺了不少糠。” 沈言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两个野菜团子,塞给她:“早上挖的,能填填肚子。”这是他用空间里的玉米面和野菜做的,不敢太精细,怕引人怀疑。 秦淮茹接过团子,眼圈红了:“总吃你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都是邻居,说这些干啥。”沈言笑了笑,转身回家。他知道,自己这点帮助微不足道,解决不了全国性的饥荒,也改变不了探索路上的阵痛。可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方寸之地,帮一把身边的人,在这艰难的日子里,多添一点暖意。 晚上,沈言坐在灯下,看着墙上的中国地图。地图上的山川河流,像血脉一样蜿蜒。他忽然明白,中国的路,终究得中国人自己走。苏联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别人的石头可以参考,但脚下的河,还得自己一步一步蹚过去,哪怕水深水浅,哪怕有暗礁险滩。 这场饥荒,是阵痛,也是教训。它让国家明白,脱离国情的照搬只会适得其反;也让人们明白,好日子不是喊出来的,是靠一锄头一锄头刨出来的,是靠一颗心一颗心焐出来的。 窗外的风还在吹,带着寒意。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不知道这阵痛还要持续多久,只知道,只要不放弃探索,不忘记教训,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总能等到雨过天晴的那天。而他,会在这等待中,守好自己的初心,守好身边的人,静待花开。 第86章 藏锋 沈言把最后一块腊肉埋进空间的地窖时,指尖沾了点松针的清香。地窖是他特意开辟的,铺着防潮的干草,码着成排的粮缸,缸里是小米、玉米、白面,墙角堆着腌好的咸菜、风干的腊肉,甚至还有两坛绍兴黄酒——这些都是他走南闯北时一点点攒下的家底,如今成了饥荒年月里最踏实的依靠。 外面传来二大爷扯着嗓子喊“领救济粮”的声音,透着股虚张声势的亢奋。沈言拍了拍手上的灰,从空间里摸出个掺了麸子的窝头揣在兜里,这才慢悠悠地走出屋。领粮的队伍排得歪歪扭扭,每个人手里都攥着皱巴巴的粮本,脸上是麻木的期待,像等着施舍的乞丐。 “沈小子,今天的救济粮是红薯面掺高粱壳,能顶饿!”二大爷见他过来,热情地招呼,眼里却飞快地扫过他的手——大概是想看看有没有藏着什么吃的。这阵子院里的人都像饿狼,谁要是手里有点稀罕物,立刻就会被盯上。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只是跟着队伍往前挪。轮到他时,领了两个黑黢黢的窝头,硬得能硌掉牙。他掂量了一下,揣进兜里,转身就走,没给任何人搭话的机会。 回到屋,他反手关上门,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就着腌萝卜慢慢吃。馒头的麦香混着萝卜的脆辣,在舌尖散开,是这饥荒年月里最奢侈的享受。他吃得很慢,细嚼慢咽,仿佛在品尝生活的本味——外面越是兵荒马乱,他就越要守住这份安稳。 作为汽修厂的采购员,他的“本职工作”从未落下。每月该交的报表、该采的零件,都做得一丝不苟,甚至比以前更谨慎。去供销社提货时,他总是最后一个到,提的货不多不少,正好够厂里用;跟供应商打交道,他从不贪小便宜,该给的票证一分不少,不该问的绝不多嘴。 “沈同志现在越来越低调了。”供销社的老李跟他打趣,“以前还跟我讨价还价,现在连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包烟——是从南方换来的,不算名贵,却足够稀罕。“特殊时期,少说话,多做事,免得惹麻烦。”这话半真半假,他是真怕惹麻烦,却也乐得借着“低调”的名头,把自己藏得更深。 他太清楚这年代的规矩了:枪打出头鸟,露头的椽子先烂。上个月,厂里有个技术员,因为家里藏了点红糖,被人举报“投机倒把”,批斗了半个月,最后下放到农场劳改。这种事太多了,多到让人心里发寒。 所以,他宁愿装成跟大家一样“紧巴巴”,宁愿每天啃掺了麸子的窝头,也绝不敢露出半点富态。空间里的物资再多,也只是自己的底气,不能变成扎眼的锋芒。 可日子过得到底怎么样,只有自己知道。 每天早上,他会用空间里的小米熬点稀粥,就着咸菜吃,胃里暖融融的;中午若是在厂里,就啃自带的窝窝头,回到家再偷偷煮个鸡蛋;晚上最惬意,温一小壶黄酒,切半块腊肉,就着烛光慢慢喝,听着院里的风声,心里踏实得很。 他甚至在空间里开辟了块小菜地,种着白菜、萝卜、辣椒,都是些好活的蔬菜。每天晚上,他会进去侍弄一会儿,看着绿油油的菜苗在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这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他心安——这是他亲手种的,是踏实的希望。 有天夜里,他被院里的动静惊醒。神识铺开,见是许大茂偷偷摸摸地往傻柱门口凑,手里拿着个小布包,大概是想偷点什么。沈言没惊动他,只是用神识轻轻碰了下许大茂的脚踝。许大茂“哎哟”一声,摔了个跟头,手里的布包掉在地上,滚出半块发霉的窝头。 傻柱被惊醒,开门见是许大茂,当即就骂开了:“许大茂你个兔崽子,饿疯了是不是?连我家都敢偷!”两人吵吵嚷嚷,把半个院的人都吵醒了。 沈言隔着窗户看着,没出声。这种闹剧,他早已习惯。饥荒像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贪婪,也照出了底层的挣扎。许大茂固然可恨,可若不是饿极了,也不至于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他从空间里摸出两个白面馒头,趁着吵闹,悄悄放在傻柱门口,又用神识碰了碰傻柱的胳膊。傻柱正骂得兴起,忽然瞥见门口的馒头,愣了一下,随即会意,骂骂咧咧地回了屋,没再追究许大茂。 这种“暗中相助”,成了沈言的日常。给秦淮茹家送点玉米面,给一大爷塞点止痛片,给三大爷留点烟叶……他做得极为隐蔽,从不让人知道是自己所为。就像春雨,悄无声息地滋润着,却不留下痕迹。 秦淮茹大概猜到是他,有天趁院里没人,塞给他一双布鞋,针脚密密实实的:“沈同志,看你鞋磨破了,俺给你做了双,别嫌弃。”沈言接过鞋,大小正合适,心里暖烘烘的——这大概就是患难中的人情味,不用言说,却彼此心照不宣。 他的小日子,就在这种“藏”与“露”的平衡中,过得有滋有味。外面的饥荒再严重,院里的矛盾再尖锐,都影响不到他屋里的安稳。他像只冬眠的熊,把自己缩在温暖的洞穴里,默默积蓄着力量,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有天,他去颐和园散心。昆明湖结了层薄冰,岸边的柳树光秃秃的,没什么人。他找了个石凳坐下,拿出相机,想拍几张冬日的风景。镜头里,一个老太太正捡着地上的枯树叶,揣进怀里,大概是想回家烧火。 沈言放下相机,从空间里摸出个窝头——这次是白面做的,却故意做得粗糙,像掺了麸子。他走过去,把窝头递给老太太:“大娘,吃点东西。” 老太太愣了一下,接过窝头,手抖得厉害:“谢谢你,好心人……你是好人啊……”她大概很久没吃过这么“好”的窝头,眼泪掉在窝头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沈言没多说,转身离开。他知道,自己这点帮助改变不了什么,可至少能让老人多撑一天。这就够了。在这特殊的年代里,能守住自己的小日子,偶尔帮别人一把,就已经是最好的活法。 回到四合院,天色已经暗了。院里的土高炉早就拆了,只剩下个土堆,像个丑陋的疤。二大爷在门口念叨着“明天可能有救济粮”,三大爷在屋里拨着算盘,傻柱家的烟囱冒着细弱的烟,大概是在煮野菜汤。 沈言推开自己的门,屋里亮着一盏油灯,昏黄的光映着桌上的书,映着墙角的相机,映着这方寸之地的安稳。他脱下外套,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坐在桌前,翻开一本旧书。 窗外的风声还在吹,带着寒意,可屋里却暖融融的。他知道,这安稳来之不易,是用无数的谨慎、低调、克制换来的。可值得。 日子就该这样,不张扬,不冒头,像墙角的野草,默默扎根,静静生长,等到春天来了,自然能抽出新绿。而他,只需要守着这份安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够了。 夜色渐深,四合院里的灯一盏盏灭了,只剩下沈言屋里的那盏,像颗孤星,在黑暗中亮着,安静而执着。 第87章 生死 沈言是被院里的哭喊声惊醒的。天刚蒙蒙亮,秦淮茹的哭声像把钝刀子,一下下割在寂静的胡同里,混着贾张氏的嚎啕,还有棒梗和槐花吓懵了的抽泣,把整个四合院都泡在了悲戚里。 他披衣出门,见中院的人都围在贾家门前,三大爷踮着脚往里瞅,二大爷背着手皱眉,傻柱红着眼圈,手里还攥着个没来得及送过去的窝头。“咋了这是?”沈言拉住旁边一个邻居。 “贾东旭……没了。”邻居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股后怕,“昨天在厂里干活,被机器卷进去了,当场就……”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贾东旭他不算熟,只知道是秦淮茹的男人,在轧钢厂上班,平时沉默寡言,见了人也只是点点头,脸上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疲惫。这年代,工厂的机器没那么多安全措施,出事故不算稀奇,可真落在身边人身上,还是让人心里发沉。 贾家的门开着,能看见秦淮茹趴在炕边,死死攥着贾东旭的衣角,哭得几乎背过气去。贾张氏瘫在地上,拍着大腿喊:“我的儿啊!你咋就这么走了啊!留下我们老的老、小的小,可咋活啊!” 屋里弥漫着一股绝望的气息,比饥荒带来的恐慌更甚。沈言站在门口,没进去——这种时候,任何安慰都显得苍白。他只是默默地看着,神识能“感”到秦淮茹心里的天崩地裂,能“闻”到贾张氏哭声里的恐惧,还有孩子们茫然的无措。 中午,轧钢厂的人来了,带来了抚恤金——三十块钱,还有一张“因公牺牲”的证明。领队的是个戴眼镜的干部,公式化地说了几句“节哀”“厂里会照顾家属”,就匆匆离开了。三十块钱,在这饥荒年月,够买几十斤粮食,却买不回一条人命。 “这钱得省着花。”三大爷凑到傻柱身边嘀咕,“贾东旭是家里唯一有定量的,他没了,贾家四口人,就靠这点钱和救济粮,撑不了仨月。” 傻柱瞪了他一眼:“这时候还说这个?没看见淮茹都快哭死了?”可他心里也清楚,三大爷说的是实话。贾东旭的定量粮,是贾家活下去的支柱,现在这根柱子倒了,天也就塌了一半。 沈言没参与议论,只是回屋拿了两斤玉米面和几个白面馒头,悄悄放在贾家窗台上。他知道,这点东西救不了急,却能让他们今天不至于饿肚子。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说。 接下来的几天,贾家的哭声渐渐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死水般的沉寂。秦淮茹像是一下子抽走了魂,眼神空洞,见了人也不说话,只是机械地给孩子们喂点稀粥,自己一口不动。贾张氏也不哭了,整天坐在门口,像尊石像,谁跟她说话都不理。 院里的人都觉得,贾家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可谁也没想到,转机来得这么快。 一周后,轧钢厂派人来,说按照政策,贾东旭的工位可以由家属顶替,只要秦淮茹愿意去上班,就能顶上空额,不仅能转成正式的城市户口,还能拿到和贾东旭一样的定量粮,孩子们也能跟着转为城市户口,享受供应。 这个消息像颗石子,在院里激起了浪。 “顶替工位?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二大爷第一个跳出来,“淮茹,你可得抓住机会!进了工厂,有了定量,你们娘仨就饿不死了!” 三大爷也帮着算账:“一个月三十斤粮,加上孩子们的定量,省着点吃,够了!比在家等着饿死强百倍!” 秦淮茹愣住了,眼里第一次有了点光,却又很快黯淡下去:“我……我啥都不会啊,去了工厂能干啥?”她长这么大,除了种地就是做家务,从没进过工厂的门。 “不会可以学啊!”傻柱拍着胸脯,“有哥在,谁敢欺负你?明天我带你去厂里看看,熟悉熟悉环境。” 沈言站在人群外,看着秦淮茹脸上的挣扎。这确实是绝境里的生机——贾东旭用一条命,换来了一个让家人活下去的机会。这工位,像道选择题,a是全家饿死,b是她顶上去,用劳动换口粮。答案不言而喻。 最终,秦淮茹点了头。她没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默默地抹了把泪,看着炕上熟睡的孩子,眼神里多了点决绝。 去工厂上班的前一天,秦淮茹来找沈言,手里拿着件缝补好的衣服——是上次沈言落在她家的。“沈同志,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她的声音还有点哑,却比之前有力多了,“明天我去上班,以后……以后就能自己挣粮了。” “挺好的。”沈言接过衣服,指尖触到她粗糙的手,“好好干,日子会好起来的。” 他没问贾东旭的死是不是“故意”的——这已经不重要了。在那个连活下去都需要拼尽全力的年代,很多选择没法用“对错”来衡量。或许贾东旭只是意外,或许他在机器失控的瞬间,闪过的念头就是“孩子们能活下去了”,无论如何,结果是,贾家有了活路。 秦淮茹上班后,贾家的日子果然慢慢有了起色。她很能吃苦,在厂里跟着师傅学,脏活累活都抢着干,第一个月就拿到了足额的粮票。虽然每天累得倒头就睡,可看着孩子们能吃上掺了白面的窝头,她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贾张氏也像变了个人,不再整天坐着发呆,开始帮着带孩子、缝补衣服,甚至会主动跟院里人打招呼。有次沈言路过,见她正给槐花喂粥,粥里掺了点红薯,孩子吃得香甜,她脸上竟露出了久违的慈容。 棒梗也懂事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样抢东西吃,放学回来还会帮着拾柴、打水,见了沈言,会怯生生地喊一声“沈叔叔”。 院里的人都说,贾东旭在天有灵,保佑着家人。只有沈言知道,哪有什么神灵保佑,不过是绝境里的挣扎,是普通人用最沉重的代价,换来了活下去的可能。 有天傍晚,沈言去供销社换东西,正好撞见秦淮茹下班。她穿着工厂的蓝色工装,袖口沾了点油污,头发用布巾包着,脸上带着疲惫,却腰杆挺得笔直。见到沈言,她停下脚步,从布包里掏出个窝头,递过来:“沈同志,这是厂里发的,掺了白面,你尝尝。” 沈言没接,笑着摆摆手:“你留着给孩子吃,我这儿还有。” 秦淮茹也不勉强,把窝头放回包里,眼里带着点感激:“以前总觉得天塌了,现在才知道,只要肯干活,日子总能过下去。”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些,“东旭……他要是能看见,大概也能放心了。” 沈言点点头,没说话。有些事,不需要说透。贾东旭用生命铺就的路,秦淮茹正一步一步踏实地走着,这就够了。 回到四合院,沈言见秦淮茹家的烟囱冒着烟,比以前粗了不少,大概是在煮玉米糊糊。棒梗和槐花在院里追逐打闹,笑声清脆,像碎冰落地。贾张氏坐在门口择野菜,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像幅温暖的画。 沈言站在影壁后,看着这一切,心里忽然觉得,这饥荒年月里,最珍贵的不是粮食,不是票证,而是活下去的勇气。贾东旭的选择或许沉重,却让家人明白了,日子再难,只要有口气,就不能放弃。 他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个苹果——是从新疆换来的,红通通的,透着股甜香。他把苹果擦干净,打算明天送给槐花。 日子还得继续,饥荒还没过去,可只要有人在挣扎,在努力,在为了活下去而拼尽全力,这四合院,这胡同,这时代,就总有希望。就像贾家,经历了生死,终究在绝境里,开出了一朵叫做“活下去”的花。 夜色渐浓,贾家的灯亮了,昏黄的光从窗纸里透出来,映着窗台上晾晒的野菜,透着股踏实的烟火气。沈言知道,明天太阳升起时,秦淮茹会准时去工厂上班,棒梗和槐花会去学堂,贾张氏会在家做饭,这平凡的一天,就是对生命最好的告慰。 第88章 以命换生 沈言蹲在轧钢厂外的老槐树下,看着下班的人流像潮水般涌出来。秦淮茹夹在人群里,蓝色工装的袖口沾着机油,头发用布巾扎得紧紧的,脸上带着疲惫,却走得很稳。她手里攥着个铝制饭盒,大概是厂里发的晚饭,步子匆匆,朝着四合院的方向赶——家里还有三个等着吃饭的人。 风卷着落叶打在沈言脸上,带着股铁锈和饭菜混合的味道。他想起贾东旭,那个总是沉默的男人,以前也常常在这个时间点走出厂门,手里同样攥着个饭盒,步子沉沉的,像拖着整个家的重量。 “沈同志,你在这儿等谁?”秦淮茹路过时认出了他,停下脚步,脸上挤出点笑意。饭盒里飘出玉米糊糊的香气,不算浓,却足够让人安心。 “路过,歇会儿。”沈言指了指槐树,“下班了?” “嗯,今天加了会儿班,能多领个窝头。”秦淮茹晃了晃手里的饭盒,语气里有藏不住的满足,“槐花和棒梗在家等着呢,我得赶紧回去。” 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沈言忽然觉得,贾东旭那沉默的一生,或许早就藏好了最后的答案。 院里的人渐渐不再议论贾东旭的死,转而羡慕起秦淮茹的“好运气”。二大爷见天儿地跟秦淮茹说:“好好干,争取当个先进,到时候定量还能涨!”三大爷则总念叨:“东旭这孩子,算是没白来这世上一趟,最后还能给家里留条活路。” 傻柱听了这话,总会瞪着眼反驳:“啥叫没白来?那是一条人命!”可他心里也清楚,三大爷的话糙理不糙。在这饥荒年月,一条人命换一家人的活路,听起来残酷,却是无数底层家庭在绝境里的无奈选择。 沈言见过太多这样的“无奈”。在陕北,他见过为了让孩子活下去,把最后一块窝头塞给娃,自己活活饿死的母亲;在重庆,他见过为了给妻子换口药,主动去矿上干最危险的活,最后埋在井下的汉子;现在,他又见到了贾东旭——用一场“意外”,给家人铺就了活下去的路。 没人知道贾东旭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机器失控的瞬间,他本能地往前凑了凑;或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反应慢了半拍;又或许,他只是在那个疲惫到极点的午后,闪过一个念头:“我死了,他们就能活下去了。” 这种“大聪明”,不带半点算计的光鲜,只有沉甸甸的牺牲。它藏在沉默的眼神里,藏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藏在最后那一瞬间的“不躲闪”里。 秦淮茹上班后的第二个月,领到了第一笔工资和粮票。她没像院里人想的那样“省着花”,而是买了两斤肉,炖了一大锅,给院里每家都端了一碗。肉炖得烂烂的,带着点萝卜的清甜,是这饥荒年月里难得的荤腥。 “沈同志,尝尝俺的手艺。”秦淮茹端着碗肉,站在沈言门口,脸上的笑容比以前真切多了,“以前总吃你的,这点肉,你可不能推辞。” 沈言接过碗,肉香扑鼻。他知道,这碗肉不仅仅是谢礼,更是秦淮茹在宣告:他们家活下来了,而且活得还行。 “味道很好。”沈言夹了块肉放进嘴里,软烂入味,“比食堂做的强。” 秦淮茹笑得更欢了:“以后有空,我给你做顿好的。”说完,又匆匆去给别家送肉,脚步轻快,再也不是那个眼神空洞的女人了。 沈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忽然明白,贾东旭的牺牲,值得。他换回来的,不仅仅是粮票和户口,更是秦淮茹眼里的光,是孩子们脸上的笑,是一个家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这种“凡人之智”,或许称不上伟大,甚至带着点悲凉,却最是坚韧。它不像英雄壮举那样被人传颂,却像地里的种子,在绝境里扎下根,悄悄发了芽。 有天晚上,沈言去院里打水,见贾张氏坐在石榴树下,手里拿着个磨得发亮的烟袋锅,却没装烟丝,只是摩挲着。月光照在她脸上,皱纹里藏着些说不清的情绪。 “沈同志,还没睡啊?”贾张氏难得主动开口,声音沙哑。 “嗯,有点渴。”沈言拎着水桶,站在她旁边。 “东旭小的时候,总爱爬这棵石榴树。”贾张氏望着树,眼神有些恍惚,“那时候家里穷,就这棵树能结几个果子,他总说要留给我吃……” 沈言没说话,静静地听着。 “你说他是不是傻?”贾张氏忽然问,声音里带着点哽咽,“厂里那么多机器,他就不能躲着点?就不能……再熬熬?” 沈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他或许是觉得,你们能熬过去,比他自己熬过去更重要。” 贾张氏没再说话,只是用袖子抹了抹眼睛,起身回屋了。背影在月光里拉得很长,像个解不开的结。 沈言知道,贾东旭的选择,会像根刺,永远扎在贾家人心里。疼,却也提醒着他们,要好好活着,才对得起那份牺牲。 日子一天天过去,饥荒的烈度渐渐减轻了些。地里开始有了新的野菜,公社食堂偶尔也能见到粗粮馒头,院里的气氛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绷。秦淮茹在厂里越来越熟练,成了车间里的骨干,定量粮也涨了几斤;棒梗和槐花渐渐长开了,脸上有了点血色,见了人会甜甜地喊“叔叔阿姨”;贾张氏也开始帮着邻里做点针线活,偶尔还会跟二大妈说几句玩笑话。 贾家就像被雨水打蔫的庄稼,在一场沉重的“牺牲”后,重新挺直了腰杆。 沈言依旧过着低调的日子,上班、下班、侍弄空间里的菜地,偶尔给秦淮茹家送点自己种的蔬菜。他和贾家之间,有种无需言说的默契——他记得贾东旭的沉默,她记得他的暗中相助。 有次厂里发了福利,两斤白糖。沈言没留,都给了秦淮茹:“给孩子冲点糖水,补补身子。” 秦淮茹接过白糖,眼圈有点红:“沈同志,总让你破费……” “邻里之间,说这些干啥。”沈言笑了笑,“再说,这也是东旭用命换来的好日子,孩子们该享点福。” 提到贾东旭,秦淮茹的眼泪掉了下来,却很快擦干了:“嗯,我会好好带大他们,让他们记住爹的好。” 沈言知道,这就够了。贾东旭没留下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甚至没留下几句像样的话,可他用最沉重的“聪明”,给了家人活下去的机会,这就比任何豪言壮语都有力量。 深秋的一天,沈言路过轧钢厂,见门口的光荣榜上贴了新的照片,秦淮茹穿着工装,胸前戴着红花,笑得很灿烂。照片旁边写着:“劳动模范秦淮茹”。 他站在光荣榜前,看了很久。阳光照在照片上,秦淮茹的笑容格外明亮,像极了贾东旭以前走出厂门时,饭盒里飘出的那缕淡淡的饭香——平凡,却踏实,带着对生活最朴素的向往。 或许,这就是贾东旭最后那个选择的意义。他没能看到这一天,却用自己的方式,让家人走到了这一天。 离开轧钢厂时,风里带着桂花香。沈言深吸一口气,觉得这味道里,不仅有桂花的甜,还有点别的什么——是凡人在绝境里的挣扎,是沉默背后的牺牲,是用一条命换回来的,烟火人间。 他知道,像贾东旭这样的人,在这个年代还有很多。他们没留下名字,没留下故事,只留下家人活下去的希望。这种“大聪明”,或许不被歌颂,却支撑着这片土地,在艰难的岁月里,一步步往前走。 回到四合院,沈言见秦淮茹正带着孩子在院里晒太阳,槐花手里拿着个糖人,笑得咯咯响。贾张氏坐在旁边,给棒梗讲故事,声音不大,却透着股安稳。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四合院的屋檐、石榴树的枝桠交织在一起,像幅温暖的画。 沈言笑了笑,转身回屋。今天的晚饭,他打算做个西红柿炒鸡蛋,再温一小壶酒。敬贾东旭,敬那些沉默的牺牲,也敬这来之不易的,活着的每一天。 第89章 院落无声 沈言踩着清晨的露水去挑水,井台上的石板被磨得发亮,映着灰蒙蒙的天。往常这个时候,井边早该挤满了人,二大妈的大嗓门、三大爷的算盘声、孩子们的嬉闹声混在一起,能把胡同都吵热。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水桶撞在井壁上,发出“咚”的闷响,在空荡的胡同里荡开,又悄无声息地落下去。 他把水倒进缸里,水花溅起的声音都显得格外清晰。院里静得可怕,连槐树上的麻雀都少了,偶尔有几只落下,啄两口地上的碎糠,也飞得格外快,像是怕被人抢了去。 饥荒像层厚厚的灰,把整个四合院都蒙住了。以前那些鸡飞狗跳的争吵、斤斤计较的算计,忽然就没了踪影。二大爷不再站在门口训话,三大爷的算盘落了灰,许大茂和傻柱也不拌嘴了——饿肚子的力气有,吵架的力气却没了。 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对面贾家的门。门虚掩着,能看见秦淮茹在屋里缝补衣服,动作很慢,一针一线都透着疲惫。贾张氏坐在灶前,往灶膛里添着枯枝,火苗很小,映得她的脸忽明忽暗。棒梗和槐花趴在炕上,没力气打闹,只是睁着眼睛,望着房梁,像两只被圈住的小猫。 这就是饥荒年月里的日常:沉默,缓慢,像部被按了慢放键的老电影。没人有闲心去管别人的闲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角落里,舔舐着饥饿带来的钝痛。 有天中午,沈言去厂里送报表,路过食堂,见排队打饭的人排到了街上,却没人说话。每个人都低着头,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像一串被串起来的木偶。打饭的窗口开得很小,铁勺碰到搪瓷碗的声音“哐当、哐当”响,单调得让人心里发慌。 他想起刚回四合院时,院里还能听见傻柱哼着小曲做饭,二大爷吆喝着孩子们去拾柴,三大爷跟人讨价还价换粮票。那些声音,当时觉得吵闹,现在想来,却带着股鲜活的烟火气,是日子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烟火气也淡了。家家户户的烟囱很少冒烟,就算冒,也只是细弱的一缕,很快就被风吹散。能下锅的东西越来越少,野菜挖光了,树皮剥净了,连观音土都有人偷偷往家藏——那东西吃了涨肚,可至少能骗过肚子,让人觉得“不饿”。 沈言见过有人吃观音土吃得脸肿得像馒头,躺在墙根下,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不敢让院里人知道,自己空间里有足够的粮食,只能偶尔偷偷塞给秦淮茹一把玉米面,给傻柱两个窝头,像在走钢丝,既想救人,又怕引火烧身。 “沈同志,你还有粮不?”三大爷终于忍不住,拄着拐杖找到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我那小孙子,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再这样下去……” 沈言从兜里摸出两斤粮票递给她,没说话。三大爷接过粮票,手抖得厉害,嘴唇动了动,想说句谢谢,最终却只是拱了拱手,转身就走,脚步踉跄,像是怕晚一步,粮票就会飞了似的。 看着他的背影,沈言心里不是滋味。以前三大爷再算计,也透着点烟火气;现在,只剩下被饥饿榨干的卑微。这饥荒,不仅饿肚子,还磨人心,把那些鲜活的棱角,都磨成了圆钝的、沉默的样子。 院里的石榴树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天空,像只干枯的手。沈言记得春天的时候,这树上开满了红花,傻柱还摘了朵给秦淮茹,惹得院里人起哄。可现在,连起哄的力气都没有了。 有天夜里,沈言被饿醒的哭声吵醒。是后院的王奶奶家,她小孙子饿极了,哭得撕心裂肺。哭声在寂静的院里回荡,像根针,扎得每个人都睡不着。可没人开门,没人出去,连咳嗽声都没有——谁都知道,开门也没用,谁手里都没有多余的粮食。 沈言从空间里摸出个白面馒头,用布包好,悄悄放在王奶奶家门口。他没敲门,只是站了会儿,听见屋里的哭声渐渐小了,才转身回屋。黑暗中,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沉重而无力。他能帮一时,却帮不了一世;能救一人,却救不了所有在饥荒里挣扎的人。 这种无力感,比饥饿更让人难受。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像锅里慢慢熬干的粥。院里的人越来越瘦,脸色越来越黄,眼神越来越空。以前见面还会点头打招呼,现在只是低着头擦肩而过,连眼皮都懒得抬——连寒暄的力气,都觉得是浪费。 傻柱成了院里最沉默的人。以前他爱说爱笑,见了谁都能唠两句,现在却整天闷着头,要么在厂里干活,要么就窝在屋里睡觉,像头被抽走了精气神的牛。沈言知道,他是把粮票省给秦淮茹一家,自己勒紧裤腰带,饿坏了。 “傻柱,吃点东西。”沈言把两个窝窝头塞给他,是用空间里的玉米面做的,比外面的实诚。 傻柱愣了一下,接过窝窝头,没说谢谢,只是往嘴里塞,嚼得很用力,眼圈却红了。大概是饿了太久,也大概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暖戳中了软肋。 沈言没再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话,不用说,彼此都懂。在这沉默的饥荒年月里,一个窝窝头,一个眼神,就够了。 秦淮茹依旧每天去厂里上班,下班就回家照顾孩子和婆婆。她话不多,却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炕上铺的稻草晒得干干净净,孩子们的衣服虽然补丁摞补丁,却洗得发白。她像是院里的一抹微光,沉默,却坚韧,让人觉得日子还有盼头。 有天,她给沈言送来了双新做的布鞋,鞋底纳得密密麻麻:“沈同志,天快冷了,穿这双暖和。”鞋里还塞着一小包炒黄豆,是她从自己定量里省出来的,炒得喷香。 沈言接过鞋,摸出空间里的一小袋红糖递给她:“给孩子泡水喝,补补气血。” 秦淮茹看着红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硬是没掉下来,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回屋。她的背影比以前瘦了,却挺得笔直,像株在寒风里倔强生长的野草。 沈言把布鞋放在桌上,看着那包炒黄豆,忽然觉得,这沉默的院子里,其实藏着很多没说出口的话。有感激,有心疼,有互相扶持的默契,只是被饥荒这层灰蒙住了,没那么显眼而已。 深秋的风越来越冷,吹得窗纸“哗哗”响。沈言坐在灯下,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心里忽然生出点盼头。他知道,再冷的冬天也会过去,再长的饥荒也有尽头。等到明年春天,石榴树发了芽,院里的人或许就有力气说话了,傻柱或许又能哼着小曲做饭了,二大爷或许又能站在门口训话了。 那些曾经觉得吵闹的声音,其实是日子的心跳,跳得越响,日子就越鲜活。 他从空间里拿出点面粉,打算明天早上做个馒头,给槐花送去。孩子最近总咳嗽,大概是饿的。虽然不能做太多,至少能让她多笑一笑。 夜色很深,院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知道,明天醒来,院子依旧会很安静,饥荒依旧会很沉重,可只要还有人在默默坚持,还有人在互相扶持,这安静就不是死寂,而是酝酿着生机的沉默。 就像大地在冬天里沉睡,不是死了,是在等春天。这四合院,这院里的人,也在等,等一场雨,等一阵风,等那个能让所有人重新开口说话,重新笑出声来的春天。而他,会陪着他们一起等,在这沉默的饥荒年月里,守着这点盼头,守着这点温暖,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 第90章 心软 沈言站在院门口,望着墙根下扎堆晒太阳的孩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槐花和小当蹲在地上,用树枝在泥里画圈圈,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裤腿空荡荡的,风一吹就晃。棒梗站在旁边,明明才十岁出头,却像个小大人似的护着妹妹,眼神里带着不属于年纪的警惕,见沈言看过来,立刻把槐花往身后拉了拉。 沈言喉结动了动,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摸出两个白面馒头。这在平时不算什么,可如今,白面比金子还金贵。他用粗布包好,走过去往棒梗手里塞:“拿着,给弟妹分着吃。” 棒梗捏着布包,手指骨节都泛白了,抬头看沈言的眼神里,有惊讶,有怀疑,还有点倔强。“俺娘说,不能随便要别人东西。”他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却挺得笔直。 “不是别人,是邻居。”沈言蹲下来,视线和他齐平,“你看妹妹,是不是饿了?”他朝槐花努努嘴,小姑娘正眼巴巴盯着布包,咽口水的声音都能听见。 棒梗抿着唇,没说话,却悄悄把布包往怀里揣了揣,拉着槐花和小当往家跑,跑出去几步,又停下,回头朝沈言鞠了个躬,动作笨拙,却格外认真。 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松了口气,又有点发酸。他不是圣人,只是见不得孩子遭罪。这院子里住了快五年,哪家的孩子什么时候会爬、什么时候会走,他都看在眼里。槐花刚会说话时,总追在他身后喊“沈叔叔”,奶声奶气的;小当爱脸红,给块糖能偷偷乐半天;棒梗以前最淘,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哪像现在,眼神里全是戒备。 这些变化,像针一样扎在沈言心上。 那天之后,沈言总找借口往各家送点东西。给秦淮茹的面盆里多搁把玉米面,趁贾张氏不注意,往她家窗台放两个红薯,傻柱的饭盒里,偶尔会多出个白面饼。他做得隐蔽,像怕惊扰了谁似的,放下东西就走,从不留话。 可院里的人都不傻。秦淮茹发现面盆里的玉米面时,眼圈红了,第二天就把洗干净的衣服悄悄晾在沈言门口;贾张氏嘴硬,却在沈言路过时,往他手里塞了把晒干的野菜;傻柱更直接,拎着个破网兜找上门,里面是他托人从郊区弄来的野鸡蛋:“沈哥,你别总偷偷给我们塞东西,咱爷们儿,有难处一起扛。” 沈言看着那兜野鸡蛋,蛋壳上还沾着泥,心里暖烘烘的。他知道,这是院里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他的善意。 最让他放不下的还是孩子。 有天傍晚,他路过傻柱家窗根,听见槐花在哭,声音细得像猫叫:“娘,我想吃饱饭……”秦淮茹在哄:“乖,明天娘去厂里争取多干点活,说不定能多领个窝头。” 沈言站在窗外,手指攥得发白。他转身回屋,打开空间里的储藏柜,里面堆满了粮食、罐头、糖果,甚至还有几罐炼乳——那是他之前跑供销时攒下的,本想留着应急,可现在,他觉得这就是最该用的时候。 他找出个小陶罐,装满小米,又往里面塞了两块水果糖,用布盖好,悄悄放在傻柱家门口。刚要转身,门“吱呀”开了,槐花揉着眼睛站在门口,睡眼惺忪地看着他,小鼻子动了动,大概是闻到了小米的香味。 “沈叔叔?”她小声问,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黏糊。 沈言蹲下来,摸了摸她的头,头发枯得像干草。“给你们的,让你娘熬粥喝。” 槐花盯着陶罐,忽然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那笑容亮得像星星:“谢谢沈叔叔!娘说,沈叔叔是好人!” 那瞬间,沈言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软得一塌糊涂。他见过太多算计、太多防备,可孩子的笑不一样,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不带一点杂质。他忽然明白,自己不是不在乎那点东西,而是这笑容,值得他拿出十倍、百倍的东西去换。 从那以后,他帮得更“明目张胆”了些。给孩子们做了个秋千,用空间里的木板和麻绳,架在院里的老槐树下。那天,槐花和小当荡得老高,笑声像银铃似的,在院子里飘了很远,连一向阴沉的贾张氏都站在门口看了半天,嘴角偷偷往上翘了翘。 他还找借口带棒梗去郊外“挖野菜”,实则从空间里拿出铁夹子,逮了只野兔子。棒梗眼睛瞪得溜圆,看着沈言熟练地处理兔子,突然说:“沈叔叔,你是不是有魔法?” 沈言笑了,没回答,只是把处理好的兔肉递给棒梗:“拿回去让你娘炖了,给弟妹补补。” 棒梗抱着兔肉,跑几步又回头:“沈叔叔,等我长大了,我保护你!”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要的从不是回报,可这声承诺,比任何感谢都让他觉得值。 院里的气氛渐渐松动了些。以前碰面只是低头走,现在,二大妈会笑着问沈言“今天去不去厂里”,三大爷算账时,会多给沈言算点“跑腿费”——其实就是想塞给他点粮票。连最不爱说话的许大茂,见了沈言也会点个头,虽然还是那副欠揍的样子,可眼里的敌意少了很多。 有天晚上,沈言刚躺下,听见院外有动静,扒着门缝一看,是傻柱蹲在墙根下,往他门口放了个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件缝好的棉袄,针脚歪歪扭扭,却是新棉花填的,暖和得很。 他知道,这是傻柱把厂里发的福利棉絮全用了。 沈言把棉袄穿在身上,心里热烘烘的。他忽然明白,善意这东西,像投进水里的石子,总能荡开圈圈涟漪。他给孩子们一口吃的,孩子们回报他一个笑;他帮邻居一把,邻居就想着法儿还回来。这院子,就像个大容器,装着柴米油盐,也装着这些细碎的温暖,慢慢把饥荒的冷硬,泡得软了些。 这天,沈言从空间里翻出几包奶粉,那是他之前托人从上海带的,一直没舍得喝。他冲了两碗,端到槐树下,槐花和小当正在玩石子,见他过来,立刻围上来。 “沈叔叔!”槐花仰着小脸,眼睛亮晶晶的,“娘说,你给的小米粥最好喝了!” 沈言把碗递给她们,看着她们小口小口地喝,嘴角沾着奶渍,像两只偷喝了蜜的小猫。棒梗站在旁边,这次没躲,只是看着妹妹们,眼神柔和了很多。 “棒梗,过来。”沈言朝他招手,又冲了一碗递过去,“你也喝点,长身体呢。” 棒梗犹豫了一下,接过去,没像妹妹们那样急着喝,而是小口抿着,忽然说:“沈叔叔,我以后帮你挑水,我能挑动半桶了。” 沈言笑了:“好啊,等你再长高点,咱爷俩一起挑。” 阳光透过槐树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点,落在孩子们脸上,暖融融的。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饥荒虽然难熬,可这些孩子的笑脸,这些邻居的默契,就像黑夜里的星星,虽然微弱,却足够照亮往前走的路。 他不在乎那点物资。空间里的东西再多,堆着也是堆着,不如换成孩子们的笑声,换成邻居们眼里的光。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还没个难处?帮一把,心里踏实。尤其是看着槐花那双纯得像溪水的眼睛,他就觉得,怎么帮都值。 傍晚,秦淮茹端着碗红薯粥过来,里面卧了个鸡蛋,是沈言昨天给她的。“沈同志,你尝尝,我放了点糖。”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总吃你的,心里过意不去。” 沈言接过碗,热气扑在脸上,暖到了心里。他知道,这碗粥里,不止有红薯和鸡蛋,还有一份沉甸甸的心意。 院子里,傻柱在帮二大爷修窗户,锤子敲得“咚咚”响;三大爷在给孩子们讲古,围了一圈小脑袋;贾张氏坐在门口择野菜,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虽然每个人脸上还是带着菜色,可眼里的光,却比以前亮多了。 沈言喝着粥,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所谓日子,不就是这样吗?有难处,有磕碰,可只要心里装着点别人,手里多帮衬点,再难的坎,也能一步步迈过去。 他从空间里又拿出些玉米面,打算明天一早给各家分点。这点东西不算什么,可他知道,这点暖,能让这院子里的冬天,不那么冷。孩子们的笑脸,邻居们的热乎气,比什么都金贵。 第91章 寸心微暖 沈言蹲在灶台前,看着锅里翻滚的小米粥,米香混着水汽往上冒,在鼻尖萦绕成一团温软的云。他从空间里抓了把红枣,去核切碎,撒进锅里,瞬间漾开甜甜的红。这是给院里孩子们准备的——昨天见槐花盯着别人家的枣窝头直咽口水,那眼神像根软刺,扎得他心里发颤。 粥刚熬好,院门口就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他探头一看,槐花、小当、棒梗,还有二大爷家的小兵,三大爷家的小女儿,几个孩子排着歪歪扭扭的队,扒着门框往里瞅,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葡萄。 “进来,粥好了。”沈言笑着招手。孩子们你推我搡地进来,小脑袋凑在一起,鼻尖几乎要碰到锅沿,吸气的声音“嘶嘶”响,像一群小馋猫。 “沈叔叔,这是给我们的吗?”小当怯生生地问,小手攥着衣角,指节都白了。她比槐花还小两岁,说话奶声奶气的,眼睛里总带着点怕生的怯懦。 “嗯,每人一碗,慢点喝,别烫着。”沈言用粗瓷碗盛了粥,上面还飘着两颗红枣,递到孩子们手里。小米熬得糯糯的,红枣的甜渗进每一粒米里,是这饥荒年月里难得的甜香。 孩子们捧着碗,小口小口地抿,烫得直吸气,却舍不得放下。槐花的小花脸上沾了点粥粒,像只沾了蜜的小蝴蝶;棒梗把自己碗里的红枣夹给妹妹,自己埋头喝粥,嘴角却悄悄翘着;小兵最淘,喝得最快,喝完还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抬头冲沈言傻笑,露出两颗刚换的门牙。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他不是没想过“藏”,空间里的好东西能堆成山,可每次对上孩子们的眼睛,那些“防人之心”就像被晒化的雪,消弭得无影无踪。那眼神太干净了,没有算计,没有猜忌,只有最纯粹的渴望——饿了想吃饭,冷了想穿暖,像株需要阳光的小苗,直愣愣地戳在你面前,让你没法硬起心肠。 有天他去供销社,见棒梗蹲在糖果柜台前,盯着玻璃罐里的水果糖,看了足足半个钟头。售货员赶他,他也不走,只是抿着唇,小手在口袋里攥得紧紧的——大概是想给妹妹们换块糖,却连最基本的票证都没有。 沈言心里一动,买了半斤水果糖,趁没人的时候塞给棒梗。孩子愣了半天,突然抱着糖跑了,跑出去老远又停下,对着沈言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背影在夕阳里拉得很长,带着股笨拙的郑重。 后来秦淮茹找到他,把一篮子干净的野菜放在门口,红着眼圈说:“沈同志,总让你破费……这野菜是俺们去郊外挖的,干净着呢,你收下。” 沈言知道,这是她能拿出的最体面的回礼。他没推辞,收下野菜,转身又从空间里拿出两斤玉米面递过去:“给孩子做窝窝头,掺点野菜,能顶饿。” 他从不当冤大头。院里的大人若想占便宜,他一眼就能看穿,三言两语就能挡回去。许大茂曾旁敲侧击地问他“是不是有门路弄到粮”,想让他帮忙“弄点”,沈言只淡淡一句“厂里定量够吃,不敢多占”,就让他讪讪地闭了嘴。 可对孩子,他狠不下心。 三大爷家的小女儿发烧,家里连块像样的布料都没有,更别说买药。孩子烧得小脸通红,哭着要“甜甜的水”,三大爷急得直搓手,在院里转来转去。沈言没多说,从空间里拿出退烧药和一小罐麦乳精,悄悄放在他家窗台上,又用神识轻轻探了探孩子的情况——确定没大碍,才松了口气。 第二天,三大爷揣着个油纸包来找他,打开一看,是几块晒干的鱼干,腥气很重,却看得出是精心晒过的。“沈同志,这是俺托人从河边弄的,给孩子熬汤喝……”老头难得没算计,眼神里带着点局促的感激。 沈言接过来,心里暖烘烘的。他要的从不是回报,可这些细碎的回礼,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荡开圈圈涟漪,让这院子里的关系,多了点人情味。 他渐渐摸出了分寸:给孩子的食物,尽量是白面、粗粮、糖果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不会引起太大注意;帮衬的时机,总选在“顺理成章”的时候——比如挖野菜回来“多带了点”,厂里发福利“用不完”,从不让人觉得他“特殊”。 傻柱见他总帮衬孩子们,私下里说他:“沈哥,你心太软了,这年月,好人难当。” 沈言笑了笑:“难不难的,看着孩子饿肚子,心里不是滋味。”他没说的是,这院子里的日子,比他想象中真实得多。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没有那么多阴谋诡计,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口角,转头就能忘。二大爷爱摆谱,却会在冬天给独居的王奶奶送点柴火;三大爷爱算计,却会教孩子们认字算账;秦淮茹看着柔弱,却把一家老小撑得稳稳的。 这就是真实的人间,有私心,有计较,却也有藏在骨子里的善良。就像孩子们的眼睛,清澈里带着点怯懦,却总能在你递过食物时,亮得让人心颤。 这天傍晚,沈言刚把晒干的野菜收进屋里,就见几个孩子围着槐花,手里拿着用泥巴捏的“窝窝头”,有模有样地“吃”着。槐花举着个最大的,奶声奶气地说:“这是沈叔叔给的,最甜!”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用泥巴“做饭”,笑得咯咯响,心里忽然觉得,这点心软,值了。他从空间里拿出几块麦芽糖,走过去分给孩子们:“尝尝这个,比泥巴甜。” 孩子们眼睛瞪得溜圆,小心翼翼地接过,用舌尖舔一下,立刻露出满足的笑。棒梗把自己的糖纸叠成小船,给槐花玩;小当把糖掰成两半,一半塞给妹妹;小兵最逗,含着糖跑圈,嘴里喊着“甜!真甜!”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和老槐树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幅暖融融的画。沈言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这饥荒年月里,最珍贵的不是粮食,不是票证,而是这些孩子眼里的光。 他或许心不够狠,或许不够“精明”,可他愿意守着这点心软,在孩子们需要的时候,递上一碗热粥,一块糖果,一点微不足道的暖。这不是什么伟大的善举,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看着纯真的眼睛时,最本能的不忍。 夜风渐起,带着点凉意。孩子们拿着糖,蹦蹦跳跳地回家了,槐花走在最后,回头冲沈言挥挥手:“沈叔叔,明天还能喝红枣粥吗?” “能。”沈言笑着点头。 他转身回屋,往灶膛里添了点柴,锅里的水开始冒热气。明天早上,他打算做红薯饼,再煮点鸡蛋——空间里的红薯还有不少,鸡蛋也够,足够让孩子们吃得饱饱的。 窗外,月光洒在院墙上,给这沉寂的四合院镀上了层银辉。沈言知道,饥荒还没过去,日子依旧艰难,可只要这些孩子还能笑,还能盼着明天的粥,这院子就有生气,这日子就有奔头。 他的心或许不够硬,可在这真实的人间里,这点软,恰恰是最该守住的东西。就像冬夜里的一捧炭火,虽然微弱,却能照亮彼此,也温暖自己。 第92章 步履 沈言把最后一件工具放进帆布包时,金属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包上的带子磨得发亮,边缘打着补丁,是他跑供销时用了三年的老伙计。窗外的天刚蒙蒙亮,院里的槐树上落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啄着地上的碎糠,给这沉寂的清晨添了点生气。 “沈同志,这就去厂里了?”三大爷背着个粪筐从门口路过,筐里装着半筐野菜,叶子上还沾着露水,“今天不歇着?” “嗯,厂里有点活,得去看看。”沈言拉上包拉链,声音不高不低,“您这是去挖野菜?” “可不是嘛,家里那几个小的,顿顿喝稀粥哪顶得住。”三大爷叹了口气,却又很快挤出点笑,“说起来还得谢你,前儿给的玉米面,掺着野菜能多撑两天。”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三大爷的性子,爱算计,却也恩怨分明。这点玉米面换句真心的感谢,不亏。 走出四合院,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扫街的大爷挥动扫帚,发出“唰唰”的声响。风里带着股凉意,吹得路边的枯草打卷,沈言紧了紧领口,脚步轻快地往公交站走。 他不是非得天天往厂里跑。作为采购员,手头的活不算忙,尤其是在这物资紧缺的年月,很多零件采购计划都得往后排。可他总觉得,老闷在院里不是办法——人是群居的,总离群索居,容易生出些不必要的心思。再说,厂里的氛围和院里不同,机器的轰鸣、工人的吆喝,带着股生猛的劲头,能让人忘了饥荒带来的沉郁。 轧钢厂的大门在晨光里透着股厚重的铁色,门岗的老李头正揣着袖子打盹,见沈言过来,抬了抬眼皮:“小沈,今天来得早。” “嗯,有点事。”沈言递过去根烟,是从空间里拿的,不算好,却能解瘾。老李头眼睛一亮,接过去夹在耳朵上,笑着摆摆手放行:“进去,车间刚开炉,热乎着呢。” 车间里果然一片热火朝天。巨大的轧钢机“哐当哐当”地转着,火星子溅得老高,像过年时的烟花。工人们穿着厚重的帆布工作服,额头上淌着汗,脸上却带着股劲,吆喝着号子,把烧红的钢坯往机器里送。 沈言站在车间门口,看着这蒸腾的景象,心里那点沉郁仿佛被热气蒸散了。他喜欢这种感觉——机器的轰鸣里藏着力量,汗水的味道里裹着踏实,比院里的死气沉沉鲜活多了。 “沈哥,你可来了!”调度室的小王探出头,脸上沾着机油,“昨天跟你说的轴承,供应商那边回话了,得去趟天津提货,你看啥时候有空?” 沈言心里一动。出差?这倒是个好机会。 他这段时间在院里待得久了,虽然没出什么岔子,可总觉得束手束脚。空间里的物资再多,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用,偶尔给孩子们塞点吃的,还得提防着被人撞见。出去跑跑,既能避开院里的目光,也能借着出差的由头,从空间里“倒腾”点紧俏物资出来——当然,是给厂里用的,绝不多带私货。 “后天,今天把手头的报表理一理。”沈言应道,“你把地址和联系人给我,我去了直接找他。” “得嘞!”小王喜滋滋地递过纸条,“沈哥办事,我放心!对了,天津那边据说有海货,你要是能捎点带鱼回来,兄弟们请你喝酒!” 沈言笑了笑:“看情况,不一定有票。”他知道,这年月海货比肉还金贵,没票根本买不到。不过他空间里倒是有几箱咸鱼,是之前在沿海换的,到时候拿两条出来,说是“供应商给的好处”,不算突兀。 从调度室出来,沈言往车间走了走,想看看傻柱。傻柱在锻工班,正抡着大锤砸钢坯,胳膊上的肌肉贲张,每砸一下都“喝”地喊一声,透着股子蛮力。汗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砸在滚烫的钢坯上,“嗞”地化成白烟。 “歇会儿,看你累的。”沈言递过去块毛巾。 傻柱接过来擦了把脸,喘着粗气笑:“不累!多砸两下,中午能多领个窝头。”他往嘴里灌了口凉水,“对了,沈哥,你给槐花的那几块麦芽糖,她舍不得吃,藏在枕头底下,晚上睡觉都攥着。” 沈言心里一暖:“小孩子都这样,稀罕东西。” “可不是嘛,”傻柱挠挠头,“以前总觉得院里的孩子淘,现在才发现,一个个都精着呢。知道谁对他们好,就往谁跟前凑。昨儿棒梗还跟我说,长大了要跟你学,也当采购员,能到处跑,还能给家里带吃的。” 沈言笑了,没说话。他没想过当谁的榜样,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可孩子们的心思就像镜子,你对他好,他就把你记在心里,干净得让人心头发软。 中午在厂里食堂吃饭,沈言打了份玉米糊糊和一个窝窝头,找了个角落坐下。周围的工人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着厂里的事,抱怨着定量少,偶尔也说点荤段子,哄堂大笑里带着股苦中作乐的劲。 “听说了吗?隔壁车间的老王,前阵子出差,从乡下弄了只鸡回来,炖了一锅,全车间的人都尝到了。” “真的假的?现在哪还有鸡?” “人家有门路呗!说是给老乡换了两斤粮票,老乡偷偷杀的。” 沈言听着,心里有了数。出差确实是个“活络”的机会,既能避开院里的耳目,也能合理地“改善伙食”。他不是想占便宜,只是觉得,总憋着也不是办法,偶尔出去透透气,见见不同的人,挺好。 下午回到四合院,沈言把出差的事跟院里的人提了一句,没说具体去哪,只说是“去外市提零件”。 “出去好啊,”二大爷凑过来说,“外面说不定有稀罕物,带点回来给大伙开开眼。” 三大爷则盘算着:“去几天?要是超过三天,你那院里的柴火我帮你看着点,省得被人偷了。” 沈言笑着应了,没接他们的话茬。他知道二大爷是想占便宜,三大爷是想换点好处,这些都在意料之中。这院里的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心里的算计摆在明面上,反而好应对。 晚上,沈言收拾行李,帆布包里装了两件换洗衣裳,一本旧书,还有点零钱和票证。他往包的夹层里塞了两包饼干,是给路上吃的,又把那几箱咸鱼挪到空间的“门口”,方便到时候拿出来。 一切收拾妥当,他坐在桌前,看着窗外的月亮。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像幅安静的画。院里静悄悄的,只有秦淮茹家还亮着灯,大概是在给孩子们缝衣服。 沈言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在厂里忙忙碌碌,能挣口饭吃;回院里安安静静,能守着点暖;偶尔出趟差,能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没有那么多算计,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挺好。 他不是什么圣人,做不到普度众生。能守住自己的日子,护着院里的孩子,偶尔帮衬身边的人,就够了。心不够狠也好,容易心软也罢,这就是他,在这真实的世界里,踏踏实实地活着。 第二天一早,沈言背着帆布包出门,院里的孩子们都醒了,扒着门框送他。槐花举着个用红纸包的东西,跑过来往他手里塞:“沈叔叔,这个给你路上吃。” 沈言打开一看,是块红薯干,黑乎乎的,却透着股甜香。大概是秦淮茹用他给的红薯晒的。 “谢谢槐花。”沈言笑着揣进兜里,“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孩子们欢呼起来,围着他蹦蹦跳跳。沈言挥挥手,转身走出四合院。阳光正好,照在他身上暖融融的。他知道,等他回来,院里的槐花应该又开了,孩子们会举着新摘的花,在门口等他,眼睛亮得像他第一次见时那样,干净,纯粹,带着让人心里一抽一抽的暖意。 而他,会像每次出门一样,带着这份暖意,步履不停地往前走,在这真实的人间里,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守着这点微末的光。 第93章 裂痕初显 沈言把刚领到的劳保手套塞进帆布包时,指尖触到了里面硬邦邦的东西——是块压缩饼干,厂里发的出差补助,用油纸包着,能闻见淡淡的麦香。窗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车间斑驳的水泥地上,映出浮尘飞舞的轨迹。墙上的挂历翻到了1959年的深秋,红色的数字被人用铅笔圈了圈,像个醒目的标记。 “沈哥,发啥呆呢?车要开了!”司机小王探进头来喊,他手里捏着个搪瓷缸,里面是刚沏好的浓茶,热气腾腾的。卡车就停在厂门口,车斗里装着半车待修的零件,锈迹斑斑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沈言应了一声,拎起包往外走。车间里的机器还在轰鸣,轧钢机“哐当”一声落下,震得地面都发颤,可他总觉得,这声音里少了点底气,像绷得太紧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 “今年的钢材指标又砍了三成。”坐在副驾驶座上,小王嘬了口浓茶,咂咂嘴说,“听说上面来了文件,苏联那边的援助断了,好多进口零件都没了着落。” 沈言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他知道这事。前阵子去局里开会,局长锁着眉头说过几句,语气里带着股压抑的火气——“老大哥靠不住了,以后得靠自己”。话虽硬气,可谁都清楚,没了苏联的技术和物资支持,厂里的日子怕是要难了。 卡车驶出市区,路边的田地渐渐多了起来。地里的玉米秆稀稀拉拉的,像没睡醒的哨兵,有气无力地立着。几个农民蹲在田埂上,手里拿着镰刀,却没怎么动,只是望着远处的土高炉发呆——那炉子早就熄了火,只剩下个黑黢黢的铁壳,像只空洞的眼。 “前两年还喊着‘超英赶美’,”小王叹了口气,“现在倒好,别说超了,能把手里的活稳住就不错了。”他从怀里摸出个窝头,递一半给沈言,“尝尝?我妈蒸的,掺了红薯面,甜得很。” 沈言接过来,咬了一口,粗粝的面渣剌得嗓子有点疼,却带着股实在的甜。这就是1959年的秋天,饥荒的影子刚在田埂上露头,厂子里的烟囱还在冒烟,可国际上的风,已经冷得像冰。 他们要去的是几百公里外的一个配件厂,拉一批轴承——这东西以前都是从苏联进口的,精密耐用,现在断了供,只能用国产的替代。可国产轴承的质量参差不齐,得亲自去挑,不然拉回来也是废品。 配件厂的大门比轧钢厂小了一圈,门柱上的红漆掉了不少,露出里面的青砖。接待他们的是个姓刘的科长,四十多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却掩不住眼底的疲惫。“沈同志,来得巧,刚到一批新轴承,就是……”他欲言又止,领着他们往仓库走。 仓库里弥漫着股机油和铁锈混合的味道,货架上摆着一排排轴承,包装简陋,上面印着“中国制造”的字样。刘科长拿起一个,递给沈言:“您看看,精度差了点,勉强能用,就是寿命短,大概只有苏联货的一半。” 沈言掂了掂,轴承的分量倒是不轻,可转动起来,能感觉到细微的卡顿。他心里有数了——这就是没了苏联技术支持的后果,不是料不够,是工艺跟不上。 “这批我们都要了。”沈言没犹豫,“再给我们匀点密封垫,厂里急着用。” 刘科长愣了一下,随即苦笑:“密封垫也缺,以前都是从苏联那边顺道捎的,现在……”他压低声音,“实话跟您说,不光是轴承,连车床的刀具都快断供了。苏联那边撤了专家,带走了图纸,好多设备坏了都没人会修。” 沈言没说话。他想起厂里那几台苏联产的精密车床,以前坏了一个零件,苏联专家打个电话就有人送过来,现在坏了,只能让老钳工凭着经验一点点磨,磨出来的零件凑合用,精度却差了一大截。 这就是决裂的代价。以前以为的“老大哥”,说翻脸就翻脸,撤走了所有援助,留下一堆半拉子工程和嗷嗷待哺的工厂。国际形势像块乌云,压得人喘不过气。 从配件厂出来,天色已经暗了。小王发动卡车,发动机“突突”地响了半天,才勉强启动。“这破车,”他骂了一句,“要是有苏联的发动机,哪用这么费劲。” 沈言望着窗外掠过的夜色,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苏联的断供像多米诺骨牌,第一块已经倒下,后面的连锁反应还在酝酿——工厂缺零件,农田缺化肥,连城里的点灯油都开始限量供应。 路过一个小镇时,他们停下来加油。加油站的油罐看着空荡荡的,加油员拿着油枪,手抖得厉害,半天才挤出点油。“省着点加,”他叹着气说,“上面说了,进口原油断了,以后油只会越来越少。” 镇上的供销社关着门,门板上贴着张通知,用红笔写着“凭票供应,每人每月二两油”。几个农民蹲在门口,手里攥着油票,脸上是焦灼的期待——他们大概是走了几十里路来的,却只能空手而归。 “以前哪用这么费劲。”小王看着这场景,感慨道,“苏联的煤油、化肥一车车地拉过来,供销社的货架堆得满满的,哪像现在……” 沈言没接话。他从空间里摸出两个馒头,递给门口的一个老农:“大爷,垫垫肚子。”老农愣了一下,接过馒头,嘴里不停地念叨“好人,好人”,眼眶都红了。 这就是1959年的真实模样:厂子里的机器还在转,却少了底气;田埂上的饥荒刚露头,却已经让人害怕;国际上的风刮得紧,把原本就不富裕的日子,吹得更摇晃了。 回到厂里时,已经是三天后。沈言刚把轴承卸下来,就被厂长叫到了办公室。厂长的办公桌上摆着份文件,上面盖着鲜红的印章,他指着文件说:“苏联那边彻底断了援助,以后所有进口零件都得自己想办法。上面给了任务,年底前,必须实现轴承、刀具的全国产化。” 沈言看着文件上的字,心里清楚,这任务有多难。没有图纸,没有专家,全靠自己摸索,跟摸着石头过河差不多,弄不好就会呛水。 “采购员的担子更重了。”厂长看着他,眼神里带着期许,“得多跑几个地方,看看有没有能替代的国产货,哪怕质量差点,先顶上再说。” “我明白。”沈言点头。他知道,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国际形势摆在这里,指望不上别人,只能靠自己硬扛。 从厂长办公室出来,沈言路过车间,见傻柱正蹲在地上,用锤子敲着一个苏联产的扳手。扳手断了个角,他想把它敲圆了继续用。“这玩意儿就是结实,”他见沈言过来,举着扳手说,“可惜以后没得用了,只能用咱自己造的。” 沈言看着那扳手,上面还刻着俄文字母,冰冷的金属上沾着傻柱的汗。他忽然觉得,这扳手像个象征——以前依赖的东西没了,虽然难,却也逼着自己往前走。 回到四合院,天已经黑了。院里的灯稀稀拉拉的,只有秦淮茹家还亮着,窗户上映着她缝补衣服的影子。见沈言回来,她端着碗走出来:“沈同志,刚熬的红薯粥,还热着呢。” 沈言接过碗,粥里的红薯甜得很,是秦淮茹用他出差前给的红薯熬的。“厂里还好吗?”她小声问,大概是听傻柱说了些风声。 “挺好的,零件还够。”沈言笑了笑,没说实情。没必要让她担心,厂里的事,自有厂里的人扛着。 喝着热粥,沈言望着院里的老槐树。树叶快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夜空,像在和什么较劲。他知道,1959年的冬天会很冷,国际上的风,饥荒的影子,都会让日子更难。可难归难,日子还得过下去。 厂里的机器会继续转,工人们会琢磨着造自己的零件,农民们会在地里刨得更狠,院里的孩子们会盼着明天的粥。就像这老槐树,冬天看着光秃秃的,春天一到,照样会发芽。 沈言把空碗递给秦淮茹,心里忽然生出股劲。苏联的援助没了,那就自己造;粮食不够了,那就想办法种;国际形势再差,日子也得一天天过。他不是什么英雄,可只要把手头的活干好,把院里的孩子护好,就不算白在这世上走一遭。 夜风掠过院墙,带着点寒意。沈言回屋,从空间里拿出些玉米种子,用布包好——是他出差时从一个老农那换的,据说耐旱,产量高。等开春了,找个地方种上,或许能给院里多添点粮。 他知道,这不够,远远不够。可就像厂里的工人们一点点磨零件,地里的农民们一点点刨土,他也只能做自己能做的,一点点往前挪。 窗外的月光亮了些,照在种子上,泛着淡淡的光。沈言把种子放进抽屉,心里踏实了些。不管国际上的风怎么刮,不管饥荒的影子怎么长,只要手里有种子,心里有盼头,就总能等到春天。这就是1959年的秋天,裂痕已经出现,却还没到绝望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咬着牙,等着明天的太阳。 第94章 寸步前行 沈言把最后一张调拨单塞进抽屉时,指腹蹭过纸张边缘的毛刺,有些硌手。窗外的风卷着沙尘拍打玻璃,发出“呜呜”的声响,像谁在低声啜泣。办公桌上的搪瓷缸里,茶水早就凉透了,杯底沉着几片干瘪的茶叶,像沉在水底的心事。 桌角堆着一摞报表,每张纸上都印着刺眼的红章——“缺货”“暂缓”“无库存”。这就是眼下的处境:厂里等着零件开工,仓库里的库存见了底,他跑断了腿,能调来的物资也只是杯水车薪。 “沈哥,东北那边回话了,轴承还是没货。”小王推门进来,脸上带着股挫败感,“他们说,自己厂里都不够用,苏联那边断了供,新产的轴承合格率还不到三成。” 沈言揉了揉眉心,指缝间渗着疲惫。他知道东北那家厂的情况,以前是苏联援建的,设备先进,技术员都是苏联专家带出来的,可现在,没了图纸和技术支持,那些先进设备就像没了魂的巨人,空有一身力气,却使不出来。 “再给西南那边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替代品。”沈言的声音有些沙哑,“哪怕精度差点,先凑合用,别让生产线停了。” 小王应着,转身要走,又停下脚步:“沈哥,你说……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他的声音里带着点茫然,“以前觉得有苏联老大哥帮着,咱啥都不用愁,现在才知道,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可这自己走的路,咋就这么难呢?” 沈言没回答。他也不知道答案。 内忧外患,这四个字像座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对内,饥荒的影子越来越浓,地里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农民们勒紧裤腰带,把仅有的粮食往国家仓库里缴,自己却嚼着树皮野菜;对外,苏联撤走了所有专家,带走了图纸和技术,还逼着还债,国际上的封锁像张密不透风的网,连点阳光都透不进来。 他去仓库盘点时,见过最扎心的景象:角落里堆着半箱进口零件,上面落满了灰,标签上的俄文字母已经模糊。保管员说,这是苏联专家撤走时没带走的,现在成了宝贝,谁都舍不得用,怕用坏了就再也没地方换。 “以前这些玩意儿遍地都是,谁稀罕?”保管员叹着气,用袖子擦了擦零件上的灰,“现在倒好,成了金疙瘩,看着就揪心。” 沈言能理解他的心情。就像手里攥着最后一块干粮,明知吃了就没了,不吃又会饿死,左右都是难。 他不是没想过用空间里的物资“救急”。里面的轴承、刀具、甚至还有几台小型机床,都是他以前走南闯北时“淘”来的,足够厂里用上一阵子。可他不敢。 这些东西太“新”了,新得不像这个年代该有的;太“全”了,全得让人起疑。在这“内忧外患”的节骨眼上,任何一点“特殊”都可能引来灭顶之灾。上个月,邻市有个工厂的厂长,因为从黑市上弄了批进口零件,被人举报“里通外国”,现在还关在牢里。 他只能按规矩来,拿着调拨单跑遍全国,能调多少是多少,能凑合用就凑合用。就像在沙漠里跋涉的人,明知手里的水不多,也只能小口小口地喝,不敢一饮而尽。 出差成了家常便饭。他坐过闷罐火车,车厢里挤满了人,汗味和脚臭味混在一起,能让人晕过去;搭过拖拉机,在土路上颠簸了两天两夜,骨头都快散了架;甚至步行过几十里山路,只为了从一个小作坊里弄几箱勉强能用的螺栓。 有次在西北的一个小镇上,他为了等一批齿轮,在供销社的屋檐下蹲了三天。小镇上的粮食早就被征走了,供销社的货架空空如也,只有墙角堆着几袋掺了沙子的玉米面。他看着镇上的孩子围着玉米面袋打转,眼睛亮得像狼崽,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同志,你是从城里来的?”一个老农凑过来,手里攥着个破碗,碗里盛着点浑浊的水,“能……能给口吃的不?俺孙子三天没吃东西了。” 沈言从包里摸出最后一个窝头,递了过去。老农接过窝头,“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对着他连连磕头,额头磕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响。 沈言扶起他,心里沉甸甸的。他空间里有足够的粮食,能让这个小镇的人都吃饱,可他不能。这不是不信任,是不敢。在这“内忧外患”的年月,任何一点“异常”都可能被无限放大,到时候别说救人,连他自己都得搭进去。 这种无力感,比奔波的疲惫更磨人。 回到厂里,他把弄来的齿轮交给车间主任,主任翻来覆去地看,眉头紧锁:“精度太差了,用不了多久就得换。” “先凑合用,总比停线强。”沈言的声音里带着股无奈,“我再去趟南方,看看能不能弄点好的。” 车间主任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你了,沈同志。这日子……熬着,总会有盼头的。” 盼头?沈言不知道这盼头在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走下去,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厂里有几百号工人等着开工,等着工资养家糊口;院里的孩子们等着下一顿饭,等着明天的太阳。他不能停。 出差回来,他总会给院里带点东西。在南方弄到的红糖,给秦淮茹家的孩子们泡水喝;在海边换的咸鱼,分给傻柱和一大爷;甚至在山里挖的野山参,悄悄给了身体不好的王奶奶。 这些东西不多,却像寒冬里的一点火星,能让人心里暖一阵子。 “沈同志,你这出差总带好东西,是不是外面的日子比咱这儿强?”二大爷凑过来打听,眼睛里闪着光。 “都差不多,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沈言笑了笑,把一小袋红糖塞给槐花,“快拿去给你娘,泡水喝。” 槐花接过红糖,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谢谢沈叔叔!娘说,你是好人!” 沈言摸了摸她的头,心里忽然松了口气。或许他改变不了内忧外患的大局,或许他救不了全国的饥荒,可他能让身边的人多喝口红糖水,能让孩子们多笑一笑,这就够了。 这天晚上,他坐在灯下,看着墙上的地图。地图上的中国像只雄鸡,昂首挺胸,可谁都知道,这只雄鸡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东北的工厂在缺零件,西北的农田在闹饥荒,南方的港口被封锁,国际上的白眼和压力像潮水般涌来。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小小的地球仪,转动着,目光落在苏联的位置上。以前那里是“老大哥”,现在却成了施压的对手。再往远看,欧美国家的名字密密麻麻,像一群虎视眈眈的狼。 “难啊。”沈言低声叹了口气。 可难归难,日子还得过。厂里的机器还在转,哪怕零件是凑合用的;农民们还在地里刨,哪怕土里能长出的粮食越来越少;院里的孩子们还在笑,哪怕他们的肚子是空的。 沈言把地球仪放回抽屉,拿出张新的调拨单,开始填写。明天,他要去趟山西,那里有个小煤窑,据说能弄点钢材——虽然质量差点,可总比没有强。 窗外的风还在刮,带着寒意。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知道,明天的路依旧难走,内忧外患的困局依旧难解,可只要他还能迈开腿,还能为厂里弄回一个零件,为院里带回一块红糖,就不算白活。 这或许就是普通人的力量——在大时代的洪流里,像颗微不足道的沙粒,却也能跟着浪潮,一步一步地往前挪。挪得慢,却从未停下。 天快亮时,沈言被院里的动静吵醒。他披衣出门,见秦淮茹正带着孩子们在扫雪,雪花落在他们的头上、肩上,像撒了层白糖。槐花见了他,举起手里的扫帚喊:“沈叔叔,下雪了!娘说,瑞雪兆丰年!” 沈言笑了。是啊,瑞雪兆丰年。再难的冬天,也会过去;再深的困境,也会有转机。他转身回屋,拿起帆布包,里面装着新的调拨单,还有给孩子们带的糖果。 路就在脚下,哪怕布满荆棘,也得走下去。这就是内忧外患的年月里,一个普通人最朴素的坚持。 第95章 心有尺规 沈言蹲在槐树下,看着槐花和小当用树枝在雪地上画小人,鼻尖冻得通红,呼出的白气像小火车似的,一下下喷在雪地上,晕开一小片湿痕。棒梗站在旁边,手里攥着块冻硬的窝头,见妹妹们画得歪歪扭扭,忍不住蹲下身,用树枝帮她们添了个圆脑袋。 “像沈叔叔!”槐花拍着小手笑,小手指着那个带圆脑袋的小人,眼睛亮得像落了雪的星星。 沈言笑了,从兜里摸出两颗水果糖,剥开糖纸递过去:“给,暖和暖和。”糖是他出差时从南方带的,一直揣在怀里,还带着点体温。 孩子们接过糖,小心翼翼地含在嘴里,甜得眯起了眼睛。棒梗没吃,把糖纸叠成小方块,塞进裤兜里,大概是想留着给妹妹们下次吃。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那点因饥荒而起的沉郁,似乎被这甜味冲淡了些。他对孩子的同情心,就像这冬天里的阳光,挡不住,也不想挡。孩子们的世界简单,饿了就哭,给块糖就笑,眼神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你对他好,他便真心待你,这种纯粹,让他愿意多付出几分。 可对院里的大人,他心里那杆秤就分得很清了。 就说秦淮茹,沈言至今也摸不透她。 她总是客客气气的,见了面会笑着打招呼,家里做了点像样的吃食,也会端一碗过来,说句“沈同志,尝尝俺的手艺”。上次他出差回来,带了点海鱼,分给她家半条,第二天她就送来了双纳得厚厚的布鞋,针脚细密,看得出费了不少心思。 可她身上又总带着点说不清的“活络”。知道傻柱心善,就总找借口让他帮忙;见三大爷爱算计,就偶尔送点野菜,换他几句好话;连对贾张氏,她也能忍气吞声,把日子过得表面平和。 那天沈言去打水,听见她在屋里劝贾张氏:“娘,沈同志是好人,咱别总惦记着占他便宜,人家帮咱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贾张氏嘟囔了几句,没再吭声。 沈言听着,心里没什么波澜。他知道秦淮茹是个聪明人,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知恩图报。这种聪明,不算坏,却也让他没法像对孩子那样毫无保留。他对她,始终保持着“邻居”的距离——能帮的忙不推辞,该有的分寸却绝不逾越。 就像上次她想让沈言托关系给棒梗在厂里找个临时工,沈言只淡淡说:“厂里有规矩,得年满十六,棒梗还小,再等等。”没答应,也没把话说死,既守住了底线,也没伤了和气。 秦淮茹大概也明白他的意思,之后没再提过,依旧客客气气的,见面笑着打招呼,偶尔送点自己种的青菜,不多不少,刚好维持着邻里的体面。 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沈言觉得正好。 至于中院和后院的其他人,他更是懒得费心。 二大爷总爱摆官威,见了谁都想训两句,上次见沈言给孩子们糖,就凑过来说:“沈小子,有好东西得想着大伙,别总偷偷摸摸的。”沈言只笑了笑,没接话,转身就走——对付这种人,沉默就是最好的回应。 三大爷算计得精,上次沈言帮他弄了点紧俏的线团,他非要按“市场价”折算成粮票还回来,一分一厘都算得清清楚楚。沈言收了粮票,心里清楚,这是三大爷的处世之道,不算错,却也让人亲近不起来。 最让他懒得搭理的是后院的人。 后院住着许大茂和娄晓娥,还有几户不太熟的人家。许大茂为人尖酸,见不得别人好,上次见沈言出差带了咸鱼,就阴阳怪气地说:“哟,沈同志门路挺广啊,这年月还能弄到海货,是不是有啥‘外快’?” 沈言没理他,直接回了屋。他知道许大茂这种人,你越搭理他,他越得寸进尺,不如晾着,让他自讨没趣。 还有后院的张大妈,爱搬弄是非,见秦淮茹总往沈言门口送东西,就跟别人嚼舌根:“你看那秦淮茹,男人刚走没多久,就跟沈同志走那么近,怕是没安好心。” 这话传到沈言耳朵里,他只觉得可笑。这种捕风捉影的闲话,他懒得计较。人心就像这院里的墙,隔开了前院、中院、后院,也隔开了不同的心思,你永远不知道墙那边的人在想什么,与其费神猜测,不如守好自己的方寸之地。 这天傍晚,沈言从空间里拿出点面粉,打算给孩子们做个馒头。刚把面团发上,就听见中院传来争吵声。是二大爷和三大爷,为了半袋煤渣吵了起来。 “这煤渣是我先看见的,凭啥你先装?”二大爷扯着嗓子喊,脸红脖子粗的。 “见者有份,你都装了大半袋了,给我留点怎么了?”三大爷也不甘示弱,手里的簸箕挥得老高。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唾沫星子横飞,把院里的人都引了出来。傻柱想劝,被二大爷瞪了回去:“你个小年轻懂啥,这是原则问题!”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这场闹剧,心里没什么感觉。饥荒年月,半袋煤渣确实金贵,可为这点东西吵成这样,未免太难看。他转身回屋,关上门,把外面的争吵声挡在门外。 这种争吵,他见得多了。为了一口粮,为了一块煤,为了谁多占了院里的一点地方,随时都能吵起来。人性里的自私和计较,在饥荒的放大镜下,看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不同情,是觉得没必要。成年人的世界,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你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与其费心调解,不如敬而远之。 倒是秦淮茹,见两人吵得凶,悄悄回屋端了碗刚熬好的稀粥,递给二大爷:“二大爷,先喝点粥暖暖身子,煤渣俺家还有点,分您一半。”又给三大爷也端了一碗,“三大爷,您也消消气,邻里邻居的,别伤了和气。” 两人见秦淮茹给了台阶,又有稀粥喝,嘟囔了几句,也就不吵了。 沈言透过窗户看着这一幕,心里依旧没什么波澜。秦淮茹的处世之道,他学不来,也不想学。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只要不碍着他,他都懒得评价。 晚上,他把蒸好的馒头给槐花送去。秦淮茹正在给贾张氏擦脸,见他进来,笑着说:“沈同志,刚还跟娘说你呢,说你心善,总想着孩子们。” 贾张氏难得没耷拉脸,哼了一声:“还算有良心。” 沈言把馒头递给槐花,没多待,转身就走。他不想听这些客套话,也不想掺和她们的人情往来。对他来说,给孩子送个馒头,就像给路边的小猫喂点吃的,是本能,不是为了换什么好话。 回到屋,他坐在灯下,看着窗外的雪。雪下得不大,却把整个院子盖得严严实实,白得晃眼。前院、中院、后院的灯都亮着,像散落的星星,却彼此隔着距离,谁也照不亮谁。 沈言忽然觉得,这院子就像个小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心思,自己的活法。他对孩子的同情心,是因为他们还没被这社会磨出棱角;对大人的疏离,是因为他知道人心难测,与其掏心掏肺换来算计,不如保持距离,各自安好。 这种处世方式,或许不算热络,却让他活得踏实。他不用费心琢磨谁的话里有话,不用提防谁的算计,只用守好自己的底线,对孩子多一份心软,对大人多一份分寸,就够了。 雪还在下,院里静悄悄的,连争吵声都没了。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明天醒来,他大概还会给孩子们带点吃的,还会对秦淮茹客客气气,还会懒得搭理后院的是非。 这就是他的活法,心有尺规,远近自明。在这饥荒的年月里,不算坏,也不算好,却足够让他守住自己的小日子,安安稳稳地走下去。 第96章 雪落无声 雪下了整整一夜,清晨推开屋门时,整个四合院都被裹进了一片素白里。檐角的冰棱挂得老长,像一串串透明的水晶,阳光一照,折射出细碎的光。槐树枝桠上积着厚厚的雪,风一吹,簌簌地往下落,打在棉袄上,凉丝丝的。 沈言拎着扫帚扫雪,鞋底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在这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前院的空地上,已经有几个孩子在玩雪,槐花和小当堆了个歪歪扭扭的雪人,用煤块做眼睛,胡萝卜做鼻子,看着憨态可掬。棒梗站在旁边,手里攥着团雪球,却没往妹妹们身上扔,只是看着雪人,嘴角悄悄翘着。 “沈叔叔!”槐花看见他,举着胡萝卜跑过来,小脸蛋冻得通红,像个熟透的苹果,“你看我们堆的雪人!” “真好看。”沈言笑着点头,从兜里摸出颗水果糖递给她,“奖励你的。” 槐花接过去,宝贝似的揣进兜里,又跑回去跟妹妹炫耀。沈言看着她们的背影,心里暖融融的。这大概就是他愿意留在这院子里的原因——哪怕日子再难,总有这些细碎的温暖,像雪地里的火苗,微弱,却能照亮人心。 扫到中院时,见二大爷正站在自家门口,对着墙根下的雪堆唉声叹气。墙根下的煤渣被雪埋了,黑乎乎的一小片,看着格外扎眼。“这鬼天气,”他跺着脚骂,“刚弄的煤渣就被雪埋了,真是晦气!” 沈言没搭话,默默地扫着雪。二大爷这种人,永远在计较得失,一点小事就能唉声叹气半天,跟他多说一句都是浪费力气。 三大爷则在自家窗台上摆了个小簸箕,里面放着几粒米,大概是想诱麻雀进来。见沈言过来,他眼睛一亮:“沈同志,扫雪呢?你看这雪下的,明年准是个好年成。” “但愿。”沈言笑了笑。三大爷的算计永远藏在话里,说“好年成”,大概是盼着明年粮食能多些,他的“账”也能算得更顺些。 扫到后院门口时,沈言停住了。后院的雪没人扫,厚厚的一层,连个脚印都没有。许大茂家的门紧闭着,窗纸拉得严严实实,不知道是人没起,还是故意躲着不出来。 沈言没进去,转身往回走。后院于他而言,就像块隔着冰的河,看着近,实则远,没必要非得踏进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许大茂爱算计,娄晓娥爱清静,张大妈爱搬弄是非,就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待着,挺好。 回到屋,沈言拍了拍身上的雪,从空间里拿出个铜炉,往里面添了点木炭,火苗“腾”地一下窜起来,暖烘烘的。他找出件旧棉袄,坐在炉边缝补——袖口磨破了个洞,得赶紧补好,不然明天出差该冻着了。 刚缝了几针,就听见敲门声。“沈同志在家吗?”是秦淮茹的声音,带着点怯生生的。 沈言打开门,见她手里端着个碗,碗里是两个冒着热气的红薯:“刚从灶膛里扒出来的,还热乎,你尝尝。”红薯是沈言前几天给她的,个头不大,却烤得焦香。 “谢谢。”沈言接过来,热气烫得指尖发麻,心里却暖烘烘的。 “看你要出差,”秦淮茹看着他手里的棉袄,“袖口破了?俺帮你补,俺手巧。” 沈言愣了一下,把棉袄递过去:“那就麻烦你了。” 秦淮茹接过棉袄,坐在炉边缝补起来。她的手指很巧,针脚又细又密,很快就把破洞补好了,还在边缘绣了朵小小的梅花,看着格外雅致。“这样就不冷了。”她把棉袄递回来,脸上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 沈言接过棉袄,心里忽然觉得,或许他以前对秦淮茹的距离感,有点太刻意了。她确实聪明,确实懂得处世,可这份聪明里,也藏着不易察觉的善良。就像这朵梅花,不显眼,却透着股韧劲。 “明天去南方,”沈言随口说,“那边据说有新下来的茶叶,回来给你带点。” 秦淮茹眼睛亮了亮:“那太谢谢了!俺爹以前爱喝茶,就是这年月太金贵……”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说的都是些家常话——厂里的事,院里的孩子,明天的天气。没有算计,没有试探,就像普通的邻居,透着股难得的平和。 沈言忽然明白,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该是一成不变的。对孩子的心软,对某些人的疏离,都没错,可偶尔卸下防备,或许能发现不一样的风景。秦淮茹不是圣人,有她的私心和算计,可她也有她的善良和坚韧,值得被平等对待。 傍晚时,雪又下了起来。沈言站在门口,看着院里的人各自忙碌。二大爷在扫自家门口的雪,嘴里还在念叨着“煤渣”;三大爷还在窗台边守着,盼着麻雀能来;傻柱从厂里回来,手里拎着个布包,大概是给秦淮茹家带的吃的;秦淮茹在屋里做饭,烟囱里冒出的烟在雪地里散开,像条温柔的线。 这就是四合院的冬天,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角落里,守着自己的日子,有计较,有温暖,有无奈,却都在努力地活下去。 沈言转身回屋,把明天出差要带的东西收拾好。帆布包里装着补好的棉袄,秦淮茹给的红薯(他没舍得吃,打算留给槐花),还有厂里的调拨单。他从空间里拿出点红糖,用纸包好,放在秦淮茹门口——算是谢她补棉袄的回礼。 做完这一切,他坐在炉边,看着跳动的火苗,心里忽然很踏实。他或许永远搞不懂秦淮茹的全部心思,或许永远懒得搭理后院的是非,或许永远对孩子心软得没原则,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不就是这样吗?有自己的坚持,有自己的分寸,有自己愿意心软的人和事,也有自己懒得计较的是非。就像这雪,落下来,盖住了院里的尘土和争吵,却盖不住每个人心里的那点盼头。 雪还在下,院里静悄悄的,只有雪花落在地上的声音,轻柔得像梦。沈言吹灭油灯,在黑暗中闭上眼睛。他知道,明天醒来,雪或许还没停,饥荒或许还在继续,院里的争吵或许还会发生,可他会像往常一样,穿上补好的棉袄,背上帆布包,踏上出差的路。 因为他知道,无论外面的世界多冷,院里的人情多复杂,只要心里那点对孩子的软,对善良的认,还在,日子就总能过下去,像这雪地里的炉火,看似微弱,却能焐热整个寒冬。 而这四合院,这院里的人,也会在各自的轨迹里,继续走着,吵着,暖着,等着春天的到来。他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守好这份心,在这纷纷扬扬的大雪里,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第97章 安身立命 沈言把最后一垄青菜浇完水,直起身时,腰脊传来一阵酸胀。空间里的小菜地郁郁葱葱,白菜包得紧实,萝卜露出半截红缨,辣椒挂在枝上,像一串串小灯笼。泥土的腥气混着菜香,在温暖的气流里浮动,让他想起小时候外婆家的菜园——那是他对“踏实”二字最原始的记忆。 他摘下两个最大的白菜,用草绳捆好,又拔了几把青菜,仔细抖掉根上的泥土。这些菜够他吃些日子了,多余的,或许可以悄悄分给院里的孩子们,用“在郊外菜窖找的”做借口,不算突兀。 空间外的天色已经擦黑,四合院浸在一片昏黄的暮色里。烟囱里冒出的烟稀稀拉拉,像老人的喘息,混着隐约的咳嗽声,在冷风中散开。沈言拎着菜走出空间,把门锁好,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谁。 他不是没想过“多做点什么”。空间里的土地足够肥沃,种子足够多样,只要他愿意,种出的粮食能堆满半个院子。可每次这个念头冒出来,总会被另一个声音压下去——你当得了救世主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全国的饥荒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罩在每个人头上。他空间里的粮食再多,也填不满这张网的缝隙。分给这个村,那个镇怎么办?救了这一城,那一省怎么办?人心是填不满的沟壑,今天你给了十斤粮,明天就会有人盼着百斤,一旦让别人知道你有“取之不尽”的粮食,等待他的绝不会是感激,而是灭顶之灾。 上个月,他去邻县出差,听说当地有个地主家藏了几窖粮食,被村民发现后,不仅粮食被哄抢一空,全家都被拉去批斗,最后没一个活下来。“私藏粮食”在这年月是重罪,更何况他这“藏”的规模,足以被扣上“囤积居奇”“对抗国家”的帽子,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他格外谨慎,像只过冬的松鼠,把自己的“宝藏”藏得严严实实。空间里的粮食只敢自己吃,偶尔拿出点边角料,还得绞尽脑汁想个合理的出处——“厂里发的福利”“出差换的粮票”“乡下亲戚给的”,每一个借口都打磨得滴水不漏。 “沈同志,做饭呢?”三大爷遛弯路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青菜,“这菜看着水灵啊,在哪弄的?” “前阵子在郊外找了个废弃菜窖,里面剩了点,就收回来了。”沈言笑了笑,递过去一把青菜,“三大爷要是不嫌弃,拿点回去尝尝。” 三大爷眼睛一亮,接过去掂量了掂量,笑得满脸褶子:“还是沈同志有本事,这年月还能找到这么好的菜。回头我让老婆子给你烙几张菜饼,尝尝鲜。” 沈言应着,心里却清楚,这把青菜换几张菜饼,是最安全的“等价交换”。既没露富,又维持了邻里和气,像在走钢丝,每一步都得算准了。 他把白菜拿回屋,选了颗小的,剁成馅,打算包点饺子。面粉是空间里的精白面粉,他特意掺了点麸子,让颜色看着粗糙些;肉馅是前几天冻在空间里的猪肉,也被他混了些萝卜碎,免得油光太显眼。 饺子刚下锅,就听见槐花在门口喊:“沈叔叔!” 沈言打开门,见小姑娘手里捧着个烤红薯,递到他面前:“娘让俺给你送来的,刚烤好的。”红薯皮焦黑,却透着股甜香,是秦淮茹用他给的红薯烤的。 “进来,刚包了饺子,一起吃点。”沈言笑着把她拉进来。槐花眼睛瞪得溜圆,看着锅里翻滚的饺子,咽了咽口水:“真的可以吗?” “当然。”沈言盛了一碗,递到她手里,“慢点吃,别烫着。” 槐花小口小口地吃着,嘴角沾着面粉,像只偷嘴的小猫。“沈叔叔,你的饺子真好吃。”她含糊不清地说,“比俺家的野菜团子好吃。” 沈言摸了摸她的头,心里有点发酸。他空间里的饺子,肉比菜多,面是精白的,可在孩子眼里,这已经是最好的美味。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把空间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会引来多少觊觎的目光。 正吃着,秦淮茹找了过来,见槐花在吃饺子,脸上有些不好意思:“沈同志,这孩子,没跟你客气……” “没事,正好做多了。”沈言又盛了一碗递给她,“你也尝尝。” 秦淮茹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小口吃着,忽然说:“沈同志,俺知道你是好人,可这年月……还是小心点好。”她声音压得很低,“前阵子后院的张大妈还问俺,你是不是有啥门路,总弄得到好东西……” 沈言心里一凛,看来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与众不同”了。“就是运气好点,能找到些别人没发现的东西。”他笑了笑,语气随意,“以后会更注意的。” 秦淮茹点点头,没再多说,只是把碗里的饺子分给槐花一半,自己吃得很慢,像是在品味什么。沈言知道,她这是在提醒他,也是在表达善意——这个院里,不是所有人都像孩子那样纯粹。 送走她们母女,沈言把剩下的饺子收进空间,仔细刷了锅,连一点面渣都没留下。他靠在门板上,看着窗外的夜色,心里有些沉重。他以为自己够谨慎了,可还是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这让他更加确定,藏锋守拙才是唯一的活路。 他想起空间里的粮仓,那些堆成山的小米、玉米、白面,还有一缸缸的咸菜、腊肉、鸡蛋。这些东西在平时不算什么,可在饥荒年月,就是能让人红了眼的“原罪”。他甚至不敢让自己吃得太“体面”,每天故意往饭里掺点野菜,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装作和院里人一样“紧巴巴”。 傻柱见他总吃野菜,劝过他:“沈哥,你一个月工资不少,咋总委屈自己?” 沈言只是笑:“省着点好,谁知道明天啥样。”他不能说,自己是怕“吃得太好”引来祸端。 日子就在这种“小心翼翼”中一天天过着。他按时去厂里上班,出差时尽量低调,回院后除了给孩子们塞点吃的,很少和其他人来往。后院他更是不去,就算路过,也低着头快步走过,不给任何人搭话的机会。 有次许大茂故意拦着他,嬉皮笑脸地说:“沈同志,听说你又弄到好东西了?分兄弟点呗?” 沈言只是淡淡一句:“哪有什么好东西,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绕过他就走,连多余的眼神都没给。许大茂讨了个没趣,悻悻地走了,可沈言知道,这人心里肯定记下了。 他像个技艺精湛的演员,每天都在扮演“一个普通的、有点小运气的采购员”,把真实的自己藏在层层伪装之下。累吗?当然累。可比起“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点累又算得了什么? 这天夜里,他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神识铺开,见是后院的张大妈,正鬼鬼祟祟地在他窗根下转悠,手里还拿着根棍子,大概是想撬窗户。沈言心里冷笑,没惊动她,只是用神识轻轻碰了下她的脚踝。张大妈“哎哟”一声,摔了个跟头,爬起来骂骂咧咧地跑了,再也没来过。 沈言躺在炕上,睁着眼睛看着房梁。他知道,这只是开始。随着饥荒越来越严重,总会有人铤而走险,为了一口吃的不择手段。他能做的,只有更加谨慎,把自己的“宝藏”藏得更深,把自己的锋芒收得更紧。 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想当救世主。他只想在这乱世里,守着自己的空间,护着院里的孩子,安安稳稳地活下去。等到饥荒过去,等到日子好起来,或许他可以不用再这么累,可以光明正大地吃一顿纯白面的饺子,可以带着孩子们去郊外放风筝。 这个念头像颗种子,在他心里扎了根。为了这个念想,再谨慎点,再累点,都值得。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银辉。沈言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明天,他还得早起去厂里,还得装作和大家一样为粮食发愁,还得继续扮演那个“普通的采购员”。 藏锋守拙,安身立命。这就是他在这饥荒年月里,找到的最稳妥的活法。至于别的,想不了,也管不了。能守住自己的小日子,就已经是最大的本事。 第98章 归途何寻 沈言蹲在厂门口的石阶上,看着公告栏前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粮票。公告栏上贴着张泛黄的纸,上面的黑字红章格外刺眼——《关于清理城市临时人口的通知》,墨迹新鲜,显然是刚贴上去的。 “清退?啥意思?”一个穿着补丁棉袄的汉子挠着头,声音里带着茫然。他是隔壁胡同的老王,在厂里打零工,给锅炉添煤,干了快半年,户口还在乡下。 “就是让没城市户口的回乡下呗。”旁边有人叹气,“城里粮食紧张,养不起这么多人了。” 人群里炸开了锅。有骂娘的,有唉声叹气的,有抱着孩子默默流泪的。沈言看着这乱糟糟的一幕,心里像压了块石头——他早该想到的,粮食就那么点,城市的定量供应本就捉襟见肘,哪还容得下这么多没户口的“临时人口”。 上面不是没察觉,只是一直拖着。从去年开始,粮站的供应就越来越少,街头巷尾的野菜被挖得精光,连护城河的水草都有人捞来煮着吃。清退人口,更像是没办法的办法,是把有限的粮食,集中到“有户口”的人嘴里。 回到四合院时,院里的气氛比往常更压抑。二大爷站在中院,背着手来回踱步,嘴里念念有词:“早该清退了,省得有些人占着城里的粮食,乡下有地,饿不死!”他说的“有些人”,明眼人都知道指的是谁——后院那几家打零工的,还有前院的刘寡妇,她男人死得早,带着个孩子,靠缝补衣服过活,户口还在河北老家。 刘寡妇大概是听见了,在屋里哭了起来,声音不大,却像针一样扎人。她的孩子才五岁,生下来就在城里,连乡下的路都不认识。 “哭啥哭!”二大爷不耐烦地吼了一声,“回乡下咋了?有地就能种粮食,总比在城里饿死强!” “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傻柱从屋里冲出来,红着眼圈,“人家在城里住了快十年,回去啥都没有,喝西北风啊?”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二大爷梗着脖子,“厂里都贴公告了,这是上面的意思,谁能改?” 两人吵了起来,院里的人都围了过来,却没人劝架。三大爷蹲在门槛上,拨着算盘,不知道在算什么,大概是在合计清退之后,院里的粮食会不会“宽裕”点。秦淮茹站在自家门口,抱着槐花,脸色发白——她比谁都清楚,若不是贾东旭死了,她顶替了工位,改了户口,恐怕现在也在被清退的名单里。 沈言看着秦淮茹,她的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神里有后怕,也有同情。她刚把户口落下没多久,孩子也跟着成了“城市人”,算是这场清退里的“幸运儿”,可这份幸运,是用贾东旭的命换来的。 “沈同志,你说……这日子咋就这么难呢?”刘寡妇哭着过来,抓住沈言的胳膊,“俺男人死的时候,厂里说会照顾俺娘俩,现在说清退就清退,俺们回去可咋活啊?” 沈言心里发酸,却只能掰开她的手,从兜里摸出两斤粮票塞给她:“先买点吃的,别饿着孩子。清退……可能也不是马上就走,再想想办法。” 他知道这是废话,上面的通知一旦下来,谁都拦不住。可他实在说不出“回乡下”这种话——乡下哪有那么好过?土地早就收归集体,就算有自留地,在这大饥荒年月,能长出的粮食也寥寥无几,回去说不定更难熬。 接下来的几天,院里的人越来越少。后院的老张一家收拾了个小包袱,凌晨就悄悄走了,据说要步行回河南老家,路上得走半个月。他们走的时候,沈言听见老张媳妇给孩子喂奶,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大概是饿坏了。 刘寡妇没走,她把家里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一个银镯子,卖给了走街串巷的贩子,换了点粗粮,打算硬扛。可没过几天,街道办的人就找上门来,催得紧,说再不走,就“强制遣返”。 那天下午,刘寡妇抱着孩子,一步三回头地出了四合院。孩子不知道要去哪,还抓着手里的布娃娃,笑着跟槐花挥手。槐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的背影,小声问:“娘,刘婶去哪了?” 秦淮茹没说话,只是把她搂得更紧了。 沈言站在门后,看着刘寡妇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心里空落落的。他空间里有足够的粮食,能让刘寡妇娘俩在城里活下去,可他不敢。清退是“上面的意思”,他一个普通采购员,哪敢跟政策对着干?一旦被发现“窝藏”被清退人员,别说救人,自己都得被拉去批斗。 这种无力感,比饥荒本身更让人难受。 厂里的清退也在进行。老王没走,他找了根绳子,把铺盖卷捆在背上,白天躲在锅炉后面,晚上就睡在煤堆上,想偷偷留下来。可没过几天,就被保卫科的人发现了,连推带搡地赶了出去,铺盖卷掉在地上,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棉絮。 “沈同志,帮俺照看一下,俺还会回来的!”老王被推走时,回头喊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哭腔。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知道,老王回不来了。城门正在慢慢关上,对那些没户口的人来说,城里的日子,已经成了遥不可及的梦。 清退之后,院里确实“清静”了不少。少了几家的炊烟,少了孩子们的吵闹,连二大爷都没那么多架可吵了。可这种清静,透着股让人发冷的空旷。三大爷算来算去,发现院里的粮食并没有“宽裕”多少——定量还是那么点,饥荒还在继续,只是少吃了几口饭的人,换成了回乡下的人。 “这清退,也不是办法啊。”傻柱蹲在沈言门口,闷头抽烟,“乡下就有粮了?还不是一样饿肚子。”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傻柱说的是实话。上面不是不知道,只是没招了。就像一个家里只有一碗饭,却有两个孩子,只能让其中一个先忍着,至于那个忍着的孩子会不会饿死,只能听天由命。 这天晚上,沈言从空间里拿出些玉米种子,用布包好。他打算托人把这些种子送到乡下,交给那些被清退的人。粮食他不敢给,种子或许可以——只要有土地,有种子,总有长出粮食的可能,总有活下去的盼头。 他不知道这些种子能不能起作用,也不知道那些被清退的人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可他总得做点什么,哪怕只是一点点。 窗外的月光很亮,照在空荡荡的后院,显得格外冷清。沈言看着墙上的影子,忽然觉得,这大饥荒年月,就像一场漫长的黑夜,每个人都在挣扎着往前走,有人掉队了,有人被落下了,能做的,只有咬着牙,别停下脚步。 清退还在继续,胡同里每天都有人背着包袱离开,像迁徙的鸟,却不知道归处在哪里。沈言依旧每天去厂里上班,回院后给孩子们塞点吃的,小心翼翼地守着自己的小日子。 他知道,城门关上了,可日子还得继续。城里的人勒紧裤腰带,乡下的人刨着土地,都在等着天亮。而他,会在这等待里,守着那点种子,守着那点盼头,等着春天到来的那天——到时候,或许城门会重新打开,或许土地里会长出希望,或许那些离开的人,还能再回来。 夜风掠过院墙,带着寒意。沈言把种子放进抽屉,心里踏实了些。能做的,他都做了。剩下的,只能交给时间,交给土地,交给那些在黑暗里,依旧不肯放弃的人。 第99章 性命为要 沈言把帆布包的带子勒得更紧些,指尖触到包里的折叠刀——这是他每次下乡必带的东西,不是为了伤人,是为了防身。车窗外的景象越来越荒凉,光秃秃的田埂上,偶尔能看见几个弯腰刨土的身影,像被风吹歪的枯草,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 “沈同志,到前面就得下车了,再往前没路,只能走。”司机老李咂着旱烟,语气里带着点忌惮,“前儿个有个收药材的,在那边被抢了,身上的粮票被搜光,还挨了顿打。” 沈言“嗯”了一声,心里那根弦绷得更紧。他这次下乡,是受厂里委托,收点山里的野核桃——不是什么紧俏货,就是给车间的工人当零嘴,据说能顶饿。可就这点小事,他也磨蹭了三天才动身,光是打听路线就费了不少劲。 这年月的乡下,比城里更凶险。城里好歹有定量,有秩序,乡下却是实打实的“饿肚子”。树皮被剥光了,草根被挖净了,连观音土都成了稀罕物。人饿到极致,眼里就没了规矩,什么道德、法律,都比不上一口吃的实在。 下车的地方是个破败的村口,土坯墙塌了大半,村口的老槐树上挂着个歪歪扭扭的牌子,写着“李家庄”三个字,漆皮掉得差不多了。风卷着沙尘吹过,带着股说不清的腥气,沈言皱了皱眉,从包里摸出个掺了麸子的窝头,掰了一小块塞进嘴里——他不敢吃太饱,也不敢吃太好,半饱的状态能保持警惕,粗粮的样子也不容易招人眼。 “同志,你是来干啥的?”一个挎着篮子的老太太凑过来,篮子里空空如也,只有几根枯草。她的眼睛浑浊,却死死盯着沈言的包,像盯着猎物的狼。 “收点野核桃。”沈言拿出烟,递过去一根,“大娘知道哪有吗?” 老太太接过烟,夹在耳朵上,咧嘴笑了,露出没牙的牙床:“后山有,就是路不好走。俺家老头子能带你去,就是……”她搓了搓手,意思再明白不过。 “给两斤粮票。”沈言直接说。他知道,在乡下,粮票比钱管用。 老太太眼睛一亮,转身就喊:“老头子!带这位同志去后山!” 一个干瘦的老头从破屋里钻出来,腰弯得像张弓,手里拄着根木棍,看着沈言的眼神里有戒备,也有渴望。“跟俺走。”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 跟着老头往后山走,路越来越难走,满地的碎石子硌得脚生疼。沿途能看见不少废弃的土屋,门窗都被拆了,大概是被人拿去烧火了。偶尔能看见几个孩子,穿着破烂的棉袄,蹲在墙根下,睁着大眼睛看着他,眼神里没有好奇,只有麻木的警惕。 “这阵子不太平。”老头忽然开口,“前几天邻村的二柱子,为了半块窝头,把他亲兄弟给打了,腿都打断了。” 沈言心里一凛,没接话。他知道老头说这话是在提醒他,也是在警告他——这里的人,饿疯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到了后山,果然有不少野核桃树,只是果子落了一地,大多是空壳。老头用木棍敲下几个没落地的,递给沈言:“就这些了,能吃的早被人摘光了。” 沈言捡了些相对饱满的,装了半袋,心里清楚,这点东西根本不够厂里分,可他不敢多待。“走,回去给你粮票。” 往回走的时候,沈言总觉得有人跟着。他不动声色地回头,看见三个半大的小子,躲在树后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包。沈言握紧了手里的折叠刀,指尖微微出汗——他不怕老人小孩,就怕这种半大的小子,饿疯了,胆子比谁都大,做事也没分寸。 “快点走。”沈言对老头说,加快了脚步。 老头也察觉到了,拄着木棍,走得踉踉跄跄,却拼命想跟上。快到村口时,那三个小子忽然冲了出来,手里拿着石头和木棍,堵住了去路。 “把包留下!”领头的小子也就十五六岁,脸上脏兮兮的,眼神却像狼崽一样狠。 沈言把包往身后一藏,掏出折叠刀,“啪”地一声打开,刀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滚开!”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股狠劲。在部队待过的那几年,他见过比这凶险百倍的场面,这点阵仗还吓不倒他。 小子们被他的气势镇住了,后退了两步,却没走。领头的咬着牙:“里面肯定有吃的!俺们都快饿死了!” “想吃的?”沈言从包里摸出两个窝头,扔在地上,“这些给你们,再敢拦路,别怪我不客气!”他知道,一味强硬不行,得给点甜头,也得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惹。 小子们看见窝头,眼睛都直了,扑过去抢。沈言趁机拉着老头,快步冲进村子。直到看见老太太站在村口,他才松了口气,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 把粮票递给老太太,沈言没多待,转身就往停车的地方走。老头跟在他身后,塞给他一把野枣,干得像石头:“路上吃,顶饿。” 沈言接过野枣,心里五味杂陈。他怕这些人,却也同情他们。若不是被逼到绝境,谁愿意拦路抢劫?可同情归同情,他不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他还有空间里的物资,还有院里的孩子,还有自己的日子要过,犯不着为了不相干的人,把命搭进去。 回到车上,老李见他脸色不好,递过来壶水:“咋了?遇着事了?” 沈言喝了口水,才缓过劲:“碰见几个抢东西的,没大碍。” “我就说乡下危险。”老李叹了口气,“这年月,谁都不容易,可命是自己的,该怂就得怂,该硬就得硬,千万别逞强。” 沈言点点头。老李说的是实话。他不是逞英雄的料,也没那个本事。在乡下,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哪怕少收点东西,哪怕多绕点路,只要能平平安安回去,就比什么都强。 车开的时候,沈言回头看了一眼李家庄,村口的老槐树下,那几个抢窝头的小子还在,正分着手里的食物,像几只争食的小狗。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却很快被“安全”两个字压了下去——他管不了那么多,也顾不了那么多。 回到城里,已是深夜。四合院静悄悄的,只有槐树上的夜鸟偶尔叫两声。沈言推开自己的门,一股熟悉的暖意扑面而来——这是他的地盘,是他能掌控的地方,不用提防谁,不用害怕谁。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就着热水慢慢吃。馒头的麦香在舌尖散开,是踏实的味道。他想起乡下那些饿肚子的人,心里有点愧疚,却更多的是庆幸——庆幸自己能活着回来,庆幸自己还有口吃的,庆幸自己还有大好的年华可以挥霍,没必要在不值得的地方冒险。 第二天去厂里,他把收来的野核桃交给主任,实话实说:“乡下不太平,没收到多少,要不下次还是别去了,太危险。” 主任叹了口气:“我知道,那就先这样。安全第一,别为了点核桃,把人搭进去。” 沈言松了口气。他知道,以后下乡的次数会越来越少,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不会再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晚上,槐花来找他,手里拿着幅画,是用烧黑的木棍在纸上画的,画着个歪歪扭扭的人,旁边写着“沈叔叔”。“沈叔叔,你昨天去哪了?俺画了幅画给你。” 沈言接过画,心里暖烘烘的。这就是他想守护的东西——孩子的笑脸,安稳的日子,触手可及的温暖。为了这些,他必须小心,必须谨慎,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他把画贴在墙上,看着画上那个歪歪扭扭的自己,忽然笑了。或许他很怂,或许他很自私,可在这饥荒年月,能守住自己的小命,守住身边的温暖,就已经是了不起的事。 至于乡下的凶险,至于那些饿肚子的人,他管不了,也不想管。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救世主,他的大好年华,得用在自己的日子上,而不是无谓的冒险里。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画上,像给那个歪歪扭扭的“沈叔叔”镀上了层银辉。沈言知道,以后的路还会很难,下乡的风险还会存在,但他已经想明白了——安全第一,性命为要。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看到饥荒过去,看到孩子们长大,看到自己的好日子,一点点铺展开来。这就够了。 第100章 不逐虚名 沈言把最后一捆晒干的草药收进储物间,药香混着尘埃的味道在鼻尖萦绕。这些药是他前阵子托乡下亲戚弄来的,有治风寒的,有止泻的,足够应付院里的小灾小病。储物间的角落里堆着半袋粗粮,是厂里发的福利,他掺了点空间里的精米,打算明天给槐花熬粥——那孩子前几天淋了雨,有点咳嗽。 窗外的天色阴沉得厉害,像是要下雪。沈言用抹布擦了擦窗台上的灰尘,目光落在远处的城门楼子上。那里最近多了不少岗哨,进出城的人都要严查,尤其是往乡下去的,轻则搜身,重则盘问半天。 他知道,这是上面在防着城里人往乡下“跑反”,也防着乡下人往城里涌。可对他来说,这倒省了不少事——不用找借口推辞下乡的差事,一句“查得太严,不好走”,就能把活儿推掉。 不是他懒,是真的怕了。 上次在李家庄遇着抢东西的半大孩子,他虽然没动手,可握着折叠刀的手一直在抖。那几个孩子眼里的狠劲,像淬了毒的针,扎得他心里发寒。他不是没杀过人,在部队的时候,为了掩护战友,他开过枪,刀也见了血。可那是战场,是你死我活的较量,眼前这些人,只是为了一口吃的,为了活下去。 他下不去手。 空间里的物资早就够他一个人吃到饥荒结束,甚至能剩下大半。粮食、肉干、罐头、药品,堆得像座小山。他甚至在空间里挖了个地窖,存了不少过冬的煤和柴火,连明年开春要种的种子都备齐了。他没必要再往乡下跑,没必要冒着被抢、被杀的风险,去换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 “沈同志,在家吗?”傻柱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带着点焦急,“三大爷家的小女儿又发烧了,家里没药,你那有吗?” 沈言打开门,见傻柱搓着手,额头上全是汗。“有,等着。”他转身从储物间拿出一小包退烧药,是空间里的西药,见效快。他没说是“自己的”,只说是“上次出差剩的”。 傻柱接过药,千恩万谢地跑了。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叹了口气。傻柱这人,心善,却也莽撞,总想着帮这个帮那个,却没想过自己能不能扛住。就像上次,他想把自己的粮票分给被清退的刘寡妇,结果被二大爷告到街道办,差点受处分。 沈言不想做傻柱那样的人。不是冷漠,是通透。他知道自己的斤两,护不住所有人,那就先护住自己,护住身边能护住的人。至于那些不相干的,不是他冷血,是真的没力气去管。 他回屋给自己泡了杯热茶,茶叶是空间里的龙井,芽叶饱满,泡在水里舒展如雀舌。茶香袅袅升起,驱散了屋里的寒气。他坐在椅子上,看着茶杯里的茶叶浮沉,忽然觉得,这样挺好。 不用为了抢一口吃的跟人拼命,不用为了几两粮票算计来算计去,不用背着包在乡下的土路上提心吊胆。守着自己的小屋子,喝着热茶,看着院里的孩子跑跑跳跳,哪怕外面天翻地覆,他这里也是一方安稳。 有人说他“自私”,说他“没担当”。上次厂里组织去乡下“支援秋收”,他以“腿伤未愈”为由没去,回来就听见有人背后议论:“沈言就是怕死,一点觉悟都没有。” 他听见了,却没辩解。觉悟这东西,不能当饭吃,更不能保命。那些去了的人,回来个个灰头土脸,有个年轻小伙还被乡下的饿汉抢了粮票,饿得差点晕过去。他不想遭那份罪,更不想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他不是没苦硬吃的人。刚到四合院的时候,他也吃过野菜团子,喝过能照见人影的稀粥,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可那是没办法,是为了融入环境,为了不被人当成“异类”。现在他有条件让自己过得好点,为什么要自讨苦吃? 空间里的白面馒头,他会掺点麸子再吃;空间里的腊肉,他会切成小块,混在野菜里炖;空间里的新棉袄,他会故意磨破几个洞,看着像旧的。他不是要炫耀,只是不想亏待自己。人活一辈子,短短几十年,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这天傍晚,秦淮茹端着碗白菜汤过来,里面飘着几片肉。“沈同志,傻柱从厂里弄了点肉,给你端来一碗。”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知道你不爱占人便宜,可这肉是厂里发的,不算特殊。” 沈言接过碗,肉香扑鼻。他知道,这是傻柱和秦淮茹的心意。“谢谢。”他从柜里拿出一小袋红糖,递过去,“给孩子泡水喝,治咳嗽。” 秦淮茹接过红糖,眼睛亮了亮:“那太谢谢了,槐花这几天总咳,晚上睡不好。” 两人站在门口说了几句话,无非是厂里的事,院里的孩子。秦淮茹忽然说:“沈同志,前几天听傻柱说,你推了下乡的活?” “嗯,查得严,不好走。”沈言说得轻描淡写。 “那就别去了。”秦淮茹的声音低了些,“乡下现在乱得很,前阵子俺娘家那边,有户人家为了半袋红薯,把邻居给杀了……太吓人了。” 沈言心里一动。看来她也听说了乡下的凶险。“知道了,谢谢你提醒。” 秦淮茹笑了笑,转身回屋了。沈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忽然觉得,或许院里的人并不像他想的那么“愚昧”。他们或许算计,或许自私,可在“活下去”这件事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清醒。 他把肉倒进白菜汤里,放在火上炖。汤沸腾的声音“咕嘟咕嘟”响,像首安稳的歌。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不往乡下跑,不是懦弱,是明智;不想搞杀戮,不是心软,是珍惜;不想没苦硬吃,不是娇气,是懂得对自己好一点。 这年月,活着已经够难了,何必再给自己找不痛快? 晚上,他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风声呜咽,像是有无数人在哭。他知道,这哭声里,有乡下饿肚子的人,有城里被清退的人,有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他同情他们,却帮不了他们。 他能做的,只有守着自己的空间,守着院里的这点温暖,安安稳稳地活着。等到饥荒过去,等到日子好起来,或许他会忘了这些挣扎,忘了这些恐惧,可他绝不会后悔现在的选择——不逐虚名,不逞英雄,只做个安身立命的普通人。 第二天一早,雪真的下了起来。沈言推开屋门,院里白茫茫一片。槐花和小当在堆雪人,棒梗在旁边帮忙,傻柱在给三大爷家送煤,秦淮茹在扫雪,二大爷和三大爷站在门口聊天,脸上带着点难得的平和。 这就是他想要的日子。没有杀戮,没有凶险,没有没苦硬吃的勉强,只有柴米油盐的平淡,和触手可及的安稳。 沈言笑了笑,转身回屋,拿出扫帚,加入了扫雪的队伍。雪落在他的头上、肩上,凉丝丝的,却心里暖烘烘的。他知道,只要他守着这份安稳,守着这份清醒,就一定能等到春暖花开的那天。而那些乡下的凶险,那些没必要的杀戮,那些没意义的苦头,就让它们留在风雪里,与他无关。 第101章 北疆沃土 沈言把刚收到的电报摊在桌上,指尖划过“东北,粮,急”三个字,墨迹被指尖蹭得微微发花。窗外的雪还在下,把四合院的青砖地盖得严严实实,檐角的冰棱又长了几分,像悬着的利剑。 “沈哥,这活儿你接不接?”小王搓着手进来,哈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转瞬即逝,“厂长说,东北那边有批玉米,是北大荒新下来的,就是得自己去拉,路不好走,还得走黑市。” 沈言盯着电报上的字,没说话。东北。这两个字像块烧红的烙铁,烫得他指尖发麻。 他不是没想过东北。从去年开始,院里偷偷换粮的人手里,十有八九的粗粮都打着“东北来的”旗号。三大爷用半块腊肉换过二十斤玉米,说那玉米粒饱满得能看出油光;傻柱托人弄过两斤小米,熬出的粥黄澄澄的,香得能勾人魂魄。他们都说,东北是块宝地,北大荒的黑土地能种出最好的粮食,连风吹过都带着麦香。 可黑市的风险,比乡下拦路抢劫更甚。 城里的黑市偷偷摸摸,大多是邻里街坊私下交易,数额不大,就算被抓,最多是没收东西。东北的黑市却像头潜伏的巨兽,藏在冰天雪地里,交易的都是成车的粮食、整扇的牛羊肉,背后牵扯着盘根错节的关系——有胆大的农民,有退伍的老兵,甚至还有偷偷换粮的国营农场职工。一旦出事,就是“投机倒把”的重罪,蹲大牢都是轻的。 “那边……有知青。”小王压低声音,“厂长说,能联系上几个在北大荒插队的知青,他们能帮忙牵线,安全点。” 沈言的指尖顿了顿。知青。这个词让他想起前几年报纸上的照片——一群穿着军装、戴着红绸花的年轻人,笑着登上北上的火车,口号喊得震天响:“向北大荒进军!” 他见过那些知青。去年去哈尔滨出差,在火车站见过几个,穿着洗得发白的棉袄,脸上冻得通红,手里却紧紧攥着介绍信,眼神里有疲惫,却也有股不服输的劲。他们大多是城里孩子,被派到东北开垦荒地,住着简陋的土坯房,啃着冻硬的窝头,却硬是在黑土地上种出了粮食。 这些人,大概是东北黑市最可靠的“中间人”。他们熟悉当地的情况,能联系上农场,也懂城里的规矩,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问。 “路不好走?”沈言问。现在是腊月,东北的气温能降到零下三四十度,公路早就被大雪封了,只能走铁路,可火车上查得严,成批的粮食根本带不出来。 “厂长说,有卡车。”小王眼里闪过一丝兴奋,“是农场淘汰下来的旧卡车,能跑冰雪路,就是慢了点,得走三天三夜。” 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心里像有杆秤在晃。 风险是真的大。冰雪路容易出事故,黑市交易可能被抓,就算顺利把粮食拉回来,路上也可能被抢——东北的荒原上,饿疯了的流民不比乡下少。 可诱惑也是真的大。北大荒的玉米、高粱、大豆,内蒙古的牛羊肉,都是眼下最紧俏的东西。厂里的工人早就断了荤腥,孩子们更是连粗粮都吃不饱。如果能拉回一车粮食,至少能让院里的人过个踏实年。 更重要的是,东北的底子厚。不像关内,土地贫瘠,连年饥荒,东北有广袤的黑土地,有国营农场,还有内蒙古草原上的牧民。就算在饥荒年月,只要肯找,总能弄出点吃的。那些知青在北大荒种了几年地,手里多少有点“余粮”,不是偷的抢的,是自己省下来的,或是用劳动跟当地农民换的,性质上没那么“黑”。 “我去。”沈言忽然开口,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小王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我就知道沈哥你敢!厂长说了,成了,给你发三个月的奖金!” 沈言没笑。他不是为了奖金。他只是觉得,与其在城里坐以待毙,看着孩子们饿肚子,不如去东北搏一把。至少,那里有希望,有实实在在的粮食,而不是乡下那些挖光了的草根、剥净了的树皮。 出发前三天,沈言做足了准备。他把空间里的压缩饼干、罐头、急救包都塞进帆布包,又找出件最厚的棉袄,里面缝了层羊皮——是他以前在内蒙古换的,抗冻。他甚至准备了一把老式的猎枪,子弹上了膛,藏在卡车的工具箱里。这东西,不到万不得已绝不用,却是绝境里的底气。 临走前一晚,他去了趟秦淮茹家。槐花已经睡了,小脸红扑扑的,大概是梦到了好吃的,嘴角还翘着。秦淮茹正在给棒梗补衣服,见他进来,放下针线:“沈同志,要出差?” “嗯,去东北。”沈言把一小袋红糖和几个白面馒头放在桌上,“我走这几天,这些给孩子们吃。” 秦淮茹的眼圈红了:“东北冷,你多穿点。那边……乱不乱?”她大概也听说了东北黑市的事。 “没事,有熟人接应。”沈言笑了笑,不想让她担心,“等我回来,给你们带东北的冻梨,甜得很。” 棒梗忽然说:“沈叔叔,你要小心。”他的声音还带着童音,却透着股认真,“我听院里的大人们说,东北有狼。” 沈言摸了摸他的头:“放心,叔叔不怕狼。” 从秦淮茹家出来,沈言又去了傻柱那里,把自己屋的钥匙交给他:“帮我照看一下,要是有动静,就去找厂里的保卫科。”傻柱虽然莽撞,却讲义气,是能托付的人。 傻柱接过钥匙,拍着胸脯说:“沈哥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动你屋里的东西!” 回到屋,沈言检查了一遍行李,把猎枪擦得锃亮。窗外的雪还在下,可他心里却不像往常那样平静。他想起北大荒的黑土地,想起知青们冻红的脸,想起蒙古草原上的牛羊,忽然觉得,这次冒险,或许值得。 这年月,想活下去,想让身边的人活下去,光靠躲是没用的。有时候,就得咬着牙,往有希望的地方闯。 第二天一早,沈言登上了去东北的卡车。司机是个退伍老兵,脸上有块刀疤,据说在朝鲜战场上待过,熟悉冰雪路。“小子,别怕。”老兵拍了拍他的肩膀,“到了东北,跟着知青走,他们靠谱。那边的黑土地,能养人,也能救人。” 卡车驶出市区,碾过厚厚的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响。沈言回头看了一眼四合院的方向,那里已经被大雪遮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深吸一口气,转过头,望着前方白茫茫的路。 北大荒,内蒙古,知青,粮食……这些词在他脑海里盘旋。他不知道此行会遇到什么,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带回粮食,可他知道,自己必须往前走。 因为那里有希望。有能让孩子们吃饱饭的希望,有能让日子好起来的希望,有在这饥荒年月里,最珍贵的东西。 卡车在冰雪路上颠簸着,像一叶扁舟,航行在茫茫雪原上。沈言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心里却无比清醒。他知道,东北之行绝不会轻松,可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为了那片沃土上的粮食,为了院里孩子们的笑脸,也为了在这寒冬里,搏出一点暖意。 雪越下越大,却仿佛洗亮了前路。沈言知道,只要穿过这片风雪,就能看到不一样的景象——黑土地上的粮仓,草原上的牛羊,还有那些在北大荒上,用青春和汗水浇灌希望的知青们。 那里,是绝境里的生机,是饥荒中的沃土。值得一去。 第102章 长子负重 卡车在冰封的江面上颠簸,轮胎碾过积雪的声音像是啃噬骨头的钝响。沈言扒着车窗往外看,江面上结着厚厚的冰,冰层下隐约能看见暗流涌动,像藏在平静表面下的巨兽。司机老周猛打方向盘,卡车险险避开一块凸起的冰棱,车厢里的空麻袋“哗啦”一声滑到一边。 “这路,开春就得塌。”老周啐了口唾沫,哈出的白气在胡子上凝成霜,“也就冬天敢走,省着绕远路。”他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脸上的皱纹里嵌着风霜,说起这片黑土地,语气里有自豪,也有说不清的沉重。 沈言没接话,指尖在帆布包的拉链上摩挲。包里的猎枪硌得他腰眼发疼,却让他心里踏实。他们走的不是公路,是当地“老炮儿”指的近路——穿过结冰的江面,绕过三个检查站,才能到知青们说的“交易点”。这条路近,却险,冰面随时可能开裂,更怕遇上巡逻的民兵。 “知道为啥东北的粮能流到关内不?”老周忽然开口,方向盘打了个急转弯,“因为这地方,是真能扛。” 沈言抬头看他。 “建国那会儿,全国都等着吃饭,东北就成了粮仓。”老周的声音透过呼啸的风声传过来,带着股沙哑的韧劲,“北大荒开荒,一镐头下去全是黑土,攥一把能攥出油。可你以为容易?知青们冬天在雪地里刨地,冻掉脚趾头的都有;农场职工一年到头不回家,把命都搁在地里了。” 他指了指窗外掠过的一片黑影:“那是军垦农场的地,去年收了八百万斤粮,自己留了两百万,剩下的全调给关内了。你以为黑市上的粮哪来的?都是职工们从牙缝里省的,知青们偷偷攒的,冒着被批斗的风险换点布票、药票——他们也得活啊。” 沈言心里一沉。他只知道东北粮食多,却没想过这“多”字背后,是多少人的勒紧裤腰带。就像一个家里的长子,自己啃着窝头,却把白面馒头往弟弟妹妹手里塞。 卡车驶离江面,钻进一片松树林。林子里的雪更深,没到膝盖,车轮陷在雪里,发出“呜呜”的挣扎声。老周熄了火,从工具箱里拿出把斧头:“下来歇歇,让车喘口气。” 沈言跟着下车,寒风像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疼得他直咧嘴。松树林里静得可怕,只有雪花落在枝头的“簌簌”声。不远处的树桩上,刻着个歪歪扭扭的五角星,旁边写着“王建军,1957”,大概是哪个知青留下的。 “那小子,”老周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嘴角扯出个苦笑,“前年冬天在山里迷路,冻僵了,找到的时候手里还攥着半袋种子。他娘是上海的,听说儿子没了,当场就疯了。” 沈言没说话,从包里摸出块压缩饼干,递给老周。饼干是空间里的,他不敢拿太好的,只说是“厂里发的劳保品”。 老周接过去,掰了一半塞进嘴里,嚼得很用力:“沈同志,不是我吓你,这黑市交易,看着是换粮,其实是在走钢丝。上个月有个采购员,想从农场里多弄点粮,塞了钱给管事的,结果被人举报了,现在还关在佳木斯的大牢里,能不能出来都难说。” “知青们靠谱吗?”沈言问。这是他最担心的——一旦中间环节出了岔子,别说带粮回去,他自己都得栽在这儿。 “靠谱,也不靠谱。”老周含糊道,“他们是城里来的,懂规矩,可年轻气盛,有时候容易冲动。前阵子有个女知青,为了给队里换点感冒药,跟黑市贩子起了冲突,被打得住了半个月院。” 沈言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之前把东北之行想得太简单了。这里的每一粒粮食,都沾着血汗,甚至可能沾着风险。他要的不是“便宜粮”,是能平安带回去、让院里人活下去的救命粮,可这救命粮的背后,是另一群人的挣扎。 傍晚时分,卡车终于到了交易点——一个废弃的林场小屋,墙皮剥落,窗户用塑料布糊着,透着昏黄的光。屋里已经有人了,三个穿着棉袄的年轻人,脸上带着疲惫,却眼神亮得很,见沈言进来,都站了起来。 “是沈同志?我是李建国,北大荒三队的。”领头的年轻人伸出手,手掌粗糙,布满冻疮,“这两位是我队友,王芳,赵卫东。” 沈言握了握他的手:“辛苦你们了。” “不辛苦,能换点东西就好。”李建国笑了笑,转身从床底下拖出个麻袋,解开绳子,露出里面饱满的玉米,“这是今年新收的,一共五百斤,你看够不够?” 玉米的金黄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显眼,带着股清新的土腥味。沈言拿起一粒,放在嘴里咬了咬,又硬又脆——是好粮。 “够了。”沈言点头,从包里拿出布票、药票,还有五十斤全国粮票,“这些你看够不够?”他没敢多拿,怕引起怀疑,也怕给知青们惹麻烦。 李建国的眼睛亮了亮,尤其是看到药票时,手都有点抖:“够了够了!队里有个老乡得了肺炎,正缺药呢!”他把票证小心翼翼地折好,塞进贴身的口袋里,又从墙角拖出半扇冻得硬邦邦的羊肉,“这个你带上,草原上的老乡换给我们的,不算在粮里。” 沈言愣住了。他知道这羊肉有多金贵,在城里,就算有票也未必买得到。 “拿着。”王芳是个姑娘,说话轻声细语的,“你们城里来的同志也不容易,孩子们怕是很久没闻过肉味了。” 沈言心里一暖,又有点发酸。这些知青自己在北大荒啃着冻窝头,却还想着城里的孩子。他从包里拿出两盒青霉素,递过去:“这个你们留着,治肺炎管用。”这是他空间里最好的药,原本想留着应急,可现在觉得,给他们更值得。 李建国接过青霉素,眼圈一下子红了:“沈同志,你……” “别多说了,赶紧装粮,天亮前得离开。”老周在门口催了一句,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 几个人手脚麻利地把玉米搬上卡车,羊肉也用麻袋裹好,藏在玉米下面。离开林场时,沈言回头看了一眼,李建国他们还站在门口,举着个火把,像座小小的灯塔,在茫茫雪原上亮着。 卡车驶出树林,老周忽然说:“知道为啥东北叫‘帝国长子’不?不光是因为产粮多,是因为啥苦都能吃,啥重都能扛。三年自然灾害,关内饿死多少人?东北也饿,可没那么惨,不是因为地里产得多,是因为人人都在咬牙扛——职工扛,知青扛,老乡也扛,宁愿自己饿着,也得把粮送出去。” 沈言看着窗外漆黑的荒原,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想起那些冻裂的手掌,想起树桩上的名字,想起李建国红着的眼圈。这“长子”的名头,哪里是荣耀,分明是沉甸甸的担子,压在每个人的肩上。 回程的路更险。路过一个检查站时,民兵拦住了他们,拿着手电筒往车厢里照。沈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老周却镇定得很,递过去根烟:“同志,拉点柴火,给队里烧锅炉的。” 民兵照了照,没发现异常,挥挥手放行了。卡车驶远后,沈言才发现,老周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了——他刚才把猎枪上了膛,藏在腿边,只要民兵再仔细点,今天就得栽在这儿。 “这就是走黑市的日子。”老周喘着气,灌了口烈酒,“天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沈言没说话。他忽然觉得,自己带回去的不仅是粮食和羊肉,还有沉甸甸的分量。这些东西,是东北人用勒紧的裤腰带、冻裂的手掌、甚至是冒着风险换来的,他没资格浪费,更没资格觉得“理所当然”。 卡车在雪原上颠簸,沈言靠在座椅上,却毫无睡意。他想起院里的槐花,想起傻柱,想起秦淮茹,他们吃到这些粮食时,大概只会觉得“沈同志有本事”,不会知道这背后有多少人的挣扎。 可他知道。他会记得林场小屋的灯光,记得李建国红着的眼圈,记得老周说的“长子”的分量。 天快亮时,卡车驶离了东北地界。沈言回头望去,茫茫雪原在晨光中泛着冷光,像一头沉默的巨兽,驮着沉重的担子,却依旧稳稳地站着。 他忽然明白,这次东北之行,他带回去的不只是救命粮,还有一份沉甸甸的敬意。敬那些在黑土地上咬牙坚持的人,敬这个扛着全国重担的“长子”,敬这片看似冰冷、实则滚烫的土地。 而他能做的,就是把这些粮食好好分到孩子们手里,让这份沉甸甸的心意,真正变成活下去的希望。这大概就是对东北、对那些陌生人最好的回报——珍惜他们的付出,好好活着,不辜负这片土地的养育。 卡车驶进关内,积雪渐渐少了。沈言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象,心里却再难平静。东北的雪,东北的人,东北的故事,像一粒种子,落在了他心里,沉甸甸的,带着股顽强的韧劲。 第103章 怀水车薪 卡车碾过最后一道雪坎时,沈言的头重重磕在车窗上,疼得他龇牙咧嘴。车窗外的黑土地已经露出了冻硬的表层,像块巨大的铁砧,泛着冷冽的光。老周猛踩刹车,卡车在雪地上滑出老远才停下,车厢里的玉米袋“咚”地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 “到了。”老周扯掉嘴里的烟蒂,指了指前方的土坯房,“李建国他们在里面等着,这次换粮的人多,得快点。” 沈言推开车门,寒风像针一样扎进领口,他裹紧棉袄,还是觉得骨头缝里都透着冷。这是他三个月内第二次来东北,距离上次带回去那车玉米才过去不到百天,院里的粮缸又见了底——不是吃得快,是来“借粮”的人越来越多。 傻柱的师傅病了,躺了半个月,家里断了顿;二大爷的小儿子在学校饿晕了,老师捎信让带点吃的;就连平时抠门的三大爷,都红着脸来找他,说小女儿想吃口玉米面粥。沈言把上次带回来的粮分了大半,自己留的那点,只够勉强糊口。 厂长找到他时,他本想拒绝。空间里的粮食足够他一个人吃到饥荒结束,何必冒着风险来东北走黑市?可看着厂长红着的眼圈,听着车间里越来越弱的机器声——工人们饿得没力气,连钢坯都快轧不动了,他终究还是点了头。 “沈同志,你可来了!”李建国从土坯房里迎出来,脸上的冻疮比上次更严重了,肿得像个馒头,“这次能换多少?队里的玉米不多了,知青们自己都快不够吃了。” 沈言的心沉了沉。他这次带的票证比上次多了一倍,本想多换点,看来是不成了。“有多少算多少。”他跟着李建国进屋,屋里挤满了人,都是来换粮的,有穿着工装的采购员,有背着包袱的老乡,甚至还有个穿军装的,大概是部队后勤的。 “都在抢粮。”王芳端来碗热水,声音压得很低,“不光是关内,内蒙古那边也来人了,说是草原上的牛羊都快饿死了,想换点粮食回去喂牲口。” 沈言捧着热水,指尖却暖不起来。他想起上次带回去的那车玉米,五百斤,分到院里各家,也就够撑个把月;分到厂里,连塞牙缝都不够。这就是现实——东北的粮食再多,也填不满全国的饥荒窟窿,他弄回去的那点,不过是杯水车薪。 “只能换三百斤了。”李建国抱着个麻袋进来,脸上带着歉意,“剩下的得留给队里的孩子,他们都快三个月没见过粗粮了。” 玉米的颗粒比上次小了些,还混着不少沙土,显然是筛剩下的。沈言没挑,让老周赶紧装车。他知道,这已经是李建国他们能拿出来的全部了。 “沈同志,对不住。”李建国搓着手,眼里满是无奈,“今年的收成不如去年,北大荒的黑土地也扛不住了,种下去的种子,收上来的还没播下去的多。” 沈言点点头,从包里拿出两包红糖和几尺布票:“这些你留下,给孩子们补补身子。”他没多留药,上次带来的青霉素,大概已经用得差不多了,空间里的存货也不多,得省着点。 离开土坯房时,沈言看见几个孩子蹲在墙角,手里拿着冻硬的玉米芯,正用牙一点点啃着上面的碎屑。他们的脸冻得通红,眼神却直勾勾地盯着卡车,像盯着救命稻草。 “别看了,走。”老周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了也没用,你带不走,也救不了。” 沈言发动卡车,没再回头。他怕看见那些孩子的眼睛,怕自己心软,做出不理智的事。他带不走他们,就像他带回去的粮食救不了所有人,这种无力感,比走黑市的风险更磨人。 回程的路上,他们遇上了麻烦。在一个山坳里,被十几个流民拦住了,手里拿着木棍和石头,眼睛里冒着饿疯了的绿光。 “把粮留下!”领头的是个干瘦的汉子,脸上有块刀疤,说话时露出黑黄的牙齿。 老周把猎枪递给沈言,自己从座位底下摸出根铁棍:“别怕,这些人就是虚张声势。” 沈言握紧猎枪,手却在抖。他不想开枪,这些人也是饿疯了才会拦路,可他也不能把粮食给他们——这是厂里和院里盼着的救命粮。 “我们是厂里的,拉粮回去给工人救命的。”沈言的声音有点发紧,“你们要是饿,我这里有两个窝头,给你们。”他从包里摸出两个掺了麸子的窝头,扔在地上。 流民们看见窝头,眼睛更亮了,抢着去捡。沈言趁机发动卡车,老周猛打方向盘,卡车冲开人群,溅起一片雪泥。透过后视镜,沈言看见那个刀疤脸汉子正拿着窝头,狼吞虎咽地吃着,其他的人围在旁边,眼神里有失望,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退缩。 “这些人,以前都是农民。”老周叹了口气,“要不是饿到极致,谁愿意拦路抢劫?”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老周说得对。可他能怎么办?把粮食分给他们,厂里的工人、院里的孩子就得饿肚子;不分,心里又像被刀割一样。这就是饥荒年月的困境,你救了这个,就救不了那个,最终只能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 卡车驶进市区时,天已经黑了。沈言没直接回厂,先绕到了四合院。秦淮茹和傻柱正站在门口等着,见卡车回来,都松了口气。 “沈同志,可算回来了!”秦淮茹的眼圈红了,“槐花昨天还说,要是沈叔叔再不回来,她就去东北找你。” 沈言跳下车,掀开帆布,露出里面的玉米:“先卸一百斤下来,给院里分了。” 傻柱和秦淮茹赶紧找来麻袋,七手八脚地装粮。棒梗也跑了出来,帮着搬麻袋,小脸冻得通红,却跑得飞快。“沈叔叔,有肉吗?”他仰着小脸问,眼睛里有期待。 沈言心里一酸。上次带回来的羊肉,孩子们吃得满嘴流油,到现在还记得。可这次,他什么都没带。“下次,下次给你带。” 棒梗点点头,没再问,只是搬得更卖力了。 把粮卸完,沈言才开车回厂。厂长已经在门口等着了,见着玉米,激动得直搓手:“太好了!明天就让食堂熬玉米粥,让工人们饱饱吃一顿!” 沈言看着厂长兴奋的样子,心里却没什么波澜。他知道,这三百斤玉米,够厂里几百号工人吃两顿就不错了,吃完了,还得接着饿。他做的这一切,不过是让饥饿的脚步慢了点,却挡不住它终究会来。 回到屋里,沈言倒在炕上,浑身像散了架一样。他从空间里摸出个白面馒头,却没胃口吃。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地上,像一片冰冷的霜。他想起东北那些啃玉米芯的孩子,想起山坳里拦路的流民,想起厂里嗷嗷待哺的工人,想起院里槐花期待的眼神。 他做了这么多,冒了这么多险,可饥荒依旧在蔓延,饿肚子的人依旧那么多。他带回去的粮食,就像投入大海的石子,连点浪花都掀不起来。 “何必呢?”他喃喃自语,问自己,也问这无声的黑夜。 他什么都不缺,空间里的物资足够他安稳度过饥荒,何必冒着风险来东北,何必把自己弄得这么累? 可他又想起李建国冻裂的手掌,想起傻柱感激的眼神,想起槐花啃玉米时满足的笑。或许这些都改变不了大局,或许真的只是杯水车薪,可至少,他让身边的人多撑了一天,多笑了一次。 这就够了? 沈言不知道答案。他只知道,下次如果厂长再找他,他大概还是会点头;如果院里的粮又吃完了,他大概还是会硬着头皮,再去一趟东北。 不是因为他想当英雄,也不是因为他不怕风险,只是因为他看不得身边的人饿肚子,看不得那些期待的眼神变成失望。哪怕只是杯水车薪,哪怕只能多撑一天,他也想试试。 窗外的风还在刮,带着寒意。沈言把馒头放在桌上,闭上眼睛。明天醒来,他大概会被厂里的人感谢,会被院里的人念叨“沈同志是好人”,可他心里清楚,自己做的这些,真的不算什么。 东北的黑土地还在负重,饥荒的阴影还在蔓延,他能做的,不过是守着身边的这点温暖,在这杯水车薪的日子里,再撑一天,再撑一天。 第104章 微善存真 沈言把最后一粒玉米从帆布包的缝隙里倒出来时,指腹蹭过包底的磨损处,那里藏着一道浅淡的划痕——是上次在山坳里被流民的石头砸中的。他把玉米扫进麻袋,动作很慢,像在清点什么细碎的心事。窗外的麻雀落在窗台上,歪着头看他,小眼睛里映着屋里昏黄的灯光。 “沈哥,厂长说还想让你跑一趟东北,那边知青捎信说,弄着点小米。”小王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搪瓷缸,里面的茶水已经凉透了。 沈言没抬头,把麻袋口扎紧:“不去了。” 小王愣了一下:“为啥?小米金贵着呢,厂里的工人……” “我不是圣人。”沈言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跑不动了。” 小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转身走了。他大概觉得沈言“怂了”,可只有沈言自己知道,他不是怂,是累了,是心里那点支撑着冒险的东西,快被磨没了。 他不是天生的善人。在部队的时候,他为了掩护战友,扣动扳机时眼睛都没眨过;转业后跑供销,为了抢一批紧俏的零件,跟人在仓库里打过架,手上的伤疤至今还在;甚至这次去东北,山坳里那十几个流民,如果他们再往前一步,他手里的猎枪绝不会犹豫。 他的手上,沾着血。 不是杀人如麻的恶,却也绝不是干干净净的善。那些血痕藏在指甲缝里,藏在枪托的木纹里,藏在每个辗转反侧的深夜里,提醒着他——你不是什么好人,别装。 给院里的孩子分粮时,他特意多给了槐花一把。小姑娘捧着玉米,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沈叔叔,你真好!” 沈言摸了摸她的头,没说话。他知道自己不好。如果不是这些孩子的眼睛太干净,干净得能照出他心里的脏,他或许连这点粮食都舍不得给。 傻柱凑过来,递给他根烟:“沈哥,真不跑了?” “不跑了。”沈言点燃烟,吸了一口,呛得咳嗽起来,“再跑,命就得丢在那儿。” “也是,”傻柱挠挠头,“那地方太险,不值得。”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沈言怕的不是丢命,是怕再沾血,怕那些血痕盖过心里仅存的这点软。 那天晚上,沈言做了个梦。梦见在东北的雪原上,他举着猎枪,对准了那个刀疤脸流民。那人没躲,只是咧开嘴笑,露出黑黄的牙齿,胸口却突然涌出鲜血,染红了雪地,像朵妖艳的花。他想跑,却发现脚下全是血,越陷越深…… 惊醒时,冷汗已经湿透了棉袄。他摸了摸腰间,那里本该别着猎枪,现在却空荡荡的——他回来后就把枪收进了空间最深处,不想再看见。 他走到桌边,打开抽屉,里面放着块磨得光滑的木牌,上面刻着个“安”字。这是他刚到四合院时,自己刻的,想求个安稳。可现在看来,安稳哪是那么容易求的? 他拿出空间里的酒,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烧得他眼睛发烫。他想起那些在战场上倒下的战友,想起仓库里被他打趴下的对手,想起山坳里流民绝望的眼神。这些人,有的是敌人,有的是对手,有的只是饿疯了的可怜人,可他们的血,都或多或少沾在了他的手上。 他救不了他们,就像他救不了现在院里那些饿肚子的人一样。他能做的,只有守着自己的小屋子,给孩子们分点粮,让自己活得稍微像个人样。 第二天,他把空间里的半袋白面拿出来,分成小包,悄悄放在院里几家有孩子的门口。没留名字,也没说原因,就像一阵风,吹过了,没留下痕迹。 三大爷发现面粉时,愣了半天,对着空气作揖:“哪位菩萨显灵了?” 秦淮茹拿着面粉,眼圈红了,拉着槐花在院里站了半天,像是在等什么人。 沈言躲在屋里,看着这一切,心里没什么波澜。他不是在做好事,只是在赎罪。赎那些沾在手上的血,赎那些夜里惊醒的梦,赎他不是圣人,却偶尔想做点人事的愧疚。 他开始按时上下班,不再接出差的活。厂长找过他几次,他都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推了。有人说他“懒”,有人说他“自私”,他都听着,不辩解。 他把更多的时间花在空间里。种了点菜,养了几只鸡,甚至在角落里挖了个小池塘,养了几条鱼。空间里的日子平静得像幅画,没有枪声,没有血,只有庄稼生长的“沙沙”声,鸡叫的“咯咯”声,鱼跳出水面的“扑通”声。 他偶尔会去院里走走,看槐花和小当跳皮筋,看棒梗帮傻柱劈柴,看秦淮茹在门口缝补衣服。这些细碎的画面,像温水,一点点熨平他心里的褶皱。 有天,槐花拿着幅画来找他,画上是个模糊的人影,举着枪,背景是白茫茫的雪。“沈叔叔,这是我梦见的,你是不是在很远的地方打坏人?” 沈言的心猛地一抽,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他接过画,揉了揉槐花的头发:“不是打坏人,是保护好人。” 槐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蹦蹦跳跳地跑了。沈言看着手里的画,忽然觉得,那些血痕或许永远擦不掉,可只要这些孩子还能笑,还能做梦,他就不算白活。 他不是圣人,也不想当圣人。他手上有血,心里有愧,却也有仅存的善心,能给孩子们分点粮,能让他们在饥荒年月里,多笑一次,多做个好梦。 这就够了。 傍晚,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夕阳把四合院染成金红色。槐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回巢,傻柱哼着小曲从厂里回来,秦淮茹在屋里喊孩子们吃饭,声音温柔得像水。 他从兜里摸出块糖,剥开糖纸,放进嘴里。甜味在舌尖散开,带着点暖意。他知道,以后的日子还会很难,饥荒还会继续,那些血痕还会在夜里找上门。 可他不会再去东北了。不会再把自己置于不得不扣动扳机的境地。他会守着这个院子,守着这些孩子,守着心里这点微末的善,像守着风雪里的一点火星,不指望燎原,只盼着能暖住自己,也暖住身边的人。 至于那些血痕,就让它们留在过去。他不是圣人,救赎不了世界,能救赎自己心里的那点脏,就已经是天大的本事了。 夕阳落下,暮色四合。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回屋了。屋里的灯亮了起来,在黑暗中,像颗安静的星。 第105章 糊涂账 沈言蹲在自家门槛上,看着傻柱扛着半扇猪肉往秦淮茹家跑,脚步颠得像怀里揣了只兔子。他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嘴角勾着点说不清的笑——傻柱这名字,真是起得一点不冤。 前院三大爷又在墙根下算账,手指头扒拉着算盘珠子,嘴里念念有词:“傻柱给秦淮茹家送了五斤肉,折合工分……” 沈言听得直乐,三大爷这辈子就像个账房先生,院里的鸡毛蒜皮都得折算成数字,可真要论“亏不亏”,他怕是算不清傻柱那点心甘情愿的糊涂账。 他站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土。院里的事,他向来不爱掺和。就说傻柱和秦淮茹,一个愿送,一个愿接,二十多年如一日,像演皮影戏似的,你推我拉,配合得严丝合缝。上次二大爷想从中作梗,说秦淮茹“占便宜”,被傻柱拎着脖领子怼到墙根:“我乐意!你管得着?” 那股子横劲,倒比三大爷的算盘珠子响脆多了。 沈言觉得,这就像胡同口的糖画摊,有人爱买,有人爱卖,只要不缺斤少两,旁人瞎嚷嚷啥?傻柱乐意把肉往秦淮茹家送,是他自己的事;秦淮茹接得坦然,也轮不到别人说三道四。院里总有人说秦淮茹“精”,说傻柱“傻”,可日子是过给自己的,精不精、傻不傻,当事人心里亮堂着呢。 他往院外走,正好撞见贾张氏叉着腰骂街,唾沫星子溅到二大妈的新布鞋上。“傻柱就是个憨货!肉给了姓秦的,自家妹妹饿着!” 沈言没停脚,径直从她身边走过。贾张氏这号人,眼里就没别人的好,谁过得比她强,她就浑身刺挠。傻柱的妹妹傻兰,上个月刚嫁了个铁路工人,日子过得红火,哪用得着她操心?无非是见不得秦淮茹家飘肉香,想找点茬罢了。 这种架,沈言从不劝。劝了也白劝,贾张氏这种人,你越劝她越起劲,巴不得全院都来看她“主持公道”。他见过太多这样的闹剧:今天三大爷为半捆白菜跟二大爷吵,明天许大茂拿了傻柱的酒又去讨好厂长,后天聋老太太拄着拐杖敲各家的门,说“听见猫叫”——其实是想蹭口热饭。 这些事,他都当热闹看。只要没人往他门前泼脏水,没人偷他晾在院里的衣裳,谁爱吵吵谁吵吵去。他的院子在中院最里头,窗户朝后巷,院里的争吵声飘进来时,已经淡了一半,正好当下饭的“背景音”。 有次,傻柱喝醉了,抱着树哭,说“全院人都算计我”。沈言路过,扔给他一瓶醋——醒酒快。傻柱抹着眼泪问他:“沈哥,你说我是不是真傻?” 沈言靠在墙上,看着月亮:“你要是真傻,就不会哭了。” 傻柱其实不傻,他心里跟明镜似的。秦淮茹家难,他知道;贾张氏难缠,他也知道;全院人盯着他的肉票,他更知道。可他偏要送,偏要扛,就像老北京胡同里的骆驼,认准了道,再沉的担子也往身上压。这种“傻”,是他自己选的,旁人说破嘴,他也不会改。 沈言见过傻柱偷偷给聋老太太塞糕点,见过他半夜帮三大爷修屋顶,也见过他被许大茂坑了还嘴硬说“不在乎”。这人就像块烧红的烙铁,看着憨,碰着烫,可真要离得远了,又觉得少点啥。院里要是没了傻柱,怕是得冷清一半——至少,贾张氏骂街都少了个靶子。 他回到家,刚把门关好,就听见前院吵得更凶了。好像是许大茂偷了傻柱的工资,被秦淮茹撞见了,正撕扯呢。沈言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凉茶,慢悠悠地喝着。 许大茂这号人,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总想占点小便宜,占不着就使坏。傻柱跟他斗了半辈子,跟演小品似的,今天你踩我一脚,明天我绊你一跤。旁人看着累,他们自己倒乐在其中。沈言懒得管——一个愿斗,一个愿接招,旁人插进去,反倒成了多余的。 他想起刚搬来那年,三大爷拉着他算“院里人际关系账”,说“得抱团”。沈言当时就笑了:这院里的人,抱团?怕是抱不到三秒钟就得散。二大爷想当“官”,三大爷想占便宜,贾张氏想拔尖,许大茂想使坏,傻柱想护着秦淮茹……各有各的心思,凑在一起,不是“团”,是“乱麻”。 这乱麻,他才懒得理。他的日子简单得很:上班,下班,偶尔给窗台上的花浇点水。院里的事,就像墙上的蚊子血,看见了,抹掉就是,犯不着为这脏了自己的手。 有天清晨,他去后巷倒垃圾,看见傻柱蹲在墙根啃窝头,眼圈发黑。一问才知道,他把这个月的粮票全给了秦淮茹家,自己只能啃窝头。沈言从兜里摸出两张粮票,塞给他:“拿着,别噎着。” 傻柱愣了愣,接过去,嘴里嘟囔着“谢了沈哥”,转身又往秦淮茹家跑——估计是想把窝头藏起来,怕秦淮茹看见。 沈言摇摇头,觉得这人真是没救了。可转身回屋时,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这院里的人,是傻,是精,是好,是坏,都拧在一块儿,像盘大杂烩。你说它难吃,偶尔咂摸出点味来,还真挺上头。 他不关心傻柱是不是真傻,不关心秦淮茹是不是真“精”,更不关心贾张氏今天又骂了谁。他只关心:自己窗台上的花开了没,明天上班的自行车气够不够,晚上能不能睡个安稳觉。 至于院里的那些事,就像天边的云,聚了,散了,随它去。只要别飘到他头顶上下雨,就与他无关。 傍晚,他坐在院里喝茶,看着傻柱哼着小曲从秦淮茹家出来,手里还拎着个空碗,脸上的笑比晚霞还艳。三大爷又在算“傻柱今天亏了多少”,二大妈在晾衣裳,嘴里念叨着“傻柱这孩子,心是好的”。 沈言端起茶杯,对着夕阳碰了碰——敬这院里的糊涂账,敬傻柱的傻,也敬自己这份“事不关己”的清醒。 日子嘛,不就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在一堆鸡毛蒜皮里,慢慢熬成一锅粥。有人爱往里头加肉,有人爱添醋,有人爱撒把盐,他就往旁边一站,看着,笑着,喝自己的茶。 挺好。 第106章 各取所需 沈言蹲在槐树下修自行车链条,油渍蹭了满手。院里飘来股肉香,混着酱油的咸鲜,勾得人舌根发紧。他抬头望了望,秦淮茹家的烟囱正冒着笔直的青烟,想必是傻柱又“带”回了好东西。 “沈哥,修车呢?”傻柱叼着牙签从外面回来,军绿色的工装外套敞开着,露出里面洗得发白的秋衣,袖口沾着点油星——这是刚从厂里后厨出来的标志。他手里拎着个铝制饭盒,盖得严严实实,却挡不住缝隙里钻出来的肉香。 “嗯,链条卡了。”沈言头也没抬,手里的扳手拧得“咔咔”响。他不用看也知道,饭盒里准是好东西——或许是半只烧鸡,或许是几块红烧肉,说是“厂里食堂剩下的”,谁信? 傻柱嘿嘿笑了两声,没多聊,脚步轻快地往秦淮茹家走。刚到门口,槐花就像只小馋猫似的扑了出来,拽着他的衣角喊:“傻柱叔,今天带啥好吃的了?” “保密!”傻柱刮了下她的鼻子,推门进去,门“吱呀”一声关上,把满院的肉香都关在了屋里。 沈言直起身,擦了擦手上的油。他太了解傻柱这套路了。作为轧钢厂食堂的厨子,傻柱手里的“资源”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饥荒年月,别人啃窝头喝稀粥,他的饭盒永远是满的——早上带俩白面馒头,中午揣几块红烧肉,晚上说不定还有熬得稠稠的肉汤。 说是“偷”,其实厂里上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食堂的大师傅是他师父,保卫科的人跟他称兄道弟,就连厂长,偶尔也会让他“捎点剩饭”回家。傻柱这人,嘴甜,手脚勤快,见人三分笑,谁还好意思较真?再说了,厨子往家带点“剩菜”,在哪个年代都不算新鲜事。 可这“剩菜”,水分就大了。沈言见过傻柱带回来的“剩鸡”,油光锃亮,鸡腿肉鼓鼓囊囊,一看就是刚出锅的;“剩汤”里飘着的肉块,比正经分到碗里的还多。说白了,这就是食堂给厨子的“隐性福利”,换了旁人未必有这本事,可傻柱行——他会来事,会做人,更重要的是,他手艺好,食堂离不了他。 “沈同志,歇着呢?”秦淮茹端着个空碗出来,脸上带着满足的红晕,见了沈言,笑得格外客气,“刚让傻柱给你端了碗肉汤,快趁热喝。” 沈言看了看她手里的碗,碗底还沾着点肉渣,香气扑鼻。“不用了,我刚吃过。”他摆摆手,心里跟明镜似的——这碗汤,怕是傻柱特意叮嘱给的,秦淮茹顺水推舟做个人情。 秦淮茹也不勉强,笑了笑转身回屋。沈言看着她的背影,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本事。论长相,她不算顶出众;论文化,她大字不识几个;可论“过日子”,院里没一个女人比得上。 傻柱的工资,大半进了她的口袋;傻柱带回来的吃食,她家孩子永远是第一个尝到的;就连傻柱的妹妹傻兰,有了好东西也得先紧着秦淮茹家。贾东旭死得早,她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和一个刁蛮婆婆,愣是没被饿死,反而把日子过得比院里多数人家都强,这本事,可不是光靠哭穷就能得来的。 她从不说“你得帮我”,可话里话外都是难处;她从不说“我要你的东西”,可傻柱的饭盒永远自觉地往她家送。就像刚才那碗肉汤,她不说“这是傻柱给你的”,只说“我让傻柱给你端的”,轻轻一句话,就把人情揽到了自己身上。 沈言见过她跟傻柱相处的样子。傻柱累了,她递上热毛巾;傻柱受了许大茂的气,她帮着骂两句;傻柱想抽烟,她早就把火柴划好了。她对傻柱,没有多少男女之情,更多的是一种恰到好处的依赖——像藤蔓绕着树,不勒得太紧,却也离不开。 而傻柱,就吃这一套。他就喜欢被秦淮茹需要,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喊“傻柱叔”,喜欢贾张氏虽然嘴刁,却也默认他是家里“半个顶梁柱”的样子。他在厂里受了气,回院被秦淮茹几句好话一哄,立马觉得浑身舒坦;他把粮票给了秦淮茹,看着孩子们吃得香,比自己吃还满足。 这就是他们的默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秦淮茹知道傻柱吃软不吃硬,傻柱知道秦淮茹日子难;秦淮茹懂得给傻柱台阶下,傻柱乐得被“需要”。旁人看着觉得傻柱亏了,可傻柱自己觉得值,这就够了。 下午,沈言去厂里办事,路过食堂,正好撞见傻柱往饭盒里装东西。大师傅在旁边抽烟,笑眯眯地看着:“悠着点装,别让人看见了。” “知道知道。”傻柱头也不抬,往饭盒里塞了四个白面馒头,又夹了几块排骨,动作麻利得像在自己家拿东西。 沈言没打招呼,悄悄走了过去。他知道,这些东西,今晚准会出现在秦淮茹家的饭桌上。傻柱自己舍不得吃细粮,总说“我一个大老爷们,啃窝头就行”,可给秦淮茹家的,永远是最好的。 有人说傻柱是被“养老团”套牢了——秦淮茹的三个孩子要养,贾张氏要养,连带着秦淮茹的娘家,有事也来找傻柱帮忙。这“养老团”的胃口越来越大,傻柱就像头老黄牛,被鞭子抽着往前拉,还甘之如饴。 沈言却觉得,傻柱不是真傻。他心里清楚得很,自己一个光棍,钱留着也没用,不如给需要的人;他知道秦淮茹不是白眼狼,自己帮了她,将来老了,她不会不管;他甚至知道贾张氏难缠,可看在秦淮茹和孩子的面子上,他忍了。 他图啥?图个热乎气。傻柱爹妈死得早,妹妹嫁人后不常回来,他在厂里住宿舍,回院就是空房子。秦淮茹家虽然吵,却有烟火气;孩子们虽然皮,却能让他觉得自己不是孤单一人。他给秦淮茹家送东西,一半是同情,一半是给自己找个“家”的感觉。 就像那天,傻柱发烧躺了一天,是秦淮茹端水喂药,是槐花给他盖被子,是棒梗跑去厂里给他请的假。许大茂在旁边阴阳怪气:“傻柱,你这是养了个好‘闺女’啊。”傻柱没力气骂他,嘴角却偷偷翘着——他要的,就是这份被人惦记的滋味。 傍晚,沈言在后巷倒垃圾,听见傻柱跟秦淮茹在院里说话。 “明天厂子里杀猪,我给你留两斤五花肉,给孩子们包顿饺子。”傻柱的声音透着股得意。 “那咋好意思……”秦淮茹的声音带着点不好意思,却没拒绝。 “跟我客气啥!”傻柱大大咧咧地说,“对了,你娘上次说腿疼,我托人弄了点膏药,回头给你送去。” “那可太谢谢你了,傻柱……” 沈言倒完垃圾,轻轻带上门。他不想听太多,也没必要评说。这院里的事,从来都是“周瑜打黄盖”,外人看着热闹,当事人乐在其中。 傻柱有傻柱的活法,他愿意被“养老团”套牢,愿意把东西往秦淮茹家送,那是他的自由;秦淮茹有秦淮茹的本事,她能让傻柱心甘情愿地付出,能在饥荒年月把日子过下去,那是她的能耐。 至于谁亏了,谁赚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沈言回到屋,从空间里拿出个窝头,就着咸菜慢慢吃。窗外的肉香还在飘,他却没觉得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傻柱选了条看起来“亏”的路,却走得心甘情愿;他选了条“独善其身”的路,也过得踏实安稳。 都挺好。 夜色渐深,院里的灯一盏盏灭了。沈言躺在床上,听见傻柱哼着小曲回屋的声音,脚步有点晃,大概是喝了点酒。接着是开门声,关门声,然后是寂静。 他知道,明天一早,傻柱还会拎着装满“剩菜”的饭盒,乐颠颠地往秦淮茹家跑;秦淮茹还会笑着接过,说着客气话,把人情记在心里;孩子们还会围着傻柱,喊着“傻柱叔”,眼睛亮得像星星。 这就是四合院的日子,吵吵闹闹,却也热气腾腾。有人精明,有人“糊涂”,有人算计,有人甘愿。沈言翻了个身,闭上眼——管他们谁是谁非,只要别扰了他的好觉,就随他们去。 天亮了,日子还得过。傻柱的饭盒,还得装得满满当当的。 第107章 书香 沈言把帽檐压得更低些,遮住半张脸,混在黑市的人群里。脚下的土路被踩得泥泞不堪,混着雪水和煤渣,发出“咯吱”的声响。周围的人都行色匆匆,眼神警惕,像一群蛰伏的兽,彼此保持着距离,却又被同一个目标吸引——那些见不得光的交易。 这里是四九城边缘的一处废弃窑厂,白天死寂,入夜后却成了藏污纳垢的天堂。墙角堆着发霉的稻草,砖缝里塞着烟蒂,空气中弥漫着汗味、煤烟味和若有若无的血腥味。沈言第一次来的时候,还觉得刺鼻,现在却早已习惯——这就是黑市的味道,混杂着欲望与生存的气息。 他来黑市,不为粮食。空间里的囤货足够他安稳度过饥荒,甚至能再养几个院子的人。他图的是那些“遗珠”——乱世里,总有人为了一口吃的,把压箱底的宝贝拿出来换粮票,而这些宝贝,往往是别人眼里的“破烂”,却是他心里的珍宝。 上次神识扫过四九城,他就发现了不少“漏”。南锣鼓巷的一个老太太,炕洞里藏着半箱线装书,封皮都烂了,里面却是乾隆年间的刻本;后海边上的一个落魄秀才,把祖传的玉佩当了换窝头,那玉佩上的沁色,一看就是老物件;还有个收废品的,筐里扔着块铜疙瘩,上面刻着模糊的铭文,竟是个汉代的铜印。 这些东西,在饥荒年月不值钱,甚至不如半袋玉米面金贵。可沈言知道,等到时局安稳了,它们的价值会远超黄金。更重要的是,那些孤本善籍里藏着的学问,那些老物件里凝结的时光,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先生,看点啥?”一个干瘦的汉子凑过来,手里揣着个油布包,眼睛在沈言身上溜来溜去,像在掂量他的购买力。 沈言没说话,只是抬了抬下巴。汉子会意,把他拉到窑厂深处的一个角落,小心翼翼地打开油布包,露出几本泛黄的书。“家传的,爷爷是前清的秀才,现在……实在没办法了。” 沈言拿起一本,指尖拂过粗糙的纸页。是《论语》的批注本,字迹娟秀,批注得密密麻麻,扉页上印着“光绪年间刻”的字样。虽然不是孤本,却也是难得的善本。 “多少?”沈言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怕惊扰了书页里的古人。 “五斤粮票。”汉子咬了咬牙,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再给两尺布票,俺闺女快冻着了。” 沈言没还价,从怀里掏出粮票和布票递过去。汉子接过,手都在抖,连声道谢,转身就往黑市入口跑,大概是急着去换吃的。 沈言把书小心地放进帆布包,里面已经装了不少“收获”——一本缺了页的《天工开物》,半块刻着山水的砚台,还有个没了盖子的青花瓷碗,胎质细腻,一看就是官窑的东西。 他继续往里走,神识像张无形的网,扫过每个角落。在一个堆着破麻袋的地方,他停住了脚步。麻袋下面,藏着个紫檀木的盒子,盒子上了锁,却锁不住里面散发出的淡淡墨香。 “那麻袋咋卖?”沈言问守在旁边的老头。老头穿着件露出棉絮的棉袄,缩着脖子,像只冻僵的鹌鹑。 “你要它干啥?装破烂都嫌漏。”老头嘟囔着,“给半斤粮票就行。” 沈言付了粮票,扛起麻袋就走。找了个没人的角落,他用神识打开木盒,里面竟是一整套《四库全书》的手抄本,虽然只有寥寥几卷,纸页却保存得极好,字迹工整,像是出自名家之手。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四库全书》的手抄本,就算是残卷,也价值连城。在这个年代,竟被人当破烂似的扔在麻袋里,想想都让人心疼。 “看来这黑市,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沈言把木盒收进空间,心里感慨万千。乱世藏金,盛世藏玉,可真正的宝贝,往往藏在最不起眼的角落,等着懂它的人来发现。 他在黑市逛了大半宿,收获颇丰。换了几块成色不错的金条——不是为了保值,是空间里的金库里总得添点新货;收了个鼻烟壶,珐琅彩的,画着仕女图,小巧玲珑,很是精致;最让他高兴的是,换了一整套《孙子兵法》的孤本,是明代的刻本,书页边缘都泛黄了,却字字清晰,透着股古意。 这些东西,他都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空间里有间专门的书房,书架上已经摆满了这些年收集的孤本善籍,从经史子集到医卜星相,应有尽有。还有个藏宝阁,里面放着换回来的金银玉器、古玩字画,琳琅满目,像个小型的博物馆。 有人说他“不务正业”,饥荒年月不好好囤粮,却整天捣鼓这些“没用的破烂”。沈言却不这么觉得。粮食能填饱肚子,可这些书和物件,能填满心里的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翻开一本古人的书,看着那些穿越百年的字迹,仿佛能听见他们在耳边低语,瞬间就觉得踏实了。 而且,他不缺钱。空间里的金条银锭堆成了山,都是他以前走南闯北时“捡”的漏,别说几辈子,就算几十辈子也花不完。用这些“花不完”的钱,换些别人眼里的“破烂”,在他看来,再划算不过。 离开黑市时,天快亮了。沈言走在空旷的街道上,晨雾打湿了他的帽檐。远处传来公鸡的啼鸣,混着早点摊的吆喝声,给这寂静的黎明添了点生气。 他摸了摸怀里的帆布包,里面还揣着本刚换的《金刚经》。纸页很薄,却沉甸甸的,像揣着个秘密。他想起刚才那个换书的老太太,说这书是她丈夫留下的,丈夫是个和尚,圆寂前让她“饿肚子也别卖”,可她孙子快饿死了,没办法。 “放心,我会好好待它的。”沈言在心里默念。他不会让这些宝贝蒙尘,等将来有机会,或许会建个图书馆,让这些孤本善籍重见天日,让更多人看到。 回到四合院时,院里还静悄悄的。沈言轻手轻脚地回了屋,把换来的书和物件分门别类地收进空间。书房里又多了几排新书,藏宝阁里又添了几件新宝贝,他看着这些“收获”,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这种满足,和给孩子们分粮时的感觉不一样。分粮是同情,是责任;而收集这些宝贝,是热爱,是归宿。就像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抽烟,他就喜欢这些带着时光印记的东西,喜欢它们身上的故事,喜欢它们能在乱世里,给他一份安稳的慰藉。 他泡了杯茶,坐在窗前,翻开那本《孙子兵法》。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书页上,字里行间仿佛有金戈铁马在呼啸。他知道,外面的饥荒还在继续,黑市的交易还会在每个夜晚上演,院里的争吵还会时不时响起。 可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他的书房里还有书香,藏宝阁里还有珍宝,只要他手里的钱还够换这些“破烂”,他就觉得日子有奔头。 毕竟,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花在自己喜欢的东西上,才不算白活。而这些孤本善籍,这些古玩字画,会陪着他走过饥荒,走过乱世,走到岁月静好的那天。 到那时,再慢慢翻看,慢慢品味,想想现在在黑市上的奇遇,想必也是段难得的回忆。 沈言呷了口茶,目光落在书页上,嘴角露出一抹浅笑。这日子,挺好。 第108章 静待时机 沈言坐在空间书房的梨花木椅上,指尖划过一排线装书的脊部,触感粗糙却温润。阳光透过空间里仿制的轩窗,在书页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旧纸特有的霉味与墨香,混合成一种让人安心的气息。 书架最上层,摆着几本他近期从黑市换来的孤本。有本《楚辞》的批注本,纸页脆得像枯叶,却是南宋年间的刻本,批注者的字迹狂放,想来是位性情中人;还有卷《伤寒杂病论》的手抄本,字里行间透着医者的严谨,末尾钤着一枚模糊的朱印,隐约能看出是“杏林老手”四字,怕是前朝哪位名医的心血。 他轻轻抽出那本《楚辞》,翻到《离骚》篇,目光落在“路漫漫其修远兮”一句上,批注者用朱砂画了道粗线,旁边写着“乱世亦有求索者”。沈言笑了笑,这古人倒像是在说他。 他知道,自己找到的这些,不过是冰山一角。神识扫过四九城时,他能感觉到不少地方藏着“异样”——不是金银的冷硬,也不是粮食的沉实,而是一种带着岁月沉淀的“温厚”,像冬日里捂在怀里的暖炉。 那是真正的藏宝地。 比如东城的那座贝勒府旧址,如今成了大杂院,可在最深的地窖里,他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书香,被厚厚的石板和泥土封着,神识探进去,只触到一片冰凉,想来是用特殊手法隔绝了气息。 还有南城的一座破庙里,佛像底座是空的,里面似乎藏着东西,神识扫过,只感觉到层层叠叠的棉絮,想来是怕书页受潮,裹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清究竟是什么。 这些藏宝地的主人,多半是前朝的遗老、落魄的文人,或是家底厚实的书香门第。他们把宝贝藏得极深,有的甚至传了几代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动。饥荒年月,他们或许会拿出些“次等”的善本换粮,可真正的压箱底之物,怕是连亲儿子都见不到。 “藏得真深啊。”沈言合上书,靠在椅背上,望着书架顶端的阴影。那些没被他探到的宝贝,就像埋在土里的种子,不知道要等多少年后才会重见天日。可他不急,他有的是时间。 空间里的时间几乎是静止的,外面一年,里面或许只过了一天。他可以等,等这场饥荒过去,等时局安稳,等那些藏宝地的主人松了口气,再慢慢想办法。 更何况,就算现在拿不到,趁着饥荒,总能从他们手里弄出些“边角料”。 前几天,他在黑市遇到个穿长衫的老头,袖口磨得发亮,却依旧保持着挺直的腰板。老头手里拿着本《金刚经》,说是民国年间的影印本,不值钱,可沈言一看就知道,这老头怀里还揣着好东西——他袖口沾着点特殊的墨痕,那是用松烟和麝香调制的古墨,寻常人家根本用不起。 “老先生,这经卷我要了。”沈言没戳破,直接拿出十斤粮票,“再加两斤红糖,换你这书,如何?” 老头眼睛亮了亮,红糖在这年头比粮票还金贵,尤其对他那咳嗽的老伴来说,是救命的东西。他犹豫了一下,从怀里又掏出个小布包:“这里面还有几页残卷,是……是我年轻时抄的诗,不值钱,你要是不嫌弃,一起拿去。” 沈言接过来,打开一看,心里猛地一跳——那残卷竟是明末清初大诗人吴梅村的手迹,字迹清丽,墨色如新,怕是老头自己都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多谢老先生。”沈言不动声色地把残卷收好,额外又加了一斤红糖,“这点心意,给老夫人补补身子。” 老头千恩万谢地走了,大概觉得遇到了“冤大头”,却不知自己随手拿出的“残卷”,比那本《金刚经》珍贵百倍。 沈言把残卷小心地裱糊好,放进特制的书盒里。这种“捡漏”的乐趣,比直接找到藏宝地更让他着迷——就像在沙滩上散步,偶然发现了被海浪冲上来的珍珠,惊喜又踏实。 他知道,像这样的“老先生”还有很多。他们守着祖上传下的宝贝,却不懂如何变现,饥荒年月,能换点粮食和药品,就觉得是天大的幸事。他们或许知道手里的东西“值钱”,却不知道究竟值多少,更不知道在沈言眼里,那些东西比黄金还珍贵。 这就是他的机会。不用强取豪夺,不用费尽心机,只用一点点粮票、几块红糖,就能换回来别人视若珍宝的“破烂”。 这天,他又去了黑市,刚走到窑厂门口,就被个小伙子拦住了。小伙子穿着件不合身的棉袄,脸冻得发青,手里紧紧攥着个木盒子,像是攥着救命稻草。 “先生,您是收旧书的?”小伙子的声音发颤,带着哭腔,“我娘快不行了,家里没粮了,这是我爷爷留下的,您看看……” 沈言打开木盒,里面是几本线装书,还有个砚台。书是普通的《三字经》《百家姓》,没什么特别,可那砚台却让他眼前一亮——端砚,石质细腻,上面雕刻着松鹤延年的图案,砚池里还有淡淡的墨痕,一看就是常用的物件,怕是有些年头了。 “这砚台不错。”沈言不动声色地说,“给你十五斤粮票,再给你一瓶盘尼西林,够你娘看病了。” 小伙子愣了愣,大概没想到这“破石头”能换这么多东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谢谢您!谢谢您!您真是活菩萨!” 沈言赶紧把他扶起来:“别这样,东西值这个价。”他知道,这砚台是清代名家雕刻的,放到后世,能换一座小院,可现在,它只值十五斤粮票和一瓶药,却能救一条人命,这笔买卖,值。 他把砚台收进包里,心里忽然觉得,自己收集这些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藏”,更是为了“护”。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多少珍贵的典籍被当成柴火烧了,多少精美的古玩被当成破烂扔了,他能多收一点,就能多护住一点,哪怕只是为了让那些东西能熬过这个冬天,传到该传的人手里。 回到空间,他把砚台放在书桌上,仔细擦拭干净。砚台的包浆温润,想来是被人常年摩挲的缘故。他仿佛能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灯下握着这砚台,一笔一划地教孩子写字,嘴里念叨着“人之初,性本善”。 这样的画面,温暖得让他心里发颤。 他走到书架前,看着那些越来越多的书籍和物件,忽然觉得,自己的空间不仅仅是个储物袋,更像个避难所,庇护着那些在乱世里无处安放的文化与记忆。 至于那些没被他找到的藏宝地,他依旧不急。他知道,那些藏宝地的主人,总有撑不住的一天。或许是家里有人病倒了,急需药品;或许是孩子饿得直哭,急需粮食;或许是冬天太冷,急需煤炭。到那时,他们总会把藏得最深的宝贝拿出来,换一点活下去的希望。 而他,只需要等着。带着足够的粮票和药品,带着足够的耐心,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却又不像猎人那样凶狠,他更像个耐心的拾荒者,等着那些被岁月遗忘的珍宝,重新出现在阳光下。 傍晚,沈言走出空间,看着四合院里袅袅升起的炊烟。傻柱又在给秦淮茹家送东西,二大爷在院里踱步,三大爷在门口算着什么,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他知道,这场饥荒还会持续很久,他的“捡漏”之路也还会继续。那些藏在深处的宝贝,那些守着宝贝的人,都在这场饥荒里挣扎着,像水里的浮萍,不知道会漂向何方。 可他相信,总有一天,风会停,水会静,那些被藏起来的珍宝会重见天日,那些被遗忘的故事会被重新讲述。而他现在做的,不过是在这场漫长的等待里,尽一点微薄之力,护着那些不该消失的东西,等着云开雾散的那天。 他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出本新换来的《诗经》,坐在灯下慢慢翻看。书页上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仿佛带着水汽的清凉,驱散了屋里的寒意。 挺好。就这样慢慢找,慢慢藏,慢慢等。日子总会好起来的,那些藏在深处的宝贝,也总会有再见天日的那天。 第109章 信托 沈言把最后一块金条塞进空间的金库,金属碰撞的脆响在寂静的空间里荡开。金库的架子上已经码满了金条、银锭,还有成串的珍珠玛瑙,在特制的灯光下泛着冷冽的光。他拍了拍手,心里有种踏实的满足——这些东西,才是乱世里最硬的通货。 从黑市出来时,天刚蒙蒙亮,巷子里的积雪被踩得结实,像块暗灰色的铁板。他裹紧棉袄,快步往信托商店的方向走,脚步匆匆,像是在逃离什么。 其实他是在逃。逃四合院的鸡飞狗跳,逃那些家长里短的算计,逃傻柱和秦淮茹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逃二大爷的官迷心窍、三大爷的锱铢必较。眼不见心不烦,这话是真的。与其在院里听着东家长西家短,不如去信托商店淘点实在东西,至少那些不会吵不会闹,还能安安稳稳躺在空间里,等着升值。 四九城的信托商店不多,拢共就那么四五家,大多开在不起眼的胡同里,门脸陈旧,招牌上的油漆掉得差不多了,看着像间普通的杂货铺。可懂行的人都知道,这里才是藏宝贝的地方。 饥荒年月,谁家没点难处?有的人把祖传的首饰拿去寄卖,想换点粮票;有的人把家里的老家具搬来,只求换点钱给孩子治病。信托商店就成了这些“宝贝”的临时落脚点,等着有缘人来买。 沈言走进最常去的那家信托商店时,掌柜的正趴在柜台上打盹,算盘珠子散落在旁边,沾着点灰尘。店里弥漫着一股旧木头和樟脑的味道,阳光透过蒙着灰尘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地上投下几道光柱,光柱里浮动着细小的尘埃。 “李掌柜,醒醒。”沈言敲了敲柜台。 李掌柜猛地惊醒,揉了揉眼睛,看见是他,立刻堆起笑:“是沈同志啊,今天来得早。”他知道沈言是“懂行”的,出手大方,从不还价,是店里的大客户。 “新到了啥好东西?”沈言环顾四周。店里摆着不少家具,一张紫檀木的八仙桌放在墙角,桌面光滑,木纹像流动的水;靠墙立着个红木书柜,雕着缠枝莲的图案,边角有些磨损,却更显古朴;还有几把太师椅,扶手被磨得发亮,一看就是常年有人坐的。 “刚收了个梳妆台,你瞧瞧。”李掌柜引着他往里面走,掀开盖在上面的蓝布,露出个梳妆台。是酸枝木的,镜子周围雕着凤凰戏牡丹,抽屉的铜拉手已经氧化发黑,却透着股温润的光泽。“前清的东西,原主是个格格,家里困难,才送来的。” 沈言伸手摸了摸,木质坚硬,雕工细腻,凤凰的羽毛根根分明,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多少钱?” “沈同志是爽快人,我也不绕弯子。”李掌柜伸出三根手指,“三十斤粮票,再加点钱,就行。” 沈言没还价,从包里拿出粮票和钱递过去。他知道这价格不高,换成平时,这样的梳妆台能换半座院子。可现在,它就值这点粮票,因为原主等着钱救命。 他让伙计把梳妆台搬到后院,趁人不注意,用神识收进了空间。空间里有间专门的“家具室”,已经摆了不少他从信托商店淘来的宝贝:一张黄花梨的罗汉床,一套鸡翅木的桌椅,还有个金丝楠木的博古架,上面已经摆上了他收集的瓷器玉器。 这些家具,笨重,占地方,却比金银更让他着迷。金银是死的,可这些老家具里藏着生活的温度——那张罗汉床,说不定曾有位老先生在上面批注过古籍;那套桌椅,或许见证过一家人围坐吃饭的热闹;这个梳妆台,大概也映过哪位女子的青春年华。 从这家信托商店出来,沈言又去了别家。他的原则是:只要看上眼,不问价格,直接拿下。反正他钱票有的是,空间也足够大,放着就放着,权当收藏了。 第二家信托商店里,他收了个红木的屏风,上面镶着块和田玉,玉质温润,雕着山水图;第三家,他买了对紫檀木的箱子,锁是黄铜的,上面刻着吉祥纹,打开一看,里面还残留着淡淡的樟木香味;第四家,他甚至把店里一张看起来不起眼的榆木桌子也买了下来——桌腿的内侧刻着“康熙年制”的字样,是宫里流出来的东西,掌柜的自己都不知道。 “沈同志,您这是要开家具铺啊?”最后一家信托商店的掌柜笑着打趣,他店里的老家具,差不多被沈言买空了。 “就是喜欢,看着踏实。”沈言笑了笑,付了钱。他知道,这些家具现在看着不起眼,甚至被人当成“破烂”,可等过个几十年,随便一件拿出来,都能引起轰动。更重要的是,它们能让他在这乱糟糟的年月里,找到点安稳的感觉。 傍晚时分,沈言终于转完了所有信托商店,手里的钱票花出去大半,空间里的“家具室”却堆得满满当当。他站在空间里,看着那些形态各异、材质不同的老家具,像看着一群沉默的老朋友,心里格外平静。 这些东西,不会像四合院那样吵吵闹闹,不会有人算计,不会有人争吵,只会安安静静地待着,陪着他度过一个又一个难眠的夜晚。 他走出空间,天色已经暗了。四合院的方向传来隐约的争吵声,大概又是二大爷和三大爷在为点小事拌嘴。沈言叹了口气,加快了脚步,却没直接回院,而是在胡同口的茶馆里坐了下来,点了壶茶,慢慢喝着。 他不想回去,至少现在不想。他想在这相对安静的茶馆里,多待一会儿,多感受一会儿这份“眼不见心不烦”的清净。 茶馆里人不多,几个老头在角落里下棋,棋子落得“啪啪”响;伙计在来回穿梭,吆喝声此起彼伏。这些声音很吵,却比四合院里的争吵让人舒服——这是陌生人之间的热闹,没有算计,没有牵扯,听完就忘,不往心里去。 “听说了吗?前阵子信托商店收了个翡翠镯子,被个大客户买走了,说是能换十袋白面。”邻桌的两个人在聊天,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沈言耳朵里。 “乱世藏金,一点不假。现在啥都不如金银珠宝实在,粮食吃完了就没了,这玩意能一直传下去。” 沈言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心里颇为认同。他把钱票换成金银珠宝、老家具,不就是这个道理吗?钱票会贬值,粮食会吃完,只有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才能保值,才能在乱世里给人底气。 他想起空间里的金库和家具室,忽然觉得,自己做的或许不只是收藏,更是在为将来囤积“底气”。不管将来时局怎么变,不管饥荒还要持续多久,只要这些东西还在,他就有安稳活下去的资本。 喝到月上中天,茶馆里的人渐渐散去,沈言才起身回院。院里已经安静下来,只有几家窗户还亮着灯,像昏昏欲睡的眼睛。他轻手轻脚地回了屋,没去看任何一家的灯,直接关了门,把自己和院里的喧嚣隔离开来。 他从空间里拿出块玉佩,在灯下看着。玉佩是和田白玉的,雕着个弥勒佛,笑口常开。这是他今天从信托商店买的,原主是个老太太,说这是她老伴给她的定情信物,要不是孙子快饿死了,说啥也不会卖。 沈言摩挲着玉佩上温润的纹路,心里忽然觉得,自己买下的不只是一件古董,更是在替那些无奈的主人,暂时保管这份念想。等将来日子好了,说不定还能想办法还给他们,或者交给博物馆,让更多人看到这些物件背后的故事。 不过现在,他只想安安静静地当个收藏者,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用这些沉默的宝贝,抵挡外界的喧嚣。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桌上的玉佩上,泛着柔和的光。沈言打了个哈欠,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四合院的争吵,只有摆满了老家具的空间,安安静静,温暖踏实。 挺好。就这样,用金银珠宝和老家具,给自己搭个避风港,管外面风大浪大,他自岿然不动。 第110章 荀存之道 沈言把最后一块煤填进炉膛,火苗“腾”地窜起来,映得他脸上暖烘烘的。窗外的风卷着雪沫子拍打窗棂,发出“呜呜”的声响,像野兽在暗夜里咆哮。他裹紧棉袄,往炉边凑了凑,目光落在墙角那袋只露出个角的粗粮上——那是他故意放在外面的,掺了不少麸子,看着灰扑扑的,像院里谁家都有的口粮。 这阵子,他愈发“苟”得彻底。 厂里组织“互助捐粮”,他只捐了半斤,还是掺了沙土的;院里秦淮茹来借粮票,他推说“自己都不够吃”,塞了两个窝头就把人打发走了;就连傻柱半夜醉醺醺地拍他门,说要跟他“借点钱周转”,他也隔着门说“没钱”,任凭对方在外面骂骂咧咧,就是不开门。 不是他心硬了,是他看清了形势。 天灾人祸的年月,最忌讳“露头”。前阵子城西有个商人,家里囤了点粮,偷偷分给了邻居,结果被人举报“囤积居奇”,不光粮食被没收,人还被拉去游街,回来没几天就咽了气。这就是教训——在饿疯了的人眼里,你有粮,你就是原罪,管你是好心还是恶意。 他有空间,这是天大的秘密,也是催命的符。空间里的粮食够他一个人吃到下辈子,可这粮食绝不能见光。国家的力量有多强?他在部队时就见识过。别说他这点“小动作”,就算是深山里藏着的小股土匪,只要上面想清剿,不出三天就能端掉。真要是被发现空间的秘密,别说活下去,怕是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话以前听着觉得刺耳,现在却成了他的座右铭。他不是圣人,没本事救万民于水火,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早上出门,他看见二大爷在院里跟人吹嘘:“我早就说过,沈言那小子不对劲,平时看着闷不吭声,指不定藏着啥呢!你看他今天穿的棉袄,比上个月还厚实!” 沈言装作没听见,低着头往外走。那棉袄是他故意做旧的,里面缝了层旧棉絮,看着鼓鼓囊囊,其实一点不抗冻。他就是要让人觉得“自己也就这样”,既不富裕,也不寒酸,混在人堆里就找不着的那种。 去粮站领定量时,队伍排得老长,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菜色,眼神麻木。轮到他时,粮站的工作人员用戥子称粮,手抖得厉害,称完还往他的布袋子里多舀了一勺麸子:“沈同志,省着点吃。” 沈言说了声“谢谢”,接过袋子,掂量着那点轻飘飘的粮食,心里没什么波澜。这点粮,他一顿都不够吃,可他得装作“视若珍宝”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生怕撒了一粒。 这就是“苟”的学问——你得让自己看起来和所有人一样,一样的挣扎,一样的窘迫,一样的对那点粮食视若性命。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当成“异类”,才不会被盯上。 中午在厂里食堂吃饭,他端着碗稀粥,就着咸菜慢慢喝。粥稀得能照见人影,咸菜齁得发苦,可他吃得津津有味,还跟旁边的工友抱怨:“这粥越来越稀了,再这样下去,怕是连粥都喝不上了。” 工友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能有口稀的就不错了,听说乡下都开始吃观音土了。” 沈言跟着叹气,心里却清楚,自己空间里的红烧肉还热乎着。可他不能说,甚至不能露出半点“不饿”的样子。他得跟着抱怨,跟着发愁,跟着所有人一起,把“苦日子”这出戏演下去。 下午没事,他去信托商店转了转。李掌柜偷偷塞给他个小布包:“沈同志,刚收了个金戒指,你看看。” 沈言打开一看,戒指上镶着颗蓝宝石,看着像个老物件。“多少钱?” “十斤粮票。”李掌柜压低声音,“原主是个学生,家里断粮了,急着换点吃的。” 沈言没还价,付了粮票,把戒指揣进怀里。这戒指他不缺,空间里的珠宝能堆成山,可他得继续“换”——用粮食换金银,用金银换心安。粮食会吃完,会惹祸,可金银不会,它们安安静静地躺在空间里,是乱世里最可靠的“底气”。 从信托商店出来,他绕了个远路,特意从城西那个被游街的商人门口经过。那家人的门紧闭着,门楣上还贴着“投机倒把”的标语,风吹过,标语“哗啦”作响,像在哭。 沈言心里一紧,加快了脚步。他不敢同情,也不敢停留。在这种时候,同情别人就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他能做的,只有离这些“是非”远远的,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回到四合院,天色已经擦黑。秦淮茹站在门口,见他回来,赶紧迎上来:“沈同志,家里的煤快没了,你那还有吗?匀点给俺呗,孩子们晚上冻得睡不着。” 沈言从煤堆里铲了半筐煤给她:“就这些了,我自己也快没了,得省着点用。” 秦淮茹接过煤,眼里满是感激:“谢谢你啊沈同志,回头俺让槐花给你送两个菜团子。” 沈言摆摆手:“不用了,我这还有吃的。”他知道那菜团子是用野菜和麸子做的,难以下咽,可他不能说,只能装作“领情”的样子。 关上门,他才松了口气。应付院里这些人,比去黑市换东西还累。可他必须应付,还得应付得滴水不漏——既不能显得太刻薄,让人觉得“可以欺负”;也不能显得太大方,让人觉得“有利可图”。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白面馒头,就着热水慢慢吃。馒头的麦香在舌尖散开,是踏实的味道。他知道,院里的人此刻多半在啃野菜团子,秦淮茹家或许能喝上点稀粥,傻柱大概又在厂里“偷”了点东西往她家送。 可这些都与他无关了。 他不是不想帮,是不能帮。帮一次,就有第二次;帮一家,就有第二家。人的欲望是填不满的,今天你给了粮,明天就会有人想要你的钱;今天你帮了秦淮茹,明天贾张氏就会找上门来。到最后,他这点“秘密”迟早会被捅出去,落得个和城西商人一样的下场。 炉火渐渐弱了下去,屋里的温度降了些。沈言往炉里添了块煤,看着火苗重新窜起来,心里忽然觉得,自己就像这炉火,得懂得“藏”——不能烧得太旺,容易引火烧身;也不能灭了,得留着点温度,让自己活下去。 窗外的雪还在下,把四合院盖得严严实实,像个巨大的白色坟墓。沈言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久,饥荒不会一夜之间消失,国家的管控也不会轻易放松。 他能做的,只有继续“苟”下去。像只冬眠的蛇,把自己藏在洞穴里,不动声色,不引人注目,等春天来了,再慢慢探出头。 至于那些饿肚子的人,那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他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他不是救世主,他只是个想活下去的普通人。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话或许自私,却足够真实。在这天灾人祸的年月里,能保住自己,就已经是最大的本事了。 沈言吹灭油灯,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雪声。明天,他还会穿上那件做旧的棉袄,去粮站领那点可怜的定量,去厂里喝那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去应付院里那些或真或假的求助。 他会继续“苟”下去,藏好自己的秘密,藏好自己的锋芒,像颗沙砾,混在这乱世的尘埃里,静待黎明。 挺好。 第111章 肉换珍酿 沈言把帽檐又往下压了压,遮住眼底的倦意。刚从厂里下班,蓝色工装的袖口还沾着点机油,他没回家换衣服,直接揣着个油纸包往黑市走。纸包沉甸甸的,隔着两层布都能闻到里面的肉香——是半扇处理干净的猪肉,肥瘦相间,是空间里刚宰杀的猪,还带着点温热。 白天的他,是轧钢厂里最不起眼的采购员。跟着工友一起打卡,一起在车间里转悠,一起捧着搪瓷缸子喝稀粥,偶尔还会因为领的粮票少了半两,跟会计理论两句,那股子斤斤计较的劲儿,跟院里的三大爷没两样。没人知道,这个白天里为半两米票皱眉的男人,到了夜里,会成黑市上最让人眼热的“供货商”。 黑市的入口藏在一处废弃的牲口棚后面,掀开挂着的破麻袋,一股混杂着汗味、霉味和烟火气的风扑面而来。守入口的是个瘸腿的老头,见了沈言,浑浊的眼睛亮了亮,往旁边挪了挪,没说话——这是他们的默契,熟客不用盘查,直接进。 沈言刚走进去,就有人凑了上来。是个精瘦的汉子,穿着件黑色短褂,袖口磨得发亮,是黑市上的“二道贩子”,专做倒腾吃食的生意。“沈哥,今天有啥好东西?”汉子的声音压得很低,眼睛却像鹰隼似的,直勾勾盯着他怀里的油纸包。 “老规矩,半扇猪。”沈言往牲口棚深处走,那里有他常用来交易的角落,堆着几捆干稻草,隐蔽得很。 汉子眼睛瞬间红了,跟在他身后,搓着手直笑:“沈哥你真是及时雨!昨儿个还有人托我找肉呢,说给老母亲补身子,愿意出高价!” 到了角落,沈言把油纸包放下,解开绳结。半扇猪肉在昏暗的油灯下泛着油光,肥瘦均匀,连猪皮都透着新鲜。汉子咽了口唾沫,从怀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沓厚厚的钱票,还有几张崭新的工业券。“沈哥,这是说好的数, extra给您加了五斤全国粮票,您看……” 沈言扫了一眼,没细数。这汉子跟他交易过几次,还算靠谱,知道他不缺粮票,每次都多添点稀罕物——上次是两尺的确良布票,上上次是一小瓶进口的鱼肝油。他把钱票往怀里一揣,指了指汉子身后:“你要的东西呢?” 汉子赶紧转身,从稻草堆里拖出个木箱,打开来,里面码着十几瓶酒,有茅台,有汾酒,还有几瓶包装精致的洋酒,瓶身上落着点灰,却掩不住那股子醇厚的酒香。“都是托人从供销社仓库里弄出来的,绝对是正经货!您闻闻这味儿!” 沈言拿起一瓶茅台,标签有些泛黄,却印着清晰的年份——是饥荒前产的,那时候的酒,用料实在,窖藏时间足,比后来的酒醇厚多了。他拔开瓶塞,一股浓郁的酱香瞬间散开,混着猪肉的荤香,在角落里弥漫开来。 “不错。”他点点头,把酒瓶放回箱子,“这些我都要了。” 汉子笑得更欢了:“沈哥爽快!其实还有几条烟,在外面车上呢,是‘大前门’的精装版,您要不要看看?” “拿来。”沈言没犹豫。烟酒这东西,在眼下是“非必需品”,可越是这种时候,越能体现价值。饥荒年月,粮食能救命,烟酒却能换命——给掌权的人送两条烟、两瓶酒,比送十斤粮票还管用。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放得越久越值钱,尤其是名酒,过个几十年,一瓶就能换一套房。 汉子很快抱来几条烟,烟盒崭新,用玻璃纸包着,连褶皱都少见。沈言拿起一条,掂量了掂量,烟丝的紧实度恰到好处,是正经烟厂出的正品。他满意地点点头,把烟酒一起收进空间——动作快得像错觉,汉子只觉得眼前一花,箱子和烟就没了影,他早见怪不怪,只当沈言有什么“藏东西的诀窍”。 “下次有好烟好酒,还找我。”沈言拍了拍汉子的肩膀,转身往外走。他今晚的“任务”完成了一半:用空间里过剩的猪肉,换黑市上流通的硬通货。 猪肉这东西,空间里实在太多了。他在空间开辟了个养殖场,圈养了几十头猪,都是优良品种,生长周期短,不到半年就能出栏。宰了一批又一批,冻在空间的冷库里,堆得像座小山。与其让它们在空间里占地方,不如拿出来换点实用的——比如烟酒,比如黄金,比如那些用钱票买不到的稀罕物。 离开牲口棚,他往黑市另一头走。那里聚集着些“藏家”,专做古董、金银的交易,灯光更暗,人也更少,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霉味和铜锈味。 “沈先生,您来了。”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迎上来,手里拄着根红木拐杖,是前清秀才的后代,家里藏着不少宝贝,却因为饥荒,不得不拿出来换粮。 “王老先生,今儿有啥新货?”沈言停下脚步。这老头手里常有好东西,上次卖给自己一方端砚,是乾隆年间的贡品,雕工精妙,现在正摆在空间的书房里。 老头往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有几根金条,是老物件,上面有‘足赤’的印记,您要不要看看?” 沈言点头。老头从怀里掏出个油布包,层层打开,露出三根金条,长条形,表面光滑,边角有些磨损,却更显古朴。金条上刻着细小的“足赤”二字,是民国年间的样式,纯度极高。 “多少钱?” “二十斤粮票,再加您上次说的那种西药。”老头的声音带着恳求,“小孙子咳得厉害,普通药不管用……” 沈言从包里拿出两盒青霉素,又数了二十斤粮票递过去。老头接过,手抖得厉害,连声道谢,转身就往黑市外走,怕是急着去给孙子买药。 沈言把金条揣进怀里,入手沉甸甸的,带着点凉意。这已经是他这个月收到的第七批黄金了,空间的金库里,金条、金锭、金首饰堆得越来越多,有些是前朝的官造,有些是民间的私铸,每一件都带着岁月的痕迹。 黄金这东西,比钱票靠谱,比烟酒实在。饥荒年月,它能换粮食、换药品;太平盛世,它能换房子、换地。不管时局怎么变,黄金永远是硬通货,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道理。 他继续在黑市转悠,像个普通的买家,偶尔停下来问问价,却不轻易出手。直到看见一个摊位上摆着几罐茶叶,包装简陋,却印着“龙井”“碧螺春”的字样,是杭州那边产的,这年头能运到北平,实属不易。 “这茶叶怎么换?”沈言拿起一罐龙井,罐子上的封条已经有些松动,却能闻到里面清幽的茶香。 摊主是个年轻人,穿着件干部服,看着不像黑市常客,大概是家里有门路,偷偷弄出来换钱的。“要粮票,一斤茶叶换五斤粮票。” 沈言没还价,直接点了所有茶叶:“都给我包起来。”他空间里不缺茶叶,却爱收集这些“年份茶”。现在看着不起眼,放个十年八年,就是极品,用来招待客人,或是自己慢慢品,都是难得的享受。 年轻人没想到遇到这么爽快的买家,手脚麻利地把茶叶包好。沈言付了粮票,接过茶叶,转身往出口走。 此时的黑市已经到了最热闹的时候,人来人往,影影绰绰。有人用一件旧棉袄换了半袋红薯,有人用祖传的玉佩换了两瓶救命的药,还有人在角落里偷偷交易着金条,眼神警惕得像受惊的兔子。 沈言混在人群里,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没人知道他刚用半扇猪肉换了一箱子好酒,没人知道他怀里揣着三根沉甸甸的金条,更没人知道他的空间里,已经堆满了烟酒茶叶、黄金珠宝,比银行的金库还要富足。 他喜欢这种感觉——隐于市井,藏于夜色,用空间里过剩的物资,换取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钱票对他来说,不过是流通的媒介,花出去了,很快就能用猪肉换回来;可烟酒茶叶、黄金古董,这些才是能沉淀下来的“家底”,是乱世里的底气,是将来的念想。 走出黑市时,天已经快亮了。东方泛起鱼肚白,把天边的云彩染成淡淡的粉色。沈言深吸了一口清晨的冷空气,肺里一片清爽,夜里的疲惫消散了大半。 他摸了摸怀里的金条,又闻了闻手上残留的茶香,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浅笑。白天,他是工厂里循规蹈矩的采购员;夜里,他是黑市上低调的交易者。这样的日子,看似分裂,却让他觉得踏实。 回到四合院时,院里刚有了点动静。傻柱哼着小曲从外面回来,手里拎着个空饭盒,大概是刚从厂里“顺”完东西往秦淮茹家送。见了沈言,他咧嘴一笑:“沈哥,起这么早?” “睡不着,出去转了转。”沈言含糊地应了一句,往自己屋走。 他没说自己去了黑市,没说自己卖了半扇猪肉,更没说自己换回了一箱子好酒和三根金条。这些事,是他藏在夜色里的秘密,像空间里的黄金一样,沉甸甸的,却不能轻易示人。 关上门,他把金条放进空间金库,把茶叶和烟酒归置到专门的储藏室。那里已经摆满了各种高档烟酒,从茅台、五粮液到进口的洋酒,从“大前门”到“中华”,还有各种名茶,龙井、碧螺春、铁观音,琳琅满目,像个小型的烟酒博物馆。 做完这一切,他脱了工装,换上干净的衣服,躺在床上。窗外的天已经大亮,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墙上那幅歪歪扭扭的“沈叔叔”画像上,温暖而明亮。 白天,他会继续去厂里上班,跟工友一起喝稀粥,一起抱怨粮票太少;夜里,他还会去黑市,用空间里的猪肉换更多的烟酒、黄金、茶叶。 这样的日子,或许平淡,或许隐秘,却让他觉得安稳。用自己的方式,在这饥荒年月里,一点点积累着属于自己的“财富”,不张扬,不惹眼,却足够踏实。 挺好。 第112章 乱世逍遥 沈言坐在空间里的藤椅上,手里把玩着个紫砂小壶,壶里泡着今年的新茶,碧螺春的清香袅袅升起,混着空间里特有的草木气息,让人浑身舒坦。窗外是他开辟的小菜园,绿油油的青菜、红彤彤的番茄、饱满的黄瓜挂满枝头,远处的养殖场里,几头肥猪正哼哼唧唧地拱着食,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这日子,说一句“潇洒”,一点不为过。 白天在厂里,他跟着工友们一起打卡、干活、闲聊,捧着搪瓷缸子喝稀粥时,会皱着眉头抱怨“这粥快能照见人影了”,领粮票时会假装斤斤计较地数上半天,活脱脱一个被饥荒磨得精打细算的普通工人。没人知道,他那磨得发亮的饭盒里,中午装的是空间里刚蒸好的白米饭,就着红烧肉,吃得满嘴流油。 晚上回到四合院,他会关紧门窗,从空间里拿出瓶好酒,切上盘酱牛肉,就着花生米,慢悠悠地喝上几盅。院里传来傻柱和秦淮茹的说笑声,夹杂着贾张氏的骂街声,他充耳不闻,只专注于杯中的酒、盘中的肉,享受这片刻的安宁。 这就是他的日子,表面上和所有人一样挣扎在饥荒里,暗地里却活得比谁都滋润。物资不缺,吃喝不愁,只要不去想那些饿肚子的人,不去管那些糟心的事,日子简直像神仙过的。 而这一切的底气,很大程度上来自黑市。 别人眼里的黑市,是藏污纳垢、危机四伏的地方,可在他眼里,这里是“聚宝盆”,是能让他的日子更上一层楼的“福地”。 就说前几天,他用半扇猪肉,换了一箱子六十年代的茅台。那酒是一个老干部偷偷拿出来的,说是家里孩子病了,急需粮食救命。沈言没多问,直接给了他三十斤粮票和半扇猪肉,换回了那箱酒。他知道,这箱酒现在看着不起眼,再过几十年,随便一瓶就能换套房,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还有一次,他在黑市的角落里,发现一个老头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个破布包,里面裹着几块黑乎乎的东西。旁人都以为是炭块,沈言用神识一扫,却发现是几块天然的翡翠原石,其中一块里面藏着满绿的翡翠,水头足,颜色正,是极品。他装作不在意,用两斤粮票就换了过来,回到空间切开,果然是块上好的帝王绿,随手雕个摆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黑市见多了,他的眼界也跟着开阔起来。什么样的字画是真迹,什么样的瓷器是官窑,什么样的金银是足赤,他一眼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前清的鼻烟壶、民国的钟表、抗战时期的勋章……这些别人眼里的“破烂”,在他这里都成了宝贝,一件件被收进空间的藏宝阁,等着将来大放异彩。 有人说黑市风险大,可沈言觉得,风险和收益永远成正比。在这里,只要你够谨慎、够懂行、出手够大方,就能淘到意想不到的好东西,赚得盆满钵满。 他现在在黑市上,已经算是小有名气的“神秘买家”。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有个戴帽子的男人,出手阔绰,尤其喜欢收高档烟酒、古董字画、黄金珠宝,而且总能拿出让人眼热的粮食和肉。 每次他一出现,总有不少人围上来,手里捧着各种“宝贝”,盼着能跟他做笔交易。有倒腾烟酒的,有贩卖古董的,有偷偷拿出祖传首饰的,甚至还有人弄来稀缺的西药,就为了换他手里的一点肉。 “沈哥,您看这个!”一个常跟他打交道的贩子,献宝似的拿出一瓶包装精美的洋酒,“这可是从国外运过来的,据说在大饭店里,得用外汇券才能买到!” 沈言接过来看了看,瓶身上的外文他认识,是法国的名牌红酒,年份也不错。“多少粮票?” “您给二十斤就行!”贩子笑得一脸谄媚。 沈言没还价,直接从包里掏出粮票递过去。他知道,这瓶酒现在换二十斤粮票,看似亏了,可等将来,它的价值会远超这点粮票。他空间里的酒窖已经快堆满了,各种白酒、红酒、洋酒,琳琅满目,像个小型的博物馆,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除了烟酒,他收得最多的就是黄金。黑市上的黄金来源五花八门,有祖传的金条,有偷偷熔了首饰做成的金块,甚至还有人拿出从地里挖出来的古代金器。沈言来者不拒,只要成色够,他都收,用粮票换,用肉换,用西药换,总之,总能让对方满意。 他空间的金库里,黄金已经堆成了小山。金条、金锭、金手镯、金戒指……在特制的灯光下,泛着耀眼的光芒,看着就让人安心。这东西,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是硬通货,是乱世里最可靠的保障。 有人不理解,觉得他收这么多黄金、烟酒、古董没用,不如多囤点粮食实在。可沈言不这么想。粮食总有吃完的一天,而且目标太大,容易惹祸;可黄金、烟酒、古董不一样,它们体积小,价值高,容易保存,关键时刻能换的东西,比粮食多得多。 就像上次,他用一小块黄金,从一个老中医手里换来了一本失传的医书。那医书里记载了不少疑难杂症的偏方,是老中医的传家宝,要不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说什么也不会卖。沈言知道,这本书的价值,远超那块黄金。 在黑市待久了,他也见惯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有人为了半袋粮食,把祖传的玉佩贱卖;有人为了一瓶救命的药,不惜拿出压箱底的好酒;也有人趁着乱世,用假货骗人,被发现后打得鼻青脸肿。 这些事,他都看在眼里,却很少插手。不是冷血,是明白在这乱世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自己的无奈。他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用自己的方式,在这黑市里淘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过好自己的日子。 这天晚上,他又在黑市上收获颇丰。用十斤猪肉换了两箱“中华”烟,用五斤粮票换了半斤顶级的龙井,还收到了一个明代的青花瓷瓶,摊主说是从老房子的墙里挖出来的,看着不起眼,却是个官窑的精品。 离开黑市时,天快亮了。他拎着个空包,慢悠悠地往回走,心里盘算着明天把那个青花瓷瓶放进空间的藏宝阁,再把新收的烟和茶叶归置好。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沈言深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觉得浑身轻松。虽然黑市有风险,虽然这乱世让人不安,可他现在的日子,确实过得不错。 回到四合院,他悄悄推开自己的房门,把从黑市“捡漏”的宝贝收进空间,然后换上工装,准备去厂里上班。窗外的天已经大亮,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地上,暖洋洋的。 他伸了个懒腰,嘴角露出一抹满足的笑。管它外面怎么乱,管它饥荒什么时候结束,他现在有吃有喝,有钱有宝,日子过得潇洒自在,这就够了。 至于将来?将来的事,将来再说。至少现在,他要好好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好日子。 第113章 造竹楼 沈言站在空间的灵泉边,看着泉眼处汩汩冒出的清水,映着头顶的人造天光,泛着细碎的金芒。灵泉水汇入旁边的小湖,岸边生出几丛不知名的香草,气味清新得让人心神一清。他深吸一口气,心念微动,脚边的泥土便自动翻涌起来,像被无形的手梳理过,平整得如同镜面。 这空间如今已大得惊人。 初得空间时,不过一间屋大小,能囤点粮就谢天谢地。如今却足有一省之地,还是像四川、陕西那样的大省规模。放眼望去,东边是连绵的果林,苹果、梨、桃、杏,按季节挂着沉甸甸的果子,都是他随手撒下的种子,无人打理却长得郁郁葱葱;西边是开阔的草场,成群的鸡鸭鹅在里面闲逛,低头啄食草籽,偶尔扑腾着翅膀追逐嬉戏,完全是散养的状态,肉质紧实得很;南边挖了片池塘,里面养着从黑市换来的鱼苗,如今已长得肥硕,时不时跃出水面,溅起一串银花。 这么大的地方,大部分还空着。沈言以前懒得打理,觉得有地方囤东西就行,可近来物资越收越多,黑市里换来的烟酒、黄金、古董堆得像座小山,空间里自产的粮食、肉类、蔬果更是泛滥成灾,再不整理,怕是要找件东西都得费半天劲。 “是该建点房子了。”他喃喃自语,指尖划过灵泉边的一丛翠竹。这竹子是空间自己长出来的,质地坚硬,竹节分明,比外面的楠竹还要结实,正好用来建房。 念头刚起,身边的翠竹便“簌簌”作响。只见数十根竹子自动从土里拔出,带着鲜嫩的竹根,在空中微微晃动,仿佛在等待指令。沈言目光扫过灵泉东侧的一块平地,那里地势高,离水源近,视野开阔,最适合建房。 “去那边。”他在心里默念。 竹子像是听懂了,“呼啦啦”地飘向那块平地,在空中自动裁切、拼接。竹节处严丝合缝,仿佛用胶水粘过一般;竹片被削得薄厚均匀,铺成平整的地板;竹枝弯曲成弧形,搭起圆润的房梁。不过片刻功夫,两栋两层高的竹楼便拔地而起,青绿色的竹身映着灵泉的水光,透着股雅致的韵味。 沈言走到近前,推开左边竹楼的门。一楼是客厅,用竹片隔出会客区、用餐区,墙角摆着用竹根雕成的桌椅,粗犷中带着自然的意趣;二楼是卧室,铺着柔软的草垫,窗户正对着果林,躺在床上就能看见枝头的果子;楼梯是盘旋而上的竹梯,踩上去“咯吱”作响,却稳当得很。 “就当自己住的地方。”他满意地点点头。以前在空间里,累了就随便找棵树靠着,如今有了像样的房子,总算有了“家”的感觉。 转身走进右边的竹楼,这里他打算用来放书籍字画。一楼被隔成几间书房,靠墙立着竹制的书架,格子大小不一,正好用来摆放不同尺寸的书籍;中间摆着一张宽大的竹桌,桌面光滑如镜,是用一根整竹剖开打磨而成,旁边放着竹制的笔筒、砚台,都是他用空间里的材料随手做的。二楼则用来挂字画,墙壁上钉着竹制的挂钩,通风又防潮。 他心念一动,外面堆着的那些孤本善籍、名家字画便自动飞了进来,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挂在墙壁上。《楚辞》的南宋刻本放在最上层,旁边是《伤寒杂病论》的手抄本;吴梅村的诗卷挂在客厅正中,旁边是那幅明代的《山水图》。阳光透过竹窗洒进来,落在泛黄的纸页上,尘埃在光柱里浮动,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以后就在这儿看书。”沈言拿起一本《诗经》,坐在竹椅上翻开,指尖拂过带着墨香的纸页,心里一片安宁。 处理完书楼,他又把目光投向灵泉西侧的空地。那里需要建座仓库,专门存放物资。这次他没再用竹子,而是心念一动,地面便裂开一道缝隙,露出下面的青石层。青石自动切割、堆叠,很快就砌成一座占地极广的仓库,屋顶用的是空间里的树脂,透光防水,看着像玻璃,却比玻璃结实百倍。 仓库被隔成十几个隔间。最左边的用来存粮食,稻谷、小麦、玉米、高粱,按种类堆放,每个隔间都有自动称重的功能,多少斤多少两,一目了然;中间的存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都用特制的竹筐装着,旁边的隔间里堆满了腊肉、香肠、罐头,都是他处理好的;右边的存烟酒茶叶,茅台、汾酒、中华烟、龙井、普洱,按年份和品牌分类,整整齐齐地码在货架上,连标签都是竹片做的,透着股古朴的气息。 最关键的是,他在每个隔间里都布下了“时间静止”的意念。只要关上隔间门,里面的时间就会停止流动,食物不会腐坏,酒不会挥发,茶叶不会受潮,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什么时候拿出来,都跟刚放进去时一样新鲜。他还特意加了“真空”功能,抽掉里面的空气,进一步保证物资的完好。 “这样就不怕东西坏了。”沈言看着仓库里分门别类的物资,心里踏实了不少。以前总担心空间里的肉放久了会坏,粮食会生虫,现在有了这仓库,总算能放下心来。 建完仓库,他又在灵泉周围种了圈花草。牡丹、芍药、月季,都是空间里自己长出来的花种,他随手撒在地上,便长得姹紫嫣红,香气袭人。泉边还搭了个竹制的凉亭,里面放着竹桌竹椅,累了可以坐在这儿喝茶、看景,灵泉水“叮咚”作响,像在耳边奏乐。 站在凉亭里,沈言环顾整个空间。竹楼雅致,仓库规整,果林繁茂,草场广阔,灵泉潺潺,花香阵阵,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他自己都有些惊讶,不过是几个念头的功夫,就把这偌大的空间打理得井井有条。 这操控力,真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刚得到空间时,他想拿件东西都得在心里默念半天,建个小木屋都得累出一身汗。可现在,别说建两栋竹楼、一座仓库,就算想让果林瞬间开花结果,让池塘里的鱼瞬间长大,都不是难事。一个念头,万物随心,那种掌控一切的感觉,奇妙得很。 是因为空间变大了?还是因为他这些年没断过的“练功”? 沈言也说不清楚。他从部队退伍后,就一直保持着锻炼的习惯,后来得了空间,更是摸索出一套吐纳的法子,每天早晚练上一会儿,只觉得神清气爽,精力比以前充沛了不少。或许是这吐纳之法起了作用,让他的精神力越来越强,才能这么轻松地操控空间。 “管它呢,好用就行。”他笑了笑,也不去深究原因。 天色渐暗,空间里的人造天光也跟着暗了下来,变成柔和的暮色。沈言走进自己住的竹楼,从仓库里拿了块刚做好的酱牛肉,又从果林摘了个苹果,坐在客厅的竹桌旁,慢悠悠地吃了起来。 牛肉鲜嫩多汁,苹果清甜爽口,灵泉泡的茶水清香回甘。窗外,灵泉边的花草在暮色中轻轻摇曳,远处的果林里传来几声鸟叫,一切都安静而美好。 他忽然觉得,这空间不仅仅是个储物的地方,更像是他的一方世外桃源。外面是饥荒肆虐、人心惶惶的乱世,这里却是丰衣足食、安稳宁静的天堂。 有了这空间,有了这些物资,有了这随心所欲的操控力,就算外面的日子再难,他也有底气好好活下去。 沈言拿起茶杯,对着灵泉的方向举了举,像是在敬这片给予他安稳的空间。 “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了。” 夜色渐浓,空间里亮起柔和的灯光,从竹楼的窗户里透出来,像两颗温暖的星。沈言躺在竹楼的卧室里,听着窗外灵泉的流水声,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的空间越来越大,里面种满了庄稼,养满了牲畜,他坐在凉亭里,看着一派丰收的景象,笑得格外开心。 挺好。 第114章 闲居酿酒 沈言把最后一根柴火填进灶膛,火苗舔着锅底,发出“噼啪”的轻响。锅里炖着的人参鸡汤咕嘟冒泡,浓郁的香气混着药香从锅盖缝隙钻出来,在不大的屋里弥漫。他靠在门框上,看着窗外飘落的碎雪,眼神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湖面。 采购员的日子,早就没了往日的活络。 以前厂里还能发点紧俏物资,跑供销的能借着机会捞点油水,可现在,全国性的粮荒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工厂开工不足,原材料紧缺,别说跑外差,就连厂里的食堂都快揭不开锅。沈言乐得清闲,三天两头请“病假”,反正工资照发(虽然少得可怜),没人愿意在这种时候计较一个“病号”。 他才不会傻到往领导跟前凑。这年头,领导的眉头比锅底还黑,见了谁都像见了讨债的,眼神里带着股“你是不是藏了粮”的审视。与其去厂里听训话、被猜忌,不如在家猫着,落个清静。 “在家”的日子,其实大多在空间里过。 竹楼的书房里,摊开着几本泛黄的医书。《本草纲目》《千金方》《伤寒论》,都是他从黑市淘来的孤本,纸页脆得像枯叶,却字字清晰。沈言用竹制的镇纸压住书页,指尖划过“人参,味甘微苦,大补元气”的字样,旁边放着的白瓷碗里,泡着几片切得极薄的参片,是空间里自己种的野山参,年份足,品相好,泡在温水里,汤色淡黄,透着股醇厚的药香。 学医术,纯粹是闲得慌。 以前忙着囤货、跑黑市,没功夫琢磨这些。现在清闲下来,倒觉得这门学问挺有意思。不说悬壶济世,至少能看懂医书,知道什么药材治什么病,将来万一有个头疼脑热,也不用去医院排队,空间里的药材应有尽有,对症抓药,比外面靠谱多了。 他学得不快,却很认真。遇到不懂的地方,就翻遍书房里的医书,对照着看,实在弄不明白,就记在竹制的小本子上,想着将来要是遇到老中医,再请教一二。这天看到“虎骨可强筋健骨”的记载,他眼睛一亮,转身去了仓库。 仓库的角落里,堆着几根处理干净的虎骨。是前几年在黑市收的,当时觉得是稀罕物,就随手扔在了空间里。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沈言搬来一坛高度白酒,是他用空间里的粮食自己酿的,酒精度数高,够烈,最适合泡药酒。他把虎骨敲成小段,用灵泉水洗干净,沥干水分,小心翼翼地放进酒坛里,又扔进去几片人参、几根枸杞、几块当归,都是空间里现成的药材。最后把白酒倒进去,酒液“咕嘟咕嘟”地淹没药材,在坛底激起细小的泡沫。 “封坛。”他在心里默念,竹制的坛盖自动盖好,还贴心地缠上了几圈麻布,防止漏气。 这样的虎骨酒,他已经泡了五坛。 旁边还放着几坛人参酒,用的是不同年份的参;两坛鹿茸酒,药材是从信托商店收的老鹿茸;甚至还有一坛蛇酒,泡着条空间里的无毒蛇,据说能祛风除湿。这些酒都放在仓库的“时间静止”隔间里,什么时候想喝了,拿出来就是,越陈越香。 泡完酒,他又去了菜园。 空间里的菜长得疯快,鸡毛菜刚冒头就长老了,黄瓜一天能蹿出半尺长。沈言摘了把嫩菠菜、几个西红柿,又从鸡窝里摸了两个刚下的鸡蛋,打算做个菠菜鸡蛋面。他最近迷上了研究菜谱,空间里的竹书架上,摆着好几本从旧书摊淘来的菜谱,《鲁菜大全》《川菜秘籍》《江南小吃谱》,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试试‘翡翠面’。”他看着菜谱上的记载,把菠菜榨成汁,和在面粉里,揉成翠绿的面团,用竹制的擀面杖擀成薄薄的面皮,再切成细细的面条。水开下锅,面条在沸水里翻滚,像一条条绿色的小鱼,捞出来过凉水,拌上用空间里的猪油、酱油、香醋调的料,撒上一把葱花,香气扑鼻。 沈言坐在竹桌旁,呼噜呼噜吃着面,心里满足得很。这日子,没有黑市的紧张,没有院里的吵闹,只有书香、酒香、菜香,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却透着股踏实的甜。 他知道,自己这是在“低调”。 前阵子在黑市太活跃了,虽然每次都伪装得很好,换了不同的衣服,压低了声音,甚至用意念微调过脸型——他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强到一定程度,能让面部肌肉暂时改变形状,看着像换了个人——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黑市鱼龙混杂,保不齐有谁记仇,或者被哪个“有心人”盯上,顺藤摸瓜查到他头上。 这年头,“露富”就是招祸。 城西那个商人的例子还在眼前晃悠,不过是多给了邻居几斤粮,就落得个家破人亡。他空间里的东西,随便拿出一点,都够被打成“囤积居奇”的典型,到时候别说保不住小命,怕是连空间的秘密都得暴露。 所以,必须低调,再低调。 不去黑市的日子,他就在家待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院里的人找他,能推就推;厂里的电话,能不接就不接。实在躲不过去,就装得病恹恹的,咳嗽两声,说自己“饿得头晕”,对方也不好再多纠缠。 傻柱来借过一次酱油,他从空间里拿了瓶最普通的,还特意倒了一半出来,显得自己也很拮据;秦淮茹来送过一次野菜团子,他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说“真香”,却把剩下的偷偷扔进了空间的垃圾桶——那团子剌嗓子,实在咽不下去。 他甚至故意穿得更寒酸了些。棉袄的袖口磨破了,露出里面的旧棉絮,他也不补;鞋子的鞋底快磨穿了,就在里面垫上几层旧报纸,走起路来“咯吱”响。院里的三大爷见了,还感慨:“沈小子也不容易啊,看来是真没粮了。” 沈言听了,心里暗自点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这天下午,他正在空间里研究一道“糖醋排骨”,忽然听见院里传来吵嚷声。是二大爷在训话,大概又是谁藏了粮被他发现了。沈言皱了皱眉,起身关紧了窗户,把声音挡在外面。 他走到书房,重新摊开医书,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黄芪性温,补气升阳”的字句上。外面的事,院里的事,都与他无关。他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藏好自己,像块石头一样,在这乱世里沉寂下去,等风头过去。 夕阳透过竹窗照进来,在书页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沈言泡了杯参茶,坐在竹椅上,慢慢喝着,看着窗外灵泉边嬉戏的水鸟,心里一片宁静。 低调点,再低调点。 等这场饥荒过去,等日子安稳了,再拿出这些药酒慢慢喝,再研究那些菜谱给自个儿改善伙食,再把学的医术捡起来琢磨琢磨。现在,什么都没有“藏住”重要。 他拿起医书,翻到新的一页,指尖划过“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的字样,轻轻念了出来。 是啊,平为期。平安,平淡,才能熬过这漫长的岁月。 挺好。 第115章 医厨并修 沈言把最后一味药材归置到竹制药柜里时,指尖沾了点当归的药香。药柜是他仿照老药铺的样式做的,三百多个小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药材名称,字迹是他照着医书上的小楷练的,虽不精妙,却也工整。他看着这满满一柜子药材,从常见的甘草、柴胡,到稀罕的野山参、何首乌,甚至还有几株空间里自行生长的、医书上都没记载的奇草,忽然觉得这阵子的功夫没白费。 学医,纯粹是闲出来的念想。 饥荒年月,娱乐二字是奢侈品。院里的广播早就坏了,报纸三天才来一张,上面满是“节约粮食”“支援前线”的口号,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傻柱和许大茂的斗嘴看久了腻,三大爷的算计听多了烦,与其坐在屋里数墙皮,不如找点事做。 他把从黑市收来的医书都堆在了书房,足有半人高。有清代的刻本,纸页脆得像枯叶;有民国的手抄本,字迹潦草却透着认真;还有几本是建国后编的通俗医书,带着油墨的新味。这些书堆在一起,像座小小的书山,也像座难以翻越的大山。 “这玩意儿,比练枪难。”沈言拿起本《本草纲目》,随手翻开一页,密密麻麻的小字记着药材的性味、归经、用法,看得他头都大了。光是一味“麻黄”,就分了“草麻黄”“木贼麻黄”“中麻黄”,功效略有不同,禁忌各有讲究,记错一点就是人命关天的事。 中医这门学问,太吃记性。 他在部队时练过速记,记性不算差,可跟中医比起来,那点本事根本不够看。《汤头歌诀》得背,《药性赋》得记,几百味药材的模样、气味、功效,上千个方剂的配伍、剂量、主治,都得烂熟于心。更别说还有望闻问切的功夫,哪一样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幸好他有神识。 强横的神识像个无形的扫描仪,扫过一页书,就能把上面的内容原原本本地刻在脑子里,连标点符号都不会错。他不用像老中医那样,从小背到白头,可记住了不代表懂了,更不代表会用。 就像他背熟了“桂枝汤治太阳风,芍药甘草姜枣同”,却分不清什么是“太阳风”,什么是“太阳寒”;知道“黄连苦寒,清热燥湿”,却不知道用多少剂量才合适,多了伤胃,少了无效。 “果然是纸上得来终觉浅。”沈言叹了口气,把医书放下,走到窗边。窗外的药圃里,他种的薄荷长得正旺,绿油油的叶子透着清凉,旁边是几株紫苏,紫莹莹的茎秆在风中摇曳。这些都是他照着医书种的,认得模样,却不敢随便用。 他知道,中医不仅要记,更要练。认药得去山里采,辨症得见活人,配药得一点点试,没有几十年的功夫,成不了气候。那些老中医,哪个不是从学徒做起,跟着师父抄方、抓药、侍诊,熬到头发白了,才能独当一面? 他没指望成什么名医,就是闲得慌。 没事的时候,他会拿着医书去药圃,对着药材认形状、闻气味,把脑子里记的内容和实物对应起来;会在空间里找块木板,用竹片当笔,默写汤头歌诀,写错了就用灵泉水擦掉重写;甚至会对着镜子给自己“诊脉”,手指搭在手腕上,感受着脉搏的跳动,却分不清什么是“浮脉”,什么是“沉脉”。 “慢慢来,不急。”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反正有的是时间,反正只是打发日子,学多少算多少,总比闷着强。 学烦了医书,他就转战厨房。 空间的竹楼厨房比他住的屋子还大,锅碗瓢盆俱全,都是他用空间里的材料做的:竹制的菜板、陶土的砂锅、铜制的炒锅,甚至还有个仿照现代样式做的蒸笼,层层叠叠,能一次蒸十几种点心。 他收集的菜谱不比医书少。有《随园食单》这样的古籍,讲的是文人菜的雅致;有《川菜菜谱》这样的地方食谱,满纸都是麻辣鲜香;还有几本油印的食堂菜谱,记着大锅菜的做法,简单实在。 学做菜,对他来说比学医容易多了。 他练的那套吐纳功夫,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极大地提升身体的控制力。以前切菜总切到手,现在却能闭着眼睛把土豆切成均匀的丝;以前颠勺能把菜甩出去,现在一锅热油在锅里翻涌,他手腕轻轻一转,菜就能在空中划出个漂亮的弧线,稳稳落回锅里。 “就练个‘翡翠白玉汤’。”沈言看着菜谱,从菜园摘了根白萝卜、一把菠菜。萝卜切成细丝,在沸水里焯过,晶莹剔透像白玉;菠菜榨成汁,和在面粉里,擀成翠绿的面条;再用空间里的鸡汤打底,撒上几粒虾仁,出锅前滴两滴香油。 一碗面端上桌,绿的面、白的萝卜、红的虾仁,衬着白瓷碗,看着就有食欲。沈言尝了一口,面条筋道,汤鲜味美,比他第一次做时强多了。 他现在做菜,已经不满足于“熟了就行”。 照着菜谱练鲁菜的“葱烧海参”,海参得发得软糯,酱汁得收得浓稠,葱香要完全渗进海参里;学川菜的“麻婆豆腐”,花椒和辣椒的比例得恰到好处,既要有麻辣的劲,又不能盖过豆腐的嫩;甚至还尝试做江南的“松鼠鳜鱼”,鱼得片得完整,花刀得切得均匀,炸出来像只展开尾巴的松鼠,浇上糖醋汁,酸甜可口。 这些菜,他大多是做给自己吃。偶尔兴致来了,会多做一份,放在空间的“时间静止”隔间里,想着万一将来有机会,或许能请哪个投缘的人尝尝。 “其实做菜和学医,有点像。”沈言一边给刚卤好的牛肉切片,一边琢磨。 做菜讲究火候、调味、刀工,缺一不可;学医讲究辨证、配伍、剂量,分毫不能差。做菜得练手感,多炒一次就多一分经验;学医得练临床,多看一个病人就多一分把握。都是看着容易,做着难,都得耐着性子,一点点磨。 他现在每天的日子,就围着这两件事转。 早上起来,先去药圃看看药材,浇浇水,除除草,对着医书认认新长出来的叶子;上午就在书房背医书,默写方剂,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做个记号,留着以后慢慢琢磨;中午就去厨房,照着菜谱做顿饭,从洗菜到装盘,一丝不苟,权当练手;下午要么继续学医,要么研究新菜式,偶尔也会去空间的果林摘点果子,或者去池塘钓两条鱼;晚上则泡上一壶参茶,坐在竹楼的窗边,看看星星,想想心事。 这样的日子,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却也透着股安稳的甜。 他知道,自己这是在“磨性子”。以前跑黑市、囤物资,心总是悬着,像拉满的弓,时刻紧绷着。现在闲下来,学学医,做做菜,让心慢慢沉下去,像被灵泉水泡过的石头,越来越稳。 而且,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医术学深了,将来自己或者身边的人有个小病小痛,不用求人;菜做好了,至少能让自己在这饥荒年月里,吃得舒坦点。至于能不能成名医、名厨,他不在乎,过程本身就够打发时间了。 这天傍晚,沈言做了道“佛跳墙”。 海参、鲍鱼、鱼翅、花胶,都是他从黑市收来的干货,用空间里的灵泉水发得恰到好处;再配上鸡、鸭、鸽子肉,用砂锅慢炖了一下午,开盖的瞬间,香气浓郁得能飘出老远,连空间里的鸟儿都被吸引过来,落在竹楼的窗台上,歪着头往里看。 他盛了一小碗,坐在窗边慢慢品尝。汤浓味鲜,食材软糯,每一口都透着功夫。 “也算没白练。”他笑着,给自己斟了杯人参酒。酒是去年泡的,参香和酒香融在一起,醇厚绵长。 窗外,空间里的夕阳正慢慢落下,把天边染成一片金红。药圃里的药材在暮色中轻轻摇曳,厨房里的锅碗瓢盆还带着余温,书房的医书和菜谱静静地躺在桌上,一切都那么平和。 沈言喝了口酒,心里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 不用想饥荒,不用怕风险,不用管院里的是非,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学点东西,磨点时光,等到风头过去,等到日子变好,再把这些学到的本事,一点点用出来。 慢慢来,不急。 第116章 小院 沈言蹲在自家门槛上,看着棒梗带着院里的半大孩子在胡同口追逐打闹,尖叫声刺破了午后的宁静。不远处,贾张氏叉着腰跟二大妈争论着什么,唾沫星子随着北风飘得老远;三大爷则缩着脖子在墙根下踱步,手指无意识地捻着算盘珠子,大概又在盘算谁家占了他半分便宜。 95号四合院的日子,像口烧不开的水,永远在“咕嘟”作响,泛着浮沫,却总差那么点火候。沈言住得久了,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倒不是谁刻意针对他,只是这院子太“活”了。三教九流挤在一个天井里,东家的烟囱对着西家的窗,南屋的咳嗽能惊醒北屋的梦。傻柱和秦淮茹的“互助”被全院人盯着,许大茂的坏水藏不住三分钟,就连他自己偶尔晚归,第二天三大爷准能算出他“在外头多花了两分钱”。 他需要个清静地方。 一个能让他安安稳稳研究医书的地方,一个能敞开了练厨艺不怕被闻见香味的地方,一个关起门来就能把所有喧嚣挡在外面的地方。 “买个小院。”这个念头像颗种子,在他心里发了芽。 一进的四合院就好,不用太大,一正两耳,带个小跨院,够他一个人住就行。最好离95号远些,不在一条胡同,甚至不在一个区,省得院里人七嘴八舌地打听。 这念头一旦起来,就压不住了。 第二天,他揣着几张全国粮票和一小袋细粮,去找了住在胡同口的老周头。老周头以前是个账房先生,见多识广,手里攥着不少“闲消息”,谁家想卖房,谁家想租房,找他准没错。 “沈小子,稀客啊。”老周头正坐在炕桌旁喝稀粥,见他进来,赶紧往旁边挪了挪,“坐,炕上暖和。” 沈言没客气,脱鞋上炕,把手里的细粮往桌上一放:“周大爷,跟您打听个事。” 老周头眼睛一亮,盯着那袋细粮咽了口唾沫——这年头,细粮比金子还金贵。“啥事?你尽管说,只要我知道的,保准不瞒你。” “想找个小院,一进的就行,安静点,离这儿远点。”沈言说得直接,“最好是能过户的,手续齐全。” 老周头放下粥碗,嗒了两口旱烟:“你想离开95号?” “住久了,想换个环境。”沈言没多说,有些话点到为止。 老周头点点头,没追问。他在这胡同待了几十年,95号院里的弯弯绕绕看得门清,沈言这小伙子看着闷,心里透亮,想挪窝,八成是嫌院里太吵。 “还真有个地方。”老周头磕了磕烟灰,“在东城那边,离国子监不远,一个小四合院,以前是个秀才住的,后来秀才没了,他后人在外地,想把房子卖了换粮。” “多大?” “一进院,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带个小厨房,跨院能种点花。”老周头回忆着,“院门是如意门,门楼上还有点雕饰,就是多年没修,看着旧了点,不过骨头是好的,都是老青砖。” 沈言心里一动。离国子监近,说明那边住户杂人少,清静;老青砖的院子,说明地基扎实,住着踏实;最重要的是,原主是秀才,想来院里的格局不会差,说不定还能留下点老物件。 “能看看吗?” “我跟他后人熟,约个时间就行。”老周头拍了拍胸脯,“不过丑话说在前头,那家人要价不低,不光要粮,还得要金条。” “多少?” “五十斤细粮,再加一根金条。” 沈言没犹豫。五十斤细粮对他来说不算啥,空间里的白面能堆成山;金条更是不缺,金库里随便抽一根都够。这价格,在这年头买个带产权的四合院,简直是捡漏。 “您帮我约个时间,我去看看。” 三天后,沈言跟着老周头去了东城。 那小院藏在一条窄窄的胡同里,胡同口有棵老槐树,枝桠遒劲,覆盖了半条街。推开斑驳的如意门,“吱呀”一声轻响,像打开了一个尘封的旧梦。 院子里果然有些荒疏。石板路缝隙里长着杂草,正房的窗棂漆皮剥落,厢房的屋顶长了点青苔,可沈言一眼就看出了好处—— 正房的梁是整根的楠木,虽然蒙了灰,木纹依旧清晰;地砖是“金砖”(一种质地坚硬的细料方砖),敲上去声音清脆;东西厢房的窗棂是“步步锦”样式,透着雅致;跨院的角落里,还留着个残破的石桌,石凳倒还完整。 最让他喜欢的是正房的后窗,推开就能看见国子监的飞檐,青灰色的瓦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偶尔还能听见远处传来的钟声,古朴而宁静。 “怎么样?”老周头在旁边问。 “挺好。”沈言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他能想象到这里收拾出来的样子——正房做书房,西厢房住人,东厢房当厨房,跨院种上些蔬菜,院子里摆上几盆花,下雨的时候坐在廊下听雨声,下雪的时候在石桌上煮茶,想想都觉得舒坦。 他没讨价还价,当场就拍了板。 手续办得很顺利。那秀才的后人急于脱手,带了所有的地契、房契,在街道办的见证下签了字,按了手印。沈言当场点了五十斤细粮,又拿出一根沉甸甸的金条,对方千恩万谢地走了,大概是拿着粮和钱去投奔亲戚了。 拿到钥匙的那天,沈言独自在小院里待了一下午。 他没急着收拾,就坐在正房的门槛上,看着院子里的杂草发呆。阳光透过老槐树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晃动的光斑,风穿过空荡荡的厢房,发出“呜呜”的轻响,带着股陈旧的木头味。 这里没有傻柱的吆喝,没有贾张氏的骂街,没有三大爷的算计,只有安静。一种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安静。 他开始慢慢收拾。 先是请了两个靠谱的泥瓦匠,把漏雨的屋顶补好,脱落的墙皮重新抹上;再找了个木匠,把松动的窗棂修好,腐朽的门板换掉,特意叮嘱用旧木料,保持院子的老味道;最后雇了个打扫的妇人,把院子里的杂草除了,地砖冲洗干净,厢房里的蛛网扫掉。 他没做大的改动,尽量保留原来的格局。正房的太师椅坏了条腿,他让木匠修好了继续用;西厢房的土炕太硬,他就在上面铺了层新的苇席;跨院的空地,他没种菜,而是种了些爬山虎,想着来年夏天,让绿藤爬满墙壁,透着生机。 收拾停当那天,沈言从95号院搬了东西过来。其实也没什么可搬的,就一个小木箱,装着几件换洗衣裳,还有几本常看的医书和菜谱。95号院的房子他没退,挂在了老周头名下,偶尔回去看看,也算留个念想。 晚上,他在新院子里做了第一顿饭。 用跨院新挖的井水洗了米,煮了锅白粥;从空间里拿了两个鸡蛋,炒了盘番茄炒蛋;再切了点酱牛肉,就着粥慢慢吃。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远处传来几声模糊的狗吠,衬得这小院愈发清幽。 他忽然觉得,心里那块一直紧绷的地方,松了下来。 以后,他可以在正房的书桌前安安静静地看医书,不用担心被院里的争吵打断;可以在西厢房的厨房里放开手脚练厨艺,哪怕炖上一天的佛跳墙,也没人会扒着窗户看;可以在跨院的石桌上泡壶茶,对着国子监的飞檐发呆,想多久就多久。 这才是他想要的日子。 不被打扰,不被算计,守着一个小院,一点念想,在这乱世里,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日子。 第二天清晨,沈言被窗外的鸟鸣吵醒。推开窗,阳光正好,老槐树枝桠上落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唱着。他伸了个懒腰,决定今天去趟信托商店,淘个合适的书桌放在正房,再买几盆兰花,摆在窗台上。 日子还长,慢慢打理。 这个小院,会成为他在这喧嚣乱世里的一方净土,藏着他的安稳,他的闲情,他那些不想被人打扰的小日子。 挺好。 第117章 独院闲居 沈言推开新院的如意门时,门轴上刚上了油,转动间只发出极轻的“嗡”声,像怕惊扰了院中的宁静。晨露还挂在跨院的爬山虎叶子上,折射着初升的阳光,碎成一片晃眼的金。他深吸一口气,鼻腔里满是湿润的泥土味和草木清香,这味道比95号院的煤烟味、饭菜味混在一起的气息,让人心神安宁百倍。 这年头,房屋买卖虽不如太平年月自由,却也没到完全禁止的地步。尤其是饥荒当头,不少人家为了换粮,把祖宅都拿出来变卖,价格往往低得惊人。沈言能顺利买下这处一进小院,除了运气,更多是占了“时局”的便宜——换在平时,就凭这离国子监不远的地段,这老青砖、楠木梁的规制,别说一根金条加五十斤细粮,就是再加一倍,也未必能到手。 他愈发觉得这院子买得值。 一进的格局,不大不小,正好合他心意。正房三间,高大宽敞,他把中间辟成客厅,摆上从信托商店淘来的八仙桌和太师椅,都是酸枝木的老物件,桌面被摩挲得发亮,透着温润的包浆;东边一间做了书房,靠墙立着竹制书架,上面摆满了医书和菜谱,靠窗放着张梨花木书桌,砚台、毛笔、宣纸一应俱全,都是他精挑细选的玩意儿;西边一间是卧室,铺着厚厚的褥子,墙角放着个红木衣柜,里面挂着几件换洗衣裳,简单却整洁。 东西厢房各两间,他把东厢房改成了厨房和储藏室。厨房砌了新灶台,烟筒从后墙通出去,不会呛着人;储藏室里堆着些煤块和柴火,都是他趁市价低时囤的,足够烧一整个冬天。西厢房暂时空着,只放了张竹床和几个木箱,打算将来若是有信得过的人来住,再收拾出来。 院子里的石板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缝隙里的杂草除得彻底,露出青灰色的石面,被雨水冲刷得光滑。他在院子中央种了棵石榴树,是从空间里移栽的,据说结的果子又大又甜;窗台下摆了几盆兰花,叶片修长,是他从花市上换来的,虽然不贵重,却透着股雅致。 每天清晨,他不再是被院里的争吵声吵醒,而是被窗外的鸟鸣唤醒。穿好衣服,先去跨院打桶井水,用灵泉水掺着洗漱,冰凉的水激得人瞬间清醒;然后去厨房煮碗面,或者蒸几个包子,都是空间里的新鲜食材,吃得心满意足;吃完早饭,要么去书房看医书,要么去厨房研究新菜式,要么就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看着石榴树发呆,日子过得慢悠悠的,像老北京胡同里的夕阳,不慌不忙。 住在大杂院的不便,他算是彻底领教够了。 在95号院,你炖锅肉,全院都能闻见香味,不出一刻钟,保准有人上门“借酱油”“借醋”,实则是想蹭口肉吃;你晚归一步,三大爷能算出你“在外头多花了几分钱”,二大爷能脑补出你“是不是在外面搞投机倒把”;就连你屋里亮灯晚了,贾张氏都能站在院里骂骂咧咧,说你“浪费电”。 可在这小院里,完全没这回事。 他炖了一晚上的人参鸡汤,香气再浓,也只会飘在自家院子里,不会引来窥探的目光;他半夜从空间里弄出点响动,也不用担心隔墙有耳;他甚至能敞开了窗户睡觉,听着外面的风声雨声,不用怕有人扒着窗台看。 这种“私密感”,在拥挤的大杂院里是奢侈品,在这小院里却唾手可得。 沈言喜欢这种感觉。他可以在书房里研究医书到深夜,不用怕灯光吵着别人;可以在厨房折腾一下午,做一道复杂的“九转大肠”,哪怕失败了也没人笑话;可以把空间里的好酒好菜都摆出来,一个人慢悠悠地喝,慢悠悠地吃,不用藏着掖着,不用提心吊胆。 没事的时候,他会打理院子。 给石榴树浇水、施肥,看着它抽出新芽,长出新叶;给兰花松土、除虫,盼着它能早点开花;把院子里的石板路再擦一遍,连角落里的灰尘都不放过。这些活儿不累,却能让人静下心来,看着自己亲手打理的院子一点点变得整洁、生机盎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有次,他从空间里拿出些花籽,撒在跨院的空地上。没过多久,就冒出了各色的小花,红的、黄的、紫的,开得热热闹闹。他搬了把竹椅坐在花旁,泡上一壶龙井,看着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听着蜜蜂嗡嗡的叫声,忽然觉得,这才是过日子该有的样子。 偶尔,他也会回95号院看看。 不是想念那里的争吵,而是想确认一下院里的动静,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漏”可以捡。每次回去,他都穿着那件打了补丁的棉袄,手里拎着个空篮子,装作“刚从粮站领了粮”的样子,和院里的人寒暄几句,听他们抱怨几句,然后匆匆离开。 每次从95号院出来,再回到自己的小院,他都觉得像是从喧嚣的集市回到了宁静的山林。这种对比,让他愈发珍惜这处小院的好。 傻柱见他搬了家,还特意跑来问过:“沈哥,你咋不声不响就搬走了?那破院子有啥好的,哪有咱院里热闹?” 沈言只是笑了笑:“年纪大了,喜欢清静。” 傻柱不理解,摇着头走了,大概觉得他是“傻了”,放着院里的“热闹”不凑,非要去守着个空荡荡的小院。可沈言知道,自己想要的不是“热闹”,而是“自在”。 在这小院里,他可以完全做自己。不用伪装,不用算计,不用提防谁,不用讨好谁。他可以是那个在书房里钻研医书的“沈先生”,可以是那个在厨房里挥汗如雨的“掌勺人”,也可以是那个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的“闲人”。 这种自在,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这天傍晚,下起了小雨。 沈言坐在正房的廊下,看着雨丝打在石榴树的叶子上,溅起细小的水花。厨房的锅里炖着羊肉汤,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顺着门缝飘出来,和院子里的雨气混在一起,暖融融的。他端起茶杯,抿了口温热的参茶,看着雨幕中模糊的院墙,心里一片平和。 这一进的小院,或许在别人眼里不起眼,甚至有些“寒酸”,可在他心里,却是整个四九城里最珍贵的地方。 它不大,却装得下他的安稳;它不华丽,却藏得住他的自在;它不热闹,却能让他在这乱世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宁静。 挺好。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像在诉说着什么。沈言放下茶杯,起身往厨房走,羊肉汤该好了,他得去盛一碗,就着这雨声,慢慢喝。 第118章 朱门 沈言蹲在新院的石榴树下,给刚冒头的新苗培土。胡同口传来马蹄声,清脆的“嘚嘚”声在青石板路上回荡,与周围自行车的“叮铃”声格格不入。他抬头望去,只见一辆黑色的马车从胡同口驶过,车厢是暗绒布的,车轮包着厚胶皮,走在颠簸的路上竟没发出多少声响,车帘缝隙里,隐约闪过一角月白色的丝绸。 这已是他搬到东城小院后,第三次见到这辆马车了。 饥荒年月,别说马车,就是自行车都算得上稀罕物。可这马车不仅气派,赶车的车夫穿着干净的青布褂子,袖口还绣着暗纹,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排场。沈言收回目光,继续给新苗浇水,心里却明镜似的——这四九城里,藏着不少没被饥荒“饿”着的人家。 他以前住95号院时,满眼都是为粮票发愁的街坊。傻柱为了给秦淮茹家弄点肉,得在厂里偷偷摸摸;三大爷为了省下半两煤,能算计到半夜;贾张氏更是三天两头堵着别人家的门,就为了蹭口饭吃。那时候他以为,这就是饥荒年月的全貌,人人都在温饱线上挣扎。 可搬到这东城的胡同,接触多了,才发现自己还是眼界窄了。 离他小院不远的那条胡同,住着位姓王的老先生。据说以前是前清的举人,家里藏着不少古籍字画。沈言去过一次,是为了收他手里的一本《针灸大成》。老先生的院门看着普通,推开却别有洞天——院里铺着青石板,角落里有座小假山,山脚下引了活水,养着几尾金鱼;正房的窗棂是雕花的,糊着进口的毛边纸,屋里摆着紫檀木的书柜,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 老先生穿着件月白色的长衫,袖口浆洗得笔挺,手里把玩着个玉扳指,温润的光泽一看就有些年头。他给沈言沏的茶,是明前的龙井,用银壶烧的水,茶香醇厚得能绕梁三日。聊起饥荒,老先生只是淡淡一笑:“家里存了些粮,够吃几年的,倒是外面的热闹,看得人心烦。” 沈言当时就明白了,这“存了些粮”,绝不是普通人家的“些”。光是老先生屋里那套银质的茶具,那几尾在饥荒年月还能活得悠闲的金鱼,就足以说明一切——他们的日子,根本没被饥荒打乱节奏。 还有次,他去信托商店淘东西,撞见个穿着旗袍的妇人。那旗袍是真丝的,上面绣着暗金色的凤凰,领口袖边滚着细绒,在这人人穿打补丁棉袄的年月,显得格外扎眼。妇人没看那些粗粮和布料,径直走到放古董的柜台前,指着个青花瓷瓶问价。掌柜的报了个数,要五十斤细粮,妇人连眉头都没皱,从随身的皮包里掏出一沓粮票,数都没数就递了过去,那气派,比现在的富婆刷卡还爽快。 沈言后来听信托商店的李掌柜说,那妇人是某位“大人物”的家眷。家里不仅不缺粮,还藏着不少稀罕物——进口的奶粉、罐头、布料,甚至还有从国外运来的香水。饥荒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少了些出门应酬的机会,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这些“富人”,活得极低调。 他们不会像许大茂那样,有件新衣服就恨不得穿在外面绕三圈;也不会像二大爷那样,总想着摆官威。他们的院门通常关得很紧,门口很少有人逗留;他们出门要么步行,要么像那辆黑色马车一样,低调却奢华;他们买东西从不去黑市,要么托信托商店的人代买,要么让佣人去指定的供销社,用“特供”的票证换。 可细节里藏不住的富贵,总能泄露出蛛丝马迹。 沈言在胡同口的早点摊吃炒肝时,见过个遛鸟的老头。老头穿着件普通的蓝布棉袄,看着像个退休工人,可他手里的鸟笼,是紫檀木的,上面镶着象牙的钩子,笼子里的鸟,是只品相极好的画眉,叫声清亮得能盖过整条胡同的嘈杂。光是那只鸟笼,就抵得上普通人家一年的嚼用。 还有次下雨,他在屋檐下避雨,看见个小姑娘打着把油纸伞跑过。那油纸伞看着普通,伞骨却是竹节钢的,伞面上的图案是手绘的《清明上河图》,笔触细腻得连桥上的行人都看得清。小姑娘跑过他身边时,他闻到她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气,不是肥皂的味道,是某种高级香水的味道,在这满是煤烟味的雨天里,格外清新。 这些人,就像水面下的礁石,平时看不见,却真实地存在着。他们的财富,或许是祖上传下来的,或许是靠着某些“门路”得来的,无论来源如何,饥荒没能撼动他们的根基。他们依旧喝着好茶,穿着好衣,住着好院,只是把这份体面藏在了紧闭的院门后,藏在了低调的言行里。 沈言并不羡慕,却觉得这才是饥荒年月的“全貌”——既有95号院里为半袋粮食发愁的人家,也有像王老先生这样,在朱门内依旧岁月静好的富贵。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了哪一面,都不算完整。 他甚至还和其中几户人家有了些往来。 那位王老先生,知道他喜欢医书,偶尔会请他去家里喝茶,一起讨论《伤寒论》的批注;那位买青花瓷瓶的妇人,后来托他在黑市找过几味稀罕的药材,他用空间里的野山参换了她手里的一幅清代山水画,算是等价交换;就连那个遛鸟的老头,也会在胡同口遇见时,跟他聊几句养鸟的学问,偶尔还会送他几个自己做的鸟食罐。 这些往来,都保持在“淡如水”的程度。他们不问他的来历,他也不探他们的底细,只是因为共同的爱好——医书、古董、花鸟——偶尔聚在一起,喝杯茶,聊几句,然后各自回到自己的世界。 沈言觉得这样很好。 他不用像在95号院那样,时刻提防着谁算计自己;也不用刻意伪装自己的“窘迫”,可以大大方方地拿出空间里的好茶,和王老先生一起品鉴;可以坦然地承认自己喜欢古董,和那位妇人讨价还价时,不用藏着掖着。 这天,王老先生派人送来张帖子,请他去家里赏画。说是刚得了幅郑板桥的墨竹图,想请他去看看。 沈言换了件干净的青布褂子,揣上一本刚抄好的《千金方》手抄本作为回礼,慢悠悠地往王老先生家走。胡同里,几个孩子正围着一辆自行车打闹,车铃铛“叮铃叮铃”地响;墙根下,几个老头蹲在地上抽旱烟,聊着谁家的粮票又不够了。 转过街角,王老先生家的院门静静矗立在那里,朱漆虽有些剥落,却依旧透着股庄重。沈言抬手敲门,门很快开了,还是那个穿着青布褂子的佣人,笑着引他进去。 院里的假山流水依旧,金鱼在水里悠闲地游弋。王老先生坐在廊下的竹椅上,面前的石桌上摆着一套银茶具,旁边放着那幅郑板桥的墨竹图,墨迹苍劲,竹影摇曳。 “沈老弟,你可算来了。”王老先生笑着招手,“快来看看,这墨竹的风骨,是不是有股傲气?” 沈言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拿起茶杯抿了一口,目光落在画卷上:“何止是傲气,还有股‘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劲,不愧是板桥先生的手笔。” 两人相视一笑,开始讨论起画中的笔法,讨论起郑板桥的生平,讨论起这乱世里,人该如何保持这份“韧劲”。 院外的胡同里,还能隐约传来孩子们的打闹声,传来老头们的闲聊声,那是属于饥荒年月的“烟火气”;院内,茶香袅袅,墨香阵阵,是属于少数人的“岁月静好”。 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觉得,这四九城,这饥荒年月,因为有了这些藏在朱门后的富贵,有了这些低调却真实的体面,才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世界。 挺好。 他端起茶杯,和王老先生轻轻一碰,茶香在舌尖散开,温润而绵长。 第119章 暗巷 沈言蹲在信托商店的角落里,假装翻看一堆旧书,眼角的余光却落在柜台后的那个红木箱子上。箱子半开着,露出里面的几瓶红酒,标签上的外文他认得,是法国波尔多的名庄酒,年份还不错。李掌柜正小心翼翼地用软布擦拭瓶身,嘴里低声对旁边的伙计说:“张局长家的公子订的,晚上就得送去,千万别磕了碰了。” 伙计点头哈腰地应着:“掌柜的放心,我亲自送去,用棉絮裹三层。” 沈言的指尖在泛黄的书页上顿了顿,心里没什么波澜。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撞见这种事了。 饥荒年月,“领导吃不上饭”的传闻倒是听过不少。前阵子厂里就传,说是某局的副局长,家里孩子多,粮票不够用,天天喝稀粥,脸都喝得浮肿。可这些传闻,和他亲眼见到的“另一个世界”比起来,总像隔着层纱。 那个“另一个世界”里,有人用黄金搭积木,有人用进口香水洗澡,有人在自家地窖里藏着整箱的茅台和火腿,饥荒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换个更隐蔽的地方吃喝玩乐。 他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窥见这个圈子的一角的。 那天,他去东城给王老先生送一本医书,路过一条僻静的胡同,听见里面传来丝竹声。那声音不大,却清亮得很,像是有人在吹笛,有人在拉二胡,甚至还有隐约的笑声,和外面饥肠辘辘的世界格格不入。 胡同口守着两个穿着黑褂子的汉子,腰板挺直,眼神警惕,像两尊门神。沈言用神识扫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胡同深处是座不起眼的四合院,院门紧闭,可院里却热闹得很。 正房里摆着一桌宴席,鸡鸭鱼肉样样俱全,甚至还有盘红烧肘子,油光锃亮;几个穿着绸缎衣裳的男女围坐在一起,举杯痛饮,脸上带着醉意,其中一个年轻公子哥,手里把玩着个金元宝,随手就扔给旁边斟酒的丫鬟,笑着说:“赏你的,拿去打个镯子。” 东厢房里,几个男人在推牌九,赌注是金条,堆在桌上像小山;西厢房里,几个女人在打麻将,嘴里聊着最新的料子和胭脂,其中一个穿旗袍的,耳垂上的珍珠耳环,圆润饱满,一看就价值不菲。 更让他心惊的是后院——竟有个小型的戏台,一个戏子正水袖飞扬地唱着《贵妃醉酒》,台下坐着个中年男人,一边听戏,一边用银签子挑着燕窝粥,吃得津津有味。 这哪里是饥荒年月?这分明是太平盛世的富贵场。 沈言收回神识,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胡同口。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信托商店里总有那些“不应该出现”的东西——进口的红酒、上好的茶叶、精致的糕点,原来都流进了这样的地方。 后来他才从王老先生那里打听到,这种“圈子”在四九城不少。大多是前朝的遗老、有背景的官员后代、或是靠着特殊门路发家的商人,他们互相认识,互相宴请,形成一个封闭的小世界。外面的饥荒再严重,也影响不到他们的“好日子”。 “就说前阵子,”王老先生呷了口茶,语气平淡,“城西有个姓赵的,给他儿子办周岁宴,摆了三十桌,每桌都有海参鲍鱼,喝的是三十年的茅台。光是给宾客的回礼,就每人一对金镯子。” 沈言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就没人管?” “管?怎么管?”王老先生笑了笑,“他家里有‘上面’的人照着,谁敢管?再说了,人家用的都是自己家的东西,没抢没偷,不过是日子过得好点,你能说什么?” 沈言沉默了。他想起前世听说过的那些事——饥荒年月,有的人家孩子用黄金搭积木,有的人家冬天烧绸缎取暖,有的人家顿顿大鱼大肉,泔水桶里倒的都是白米饭。以前觉得是夸张,现在才知道,都是真的。 这个时代,从来就不是非黑即白的。 有像95号院那样,为半袋粮食撕破脸的人家;有像他这样,藏着秘密小心翼翼活着的人;也有像赵家那样,在饥荒里依旧花天酒地的“上等人”。他们活在同一个时代,却像是活在两个世界。 他甚至还见过一次“黄金搭积木”的雏形。 那是在一个古董商的家里,对方请他去看一批新收的金银器。在一间密室里,除了成堆的金条银锭,还有几个小巧的金块,雕成了积木的形状,边角打磨得光滑,显然是给孩子玩的。 古董商见他盯着金块看,笑着说:“这是某总长家的小少爷玩腻了的,他家孩子玩积木,从来不用木头的,要么是银的,要么是金的,说是‘免得磕坏了手’。” 沈言拿起一块金积木,入手沉甸甸的,冰凉的触感让他心里有些发堵。他想起院里的棒梗,连块像样的木头积木都没有,平时只能用泥巴捏着玩,饿了还得去垃圾堆里捡东西吃。 这就是差距。天壤之别的差距。 可他又能说什么呢? 这些人的财富,有的是祖上传下来的,有的是靠着各种关系弄来的,大多是“合法”的——至少在当时的规则里,是挑不出错的。他们没逼着谁饿肚子,也没抢谁的粮食,只是他们的“正常生活”,在饥荒年月里,显得格外刺眼。 王老先生说得对:“这世道,从来如此。饿肚子的人在哭,喝酒的人在笑,各有各的活法。” 沈言渐渐也就释然了。 他不再去刻意关注那些“朱门酒肉臭”的景象,也不再为这种差距感到不平。他有自己的空间,有自己的小院,有足够的物资让自己活得舒坦,这就够了。至于别人的日子,好也罢,坏也罢,都与他无关。 只是偶尔,他还是会撞见一些事。 比如有次去黑市,看见有人用半袋白面,换了个镶钻的怀表。那怀表是瑞士进口的,表盘上的钻石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光,换表的是个穿着讲究的年轻人,大概是家里缺粮了,却舍不得动用更值钱的东西。 比如信托商店的李掌柜,偷偷告诉他,某大户人家最近在找“稀罕物”,愿意用一马车粮食换一只大熊猫的皮毛——沈言听了,只觉得荒谬,却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再比如,他去给那位买青花瓷瓶的妇人送药材,路过她家的厨房,听见里面传来厨师的抱怨:“这燕窝泡得不够透,主子说了,今天的冰糖炖燕窝要重做,这锅就扔了。” 沈言脚步没停,径直走进正房,把药材递给妇人,收了她给的报酬——一幅明代的书法,然后转身离开。路过厨房门口时,他看见佣人正端着一锅燕窝往垃圾桶里倒,浓稠的汤汁里还浮着几粒红枣。 他的神识扫过胡同口,几个乞丐正蹲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其中一个孩子,瘦得只剩皮包骨,正啃着一块发霉的窝头。 沈言闭了闭眼,加快了脚步。 他不能管,也管不了。在这个时代,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他能保住自己就不错了,哪有本事去改变这世道的不公? 回到自己的小院,他烧了壶水,泡上一壶龙井,坐在石榴树下慢慢喝。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他想起刚才看到的燕窝和乞丐,想起那些用黄金搭积木的孩子和啃着发霉窝头的孩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却也很快平静下来。 这就是时代的真相。残酷,却真实。 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一方小院,过好自己的日子。至于那些他改变不了的事,就随它去。 沈言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香在舌尖散开,冲淡了心里的那点不适。 挺好。 至少,他现在有茶喝,有饭吃,有个安静的地方可以待着,这就比很多人强多了。 第120章 贫富 沈言把帽檐压得更低,遮住大半张脸,混在黑市的人群里,像一滴水融入浑浊的河。脚下的泥地被踩得稀烂,混着雪水和不知是什么的污渍,散发出刺鼻的气味。不远处,一个妇人正抱着个破布包哭,包里是她祖传的银镯子,只换来了三斤粗粮,够一家人吃两天的。 “哭啥哭?嫌少?”收镯子的贩子一脸不耐烦,踹了踹旁边的麻袋,“现在这年月,三斤粮能换条命,你还想咋地?” 妇人哭得更凶了,却不敢再争辩,抱着那点粗粮,佝偻着背,一步一挪地消失在人群里。 沈言叹了口气,转身往深处走。在黑市待久了,这样的场景见得太多,心早就从最初的刺痛,磨成了如今的波澜不惊。 他以前总觉得,这个年代的贫富差距小。毕竟刚建国没几年,地主被打倒了,资本家的财产被没收了,大家都拿着差不多的工资,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凭票购物,按劳分配,看着像是“人人平等”的样子。 可只有在黑市这种地方待久了,才能看清水面下的暗流。 差距确实比后世小,至少不会有谁住着亿万豪宅,而谁在桥洞下冻死。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高低,就有贫富,就有不公,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就拿粮票来说。 普通工人每月能领三十斤粮票,其中大半是粗粮;干部能领到三十五斤,细粮比例高些;而那些有特殊“门路”的,比如某些领导的家属、有海外关系的,手里的粮票不仅数量多,还能弄到全国粮票、军用粮票,甚至能买到不用票的细粮。 沈言就见过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年轻人,在黑市用十斤全国细粮票,换了个民国的铜胎掐丝珐琅瓶。那瓶子看着精致,却不值这么多粮票,可年轻人眼皮都没眨一下,仿佛那不是能救命的粮票,而是废纸。 “这粮票哪来的?”旁边有人小声议论。 “还能哪来的?他爸是供应科的,库房钥匙就在手里攥着,还缺这点粮?” 沈言听着,没说话。他知道,这就是差距。同样是粮票,对有的人来说是命根子,对有的人来说,不过是换些“玩物”的筹码。 再说说钱。 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三四十块,养活一家人都紧巴巴;可那些“有本事”的,比如信托商店的掌柜、某些单位的采购员,手里的钱却像淌不完的水。他们能弄到紧俏物资,倒手一卖就是几倍的利润,黑市上的不少“硬通货”,都经过他们的手。 李掌柜就跟他说过,有个外贸局的干事,靠着倒卖出口的丝绸,不到半年就攒够了买四合院的钱,还在黑市上收了一箱子古董,说是“留给儿子当遗产”。 “他就不怕被查?”沈言当时问。 李掌柜笑了,笑得有些世故:“查谁?人家上面有人,底下有人,做事又干净,谁会去查?再说了,这年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多了去了。” 沈言明白了,这就是“隐形的差距”。表面上大家都拿着死工资,可暗地里,有人靠着权力,有人靠着关系,有人靠着胆子,早就把别人远远甩在了身后。 还有些差距,藏在“体面”里。 95号院的秦淮茹,为了给孩子弄点肉,得看傻柱的脸色,得跟院里的人赔笑脸;可那些富贵人家的太太,却能在自家厨房里,因为燕窝炖得不够烂,就让佣人整锅倒掉。 棒梗在胡同口捡别人扔的烟蒂,攒多了拆开重新卷着抽;而某些公子哥,却能把进口的香烟当玩具,点燃了扔着玩,看谁扔得远。 三大爷为了省下点灯的油,天一黑就上床睡觉;可沈言在信托商店见过一盏水晶灯,说是某大户人家换下来的,以前每晚都点着,亮得能照见院子里的蚂蚁。 这些差距,不像后世那样赤裸裸地体现在房子、车子、存款上,却更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在柴米油盐里,渗透在每一次弯腰、每一次低头里。 在黑市待久了,沈言不仅看清了差距,更看清了人心。 他见过为了半斤粮票,亲兄弟反目成仇的;见过用假古董骗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也见过有人偷偷把自己的粮票分给更困难的人,转身就消失在人群里的。 有次,他在黑市的角落,看见个老太太,手里拿着个银簪子,想换点红糖给生病的孙子。簪子是民国的,不算值钱,却也能换点粮票。一个贩子过来,只肯给半斤红糖,老太太急得快哭了。 沈言没露面,只是让旁边一个相熟的二道贩子过去,用两斤红糖换了那簪子,然后让贩子把簪子送还给老太太,只说是“搞错了,这簪子不值钱,红糖您拿着”。 他没指望老太太感恩,也没觉得自己多高尚,只是觉得,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反正两斤红糖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可他也见过更让人寒心的事。 有个女人,背着丈夫把家里仅有的一块手表拿出来,想换点粮票给孩子治病。结果被丈夫发现了,在黑市上就打了起来,男人一边打一边骂:“你个败家娘们!那手表是我传家的!孩子死了就死了,手表不能丢!” 周围的人看着,没人劝,甚至有人在旁边起哄:“打!让她知道厉害!” 沈言当时就觉得心里发堵,转身离开了。他不懂,在一条人命和一块手表之间,怎么会有人选择后者?可这就是黑市,这就是人心,在生存的压力下,什么亲情、道德,有时候真的一文不值。 日子久了,他也渐渐摸到了黑市的“规矩”。 在这里,没有高低贵贱,只有“有没有货”“够不够狠”。你是领导的儿子,没粮票,照样得跟乞丐一样,看人脸色;你是捡破烂的,手里有稀罕物,照样能让那些体面人点头哈腰。 在这里,钱票是硬通货,粮食是硬通货,药品是硬通货,甚至人情也是硬通货。沈言靠着出手大方、不欺老幼,在黑市上攒下了不少“人情”,有好几次,都是这些“人情”帮他避开了麻烦——比如某次查黑市,有人提前给了他信,让他躲过一劫。 他依旧在黑市上卖肉,换烟酒,收古董和黄金,只是比以前更谨慎了。他不再固定在一个地方交易,每次都换不同的装扮,甚至会故意压低声音,改变口音,让别人认不出他。 他知道,在黑市待得越久,看得越清,就越要藏好自己。因为他见过太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有人因为一次贪心,被人算计,丢了性命;有人因为一时大意,暴露了家底,被洗劫一空。 这天,他在黑市用半扇猪肉,换了一箱子茅台和几条“大中华”。交易完,他没立刻走,而是蹲在角落里,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景象。 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正在用军用罐头换粮票,脸上带着焦虑,大概是家里有困难;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头,抱着几本书,想换点钱给老伴买药,书是线装的,看着像宝贝;还有个半大的孩子,手里拿着个弹弓,怯生生地问能不能换个窝头,眼睛里满是饥饿。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忽然觉得,这黑市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这个时代的悲欢离合,照出了贫富差距的真相,也照出了人心的复杂。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往出口走。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胡同里亮起了昏黄的路灯,雪又开始下了,纷纷扬扬的,像是要把这世间的污秽都盖住。 回到自己的小院,他把换来的烟酒收进空间,然后烧了锅热水,泡了个澡。温热的水漫过身体,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和晦气,也洗去了在黑市沾染的戾气。 他坐在床边,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心里一片平静。 不管贫富差距有多大,不管人心有多复杂,他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本心,过好自己的日子。在黑市上,他是那个出手大方的“沈哥”;在小院里,他是那个研究医书、琢磨菜谱的闲人;在空间里,他是那个坐拥万贯家财的“富翁”。 这些身份,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构成了他在这个时代的“生存之道”。 挺好。 他躺下来,拉过被子盖好。明天,他还要去黑市,还要去看那些悲欢离合,还要在这乱世里,小心翼翼地走下去。 第121章 独善其身 沈言把最后一块腊肉挂进空间的储藏室,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挂钩,心里一片沉静。窗外的雪下得紧,把胡同里的青石板盖得严严实实,连平日里最闹腾的孩子都没了踪影,只剩下风卷着雪沫子,在墙根下打着旋。 他刚从黑市回来,怀里揣着几枚新收的银元,是用半只空间里的卤鸡换来的。交易时,卖银元的老头手抖得厉害,接过卤鸡时,眼泪差点掉下来,嘴里反复念叨着“孙子有肉吃了”。 换在以前,沈言或许会多给点肉,甚至再添几斤粮票。可现在,他只是平静地接过银元,转身离开,连句多余的话都没说。 不是心硬了,是看明白了。 在黑市待得越久,见的悲欢离合越多,就越清楚自己不是救世主。 前阵子,他见一个女人抱着发高烧的孩子在黑市哭,说只要能换点退烧药,愿意把祖传的玉坠子送给他。那玉坠子是和田玉的,雕着个平安锁,看着就值不少钱。沈言动了恻隐之心,不仅给了她两盒青霉素,还多塞了两斤粮票,玉坠子却没要。 结果没过三天,他就在另一个黑市角落,看见那女人拿着他给的粮票,换了半尺的确良布料,孩子的病据说还没好利索。旁边有人议论,说她男人是个赌徒,把粮票拿去换了烟抽,她自己则想着“先做件新衣裳,病总能扛过去”。 沈言当时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下,说不出的滋味。他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却没想到粮食成了别人挥霍的资本,药品没能真正用到孩子身上。 从那以后,他再没轻易发过善心。 不是不想帮,是帮不过来,也帮不对地方。 饥荒年月,缺粮的人太多了,光他见过的,就有抱着孩子乞讨的妇人,有蹲在墙角啃树皮的老人,有因为抢半块窝头打起来的少年。他空间里的粮食再多,也填不满这无底洞,分给这个,就得分给那个,到最后,不仅救不了所有人,反而会把自己拖进去。 更重要的是,不是所有“可怜人”都值得帮。 黑市上有专门装可怜骗东西的,披件破棉袄,抹把眼泪,就能骗得不少人的同情;有把别人给的救命粮拿去换烟酒的,宁愿自己饿肚子,也得先过把瘾;还有些人,你帮了他一次,他就赖上你,今天要粮,明天要钱,不给就撒泼打滚,仿佛你欠了他似的。 沈言见过一个老头,靠在墙角,说自己快饿死了,求路人给点吃的。有人给了他个窝头,他转身就把窝头塞给旁边一个年轻汉子,汉子则塞给他半包烟——原来两人是一伙的,老头负责装可怜,汉子负责销赃。 这些事见多了,心也就慢慢冷了下来。 他开始明白,这乱世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也有自己的“因果”。有的人是真的走投无路,值得帮一把;可更多的人,是自己作出来的困境,你帮了,反而会助长他的惰性和贪婪。 就像95号院的贾张氏,明明家里有秦淮茹和傻柱帮衬,却总想着占便宜,今天偷东家半棵菜,明天抢西家一把粮,到最后,院里没人待见她。这样的人,你就是给她一座粮仓,她也会觉得不够,还会怨你没给她金银珠宝。 沈言不是圣人,没那么大的胸怀去包容所有人的贪婪和愚蠢。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底线——不害人,不主动坑人,但也绝不轻易让自己的善良被人利用。 他依旧在黑市交易,用空间里的肉换烟酒,用粮票换黄金,只是变得更“冷漠”了。 有人哭着求他多给点粮,他只按市价交易,一分不多给;有人说自己家里有病人,求他换点药品,他会先问清楚病情,确认是真的急需,才会少量换给对方,还得盯着对方立下字据,保证药品用在病人身上;遇到装可怜骗东西的,他连理都不理,转身就走。 有次,一个年轻姑娘跪在他面前,说只要给他十斤粮票,就愿意跟他走。姑娘长得清秀,只是饿得面黄肌瘦,眼神里却带着股精明。沈言皱了皱眉,从包里拿出两个窝头递给她:“粮票没有,这个你拿着,赶紧回家。” 姑娘愣了愣,大概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接过窝头,红着脸跑了。 旁边的贩子凑过来说:“沈哥,你咋放着好事不做?这姑娘看着不错……” 沈言没理他,转身离开。他知道,这姑娘不是真的想跟他走,只是想换点粮票,今天可以跟他走,明天也可以跟别人走。他要是接了这个茬,麻烦只会没完没了。 他越来越觉得,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比什么都重要。 每天在小院里看看医书,研究研究菜谱,打理打理石榴树,偶尔去王老先生家喝杯茶,聊聊天,日子过得平淡却安稳。这种安稳,是他用谨慎和克制换来的,容不得半点闪失。 他甚至开始刻意减少去黑市的次数,每次去都速战速决,换完东西就走,不再像以前那样,蹲在角落里看人来人往。他怕看多了那些悲惨的景象,自己又忍不住心软,做出冲动的事。 这天,他正在书房抄写《本草纲目》,忽然听见院门外传来孩子的哭声。哭声很响,带着股撕心裂肺的绝望,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沈言放下笔,走到门边,透过门缝往外看。 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件破烂的棉袄,冻得瑟瑟发抖,手里拿着个破碗,正对着路过的人哭:“给我点吃的,我娘快饿死了……” 路人大多匆匆走过,有人摇摇头,有人叹口气,没人停下脚步——这年头,谁都自身难保,哪有余粮给别人? 小男孩哭了一会儿,见没人理他,哭得更凶了,最后一屁股坐在雪地里,用冻得通红的小手抹着眼泪,看着格外可怜。 沈言的心里动了一下。 他想起那个用卤鸡换银元的老头,想起那个拿粮票换布料的女人,想起那些装可怜骗东西的骗子……可眼前这个孩子,哭声里的绝望不像是装的,那双眼睛里的饥饿,是藏不住的。 他犹豫了一下,转身回屋,从空间里拿了两个白面馒头,又找了件自己穿旧的棉袄,打开院门走了出去。 “拿着。”他把馒头和棉袄递给小男孩,声音平静,“赶紧回家给你娘送去,别在这儿冻着了。” 小男孩愣住了,看着手里的白面馒头,又看了看沈言,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敢相信,过了好一会儿,才“哇”地一声哭出来,却不是之前的绝望,而是带着点激动:“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他拿起馒头和棉袄,踉踉跄跄地往胡同口跑,跑了几步,还回头冲沈言鞠了个躬。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雪地里,心里那点犹豫慢慢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释然。 或许,他当不了救世主,救不了所有人,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一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不是什么坏事。 只要守住底线,别让善良变成别人利用的工具,偶尔发点善心,也未尝不可。 他关上门,回到书房,重新拿起笔。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泛黄的医书上,字迹清晰可见。院子里的石榴树,在雪地里挺着光秃秃的枝桠,透着股顽强的生机。 沈言笑了笑,低下头,继续抄写。 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不代表要铁石心肠。在这乱世里,能守住本心,偶尔给需要的人一点温暖,或许才是最好的活法。 挺好。 窗外的雪还在下,可他的心里,却因为刚才那个小小的善举,泛起了一丝暖意。 第122章 东城静地 沈言推开院门时,正撞见隔壁的李教授提着菜篮回来。老先生穿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鼻梁上架着副老花镜,见了他,微微颔首:“沈同志,早啊。” “李教授早。”沈言笑着点头,侧身让他过去。 李教授的菜篮里装着几棵青菜、两个西红柿,用麻绳捆得整整齐齐,连叶子上的水珠都没溅出来。他走过沈言身边时,身上带着股淡淡的墨香,混着皂角的清爽,闻着让人舒服。 这就是东城的早晨。没有95号院的鸡飞狗跳,没有胡同口的吵吵嚷嚷,连打招呼都带着股温吞的客气,像杯晾到刚好能入口的清茶,熨帖得很。 搬到东城这几个月,沈言算是彻底爱上了这里的“静”。 他住的这条胡同,说是“文化巷”也不为过。隔壁是退休的历史系教授李老先生,斜对门住着在出版社工作的王编辑,胡同深处还有位画国画的张老师,听说以前是故宫的修复师。这些人大多话不多,见了面点头示意,最多聊两句天气,或是最近读了什么书,从不会像95号院那样,三句话不离“粮票”“鸡蛋”,更不会扯着嗓子在院里吵架。 有次沈言半夜回来,轻手轻脚地开门,生怕吵到邻居。结果刚推开院门,就听见对门王编辑家传来翻书的沙沙声,还有钢笔划过纸页的轻响——这位编辑习惯熬夜校稿,却从不用台灯,只点盏瓦数极低的油灯,说是“怕晃着邻居”。 这份自觉,在95号院是想都不敢想的。傻柱半夜从厂里回来,哼着小曲能吵醒半条胡同;贾张氏跟人吵架,能从院里骂到胡同口,祖宗十八代都能翻出来;就连二大爷训儿子,都得站在院子中央,扯着嗓子喊,生怕别人听不见。 而在东城,“安静”像是刻在骨子里的规矩。 孩子们在胡同里玩,从不会大喊大叫,最多追跑时发出几声轻笑,被大人瞪一眼就立刻噤声;谁家收音机开得稍大了点,只要邻居往门口一站,立刻就会调小音量,还会出来道个歉;就连收废品的小贩,到了这条胡同,都自觉地压低了吆喝声,那“收破烂嘞”三个字,软得像怕惊了谁的梦。 沈言第一次在胡同里听到收废品的吆喝时,差点没反应过来。后来才知道,是以前有位老教授心脏不好,听不得吵闹,街坊们就跟小贩约好了,到了这条胡同,声音得比猫叫还轻。 这份体谅,让他心里暖了好一阵子。 除了安静,这里的“文化气”更是让他着迷。 李教授的院门永远敞开着半扇,里面种着几竿翠竹,窗台上摆着砚台和未干的墨迹,偶尔能看见他站在廊下,手里拿着本线装书,摇头晃脑地吟诵,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带着股古韵;王编辑家的窗台堆着半人高的书,有次沈言路过,看见她正蹲在地上,给孩子们讲《西游记》,声音温柔得像溪水;张老师则喜欢在门口的石桌上画画,有时是几只虾,有时是几枝梅,路过的人站着看半天,他也不恼,还会笑着问“你看这虾的须子,是不是得再弯点”。 沈言常去李教授家串门。老先生知道他喜欢医书,就把自己收藏的孤本拿出来给他看,还会耐心地讲解那些晦涩的医理。有次他指着《黄帝内经》里的“阴阳者,天地之道也”,跟沈言说:“这治病啊,就像治世,得讲究平衡,太过不及都不行。” 这话沈言记了很久,不光是医理,做人做事,不也讲究个“平衡”吗?太过张扬容易招祸,太过怯懦容易受欺,像这东城的日子一样,不疾不徐,刚刚好。 他也跟着张老师学过几笔。张老师说他“有悟性”,握笔的手稳,大概是练过的缘故。沈言没说自己是靠空间里的吐纳功夫练出的稳劲,只笑着说是“瞎画”。他画得最多的是竹子,学着张老师的笔法,竿要直,叶要劲,透着股“未出土时先有节”的傲气。画得不好,张老师也不批评,只说“慢慢来,画画跟做人一样,得沉住气”。 在这样的环境里待着,沈言觉得自己的心都静了下来。 以前在95号院,总觉得心里像揣着只兔子,七上八下的,生怕空间的秘密被发现,生怕院里的人算计自己。可在这里,他能安安稳稳地坐在书房里看一下午医书,能在厨房里折腾半天做一道菜,能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坐一晚上,听着远处传来的隐约钟声,什么都不想。 有次他做了道“东坡肉”,香气顺着窗户飘了出去,正好张老师在门口画画,闻着香味,笑着敲了敲他的院门:“沈同志,你这肉炖得够火候啊,隔着墙都能闻见酱香。” 沈言索性盛了一小碗给送去,张老师也不客气,接过去尝了尝,连连点头:“好手艺!比前门外那家老字号的还入味。”过了两天,张老师送了他一幅画,画的是几竿竹子,旁边题了行小字:“佳肴配清风,此乐何极。” 沈言把画挂在了书房,每次看都觉得心里敞亮。 这样的往来,淡得像水,却透着股舒服。没有算计,没有索取,你送我一碗肉,我回你一幅画,情谊就藏在这一来一往里,不浓,却绵长。 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子都跟着变了。 以前在黑市交易,总带着点警惕,说话做事都留着三分余地;可在这里待久了,见的都是温文尔雅的人,听的都是和风细雨的话,他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说话的声音也软了,连去信托商店淘东西,都能跟李掌柜心平气和地讨价还价,不再像以前那样,要么沉默,要么干脆利落地拍板。 有次李掌柜打趣他:“沈同志,你这日子过得滋润啊,看着比以前和气多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是这东城的静气,磨平了他身上的戾气;是这里的文化气,滋养了他心里的平和。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看着夕阳把胡同的墙染成金红色。李教授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两本新到的杂志,看见他,递过来一本:“刚到的《收获》,里面有篇小说写得不错,你看看。” 沈言接过来,说了声“谢谢”。杂志封面是素净的白色,印着几个黑色的铅字,摸着有淡淡的油墨香。 “张老师说明天要在门口画菊花,让街坊们都去看看。”李教授站在门口说,“你要是没事,也过来凑个热闹。” “好啊。”沈言点头,“我正好学着点。” 李教授笑了笑,转身进了自家院门,门轴转动,发出轻缓的“咿呀”声,像在说“明天见”。 沈言翻开杂志,夕阳的光落在纸页上,字里行间仿佛都镀上了层暖金。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还有远处谁家传来的几声咳嗽,轻得像怕打破这宁静。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是离不开这东城了。 这里没有95号院的烟火气,却有更难得的安宁;没有黑市的喧嚣,却有更治愈的平和;没有那么多的人情往来,却有恰到好处的温暖。 对于喜欢独居的他来说,这里就像为他量身定做的港湾。有书,有画,有安静的街坊,有不疾不徐的日子,足够了。 沈言合上书,抬头看向天边的晚霞,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浅笑。 挺好。 明天,去看看张老师画菊花。 第123章 两个家 沈言把东城小院的竹门闩插上时,门轴发出轻微的“咔哒”声,像怕惊扰了院里酣睡的石榴树。月色透过云层洒下来,给青石板路镀上一层银霜,他拎着个空布袋,身影很快融入胡同的暗影里——这是他这个月第三次回95号院了。 东城的日子是浸在水里的棉絮,温软、沉静,能让人的心慢慢沉底;而95号院的日子,是滚在油锅里的辣子,滚烫、喧嚣,呛得人眼泪直流,却也透着股活色生香的烟火气。 他没把买东城小院的事告诉95号院的人。 傻柱问过他“最近咋总不见人影”,他只说“在外面找了个临时的活儿,住厂里宿舍”;秦淮茹送野菜团子过来,他让邻居代收了,回头托人捎了两斤细粮过去,说是“厂里发的福利”;三大爷算计着要给他介绍个对象,他找了个“最近太忙,顾不上”的借口,推了过去。 不是信不过谁,只是觉得没必要。95号院的人,习惯了家长里短、鸡飞狗跳,你跟他们说“我在东城买了个小院,就想清静清静”,他们未必能懂,说不定还会嚼舌根,说他“发了财就忘了本”“住大房子就瞧不上咱们穷街坊了”。 倒不如就这么瞒着,两边各过各的,互不打扰,反而自在。 95号院的房子他没退。那间十来平米的小屋,依旧摆着他的旧木床、破书桌,墙角堆着半袋煤球,看着跟他走时一模一样。偶尔回去住一晚,躺在硬邦邦的木床上,闻着煤烟味和隔壁傻柱家飘来的饭菜香,竟有种奇异的亲切感。 这天他回去时,正赶上院里分大白菜。 二大爷站在院子中央,手里拿着个小本子,扯着嗓子喊:“一大爷家五颗,二大爷家六颗——我是干部,得多点!三大爷家四颗,傻柱家五颗,秦淮茹家……” “凭啥你家多一颗?”三大爷不乐意了,拄着拐杖往前凑,“都是一个院的,凭啥你搞特殊?” “我是院领导!”二大爷梗着脖子,“多分一颗怎么了?不服气?” “领导就该多吃多占?”傻柱从厨房探出头,手里还拿着锅铲,“我看你是想自己留着偷偷腌酸菜!” “你胡说八道啥!”二大爷急了,撸起袖子就要跟傻柱理论,院子里顿时乱成一锅粥,孩子们围着白菜堆打闹,女人们站在一边窃窃私语,连贾张氏都从屋里出来了,抱着胳膊看戏,嘴角挂着幸灾乐祸的笑。 沈言站在院门口,看着这乱糟糟的一幕,非但没觉得烦躁,反而觉得心里暖暖的。这就是95号院的“烟火气”,吵吵嚷嚷,斤斤计较,却透着股真实的活劲儿,不像东城那样,连说话都得拿捏着分寸。 “沈小子?你咋回来了?”一大爷最先看见他,笑着打招呼,“快进来,正好分白菜,给你留了三颗。” “刚从厂里回来,顺便看看。”沈言走进去,接过一大爷递来的白菜,叶子上还带着新鲜的泥土,“麻烦大爷了。” “客气啥。”一大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住宿舍不习惯?还是家里好,热热闹闹的。”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知道,一大爷说的“好”,是他们习惯的好,就像他觉得东城的“静”是好一样,各花入各眼罢了。 他把白菜拿回自己屋,刚放下,傻柱就跟了进来,手里拿着个酒葫芦:“沈哥,回来咋不早说?我刚炖了肉,走,去我那儿喝两盅。” “不了,刚在厂里吃过。”沈言婉拒,从包里拿出两包茶叶,“给你和一大爷的,尝尝。” 傻柱眼睛一亮,接过去闻了闻:“嘿,这味儿够冲!好东西啊!谢了沈哥!”他也不客气,揣着茶叶就往外跑,嘴里喊着“秦淮茹,沈哥带好茶回来了,赶紧烧点热水”。 没过多久,秦淮茹就端着个搪瓷缸子过来了,里面泡着新茶,还放了两颗红枣。“沈兄弟,尝尝嫂子泡的茶。”她笑得眉眼弯弯,“听傻柱说你在厂里当干部了?真是有出息。” “就是个普通活儿,谈不上出息。”沈言接过茶缸,热气熏得眼睛有些发潮。在东城,王老先生会跟他讨论《伤寒论》的批注,张老师会教他画竹子的笔法,可没人会像秦淮茹这样,用一杯加了红枣的热茶,直白地表达着关心。 这种关心,带着点市井的热络,甚至有点“过界”,却让人没法拒绝。 晚上,他被傻柱硬拉着去他家吃饭。桌上摆着一盘红烧肉,肥油汪汪,还有一碟炒白菜,一碗玉米糊糊。傻柱媳妇娄晓娥给孩子喂饭,时不时给沈言夹块肉,嘴里念叨着“多吃点,在厂里肯定没好东西”;秦淮茹也带着槐花过来了,坐在旁边帮忙择菜,跟娄晓娥聊着院里的家常,叽叽喳喳的,像两只麻雀。 沈言喝着傻柱自酿的米酒,吃着喷香的红烧肉,听着她们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心里觉得格外踏实。在东城,他会用银壶泡茶,用象牙筷子吃饭,可再精致的排场,也抵不过这粗瓷碗里的肉香,抵不过这满屋子的烟火气。 吃完饭,他帮着收拾碗筷,傻柱拉着他在院里抽烟,看着天上的星星瞎聊。 “沈哥,你说这饥荒啥时候是个头啊?”傻柱吐了个烟圈,语气里带着点迷茫,“我总觉得,日子不该是这样的。” “快了。”沈言望着远处的灯火,“会好起来的。”他知道历史的走向,可没法说出口,只能这样含糊地安慰。 傻柱叹了口气,没再问,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管咋说,你要是在外面受了委屈,就回院里来,哥给你撑腰。” 沈言心里一热,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他没惊动任何人,悄悄离开了95号院。胡同里,三大爷已经在扫雪了,嘴里还念叨着“今天风大,煤球得省着点烧”;贾张氏挎着篮子出门,大概是去排队领粮票;几个孩子蹲在墙角,用树枝在雪地上画小人,笑得咯咯响。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座熟悉的四合院,红墙灰瓦,在晨光里透着股暖意,然后转身,朝着东城的方向走去。 回到东城小院,推开院门,扑面而来的是淡淡的墨香和草木清香。李教授正在院里练太极,动作慢悠悠的,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王编辑家的窗台上,摆着几盆水仙花,嫩黄的花芯在绿叶里格外显眼;张老师则站在石桌旁,对着一张宣纸发呆,大概是在构思新的画作。 “沈同志,回来了?”李教授停下动作,笑着打招呼。 “嗯,回去看看。”沈言点头,“李教授早。” “院里还热闹?” “挺热闹的。”沈言笑了,“分白菜,吵了一架。” 李教授也笑了:“这才是过日子嘛。” 沈言走进书房,把从95号院带来的一小袋玉米面放在桌上——是秦淮茹硬塞给他的,说“在外面吃点粗粮养胃”。他看着那袋玉米面,又看了看书架上的医书,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在两个世界穿梭的旅人。 在95号院,他是那个会为了半袋粮食跟人计较的“沈小子”,吃着粗茶淡饭,听着家长里短,感受着最真实的人间烟火;在东城小院,他是那个研究医书、琢磨字画的“沈同志”,喝着龙井,看着闲书,享受着难得的清静自在。 这两种日子,看似截然不同,却奇异地在他身上融合在一起。 他需要95号院的烟火气,那能让他在安稳的日子里,别忘了这世道的艰难,别忘了普通人的挣扎;他也需要东城小院的清静,那能让他在喧嚣的俗世里,守住一份本心,沉淀下浮躁的情绪。 就像一杯茶,得有茶叶的清苦,也得有泉水的甘冽,才能品出最好的滋味。 沈言泡了杯龙井,坐在窗边,看着外面飘落的雪花。东城的雪,下得安静,落在树枝上,落在屋顶上,悄无声息,却能把整个世界都染成白色。 他想起95号院的雪,孩子们会堆雪人,傻柱会扫出一条路,贾张氏会站在门口骂“这鬼天气”,吵吵闹闹,却也热气腾腾。 真好。 有热闹可凑,有清静可享,有两个“家”可以回,这样的日子,夫复何求? 沈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香在舌尖散开,温润而绵长。窗外的雪还在下,东城的静,和95号院的闹,在这一刻,仿佛都融进了这杯茶里,滋味万千,却都恰到好处。 第124章 四九城烟火 沈言站在东城胡同口的老槐树下,看着一辆“二八”自行车叮铃铃地驶过,车后座绑着个竹编的菜篮,里面装着几颗裹着泥的萝卜,菜叶上还沾着新鲜的雪。骑车的汉子穿着件洗得发白的劳动布褂子,脖子上围着条灰扑扑的围巾,嘴里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凝成短暂的雾,转眼就散了。 这就是四九城的冬天,冷得扎实,却也活得扎实。 若说这时代的四九城是什么模样,不是课本里“庄严的首都”几个字能概括的,而是藏在胡同深处的炊烟里,在街坊邻里的寒暄里,在粮票、布票、工业券这些带着油墨味的纸片里,在每个普通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琐碎里。 先说“吃”。 四九城的人家,灶台上永远摆着个黑黢黢的铁锅,锅底结着层厚厚的油垢,那是常年熬粥、炖菜留下的印记。早饭大多是棒子面粥,稀得能照见人影,就着腌萝卜条或酱豆腐,呼噜呼噜喝下去,胃里能暖上半天。偶尔改善伙食,会蒸几个窝窝头,掺了红薯面的,吃着带点甜,孩子们能攥在手里啃半天,连掉在衣襟上的渣都要捻起来吃掉。 中午若是家里有劳力上班,大多带饭盒。铝制的饭盒磨得发亮,里面装着定量的米饭或馒头,菜往往是一筷子炒白菜,最多滴几滴荤油,能看见点油星子就算不错。工厂的食堂更简单,大锅菜炖得烂熟,白菜、土豆、萝卜一锅烩,盛菜的师傅手一抖,就能决定你这顿饭能不能见着肉沫。 晚饭最是隆重,却也隆重不到哪里去。能煮一锅杂面汤,卧两个鸡蛋,就算是给家里劳力“补身子”了。鸡蛋金贵,往往是留给孩子或老人的,大人看着孩子狼吞虎咽,自己喝着寡淡的汤,嘴角却带着笑。 粮票是命根子。城镇居民每月凭户口本领粮票,成人三十斤,孩子按年龄递减,细粮(白面、大米)只占三成,剩下的都是棒子面、高粱米。买粮得去粮站,排着长长的队,手里攥着粮本和粮票,眼睛盯着售货员手里的秤,生怕给少了一两半两。有次沈言去粮站,见个老太太因为售货员多给了半两棒子面,激动得给人作揖,说“够孙子多喝一口粥了”。 除了粮票,肉票、油票、布票更是稀罕物。过年能分到半斤肉票,全家能炖一锅肉,那香味能飘半条胡同,孩子能围着锅台转半天,就等着啃骨头。布票一年就几尺,做件新衣裳得精打细算,老大穿小了给老二,老二穿破了补补给老三,衣服上的补丁一层叠一层,却也洗得干干净净。 再说“住”。 四九城的房子,像块浸了岁月的老布,经纬里都是故事。棋盘似的胡同里,挤着大大小小的四合院,大的像95号院那样,住着十几户人家,三教九流凑在一起,天天上演着家长里短;小的就像沈言在东城的小院,一进的格局,住着一两户人家,关起门来就是个清静世界。 院子里的房子,大多是灰砖灰瓦,墙皮掉得斑驳,露出里面的黄土。正房向阳,住着家里的长辈;厢房次之,多是新婚夫妇或成年子女;最次的是“倒座”,背阴,冬天冷得像冰窖,往往租给外来的租客。 屋里的摆设简单得很。一张木桌,几把椅子,一个掉漆的衣柜,就是全部家当。床上铺着粗布褥子,盖着打了补丁的棉被,冬天冷,就多压几床,人躺进去像被捆住,翻身都费劲。墙上大多贴着“劳动最光荣”的宣传画,或孩子得的“三好学生”奖状,那是屋里最鲜亮的颜色。 取暖靠煤球。每家院里都堆着煤球,用黄土掺着煤末子做的,黑乎乎的,烧起来呛人。冬天把煤球放进“煤球炉子”,白天烧得旺点,晚上封上,留着点余温,第二天一早捅开,能省点煤。沈言在95号院住时,常听见三大爷半夜起来捅炉子,嘴里念叨着“省一块是一块”。 “行”的方面,更是带着时代的印记。 自行车是最体面的交通工具,“永久”“飞鸽”牌的,能顶半个月工资,谁家有辆新自行车,能让全院人羡慕半天。车把上挂着个铁丝筐,能买菜、能捎人,车后座绑着木板,还能拉点轻货。胡同里常见骑着自行车的人,铃铛叮铃铃响,老远就喊“借过嘞”,带着股风风火火的劲儿。 公交车很少,线路也短,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车票几分钱,却也不是谁都舍得坐的。车厢里永远弥漫着煤烟味和汗味,冬天窗户关得严,更是闷得人喘不过气。沈言坐过一次,被挤在中间,脚都沾不着地,从此宁愿走路,也不再碰公交车。 马车和三轮车还没完全退出舞台。城里拉货靠马车,车夫穿着臃肿的棉袄,坐在车辕上,甩着鞭子赶马,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嘚嘚”作响。三轮车多在车站、码头附近,拉个人或小件行李,车费比公交贵,却是个灵活的营生,车夫往往能说会道,能跟你从天安门聊到德胜门。 步行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四九城的胡同像迷宫,熟门熟路的人,抄近道比坐车还快。冬天裹紧棉袄,缩着脖子往前走,嘴里呼出的白气一团接一团;夏天光着膀子,摇着蒲扇,慢悠悠地晃,见了街坊就停下来聊两句,日子仿佛被拉得很长。 “用”的物件,更是透着个“省”字。 脸盆是搪瓷的,掉了瓷也舍不得扔,用红漆补补继续用;毛巾破了边,剪成条当抹布;肥皂用到只剩一小块,得粘在新肥皂上接着用;连火柴都得省着点,点完灶火,火柴棍得留着,攒多了能换糖吃。 女人手里总拿着针线活。白天在工厂上班,晚上就着昏暗的灯光纳鞋底、缝衣服,线得用双线,针脚得细密,这样耐穿。孩子们的鞋底往往纳得厚厚的,叫“千层底”,说是“踩着暖和,还不硌脚”。 男人则爱摆弄些“大家伙”。修修自行车,补补炉子,敲敲烟袋锅,手里总有干不完的活。胡同里常有走街串巷的手艺人,磨剪子的、锵菜刀的、修鞋的,挑着担子,吆喝着走过,街坊们听见了,就拿出家里的破烂,围着讨价还价,那声音能传半条街。 孩子们的玩具最简单。滚铁环、踢毽子、跳皮筋,用泥巴捏小人,用碎玻璃片当“宝贝”,一根冰棍能舔半天,一块糖纸能夹在书里当书签。沈言在胡同里见过孩子们玩“官兵捉强盗”,用木棍当枪,用破布当披风,跑得满头大汗,笑声能掀翻屋顶。 这就是四九城的日子,苦是真的苦,缺粮、缺布、缺煤,日子过得紧巴巴,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可暖也是真的暖,街坊邻里互相帮衬,你家借点盐,我家送把菜,孩子混在一堆养,谁家有事,全院人都能搭把手。 沈言在东城的小院里,看着窗台上那盆水仙花,忽然想起95号院的煤烟味,想起粮站排队的长队,想起胡同里孩子们的笑声。这些细碎的、带着烟火气的细节,才是这时代最真实的模样。 没有那么多波澜壮阔,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的琐碎;没有那么多传奇故事,更多的是普通人努力活着的韧劲。就像胡同里的老槐树,冬天落尽了叶,看着光秃秃的,可等开春,准能抽出新芽,枝繁叶茂,绿得晃眼。 挺好。 他拿起茶杯,对着窗外的四九城,轻轻碰了一下。这日子,苦中带甜,涩里有暖,值得慢慢品。 第125章 胡同晨暮 沈言踩着薄雪走进胡同口时,早点摊的热气已经漫了开来。老张头正用铁铲翻动着大铁板上的炒肝,油星子溅在围裙上,留下点点黑渍,他却浑然不觉,嘴里吆喝着:“刚出锅的炒肝,热乎嘞——” 摊前围着三四个人,都缩着脖子,哈着白气。一个穿棉猴的姑娘买了碗炒肝,蹲在旁边的小马扎上,捧着粗瓷碗呼噜呼噜地喝,辣椒油顺着嘴角往下滴,她也顾不上擦;一个扛着工具包的汉子,买了两个糖火烧,揣在怀里,说是“给徒弟带的”,自己则啃着自带的窝头,就着的面汤。 这是四九城清晨最鲜活的模样——带着烟火气的忙碌,裹着寒气的温暖。 沈言买了两根油条,刚出锅的,烫得直冒热气,咬一口,酥脆的面渣掉在棉袄上。他没立刻走,就站在摊边,看着老张头麻利地收钱、盛菜、招呼客人。老张头的手冻得通红,指关节粗大,却灵活得很,抓炒肝的勺子从不抖,给得多了,客人嘿嘿笑,给得少了,客人也不恼,顶多开玩笑说“老张头,今天手抖了?” “哪能啊。”老张头笑着回一句,下次准多给半勺,这就是胡同里的默契,不用明说,却都懂。 往前走几步,是个修鞋摊。老李师傅戴着老花镜,正给一只布鞋钉掌,锥子穿过厚厚的鞋底,发出“噗嗤”一声轻响。旁边放着个铁皮盒,里面装着各种钉子、皮子、线团,码得整整齐齐。有个老太太提着双棉鞋过来,说“鞋帮裂了,给纳纳”,老李师傅接过,看了看,说“中午来取”,老太太放下鞋就走,连钱都没说,这是信得过的交情。 沈言想起刚搬来东城时,老李师傅给他修过一双皮鞋。鞋底磨穿了,他本想扔,老李师傅说“补补还能穿”,用块厚皮子当底,纳得密密麻麻,比新鞋还结实,只收了五分钱。后来沈言送了他一小袋空间里的茶叶,老李师傅推辞半天,最后收下了,第二天给他的鞋上多打了个鞋眼,说“这样结实”。 胡同深处,有户人家的院门开着,一个老太太正坐在门槛上择菜。菠菜是从自家小院种的,带着冻土的寒气,老太太戴着顶毛线帽,手指冻得发紫,却择得仔细,黄叶子、烂根都掐得干干净净。屋里传来收音机的声音,播放着评书《岳飞传》,声音不大,却在安静的胡同里传得很远。 这就是四九城的上午,像杯刚沏好的茶,慢慢舒展,透着股平和的暖意。 到了午后,日头稍稍暖和些,胡同里就热闹起来。孩子们放学了,背着洗得发白的书包,像刚出笼的小鸟,在胡同里追逐打闹。一个男孩用竹竿挑着只风筝,是用报纸糊的,画着个歪歪扭扭的孙悟空,他跑得满头大汗,风筝却总也飞不高,急得直跺脚,旁边的女孩咯咯笑,说“你跑得太慢啦”。 墙根下,几个老头摆开了象棋摊。马走日,象飞田,车炮过河就厮杀得不可开交。一个老头举着棋子半天不落,嘴里念叨着“你这马别着腿呢”,另一个急得直拍大腿:“我乐意,你管得着吗?”旁边看棋的人也不闲着,七嘴八舌地支招,吵得脸红脖子粗,却没人真动气,一盘棋下完,该递烟递烟,该说笑说笑。 沈言有时会站在旁边看一会儿。他不怎么会下,却喜欢看他们较真的样子,那股子投入劲儿,比看大戏还热闹。有次一个老头输了棋,瞪着眼说“不算,重来”,沈言忍不住笑了,老头看他一眼,说“小伙子,你不懂,这棋跟过日子一样,得有股不服输的劲儿”。 他觉得这话在理。四九城的人,日子过得紧巴,却很少见谁耷拉着脑袋,不管是输了棋,还是缺了粮,第二天准能看到他们照样起早贪黑,照样在胡同里跟人说笑,那股子韧劲,像胡同里的老槐树,再大的风雪也压不垮。 傍晚的四九城,是另一番景象。 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出了烟,煤烟味、饭菜味混在一起,在胡同里弥漫。谁家炖了肉,香味能飘半条街,引得孩子扒着自家门框,眼巴巴地望着;谁家炒了辣椒,呛得人直咳嗽,却也透着股热辣的活气。 沈言在东城的小院里,也升起了炉子。他炖了锅白菜粉条,放了点空间里的腊肉,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窗户没关严,香味飘了出去,对门的王编辑路过,笑着说“沈同志,做啥好吃的呢?闻着真香”。 “炖了点白菜,不嫌弃的话,过来尝尝?”沈言笑着邀请。 “不了,家里饭好了。”王编辑摆摆手,“改天我给你送点我腌的咸菜,配粥吃正好。” 这样的往来,在胡同里很常见。你给我一碗菜,我送你一碟酱,不用客气,也不用道谢,就像左手帮右手,自然得很。 天黑透了,胡同里的灯一盏盏亮起来。大多是昏黄的白炽灯,瓦数不高,却能照亮一小片地方。有户人家的窗户上,映着女人纳鞋底的影子,针线在灯光下忽明忽暗;有户人家传来孩子的哭声,大概是没吃饱,接着就听见母亲温柔的哄劝声;还有户人家开着门,一家人围坐在桌旁吃饭,说说笑笑的,声音不大,却透着股温馨。 沈言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看着远处的灯火,听着胡同里隐约的声响,心里一片宁静。他想起95号院的夜晚,傻柱和许大茂拌嘴的声音,贾张氏骂街的声音,孩子们打闹的声音,吵吵嚷嚷,却也热热闹闹;而东城的夜晚,安静得多,只有偶尔传来的咳嗽声、说话声,像在耳边低语。 这两种夜晚,他都喜欢。就像喜欢甜也喜欢咸,喜欢热汤也喜欢凉菜,不同的滋味,却都能品出生活的真味。 夜深了,胡同里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巡逻的民警,穿着军大衣,拿着手电筒,在胡同里慢慢走着,手电光在墙上扫过,留下晃动的光斑。他们脚步很轻,怕吵醒了熟睡的人家,遇见晚归的人,会叮嘱一句“早点回家,天冷”。 沈言关了灯,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风穿过胡同,发出“呜呜”的轻响,像谁在低声哼唱。他想起白天在早点摊看到的姑娘,想起下棋的老头,想起择菜的老太太,他们的脸在脑海里一一闪过,平凡,却鲜活。 这就是四九城的日子,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有柴米油盐的琐碎,只有街坊邻里的温情,只有普通人努力活着的模样。它像一锅慢慢熬着的粥,火候到了,自然就有了香甜的滋味。 沈言笑了笑,拉了拉被子。明天早上,老张头的炒肝摊还会冒烟,老李师傅的修鞋摊还会开张,孩子们还会在胡同里追逐打闹,日子会像今天一样,平平淡淡,却也踏踏实实。 挺好。 他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又回到了那条胡同,和老张头、老李师傅一起,在烟火气里,笑着迎接新的一天。 第126章 胡同里的日子 天还没亮透,沈言就被窗外的扫帚声吵醒了。他披了件棉袄走到窗边,看见王大爷正弓着腰扫胡同,竹扫帚划过青石板路,发出“唰啦唰啦”的声响,把昨夜落下的碎雪和落叶归拢到一起。王大爷是这片的清扫员,每天天不亮就上岗,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王大爷,早啊。”沈言推开窗打招呼,寒气瞬间灌了进来,他缩了缩脖子。 王大爷直起腰,捶了捶后背,笑着回:“沈小子醒啦?这天儿是真冷,多穿点。”他手里的扫帚没停,“你看这雪,下得不大,扫起来却费劲,化了冻,冻了化,石板路滑得很,待会儿出门可得当心。” “知道了,谢谢您。”沈言应着,心里暖烘烘的。这就是胡同里的好,谁见了都能说上两句,没有那么多生分。 他洗漱完,揣了两个窝窝头出门,打算去老张头的早点摊换碗炒肝。刚走到胡同口,就看见张婶挎着篮子往这边来,篮子里装着刚蒸好的馒头,冒着热气。 “小沈,吃了吗?”张婶笑得眼角堆起皱纹,“刚蒸的红糖馒头,拿两个去。” “不了张婶,我去吃炒肝。”沈言连忙摆手,“您留着给孩子吃。” “嗨,孩子在学校吃呢。”张婶不由分说塞了两个馒头过来,“拿着!热乎的,垫垫肚子。”馒头还带着蒸笼的温度,隔着棉袄都能感觉到暖意。 沈言只好收下,从口袋里摸出一小袋水果糖递过去:“这是我托人带的,给孩子尝尝。”那是他从空间里拿的,包装精致,在这年头算是稀罕物。 张婶眼睛一亮,接过去稀罕地看了看:“这可太贵重了,谢谢你啊小沈。”说着又往他手里塞了把炒花生,“自家炒的,香得很。” 推让间,早点摊的香味已经飘了过来。老张头的铁板上,炒肝正冒着泡,酱红色的汤汁里浮着肝片和大肠,撒上蒜末和香菜,勾得人直咽口水。旁边的笼屉里,包子、糖火烧、油饼堆得像小山,白雾缭绕,把老张头的脸熏得通红。 “来碗炒肝,两个油饼。”沈言把馒头递给老张头,“张婶给的,您尝尝。” 老张头也不客气,掰了半块塞进嘴里,咂咂嘴:“嗯,红糖放得足,张婶的手艺就是地道。”他麻利地盛了碗炒肝,又夹了两个油饼,“今天算我请,就当谢你这馒头了。” “那哪行。”沈言掏出粮票和钱递过去,“一码归一码。” 正说着,胡同里传来一阵自行车铃声,叮铃铃响得急促。一个小伙子骑着“永久”牌自行车飞驰而过,车后座绑着个大纸箱,上面写着“电视机”三个大字。街坊们都探出头来看,议论纷纷。 “这不是老李家的小子吗?买电视机了?” “乖乖,那可是稀罕物!得不少钱?” “听说他在厂里评上先进了,奖的钱够买半台,剩下的跟亲戚凑的。” 小伙子听见议论,骑得更带劲了,脸上是藏不住的得意。沈言看着那台用红布盖着的电视机,想起空间里堆着的几台液晶电视,心里有些恍惚。这个年代的快乐,来得真简单,一台电视机就能让全家甚至全胡同的人高兴上好几天。 吃炒肝的时候,旁边凑过来个半大的小子,是张婶家的二柱子,正眼巴巴地看着他碗里的肝片。沈言把剩下的小半碗推过去:“吃,我吃饱了。” 二柱子眼睛一亮,也不客气,端过去呼噜呼噜吃得香。张婶正好路过,拍了他一下:“没规矩!”又对沈言说,“这孩子,饿疯了。” “没事婶,我确实吃饱了。”沈言笑着摆手,看二柱子吃得欢,心里也跟着轻快。 上午的太阳慢慢爬高,胡同里的雪开始化了,屋檐上滴下的水珠砸在石板上,溅起小小的水花。几个老太太搬了小马扎坐在墙根下晒太阳,手里纳着鞋底,嘴里聊着家常。 “你家那口子,昨天又喝多了?” “可不是嘛,跟他那帮狐朋狗友,喝到半夜才回来,我跟他吵了一架。” “消消气,男人嘛,都那样。我家那个,前天还把工资弄丢了,气得我一宿没睡。” “后来找着了?” “嗨,邻居捡着了,送回来了。你说这胡同里的人,就是心善。” 她们的声音不高,像春蚕啃桑叶,细细碎碎的,却让人觉得踏实。沈言坐在旁边听着,手里把玩着张婶给的炒花生,花生壳裂开的声音清脆悦耳。 中午回家做饭,沈言炒了个白菜炒肉,又炖了锅土豆汤。刚端上桌,就听见敲门声,是对门的王编辑,手里拿着本《红岩》。 “小沈,借你家的锅用用,我那炉子坏了,想煮碗面条。”王编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用用,正好我做的多,一起吃点。”沈言把他拉进来,“别煮面条了,尝尝我的手艺。” 王编辑也不客气,洗了手就坐下,夹了口白菜,眼睛一亮:“你这手艺可以啊!比我家那口子强多了。”他从包里摸出个苹果递过来,“单位发的,给你。”那苹果红彤彤的,在这缺水果的年月,算是奢侈品。 两人边吃边聊,王编辑说起出版社的事,说最近在整理老书,发现好多珍贵的手稿,可惜有些地方受潮了,正愁怎么修复。沈言想起空间里有专业的修复工具,便说:“我认识个人,懂这个,说不定能帮上忙。” “真的?那可太谢谢你了!”王编辑激动地说,“这些手稿都是宝贝,可不能毁了。” 吃完饭,沈言去空间里翻出工具,伪装成“托人带来的”,给了王编辑。王编辑如获至宝,千恩万谢地走了,说回头请他去国营饭店吃红烧肉。 下午,胡同里更热闹了。几个妇女凑在一块做被套,针线在被面上穿梭,拉出长长的线。一个年轻媳妇手笨,缝得歪歪扭扭,引得大家笑。 “你这缝的是啥?像条蚯蚓。” “别笑我了,我妈没教过我这个。”年轻媳妇红着脸说。 “来,我教你。”张婶接过针线,手把手地教,“针脚要匀,拉线不能太松也不能太紧……” 沈言路过时,被拉住帮忙穿线。他眼神好,穿得又快又准,惹得妇女们直夸:“小沈这手巧的,比大姑娘都强!” 他笑着摆摆手,心里却在想,以前在现代,哪干过这些活,现在倒也得心应手。人啊,果然是被逼出来的。 傍晚时分,卖糖葫芦的来了,推着个插满糖葫芦的草靶子,吆喝着“糖葫芦——甜酸的糖葫芦——”。孩子们一下子围了上去,扯着大人的衣角要。 一个男人掏出几毛钱,给孩子买了一串,孩子举着糖葫芦,笑得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男人看着孩子,自己咽了咽口水,却舍不得买一串。沈言看在眼里,从空间里拿出两串包装好的冰糖葫芦,走过去递给那男人一串:“刚买的,吃。” 男人愣了愣,连忙摆手:“这怎么好意思……” “拿着,我不爱吃甜的。”沈言把糖葫芦塞给他,转身就走。身后传来孩子的欢呼声:“爸爸,你也有糖葫芦啦!” 沈言笑了笑,心里暖暖的。他发现,在这个年代,一点小小的善意,就能让人高兴很久。不像现代,物质丰富了,快乐却变得吝啬起来。 天黑后,老李家果然热闹起来。那台电视机摆在院子里,屏幕不大,图像还有点模糊,却围了满满一院子人。放的是《地道战》,黑白的画面,激昂的音乐,看得大家热血沸腾。孩子们坐在前排,瞪大眼睛,嘴里还嚼着糖葫芦;大人们站在后面,时不时讨论两句剧情。 “这鬼子真坏!” “民兵们太厉害了!” “你看那地道,挖得多巧妙!” 沈言也站在人群后面看着,虽然早就看过无数遍,却还是被这股子热闹劲感染。有个小孩挤累了,趴在大人肩上睡着了,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有对小年轻,偷偷拉着手,脸上带着羞涩的笑;张婶和几个老太太,一边看一边纳鞋底,手里的针线却慢了许多。 夜深了,电视看完了,大家意犹未尽地散去,胡同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有路灯还亮着,昏黄的光洒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映出树影婆娑。 沈言回到家,泡了杯热茶,坐在窗边看着外面。胡同里的灯一盏盏熄灭,只有王大爷的屋还亮着,他大概还在整理今天的清扫工具。远处传来火车的汽笛声,悠长而遥远,像是在诉说着什么。 他想起这一天的经历:王大爷的叮嘱,张婶的红糖馒头,老张头的炒肝,王编辑的苹果,孩子们的笑声,还有电视机前的热闹……这些琐碎的片段,像珠子一样,被日子的线串起来,就成了一串闪闪发光的项链。 这就是四九城的日子,没有那么多波澜壮阔,却有着最真实的烟火气。它像一本厚厚的书,每一页都写着平凡,却又在平凡里藏着温暖和力量。 沈言呷了口热茶,暖意从喉咙一直流到心里。他想,这样的日子,挺好。不用想太多,不用急着去哪里,就慢慢走,慢慢看,慢慢感受,就够了。 窗外的雪又开始下了,很小,像撒盐,悄无声息地落在胡同里,落在屋顶上,落在那棵老槐树上。明天一早,王大爷又会拿着扫帚,把这新落的雪,扫成一道温柔的弧线。而他,会继续在这胡同里,读着这本永远也读不完的书。 第127章 寻常巷陌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沈言就听见胡同口传来“磨剪子嘞——锵菜刀——”的吆喝声。那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在寂静的巷子里打了个转,钻进每家每户的窗棂里。他推开院门时,正看见磨刀匠挑着担子往里走,扁担两头各挂着个木箱,一头装着砂轮和磨刀石,另一头放着些零碎工具,走起来“咯吱咯吱”响。 “磨剪子不?”磨刀匠是个干瘦的老头,脸上刻着风霜,见了沈言,咧开嘴笑,露出两颗黄牙。他的手粗糙得像老树皮,指甲缝里嵌着黑泥,却握着一把锃亮的剪刀,正在阳光下翻看刃口。 沈言想起自家厨房那把钝了的菜刀,点点头:“磨一把菜刀。” “得嘞。”老头把担子放在墙根下,从沈言手里接过菜刀,翻来覆去看了看,“这刀是好钢,就是锈了点,磨出来准锋利。”他往磨刀石上洒了点水,“嚯嚯”地磨起来,火星子随着动作溅起,落在地上的薄霜上,瞬间就灭了。 沈言蹲在旁边看,老头一边磨一边唠:“我这手艺,传了三代了。年轻时走南闯北,哪都去,现在老了,就守着这四九城的胡同转。您猜怎么着?这城里的人啊,看着光鲜,过日子精打细算起来,比谁都实在。一把剪刀,磨了又磨,用到不能再用了,才舍得扔。” “是这个理。”沈言应着,想起95号院的三大爷,一把剃头刀用了十年,磨得只剩个刀片,还舍不得换。 正说着,张婶拿着把剪刀出来了:“刘师傅,给我这剪刀也磨磨,剪布都费劲了。”她看见沈言,又说,“小沈,待会儿来家里吃饺子,我包了白菜猪肉馅的。” “不了婶,我中午有事。”沈言笑着推辞,心里却记下了这份热络。在东城住久了,他渐渐明白,这里的人不像95号院那样咋咋呼呼,却把关心藏在“来吃饺子”“磨剪子顺带”这样的小事里,像温水煮茶,慢慢渗透。 菜刀磨得差不多了,刘师傅用拇指蹭了蹭刃口,“噌”地一声响,满意地点点头:“成了,您试试。” 沈言接过刀,分量沉了不少,刃口亮得能照见人影,忍不住赞了句:“好手艺。”他递过去五分钱,是磨菜刀的市价。 刘师傅接了钱,揣进怀里的布兜,又给张婶磨起了剪刀,嘴里哼起了不成调的小曲,听着像是评剧的片段,在清晨的胡同里飘得很远。 沈言提着菜刀回家,路过李教授家门口时,看见老先生正蹲在院里侍弄那几竿翠竹。竹子上挂着冰凌,晶莹剔透,老先生用布小心翼翼地擦着竹身,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孩子。 “李教授,这么冷的天还出来?”沈言站在门口问。 “活动活动筋骨。”李教授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你看这竹子,看着娇弱,其实最耐寒,雪压不垮,冻不死,开春照样往上蹿。人啊,也得学这点韧劲。” 沈言想起昨天在胡同口看见的那个拾荒老人,穿着单薄的棉袄,却每天准时出现在垃圾堆旁,把别人扔掉的破纸、空瓶捡起来,捆得整整齐齐,脸上总带着笑。或许,这就是李教授说的“韧劲”——日子再难,也得笑着过下去。 上午,他去信托商店给王编辑送修复手稿的工具。李掌柜正趴在柜台上算账,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见了他,连忙站起来:“沈同志,稀客啊。” “来给王编辑送点东西。”沈言把工具包放在柜台上,“最近有什么新鲜物件?” “还真有。”李掌柜神神秘秘地从柜台下拿出个木盒,打开一看,是个黄铜的怀表,表盘上刻着精致的花纹,“前清的物件,走时还准,您要不要?” 沈言拿起怀表,打开盖子,里面的齿轮“滴答滴答”地转着,像在数着时光的脚步。他想起空间里那些电子表,精准却冰冷,远不如这老怀表,带着人的温度。 “多少钱?” “您要,给两斤粮票就行。”李掌柜知道他出手大方,也不漫天要价。 沈言付了粮票,把怀表揣进怀里,又挑了两本旧书,一本《唐诗宋词选》,一本《民间故事集》,都是他没读过的。 从信托商店出来,胡同里飘起了雪花。不大,像柳絮似的,慢悠悠地落下来。几个孩子在雪地里打滚,滚得满身是雪,像个小雪人,笑声震得树枝上的雪都落了下来。 一个卖烤白薯的老汉推着车走过,铁皮桶里的白薯冒着热气,甜香混着雪的清冽,让人心里发暖。沈言买了两块,烫手的白薯揣在怀里,隔着棉袄都能感觉到温度,咬一口,蜜甜的汁水流在嘴角,烫得直哈气,却舍不得松口。 他拿着烤白薯往家走,看见刘师傅还在胡同里转悠,已经磨好了好几家的剪刀菜刀,担子两头的木箱都空了些,脚步却更轻快了。大概是今天生意好,他嘴里的小曲哼得更欢了。 路过老李家时,那台电视机还摆在院里,不过没开,几个孩子正围着它转圈,用手指着屏幕上的图像叽叽喳喳地讨论。老李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抽着旱烟,看着孩子们笑,脸上的褶子都堆到了一起。 “李大哥,电视挺稀罕啊。”沈言递过去一块烤白薯。 老李接过去,连声道谢:“可不是嘛,托厂里的福,才有这物件。孩子们天天围着看,比过年还高兴。”他咬了口白薯,“真甜,您这是在哪买的?” “胡同口的老汉,烤得不错。” 两人站着聊了几句,无非是些家长里短,雪下大了些,沈言便告辞回家。 下午的雪越下越大,胡同里的脚印很快就被新雪盖住,变得白茫茫一片。沈言坐在书房里,就着窗台上的阳光看《唐诗宋词选》,读到“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时,心里一动,找出那坛泡了许久的人参酒,又从空间里拿了点卤味,打算请李教授过来小酌两杯。 他刚走到李教授家门口,就看见老先生正站在廊下赏雪,手里拿着本诗集,嘴里轻轻念着“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李教授,赏雪呢?”沈言笑着打招呼,“我那有坛好酒,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正有此意。”李教授合上书,眼睛一亮,“这雪天,最宜饮酒赏诗。” 两人回到沈言的小院,在廊下摆了张小桌,温了酒,摆上卤味。雪花落在酒杯里,“滋”地一声化了,酒液里泛起细小的泡沫。李教授抿了口酒,赞道:“好酒,够烈。” “您尝尝这个,我自己卤的牛肉。”沈言给老先生夹了块肉。 “不错,入味。”李教授嚼着肉,又说,“这雪天,要是再有个火炉,煮上点茶,就更妙了。” “下次备着。”沈言笑着给他斟满酒,“您刚才念的诗,真应景。” “是啊,古人诚不欺我。”李教授望着院外的雪景,“你看这雪,下得干净,把什么都盖住了,却盖不住这胡同里的烟火气。就像这日子,再难,也总有暖人心的地方。” 沈言想起白天磨剪刀的刘师傅,卖烤白薯的老汉,还有张婶的饺子,老李的电视,心里豁然开朗。这四九城的日子,就像这杯酒,初尝辛辣,细品却有回甘;又像这场雪,看着清冷,底下却藏着即将破土的春意。 雪还在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诗,聊着日子,酒喝得慢,话也说得缓,却觉得心里格外踏实。 天黑时,李教授告辞回家,踩着厚厚的积雪,脚步却稳得很,嘴里还哼着刚才念的诗。沈言站在院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雪幕里,转身关了院门。 院里的石榴树被雪压弯了枝桠,像个驼背的老人,却透着股倔强。沈言给它抖了抖雪,心里想着,等开春,它准能抽出新枝。 他回到屋里,把剩下的酒收起来,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雪。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雪花落在地上的“簌簌”声,偶尔传来谁家孩子的笑声,像撒在雪地里的糖粒,甜丝丝的。 这就是四九城的日子,有磨刀匠的吆喝,有烤白薯的甜香,有雪天里的小酌,有街坊间的热络。它不完美,甚至有些粗糙,却有着最动人的真实。 沈言笑了笑,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不用追求什么波澜壮阔,能在这寻常巷陌里,品出日子的千滋百味,就够了。 他拿起那本《唐诗宋词选》,翻到新的一页,就着昏黄的灯光,慢慢读了起来。窗外的雪,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像是在为这平凡的日子,谱写一首温柔的诗。 第128章 城郭藏星斗 沈言蹲在琉璃厂的一家画店门口,指尖拂过摊在地上的一张残画。纸面泛黄发脆,边角磨损得厉害,画的是几尾游鱼,水墨淋漓,鱼鳍的笔触带着股灵动的野气。老板蹲在旁边抽旱烟,见他看得入神,吐了个烟圈:“小伙子,懂画?这是齐老爷子早年的东西,可惜被虫蛀了,不值钱。” “齐老爷子?”沈言心里一动,抬眼看向老板。 “还能有谁,齐白石呗。”老板用烟杆指了指画,“他早年在这一片画过不少,花鸟鱼虫,样样精。现在老了,少见动笔了,倒是他的徒子徒孙,天天在这摆摊。” 沈言的心跳快了半拍。齐白石——课本里、画册里反复出现的名字,那个把虾画活了的国画大师,竟然真的在这片胡同里留下过这么多痕迹。他仔细看着画上的鱼,笔墨简练却神韵十足,果然有股白石老人特有的拙趣。 “这画怎么卖?” “你要是真心要,给两斤粮票就行。”老板爽快地说,“残成这样,也就当个念想。” 沈言没还价,从包里掏出两斤全国粮票递过去,小心翼翼地把画折好,放进带来的牛皮纸袋里。这张残画,在此时或许只值两斤粮票,可他知道,再过几十年,哪怕是这样的残片,也能拍出天价。 这就是四九城的妙处。它像个藏着宝贝的百宝箱,稍微转一转,就能撞上些只在书本里见过的名字。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点,是刚搬来东城那年。 那天去王府井的新华书店买医书,正遇上一群人围着个穿长衫的老者。老者头发花白,留着山羊胡,手里拿着支毛笔,在宣纸上挥毫泼墨,写的是“铁骨铮铮”四个大字,笔力遒劲,带着股金石气。周围的人啧啧称奇,有人小声说:“是启功先生!” 沈言挤在人群后面看了半晌。启功——那个在书法界举足轻重的名字,课本里说他“诗、书、画”三绝,此刻就活生生地站在眼前,笑容温和地和围观者说着话,没有一点架子。 他没上前搭话,只是远远地看着。看着启功先生写完字,把笔放下,接过旁人递来的茶,慢悠悠地喝着,和旁边的人聊起了书法的笔法。那一刻,他忽然觉得,那些书本上遥不可及的名字,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就像住在隔壁的老先生,亲切得很。 从那以后,他就多了个心眼,转胡同、逛旧货市场时,总爱留意那些不起眼的角落,说不定就能撞见些“大人物”。 他在荣宝斋见过溥心畲的画。那位末代皇帝的堂弟,画的山水带着股清逸的贵气,当时摆在角落里,标价不过几斤细粮,买的人寥寥无几,谁能想到后来会成为拍卖行的常客? 他在西单的一家乐器店,听过一位白发老人拉二胡。老人拉的是《二泉映月》,琴声呜咽,听得人眼眶发热。后来才从店主嘴里得知,那是华彦钧——也就是瞎子阿炳,解放后被接到北京疗养,偶尔会来店里坐坐。 最让他意外的,是远远见过溥仪一面。 那是在北海公园。他去那边的药铺抓药,看见一群穿着中山装的人陪着个中年男人散步。男人身材不高,眉眼间还带着点旧时的影子,却穿着最普通的布鞋,说话时微微低着头,显得有些拘谨。旁边有人低声议论:“是溥仪,听说在植物园工作呢。” 沈言站在琼岛的桥头看了会儿。那个曾经的末代皇帝,此刻就像个普通的游客,在湖边慢慢走着,偶尔停下来看一眼水里的荷花,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没有龙袍,没有仪仗,只有一个在新时代努力生活的普通人。 那一刻,沈言忽然觉得,四九城的包容,远不止于接纳寻常百姓的烟火气。它还接纳了这些曾经站在历史浪尖上的人,让他们褪去光环,像普通人一样,在胡同里买菜,在公园里散步,在旧货市场淘些零碎物件。 他开始有意识地收集这些“念想”。 在琉璃厂的旧货摊,淘到过李叔同早年的书法拓片,字里带着股少年意气;在信托商店,换过丰子恺的漫画原稿,画的是“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童趣盎然;甚至在一个收废品的老汉那里,收到过老舍先生用过的钢笔,笔帽上刻着个小小的“舒”字——那是老舍的笔名“舒舍予”的缩写。 这些东西,在当时大多不值钱。李叔同的拓片,老汉说“纸糊窗户都嫌脆”;丰子恺的漫画,店主说“画的都是些孩子,没什么看头”;老舍的钢笔,更是被当成普通的旧物件,扔在废品堆里。 可沈言知道它们的价值。他把这些东西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分门别类地放好。不是为了将来卖钱,而是觉得,这些带着时代温度的物件,比冷冰冰的金条更有意义。它们记录着那些名人的日常,也记录着这个时代的变迁。 他甚至还远远地“追”过几次星。 听说梅兰芳先生在长安大戏院演出,他提前两个小时就去排队,买了张最便宜的站票,在剧场最后面站了三个小时,听梅先生唱《贵妃醉酒》。那唱腔婉转,身段优雅,果然名不虚传,散场后,他还站在后台门口等了会儿,想看看梅先生的真容,可惜没等着。 听说梁思成和林徽因夫妇在清华园研究古建筑,他特意跑了趟清华,在校园里转了半天,终于在一处老楼前看见两人。梁思成先生拄着拐杖,指着楼檐的斗拱和林徽因先生说着什么,林徽因先生穿着旗袍,头发挽得一丝不苟,听得很认真。沈言没敢上前,只是远远地鞠了个躬,转身离开了——有些敬意,放在心里就好。 这些偶遇,像一颗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他心里漾起圈圈涟漪。 他不再觉得那些名人是书本上冰冷的名字,而是知道,他们也会在胡同里排队买早点,也会为了粮票发愁,也会和邻居为了琐事拌嘴。他们和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一样,在历史的洪流里,努力地生活着。 这天,他又去了琉璃厂,想看看有没有新到的字画。刚走进一家画店,就看见老板正小心翼翼地挂起一幅画,画的是几只虾,活灵活现,正是白石老人的风格。 “这画是……”沈言指着画,有些激动。 “刚收的,齐老爷子的真迹。”老板压低声音,“他老人家现在不怎么画了,这是托人从他家里出来的,要价不低,得十斤细粮加一块银元。” 沈言倒吸一口凉气。十斤细粮加一块银元,在此时算得上是巨款了,足够普通人家活好几个月。可他知道,这幅画的价值,远不止于此。 他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掏出十斤细粮票和一块银元递过去。老板眼睛一亮,连忙把画取下来,卷好递给沈言:“小伙子有眼光!这画放好了,将来准能当传家宝。” 沈言抱着画,走出画店,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抱着画,在琉璃厂的胡同里慢慢走着。 胡同里,几个孩子在踢毽子,笑声清脆;墙根下,几个老头在聊齐白石的画,说“他画的虾,看着就像在水里游”;远处,传来卖糖葫芦的吆喝声,甜丝丝的。 他忽然觉得,自己抱着的不只是一幅画,还有这个时代的一段记忆。这段记忆里,有大师的笔墨,有普通人的烟火,有历史的厚重,也有日子的鲜活。 四九城就像个巨大的舞台,这些名人不是高高在上的主角,而是和寻常百姓一起,演着一出名为“生活”的大戏。他们的故事,和胡同里的炊烟、粮票、自行车铃声交织在一起,才构成了这时代最真实的模样。 沈言把画小心地放进空间,心里打定主意,以后还要多转转。说不定哪天,就能在哪个不起眼的角落,再撞见些书本上的名字,再收集些带着时代温度的念想。 他抬头看了看天,蓝得像块刚洗过的布,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胡同深处,传来一阵悠扬的鸽哨声,清脆悦耳,在四九城的上空,久久回荡。 挺好。 能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城里,遇见这么多“故人”,收集这么多故事,本身就是件幸事。 第129章 褪去光环 沈言坐在东城小院的石榴树下,手里摩挲着一方砚台。砚台是端溪石的,雕着简单的云纹,是前几日在潘家园旧货市场淘来的,摊主说曾是傅抱石先生用过的。他当时心里动了动,倒不是因为“傅抱石”这三个字,而是觉得砚台的包浆温润,握着顺手。 放在以前,若是听说这东西跟哪位名人沾边,他少不得要激动半天,仔细摩挲着想象主人当年挥毫的模样。可现在,他只是用清水洗去砚台表面的浮尘,往里面倒了点墨汁,拿起毛笔蘸了蘸,在宣纸上写下“平常心”三个字。 字迹算不上好,却透着股稳当。 初来四九城时,他像个揣着藏宝图的孩子,总觉得这城里藏着数不清的“惊喜”。那些只在课本里、画册上见过的名字,突然有了具象的模样——在胡同里提着鸟笼散步的老者,可能是写过传世文章的大家;在公园长椅上看报纸的先生,或许是画过惊动画坛的名作;甚至在粮站排队的老太太,说不定都有段与历史名人相交的过往。 第一次在荣宝斋撞见黄胄先生时,他心跳得像擂鼓。那位以画驴闻名的画家,正蹲在地上翻找旧画稿,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裤脚沾着泥,跟普通的老头没两样。可当他看见黄胄先生随手在废纸上画的几笔驴,那股生动的野趣,瞬间就让他认了出来。 他当时想上前说句话,哪怕只是问声好,脚却像钉在地上似的挪不动。直到黄胄先生拿着画稿起身离开,他还愣在原地,心里又激动又懊恼——就这么错过了跟名人“面对面”的机会。 后来在北海公园遇见溥仪,他倒没那么激动了,只是远远地看着。那位末代皇帝穿着中山装,跟在几个工作人员身后,听着讲解,时不时点点头,眼神里没有想象中的落寞,也没有不甘,只有一种平和,像谁家里的长辈,在公园里悠闲地散步。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想起历史书上那张穿着龙袍的照片,心里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时间真是个厉害的东西,能把九五之尊的皇帝,变成公园里一个普通的游客,褪去所有光环,只剩下一个“人”的模样。 再后来,见得多了,那份新奇感就像泡在水里的茶,慢慢淡了下去。 他在王府井的书店见过冰心先生。老太太坐在靠窗的位置,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本诗集,看得入神,阳光落在她花白的头发上,镀上一层暖金。有年轻人认出她,想上前合影,被她温和地摆摆手拒绝了:“就想安安静静看会儿书。” 他在护国寺小吃街见过老舍先生。先生正和几个朋友坐在小桌旁,面前摆着豆汁、焦圈,聊得兴起,爽朗的笑声能传老远。他听不清在聊什么,只看见先生拿起焦圈,蘸着豆汁,吃得津津有味,跟胡同里下棋的老头没两样。 他甚至在菜市场见过梁思成先生。先生提着个竹篮,正跟摊主讨价还价,说“这白菜再便宜点,家里人多,吃得多”。摊主被他磨得没办法,只好让了两分钱,先生笑得像个得了便宜的孩子,小心翼翼地把白菜放进篮子里。 这些场景看多了,那些书本上的“名人”形象,就渐渐和眼前的“普通人”重合了。他们也会为了几分钱跟人计较,也会在小吃摊吃得满头大汗,也会在公园里晒着太阳打瞌睡。褪去“大家”“大师”的光环,他们也是这四九城里,过着柴米油盐日子的一份子。 沈言不再刻意去“偶遇”谁。 以前逛琉璃厂,他总盯着那些可能沾着“名人”痕迹的物件,哪怕是一张用过的信纸,一支旧钢笔,都想收起来。现在再去,他只看东西本身——这张画的笔墨好不好,这方砚台的石质细不细,这把扇子的扇骨值不值钱。至于曾经是谁用过的,倒成了次要的。 有次在信托商店,李掌柜神秘兮兮地拿出个紫砂壶,说“是张大千先生用过的”,要价五斤细粮。沈言拿起壶看了看,壶型普通,泥料也一般,摇了摇头:“不是好壶,就算张大千用过,也不值这个价。” 李掌柜愣了愣,随即笑了:“你这小子,倒是看得通透。”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不是不稀罕名人用过的东西,只是觉得,物件的价值,终究得看它本身,而不是靠谁“用过”来抬价。就像人一样,不管名声多大,终究得吃饭、睡觉、过日子,那些光环,不过是别人给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他依旧会收集字画,但不再只盯着“名人”的名头。上次在潘家园,他花三斤粗粮换了幅不知名画家的山水画,画得是四九城的胡同雪景,笔墨算不上精湛,却透着股烟火气,他看着喜欢,就收了下来,挂在书房里,比那些名家大作看着还顺眼。 那天在胡同口,他遇见了启功先生。先生正提着个布兜,里面装着刚买的烧饼,看见沈言,笑着点了点头:“小伙子,又去淘书了?” 沈言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上次在书店见过,先生大概是记住他了。“是啊,启先生。”他也笑着点头,“您刚买的烧饼?哪家的?” “就胡同口那家,芝麻放得多,香得很。”启功先生晃了晃手里的布兜,“你要是没吃,拿去尝尝。” “不了,我刚吃过。”沈言连忙摆手,“谢谢您。” 两人就站在胡同口聊了几句,没说什么高深的学问,就聊哪家的烧饼好吃,哪家的酱菜够味,哪家的修鞋匠手艺好。启功先生说话风趣,时不时冒出两句玩笑,逗得沈言直笑。 临走时,启功先生说:“这胡同里的日子,看着平淡,其实比书里写的有意思多了。” 沈言深以为然。 是啊,书里的名人,是被定格的画像,完美却遥远;可胡同里的他们,是鲜活的人,有烟火气,有小脾气,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这样的“名人”,才更真实,更让人觉得亲近。 他不再觉得能遇见他们是多么“幸运”的事,只当是寻常的街坊往来。就像遇见李教授、王编辑、张婶一样,点头问好,闲聊几句,然后各自回到自己的日子里,不刻意,不攀附,不远不近,刚刚好。 这天,沈言去给王编辑送修复好的手稿。王编辑正在整理一堆旧书,见他进来,指着其中一本说:“你看,这是沈从文先生早年的小说集,缺了封面,我正想补一补。” 沈言拿起书翻了翻,纸页已经泛黄,字迹却依旧清晰。“写得真好。”他由衷地说。 “是啊,沈先生的文字,带着股湘西的灵气。”王编辑叹了口气,“前阵子在出版社见过他,头发都白了,还在埋头改稿子,说要把以前的作品再润色润色。” “挺不容易的。”沈言说。 “谁说不是呢。”王编辑把书放好,“不管是什么大家,说到底,还是得靠手里的笔吃饭,跟咱们靠工资吃饭一样,都得下功夫。” 沈言点点头,心里忽然亮堂起来。 不管是梁思成先生讨价还价买白菜,还是老舍先生在小吃摊大笑,或是沈从文先生埋头改稿子,都在说着一个道理:名人也是人,也得在这时代里,一步一个脚印地过日子。那些光环,不过是他们的日子结出的果实,而果实的背后,是和普通人一样的耕耘和付出。 他不再去想这些字画将来能值多少钱,也不再去刻意追寻那些“名人”的踪迹。空间里的藏品,就安安静静地放着,像藏着一段段日子的印记,偶尔翻出来看看,想起那些在胡同里遇见的身影,心里会泛起一丝暖意。 夕阳西下,沈言走出出版社,沿着胡同慢慢往家走。胡同里,孩子们在追逐打闹,老太太们在门口择菜,卖糖葫芦的老汉推着车走过,吆喝声悠长。 他看见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是启功先生,正蹲在路边,帮一个孩子捡掉在地上的风筝。先生的动作有些迟缓,却很认真,捡起来后,还帮孩子把风筝线理好,笑着说了句什么,孩子高兴地跑开了。 沈言走过去,和先生并排往回走。 “启先生,今天挺暖和。” “是啊,适合出来走走。” 两人没再多说,就这么慢慢走着,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两个普通的街坊,在黄昏的胡同里,享受着这平淡的时光。 沈言觉得,这样真好。没有了初见时的新奇,没有了对光环的追逐,只剩下这份融入日常的平和。就像这四九城的日子,褪去所有传奇的色彩,剩下的,才是最扎实、最动人的本真。 第130章 狸奴伴武 沈言推开院门时,一团毛茸茸的影子“噌”地从石榴树上跳下来,围着他的裤腿蹭了蹭,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轻响。是他半个月前从胡同口捡来的猫,一身黑灰相间的毛,瘦得皮包骨,如今养得油光水滑,成了小院里最自在的活物。 “饿了?”他弯腰挠了挠猫的下巴,指尖能感觉到它喉咙里震动的力道,像有台小发电机在运转,“等着,给你弄吃的。” 这猫来得巧。那天他从黑市回来,见它被几个孩子追着打,瘸着条后腿缩在墙根下,眼里却透着股不服输的狠劲。沈言动了恻隐之心,把孩子赶跑,抱回了院。本想养几天就送走,没成想这猫通人性,见他练拳就蹲在旁边看,见他看书就趴在桌角睡,一来二去,倒成了分不开的伴。 他给猫起了个简单的名字,叫“小黑”。 喂完小黑,沈言换上练功服,走到院中央站定。晨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在青石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抬手,起了个八极拳的架子,拳风带动衣角,发出轻微的“簌簌”声。 小黑蹲在廊下,眯着眼睛看。它不像别的猫那样好动,只要沈言练拳,它能一动不动蹲半个时辰,偶尔甩甩尾巴,喉咙里的“咕噜”声却从不间断,像在跟着他的节奏呼吸。 沈言练的是八极拳的“哼哈”二音。出拳时沉腰立马,喉间迸发一声“哼”,气沉丹田,震动脏腑;收势时松肩沉肘,吐气时带出一声“哈”,如雷贯耳,荡尽浊气。这是八极拳的内壮法门,练的是一口气,震的是五脏六腑,据说练到深处,能凭内劲碎砖石。 可他总觉得差了点意思。气是沉下去了,震动也有,却像隔着层东西,不够通透,那声“哼”总带着股刻意,不如师父当年演示时那般浑然天成,仿佛脏腑自鸣。 直到小黑来了,他才慢慢品出点门道。 那天他练完拳,累得坐在石凳上喘气,小黑跳上他的膝盖,蜷成一团睡了。他摸着小黑柔软的毛,忽然听见它肚子里传来细微的“咕噜”声,不是喉咙里的震动,而是更深层的、从脏腑里透出来的轻响,规律得像钟摆,绵长而有力。 他心里一动。 想起以前在古籍里看到的记载:形意拳有“虎豹雷音”,乃内壮秘法,练时需效虎豹卧踞之态,听腹中雷鸣,以意导气,震荡内脏,久而久之,可强体健身,内劲自生。而拳谱里特意提了一句:“猫与虎同属,其卧也,腹音绵绵,得天地之静气,可效之。” 原来如此。 老虎是山中之王,其吼震山林,靠的是内劲;猫虽小,却与虎同脉,看似慵懒,腹中自有乾坤。那些大宗师爱养猫,怕不只是消遣,更是在观察猫的呼吸、腹音,体悟那份藏在慵懒里的内劲。 从那以后,沈言练拳时多了个心思。 他不再刻意追求“哼哈”二音的响亮,而是沉下心,去听小黑的腹音。看它蜷在那里睡觉时,肚子如何轻微起伏,腹音如何随着呼吸节奏变化——吸气时轻细,呼气时绵长,一呼一吸间,内劲暗涌,却不露分毫。 他试着模仿。站桩时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只蜷卧的猫,让气息慢慢沉入丹田,再随着呼吸缓缓流转,带动脏腑自然震动。一开始不得要领,气总往上浮,震得胸口发闷;后来学着小黑的样子,全身放松,不刻意用力,反而渐渐摸到点门路。 有天清晨,他站桩时忽然觉得丹田一动,一股暖流顺着经脉游走,所过之处,脏腑微微震颤,竟自发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哼”,不是喉间刻意发出的,而是从脏腑深处透出来的,像小黑肚子里的“咕噜”声,却更沉、更有力。 他猛地睁开眼,心头一阵狂喜。 这才是“哼哈”二音的真意!不是用喉咙喊出来的,而是内劲催动脏腑,自鸣而出的声音。就像小黑,不用刻意发力,腹音自响,那是生命力的自然流露。 小黑被他的动静惊醒,抬起头看了看,又懒洋洋地蜷了回去,喉咙里的“咕噜”声和他脏腑的震动隐隐相合,像一唱一和。 沈言笑了,继续站桩。阳光落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气息在体内流转,脏腑随着呼吸轻轻震动,发出细微的共鸣,与小黑的腹音交织在一起,在安静的小院里谱成一曲奇特的乐章。 他开始更细致地观察小黑。 看它捕食时,身体像张拉满的弓,气息沉到极致,腹音几乎消失,只在扑出去的瞬间,喉间发出一声短促的“喵呜”,带着股爆发力,那是内劲骤然迸发的样子;看它伸懒腰时,四肢舒展,脊背拱起,腹音变得悠长,像气息在体内打了个转,缓缓散开,那是卸力松劲的法门。 这些细微的姿态,竟和拳谱里的描述隐隐相合。八极拳讲究“刚猛”,却也注重“刚中带柔”,就像猫的扑击,看似迅猛,实则蓄力时藏着柔劲;太极拳讲究“以柔克刚”,像猫的闪躲,看似慵懒,实则步法灵动,借力打力。 沈言把这些观察融进拳里。练八极拳的“铁山靠”时,他不再一味追求力道,而是学着猫扑击前的蓄力,先松肩沉肘,让气聚于丹田,再猛然发力,靠出去时带起一股螺旋劲,仿佛猫爪挠物,看似轻巧,却藏着穿透的力道;练太极的“云手”时,他模仿猫的步法,脚步轻抬轻落,像踩在棉花上,转身时脊背如猫弓,圆活连贯,气息随着动作流转,腹音绵绵不绝。 小黑成了他的“活拳谱”。 有时他练得不对,气息浮躁了,小黑就会冲他“喵”一声,用爪子扒他的裤腿,仿佛在提醒他“放松”;有时他找到了感觉,内劲流转顺畅了,小黑就会跳到他脚边,用头蹭他的脚踝,喉咙里的“咕噜”声格外响亮,像是在喝彩。 王编辑路过时,见他对着猫练拳,觉得稀奇:“沈同志,你这是跟猫学功夫呢?” “算是。”沈言笑着说,“这小东西身上,有不少门道。” 王编辑摇摇头,大概觉得他在开玩笑,转身走了。只有沈言自己知道,他从这只普通的猫身上,学到了多少拳谱上没写的东西。那些大宗师的智慧,或许就藏在这些看似平常的观察里——向自然学习,向万物学习,把天地生灵的妙处,都融进一拳一脚里。 这天傍晚,他练完拳,小黑跳上石桌,卧在他旁边。沈言摸着它的背,能清晰地感觉到它腹音的震动,规律而有力。他闭上眼睛,跟着那节奏呼吸,气息沉入丹田,再缓缓吐出,带动脏腑轻轻共鸣。 “哼……”一声低沉的气音从喉间溢出,不高,却震得胸腔发麻,一股暖流顺着脊椎往上涌,浑身的疲惫都消散了不少。 小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喉咙里的“咕噜”声又响了些,像是在回应。 沈言睁开眼,看着天边的晚霞,心里一片澄明。 原来功夫从不在别处,就在身边。一草一木,一猫一犬,都藏着天地的道理。练拳不只是练力气,更是练心,练对万物的感知。能从一只猫的腹音里,悟到内劲的法门,这大概就是古人说的“道法自然”。 他拿起桌上的毛巾,擦了擦汗,小黑趁机跳上他的肩膀,用头蹭他的脸颊,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知道了,给你弄好吃的。”沈言笑着拍了拍它的脑袋。 夕阳把一人一猫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青石板上,温馨而宁静。小院里,石榴树的叶子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小黑的腹音和沈言的呼吸交织在一起,像一首无声的歌谣,诉说着功夫与生活的真谛。 挺好。 有拳可练,有猫作伴,能从平凡里悟到不凡,这样的日子,踏实,也安心。 第131章 一呼一吸 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三天,东城的胡同被洗得发亮,青石板缝里钻出的青苔透着水润的绿。沈言坐在廊下,看着小黑蜷在他脚边打盹,猫毛被雨水打湿了几缕,却依旧把肚子贴在温热的地砖上,喉咙里的“咕噜”声裹着雨声,像浸了水的棉絮,闷得格外舒服。 他手里捏着本泛黄的《形意拳谱》,翻到“虎豹雷音”那页,指尖划过“静听腹鸣,如雷贯耳,非外响,乃内劲自生”一行字,抬头看了看小黑。这猫正睡得酣,肚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隔着薄薄的皮毛,能隐约看到内脏蠕动的轮廓,那“咕噜”声仿佛不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而是从脏腑深处滚出来的,一圈圈荡开,与雨声的节奏奇妙地重合。 前几日练“十字桩”时,他试着摒除杂念,只专注于小黑的腹音。一开始总被窗外的鸽哨、远处的车声打断,后来索性闭上眼睛,把所有感官都集中在耳朵上——听那“咕噜”声如何从细微的震颤开始,逐渐变得绵长,像山涧的溪流漫过卵石,不急不躁,却带着股持续的力道。 忽然间,丹田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一股温热的气顺着脊椎往上蹿,喉咙里不受控制地溢出一声“哼”,不是刻意发力的闷响,倒像打哈欠时的自然舒气,却震得胸腔发麻,连带着廊下的雨声都仿佛顿了半拍。 小黑被这声气音惊动,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琥珀色的瞳孔在阴雨天里缩成细缝,像是在打量他有没有走火入魔。见他只是静坐,便又懒洋洋地垂下头,把爪子搭在沈言的鞋面上,腹音重新响起,比刚才更沉了些,像是在引导他找回节奏。 沈言失笑。这猫竟真像个懂行的师父,知道他练岔了气,用自己的呼吸来给他“调桩”。 他想起刚学拳时,师父总说“功夫在拳外”。那时候他不懂,以为是说要多劈柴挑水练力气,直到养了小黑,才慢慢咂摸出味道——所谓“拳外”,是天地万物的规律,是花鸟鱼虫的姿态,是小猫酣睡时的腹音,是这些看似与拳无关的东西,藏着最本真的发力诀窍。 就像此刻,雨打芭蕉的“沙沙”声,小黑腹音的“咕噜”声,他自己呼吸的“呼哧”声,三者交织在一起,竟比任何口诀都管用。他试着让呼吸跟着小黑的节奏走,吸气时像猫爪收拢般蓄势,呼气时像猫尾轻扫般舒展,丹田的气不再是硬憋出来的,而是像雨后的春笋,顺着这股节奏自然往上冒。 雨停时,小黑伸了个懒腰,弓起的脊背像拉满的弓弦,浑身的猫毛炸开又收拢,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分多余。沈言看得入神——这猫伸懒腰的姿态,竟和太极拳的“云手”如出一辙:沉肩时如猫低头舔爪,转腰时似猫弓背蓄力,落脚时像猫爪轻踩棉絮,每一处关节都圆活自如,透着股“松而不懈”的劲。 他站起身,学着小黑的样子慢慢舒展身体。先沉肩坠肘,感受两臂像猫的前爪般自然下垂,再以腰为轴,缓缓转动上身,想象自己的脊背是猫的脊椎,一节节松开,再一节节收紧。转到极致时,忽然像小黑扑鼠般猛地发力,脚下“噌”地踏出半步,拳头带着一股螺旋劲往前送——这正是八极拳的“顶肘”,以前总觉得发力僵硬,此刻竟觉得腰胯的劲顺顺当当传到了肘尖,带着股猫扑食的刁钻。 “喵呜?”小黑歪着头看他,像是在说“总算开窍了”。 沈言收势站定,额头上渗出细汗,却浑身舒畅。以前练拳总想着“刚猛”“迅猛”,把自己逼得像拉满的弓,反而容易受伤;如今学猫的慵懒,在松快里找劲,倒像是找到了条捷径——原来力气不用死憋,顺着身体的自然节奏,反而能生出更巧的劲。 从那以后,他练拳时总带着小黑。 天刚亮,他在院里站桩,小黑就蹲在对面的石榴树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枝叶,腹音像晨钟般规律;午后阳光好,他练太极的“野马分鬃”,小黑就在旁边打滚,四脚朝天露出肚皮,腹音随着翻滚的动作忽快忽慢,提醒他转腰时要像猫翻身般灵活;傍晚练八极拳的“闯步”,小黑会追着他的影子跑,偶尔蹿到他脚边,迫使他收住脚步调整重心,倒让他悟到了“步步生根”的道理。 街坊们见了,都觉得新鲜。 李教授路过时,看着一人一猫在院里“对练”,捋着胡子笑:“沈同志这是在练‘猫拳’?倒有几分道家‘师法自然’的意思。” “算是。”沈言笑着收拳,“这小东西比我懂劲。” “万物有灵啊。”李教授指着小黑,“你看它卧着时,看似散漫,实则脊柱如弓,丹田似球,这股收放自如的劲,咱们这些读书人练一辈子也未必学得来。” 沈言深以为然。他翻遍了手里的拳谱,那些“气沉丹田”“力发于腰”的口诀,说得玄之又玄,可看小黑卧着时那副样子——肚子贴着地面,脊背微微拱起,气息深绵,不就是最好的“气沉丹田”?看它扑食时,后腿蹬地,腰胯一转,前爪如箭般弹出,不就是标准的“力发于腰”? 这些藏在拳谱里的奥秘,竟在一只普通的猫身上,以最直白的方式展现出来。 他开始收集关于“猫与拳”的老话。去信托商店时,缠着李掌柜打听;逛潘家园时,跟摆旧货摊的老头闲聊;甚至去东城的茶馆,点一壶最便宜的茶,听说书先生讲江湖轶事。 还真让他凑出不少趣闻。 有个修鞋的老汉说,早年间有位形意拳大师,养了只狸猫,无论走到哪都抱着,说是“听猫腹音悟雷音,十年大成”;李掌柜说,他见过一本民国的拳谱,里面夹着张插画,画的是个武师蹲在地上,跟一只猫并排打坐,旁边题着“猫为虎师,拳为心影”;说书先生更是讲得神乎其神,说杨露禅练太极时,总在院里撒些小鱼干,看猫怎么轻巧地跃上墙头,怎么无声地落地,才创出了“猫步”。 这些故事真假难辨,沈言却听得津津有味。不管是真是假,至少说明,古往今来的武者,都懂从猫身上学东西——学它的静,学它的动,学它那股藏在慵懒里的机敏,学它腹音里藏着的内劲。 这天,他去95号院看看,刚进胡同就见傻柱追着棒梗打,嘴里骂着“小兔崽子,又偷人家的鸡”。棒梗跑得飞快,像只受惊的猫,钻过胡同口的窄缝时,身体一缩,贴着墙根就溜了过去,动作比猴子还灵活。 沈言看得眼睛一亮。棒梗这一下缩身,竟和小黑钻墙洞时的姿态一模一样——肩背一沉,脊柱一弓,四肢收紧,把身体的横截面积缩到最小,看似狼狈,却透着股顺应地形的巧劲。这不就是太极拳里说的“引进落空”?遇到阻碍时不硬撞,而是顺着势子调整身形,以巧劲避过去。 他站在原地,模仿棒梗缩身的动作,试着把肩背的劲松开,让脊柱像猫的脊椎般灵活转动。一开始动作僵硬,像个提线木偶,练了几遍,忽然找到点感觉——身体一沉,竟能轻松地从半开的院门缝里钻过去,比平时推门走还省力。 “沈小子,你钻狗洞呢?”傻柱正好追过来,见他这举动,笑得直不起腰。 沈言也不解释,拍了拍身上的灰:“傻柱哥,你看棒梗刚才跑的样子,是不是挺巧?” “巧个屁!偷东西的本事!”傻柱气呼呼地说,却也忍不住补充,“那小兔崽子,打小就滑,跟泥鳅似的,抓都抓不住。” “这股滑劲,要是用到拳上,说不定是好东西。”沈言笑着说。 傻柱听不懂他的话,骂骂咧咧地走了。沈言却站在胡同里,反复琢磨着刚才的感觉。原来“师法自然”不止是学猫,连孩子奔跑、泥鳅滑水,这些最本能的动作里,都藏着功夫的道理。 回到东城小院时,小黑正趴在窗台上晒太阳,肚子对着阳光,腹音“咕噜咕噜”响得欢。沈言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感受着胸腔里传来的震动,像是抱着个温热的小罗盘,能指引他找到气息的方向。 他抱着猫,在院里慢慢打了一遍太极。动作放得极慢,每一招都跟着小黑的腹音调整呼吸,抬手时像猫爪拨弄毛线球般轻巧,落步时像猫踩瓦片般无声,转身时像猫蜷在炉火旁般圆活。 打到“白鹤亮翅”时,一阵风吹过,石榴树的叶子“哗啦”作响,小黑忽然从他怀里跳下来,追着一片落叶跑,腾挪跳跃间,动作舒展又敏捷,腹音随着跑动忽急忽缓,竟和他的拳招节奏完美呼应。 沈言停下动作,看着小黑追逐落叶的身影,忽然笑了。 或许功夫本就不该是苦大仇深的修行,而该像这样——抱着猫,听着风,跟着天地万物的节奏,一呼一吸,一拳一脚,都顺应着自然的道理。就像小黑的腹音,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活着的本能;他的拳,也该如此,不是硬练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长出来的。 夕阳落在他和小黑身上,把影子拉得很长。小黑叼着落叶跑回来,蹭了蹭他的裤腿,腹音又变得绵长起来。沈言弯腰把它抱起来,摸了摸它的头。 “走,给你弄条鱼吃。” 小黑像是听懂了,喉咙里的“咕噜”声更响了,像在应和。 小院里,一人一猫的身影渐渐隐入暮色,只有那若有若无的腹音和呼吸声,还在空气中轻轻回荡,与晚风、虫鸣、落叶声交织在一起,谱成一曲属于功夫与生活的歌谣。 挺好。 这样的日子,有猫作伴,有拳可悟,有自然可学,足够了。 第132章 拳影伴猫眠 霜降过后,四九城的风带了股透骨的凉。沈言把小院里的竹椅搬到廊下,铺上厚棉垫,自己坐一张,旁边给小黑摆了个藤编的猫窝,垫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羊绒毯——这猫被他养得越发娇贵,天稍冷就不肯沾冰凉的地砖,非得蜷在暖和地方打盹。 他手里捧着本《太极拳经》,字是竖排的,带着点油墨的陈香。阳光透过石榴树的枝桠,在书页上投下晃动的光斑,像一群跳跃的小金虫。小黑趴在窝里,前爪抱着个毛线球,喉咙里的“咕噜”声随着呼吸起伏,和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凑成了段安逸的调子。 练拳的日子久了,沈言渐渐摸到些门道。以前总想着“发力”“打劲”,一招一式都透着股紧绷,如今却更喜欢这种慢下来的节奏——对着阳光看书,听着猫打呼噜,偶尔起身比划两下,不追求招式标准,只跟着心里的感觉走,反倒比刻意练习时更顺畅。 就像此刻,他看到“太极者,无极而生,动静之机,阴阳之母也”一句,忽然想起小黑追老鼠的样子。那猫平时懒懒散散,像团没骨头的绒球,可一旦盯上目标,浑身的毛都会绷紧,瞳孔缩成细线,这是“静极生动”;等老鼠窜出来,它却不立刻扑上去,而是左躲右闪,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把老鼠的退路全封死了,这是“动中含静”。 “原来你这小东西,天天在给我演太极啊。”沈言笑着戳了戳小黑的耳朵,猫被打扰了清梦,不满地甩甩尾巴,用头蹭了蹭他的手,算是和解。 他起身走到院中央,试着把刚才的感悟融进拳里。起势时像小黑刚睡醒,慢慢舒展四肢,松肩沉肘,让气息像温水般漫过丹田;云手时模仿猫追鼠的步法,脚贴着地面轻轻滑动,腰胯随着动作缓缓转动,看似慢悠悠,却藏着股随时能发力的劲;收势时又如猫蜷回窝,全身放松,气息归于丹田,连眼神都变得懒洋洋的。 一套拳打下来,竟没觉得累,反而浑身暖洋洋的,像晒了场好太阳。小黑不知何时从窝里跳了出来,蹲在他脚边,尾巴尖轻轻扫着地面,喉咙里的“咕噜”声比刚才更响,像是在夸他“总算开窍了”。 这种“以猫悟拳”的日子,成了他生活里的寻常风景。 有时天不亮就被猫爪拍醒,小黑蹲在床头,对着他“喵呜”叫,像是在催他起床练拳。他便揉着眼睛起来,跟在猫身后走到院里——小黑会先在石榴树下绕两圈,伸个懒腰,再跳到石桌上,看着他站桩。等他站得浑身发热,它又会叼来个小石子,扔在他脚边,像是在说“该动一动了”。 有时练得入神,忘了时间,小黑就会跳上他的肩膀,用爪子扒拉他的脸,把他的注意力拉回来。沈言便笑着停手,去厨房拿条小鱼干奖励它。这猫也懂规矩,叼着鱼干跑到一边吃,绝不打扰他接下来的练习。 街坊们见多了,也见怪不怪。 张婶送饺子过来时,看见沈言对着猫比划拳脚,只是笑着说:“小沈这猫养得真通人性,比狗还机灵。” 李教授路过,会站在门口看一会儿,点评两句:“你这拳路越来越松活了,有点‘行云流水’的意思,看来小黑没少教你。” 连修鞋的老李师傅,都知道东城有个“养猫练拳”的年轻人。有次沈言去修鞋,老李师傅还特意说:“我年轻时候见过耍猴戏的,没见过跟猫学拳的,你这是独一份。” 沈言听了,只是笑。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练拳本就是自己的事,只要能从中找到乐趣,能强身健体,跟猫学又何妨? 这天他去潘家园,想淘本关于养生气功的旧书,在一个旧货摊前停下了脚步。摊主是个干瘦的老头,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个小铜铃,逗着脚边的一只狸猫。那猫和小黑长得有几分像,却更精神,蹲在那里,脊背挺直,眼神锐利,像只蓄势待发的小老虎。 “老爷子,这猫养得不错啊。”沈言忍不住夸了句。 老头抬头看了他一眼,咧嘴笑了:“小伙子有眼光。这可不是普通的猫,是‘练家子’养的‘拳猫’。” “拳猫?”沈言来了兴趣。 “嗯哼。”老头用铜铃在猫眼前晃了晃,猫却不为所动,依旧稳稳地蹲着,“以前练形意拳的,都爱养这种猫,看着它的动静悟‘虎形’。你看它这脊背,是不是像拉满的弓?这眼神,是不是透着股凶劲?” 沈言仔细一看,还真是。那猫看似安静,却浑身透着股警惕,像随时能扑出去的老虎,和小黑那种懒洋洋的样子截然不同。 “您也练拳?” “年轻时瞎练过几天形意。”老头摆摆手,指着猫说,“后来年纪大了,拳练不动了,就养只猫解闷,也算没忘本。”他顿了顿,又说,“小伙子也练拳?看你这身形,像是有功夫在身的。” “瞎练,学了点八极和太极。”沈言谦虚道。 “哦?”老头来了兴致,“八极刚猛,太极阴柔,能把这两样揉到一起,不容易。”他指了指自己的猫,“你看它,看着软,爪子尖着呢,这叫‘外柔内刚’,跟太极一个道理;真扑起来,那股劲又猛又快,像八极的‘顶肘’。万物一理,拳也一样,刚柔不能分家。” 沈言听得心头一动。老头的话,和他从猫身上悟到的道理不谋而合——刚猛里得藏着柔劲,才不至于伤人伤己;阴柔中得带着刚劲,才不会显得软弱。就像小黑,平时看着温顺,真被惹急了,爪子挠人也挺疼。 “受教了。”沈言诚恳地说。 老头笑了,从摊上拿起一本线装书递给她:“这本《易筋经》残卷,看着旧,里面有些养气的法子,说不定对你有用,给两斤粮票就行。” 沈言接过来翻了翻,纸页都快散了,字迹却还清晰,里面果然有些关于呼吸吐纳的记载,连忙付了粮票,小心地收起来。 临走时,老头的猫忽然对着他叫了两声,声音不像小黑那样绵软,带着点清亮的劲。老头笑道:“它这是跟你打招呼呢,觉得你是同道中人。” 沈言笑着摆摆手,转身离开了。 回到小院,小黑正趴在窗台上等他,见他回来,立刻跳下来迎上去。沈言把它抱在怀里,摸了摸它的头:“今天见着你‘同行’了,比你凶,不过没你可爱。” 小黑像是听懂了,用头蹭了蹭他的下巴,喉咙里的“咕噜”声格外响亮。 沈言把那本《易筋经》残卷摊在桌上,就着灯光慢慢看。小黑跳上桌子,蜷在书页旁,尾巴尖偶尔扫过纸页,留下淡淡的猫毛。他看着书里的“调息法”,又看了看怀里的猫,忽然觉得,所谓的“养气”,或许就像小黑这样——不用刻意憋气,不用强求周天,只顺其自然,让气息像猫的腹音一样,自自然然地在体内流转,该沉时沉,该升时升,这便是最好的内劲。 他合上书本,抱起小黑走到院里。月光洒在青石板上,像铺了层白霜。他没开灯,借着月光慢慢打了一遍拳。动作很慢,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每一招都跟着小黑的腹音调整呼吸,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的拳影、猫的呼噜和月光的流淌。 打到“十字手”时,他忽然感觉到一股从未有过的顺畅——气从丹田升起,顺着手臂流到指尖,又从指尖收回,顺着脊背沉回丹田,像个循环的圈,没有丝毫阻滞。这不是硬练出来的,而是像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就成了。 他停下手,站在月光里,看着怀里的小黑。猫已经睡着了,腹音均匀而绵长,像一首无声的催眠曲。 沈言笑了。原来功夫的最高境界,不是能打多少人,能碎多少砖,而是这种与自然相融的平和——像猫一样,该动时动,该静时静,一呼一吸都顺应本心,一拳一脚都合乎天道。 他抱着小黑回到屋里,把它轻轻放在猫窝里。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像幅淡淡的水墨画。 沈言躺在床上,听着小黑均匀的腹音,心里一片宁静。他知道,以后的日子还长,拳要慢慢练,猫要好好养,日子要一天天过,就像这月光,不疾不徐,却总能照亮前路。 挺好。 这样的日子,有拳,有猫,有月光,足够了。 第133章 一地鸡毛 沈言刚把小黑的猫砂盆清理干净,就听见院墙外传来隐约的争吵声。声音隔着几条胡同,模糊不清,却带着股熟悉的尖锐——像极了95号院那群人开“全院大会”时的调门。他皱了皱眉,把刚温好的牛奶倒进猫碗,小黑“喵呜”一声凑过来,尾巴卷着他的裤腿,浑然不觉墙外的喧嚣。 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听见那边的动静了。 前几日去95号院取些旧物,刚进胡同就被三大爷拦了个正着。老头穿着件洗得发亮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神秘兮兮地拉他到墙角:“小沈,院里最近要选‘养老互助小组’组长,你可得投我一票!我保证,选上了,每月给你多分半斤粮票!” 沈言当时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养老互助小组”是啥——说白了,就是院里几个快退休的老人,想借着“互助”的名义,从街道争取点额外的补贴,谁当了组长,就能多沾点光。这点事,在95号院愣是掀起了轩然大波,比当年分大白菜还热闹。 他没接三大爷的话,只说“最近忙,怕是没空参加”,就匆匆进了屋。可院里的吵闹声还是钻了进来:二大爷站在台阶上,扯着嗓子喊“我是干部,理应带头”;一大爷坐在石凳上,慢悠悠地说“得选个心细的”;贾张氏在一旁煽风点火,“谁给的好处多就选谁”;傻柱和许大茂也掺和进来,一个帮一大爷说话,一个替二大爷站台,吵得脸红脖子粗。 沈言收拾东西时,听着外面的动静,只觉得哭笑不得。多大点事啊,至于闹成这样? 他把东西塞进包里,悄悄溜了出来。路过影壁墙时,看见棒梗和几个孩子蹲在地上,用树枝画小人,嘴里念叨着“二大爷是坏蛋”“三大爷是小气鬼”,玩的竟是“选组长”的游戏。 这就是95号院的日常。芝麻大的事,能吵成西瓜大;一点蝇头小利,能争得头破血流。以前住在这里时,他还觉得是“烟火气”,可搬到东城住了些日子,再回头看,只觉得那“烟火气”里,掺杂了太多的算计和浮躁。 就说这次的“养老互助小组”。街道本来是好意,想让院里老人互相帮衬着过日子,给点补贴也是象征性的,够买几斤粗粮就不错了。可到了95号院,愣是变成了权力斗争——二大爷想借着组长的身份摆谱,三大爷算计着怎么把补贴多捞点到自己家,连平时不掺和事的一大爷,看那架势也想争一争,大概是觉得“德高望重”理应当选。 更离谱的是院里的其他人。秦淮茹天天往一大爷家跑,送菜送粮,明着是“孝敬”,实则是想让一大爷当选后多照顾她家;许大茂拉着二大爷的手称兄道弟,无非是想借二大爷的“干部”身份,在厂里谋点方便;就连几个半大的孩子,都学着大人的样子拉选票,用块糖、半块窝头就能收买。 沈言听王编辑说过,东城这边也搞过类似的互助小组。李教授是组长,选的时候没开什么大会,街坊们坐在一起聊了聊,觉得李教授心细、公正,就一致通过了。补贴发下来,李教授买了些红糖、茶叶,谁家老人不舒服了,就送点过去;谁行动不便了,就组织年轻人帮着买粮、挑水,安安静静的,却把事办得妥妥帖帖。 一样的事,两样的干法。沈言想想,大概是因为东城的人更懂得“克制”,知道什么该争,什么不该争;而95号院的人,活得太“外放”,一点利益都不肯放过,仿佛不争就吃了亏。 这天下午,他去信托商店卖幅画,正好遇见从95号院那边过来的邻居。邻居见了他,就像见了救星,拉着他诉苦:“小沈,你是不知道,院里都快翻天了!为了选组长,二大爷和三大爷差点打起来,二大妈把三大爷家的咸菜坛子都砸了!” 沈言听得一愣:“至于吗?” “怎么不至于?”邻居叹了口气,“三大爷说二大爷偷偷往街道送了礼,二大爷骂三大爷到处说他坏话,现在院里分成两派,见了面都不说话,跟仇人似的。”他顿了顿,又说,“一大爷也掺和进来了,说要重新投票,还说要请街道的人来主持公道,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沈言没说话,心里却挺不是滋味。好好的一个院子,就因为个小组长的头衔,闹成这样,值得吗? 他想起刚搬来95号院时,院里虽然也吵吵闹闹,可谁家有难处,大家还是愿意搭把手的。傻柱虽然嘴碎,可总给秦淮茹家送吃的;一大爷看着严肃,却总帮院里调解矛盾;就连抠门的三大爷,下雪天也会帮邻居扫扫门口的雪。 什么时候开始,这些温情都被算计取代了? 从信托商店出来,沈言没直接回东城,鬼使神差地往95号院的方向走了走。离着老远,就听见院里传来争吵声,比上次更激烈,还夹杂着砸东西的声音。他没进去,只站在胡同口看了会儿。 只见二大爷拿着个搪瓷缸子,站在院里跳着脚骂;三大爷举着拐杖,气得浑身发抖;一大爷站在中间,脸色铁青地劝架;秦淮茹拉着贾张氏,不让她往前冲;傻柱和许大茂扭打在一起,被众人拉着,嘴里还互相问候对方祖宗。 乱糟糟的一团,像锅烧开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浮躁的泡。 沈言默默地转身离开。他忽然觉得,自己搬到东城是对的。不是说95号院不好,只是那里的日子太“闹”,闹得让人静不下心;而他现在,更需要东城的“静”,需要小黑的呼噜声,需要李教授的书香气,需要那种不争不抢、安安静静过日子的氛围。 回到东城小院时,天已经擦黑了。李教授站在门口,见了他,笑着说:“刚才张婶送了些饺子,给你留了一盘,快趁热吃。” “谢谢李教授。”沈言接过饺子,心里暖暖的。 “听你刚才回来的方向,是去那边了?”李教授指了指95号院的方向。 沈言点点头:“路过,没进去。” “那边又吵架了?”李教授叹了口气,“我听胡同口的人说了,为了个小组长,闹得不可开交。” “嗯。” “人啊,有时候就是太执着于眼前的小利了。”李教授说,“你看这院里的树,春天开花,秋天落叶,从不去争阳光雨露,可该长的时候照样长,该结果的时候照样结果。人要是能学这点,就少了很多烦恼。” 沈言想起小黑。这猫从不去争什么,有鱼吃就吃,没鱼吃就啃窝头,可每天照样活得舒坦,腹音打得震天响。大概就是李教授说的“不执着”。 他把饺子倒进锅里热了热,又给小黑弄了条小鱼干。一人一猫坐在廊下,就着昏黄的灯光吃饭。小黑吃得唧嘴,喉咙里的呼噜声和饺子的热气混在一起,暖融融的。 远处,95号院的争吵声似乎还能隐约听见,却像隔了层厚厚的棉花,模糊不清。沈言舀了一勺饺子汤,慢慢喝着,心里一片平静。 他知道,95号院的闹剧迟早会结束,不管谁当了组长,日子还得照样过。就像一场雨,下得再大,也有停的时候,太阳出来了,该晒被子晒被子,该买菜买菜,谁也不会总惦记着雨下得多大。 而他,只需要守着自己的小院,练拳,看书,养猫,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至于那边的鸡飞狗跳,偶尔听听当个乐子就行,犯不着往心里去。 小黑吃完鱼干,跳上他的膝盖,蜷成一团睡着了。沈言摸了摸它柔软的毛,感受着它腹音的震动,像握着个小小的暖炉。 院里的石榴树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叶子的影子投在地上,像幅流动的画。沈言看着这一切,忽然笑了。 挺好。 这边有安宁,那边有热闹,各有各的活法。他选自己喜欢的,就够了。 第134章 二环宅基 沈言给小黑换完干净的猫砂,直起身时腰眼微微发酸。他捶了捶后背,目光落在窗台上那串钥匙上——其中一把黄铜钥匙磨得发亮,是95号院那间小屋的。钥匙串上还挂着个小小的葫芦挂坠,是刚住进去时,三大爷用边角料给他刻的,当时只觉得粗糙,如今摩挲着,倒有了几分岁月的温度。 他是真不爱回95号院住。 倒不是嫌条件差。东城的小院虽静,可论起生活便利,95号院在二环里的位置,是多少人眼红的。出胡同口就是菜市场,拐个弯有粮站,步行一刻钟能到百货大楼,往南走两站地是电影院,往北去是医院,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段,别说现在,就是再过几十年,也是金疙瘩。 他不想回去,是嫌那里的“人”。 就说上次回去收房租——他早把小屋腾出来,租给了个在附近工厂上班的小伙子,每月收五毛钱租金,不算多,权当看房子。去的那天正好赶上院里“养老互助小组”选举,二大爷见他回来,眼睛一亮,拉着他就往院里拽:“沈小子,你来得正好!快投我一票,回头我让你这房租再涨两毛!” 三大爷也凑过来,捋着山羊胡说:“别听他的!投我,我帮你盯着租客,保证屋里东西一根头发丝都不少!” 沈言被缠得没法,掏出五毛钱给小伙子,说“这个月房租免了”,转头就走。身后还传来二大爷和三大爷的争吵声,夹杂着贾张氏的尖嗓子:“这小子现在出息了,房租都敢免,肯定是发了横财!” 他听着这话,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在95号院,你过得好了,没人真心替你高兴,只会琢磨你是不是占了便宜,是不是藏了猫腻;你过得一般,又会被人瞧不起,背后说你没本事。这种时时刻刻被盯着、被算计的感觉,让他浑身不自在。 可那房子,他又不能真的撂着。 不说几十年后那惊人的价值,就说现在,二环里的一间房,也是实打实的家底。他刚来这个时代时,手里除了空间里的物资,几乎一无所有,是那间小屋给了他第一个落脚的地方,让他在四九城有了个“家”的名分。后来去黑市交易,去信托商店淘货,别人问起住址,报出95号院的名字,至少是个正经的城里户口,比“无业游民”的身份方便多了。 更重要的是,那房子是他在这个时代的“根”。哪怕他在东城住得再久,在外面跑得再远,想起95号院那间小屋,就知道自己在这四九城不是飘着的,有个地方能回去,哪怕只是放放东西,看看老邻居,心里也踏实。 所以他总保持着回去的频率,有时是收房租,有时是拿些换季的衣物,有时就是单纯去转一圈,看看那房子还结实不,租客有没有糟蹋屋里的东西。 那租客是个老实小伙子,叫小马,河北来的,在汽修厂当学徒。沈言跟他约法三章:不能转租,不能损坏屋里的东西,保持干净。小马都应得好好的,每次沈言回去,屋里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煤球码得像小山,桌子擦得能照见人影,比沈言自己住时还利索。 “沈哥,您坐。”这次回去,小马正趴在桌上写信,见他进来,连忙站起来,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我娘刚寄了点花生,您拿着尝尝。” 沈言接过纸包,花生带着泥土的潮气,还挺新鲜。“不用客气,你留着吃。”他摆摆手,目光扫过屋里,墙角的煤球少了些,桌上多了个搪瓷缸,印着“劳动模范”四个字,大概是厂里发的。 “最近院里没找你麻烦?”沈言随口问。 小马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二大爷前两天来,说我占了院里的地方,让我每月多交一毛‘占地费’,我没给,他就天天在门口转悠……” 沈言皱了皱眉。二大爷这是又想占便宜了。“别理他。”他说,“这房子是我的,租金咱们说好了的,他再找事,你告诉我。” “哎,谢谢沈哥。”小马松了口气,脸上露出憨厚的笑。 沈言又叮嘱了几句,起身离开。刚走到院门口,就撞见二大爷。老头斜着眼看他,阴阳怪气地说:“沈小子,又来收租啊?这租客可不老实,天天往院里堆破烂,我看你这房子迟早得被他糟践了!” “我屋里干净得很,不用您操心。”沈言懒得跟他废话,径直往外走。 “嘿,你这小子!”二大爷在背后跳脚,“别忘了,这院是我管着的!你不给我点好处,有你好受的!” 沈言没回头。这种话,他听得多了,要是真跟二大爷计较,这辈子都别想清净。他心里有数,二大爷也就敢嘴上嚷嚷,真要让他干点什么出格的事,他还没那个胆子。 出了胡同,沈言没直接回东城,而是往南走了走,到了王府井。百货大楼前围着不少人,在看橱窗里的新款式自行车。他站在人群外看了会儿,忽然想起小马说厂里最近在评先进,评上了能奖一张自行车票。 “小马,这月工资发了吗?”他转身往回走,心里有了个主意。 回到95号院,小马正准备去上工。沈言叫住他,从包里掏出五块钱和两斤粮票:“拿着,去给二大爷送点礼。” 小马愣住了:“啊?为啥给他送礼啊?” “不是给他,是给你自己买个清静。”沈言说,“他不就想要点好处吗?你给他点,他就不找你麻烦了。剩下的钱,你存着,要是评上先进,就把自行车票拿下,以后上班也方便。” 小马看着手里的钱和粮票,眼圈有点红:“沈哥,这……这太多了……” “拿着。”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活,别让人瞧不起。” 小马重重地点点头,把钱和粮票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说了声“谢谢沈哥”,转身跑着上工去了。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他不是怕二大爷,只是觉得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影响小马的日子。五块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却能让小马在院里少受些刁难,值了。 至于二大爷,拿了好处,估计能消停一阵子。等他忘了这茬,再找机会敲打敲打,反正对付这种人,就得用这种不痛不痒的法子,既不让他占大便宜,也别让他觉得自己好欺负。 处理完这事,沈言心里轻松了不少。他走到胡同口的早点摊,买了两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往地铁站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胡同里传来自行车的铃声和小贩的吆喝声,热热闹闹的,倒也有几分意思。 他忽然觉得,95号院就像块硌脚的石头,你要是总盯着它,觉得它碍事,可真要把它扔了,又有点舍不得。毕竟,这石头里藏着他初来乍到的慌张,藏着他摸爬滚打的印记,藏着他在这个时代最真实的挣扎和成长。 而他现在,已经学会了和这块“石头”相处——不远不近,不冷不热,偶尔回来看看,处理点杂事,然后转身回到东城的小院,回到属于自己的清静日子里。 就像手里的这两根油条,刚出锅时烫嘴,放凉了又没味,得趁着不冷不热的时候吃,才能品出那股酥脆的香。 回到东城时,小黑正蹲在院门口等他,见他回来,立刻扑上来,围着他的裤腿蹭来蹭去。沈言把剩下的半根油条掰碎了喂它,看着它吃得欢,心里一片安宁。 “饿坏了?”他笑着摸了摸小黑的头,“走,给你弄鱼吃。” 小黑“喵呜”一声,跟着他进了院。阳光洒在小院里,石榴树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曳,远处传来鸽哨声,悠扬而清澈。 沈言知道,以后他还会回95号院,还会面对那些鸡飞狗跳,还会和二大爷、三大爷他们打交道。但那又怎么样呢? 他有东城的小院可以回,有小黑可以陪,有拳可以练,有日子可以慢慢过。95号院的那些糟心事,不过是他生活里的一点调剂,像一碗菜里的辣椒,有点呛,却也提味。 挺好。 有个能回去的地方,有个能安身的窝,有份能自己做主的日子,这就够了。 沈言走进厨房,开始给小黑弄鱼。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响着,像在为这平淡却踏实的日子,唱着一首简单的歌。 第135章 精明 沈言蹲在95号院的石榴树下,指尖捻着片发黄的叶子。阳光透过稀疏的枝桠,在他手背上投下晃动的光斑,像极了院里人此刻的心思——明里暗里,全是算计。 他这次回来,是因为小马捎信说,屋里的煤炉坏了,想让他找个人修修。本打算处理完就走,没成想正赶上院里开“养老互助小组”的第三次协调会。说是协调,实则是新一轮的角力,而这角力的核心,早已从“选组长”变成了“一大爷的养老盘算”。 这阵子,一大爷的心思几乎写在了脸上。 以前他总端着“德高望重”的架子,说话慢条斯理,做事留三分余地。可自从街道放出话,说互助小组组长将来能优先评“街道养老模范”,每月多领两斤细粮补贴后,一大爷就像变了个人。 他开始天天往二大妈家跑,陪着二大爷下棋,哪怕输得一败涂地也乐呵呵的;见了三大爷,不再提“算计”二字,反而夸他“会过日子”;就连对向来不对付的贾张氏,也难得给了好脸色,上次贾张氏家的咸菜坛子被二大妈砸了,还是一大爷出面调停,赔了半斤棒子面才算完。 院里人精着呢,谁看不出来一大爷这是在拉票? 傻柱最直接,私下里跟沈言说:“我师傅这是魔怔了!为了那两斤细粮,脸都不要了!”嘴上骂着,行动上却比谁都积极,天天往一大爷家送菜送肉,明着是“孝敬”,实则是帮师傅巩固人心。 秦淮茹更不必说。她本就靠着一大爷的帮衬过活,如今见一大爷有心思,更是鞍前马后地伺候,端茶倒水,缝补浆洗,把一大爷的屋子收拾得比自己家还干净。有次沈言撞见她给一大爷捶背,那殷勤劲儿,看得他都觉得不自在。 可奇怪的是,明明大家都看穿了一大爷的心思,却没人点破。 二大爷依旧跳着脚喊“我是干部”,却不再像以前那样针对一大爷;三大爷算来算去,算的也只是“万一一大爷当选,自己能捞多少好处”;贾张氏见了一大爷,虽然还是没好话,却也收敛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样指名道姓地骂。 沈言坐在小马屋里,听着院里的动静,心里跟明镜似的。 没人点破,是因为大家各有各的盘算。 二大爷知道自己胜算不大,留着一大爷,至少能制衡三大爷,免得那抠门老头当了组长,自己一点好处都捞不着;三大爷打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主意,等着一大爷和二大爷斗得两败俱伤,自己好坐收渔利;贾张氏则觉得,一大爷好歹比二大爷、三大爷讲道理,真要是他当选,说不定还能借点粮票度日。 就连院里的年轻人,也揣着明白装糊涂。傻柱帮一大爷,是念着师徒情分,也想着将来自己老了,能沾点“养老模范”的光;许大茂表面帮二大爷,暗地里却跟一大爷示好,无非是想两边不得罪,谁当选都能捞点好处;棒梗那群孩子,见大人都不说话,也跟着起哄,今天喊“一大爷万岁”,明天叫“二大爷加油”,乐得看个热闹。 这就是95号院的生存法则——谁都不傻,谁都精明,却又心照不宣地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就像一群围着骨头打转的狗,谁都想咬一口,却又怕被同伴咬伤,于是你退我进,你攻我守,把一场本该简单的选举,变成了一场无声的博弈。 沈言想起上次去东城的茶馆,听几个老头聊起“江湖”。有个穿长衫的老者说:“真正的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你知我知,不点破,留三分薄面,才是高明。”当时他还觉得玄乎,现在看95号院这架势,可不就是活生生的“人情世故”? 一大爷显然深谙此道。 他从不明着说“我要当组长”,只说“为了院里老人好”;从不直接批评二大爷、三大爷,只说“大家都是为了院里,想法不同而已”;甚至在傻柱替他冲锋陷阵时,还会假意训斥两句“别胡闹”,实则把姿态摆得稳稳的。 这天下午,院里又吵了起来。起因是三大爷发现,一大爷偷偷给街道送了面锦旗,上面写着“互助养老,功德无量”,明着是给街道表功,实则是在给自己刷存在感。 “老易!你这不地道!”三大爷举着拐杖,气得手都抖了,“想当组长就直说,耍这种阴招算什么本事!” 一大爷坐在石凳上,慢悠悠地喝着茶:“老阎,话可不能这么说。我这是为院里争光,难道有错?” “争光?我看你是为自己争好处!”二大爷也凑过来,“那锦旗上怎么没写我这个院领导的名字?” “写你的名字?”三大爷冷笑,“你除了会摆谱,还会干啥?” “你再说一遍!”二大爷急了,撸起袖子就要动手。 “别吵了!”傻柱从厨房冲出来,挡在一大爷身前,“谁敢动我师傅一下试试!” “哟,这是要动武啊?”贾张氏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煽风点火,“我看呐,干脆让街道来评评理,看看谁最不要脸!” 院里顿时乱成一锅粥,推搡的,骂人的,劝架的,比菜市场还热闹。沈言站在小马屋门口,看着这出闹剧,忽然觉得有点可笑。 多大点事啊。 不就是两斤细粮,一个虚名吗?值得这群人撕破脸皮,闹得鸡飞狗跳? 可他也知道,自己没资格笑话他们。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两斤细粮可能就是一个老人半个月的口粮,一个虚名可能就是街坊邻里面前的面子。对他们来说,这不是小事,是实实在在的“生计”和“体面”。 就像小马,为了能在厂里评上先进,每天天不亮就去车间擦机器;就像胡同口修鞋的老李师傅,为了多挣两毛钱,能蹲在寒风里等半天;就像张婶,为了给孩子换块糖,能把舍不得吃的馒头送给卖糖葫芦的。 大家都在为了点“小利”奔波,只不过95号院的人,把这“奔波”搬到了台面上,演得更热闹些而已。 沈言转身回了屋。小马正在修煤炉,见他进来,抬头问:“沈哥,要不我去劝劝?” “不用。”沈言摇摇头,“让他们闹去,闹够了自然就停了。” 他从包里拿出个新的煤炉,是从信托商店淘来的,几乎是新的。“别修了,用这个。” 小马愣了愣:“这……这太贵重了……” “拿着用。”沈言说,“你踏实干活,比啥都强。” 小马眼圈又红了,低下头,小声说了句“谢谢沈哥”。 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再说什么。他知道,自己帮不了院里所有人,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小摊子,让小马这样踏实过日子的人,能少点麻烦。 傍晚时分,院里的争吵声渐渐停了。大概是吵累了,也可能是达成了某种默契。沈言听见一大爷喊“都回家吃饭”,声音里带着点疲惫,却依旧透着股掌控全局的沉稳。 他收拾好东西,跟小马打了声招呼,悄悄离开了95号院。胡同里,三大爷正蹲在墙根下,用树枝在地上算账,嘴里念念有词;二大爷背着手,在胡同里来回踱步,脸色铁青;傻柱端着个大碗,蹲在门口呼噜呼噜地吃饭,见了沈言,含糊地说了句“走了啊”。 沈言点点头,加快脚步,走出了胡同。 夜风带着点凉意,吹在脸上,让人清醒了不少。他回头望了一眼95号院的方向,那里的灯一盏盏亮了起来,隐约还能听见说话声,像一锅熬了很久的粥,稠稠的,带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他知道,过不了多久,院里肯定还会因为别的事争吵,可能是分煤球,可能是抢自来水,也可能是为了谁家的孩子多占了点便宜。这就是95号院的日子,吵吵闹闹,却也热气腾腾。 而他,就像个过客,偶尔进来喝杯茶,看场戏,然后转身离开,回到自己的东城小院,回到小黑身边,回到属于自己的清静里。 这样挺好。 不必掺和,不必较真,不必为了别人的精明费心思。他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有自己的路要走,95号院的热闹,看看就好。 沈言深吸一口气,朝着东城的方向走去。夜色渐浓,胡同里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洒在青石板上,像铺了层温柔的纱。远处传来小黑熟悉的叫声,大概是在等他回家。 他笑了笑,加快了脚步。 第136章 傻柱子 沈言站在东城小院的葡萄架下,看着小黑追着落在地上的枯叶玩。猫爪扑腾的样子,像极了95号院里那群为“养老”较劲的人——看似忙活半天,不过是围着片叶子打转,费了力气,却没什么实在名堂。 他想起昨天从95号院回来时,撞见傻柱扛着半袋面粉往一大爷家送。深秋的风刮得紧,傻柱额头上却冒着汗,蓝布工装的后背湿了一大片。见了沈言,他咧开嘴笑,露出两排白牙:“我师傅最近总说腿酸,给他送点面,蒸点馒头好消化。” “你自己家够吃吗?”沈言问。他知道傻柱工资不高,养活秦淮茹一家已经够紧巴,这半袋面粉,怕是得省出好几天的口粮。 “够够够。”傻柱拍着胸脯,“我在食堂上班,还能饿着?”话没说完,就被追出来的一大爷喊住。 “柱子,说了不用这么破费。”一大爷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点“责备”,眼神里却透着满意,“你家里还有孩子,留着给棒梗吃。” “师傅您这说的啥话。”傻柱把面粉往院里一放,搓了搓手,“您拉扯我这么大,我孝敬您点东西不是应该的?”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像塞了团湿棉花,闷得发沉。 傻柱这哪是“孝敬”,分明是被“拿住”了。 一大爷对傻柱的“拿捏”,是从他爹娘走得早时就开始的。那时候傻柱才十几岁,在工厂学徒,吃了上顿没下顿,是一大爷时不时叫他去家里吃饭,给他补补身子。这份恩情,成了系在傻柱脖子上的绳,一端攥在一大爷手里,松紧全看对方的意思。 年轻时还好,傻柱力气大,性子直,觉得“师傅对我好,我就得报恩”,无非是多干点活,多送点吃的,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随着年纪渐长,他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份“报恩”就渐渐变了味,成了沉重的负担。 就说这次的“养老互助小组”。一大爷明里暗里跟傻柱说:“柱子啊,我这把年纪了,也争不过他们,可要是让二大爷、三大爷当了组长,将来咱们爷俩在院里可就没地位了。” 傻柱一听就急了。在他心里,一大爷不仅是师傅,更是亲爹一样的存在。师傅受委屈,比他自己受气还难受。于是他冲在最前面,跟二大爷吵,跟三大爷闹,把食堂里省下来的肉、白面一股脑往一大爷家送,就为了帮师傅“争口气”。 院里人都看在眼里,却没人点破。 秦淮茹劝过他两句:“柱子,别太实在了,自己家日子也得过啊。”傻柱却瞪了她一眼:“你懂啥?我师傅对我啥样,你不知道?” 许大茂暗地里笑他傻:“傻柱就是头驴,被人牵着鼻子走还觉得光荣。”可转头就去跟一大爷说:“一大爷,您放心,傻柱那性子,您指哪他打哪,准没错。” 就连三大爷,算来算去也觉得“傻柱这股傻劲,正好能帮一大爷挡枪,自己坐收渔利就行”。 只有沈言,看着傻柱那股子“为师傅两肋插刀”的憨劲,觉得又可气又可怜。 他不是不知道一大爷的心思。 一大爷没儿没女,心里早就把傻柱当成了“养老依靠”。他不像二大爷那样明着争权,也不像三大爷那样算计小钱,他的算盘打得更精——把傻柱牢牢攥在手里,将来老了动不了,自然有傻柱端茶倒水、养老送终,比什么组长、补贴都靠谱。 这算计,裹着“师徒情分”的外衣,藏在“关怀备至”的举动里,润物无声,却比刀子还厉害。傻柱被这层外衣裹着,浑然不觉,只当是师傅疼他,他该报恩,却不知自己早已成了一大爷棋盘上最稳的那颗子。 沈言偶尔会想,一大爷为啥这么执着于“养老”? 后来听李教授说,才慢慢明白。 李教授经历过战乱年代,他说:“从乱世里过来的人,最怕的就是老无所依。那时候兵荒马乱,别说养老,能活下来就不错。现在日子安稳了,可心里的怕还在,总想着抓点实在的,要么是钱,要么是人,这样才觉得踏实。” 95号院里的老人,大多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 二大爷年轻时扛过枪,见过战友死在跟前,所以他总想着“当干部”,觉得手里有权,别人才不敢欺负,老了才有保障;三大爷挨过饿,知道一分钱能难倒英雄汉,所以他拼命攒钱、算计,觉得手里有钱,心里才不慌;一大爷呢,大概是见过太多“老无所依”的惨状,所以他把希望寄托在傻柱身上,觉得有人可靠,比什么都强。 这份从乱世里带出来的“怕”,让他们对“养老”有着近乎偏执的执念。只不过有人表现在争权夺利上,有人藏在算计里,有人则用恩情做网,困住了别人,也困住了自己。 傻柱就是那只被困住的鸟。 他不是真傻,只是太实在,太认“情分”这两个字。在他的世界里,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师傅对他好,他就该报恩,没想过这“好”背后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沈言记得有次傻柱跟一大爷吵架,就因为一大爷让他把刚发的布票给一大爷做棉袄。傻柱急了:“那布票我留着给我媳妇做件新褂子呢!” 一大爷没骂他,只是叹了口气,说:“柱子啊,我知道你难。可我这老寒腿,冬天没件厚棉袄熬不过去啊。想当年你爹娘走得早,我把你拉扯大,大冬天抱着你睡,怕你冻着……” 话没说完,傻柱眼圈就红了,第二天就把布票送了过去,自己媳妇的新褂子,又拖了一年。 这就是傻柱的命。他的心像块软面团,别人稍微用点力揉一揉,就变了形。一大爷太懂他这软肋,每次都能捏得恰到好处,让他心甘情愿地付出,还觉得是自己应该做的。 沈言试着劝过他一次。 那天在胡同口的小酒馆,他请傻柱喝了两盅。酒过三巡,沈言说:“柱子哥,你对一大爷好,没错。可也得为自己家想想,别太亏了自己。” 傻柱喝得有点晕,拍着桌子说:“小沈你不懂!我师傅那是啥人?那是我再生父母!我不孝顺他,还是人吗?” “我不是说不孝顺。”沈言想解释,“可孝顺也得分轻重,不能……” “你别说了!”傻柱打断他,脸涨得通红,“我知道你看不上我们院里的事,觉得我们吵吵闹闹没出息。可我告诉你,我师傅对我好,我就得对他好,这是理!” 话说到这份上,沈言也没法再劝了。他知道,傻柱心里的那道坎,不是三言两语能迈过去的。或许在他看来,自己这样“被 pua”,反而是种踏实——有恩报恩,有债还债,活得简单,不用想那么多弯弯绕绕。 从酒馆出来,傻柱脚步虚浮,嘴里还念叨着“我师傅最好”。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傻柱这头“老黄牛”,或许不是被人逼的,而是自己愿意套上缰绳。至少这样,他能在“报恩”的执念里,找到点活着的意义。 回到东城小院,小黑已经睡熟了,蜷缩在猫窝里,像团黑绒球。沈言坐在廊下,看着天边的月亮,心里五味杂陈。 95号院的闹剧还在继续,一大爷的“养老算盘”打得噼啪响,傻柱的“老黄牛”当得心甘情愿。这一切,像出停不下来的戏,演员们乐在其中,观众们看得明白,却谁也没法让戏停下来。 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命。从乱世里走来,带着一身伤痕和执念,在这小小的四合院里,用自己的方式争抢着、算计着、付出着,为了一个“养老”的安稳,把日子过得鸡飞狗跳,却也热气腾腾。 沈言拿起桌上的茶杯,抿了口凉茶。茶味有点苦,像95号院的日子,也像傻柱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痴傻”。 他知道,自己早晚还是要回95号院,还是会看见傻柱扛着东西往一大爷家送,还是会听见院里为了点小事吵翻天。但他不会再劝,也不会再急。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执念。傻柱甘当老黄牛,一大爷精于算计,院里人乐于看戏,这都是他们的选择,旁人干预不了,也不必干预。 他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小院,养好自己的猫,练自己的拳,过自己的日子。至于95号院的那出戏,偶尔看看,当个热闹,也就够了。 夜风穿过葡萄架,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小黑翻了个身,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沈言笑了笑,起身回屋。 挺好。 各有各的路,各有各的活法,只要自己觉得值,就行。 第137章 局中人 沈言蹲在95号院的老槐树下,看着许大茂用胳膊肘怼了傻柱一下。傻柱正扛着一大捆柴火往一大爷家挪,被怼得一个趔趄,柴火散落一地,他回头瞪着眼:“许大茂你有病啊?” “我有病?我看你才有病!”许大茂抱着胳膊,嘴角撇得能挂油壶,“给老易当牛做马还不够,还得把自个儿家的柴火都搬过去?你家秦淮茹跟孩子喝西北风啊?” “关你屁事!”傻柱弯腰捡柴火,脸憋得通红,“我乐意!” “你乐意?我看你是傻!”许大茂往前凑了两步,声音压低了些,“老易那点心思你看不出来?把你榨干了算完!上次让你把布票给他,这次让你搬柴火,下次指不定让你把工资都交上去!” 傻柱的动作顿了顿,却没回头:“我师傅拉扯我长大,我给他点东西怎么了?总比某些人背后捅刀子强!” “我捅刀子?我是提醒你!”许大茂急了,“你当我乐意管你?要不是看在从小一起长大的份上,我才懒得费这唾沫星子!”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起来,引得院里人都探出头来看。贾张氏趴在门框上,咧着嘴笑:“好!吵得好!狗咬狗一嘴毛!”二大爷背着手在旁边踱步,嘴里念叨着“成何体统”,眼里却闪着看热闹的光。 沈言站在阴影里,看着这场闹剧,心里却有点不一样的滋味。 许大茂这人,确实不怎么样。投机取巧,搬弄是非,跟傻柱斗了大半辈子,没少给傻柱使绊子。可偏偏是这个“死对头”,总在关键时刻给傻柱提个醒,像根扎人的刺,虽然疼,却能让人清醒几分。 就像上次一大爷让傻柱把食堂分的带鱼送过去,许大茂撞见了,当着全院人的面喊:“傻柱,你家棒梗昨天还哭着要吃鱼呢,你这当爹的,心够狠的啊!”一句话戳得傻柱脸通红,最后愣是留了一半带鱼回家。 还有前阵子选举,二大爷偷偷给傻柱塞了两毛钱,让他投自己一票,被许大茂看见了,直接告到一大爷那里,虽然是想搅黄选举,却也断了傻柱“拿人好处”的念想。 这些事,许大茂做得未必是真心为傻柱好,更多是想跟傻柱较劲,想让他出丑。可歪打正着,偏偏是这些带着恶意的提醒,成了傻柱身上为数不多的“清醒剂”。 沈言有时会想,这大概就是95号院的奇妙之处。仇人未必真坏,朋友未必真好,吵吵闹闹里,反而藏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挂。许大茂和傻柱,就像两块互斥的磁铁,离得远了想凑,凑到一起又打架,可真要是少了一个,另一个怕是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可傻柱这头“倔驴”,偏就不吃许大茂这一套。 许大茂越是提醒,他越来劲。仿佛觉得“你许大茂说不好的,肯定是好的;你让我别做的,我偏要做”,骨子里那点犟脾气,全被许大茂勾了出来。 一大爷显然摸透了这一点。有次许大茂又跟傻柱吵,一大爷出来调解,拉着傻柱的手说:“柱子,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见不得你对我好,嫉妒。”一句话,既捧了傻柱,又贬了许大茂,还把傻柱的“报恩”抬到了“不被小人理解”的高度,傻柱顿时觉得自己做得更对了,下次给一大爷送东西,反倒更勤快了。 沈言看着傻柱把柴火重新捆好,扛起来往一大爷家走,背影透着股执拗。他知道,许大茂刚才那番话,怕是又白说了。 这傻柱,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沈言有时觉得他是真傻。一大爷的算计那么明显,院里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就他像被蒙在鼓里,一门心思往前冲。可有时又觉得他是装傻。上次三大爷想借他的粮票,他一口回绝:“我家都不够吃,你找别人借去。”那精明劲儿,一点不输三大爷。 或许,他是选择性地“傻”。 在他心里,一大爷的恩情是“必须报”的,谁劝都没用,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的执念。至于其他事,他比谁都明白。就像他对秦淮茹一家好,却从不让贾张氏占便宜;他帮一大爷干活,却会偷偷给自家留着细粮;他听一大爷的话,却在涉及自己孩子的事上寸步不让。 这“傻”里,藏着他的坚守,也藏着他的无奈。在那个讲究“知恩图报”的年代,一大爷的养育之恩像座山,压在他肩上,他挣脱不开,也不想挣脱,索性就这么“傻”下去,至少活得心安理得。 而95号院这群人,就像一群高明的观众,把傻柱的“傻”看得明明白白,却没人真的点破。 秦淮茹知道一大爷在算计傻柱,却装作不知道。傻柱对一大爷好,顺带也会对她家好,这对她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二大爷、三大爷知道,却乐得看傻柱被“拿捏”,这样一大爷就没空跟他们争,他们反而能捞更多好处;就连院里的孩子,都知道傻柱“好骗”,有事没事就围着他喊“傻柱叔”,总能骗到块糖、半块窝头。 大家都在利用傻柱的“傻”,也都在维护着这层“傻”的表象。就像在看一出明知结局的戏,谁都不想先说出那句“戏演完了”,怕散了场,连这点热闹都没了。 沈言不得不承认,这院子是真有意思。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把人性的复杂演绎得淋漓尽致。精明与糊涂,善意与恶意,牵挂与算计,像一团乱麻,缠在一起,却又各自有各自的脉络。 你说一大爷坏,他是真把傻柱拉扯大了,冬天给过他棉衣,饿了给过他窝头;你说他好,他又把傻柱当成了养老的“工具”,算计得明明白白。 你说许大茂坏,他偏在关键时刻提醒傻柱,没让他栽大跟头;你说他好,他又没少给傻柱使坏,见不得傻柱好。 你说傻柱傻,他活得比谁都实在,心里的秤比谁都准;你说他精,他又一头扎进“报恩”的死胡同,拉都拉不出来。 这院子里的人,就像一群戴着面具的演员,你方唱罢我登场,每个人都在演自己的戏,却又不知不觉成了别人戏里的角。而这场戏的名字,就叫“日子”。 沈言想起上次去东城的剧院看京剧,台上的红脸白脸分得清清楚楚,好人坏人一目了然。可95号院这出戏,没有红脸白脸,只有活生生的人,好里带着坏,坏里藏着好,让人恨不起来,也爱不彻底。 就像此刻,许大茂见傻柱不理他,骂骂咧咧地走了,却在路过傻柱家门口时,顺手把掉在地上的一块煤球捡起来,扔进了傻柱家的煤堆里。动作很快,像做贼似的,做完就走,谁也没看见。 沈言看得真切,心里忽然一暖。 或许,这就是95号院的温度。它不像东城那样温和,却像冬天里的火炉,虽然偶尔会烫着手,却也实实在在地散着热。许大茂的那点“好”,就像火炉里溅出的火星,微小,却明亮。 傻柱从一大爷家出来时,脸上带着点得意。大概是又被一大爷夸了“孝顺”。他看见沈言,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沈,你咋在这?走,去我家喝两盅,秦淮茹炖了肉。” “不了,我还有事。”沈言笑着推辞。 “啥事比喝酒重要?”傻柱不依不饶,“就当陪我解解闷。” 沈言看着他眼里的红血丝,大概是刚才跟许大茂吵得太凶,心里憋着气。他点了点头:“行,喝两盅。” 傻柱家的屋里,肉香混着煤烟味,暖洋洋的。秦淮茹正给孩子喂饭,见他们进来,笑着说:“就等你们了,我去烫酒。” 傻柱从床底下摸出瓶二锅头,拍开盖子,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仰头灌了一大口,长长地舒了口气。 “小沈,你说我是不是真傻?”他忽然问,眼睛有点红。 沈言愣了愣,没说话。 傻柱又灌了口酒,自嘲地笑了笑:“许大茂说我被师傅拿捏了,院里人看我的眼神也怪怪的……可我就是觉得,师傅对我好,我不能忘本。” “没忘本是对的。”沈言拿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但也别委屈了自己。” 傻柱看着他,忽然笑了,露出两排白牙:“还是你懂我。来,喝酒!” 两人碰了杯,酒液辛辣,却也烧心。窗外,许大茂家的灯亮了,隐约传来他哼小曲的声音,有点跑调,却透着股自在。 沈言看着窗外的夜色,心里忽然明白。 傻柱不是不知道自己被“pua”,只是他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去平衡——一边报恩,一边守着自己的小家;一边听师傅的话,一边在心里划着底线。许大茂的提醒,就像根鞭子,偶尔抽他一下,让他别跑得太远。 这大概就是95号院的生存智慧——糊涂里藏着精明,算计里带着温度,吵吵闹闹里,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挺好。 这样的院子,这样的人,或许不完美,却足够真实。就像这杯二锅头,辛辣,呛人,却也够劲,喝下去,浑身都透着股热乎气。 沈言又跟傻柱碰了一杯,酒液下肚,暖烘烘的。他知道,下次再来95号院,这里依旧会鸡飞狗跳,傻柱依旧会跟许大茂吵架,一大爷依旧会算计着养老。 可那又怎么样呢? 这就是他们的日子,吵吵闹闹,却也热气腾腾,挺好。 第138章 方圆之别 沈言把自行车支在95号院胡同口的老槐树下,车筐里放着给小马带的两斤红糖。这阵子小马媳妇快生了,城里红糖紧俏,他托信托商店的李掌柜好不容易弄了点,正好顺路送过来。 还没进院,就听见里面传来“哐当”一声响,接着是傻柱的怒吼:“许大茂你给我站住!把我饭盒赔了!” 他挑了挑眉,看来今天又赶上这对冤家“斗法”了。 走进院门,果然看见傻柱叉着腰站在院里,脚边是个摔变形的铝制饭盒,米饭混着白菜汤洒了一地。许大茂站在影壁墙后,探着脑袋笑:“谁让你走路不长眼?撞了我还想讹人?再说你那破饭盒,扔地上狗都不看,赔你个新的都算我吃亏!” “你再说一遍!”傻柱脸涨得通红,撸起袖子就要冲过去,被旁边的一大爷死死拉住。 “柱子!冷静点!”一大爷劝道,“多大点事,一个饭盒而已,回头我给你找个新的。” “不是饭盒的事!”傻柱梗着脖子喊,“他许大茂凭什么看不起人?我这饭盒怎么了?盛饭比他那洋铁皮的香!” 许大茂从影壁墙后走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慢条斯理地说:“哟,还急了?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至于吗?也是,就你这暴脾气,除了秦淮茹,怕是没人受得了。” 这话戳到了傻柱的痛处——他前阵子刚跟秦淮茹拌了嘴,正憋着气呢。当下挣开一大爷的手,抓起院里的扫帚就朝许大茂扔过去:“我让你胡说八道!” 许大茂早有准备,泥鳅似的一闪,扫帚“啪”地砸在影壁墙上,溅起一片尘土。他拍了拍手,笑道:“傻柱,你这准头还不如棒梗呢。行了不逗你了,我赶时间去厂里,回头再跟你算账。”说完,溜溜达达地走出院门,路过沈言身边时,还冲他挤了挤眼,那神情,活像只偷腥成功的猫。 傻柱气得在院里转圈,嘴里骂骂咧咧,最后一脚把地上的饭盒踢飞,饭盒撞在石榴树上,发出“当啷”一声闷响。 “瞅瞅,瞅瞅,这叫什么事。”二大爷背着手从屋里出来,摇头晃脑地说,“一点小事就动手,没规矩!” 三大爷蹲在台阶上,用树枝扒拉着地上的米粒,心疼地说:“可惜了这米饭,够我家吃两顿的。” 沈言站在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摇头。 傻柱这脾气,是真冲。一点就着,跟炮仗似的,不管场合不管人,先把火发出来再说。就像刚才,许大茂明显是故意撩拨,他偏就接招,最后闹得自己一肚子气,还落个“没规矩”的评价,纯属得不偿失。 而许大茂,就像条滑不溜丢的泥鳅。明明是他先挑的事,却总能把自己摘干净,最后还能让傻柱背黑锅。他知道傻柱脾气暴,故意说些戳心窝子的话,等对方急了动手,他再装可怜或者溜之大吉,把“理”牢牢抓在自己手里。 这俩人的性子,简直是两个极端。 傻柱是“方”的。直来直去,不懂转弯,认死理,眼里容不得沙子。你对他好,他能把心掏给你;你惹了他,他能跟你拼命。这种性子,在厂里当厨子还行,在院里这堆“人精”里混,就显得格外吃亏。 许大茂是“圆”的。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懂得审时度势,更懂得怎么利用别人的性子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在厂里能混得风生水起,在院里能跟二大爷称兄道弟,跟三大爷算计得失,靠的就是这份“圆”。 沈言想起刚认识他们时,还觉得许大茂太油滑,傻柱虽然脾气冲但实在。可日子久了才发现,在95号院这种地方,“方”的往往吃大亏,“圆”的反而能活得更自在。 就说上次分煤球的事。 街道按人头分煤,院里少了两筐,按理说该大家匀一匀。傻柱第一个跳出来:“我家人口多,不能少!谁少都成,我家不能少!”一句话把所有人都得罪了,最后没办法,一大爷只好把自己的煤球分了他一筐,才算完事。 而许大茂呢,明明家里也缺煤,却笑着说:“我是国家工人,理应让着街坊,我家少点没事。”转头就去找二大爷,说“二大爷您是干部,得主持公道,总不能让国家工人受委屈”,三言两语就让二大爷把三大爷的煤球匀了他半筐,还落了个“觉悟高”的名声。 这就是“方”与“圆”的区别。傻柱把“要”挂在嘴边,反而得不到;许大茂把“让”放在面上,却用迂回的法子得到了更多。 沈言把红糖递给小马,站在门口聊了两句。小马说,前几天傻柱因为食堂大师傅给他少盛了块肉,当场就掀了案子,最后被厂长罚了半个月工资;而许大茂呢,被同事故意刁难,却笑着给对方递了根烟,说“哥您多担待,回头我请您喝酒”,没过两天就把对方拉到自己阵营里了。 “沈哥,你说傻柱哥咋就不能学学许大茂呢?”小马叹着气说,“那脾气太冲,早晚得吃大亏。”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傻柱学不会。 傻柱的“方”,是刻在骨子里的。他觉得人就该直来直去,拐弯抹角的都是耍心眼,是小人行径。在他看来,许大茂那套“圆滑”,就是“虚伪”“不要脸”,他宁愿吃亏,也不屑于学。 而许大茂的“圆”,也是练出来的。他从小在胡同里摸爬滚打,知道硬碰硬讨不到好,只能靠脑子。他见过太多“直性子”的人被欺负,所以早早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用最省力的方式达到目的。 这两种性子,没有绝对的好坏,只有合不合适。在需要讲规矩、讲原则的地方,傻柱的“方”更吃香;在需要打交道、搞关系的地方,许大茂的“圆”更管用。 可95号院偏偏是个既讲规矩又要搞关系的地方,所以傻柱总觉得憋屈,许大茂却如鱼得水。 下午,沈言去粮站买粮,又撞见了傻柱。他正跟粮站的工作人员吵架,因为对方给的玉米面里掺了沙子。 “你们这是糊弄人!”傻柱把粮本拍在柜台上,“我要找你们领导!” 工作人员是个年轻姑娘,被他吓得眼圈都红了:“这……这不是我弄的,上面分下来就这样……” “分下来就这样你就给我?我告诉你,今天不换干净的,我就不走了!”傻柱梗着脖子,引来一群人围观。 沈言皱了皱眉,走过去拉了拉傻柱的胳膊:“柱子哥,算了,回去筛筛就行了,跟小姑娘较什么劲。” “不行!”傻柱甩开他的手,“凭什么他们糊弄人我就得受着?小沈你别管,这事我跟他们没完!” 正吵着,许大茂提着粮袋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情况,笑着对那姑娘说:“同志,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这爆脾气。这样,我这袋粮看着干净,跟他换换,回头我自己筛筛就行,你看咋样?” 姑娘像见了救星,连忙点头:“谢谢同志!太谢谢您了!” 许大茂把自己的粮袋递给傻柱,接过傻柱那袋掺了沙子的,拍了拍傻柱的肩膀:“行了,多大点事,回去。” 傻柱愣在原地,看着许大茂的背影,脸一阵红一阵白,最后嘟囔了句“谁用你假好心”,却还是提着许大茂那袋干净的玉米面走了。 沈言看着许大茂提着粮袋往外走,快走出门时,许大茂回头冲他笑了笑,那笑容里,有得意,有无奈,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他忽然觉得,许大茂的“圆”,也未必就那么轻松。为了维持这份“圆”,他得时刻算计,时刻伪装,时刻看着别人的脸色,活得未必有傻柱痛快。 傻柱虽然总吃亏,总生气,可他活得真实。高兴了就笑,生气了就骂,不用藏着掖着,不用看人脸色,哪怕吃了亏,睡一觉起来,照样能扛着面粉往一大爷家送,心里坦坦荡荡。 而许大茂呢,赢了算计,赢了面子,却像戴着个面具,谁也不知道他真实的想法是什么。他跟二大爷称兄道弟,心里未必看得起对方;他帮了傻柱,转头可能就去跟别人说傻柱的坏话;他在厂里左右逢源,夜深人静时,怕是也会觉得孤单。 这大概就是人生的无奈——“方”的想变“圆”,却拉不下脸;“圆”的想变“方”,却丢不掉已经学会的算计。 沈言买完粮,走出粮站时,看见傻柱蹲在墙角,手里拿着个窝头啃得正香,脸上的怒气早就没了,见了沈言,还笑着递过来半个:“刚买的,热乎,你尝尝。” 沈言接过窝头,咬了一口,粗粮的香味混着傻柱身上的烟火气,竟觉得格外踏实。 不远处,许大茂正站在公交站牌下,跟一个穿着干部服的人说着什么,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笑,手指习惯性地搓着衣角,那是他紧张时的小动作。 沈言看着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忽然觉得,95号院之所以这么“有意思”,大概就是因为有傻柱这样的“方”,也有许大茂这样的“圆”。方的耿直,圆的灵活,吵吵闹闹,却也缺一不可,就像一枚铜钱,缺了哪一面,都不成样子。 他嚼着手里的窝头,慢慢往东城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胡同里的叫卖声、自行车铃声、孩子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像一首唱不完的歌。 挺好。 有傻柱的直,有许大茂的滑,有95号院的鸡飞狗跳,也有东城小院的清静安宁。这日子,才叫日子。 沈言笑了笑,加快了脚步。小黑还在家等着他呢。 第139章 围城 沈言骑着自行车从95号院胡同口经过时,车铃“叮铃”一响,惊飞了墙头上一群麻雀。胡同里瞬间炸开了锅——二大爷正背着手训斥棒梗偷了他家的白菜,三大爷蹲在墙根下数着刚换的粮票,贾张氏叉着腰骂秦淮茹“狐狸精”,傻柱举着锅铲追打许大茂,而一大爷则站在院门口,慢悠悠地抽着烟,仿佛眼前的鸡飞狗跳与他无关。 这就是95号院的日常,烟火气浓得化不开,像口永远沸腾的大锅,里面煮着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偶尔还溅出点火星子,烧得人又气又笑。 沈言停下车,靠在老槐树上看了会儿。他如今在东城住得安稳,回95号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回来,都觉得这院子的“人气”能把人掀个跟头。不像东城那边,街坊们见了面点头问好,说话温声细语,就连吵架都透着股“文人式”的克制,远没有这里来得酣畅淋漓。 就说刚才那出戏,起因不过是许大茂调侃傻柱“怕老婆”,傻柱恼了,追着他从院里打到胡同口,锅铲挥得虎虎生风,却总能在快打到人时收住劲;许大茂跑得鞋都掉了一只,嘴里还不忘喊“傻柱你个怂包,就敢在家横”;旁边看热闹的孩子拍着手喊“打架喽”,被自家大人拎着耳朵拽走,还不忘回头吐舌头。 这股子鲜活劲儿,是东城小院里找不到的。 沈言想起刚搬来四九城时,总觉得95号院太吵,嫌二大爷摆谱,烦三大爷算计,怕贾张氏撒泼。可住得久了,反而品出点味道来——这里的人虽然吵,却吵得真实;虽然算计,却算计得直白;就算是撒泼,也撒得明明白白,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就像三大爷,算计归算计,却从不算计“救命钱”。去年冬天,院里的李奶奶半夜突发急病,是三大爷揣着自己攒了半年的私房钱,跟着傻柱一起把人送到医院,回来后还念叨“这钱花得值,比买二斤肉实在”。 还有贾张氏,平时刻薄刁钻,可谁家孩子没人带,她总会多嘴多舌地帮忙照看,嘴里骂着“小兔崽子真麻烦”,手里却给孩子塞块糖。 就连最让人头疼的二大爷,在街道组织扫雪时,也会第一个扛着扫帚出门,一边扫一边喊“都动起来,别让组织失望”,那股子“干部劲”虽然招人烦,却也实实在在地带动了大家。 这些人,就像院子里那棵老槐树,看着粗糙,枝桠横生,却在春天抽出新绿,夏天撑起浓荫,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方小院的烟火气。 沈言锁好自行车,往小马屋里走。路过影壁墙时,看见许大茂蹲在地上系鞋带,鞋跟磨得快平了,他抬头看见沈言,咧嘴一笑:“小沈,来啦?刚跟傻柱那怂包干了一架,过瘾!” “赢了?”沈言问。 “那还用说?”许大茂拍着胸脯,“我让他三招他都碰不到我一根头发!”正说着,傻柱从院里追出来,手里举着个空酱油瓶:“许大茂你再胡说,我砸你脑袋!”许大茂“哎”了一声,撒腿就跑,两人一前一后又没了影。 沈言摇摇头,走进小马屋。小马正给孩子换尿布,屋里弥漫着一股奶香味。“沈哥,你坐。”他手忙脚乱地招呼,“刚还说你呢,这月的房租该给你了。” “不急。”沈言摆摆手,从包里掏出个布包,“给孩子带了点红糖和小米,熬粥喝。” 小马媳妇红着眼圈道谢,把孩子抱起来给沈言看:“你看这小子,刚生下来才五斤,现在都快十斤了,能吃能睡。”孩子闭着眼睛,小拳头攥得紧紧的,看着格外喜人。 沈言逗了孩子两句,跟小马聊起厂里的事。小马说,最近厂里效益不好,工资总拖着,还好沈言每月让他交的“物资”不算多,无非是几斤粗粮、两尺布票,有时甚至能用几双旧鞋、半袋煤球抵账,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撑下去。 这是沈言跟厂里的“默契”。 他名义上还是厂里的职工,只是常年“病假”,每月得往厂里交些“物资”抵作“劳保”,厂里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保留他的编制。这在当时不算少见,很多人都靠这种方式“挂名”,既能保留城里户口,又能在外找点活计。 沈言交的物资不多,却总能掐准厂里的“急需”。冬天缺煤时送两筐煤,夏天缺布时送几尺布,逢年过节再送点红糖、茶叶,厂里的领导乐得省心,对他的“病假”也就格外宽容。 “其实厂里也知道你不在乎这点东西。”小马压低声音说,“王主任上次还说,沈哥你这是给咱们工人留面子,不然直接辞职算了,哪用得着每月跑一趟。” 沈言笑了笑。他留下这个编制,不是为了面子,而是为了方便。有个“正经单位”的名头,去黑市交易、去信托商店淘货都方便些,遇到检查也有个说法。至于每月交的物资,对他来说不过是空间里九牛一毛,却能让厂里上下都满意,何乐而不为? 就像他在95号院留着这间房,不是为了房租,而是为了心里那份踏实。知道自己在这四九城里,除了东城的小院,还有这么个地方能落脚,哪怕只是每月来一次,看看院里的鸡飞狗跳,也觉得日子过得有根。 正聊着,院里传来一阵喧哗。原来是二大爷被街道批评了,说他组织扫雪不积极,回来就把气撒在三大爷身上,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你看看,又吵上了。”小马无奈地摇摇头,“天天这样,没个消停。” “这样才热闹。”沈言说。 他走到门口,看着院里的景象:二大爷跳着脚骂,三大爷捋着胡子辩,傻柱在旁边劝架,却越劝越乱,许大茂抱着胳膊看热闹,时不时还煽风点火,秦淮茹拉着孩子躲在屋里,偷偷往外看,贾张氏则站在台阶上,拍着大腿叫好。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每个人脸上,有怒气,有得意,有无奈,有兴奋,像一幅浓墨重彩的画,鲜活得让人移不开眼。 沈言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日子”该有的样子。 不是东城小院那种安静的诗意,而是95号院这种吵吵闹闹的真实。有算计,有争吵,有矛盾,却也有不经意的温暖,有扯不断的牵绊,有在烟火气里慢慢熬出来的情谊。 就像一锅乱炖,食材杂七杂八,调料酸甜苦辣,炖在一起却格外香,吃下去,浑身都透着股热乎劲。 他看了看表,该回东城了。小黑估计又在院门口等急了,说不定还会挠门。 跟小马夫妇道别,沈言走出95号院。胡同里,二大爷和三大爷的争吵声还在继续,傻柱和许大茂不知道又凑到了一起,正蹲在墙根下偷偷抽烟,见了他,还笑着招手。 沈言也挥了挥手,骑上自行车,慢慢往胡同口走。车铃“叮铃”作响,惊起的麻雀又落回墙头,歪着头看他,仿佛在说“下次再来啊”。 他回头望了一眼那座热闹的小院,心里忽然暖暖的。 挺好。 有东城的清静,有95号院的烟火,有每月交物资的安稳,有偶尔来看热闹的闲趣。这样的日子,不就是他想要的吗? 自行车驶离胡同,阳光洒在车把上,暖洋洋的。沈言笑了笑,加快了蹬车的速度。回家晚了,小黑怕是又要闹脾气了。 第140章 空间秘境 沈言坐在东城小院的葡萄架下,指尖捻着颗刚摘的葡萄。果皮薄如蝉翼,轻轻一捏就迸出清甜的汁水,带着股阳光的味道。这是空间里新摘的“巨峰”,比市面上能买到的大了近一倍,甜得发腻,却又清爽不齁——空间里的灵泉水养出来的东西,总是带着这种恰到好处的鲜活。 他心念微动,眼前的葡萄藤旁便浮现出一道无形的屏障,屏障后是另一个世界:无垠的碧蓝海水漫向天际,中央矗立着一座郁郁葱葱的岛屿,岛上果树成林,鸟兽成群,灵气氤氲得仿佛能拧出水来。这是他的空间,如今已长成一座自给自足的秘境。 空间的扩张总在不经意间。最初只是个几平米的小仓库,后来慢慢长出土地,涌出灵泉,再后来,泉水漫延成溪流,溪流汇聚成湖泊,不知从何时起,湖泊外又生出了海洋,且还在以肉眼难察的速度向外延伸。岛屿面积增长放缓后,海洋成了扩张的主力,如今站在岛边眺望,已望不见海的尽头,只有偶尔掠过的海鸟,提醒着这里并非真的与外界隔绝。 沈言起身走进屋里,关上门,身影一晃便出现在空间的灵泉边。 灵泉水汩汩冒泡,水温常年维持在不冷不热的舒适区间,泉眼周围铺着光滑的白玉石,是他从潘家园淘来的老石料,被泉水浸润得愈发温润。泉边建了座原木小屋,屋顶铺着茅草,门前挂着晒干的草药,散发着清苦的香气——这是他在空间里的“起居室”,比东城的小院更自在。 小屋旁是酒窖。青石砌成的窖门厚重古朴,推开时发出“吱呀”的声响,一股混合着果香、粮香和陈酿的气息扑面而来,瞬间灌满鼻腔。窖内整齐地码着一排排陶缸,大的如半人高,小的仅拳头大,缸口用红布封着,布上用墨笔写着年份和品类:“民国二十三年 青梅酒”“昭和八年 桑椹酿”“建国元年 玉米烧”…… 最里面的角落里,藏着几坛特殊的酒。一坛是用空间初长成时的野葡萄酿的,距今已有五年,酒液呈深紫色,像融化的宝石;另一坛是灵泉水兑着野蜂蜜发酵的,没加任何粮食,却甜得醇厚,连小黑都偷喝过两次,醉得在窝里睡了一天一夜。 沈言走到酒窖深处,拍了拍最古老的一坛酒。这坛是他刚得到空间时,用从老家带来的最后一把小米酿的,当时只是想留个念想,没成想越存越香,成了窖里的“镇窖之宝”。他很少动这些酒,就像收藏时光的印记,偶尔打开一坛,喝的不是酒,是这些年的日子。 离开酒窖,沿着灵泉往下走,便是岛屿的“农业区”。这里被划分得井井有条,像幅色彩斑斓的地图。 左手边是果树区,桃树、梨树、苹果树各自成林,花开时节,粉的、白的、淡红的花海连成片,风吹过,花瓣簌簌落下,铺得地上像层锦绣。沈言特意让它们保持距离,桃树归桃树,梨树归梨树,绝不混种——他记着小时候听村里老人说,果树混种容易串味,结出的果子不纯粹。如今看来,老人的话没错,空间里的桃子甜得纯粹,梨则清得爽口,各有各的滋味,从不打架。 右手边是作物区,水稻、小麦、玉米按季节轮种,田埂上还种着辣椒、茄子、黄瓜,藤蔓顺着竹架爬得老高,吊着个个饱满的果实。这里不用他费心,灵泉水顺着沟渠自动灌溉,土地肥沃得能攥出油,播下种子就能丰收,一年能收三四季,仓库存的粮食早就堆成了山,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具体数目了。 再往前,是“畜牧区”。一道无形的屏障将这里与作物区隔开,屏障内,鹿群正低头啃着嫩草,青羊在岩石上跳跃,小黑猪们则拱着泥土找虫子,个个长得油光水滑。 他偏爱这些“省事”的动物。鹿和青羊是野生的,性子机警,却不伤人,放在空间里不用管,自己就能找食吃,偶尔还能捡几副脱落的鹿角,磨成粉泡酒,是上好的滋补品;鸡是家鸡和野鸡混养的,家鸡温顺,负责下蛋,野鸡灵动,负责警戒,倒也相安无事,林子里随处可见它们搭的蛋窝,沈言一个念头,就能把鸡蛋、野鸡蛋收进仓库,从不遗漏。 最费事的是那些小黑猪。这是华夏本土的品种,个头小,长得慢,却比洋猪香得多,尤其是红烧肉,炖得烂熟时,筷子一戳就透,油香能飘出半条胡同。可这猪也娇气,得吃热食,还得经常打扫圈舍,不然就不爱长。好在空间里有“自动清洁”的本事,沈言专门划了片山坳给它们,里面铺着厚厚的干草,脏了自有空间处理,猪食也简单,作物区剩下的秸秆、果实边角料,往槽里一扔,它们就吃得欢,倒也省了他不少事。 走到畜牧区尽头,便是“海洋区”的边缘。这里是片柔软的沙滩,沙子白得像碎玉,踩上去温温的。海水清澈见底,能看见成群的鱼游过,有常见的鲤鱼、鲫鱼,也有他从南方带来的石斑、龙虾,甚至还有几头海龟,慢吞吞地趴在礁石上晒太阳。 他很少管这片海,却总有些“惊喜”。上次发现沙滩上多了些海螺,个个饱满;前几天又看见几只螃蟹,举着钳子横着走,像是在巡逻。看来海洋自己也在孕育生命,慢慢变得热闹起来。 沈言在沙滩上坐下,看着远处的海平面。阳光洒在海面上,碎金般闪烁,几只海鸟掠过,发出清脆的叫声。他忽然觉得,这空间就像个微缩的世界,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飞禽有走兽,自己就像个守着一方天地的闲人,看着万物生长,循环往复,心里踏实得很。 他想起刚得到空间时的慌张。那时候总怕被人发现,藏着掖着,连拿个馒头都要左顾右盼。如今却能大大方方地用空间里的东西——给小马媳妇送红糖,给李教授带新摘的水果,给王编辑泡坛果酒,谁也没怀疑过这些东西的来历,只当他“门路广”。 这大概就是空间存在的意义。不是让他投机取巧,而是给了他一份底气,一份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里,能安稳度日、甚至帮衬旁人的底气。 夕阳西下,空间里的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沈言起身,走到果树区,摘了几个熟透的桃子,又从仓库里拿了袋新磨的小米,准备带回东城。小黑还等着他喂食,东城的小院里,葡萄架下的石桌上,大概已经落满了暮色。 离开空间前,他最后看了一眼这片秘境。果树在晚风里轻轻摇曳,动物们渐渐安静下来,海洋温柔地拍打着沙滩,一切都那么平和,那么自足。 挺好。 有这么个地方,藏着四季的收成,酿着岁月的酒,养着自在的生灵,就像心里有了座靠山,无论外面怎么风雨飘摇,这里永远安稳,永远丰饶。 沈言笑了笑,身影一晃,消失在空间里。东城的小院里,小黑正蹲在门口,看见他出现,立刻“喵呜”一声扑上来,围着他的裤腿蹭来蹭去,喉咙里的呼噜声,和空间里的风声、水声、动物的叫声,仿佛连成了一片,都是安稳日子的声音。 第141章 珍馐 沈言坐在空间里的原木桌旁,指尖捻着一粒饱满的稻米。米粒莹白如玉,带着淡淡的光泽,放在鼻尖轻嗅,一股清润的米香混着灵泉水的甘冽,直往鼻腔里钻。这是他特意在空间开辟的十亩“御田”里产的精细稻,据说早年专供皇室,一亩地收不上百斤,金贵得很。如今在空间里,借着灵泉水的滋养,不仅产量翻了几番,口感更是绝了,煮出来的米饭油亮晶莹,不用就菜都能吃下三大碗,咽下去时喉咙里都带着股清甜,像含了颗润喉糖。 他第一次在古籍里看到这种“御稻”的记载时,还觉得是古人夸张。书上说这稻“吸日月精华,饮甘泉玉露,米香百步可闻,食之益寿延年”,当时只当是神话。直到去年在一个老农户家里,偶然见到留存的少量稻种——那农户说,这是他爷爷从宫里当差时偷偷带出来的,传了三代,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种,怕断了根。沈言软磨硬泡了三天,又留下足够农户吃三年的粮食,才换来了这一把珍贵的稻种。 如今看来,古籍里的话未必全是虚言。这稻种在空间里扎了根,十亩地连成一片,绿油油的稻穗沉甸甸地弯着腰,风一吹,稻浪翻滚,像片流动的翡翠。收割时不用他动手,空间自会打理,脱壳后的稻米颗颗饱满,没有一粒碎米,装在青花瓷坛里,摆在仓库最显眼的位置,看着就喜人。 他偶尔会给东城的李教授送点。李教授是吃过见过的人,第一次尝这米饭时,筷子都停住了,半晌才叹道:“这米……怕是宫里的份例也不过如此。小沈,你这门路,真是不一般。”沈言只笑说是托朋友从南方弄来的,李教授也不多问,只是每次收到米,都会回赠他几本书,一来二去,倒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从“御田”往深处走,穿过一片桃林,就到了“飞龙山”。说是山,其实是片地势稍高的林地,里面住着几十只羽毛华丽的鸟,正是东北的“飞龙”。 这飞龙学名榛鸡,是东北山林里的珍禽,羽毛呈灰褐色,夹杂着细碎的白点,尾羽展开时像把扇子,尤其是雄鸟,头顶有撮鲜红的羽冠,飞起来时身姿矫健,像道流光,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沈言当年去东北收山货时,在猎户家里见过一次,当即就被这鸟的模样吸引了,软磨硬泡让猎户帮着捕了几只活的,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 如今这些飞龙在林子里扎了根,不仅数量多了,胆子也大了。见沈言走进来,也不躲闪,有的在树枝上梳理羽毛,有的在地上啄食野果,还有几只胆大的,竟蹦到他脚边,歪着头看他手里的竹篮——里面装着刚摘的樱桃,是飞龙最爱吃的果子。 沈言笑着丢出几颗樱桃,飞龙们立刻围上来抢食,动作敏捷又不失优雅。他看着这些漂亮的生灵,心里总有种满足感。这飞龙不仅好看,肉更是鲜美,是东北名菜“飞龙汤”的主料,据说早年是给皇上进贡的。但沈言很少吃它们,更多是看个稀罕,就像养了群会飞的宠物,没事来看看,心情都跟着舒畅。 更妙的是,飞龙栖息的树下,种着一片参园。 这里的人参可不是市面上常见的园参,而是沈言从东北老林里挖来的野山参,年份最久的已有上百年,参须盘绕,像个小老头,被他小心翼翼地移到空间里,用腐叶土和灵泉水养着,如今长得愈发精神。 按说人参娇贵,怕虫怕鸟,可这些飞龙却像有灵性似的,从不啄食人参,最多在参园周围溜达,吃些落在地上的参籽。有时沈言来采参叶泡茶,飞龙还会落在他肩头,用脑袋蹭他的手,像是在打招呼。久而久之,人参和飞龙倒成了这片林子的“共生体”,一个扎根沃土,一个翱翔林间,相映成趣。 除了飞龙,空间里的鸡群也大有来头。 在靠近灵泉的一片竹林里,散养着几种不同的鸡:有羽毛通红、尾羽高耸的九斤黄,有体态紧凑、动作敏捷的狼山鸡,还有黑羽黑肉、滋补养身的乌骨鸡……都是华夏有名的“五大名鸡”,每一种都是沈言费了心思搜罗来的。 这些鸡不像飞龙那么金贵,却各有各的用处。九斤黄个头大,肉质紧实,最适合红烧;狼山鸡好动,下的蛋个大味浓,煎荷包蛋时蛋黄橙黄,看着就有食欲;乌骨鸡则是炖汤的佳品,配上空间里的枸杞、当归,炖出来的汤清亮滋补,冬天喝一碗,浑身都暖和。 沈言从不刻意管它们,只是在竹林里搭了几个简易的鸡窝,让它们自由生长。灵泉水顺着竹节流淌,竹林里有吃不完的虫子和嫩笋,鸡群长得油光水滑,下的蛋也比外面的多。他一个念头,就能把鸡蛋收进仓库,攒得多了,就给东城的张婶送点——张婶家的小孙子体弱,吃这空间里的鸡蛋,气色明显好了不少。 穿过鸡群栖息的竹林,就到了鹿群活动的山坡。 这里的鹿是从东北带来的马鹿,体型高大,毛色呈深褐色,头顶的鹿角分叉,像两束珊瑚。沈言带它们回来时,京城周边已经很难见到野生动物了。大炼钢铁那阵子,别说鹿了,就连野兔都被饿得眼冒绿光的人们捉得差不多了,山头光秃秃的,连草都少见,想找只猎物,真跟做梦似的。 幸好他动手早。那年去东北出差,见山里还有不少马鹿,就趁着夜色收了几只进空间。如今这些马鹿在山坡上繁衍生息,已有几十头,每天啃啃嫩草,喝喝灵泉水,过得逍遥自在。沈言偶尔会采些鹿衔草给它们吃——这草是鹿的最爱,也能入药,据说用鹿衔草和鹿角一起泡酒,能活血化瘀,是难得的好东西。 站在山坡上往下望,空间里的景象尽收眼底:十亩御田泛着绿光,参园里人参摇曳,竹林中鸡群踱步,林子里飞龙穿梭,山坡上鹿群悠闲,远处的海洋波光粼粼……这一方小小的天地,竟汇聚了南北各地的精华,成了个微型的“物产博物馆”。 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稻香、果香、草木香,还有灵泉水特有的甘冽气息,让人神清气爽。他想起刚到这个时代时,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哪敢想有朝一日能拥有这么一方秘境? 这空间就像他的底气,让他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里,能活得从容自在。不用为了一口吃的发愁,不用为了一尺布票算计,甚至还能拿出些东西帮衬旁人,这种感觉,踏实又安心。 夕阳西下,空间里的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沈言摘了些樱桃,又捡了几个刚下的乌骨鸡蛋,准备带回东城。小黑肯定等急了,说不定正蹲在院门口,用爪子挠门呢。 离开空间前,他最后看了一眼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御田的稻穗在晚风里轻轻摇晃,飞龙们飞回巢穴,鸡群钻进竹林,鹿群卧在山坡上反刍,一切都那么宁静祥和。 挺好。 有这么一方天地,藏着世间珍馐,养着万物生灵,就像心里揣着个小太阳,无论外面多么风雨飘摇,这里永远温暖,永远丰饶。 沈言笑了笑,身影一晃,消失在空间里。东城的小院里,暮色已经降临,小黑果然蹲在门口,见他回来,立刻“喵呜”一声扑上来,围着他的裤腿蹭来蹭去,喉咙里的呼噜声,和空间里的风声、虫鸣、鸟兽声,仿佛连成了一片,都是好日子该有的声音。 第142章 洋流孕生机 沈言赤脚踩在空间里的白沙滩上,海水漫过脚踝,带着恰到好处的暖意。指尖划过水面,惊得一群银色的小鱼四散游开,鳞片在阳光下闪着碎钻般的光。这片由灵泉水衍生出的海洋,如今已成为空间里最富活力的一隅,藏着数不尽的海味,也藏着不为人知的生机密码。 他最爱在退潮时沿着海岸线散步。裸露的礁石上爬满了扇贝,壳上的纹路像幅天然的水墨画,用手指一撬,就能取出鲜嫩的贝肉,带着海水的清冽,直接丢进嘴里,甜丝丝的,比任何调味都鲜美。礁石缝隙里还藏着鲍鱼,不大,也就巴掌大小,肉质却紧实弹牙,用牙刷刷净了,放锅里蒸几分钟,浇上点空间里的生抽,便是道顶级的美味。 这些海产都是“自然生长”的。最初他只在空间里放了些从渤海湾弄来的鱼苗和贝苗,没指望能长成什么规模,毕竟海水是凭空出现的,总觉得缺了点“海”的灵魂。可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这些小家伙们不仅活得好好的,还以惊人的速度繁殖起来——黄花鱼聚成黑压压的鱼群,在浅水区游弋时像片会移动的乌云;大黄鱼个头长得飞快,脊背金黄,离水时还会发出“咕咕”的叫声,带着股子憨劲;就连最娇气的鲍鱼,也在礁石上安了家,一代接一代地繁衍,如今随手一翻就能找到好几只。 沈言知道,这得归功于海水的“干净”。没有工业废水,没有生活垃圾,灵泉水本身就带着净化的功效,海水清得能看见水下十米的细沙。鱼群在这里不用担心污染,不用担心渔网,只用安心吃食、长大,肉质自然比外面的鲜美得多。他偶尔会捞几条黄花鱼,收拾干净了,用空间里的玉米淀粉裹一层,下油锅炸得金黄,外酥里嫩,连鱼刺都能嚼着吃,小黑每次都蹲在旁边喵喵叫,能蹭到小半条才肯罢休。 沿着海岸线往深处走,海水渐深,颜色也从浅蓝变成了墨绿。这里是大鱼的地盘。沈言曾在这里见过半人长的海鲈鱼,背鳍像把小扇子,游起来悄无声息;还见过成群的鲅鱼,速度快得像箭,掠过水面时激起一串浪花。最让他惊喜的是,去年居然发现了几只海龟,背着厚重的壳,慢悠悠地在海床上爬行,像是这片海域的“原住民”,自带一种古老的威严。 他从不主动捕捞这些大鱼,就像对待林子里的飞龙一样,更多是“观赏”。看着它们在水里自在游弋,会觉得这片海是“活”的,有自己的秩序,不是单纯的“食材仓库”。偶尔有鱼不小心跳上沙滩,他会捡起来放回海里,鱼尾巴拍打着水面,像是在道谢,那一刻,他总觉得自己和这片海有了种微妙的联结。 更神奇的是海底的景象。 沈言曾潜入水下探查过。越往深处,光线越暗,却越能感受到一股蓬勃的生命力。海床上长满了墨绿色的海藻,像柔软的地毯,随着水流轻轻摆动;不知名的海蟹举着钳子,在海藻间钻来钻去;还有五颜六色的珊瑚,虽然规模不大,却已初见雏形,吸引了不少小鱼在其间穿梭。 而在这片海底世界的中心,矗立着一座小小的火山。 说是火山,其实更像个冒着热气的礁石堆,顶端有个小小的喷口,时不时会冒出一串气泡,带着股硫磺的微腥。这是空间自主演化的结果,大概是海水扩张到一定程度,地底的能量找到了宣泄口,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么个“活火山”。 起初沈言还有些担心,怕火山喷发会破坏海洋生态。可观察了一阵子发现,这火山“懂事”得很,从不剧烈喷发,只是持续不断地释放着热量,像个天然的“加热棒”,让周围的海水始终维持在温暖的状态。更妙的是,它还催生了“洋流”。 冷热海水交汇的地方,总会形成循环的水流。火山周围的温水往上涌,远处的冷水补充过来,形成了一股稳定的洋流,像海洋的“血管”,带着营养物质在海水中循环。浅水区的浮游生物因此长得格外繁盛,成了鱼群最好的食物;深海的珊瑚和海藻也因为洋流带来的养分,长得愈发茁壮。 沈言甚至发现,洋流经过的地方,扇贝和鲍鱼的生长速度比别处快了不少,肉质也更紧实。这让他想起在书本上看到的知识——地球上的洋流本就是生命的“传送带”,冷热交替间,孕育了无数生灵。没想到空间里的这片海,竟也遵循着同样的规律,一步步走向“成熟”。 他坐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看着远处因洋流而泛起的涟漪,心里有种奇妙的感觉。这片海从无到有,从平静到涌动,从单一的鱼种到复杂的生态,就像一个微缩的地球,在按着自己的节奏演化、成长。而他,更像个旁观者,偶尔添点“种子”,更多时候只是看着它自己发展,这种“顺其自然”的过程,比任何刻意的安排都更让人着迷。 傍晚时分,海水开始涨潮,浪花拍打着礁石,发出“哗哗”的声响。沈言起身准备离开,临走前,他捞了几只扇贝和鲍鱼,又钓了两条大黄鱼——不是为了自己吃,是打算送给李教授。老爷子最近研究古籍伤了眼睛,鲍鱼对明目有好处,用空间里的枸杞和山药一起炖,滋补得很。 他把海产放进竹篮,沿着沙滩往回走。夕阳的余晖洒在海面上,将海水染成一片金红,洋流带动的涟漪像金色的丝带,在水面上缓缓流动。沙滩上留下他一串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涨潮的海水抚平,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这片海,就像空间里的一个秘密,安静地藏在岛屿边缘,用自己的方式孕育着生机,也见证着他在这个时代的安稳日子。 挺好。 有干净的海水,有鲜活的海味,有暗涌的洋流,有默默喷发的火山,还有这片海自己生长的节奏。就像生活,不必刻意强求,顺着自然的规律走下去,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沈言笑了笑,提着竹篮,身影渐渐消失在沙滩尽头。空间外的东城小院里,小黑已经等得不耐烦,正用爪子轻拍房门,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咕噜”声,像是在催促他快点回家。而那篮新鲜的海产,很快就会变成餐桌上的美味,带着大海的馈赠,温暖这个微凉的秋夜。 第143章 四季长春 沈言推开空间里那扇竹编的小门时,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混着淡淡的蜜甜,像浸了糖的春日晨风,瞬间把人裹了个严实。门后是片望不到头的花海,虞美人、蔷薇、薰衣草顺着缓坡铺展开,粉的、红的、紫的连成一片,风一吹,花浪翻滚,引得成群的蜜蜂和蝴蝶在其间穿梭,嗡嗡声和翅膀扇动的轻响交织在一起,热闹得像场永不散场的宴会。 这片花海是空间里的“甜蜜基地”,也是中华蜜蜂的家园。 这些蜜蜂是沈言特意从南方山区找来的。个头比常见的意大利蜂小一圈,颜色更深,看着不起眼,却有着惊人的耐力和产蜜量。老蜂农说,中华蜜蜂是咱本土的宝贝,耐寒、抗病,最懂咱这儿的花性,采出来的蜜带着股子独有的清润,是洋蜂比不了的。沈言信这话,当初跑了三个县,才从一个养蜂世家手里换来了两箱蜂种,小心翼翼地移进空间,如今早已繁衍成上百箱,在花海深处筑了无数个蜂巢,远远望去,像挂在枝头的小灯笼。 他最爱在清晨来看蜜蜂。天刚蒙蒙亮,露水还挂在花瓣上,蜜蜂就开始忙碌了。它们从蜂巢里钻出来,像撒出去的金色雨点,“嗡”地一下散入花海,落在虞美人上时,胖乎乎的身子压得花瓣轻轻摇晃;停在薰衣草上时,细长的吸管探进花蕊,后腿很快就沾满了金黄色的花粉,像穿了条蓬松的小灯笼裤。 这些小家伙们分工明确,有的负责采蜜,有的负责守卫蜂巢,还有的专门清理巢穴,忙而不乱,像支训练有素的小军队。沈言站在蜂巢旁,能听见里面传来“嗡嗡”的共鸣声,那是工蜂振翅扇风,蒸发花蜜中的水分,把它酿成蜂蜜的声音,密集又规律,像首独特的“酿蜜曲”。 空间里四季长春,花海从不凋谢,蜜蜂们也就没有“断粮”的烦恼。春天有桃花、杏花,夏天有玫瑰、百合,秋天有桂花、菊花,冬天还有腊梅、山茶,总有开不尽的花,采不完的蜜。这让中华蜜蜂的产蜜量比在外界时翻了几番,每隔几天,沈言就能收获满满几大罐蜂蜜。 这些蜂蜜各有各的味道。采了玫瑰花的蜜,带着股馥郁的甜,适合抹在馒头上;采了桂花的蜜,清冽中带着点辛香,冲茶喝最好;最让沈言喜欢的是薰衣草蜜,颜色是淡淡的紫色,甜里带着点微苦,像生活的滋味,回味悠长。 他很少用现代的摇蜜机,还是沿用最传统的方法:先轻轻取下蜂巢,用软毛刷扫去上面的蜜蜂,再把蜂巢放进纱布袋里,慢慢挤压,金黄色的蜂蜜就顺着纱布渗出来,滴进下面的瓷盆里,带着天然的花香,没有一点杂质。 收完的蜂蜜,他会装在陶罐里,封上盖子,放进酒窖旁的阴凉处。除了自己吃,大多用来送人。东城的张婶用它给孙子冲牛奶,说比红糖更养人;李教授爱用它泡枇杷膏,说能润喉,讲课久了也不嗓子疼;王编辑更是每次见了他都念叨:“小沈,你那蜂蜜还有吗?我家孩子就爱喝你送的蜜水。” 花海深处,除了蜜蜂,还有无数蝴蝶。 这些蝴蝶大多是空间自己“长”出来的。最初只是几朵花上落着几只普通的菜粉蝶,后来随着花海扩大,灵泉水滋养,竟渐渐出现了些稀罕品种:翅膀像孔雀尾羽般闪着蓝绿光泽的翠凤蝶,翅膀上长着眼状斑纹的眼蝶,还有通体雪白,只有翅尖带点红的麝凤蝶,五颜六色,在花丛中翩跹,像会飞的花朵。 沈言认得其中几种,是他以前在图鉴上见过的珍稀品种,在外界早已难得一见,没想到在空间里安了家。它们不像蜜蜂那样忙碌,只是慢悠悠地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翅膀扇动的频率恰到好处,能卷起细微的花风,让花香散得更远。 有次他蹲在花丛旁看书,一只翠凤蝶竟落在了书页上,翅膀轻轻开合,像在看上面的字。沈言屏住呼吸,看着它翅尖的光泽随角度变幻,心里忽然觉得,这空间或许真有灵性,连蝴蝶都不怕他。 花海边缘,还种着些特殊的植物——油菜、紫云英、荞麦。这些不是观赏花,是沈言特意种来给蜜蜂当“辅助口粮”的。油菜花开时一片金黄,蜜多粉足;紫云英的花蜜带着股清甜,能让蜂蜜的味道更丰富;荞麦花蜜颜色深,营养却最足,冬天给蜜蜂吃,能增强它们的抵抗力。 这些作物不占地方,种在花海的空隙里,既不影响美观,又能给蜜蜂提供充足的食物,一举两得。沈言看着蜜蜂在油菜花上忙碌的样子,总会想起小时候农村的春天,田埂上开满油菜花,蜜蜂嗡嗡地飞,奶奶会用陶罐装满新酿的蜂蜜,给他泡水喝,甜得能把舌头粘住。 空间里的蜂蜜,就有小时候的味道。 他舀了一勺薰衣草蜜,放在嘴里慢慢含着。甜味不像白糖那样尖锐,而是顺着舌尖一点点漫开,带着薰衣草的清香,咽下去后,喉咙里还留着淡淡的回甘。这是灵泉水和四季鲜花共同孕育的味道,纯粹又饱满,像把整个春天都含在了嘴里。 蝴蝶飞过他的肩头,落在一朵虞美人上。沈言抬头望去,花海延伸到远处的果树区,那里的桃花刚谢,梨花又开了,白色的花瓣落在花丛中,像撒了把碎雪。蜜蜂们不知疲倦地在花海和果树间穿梭,把一朵花的甜蜜带到另一朵花上,也把生机从这片土地传到那片土地。 他忽然明白,这片花海和这些蜜蜂、蝴蝶,才是空间“生机勃勃”的真正密码。它们不像稻麦那样提供粮食,不像鱼鹿那样提供肉食,却用最温柔的方式滋养着这片土地——蜜蜂传播花粉,让植物长得更繁茂;蝴蝶吸引鸟类,维持着生态平衡;连掉落的花瓣和枯枝,都会化作养分,让土壤更肥沃。 这是一种循环,一种无声的共生,让空间里的生机不是孤立的点,而是连成一片的网,牵一发而动全身,充满了韧性和活力。 夕阳的金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花海中,给花瓣镀上了层金边。蜜蜂们渐渐回巢,蜂巢里的“酿蜜曲”却更响亮了;蝴蝶也放慢了翅膀,停在花上,像睡着了一样。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花瓣,准备离开。他今天收获了不少蜂蜜,打算回去给小黑做个蜂蜜蛋糕——那家伙上次偷喝了蜂蜜水,就一直惦记着,用爪子扒了好几次装蜂蜜的罐子。 走出花海,竹编的小门在身后轻轻关上,把花香和蜂鸣都锁在了里面。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夕阳下的花海像块融化的彩虹糖,甜蜜又温暖。 挺好。 有开不败的花,有采不完的蜜,有飞舞的蜂蝶,有四季长春的温暖。这片小小的天地,藏着最朴素的生机,也藏着最踏实的幸福。 他笑了笑,提着装满蜂蜜的陶罐,朝着灵泉边的小屋走去。小黑还在空间外等着他,而那罐带着花香的蜂蜜,很快就会变成猫爪下的甜蜜,和这个安稳的午后一样,简单又美好。 第144章 藏锋低调 沈言把最后一块腊肉埋进地窖的稻谷堆里,拍了拍手上的灰。地窖里阴凉潮湿,弥漫着粮食和陈年木头的味道,一排排陶罐整齐地码在墙角,里面装着咸菜、豆豉、豆瓣酱,都是用空间里的蔬菜做的,够他吃上好几年。而在更深的角落,用厚木板隔开的暗格里,藏着更金贵的东西——几匹上等的绸缎,十几斤精炼的白糖,还有一箱子用蜡封好的罐头,都是这个时代能让人眼红的硬通货。 他轻轻合上暗格的木板,又用稻草盖好,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即使在自己的小院里,这些东西也不能见光。 不是他胆小,是这时代容不得“特殊”。 刚来四九城时,他不懂这些。那时候空间里的粮食刚收获,他见邻居张婶家的孩子总吃不饱,就偷偷给了她半袋白面。张婶当时吓得脸都白了,把面塞回他手里,哆哆嗦嗦地说:“小沈,这东西不能随便拿出来,会出事的!” 后来他才明白,在这个处处凭票、人人勒紧裤腰带的年代,突然拿出超出寻常的物资,就像黑夜里举着灯笼,想不引人注意都难。轻则被怀疑“投机倒把”,重则可能被扣上“里通外国”的帽子,到时候别说保住空间,能不能保住小命都是未知数。 国家机器的力量,他在街道办事处见过一次。 有个小贩偷偷在胡同口卖鸡蛋,没出半小时就被巡逻队抓了现行。小贩哭喊着说家里孩子等着鸡蛋救命,可巡逻队的人根本不听,反绑着他的胳膊往车上拽,嘴里喊着“打击投机倒把,人人有责”,那架势,容不得半点辩解。周围的邻居没人敢求情,都低着头匆匆走开,生怕沾上边。 沈言站在人群外,看着那小贩被拉走,心里一阵发凉。他空间里的鸡蛋能堆成山,可那一刻,他只觉得后怕——如果被人发现,自己会不会也是这个下场? 从那以后,他学会了“藏”。 空间里的大米,他从不直接拿出来吃,总要掺上些粗粮,煮得糊糊的,看着和普通人家的饭没两样;空间里的蔬菜,他每次只摘一点点,还特意弄得带点泥土,装作是从菜市场买的;就连给小黑吃的鱼,都要先在外面的河里泡一泡,去掉那股子“太新鲜”的劲头。 有次李教授来做客,见他桌上摆着一盘炒青菜,随口说:“这菜看着真新鲜,现在能吃到这么嫩的菜不容易。”沈言心里一紧,笑着说:“托朋友从郊区弄的,菜农自己种的,没打农药。”李教授没再多问,可沈言那顿饭吃得格外小心,生怕多说一句错话。 他甚至给自己定了些“规矩”: 每月去工厂交的物资,永远只比规定多一点点,够厂里满意,又不至于引起怀疑;去信托商店卖东西,每次只卖一件,而且都是些不那么扎眼的旧物件,从不出售空间里新产的东西;跟街坊邻居打交道,穿着打扮永远是洗得发白的工装,吃饭时故意端着粗瓷碗在门口吃,碗里多半是玉米面窝头。 这些“规矩”像层保护色,让他在东城的胡同里活得像个最普通的年轻人——不算富裕,也不算穷困,按时交物资,偶尔帮邻居搭把手,没人会多看他一眼。 可这种“藏”,有时也意味着委屈。 冬天胡同里供暖不足,李教授的老寒腿犯了,疼得直咧嘴。沈言空间里有上好的鹿茸和当归,泡的药酒专治这个,可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最后找了个借口,去中药铺买了些普通药材,熬了药给李教授送去,效果自然差了远。 张婶的小孙子发高烧,医生说最好能喝点白糖水补充体力。沈言空间里的白糖能甜掉牙,可他只能跑遍大半个城,托关系弄到几两红糖,看着孩子喝得眉头紧锁,心里像被针扎一样。 他不是不想帮,是不能帮。一次“特殊”可能就会暴露,暴露就意味着失去一切。他宁愿委屈点,也不想拿自己的安稳和空间的秘密去赌。 这种小心翼翼,在95号院更甚。 那里人多眼杂,个个都是“人精”。傻柱虽然实诚,可嘴不严;许大茂精明过头,眼睛里揉不得沙子;三大爷更是算尽锱铢,一点反常都能被他揪出来做文章。 有次他回95号院收房租,恰逢院里分白菜,每家每户都拿着小推车排队,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期盼。沈言看着小马媳妇抱着孩子,冻得瑟瑟发抖,手里的篮子空荡荡的——他们是外来户,分不到白菜。 沈言空间里的地窖里,白菜堆得像小山,都是用灵泉水浇过的,瓷实又新鲜。可他只是从包里拿出两斤粮票,塞给小马:“去黑市换点,别让孩子冻着。”他不敢拿出白菜,怕被院里人看见,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小马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却站在院里,看着那些争抢白菜的邻居,心里五味杂陈。他明明有能力让身边的人过得好一点,却因为时代的限制,只能袖手旁观,这种无力感,比自己受委屈更难受。 但他知道,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就像李教授说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在这个年月,太‘出挑’不是好事,守拙才是长久之道。” 李教授自己就是个例子。他家里藏着不少古籍字画,都是宝贝,可平时穿的衣服打着补丁,吃饭也只是粗茶淡饭,从不在人前提自己的收藏。有人问起,他只说是“破烂纸”,不值得一提。 沈言把这种“守拙”学到了骨子里。 他从不参与街坊的闲聊,尤其不聊“吃穿用度”的话题;别人夸他“运气好”“门路广”,他总是笑着摆手,说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甚至练拳时,都特意收敛力气,只练招式,不显露内劲,怕被人当成“奇人异士”。 这种低调,让他避开了不少麻烦。 去年街道查“成分”,不少人因为祖上有点“问题”被反复盘问,沈言因为“背景干净”“表现普通”,很快就过了关;前阵子厂里清查“投机倒把”,有人举报说“沈言总不在厂里,肯定在外搞小动作”,可查来查去,只查到他每月按时交物资,平时深居简出,没任何把柄,最后也不了了之。 傍晚时分,沈言坐在廊下,看着小黑在院子里追蝴蝶。夕阳把猫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个调皮的小怪物。他从怀里掏出块糖,剥开纸,掰了一小块丢给小黑。糖是空间里的,甜得纯粹,小黑舔了舔,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远处传来街道广播的声音,播放着“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声音洪亮,穿透了胡同的宁静。沈言把剩下的糖纸揉成一团,扔进灶膛,看着它化为灰烬。 他知道,这种小心翼翼的日子还得继续。空间里的物资越丰富,他就越要藏得深,像埋在土里的种子,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在合适的时机破土而出。 但他不觉得苦。 看着小黑吃得香甜,看着东城小院的葡萄藤爬满架子,看着李教授送来的书在桌上堆成小山,他心里就踏实。这些平凡的小确幸,比空间里的金银珠宝更珍贵,也更需要守护。 挺好。 藏起锋芒,守住本心,在时代的洪流里,守着自己的一方小院,守着空间的秘密,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安稳。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安稳,这就够了。 沈言笑了笑,起身把小黑抱进怀里。猫的体温暖暖的,像个小小的暖炉。夜色渐浓,胡同里的灯一盏盏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线下,每个人都在过着自己的日子,平凡,却也真实。 第145章 京城底气 沈言提着刚从粮站换的玉米面,走在回东城小院的路上。粮本揣在怀里,硬硬的纸壳边缘磨得胸口有点发痒,却让人心里踏实。这小本子巴掌大,封面印着“北京市居民粮食供应本”,里面密密麻麻盖着红章,记录着他每月的粮食定量——二十九斤,其中细粮占三成,粗粮七成,足够他一个人吃得饱饱的。 这就是四九城的好处。 作为首都,这里的粮食供应总是最有保障的。哪怕全国其他地方闹粮荒,四九城的粮站也总能敞开供应,虽然细粮少、粗粮多,偶尔还会掺点沙子,但至少不会让人饿肚子。沈言去过一次外地,亲眼见过乡下的孩子啃着树皮,大人眼睛饿得发绿,那景象让他好几天没睡好觉,回来后摸着怀里的粮本,才真正体会到“首都”二字沉甸甸的分量。 就说95号院,院里的住户大多是工人、干部,手里都攥着粮本,每月到点去粮站领粮,定量虽然有多有少,却足够糊口。 二大爷是街道干部,定量最高,每月三十三斤,还能多领半斤油票,这让他在院里说话总带着股底气,动不动就拍着胸脯说“我吃的是国家粮”;三大爷是小学老师,定量二十八斤,虽然比二大爷少,却比普通工人多,他总把粮本看得比命还重,每次领粮都要亲自去,生怕粮站的人给少了;傻柱在食堂上班,厂里管一顿午饭,家里粮本上的二十五斤就显得格外宽裕,这也是他能经常接济秦淮茹家的底气之一。 沈言上次回95号院,正赶上院里领粮的日子。一大清早,粮站门口就排起了长队,院里的人几乎都来了,手里拎着布袋、面盆,脸上带着点期盼,又有点习以为常的麻木。 二大爷排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个搪瓷缸子,一边排队一边跟旁边的人吹嘘:“我这粮本,可是跟着我几十年了,从解放初期用到现在,国家啥时候亏过咱?” 三大爷则拿着个小本子,在后面默默算账:“这个月细粮七斤,够蒸十四次馒头,每次两个,给老伴留一个……” 傻柱来得晚,手里牵着棒梗,见队伍长,就笑着跟前面的人打招呼:“张叔,帮我占个位置,我去买包烟。”他在厂里食堂见惯了粮食,对领粮这事没那么上心,可棒梗却盯着粮站的大门,眼睛亮晶晶的,像只等着喂食的小鸟。 沈言站在旁边看着,心里忽然明白,这粮本不仅仅是领粮的凭证,更是一种“定心丸”。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手里有粮本,就意味着不会饿肚子,意味着在这四九城里有个安稳的身份,意味着“国家没有忘了你”。 这种“安稳”,是95号院虽然鸡飞狗跳,却很少有人真正绝望的原因。 秦淮茹家是院里最特殊的——她男人贾东旭去世了,她带着三个孩子和婆婆贾张氏,一家五口只靠她在厂里当临时工的粮本过活,每月二十一斤粮食,根本不够吃。可就算这样,她们也从没饿到过——傻柱时不时接济点,一大爷偶尔帮衬点,街道逢年过节还会给点救济粮,总能凑凑合合把日子过下去。 贾张氏虽然刻薄,却很少为粮食发愁,大概是心里清楚,在这四九城里,只要有粮本,有街坊邻居帮衬,就饿不死人。她骂秦淮茹“败家”,骂棒梗“馋嘴”,却从没想过离开这个院子,离开这座城市,因为她知道,离开了这里,可能连这点定量都保不住。 这就是四九城的“底气”。它像个巨大的保护伞,罩着城里的每个人,哪怕日子过得紧巴,哪怕邻里之间吵吵闹闹,可只要粮本站在那里,只要粮本揣在怀里,心里就有底。 沈言见过胡同里的一个孤老,无儿无女,每月只有十五斤粮食定量,却总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他每天早上揣着粮本去粮站,买两个窝头,坐在墙根下慢慢啃,下午就去公园遛弯,跟人下棋。有人问他“一个人过不孤单吗”,老头总是笑着拍揣粮本的口袋:“有这个在,饿不着,就啥都不怕。” 这种“不怕”,是四九城独有的气质。 不像乡下,靠天吃饭,一场旱灾、一场水灾就能让一年的收成都打了水漂;也不像偏远的小城,粮食供应时断时续,人们总在为下一顿饭发愁。四九城的人,哪怕穷,哪怕苦,心里也有股子安定——知道国家不会让首都的人饿肚子,知道粮本上的数字不会骗人,知道只要好好干活,就能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粮食。 这种安定,甚至影响了95号院的“争吵”。 院里的人吵归吵,却很少为“粮食”这种根本问题撕破脸。二大爷争权,三大爷算计,一大爷图养老,傻柱和许大茂斗嘴,说到底都是“锦上添花”的争斗,没人会真的因为一口吃的去拼命,因为他们知道,就算争不到,粮本上的粮食也足够活下去。 沈言想起上次去南城,路过一个贫民窟,那里的人大多没有正式粮本,靠打零工、捡破烂换点吃的,眼神里总带着股惶恐。他看见一个母亲把半个窝头掰给孩子,自己啃着硬得像石头的菜团子,那眼神里的绝望,是95号院里的人从未有过的。 回到东城,沈言把玉米面倒进缸里,粮本小心翼翼地放进抽屉的铁盒里,跟布票、油票放在一起。铁盒沉甸甸的,里面装的不仅是票证,更是这个时代的生存密码。 李教授推门进来,手里拿着本书,见他在收拾粮食,笑着说:“又去领粮了?我这还有点白面,给你拿点。” “不用,李教授,我这够吃。”沈言连忙摆手。 “拿着,我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李教授把面袋塞给他,“这四九城啊,别的不说,粮食总归是有保障的,比我年轻时在乡下强多了。” 李教授年轻时在乡下教过书,经历过饥荒,说起那段日子,总是唏嘘不已:“那时候,别说粮本了,能有口吃的就谢天谢地。现在好了,城里有粮站,乡下有公社,虽然紧巴点,可饿死人的事,总归是少了。” 沈言点点头。他空间里的粮食够他吃几辈子,可他还是每月按时去粮站领粮,不是为了吃,是为了那份“融入感”。拿着粮本,排队领粮,跟街坊聊聊家常,才能真正感觉到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是这四九城里一个普通的居民,而不是一个游离在外的旁观者。 傍晚,沈言用新领的玉米面贴了饼子,又炒了个空间里的青菜,端到院里的石桌上吃。小黑蹲在旁边,等着他时不时丢过来的饼子渣。 胡同里传来孩子们的笑声,是张婶家的小孙子在追蝴蝶。张婶站在门口喊:“慢点跑,别摔着!”声音里带着股踏实的暖意。 远处的粮站已经关了门,门口的黑板上写着“明日供应:小米、红薯”,字迹歪歪扭扭,却像个无声的承诺,告诉每个看到的人:明天,还有粮食。 沈言咬了口玉米饼,粗粮的香味在嘴里散开。有点干,有点糙,却吃得心安理得。 挺好。 有粮本在手,有粮站在旁,有四九城这棵大树可靠,就算日子过得简单点,吵吵闹闹点,也总能稳稳当当地走下去。这种安稳,比空间里的山珍海味更让人踏实。 他笑了笑,给小黑又丢了块饼子。猫叼着饼子跑到一边,吃得津津有味。夕阳的余晖洒在小院里,一切都那么平和,那么安稳,像粮本上的数字,虽然简单,却充满了力量。 第146章 隐形体面 沈言蹲在95号院的门槛上,看着一大爷易中海慢悠悠地收拾工具箱。箱子是牛皮的,边角磨得发亮,里面的扳手、锉刀摆得像列队的士兵,每一件都透着经年累月的打磨痕迹。易中海拿起一把錾子,用拇指蹭了蹭刃口,眼神里的专注,比在“养老互助小组”上的模样认真十倍。 “一大爷,又去厂里加班?”沈言递过去一根烟。 易中海接过来夹在耳朵上,笑了笑:“车间那台进口车床有点毛病,年轻人摆弄不了,喊我去看看。”语气平淡,却藏着不易察觉的底气。 沈言心里清楚,这“看看”可不是谁都能去的。易中海是八级钳工,在整个四九城的工厂系统里都是响当当的人物。那年头,技术工人是“香饽饽”,而八级钳工,更是工人里的“状元”,全国都数得过来,工资比不少干部还高,每月能拿到九十多块,这在普通人月薪三四十块就算不错的年代,简直是“高收入群体”。 可在院里,你根本看不出易中海是个“有钱人”。 他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袖口磨破了就缝块补丁;吃饭也简单,一碟咸菜,两个窝头,偶尔炒个青菜,就算改善伙食;住的房子还是刚分的老平房,墙皮都掉了,也没见他修过。院里人只知道“一大爷技术好”,却很少有人细算他的工资到底有多高——或者说,大家习惯了他的“朴素”,忘了八级钳工这四个字背后的分量。 这就是95号院的“怪现象”:藏富于民,却个个活得像“穷人”。 二大爷刘海中是七级锻工,每月工资七十多块,比普通工人高出一大截。可他整天喊“家里困难”,算计着院里的煤球、自来水,连买包烟都要跟供销社的人讨价还价。沈言见过他的工资条,上面的数字清清楚楚,足够他把日子过得滋润,可他偏要装出一副“紧巴巴”的样子,大概是觉得“哭穷”能少交点份子钱,还能捞点小便宜。 三大爷阎埠贵是小学老师,工资虽然不如工人高,每月也有五十六块,还带着两个儿子上班挣钱,按说家境不差。可他把“抠门”刻进了骨子里,买菜要掐掉最后一片叶子,点灯只用一根灯芯,连走路都要算计着步数,生怕多费了力气。沈言知道,他床底下的箱子里藏着不少私房钱,用布一层层包着,都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的。 就连傻柱,看着大大咧咧,工资也不低。他在红星轧钢厂食堂当厨子,每月四十五块,还不算厂里发的福利、粮票,偶尔从食堂“顺”点肉菜回家,日子过得其实比院里大多数人都宽裕。可他总喊“钱不够花”,一半是接济秦淮茹,一半是被一大爷“借”走,自己倒真像个“月光族”。 这些人,放在当时的社会,绝对算得上“中产阶级”,甚至是“高收入群体”,可他们偏要挤在一个院子里,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把日子过成了“穷人”的模样。 沈言起初不明白,后来跟李教授聊起,才慢慢咂摸出味道。 李教授说:“那时候讲究‘艰苦朴素’,露富是件危险的事。你挣得多,就得‘多贡献’,厂里要你捐钱,街道要你带头,邻里街坊有事也会找你帮忙,躲都躲不掉。不如藏着掖着,装穷避祸,落个清静。” 这话一点不假。 易中海的八级钳工身份,让他在厂里“身不由己”。谁家里有困难都来找他借钱,车间里有义务劳动他必须带头,连厂长都时不时找他“谈话”,让他“发挥模范作用”,把工资拿出来“支援国家建设”。他每月九十多块的工资,真正能自己支配的,其实没多少,难怪要省着花。 二大爷的七级锻工身份,更是让他成了院里的“靶子”。他总想着当干部,可院里人见他工资高,就故意跟他对着干,他越是想摆谱,大家越是拆他的台。时间长了,他索性装穷,觉得“我跟你们一样穷”,大家才不会针对他。 三大爷就更不用说了。他是老师,在“知识分子”和“工人阶级”之间有点尴尬,既怕被说“脱离群众”,又怕被当成“剥削阶级”,只能靠“抠门”来证明自己“跟劳动人民一样”,把日子过得精打细算,才能在院里站稳脚跟。 这大概就是那个年代的“生存智慧”:越是有钱,越要装穷;越是体面,越要藏拙。95号院的人,个个都是这方面的“高手”,把真实的家境藏在补丁衣服、粗茶淡饭后面,用“穷”做盾牌,抵挡着外界的压力和窥探。 可“藏”归“藏”,真要遇到事,他们的“家底”还是藏不住。 去年冬天,棒梗得了急病,需要住院,秦淮茹手里没钱,急得直哭。傻柱刚发的工资全给了一大爷,正挠着头没办法,三大爷默默从床底下摸出个布包,里面是三十块钱,塞给秦淮茹:“先拿去用,不够再说。”那架势,哪像个连灯芯都要省的抠门老头。 还有一次,二大爷的小儿子结婚,需要扯布做新衣服,布票不够。他没跟院里人说,自己跑了趟厂里,找工会主席聊了聊,没过两天,工会就“特批”了十尺布票,说是“奖励劳动模范家属”。大家这才知道,二大爷在厂里的面子,比他在院里摆的谱管用多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易中海。有次厂里设备更新,需要一笔钱,号召工人捐款,易中海二话不说捐了五百块,相当于他半年的工资。这事传到院里,大家都惊掉了下巴,才知道这平时省吃俭用的老头,手里竟有这么多闲钱。 沈言看着易中海背着工具箱走出院门,背影挺直,步伐稳健。他知道,这老头去厂里“看看”,肯定不是白去的,按规矩,加班费、技术补贴少不了,说不定还能得点奖励,这些钱,足够他在院里“低调”好一阵子了。 院里,二大爷正跟三大爷吵架,因为谁该多交五分钱的公共电费。二大爷拍着胸脯喊“我是干部,该少交”,三大爷掰着手指头算“我家人口少,该少交”,吵得脸红脖子粗,像两只斗架的公鸡。 沈言站在一旁,忽然觉得这场景有点可爱。 这些人,明明有体面的工作,有不错的收入,却偏要在这方寸小院里,为了几分钱、几两粮票争得面红耳赤,把“中产阶级”的体面藏得严严实实,只露出最市井、最真实的一面。 可正是这真实,让95号院有了温度。他们会为了小钱计较,却也会在对方难处时伸出援手;他们会互相拆台,却也会在院里有事时抱团对外;他们藏起了体面,却露出了人情味。 傻柱从食堂回来,手里提着块肉,看见沈言,笑着喊:“小沈,晚上来我家喝酒,我给你做红烧肉!” “不了,我还得回东城。”沈言摆摆手。 “那下次一定!”傻柱也不勉强,提着肉往秦淮茹家走,大概是又去“接济”了。 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争吵的二大爷和三大爷,心里忽然明白:95号院的人,不是真的“穷”,也不是真的“抠”,他们只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找到了一种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融入群体的活法。他们的“穷”是装给外人看的,他们的“富”藏在对日子的算计里,藏在邻里的帮衬里,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体面里。 离开95号院时,沈言遇见了下班回家的许大茂。他穿着笔挺的干部服,手里提着个网兜,里面装着水果,大概是去看领导。见了沈言,他扬了扬手里的网兜,得意地笑:“刚发的奖金,买点水果尝尝鲜。”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许大茂的奖金肯定不少,可这“炫耀”,也只敢在他这个“外人”面前露出来。回到院里,他多半又会把水果藏起来,只拿出两个给孩子,装作“厂里发的福利”。 这就是95号院的人,活得像群精明的刺猬,平时把刺竖起来互相防备,真到需要时,又会把柔软的肚皮露给对方。他们的日子,吵吵闹闹,却也热气腾腾;他们的家底,藏藏掖掖,却也实实在在。 挺好。 有体面的工作,有不错的收入,有藏富的智慧,有抱团的温暖。在这四九城里,他们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活得安稳体面,这就够了。 沈言骑着自行车,慢慢往东城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胡同里的叫卖声、自行车铃声、孩子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唱不完的歌。他知道,95号院的争吵还会继续,他们的“穷”还会装下去,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日子过得踏实,比什么都重要。 第147章 寡妇的精明 沈言蹲在95号院的门墩上,看着贾张氏坐在门廊下晒太阳,手里慢悠悠地择着豆角。她的蓝布褂子袖口磨出了毛边,头发用一根旧木簪挽着,眼角的皱纹里积着经年的风霜,看上去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太太——若不是昨天亲眼看见她把想占便宜的收废品老头骂得落荒而逃,谁能想到这是院里出了名的“泼妇”。 “小沈,看啥呢?”贾张氏忽然抬头,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锐利,像淬了光的老刀子。 沈言收回目光,笑了笑:“看您择菜呢,这豆角真新鲜。” “那是,菜市场最后一把被我抢着了,比旁人少花两分钱。”贾张氏咧开嘴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语气里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就是这副模样,让院里人提起贾张氏就皱眉。傻柱骂她“老虔婆”,二大爷说她“搅家精”,三大爷背地里算她“每月偷偷多占两瓢自来水”,连一向温和的一大爷提起她,也得叹口气说“这老太太,难缠”。 可沈言越在院里待着,越觉得这“难缠”背后藏着门道。 就说去年冬天,秦淮茹想把娘家弟弟接来住几天,贾张氏当着全院人的面撒泼,拍着大腿哭“我儿子刚走没两年,你就想把野男人领进家门”,骂得秦淮茹脸通红。旁人都觉得她刻薄,沈言却看见她半夜悄悄往秦淮茹屋里塞了床厚棉被——那被子是贾东旭生前盖的,里子絮着新棉花,是她攒了三个月布票才翻新的。 “她骂归骂,心里门儿清。”傻柱后来跟沈言喝酒时说漏了嘴,“那阵子院里总丢东西,秦姐她弟是个愣头青,真住进来指不定惹啥麻烦。老太太是怕秦淮茹被拖累。” 沈言才慢慢咂摸出味来:贾张氏的“泼”,从来不是瞎泼。 解放初期那阵子,四九城乱得很,贾东旭他爹死在战场上,贾张氏抱着刚满月的儿子躲在防空洞,靠给人缝补浆洗换口吃的。有回粮站的人克扣救命粮,她敢抱着孩子堵在粮站门口骂三天三夜,嗓子哑得说不出话还攥着粮本死不撒手,最后站长亲自出来赔罪,多给了她两斤玉米面。 “那时候不狠点,娘俩早饿死了。”院里的老街坊王大妈跟沈言说过,“她抱着东旭跪在雪地里求过医,为了抢辆拉煤的板车跟汉子们打过架,能把独苗拉扯大,还送进工厂当工人,这女人的心劲,一般男人都比不了。” 贾东旭去世那年,秦淮茹才二十五,带着三个孩子,肚子里还揣着个没出世的。厂里给的抚恤金刚够买棺材,贾张氏把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银镯子偷偷当了,换了二十斤小米,熬成稀粥一口口喂给秦淮茹——转头就坐在院里骂秦淮茹“丧门星,克死我儿子”。 “她不骂,院里的闲言碎语能把秦姐淹了。”傻柱喝着酒红了眼,“老太太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唾沫星子能杀人。她把‘恶名’揽在自己身上,旁人骂她就不会再骂秦姐了。” 沈言这才明白,贾张氏那些刻薄话像层硬壳,壳里裹着的是护犊子的心。她不准秦淮茹改嫁,不是守旧,是怕三个孩子受后爹的气;她天天逼着傻柱给家里送菜,不是贪便宜,是知道秦淮茹脸皮薄,拉不下脸求人;就连她总跟二大爷三大爷吵嘴,也是故意的——院里两派掐得凶,谁也顾不上算计孤儿寡母,这是她用了一辈子的法子:把水搅浑,自己好摸着鱼过活。 那天沈言去供销社打酱油,正撞见贾张氏跟售货员掰扯。“这醋瓶子上沾着灰,就得便宜一分钱!”她嗓门洪亮,手指戳着瓶身,旁边的人都劝“一分钱犯不着”,她偏梗着脖子不松口。等售货员不耐烦地少收一分钱,她揣着醋瓶转身就走,路过街角时,却把刚省下的一分钱塞给了蹲在墙根的乞丐。 “她这辈子,一分钱能掰成八瓣花,可真见了难处的,比谁都舍得。”王大妈说这话时,正看着贾张氏把秦淮茹给的糖块偷偷塞进槐花兜里——那糖是傻柱刚送来的,老太太自己含都没含过。 沈言注意到,贾张氏从不去找厂里要特殊照顾,也从不跟街坊哭穷。每月秦淮茹领了工资,她总要数三遍,把大半塞进铁皮盒锁进炕洞,只留些零头给秦淮茹当家用。有回三大爷想借她家的锁用用,她骂骂咧咧地扔过去,却在锁柄上缠了圈布——知道三大爷指节有风湿,怕冰着他。 “老东西精着呢。”傻柱后来跟沈言交底,“去年厂里评困难补助,她非让秦姐把名额让给了二大爷家——转头就去厂长办公室,说秦姐拉扯四个孩子(那时候棒梗刚出生)还天天加班,能不能给车间加台取暖器,就放在秦姐的工位旁。你猜咋着?没过三天,厂里真送了台新的。” 沈言越想越觉得心惊。这老太太哪是泼妇,分明是个把人情世故嚼碎了咽进肚子里的老狐狸。她知道硬抢不如巧取,哭闹不如算计,把“恶”字写在脸上,反倒没人敢真欺负到她头上。秦淮茹性子软,她就做那把出鞘的刀;三个孩子年纪小,她就当那堵挡风的墙。 这天傍晚,院里突然吵起来。二大爷家的儿子偷拿了棒梗的玻璃弹珠,两家正吵得不可开交,贾张氏颠着小脚从屋里出来,手里攥着根烧火棍,劈头就骂:“小兔崽子敢动我重孙子的东西!看我不打断你的腿!”一棍子抡过去,却在离孩子半尺的地方停住,转而照着二大爷的板凳腿猛砸,“养不教父子过!你当爹的不管教,我替你管!” 二大爷被骂得脸通红,偏偏挑不出错——贾张氏骂的是“教子无方”,句句在理。最后二大爷灰溜溜地让儿子还了弹珠,还多赔了颗大白兔奶糖,这事才算结。 夜里沈言路过贾张氏的窗根,听见她在屋里跟秦淮茹说话:“那奶糖你给棒梗吃,别让他记恨。二大爷家那小子,下次再敢动手,你别出面,我去骂。” 秦淮茹小声劝:“娘,您少说两句,街坊该笑话了。” “笑话?”贾张氏嗤笑一声,“等他们把你家东西抢光了,才真该被笑话!我这把老骨头,骂破天也没人敢动我一根手指头,不用白不用。” 沈言站在月光里,忽然懂了。贾张氏的“聪明”,从不是读书识字的那种聪明,是从战乱里熬出来的生存本能,是从苦日子里抠出来的处世哲学。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软,什么时候该硬;知道哪些人能得罪,哪些人该给台阶;知道怎么用最笨的法子,护着最想护的人。 院里人都觉得她懒,天天坐在门廊下晒太阳,可秦淮茹上班时,是她盯着三个孩子写作业;傻柱跟许大茂打架,是她偷偷往派出所递纸条说“许大茂先动手”;就连三大爷算计着攒钱买自行车,也是她提醒“车铃别买铜的,招贼”。 她活得像株老槐树,看着糙,盘根错节的根须却牢牢抓着土壤,默默给树下的人挡着风雨。 第二天沈言要回东城,路过门廊时,贾张氏突然喊住他:“小沈,这袋豆角你带着,昨天择的,干净。” 沈言接过布袋,触手温热——老太太怕是早上起来又重新择了一遍。 “谢谢您,张奶奶。”他第一次这么叫她。 贾张氏愣了愣,嘴角动了动,没骂“小崽子嘴甜”,只挥挥手:“路上小心。”阳光落在她的白发上,竟透着点柔和的光。 走出老远,沈言回头看,见贾张氏还坐在门廊下,手里拿着针线缝补棒梗的破书包。风掀起她的衣角,像面褪色的旗,在95号院的烟火气里轻轻摇晃。 他忽然想起王大妈的话:“这院里最精的是贾张氏?你才知道啊。能在乱世里把家撑起来,还能让儿孙平平安安过日子,这本事,不是谁都有的。” 是啊,那些被骂作“泼妇”的日子,那些看似蛮不讲理的争吵,不过是她给这个家搭的保护层。她从不说“爱”,却把所有的精明都用来护着秦淮茹和孩子;她从不喊“累”,却把最难的担子都扛在自己肩上。 这老寡妇的厉害,不在嗓门大,不在会撒泼,而在她心里那杆秤——什么该争,什么该让,什么该藏,什么该露,分毫不差。 沈言提着那袋豆角,觉得手里沉甸甸的。这大概就是95号院的妙处:每个看似寻常的人,都藏着不寻常的故事;每副看似粗粝的皮囊下,都裹着颗精打细算却又滚烫的心。 而贾张氏,无疑是这院里最会算的那一个。她算清了世道的冷,算透了人心的杂,最后用最“笨”的法子,算出了一家人的安稳。 这本事,真该叫一声“厉害”。 第148章 迷茫与求索 沈言坐在东城小院的藤椅上,手里捏着本李教授送的线装书。书页泛黄,字里行间是“之乎者也”的韵律,阳光透过葡萄架落在纸上,晃得他眼睛发花。隔壁传来张教授拉二胡的声音,咿咿呀呀的,像泣像诉,和着胡同里卖豆腐的吆喝声,构成了东城独有的晨曲。 他来东城快两年了,却总觉得像隔着层毛玻璃看世界。 这里的人说话慢条斯理,讨论的是“诗词格律”“书画鉴定”,递烟要用双手,喝茶要先闻香,连吵架都带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克制。上次李教授和王编辑为“苏轼词到底豪放还是婉约”争了一下午,最后以“各执一词,下次再论”收尾,换作95号院,怕是早就抄起板凳了。 这种“体面”让他拘谨。 有次参加文化局组织的茶会,他穿着新买的中山装,却总觉得袖口太紧。别人聊“敦煌壁画的修复”,他插不上嘴;别人说“最近得了幅郑板桥的墨竹”,他只能点头微笑。有位老先生问他“对《兰亭序》的拓本有何见解”,他憋了半天说“字挺好看的”,引来一片善意的哄笑,那笑声里的温和,比95号院的争吵更让他无措。 他知道自己和这里的“文化人”不一样。 他们大多出身书香门第,从小读的是“四书五经”,谈的是“家国天下”,就算家道中落,骨子里也带着股从容。李教授的父亲是前清举人,家里藏着不少古籍,就算吃窝头就咸菜,也要在饭前读段《论语》;王编辑的祖父是北大教授,她十岁就能背《琵琶行》,说起“新文化运动”头头是道。 而他,前世是挤地铁、还房贷的普通人,穿越后靠着空间才站稳脚跟。他的“见识”来自后世的网络和书本,是碎片化的、功利的,没有他们那种浸润骨髓的文化底气。他能说出“《清明上河图》藏在故宫”,却讲不出画里的市井格局;他知道“甲骨文很珍贵”,却认不出几个字。 这种差异,在“钱”上体现得更明显。 东城的“有钱人”和95号院的“富裕”是两回事。95号院的人藏富,穿补丁衣服,吃粗粮,钱都花在“实在”处——给孩子扯布做衣服,给老人买红糖补身子。而东城的人,富得“雅”。他们可能住的是旧平房,却在墙上挂着名家字画;可能穿的是洗旧的长衫,却在案头摆着官窑笔洗。 有位姓赵的老先生,看着像个普通老头,每天拎着鸟笼去公园遛弯,沈言后来才知道,他家里藏着两箱宋瓷,随便一件就能买下半条胡同。可他照样喝两分钱一碗的豆汁,跟小贩讨价还价买鸟食,那份“富而不露”的淡然,是沈言学不来的。 沈言自己呢?他空间里的金银珠宝能堆成山,却不知道该怎么“雅”着花。买了块好砚台,却不知道该配什么墨;收了幅古画,却担心挂坏了不敢碰;最奢侈的消费,不过是给小黑买了个景泰蓝的猫食盆,还被李教授笑“暴殄天物”。 他像个拿着金元宝的孩子,捧着财富却不知道怎么用,只能小心翼翼地藏起来,继续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这种“有钱却不会花”的窘迫,比前世的“没钱花”更让他迷茫。 前阵子他花了三个月,走遍了大江南北,想找找“融入”的感觉。 在西安,他站在古城墙上看落日,听当地人说“秦始皇就在这底下埋着”,心里忽然有了点触动;在苏州,他坐在乌篷船里,看两岸的白墙黑瓦,听船娘唱吴侬软语,觉得日子慢得像首诗;在广州,他在茶楼里喝早茶,看老人慢悠悠地品茶、聊天,忽然明白“日子不是只有拼命往前跑”。 他带回来不少东西:西安的兵马俑复制品,苏州的苏绣,广州的陈皮。摆在东城的小院里,却总觉得像借来的风景,和周围的环境隔着层膜。 就像他给李教授带的陈皮,李教授泡在茶里,说“这是十年的陈香”,他却只记得在广州市场上,为了两毛钱跟小贩磨了半天嘴皮子——那是95号院教给他的生存本能,改不了。 他有时会回95号院,想找找“归属感”。 可院里的吵吵闹闹也让他生分了。傻柱骂许大茂“断子绝孙”,他觉得刺耳;二大爷摆干部谱,他觉得滑稽;贾张氏撒泼打滚,他竟生出点“何必呢”的念头。有次傻柱拉着他去看刚弄来的野味,说“晚上炖了下酒”,他看着那只还在挣扎的野兔,忽然想起李教授说的“万物有灵”,竟没了胃口。 他成了个“中间人”——在东城觉得太雅,回95号院觉得太俗;跟文化人聊不来,跟工人师傅又差点意思;握着旁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放;明明有了安稳的日子,心里却空落落的。 那天夜里,小黑跳上他的膝头,用头蹭他的下巴。他摸着猫柔软的毛,忽然想起刚穿越时的日子。那时候只想活下去,有口吃的就觉得幸福,根本没想过“融入”“归属”这些事。是日子太安稳了,才生出这些闲愁? 他起身走到书架前,抽出李教授送的《金刚经》,翻到那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他不懂佛法,却觉得这话有点意思——或许不必刻意“融入”,不必非要“归属”,像小黑一样,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在哪都能活得自在,不也挺好? 第二天,他把那只景泰蓝猫食盆收进了空间,换了个粗瓷碗。小黑照样吃得香喷喷。 他去茶会,不再勉强自己插话,只静静听着,偶尔给别人添添茶;回95号院,不再觉得吵闹,反而觉得亲切,傻柱骂许大茂时,他还能笑着递根烟;他开始学写毛笔字,写得歪歪扭扭,却也自得其乐;他把空间里的好酒拿出来,请李教授和傻柱一起喝,看着文化人跟糙汉子碰杯,觉得这画面竟有种奇妙的和谐。 或许,迷茫本就是日子的一部分。 他不必非要变成东城人,也不必固守95号院的活法。他可以带着前世的记忆,握着空间的秘密,在这个时代慢慢走,慢慢看,慢慢活成自己的样子——有点俗,有点雅,有点疏离,又有点牵挂。 傍晚,沈言坐在藤椅上,看着小黑在院里追萤火虫。李教授的二胡声又响起来,这次拉的是《二泉映月》,哀而不伤。远处传来95号院方向隐约的争吵声,大概又是傻柱和许大茂在斗嘴。 他端起茶杯,喝了口自己炒的粗茶,味道有点涩,却很实在。 挺好。 有点迷茫,有点困惑,却也有点踏实。就像这杯茶,苦中带点甜,涩里藏点香,这才是日子本来的味道。 沈言笑了笑,把小黑抱进怀里。猫打了个哈欠,在他膝头蜷成一团。夜色渐浓,星星亮了起来,照着东城的安静,也照着95号院的热闹,而他,就在这安静与热闹之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片方寸之地。 第149章 无病呻吟 沈言把最后一块劈好的柴火码进灶房,拍了拍手上的木屑。阳光透过窗棂斜斜地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格子状的光斑,空气里飘着柴火的清香和墙角腌菜坛的酸气——这是东城小院最寻常的午后,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他忽然对着空灶房骂了句:“闲得蛋疼。” 话音落地,只有房梁上的麻雀扑棱棱飞起来,撞得瓦片“咔哒”响了一声。 连小黑都懒得理他。猫正趴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四脚朝天晒肚皮,尾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像是在嘲笑他的莫名其妙。 沈言自己也觉得好笑。 前阵子跑遍大江南北,累得倒头就睡,哪有功夫琢磨“融入不融入”?白天跟车马店的伙计抢炕位,晚上盯着空间里的物资清单,脑子里全是“下一站去哪收粮”“这匹布能换多少票证”,连做梦都在跟黑市贩子讨价还价。那时候的日子,像上了弦的钟,滴滴答答全是实在的声响,哪有缝隙容得下“迷茫”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 说到底,还是这阵子太闲了。 工厂那边,他每月按时交物资,王主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不过问他具体在哪;95号院的房租,小马会按时送来,顺便带些院里的新鲜事,不用他费心;空间里的作物自己生长,动物自己繁衍,连蜂蜜都有蜜蜂们按时“上交”,他除了偶尔收收成果,几乎没什么要干的。 人一闲,就容易生事——不是动手动脚的事,是脑子里的事。 就像此刻,他盯着灶台上的豁口瓷碗,能想起这碗是去年从95号院旧货堆里捡的,当时傻柱还笑他“捡破烂”;看着墙角的腌菜坛,能琢磨起三大爷腌萝卜的配方,到底是先放盐还是先放糖;甚至听着胡同里的叫卖声,都能分辨出哪个是张婶常说的“缺斤短两的王小贩”,哪个是“实在人李大爷”。 这些鸡毛蒜皮的细节,以前根本不会往心里去。可现在,它们像春天的草,在脑子里疯长,缠得他坐立不安。 他试图找点事做。 学着李教授练字,描了两笔《九成宫》,觉得手腕酸,扔了笔去喂猫;想给小黑做个新窝,劈了半块木板,嫌毛刺扎手,又丢在一边;甚至翻出空间里的账本,想算算这几年攒了多少物资,没算两页就觉得眼花——那些数字密密麻麻,多到让他麻木,算清楚了又能怎样? 最后,他索性搬了把椅子坐在门口,数着胡同里走过的人。 第一个是挑着担子的剃头匠,手里的铜铃铛叮铃响,沈言数到“七”的时候,他拐进了西边的巷子;第二个是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嘴里叼着半块窝头,跑过去的时候带起一阵风,沈言数到“二十三”,听见远处传来他娘的骂声;第三个是卖冰棍的老太太,木箱子上盖着厚厚的棉被,沈言数到“五十一”,她在对门的杂货铺门口停下,跟掌柜的讨了碗水喝。 数到第一百二十七个人的时候,小黑终于不耐烦了,从竹椅上跳下来,用脑袋蹭他的裤腿,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是在说“陪我玩”。 沈言把猫抱起来,摸着它油光水滑的背,忽然想起傻柱的话:“人啊,不能太闲。一闲下来,就容易琢磨些没用的,琢磨着琢磨着,就想出病来了。” 这话糙理不糙。 95号院的人就从不“迷茫”。傻柱每天想着食堂的菜、秦淮茹的难处、跟许大茂的架,日子填得满满当当;一大爷琢磨着怎么让傻柱给自己养老,二大爷算计着怎么当院里的“一把手”,三大爷扒拉着手指头算今天又省下几分钱——他们的心思都在眼皮子底下的日子里,没功夫抬头看天上的云。 就连贾张氏,每天骂骂咧咧,挑挑拣拣,也是种“忙”。她忙着护着秦淮茹和孩子,忙着跟院里人斗智斗勇,忙着把日子过得精打细算,这种“忙”像层铠甲,护住了日子,也挡住了虚头巴脑的愁绪。 沈言以前觉得他们活得“俗”,现在却有点羡慕这种“俗”。 俗得踏实,俗得有根,俗得像院门口的老槐树,深深扎根在泥土里,风来雨去都稳稳当当,从不会琢磨“我为什么要长在这里”“我算不算一棵有文化的树”。 他把小黑放下,起身往95号院走。 走到胡同口,正撞见许大茂骑着自行车回来,车后座上绑着个纸箱子,上面印着“上海牌雪花膏”。见了沈言,他眉飞色舞地说:“小沈,看我给我媳妇弄的稀罕物!这玩意在上海都得凭票,我托了三个人才弄到!” “不错啊。”沈言笑着说。 “那是!”许大茂得意地扬了扬下巴,“不像某些人,闲得在门口数蚂蚁。” 沈言没恼,反而觉得这话听着舒坦。至少许大茂的得意是真的,不像他自己,连愁绪都带着股子闲出来的假正经。 进了95号院,果然又是一派热闹景象。 傻柱正蹲在院里修自行车,车链子掉了,他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麻利地摆弄着;秦淮茹端着盆衣服去井边洗,棒梗跟在后面,手里拿着根木棍当马骑;二大爷站在台阶上,给几个孩子讲他当年“当干部”的光辉事迹,唾沫星子横飞;三大爷蹲在墙根,用粉笔在地上算着什么,眉头皱得像个疙瘩。 沈言走过去,蹲在傻柱旁边:“我帮你?” “你会修?”傻柱斜了他一眼,手里的扳手却递了过来。 沈言接过扳手,学着傻柱的样子拧了拧,没拧动,反而差点把螺丝拧滑了。傻柱“嗤”地笑了:“得了你,还是看我的。”他夺过扳手,三下五除二就把车链子装好了,拍了拍手:“学着点,这叫手艺。” “是是是,傻柱哥厉害。”沈言笑着递烟。 两人蹲在地上抽烟,看着院里的人忙忙碌碌,谁也没说话,却比在东城茶会上说的所有话都让人踏实。 烟快抽完的时候,傻柱忽然说:“晚上来我家吃饭,秦淮茹炖了肉,我刚从食堂顺的五花肉,肥得流油。” “行。”沈言没推辞。 他看着傻柱起身去找秦淮茹,大声喊“棒梗那小兔崽子又偷我烟盒”,看着贾张氏从屋里出来,骂骂咧咧地抢过棒梗手里的木棍,看着二大爷被三大爷拽着算“讲了半小时话该收多少听讲费”,忽然觉得心里那点“迷茫”像被太阳晒化的冰,悄无声息地没了。 哪有那么多“格格不入”?不过是闲出来的矫情。 他有空间,有小院,有95号院的热闹,有东城的清净,能吃饱穿暖,能偶尔帮衬旁人,这日子已经够好的了。至于“融入不融入”,“像不像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此刻的阳光是暖的,肉香是真的,院里的吵吵闹闹是鲜活的,而他,就在这鲜活里,实实在在地活着。 傍晚,沈言坐在傻柱家的炕桌上,看着秦淮茹端上来的红烧肉,油光锃亮,香气扑鼻。傻柱给他倒了杯酒,许大茂不知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抢着要尝第一块肉,被贾张氏一筷子打在手上。 “急啥?让小沈先吃!”贾张氏把最大的一块夹到沈言碗里,眼神里的锐利少了些,多了点烟火气的温和。 沈言夹起肉,塞进嘴里。肥而不腻,甜咸适中,带着股子家常的香,从舌尖暖到胃里。 挺好。 闲愁是什么?能有红烧肉香吗? 他举起酒杯,跟傻柱、许大茂碰了一下,酒液辛辣,却也烧心。院里的灯亮了,照得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吵架声、说笑声、孩子的哭闹声混在一起,像首乱糟糟却又格外动听的歌。 沈言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闲出屁了。不过没关系,吃块红烧肉,跟傻柱吵两句,再看许大茂被贾张氏骂,这点屁事,也就烟消云散了。 日子嘛,不就是这样,吵吵闹闹,吃吃喝喝,哪有那么多功夫琢磨没用的。 第150章 流年 沈言把最后一勺酱汁淋在糖醋鱼上,琥珀色的汁液顺着鱼身往下淌,在白瓷盘里积成小小的水洼,空气中瞬间弥漫开一股酸甜交织的香气。小黑蹲在灶台旁,尾巴竖得像根旗杆,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爪子不安分地扒着瓷砖,显然是被这味道勾得急了。 “急什么?还没放葱丝。”沈言笑着拍了拍猫脑袋,从空间里摘了根刚冒芽的香葱,细细切成丝,像撒金粉似的铺在鱼身上。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把盘子端到院里的石桌上。 石桌上已经摆好了三菜一汤:除了糖醋鱼,还有一盘油焖大虾,虾壳红亮,虾黄饱满;一盘清炒荷兰豆,翠绿得像能滴出水来;中间是一碗冬瓜排骨汤,汤色清亮,浮着层薄薄的油花。都是些家常菜,却透着股精致——这是他这阵子闲出来的“成果”。 说起来,他练厨艺的初衷,纯粹是为了“消耗库存”。 空间里的食材多到发愁。刚收的大米堆成小山,各种海鲜在水池里蹦跶,蔬菜长得比外面的快一倍,连葱姜蒜都成了片小气候。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变着花样做来吃,总好过让它们在空间里悄悄烂掉。 可练着练着,竟也练出了点门道。 他先是照着空间里翻出来的旧食谱学。那本食谱是民国时期的,纸页都脆了,上面用工整的小楷写着“清蒸鲥鱼”“佛跳墙”的做法,连“如何选蟹”“怎样发海参”都写得清清楚楚。沈言按图索骥,第一次做“松鼠鳜鱼”,把鱼炸得像块炭,第二次调的糖醋汁甜得发齁,第三次才勉强像样,端给李教授尝,老头眯着眼说“有三分意思了”。 后来他不满足于照搬食谱,开始自己琢磨。 用空间里的灵泉水和面,蒸出来的馒头暄软得能弹起来;用野蜂蜜代替白糖做拔丝红薯,甜得更润,不齁嗓子;甚至把人参切成薄片,跟老母鸡一起炖,汤里带着点微苦的药香,喝下去浑身暖洋洋的,连冬天的手脚冰凉都好了不少。 最得意的是他做的酱肉。 选的是空间里养了一年的黑猪肉,肥瘦相间,用花椒、八角、桂皮腌上三天,再用松针熏半天,最后放进酱油里泡着,要泡足七七四十九天。取出来切成片,红得像玛瑙,油光锃亮,夹在刚出炉的热烧饼里,一口下去,肉香、酱香、面香混在一起,能把舌头都吞下去。他给傻柱送过一次,那家伙连吃三个烧饼,抹着嘴说“比全聚德的烤鸭还香”。 不过这些“得意之作”,大多只能自己享用。 在外面,他最多敢做个西红柿炒鸡蛋,还得特意少放两个鸡蛋,装作“票证紧张”的样子。上次给张婶家送了碗排骨汤,只说是“厂里发的福利,自己不爱喝”,张婶千恩万谢,反复叮嘱“别跟外人说”,生怕传出去让人眼热。 这就是他的“自保之道”——把锋芒藏在灶台后面。 在这个年代,露富是大忌,可“会做饭”不算。街坊邻居知道了,最多说句“小沈手艺好”,不会往“他家里有多少物资”上想。他甚至故意在胡同口“露一手”,上次街道组织义务劳动,他自告奋勇去做饭,用普通的玉米面做出了带枣香的窝窝,用萝卜干炒出了肉味,赢得一片称赞,没人怀疑这背后有什么“猫腻”。 “藏”的不止是食材,还有他的功夫。 每天天不亮,他就会在院里练拳。不是什么花哨的招式,就是最基础的马步、冲拳、踢腿,一招一式都慢悠悠的,像老太太散步。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每一拳都带着内劲,能在青砖上留下个浅坑;每一脚都能踢断碗口粗的树,只是他从不用全力。 他练的是家传的老拳,穿越前跟着爷爷学过几年,有了空间后,灵泉水滋养了筋骨,内力不知不觉就涨了,身手比以前敏捷十倍。上次在黑市遇到抢东西的混混,他只抬手一推,对方就摔了个四脚朝天,他还装作“碰巧”,挠着头说“你自己不小心”。 这功夫不能露。 他见过厂里的保卫科干事,都是退伍军人,眼神锐利得像鹰。有次他去领物资,看到两个干事制服了三个持械的歹徒,动作干净利落,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沈言知道,真要是惊动了国家机器,他这点功夫根本不够看——对方有枪,有组织,有遍布全城的眼线,他这点“小聪明”,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不堪一击。 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像杯温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 早上练拳,练到太阳出来就收功;上午要么翻食谱研究新菜,要么去李教授家借几本书看;下午给小黑梳毛,或者去胡同口跟老头们下象棋,故意输多赢少;晚上做顿好的,自己小酌两杯,看小黑在脚边打滚。 平淡得像白开水,却也安稳得让人踏实。 这天中午,他做了道“佛跳墙”。 海参、鲍鱼、鱼翅、干贝……都是空间里存的干货,用灵泉水发了三天,再用慢火煨了一整天,揭开砂锅盖的瞬间,香气像长了腿似的,飘出半条胡同。小黑围着砂锅转圈圈,急得直叫唤。 沈言刚盛出一小碗,就听见院门口有人喊:“小沈,做啥好吃的呢?香死人了!” 是傻柱,手里还提着个饭盒,显然是从食堂顺了菜过来。他鼻子嗅了嗅,眼睛瞪得溜圆:“乖乖,这是啥?比我食堂的大师傅做的还香!” “瞎做的,不值当的。”沈言赶紧把砂锅盖好,给傻柱倒了杯茶。 “啥不值当?我闻着就值当!”傻柱挤到桌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碗佛跳墙,“让我尝尝,就一小口!” 沈言无奈,给他舀了一勺。傻柱吹了吹,一口吞下,眼睛瞬间亮了:“我的娘哎!这味儿……这得放多少好东西?” “就点海参鲍鱼,托朋友弄的,不值钱。”沈言含糊地应付。 “不值钱?”傻柱咂咂嘴,“这玩意在全聚德,一小碗能抵我半个月工资!你小子……”他忽然压低声音,“你这门路,可真够硬的。” 沈言没接话,给傻柱夹了块刚炸好的藕盒:“尝尝这个,素的。” 傻柱咬了口藕盒,外酥里嫩,藕香混着肉馅的香,好吃得直点头:“你这手艺,不去食堂可惜了。” “算了,我这人懒。”沈言笑了笑。 他知道傻柱不会多问。院里的人都这样,你不说,我就不问,心里清楚就行。这种“默契”,比什么都安全。 傻柱吃完饭走了,临走前还打包了两个藕盒,说是给秦淮茹的孩子带的。沈言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他有空间,有手艺,有小黑作伴,能在这乱世里安安稳稳地吃顿好的,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至于那些“出格的事”,那些“远大的志向”,想那么多干嘛? 晚上,沈言坐在葡萄架下,慢慢喝着自己酿的杨梅酒。小黑趴在他腿上,已经睡熟了,小肚皮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石桌上的佛跳墙还冒着热气,香气在夜色里慢慢散开,像个温柔的秘密。 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偶尔有晚归的人走过,脚步声很轻,生怕惊扰了这份宁静。 沈言举起酒杯,对着月亮晃了晃。 挺好。 有饭吃,有猫撸,有功夫练,有手艺磨。日子虽然平淡,却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至于外面的风雨,国家的机器,就让它们在外面——他守着这方寸小院,守着灶台的烟火,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安稳,就够了。 他喝了口酒,杨梅的酸甜混着酒香,在嘴里慢慢化开。小黑动了动,往他怀里钻了钻,像是在说“别喝了,陪我睡觉”。 沈言笑了笑,放下酒杯,抱着猫走进屋里。灯灭了,小院陷入一片寂静,只有厨房里的砂锅,还在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像在诉说着一个关于食物与安稳的秘密。 第151章 猫声 沈言站在东城小院的青砖地上,双臂缓缓抬起,像托着团看不见的云。晨光透过葡萄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把动作染成半明半暗的剪影。指尖划过空气时带起微风,吹动了脚边小黑的绒毛,猫打了个哈欠,尾巴尖轻轻扫过他的裤腿,发出细碎的声响。 这是他练太极的第三年。 最初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跟着记忆里爷爷的招式比划,僵硬得像根木棍。可自从用灵泉水擦拭身体,筋骨像是被泡开的茶叶,渐渐舒展柔软,再练起“云手”“野马分鬃”,竟有了种行云流水的韵味。如今一套拳打下来,浑身发热却不气喘,额头上渗着细汗,毛孔里都透着股舒畅,像洗了场热水澡。 “太极者,无极而生,动静之机,阴阳之母也。”李教授曾在一旁看他练拳,慢悠悠地念叨,“这拳不重力道,重的是‘意’,是‘气’,你这路子对了。” 沈言当时没懂,只觉得打完拳心里敞亮。后来才慢慢体会到——推手时不用硬顶,像水流绕石;出拳时不刻意发力,靠的是腰腹的劲;就连站桩,都要想着“头顶蓝天,脚踩大地”,让气息顺着四肢百骸游走,不知不觉间,内劲就养出来了。 有次他站在井边打水,绳子突然断了,水桶坠向井底的瞬间,他下意识伸手一捞,明明离着半尺远,却像有股无形的力把水桶托了回来,稳稳落在手里。小黑吓得炸了毛,他自己也愣了半天——这就是内劲? 从那以后,他练拳更勤了。天不亮就起身,对着东方的鱼肚白起势,直到太阳爬过墙头,把影子缩成一团才收功。葡萄架下的青砖被他踩得发亮,边角处隐约能看出浅淡的脚印,是常年站桩留下的痕迹。 比起太极的“柔”,虎豹雷音的“刚”,倒是拜小黑所赐。 这猫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爱趴在他怀里打呼噜。尤其在他练完拳打坐时,小黑就蜷在他丹田处,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震动,像台小马达。起初他只当是猫的习性,直到有天夜里,他摸着猫背,忽然觉得那震动顺着皮肉往里钻,竟和自己体内的气息合上了拍。 “这是‘内壮’的法门。”他翻出空间里那本泛黄的拳谱,上面果然写着“虎豹雷音,以声催气,以气养力,仿禽兽之鸣,通经络,壮筋骨”。原来猫的呼噜声,竟暗合了雷音的韵律。 从那以后,他打坐时总带着小黑。猫的呼噜声成了他的“药引”,引导着内息在经脉里冲撞、游走,冲开淤塞的地方时会疼得冒冷汗,可过后却浑身轻快,力气也涨了几分。有次他试着模仿虎啸,声音不高,却震得窗纸嗡嗡响,小黑吓得跳起来,弓着背哈气,逗得他直笑。 如今他的内壮功夫已初见成效。手掌摊开,能看到指节处淡淡的茧子,却比常人的手更稳,切菜时刀工精准到能把土豆切成薄如蝉翼的片;弯腰时能轻松摸到脚面,筋骨的柔韧性堪比练杂技的;甚至夜里走路,能听见百米外胡同里的脚步声,是张婶家的小孙子起夜,还是巡夜的联防队员路过,分得一清二楚。 这些变化,他都藏得严严实实。 去粮站换粮,他故意慢慢走,拎着二十斤玉米面还晃悠,装作“力气不大”;跟胡同里的老王头比掰手腕,他总在最后关头“输”,笑着说“姜还是老的辣”;就连小黑调皮,把李教授送的墨宝抓出个洞,他也只是叹气,没露出生气的样子——在这个年代,“老实”比“强悍”更安全。 白天的时间,多半耗在厨房和茶桌上。 练完拳,他就钻进厨房琢磨新菜式。用空间里的新米煮米饭,水要放得不多不少,蒸出来的米粒颗颗分明,嚼着有回甘;做红烧肉,冰糖要炒出焦糖色,酱油得用酿造的老牌子,小火慢炖两个时辰,直到肉皮颤巍巍的,筷子一戳就透;就连拌个黄瓜,也要用灵泉水冰镇过,撒上自己晒的芝麻盐,清爽得能多吃两碗饭。 他的厨房像个小型宝库。墙角堆着空间里收的陶罐,装着不同年份的酱油、醋;灶台上摆着自制的豆瓣酱,红亮诱人;吊柜里藏着几包茶叶,有龙井,有普洱,还有从南方收来的毛尖,都是市面上少见的好茶。 下午没事,他就泡壶茶,坐在葡萄架下慢慢喝。 茶是用灵泉水沏的,水温控制得刚刚好,龙井要八十度,普洱得沸水。他学着李教授的样子,用盖碗品茶,先闻香,再小口啜饮,让茶水在舌尖打转,感受那股清苦后的甘甜。小黑趴在旁边的竹椅上,偶尔抬头看他一眼,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像是在陪他。 东城像他这样的“闲人”不少。 胡同里的张老爷子,以前是绸缎庄的掌柜,现在每天提着鸟笼遛弯,回来就坐在门口喝茶,能从中午喝到太阳落山;对门的王老师,退休后迷上了养花,院里种满了月季、栀子,每天浇水、施肥,比上班还认真;就连李教授,研究古籍累了,也会搬把椅子坐在院里,拉段二胡,或者跟沈言下盘棋。 这些人大多有退休金,或者家里有些家底,不用为生计发愁,日子过得慢悠悠的,像老北京的炸酱面,看着普通,却透着股从容的滋味。他们不问沈言的来历,也不打听他的营生,见了面点头问好,聊的是天气、花鸟、戏曲,偶尔抱怨两句菜价,平和得像院外的护城河。 沈言喜欢这种氛围。 在这里,他不用伪装成“工人”,也不用刻意藏着“文化人”的架子。他可以跟张老爷子聊茶经,听王老师讲养花的窍门,和李教授讨论古籍里的掌故,偶尔露一手厨艺,换来几句真心的称赞,这种平淡的交往,比95号院的吵吵闹闹更让他放松。 这天傍晚,他炒了盘龙井虾仁,用的是刚剥的河虾和今年的新茶,翠绿的茶叶裹着白胖的虾仁,看着就清爽。小黑蹲在桌边,盯着盘子喵喵叫,尾巴扫得桌布直晃。 李教授推门进来,手里拿着本新得的《随园食单》,笑着说:“闻着香味就来了,你这手艺,袁枚见了都得夸。” “李教授您坐。”沈言给老人倒了杯茶,“刚泡的碧螺春,您尝尝。” 老人呷了口茶,又夹了个虾仁,眯着眼点头:“好茶,好菜。小沈啊,你这日子过得,比神仙还舒坦。”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 他知道,这“舒坦”是用小心换来的。不露财,不露功,不惹事,把自己藏在东城的烟火气里,像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只泛起小小的涟漪,过后依旧平静。 可这样也挺好。 有拳可练,有猫可撸,有菜可做,有茶可品,有友可交。在这乱世里,能守住一方小院,守住心里的安宁,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 小黑终于等到了一块虾仁,叼着跑到角落里慢慢啃。李教授翻开《随园食单》,指着其中一页说:“你看这‘炖肉法’,跟你做的红烧肉倒是异曲同工……” 夕阳的余晖透过葡萄叶,在书页上投下晃动的光斑。茶香、菜香、墨香混在一起,和着小黑满足的呼噜声,构成了沈言在这个时代最踏实的日常——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只有在方寸天地里,慢慢熬出来的安稳。 第152章 茶烟袅袅 沈言把紫砂壶里的茶汤倒进公道杯,琥珀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挂出浅浅的痕迹,一股熟普洱特有的陈香漫开来,混着葡萄架下的草木气,在午后的阳光里慢慢蒸腾。小黑蜷在他腿上,前爪搭着他的手腕,喉咙里的呼噜声跟茶壶里偶尔冒起的气泡声奇妙地合了拍。 “这茶得醒透了才好喝。”李教授坐在对面的竹椅上,手里转着个紫砂杯,杯沿被摩挲得发亮,“就像人,得经历点事,性子才能沉下来。” 沈言笑了笑,给老人续上茶:“您这话说的,我这日子太平淡,沉不沉都一个样。” “平淡才是真味。”李教授呷了口茶,眼神落在院角那丛月季上,“我年轻时总想干番大事业,走南闯北,见了不少风浪,到老了才明白,能安安稳稳喝杯茶,看太阳落山,比啥都强。” 这话沈言信。 李教授的书架上摆着张老照片,穿西装的年轻人站在轮船甲板上,意气风发。老人说那是他二十岁时去法国留学的样子,学的是考古,梦想着把流失海外的文物都找回来。可后来战乱,回国的船在海上漂了三个月,盘缠耗尽,差点客死异乡,最后靠在船上给人抄书才换了张回国的船票。 “回来时啥都没了,就剩个破箱子,里面装着几本笔记。”老人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那时候才知道,啥理想抱负,都不如一口热饭实在。” 沈言给小黑顺了顺毛,猫舒服地眯起眼,尾巴尖轻轻扫过他的手背。他想起自己穿越过来的那天,冻得瑟瑟发抖,兜里只有两个硬邦邦的窝头,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个暖和的地方,吃饱肚子。 现在愿望早实现了,甚至远远超出了预期。可日子过顺了,反倒容易生出些不着边际的念头,就像前阵子琢磨的“融入不融入”,现在想想,真是闲出来的矫情。 “您尝尝这个。”沈言从竹篮里拿出块刚做的桂花糕,递过去,“用空间……用朋友送的桂花酿的。” 李教授接过糕,咬了一小口,软糯香甜,桂花的清冽在舌尖散开:“不错,比护国寺的还地道。你这手艺,不去开个点心铺可惜了。” “开铺就算了,不够麻烦的。”沈言摆摆手。 他试过做些点心送给街坊,张婶家的小孙子爱吃他做的桃酥,对门的王老师喜欢他烤的芝麻饼,胡同口修鞋的老马总念叨他的糖火烧。这些点心用料实在,都是空间里的精面、细糖、新油,吃起来比外面的香甜,却没人多想——在大家眼里,这只是“小沈手艺好”,而非“小沈家底厚”。 这就是他想要的。 把空间的馈赠,藏在食物的香气里,藏在邻里的笑脸里,既不委屈自己,又不引人注意。就像这壶茶,水是灵泉水,茶是空间里存了十年的普洱,可端出来,也只是一杯寻常的茶汤,暖人,却不扎眼。 下午,他提着个食盒去了95号院。 食盒里装着刚出炉的肉包子,用的是空间里的黑猪肉和新磨的面粉,褶子捏得整整齐齐,透着油光。刚进院,就被棒梗堵了个正着,小子鼻子嗅了嗅,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食盒:“沈叔叔,里面是啥?” “刚蒸的包子,给你奶奶和你妈带点。”沈言笑着拿出两个递过去,“慢点吃,烫。” 棒梗接过来,顾不上烫,两口就吞了一个,含糊地说:“比我妈做的好吃!” “小兔崽子,就知道吃!”傻柱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个擀面杖,作势要打,眼里却带着笑,“小沈来了?快进屋,秦淮茹刚炖了鸡汤。” 沈言把食盒递给秦淮茹,里面还剩六个包子,正好够她们娘几个吃。贾张氏坐在门廊下晒太阳,见了包子,眼睛亮了亮,却没像往常那样抢,只慢悠悠地说:“放那儿,我等会儿再吃。” 沈言知道,这是老太太的示好。上次他帮棒梗解围,把抢他玻璃弹珠的二大爷家小子“劝”了回去,贾张氏虽没说谢,却记在了心里——她的好,从不挂在嘴上,只藏在这些细微处。 院里依旧热闹。 二大爷正指挥着儿子搭鸡窝,嘴里喊着“要按图纸来,这是技术活”;三大爷蹲在鸡窝旁,数着里面的鸡蛋,眉头皱得像个疙瘩,大概是在算“鸡窝归二大爷,鸡蛋该怎么分”;傻柱和许大茂又吵了起来,起因是许大茂说傻柱的新布鞋“像女人穿的”,傻柱骂许大茂“嫉妒我有新鞋”。 沈言靠在门框上看着,觉得心里踏实。 这里的吵吵闹闹,和东城的安静从容截然不同,却同样真实。东城的茶烟里飘着“温良恭俭让”,95号院的烟火里裹着“柴米油盐酱醋茶”,一个像水墨画,一个像年画,各有各的味道,却都是日子该有的样子。 “小沈,帮我看看这鸡窝,是不是歪了?”二大爷喊他。 “我瞅着挺正的。”沈言走过去,用脚踹了踹鸡窝的柱子,“结实着呢。” “还是小沈有眼光!”二大爷得意地看了三大爷一眼,“不像某些人,就知道算计鸡蛋。” 三大爷哼了一声,没接话,却悄悄往鸡窝里多放了把稻草——他知道沈言在,不好太过计较。 沈言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或许从来都不是“格格不入”。 在东城,他能品出茶里的禅意;在95号院,他能听出争吵里的暖意。他可以是那个陪李教授看书的“文化人”,也可以是那个帮傻柱修自行车的“伙计”,这些身份不矛盾,就像他既能做精致的龙井虾仁,也能啃粗粝的玉米面窝头。 傍晚回东城时,夕阳把胡同的影子拉得老长。沈言提着空食盒,慢悠悠地走着,听见身后有人喊他。 是贾张氏,手里拿着个布包,塞给他:“给你家猫带的,棒梗他爸以前钓的鱼干,晒得透。” 沈言愣了愣,接过来,布包里的鱼干硬邦邦的,带着海风的咸香。“谢谢您,张奶奶。” 老太太没说话,转身往回走,脚步有些蹒跚,却很稳。夕阳落在她的白发上,竟有种说不出的温和。 回到小院,小黑闻到鱼干的味道,立刻从葡萄架上跳下来,围着他的脚边打转。沈言把鱼干放在碟子里,看着猫吃得香甜,自己则泡了壶茶,坐在竹椅上慢慢喝。 夜色渐浓,胡同里的灯一盏盏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线下,隐约传来李教授拉二胡的声音,咿咿呀呀的,像在诉说着什么。远处的95号院方向,似乎还能听见傻柱和许大茂的吵嚷声,隔着风,变得模糊而温暖。 沈言呷了口茶,茶味醇厚,带着回甘。 挺好。 有东城的茶,有95号院的包子,有小黑的呼噜,有老人的琴声,有吵吵闹闹的街坊。日子就像这壶茶,初尝时有点苦,慢慢品,就能尝出甜来。 他不需要刻意“融入”,因为他早已在这烟火人间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不显眼,却安稳;不张扬,却踏实。 这就够了。 沈言笑了笑,给小黑添了点鱼干,猫抬起头,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喉咙里的呼噜声,和远处的琴声、吵嚷声,一起融进了这寻常的夜色里,成了岁月里最动听的声音。 第153章 岁月温吞 沈言静静地蹲坐在葡萄架下方,目光紧随那只正在欢快嬉戏玩耍中的小黑猫咪身上。此刻,它正全神贯注地追逐着一片轻盈飞舞而下的枯黄树叶呢!只见小猫敏捷灵活的身影在夕阳余晖映照之下,投射出一道长长的黑色阴影,宛如一团跳跃舞动的浓黑墨迹一般,轻快地踏过青石板砖之上覆盖着的层层青苔,同时还在其上留下一串串细密而又微小的猫爪印记来。 此时此刻,沈言手中紧紧握着一颗刚刚才从神秘莫测的空间之中采摘而来的鲜美樱桃。这颗樱桃的外皮异常单薄娇嫩到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其内部所蕴含着的晶莹剔透的果汁液滴;将其轻轻放入口中咀嚼品尝一番之后,一股清新甘甜之味便会如潮水般迅速席卷整个口腔,并顺着喉咙一路流淌下去直至心底深处。这种独特美妙无比的滋味不仅如此清甜可口令人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之外,更是带有一种唯有来自于神奇灵泉水中才能孕育而生出来的那种特殊甘甜凛冽之感在内哦! 要知道,这颗美味诱人的樱桃可是今日清晨时分,由他亲自前往那片位于空间之内已然繁茂成荫的樱桃树林当中精心挑选摘下的呢!放眼望去,但见这片樱桃树上挂满了各种颜色各异且硕果累累的果实:有鲜艳欲滴如同宝石一般闪耀夺目红色樱桃、也有淡雅素净恰似琥珀一样温润柔和黄色樱桃以及还有那深邃浓郁仿若紫玉这般高贵典雅紫色樱桃等等……总之啊,这些樱桃们无需主人过多费心思去照料管理它们,就能够保证每一年都会结出好几大箩筐品质优良口感绝佳的丰硕成果啦! “小沈,又在喂猫?”张婶提着菜篮子从胡同口回来,篮子里装着两把青菜,带着泥土的湿气,“你这猫养得真好,油光水滑的,比我家小孙子还壮实。” “它嘴刁,就爱吃点好的。”沈言笑着起身,从竹篮里抓了把樱桃递过去,“刚摘的,尝尝鲜。” 张婶接过来,捏起一颗放进嘴里,眼睛一亮:“这味儿!比供销社卖的甜多了!你这是从哪儿弄的?” “托南方的朋友捎的,他们那儿盛产这个。”沈言随口应着,这是他惯用的说辞。空间里的东西再好,也得有个“来处”,朋友、远亲、出差带的……这些模糊的由头,既能堵住好奇的嘴,又不会引来深究。 张婶也不多问,只笑着说:“你这朋友可真贴心,回头替我谢谢人家。”她知道沈言“门路广”,却从没想过这“门路”竟藏在他自己的袖里乾坤。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谁还没几个能互通有无的朋友?太正常了。 这正是沈言想要的“正常”。 他不想做人群里的异类,只想当个“有点小本事”“人缘不错”的普通人。所以他会在张婶家的酱油用完时,“恰好”多出来一瓶;会在李教授的砚台摔裂时,“刚好”有块闲置的端砚;会在修鞋的老马感冒时,“顺手”递上包没开封的感冒药——这些举手之劳,用的都是空间里的物资,却做得天衣无缝,像春雨落地,润物无声。 午后,他在厨房琢磨新菜式。今天想做道“松鼠鳜鱼”,鱼是空间里养的,肉质紧实,没有土腥味。他把鱼处理干净,在鱼肉上划出菱形花纹,裹上淀粉,下油锅炸至金黄,捞出控油时,鱼身像朵绽放的花,透着油亮的光泽。 调酱汁时,他特意少放了些糖——不是空间里的糖不够,是怕太甜了惹人注意。就像他做馒头时,总会掺点玉米面;炖肉时,从不放太多香料;连空间里最上等的精米,也要混合着普通糙米一起煮。这份“克制”,是他在这个时代学会的生存智慧。 小黑蹲在灶台旁,盯着油锅里的鱼,尾巴竖得笔直。沈言炸了块鱼排丢给它,猫叼着跑到角落,小口小口地啃,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这猫跟着他,算是过上了好日子,顿顿有肉,还有灵泉水喝,毛色比刚捡来时亮了不知多少,连眼神都透着股养尊处优的慵懒。 “你啊,比我还会享福。”沈言笑着摇摇头。 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前世挤在出租屋里,吃着速食面,看着窗外的霓虹,从没想过有一天能这样:守着个小院,种着葡萄,养着猫,每天琢磨着吃什么,练会儿拳,喝杯茶,日子慢得像老北京的冰糖葫芦,甜得扎实。 这种安稳,是用无数个小心翼翼换来的。 他从不去黑市倒卖空间里的物资,最多用些粗粮换点细票;他从不和不熟悉的人深交,尤其避免接触那些“有背景”的;他甚至很少出远门,除非必要,绝不去人多眼杂的地方。就像把自己装进一个透明的壳里,能看见外面的世界,却不被世界过度窥探。 傍晚,李教授带着本新得的《东京梦华录》过来,两人坐在葡萄架下,就着暮色翻看。书里记载着北宋汴京的繁华,夜市的小吃,勾栏的杂剧,看得人眼花缭乱。 “你看这‘乳糖真雪’‘水晶皂儿’,倒有点像你做的点心。”李教授指着其中一页,“古人的日子,也讲究个精致。” “是啊,不管什么时候,日子总得过出点滋味来。”沈言给老人续上茶,“就像这茶,苦中带甜,才有意思。” 李教授笑了:“你这话说得在理。我年轻时总想着‘大江东去’,到老了才明白,‘小桥流水’也别有风味。”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古籍聊到吃食,从时局聊到天气,小黑蜷在两人中间,睡得打着小呼噜。葡萄叶在晚风中轻轻摇晃,筛下点点星光,落在书页上,像撒了把碎银。 这样的时刻,总让沈言觉得恍惚。 他是谁?是那个挤地铁的现代人,还是这个小院里的“小沈”?或许都是,又或许都不是。他带着前世的记忆,活在今生的岁月里,像条游在两汪水域里的鱼,既能适应这边的温度,也没忘记那边的味道。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重要的是,此刻的茶是热的,书是旧的,猫是暖的,身边的人是温和的。窗外的胡同里,传来收废品的铃铛声,卖晚报的吆喝声,还有孩子们追逐打闹的笑声,这些琐碎的声响,像根线,把他牢牢地拴在这片土地上,让他觉得自己是真实存在的。 夜深了,李教授起身告辞,沈言送他到门口。老人走了几步,又回头说:“小沈,明儿来我家,我炖了只老母鸡,给你补补。” “好嘞,谢谢李教授。” 关上门,小院又恢复了安静。沈言给小黑添了点猫粮,自己则泡了杯睡前茶,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月亮。月光透过葡萄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像幅流动的画。 他静静地坐在窗前,思绪渐渐飘远,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神秘空间中的景象。在那里,夜幕笼罩下的果树枝繁叶茂,仿佛在沉睡中轻轻地呼吸;波涛汹涌的大海轻柔地抚摸着金色的沙滩,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清澈见底的灵泉水中,一串串晶莹剔透的气泡不断升腾、破裂,宛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其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宁静祥和,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这种感觉让他陶醉不已,就如同他此时此刻的心境一般平静如水,毫无涟漪波动。没有一丝一毫的彷徨和迷惑,只剩下一片实实在在的安宁。也许,生活原本就是这般模样!无需追求那些风花雪月般的浪漫故事,亦不必渴望经历什么惊世骇俗的传奇冒险。只要能够拥有一座小小的庭院,每天品尝一杯香茗、享用一顿简单饭菜,身边再有一只可爱猫咪相伴左右,然后在悠悠时光中慢慢地品味人生百态,便可算是最为完美无缺的幸福生活了。 想到这里,沈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随后,他伸出手,轻轻地将桌上的烛火吹熄。顿时,房间陷入一片漆黑之中,但很快便被一股温暖所包围——原来是那只名叫小黑的猫儿轻盈地跃上土炕,并乖巧地蜷伏在他的脚边,不一会儿便传来阵阵均匀且轻微的呼噜声。此时,皎洁的明月高悬于天际,洒下银辉如轻纱般覆盖整个小院,给这片平凡无奇却又无比温馨安定的天地增添了几分如梦似幻的美感。 第154章 黑巿藏珍 沈言蹲在西四胡同口的老槐树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两张工业券。风卷着枯叶从脚边滚过,带着股深秋的凉意,远处传来联防队员的呵斥声,吓得几个缩在墙角的小贩瞬间散开,像受惊的麻雀。 他来黑市,不是为了买东西,是为了“扫货”。 准确地说,是用他那日渐精进的精神力“扫描”。 这本事是练太极和虎豹雷音时意外发现的。起初只是能隐约“感觉”到空间里作物的生长状态,后来内劲充盈,精神力竟也跟着滋长,闭上眼,能“看”到周围几十米内的景象,甚至能透过薄墙,感知到里面物体的轮廓。 在这黑市上,这本事成了利器。 四九城的黑市像张看不见的网,散布在城厢各处。西四的胡同里藏着卖布票的,后海的岸边蹲着倒腾旧物件的,就连天桥的角落里,都有偷偷摸摸卖西药的。这些人个个练就了“火眼金睛”,见了穿制服的就跑,见了生面孔就绕,警惕得像群刺猬。 可他们防得住人眼,防不住沈言的精神力。 第一次“扫”黑市时,他在一个卖搪瓷缸子的老汉摊位下,“看”到了个塞在棉絮里的小布包,里面裹着三枚银元,边缘都磨平了,却透着股温润的光泽。他装作买缸子,随口问“还有没别的稀罕物”,老汉起初摆手,被他用两张全国粮票换通了话,才哆哆嗦嗦摸出那布包,眼里的惊讶藏都藏不住。 从那以后,他就迷上了这种“寻宝”的感觉。 不是为了赚多少钱,是觉得这些藏在暗处的物件,像一个个被时光掩埋的故事。一枚民国的铜元,可能曾被某个学生攥在手里游行;一块老式怀表,或许见证过乱世里的离别;甚至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背后都可能藏着段刀光剑影的往事。 更让他觉得“邪乎”的是,这四九城的宝贝,似乎永远“扫”不完。 他前前后后把西四、后海、天桥这些常去的黑市“扫”了不下十遍,每次都以为“见底了”,可下次再来,总能发现新的藏货。就像昨天,他在一个卖煤球的板车夹层里,“扫”到了半幅清代的绢画,画的是工笔花鸟,虽然缺了个角,却依旧笔触细腻,显然是懂行的人藏的。 “这些家伙,真是把东西藏到了骨头缝里。”沈言心里暗笑。 他见过把金条熔成戒指藏在牙床里的老太太,见过把古董花瓶敲碎,只留最完整的瓷片藏在炕洞里的汉子,还有个修鞋匠,竟把几卷珍贵的老照片塞进了鞋跟——要不是沈言的精神力能穿透物体,就算把这修鞋摊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出半点线索。 这些藏货的人,心思比泥鳅还滑。 有次他“扫”到个蹲在墙根抽烟的年轻人,怀里揣着本线装书,封皮都烂了,里面却是手抄的《金刚经》,字迹娟秀,纸页泛黄,一看就有些年头。沈言想换过来,年轻人却警惕地问:“你知道这是啥?” “看着像本旧书。”沈言故意装傻。 “不懂就别瞎问。”年轻人白了他一眼,起身要走,却被沈言拉住,塞给他一小瓶盘尼西林——这在空间里不算稀罕物,却是现在黑市上能换条命的硬通货。 年轻人眼睛都直了,哆嗦着手接过药瓶,把书往沈言怀里一塞,头也不回地跑了。沈言翻开书,扉页上有个小小的“婉”字,墨色已淡,却透着股说不出的温柔,不知是哪位女子的手笔。 他把书小心地收进空间,心里有些感慨。这乱世里,多少宝贝被当成“破烂”藏着,多少故事被埋在尘埃里,能被他偶然拾起,也算是种缘分。 黑市上的“货”,不止有旧物件。 他还“扫”到过藏在菜篮子底下的进口手表,表盘上的英文早已模糊;“扫”到过塞在竹筒里的西药,包装上印着陌生的外国文字;甚至“扫”到过一叠用油纸包着的老照片,上面的人穿着军装,背景是战火纷飞的城池——这些东西,在当时都是“敏感物”,藏着卖的人,多半是走投无路的。 有个卖烟卷的女人,沈言在她怀里“扫”到个小铁盒,里面装着半盒吗啡。他没声张,只是买了两盒烟,临走时低声说:“那东西碰不得,卖了,换点粮食实在。”女人愣了愣,眼里瞬间涌了泪,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在他转身时,往他烟盒里塞了颗水果糖,是那种最普通的橘子味,纸都皱了。 沈言知道,这黑市上的人,大多是被生活逼到墙角的。有曾经的富家小姐,为了给孩子治病,偷偷变卖母亲留下的首饰;有退休的老工匠,靠修旧物换点零钱;还有工厂的学徒,冒死藏点厂里的废料出来卖,就为了多买两个窝头。 他们藏的不是“宝贝”,是活下去的希望。 这天,他在天桥的角落里,“扫”到个更稀罕的物件。 那是个摆摊算卦的瞎子,面前摆着个破卦摊,幌子上写着“周易神算”。沈言的精神力扫过他脚下的木箱时,却“看”到里面垫着块红布,布上放着个巴掌大的铜炉,造型古朴,炉身上刻着云纹,隐隐有流光转动——竟是个宣德炉! 沈言心里一惊。宣德炉是明代珍品,存世极少,怎么会出现在这瞎眼算卦的箱子里? 他装作问卦,在卦摊前坐下:“先生,算算我最近有没有财运。” 瞎子摸索着拿起卦筒,慢悠悠地说:“施主面有贵气,只是藏而不露,财运自来,却需慎取。” 沈言心里一动,这瞎子怕不是真瞎?他不动声色地说:“我最近想收点老物件,不知先生可有门路?” 瞎子沉默了片刻,用手里的竹竿轻轻敲了敲脚下的木箱:“我这箱子里,倒有个压箱底的,只是……” “我出这个数。”沈言伸出三根手指——三百块,这在当时能买半套房了。 瞎子的喉结动了动,似乎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用竹竿把木箱往沈言这边推了推:“施主自取,看缘分。” 沈言打开木箱,果然在底层找到了那个铜炉。入手沉甸甸的,炉底刻着“大明宣德年制”的款识,包浆温润,是件真品无疑。他把钱塞给瞎子,对方摸索着接过,塞进怀里,低声说:“这是我家传的,祖上是翰林,如今……唉,施主好自为之。” 沈言没多问,抱着铜炉转身离开。背后传来瞎子收摊的声响,竹竿敲击地面的声音,渐渐消失在人流里。 他把铜炉收进空间,心里却不像往常那样兴奋,反倒有些沉甸甸的。这宣德炉背后,该藏着怎样的家道中落?那瞎眼的算卦先生,又曾经历过怎样的风光? 走出天桥,暮色已经降临。联防队员的身影在胡同口晃了晃,黑市上的小贩们像潮水般退去,只留下满地的狼藉——几张废纸,半截烟头,还有个被踩扁的糖纸。 沈言抬头看了看天,晚霞把云彩染成了火烧色,映着远处的城墙,有种苍凉的美。他忽然明白,这四九城的黑市,就像面镜子,照出了乱世的艰难,也照出了人们藏在心底的韧性。那些被小心藏起的宝贝,那些偷偷摸摸的交易,不过是为了在这艰难的日子里,多撑一天,再多撑一天。 他摸了摸怀里的烟盒,那颗橘子糖还在,硬硬的,带着点温度。 或许,他下次来,还能“扫”到新的宝贝。或许,永远也“扫”不完。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能在这暗流涌动里,拾起几片时光的碎片,已是幸事。 沈言笑了笑,把精神力收回体内,转身往东城走去。胡同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线下,有晚归的人匆匆走过,有饭菜的香气飘出窗棂,一切都那么寻常,却又那么真实。 黑市的喧嚣被远远抛在身后,只有怀里那颗糖,还在悄悄散发着微弱的甜,像这乱世里,一点不肯熄灭的希望。 第155章 安全第一 沈言把最后一根木柴塞进灶膛,火星“噼啪”溅起,映得他眼底一片跳动的红。锅里炖着的肉汤咕嘟作响,浓郁的香气顺着锅盖的缝隙往外钻,小黑蹲在灶前的脚垫上,尾巴尖随着汤沸的节奏轻轻晃动,喉咙里发出压抑的呼噜声——这是它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刻。 可沈言的心思却不在这锅肉上。 他刚从后窗看到胡同口闪过两个身影,穿着褪色的军大衣,腰间鼓鼓囊囊的,走路时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狠劲。其中一个人的手揣在兜里,指节分明,显然是握着什么硬家伙。这种景象,最近在四九城越来越常见了。 “枪这东西,真是催命符。”他低声骂了句,把灶门掩上,转身走到院里,借着葡萄架的阴影,精神力悄无声息地铺展开。 百米外的胡同口,那两个身影正靠在墙上抽烟,军大衣的下摆被风吹起,露出里面别着的短枪枪套,是制式的,磨得发亮——不是联防队员的配枪,倒像是从部队里流出来的。他们低声说着什么,语气急躁,时不时往胡同里张望,眼神里的警惕像淬了毒的针。 沈言的精神力微微一缩,像被烫到似的收了回来。 他不怕拳头,不怕刀子。练了这么久的太极和虎豹雷音,寻常个人近不了他的身,就算是傻柱那样的壮汉,他也能轻松放倒。可面对枪,他心里没底。 前阵子去南城黑市,亲眼见过有人因为抢一块手表动了枪。“砰”的一声,像炸雷似的,刚才还在讨价还价的汉子,转眼就倒在血泊里,眼睛瞪得圆圆的,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窝头。开枪的人揣着枪,在人群的尖叫里扬长而去,没人敢拦,连联防队员来了,也只是远远地拉个警戒线,连句狠话都不敢说。 那枪声,像根钉子,扎进了沈言的心里。 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这点功夫在热兵器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太极的“以柔克刚”,虎豹雷音的“内劲外放”,在子弹面前,连花架子都算不上。就像李教授说的:“拳脚再硬,硬不过铁疙瘩。” 从那以后,他更“宅”了。 以前还会隔三差五去95号院串串门,现在除非必要,能不去就不去;以前喜欢在傍晚去护城河散步,现在天一擦黑就关紧院门;甚至连去粮站换粮,都特意挑在人最多的晌午,手里攥着粮本,像攥着护身符,生怕哪个角落突然钻出个带枪的。 他不是胆小,是真的惜命。 穿越过来这些年,他好不容易靠着空间站稳脚跟,有了小院,有了小黑,有了能安稳吃饭睡觉的日子,实在不想因为一时的意气,把小命丢在这乱世里。他见过太多因为“不怕死”而送命的人——黑市上为了半袋粮食动刀子的,工厂里因为口角就纠集人打群架的,甚至有街坊因为多说了句闲话,被当成“坏分子”抓走,再也没回来。 “活着,比啥都强。”这是他从那些消失的人身上学到的最实在的道理。 所以他把空间里的宝贝藏得更深,把自己的功夫收得更紧。 有人在胡同里吵架,他从不出面劝;看到有人偷偷摸摸做交易,他假装没看见;上次张婶家的小孙子被外面来的野孩子欺负,他也只是把孩子拉到身后,低声说了句“回家”,任凭那野孩子在背后骂骂咧咧,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张婶觉得他“变怂了”,背地里跟李教授念叨:“小沈以前不是这样的,挺仗义的,现在咋跟个闷葫芦似的?” 李教授只是笑:“这才是聪明。这年头,闷葫芦才能挂得久。” 沈言听到了,却没解释。有些事,不必说,说了也没用。张婶没见过人倒在血泊里的样子,没听过子弹呼啸而过的声音,她眼里的“怂”,是他眼里的“安稳”。 这天夜里,他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小黑炸着毛弓起背,对着院门低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呜呜”声。沈言披上衣服,走到门后,精神力瞬间探出去——门外站着的是95号院的小马,脸色惨白,额头上全是汗,手里攥着个布包,抖得像筛糠。 “沈……沈哥,开门,求你了!”小马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实在没地方去了!” 沈言犹豫了一下,还是拉开了门闩。小马像被狼追着似的扑进来,反手就把门闩插上,背靠着门板大口喘气,眼神里的恐惧几乎要溢出来。 “咋了?”沈言压低声音问。 “我……我刚才在黑市,看到有人抢东西,动了枪……”小马的声音发颤,“我吓得跑出来,好像……好像被他们盯上了,一路跟着我到了胡同口……” 沈言的精神力立刻铺展开——胡同口的阴影里,果然蹲着两个黑影,手里端着枪,枪口对着小院的方向,正是白天看到的那两个军大衣! 他的心猛地一沉,拉着小马躲到葡萄架下,低声说:“别出声。” 小黑也感觉到了危险,紧紧贴着沈言的腿,毛发倒竖,却懂事地没再叫。院子里只剩下风吹过葡萄叶的“沙沙”声,和远处隐约传来的警笛声,忽远忽近,像悬在头顶的剑。 那两个黑影在胡同口蹲了约莫一刻钟,大概是没看到小马出来,也怕警笛声引来麻烦,骂骂咧咧地撤走了。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沈言才松了口气,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 小马瘫坐在地上,从布包里掏出个小铁盒,打开一看,里面是几块银元。“这是……这是我攒了半年,想给我媳妇治病的……”他的眼泪掉了下来,“我真不知道会遇上这事儿……” 沈言没说话,从屋里端了杯热水给他。 他知道,小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乱世里,谁手里有点东西,都像抱着块烧红的烙铁,既想靠它活命,又怕被它烧死。银元是好东西,能换粮食,能换药,可在枪面前,连块石头都不如。 “天亮了你再走,从后窗跳出去,绕着路回95号院。”沈言拍了拍小马的肩膀,“跟院里别说来过我这儿。” 小马点点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捧着水杯的手还在抖。 沈言走到院门口,看着外面黑漆漆的胡同,心里像压了块石头。他忽然很想念刚穿越时的日子,那时候虽然穷,虽然冷,可至少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哪句话说错了,怕哪个眼神不对了,更怕突然响起的枪声。 可他知道,想这些没用。 他能做的,只有更小心,更低调,把自己藏在这小院里,藏在东城的烟火气里,像颗埋在土里的种子,等风平浪静了,再慢慢发芽。 第二天一早,小马从后窗离开了。沈言把他坐过的地方用清水擦了三遍,又把小黑抱起来,检查它的爪子有没有沾上泥土——他不想留下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才走到厨房,把昨晚炖的肉汤热了热,给自己盛了一碗,又给小黑倒了点。肉香依旧浓郁,可吃在嘴里,却没了往日的滋味。 胡同里传来扫地的声音,是张婶在打扫门前的落叶。她看到沈言,笑着打招呼:“小沈,起这么早?炖肉呢?真香!” “嗯,给猫炖的。”沈言笑了笑,把碗里的肉挑了几块给小黑。 他知道,这样的日子还得继续。或许还会有枪声,还会有危险,还会有不得不藏起来的恐惧。但只要院门还关着,灶上还有热饭,小黑还在脚边打呼噜,他就有理由好好活着,小心翼翼地,惜命地,活着。 毕竟,在这枪影晃动的年月里,能安安稳稳吃口热饭,就是最大的福气了。 沈言喝了口肉汤,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稍微驱散了些心里的寒意。小黑舔着碗里的肉,发出满足的声音,阳光透过葡萄架照进来,在它身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斑,像个温暖的小太阳。 挺好。 至少,现在是安全的。 他想。 第156章 平淡生活 沈言把最后一块腌萝卜码进坛子里,撒上最后一把盐,再用竹片压实,盖上盖子时,发出“咔嗒”一声轻响。地窖里弥漫着咸香和潮湿的气息,墙角的陶罐一排排立着,装着咸菜、酱菜、糖蒜,都是用空间里收的蔬菜做的,足够他熬过整个冬天。 他拍了拍手上的盐粒,借着昏暗的煤油灯光,看了眼墙上的日历——再过三天,就是小雪了。 四九城的冬天来得早,风像刀子似的刮过胡同,卷着枯叶往人脖领里钻。院里的葡萄藤早就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在寒风里摇晃,像老人的手指。小黑懒得出门,整天蜷在炕头的棉垫上,只有沈言做饭时,才肯挪挪窝,蹲在灶台旁等着捡点肉渣。 这样的日子,慢得像漏沙。 每天天不亮,沈言还是会起来练拳。只是不再在院里,而是挪到了厨房——关上门,能挡住大半寒风,也能藏住招式的动静。他练得更慢了,一招“云手”能慢悠悠转上半分钟,指尖划过空气时,带起的不是劲风,而是裹着煤烟味的暖气流。 练完拳,他就烧火做饭。早上多半是玉米粥配咸菜,中午可能是面条,晚上会丰盛些,炖个肉或者炒个菜,但总少不了窝窝头——他刻意让每一餐都带着点“粗粮味”,哪怕空间里的精米能堆成山。 上午的时间,他多半用来整理空间。 灵泉水边的菜地里,绿油油的青菜长得正旺,他摘了些菠菜、油菜,用竹篮装着,藏在普通的萝卜堆里,再往菜市场跑一趟。不是真要买什么,只是混在人群里走一遭,回来时篮子里多了点“刚买的”新鲜菜,谁也看不出破绽。 空间里的牲畜也得照料。黑猪在圈里哼哼着,等着喂食;鸡鸭在草地上刨食,下的蛋滚得满地都是;蜜蜂虽然不用管,他还是会去蜂巢旁站一会儿,听着嗡嗡的振翅声,像听一首永不重复的曲子。这些活计琐碎,却让人踏实——手里有事做,心里就不容易发慌。 下午的时光,大多耗在窗下的竹椅上。 他会泡上一壶热茶,捧着本书看,多半是李教授借给他的古籍,字里行间都是旧时光的影子。看到倦了,就放下书,看着窗外出神。胡同里偶尔有行人走过,裹紧了棉袄,缩着脖子匆匆赶路;卖煤球的三轮车“吱呀”驶过,留下一路黑灰;远处传来孩子们的笑闹声,大概是在堆雪人。 小黑趴在他腿上,打着小呼噜,尾巴尖偶尔扫过他的手背,像在提醒他别发呆。沈言就会摸出块晒干的鱼干,掰成小块喂给它,看它用小爪子抱着啃,眼里的慵懒像化不开的糖。 这样的日子,看似一成不变,却藏着细微的变化。 比如李教授的咳嗽声轻了些——沈言偷偷在他的茶杯里掺了点灵泉水,说是“山里采的草药泡的”;张婶家的小孙子长高了半头,以前够不着葡萄架,现在能摸到最低的枝桠了;对门王老师养的月季,冬天竟开了朵小花,粉嫩嫩的,在寒风里颤巍巍的。 这些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只泛起小小的涟漪,却让这平淡的日子有了滋味。 有天下午,李教授冒着雪来敲门,手里捧着个红布包,打开一看,是块砚台,青黑色的石面上,流云纹隐约可见。“前阵子托人从易县带的,老坑的端石,你练字用得上。”老人哈着白气说,鼻尖冻得通红。 沈言赶紧把他拉进屋,倒了杯热茶:“您这大雪天的,咋还跑一趟?” “在家待着也是待着,过来跟你说说话。”李教授捧着茶杯暖手,“看你这院里的雪扫得挺干净,是自己弄的?” “嗯,早上起来扫的。”沈言笑了笑。他其实是用精神力把雪“推”到了墙角,省了不少力气,却只说是“慢慢扫的”。 两人坐在炕头,就着窗外的雪景聊天。李教授说起年轻时在南方过冬的日子,说那里的冬天没有雪,却湿冷得钻骨头;沈言则说起前世的冬天,有暖气,有火锅,还有永不打烊的便利店——他说得含糊,李教授听得认真,只当是“听来的新鲜事”。 小黑跳上炕,蜷在李教授脚边,被老人用手轻轻摸着,舒服得直眯眼。屋里的煤炉烧得正旺,水壶“咕嘟”作响,茶香混着煤烟味,在暖融融的空气里弥漫,竟让人忘了窗外的寒风。 这样的时刻,总让沈言觉得,日子其实也没那么难。 纵然有枪声,有黑市的暗流,有不得不藏起来的紧张,但更多的时候,是檐下的暖阳,是杯中的热茶,是身边人的絮语,是猫的呼噜声。这些细碎的温暖,像针脚似的,把日子缝得结实,让人能在动荡里,找到个稳妥的角落,把自己藏进去。 小雪过后,95号院派人送来了封信,是傻柱写的,字歪歪扭扭,说秦淮茹生了个女儿,请他有空过去喝杯喜酒。沈言看着信笑了,想起棒梗小时候的样子,现在都成哥哥了。 他从空间里挑了块上好的红布,又包了两斤红糖,装在布包里,趁着雪停的间隙,往95号院去。 院里比往常热闹,傻柱穿着件新做的蓝布褂子,见了沈言就拉着往里走:“可算来了!就等你这杯喜酒呢!”秦淮茹躺在炕上,怀里抱着个红布包,脸上带着产后的疲惫,却笑得温柔。贾张氏坐在炕边,看着孩子,嘴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见了沈言,难得没骂人,只说:“坐,刚炖了鸡汤。” 三大爷在算账,二大爷在给孩子取名字,院里的孩子们围着傻柱要糖吃,一派烟火气。沈言把红布和红糖递过去,看着那小小的婴儿,闭着眼睛,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忽然觉得心里软软的。 这就是日子啊。 有新生,有热闹,有吵吵闹闹,也有藏在眉眼间的温柔。不管外面有多少风雨,院里的日子总在继续,像檐下的冰棱,虽然冻得结实,却总会在阳光下慢慢融化,滴落成水,滋润着脚下的土地。 从95号院回来时,雪又下了起来,纷纷扬扬的,把胡同染成了白色。沈言踩着积雪往回走,脚印很快被新雪填满,像从未走过似的。他裹紧了棉袄,却不觉得冷——怀里揣着傻柱塞的两个煮鸡蛋,还温乎着。 回到小院,小黑早在门口等着,见了他就蹭上来,尾巴摇得像朵花。沈言把鸡蛋剥了,分给它一个,自己吃一个,蛋黄的绵香混着雪的清冽,在嘴里慢慢散开。 他扫了扫门前的雪,把煤炉添满,又给李教授的窗台上放了盆炭火——老人年纪大了,怕冷。做完这一切,他坐在炕头,看着窗外的雪,听着煤炉里“噼啪”的声响,觉得心里格外安稳。 这样的日子,或许还会持续很久。或许还会有枪声,还会有紧张,还会有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时刻。但只要这小院还在,煤炉还有火,小黑还在脚边,他就有底气把日子过下去,在平淡里藏妥慌张,在烟火里守住安宁。 雪越下越大,把整个胡同都裹进了一片洁白里。沈言给小黑的棉垫又加了层绒布,看着猫蜷成一团,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自己也打了个哈欠。 挺好。 至少,这个冬天,是暖的。 他想。 第157章 往来客 沈言把最后一道“乌龙戏珠”端上桌时,青瓷盘里的海参蜿蜒如游龙,鸽蛋圆润似珍珠,汤汁稠亮得能映出人影。他退后一步,看着满桌菜肴——烧南北、扒鸡丝、什锦豆腐羹,再配上这道压轴的海鲜,八凉八热,荤素搭配,正是满汉全席里的“小宴”规格。 厨房的铜吊锅里,水还在“咕嘟”作响,蒸着刚发好的鱼翅,腥气被提前泡发时加的姜片压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醇厚的海味。小黑蹲在灶台角落,盯着地上掉落的一块鸡皮,尾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瓷砖,知道这时候不能捣乱——主人今天有“贵客”。 这“贵客”,是他师傅留下的旧识,姓赵,在琉璃厂开着家古籍书店,说是书店,实则藏着不少达官显贵的私藏,家里几代人都练形意拳,算是四九城里隐形的“练家子”。 沈言的师傅是爷爷的老友,姓周,生前是京城里有名的拳师,可惜在特殊年代受了牵连,走得早。临走前,老人把一本拳谱和几封介绍信塞给沈言,说“以后若遇难处,可找这些人,都是信得过的”。沈言一直没动,直到半年前,在黑市“扫”到本孤本拳谱,想起赵老先生或许懂行,才按地址找了去。 一来二去,竟成了朋友。 赵老先生尝过沈言做的菜,惊为天人,撺掇他“开个小灶,只招待相熟的朋友”。沈言起初犹豫,怕太惹眼,可转念一想——东城本就多“闲人”,开个私人菜馆,既能消化空间里的物资,又能借着“以武会友”的由头,维系师傅留下的人脉,反倒比单打独斗安全。 于是,这东城小院的西厢房,就成了个秘密的“聚贤堂”。 没有招牌,没有菜单,全靠熟人引荐。来的都是些“有讲究”的主——有像赵老先生这样的文化人,有退休的老将军,有手里握着实业的资本家后代,还有些在特殊年代里“藏”起来的练家子。他们来这儿,不光为了吃,更为了找个能说说话、松松劲的地方。 沈言的厨艺,是这里的“招牌”。 他从和珅宝库的菜谱里学到的手艺,本就精妙,再加上空间里的顶级食材和灵泉水,做出来的菜,香得能勾人魂魄。一道“烤鸭”,用的是空间里养的填鸭,皮烤得酥如薄纸,蘸上用野蜂蜜调的甜面酱,卷在刚出炉的荷叶饼里,入口即化;一碗“冰糖燕窝”,燕窝是空间里海岛的珍品,炖得糯而不烂,冰糖用的是百年老冰糖,甜得温润,连赵老先生这样吃过见过的,都得竖大拇指。 更绝的是他的“功夫菜”。 做“文思豆腐”,他能把豆腐切成细如发丝的条,在清水里轻轻一搅,像朵绽放的菊花,这手刀工,没十年八年的苦练根本出不来,可沈言靠着神识的精准把控,练了三个月就炉火纯青;炖“佛跳墙”,他能用内劲控制砂锅的温度,让里面的海参、鲍鱼在恒温里慢慢煨熟,既入味又不失形状,这本事,连菜谱的原主人都未必有。 客人们只当他“天赋异禀”,没人知道他有空间和神识加持。赵老先生常笑:“小沈这手艺,怕是宫里的御厨见了都得拜师。” 沈言只笑不答,把话题往“功夫”上引。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客人们常会在院里“露两手”。赵老先生的形意拳,刚猛有力,一拳能打碎院里的青砖;退休的王将军练的是军体拳,招式简洁,却招招致命;还有个姓孙的姑娘,看着柔弱,练的八卦掌却灵动如风,绕着葡萄架转起来,只看见影子,看不清人。 沈言也会下场,却永远“留三分力”。 他打太极,慢悠悠的,看似绵软,却总能在对方攻势最猛时轻轻一推,就化解了力道,让人心服口服。有次王将军不信邪,非要跟他“试试手”,沈言只用了个“云手”,就把这位能开硬弓的老将军“送”出三米远,还让他落得稳稳当当,没受半点伤。 “好功夫!”王将军抚掌大笑,“绵里藏针,这才是太极的真意。” 沈言笑着拱手:“将军承让。” 他知道,这些“以武会友”的切磋,既是展示实力,也是传递信号——我不好惹,但也不惹事。在这个年代,有功夫傍身,又懂得“藏”,才能让这些见惯风浪的老江湖真正放下戒心。 来的客人,都懂“规矩”。 没人问沈言的来历,没人打听食材的出处,更没人提外面的风声。他们聊的是拳理,是菜谱,是年轻时的趣闻,偶尔说起某位老友的近况,也只是叹气,不多评论。在这里,政治是禁忌,烦恼是过客,只有菜香、酒香和拳风,是真实的。 有次,一位姓钱的老板来吃饭,席间唉声叹气。沈言看他面色憔悴,用神识一扫,发现他怀里揣着张工厂的地契,边角都磨破了,显然是为此事发愁。 “钱老板有心事?”沈言给他续上酒。 钱老板苦笑:“不瞒你说,家里那小厂,快撑不下去了,上面说要‘公私合营’,我这心里……” 沈言没接话,只端给他一碗刚炖好的“当归乌鸡汤”:“先暖暖身子,天大的事,也得吃饱了才有力气想。” 第二天,赵老先生来,带来个消息:“钱家那厂,保住了,说是‘技术骨干’,暂时不用合营。”他看着沈言,眼里带着点探究,“是你托人了?” 沈言剥着蒜,头也不抬:“我哪有那本事?许是钱老板自己争气。” 赵老先生笑了,没再追问。有些事,心照不宣就好。沈言知道,是自己昨天在汤里放了片空间里的“安神叶”,让钱老板夜里睡得安稳,早上头脑清醒,跟上面谈的时候说了几句关键的话——他没动用任何关系,却悄悄帮了忙,这才是最稳妥的方式。 这私人菜馆,渐渐成了东城的一个“传说”。 有人说这里的菜能“治心病”,吃了浑身舒坦;有人说这里的拳师能“断金裂石”,却从不张扬;还有人说,在这里能听到外面听不到的消息,找到别处找不到的门路。 沈言把这一切都看得很淡。 他开这个菜馆,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扩人脉,只是想在这乱世里,找个能让自己“不那么孤单”的地方。看着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在他的小院里卸下防备,吃得香甜,聊得投机,甚至为了一招半式争得面红耳赤,他会觉得,自己不再是个游离在外的“穿越者”,而是这时代里,一个真实存在的“小沈”。 傍晚,客人们都走了,沈言在院里收拾碗筷。小黑终于等到了机会,跳上桌子,叼起块没吃完的烤鸭皮,跑到角落慢慢啃。夕阳的余晖透过光秃秃的葡萄藤,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像幅写意的画。 他想起和珅菜谱里的一句话:“食者,性也;武者,心也。性与心和,方为圆满。” 以前不懂,现在却慢慢懂了。 做菜,是为了饱腹,也是为了舒心;练拳,是为了强身,也是为了修心。而这小院里的往来客,就像调味的盐,让平淡的日子有了滋味,也让他在这动荡的年月里,找到了个既能藏住自己,又能稍微“活泛”一点的角落。 挺好。 有菜可做,有拳可练,有友可交。不用大富大贵,不用轰轰烈烈,就这样守着这方小院,在厨香与拳影里,把日子慢慢过下去,就很好。 沈言笑了笑,把最后一只碗放进盆里,水声“哗啦”响,惊飞了屋檐下的麻雀,也惊起了小黑的尾巴尖,在夕阳里,划出一道轻快的弧线。 第158章 知音来 沈言用竹耙子把落在葡萄架下的枯叶归拢到一起,阳光透过稀疏的枝桠洒下来,在青砖地上织出一张晃动的网。薄荷的清香顺着风飘过来,混着墙角月季的甜香,把整个小院浸得像杯加了蜜的凉茶。小黑追着一片卷边的叶子跑,爪子踩过铺在廊下的青石板,发出“哒哒”的轻响,惊得几只停在薄荷丛里的蜜蜂嗡嗡飞起。 这院子,是他一点点“攒”出来的。 刚住进来时,院里只有半枯的老槐树和几丛乱草,墙皮剥落,廊柱上的漆裂得像蜘蛛网。他用空间里的木料修好了歪斜的门框,把灵泉水掺在灰浆里补好了墙缝,又从空间移植来葡萄藤——这藤长得疯,不过两年就爬满了搭好的木架,夏天能遮出满院的阴凉,秋天还能结出紫莹莹的果子。 薄荷是去年种的,沿着院墙栽了一圈,长得郁郁葱葱,不光能驱蚊,摘几片泡在茶里,还带着股清冽的凉。月季是李教授送的,说是“老品种,耐活”,果然没辜负期望,从春到秋开得没完没了,红的、粉的、黄的,把古朴的青砖黛瓦衬得活泛起来。 现在的小院,像幅刚裱好的水墨画。青石板铺的路,原木搭的葡萄架,墙角摆着两个粗陶缸,一个养着金鱼,一个种着睡莲,廊下挂着几串风干的玉米和红辣椒,透着股过日子的踏实。谁也看不出,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一水一石,都藏着空间的影子。 “小沈,又在摆弄你的花花草草?”赵老先生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他手里提着个鸟笼,笼里的画眉正叽叽喳喳唱得欢。 “赵老来了。”沈言直起身,笑着迎上去,“今天怎么得空?” “家里那口子嫌我吵,出来躲个清静。”赵老先生把鸟笼挂在葡萄架的钩子上,打量着院里的月季,“这花又开了?比上次来更艳了。” “您上次说喜欢那盆粉色的,我特意多上了点肥。”沈言引着他往廊下走,“刚泡了碧螺春,您尝尝。” 两人在廊下的竹椅上坐下,小黑不知从哪钻出来,蹭到赵老先生脚边,用头拱他的裤腿——它认得这位常来的客人,知道他兜里总揣着给猫吃的小鱼干。赵老先生笑着摸出个油纸包,倒出几条干硬的鱼,小黑立刻叼着跑到一边,吃得尾巴都快摇断了。 “说真的,你这院子,比我那书房还让人舒坦。”赵老先生呷了口茶,目光扫过院里的景致,“有花有草,有猫有茶,还有能打拳的地方,这日子,神仙也不换。” 沈言笑了。他当初把院子拾掇成这样,就是为了“舒坦”。不光是自己舒坦,也让来的客人舒坦。练武的人讲究“气场”,环境顺了,心气才顺,搭手时才能拿出真本事。 果然,没过多久,院里就热闹起来。 王将军穿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背着个布包,里面装着他的练功服;孙姑娘拎着个食盒,说是“家里做的点心,给小沈尝尝”;还有个姓刘的拳师,扛着根白蜡杆,说是“新做的,想请小沈指点指点”。 这些人熟门熟路,不用招呼就各自忙活起来。王将军去厢房换衣服,孙姑娘把点心摆在石桌上,刘拳师则在院里比划着白蜡杆,试试手感。小黑蹲在石桌上,警惕地盯着那根杆子,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逗得大家直笑。 沈言钻进厨房,开始准备午饭。今天人多,他打算做满汉全席里的“聚八仙”——八道热菜,都是硬菜:红烧肘子、葱烧海参、油焖大虾、九转大肠……用的都是空间里的好料,光是那锅吊汤,就用了老鸡、老鸭、火腿吊了整整一夜,浓得能粘住勺子。 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响,院里拳风呼啸的动静,还有偶尔传来的笑骂声,混在一起,像支乱糟糟却格外动听的曲子。沈言听着外面王将军和刘拳师“过招”的吆喝声,手里切菜的刀更快了,心里那点因为“独居”而生的空落,被这烟火气填得满满当当。 他以前没觉得“热闹”有多好。在95号院,吵闹总带着股算计;在东城的胡同里,安静又透着点疏离。可在这里,热闹是真的热闹,算计少,客套少,更多的是“自己人”的随意。王将军会抢孙姑娘的点心吃,刘拳师会因为一招没打好懊恼地拍大腿,赵老先生则坐在廊下,一边喝茶一边给他们“判输赢”,像群没长大的孩子。 这大概就是“以武会友”的妙处。 拳头碰过拳头,力气较过力气,心里的隔阂就少了。你知道我出拳的路数,我懂你收势的破绽,这种“知根知底”的熟悉,比酒桌上的虚与委蛇更让人踏实。就像王将军说的:“能在一起打拳的,至少坏不到哪去——真要是坏种,出拳就该往要害上招呼了。” 午饭端上桌时,院里的“切磋”刚好告一段落。 大家洗了手,围坐在葡萄架下的石桌旁,也不用客套,拿起筷子就吃。红烧肘子炖得烂乎,筷子一夹就脱骨;葱烧海参带着浓郁的酱香味,配着米饭能多吃两碗;孙姑娘带来的点心是绿豆糕,清甜解腻,刚好中和了肉菜的厚重。 “小沈这手艺,越来越神了。”刘拳师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地说,“这肘子,比我家老婆子做的强十倍。” “你家老婆子听见,得拿擀面杖追你三条街。”王将军笑着打趣,又夹了块海参,“说真的,外面现在想买点像样的肉都难,也就你这儿,能让我们解解馋。” 沈言给他们续上酒:“家里存得多,你们敞开吃。” 他没说“存得多”是因为空间,大家也没问。在这里,“东西多”不是罪过,反而是“本事”。王将军会带来他托人弄到的好酒,孙姑娘会送来家里种的时鲜蔬菜,赵老先生则常带些孤本拳谱让他“长长眼”——这种交换,不带功利,更像朋友间的“分享”,你有我缺的,我有你稀罕的,一来二去,交情就深了。 酒过三巡,大家的话多了起来。 刘拳师说起年轻时在天桥打擂的事,说自己当年一拳把对手打飞出去,赢得了半袋银子;孙姑娘讲她爷爷教她八卦掌的趣事,说老爷子总爱在雪地里练掌,说是“能练出‘踏雪无痕’的功夫”;王将军则叹了口气,说以前在部队里,战友们常在一起比摔跤,现在能凑在一起打拳的,越来越少了。 “可不是嘛。”赵老先生放下酒杯,“这年月,能安安稳稳打场拳,吃顿饱饭,就不容易了。” 沈言听着,没多说话,心里却很认同。 他以前总觉得“孤独”是因为自己是“穿越者”,和这个时代隔着层膜。可现在才明白,孤独是每个人都有的——王将军想念牺牲的战友,赵老先生惋惜失传的拳谱,孙姑娘发愁找不到合适的拳伴。大家聚在这里,不光是为了打拳吃饭,更是为了找个地方,安放那份无处可说的孤独。 下午的切磋,比上午更“真”了些。 王将军的军体拳多了几分实战的狠劲,刘拳师的白蜡杆使得虎虎生风,孙姑娘的八卦掌也加快了脚步,连赵老先生都忍不住下场,打了套形意拳的“五行拳”,拳风刚猛,哪里像个快七十的老人。 沈言最后下场,跟每个人都过了几招。 对王将军,他用太极的“引进落空”,总能在对方拳头快到眼前时轻轻一带,让那股猛劲落不到实处;对刘拳师的白蜡杆,他仗着身形灵活,像片叶子似的在杆影里穿梭,偶尔伸手一拨,就能让杆头偏离方向;对孙姑娘,他则故意放慢速度,陪着她把八卦掌的“八式”走了一遍,指点她哪里转身可以更稳,哪里出掌可以更快。 “小沈这功夫,真是越来越深了。”赵老先生看得连连点头,“收放自如,这才是‘宗师’的坯子。” “赵老谬赞了。”沈言擦了擦汗,“我只是运气好,你们让着我。” 他知道自己的进步,离不开空间的灵泉水,更离不开这些“对手”。练武就像磨刀,得有石头磨才行,这些人的招式、力道、路数各不相同,每次搭手,都能让他学到新东西,把自己的功夫打磨得更圆融。 夕阳西下时,客人们陆续告辞。 王将军临走时,塞给沈言一把军用匕首:“这玩意锋利,防身用得上。”孙姑娘留下个布包,说是“新做的护腕,给你练拳时用”;刘拳师则拍着他的肩膀说:“下次我带瓶好酒,咱们不打拳,就喝酒。” 赵老先生最后走,提着鸟笼,慢悠悠地说:“下月初有个老伙计来,也是练太极的,到时候我带他来,你们好好聊聊。” “好啊,我等着。”沈言送他到门口。 院子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满地的落叶和石桌上没收拾的碗筷。小黑趴在葡萄架下,已经睡熟了,肚子鼓鼓的,大概是吃了太多鱼干。沈言看着这满院的狼藉,却一点也不觉得乱,反而心里暖暖的。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日子,一个人缩在漏风的小屋里,啃着硬窝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觉得整个世界都冷冰冰的。而现在,他有了这个小院,有了这些朋友,有了能让他舒展拳脚的地方,连空气里都飘着踏实的味道。 或许,人这辈子,所求的不过就是这样——有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有群能说上话的朋友,有件能让自己投入的事。拳起拳落间,日子就过去了,孤单也被打散了。 沈言拿起扫帚,开始打扫院子。扫帚划过青石板,发出“沙沙”的声响,和远处胡同里传来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首温柔的催眠曲。他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晚霞,红得像葡萄架上熟透的果子,心里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好。 至少,不再孤单了。 他想。 第159章 江湖 沈言把刚卤好的酱牛肉从砂锅里捞出来,油亮的肉块在案板上轻轻一磕,酱汁顺着纹理往下淌,在白瓷盘里积成小小的琥珀色水洼。墙角的薄荷被风一吹,清香漫过来,恰好中和了肉香的厚重,让人鼻尖一痒,忍不住想深吸一口气。 “沈老板,今天有口福了!”门口传来爽朗的笑声,赵老先生领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走进来,“给你带个新朋友,老陈,以前在南方教拳的,刚回四九城。” 被称作“老陈”的男人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绸衫,手里拎着个布包,眼神清亮,拱手笑道:“早听赵老说沈先生这里有好手艺,还有好功夫,今日特地来叨扰。” “陈先生客气了。”沈言擦了擦手,把酱牛肉切成薄片,“刚卤好的,先尝尝?” 老陈也不推辞,拿起一块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片刻,眼睛亮了:“好!肉烂而不散,咸淡适中,尤其是这回味里的药香,绝了!” 赵老先生在一旁笑:“怎么样?我没骗你?小沈这手艺,在四九城找不出第二家。” 这就是沈言的小院常态——朋友带朋友,像滚雪球似的,来的人渐渐多了。但从不是乌泱泱的热闹,每次最多人,都是知根知底的,由老客带着,进门先看眼院里的花草,再闻闻厨房的香味,熟门熟路得像回自己家。 来的人里,有像老陈这样的“南派拳师”,有开着小厂却爱琢磨菜谱的“资本家后代”,有在剧团里唱武生、私下里练通臂拳的“角儿”,甚至还有位在博物馆工作的“研究员”,懂古玩,也爱喝两口,说是“在你这儿能吃到‘古早味’”。 他们来这儿,图的从不是“占便宜”。 那位开小厂的周老板,每次来都提着进口的咖啡和白糖,说是“给沈先生换换口味”;唱武生的小李,常带些剧团里做戏服剩下的好料子,让沈言给小黑做窝;连最拮据的老陈,也会在赶集时捎些南方的笋干和梅干菜,说是“家乡味,给你添个菜”。 沈言从不拒绝这些“心意”。他知道,在这些人眼里,“交换”不是功利,是“把你当自家人”的证明。他会把周老板的咖啡煮成提神的浓茶,混着灵泉水,让熬夜看拳谱的赵老先生喝;会用小李给的料子,给小黑缝个带花纹的棉垫,惹得大家笑“猫比人金贵”;会把老陈带来的梅干菜和空间里的五花肉一起蒸,做成喷香的扣肉,让他吃出“乡愁”。 这私人厨房,渐渐有了“私人定制”的意味。 有人爱吃甜,他就多放些空间里的野蜂蜜,做道“蜜汁叉烧”;有人偏爱辣,他就从空间取出晒干的朝天椒,炒盘“辣子鸡”,辣得人直冒汗却停不下筷子;还有那位研究员,总念叨着“想吃口清淡的”,他就用灵泉水炖锅“清炖狮子头”,肉糜里掺着荸荠,鲜得能把舌头吞下去。 没有菜单,全看当天有什么食材,更看客人的口味。沈言的神识能“扫”出客人的偏好——谁胃寒,他就多加片姜;谁火旺,他就炖锅绿豆汤;谁最近劳心,他就悄悄在汤里加片安神的灵草叶。这些细微的体贴,比山珍海味更让人记挂。 “小沈这心思,比姑娘家还细。”周老板喝着刚温好的黄酒,感慨道,“上次我说胃不舒服,今天这汤里就加了胡椒,暖心。” 沈言笑了笑,给大家续上酒:“您常来,我自然知道您的口味。” 酒过三巡,拳脚就该登场了。 院里的青石板被磨得油亮,是最好的“擂台”。老陈的南拳讲究“桥手硬,步法稳”,一拳一脚都带着股南方水土的韧劲;小李的通臂拳舒展大方,像戏台上的身段,好看又实用;周老板练的是简化太极,招式虽简单,却透着股生意人特有的“圆融”,总能在不经意间化解攻势。 沈言陪他们过招,像面镜子,能照出每个人的长处。 对老陈,他用太极的“柔”对南拳的“刚”,像水流绕石,总能在对方发力的瞬间轻轻一引,让那股刚劲落不到实处;对小李,他就加快身法,用八卦掌的“游走”应对通臂拳的“舒展”,逼得小李不得不拿出真本事;对周老板,他则故意露些破绽,引得对方主动进攻,让他过足“赢拳”的瘾。 “小沈这功夫,真是‘百搭’。”赵老先生看得过瘾,喝了口酒,“跟谁搭手都能合上拍,这才是真本事。” 沈言收了势,擦了擦汗:“是各位让着我。” 他知道,这些人来切磋,从不是为了“分输赢”。老陈刚回四九城,心里憋着股劲,打场拳能松快松快;小李在剧团里受了气,把火气撒在拳头上,回去就能睡个好觉;周老板生意上的烦心事多,拳脚上出点汗,脑子就清醒了。 这小院,成了他们的“情绪出口”。 有次,小李被剧团的团长刁难,说他“武戏不够劲”,差点被换掉。来这儿时,他闷头喝了半瓶酒,拉起沈言就打,拳风里带着股狠劲。沈言没躲,硬生生接了他几招,直到他力气耗尽,瘫坐在地上哭,才递过去条毛巾:“哭够了,明天该咋练咋练,你的功夫,我知道。” 第二天,小李来送了盒新做的胭脂,说是“给沈先生未来的媳妇留着”,脸上的红肿还没消,眼里的光却亮了。 这些事,沈言从不对外说。他知道,能让人卸下防备,把脆弱亮出来,是比“以武会友”更深的交情。就像厨房角落里那些陶罐,外面看着不起眼,里面却腌着岁月的滋味,越久越醇厚。 来的人越来越多,沈言却从没觉得“乱”。 他有自己的规矩:不熟的人,老客不点头,他绝不开门;说话带刺、心思不正的,吃过一次就不再招待;想借着“以武会友”探他底细的,他三言两语就堵回去,再用功夫让对方知难而退。 赵老先生说他“看着温和,骨子里比谁都有主意”。沈言只笑——他不是要立什么“规矩”,只是想守住这方小院的清净,让来的人知道,这里是“安心地”,不是“名利场”。 这天傍晚,周老板带来个消息:“城西那边最近查得紧,黑市上的东西少了一半,你们进货……” “我这儿还好,都是朋友匀的。”沈言打断他,给大家盛上刚出锅的芝麻汤圆,“先吃点甜的,暖暖身子。” 没人再提“黑市”的事。大家都懂,有些话不用明说,心里有数就行。周老板的提醒,是好意;沈言的打断,是分寸。在这乱世里,能这样“点到为止”,已是难得的默契。 客人走后,沈言在院里收拾。小黑追着滚到脚边的汤圆馅,舔得满脸都是,逗得他直笑。葡萄架上的最后一串果子熟了,紫莹莹的,像挂着串小灯笼。他摘下来,放进竹篮,打算明天给李教授送去。 晚风带着薄荷的清香,吹得廊下的红灯笼轻轻摇晃。厨房的窗还开着,里面飘出淡淡的酱肉香,和远处胡同里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首温柔的歌。 沈言靠在葡萄架下,看着满天的星星,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融入”了。 不再是那个站在时代边缘的“穿越者”,而是这小院的主人,是这些朋友口中的“小沈”,是那个能靠一手好菜、一身功夫,给大家带来片刻安稳的人。 这种感觉,很踏实。 就像这院里的青石板,被人踩得多了,就有了温度;像厨房的陶罐,腌的时间久了,就有了味道;像身边的这些人,交情深了,就成了家人。 挺好。 有厨香,有拳影,有朋友,有日子。不用轰轰烈烈,不用惊天动地,就这样守着这方小院,在烟火气里藏着真性情,在拳脚间结下真交情,就很好。 沈言笑了笑,抱起追着他要汤圆吃的小黑,往屋里走去。灯亮了,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小院的轮廓融在一起,成了这四九城里,一个温暖的小角落。 第160章 笔墨拳锋 沈言用细麻绳把刚裱好的书法作品挂在葡萄架的木柱上,宣纸上“精气神”三个大字笔力遒劲,墨色浓淡相宜,是赵老先生昨天兴之所至留下的。风一吹,宣纸轻轻晃动,墨香混着薄荷的清气漫开来,让整个小院都浸在一股文雅的气息里。 小黑蹲在廊下的竹椅上,盯着不远处石桌上摆着的棋盘,棋盘上黑白子交错,是周老板和新来的林先生昨晚未完的棋局。猫的尾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椅面,像是在琢磨该落子在哪,逗得刚进门的孙姑娘直笑:“这猫莫不是也懂棋?” “它呀,就知道哪热闹往哪凑。”沈言笑着迎上去,“今天林先生带了位琴师来,说是弹得一手好古琴。” “那可得好好听听。”孙姑娘眼睛一亮,她自幼学过琵琶,对丝竹之事最是上心。 这便是东城小院如今的常态——不再只有拳风与厨香,更多了笔墨琴棋的雅趣。 东城本就是文人荟萃之地,报社、出版社、博物馆的人多聚居于此,赵老先生的朋友里,十有八九都带着点“文化气”。有在古籍出版社校勘典籍的林先生,一手瘦金体写得风骨峭峻;有博物馆的研究员郑先生,能从一片碎瓷片里讲出半部历史;还有在报社当编辑的苏女士,诗词歌赋信手拈来,随口一句便能点醒梦中人。 这些人起初是被沈言的厨艺吸引,后来发现这小院不仅能果腹,更能安心——葡萄架下可弈棋,廊下可挥毫,厢房里能抚琴,甚至墙角的薄荷丛边,都能摆开茶案谈诗论画。比起外面的紧张氛围,这里更像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于是,小院的聚会渐渐有了“雅集”的意味。 不再只是练武喝酒,有时是林先生带来新校勘的《楚辞》,大家围坐在一起,听他讲“路漫漫其修远兮”里的深意;有时是郑先生带来几片刚从工地捡的古玉残片,在灯下细细摩挲,推测是哪个朝代的遗物;还有时,苏女士会念自己新写的诗,“薄荷香里听棋声”,一句便把小院的景致写活了。 沈言虽不是科班出身,却也在这样的氛围里,慢慢品出了些门道。 他跟着林先生学写毛笔字,起初握笔都抖,写出来的字像蚯蚓爬,林先生却不着急,只让他“先学藏锋,再学露锋”。练了半年,他写的“静”字竟有了几分太极的圆融,被赵老先生裱起来,挂在了厨房门口,说是“见字如见人”。 他看郑先生鉴别古物,听他讲“玉有五德”“瓷看包浆”,渐渐也能看出些门道。有次从黑市“扫”到个青铜小鼎,郑先生一看便说“是仿品,你看这底款,火气太重”,后来果然在鼎腹内侧发现了现代机器打磨的痕迹,让他暗暗咋舌。 他听苏女士谈诗,才知道“明月松间照”里的禅意,与太极的“动静之机”竟有相通之处;看周老板下棋,才明白“落子无悔”的果决,和形意拳的“半步崩拳”有着同样的气魄。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在这小院里,竟奇妙地交融在一起。 这天的聚会,主题是“琴”。 林先生带来的琴师姓顾,是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怀里抱着张古琴,琴身斑驳,却透着股温润的光泽。顾老先生说,这琴叫“忘忧”,是他年轻时从一位落魄的世家子弟手里得来的,琴龄怕有百年了。 大家围坐在葡萄架下,连小黑都安静地趴在沈言脚边,似乎知道今天有不同寻常的事。顾老先生净手焚香,手指轻按琴弦,一声清越的琴音便漫了开来,像山涧清泉滴落石上,瞬间把院里的喧嚣都涤荡干净。 他弹的是《流水》。 起初琴声舒缓,如溪涧潺潺,带着股天真烂漫;渐渐转急,似江河奔涌,浪涛拍岸,琴音里竟透出股惊心动魄的力量;到后来,又慢慢归于平静,像潮落之后的海滩,只剩下晚风轻拂,余韵悠长。 一曲终了,满院寂静。过了好一会儿,苏女士才轻轻叹了句:“此曲只应天上有。” 顾老先生笑了笑,手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抹,又是一声清响:“琴者,心也。心里有江河,弦上便有波澜;心里有丘壑,弦上便有风云。小沈的拳,不也如此吗?” 沈言心里一动。 他想起自己练太极时,心若平静,招式便舒缓圆融;心若激昂,拳风便带着股暗藏的锐劲。原来,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拳脚功夫,到了深处,都是“修心”。顾老先生的琴里有心境,他的拳里有心意,本就是一回事。 “顾老说得是。”沈言拱手道,“晚辈受教了。” 那天的聚会,大家没再打拳,只围着顾老先生听琴。他弹《平沙落雁》,大家便说起塞外风光;他弹《梅花三弄》,苏女士便应景填了首词;轮到林先生,竟用瘦金体把词写了下来,郑先生在一旁点评笔法,周老板则在棋盘上用黑子摆出“梅花”的形状,各有各的雅趣。 沈言在厨房忙碌,炖了锅银耳莲子羹,清甜温润,正好配着琴音吃。他看着院里的景象,忽然觉得,这才是“传承”的模样。 不是故纸堆里的文字,不是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活生生的人,在寻常日子里,把祖辈留下的东西,一点点过出来,一点点传下去。顾老先生的琴技,林先生的书法,郑先生的鉴宝本事,还有那些藏在拳里的劲法,都是如此。 就像这小院里的葡萄藤,是他从空间移植来的,却在这方土地上扎了根,结了果,甚至吸引了蜜蜂筑巢,鸟儿栖息,慢慢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这些雅集,这些交流,不也在让那些快要断了的传承,重新焕发生机吗? 从那以后,小院的雅集更频繁了。 有时是林先生组织的“读书会”,大家带来各自珍藏的孤本,在灯下共读;有时是苏女士发起的“诗会”,就着月光,你一句我一句地唱和;还有时,大家会一起动手,在院里的空地上种些竹子,说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沈言的角色,更像个“守院人”。 他不用刻意参与,只需备好茶水点心,在大家需要时添把柴,在琴音断时续上弦,在棋局胶着时递块点心。他看着林先生教孙姑娘写瘦金体,看郑先生给周老板讲古玉,看顾老先生把琴谱借给想学琴的年轻人,心里便觉得踏实。 这些人,大多在外面谨小慎微,不敢显露半分“闲情逸致”,唯有在这小院里,才能卸下防备,露出骨子里的文雅与执着。就像郑先生,在博物馆里总是穿着工装,话少得像块石头,可到了小院,说起青铜器的纹饰,能眉飞色舞讲上一下午。 “这里啊,是咱们的‘避难所’。”一次雅集后,赵老先生看着收拾残局的沈言,慢悠悠地说,“外面风雨再大,进了这院门,闻着薄荷香,听着琴音,就觉得日子还能过下去。” 沈言没说话,只是给老先生续上茶。他想起刚穿越时,总觉得自己与这个时代隔着层膜,可现在,看着这些人在他的院里,或挥毫,或抚琴,或对弈,或谈拳,忽然觉得,自己早已是这时代的一部分。 小黑不知什么时候跳上了石桌,用爪子拨弄着棋盘上的白子,被沈言轻轻抱了下来。月光透过葡萄架,在棋盘上洒下斑驳的影子,像幅流动的水墨画。远处的胡同里,传来更夫打更的声音,“咚——咚——”,沉稳而悠长。 小院里,顾老先生留下的琴还放在廊下,琴弦上似乎还残留着《流水》的余韵;林先生写的诗稿压在砚台下,墨迹已干,却透着股鲜活的灵气;角落里,郑先生带来的那片古玉残片,在月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这便是传承。 在笔墨里,在琴弦上,在拳锋间,在寻常日子的烟火气里,一点点延续,一代代传递。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惊天动地,只需有这样一方小院,有这样一群人,愿意把心底的热爱,小心翼翼地捧出来,彼此映照,彼此温暖。 沈言笑了笑,锁好院门,抱着小黑往屋里走去。厨房里,明天要炖的汤已经备好,砂锅里的骨头在寂静中,似乎也在悄悄酝酿着属于明天的滋味。 挺好。 有雅趣,有真情,有传承,有日子。这样的生活,便如顾老先生的琴音,于平淡中见深远,于细微处藏风流。 第161章 雅聚偷须论俗雅 沈言用狼毫笔蘸了蘸徽墨,笔尖在生宣上悬停片刻,腕力轻沉,一个“静”字便落了纸。墨色由浓转淡,笔画间带着股若有若无的韧劲,竟有几分太极“缠劲”的影子。他放下笔,对着字纸轻轻呵了口气,墨香混着宣纸的草木气漫开来,让厢房里的空气都变得沉静。 这厢房,如今成了他的书房。 靠墙摆着个梨花木书架,上面整整齐齐码着书——有林先生送的《说文解字》,有郑先生拓的《九成宫碑》,有苏女士手抄的唐诗宋词,还有他自己从空间里翻出来的《全唐诗》《资治通鉴》,线装的、平装的,新旧杂陈,却透着股书香门第的雅致。 书架旁是张宽大的书案,上铺着暗黄色的毡子,砚台、墨锭、笔洗、镇纸摆得一丝不苟。这些文房四宝,多半不是买的,是“换”来的——林先生用一方端砚换过他的酱肘子,苏女士用一锭徽墨换过他的桂花糕,连顾老先生,都曾用一支百年老毛笔,换了他一坛自酿的杨梅酒。 “以物易物”,是这小院聚会不成文的规矩。 没人提钱,提钱就俗了。来的人大多带着“家底”——林先生的字、苏女士的诗、郑先生的拓片、顾老先生的琴谱,还有练拳的几位带来的拳谱孤本,甚至有人会带些自己种的兰草、养的奇石,说是“添个景致”。 沈言从不计较这些“交换品”的价值。对他来说,一方好砚台不如半碟好咸菜实在,但这些带着体温的物件里,藏着的心意比金子还贵。就像林先生送他的那方端砚,石质温润,发墨细腻,老先生说“这是我年轻时在徽州淘的,用了三十年,现在传给你,不算辱没”,这话里的分量,哪里是钱财能衡量的? 他把这些“交换品”都妥帖收好。字画卷起来,藏在书架顶层的樟木箱里,防蛀;碑拓铺在书案下的毡子下,日日看,夜夜摸,慢慢品其中的笔意;就连那支老毛笔,他也用温水泡开,蘸着淡墨在废纸上练字,笔尖的狼毫虽有些脱落,写出来的字却带着股岁月的沉劲。 “小沈这字,进步比你练拳还快。”赵老先生掀帘进来时,正看见沈言在临《兰亭序》,忍不住笑道,“上次见你写‘之’字,还歪歪扭扭的,现在这捺笔,竟有了几分王羲之的飘逸。” “赵老谬赞了,不过是照猫画虎。”沈言笑着把字纸挪开,给老先生沏了杯龙井,“您今天来得早,厨房炖了佛跳墙,还得等会儿。” “不急,闻着这墨香,比佛跳墙还解馋。”赵老先生走到书架前,手指划过书脊,“哟,又添了本《东坡志林》?谁送的?” “苏女士带来的,说是她祖父收藏的刻本,让我拓了之后还她。”沈言指着书案上的拓包,“我正琢磨着,怎么拓才能不失原作风骨。” “这得用‘干拓法’。”赵老先生拿起刻本翻了两页,“纸要先蒸软,墨要调得淡,拓包蘸墨后得在废纸上洇两下,力道要匀,像你打太极似的,不能猛,得缓……” 老先生讲得细致,沈言听得认真。他发现这些文人论艺,竟和拳师讲劲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林先生说写字要“中锋用笔”,像形意拳的“直劲”,一往无前;苏女士说写诗要“意在笔先”,像八卦掌的“旋劲”,意在动先;就连拓片,都讲究个“力道均匀”,和太极的“圆劲”不谋而合。 这些门道,没人手把手教,光靠看书是悟不出来的。就像他练“中锋用笔”,起初总把笔尖写歪,林先生握着他的手,让他感受“腕力下沉,笔尖如锥”,忽然就通了——那感觉,和太极“气沉丹田”时的劲路,竟是一样的。 酒到酣处,最容易出“真东西”。 有次林先生喝多了,挥毫写了幅《醉翁亭记》,笔走龙蛇,墨色淋漓,写完把笔一扔,说“这字送你了,下次我来,要吃你做的醉蟹”;苏女士酒后填了首《鹧鸪天》,写的是小院的葡萄架和小黑,“青藤架下猫贪睡,静待厨香唤客归”,字里行间满是温柔;连平时不苟言笑的郑先生,喝高了也会从怀里掏出片玉璧,说“这是我年轻时在洛阳捡的,你看这沁色,是‘土咬’,至少三千年了”。 沈言把这些“酒后之赠”都视若珍宝。林先生的字挂在书房正中,苏女士的词裱成卷轴放在案头,郑先生的玉璧则用红绸裹着,收在书架的抽屉里。他知道,这些东西在别人眼里或许不值钱,却是这些人敞开心扉时,最真诚的流露。 聚会时,大家常围在书房里“切磋”。 林先生和沈言比写字,一个瘦金体风骨峭峻,一个太极笔意圆融,苏女士在一旁点评“林先生的字如寒松挂剑,小沈的字如流水绕山”;郑先生拿出新得的古铜墨盒,给大家讲上面的纹饰,周老板就凑趣说“这墨盒要是用来盛酱,怕是都能多吃两碗饭”,惹得众人笑骂;顾老先生偶尔会把琴搬到书房,弹一曲《阳关三叠》,大家便放下笔墨,静静听着,琴声里的离愁别绪,让满屋的墨香都添了几分怅然。 这种“切磋”,从不论输赢,只论“会心”。 沈言曾在林先生的字里,看出形意拳的“直劲”;在顾老先生的琴音里,听出太极的“柔劲”;甚至在郑先生鉴别古玉时,那指尖的轻重拿捏,都让他想起练“拈劲”时的诀窍。这些看似不相干的技艺,在他眼里渐渐织成一张网,彼此牵连,互为印证。 他学得最快的,是鉴宝。 郑先生说“鉴宝如识人,得看骨相,看气韵”。沈言便把这法子用到看字画上——林先生的字骨相清奇,是“文人骨”;赵老先生的字气韵沉雄,是“拳师气”;苏女士的字娟秀中藏着锋芒,像她的八卦掌,柔中带刚。 有次黑市上有人卖一幅“唐寅的画”,沈言用精神力一扫,便觉那纸色太过均匀,墨色也透着股火气,回来跟郑先生一说,老先生拍着大腿说“准是赝品!唐寅的画,纸是‘藏经纸’,墨里掺过麝香,哪有这么愣头愣脑的?” 这种“心领神会”的感觉,比练会一套拳、写好一个字更让沈言着迷。 他不再觉得“文人”与“武人”是两条平行线。林先生写累了,会拉着他在院里打两趟太极,说“运笔和出拳,都是用腕力,通的”;老刘练拳累了,会捧着苏女士的诗看半天,说“这‘大漠孤烟直’,比我那八极拳还刚猛”。 小院的聚会,渐渐成了“雅俗共赏”的模样。 酒过三巡,可能前一刻还在讨论《兰亭序》的笔法,下一刻就转到了八极拳的“顶肘”;刚才还在听顾老先生讲古琴的“泛音”,转眼就变成了周老板演示摔跤的“绊腿”。没有谁觉得突兀,反而觉得这样才自在——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本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追求。 沈言最爱看这样的场景。 他坐在书案旁,看着林先生和老刘比划“用笔如出拳”,看着苏女士给郑先生讲诗里的“劲”,看着赵老先生笑眯眯地给大家续酒,心里便觉得踏实。他不再是那个独自琢磨的“穿越者”,而是这热闹里的一份子,像书架上的书,与周围的一切浑然一体。 这天聚会散后,沈言在书房收拾。墨锭放回砚台,毛笔挂回笔架,那些散落的字画被他小心翼翼地卷好。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书案上投下一片银辉,照得那方端砚温润如玉。 小黑跳上书案,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背,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呼噜声。沈言拿起那支顾老先生送的老毛笔,在月光下看了看,笔尖的狼毫虽已稀疏,却像藏着说不完的故事。 他忽然明白,自己喜欢这样的聚会,不止是为了学东西。 是为了这份“不问出处,只论心意”的自在;是为了墨香与酒香交融时,那份俗雅共赏的坦然;是为了看着这些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热爱着生活,让他觉得,这乱世里,总有些东西比钱财更重要,比危险更值得坚守。 沈言提笔,在一张废纸上写下“雅聚”二字。墨色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笔画间,似乎藏着琴音,藏着拳风,藏着那些酒后的笑谈与真诚。 挺好。 有墨香佐酒,有雅趣为伴,有真心可交。这样的日子,便如案头的浓茶,初尝微苦,细品却有回甘,值得慢慢熬,慢慢品。 他放下笔,抱起脚边的小黑,轻轻带上门。书房里的墨香,在寂静中慢慢沉淀,像在酝酿着属于明天的,新的故事。 第162章 圈层 沈言把刚熬好的膏药摊在油纸上,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漫开来,混着院里的薄荷气,有种奇异的安神效果。这膏药是用空间里的草药配的,专治跌打损伤,是他给常来切磋的拳师们备的“常备药”。 “沈小子,给我来贴!”老刘一瘸一拐地从外面进来,裤腿卷着,膝盖上青了一块,“刚才跟老赵比划,被他阴了一招‘勾腿’,晦气!” 赵老先生跟在后面,手里还攥着拳谱,笑骂道:“明明是你自己下盘不稳,还好意思说我阴你?” 沈言笑着迎上去,把膏药往老刘膝盖上一贴,手法利落:“刘师傅这是‘久战必失’,赵老那招‘勾腿’看着阴,实则是你重心太靠前,正好给了机会。” “还是小沈懂行!”赵老先生抚掌大笑,老刘则撇撇嘴,却也没反驳——在这小院里,输了就是输了,没人会嘴硬,更不会记仇。 来沈言这里的练武人,大多是这性子。 直来直去,有啥说啥,赢了不狂,输了不恼。他们大多是周师傅那辈传下来的关系,有的是周师傅的师兄弟,有的是他的徒弟,还有的是“朋友的朋友”,靠着“师门”这根线连在一起,关系铁得像锻打过的钢。 周师傅生前常说:“练武人,拜师傅不光是学本事,更是入圈子。这圈子里的人,或许脾气各异,或许来路不同,但只要报出师傅的名号,遇事总能搭把手。” 沈言以前不懂,现在却体会得真切。 上次他去南城买木料,被几个地痞讹诈,正僵持着,旁边突然冲出个练查拳的汉子,大喝一声“周师傅的徒弟也敢动”,三拳两脚就把地痞打跑了。后来才知道,那汉子是周师傅早年在天津收的徒弟,听人说东城有个小沈师傅,拳法路数像周师傅,特意过来“认认门”。 还有那位在军区大院退休的张将军,七十多了,练的是少林拳,据说当年跟周师傅在演武场比过武,输了半招,记了一辈子。现在每周都来小院,不是为了吃,就为了跟沈言搭两招,输了就乐呵呵地说“周老头教出来的徒弟,果然不含糊”。 这些人,论身份,有将军,有工人,有退休干部,有小生意人;论拳法,有少林、武当、形意、八卦,五花八门。可到了这小院,身份高低、拳法优劣都搁在一边,只认“功夫”和“情义”。 张将军不会因为自己曾居高位就摆架子,跟老刘喝起酒来,能光着膀子划拳;老刘也不会因为自己是工人就自卑,跟张将军搭手时,该出的狠招绝不手软。这种“平等”,在外面的世界里,是很难见到的。 更难得的是那份“热血”。 练武人大多性子刚直,见不得龌龊事。有次周老板的小厂被“上面”的人刁难,说要“严查账目”,明摆着是索贿。周老板急得满嘴起泡,来小院吃饭时唉声叹气,没说想让谁帮忙,只当是吐苦水。 结果第二天,张将军就托人递了句话,说“周老板是我故人,厂子合规合法,别瞎折腾”。没过三天,那“严查”的事就不了了之。周老板提着好酒来谢,张将军只摆摆手:“谢啥?练武人,见不得有人仗势欺人。” 还有次,苏女士晚上回家,被两个流氓尾随,恰好遇到练螳螂拳的黄师傅。黄师傅二话不说,上去就把人打跑了,自己胳膊被划了道口子也不在意。苏女士要送他去医院,黄师傅只说“小伤,回小院让小沈给贴块膏药就行”。 这些事,没人刻意组织,都是“见了就管”。就像老刘说的:“咱练武人,练的不光是拳脚,更是心气。这心气要是没了,练再多功夫也白搭。” 沈言喜欢这种“心气”。 比起外面那些勾心斗角、蝇营狗苟,这里的人简单得多。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帮我一次,我记你一辈子。不用猜心思,不用防暗箭,喝起酒来能掏心窝子,打起拳来能亮真本事,这种坦坦荡荡,让他觉得心里敞亮。 小院的聚会,练武人永远是主力。 酒过三巡,必有人喊“搭两招”。葡萄架下的青石板,就是最好的擂台。张将军的少林拳刚猛如雷,一拳砸在地上,能震得砖缝里的尘土都飞起来;黄师傅的螳螂拳刁钻如电,手指划过空气,带着股撕裂布帛的锐响;沈言的太极则像流水,看似绵软,却总能在狂风暴雨般的攻势里,找到那丝可以借力的缝隙。 围观的人从不喊“加油”,只在精彩处喝声“好”。谁要是出了阴招,不用别人说,自己就红了脸,下次再来,必定先自罚三杯,赔个不是。这种“规矩”,没人制定,却比任何条文都管用。 有次,一个新来的年轻人,练的是戳脚,急于表现,跟沈言搭手时,偷偷用了招“撩阴腿”。沈言早用神识察觉,侧身避开,没说什么,只淡淡道“承让”。 那年轻人还想再打,却被张将军喝住:“站住!周师傅的徒弟,你也敢使阴招?” 年轻人脸一白,嗫嚅着说“是切磋……” “切磋就得有切磋的规矩!”老刘把酒杯往桌上一墩,“练武人,先练德,再练艺。德不行,艺再高也是个败类!” 赵老先生叹了口气:“这孩子是我一个朋友的孙子,想学点真东西,才带他来的。没想到……” 沈言摆摆手:“没事,年轻人不懂事,提醒一句就好。”他看着那年轻人,“拳脚是用来防身、健身的,不是用来害人的。今天这招,我当你是失手,下次再这样,就别来了。” 年轻人涨红了脸,对着沈言深深鞠了一躬:“沈师傅,我错了。” 那天的事,没影响大家的兴致。张将军借着酒劲,给年轻人讲了周师傅当年的事——说周师傅年轻时在码头,为了护一个被欺负的搬运工,一个人打跑了十几个流氓,自己受了重伤,却硬是没吭一声。 “周老头常说,练武人,拳头要硬,骨头要更硬。”张将军的声音有些沙哑,“这骨头,就是骨气,是德行。” 年轻人听得眼圈发红,后来每次来,都恭恭敬敬地给沈言和几位长辈倒酒,练拳时也规规矩矩,再不敢耍小聪明。 沈言看着,心里有些感慨。 这大概就是“传承”的另一种模样。不光是拳法招式的传递,更是德行、骨气的延续。周师傅不在了,但他的规矩、他的精神,借着这些老朋友,借着这方小院,一点点传给了后来人。 他的圈子,也在这样的“传帮带”里,慢慢稳固下来。 来的人,或许身份不同,或许拳法各异,但都认一个理:在这里,德行比功夫重要,情义比输赢值钱。他们带来的,不光是拳谱、酒肉,更是一份对“纯粹”的坚守;带走的,也不光是美食、膏药,更是一份在乱世里难得的坦然。 这天傍晚,大家散去后,沈言在院里练拳。 太极的招式慢悠悠的,缠劲、捋劲、挤劲、按劲,一招招走得圆融自在。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拳里,渐渐有了张将军的刚,老刘的猛,赵老先生的稳,甚至有了周师傅当年的影子。这些人的功夫、德行,像养分,慢慢融进了他的骨血里。 小黑蹲在廊下,看着他练拳,尾巴随着招式的节奏轻轻摇晃,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夕阳的余晖落在青石板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和葡萄架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幅温暖的画。 沈言收了势,看着空荡荡的小院,心里却觉得很满。 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圈子。这个圈子不大,却很真;里面的人不多,却很热。他们用拳头交流,用真心相待,在这乱糟糟的年月里,为彼此撑起了一片干净的小天地。 这种感觉,很踏实。 就像练拳时脚下的土地,坚硬、稳固,能让人放心地把全身的力气都沉下去。 沈言笑了笑,弯腰抱起脚边的小黑,往屋里走去。厨房里,明天要炖的羊肉已经下锅,咕嘟咕嘟的声响,和远处胡同里传来的吆喝声混在一起,像一首关于坚守与温情的歌。 挺好。 有这样一群人,有这样一方院,有这样一份传承。日子就算再难,也能嚼出点甜来。 他想。 第163章 岁月酿情 沈言将最后一捆艾草挂在廊下的木钩上,干燥的叶片在风里轻轻摇晃,散发出淡淡的药香。这是他从空间移植的艾草,长得比寻常艾草粗壮,晒干后用来驱蚊再好不过。小黑蹲在他脚边,仰头盯着那捆艾草,尾巴尖偶尔扫过青砖地,发出细碎的声响。 “又在折腾你的宝贝草?”张将军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他手里提着个布包,里面鼓鼓囊囊的,“刚从军区食堂弄的新鲜羊肉,今天咱喝羊汤。” “张叔来得正好,我刚把砂锅支上。”沈言笑着迎上去,接过布包掂量了下,足有五斤多,“这羊肉够肥,炖出来肯定香。” 张将军摆摆手,自顾自地往葡萄架下的石桌旁坐:“跟你说个事,上次那个耍阴招的小子,托人送了坛好酒来,说是赔罪。我给你带来了,你看着处理。” 沈言愣了愣,随即笑了:“他有心了,酒留下,人要是想来,还让他来。” “你倒大度。”张将军挑眉,“换了是我,至少得让他再挨顿揍。” “练武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沈言往厨房走,“再说,真要记仇,这小院早就成仇家窝了。” 张将军笑了,没再反驳。他知道沈言的性子,看着温和,心里却有杆秤,轻重拿捏得极准。这也是大家愿意来这小院的缘故——在这里,恩怨来得快,去得也快,没那么多拖泥带水。 没过多久,院里就热闹起来。 老刘扛着半袋新收的小米,说是“乡下亲戚送的,给小沈熬粥喝”;赵老先生提着个鸟笼,笼里的画眉唱得正欢,身后跟着林先生,手里捧着本刚校好的《文心雕龙》;孙姑娘来得最晚,手里拎着个食盒,打开一看,是刚做好的糖蒜,酸甜的气味立刻漫了开来。 “今天这糖蒜,我加了点桂花,你们尝尝。”孙姑娘把糖蒜往石桌上一放,小黑立刻凑过去,用鼻子嗅了嗅,被她笑着推开,“馋猫,这个你可不能吃。” 沈言在厨房忙得热火朝天。砂锅炖着羊肉,汤里加了空间里的当归和黄芪,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顺着窗户缝往外钻,引得老刘频频往厨房探头。案上摆着刚切好的配菜,萝卜、白菜、粉丝,都是空间里的新鲜货,水灵得能掐出水来。 “小沈,羊肉好了没?再不来,我这肚子都要叫破天了。”老刘的大嗓门在院里回荡。 “快了,再等一刻钟。”沈言应着,往砂锅里撒了把枸杞,红色的颗粒在奶白色的汤里慢慢散开,像撒了把碎玛瑙。 大家也不催,围着石桌闲聊。 张将军说起早年在西北练兵的事,说那里的羊肉用清水煮煮就香得不得了,就着馍馍能吃三大碗;林先生则讲《文心雕龙》里的“风骨”,说“文章要有风骨,人更要有风骨,就像小沈这羊肉,不添乱七八糟的调料,反而最香”;赵老先生逗着鸟,时不时插句话,总能把话题引到拳法上。 这种闲聊,最是惬意。没有主题,没有目的,想到哪说到哪,像溪水漫过石头,自然而然。沈言在厨房听着,心里暖暖的,觉得这才是日子该有的样子——有烟火气,有人情味,有说不完的闲话。 羊肉炖好时,夕阳正好落在西墙上,把整个院子染成了暖黄色。 沈言端着砂锅出来,刚放在石桌上,大家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碗筷。奶白色的汤里,羊肉炖得烂而不柴,萝卜吸足了汤汁,咬一口满嘴生津。张将军舀了勺汤,咂咂嘴:“这汤,比我在西北喝的还鲜!小沈,你加了啥秘方?” “就是点寻常药材,去腥的。”沈言笑了笑,给大家分着羊肉,“多喝点,暖身子。” 小黑蹲在沈言脚边,得到了一小块不带骨头的羊肉,叼到角落里,小口小口地啃,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院里的画眉还在唱,薄荷的清香混着羊肉的香气,还有大家的说笑声,在暖融融的夕阳里交织,像一首温柔的歌。 酒过三巡,张将军提议:“天儿正好,咱比划比划?” “来就来,谁怕谁!”老刘立刻响应,放下酒杯就站了起来,活动着胳膊腿。 沈言和张将军搭手,老刘则找了林先生——林先生虽然是文人,却也练过几年太极,说是“强身健体”。葡萄架下的青石板上,顿时拳风四起。 张将军的少林拳依旧刚猛,一拳一脚都带着股杀伐之气,显然是上过战场的路数;沈言的太极则愈发圆融,像棉花裹着铁,看似轻飘飘的,却总能在对方攻势最猛时,轻轻一引就化解了力道。两人你来我往,拳影交错,看得众人连连叫好。 另一边,老刘的八极拳虎虎生风,拳头带起的劲风把地上的落叶都卷了起来;林先生的太极虽然柔弱,却守得极稳,像老树盘根,任你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偶尔还能抓住老刘的破绽,轻轻一推,让他踉跄几步,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林先生这太极,越来越有味道了。”赵老先生看得点头,“以前还带着股文气,现在多了点韧劲。” “还不是小沈教得好。”林先生笑着收了势,额头上渗着细汗,“跟你们这些高手搭手,想不长进都难。” 沈言和张将军也停了手。张将军喘着气,拍着沈言的肩膀:“好小子,这半年又精进了!刚才那招‘云手’,我愣是没看出破绽。” “张叔承让了。”沈言递过去条毛巾,“您这拳,还是那么有气势。” 大家围着石桌坐下,喝着热茶,聊刚才的招式。谁的拳哪里有破绽,谁的劲哪里没发透,都说得明明白白。这种坦诚,在外面的世界里,是很难得的。 “说真的,小沈这院子,就是个宝地。”老刘喝了口茶,感慨道,“在这里,既能吃好的,又能练拳,还能说心里话,比在家里舒坦多了。” “可不是嘛。”孙姑娘点点头,“我在家里,我妈总催我嫁人,到这儿来,谁也不管我,多自在。” 张将军笑了:“等过阵子,我把我那老伙计也带来,他练的形意拳,跟你师傅当年有得一拼。” 沈言笑着应下。他知道,这小院的圈子,还会慢慢扩大,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大。但他不担心,因为进来的人,都带着同样的真诚和热血,就像这锅里的羊肉,无论加多少配菜,骨子里的香味是变不了的。 天色渐暗,大家陆续散去。 张将军临走时,把那坛赔罪的酒留下了,说是“给小沈添个菜”;老刘把小米倒进沈言的米缸,说明天来喝小米粥;林先生则把那本《文心雕龙》留下,说“里面有几处批注,你看看,或许对练拳有启发”。 沈言送他们到门口,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胡同的拐角,心里一片宁静。 小院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满地的狼藉和石桌上没收拾的碗筷。小黑已经睡熟了,蜷缩在葡萄架下的棉垫上,像团黑色的绒球。沈言拿起扫帚,慢慢打扫着院子,扫帚划过青石板,发出“沙沙”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日子,一个人缩在漏风的小屋里,听着外面的风声,觉得整个世界都冷冰冰的。而现在,他有了这个小院,有了这些朋友,有了热热闹闹的烟火气,连空气里都飘着踏实的味道。 或许,这就是他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意义。 不是为了轰轰烈烈,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在这乱世里,守着一方小院,聚起一群朋友,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就像这锅羊肉汤,用料实在,火候到家,自然就香得让人难忘。 沈言锁好院门,抱起脚边的小黑,往屋里走去。厨房里,砂锅还放在灶上,里面剩下的羊肉汤还冒着热气,香气漫出来,与廊下艾草的药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他此刻最安稳的日常。 挺好。 有这样的小院,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日子。 他想。 第164章 冬夜围炉 沈言把最后一块木炭添进铜炉,火苗“腾”地窜起,舔着炉壁,发出细微的“噼啪”声。橘红色的火光映在他脸上,把眉眼间的轮廓都染得柔和起来。铜炉上煨着的酒壶渐渐冒出白汽,醇厚的酒香混着炉边烤栗子的甜香,在屋里漫开来,像只温柔的手,轻轻拂过人心头的褶皱。 小黑蜷在炉边的绒垫上,前爪抱着颗烤裂壳的栗子,小鼻子凑上去嗅了嗅,却没下嘴——它更爱闻这暖融融的香气,仿佛这样就能抵御窗外的严寒。 窗外,四九城的冬夜正浓。寒风卷着碎雪,呜呜地刮过胡同,把光秃秃的树枝吹得乱颤,像无数只伸出的手,在黑暗里抓挠。这样的天气,连最勤快的小贩都歇了业,胡同里静得能听见雪粒打在窗纸上的声响。 但沈言的小院,却透着股不同寻常的暖意。 “小沈,酒烫好了没?”赵老先生裹着厚棉袄,从厢房探出头来,鼻尖冻得通红,手里还捧着个锦盒,“我带了样好东西,得就着热酒才够味。” “就好就好。”沈言提起酒壶,往青瓷杯里斟了斟,琥珀色的酒液在杯壁上挂出细密的酒线,“您这锦盒里藏的啥宝贝?” 赵老先生神秘一笑,把锦盒往桌上一放,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块巴掌大的腊梅花糕,玉白色的糕体上,用豆沙勾勒出几朵含苞的梅花,精致得像件艺术品。“这是护国寺旁边那家老字号的,今天最后一天售卖,我排了半天才买到。” “赵老有心了。”沈言笑着把酒杯递过去,“这腊梅糕配热酒,绝了。” 两人刚坐下,院门就被推开,风雪裹着两个人影挤了进来。前面的是张将军,军大衣上落满了雪,像披了层白霜;后面的是老刘,手里提着个布包,冻得直搓手,嘴里嚷嚷着“可算到了,这鬼天气,能冻掉耳朵”。 “快进来烤烤火。”沈言赶紧把他们往屋里让,接过老刘手里的布包,打开一看,是只处理干净的野兔,皮毛油亮,显然是刚打的,“刘师傅这是下了血本了。” “嗨,前阵子跟朋友进山,运气好碰上的。”老刘搓着手凑到炉边,烤得手心里冒热气,“想着给你添个菜,咱今儿个吃烤野兔。” 张将军抖掉身上的雪,摘下军帽,露出被压得有些乱的头发:“路上遇见老刘,他说你这儿有热酒,硬拉着我来的。”话虽如此,眼里的笑意却藏不住——谁都知道,这位老将军最馋沈言炖的肉,尤其爱在这样的冬夜,围着炉子喝两盅。 沈言把野兔拿去厨房,用空间里的香料腌制上,又从地窖里抱出颗大白菜,打算做道酸菜白肉锅。地窖里的菜都是空间里收的,白菜水灵,酸菜酸爽,最适合这样的寒夜。 屋里,赵老先生正给张将军和老刘讲他新得的一本《棋经》,说里面记载的“棋势”,跟拳法里的“虚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张将军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可不是嘛,下棋讲究‘声东击西’,练拳也讲究‘指上打下’,都是一个道理。” 老刘没耐心听这些,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炉边的烤栗子,趁人不注意,偷偷摸了颗,剥开壳塞进嘴里,烫得直哈气,却吃得眉开眼笑。小黑蹲在他脚边,仰着头看,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撒娇声,老刘被缠不过,剥了颗递过去,猫立刻叼着跑到一边,小口小口地啃。 这样的场景,在冬日的小院里很常见。 天越冷,来的人反而越多。大家像是约好了似的,踩着饭点来,带着各自的“心意”——有时是张将军从军区食堂弄的牛肉,有时是老刘在乡下收的笨鸡蛋,有时是赵老先生淘来的老茶饼。没人计较谁带的东西贵重,只图个围炉聚首的热闹。 沈言的厨房很快飘出更浓郁的香气。 酸菜白肉锅在铜锅里咕嘟作响,薄如纸的白肉片在汤里翻滚,酸菜的酸爽混着肉汤的醇厚,勾得人食欲大开;烤野兔用铁签串着,架在炭火上,油脂滴落在火里,溅起阵阵火星,肉香里带着股松木的清香,离老远就能闻见;还有那锅刚蒸好的红糖发糕,暄软香甜,是特意给不喝酒的孙姑娘准备的——她刚才派人送了信,说晚些时候到,正在路上。 “小沈这手艺,真是没的说。”张将军夹了片白肉,蘸着腐乳酱放进嘴里,眯着眼赞叹,“就这酸菜,比我家老婆子腌的强十倍。” “那是,也不看是谁做的。”老刘嘴里塞着烤野兔,含糊不清地说,“这兔子肉,嫩得能掐出水来,比猪肉香多了。” 赵老先生没说话,端着酒杯,看着窗外的风雪,忽然叹了句:“这样的日子,真好啊。” 沈言心里一动。 他知道老先生想起了什么。赵老先生年轻时,家里也曾是书香门第,后来遭了变故,藏品被抄,家人离散,他自己也受了不少罪。现在能在这样的冬夜,围着暖炉,喝着热酒,跟几个投缘的朋友说说笑笑,对他来说,已是奢望。 “可不是嘛。”沈言给老先生续上酒,“以前总觉得冬天难熬,现在倒盼着天冷,能这样聚在一起。” 张将军也跟着点头:“想当年在朝鲜,冬天钻防空洞,啃冻土豆,哪敢想有这么舒坦的日子?”他喝了口酒,眼里闪过些复杂的情绪,“能活着,能安稳地吃口热饭,比啥都强。” 屋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铜炉里的炭火偶尔“噼啪”响一声,和锅里肉汤翻滚的声音。大家都没说话,却仿佛都在想各自的往事——那些艰难的、苦涩的、却又让人庆幸“熬过来了”的日子。 就在这时,院门被轻轻推开,孙姑娘裹着件红棉袄,带着一身风雪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个保温桶:“我来晚了!路上雪太大,自行车差点打滑。” “快进来暖暖。”沈言赶紧起身迎上去,接过保温桶,打开一看,是热气腾腾的八宝粥,里面的糯米、红豆、莲子炖得糯糯的,甜香扑鼻,“你这是刚熬好的?” “嗯,想着你们喝酒伤胃,煮点粥垫垫。”孙姑娘搓着手凑到炉边,脸颊冻得通红,像熟透的苹果,“外面雪下得更大了,胡同口的树都被压弯了。” 她的到来,像给屋里添了把火,气氛又热闹起来。孙姑娘给大家盛八宝粥,老刘给她递烤野兔,张将军问她最近拳练得怎么样,赵老先生则笑着说“红棉袄配雪景,像幅画”。 小黑跳到孙姑娘腿上,用头蹭她的手,大概是闻到了她身上的脂粉香——孙姑娘今天抹了点雪花膏,是沈言用空间里的花蜜做的,带着股淡淡的花香。 “这猫越来越黏人了。”孙姑娘笑着摸了摸小黑的背,“比我家那只听话多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 他看着眼前的景象:暖炉、热酒、喷香的饭菜,还有围坐在一起的朋友,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暖意,连窗外的风雪都仿佛变得温柔起来。这样的画面,像幅浓墨重彩的水墨画,深深印在他心里。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大家总爱往这小院跑。 不是因为他的菜有多香,酒有多醇,而是因为在这里,能找到一份久违的“安稳”。外面的世界或许依旧寒冷、动荡,但这小院里的暖意,却能融尽岁末的严寒,让人心安。 夜深了,雪还没停。 张将军和老刘喝得酩酊大醉,互相搀扶着往回走,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军歌;赵老先生被沈言送回家,临走时把那本《棋经》留下了,说“给你看,或许能悟出点拳理”;孙姑娘提着空保温桶,说明天来帮沈言扫雪,红棉袄的身影消失在风雪里,像朵移动的梅花。 沈言关上门,院里只剩下他和小黑。 他添了些炭,让铜炉保持着温度,然后坐在炉边,给自己倒了杯残酒。酒已经不烫了,却带着股绵长的暖意,从喉咙一直流到心里。小黑蜷缩在他脚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偶尔抖抖耳朵,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窗外的风雪还在继续,却仿佛离得很远。屋里只有炭火的微光,和偶尔传来的猫叫,安静得让人心里发暖。 沈言看着跳动的火苗,忽然觉得,这寒冬腊月里的小院,藏着比春天更动人的风景。 那是人心的暖意,是情谊的温度,是在艰难岁月里,依旧能把日子过出滋味的韧性。 挺好。 他想。 至少这个冬天,不冷了。- 第165章 雪落 沈言推开西厢房的窗,一股清冽的寒气涌了进来,带着雪后特有的干净气息。窗外的雪积了厚厚一层,把葡萄架的枝桠压成了弯弓,薄荷丛被埋在雪里,只露出点点深绿的叶尖,像幅素净的水墨画。小黑蹲在窗台上,前爪扒着窗框,盯着院里那只在雪地上蹦跳的麻雀,尾巴尖轻轻晃动,却懂事地没发出一点声响。 昨夜的风雪闹了半宿,后半夜才歇下。这会儿天刚亮,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扫雪的“簌簌”声从远处传来,断断续续,像有人在轻轻拨动琴弦。 他转身回到书案前,铺开一张洒金宣纸,研了研墨。墨锭在砚台里慢慢研磨,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墨香随着动作渐渐弥漫开来,与窗外的雪气交融,生出一种沉静的韵味。 今天没什么客人。赵老先生昨天喝多了,派人来说要歇一天;张将军一早被军区的人接走,说是有“老战友聚聚”;老刘托人送了封信,说乡下亲戚家的牛下崽了,得回去帮忙,顺便带点新磨的玉米面来。 这样的清静日子,沈言也乐得享受。 他提起笔,在宣纸上写下“雪静”二字。笔锋缓缓游走,墨色在纸上晕染开来,笔画间带着股太极的圆融,不疾不徐,仿佛与窗外的雪景融为一体。写完放下笔,他自己看了看,忍不住笑了——比起半年前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如今这字虽算不得上乘,却已有了几分“意在笔先”的模样,这都是林先生手把手教出来的功夫。 书案上堆着几本刚整理好的书,有郑先生送的《金石录》,书页泛黄,边角磨损,却透着股岁月的厚重;有苏女士手抄的《漱玉词》,字迹娟秀,行间还夹着几片干制的花瓣,带着淡淡的清香;还有他自己从空间翻出的《天工开物》,里面记载的各种手艺,看得他入了迷。 这些书,大多是“雅集”时朋友们带来的。有人看完了就留下,说“放你这儿,比放我家稳妥”;有人特意找来他可能喜欢的,说“你练拳练厨,也得懂点杂学,才算周全”。不知不觉间,这书房的书架竟已摆满了,从经史子集到拳谱医书,五花八门,却都带着人情的温度。 沈言拿起《天工开物》,翻到“乃粒”篇,讲的是五谷种植的技巧。他看得入神,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划过,仿佛能看到书中描绘的田间景象——春耕时的忙碌,夏耘时的辛劳,秋收时的喜悦。这让他想起空间里的田地,那些绿油油的庄稼,不也是遵循着这样的规律生长吗? “原来种地也有这么多门道。”他低声感叹,忽然觉得,无论是练拳、做菜,还是读书、种地,说到底都是“顺应规律”。太极讲究“道法自然”,做菜讲究“火候得当”,种地讲究“春生夏长”,连写字都讲究“笔断意连”,世间万物的道理,竟是相通的。 正看着,院门口传来轻轻的叩门声,“笃笃笃”,节奏舒缓,不像是熟客的急促,倒像是带着几分试探。 沈言放下书,走到院门口,用神识轻轻一扫——门外站着个穿蓝布棉袍的老者,手里提着个竹篮,头发花白,背有些驼,却透着股文气,眼神清亮,正仰头打量着院门,像是在确认地址。 “请问是沈先生家吗?”老者见门开了,微微拱手,语气谦和,“我是顾老先生的朋友,姓陈,从苏州来,他说您这儿有本《琴史》孤本,想借来一观。” “陈先生请进。”沈言侧身让他进来,心里了然。顾老先生前阵子提过,有位苏州的琴友要来,痴迷古琴谱,尤其想看看那本他珍藏的《琴史》,“顾老跟我提过您,快屋里坐。” 陈老先生走进院子,眼睛亮了亮,看着被雪覆盖的葡萄架和墙角的薄荷丛,赞叹道:“沈先生这院子,真是雅致。雪后一看,更有味道了。” “不过是随意摆弄的。”沈言引着他往厢房走,“您一路辛苦,先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两人在书房坐下,小黑不知从哪钻出来,跳到陈老先生脚边,用头蹭他的裤腿。陈老先生笑着摸了摸猫的脑袋:“这猫通人性,难得。” 沈言泡了壶碧螺春,是周老板上次带来的新茶,茶汤清亮,带着股花果香。他从书架顶层取下个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是本线装的《琴史》,纸页泛黄,却保存得极好,封面上的字迹古朴苍劲,是顾老先生年轻时的手笔。 “就是这本。”沈言把书递过去,“顾老说您是行家,让我务必请您指点。” 陈老先生双手接过,小心翼翼地翻开,目光落在书页上,瞬间变得专注起来。他看得极慢,手指轻轻拂过字迹,偶尔停下来,嘴里低声念叨着什么,时而蹙眉,时而点头,完全沉浸在其中,连茶都忘了喝。 沈言也不打扰,坐在一旁静静看书。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雪地上反射出柔和的光,屋里暖炉的炭火“噼啪”作响,偶尔传来陈老先生翻书的轻响,还有小黑打盹的呼噜声,一切都安静得恰到好处。 这样的时刻,让沈言想起赵老先生说的“静气”。 练武要静气,心不静则拳浮;写字要静气,气不沉则笔飘;就连听琴、看书,也得有静气,才能品出其中的真味。这小院之所以能让人放松,或许就是因为有这份“静气”,能让人暂时抛开外面的纷扰,沉下心来,感受岁月的从容。 陈老先生看了近一个时辰,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长舒一口气:“妙哉!这注本里提到的‘泛音取韵’,竟是失传多年的古法,顾老能藏得此本,真是福分。”他看着沈言,眼里满是赞叹,“沈先生年纪轻轻,竟能守着这样一方天地,实属难得。” “不过是运气好,能得各位前辈提携。”沈言笑着续上茶,“听顾老说,您弹《潇湘水云》堪称一绝?” 提到琴,陈老先生的话多了起来,从《潇湘水云》的创作背景,讲到演奏时的心境,又说到古琴的“九德”,言语间充满了对这门技艺的热爱。沈言听得认真,偶尔插一两句,竟也能说到点子上——这些都是顾老先生弹琴时,他在一旁听来的门道。 “看来沈先生也是懂琴的。”陈老先生有些惊讶,“刚才看您写的字,有股静气,弹起琴来,想必也差不了。” 沈言笑了笑,从墙角取下那把顾老先生留下的“忘忧”琴,轻轻放在案上:“略懂皮毛,献丑了。” 他调了调弦,手指轻拨,一声清越的琴音便在屋里响起,像雪水滴落在冰面上,瞬间把人的心神都勾了过去。他弹的不是什么名曲,只是段简单的泛音,却弹得舒缓平和,每个音符都像落在雪地上的脚印,清晰而沉静。 陈老先生闭着眼,细细聆听,等最后一个音消散在空气里,才缓缓点头:“好个‘静’字!弹得虽简,却有禅意,比那些炫技的曲子更动人。” 沈言笑了笑,把琴收好:“让您见笑了。” 两人又聊了些琴谱、书法,陈老先生说起苏州的园林,说那里的雪后景致与北方不同,“一步一景,藏着看不尽的巧思”;沈言则说起空间里的山水,说那里的四季常青,“花开不败,水流不息”,说得含糊,陈老先生却听得入神,说“这怕是世外桃源了”。 中午留陈老先生吃饭,沈言做了几道江南菜——清蒸鲥鱼,用的是空间里的鲜鱼,鱼鳞都带着鲜味;碧螺春炒虾仁,茶叶的清香混着虾仁的鲜嫩;还有道腌笃鲜,春笋是空间里新挖的,五花肉炖得酥烂,汤白味浓。 “没想到在北方,还能吃到这么地道的江南味。”陈老先生尝了口鲥鱼,眼睛一亮,“这鲜味,比苏州的老字号还胜一筹。” “食材新鲜罢了。”沈言笑着给老人布菜,“您多吃点。” 饭后,陈老先生要告辞,说下午还要去拜访朋友。临走前,他从竹篮里取出一卷东西,递给沈言:“这是我抄的《碣石调·幽兰》琴谱,送给先生,也算谢您的款待和借书记。” 沈言接过,展开一看,是用工整小楷抄的琴谱,字迹清丽,行间还画着简单的指法图示,显然是用心之作。“这太贵重了。” “知音难觅,这点东西算什么。”陈老先生摆摆手,“以后若到苏州,定要来找我,我请您听寒山寺的钟声。” 送走陈老先生,院里又恢复了安静。沈言把琴谱小心收好,走到院里,拿起扫帚开始扫雪。扫帚划过雪地,发出“簌簌”的声响,积雪被堆到墙角,露出下面青石板的原色,像给小院掀开了一层白棉被。 小黑跟在他身后,踩着他扫出的路径,时不时用爪子扒拉两下雪,像是在帮忙,又像是在玩耍。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晃得人眼睛发花,却也暖得让人心里发甜。 他忽然觉得,这日子就像这雪后的小院。 有热闹的聚会,也有安静的独处;有来自远方的客人,也有常伴左右的老友;有柴米油盐的琐碎,也有琴棋书画的雅致。这些看似不相干的片段,像经纬线一样,慢慢织成了一张网,把他稳稳地托在这时代里,让他不再是那个漂泊的过客。 扫完雪,沈言坐在廊下的竹椅上,晒着太阳,怀里抱着小黑。猫在他怀里打了个哈欠,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起来,发出满足的呼噜声。远处的胡同里,传来孩子们堆雪人的笑声,清脆得像风铃。 他想起陈老先生说的“世外桃源”,忽然觉得,或许不用去远方寻找。 这小院,这些人,这些日子,本身就是世外桃源了。 雪还没化,阳光正好,猫在怀里,心在当下。 挺好。 沈言闭上眼睛,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笑。阳光落在他脸上,暖洋洋的,像岁月轻轻的吻。 第166章 雪覆宫阙 沈言踩着薄雪往景山走时,脚下的青石板发出“咯吱”的轻响。风从胡同口灌进来,卷着细碎的雪沫子,打在脸上有点疼,他却没缩脖子——今天天好,云淡风轻,正是看雪后宫阙的好时候。 小黑揣在他怀里,裹在厚棉袄里只露出个脑袋,小鼻子冻得粉粉的,却好奇地睁着眼睛,东看看西看看。路过早点铺时,沈言买了两个糖火烧,揣在兜里,热气透过布帛渗出来,暖着肚子,也暖着怀里的猫。 景山不高,却是四九城的“制高点”。站在万春亭下,能把大半个京城收进眼底。平时这里总有些遛鸟的、练拳的,今天雪后初晴,人倒不多,只有几个扛着相机的老外,对着远处的宫殿啧啧称奇,嘴里说着生硬的中文:“太美了,像童话。” 沈言找了个背风的角落站定,往南望去。 故宫的琉璃瓦上积着一层厚雪,白得晃眼,檐角的走兽被雪裹着,只露出个模糊的轮廓,像蹲在云端的神兽。太和殿的金顶在阳光下闪着微光,雪光与金光交映,透着股说不出的庄严。一道道宫墙在雪地里划出整齐的线条,红墙白雪,像一幅浓墨重彩的工笔画,却比画更有气势。 “真是……壮观啊。”他忍不住低声感叹。 前世在图片里、纪录片里看过无数次故宫,却从未有过这样的震撼。隔着薄雪和寒风,那片宫殿群像一头沉睡的巨兽,沉默地卧在京城中央,每一片瓦、每一块砖,都浸透着岁月的沧桑。 小黑从他怀里探出头,对着远处的宫阙“喵”了一声,大概是被那片白茫茫的景象吸引了。沈言摸了摸它的脑袋,目光落在宫墙上空——几只喜鹊落在角楼的檐角上,黑背白腹,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它们“喳喳”地叫着,扑棱棱飞起,翅膀扫落几片雪,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黑色的弧线。 这叫声,这身影,给庄严肃穆的宫阙添了几分生气,像是在提醒人们,这沉睡的巨兽,依旧在呼吸。 “小沈?你也在这儿?”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是郑先生,裹着件长款皮袍,手里拿着个放大镜,正对着一块墙角的残砖端详,“我就说今天适合出来走走,果然遇上同好。” “郑先生也来赏雪?”沈言笑着打招呼。 “可不是嘛。”郑先生直起身,指着远处的故宫,“你看那角楼,雪一盖,飞檐斗拱的层次感更分明了。这建筑啊,就得配着雪看,才见风骨。” 他说起故宫的建筑,眼睛发亮。从太和殿的“金砖铺地”,说到乾清宫的“正大光明”匾额;从角楼的“九梁十八柱”,说到宫墙的“磨砖对缝”,每一个细节都透着讲究。沈言听得入神,仿佛那些冰冷的砖瓦都活了过来,在他眼前铺展开一幅王朝兴衰的画卷。 “以前啊,我常带着学生来这儿写生。”郑先生叹了口气,“那时候还能进故宫里细看,太和殿的柱子,三人合抱都围不过来,据说是从云南运过来的金丝楠木,一根就值老钱了。” “现在进不去了?”沈言问。 “能进,就是麻烦。”郑先生摇摇头,“再说,好多地方都不让细看了。上次我想看看保和殿的石雕,刚凑近就被拦住了,说‘保护文物’。唉,也是,这年头,能把这些宝贝留下来就不错了。” 他的语气里有惋惜,却没有抱怨。沈言知道,郑先生这辈子都在跟“老东西”打交道,对这些宫阙、文物的感情,比谁都深。它们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他的老朋友。 两人并肩站着,沉默地看着远处的宫阙。雪光刺眼,却让人不想移开目光。 沈言想起和珅宝库的那些字画,里面有幅《瑞雪宫阙图》,画的就是雪后的故宫,笔触细腻,连檐角的走兽都画得栩栩如生。当时只觉得好看,现在站在这里,才明白画里的意境——那不是简单的雪景,而是对一种“秩序”的敬畏,对一种“传承”的守护。 “你看那道宫墙。”郑先生忽然指着一道横向的宫墙,“从景山上看,是不是像一条线?那是内廷和外朝的分界线。以前啊,这条线就是天堑,外臣进不了内廷,后宫也不能干政,规矩大着呢。” 他笑了笑:“现在好了,规矩没了,天堑也成了风景。可有时候我又觉得,没了规矩,这宫阙就少了点魂。” 沈言没接话。他想起自己练拳时,师傅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太极的招式,一招一式都有定数;形意的发劲,一举一动都有章法。这宫阙的建造,何尝不是如此?那些严格的规矩,那些极致的讲究,才成就了这份独一无二的壮美。 雪开始化了,檐角的雪水顺着瓦当滴下来,“嘀嗒、嘀嗒”,像在数着时间。远处的宫墙上,积雪消融的地方露出一块块暗红色的砖,像老人脸上的皱纹,刻满了风霜。 “你看那几只喜鹊。”郑先生指着天上,“以前宫里人说,喜鹊叫,有好事。我小时候听老人讲,道光爷那会儿,有次雪后,一群喜鹊落在养心殿的檐上叫,结果当天就传来打胜仗的消息,皇上高兴,还赏了御膳房的厨子呢。” 这故事带着点传奇色彩,沈言却愿意相信。在这庄严肃穆的宫阙里,总得有点这样的“小确幸”,才能让漫长的岁月不那么难熬。 两人在山上待了近一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才往山下走。路过山腰的一棵老松树时,郑先生停下脚步,指着树干上的一道刻痕:“你看这个,‘光绪廿六年,某某到此一游’。这是庚子年留下的,那会儿八国联军进了城,宫里的宝贝被抢了不少,这景山也遭了殃。” 他的声音低沉下来:“有时候我就想,这些宫阙见过多少事啊。盛世时的万国来朝,乱世时的兵荒马乱;皇帝的大婚,太后的寿宴;官员的升迁,罪臣的流放……都在这红墙里上演过。” 沈言摸了摸那道刻痕,冰凉粗糙,像是能摸到当年的慌乱与屈辱。他忽然觉得,这宫阙的美,不止在于建筑的精巧,更在于它承载的故事。雪能掩盖瓦上的尘埃,却掩盖不了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下山时,胡同里的炊烟已经升起来了,混着饭菜的香气,驱散了雪后的寒意。几个孩子在胡同口堆雪人,用煤球做眼睛,用胡萝卜做鼻子,笑得咯咯响。 “还是人间烟火气暖人啊。”郑先生看着这景象,笑了,“再宏伟的宫阙,没人气也不行。你看这胡同里的日子,热热闹闹的,才是真的活色生香。” 沈言深以为然。宫阙的壮美,在于它的庄严与历史;而胡同的温暖,在于它的烟火与生机。这两者,一静一动,一古一今,才构成了四九城真正的底色。 回到小院时,夕阳正给宫阙镀上一层金边。沈言站在院里,往南望去,还能看到远处宫墙的剪影,像一条沉睡的巨龙。小黑已经在他怀里睡熟了,小爪子还紧紧扒着他的衣襟。 他生起煤炉,炖上一锅白菜豆腐汤。汤咕嘟咕嘟地响着,香气漫满了小院。远处的宫阙渐渐隐没在暮色里,只有角楼的轮廓还隐约可见,檐角的喜鹊大概已经归巢了,听不到叫声了。 沈言盛了碗热汤,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暮色,心里一片宁静。 今天看到的宫阙雪景,像一幅画,印在了他心里。那红墙白雪,那喜鹊寒枝,那沉默的砖瓦,那流淌的岁月,都让他对这座城市有了更深的理解。 它不只是地图上的一个名字,不只是历史书里的一段记载,它是活的。有庄严,有沧桑,有热闹,有温暖,像这碗白菜豆腐汤,初尝平淡,细品却有百般滋味。 小黑醒了,蹭到他脚边,讨了口汤里的豆腐,吃得津津有味。沈言看着它,又望向远处的暮色,忽然觉得,能在这样的时代,守着一方小院,看着这样的风景,过着这样的日子,真好。 至少,他能亲眼看见这雪后的宫阙,能听见喜鹊的叫声,能触摸到这真实的岁月。 雪还没化尽,明天,或许还能再去景山看看。他想。 第167章 雪落琉璃 沈言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凝成雾团,又被风迅速吹散。他站在筒子河边,对岸就是故宫的角楼,飞檐如翼,翘角凌云,此刻正被一层厚厚的白雪覆盖,像被老天爷精心裱糊过的古画。雪花还在飘,大片大片的,慢悠悠地从铅灰色的天空落下,粘在琉璃瓦上,无声无息地堆积,把那些明黄、翠绿、碧蓝的瓦面晕染成一片柔和的白,只在边缘处留些许色彩的残痕,像水墨画里的“破墨”技法。 “这雪,下得真够意思。”身旁传来老刘的声音,他裹着件军大衣,手里揣着个酒葫芦,时不时抿一口,“比去年那场大多了,你看那角楼,跟糖捏的似的。” 沈言没说话,只是盯着那些落雪的琉璃瓦。 后世他也见过故宫的雪,隔着手机屏幕,隔着拥挤的人潮,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那些照片里的雪景太“干净”,干净得像刻意修饰过的布景,看不到檐角堆积的厚雪被风刮出的凌乱纹路,听不到雪花落在瓦上的细微声响,更没有此刻这般——凛冽的寒风里,古老的宫阙与漫天大雪对峙,有种粗粝而磅礴的生命力。 这时代的冬天,是真的冷。 风像刀子似的刮过脸颊,裸露在外的手指冻得发僵,连呼吸都带着冰碴子。筒子河的冰结得厚实,能看到有人在上面滑冰,笑声顺着风飘过来,被冻得脆生生的。沈言裹紧了棉袄,怀里的小黑缩成一团,只露出两只眼睛,警惕地看着冰面上的动静。 “冷?”老刘笑着递过酒葫芦,“抿一口,暖暖身子。” 沈言摆摆手:“不了,一会儿还得回去做菜。”他的目光又落回角楼,“刘师傅,你觉不觉得,这雪落在琉璃瓦上,有点……奇怪?” “奇怪?”老刘眯着眼看了看,“不挺好吗?红墙白雪,多经典。” 沈言没法解释那种感觉。 是割裂感。 他站在这里,穿着这个时代的棉袄,呼吸着这个时代的冷空气,身边是这个时代的人,可脑子里却装着另一个时代的记忆。眼前的雪景是真实的,冷是真实的,老刘的酒气是真实的,可当他看到那些被雪覆盖的琉璃瓦时,总会恍惚——这是六百年前的宫阙,是他在历史书里读过无数次的地方,此刻却真真切切地在他眼前,连瓦当滴水处凝结的冰棱都清晰可见。 就像同时站在两个时空的交界点,一只脚踩着旧时光的雪,另一只脚却还在新时代的影子里。 “以前跟师傅来这附近送货,见过宫里的人出来。”老刘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那会儿还没解放呢,那些太监穿着厚棉袄,脸冻得发青,走路悄没声的,跟幽灵似的。哪像现在,谁都能来看这雪景。” 沈言想起和珅宝库的那些旧物,有件紫檀木的小盒子,里面装着几片琉璃瓦的残片,据说是养心殿换下来的,上面还留着烟熏火燎的痕迹。那些残片摸起来冰凉,带着岁月的沉滞感,就像此刻眼前的宫阙,沉默地承载着所有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故事。 雪越下越大,把远处的宫殿群晕染成一片模糊的白。太和殿的金顶在雪幕中若隐若现,像深海里的灯塔。几只乌鸦从宫墙上空飞过,翅膀扫落檐角的积雪,雪块砸在地上,发出“噗”的轻响。这声音在寂静的雪地里格外清晰,惊得冰面上的孩子一阵欢呼。 “你看那墙根下的雪。”郑先生不知何时也来了,手里拿着个速写本,正低头勾勒着宫墙的轮廓,“被风刮得积了半尺厚,连砖缝都填平了。这种‘野趣’,现在少见了。” 他指着画纸上的线条:“以前宫里有专门扫雪的人,雪刚落就扫得干干净净,哪能让它积成这样?现在没人管了,反倒显出这宫阙的本相——它也是会老的,会被风雪欺负的。” 沈言看着墙根下的积雪,确实杂乱无章,不像后世景区里精心清扫过的样子。可正是这份“杂乱”,让这宫阙显得更真实,像个卸了妆的老人,露出了脸上的皱纹和斑点。 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小院。 葡萄架上的积雪压弯了枝桠,薄荷丛被埋得只剩个顶,廊下的红灯笼被雪裹着,像个胖乎乎的红球。那里没有宫阙的庄严,却有同样的“真实”——会被风雪侵扰,会有生活的痕迹,会随着季节变换模样。 或许,这就是他更喜欢这个时代雪景的原因。 没有过度的修饰,没有刻意的“完美”,只有风雪与时光自然的雕琢。就像人脸上的皱纹,虽然不漂亮,却藏着故事。 “走了,再待下去,耳朵都要冻掉了。”老刘搓着手,往胡同口走,“你那酸菜白肉锅该炖上了?我可是特意带了两斤五花肉。” 沈言跟着他们往回走,脚步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与远处冰面上的笑声、风里的呼啸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时代独有的冬日交响。 路过神武门时,看到几个穿着棉袄的孩子在宫墙外堆雪人,用红砖头做鼻子,用墨汁画眼睛,雪人头上还扣着顶旧军帽,歪歪扭扭的,却透着股生机勃勃的傻气。宫墙巍峨,雪人矮小,新旧的对比在漫天飞雪中显得格外鲜明。 “你看那雪人,”郑先生笑着说,“往宫墙根下一戳,倒像是给这老祖宗守大门的。” 沈言笑了。 他忽然觉得,那种割裂感好像没那么强烈了。 无论是六百年的宫阙,还是刚堆起的雪人;无论是他脑子里的新时代记忆,还是脚下这时代的积雪,其实都在这风雪里共存着。就像雪落在琉璃瓦上,既掩盖了它的色彩,又凸显了它的轮廓;既带来了寒冷,又孕育着春天的希望。 回到小院时,雪还没停。 沈言把小黑放在炉边的绒垫上,看着它抖掉身上的雪粒,蜷缩成一团。老刘已经把五花肉切成了薄片,郑先生则在廊下赏雪,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厨房的砂锅里,酸菜白肉锅已经咕嘟开了,汤白味浓,热气顺着锅盖的缝隙往外冒,在窗玻璃上凝成一层白雾。 “快来帮忙!”老刘在厨房喊,“这白菜切得太粗,小沈你刀工好,来改改。” 沈言走进厨房,拿起菜刀。冰凉的刀面贴着指尖,白菜的清香混着肉汤的醇厚漫过来,驱散了身上的寒气。他低头切菜,刀起刀落间,心里忽然一片澄明。 或许,他不必纠结于“新旧”与“割裂”。 活在这个时代,就好好感受这个时代的风雪,这个时代的温暖,这个时代的人和事。就像这锅酸菜白肉锅,食材是这个时代的,炉火是这个时代的,围坐在一起的人也是这个时代的,这份踏实与温暖,就是最真实的“当下”。 窗外的雪还在下,把小院的葡萄架、薄荷丛、红灯笼都裹进一片白茫茫里。远处的宫阙隐在雪幕中,只偶尔露出一角飞檐,像水墨画里的留白。 小黑在炉边打了个哈欠,老刘在哼着跑调的歌,郑先生在廊下说“这雪怕是要下到明天”。沈言端起切好的白菜,往砂锅里一倒,“哗啦”一声,汤沸得更欢了。 真好。 他想。 管它什么割裂感,什么新旧时代,此刻的雪是真的,菜是香的,人是暖的,就够了。 雪落在琉璃瓦上,也落在小院的屋檐上,无声无息,却都在时光里,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第168章 火锅 沈言轻轻地将一把细细的粉丝洒进滚烫的砂锅之中,目光紧随其后,仿佛在注视着一群沉睡许久后终于醒来的银色小蛇一般。而此时,老刘则手持一双筷子,不停地翻动着锅中正在炖煮的五花肉。随着筷子的搅动,那一块块鲜嫩多汁的肉块在沸腾的汤汁中翻滚跳跃,不时有金黄色的油花儿飞溅出来,落在灶台之上,发出一阵悦耳动听的声。 就在这时,只听得一阵门帘掀起的声音响起,紧接着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原来是郑先生回来了!只见他头上的发丝间沾满了细小的雪花颗粒,手中还紧紧握着半截已经被冻成冰块儿般坚硬的糖蒜。一进门,郑先生便迫不及待地说道:我刚刚路过胡同口的时候看到那里有卖这种糖蒜的,想着拿来搭配咱们这个火锅肯定特别好吃! 听到郑先生的话,老刘连忙招呼道:快快请进,请您赶紧坐下暖和暖和!说着,他又顺手往炉灶的炉膛里面添加了一块木炭。刹那间,熊熊的火焰猛地升腾而起,照亮了整个厨房,也映照得老刘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庞泛起一抹红彤彤的光泽。他满心欢喜地对大家说:你们稍安勿躁哦,再过个两三分钟就可以开饭啦!尤其是小沈切的那些白菜啊,简直跟饭馆里大厨们切出来的一样均匀整齐呢! 沈言微微一笑,表示过奖了,然后动作娴熟地给每个人面前都摆放好了一只精致的陶瓷勺子。此刻,屋外的大雪依旧纷纷扬扬地下着,宛如鹅毛般飘落,发出一阵阵轻柔的沙沙声,好似有人正在轻轻地抖动着一团洁白无瑕的棉花絮似的。放眼望去,整条胡同早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犹如披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严丝合缝、密不透风。就连屋檐下悬挂着的大红灯笼,也因为承受不住积雪的重量而低垂着头颅;原本鲜艳夺目的灯笼穗子更是被冰霜包裹,变得晶莹剔透、宛如水晶一般美丽动人。 “说起来,”郑先生剥开糖蒜,一股酸辣味漫开来,“前阵子去故宫修文物,见着个有意思的东西。” “什么?”老刘立刻凑过来,筷子在锅里停住了。 “一个光绪年间的暖手炉,”郑先生抿了口烫酒,“铜胎掐丝珐琅的,上面画的竟是西洋景——穿洋装的女人牵着狗,背景是火车铁轨。你说奇不奇?那会儿的宫里人,也爱看新鲜玩意儿。” 沈言心里一动。他想起后世博物馆里见过类似的展品,说明牌上写着“东西文明交融的见证”。原来这交融,早就在这些日常物件里悄悄藏着了。 “这有啥稀奇,”老刘不以为然,夹起一大片五花肉塞进嘴里,“我爷爷那辈,还见过洋人骑着自行车在胡同里跑呢,吓得黄狗追了三条街。” 三人都笑起来,笑声撞在结着冰花的窗玻璃上,又弹回来,混着锅里汤沸的声响,格外热闹。小黑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蹲在炉边舔爪子,耳朵尖竖着,听着他们说话。 吃到一半,院门外传来“砰砰”的敲门声,裹着风雪的声音喊:“刘大哥在吗?借点醋!” 是隔壁的张婶,声音冻得发颤。老刘趿着棉鞋去开门,冷风“呼”地灌进来,卷着雪沫子落在沈言的碗沿上。张婶抱着个豁口的醋瓶,眉毛上都结了霜,看见桌上的酸菜白肉锅,眼睛亮了:“哟,你们吃好的呢!” “进来暖和暖和,”沈言往灶边挪了挪,腾出个位置,“刚炖好,加双筷子的事。” 张婶也不客气,搓着手坐下,接过老刘递来的酒盅,一口下去,连打了三个哆嗦:“这鬼天气,我家那口子去外地拉货,到现在还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 “别急,”郑先生给她盛了碗汤,“雪大,路上耽误很正常。以前我去西安出差,大雪封了秦岭,堵了三天,最后跟货车司机在秦岭隧道里煮面条吃。” 张婶叹了口气,喝着汤说:“主要是他那车拉的是年画,年底要交货的,耽误了就得赔违约金。” 沈言想起自己空间里存着的几箱胶卷,是前阵子托人从上海带的,本想留着拍雪景,忽然说:“张婶,要是不嫌弃,我这有几卷进口胶卷,明天雪停了,我帮您给年画拍几张照片,万一耽误了,拿照片跟买家说说,或许能通融。” 张婶眼睛更亮了:“真的?那可太谢谢你了!我家那口子总说现在的年轻人机灵,果然!” 老刘拍着沈言的肩膀笑:“这小子,脑子转得就是快。” 雪下到后半夜才小了些。张婶早就回去了,带着沈言给的胶卷,脚步轻快了不少。郑先生歪在躺椅上打盹,呼噜声跟锅里汤沸的节奏似的。老刘在灶膛里埋了几个红薯,说等天亮了吃。沈言坐在炉边,看着窗外的雪光映在墙上,明明灭灭的。 小黑蹭过来,把脑袋搁在他的膝盖上。沈言摸了摸它的毛,想起郑先生说的那个暖手炉。 西洋景,火车,胶卷,年画……这个时代,新旧的东西就是这么杂糅着。就像这锅酸菜白肉锅,用的是老辈传的砂锅,搁的却是沈言从空间拿出来的新式调料;烧的是柴火,聊的却是电话、货车;窗外是几百年的老胡同,屋里却亮着昏黄的电灯。 没有那么多“割裂”,反倒像一锅咕嘟着的汤,各种食材煮在一块儿,慢慢熬出自己的味道。 天快亮时,沈言起身去关院门,踩着没过脚踝的雪,咯吱咯吱地响。胡同里静悄悄的,只有扫雪的大爷“唰唰”的声影,远处传来第一班电车的铃铛声,清脆得像冰棱落地。 他抬头看了看天,雪停了,墨蓝色的天上挂着残月,几颗星星亮得很,像是被雪洗过。胡同口的老槐树裹着雪,枝桠伸向天空,像幅水墨画。 忽然觉得,这样的冬天也不错。 冷是真的冷,可热汤是真的暖;雪是真的大,可扫雪的声音、电车的铃铛声、张婶的笑声,也是真的热闹。那些新旧交织的细节,那些不完美的烟火气,像这落在琉璃瓦上的雪,虽然掩盖了原本的色彩,却也勾勒出更清晰的轮廓。 回到屋里时,老刘已经醒了,正扒开灶膛里的灰,掏出烤得焦黑的红薯,吹了吹递给沈言:“尝尝,甜得流油。” 沈言接过来,烫得直换手,剥开焦皮,金黄的瓤冒着热气,甜香混着焦糊味,钻进鼻子里。小黑凑过来,他掰了一小块,吹凉了递过去,猫小心翼翼地舔着,尾巴尖轻轻晃着。 郑先生慢慢地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后,便径直走向窗户前。他轻轻地将窗帘掀开一条缝隙,向外张望出去。只见天空已经放晴,洁白无瑕的雪花被阳光映照出晶莹剔透的光芒,宛如一层银装素裹的薄纱笼罩大地;远处那巍峨耸立的故宫建筑,其上铺陈着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夺目的光辉,仿佛散发出一种神秘而迷人的魅力。 一旁的沈言正津津有味地啃食着手中的烤红薯,香甜可口的薯瓤让他不禁陶醉其中,但同时滚烫的汁液又令他的舌头感到一阵刺痛。然而此刻,他心中却是暖洋洋的,充满了满足和惬意。 的确如此啊!无论是那被积雪覆盖的琉璃瓦,还是即将显露出原本色彩斑斓的瓦片,都会变得格外美丽动人?沈言暗自心想道。 此时此刻,他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今日不妨再次前往景山游览一番。当然,他并非想要观赏雄伟壮观的宫殿楼阁,亦或是寻觅某种所谓的“割裂感”,仅仅只是单纯地渴望亲眼目睹那历经风雪洗礼之后的朝阳洒落在琉璃瓦之上所呈现出的独特景致罢了。 就如同眼前这般宁静祥和的氛围一样,他静静地坐在温暖舒适的火炉旁,手捧热气腾腾的红薯,目光凝视着蜷缩在角落里慵懒打盹儿的猫咪,耳畔回荡着窗外传来阵阵清扫积雪时发出的沙沙声响……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沉浸于这个弥漫着飞雪、热腾腾汤锅以及浓浓人间烟火气息的美好清晨之中,实在是再好不过啦! 第169章 深院自暖 沈言把最后一笼包子从蒸笼里端出来,氤氲的热气腾地散开,在他眼前织成一片白雾。笼屉里的包子个个饱满,褶子匀称,是用空间里新磨的面粉和五花肉做的,刚一出笼,肉香混着面香便漫了满院,连墙角的薄荷都像是被这香气熏得精神了几分。 小黑蹲在厨房门口的台阶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地面,喉咙里发出细碎的“呼噜”声——它知道,这笼包子里,总有它的一份。 “小沈,你这包子蒸得越发好了!”赵老先生从厢房走出来,手里还捏着半块没吃完的酱牛肉,“我刚才在屋里就闻见香味了,比前门外那家‘狗不理’还地道。” “赵老谬赞了,就是面发得好。”沈言笑着捡了个刚出锅的包子递过去,“您尝尝,今天放了点空间里的香菇,提提鲜。” 赵老先生接过来,吹了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滚烫的汤汁差点烫着舌头,他却眉开眼笑:“好!这香菇鲜得很,比菜市场买的强百倍。你小子,到底藏了多少好东西?” 沈言笑而不语。 他确实有“藏货”。空间里的田地从未闲着,小麦、玉米、蔬菜、水果,一年四季轮着种,收获的粮食堆满了仓库;圈里养着的鸡鸭牛羊,肉质鲜嫩,蛋也下得勤;山涧里的泉水清冽甘甜,用来做饭、泡茶,都带着股天然的清爽。 正是这些“物资”,让他能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过得如此从容。 外面的世界依旧喧嚣。胡同口的公告栏里,新贴的布告换了又换;粮店门口每天都排着长队,人们手里攥着粮票,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焦虑;偶尔还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广播声,内容大多是关于“生产”“支援”的号召。 但这些,似乎都与沈言的小院无关。 他从不主动打听外面的事。有人在饭桌上说起粮价涨了,他只默默多盛一碗饭;有人抱怨布票不够用,他就从空间里取些布料,说是“朋友送的”,让孙姑娘帮忙做几件衣裳;有人聊起哪个地方又在“运动”,他便端上刚做好的菜,笑着说“先吃饭,菜要凉了”。 不是冷漠,是刻意的“隔绝”。 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什么。与其被外面的纷扰搅得心神不宁,不如守好这方小院,让来的人能有个安心吃饭、踏实说话的地方。就像赵老先生说的:“这世道再乱,饭总得吃,觉总得睡,日子总得往下过。” 这天下午,周老板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脸色发白,手里的皮包都没拎稳,差点掉在地上。“小沈,不好了,听说……听说上面要查‘投机倒把’,我那厂里存的几批货,怕是……” 沈言正在院里晒萝卜干,闻言停下手里的活,给周老板倒了杯热茶:“周哥先坐下,喝口茶暖暖。啥货?很贵重?” “是从南方弄的一批丝绸,本想过年前提价卖的,这要是被查到……”周老板的声音都在发颤,“不光是钱的事,搞不好还要坐牢!” 沈言想了想,指着厢房:“我那厢房里堆着些空间里收的棉花,都是好棉,你先拉回去,把丝绸藏在棉花底下,一般人查不出来。实在不行,我这小院还有地窖,深着呢,放几匹丝绸没问题。” 周老板愣住了,看着沈言平静的脸,忽然觉得心里的慌乱少了大半:“小沈,你……你就不怕被连累?” “你是我朋友,我不能看着你出事。”沈言把茶杯往他面前推了推,“再说,我这小院偏僻,平时没人来查。真来了,我就说你是来送棉花的,谁能说啥?” 周老板眼圈红了,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滚烫的茶水烫得他喉咙发疼,心里却暖烘烘的:“我……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啥也别说,晚上在这吃饭,我给你做道‘红烧狮子头’,压惊。”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继续晒萝卜干,阳光照在他身上,镀上一层金边,仿佛外面的风雨都被这阳光挡在了院外。 周老板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小院就像个“避风港”,无论外面有多大的风浪,只要进了这院门,闻着饭菜香,听着沈言温和的声音,心就能定下来。 这样的“避风港”,不止周老板需要。 练螳螂拳的黄师傅,因为在厂里跟领导起了冲突,被“穿小鞋”,每天派他去干最累的活,还扣了他的奖金。来小院时,他憋着一肚子火,吃饭都没胃口。沈言没多说什么,只是拉着他在院里打了两趟拳,让他把火气都撒在拳头上。打完拳,黄师傅满头大汗,却长长舒了口气:“痛快!比骂领导解气!” 苏女士的报社最近在“整顿”,不少同事因为“言论问题”被调去了仓库,她也被约谈了几次,心里七上八下的。来小院时,她没提这些烦心事,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书房里,抄了一下午的诗。沈言给她泡了壶安神的花茶,坐在旁边看书,两人一句话没说,却都觉得很安心。 沈言从不问他们外面的事,他们也默契地不在小院里过多抱怨。仿佛这小院有个无形的结界,把所有的焦虑、愤怒、恐惧都挡在外面,只留下吃饭、聊天、练拳、读书的平和。 他的物资,也成了这结界的一部分。 空间里的粮食,让他不用为粮票发愁,能让来的人吃饱吃好;空间里的草药,能给练拳受伤的人敷上最好的膏药;空间里的布料,能给缺衣少食的朋友添件新衣;甚至空间里的灵泉水,混在酒里,能让愁苦的人暂时忘了烦恼。 这些物资,他从不炫耀,只用得恰到好处。就像给沙漠里的人递一杯水,给寒冬里的人添一把火,自然而然,不求回报。 “小沈,你这日子过得,真像个‘桃花源’。”一次酒后,张将军看着院里的葡萄架,感慨道,“外面打得头破血流,你这儿却能安安稳稳地蒸包子、练太极,羡煞人啊。” “张叔说笑了。”沈言给他续上酒,“我这不是躲,是觉得,不管外面怎么样,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也是一种本事。” “是这个理。”张将军喝了口酒,“以前在战场上,天天想着打胜仗,等真的停下来了才发现,能安安稳稳吃顿饭,比啥都强。” 外面的喧嚣还在继续。 胡同里偶尔会传来争吵声,是为了几两粮票;远处的工厂里,机器声日夜不停,说是要“赶进度”;广播里的口号越来越响亮,听得人心里发紧。 但沈言的小院,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运转着。 春天,他在院里种上薄荷和葡萄;夏天,他给来的人端上冰镇的酸梅汤;秋天,他把收获的南瓜、红薯堆满地窖;冬天,他生起煤炉,炖上一锅暖暖的肉汤。 来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有人因为工作调动搬走了,有人因为“风声紧”暂时不敢来了,但总有人会带着新的朋友,推开那扇斑驳的院门,笑着说“听说这儿有好酒好菜”。 小黑渐渐老了,不爱动了,大多数时候只是趴在炉边打盹,但只要闻到饭菜香,还是会慢悠悠地凑过来,等着沈言给它留一口。 沈言也不再是那个初来乍到的“穿越者”,他的口音里带了点四九城的腔调,他的拳法里融入了太多人的影子,他的笑容里,有了这个时代独有的温和与坚韧。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葡萄架下,看着夕阳把院墙上的爬山虎染成金色。小黑趴在他脚边,打着轻轻的呼噜。厨房里,砂锅炖着的羊肉汤还在咕嘟作响,香气漫出来,与远处胡同里的炊烟混在一起。 他忽然想起刚穿越时的日子,那时候他总想着“回去”,总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而现在,他看着这小院,看着脚边的猫,闻着这熟悉的饭菜香,忽然觉得,这里就是他的“家”。 外面的事,他依旧不太清楚,也不想清楚。 他只知道,明天要早起磨面粉,要给赵老先生留几个刚蒸好的包子,要看看地窖里的白菜够不够吃,要给小黑换个更暖和的棉垫。 这些事,很小,很琐碎,却构成了他真实的日子。 就像这砂锅炖着的羊肉汤,慢慢熬,慢慢煮,总能熬出最醇厚的味道。 挺好。 沈言笑了笑,起身往厨房走去。该关火了,再炖下去,汤就太浓了。 小黑抬起头,看了看他的背影,又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院门外的喧嚣还在继续,但这院里的宁静,却像一碗温好的酒,醇厚,绵长,足以抵御所有的风霜。 第170章 聚散有时 沈言把最后一只砂锅擦干净,倒扣在灶台上时,檐角的风铃忽然叮当地响了几声。他抬头望出去,秋阳穿过葡萄架的缝隙,在青石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薄荷丛已经开始泛黄,叶片蜷曲着,像老年人起皱的皮肤。 院里很静。 没有老刘的大嗓门,没有张将军爽朗的笑,没有赵老先生逗鸟的声音,连小黑都趴在廊下打盹,懒得动弹。这样的安静,已经持续了快一个月。 变化是从一张布告开始的。 那天沈言去胡同口倒垃圾,看见公告栏前围了好多人,踮脚一瞧,上面用红墨水写着“严禁私设聚会、杜绝奢靡之风”,下面还盖着鲜红的印章。旁边有人小声议论:“听说上面要严查‘小圈子’,谁家要是总聚人,就得被盯上。”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回院时脚步都沉了几分。 没过几天,周老板就来了,脸色灰败,手里的皮包瘪瘪的。“小沈,我得走了。”他声音发哑,“厂里的货被查封了,说是‘投机倒把’,再不走,怕是连命都保不住。” “去哪?”沈言给他倒了杯热水。 “香江。”周老板喝了口,水洒出来都没察觉,“我弟在那边开了个小厂,让我过去帮忙。这是地址,你……你要是有难处,就来找我。”他从包里掏出张纸条,上面的字迹抖得厉害。 沈言接过纸条,指尖有些发凉。香江,那个在他记忆里遥远又繁华的地方,此刻却成了许多人的“退路”。 “啥时候走?” “后天一早,偷偷走。”周老板抹了把脸,“对不住啊,以前总蹭你饭,现在……” “说这些干啥。”沈言打断他,转身去厨房,“我给你包点饺子,路上吃。” 那天的饺子,周老板没吃几个,喝了不少酒,话却很少。临走时,他看着院里的葡萄架,忽然说:“等风头过了,我一定回来,还吃你做的酸菜白肉锅。” 沈言点点头,没说话。他知道,这一别,或许就是一辈子。 周老板走后没几天,老陈来了。他没带梅干菜,也没带米酒,只背了个小包袱。“我要回南方了,”他笑得有些勉强,“儿子在广州给我找了个活,修古琴的,虽说挣得少,安稳。” 沈言给他做了碗阳春面,撒了把葱花。老陈慢慢吃着,说:“以前总觉得,有口热饭吃,有地方练拳,就够了。现在才明白,安稳比啥都强。”他放下筷子,从包袱里掏出个布包,“这是我师父传下来的《咏春拳谱》,你留着,别弄丢了。” 那拳谱是手写的,纸页都快磨破了,上面还有老陈密密麻麻的批注。沈言知道这是老陈的命根子,推回去:“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拿着!”老陈把布包塞进他手里,“我这把年纪,怕是再难练出啥名堂了。你年轻,悟性高,别让这拳谱断在我手里。”他站起身,往门口走,“以后……多保重。” 沈言送他到胡同口,看着他佝偻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手里的拳谱沉甸甸的,像压着块石头。 张将军是最后一个告别的。 他还是穿着那件军大衣,却没了往日的精神,鬓角的白发又多了些。“我要去军区干休所了,”他声音低沉,“离城远,以后怕是来不了了。” 沈言给他温了壶酒。两人坐在石桌旁,没怎么说话,就那么一口一口地喝着。酒快喝完时,张将军从怀里掏出个小盒子,打开一看,是枚军功章,铜质的,上面的红漆都快掉光了。 “这是我在朝鲜得的,”他摩挲着军功章,眼神有些迷离,“那会儿总想着,等打完仗,就回老家种地,娶个媳妇,生几个娃。没想到……” 他没说下去,把军功章塞进沈言手里:“这玩意儿,对我来说是念想,对你来说,或许没啥用。但你得记着,不管啥时候,骨头不能软,脊梁不能弯。” 沈言握紧军功章,冰凉的金属硌得手心发疼。 张将军走的时候,天阴沉沉的,像要下雨。他没让沈言送,说:“留步,院里……还得有人守着。” 人走得差不多了,小院一下子空了。 赵老先生倒是想来,被儿子拦住了,说“外面风声紧,您年纪大了,别瞎跑”。他托人送来封信,字歪歪扭扭的,说“等过些日子,我偷着去看你,给你带新写的字”。 老刘回了乡下,说“帮侄女看孩子,城里太闹腾”,临走时搬来半缸小米,说“够你吃一阵子了”。 孙姑娘也不来了,听说她进了文工团,每天排练到很晚,偶尔从胡同口路过,隔着老远挥挥手,又匆匆跑开,像只受惊的小鹿。 沈言把他们留下的东西一一收好。 周老板的地址,他夹在《天工开物》里;老陈的拳谱,他用牛皮纸包好,放在书架最上层;张将军的军功章,他收在郑先生送的木盒里;赵老先生的字,老刘的小米,孙姑娘做的糖蒜……都各有各的去处,像在给这段日子,做个温柔的告别。 他还是每天做饭、练拳、看书,日子过得像口古井,波澜不惊。只是在切菜时,会习惯性地多切一份;在练拳时,会恍惚觉得对面还有个人;在看书时,会想起林先生讲过的“聚散离合,皆是寻常”。 小黑似乎也察觉到了变化,不爱动了,总趴在门口,像是在等谁。有次老刘的徒弟路过,它以为是老刘,“喵”地一声冲出去,看清人后,又蔫蔫地回来,尾巴耷拉着,没了精神。 胡同里的气氛也变了。 以前见面打招呼的邻居,现在见了面只是点点头,眼神躲闪;粮店门口的队伍更长了,人们脸上的焦虑更重了;公告栏上的布告换得更勤了,红墨水的字迹越来越刺眼。 沈言依旧很少出门,只在买菜、倒垃圾时才走出院门。他听不懂那些新的口号,也不想懂,只是守着这小院,守着那些留下的念想,像守着一片快要干涸的池塘。 这天傍晚,他坐在书房里,翻看着老陈留下的拳谱。夕阳透过窗棂照进来,在纸页上投下长长的影子,上面的批注被照得清晰,仿佛能看到老陈伏案书写的样子。 忽然,院门口传来轻轻的叩门声,“笃笃笃”,节奏很慢,像怕惊扰了谁。 沈言心里一动,起身去开门。 门口站着个穿蓝布衫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个信封,说:“请问是沈先生吗?这是赵老先生托我给您的。” 沈言接过信封,拆开一看,是张字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挺好,勿念。字,以后再写。”字迹比上次更歪了,却透着股倔强。 他抬头想谢谢年轻人,却发现人已经走了。胡同里空荡荡的,只有风吹过墙根的枯草,发出“沙沙”的声响。 回到书房,沈言把字条夹在赵老先生送的《棋经》里。他看着书架上那些书,那些物件,忽然觉得,他们虽然走了,却把最珍贵的东西留下了——信任,情谊,还有在乱世里,依然能互相温暖的勇气。 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他点亮油灯,昏黄的光映在拳谱上,映在军功章上,映在那些写满字迹的纸页上。小黑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趴在他脚边,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呼噜声。 沈言摸了摸猫的脑袋,心里忽然平静下来。 聚散有时,本就是人生常态。就像院里的葡萄藤,夏天枝繁叶茂,冬天叶落枝枯,却总会在春天,抽出新的嫩芽。 他们走了,是为了寻找安稳;他留下,是为了守住这份念想。或许有一天,风平浪静了,他们会回来,坐在葡萄架下,喝着酒,聊着天,像从前一样。 就算不回来,也没关系。 那些日子,那些情谊,那些留在小院里的痕迹,已经刻进了他的生命里,足够他在往后的岁月里,慢慢回味。 沈言吹灭油灯,抱起脚边的小黑,往厨房走去。锅里还温着粥,是用老刘送的小米煮的,淡淡的米香漫开来,在寂静的小院里,显得格外安稳。 挺好。 他想。 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取暖。 第171章 旧物无声 沈言把最后一片晒干的薄荷收进布袋子时,指腹蹭过叶片粗糙的纹理,那股清冽的香气漫出来,却驱不散屋里的寂静。窗台上的鱼缸里,两条金鱼慢悠悠地游着,是周老板临走前送来的,说“添点活气”,如今倒成了院里最热闹的存在。 小黑趴在书案旁,盯着案上那枚军功章出神。阳光透过窗纸照进来,给铜质的徽章镀上一层柔光,上面模糊的字迹“一等功”三个字,像蒙着层雾,看不真切。这是张将军留下的,沈言总觉得那冰凉的金属里,藏着说不完的故事。 院子里的葡萄藤开始落叶了,枯黄的叶子打着旋儿飘下来,落在青石板上,积了薄薄一层。沈言没像往常那样扫,就那么让它们躺着,像给院子铺了层碎金。以前老刘总说“落叶归根,不用扫”,现在没人念叨了,他倒也懒得动。 胡同里偶尔有人走过,脚步匆匆,没人再像从前那样,隔着院门喊一声“小沈,炖肉了没”。粮店的门脸换了新招牌,红底白字写着“节约粮食,人人有责”,排队的人脸上少了焦灼,多了种麻木的顺从。 沈言还是每天去买菜,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次买满一篮子。他会在菜摊前多站会儿,听摊主们闲聊,说谁家被抄了家,说谁连夜跑了,说哪里又在批斗人。这些话像针,扎得人心里发疼,他却只是默默挑拣着土豆和白菜,付了钱就走。 回到院里,他会把菜洗干净,慢慢切好,放在灶台上。有时切着切着,会忽然愣住——以前切菜时,总有人在旁边催“快点快点,饿坏了”,现在只有案板“咚咚”的回声,在空荡的厨房里荡来荡去。 他开始整理那些留下的旧物。 周老板送的收音机,修好了,却很少打开。里面的节目翻来覆去都是口号,听着闹心。但他还是每天擦一遍,把旋钮拧到“关”的位置,仿佛下一秒就会有人推门进来,喊“小沈,听听今天有啥新闻”。 老陈的拳谱,他找了个新的牛皮纸包起来,放在枕头底下。夜里睡不着时,会拿出来摸摸,纸页边缘被摩挲得发亮,上面的批注像老陈的声音,在耳边念叨“出拳要稳,收势要缓”。 赵老先生送的鸟笼,挂在葡萄架下,空的。他偶尔会往里面撒把小米,明知不会有鸟来,却还是习惯性地做。风一吹,笼子晃悠着,发出“咯吱”的轻响,像老先生逗鸟时的哼唱。 最让他牵挂的,是那些走了的人。 周老板在香江还好吗?听说那边鱼龙混杂,他那老实性子,会不会被人欺负?沈言把地址看了又看,想写封信,却不知该说些什么。说院里的葡萄落叶了?说小黑不爱吃饭了?这些话,隔着千山万水,怕是传过去也变了味。 老陈回南方修古琴,能安稳吗?他那手绝活,该不会失传?沈言照着拳谱练过几次咏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后来才想明白,少了老陈在旁边喊“不对,腰要沉下去”。 张将军在干休所,膝盖的风湿犯了吗?那罐药酒他带没带走?沈言总觉得,老将军走的那天,回头看了院里一眼,眼神里有太多不舍,像父亲离开家时的模样。 这些念头像藤蔓,缠着他,让他在夜里常常惊醒。醒来时,窗外的月光落在空荡荡的石桌上,像谁留下的影子,伸手一摸,却只有冰凉的露水。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院里晒萝卜干,忽然听到院门被轻轻推开。他心里一动,抬头望去,只见赵老先生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站在门口,身后跟着个年轻人,大概是他儿子。 “赵老!”沈言赶紧迎上去,扶住老人,“您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赵老先生喘着气,眼睛在院里扫了一圈,看到空荡荡的石桌,看到落满叶子的葡萄架,叹了口气,“这院子……太静了。” “进来坐。”沈言把他扶到厢房,给老人倒了杯热茶。 赵老先生喝了口茶,才缓过劲来:“我跟儿子磨了半个月,才让我来一趟。外面……管得严,不敢多待。”他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递给沈言,“给你带了点东西。” 打开一看,是几张字幅,上面写着“平安”“康健”“顺遂”,笔力不如从前稳健,却透着股执拗的认真。“我在家没事,就练字,想着给你留着。”老先生笑了笑,“等以后……以后能常来了,再给你写幅大的。” 沈言鼻子一酸,说不出话。他知道,这“以后”,或许很远,或许……就没了以后。 “小黑呢?”老先生四处张望。 沈言把猫抱过来,小黑似乎认识老人,往他怀里钻了钻。老先生摸着猫的背,喃喃道:“瘦了,得给它多吃点肉。” 聊了没半个时辰,老人的儿子就催了:“爹,该走了,晚了不安全。” 赵老先生慢慢站起身,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看:“小沈,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这院子。别让……别让它荒了。” 沈言点点头,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胡同口,拐杖“笃笃”的声音越来越远,直到听不见。他站在院门口,站了很久,风卷起地上的落叶,打在他的裤腿上,像谁在轻轻拉他的衣角。 回到院里,他把赵老先生的字幅挂在书房,正好在老陈的拳谱上面。一武一文,像两个老朋友,在安静的屋里陪着他。 夜里,他做了个梦。 梦见院里坐满了人,老刘在抢周老板碗里的肉,张将军在跟赵老先生比划拳,老陈在教孙姑娘弹古琴,小黑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他在厨房忙着,喊“开饭了”,大家哄笑着涌过来,把他挤得差点摔倒。 醒来时,枕巾湿了一片。窗外的月光亮得很,照在书案上,军功章的影子拉得很长,像谁站在那里,没走。 沈言起身,走到厨房,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没有菜,没有肉,就那么白花花的一碗,撒了点盐。他慢慢吃着,面条没味,却吃得很认真。 他知道,日子还得往下过。 不管院子多静,不管朋友走多远,他都得守着这里。守着这些旧物,守着这些回忆,守着那句“别让它荒了”的嘱托。 就像院里的薄荷,冬天枯了,春天总会再发;就像葡萄藤,叶落了,明年总会再长。只要根还在,总有枝繁叶茂的那天。 沈言把碗洗干净,放回碗柜。小黑跟在他身后,蹭了蹭他的脚踝。他弯腰抱起猫,走到院门口,推开一条缝,望着外面漆黑的胡同。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很轻,却让这寂静的夜多了点生气。 挺好。 他想。 至少,还有小黑陪着,还有这院子在,还有念想在。 明天,该把落叶扫了。 第172章 闲人愁思 沈言坐在葡萄架下的石凳上,看着阳光把自己的影子拉得老长,像条沉默的蛇。手里的旱烟袋灭了许久,他却没察觉,只是盯着青砖缝里钻出的那株野草发呆。草叶嫩黄,顶着颗细小的露珠,风一吹就晃悠,仿佛下一秒就要折断,偏又倔强地立着。 小黑趴在他脚边,喉咙里发出轻微的呼噜声,前爪时不时扒拉两下地面,像是在梦里追什么东西。这猫也老了,眼角的毛开始发白,跳上炕都得酝酿半天,不像从前,能一跃蹿上房梁。 院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缓慢而沉闷,像口老钟在敲。 人闲下来,日子就变得格外长。 以前忙的时候,琢磨着今天做什么菜,明天给谁留什么东西,后天跟谁比划两招,时间像指缝里的沙,哗哗地流,抓都抓不住。现在好了,菜不用做那么多,拳没人陪着练,连话都少了大半,一天的光阴就像缸里的水,满满当当的,晃悠半天也不见少。 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 他会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缩在漏风的小屋里,听着外面的风声,总觉得下一秒就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闯进来。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口热饭吃,有个安稳觉睡。谁能想到,后来会有那么多人围着他,热热闹闹地喝酒、聊天、说笑话。 又想起那些聚在院里的日子。老刘抢肉时溅在他袖口的油点,张将军喝酒时红透的脖子,赵老先生写坏的宣纸扔了一地,周老板算错账时挠头的样子……这些画面像老电影,一帧一帧在脑子里过,清晰得能闻到当时的酒香和菜香。 可想着想着,心里就空落落的,像被掏走了一块。 他知道这世道,聚散本就是常事。别说这些朋友,就是街坊邻居,今天还见着打招呼,明天可能就听说“没了”——不是走了,是真的没了。一场病,一次意外,甚至一句说错的话,都可能让人在这世上销声匿迹。 生死都看淡了,聚散又算什么? 道理他都懂,可心里那点怅然,像院角的青苔,悄无声息地蔓延,连自己都没察觉,就已经爬满了墙。 这天清晨,他去挑水,路过胡同口的老槐树,看见几个孩子在树下埋东西。走近了才发现,是只死了的流浪猫,浑身僵硬,被孩子们用破布裹着,小心翼翼地放进坑里。 “埋深点,别让野狗刨出来。”大点的孩子说,手里的小铲子挖得很认真。 “它会不会冷啊?”小点的孩子抽着鼻子,把自己的布娃娃塞进坑里,“让娃娃陪它。” 沈言站在旁边看了会儿,没说话,挑着水桶往前走。走了老远,还能听见孩子们在念叨“下辈子投个好胎”。 回到院里,他把水倒进缸里,看着水面晃悠的影子,忽然想起小黑。这猫要是走了,他该怎么埋?是埋在葡萄架下,还是薄荷丛旁?它那么馋,要不要给它带条小鱼干? 念头刚起,就被他掐灭了。呸,瞎想什么。 可闲下来的脑子,就像脱缰的马,你越想拉,它跑得越欢。 他会想起和珅宝库。那些金银珠宝,那些字画古玩,堆在那里,蒙着厚厚的灰,像堆没用的石头。以前觉得那是底气,是能在这世道活下去的依仗。现在才明白,真正能让人觉得踏实的,不是那些冰冷的物件,是人——是围坐在一起的笑脸,是递过来的一杯酒,是受伤时贴上来的一块膏药。 他甚至会想起后世。想起高楼大厦,想起车水马龙,想起手机里能看见千里之外的人。那时候多方便啊,想见谁,打个电话,开个视频,甚至买张票,几个小时就到了。可那时候的人,好像比现在还孤独,连邻居姓什么都不知道。 到底哪个好? 他想不明白。就像想不明白为什么天会下雨,为什么草会发芽,为什么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中午煮了碗面条,没放菜,没放酱,就那么白花花的一碗。吃到一半,忽然觉得没滋没味,放下筷子,走到书房。书架上的书落了层薄灰,他拿起本《东坡志林》,翻开,里面夹着片干枯的桂花,是孙姑娘去年带来的。 书页上有林先生写的批注:“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字写得潇洒,带着股看透世事的豁达。沈言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忽然觉得,苏轼当年被贬,孤零零的,是不是也像他现在这样,对着一本书,一片落叶,消磨漫长的光阴? 他学着林先生的样子,在旁边也写了句:“聚散终有时,唯有忆长存。” 笔锋生涩,墨色不均,远不如林先生的字好看,却像是把心里那点堵得慌的东西,吐出来了一点。 下午起了风,刮得葡萄藤的枯枝“呜呜”作响,像有人在哭。沈言把院里的杂物归拢了一下,看到墙角那堆老刘劈好的柴火,码得整整齐齐的,还带着松木的清香。 他抱了几根,塞进灶膛,生起了火。火苗“噼啪”地跳着,映得厨房暖融融的。他找出个砂锅,往里面倒了点米,加了水,慢慢熬着。米粥的香气漫出来,带着股淡淡的甜,让这冷清的院子多了点烟火气。 小黑不知什么时候钻了进来,蹲在灶边,眼巴巴地看着他。沈言笑了笑,从碗柜里拿出条小鱼干,递过去。猫叼着鱼干,跑到角落,小口小口地啃着,尾巴尖轻轻晃着。 看着猫吃饭的样子,沈言忽然觉得,想那么多干嘛。 日子不就是这样吗?有热的时候,有冷的时候;有闹的时候,有静的时候;有笑的时候,有愁的时候。闲下来就胡思乱想,忙起来就埋头干活,都是过。 就像这锅粥,慢慢熬,总会熬出米香来。 粥熬好了,盛了一碗,坐在灶边,慢慢喝着。米粥温吞,顺着喉咙滑下去,暖得人心里发酥。窗外的风还在刮,可厨房里的暖意,却像是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愁思,都融化在这一碗粥里。 小黑吃完了鱼干,蹭到他脚边,用头拱他的裤腿。沈言放下碗,摸了摸它的脑袋,猫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明天,给你做鱼吃。”他低声说,像是在对猫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 风还在刮,天慢慢黑了。灶膛里的火渐渐小了下去,只留下点余温,像心里那点没被消磨掉的念想。 挺好。 沈言想。 就算闲,就算会胡思乱想,就算身边的人都走了,至少还有口热粥喝,还有只猫陪着。这日子,总能往下过。 他起身,把砂锅洗干净,倒扣在灶台上。明天,该去买点菜了,总吃白面条,也不是个事。 第173章 枯荣之间 当沈言将刚刚腌制好的萝卜干从大缸中捞出的时候,那冰冷刺骨的盐水让他的手指瞬间变得麻木起来。他用力地甩动着双手,试图甩掉上面残留的水珠,然后目光落在了那些被整齐摆放在竹匾中的橙红色萝卜条上。它们宛如一串串晶莹剔透、鲜艳欲滴的宝石,又好似一道道凝固在空中的绚丽霞光,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和香气。 这些美味可口的萝卜干可是沈言花费不少心血才制作完成的呢!当初,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有幸跟随孙姑娘的母亲学习这项独特的技艺。经过长时间的实践与磨练,他逐渐掌握了其中的窍门:盐分必须均匀地洒在每一根萝卜条上;晾晒则一定要选择阳光明媚的日子;而最后密封保存时,还需要铺上一层厚厚的油纸来隔绝空气……然而,世事难料啊!如今,那位教会他做萝卜干的孙姑娘早已离他而去,但这门手艺却成为了他闲暇之余用来消磨时光的一种方式。 此刻,一只名叫小黑的猫咪正静静地蹲坐在竹匾旁边,它那条细长的尾巴不时地轻轻摆动着,尾尖划过地面,留下一道道细微的痕迹。显然,对于眼前这些色泽诱人的萝卜干,小黑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兴趣。它所关注的,仅仅只是主人沈言的一举一动罢了,似乎只有紧紧跟随着他,自己那颗孤独的心才能稍稍得到些许慰藉。 这笑声在空院里荡开,显得格外突兀。 他已经很久没这么笑过了。 以前院里热闹时,笑声是家常便饭,老刘的爽朗笑、张将军的洪亮笑、赵老先生的温和笑,混在一起,能把房梁上的灰尘都震下来。现在不行了,笑一声,像投入深潭的石子,连点涟漪都难起。 闲下来的日子,最磨人。 不是身体上的累,是心里的空。像被掏走了瓤的瓜,看着还是个完整的样子,内里却只剩下轻飘飘的壳。沈言开始给自己找事做,翻修漏雨的屋顶,给葡萄藤搭新的架子,把旧书重新装订,甚至学着缝补衣裳——针脚歪歪扭扭的,像条爬行的蚯蚓,他却看得认真。 胡同里的人见了,都说“沈先生变了”。以前那个温和爱笑的年轻人,如今沉默了许多,走路时背微微驼着,眼神里多了些说不清的东西,像蒙着层雾。 沈言自己倒没觉得。 他只是觉得,心沉下来了。像练太极时的“气沉丹田”,把那些浮躁、焦虑、怅然,都一点点往下压,压到看不见的地方,只剩下平稳的呼吸和踏实的脚步。 这天午后,他在整理书房时,从书架最底层翻出个落满灰尘的木箱。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些以前聚会时留下的零碎——老刘蹭掉的纽扣,张将军遗落的烟嘴,赵老先生用过的砚台,周老板忘在这儿的算盘……还有几张合影,边角都卷了毛边。 照片上的人挤在一起,笑得灿烂。老刘搂着周老板的肩膀,张将军手里举着酒杯,赵老先生坐在中间,手里还抱着小黑,沈言站在最边上,嘴角扬着青涩的笑意。阳光透过葡萄架,在他们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连空气都仿佛是暖的。 沈言的手指抚过照片上的人脸,指尖传来纸页粗糙的触感。他想起拍照那天,是周老板提议的,说“留个念想”,当时大家还笑他“老派”,谁能想到,这念想真的成了念想。 他把照片小心翼翼地夹进《东坡志林》里,正好压在那片干枯的桂花上。一帧影像,一片花痕,都是时光留下的印子。 傍晚时,胡同里传来唢呐声,凄凄惨惨的,听得人心里发紧。沈言站在院门口看了会儿,是隔壁张婶的老伴没了,据说走得很突然,早上还在门口晒太阳,中午就没了气。 “人啊,就这么回事。”路过的老太太叹着气,“昨天还能说话,今天就成了一捧灰。” 沈言没接话,转身回了院。他给小黑添了把猫粮,看着猫小口小口地吃着,忽然想起张将军说过的话:“人这一辈子,就像行军打仗,有走在前面的,有掉在后面的,能平平安安到终点,就不算输。” 以前不懂这话的分量,现在咂摸起来,竟品出些苦涩的回甘。 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站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周围空无一人,只有远处的宫阙隐约可见,琉璃瓦上的积雪在月光下泛着冷光。他想往前走,脚却像灌了铅,怎么也挪不动。忽然,身后传来熟悉的笑声,回头一看,老刘、张将军、赵老先生他们都在,还像以前那样,喊他“小沈,炖肉了没”。 他想跑过去,却猛地醒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书案上,那枚军功章静静地躺在那里,像只沉默的眼睛。沈言坐起身,摸了摸胸口,心跳得厉害,眼眶却干干的,没什么泪。 或许,是看得多了,连眼泪都变得吝啬了。 第二天一早,他把那箱旧物搬到葡萄架下,借着晨光一一擦拭。老刘的纽扣是牛角做的,磨得发亮;张将军的烟嘴是铜的,刻着简单的花纹;赵老先生的砚台边缘磕了个角,却更显温润;周老板的算盘珠子少了一颗,用木头补了个替代品…… 每样东西都有故事,每道痕迹都藏着回忆。沈言擦得很慢,像在跟老朋友对话。 “老刘,你那牛脾气,到了乡下怕是还改不了。” “张将军,您的风湿要是犯了,记得多晒晒太阳。” “赵老先生,您写的字,我还好好收着呢。” “周老板,香江的生意,该顺了?” 风穿过葡萄藤的枯枝,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回应他的话。 擦完最后一件,他把木箱重新盖好,放回书架最底层。不是忘了,是把这些回忆好好收起来,像埋下一颗种子,说不定哪天,就能长出点什么。 日子还在继续。 沈言依旧每天买菜、做饭、练拳、看书,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刻意找事做。闲了,就坐在葡萄架下晒太阳,看小黑打盹,看云卷云舒,看墙角的野草一岁一枯荣。 他发现,当心里的“空”被填满了平静,闲下来也没那么难熬。就像一杯白开水,乍尝没味,喝惯了,倒觉得比任何饮料都解渴。 这天傍晚,他练完拳,坐在石凳上休息。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小黑趴在影子旁边,像朵黑色的花。远处的胡同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声,清脆得像风铃。 沈言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世间之事,皆有定数。人来人往,缘聚缘散,生死轮回,皆是生命之必然。历经千帆过尽,方知世事无常,心境亦随之坦然。真正重要者,非紧握不放之物,乃铭刻于心之记忆;非挽留之人,乃坚守内心之宁静与安详。 墙外岁月流转,时光荏苒,而墙内却宛如世外桃源般静谧祥和。草木枯荣交替,展现出一种不声不响、泰然自若的气度。如此甚好! 此时此刻,他心中暗自思忖着:“至少,在这个美好的黄昏时分,我尚能亲手烹制一道心仪佳肴,并伴以爱猫左右相伴。这般生活,已然足矣。” 第174章 烟火气 沈言第一次踏进这座四合院时,正赶上院里的“混战”。 棒梗正踮着脚往三大爷家的鸽子笼里瞅,手里还攥着根长竹竿,想来个“偷梁换柱”;三大爷蹲在门口数着刚买的白菜,嘴里念念有词“一棵能吃三顿,两棵够五天,三棵……”,眼角余光却死死盯着棒梗,手里的旱烟杆在鞋底上磕得“啪啪”响;一大爷端着个搪瓷缸子,站在院里的石榴树下,看着这俩“活宝”直摇头,嘴角却藏着笑。 “哟,这不是沈先生吗?稀客啊!”一大爷先看见了他,笑着打招呼,搪瓷缸子往手里转了两圈,“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 沈言刚要答话,就听“哗啦”一声,棒梗的竹竿没控制好,直接捅翻了鸽子笼,一只灰鸽子扑棱棱飞出来,正好撞在三大爷的白菜堆上,带倒了最顶上那棵,滚得老远。 “好你个棒梗!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三大爷炸了毛,手里的旱烟杆也不磕了,起身就追,“看我不告诉你妈!” 棒梗“嗷”一嗓子,撒腿就跑,绕着院里的石榴树转圈,三大爷在后头追,嘴里还喊:“你给我站住!那鸽子是我好不容易才配对的!” 沈言站在门口,看着这鸡飞狗跳的一幕,原本沉在心底的那点空落落,忽然就淡了。 这才是人住的地方啊。 有争吵,有算计,有鸡毛蒜皮的磕碰,却也有藏不住的热乎气。不像他那座小院,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连风过树叶的声儿都带着冷清。 “快进来坐,别站着。”一大爷把他往屋里让,“我刚沏了新茶,尝尝。” 沈言笑着应了,刚迈过门槛,就见二大妈端着个和面盆从屋里出来,围裙上沾着白面粉,嗓门亮得很:“他三大爷,多大点事啊,孩子不懂事,你跟他计较啥?回头我让槐花给你送俩馒头赔罪!” 三大爷刚追得气喘吁吁,一听这话,气儿消了一半,嘟囔道:“不是馒头的事,这孩子得管教!不然以后还了得?”嘴上这么说,却往棒梗藏身的柴火垛那边瞥了一眼,脚步也慢了下来。 二大妈也不管他,转头看见沈言,眼睛一亮:“沈先生来啦?正好,晚上在这儿吃饭,我烙馅饼,韭菜鸡蛋馅的,你尝尝大妈的手艺!” 沈言刚想推辞,就听三大爷凑过来,一脸神秘地问:“沈先生,我听说你前阵子收了个旧花瓶?我给你掌掌眼?就当……就当抵了那鸽子受惊的精神损失费。” “去你的!”二大妈笑着拍了他一下,“人家沈先生是文化人,能看上你那点道道?” 院里的人渐渐多了。下班的工人扛着工具回来,买菜的大婶拎着篮子打招呼,孩子们放学了,书包一扔就开始在院里疯跑,你追我赶,把尘土扬得老高。沈言坐在一大爷家的门墩上,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 从那以后,沈言就成了这四合院的常客。 他来得勤,有时是下午,有时是傍晚,来了也不怎么说话,就坐在石榴树下的石凳上,看着院里的人忙活。 看二大爷摆着官腔训儿子,说“做人要懂规矩,不能学那投机倒把的”,转头就被三大爷戳穿“上回你偷偷换了人家供销社的秤砣,还好意思说”;看三大爷拿着算盘,跟卖菜的锱铢必较,一分钱都要算半天,最后却偷偷把自家种的小葱塞给对方一把;看一大爷帮着全院修修补补,谁家的炉子坏了,谁的自行车掉了链,他总能摆弄好,嘴里还说“邻里邻居的,客气啥”。 这些琐碎的、吵闹的、带着烟火气的画面,像一剂良药,慢慢治愈着沈言心里的空。 有回他来的时候,正赶上院里的自来水管道冻裂了。冬天的水洒在地上,瞬间就结了冰,滑得很。一大爷号召大家一起修,二大爷说“我是干部,指挥就行”,三大爷算计着“修这管道得多少料,平摊下来每人该出多少钱”,年轻人撸起袖子就干,孩子们也拿着小铲子帮忙铲冰,冻得小手通红也不喊冷。 沈言没说话,默默回自己院里取了工具,蹲在地上帮忙接水管。他手巧,以前在空间里摆弄过不少机械,接个水管不在话下。三大爷凑过来看,嘴里啧啧称奇:“沈先生还有这手艺?真是能人!” 二大爷也凑过来:“小沈啊,你这本事,搁厂里肯定是技术骨干!” 沈言只是笑,手上的活没停。水溅到裤腿上,冻得冰凉,心里却热乎。他想起以前和朋友们一起修仓库的日子,也是这样,吵吵嚷嚷,却干劲十足。那时候觉得累,现在想起来,竟是难得的温暖。 修完水管,二大妈非要留他吃饭。一大爷家的炕烧得热乎乎的,桌上摆着白菜炖粉条,还有几个玉米面窝头,虽然简单,却冒着热气。二大爷端着酒杯,非要跟沈言碰一个,说“谢谢你啊,不然这水不知道要停到啥时候”;三大爷夹了一筷子粉条,说“这粉条是我托人从乡下弄的,纯红薯做的,你尝尝”;孩子们挤在炕梢,抢着吃窝头,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喊“沈叔叔好”。 沈言喝了口二大爷自酿的米酒,辣辣的,带着点甜。看着满炕的人,听着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地聊家常,说谁谁家的姑娘要嫁人了,谁谁家的小子考了全班第一,谁谁单位发了福利,虽然都是些家长里短,却比任何豪言壮语都让人踏实。 他忽然明白,自己总往这儿跑,不是闲得无聊,是贪恋这份“活着”的感觉。 他那座小院太静了,静得像座标本馆,把回忆都封在了玻璃罩里。而这四合院不一样,它是活的,像棵老槐树,根系扎在烟火里,枝桠伸向日子里,每天都有新的叶子冒出来,也有旧的叶子落下去,吵吵闹闹,却生机勃勃。 有次棒梗又犯了错,把院里的公共水龙头拧坏了,被他妈贾张氏追着打,绕着院子跑,嘴里喊“沈叔叔救命”。沈言没拦,就看着贾张氏追到石榴树下,扬起的手却轻轻落在棒梗屁股上,雷声大雨点小。 “你说这孩子,咋就不让人省心!”贾张氏气呼呼地说,眼里却带着疼。 棒梗从他妈手里溜出来,跑到沈言身后,做了个鬼脸:“沈叔叔,我妈舍不得打我。” 沈言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心里软软的。这就是日子啊,有气有恼,却也有藏不住的疼惜。不像他那些故人,一别就是永恒,连句吵嘴的机会都没有。 天渐渐暖和了,院里的石榴树抽出了新叶,绿油油的。沈言来得更勤了,有时会带点自己种的蔬菜,有时会帮着一大爷修修收音机,有时就只是坐着,看三大爷教孩子们认字,听二大妈和院里的大婶们聊东家长西家短。 有人问他:“沈先生,你一个人住不闷吗?搬来咱院住呗,正好南房空着。” 沈言笑着摇头:“不了,我那院还有些东西。” 他知道,自己终究是这四合院的过客。但他贪恋这份烟火气,就像远行的人贪恋驿站的灯火,不是为了留下,而是为了汲取点暖意,好继续走下去。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石凳上,看着夕阳把四合院的屋顶染成金色。棒梗和院里的孩子们在踢毽子,笑声像银铃;三大爷蹲在门口,给刚买回来的金鱼换水,嘴里数着“一、二、三……”;二大爷拿着份报纸,戴着老花镜,大声念着上面的新闻,时不时有人插嘴问两句;一大爷端着茶壶,慢悠悠地喝着,看着这一切,脸上是满足的笑。 沈言忽然想起张将军以前说过的话:“这世上最硬的不是钢铁,是日子。日子里的烟火气,能把再冷的石头都焐热了。” 以前不懂,现在懂了。 他起身,往院门口走。二大妈看见,喊他:“沈先生,晚饭不在这儿吃啊?我包了饺子!” “不了,”沈言回头笑了笑,“我回去给自己包点,也学学您的手艺。” 走出四合院,胡同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映着青石板路。沈言的脚步比来时轻快了些,心里那点空落落的地方,像是被院里的烟火气填满了,暖暖活活的。 他想,明天还来。 看看这院里的鸡飞狗跳,听听这些家长里短,闻闻那带着面香、菜香、烟火香的日子。这样,就觉得自己还真真切切地活着,挺好。 第175章 往来之间 沈言蹲在四合院的墙角,看着棒梗和几个孩子用泥巴捏小人。孩子们的手黑乎乎的,鼻尖沾着泥点,却笑得一脸灿烂。棒梗捏了个歪歪扭扭的“将军”,挺着肚子,手里还插着根狗尾巴草当长矛,得意地向同伴炫耀:“看,这是张爷爷!” 沈言心里一动,想起张将军喝酒时拍着胸脯说“想当年我在战场上……”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这孩子,没见过张将军,却不知从哪听来些片段,竟能捏出几分神似。 “沈叔叔,你也来一个?”棒梗递过来一块泥巴,黑黢黢的,带着股湿润的土腥味。 沈言接过,笨拙地捏了个猫的形状,尾巴短得像截手指头,逗得孩子们哈哈大笑。“这是小黑!”他指着泥猫,认真地说。 孩子们更乐了,围着泥猫叽叽喳喳:“不像不像,小黑比这好看!”“沈叔叔手真笨!” 沈言也不恼,看着他们抢着把玩那只丑兮兮的泥猫,心里像被温水泡过,软软的。 这四合院的好,就在于这份“不设防”。 没人管你从哪来,以前是干啥的,有多少家底。来了,就是院里的一份子,能一起修水管,能凑在一块吃窝头,能为了谁家多占了半寸地方吵两句,转头又能笑着递过一碗咸菜。 不像他那小院,来的都是“体面人”,说话讲究分寸,做事留着余地,好是好,却少了这份直来直去的热辣。 三大爷不知啥时候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那把磨得发亮的算盘,看着孩子们的泥人,咂咂嘴:“玩泥巴有啥意思?来,三大爷教你们算算术,学会了,以后买糖都不会被坑。” 孩子们头也不抬:“不要,算术没有捏泥巴好玩!” 三大爷讨了个没趣,却也不生气,转头对沈言说:“沈先生,你说现在的孩子,是不是越来越不懂事了?想当年我像他们这么大,都能帮家里记账了。” “孩子嘛,就该玩。”沈言笑着说,“长大了,想玩都没功夫了。” 三大爷愣了愣,随即叹了口气:“也是。人这一辈子,能痛痛快快玩的日子,也就那么几年。”他拨了两下算盘,算珠碰撞的“噼啪”声,在孩子们的笑声里,竟也不显得突兀。 这时,二大妈挎着篮子从外面回来,篮子里装着刚买的韭菜,绿油油的,还带着水珠。“沈先生,今晚别走了,我给你们烙韭菜盒子,就用三大爷家的鸡蛋,他家那老母鸡,下的蛋黄都比别家的黄!” 三大爷一听,脸立刻垮了:“我说二嫂子,你这是明抢啊?我那鸡蛋是留着给我家孙女补身子的!” “就用俩,能咋地?”二大妈瞪了他一眼,“回头我让槐花给你送俩馒头,顶得上你那鸡蛋了。” “俩馒头哪够……”三大爷还在嘟囔,却已经转身往家走,“我去给你取,可说好啊,就俩!多一个都没有!” 二大妈看着他的背影,笑着对沈言说:“你看他那抠样,一辈子就活在那点算计里,可真要是院里谁家有难处,他比谁都上心。上回棒梗发烧,还是他连夜跑去找的大夫。” 沈言点点头。他见过三大爷的“抠”,买菜时为了一分钱能跟摊主吵半天;也见过他的“热”,冬天看见流浪汉,会偷偷把家里的旧棉袄塞过去,嘴里还说是“穿旧了的,扔了可惜”。 这人啊,就像这四合院,看着乱七八糟,里面却藏着不少门道,得慢慢品。 晚上的韭菜盒子烙得金黄酥脆,咬一口,韭菜的清香混着鸡蛋的醇厚,烫得人直哈气,却舍不得停嘴。一大爷、二大爷、三大爷,还有院里几家的孩子,挤在二大妈家的小屋里,围着炕桌,吃得热火朝天。 二大爷喝了口酒,脸红脖子粗地说:“我跟你们说,我那儿子,最近在厂里表现不错,领导都夸他了,说年底可能要评先进!” 三大爷扒拉着韭菜盒子,头也不抬:“评先进有啥用?能当饭吃?我看还不如多挣点钱实在。” “你懂啥?”二大爷瞪了他一眼,“这是荣誉!荣誉懂不懂?” “荣誉能让你家棒梗不上树掏鸟窝?”三大爷慢悠悠地回了一句,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沈言坐在炕梢,看着他们吵吵闹闹,自己默默吃着韭菜盒子。外面的风刮得窗户纸“呜呜”响,屋里却暖融融的,菜香、酒香、笑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熬得浓浓的杂烩汤,热辣滚烫,却暖心暖胃。 他忽然觉得,自己以前追求的“安稳”,或许太狭义了。 安稳不一定是寂静,不一定是独处,也可以是这样的喧嚣,这样的热闹,是身边有群吵吵闹闹的人,是锅里有冒着热气的饭菜,是抬头能看见熟悉的屋檐,低头能踩着踏实的土地。 吃完晚饭,沈言帮着收拾碗筷,二大妈推着他往外走:“去去去,坐着就行,哪能让你动手。”她擦了擦手,从柜子里拿出个布包,塞到沈言手里,“这是我腌的韭菜花,你带回去,就着馒头吃,香得很。” 沈言推辞不过,只好收下。布包沉甸甸的,还带着余温,像揣了个小暖炉。 走出二大妈家,院里的灯大多熄了,只有三大爷家还亮着灯,隐约传来算盘珠子的声音。石榴树的影子在月光下拉得老长,像个沉默的守护者。 沈言走到院门口,回头望了望这座闹哄哄的四合院,心里忽然很踏实。 他的小院是静的,像幅水墨画,需要细细品;这四合院是动的,像幅年画,热闹得让人心里敞亮。两者看似不同,却殊途同归,都藏着日子该有的样子——有烟火,有温度,有人情。 回到自己的小院,小黑立刻从窝里钻出来,蹭着他的裤腿。沈言把韭菜花放在厨房,摸了摸小黑的头:“今天见着棒梗他们了,还捏了个你呢,丑乎乎的。” 小黑“喵”了一声,像是听懂了。 沈言坐在葡萄架下,看着月光洒在空荡荡的石桌上,心里却不像以前那样空了。四合院的喧嚣像颗石子,在他心里激起了涟漪,连带着这寂静的小院,都仿佛多了点生气。 他知道,以后还会常去四合院。 不为别的,就为那份吵吵闹闹的烟火气,为那些直来直去的真性情,为了提醒自己,日子不只有寂静和回忆,还有热辣辣的当下,有活生生的人。 就像二大妈的韭菜盒子,烫嘴,却香得让人忘不了。 挺好。 沈言笑了笑,起身往屋里走。明天,该把二大妈给的韭菜花拌点豆腐,配着粥吃,肯定很下饭。 第176章 人间百态 沈言蹲在四合院的老槐树下,看着一大爷用铁丝捆扎自行车的链条。阳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在大爷手上投下斑驳的光点,他手指粗糙,布满老茧,却灵活得很,铁丝在他手里绕了两圈,“咔哒”一声就固定住了,比新的还结实。 “您这手艺,搁以前能当八级工。”沈言递过去一块擦手布。 一大爷笑了笑,接过布擦了擦手上的油污:“啥八级工,就是瞎琢磨。以前在厂里修机器,比这复杂多了。”他顿了顿,看了眼院里正在忙活的街坊,压低声音说,“这院里的人,看着吵吵闹闹,其实心里都亮堂着呢。谁也不傻,就是过日子各有各的法。” 沈言深以为然。 他来四合院的次数多了,渐渐摸清了院里的“门道”。 二大爷爱摆官腔,总端着“街道积极分子”的架子,见谁都想训两句,可真到了分粮分票的时候,他会偷偷把自家的份额匀给家里人口多的邻居;三大爷抠门是出了名的,买根葱都要算半天,却会在冬天把自家的煤炉往门口挪挪,让路过的孩子烤烤手;贾张氏看着厉害,护犊子护得没边,可谁家要是做了好吃的,她总会端着碗过去“尝尝”,转头就把自家腌的咸菜送过去一大碗。 这些人,没有小说里写的那么“妖魔化”,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就是些活生生的普通人。有私心,有算计,却也有藏在骨子里的善良和实在,像老槐树的根,看着盘根错节,却深深扎在这片土地里,汲取着烟火气,也滋养着日子。 这天下午,院里出了件事。 三大爷家的鸽子丢了两只,据说是被外面来的野狗叼走了。他心疼得直转圈,在院里骂骂咧咧,说“肯定是有人没关好院门”,眼睛却瞟着二大爷家的方向——昨天二大爷家的小子跟棒梗说过“要抓只鸽子玩玩”。 二大爷一听就不乐意了:“我说老常,你这话啥意思?我家小子是淘气,可还不至于偷你家鸽子!” “不是你家是谁家?”三大爷梗着脖子,“除了你家小子,谁还惦记我那鸽子?”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脸红脖子粗,院里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七嘴八舌地劝着,却没人真往心里去——这种争吵,在四合院里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吵过了,转头该说话还说话。 沈言没凑过去,依旧坐在槐树下,看着一大爷蹲在墙角抽烟,眉头微蹙,却没起身劝架。他知道,一大爷心里有数,等两人吵得差不多了,他自然会出面。 果然,等二大爷和三大爷吵得口干舌燥,一大爷慢悠悠地站起来,往两人中间一站:“行了行了,多大点事。老常,鸽子丢了就丢了,回头我让我那口子给你蒸俩白面馒头,比鸽子肉实在;老徐,你也别上火,孩子淘是淘,咱得教,不能让人家戳脊梁骨。” 他顿了顿,又说:“我刚才在胡同口看见王大妈家的狗了,嘴里叼着根羽毛,八成是它干的。回头我跟王大妈说说,让她把狗看好了。” 这话一出,二大爷和三大爷都不吭声了。谁都知道,一大爷是给双方找台阶下。三大爷嘟囔了两句“那鸽子是我好不容易才养大的”,气也消了大半;二大爷哼了一声,转身回屋了,却让槐花给三大爷家送了碗刚熬好的小米粥。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暗暗点头。 这些从战争年代过来的老人,脑子转得比谁都快。他们见过枪林弹雨,熬过饥寒交迫,早就把“生存”二字刻进了骨子里。知道什么时候该争,什么时候该让,什么时候该装傻,什么时候该较真,像揣着本活字典,把人情世故翻得明明白白。 就说一大爷,看似老实巴交,实则心里跟明镜似的。院里的事,他很少主动掺和,可每次出面,都能说到点子上,既不得罪人,又能把事解决了。沈言听说,他以前在厂里当班组长,手下管着几十号人,没一个不服他的。 二大爷和三大爷也是如此。 二大爷摆官腔,是想在院里有点面子,好让人高看一眼;三大爷算计,是穷怕了,想让日子过得宽裕点。他们的“小九九”,院里人都心知肚明,却没人戳破——谁还没点小心思呢?只要不太过火,过得去就行。 沈言从不参与院里的这些事。 他就像个旁观者,看着他们吵,看着他们闹,看着他们在算计里透着实在,在争吵里藏着暖意。偶尔有人问他“沈先生,你说这事谁对谁错”,他总是笑着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不清”,既不得罪谁,也不偏向谁。 这种“不掺和”,反而让他在院里得了个“实在”的名声。没人把他当外人,也没人提防他,有啥好吃的会给他送点,有啥烦心事也愿意跟他念叨两句。 贾张氏就跟他说过:“沈先生,你是个好人。不像院里那几个,看着笑脸相迎,背后净算计。”她说这话时,手里还拿着给沈言的两个糖蒜,是她自己腌的,酸甜开胃。 沈言知道,贾张氏说这话,一半是真心,一半是想找个倾诉的对象。他就听着,偶尔应两声,不评价,也不附和。他知道,这些话,听过就算,当不得真,也没必要当真。 日子久了,沈言和院里的人渐渐处出了一种微妙的默契。 他会给一大爷带点空间里的新茶,听大爷讲以前厂里的事;会帮三大爷修修收音机,听他算那些鸡毛蒜皮的账;会陪二大爷下两盘棋,听他吹以前的“光荣历史”。他不插话,不多问,却总能在恰当的时候递上一杯水,或者说句“您说得对”,让对方说得更起劲。 这些老人,从战争年代走来,心里都憋着些故事。有的是荣耀,有的是伤痛,有的是遗憾。平时藏着掖着,只有在放松的时候,才会不经意地漏出点边角。沈言的倾听,对他们来说,就像下雨天里的一把伞,不一定能挡多少雨,却让人觉得踏实。 这天傍晚,沈言要回自己的小院,三大爷非要塞给他两个自家种的茄子,紫莹莹的,看着就新鲜。“拿着,我家吃不完,放着也是烂。”他嘴上这么说,眼里却带着点期待。 沈言接过来,笑着说:“明天我做茄子酱,给您送点尝尝。” 三大爷眼睛一亮:“那敢情好!我就爱吃茄子酱,配着窝窝头,香!” 走出四合院,沈言看着手里的茄子,心里暖暖的。这些茄子,或许不值什么钱,却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人踏实。这就是四合院的日子,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却有实实在在的往来,像老槐树的叶子,一片挨着一片,风一吹,哗啦啦地响,热闹,也安心。 他知道,自己永远成不了这四合院的“自己人”,他的小院,才是最终的归宿。但他感谢这片喧嚣的烟火地,感谢这些吵吵闹闹的普通人,是他们让他明白,日子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平平淡淡里的真性情,才最动人。 就像三大爷的算计,二大爷的官腔,贾张氏的护犊子,看似不那么“体面”,却都是生活最本真的模样。 挺好。 沈言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明天的茄子酱,得多放些辣椒,三大爷爱吃辣的。 第177章 喧嚣 沈言静静地伫立在四合院那轮皎洁如月般的门边,宛如一座沉默的雕塑。他微闭双眸,竖起耳朵,聆听着从院子里传来的阵阵争吵声。这些声音仿佛被一阵调皮捣蛋的风儿裹挟而来,如同串串噼里啪啦、肆意绽放的鞭炮一般喧闹而热烈。 此时此刻,二大妈正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她双手叉腰,满脸怒容,活脱脱一只护崽的老母鸡。只见她扯起嗓子,与那个前来收购废品的男人展开一场激烈的拉锯战。那洪亮高亢的嗓音,简直能够震破云霄,甚至连屋顶似乎都要被她的吼声给掀翻掉。只听得二大妈义愤填膺地质问道:喂!我说你这个卖破烂儿的家伙,你这杆秤到底准不准呐?瞧瞧我这儿满满当当一大堆纸箱子,怎么着也得有足足五斤重!可你居然胆敢昧着良心,硬把它们说成只有区区三斤!难道你觉得我老太婆好欺负不成?还是说你以为我眼神不好,就看不清真相啦? 面对二大妈如此咄咄逼人的质问,那位负责收废品的男子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他身材瘦削,肩头扛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竹筐,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大……大妈呀,您看您这一箱箱废纸都已经被压得扁扁平平的了,虽然看上去体积挺大,但实际上根本没多少重量呢。所以嘛,按照三斤来计算,真的不算少啦! 然而,二大妈显然不吃他这一套。她猛地伸出右手,一把将对方手中紧握的秤杆子抢夺过来,并亲自拿起来仔细掂量了一番后,便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哼!少跟我耍这种小聪明!告诉你,老娘当年可是在供销社里当过售货员的人,什么样的伎俩没见过?就凭你这么点儿雕虫小技,也妄想骗过我的法眼?想得美!这样,再给你加两角钱,要是不同意,这笔生意咱们干脆别做了! 旁边围了几个看热闹的,有帮二大妈说话的,有劝收废品的让步的,还有人指着筐里的旧报纸念叨“这上面的新闻我还没看完呢”,吵吵嚷嚷,却透着股说不出的热乎。 沈言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笑。 这就是他来四合院的理由。 不是为了谁家的韭菜盒子,也不是为了听谁讲过去的故事,就是为了这股吵吵闹闹的烟火气。像灶膛里跳动的火苗,看着乱,却能把日子焐得热气腾腾。 他那小院太静了,静得能听见墙根草生长的声音。葡萄藤的枯叶落在地上,能惊起半天的回响。起初觉得清净,日子久了,就像喝多了白开水,嘴里淡出鸟来。 还是这儿好。 有人为了一分钱争得面红耳赤,转头就能笑着分你半个馒头;有人背后说你坏话,见你真有难处,比谁跑得都快;孩子们在泥里打滚,大人们在院里拌嘴,鸽子在房檐上咕咕叫,连墙角的杂草都长得比别处旺盛,透着股不管不顾的生命力。 “沈先生来啦?”一大爷端着个豁口的搪瓷碗从屋里出来,碗里盛着刚晾好的绿豆汤,“快进来喝碗,解解暑。” 沈言跟着他往里走,路过二大妈和收废品的,两人还在讨价还价。二大妈瞥见他,喊了句:“沈先生你说说,他是不是坑人?” 收废品的也机灵,赶紧说:“这位先生看着像文化人,您给评评理,三斤纸箱子,我给八毛,真不少了。” 沈言笑着摆手:“我哪懂这个,不过二大妈过日子细,您要是能多给一毛,就当照顾老人了。” 收废品的想了想,从兜里摸出一毛钱递过去:“得,看在这位先生的面子上,就依您!” 二大妈接过钱,眉开眼笑:“还是沈先生会说话!回头我给你烙糖饼吃!” 一大爷在旁边叹道:“你说她,为了一毛钱,能跟人吵半个钟头,刚才三大爷家孙子哭了,她偷偷塞了块红糖过去,眼睛都不眨一下。” 沈言喝着绿豆汤,甜丝丝的,带着股绿豆的清香。他知道,这就是四合院里的人,嘴上不饶人,心里却揣着杆秤,谁好谁坏,谁真谁假,掂量得比谁都清楚。 下午,院里的自来水又出了问题,水流得断断续续,像是在喘气。一大爷喊了声“修水管喽”,院里的爷们儿都出来了。二大爷指挥着“你搬梯子,他拿扳手”,自己叉着腰站在旁边,倒像个监工;三大爷蹲在地上,拿着个小本子记着“用了两个管箍,半卷胶带,回头得平摊”;年轻点的小伙子爬上爬下,汗珠子顺着脸往下淌,嘴里还喊着“再递个钳子”。 沈言也搭了把手,帮着递工具,拧螺丝。他手巧,很快就找到了问题所在——是管道接口处锈住了,得换个新的。 “我家有个新接口,上次修自行车剩下的,能用。”三大爷说着,颠颠地跑回家拿来个铜质接口,看着挺新。 “你这铁公鸡,今儿怎么舍得拿出好东西了?”二大爷打趣道。 三大爷瞪了他一眼:“水都快停了,还计较这个?等会儿修好了,我还得用这水洗菜呢!” 众人都笑了。沈言看着他们蹲在地上,围着那截水管忙乎,脸上沾着泥,手上带着水,却笑得一脸灿烂,心里忽然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 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也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就是一群人,为了点柴米油盐的小事,吵吵闹闹,却又齐心协力,把日子往前推。像老槐树上的藤蔓,你缠着我,我绕着你,看着乱,却拧成了一股绳,韧得很。 修完水管,天已经擦黑了。二大妈煮了一大锅玉米,放在院里的石桌上,谁路过都能拿一个。玉米是刚从乡下弄来的,黄澄澄的,还带着须子,咬一口,甜汁能溅出来。 孩子们围着石桌抢玉米,大人们坐在旁边聊天,说厂里的事,说街坊的闲话,说天气预报说明天有雨。沈言拿着个玉米,坐在石榴树下,慢慢啃着,听着他们东一句西一句地聊,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 他想起自己刚穿越时,总想着“改变命运”“活出个人样”,觉得日子就得轰轰烈烈,才算没白来。现在才明白,真正的日子,就藏在这些吵吵闹闹的烟火里。 是二大妈为一毛钱的争吵,是三大爷算来算去的小账,是一大爷默默修好的水管,是孩子们抢玉米时的笑声。这些琐碎的、平常的、甚至有点俗气的片段,像一块块砖头,垒起了生活的墙,挡风,遮雨,让人心里踏实。 “沈先生,发啥愣呢?”二大爷递过来个烤红薯,是用院里的煤炉烤的,焦黑的皮裂开个口,露出金黄的瓤,甜香扑鼻,“尝尝,热乎着呢。” 沈言接过来,烫得直换手,咬了一口,甜得能把心都化了。“好吃。”他由衷地说。 “那是,”二大爷得意地说,“这红薯是我托人从郊区弄的,沙土地长的,比城里买的甜多了。” 夜色渐浓,院里的灯亮了,昏黄的光映着每个人的脸,像幅温暖的画。鸽子回了笼,孩子们回了家,只剩下几个老人还坐在石桌旁,慢悠悠地喝着茶,聊着天。 沈言起身告辞,二大妈非要塞给他两个玉米,说“回去煮煮,明早当早饭”。他推辞不过,只好拿着。 当沈言踏出四合院时,夜幕已经悄然降临,但胡同里的路灯却散发着明亮而温暖的光芒,仿佛将整个小巷都笼罩在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之中。这些灯光照亮了青石板路,使得路面上那些小小的水洼也变得格外引人注目,它们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反射出一片片摇曳不定的波光粼粼。 此刻,沈言手中紧握着一根刚刚煮熟的玉米棒,它仍然残留着些许余温,宛如一个迷你版的小太阳般散发出热量和温馨。这种感觉让他感到无比安心,仿佛有一股暖流正源源不断地从掌心传来,抚慰着他疲惫不堪的心灵。 他缓缓转过身来,目光投向身后那座灯火通明的四合院。透过半掩的院门,可以依稀看到屋内闪烁的灯光以及不时传出的阵阵欢声笑语,宛如一首尚未结束的动听歌谣,萦绕在空气中久久不散。 “真好……”沈言轻声呢喃道,嘴角不由得泛起一丝微笑。无论外界的喧嚣与纷扰如何肆虐,无论内心深处怎样空虚寂寞,只要踏入这片熟悉的领域,聆听着这份热热闹闹、充满生活气息的声音,便会让人觉得生活依旧可以继续下去,未来仍充满希望。 没错,正是这样浓浓的烟火气,成为了人们心中那份难以割舍的情感纽带,亦是支撑起平凡日子的根基所在。 沈言深吸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起来。随后,他迈动步伐,脚下生风似的加快速度向前走去。因为他知道,回到家中后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手中的玉米放入锅中慢慢炖煮,待到明日清晨,便能品尝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香甜玉米粥,再配上二大妈送给他的美味咸菜,如此一来,又能开启一段平淡但却幸福满满的崭新旅程啦! 第178章 孤身向北 沈言把最后一块腊肉塞进背包时,小黑“喵”了一声,用头蹭着他的裤腿。窗外的天刚蒙蒙亮,四合院还浸在寂静里,只有远处传来几声鸡鸣,撕破了黎明前的昏沉。 他没跟任何人告别。 前几天在院里闲坐时,随口跟一大爷提了句“想去关外采点山货,听说那边的人参不错”,老爷子只叮嘱他“路上小心,关外冷,多带点衣裳”,没多问。院里的人都知道他性子独,偶尔出门十天半月很寻常,没人会往别处想。 只有沈言自己清楚,这趟不是采山货。 在四合院待得久了,烟火气是暖,却也磨掉了些心气。那些吵吵闹闹的日常像层温水,泡得人渐渐发困。他骨子里那点属于“过客”的疏离,总在夜深人静时冒出来——他不属于这里,至少,不止属于这里。 去东北,是临时起意,也像是蓄谋已久。 他想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看看冰封的江河,看看林海雪原。也想试试,离开这四九城的方寸之地,自己能不能活得下去。至于出境,不过是个模糊的念头,走到哪算哪,总比困在原地胡思乱想强。 背包里塞得满满当当。空间里的干粮、药品、厚实的棉衣,还有给小黑备的猫粮和一个折叠猫笼。他没带太多累赘,一把磨得锋利的短刀藏在靴筒里,这是路上唯一的武器,也是最后的依仗。 锁好小院的门时,沈言回头看了一眼。葡萄藤的枯枝在风中摇晃,廊下的红灯笼蒙上了层薄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却又好像少了点什么。他深吸一口气,转身走进胡同,脚步轻快,像要甩掉什么牵绊。 小黑缩在猫笼里,透过网格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世界。马车辘辘驶过,挑着担子的货郎吆喝着走过,早起的妇人在井边打水……这些熟悉的烟火气,渐渐被抛在身后。 出了城,路就难走了。 官道上坑坑洼洼,积着上一场雨留下的泥水,马车驶过,溅起半人高的泥花。风也硬了起来,刮在脸上带着疼,像是在提醒他,离开安乐窝的日子,不好过。 走了两天,就遇上了麻烦。 那天傍晚,沈言在一处破败的山神庙落脚。庙里到处是蛛网和灰尘,墙角堆着些干草,勉强能遮风。他刚生起篝火,打算烤个馒头,就听见庙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 “里面有人吗?借个火!”是个粗哑的男声,带着股不怀好意的腔调。 沈言没吭声,握紧了靴筒里的刀。小黑似乎察觉到危险,在笼子里弓起身子,喉咙里发出低低的警告声。 庙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走进来三个汉子,个个面黄肌瘦,眼神浑浊,手里拿着木棍和砍刀,嘴角挂着贪婪的笑。为首的是个独眼龙,盯着沈言的背包,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小哥,看着面生啊,从哪来?” “路过。”沈言的声音很平静,目光落在他们手里的武器上。 “路过?”独眼龙笑了,露出黄黑的牙齿,“巧了,我们哥仨也在这儿‘路过’。小哥看着挺富态,不如把背包里的东西分我们点?大家都是混口饭吃,别伤了和气。” 沈言没动,只是把猫笼往身后挪了挪:“里面没什么值钱的,都是些干粮和衣裳。” “有没有,得我们说了算!”旁边一个瘦猴似的汉子不耐烦了,挥着砍刀就冲过来,“识相的就自己交出来,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沈言侧身躲过,顺手从篝火里抽出一根烧得通红的木棍,劈头盖脸砸过去。瘦猴没料到他动作这么快,惨叫一声,捂脸倒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扑灭脸上的火,半边脸已经焦黑。 独眼龙和另一个汉子愣了一下,随即目露凶光,一起扑了上来。沈言没慌,手里的短刀不知何时已经出鞘,寒光一闪,先避开独眼龙的砍刀,刀刃在他手腕上轻轻一划。 “啊!”独眼龙惨叫着扔掉刀,捂着流血的手腕后退,眼里满是惊恐。 另一个汉子吓得腿一软,手里的木棍“哐当”掉在地上,转身就想跑。沈言没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滚。” 汉子连滚带爬地冲出庙门,连受伤的瘦猴都顾不上了。独眼龙也想跑,被沈言喝住:“把你的刀留下。” 他哆哆嗦嗦地解下刀,扔在地上,抱着手腕狼狈地逃走了。 庙里只剩下沈言和地上呻吟的瘦猴。沈言走过去,看了一眼他焦黑的脸,心里没什么波澜。这世道,人饿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不杀他们,是还没被逼到那份上,但也不会心慈手软。 “以后别再拦路抢劫了。”他丢下这句话,用脚把篝火踢灭,扛起背包,抱着猫笼走进了夜色里。 走出没多远,就听见身后传来微弱的呼救声,他没回头。这世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劫数,旁人帮不了太多。 接下来的路,更难走。 越往北,天气越冷,草木也越发稀疏,能找到的村落越来越少,遇到的“劫匪”却越来越多。有的是成群的流民,有的是溃败的散兵,个个都像饿疯了的狼,眼睛里只有“食物”两个字。 沈言杀了第一个人,是在一片林子里。 对方有五个人,拿着枪——虽然是老式的步枪,却足够致命。他们不仅要抢东西,还盯上了沈言身上的棉衣。领头的是个疤脸,狞笑着说:“把衣服脱了,再把背包留下,就饶你一命。” 沈言没废话。在对方扣动扳机的前一秒,他像只狸猫般扑过去,短刀精准地刺穿了疤脸的喉咙。鲜血喷溅在他脸上,温热而粘稠,带着股铁锈味。 剩下的人愣住了,大概没见过这么快的身手。沈言没给他们反应的机会,刀光翻飞,惨叫声此起彼伏,不过片刻功夫,林子里就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他站在血泊里,胸口剧烈起伏,不是害怕,是肾上腺素飙升后的亢奋。小黑在猫笼里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沈言深吸一口气,用雪擦了擦脸上的血,又擦干净刀上的痕迹。 他走到尸体旁,面无表情地搜走了他们身上的子弹和一点零碎的干粮,然后抬手一挥,五具尸体凭空消失——被收进了空间的角落。 空间确实越来越大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随着他精神力的增长,空间的范围也在缓慢扩张。现在的空间,像个小型的山谷,除了田地、仓库,还有片荒芜的角落,用来存放这些“麻烦”,再合适不过。 一两个人放进去,确实像扔进大海里的石子,连点涟漪都起不了。 他甚至在空间里挖了个深坑,把这些尸体埋进去,上面盖上土,再种上些速生的野草。眼不见为净,也省得留下痕迹。 杀人,从一开始的心悸,到后来的麻木,只用了短短几天。 他不喜欢杀人,却也不排斥。这世道,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他要活下去,要去看林海雪原,就不能有太多顾虑。 一路上,他见过太多疯狂的事。 有母亲为了半块窝头,把孩子卖给人贩子;有兄弟俩为了一口吃的,打得头破血流;有村庄被洗劫一空,只剩下烧焦的房屋和满地的尸体……这些画面,比杀人流的血更让人窒息。 沈言开始理解,为什么那些劫匪会那么疯狂。当饥饿像毒蛇一样缠上你,当寒冷像刀子一样割着你,道德、底线、良知,这些东西都变得轻飘飘的,远不如一块干粮实在。 他尽量避开人群,只在必要时才去附近的集镇补充物资。交易时也格外小心,能用东西换的,绝不用钱;能少说话的,绝不多嘴。他像个沉默的影子,行走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 只有在夜里,钻进睡袋,抱着发抖的小黑时,他才会觉得自己还是个人。 “快到了。”他摸着猫的头,低声说,“到了东北,就有雪了。” 小黑“喵”了一声,用头蹭着他的手心,像是在回应。 又走了十几天,终于看到了雪。 不是零星的雪花,是漫天飞舞的大雪,像无数白色的蝴蝶,从天空飘落,覆盖了道路,覆盖了田野,覆盖了远处的山峦。天地间一片苍茫,干净得让人想哭。 沈言站在雪地里,张开双臂,任由雪花落在他的脸上、肩上、头发上。冰冷的雪片融化,带来刺骨的寒意,却也驱散了一路的血腥和疲惫。 小黑从猫笼里探出头,好奇地舔了舔落在笼子上的雪花,打了个哆嗦,又缩了回去。 沈言笑了,笑得像个孩子。 他不知道前路还有多少危险,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出境,甚至不知道这趟远行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此刻,看着这片纯白的世界,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至少,他走出了那座四合院,走出了自己的执念,走到了这片广阔的天地里。 他扛起背包,抱着猫笼,继续往北走。脚印深深浅浅地印在雪地上,很快又被新的落雪覆盖,仿佛从未有人走过。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条路,他走过来了。 带着一身的风雪,带着满手的血腥,也带着对远方的期许。 挺好。 他想。 至少,还在往前走。 第179章 跨境 沈言站在冰封的界江岸边,望着对岸模糊的灯火,哈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凝成转瞬即逝的雾团。江面上的冰层厚得能跑马车,冰层下的水流无声涌动,像藏在暗处的巨兽,吞噬着来往的痕迹。 他已经换了模样。 用空间里备着的易容材料,将原本的东方面孔改得棱角模糊,肤色深了些,眉眼间多了几分中亚人的特征。这是他路上琢磨出的法子——跨境不易,一张“生面孔”比什么都危险,倒不如换张不起眼的脸,混在往来的流民里,反倒安全。 小黑缩在他怀里的棉兜子里,只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江风像刀子似的刮过,带着冰碴子,沈言把裹着猫的棉兜系得更紧些,指尖触到布料下温热的小身子,心里踏实了几分。 “过江不?五十块,保你安全到对岸。”一个裹着破旧羊皮袄的汉子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眼神在沈言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评估他的“价值”。 沈言没立刻回答,只是指了指江面上几个正在凿冰捕鱼的人影:“这时候过江,不怕巡逻的?” 汉子嗤笑一声,往地上啐了口带血的唾沫:“巡逻的?这鬼天气,他们躲在屋里喝酒还来不及。再说了,真遇上了,我有路子应付。”他拍了拍腰间鼓鼓囊囊的东西,看形状像是把短枪。 沈言从怀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票子递过去:“不用你送,指条没人的路就行。” 汉子眼睛一亮,飞快地抢过票子塞进怀里,压低声音说了个方位:“顺着下游走三里地,有处冰缝,那里的冰层薄,好凿开,巡逻的也少。记住,过了江别往亮处去,顺着林子走,找那些挂着‘合作社’牌子的地方,那里才有你要的东西。” 沈言点点头,没再多问,转身往汉子指的方向走去。脚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的轻响,在这寂静的雪原上格外清晰。 他知道汉子说的“合作社”是什么。 前世看过的资料里提过,这时候的北方邻国,靠着华夏偿还的债务,日子比这边好过些,至少物资没那么紧缺。那些挂着“合作社”牌子的地方,其实就是物资中转站,堆放着从华夏运过去的各类物资,等待分拣、入库。 而这些物资里,有多少是被挑挑拣拣后剩下的“不合格品”,只有天知道。 沈言想起路上听来的传闻——拉去的冻肉,对方说“有异味”,打回来;运去的粮食,说“杂质超标”,退回来;甚至连布匹,都能挑出“染色不均”的毛病。可这些被退回来的东西,拉回原地早就坏了,只能按照指示,咬牙倒进海里。 八十多亿的债务,像座大山压在华夏的脊梁上。而对方用这种近乎刁难的方式,一点点磋磨着本就紧绷的神经,分明是拿捏着“你奈我何”的底气,恶心人,却又让人发作不得。 沈言不是什么伟人,没能力改变这一切。但他憋着股气——凭什么?凭什么好东西要被这么糟践?凭什么明摆着的欺负要硬生生受着? 他这趟来,就是要“拿”点东西回去。 不偷别的,就偷那些被他们挑剩下、准备销毁的“不合格品”。烂肉也好,带杂质的粮食也罢,在他这里,只要还能入口,就比倒进海里强。他空间大,别说装这些,就算再多点,也填不满那片扩张出的荒芜角落。 至于“嘎人增空间”,不过是随口的念头。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沾更多血腥,只是这空间确实随着他精神力的增强在缓慢扩大,或许与他一路来的经历有关,但他懒得深究——有用就够了。 凿开冰缝花了整整两个时辰。 冰镐砸在冰层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震得虎口发麻。沈言轮流用热水和烈酒擦手,防止冻伤,汗水浸湿了里层的棉衣,又被寒风冻成冰碴,贴在皮肤上,又冷又硬。小黑在棉兜里不安地动了动,沈言腾出一只手摸了摸它的头,低声说:“快了。” 终于,冰层“咔嚓”一声裂开,露出下面墨绿色的江水。沈言不敢耽搁,将背包捆在背上,抱着小黑,小心翼翼地从冰缝滑下去,落入刺骨的江水中。 冰冷的江水瞬间浸透了棉衣,冻得他牙关打颤,几乎喘不过气。他咬着牙,凭借着常年锻炼的体力,在水下奋力划水,冰冷的水流像无数根针,刺得四肢百骸都在疼。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抓住了对岸的冰沿,拼尽全力爬了上去,趴在雪地里大口喘气,浑身冻得像块冰。 他立刻从空间里取出烈酒,倒在身上揉搓,直到冻僵的皮肤泛起血色,又换上干燥的棉衣,这才感觉活过来了。小黑抖着身上的水珠,钻进他怀里,发出委屈的“喵呜”声。 “没事了。”沈言裹紧棉衣,看着对岸渐渐模糊的轮廓,心里清楚,从这一刻起,才算真正踏入了“异域”。 按照之前的计划,他在林子里找了个隐蔽的山洞,再次易容。 这次换的是张典型的白种人面孔,高鼻梁,深眼窝,金发碧眼——材料是他特意准备的,用特殊的颜料和假发伪装,远看足以乱真。他还从空间里拿出一套合体的呢子大衣,换上后,活脱脱一个在本地讨生活的商人。 “从现在起,咱也是‘本地人’了。”沈言对着山洞里结的冰面照了照,镜中的“白种人”眼神冷冽,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 小黑歪着头看他,像是在辨认这个“新主人”,过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用头蹭了蹭他的手背,算是认了。 接下来的路,靠的就是这张脸。 他顺着林子往内陆走,沿途遇到不少检查站,士兵穿着灰色的大衣,端着枪,对来往的人盘查得很严。沈言操着不太流利的俄语,说是“从远东来的商人,做皮毛生意”,再塞点空间里带的细烟,大多能顺利通过。 那些士兵的眼神里,总带着种不加掩饰的优越感,尤其是看到他“白种人”的面孔时,盘问都松快些。沈言心里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点头哈腰地应付着——他不在乎这些虚礼,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那些堆放“不合格品”的中转站。 走了三天,终于在一个叫“别洛戈尔斯克”的小镇外,找到了目标。 那是片巨大的仓库群,围着高高的铁丝网,上面缠着带刺的铁丝,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把守,巡逻的队伍每隔半小时就会绕仓库转一圈,戒备森严。 但沈言的注意力,却不在那些崭新的仓库上。 在仓库群的边缘,有片用木板搭成的简易棚子,里面堆着些黑乎乎的东西,散发着隐约的腥臭味。几个穿着工装的人正骂骂咧咧地往卡车上搬,动作粗鲁,像是在扔垃圾。 沈言躲在远处的雪堆后,用望远镜看了很久。 那些被扔上卡车的,是冻肉。 虽然冻得硬邦邦的,但能看出不少肉块上还带着明显的刀痕,甚至有些还能看出是完整的排骨。只是因为冻得太久,表面结了层发黑的冰壳,就被归为“不合格品”,等着被拉去销毁。 他甚至看到有工人从冻肉堆里捡起一块,用刀削掉发黑的表层,露出里面鲜红的肉,塞进口里嚼着,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 沈言的手攥紧了望远镜,指节泛白。 这就是被退回去的“不合格品”?这就是宁愿倒进海里也不让同胞果腹的东西?在这边,却成了工人偷偷解馋的“零食”。 一股无名火从心底窜上来,烧得他喉咙发紧。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翻涌的情绪。愤怒解决不了问题,他要做的,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他开始观察仓库的守卫换班时间、巡逻路线、铁丝网的薄弱点。空间里的地图被他摊开,上面用红笔标出了几个可能的潜入点。小黑蹲在他脚边,看着他写写画画,时不时用尾巴扫扫地上的积雪。 “今晚动手。”沈言收起地图,眼神变得锐利,“咱们去‘借’点东西。” 夜幕降临,雪原上的风更紧了,卷着雪粒,打在脸上生疼。仓库的探照灯在雪地里扫来扫去,光柱所及之处,积雪反射出惨白的光。 沈言像只狸猫,借着夜色和雪堆的掩护,悄无声息地靠近铁丝网。他找到一处铁丝网与地面连接处的缝隙,用特制的工具轻轻撬动,很快弄出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口。 钻过铁丝网时,带刺的铁丝划破了大衣,他却浑然不觉,眼睛死死盯着那片堆放“不合格品”的棚子。巡逻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迅速矮身躲在一堆空木箱后,心脏在胸腔里“咚咚”狂跳。 等巡逻队走远,他立刻窜到棚子下。 一股浓烈的腥臭味扑面而来,混杂着冰雪的寒气,让人胃里翻腾。但沈言顾不上这些,他抬手一挥,棚子里堆放的冻肉就像被无形的手抓起,凭空消失——被收进了空间的角落。 他动作极快,像台精密的机器,只挑那些看起来还能吃的,发黑发臭的一概不收。空间里的仓库足够大,这些冻肉堆进去,连十分之一都占不到。 “差不多了。”沈言估算着量,足够几百人吃上个把月,再贪多容易暴露。 他正准备撤离,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伴随着生硬的俄语呵斥:“谁在那里?!” 沈言心里一紧,转身就跑。身后的枪声响起,子弹呼啸着擦过他的耳边,打在雪地里,溅起一片雪雾。 他不敢回头,拼尽全力往铁丝网的缺口冲,风在耳边呼啸,心脏几乎要跳出嗓子眼。小黑在他怀里的棉兜里吓得瑟瑟发抖,却懂事地没发出一点声音。 冲过缺口时,他被铁丝勾住了裤腿,狠狠摔在雪地里。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咬着牙爬起来,忍着剧痛继续跑,直到把仓库的灯光和枪声远远抛在身后,才一头栽倒在雪地里,大口喘着粗气。 怀里的小黑“喵”了一声,用头蹭着他的脸,像是在安慰。 沈言笑了,笑得牵动了伤口,疼得龇牙咧嘴,眼里却闪着光。 他摊开手,掌心全是冷汗和血污,却攥得紧紧的。 空间里,那些冻肉安静地躺在角落,像一堆沉默的宝藏。 八十多亿的债务,他拿不走万分之一。但这一点点,至少能让一些人少挨饿,能让那些被糟践的东西,回到该去的地方。 够了。 他裹紧怀里的猫,往更深的雪原走去。接下来,他要换张脸,再“拿”点别的——粮食、布匹、药品……能拿多少是多少。 这趟跨境之行,本是闲极无聊,如今却有了意义。 他不是什么救世主,只是个看不惯糟践、忍不了欺负的普通人。能用自己的方式,为这片苦难的土地做点什么,哪怕只有一点点,也值了。 雪越下越大,很快掩盖了他的脚印。只有远处的风,还在呼啸着,像是在诉说着这片土地上的挣扎与不屈。 第180章 铁马冰河 沈言坐在偷来的军用吉普驾驶座上,看着仪表盘上跳动的指针,嘴角勾起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引擎的轰鸣声在空旷的雪原上回荡,车轮碾过厚厚的积雪,溅起两道白色的雪浪,像给这苍茫大地划开了一道口子。 这车是他从别洛戈尔斯克小镇外的检查站“借”来的。 当时两个哨兵正围着篝火喝酒,军绿色的吉普就停在旁边,钥匙还插在 ignition 上。沈言没费吹灰之力,趁着哨兵醉醺醺的功夫,发动车子就跑,后视镜里只留下两个惊慌失措的身影,和几声气急败坏的俄语咒骂。 “还是四个轮子的舒坦。”沈言拍了拍方向盘,真皮座椅虽然有些磨损,却比一路步行舒服太多。空间里的汽油有的是,足够他开到任何想去的地方。 小黑蹲在副驾驶座上,透过车窗好奇地打量着外面飞速倒退的雪原。偶尔有几只野兔受惊窜过,它会猛地弓起身子,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惹得沈言一阵轻笑。 换了白种人样貌后,行事方便了许多。 沿途遇到的村落、检查站,大多对他这张“本地面孔”没太多警惕。他用空间里带的细烟、布料打点,很容易就能套到有用的信息——哪里有物资仓库,哪里有巡逻队,哪里的路况好走。 当然,也少不了遇到不开眼的。 前天在一个叫“赤塔”的小城外,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人拦住了他,说是“例行检查”,眼神却在吉普和他身上来回打转,明摆着是想敲诈。沈言没废话,趁着对方伸手要“检查费”的瞬间,精神力猛地一探。 那几人只觉得眼前一黑,像是被无形的巨手攥住,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凭空消失了。 沈言面无表情地发动车子,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空间深处,那几个黑色制服的身影摔在深坑底部,很快被新翻的泥土覆盖,上面还撒了把空间里培育的速生草籽——正如他所想,这些人渣,当个肥料都嫌多余,却也只能如此处理。 他的精神力确实越来越强了。 不知是穿越带来的天赋,还是一路杀戮、奔波激发的潜能,如今的精神力不仅能轻松操控空间,甚至能对生物体造成短暂的精神冲击。对付这些普通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这能力用在“收”东西上,更是如虎添翼。 路过一个废弃的集体农庄时,他发现仓库里堆着不少发霉的面粉和土豆。虽然大多已经不能吃,但挑挑拣拣,总有还能利用的。他懒得下车,只是隔着车窗,精神力如无形的网,将那些尚可食用的粮食一股脑收进空间,动作快得像一阵风。 农庄里留守的老人看到这一幕,吓得跪在地上画着十字,以为是“神迹”。沈言没理会,发动吉普扬长而去——与其让这些粮食烂在仓库里,不如收起来,或许将来能救几个人的命。 他的目标很明确:一切有用的东西,都要。 粮食、布匹、药品、燃料、工具……甚至连路边废弃的铁丝、钉子,他都不放过。空间像个无底洞,无论塞进去多少东西,都不见填满,反而随着他精神力的增长,边界还在缓缓扩张。 有次路过一个军用机场,他甚至趁夜摸进去,“借”了两架废弃的战斗机零件。虽然他不懂怎么组装,但总觉得这些钢铁玩意儿或许有一天能用得上——空间里有的是地方存放,放着也不碍事。 小黑似乎也习惯了这种“收收收”的节奏。 每当沈言发动精神力时,它就会乖乖地缩在座位上,闭上眼睛,仿佛知道这是主人的“特殊能力”。有时沈言收进来些活物——比如路上遇到的野鹿、野兔,它会兴奋地扒着空间的壁垒(它能模糊感知到空间的存在),等着沈言丢些新鲜肉给它。 这日傍晚,沈言把车停在一处背风的山谷,升起篝火,从空间里拿出块冻肉,用匕首削成薄片,在火上烤着。肉香很快弥漫开来,滋滋的油花落在火里,溅起细小的火星。 小黑蹲在旁边,眼睛瞪得溜圆,尾巴摇得像朵花。 “急什么,还没熟。”沈言笑着敲了敲它的脑袋,又拿出个军用水壶,倒了点空间里的灵泉水,放在火边温着。 肉烤得外焦里嫩,撒上点盐,香气更浓了。沈言撕下一小块,吹凉了递给小黑,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自己也拿起一块慢慢嚼着。肉的口感不算好,带着点冻过的僵硬,但在这冰天雪地里,已是难得的美味。 他望着远处雪原尽头的落日,晚霞把半边天染成了金红色,壮丽得让人失语。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第一次觉得如此自由。 没有四合院的烟火牵绊,没有四九城的压抑束缚,只有无边无际的雪原,和脚下这匹“铁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收什么就收什么。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像烈酒入喉,辛辣又畅快。 当然,他没忘记自己要做什么。 一路往北,他听说靠近莫斯科的地方,有更大的物资储备基地,那里堆放着从各个加盟共和国调运来的物资,其中不少就来自华夏——那些被挑拣后“合格”的“贡品”。 “去看看。”沈言抹了把嘴,把剩下的烤肉收进空间,“看看他们到底囤积了多少好东西。” 发动吉普,车灯刺破夜幕,像两道利剑,劈开前方的黑暗。引擎的轰鸣在山谷里回荡,惊起几只夜鸟,扑棱棱地飞向夜空。 接下来的路,越发顺畅。 他换上了一身更体面的军官制服(自然也是“借”来的),脸上的样貌微调了些,添了几分威严,看起来像个来自远东军区的巡查官。这身份很好用,沿途的检查站不仅不拦,还会毕恭毕敬地放行,甚至主动提供汽油和食物。 沈言也不客气,对方给什么就收什么,临走时还会“顺手牵羊”,把检查站里看起来有用的东西收进空间——从罐头到弹药,从毛毯到电台,来者不拒。 那些士兵看着凭空消失的物资,只当是自己记错了数量,或是被风吹走了,没人敢深究——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地方,质疑一个“军官”的行为,是会掉脑袋的。 沈言的空间,在这一路的“收刮”中,渐渐变得像个小型的军火库和仓库。 粮食堆成了山,布匹叠成了墙,药品分类码放,武器弹药塞满了角落,甚至还有几车崭新的拖拉机和收割机——他觉得这些东西带回华夏,或许能帮上些忙。 精神力的消耗也越来越大,但恢复得也快。每次“收”完东西,他只要在空间里的灵泉边坐一会儿,就能感觉到精神力像潮水般涌回来,甚至比之前更加凝练。 他隐约觉得,这空间和他的精神力,似乎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共生关系——空间越大,能容纳的东西越多,他的精神力就越强;而精神力越强,空间的扩张速度就越快,能操控的范围也越广。 这种感觉很奇妙,像在培育一株不断生长的树,根扎得越深,枝叶就越繁茂。 这天,他终于抵达了莫斯科郊外的一处大型物资储备基地。 远远望去,成片的仓库像积木般排列在雪原上,高大的塔吊在夜色中移动,探照灯的光柱扫来扫去,戒备比之前遇到的任何地方都要森严。门口的哨兵荷枪实弹,军犬趴在旁边,吐着舌头,警惕地盯着每一个进出的人。 沈言把车停在几公里外的林子里,用望远镜观察着。 “有点意思。”他低声自语,嘴角扬起一抹兴奋的弧度。越是难啃的骨头,啃起来才越有滋味。 小黑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情绪,蹭了蹭他的手背,发出“喵”的一声,像是在助威。 沈言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脸上的样貌——这次换成了一个典型的莫斯科本地军官模样,肩章上的星徽闪闪发亮,足以唬住大部分人。 “走了,去‘拜访’一下。”他拍了拍方向盘,发动吉普,朝着那片灯火通明的仓库群驶去。 车轮碾过积雪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像在为一场即将到来的“丰收”,奏响序曲。他不知道这一趟能“收”多少东西,但他知道,只要有空间在,有这身本事在,就没有他带不走的东西。 这种感觉,真的很浪,也真的很爽。 挺好。 他想。 第181章 席卷之势 沈言靠在一辆t-54坦克的炮管上,看着空间里堆积如山的黄金,指尖划过冰冷的金属炮身,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阳光透过空间的“天幕”洒下来,给那些码放整齐的金砖镀上一层暖光,晃得人睁不开眼——这是他昨夜从莫斯科一家国立银行地下金库“借”来的收获,足足五吨,沉甸甸的,压得空间地面都微微下沉。 “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这么多黄金。”他低声自语,随手拿起一块金砖,掂量着,冰凉的金属触感从指尖传来,带着种近乎虚幻的重量。前世他只是个普通人,这辈子却能把银行金库当自家仓库,这种反差,让他觉得像场光怪陆离的梦。 小黑蹲在旁边的炮弹箱上,好奇地用爪子拨弄着一块碎金,大概是觉得这亮闪闪的东西不如鱼干好吃,玩了两下就失去了兴趣,蜷起身子打盹。 空间里早已不是当初那片简单的田地仓库。 西边的区域被划分成“军械库”,几十辆t-54坦克并排停放,炮口直指前方,像一群蛰伏的钢铁巨兽;旁边是十几架米格-15战斗机,机翼折叠着,占据了大片空间;火箭炮车、装甲车、卡车……从轻型到重型,从陆军到空军,几乎能凑出一个小型机械化旅。 这些都是他路过军营时“顺手牵羊”的成果。有次遇到一个装甲团正在野外演习,他趁着夜色潜入,精神力如潮水般铺开,将整整一个营的装备连车带人(当然,人都被扔进了深坑当肥料)收进空间,动作快得像一阵风。第二天,那个军营怕是已经炸了锅,但这与他无关——他早就开着吉普,在几百公里之外了。 东边的区域则堆满了“民生物资”。 小山似的面粉、大米、土豆,装在麻袋里,码得整整齐齐;布匹、棉花、毛毯堆成了彩色的丘陵,从粗麻布到细羊绒,应有尽有;药品库里,青霉素、磺胺、吗啡……各种在华夏千金难求的救命药,这里多得能当柴烧;还有成箱的罐头、巧克力、砂糖,甚至还有几车咖啡豆——这些东西,足够一个中等县城的人吃上几年。 最让他满意的,是那些机械设备。 车床、铣床、镗床……从精密的仪表机床到重型工业机床,塞满了空间的角落;还有几套完整的化肥生产线、纺织生产线,甚至还有一台小型发电机——这些东西,才是真正能改变一个国家工业基础的“硬通货”,比黄金值钱多了。 他像个贪婪的收藏家,一路走一路收,从不挑拣,只要看着有用,一概纳入囊中。反正空间够大,精神力也够用,不用白不用。 这天,他把吉普停在一个叫“下诺夫哥罗德”的城市外,用望远镜观察着远处的军工厂。烟囱里冒着黑烟,机器的轰鸣声隔着几公里都能听见,显然还在全力运转。 “这里应该有好东西。”沈言舔了舔嘴唇,眼睛发亮。军工厂里的精密设备,才是他最想要的。 他换上一身工程师的制服,脸上的样貌也调整成一个典型的德国裔专家模样——这年头,苏联的很多军工厂里都有德国专家,这个身份最不容易引起怀疑。 开车进了军工厂,果然没人拦他。门口的哨兵看到他的“专家证”(当然是伪造的),还毕恭毕敬地敬了个礼。沈言面无表情地回礼,心里却在冷笑——这看似严密的守卫,在他的精神力面前,形同虚设。 他在厂里慢悠悠地转着,像真的在考察生产。军工厂很大,车床车间、装配车间、研发车间……到处都是忙碌的工人和轰鸣的机器。他的精神力像无形的触手,悄无声息地扫过每一台设备,评估着价值。 “这个不错。”他在一台精密磨床前停下脚步,这台机床能加工精度达到0001毫米的零件,是制造枪炮膛线的关键设备,华夏现在根本造不出来。 他假装检查机床,手指在操作台上轻轻敲了敲,趁着周围没人注意,精神力一动,那台半吨重的磨床瞬间消失在原地,只留下地面上一个淡淡的印痕。旁边的工人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嘟囔了两句,又继续干活。 沈言面不改色,继续往前走。 一个小时后,他走出军工厂时,身后的工厂已经“瘦”了一圈——至少有几十台关键设备不翼而飞,包括一台刚研发出来的导弹制导仪。而厂里的人,还在热火朝天地干活,丝毫没察觉少了什么。 “效率越来越高了。”沈言坐在吉普里,感受着精神力的消耗,满意地点点头。现在他收东西,已经能做到“润物细无声”,连空气波动都几乎察觉不到。 他没立刻离开,而是在城外找了个隐蔽的山谷,将空间里的设备分门别类地整理好。看着那些闪烁着金属光泽的精密仪器,他仿佛能看到这些东西在华夏的土地上运转起来的样子——车床转动,钢花飞溅,工人们脸上露出笑容…… “快了。”他低声说,像是在对自己说,也像是在对这片苦难的土地承诺。 接下来的日子,他继续慢悠悠地在苏联境内穿行。 有时是在莫斯科的大剧院门口,看着穿着华服的人们进进出出,他会顺手收走旁边商店里的几箱鱼子酱和香槟——这些奢侈品,在华夏能换不少粮食;有时是在西伯利亚的铁路旁,看着一列列装满物资的火车驶向欧洲,他会趁着夜色,将整列火车连车带货收进空间,只留下空荡荡的铁轨;有时甚至会在某个集体农庄停下,收走他们仓库里的土豆和白菜,给那些农民留下几袋空间里的粗粮——算是一种奇怪的“补偿”。 他的行为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随意。 有次路过一个空军基地,看到跑道上停着几架图-16轰炸机,觉得样子不错,就顺手全收了;还有次在一个金矿,看着矿工们辛苦地开采黄金,他觉得麻烦,干脆把整个金矿的矿脉连同周围的山体,一起“切”了块下来收进空间——至于那些矿工,自然也成了肥料。 苏联境内已经开始出现恐慌。 各地频繁上报“物资失窃”“装备失踪”,有的地方甚至传言是“外星人入侵”。克格勃介入调查,却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沈言的行动太干净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唯一的证据就是那些凭空消失的东西。 报纸上开始出现各种猜测,有的说是“资产阶级破坏”,有的说是“内部监守自盗”,甚至还有人说是“斯大林的鬼魂在收回他的财产”。一时间,人心惶惶,连巡逻的士兵都变得格外警惕。 但这一切,都影响不到沈言。 他就像个幽灵,在这片土地上自由穿梭,想去哪就去哪,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有时甚至会故意留下点“线索”——比如在失窃现场留下一个华夏制造的搪瓷杯,看着那些克格勃特工围着杯子团团转,他躲在远处能笑出声。 这天傍晚,他坐在一辆刚“借”来的伏尔加轿车里,看着夕阳沉入乌拉尔山脉。车后座堆满了刚从一个博物馆里“收”来的古董,从油画到雕塑,从珠宝到 ancripts,琳琅满目。 小黑趴在他腿上,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点口水。 沈言摸了摸猫的头,心里忽然觉得有些满足。 这趟“俄罗斯之行”,原本只是闲极无聊,如今却收获满满。黄金、武器、设备、物资……足够武装一个小国家了。但他知道,这些还不够。 他想了想,从空间里拿出一张地图,在上面圈出一个地方——拜科努尔航天中心。 “听说那里有火箭。”他笑着说,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去看看能不能‘借’几枚回来。” 发动汽车,伏尔加轿车平稳地驶上公路,朝着南方驶去。车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雪原和森林,夕阳的余晖给这一切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他不知道自己还会在这里待多久,也不知道还能收多少东西。但他知道,只要空间还在,他的旅程就不会结束。 这种为所欲为、席卷一切的感觉,真的很痛快。 挺好。 他想。 第182章 随心所至 沈言把一块金砖随手扔在空间角落的“金山”上,发出“哐当”一声闷响,溅起几点金屑。周围堆积的金砖层层叠叠,像座沉默的小山,反射着空间天幕透下的微光,却再也引不起他丝毫波澜。 “以前觉得黄金多金贵,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他拍了拍手,仿佛刚才扔掉的不是价值连城的金砖,只是块普通的石头。几吨黄金,换算成钱,足够他挥霍几十辈子,可在这物资紧张的年代,真正能救命的,是粮食,是药品,是能让机器转起来的钢铁。 他现在更在意的,是车窗外掠过的风景。 开着一辆从列宁格勒“借”来的敞篷跑车,风卷起他金色的假发,吹得脸颊微微发麻。道路两旁的白桦林叶子已经落尽,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天空,像幅简约的素描画。远处的湖泊结了冰,在阳光下闪着碎银般的光,偶尔有孩子在冰上滑冰,笑声顺着风飘过来,清脆得像风铃。 这才是他想要的感觉——无拘无束。 在四九城的四合院,他得藏着掖着。用空间里的东西要小心翼翼,展露身手要遮遮掩掩,连笑都得带着几分顾忌,生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那里的日子像件合身的棉袄,暖和,却也束缚着胳膊腿,动一动都得思量再三。 可在这里,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他像挣脱了缰绳的野马。 精神力可以肆无忌惮地铺开,扫过整座城市,看看哪里有值得“收”的东西;空间可以敞开了用,管他是银行金库还是军工厂,看中了就直接搬,不用担心谁会追查;甚至连样貌,都能随心所欲地换,今天是金发碧眼的军官,明天是留着大胡子的商人,后天说不定能变成个穿裙子的姑娘——当然,他没试过,只是觉得有这个能力,本身就很有趣。 路过一座小镇时,他看到广场上有个卖面包的摊位,香气飘出老远。摊主是个围着红头巾的老太太,正用粗糙的手给孩子们递面包,脸上的皱纹里都堆着笑意。沈言没动那些面包,反而从空间里拿出一袋子白糖,悄悄放在摊位底下——算是对这份温暖的回赠。 他不是嗜杀的恶魔,之前“处理”那些拦路抢劫的、军营里的守卫,不过是为了自保和方便行事。如今没了威胁,他倒乐得看些人间烟火,哪怕是异国的。 跑车在一座古堡前停下。 古堡建在半山腰,石墙上爬满了干枯的藤蔓,尖顶的塔楼直插云霄,像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沈言对古董没太大兴趣,但看着这栋建筑,忽然想进去看看。 他没走正门,精神力扫过,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大概是座废弃的贵族庄园。身形一晃,直接穿墙而入,落在古堡的大厅里。 灰尘在从破窗照进来的阳光里飞舞,地上铺着褪色的地毯,墙角的盔甲歪歪扭扭,壁炉里还残留着灰烬。他走到一面挂毯前,上面绣着狩猎的场景,针脚细密,虽然有些地方磨破了,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致。 “收了。”他心念一动,挂毯凭空消失。不是为了值钱,只是觉得扔在这里可惜,或许将来能找个地方挂起来,也算没白来这一趟。 在古堡里转了一圈,他收走了几幅看起来还不错的油画,一个雕刻精美的木盒,甚至还有壁炉旁一把锈迹斑斑的古剑——剑鞘上的宝石早就没了,剑身却依旧锋利,透着股陈年的寒气。 离开古堡时,他站在山顶往下看,小镇的红屋顶像撒了一地的草莓,河流像条银色的带子,蜿蜒着流向远方。风拂过脸颊,带着松针的清香,他忽然觉得,这趟“游玩”,比闷在四九城有意思多了。 沿途遇到的军营,他还是会“光顾”,但不再像之前那样赶尽杀绝。 看到哨兵在雪地里冻得瑟瑟发抖,他会留下几件厚棉衣;看到仓库里的士兵在偷偷分食黑面包,他会收走武器装备,留下一半的粮食——他要的是物资,不是人命,没必要做得太绝。 有次潜入一个导弹基地,正准备收走里面的火箭弹,却发现几个科学家在通宵达旦地画图,眼里布满血丝,嘴里还在争论着什么。沈言停下了动作,悄悄退了出去——他不懂那些复杂的公式,但看得出他们眼里的执着,这种为了理想拼搏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华夏那些隐姓埋名搞研发的科学家,莫名地有些触动。 “算了,下次再说。”他耸耸肩,发动跑车,继续往前走。 现在的他,越来越像个真正的旅人。 看到有趣的东西就收进空间,像孩子收集玩具;遇到顺眼的风景就停下来看看,哪怕只是在路边坐一会儿;听到好听的歌谣,会跟着哼两句,哪怕一句都听不懂。 空间里的物资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杂。 从西伯利亚的毛皮到黑海的鱼子酱,从莫斯科的芭蕾舞鞋到列宁格勒的油画,甚至还有几瓶刚酿好的伏特加,标签上的字歪歪扭扭,一看就是乡下作坊的产物——他尝了一口,辣得喉咙发疼,却觉得比那些包装精美的好酒更有味道。 小黑也越来越“放飞自我”。 在空间里追着野兔跑,把堆成山的棉花当成猫砂,甚至敢跳到坦克的炮管上睡觉。沈言从不管它,反正空间够大,任由它折腾,有时看着猫在一堆军火里打滚,他会觉得这画面有种荒诞的可爱。 这天,他把车停在一片湖边,看着夕阳把湖水染成橘红色。一个老人坐在湖边钓鱼,鱼竿很长,鱼线细得几乎看不见。沈言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没说话。 老人看了他一眼,用生硬的俄语说:“鱼很狡猾,要等。” 沈言笑了笑,从空间里拿出个面包,掰了一半递过去。老人愣了一下,接过去,掰了一小块扔进湖里,算是打窝。 “你从很远的地方来?”老人问,眼睛依旧盯着水面。 “嗯。”沈言点头,“从东边来。” “东边好啊,”老人叹了口气,“我年轻的时候去过,那里的人很勤劳,就是日子苦了点。”他顿了顿,忽然说,“你们的人,送了很多东西过来,粮食,肉,还有木材……我们这里的冬天,全靠这些过活。”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老人说的“送”,其实是那笔沉重的债务。 “但他们说,你们的东西不好,”老人摇了摇头,“我尝过你们送的肉,很香,比我们这里的黑面包好吃多了。他们扔了,我偷偷捡回来,给我孙子吃,他说从来没吃过那么香的肉。” 沈言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闷闷的。 夕阳彻底沉入湖面,远处的星星亮了起来。老人收起鱼竿,鱼桶是空的,他却毫不在意,笑着说:“明天再来,总会钓到的。” 沈言看着老人的背影消失在暮色里,忽然觉得,自己收走的那些物资,或许真的能派上用场。 他发动跑车,车灯划破夜色,朝着东方驶去。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去,也不知道回去后会面对什么。但他知道,这趟旅程没有白来。 在这里,他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放飞了压抑已久的自我,更重要的是,他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是堆积如山的黄金,不是无坚不摧的武器,而是能随心所欲地活着,能为在乎的人做点什么,能在这操蛋的世道里,多几分自在,少几分束缚。 跑车在公路上飞驰,引擎的轰鸣与风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自由的歌。 小黑趴在副驾驶座上,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微笑。 挺好。 沈言想。 就这样,一直开下去,也不错。 第183章 分类纳万像 沈言站在空间的“中央枢纽”——一片由精神力凝聚出的悬空平台上,俯瞰着下方被划分得井井有条的区域,指尖划过虚拟的分类列表,嘴角噙着一丝满意的笑意。 经过这段时间的“收集”,他的空间早已不是当初那片简陋的田地仓库,而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移动宝库。他用精神力在空间内划分出清晰的界限,每个区域都有其专属的功能,井然有序,哪怕闭上眼睛,他也能准确说出某样东西的具体位置。 最西侧的区域,是“贵金属与货币区”。 几吨黄金被熔铸成统一规格的金砖,码放得像座小山,金砖之间的缝隙被银条填满,反射着冷冽的光泽。旁边是堆积如山的各种钱币,从沙俄时期的卢布金币到如今流通的纸币,甚至还有从被洗劫的银行金库中收来的其他国家货币——英镑、法郎、马克……花花绿绿的纸币捆成扎,堆成了几座小丘,上面的文字和图案大多陌生,沈言懒得辨认,只知道这些在国际贸易中总能派上用场。 角落里还散落着些从博物馆、贵族庄园“收”来的珠宝首饰,钻石、红宝石、蓝宝石……镶嵌在生锈的王冠、断裂的项链上,蒙着层历史的尘埃,却依旧难掩璀璨。沈言对这些亮晶晶的东西兴趣不大,只是觉得扔了可惜,便一股脑归到了这个区域,权当是给空间增添点“色彩”。 “说起来,这些东西要是运回四九城,怕是能买下半条胡同。”他笑着摇摇头,随手拿起一枚嵌着鸽血红宝石的戒指,对着空间天幕透下的光看了看,又扔回原地。对现在的他而言,这些财富的象征,远不如一块压缩饼干实在。 紧邻贵金属区的,是“军火与能源区”,也是整个空间里最具压迫感的区域。 一排排ak47步枪像卫兵般站成队列,枪口统一朝上,木质枪托的纹路清晰可见;旁边的箱子里装满了各种口径的子弹,从手枪弹到高射机枪弹,码得整整齐齐;手雷、手榴弹像熟透的果子,堆在金属架上,引信处被小心地做了处理,确保安全。 再往里走,便是重武器的地盘。 十几辆t-54坦克呈战斗阵型排列,炮管黝黑,履带泛着金属冷光,仿佛一声令下就能碾平一切;米格-15战斗机的机翼折叠着,机头微微上扬,银色的机身在光线下闪着寒光;三十多辆火箭炮车并排停放,发射管直指天空,气势骇人。更远处,几枚从导弹基地“借”来的地对地导弹被固定在特制的支架上,弹体上的俄文字母清晰可见,透着股毁灭的气息。 与军火区相连的,是车辆与能源储备带。 从军用吉普、卡车到轿车、跑车,甚至还有几辆装甲运兵车,密密麻麻地停放在一起,像是个大型停车场;旁边的油罐里装满了汽油、柴油、航空煤油,足够这些车辆和飞机用上好几年;各种型号的电池、发电机堆成了山,确保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提供电力。 沈言走到一辆坦克旁,伸手拍了拍厚重的装甲,发出沉闷的响声。“这些家伙,要是真派上用场,不知道能顶多大事。”他低声自语,眼神复杂。他收集这些武器,并非好战,只是觉得,在这乱世之中,拳头硬才是硬道理——这些东西,或许有一天能保护他想保护的人。 军火区的东侧,是“粮食与物资区”,这里散发着烟火气,与西侧的冰冷形成鲜明对比。 小山似的面粉、大米、土豆、玉米占据了大半空间,麻袋上印着不同的标识,有的来自集体农庄,有的来自国营仓库;冻肉、腊肉、罐头堆成了肉山,从猪肉、牛肉到鱼肉、禽肉,种类齐全,足够几千人吃上几年;各种蔬菜水果被特殊的精神力场保鲜着,绿油油的青菜、红彤彤的苹果,仿佛刚从田地里摘下。 旁边的架子上摆满了调料,盐、糖、酱油、醋,甚至还有几大桶鱼子酱和黄油——这些在华夏堪称奢侈品的东西,在这里只是普通的储备。沈言特意留了些空间存放烟酒,几箱伏特加、威士忌,还有从各地搜罗来的香烟,既有高档货,也有乡下作坊的土烟。 “民以食为天,这话真是没错。”他拿起一个苹果,擦了擦就咬了一口,清脆多汁。相比那些冰冷的武器,这些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才更让他觉得踏实。 最后一个区域,是“农机与工业设备区”,也是沈言最看重的区域之一。 各种农业机械整齐排列,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脱粒机……从大型联合设备到小型手动工具,应有尽有,大多是从苏联的集体农庄和农机站“收”来的。这些机器大多是钢铁制造,傻大黑粗,却透着股工业时代的力量感——一台大型收割机的刀片闪着寒光,仿佛能轻易吞下整片麦田。 更让他得意的是那些工业设备。 车床、铣床、镗床、磨床……从精密的仪表机床到能加工重型零件的大型设备,占据了区域的核心位置;几套完整的化肥生产线、纺织生产线被拆解后分类存放,零件上还贴着标签;甚至还有一台小型钢铁冶炼炉,虽然规模不大,却五脏俱全。 沈言走到一台精密磨床前,看着上面的刻度盘,眼神发亮。这台机床能加工出误差不超过0001毫米的零件,是制造精密仪器和武器的关键设备,“就凭这些家伙,足够撑起一个小型工业基地了。”他能想象到,这些设备在华夏的土地上运转起来的场景——钢花飞溅,机器轰鸣,工人们忙碌的身影……那才是改变国家命运的力量。 他伸手抚摸着冰冷的机床外壳,感受着上面残留的机油味。这些工业时代的产物,或许不如珠宝耀眼,不如武器威风,却有着最实实在在的用处。它们是文明的基石,是生产力的象征,是能让贫瘠土地长出庄稼、让落后国家挺直腰杆的“硬通货”。 小黑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在一台小型拖拉机的轮胎旁蹭来蹭去,把那里当成了新的猫抓板。沈言笑着踢了踢轮胎,吓得小黑蹿到一堆麻袋上,对着他龇牙咧嘴,模样又凶又可爱。 他站在平台上,再次俯瞰这座空间宝库。 从金银珠宝到飞机坦克,从米面粮油到机床设备,这里浓缩了一个时代的物质精华。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用途,却被他以一种近乎蛮横的方式汇聚在一起,等待着被赋予新的使命。 “差不多了。”沈言深吸一口气,心里有了决定。 空间已经足够丰富,再贪多无益。是时候回去了,回到那个虽然贫瘠却让他牵挂的地方,把这些“收获”,变成实实在在的希望。 他抬手一挥,空间的分区屏障缓缓隐去,所有的物资仿佛融入一片混沌,却又在他的精神力操控下,保持着绝对的秩序。 “小黑,走了,回家。” 沈言转身走向空间的出口,小黑“喵”了一声,赶紧跟了上去,尾巴高高翘起,像是也知道即将开始新的旅程。 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苏联的原野上,风依旧在呼啸。但沈言的心里,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坚定。 他的空间宝库,终将在华夏的土地上,绽放出应有的光芒。 挺好。 他想。 第184章 贝加尔湖 沈言站在贝加尔湖岸边时,正赶上一场初雪。 雪花像碎盐般撒下来,落在结了薄冰的湖面上,瞬间融化成一个个细小的水斑。湖水清澈得惊人,能看到水下几米处的鹅卵石,阳光透过冰层折射上来,在雪地上映出斑斓的光斑,仿佛谁打翻了调色盘。 “世界上最深的淡水湖……果然名不虚传。”他低声感叹,脚下的冻土冻得坚硬,踩上去发出“咯吱”的轻响。空间里的物资早已堆积如山,金银、军火、粮食、设备……似乎再没什么能让他心动的东西,直到他想起临行前偶然听到的话——北方邻国的专家说,贝加尔湖的淡水,够全世界人喝上几十年。 当时只当是句闲话,此刻站在湖边,看着这一望无际的清澈湖水,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收走它。 空间里有田地,有仓库,却唯独缺足够的淡水。之前储备的水要么是雨水,要么是从河流里收集的,量虽不少,却远不够支撑大规模的种植或工业生产。而贝加尔湖的水,纯净、量大,简直是天赐的宝藏。 “试试就试试。”沈言笑了笑,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他从不缺冒险的勇气,尤其是在这片几乎无人问津的荒野。 他沿着湖岸走了很远,直到确认周围几十里内都没有半个人影,连飞鸟都少见——这里太冷了,冷到连最耐寒的牧民都不愿靠近。只有凛冽的风卷着雪粒,在湖面和岸边之间呼啸,像是在为即将发生的“奇迹”伴奏。 小黑缩在他怀里的棉兜子里,只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乌溜溜的眼睛望着结冰的湖面,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呜咽,大概是觉得这地方太过冷清。沈言拍了拍它的背,低声说:“很快就好。” 他找了处冰层最薄的地方,那里的湖水还未完全封冻,露出一片墨绿色的水面,像块巨大的绿宝石。深吸一口气,沈言闭上眼睛,将精神力源源不断地注入湖面。 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也没有翻江倒海的波澜。 只见那片墨绿色的水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像被一只无形的吸管吸走。冰层下的湖水顺着无形的通道涌入空间,在他特意划分出的“水域”里汇聚成一片新的湖泊。水面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原本覆盖在岸边的薄冰失去支撑,“咔嚓”一声断裂,沉入水下,却连一丝水花也没溅起——刚落下就被空间吸了进去。 沈言能清晰地“看”到空间里的变化。 原本干涸的低洼处,淡水正以惊人的速度填充,很快形成一片广阔的湖面,清澈见底,甚至能看到从湖底卷上来的细小沙粒。随着水量增加,湖面不断扩张,渐渐与空间里原有的小池塘连通,形成一个完整的水系。 他的精神力像一张巨大的网,覆盖了整个贝加尔湖。 无论深浅,无论远近,所有的湖水都在他的操控下,朝着空间里涌去。湖底的淤泥、鹅卵石,甚至几条来不及游走的鱼,都被一并吸了进去,在空间的湖底沉淀下来,成了新的生态。 雪越下越大,落在沈言的头发和肩膀上,积起薄薄一层白。他却浑然不觉,全身心都投入到这场“汲水”大业中。脚下的湖岸在缓慢抬升,原本淹没在水下的礁石渐渐露出水面,像一颗颗牙齿,刺破了湖面的平静。 不知过了多久,当他感觉到空间的“水域”已经充盈到极限时,才缓缓收回精神力。 睁开眼,眼前的景象让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原本浩瀚无垠的贝加尔湖,此刻只剩下一个巨大的、干涸的湖盆。湖底的淤泥裸露在外,被寒风冻得坚硬,像块巨大的黑色地毯;远处的山峰倒映在湖底的积水洼里,显得滑稽又诡异;只有几处深不见底的裂隙里,还残留着少量的水,在寒风中冒着白气。 整个过程悄无声息,除了风声,没有任何动静。 别说人,就算有飞鸟从上空经过,也只会以为是湖水突然消失了,绝不会想到是被人“收”走了。沈言拍了拍身上的雪,看了一眼这片死寂的湖盆,心里没有丝毫愧疚——对他而言,这些水与其留在这里无人问津,不如带回华夏,浇灌干涸的土地,滋润苦难的人民。 “走了。”他低声说,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留恋。 小黑在棉兜里“喵”了一声,像是在催促。它大概也不想在这阴森的地方多待。 离开贝加尔湖区域后,沈言没有立刻回国,而是绕了个大圈,一路向西,又折向南,故意在苏联境内多待了几天,期间换了三次样貌,从金发军官变成了黑皮肤的商人,最后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流浪汉,确保没人能追踪到他的轨迹。 他像个最谨慎的猎手,抹去了所有可能暴露行踪的痕迹。 开过的车被他扔在了一片无人的沼泽里,换上了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空间里的武器和设备被他用精神力严密包裹,确保不会散发任何异常波动;甚至连说话的口音,都改成了地道的陕北腔——这是他在四九城听多了学来的,足以以假乱真。 跨境的过程比来时更顺利。 他选择了一处最偏僻的界河,河面已经封冻,冰层下的水流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趁着夜色,他像只狸猫般溜过冰层,没有惊动任何巡逻队。踏上华夏土地的那一刻,他甚至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短短几个月,他从一个在四合院闲坐的过客,变成了一个“偷”走了一整个湖的男人。 回到熟悉的北方大地,空气里的味道都变了。 没有了苏联的凛冽和荒芜,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厚重的、带着黄土气息的温暖。虽然依旧贫瘠,依旧寒冷,但路边偶尔闪过的“农业学大寨”标语,田埂上弯腰拾柴的老人,远处村庄里升起的炊烟,都让他觉得亲切。 他没有急于回四九城,而是沿着小路慢悠悠地往南走。 白天,他像个普通的流浪汉,在路边的避风处晒太阳,和同样赶路的流民闲聊,听他们说家乡的收成,说城里的见闻,说对未来的期盼;晚上,他就找个废弃的窑洞或破庙,从空间里拿出干粮和热水,和小黑一起暖暖和和地过一夜。 路过一个干旱的村庄时,他看到村民们正排队从井里打水,桶里的水浑浊不堪,还带着泥沙。沈言没说话,趁夜里没人,悄悄往井里注入了些空间里的淡水。第二天,村民们发现井水突然变清了,都以为是“菩萨显灵”,对着井口烧香磕头,他躲在远处看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他知道,自己带回来的不只是水、粮食和武器,还有希望。 这种不动声色地帮助别人的感觉,比在苏联“收”走黄金和坦克时,更让他心安。 半个月后,沈言终于回到了四九城。 他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小院,而是先去了四合院。站在熟悉的月亮门外,听着里面传来的争吵声——二大妈又在和三大爷为了半袋红薯干拌嘴,一大爷在旁边劝架,孩子们的笑声像银铃般穿过门缝飘出来。 一切都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仿佛他从未离开过。 沈言笑了笑,转身走向自己的小院。他换回了原本的样貌,穿着一身普通的蓝布褂子,怀里抱着缩成一团的小黑,像个刚从乡下探亲回来的普通人。 推开院门的那一刻,葡萄藤的枯枝在风中摇晃,廊下的红灯笼蒙着层薄灰,石桌上落着几片枯叶。小黑从他怀里跳下来,欢快地在院里跑了两圈,用爪子扒着熟悉的猫窝,发出亲昵的叫声。 沈言站在院门口,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深吸了一口气。 空间里,贝加尔湖的淡水在静静流淌,黄金和武器在角落沉默,粮食和设备散发着安稳的气息。而这一切,除了他和怀里的猫,再无人知晓。 他回来了,带着一个足以改变时代的秘密,却又像从未离开过。 挺好。 他想。 接下来,该好好规划一下,怎么让这些“宝藏”,真正发挥作用了。 第185章 山海自循环 当沈言的意识逐渐沉浸于这片神秘的空间之中时,他发现自己竟然正轻盈地飘浮在一片崭新形成的辽阔海域上方。 头顶上方,澄澈湛蓝的天空如同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而在他的脚底之下,则是波涛汹涌、澎湃不息的深蓝色海洋。海浪不断翻滚,浪花飞溅,仿佛要将一切都吞噬其中。它们狠狠地撞击着周围看不见的界限,激起无数白色的水沫和泡沫,这些小小的水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芒,宛如一颗颗璀璨夺目的宝石坠落凡尘。 极目远眺,可以看到一座高耸入云、气势磅礴的雄伟山峰突兀地矗立在地平线上。这座山峰直插云霄,峰顶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宛如一顶洁白无瑕的帽子戴在了它的头上。山间雾气弥漫,如烟似缕,给人一种如梦如幻之感。而在山脚下,茂密繁盛的原始森林郁郁葱葱,生机盎然。一条银光闪闪的瀑布犹如银河般从天而降,飞珠溅玉,落入山脚下波光粼粼的湖泊之中,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那正是由他精心打造而成的天池,水源来自遥远的贝加尔湖畔,这里也是整个空间内所有水流的发源地。 沈言静静地凝视着眼前这片由他亲自创造出来的壮美山河,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与感慨。此时此刻,他仿佛化身为了一个伟大的造物主,正在审视着自己的杰作,那种感觉既真实又虚幻,让人不禁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收走贝加尔湖的淡水后,空间的水系改造就成了头等大事。他没让这些水随意堆积,而是用精神力在空间中央隆起一座大山,海拔足有千米,山势陡峭,沟壑纵横,既有悬崖峭壁,也有缓坡平原,尽可能模拟自然山脉的形态。 山顶的天池是核心。 贝加尔湖的淡水被全部注入其中,湖面广阔,水深莫测,清澈的湖水倒映着空间天幕的微光,像块巨大的蓝宝石。为了让水系流动起来,他在山体中开凿出无数条河道,有的湍急如箭,穿峡谷而过,激起雪白的浪花;有的平缓似绸,绕平原而行,滋养着两岸的土地;最终,所有河流都蜿蜒汇入山脚下的大海,形成一个完整的水循环。 这海,是他早就规划好的。 之前收走的江河湖海水,加上这次贝加尔湖的淡水补充,让海域面积扩张了近一倍,如今的空间海洋,足有半个渤海那么大,深邃辽阔,海面上甚至能看到他之前收进来的鱼虾在游动,偶尔还有海鸟掠过,叼起水面的鱼,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还差最后一步。”沈言的意识在空中一点,精神力如细密的网,笼罩住整个空间。 他要让这片山海“活”起来。 之前的空间,虽然有田有地,有山有水,却更像个精致的模型,缺乏自然的灵动。他想让这里拥有自主调节的能力,像一个真正的小世界,能下雨,能起雾,能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调节气候。 这需要极其精密的精神力操控。 他先是在大气层(空间顶部模拟出的气层)中制造出冷暖气流的交汇带。在山脉的迎风坡,让暖湿气流被迫抬升,冷却凝结成云,再化作雨水落下,滋养山脚的农田;在背风坡,则保持相对干燥,形成草原和荒漠,模拟不同的气候带。 接着,他调整了海洋与陆地的热力差异。 白天,让陆地升温快于海洋,形成从海洋吹向陆地的海风,带来湿润的水汽;夜晚,则让海洋降温慢于陆地,形成从陆地吹向海洋的陆风,带走多余的热量。这样一来,沿海地区的昼夜温差被缩小,更适合农作物生长。 甚至连季节的转换,他都做了模糊的设定。 在空间的不同区域,根据海拔和纬度(虽然是模拟的),呈现出不同的季节特征——山顶的天池常年积雪,像是永远停留在冬季;山腰的森林则四季分明,春天开花,秋天落叶;山脚下的平原和沿海地区,则温暖湿润,更接近亚热带气候。 做完这一切,沈言的意识有些疲惫,精神力消耗巨大,像连续跑了几十里山路。但看着空间里的变化,他觉得一切都值了。 天空中,云层开始聚集,很快,第一滴雨水落了下来,砸在天池的水面上,泛起一圈涟漪。紧接着,雨势渐大,细密的雨丝笼罩了整个山脉南麓,滋润着刚种下的麦苗。而山的北麓,依旧是晴空万里,阳光洒在草原上,几只收进来的野兔在悠闲地啃着青草。 海风带着湿润的气息吹过平原,吹得稻田里的稻穗轻轻摇晃;远处的海面上,乌云汇聚,酝酿着一场雷阵雨,却被他用精神力控制在特定区域——那里是盐碱地,需要雨水冲刷盐分。 “真的成了。”沈言的意识露出笑容。 现在的空间,已经具备了自主调节的雏形。虽然还需要他偶尔用精神力引导,但大部分时候,风雨云雾、四季流转,都能按照设定好的规律自行运转。这不再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仓库,而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小世界。 他落到山脚下的平原上,脚踩在湿润的泥土上,能闻到雨后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清香。旁边的田地里,他之前种下的玉米已经长到半人高,叶片上挂着水珠,生机勃勃;不远处的果园里,苹果树上结满了青涩的果子,在风中轻轻晃动。 空间的面积确实没增加太多,依旧维持在一个省的规模,但利用率却翻了几番。 有了山脉和海洋的调节,原本不宜耕种的土地变得肥沃,原本干旱的区域有了充足的水源,甚至连之前收进来的那些工业设备,都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安放——他在山坳里开辟出一片工业区,利用瀑布的水力发电,驱动机床运转,烟雾通过专门的通道排出,不会污染其他区域。 海洋的作用更是超出预期。 除了调节气候,广阔的海面成了天然的“缓冲区”,让空间里的生态更稳定。他在浅海区养了鱼、虾、海带,既能提供食物,又能净化海水;深海区则成了“沉淀池”,收纳着空间运转产生的少量废弃物,经过自然净化,重新回归循环。 小黑不知何时跑进了空间,正蹲在天池边的石头上,看着水里游弋的小鱼,尾巴尖兴奋地晃着。沈言走过去,摸了摸它的头,猫舒服地眯起眼睛,用头蹭了蹭他的手心。 “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他轻声说。 这个空间,从最初的几亩薄田,到如今的山海俱全、气候自调,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历程。它不再只是一个储存物资的工具,更像一个有生命的伙伴,随着他的成长而成长,随着他的需求而变化。 他走到工业区,看着水力发电机正在平稳运转,带动着旁边的车床发出规律的“咔哒”声。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里升起——或许,他可以在这里建立一条完整的生产线,从冶炼钢铁到制造机器,再到生产化肥、药品……甚至,制造出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武器。 有了稳定的气候,充足的水源,肥沃的土地,加上他收来的设备和技术资料(他特意从苏联的图书馆和研究所收了不少书籍图纸),这一切并非不可能。 他甚至可以在空间里培育新的作物品种,利用山海调节出的多样气候,试验不同的种植方法,再把成功的经验推广出去——当然,是小心翼翼地,不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意识再次升空,俯瞰着这片日益完善的空间。 山脉巍峨,天池澄澈,河流蜿蜒,大海辽阔,田野里生机勃勃,工业区井然有序……这哪里是空间,分明是一个浓缩的世界,一个承载着希望的乌托邦。 沈言深吸一口气,感受着空间里清新的空气,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力量。 在苏联的疯狂“收获”,看似是为了满足私欲,实则是为了给这个苦难的时代积攒底气。而如今空间的成型,让他有了将这些底气转化为实际力量的资本。 他不再是那个在四合院闲坐、看聚散离合的旁观者,也不再是那个跨境“掠夺”的过客。他有了属于自己的“战场”,一个可以默默耕耘、积蓄力量的地方。 “该开始了。” 沈言的意识退出空间,睁开眼,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在他脸上,温暖而明亮。小黑趴在他腿上,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满足的笑意。 院外传来四合院的喧闹声,二大妈的大嗓门、三大爷的算盘响、孩子们的笑声……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又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生活将翻开新的一页。 带着这个日益完善的空间,带着那些足以改变命运的物资,带着对这片土地的期许,他要开始做些真正有意义的事了。 挺好。 他想。 这山海自循环的空间,终将成为他最坚实的后盾。 第186章 生机涌动 当沈言轻轻推开那扇由竹子编织而成的围栏门时,一股清新淡雅、沁人心脾的甜味儿如同一股清泉般流淌进了他的鼻腔之中。这股甜香仿佛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他原本有些疲惫不堪的身体瞬间变得轻松起来。 走进这个被围栏环绕的小院子里,虽然面积并不大,但却给人一种宁静祥和之感。这里正好位于沈言所居住的房间窗户下面,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休闲之地。脚下踩着用青色石板铺设而成的小路,路面光滑平整且十分干净,没有一丝灰尘或杂物。在墙角处生长着几株从山中移植过来的兰花,它们正悄然地吐出嫩绿的新芽,似乎在向人们展示着春天到来后的勃勃生机与活力。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坐落在小院中央位置的那口灵泉。它宛如一颗璀璨夺目的绿色宝石,静静地镶嵌于洁白无瑕的玉石之上。源源不断的泉水从小泉眼中喷涌而出,发出清脆悦耳的“咕嘟”声,仿佛是大自然演奏出的一场美妙音乐会。这些清凉甘甜的泉水顺着山势缓缓流下,并在下方汇聚形成了一片直径约有半丈大小的圆形水潭。水潭内的水面平静如镜,清澈见底,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水底那些圆润可爱的鹅卵石。 微凉的泉水滑过指尖,带着股难以言喻的温润感,仿佛有生命在其中流淌。凑到鼻尖闻了闻,那股清甜气息更加浓郁,吸入肺腑,连精神力都仿佛被滋养得活跃了几分。 “果然更旺盛了。”沈言低声自语,将泉水一饮而尽。 甘甜的泉水顺着喉咙滑下,瞬间化作一股暖流,涌向四肢百骸,之前调整空间气候时消耗的精神力,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泉眼处散发的生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沛,像颗跳动的心脏,为整个空间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这口灵泉,是他穿越时就伴生的“初始福利”。 最初只是一小股细流,每天涌出的水量不过几桶,泉水虽能滋养身体、加速植物生长,却远没到“神奇”的地步。他一直将其视为空间的“基础配置”,像田地、仓库一样,是生存的依仗,却没太过在意。 直到这次从苏联回来,尤其是改造完空间的山海水系后,灵泉的变化才让他真正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不知是空间里动植物增多带来的“生机反馈”,还是山海循环形成的“环境加持”,亦或是他精神力增强引发的“共鸣效应”,泉眼涌出的水量比以前增加了十倍不止,水潭里的泉水几乎要溢出来,只能通过一条暗渠引入天池,成为天池水源的“补充动力”。 更重要的是,泉水的“灵性”也变得更加醇厚。 以前用灵泉水浇灌作物,只是长得快、产量高;现在浇灌后,作物不仅生长周期大幅缩短,品质也发生了质变——种出的水稻颗粒饱满,煮出的米饭自带清香;种下的蔬菜鲜嫩多汁,哪怕生吃都带着甜味;甚至连空间里那些原本普通的果树,结出的果子都比以前香甜数倍,隐隐有了“灵果”的雏形。 沈言曾做过实验,将一小瓶灵泉水混入普通的清水里,去浇灌院外那棵快枯死的石榴树。不过半个月,原本发黄的叶子变得翠绿,枝干也重新焕发了生机,今年春天甚至还开出了几朵火红的石榴花——要知道,那棵树在四合院已经种了十几年,早就被断定“活不成了”。 “定海神针,果然没说错。”他笑着摇摇头,眼神里满是庆幸。 金银会贬值,武器会过时,粮食会消耗,但这口不断涌出的灵泉,才是空间里最保值、最珍贵的财富。它不仅能滋养万物,还能缓慢改善体质——沈言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灵泉水的长期滋养下,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精神力的恢复速度,都远超常人,甚至连小黑,都比普通的猫更聪明、更矫健。 他之所以用竹栏将灵泉围起来,并非吝啬,而是为了保护。 随着灵泉的“活性”增强,他能感觉到泉眼处散发的生机波动越来越明显。虽然这种波动极其微弱,普通人根本察觉不到,但他不敢保证会不会有特殊体质的人,或者某些仪器能感应到。谨慎起见,还是将其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更稳妥。 围栏上爬满了他特意种植的藤蔓,叶片茂密,从外面看,只能看到一片绿意,根本想不到里面藏着空间的“核心机密”。他甚至在藤蔓下布置了些不起眼的小机关——不是为了防贼,而是为了在有人靠近时发出细微的警示,让他能及时反应。 “以后,这里就是重中之重了。”沈言站起身,目光扫过灵泉,又看向不远处的住所。 他的住所是座用空间木材搭建的木屋,简单却结实,屋里的陈设也很朴素——一张木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墙角堆着几本书,都是从苏联带回来的农业和工业技术手册。木屋离灵泉只有几步之遥,他特意将床榻的位置设在窗边,这样一睁眼,就能看到灵泉的方向,心里踏实。 此刻,书桌上放着几个陶罐,里面装的都是灵泉水,密封得严严实实。 这些是他准备“带出”空间的“样品”。 他没打算直接拿出灵泉水——那太扎眼了。但他可以将灵泉水稀释后,混入普通的水里,用来浇灌自己小院的蔬菜,或者送给四合院的邻居们“尝尝鲜”。 就说“这是从乡下亲戚那弄来的山泉水,据说喝了对身体好”,没人会怀疑。 他已经试过了,稀释了百倍的灵泉水,虽然“灵性”大减,却依旧保留着滋养的功效。用这样的水浇灌蔬菜,产量能提高不少,口感也更好;给老人小孩喝一点,能改善睡眠,增强食欲——这些细微的变化,既不会引起怀疑,又能实实在在地帮到身边的人。 “先从身边开始。”沈言拿起一个陶罐,掂量着。 他走到木屋外,看着空间里因灵泉而愈发旺盛的生机:田野里的作物长势喜人,山林中的鸟兽日益增多,就连山海循环的气候调节,都因为灵泉水的融入而变得更加“柔和”——雨水落下时,带着淡淡的甜意;海风拂过处,多了丝清爽的气息。 这口灵泉,就像空间的“心脏”,而那些被灵泉水滋养的万物,就是空间的“血脉”。心脏越有力,血脉就越通畅,整个空间也就越有活力。 他甚至有种预感,随着灵泉的不断“进化”,空间或许还会发生更大的变化。 比如,能不能孕育出更具灵性的动植物?能不能让空间的面积再次扩张?甚至,能不能通过灵泉水,领悟更深层次的精神力运用? 这些想法现在还只是猜测,但沈言有耐心等待。 他坐在灵泉边的石凳上,看着泉水汩汩涌出,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小黑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趴在他脚边,伸出舌头舔了舔地上溅出的泉水,然后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咕噜”声。 沈言笑了,伸手摸了摸猫的头,又看了看远处生机勃勃的田野和井然有序的工业区。 金银珠宝、飞机坦克固然能在短期内改变力量对比,但真正能支撑一个世界长久发展的,是生机,是潜力,是像这口灵泉一样,源源不断、润物无声的滋养。 他带回的那些物资,是“输血”;而这口灵泉,以及它滋养下的空间生态,才是“造血”的根本。 有了这个根本,无论外面的世界多么动荡,无论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他都有底气应对。 夕阳的余晖透过空间的天幕洒下来,给灵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泉水涌动的声音,风吹过树叶的声音,远处机器运转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像一首充满生机的歌谣。 沈言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是时候开始“造血”了。 他要先用灵泉水改良作物,培育出更优良的种子;再用这些种子,在空间里大规模种植,积累足够的粮食;然后,利用空间的工业设备,将粮食转化为饲料、酒精,甚至化工原料;最后,再小心翼翼地将这些成果,一点点“渗透”到外界,为这个贫瘠的时代,注入一点真正的活力。 这条路或许很长,很艰难,但他有耐心,也有信心。 毕竟,他有整个空间作为后盾,有这口不断涌出的灵泉作为底气。 挺好。 他想。 看着这汪清澈的泉水,仿佛就能看到未来的希望。 第187章 灵泉淬体 沈言站在空间的演武场中央,赤着上身,汗水顺着紧实的肌肉线条滑落,砸在青石板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刚打完一套形意拳,拳风裹挟着气流,在空地上卷起细小的尘土,最后一式“虎扑”收势,气息却丝毫不乱,胸膛起伏平稳,仿佛只是闲庭信步般轻松。 “呼……”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白色的气柱在身前凝而不散,过了片刻才缓缓消散。这是内息充盈到一定程度才有的迹象,放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演武场是他特意开辟出来的,就在灵泉小院不远处,地面铺着从山里运来的青石板,坚硬耐磨。角落里堆着些练功器械——石锁、沙袋、木桩,都是他按照那些拳师手稿里的记载制作的。此刻,最重的那对石锁正孤零零地躺在地上,锁身被磨得锃亮,上面的纹路却清晰可见,那是常年握持留下的痕迹。 他走到场边,拿起毛巾擦了擦汗,又拧开一个陶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灵泉水。甘甜的泉水入喉,瞬间化作一股清凉的气流,顺着经脉游走,刚才练功产生的疲惫感如潮水般退去,四肢百骸都透着股说不出的舒泰。 “这灵泉水,果然是个宝贝。”沈言感慨道。 他的身体变化,是从空间开始进化、灵泉愈发旺盛后才真正显现的。 以前练拳,总觉得身体像是被一层无形的壳包裹着,劲力再强也难以完全舒展,练上一个时辰就累得气喘吁吁,内息更是微弱得像根随时会断的线。可自从开始用灵泉水擦拭身体、甚至偶尔泡个灵泉澡后,情况就变了。 那层“壳”仿佛被灵泉水泡软、融化,身体变得越来越柔韧,却又越来越坚韧。石锁从最初的五十斤,加到一百斤,再到现在的两百斤,他挥舞起来依旧轻松自如;一套拳打下来,不仅不累,反而觉得气血翻腾,浑身充满了使不完的劲;内息更是像被春雨滋润的溪流,一点点壮大,如今已能在经脉中自如流转,甚至能顺着拳势透出体外,形成淡淡的气劲。 这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潜移默化的。 就像灵泉水滋养作物一样,它也在一点点改造着沈言的身体,洗练着他的筋骨,拓宽着他的经脉。这种改造无声无息,却效果显着,让他的身体素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从一个普通的“练家子”,朝着真正的“高手”迈进。 而真正的突破,发生在几天前。 那天,他正在研究一本名为《形意拳经秘要》的手稿,作者是位早已过世的形意拳大师,也是他一位故人的师父。手稿里详细记载了从明劲、暗劲到化劲的修炼心得,甚至隐晦地提到了“丹劲”的门槛,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古朴苍劲的气息,仿佛能看到那位老人伏案疾书的身影。 “抱丹坐胯,以意领气,以气催劲,劲透骨髓,方入丹境……”沈言低声念着手稿上的字句,反复揣摩着“抱丹”二字的含义。 他已经卡在化劲巅峰有些时日了,劲力收发由心,内息也已凝练,但总觉得还差了点什么,那层通往更高境界的窗户纸,无论怎么努力都捅不破。 想着想着,他走到演武场中央,按照手稿里的记载,摆出“三体式”桩功,闭目凝神,试图感受那“丹”的所在。 灵泉小院就在不远处,汩汩的泉水声清晰可闻,那股清甜的气息顺着呼吸涌入体内,与他的内息交织在一起。他放空思绪,不去刻意追求,只是静静地站着,感受着身体的每一寸变化,感受着内息的流动,感受着空间里那股蓬勃的生机。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半天。 他忽然感觉到丹田处传来一阵轻微的悸动,像是有颗种子在那里生根发芽。紧接着,一股远比之前浑厚、凝练的气流从丹田涌出,顺着经脉快速流转,所过之处,经脉仿佛被拓宽了几分,原本滞涩的地方变得通畅无比。 这股气流越来越强,最后竟在丹田处汇聚成一团,像是一颗温热的丹丸,旋转不休,散发出源源不断的劲力。 “喝!”沈言下意识地低喝一声,一式“崩拳”向前打出。 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有一股凝练到极致的劲力透拳而出,落在远处的沙袋上。沙袋没有剧烈晃动,而是从内部传来一声闷响,随后竟像泄了气的皮球般,缓缓瘪了下去——里面的沙子,竟被这一拳的劲力震成了粉末! 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震惊,随即是难以抑制的狂喜。 丹劲!他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了丹劲境! 抱丹坐胯,内息成丹,劲力由内而发,透体而出,这正是手稿里描述的丹劲特征! 他知道,这突破并非全靠自己的苦修。 灵泉水的滋养是根基,它让他的身体足以承受丹劲的力量;空间进化带来的生机是助力,它让内息的凝练速度远超常人;而那些拳师手稿里的传承,则是钥匙,在最关键的时刻,为他指明了方向。 他走到演武场角落,那里放着一个旧木箱,里面装着的,都是故人留下的东西。 有泛黄的拳谱,上面用毛笔字写满了注解,边角已经磨损;有生锈的兵器,刀身虽钝,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锋芒;还有几封书信,字里行间满是对武学的执着和对未来的期许……这些东西,承载的不仅是技艺,更是一代代武者的心血和传承。 沈言拿起一本《八卦掌走转精要》,作者是位姓董的拳师,当年曾在天桥卖艺,一手八卦掌使得出神入化。后来董师傅要去南方闯荡,临走前把这本手稿交给他,笑着说:“沈小子,我这把老骨头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东西放你这,总比丢在路上强,你要是想学,看看也无妨。” 如今,董师傅怕是早已不在人世,但他的拳谱还在,他的技艺,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了下来。 还有一位形意拳的李师傅,留下的不仅有手稿,还有一对他亲手打磨的铁球,说是“练手劲,更练心劲,心不静,球就转不稳”。沈言现在还时常把玩这对铁球,冰凉的触感总能让他想起李师傅严肃又带着期盼的眼神。 “放心,这些东西,我会好好传下去的。”沈言轻声说,像是在对那些逝去的故人承诺。 他将手稿放回木箱,重新锁好,又走到灵泉边,用灵泉水洗了把脸。清凉的泉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丹劲并非终点,而是新的。那些手稿里记载的,不仅有技法,更有武者的风骨,“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才是传承的真正意义。 以前在四合院,他总觉得自己是个过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现在,身怀丹劲,手握空间宝库,又承继了这些武者的传承,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了。 不说像那些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一样行侠仗义,但至少,要对得起这身功夫,对得起那些故人的托付,对得起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他回到演武场,再次摆出桩功,感受着丹田处那颗“丹”的旋转。劲力源源不断地涌出,与灵泉水带来的生机、空间的气息融为一体,让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沉稳凝练的气势。 接下来,他要将那些拳师的技艺融会贯通,让自己的丹劲更加稳固;同时,也要开始规划如何运用空间里的物资,如何在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为这个时代贡献一份力量。 或许,他可以用灵泉水改良种子,让粮食增产;或许,他可以用空间里的设备,偷偷制造些急需的工具;或许,遇到不平事时,这身丹劲也能派上用场…… 夕阳西下,空间里的演武场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沈言的身影在场上不断移动,拳风呼啸,却又收放自如,每一式都透着古朴的韵味,也藏着新生的力量。 小黑蹲在场边的石锁上,歪着头看着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喵”,像是在为他加油。 沈言练得兴起,一式“龙形”舒展而出,身形如龙般矫健,竟在原地留下几道残影。他能感觉到,丹田的“丹”在旋转,灵泉的生机在流淌,那些故人的身影仿佛就在身边,看着他,笑着,鼓励着。 传承未断,力量在身,未来可期。 挺好。 他想。 这丹劲初成的滋味,这承继传承的责任,比任何金银珠宝都要来得踏实,来得滚烫。 第188章 丹劲之妙 沈言静静地坐在灵泉边的青石上,他微微低头,目光落在手中那颗圆润光滑的鹅卵石上。手指轻轻摩挲着石头表面,一股冰凉的感觉顺着指尖传来,但此刻他的心思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在他的丹田之处,有一个神秘的存在——这颗由气血和内息相互交融、汇聚凝结而成的,正在缓慢地转动着。它宛如一轮温暖柔和的小太阳,源源不断地释放出和煦且长久不息的热力,仿佛永远不会停歇一般。这种暖洋洋的气息如同涓涓细流般流淌全身,滋润着每一处筋骨肌肉,让整个身躯都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突然间,一段记忆涌上心头。那是曾经读过的李师傅留下的珍贵手稿中的话语:所谓丹劲者,并非仅仅依靠蛮力所能达成的极致境界;而是要将体内的精气凝聚成实质,血液融合为一体,并使得精神意识与之契合无间才行啊!若人至四旬尚未能修成此等丹劲,则其气血将会逐渐衰退衰弱,此后再想有所长进便愈发困难重重了。即便仍坚持不懈地刻苦修炼,也不过如同逆水行舟般艰难跋涉罢了,最终还是难以避免被时代浪潮所淘汰的命运结局。 往昔阅读这段文字时,年轻气盛的沈言并未真正理解其中蕴含的深刻意义,甚至还认为这只是一种故弄玄虚的说辞。毕竟在那时的他看来,武术之道无非就是靠日复一日的勤奋练习来提升实力而已,又怎会因为年龄增长就无法取得突破呢?然而时至今日,当自己亲身迈入丹劲之境,真切感受到那种汇聚于丹田之内强大无匹的力量时,方才恍然大悟,原来古人所言不假,这里头的确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玄妙奥秘啊! 华夏功夫的精妙,就在于对“气血”的极致运用。 明劲靠筋骨发力,刚猛直接,却耗气血;暗劲凭内息催劲,刚柔相济,已需气血支撑;化劲虽能劲力收发由心,却仍难脱气血盛衰的束缚。人过四十,气血渐衰,就像炉火渐渐转弱,再想锻造出精钢,难如登天。 而丹劲,却是另一条路。 它将全身奔腾的气血、流转的内息、凝练的精神,在丹田处凝聚成“丹”。这颗“丹”并非实体,却是力量的源泉,是气血的“定海神针”。一旦凝成,便如埋下一颗种子,能自主吸收天地生机(在空间里,便是灵泉与山海循环的生机),维系自身气血的充盈,甚至缓慢滋养,让其保持在巅峰状态。 “难怪古话说‘丹劲可驻颜,耄耋能搏虎’。”沈言轻笑一声,抬手一掌拍在旁边的老槐树上。 掌风过去,树干纹丝不动,既没有枝叶摇晃,也没有树皮碎裂。可他自己清楚,一股凝练的劲力已透过掌心传入树干,沿着木质纹理游走,震落了树心深处的几片枯叶——这便是丹劲的“透劲”,不尚外显,却能由表及里,精准打击。 换做以前的化劲巅峰,他要达到这种效果,至少需蓄力半刻,动用八成内息,事后还会有些气血翻涌。可现在,随意一掌,轻描淡写,丹田的“丹”只是微微转动,便补上了消耗的内息,连呼吸都没乱半分。 这种掌控感,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他试着运转劲力,从指尖到足尖,每一寸肌肉、每一条经脉都仿佛有了生命。想刚猛时,劲力如钢鞭抽击,能碎石裂碑;想柔和时,劲力似春水漫过,能托起飘落的柳絮。更奇妙的是,无论如何发力,丹田的“丹”都稳如磐石,像个精密的调节器,让气血内息始终保持在最均衡的状态。 “这才是丹劲的真正价值啊。”沈言感慨道。 它不仅是力量的跃升,更是对身体掌控的质变。以前练拳,是“用劲”,像挥舞一把锋利的刀,虽能伤人,却也耗损自身;现在是“运丹”,像掌控一团活的火焰,既能燎原,又能温养,收放自如,生生不息。 他想起那些故去的拳师。 董师傅四十多岁时已是化劲高手,一手八卦掌在天桥难逢敌手,可五十岁后,便明显感觉力不从心,出掌的速度慢了,劲力也弱了,最后只能靠卖艺糊口,一身功夫渐渐荒废。他曾叹着气说:“老了,气血跟不上了,再练也枉然。” 若是董师傅能入丹劲,结局会不会不同?沈言不知道,但他明白,自己是幸运的。 这份幸运,有灵泉水滋养的缘故——它让他的气血远比同龄人旺盛;有空间生机加持的缘故——它为“丹”的凝聚提供了绝佳环境;更有那些传承的指引——手稿里的只言片语,都在关键时刻点醒了他。 “不能辜负这份幸运。”沈言站起身,走到演武场中央,缓缓拉开架势。 他没有练具体的拳术,只是站在那里,感受着丹田“丹”的旋转,感受着气血在内息的牵引下,如潮水般围绕着“丹”流转。每一次流转,都让“丹”的光芒更凝实一分,让身体的掌控更精细一分。 他能清晰地“看”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涌,能“听”到内息在经脉中流淌,甚至能“触”到皮肤下每一根肌肉纤维的收缩与舒张。这种对自身的极致感知,让他能轻易避开发力的死角,找到最省力、最有效的发力方式。 一套简单的“五行拳”,他打了整整一个时辰。 招式依旧是那些招式,可韵味却截然不同。以前打拳,追求的是“形神兼备”,力求招式标准、气势雄浑;现在打拳,却像是与丹田的“丹”对话,每一拳、每一掌,都由“丹”驱动,自然而然,不刻意,不勉强,却带着一股圆融如意的气势。 拳风过处,卷起的尘土不再是杂乱无章,而是随着劲力的轨迹形成一个个细小的漩涡,旋即又悄然散去,仿佛从未出现过——这便是“混元如一”的境界,劲力收发全在掌控,不浪费一丝一毫。 停下来时,他非但不累,反而觉得神清气爽,丹田的“丹”旋转得更加欢快,像是在为他庆贺。 “果然如此。”沈言心中了然。 丹劲境的武者,之所以能“八十岁仍具威力”,并非他们的力量没有衰退,而是他们对力量的运用达到了极致,对身体的掌控精准入微。就像一把用了几十年的剑,虽然刃口可能不如新剑锋利,可握剑的人早已将剑的特性了然于胸,出剑更快、更准、更狠,威力自然不减。 更重要的是,“丹”的存在,能不断滋养气血,延缓衰老。 普通人过了六十,气血衰败,行动迟缓;丹劲武者过了六十,只要“丹”在,气血便能保持在中年水准,反应、力量虽比巅峰时略有不及,却远胜常人,对付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依旧绰绰有余。 沈言甚至能想象到自己年老时的样子——或许头发会白,皱纹会爬上脸颊,但丹田的“丹”依旧在转,气血依旧充盈,打起拳来,依旧能虎虎生风。这种“掌控衰老”的感觉,让他对未来多了几分笃定。 他走到灵泉边,掬起一捧泉水,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 面容依旧年轻,眼神却比以前深邃了许多,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这沉稳,并非来自岁月的沉淀,而是来自对自身力量的绝对自信,来自对“丹劲”之妙的深刻理解。 “接下来,该试试丹劲的实战之威了。”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他从空间的武器库中,取出一把缴获的军用匕首,掂量了一下,随手扔向空中。匕首旋转着,寒光闪闪,朝着他的面门落下。 沈言不闪不避,只是眼神一凝,丹田的“丹”微微一动。 手腕轻翻,看似缓慢,却精准地抓住了匕首的刀柄,顺势一旋,匕首便稳稳地握在手中,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滞涩。这看似简单的一接,却蕴含着对时机、角度、力量的极致计算,换做以前,他至少需要侧身、伸手、格挡三个动作,才能接住这把匕首。 “不错。”他满意地点点头,将匕首扔回武器库。 他知道,丹劲的实战威力,远不止于此。无论是徒手格斗,还是使用武器,甚至是面对枪械(只要距离不是太近),他都有信心应对——不是硬抗,而是凭借对身体的掌控,做到更快的反应、更灵活的闪避、更精准的反击。 夕阳西下,空间里的山海被染成一片金红。沈言站在演武场中央,望着远处的林海,丹田的“丹”缓缓旋转,温暖而坚定。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小心翼翼隐藏实力的普通人,也不再是那个对未来充满迷茫的过客。丹劲在身,他有了保护自己、保护身边人的底气;传承在肩,他有了为这片土地做点什么的责任。 挺好。 他想。 这丹劲之妙,不仅在于力量的提升,更在于对生命的掌控,对未来的笃定。有此根基,往后的路,无论多远、多难,他都能走得踏实,走得从容。 第189章 神意相合叩长生 沈言坐在灵泉边的木椅上,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扶手,目光落在远处山海相接的天际线上。夕阳的金辉漫过天池的水面,折射出细碎的光,像撒了一把星星在水里。丹田处的“丹”缓缓旋转,每一次转动,都有细微的气流顺着经脉游走,与他的呼吸节奏渐渐合一。 他最近总觉得有些不一样。 不是力量的增长,也不是内息的充盈,而是一种更玄妙的感知——像是多了一双无形的眼睛,能“看”到周围气流的流动,能“听”到草木生长的细微声响,甚至能在某些事情发生前,心头掠过一丝若有若无的预感。 就像昨天,四合院的傻柱拿着扁担去挑水,刚走到井边,沈言心头忽然一动,没来由地觉得“要出事”。他随口喊了句“慢点,井绳怕是要断”,话音刚落,傻柱手里的扁担就是一沉,井绳果然“啪”地断了,水桶掉进井里,溅起一片水花。 傻柱吓了一跳,挠着头说:“沈先生你咋知道?这绳前两天才换的。” 沈言当时只是笑了笑,没解释。可他自己清楚,那不是猜的,而是一种清晰的预感——在井绳断裂前的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绳子磨损处的细微裂痕,感受到了那股即将崩断的张力。 “这就是‘前知’?”他端起茶杯,抿了口灵泉水泡的茶,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带来一阵清明。 以前看那些拳师手稿,偶尔会提到“丹劲之上,可生预感,趋吉避凶,如神龙见首不见尾”,他总觉得是夸张的说法。可如今亲身体验,才明白这并非虚言。 丹劲凝聚,气血混元如一,内息与精神早已深度交融。当这种交融达到极致,精神力便会像水面的涟漪般向外扩散,捕捉到周围环境中最细微的变化——敌人肌肉的紧绷、武器的杀意、甚至是即将发生的危险所散发的“势”。 这种“前知”并非未卜先知,不能知道具体会发生什么,却能敏锐地察觉到“危险”的气息,就像暴风雨来临前,动物总能提前感知到气压的变化。对武者而言,这已经足够了——只要知道有危险,以丹劲的反应速度,足以避开绝大多数偷袭。 他试过。 让小黑从背后突然扑过来,在猫爪即将碰到他衣角的瞬间,他几乎是本能地侧身避开,动作快得连自己都有些惊讶;他甚至故意在路过一个堆满杂物的巷子时,想象着里面藏着人要偷袭,心头立刻升起一丝警兆,引导着他绕开了一块松动的石板——后来他回头看,那块石板果然在他走过不久后塌了下去。 “有这本事,往后夜里走路都能睡着眼了。”沈言失笑,指尖的敲击停下,转而揉了揉眉心。 他知道,这种“前知”的能力,与他的精神力(或者说神识)脱不开关系。 穿越带来的空间,本就与他的精神力深度绑定。这些年空间不断进化,他的精神力也水涨船高,早已远超常人,能轻易笼罩整个四合院,甚至能模糊地“看”到几里地外的景象——这便是他所说的“神识”。 而丹劲的修炼,恰好将他的气血、内息与精神力彻底拧成了一股绳。 以前,精神力是精神力,内息是内息,像两条并行的河;现在,在“丹”的作用下,两条河汇成了一条,奔腾向前,威力倍增。精神力因内息的滋养而更加凝练,内息因精神力的引导而更加灵动,这种“力与神合”的状态,让他隐约触碰到了一种更深层次的力量。 这让他想起了从苏联带回的一本残破手稿。 那手稿并非拳谱,而是用一种古老的文字写成,他费了好大功夫才勉强破译出一部分,里面提到了“龙蛇起陆,神形俱变,方可窥长生门径”,还隐晦地记载了一种“以力养神,以神驭力,循环往复,以求不朽”的修炼法门,称之为“长生九世”。 当时只当是古人的痴心妄想,没太在意。可现在,感受着体内力与神合的奇妙状态,再联想到空间的神奇、灵泉的生机、丹劲的玄妙,他忽然觉得,“长生”或许并非遥不可及。 谁不想长生呢? 有了空间这等逆天的宝贝,有花不完的财富,有一身足以横行天下的功夫,他比任何人都更想活得长久。想看看百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想让这随身的空间继续进化,想让灵泉的生机滋养更多的人,甚至想知道,这空间的尽头,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以力养神,以神驭力……”沈言低声重复着手稿里的话,眼神渐渐变得深邃。 他的“力”,是丹劲的气血之力,是空间赋予的搬运之力;他的“神”,是日益强大的精神力,是能生“前知”的敏锐神识。这两者本就相互依存,空间因精神力而运转,精神力因空间而壮大;丹劲因精神力而突破,精神力因丹劲而凝练。 或许,这就是手稿中所说的“龙蛇起陆”的开端——力量与精神的结合,不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相互成就,共同向着更高的层次迈进。 他试着将精神力沉入丹田,与那颗“丹”交融。 起初有些滞涩,精神力像是遇到了一层无形的壁垒。但他没有急,只是引导着精神力,像流水般缓缓渗透,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壁垒。灵泉水的生机在体内流转,为他提供着源源不断的能量。 不知过了多久,壁垒终于出现了一丝松动。 精神力如细流般涌入“丹”中,与里面的气血、内息瞬间交融。刹那间,沈言感觉脑海中“嗡”的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被点亮了。 他的神识骤然扩张,不再局限于空间之内,而是穿透了空间的壁垒,笼罩了外面的四合院,甚至延伸到了胡同深处。他“看”到了二大妈在院里晒被子,“听”到了三大爷在屋里拨算盘,“感”到了远处街道上行人的匆匆脚步……更奇妙的是,他能隐约“预知”到下一刻会发生的小事——比如二大妈的被子会被风吹掉一角,三大爷的算盘会多拨一个子。 这种感觉,比之前的“前知”更清晰,更广阔,仿佛整个世界的运转,都在他的感知之中。 “这就是……力量与精神结合的滋味?”沈言喃喃自语,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 他收回精神力,额头已渗出细密的汗珠,丹田的“丹”却比之前更加明亮,旋转的速度也快了几分,散发出的暖意中,多了一丝精神力的清凉。 他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 别人修炼丹劲,或许只为强身健体,横行江湖;别人拥有精神力,或许只为趋利避害,探查虚实。可他,因为有了空间,有了灵泉,有了那些跨越时空的传承,却将这两者拧在了一起,朝着“长生九世”的古老传说,迈出了微不足道的第一步。 这条路注定孤独,注定艰难,甚至可能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但沈言不在乎。 他有空间作为根基,有灵泉提供生机,有丹劲护体,有神识探路,更重要的是,他有足够的耐心和决心。哪怕这条路要走一百年、一千年,他也愿意走下去。 夕阳彻底沉入山海,空间里亮起了朦胧的月色。沈言站起身,走到天池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 倒影里的人,依旧是那张熟悉的脸,眼神却仿佛藏着星辰大海,深邃而悠远。丹田的“丹”在转,神识在流淌,灵泉在涌,空间里的万物在生长,这一切都在告诉他:这条路,走对了。 “长生么……”他轻笑一声,声音在夜风中飘散,“听起来,倒是个不错的目标。” 小黑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脚边,用头蹭着他的裤腿,发出温顺的“喵”声。沈言弯腰抱起猫,感受着怀里温热的小身子,心中一片宁静。 不管将来能不能长生,至少现在,他活着,有力量,有牵挂,有目标。 挺好。 他想。 这力量与精神交织的奇妙感觉,这对长生的隐隐期盼,都让他觉得,活着,是一件多么值得的事。 第190章 饕餮食量 沈言将最后一块鹿肉塞进嘴里,浓郁的肉香混合着药材的醇厚在舌尖炸开,他用力咀嚼着,喉结滚动,将肉块咽入腹中。眼前的青石桌上,原本摆放着整只烤鹿,此刻只剩下一堆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旁边还散落着十几个白面馒头和一小桶浓稠的肉汤——这只是他的早餐。 “嗝……”他打了个饱嗝,一股温热的气流从胃里涌上来,顺着喉咙散逸,带着淡淡的药香。小黑蹲在他脚边,啃着一块特意为它留的鹿腿肉,小嘴巴唧唧响,吃得满脸是油。 自从踏入丹劲境,他的食量就像坐了火箭般往上蹿。 最初只是比以前多吃两碗饭,后来发展到一顿能吃掉半只羊,现在倒好,一顿早餐就能消灭整只鹿,还得配上十几斤主食和大量的汤羹。若是哪天吃得少了,丹田的“丹”就会隐隐发沉,像是在抗议“能量不足”。 “古人诚不欺我,‘日啖三牛’果然不是夸张。”沈言揉了揉鼓胀的肚子,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浓茶。 他曾在一本泛黄的古拳谱上看到过记载:“丹劲者,如熔炉炼丹,需薪火不断。薪火者,气血也;气血之源,饮食也。古之大成者,日啖三牛,方得丹元充盈,力能扛山。” 以前觉得这描述太过玄幻,人哪能一顿吃那么多?可现在亲身体验,才明白其中的道理——能量守恒定律,在哪里都适用。 丹劲境的“抱丹”,看似是将气血凝聚成丹,实则更像打造了一个精密的“能量转化器”。这颗“丹”每时每刻都在消耗能量,维持自身的旋转,滋养经脉,强化肉身,甚至支撑神识的扩张。而这些能量,最终都要靠饮食来补充。 普通食物的能量密度太低,根本满足不了需求。一碗米饭、一块瘦肉能提供的能量,还不够“丹”转动片刻消耗的,就像给熔炉添了一把枯草,根本烧不起来。只有那些高蛋白、高热量的食物,才能勉强充当“薪柴”。 沈言试过光吃普通饭菜,结果不到半天就觉得浑身乏力,丹田发空,连打套拳都觉得费劲。后来换成牛羊肉,情况好了些,却依旧跟不上消耗,体重甚至还轻了几斤——能量消耗大于摄入,身体自然会“掉秤”。 “还好有空间里的药材。”他感慨道,起身走到旁边的药圃。 这片药圃紧挨着灵泉,是他精心开辟的,里面种满了各种珍稀药材——人参、鹿茸、当归、黄芪……都是从苏联的药库和华夏的深山里“收”来的,在灵泉水的滋养下,长势喜人,药效也比普通药材醇厚得多。 他随手挖起一株二十年的野山参,参须完整,浆气十足,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浓郁的药香直冲脑门。旁边的架子上挂着风干的鹿鞭、虎骨,坛子里泡着用灵泉水和烈酒调制的药酒,里面浸泡着各种滋补的药材。 这些,才是他维持食量、补充能量的关键——药膳。 单纯的肉类虽然热量高,却缺乏转化能量的“催化剂”,吃多了还容易滞涩肠胃。而药材的作用,就是引导、催化、提升能量的吸收转化效率。比如人参能补气,鹿茸能益血,当归能活血,将这些药材与肉类同煮,炖出来的肉汤不仅味道鲜美,更蕴含着磅礴的“药能”,能被身体快速吸收,转化为丹元所需的能量。 他最常做的,就是鹿肉药膳。 取新鲜的鹿腿肉,切成大块,用灵泉水浸泡去血沫;再加入切片的野山参、当归、黄芪,放上几片生姜去腥;用小火慢炖三个时辰,直到肉质酥烂,药材的精华完全融入汤中。炖好的鹿肉入口即化,汤汁浓稠醇厚,一碗下去,浑身暖洋洋的,丹田的“丹”都会欢快地旋转起来,吸收着那股磅礴的能量。 “一天一头鹿,加上这些药材,刚好能满足‘丹’的消耗。”沈言掂量着手里的山参,心里盘算着。 空间里养着不少鹿群,都是从苏联的集体农庄和华夏的山林里收来的,有梅花鹿,有马鹿,在空间的草原上自由自在地生长,肉质鲜嫩,营养丰富。加上药圃里取之不尽的药材,他根本不愁“食材”短缺。 除了鹿肉,他还会换着花样做其他药膳。 比如用熊掌炖虎骨,强筋健骨,适合打磨筋骨时食用;用燕窝配鱼翅(虽然他不太喜欢,但架不住能量密度高),滋阴润燥,适合神识消耗过大时滋补;甚至还用灵泉水种植的蔬菜做药膳,清炒时加入少量党参、枸杞,既能解腻,又能补充微量元素。 厨房里,一口巨大的铜锅正冒着热气,里面炖着的是整只熊掌,旁边的砂锅里煨着人参乌鸡汤,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药香,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开。这是他为午餐准备的——早餐吃了鹿,午餐就得换点“硬菜”,才能保证下午修炼时有足够的能量。 “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练功不吃饭,纯属瞎扯淡。”沈言笑着念叨着从李师傅那里听来的俗语。 这话糙理不糙。 丹劲境的修炼,早已不是单纯的“练招式”,更多的是“养丹元”。而养丹元的关键,除了打磨气血、凝练精神,就是“吃”——吃得够多,吃得够好,吃得够科学,才能让丹田的“丹”不断充盈,让那团能量核心越来越凝实、越来越强大。 他能感觉到,每一次饱餐药膳后,丹田的“丹”都会变得更加明亮,旋转的力道也更足。就像给气球充气,一点点往里面灌输能量,气球越来越鼓,张力也越来越强。他知道,这颗“丹”还远未达到饱和,需要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才能最终达到“混元如一,生生不息”的境界。 “估计等这颗‘丹’填满了,就能冲击更高的境界了。”沈言猜测着,眼神里带着期待。 他拿起一把菜刀,开始处理下午的食材——半只野猪,还有一堆刚从海里捞上来的海参、鲍鱼。这些海产是他从空间的海洋里捕捞的,在灵泉水的滋养下,个头比普通海产大了一圈,营养价值也更高。 菜刀落下,精准地将野猪肉切成均匀的大块,刀刃划过,皮肉分离,毫不费力。这看似简单的动作,却蕴含着丹劲的掌控力——既不会用力过猛斩断骨头,也不会力道不足切不开肉,每一刀的力度都恰到好处。 小黑吃完了鹿腿,跳到厨房的灶台上,蹲在旁边看着他忙活,尾巴摇得欢快,显然是在期待下一顿“大餐”。 沈言看了它一眼,笑着扔过去一只海参:“小家伙,跟着我,饿不着你。” 小黑叼起海参,欢快地跑到一边啃去了。 厨房里的热气越来越浓,药膳的香气飘出很远,连空间里的鸟兽都被吸引了过来,在厨房外的草地上徘徊,时不时发出几声鸣叫,像是在讨食。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觉得很踏实。 丹劲的修炼或许漫长,长生的道路或许遥远,但至少现在,他有足够的食物,有充足的药材,有不断进化的空间,有身边陪伴的小黑。每天练拳、做饭、研究传承、滋养丹元,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 “接着吃,接着练。”他拍了拍手上的肉末,眼神坚定。 总有一天,这颗不断被能量充盈的“丹”,会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总有一天,他能靠着这口“能吃”的本事,在这条通往超凡的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挺好。 他想。 这饕餮般的食量,不是负担,而是通往更强境界的阶梯。能吃,会吃,吃得其所,本身就是一种修行。 第191章 药石 沈言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勺参茸鹿肉汤舀进碗里,那碗中的汤汁呈现出一种诱人的琥珀色,宛如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石。仔细看去,可以发现汤汁表面还漂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它们如同一群小精灵般跳跃舞动,散发出阵阵浓郁的药香和醇厚的肉香。 他毫不犹豫地端起碗,然后猛地仰起头,将整碗热气腾腾的汤液一饮而尽。顿时,一股灼热感从喉咙深处传来,仿佛一条火龙在体内奔腾肆虐。那滚烫的汤汁如同闪电一般迅速流遍全身,所到之处都带来一阵暖洋洋的舒适感觉。 尤其是在丹田部位,原本安静沉睡的像是突然被点燃的篝火,瞬间熊熊燃烧起来,并开始以惊人的速度疯狂旋转。伴随着这种变化,轻微的嗡嗡声也随之响起,犹如天籁之音,萦绕在整个房间之中。 再看那张宽大的石桌上面,十几只空空如也的碗整齐地堆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小山丘似的形状。而在这个小山丘旁边,则散乱地丢弃着数不清的药渣:有人参的芦头、鹿茸的碎末、还有当归的根茎等等这些在外人眼中价值连城甚至可以卖到天价的珍贵药材,此刻竟然如同普通的调料一样被随意挥霍浪费掉了。 然而,经过这么多药力的滋养后,沈言感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充满了力量。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感受着体内澎湃汹涌的气血之力,就连手指尖都因为过度充血而泛起一丝淡淡的红色。 踏入丹劲境后,他才真正明白“武道烧钱”这四个字的含义。 明劲阶段,只需五谷杂粮、寻常肉食便能支撑;暗劲时,需偶尔进补些黄芪、当归之类的普通药材;化劲巅峰,也不过是每月用几两好参、半斤鹿茸调理;可到了丹劲,尤其是需要给“丹”填充能量的阶段,消耗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丹田那颗“丹”,就像个永远填不满的黑洞。 普通的米面肉食投入进去,连点水花都溅不起来;寻常的药材如枸杞、党参,不过是杯水车薪;唯有那些年份久远、药性醇厚的珍稀药材,配合高蛋白、高热量的肉食,才能勉强满足它的“胃口”。 沈言粗略算过,他现在一天的消耗,若是换算成银钱,足够普通人家过一辈子。 光是每日一头鹿,就得耗费上百斤精饲料,这还不算鹿本身的价值;炖肉用的人参,最差也是二十年生的野山参,市面上按克计价,他一次就敢扔进锅里根;鹿茸得用刚割下的鲜茸,带着血丝,药效最足;还有冬虫夏草、雪莲、灵芝……这些只在传说中出现的药材,在他的药膳里,不过是“添味”的辅料。 “也幸亏有这空间。”他拿起一块冰镇的灵泉水冻梨,咬了一口,冰凉甜润的滋味压下了药膳的燥烈。 空间的药圃里,中药材的生长速度远超外界。 二十年的野山参,在灵泉水的浇灌下,三年就能长成;原本只能在高原存活的雪莲,在这里的山坡上随处可见;冬虫夏草更是在草原上形成了群落,每年都能收获满满几大筐。这些在外人看来是“国宝”的药材,在他这里,却能像蔬菜一样,随用随取,不用担心断供。 可即便是这样,消耗依旧触目惊心。 药圃里最老的那片参田,原本有上百株五十年以上的老参,如今只剩下不到三十株;储存的鹿茸,从最初的几大箱,变成了现在的半箱;连最耐生长的当归、黄芪,都得靠着灵泉水催熟,才能跟上消耗速度。 “难怪古话说‘穷文富武’。”沈言摇摇头,眼神里带着几分庆幸。 他看过不少拳师的传记,里面记载着许多因“缺药”而功败垂成的例子。有位通背拳大师,年轻时已摸到丹劲门槛,却因家境贫寒,买不起足够的滋补药材,气血难以支撑,最终不仅没能突破,反而落下一身暗伤,不到五十就撒手人寰。 还有位形意拳高手,好不容易凑钱买了支百年野山参,却在炖药时被人偷走,气得当场呕血,从此心灰意冷,彻底放弃了练武。 这些故事,以前看时只觉得惋惜,现在却感同身受。 丹劲的修炼,不仅要靠天赋、毅力,更要靠资源堆砌。没有足够的药材、食物支撑,就算侥幸凝成“丹”,也会因为能量不足而逐渐枯萎,最终“丹破功散”,比普通武者衰老得更快。 沈言能有今日的精进,空间里的药材功不可没。 他的药膳方子,是从十几本古医书和拳师手稿里总结出来的,讲究“君臣佐使”,精准搭配。比如用鹿肉做主药,性温,能补气血、强筋骨;搭配人参为君,大补元气;鹿茸为臣,温肾壮阳;再用当归、枸杞为佐,调和气血;最后以灵泉水为引,中和药性,加速吸收。 这套方子,每一味药材都恰到好处,既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药效,又不会因为过于燥热而损伤经脉。可代价就是,每一顿药膳的成本,都高得惊人。 就像今天的早餐,光是那支百年野山参,在外界就能换一座小院;整只鹿用的是空间里养了五年的成年雄鹿,肉质里本身就带着灵泉水滋养的微弱生机;再加上其他辅料,这一顿饭的价值,足够普通人家吃上十年。 “也只有空间能支撑得起这种消耗了。”沈言走到药圃,看着那些刚种下的参苗,眼神里带着几分期待。 这些参苗是用之前收获的参籽培育的,浇的是灵泉水,施的是空间里特制的有机肥(用那些“肥料”转化而成),生长速度远超普通参苗,相信用不了几年,就能长成可用的药材。 旁边的鹿圈里,十几头小鹿正在低头吃草,这些是他特意留下的种鹿,将来就是他的“肉库”和“药源”;更远些的山坡上,大片的当归、黄芪长势喜人,绿油油的一片,看着就让人安心。 为了维持消耗,他甚至开始研究“药材嫁接”。 将普通的人参枝条嫁接到空间里的“灵参”上,试图培育出药性更强、生长更快的品种;用雪莲的种子和空间里的耐寒植物杂交,希望能得到更易存活的“改良雪莲”。虽然成功率不高,但总能收获几株可用的药材,聊胜于无。 “武道之路,果然处处是门槛。”沈言蹲下身,轻轻抚摸着一株刚冒芽的参苗,指尖传来湿润的泥土气息。 他能感觉到,丹田的“丹”正在贪婪地吸收着药膳的能量,一点点变得凝实。就像一个不断充气的气球,虽然离“填满”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每多一分能量,那“丹”的光芒就更亮一分,散发出的力量也更强一分。 这种缓慢而扎实的进步,让他觉得一切消耗都是值得的。 傍晚时分,沈言又开始准备晚餐——这次是整只烤骆驼,肚子里塞满了党参、黄芪、枸杞,外面刷着用蜂蜜和灵泉水调的酱汁,架在炭火上慢慢烤着,油脂滴落,溅起阵阵火星,香气弥漫了大半个空间。 小黑蹲在一旁,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紧紧盯着那块诱人的骆驼肉,嘴巴微微张开,口水似乎都快流出来了。它的小尾巴更是不停地摇晃着,仿佛一朵盛开的小花,透露出满心欢喜与期待之情。很明显,小家伙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品尝这份美味佳肴啦! 看着小黑那副可爱模样,沈言不禁微微一笑。他轻轻地拍了拍骆驼肉,手指触碰到肉块时,一股强大的力量瞬间传遍全身。这种感觉让他心中暗喜——这块骆驼肉里所蕴含的能量简直超乎想象! 别急嘛,宝贝儿~等我们把这顿饭吃完后,肯定会变得更加凝练结实哦! 沈言轻声安慰道。对于自己体内的丹田,他再熟悉不过了。只要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的药材和丰盛的美食,那么其中的 迟早有一天会被完全填满。到那个时候,说不定他还能够突破现有的修为瓶颈,踏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呢!毕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亲身体验到那种传说中的 力能扛山、寿元绵长 的绝世风姿啊! 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并非易事,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财力才行。但好在如今的沈言并不缺少这些东西,尤其是在拥有了这片神秘莫测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间之后…… 第192章 力能拉鼎 沈言静静地伫立在长白山麓那片茂密森林之中,目光凝视着前方倒卧在地、身躯庞大如山岳般的黑熊。只见它四肢朝天,原本威猛雄壮的身影此刻显得狼狈不堪;而其脸上则流露出痛苦与惊愕交织之色——显然尚未从适才那场惊心动魄的交锋中回过神来。 这只黑熊重达千斤有余!就在片刻前,它还气势汹汹地张开血盆大口朝沈言猛扑而来,但后者仅是云淡风轻地轻轻一推,便如同推倒一座脆弱土墙一般将其轻松撂倒在地。如今,黑熊只能无力地躺在那里,口中不时发出低沉呜咽之声,似乎想要挣扎起身,却始终未能如愿以偿。 万斤之力啊……果真名不虚传呐! 沈言轻声呢喃道,并开始活动自己的手腕关节。伴随着阵阵清脆悦耳的 声响,一股强大力量自他体内源源不断涌现而出。与此同时,位于腹部丹田处那颗晶莹剔透宛如宝石般的 也悄然转动起来,仿佛拥有生命一般。方才那一击所耗费的劲力,眨眼间已得到完全补足。 这种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之感,较初入丹境之时已然更胜一筹且远非一星半点。曾经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壮举,如力举千钧等,于今日之他而言不过是家常便饭罢了。 上次在空间里整理物资,他嫌几箱炮弹碍事,便一手一个,将重逾千斤的炮弹箱挪到了角落,动作轻松得像拎着两个纸盒子;还有一次,他看到路边一棵被台风刮倒的古树挡住了路,索性伸手抓住树干,硬生生将这棵几吨重的大树拖到了路边,看得路过的山民目瞪口呆,以为是山神显灵。 这一切,都归功于丹田那颗不断被能量充盈的“丹”,以及日复一日用珍稀药材和肉食堆砌出的强悍体质。 他这次来东北,就是为了“补货”。 空间里的鹿群数量有些不足,药材也消耗得厉害,而东北的长白山一带,正是盛产野山参、梅花鹿、黑熊等珍稀动植物的地方。这里地广人稀,民风淳朴,加上他如今的实力,正好适合“收购”或“收集”所需的物资。 “先找鹿。”沈言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辨了辨方向,朝着密林深处走去。 梅花鹿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鹿肉是药膳的主要食材,鹿茸是重要的滋补药材,鹿血、鹿骨也都能入药,简直是“浑身是宝”。空间里虽然养着一些,但消耗太快,必须不断补充新的鹿群,才能保证供应。 他的神识像一张大网,悄无声息地扩散开来,覆盖了周围十几里的范围。很快,他就“看”到了一群梅花鹿,大约有二三十只,正在一片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其中几头公鹿的角长得格外粗壮,显然是不错的种鹿。 沈言没有惊动它们,只是记下位置,打算等夜深人静时再来“收”走——他不想吓到这些生灵,更不想引起山民的注意。 比起鹿群,寻找人参更让他感兴趣。 这个年代的东北,野山参虽然已经不多见,但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偶尔还能找到年份久远的老参。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人大多不知道人参的真正价值,尤其是那些品相不好的“残参”,往往被当成普通药材贱卖。 他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住了下来,客栈老板是个憨厚的东北汉子,姓王,据说祖上是放山(采参)的。沈言没暴露身份,只说是来收药材的商人,出手阔绰,很快就和王老板混熟了。 “沈先生,您要的百年老参,真不好找啊。”王老板端着一碗热茶,一脸为难,“现在这山里,能找到五十年的就不错了,还是残的。” 沈言笑了笑,从怀里掏出十块大洋放在桌上:“王大哥,我知道难。这样,只要能找到百年以上的,不管品相如何,我出一千块大洋;五十年以上的,五百块;就算是残参,只要年份够,也照价收。” “一、一千块?!”王老板眼睛都直了,手里的茶碗差点没拿稳。 在这个年代,一块大洋就能让普通人家过一个月,一千块大洋,简直是天文数字,足够在镇上买十几间大瓦房了。他活了半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收参的。 “沈先生,您没开玩笑?” “绝不玩笑。”沈言语气平淡,“我要的是真东西,年份够,钱不是问题。” 他有的是从苏联银行里“收”来的金银和钱币,空间里堆着几吨黄金,别说一千块,就是一万块、十万块,他也拿得出来。对他而言,这些钱与其放在空间里发霉,不如用来换能增强实力的药材。 王老板半信半疑地走了,很快,“镇上来了个傻子商人,出天价收老参”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小镇,甚至传到了周围的山村。 起初,没人当真,觉得是谣言。可当第一个山民拿着一支三十年的残参,真的从沈言手里换走一百块大洋后,整个地区都炸开了锅。 放山的、打猎的、种地的,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扛着锄头、背着背篓就往山里钻,恨不得立刻挖出一支百年老参,从此一步登天。 沈言的客栈院子里,很快就堆满了各种人参。 有品相极好的“巴掌参”,有带着疤痕的“残参”,甚至还有几支刚发芽的参苗。他也不挑剔,只要年份够,不管好坏,都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收购,当场付钱,绝不拖欠。 短短半个月,他就收了上百支人参,其中百年以上的有三支,五十年以上的有十几支,剩下的都是三十年左右的。这些人参,足够他用上一阵子了。 “沈先生,您看这个。”一天傍晚,王老板神神秘秘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红布包裹的东西。 打开一看,是一支形状古怪的人参,只有三条参腿,其中一条还断了半截,看着像个“残次品”。但沈言的神识一扫,却眼睛一亮——这支参的参须上布满了细密的珍珠点,参体上的纹路深邃而清晰,至少有一百五十年的年份! “这支参,我出两千块。”沈言毫不犹豫地说。 王老板倒吸一口凉气,连忙摆手:“沈先生,这是我太爷爷当年采的,一直当传家宝,就是品相太差……” “年份够,就值这个价。”沈言直接从空间里拿出两千块大洋,码在桌上,“王大哥,这参我要了。” 王老板看着桌上的大洋,又看了看那支传家宝,最终咬了咬牙,点了点头:“沈先生是痛快人,这参给您了!” 沈言收起人参,心里一阵满意。这支百年老参的药性,比空间里培育的那些强多了,用来炖药膳,至少能抵得上三支普通的百年参。 除了人参,他还收了不少其他药材——鹿茸、虎骨、熊掌、雪莲……只要是能滋补的,他来者不拒。 有个猎户运气好,打了一头东北虎,拖着虎皮、虎骨、虎鞭来卖。沈言二话不说,花了五千块大洋全收了。虎皮被他铺在了空间木屋的床上,虎骨和虎鞭则被切成小块,泡进了药酒里,这可是大补之物,对滋养丹田的“丹”大有裨益。 当然,他收得最多的还是梅花鹿。 夜里潜入深山,用精神力将那些野生鹿群悄无声息地收进空间,前后一共收了近百头,足够空间里的鹿圈补充新的血液了。他甚至还特意挑选了几头体型健壮的公鹿,打算用来改良空间里的鹿种。 “差不多了。”一个月后,沈言看着客栈院子里堆积如山的药材和物资,满意地点点头。 这次东北之行,收获远超预期。人参、鹿茸、鹿群……足够他支撑很长一段时间的消耗了。更重要的是,他的力量在这段时间又有精进,丹田的“丹”更加凝实,离“填满”又近了一步。 离开小镇那天,王老板和不少山民来送他,手里还拿着各种土特产,满脸感激——沈言的到来,让他们赚了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沈言笑着挥手告别,坐上一辆雇来的马车,朝着南方驶去。车后座堆满了药材,虽然沉重,却让他觉得无比踏实。 力能扛鼎的力量,源源不断的物资,不断精进的境界……这一切,都让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挺好。 他想。 这用金钱和资源堆砌出来的武道之路,虽然奢侈,却也走得稳稳当当。只要继续走下去,总有一天,他能真正触摸到那传说中的境界。 第193章 藏形匿影 沈言将最后一袋小米递到老汉手里时,对方的手抖得厉害,粗糙的掌心紧紧攥着布袋,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旁边的茅屋里,几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孩子扒着门缝偷看,眼睛里闪着对食物的渴望,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吞咽声。 “这些,够您换那支老参了。”沈言的声音很轻,带着刻意放缓的语速,尽量让自己的口音听起来像个走南闯北的货郎。他身上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褂子,头上戴着顶破草帽,肩上挎着个空荡荡的褡裳,活脱脱一副跑江湖的模样。 老汉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个用油纸包了几层的东西,递过来时,手还在抖:“先生,这、这真是百年的……俺爹当年在长白山挖的,藏了一辈子,要不是娃快饿死了……” 沈言没多问,接过油纸包,指尖触到里面坚硬的轮廓,神识一扫便知——是支品相不错的百年野山参,参须完整,浆气十足。他将油纸包塞进褡裳,转身对老汉说:“保重。” 没等老汉道谢,他已经转身走进了暮色里,脚步轻快,很快就消失在蜿蜒的山路上。身后,茅屋里传来孩子们欢呼的声音,还有老汉哽咽的道谢,这些声音被晚风吹散,很快就听不见了。 这是他在这个村子停留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他从不在一个地方久留,尤其是用粮食或钱财大规模换取药材、皮毛等“稀罕物”时,更是像惊鸿一瞥,来无影去无踪。 这个时代,粮食是硬通货,比金银还金贵。 普通人家一年到头能吃上顿饱饭就算不错,遇上灾年,易子而食都不稀奇。他要是在一个地方摆出成百上千斤粮食,用高价换东西,不出三天就会被人盯上——可能是眼红的村民,可能是盘查的干部,甚至可能是流窜的匪患。 “投机倒把”的帽子,在这个年代可不是闹着玩的。 轻则被没收物资、游街示众,重则可能被当成“阶级敌人”处理。沈言虽然有实力应对这些麻烦,但他不想惹事,更不想因为自己的行为,给那些与他交易的人带来灾难。 所以他有自己的规矩:换完就走,绝不拖延。 每到一个地方,他先找个偏僻的角落落脚,比如废弃的破庙、山坳里的窑洞,或者干脆在空间里待着,只在夜里或清晨出来活动。他从不去人多的集市,而是找那些看起来日子过得艰难、又可能藏着“宝贝”的人家,悄悄敲门,用少量粮食或钱财试探。 若是对方有他需要的药材、皮毛或老物件,他会根据东西的价值,拿出远超市价的粮食——比如用十斤小米换一支普通的山参,用一布袋玉米换张完整的狐皮。这些粮食对他而言不值一提(空间里的粮食堆成了山),却能解对方的燃眉之急,没人会拒绝这样的交易。 交易时,他从不问对方东西的来历,也从不透露自己的身份,更不会留下任何能证明他来过的痕迹。交易完成,立刻离开,换下一个地方,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不留丝毫涟漪。 前阵子在松嫩平原的一个村子,他用五十斤大米换了张完整的虎皮。 那虎皮是个老猎户藏了半辈子的宝贝,据说当年是冒着生命危险从虎窝里拖出来的,一直没舍得卖。沈言找到他时,老猎户家已经断粮三天,小孙子饿得直哭。看到白花花的大米,老猎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甚至还多送了他两只风干的熊掌。 沈言拿到虎皮,当天夜里就离开了村子。第二天,听说村里有人知道了这事,想去老猎户家抢大米,却发现老猎户已经带着家人投奔亲戚去了——这也是沈言愿意看到的,他给的粮食足够让这些人家暂时离开是非之地。 在辽西的一个古镇,他用一麻袋面粉换了三株五十年的野山参。 卖参的是个破落的地主家后代,家里的古董字画早就被抄没了,只剩下这几支藏在地窖里的参。沈言找到他时,对方正打算把参偷偷卖给镇上的供销社,换回点粗粮度日。供销社给的价极低,三株参只能换五斤玉米面,沈言的出现,无疑是救了他一命。 交易完成后,沈言没走大路,而是翻山越岭,绕了个大圈子才离开。他知道,这种古镇消息传得快,若是被人知道有人用一麻袋面粉换了三株参,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小心驶得万年船。”沈言坐在一棵老槐树上,看着远处渐渐亮起的天色,心里默念着。 他的神识扩散开来,仔细探查着周围的动静。确认没人跟踪后,他从树上跃下,像狸猫般钻进旁边的密林,几个起落就消失在晨雾中。他要去下一个村子,那里据说有户人家藏着一支年代久远的鹿茸。 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日子,他过了快半年。 从长白山到松嫩平原,从辽西古镇到内蒙古草原,他的足迹遍布东北的山川田野,换来了大量的药材、皮毛、老物件,甚至还有几匹品相极好的战马(空间里正好缺几匹种马)。 他的收获越来越多,空间里的药材库重新充盈起来,皮毛堆成了小山,连那些看似无用的老物件(比如一套破旧的木工工具、几卷泛黄的古籍),他也一并收了,说不定将来能用得上。 而那些与他交易过的人家,大多靠着他给的粮食,捱过了最艰难的日子。有人用粮食换了种子,开春种上了地;有人带着家人离开了贫瘠的故土,去别处讨生活;还有人用剩下的粮食酿酒、做豆腐,慢慢做起了小生意,日子渐渐有了起色。 沈言从没想过要这些人报答,他做这些,一来是为了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二来也是顺手为之——对他而言微不足道的粮食,却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这种感觉,比单纯收获药材更让他心安。 当然,他也遇到过麻烦。 有次在一个村子,他刚和一户人家做完交易,就被几个村里的“积极分子”堵住了。对方怀疑他是“投机倒把分子”,要搜查他的褡裳。沈言没废话,趁着对方不注意,脚下轻轻一绊,就把为首的那人绊倒在地,其他人见状想上来帮忙,却被他三拳两脚放倒(只用了三分力,没伤人),然后趁机钻进玉米地,几个起落就没了踪影。 还有一次,他在山里遇到了一股流窜的匪患,大概有十几个人,手里拿着土枪和砍刀,想抢他的“货物”。沈言懒得跟他们纠缠,直接释放出丹劲的气势,那股无形的压力让匪患们当场吓得瘫软在地,连枪都握不住。他没伤他们,只是拿走了他们身上的干粮(算是一点“惩罚”),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小麻烦,对如今的沈言而言,不过是旅途上的小插曲,根本影响不到他的行程。 傍晚时分,他抵达了下一个目标村子。 村子坐落在山脚下,只有几十户人家,看起来很偏僻。沈言找了个没人的角落,从空间里拿出一小袋小米,系在褡裳上,然后整理了一下衣服,朝着村里最破旧的一间土坯房走去。 他听说,这户人家有个常年生病的儿子,家里藏着一支传下来的老鹿茸,一直没舍得用,说不定愿意换粮食。 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虚弱的声音:“谁啊?” “路过的货郎,想问问家里有没什么能换粮食的东西。”沈言的声音依旧平淡,听不出任何异样。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妇人探出头来,眼里满是警惕和疲惫。 沈言笑了笑,指了指褡裳里的小米:“俺有粮食,想换点药材或皮毛啥的,您家要是有,俺绝不亏待。” 妇人的眼睛亮了一下,又很快黯淡下去,嘴唇动了动,似乎在犹豫。 沈言没催,只是静静地等着。他知道,每一次交易的背后,都可能藏着一个家庭的挣扎和希望,他需要给对方足够的时间考虑。 夕阳的余晖洒在土坯房的墙上,拉出长长的影子。远处传来几声狗吠,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柴火的气息。 挺好。 沈言想。 这样走走停停,换换东西,既收获了需要的物资,又能顺便帮到人,日子虽然漂泊,却也踏实。这种藏形匿影、来去自由的感觉,或许才最适合现在的他。 第194章 关东沃土 沈言蹲在松花江畔的沙滩上,指尖捻起一粒金沙,对着阳光看了看。金色的颗粒在指尖闪烁,带着江水冲刷后的温润光泽,与他空间里那些沉甸甸的金砖相比,虽显细碎,却更带着几分自然的野趣。 “东北这地方,果然遍地是宝。”他笑着将金沙扔进旁边的陶罐里。罐子里已经装了小半罐金沙,都是这几天在江边“捡”到的——说是捡,其实是用精神力在江底的泥沙中筛选出来的,效率比淘金客高了百倍不止。 他这次来东北,本是为了收药材和鹿群,却没料到这里的黄金储量也如此惊人。 不仅是松花江、黑龙江的泥沙里藏着金沙,一些深山老林里还散落着古代金矿的遗迹。当地的山民们大多不知道这些石头、泥沙里藏着金子,就算知道,也缺乏开采的工具和技术,只能偶尔捡到几块天然金块,当成普通的“黄石头”藏着。 这正好给了沈言机会。 他用粮食换药材的同时,也开始留意这些“黄石头”。 在一个靠近金矿遗迹的村落,他用两袋玉米面,从一个放牛娃手里换来了一块拳头大的天然金块。那金块表面坑坑洼洼,还沾着泥土,放牛娃只当是块好看的石头,拿在手里玩了好几年,没想到能换两袋能填饱肚子的玉米面,乐得蹦蹦跳跳地跑回了家。 沈言拿着金块,用灵泉水洗干净,那沉甸甸的质感和耀眼的光泽,让他忍不住笑了——这一块金块,至少能熔出三斤纯金,价值远超两袋玉米面,简直是捡了个大便宜。 “粮食换黄金,这笔买卖划算。”他将金块扔进空间的贵金属区,那里已经堆了不少这几天换来的金沙、金块,虽然零散,加起来也有十几斤了。 对他而言,粮食实在是太充裕了。 从苏联收来的粮食,堆满了空间的大半个区域,小麦、玉米、土豆、大米……足够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吃上十年。他自己一个人,就算顿顿山珍海味,几辈子也吃不完。这些粮食放在空间里,除了占地方,几乎没有其他用处。 与其让粮食在空间里闲置,不如用来换取更有价值的东西——比如黄金,比如药材,比如那些能增强他实力的珍稀物品。 这个时代的东北,粮食比黄金更“值钱”。 黄金不能当饭吃,不能让饿得发慌的孩子露出笑容,不能让寒冬里的老人多一分暖意。但粮食可以。对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山民而言,一袋玉米、半袋小米,远比一块不能填饱肚子的“黄石头”重要得多。 沈言抓住了这一点,用粮食作为“硬通货”,在东北大地上悄无声息地进行着一场特殊的“贸易”。 他的交易很简单:你有我需要的东西(黄金、药材、皮毛等),我有你需要的东西(粮食),等价交换,童叟无欺。 在靠近长白山的一个伐木营地,他用五袋白面,换了伐木工人从树洞里找到的一块狗头金。那金块形状不规则,却足有五斤重,是营地工人在砍伐一棵千年古树时发现的,藏在树干的空洞里,不知存了多少年。工人们本想把它交给上面,却又舍不得,正纠结时,沈言带着白面出现了。 “五袋白面,够你们整个营地吃半个月了。”沈言将白面放在雪地上,袋子上的雪花很快融化,露出里面雪白的面粉,“这金块对你们没用,换点实在的不好吗?” 工头看着面粉,又看了看饿得面黄肌瘦的工友们,最终咬了咬牙,把狗头金递给了沈言。那天晚上,整个营地飘起了白面馒头的香气,连附近的野兽都被吸引来了,围着营地徘徊不去。 在黑龙江边的一个渔村,他用十袋大米,换了渔民从江底捞上来的一个金镯子。那镯子样式古朴,上面刻着模糊的花纹,像是古代的物件,渔民以为是黄铜的,扔在船舱里当压舱物,要不是沈言主动询问,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发现它是金的。 沈言没解释这镯子的价值,只是笑着把大米递给了渔民。渔民一家看着白花花的大米,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饱饭了,更别说这种精米。 他的交易范围越来越广。 用小米换金沙,用玉米换老参,用面粉换虎皮,用大米换鹿茸……他就像一个流动的驿站,将空间里过剩的粮食,转化成各种稀缺的资源,填充到空间的各个区域。 粮食区的堆头在一点点降低,贵金属区、药材区、皮毛区的堆头却在一点点升高,空间里的资源配置越来越合理,越来越符合他的需求。 “这样才对嘛,物尽其用。”沈言站在空间的悬空平台上,看着下方各区域的变化,满意地点点头。 黄金虽然不能直接增强他的实力,却是硬通货,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派上用场。将来若是需要购买设备、雇佣人手,甚至进行一些秘密交易,黄金都是最好的媒介。而且黄金性质稳定,放在空间里不用担心变质,比粮食省心多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用粮食换来的黄金和药材,带着一种特殊的“温度”。 它们不是从银行金库里“收”来的冰冷财富,也不是从军营里“夺”来的生硬物资,而是用能填饱肚子的粮食,从一个个挣扎求生的家庭里换来的,每一块黄金、每一支药材背后,都可能藏着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感激。 这种感觉,比单纯的掠夺更让他心安。 这天,他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遇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 老奶奶的儿子在金矿做工时失踪了,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孙子和一块藏在怀里的金片——那是儿子临走前塞给她的,说能换点钱。老奶奶舍不得花,一直藏着,直到孙子染上风寒,没钱买药,才不得不拿出来。 沈言看着那块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金片,又看了看躺在床上咳嗽不止的孩子,没说什么,直接从空间里拿出一袋小米、一包红糖,还有几包从苏联带来的消炎药。 “这些,换你的金片。”他把东西放在桌上,声音很轻。 老奶奶愣住了,看着桌上的东西,又看了看沈言,嘴唇哆嗦着:“这、这太多了……金片太小,不值这么多……” “值。”沈言笑了笑,拿起金片,转身就走,“好好给孩子治病,会好起来的。” 他没回头,也没听到身后老奶奶带着哭腔的道谢。他只是觉得,这一小块金片,用这些东西换,很值。 夕阳西下,沈言坐在一辆顺道搭乘的马车上,朝着下一个目的地赶去。车窗外,是一望无际的黑土地,虽然覆盖着积雪,却依旧能看出它的肥沃。远处的山林里,隐约有梅花鹿的身影闪过,江面上的冰在夕阳下泛着金色的光。 他摸了摸怀里的褡裳,里面装着今天换来的几支野山参和一小块金沙。空间里,粮食又少了一些,黄金和药材又多了一些。 这种用过剩换取稀缺,用温暖换取价值的过程,让他觉得很充实。 东北的地大物博,不仅体现在丰富的物产上,更体现在这片土地上人们的坚韧和淳朴。他们或许贫穷,或许愚昧,却懂得最基本的交换法则——你给我需要的,我给你我有的,简单而纯粹。 “继续走下去。”沈言看着远方的地平线,眼神里带着期待。 还有更多的黄金等着他去换,更多的药材等着他去收,更多的故事等着他去经历。而空间里那些过剩的粮食,也终将在这场特殊的“贸易”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挺好。 他想。 用粮食换山海,用温暖换珍宝,这趟东北之行,果然没白来。 第195章 行途 马车在积雪的土路上颠簸前行,车轴碾过结冰的路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在吟唱一首古老的歌谣。沈言缩在厚厚的棉毯里,看着车窗外掠过的雪原,目光悠远。车老板是个健谈的东北汉子,嘴里叼着旱烟袋,一边赶车一边絮叨着沿途的见闻,烟袋锅里的火星在寒风中明灭不定。 “前面就是靠山屯了,”车老板吐了个烟圈,指着远处雪地里的几处黑点,“那屯子不大,就三十来户人家,大多靠打猎和采山货过活。前几年闹过饥荒,死了不少人,这两年才缓过点气来。” 沈言点点头,没接话。他这次去靠山屯,是听说那里有户人家藏着一张完整的雪豹皮,还有几支据说年份不浅的野山参。对他而言,每一个偏远的村落,都可能藏着意想不到的收获。 马车进屯时,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孩子们扒着自家的篱笆门,看着这辆外来的马车,小脸蛋冻得通红,却舍不得移开视线;几个裹着棉袄的汉子蹲在屯口的老槐树下,一边抽着烟一边打量着沈言,眼神里带着警惕和探究。 沈言跳下马车,将车钱递给车老板,又额外多给了两斤小米——这是他一路上养成的习惯,用粮食作为报酬,比用金钱更受欢迎。车老板接过小米,笑得合不拢嘴,连声道谢,赶着马车欢快地离开了。 他找了个避风的墙角,将身上的粗布褂子紧了紧,然后朝着屯里最显眼的那间瓦房走去。那是村里的队长家,想在一个村子里打听消息,找队长总是没错的。 队长姓李,是个四十多岁的壮汉,脸上刻着风霜的痕迹,眼神却很亮。听说沈言是来“换东西”的货郎,他先是警惕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直到沈言从褡裳里掏出一小袋玉米递过去,他的脸色才缓和了些。 “你想换啥?”李队长接过玉米,掂量了一下,语气缓和了不少。 “想找点老参、好皮子啥的,”沈言说得很随意,“家里老人身子骨不好,需要这些补补;皮子嘛,天冷了,给孩子做件袄子。” 李队长皱了皱眉:“老参不好找,这年月,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谁还舍得留那玩意儿?皮子倒是有几张,就是品相不咋地。” “有总比没有强,”沈言笑了笑,又掏出一小袋面粉,“李大哥,帮我问问,有愿意换的,我用粮食换,绝不亏待。” 面粉的诱惑力显然比玉米大得多,李队长的眼睛亮了亮,立刻拍着胸脯说:“行,你等着,我去给你问问!” 没多大一会儿,李队长就带着几个人来了。 一个老汉抱着个木匣子,里面装着两支干枯的山参,看起来年份不长,也就二三十年;一个猎户背着张狼皮,皮子上有几个破洞,显然是打猎时不小心弄的;还有个妇女手里拿着个布包,打开一看,是几块晒干的鹿鞭,黑乎乎的,看不出好坏。 沈言没挑挑拣拣,按事先说好的价格,用粮食一一换了下来。老汉换了半袋小米,猎户换了一布袋玉米,妇女换了几斤白面,都满意地离开了,临走时还一个劲地说“谢谢”。 “就这些了?”沈言看着李队长,语气里带着一丝询问。 李队长搓了搓手,有些犹豫地说:“倒是有户人家,可能有你要的好东西。就是……他家情况特殊,不好打交道。” “哦?”沈言来了兴趣,“怎么个特殊法?” “是个老猎户,姓赵,”李队长叹了口气,“以前是这一带最厉害的猎手,啥猛兽都敢打。前年冬天进山打猎,遇上了熊瞎子,腿被打断了,就落下了残疾。他儿子在外面当兵,好几年没回来了,就他一个人过,脾气倔得很,不爱跟人打交道。” 李队长顿了顿,又说:“我听说,老赵手里有张雪豹皮,是他没受伤前打的,还有一支老参,说是他年轻时在长白山挖的,藏了几十年了。就是他脾气硬,之前有人想用粮食换,他都没同意。” 沈言笑了笑:“我去试试,成不成都没关系。” 在李队长的指引下,沈言找到了老赵家。那是一间孤零零的土坯房,坐落在屯子最边缘,院墙是用石头垒的,上面爬满了干枯的藤蔓,看起来有些破败。 他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谁啊?” “路过的货郎,想问问有没有能换粮食的东西。”沈言的声音依旧平和。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拄着拐杖的老汉出现在门口。他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左眼似乎受过伤,只剩下一条缝,右腿明显比左腿短一截,走路一瘸一拐的。但他的腰杆挺得很直,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没有,走。”老汉的声音很生硬,说完就要关门。 “大爷,我听说您有张雪豹皮?”沈言没动,语气诚恳,“我给的粮食多,够您吃一年的。” 老汉关门的动作顿住了,锐利的目光盯着沈言,像是在判断他的话是否可信。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你要那皮子干啥?” “不是我要,”沈言实话实说,“是给一个需要的人,他身体不好,需要这东西保暖。” 老汉沉默了,过了半晌,才侧身让开:“进来。” 屋里很简陋,只有一张土炕,一张破桌子,几条长凳,墙角堆着些柴火。墙上挂着一把老旧的猎枪,枪管已经有些生锈,但依旧擦拭得很干净。 老汉拄着拐杖,走到墙角的柜子前,打开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用厚布包裹的东西,放在桌上,慢慢打开——里面是一张完整的雪豹皮,毛色雪白,带着黑色的斑点,质地柔软,显然是张上好的皮子,没有丝毫破损。 “这皮子,我当年追了三天三夜才打着的,”老汉的声音带着一丝怀念,“雪豹是山神的使者,打了它,就得遭报应,你看我这腿……” 沈言没接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老汉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打开一看,是支粗壮的野山参,参须茂密,形状像个小人,一看就知道年份不浅,至少有百年以上。 “这参,是我二十岁那年挖的,本想给我儿子娶媳妇用,”老汉的声音有些沙哑,“他现在当兵去了,不知道啥时候回来……这东西,留着也没用了。” “大爷,这两样东西,我给您两袋白面,三袋小米,还有二十斤腊肉,”沈言看着老汉,语气真诚,“够您吃两年的了。” 老汉愣住了,显然没料到沈言会给这么多。他看着沈言,又看了看桌上的雪豹皮和野山参,嘴唇动了动,最终点了点头:“行,换了。但我有个条件。” “您说。” “皮子和参可以给你,但你得答应我,好好用它们,别糟蹋了。”老汉的眼神很认真。 “您放心,绝不会糟蹋。”沈言郑重地点头。 他从空间里拿出粮食和腊肉,堆满了半间屋子。老汉看着这些东西,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泪光,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叹了口气。 离开老赵家时,天已经黑了。沈言背着雪豹皮和野山参,走在积雪的小路上,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屯子里亮起了灯火,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和孩子的笑声,充满了烟火气。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找了个废弃的牛棚,打算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赶路。 夜里,雪下得更大了,雪花打在牛棚的茅草顶上,发出“簌簌”的声响。沈言坐在干草堆上,看着空间里新增加的雪豹皮和野山参,心里很平静。 这一路行来,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有贪婪的,有淳朴的,有倔强的,有善良的……这些人,这些事,就像一颗颗珍珠,串起了他的旅途,也让他对这个时代有了更深的理解。 用粮食换来的,不仅仅是黄金、药材和皮毛,还有一个个家庭的希望,一段段普通人的故事。这些,比任何财富都更珍贵。 “明天去下一个地方。”沈言裹紧了棉毯,闭上了眼睛。 梦里,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些淳朴的笑脸,听到了那些真诚的道谢,还有那片广袤无垠、充满生机的黑土地。 挺好。 他想。 这雪路漫漫,行途所遇,皆是风情。这样的日子,虽然漂泊,却也充满了意义。 第196章 鹿群兴旺 沈言站在空间的鹿苑边,看着眼前奔腾跳跃的鹿群,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夕阳的金光透过空间天幕洒下,给每一头鹿的皮毛都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晕,梅花鹿的斑点在光影中若隐若现,马鹿的犄角如同珊瑚般璀璨,整个鹿苑像是一幅流动的油画。 “差不多有三百头了。”他低声估算着,眼神里满是欣慰。 这一路从长白山到松嫩平原,他收罗的鹿群数量翻了好几番。最初只是零星几只,如今已形成规模,分成了梅花鹿、马鹿、驯鹿几个群落,在这片被灵泉水滋养的草原上繁衍生息,种群数量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鹿苑是他特意规划的区域,紧挨着灵泉下游的河流,水草丰美,地势平缓,还种满了鹿群爱吃的苜蓿、三叶草和各种灌木。他甚至模仿野外环境,在苑里堆起了几座小土坡,挖了几个浅水池,让鹿群能在更自然的环境里生长。 “还是鹿更划算。”沈言走到一只刚生下不久的小鹿旁,小家伙浑身湿漉漉的,正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母鹿在一旁警惕地看着他,却没有攻击的意图——它们早已熟悉了这位“空间主人”的气息。 他早就停掉了空间里的养猪场。 倒不是猪肉不好吃,红烧肉、糖醋排骨的滋味他也喜欢,但相比之下,鹿的价值显然更高。猪肉的能量密度虽然不低,却缺乏鹿肉那种独特的“温补”属性,更别提鹿茸、鹿血、鹿骨这些附带的滋补药材了。 尤其是在灵泉水的滋养下,空间里的鹿群早已不是普通的凡鹿。 它们的肉质里蕴含着淡淡的灵气,用来做药膳,滋补效果比普通鹿肉强上数倍;新生的鹿茸带着淡淡的莹光,切片后泡入酒中,酒液会呈现出温润的琥珀色,对丹田“丹”的滋养效果显着;甚至连鹿群饮用的河水(混入了灵泉水),都带着微弱的生机,让它们的生长速度远超外界。 沈言做过对比。 用空间鹿肉炖的药膳,吃下后丹田的“丹”旋转速度会明显加快,能量补充效率比用普通肉类高三成;而用普通鹿肉,哪怕搭配同样的药材,效果也大打折扣,仿佛隔着一层无形的屏障,能量难以完全吸收。 “这大概就是‘灵气加持’的效果。”他笑着摇摇头,伸手摸了摸母鹿的脖颈,对方温顺地蹭了蹭他的手心,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呜咽。 为了让鹿群更好地生长,他花了不少心思。 从外界收来的鹿群,刚进入空间时往往会有些应激反应,食欲不振,精神萎靡。他便用灵泉水混合草料喂养,不出三天,这些鹿就会恢复活力,毛色变得光亮,眼神也更加灵动。 他还特意从空间的药材库里挑选了一些适合鹿群食用的草药,比如黄芪、白术、甘草,晒干后磨成粉末,拌在饲料里。这些草药能提高鹿群的免疫力,减少疾病,让它们能更健康地生长繁殖。 效果显而易见。 空间里的鹿群几乎没有病死的情况,幼鹿的存活率更是高达百分之百。一头母鹿一年能产两胎,每胎至少两只小鹿,短短半年时间,鹿群的数量就从最初的几十头增长到了三百多头,照这个速度,再过一年,突破五百头都不是问题。 “这样下去,怕是要扩建鹿苑了。”沈言看着远处已经开始啃食围栏边灌木的鹿群,心里盘算着。 他的目光落在一群梅花鹿身上。 这些梅花鹿是他最早收进空间的,也是最适应空间环境的。它们的体型比外界的梅花鹿要高大一些,皮毛上的斑点更清晰,奔跑起来身姿矫健,像一阵风掠过草原。其中几头公鹿的犄角长得格外粗壮,分叉均匀,是难得的好种鹿。 “就用你们来改良品种。”沈言打定主意。 他打算挑选几头体型健壮、基因优良的梅花鹿和马鹿进行杂交,培育出一种肉质更鲜美、鹿茸药效更强的新品种。虽然成功率未知,但空间里有灵泉水和各种药材加持,他有信心能成功。 相比之下,猪就显得“性价比太低”了。 空间里以前养过几头野猪,是从山里收来的,肉质确实鲜嫩,但除了肉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价值。猪的生长周期长,吃得又多,还容易生病,灵泉水浇灌的饲料喂下去,转化成的能量效率远不如鹿群。 更重要的是,猪肉性温,缺乏鹿肉那种“补气血、强筋骨”的功效,对沈言如今的修炼帮助不大。与其浪费灵泉水和饲料去养猪,不如把资源都集中在鹿群身上,这才是“物尽其用”。 “等这批小鹿再长大些,就可以开始筛选种鹿了。”沈言走到鹿苑中央的了望塔上,俯瞰着整个鹿群。 夕阳下,鹿群或低头吃草,或追逐嬉戏,或依偎在一起休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灵泉水汇成的小溪从鹿苑中间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倒映着鹿群的身影,偶尔有小鹿低下头喝水,惊起一圈圈涟漪。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鹿群身上散发的微弱生机,正与空间的整体生机相互交融,形成一种良性循环。鹿群因空间的滋养而茁壮成长,空间也因鹿群的生机而愈发鲜活,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整个空间都像一个活着的生命体。 “今晚就吃烤鹿腿。”沈言笑着从了望塔上下来,朝着鹿苑的围栏走去。 他没有选择幼鹿或母鹿,而是挑了一头已经成年、体型略显臃肿的公鹿——这种鹿肉质最嫩,也不会影响鹿群的繁殖。他用精神力将鹿轻轻放倒,动作快而准,没有让它感受到丝毫痛苦。 小黑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蹲在旁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显然是闻到了肉香。 “别急,少不了你的份。”沈言拍了拍小黑的头,将鹿扛在肩上,朝着厨房走去。 新鲜的鹿腿用灵泉水清洗干净,抹上用蜂蜜、盐和各种香料调制的酱料,架在炭火上慢慢烤着。油脂滴落,滋滋作响,浓郁的肉香混合着灵泉水的清甜,很快就弥漫开来。 小黑蹲在火堆旁,尾巴摇得像朵花,时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嘴,样子憨态可掬。 沈言看着跳动的火焰,感受着丹田“丹”的缓慢旋转,心里一片宁静。 鹿群兴旺,药材充足,空间生机盎然,自己的实力也在稳步提升。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充实,充满了希望。 “或许,以后可以再养点其他有价值的动物。”他忽然想到,“比如梅花鹿的近亲獐子,它的麝香可是好东西;还有羚羊,羚羊角也是名贵药材……”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现在,他更想专注于鹿群的培育,让这些在灵泉水滋养下的生灵,成为他修炼道路上最坚实的后盾。 烤鹿腿的香味越来越浓,表皮已经变得金黄酥脆。沈言用刀割下一块,吹了吹,递到小黑嘴边,小家伙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发出满足的呜咽声。 他自己也拿起一块,咬了一大口。 鲜嫩的鹿肉在舌尖化开,浓郁的肉香和淡淡的灵气顺着喉咙滑下,涌入丹田,让那颗“丹”微微震颤,仿佛在欢呼雀跃。 挺好。 他想。 放弃养猪,专注养鹿,果然是个明智的决定。看着这些生机勃勃的鹿群,吃着用它们做成的药膳,感受着实力一点点提升,这种踏实的感觉,比什么都重要。 第197章 足履大地 沈言站在山海关的城楼上,任凭猎猎寒风掀起他的衣角。脚下的青砖被岁月磨得光滑,缝隙里还残留着些许未化的积雪,远处的长城如一条巨龙,蜿蜒起伏,消失在苍茫的天际线。他望着关内那片广袤的土地,眼神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郑重。 “从这里开始。”他低声自语,指尖轻轻拂过城砖上斑驳的刻痕,那些模糊的字迹仿佛在诉说着千年的沧桑。 收完东北的物资后,一个念头在他心里愈发清晰——他想用脚,实实在在地丈量一遍华夏大地。 不是坐在马车上疾驰,不是靠着空间瞬移,而是一步一步地走,走过平原,翻过高山,趟过河流,去感受每一寸土地的温度,去倾听每一条河流的声音,去看看这个时代最真实的模样。 空间里的物资已经足够充裕,鹿群兴旺,药材堆积如山,黄金白银更是多得用不完。修炼也进入了稳步提升的阶段,丹田的“丹”在药膳的滋养下日益凝实,不急不躁。他忽然觉得,自己该停下那种“搜刮式”的奔波,用一种更沉静的方式,去触摸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他记得小时候,爷爷曾给他讲过徐霞客的故事,说那个古人用一生的时间游历名山大川,写下了《徐霞客游记》,让后人得以窥见山河之美。那时他不懂,觉得费时费力,不如在家安稳度日。可如今,他却忽然懂了那份“用脚丈量大地”的执着——那是对这片土地最深沉的热爱与敬畏。 “走。”沈言整了整背上的简单行囊,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物、一小袋干粮和一个装着灵泉水的水壶。他没有动用空间里的豪车骏马,甚至刻意收敛了丹劲的气息,让自己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行者。 出了山海关,便是华北平原。 初春的平原还带着料峭的寒意,田埂上的泥土刚刚解冻,散发着湿润的腥气。农民们已经开始忙碌,扶着犁杖,赶着老牛,在地里翻耕,吆喝声此起彼伏,带着对丰收的期盼。沈言走在田埂上,看着那些黝黑的脸庞和布满老茧的双手,心里有种莫名的踏实。 他帮一位老农扶起了翻倒的犁杖,对方非要塞给他两个热乎乎的窝头,憨厚的脸上满是感激:“后生,看你面生,是从关外过来的?这年月不太平,路上小心些。” 沈言接过窝头,咬了一口,粗糙的口感里带着淡淡的麦香:“谢谢大爷,我就是想多走走,看看咱们这土地。” 老农笑了,露出缺了颗牙的嘴:“好啊,多走走好,咱们这地,养人!” 走在平原上,视野开阔,一眼能望到十几里外的村庄。傍晚时分,炊烟袅袅,家家户户升起的烟火在暮色中连成一片,像一层温暖的纱幔,笼罩着这片土地。沈言会找一处废弃的碾盘或破庙歇脚,从空间里拿出点干粮,就着灵泉水吃,听着远处传来的狗吠和人语,感受着这份独有的安宁。 穿过平原,便是太行山脉。 山路崎岖,荆棘丛生,有些地方甚至需要手脚并用才能攀爬。沈言却走得稳健,丹劲虽收敛,却让他的身体远超常人,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山里的村民住得分散,往往走半天才能看到一户人家,他们大多靠山吃山,性格淳朴而坚韧。 在一个半山腰的村子,他遇到了一位采药的老人。老人背着半篓草药,拄着拐杖,步履蹒跚。沈言上前接过药篓,帮他背回了家。老人的家是间石屋,简陋却干净,屋里弥漫着浓郁的药香。 “后生,你这脚力不错啊。”老人泡了杯野菊花茶,递给沈言,“这太行山,险峻得很,以前常有野兽出没,你一个人走,胆子不小。” “大爷,您常年在山里采药,不怕吗?”沈言喝了口茶,苦涩中带着回甘。 老人笑了:“怕啥?这山是咱的衣食父母,你敬着它,它就不会亏待你。再说,走得多了,哪块石头松动,哪条路好走,心里都有数。” 沈言看着老人布满皱纹的脸,忽然明白了——所谓“丈量大地”,不只是用脚去走,更是用心去记,去熟悉每一寸土地的脾性,去建立一种与山河相通的默契。 他在老人家住了两天,跟着老人认识了不少草药,听他讲了许多关于太行山的传说。离开时,老人送了他一把砍柴刀,说是用山里的精铁打的,锋利耐用。沈言回赠了一小袋面粉,老人推辞不过,收下后又往他背包里塞了不少晒干的野果。 翻过太行山,便到了黄河岸边。 此时的黄河正值枯水期,水流平缓,浑浊的河水在宽阔的河道里缓缓流淌,河床上露出大片的沙洲。岸边的纤夫们喊着号子,拉着沉重的木船逆流而上,号子声苍凉而雄浑,回荡在河面上。 沈言站在岸边,看着那奔腾了千年的河水,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激动。这就是母亲河,孕育了华夏文明的地方,她的浑浊里藏着厚重,她的平缓中积蓄着力量。 他跟着一群过河的商旅,踩着露出水面的礁石,慢慢渡过了黄河。河水冰凉刺骨,没过膝盖,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踏上南岸的那一刻,他仿佛能感受到脚下土地传来的脉动,与自己的心跳渐渐合拍。 一路向南,气候逐渐变暖,景色也渐渐不同。 华北的苍凉被江南的温婉取代,青石板路,白墙黛瓦,小桥流水,处处透着江南的灵秀。沈言走在苏州的小巷里,听着吴侬软语,看着河边浣纱的女子,觉得连空气都变得湿润而温柔。 他在西湖边驻足,看三潭印月,听苏堤春晓;他在黄山之巅停留,看云海翻腾,观奇松怪石;他在景德镇的窑厂外徘徊,看工匠们烧制瓷器,感受那份“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的匠心。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不急着赶路,而是放慢脚步,去看,去听,去感受。 他会坐在茶馆里,听说书人讲当地的故事;他会逛一逛市集,看小贩们叫卖着特色的物产;他会和田间劳作的农人聊天,问他们的收成,听他们的烦恼。这些琐碎的日常,这些平凡的面孔,构成了最真实的华夏,比任何史书都来得鲜活。 在湘西的一个苗寨,他恰逢一场盛大的节日。村民们穿着绚丽的民族服饰,吹着芦笙,跳着踩堂舞,米酒的醇香和烤肉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寨主邀请他参加,他没有推辞,跟着村民们一起跳舞,一起喝酒,虽然语言不通,却能感受到那份纯粹的快乐。 离开苗寨时,寨主送了他一把牛角梳,上面刻着精美的花纹。沈言回赠了一些空间里的粗粮,寨主高兴得合不拢嘴,亲自带着村民们送了他很远。 一路走来,他的行囊里多了许多东西——太行山老人送的砍柴刀,苏州巷子里买的折扇,黄山挑夫给的野茶,苗寨寨主赠的牛角梳……这些东西或许不值钱,却承载着他走过的路,遇到的人。 他的脚步踏过了平原、山地、河流、高原,他的足迹印在了北国的雪地上、江南的雨巷里、西部的戈壁中、岭南的稻田里。他用脚丈量着这片土地的广袤,用心感受着这片土地的温度,用眼睛记录着这片土地的风情。 这天傍晚,沈言走到了珠江边。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江面上,波光粼粼。远处的渔船正缓缓归航,渔民们唱着渔歌,声音悠扬。他坐在江边的礁石上,看着落日一点点沉入水面,心里一片宁静。 从山海关到珠江边,他走了整整半年。 这半年里,他没动用空间做过一次“交易”,没刻意去寻找过药材或黄金,只是单纯地走着,看着,感受着。他的修为没有突飞猛进,丹田的“丹”却变得更加圆润平和,仿佛吸收了山河的灵气,多了一份厚重与沉稳。 “还没走完呢。”沈言看着远处的海岸线,眼神里带着期待。 他还想去看看青藏高原的蓝天白云,去听听戈壁滩上的驼铃声,去感受海南岛的椰风海韵……他想用自己的脚,一步一步地,走遍华夏的每一个角落,去触摸这片土地的每一寸肌肤。 因为他知道,这片土地,值得他用一生去丈量,去守护,去热爱。 挺好。 他想。 这用脚丈量大地的日子,虽然辛苦,却让他找到了一种久违的初心——对这片土地最纯粹、最深沉的眷恋。这种眷恋,比任何修为、任何财富都更能让他心安。 第198章 饥荒掠影 沈言蹲在豫东平原一个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不远处土坯墙上用白灰写的“亩产万斤”标语,嘴角泛起一丝苦涩。标语的字迹已经斑驳,被风吹雨打得模糊不清,就像这口号背后,那些被饥饿磨蚀得失去光彩的脸庞。 他换了副容貌——皮肤黝黑,颧骨微高,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看起来就像个从灾区逃荒过来的难民。这是他用精神力配合简单易容术改变的样貌,目的是为了不引起注意,也为了能更真切地看到这个年代的底色。 离开山海关后,他一路向南,穿过华北,踏入中原。这里是华夏文明的腹地,也是这次饥荒影响最深的区域之一。 前世的他,从未体会过饥饿的滋味。出生在物质丰裕的年代,超市里的食物琳琅满目,冰箱里总有吃不完的储备,“饥荒”对他而言,只是历史课本上的一个名词,一组冰冷的数字。 穿越过来后,他有空间这个“金手指”,粮食堆积如山,灵泉水滋养身体,更是从未感受过“饿”的滋味。直到这次用脚丈量大地,他才真正触碰到了“饥荒”这两个字的重量。 刚进入豫东地界,他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一股淡淡的、说不清的味道——那是饥饿的味道,混合着草根、树皮和绝望的气息。 路边的榆树被剥得精光,露出惨白的树干,连最嫩的树皮都被人扒去充饥;田埂上的野菜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土地,像是被蝗虫过境;偶尔能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睁着大眼睛,盯着他背包里露出的干粮袋,喉咙里发出无意识的吞咽声。 “先生,能、能给口吃的吗?”一个头发枯黄的妇人抱着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孩子,怯生生地走过来,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孩子的嘴唇干裂,脸色蜡黄,闭着眼睛,气息微弱,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 沈言的心猛地一揪。 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窝窝头——这是他特意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粗粮窝窝头,看起来粗糙,却能填饱肚子。他把窝窝头递给妇人,声音尽量放柔和:“快给孩子吃。” 妇人接过窝窝头,激动得浑身发抖,眼泪瞬间涌了出来,“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谢谢!谢谢恩人!您真是活菩萨啊!” 沈言连忙扶起她:“快起来,别这样。” 妇人顾不得道谢,连忙把窝窝头掰成小块,用唾沫湿润后,一点点喂进孩子嘴里。孩子似乎感受到了食物的气息,微弱地动了动,艰难地吞咽着,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露出一丝求生的光芒。 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纷纷围了过来,眼神里充满了渴望。有老人,有孩子,还有青壮年,他们都瘦得脱了形,衣衫褴褛,眼神里带着麻木和绝望,只有在看到食物时,才会闪过一丝微弱的光。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沉甸甸的。 他不能白给。 不是吝啬,而是知道“救急不救穷”的道理。白给的食物,或许能解一时之困,却可能让人产生依赖,甚至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善举”,打破这个时代脆弱的平衡,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我这里有粮食,”沈言提高了声音,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个普通的行商,“但不能白给。你们有什么能换的?药材、皮毛、老物件……只要是有用的东西,都能换粮食。” 人群骚动了一下,有人低下头,脸上露出羞愧的神色——他们早就家徒四壁,哪里还有什么能换的东西? “我、我有这个!”一个老汉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一看,是几块晒干的草药,看起来像是黄芪,却已经干枯发黑,“这是俺前几天在山里挖的,能换点吃的不?” “能。”沈言点点头,从背包里拿出两个窝窝头递给老汉,“这些够您换的了。” 老汉千恩万谢地接过窝窝头,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我有张狐狸皮!”一个猎户模样的汉子站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破旧的狐狸皮,皮子上有好几个洞,“是去年打的,能换多少?” “三斤玉米面。”沈言报了个数。 汉子眼睛一亮,连忙把狐狸皮递过来,接过玉米面时,手都在抖。 有了开头,其他人也纷纷行动起来。有人拿出家里祖传的破铜碗,有人拿出缝补了无数次的旧皮毛,甚至有人拿出自己编的草席、竹篮……只要能换点吃的,他们愿意拿出自己拥有的一切。 沈言来者不拒。 不管对方拿出什么,只要有一丝价值,他都用粮食换取。一块破铜碗换两个窝窝头,一张旧皮毛换一斤玉米面,一捆草药换半袋红薯干……他给的粮食,总是比对方预期的多一些,却又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至于引起怀疑。 他的背包像是个无底洞,无论拿出多少粮食,都不见空。其实,他是趁着众人不注意,从空间里源源不断地取粮——空间里的粮食太多了,多到他自己都不知道具体数目,拿出这些,不过是九牛一毛。 但对这些挣扎在饥饿线上的人来说,这一点点粮食,就是活下去的希望。 一个年轻媳妇用一支祖传的银簪换了五斤小米,拿到小米时,她当场就哭了,说终于能给生病的婆婆熬点小米粥了;一个孩子用自己捡的几块碎铜片换了一个白面馒头,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舍不得吃,说要带回家给弟弟;一个老人用自己编了半个月的竹筐换了三斤红薯,说能撑到秋收了…… 沈言看着他们的反应,心里五味杂陈。 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只是杯水车薪。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人在挨饿,他不可能一一救助。但他还是想做些什么,哪怕只能帮到身边这几个人,哪怕只能让他们多撑过一天,也是好的。 他在这个村子待了两天,用粮食换了不少“破烂”——其实大多是些没什么用的东西,他只是想借着“换东西”的名义,多给他们一些粮食。离开时,村里人送了他很远,有人给他塞了一把炒豆子,有人给他摘了几个野果,虽然都不值钱,却带着最淳朴的感激。 一路向南,他都是这样做的。 在皖北的一个小镇,他用十斤玉米换了一个缺了口的青花瓷碗;在鄂东的一个山村,他用半袋面粉换了几张破旧的兽皮;在湘中的一个渡口,他用一筐红薯换了一堆没人要的旧书…… 他变换着容貌,今天是个逃荒的难民,明天是个走江湖的货郎,后天又成了个落魄的书生。没人知道他是谁,也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就像一阵风,来了又走,只留下一些粮食,和一些活下去的希望。 他见过太多触目惊心的景象。 见过为了半块窝头大打出手的汉子;见过把观音土当成粮食吃,最后腹胀而死的老人;见过因为没有奶水,眼睁睁看着孩子饿死的母亲……这些景象,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上,让他更加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也更加明白空间的意义。 空间里的粮食,对他而言只是数字,对这些人而言,却是生命。 他开始有意识地收集一些能改善农业的东西——比如优良的稻种、抗旱的玉米种,甚至是一些简单的农具。他把这些东西藏在空间里,想着等将来合适的时机,或许能派上用场,让这片土地多产出一些粮食,从根本上改变饥荒的局面。 在一个种着水稻的村子,他用二十斤大米换了一小袋当地人留种的稻子。这种稻子产量不高,却耐旱抗病,是村民们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种子。沈言知道,这些种子里蕴含着最珍贵的基因,比任何金银都重要。 “这稻种可不能给你!”村长一开始死活不同意,把稻种看得比命还重,“这是俺们村的根,给了你,明年就没法种了!” “我只用这一小袋,”沈言耐心解释,“我会想办法让它变得更好,将来还会还给你们,比现在的产量高好几倍。” 村长显然不信,但在沈言用二十斤大米(足够全村人吃两顿)的诱惑下,最终还是忍痛割爱,反复叮嘱:“可别糟蹋了啊,这是俺们村的希望……” 沈言郑重地点头:“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待它。” 他把稻种小心翼翼地收进空间,用灵泉水浸泡,放在最肥沃的土地里培育。他相信,在灵泉水的滋养下,这些稻种一定能焕发新的生机,长出更优良的品种。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换,一路帮。 沈言的心境在悄然改变。 以前,他修炼是为了自保,收集物资是为了生存,对这个时代的苦难,更多的是一种旁观者的疏离。可现在,看到了这么多挣扎求生的人,感受到了他们的绝望与坚韧,他心里的某根弦被触动了。 他不再仅仅把空间当成自己的“私产”,开始思考如何用它来做更多的事;他不再仅仅把修炼当成提升实力的手段,开始觉得自己有责任用这份力量,去守护一些东西。 这天傍晚,他走到了洞庭湖岸边。 夕阳下,湖面波光粼粼,渔民们摇着小船在湖里捕鱼,虽然收获不多,却依旧在努力。岸边的芦苇荡里,几个孩子在捡拾渔民漏掉的小鱼虾,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容,仿佛饥饿从未降临。 沈言坐在岸边的草地上,看着这一幕,心里渐渐平静下来。 饥荒很可怕,苦难很沉重,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从未放弃过希望。他们在绝境中挣扎,在苦难中坚守,用最朴素的方式,守护着自己的家园和生命。 他能做的,或许不多,但只要能帮一把,就绝不能袖手旁观。 用粮食换东西,不仅仅是为了不引起怀疑,更是为了保留他们的尊严——他们不是在乞讨,而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或所有物,换取生存的权利。 “继续走。”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眼神坚定。 前路依旧漫长,饥荒的阴影依旧笼罩着这片土地,但他知道,自己的脚步不会停下。他会继续用自己的方式,去丈量这片土地的苦难与坚韧,去播撒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挺好。 他想。 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这些在苦难中挣扎的人做些什么,哪怕只是换来他们一个安心的笑容,这段旅程就有了不一样的意义。这种意义,比任何拳意、任何修为都更能让他感受到生命的重量。 第199章 苦乐人间 沈言踩着晨露走进湘西的一个土家族村寨时,正赶上一场雨后。青石板路被冲刷得油亮,倒映着吊脚楼的飞檐翘角,空气里弥漫着湿润的泥土气息和淡淡的柴火香。村口的老榕树下,几个穿着蓝布对襟褂子的老人正抽着旱烟,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方言聊着天,看到沈言这个生面孔,只是抬了抬眼皮,又继续抽起烟来。 他这次换了副样貌,看起来像个走江湖的郎中,背着个旧药箱,里面装着些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普通药材——这副装扮在偏远村寨里最不容易引起怀疑,既能解释自己为何四处行走,又能顺理成章地用“药材换粮食”的由头与人打交道。 村寨不大,几十座吊脚楼依山而建,错落有致。一条清澈的小溪穿村而过,溪边长着几棵桃树,雨后的桃花落了一地,粉白的花瓣顺着溪水缓缓流淌,带着几分诗意。可这份诗意,却掩不住村寨里弥漫的饥饿气息。 孩子们的脸上带着明显的菜色,衣服上打着补丁,却洗得干干净净;大人们眼神里带着疲惫,却依旧在田埂上忙碌着,哪怕地里的收成少得可怜;屋檐下挂着的玉米棒子干瘪瘦小,数量也寥寥无几,显然是去年的存粮所剩不多了。 沈言走到溪边,假装洗手,实则用余光打量着村寨的情况。一个背着背篓的妇人从旁边经过,背篓里装着些刚挖来的野菜,叶子上还沾着泥土,看起来像是苦苣和马齿苋——这些野菜在饥荒年月里,是村民们赖以生存的重要食物。 “这位大姐,请问村里有懂草药的人吗?”沈言主动开口,语气平和。 妇人停下脚步,警惕地看了看他的药箱:“你找懂草药的干啥?” “我是个郎中,路过此地,想换点粮食,”沈言指了指药箱,“我这里有些药材,或许能帮上村里人,换点粗粮就行。” 妇人的眼神缓和了些,指了指村东头:“村东头的王老爹懂些草药,你去问问他。不过……俺们村没多少粮食了。” 沈言谢过妇人,朝着村东头走去。王老爹的家是座破旧的吊脚楼,门口晒着些干枯的草药,散发着淡淡的苦味。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门槛上,用篾刀劈着竹子,动作缓慢却有力。 “老人家,打扰了。”沈言走上前。 王老爹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你是?” “晚辈是个郎中,路过贵地,想用些药材换点粮食。”沈言说着,从药箱里拿出一小包当归,“您看这个,能换点啥?” 王老爹放下篾刀,拿起当归闻了闻,又捻了捻:“好药材。你想要多少粮食?” “有多少换多少,不拘粗粮细粮。”沈言笑了笑,“若是村里有人不舒服,我也能帮忙看看,不收钱,管顿饭就行。” 王老爹打量了他半晌,点了点头:“行,跟我来。” 老人领着沈言在村里转了一圈,挨家挨户地问谁家有能换的东西,谁家有病人需要看。沈言的药材确实是好东西,当归、黄芪、党参……这些在饥荒年月里堪比黄金的滋补药材,很快就吸引了村民们的注意。 有人用半袋红薯换了一小把黄芪,说要给生病的老伴补补身子;有人用几个玉米饼换了些当归,想给刚生完孩子的儿媳妇炖汤;还有个年轻人用一张兔子皮换了些止血的草药,说是上山打猎时容易受伤。 沈言的“义诊”也没闲着。 一个孩子发着高烧,小脸烧得通红,昏迷不醒。家里人急得团团转,却没钱请郎中。沈言拿出空间里的退烧药(伪装成自己配的药丸),又用灵泉水调了些温水,给孩子喂了下去。没过多久,孩子的烧就退了些,呼吸也平稳了。孩子的母亲激动得要给沈言磕头,被他拦住了。 “给我两个玉米饼就行。”沈言笑着说。 一个老人常年咳嗽,咳得撕心裂肺,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沈言看了看,知道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风寒引起的,便从药箱里拿出些止咳的草药,又教老人用生姜和红糖煮水喝,嘱咐他注意保暖。老人家里实在没什么能换的,就把自己编了一半的竹篮送给了他,沈言欣然收下。 在这个村寨待了三天,沈言换出去不少药材,换来的“东西”却大多是些不值钱的粗粮和杂物——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想借着这个由头,多给村民们一些帮助。 离开那天,王老爹送了他很远,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后生,这是俺们村自己种的茶叶,不值钱,你带着路上喝。” 沈言接过布包,里面是些炒制粗糙的茶叶,却散发着清香。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小袋大米,塞给王老爹:“老人家,这个您留下,给孩子们熬点粥。” 王老爹推辞不过,接过大米,眼眶有些发红:“后生,你是个好人。这世道难,但总会好起来的。” 沈言点点头:“会好起来的。” 离开湘西,他一路向东,进入了湘中平原。这里的饥荒比湘西更严重些,因为平原地区人口密集,一旦粮食歉收,影响范围更广。 路边的田野里,能看到不少饿死的人,被草草掩埋在土坑里,连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偶尔有野狗在旁边徘徊,让人看了心里发寒。村庄里更是萧条,很多房屋都空了,门框上的蛛网积了厚厚的一层,像是很久没人住过了。 沈言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这里的人,要么饿死了,要么逃荒去了。 在一个几乎空了的村子里,他遇到了一个独自留守的老人。老人坐在自家的门槛上,手里拿着一个破旧的相框,里面是他儿子的照片,穿着军装,笑得很灿烂。 “大爷,村里的人呢?”沈言走上前。 老人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神采:“走了,都走了……去南边逃荒了。俺走不动了,就在这儿等着,等俺儿子回来。” “您儿子……” “在部队当兵,好几年没信了,”老人笑了笑,笑容里满是苦涩,“俺得在这儿等着,不然他回来找不到家。” 沈言鼻子一酸,从背包里拿出两个窝窝头,递给老人:“大爷,您先吃点东西。” 老人摇摇头:“不吃了,留着也没用。” “怎么没用?”沈言把窝窝头塞进老人手里,“您得活着,等您儿子回来。他要是回来了,看不到您,该多难过啊。” 老人看着手里的窝窝头,又看了看相框里的儿子,浑浊的眼睛里终于闪过一丝光亮。他拿起一个窝窝头,慢慢咬了一口,哽咽着说:“对,俺得活着,等他回来……” 沈言在老人家里住了两天,帮他打扫了屋子,又从空间里拿出些粮食和药品,嘱咐他按时吃饭,好好活着。离开时,老人拄着拐杖送他到村口,不停地念叨着:“谢谢你,后生,你是个好人……” 一路走下来,沈言见过太多的苦难,也见过太多的坚韧。 他见过母亲把最后一口粮食喂给孩子,自己却活活饿死;见过兄弟俩为了半块树皮大打出手,事后又抱着痛哭;见过村民们自发组织起来,开垦荒地,哪怕知道收获渺茫,也不肯放弃;见过孩子们虽然饿得发慌,却依旧在田埂上追逐嬉戏,笑声清脆…… 这些苦与乐,这些绝望与希望,像一幅幅鲜活的画卷,在他眼前展开,让他对这个时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他不再仅仅是个旁观者,他开始真正地融入这片土地,感受着这里的脉搏,分担着这里的苦难。他的空间依旧是他最坚实的后盾,里面的粮食和物资,成了他播撒希望的种子。 这天傍晚,他走到了湘江边。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江面上,波光粼粼。一艘破旧的渡船正缓缓靠岸,船上挤满了逃荒的人,他们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眼神里却带着对未来的期盼。 沈言站在岸边,看着他们一个个走下船,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力量。 饥荒很可怕,但比饥荒更强大的,是人们活下去的勇气。 他或许无法改变整个时代的苦难,但他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为这些挣扎求生的人,送去一点点温暖,一点点希望。哪怕只是一个窝窝头,一把草药,一句鼓励的话,或许就能让他们多撑过一天,多一分活下去的勇气。 “继续走。”沈言深吸一口气,朝着渡船靠岸的方向走去。 他不知道下一个村庄在哪里,不知道下一次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和事,但他知道,自己的脚步不会停下。 挺好。 他想。 能在这片苦难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足迹,播撒下一点点希望的种子,这段旅程,就有了沉甸甸的意义。而这份意义,会像湘江的流水一样,滋养着他的拳意,淬炼着他的心境,让他在武道之路上,走得更加坚定,更加从容。 第200章 京华归尘 沈言站在四合院的门楼前,指尖拂过斑驳的门环,铜环上的绿锈蹭在指尖,带着时光沉淀的凉意。门内的石榴树又发了新芽,嫩绿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曳,一如他离开时的模样,只是院墙上的爬山虎又蔓延了几分,将青砖遮得愈发严实。 历时近两年的丈量之旅,终于画上了句点。 从山海关到珠江口,从黄土高坡到江南水乡,他的足迹遍布大半个华夏。空间里的物资早已堆成了山——百年野山参装了满满几大箱,梅花鹿群突破了五百头,黄金白银堆成了小山,还有无数收集来的种子、老物件、珍稀皮毛……更重要的是,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山河拳意”,心境也在这趟旅程中变得愈发沉稳开阔。 散出去的粮食更是不计其数。从东北的玉米、小米,到江南的大米、面粉,他以“以物易物”的名义,悄无声息地将空间里过剩的粮食送到了最需要的人手中。那些感激的眼神、质朴的道谢,成了他这段旅程中最温暖的注脚。 “回来了。”隔壁的三大爷正好端着鸟笼出门,看到沈言,愣了一下才认出来。这两年沈言容貌几经变化,如今恢复了原本的样子,倒让老邻居有些生疏。 “三大爷,忙着呢。”沈言笑着点头,语气自然。 “这是……走了不少地方?”三大爷打量着他,见他皮肤黝黑了不少,眼神却亮得惊人,身上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不像从前那般疏离,倒多了几分温润。 “瞎逛,看看外面的光景。”沈言没多解释,推门进了院子。 院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他住的这间屋子落了层薄尘,桌上的茶盏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他没急着打扫,先走到墙角的水缸边,舀了瓢水,手指刚触到水面,丹田的“丹”便轻轻一颤,一股熟悉的亲切感涌了上来——这方小院,终究是他在这个时代扎根的第一处地方。 但他知道,这里不能久留了。 旅途的见闻,让他对这个时代的风浪有了更清醒的认知。饥荒的阴影尚未完全散去,而他隐约能感觉到,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前世的记忆虽然模糊,却足以让他明白,未来几年的京城,将是风波最烈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沈言”这个身份的前任,实在太过扎眼。 那个留洋归来的富家子弟,张扬、高调,在京城的圈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又与某些敏感人物有过交集。虽然沈言穿越后一直低调行事,刻意淡化存在感,但“前任”留下的痕迹,就像埋在土里的雷,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引爆。 他不想被卷入无端的风波。 有空间这等逆天之物,有一身丹劲修为,有花不完的财富,他完全可以找个安稳地方,潜心修炼,逍遥度日,犯不着留在京城这是非之地,陪着别人“折腾”。 “去香港。”这个念头在旅途中就已成型,此刻回到四合院,愈发坚定。 香港此时虽是英国殖民地,却相对安稳,中西交汇,信息灵通,适合低调蛰伏。更重要的是,那里是自由港,方便他接触外部世界,无论是将来拓展生意,还是寻找更多修炼资源,都比困在京城更有优势。 决定已下,便要尽快行动。 他不打算声张,甚至不打算和院里的邻居道别。这种时候,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来不必要的关注。他要做的,是像一阵烟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开始不动声色地收拾东西。 说是收拾,其实更像是“清空”。 他先是将屋里的家具、衣物、书籍一一收进空间——这些东西虽不值钱,却带着生活的痕迹,留着徒增破绽。然后是院子里的杂物,劈好的柴火、闲置的农具、墙角的水缸,甚至连院门上的铜环,都被他小心翼翼地卸下来收进了空间。 他做得极为隐蔽,总是趁着深夜或凌晨动手,神识笼罩着整个四合院,确保没有任何人察觉。丹劲修为让他的动作轻如狸猫,收东西时连一丝风声都不会惊动邻居。 几天后,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院子时,这间屋子已经彻底空了。 墙壁干净,地面扫得光洁,仿佛从未有人住过。只有院角那棵他亲手栽下的香椿树,还在默默证明着这里曾有过主人。 “最后一步了。”沈言站在空荡荡的屋里,深吸一口气。 他走到墙角,用特制的工具撬开一块松动的地砖,下面是他早就挖好的暗格。暗格里放着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沈言”的身份证明、几张银行存单,还有一些零碎的票据——这些是他必须带走的“身份凭证”。 将盒子收进空间,他又仔细将地砖复位,用泥土填补缝隙,确保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一切,他最后看了一眼这间屋子,眼神平静无波。没有留恋,也没有不舍,就像告别一段早已翻篇的往事。 离开四合院时,天刚蒙蒙亮,胡同里静得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他没有走大门,而是借着围墙的阴影,几个起落便翻出了胡同,动作快得像一道残影,没有惊动任何巡逻的人员。 他没有直接去火车站或码头,而是先去了城郊的一处隐蔽仓库——这是他早就租下的地方,里面存放着一些“不方便”放在空间里的东西。 仓库里堆满了十几个大木箱,里面装的是他从各地收集来的古董字画、珍稀药材,还有几箱精心挑选的黄金。这些东西体积大、价值高,直接从四合院运走太扎眼,他早就计划好在这里中转。 沈言打开仓库门,神识一扫,确认周围无人后,抬手一挥,十几个大木箱便凭空消失,被收入空间的“贵重物品区”。整个过程不过半分钟,仓库里瞬间空空如也。 他锁好仓库门,将钥匙扔进旁边的排水沟——从此,世上再无这个仓库与他相关的痕迹。 接下来,是前往香港的路线。 他没有选择官方的通关渠道,而是早就联系好了一条“水路”——几个常年在粤港之间走私货物的渔民,只要给足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将人送到香港。 沈言换上一身普通的短打,背着一个不起眼的包袱(里面只装了几件换洗衣物,做做样子),混在前往南方的流民队伍中,朝着广州方向出发。 他收敛了所有气息,装作一个普通的逃难者,吃粗粮,睡草棚,和流民们一起挤在闷罐火车里,忍受着污浊的空气和颠簸的路途。丹劲修为让他完全能轻松应对这一切,甚至能在嘈杂的环境中安然打坐,滋养丹田的“丹”。 一路上,他看到了不少和他一样南下的人,有商人,有学生,有普通百姓,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对未来的迷茫与期盼。沈言默默跟在队伍中,像一滴水融入洪流,无人注意。 半个月后,他抵达了广州。 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他在一个偏僻的码头找到了那几个渔民。为首的是个精瘦的汉子,绰号“水老鼠”,眼神警惕,接过沈言递过去的两根金条后,脸色才缓和下来。 “夜里走,风大,坐稳了别出声。”水老鼠言简意赅,将他领到一艘不起眼的小渔船旁。 渔船很小,只能容下四五个人,舱底堆满了咸鱼,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沈言毫不在意,弯腰钻进船舱,找了个角落坐下。 深夜,渔船悄无声息地驶出码头,借着夜色的掩护,朝着香港方向驶去。 海风带着咸腥味吹进船舱,沈言透过狭小的舷窗,望着远处模糊的海岸线。京城的四合院、旅途中的山川、那些陌生又熟悉的面孔……一一在脑海中闪过,最终都归于平静。 他知道,此去香港,前路或许也有未知的挑战,但至少能避开即将到来的风波,给自己一个安稳的修炼环境。 空间里,鹿群在草原上奔跑,灵泉在山谷间流淌,无数物资静静堆放,散发着安稳的气息。丹田的“丹”缓缓旋转,山河拳意在体内流淌,与海风的韵律渐渐相合。 “就这样,挺好。”沈言闭上眼睛,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不张扬,不纠缠,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循着自己的武道之路,安稳前行。这或许不是最波澜壮阔的选择,却是最适合他的归宿。 小船在夜色中继续前行,像一片柳叶,悄无声息地滑向远方的灯火。 第201章 香江落脚 渔船靠岸时,天刚蒙蒙亮。 维多利亚港的晨雾还未散尽,带着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混杂着远处码头传来的汽笛声和搬运工的吆喝声,与京城胡同里的鸽哨、叫卖声截然不同,却同样带着人间烟火气。沈言踩着湿漉漉的木板下了船,脚下的沙滩有些硌脚,细沙里混着细碎的贝壳,在晨光中闪着微光。 “到了,往那边走,过了桥就是九龙。”水老鼠叼着烟,指了指不远处的跨海大桥,眼神里带着几分催促——这种“生意”不宜久留。 沈言点点头,没多话,从包袱里摸出早就准备好的几块银元递过去,算是额外的“船费”。水老鼠眼睛一亮,接过去揣进怀里,嘟囔了句“后生仔识相”,便驾着渔船悄无声息地退回雾中,很快消失在港汊里。 站在岸边,沈言深吸了一口带着海味的空气,神识下意识地扩散开来。 眼前的香港,比他想象中更热闹,也更复杂。码头边停满了大小船只,有豪华的邮轮,也有破旧的舢板;穿着西装的洋人举着文明棍匆匆走过,黄包车夫在路边招揽生意,还有不少穿着短打的苦力扛着货物,在栈桥上穿梭往来。粤语、英语、普通话混杂在一起,构成了这座城市独特的声景。 60年代的香港,确实如传闻中那般混乱。 殖民当局的管理时松时紧,帮派势力在街头巷尾盘根错节,贫富差距悬殊得刺眼——几步之外,可能是霓虹灯闪烁的洋楼,转过街角,便是挤着几十户人家的棚户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但这一切,对沈言而言,都不算什么。 他见过饿殍遍野的饥荒,走过刀光剑影的山林,连苏联的战火都亲身经历过,香港这点混乱,不过是小打小闹。更何况,这里有他需要的“安稳”——一种远离京城风波的、相对独立的安稳。 最重要的是,这里华人占了绝大多数。 走在街上,虽然说着不同的方言,看着不同的装束,但那张张黄皮肤、黑眼睛的面孔,总让他觉得亲切。就算遇到麻烦,凭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必要时还能说几句粤语),也比在完全陌生的洋人堆里更容易周旋。 “先找个地方落脚。”沈言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短打,将包袱甩到肩上——里面的换洗衣物只是幌子,真正的家当,都在他的空间里躺着呢。 他没有急着去九龙的闹市区,反而沿着海岸线,朝着相对僻静的方向走去。他需要一个安静、安全、且能长期居住的地方,最好能避开人群,又方便出入。 一路走,一路看。 他路过油麻地的棚户区,看着那些用铁皮、木板搭成的“鸽子笼”,里面挤着密密麻麻的人,孩子们在污水沟里追逐嬉戏,眼神里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警惕;他走过尖沙咀的洋行街,橱窗里摆着进口的香水、手表,穿着旗袍的女子挽着洋人的手臂,笑语盈盈,与几步之外的贫瘠仿佛是两个世界。 这种割裂感,让他想起了前世见过的老照片,只是此刻亲身站在这里,才更能体会到其中的复杂。 傍晚时分,他来到了浅水湾。 与九龙的喧嚣不同,这里背靠青山,面朝大海,滩平沙细,海风轻柔。岸边稀稀拉拉地建着几栋别墅,大多是西洋风格,带着宽敞的庭院和露天泳池,显然是富人聚居之地。路上的行人很少,偶尔有开着老爷车的洋人驶过,车速缓慢,带着度假的悠闲。 “就是这里了。”沈言站在一处山坡上,俯瞰着湾内的景色。 这里足够安静,远离市区的混乱;面朝大海,视野开阔,适合他静心修炼;最重要的是,富人区的安保相对严格,帮派分子不敢轻易在这里闹事,能省去不少麻烦。 他没费多少功夫,就找到了一栋待售的别墅。 别墅是英式风格,三层小楼,带着一个半亩地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棕榈树和鸡蛋花,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主楼的白色墙壁在夕阳下泛着温暖的光。原主人是个英国商人,据说因为生意失败,急着套现回国,开价不算太高——至少对沈言来说,不值一提。 接待他的是个西装革履的地产经纪人,看到沈言穿着普通,起初有些怠慢,直到沈言拿出一张汇丰银行的存单(空间里的黄金兑换的),经纪人的态度立刻变得谄媚起来,点头哈腰地忙前忙后,当天就办好了所有手续。 “沈先生,您真是年轻有为!”经纪人将钥匙递过来,脸上堆着职业性的笑容,“这栋别墅可是浅水湾的精品,您看这海景,这地段……” 沈言接过钥匙,淡淡点头:“麻烦了。” 打发走经纪人,他独自走进别墅。屋里的家具还保留着原主人的痕迹,欧式的沙发、壁炉、水晶吊灯,带着几分陈旧感,却还算干净。他没兴趣保留这些,神识一动,屋里的家具便凭空消失——都被收进了空间的“杂物区”,腾出了空荡荡的房间。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开始按照自己的喜好改造别墅。 他从空间里取出早就备好的中式家具——梨花木的桌椅,紫檀木的书架,还有一张宽大的罗汉床,都是他从各地收来的老物件,带着沉静的古韵。他又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园,种上空间里培育的蔬菜种子,用灵泉水浇灌,几天就冒出了嫩绿的芽。 书房里,他摆上了从空间里带来的古籍和手稿,大多是关于拳法、医术、风水的孤本,是他这两年收集的宝贝。墙角放着一个古朴的铜炉,里面燃着空间里特制的安神香,烟丝袅袅,散发出淡淡的药香。 卧室里,他没有用西式的大床,而是铺了一张东北带来的火炕——虽然香港气候炎热,但他修炼时总觉得睡炕更踏实,夜里运转拳意时,能隐约感受到与北方大地的呼应。 别墅的地下室被他改造成了练功房,墙壁和地面都用特殊的材料加固过(空间里的合金板材),就算他练拳时劲力失控,也不会惊动邻居。他还在地下室开辟了一个小药圃,用灵泉水和特殊土壤培育着最珍稀的药材,比如那支从东北换来的百年野山参,就被他小心翼翼地种在特制的陶盆里。 一切收拾妥当,这栋英式别墅彻底变成了他的“中式静居”。 站在二楼的露台上,看着远处的碧海蓝天,听着海浪拍岸的声音,沈言觉得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 他不再是那个初来乍到、小心翼翼的穿越者,也不再是那个四处奔波、收集物资的“寻宝人”,而是真正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家”。 在这里,他可以每天清晨在院子里打一套山河拳,迎着海风,感受拳意与天地的交融;可以午后在书房里翻看古籍,研究那些失传的拳法奥义;可以傍晚时分,从空间里取出新鲜的鹿肉和药材,炖一锅滋补的药膳,配着灵泉水酿的酒,慢慢品尝。 他很少出门,偶尔出去,也是换上一身普通的衣服,去附近的市场逛逛,买点新鲜的海鲜(空间里的肉食虽好,偶尔也想换换口味),听听街坊邻里的闲聊,了解香港的风土人情。 市场里的摊主大多是广东本地人,说着一口流利的粤语,看到沈言这个“北方来的老板”,总会热情地招呼,推荐最新鲜的海产。沈言虽然粤语说得不流利,但靠着眼神和手势,倒也能交流顺畅,偶尔还会用空间里的灵泉水蔬菜,换点摊主的海货,一来二去,倒也混了个脸熟。 他知道,香港的平静只是相对的。 帮派火并的枪声偶尔会从远处传来,殖民当局的巡逻队在街上耀武扬威,报纸上每天都有抢劫、凶杀的新闻。但这些都影响不到他,以他如今的实力,就算整个香港的帮派都来找麻烦,他也能轻易解决。 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利用这段安稳的时光,提升自己的修为。 丹田的“丹”还未完全填满,山河拳意虽已领悟,却还需打磨精进。空间里的药材和鹿群,为他提供了充足的资源,而香港的相对自由,让他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外界的信息——比如通过洋行购买西方的书籍、器械,甚至将来有机会,还能接触到其他国家的修炼体系(如果有的话)。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露台上,看着夕阳沉入海面,将海水染成一片金红。小黑趴在他脚边,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尾巴偶尔扫过地面。厨房里飘来鹿肉药膳的香气,浓郁而醇厚。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灵泉水酿的米酒,酒液清甜,带着淡淡的灵气,顺着喉咙滑下,让丹田的“丹”轻轻震颤。 “挺好。”他低声自语,嘴角泛起一丝满足的笑意。 远离了京城的风波,避开了时代的洪流,在这片既有华人根基、又相对开放的土地上,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潜心修炼,静看潮起潮落。这种隐居的日子,或许平淡,却是他此刻最想要的归宿。 至于未来? 未来自有未来的路。至少现在,他可以安心地在这浅水湾畔,做一个守着拳意、伴着山海的隐者。 第202章 静修岁月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薄雾,落在浅水湾别墅的露台上。沈言盘膝而坐,双目微闭,呼吸悠长。海风带着湿润的气息拂过他的脸颊,吹动他衣角,他却如磐石般纹丝不动,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无形的气场,将外界的喧嚣隔绝在外。 丹田内,那颗凝练如实质的“丹”正缓缓旋转,发出细微的嗡鸣。随着他的呼吸,天地间稀薄的灵气被一点点牵引而来,透过周身毛孔渗入体内,经过经脉的淬炼,最终汇入“丹”中,让它的光泽又亮了一分。 来到香港已有半年。 这半年里,他几乎断绝了与外界的不必要往来。除了每周去一次市场采购些新鲜海产,其余时间都待在别墅里,过着近乎苦行僧般的修炼生活。 浅水湾的安静远超他的预期。富人区的邻居们各忙各的,少有往来,没人关心他这个“神秘的北方富豪”每天在做什么。偶尔有好奇的路人或记者想打探别墅的动静,都会被他用精神力巧妙地“引导”离开——在这个资本至上的地方,只要不惹麻烦,没人会真正在意一个低调的有钱人。 这种“没人管、没人问”的自由,恰恰给了他潜心修炼的最佳环境。 他愈发沉浸在武道的世界里。 每天清晨,天不亮就去地下室的练功房打拳。一遍又一遍地演练融入了山河意的拳法,从泰山的沉稳到黄河的奔涌,从黄山的灵变到西湖的柔和,每一招每一式都在反复打磨,力求将天地自然的韵律与自身的气血完美融合。 拳风呼啸,劲气四溢,却被坚固的墙壁牢牢锁住,连院子里的鸡蛋花都不曾晃动一下。汗水浸透了他的衣衫,又被体内的劲气蒸腾成白雾,在练功房里弥漫开来,让他看起来如置身云巅的武者。 上午的时间,大多用来调理身体。 他会走进地下室的药圃,仔细查看那些珍稀药材的生长情况。百年野山参的叶片愈发翠绿,参须上的珍珠点更加细密;改良后的雪莲在恒温环境下绽放着洁白的花朵,散发着沁人心脾的异香。他用特制的银刀小心翼翼地采集药材,或切片,或研磨,配合空间里的鹿肉、灵泉水,精心烹制出一道道药膳。 这些药膳早已超越了“滋补”的范畴,每一味药材的搭配,每一份火候的掌控,都精准地对应着丹田“丹”的需求。一碗参茸鹿肉汤下肚,温热的能量便会如溪流般淌遍四肢百骸,被“丹”贪婪地吸收,让它在旋转中愈发凝实,散发出的光芒也愈发温润。 午后,他会在书房里静坐。 不是打坐,而是翻阅那些收集来的古籍手稿。从《黄帝内经》里探寻人体与天地的联系,从《武备志》中揣摩古代武者的实战智慧,甚至从一些看似无关的风水堪舆书中,领悟空间布局与能量流转的奥秘。 他的神识在字里行间游走,将那些零散的知识碎片一点点拼凑起来,与自己的修炼感悟相互印证。有时看到一句精妙的注解,他会豁然开朗,立刻起身去练功房打一套拳,将新的领悟融入招式之中;有时陷入沉思,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夕阳西下,才被腹中的饥饿唤醒。 傍晚时分,他喜欢坐在露台上,看着大海。 海风吹拂,涛声阵阵,能让他在一天的高强度修炼后,迅速平复心境。他会放出神识,感受大海的浩瀚与包容——那是比江河更磅礴的力量,比山岳更深沉的底蕴。这种感受,会潜移默化地融入他的拳意,让“山河意”中,又多了一份“海阔天空”的气度。 小黑总是陪在他身边,从最初那只瘦弱的流浪狗,长成了一只体型健壮、眼神灵动的猛犬。它似乎也沾染了空间的灵气,通人性,懂分寸,从不打扰沈言修炼,只是安静地趴在一旁,偶尔抬头看看主人,尾巴轻轻摇晃。 日子就在这种规律而充实的节奏中流逝。 沈言的修为在稳步提升。 丹田的“丹”越来越凝实,旋转时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也越来越强。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五感在不断强化——能听到几里外海鸟振翅的声音,能看到百米外沙滩上爬行的寄居蟹,甚至能闻到海风里夹杂的、来自不同船只的气息。 身体的强度也在持续突破。 上次试着用拳头击打地下室的合金墙壁,竟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凹痕——那可是能抵御子弹的特种合金。更让他惊喜的是,伤口的愈合速度快得惊人,一道被锋利药材划开的口子,不到半天就结痂脱落,连疤痕都没留下。 这些变化,都指向一个让他心跳加速的可能——长生。 他知道,丹劲并非终点。古籍中隐晦提及,丹劲之后,还有更高的境界,那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状态,不仅能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更能摆脱生老病死的束缚,实现真正的长生久视。 以前,这只是传说中的奢望。 但现在,随着丹田“丹”的不断进化,随着身体被灵气持续改造,他真切地感受到了“衰老”的脚步在放缓。镜中的自己,依旧是二十多岁的模样,皮肤紧致,眼神明亮,甚至比刚穿越时更多了一份内敛的生机。 这种“看到希望”的感觉,像一剂强心针,让他对修炼充满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他不再满足于被动吸收天地灵气,开始尝试主动“吞吐”。 月圆之夜,他会来到海边,盘膝坐在礁石上,引导月光精华入体。清冷的月华如流水般淌过他的身体,被“丹”转化为柔和的能量,滋养着每一寸肌肤、每一条经脉。 暴雨将至时,他会站在院子里,感受空气中狂暴的雷电之力。虽然还无法直接吸收,但那种天地间的磅礴伟力,能让他对“势”的理解更加深刻,打拳时的气势也愈发磅礴。 他甚至开始尝试用精神力沟通空间里的生灵。 鹿群能感受到他的善意,每次他进入空间,都会围拢过来,亲昵地蹭他的手心;药圃里的药材在他的注视下,生长速度似乎更快了些,药性也更加醇厚。这种与空间的“共鸣”,让他隐约觉得,空间或许不只是一个储物工具,而是一个能与他共同成长的“生命共同体”。 当然,修炼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有一次,他试图强行加速“丹”的旋转,吸收灵气的速度超过了身体的承受极限,导致经脉刺痛,口鼻溢血。他立刻停下,用大量珍贵药材熬制汤药,配合打坐调息,花了整整三天才缓过来。 这次教训让他明白,武道修炼,贵在循序渐进,欲速则不达。长生之路漫漫,一步都不能踏错。 还有一次,他在研究一种失传的“吐纳术”时,不小心引动了体内的燥火,整个人变得烦躁易怒,打拳时拳风都带着一股暴戾之气。幸好他及时察觉,立刻进入空间,在灵泉里浸泡了一天一夜,又服食了大量清心降火的药材,才压制住那股燥火。 这些波折,非但没有让他退缩,反而让他对自身和武道的理解更加深刻。 他渐渐明白,长生不仅是肉体的不朽,更是心境的超脱。如果心性不稳,就算拥有再强大的力量,最终也会被欲望吞噬,落得个“走火入魔”的下场。 于是,他在修炼之余,又多了一项“功课”——养心。 他开始学着品茶,用空间里的灵泉水冲泡黄山毛峰,感受茶汤里的清冽与回甘,让浮躁的心渐渐沉静;他开始临摹书法,用毛笔抄写《道德经》,在一撇一捺中领悟“道法自然”的真谛;他甚至开始学着养花,看着那些娇嫩的花朵从含苞到绽放,感受生命的美好与脆弱。 这些看似与修炼无关的事,却让他的心境越来越平和,越来越通透。而这种平和,又反过来促进了他的修炼,让他在冲击瓶颈时,少了几分急功近利,多了几分水到渠成的从容。 这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落在“丹”上时,沈言清晰地感觉到,丹田内传来一声细微的“啵”响。 那颗凝练已久的“丹”,表面竟裂开了一道细纹,紧接着,一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精纯、都要磅礴的能量,从裂缝中喷涌而出,瞬间流遍全身! 他没有惊慌,反而静下心神,引导着这股新的能量冲刷经脉,滋养肉身。原本就坚韧的经脉被拓宽了几分,骨骼深处泛起淡淡的莹光,连血液的流动都变得更加有力。 当能量渐渐平息,他内视丹田,发现那颗“丹”虽然裂开了一道缝,却散发着比以往更强大的气息,仿佛孕育着某种新的可能。 “这是……丹劲后期的征兆?”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喜色。 离那个传说中的境界,又近了一步。 窗外,海天一色,朝阳正冉冉升起,金色的光芒洒满大地,也照亮了他眼中的希望。 挺好。 他想。 在这片安静的港湾里,守着自己的道,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长生走去。这种日复一日的坚持,这种对未来的笃定,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而他知道,只要继续走下去,终有一天,他能触摸到那永恒的奥秘。 第203章 踏山河 沈言的拳,终于有了名字。 那日清晨,丹田之“丹”裂而重生,一股沛然莫御的能量游走全身时,他下意识地踏出一步,一拳轰向练功房的虚空。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有一股无形的威压弥漫开来,仿佛山岳倾颓、江河倒卷,地下室里悬挂的沙袋未动分毫,却在拳劲扫过的瞬间,表面凝结出一层细密的白霜——那是被拳意生生压出的寒气。 “踏山河。” 他收拳而立,汗水顺着下颌线滴落,砸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心中却一片清明。这三个字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脑海,仿佛这拳意本就该叫这个名字,与他用双脚丈量过的万里山河一脉相承。 踏山河拳,不求花哨,不重技巧,只在一拳一脚间,蕴含着他走过的路、见过的景、悟过的道。 起手如群山连绵,沉稳厚重;出拳似江河奔涌,势不可挡;收势若海纳百川,包容万象。最妙的是那股“镇压之力”——并非蛮力,而是源自天地自然的秩序感,一拳轰出,仿佛能定住躁动的风、奔腾的浪,让一切喧嚣归于平静。 自悟透这踏山河拳,沈言的修炼便进入了一种“大巧若拙”的境界。 不再刻意追求突破,不再执着于能量的增长,而是将拳意融入日常,让每一次呼吸、每一步行走,都暗合踏山河的韵律。晨起打拳,不再追求拳风的凌厉,而是感受脚掌与大地的连接,拳锋与气流的互动,仿佛每一拳都踏在山川脉络之上,与天地同频共振。 这种“水磨功夫”,看似缓慢,实则润物无声。 丹田之“丹”在踏山河拳意的滋养下,裂缝渐渐弥合,表面浮现出淡淡的山川纹路,转动时散发出的能量愈发温润绵长,少了几分暴烈,多了几分醇厚。他能感觉到,自己与空间的联系也愈发紧密,甚至能仅凭意念,就让灵泉水顺着特定的轨迹流淌,让鹿群按照他的心意移动。 身体的变化也愈发显着。 并非肌肉虬结的夸张,而是一种内敛的坚韧。皮肤呈现出健康的蜜色,阳光下能看到细微的光泽;骨骼密度远超常人,轻轻一跺脚,便能在青石板上留下浅浅的印记;五感的敏锐度更是到了惊人的地步,能在百米外分辨出海风里夹杂的不同气息,能听出隔壁别墅钢琴弹奏的细微错音。 更重要的是,他对“不朽”的理解,又深了一层。 所谓健身不坏,并非指刀枪不入的金刚之躯,而是身体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像山间的古松,历经风雨而不倒,并非因为坚硬,而是因为能顺应四时、扎根大地。他的身体,正在朝着这个方向蜕变,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充满了生命力,既能抵御外界的侵害,又能与天地灵气自然交换。 修炼步入坦途,沈言终于有闲心,好好享受在香港的生活。 他不再像初来时那般深居简出,偶尔会走出浅水湾,去感受这座城市的烟火气。 有时会穿着一身舒适的唐装,去中环的茶楼喝早茶。点一笼虾饺,一碟烧卖,配上一壶普洱,听邻桌的老人家用地道的粤语讲当年的掌故,看穿着校服的学生叽叽喳喳地讨论功课,感受那份喧嚣中的安稳。 茶楼的伙计早就认识了这位出手阔绰的“沈先生”,每次看到他来,都会笑着招呼,把靠窗的好位置留给他。沈言也不推辞,偶尔会多给些小费,伙计们便愈发热情,有时还会偷偷塞给他几个刚出炉的蛋挞,说是“自家做的,尝尝鲜”。 有时会开着一辆从空间里取出的复古轿车(早已换好牌照,做了伪装),去新界的农庄逛逛。看着田地里劳作的农人,听他们讲耕种的技巧,偶尔还会下车,帮着搭把手。他的动作看似随意,却总能恰到好处地完成最累的活计,让农人们啧啧称奇,以为遇到了深藏不露的“农活高手”。 他会用空间里的优良稻种,跟农人换些新鲜的蔬菜。农人们起初不信,觉得这不起眼的种子能长出什么好东西,直到试种后,发现产量比普通稻种高出一大截,才纷纷跑来道谢,要把最好的粮食给他,沈言却只是笑着摆摆手,让他们留着自己吃。 有时会去铜锣湾的书店,淘一些市面上难得一见的旧书。从西方的哲学着作到东方的诗词歌赋,只要感兴趣,他都会买下来,带回别墅慢慢品读。书店的老板是个戴着眼镜的老先生,喜欢和他讨论书中的内容,常常一聊就是一下午,临走时还会送他几本私藏的孤本。 “沈先生对古籍的见解,不像个年轻人啊。”老先生曾笑着说。 沈言只是笑了笑,不解释。那些从岁月里沉淀下来的智慧,只有真正走过万里路、读过万卷书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滋味。 闲暇时,他最喜欢做的,还是在别墅的露台上,泡一壶好茶,看着大海,慢慢品酒。 酒是用空间里的灵泉水和粮食酿造的,度数不高,带着淡淡的米香,喝下去温润绵长,能滋养气血,又不会醉人。他会拿出一个小小的泥炉,架上砂锅,用空间里的鹿肉和菌菇,炖一锅暖暖的汤,汤香混合着酒香,在海风里弥漫开来,连小黑都忍不住趴在脚边,摇着尾巴撒娇。 他会想起东北的雪原,那里的鹿群在雪地里奔跑,野山参在冻土下积蓄力量;想起黄河的咆哮,那里的浪花拍打着礁石,纤夫的号子在风中回荡;想起江南的雨巷,那里的青石板路湿漉漉的,油纸伞的影子在墙根下摇晃…… 这些记忆,都化作了踏山河拳的一部分,也化作了他此刻的心境——从容,平和,带着对过往的感恩,对当下的珍惜。 他不再刻意回避与人交往,偶尔会接受邻居的邀请,去参加一些小型的聚会。 聚会上的人大多是富商或学者,谈论着生意、艺术、时局。沈言话不多,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开口,总能一针见血地说出些独到的见解,让众人暗暗佩服。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只觉得这位沈先生神秘而博学,身上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 有一次,一个英国商人喝醉了,口出狂言,贬低华人文化。在场的华人都面露愠色,却碍于对方的身份不好发作。沈言只是淡淡一笑,拿起桌上的茶杯,手指轻轻一捻,坚硬的瓷杯便化作了粉末,随风飘散。 “文化的重量,不是靠嘴说的。”他语气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压,那正是踏山河拳的“镇压之力”。 英国商人瞬间酒醒,脸色煞白,讪讪地闭上了嘴。其他人则纷纷投来敬佩的目光,看向沈言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 沈言却毫不在意这些目光,喝完杯中的酒,便起身告辞。对他而言,这些都只是生活的小插曲,不值一提。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 香港的时局依旧动荡,帮派火并、经济波动的新闻时有发生,但这些都像是隔着一层玻璃,影响不到浅水湾的这座别墅。沈言的世界里,只有日出日落,潮涨潮退,拳意流转,茶香袅袅。 他的修为在不知不觉中稳步提升,丹田之“丹”上的山川纹路愈发清晰,散发出的能量足以轻易掀翻一艘渔船,却被他牢牢锁在体内,连走路都轻得像一片羽毛。他知道,离那“健身不坏”的境界,越来越近了,但他不急。 就像酿酒,需要时间的沉淀;就像好茶,需要耐心的冲泡。长生之路,本就是一场漫长的修行,急不得,也快不来。 这天傍晚,夕阳如金,洒满海面。 沈言坐在露台上,看着小黑在草坪上追逐蝴蝶,动作矫健而欢快。他端起酒杯,敬向远方的山河,敬向眼前的岁月,也敬向那个不断前行的自己。 踏山河拳已立,心已安,路已明。 剩下的,便是在这岁月里,慢慢打磨,静静等待。等待那水到渠成的一刻,等待那不朽之门的开启。 而在此之前,不如好好享受这人间的烟火,这山海的馈赠。 挺好。 他想。 这种有拳,有酒,有山海,有岁月的日子,本身就是一种圆满。 第204章 闲看潮起品流年 香港的雨,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午后还晴空万里,转瞬就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在别墅的玻璃上,汇成一道道水流,将窗外的碧海青山晕染成一幅朦胧的水墨画。沈言坐在书房的罗汉床上,手里捧着一本泛黄的《南华经》,指尖划过“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字句,耳边是雨打芭蕉的清脆声响,鼻尖萦绕着安神香与潮湿空气混合的独特气息。 小黑趴在脚边,把头埋进怀里,只露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偶尔被雷声惊得抖一下,又很快放松下来——它知道,只要主人在,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这便是沈言如今的日常,平淡得像一杯温水,却透着沁人心脾的甘甜。 自从踏山河拳意稳固,他便彻底放下了修炼的执念。不是放弃,而是将其融入了生活的肌理,如同呼吸般自然。晨起打拳,不再刻意追求力道与速度,而是让每一个动作都顺应身体的本能,感受脚掌与地面接触时的反馈,拳锋劈开雨幕时的阻力,仿佛与这片土地、这片风雨都在对话。 他的拳,越来越“轻”。 出拳时不见疾风,收势时未有余劲,可落在练功房的合金墙壁上,却能留下一个个深浅如意的印记——想留便留,想消便消,那份掌控力,比单纯的破坏力更显高深。有时拳锋扫过院子里的鸡蛋花,花瓣簌簌落下,却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衣襟上,那份举重若轻的从容,正是踏山河拳意“镇压”之力的另一种体现:不是强硬压制,而是巧妙引导。 午后的时光,大多消磨在书房或菜园里。 书房的书架早已摆满,从先秦诸子到明清小品,从西方哲学到近代科学,甚至还有几本从空间里翻出的、早已失传的孤本手稿。他看书从不求甚解,兴之所至便翻几页,倦了便合上书,望着窗外的雨发呆。有时看到一句触动心神的话,便起身走到院子里,对着雨幕打一套简化的踏山河拳,让拳意与文字的意韵相互交融,往往能有新的感悟。 菜园虽小,却生机勃勃。 灵泉水浇灌的青菜翠色欲滴,藤蔓上的黄瓜顶着嫩黄的花,架子上的葡萄串沉甸甸的,紫得发亮。沈言喜欢亲手采摘这些蔬菜,指尖触到叶片上的露珠,感受那份鲜活的生命力,仿佛能听到植物生长的细微声响。摘下的黄瓜不用清洗,直接咬一口,清甜的汁水在舌尖爆开,带着灵泉水特有的甘冽,远比外面买的果蔬更有滋味。 他甚至在院子的角落里搭了个小小的鸡窝,养了几只从空间里带来的土鸡。鸡群在草坪上悠闲地踱步、啄食,下的蛋带着淡淡的粉色,煎熟后蛋黄饱满,香气能飘满整个院子。沈言从不刻意照料,却总有源源不断的鸡蛋,仿佛这些生灵也懂得感念他的滋养。 傍晚时分,雨停了。 夕阳挣脱云层,在天边泼洒出一片绚烂的霞光,海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撒满了碎金。沈言提着竹篮,沿着湿漉漉的沙滩散步,潮水退去后,沙滩上留下了不少贝壳和海螺,还有几只小螃蟹在沙洞里探头探脑。 他不赶时间,走走停停,偶尔弯腰捡起一枚形状奇特的贝壳,用灵泉水冲洗干净,放进竹篮里——这些小东西,他打算带回书房,放在案头当摆件,也算给平静的日子添点趣味。 沙滩尽头,有几个孩子在嬉闹,用沙子堆城堡,被海浪冲垮了又重新堆起,笑声清脆得像风铃。沈言站在不远处看着,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他想起了旅途中见过的那些孩子,有的面黄肌瘦,有的眼神麻木,而眼前的这些孩子,虽然穿着朴素,却有着无忧无虑的笑容,这或许就是香港的另一面:混乱与安稳并存,苦难与希望共生。 “先生,要买花吗?”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提着篮子跑过来,篮子里装着几支刚从海边采来的野花,蓝紫色的花瓣带着雨水,格外清新。 沈言笑了笑,拿起一支:“多少钱?” “五毛钱。”小女孩仰着小脸,眼睛亮晶晶的。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港币递给她,没有要找零:“花都买了,送你。” 小女孩惊喜地睁大眼睛,接过钱,把整个篮子递过来:“谢谢先生!这些都给您!”说完,蹦蹦跳跳地跑回伙伴们身边,举着港币炫耀,引来一阵欢呼。 沈言提着装满野花的篮子,继续往前走。花香混合着海风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他忽然觉得,这些随手可得的快乐,或许比修炼突破更能触动人心。 回到别墅,他把贝壳摆在书房的窗台上,把野花插进一个古朴的陶罐里,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原本沉静的屋子,瞬间多了几分生机与野趣。 晚餐很简单,一锅用空间鹿骨和菜园蔬菜炖的汤,一碟煎蛋,还有两个杂粮馒头。没有山珍海味,却吃得格外踏实。汤里的灵气缓缓渗入四肢百骸,丹田之“丹”轻轻旋转,像是在惬意地打盹,不需要刻意引导,便能自行吸收能量。 饭后,他坐在露台上,泡了一壶雨前龙井。 茶水清澈,茶香清幽,看着远处的渔火渐次亮起,听着海浪温柔的呼吸,心里一片空明。他想起了刚穿越时的惶恐,想起了在京城的小心翼翼,想起了丈量山河时的艰辛,也想起了初到香港时的谨慎……那些过往,如同沙滩上的脚印,早已被岁月的潮水冲刷干净,只留下淡淡的印记,提醒着他一路走来的不易与成长。 如今的他,早已不需要靠物资来填补安全感,不需要靠低调来隐藏自己。空间里的财富足够他挥霍十辈子,踏山河拳意足以让他在这世间横着走,但他更享受此刻的平静。 就像这大海,有时波涛汹涌,有时风平浪静,最终都要归于辽阔与包容。他的心境,也经历了从躁动到平静,从追求到放下的过程,最终与这山海相融,与这岁月同行。 夜深了,星子缀满夜空,倒映在海面上,像是撒下了一把碎钻。 沈言起身,打了一套舒缓的拳。拳势如行云流水,在月光下划出柔和的弧线,每一步落下,都与海浪的节奏相合,每一拳打出,都带着星光的清辉。拳罢,他站在露台边缘,望着无垠的夜空与大海,深深吸了一口气。 丹田之“丹”上的山川纹路,在月光下若隐若现,散发出温润的光泽,仿佛与天上的星河遥相呼应。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与天地间的灵气进行着无声的交换,那种“健身不坏”的境界,如同熟透的果实,正在枝头静静等待采摘的时刻。 但他不急。 他知道,当最后一丝滞涩被岁月磨平,当拳意与天地彻底合一,那扇门自会为他敞开。在此之前,他只想做个寻常人,守着这方小院,看潮起潮落,听花开花谢,品一杯清茶,打一套闲拳。 挺好。 他想。 这山海为邻,岁月作伴的日子,便是长生路上,最值得珍惜的风景。而这风景里的每一分从容,每一分安宁,都是他用脚步丈量山河,用拳意感悟天地,最终换来的馈赠。 第205章 教膳精研 浅水湾的晨雾还未散尽时,沈言已在厨房忙碌开来。 砂锅在灶上咕嘟作响,乳白的汤汁翻滚着,散发出浓郁的醇香,那是用空间里五年生的梅花鹿骨,搭配着当归、黄芪、枸杞等药材,慢火炖了三个时辰的成果。他站在灶台前,手持长勺轻轻搅动,目光专注地盯着汤汁的色泽,鼻尖萦绕着药材与肉香交织的气息,神情比打拳时还要郑重。 自丹田之“丹”趋于圆满,隐隐触碰到“爆丹”的门槛后,他对食物的需求变得异常惊人。 以前一顿饭能顶一天,如今刚吃过早饭,不到午时便会感到腹中空空,丹田的“丹”像是个永远填不饱的饕餮,贪婪地汲取着身体的能量。普通的米面鱼肉早已满足不了需求,就算是空间里灵气充裕的鹿肉,一顿也要吃上斤才能稍稍缓解那种饥饿感。 “果然,境界每进一步,所需的能量便是几何倍数增长。”沈言舀起一勺鹿骨汤,吹了吹,轻轻啜饮。汤汁入喉,温热的能量顺着食道滑下,丹田的“丹”立刻欢快地旋转起来,发出细微的嗡鸣,却也只是让那股饥饿感减轻了一丝。 爆丹境界,是丹劲的终点,也是新境界的。 古籍中记载,此境需将丹田之“丹”彻底炼化,使其崩解为最精纯的能量,再重聚为“罡”,届时举手投足皆有罡气护体,寻常刀剑难伤,寿元也会迎来第一次飞跃。但这“崩解”与“重聚”的过程,对身体的消耗极大,稍有不慎便会能量不济,轻则功亏一篑,重则伤及根本。 沈言深知其中凶险,不敢贸然尝试。他选择从最基础的“能量供给”入手——研究药膳,用最温和、最高效的方式,为身体积蓄足够的能量,为爆丹做好万全准备。 这可不是简单地把药材和肉丢进锅里炖那么简单。 不同的药材属性不同,有的性温,有的性寒,有的补气,有的养血;不同的食材灵气蕴含方式也不同,鹿肉温补,灵鱼滋阴,山参大补,雪莲清冽。如何将这些药材与食材配伍,既能最大化激发灵气,又能中和药性,避免虚火过旺或寒气侵体,是一门大学问。 他把书房的一半空间改造成了“药膳实验室”。 靠墙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里面装着研磨好的药材粉末,标签上详细记录着产地、年份、药性;桌面上摊着几张泛黄的古籍手稿,上面用朱笔圈点着各种药膳配方,旁边还有他自己批注的心得体会;角落里放着一个特制的陶炉,炉上炖着不同的药膳,分别标注着“补气方”“养血方”“安神方”。 为了研究出最适合自己的药膳,沈言几乎尝遍了空间里的所有食材和药材。 他试过用百年野山参炖整只鹿,结果补得鼻血直流,丹田的“丹”旋转得如同失控的陀螺,差点冲垮经脉,最后用了三盆灵泉水冷敷,又服下大量清热解毒的药材才压下去。 他也试过用雪莲搭配灵鱼熬汤,本意是想中和鱼的腥气,结果雪莲的寒气过重,导致气血凝滞,打拳时拳锋都带着一股寒意,连小黑都不敢靠近他,最后在练功房里用踏山河拳意催动气血流转了三个时辰才缓过来。 一次次的尝试,一次次的调整,让他对药材与食材的理解越来越深。 他发现,不同时段的食材,灵气蕴含也不同——晨露未曦时采摘的草药,比午后采摘的多一分清冽;月圆之夜宰杀的鹿肉,灵气更容易被人体吸收。 他还发现,烹饪的火候、器具甚至心情,都会影响药膳的效果——用砂锅慢炖的汤,比铁锅快煮的更易吸收;心平气和时做的药膳,能量流转更顺畅;若是心浮气躁,就算配方再好,炖出来的汤也带着一股滞涩感。 渐渐地,他摸索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膳食法则”。 清晨,需补气。他会用空间里的灵鸡蛋,搭配黄芪、小米熬成粥,米粒软糯,蛋香浓郁,喝下去浑身暖洋洋的,能快速激活一天的气血。 午时,要强筋。他会烤一块带骨的鹿腿肉,撒上用杜仲、牛膝磨成的粉末,外焦里嫩,咬一口肉汁四溢,能量顺着筋骨蔓延,能缓解修炼带来的肌肉劳损。 傍晚,宜养神。他会炖一锅银耳莲子羹,加入少量空间里的蜂蜜,清甜爽口,带着淡淡的安神效果,能帮助丹田的“丹”在夜间更好地沉淀能量。 而每隔三天,他会做一次“大补膳”——用整只五年生的梅花鹿,搭配百年野山参、冬虫夏草、雪莲等顶级药材,慢火炖上一天一夜,炖出的汤呈琥珀色,表面浮着一层细密的油花,灵气浓郁得几乎要凝结成雾。 这种大补膳,他一次能喝上满满一大盆,喝完后便立刻进入地下室打坐,引导那股磅礴的能量滋养丹田。每次打坐醒来,都能感觉到“丹”的光泽更亮一分,表面的山川纹路也更清晰一分,离爆丹又近了一步。 研究药膳的过程,也让他对空间的运用更加得心应手。 他在空间里开辟了专门的“药膳食材区”,按照药性和生长周期分类种植药材、养殖禽畜。灵泉水被分成不同的支流,有的用来浇灌温补的药材,有的用来滋养寒凉的食材,确保每种食材都能在最适宜的环境里生长。 他甚至学会了用精神力催生食材。 需要新鲜的药材时,只需用精神力轻轻一拂,空间里的草药便会快速生长、成熟;需要鹿肉时,也能精准地挑选出灵气最充裕的个体,既保证了食材的新鲜,又不会破坏鹿群的生态平衡。 这种“自给自足”的感觉,让他愈发喜欢上了这种隐居的生活。 外面的香港依旧混乱。 偶尔有枪声从市区方向传来,报纸上每天都有帮派火并、警匪枪战的新闻,甚至有一次,一颗流弹不知从哪里飞来,落在了别墅的草坪上,嵌进泥土里,闪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小黑对着那颗子弹狂吠了半天,沈言却只是瞥了一眼,便用精神力将其捏成了粉末——对他而言,这种程度的混乱,与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他依旧很少离开浅水湾。 不是怕危险,而是觉得没必要。这里有他需要的安静,有研究药膳的空间,有足够支撑他修炼的资源,外面的喧嚣与他无关。 偶尔有邻居好奇地问他整天待在家里做什么,他只是笑着说“研究厨艺”。邻居们大多以为他是个不务正业的富家子弟,也就不再多问,只有那位卖给他别墅的地产经纪人,偶尔会送些最新的食材过来,顺便打探他是否有投资的意向,每次都被他婉言谢绝。 “沈先生真是好兴致,守着这栋别墅就能过日子。”经纪人每次离开时,都会忍不住感慨。 沈言只是笑而不语。 他守的哪里是别墅,而是自己的道,自己的长生路。这厨房里的烟火气,砂锅里的药膳香,看似平淡,却是他冲击爆丹境界最坚实的基石。 这天傍晚,沈言做完一次大补膳,正坐在露台上调息。 丹田的“丹”旋转得异常欢快,表面的山川纹路仿佛活了过来,流淌着淡淡的金光。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丹”的核心处,正有一股新的能量在酝酿、积蓄,仿佛随时都会破“丹”而出。 “快了。”他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期待。 海风拂过,带着远处的喧嚣,却吹不散他心中的平静。他知道,爆丹的时刻不远了,但他不急。 还有很多新的药膳配方等着他去尝试,还有很多食材的特性等着他去探索。在彻底准备好之前,他享受这种在厨房里忙碌、在打坐中沉淀的日子。 挺好。 他想。 用一锅锅药膳,一点点积蓄能量,一步步靠近目标。这种踏实而笃定的感觉,比任何惊心动魄的冒险都更让他安心。而这浅水湾的宁静,恰好为他提供了最好的土壤,让这颗名为“长生”的种子,能在岁月的滋养下,慢慢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 第206章 金血天骨 沈言坐在灵泉边,指尖漫过泉水,激起一圈圈涟漪。水下的倒影里,他的面容依旧俊朗,却隐隐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莹润光泽,仿佛玉石被精心打磨过,每一寸肌肤都流淌着内敛的生机。 这是他第无数次潜入空间的灵泉。不同于以往的放松调息,此刻的他,正经历着一场无声却剧烈的蜕变——换血。 丹田之“丹”愈发凝实,山川纹路间流淌着淡淡的金光,每一次旋转,都有磅礴的能量冲刷四肢百骸。这些能量渗透进血管,如同最细密的筛子,一点点剔除血液中的杂质,淬炼着每一滴血的本质。 起初,只是偶尔有乌黑的血丝从毛孔渗出,带着淡淡的腥气,那是被排出的浊气。他并未在意,只当是寻常的能量代谢。可随着时间推移,渗出的血丝越来越少,颜色却渐渐变了——从乌黑到暗红,再到如今的淡金。 此刻,灵泉的水面上,正漂浮着几缕极细的金色丝缕,如同熔化的黄金被拉成了线,在泉水的冲刷下缓缓散开,却不与水相融,反而带着一种奇异的厚重感。 “血如汞浆……原来如此。”沈言低声自语,抬手拭去手臂上的一滴汗珠。那汗珠落在泉水中,竟没有立刻散开,而是像一颗小小的水银珠,在水面上滚动了几圈才缓缓消融。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的血液正在发生质变。 不再是寻常的殷红,而是渐渐偏向一种深邃的金红,粘稠度远超从前,流淌时带着一种沉凝的韵律,仿佛每一滴血都蕴含着千钧之力。当血液流过心脏,被泵向全身时,他甚至能听到血管里传来细微的“嗡鸣”,那是能量与血液共振的声音。 这种变化带来的力量增幅是惊人的。 以前他一拳能在合金墙上留下凹痕,如今只需随手一挥,墙上便会出现一个清晰的拳印,边缘光滑如镜,仿佛被利器切割过。更让他惊讶的是,身体的恢复能力也随之暴涨——前几日研究药膳时不小心被砂锅烫出的水泡,不过半个时辰就已完全愈合,连一点疤痕都没留下,仿佛从未受过伤。 “金血主韧,玉骨主坚。”沈言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 指尖的骨骼轮廓比从前更加清晰,却不显得突兀,反而透着一种圆润的弧度。他轻轻握拳,能感觉到指骨传来细微的“咔嚓”声,那不是骨裂的疼痛,而是骨骼密度增加、结构重塑的异响。 他曾试着用特制的钢刀轻刮指骨(自然是在灵泉中做好防护后),刀刃划过,竟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白痕,而指骨完好无损。更神奇的是,阳光下,他的指节处隐约能看到一层极薄的玉色光晕,如同上好的羊脂玉被包裹在皮肤之下,温润而坚硬。 这便是“玉骨”的迹象。 骨骼不再是单纯的钙质聚合,而是在能量的淬炼下,渐渐生出了玉石般的质地。不仅硬度远超从前,更能像玉石一样,缓慢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反哺身体。他能感觉到,每次打拳时,骨骼都会微微发热,那是玉化的骨骼在主动吸收拳意带动的天地能量,然后将这些能量转化为最精纯的滋养,渗透进肌肉与经脉。 血如汞浆,金肌玉骨。 这八个字,曾在古籍中见过无数次,只当是夸张的形容。可如今亲身体验,才明白其中的真意——这不是简单的身体强化,而是脱胎换骨的蜕变,是从“凡”向“超凡”跨越的最直观体现。 变化不止于此。 最让他意外的,是牙齿。 起初只是觉得牙龈有些发痒,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他并未在意,只当是换血带来的连锁反应。直到某天清晨,他对着镜子刷牙时,突然感觉到后槽牙一阵松动,紧接着,一颗带着淡淡牙菌斑的旧牙便自行脱落,落在手心。 他心中一惊,还没来得及细想,牙龈处便传来一阵酥麻的痒意,仿佛有新的牙齿在快速生长。不过半刻钟,再看向镜子时,脱落的位置已经长出了一颗崭新的牙齿,洁白如玉,边缘锋利却不突兀,与周围的牙齿完美契合。 接下来的日子,换牙成了常态。 旧牙一颗颗脱落,毫无痛苦,甚至带着一种卸下负担的轻松。新牙则以惊人的速度生长,每一颗都洁白莹润,如同用羊脂玉雕琢而成,咬合时带着一种沉稳的厚重感,嚼碎坚硬的鹿骨都如同嚼饼干般轻松。 直到最后一颗新牙长成,沈言对着镜子细数,才发现自己的牙齿竟有四十八颗。 上下各二十四颗,排列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丝歪斜。门牙方正,犬牙锐利,后槽牙宽大,每一颗都恰到好处,仿佛经过最精密的计算。更神奇的是,这些牙齿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玉色光泽,与玉化的骨骼遥相呼应,透着一种圆满的和谐感。 “四十八齿,应周天圆满之数……”沈言抚摸着新牙,心中震动。 古籍有云,常人牙齿三十六至三十八颗,多者四十二颗,而四十八颗者,为“先天圆满”之相,寓意着身体无缺,能量流转无碍,是冲击更高境界的基石。他从未想过,自己竟能在换血换骨的过程中,连牙齿都完成了如此彻底的蜕变。 这种圆满感,不止体现在牙齿上。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血液奔流沉稳有力,骨骼支撑坚不可摧,肌肉伸缩收放自如,甚至连毛发指甲,都带着淡淡的光泽,生长速度远超从前,却不易断裂。 当他打踏山河拳时,这种圆满感体现得愈发明显。 拳势起,血液奔腾如江河,带着金汞般的沉凝之力;拳势落,骨骼支撑如山岳,透着玉石般的坚硬之质;拳意流转,四十八颗牙齿轻合,仿佛咬合住了天地的韵律,让每一招每一式都圆融如意,没有丝毫滞涩。 以前打拳,总觉得有“力有未逮”之处,仿佛隔着一层薄纱,无法将能量完全挥洒。如今,那层薄纱彻底消失,拳意与身体完美融合,一拳打出,仿佛能调动全身每一滴血、每一寸骨、每一块肌肉的力量,真正做到了“力从地起,劲由脊发,气沉丹田,意达拳锋”。 这天清晨,他在练功房打了一套完整的踏山河拳。 拳风未起时,他静立如岳,周身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拳风乍起,金血在血管里奔涌,发出细微的嗡鸣,玉骨支撑着身体,做出一个个不可思议的动作,时而如猛虎下山,刚猛无俦,时而如灵蛇缠树,柔韧缠绵。 拳至巅峰,他一拳轰向虚空,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有一股无形的威压以他为中心扩散开来,练功房里的沙袋、器械竟齐齐向后平移了半寸,落地时悄无声息,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推开。 这便是金血玉骨带来的“镇压之力”——不再是刻意催动,而是身体本能的流露,如同玉石落地,自带沉凝之势。 拳收势止,沈言站在原地,气息平稳,甚至没有出汗。丹田之“丹”旋转得愈发欢快,山川纹路间的金光几乎要溢出来,与体内的金血、玉骨相互辉映,形成一个完美的能量循环。 他知道,自己离“爆丹”又近了一步。 血如汞浆,金肌玉骨,四十八齿圆满,这一切都在昭示着,他的身体已经做好了准备,足以承受“丹崩”时的能量冲击。 剩下的,便是等待一个契机。 一个让丹田之“丹”彻底圆满,足以自然崩解、重聚为“罡”的契机。 沈言走出练功房,清晨的阳光落在他身上,折射出淡淡的金芒。小黑摇着尾巴跑过来,用头蹭着他的手心,喉咙里发出亲昵的呜咽——它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身上的变化,眼神里满是好奇与亲近。 他摸了摸小黑的头,走到露台上,望着远处的碧海蓝天。 海风拂过,带着熟悉的咸湿气息,却再也吹不散他体内的沉凝之力。换血换骨的蜕变还在继续,金血会愈发纯粹,玉骨会愈发温润,四十八颗牙齿也会随着境界提升,展现出更不可思议的力量。 但他不急。 这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如同陈年的老酒,需要慢慢品味。每一次血液的奔涌,每一次骨骼的轻鸣,都是身体在向他诉说着成长的喜悦。 挺好。 他想。 从最初的茫然无措,到如今的脱胎换骨,这条长生路,他走得踏实而坚定。金血玉骨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前方或许还有更惊人的蜕变,更广阔的天地,但此刻,他只想好好感受这份脱胎换骨后的圆满与安宁。 阳光正好,海风不燥,体内的金血缓缓流淌,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这便是最好的时光。 第207章 逍遥 沈言躺在灵泉中央的玉石台上,任由温热的泉水漫过脖颈,只露出一颗脑袋。泉水里蕴含的浓郁灵气,如同无数细小的银针,顺着毛孔钻进体内,缓缓滋养着每一寸金血、每一寸玉骨。丹田之“丹”在灵气的包裹下,如同被温水浸泡的珍珠,散发着柔和而坚韧的光泽。 “呼……”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气柱在空中凝聚片刻才缓缓散开,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杂质——那是换血过程中尚未排尽的余污。 到了金血玉骨的境界,对能量的需求已经到了恐怖的地步。 单靠药膳已经不够。一顿能让常人撑破肚皮的鹿肉大餐,如今只能让他维持两个时辰的能量消耗;就算是三天一次的“大补膳”,蕴含的灵气也只够丹田之“丹”旋转百圈便消耗殆尽。若不是有这灵泉水兜底,他恐怕早就因为能量不济,陷入气血亏空的境地。 这灵泉,是空间最珍贵的宝藏,也是他能支撑到如今境界的根基。 普通的灵泉水,已能滋养药材、加速生灵生长;而这泉眼核心处的水,灵气浓度是外围的十倍不止,带着一种近乎粘稠的温润感,不仅能补充能量,更能温养神魂,让他在高强度的蜕变中,始终保持心神清明。 他每天至少要在灵泉中浸泡三个时辰。 有时是清晨,伴着空间天幕的第一缕霞光,吸收初生的灵气;有时是深夜,趁着万籁俱寂,引导泉水中的能量冲刷丹田;更多时候,是午后阳光正好时,就这么静静地躺着,让灵气如潮水般涌来,感受身体被一点点填满、淬炼的踏实感。 泉眼周围的玉石台,也是个宝贝。 不知是天然形成还是空间的馈赠,这玉石带着一种奇特的吸附性,能将灵泉水的灵气牢牢锁在周围,形成一个天然的“聚灵阵”。沈言躺在上面,吸收灵气的效率能提升三成,这对急需能量的他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幸好有你。”他抬手掬起一捧灵泉水,看着水珠在掌心滚动,折射出七彩的光芒,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穿越至今,空间带给了他太多惊喜——无尽的物资,安全的避难所,修炼的助力,还有这源源不断的灵泉。若是没有这些,以他前世的普通人底子,别说金血玉骨,恐怕连丹劲都难以触及,更别提在这乱世中活得如此自在。 而这份自在,在香港体现得淋漓尽致。 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客厅的梨花木茶几上。沈言端着一杯灵泉水泡的雨前龙井,看着杯中茶叶缓缓舒展,茶香袅袅升起,与窗外的海风气息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宁静。 小黑趴在地毯上,打着小呼噜,尾巴偶尔扫过地面,留下淡淡的残影。墙上的挂钟滴答作响,节奏舒缓,像是在为这悠闲的时光伴奏。 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 在京城时,就算住在四合院,也得时刻提防着邻里的目光、街道的盘问,说话行事小心翼翼,生怕露出破绽。那时的“自由”,是戴着镣铐跳舞,看似安稳,实则步步惊心。 可在香港,尤其是在浅水湾的这栋别墅里,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无拘无束”。 没人关心他的来历。富人们忙着赚钱、社交,穷人们为了生计奔波,殖民当局只要他按时交税、不惹麻烦,便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可以穿着唐装打拳,也可以换上西装去茶楼;可以整天待在别墅里研究药膳,也可以半夜开车去海边看日出——没人会对他指手画脚,更没人会追问他“为什么”。 这种“不用看别人脸色”的日子,比任何修炼突破都更让他感到舒畅。 前几日,他去中环的一家古董店闲逛,看中了一幅清代画家的山水图。店主是个势利的英国人,见他穿着普通,起初爱答不理,报价时故意抬高了十倍。换在以前,他或许会隐忍,或许会用手段施压,但这次,他只是淡淡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叠港币,拍在柜台上:“不用找了,包起来。” 英国人的脸瞬间从傲慢变成谄媚,点头哈腰地亲自为他包装,嘴里不停念叨着“先生好眼光”。沈言接过画,转身就走,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不是炫耀财富,而是享受这种“我想买,你想卖,两厢情愿,无需多言”的简单。 在香港,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却能买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和自由。 他用空间里的黄金,在汇丰银行开了几个匿名账户,每次需要用钱时,只需去银行取一点,便足够他在香港过上顶级富豪的生活。买别墅、买车、买古董、吃遍米其林餐厅……这些在京城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这里都变得轻而易举。 但他并未沉溺于此。 物质享受对他而言,远不如灵泉水的滋养、踏山河拳的精进来得重要。他只是享受这种“可以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简朴,也可以选择奢华;可以选择独处,也可以选择融入;不必为了迎合谁而改变自己,不必为了生存而委曲求全。 这天傍晚,他突发奇想,开车去了维多利亚港。 停好车,他靠在码头的栏杆上,看着夕阳沉入海面,将海水染成一片绚烂的橘红。远处的邮轮鸣着汽笛缓缓靠岸,甲板上的游客兴奋地挥手;岸边的霓虹灯次第亮起,将夜空映照得五光十色;街头艺人拉着小提琴,悠扬的旋律在海风中飘散。 一个卖冰淇淋的小贩推着车经过,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吆喝着:“冰淇淋,好吃的冰淇淋!” 沈言买了一支,慢慢舔着,感受着冰凉的甜意在舌尖化开。身边有情侣依偎着看海,有父母带着孩子追逐打闹,有老人坐在长椅上闭目养神……每个人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扰,却又共同构成了这幅鲜活的香江晚景图。 他忽然觉得,这或许就是香港的魅力。 混乱与繁华并存,疏离与包容共生。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落,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不用背负太多的“应该”与“必须”。 “沈先生?”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沈言回头,看到是隔壁别墅的张先生,一个做纺织生意的华人富豪,之前在邻居聚会上见过几面。张先生手里牵着一条贵宾犬,显然也是来散步的。 “张老板。”沈言笑着点头。 “没想到在这里碰到您,”张先生也笑了,“沈先生也喜欢看夜景?” “随便逛逛。” “这香港的夜景,确实没得说,”张先生望着远处的灯火,感慨道,“就是太乱了,白天还好,晚上都不敢让家里人单独出来。不像沈先生您,胆子真大。” 沈言笑了笑,没解释。对他而言,这香港的“乱”,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真有不开眼的找上门,他不介意让对方尝尝“踏山河”的厉害。 两人闲聊了几句,无非是天气、生意、最近的新闻。张先生几次想试探他的底细,都被他不动声色地岔开了话题。张先生也是个精明人,见他不愿多说,便不再追问,只是热情地邀请他周末去家里参加派对。 “不了,周末还有事。”沈言婉言谢绝。 他对那些虚与委蛇的派对没什么兴趣,与其在酒会上应付各色人等,不如在家泡灵泉、打拳、研究药膳来得自在。 送走张先生,沈言又在码头站了一会儿,直到夜色完全降临,才转身离开。 开车行驶在回浅水湾的路上,窗外的霓虹飞速倒退,像一串流动的彩珠。沈言打开车窗,让海风吹进车里,带着一丝凉意,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 他想起了京城的四合院,想起了丈量山河时的艰辛,想起了那些在饥荒中挣扎的人们……那些过往如同电影片段,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最终都归于平静。 人这一生,所求的不过是“自在”二字。 有人求名,有人求利,有人求权势,而他所求的,不过是能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不受束缚,不被裹挟,在修炼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在岁月的长河里从容漫步。 香港,恰好给了他这样的自在。 回到别墅,灵泉水的气息扑面而来,丹田的“丹”轻轻震颤,像是在欢迎他的归来。沈言换下衣服,再次走进空间,泡进温暖的灵泉里。 泉水包裹着身体,灵气缓缓涌入,金血在血管里沉稳流淌,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他闭上眼睛,听着泉眼冒泡的细微声响,感受着丹田之“丹”的缓慢旋转。 挺好。 他想。 有灵泉滋养,有山河拳伴身,有香江自在,这样的日子,夫复何求?至于未来会怎样,爆丹之后是何种境界,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刻的他,活得踏实,活得自由,活得心满意足。 夜色渐深,别墅里一片宁静,只有灵泉的流水声,在空间里轻轻回荡,伴着他进入沉沉的修行之中。 第208章 金刚身 沈言浸在灵泉中,指尖划过水面,激起的涟漪里映出他如今的模样——皮肤泛着一层淡淡的玉色光泽,不再是过去那种苍白或蜡黄,而是透着健康的莹润;裸露的手臂上,肌肉线条流畅而紧实,没有夸张的虬结,却蕴藏着爆发性的力量;低头看向水中的倒影,五官轮廓似乎没太大变化,眼神却愈发沉静,像深不见底的潭水,偶尔闪过一丝锐利,又很快归于平和。 换血与炼骨,在灵泉水的持续滋养下,终于走到了收尾阶段。 最后一缕暗褐色的杂质顺着毛孔渗出,在水面上散开一缕轻烟,那是身体深处积年累月的沉疴,也是从凡胎向“金刚”过渡的最后阻碍。随着这缕杂质消散,沈言清晰地感觉到体内的血液流速变得沉稳有力,每一次心跳都带着金石相击般的厚重感,血液在血管里流淌,不再是过去的奔涌,而是如同深潭静水,看似缓慢,却蕴含着翻江倒海的势能。 他抬手握拳,指节分明,皮肤下的血管隐隐可见,流淌的不再是鲜红,而是带着淡淡金芒的浓稠液体——那是彻底炼化后的“金血”。这一拳握起,没有刻意发力,空气中却传来细微的“嗡鸣”,仿佛周围的能量都被这只拳头牵引、凝聚。 “差不多了。”沈言低声自语,缓缓站起身。 灵泉水顺着他的身体滑落,滴落在玉石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却没有在皮肤上留下任何水渍,仿佛他的皮肤已经变得密不透风,连水珠都无法附着。他走到空间的空地上,赤着脚踩在青石板上,脚底传来冰凉的触感,却丝毫没有寒意侵入体内——炼骨完成后,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无形的屏障,能自主抵御外界的温差与冲击。 他缓缓摆出踏山河拳的起手式,双臂展开,如同雄鹰振翅。这一次,拳意流转间,不再需要刻意引导,金血在血管里自然奔涌,骨骼发出细微的“咔咔”声,像是玉石相磨。每一拳打出,都带着空气被撕裂的锐响,却又在收拳时归于无声,刚柔之间的转换,比过去流畅了百倍。 一套拳打完,沈言气息平稳,连呼吸都没有丝毫紊乱。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掌心泛着淡淡的白芒,那是骨骼透出的光泽——玉骨已成,不仅硬度远超凡铁,更带着一种奇异的韧性,既便是全力撞击硬物,也能像精钢般回弹,而不是脆裂。 “金刚不漏……”他轻轻抚摸着手臂,指尖能感受到皮肤下骨骼的形状,每一寸都恰到好处,没有一丝冗余。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身体变成了一件精心锻造的兵器,既坚固又灵动,既能承受重击,又能爆发雷霆之力。 不过这份蜕变,也让灵泉水消耗巨大。 他看向泉眼处,原本充盈的灵泉水位下降了近半,泉水的光泽也比过去黯淡了些,空气中弥漫的灵气浓度明显稀薄了不少。空间里种植的那些珍稀药材,叶片微微发蔫,显然是被抽取了过多灵气来支撑他的蜕变。 “确实有点得不偿失。”沈言皱了皱眉,走到药圃旁,看着那株原本快要成熟的百年人参,如今竟缩成了孩童手臂大小,表皮的褶皱也深了许多,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他伸手轻轻触碰人参的叶片,能感觉到里面微弱的灵气流动,比之前至少损耗了七成。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值。 换血与炼骨完成,意味着他彻底摆脱了“凡人”的桎梏。之前被手枪近距离击中,或许会重伤;如今就算被霰弹枪打中,最多只是皮肉擦伤,金血能快速凝固止血,玉骨能挡住弹丸的冲击力;至于寻常的刀砍斧劈,更是如同挠痒——这种防御力,在如今混乱的香港,无疑是最可靠的保障。 更重要的是,身体的蜕变让他对能量的感知变得异常敏锐。 过去修炼踏山河拳,需要集中精神才能捕捉天地间的灵气;现在只需心念一动,就能感觉到周围游离的能量粒子,甚至能清晰地分辨出哪些是适合吸收的“清灵之气”,哪些是需要避开的“驳杂之气”。这种敏锐,让他修炼的效率提升了数倍,就算灵泉水暂时不足,也能通过吸收天地灵气来补充。 沈言走出空间,回到别墅客厅。小黑听到动静,从沙发上跳下来,摇着尾巴跑到他脚边,用脑袋蹭着他的裤腿。沈言弯腰摸了摸小黑的头,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怔——过去抚摸小黑,只能感觉到它毛发的柔软;现在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它皮肤下的骨骼形状、心跳的频率,甚至能“看”到它体内流淌的血液中蕴含的微弱生命能量。 “连感知都变得这么敏锐了吗?”沈言失笑,这种变化带来的新奇感,冲淡了灵泉水消耗过多的惋惜。 他走到窗边,看向外面的浅水湾。清晨的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远处的货轮缓缓驶过,留下一道白色的航迹。几个晨跑的人沿着海岸线慢跑,身影被拉得很长。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却又在他眼中呈现出不同的细节——比如能看清百米外跑步者脸上的汗珠,能听到海风卷着浪花拍岸的细微声响,甚至能分辨出空气中不同的气味:海水的咸味、远处早餐摊的香味、草木的清新…… 这种“入微”的感知,让他对周围环境多了一份掌控力。 正看着,院门外传来轻微的响动。沈言的目光瞬间锐利起来,金血在体内微微翻涌,玉骨绷紧,进入了戒备状态。小黑也警惕地竖起耳朵,低低地呜咽了一声。 片刻后,一个穿着外卖制服的年轻人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食盒,有些局促地探头张望:“请问是沈先生家吗?有您的外卖。” 沈言松了口气,周身的紧绷感散去,恢复了平日的温和。他走过去接过食盒,指尖不经意间碰到了外卖员的手,对方像是被烫到一样缩回了手,惊讶地看着他:“先生,您的手好烫啊。” 沈言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戒备时,体内能量流转加快,体温也随之升高了些。他笑了笑:“刚运动完,体温高了点。” 打发走外卖员,沈言回到屋里打开食盒,里面是他早上点的云吞面。热气腾腾的汤面散发着香气,过去他只会觉得好吃,现在却能“尝”出里面放了哪些调料,甚至能分辨出云吞馅里猪肉和鲜虾的比例。 “连味觉都变得这么敏感了。”他挑了一个云吞放进嘴里,鲜香的味道在舌尖炸开,比过去感受到的浓郁了数倍。这种细微的变化,让平凡的生活多了几分新奇。 吃过早饭,沈言决定去市区一趟。 他换了一身休闲装,黑色夹克配牛仔裤,走到镜子前整理衣领时,清晰地看到自己瞳孔里的光泽——不再是过去的深黑,而是带着一丝淡淡的金芒,尤其是在阳光下,会变得格外明显。 “这样出去,会不会太惹眼?”他略一沉吟,运转体内能量,瞳孔的金芒渐渐隐去,恢复了寻常的样子。这种对身体的掌控力,也是蜕变后的“福利”之一。 开车驶出浅水湾,沿途的景象在他眼中清晰得惊人。路边广告牌上的小字,百米外车牌的号码,甚至能看到写字楼里人们敲击键盘的动作。他刻意收敛了感知,才避免被这些信息淹没。 车子停在中环一家古董店门口——正是上次他买画的那家。店主看到他,眼睛一亮,立刻热情地迎了上来:“沈先生!稀客啊!这次想看点什么?我刚收了一件明代的青花瓷,您肯定感兴趣。” 沈言点点头,跟着店主走进内间。上次他只是觉得这家店有灵气波动,才进来看看;现在一踏入内间,就清晰地感觉到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木盒里,散发着浓郁而纯净的灵气。 “那个盒子里是什么?”沈言指了指角落。 店主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沈先生好眼光!那是一个清代的紫檀木盒,里面装着几块老玉,不过玉质一般,怕您看不上,就没拿出来。” 沈言走过去,拿起木盒。入手微沉,紫檀木的纹理细腻,确实是老物件。他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三块玉佩,其中两块确实如店主所说,灵气稀薄,质地普通,但第三块巴掌大的白玉佩,却散发着温润的光泽,里面仿佛有水流在缓缓转动。 “这块玉不错。”沈言拿起玉佩,指尖传来冰凉而温润的触感,玉里面的灵气顺着指尖涌入他体内,与他的金血产生了共鸣,像是找到了同类。 店主凑过来看了看,有些惊讶:“这块?我倒没细看,只觉得玉质还算通透,没想到入了沈先生的眼。” “多少钱?” 店主想了想,报了个价:“沈先生是熟客,给您打个折,八千港币。” 沈言没还价,直接付了钱。他能感觉到,这块玉佩里的灵气虽然不如灵泉水浓郁,却异常精纯,而且带有一种安抚心神的力量,正好能用来辅助修炼,弥补灵泉水不足的空缺。 离开古董店,沈言又去了附近的一家书店。他想找几本关于人体经络和能量修炼的古籍,过去这类书很难看懂,现在或许能从中读出新的东西。 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老先生,看到沈言,笑着打招呼:“沈先生又来淘书?最近新到了一批线装书,要不要看看?” 沈言跟着老先生到了里屋,里面堆满了泛黄的旧书。他随手拿起一本《黄庭经》,翻开几页,过去看时只觉得晦涩难懂,如今目光扫过那些文字,竟像是有了生命,字里行间仿佛有能量在流动,与他体内的金血产生了呼应。 “就这本了。”沈言付了钱,将书放进包里。他有种预感,这些古籍里藏着的,或许不只是文字,还有前人对“修行”的感悟,能帮他更好地掌控如今的身体。 走出书店,已是午后。阳光正好,沈言不想立刻回家,便沿着街道慢慢散步。路过一个公园,看到几个老人在打太极,动作舒缓,气息悠长。沈言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他们的招式里,藏着和踏山河拳相似的“意”——不是刚猛,而是“圆融”。 他试着模仿着打了几个太极的动作,金血在体内缓缓流转,玉骨随着动作微微调整角度,竟有种前所未有的顺畅感。过去打拳追求“力”,现在却体会到“顺”的妙处——顺应能量的流动,顺应身体的本能,顺应天地的节奏。 “原来如此。”沈言若有所思,金刚不漏,并非指一味强硬,而是刚柔相济,既能硬抗重击,也能化劲卸力,就像玉骨,既坚硬又带着韧性。 正想着,手机响了,是律师打来的。 “沈先生,您之前委托的那笔资产托管,已经全部处理好了。”律师的声音很恭敬,“资金都转到了您指定的海外账户,手续齐全,不用担心。” “好,辛苦了。”沈言挂了电话,心里松了口气。之前他担心香港的局势不稳,便委托律师将一部分资产转到了海外,如今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 走到街角,看到一家甜品店,沈言忽然想吃点甜的。推门进去,点了一份杨枝甘露。甜品端上来,他用勺子舀了一口,芒果的甜、西柚的酸、西米的滑,在舌尖交织,层次分明,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邻桌坐着一对年轻情侣,正在低声吵架,女生红着眼眶,男生一脸无奈。沈言的听力让他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对话——无非是男生创业失败,女生觉得看不到希望。 “钱没了可以再赚,”沈言放下勺子,忍不住开口,“但两个人的心散了,就什么都没了。” 情侣俩愣了一下,看向沈言。男生苦笑:“先生,您不懂……” “我懂。”沈言看着他们,“我以前比你们还难,连饭都吃不饱。但只要人在,肯拼,总有翻盘的机会。”他没有多说,起身结了账,转身离开时,听到身后传来女生低低的哭声,以及男生笨拙的安慰声。 沈言笑了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关,就像他曾经经历的那样。但只要熬过去,总会看到光。 回到别墅时,夕阳正浓。沈言坐在露台上,手里把玩着那块白玉佩,玉佩在夕阳下泛着温润的光。小黑趴在他脚边,打着盹。远处的海面被染成了橘红色,归航的渔船缓缓驶进港湾。 他能感觉到体内的金血平稳流淌,玉骨透着淡淡的光泽,金刚不漏的躯体里,蕴藏着平静而强大的力量。灵泉水虽然消耗巨大,但空间还在,药材还能慢慢养回来,而他的身体,却是最坚实的根基——有了这个根基,无论将来遇到什么,都有底气去面对。 “接下来,该想想怎么提升境界了。”沈言看着天边的晚霞,眼神里充满了期待。金刚不漏只是,后面的路还长,但他已经准备好了。 夜色渐深,沈言回到书房,翻开那本《黄庭经》。灯光下,古老的文字仿佛活了过来,在他眼前流转,与他体内的能量产生共鸣。他知道,新的修炼之路,才刚刚开始。 第209章 警队 沈言站在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的报名处前,看着墙上“招募警员”的告示,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身份证明。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金血在血管里平稳流淌,带着一种跃跃欲试的躁动——这是他换血炼骨后,第一次生出“做点什么”的强烈念头。 总不能一辈子守着浅水湾的别墅,打拳、喝茶、研究药膳。 金肌玉骨已成,气血旺盛得仿佛能燃烧,寿元更是远超常人。若是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下去,就算活上几百岁,又有什么意思?人活一世,总得找点事情做,让这漫长的岁月多些波澜,多些印记。 选什么事业? 做生意?他不缺 oney,空间里的黄金足够他买下半个香港,没必要为了赚钱费神。 搞收藏?书房里的古籍字画已经堆不下了,再多也只是锦上添花。 教书?他这身本事,能教的东西要么太惊世骇俗,要么没人能懂,纯属对牛弹琴。 思来想去,竟觉得当警察是个不错的选择。 60年代的香港警队,混乱归混乱,却也正是用人之际。殖民当局为了维持统治,从内地招募了不少警员,其中以山东人为主——鲁警人高马大,性格耿直,踏实肯干,深受倚重,后来甚至形成了“鲁警体系”,在警队里占据半壁江山。 沈言虽不是山东人,但如今金肌玉骨在身,身高近一米九,体格健壮,往那一站,比大多数山东汉子还要显眼。更重要的是,警队的训练、任务,正好能让他发泄过剩的精力,甚至能借着职务之便,更深入地了解香港的底层社会——这对他研究人性、打磨心境,未必不是好事。 “试试就试试。”他笑了笑,推开报名处的门。 报名过程比想象中更简单。 负责登记的是个留着小胡子的英国警官,看了一眼沈言的身份证明(自然是早就办好的、无懈可击的假身份),又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见他身材魁梧、眼神清明,连体检都省了大半,只让他填了张表格,拍了张照片,便扔给他一套灰色的训练服。 “明天早上八点,到操场集合。”警官的中文带着浓重的口音,语气不耐烦,显然是见多了像他这样来混口饭吃的内地人。 沈言接过训练服,点点头,转身离开。他能感觉到周围几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有好奇,有审视,还有几分同为“异乡人”的打量。 第二天一早,黄竹坑的操场上站满了穿着灰色训练服的年轻人,足足有上百人。大多是身材高大的北方汉子,操着山东、河北一带的方言,也有少数几个本地青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沈言站在人群中,不算最起眼,也绝不普通。他刻意收敛了身上的气场,站姿却依旧挺拔如松,金血玉骨支撑的躯体,哪怕只是随意站着,也透着一股沉稳的力量感。 “都给我站好了!”一个穿着警服、腰杆笔挺的中年男人走到队伍前,用中英双语喊话,“从今天起,你们就是香港警队的预备警员!我是你们的教官,姓王,叫我王教官就行!” 王教官也是山东人,说话带着浓重的乡音,却中气十足,目光扫过人群,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别以为穿上这身衣服就是警察了!接下来三个月,我会把你们这些‘泥腿子’,练成能扛事的汉子!受不了的,现在就可以滚!” 没人动。来这里的,大多是为了混口饭吃,或是想在这混乱的香港找个“铁饭碗”,没人愿意轻易放弃。 训练远比想象中更严苛。 跑步、俯卧撑、障碍赛……这些对沈言而言,简直是小儿科。金血提供的耐力,玉骨支撑的爆发力,让他轻松完成所有项目,甚至能在负重跑时,悄悄帮旁边一个体力不支的小个子山东青年分担一半重量,对方却毫无察觉,只当是自己突然有了力气。 射击训练更是让他成了焦点。 第一次摸枪,是老式的左轮手枪。其他学员要么紧张得手抖,要么脱靶得离谱,沈言却只是看了一眼瞄准镜,凭着金血玉骨带来的精准控制力,抬手就是三枪,枪枪命中靶心。 负责教射击的英国教官都惊呆了,反复检查靶纸,又让他再射了五枪,结果依旧全中。“你以前练过?”教官瞪着蓝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没有,瞎蒙的。”沈言笑了笑,将手枪递回去。他总不能说,自己能清晰地计算出子弹的弹道、风速的影响,甚至能“看到”子弹飞向靶心的轨迹。 这一手,让他在学员中出了名。有人佩服,有人嫉妒,也有人想拉拢他——其中就包括一个叫雷洛的广东青年。 雷洛个子不算高,皮肤黝黑,眼睛却很亮,透着一股机灵劲儿。他不像其他本地学员那样排斥北方人,反而主动凑过来,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搭话:“沈兄弟,你这枪法,神了啊!以前是不是当过兵?” 沈言看了他一眼。 眼前的雷洛,还不是后来那个权倾一时的“五亿探长”,只是个二十出头、眼神里带着野心和精明的年轻学员。他穿着训练服,袖口磨破了边,却洗得干干净净,站在那里,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 “没当过兵。”沈言淡淡回应,继续擦拭着手中的步枪——这是训练课的最后一项,保养枪械。 “那你这天赋也太吓人了,”雷洛没在意他的冷淡,自顾自地说,“我看王教官都对你另眼相看了。以后出去,咱们互相照应着点?我叫雷洛,你叫我阿洛就行。” 他说话时,眼神坦诚,带着恰到好处的热情,既不显得谄媚,又能让人感觉到善意。沈言知道,这是天生的交际家,懂得如何在人群中快速建立关系。 “沈言。”他报上名字,算是回应。 雷洛眼睛一亮,立刻笑了:“沈哥!以后我就叫你沈哥!” 接下来的日子,雷洛果然经常找沈言搭话。训练间隙,会递过来一块干硬的面包;休息时,会拉着他聊香港的风土人情,讲警队里的弯弯绕绕;甚至会偷偷塞给他一支烟,说是“托人从外面买的,尝尝鲜”。 沈言大多时候只是听着,偶尔应几句。他看得出来,雷洛接近自己,是看中了他的实力——在弱肉强食的训练队里,找个厉害的“靠山”,总不是坏事。但他并不反感,雷洛的精明里带着几分真诚,不像有些人,笑里藏刀。 他也从雷洛口中,了解到不少警队的内幕。 比如,为什么鲁警能在警队立足?因为他们抱团,讲义气,一个山东人受了欺负,其他山东人会一起上;比如,警队的薪水低得可怜,想赚钱,就得靠“外快”——收保护费、拿黑钱,这在当时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再比如,殖民当局根本不信任华人警员,高层职位全被洋人霸占,华人能做到探长,已是顶天了。 “沈哥,你这么能打,枪法又准,以后肯定能混出头。”一次休息时,雷洛靠在墙上,看着远处训练的人群,眼神里闪过一丝向往,“等咱们出了训练学校,分到一个警署,我带你熟悉门路,保准饿不着。”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当警察,可不是为了“混出头”,更不是为了赚黑钱。但他也没戳破雷洛的野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雷洛的路,注定与他不同。 训练过半时,发生了一件事,让两人的关系近了些。 一个本地学员仗着有个当警长的亲戚,故意找茬,抢了一个山东学员的饭。那山东汉子性子直,和对方吵了起来,很快就动了手。本地学员带来的几个人一拥而上,把山东汉子围在中间拳打脚踢。 其他山东学员想上前帮忙,却被旁边的英国教官喝止。 就在这时,沈言动了。 他没说一句话,只是走过去,伸手抓住一个挥拳打来的本地学员的胳膊,轻轻一拧。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那学员惨叫着跪倒在地,胳膊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这一下,惊呆了所有人。 剩下的几个本地学员吓得不敢上前,围观的人也大气不敢出。沈言看都没看他们,走到被打的山东汉子身边,扶起他,声音平静:“没事?” 山东汉子摇摇头,看着沈言,眼里满是感激。 “谁让你动手的?!”王教官闻讯赶来,脸色铁青。他虽然也看不惯本地学员欺负人,却不能容忍学员公然斗殴。 “他先动手的。”沈言指了指地上惨叫的学员,语气平淡,“而且,是他的胳膊自己想断。” 这话在别人听来是狡辩,王教官却盯着沈言看了半晌,又看了看地上的学员,最终只是哼了一声:“都给我滚去罚站!再有下次,直接开除!” 他没再追究沈言的责任——鲁警抱团,王教官自然向着自己人,更何况,是对方先挑事。 那天晚上,雷洛找到沈言,递给他一瓶米酒:“沈哥,你今天那一下,太帅了!那几个杂碎,早就该教训了!” 沈言接过米酒,拧开喝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金血微微翻涌,将酒气瞬间炼化。“小事。” “这可不是小事,”雷洛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那小子的亲戚是油麻地警署的警长,咱们出了训练学校,搞不好会被分到他手下。你这下,算是把人得罪死了。” “得罪了又如何?”沈言看着他,“他要是敢找麻烦,我不介意让他的胳膊也‘自己想断’。” 雷洛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沈哥,我没看错你!够种!放心,真要是到了油麻地,我帮你周旋!”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不在乎什么警长的报复——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整个香港警队来找麻烦,他也能全身而退。但雷洛的这份“仗义”,倒是让他觉得,这个未来的“五亿探长”,此刻还没被权力腐蚀,还有几分江湖气。 三个月的训练很快结束。 毕业典礼那天,所有学员都换上了崭新的警服,虽然料子粗糙,却也透着几分威严。沈言穿上警服,更显得身姿挺拔,金血玉骨支撑的躯体,将警服撑得恰到好处,站在人群中,如同鹤立鸡群。 分配结果出来,沈言和雷洛都被分到了油麻地警署。 “还真被我说中了。”雷洛拿着分配单,脸上却没多少担忧,反而带着几分兴奋,“油麻地虽然乱,但机会多!沈哥,咱们的好日子,要来了!” 沈言看着他眼里的光芒,微微点头。 他知道,油麻地是香港最混乱的区域之一,帮派林立,鱼龙混杂,警匪勾结更是家常便饭。但对他而言,越是混乱的地方,越能看清人性的复杂,越能磨练自己的心境。 更何况,能和雷洛这样的“传奇人物”共事一段,也算是这漫长岁月里,一段有趣的插曲。 “走。”沈言拍了拍雷洛的肩膀,转身朝着停在门口的警车走去。阳光洒在他的警徽上,反射出耀眼的光,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即将投身风浪的期待。 挺好。 他想。 当警察,或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能让他在这波澜诡谲的香港,找到一个新的支点,看看不一样的人间烟火,也让这金刚不坏之躯,多几分“人间气”。至于未来会遇到什么,会和雷洛走到哪一步,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不再是那个只知修炼的隐士,而是真正走进了这片土地的肌理,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第210章 枪术精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黄竹坑警校的射击场就已响起“砰砰”的枪声。沈言趴在靶场的掩体后,左手稳稳托着那把点三三左轮,右手食指轻扣扳机,目光透过准星,死死锁定百米外的靶心。 “呼——”他缓缓吐出一口气,胸腔起伏平稳得如同静止的湖面。金血在血管里沉静流淌,将心跳的频率压到最低,指尖传来枪身轻微的震动,每一丝触感都清晰地反馈到脑海中。 “砰!” 又是一枪。子弹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精准地钻入靶心,溅起一小片尘土。旁边负责报靶的学员高声喊道:“十环!” 沈言嘴角微扬,没有丝毫得意,只是调整呼吸,准备下一次射击。 他是真的喜欢练枪。 倒不是因为这把点三三左轮有多精良——相反,这枪年头不短了,枪身有些磨损,击发时的后坐力也不小,子弹的初速和射程都远不如后世的枪械。但对他而言,这把能打死人的“真家伙”,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体验。 两世为人,他从未接触过枪械。前世是和平年代,枪支管制严格;穿越后在京城谨小慎微,后来行走江湖靠的是拳脚功夫,空间里虽有武器,却也没机会真正使用。如今在警校,能光明正大地握着枪,感受那种金属的冰冷、击发的震颤、子弹破空的力量,让他觉得新奇又兴奋。 更重要的是,练枪对他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修炼”。 踏山河拳讲究的是与天地共振,靠的是自身力量的爆发;而枪法,考验的是精准、冷静和对细节的掌控。风速、湿度、光线、甚至心跳的细微波动,都会影响子弹的轨迹。这恰好能磨练他对身体的极致控制力,让金血玉骨带来的协调性和敏锐度,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刚开始练枪时,他也并非一帆风顺。 虽然眼力远超常人,能轻易锁定靶心,但扣扳机的瞬间,手指的细微颤抖还是会让子弹偏离分毫。后坐力传来时,手臂的肌肉反应也不够自然,常常导致第二枪的准星晃动。 但他的学习速度快得惊人。 别人需要反复练习才能掌握的呼吸节奏,他一次就能找到诀窍——金血的流转让他能自由控制呼吸的深浅与频率;别人需要数月才能熟悉的后坐力反馈,他几天就能适应——玉骨的韧性和肌肉的爆发力,能轻松化解后坐力,甚至将其转化为下一次击发的助力。 不到半个月,他就成了射击场的“神话”。 五十米、八十米、一百米……无论距离多远,无论固定靶还是移动靶,他几乎枪枪十环。有一次,王教官不信邪,故意在靶心旁边粘了一根细如发丝的棉线,让他射击棉线。结果沈言一枪过去,棉线被精准打断,靶心却完好无损。 “怪物!”王教官忍不住骂了一句,眼神里却满是赞叹。他当了十几年警察,见过不少神枪手,却从没见过像沈言这样,仿佛天生就和枪融为一体的人。 除了射击,警校的其他训练科目,对沈言而言也是游刃有余。 体能训练?五公里越野,他能背着全套装备,轻松跟上队伍,甚至还能在中途帮体力不支的同学扛枪;障碍攀爬?三米高的围墙,他助跑几步,轻轻一跃就能翻过去,落地时悄无声息,如同狸猫;格斗训练?更是他的强项,面对教官的擒拿术,他总能用最简单的动作化解,既不会伤到对方,又能让对方动弹不得。 他从不主动炫耀,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展现出惊人的实力。渐渐地,“沈言”这个名字,在警校里成了“厉害”的代名词。 山东来的学员们把他当成偶像,觉得他为北方人长了脸;本地学员虽然有些嫉妒,却也不敢轻易招惹——谁都知道,这个大个子不仅能打,枪法更是神得离谱;连那些英国教官,看他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尊重,不再像对待其他华人学员那样随意呵斥。 雷洛更是整天“沈哥”长“沈哥”短地跟着他,没事就拉着他去射击场,看他练枪,顺便讨教技巧。 “沈哥,你这枪法到底怎么练的?教教我呗。”雷洛趴在掩体后,手里也握着一把点三三,却总是打偏,气得他直咂嘴,“我这眼睛也不瞎啊,怎么就打不准呢?” 沈言调整着准星,头也不回地说:“别用眼睛看,用心看。” “用心看?”雷洛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你是说……感受?” “嗯。”沈言应了一声,扣动扳机,又是一个十环,“感受风的方向,感受枪的震动,感受子弹要去的地方。你的手、眼、心,要和枪在一条线上。” 这些话,听起来像是玄之又玄的废话,但雷洛知道,沈言从不说空话。他试着按照沈言的说法,闭上眼睛,感受着风从耳边吹过,感受着枪身的重量,慢慢调整呼吸……虽然还是打偏了,但明显比之前精准了些。 “有点意思!”雷洛眼睛一亮,来了兴致,“再来!” 看着雷洛认真练习的样子,沈言嘴角泛起一丝笑意。他看得出来,雷洛虽然精明,却也肯下苦功,这种人,只要给点机会,就能一飞冲天。 警校的生活,远比他想象中更有规律,也更充实。 每天清晨出操,上午练体能和格斗,下午练枪法和警务知识,晚上还有理论课,学习香港的法律条文和警队规章。虽然课程枯燥,但沈言听得很认真——他想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哪怕这些规则在他看来漏洞百出。 他还发现,警校里藏龙卧虎。 王教官看似严厉,格斗术却相当扎实,据说年轻时在山东老家练过形意拳,偶尔会在休息时,偷偷指点几个山东学员几招,沈言在旁边听着,也能从中领悟到几分拳理的相通之处。 还有一个负责教法律的老警官,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对本地的帮派、家族了如指掌,讲课时常常会穿插一些“江湖秘闻”,让学员们听得津津有味。沈言从他口中,了解到不少香港底层社会的运作逻辑,比看书来得生动多了。 当然,警校也并非一片净土。 种族歧视无处不在。英国教官对华人学员动辄打骂,分配训练资源时也明显偏袒白人学员;本地学员和北方学员之间,也常常因为地域、方言的差异产生摩擦,甚至动手打架。 有一次,一个白人学员故意撞了山东学员一下,还出言不逊,骂了句“黄皮猪”。那山东学员性子烈,当场就和对方打了起来。白人学员人高马大,又练过拳击,很快就占了上风。 沈言正好路过,想都没想就走了过去。 他没动手,只是站在两人中间,平静地看着那个白人学员。金血在体内缓缓涌动,一股无形的威压散发开来。那白人学员原本还想推搡沈言,可对上他的眼神,却像被冰水浇了一样,瞬间怂了,骂骂咧咧地走了。 “沈哥,谢了!”被打的山东学员感激地说。 “没事。”沈言摇摇头,“在这里,拳头硬才管用,但别轻易动手,不值当。” 他知道,这些摩擦只是小打小闹。真正的江湖,在警校之外的香港街头。 随着训练的深入,沈言的枪法越来越神。 他能在移动中击中空中飘落的树叶,能蒙着眼睛靠听声辨位打中靶心,甚至能同时使用两把左轮,左右手各打一个靶,依旧保持全中。这种近乎“非人类”的表现,让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在他们眼里,沈言就是个天生的神枪手。 连英国的射击教官都忍不住向他请教:“沈,你是怎么做到的?有什么秘诀吗?” 沈言只是笑了笑:“多练。” 他总不能说,自己靠的是金血玉骨带来的超凡体质。有些秘密,注定只能烂在肚子里。 训练快结束时,警校组织了一次综合考核,其中射击科目是重头戏——在模拟巷战的场景中,快速射击多个移动靶,考核反应速度和精准度。 轮到沈言时,所有人都围了过来,连王教官和几个英国警官都站在一旁观望。 模拟巷战的场地里,布置着高低错落的障碍物,十几个靶位隐藏在障碍物后,会随机弹出,停留时间不超过两秒。 沈言深吸一口气,握紧手中的点三三,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开始!” 随着考官一声令下,第一个靶位弹出。 “砰!” 枪声响起,靶心命中。 几乎在同时,他脚下一动,如同猎豹般窜出,身体紧贴着障碍物移动,避开“敌人”的视线。第二个靶位在左侧弹出,他甚至没回头,只是凭听觉和余光判断位置,反手就是一枪。 “十环!” 紧接着,第三个、第四个……靶位接二连三地弹出,位置刁钻,角度各异。沈言的身影在障碍物间穿梭,动作行云流水,枪声清脆利落,几乎没有丝毫停顿。 所有人都看呆了。 他的移动速度快得惊人,却丝毫不影响射击的稳定;他的反应快如闪电,总能在靶位弹出的瞬间完成瞄准和击发;更让人惊叹的是,他对场地的预判精准到可怕,仿佛提前知道靶位会在哪里出现。 不到一分钟,所有靶位都被击中,全是十环! 场地里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连那些眼高于顶的英国教官,也忍不住用力鼓掌,看向沈言的眼神里,充满了敬佩。 雷洛冲上来,一把抱住沈言的胳膊,兴奋地大喊:“沈哥!你太牛了!简直是枪神啊!” 沈言笑着推开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他能感觉到,经过这次考核,自己对身体的控制力又精进了一分,金血与玉骨的配合更加默契,连带着踏山河拳的拳意,都多了几分“精准”的韵味。 “只是运气好。”他谦虚道。 王教官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不轻,却连他的肌肉都没撼动分毫。老教官感慨道:“沈言,你这本事,留在油麻地可惜了。好好干,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沈言点点头,没说话。他知道,王教官是真心为他好。但他当警察,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前途。 考核结束后,离毕业只剩几天了。学员们开始收拾东西,谈论着将来分到哪个警署,幻想着穿上正式警服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兴奋和对未来的期待。 沈言坐在宿舍的床铺上,擦拭着那把陪伴了他三个月的点三三左轮。枪身的磨损处被他擦得发亮,握把上甚至留下了他手指的温度。 他忽然觉得,这段警校生活,虽然短暂,却很有意义。 在这里,他第一次体验了集体生活,第一次接触了枪械,第一次在规则的框架内磨练自己。金血玉骨带来的力量,不再是单纯的破坏工具,而是有了更精细的用途——无论是射击的精准,还是格斗的克制,都让他对“力量”有了新的理解。 “沈哥,想什么呢?”雷洛提着一个包走进来,里面装满了他买的零食和酒,“今晚咱们庆祝一下,就当提前为毕业干杯!” 沈言放下枪,笑了笑:“好啊。” 窗外的月光洒进宿舍,照亮了两个年轻警员的笑脸。沈言知道,警校的生活即将结束,真正的挑战,在油麻地的街头等着他们。但他并不担心,甚至有些期待。 有这身金刚不坏之躯,有手中的枪,有踏山河拳的底蕴,更有这段警校生活磨砺出的沉稳,无论前路多么混乱,他都有信心,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挺好。 他想。 这三个月的时光,没有虚度。而未来的日子,只会更加精彩。 第211章 西贡 毕业证书拿到手的那天,黄竹坑的阳光格外刺眼。沈言穿着崭新的警服,肩上的警长肩章在阳光下闪着光,与雷洛等人的警员肩章形成了鲜明对比。周围的学员看他的眼神复杂,有羡慕,有敬畏,也有几分疏离——成绩优异、直接授衔警长,这在同期学员里是独一份的待遇,连王教官都笑着拍他的肩膀:“沈小子,西贡那边可不轻松,别给咱们鲁警丢人。” “放心,王教官。”沈言点头,语气平静。他对这个“警长”头衔没太多感觉,既不觉得荣耀,也不觉得压力,只当是换了个更方便行事的身份。 西贡警署,听起来似乎不如油麻地、尖沙咀那般声名狼藉,实则是另一番龙潭虎穴。 这里背靠青山,面朝大海,海岸线曲折绵长,遍布着无数隐蔽的港湾和滩涂,历来是走私贩的天堂。从内地运来的药材、布料,从海外偷运的香烟、电器,甚至是一些见不得光的军火、鸦片,都要经过西贡的水域周转。 管走私的警署,自然与“黑”脱不了干系。 警匪勾结在这里是公开的秘密,警长一级的人物,每月从走私贩那里拿的“茶水费”,比薪水高得多。想在这里立足,要么同流合污,要么有硬得足够砸破潜规则的实力——沈言显然是后者。 报到那天,沈言没穿警服,开着他那辆低调的复古轿车,沿着海岸线驶向西贡。 公路两旁是茂密的榕树,枝叶垂落,遮住了头顶的天空,只漏下斑驳的光影。海风带着咸腥味扑面而来,夹杂着渔船发动机的轰鸣和远处隐约的叫卖声。越靠近警署,路边的景象越显杂乱——低矮的铁皮屋连成一片,墙角堆着废弃的渔网和木箱,几个赤着脚的孩子在泥水里追逐,看到汽车驶过,好奇地停下来张望。 西贡警署坐落在一片稍微平坦的空地上,是一栋两层的红砖小楼,墙皮斑驳,门口挂着“皇家香港警察西贡分区警署”的牌子,旁边立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旗杆,上面的米字旗耷拉着,毫无生气。 沈言停好车,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穿着警服、叼着烟的中年男人迎了上来。这人个子不高,满脸横肉,眼神浑浊,肩上扛着警长的肩章,却透着一股混混的痞气。 “你就是新来的沈言?”男人上下打量着他,语气带着审视,“我是这里的副警长,姓李,你叫我李哥就行。” 沈言伸出手:“沈言。” 李副警长象征性地握了握他的手,指尖冰凉油腻,显然没把这个“空降”的警长放在眼里:“跟我来,署长在里面等着呢。” 走进警署,一股霉味和烟味混合的气息扑面而来。一楼是办公区,几张破旧的木桌随意摆放着,上面堆满了文件和茶杯,几个穿着警服的警员要么趴在桌上打盹,要么聚在一起闲聊,看到沈言进来,只是抬了抬眼皮,继续干自己的事。 “都精神点!这是新来的沈警长!”李副警长扯着嗓子喊了一声,语气敷衍。 警员们象征性地停下动作,挤出几分笑容,眼神却依旧散漫。沈言扫了一眼,这些人里,有几个身材高大的北方汉子,应该是鲁警,却也被这里的风气染得没了锐气;更多的是本地警员,眼神里带着世故和麻木。 二楼的署长办公室稍显整洁,一个头发花白的英国老头坐在办公桌后,正慢条斯理地喝着红茶。他是西贡警署的署长,名叫威尔逊,据说在这里待了快十年,早就被磨没了锐气,只想着混到退休。 “沈警长,欢迎加入。”威尔逊放下茶杯,操着生硬的中文,语气公式化,“西贡的情况,李先生会跟你介绍。希望你能尽快熟悉工作,维持好这里的秩序。” “是,署长。”沈言点头。 威尔逊没再多说,挥挥手让李副警长带他出去,显然对这个华人警长没什么兴趣。 走出办公室,李副警长撇撇嘴:“别在意,老威尔逊就这样,除了喝茶什么都不管。西贡这边,我说了算。”他凑近了些,压低声音,“沈老弟,我知道你是警校高材生,枪法准,能打,但这里不是警校,规矩不一样。” “什么规矩?”沈言明知故问。 “简单说,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副警长笑得像只老狐狸,“西贡这边,靠海吃海,走私的、捕鱼的、开赌档的,都是混口饭吃。咱们当警察的,只要他们别闹太大动静,别出人命,就没必要较真。每个月,他们都会‘表示表示’,大家有钱一起赚,何乐而不为?”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划了一个数钱的动作,眼神里闪烁着贪婪的光:“你刚来,我先带你熟悉一下‘门路’,保证你第一个月就能拿到这个数。”他伸出三根手指。 三千港币?沈言心里冷笑。以他的身家,这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但他没当场拒绝,只是淡淡道:“先熟悉工作。” 李副警长以为他是默认了,脸上的笑容更盛:“这就对了!走,我带你去巡街,认识认识这边的‘朋友’。” 所谓的“巡街”,其实就是去收“保护费”。 李副警长带着沈言,开着一辆破旧的警车,沿着海边的街道慢慢行驶。每到一个店铺、一个码头、一个赌档,老板都会热情地迎上来,递烟递酒,偷偷塞给李副警长一个信封。李副警长则会拍着老板的肩膀,说几句“安分点”“有事找我”之类的话,然后把信封揣进怀里。 路过一个走私香烟的仓库时,李副警长特意停下来,指着仓库门口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说:“这是‘龙哥’的地盘,他是西贡这边最大的走私头目,咱们可得罪不起。每个月他给的‘茶水费’,够咱们全署的人发半年薪水。”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仓库门口的壮汉腰间鼓鼓囊囊,显然带着家伙。他能感觉到,仓库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火药味,显然不止走私香烟那么简单。 “龙哥?”沈言挑眉。 “本名不知道,道上都叫他龙哥,据说以前是国民党的兵,手里有枪,心狠手辣。”李副警长压低声音,“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就行。” 沈言没说话,只是默默记下了仓库的位置。 一圈逛下来,李副警长的口袋鼓了不少,脸上的笑容也越发得意。他看沈言一直没说话,以为他被这“来钱快”的场面镇住了,拍着他的肩膀说:“怎么样?沈老弟,这比在警校打靶有意思多了?放心,以后你的那份,我一分不少给你。” 回到警署时,已经是傍晚。沈言被安排在二楼的一间空房当宿舍,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窗户正对着海边,能看到落日余晖洒在海面上,泛着金色的光。 他刚坐下,就有人敲门。 开门一看,是个身材高大的山东汉子,穿着警服,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沈警长,我叫王铁柱,也是山东来的,以后请多关照。” 沈言让他进来:“坐。” 王铁柱拘谨地坐在椅子上,搓着手说:“沈警长,我知道你是好人,不想同流合污。李副警长他们……唉,早就被这边的黑道喂饱了,根本不管事。” “你怎么知道?”沈言看着他。 “我刚来的时候也想好好干,结果被李副警长整得够呛,后来才知道这里的规矩。”王铁柱叹了口气,“但我知道,不能忘了本分。沈警长,你要是想做点事,我王铁柱跟你干!” 沈言看着他眼里的真诚,心里微动。看来这西贡警署,也不是所有人都同流合污。 “先看看。”沈言没把话说死,“你跟我说说,西贡这边的帮派情况。” 王铁柱来了精神,一五一十地说了起来。 西贡这边的帮派,以“龙帮”为首,帮主就是那个龙哥,控制着大部分走私生意;还有几个小帮派,比如“海蛇帮”“沙鼠帮”,分别控制着码头搬运和渔船保护,都要给龙帮交“孝敬”;除此之外,还有不少零散的小贩子,在各个滩涂偷偷摸摸做些小生意,日子过得胆战心惊。 “最可恶的是龙帮,不仅走私,还放高利贷,逼死了不少人。前阵子有个渔民还不起钱,被他们打断了腿,扔在海边……”王铁柱说到这里,拳头攥得紧紧的,眼里满是愤怒。 沈言默默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他知道,想在这里做点事,第一个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龙哥。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没理会李副警长的“好意”,也没去收什么“茶水费”,只是每天带着王铁柱去巡逻,熟悉西贡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码头、每一片滩涂。 他的巡逻方式和别人不一样。 别人巡逻是走个过场,他却会仔细观察每一个可疑的角落;别人对走私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却会停下来,盘问几句,虽然没当场抓人,却把那些人的样貌、船只特征都记在心里;遇到被欺负的渔民,他会停下来帮忙调解,虽然只是几句话,却让那些渔民感激不已。 “沈警长,你这样会得罪人的。”王铁柱忧心忡忡,“李副警长已经跟我抱怨好几次了,说你不懂规矩。” “规矩?”沈言看着远处海面上的一艘可疑渔船,眼神锐利,“欺负老百姓的规矩,我不懂,也不想懂。” 他的做法,自然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先是李副警长,见沈言不配合,开始处处给刁难——给他分配最苦最累的夜间巡逻任务,把最繁琐的文件工作都推给他。但这些对沈言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夜间巡逻正好让他看清那些走私船的动向;处理文件时,他能从蛛丝马迹中分析出走私的规律。 接着,是那些走私头目。 龙哥派人送来了一个厚厚的信封,被沈言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海蛇帮的帮主想请他吃饭“交朋友”,被他直接拒绝。渐渐地,警署里开始流传一些风言风语,说这个新来的沈警长“假清高”“不懂事”,迟早要栽跟头。 沈言对此毫不在意。他每天依旧准时巡逻,练习枪法,晚上则回到宿舍,打坐调息,或者研究从警校带来的警务手册。金血在体内沉稳流淌,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让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 这天夜里,沈言带着王铁柱在海边巡逻。 月光下,海面泛着粼粼波光,远处的滩涂一片寂静,只有风吹过芦苇荡的沙沙声。突然,王铁柱指着远处的一个小港湾:“沈警长,你看!” 港湾里,停着一艘不起眼的渔船,几个黑影正从船上往下搬东西,动作鬼鬼祟祟。 “是龙帮的船!”王铁柱压低声音,“他们肯定在走私违禁品!” 沈言眯起眼睛,神识瞬间扩散开来,清晰地“看到”那些人搬运的是一箱箱的鸦片,包装严密,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走。”沈言低声道,握紧了腰间的点三三左轮。 “沈警长,我们就两个人,他们有十几个人,还有枪……”王铁柱有些紧张。 “没事。”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 他猫着腰,借着芦苇荡的掩护,悄无声息地靠近港湾。金血让他的动作轻如狸猫,玉骨让他能在湿滑的泥地上稳稳立足。离渔船还有十几米时,一个放哨的壮汉发现了他,厉声喝道:“谁?!” 沈言没回答,直接冲了出去。 那壮汉反应也快,掏出腰间的短棍就朝他砸来。沈言侧身躲过,抬手一拳,正打在壮汉的胸口。只听“咔嚓”一声,壮汉惨叫着倒飞出去,撞在渔船的船帮上,晕了过去——这还是沈言收了力,不然一拳就能让他粉身碎骨。 船上的人听到动静,纷纷抄起家伙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刀疤脸,正是龙帮的一个小头目。 “是那个新来的警察!”刀疤脸认出了沈言,狞笑道,“不知死活的东西,敢管龙哥的事!给我废了他!” 几个壮汉挥舞着钢管、砍刀冲了上来,气势汹汹。 沈言站在原地,眼神平静,等他们靠近,才突然动了。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避开钢管的横扫,抓住一个壮汉的手腕,轻轻一拧,对方的砍刀“哐当”落地,手腕以诡异的角度扭曲;另一个壮汉从侧面袭来,他抬脚一踹,正中小腹,对方像个破麻袋一样飞了出去,撞在其他人身上,顿时一片混乱。 刀疤脸见状,掏出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沈言:“别动!再动打死你!” 沈言停下动作,看着他,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就在刀疤脸扣动扳机的瞬间,沈言动了。 他身体猛地向左侧一倾,几乎贴着地面滑出,同时腰间的点三三左轮出鞘,枪口精准地指向刀疤脸的手腕。 “砰!” 枪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刀疤脸惨叫一声,手枪掉落在地,手腕上多了一个血洞。 剩下的人吓得不敢上前,看着沈言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快的身手,这么准的枪法。 沈言站起身,用枪口指着他们:“都蹲下,双手抱头!” 没人敢反抗,纷纷乖乖蹲下。 这时,王铁柱才带着几个被他叫来的鲁警赶过来,看到眼前的景象,都惊呆了。 “沈警长……” “把他们都带回警署,清点赃物。”沈言收起枪,语气平静,仿佛只是做了件微不足道的事。 当沈言带着人、押着俘虏、拖着一箱箱鸦片回到警署时,整个警署都炸开了锅。李副警长闻讯赶来,看到那些鸦片,脸色惨白,拉着沈言的胳膊低声吼道:“你疯了?!你知道这会惹多大麻烦吗?龙哥不会放过你的!” 沈言看着他,眼神冰冷:“我是警察,抓走私贩,是我的职责。” 他甩开李副警长的手,径直走进关押室,将俘虏安顿好,然后开始清点鸦片。月光透过窗户照在他身上,警长肩章在夜色中闪着光,仿佛在宣告着,西贡警署的天,要变了。 挺好。 沈言看着那些鸦片,心里想。 来这里,不是为了混日子,就是要做点该做的事。哪怕前路暗流汹涌,哪怕要面对龙哥的报复,他也不会退缩。金血玉骨在身,踏山河拳在握,这点风浪,还掀不翻他的船。 夜色渐深,西贡的海面上,依旧暗流涌动,但沈言知道,从今夜起,这里会多一份属于正义的力量。 第212章 顺势而为 西贡的清晨总是被渔船的马达声唤醒。沈言站在警署二楼的窗前,看着码头边渐渐热闹起来,渔民们扛着渔获穿梭,小贩们支起摊位叫卖,阳光穿过薄雾,给这片混乱的港湾镀上了一层虚假的平和。 桌上放着一杯刚泡好的茶,热气袅袅。他拿起茶杯,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目光落在窗外那艘挂着“龙记”旗号的货轮上——自上次查获鸦片后,龙帮消停了不少,却也用更隐蔽的方式继续着走私生意,只是不再敢在他巡逻的范围内明目张胆。 新官上任的三把火,烧得很旺。 查获鸦片的案子震动了整个西贡,不仅让龙帮损失惨重,也让警署里那些浑浑噩噩的警员重新认识了这位新来的沈警长。李副警长收敛了不少,见了他不再嬉皮笑脸,反而多了几分忌惮;那些原本麻木的警员,看他的眼神也多了些敬畏,至少表面上不敢再敷衍了事。 立威的目的,达到了。 但沈言心里清楚,这远远不够。 西贡的水太深,走私、贩毒、帮派火并早已成了常态,不是靠一次两次强硬执法就能改变的。更何况,他面对的不只是黑道,还有警署内部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那些靠“茶水费”过活的警员,是不可能真心拥护一个断他们财路的上司的。 王铁柱是个例外。 这山东汉子性子耿直,对沈言死心塌地,巡逻时总是寸步不离,有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可光靠他一个人,成不了事。其他鲁警虽然对沈言有好感,却也因为养家糊口的压力,不敢彻底站到李副警长的对立面,更不敢得罪那些能给他们塞钱的走私头目。 “沈警长,这是这个月的薪水。”财务室的老陈将一个薄薄的信封放在桌上,脸上带着为难的神色,“署长说……经费紧张,每个人都扣了点。” 沈言拿起信封,掂量了一下,里面最多只有三十港币。这点钱,别说养家糊口,连自己抽烟喝酒都不够。他看向老陈:“其他人的也一样?” 老陈点点头,叹了口气:“都这样。李副警长说,等下个月‘生意’好了,再给大家补回来。” “生意?”沈言嘴角泛起一丝嘲讽。在这些人眼里,走私贩毒竟然成了“生意”。 老陈没敢接话,匆匆离开了。 沈言捏着那个信封,心里渐渐有了决断。 他自己不缺钱,空间里的黄金足以让他富可敌国,别说这点薪水,就算整个西贡的“茶水费”加起来,他也未必放在眼里。但他手下的人需要钱——那些拖家带口的警员,要靠这点微薄的收入租房、吃饭、供孩子上学,在物价飞涨的60年代香港,这点钱简直是杯水车薪。 上次查获鸦片后,李副警长私下找过他,话里话外都是威胁,说如果断了大家的财路,以后没人会给他卖命,真遇到危险,只能自己扛着。当时他没在意,现在想来,这话虽然难听,却也是现实。 你不贪,我不贪,弟兄们喝西北风?拿什么跟那些拿命拼的黑道狠人斗? 这天傍晚,巡逻结束后,沈言让王铁柱把几个相熟的鲁警叫到宿舍。 宿舍很小,挤了五个人,气氛有些拘谨。大家都知道沈警长“清正”,上次查鸦片的事闹得那么大,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茶水费”的事,只是低着头,搓着手,不知道他叫大家来做什么。 沈言倒了几杯茶,推到他们面前:“都说说,家里日子过得怎么样?” 几人对视一眼,最终还是王铁柱先开了口:“沈警长,不瞒您说,难啊。我那口子快生了,租的房子漏雨,想修都没钱……” 另一个叫赵强的鲁警叹了口气:“我爹在老家生病,每个月都要寄钱回去,这点薪水,扣了房租就所剩无几了,有时候只能去码头打零工补贴家用。” “可不是嘛,”年纪最大的孙德发抽着旱烟,“李副警长那边虽然能分点钱,但他扣得多,到咱们手里也没多少,还得看他脸色……” 沈言静静地听着,没说话。这些话,印证了他的猜测——手下的人不是不想好好干,而是现实逼得他们不得不向“潜规则”低头。 “如果……我能让大家拿到体面的收入,不用看李副警长脸色,也不用去码头打零工,你们愿意跟着我好好做事吗?”沈言忽然开口,目光扫过众人。 几人猛地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和期待。 “沈警长,您……您有办法?”王铁柱激动地问。 沈言点点头:“西贡的走私生意,不能禁绝,也禁绝不了。但我们可以定下规矩——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谁可以做,谁不可以做;该交多少‘茶水费’,怎么分,都得按我们的规矩来。” 他顿了顿,语气严肃:“鸦片、军火,伤天害理,绝不能碰,谁碰抓谁;普通的布料、电器,可以做,但必须登记备案,按比例交‘保护费’;帮派之间不准火并,不准欺负老百姓,否则我们第一个收拾他。” “这……这不是和李副警长他们一样了吗?”赵强有些犹豫。 “不一样。”沈言看着他,“他们是中饱私囊,不管老百姓死活;我们是为了让弟兄们活下去,也是为了让西贡的秩序好一点。钱要拿,但事也要做——巡逻要认真,该管的事要管,不能让那些走私贩太嚣张。” 孙德发抽了口烟,沉默片刻,重重地点头:“沈警长,我懂您的意思了。只要能让弟兄们过好日子,又能对得起这身警服,我跟着您干!” “我也干!” “算我一个!” 几人纷纷表态,眼里的犹豫被决心取代。他们不是天生就想同流合污,只是在这乱世中找不到一条既能活下去又能保留几分尊严的路,沈言的话,给了他们希望。 “好。”沈言站起身,“从明天起,王铁柱跟着我,负责登记备案走私货物;孙德发,你带两个人,盯着码头,不准出现火并和欺负人的事;赵强,你负责收‘茶水费’,记账,一分一毫都要清楚,月底按功劳分给弟兄们,谁也不准中饱私囊。” “是!”几人齐声应道,气势比之前强了不少。 沈言的“规矩”,很快在西贡的黑道中传开了。 起初,不少人不以为然,尤其是那些习惯了和李副警长打交道的走私头目,觉得这个新来的沈警长不过是想换个方式捞钱。 龙帮的龙哥更是放出话来:“一个毛头小子,也想定规矩?给他点颜色看看!” 几天后,一艘没按规矩登记的走私船在码头卸货,被孙德发逮了个正着。船主是龙帮的一个小头目,根本不把孙德发放在眼里,还指使手下动手打人。 孙德发没怂,鸣枪示警,当场扣了货物,把人带回了警署。 龙哥得知消息,怒不可遏,带着十几个手下堵在警署门口,要求沈言放人还货。 李副警长吓得躲在办公室不敢出来,其他警员也慌了神,纷纷看向沈言。 沈言穿着警服,独自一人走出警署,站在龙哥面前。 龙哥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身材微胖,脸上带着一道狰狞的刀疤,眼神阴狠:“沈警长,给我个面子,把人放了,货物还回来,这事就算了。不然,别怪我不给你留情面。” “我的规矩,你知道。”沈言语气平静,金血在体内缓缓流转,一股无形的威压散发开来,“登记,交钱,遵守秩序,我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否则,谁也保不了你。” “你找死!”龙哥被激怒了,挥了挥手,身后的手下掏出钢管和砍刀,就要冲上来。 沈言没动,只是缓缓拔出腰间的点三三左轮,枪口指着地面,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慑力。 “我再说一遍,”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放下武器,滚。不然,我不介意让西贡的海水,多几分腥味。” 他的眼神太冷,冷得像西贡冬天的海水,让龙哥那些手下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他们忘不了上次沈言在港湾里的身手和枪法,那根本不是常人能抵挡的。 龙哥看着沈言,又看了看他身后紧闭的警署大门,知道李副警长不会出来帮自己,心里渐渐没了底气。他咬了咬牙,最终还是认怂了:“好,沈警长,你有种!这笔账,我记下了!” 说完,带着手下悻悻地离开了。 警署里的警员们看到这一幕,都松了口气,看向沈言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和信服——这个沈警长,不仅有规矩,还有实力撑腰。 放了那个小头目,却扣下了一半货物作为惩罚,沈言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规矩”不是空谈。 消息传开后,西贡的走私头目们终于意识到,这个新来的沈警长不好惹,也确实在按“规矩”办事。那些只想安稳赚钱的走私贩,开始主动登记备案,交“茶水费”;少数想挑战规矩的,要么被沈言抓了现行,要么被龙帮这样的大帮派打压——龙哥虽然恨沈言,却也不想看到其他人破坏这来之不易的“秩序”,毕竟这秩序对他们也有好处。 李副警长彻底成了摆设。 他想插手,却发现没人再听他的;想向署长告状,威尔逊却只关心自己的退休金,根本懒得管这些事。渐渐地,他也只能接受现实,每天躲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不再过问具体事务。 沈言的日子,渐渐步入正轨。 每天早上,他会和王铁柱一起巡查码头,看看有没有人违反规矩;上午处理文件,登记备案走私货物;下午要么练枪,要么带着警员们训练格斗——他把自己的格斗技巧简化了一些,教给手下的人,让他们在面对黑道时能多几分自保之力。 月底分“茶水费”的时候,是警署最热闹的时候。 赵强拿出账本,一笔一笔算得清清楚楚,扣除必要的开支后,剩下的按功劳分给每个人。王铁柱、孙德发这些做事积极的,能拿到近千港币,比之前跟着李副警长时多了好几倍;就算是那些不太积极的警员,也能拿到几百港币,足够养家糊口。 拿到钱的警员们,看向沈言的眼神充满了感激和拥护。巡逻更认真了,处理事情也更积极了,警署的风气焕然一新。 沈言自己分文未取,全部留给了弟兄们。对他而言,这些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手下的人能拧成一股绳,能在这混乱的西贡守住几分秩序。 他甚至用一部分“茶水费”修好了警署的屋顶,添置了新的办公桌椅,还在院子里搭了个简易的训练场,让警员们有地方训练。 西贡的老百姓,也渐渐对警察有了好感。 以前,他们看到警察就躲,生怕被找麻烦;现在,看到沈言带着人巡逻,会主动打招呼,甚至会端出茶水点心。有一次,一个渔民的孩子得了急病,没钱医治,是沈言让赵强从“茶水费”里拿出一笔钱,送孩子去了医院。 “沈警长是个好官啊。”老百姓们私下里说。 沈言听到这些话,心里没有多少波澜。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不过是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微弱的灯,远远称不上“好官”,只是在这乱世中,做了自己能做的事。 这天晚上,沈言处理完公务,独自一人走到海边。 海风带着咸腥味吹来,远处的货轮上亮着灯,那是按规矩登记过的走私船,正在卸货。沙滩上,几个孩子在追逐打闹,笑声清脆。 他忽然想起了雷洛。 不知道那个机灵的广东青年在油麻地过得怎么样,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在这混乱的警队里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 或许,雷洛会比他更适应这个时代。 沈言笑了笑,转身往回走。 他知道,自己的做法,在很多人看来是“同流合污”,是对正义的妥协。但他不在乎。 在这吃人的世道里,一味强硬只会头破血流,只有懂得顺势而为,才能在黑暗中开辟出一条路。他拿了钱,却也做了事;他容忍了一些走私,却禁绝了鸦片和军火;他让手下的人活了下去,也让西贡的老百姓多了几分安稳。 这就够了。 金血在体内沉稳流淌,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他的步伐坚定而从容。前路依旧充满未知,龙帮的报复或许还在等着他,警队的黑暗或许还会吞噬更多的人,但他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坚守和力量。 挺好。 他想。 半入江湖,半执法,在这乱世中,守住一份本心,护着一群弟兄,看着一片土地,这样的日子,虽然算不上光明磊落,却也踏实。 第213章 亦官亦商 西贡的码头总是比别处醒得早。天还没亮,沈言就站在灯塔下,看着王铁柱带着几个鲁警,正在指挥一群精壮汉子搬运货物。这些汉子皮肤黝黑,眼神警惕,动作却麻利得很,将一筐筐新鲜的蔬菜、水果装上一艘不起眼的机帆船。 “沈警长,都准备好了。”王铁柱跑过来,低声道,“这次的货比上次多了三成,都是从新界菜农手里收的,新鲜得很。” 沈言点点头,目光扫过那些汉子。他们不是警署的人,也不是本地帮派的,而是他专门从内地招来的“弟兄”——大多是50年代末从山东、河北一带逃荒来香港的,身无分文,却个个是能吃苦、敢拼命的硬汉子。 组建自己的“队伍”,是沈言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光靠警署那几十号人,管不住西贡的码头,更护不住他定下的“规矩”。李副警长明里暗里使绊子,龙帮虎视眈眈,还有那些零散的小帮派随时想抢地盘,没有一支绝对可靠的力量,迟早要栽跟头。 这些从内地来的汉子,就是最好的人选。 他们在香港无依无靠,容易抱团;感念沈言给了他们活路,忠诚度高;更重要的是,他们大多在老家练过把式,或是干过体力活,身手好,力气大,对付码头的混混绰绰有余。 沈言给他们开的工钱是其他帮派的两倍,管吃管住,还承诺帮他们接家人来香港。这些汉子感恩戴德,把沈言当成了再生父母,喊他“沈爷”,比警署的警员还听话。 “让他们动作快点,天亮前必须出港。”沈言吩咐道,“告诉老周,到了那边,按规矩卸货,别惹麻烦。” 老周是这艘船的船长,也是这群汉子的头,以前在老家是个猎户,枪法准,胆子大,被沈言委以重任,负责往返内地和香港的走私线。 “放心沈爷,老周办事靠谱。”王铁柱应道,转身又去忙活了。 沈言看着机帆船缓缓驶离码头,消失在晨雾中的海平面,眼神深邃。 他的走私生意,和西贡其他帮派的不一样。 别人走私鸦片、军火,赚的是黑心钱;他走私的是蔬菜、水果、布料这些老百姓急需的东西,从香港运到内地沿海的小码头,再从那边运回国内紧缺的二手机器、零件——这是一笔双赢的买卖。 香港缺土地,蔬菜水果价格高得离谱,尤其是冬季,一颗白菜能卖到普通人一天的薪水;而内地的菜农们,辛苦种出来的菜却常常烂在地里,运不出去。沈言让手下的汉子去新界、元朗一带收菜,价格比市场价高两成,菜农们乐意,他运到内地,利润也相当可观。 至于从内地运回的二手机器,更是暴利。 60年代的香港,工业开始起步,不少工厂淘汰下来的车床、铣床、发电机,在香港不值钱,运到内地却成了香饽饽。国内百废待兴,急需这些机器搞生产,就算是二手的,也能卖出天价。沈言通过特殊渠道联系上内地的“买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风险低,利润高。 “沈爷,龙哥派人来了。”一个汉子跑过来,低声禀报,语气带着警惕。 沈言回头,看到码头入口处站着几个穿着黑色短褂的汉子,为首的是龙帮的二当家,一个独眼龙,正阴沉沉地看着这边。 “让他过来。”沈言淡淡道。 独眼龙走到沈言面前,上下打量着他,眼神里满是嫉妒和不甘:“沈警长真是好本事,才来西贡多久,就把码头的生意抢了大半。” “我做我的生意,你做你的,井水不犯河水。”沈言语气平静,“还是说,龙哥觉得我的规矩碍着他了?” “规矩?”独眼龙冷笑一声,“沈警长的规矩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运蔬菜水果赚大钱,就不许我们做点小生意?” “我没说不许。”沈言看着他,“但我的人收菜,价格公道,从不强买强卖;我的船运货,只走正经东西,不碰鸦片军火。你们呢?强抢渔民的渔获,走私毒品害人性命,也配叫‘生意’?” 独眼龙被噎得说不出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知道沈言不好惹,上次龙哥带人上门都没占到便宜,更何况他只是个二当家。 “沈警长,道上的规矩,总得讲点江湖道义?”独眼龙放低了姿态,“码头的生意,不能全被你占了。不如这样,我们龙帮也加入,帮你运货,分成就按规矩来,怎么样?” 沈言笑了笑:“我的船,够用了。不需要外人插手。” 他的船队,已经有五艘机帆船了,都是从香港的废品站淘来的旧船,被他用空间里的材料修修补补,性能比新船还好。船员都是自己人,信得过,根本不需要龙帮掺和。 独眼龙眼神一狠,似乎想发作,但看到沈言身后那些虎视眈眈的汉子,又硬生生忍了回去:“好,沈警长,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说完,带着手下愤愤地离开了。 王铁柱走过来,担忧道:“沈爷,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要不要……” “不用。”沈言摇摇头,“他们不敢明着来,最多暗地里使点绊子。让弟兄们小心点就是了。” 他不怕龙帮使坏。真要是动起手来,他手下的汉子能把龙帮那群乌合之众打出屎来;更何况,他现在是警长,占着大义,真闹到警署,吃亏的还是龙帮。 走私生意渐渐走上正轨,沈言的“队伍”也越来越壮大。 他在西贡码头附近租了一片空地,盖了几排简易的房子,作为弟兄们的住处和仓库。仓库里堆满了从香港收购的二手机器,用帆布盖着,等着装船运往内地;空地上晾晒着从内地运来的干货、药材,散发着独特的香味。 这些干货药材,是他给弟兄们的福利,也是用来打点警署上下的“礼物”。李副警长虽然不敢再找他麻烦,却也需要时不时送点东西安抚;威尔逊署长喜欢中国的茶叶,沈言就从空间里拿出一些陈年的普洱,让他眉开眼笑,对西贡的“小麻烦”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除了运货,沈言的船还有一个“副业”——运人。 都是些想从内地来香港的人,大多是亲友在香港,或是想来这边讨生活的。沈言不收他们的钱,只让他们帮着船上做点杂活,到了香港,再给他们找点力所能及的活计,比如在码头搬运,或是在仓库看守。 这些人大多心怀感激,成了他潜在的“人脉”。有人在工厂做工,能帮他打探二手机器的消息;有人在码头卸货,能帮他留意龙帮的动向;有人在新界种地,能帮他联系菜农。 这天,老周的船回来了。 除了一船的二手机器,还带回来一个特殊的“客人”——一个穿着中山装、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文质彬彬,不像逃荒的,也不像做生意的。 “沈爷,这位先生是……”老周有些犹豫地说,“他说有重要的事找您,还带了这个。” 他递给沈言一个小小的木盒。沈言打开一看,里面是半块玉佩,质地温润,上面刻着一个“明”字。 沈言心里一动,看向那个中年男人:“先生贵姓?” “免贵姓陈。”男人推了推眼镜,语气沉稳,“是内地那边介绍来的,说沈先生能帮我一个忙。” 沈言明白了。这是内地的“自己人”。 他把陈先生请到仓库的办公室,屏退了所有人。 “陈先生,有什么事,不妨直说。” 陈先生深吸一口气,从包里拿出一张图纸,铺在桌上:“沈先生,我们需要一批精密的仪器,比如显微镜、望远镜,还有一些西药,青霉素、链霉素都行。国内的医院和科研单位急需这些东西,但国外对我们禁运,只能拜托沈先生想想办法。” 沈言看着图纸,眉头微皱。 蔬菜水果、二手机器还好说,这些精密仪器和西药,管控很严,尤其是西药,大多掌握在外国洋行手里,价格高,风险大,一旦被查到,可不是小事。 “这些东西,不好弄。”沈言实话实说。 “我们知道很难。”陈先生眼神恳切,“但真的很需要。价格不是问题,我们可以用黄金支付,或者用沈先生需要的任何东西交换。” 沈言沉默了片刻。 他不是什么圣母,但也知道这些东西对内地的重要性。显微镜能帮助医生看病,望远镜能用于国防,青霉素能救命……这些,比赚多少钱都有意义。 “我可以试试。”沈言最终点头,“但需要时间,而且风险很大,不能保证一定能弄到。” “谢谢沈先生!”陈先生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只要您肯帮忙,我们就感激不尽了!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送走陈先生,沈言站在仓库里,看着那些堆积如山的二手机器,心里五味杂陈。 他做走私生意,起初是为了在西贡立足,为了手下的弟兄能活下去;后来发现,这生意不仅能赚钱,还能帮到内地,算是一举两得。现在,他似乎又多了一份责任。 “沈爷,李副警长来了,说有要事找您。”一个汉子进来禀报。 沈言回到警署,看到李副警长正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手里把玩着一个玉佩,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沈警长,恭喜啊,听说您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沈言知道他是来分好处的,也不绕弯子:“这个月的‘茶水费’,给你多加两成。” “沈警长就是爽快!”李副警长眉开眼笑,“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个事。总华探长要来西贡视察,听说点名要见您呢。” “总华探长?”沈言有些意外。总华探长是香港警队华人的最高职位,权力极大,怎么会突然注意到他这个小小的西贡警长? “是啊,就是吕乐探长。”李副警长压低声音,“听说吕探长对您很感兴趣,想看看这个能在西贡站稳脚跟的年轻人到底有什么本事。” 沈言心里了然。吕乐,也就是雷洛,他的同期同学,如今已经是总华探长了,果然厉害。他找自己,恐怕不只是“感兴趣”那么简单。 “知道了。”沈言淡淡道,“他什么时候来?” “后天上午。”李副警长笑道,“沈警长可得好好准备准备,这可是个攀高枝的好机会!” 李副警长走后,沈言坐在椅子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雷洛的出现,意味着他在香港的“生意”,可能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是福是祸,现在还说不准,但他有信心应对。 金血在体内沉稳流淌,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他的眼神平静而坚定。 从警署的警长,到码头的“沈爷”,从执法者到走私商,他的身份越来越复杂,脚下的路也越来越难走。但他不后悔。 靠着走私,他让手下的弟兄活了下来,让西贡的码头多了几分秩序;靠着走私,他能帮到内地,让那些急需的物资顺利运过去;靠着亦官亦商的身份,他在这混乱的香港,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撑起了一片小小的天地。 挺好。 他想。 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不管是执法还是走私,只要守住本心,守住底线,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条路,就没白走。 窗外的阳光照进办公室,落在他肩上的警长肩章上,闪着光。沈言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警服,准备去码头看看——那里,还有一船的蔬菜水果等着装船,还有一群弟兄等着他拿主意,还有一条连接香港和内地的秘密航线,等着他去守护。 第214章 兵甲暗藏 西贡码头的仓库区,近来多了些不一样的动静。 原本堆着渔网和木箱的空地上,搭起了几排整齐的棚屋,门口挂着“同乡会”的木牌。白天,总有十几个精壮汉子在这里擦拭枪械,动作熟练得像是摆弄农具——那是清一色的56式冲锋枪和56式半自动步枪,枪身带着使用过的磨损痕迹,却保养得油光锃亮,枪口泛着慑人的冷光。 “柱子,这枪的保险再检查一遍,别出岔子。”一个脸上带着疤痕的汉子沉声说道,他是这群人的领头,姓张,以前在老家当过兵,大家都叫他张班长。 王铁柱应了一声,拿起一把56半,熟练地拉开枪栓,检查枪管和弹仓,动作一丝不苟。他以前在警校学过枪械,但跟这些从内地带来的“真家伙”比起来,点三三左轮简直像玩具。 这些枪,都是沈言让老周从内地捎来的。 50年代末到60年代,内地局势特殊,“全民皆兵”可不是空话。乡下的基干民兵有枪,厂里的工人纠察队有枪,甚至有些生产队都能分到几支步枪用于护秋、防匪。能从内地跑到香港的,要么是胆大包天的,要么是走投无路的,其中不少人在老家就摸过枪,带着家伙出来也不稀奇。 沈言把这些有枪、有身手的同乡聚到一起,名义上是“同乡会”,实则就是一支小型武装。 “沈爷说了,这枪是用来防身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许亮出来。”张班长拍了拍王铁柱的肩膀,语气严肃,“咱们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低调才能活得长久。” 王铁柱点点头:“我明白。就是看着这些枪,手有点痒。” 他这话不假。56冲的火力,比警署里那些老旧的左轮强太多了,一梭子下去,能把龙帮那些拿着钢管砍刀的混混打成筛子。有这些家伙在,心里踏实。 沈言组建这支武装,不是为了打打杀杀,而是为了“立足”。 他太清楚这些内地同乡在香港的处境了。 没钱的,要么在码头扛活被欺负,要么被黑帮胁迫当打手,累死累活还填不饱肚子;有钱的,想做点小生意,却被本地帮派盘剥,动辄被收“保护费”,稍有不从就会被打砸抢。他们在香港举目无亲,语言不通,习俗不同,就像没根的浮萍,风一吹就倒。 “要让弟兄们在西贡站稳脚跟,就得有自己的力量。”这是沈言对张班长说的第一句话。 同乡会的汉子们,大多是没钱没势的穷小子,沈言给他们发工钱,管吃管住,还教他们识字、打枪,让他们有事做、有奔头。这些人感念他的恩情,把他当成主心骨,说一不二。 而那些从内地来的有钱人,沈言则给他们指了另一条路——打开销路。 有个姓刘的商人,从上海来,带着一笔钱想做布料生意,却被本地批发商坑了好几次。沈言让他把内地的丝绸、棉布通过自己的船运过来,再介绍给西贡和九龙的酒楼、戏班做戏服、桌布,利润比卖给批发商高了一倍还多。 “沈警长,大恩不言谢!”刘老板提着几匹上等丝绸送到警署,感激地说,“以后有用得着刘某的地方,尽管开口!” 沈言没收他的礼,只说:“都是同乡,互相帮衬是应该的。但有一条,不能卖假货,不能坑人,否则我第一个不饶你。” 刘老板连连应诺,后来成了沈言在布料生意上的重要伙伴,帮他打通了不少人脉。 还有个姓赵的老板,以前在广州开工厂,带着技术员来香港,想做二手机器的生意。沈言让他负责检修从香港收购的旧机器,确保运到内地还能用,再由老周的船运回去。赵老板技术好,人也实在,很快就把这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还帮沈言招了不少懂技术的工人。 这些有钱人,成了沈言生意上的“毛细血管”,帮他打通了从收购、检修到销售的全链条;而同乡会的汉子们,则成了“筋骨”,负责仓库看守、货物押运、码头巡逻,确保生意能安稳做下去。 一软一硬,一商一武,沈言在西贡的根基,就这样慢慢扎了下来。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仓库里看赵老板检修一台车床,张班长匆匆跑了进来,脸色凝重:“沈爷,龙帮的人在码头闹事,把咱们运菜的船扣了。” “怎么回事?”沈言放下手里的扳手,眼神一沉。 “说是咱们的船挡了他们的路,其实就是故意找茬。”张班长咬牙道,“他们带了二十多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还放话让您亲自过去赔罪。” 赵老板脸色发白:“沈爷,要不……就算了?跟他们硬碰硬,不值当。” 沈言没理他,对张班长说:“带五个人,拿家伙,跟我去看看。” “是!”张班长眼睛一亮,转身就去召集人手。 王铁柱也想跟着去,被沈言拦住了:“你留在这,看好仓库,别让其他人趁机捣乱。” “可是沈爷……” “听话。”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不容置疑。 等沈言带着张班长和五个汉子赶到码头时,龙帮的人果然在那里耀武扬威。二十多个混混拿着钢管、砍刀,把那艘运菜的机帆船围了起来,船主和几个船员被打得鼻青脸肿,蹲在地上不敢吭声。 龙哥站在最前面,手里把玩着一把匕首,看到沈言来了,冷笑一声:“沈警长,你可算来了。我的人在这卸货,你的船挡着道,还伤了我的人,这事怎么算?” “我的船停在自己的泊位,什么时候挡你的路了?”沈言语气平静,目光扫过那些混混,“至于伤你的人,我怎么看到是你的人在打人?” “我说是就是!”龙哥耍起了无赖,“要么,你给我赔一万块钱,再让你的人给我磕三个头;要么,这船菜,我就扣下了!” 他就是想试探沈言的底线。近来沈言的生意越做越大,手下的人也越来越多,已经威胁到了他在西贡的地位,不敲打敲打,他这龙帮老大的脸往哪搁?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对张班长使了个眼色。 张班长会意,抬手一挥。 五个汉子瞬间从身后的麻袋里拿出家伙——不是钢管砍刀,而是五支上了膛的56半,黑洞洞的枪口齐刷刷地对准了龙帮的人。 “哗啦!” 龙帮的混混们吓得纷纷后退,手里的家伙掉了一地。他们见过手枪,见过霰弹枪,却没见过这种能连发射击的“大家伙”,光是那枪口的气势,就让人腿肚子发软。 龙哥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沈……沈警长,你这是干什么?动枪是犯法的!” “犯法?”沈言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带人拦我的船,打我的人,就不犯法?我告诉你,我的人,我的船,我的货,谁也动不得。今天这事,我可以不追究,但下次再敢来捣乱,我不介意让西贡的海里多几具浮尸。”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冰冷的杀意,金血在体内缓缓流转,让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冷了几分。 龙哥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哪里还敢放狠话,连连点头:“是是是,沈警长说得对,是我们不对,我们马上走,马上走!” 说完,带着手下屁滚尿流地跑了,连掉在地上的钢管砍刀都忘了捡。 蹲在地上的船主和船员连忙爬起来,对着沈言连连道谢:“谢谢沈爷!谢谢沈爷!” “没事了,把船开回仓库卸货。”沈言摆了摆手,让张班长把枪收起来。 看着机帆船缓缓驶离,张班长忍不住道:“沈爷,就这么放他们走了?太便宜他们了!” “放他们一马,是让他们知道怕。”沈言看着龙帮逃走的方向,眼神深邃,“真要动了手,警署那边不好交代,英国人也不会坐视不理。咱们的枪,是用来威慑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他心里清楚,在香港这地方,明目张胆地动枪火并,只会引来殖民当局的打压,得不偿失。用最小的代价解决问题,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回到仓库,赵老板早已备好了茶水,脸上满是敬畏:“沈爷,您真是太厉害了!龙帮在西贡横行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大的亏。” 沈言没接话,拿起桌上的一份清单——那是老周从内地捎来的,上面列着需要的二手机器型号和数量,还有一批急需的西药。 “赵老板,这批机器,尽快收购齐,下周老周的船要回去。”沈言把清单递给他,“西药的事,你也多上心,看看能不能从洋行那边弄到。” “机器没问题,西药……有点难。”赵老板皱起眉头,“那些洋行的人眼睛长在头顶上,而且管控很严,不好弄。” “钱不是问题。”沈言看着他,“多找点门路,实在不行,加点钱也行。” “我尽力试试。”赵老板接过清单,郑重地说。 等赵老板走后,张班长低声道:“沈爷,我听说,龙帮背后有总华探长的人撑腰,咱们这么得罪他,会不会……” “雷洛?”沈言笑了笑,“他是个聪明人,不会因为一个龙帮,就跟我撕破脸的。” 他了解雷洛,那个人精于算计,懂得权衡利弊。沈言现在的生意,不仅能赚钱,还能帮他解决一些“不方便”的事——比如从内地弄点稀缺的药材、古董,或是把一些“麻烦人”送到内地去。雷洛需要他这样的“合作伙伴”,而不是敌人。 果然,没过两天,雷洛的人就来了。 来的是个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自称是雷洛的助手,姓黄。 黄先生没有提龙帮的事,只是带来了雷洛的口信:“吕探长说,西贡的事,沈警长处理得很好,维持秩序是应该的。但江湖事,最好江湖了,别闹太大,影响不好。” 他还带来了一份清单,上面列着一批需要运往内地的西药,都是青霉素、链霉素之类的紧缺品。 “这些药,是吕探长托朋友从洋行弄来的,成本价给沈警长。”黄先生笑得像只狐狸,“吕探长说,大家都是自己人,互相帮衬是应该的。” 沈言看着清单,心里了然。雷洛这是在示好,也是在提醒他——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也可以帮你,但你得懂规矩。 “替我谢谢吕探长。”沈言让赵老板把药收下,又让张班长取了一箱从内地带来的干货,“这点东西,不成敬意,麻烦黄先生带给吕探长。” 黄先生满意地收下东西,又闲聊了几句,便告辞了。 送走黄先生,沈言站在仓库门口,看着夕阳下忙碌的码头,心里一片平静。 龙帮被震慑了,雷洛示好了,手下的弟兄们有活干、有饭吃,同乡会的武装越来越强,生意也越做越稳……这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他组建帮派,不是为了称霸西贡,而是为了给这些背井离乡的内地人一个立足之地;他搞武装,不是为了打打杀杀,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人不被欺负;他做走私生意,运蔬菜水果是为了赚钱养人,运机器西药是为了帮内地,运人是为了给同乡一条活路。 这或许不符合法律,不符合规矩,却符合这片混乱土地上的生存法则。 “沈爷,晚饭准备好了,是从内地带来的面粉,包了饺子。”张班长走过来,笑着说。 沈言点点头,跟着他往棚屋走去。 棚屋里,十几个汉子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桌上摆着几盘热气腾腾的饺子,还有一坛白酒。看到沈言进来,大家都站了起来,齐声喊道:“沈爷!” “坐,都坐。”沈言笑着摆摆手,“今天辛苦了,大家多吃点。” 饺子是白菜猪肉馅的,味道和内地老家的一模一样。沈言咬了一口,温热的汤汁在嘴里化开,带着一股熟悉的乡愁。 这些汉子,来自五湖四海,却因为他聚到了一起,像一家人一样吃饭、干活、守着这片小小的仓库。他们或许没什么文化,或许不懂什么大道理,却有着最朴素的忠诚和勇敢——你对我好,我就跟你拼命。 “来,敬沈爷一杯!”张班长端起酒碗,大声道。 “敬沈爷!”大家纷纷端起碗,一饮而尽。 酒液辛辣,却暖人心肠。沈言看着这些黝黑的面孔,看着他们眼中的信任和热情,心里忽然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都值了。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踏实的暖意。玉骨透着温润的光泽,支撑着他走过了一条又一条难走的路。 挺好。 他想。 有这些同乡在,有这支能拿起枪的队伍在,不管西贡的水有多深,不管香港的局势有多乱,他都有信心,让这些背井离乡的人,在这里活下去,活得安稳,活得有尊严。 夜色渐深,仓库区的棚屋里依旧灯火通明,夹杂着阵阵欢笑和划拳声。远处的海面上,老周的船已经装好了货,正准备起航,船头的灯像一颗明亮的星,指引着回家的方向。 第215章 粮械往来通四海 西贡码头的晨雾里,总飘着一股混合着机油、海水与谷物的气息。沈言站在“海鲨号”的甲板上,看着船员们将最后一箱二手机床固定好,指尖划过船舷上斑驳的锈迹——这是他派往东南亚的第一艘船,目的地是暹罗(泰国)的曼谷港,任务是运回一船大米,顺便打探那边的生意门路。 “沈爷,都准备好了,随时能启航。”船长老周搓着冻得发红的手,哈着白气说道。他脸上添了道新疤,是上次在公海遇到海盗时留下的,却让那双原本憨厚的眼睛多了几分狠厉。 沈言点点头,目光扫过甲板上的二十个精壮汉子。他们都穿着统一的短褂,腰间鼓鼓囊囊,里面是擦得锃亮的56冲——这是去东南亚的“标配”。那边不比香港,海盗横行,帮派林立,没点硬家伙,根本走不了远路。 “到了曼谷,先找当地的华人商会,报我的名字。”沈言递给老周一块刻着“沈”字的木牌,“他们会帮你安排。记住,咱们是去做生意的,不是去抢地盘的,能忍就忍,真要是欺人太甚,不用客气。” “放心沈爷!”老周接过木牌,揣进怀里,“我带的都是好手,保证完成任务!” 汽笛声响起,“海鲨号”缓缓驶离码头,消失在海平面的尽头。沈言站在岸边,直到再也看不见船影,才转身往回走。 派船去东南亚,是他早就计划好的一步棋。 香港的二手生意虽然赚钱,但市场就这么大,机器收购越来越难,价格也水涨船高。而国内对机器的需求却越来越大,国营厂的订单像雪片一样飞来,指名要车床、铣床、发电机,甚至是一些老旧的纺织机,只要能转,就愿意高价收。 光靠香港的货源,迟早会断档。 东南亚不一样。 二战后,那边的殖民势力松动,各国忙着搞建设,淘汰下来的旧机器堆积如山,价格比香港便宜一半还多。更重要的是,那边盛产粮食——暹罗的大米、越南的橡胶、马来西亚的棕榈油,都是国内急需的物资。 用东南亚的粮食和机器,换国内的军火和土特产,再把国内的土特产运到香港和东南亚销售,这是一条能赚三笔钱的黄金航线。 当然,风险也不小。 东南亚的华人虽然多,却各自为战,有些还和当地帮派勾结,排外得很;海盗更是家常便饭,尤其是马六甲海峡一带,黑吃黑是常事;加上各国政府的盘查,没点门路和实力,根本玩不转。 沈言的优势在于“人”。 他派去的人,都是从内地来的硬汉子,敢打敢拼,还懂规矩;他在香港的人脉,能帮他弄到各国的通行证和报关文件(真假掺半);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有“硬通货”——军火。 说起军火生意,连沈言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起初,他只是帮国内运机器、药品,从没碰过军火。国内对军火管控极严,就算是淘汰的旧枪,也绝不会轻易外流。 直到半年前,老周从内地捎来一封密信。 写信的是陈先生背后的人,语气恳切,说边境急需一批冲锋枪和子弹,用于“特殊任务”,愿意用黄金或粮食交换,还说这是“为国为民”的大事。 沈言犹豫了很久。 军火生意,风险太大,一旦暴露,别说在香港待不下去,恐怕连命都保不住。但他也知道,国内当时的处境艰难,真要是“特殊任务”,必然关系重大。 最终,他还是答应了。 第一次交易,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地点是粤港边境的一处隐蔽海湾。沈言亲自带队,带了二十支56冲和五千发子弹,换来的是十吨大米和两根金条。 交接的人穿着军装,眼神警惕,验枪时的专业程度,让沈言知道他们不是普通的“买家”。 “沈先生,多谢。”领头的军官握了握他的手,力道很大,“这些东西,能救很多人的命。” 沈言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看着对方的船消失在夜色中,他心里五味杂陈。 他不知道这些枪会用在什么地方,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可能“利国利民”的事。这种感觉,比赚多少钱都踏实。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国内要的军火越来越多,从56冲到迫击炮,甚至有一次点名要几挺重机枪。沈言通过东南亚的渠道,从一些战乱国家的军火贩子手里收购,再运回去。 交换的物资也越来越丰富——除了黄金、大米,还有钨砂、稀土这些国内急需的战略物资,沈言再把这些东西卖到香港的洋行,又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沈爷,内地的电报。”王铁柱拿着一张纸条跑过来,脸上带着兴奋,“说咱们上次运回去的那批机器,刚好赶上国营厂扩建,点名要给咱们加钱!还说,想要一批橡胶,越多越好。” 沈言接过电报,上面是用暗号写的几行字,翻译成白话,和王铁柱说的差不多。他笑了笑:“橡胶好办,让老周在曼谷多收点,质量要好。” “还有,”王铁柱压低声音,“电报里说,那边有批‘旧家伙’要处理,问咱们要不要。” “旧家伙?”沈言挑眉,知道这是暗语,指的是军火。 “说是一批淘汰的步枪,还有几门迫击炮,成色还不错。”王铁柱眼里闪过一丝紧张,“问咱们能不能用粮食换,越多越好。” 沈言沉吟片刻。 步枪和迫击炮,在东南亚很抢手。当地的帮派、军阀,都愿意花高价买这些东西。用粮食换军火,再把军火卖到东南亚,利润能翻好几倍。 “告诉他们,要!”沈言拍板,“让他们把清单列出来,我让老周从暹罗多运点大米回去。” “是!”王铁柱应声而去,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看着王铁柱的背影,沈言走到仓库的角落,掀开一块帆布,露出下面堆积如山的麻袋——里面装的都是从东南亚运来的大米,雪白饱满,散发着淡淡的米香。 这些大米,一部分运到国内,一部分供给香港的酒楼和米铺。西贡最大的几家酒楼,现在都是他的固定客户,就认他这的大米,说口感比本地的好。 “沈警长,又在看你的宝贝粮食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沈言回头,看到雷洛的助手黄先生走了进来,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礼盒。 “黄先生,稀客。”沈言示意他坐下,“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吕探长听说沈警长的生意做到了东南亚,特意让我来道贺。”黄先生打开礼盒,里面是一瓶陈年的威士忌,“这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吕探长太客气了。”沈言没接礼盒,只是笑了笑,“我也就是小打小闹,比不得吕探长手眼通天。” “沈警长太谦虚了。”黄先生话锋一转,“说起来,吕探长最近也想做点‘南洋生意’,比如橡胶、锡矿之类的,不知道沈警长有没有兴趣合作?” 沈言心里了然。雷洛这是闻到血腥味了,想分一杯羹。 “吕探长看得起,是我的荣幸。”沈言不卑不亢,“不过东南亚的生意不好做,风险大,利润薄,怕是要让吕探长失望了。” 黄先生脸上的笑容淡了些:“沈警长这是不给吕探长面子?” “不敢。”沈言看着他,“我可以帮吕探长牵线,介绍当地的华人商会,但具体怎么做,还得吕探长自己拿主意。我这点薄面,怕是镇不住那边的场子。” 他知道雷洛的手段,要是让他掺和进来,用不了多久,自己的航线就得被他吞掉。与其到时候翻脸,不如一开始就划清界限。 黄先生沉默片刻,忽然笑了:“沈警长果然是个明白人。行,我会把你的意思转告吕探长。” 他没再提合作的事,喝了杯茶就告辞了。 看着黄先生离开的背影,沈言知道,这事没那么容易结束。雷洛不会善罢甘休,以后的麻烦,怕是少不了。 但他不怕。 他的船队,已经有十艘船了,一半在香港和内地之间跑,一半在东南亚闯荡;他的人,越来越多,光是同乡会的武装,就有一百多人,个个能打枪,熟悉水性;他的门路,也越来越广,从香港的洋行,到内地的国营厂,再到东南亚的华人商会,都有他的人。 就算雷洛想动他,也得掂量掂量。 半个月后,老周的“海鲨号”回来了。 船刚靠岸,沈言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米香。甲板上堆满了麻袋,上面印着“暹罗大米”的字样,足有五十吨。 “沈爷,这次发财了!”老周跳下船,满脸兴奋,“曼谷的华人商会很够意思,不仅帮咱们收了大米,还介绍了个生意——当地的一个军阀,想要一批军火,愿意用橡胶和锡矿换!” 他递过来一张清单,上面列着需要的军火:五十支56冲,十挺轻机枪,还有两门迫击炮。 “对方很有诚意,先付了一半的定金,是二十吨橡胶。”老周指着船舱,“都在下面呢。” 沈言看着清单,眼神闪烁。 军阀?这比和国内交易风险更大,但利润也更高。而且,和军阀搭上关系,以后在东南亚的生意,会好做很多。 “那个军阀,靠得住吗?”沈言问道。 “是个华裔军阀,姓吴,在曼谷周边有点势力,和当地华人商会关系不错。”老周解释道,“听商会的人说,他正在和其他军阀打仗,急需军火,只要咱们能供货,价格好商量。” 沈言沉吟片刻,做出决定:“答应他。但要先验货,再交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绝不赊账。” “明白!”老周兴奋地应道。 接下来的日子,仓库里更忙了。 赵老板带着技术员,加班加点检修从东南亚运来的旧机器;张班长带着人,清点刚到的大米和橡胶,一部分发往香港的酒楼,一部分准备装船运往内地;王铁柱则忙着和国内联系,确认下一批军火的交接时间和地点。 沈言自己也没闲着,一边处理警署的公务,一边协调各方,确保每一笔生意都不出差错。 他偶尔会站在仓库的屋顶,看着码头上穿梭的船只,看着同乡会的汉子们忙碌的身影,看着远处海面上缓缓驶过的“海鲨号”,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踏实。 从一个只想安稳修炼的人,到如今掌控着一条横跨港澳、连接内地与东南亚的走私航线,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一切,似乎都是被逼出来的。 为了活下去,为了手下的弟兄们活下去,为了那些背井离乡的同乡能有个依靠,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二手生意,看似不起眼,却连接着国内的需求和海外的资源;军火交易,虽然危险,却能换来国内急需的物资,也能为自己在东南亚打开门路;粮食贸易,更是利人利己,既填饱了香港人的肚子,也帮国内缓解了粮荒。 这或许不是一条光明正大的路,却在这特殊的年代里,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沈爷,晚饭好了,炖了肉,还有从暹罗带回来的水果。”张班长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沈言从屋顶跳下来,稳稳落地,玉骨的韧性让他落地时悄无声息。 饭桌上,大家都在兴奋地谈论着去东南亚的经历。谁在曼谷街头看到了大象,谁和当地华人商会的会长喝了酒,谁在船上和海盗交了火……一个个说得眉飞色舞。 沈言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这些汉子,跟着他漂洋过海,出生入死,图的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只是一份安稳的生活,一份被人尊重的尊严。而他,能给他们的,就是这些。 “来,敬沈爷!”老周端起酒碗,大声道,“祝咱们的船队,走遍四海!” “走遍四海!”大家齐声喊道,声音洪亮,震得棚屋的屋顶都在响。 酒液入喉,带着一股烈劲,却暖到了心里。沈言看着眼前这些熟悉的面孔,看着他们眼中的憧憬和信任,忽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虽然重,却也值得。 金血在体内奔腾,带着一股开拓疆土的豪情;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条充满荆棘的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挺好。 他想。 二手生意也好,军火交易也罢,往东南亚开拓也好,都是为了更好地活下去,为了身边的人能活得更好。只要初心不变,路再难走,也总有走到头的一天。 窗外的月光,洒在仓库的麻袋上,泛着柔和的光。远处的海面上,又一艘船启航了,船头的灯像一颗启明星,照亮了通往远方的路。 第216章 军火 曼谷的华人商会会馆里,檀香袅袅。沈言坐在主位,看着面前几位鬓发斑白的老者,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这些人是东南亚华人圈的“话事人”,掌控着当地的商铺、码头和种植园,在殖民当局和土着势力之间周旋了几十年,个个都是人精。 “沈先生,您要的五千支步枪,我们已经凑齐了。”为首的林会长呷了口茶,语气平静,仿佛在说一桩再普通不过的茶叶生意,“都是二战时期的家伙,李-恩菲尔德和莫辛纳甘,虽然旧了点,但保养得不错,能打。” 沈言点点头,目光扫过墙角那几个盖着帆布的木箱。不用看他也知道,里面装的是足以武装一个团的武器——这是他用三船暹罗大米换来的“货”。 “林会长办事,我放心。”沈言笑了笑,“后续的粮食,会按约定运过来。” 林会长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这位从香港来的沈先生,年纪不大,手段却厉害得很。短短半年,就打通了从东南亚到香港再到内地的航线,用粮食换军火,用军火换资源,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连当地的军阀都要给几分面子。 “沈先生,不瞒您说,这些枪在我们手里,就是烧火棍。”林会长叹了口气,“土着帮派越来越嚣张,殖民军又偏袒他们,我们华人想自保,没家伙可不行。您能把这些枪运进来,是帮了我们大忙。” 沈言明白他的意思。 东南亚的华人虽然有钱,却一直活在夹缝里。殖民当局提防他们,土着势力嫉妒他们,帮派火并更是家常便饭。手里没点硬家伙,再多的钱也守不住。以前他们想买枪,要么被殖民当局卡脖子,要么被军火贩子坑,很难弄到像样的武器。 沈言的出现,恰好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从内地弄来的56冲、56半,火力强劲,价格公道;从二战旧货市场淘来的步枪、机枪,虽然老旧,却便宜耐用,正好适合华人自保。更重要的是,他渠道稳定,交货及时,从不拖泥带水。 “以后需要什么,尽管开口。”沈言看着林会长,“只要我能弄到的,价钱好说。”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林会长精神一振,“我们想弄几挺重机枪,还有一批子弹,不知道沈先生……” “没问题。”沈言一口答应,“下个月的船,给你们带过来。” 离开会馆,沈言坐上马车,穿行在曼谷的唐人街。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匾额上写着熟悉的汉字,伙计们操着带着口音的粤语、闽南语叫卖,恍惚间竟像是回到了香港的街市。但仔细看去,就能发现这里的华人脸上,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那是长期在异乡求生的本能。 “沈爷,前面就是吴司令的地盘了。”车夫低声提醒道。 沈言抬头,看到前方路口站着几个穿着军装的士兵,腰间挎着驳壳枪,眼神警惕地打量着过往行人。吴司令,就是那个用橡胶和锡矿换军火的华裔军阀,控制着曼谷周边的几个县,手里有几千人马,是当地华人的“保护伞”之一。 马车在一处庄园门口停下,吴司令早已在门口等候。他四十多岁,身材魁梧,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腰间别着一把军用匕首,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沈先生,可把你盼来了!” 沈言跳下马车,和他握了握手:“吴司令客气了。” 走进庄园,沈言看到院子里堆放着几堆橡胶和锡矿,散发着特殊的金属光泽。这些都是国内急需的战略物资,价值连城。 “沈先生要的东西,都在这了。”吴司令指着物资,“验验?” “不用。”沈言信任他。吴司令能在军阀混战中站稳脚跟,靠的就是信誉,尤其是对华人生意伙伴,从不耍赖。 “这次的军火,比上次的还好。”吴司令领着沈言走进仓库,里面堆放着十几箱武器,“那几挺重机枪,可帮了我大忙,上次打退来犯的土着军阀,全靠它们。” 沈言看着那些武器,嘴角微扬。这些都是从国内运来的“旧货”——有抗战时期缴获的日式重机枪,有解放战争时期淘汰的美式冲锋枪,虽然不是最先进的,却足够应付东南亚的军阀混战。 “吴司令用着顺手就好。” “何止是顺手!”吴司令哈哈大笑,“现在周边的军阀,谁不知道我吴某人手里有硬家伙,都不敢轻易来惹我。这还得多谢沈先生!”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沈先生,我听说您和内地的‘大人物’有交情?能不能帮我弄点新式的迫击炮?价钱不是问题。” 沈言看着他,心里了然。这些华裔军阀,虽然身在东南亚,却大多心系故土,知道国内能弄到好东西。 “迫击炮可以弄,但数量不多。”沈言沉吟道,“而且价格不便宜。” “钱不是问题!”吴司令拍着胸脯,“我用两倍的橡胶换!” 沈言点点头:“我会尽快安排。” 从吴司令的庄园出来,天色已近黄昏。沈言站在湄南河畔,看着夕阳下往来的商船,心里思绪万千。 他的贸易链,已经越来越完善了。 从东南亚收购粮食(大米、玉米)、资源(橡胶、锡矿),运到香港;在香港将粮食和一部分资源卖给酒楼、洋行,换成钱和二手机器;再将机器、药品和一部分粮食运到内地,从内地换来军火(新旧都有)和土特产(茶叶、丝绸);最后将军火和土特产运到东南亚,卖给华人商会和军阀,换成更多的粮食和资源。 如此循环往复,每一个环节都能赚钱,每一次运输都物尽其用。 这其中,军火是最重要的“润滑剂”。 没有军火,他无法在东南亚打开局面,无法获得华人商会和军阀的信任;没有军火,他无法从内地换到足够的资源,无法维持和国内的联系;没有军火,他在香港也无法立足,无法震慑龙帮这样的地头蛇。 而这些军火,大多来自国内封存的二战旧械。 沈言曾问过陈先生,国内怎么会有这么多旧武器。陈先生只含糊地说:“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缴获的武器太多了,堆在仓库里也是生锈,不如换点有用的东西。” 沈言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些旧武器,或许是真的用不上了,或许是另有安排,但对他而言,这是维持贸易链的关键。 回到香港西贡,刚下船就看到王铁柱焦急地等在码头。 “沈爷,您可回来了!”王铁柱递过来一封电报,“国内急电,说有批‘特殊货物’要运过来,让您亲自接应。” “特殊货物?”沈言接过电报,上面只有几个字:“老友,货已发,速接。” 他心里一动,知道这“特殊货物”不是武器,也不是机器,很可能是人。 “什么时候到?” “今晚子时,在三号海湾。” 沈言点点头:“知道了,让张班长带几个人,跟我去接应。” 深夜的三号海湾,海风呼啸,浪涛拍打着礁石,发出沉闷的声响。沈言带着张班长和五个弟兄,隐蔽在礁石后面,手里握着枪,警惕地看着海面。 子时刚过,一艘小船从夜色中驶来,悄无声息地靠岸。 船上下来三个人,为首的是个穿着长衫的老者,头发花白,却精神矍铄,身后跟着两个年轻人,背着一个沉重的木箱。 “是沈先生吗?”老者低声问道。 沈言走出去,点头道:“是我。” “我是陈先生的朋友,姓郑。”老者握住他的手,语气激动,“可算见到您了!这箱子里的东西,对国家太重要了,拜托您一定要保管好!” 沈言打开木箱,里面装的是几十卷泛黄的图纸,上面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还有一些看不懂的公式和符号。 “这是……” “是咱们自己研制的机器图纸,还有一些重要的资料。”郑老叹了口气,“国内形势复杂,暂时没办法继续研究,只能先运到香港保管。陈先生说,只有您这里最安全。” 沈言心里一凛,郑重地合上木箱:“郑老放心,我一定会保管好。” 送走郑老等人,沈言看着怀里的木箱,忽然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他做这一切,起初是为了生存,为了赚钱,可不知不觉中,已经和国内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运机器,是为了帮国内搞建设;运药品,是为了救死扶伤;运军火,是为了换取资源,也是为了帮华人自保;现在,还要保管这么重要的图纸。 这已经不只是生意了。 “沈爷,这些图纸……”张班长看着木箱,眼神好奇。 “比黄金还重要。”沈言看着他,“从今天起,这箱子就放在仓库的密室里,由你亲自看守,除了我,谁也不能碰。” “是!”张班长郑重地应道。 回到仓库,沈言把图纸锁进密室,又检查了一遍安保——密室周围,不仅有同乡会的弟兄巡逻,他还悄悄布下了几道用空间材料制作的警戒装置,只要有人靠近,他就能立刻察觉。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亮了。 沈言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忙碌的码头,心里一片平静。 华人在世界各地的生存不易,他能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一点帮助——给东南亚的华人送去自保的军火,给香港的同乡提供立足的工作,给国内的建设输送急需的物资。 这条贸易链,连接的不只是货物,还有人心。 “沈爷,雷洛探长派人来了,说有要事相商。”一个弟兄进来禀报。 沈言挑了挑眉。雷洛这个时候找他,多半是为了东南亚的生意。 果然,来人还是黄先生,脸上带着惯有的笑容:“沈先生,吕探长听说您在东南亚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特意让我来问问,能不能分一杯羹?比如,帮我们运一批‘货’到暹罗。” “什么货?”沈言问道。 “一些……古董和药材。”黄先生笑得有些神秘,“都是合法生意,只是走官方渠道太麻烦。” 沈言知道,所谓的“古董和药材”,多半是雷洛通过不正当手段弄来的,想通过他的航线卖到东南亚洗钱。 “可以。”沈言点头,“但规矩不变,运费加倍,而且我不保证安全。” “沈先生果然爽快!”黄先生眉开眼笑,“运费不是问题,只要能送到就行。” 送走黄先生,沈言看着桌上的贸易清单,嘴角泛起一丝冷笑。雷洛想利用他的航线,他又何尝不能利用雷洛的势力?有雷洛在香港罩着,他的生意能少很多麻烦。 这就是江湖,互相利用,互相制衡。 下午,老周的船队回来了,带来了从东南亚收购的粮食和资源,还有一批新的军火订单。 “沈爷,这次在马来亚,遇到了几个从国内逃难来的教授,说想回内地,但是没门路。”老周低声道,“他们说自己懂机械和化工,对国内建设有用。” 沈言想了想:“让他们上船,下次一起运回内地。” “可是……”老周有些犹豫,“他们没有身份证明,路上怕是不好走。” “我来安排。”沈言看着他,“这些人是人才,不能让他们流落在外。” 老周点点头,转身去安排了。 沈言站在码头,看着工人将粮食卸下来,装上另一艘船,准备运往内地。这些雪白的大米,即将填饱无数人的肚子;仓库里的机器,即将成为工厂的动力;而那些不起眼的旧军火,正在东南亚的华人手里,守护着一方安宁。 这一切,都源于那个看似简单的贸易链——用粮食换军火,用军火换资源,用资源换生存,用生存换希望。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条横跨数千里的航线上,走得更加坚定。 挺好。 他想。 不管是军火还是粮食,不管是机器还是图纸,只要能帮到需要的人,能让漂泊的华人找到依靠,能让远方的故土多一分力量,这条路,就值得走下去。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码头上,将沈言的身影拉得很长。远处的海面上,又一艘船升起了风帆,朝着东南亚的方向驶去,船上装载的,不仅是货物,还有无数华人的期盼与希望。 第217章 放手自如 西贡的清晨,雾气尚未散尽,码头已如往常般喧闹起来。沈言站在仓库顶楼的露台,看着下方忙碌的景象,端着茶杯的手轻轻晃动,氤氲的水汽模糊了他的眉眼。 货轮“海鲨号”正在卸货,老周指挥着工人将一包包东南亚的大米搬上岸,动作麻利有序;王铁柱拿着账本,核对数量,时不时和负责登记的弟兄交代几句,神情认真;张班长带着几个汉子在仓库周围巡逻,腰间的56冲,眼神警惕地扫视着每一个角落…… 一切都井井有条,无需他多言。 沈言微微颔首,嘴角噙着一丝淡笑。 线路打通后,他便渐渐从具体的事务中抽离出来。收粮、运货、交接、记账……这些事,手下的弟兄们早已驾轻就熟,甚至比他亲自上手还要周全。 这便是他想要的。 华夏之大,从不缺人才。尤其是那些能从内地逃到香港的人,哪一个不是历经磨难、身怀绝技?他们或许没读过多少书,却有着最朴素的生存智慧和实干精神。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一个平台,他们便能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就说老周。 当初只是个在码头扛活的穷小子,因为会开船,被沈言委以重任。如今不仅把船队管理得妥妥帖帖,还能在东南亚的军阀和商会之间周旋,甚至能独立谈成几十万的军火生意。上次从马来亚回来,还带回了几个懂机械的教授,说是“对国内有用”,心思之细,远超沈言的预期。 还有王铁柱。 以前在警校时,只是个憨厚老实的山东汉子,跟着沈言来到西贡后,硬生生练出了一身本事。管账、调度、联络,样样精通,尤其是那手算盘打得,比计算器还快。上次雷洛的人来对账,被他一笔一笔算得明明白白,连黄先生都忍不住称赞:“沈警长手下,真是卧虎藏龙。” 张班长更不用说。 治军严谨,身手不凡,把同乡会的武装带得像模像样。不仅枪法准,还懂战术,上次龙帮想趁夜偷袭仓库,被他提前识破,设下埋伏,打得对方屁滚尿流,从此再也不敢轻易来犯。 除了他们,还有赵老板,把二手机器的收购和检修做得滴水不漏;刘老板,在布料生意上帮他打通了九龙的渠道;甚至连仓库里烧饭的老李,都能把来自五湖四海的弟兄们的口味照顾得妥妥帖帖,让大家在异乡也能尝到家乡的味道。 这些人,就像一颗颗螺丝钉,牢牢地铆在沈言搭建的这个“机器”上,让它高效运转,生生不息。 “沈爷,这是这个月的账目,您过目。”王铁柱拿着一本厚厚的账本,气喘吁吁地跑上露台,额头上还带着汗珠。 沈言接过账本,随意翻了翻。上面字迹工整,收支明细一目了然:东南亚运回大米五十吨,卖出三十吨,利润多少;运往内地机器二十台,换回军火一批,折合多少黄金;香港酒楼的布料订单,净利润多少……甚至连弟兄们的工钱、仓库的维修费,都记得清清楚楚。 “不用看了,你办事,我放心。”沈言把账本还给王铁柱,“让弟兄们都辛苦了,这个月的奖金,多给大家发一成。” “真的?”王铁柱眼睛一亮,激动地说,“谢谢沈爷!弟兄们要是知道了,肯定干劲更足了!” 看着他兴高采烈跑下去的背影,沈言笑了笑。 他知道,手下的弟兄们不是为了那点奖金才拼命,而是因为在这里找到了归属感。他们跟着他,不仅能赚钱养家,更能挺直腰杆做人,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不用再受欺负。这份尊重和尊严,比金子还珍贵。 日子清闲下来,沈言反而有了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 清晨,他会沿着海岸线慢跑,金血在体内奔腾,感受着海风的气息,让身心都沐浴在晨光中;上午,他会去警署处理公务,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签字、盖章,偶尔调解一下渔民之间的纠纷,其余时间便在办公室里看书——有警务手册,有香港的法律条文,也有从内地带来的古籍。 下午,是他雷打不动的练枪和练拳时间。 射击场上,他依旧能枪枪十环,甚至能闭着眼睛打中百米外的酒瓶。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追求极致的精准,而是享受子弹破空的瞬间,那种力量与控制的平衡,让他对“势”的领悟又深了一层。 练拳时,他会找一个僻静的角落,打一遍踏山河拳。拳风不再刚猛,反而带着一种返璞归真的柔和,每一拳打出,都仿佛与天地共振,金血玉骨在拳意的滋养下,越发坚韧温润。 傍晚,他喜欢坐在仓库的露台上,看着夕阳沉入海面,手里端着一杯茶,听着远处传来的船鸣和弟兄们的笑闹声,心里一片宁静。 他偶尔会想起京城的岁月,想起初到香港时的窘迫,想起在警校和雷洛一起训练的日子……那些过往,如同电影片段,在脑海中一一闪过,却再也掀不起太大的波澜。 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练拳,张班长匆匆跑来,神色凝重:“沈爷,东南亚那边出事了。” 沈言停下动作,擦了擦汗:“怎么了?” “老周的船在马六甲海峡被海盗劫了。”张班长递过来一封电报,“幸好老周机灵,带着弟兄们跳海逃生了,但是货丢了,还伤了两个人。” 沈言接过电报,眉头微皱。 马六甲海峡的海盗向来猖獗,他早有防备,每次都让老周带足人手和武器,没想到还是出事了。 “人没事就好。”沈言沉声道,“让老周先回来养伤,剩下的事,我来处理。” “可是那船货……”张班长有些心疼,“都是从暹罗收的大米和橡胶,价值不菲。” “货没了可以再运,人没事就好。”沈言看着他,“通知东南亚的华人商会,让他们帮忙查一下,是哪个海盗团伙干的。另外,让赵老板准备一批新的军火,我亲自去一趟东南亚。” “沈爷,您要亲自去?”张班长有些担心,“太危险了!” “没事。”沈言笑了笑,“正好,我也想去看看那边的情况。” 他知道,这次海盗劫船,恐怕不只是简单的抢劫。东南亚的水太深,各方势力盘根错节,说不定是有人想趁机试探他的底线,甚至想染指他的航线。这种时候,他必须亲自出面,才能镇住场子。 三天后,沈言登上了前往东南亚的船。 船上装载着一批崭新的56冲和迫击炮,还有从香港洋行弄来的几挺重机枪——这些都是他准备用来“交朋友”的。 航行途中,沈言站在甲板上,看着茫茫大海,心里思绪万千。 他原本想就这样清闲下去,让手下的弟兄们打理生意,自己则潜心修炼,安度岁月。但现实却不允许。树欲静而风不止,他的航线太赚钱,太重要,总会有人眼红,有人想取而代之。 想要守住这一切,想要让弟兄们安稳地活下去,他就必须变得更强,更有威慑力。 船行十数日,终于抵达曼谷。 林会长和吴司令早已在码头等候,看到沈言亲自到来,都有些惊讶。 “沈先生,怎么劳您大驾亲自来了?”林会长迎上来,关切地问,“是不是老周的事……” “一点小事,不碍事。”沈言摆摆手,“主要是想各位老朋友了,过来看看。” 吴司令性格直爽,直接说道:“沈先生,劫船的海盗,我们已经查到了,是盘踞在马六甲海峡的‘黑鲨帮’,背后有荷兰殖民军的人撑腰,向来嚣张跋扈,不少华人的船都被他们劫过。” “黑鲨帮?”沈言嘴角泛起一丝冷笑,“看来,是该给他们找点麻烦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并没有急于报仇,而是先和林会长、吴司令商议,扩大了粮食和军火的贸易规模,又拜访了几个新的华人商会,把航线延伸到了新加坡和吉隆坡。 他的从容淡定,让原本有些担心的华人领袖们渐渐放下心来——他们知道,这位沈先生,胸有成竹。 一切准备就绪后,沈言才带着张班长和二十个弟兄,还有一批军火,登上了吴司令派来的军舰(说是军舰,其实就是一艘改装过的炮艇),驶向马六甲海峡。 黑鲨帮的老巢在一个偏僻的岛屿上,岛上布满了防御工事,还有几十名海盗,装备着步枪和机枪。 “沈先生,硬闯怕是不行,他们的火力不弱。”炮艇的船长有些担心。 沈言没说话,只是让张班长把迫击炮架了起来。 “瞄准岛上的仓库。”沈言下令。 “轰!轰!轰!” 三发炮弹呼啸着飞向岛屿,准确地落在黑鲨帮的仓库里,瞬间燃起熊熊大火。仓库里堆放的弹药被引爆,接二连三地发生爆炸,整个岛屿都在颤抖。 海盗们被打懵了,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冲上去!”沈言一声令下,炮艇全速前进,靠上岛屿。 张班长带着弟兄们跳上岸,56冲喷吐着火舌,朝着海盗们猛烈扫射。这些从内地来的汉子,经历过战火的洗礼,打起仗来悍不畏死,很快就突破了海盗的防线。 沈言跟在后面,手里握着一把56半,却一枪未发。他像一个旁观者,看着弟兄们干净利落地清剿海盗,眼神平静。 不到一个小时,战斗就结束了。黑鲨帮的海盗要么被打死,要么被俘虏,老巢被彻底捣毁。 在黑鲨帮的仓库里,沈言找到了不少被劫的货物,其中就有老周那船的大米和橡胶。 “沈先生,荷兰殖民军那边……”吴司令派来的副官有些担忧,“他们要是追究起来……” “让他们来。”沈言看着他,语气平淡,“告诉他们,黑鲨帮劫了我的船,我只是讨回公道。要是他们想插手,我不介意让他们也尝尝迫击炮的滋味。” 他的话,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霸气,让副官心里一凛,不敢再多说。 清理完战场,沈言让人把缴获的物资装上船,又放了一把火,将黑鲨帮的老巢烧得干干净净。 返航的路上,张班长忍不住问:“沈爷,您早就料到我们能赢?” 沈言笑了笑:“不是我们能赢,是他们必输。” 他知道,黑鲨帮这种海盗团伙,看似凶狠,实则外强中干,根本经不起正规的打击。而他的弟兄们,不仅有精良的武器,更有保卫家园、守护航线的决心,这股力量,足以摧毁任何障碍。 回到曼谷,沈言剿灭黑鲨帮的消息很快传开。 东南亚的华人商会和军阀们,对他更是敬畏有加。以前还有些人想趁机占便宜,现在都收敛了心思,纷纷派人来示好,愿意扩大合作。 连荷兰殖民当局,也装聋作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他们知道,这个从香港来的沈先生,不好惹。 处理完东南亚的事,沈言便启程返回香港。 船快到西贡时,他站在甲板上,看着远处熟悉的海岸线,心里一片坦然。 这次东南亚之行,不仅解决了海盗的麻烦,更巩固了他的航线,让手下的弟兄们看到了他的决心和实力。更重要的是,他再一次证明,只要弟兄们团结一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回到西贡,码头依旧喧闹,仓库依旧繁忙。 老周养好了伤,正指挥着工人卸载从东南亚运来的物资;王铁柱拿着账本,和赵老板核对账目;张班长带着弟兄们在巡逻,眼神里多了几分经历过战火的锐利…… 一切都和他离开时一样,却又似乎有些不一样。 弟兄们看到他回来,都停下手中的活,齐声喊道:“沈爷!” 声音洪亮,充满了尊敬和信任。 沈言挥了挥手,笑着说:“都忙去,辛苦大家了。” 他知道,自己可以继续放心地做个“甩手掌柜”了。 这些从内地逃到香港的人们,这些曾经一无所有、饱受欺凌的人们,在他搭建的这个平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发挥了自己的才能,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也为彼此,撑起了一片天。 这或许就是他来到这个时代,最大的意义。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码头上,将沈言的身影拉得很长。他站在露台上,看着下方忙碌的人群,听着远处传来的欢声笑语,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茶香醇厚,正如这安稳而充满希望的日子。 挺好。 他想。 有这些弟兄在,有这条打通四海的航线在,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他们都能一起扛过去。而他,只需要站在这里,看着他们,守护着他们,便已足够。 第218章 枪火护航 西贡码头的夜色,总带着一股躁动的气息。 一艘名为“破浪号”的货轮正缓缓驶离泊位,甲板上的探照灯刺破黑暗,照亮了码头上送行的人影。沈言站在岸边,看着货轮烟囱里冒出的黑烟融入夜空,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点三三左轮——这把陪伴他从警校毕业的老伙计,如今更多是象征,真正能镇住场子的,是货轮上那些闪着冷光的家伙。 “破浪号”的货舱里,除了常规的大米、橡胶,还藏着二十支56冲、五挺轻机枪,以及两箱迫击炮弹。这些军火,是运往马来亚给当地华人商会的,用来换取他们手里的锡矿——一笔能让弟兄们衣食无忧半年的买卖。 “沈爷,都按您的吩咐,甲板上安排了十二个弟兄,个个都是神枪手,货舱里还藏了备用弹药。”张班长站在沈言身后,声音压得很低,“老周说,这次走的航线靠近海盗窝,保险起见,把新弄来的那挺重机枪也装上了。” 沈言点点头,目光投向货轮甲板上那个不起眼的帆布掩体——那里就架着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海面,像一头蛰伏的猛兽。 走私的利润有多高,风险就有多大。 从古至今,干这行的,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你运的货越值钱,盯着你的眼睛就越多——海盗、 rival帮派、贪赃枉法的缉私队,甚至一些国家的海军,都可能在半路给你一刀。 想在这条路上活下去,光有钱不行,还得有足够的火力。 沈言的船队,火力配置在整个东南亚海域都算得上“豪华”。 每艘货轮标配十二名武装船员,人手一支56冲,腰间别着手榴弹;甲板上至少有两挺轻机枪,重要航线还会加装重机枪或迫击炮;货舱里藏着备用弹药和急救包,甚至还有几支狙击步枪,由队里枪法最好的弟兄操控。 这些火力,足以应付大部分海盗和小股武装。 “告诉老周,别大意。”沈言叮嘱道,“过了马六甲海峡,到了华人商会的地盘再放松。” “放心沈爷,老周心里有数。”张班长应道。 货轮渐渐远去,引擎的轰鸣在夜空中回荡。沈言站在岸边,直到船影彻底消失在海平面,才转身往回走。 他知道,老周和弟兄们此刻正绷紧着神经。 走私船的夜晚,从没有安宁。 船员们分成三班轮岗,每班四个人,两人负责了望,一人操控机枪,一人在货舱巡逻。探照灯每隔十分钟扫过海面一次,任何一点异常的浪花或黑影,都可能引发一场血战。 就像上次“海鲨号”遇到的黑鲨帮。 那些海盗驾驶着三艘改装快艇,借着夜色的掩护,试图爬上船舷。了望的弟兄发现得早,一梭子56冲的子弹打过去,当场撂倒了两个海盗,才逼退了第一波进攻。 但海盗没罢休,反而用火箭筒轰击货轮。幸好老周反应快,下令货轮急转弯,才避开了炮弹,只是船尾被炸开一个小洞,两名弟兄被碎片划伤。 最后还是张班长架着重机枪,对着海盗的快艇疯狂扫射,打沉了一艘,吓跑了另外两艘,才保住了货轮和货物。 那次之后,沈言给所有货轮都加装了装甲挡板,还特意从内地弄来几门反坦克炮,藏在货舱里——不到万不得已不用,但有这玩意在,弟兄们心里更踏实。 “沈爷,您回来了。”王铁柱在仓库门口等着,手里拿着一份电报,“东南亚那边发来的,说荷兰缉私队最近查得紧,让咱们的船绕着点走。” 沈言接过电报,上面用暗号写着缉私队的巡逻路线和时间。 “知道了。”他揉了揉眉心,“让老周改道,从苏门答腊岛那边绕过去,虽然远了点,但安全。” 荷兰缉私队,比海盗难对付多了。 他们装备着正规军舰,有雷达和大口径火炮,虽然不敢轻易击沉挂着香港旗的货轮,但一旦被拦下,货物没收、人员扣押是免不了的。沈言宁愿多走几天冤枉路,也不想和他们硬碰硬。 “对了沈爷,赵老板那边说,新到了一批‘好家伙’,让您有空去看看。”王铁柱补充道,语气里带着兴奋。 沈言来了兴趣:“什么好家伙?” “说是从欧洲弄来的半自动步枪,比56半还好用,射程远,精度高。” “去看看。” 赵老板的维修厂在码头的另一端,里面堆满了各种二手机器,角落里却藏着一个秘密仓库,专门用来存放从各地搜罗来的军火。 沈言走进去时,赵老板正拿着一把步枪爱不释手,嘴里还啧啧称赞:“这枪,真是个宝贝!” 那是一把fn fal半自动步枪,枪身乌黑,线条流畅,枪管比56半更长,看起来就威力十足。 “沈爷,您试试。”赵老板递过来。 沈言接过枪,掂量了一下,重量适中,手感不错。他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内部结构,又对着墙角的靶子试射了几发。 “砰!砰!砰!” 枪声清脆,后坐力比56半小,子弹精准地落在靶心周围。 “确实不错。”沈言点点头,“射程和精度都比56半强,适合当狙击枪用。” “可不是嘛。”赵老板得意地说,“这是从一个英国退伍军官手里弄来的,据说在非洲打过仗,一共就十把,我全买下来了。” “多少钱?” “不便宜,一把要五十根金条。” 沈言沉吟片刻:“都留下,给队里枪法最好的弟兄用。” 五十根金条一把枪,看似昂贵,但在生死攸关的走私航线上,一把精准的狙击枪,能顶得上一个班的弟兄——在远距离解决掉对方的机枪手或指挥官,往往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赵老板笑着应道:“我就知道沈爷您识货!” 从维修厂出来,天色已近黎明。沈言看着东方泛起的鱼肚白,心里忽然有些感慨。 他当初搞武装,只是为了自保,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东南亚有名的“武装走私商”。弟兄们手里的家伙,从最初的56冲,换成了更先进的半自动步枪、重机枪,甚至还有了反坦克炮。 这背后,是一次次生死考验换来的。 有弟兄中枪牺牲,长眠在异国的海域;有货轮被击沉,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还有人因为压力太大,精神崩溃,不得不送回内地休养。 走私这行当,从来就没有“容易”二字。 高利润的背后,是高风险,是拿命在赌。 “沈爷,龙帮那边又不安分了。”张班长匆匆跑来,脸上带着怒气,“他们派人在码头散布谣言,说咱们的船被海盗劫了,还说您卷着钱跑了,想趁机抢咱们的生意。” 沈言冷笑一声:“龙哥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自从上次被沈言用56半吓退,龙帮就一直憋着一股气,明的不敢来,就搞这些小动作。 “要不要我带人去教训教训他们?”张班长摩拳擦掌。 “不用。”沈言摇摇头,“让弟兄们正常卸货、装船,该干什么干什么。过几天‘破浪号’回来了,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他知道,对付龙帮这种跳梁小丑,没必要脏了自己的手。实力,才是最有力的回击。 果然,几天后,“破浪号”平安返航,不仅带回了马来亚的锡矿,还多了几箱从当地弄来的珍贵木材。当货轮缓缓靠岸,弟兄们扛着锡矿走下船时,码头上那些等着看笑话的人,脸色都难看到了极点。 龙帮派来散布谣言的人,灰溜溜地跑了,从此再也不敢在码头多嘴。 “沈爷,这次回来,老周说遇到了个稀罕事。”王铁柱拿着老周的汇报,笑着说,“他们在苏门答腊岛附近,救了一艘被海盗围攻的法国货轮,那船长非要送咱们一箱红酒表示感谢,老周推不过,就带回来了。” 沈言接过那箱红酒,包装精致,一看就价值不菲。 “让厨房今晚加几个菜,把红酒开了,给弟兄们尝尝鲜。”沈言笑道。 晚上,仓库的空地上摆起了长桌,弟兄们围坐在一起,喝着红酒,吃着烤肉,谈论着这次航行的经历。 老周眉飞色舞地讲着如何击退海盗,如何救助法国货轮,引得大家阵阵喝彩。张班长则在一旁演示新到手的fn fal步枪,精准的枪法让弟兄们惊叹不已。 沈言坐在人群中,看着大家脸上的笑容,心里一片温暖。 这些弟兄,来自五湖四海,因为走私这条生死线聚在一起,成了过命的交情。他们一起扛过枪,一起流过血,一起分享胜利的喜悦,也一起分担失去兄弟的痛苦。 走私的钱,他们挣得踏实,花得安心,因为每一分钱,都凝结着他们的汗水和勇气。 “沈爷,敬您一杯!”老周端着酒杯,站起身,“没有您,我们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混日子呢!” “对,敬沈爷!”大家纷纷站起身,举杯致敬。 沈言站起身,和大家一一碰杯,酒液入喉,带着一丝甘甜,也带着一丝沉重。 “这杯酒,不敬我,敬咱们自己。”沈言看着大家,语气真诚,“敬咱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段航道,敬咱们活着回来的每一天,敬咱们身边的弟兄!” “敬弟兄!” “敬活着!” 喊声震天,回荡在西贡的夜空。 夜深了,弟兄们渐渐散去,仓库区恢复了宁静。沈言站在露台上,看着远处海面上闪烁的航标灯,手里把玩着那把fn fal步枪。 枪身冰冷,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他知道,只要这些枪还在,只要弟兄们还在,这条走私航线就会一直走下去。 走私是玩命的营生,没错。但对他们这些背井离乡、在乱世中挣扎的人来说,这是唯一能让他们挺直腰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路。 用火力护航,用勇气铺路,用命换来的钱,养活了自己,也帮了更多像他们一样的人。 挺好。 沈言想。 至少,他们在这条生死航线上,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不被欺负,有尊严,能守护身边的人。 至于未来会怎样,谁也说不准。但只要手里有枪,身边有弟兄,脚下有这条用血汗铺就的航道,他们就有勇气走下去,哪怕前方是惊涛骇浪,是枪林弹雨。 海风吹过,带着咸腥味,也带着一丝希望的气息。远处的海平面上,又一艘货轮的灯光亮起,正朝着东南亚的方向驶去,甲板上的机枪手,警惕地注视着黑暗,守护着这条通往生存与希望的黄金航道。 第219章 锋芒暗藏 西贡的雨,总是来得又急又猛。豆大的雨点砸在仓库的铁皮屋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在为码头上的喧嚣伴奏。沈言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着雨水冲刷下的码头,货轮依旧在装卸货物,弟兄们披着雨衣,动作丝毫未受影响,这股韧劲,让他心里踏实。 桌上放着一份刚收到的情报,是东南亚华人商会传来的——英国殖民当局似乎有意加强对马六甲海峡的管控,不仅增派了巡逻舰,还要求过往船只必须提前报备,否则将予以扣押。 “又是麻烦事。”沈言揉了揉眉心,将情报递给一旁的王铁柱。 王铁柱看完,眉头紧锁:“这不明摆着针对咱们吗?报备?咱们船上的货,哪样能摆在明面上?” “不止针对咱们。”沈言摇摇头,“殖民当局是想借着打击走私的名义,把航道控制权牢牢抓在手里,顺便敲一笔油水。” 这几年,东南亚的独立运动愈演愈烈,殖民当局的统治摇摇欲坠,急需通过各种手段敛财,维持统治。像沈言这样的“武装走私商”,自然成了他们眼中的“肥羊”。 “那怎么办?绕路的话,成本太高,时间也赶不上。”王铁柱急道,“内地那边还等着这批机器开工呢。” 沈言沉吟片刻:“让老周先别急着出发,等我消息。” 他知道,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殖民当局敢这么做,背后肯定有其他势力撑腰,说不定还有本地帮派的推波助澜——比如一直对他怀恨在心的龙帮。 果然,当天下午,李副警长就找上门来,脸上堆着虚伪的笑:“沈警长,听说你最近生意不太顺啊?” 沈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李副警长自顾自地坐下,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上面来了通知,说要严查走私,尤其是军火和战略物资。沈警长,不是我说你,你那些生意,该收敛收敛了,别撞到枪口上。” “李副警长有话不妨直说。”沈言语气平淡。 “嘿嘿,还是沈警长痛快。”李副警长搓了搓手,“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总华探长那边托我问问,你那几条航线,能不能分他一杯羹?只要吕探长一句话,殖民当局那边,保证没人敢找你麻烦。” 沈言心里冷笑。雷洛这是坐不住了,想趁着殖民当局施压,逼他让出利益。 “航线是弟兄们拿命拼出来的,不分。”沈言直接拒绝,“但我可以给吕探长分三成利润,前提是他能摆平殖民当局。” 李副警长脸色一僵,似乎没想到沈言会这么强硬:“沈警长,你这就没意思了。吕探长可是……” “李副警长可以回去告诉吕探长,我的意思不变。”沈言打断他,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压,“要么拿钱办事,要么各凭本事。” 李副警长悻悻地走了,临走时看沈言的眼神,带着一丝怨毒。 王铁柱有些担心:“沈爷,咱们这么得罪雷洛,怕是……” “雷洛是个商人,不是疯子。”沈言看着窗外的雨,“他要的是钱,不是鱼死网破。三成利润,足够他动心了。” 果然,没过两天,黄先生就来了,脸上依旧挂着笑眯眯的表情:“沈先生果然爽快,吕探长说了,三成就三成,以后殖民当局那边,包在他身上。” “那就多谢吕探长了。”沈言淡淡道。 黄先生又闲聊了几句,话里话外打探他和东南亚华人商会的合作,沈言含糊其辞,没透露太多。 送走黄先生,沈言对王铁柱道:“通知老周,可以出发了,按原路线走。另外,让张班长多带点人手,把重机枪和迫击炮都装上,以防万一。” 他知道,雷洛的承诺,只能信一半。殖民当局那边或许能应付,但其他势力,比如龙帮和那些想趁机捞一笔的海盗,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老周的船队出发后,沈言的心一直悬着。他每天都站在码头,看着海平面,盼着船队平安归来。 第七天,消息传来——船队在马六甲海峡遇到了“不明武装”的袭击,对方装备精良,有快艇和重机枪,看样子是有备而来。 “老周说,对方火力太猛,他们只能边打边退,现在躲进了一个小岛的港湾里,请求支援。”报信的弟兄气喘吁吁地说,脸上满是焦急。 沈言的脸色沉了下来。 不明武装?恐怕是龙帮和海盗勾结,想趁机吞掉他的船队。 “张班长!”沈言喊道。 “到!”张班长立刻跑了过来,手里握着枪。 “带三十个弟兄,乘‘海鲨号’出发,去支援老周。”沈言下令,“告诉老周,守住阵地,等我们到了,一起收拾他们!” “是!”张班长领命,转身就去召集人手。 王铁柱拉住沈言:“沈爷,您也要去?” “嗯。”沈言点头,“这次不把他们打疼了,以后麻烦会更多。” 他知道,这是一场必须赢的仗。不仅是为了船队和货物,更是为了威慑那些蠢蠢欲动的势力,让他们知道,他沈言的东西,不是谁都能碰的。 “海鲨号”全速前进,劈波斩浪,朝着马六甲海峡驶去。沈言站在甲板上,任凭海风夹杂着雨点打在脸上,眼神锐利如鹰。 金血在体内奔腾,让他时刻保持着巅峰状态;玉骨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让他在颠簸的甲板上稳如泰山。他手里握着那把fn fal步枪,枪身冰冷,却让他心里无比踏实。 航行途中,他收到了老周的电报,说对方还在围攻小岛,火力很猛,但弟兄们拼死抵抗,暂时守住了防线,只是弹药快不够了。 “加快速度!”沈言对船长喊道。 “海鲨号”开足马力,像一支离弦的箭,冲向战场。 远远地,沈言就看到了那座小岛,港湾里停泊着“破浪号”,周围围着几艘快艇,正不停地向货轮开火,枪声、爆炸声此起彼伏。 “准备战斗!”沈言一声令下。 甲板上的弟兄们立刻各就各位,重机枪和迫击炮都对准了快艇。 “轰!轰!” 两发迫击炮炮弹呼啸着飞向快艇,准确地落在其中一艘上,瞬间将其炸得粉碎。 围攻的武装分子吓了一跳,纷纷转头看向“海鲨号”,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 “是沈爷的船!”有人喊道。 沈言站在船头,手里的fn fal步枪瞄准了一个正在指挥的头目,扣动扳机。 “砰!” 子弹精准地命中目标,那头目惨叫一声,倒在快艇上。 “开火!”沈言大喊。 重机枪和56冲同时开火,密集的子弹像雨点般射向快艇,打得对方人仰马翻。 港湾里的老周见状,立刻下令反击。“破浪号”上的弟兄们也架起机枪,对着快艇猛烈扫射。 腹背受敌的武装分子瞬间崩溃,纷纷驾驶快艇逃窜。 “追!”沈言下令。 “海鲨号”紧追不舍,重机枪一路扫射,又击沉了两艘快艇,剩下的狼狈逃窜,消失在茫茫大海中。 战斗结束,沈言登上“破浪号”,看到甲板上一片狼藉,不少弟兄受伤了,却没人叫苦,眼神里都带着胜利的喜悦。 “沈爷!”老周迎上来,脸上满是激动,“您可来了!再晚来一步,我们就撑不住了。” “没事了。”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伤亡怎么样?” “死了三个弟兄,伤了七个。”老周的声音低沉下来,眼里满是悲痛。 沈言心里一沉,沉默了片刻:“把弟兄们的遗体收好,我们带他们回家。受伤的弟兄,立刻救治。” 他走到那些牺牲的弟兄身边,默默地为他们整理好衣服,心里充满了愧疚和愤怒。 这些弟兄,跟着他出生入死,却永远留在了这片异国的海域。 “查出来是谁干的了吗?”沈言问道,声音冰冷。 “抓到了一个活口,审出来了,是龙帮和黑鲨帮的余孽勾结干的。”张班长咬牙道,“那活口还说,龙哥答应他们,只要抢了咱们的船,就分他们一半货物。” “龙帮……”沈言的眼神冷得像冰,“看来,是时候彻底解决他们了。” 休整了一天,船队带着牺牲弟兄的遗体,返航西贡。 回到码头,弟兄们抬着遗体走下船,整个码头一片肃静,连平时最喧闹的小贩都停下了生意,默默地看着他们。 沈言看着那些覆盖着白布的遗体,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为他们报仇。 安葬了牺牲的弟兄,沈言立刻召集了所有骨干。 “龙帮敢动我们的人,抢我们的货,这笔账,必须算清楚。”沈言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让人胆寒的杀气,“张班长,你带五十个弟兄,今晚突袭龙帮的老巢,把龙哥给我抓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张班长领命,眼神里燃烧着怒火。 “王铁柱,你负责通知警署的弟兄,今晚加强巡逻,给我们打掩护,别让无关人等靠近。” “明白!” “老周,你带人守住码头和仓库,防止龙帮反扑。” “放心沈爷!” 夜色降临,西贡笼罩在一片寂静中。张班长带着五十个弟兄,悄无声息地摸向龙帮的老巢——那是一处位于码头边缘的废弃工厂,周围布满了铁丝网和岗哨。 “行动!”张班长低声下令。 弟兄们像猎豹一样冲了出去,手里的56冲喷吐着火舌,瞬间解决了岗哨。铁丝网被剪开,大家鱼贯而入,朝着工厂深处冲去。 龙帮的人显然没料到沈言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猛,顿时陷入一片混乱。枪声、惨叫声、求饶声此起彼伏。 龙哥试图从后门逃跑,却被早就守在那里的张班长堵住。 “龙哥,别跑了,跟我们回去见沈爷。”张班长冷冷地说,手里的枪指着他。 龙哥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张爷饶命!沈爷饶命!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张班长没理会他,让人把他捆了起来,带回了仓库。 沈言看着被捆得像粽子一样的龙哥,眼神冰冷:“我早就警告过你,别惹我,你不听。” 龙哥吓得浑身发抖,语无伦次地求饶:“沈爷,我是一时糊涂,被人撺掇了……” “那些死去的弟兄,能活过来吗?”沈言打断他,语气里的杀意几乎要溢出来。 龙哥顿时哑口无言,瘫在地上,面如死灰。 “把他拉下去,给死去的弟兄抵命。”沈言闭上眼睛,不忍再看。 龙帮被剿灭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西贡。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帮派和势力,都吓得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打沈言的主意。 雷洛也派人送来慰问,说龙帮是咎由自取,还表示会帮忙处理后续的“麻烦”。 沈言没理会他,只是默默地为牺牲的弟兄立了一块碑,上面刻着他们的名字。 站在碑前,沈言心里五味杂陈。 走私这条路,注定充满了鲜血和牺牲。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也不知道未来会有多少弟兄离他而去。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 为了那些还活着的弟兄,为了那些等着他运送物资的内地同胞,为了那些在东南亚苦苦求生的华人,他必须走下去,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 雨又开始下了,淅淅沥沥,像是在为逝去的弟兄哭泣。沈言站在雨中,任凭雨水冲刷着脸颊,眼神却越来越坚定。 金血在体内沸腾,带着一股不屈的力量;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条充满荆棘的路上,走得更加沉稳。 挺好。 他想。 至少,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守护了想要守护的人,扞卫了自己的尊严。 至于未来,不管有多少风雨,多少暗流,他都会带着弟兄们,一起扛过去。因为他们的身后,是无数期盼的眼神,是无法割舍的责任与担当。 码头的灯光在雨中闪烁,像是黑暗中的星辰,指引着方向。沈言转过身,朝着仓库走去,那里,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还有很多人等着他去守护。 第220章 商路纵横 西贡的码头在晨光中舒展着筋骨,大小货轮像蛰伏的巨鲸,在泊位上吞吐着货物。沈言站在新建的了望塔上,手里把玩着一枚从东南亚带来的翡翠印章,印章上刻着“海纳百川”四个字,是林会长送他的谢礼——感谢他打通了暹罗到香港的橡胶专线。 塔下,十艘货轮正在同步装卸,码头工人喊着号子,机械臂发出沉闷的轰鸣,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这些船都是他从香港废品市场淘来的二手货,最大的那艘“远洋号”排水量近千吨,原本是英国淘汰的运输舰,被他找人翻新后,成了船队的主力,一次能装下两百吨大米和五十台机床。 “沈爷,雷洛探长的人又来了,说想跟您谈谈‘合作’。”王铁柱顺着铁梯爬上了望塔,手里拿着一份烫金请柬,“这次是在九龙的半岛酒店,说是有重要客人。” 沈言接过请柬,上面印着精致的花纹,落款是吕乐的私人印章。他嗤笑一声,将请柬揣进兜里:“重要客人?怕是又想把他那些见不得光的货塞进我的船。” 王铁柱挠挠头:“那……去不去?” “去。”沈言俯瞰着码头,“他的黄金帝国要靠警队势力撑着,我的商路要借他的名头挡箭,本就是互相利用,没必要撕破脸。” 这些年,沈言的“打点”早已形成体系。 警署上下自不必说,从威尔逊署长到刚入职的小警员,逢年过节都有“红包”,数额按职级分配,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海关的缉私队更是重点关照,每次船队靠港前,总会收到“天气预警”——实则是缉私船的巡逻路线;就连港英政府里的低级官员,也能定期收到他托人送去的“土特产”,从内地的丝绸到东南亚的燕窝,总能送到对方心坎里。 这一套下来,明面上没人说他好,暗地里却都给他行方便。就像雷洛用金钱编织的警队关系网,沈言用物资和利益,在官商两道间搭起了一座隐形的桥。 “对了沈爷,赵老板那边说,新收的那批德国车床调试好了,内地来的人说,这玩意能顶他们厂里三台旧机器,让咱们再多弄点。”王铁柱汇报道,眼里带着兴奋,“这次他们愿意用五十支56式冲锋枪换,还说可以附赠两千发子弹。” “告诉他们,车床可以弄,但子弹要加倍。”沈言淡淡道,“东南亚的军阀最近在抢地盘,子弹比枪金贵。” 王铁柱应声记下,又补充道:“还有,刘老板的布料铺在铜锣湾开了分号,专门给那些洋行大班做旗袍,说是利润比西贡这边高两倍,想让咱们再多运点上等绸缎。” “让他自己去跟老周对接。”沈言摆摆手,“规矩不能破,货款必须先到账,概不赊欠。” 他深知,生意做得越大,越要守规矩。不管是对内地的国营厂,还是对东南亚的华人商会,甚至是雷洛这种“合作者”,账目分明、童叟无欺是底线——这也是他能在鱼龙混杂的走私行当里站稳脚跟的根本。 傍晚时分,沈言换上一身西装,带着两个弟兄驱车前往九龙。 半岛酒店灯火辉煌,门口侍者穿着笔挺的制服,看到沈言的车立刻上前开门。电梯里遇到几个洋行经理,都笑着跟他打招呼,显然对这位“西贡来的沈老板”早有耳闻。 雷洛的包厢在顶楼,推开门就闻到浓郁的雪茄味。雷洛穿着白色西装,正和一个高鼻梁的洋人谈笑风生,看到沈言进来,立刻起身笑道:“阿言,可算把你盼来了,我给你介绍,这位是汇丰银行的董事,布朗先生。” 布朗先生伸出手,操着生硬的中文:“沈先生,久仰大名,你的船队,在东南亚很有名。” 沈言和他握了握手,心里了然。汇丰银行是香港最大的外资银行,雷洛拉着他见银行董事,无非是想把走私利润通过银行洗白。 “布朗先生过奖了,只是做点小生意糊口。”沈言客套道。 酒过三巡,布朗先生果然话锋一转:“沈先生的船队运输能力很强,我们银行在东南亚有一批‘闲置资产’,想委托沈先生运回香港,报酬好商量。” “闲置资产?”沈言看向雷洛。 雷洛笑着打圆场:“就是些旧金条,放在东南亚不安全,运回来保险点。” 沈言心里冷笑。所谓的“旧金条”,十有八九是雷洛通过勒索、受贿弄来的黑钱,想借他的船洗白。 “船可以安排,但运费要按市场价的三倍算。”沈言端起酒杯,“而且我只负责运输,货物来源和去向,我一概不问。” 布朗先生和雷洛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满意。三倍运费看似苛刻,但比起通过其他渠道洗钱的成本,已经便宜太多。 “成交。”布朗先生举杯,“沈先生果然是爽快人。” 饭局散后,雷洛单独把沈言留在包厢,递给他一支雪茄:“阿言,你这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了,连汇丰都想巴结你。” “都是托吕探长的福,没人敢随便找我麻烦。”沈言客套道。 雷洛吐出一口烟圈,眯起眼睛:“我听说,你跟内地走得很近?” 沈言心里一紧,面上却不动声色:“都是些老乡,做点土特产生意,吕探长放心,绝不碰违禁品。” “最好如此。”雷洛语气意味深长,“香港是英国人的地盘,跟内地走太近,没好处。” 沈言没接话。他知道雷洛的顾虑——雷洛的黄金帝国依赖港英政府,最怕和内地扯上关系;而他的商路却必须扎根内地,两者道不同,只能维持表面和平。 回到西贡时,已是深夜。码头依旧灯火通明,张班长带着弟兄们正在给“远洋号”装货,甲板上堆满了用帆布盖着的箱子,里面是发往东南亚的56式冲锋枪。 “沈爷,刚才收到消息,龙帮的余孽在澳门投靠了水房帮,扬言要报复咱们。”张班长低声道。 “水房帮?”沈言挑眉。澳门的水房帮以狠辣闻名,尤其擅长海上劫掠,是块难啃的骨头。 “要不要我带人去澳门一趟,把他们连根拔了?”张班长摩拳擦掌。 “不必。”沈言摇摇头,“通知老周,下次去澳门送货时,多带两门迫击炮,让水房帮看看咱们的家底。” 他做事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加倍奉还。但没必要主动惹事,毕竟现在的重心是把商路做稳,而不是打打杀杀。 接下来的几个月,沈言的生意进入了鼎盛期。 从东南亚运来的大米、橡胶、锡矿,一部分供给香港的酒楼和工厂,一部分通过秘密航线运往内地;从香港收购的二手机器、西药,源源不断地送回国内,换来的军火则销往东南亚,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 他的船队扩充到十五艘,最大的“远洋号”甚至能直达新加坡和马尼拉;手下的弟兄超过三百人,其中一半是能熟练操作枪械的武装船员,另一半负责码头管理、货物调度和账目清算。 西贡码头的半条街都成了他的地盘,仓库、货栈、甚至几家酒楼都挂着他的名号。当地的渔民和小贩都说,沈爷的面子比警署还管用——只要不犯他的规矩,在这里讨生活,没人敢欺负。 这天,陈先生突然从内地来访,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沈先生,国内想在沿海建几个渔业基地,需要一批远洋渔船和捕鱼设备,还想请几位懂技术的师傅过去指导。”陈先生语气恳切,“知道你路子广,能不能帮帮忙?” 沈言沉吟片刻。渔船和设备不难弄,香港的造船厂就有不少淘汰的旧渔船,稍加改造就能用;但请师傅去内地,风险不小——港英政府对“通共”查得很严,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设备可以弄,但师傅……” “我们会安排好身份,保证他们的安全。”陈先生立刻道,“而且会给他们丰厚的报酬,比在香港高两倍。” 沈言看着他,想起那些在香港码头挣扎求生的内地渔民,他们熟悉水性,懂捕鱼技巧,却因为没有身份,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拿着最低的工资。 “我可以帮忙联系,但去不去,得他们自己决定。”沈言最终点头。 半个月后,五艘改造好的远洋渔船,载着二十名自愿前往内地的渔民师傅,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西贡码头,驶向内地的港湾。临行前,沈言给他们每人发了一笔安家费,还特意派了两艘武装船护送。 “沈爷,您就不怕被人举报?”王铁柱看着船影消失,担忧道。 “怕就不做了。”沈言望着海面,“都是中国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在港英政府眼里是“走私”,在雷洛看来是“冒险”,但在那些得到帮助的人眼里,或许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希望。 就像此刻码头仓库里堆积的大米,即将填饱内地百姓的肚子;那些发往东南亚的军火,正在保护华人商铺不被劫掠;甚至连雷洛托他运输的“旧金条”,也间接让他有了更多资金,去收购更多机器运往国内。 钱是赚不完的,但能做的事,却有限。 傍晚,沈言坐在了望塔上,看着夕阳为海面镀上金边。远处的货轮鸣着汽笛,近处的弟兄们哼着小调,整个码头都沉浸在一种忙碌而安宁的氛围里。 他想起刚到西贡时的窘迫,想起第一次走私时的紧张,想起那些在战斗中牺牲的弟兄……一路走来,跌跌撞撞,却也实实在在地走出了一条路。 这条路,用金钱铺就,用枪火守护,用人心维系。 它或许不光彩,却让更多人活了下去;它或许充满风险,却连接了故土与他乡;它或许只是一条走私线,却在特殊的年代里,承载了太多人的期盼。 “沈爷,晚饭好了,今天厨房做了您爱吃的红烧肉。”王铁柱的声音从塔下传来。 沈言笑着应了一声,顺着铁梯往下走。 脚下的木板发出轻微的声响,像是在为他伴奏。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踏实的暖意;玉骨支撑着他的步伐,稳健而从容。 挺好。 他想。 走私的生意还会继续,商路会越拓越宽,身边的弟兄会越来越多。只要守住底线,守住人心,这条路就会一直走下去,直到不需要再走的那一天。 码头的灯光次第亮起,像一串明珠,镶嵌在西贡的海岸线上。远处的海面上,又一艘货轮升起了锚,朝着未知的远方驶去,甲板上的探照灯刺破黑暗,照亮了前方的航道,也照亮了那些在乱世中艰难求生的人们,前行的路。 第221章 洗白 西贡的晨雾带着咸湿的海味,漫过码头的栈桥式起重机,在一排排整齐的仓库前徘徊。沈言站在“安航安保公司”的招牌下,看着工人们给巡逻车刷上新漆——深蓝色的车身,印着银色的盾牌标志,乍一看和警署的车辆没什么两样,只是少了那抹刺眼的白色。 “沈爷,这招牌换了就是不一样,昨天还有洋行的人来问,说想请咱们给他们的货柜护航。”王铁柱指着门口络绎不绝的访客,脸上堆着笑。 沈言点点头,指尖划过冰凉的金属招牌。三个月前,他解散了“同乡会”,将手下三百多号弟兄全部编入这家新成立的安保公司。登记、注册、领牌照,每一步都按规矩来,甚至主动去税务局登记,按月缴纳税款。 这步棋,很多人不理解。 张班长就直截了当地质问过:“沈爷,咱们手里有枪有人,何必给英国人上税?以前收保护费,一分钱都不用交!” 沈言当时没解释,只是让他去算一笔账。 以前靠“帮派”名义收保护费,看似不用交钱,实则处处受制。给警署的“茶水费”、给港英官员的“孝敬”、应付各种临时摊派的“捐款”,零零总总加起来,比正经交税少不了多少,还落个“黑帮”的坏名声,随时可能被雷洛或殖民当局当替罪羊。 更重要的是“黑钱洗白”的成本。 以前走私赚来的钱,想变成能在香港银行流通的“干净钱”,要么通过洋行兑换,被扒掉三成手续费;要么买成不动产,却要面对高额的遗产税和印花税。上次他想把一批黄金换成英镑,光是中间环节的损耗,就让他心疼了好几天。 “与其让别人一层层扒皮,不如自己主动交税。”沈言当时对核心弟兄们说,“交了税,咱们就是‘正当商人’,手里的安保公司就是‘合法武装’,谁也挑不出错来。” 这话没错。 自从安航安保公司挂牌,又主动去税务局缴纳了第一笔税款后,西贡的气氛明显变了。 以前见了他绕道走的港英官员,现在会主动点头打招呼;警署的巡逻队路过仓库区,会默契地多转两圈;甚至连汇丰银行的经理,都亲自上门,说可以给公司提供低息贷款。 “沈先生有远见。”那天汇丰经理端着咖啡,笑容可掬,“像您这样既懂规矩又有实力的企业家,在西贡可不多见。” 沈言知道,对方口中的“规矩”,无非是按时交税、不主动惹事。但这就够了——他要的不是称霸香港,只是想在西贡安稳地守住码头,守住这条连接内外的走私线。 “沈爷,税务局的人来了,说要查上个月的账。”一个文员模样的年轻人跑过来,手里捏着账本,脸色有些发白。 这年轻人叫小吴,是从内地逃来的高中生,在香港找不到工作,被沈言收留,负责公司的账目。他做事细心,算盘打得精,是沈言特意培养的“白手套”。 “让他们进来。”沈言语气平静。 税务局来的是个留着八字胡的英国人,叫汉斯,据说在殖民地当了十几年税官,眼睛毒得很。他身后跟着两个书记员,拿着算盘和账本,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沈先生,按规定,我们要核查贵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汉斯操着生硬的中文,目光扫过办公室里的文件柜。 “请便。”沈言示意小吴打开柜子,“所有账目都在这里,清清楚楚。” 小吴打开的账本,记录着安保公司的“正当收入”——给码头货柜护航的费用、给商铺巡逻的报酬、给渔船押运的佣金……每一笔都有收据,有签名,和税务局的登记完全吻合。 汉斯翻了半天,没找出任何破绽,眉头却皱得更紧。他当然知道沈言的底细,也听说过那些穿梭于港澳之间的货轮,但眼前的账目干净得像白纸,让他无从下手。 “沈先生的生意,很‘规范’。”汉斯放下账本,语气带着一丝不甘。 “合法经营,是我们公司的宗旨。”沈言递给他一杯茶,“汉斯先生要是没别的事,我让人陪您在西贡转转?最近新到了一批暹罗的咖啡豆,味道不错。” 汉斯接过茶杯,指尖触到温热的杯壁,脸色缓和了些。他在殖民地待久了,自然懂这暗示——这是“孝敬”的另一种说法。 “那就叨扰了。” 送走税务局的人,小吴擦了擦额头的汗:“沈爷,他们会不会再来查?” “会。”沈言看着窗外,“但只要咱们的‘明账’没问题,他们就挑不出错。” 他心里清楚,真正的利润藏在暗处——安保公司的巡逻车,后备箱里总藏着几箱西药;给渔船护航的武装队员,腰间总别着比制式武器更精良的56冲;那些标着“咖啡豆”的货柜,底层往往码着二手机床的零件。 明面上,安航安保公司是按规矩交税的“模范企业”;暗地里,走私的航线依旧在运转,只是更隐蔽,更安全。 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做法,让沈言的日子舒服了不少。 他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时刻提防警署的突袭;不用再担心帮派火并会牵连到走私船;甚至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九龙的洋行谈生意,没人再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雷洛对此也乐见其成。 “阿言,你这步棋走得妙。”一次饭局上,雷洛举杯笑道,“成了正当商人,以后咱们合作的地方就多了。” 雷洛的黄金帝国需要“干净”的现金流,而沈言的安保公司,恰好能为他提供掩护——比如用安保费的名义,将黑钱混入合法收入;比如用押运的名义,将违禁品送到指定地点。 “吕探长抬举了。”沈言回敬一杯,“以后还要多靠您照拂。”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这天下午,沈言正在办公室核对走私清单,老周匆匆闯了进来,脸色凝重:“沈爷,出事了!咱们去内地的船,在公海被海关的巡逻艇拦住了!” 沈言心里一沉:“船上有什么?” “都是按规矩来的,表面是橡胶,底下藏着十台车床。”老周急道,“巡逻艇上有英国人,看样子是来真的!” 沈言走到地图前,手指点在公海的位置——那里是港英海关和内地海警的管辖盲区,按说是最安全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巡逻艇? “是不是有人走漏了消息?”王铁柱猜测道。 “可能性不大。”沈言摇头,“这条航线只有核心弟兄知道。” 他沉思片刻,拿起电话,拨通了雷洛的号码。 “吕探长,我是沈言。” “沈先生难得主动打电话,是不是有好事?”雷洛的声音带着笑意。 “是有点麻烦。”沈言简明扼要地说了情况,“巡逻艇上有你们的人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是汉斯带人去的,那家伙想立功,没跟我打招呼。” 沈言心里了然。汉斯查账没找到把柄,就想在海上捞一笔,既能讨好上司,又能中饱私囊。 “吕探长,看在咱们合作的份上,帮个忙。” “帮你可以,但那十台车床……”雷洛的语气带着暗示。 “事成之后,分你两台。”沈言毫不犹豫。 “爽快!”雷洛笑道,“你让老周别反抗,我这就给汉斯打电话,保证他乖乖放行。” 挂了电话,沈言松了口气。这就是“正当商人”的好处——他能光明正大地和雷洛打交道,用利益交换解决问题,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能靠枪杆子说话。 两个小时后,老周打来电话,说巡逻艇果然放行了,只是“例行检查”时拿走了两箱橡胶,算是给汉斯的“见面礼”。 “沈爷,还是您有办法。”老周在电话里感慨道。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着窗外的码头。阳光洒在安航安保公司的巡逻车上,反射出耀眼的光,像一层坚硬的壳,保护着壳内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 他知道,这种平衡很脆弱。 汉斯不会善罢甘休,雷洛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港英政府对内地的封锁只会越来越严。但他别无选择——想在这个乱世中守住码头,守住弟兄,守住那条连接故土的航线,就必须在黑白之间走钢丝。 晚上,沈言在公司食堂和弟兄们一起吃饭。 食堂里挂着“安全生产”的标语,桌上摆着清蒸鱼、炒时蔬,都是从东南亚运来的新鲜食材。弟兄们穿着统一的深蓝色制服,聊着白天的工作,像普通的公司职员一样。 “沈爷,今天税务局的人来查账,小吴那小子吓得手都抖了,最后还不是啥也没查到?”张班长端着饭碗,哈哈大笑。 “那是咱们的账做得干净。”小吴红着脸反驳,引来一阵哄笑。 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忽然有些恍惚。 这些曾经在码头扛活、在街头打杀的汉子,如今穿着制服,领着薪水,按时交税,甚至开始学习写字、算数。他们不再是别人口中的“黑帮”,而是“安保人员”,是“公司员工”。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用交税的方式,换来了合法的身份;用安保公司的名义,继续守护着码头和航线;用“正当生意”的幌子,掩盖着走私的秘密。损失的那点税款,比起弟兄们能安稳过日子,算得了什么? “沈爷,下个月的税款该交了,我算了一下,大概要这个数。”小吴拿着算盘走过来,报了个数字。 沈言点点头:“从账上划走。” 小吴刚走,王铁柱凑过来:“沈爷,内地来消息,说上次运过去的车床派上大用场了,国营厂的厂长让给您带句话,说谢谢您。” 沈言笑了笑:“告诉他们,需要什么尽管说,只要我能弄到的,一定办到。” 弟兄们渐渐散去,食堂里只剩下沈言一个人。他看着窗外的夜色,码头的灯光明亮而温暖,像一片安静的港湾。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平和。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条亦黑亦白的路上,走得更加沉稳。 挺好。 他想。 交税也好,洗白也罢,终究是为了让弟兄们活得安稳,让码头的日子太平。只要西贡的码头还在,只要那条航线还在,只要身边的人还在,这点付出,值得。 夜色渐深,安航安保公司的巡逻车开始在码头巡逻,车灯划破黑暗,照在栈桥上的集装箱上,也照在那些隐藏在集装箱缝隙里的秘密上。远处的海面上,一艘货轮正缓缓启航,船头的灯像一颗明亮的星,指引着它穿过公海,驶向那个遥远而熟悉的方向。 第222章 筑巢引凤 西贡的太阳刚爬过海平面,码头旁的工地就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沈言站在临时搭建的工棚前,看着几十名工人正在浇筑地基,钢筋水泥在晨光中泛着冷硬的光泽——这里将要建起一片新式住宅区,青砖红瓦,带独立院落,是他为手下弟兄和逃港同胞准备的“家”。 “沈爷,设计院说这批次能盖三十套,下个月就能封顶。”负责工程的老刘跑过来,手里拿着图纸,脸上沾着灰浆,“您看看这户型,两室一厅带厨房,比香港岛上的鸽子笼宽敞多了。” 沈言接过图纸,上面的线条勾勒得清晰明了。他指了指角落的空地:“这里再加建一个学堂,让孩子们能念书,不管是内地来的还是本地的,都能上。” 老刘愣了一下,随即点头:“还是沈爷想得周到!” 沈言放下图纸,目光扫过工地旁的临时窝棚。那里住着上百号逃港同胞,大多是拖家带口从广东、福建一带过来的,男人们在码头扛活,女人们帮着缝补浆洗,孩子们就在泥地里打滚。 这些人,是他如今最大的“家底”。 逃港潮一波接一波,能闯到西贡的,要么有手艺,要么有胆识,要么带着微薄的积蓄。沈言从不让他们流落街头——会打铁的,安排到维修厂修机器;懂账目的,调到公司管后勤;就算什么都不会的,也能在工地搬砖、在码头卸货,总能混口饭吃。 “沈爷,张叔家的小子考上香港大学了,特意来谢您。”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跑过来,仰着红扑扑的脸蛋。 沈言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是阿明?告诉他,学费我包了,让他好好念书,将来做个有用的人。” 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了,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沈言望着她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些触动。这些孩子,是逃港潮里最无辜的群体,却也是未来的希望。他盖学堂,供他们念书,不是为了图回报,只是不想让他们重复父辈颠沛流离的命运。 工地不远处,几艘货轮正在卸货,甲板上的弟兄们喊着号子,将一捆捆钢筋、一袋袋水泥搬上岸。这些建材,一半是从香港本地采购的,一半是从东南亚走私来的——价格比市价低三成,省下的钱,刚好够支付工人的工钱。 “沈爷,龙津那边又送来一批人,说是有二十多个,都是瓦匠,想找活干。”王铁柱匆匆走来,手里拿着名册。 龙津是粤港边境的一个小镇,也是逃港潮的主要之一。沈言在那里安插了人,专门接应逃港同胞,给他们发“路引”——凭着这张盖着安航公司印章的纸条,到了西贡就能领饭吃、找活干。 “让他们去工地找老刘,先安排住处,明天开工。”沈言叮嘱道,“告诉他们,好好干活,将来都能分到房子。” 王铁柱应声而去,脚步轻快。他知道,沈爷盖房子不只是为了“挣钱”,更是为了“留人”。这些逃港同胞在西贡有了家,就不会再乱跑,会踏踏实实跟着沈言干,西贡的根基才能扎得更稳。 中午时分,沈言去了趟码头旁的“同乡市集”。 这里原本是片荒地,被他圈起来后,盖了几十间商铺,租给逃港同胞做买卖。广东的烧腊铺、福建的茶叶店、上海的裁缝铺……吆喝声此起彼伏,俨然一个缩小版的“内地市集”。 “沈爷,尝尝刚出炉的叉烧!”烧腊铺的李老板递过来一块肉,油光锃亮,“用的是您从东南亚运来的香料,味道绝了!” 沈言接过尝了尝,果然香嫩可口。李老板原是广州酒家的大厨,逃到香港后没了生计,沈言给了他启动资金,让他开了这家铺子,如今生意红火,不仅招了两个学徒,还在香港岛开了分店。 “生意好就好。”沈言笑着说,“下个月的租金免了,算是给你添帮手的贺礼。” 李老板眼圈一红,作势要鞠躬,被沈言拦住了。 市集尽头,几个穿西装的洋人正在和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交谈,手里拿着样品,看样子是在谈生意。那中年人是从上海来的工程师,姓赵,带着几个徒弟,在西贡开了家“精工坊”,专门维修精密仪器,连汇丰银行的保险柜都是他们帮忙修的。 “沈爷!”赵工程师看到他,连忙迎上来,“这几位是英国来的商人,想订一批精密零件,说咱们的手艺比欧洲的工匠还好!” 洋商们纷纷起身,用生硬的中文打招呼。沈言和他们握了握手,心里清楚,这些洋人看中的不只是手艺,更是西贡的“安稳”——在香港其他地方,帮派火并、工人罢工是家常便饭,只有西贡,在他的掌控下,秩序井然,连小偷小摸都少见。 “零件可以做,但价格要按国际标准来。”沈言看着洋商,语气不卑不亢,“而且要预付三成定金。” 洋商们对视一眼,立刻答应:“没问题!沈先生的信誉,我们信得过!” 送走洋商,赵工程师感慨道:“沈爷,要是在上海,咱们哪有机会和洋人做买卖?还是您这里好,有规矩,有奔头。”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 他打造的“规矩”,其实很简单:在这里,不准欺辱同胞,不准强买强卖,不准抽鸦片赌钱,谁坏了规矩,不管后台多硬,一律赶出西贡。这规矩,靠的不是警署的条文,而是安航公司的枪杆子和弟兄们的口碑。 下午,沈言去了趟新建的码头。 这里比老码头大了一倍,能同时停泊五艘千吨货轮,岸边装了电动起重机,卸货效率比以前高了三成。工人们正在给码头刷漆,红色的栏杆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沈爷,这码头一启用,咱们的吞吐量能翻一番,东南亚的货三天就能到港!”老周指着远处的灯塔,兴奋地说,“我已经跟暹罗的商会谈好了,下个月就增开航线!” 沈言点点头,目光投向防波堤外的海域。那里停泊着三艘武装巡逻艇,都是他从英国淘汰的军舰改造的,上面架着重机枪和迫击炮,负责警戒整个西贡海域。 走私生意依旧是核心,但早已不是唯一的进项。 盖房子、开工厂、办市集、修码头……这些“正经生意”不仅能赚钱,更能让西贡活起来,让逃港同胞有归属感。当越来越多的人在这里安家、立业、生儿育女,西贡就成了真正的“避风港”,而他沈言,就是这港湾的守护者。 傍晚时分,沈言回到办公室,发现雷洛的人又来了。 这次来的不是黄先生,而是雷洛的亲弟弟雷虎,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里提着一个皮箱。 “沈爷,我哥让我送点‘东西’过来。”雷虎打开皮箱,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金条,“他说,西贡的码头扩建得不错,想入个股,以后咱们一起赚钱。” 沈言看着金条,眼神平静:“雷探长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码头是弟兄们一砖一瓦建起来的,不对外参股。” 雷虎脸色一沉:“沈爷这是不给我哥面子?” “雷探长是大人物,不会跟我抢这点小钱。”沈言示意王铁柱把金条收起来,“这些东西请带回,就说我沈言谢过他的美意。另外,下个月的‘分红’,我会多给一成。” 雷虎盯着沈言看了半天,见他态度坚决,只好悻悻地走了。 王铁柱忧心忡忡:“沈爷,咱们这么驳雷洛的面子,怕是……” “雷洛想要的是钱,不是码头。”沈言看着窗外,“西贡越安稳,他能捞的好处就越多,他不会真的跟我翻脸。” 他知道,雷洛的黄金帝国靠的是权力寻租,而他的西贡靠的是人心和实业,两者看似冲突,实则相辅相成。只要他守住底线,不碰雷洛的核心利益,这种微妙的平衡就能维持下去。 夜深了,沈言站在工棚的屋顶,看着西贡的夜景。 住宅区的工地上,灯火通明,工人还在加班赶工;市集里,几家铺子还亮着灯,隐约传来的说笑声;码头的探照灯扫过海面,与巡逻艇的灯光交相辉映,像一张巨大的网,守护着这片土地。 这里不再是那个混乱的渔村,而是一座初具规模的“新城”——有码头,有工厂,有市集,有学堂,更有上万名在这里扎根的逃港同胞。他们或许来自五湖四海,或许曾历经磨难,但此刻,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西贡人。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厚重感。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片亲手打造的土地上,站得更加坚定。 挺好。 他想。 走私的利润总有尽头,但人心聚起来的力量,能建起一座城,能撑起一片天。只要这些人还在,西贡就会一直繁华下去,成为乱世中一方安宁的净土,成为逃港同胞心中真正的“家”。 远处的海面上,又一艘货轮缓缓驶入港湾,甲板上的逃港同胞们望着灯火通明的西贡,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知道,从踏上这片土地开始,颠沛流离的日子,终于结束了。而这一切,都源于那个站在屋顶上的身影,和他用双手、用胆识、用一颗滚烫的心,筑起的这座新城。 第223章 稳根基 西贡的雨季来得缠绵,淅淅沥沥的雨丝连下了三天,将码头的青石板路洗得油亮。沈言站在新建住宅区的门楼上,看着雨水顺着飞檐滴落,在地面溅起细碎的水花。楼下,几个孩子穿着蓑衣追逐打闹,笑声穿透雨幕,给这潮湿的天气添了几分生气。 “沈爷,内地那边捎来消息,说最近边境查得紧,下个月的货可能要晚几天。”王铁柱撑着油纸伞,踩着水洼走来,手里拿着一封用油纸包好的密信。 沈言接过密信,在门楼上的避雨处拆开。信纸是粗糙的草纸,上面的字迹潦草却有力,说的是粤港边境增设了岗哨,巡逻频率也翻了倍,负责接应的人建议暂时停航,等风声过了再动。 “知道了。”沈言将信纸凑到檐角的灯火上点燃,看着纸灰被雨水冲散,“让老周把船都停在港里检修,就说设备维护,别让人看出破绽。” 王铁柱点头应下,又道:“还有,雷洛探长让人送了帖子,说下月初是他的生辰,想请您去九龙赴宴。” “生辰宴?”沈言挑眉。雷洛向来只在每年年底办一次大宴,这次特意选在月初,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听说港督的副官也要去。”王铁柱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凝重。 沈言明白了。雷洛是想借着生辰宴,把他引荐给港英政府的高层,看似是抬举,实则是想把他彻底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让英国人知道,西贡的沈言是“自己人”,以后做事更方便。 “备份礼。”沈言淡淡道,“一对和田玉的摆件,再从东南亚弄两箱顶级燕窝,别太寒酸,也别太扎眼。” 他心里清楚,这种场合必须去。不去,就是不给雷洛面子,也会让港英高层起疑;去了,就能借着这个机会探探风声,看看英国人对西贡的态度到底如何。 雨停后,沈言去了趟“精工坊”。 赵工程师正带着徒弟调试一台从德国走私来的精密车床,机器运转的嗡鸣声在车间里回荡。看到沈言进来,他连忙关掉机器,擦了擦手上的油污:“沈爷,您来得正好,这台车床调试好了,精度比咱们之前的设备高十倍,能做钟表零件了!” 沈言走到车床旁,看着光洁的金属工件在夹具上旋转,刀具落下时溅起细碎的火花,心里暗暗点头。这些年,他从东南亚和欧洲走私来的机器越来越精密,赵工程师的“精工坊”也从只能修修补补,变成了能生产精密零件的小工厂,甚至开始给香港的洋行供货。 “上次跟英国人谈的零件订单,什么时候能交货?”沈言问道。 “下月底就能赶出来。”赵工程师信心满满,“我加了两个夜班,保证误不了事。” 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这批货做完,给弟兄们发双份工钱,再放三天假。” 车间里的工人们听到这话,都欢呼起来。这些人大多是从内地来的技术工人,在香港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是沈言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的手艺有了用武之地。 离开精工坊,沈言绕道去了学堂。 学堂是上个月刚落成的,青砖瓦房,有三间教室,窗户上装着玻璃,在西贡算是稀罕物。此刻正是上课时间,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室里传来,稚嫩却响亮。 教国文的是位姓周的老先生,原是广州一所中学的校长,逃到香港后,被沈言请来讲学。他看到沈言,连忙走出教室:“沈先生,您来了。” “周先生,孩子们学得怎么样?”沈言轻声问道,怕打扰了上课。 “都很用功。”周先生欣慰地说,“尤其是那些从内地来的孩子,知道能念书不容易,一个个拼着命学。昨天还有个孩子问我,说学好了能不能回内地当老师,教更多人念书。” 沈言心里一动,望着教室里那些专注的小脸,忽然觉得盖这所学堂,比赚再多钱都值。这些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不管将来留在香港还是回到内地,多识几个字,多懂些道理,总不会错。 “周先生,要是缺什么教学用具,尽管跟我说。”沈言郑重道,“就算将来我不在西贡了,这学堂也得办下去。” 周先生眼眶一红,用力点了点头。 回到公司时,张班长正在院子里训练安保队员。三十多个队员穿着统一的作训服,手持56式冲锋枪,正进行战术演练。他们匍匐前进、快速射击、小组配合,动作标准利落,比起正规军也毫不逊色。 “沈爷,您看这枪法怎么样?”张班长指着远处的靶子,上面布满了弹孔,大多集中在靶心。 沈言拿起望远镜看了看,满意地点头:“不错。但记住,枪是用来防身的,不是用来炫耀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许轻易开枪。” “明白!”张班长大声应道。 这些年,沈言一直坚持让队员们训练,不仅练枪法,还练体能、练战术、练急救。他知道,西贡的安稳只是表面的,暗地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里——雷洛想拉拢他,港英政府想控制他,东南亚的帮派想取代他,甚至内地也有人在关注他的动向。只有手里的枪够硬,身边的人够强,才能在这乱世中守住这片净土。 傍晚时分,老刘匆匆跑来,脸上带着兴奋:“沈爷,住宅区第一期三十套房子盖好了!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言跟着他去了住宅区。青砖红瓦的房子整齐排列,院子里种着从内地带来的石榴树,墙角的排水沟设计得巧妙,雨水顺着沟渠流走,院子里干干净净。 “这是给张班长留的,他家里人多,这套是三居室。”老刘指着最东边的一套房子,“那套是给赵工程师的,离他的工坊近,方便。” 沈言走到一套房子前,推开院门。屋里铺着木地板,墙壁刷得雪白,窗户上挂着蓝布窗帘,厨房里还砌了灶台,俨然一个温馨的家。 “下个月就可以让弟兄们搬进来了。”老刘笑着说,“好多人都盼着呢,说这辈子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值了。” 沈言看着这院子,心里忽然有些感慨。从最初的几间棚屋,到现在的成片住宅;从最初的十几个弟兄,到现在的上千人;从最初的一艘二手货轮,到现在的庞大船队……这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老刘,辛苦你了。”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刘嘿嘿一笑:“不辛苦,能跟着沈爷干,是我的福气。” 晚上,沈言在办公室核对账目。王铁柱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名单:“沈爷,这是下个月想申请入籍香港的弟兄名单,有一百多号人,都是在西贡干了三年以上的,您看看。” 沈言接过名单,上面的名字他大多熟悉——有在码头扛活的老李,有在食堂做饭的张婶,有在精工坊当学徒的小王……这些人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了西贡,也该给他们一个安稳的身份了。 “让他们准备好材料,我让人去移民局打点。”沈言在名单上签下名字,“告诉他们,入了籍也是自己人,西贡永远是他们的家。” 王铁柱拿着名单出去了,办公室里只剩下沈言一个人。他看着窗外的夜色,西贡的灯火比以前亮了许多,住宅区的灯光星星点点,像撒在地上的珍珠。 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单纯的“走私商人”了。 他是西贡的管理者,是上万名逃港同胞的依靠,是连接内地与香港、东南亚的纽带。他的肩上,扛着太多人的希望和未来。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沉稳的力量。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条充满责任与担当的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挺好。 他想。 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只要西贡的灯火还亮着,只要弟兄们还在,只要这片土地上还有欢声笑语,他就会一直守在这里,守着这座用双手筑起的城,守着那些颠沛流离后终于找到归宿的人们。 窗外的雨又开始下了,淅淅沥沥,像是在为这座新城伴奏。沈言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远处码头的灯塔,那里的光始终亮着,指引着方向,也温暖着人心。 第224章 粮转成品 曼谷郊外的工业区,烟囱里冒出的白烟在热带的烈日下格外显眼。沈言站在崭新的方便面厂车间外,看着流水线上源源不断产出的袋装方便面,包装纸上印着醒目的“四海牌”商标——取“四海之内皆兄弟”之意,是他特意为东南亚市场设计的。 “沈爷,这机器太神了!”负责生产的王师傅搓着手,脸上满是惊叹。他原是内地食品厂的老师傅,逃港后被沈言派到曼谷,带着十几个同乡调试设备,“一小时能出两千包,比咱们以前手工做的快十倍!” 沈言笑着点头,目光扫过车间里的设备。这些机器是他从德国走私来的二手生产线,经过赵工程师团队的改造,专门用来生产方便面和火腿肠。面粉来自暹罗的优质稻田,棕榈油产自马来西亚的种植园,连包装纸都是从香港洋行定制的——整条生产线,从原料到成品,都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在东南亚建厂,是沈言琢磨了很久的决定。 以前把东南亚的粮食运回去,看似赚钱,实则利润薄得可怜。一来一去的运费、损耗、关税(虽然他大多能逃掉,但隐性成本不少),算下来每吨大米的利润还不够给弟兄们发奖金。更麻烦的是,粮食保质期短,遇到台风天耽误了航程,一船米可能就发霉了。 “与其运粮食,不如运成品。”半年前,沈言在西贡的会议上对核心弟兄们说,“把大米磨成面粉做方便面,把猪肉加工成火腿肠,附加值能翻五倍不止。” 这话当时没人信。王师傅就直摇头:“沈爷,这方便面看着简单,要做出口感可不是容易事,再说东南亚人吃惯了米饭,能认这玩意儿吗?” 沈言没争辩,只是让人从香港弄来几箱进口方便面,让弟兄们试吃。泡好的面条筋道爽滑,汤汁浓郁,配上一根火腿肠,连吃惯了海鲜的西贡渔民都赞不绝口。 “你看,只要好吃,就有人买。”沈言当时指着空碗说,“东南亚华人多,劳工更多,方便面这东西开水一泡就能吃,省时省力,肯定有市场。”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方便面厂试生产的第一个月,就接到了暹罗铁路局的订单——给火车上的乘客提供速食;火腿肠则成了当地华人工厂的“福利”,老板们发现给工人发火腿肠当加餐,比发大米更受待见,还能提高效率。 “沈先生,这是这个月的订单,您过目。”曼谷华人商会的林会长亲自跑来,手里拿着厚厚的订单,笑得合不拢嘴,“新加坡的船运公司一下子订了十万包,说要给远洋船员当口粮!” 沈言接过订单,上面的数字让他也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主要市场是华人圈,没想到连当地的土着老板也来订货,甚至有荷兰殖民者托人来买,说“这面条比面包方便”。 “产能跟不上了?”沈言看向王师傅。 王师傅脸一红:“机器倒是够,但面粉供应有点紧张,暹罗的面粉厂说最近订单多,赶不及给咱们供货。” “那就自己建面粉厂。”沈言当即拍板,“让老周从西贡运一批磨粉机过来,就在方便面厂旁边扩建,以后咱们自己磨面粉,不仅成本低,质量也能把控。” 林会长在一旁听得直点头:“沈先生果然有远见!我早就说过,粮食这东西,粗加工不如精加工,您这一步棋,走得太妙了!” 沈言笑了笑,心里却有更深的打算。 在东南亚建厂,不只是为了赚钱。 这些工厂需要大量工人,正好能安置那些从内地逃到东南亚的同胞。方便面厂、火腿肠厂、水厂……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一个厂就能养活几百号人。他给的工钱比当地工厂高两成,还管吃住,越来越多的逃港同胞闻讯赶来,曼谷工业区渐渐成了新的“唐人街”。 更重要的是,这些工厂能成为他走私网络的“掩护”。 运机器时,报关单上写“食品加工设备”;运面粉时,说是“工厂原料”;甚至连给内地运军火,都能混在“食品包装箱”里——海关再严,也不会拆开每一包方便面检查。 “沈爷,水厂那边出事了!”一个弟兄匆匆跑来,脸上带着急色,“当地的土着帮派说咱们抢了他们的生意,带了几十号人围在水厂门口,不让工人进出!” 沈言眉头一皱。 他在曼谷建的水厂,用的是深层地下水,经过过滤消毒,装在玻璃瓶里出售,取名“清泉水”,专门卖给洋行和富裕华人。当地确实有几个土着帮派在卖“井水”,卫生条件差,价格却不低,水厂一开,他们的生意自然一落千丈。 “张班长在哪?”沈言问道。 “带着弟兄们在工厂巡逻呢,对方没敢动手,就是堵着门起哄。” “备车。”沈言转身就走,“去水厂看看。” 水厂门口,几十个手持砍刀棍棒的土着围着大门,嘴里喊着听不懂的方言,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脖子上挂着骷髅头项链,看着就不是善茬。 张班长带着二十个弟兄守在门内,手里的56冲上了膛,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都把枪放下。”沈言下了车,示意张班长收队。他走到大门外,看着那个土着头目,用流利的泰语说:“我是这里的老板,有什么事,跟我说。” 那头目显然没料到对方会说泰语,愣了一下,随即嚣张地喊道:“这是我们的地盘,你的水厂必须关门,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地盘?”沈言笑了,“这地是我从政府手里买的,有合法手续,你说这话,问过政府了吗?” 他挥了挥手,身后的弟兄拿出土地契约和营业执照,都是泰国政府签发的正规文件,上面盖着鲜红的印章。 土着们看到文件,气势顿时矮了半截。他们虽然蛮横,却也知道跟政府作对没好下场。 头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硬着头皮喊道:“就算有手续,你也抢了我们的生意!必须给我们赔偿!” “可以。”沈言点头,“我水厂缺一批搬运工,月薪比你们卖水高三成,愿意来的,现在就可以报名。至于你们的水井,要是愿意卖给我,我按市价收购,怎么样?” 这话一出,不仅头目愣住了,连周围的土着都骚动起来。 他们卖水赚的钱,还不够养活家人,沈言给的工钱,足以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有几个年轻的土着已经蠢蠢欲动,看向头目的眼神带着期盼。 头目看着手下动摇的神色,知道再闹下去只会众叛亲离,狠狠瞪了沈言一眼,撂下句“走着瞧”,带着人灰溜溜地走了。 “沈爷,就这么放他们走了?”张班长有些不解。 “留着他们有用。”沈言看着土着们离去的背影,“让他们来水厂干活,既能解决人手问题,又能让他们知道跟着咱们有饭吃,比打打杀杀强。” 果然,第二天一早,就有十几个土着来水厂报名,为首的正是昨天那个头目的侄子。沈言让王师傅给他们安排活,管饭,还发了统一的工装。 渐渐地,来工厂干活的土着越来越多,从水厂到方便面厂,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和华人工人一起上班、吃饭,虽然语言不通,却能通过手势交流,偶尔还会互相分享食物——华人给他们尝火腿肠,他们给华人带自家种的芒果。 “沈爷,您这招太高了!”林会长听说了水厂的事,特意来拜访,“以前咱们华人跟土着总闹矛盾,您这一来,不仅化解了冲突,还让他们跟咱们一条心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 他要的,从来不是征服谁,而是在这片土地上安稳地活下去。不管是华人还是土着,只要愿意好好干活,不惹是生非,都是他工厂里的好工人,都是西贡和曼谷这片土地的建设者。 几个月后,沈言的工厂越办越大。 除了方便面厂、火腿肠厂、水厂,又添了饼干厂和罐头厂。饼干用的是东南亚盛产的椰子粉和棕榈油,罐头则用当地的热带水果和海鱼,不仅在东南亚畅销,还通过他的船队运回香港,甚至悄悄卖到内地——据说在一些边境地区,“四海牌”方便面比粮票还管用。 这天,陈先生从内地秘密来访,看到仓库里堆积如山的方便面和罐头,眼睛都亮了。 “沈先生,这些东西太有用了!”陈先生激动地说,“边境巡逻的战士,还有深山里搞建设的工人,最缺的就是这种方便携带、保质期长的食物!” “需要多少?”沈言问道。 “越多越好!”陈先生压低声音,“我们可以用钨砂换,或者用你们需要的机器零件,都行!” “不用换。”沈言摇头,“我捐一批给边境的战士,就当是我这个海外游子的一点心意。” 陈先生眼圈一红,紧紧握住他的手:“沈先生,我代表他们,谢谢您!” 沈言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些工厂的意义,早已超出了赚钱本身。 当方便面和罐头能让边境的战士暖暖地吃上一顿饭,当工厂能让逃港的同胞和当地的土着有份安稳的工作,当“四海牌”的商标能让海外华人感受到一丝家乡的味道,这一切就都值了。 傍晚,沈言站在曼谷工厂的屋顶,看着夕阳为车间镀上金边。远处的稻田里,农民正在收割稻谷,不久后,这些稻谷就会变成面粉,变成方便面,走向东南亚的各个角落,甚至回到遥远的故土。 车间里传来机器的轰鸣,像是在为这片土地的繁荣伴奏;食堂里飘来饭菜的香气,混合着方便面的调料香和火腿肠的肉香,让人闻着就觉得踏实。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站得更加沉稳。 挺好。 他想。 把粮食变成方便面,把原料变成成品,把冲突变成合作,把异乡变成家园。这条路,虽然走得曲折,却越走越宽,越走越有希望。 夜色降临,工厂的灯次第亮起,像一串明珠,镶嵌在曼谷的郊外。远处的码头,又一艘货轮正在装货,船舱里堆满了“四海牌”的方便面和罐头,它们将跨越重洋,去往那些需要它们的地方,带去温暖,带去力量,也带去一个普通中国人,在乱世中努力生活的印记。 第225章 产销两旺 吉隆坡的华人市集里,“四海牌”方便面的摊位前总是排着长队。穿着碎花裙的娘惹姑娘踮着脚张望,挑着担子的小贩放下货担挤上前,连穿西装的洋行职员都拿着报纸在旁等候——这包印着海浪图案的方便面,如今成了东南亚最时髦的吃食。 “阿妹,给我来五包红烧牛肉味的!”一个操着闽南语的大婶把钱递过去,嗓门洪亮,“我家阿仔在橡胶园做工,就爱啃这个,说比饭团顶饿!” 摊主是沈言从西贡派来的同乡,姓李,脸上总是堆着笑,手脚麻利地把方便面装进纸袋:“婶子放心,今天新到的货,保质期还有半年呢!” 不远处的杂货铺里,“四海牌”火腿肠被摆在最显眼的货架上,旁边贴着用中英双语写的广告:“开袋即食,行军野餐必备”。老板是个印度裔商人,见人就竖起大拇指:“沈先生的货,好!” 这一切,都在沈言的预料之中,却又超出了他的预期。 当初在曼谷建厂时,他只想着把粮食变成高附加值的成品,没想到这些方便食品会火到这种地步。方便面耐储存、易携带,正好契合东南亚劳工的需求——橡胶园的工人揣几包在兜里,忙到天黑泡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能驱散一天的疲惫;跑船的水手囤一箱在船舱,遇到风浪天没法做饭,撕开包装就能果腹。 火腿肠更是成了“硬通货”。吉隆坡的锡矿老板用它当奖金发给矿工,新加坡的码头工会把它作为福利分发,甚至连一些小军阀都来批量采购,说要给士兵当行军粮。 “沈爷,这是这个月的报表。”王铁柱拿着账本走进办公室,脸上的笑容藏不住,“光吉隆坡一个城市,方便面就卖了五十万包,火腿肠三十万根,水厂的‘清泉水’更是供不应求,好多商店都在催货呢!” 沈言接过账本,上面的数字触目惊心。单是食品厂的利润,就已经超过了走私军火的三成,而且这钱赚得更安稳——不用提防海盗,不用打点海关,不用担惊受怕,工人按时开工,货物按时运出,银钱就像流水一样进了账。 “让曼谷的工厂再开两条生产线,”沈言在账本上圈出几个数字,“红烧牛肉味和海鲜味各加一条,另外让赵工程师琢磨琢磨,能不能做那种带料包的干吃面,方便孩子们揣着玩。” 王铁柱连连点头:“我这就去发电报!对了沈爷,印尼的华商联合会派人来了,说想代理咱们的货,还说愿意出高价买断当地的经销权。” “让他们来曼谷谈。”沈言放下账本,“规矩跟吉隆坡一样,保证金不能少,零售价不能乱定,要是敢掺假或者抬价,立马取消代理资格。” 他深知,做食品生意,信誉比什么都重要。从面粉的筛选到棕榈油的提炼,从火腿肠的肉质到水厂的消毒,每一个环节他都亲自盯着,甚至让人把样品送到香港的化验室检测,确保安全卫生。 在曼谷的工厂里,沈言专门设了“品控组”,由王师傅带着几个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负责。每一批方便面出厂前,他们都要随机抽样,泡开后尝口感、测咸淡;火腿肠则要检查肠衣是否密封,肉质是否新鲜,哪怕有一根不合格,整批货都要返工。 “沈爷说了,咱做的是入口的东西,半点马虎不得。”王师傅每次训话都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手里的筷子敲得桌面砰砰响,“要是砸了‘四海牌’的招牌,咱们在东南亚就没立足之地了!” 工人们都知道这话的分量。他们大多是从内地逃来的,在东南亚能有份体面的工作不容易,谁也不想砸了自己的饭碗。渐渐地,“讲卫生、保质量”成了工厂的铁律,连扫地的杂工都知道,机器上不能有油污,地面上不能有积水。 这天,沈言正在品控组查看新出的鸡肉味方便面,林会长带着一个穿白大褂的洋人走了进来。那洋人是荷兰殖民当局的卫生官,名叫范德萨,据说对食品卫生要求极严,不少本地工厂都被他查封过。 “沈先生,范德萨先生想检查一下咱们的生产流程。”林会长的语气带着一丝紧张。 沈言笑着伸出手:“欢迎范德萨先生指导,随便看。” 范德萨没说话,只是板着脸戴上手套,从原料仓库开始查起。他捏了捏面粉的湿度,闻了闻棕榈油的气味,甚至用镊子夹起一点调料粉放在显微镜下观察,表情始终严肃。 走到生产线旁,他盯着工人的操作流程,看到每个人都戴着口罩和帽子,工作服干干净净,连指甲缝都刷得雪白,眉头微微舒展了些。 最后,他拿起一包刚出厂的方便面,撕开包装泡好,用叉子挑起一根尝了尝,又喝了口汤,才缓缓开口:“沈先生,你的工厂,比阿姆斯特丹的食品厂还要规范。” 沈言笑了:“食品安全,是对顾客的尊重。” 范德萨点点头,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证书:“殖民当局决定授予‘四海牌’‘优质食品’认证,以后你们的货在荷属东印度群岛(今印度尼西亚)畅通无阻,不用再接受额外检查。” 这张证书,比任何广告都管用。消息传开后,东南亚的订单像雪片一样飞来,连远在仰光、马尼拉的商人都专程跑到曼谷,求着要代理权。 沈言趁机扩大生产,在吉隆坡、新加坡都建了分厂,还从内地招来几百名懂技术的工人,专门培训他们操作机器。这些工人里,有食品厂的老师傅,有罐头厂的技术员,甚至还有几个大学生,他们带着内地的生产经验,让东南亚的工厂效率又提高了一大截。 “沈爷,新加坡的分厂说,想做一种咖喱味的方便面,说是当地土着爱吃这个。”王铁柱拿着电报进来,语气有些犹豫,“咱们以前没做过,要不要试试?” “当然要试。”沈言眼前一亮,“入乡随俗嘛,东南亚人爱吃辣,咖喱味、冬阴功味都可以做,让品控组多调试几次,一定要符合当地口味。” 他知道,做生意不能一成不变。东南亚民族众多,口味各异,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把市场做透。就像在华人多的地方主推红烧牛肉味,在马来人聚集区多做咖喱味,在泰国则加产冬阴功味,总能找到适合当地的产品。 几个月后,咖喱味方便面果然在马来半岛卖爆了,甚至有土着部落的首领派人来采购,说要在祭祀时分给族人当“神食”。沈言听说后,让人特意定制了一批大包装的咖喱面送过去,首领高兴得回赠了他一把镶嵌着宝石的马来刀。 食品生意的红火,也带动了其他产业。 为了给方便面做包装,沈言在曼谷建了印刷厂,专门生产包装袋和纸箱;为了运输货物,他又添了十艘货轮,成立了“四海航运公司”;甚至连码头的搬运工都跟着沾光,活儿多了,工钱也涨了,不少人都在西贡买了房,把家人接了过来。 这天,沈言收到一封来自内地的信,是以前帮他运机器的陈先生写的。信里说,他送去的方便面和罐头在边境哨所很受欢迎,战士们都说味道好,还说希望能多弄点带辣椒的,“越辣越有劲”。 沈言看完信,立刻让工厂赶制一批超辣味方便面,还特意在包装上印了“献给最可爱的人”几个字,让人用最快的速度送过去。 “沈爷,这么多货白送,是不是太可惜了?”王铁柱看着堆满船舱的方便面,有些心疼。 “钱可以再赚,人心不能丢。”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在外面过得再好,也不能忘了家里的人。” 王铁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里却对沈言多了几分敬佩。他跟着沈言这么多年,看着他从一个走私商人变成南洋有名的实业家,不变的是那份对同胞的情谊。 傍晚时分,沈言站在曼谷工厂的顶楼,看着夕阳把厂区染成金色。车间里机器轰鸣,运输卡车进进出出,远处的码头上,“四海航运”的货轮正在装货,甲板上堆满了印着“四海牌”商标的箱子,即将驶向东南亚的各个港口。 他想起刚到西贡时,自己最大的愿望只是活下去;后来想着赚点钱,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而现在,他的工厂养活了上万人,他的产品走进了千家万户,甚至能为远方的同胞尽一份力。 这条路,走得越来越宽,也越来越有意义。 金血在体内静静流淌,带着一种平和的暖意。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站得更加从容。 挺好。 他想。 从粮食到食品,从走私到实业,从生存到发展,每一步都不容易,却也都值得。只要心里装着同胞,手里握着良心,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能扎下根,开出花。 夜色渐浓,工厂的灯火如同繁星点亮了夜空。沈言知道,属于“四海牌”的故事,属于他和弟兄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在这片热情的南洋土地上,他们将继续用双手创造财富,用真心温暖人心,让那包小小的方便面,承载着更多人的希望与梦想,驶向更远的地方。 第226章 华人抱团 槟城的华人会馆前,两尊石狮子在南洋的烈日下沉默矗立。沈言坐在会馆的红木椅上,听着来自马来亚各地的华人领袖讲述近况,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手枪——那是一把改装过的驳壳枪,枪柄缠着防滑的布条,是他从一个老兵手里买来的,据说曾跟着主人在滇缅公路上杀过日军。 “沈先生,最近霹雳州的土着帮派又开始闹事,抢了咱们三个橡胶园,还打伤了十几个同乡。”一个戴眼镜的商人攥着拳头,声音发颤,“报官也没用,殖民当局根本不管咱们华人的死活。” 沈言抬眼看向他,语气平静:“报坐标,明天我让人过去。” 这话一出,会馆里瞬间安静下来。在座的都是在马来亚打拼了几十年的老江湖,谁都知道“沈先生让人过去”意味着什么——不是去理论,不是去报官,而是带着枪去“讲道理”。 三天后,霹雳州传来消息:闹事的土着帮派被一锅端了,为首的三个头目被打断了腿,扔进了槟城港;被抢的橡胶园物归原主,土着们还赔偿了十倍的损失。 “还是沈先生有办法!”那个戴眼镜的商人专门跑到槟城道谢,脸上的愁云一扫而空,“现在整个霹雳州的土着都知道,华人的东西碰不得,沈先生的人惹不起!”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 他知道,这些土着怕的不是他沈言,而是他手里的枪,是那些经过正规军事训练的手下。 安航安保公司的三百多名武装人员,大多是从内地逃来的老兵。有的参加过解放战争,能在百米外打穿铜钱;有的是抗美援朝下来的,熟悉阵地战和伏击战术;甚至还有几个参加过海南战役的,水性比鲨鱼还好,能悄无声息地摸上敌船。 这些人,往人群里一站和普通劳工没两样,但只要拿起枪,瞬间就能变成猛虎。他们每天雷打不动地训练——五公里越野、射击瞄准、格斗擒拿、战术配合,甚至还有专门的工兵教他们埋地雷、拆炸弹。用张班长的话说:“咱们不是混混,是穿着便衣的兵。” 这天清晨,沈言特意去了槟城的训练基地。 沙滩上,三十名队员正在进行匍匐前进,身上背着三十斤重的沙袋,在滚烫的沙地上爬得飞快,汗水浸透了作训服,在沙地上留下蜿蜒的痕迹。不远处的靶场,枪声此起彼伏,子弹几乎都打在靶心周围,连负责记录的文员都看得直咋舌。 “沈爷,您来啦!”张班长跑过来,手里拿着训练日志,“这拨弟兄是刚从内地过来的,以前都是解放军的班长,素质硬得很,稍加训练就能顶上去。” 沈言看着一个正在拆手榴弹的年轻人,动作娴熟得像在剥橘子,忍不住点头:“是块好料子。” “他叫李铁柱,以前是工兵连的,拆过的地雷比咱们吃过的米饭还多。”张班长笑着介绍,“这次去霹雳州,就是他带队,用三颗定向雷就把土着的老巢炸平了,没伤着一个自己人。” 李铁柱听到夸奖,黝黑的脸上露出腼腆的笑,手里的动作却没停,转眼间就把手榴弹拆成了零件,又原样组装回去,前后不过三十秒。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华夏人——哪怕是最普通的农民,也可能在战火里摸爬滚打过;哪怕是刚放下锄头的青年,拿起枪就能成为战士。全民皆兵不是口号,是刻在骨子里的生存本能。 沈言让这些人留在身边,不仅是为了保护商路,更是为了给他们一条活路。他们在国内或许是“兵”,到了南洋却成了“难民”,空有一身本事却无处施展,只能在码头扛活,被人欺负。沈言给他们枪,给他们尊严,让他们知道,到了哪里都不能让人看扁。 “沈爷,新加坡的华人商会派人来了,说想请咱们派一队人过去常驻,每月给五千块大洋。”王铁柱匆匆走来,手里拿着电报。 新加坡是东南亚的贸易枢纽,华人众多,生意也最复杂。那里不仅有殖民当局的警察,有本地的帮派,还有各种势力的间谍,治安比槟城乱得多。 “让李铁柱带二十个人去。”沈言当即决定,“给他们配最好的枪,再带两门迫击炮,告诉新加坡的同乡,有咱们在,谁也别想欺负他们。” 李铁柱听到命令,立刻立正敬礼:“保证完成任务!” 看着他坚毅的眼神,沈言忽然想起刚到香港时的自己。那时他手里只有一把破枪,身边只有几个弟兄,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而现在,他能调动数百名训练有素的武装人员,能让整个东南亚的华人都挺直腰杆,这一切,靠的不只是钱,更是这些手里的枪,这些愿意为同胞拼命的弟兄。 在东南亚做生意,光靠抱团还不够,还得有让别人不敢惹的实力。 沈言的方便面厂在雅加达刚开业时,当地的荷兰商人联合土着帮派,想把他挤走。他们半夜往工厂扔石头,雇佣地痞骚扰工人,甚至买通海关扣住原材料。 沈言没跟他们废话,直接让张班长带了五十个人过去,在工厂周围架起机枪,又在荷兰商人的别墅外“巡逻”了三天。第四天,荷兰商人就乖乖上门道歉,不仅赔偿了损失,还主动把自己的仓库租给沈言放原料。 “沈先生,这些洋人就是贱骨头,不打不服。”雅加达的华人领袖在庆功宴上感慨道,“以前咱们总想着忍一时风平浪静,结果越忍越受欺负,还是沈先生这法子管用!” 沈言举起酒杯:“不是我法子管用,是咱们华人手里有了力量。记住,团结是根,枪杆子是胆,两者缺一不可。” 他这话,说到了所有华人的心坎里。 在南洋的华人,哪个没受过欺负?殖民当局的歧视,土着的敌视,帮派的骚扰,像三座大山压得他们喘不过气。他们也曾抱团,也曾抗争,但因为手里没有足够的力量,往往是付出血的代价却得不到公平。 沈言的出现,像一道光。他不仅带来了生意,带来了赚钱的门路,更带来了保护自己的力量。他让华人知道,忍气吞声换不来尊重,只有手里有枪,腰杆才能挺直。 这天,沈言收到一封特殊的信,是一个在缅甸仰光的华人写的。信里说,当地的英军克扣华人劳工的工资,还随意打骂,大家敢怒不敢言,问沈言能不能帮帮他们。 沈言看完信,立刻让人备船,带着二十名弟兄和一批军火去了仰光。 他没去找英军理论,而是把军火分给了当地的华人劳工,又让李铁柱给他们做了半个月的军事训练。这些劳工大多是从云南逃来的,很多人当过滇军,对枪并不陌生,稍加训练就能上阵。 半个月后,仰光传来消息:华人劳工暴动了,不仅夺回了被克扣的工资,还把打人的英军士兵绑起来游街,殖民当局吓得赶紧派人和谈,答应以后再也不欺负华人。 “沈先生,您真是咱们华人的福星!”仰光的华人领袖在电报里激动地说,“现在整个缅甸的华人都知道,咱们背后有沈先生,有枪杆子,再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沈言把电报递给王铁柱,看着窗外槟城的港口,那里停靠着他的货轮,甲板上的弟兄们正在擦拭枪支,阳光照在枪身上,闪着冷冽的光。 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在殖民当局眼里是“煽动叛乱”,在洋人眼里是“破坏秩序”,但在华人心里,是希望,是尊严,是活下去的勇气。 这个时代的华人,太需要这样的力量了。他们背井离乡,在异国他乡打拼,忍辱负重,只为了能活下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但生存从来不是靠忍让得来的,而是靠实力,靠团结,靠手里的枪杆子。 傍晚,沈言在槟城的华人学校给孩子们讲课。他没讲生意,没讲枪,只讲了自己小时候在村里听来的故事——讲岳飞抗金,讲文天祥不降,讲那些为了保护家园而拿起武器的先辈。 “孩子们,记住,咱们是华人,走到哪里都不能忘了根。”沈言看着孩子们清澈的眼睛,“但根不是用来让人欺负的,要是有人敢踩,咱们就得敢把他的脚挪开,用拳头,用智慧,实在不行,就用枪。” 孩子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眼里却燃起了异样的光。 离开学校时,夕阳正浓,把槟城的街道染成了金色。沈言看到几个华人小孩在街边玩“打仗”的游戏,他们用木棍当枪,嘴里喊着“冲啊”,模仿着士兵的样子,脸上满是认真。 他忽然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滚烫的力量。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站得更加坚定。 挺好。 他想。 只要华人还能抱团,只要手里的枪还在,只要心里的那股劲还没散,不管在东南亚,还是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华人都能站稳脚跟,都能活出个人样来。 夜色渐深,槟城的港口亮起了灯火。沈言的货轮缓缓启航,甲板上的弟兄们握紧了手中的枪,警惕地注视着黑暗。他们知道,前路或许还有风雨,还有挑战,但只要他们在一起,只要枪杆子够硬,就没有闯不过去的难关。因为他们身后,是千千万万的华人同胞,是那份刻在骨子里的团结与勇气。 第227章 泾渭分明 香港警署的办公室里,吊扇慢悠悠地转着,把空气中的雪茄味搅得愈发浓郁。沈言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前摊着一份巡逻报表,笔尖悬在纸上半天没落下——窗外,雷洛的车队正浩浩荡荡地驶出警署大门,黑色的轿车在阳光下闪着油光,车后座上隐约能看到几个西装革履的身影,一看就是来“拜访”雷洛的富商。 “沈警长,吕探长让您过去一趟。”门口传来黄先生的声音,他脸上堆着惯有的笑容,眼神却带着几分探究。 沈言放下笔,整了整警服外套——这件熨帖的制服他穿了快十年,肩章上的星徽从一颗变成了三颗,却始终没染上雷洛那帮人的“铜臭味”。 雷洛的办公室比他的大了三倍,墙上挂着港督亲笔题写的“勤政爱民”匾额,桌上摆着水晶杯和洋酒,与其说是办公室,不如说是私人会所。此刻,雷洛正和一个金发碧眼的洋人谈笑风生,桌上的托盘里放着几包白色粉末,不用问也知道是什么。 “阿言来了,快坐。”雷洛挥了挥手,语气热络,“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布里斯托尔先生,从伦敦来的‘大生意’人。” 沈言和那洋人握了握手,指尖触到对方冰凉的戒指,不动声色地收回手,在沙发上坐下。他知道雷洛的用意——这是在暗示他,贩毒的生意做得很大,想拉他入伙分一杯羹。 “布里斯托尔先生这次带来的‘货’,品质是顶流的。”雷洛拿起一包白粉,用手指沾了点凑到鼻尖,“我打算让你在西贡那边开个分销点,凭你的人脉,一年至少能多赚这个数。”他伸出三根手指,眼里闪着贪婪的光。 沈言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吕探长知道,我对这生意没兴趣。” 办公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布里斯托尔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黄先生的脸色也变得难看——在香港警队,还没人敢这么直接地拒绝雷洛。 雷洛放下手里的白粉,眯起眼睛盯着沈言,雪茄的烟雾在两人之间缭绕:“阿言,你这是不给我面子?” “不是不给面子。”沈言迎上他的目光,语气平静却坚定,“我沈言有三不碰:鸦片不碰,白面不碰,逼良为娼的事不碰。这是底线,谁来说都没用。” 他不是故作清高。 在西贡的码头,他见过太多被毒品毁掉的家庭。有劳工把血汗钱换成烟土,最后卖儿鬻女;有帮派为了抢地盘火并,尸体漂在海里三天没人收;甚至有母亲为了换一口白粉,眼睁睁看着孩子掉进海里——那些场景,比任何说教都让他明白,毒品这东西,沾了就没救。 更重要的是,他的根基在华人圈子,在走私航线,在东南亚的工厂。一旦沾了毒,不仅会得罪内地的关系,还会让那些信任他的华人寒心,得不偿失。 雷洛盯着他看了足足半分钟,忽然笑了:“好一个‘三不碰’!行,我不勉强你。不过阿言,你不碰可以,但别挡别人的财路,这点规矩,你懂?” “自然懂。”沈言点头,“只要不在西贡的地界卖,不祸祸我的人,他们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 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和雷洛之间的默契。雷洛的人可以在九龙、新界贩毒,甚至可以从他的码头过货,只要不把摊子铺到西贡,不逼着他的弟兄沾毒,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警署出来,沈言特意绕路去了西贡的码头。 傍晚的码头总是最热闹的,工人扛着货箱穿梭,小贩推着车叫卖,孩子们在栈桥上追逐打闹。沈言走到一个卖鱼蛋的小摊前,刚要叫一份,就看到两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鬼鬼祟祟地凑到一个搬运工身边,手里拿着个小纸包。 “滚开!”那搬运工猛地推开他们,脸色涨得通红,“沈爷说了,谁沾这玩意儿,立马赶出西贡!” 两个年轻人显然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想纠缠,却被巡逻的安保队员看到了。张班长带着人走过来,二话不说就把两人按在地上,搜出纸包里的白粉,反手给了他们两拳:“不长眼的东西,敢来西贡撒野!” “沈爷!”张班长看到沈言,连忙松手,“这俩是雷洛的人,想在码头兜售白粉,我这就把他们扔出去!” “等等。”沈言走过去,看着地上鼻青脸肿的年轻人,“回去告诉雷洛,我的话,他的人没听清,我再重复一遍:西贡的码头,我的工厂,我的人,谁也别想碰毒品。下次再让我抓到,就不是扔出去这么简单了。” 年轻人连滚带爬地跑了,码头的工人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还是沈爷硬气!”一个老搬运工竖起大拇指,“上次有个弟兄想偷偷抽鸦片,被沈爷发现,直接打断了腿赶出去,现在谁还敢碰那东西?” “就是!咱们在西贡能安安分分赚钱,全靠沈爷立的规矩!” 沈言摆摆手,让大家散了,心里却清楚,这只是开始。雷洛的胃口越来越大,毒品生意的利润又高得惊人,他们迟早会把主意打到西贡来,到时候,他和雷洛之间,怕是免不了一场冲突。 为了防患于未然,沈言特意加强了西贡的安保。 在码头的入口设了检查站,所有进出的人都要接受搜查;让张班长带人在西贡的大街小巷巡逻,尤其是酒、赌场这些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一旦发现有人贩毒,格杀勿论;甚至连往来的货轮,都要经过安航公司的人仔细检查,防止有人夹带毒品。 “沈爷,这么查,会不会太得罪雷洛了?”王铁柱有些担心,“昨天他的人来运一批‘布料’,咱们的人非要开箱检查,闹得很不愉快。” “布料?”沈言冷笑,“我看是‘白布料’。让他们查,越严越好。雷洛要是有意见,让他亲自来找我。” 他就是要让雷洛知道,他沈言的底线,谁也不能碰。 这天,雷洛果然派人来了,还是黄先生。他带来了一箱子金条,说是“给沈爷的茶钱”,想让沈言网开一面,允许他们在西贡的边缘地带开一家“烟馆”。 “黄先生,这些东西请带回。”沈言指着金条,语气冷淡,“西贡的规矩,不会改。别说开烟馆,就是有人敢在这儿抽一口,我也绝不姑息。” 黄先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沈爷,您这就没意思了。吕探长说了,给您三成的利润,这还不够?” “钱我有得赚,不用靠这个。”沈言站起身,“黄先生要是没事,就请回,我还要去工厂看看。” 黄先生气呼呼地走了,临走时撂下一句:“沈爷,您会后悔的!” 沈言没理会他。他知道自己不会后悔。 现在的西贡,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混乱的渔村了。这里有上万名华人在此安家,有十几家工厂日夜开工,有学堂,有医院,有市集,俨然一个小型的“华人王国”。他不能让毒品这个毒瘤,毁掉这里的一切。 晚上,沈言在工厂的食堂和工人们一起吃饭。 王师傅端着一碗面走过来,笑着说:“沈爷,今天新做了海鲜味的方便面,您尝尝。” 沈言接过面,刚吃了一口,就听到外面传来枪声。张班长匆匆跑进来,手里拿着枪:“沈爷,雷洛的人来了,带着几十号人,在码头外闹事!” 沈言放下碗筷,站起身:“让弟兄们准备战斗,告诉他们,守住码头,别让一个人进来!” 他知道,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雷洛的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不仅带了枪,还开来了两辆卡车,想强行冲开码头的闸门。安航的弟兄们早有准备,在闸门后架起了重机枪,沙袋堆成了掩体,李铁柱带着工兵在码头外埋了地雷,严阵以待。 “沈言!你给我出来!”卡车上传来雷虎的叫嚣声,“识相的就打开闸门,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沈言走到了望塔上,拿起扩音器:“雷虎,回去告诉雷洛,想在西贡贩毒,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话音刚落,对方就开火了。子弹打在闸门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安航的弟兄们立刻反击,重机枪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子弹像雨点般射向对方的卡车。 战斗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雷洛的人始终没能突破防线,反而被地雷炸翻了一辆卡车,死伤惨重。雷虎见势不妙,只好带着人狼狈地撤退了。 战斗结束后,码头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弹壳和血迹。弟兄们互相包扎伤口,脸上却没有丝毫惧色,反而带着一股同仇敌忾的斗志。 “沈爷,咱们把雷洛彻底得罪了,以后怕是没好日子过了。”王铁柱看着地上的血迹,忧心忡忡。 “早得罪晚得罪,迟早要得罪。”沈言看着远处香港岛的方向,眼神坚定,“与其将来被他拖下水,不如现在就摆明立场。咱们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不偷不抢,不沾毒品,光明正大,怕他什么?” 弟兄们纷纷点头,眼里燃起了斗志。 是啊,他们在西贡,靠运货赚钱,靠建厂吃饭,靠自己的本事守护家园,凭什么要看雷洛的脸色?凭什么要容忍毒品污染这片净土? 沈言看着弟兄们坚毅的脸庞,心里忽然踏实了。 他知道,只要这些人还在,只要他们守住“不碰毒品”的底线,守住西贡这片土地,就算面对再强大的敌人,他们也能站着活下去。 夜色渐深,西贡的码头又恢复了平静,只有巡逻的弟兄们脚步声格外清晰。沈言站在了望塔上,看着远处的海面,那里的航标灯依旧明亮,指引着方向。 金血在体内奔腾,带着一股不屈的力量。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场正邪的较量中,站得更加沉稳。 挺好。 他想。 有些底线,必须守住;有些原则,不能退让。哪怕因此得罪再大的势力,哪怕将来要面对再多的风雨,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守护的,不只是自己的生意,更是上万名华人的安宁,是这片土地的干净与希望。 远处的海面上,一艘货轮缓缓驶入港湾,甲板上的弟兄们握紧了手中的枪,警惕地注视着黑暗。他们知道,未来的路或许更加艰难,但只要他们团结一心,守住底线,就一定能在这片土地上,活出属于自己的尊严与荣光。 第228章 风波暂歇 雷洛的人撤走后,西贡码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三天。巡逻的弟兄们枪不离手,连食堂做饭的张婶都把菜刀磨得锃亮,说要是有人敢闯进来,就用剁排骨的力气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沈言却像往常一样,每天清晨去工地看进度,中午去工厂查生产,傍晚在码头和工人闲聊。他越是平静,弟兄们心里就越踏实——沈爷这是胸有成竹,没把雷洛那点动静放在眼里。 第四天清晨,雷洛的亲笔信送到了沈言手上。 信里没提那天晚上的冲突,只说“前几日小儿辈不懂事,扰了沈爷清静,还望海涵”,末尾邀请沈言去九龙的夜总会“叙叙旧”,顺便谈谈“日后合作的事”。 “沈爷,这老狐狸肯定没安好心。”张班长看着信上的字迹,恨得牙痒痒,“说不定设了鸿门宴,想趁机拿捏您。” 沈言把信纸折好揣进兜里,淡淡道:“鸿门宴也要去。有些事,总得当面说清楚。” 他心里清楚,雷洛不是真心道歉,而是在试探他的底线。那晚的冲突让雷洛明白,硬抢西贡行不通,只能换种方式——或拉拢,或施压,总之不能让沈言成为他贩毒路上的绊脚石。 九龙的夜总会灯红酒绿,震耳的音乐几乎要掀翻屋顶。雷洛坐在最显眼的卡座里,身边围着几个穿旗袍的舞女,看到沈言进来,立刻挥手让音乐停了,笑着起身:“阿言,可算把你盼来了,来,坐。” 沈言没看那些舞女,径直走到卡座对面坐下,开门见山:“吕探长有话不妨直说。” 雷洛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眼神闪烁:“阿言,你我相识这么多年,我知道你性子倔。毒品那生意,你不碰可以,但码头的路子,总得给兄弟们留一条?” “可以。”沈言点头,“正常的货物,交税过检,随便过。但要是想夹带那东西,门都没有。” “爽快!”雷洛拍了拍手,“我就喜欢你这直来直去的性子。这样,以后我让人在码头过货,每笔给你抽一成利,不用你沾手,只当是给弟兄们的‘茶水费’,怎么样?” 这是雷洛的让步,也是试探。一成利看似不多,但若真让雷洛的毒品从西贡码头过,日积月累下来,沈言就算没直接沾毒,也成了帮凶,想摘都摘不干净。 “茶水费就免了。”沈言看着他,“我只有一个条件:管好你的人,别再往西贡的地盘上凑,不然下次,就不是打退那么简单了。” 雷洛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恢复如常:“行,我答应你。” 两人碰了杯,酒液入喉,各有各的心思。沈言知道,这只是暂时的和平,雷洛绝不会甘心放弃西贡这块肥肉,只是眼下没找到更好的办法而已。 从夜总会出来,沈言没直接回西贡,而是绕去了香港岛的华人医院。 病房里,一个年轻人躺在床上,腿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正是那天在码头被雷洛的人打伤的搬运工。看到沈言进来,他挣扎着要起身,被沈言按住了。 “沈爷,给您添麻烦了。”年轻人眼圈泛红,“都怪我没用,没拦住他们。” “不怪你。”沈言放下带来的水果,“好好养伤,医药费和误工费,公司都给你报了。” 这年轻人叫阿强,从广东逃港来的,在码头扛活快两年了,踏实肯干,上个月刚被选为工头。那天若不是他拼死拦住雷洛的人报信,恐怕真要让那些人把毒品带进西贡。 “沈爷,您可得当心啊。”阿强抓住他的手,语气急切,“我听那些人说,雷探长放话了,要让您在香港待不下去。” 沈言拍了拍他的手背:“放心,我心里有数。” 离开医院时,天色已近黎明。沈言站在码头,看着第一班渡轮缓缓靠岸,心里忽然有些感慨。他来香港这么多年,从最初的挣扎求生,到现在能和雷洛分庭抗礼,靠的不只是枪杆子,更是这些弟兄的信任——阿强这样的人,才是他真正的根基。 回到西贡,沈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安航安保公司的武装人员扩充到五百人,又从东南亚运回一批新武器,包括十挺重机枪和五门迫击炮,全部部署在码头和工厂周围,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沈爷,咱们这阵仗,怕是要把殖民当局惊动了。”王铁柱看着那些新架设的机枪,有些担心。 “惊动了才好。”沈言冷笑,“让他们知道,西贡不是谁都能撒野的地方,不管是雷洛,还是别的什么人。” 果然,没过几天,港英政府的警务处长就派人来了,说是“例行检查”,实则想看看西贡的虚实。沈言没藏着掖着,让张班长带着他们参观了训练基地和武器库,看着那些训练有素的武装人员和精良的武器,来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只说了句“注意安全”,就灰溜溜地走了。 “沈爷这招太高了!”王铁柱抚掌大笑,“这下殖民当局知道咱们不好惹,肯定不敢随便帮着雷洛打压咱们了。” 沈言没笑。他知道,殖民当局的态度取决于利益。只要西贡的工厂还在纳税,码头的贸易还在给香港带来繁荣,他们就不会轻易动他。但如果有一天,他的存在威胁到了港英政府的利益,这些人会比雷洛更狠。 日子渐渐恢复了平静。 雷洛果然信守承诺,没再派人来西贡闹事,他的毒品生意也绕开了西贡码头,改走其他路线。沈言的工厂依旧产销两旺,方便面和火腿肠不仅垄断了东南亚的华人市场,还开始进入欧洲——通过那些洋行商人的渠道,“四海牌”成了第一个走进欧洲超市的华人食品品牌。 这天,沈言正在查看欧洲市场的订单,陈先生又从内地来了,这次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沈先生,国内的罐头厂建成了,用的就是你送来的设备和技术,现在已经能批量生产水果罐头了。”陈先生递给他一张照片,上面是崭新的厂房和忙碌的工人,“上面让我谢谢你,说等将来条件好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你。” 沈言看着照片,心里暖暖的。他走私机器、药品,甚至冒险运送粮食,从来没图过回报,只希望能为家乡做点事。现在看到这些努力有了成果,比赚再多钱都让他高兴。 “报答就不必了。”沈言笑着说,“要是需要什么原料或者技术,尽管开口。” “还真有件事想麻烦你。”陈先生压低声音,“国内的足球队要去东南亚比赛,想请你的人帮忙护卫,确保安全。” “没问题。”沈言当即答应,“让李铁柱带一队人过去,保证万无一失。” 他知道,这不仅是护卫,更是一种姿态——让东南亚的华人看看,内地的同胞来了,他们有能力保护;也让那些敌视华人的势力看看,华人是团结一心的。 几天后,李铁柱圆满完成任务,不仅安全护送足球队完成了比赛,还在一次土着骚扰事件中挺身而出,保护了队员和当地华人,被当地报纸称为“华人的守护神”。 “沈爷,您看这报纸,都把咱们安航公司夸上天了!”王铁柱拿着报纸跑进来,兴奋地说,“现在整个东南亚的华人都知道,安航的人不仅能打,还护着自己人!” 沈言接过报纸,上面印着李铁柱和队员们的合影,标题是“华人力量,不容小觑”。他看着照片里李铁柱坚毅的脸庞,忽然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都值了。 傍晚,沈言站在西贡的山顶,俯瞰着这座由他亲手打造的“华人城”。 码头的货轮进进出出,工厂的烟囱冒着白烟,住宅区的灯光星星点点,学堂里传来孩子们的读书声……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生机勃勃的画卷。 他想起刚到香港时的窘迫,想起第一次走私时的紧张,想起那些在战斗中牺牲的弟兄,想起雷洛的威胁,想起殖民当局的试探……一路走来,跌跌撞撞,却也一步步把梦想变成了现实。 金血在体内缓缓流淌,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平和与坚定。玉骨支撑着他的身躯,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站得更加从容。 挺好。 他想。 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不管雷洛和殖民当局有多少算计,只要他守住西贡这片净土,守住弟兄们的信任,守住那颗为同胞谋福祉的心,就一定能走得更远,更稳。 夜色渐浓,西贡的灯火如同繁星,照亮了南洋的夜空。远处的海面上,“四海航运”的货轮正缓缓启航,载着“四海牌”的方便面和火腿肠,也载着华人的希望与梦想,驶向更远的地方。而沈言知道,他的故事,还远未结束。 第229章 凶名 南中国海的夜,黑得像泼翻的墨汁。“远洋号”货轮劈开浪涛,甲板上的探照灯扫过之处,海水泛着诡异的磷光。沈言站在驾驶舱旁,手里攥着望远镜,镜片里映出三艘鬼祟的快艇——船头架着机枪,船身涂着骷髅头标志,是横行这片海域的“黑风帮”。 “沈爷,对方打信号了,让咱们停船卸货!”了望手扯着嗓子喊道,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沈言没吭声,只是朝张班长打了个手势。张班长会意,转身钻进船舱,片刻后,甲板上响起金属碰撞的脆响——弟兄们正从隐蔽的枪库里往外拖重机枪,枪身的冷光在夜色里闪得吓人。 这不是“远洋号”第一次遭遇劫船。 半年前在巴士海峡,他们遇到过“鲨鱼帮”的伏击。对方仗着人多,想用钩子勾住船舷强行登船,结果被李铁柱带的工兵连扔下去的手榴弹炸懵了,三艘快艇沉了两艘,剩下的一艘拖着黑烟逃了,甲板上留下的血迹染红了半片海。 三个月前在马六甲,荷兰殖民者的缉私队想借“检查”之名扣船,被老周指挥货轮撞断了缉私艇的桅杆,又用迫击炮轰得对方狼狈逃窜,从此再没人敢拦“远洋号”的船。 “黑风帮算什么东西?也敢来捋咱们的虎须!”张班长啐了一口,亲自操起重机枪,手指扣在扳机上,眼里闪着嗜血的光。他胳膊上还留着上次跟海盗火并时被砍的伤疤,此刻正随着肌肉绷紧而微微颤动。 黑风帮显然没把这艘“二手货轮”放在眼里,领头的快艇已经冲到了五十米内,船头的机枪开始试探性扫射,子弹打在货轮的钢板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打!”沈言一声令下。 “哒哒哒——”重机枪突然咆哮起来,火舌撕破夜幕,子弹像暴雨般泼向快艇。领头的快艇瞬间被打烂了引擎,在海面上打着转,上面的海盗惨叫着掉进海里,被货轮激起的浪涛卷得不见踪影。 剩下的两艘快艇慌了神,想掉头逃跑,却被从船尾绕过来的“护卫号”武装艇堵住了去路。“护卫号”上的弟兄们早就憋足了劲,迫击炮“轰”的一声炸响,一艘快艇当场解体,碎片和尸体混在一起,在海面上浮浮沉沉。 最后一艘快艇的海盗彻底吓破了胆,跪在甲板上举着枪投降。沈言让人把他们捆起来扔到货舱,打算天亮后交给路过的英国巡逻舰——不是为了领赏,只是想让更多人知道,动他沈言的船,是什么下场。 战斗结束得太快,快到驾驶舱里的老船长还没来得及紧张,就已经闻到了海面上弥漫的硝烟味。他抹了把额头的汗,对沈言说:“沈爷,您这些弟兄,真是比正规军还厉害!” 沈言没接话,只是让弟兄们清理甲板。他看着海面上漂浮的残骸,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在这条航道上,仁慈就是自杀。黑风帮在这片海域劫过至少二十艘华人货轮,杀过的船员能堆成一座小山,今天落到他手里,算是报应。 “远洋号”继续前行,甲板上的血迹很快被海浪冲刷干净,仿佛刚才的血战从未发生。只有弟兄们脸上的镇定,和枪膛里余温未散的子弹,证明着刚才的凶险。 这些弟兄,个个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 李铁柱以前是工兵连的,埋过的地雷比别人踩过的脚印还多,上次遇到水雷阵,他光着膀子跳进海里,用匕首把引线一根根挑断,上来时浑身被礁石划得像烂布条,却咧嘴笑着说“搞定了”。 老周在船上待了半辈子,最擅长在枪林弹雨里掌舵,上次被火箭筒击中船尾,他硬是凭着半船的动力,把货轮开回了西贡,后背被弹片划开的口子缝了十七针,第二天就又爬上了驾驶台。 还有个叫小石头的年轻弟兄,才十九岁,是从内地逃来的孤儿,第一次参加战斗时吓得尿了裤子,现在却能在摇晃的甲板上,用狙击步枪打中百米外海盗的眉心,枪枪致命。 他们不是天生的勇士,只是在一次次生死考验里,把恐惧熬成了血性。每次出航前,沈言都会让厨房杀头猪,给弟兄们炖一锅红烧肉,不是为了解馋,是怕他们这一去,就再也吃不上家乡的味道。 “沈爷,这次损失了两个弟兄。”张班长低着头走过来,声音沙哑。刚才的交火中,两个负责了望的弟兄被流弹打中,掉进海里没捞上来。 沈言沉默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开,在上面郑重地写下两个名字——那是他专门记录牺牲弟兄的本子,已经写了满满三页,每个名字后面都记着他们的籍贯和牺牲的地点。 “回去后,给他们家里寄双倍的抚恤金,孩子的学费我包到大学。”沈言的声音有些发沉,“告诉会计,以后牺牲弟兄的家属,每月都能到公司领米领油,只要我沈言在,就不能让他们冻着饿着。” 张班长用力点头,转身去传令,背影在探照灯下显得格外挺拔。 这些年,沈言记不清打了多少仗,损失了多少弟兄。但他清楚地知道,正是这些牺牲,换来了“沈言的船碰不得”的凶名,换来了走私航线的畅通无阻。 在东南亚的走私圈里,“沈言”这两个字,比任何武器都管用。 有一次,他们的船队在暹罗湾遇到另一伙华人走私商,对方想抢他们的橡胶生意,两边在港口对峙。当对方听说领头的是沈言时,领头的老板当场就怂了,不仅拱手让出了生意,还送了十箱燕窝当“赔罪礼”,说“早就听说沈爷的威名,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 还有一次,在越南的海防港,法国殖民者想强行征收“保护费”,扣了他们的货。沈言没派人去理论,只是让老周把船开到港外,对着空海轰了三炮。第二天,法国人的总督就亲自跑来道歉,不仅放了货,还赔了五千法郎,说“误会,都是误会”。 这就是打出来的名声。 你退一步,对方就敢进十步;你把刀亮出来,把血泼出去,他们反而会敬你三分。在这人命不如狗的乱世,凶名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远洋号”抵达西贡码头时,天刚蒙蒙亮。码头上已经站满了人,有等着卸货的工人,有来接船的家属,还有闻讯赶来的记者——上次“远洋号”击溃黑风帮的消息已经传开,报纸上把他们称作“南海守护神”。 沈言走下船,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突然跪了下来,抱着他的腿哭喊道:“沈爷,谢谢您啊!我家老头子就是被黑风帮害死的,您为他报仇了啊!” 沈言连忙把她扶起来,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他想起本子上那些名字,想起那些永远回不了家的弟兄,忽然觉得,他们的血,没有白流。 “以后这条航线,再也没人敢欺负咱们华人了。”沈言对老太太说,也对周围的人说,声音不大,却带着千钧之力。 人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有人喊着“沈爷万岁”,有人激动地抹眼泪。这些在海上讨生活的人,谁没受过海盗的欺负?谁没被殖民者勒索过?沈言和他的弟兄们,用枪杆子为他们撑起了一片天。 回到公司,沈言没休息,直接去了训练场。 弟兄们正在进行登船训练,一个个像壁虎似的贴着船舷往上爬,手里的匕首随时准备刺向“敌人”。李铁柱在一旁喊着口号,嗓子已经沙哑,却依旧中气十足。 “沈爷!”看到沈言,弟兄们纷纷停下动作,立正敬礼,脸上的汗水混着泥灰,眼神却亮得惊人。 沈言走过去,拿起一把训练用的木枪,递给小石头:“昨天打得不错,再给我露一手。” 小石头咧嘴一笑,接过木枪,原地翻了个跟头,枪尖稳稳地“刺”中三米外的靶心,引得一片喝彩。 沈言看着这些年轻的面孔,忽然想起自己刚到香港时的样子。那时他也像小石头一样,心里揣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手里的枪是唯一的依靠。而现在,他有了这么多弟兄,有了能遮风挡雨的码头和工厂,却依旧不敢有丝毫松懈。 他知道,凶名这东西,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今天打胜了,别人怕你;明天要是输了一场,以前的威名就会烟消云散,等着你的只会是更凶狠的豺狼。 “加练两个小时。”沈言对张班长说,“负重越野,再加五十发实弹射击。” “是!”弟兄们齐声应道,声音震得训练场的树叶都在颤。 夕阳西下时,训练才结束。弟兄们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身上的作训服能拧出水来,却没人叫苦。沈言让厨房送来绿豆汤,看着他们一碗接一碗地喝,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沈爷,下次出航,咱们去哪?”小石头凑过来,眼里闪着期待的光。对这些弟兄来说,出海不仅是干活,更是证明自己的战场。 沈言望向南海的方向,那里的晚霞红得像血。 “去菲律宾。”他缓缓道,“听说那里的海盗最近很猖狂,欺负了不少华人商船,咱们去‘拜访’一下。” 小石头用力点头,握紧了手里的枪。远处的海面上,“远洋号”正在补充燃料,甲板上的重机枪已经擦拭干净,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远方,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 金血在体内奔涌,带着一股滚烫的力量。玉骨支撑着沈言的身躯,让他在这片用鲜血和勇气守护的海域上,站得更加坚定。 挺好。 他想。 走私的路依旧危险,牺牲或许还会发生,但只要这些弟兄还在,只要这股血性还在,他们就能一直走下去。凶名也好,威名也罢,说到底,都是为了让更多人能平平安安地出海,顺顺利利地回家。 夜色再次笼罩西贡码头,“远洋号”的烟囱冒出黑烟,缓缓驶离泊位。甲板上的弟兄们握紧了枪,眼神警惕而坚定。他们知道,前方或许还有海盗,还有缉私队,还有数不清的危险,但他们不怕——因为他们是沈言的弟兄,是南海上最狠的狼。 而他们的沈爷,正站在船头,望着漆黑的海面,嘴角噙着一丝冷冽的笑。这条路,他会带着弟兄们,一直走下去,直到再也没人敢挡他们的船,直到每一条航道,都能让华人商船安全通行。 第230章 岐黄 西贡的雨,下得比往年缠绵。沈言坐在新建的书房里,窗外是淅淅沥沥的雨声,窗内是摊开的《黄帝内经》,泛黄的纸页上,蝇头小楷批注得密密麻麻。他指尖捏着一枚银针,对着烛火细看,针尖在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这是他托人从内地带来的老银针,据说传了三代,针身带着淡淡的药香。 “沈爷,药熬好了。”张婶端着一个砂锅走进来,一股浓郁的药味瞬间弥漫开来,“周老先生说,这剂‘固本汤’得温着喝,最养元气。” 沈言放下银针,接过药碗。深褐色的药汁冒着热气,喝在嘴里先苦后甘,顺着喉咙滑下去,丹田处竟隐隐泛起一丝暖意。这感觉让他心头一动——练了这么多年的内家拳,金血玉骨虽已初成,但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如今这碗汤药,竟像是给堵塞的河道开了个小口。 两年前,彻底扫平东南亚的海盗和敌对帮派后,沈言就渐渐“闲”了下来。 西贡警署的弟兄早已能独当一面,连署长都得看安航公司的脸色行事;码头的货运流程被王铁柱打理得滴水不漏,从装货到卸货,误差不会超过一袋米;东南亚的工厂更是产销两旺,“四海牌”的方便面成了华人圈的硬通货,连当地土着都知道“买吃的,找沈记”。 手底下的人劝他:“沈爷,您该享享清福了。” 他嘴上应着,心里却总觉得空落落的。夜里打坐时,金血在经脉里奔腾,偶尔会撞上一处淤塞,疼得他冷汗直流;玉骨虽坚,却总少了份温润灵动,像是缺了点“生气”。直到一次偶然,看到周老先生给受伤的弟兄针灸,银针刺入穴位的瞬间,那弟兄原本僵直的腿竟微微动了动,他才猛然想起——老祖宗留下的医术,或许能解他的困局。 “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练功不懂医,终究是蛮夷。”周老先生是这么跟他说的,这位曾在太医院待过的老中医,如今成了他的“药师父”,“气血如江河,穴位似闸口,你这身子骨是铁打的不假,但铁也得懂得淬火、保养,不然迟早会锈。” 沈言信这话。 他见过太多弟兄,年轻时能扛能打,一身蛮力能掀翻卡车,可到了三十岁后,不是腰伤就是腿疾,稍微动一动就喘。这不是不够勇悍,是不懂调养,硬生生把身子熬垮了。他不想走这条路,尤其是金血玉骨的修行到了瓶颈,更需要医理来“引路”。 书房的书架上,渐渐堆满了医书。从《伤寒杂病论》到《本草纲目》,从《针灸大成》到《濒湖脉学》,甚至还有几本手写的民间验方,都是他托人从内地、香港、甚至南洋的华人药铺里淘来的。 每天清晨,弟兄们在训练场挥汗如雨时,他就在后院的药圃里认药。 紫苏的叶子是锯齿状的,揉碎了有股辛香,能治风寒感冒;薄荷的茎是空的,叶子凉丝丝的,外敷能消肿止痛;最让他着迷的是三七,这“金不换”的根茎断面带着红点,既能活血化瘀,又能止血生肌,简直是为他们这些常年动刀动枪的人量身定做的。 “沈爷,这株‘过江龙’您可别碰,有毒。”周老先生拄着拐杖走过来,指着一株缠绕在篱笆上的藤蔓,“虽说是以毒攻毒的好药,但没配好方子,能把人疼得满地滚。” 沈言点点头,在本子上记下“过江龙,有毒,需配伍”。他学药理,不只是为了自己修行,更想弄明白弟兄们常犯的伤痛该怎么治。上次李铁柱拆地雷时被碎石砸伤了腰,西医说要躺三个月,周老先生几贴膏药加针灸,半个月就下地了,这让他对中医更是信服。 午后的时光,大多耗在针灸上。 最初,他对着铜人模型练,扎了半个月,针针都偏;后来找自己下手,先扎合谷、曲池这些易找的穴位,扎得满手是针眼,疼得龇牙咧嘴;直到三个月后,才敢给弟兄们试针。 第一个“病人”是小石头,这愣头青练劈叉时伤了筋,腿肿得像萝卜。沈言捏着银针,手都在抖,周老先生在一旁盯着:“别怕,找准足三里,斜刺三十度,进针三分……对,就是这感觉。” 银针刺入的瞬间,小石头“嗷”地叫了一声,随即又奇道:“沈爷,不疼了,还热乎着呢!” 沈言松了口气,额头全是汗。那一刻,他忽然明白,医术和功夫一样,看着玄乎,实则都是实打实的本事——差一分毫,效果就天差地别。 日子久了,沈言的医术竟渐渐有了名气。 西贡的华人有个头疼脑热,都愿意来找他看。他不收钱,只让带点自家种的草药当“诊费”,一来二去,书房外的药圃竟被填得满满当当,连东南亚特有的肉豆蔻、檀香都有了。 这天,雷洛派人送来一封请柬,说自己的小儿子出了天花,西医束手无策,想请沈言去看看。 “沈爷,这雷洛没安好心?”王铁柱不放心,“天花那玩意儿能要命,万一没看好,他还不得借机找茬?” 沈言却看着请柬沉吟。他知道雷洛的小儿子是早产儿,身子弱,真要是没了,以雷洛的性子,说不定会迁怒旁人。但医者仁心,不管对方是谁,见死不救不是他的性子。 “备药箱。”他对周老先生说,“带上天花散、紫雪丹,再备几枚泻火的银针。” 雷洛的公馆在香港岛半山,装修得像座宫殿,却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药味和压抑的哭声。雷洛的小儿子躺在摇篮里,小脸烧得通红,身上布满了红疹,呼吸微弱得像风中残烛。 “沈先生,求您救救他。”雷洛平时的嚣张荡然无存,眼眶通红,“西医说没救了,我知道您懂中医,您一定有办法的!” 沈言没说话,先给孩子搭脉,又翻看眼睑,最后取出银针,在百会、曲池、足三里等穴位轻轻刺入。他的动作极稳,银针在指间转动,快得只留下残影——这是他把内家拳的劲法融入了针灸,看似轻巧,实则每一分力道都恰到好处。 半个时辰后,他收起银针,又让人把天花散和温开水调成糊状,一点点喂给孩子。 “三天内别碰西药,按时喝药,要是能退烧,就有救。”沈言写下方子,递给雷洛,“这是我自己配的药膏,每天涂在红疹上,能防感染。” 雷洛接过方子,看着上面苍劲的字迹,忽然对着沈言拱了拱手,语气复杂:“沈先生,以前的事……对不住了。” 沈言没接话,转身带着药箱离开。他救孩子,不是为了雷洛的道歉,是为了自己心里那点念想——不管是好人坏人,孩子总是无辜的。 三天后,雷洛派人送来一块纯金打造的牌匾,上面刻着“妙手仁心”四个大字,还附了一封信,说孩子烧退了,红疹也开始结痂,让他务必收下这份谢礼。 沈言把牌匾挂在了书房,不是为了炫耀,是觉得这四个字提醒着他:武力能镇住一时,医术却能暖人心。 闲下来的日子,沈言常和周老先生讨论医理,偶尔也会切磋功夫。老先生年轻时练过形意拳,虽年迈体衰,推手时却总能以柔克刚,把沈言的刚猛之力化于无形。 “你这金血太烈,像团火,烧得猛,也耗得快。”一次推手后,老先生抚着胡须说,“得用阴柔的法子调和,就像熬药,武火煮开了,还得文火慢炖,不然药渣都焦了。” 沈言恍然大悟。 他一直以为修行就是猛冲猛打,靠金血硬冲经脉,靠玉骨硬抗外力,却忘了“阴阳调和”的道理。就像医书里说的“气血互生,刚柔相济”,光有金血的“刚”还不够,得有医理滋养的“柔”,才能走得长远。 从那以后,他打坐时不再一味催逼金血,而是学着用意念引导气血,配合呼吸吐纳,像是在给经脉“推拿”;练拳时也放慢了速度,一招一式都带着“按、揉、点”的意味,仿佛在给自己针灸。 变化是潜移默化的。 以前金血奔腾时的灼痛感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绵长的暖意;玉骨也仿佛被温水泡透,多了份温润的光泽,不再是冷冰冰的坚硬。有一次,他不小心被掉落的钢梁砸中肩膀,竟只是微微一麻,钢梁却被震得变了形——这在以前,少说也得骨裂。 “这就是‘内外兼修’的道理。”周老先生看着他肩膀上的红印,欣慰地笑了,“功夫是盾,医术是补,盾再硬,也得有补漏的本事,不然迟早会破。” 沈言深以为然。 他想起那些牺牲的弟兄,若是当初懂点急救的医术,或许有几个能活下来;想起自己年轻时硬扛的刀伤枪伤,若是早懂调养,也不会落下阴雨天就疼的旧疾。这世上,最厉害的不是能打多少胜仗,是能护住多少人,能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活得更长久、更安稳。 雨停了,阳光透过窗棂,照在摊开的《黄帝内经》上。沈言拿起银针,对着自己的内关穴轻轻刺入,一股暖流顺着手臂蔓延开来,带着淡淡的药香。 书房外,弟兄们在训练场上喊杀震天,码头的货轮鸣着汽笛,工厂的机器嗡嗡作响,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成不了顶尖的医者,但这份岐黄之术,已经融入了他的骨血,成了修行路上最坚实的台阶。武力能打下江山,而医术,能守住这片江山,守住身边的人。 挺好。 他想。 闲下来的日子,能在书香药香里琢磨医理,能在拳风针影里感悟修行,能看着西贡的万家灯火,看着弟兄们平安喜乐,这或许就是最好的时光。 远处的海面上,“四海号”货轮正缓缓启航,船头的浪花里,仿佛能看到金血与药香交织的光芒。沈言放下银针,走到窗前,望着那越来越远的船影,眼神平静而深邃。这条路,他会一直走下去,用功夫守护安宁,用医术滋养岁月,直到青丝变白发,直到再也打不动拳、捻不动针,也无怨无悔。 第231章 千金散尽购灵药 西贡的药铺街,如今成了整个东南亚最热闹的药材集散地。从清晨到深夜,挑着药担的药农、背着药箱的郎中、推着独轮车的药商络绎不绝,空气中弥漫着当归的浓郁、麝香的清冽、燕窝的醇厚——这些大多是冲沈言来的,谁都知道,这位沈爷收药不问价,只要是“好东西”,再多钱都肯出。 “沈爷,刚从云南运来的老山参,五十年的,您瞧瞧这须子!”一个穿马褂的药商捧着个红绸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躺着的人参根茎饱满,须根如银,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 沈言伸出手指,轻轻抚过参须。指尖触及的瞬间,脑海里仿佛有幅画面展开——这株人参生长在海拔三千米的密林里,经历过五次山洪、三次暴雪,根系在岩缝中盘桓,吸收了足足五十年的日月精华。 这就是他修炼出的“神识”。 最初只是打坐时能隐约“看到”体内的气血流动,随着医理渐通、修行日深,这股无形的感知力越来越强,不仅能内视经脉,还能外察万物。辨药材年份、断矿石优劣、甚至能透过船舱板“看”到里面的货物,比最精密的x光机还管用。 “不错。”沈言收回手,语气平淡,“开个价。” 药商咽了口唾沫,伸出五根手指:“这个数。”他说的是五千块大洋,这在当时能买下半条街的铺面。 周围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连站在一旁的王铁柱都皱起了眉——五千块买根“草”,这也太败家了。 沈言却没还价,直接让账房取钱。他知道,这株老山参不仅是药材,更是“药引”。周老先生给他配的“培元汤”里,正缺这么一味能“吊住元气”的主药,用它来调和金血的燥烈,再好不过。 药商捧着大洋,笑得合不拢嘴,心里直呼“沈爷真是财神爷”。他不知道,沈言的神识早已“探”过这株人参的内里,确认没有以次充好,这五千块花得值。 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药铺街上演。 有人从印度带来檀香紫檀,说是能安神定气,沈言看一眼就知道年份够不够,当即买下雕刻成药碾子;有人从波斯运来乳香没药,说是能活血化瘀,他用神识“闻”过药性,比市面上的好上三成,直接包圆了所有存货;甚至有个从长白山来的猎户,背来一块拳头大的野山参,说是百年老参,沈言的神识扫过,发现是用硫磺熏过的假货,当场揭穿,吓得那猎户屁滚尿流地跑了。 “沈爷,您这本事也太神了!”王铁柱看着被揭穿的假参,啧啧称奇,“隔着老远就能知道真假,比那些老药工还厉害!” 沈言笑了笑,没解释。这神识是修行的副产品,也是学医的助力。药材这东西,讲究“道地”,讲究“灵气”,光看外形、闻气味不够,得用这无形的感知力去“品”,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大药”。 他收药,不只是为了自己修行。 周老先生说,西贡的华人越来越多,得建个像样的药堂,既能给弟兄们看病,也能接济穷苦人。沈言深以为然,不仅在码头旁盖了座“济世堂”,还让人把收来的药材分类储存,常用的草药做成膏丹丸散,珍贵的药材则妥善保管,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济世堂”开张那天,沈言亲自坐诊。 第一个病人是个渔民,出海时被鲨鱼咬伤了腿,伤口溃烂流脓,西医说要截肢。沈言先用神识“扫”过伤口,发现溃烂还没伤及骨头,便取出自己炮制的“生肌散”,又用银针在周围穴位扎了几针,最后开了方子,让他每天来换药。 半个月后,那渔民的腿竟奇迹般地好了,不仅能走路,还能下海捕鱼。消息传开,“济世堂”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每天天不亮就有人排队,最远的从吉隆坡赶来,只为让沈言看一眼。 沈言来者不拒,白天坐诊,晚上就研究药材。他的书房里,除了医书,还多了许多玻璃罐,里面泡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有五爪金龙的蛇胆,有千年灵芝的切片,有深海珍珠的粉末,甚至还有一颗鸽子蛋大的牛黄,是从印度商人手里花重金买来的,据说能解百毒。 “沈爷,这颗牛黄花了您三万大洋,值吗?”王铁柱看着玻璃罐里那金黄色的疙瘩,咋舌道,“够盖十座工厂了。” “值。”沈言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上次去菲律宾,遇到个部落,他们的箭毒能让人半个时辰毙命,这牛黄就是解药。多备点救命的东西,比盖工厂有用。” 他说的是真心话。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太多稀奇古怪的毒——海盗的蛇毒、土着的箭毒、甚至洋人的化学毒剂,多一样解药,弟兄们出航时就多一分保障。钱没了可以再赚,但人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为了收齐“救命药”,沈言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脉。 让老周的船队在东南亚各地留意珍稀药材,只要听说哪里有“大药”,不管是在深山老林还是海岛部落,都派人去收;让香港的洋行帮忙打听欧洲的草药,连秘鲁的金鸡纳霜、非洲的吐根碱都弄了不少;甚至托陈先生从内地弄到了几株川贝母和冬虫夏草,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 有一次,听说缅甸的原始森林里有“血竭”,能治刀伤枪伤,止血效果立竿见影,沈言立刻派李铁柱带一队人去。那地方不仅有猛兽,还有瘴气,弟兄们走了半个月才找到,回来时个个瘦了一圈,身上被蚊虫咬得全是包,却捧着血竭笑得比什么都开心。 “沈爷,您看这血竭,红得像玛瑙!”李铁柱把血竭递过来,脸上的伤口还在渗血。 沈言没先看血竭,而是拉着他去了“济世堂”,亲自给他清理伤口,敷上最好的药膏。看着李铁柱背上纵横交错的伤疤,他心里忽然有些不是滋味——这些弟兄为了他一句吩咐,就能豁出性命去拼,他能做的,就是用最好的药材,护他们周全。 从那以后,沈言收药时,总会多问一句“有没有危险”,能让人少受点罪,就绝不派他们去冒险。 随着药材越收越多,沈言的神识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强。 以前只能“看”到药材的年份和药性,现在甚至能“感知”到药材的“情绪”——老山参的沉稳、野灵芝的灵动、牛黄的刚猛,仿佛每一味药都有自己的性子。他把这种感知融入药方,配出来的药效果奇佳,连周老先生都赞不绝口:“沈爷这是得了‘药神’的真传,能和药材说话了。” 这种“说话”的本事,在一次意外中救了所有人。 那天,西贡码头卸了一批从南洋运来的香料,说是要做成方便面的调料。沈言路过时,神识无意间扫过,竟“闻”到一股极淡的腥气,藏在香料的浓郁气味里,带着剧毒的阴冷。 “这香料不能用!”他当即让人把所有香料封存,取样送去化验。结果出来,果然掺了“箭毒木”的粉末,也就是传说中的“见血封喉”,哪怕只是皮肤接触,都可能致命。 后来才知道,是以前被他打垮的黑风帮余孽搞的鬼,想借此毁掉“四海牌”的名声。幸亏沈言神识敏锐,不然不知道要出多大的事。 “沈爷,您这本事真是神了!”王铁柱心有余悸,“要是真用了这香料,咱们的厂子就完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让人加强了对所有原材料的检查,连水和面粉都要用神识“过”一遍。他知道,这神识不仅是学医的助力,更是守护西贡的屏障,哪怕再细微的危险,都不能放过。 日子久了,沈言“能识百草、能辨剧毒”的名声传遍了东南亚。 有人说他是“药仙下凡”,有人说他有“透视眼”,甚至有土着部落把他当成神明,送来各种奇珍异草,只求他能赐一味“平安药”。 沈言从不解释,只是把收到的药材分门别类,能用的入药,不能用的就种在药圃里,看着它们生根发芽,也是一种乐趣。 这天,周老先生拿着一本《本草纲目》,指着其中一页说:“阿言,你看这‘千年雪莲’,生长在雪山之巅,能固本培元,对你的修行大有裨益,只是……” “只是不好找,对?”沈言接过书,看着上面的插画,雪莲在冰雪中绽放,像一团燃烧的火焰。他的神识仿佛已经穿透了书页,看到了雪山的严寒,看到了雪莲在绝境中顽强的生机。 “找不找得到不重要。”沈言合上书,笑着说,“重要的是,咱们手里的药材,已经能护得住身边的人了。” 周老先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说得对,医者仁心,不在于药多珍贵,在于能救多少人。” 夕阳透过药圃的篱笆,照在五颜六色的草药上,也照在沈言平静的脸上。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找不到传说中的千年雪莲,但这满圃的药材,这神识带来的感知,已经足够让他在这条路上走得稳稳当当。 钱花了可以再赚,药材用了可以再收,但守护住的人,安稳的日子,才是最珍贵的财富。 挺好。 他想。 神识在指尖流淌,药香在鼻尖萦绕,身边有弟兄守护,眼前有万家灯火,这样的日子,比任何奇珍异草都更能滋养人心,更能让金血玉骨,在岁月里沉淀出最温润的光泽。 远处的“济世堂”里,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夹杂着郎中问诊的话语,和药杵捣药的“咚咚”声,像一首最安稳的歌,在西贡的暮色里,缓缓流淌。 第232章 乱世藏珍 西贡的雨季刚过,空气里还带着潮湿的泥土味。沈言站在新建的藏书楼前,看着工匠们将最后一块匾额挂上横梁——“观海阁”三个篆字苍劲有力,是他请周老先生题写的,取“观海则意溢于海”之意,既指窗外的南海,也指楼内典籍如海。 “沈爷,这批从内地运来的书都搬进去了,您要不要过目?”王铁柱擦着汗,指着院子里刚卸下的木箱,里面装着从广东、福建一带辗转运来的古籍,用防潮纸层层包裹,连边角都没折损。 沈言点点头,示意打开最上面的箱子。随着防潮纸被揭开,一股陈旧的墨香扑面而来——里面整整齐齐码着的,竟是一套线装的《四库全书》残卷,虽然只有经部的三十余册,纸张泛黄却字迹清晰,在60年代的南洋,堪称稀世之宝。 “这可是好东西。”沈言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册《诗经》,指尖抚过雕版印刷的字迹,能感受到纸张纤维的纹理,“当年我在乡下念私塾,就盼着能看一眼全套的《四库全书》,没想到今天在这儿见着了。” 王铁柱在一旁咋舌:“为了弄这箱子书,咱们用了三船的面粉和药品换,值吗?” “值。”沈言将书放回箱中,语气郑重,“面粉吃完了就没了,药品用了就空了,但这些书,能传几百年,能让后人知道咱们老祖宗有多少学问。” 他这话不是随口说的。 进入60年代,内地局势动荡,不少古籍字画被当成“四旧”毁了,连一些寻常的医书、农书都难觅踪迹。沈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意让陈先生在内地留心,只要是有价值的书籍,不管是经史子集还是技术杂录,都想办法弄出来,代价多少都愿意付。 面粉、药品、布匹、甚至是他工厂生产的方便面和火腿肠,只要内地需要,他都敢运过去换。用陈先生的话说:“沈先生送来的不只是物资,是把咱们老祖宗的东西给保住了。” 观海阁里的书,就这样一天天多了起来。 从《永乐大典》的散页到《天工开物》的刻本,从《齐民要术》的手抄本到《武经总要》的孤本,甚至还有几本民国时期的工业图谱,详细记录了纺织机、机床的构造,都是沈言让人从废弃的工厂仓库里抢救出来的。 他专门请了几个从内地逃来的老学者,负责给这些书分类、修补、抄录。老先生们看着这些差点被毁的典籍,常常一边修补一边掉眼泪,说沈言做了件“功在千秋”的事。 “沈爷,您看这本《营造法式》,上面的斗拱图样比咱们现在盖房子用的还精巧!”一个戴眼镜的老学者捧着书跑过来,像个得到宝贝的孩子,“要是能按这上面的法子重建故宫,保管分毫不差!” 沈言接过书,看着上面细致的榫卯结构图,心里暗暗点头。这些看似无用的古籍,藏着的是古人的智慧,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大用场。就像他工厂里的工程师,照着民国图谱改良了方便面生产线,效率一下子提高了两成。 除了典籍,沈言还收集各种“老物件”。 炼丹用的青铜鼎,三足两耳,上面刻着云雷纹,据说是明代的东西,被他用来盛放炮制好的药材,比玻璃罐更能保持药性;承露盘是从一座废弃的道观里找到的,黄铜打造,盘口光滑,他让人摆在观海阁的屋顶,说是能收集晨露,用来煎药最是清净;甚至还有几台老式的算盘,红木珠子被磨得发亮,他留给账房先生用,说比计算器算得准。 “沈爷,这破铜盘子能值几个钱?还费那么大劲运回来。”张班长看着角落里的承露盘,实在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用。 沈言笑着拿起一个玉杯,接住从承露盘引下来的晨露:“你看这露水,没沾过尘土,用来泡药茶,能清心明目。老祖宗的东西,看着没用,实则藏着门道。” 他让人把收集来的古物分类摆放,有实用价值的就派上用场,暂时用不上的就妥善保管。在观海阁的一角,专门辟出一间“器物室”,里面摆着青铜器、古玉器、旧瓷器,甚至还有几架老式的织布机和水车模型,都是他从各地搜罗来的。 有一次,一个英国商人听说他喜欢古物,特意送来一尊唐三彩马,说愿意用它换沈言工厂的股份。沈言看着那匹色彩斑斓的马,神识扫过,发现是赝品,便笑着拒绝了:“我要的是老祖宗留下的真东西,不是糊弄人的玩意儿。” 那商人不死心,又送来一幅据说是唐伯虎的画,沈言还是没要。他收集古物,不是为了收藏增值,是怕这些承载着文化的东西流落海外,或是被当成废物毁掉。 “这些东西,将来总有一天要回家的。”他对老学者们说,“咱们现在替国家好好保管着,等将来太平了,再完完整整地送回去。” 老先生们听了这话,无不感动得热泪盈眶。他们知道,沈言这话不是空话——光是修复这些古籍古物,他就花了不下十万大洋,还专门建了恒温恒湿的库房,用最好的樟木箱子存放,连防虫的香料都是从印度专门运来的。 60年代的香港,时局也不太平。港英政府对华人的压制时有发生,左派与右派的冲突不断,不少人劝沈言把这些“敏感”的古籍古物藏起来,免得惹麻烦。 “藏什么?”沈言指着观海阁里的书,“这些是咱们华人的根,藏起来就等于忘了本。只要我沈言在西贡一天,这观海阁就开一天,谁也别想动里面的东西。” 他让人在观海阁周围加派了岗哨,屋顶架起了探照灯,连墙角都埋了警报器。谁敢打观海阁的主意,就等于打他沈言的脸,打整个西贡华人的脸。 有一次,几个右派分子想冲进观海阁“清查”,被张班长带着弟兄们拦在了门口。双方对峙时,沈言亲自出来,手里拿着一本《孙子兵法》,冷冷地说:“想进去?先问问这本书答应不答应。” 那些人看着沈言身后荷枪实弹的弟兄,又看看周围愤怒的华人,最终灰溜溜地走了。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打观海阁的主意。 观海阁渐渐成了西贡的“文化地标”。 华人子弟在这里念书,老学者们在这里讲学,甚至连一些洋人都慕名而来,想看看这位“走私大王”为什么会收藏这么多古籍。沈言从不拒绝,还让人把一些不重要的抄本借给香港大学,说“学问是天下人的,不是我一个人的”。 这天,陈先生从内地秘密来访,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沈先生,北方的一个古籍馆被烧了,好多孤本都没了……” 沈言沉默了很久,才说:“让咱们的人再辛苦点,多救一些出来,哪怕是残卷,哪怕是手抄本,都别让它们没了。” “可是……物资快不够了。”陈先生有些为难,“内地现在缺的东西太多,光是换书,怕是……” “物资我来想办法。”沈言打断他,“工厂的库存再调一批过去,实在不行,就把我收藏的那些玉器卖几件,总能换些书回来。” 陈先生看着他,眼眶一红:“沈先生,您这是……” “钱没了可以再赚,东西没了,就真的没了。”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咱们这代人,总得为后人留点什么。” 从那以后,沈言收集古籍的力度更大了。他甚至让人去欧洲的拍卖行,把流落在外的中国古籍拍回来,其中就有一本南宋刻本的《伤寒论》,花了他整整一箱金条,却被他当成宝贝,天天放在案头翻阅。 周老先生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身影,劝道:“阿言,你这又是收书又是救人的,身子骨要紧啊。” 沈言笑了笑,指着窗外:“您看这观海阁,书越来越多,人越来越旺,我看着就高兴,比什么补药都管用。” 他说的是真心话。 看着孩子们在阁里读书,听着老先生们讨论经史,摸着那些泛黄的书页,他总觉得心里踏实。金血玉骨的修行或许重要,但这些典籍古物承载的文化血脉,才是真正能流传千古的东西。 60年代的风,吹过南海的浪涛,吹过西贡的码头,也吹过观海阁的窗棂。沈言站在阁顶,看着夕阳为书阁镀上金边,看着远处工厂的烟囱、住宅区的灯火,心里忽然无比平静。 他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或许不会被很多人知道,或许在乱世中显得微不足道,但只要这些典籍还在,只要这份文化的火种还在,就总有燎原的一天。 挺好。 他想。 钱花了,物资用了,换来的是沉甸甸的典籍,是老祖宗的智慧,是后人的希望。这买卖,值了。 观海阁的灯一盏盏亮起,照亮了书架上整齐的典籍,也照亮了沈言眼中的光。在这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一份安宁,也守护着一份传承,就像南海的灯塔,在黑暗中,始终亮着。 第233章 时运际会 西贡的清晨,露水还凝在观海阁的窗棂上。沈言坐在药案前,手里捧着一张泛黄的药方,纸页边缘已经发脆,上面的字迹却依旧清晰——这是一张从内地某座废弃药铺里寻来的“固本培元汤”古方,据说传自明代名医,上面记载的几味主药,连《本草纲目》里都只提了只言片语。 “沈爷,这方子真有那么神?”王铁柱凑过来,看着药方上“千年何首乌、野山参须、深海龙涎香”等字眼,咋舌道,“光这几味药,怕是得用咱们半船的货去换。” 沈言没抬头,指尖轻轻拂过“龙涎香”三个字,神识仿佛穿透了时空,看到古人驾着小船在深海打捞的场景。他从医书里得知,龙涎香不仅是香料,更是调和气血的奇药,对他金血过燥的体质有奇效,可这东西多产自抹香鲸腹中,千金难寻,也就这几年时局动荡,才有人愿意拿出来换物资。 “值。”沈言把药方小心翼翼地放进樟木盒里,语气笃定,“往前推十年,这方子要么藏在达官贵人的书房里,要么早就随着战火化成灰了;往后推十年,就算有人敢拿出来,你用再多物资也换不到——这种时候,能弄到就是福气。” 他这话,是掏心窝子的。 60年代的特殊时期,内地不少老药铺关了门,祖传的药方被当成“旧东西”扔了,连一些世代行医的老郎中,都不敢再提“望闻问切”。可对沈言来说,这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舍得物资,总能从那些被遗弃的角落,淘到真正的宝贝。 就像上个月,他用一船的抗生素和急救包,从一个南方小镇换来一箱子“禁书”,里面竟藏着三本手写的《外科正宗》抄本,详细记录了刀伤、枪伤的缝合之法,比他从洋人那里学来的急救术还精妙。有个弟兄在训练时被刺刀划开了肚子,沈言照着书上的法子清创、缝合,没几天就好了,连西医都啧啧称奇。 “沈爷,广州那边又送消息来,说有个老中医家里藏着本《针灸大成》的孤本,想换十箱方便面和两箱盘尼西林。”张班长匆匆走进来,手里拿着一封加密电报。 沈言眼睛一亮。《针灸大成》他有刻本,但孤本里往往有原作者的批注,那些随手记下的“气感走向”“补泻手法”,才是真正的精髓,对他把内家拳劲融入针灸大有裨益。 “让老周亲自跑一趟,多带点物资,别让老人家吃亏。”沈言当即吩咐,“告诉老人家,除了方便面和药,要是还缺什么,尽管开口,粮食、布匹都行。” 他知道,这些愿意冒着风险保存医书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是舍不得老祖宗的东西失传。用物资换药方,看似是他占便宜,实则是在帮这些人守住最后的念想。 观海阁的药房里,如今已经堆满了这样的“宝贝”。 靠墙的架子上,摆着一排排贴着标签的瓷瓶,里面装着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药材:有从长白山冻土带挖来的野山参,须根完整,像个缩小的老人;有从云南密林里采来的七叶一枝花,据说能解蛇毒;还有从波斯商人手里换来的没药,树脂凝结成块,泛着暗红色的光泽。 这些药材,若是在太平年代,要么被皇室贵胄垄断,要么被药商炒到天价,可现在,沈言用几船面粉、几箱药品就能换来——不是他精明,是时局给了他这个机会。 “沈爷,您看这株‘肉苁蓉’,是从新疆沙漠里弄来的,据说长了三十年,能补肾阳、益精血。”负责药材管理的老药工捧着个木盒进来,脸上满是激动,“那地方现在乱得很,咱们的人差点没回来。” 沈言接过肉苁蓉,入手沉甸甸的,断面带着细密的纹路,神识扫过,能感受到一股温润的元气。他知道,这东西对调理金血的燥烈极有好处,连忙让人妥善存放,又让人给去新疆的弟兄加倍发了抚恤金。 他从不亏待那些为他寻药的弟兄。去雪山找雪莲的,回来每人给一件狐裘;去深海捞龙涎香的,额外发半年工钱;就算是在本地收药的,也总能拿到比市价高两成的酬劳。用他的话说:“药是死的,人是活的,保住人,才能找到更多药。” 药房深处,有个上了锁的密室,里面放着沈言最看重的“压箱底”宝贝。 一叠泛黄的药方,都是从各地换来的孤本,有治疑难杂症的,有调理修行的,甚至还有几张是道家的炼丹方,虽然大多荒诞不经,但其中关于“火候控制”“药材配伍”的记载,对炮制中药很有启发。 一个青铜药炉,三足两耳,据说是宋代的东西,炉底刻着“神农氏”三个字。沈言试过用它煎药,同样的药材,用这炉子煎出来的药汁,药效竟比普通砂锅好上三成,周老先生说这是“炉气养药”的缘故。 还有一本手写的《脉诀》,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里面不仅记录了各种脉象,还画着对应的经络图,旁边批注着“气血如潮,应时而动”,沈言看了后大受启发,打坐时对金血的掌控又精进了几分。 “这些东西,真是拿钱都买不来的。”沈言抚摸着《脉诀》的封面,感慨道。他现在的财富,几辈子都花不完,香港的银行账户里存着数不清的金条,东南亚的工厂日进斗金,可他最看重的,还是这些能救命、能助修行的药方和药材。 有一次,雷洛来找他,想借观海阁的几幅古画去讨好港督,看到药房里堆成山的药材,忍不住打趣:“沈先生现在不好好做生意,倒成了药贩子,这些草根树皮能比黄金值钱?” 沈言笑着递给他一小包刚炮制好的枸杞:“雷探长试试用这泡水喝,比你抽的雪茄养身。黄金能买到枪,买到地盘,却买不来好身子,更买不来这些老祖宗留下的智慧。” 雷洛将信将疑地收下,后来专门让人送来一箱洋酒,说那枸杞泡水确实管用,晚上睡得踏实多了。 沈言收集的药方和药材,不仅自己用,更多的是给“济世堂”用。 周老先生根据那些古方,改良了不少常见病的药方:用《伤寒论》里的方子治感冒,比西药见效快还便宜;用《千金方》里的法子调理产妇,救下了好几个难产的妇人;甚至连小孩出疹子,都能用古籍里的偏方很快治好。 “沈爷,现在周边的土着都来济世堂看病,说咱们的药比他们的巫术管用多了!”负责济世堂的郎中跑来说,脸上满是自豪,“昨天还有个部落首领,送来一头活象,说要换您的‘神药’。” 沈言听了直笑,让他把象送到动物园,又让人给那首领备了些常用药,叮嘱他“有病治病,没病强身”。他知道,这些药方和药材,正在悄悄改变着当地人对华人的看法,这比任何武力威慑都管用。 随着时间推移,沈言渐渐发现,这些从内地换来的药方里,藏着的不仅是医术,还有修行的法门。 有一张道家的“导引图”,上面画着各种姿势,配合呼吸吐纳,竟和他练的内家拳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本《黄庭经》的抄本,看似讲的是养生,实则暗含“精气神”的修炼之道,让他对金血玉骨的理解又深了一层。 “原来医道同源,真不是瞎说的。”沈言合上《黄庭经》,感觉丹田处的金血流转得更加顺畅,玉骨也仿佛多了份灵性,“以前只知道硬练,却忘了老祖宗早就把道理写在书里了。” 周老先生在一旁捋着胡须:“这就是‘时运’二字。早几年,你没这心境;晚几年,这些书怕是都没了。现在正好,你得书,书得人,是缘分,也是福气。” 沈言深以为然。 他常常站在药房里,看着那些堆积如山的药材和典籍,心里充满了庆幸。庆幸自己有能力弄来这么多物资,庆幸自己能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为这些宝贝找到一个安稳的归宿。 夕阳透过药房的窗,照在那些瓷瓶和古籍上,泛着温暖的光。沈言拿起一张刚换来的药方,上面记载着一种治疗“金疮”的秘方,据说当年岳飞的军队就用这个治刀伤。他仿佛能看到千年前的战士们浴血奋战,看到医者们用草药救治伤员,看到这些智慧穿越时空,来到自己手中。 挺好。 他想。 钱花了还能赚,物资用了还能运,但这些药方、这些药材、这些承载着古人智慧的宝贝,错过了这个时代,就可能永远消失了。能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把它们好好收藏起来,能用它们救死扶伤,能从中学到修行的道理,这本身就是最大的财富。 药房外,弟兄们训练的呼喝声、码头货轮的鸣笛声、济世堂里孩子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充满生机的歌。沈言知道,只要这些宝贝还在,只要这份传承还在,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他都能带着身边的人,稳稳地走下去。而那些用物资换来的药方和药材,终将在岁月里,绽放出比黄金更耀眼的光芒。 第234章 丹炉 西贡观海阁的后院,一座青砖砌成的丹房透着神秘。正午的阳光穿过雕花木窗,照在角落里的青铜丹炉上,炉身刻着的八卦纹路在光线下流转,仿佛有活气一般。沈言穿着一身素色短褂,正用蒲扇轻轻扇动炉下的炭火,炉口冒出的青烟带着淡淡的硫磺味,却不呛人,反而有种奇异的沉静感。 “沈爷,这‘九转还丹’的方子,真要加这么多硝石?”周老先生站在一旁,看着丹房桌上摊开的泛黄绢纸,眉头紧锁。纸上的字迹潦草,像是古人随手记下的,其中“硝石三两、硫磺五钱、朱砂一钱”的配比,怎么看都像是火药的方子,哪像是炼丹。 沈言放下蒲扇,拿起绢纸仔细端详。这是他上个月用五箱青霉素从一个破落的道观里换来的,据说是清代一个道士的手札,里面除了炼丹方,还夹杂着不少“吐纳导引”的口诀。他知道这些方子大多荒诞,甚至有毒,但总觉得里面藏着些“门道”——古人炼丹虽多虚妄,可对火候、药材的理解,未必全是错的。 “先少放些试试。”沈言取来一小撮硝石,用戥子称了称,只放了原方的十分之一,又加入等量的炉甘石和蜂蜜,“硝石性烈,能引火归原,但多了确实危险,古人或许是用它来‘逼出’药材的火气。” 他不是真信“炼丹成仙”,只是想从这些古法里找出点有用的东西。就像他练的内家拳,最初也被人当成“花架子”,可真练到深处,才知其中蕴含的气血之道;这些炼丹术,或许也藏着古人对“物质转化”的理解,哪怕只有一分有用,也值得试试。 丹炉里的炭火渐渐旺了,发出“噼啪”的轻响。沈言盯着炉口的青烟,神识悄然探出,像无数细微的触手,感知着炉内药材的变化——炉甘石在高温下渐渐融化,硝石的刺鼻味被蜂蜜的甜香中和,原本坚硬的矿石粉末,正慢慢凝结成细小的颗粒。 这就是他这些年练出的本事。神识不仅能辨药材、察脉络,还能“看”到物质在高温下的转化,比任何仪器都精准。就像此刻,他能清晰地“见”到炉甘石里的锌元素在与硫磺结合,形成一种新的化合物,这东西西医叫“氧化锌”,是极好的外用消炎药,古人却称之为“太乙神膏”的主料。 “有点意思。”沈言嘴角泛起一丝笑意。上个月他按一个“固本丹”的方子试炼,用的是熟地、当归、枸杞等寻常药材,按古法“文武火交替”炼制,最后得到的药膏,竟比普通熬制的药膏更易吸收,抹在弟兄们的刀伤上,愈合速度快了近一半。 周老先生起初坚决反对他“不务正业”,说炼丹是“方士惑人的把戏”,可亲眼见着沈言用炼出的药膏治好几个棘手的伤口,也渐渐松了口,偶尔还会帮着核对药材配比,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好”。 丹房的角落里,堆着沈言这些年收集的“宝贝”。 最大的一座是三足铜炉,高一米有余,据说是明代皇家道观里的东西,炉底刻着“永乐年制”,他用三船大米从一个古董贩子手里换来,现在专门用来炼“大丹”——也就是需要长时间煨制的膏方。旁边还有几个巴掌大的小银炉,是用来炼“小丹”的,比如丹药、散剂,火候更容易控制。 除了丹炉,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工具:青铜药碾子、玉石研钵、牛角药匙,甚至还有一个黄铜制的“承露盘”,被他挂在丹房顶,说是能收集“无根水”——其实就是晨露,用来炼丹确实比普通井水更清净,少了些杂质。 “沈爷,您看这个!”王铁柱抱着一个木盒走进来,脸上带着兴奋,“刚从南洋一个老华侨手里换来的,说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丹经’,里面还有炼‘还魂丹’的法子!” 沈言接过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线装的蓝布书,封面上写着《青囊丹经》四个字。翻开内页,里面的字迹娟秀,除了药方,还有几幅人体经络图,标注着“丹药入脉”的路线,竟和他打坐时感知到的金血运行轨迹隐隐相合。 “这不是丹经,是医书。”沈言越看越心惊,书中所谓的“还魂丹”,其实是用麝香、冰片、牛黄等药材炼制的急救丸,专治中风、晕厥,和他之前弄到的《急救方》有异曲同工之妙,而那些“入脉”的说法,更像是对“药力随气血运行”的朴素理解。 “用十箱方便面换的,值吗?”王铁柱看着沈言的神色,有些忐忑。那老华侨说这书能“起死回生”,他怕沈言觉得被骗了。 “值。”沈言合上《青囊丹经》,郑重地放进樟木盒里,“里面的急救方很有用,比西药见效快,尤其是在没医生的地方,说不定能救不少人。” 他让人把书中的药方抄录下来,交给济世堂的郎中研究,又按方试炼。果然,炼出的药丸呈金黄色,遇到急症病人,用温水化开灌下去,能迅速稳住心神,比单纯用西药更温和,也更适合体质虚弱的人。 日子久了,沈言的“炼丹”渐渐有了名气,却不是因为“成仙”,而是因为他炼出的药膏、药丸效果奇佳。 西贡的渔民出海时,总会带几瓶他炼的“防水疮膏”,那是用松香、凡士林和草药按古法炼制的,涂在身上能防海水浸泡,比洋人的药膏管用;弟兄们训练时,随身带着“活血丹”,磕着碰着了,吃一粒就能缓解疼痛,那是他改良了“活络丹”的方子,用黄酒炼制,更易吸收。 甚至有一次,雷洛的一个手下中了蛇毒,西医束手无策,沈言让人送去一丸“驱蛇丹”——那是他按古方用雄黄、五灵脂炼制的,磨碎后用酒冲服,竟真的缓解了毒性,保住了那人的性命。雷洛特意送来一块玉佩道谢,说“沈先生这本事,比洋人的手术刀还厉害”。 沈言却从不吹嘘,只是把炼丹当成研究医理的一种方式。他知道,古人的方子大多粗糙,甚至有毒,必须经过反复试炼、改良,才能用在人身上。就像他炼“固元丹”时,原方里有铅丹,他用氧化锌代替;炼“安神散”时,原方里有朱砂,他用磁石粉替代,既保留了药效,又去了毒性。 “炼丹如用兵,药材是兵,火候是将,配伍是阵。”沈言常对帮忙的药工说,“古人说‘一炉纯青’,不是指颜色,是指火候刚好,药材的性子都被逼出来了,却又没被烧毁,这才是本事。” 这话其实是说给他自己听的。金血玉骨的修行到了瓶颈,就像炼丹遇到了“死火”,猛烧反而会伤了根基,不如像控制火候一样,慢慢来,找到那个“恰到好处”的点。他发现,按丹经里的“文火养丹”之法来打坐,金血流转得更绵长,玉骨也多了份温润,比一味猛冲猛打有效得多。 这天深夜,沈言正在丹房试炼新得的“补髓丹”方,用的是鹿茸、杜仲、熟地等药材,想试试能不能滋养玉骨。忽然,炉口的青烟变成了淡紫色,一股异香弥漫开来,神识探入,竟“见”到药材的精华在炉内凝结成一颗小小的丹丸,泛着珍珠般的光泽。 “成了?”沈言有些意外。这方子他试了七次,每次都因为火候太急而失败,这次特意放慢了速度,用“文火”煨了整整十二个时辰,没想到真成了。 他小心地取出丹丸,放在玉盘里。丹丸入手温润,不像之前炼的那样燥烈。试着服下一粒,丹田处立刻涌起一股暖流,顺着经脉缓缓流淌,所过之处,玉骨仿佛被温水浸泡,之前隐隐的刺痛感竟消失了。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古人说“炼丹需养”,不是养丹,是养“心性”,急功近利永远成不了事,不管是炼丹,还是修行,都得有耐心,有分寸。 周老先生听到动静进来,看到玉盘里的丹丸,也吃了一惊:“这是……真成了?” “是成了,也明白了。”沈言笑着说,“这些炼丹的法子,说白了就是古人的‘制药工艺’,虽然有糟粕,但对火候、配伍的讲究,值得学。咱们不用它成仙,用它来制药救人,不就挺好?” 周老先生连连点头:“你这话说到了根上!医道也好,丹道也罢,能救人的就是正道。” 丹房的炉火渐渐弱了,只剩下余烬在闪烁。沈言看着窗外的月色,心里一片通明。他收集的那些丹炉、丹经,或许永远炼不出“长生不老丹”,但从中悟出的道理,炼出的药膏药丸,已经足够让他和身边的人受益。 这就够了。 他想。 管它是真是假,有用的就留下,没用的就当看个新鲜。丹炉里炼的不是仙药,是古人的智慧;香火里飘的不是仙气,是对生命的敬畏。在这个动荡的年代,能从这些被遗忘的古法里,找出点能救人、能修身的东西,就是最大的收获。 丹房外,观海阁的灯火星星点点,济世堂的方向传来更夫的梆子声,清晰而安稳。沈言收拾好丹炉,熄了火,转身走出丹房。月光洒在他身上,金血在体内温和地流转,玉骨带着淡淡的暖意,仿佛也被这丹房的香火,滋养出了几分灵气。 这条路,他会继续走下去。用古人的智慧,补今人的不足;用炼丹的耐心,修自己的心性。哪怕永远成不了仙,能守住身边的人,能让日子安稳下去,就比什么都强。 丹房的门轻轻关上,留下一室淡淡的药香,在寂静的夜里,悄然弥漫。 第235章 生死隔 西贡的雨季来得猝不及防,豆大的雨点砸在观海阁的琉璃瓦上,噼啪作响,像是在为一场即将到来的悲剧敲着前奏。沈言坐在丹房的蒲团上,面前的三足铜炉正冒着袅袅青烟,炉内,那枚他耗费三个月心血炼制的“九转还魂丹”即将出炉。 这方子是从一本残破的《抱朴子》抄本里找到的,据说能“补精益气,通经活络”,对突破金血玉骨的瓶颈有奇效。为了凑齐药材,他用了半斤上百年的野山参,三两深海龙涎香,甚至还有一小块从西域换来的“金箔”,按方子里说的“以金养气”,光是准备阶段就花了半年。 “沈爷,真要吃这东西?”周老先生拄着拐杖,在丹房门口来回踱步,眉头皱得像团乱麻,“这方子太霸道了,又是朱砂又是雄黄,都是猛药,万一……” “周老放心,我心里有数。”沈言头也没抬,目光紧盯着炉口的青烟。这些日子,他用神识反复探查过药材的配比,又按古法“文武火交替”炼制,自认万无一失。更何况,他能清晰地“见”到炉内那颗丹丸泛着温润的光泽,不像有毒的样子。 他太想突破瓶颈了。 近半年来,金血在经脉里流转时,总会在几处关键穴位受阻,像是被无形的墙挡住,无论怎么运功都冲不破。打坐时,玉骨也隐隐作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啃噬。周老先生说这是“气血耗损过甚,需静养”,可他总觉得,得用点“猛药”才能打破僵局——这枚“九转还魂丹”,就是他最后的希望。 “丹成了!”沈言眼睛一亮。炉口的青烟突然变成了金色,一股奇异的甜香弥漫开来,比之前任何一次炼丹的气味都浓郁。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炉盖,用玉匙取出那颗丹丸——龙眼大小,通体赤红,表面泛着一层细密的光泽,像一块凝固的血珀。 神识探入,丹丸内部竟像是有“气”在流转,带着一股霸道的热力,仿佛要冲破束缚。沈言心中一喜,这正是方子里说的“丹生紫气,功成九转”,看来真的成了! “沈爷,再等等,让我先试试……”王铁柱冲过来,想抢过丹丸。这些年跟着沈言炼丹,他最清楚这些“猛药”的凶险,哪怕只有一丝不对劲,也不能让沈爷冒险。 “无妨。”沈言避开他的手,仰头将丹丸吞了下去。丹丸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滚烫的热流,顺着喉咙直冲入丹田,比他预想的还要猛烈十倍! “不好!”沈言瞬间脸色煞白。那股热流根本不受控制,像脱缰的野马在经脉里横冲直撞,所过之处,金血被瞬间点燃,竟泛起了焦糊的气味。他想运功引导,却发现神识像是被这股热力烧得扭曲,连最基本的吐纳都做不到。 “快!快拿解……”周老先生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沈言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血珠溅在青铜丹炉上,瞬间被烫成了白烟。 “沈爷!”王铁柱和张班长同时扑过去,想扶住他,却被一股狂暴的气浪弹开。沈言的身体像被无形的火焰包裹,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发烫,原本温润的玉骨竟隐隐透出暗红色,像是要被烧裂。 “是朱砂……里面的硫化汞……”周老先生颤抖着指向丹炉,终于明白哪里出了错。方子里的“朱砂三钱”,沈言虽减了量,却没算到高温下硫化汞会与其他药材反应,生成了更毒的汞蒸气,刚才那股甜香,根本不是“丹香”,是毒气! 沈言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他能感觉到金血在疯狂燃烧,经脉像被铁钳夹住,每一寸都在剧痛。玉骨也像是被强酸腐蚀,从内部传来酥麻的痛感,之前的温润荡然无存,只剩下冰冷的僵硬。 神识在快速消散,眼前开始模糊。他仿佛看到了西贡的码头,弟兄们扛着货箱大笑;看到了观海阁的藏书,老学者们在灯下修补典籍;看到了济世堂的药圃,孩子们在草药间追逐……这些画面像走马灯一样闪过,最后定格在那枚赤红的丹丸上——原来所谓的“九转还魂”,竟是催命的符咒。 “水……拿水……”沈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指了指桌上的药碗。那是周老先生刚熬好的“解毒汤”,里面有绿豆、甘草、金银花,本是防备炼丹时不小心沾到毒物的,没想到竟要用在他自己身上。 王铁柱手忙脚乱地端过药碗,想喂他喝下,可沈言的喉咙已经肿得像堵住了,药汁根本灌不进去,顺着嘴角流下来,和血混在一起,染红了衣襟。 “沈爷!您撑住啊!”张班长跪在地上,眼泪混着雨水从丹房的窗缝里渗进来,滴在沈言的脸上,冰凉刺骨。 沈言的意识越来越模糊,金血的灼热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他知道,自己不行了。所谓的“丹道”,终究是场虚妄,他太急了,急着突破,急着变强,却忘了医书里最基本的道理——“是药三分毒,猛药更伤身”。 “把……把那些丹方……烧了……”沈言的声音细若游丝,目光看向墙角的樟木盒,里面装着他这些年收集的炼丹典籍,“别让……别人再犯……同样的错……” 周老先生老泪纵横,连连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沈言笑了,嘴角扯出一个艰难的弧度。他想起刚到西贡时,自己只想活下去;想起第一次走私成功,弟兄们分着大洋傻笑;想起建起第一座工厂,看着方便面下线时的激动……那些平凡的日子,原来比所谓的“修行突破”珍贵得多。 金血彻底沉寂了,玉骨也失去了最后的光泽。沈言的眼睛缓缓闭上,最后映入眼帘的,是丹房窗外那片熟悉的南海,雨幕中,“四海号”货轮的影子若隐若现,像他从未走远。 “沈爷——!” 丹房里的哭喊声撕心裂肺,却盖不过窗外的雨声,也唤不回那个永远守护着他们的人。 三天后,西贡下起了小雨,像是在为沈言送行。 观海阁前人山人海,不仅有西贡的华人,还有从马来亚、暹罗、菲律宾赶来的商人、劳工、甚至土着部落的首领。他们手里捧着白花,脸上带着泪痕,没人组织,却自发地排成长队,想送沈爷最后一程。 王铁柱捧着沈言的灵位,上面只刻着“沈公讳言,华夏人氏”八个字。他按照沈言的遗愿,没有立碑,只是将骨灰撒进了南海——那片他守护了一辈子的海,那片承载了他所有梦想与牵挂的海。 周老先生在观海阁前点了一把火,将那些炼丹的典籍、丹炉、玉匙都烧了。火焰熊熊,映着老人的白发,也映着围观者凝重的脸。他知道,这把火不仅是烧毁虚妄,更是在完成沈言的嘱托——让后来人记住,真正的“道”,不在丹炉里,在脚下的土地上,在身边的人心里。 雨停了,海面上泛起微光。 王铁柱站在码头,看着“四海号”货轮缓缓启航,甲板上,弟兄们整齐地站着,朝着大海的方向敬礼。沈言不在了,但他留下的工厂还在,留下的规矩还在,留下的那份守护华人的信念,还在。 观海阁的藏书楼里,老学者们继续修补典籍;济世堂的药圃里,郎中们依旧在为病人诊脉;西贡的街道上,孩子们背着书包去上学,笑声清脆……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却又不一样。 人们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沈言——想起他在码头指挥卸货的身影,想起他在书房里看医书的专注,想起他笑着说“只要咱们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他像一盏灯,虽然灭了,却把光留在了每个人心里。 很多年后,西贡成了繁华的都市,观海阁被改成了华人博物馆,里面陈列着沈言当年收集的古籍、用过的药箱、甚至还有一包泛黄的“四海牌”方便面。 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总会在雨天来到博物馆,对着那包方便面流泪。有人问他是谁,老人说:“我叫王铁柱,是沈爷的弟兄。” 他会给孩子们讲沈爷的故事,讲他如何在乱世中建起一片安宁,讲他如何用物资换典籍,讲他如何用医术救死扶伤,最后,总会加上一句:“沈爷说过,人这一辈子,别信什么神仙丹药,守住良心,护住身边人,就够了。” 南海的浪涛拍打着海岸,年复一年。 沈言的名字,或许会被岁月淡忘,但他留下的那份坚韧、那份善良、那份对同胞的牵挂,却像海里的珍珠,在时光的冲刷下,愈发温润,愈发明亮,永远照亮着华人在异乡前行的路。 第236章 梦回五三 头痛欲裂。 沈言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观海阁熟悉的雕花大梁,而是糊着报纸的土坯墙,墙角结着几缕蛛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煤烟和老木头混合的味道,陌生又熟悉。 “嘶——”他想坐起身,却发现浑身酸软,胳膊细得像根柴火棍,皮肤上还带着长期营养不良的蜡黄色。这不是他那具被金血玉骨滋养得坚实有力的躯体,倒像是……几十年前,他刚从乡下逃出来时的模样。 “言子,你醒了?”一个穿着打补丁的蓝布褂子的中年妇人端着粗瓷碗走进来,脸上堆着又惊又喜的褶子,“可吓死娘了,发了三天高烧,还以为你……” 娘? 沈言愣住了。他的母亲早在饥荒年就没了,怎么会在这里?他下意识地看向妇人的手——粗糙,布满老茧,指甲缝里还嵌着黑泥,和记忆里母亲的手渐渐重合,又带着说不出的陌生。 “水……”他嗓子干得像冒了烟,发出的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带着少年人的清亮,却又透着病后的虚弱。 妇人连忙把碗递到他嘴边,粗瓷碗沿磕得他下巴生疼,温热的米汤滑入喉咙,带着淡淡的米香,是最朴素的味道,却让他眼眶一热。 “慢点喝,慢点喝。”妇人拍着他的背,絮絮叨叨地说,“都怪那院里的傻柱,非拉着你去什刹海溜冰,大冷天的,不发烧才怪!等你好了,娘去找他娘说理去!” 傻柱?什刹海?四合院? 这几个词像惊雷一样在沈言脑子里炸开。他猛地转头看向窗外,低矮的院墙,灰瓦的屋顶,远处传来“磨剪子嘞戗菜刀”的吆喝声,还有胡同里孩子们追逐打闹的喧嚣——这不是西贡的码头,不是南洋的工厂,是他早已经模糊在记忆深处的,五十年代的北平四合院! 他颤抖着伸出手,看着这双瘦弱、布满冻疮的少年手掌,再摸摸自己的脸,光滑,没有胡茬,甚至能摸到未脱的婴儿肥。这不是梦,掌心的冻疮刺痛是真实的,妇人身上的皂角味是真实的,窗外的鸽哨声也是真实的。 “现在……是哪一年?”沈言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哪一年?”妇人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烧糊涂啦?今年是五三年,刚过完春节,你忘了?再过俩月,你就该去工厂学徒了。” 一九五三年。 沈言的心像被重锤砸了一下,闷得发疼。他真的回来了,回到了六十多年前,回到了这个他以为早已埋葬在战火和远洋航船尾迹里的年代。那个在南洋呼风唤雨、手眼通天的沈言死了,死在了自己炼制的丹药下,而现在的他,只是北平一个普通四合院里,刚满十五岁的少年沈言。 是魂穿?是轮回?还是临死前的幻觉? 他不知道,也没时间细想。因为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个大嗓门的嚷嚷:“沈小子醒了没?醒了赶紧出来,赔我鸟食罐!” 沈言的心一沉。这声音,他记得——是院里的“二大爷”刘海中,出了名的爱摆官威,自私自利。上辈子他刚到四合院时,就因为不小心打碎了对方一个破陶罐,被讹去了半个月的口粮。 “来了来了。”妇人连忙起身,脸上堆起谄媚的笑,迎了出去,“他二大爷,孩子刚醒,身子虚,有啥话跟我说……” “跟你说?你能替他赔我那官窑的鸟食罐?”刘海中的声音拔高了八度,“我那罐子可是光绪年间的,值老钱了!让他出来,要么赔钱,要么跟我去街道评理!” 沈言躺在炕上,闭了闭眼。前世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五三年的北平,百废待兴,四合院里却藏着三教九流,勾心斗角不比南洋的帮派简单。二大爷的“官窑罐”根本是地摊上五毛钱买的假货,三大爷算计着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还有那个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傻柱,实则心眼比谁都多。 而他这个“沈言”,父母早亡,被远房婶子(也就是刚才的妇人)收养,在院里活得像个透明人,谁都能欺负两句。这次发烧,根本不是溜冰冻的,是被院里的孩子抢了半个窝头,推搡着掉进了冰窟窿。 “言子,你躺着,娘去应付。”妇人的声音带着哭腔,显然是被刘海中吓住了。 沈言睁开眼,眼神已经变了。不再是刚醒来时的迷茫,而是沉淀了几十年风雨的冷静和锐利。他缓缓坐起身,虽然身体虚弱,骨子里的气势却不自觉地流露出来——在南洋,他连雷洛那样的人物都敢硬刚,还怕一个跳梁小丑似的二大爷? “娘,我去。”他掀开薄被,赤脚踩在冰凉的青砖地上,寒意从脚底窜上来,却让他更加清醒。 走到门口,他看到刘海中叉着腰站在院里,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干部服,头顶光溜溜的,只有周围一圈头发,活像个庙里的土地爷。周围已经围了几个邻居,三大爷阎埠贵抱着胳膊在旁边看热闹,眼睛滴溜溜转,不知道在算计什么。 “哟,醒了?”刘海中斜睨着沈言,嘴角撇出一丝嘲讽,“能起来就好,说说,我那鸟食罐,你打算怎么赔?” 沈言没看他,目光落在院门口的石墩上,那里摆着一个摔得裂开的陶罐,上面画着歪歪扭扭的喜鹊,一看就是粗制滥造的玩意。他记得这个罐子,上辈子他就是因为不懂这些,被刘海中讹走了婶子好不容易攒下的两块钱。 “二大爷。”沈言开口,声音虽然虚弱,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平静,“您那罐子,是宣统年间的民窑货,还是最次的那种,现在天桥地摊上,五毛钱能买俩。” 这话一出,院里瞬间安静了。 刘海中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个平时闷不吭声的半大孩子,竟然能说出“宣统”“民窑”这种词。三大爷阎埠贵也愣了,推了推眼镜,仔细打量起那个破罐子,越看越觉得沈言说的对。 “你……你胡说八道什么!”刘海中恼羞成怒,指着沈言的鼻子,“毛都没长齐,懂个屁!那是我家传的宝贝!” “是不是家传的,二大爷心里有数。”沈言迎上他的目光,眼神里的锐利让刘海中莫名的一阵心虚,“要是不信,咱们可以拿去琉璃厂,请行家看看。要是真的值老钱,我砸锅卖铁也赔您;要是不值,您这‘讹诈邻居’的名声,怕是要传遍整个胡同了。” 五三年的人,最看重名声,尤其是刘海中这种总想着往上爬的人,最怕被人说“作风不正”。沈言这句话,正好戳在他的痛处。 “你……”刘海中气的脸通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哪敢去琉璃厂?真去了,他那点小心思不就全暴露了? “行了行了,都是一个院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至于吗?”一个穿着工装,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正是傻柱,他手里还提着个饭盒,“二大爷,不就是个破罐子吗?我赔您一个新的!沈小子刚退烧,别吓着他。” 傻柱虽然爱占小便宜,但本性不坏,见不得刘海中欺负人。 刘海中见有人打圆场,正好借坡下驴,哼了一声:“看在傻柱的面子上,这次就饶了你!下次再毛手毛脚的,看我怎么收拾你!”说完,灰溜溜地回屋了。 周围的邻居见没热闹看了,也渐渐散去。傻柱把饭盒递给沈言:“拿着,我妈熬的小米粥,给你补补。以后离二大爷远点,他那人,就爱拿鸡毛当令箭。” 沈言接过饭盒,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他看着傻柱憨厚的脸,心里五味杂陈。上辈子他和傻柱交集不多,后来对方好像娶了院里的秦淮茹,日子过得磕磕绊绊。 “谢谢柱哥。”沈言低声道。 傻柱咧嘴一笑:“谢啥,都是院儿里的。赶紧回去歇着,别再冻着了。” 回到屋里,婶子看着他手里的饭盒,又是感激又是后怕:“言子,你刚才可真大胆,敢跟你二大爷那么说话。” 沈言没说话,只是打开饭盒,喝着小米粥。粥熬得很稠,还放了几颗红枣,是那个年代难得的好东西。他知道,从今往后,他不再是那个任人欺负的少年沈言了。 南洋的几十年风雨,他经历了走私的凶险,商场的诡谲,战场的血腥,更懂人心险恶,世事复杂。虽然现在身无分文,体弱多病,但他有别人没有的优势——未来几十年的记忆,还有那些刻在骨子里的生存智慧。 他记得五三年之后的粮食统购统销,记得公私合营的浪潮,记得往后那些动荡的岁月。他更记得,这个年代虽然贫瘠,却充满了生机,只要肯吃苦,肯动脑子,总能找到活路。 “婶,”沈言放下饭盒,认真地看着妇人,“过阵子去工厂学徒,我不去了。” “不去?那咋行?”妇人急了,“好不容易托人找的关系,进了工厂就是铁饭碗……” “铁饭碗也得有饭吃才行。”沈言打断她,“我想去琉璃厂,找个铺子当学徒。” 他记得,现在的琉璃厂虽然不如明清时繁华,但还是有不少老铺子,藏着很多宝贝。他在南洋收集古籍药材时,跟着老学者学过不少古玩鉴定的本事,这在五三年的北平,或许能派上用场。 更重要的是,他需要钱,需要尽快摆脱现在的困境。只有手里有了钱,才能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护住自己和身边的人,才能不重蹈覆辙——不管是南洋的丹劫,还是上辈子在四合院里的浑浑噩噩。 妇人看着沈言坚定的眼神,忽然觉得眼前的孩子好像变了个人,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少年,眼神里多了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像……像那些经历过大事的老人。 “你……你想好了?” “想好了。”沈言点头,目光望向窗外。胡同里的阳光正好,照在墙根的积雪上,反射出耀眼的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到这里,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临死前的幻梦。但既然来了,他就不能白活这一世。 南洋的沈言已经死了,死在了对力量的贪求里。 现在的沈言,只想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四合院里,用自己的方式,好好活下去。守住良心,护住身边人,就像他最后时刻明白的那样——这才是最实在的“道”。 窗外的鸽哨声再次响起,清脆嘹亮,像是在为一个新的开始,吹响了序曲。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中煤烟和木头的味道依旧,却让他感到了久违的踏实。 挺好。 他想。 从头再来,或许不晚。 第237章 灵因 沈言坐在炕沿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粗糙的被面,目光却落在虚空中——那里,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入口”正若隐若现,散发着淡淡的光晕。这是他从南洋带来的最后依仗,也是他在这个贫瘠年代里最大的底气——随身空间。 刚在四合院醒来时,他第一时间就想召唤空间,却发现往日里如臂使指的联系变得异常微弱,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棉花。那三天高烧,一半是冻的,一半是急的——要是没了空间里的那些物资,在这缺衣少食的五三年,他和婶子怕是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直到今天清晨,他试着用意念沟通,一股暖流突然从丹田涌起,眼前瞬间展开一片截然不同的天地——不再是南洋时那片一眼望不到头的储物荒原,而是化作了一片烟波浩渺的湖泊,湖水清澈见底,泛着淡淡的灵气光泽,七座小岛如北斗七星般散布在湖心,氤氲的灵气几乎要凝成实质。 “这是……升级了?”沈言的意识沉入空间,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南洋时的空间虽大,却只是个冰冷的储物箱,除了堆放物资,再无他用。可现在,湖水泛着温润的灵气,岛上的土壤漆黑肥沃,踩上去像踩在最上等的腐殖土上,连空气里都漂浮着细小的光点,吸入一口,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连之前发烧留下的虚弱感都消散了不少。 他的意识如同飞鸟,掠过湖面。湖水不算太深,却异常清澈,能看到湖底铺着的白色细沙,几条巴掌大的银色小鱼在水中游动,姿态灵动,显然不是凡物。沈言认得这种鱼,在一本古籍里见过记载,名为“灵脂鱼”,肉质鲜美,还有滋养气血的功效,在外面早已绝迹。 “看来不仅是空间变了,里面的东西也跟着‘进化’了。”沈言心中一动,意识落在最外侧的一座小岛上。 这座岛不大,也就半亩地大小,却种满了果树。桃树枝头挂着通红的水蜜桃,苹果树上缀着粉白的果实,甚至还有几棵香蕉树,一串串金黄的香蕉垂下来,散发着浓郁的甜香。更奇特的是,这些水果上都萦绕着淡淡的灵气光晕,显然比外面的普通果实多了几分“灵性”。 沈言的意识触碰了一下桃子,一股清甜的汁水仿佛直接滴入心田。他记得这桃树是南洋时随手扔进空间的桃核长出来的,当时只结了几个酸涩的小果子,没想到现在竟长得如此喜人,看来是空间的灵气滋养了它们。 相邻的另一座岛上,种着大片的粮食作物。金黄色的水稻压弯了腰,饱满的麦穗随风摇摆,还有绿油油的蔬菜,黄瓜、西红柿、青菜……长势喜人,一看就比外面的高产。田埂边放着一个小小的竹筐,里面装着刚摘下的西红柿,红得像玛瑙,灵气逼人。 “以后不用愁吃的了。”沈言的意识笑了笑。五三年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马上就要下来,普通人家能顿顿喝上稀粥就不错了,有了这片灵田,他和婶子至少能填饱肚子,还能偷偷改善伙食。 再往里的两座小岛,是“养殖场”。一座岛上养着几十只鸡鸭鹅,羽毛油光水滑,精气神十足,尤其是那几只大公鸡,鸡冠鲜红如血,啼叫声在空间里回荡,竟带着一丝灵气波动。另一座岛上则是牛羊鹿,悠闲地啃着岛上的灵草,体型比外面的同类健壮不少,皮毛泛着健康的光泽。 最让沈言惊喜的是,每座岛上都有一个小小的蜂巢,金黄色的蜜蜂在花丛中飞舞,采集着带着灵气的花蜜。他意识探过去,能看到蜂巢里已经储满了琥珀色的蜂蜜,散发着比外面任何蜂蜜都浓郁的香气,显然是难得的滋补品。 “连蜜蜂都有了,倒是省了不少事。”沈言感慨道。蜂蜜不仅能调味,还能入药,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可是好东西。 剩下的两座小岛,一座种满了各种草药,从常见的甘草、金银花,到稀有的人参、灵芝,都长势良好,显然是空间自动将他之前收集的药材种子分类种植了。另一座则堆满了他从南洋带回来的物资——一箱箱的金条、银元,一捆捆的布料,还有他没来得及用的药品、工具,都被整齐地堆放在岛上,被灵气滋养着,仿佛也带上了一丝温润。 最后,沈言的意识落在了最中间的大岛上。 这座岛是七座岛中最大的,足有两三亩地,岛上没有种庄稼,也没有养牲畜,而是坐落着一座小巧玲珑的四合院——典型的一进院落,门楼、正房、东西厢房俱全,都是青砖灰瓦的样式,看起来古朴雅致,竟和他现在住的四合院有几分相似,却更显精致。 院门口有一口古井,井口用青石雕琢而成,刻着简单的云纹。井里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气,正是他之前赖以生存的灵泉,如今化作了井泉,灵气比以前更加浓郁,井水清澈见底,映出他意识的虚影。 沈言的意识走进四合院,正房里陈设简单却齐全,一张木桌,几把椅子,还有一张铺着粗布褥子的土炕,墙角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摆着几本他之前看过的医书和古籍,显然是空间自动整理的。 “这是……把我在南洋的念想都搬进来了?”沈言的意识坐在炕沿上,看着熟悉的陈设,心里五味杂陈。空间的变化,似乎不仅是形态上的,还融入了他的记忆和习惯,这让他更加确定,这不是梦,他是真的带着空间回来了。 他试着用意念取出一个西红柿。下一秒,一个鲜红饱满、带着淡淡灵气的西红柿凭空出现在他手中,触感微凉,还带着露水的湿润。沈言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水在口中爆开,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清香,顺着喉咙滑下去,丹田处涌起一股暖流,浑身都暖洋洋的。 “好东西!”沈言眼睛一亮。这灵田种出来的东西,不仅味道好,还有滋养身体的功效,比他在南洋用灵泉水浇灌的作物强多了。看来空间升级后,灵气浓度大大提升,种出来的东西也跟着“脱胎换骨”了。 他又试着取出一把面粉——这是空间里储存的普通面粉,被灵气滋养了这么久,颜色变得更加洁白,手感也更加细腻。沈言决定,晚上就用这面粉给婶子蒸几个馒头,让她也尝尝鲜。 “言子,发什么呆呢?”婶子端着一盆脏衣服走进来,看到沈言手里拿着个西红柿,愣了一下,“这……这是哪来的?现在这时候,哪有西红柿?” 五三年的三月,北方还天寒地冻,西红柿这种蔬菜根本见不到,就算是夏天,也只有国营商店里偶尔有卖,价格贵得吓人。 沈言早就想好了说辞,扬了扬手里的西红柿,笑着说:“这是之前傻柱哥给的,他说他一个远房亲戚从南方捎来的,一直藏在炕洞里捂着,忘了吃,刚才给我了。” 傻柱在轧钢厂上班,认识的人多,偶尔弄到点稀罕东西也正常。婶子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多想,只是叮嘱道:“那你赶紧吃了,别放坏了。” “给您吃。”沈言把西红柿递过去。 “我不吃,你病刚好,补补身子。”婶子推了回来,眼里满是疼爱。 沈言心里一暖,把西红柿掰成两半,一半递给婶子:“一起吃。” 婶子拗不过他,只好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眼睛瞬间瞪圆了:“这……这咋这么好吃?比我小时候在老家吃过的甜多了!” “是?”沈言笑了。有了这空间,以后这样的“惊喜”只会越来越多。 下午,沈言借口出去透透气,溜出了四合院。他没去别的地方,径直走向附近的废品收购站。五三年的废品站里藏着不少宝贝,尤其是一些旧书、旧报纸,还有被人当破烂卖掉的老物件,对他来说,都是有用的东西。 果然,在一堆废铜烂铁里,他找到了一本破旧的《药性赋》,虽然缺了几页,但上面记载的药性歌诀很实用。他还看到一个被砸扁的铜香炉,看样式像是清代的,虽然破了,但材质不错,收回去熔了能做几个铜勺子。 付了两分钱,沈言把东西收进怀里。路过一个墙角时,他快速用意念将东西收进空间——那座堆放物资的小岛上,瞬间多了一本旧书和一个破香炉,和周围的金条银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让沈言觉得无比踏实。 回到四合院时,正好赶上开晚饭。婶子熬了一锅稀粥,蒸了几个掺着玉米面的窝头,还有一小碟咸菜。这在五三年的普通家庭里,已经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快吃,粥还热着。”婶子把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窝头递给沈言。 沈言接过窝头,心里有些发酸。他不动声色地用意念从空间取出一个白面馒头,藏在怀里,打算等晚上婶子睡了再偷偷吃掉,或者明天早上做成馒头干,给婶子当零食。 吃了晚饭,沈言借口累了,早早回到自己的小屋。关上门,他立刻将意识沉入空间。 他走到灵泉边,用一个粗瓷碗舀了一碗泉水,一饮而尽。灵泉水入喉甘甜,灵气比以前更加精纯,顺着经脉流淌,滋养着他这具瘦弱的身体。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体质正在缓慢改善,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恢复到南洋时的状态,甚至可能因为空间的升级而更胜一筹。 “得想办法弄点种子。”沈言的意识看着灵田,心里盘算着。空间里现有的作物种类还是太少,尤其是粮食和蔬菜,得多备些种子,才能保证供应。他记得胡同口有个老头摆摊卖菜种,明天可以去买一些,虽然都是普通种子,但在灵田的滋养下,肯定能长成好东西。 他还想在那座空着的小岛上种些棉花。五三年的布料很金贵,都是凭票供应,有了棉花,他就能自己织布做衣服,不仅能省下布票,还能让婶子穿得暖和点。 至于赚钱……沈言的目光落在了那箱金条上。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动用这些黄金,太扎眼。倒是空间里种出来的水果、蔬菜,还有灵脂鱼、蜂蜜,都可以想办法换成钱或票。不过这得慢慢来,不能引起别人的怀疑。 “先定个小目标,这个月解决温饱,下个月攒点钱,给婶子买件新棉袄。”沈言的意识笑了笑。在南洋时,他一掷千金眼皮都不眨,现在却为一件棉袄算计,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夜深了,窗外传来三大爷咳嗽的声音,还有远处火车的汽笛声。沈言躺在硬邦邦的土炕上,却觉得无比安稳。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这个空间还会带来什么惊喜,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年代安稳地活下去。但他有空间,有灵田,有灵泉,还有一颗历经风雨后更加沉稳的心。 这就够了。 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微笑。意识在空间里游荡,看着灵田上的果实,听着牲畜的叫声,闻着蜂蜜的甜香,仿佛置身于一个世外桃源。 挺好。 他想。 不管是梦是真,能有这样一片净土,能有重新来过的机会,能守着婶子平平安安过日子,比什么都重要。南洋的刀光剑影已经远去,四合院的家长里短才刚刚开始,而他的随身空间,将是他在这片土地上,最坚实的依靠。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沈言平静的脸上,也照亮了他心中那片充满希望的灵田。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第238章 方寸 清晨的阳光刚爬上四合院的灰瓦,沈言就醒了。窗外传来扫帚划过地面的“沙沙”声,是傻柱他在打扫院子,带着老北京特有的麻利劲儿。他伸了个懒腰,骨节发出轻微的脆响,一夜酣睡,灵泉水和空间灵气的滋养让他浑身舒坦,之前的虚弱感消去了大半。 “言子,醒了?快来吃早饭。”婶子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热气腾腾的暖意。 沈言穿好衣服推门出去,灶房里飘着玉米糊糊的香气。婶子正把一个掺了少量白面的窝头放在他面前,自己手里却拿着个纯玉米面的,硬邦邦的,难以下咽。 “婶,你也吃这个。”沈言把手里的窝头递过去。 “我不爱吃甜的,你吃。”婶子笑着躲开,眼里的疼惜却藏不住,“快吃,吃完了跟我去趟菜市场,换点红薯回来。” 沈言没再推辞,心里却打定主意,今晚就用空间的白面蒸一锅馒头,让婶子也尝尝甜头。他三口两口吃完窝头,喝了两碗玉米糊糊,抹了抹嘴说:“婶,我去趟胡同口,昨天听人说有卖菜种的,我去买点儿。” “买那干啥?咱家又没地。”婶子纳闷道。 “我想在院里墙根种点青菜,不占地方,能省点买菜钱。”沈言找了个借口。四合院的角落里确实有空地,不少人家都会种点小葱、菠菜,不算显眼。 婶子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五分钱递给她:“少买点,别瞎花钱。” “知道了。”沈言接过钱,揣进兜里,转身出了门。 胡同口的老槐树下,果然有个老头摆摊,面前摆着十几个小纸包,里面是各种菜种——菠菜、小白菜、萝卜、黄瓜……沈言装作挑选的样子,每种都买了一包,花了四分钱,还剩一分钱揣了回来。 回到院里时,正好撞见三大爷阎埠贵。他背着个布包,看样子是要去上班,看到沈言手里的菜种,推了推眼镜:“哟,言小子,还懂种菜?” “瞎摆弄,试试。”沈言笑了笑。三大爷是小学老师,满脑子都是算计,跟他打交道得小心。 “这种菜可是技术活,”阎埠贵停下脚步,开始滔滔不绝,“得选好地,施对肥,浇水还得看时辰……这样,你要是想学,我教你,回头结了菜,分我三成就行。” 沈言心里暗笑,果然是三大爷,连这点小便宜都要占。他嘴上应付着:“谢谢三大爷,等真种出来了,肯定给您送点。” 打发走三大爷,沈言回到屋里,立刻把菜种收进空间。意识沉入其中,他走到那片种着粮食的小岛,在田埂边开辟出一小块地,小心翼翼地把菜种种了下去,又从灵泉里舀了点水浇上。 不过片刻功夫,种子就破土而出,冒出嫩绿的芽,肉眼可见地生长着。沈言知道,有空间灵气滋养,用不了三天,这些菜就能收获。 “果然方便。”沈言的意识满意地点点头。有这空间在,别说种点菜,就算是想种出参天大树,恐怕也不是难事。 上午,婶子去菜市场换红薯,沈言则留在家里,借口收拾院子,在角落里翻出一个破瓦盆,装了点普通的园土,又从空间里偷偷取了几棵刚长出来的小白菜苗栽进去,摆在窗台上。这样既能掩人耳目,又能随时观察外界作物和空间作物的区别。 忙完这些,他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门口,晒着太阳,脑子里盘算着接下来的打算。 首先是解决吃的问题。空间里的粮食、蔬菜、水果足够他和婶子吃了,但总不能天天拿出来,得有合理的来源。他打算先从空间里取出一些面粉,做成馒头,说是婶子托乡下亲戚捎来的;蔬菜就说是自己种的;水果可以说是“远房表哥”寄来的——他可以虚构一个在南方工作的表哥,偶尔“寄”点东西,不算突兀。 其次是钱和票。五三年的物资大多凭票供应,光有钱没用。沈言记得空间里有几匹布料,是他在南洋时买的,质地不错,都是纯色的,不算扎眼,可以偷偷拿去信托商店卖掉,换点钱和布票。另外,空间里的蜂蜜也可以试试——装在小瓶子里,说是乡下带来的土蜂蜜,应该有人买。 最后是长远打算。他不想去工厂当学徒,那点工资不够花,还不自由。他想找个机会,把空间里的一些普通药材拿出去卖掉,比如枸杞、党参之类,这些东西不算稀罕,却能换点钱,还能为以后开个小药铺打基础。他在南洋学的医术和药理,总不能浪费了。 正想着,院门口传来争吵声,是二大爷刘海中和傻柱。 “我说傻柱,你那自行车能不能停远点?挡着道了!”刘海中的声音带着火气。 “我停我自家门口,碍着你了?”傻柱的嗓门更大,“有能耐你也买辆自行车啊!” 沈言走出去一看,傻柱新买的自行车停在院门口,擦得锃亮,在五十年代的四合院里,绝对是奢侈品。二大爷显然是嫉妒了,故意找茬。 “二大爷,柱子哥,少说两句。”沈言上前劝道,“柱子哥,你把车往边上挪挪,不碍事;二大爷,柱子哥也是刚买的车,新鲜劲还没过呢。” 傻柱看在沈言帮过他的份上,哼了一声,把自行车往边上挪了挪。刘海中也找不到继续发作的理由,悻悻地回了屋。 “谢了,言子。”傻柱拍了拍沈言的肩膀,“晚上来我家,我妈炖了肉,给你留块大的。” 沈言眼睛一亮。五三年的肉可是稀罕物,能吃上一口不容易。他连忙道谢:“那谢谢柱子哥了。” 傻柱走后,沈言回到屋里,心里盘算着。晚上去傻柱家吃饭,总不能空着手。他从空间里取出一小罐蜂蜜,装在一个洗干净的玻璃罐里——这是空间里蜜蜂刚酿的,琥珀色,香气浓郁,拿得出手。 下午,沈言把空间里的一匹蓝色粗布取出来,叠好,藏在一个旧包袱里,打算去信托商店碰碰运气。信托商店是五十年代特有的,主要收购和出售个人闲置的物品,不算黑市,相对安全。 他没敢走太远,去了离家不远的一家信托商店。店里人不多,一个伙计正趴在柜台上打盹。沈言把包袱放在柜台上:“同志,看看这个。” 伙计懒洋洋地睁开眼,打开包袱一看,眼睛亮了亮。这粗布虽然不是什么好料子,但很厚实,颜色也正,是现在紧俏的商品。他掂量了一下,报了个价:“这布不错,给你十五块钱,再给你五尺布票。” 十五块钱在当时不算少了,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十多块。五尺布票也够用一阵子了。沈言没还价:“行。” 拿到钱和布票,沈言心里踏实了不少。这是他回到五三年后,第一次靠空间“赚钱”,虽然不多,却让他更有底气了。 从信托商店出来,他又去供销社买了两斤红糖,花了一块钱和两斤糖票——这是给婶子买的,她身子弱,喝点红糖水补补。 回到院里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傻柱家飘出肉香味,引得院里的孩子都在门口转悠。沈言提着蜂蜜走过去,傻柱他妈正端着一碗红烧肉从灶房出来,看到沈言,笑着说:“言子来了,快进来。” “大娘,给您带了点蜂蜜,泡水喝。”沈言把玻璃罐递过去。 傻柱他妈打开一看,眼睛瞪圆了:“这蜂蜜真稠!你这孩子,咋买这么贵的东西?” “不是买的,是乡下亲戚送的,不值钱。”沈言笑着说。 傻柱从屋里出来,一把抢过蜂蜜:“还是言子懂事,比院里那几个强多了!快进屋,就等你了。” 饭桌上,一碗红烧肉摆在中间,旁边还有一盘炒青菜和一锅玉米糊糊。傻柱他妈一个劲地给沈言夹肉,嘴里念叨着:“多吃点,看你瘦的。” 沈言也不客气,大口吃着。肉炖得很烂,带着浓郁的酱香,虽然不如空间里灵脂鱼鲜美,却有着烟火气的温暖。 “言子,听说你不想去工厂当学徒?”傻柱喝了口糊糊,问道。 “嗯,想干点别的。”沈言点点头。 “干点别的?你能干啥?”傻柱不以为然,“现在找个正经工作不容易,工厂那是铁饭碗。” “我想先试试做点小买卖,卖点乡下带来的土特产。”沈言半真半假地说。 “做买卖?那可是投机倒把!”傻柱吓了一跳,“你可别瞎来,被抓住要蹲大狱的!” “我知道分寸,就在熟人之间换换东西,不算投机倒把。”沈言解释道。他知道这个年代对“投机倒把”抓得严,不会乱来。 傻柱他妈也劝道:“言子,听傻柱的,别冒险。实在不想去工厂,跟你柱子哥去轧钢厂当个临时工也行,至少安稳。” 沈言笑了笑,没再多说。他知道大家是好意,但他有空间在,根本不需要去工厂或者轧钢厂,他的路,和院里这些人都不一样。 吃完饭,沈言谢过傻柱母子,回到自己屋里。婶子已经回来了,正坐在灯下缝补衣服,面前摆着半筐红薯。 “回来了?今天换了二十斤红薯,够吃一阵子了。”婶子笑着说。 “婶,我给你买了点红糖。”沈言把红糖递过去。 婶子一看就急了:“你这孩子,乱花钱!我身子好着呢,不用补。” “不贵,拿着。”沈言把红糖塞进她手里,又从兜里掏出五块钱,“这是我卖布换来的,以后我赚钱养您。” 婶子看着手里的钱和红糖,眼圈一红:“言子……” “快缝衣服,我去烧点水。”沈言怕她哭出来,连忙转移话题。 晚上,等婶子睡熟了,沈言悄悄锁上门,意识沉入空间。他走到那座养着灵脂鱼的湖边,用抄网捞了两条鱼,每条都有巴掌大,银闪闪的,灵气逼人。 他又从果树上摘了两个水蜜桃,红艳艳的,散发着甜香。回到中间的四合院,他用灵泉水把鱼和桃子洗干净,坐在炕沿上,慢慢品尝着。 灵脂鱼入口即化,带着一股清甜,鱼肉滑嫩,灵气顺着喉咙流入丹田,比白天吃的红烧肉滋补多了。水蜜桃更是汁水饱满,甜而不腻,吃完浑身都舒坦。 “有这空间在,去哪都不怕。”沈言摸着肚子,心里无比踏实。 就算明天天塌下来,他至少有地方躲,有东西吃,有灵泉水治病。在南洋时,他靠的是枪杆子和弟兄们;现在,他靠的是这方寸之间的乾坤,靠的是自己。 他想起上辈子在四合院里的窘迫,想起在南洋的刀光剑影,再看看现在的日子,虽然清贫,却安稳。有婶子的疼爱,有空间的依仗,还有机会用自己的医术和智慧做点什么,这已经是最好的安排。 “明天把鱼做成鱼干,给婶子补补;桃子留一个给傻柱他妈,算是回礼。”沈言盘算着,意识在空间里溜达了一圈,检查了一下菜种的生长情况,才满意地退出空间。 躺在床上,沈言很快就睡着了。梦里,他看到空间里的灵田硕果累累,看到婶子穿着新棉袄笑开了花,看到四合院的邻居们和睦相处,没有争吵,没有算计……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来,照亮了屋里的一切。沈言的脸上带着微笑,睡得无比安稳。有这空间在,他确实什么都不怕了。不管未来有多少风雨,他都有信心应对,因为他的身边,有最坚实的依靠——那片只属于他的,方寸之间的天地。 第239章 兽医 清晨的露水还挂在窗台上的小白菜上,沈言已经醒了。他看着瓦盆里那几棵翠绿的菜苗——这是他从空间移植出来的,特意控制了生长速度,看起来和普通菜苗没两样,却比院里别家种的更精神些。 “言子,发啥愣呢?快来吃早饭,今天我要去趟趟亲戚家,中午不回来。”婶子端着玉米糊糊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个蓝布包,里面鼓鼓囊囊的,像是装着几件旧衣服。 “走亲戚?哪个亲戚?”沈言接过碗,有些意外。婶子在北平没什么亲戚,除了一个远房表姐,平时很少走动。 “就是你表姐,她托人捎信,说家里的猪病了,不吃食,想让我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婶子叹了口气,“我哪懂这个?去了也是白搭,不过好歹是亲戚,不去说不过去。” 猪病了? 沈言心里一动。他在南洋时,不仅学了中医,为了给船上的牲畜看病,也跟着兽医学过不少本事。空间里的医书里,也有不少关于牲畜疾病的记载,对付普通的猪病,应该没问题。 “婶,我跟您一起去。”沈言放下碗,“我小时候在乡下跟兽医学过两手,说不定能帮上忙。” “你?”婶子愣住了,“你还懂这个?” “瞎学的,试试呗。”沈言笑了笑,没多说。这正好是个机会,既能帮亲戚解决麻烦,也能试试自己当兽医的路子是否可行。 婶子半信半疑,但想着多个人多个帮手,也就答应了。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沈言特意从空间里偷偷拿了一小包草药——是治疗牲畜肠胃不适的,用灵泉水泡过,药效比普通草药强得多,又装了个空药箱,看起来像模像样。 表姐家在郊区,离城里有十几里地,得坐公交再步行。五三年的公交是老式的汽油车,摇摇晃晃,一路颠簸,沈言却不觉得累,反而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的景象。 路边的田地刚泛出绿意,农民们正在地里忙碌,偶尔能看到几头耕牛慢吞吞地走着,带着淳朴的乡土气息。这和城里四合院的拥挤、算计截然不同,让他心里莫名的舒畅。 “你看,这地方多敞亮。”沈言指着窗外对婶子说,“要是能在这附近找个房子住,可比四合院强多了。” 婶子笑了:“你这孩子,刚在城里站稳脚跟,又想回乡下了?城里多好,有电灯,有自来水。” 沈言没解释。他不是想回乡下,是真的不想再待在四合院了。那里的家长里短、勾心斗角,他上辈子就受够了,这辈子只想清静度日。而且,做兽医需要四处走动,住在郊区更方便。 到了表姐家,已经快中午了。表姐家是个小院子,院子里养着两头猪,其中一头躺在猪圈里,蔫蔫的,没精打采,连喂的猪食都没动。 “可算来了!”表姐看到他们,眼圈都红了,“这猪可是全家的指望,要是死了,今年的工分都白挣了!” 沈言没多说,直接走到猪圈边。他没进去,只是蹲在外面,仔细观察着那头病猪——鼻子干燥,耳朵发凉,呼吸有些急促,肚子微微发胀,显然是肠胃出了问题,可能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引起了积食和炎症。 “最近给它喂了啥?”沈言问道。 “就是些野菜和糠麸,前天给它喂了点发霉的红薯,是不是这个原因?”表姐有些犹豫地说。 “十有八九是。”沈言点点头,“红薯发霉了有毒,猪吃了容易伤肠胃。” 他从药箱里拿出那包草药,又让表姐烧了壶开水,把草药泡进去,晾温后倒进猪食槽里。 “让它喝了这个,下午再看看情况,要是能吃东西了,就没事了;要是还不行,我再想办法。”沈言说道。他用的草药里有山楂、神曲、麦芽,都是助消化的,还有少量黄连,能消炎解毒,对猪的肠胃病很管用,再加上空间灵气的加持,效果只会更好。 表姐半信半疑,但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照做。 中午在表姐家吃了顿简单的午饭,玉米饼子就着咸菜,沈言却吃得很香。饭后,他借口溜达,在村子周围转了转。 这村子离城不远,交通还算方便,村民们大多朴实,不像四合院里的人那么多心思。他看到村头有个闲置的小院,院墙是土坯的,房子是两间瓦房,门口挂着把大锁,看起来有些破旧,却带着一股清净劲儿。 “这院子是谁家的?”沈言问路边一个晒太阳的老头。 “是老王家的,他儿子在城里工作,把他接走了,院子就空下来了。”老头打量着沈言,“你想买?” “问问价。”沈言笑了笑。 “不贵,那房子破,也就值五十块钱。”老头说,“不过得找大队书记说一声,公家点头才行。” 五十块钱?沈言心里一动。他昨天卖布得了十五块,空间里还有不少钱,五十块不算多。要是能买下这个小院,就能彻底搬出四合院了。 他心里盘算着,回到表姐家时,那头病猪已经起来了,正在慢吞吞地吃食,精神好了不少。 “真好了!言子,你可太厉害了!”表姐又惊又喜,非要塞给沈言两个鸡蛋,说是谢礼。 沈言推辞不过,收下了。看着病猪好转,他心里也踏实了——看来当兽医这条路,确实可行。 回城里的路上,沈言把想买院子的事跟婶子说了。 “五十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婶子有些犹豫,“而且咱们在城里住得好好的,搬去乡下干啥?” “婶,您看今天那院子多清净,空气也好,适合养老。”沈言劝道,“再说我想好了,以后想做兽医,给村里的牲口看病,住在郊区方便。兽医这行当,没人医闹,安全,还能四处溜达,多好。” “兽医?”婶子愣了,“那不是跟猪牛羊打交道吗?多脏啊。” “脏点怕啥,挣钱就行。”沈言笑了,“而且我喜欢四处跑,总待在四合院里,憋得慌。” 他没说的是,他是真的不想再掺和院里的那些破事了。二大爷的官迷,三大爷的算计,还有以后会出现的各种矛盾,他上辈子就够了,这辈子只想离远点。 婶子看着沈言坚定的眼神,沉默了半天,终于点了点头:“行,你想搬就搬,只要你觉得好就行。”她知道沈言这孩子心思重,既然决定了,肯定有他的道理。 回到四合院时,天色已经擦黑。院里很热闹,二大爷正在给院里的孩子讲他当年“当干部”的光辉事迹,三大爷在一旁帮腔,时不时插两句,想蹭点存在感。 看到沈言回来,二大爷立刻喊道:“言小子,去哪了?今天街道来查户口,问你好几次。” “去郊区看亲戚了。”沈言淡淡道,没多说。 “看亲戚?我看你是不想去工厂,想偷懒?”二大爷眼睛一瞪,又开始摆官威,“我告诉你,这当工人是光荣的事,你可别不知好歹!” 沈言没理他,径直回了屋。他现在懒得跟二大爷计较,反正再过不久,他就搬走了,眼不见心不烦。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一边准备买院子的钱,一边打听当兽医的门路。他从空间里取出一些普通的药材,卖给了城里的一家中药铺,换了三十块钱,加上之前卖布的十五块,已经有四十五块了,再从空间里拿五块,就够了。 他还去了趟兽医站,假装对兽医感兴趣,跟里面的人聊了聊。兽医站的人说,现在农村缺兽医,要是懂点技术,能得到大队的支持,还能领到一些补贴。 这让沈言更坚定了想法。 一周后,沈言揣着五十块钱,跟着表姐去了村里的大队部。大队书记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很爽快,听说沈言想买房当兽医,当即拍板:“行!那院子空着也是空着,你买下,我给你开证明。” 办手续花了点时间,等拿到证明,沈言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他终于可以离开四合院了。 回到城里,沈言第一件事就是收拾东西。他和婶子没什么家当,就几个破箱子,装着衣服和杂物。空间里的东西他早就偷偷转移进去了,现在只需要带些表面上的东西就行。 “真要搬啊?”婶子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有些不舍。住了这么久,就算院里再吵,也有感情了。 “搬,明天就搬。”沈言语气坚定,“我去叫辆三轮车。” 他刚走到院门口,就撞见了傻柱。 “言子,你这是干啥?搬家?”傻柱看着地上的箱子,愣住了。 “嗯,搬到郊区去,以后方便。”沈言点点头。 “搬到郊区?好好的城里不住,去那破地方干啥?”傻柱不解,“是不是院里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没有,就是想换个环境。”沈言笑了笑,“我打算做兽医,给村里的牲口看病,住在郊区方便。” “兽医?”傻柱更懵了,“你咋想的?放着工厂的铁饭碗不要,去跟猪牛羊打交道?” “各有各的活法。”沈言没多解释,“柱子哥,以后有空我会回来看看你们的。” 傻柱还想说什么,二大爷和三大爷也闻讯赶来了。 “沈小子,你要搬走?”二大爷皱着眉,“是不是觉得院里不好?我告诉你,这四合院可是风水宝地,多少人想住还住不进来呢!” “我就是想换个地方,跟院里没关系。”沈言懒得跟他废话,叫了辆三轮车,把箱子搬上去。 婶子跟院里的邻居们道别,眼眶红红的。虽然院里有争吵,但也有不少照应,真要走了,心里还是舍不得。 “婶,走。”沈言扶着婶子上了三轮车。 三轮车缓缓驶出胡同,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那熟悉的四合院,心里没有留恋,只有轻松。他知道,自己终于摆脱了这里的是是非非,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 “以后咱们就住新房了。”沈言笑着对婶子说。 “嗯。”婶子点点头,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三轮车在土路上颠簸着,驶向郊区。路边的田野越来越开阔,空气越来越清新,沈言深吸一口气,感觉浑身都舒坦。 他想象着以后的日子:每天背着药箱,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给村民的牲口看病,解决他们的难题;闲下来时,在院子里种种菜,打理一下空间里的灵田;晚上和婶子坐在院子里,看着星星,聊着天……没有算计,没有争吵,只有平静和安稳。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至于兽医这个选择,他觉得再合适不过了。不用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不用担心医闹,还能四处溜达,接触大自然,顺便用空间里的草药帮衬一下朴实的村民,何乐而不为? 三轮车转过一个弯,沈言远远地看到了那个属于他的小院。虽然破旧,却像在等着他的到来。 “快到了,婶。” “嗯。” 阳光洒在两人身上,暖洋洋的。沈言知道,他的新生活,真的开始了。四合院的日子已经过去,属于兽医沈言的故事,才刚刚拉开序幕。而无论前路如何,有空间在,有这份安稳的心境在,他都能从容应对,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第240章 猪生异象 郊区的风带着麦秸秆的清香,吹得沈言额前的碎发微微晃动。他背着半旧的帆布药箱,走在田埂上,鞋底沾着新鲜的泥土——这是他搬到郊区小院的第三个月,每天走村串户给牲口看病,皮肤晒黑了些,手脚却更有力了,连带着那具少年身体里的气血,也在空间灵气的滋养下日渐充盈。 “沈兽医,这边这边!”村口的王大爷挥着胳膊喊他,声音里带着焦急,“我家老母猪下崽了,难产,你快给看看!” 沈言加快脚步,跟着王大爷进了院。猪圈里,一头黑母猪正趴在地上哼哼,浑身是汗,肚子鼓鼓的,显然疼得厉害。旁边已经落了三只小猪崽,毛茸茸的,却只有一只在微弱地动弹。 “多久了?”沈言放下药箱,蹲在猪圈边观察。他做兽医这几个月,接的最多的就是接生的活,猪牛羊都有,经验早已老道。 “从后半夜折腾到现在,就下了这三只,剩下的卡在里面了。”王大爷急得直搓手,“这老母猪可是咱家的功臣,每年都能下两窝崽,可不能出事啊!” 沈言没多言,从药箱里取出消毒过的手套戴上,又拿出一小瓶空间灵泉水,兑在温水里给母猪灌了些。灵泉水能舒缓肌肉,增强体力,对付难产最是管用。 果然,没过多久,母猪的呼吸就平稳了些。沈言找准位置,轻轻按揉它的腹部,配合着母猪的发力,很快就感觉到了里面小猪的动静。 “使劲!”他低声道,手上加了点巧劲。 随着母猪一声痛呼,一只小猪崽终于滑了出来。王大爷连忙上前接住,用布擦干净,放在保温的草堆里。 “还有一只!”沈言感觉到肚子里还有动静,继续操作。 又过了一刻钟,最后一只小猪崽也顺利降生。王大爷松了口气,笑着递过来两个鸡蛋:“沈兽医,多亏了你,这鸡蛋你一定得收下!” 沈言笑着接过,刚要说话,突然听到草堆里传来一声奇怪的“哼哼”声,不是之前那几只小猪的柔弱叫声,反而带着点……粗壮? 他走过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草堆里,除了四只正常的小黑猪,还躺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猪崽。这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它的模样——鼻子比普通小猪长了近一倍,微微上翘,耳朵也大得离谱,耷拉在地上,遮住了小半张脸,远远看去,竟有几分像……小象? “这……这是啥?”王大爷也看到了,惊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老母猪咋生出个这玩意儿?” 沈言的心跳也漏了一拍。他在南洋时看过不少古籍,其中一本《异闻录》里就记载过“猪生象”的奇事,说这是天地灵气汇聚所生的异宝,虽不能成仙得道,却有安神定惊、辟邪镇宅的功效,是可遇不可求的稀罕物。 他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小白猪的鼻子。入手温热,皮肤比普通小猪细腻得多,一股微弱却精纯的灵气顺着指尖传来,证实了古籍的记载——这确实是个奇物。 “可能是……返祖了?”沈言找了个听起来靠谱的理由,“我以前在乡下见过一次,说是老祖宗跟象有亲戚,偶尔会生出这样的崽,不碍事,能活。” 王大爷半信半疑,却也没多想,只当是个稀罕物,乐呵呵地说:“管它像啥,活下来就是好的!沈兽医,你看这……” “好好养着,这崽看着壮实。”沈言站起身,收拾好药箱,“母猪刚生产完,给它多喂点精饲料,我过两天再来看看。” 走出王大爷家,沈言心里还在回味刚才那只“猪生象”。他不是贪财之人,但这种古籍记载的奇物,若是能弄到手,无论是留在空间滋养灵气,还是将来遇到识货的人换点资源,都是好的。 正想着,村口的老槐树下传来一阵咳嗽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的老头坐在那里,手里拄着根磨得发亮的木杖,面前摆着个空烟袋锅,一双眼睛浑浊却锐利,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沈言心里一动。这老头他从没见过,不像是村里的人。郊区的村子都小,来了外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刚要经过,老头突然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后生,刚才从王家出来?” “嗯。”沈言点点头,停下脚步。 “他家是不是生了个稀罕物?”老头的眼睛眯了眯,闪过一丝精光。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大爷说啥呢?就是普通的小猪崽。” “普通?”老头笑了,露出没剩几颗牙的牙床,“要是普通,你刚才走出来时,步子能那么沉?后生,我看你是个实诚人,别跟我这老头子打哑谜——是不是‘猪生象’了?” 沈言的瞳孔骤然收缩。 “猪生象”这三个字,他只在古籍上见过,连王大爷那样的老农都不知道,这陌生老头怎么会一口说出来? 他上下打量着老头,注意到他腰间挂着个不起眼的布囊,囊口露出半截黄色的符纸,上面画着看不懂的符号,一股若有若无的土腥气扑面而来——这气息,和他在南洋时见过的那些“土夫子”身上的味道有些相似,却更纯正,带着点山野的气息。 “您是……”沈言试探着问道。 老头磕了磕烟袋锅,慢悠悠地说:“南方人叫我‘憋宝人’,北方人嘛,爱叫‘牵羊人’,说白了,就是给宝贝找个好人家的。” 憋宝人!牵羊人! 沈言的心跳瞬间加速。他在南洋时听老学者说过,中国大地上藏着一群奇人,他们懂风水,识地脉,能从山川草木、飞禽走兽中找到天然生成的宝贝,南方叫憋宝,北方叫牵羊,都是些有真本事的人。他以为那只是传说,没想到今天真遇上了! “大爷说笑了,我不懂什么宝贝。”沈言定了定神,决定装傻。这种人精得很,直接承认反而麻烦。 “不懂?”老头挑了挑眉,用烟袋锅指了指他的药箱,“你这箱子里,装着的可不只是药?刚才进王家院时,我就闻着一股清甜味,不是草木香,是……活气,宝贝的活气。” 沈言心里一惊,没想到这老头鼻子这么灵,竟然能闻到空间灵泉水的味道!他连忙把药箱往身后藏了藏:“就是普通的草药水,治牲口用的。” 老头也不戳破,只是嘿嘿一笑:“后生,我也不瞒你。我追踪那股气好几天了,就知道这附近要出宝贝,刚才你从王家出来,那股气就淡了,显然是宝贝落了地,还跟你沾了点缘分。” 他顿了顿,看着沈言的眼睛说:“那‘猪生象’是天地灵气所钟,留在内行手里是宝贝,留在外行手里,不出三天就得被糟践了。你要是信得过我,咱们合作——你想法子把它弄出来,我给你个好价钱,保准你这辈子都不愁吃喝。” 沈言沉默了。 他知道老头说的是实话。王大爷只是个普通农民,就算觉得那小猪稀罕,也顶多是养着玩,时间长了新鲜劲过了,说不定就跟普通猪一样喂泔水,那样的话,这“猪生象”的灵气用不了多久就会散了,确实可惜。 可要是跟这憋宝人合作,又觉得不踏实。这种人眼里只有宝贝,为了到手,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 “大爷,这事儿我做不了主,那是王家的猪。”沈言找了个借口,“而且我就是个兽医,不懂什么宝贝,您还是另请高明。” 说完,他转身就要走。 “后生别急着走啊!”老头喊住他,“我看你也是个有来历的,身上那股气虽然藏得深,但瞒不过我这双老眼。你要是不想要钱,我可以跟你换——我这里有本《寻龙点穴基础》,是我年轻时的笔记,换你一句话,那‘猪生象’是不是在王家,怎么样?” 《寻龙点穴基础》? 沈言脚步一顿。他在观海阁收藏的古籍里,就有几本关于风水堪舆的,但都残缺不全,这老头的笔记若是真的,说不定能补上不少空白。更重要的是,他现在住的小院虽然清净,但他总觉得缺点什么,若是懂点风水,说不定能布置得更聚灵气。 “您那笔记……靠谱吗?”沈言转过身,语气松动了些。 “我老刘走南闯北几十年,还能骗你个后生?”老头拍着胸脯,从怀里掏出一个油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本泛黄的线装本,封面上正是那几个字,字迹苍劲,带着股山野气息。 沈言的神识下意识地扫过——不是他故意的,而是这几个月用得多了,成了本能。神识探入,能感觉到笔记里蕴含着一股淡淡的土灵气,显然是经常被人翻阅,还沾过不少山川泥土,绝非伪造。 “成交。”沈言点头,“那小猪确实在王家,刚生下来,还活着。” 老头眼睛一亮,一把将笔记塞给他:“好后生,够爽快!这笔记你拿着,以后有啥不懂的,去城南破庙找我,报我老刘的名字就行。” 说完,他拄着拐杖,急匆匆地往王大爷家的方向走去,脚步轻快得不像个老头。 沈言拿着笔记,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这憋宝人行动这么快,显然是怕夜长梦多。不过王大爷那人虽然老实,却也护家,未必会轻易把小猪卖给他,有的折腾了。 他翻开笔记,里面果然是密密麻麻的字迹,还有不少手绘的地图和符号,记录着哪里有山精,哪里有地脉,怎么辨别宝贝的气息,怎么安抚灵物……虽然大多是基础,却异常实用,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子对天地自然的敬畏。 “这个世界,果然和记忆里的四合院不一样。”沈言合上书,心里感慨。有憋宝人,有“猪生象”,说明这里的天地灵气比他想象的要浓郁,藏的宝贝也多,或许……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奇人异事。 这对他来说,是好事。灵气浓郁,空间的灵田就能长得更好,他的修行也能更快;宝贝多,他就能用空间里的东西换更多资源,日子也能更安稳。 走回自己的小院,婶子正在院子里晒红薯干,看到他回来,笑着说:“今天回来得早,我给你留了玉米饼子,还热着呢。” “婶,我今天遇到个稀罕事。”沈言把“猪生象”和憋宝人的事简单说了说,隐去了宝贝和笔记的部分,只说是遇到个懂行的老头,觉得小猪奇怪。 “还有这种事?”婶子听得直咋舌,“那小猪崽没事?别让人骗了去。” “应该没事,王大爷护着呢。”沈言笑了笑,把笔记小心翼翼地收进屋里,打算晚上再仔细研究。 晚饭时,沈言用空间的灵脂鱼炖了锅汤,又蒸了几个白面馒头。婶子喝着鲜美的鱼汤,吃着松软的馒头,笑得合不拢嘴:“现在这日子,比在城里好多了。” “以后会更好。”沈言看着窗外的星空,心里充满了期待。 他知道,遇到憋宝人只是个开始。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更精彩,有更多的秘密等着他去发现。而他有空间在手,有医道傍身,还有了这寻龙点穴的入门笔记,足以应对任何挑战。 至于那只“猪生象”,沈言并不后悔放弃。有些宝贝,有缘才能得,强求是没用的。他现在最该做的,是养好身体,打理好空间,研究透这本笔记,为将来的日子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夜渐深,沈言坐在灯下,仔细翻阅着《寻龙点穴基础》。笔记里的字迹虽然潦草,却字字珠玑,让他对风水地脉有了全新的认识。他甚至能根据笔记里的描述,感觉到自己住的这个小院,其实是块不错的“聚气地”,难怪空间的灵气运转得比在城里时更顺畅。 “原来如此。”沈言合上笔记,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这个世界,果然没让他失望。有奇物,有奇人,有值得探索的未知,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不再是四合院的家长里短,而是更广阔的天地,更自由的人生。 窗外的月光洒进屋里,照亮了桌上的笔记,也照亮了沈言眼中的光芒。他知道,自己的兽医之路,恐怕不会那么简单了,或许会遇到更多的憋宝人,更多的奇物,更多的精彩。 而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第241章 麟影 清晨的露水还挂在院角的篱笆上,沈言已经背着药箱出了门。自从上次遇到“猪生象”和憋宝人老刘后,他心里便多了份期待——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更有玄奇,那些只在古籍里见过的奇物,或许真的散落民间,等着有缘人发现。 今天要去的是十里外的李家庄,村西头的老李家养了一头黄牛,据说怀崽怀了整整两年,最近终于有了动静,却迟迟生不下来,急得老李团团转,托人捎信请他去看看。 “沈兽医,你可算来了!”刚到村口,老李就迎了上来,黝黑的脸上满是焦虑,“我家老黄牛快不行了,你快给想想办法!” 沈言跟着他来到牛棚。一头老黄牛趴在干草上,喘着粗气,肚子大得惊人,四肢微微颤抖,显然已经耗尽了力气。牛棚角落里堆着不少精饲料,却没动几口,看来是疼得吃不下。 “这牛养了多少年了?”沈言蹲下身,伸手在牛肚子上轻轻按揉,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还有微弱的胎动。 “快十年了!”老李叹着气,“本来是头好耕牛,两年前突然怀了崽,我们都高兴坏了,没想到怀了这么久,现在还难产……” 沈言没说话,神识悄然探出。这是他最近才敢尝试的——用南洋练就的神识探查牲畜体内,比肉眼观察更精准。神识穿透牛腹,他清晰地“看”到了牛犊的模样,顿时愣住了。 那牛犊体型不大,却浑身覆盖着细密的绒毛,泛着淡淡的金光,头顶竟有一小撮凸起的肉角,四肢粗壮,尾巴末端还带着蓬松的毛——这哪是普通的牛犊,分明像极了古籍里描绘的“麒麟”幼崽! 麒麟是传说中的瑞兽,与凤、龟、龙并称“四灵”,象征着吉祥如意。沈言在南洋的古籍里见过画像,虽略有不同,但这牛犊的形态、气息,都与记载中的“麟驹”极为相似。 “难怪怀了两年……”沈言心中了然。这种天地孕育的灵物,降生自然艰难,寻常牛犊十月怀胎,它却要两年,显然是在母体中吸收了足够的灵气。 “沈兽医,咋样?还有救不?”老李见他半天不说话,更急了。 “有救,但得用我的药。”沈言回过神,从药箱里取出一个小瓷瓶——里面装的是用空间灵泉水和几种滋补草药调制的药液,能快速补充体力,舒缓筋骨。 他将药液倒进牛槽的清水里,老黄牛像是闻到了香味,挣扎着抬起头,几口就喝了个精光。没过多久,它的呼吸就平稳了些,眼神也恢复了些神采。 “现在只能等,它自己有力气了,才能生下来。”沈言站起身,对老李说,“这牛不能再喂普通饲料了,给它弄点干净的青草,再加点红糖,补充体力。” 老李连忙点头,转身去准备。沈言则留在牛棚外,心里盘算着。这“麒麟”幼崽显然是比“猪生象”更珍贵的奇物,若能得到,无论是留在空间滋养,还是用来镇宅,都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但他也知道,这种灵物有灵,强抢肯定不行,只能智取。老李是个朴实的农民,若是能用合理的价钱买下,或许有希望。 一直等到中午,牛棚里终于传来老黄牛的一声低吼,紧接着是一阵骚动。沈言和老李连忙跑进去,只见一头浑身金绒的幼崽已经降生,正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头顶的小肉角和蓬松的尾巴格外显眼。 “这……这是啥?”老李惊得说不出话,眼睛瞪得溜圆,“我家牛咋生出个这玩意儿?” “这是祥瑞!”沈言适时开口,语气带着几分郑重,“老李,你家这牛生的不是普通牛犊,是‘麟驹’,传说中的瑞兽,能给家里带来好运的!” “瑞兽?”老李半信半疑,但看着那幼崽灵动的眼睛,心里也泛起嘀咕——这小东西确实不一样,眼神清亮,一点都不像普通牛犊那么呆滞。 沈言趁热打铁道:“老李,这麟驹虽然吉祥,但它毕竟不是普通牛,不好养,而且怀了两年,把老黄牛的元气都耗尽了,以后怕是不能再耕地了。” 老李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他养牛是为了耕地,若是老黄牛废了,这麟驹又不能干活,留着确实没用。 “沈兽医,你见多识广,这……这咋办?”老李看向沈言,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不瞒你说,我祖上是风水先生,专门研究这些祥瑞之物。”沈言编了个瞎话,“这麟驹留在普通人家,反而容易招祸,得找个懂行的人养着才行。我看你也挺难的,不如把它卖给我,我再给你买一头壮实的耕牛,咋样?” 老李愣住了,显然没想到沈言会想买这“怪物”。他犹豫了半天,看着虚弱的老黄牛,又看看那只不知该咋养的麟驹,终于点了点头:“行……但你得给我一头好牛,还得再给我五十块钱,我家老婆子病了,正需要钱。” 五十块钱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再加一头耕牛,足够普通农户过好几年了。沈言知道老李这是狮子大开口,但为了麟驹,他咬了咬牙:“行!不过我现在没带那么多钱,我回去取,明天就给你送过来,再把耕牛一起带来。” 老李怕他反悔,拉着他在院里的石桌上写了个简单的字据,按了手印,这才放心。 回到自己的小院,沈言立刻从空间里取出五十块钱——这是他这段时间当兽医攒的,加上之前卖布和药材的钱,足够了。至于耕牛,空间里的养殖场就有几头健壮的黄牛,虽然不是灵物,却比外面的普通耕牛壮实多了。 “婶,明天我要去买头牛,再给人送点钱。”沈言对正在做饭的婶子说。 “买牛?咱家又不种地,买牛干啥?”婶子纳闷道。 “给李家庄的老李,他那头老黄牛生崽难产,我帮了忙,顺便买他的牛犊。”沈言简单解释了一下,没说麟驹的事,怕吓着婶子。 第二天一早,沈言赶着一头健壮的黄牛,带着五十块钱,再次来到李家庄。老李看到那头油光水滑的耕牛,又拿到钱,笑得合不拢嘴,连忙把麟驹装进一个大竹筐里,递给沈言。 “沈兽医,这玩意儿就交给你了,可得好好待它。”老李叮嘱道。 “放心。”沈言接过竹筐,能感觉到里面的小家伙在轻轻动了动,一股温暖的灵气透过竹筐传来,让他心里一阵舒畅。 离开李家庄,沈言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找了个僻静的树林,将竹筐收进空间。意识沉入其中,他看着麟驹在草地上欢快地跑着,金绒般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不时低头啃几口灵草,样子憨态可掬。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沈言的意识笑着说。麟驹像是听懂了,抬起头,朝他的方向“咩”了一声——声音不像牛叫,反而有点像羊,清脆悦耳。 沈言把它安排在中间大岛的草地上,这里灵气最浓郁,还有灵泉水可以喝,最适合它生长。又从养殖场里弄了些新鲜的灵草放在它旁边,看着它吃得津津有味,才退出空间。 回到家,婶子看到他空着手回来,有些奇怪:“牛犊呢?” “我把它寄养在一个朋友家了,他家有地方,适合养。”沈言找了个借口,“以后有空再去看它。” 婶子没多想,转身去做饭了。沈言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心里却在回味这两次奇遇。猪生象,牛生麟,这个世界的玄奇远超他的预料,或许还有更多的奇物藏在山野乡间,等着被发现。 他想起了憋宝人老刘,或许可以找机会问问他,哪里还有可能找到宝贝。但又觉得不妥,那种人对宝贝的嗅觉太灵敏,若是知道他得了麟驹,说不定会起贪念。 “还是自己慢慢找。”沈言打定主意。他有空间在手,有医道傍身,还有那本《寻龙点穴基础》,只要耐心寻找,总能再遇到机缘。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依旧每天走村串户当兽医,却多了个心眼,留意观察牲畜的异常。他发现,越是灵气浓郁的地方,牲畜就越容易生出奇物,比如山脚下的村子,河边的农户,往往能遇到些不寻常的事。 有一次,他去山边的张家庄给羊看病,发现有只母羊生下的羊羔长着四只耳朵,听力异常灵敏,能听到几里外的动静。沈言认出这是古籍里记载的“四耳羊”,能预警灾祸,便用两匹布料换了过来,收进空间。 还有一次,在河边的王村,他遇到一头水牛生下的牛犊能在水里憋气半个时辰,水性极好,像是有鱼的天赋。沈言知道这是“水犀犊”,虽然不如麟驹珍贵,却也算是奇物,便用五十斤粮食换了,同样收进空间。 空间里的奇物渐渐多了起来,除了猪生象(后来老刘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从王大爷手里买走了,沈言没再过问)、麟驹、四耳羊、水犀犊,还有他偶然发现的“夜明兔”——眼睛在夜里会发光,能照亮周围的路;“千斤鸡”——看起来普通,却能下比寻常鸡蛋重一倍的蛋,蛋壳坚硬,能做药材。 这些奇物在空间里相处融洽,各自占据一片区域,被灵气滋养着,越来越有灵性。沈言偶尔会进入空间,看着它们嬉戏打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他知道,这些奇物不仅是宝贝,更是这个世界玄奇的证明。它们的存在,让他更加确定,自己来到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五十年代,而是一个隐藏着无数秘密的世界。 而他,一个带着随身空间的穿越者,一个懂医术、识奇物的兽医,正站在这个世界的边缘,一点点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这天晚上,沈言坐在灯下,再次翻开《寻龙点穴基础》。笔记里记载着一处“卧牛岭”,说那里地脉汇聚,常有异兽出没。他打算过几天抽时间去看看,说不定能有新的发现。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书页上,也照亮了沈言眼中的期待。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更精彩,而他的旅程,才刚刚开始。有这些奇物相伴,有空间为依,无论前路有多少未知,他都有信心走下去,去探索更多的玄奇,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机缘。 第242章 盗影 清晨的薄雾尚未散尽,沈言已悄然沉入随身空间。 最中央的灵岛草地上,那头金绒麟驹正低头啃食着带着露珠的灵草。它比一个月前长大了些许,头顶的肉角愈发圆润,尾端的绒毛也更蓬松,跑动时浑身金光流转,像团滚动的小太阳。察觉到沈言的意识,它抬起头,发出一声清脆的“咩”叫,小短腿轻快地奔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意识虚影。 “看来灵泉水和灵草没白喂。”沈言的意识笑着,伸手摸了摸麟驹的头顶。入手温软,一股精纯的灵气顺着指尖传来,比刚买回来时浓郁了数倍。 这小家伙确实不吃凡物。刚带回家时,沈言试着给它喂普通的青草和米汤,它闻都不闻,饿得直打晃,直到放进空间,接触到灵草和灵泉水,才狼吞虎咽起来。古籍上说“麟食灵草,饮甘露”,果然不假。若是没有这空间灵地,恐怕这祥瑞之物早就夭折了。 沈言的意识转向旁边的小湖。那只“猪生象”被憋宝人老刘弄走后,他虽有惋惜,却也明白强求不得。倒是后来收的四耳羊、水犀犊、夜明兔,在灵地滋养下愈发灵动——四耳羊卧在山坡上,耳朵不时转动,能捕捉到空间外院子里婶子择菜的细微声响;水犀犊在湖里畅游,速度比普通水牛快了数倍,激起的水花都带着淡淡的灵气;夜明兔蹲在果树下,红宝石般的眼睛在暗处微微发亮,照亮了周围半尺见方的土地。 “都好好长着。”沈言的意识在空间里转了一圈,看着这些奇物各得其所,心里踏实不少。这些生灵不仅是他的机缘,更是这个玄奇世界的鲜活证明,每多了解一分,就离这个世界的真相更近一步。 退出空间时,天已大亮。婶子在院子里晾晒着刚收的草药——这是沈言这段时间从山里采来的,有空间灵泉水辅助,药效比普通草药好得多,卖给城里的中药铺,能换不少钱。 “言子,今天不去出诊?”婶子问道。 “今天歇一天,去趟城里,给中药铺送药。”沈言答道,心里却另有打算。他想去城南破庙找找憋宝人老刘,上次那本《寻龙点穴基础》让他受益匪浅,想再从老刘嘴里套点消息。 吃过早饭,沈言背着药篓,步行到镇上,坐上了去城里的公交。车窗外,田野飞速倒退,他却在琢磨着前几天从两个老农聊天中听到的话。 那天他去邻村给一头病驴看病,候诊时听到两个抽着旱烟的老头闲聊,说民国年间这一带不太平,“卸岭力士”来过,一夜之间挖开了村西头的“将军坟”,据说里面的金银珠宝装了几十箱,连带着陪葬的“镇墓兽”都被拉走了,后来还闹出不少怪事,好几个参与的村民没过半年就暴毙了。 “卸岭力士”?“将军坟”?“镇墓兽”? 这些词像惊雷一样在沈言脑子里炸开。他在南洋的古籍里见过记载,卸岭、摸金、发丘、搬山,并称民国盗墓四大行,其中卸岭力士最为凶悍,擅长聚众破山,手段狠辣,常以蛮力开挖大墓,在北方一带尤为活跃。 难道这个世界,不仅有奇物异兽,还是个盗墓横行的世界? 这个猜测让沈言既兴奋又警惕。兴奋的是,盗墓行当盛行,说明地下藏着不少宝贝,或许有能让空间灵地更浓郁的奇珍;警惕的是,那些盗墓贼手段狠辣,动辄出人命,若是遇上,怕是不好应付。 公交到站,沈言先去中药铺送了药,换了三十五块钱,又买了两斤糕点——打算送给老刘,算是敲门砖。 城南的破庙比他想象的更破败,断壁残垣,杂草丛生,只有正殿还勉强能遮风挡雨。沈言刚走进庙门,就看到老刘坐在香案上,嘴里叼着烟袋锅,正眯着眼打量他。 “稀客啊,沈兽医。”老刘笑了,“不是来看病的?” “刘大爷说笑了。”沈言把糕点递过去,“前阵子蒙您赠书,受益匪浅,这点心意您收下。” 老刘接过糕点,打开闻了闻,眼睛一亮:“好东西,还是沈兽医懂事。说,找我啥事?” “就是想问问您,民国年间卸岭力士在这一带活动的事,您知道多少?”沈言开门见山。 老刘的烟袋锅顿了顿,眯起眼睛:“你打听这个干啥?那些人可是亡命徒,沾不得。” “就是好奇。”沈言装傻,“前几天听人说卸岭力士挖了将军坟,还弄走了镇墓兽,那镇墓兽是啥?也是奇物吗?” “算,也不算。”老刘磕了磕烟袋锅,“镇墓兽是工匠按图纸造的,一般用青铜或玉石,埋在墓里镇邪,年头久了沾了死气,有的会成精,有的就是块废铜烂铁。卸岭那帮人挖坟,不光为了金银,也为了这些有灵气的物件,能卖大价钱。” 他顿了顿,看着沈言:“你小子是不是也想找宝贝?我劝你别碰盗墓的行当,那些人眼里只有钱,为了宝贝能下死手。当年卸岭在这一带,光是因为分赃不均,就火并了好几次,尸体扔得满山都是。” 沈言心里一凛,嘴上却应着:“我就是问问,当个兽医挺好,不敢想那些。” 老刘显然不信,但也没多问,只是叹了口气:“民国那会儿,天下大乱,盗墓的才敢这么猖獗。摸金校尉看星象辨方位,一找一个准;发丘天官有印信,能避邪祟;搬山道人懂机关,专破奇阵;就属卸岭最野,几百号人拿着锄头铁锹就敢硬挖,动静大得能惊动十里八乡。” “那现在呢?还有人干这个吗?”沈言追问。 “明着不敢了,”老刘压低声音,“但暗地里肯定有。去年就听说有人在卧牛岭一带转悠,夜里还听到枪响,估摸着是盗墓的火并。” 卧牛岭?沈言心里一动,这不正是《寻龙点穴基础》里记载的“地脉汇聚,常有异兽出没”的地方吗?难道那里不仅有异兽,还有古墓? “刘大爷,那卧牛岭……” “别去!”老刘打断他,眼神严肃,“那地方邪乎得很,不光有盗墓的,还有野兽,前几年有个采药的进去,就没出来过。” 沈言点点头,没再多问。他知道老刘这是好意提醒,但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藏着越多秘密,卧牛岭他是去定了,只是得做好万全准备。 从破庙出来,沈言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趟旧货市场。他想买点趁手的工具——罗盘、工兵铲、绳索,这些在《寻龙点穴基础》里都提到过,探穴寻龙用得上。 旧货市场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沈言在一个不起眼的摊位前,看到了一个黄铜罗盘,盘面刻着天干地支,虽然有些磨损,但指针依旧灵敏。摊主是个瘸腿的老头,说是民国年间一个“先生”留下的,要价二十块。 沈言没还价,直接买下。又在旁边的摊位买了把工兵铲和一捆结实的麻绳,花了十五块,这才提着东西离开。 回到小院时,天色已晚。婶子看到他买的东西,有些纳闷:“买这些干啥?你要去挖矿?” “不是,去山里采药方便点。”沈言笑了笑,把东西藏进屋里,“以后可能要经常去山里,得备着点。” 晚上,沈言坐在灯下,仔细研究罗盘的用法。《寻龙点穴基础》里有详细记载,如何根据指针偏转判断地脉走向,如何辨别“生气”与“死气”——前者是灵物异兽聚集之地,后者多为古墓凶宅所在。 他试着在院子里摆弄了一下,罗盘指针微微晃动,指向北方,那里是连绵的山脉,看来《寻龙点穴基础》所言非虚,这罗盘确实能感应地脉。 “卧牛岭……”沈言看着窗外的夜色,心里盘算着。那里既有异兽,又可能有古墓,还有盗墓贼出没,危险重重,但对他来说,诱惑也极大。 他有空间可以藏身,有灵泉水可以疗伤,有医术可以自救,还有罗盘指引方向,未必不能去闯一闯。就算找不到宝贝,能见识一下古籍记载的地脉异象,也是好的。 更重要的是,他隐隐觉得,这个世界的玄奇远不止奇物异兽和盗墓行当,或许还有更深的秘密藏在地下,藏在那些尘封的古墓里,而解开这些秘密的钥匙,可能就在卧牛岭。 “得再准备准备。”沈言合上笔记,决定先不去出诊,在家调理几天身体,把空间里的灵草、灵泉水都备足,再做些伤药带在身上,以防万一。 他还打算把空间里的那把工兵铲拿出来——那是他在南洋时留下的,比外面买的这把锋利得多,也结实得多,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 夜色渐深,沈言躺在床上,却没有丝毫睡意。脑海里交替闪现着麟驹灵动的身影、老刘严肃的警告、古籍里记载的盗墓手段,还有卧牛岭神秘的地脉……这个世界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迷人。 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个只想在四合院安稳度日的心态了。奇物的出现,盗墓行当的传闻,都像钩子一样,勾着他去探索,去发现。 “既来之,则安之。”沈言低声自语。既然来到了这个充满玄奇的世界,那就好好闯一闯,看看这地下到底藏着多少秘密,看看这天地间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奇物。 有空间灵地养着麟驹等祥瑞,有医道傍身,有寻龙点穴的本事,就算遇到卸岭力士那样的狠角色,他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桌上的罗盘上,指针微微转动,仿佛在指引着方向。沈言闭上眼睛,嘴角露出一丝期待的笑容。 卧牛岭,他来了。 第243章 天地玄黄 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洒在卧牛岭的山脊上,给层叠的林木镀上了一层金边。沈言背着鼓鼓囊囊的背包,手里握着黄铜罗盘,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崎岖的山路上。背包里装着工兵铲、绳索、伤药,还有几瓶空间灵泉水——这是他准备了三天的结果,只为一探这传说中既藏异兽又隐古墓的奇幻之地。 越往山里走,空气越发清新,带着浓郁的草木气息,甚至能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灵气,比他住的小院浓郁数倍。罗盘的指针一直在微微晃动,指向深处,盘面边缘刻着的“生气”刻度隐隐发亮,显然这里确实如《寻龙点穴基础》所记载,是地脉汇聚之处。 “难怪有异兽出没。”沈言低声自语,脚步不停。他的神识比在平原时敏锐了许多,能清晰地“看”到林间穿梭的野兔、松鼠,甚至能察觉到藏在树洞里的蛇类,它们的气息都比外界的同类更旺盛,显然是受了地脉灵气的滋养。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前方出现一片开阔的谷地,谷中长满了奇异的花草——有的叶片呈半透明状,能看到里面流动的绿意;有的花朵在阳光下会变换颜色,从粉红到浅紫,再到莹白,仿佛有生命般呼吸。 沈言蹲下身,仔细观察着一株开着蓝色小花的植物。花瓣边缘泛着银光,触碰时竟微微发麻,一股微弱的电流感顺着指尖传来。他在南洋的《异物志》里见过类似记载,这种植物叫“雷纹草”,是吸收天地间的雷电之气生长的,其汁液能入药,有安神镇惊之效,极为罕见。 “果然是奇幻之地。”沈言心中暗叹,小心翼翼地采集了一些雷纹草的叶片,收进背包里的特制药盒中。光是这几株草,就没白来这一趟。 穿过谷地,前方出现一条溪流,溪水清澈见底,水底的鹅卵石泛着温润的光泽。沈言正想弯腰喝点水,却看到溪水里游过一群巴掌大的鱼,它们的鳞片竟是透明的,能看到里面的骨骼,游动时身后拖着淡淡的光带,像一群会发光的精灵。 “光鳞鱼。”沈言认出了这种鱼,古籍上说它们只生活在灵气充沛的活水中,肉质鲜美,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他没去捕捞,只是用空瓶装满了溪水——这水带着淡淡的灵气,比普通泉水好得多,说不定能用来浇灌空间里的灵田。 沿着溪流往上走,山势越发陡峭,树木也变得高大粗壮,有些树干需要几人合抱才能围住,树皮上覆盖着厚厚的苔藓,长满了不知名的寄生植物,垂下的藤蔓像绿色的帘子,遮住了阳光,显得有些幽暗。 突然,罗盘的指针剧烈晃动起来,指向左侧的一片密林,“死气”刻度开始发亮,隐隐透出红光。 “有情况。”沈言立刻警惕起来,放慢脚步,神识悄然探向密林深处。 神识穿透层层树叶,他“看到”密林中央有一个凹陷的土坑,坑边散落着几块残破的青砖,上面刻着模糊的花纹,像是某种兽纹。坑底积着雨水,倒映着天空,周围的树木长势扭曲,枝叶枯黄,显然是被“死气”影响了。 “是古墓的入口?”沈言心中一动。这场景和《寻龙点穴基础》里描述的“虚冢”极为相似——盗墓贼为了掩人耳目,往往会在主墓附近挖一个假坑,故意留下痕迹,吸引注意力。 他没有贸然靠近,而是绕着密林观察了一圈。在一棵古树的树干上,发现了几个模糊的刻痕,像是某种记号,笔画粗犷,带着一股凶悍之气。 “是卸岭的记号。”沈言认出了这种刻痕,古籍里记载过,卸岭力士常用这种“狼头痕”标记盗洞位置。看来老刘说的没错,这里确实有盗墓贼活动。 他悄悄退到远处,隐藏在岩石后面,观察着密林的动静。过了约莫半个时辰,没看到有人出来,也没听到任何声响,显然那些盗墓贼要么已经离开,要么还在更深的地方。 “不管是哪种,都得小心。”沈言打定主意,不去触碰那些古墓,专心寻找奇物异兽。他来卧牛岭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的奇幻之处,不是为了盗墓,犯不着和那些亡命徒硬碰硬。 继续往山上走,灵气越来越浓郁,甚至能看到空气中漂浮的细小光点,像萤火虫一样缓缓游动。沈言的神识也变得异常敏锐,能“闻”到不同灵气的味道——草木的清新,泉水的甘冽,岩石的厚重,还有……某种强大生物的气息。 那气息很淡,却很霸道,带着一股野性的威压,让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是某种强大的异兽。”沈言心中一凛,放慢脚步,循着气息的方向走去。 穿过一片竹林,前方出现一片开阔的空地,空地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像一头俯卧的巨狮。岩石上,卧着一只奇异的野兽,它身形像鹿,却长着狮子的尾巴,头顶有一支独角,角上布满了螺旋状的纹路,泛着淡淡的金光,正闭着眼睛晒太阳,浑身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烁着珍珠般的光泽。 “是‘麟鹿’。”沈言倒吸一口凉气。这是比麟驹更罕见的异兽,古籍上说它是麒麟的近亲,性情温和,却拥有强大的力量,能行云布雨,是真正的祥瑞之兽。 麟鹿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存在,睁开眼睛,那双眼睛像琥珀一样清澈,带着灵性,静静地看着他,没有敌意,也没有害怕。 沈言慢慢放下背包,示意自己没有恶意。他知道,这种灵物通人性,强抢肯定不行,只能看缘分。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小包空间里的灵草,轻轻放在地上,然后慢慢后退了几步。 麟鹿盯着灵草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沈言,犹豫了一下,站起身,走到灵草旁,低头啃食起来。它的动作优雅,吃了几口后,抬起头,朝沈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一跃而起,消失在密林深处,只留下一道淡淡的金光。 沈言松了口气,脸上露出笑容。虽然没能得到麟鹿,但能亲眼见到这种传说中的异兽,已经是天大的机缘。更重要的是,麟鹿没有敌意,说明这里的异兽并非都很危险。 他走到刚才麟鹿卧过的岩石旁,发现上面残留着一丝精纯的灵气,连忙用手触摸,感受着那股温暖的力量,体内的气血仿佛都顺畅了许多。 “这卧牛岭果然是奇幻之地。”沈言感慨道。从雷纹草、光鳞鱼,到麟鹿,每一样都超出了普通世界的认知,印证了这个世界的玄奇。 天色渐晚,沈言开始往回走。一路上,他又发现了不少奇异的植物和小动物——能发出悦耳声音的“鸣草”,长着翅膀的“飞鼠”,甚至还有会移动的“石菌”,像小石头一样在地上缓慢爬行。 这些发现让他越发确定,这个世界绝非普通的五十年代,而是一个融合了奇幻、玄奇的世界,既有盗墓行当的诡谲,又有异兽灵草的神奇,充满了未知和可能。 回到小院时,已是深夜。婶子已经睡了,沈言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将今天的收获——雷纹草、灵溪水、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种子,一一整理好,大部分都收进了空间。 他坐在灯下,再次翻开《寻龙点穴基础》,发现里面有不少记载都与今天的所见所闻吻合。比如关于“灵脉汇聚之地多生异草”的描述,关于“异兽栖息处必有灵气泉眼”的记载,都得到了印证。 “看来这本笔记只是入门,这个世界的奇幻远超其上。”沈言合上笔记,心里充满了期待。卧牛岭只是其中一处,说不定还有更多的秘境,藏着更神奇的事物。 他想起了空间里的麟驹,或许等它长大了,能感知到更多的灵地和奇物。还有那些盗墓贼,他们常年在地下活动,说不定知道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秘密,只是太过危险,不好接触。 “慢慢来,总会弄明白的。”沈言躺在床上,回味着今天的奇遇,嘴角带着微笑。这个奇幻的世界已经向他展开了一角,里面有太多的精彩等着他去探索。 他不再是那个只想在四合院安稳度日的少年,也不再是南洋那个背负太多的沈爷,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兽医,一个在奇幻天地中寻找机缘的探索者。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来,照亮了桌上的罗盘,指针微微转动,仿佛在诉说着远方的秘密。沈言闭上眼睛,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看到自己骑着麟鹿,在云端穿梭,下方是无尽的奇幻山水,充满了生机与希望。 这个世界的奇幻,才刚刚开始。 第244章 从头再来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纸,在炕沿上投下一块菱形的光斑。沈言盘膝而坐,双目微闭,试图像在南洋时那样,引导体内气血运转。然而半个时辰过去,丹田处依旧空空如也,别说金血玉骨的温热感,就连最基础的内息流动都捕捉不到。 他缓缓睁开眼,指尖在腕脉上轻轻一搭——脉象平和,却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单薄,没有丝毫内家功夫的底子。 “果然是从头再来了。”沈言轻叹一声,倒也没太多失落。在南洋时,他靠着金血玉骨纵横捭阖,最终却栽在急功近利的丹药上,或许这一世,老天爷是想让他走得更稳些。 他起身走到院里,看着婶子在篱笆边侍弄那些从空间移植来的青菜。这些菜苗沾了灵土气息,长得格外精神,叶片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七彩光,比普通菜苗鲜活数倍。 “言子,发啥愣呢?快来吃早饭,今天要去河东村给张大户家的马瞧病,路远。”婶子端着粗瓷碗喊他,碗里是玉米糊糊,上面飘着几滴香油——这是用他卖草药的钱买的,在这年头算是难得的奢侈。 沈言应了一声,接过碗几口喝净。玉米糊糊里掺了点空间灵泉水熬制,入口带着淡淡的清甜,滑入胃里后,一股暖流缓缓散开,让他精神一振。 “这灵泉水果然是好东西。”沈言心里暗道。虽然不能直接提升功力,却能滋养身体,调理气血,比任何补药都管用。 吃过早饭,他背着药箱出门。路过院角的鸡窝时,里面的几只芦花鸡正啄食着他撒的灵谷碎粒。这些鸡是他从空间养殖场里挪出来的普通鸡种,喂了灵谷后,下的蛋比寻常鸡蛋大一圈,蛋壳泛着淡淡的粉光,煮熟后蛋白带着一丝甜味,婶子每天吃一个,脸色比以前红润多了。 “等攒够了钱,再把空间里的那只‘千斤鸡’挪出来几只,蛋能当药材卖。”沈言盘算着。空间里的奇物越来越多,那只千斤鸡下的蛋壳坚硬如石,磨成粉后能止血生肌,上次给邻村王二柱治刀伤,撒了点蛋壳粉,伤口三天就结了痂,比西药还管用。 一路颠簸到河东村,张大户家的马厩里,一匹枣红马正焦躁地刨着蹄子,前腿上肿起一个大包,毛色黯淡,显然是受了伤。 “沈兽医,你快给看看!”张大户急得满头汗,“这可是我托人从内蒙弄来的军马,就指望它拉车呢!” 沈言蹲下身,仔细检查了一下马腿——是被毒蛇咬了,伤口周围泛着青黑,好在咬的不是要害,毒液没扩散太远。他从药箱里取出一小瓶空间灵泉水,又拿出几片晒干的“七叶一枝花”——这是他在卧牛岭采的,用灵泉水泡过,药效比普通药材强十倍。 他把草药捣碎,混合着灵泉水敷在伤口上,又用布包扎好,嘱咐道:“一天换一次药,别让它碰水,三天就能好。” 张大户将信将疑,但看沈言手法熟练,也只能照办,付了两块钱诊费。 沈言收好钱,没急着离开,而是在村里转了转。河东村靠山,灵气比平原村落浓郁些,他想看看有没有野生的灵草。果然,在村后的山坡上,他发现了几株“龙须草”,叶片细长如须,根部泛着淡金色,是炼制疗伤药膏的好材料。 他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用沾了灵泉水的湿布包好,收进药箱。这些草在空间里种上,用灵土培育,药效还能再涨几分。 回到家时,天色已近黄昏。沈言把今天的收获收进空间——龙须草种在灵田边缘,诊费和卖草药的钱仔细包好,藏在炕洞里。 晚饭时,婶子端上一盘炒鸡蛋,金黄油亮,是用空间鸡下的蛋炒的。沈言夹起一块,入口嫩滑,一股淡淡的灵气顺着喉咙滑下,丹田处竟微微发热,像是有什么东西要苏醒。 “咦?”沈言心中一动,连忙放下筷子,再次盘膝而坐。这一次,他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微弱的气流在丹田处缓缓转动,虽然细小,却真实存在。 “是灵鸡蛋的缘故!”沈言又惊又喜。他之前只知道空间灵物能强身健体,没想到还能辅助修行,这可比南洋时苦熬打坐快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开始有意识地用空间灵物调理身体。每天早上喝一碗灵米熬的粥,中午吃一块灵脂鱼炖的肉,晚上睡前喝半杯灵泉水泡的蜂蜜水。他还把空间里的“血参”切片,每天含一片——这血参是用灵土种的,长了三年才结出手指粗的根茎,却比外面百年老参的灵气还足。 果然,不到半个月,他就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的气流了。虽然微弱得像根棉线,却能随着意念在经脉里缓慢游走,所过之处,四肢百骸都透着舒坦。 “照这个速度,用不了一年就能练出内息。”沈言暗自估算。南洋时他练了五年才入门,现在有灵物辅助,简直是坐火箭。 这天晚上,他照例盘膝打坐,引导气流冲击手臂的“曲池穴”。这处穴位是打通手阳明经的关键,之前几次冲击都失败了,今晚他特意吃了半只空间里养的灵鹿肉——那鹿是普通鹿种,在灵地养了半年,肉质里浸满了灵气。 气流在丹田处汇聚,比往常粗壮了几分。沈言凝神静气,引导着气流缓缓上行,像涓涓细流冲击着石块。一次,两次,三次……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时,“噗”的一声轻响,气流终于冲破了阻碍,顺着经脉一路畅通无阻地流到了指尖! “成了!”沈言猛地睁开眼,眼里闪过一丝激动。他抬起右手,指尖竟隐隐泛着一层淡白的光晕——这是内息初成的征兆,比他南洋时快了整整三年! 他走到院里,试着打了一套简化的形意拳。虽然动作还很生疏,身体也跟不上意念,但每一拳打出,都带着淡淡的气流声,比普通少年的拳头有力得多。 “有空间在,何愁功夫不成?”沈言收拳而立,长舒一口气。前世的金血玉骨没了固然可惜,但这一世有灵物辅助,加上他两世积累的经验,未必不能走出一条更强的路。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练的内息格外精纯。空间灵物不带丝毫杂质,滋养出的气流纯净温润,不像南洋时那样需要时时提纯,省去了许多麻烦。 接下来,沈言开始系统地规划修行。早上寅时起床,打坐练气一个时辰;白天出诊时,趁机在山野间练习步法,熟悉身体;晚上则研究从空间里翻出来的一本《基础吐纳诀》——这是他在南洋收集的古籍,不算高深,却最适合打基础。 他还发现,空间里的灵田虽然不大,产量也低,却能源源不断地提供修行所需。灵米一年只能收两季,一季也就产个斤;灵泉水每天只能渗出一小桶;血参更是三年才长这么点……但对他一个人来说,足够了。 “言子,你最近咋总在院里蹦蹦跳跳的?”婶子看着他练拳的样子,有些纳闷,“跟谁学的?” “以前在乡下跟一个老拳师学的,强身健体。”沈言笑着解释,“您看我现在是不是壮实多了?” 婶子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确实比以前高了些,脸色也红润了,不由点点头:“是壮实了,多练练也好,免得总生病。” 沈言嘿嘿一笑,心里却明白,这都是空间灵物和修行的功劳。 这天,他去卧牛岭附近的村子出诊,回来时特意绕到上次发现麟鹿的地方。灵气依旧浓郁,却没再见到麟鹿,只在地上发现了几根金色的绒毛。他小心翼翼地收起来,放进空间——这绒毛带着精纯的灵气,用来泡茶喝,能极大地提升练气效率。 回到家,他用麟鹿绒毛泡了杯灵泉水,喝下后打坐,只觉得丹田气流翻涌,比平时活跃了数倍,一夜功夫,就将内息又壮大了一分。 “这奇幻世界的灵物,果然是修行的捷径。”沈言感慨道。以前他只当这些是宝贝,现在才明白,对修行者来说,它们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随着内息日渐深厚,沈言的五感也变得敏锐起来。出诊时,他能听到几里外的鸟鸣;看病时,能通过触摸感知到牲畜体内的细微病变;夜里打坐,甚至能“看”到空间里灵田上漂浮的灵气光点。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等内息再强些,他就能尝试修炼更高级的功法,甚至……或许能重新找回内视的能力。 这天晚上,沈言坐在灯下,看着自己的手掌。掌纹清晰,皮肤比以前结实了不少,隐隐能看到皮下流动的淡白气流。这双手,不再是南洋时那只能捏碎砖石的铁手,却充满了无限可能。 “前世已矣,今生可期。”沈言轻声自语。死在丹药下,或许是老天给的教训;重生在这个奇幻世界,拥有空间灵物,或许是老天给的补偿。 他不再怀念过去的金血玉骨,也不再急于求成。每天练气、出诊、研究灵物,日子过得充实而平静。他知道,只要一步一个脚印,靠着空间灵物的加持,总有一天,他能达到甚至超越前世的高度,而且会走得更稳,更远。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亮了桌上的《基础吐纳诀》,也照亮了沈言眼中的坚定。从头再来又如何?有这天地灵物相助,有这颗历经风雨的道心,他定能在这个奇幻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强者之路。 夜色渐深,沈言再次盘膝而坐,引导着体内精纯的内息缓缓运转。气流如丝,却坚韧不绝,在经脉中循环往复,像一条小河,正慢慢汇聚成江海。而那方小小的随身空间,就是这条河的源头,源源不断地提供着滋养,助他在修行之路上,稳步前行。 第245章 内壮 清晨的露水还没干透,沈言已经在院里打完了一整套形意拳。拳风带动着衣角翻飞,每一拳打出都带着沉闷的“呼”声,虽然还没到内劲外放的地步,但拳势中透着一股沉稳扎实的力道,与半个月前那个瘦弱少年判若两人。 他收拳站定,深吸一口气,丹田内的内息如春水般流转,顺着经脉走遍全身,最后汇入四肢百骸,带来一阵通透的暖意。这便是内壮之法的妙处——不追求花哨的招式,只求从骨子里壮实起来,一拳一脚都带着自身气血的厚重。 “言子,这拳打得越来越有劲儿了!”婶子端着刚蒸好的窝窝头走出灶房,眼里满是欣慰。窝窝头是用空间灵米和玉米面混合蒸的,黄澄澄的,散发着淡淡的米香,比纯玉米面的要松软香甜得多。 沈言接过窝窝头,咬了一大口,笑着说:“管用就行,现在走山路都不觉得累了。” 这话不假。以前他走几里地就气喘吁吁,现在就算背着药箱翻山越岭,也面不改色,这都是内壮功带来的好处。内息滋养筋骨,灵物补充气血,两者相辅相成,让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强壮。 吃过早饭,他刚要出门,院门口就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个穿着粗布短打的汉子翻身下马,脸上带着焦急:“沈兽医,快!我家的牛快不行了,您快去看看!” 是河西村的赵老五,家里养着一头耕牛,是全家的命根子。沈言不敢耽搁,背起药箱就跟着他走。 路上,赵老五不停念叨:“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一早就在牛棚里打滚,嘴里吐白沫,不知道咋了……” 沈言一边走,一边问道:“最近给它喂了啥?有没有让它啃过啥奇怪的草?” “就是普通的草料啊,哦对了,前天我去后山割草,顺手割了点从没见过的紫花藤,是不是那玩意儿有毒?”赵老五一拍大腿,满脸懊悔。 沈言心里有了数,十有八九是误食了毒草。他从药箱里取出一小瓶灵泉水,递给赵老五:“先给牛灌点这个,能暂时稳住它的气脉。” 到了赵老五家,牛棚里果然一片狼藉。那头黄牛躺在地上抽搐,口吐白沫,眼睛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赵老五的媳妇在一旁抹眼泪,几个邻居围在旁边,都摇头叹气。 “都让让。”沈言蹲下身,先给黄牛灌了些灵泉水,然后仔细检查它的口鼻和眼睛。瞳孔放大,牙龈发紫,确实是中毒的迹象。他伸出手指,搭上黄牛的脖颈,内息悄然探入——这是他最近才掌握的本事,能用内息感知牲畜体内的毒气走向。 “问题不大,是‘紫茎藤’中毒,这草看着不起眼,毒性却烈。”沈言松了口气,从药箱里取出几味药材,其中就有他在卧牛岭采的“七叶一枝花”和空间里种的“解蛇毒草”,“赵大哥,烧点开水来。” 药材捣碎,用灵泉水和开水冲泡,晾温后灌进牛嘴里。沈言又用内息在黄牛的丹田处轻轻按揉,引导药力顺着气血流转,加速解毒。 半个时辰后,黄牛的抽搐渐渐停止,呼吸也平稳了些,开始能慢慢眨眼了。 “活了!真活了!”赵老五媳妇喜极而泣,拉着沈言的手一个劲地道谢。 “还得养几天,给它喂点清淡的草料,别喂太饱。”沈言嘱咐道,又留下一些草药,“每天煎一次,灌三次,三天后就没事了。” 赵老五非要塞给他五块钱和两斤红糖,沈言推辞不过,收了两块钱,红糖说啥也没要:“都是乡里乡亲的,别这么见外。” 离开赵老五家时,不少村民围上来,七嘴八舌地称赞:“沈兽医真是神了!这都能救活!”“前阵子我家的猪瘟,也是沈兽医给治好的,药到病除!”“比城里的兽医强多了,人家还肯上山下乡,不嫌弃咱农村脏……” 沈言笑着一一回应,心里却很清楚,这都是空间灵物和内息的功劳。灵泉水能吊命,空间药材药效强,内息能辅助治疗,三者结合,自然显得“神乎其神”。 但他也没完全依赖这些。这几个月来,他把南洋学的医术和兽医知识结合起来,又翻阅了空间里的几本兽医古籍,对牲畜疾病的判断越来越准,手法也越来越熟练,就算没有灵物辅助,也比普通兽医强得多。 名气大了,来找他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光是附近的村子,连几十里外的人都慕名而来。有的牵着牛羊,有的赶着猪,甚至还有人背着生病的鸡鸭,在他的小院门口排起长队。 婶子索性在院里搭了个凉棚,摆上几张板凳,让来的人坐着等。沈言则每天从早忙到晚,中午就在凉棚下吃点干粮,下午接着看诊。虽然累,但看着一个个愁眉苦脸的村民露出笑容,他心里也挺满足。 更重要的是,名气大了,收入也多了。每次看诊,村民们要么给钱,要么给粮食、鸡蛋、布料,还有人送些山里的野味、河里的鱼虾,家里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婶子脸上的笑容也多了,每天都变着花样做些好吃的,给沈言补身体。 这天傍晚,沈言刚送走最后一个村民,就看到憋宝人老刘背着个布囊,晃晃悠悠地走进院。 “沈兽医,生意兴隆啊。”老刘笑着打趣,眼睛却滴溜溜地在院里转,显然是闻到了灵物的气息。 “刘大爷稀客,快坐。”沈言搬了个板凳给他,又倒了碗灵泉水泡的茶。 老刘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好水!比城里的井水甜多了。” “山里打的泉水,还行。”沈言笑了笑,没说破。 “我听说你最近治好了不少疑难杂症,连中毒的牛都能救回来?”老刘放下茶碗,看着沈言,“你这医术,不简单啊。” “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好。”沈言装傻。 老刘嘿嘿一笑,从布囊里掏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放在桌上:“我用这玩意儿,换你一碗刚才的泉水,咋样?” 沈言看了一眼,那东西像是块兽骨,上面布满了细密的纹路,隐隐透着一股土腥味,却又带着一丝微弱的灵气。 “这是……‘地龙骨’?”沈言认出了这东西。古籍上说,这是地下蛰伏百年的老兽骸骨,吸收了地脉之气形成的,能入药,有强筋健骨之效。 “好眼光。”老刘点点头,“这是我前几天在卧牛岭挖的,不值钱,就想换碗你这‘好水’。” 沈言没犹豫,给他倒了满满一碗灵泉水。老刘一饮而尽,咂咂嘴:“果然是好东西,比我喝的山泉水强多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牲畜疾病聊到山里的奇闻,又说到最近卧牛岭附近不太平,有人看到夜里有黑影出没,像是盗墓的又回来了。 “那些人要是敢动沈兽医的地盘,我第一个不答应!”来送鸡蛋的王大爷听到这话,撸起袖子说道。现在沈言在十里八乡的威望极高,谁都护着他。 老刘笑了笑,没多说,起身告辞:“沈兽医,有空去城里,我请你喝酒。” 送走老刘,沈言看着桌上的地龙骨,心里若有所思。这老刘显然是察觉到了灵泉水的不凡,却没点破,算是给了他面子。看来这憋宝人虽然贪财,却也懂规矩。 他把地龙骨收进空间,打算用灵泉水泡着,用来辅助修炼内壮功——这东西和灵泉水相辅相成,说不定能让他的内息再精进一层。 晚上,沈言照例盘膝打坐。内息在经脉中流转,比白天又粗壮了些,流经四肢时,能感觉到筋骨在微微发热,像是有无数细小的虫子在啃噬,又痛又痒,却充满了力量感。 这就是内壮之法的关键——用内息打磨筋骨,让身体从内到外都变得强壮,就算没有花哨的招式,一拳一脚也有千钧之力。 “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半年,就能恢复到前世年轻时的水平。”沈言心中暗喜。这种从无到有,一步步变强的感觉,比前世依靠金血玉骨时更踏实,更让他着迷。 窗外,夜色渐浓,远处传来几声狗吠。沈言的神识悄然散开,能清晰地“听”到院里鸡窝的动静,能“看”到婶子房间里平稳的呼吸,甚至能“闻”到几里外田野里的青草气息。 有内息在身,有空间灵物辅助,有十里八乡的乡亲拥护,他再也不是那个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了。 虽然兽医的社会地位不如城里的医生,但在这乡下,他却比谁都吃香。谁家的牲口病了,都得求着他;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去坐席;就连村里的孩子,都知道“沈兽医”本事大,能治百病,见了他就甜甜地喊“沈大哥”。 这种被需要、被尊重的感觉,比南洋时的呼风唤雨更让他心安。 沈言缓缓睁开眼,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他脸上,眼神明亮而坚定。内壮功在身,兽医名在外,空间灵物为基,这个奇幻世界,他算是真正站稳脚跟了。 至于未来会遇到什么——是更厉害的异兽,还是更凶悍的盗墓贼,他都不怕。 因为他知道,自己正在变得越来越强,一步一个脚印,从内到外,重铸属于自己的力量。这种感觉,真的爽得不要不要的。 夜色渐深,小院里一片宁静,只有沈言平稳的呼吸声,和丹田内悄然运转的内息,共同谱写着属于他的,全新的篇章。 第246章 乡野风物 惊蛰刚过,地气渐暖。沈言背着药箱走在田埂上,脚下的泥土不再是寒冬时的坚硬,踩上去软软的,带着湿润的潮气,混着腐叶的微腥,是独属于春天的味道。 路两旁的麦田已经返青,绿油油的麦苗顺着地势铺展开,像一块巨大的绿绒毯,风一吹,掀起层层涟漪,哗啦啦地响。田埂边的荠菜冒出了嫩绿色的芽,三三两两的妇女挎着竹篮,蹲在地里挖菜,指尖沾着泥土,笑声顺着风飘得很远。 “沈兽医,去看诊啊?”一个穿着蓝布头巾的大嫂直起身,笑着打招呼,篮子里已经装了小半篮荠菜,“中午来家里吃饭,我给你做荠菜窝窝。” “不了嫂子,张家庄的老马家等着呢。”沈言笑着摆手,“挖这么多?够吃好几顿了。” “多挖点晾成干,冬天就着玉米糊糊吃,香着呢。”大嫂说着,又低下头,指尖飞快地掐断荠菜的根,动作熟练得像在绣花。 这就是五六年的乡下,日子过得清贫,却处处透着生机。土地刚苏醒,人们就跟着忙起来,挖野菜、整田地、修农具,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对收成的期盼,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踏实的味道。 走过麦田,前面是一片杏林。光秃秃的枝桠上鼓起了小小的花苞,粉白相间,像撒了一把碎珍珠。几只麻雀落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啄着花苞,被赶过来的孩子一哄而散,扑棱棱地飞上天,翅膀扫过枝头,落下几片刚抽芽的嫩叶。 “沈大哥!”孩子们看到沈言,都围了上来,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刚会跑,手里拿着用柳条编的小鞭子,“你看我们编的这个,能赶麻雀不?” 沈言接过柳条鞭,上面还缠着几朵小野花,笑道:“能,赶得麻雀再也不敢来了。不过别使劲抽树,吓坏了杏花,秋天就结不出杏儿了。” “知道啦!”孩子们笑嘻嘻地应着,又追着蝴蝶跑远了,清脆的笑声像银铃一样,洒满了整个杏林。 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暖暖的。这就是乡下的孩子,没有城里孩子那么多玩具,却能在田埂上、树林里找到无穷的乐趣,一根柳条、一片树叶,都能玩上大半天。 穿过杏林,前面是一条小河。河面的冰早就化了,河水清清的,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和偶尔游过的小鱼。几个妇女在河边捶洗衣服,木槌砸在石板上,发出“砰砰”的声响,和着她们的说笑声,在河面上荡开圈圈涟漪。 “沈兽医,过来喝口水。”一个大娘舀了瓢河水,递过来,“刚从井里打的,凉丝丝的。” 沈言接过来,喝了一口,果然清冽甘甜。这河水是从卧牛岭流下来的,带着山里的灵气,比城里的自来水好喝多了。他看着妇女们把衣服铺在河边的草地上晾晒,花花绿绿的,像给河岸绣上了一块补丁,风一吹,衣服下摆轻轻摆动,像是在招手。 河边的芦苇刚抽出新芽,绿油油的,比手指还细,几只鸭子在芦苇丛里钻来钻去,时不时把头扎进水里,叼起一条小鱼,甩甩尾巴,得意地“嘎嘎”叫着。 “这些鸭子是老王家的,下的蛋可大了。”旁边捶衣服的大嫂笑着说,“前阵子病了,还是你给看好的,现在一天能下一个蛋呢。” 沈言笑了笑。他记得那几只鸭子,是得了禽流感,当时村里都怕传染,要把它们埋了,还是他用空间灵泉水和草药给治好了。现在看来,恢复得确实不错。 走过河上的石板桥,就到了张家庄。村口的老槐树枝繁叶茂,树干上挂着一个铁皮喇叭,正播放着《东方红》,旋律响亮,在村子里回荡。树下坐着几个晒太阳的老人,手里拿着旱烟袋,嗒嗒地抽着,眯着眼听喇叭里的歌,嘴角带着满足的笑。 “沈兽医来了。”老人看到他,都打招呼。 “大爷们晒太阳呢。”沈言笑着回应,“身子骨都好?” “好着呢,多亏了你给的那蜂蜜,泡水喝了,咳嗽都轻了。”一个白胡子老头说。那是沈言从空间里拿的蜂蜜,用灵泉水养的蜜蜂酿的,治咳嗽特别管用。 老马家在村子最东头,院子里种着几棵桃树,也快开花了。马大爷正蹲在院子里修理犁耙,看到沈言,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可算来了,你看我家这驴,早上还好好的,突然就站不起来了。” 沈言跟着他进了驴棚。那头灰驴趴在地上,前腿打颤,眼神萎靡。他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是蹄子上扎了根铁刺,感染了。 “小事,拔出来上点药就好了。”沈言从药箱里拿出镊子和药膏——药膏是用空间里的草药做的,消炎止痛效果特别好。 他先用镊子小心翼翼地拔出铁刺,挤出里面的脓血,再涂上药膏,用布包扎好。灰驴舒服地打了个响鼻,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别让它乱动,歇两天就好了。”沈言嘱咐道。 马大爷千恩万谢,非要留他吃饭:“中午就在这吃,我让你大娘给你摊煎饼,卷大葱,管够!” 沈言推辞不过,只好留下。马大娘手脚麻利,很快就和好面糊,在鏊子上摊起了煎饼。鏊子是用生铁做的,烧得通红,面糊倒上去,“滋啦”一声,很快就鼓起了泡,散发出阵阵麦香。 “我们这煎饼,得用鏊子摊,柴火还得是麦秸秆,这样摊出来才香。”马大娘一边翻着煎饼,一边说,“城里的煤火摊不出来这味儿。” 沈言看着她熟练的动作,心里很是感慨。这就是乡下的日子,简单,却充满了讲究。一粥一饭,都藏着祖辈传下来的智慧。 中午的饭很简单:几张煎饼,一碟大葱,一小碗豆瓣酱,还有一碗玉米糊糊。沈言却吃得很香,煎饼卷着大葱和豆瓣酱,咬一口,满嘴都是麦香和酱香,再喝一口热乎乎的玉米糊糊,浑身都舒坦。 吃完饭,马大爷非要给他装一袋子煎饼,沈言只好收下。走出马家庄时,太阳已经升到头顶,暖洋洋的。田埂上的人更多了,有耕地的,有播种的,还有赶着牲口去饮水的,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一个老农赶着牛在耕地,老牛迈着沉稳的步子,犁铧划过土地,翻开一层层黑褐色的泥土,散发出浓郁的土腥味。老农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调子悠长,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 “沈兽医,啥时候给我家的牛看看?最近总不爱吃草。”老农看到他,停下犁耙问道。 “明天,明天我过来。”沈言答道。 走到一片菜地边,几个妇女正在栽红薯苗。她们用小铲子挖开一个个小坑,把带着嫩芽的红薯苗放进去,再用土埋好,浇上点水。动作整齐划一,像是在跳一场无声的舞蹈。 “这红薯苗是去年留的种,保准能高产。”一个妇女笑着说,“等秋天收了红薯,给你送几筐过去。” “那先谢谢嫂子了。”沈言笑着说。 夕阳西下时,沈言才往回走。晚霞把天空染成了金红色,像一块巨大的绸缎,铺在头顶。田野里的炊烟袅袅升起,散发出柴火的味道,和饭菜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格外诱人。 路边的蒲公英开了,黄色的小花在风中摇曳。几个孩子在追逐打闹,把蒲公英的种子吹散,白色的绒毛像小伞一样,乘着风飞向远方。 “沈大哥,明天来我家看小羊羔不?昨天刚生的,可好看了!”一个孩子跑过来,仰着小脸问。 “好啊,明天一定去。”沈言笑着答应。 走到河边时,看到几个年轻人在钓鱼。鱼竿是用竹竿做的,鱼线是缝衣服的线,鱼钩是用针弯的,虽然简陋,却钓上了不少小鱼,欢蹦乱跳地在水桶里游着。 “沈兽医,钓两条回去尝尝?”一个年轻人笑着说。 “不了,家里有吃的。”沈言摆摆手,“你们钓的不少啊。” “这河里的鱼多,下了雨之后更多,用蚯蚓当饵,一钓一个准。”年轻人得意地说。 夕阳的余晖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像撒了一把碎金子。远处的卧牛岭被晚霞笼罩着,轮廓模糊,像一头沉睡的巨牛。 沈言背着药箱,慢慢走着,心里一片宁静。这就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却有着最淳朴的人情,最自然的风景,最踏实的日子。 田埂、杏林、小河、炊烟、劳作的人们、嬉闹的孩子……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生动的画卷,充满了生机和希望。在这里,他能感受到土地的厚重,生命的顽强,还有岁月的静好。 回到小院时,婶子已经做好了晚饭,一碗小米粥,一碟咸菜,还有两个白面馒头——是用他卖草药的钱买的面粉。 “累坏了?快吃点东西歇歇。”婶子把馒头递给他。 沈言接过馒头,咬了一口,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听着远处传来的狗吠和鸡鸣,心里无比踏实。 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里的生活。爱上了这里的风景,爱上了这里的人们,爱上了这份简单而真实的幸福。 夜色渐浓,星星爬上天空,眨着眼睛。沈言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星星,感受着晚风带来的草木清香,嘴角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样的乡下,这样的岁月,真好。 第247章 乡野之间 清晨的露水还凝在篱笆上的牵牛花上,沈言的小院就已经热闹起来。第一个来的是河东村的李老汉,牵着一头病怏怏的老黄牛,老远就喊:“沈兽医,您给瞅瞅,这牛昨儿个还拉犁呢,今早就站不稳了!” 沈言刚把药箱摆开,院门口又挤进来三四个村民,有抱鸡的,有牵羊的,还有一个背着半大的猪崽,一个个脸上带着焦急,却都自觉地排着队,没人插队,也没人喧哗——这是几个月来形成的规矩,在沈言这儿,就得守他的章程。 “都别急,一个一个来。”沈言笑着招呼,先接过李老汉手里的牛缰绳,“老规矩,先说症状,啥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李老汉搓着手,把牛的情况一五一十道来。旁边抱着芦花鸡的王婶竖着耳朵听,等沈言给牛看完了,立刻把鸡递上前:“沈兽医,我这鸡不下蛋了,还总啄自己的毛,您给瞧瞧。” 沈言接过鸡,手指在鸡嗉子上轻轻一摸,又翻看了一下鸡粪,笃定道:“是缺了矿物质,给它喂点碎蛋壳和草木灰,再掺点灵……掺点我给你的那包‘补料’,三天就能好。” 他说的“补料”,是用空间灵谷磨成的粉,混了点灵泉水沉淀后的粉末,看起来和普通饲料没两样,却能给家禽补充灵气,比什么添加剂都管用。王婶上次拿回去喂鸡,不仅下蛋多了,蛋壳还特别硬,村里的媳妇们都来求她分点,她哪儿舍得,只说是沈兽医给的“秘方”。 “还是沈兽医厉害!”王婶眉开眼笑,从布兜里掏出两个鸡蛋放在桌上,“这是家里刚下的,您留着吃。” “婶子,说了不用给东西。”沈言要推回去,王婶却早按住他的手:“您帮咱瞧病,还能让您白忙活?再说这鸡蛋您吃了才有力气给大家伙儿办事。” 旁边的村民都附和:“就是,沈兽医可不能白受累!” 沈言拗不过,只好收下。这就是乡下的规矩,你帮了人家,人家总得有所表示,不是钱,就是粮食、鸡蛋、蔬菜,都是实打实的心意,比城里的虚礼实在多了。 给牛灌了灵泉水调和的草药,又给鸡开了“方子”,沈言接着看第三个——那半大的猪崽浑身发抖,鼻子干得厉害。他用听诊器听了听,又摸了摸猪崽的耳根,道:“是风寒,夜里圈没盖好着凉了。我给两包药,回去煎了拌在食里,再用艾叶烧点水给它擦擦身子,发发汗就好了。” 养猪的是个年轻媳妇,听了这话红了脸:“都怪我粗心……这药多少钱?” “不值钱,拿着。”沈言摆摆手,“下次注意点,小猪崽娇气。” 年轻媳妇过意不去,把手里的布包打开,是半袋炒花生:“这是俺家男人昨天刚炒的,您尝尝。” 一上午下来,沈言看了十几头牲口,桌上堆了不少东西:鸡蛋、花生、红薯、布料,还有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婶子在一旁帮忙收拾,脸上笑开了花——这些东西虽不值大钱,却都是村民的心意,说明人家敬着沈言。 “歇会儿,喝口水。”婶子递过一碗晾好的灵泉水,“你看你这额头,全是汗。” 沈言接过水喝了一口,刚喘口气,院门口又传来马蹄声,是公社的通讯员小周,骑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车后座绑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 “沈兽医!可算找着您了!”小周跳下车,擦着汗说,“公社猪场的猪崽子闹病,死了好几头,李书记让我来请您过去看看!” 公社猪场是附近最大的集体养殖场,养着上百头猪,关系着全公社的肉食供应,出不得半点差错。沈言不敢耽搁,背起药箱就跟小周走。 路上,小周一个劲地夸:“沈兽医,您是不知道,现在全公社谁不念叨您的好?前阵子红星大队的牛瘟,县兽医站的人来了都没辙,您去了三天就给控制住了,李书记在大会上都表扬您呢!” 沈言笑了笑:“都是应该做的。” 话虽谦虚,心里却也清楚,自己在乡下的地位,早已不是普通兽医可比。就拿公社来说,以前开大会,兽医站的人坐后排,现在他去了,李书记都要拉着他坐前排;村里分救济粮,队长总会多给婶子家留一份,说是“沈兽医辛苦,得补补”;甚至连孩子们上学,老师知道是沈言家的亲戚,都会多照看几分。 这就是乡下的现实,你有本事,能帮到大家,大家就敬你、抬举你。兽医这个行当,看似不起眼,可在靠牲口吃饭的农村,却比什么“文化人”更受待见——文化人不能让地里多打粮食,不能让病猪活过来,可沈言能。 到了公社猪场,果然一片愁云惨淡。猪圈里的小猪崽蔫蔫的,扎堆挤在角落里,有的还在拉稀,几头已经不行了,被扔在一旁,李书记正叉着腰跟兽医站的人发火。 “来了来了!沈兽医来了!”看到沈言,李书记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快步迎上来,“沈老弟,你可得救救这猪场!不然年底的肉票都发不出去!” 兽医站的老张脸有点红——他昨天来看过,说是普通肠炎,开了药却不见好。沈言没理会这些,径直走进猪圈,仔细检查了猪崽的粪便和饮食,又闻了闻饲料,心里有了数。 “是饲料的问题。”沈言肯定地说,“这麸皮受潮发霉了,猪吃了中毒,不是普通肠炎。” 李书记一愣,连忙让人把饲料袋打开,果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霉味。“混账!谁弄来的饲料?”李书记气得骂人。 “先别管这个,救人……救猪要紧。”沈言从药箱里拿出空间灵泉水和几味解毒的草药,“烧大锅开水,把这些药熬了,凉温后给所有猪灌下去,特别是病得重的,多灌点。另外,把所有发霉的饲料都清出去,换新鲜的。” 猪场的人立刻忙活起来,烧火的烧火,清饲料的清饲料。沈言亲自给病得最重的几头猪灌药,手指搭上猪崽的脊背,内息悄然运转,加速药力扩散。 到了下午,猪崽们的情况明显好转,不再拉稀,有的开始哼哼着要吃食。李书记松了口气,拉着沈言的手说:“沈老弟,你可是帮了公社的大忙!晚上别走,我让食堂杀只鸡,咱哥俩喝两盅!” 沈言本想推辞,可看到李书记真诚的眼神,只好答应。晚上的饭很丰盛:一盘炒鸡蛋,一碗红烧肉,还有一盆炖鸡汤,都是公社食堂最好的菜。 酒过三巡,李书记打开了话匣子:“沈老弟,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这本事,窝在乡下可惜了。我跟县畜牧局的领导提过你,他们说想调你去县里当技术员,你看咋样?” 去县里?沈言愣了一下。这可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机会,成了公家人,吃商品粮,比在乡下当兽医体面多了。 但他几乎没犹豫,就摇了摇头:“李书记,谢谢您的好意,我还是喜欢在乡下待着。” 李书记有些意外:“在乡下多苦啊,风里来雨里去的。” “苦是苦点,可踏实。”沈言笑着说,“再说乡亲们需要我,我走了,他们的牲口病了找谁去?” 李书记看着他,眼里多了几分敬佩:“好!沈老弟是个实在人!既然你愿意在乡下,我也不勉强。以后公社有啥困难,你尽管开口,要人给人,要物给物!” 这顿饭吃到半夜才散。沈言谢绝了李书记安排的住处,借着月光往回走。夜风吹在脸上,带着泥土的清香,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牲口的夜鸣,一切都那么熟悉,那么亲切。 他知道,自己刚才的决定是对的。县畜牧局的技术员固然体面,却未必有在乡下自在。在这里,他是被需要的,是被尊重的,这种感觉,比任何“体面”都重要。 回到小院时,已经是后半夜。婶子留着门,桌上还温着饭菜。沈言吃着饭,想起白天村民们感激的眼神,想起李书记敬佩的目光,心里暖暖的。 谁说兽医地位低?在这乡下,他走在路上,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会主动打招呼;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第一时间来请他;甚至连公社书记,都得敬他三分。这份尊荣,不是靠身份地位换来的,是靠自己的本事,靠给乡亲们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换来的,比什么都牢靠。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亮了桌上的药箱。沈言抚摸着药箱的边缘,心里充满了满足。他想起刚穿越过来时的惶恐,想起在四合院的压抑,再看看现在的日子,真是恍如隔世。 兽医这个行当,看似平凡,却让他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扎下了根,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以后的路还长,他会继续做下去,给牲口看病,帮乡亲们解决难题,在这片土地上,活出自己的精彩。 夜色渐深,沈言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看到自己背着药箱,走在田埂上,两旁是绿油油的庄稼,乡亲们笑着跟他打招呼,牲口们在一旁悠闲地吃草,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身上,一切都那么美好。 做个乡下兽医,真好。 第248章 银幕光影 入夏的晚风带着麦浪的清香,吹得田埂边的狗尾巴草沙沙作响。沈言背着药箱从河西村出来,刚走到半路,就听到远处传来阵阵喧闹声,夹杂着孩子们的欢呼和自行车铃铛的脆响,顺着风飘了过来。 “是放映队来了!”旁边田地里除草的老农直起腰,眯着眼朝声音来处望,“估摸着是去河东村放电影,今晚有热闹看了!” 沈言心里一动。他来乡下这些年,听乡亲们念叨过无数次放映队的好,说那些能“动”的画片比说书先生讲的故事还精彩,只是放映队一年到头也来不了几次,每次来都跟过节似的。 “沈兽医,一起去看看?”老农笑着邀请,“听说今晚放《白毛女》,可好看了!” “不了,我得回家了。”沈言摆摆手,心里却也生出几分好奇。他在南洋时见过电影,却没见过这年代乡下放映电影的盛况,听乡亲们说得神乎其神,倒真想见识见识。 刚走没几步,就看到一队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为首的是辆加重自行车,后座绑着个沉甸甸的木箱子,上面印着“放映设备”四个红漆字。骑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皮肤黝黑,嗓门洪亮,一边蹬车一边喊:“让让喽!放映队来喽!河东村的,准备搭银幕喽!” 后面跟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的确良衬衫,头发梳得油亮,不像乡下青年那般粗糙,倒有几分城里人的洋气。他骑着辆崭新的飞鸽自行车,时不时按响车铃,引得路边的孩子跟着跑。 “爹,快点!再晚就赶不上晚饭了!”年轻人催促道,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耐烦,却又难掩得意——这十里八乡,谁见了放映队的人不得高看一眼? 沈言的脚步顿住了。 那年轻人的侧脸,那说话的腔调,像极了一个他以为再也不会遇到的人——许大茂。 不会?沈言皱了皱眉。他记得许大茂是轧钢厂的放映员,怎么会跑到乡下跟着放映队跑?难道是还没进工厂,跟着他爹在公社放映队打下手? 正想着,那年轻人已经骑到了近前,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扭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年轻人愣了一下,随即露出几分倨傲,像是在看什么稀奇物件——一个背着药箱的乡下兽医,也配盯着他看? “看啥看?没见过放映员?”年轻人撇了撇嘴,蹬着自行车扬长而去,车后座的铁皮饭盒随着颠簸发出哐当声。 旁边的中年汉子——想必就是许大茂的爹许富贵,回头看了沈言一眼,倒是比儿子客气些,笑着点头:“是沈兽医?常听乡亲们提起你,医术好!” “许师傅客气了。”沈言点点头,确认了自己的猜测。还真是许大茂,只是比他记忆里年轻些,也青涩些,那股子投机取巧的机灵劲儿却已经显露无疑。 许富贵哈哈一笑:“今晚去河东村放电影,沈兽医要是有空,过来捧个场!” “好,有空一定去。”沈言应着,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路尽头,心里五味杂陈。没想到离开四合院这么久,竟然会在这种地方遇到许大茂,这世界还真是小。 他没再犹豫,转身往家走。许大茂现在还只是个公社放映队的学徒,掀不起什么风浪,没必要特意理会。只是想起前世和许大茂的恩怨,心里难免有些膈应。 回到小院时,婶子正在院子里摘豆角,看到他回来,笑着说:“刚才听人说放映队去河东村了,放《白毛女》,要不咱也去看看?” “您想去?”沈言问。 “听隔壁王大娘说可好看了,就是路远点。”婶子有些犹豫。 “那就去看看。”沈言放下药箱,“吃完晚饭我陪您去。” 晚饭吃得简单,玉米糊糊配着腌黄瓜,还有中午剩下的煎饼。吃完饭,天刚擦黑,就听到河东村方向传来隐约的喇叭声,像是在调试设备。沈言锁好院门,扶着婶子往河东村走。 还没到村口,就看到黑压压的人群往村里涌,有扛着板凳的,有抱着孩子的,还有提着煤油灯的,说说笑笑,比赶集还热闹。几个村子的人都来了,路上全是人,脚步声、说话声、孩子的哭闹声混在一起,汇成一股热热闹闹的洪流。 “沈兽医,婶子,这边走!”路边有人认出他们,热情地招呼,“我给你们占了好位置!” 走近村子中央的打谷场,更是人山人海。场中间竖起两根木杆,上面拉着一块雪白的银幕,像一块巨大的画布,在暮色中格外显眼。银幕前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板凳、马扎,甚至还有人搬来了石头、土坯,早早就占好了位置。许富贵正蹲在地上调试放映机,灯泡发出刺眼的白光,照亮了他额头的汗珠。 许大茂则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个铁皮喇叭,扯着嗓子喊:“都往后退退!别挤着机器!一会儿放电影了,谁也别说话,影响大家看!” 他那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引得不少人撇嘴,却没人真敢顶撞——谁让人家手里掌握着“看电影”的权力呢?这年代的放映员,可比村干部还吃香,走到哪都有人巴结,递烟送茶是常事,遇上大方的村,还能混顿好酒好肉。 沈言扶着婶子,在人群后面找了个角落坐下。旁边的王大娘凑过来说:“沈兽医,你看那许家小子,才多大就摆谱,还不是仗着他爹是放映员?” “年轻人嘛。”沈言笑了笑,没多说。 正说着,许大茂提着个搪瓷缸子走了过来,缸子里是满满的茶水,显然是村里干部给他泡的。他一眼就看到了沈言,脚步顿了顿,走过来阴阳怪气地说:“哟,这不是沈兽医吗?怎么,兽医也看电影?看得懂吗?”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些,看向沈言的眼神带着同情——谁都知道放映队的人不好惹,得罪了他们,以后村里想看电影都难。 沈言抬眼看他,淡淡道:“看电影还要分职业?许师傅是来放电影的,还是来查户口的?” 许大茂没想到这乡下兽医敢顶撞他,愣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你什么意思?我好心跟你说话,你还怼我?信不信我让你看不成!” “许家小子,你这话就不对了!”旁边的王大娘忍不住开口,“沈兽医是咱这儿的大好人,你咋这么说话?” “就是,沈兽医帮咱们看了多少牲口,你凭啥凶他?” “放映员了不起啊?” 周围的人纷纷帮腔,显然沈言在乡下的人缘,比初来乍到的许大茂好多了。许大茂被众人说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又不敢真发作,只能狠狠瞪了沈言一眼,悻悻地走了。 “别跟他一般见识。”婶子拉了拉沈言的手。 “没事。”沈言笑了笑,心里却清楚,这梁子算是结下了。许大茂这种人,睚眦必报,以后怕是少不了麻烦。 没过多久,放映开始了。随着许富贵按下开关,放映机发出“滋滋”的声响,一束白光射向银幕,上面渐渐出现了模糊的人影和字幕。 “开始了开始了!”人群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银幕上,连哭闹的孩子都被大人捂住了嘴,好奇地睁大眼睛。 当喜儿的身影出现在银幕上,当“北风那个吹”的旋律响起,整个打谷场只剩下电影里的声音。沈言看着银幕上的光影变幻,看着身边乡亲们时而紧张、时而愤怒、时而落泪的表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对他来说,这电影的画质粗糙,情节也早已熟知,却能感受到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那是苦难中的挣扎,是对光明的渴望,更是这一代人共同的记忆。而对乡亲们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电影,更是枯燥生活里的一抹亮色,是了解外面世界的一扇窗。 电影放到一半,许富贵让许大茂去换片子。许大茂手忙脚乱地摆弄着,不知怎么弄的,胶片卡住了,银幕上的画面变成了一团乱码。 “咋回事?” “怎么不动了?” 人群里响起一阵骚动。许大茂急得满头大汗,越慌越出错,胶片卡在机器里,差点烧起来。许富贵气得骂了句“废物”,亲自上前摆弄,折腾了好一会儿,才重新开始放映。 许大茂站在一旁,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尤其是感觉到沈言投来的目光(其实沈言根本没看他),更是觉得丢尽了脸面,心里把沈言骂了千百遍。 电影散场时,已经是半夜。人群恋恋不舍地往回走,一路上还在讨论着剧情,“喜儿太可怜了”“黄世仁真不是东西”“大春一定要报仇啊”,话题能从银幕上延伸到村里的家长里短,仿佛电影里的人就是他们身边的谁。 沈言扶着婶子往回走,月光洒在小路上,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婶子还在念叨着电影里的情节,眼眶红红的:“那喜儿太苦了,要是能遇上沈兽医你这样的好人就好了。”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对乡亲们来说,这场电影不仅仅是娱乐,更像是一场精神洗礼,让他们在艰苦的日子里,多了些对善恶的判断,对未来的期盼。 路过村口的老槐树时,看到许大茂正跟他爹吵架,大概是为了刚才换胶片出丑的事。许富贵骂得难听,许大茂梗着脖子反驳,最后气冲冲地骑着自行车先走了,车铃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这父子俩,脾气都不好。”婶子摇摇头。 沈言看着许大茂远去的背影,心里叹了口气。不管在哪个年代,许大茂似乎都改不了他那副德性。不过也好,提前遇上了,也能早做防备。 回到小院,洗漱完毕,沈言躺在床上,耳边似乎还回响着电影里的旋律和乡亲们的议论声。这场乡下的露天电影,比他在南洋看过的任何豪华影院都更让人印象深刻。 没有精致的装潢,没有舒适的座椅,只有一块简陋的银幕,一台老旧的放映机,和一群满怀热忱的观众。可就是这样简陋的条件,却绽放出最动人的光彩,因为那光影里,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至于许大茂,不过是这光彩里的一点瑕疵。沈言相信,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端,真心实意为乡亲们办事,就不怕那些宵小之辈作祟。 窗外的月光温柔地洒进来,照亮了桌上的药箱。沈言笑了笑,闭上眼睛。明天,还有更多的牲口等着他去医治,还有更多的日子等着他去好好过。这乡下的生活,虽然有波澜,却也充满了希望,就像那银幕上的光,总能穿透黑暗,照亮前路。 第249章 夏雨骤至 入伏后的天气像个喜怒无常的孩子,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可能乌云密布。沈言刚给西洼村的老张家看完病牛,正准备往回走,天边就滚过一阵闷雷,墨色的乌云像被打翻的墨汁,迅速浸染了整个天空。 “沈兽医,快躲躲!要下大雨了!”老张拿着草帽追出来,往他手里塞了块油纸,“这油纸挡雨,别淋湿了药箱。” “谢张叔。”沈言接过油纸,刚把药箱裹好,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瞬间连成线,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雨帘。 风也跟着起来了,卷着雨点打在脸上,生疼。田埂上的泥土瞬间被泡软,踩上去深一脚浅一脚,裤腿很快就沾满了泥浆。沈言加快脚步,想找个地方避雨,可这荒郊野外,除了零星的几棵大树,连个像样的草棚都没有。 “轰隆!”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吓得路边的几只麻雀扑棱棱飞起,撞在雨幕里,辨不清方向。沈言下意识地往旁边的大树下靠了靠,刚站稳,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咩咩”声,像是小羊羔的叫声,带着惊恐和无助。 他心里一动,拨开挡路的芦苇丛,循声望去——只见一棵歪脖子树下,蜷缩着一只浑身湿透的小羊羔,毛都贴在身上,瑟瑟发抖,一条后腿不自然地扭曲着,显然是受了伤,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困住了。 “可怜的小家伙。”沈言快步走过去,蹲下身仔细查看。小羊羔看到人,吓得想往后缩,却因为腿疼,只挪了半步就摔倒了,眼里满是恐惧。 “别怕,我不是坏人。”沈言放柔了声音,轻轻抚摸着它的背。小羊羔的毛又冷又硬,身体抖得像筛糠,显然受了不少罪。他检查了一下伤口,是脱臼了,不算严重,却足够让这小家伙在雨里遭罪。 雨越下越大,地上的积水已经没过了脚踝,汇成一股股小溪往低处流。沈言知道不能再等,小心翼翼地抱起小羊羔,用油纸把它裹在怀里,只露出个小脑袋,然后背好药箱,继续往家赶。 怀里的小羊羔起初还在挣扎,后来大概是感受到了他怀里的温度,渐渐安静下来,只是偶尔发出几声委屈的咩叫,小脑袋往他怀里蹭了蹭。 “很快就到家了,别怕。”沈言低头对它说,脚步更快了。雨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淌,流进眼睛里,涩得他睁不开眼,只能眯着眼辨认方向。 路过一片玉米地时,突然听到玉米丛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挣扎。沈言停下脚步,侧耳倾听——是牛的叫声,很痛苦,还夹杂着人的呼喊。 “有人?”他心里一紧,抱着小羊羔钻进玉米地。往里走了几十步,果然看到一头黄牛陷在泥坑里,半个身子都陷了进去,正拼命挣扎,越挣扎陷得越深。牛旁边站着个中年汉子,急得满头大汗,手里拿着根绳子,想把牛拉上来,却力不从心,泥水溅得他满身都是。 “大哥,我来帮你!”沈言大喊一声,快步走过去。 那汉子看到沈言,像是看到了救星:“沈兽医?你咋在这儿?快帮帮我!这牛陷进去半个多时辰了,再这样下去……” “别慌,先别让它动!”沈言放下怀里的小羊羔,让它在旁边的高地上待着,然后走到泥坑边查看。这泥坑是被雨水泡软的沼泽地,上面覆盖着一层青草,看起来像 lid ground,牛大概是没看清,踩空了才陷进去的。 “你家在哪?快喊人来!多带几根粗绳子和木板!”沈言对汉子说。 “我家就在前面的东河村,我这就去喊人!”汉子也顾不上雨大,拔腿就往村里跑。 沈言留在原地,安抚着黄牛。牛还在不停地挣扎,眼里满是恐惧。他一边轻声说着“别怕”,一边从药箱里拿出灵泉水,倒在手心,伸到牛嘴边。黄牛大概是渴坏了,也顾不上害怕,舔舐着他手心里的水,渐渐安静了些。 没过多久,汉子就带着五六个村民跑了过来,手里拿着绳子、木板,还有铁锹。 “沈兽医,咋弄?”村民们喘着气问。 “先把木板铺在泥坑边上,别让咱们也陷进去。”沈言指挥着,“然后把绳子套在牛的前腿和腰上,大家一起拉,注意听我口令,别用蛮力!” 村民们立刻照做,七手八脚地把木板铺好,又小心翼翼地把绳子套在牛身上。沈言深吸一口气,喊道:“一、二、三,拉!” 十几个人一起用力,绳子绷得笔直,黄牛也配合着往前蹬。“嘿哟!嘿哟!”的号子声在雨幕里回荡,夹杂着牛的叫声和雨点的噼啪声,格外有力。 第一次尝试失败了,牛只挪动了一点点,反而把旁边的泥土带得更松软了。 “歇会儿,换个法子。”沈言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咱们先往泥坑里填石头和树枝,把坑底垫高些,再拉!” 村民们又分头去找石头和树枝,往泥坑里扔。沈言则趁机给黄牛喂了些灵泉水,让它恢复体力。怀里的小羊羔不知什么时候跟了过来,站在他脚边,用脑袋蹭着他的裤腿,像是在给他加油。 填了半个多时辰,泥坑终于被填高了不少。沈言再次喊口号,大家一起发力。这一次,黄牛猛地往前一蹿,终于从泥坑里挣脱了出来,浑身是泥,站在地上摇摇晃晃,却总算安全了。 “出来了!出来了!”村民们欢呼起来,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却都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 那汉子握着沈言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沈兽医,谢谢你……谢谢你……这牛可是俺家的命根子……” “没事就好。”沈言笑着说,“快把牛弄回家,擦干身子,别让它着凉了。我给你开点药,回去给它灌上,能驱驱寒气。” 他从药箱里拿出草药,写了用法,递给汉子。村民们非要留他去村里避雨,沈言婉拒了:“我还得赶回家,家里人等着呢。” 抱着小羊羔,谢绝了村民们的好意,沈言再次走进雨幕。雨势已经小了些,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清香,格外清新。 路过刚才的玉米地时,他看到几只被雨水打落的小鸟,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沈言心疼不已,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捡起来,放进药箱的空格里,打算带回家救活它们。 回到小院时,天已经擦黑。婶子正站在门口焦急地张望,看到他回来,连忙迎上来:“可算回来了!淋成这样,快进屋换衣服!” 沈言走进屋,脱下湿透的衣服,换上干净的粗布褂子,才感觉暖和了些。他把怀里的小羊羔放在炕上,又从药箱里拿出小鸟,婶子连忙找来旧棉花,给它们做了个温暖的小窝。 “这小羊咋了?”婶子看着小羊羔的伤腿,心疼地问。 “脱臼了,我给它正过来。”沈言拿出药酒,揉了揉小羊羔的腿,然后找准位置,轻轻一推,只听“咔哒”一声,脱臼的关节复位了。小羊羔疼得叫了一声,却能试着站起来了,只是还有点瘸。 “过两天就好了。”沈言笑着说,又给小鸟喂了点灵泉水,它们渐渐有了精神,在棉花窝里叽叽喳喳地叫着。 婶子端来一碗热乎乎的姜汤:“快喝点,驱驱寒,别感冒了。” 沈言接过姜汤,一饮而尽,暖流从喉咙一直流到胃里,浑身都舒坦了。他看着炕上的小羊羔和窝里的小鸟,心里暖暖的。虽然淋了场大雨,受了些累,却救了几条小生命,值了。 第二天一早,雨过天晴,太阳出来了,照在院子里的积水洼上,反射出七彩的光。小羊羔已经能在院子里慢慢走动了,跟在沈言身后,像个小尾巴。小鸟们也恢复了活力,在院子里的树枝上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地唱着歌。 “言子,这小羊怪可怜的,要不咱就养着?”婶子看着小羊羔说。 “行啊。”沈言笑着说,“等它好了,就让它跟院里的鸡鸭做伴。” 正说着,院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是昨天那个东河村的汉子,手里提着一篮子鸡蛋和几个白面馒头。 “沈兽医,俺来谢谢你。”汉子把东西放在桌上,“这是俺家最好的鸡蛋和馒头,你可一定要收下。” “你太客气了。”沈言推辞道。 “不客气不行啊。”汉子憨厚地笑了,“昨天要不是你,俺家的牛就没了。村里人都说,你是活菩萨转世,不光能给牲口看病,还心善,连小猫小狗都救。”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不觉得自己是活菩萨,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医者仁心,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能帮一把,他就不会袖手旁观。 汉子坐了一会儿,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看着桌上的鸡蛋和馒头,心里感慨万千。这就是乡下人的淳朴,你对他们好,他们就会记在心里,用最实在的方式回报你。 他把鸡蛋和馒头收起来,打算明天给婶子做鸡蛋羹吃。然后背起药箱,准备去出诊。小羊羔跟着他走到门口,像是舍不得他走。 “在家好好待着,等我回来。”沈言摸了摸它的头,转身走了出去。 阳光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田埂上的泥土被雨水冲刷得格外松软,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草。远处的山坡上,几只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空气里弥漫着清新的草木香。 沈言深吸一口气,脚步轻快地往前走。他知道,今天又会是忙碌的一天,会有很多牲口等着他去医治,会有很多乡亲们需要他的帮助。但他不怕累,也不怕苦,因为这份工作,这份被需要的感觉,让他觉得无比充实,无比幸福。 做一个乡下兽医,守护这片土地上的生灵,看着它们健康成长,看着乡亲们脸上露出笑容,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简单,却充满了意义。 第250章 四九城韵 初秋的风带着几分清爽,拂过四九城的胡同巷陌。沈言穿着一身半旧的蓝布褂子,背着个空药箱——今儿个没出诊,特意腾出一天功夫,想好好逛逛这阔别已久的北京城。 上一世在四合院那会儿,满脑子都是算计和生存,别说逛公园,就连出胡同都得掂量掂量。如今在乡下扎了根,心也静了,反倒生出几分闲情逸致,想看看这新时代的京城,到底藏着多少旧时光的痕迹。 从永定门进了城,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缝隙里长着几丛倔强的青草。路边的老槐树遮天蔽日,树下摆着几个小马扎,几位老爷子摇着蒲扇,唾沫横飞地聊着天,话题从庄稼收成说到城里的新鲜事,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 “听说了吗?故宫又开了俩大殿,不要钱,凭介绍信就能进!” “可不是嘛,前儿个我那二小子就去了,回来跟我说,那金銮殿的柱子,得俩人合抱才能围住!” 沈言听得心里一动,加快脚步往故宫方向走。上一世他只远远看过故宫的角楼,从未踏进去过,这一世说什么也得进去瞧瞧。 走到天安门广场,已是人山人海。红旗迎风招展,广场上的人们脸上都带着昂扬的笑意,有的举着小红旗,有的在拍照留念,孩子们在人群中追逐打闹,笑声清脆。沈言站在金水桥边,看着巍峨的天安门城楼,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激动——这就是无数人向往的地方,庄严肃穆,却又充满了生机。 顺着人流往故宫走,远远就看到那红墙黄瓦的宫阙,像一头沉睡的巨龙,卧在京城中央。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大多是穿着中山装的干部、背着书包的学生,还有像他这样穿着便服的老百姓,手里都攥着介绍信,脸上带着期待。 轮到沈言时,工作人员看了看他的介绍信——是公社开的,证明他是“积极分子”,挥挥手就让他进去了。刚踏入午门,一股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仿佛瞬间穿越了时空。 脚下的金砖光可鉴人,据说每块都价值连城。两旁的汉白玉栏杆雕刻着精美的龙纹,历经数百年风雨,依旧栩栩如生。沈言沿着中轴线慢慢往前走,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一座座大殿气势恢宏,飞檐翘角上的瑞兽仿佛下一秒就要腾空而起。 他没像其他人那样忙着拍照,只是静静地站在殿外,看着那些斑驳的朱漆、褪色的匾额,想象着几百年前,这里曾有过多少帝王将相,多少悲欢离合。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殿内,光柱里浮动着细小的尘埃,像是时光的碎片在飞舞。 “同志,能给俺们拍张照不?”一对穿着新衣服的农村夫妇举着相机,不好意思地看着沈言。他们手里的相机是借的,摆弄了半天也没弄明白。 “我试试。”沈言接过相机,这玩意儿他在南洋玩过,还算熟悉。他让夫妇俩站在太和殿的台阶上,笑着说:“看这里,笑一个。” “咔嚓”一声,快门按下,把他们的笑容和身后的金銮殿永远定格在了胶片上。 “谢谢你啊同志!”夫妇俩连声道谢,小心翼翼地接过相机,像是捧着稀世珍宝。 沈言笑了笑,继续往前走。后宫的宫殿就秀气多了,红墙绿瓦,雕梁画栋,透着几分江南的婉约。御花园里的松柏郁郁葱葱,有的已经活了几百年,枝干虬劲,像一位位沉默的老者,见证着宫里的兴衰。 他坐在一块太湖石上,看着不远处一群孩子围着太监(现在叫工作人员)问东问西,“公公,皇上真的住这儿吗?”“娘娘们也像电影里那样穿旗袍吗?”引得大家一阵笑。沈言听着,心里也跟着暖融融的——这宫墙之内,终于不再是森严的等级和无尽的争斗,而是充满了烟火气的欢声笑语。 从故宫出来,已是中午。沈言在附近的小吃摊买了两个驴打滚,甜糯的豆沙馅在嘴里化开,带着股地道的京味儿。摊主是个胖大婶,一边麻利地包着粽子,一边跟他唠嗑:“小伙子第一次来故宫?这地方可看的多着呢,往后常来,门票都不要!” “好嘞,谢谢您。”沈言笑着应着,心里却在想,上一世哪敢想能自由进出故宫,还能跟摊主这么随意地聊天?这大概就是新时代的好,再辉煌的宫殿,也成了老百姓能踏足的地方。 下午,他去了景山。山顶的万春亭是俯瞰京城的好地方,沈言一口气爬上台阶,站在亭子里往下望——整个四九城尽收眼底。红墙黄瓦的故宫像一块巨大的宝石,镶嵌在城市中央;纵横交错的胡同像脉络一样延伸开去,连接着千家万户;远处的城墙还依稀可见,像一条巨龙守护着这座城。 “可惜啊,听说这城墙,早晚得拆。”旁边一位戴眼镜的老先生叹了口气,手里拿着画笔,正在速写本上勾勒城墙的轮廓,“我小时候,这城墙完整着呢,能在上面跑马,现在……唉。”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城墙有几处已经塌了,露出里面的夯土,还有工人正在清理废墟。他心里也有些惋惜,这城墙见证了几百年的风雨,承载着多少人的记忆,拆了,就再也没了。 “拆了也好,拓马路,方便老百姓出行。”另一位游客接口道,“时代在进步,总不能总守着老古董。” 两人争了起来,沈言没插嘴。他知道,这是发展的必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是有些东西,没了,就真的没了,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从景山下来,他又去了北海。团城上的白皮松依旧苍劲,九龙壁上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湖边有不少人在划船,笑声顺着水波飘过来。沈言租了条小船,慢悠悠地在湖上划着,看岸边的柳树垂着绿丝绦,听远处传来的歌声——是有人在琼华岛上唱京剧,字正腔圆,韵味十足。 划到湖心亭附近,他看到几个孩子在水里摸鱼,弄得满身是泥,被大人追着打,却笑得更欢了。沈言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南洋的海边摸鱼的日子,嘴角也忍不住扬了起来。 傍晚时分,他去了鼓楼。这里的热闹不输任何地方,卖小吃的、说书的、拉洋片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汇成一股浓浓的京味儿。沈言买了一串糖葫芦,红艳艳的山楂裹着晶莹的糖衣,咬一口,又酸又甜,是记忆里的味道。 他站在鼓楼的台阶上,看着夕阳把天空染成金红色,远处的钟楼在暮色中沉默矗立。钟鼓楼曾是京城的报时中心,晨钟暮鼓,守护着这座城的作息。现在虽然不敲钟了,却依旧是老百姓心里的地标,看到它,就觉得踏实。 “小伙子,给我拍张照呗?”一个背着画板的姑娘笑着说,她的画板上已经画了好几幅鼓楼的素描。 沈言接过她的相机,给她拍了张照。姑娘看着照片,笑着说:“我是美术学院的,专门来画老北京的。老师说,这些胡同、城墙、钟鼓楼,都是宝贝,得赶紧画下来,说不定哪天就没了。” 沈言心里一动,想起了景山那位老先生的话。是啊,有些东西,总得有人记着,有人留住。 离开鼓楼时,天已经黑了。路灯次第亮起,昏黄的光洒在胡同里,给青石板路镀上了一层暖意。有四合院的门开着,能看到里面亮着的灯光,听到收音机里播放的评书,还有饭菜的香气飘出来。 沈言慢慢走着,没打车,就想多感受会儿这京城的夜。他想起上一世在四合院的压抑,想起初到乡下的惶恐,再看看现在的自己,能这样悠闲地走在京城的胡同里,看风景,品小吃,和陌生人随意聊天,心里一片宁静。 他不再是那个一心想往上爬的沈言,也不再是那个被生存压得喘不过气的沈言。现在的他,只是一个想好好生活的普通人,有自己的小日子,有闲情逸致看看这个世界,这就够了。 走到永定门时,城门下的哨兵正换岗,步伐整齐,英姿飒爽。沈言看着他们,又回头望了一眼灯火阑珊的京城,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这个时代,让他有机会重新活一次;感激这片土地,让他找到了踏实的归属感。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也不想去想那么多。他只知道,明天醒来,他可以继续做他的乡下兽医,给牲口看病,陪乡亲们聊天;闲下来时,就再来京城转转,看看故宫的红墙,听听胡同的吆喝,感受这平淡日子里的小确幸。 这样的生活,不慌不忙,不疾不徐,真好。 第251章 市#烟火 寒露过后,天气渐渐转凉,早晚的风里带了层薄霜,吹得田埂上的茅草枯黄了大半。沈言踩着露水出诊,药箱里除了常用的草药,又多了几包驱寒的方子——这阵子牲口容易闹风寒,得多备着点。 刚走到三岔口,就见二柱子媳妇挎着个竹篮,慌里慌张地往村外跑,篮子里的鸡蛋晃得直响。“沈兽医!快!俺家那只老母鸡昨儿个还下蛋呢,今早就直挺挺地倒了,你快去瞧瞧!” 沈言跟着她往家走,一路听她念叨:“那鸡可是俺家的功臣,一年下三百多个蛋,俺家小宝的学费全靠它呢……”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 到了二柱子家,老母鸡果然躺在鸡窝旁,翅膀耷拉着,已经没了气息。沈言仔细检查了一番,又闻了闻鸡嗉子,道:“是吃了发霉的玉米,中毒了。你家粮仓是不是潮了?” 二柱子媳妇一拍大腿:“可不是嘛!前几天下雨,粮仓漏了个缝,玉米都发了霉,俺想着扔了可惜,就掺着好粮喂鸡了……” “发霉的粮食可不能喂牲口,不光鸡,猪牛羊吃了都容易出事。”沈言叹道,“我给你开个方子,把剩下的鸡都喂一遍,能预防。以后发霉的粮食赶紧扔,别心疼那点东西。” 二柱子媳妇千恩万谢,非要塞给沈言几个鸡蛋,沈言推不过,收了两个,想着回去给婶子做鸡蛋羹。 从二柱子家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沈言拐到村口的小卖部,想买包盐——家里的盐快没了。小卖部是村支书家开的,巴掌大的地方,货架上摆着酱油、醋、火柴,还有几块花花绿绿的水果糖,玻璃罐子里的瓜子炒得喷香。 “沈兽医,来啦?”村支书媳妇正纳着鞋底,抬头笑着打招呼,“要点啥?” “来包盐。”沈言递过五分钱,“再给我来块糖,水果味的。” “给小宝买的?”支书媳妇麻利地包好盐,又从罐子里拿出块橘子糖,用油纸包了递过来,“这糖甜得很,孩子们都爱抢。” 沈言笑着接过来——他哪是给小宝买的,是上次去公社,见许大茂给放映队的姑娘买糖,心里忽然想起小时候在南洋,娘也总给他买这种水果糖,裹着透明的糖纸,放在嘴里能甜半天。 正往回走,就见王大爷蹲在墙根下,手里捏着个烟袋锅,愁眉苦脸地抽着旱烟。“沈兽医,你说邪门不邪门?俺家那只羊昨儿个还好好的,今早就瘸了腿,是不是撞着啥不干净的了?” 沈言跟着他去看羊,发现是蹄子上扎了根蒺藜,早就磨化脓了。他拿出镊子,小心翼翼地把蒺藜拔出来,又涂上药膏,用布包扎好:“大爷,这是扎了东西,跟邪门事儿不沾边。以后放羊多看着点,别让它往乱石堆里钻。” 王大爷这才松了口气,非要拉着沈言回家喝碗热粥:“俺家老婆子刚熬的小米粥,就着咸菜,热乎!” 沈言拗不过,跟着他进了屋。土坯房里黑乎乎的,靠墙摆着个旧木柜,柜上的搪瓷缸子磕掉了好几块漆,却擦得锃亮。王大娘端上两碗小米粥,黄澄澄的,上面飘着层米油,还有一碟腌萝卜,脆生生的,带着点辣。 “快吃,凉了就不好喝了。”王大娘笑着说,眼里的皱纹挤成了一朵花。 沈言喝着粥,心里暖烘烘的。这粥不如空间灵米熬的香,却带着股朴实的味道,就像这乡下的日子,平淡,却透着股韧劲。 吃完饭,王大爷非要给他装半袋花生:“今年新收的,炒着吃香得很。”沈言推辞不过,只好收下,想着下次给大爷带点空间里的灵草,让他泡水喝,能治治他的老咳嗽。 往家走的路上,路过村东头的打谷场,一群妇女正围着石碾子轧玉米,说说笑笑的,声音能传到二里地外。“听说了吗?公社要办扫盲班了,晚上开课,谁都能去!” “真的?那俺也去!俺这辈子就认识自己的名字,要是能认字,以后就能给俺家男人写家书了!” “沈兽医肯定认识字,让他去当老师呗!” 沈言听着,心里一动。他确实认识字,在南洋时还请过先生教过国文,要是能去扫盲班帮忙,倒也是件好事。 正想着,就见许大茂骑着自行车从村外进来,车把上挂着个帆布包,大概是来放电影的。他看到沈言,鼻子里“哼”了一声,故意把车铃按得叮铃响,差点撞到路边的孩子。 “骑慢点!”沈言皱眉道。 许大茂回头瞪了他一眼:“关你屁事?乡巴佬!”说完,一溜烟骑进了村支书家。 “啥人嘛!”旁边轧玉米的妇女撇嘴道,“不就放个电影吗?神气啥?” 沈言没理会,只是觉得好笑。许大茂这性子,走到哪都改不了那副德行。 回到家时,婶子正在院子里翻晒草药,见他回来,连忙说:“刚才供销社的人来传话,说让你去领布票,这个月的票下来了。” “知道了。”沈言放下药箱,拿出那两块鸡蛋,“婶,晚上做鸡蛋羹。” “哎,好。”婶子笑着接过鸡蛋,“对了,刚才张家庄的人来说,他们村的驴下崽了,让你明天过去看看,给母驴开点补药。” “行,明天一早就去。”沈言应着,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剥开那块橘子糖放进嘴里。甜甜的橘子味在舌尖化开,让他想起小时候的日子,心里软软的。 傍晚时分,天渐渐暗了下来,村里升起了袅袅炊烟,混着饭菜的香气,在空气里弥漫。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婶子在灶房里忙碌的身影,听着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还有孩子们追逐打闹的笑声,心里一片宁静。 他想起在南洋的日子,天天提心吊胆,生怕被人算计;想起刚穿越过来时的惶恐,不知道未来在哪里。再看看现在的日子,虽然简单,却踏实。每天给牲口看病,和乡亲们聊聊天,晚上能喝上一碗热粥,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 “吃饭了!”婶子端着饭菜出来,一碗玉米糊糊,一碟炒青菜,还有一碗香喷喷的鸡蛋羹。 沈言拿起筷子,刚要吃,就听到院门口传来敲门声,是二柱子媳妇,手里拿着个粗布包:“沈兽医,俺给你缝了双布鞋,你试试合不合脚。” 布鞋纳得厚厚的,针脚密密麻麻,鞋面上还绣着朵小野花。“你太客气了。”沈言有些不好意思。 “客气啥?你帮了俺家多少忙啊。”二柱子媳妇笑着说,“快试试,不合脚俺再改。” 沈言穿上布鞋,大小正合适,鞋底软软的,走在地上一点都不硌脚。“正好,谢谢你啊嫂子。” “谢啥,快吃饭。”二柱子媳妇摆摆手,转身走了。 沈言看着脚上的布鞋,心里暖暖的。这就是乡下的日子,你帮我一把,我记你一分,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只有实打实的情意。 吃完饭,沈言拿着布票去了供销社。供销社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电灯,挤满了来领票的村民,叽叽喳喳的,像个菜市场。“这个月的布票比上个月多了半尺呢!” “能给俺家娃做件新棉袄了!” 沈言领了布票,又买了些针线,想着让婶子给自己做件新褂子。走出供销社时,月光已经升了起来,洒在小路上,像铺了层白霜。 村里的扫盲班已经开课了,就在村小学的教室里,亮着一盏煤油灯,能听到里面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人、口、手、足……” 沈言站在窗外听了一会儿,嘴角忍不住扬了起来。这声音里,藏着乡亲们对好日子的期盼,也藏着这个时代的希望。 他转身往家走,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知道,明天又是忙碌的一天,要去给张家庄的母驴看病,要去扫盲班帮忙,还要给村里的牲口做防疫。但他不怕累,也不觉得烦,因为这些平凡的琐事,组成了他现在的生活,简单,却充满了滋味。 就像嘴里那残留的橘子糖味,甜甜的,带着点酸,还有股说不出的踏实。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252章 心迹 一场秋雨过后,院角的菊花开得正盛,黄的、白的、紫的,攒三聚五地挤在篱笆边,沾着晶莹的水珠,在微凉的风里轻轻摇曳。沈言搬了把竹椅坐在廊下,手里捧着本翻得卷了边的旧书,却没怎么看,只是眯着眼瞧着那些菊花,嘴角噙着点似有若无的笑意。 婶子端着刚晒好的干辣椒从屋里出来,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这花有啥看头?看了一上午了,还没看够?” “耐看。”沈言淡淡应着,伸手拂去落在书页上的一片菊瓣,“你看它们,不跟谁争,不跟谁抢,该开的时候就开,该谢的时候就谢,多好。” 婶子没听懂,摇摇头进了屋,嘴里念叨着:“这孩子,越长大越像个老学究。” 沈言却没在意。他是真觉得这些菊花好。活了两世,前一世在南洋,刀光剑影,步步为营,满脑子都是地盘、利益、生死,活得像根绷紧的弦,生怕哪天断了;上一世在四合院,勾心斗角,鸡毛蒜皮,为了几分钱、几尺布票都要争个面红耳赤,活得琐碎又疲惫。 直到这一世,落在这乡下,才算真正明白,人活着,未必非要争个高低,求个圆满。就像这菊花,不攀附高枝,不嫌弃贫瘠,守着一方小院,自开自落,反倒活出了几分自在。 “沈兽医,在家不?”院门口传来喊声,是河西村的刘老五,手里牵着匹枣红马,马背上驮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 沈言起身迎出去:“刘大哥,啥事?” “俺家那匹母马生了,生了个双胞胎!”刘老五笑得合不拢嘴,把麻袋往地上一放,“这是给你带的小米,自家种的,尝尝鲜。” 沈言跟着他去看马驹。刚生下来的小马驹毛茸茸的,像两只棕色的小毛球,正踉跄着往母马怀里钻,母马温柔地舔舐着它们的毛,眼神慈和。 “真是稀奇,马生双胞胎的少见。”沈言笑着说,给母马检查了一番,又开了些补气血的草药,“好生照料着,别让母马受了凉,过几天就没事了。” 刘老五千恩万谢地走了。沈言看着那两只小马驹,心里忽然敞亮——这世间万物,各有各的活法,马有马的奔腾,菊有菊的静美,人也该有人的自在。前两世活得太累,这一世,他想活得松快些。 从那以后,沈言变得更“懒”了。以前出诊,不管多远多难走,他都立马就去;现在若是遇上刮风下雨,他会跟人说“等天好了再去”;若是碰上些鸡毛蒜皮的小毛病,他会教给村民自己处理,不再事事亲力亲为。 有人说他变了,没以前勤快了。沈言听了,只是笑笑。他不是懒,是想明白了,这世上的事,不是非他不可,给别人留些余地,也给自己留些空闲,挺好。 他开始有更多时间摆弄院里的花草,种了些月季、牡丹,还有些不知名的野花,把小院打理得像个小花园。闲下来的时候,就坐在廊下喝茶、看书,或者干脆闭目养神,听风穿过树叶的声音,听远处的鸡鸣犬吠。 婶子起初不理解,后来见他过得舒坦,也就不再多问,只是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些好吃的,看着他把院子侍弄得生机勃勃,自己也跟着高兴。 这天,沈言正在院里修剪花枝,许大茂带着个放映队的同事,大摇大摆地进了院。“沈兽医,忙着呢?”许大茂皮笑肉不笑地说,“跟你说个事,今晚去你们村放电影,你给安排个好点的住处,再弄点好酒好菜,不然……” “没有。”沈言头也没抬,继续剪着花枝。 许大茂愣了一下,大概没料到他会这么直接:“你说啥?” “我说,没有好酒好菜,也没有好住处。”沈言放下剪刀,看着他,“村里的仓库能住,食堂有啥吃啥,你要是不愿意,就去别的村放。” 许大茂的脸瞬间涨红了:“沈言,你别给脸不要脸!你知道我是谁不?” “知道,放映队的许大茂。”沈言淡淡道,“但这是我家,不是你撒野的地方,要放电影就按规矩来,要不就走。” 许大茂带来的同事连忙打圆场:“沈兽医,别生气,大茂跟你开玩笑呢。我们就是来问问,晚上在哪搭银幕方便。” “打谷场就行,我让人去收拾。”沈言说完,不再理他们,转身进了屋。 许大茂气得直跺脚,却也没敢真发作——他知道沈言在村里的人缘,真闹起来,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最后只能悻悻地跟着同事走了,临走时还撂下句狠话:“你等着!” 沈言听到了,却没往心里去。这种人,就像夏天的蚊子,嗡嗡叫着烦人,一巴掌拍过去,也就消停了,不值得放在心上。 晚上放电影,沈言没去。他坐在院里的月下,泡了壶茶,看着院角的菊花,听着远处传来的电影声和欢呼声,心里一片宁静。上一世,他总想着争,想着赢,结果呢?赢了利益,输了自在。这一世,他不想争了,反倒觉得踏实。 电影散场后,王大爷特意来告诉他:“许大茂那小子没安好心,跟村里人说你坏话,说你医术不行,全靠蒙骗,结果被大家伙儿骂跑了。” “知道了。”沈言给王大爷倒了杯茶,“谢谢您告诉我。” “跟我客气啥。”王大爷喝着茶,“那小子就是嫉妒你,嫉妒你在村里受人尊敬。”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受人尊敬也好,被人诋毁也罢,于他而言,都没那么重要了。他只要守着自己的小院,做好自己的兽医,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够了。 没过几天,公社传来消息,说许大茂在放电影时偷拿了村里的鸡蛋,被人当场抓住,放映队把他狠狠批评了一顿,还扣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有人来告诉沈言,说许大茂肯定是故意的,想报复他,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沈言听了,只是淡淡说了句“知道了”,然后继续给手里的小羊羔喂奶。这世间的因果,自有定数,你若一心向善,自有福报;你若处处算计,终会栽跟头,他犯不着为此费心。 入了冬,天越来越冷,出诊的次数少了,沈言有了更多空闲。他把空间里的灵草移栽了些到院里,搭了个小暖棚,看着它们在寒冬里依旧绿油油的,心里很是欢喜。 他还开始教村里的孩子们认字。每天下午,孩子们都会聚到他的小院里,围着他,听他讲书上的故事,跟着他一笔一划地写字。看着孩子们认真的模样,沈言觉得比治好任何一头牲口都开心。 婶子看着他,笑着说:“你呀,现在倒像个教书先生了。” “闲着也是闲着。”沈言笑着说,“能教他们认几个字,以后总有用处。” 这天,天降大雪,整个村子都白了。沈言正在暖棚里给灵草浇水,院门口传来敲门声,是公社的通讯员小周,冻得满脸通红:“沈兽医,李书记让我来请你,公社猪场的猪得了急病,县兽医站的人一时赶不过来,你快去看看!” 沈言二话不说,背上药箱就跟着小周走。雪下得很大,路又滑,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公社赶,棉鞋很快就湿透了,冻得脚生疼。 到了猪场,李书记正急得团团转。沈言顾不上暖和,立刻开始检查病猪,发现是急性肺炎,传染性很强。他连忙调配药物,又教给饲养员如何隔离、消毒,忙到后半夜,才把疫情控制住。 李书记拉着他的手,感激地说:“沈老弟,多亏了你!不然这损失就大了!” 沈言摆摆手:“应该的。” 回到家时,天已经亮了。婶子赶紧给他端来一碗热姜汤,又给他用热水泡脚。沈言泡着脚,喝着姜汤,看着窗外白茫茫的雪,心里一片温热。 他知道,自己追求的逍遥,不是逃避责任,不是不管不顾,而是在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后,依旧能保持内心的平静;是在经历世事浮沉后,依旧能守住自己的本心。 就像这雪,下得再大,也总会停;天再冷,春天也总会来。人活着,不就是这样吗?有风雨,有晴天,有忙碌,有清闲,重要的是,不管遇到什么,都能放宽心,往前走。 沈言放下碗,看着院角被雪覆盖的菊花,虽然看不见花朵,却能想象到明年春天,它们又会抽出新芽,开出灿烂的花来。 这一世,他不求大富大贵,不求名满天下,只求能守着这方小院,守着身边的人,守着这份内心的安宁,活得自在,活得踏实。 这样的逍遥之道,挺好。 第253章 冬闲 大雪连下了三天,天地间一片素白,田埂被厚雪覆盖,只露出些微枯黄的草尖,像给大地绣了道花边。村里的路不好走,出诊的活计歇了,沈言的小院倒成了最热闹的地方。 天刚蒙蒙亮,王大爷就揣着瓶自酿的米酒来了,跺着脚上的雪,笑着嚷嚷:“沈兽医,今个咱爷俩喝两盅,我给你带了块腊肉,炖着吃!” 紧随其后的是二柱子媳妇,手里捧着个粗瓷盆,里面是刚蒸好的黏豆包,热气腾腾的,裹着白霜的玉米叶还没揭开:“婶子说您爱吃甜的,我蒸了点黏豆包,就着腊肉吃,绝配!” 沈言笑着把人往屋里让,婶子已经在灶房忙活开了,土灶里的柴火噼啪作响,铁锅上冒着白汽,炖肉的香味混着豆包的甜香,在屋里弥漫开来,驱散了冬日的寒气。 “昨儿个雪下得大,我家那只老母鸡愣是不肯出窝,我扒开鸡窝一看,好家伙,在里头憋了三个蛋!”王大爷坐在炕沿上,抽着旱烟,跟沈言唠家常,“这鸡通人性,知道天冷,怕蛋冻着。” 沈言笑着点头,给王大爷倒了杯热水:“天冷了,牲口家禽都得好生照料,窝里多铺点干草,饮水别用凉水,不然容易闹病。” “都按你说的办呢!”王大爷猛吸一口烟,“前阵子你教俺们弄的那个保温棚,可管用了,小猪崽在里头,一点没冻着,比去年壮实多了。” 正说着,几个半大的孩子踩着雪跑来了,手里捧着个雪人,歪歪扭扭的,用煤块做眼睛,胡萝卜做鼻子,还戴着顶破草帽。“沈大哥,你看俺们堆的雪人!” “像模像样的。”沈言笑着夸道,从屋里拿出几块水果糖,分给孩子们,“天太冷,别在外头待太久,冻着了。” 孩子们接过糖,欢天喜地地跑了,临走时还不忘喊:“沈大哥,下午教俺们写字不?” “教!”沈言应着,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雪地里,心里暖暖的。 晌午时分,炖肉出锅了。婶子用大盘子端上来,肥瘦相间的腊肉泛着油光,汤汁浓稠,还炖了些萝卜块,吸足了肉香,看着就让人眼馋。黏豆包也蒸好了,黄澄澄的,咬一口,红豆馅甜而不腻,带着玉米的清香。 王大爷倒上米酒,跟沈言碰了碰杯:“来,走一个!这酒是俺用新收的高粱酿的,你尝尝,不比城里的差!” 米酒入口微甜,带着股粮食的醇厚,喝下去浑身都暖和了。沈言夹了块萝卜,炖得软烂,入口即化,赞道:“婶子这手艺,越来越好了。” “就你会说话。”婶子笑着嗔怪,又给王大爷添了块肉,“大爷多吃点,补补身子。” 三人边吃边聊,从庄稼收成说到来年打算,从村里的琐事说到城里的新鲜事。王大爷说他儿子在县城工厂上班,寄回了块的确良布料,打算开春给老伴做件新褂子;婶子说院里的梅花开了,等雪化了就摘几朵,给沈言泡水喝;沈言则说开春想在院里挖个鱼塘,养点空间里的灵鱼,既能改善伙食,又能给牲口当药引。 窗外的雪还在下,屋里却暖融融的,饭菜的香气,米酒的醇味,还有说说笑笑的声音,汇成一股踏实的烟火气,让人忘了冬日的寒冷。 下午,雪小了些,孩子们果然又来了,还带来了几个新伙伴,挤在屋里的小桌旁,等着沈言教他们写字。沈言拿出从公社供销社买的铅笔和纸,一笔一划地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 “‘狗蛋’的‘狗’,左边是个‘反犬旁’,右边是个‘句’……”沈言握着一个小男孩的手,慢慢写着,“记住了吗?” 小男孩点点头,认真地在纸上画着,虽然歪歪扭扭,却格外用力。旁边的小女孩则喜欢画画,沈言就教她画小鸡、画小狗,看着她笔下那些不成形却充满童趣的图案,沈言忍不住笑了。 王大爷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幕,眼里满是欣慰:“还是沈兽医有耐心,这些皮猴,在学校里被老师训得哭,在你这儿倒乖得很。” “孩子们就是缺个人好好教。”沈言笑着说,“多认几个字,多懂点道理,总没坏处。” 教完字,沈言又给孩子们讲起了故事,讲卧牛岭的异兽,讲四九城的故宫,讲南洋的大海,孩子们听得眼睛发亮,时不时发出阵阵惊呼。 傍晚时分,孩子们的家长来接人,都提着些东西:一把青菜,几个红薯,半袋花生,都是自家产的。“沈兽医,麻烦您了,让孩子们在这儿闹腾一下午。” “不麻烦,孩子们乖得很。”沈言笑着把人送走,转身看到院里的雪地上,印着密密麻麻的小脚印,像一串串调皮的音符。 夜幕降临,雪终于停了。沈言和婶子坐在炕头,就着油灯剥花生。婶子忽然说:“言子,开春该给你说门亲事了,你看村里的二丫,人勤快,心眼好,跟你挺配的……” 沈言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婶,我还小呢,再说现在这样挺好的,不急。” “还小?都二十出头了。”婶子瞪了他一眼,“我跟你说,这事儿听我的,开春我就去说说。” 沈言没再反驳,只是笑着剥着花生。他知道婶子是为他好,只是他心里,对这些事确实没太多想法。前两世的经历让他明白,缘分这东西,强求不来,顺其自然就好。 夜深了,院里静悄悄的,只有雪在屋檐上融化的滴答声。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心里一片宁静。他想起白天的热闹,想起孩子们的笑声,想起王大爷的米酒,想起婶子的唠叨,觉得这样的日子,虽然平淡,却格外踏实。 他不再去想什么前世今生,不再去想什么逍遥大道,只是安安心心地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天冷了,就烤烤火;下雪了,就赏赏雪;有人来,就陪他们说说话;孩子们来了,就教他们认认字。 这样的生活,像一杯温酒,初尝时或许平淡,细品之下,却有股绵长的暖意,在岁月里缓缓流淌。 第二天一早,雪后天晴,太阳出来了,照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沈言推开院门,看到王大爷正带着几个村民在扫雪,把村里的路扫出一条通道。 “沈兽医,醒啦?快来搭把手!”王大爷笑着喊。 “来了!”沈言拿起扫帚,加入了扫雪的队伍。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扫起的雪沫子在光线下飞舞,像无数细小的珍珠。 远处的卧牛岭,在白雪的覆盖下,轮廓格外清晰,像一头沉睡的巨牛,安静地守护着这片土地。沈言看着它,心里忽然充满了期待。 等雪化了,春天就来了。灵草会发芽,桃花会盛开,地里的庄稼会重新焕发生机,他又可以背着药箱,走在田埂上,去给那些等着他的牲口看病,去听乡亲们的家长里短。 这样的日子,真好。 他知道,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会有风雨,或许会有波折,但只要守住这份内心的平静和踏实,就什么都不怕。 因为他明白,真正的逍遥,不是逃离尘世,而是在尘世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安宁和自在,在平凡的日子里,活出自己的滋味。 就像这冬日里的阳光,虽然微弱,却能一点点融化冰雪,带来温暖和希望。 第254章 亲华雪韵 腊月初的一场大雪,给四九城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素纱。沈言踩着晨光进了城,脚下的青石板路被雪冻得梆硬,每一步都踏出清脆的咯吱声,混着远处传来的鸽哨,在清冷的空气里荡开。 从永定门往里走,城墙根下的雪积得最厚,能没过脚踝。守城的哨兵裹着厚厚的军大衣,帽檐上结着层白霜,却依旧站姿笔挺,呵出的白气在眼前凝成雾,又被风卷着散了。墙头上的枯草挂着冰棱,像一串串水晶,在朝阳下闪着细碎的光。 “同志,借过嘞!”一个推着独轮车的老汉吆喝着过来,车上堆着半车白菜,用草绳捆得结实,雪落在白菜叶上,倒像撒了层白糖。老汉脖子上围着条脏污的围巾,脸上冻得通红,却跑得满头大汗,车辙在雪地上碾出两道深沟,很快又被飘落的新雪填了些。 沈言往旁边让了让,看着独轮车晃悠着远去,车轴发出吱呀的声响,和着老汉的喘息,成了这冬日清晨里最鲜活的调子。 走至前门大街,商铺的幌子大多收了,只留几面褪色的蓝布帘,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帘角的雪沫子簌簌往下掉。倒是路边的早点摊支得热闹,煤炉上的铁锅冒着滚滚白汽,笼屉里的包子散发着面香,摊主穿着棉袄,一边擦着冻红的手,一边招呼客人:“热乎的炒肝儿,刚出锅的糖火烧!” 沈言买了两个糖火烧,热乎的面团裹着红糖馅,咬一口烫得直哈气,甜香却顺着喉咙往下暖,连带着冻僵的手指都活络了些。他站在摊旁,看着几个穿着棉猴的孩子围着煤炉打转,鼻尖冻得通红,眼睛却亮得很,盯着炉上的烤白薯,鼻尖上的汗珠混着雪水,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给俺来块烤白薯,要流油的!”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踮着脚喊,手里攥着皱巴巴的两毛钱,被汗浸得有些软。摊主笑着挑了块最大的,用粗纸包好递过去,“慢点吃,别烫着嘴。”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也跟着暖起来。这四九城的冬天,冷得凛冽,却也藏着这样实打实的热乎气。 顺着大街往北,就到了天安门广场。雪后的广场格外开阔,白茫茫一片望不到边,只有纪念碑的轮廓在晨雾中静静矗立,像一柄刺破苍穹的剑。红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红得格外鲜艳,衬着白雪,成了这天地间最醒目的颜色。 几个摄影爱好者扛着相机,正对着城楼拍照,镜头上裹着防冻套,手指在快门上冻得发僵,却依旧不肯停。“这雪景太难得了,故宫的角楼肯定更美!”其中一个戴着棉帽的年轻人兴奋地说,呼出的白气在镜头上凝成霜,他连忙用手套擦了擦。 沈言也跟着往故宫的方向走。护城河结了层厚冰,冰面上覆着雪,像一块巨大的白玉,岸边的垂柳落尽了叶子,光秃秃的枝条上挂满了冰凌,风一吹叮当作响,倒像天然的风铃。角楼的飞檐翘角上积着雪,琉璃瓦的黄绿在白雪下若隐隐现,飞檐上的瑞兽被雪裹着,少了几分威严,多了几分憨态。 进了午门,雪更深了,连金砖铺就的地面都盖了层白,只有巡逻的工作人员踩出几条蜿蜒的小径。太和殿前的铜鹤、铜龟被雪覆盖,只露出个模糊的轮廓,像蹲在那里的神兽,守护着这宫阙的寂静。丹陛上的云龙浮雕被雪填了沟壑,倒显得纹路更清晰了些,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雪中腾跃而起。 沈言沿着东六宫慢慢走,红墙在白雪映衬下,红得像团火。墙根下的腊梅开了,疏疏落落的黄色花朵顶着雪,暗香浮动,冷冽中带着清甜。几个宫女打扮的工作人员(大概是景区讲解员)正扫着廊下的雪,扫帚划过青石板,发出沙沙的声,惊起几只躲在角落的麻雀,扑棱棱飞上天,翅膀带起的雪沫子落在梅枝上,又簌簌地掉下来。 “这雪天的故宫,才叫有味道。”一个白发老者举着放大镜,正仔细看着廊柱上的彩绘,雪花落在他的羊毛围巾上,他却浑然不觉,“你看这‘和玺彩画’,雪光里瞧着,颜色更鲜亮了,当年的匠人,手艺真绝啊。” 沈言凑过去看,果然,在雪地反射的天光下,那些金龙、祥云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朱红、明黄、石绿的颜色层层叠叠,透着股皇家的雍容。他想起夏日里来此时的热闹,再看此刻的静谧,忽然觉得,这故宫的魂,或许更适合在冬日里显露出几分。 从神武门出来,已是午后。阳光斜斜地照在雪地上,反射出晃眼的光,让人不由得眯起眼睛。路边的胡同里飘出饭菜的香气,混着煤烟的味道,是家家户户开始做午饭了。一个老太太端着个铝盆,在门口抖着煤渣,见沈言路过,笑着招呼:“小伙子,进来喝碗热汤不?刚熬的白菜豆腐汤。” 沈言笑着摆摆手:“不了大妈,谢谢您。” “那慢点走,路滑。”老太太说着,又转身进了屋,棉门帘落下,挡住了屋里的暖意,只留下门口那盆冒着热气的煤球,在雪地里格外显眼。 往鼓楼去的路上,雪又下了起来,细碎的雪花像盐粒似的撒下来。胡同里的孩子们在堆雪人,用煤球做眼睛,胡萝卜做鼻子,还把家里的红围巾给雪人围上,几个孩子围着雪人拍手笑,笑声震得房檐上的雪簌簌往下掉。一个戴红帽的小姑娘正用树枝给雪人画嘴巴,鼻尖上沾着雪,像个小圣诞老人。 鼓楼的台阶上积了厚厚的雪,被人踩出一道道脚印,像串起来的珍珠。沈言拾级而上,站在楼顶往下望,整个四九城尽收眼底。胡同里的灰瓦顶全白了,像盖上了层棉被,偶尔露出几处红墙、几棵枯树,像水墨画里的留白。远处的钟楼顶顶着雪,像个戴白帽的巨人,沉默地守着时间。 风从耳边刮过,带着哨音,卷起地上的雪沫子,打在脸上有些疼。沈言裹紧了棉袄,看着这一片素白的天地,心里忽然觉得敞亮。这四九城的冬,没有江南的缠绵,却有股北方的硬朗,雪下得酣畅,冷得彻底,连阳光都带着股清冽的劲儿,照在人身上,不暖,却让人精神。 傍晚时分,他走到什刹海。湖面结了冰,不少人在上面滑冰,有穿着冰鞋的年轻人,也有踩着冰车的孩子,笑声、欢呼声在冰面上荡开。岸边的柳树弯着腰,枝条垂到冰面上,像在和水里的倒影打招呼。几个老人坐在岸边的石凳上,裹着厚厚的毯子,看着冰上的热闹,手里的收音机里正播放着京剧,字正腔圆,在风雪里飘得很远。 沈言找了个背风的角落坐下,看着远处的夕阳。雪后的夕阳格外大,红得像个灯笼,把天边的云染成了金红色,雪地上也镀了层暖光,不再那么刺眼。滑冰的人们渐渐散去,冰面上只剩下几个收拾冰车的孩子,互相追逐着,把笑声留在了空荡的冰面。 往回走时,胡同里的灯亮了,昏黄的光透过窗纸,映在雪地上,像撒了把碎金。有妇人在门口唤孩子回家吃饭,声音被冻得有些脆,“二柱子,回家吃饺子喽!”回应她的是孩子远远的一声“知道啦”,伴着踩雪的咯吱声渐渐近了。 沈言踩着月光出城,身后的四九城渐渐被夜色笼罩,只有宫墙的轮廓在雪光里若隐若现,像一头沉睡的巨兽。他想起白日里的红墙白雪、腊梅暗香,想起胡同里的热汤、冰面上的笑声,心里觉得踏实。 这冬日的四九城,没有春日的繁花,没有夏日的喧嚣,却有着最本真的模样——冷得凛冽,暖得实在,静得厚重,闹得鲜活。就像这城里的人,在风雪里奔波,在烟火里生活,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沈言深吸一口清冷的空气,带着雪的甘甜,脚步轻快地往家走。他知道,等雪化了,春天就不远了,但这冬日的四九城,却像一杯陈酒,冷冽中藏着醇厚,让人回味悠长。 第255章 素裹天地 沈言踩着没过膝盖的积雪,一步一陷地往城里走。棉鞋早被雪浸透,冻得像两块铁板,每走一步都牵扯着脚踝生疼,可他却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这雪是真厚啊。 路边的墙头上,雪堆得像座小丘,把砖缝里的枯草全埋了,只偶尔露出几截焦黑的枝桠,像水墨画里故意点染的墨痕。胡同口的老槐树被压弯了腰,粗壮的枝桠上托着蓬松的雪团,风一吹就晃悠,仿佛随时会砸下来,引得路过的孩子捂着脑袋跑,笑声惊飞了枝头的麻雀,扑棱棱的翅膀扫落一片雪,洒在沈言的棉帽上。 “这雪下得,够劲儿!”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大妈深一脚浅一脚地挪着,篮子里的萝卜顶着雪,红得透亮,“昨儿个后半夜听着窗户响,还以为是贼呢,早上一开门,好家伙,门都推不开!” 沈言笑着帮她扶了把篮子,大妈这才看清他的脸,乐了:“是沈兽医啊!大冷天进城办事?” “随便转转,看看雪。”沈言答道。 “这雪有啥看的?冻得人直哆嗦。”大妈摆摆手,“我家那口子,非要拉着孩子去什刹海滑冰,说这雪天的冰结实,摔不着——你说他是不是老糊涂了?”嘴上抱怨着,眼里却透着笑意,显然是疼孩子。 沈言望着大妈蹒跚远去的背影,心里暖融融的。这就是四九城的雪天,冷得钻心,却也热得实在,连抱怨都带着股烟火气。 他往景山方向走,脚下的雪被踩得咯吱作响,声音在寂静的胡同里传得很远。路边的四合院门大多关着,只有几户人家的门虚掩着,能看到院里有人在扫雪,竹扫帚划过青石板,扬起的雪沫子在晨光里闪着光。一个梳着小辫的姑娘正踮着脚,往门框上贴刚剪好的窗花,红通通的“福”字映着白雪,像团跳动的火苗。 “小心点,别摔着!”屋里传来妇人的叮嘱。 “知道啦娘!”姑娘脆生生地应着,手里的窗花却歪了,引得院里一阵笑。 沈言站在门口看了会儿,心里忽然敞亮。后世的雪总带着点灰,落地就化,积不厚,也存不久,哪像现在这样,纯粹得像揉碎的云,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把整个世界都染成白的,连空气都透着股清冽的甜。 到了景山脚下,往上爬的路更难走了。石阶被雪冻成了冰坡,有人在上面撒了层炉灰,黑黑白白的,倒像幅抽象画。几个年轻人手挽着手往上拽,嘴里喊着号子,笑声在山谷里回荡。沈言扶着旁边的栏杆,慢慢往上挪,栏杆上结着层冰,滑溜溜的,得用劲攥着才不至于摔倒。 越往上,风越大,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像小刀子割似的。可他却舍不得停下,眼里的风景越来越开阔——四九城像被一张巨大的白毯子裹住了,胡同里的灰瓦顶连成一片,偶尔露出几座红墙的尖顶,像白锦缎上绣的花。远处的故宫像个熟睡的巨人,黄瓦在雪光里泛着淡淡的金,角楼的飞檐翘角顶着雪,像戴着白帽的仙人,静静俯瞰着这方天地。 “嚯!这景色,值了!”一个扛着画板的年轻人正趴在雪地里写生,冻得鼻尖通红,手指在画板上哆哆嗦嗦,却依旧笑得灿烂,“沈大哥?你也来啦!” 沈言认出是上次在鼓楼遇到的美术学院学生,笑着点头:“你也来画雪景?” “那可不!”年轻人扬了扬手里的画,纸上已经勾勒出故宫的轮廓,“老师说,现在的雪才叫雪,厚得能埋人,白得能晃眼,再过几十年,未必能见到了。” 沈言心里一动。是啊,这样的雪,是该多看几眼。后世的冬天,雪成了稀罕物,孩子们连堆个像样的雪人都难,哪能体会到这种一脚踩进雪窝,瞬间被松软的雪裹住脚踝的快乐? 他走到万春亭下,找了块背风的石头坐下,掏出怀里的窝头——婶子早上给揣的,还带着点余温。就着雪吃了两口,冰凉的雪混着窝头的麦香,竟有种说不出的清爽。远处的钟鼓楼在雪雾里若隐若现,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连檐角的铜铃都被雪裹住了,没了声响,倒更显宁静。 “这雪下得好啊,能冻死地里的虫子,明年准是个好收成。”一个遛鸟的老爷子凑过来,手里的鸟笼裹着棉套,笼里的画眉却依旧精神,蹦蹦跳跳地啄着食,“小伙子也是来看雪的?” “嗯,喜欢这雪景。”沈言答道。 “喜欢就对了。”老爷子打开鸟笼的小门,给画眉添了点食,“咱老北京的雪,有讲究。下得时候不声不响,一夜间就把城给盖严实了,干净!不像南方的雪,黏糊糊的,落地就成泥。” 沈言笑着点头。他去过南方,那里的雪确实带着股湿意,软趴趴的,没这北方的雪干脆利落,下得酣畅,积得厚实,连冷都冷得理直气壮,带着股凛冽的劲儿,让人脑子清醒。 从景山下来,他往什刹海走。湖边的雪更深,一脚踩下去,能没到大腿根。不少人在冰上忙活,有的在凿冰洞钓鱼,冰镩子砸在冰面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震得雪沫子簌簌往下掉;有的在支冰车,木板钉的简易冰车,底下安着两根铁条,孩子们坐在上面,互相推着跑,笑声比寒风还烈。 “沈大哥,来试试?”一个孩子举着冰车喊他,脸蛋冻得像红苹果。 沈言笑着摆摆手,却站在岸边看了很久。冰面上的人们穿着臃肿的棉袄,像一个个移动的棉花包,摔倒了就哈哈哈地笑,爬起来接着闹,雪沾在头发上、眉毛上,成了白花花的,也没人在意。这股子鲜活劲儿,比春天的花还让人心里敞亮。 岸边的茶馆开着门,飘出阵阵茶香和煤烟味。沈言掀开门帘进去,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眼镜片瞬间蒙上了层雾。“来碗热茶!”他摘下眼镜擦着,听见老板在跟客人聊天。 “这场雪够大,护城河的冰都能跑马车了。” “可不是嘛,昨儿个我见有人赶着驴车从冰上走,稳当着呢!” “还是以前好,雪大,冰厚,孩子们能在冰上玩一整天。” 沈言喝着热茶,听着他们的话,心里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这雪了。不仅仅是因为它干净、厚实,更因为它带着股生气——在这白茫茫的世界里,人们没有被冻住,反而活得更热闹,更实在。扫雪的、滑冰的、钓鱼的、聊天的,每个人都在这寒冷里找着自己的乐子,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 傍晚时,雪又下了起来,比早上更密,像无数的鹅毛在飞。沈言往回走,路过王府井,看到几个外国友人正举着相机拍照,冻得直跺脚,却依旧对着漫天飞雪惊叹。他们大概也没见过这样的雪,厚得能埋住小腿,白得能映出人影,连空气都带着股清冽的甜。 “这才是冬天啊。”沈言心里默念着,脚下的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像是在应和他的话。 出城时,天已经黑了。城门下的哨兵换了岗,新上岗的战士正在跺脚取暖,帽檐上的雪积了厚厚一层,像戴了顶白帽子。沈言跟他点了点头,战士也回了个礼,脸上冻得发紫,眼神却亮得很。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雪更深了,连田埂都分不清了,只能跟着记忆里的方向往前走。远处的村庄亮着零星的灯火,像黑夜里的星星,雪地上的光反射着,把路照得不算太暗。偶尔能听到村里传来的狗吠,还有谁家的收音机在唱评剧,声音被风雪滤过,有点模糊,却格外暖心。 快到家时,婶子举着灯笼来接他,灯笼的光晕在雪地上晃悠,像个跳动的小火苗。“可算回来了!冻坏了?”婶子搓着他的手,把他往屋里拉,“锅里炖着羊肉汤,热乎着呢!” 屋里的炉火正旺,羊肉汤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响,香气混着煤烟味,把满身的寒气都驱散了。沈言喝着热汤,看着窗外依旧飘着的雪,心里一片宁静。 他知道,这样的大雪,这样的冬天,是独属于这个年代的。它冷得彻底,却也美得纯粹,让人心生欢喜,让人觉得踏实。 就像这日子,虽然简单,却有着最本真的滋味,值得人细细品味,好好珍藏。 第256章 雪润心魂 清晨推开门,雪还在下,像扯不断的棉絮,慢悠悠地落下来,给门槛又添了半尺厚的白。沈言站在门内,看着眼前这片茫茫的白,深吸了一口气,清冷的空气带着雪的微甜,顺着喉咙往下走,涤荡得五脏六腑都透着股舒坦。 两世的奔波,像蒙在心上的灰,南洋的刀光剑影,四合院的鸡飞狗跳,那些算计、争斗、提心吊胆,累得他灵魂都发沉。可站在这漫天风雪里,看着天地间只剩下纯粹的白,心里那些褶皱仿佛都被熨平了,只剩下一片澄明。 “发啥呆呢?快进来,别冻着。”婶子拿着扫帚出来,见他站在雪地里不动,絮絮叨叨地催,“早饭给你煮了红薯粥,就着酱萝卜,热乎着呢。” 沈言笑着应了,转身帮婶子扫雪。竹扫帚划过雪地,发出“沙沙”的轻响,雪沫子扬起又落下,沾在他的眉毛上,化成细小的水珠,凉丝丝的,却不觉得冷。院角的腊梅被雪压弯了枝,黄澄澄的花苞从雪缝里钻出来,暗香幽幽地飘过来,混着泥土的腥气,是冬日里独有的清冽。 “这雪下得好,把虫子都冻死了,明年地里准长好庄稼。”婶子一边扫雪一边说,“你张大爷昨儿个还说,等雪化了,就去给麦子浇返青水,今年准是个丰收年。” 沈言没接话,只是看着扫帚划出的雪痕,在白茫茫的院子里蜿蜒,像一条通往过去的路。前两世的冬天,他要么在南洋的闷热里算计地盘,要么在四合院的屋檐下计较柴米,何曾有过这样的闲心,安安静静地扫一场雪,听雪落的声音? 扫完雪,他搬了把藤椅放在廊下,裹着厚棉袄坐下,手里捧着杯热茶。茶是用空间灵泉泡的野茶,苦涩里带着回甘,热气氤氲着,模糊了眼前的雪景,却让心里更清明。远处的卧牛岭被雪罩着,像一头沉睡的白牛,山脚下的村庄炊烟袅袅,在雪雾里散开,淡淡的,像水墨画里的留白。 几只麻雀落在院墙上,歪着脑袋看他,小爪子在雪地上刨出一个个小坑,叽叽喳喳的,像在说什么悄悄话。沈言掰了块窝头扔过去,麻雀们哄地一下围上来,抢着啄食,翅膀扑棱棱地扇起雪沫子,又很快落定,天地间重归寂静。 “沈兽医,在家不?”院门口传来喊声,是邻村的陈老三,裹着件打补丁的棉袄,脸冻得通红,手里牵着只绵羊,羊身上的毛结了层冰碴,“俺家这羊昨儿个在雪地里冻着了,今儿个站都站不稳,您给瞧瞧?” 沈言起身迎出去,仔细检查了绵羊的耳朵和蹄子,又摸了摸它的肚皮,道:“是冻着了,有点发烧,问题不大。我给你两包药,回去用温水化开灌下去,再给它窝里多铺点干草,烧盆炭火取暖,明儿个就好了。” 陈老三千恩万谢,非要把手里的布包塞给他:“这是俺家娘们做的棉鞋,针脚糙,您别嫌弃,天冷冻脚,穿上暖和。” 棉鞋是用旧布纳的,鞋底厚厚的,里面絮着芦花,粗粝却扎实。沈言接过,心里暖烘烘的:“谢三哥,回头让婶子给你家羊熬点姜汤,掺在食里,好得更快。” 送走陈老三,沈言把棉鞋放在廊下晒着,雪光落在鞋面上,旧布也显得亮堂了些。他重新坐下,看着远处的雪,忽然觉得,这两世的辛苦,或许就是为了换此刻的安宁。没有算计,没有争斗,只有雪落的轻响,茶烟的缭绕,还有乡亲们实打实的情意,像这雪地一样,干净,厚实。 午后雪停了,太阳出来了,照在雪地上,反射出晃眼的光。沈言揣上两个窝头,打算去卧牛岭走走。山路被雪埋了,只能跟着偶尔露出的石头辨认方向,脚下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在寂静的山林里格外清晰。 松树上的雪被阳光晒得融化,顺着枝桠往下滴,“嗒嗒”地打在雪地上,像在敲鼓。一只野兔从雪地里窜出来,红眼睛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又“嗖”地钻进了林子,留下一串杂乱的脚印,很快又被风吹来的新雪填了。 沈言走到半山腰的溪水边,往日潺潺的溪水冻成了冰,冰面上覆着雪,像块巨大的白玉。他蹲下身,用手捧起一把雪,雪粒冰凉,在掌心慢慢化成水,带着股清甜。他想起南洋的海水,咸腥,汹涌,像他前一世的人生;想起四合院的自来水,带着铁锈味,像上一世的琐碎。只有这山里的雪水,干净得像能照见人心。 他沿着溪边慢慢走,看到几只冻僵的小鸟,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揣进怀里暖着。走到一片开阔地,他忽然想打套拳。于是脱下棉袄,在雪地上打起了形意拳。拳风带动着雪沫子飞扬,每一拳打出都带着沉稳的力道,内息在经脉里流转,像春雪融化后的溪流,缓缓淌过,滋养着四肢百骸。 两世的记忆在拳风中交织,南洋的狠戾,四合院的憋屈,都随着汗水落在雪地上,瞬间被冻结,又被拳风打散。他打得很慢,却很沉,每一招都透着股放下的释然。打到最后,他站在雪地里,大口喘着气,看着自己在雪地上踩出的脚印,像一幅凌乱的画,心里却前所未有的轻松。 下山时,怀里的小鸟醒了,在他掌心叽叽叫着。他把它们放在向阳的树枝上,看着它们抖了抖翅膀,飞进了林子深处。夕阳把卧牛岭的影子拉得很长,雪地上的光渐渐柔和,像蒙上了层金纱。 回到家时,婶子已经做好了晚饭,一锅热气腾腾的白菜炖粉条,里面卧着两个荷包蛋。“去哪了?冻成这样。”婶子一边给他擦脸一边说,“张大爷刚才来,说晚上村里要在打谷场烧篝火,让大家伙儿去烤火聊天,你去不去?” “去。”沈言笑着说。 傍晚的打谷场,篝火已经烧起来了,熊熊的火苗舔着木柴,发出噼啪的声响,映得每个人的脸都红扑扑的。大人孩子们围着篝火坐着,有的在烤红薯,有的在讲故事,有的在唱歌,笑声、歌声混着柴火的噼啪声,在雪夜里传出很远。 沈言找了个角落坐下,看着跳跃的火苗,听着身边的人聊天。王大爷在讲他年轻时候打猎的事,说有次在卧牛岭遇到只白狐,雪地里像团白火,跟着他走了三里地,最后却不见了;二柱子媳妇在教女人们纳鞋底,手里的针线在火光下穿梭,留下细细的影子;孩子们则围着篝火追逐打闹,把雪踢得满天飞,落在火里,发出“滋啦”的响。 “沈兽医,来块烤红薯!”有人递过来一块焦黑的红薯,烫得人直甩手。沈言接过来,掰开,金黄的瓤冒着热气,甜香扑鼻。他咬了一口,烫得直哈气,心里却暖融融的。 雪又开始下了,细小的雪花落在篝火上,瞬间化成水汽,又被风吹散。沈言抬头看着漫天飞雪,看着身边一张张被火光映红的脸,忽然觉得,这就是他两世奔波,最终想要的归宿。 不是南洋的叱咤风云,不是四合院的斤斤计较,而是这样的冬日,这样的雪夜,有篝火的暖,有红薯的甜,有身边人的笑,有天地间一片纯粹的白。 这片白,能盖住所有的尘埃,能抚平所有的褶皱,能治愈一颗疲惫的灵魂。它告诉人们,不管过去有多难,新的日子总会像雪后的阳光一样,如期而至,干净而明亮。 沈言把剩下的红薯吃完,拍了拍手上的灰,往人群里凑了凑。篝火的暖,雪的凉,在他身上交织,像两世的记忆最终和解。他知道,以后的冬天,他还会这样,看着雪落,听着风吟,守着这份简单的幸福,让这颗在尘世里奔波太久的心,在这片素白的天地里,慢慢沉淀,渐渐安宁。 这样的冬天,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257章 灵植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落在沈言摊开的手掌上。掌心躺着几粒晶莹剔透的米粒,比寻常米粒饱满一倍,色泽温润如玉,隐隐有流光在表面流转——这是他空间里新收的灵米,汲取了灵泉与灵土的精华,每一粒都蕴含着精纯的灵气。 沈言将灵米凑近鼻尖,一股清冽的米香钻入鼻腔,带着草木的清新与泉水的甘冽,瞬间驱散了残留的睡意。他小心地将米粒放入陶碗,倒入空间灵泉,不多不少,刚好没过米粒一寸。这是他每日的早饭,简单,却足够滋养身心。 灶房里,婶子正忙着蒸玉米窝窝,见他端着陶碗进来,笑着问:“又吃你的‘珍珠米’啊?婶子蒸的窝窝可香了,尝一个?” 沈言笑着摇头:“不了婶子,我这米习惯了,吃别的总觉得不对味。” 这话并非托词。自从发现空间灵植的妙处,他便渐渐断了外界食物的念想。不是嫌弃,而是身体早已适应了灵气的滋养。寻常米面吃下去,总觉得滞涩难消化,肉类更是碰不得——那股油腻混杂着俗世浊气,会让他内息翻涌,半天不得安宁。 只有这灵米,煮成粥后软糯清甜,入口即化,灵气顺着喉咙滑下,缓缓渗入四肢百骸,像春雨滋润干涸的土地,让一夜沉寂的内息重新活络起来。配上一颗空间桃树上结的桃子,便是他一天的口粮。 说起那棵桃树,倒是个意外。初得空间时,他随手丢了颗吃剩的桃核进去,本没指望能长出来,没想到灵土与灵泉太过滋养,那桃核竟在三日内发了芽,半年便长到丈余高,枝繁叶茂。更奇的是,它似是受了灵气日夜冲刷,渐渐显露出返祖的迹象——树皮上浮现出淡淡的云纹,叶片边缘泛着金边,开的桃花是罕见的绛红色,结出的桃子更是奇特,熟时如婴孩拳头大小,果皮上覆着层薄薄的白霜,剥开来,果肉是半透明的粉色,咬一口,甜汁四溅,满口都是沛然的灵气,比任何灵果都更温和养人。 沈言舀起一勺灵米粥,看着米粥表面浮起的淡淡灵气,心里一片宁静。这空间于他而言,早已不是简单的储物之地,而是赖以生存的根基,是滋养灵魂的港湾。外界的食物带着俗世的喧嚣与浊气,唯有这空间灵植,纯粹、干净,像这片天地最初的模样,能让他在两世的疲惫中,寻得片刻安宁。 喝完粥,他照例进入空间打理。空间不大,方圆不过半亩,却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灵田占了大半,分垄种着灵米,绿油油的稻穗低垂,饱满得仿佛要滴出水来,稻叶上滚动着灵泉凝结的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灵泉在田边汩汩流淌,泉水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圆润的鹅卵石,水面上氤氲着白色的灵气,吸入一口,便觉神清气爽。 桃树长在灵泉边,虬曲的枝干舒展着,覆盖了小半个空间。此时并非结果期,却有几片嫩叶刚抽芽,嫩得像翡翠,叶脉里流淌着淡淡的金光。沈言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叶片,内息与桃树的生机相触,能清晰地感受到它脉络里奔腾的灵气——比上月又浓郁了几分,那返祖的迹象,似乎又明显了些。 “好好长。”沈言低声道,像是在对一个老友说话。这桃树不仅结出的桃子滋养人,更重要的是,它庞大的根系深深扎入灵土,仿佛能锁住空间里过于旺盛的生机。空间灵气浓郁,若是任其散逸,久而久之,他的身体怕是难以承受,而这桃树,恰如一个天然的“镇物”,将灵气凝聚、梳理,让整个空间的生机流转得更加平和。 除了灵米与桃树,空间里便只有寥寥几种生物。一只通体雪白的兔子,是某次误入空间的野兔,被灵泉与灵草滋养得通了些灵性,平日里只在桃树下啃食灵草,不吵不闹,见到沈言便竖起耳朵,红眼睛里满是温顺。还有一窝蜜蜂,筑巢在桃树的枝桠间,采的是灵米开出的小花与桃树偶尔开出的零星花朵,酿出的蜂蜜呈琥珀色,黏稠如膏,灵气比灵米更精纯,沈言舍不得多吃,只在调理内息时,取一点兑水喝。 最特别的是几条小鱼,养在灵泉汇聚的小水洼里。那是他从卧牛岭溪流里捞的普通石斑鱼,放进空间后,竟也沾染了灵气,鳞片变得半透明,游动时带起串串灵气气泡。它们在水里慢悠悠地游着,看似不起眼,却能调和灵泉的水汽,让泉水的灵气更加温润。 这些生物,连同桃树与灵米,构成了空间里微妙的平衡。它们彼此依存,共享灵气,又各自承担着“镇压”生机的作用——兔子啃食过盛的灵草,蜜蜂传播花粉,小鱼调节水汽,桃树则是整个空间的“定海神针”,将所有的生机与灵气牢牢锁在这方寸之地,不使其泛滥,也不使其枯竭。 沈言坐在灵泉边的青石上,看着这生机勃勃的小世界,内息不由自主地运转起来。灵米的温润,桃子的清甜,灵泉的甘冽,还有桃树与小动物们散发出的平和生机,顺着毛孔渗入体内,与他的内息水乳交融。这种感觉,比任何功法都更能滋养身心,让他两世积累的疲惫与戾气,在不知不觉中消融。 他想起刚穿越时,为了生存,不得不与四合院的邻里勾心斗角,那时总觉得,只有攥紧权力与利益,才能活得安稳。后来到了乡下,靠着手艺立足,才明白踏实做事比算计更重要。直到空间灵植成熟,他彻底断了外界食物,才真正体会到,内心的安宁,从不是向外索求,而是向内滋养。 “沈言,在家吗?”院门口传来李书记的声音,带着几分急切,“公社的奶牛产奶量骤降,兽医站的人查不出原因,你快去看看!” 沈言起身,将空间入口隐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走出院门,李书记正焦急地搓着手,见他出来,连忙迎上来:“可算等着你了,那几头奶牛是公社的宝贝,关系着托儿所孩子们的奶水,耽误不得!” 沈言点头:“走,去看看。” 路上,寒风凛冽,卷起地上的雪沫子。沈言却不觉得冷,空间里的灵气在体内缓缓流转,像层无形的屏障,将寒气隔绝在外。他看着路边被冻得枯黄的野草,心里忽然生出几分感慨——外界的草木受四季轮回、风霜雨雪的影响,荣枯有序,而他空间里的灵植,却能在灵气滋养下,常年生机勃勃,这或许就是自然与人为的区别。 但他并不贪求空间的“完美”。正因为有外界的风霜,才更显空间的珍贵;正因为体会过俗世的喧嚣,才更能享受空间的宁静。他吃空间灵植,并非厌弃红尘,而是在红尘中,为自己保留一方净土,让疲惫的灵魂得以喘息。 到了公社养殖场,几头奶牛无精打采地趴在棚里,见人来了也懒得抬头,乳房瘪瘪的,显然许久没产奶了。沈言仔细检查了牛棚的温度、饲料,又掰开牛嘴看了看舌苔,心里有了数。 “是饲料的问题。”沈言肯定地说,“这青贮饲料发酵过度,带了股浊气,奶牛吃了,自然产奶少。换批新鲜的干草,再给它们饮点温水,水里加些……加些小苏打,三天就能好转。” 他本想说加些灵泉水,话到嘴边又改了口。空间的秘密,是他最大的底牌,不能轻易暴露。好在普通的小苏打也能中和饲料的浊气,只是效果慢些,但足够解决问题。 李书记松了口气:“听你的!这就让人换饲料!” 处理完奶牛的事,沈言拒绝了李书记留饭的好意,径直往家走。回到小院,婶子已经做好了午饭,玉米窝窝配着咸菜,香气扑鼻。他却只是给自己倒了杯灵泉水,坐在廊下慢慢喝着。 婶子见了,也不奇怪——这些日子,她早已习惯了沈言的“怪癖”,只当他是体质特殊,吃不得凡间食物。“锅里给你留了两个窝窝,万一饿了呢?”她笑着说,将窝窝放在灶台上保温。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婶子是好意,但他心里清楚,自己早已离不开空间的滋养。这并非矫情,而是身体与灵魂的选择——选择一种更纯粹、更安宁的生存方式。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满小院。沈言再次进入空间,摘下一枚刚成熟的桃子——不知何时,桃树上竟又结了颗晚熟的果子,粉嘟嘟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他坐在桃树下,慢慢啃着桃子,看着灵泉里的小鱼游动,听着蜜蜂在花间嗡嗡作响,感受着灵气在体内缓缓流淌。 这方寸空间,是他的粮仓,是他的药庐,更是他的心灵归处。外界的纷扰、两世的疲惫,都在这纯粹的灵气与生机中,被温柔地抚平。他知道,只要这空间还在,只要这些灵植与生灵还在,他就能永远守住这份内心的宁静,在红尘俗世中,活得自在而通透。 夜色渐深,沈言躺在炕上,嘴角带着满足的笑意。梦里,他又回到了空间,灵米青青,桃花灼灼,灵泉汩汩,白兔在树下啃草,小鱼在水中游弋,一切都那么平和,那么美好。 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258章 新月 四九城的雪刚化透,胡同里的泥还带着冰碴子,沈言揣着几张毛票,慢悠悠地在城里晃荡。自打前阵子迷上了这老城的烟火气,他隔三差五就往城里跑,有时看场电影,有时在鼓楼底下听段评书,有时就漫无目的地走,看灰墙黛瓦间漏下的阳光,听胡同里此起彼伏的吆喝。 这天走到东单附近,拐进一条僻静的胡同,竟被一阵淡淡的檀香引住了脚步。胡同深处立着座青砖小楼,门楣上挂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上书“新月饭店”四个瘦金体,笔锋凌厉,却透着股说不出的雅致。门是厚重的黑漆木门,铜环擦得锃亮,门缝里飘出的檀香混着隐约的茶香,与周围灰扑扑的民居格格不入。 沈言愣了愣。这名字,这气派,倒像是民国年间那些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怎么会开到现在?他忍不住走上前,轻轻叩了叩铜环。 片刻后,门开了道缝,探出个穿着青布褂子的老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清亮:“请问您是?” “路过,闻着香味,想进来歇歇脚。”沈言笑着说。 老者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穿着虽朴素,却干净整洁,眼神平和,便侧身让开:“请进,里面暖和。” 推门而入,一股更浓郁的檀香扑面而来,混着旧木头的味道,让人瞬间觉得心静。院内铺着青石板,角落里摆着个半旧的鱼缸,几条金鱼在水里慢悠悠地游着。正房是老式的穿堂结构,中间摆着张红木八仙桌,墙上挂着几幅字画,虽不是名家手笔,却也清雅。 “客人里面请。”老者引着他往里走,穿过穿堂,后面竟是个小厅,摆着几张方桌,靠窗的位置坐着位穿旗袍的妇人,正临窗看书,阳光落在她身上,竟有种时光静止的错觉。 沈言找了个靠里的位置坐下,老者递过菜单,纸页有些泛黄,上面的字是手写的,清秀工整,只有几样简单的吃食:杏仁茶、芸豆卷、艾窝窝,还有几种茶。 “来碗杏仁茶。”沈言说道。 “好嘞。”老者应着,转身进了后厨。 沈言打量着四周,小厅的墙壁上挂着幅旧照片,是民国年间的新月饭店,门口停着几辆洋车,几个穿着西装旗袍的人正往里走。照片边角有些磨损,却能看出当年的热闹。他心里越发好奇,这饭店到底有什么来历,竟能在时代变迁中留存下来。 “您是第一次来?”旁边桌的一位老者搭话,手里端着杯茶,气定神闲。 “嗯,路过进来的。”沈言笑着点头。 “这新月饭店,可有年头了。”老者呷了口茶,慢悠悠地说,“民国那会儿就开着,专做文人雅士的生意,后来世道乱了,关过一阵子,建国后又重新开了,老板还是当年的少东家,只是不常来,由老周——就是刚才给你开门的老者照看。” 正说着,老周端着杏仁茶过来了,白瓷碗里的杏仁茶稠稠的,撒着层桂花,香气扑鼻。“慢用。”他放下碗,又给沈言倒了杯茶,“这是今年的新茶,尝尝。” 沈言尝了口杏仁茶,甜而不腻,带着股淡淡的杏仁香,口感细腻,比外面小摊上的不知好多少。他赞道:“味道真好。” 老周笑了笑:“都是按老方子做的,用料实在些罢了。” 穿旗袍的妇人不知何时放下了书,正看着窗外,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像是在想什么心事。沈言注意到她旗袍的料子是旧的,却浆洗得干净,领口的盘扣精致,透着股旧式的讲究。 “那位是?”沈言低声问老周。 “是老板的女儿,姓尹,偶尔过来坐坐。”老周压低声音,“性子静,不爱说话。” 沈言点点头,没再追问。这饭店里的人,似乎都带着股旧时代的从容,与外面的喧嚣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融合在一起。 喝完杏仁茶,沈言起身结账,老周摆摆手:“不用了,老板说,有缘进来的客人,头回免单。” “这怎么好意思?”沈言有些过意不去。 “无妨,常来便是。”老周笑着打开门。 走出新月饭店,胡同里的喧嚣仿佛隔了层纱,沈言回头望了眼那黑底金字的匾额,心里竟有些怅然。这饭店像个时光胶囊,把民国的雅致与从容藏了起来,让偶尔闯入的人,得以窥见一丝旧梦。 从那以后,沈言成了新月饭店的常客。有时来喝碗杏仁茶,有时来喝杯茶,听老周和熟客们聊过去的事。他知道了饭店的老板姓尹,当年是留洋回来的学生,痴迷传统文化,才开了这新月饭店;知道了老周是尹家的老管家,跟着老板几十年,忠心耿耿;知道了那位尹姑娘,从小在饭店长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是性子孤僻,很少与人交往。 这天,沈言又来饭店,刚坐下,就见尹姑娘抱着个旧盒子,从里屋走出来,盒子里装着些旧书信。她坐在窗边,一封封地看着,眉头微蹙,像是遇到了什么难题。 老周在一旁叹气:“这些是老板年轻时的信,想整理出来,可好多字迹都模糊了,尹姑娘正犯愁呢。” 沈言凑过去看了看,信纸上的字迹确实有些模糊,还有些水渍,但依稀能辨认出是毛笔写的小楷。他想起自己在南洋时,曾跟着先生练过几年书法,对辨识旧字迹有些心得。 “或许我能试试。”沈言说道。 尹姑娘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怀疑,却还是把一封信递了过来。 沈言接过信,借着窗外的光,仔细辨认着。信是写给一位友人的,讲的是当年新月饭店刚开业时的趣事,字迹虽模糊,却风骨犹存。他一边辨认,一边念了出来,连一些被水渍晕染的字,都凭着上下文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尹姑娘的眼睛亮了起来:“您能看懂?” “略懂一些。”沈言笑着说,“我小时候练过几年书法,对这种字体还算熟悉。” 接下来的一下午,沈言帮着尹姑娘辨认书信,老周端来茶水点心,小厅里安静得只剩下纸张翻动的声音和沈言低沉的念信声。那些泛黄的信纸,仿佛活了过来,将民国年间的风云往事,一点点展现在眼前——有文人墨客的雅集,有时局动荡的担忧,有饭店经营的艰难,也有友人之间的温情。 “这封是写给我母亲的。”尹姑娘拿着一封信,声音有些哽咽,“说等时局安定了,就带她去西湖划船。” 沈言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心里忽然有些触动。这新月饭店,藏着的不仅是旧时光的雅致,还有一代人的悲欢离合。 夕阳西下时,沈言才告辞离开。尹姑娘送他到门口,手里拿着个小小的锦盒:“这是我自己做的桃花酥,谢您帮忙。” 锦盒里的桃花酥小巧精致,散发着淡淡的花香。沈言接过:“多谢尹姑娘。” “以后常来。”尹姑娘轻声说,脸上竟露出一丝浅笑,像冰雪初融。 走出胡同,沈言回头望了眼新月饭店,灯光已经亮了起来,在暮色中透着温暖的光。他忽然明白,这饭店之所以能留存下来,不仅仅是因为老周的坚守,或是尹家的执念,更是因为它藏着一种难得的从容——在时代的洪流中,不慌不忙,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两世的奔波,不就是为了寻找这样一份从容吗?在乡下做兽医,守着自己的小院,吃着空间的灵米,看着四季的流转,不也是一种坚守?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依旧常去新月饭店。有时帮尹姑娘整理旧物,有时听老周讲过去的故事,有时就只是坐着,喝杯茶,看尹姑娘临帖,感受那份难得的宁静。 他知道,这新月饭店就像四九城里的一个梦,带着旧时代的印记,却又真实地存在于当下。而他,愿意做这个梦的过客,偶尔进来歇歇脚,看看那些被时光遗忘的美好,然后带着这份从容,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春末的一天,沈言又来饭店,发现小厅里多了几盆月季,开得正艳。尹姑娘正在浇花,老周在一旁修剪枝叶,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来,一切都那么平和美好。 “沈先生来了。”尹姑娘笑着打招呼,比以前开朗了许多。 “来碗芸豆卷。”沈言坐下,看着窗外胡同里嬉戏的孩子,心里一片宁静。 他知道,不管时代怎么变,总有一些东西是不会变的——就像这新月饭店的檀香,就像他小院里的灵米,就像人们对安宁与美好的向往。 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259章 月下沉香 沈言捧着那盒桃花酥,站在新月饭店门口迟迟未动。方才尹姑娘转身时,旗袍下摆扫过桌角,露出的抽屉缝里,隐约晃过一抹青绿色——那釉色莹润得像一汪春水,绝非寻常物件。再想起老周擦拭柜台时,总用软布小心翼翼避开的那个紫檀木暗格,还有墙上字画旁那些看似随意、实则间距工整的挂钩……他忽然明白,这饭店的“生意”,远不止杏仁茶和芸豆卷那么简单。 次日午后,沈言特意提前来的。老周正弯腰给鱼缸换水,鱼缸底座是块雕工繁复的青石,边角磨损得厉害,却在不起眼的凹槽里刻着个极小的“九”字。沈言目光一顿,想起曾在一本旧书上见过,老九门中,有位擅长鉴宝的长辈,就爱在私藏物件上刻这样的暗记。 “老周,这鱼缸有些年头了?”沈言装作随意地问。 老周手一顿,随即笑道:“可不是?打我来这儿当学徒就有了,老板说是什么清代的玩意儿,我瞧着就是个装鱼的缸。”说着手腕一翻,一块带着铜锈的令牌从袖中滑出,顺势扔进缸里,溅起的水花刚好盖住令牌沉底的声响。 沈言眼尖,瞥见令牌上刻着“外八行”三个字。外八行,正是老九门管那些游走在规矩边缘的行当的统称。他心里透亮,面上却不动声色,指着墙上一幅山水画:“这画笔触挺特别,像是……” “像是作假的高手仿的石涛?”一个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尹姑娘端着个描金漆盘走进来,盘子里放着个巴掌大的青花瓷瓶,“沈先生好眼力,这是前阵子有人拿来寄售的,说是康熙年间的,其实胎质太松,仿得不算高明。” 沈言走近细看,果然见瓶底釉色发灰,款识也有些歪斜。“寄售?”他故作惊讶,“饭店还帮人卖这些?” 老周端着茶过来,意味深长地笑:“客人有需要,我们自然得帮衬。不过规矩大,只收‘干净’的物件。” “干净”二字,他说得格外轻,沈言却听出了弦外之音——所谓干净,怕是指来源能被“抹平”的古董。就像当年老九门在时,新月饭店就是北方最大的古董流转地,明着是文人雅集,暗里却帮人处理那些见不得光的珍玩,只要付得起佣金,哪怕是刚从墓里挖出来的,也能给你包装成“家传旧藏”。 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走了进来,帽檐压得很低,手里拎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老周见了,立刻引他进了里屋——那间屋沈言从未进去过,门总是锁着,钥匙只有老周和尹姑娘有。 “是来‘寄售’的?”沈言问尹姑娘。 她点头,指尖轻抚过那只仿品青花瓶:“算是。他手里有块玉,说是从西北收来的,想找个靠谱的买主。” 沈言想起前阵子听公社的老人说,西北那边最近不太平,好些古墓遭了劫。看来这风衣男带来的,多半是刚出土的古玉。 没过多久,里屋传来低低的争执声,像是在讨价还价。尹姑娘起身要进去,被沈言拦住:“我去看看?或许能帮上忙。”他懂玉,空间里就种着能滋养玉石的灵草,对玉的年份和质地敏感到惊人。 尹姑娘犹豫了下,还是点了头。 里屋比外面暗,空气中飘着股土腥气——是古墓里特有的那种陈腐味。风衣男正揪着老周的衣领,麻袋敞着口,里面露出块巴掌大的玉佩,碧绿色,上面雕着只展翅的凤凰,纹路里还沾着些暗红的土。 “这玉至少值这个数!”风衣男伸出五根手指,“你们压价也太狠了!” 老周脸涨得通红:“这玉沁色不对,红得发僵,是用猪血泡过的假土沁!最多给你这个数!”他比了个“二”。 沈言走过去,拿起玉佩。入手微凉,玉质倒是细腻,只是凤凰的尾羽处有道极细的裂痕,是被人故意敲断再粘合的。他指尖悄悄注入一丝灵草的气息,玉里立刻传来微弱的排斥感——这是近现代玉石才有的反应。 “这不是古玉。”沈言放下玉佩,“玉是好玉,却是民国年间的仿品,仿的是汉代凤纹佩。你看这凤爪的雕法,太规整了,汉代的工匠讲究‘拙中见灵’,不会刻得这么死板。” 风衣男脸色一变,狠狠瞪了沈言一眼,却也没再争执,抓起玉佩就走。老周松了口气,对沈言拱手:“多谢沈先生,不然这亏我们就吃定了。” 尹姑娘递过一杯茶:“你倒是懂行。” “略知一二。”沈言笑了笑,目光落在里屋的陈列架上。架子上摆着不少物件:青铜剑的剑鞘、缺了角的青花瓷盘、还有几卷用锦缎裹着的字画。最显眼的是个半旧的紫檀木盒,上面锁着把小巧的铜锁,锁上刻着“月”字。 “那是什么?”沈言指着木盒问。 尹姑娘眼神一凝:“是我父亲留下的,里面放着饭店的‘规矩’。” 老周补充道:“当年老九门定下的,凡在饭店交易,必须守三条规矩:不欺老幼,不哄外行,不碰人命换来的物件。” 沈言了然。这规矩看着简单,却把底线划得明明白白。不欺老幼,是给行里人留体面;不哄外行,是怕坏了名声;不碰人命换来的物件,则是守住最后一点良心——毕竟古董这行当,沾血的太多。 “现在还遵守吗?”他问。 “守。”尹姑娘语气坚定,“我父亲说,生意做不下去也不能破规矩。前阵子有人拿来一串朝珠,说是从一位故去的将军府里‘收’的,我们查出那将军是被他害死的,当场就把人送官了。” 沈言心里对这饭店多了几分敬意。难怪能从民国开到现在,靠的不只是门路,更是这份守住底线的硬气。 傍晚时,风衣男又回来了,这次手里捧着个木匣子,态度恭敬了不少:“沈先生,刚才是我眼瞎,这才是真东西,您帮看看。” 打开匣子,里面是块白色的玉璧,上面刻着云雷纹,边缘有些磨损,却透着股温润的光泽。沈言一摸就知道,这是西周的东西,玉质是上等的和田白玉,埋在土里时吸收了不少地气,灵草的气息一触碰到就温顺地回应。 “真品,值不少钱。”沈言给出肯定的答案。 风衣男松了口气,对尹姑娘说:“就按你们说的价,我卖。” 交易完成后,尹姑娘把沈言叫到院子里,递给她一把黄铜钥匙:“这是里屋的钥匙,以后你也是饭店的‘顾问’了,帮我们掌眼。” 沈言看着钥匙上刻着的新月图案,忽然觉得,自己和这新月饭店的缘分,才刚刚开始。这地方藏着的,不只是古董,还有一代人的坚守,一行人的道义,像那匣子里的古玉,历经岁月打磨,反倒越发温润有光。 往后的日子,沈言常来饭店帮忙掌眼。他见过商代的青铜鼎,底部还留着祭祀的烟熏痕;见过唐代的唐三彩马,鬃毛上的釉色流淌得恰到好处;见过宋代的汝窑盏,开片的纹路像雨后的天空。每一件古董背后,都藏着一个故事——有的是王侯将相的奢靡,有的是文人墨客的风雅,有的是盗墓贼的铤而走险。 他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小心翼翼捧着家传玉佩来换钱给孩子治病的老太太,尹姑娘分文未取,还偷偷塞给她些钱;有穿着讲究却眼神阴狠的商人,想把偷来的文物脱手,被老周用计稳住,悄悄报了官;还有些是研究历史的学者,来这里找些罕见的文献拓片,尹姑娘总会让他们借阅。 这天,沈言正在里屋整理刚收来的一批古钱币,尹姑娘忽然进来,手里拿着张泛黄的照片:“你看这是谁?” 照片上是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站在新月饭店门口,身边站着位旗袍女子,笑靥如花。男人眉眼间竟和沈言有几分相似。 “是我外祖父。”尹姑娘轻声说,“他当年和你一样,也是饭店的顾问,懂古董,更懂人心。” 沈言看着照片,忽然明白,有些缘分是会流转的。老九门的时代虽已过去,但新月饭店的灯火依旧亮着,那些藏在古董里的道义与坚守,也在悄悄传递。 夜色渐深,饭店的灯一盏盏亮起,映着窗外的胡同,像串起的明珠。沈言站在里屋,看着架子上那些沉默的古董,仿佛能听见它们在低声诉说——诉说着过去的风云,也映照着当下的坚守。 他知道,只要这盏灯还亮着,这地方就永远是四九城里最特别的存在:既有杏仁茶的甜香,也有古玉的温润;既有文人的雅致,也有江湖的道义。而他,愿意做这盏灯下的守护者,和尹姑娘、老周一起,守着这份从民国延续下来的传奇。 第260章 暖线 沈言的指尖拂过那卷泛黄的《营造法式》拓片,宣纸薄如蝉翼,上面的墨线却力透纸背,将宋代宫殿的斗拱结构勾勒得毫厘毕现。老周端来的雨前龙井还冒着热气,茶香混着拓片上的松烟墨味,在里屋氤氲成一片沉静的古意。 “这是上周从城南老宅收来的,”尹姑娘坐在对面的梨花木椅上,指尖轻叩着桌面,“原主说是祖上传下来的,家里急着用钱才肯出手。你看这拓片的边缘,有‘景元’二字的朱印,是明代收藏家项元汴的藏印,假不了。” 沈言点头,将拓片小心卷好。项元汴的“天籁阁”藏尽天下珍本,能留他藏印的拓片,说是国宝也不为过。他忽然注意到拓片末端有处极淡的折痕,像是被人反复折过,折角处隐约有个针孔大小的印记。用灵草的气息试探着探去,那印记竟微微发热——是人为用朱砂混了特殊药粉做的标记。 “这印记……”沈言抬眼看向尹姑娘。 她端起茶杯,茶雾模糊了眼底的神色:“外八行里,‘画’字门的人常用这种标记。他们专做拓片生意,真里掺假,假里藏真,靠这个传递消息。” 沈言心里一动。画字门,老九门中负责文书密信的一派,据说他们的拓片里能藏下整座古墓的地图。他重新展开拓片,对着光细看,果然在斗拱的榫卯连接处发现了几处异常的墨点,连成线竟像个简略的方位图。 “指向西北。”尹姑娘轻声道,“上个月西北那边传来消息,一座西夏王陵被盗,陪葬的《番汉合时掌中珠》孤本不见了。那本书是研究西夏文的关键,要是落到倒卖文物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老周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铜制罗盘,盘面刻着密密麻麻的刻度:“这是从风衣男那儿顺来的,你看这指针,总往拓片这边偏。”他将罗盘放在拓片旁,指针果然疯狂转动,最后稳稳指向那个朱砂印记,“画字门的罗盘认他们自己的标记,这拓片十有八九和西夏王陵有关。” 沈言忽然想起空间里那株刚成熟的“醒神草”,其汁液能让隐匿的字迹显形。他借口去取放大镜,进了空间,摘下叶片挤出几滴莹绿的汁液,回来滴在拓片的墨点上。 奇迹发生了。那些墨点迅速晕开,浮现出一行西夏文,虽潦草却能辨认——“月上三更,水落石出”。 “月上三更,该是交易的时间。”尹姑娘站起身,从柜底翻出个锈迹斑斑的铜哨,“这是画字门的联络哨,吹三声长音,他们的人就会现身。” 沈言看着铜哨,忽然想起第一次来饭店时,听到后院有类似的哨声。原来那些看似随意的响动,都是暗语。 “要去吗?”老周问,语气里带着担忧,“画字门的人行事诡秘,怕是有诈。” “得去。”沈言握紧拓片,“那本《番汉合时掌中珠》太重要了,不能让它流到外面去。”他将拓片折成小块藏进怀里,又从空间取出几片醒神草叶,“这草能解迷药,你们带上防身。” 尹姑娘点头,从里屋暗格取出两把短刀,刀柄缠着防滑的麻绳:“这是我父亲留下的,吹毛断发,你们拿着。” 三更时分,新月饭店后院的角门吱呀作响。沈言吹了三声长哨,阴影里立刻窜出个瘦高的黑影,蒙着脸,只露出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拓片带来了?” “带来了。”沈言将拓片递过去,指尖却悄悄捏着片醒神草叶,“但我要先看货,《番汉合时掌中珠》的真迹。” 黑影冷笑一声,侧身让开。后院的老槐树下,果然放着个紫檀木盒。打开一看,里面的古籍泛黄发脆,封面上的西夏文与拓片上的如出一辙。沈言伸手去碰,却见黑影突然拔刀刺来——不是冲他,是冲木盒! “小心!”沈言猛地推开木盒,短刀擦着他的胳膊划过,带出一串血珠。老周及时甩出罗盘,砸中黑影的手腕,尹姑娘吹哨召唤的护卫也从墙头跃下,将黑影团团围住。 黑影见势不妙,咬破嘴里的毒囊自尽了。沈言捡起木盒,发现古籍是仿品,真正的孤本怕是早被转移。他翻看黑影的尸体,在衣领里找到块玉牌,刻着个“影”字。 “是影卫。”尹姑娘脸色凝重,“他们是专门替人销赃的死士,看来这背后有大人物在撑腰。” 老周检查罗盘,发现指针指向饭店前厅的八仙桌:“他们的据点可能就在店里!” 三人冲到前厅,沈言用醒神草汁泼向八仙桌,桌面立刻浮现出个暗格。打开一看,里面堆满了古籍拓片,其中就有《番汉合时掌中珠》的真迹,还有封信,字迹狂放——“三月初三,永定河畔,以书易宝”。 “三月初三是清明,永定河畔常有人祭祖,正是交易的好时机。”沈言将孤本小心收好,“我们得提前布置。” 尹姑娘从暗格取出张地图,在桌上铺开:“永定河沿岸有座废弃的龙王庙,庙里的石碑刻着西夏文,和孤本上的字体相似,多半是交易地点。” 老周在地图上圈出几个红点:“这几处有暗河,我们可以从水下潜进去。” 沈言看着窗外的新月,忽然觉得这饭店就像个巨大的棋盘,他们是棋子,却也在试图掌控棋局。那些藏在拓片里的密码,响在深夜的哨声,还有暗格里的古籍,都是线索,指引着他们一步步靠近真相。 “明天我去龙王庙踩点。”沈言将孤本锁进饭店的金库——那金库伪装成个普通的米缸,钥匙是把生锈的铜勺,“你们准备好家伙,三月初三,咱们端了他们的老巢。” 老周点头,往炉膛里添了块柴,火光映得他脸上的皱纹格外清晰:“我这就去检修渔网,暗河里用得上。” 尹姑娘则翻开那本孤本,指尖划过古老的文字:“我得抓紧时间临摹,万一交易时要用仿品换真迹,也好有个准备。” 沈言回到里屋,将醒神草叶收好。空间里的灵植长势正好,仿佛也在为即将到来的行动积蓄力量。他知道,这场仗不好打,但只要新月饭店的灯还亮着,只要他们守着“不碰人命换来的物件”的规矩,就一定能赢。 夜色更深了,饭店的灯却一盏也没熄。前厅的八仙桌旁,老周在修补渔网;后院的油灯下,尹姑娘在临摹古籍;沈言则对着地图,用朱砂标出龙王庙的每一处出口——他们像三颗紧紧咬合的齿轮,在这古老的饭店里,悄然转动着对抗黑暗的力量。 第261章 龙王 沈言揣着临摹好的《番汉合时掌中珠》仿本,趁着晨雾还没散透,往永定河畔的龙王庙赶。石板路被露水打湿,脚边的野草挂着水珠,像撒了层碎银。他走得极轻,袖口藏着尹姑娘给的短刀,怀里揣着老周连夜改装的铜哨——这哨声能模仿水鸟叫,是他们约定的暗号。 龙王庙藏在河湾深处,红墙斑驳,山门的铜环锈得发绿。沈言推开门,门轴发出“吱呀”的呻吟,惊起几只灰鸽扑棱棱飞上天。院里的石碑果然刻着西夏文,字迹被风雨侵蚀得模糊,沈言掏出拓片比对,发现碑底有处凹陷,形状竟和他空间里那枚青铜鱼符吻合。 “果然有问题。”他指尖抚过凹陷,忽然听到偏殿有动静。闪身躲到香炉后,见两个穿黑褂子的人正往墙里塞东西,动作鬼祟。其中一个疤脸男人低声说:“三月初三半夜,让‘影’字门的人从暗河走,咱们在庙后接应,别出岔子。”另一个点头,“知道了,那本破书能换多少?”“够咱们兄弟快活下半辈子了!” 沈言屏住呼吸,等两人走后,绕到偏殿。墙角有块松动的青砖,撬开一看,里面藏着几捆炸药,引线盘得整整齐齐。他心里一沉——这哪是交易,分明是想毁了庙灭口! 回到饭店时,晨雾刚散。沈言把炸药的事一说,尹姑娘立刻翻出父亲留下的防化服,“这是当年备着防毒气的,三月初三穿这个,以防万一。”老周则拿出几卷粗麻绳,“暗河石壁滑,用这个捆住腰,互相牵着走才稳当。” 离三月初三还有三天,饭店里的气氛越来越紧。沈言每天都去龙王庙附近转悠,摸清了那伙人的换岗时间;尹姑娘把孤本真迹缝进贴身的夹层里,仿本做得和真的一模一样;老周在暗河入口搭了座隐蔽的木桥,桥面铺着水草,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尹姑娘还联系了以前认识的江湖人,“到时候让他们在河对岸放风,见信号就围过来。” 初三前一晚,沈言检查装备时,发现空间里的醒神草开花了,淡紫色的花瓣透着荧光。他摘了几朵晾干,碾成粉末装在小瓷瓶里——这东西不仅能解迷药,还能让伤口快速凝血,关键时刻能救命。 三月初三这天,惊蛰刚过,河里的冰化得差不多了,岸边的柳树抽出嫩芽。沈言和老周、尹姑娘穿着防化服,从暗河入口潜进去。水下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能靠腰间的麻绳感知彼此的位置,耳边只有水流声和自己的心跳。 “快到了。”老周拽了拽麻绳,沈言立刻放慢动作。暗河尽头有个出口,连着龙王庙的地窖。三人悄悄爬上去,地窖里堆满了木箱,一股霉味混着火药味扑面而来。 “人呢?”尹姑娘压低声音。沈言指了指头顶——上面传来脚步声,还有疤脸男人的笑:“等拿到钱,直接炸了这庙,谁也查不到!” 三人对视一眼,沈言掏出铜哨吹了声水鸟叫,河对岸立刻传来回应。他示意老周去拆炸药引线,自己和尹姑娘摸上楼梯。 庙里,疤脸男人正拿着仿本(是尹姑娘故意递过去的)得意大笑,突然看到沈言从神像后走出,手里举着真迹孤本,顿时脸都白了。“你……你怎么进来的?” “你管我怎么进来的。”沈言晃了晃孤本,“这才是真的,你手里那个是仿的。”疤脸男人急了,拔刀就刺,沈言侧身躲开,甩出醒神草粉末——男人顿时浑身发软,手里的刀“哐当”落地。 此时老周已经拆完炸药,和赶来的江湖人一起堵住了庙门。尹姑娘吹哨召唤同伴,庙外立刻响起呐喊声,那伙“影”字门的人被团团围住,插翅难飞。 “把他们捆起来!”沈言喊道。混乱中,有个漏网之鱼想从后墙跳河,被沈言甩出的短刀钉住衣角,“哪儿跑?” 收拾完残局,沈言把孤本交给闻讯赶来的文物局同志,看着他们给犯人戴手铐,忽然觉得阳光格外刺眼。尹姑娘递过来块干粮,“饿了?快吃点。”老周擦着脸上的泥水笑,“还是咱们厉害,一锅端了!” 回饭店的路上,沈言摸了摸怀里的醒神草粉末,想起暗河里互相拉扯的麻绳,想起尹姑娘缝孤本时认真的侧脸,想起老周搭木桥时冻红的手。原来所谓的“守护”,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 饭店的灯又亮了,这次比往常更暖。尹姑娘在厨房煮着姜汤,老周在修补被刮破的渔网,沈言坐在门槛上,看着天边的晚霞,忽然明白——那些藏在拓片里的密码、暗河里的麻绳、深夜里的灯火,都在说同一个词:值得。 第262章 月落 沈言推开新月饭店的黑漆木门时,铜环碰撞的声响比往常沉闷了许多。院里的鱼缸水少了一半,几条金鱼沉在缸底,懒洋洋地摆着尾巴,像是没了力气。老周坐在廊下擦柜台,手里的软布反复摩挲着那块紫檀木暗格,动作慢得像在数木纹。 “今儿的杏仁茶,怕是熬不成了。”老周抬头看他,眼里的红血丝混着灰,“灶上的煤快没了,粮本上的配额也见底了。” 沈言往柜台里看,往日码得整整齐齐的古董架子空了大半,剩下的几件也蒙着灰——那是些实在送不出去、又卖不掉的寻常物件,比如缺了口的民窑碗,褪色的旧字画,连仿品都算不上。最显眼的还是那个刻着“月”字的紫檀木盒,孤零零地摆在中央,锁上的铜绿又厚了一层。 “上周文物局的人又来了。”尹姑娘从里屋出来,旗袍的袖口磨破了边,却依旧挺括,“说现在提倡‘破四旧’,咱们这饭店藏着些‘封建残余’,让要么整改,要么关门。”她手里捏着张泛黄的账册,指尖划过“民国三十八年”的字样,声音轻得像叹息,“我父亲当年记的最后一笔账,是卖了幅石涛的画,换了三袋粮食,救了胡同里七口人。” 沈言想起第一次来这儿时,满架的古董泛着温润的光,老周擦物件时的专注,尹姑娘临帖时的沉静。不过短短半年,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他走到空架子前,指尖划过积灰的木纹,仿佛还能摸到那些古董残留的温度——商代青铜鼎的冰凉,唐代唐三彩的釉光,宋代汝窑盏的细腻。 “不是你的错。”沈言轻声说。他知道这不是哪个人的错,是时代的车轮碾过,总要扬起些尘埃。新社会要扫除旧痕迹,那些藏着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故事的古董,自然成了“靶子”。更何况,新月饭店的老关系早就散了——老九门的后人有的去了海外,有的隐姓埋名,剩下的几个,也不敢再沾古董生意,生怕被安上“投机倒把”的罪名。 “昨儿个赵先生来,想把他爷爷留下的玉佩当给咱们。”老周放下软布,声音发涩,“那玉佩是他奶奶的嫁妆,现在他儿子得了急病,等着钱救命。可咱们……”他指了指空架子,“连收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给钱了。” 沈言摸了摸怀里的钱袋,那是他给公社看牲口攒下的工钱,还有上次帮文物局找回孤本给的奖金。他把钱袋放在柜台上:“先给赵先生送去,就说是饭店暂借的。” 尹姑娘想推辞,被沈言按住手:“拿着。新月饭店帮过我,现在该我帮它了。” 老周把钱送出去后,尹姑娘打开那个紫檀木盒,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泛黄的照片和几封信。“这是饭店最后的‘宝贝’了。”她拿起张合影,是年轻时的尹老板和几位长衫先生,站在饭店门口,笑得坦荡,“中间那个是解九爷,当年他帮咱们挡过不少麻烦;左边是霍家小姐,送过咱们一对元代的玉镯,说是‘压店之宝’。” 照片边缘卷了角,人物的脸也有些模糊,却能看出当年的热闹——门庭若市,车水马龙,穿西装的、着长衫的、披旗袍的,都往这院里涌,不只为了古董,更为了那份在乱世里难得的体面与规矩。 “我父亲说,开饭店,卖古董,终究是卖个‘信’字。”尹姑娘的指尖划过照片上的“新月饭店”匾额,“可现在,信还在,人却散了。” 正说着,胡同里传来锣鼓声,夹杂着“破除旧思想”的口号。尹姑娘脸色一白,连忙让老周把剩下的几件物件搬到地窖——那是她能做的最后抵抗,哪怕只是让这些老物件多待一天。 沈言帮着搬东西,地窖里阴冷潮湿,墙角堆着些旧账本,纸页脆得一碰就碎。他翻到一本,上面记着民国二十六年的交易:“收得宋瓷瓶一只,来源:东陵,佣金三成,买主:海外。”字迹潦草,却透着股惊心动魄。他忽然明白,新月饭店能从民国活到现在,不只是靠“信”,更靠“藏”——藏住见不得光的来源,藏住买主的身份,藏住乱世里的那些不得已。 可现在,没什么能藏了。新社会的阳光太亮,照得所有暗角都无所遁形。 “要不……就关了。”老周蹲在地上,用袖子抹了把脸,“咱们把这些照片、账本收起来,找个地方埋了,等以后……或许还有人记得这儿。” 尹姑娘没说话,只是望着地窖顶的天窗,一缕阳光从那里漏下来,落在她脸上,亮得刺眼。过了很久,她才轻轻点头:“也好。至少,咱们守住了最后一条规矩——没让一件沾血的物件流出去。” 关门前的最后三天,饭店只接待熟客。有人来买最后一碗杏仁茶,说“喝了这口,就再也尝不到这味儿了”;有人来借本旧书,说“想留着给孩子看看,以前的字是怎么写的”;还有人来跟老周道别,说“当年在这儿用块玉佩换过救命钱,这辈子都记着”。 沈言每天都来,帮着收拾东西。他把那些实在带不走的旧家具送给胡同里的人家,把能藏的照片、账本和几件最珍贵的小物件——比如那枚刻着“九”字的令牌,那把画字门的铜哨——收进一个陶罐,埋在院里的老槐树下,上面种了株月季,算是做个记号。 关门那天,天阴沉沉的,像要下雨。尹姑娘摘下那块黑底金字的匾额,动作轻得像怕惊醒什么。老周用红纸把门框糊上,说是“图个吉利”。沈言站在院门口,看着这栋青砖小楼渐渐淹没在胡同的灰墙里,心里空落落的,却又有种释然。 “以后打算去哪?”沈言问尹姑娘。 “回乡下老家。”她笑了笑,眼里有了些光,“我母亲是那里人,说那儿的桃花开得好。老周也跟我去,种种地,养养花,挺好。” 老周拍了拍沈言的肩膀:“你要是想我们了,就来乡下找我们,给你煮新摘的桃花茶。” 沈言点头,看着他们推着板车,慢慢消失在胡同尽头。板车上堆着简单的行李,还有那盆金鱼,鱼缸在颠簸中晃出些水,滴在青石板上,像谁掉的眼泪。 他转身往回走,路过街角的早点摊,摊主笑着问:“沈先生,今儿不往新月饭店去了?” “不去了。”沈言笑着说,“那儿……关门了。” 摊主叹了口气:“多好的地方啊,说关就关了。” 沈言没再说话,只是往城外走。风里带着泥土的腥气,是春天的味道。他想起刚来时,这饭店像个藏着旧梦的盒子,现在盒子关了,梦也醒了。但没关系,有些东西是关不掉、埋不了的——比如那碗杏仁茶的甜香,比如那些守规矩的执拗,比如人们心里那点对“体面”和“情义”的念想。 回到乡下的小院,婶子正在院里种玉米,见他回来,笑着说:“今儿风大,快进屋歇着。” 沈言坐在廊下,看着院里的桃树抽出新芽,想起尹姑娘说的“乡下桃花开得好”。他知道,新月饭店的故事结束了,但新的日子还在继续,就像这春天,总会准时来,总会有花开。 只是偶尔,在某个起风的傍晚,他会想起那栋青砖小楼,想起院里的檀香,想起老周擦柜台的样子,想起尹姑娘临帖时的侧脸。然后,他会端起杯灵泉水泡的茶,慢慢喝着,仿佛还能尝到那碗杏仁茶的甜,那缕旧时光的香。 第263章 潮落归尘 沈言蹲在老槐树下,看着尹姑娘亲手埋下的陶罐被新土覆盖,最后浇上一瓢灵泉水——这是他能做的最后一件事,让那丛月季长得旺些,也好让日后有人寻来时,能凭着这抹亮色找到藏在地下的旧物。 “其实早该想到的。”尹姑娘站在廊下,望着空荡荡的货架,声音里听不出太多情绪,“连故宫里的宝贝都要清点造册,分拨各地博物馆,咱们这小小的饭店,又凭什么能留住那些东西?” 她这话不是空穴来风。前阵子沈言去城里,亲眼见着故宫的工作人员搬着木箱往卡车上装,里面是编了号的青铜器和瓷器,据说要运去西北的博物馆展览。路边听人议论,说这是“让文物走出去,见天日”,可在沈言听来,那箱子碰撞的声响,像极了某种时代的宣告——属于旧时代的私藏,到头了。 老周蹲在灶台前,用最后几块煤烧着水,火苗舔着锅底,映得他脸上沟壑分明。“民国那会儿,咱们这儿是北方的‘活水’,什么货都能过手,从宫里流出来的官窑,从墓里起出来的玉器,经咱们的手,才能顺顺当当落到藏家手里。”他往火里添了根柴,“可现在,‘活水’成了‘死水’,上面盯着呢,谁还敢来送东西?” 沈言想起上次帮文物局找回孤本时,那位姓李的科长拉着他说的话:“沈先生,不是我们为难谁,这是政策。所有流散民间的文物,都得登记在册,统一管理。像新月饭店这种地方,以前经手的东西太多,账目又乱,不查它查谁?” 话是实话,却透着股不容置疑的强硬。就像当年老九门能护着新月饭店,靠的是江湖势力;如今上面要动它,靠的是铁打的规矩。这规矩里,藏着新社会的逻辑——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更不允许私人攥着本该属于“国家”的宝贝。 “前儿个有人来‘拜访’,”尹姑娘端过老周递来的热水,指尖有些抖,“说是市里的‘文物清理小组’,拿着清单,上面列着民国年间的交易记录,问我们那些东西的去向。我父亲当年记的账太细,反倒成了把柄。” 沈言接过清单看,上面密密麻麻记着物件名称、经手人、价格,甚至连“某贝勒府旧藏”“某将军秘送”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些在当年是信誉的证明,如今却成了“窝藏赃物”的铁证。 “他们要什么?”沈言问。 “要我们交出所有‘未登记’的文物,还要配合查清当年的买主。”尹姑娘苦笑,“哪还有什么未登记的?能送的早送了,能藏的也藏了,剩下的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可他们不信,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新月饭店的底子,掏三回都掏不干净。” 沈言想起故宫里那些被分走的宝贝。据说当年为了支援各地建设,故宫挑了不少珍品,装箱运往东北、西北,连乾隆皇帝最爱的那对珐琅彩瓷瓶,都被送到了哈尔滨的博物馆。连皇家禁地都要“割肉”,何况一个民办的饭店?说白了,这不是针对谁,是时代要“均贫富”,要把那些藏在深宅大院、密室暗格里的宝贝,统统拉出来见光。 “其实他们也未必是真想要那些东西。”老周叹了口气,往炉膛里啐了口唾沫,“就是要个态度。咱们这饭店名气太大,北方的货十成里有七成经咱们手,不拿咱们开刀,怎么震慑那些还藏着东西的人?” 这话沈言信。他前几天去琉璃厂,见着好几家老字号都在门口挂着“自愿上交文物”的牌子,有的甚至把镇店之宝摆在门口,供人参观,生怕被安上“抗拒不交”的罪名。新月饭店这块招牌太扎眼,就像黑夜里的灯笼,想不被盯上都难。 “昨儿个赵先生又来了,”尹姑娘揉了揉眉心,“他那玉佩没当成,儿子的病却重了。我把母亲留下的金镯子给了他,让他赶紧去医院。”那镯子是当年尹老板给妻子的聘礼,上面刻着细密的缠枝纹,是饭店里最后一件值钱的物件。 沈言心里发堵。他空间里有能治百病的灵草,可他不能拿出来——那草的灵气太盛,一旦暴露,比新月饭店的古董还惹眼。他只能从怀里掏出些钱,是这阵子攒下的,不多,却也是心意。 “别跟我们客气了。”尹姑娘把钱推回来,“你能来陪我们这最后几天,就够了。” 清理小组的人又来了,这次带着卡车,说是“协助搬迁”。他们在店里翻箱倒柜,连地窖的墙角都敲了敲,最后只找到几卷旧字画和一个缺腿的青铜器——都是尹姑娘故意留下的,不值钱,却能让他们“交差”。 “就这些?”领头的人显然不信,手里的马鞭敲着柜台,“尹老板当年可是能把慈禧的夜明珠都藏三个月的人,他女儿手里会没点真东西?” 尹姑娘挺直脊背:“我父亲是守规矩的人,民国三十八年就停了所有‘不干净’的生意。这些是店里的摆设,要拿就拿,别的没有。” 老周挡在尹姑娘身前:“要搜就搜我,别吓着姑娘。” 沈言站在门口,指尖捏着那枚画字门的铜哨,只要一吹,就能唤来以前认识的江湖人。可他知道不能——那只会把事情闹得更大,到时候别说保东西,连人都保不住。这不是江湖恩怨,是时代洪流,硬碰硬,只会粉身碎骨。 最后,清理小组的人拉走了那几卷字画和青铜器,临走时撂下句话:“这院子我们暂时封了,等查清账目再说。” 门被贴上封条的那一刻,尹姑娘忽然笑了,声音很轻:“终于……清净了。” 沈言看着那道鲜红的封条,像道伤口,划在青砖墙上。他想起第一次来这儿时,檀香缭绕,人影穿梭,以为这地方能像院里的老槐树一样,活上百年。可原来,再结实的树,也经不住时代的狂风。 “去我乡下老家。”尹姑娘对老周说,“我母亲留下几间瓦房,几亩地,够咱们活了。” 老周点头:“听姑娘的。” 沈言帮他们收拾行李,只有两个小包袱,装着几件换洗衣裳和那叠照片。尹姑娘把那把短刀塞给沈言:“留着,或许有用。”刀鞘上的花纹被摩挲得发亮,是岁月的痕迹。 送他们出城时,天阴得厉害。尹姑娘回头望了眼城里的方向,轻声说:“其实这样也好,那些宝贝落在国家手里,总比毁在乱世里强。我父亲常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留不住的,就别强求。” 沈言想起故宫里那些被分走的文物,或许它们也和新月饭店的宝贝一样,换了个地方,换了种方式存在。就像人,换了个时代,换了种活法,只要守住心里的东西,也算圆满。 回到乡下的小院,婶子正在晒草药,见他回来,笑着说:“刚才公社来人,说让你去给牛场的牛看看病,好像是得了瘟疫。” 沈言应着,背上药箱往外走。路过院角的桃树,见枝桠上冒出了几个花苞,粉嘟嘟的,像尹姑娘说的那样,快开了。 他知道,新月饭店的故事结束了,那些藏在暗格里的秘密,那些流转在江湖的传说,都随着那道封条,被封进了旧时光。可这世间的事,本就如此——没有永远的繁华,也没有不散的宴席。能做的,不过是在能守的时候守住,在该放的时候放下。 就像他自己,两世浮沉,所求的不过是份安稳。如今守着这小院,看着花开花落,给牲口看看病,教孩子们认认字,不也挺好? 至于那些失去的,遗憾吗?或许。但人生本就没有事事圆满,能在落幕时,笑着说句“不后悔”,就够了。 风穿过田埂,带着青草的气息。沈言加快脚步,往牛场走去,药箱里的灵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像在告诉他:往前看,日子还长着呢。 第264章 新旧交织 沈言踩着初春的融雪往城里走,裤脚沾了些泥点子,混着未化的冰碴,凉丝丝地贴在皮肤上。刚过永定门,就见几个穿军装的战士正往墙上刷标语,“打倒封建残余”几个红漆大字力透纸背,溅起的漆点落在旁边一处斑驳的门楼上——那门楼上还留着“民国二十三年”的砖雕,龙凤图案被凿去了一半,剩下的龙尾在红漆映衬下,像条狼狈的蛇。 “让让,让让!”一个挑着剃头担子的老汉吆喝着挤过来,铜盆里的热水晃出些水花,落在结冰的路面上,瞬间凝成薄冰。老汉脖子上挂着块褪色的绸布,上面绣着“王记”二字,据说是前清时宫里的剃头匠传下来的手艺,如今却只能在胡同口支摊,给拉洋车的、扛大包的剃个“板寸”。 沈言往旁边让了让,看着老汉在墙根下支起架子,铜盆架上的“唤头”(剃头匠的响器)在风里晃悠,发出“嗡嗡”的轻响。这声音他在前世的旧影里听过,混着茶馆的评书声、洋车的铃铛声,是老北平的底色。可现在,这声音被标语的红漆、战士的脚步声、远处工厂的汽笛声割得支离破碎。 “沈先生,又进城啊?”卖炒肝的张大妈掀开蒸笼,白汽腾起,裹着股浓郁的卤味,“今儿个有刚出锅的糖耳朵,尝尝?” 沈言笑着买了两个,刚咬一口,就见胡同口一阵喧哗。几个戴被看章的年轻人正往一辆板车上搬东西,有描金的太师椅,有镶玉的烟杆,还有幅卷轴松松垮垮地拖在地上,墨迹被泥水染得模糊。一个穿长衫的老头跟在后面,哆哆嗦嗦地喊:“那是我家传的字画,不是封建残余……” “都啥时候了还留这玩意儿!”领头的年轻人把烟杆往车上一扔,“这叫四旧,就得破!” 张大妈往地上啐了口唾沫:“这群愣头青,懂个啥?那烟杆是前清恭王府流出来的,金包玉的,砸了可惜喽。” 沈言看着板车晃晃悠悠远去,车后的老头佝偻着背,像被抽走了骨头。他忽然想起新月饭店地窖里的那些账本,若是被这些人翻出来,怕是连纸都剩不下。这四九城,就像个大杂烩,刚出锅的新米饭上,还沾着没刮干净的旧锅巴。 往鼓楼走的路上,更热闹了。街边的墙上,一边贴着“劳动最光荣”的宣传画,一边还留着民国时“大减价”的广告,被雨水泡得发皱;穿军装的战士和穿长袍的先生擦肩而过,前者步伐铿锵,后者脚步踉跄;洋车和自行车抢着路,铃铛声和“让让”的吆喝混在一起,像场混乱的交响乐。 在一个拐角,沈言看到个算卦的瞎子,戴着副磨得发亮的墨镜,面前摆着个布幡,写着“周易神算”。有个穿工装的姑娘蹲在他面前,问“啥时候能评上先进”,瞎子掐着手指,嘴里念念有词:“艮为山,坤为地,山动地静,好事将近……” 姑娘刚走,就有被看章过来,一脚踢翻了布幡:“搞封建迷信,跟我们走一趟!”瞎子摸索着去捡布幡,嘴里喊:“我这是传统文化,不是迷信……”声音越来越远,最后被汽笛声吞没。 沈言叹了口气。这城里的人,也像这城一样,新旧撞得厉害。有像姑娘那样,既信先进,又信算卦的;有像瞎子那样,抱着旧手艺不肯放的;也有像被看章那样,恨不得把所有旧东西都连根拔起的。 走到什刹海,冰还没化透,几个孩子在上面滑冰车,笑声脆得像冰凌。岸边的柳树抽出嫩芽,有个穿旗袍的妇人正对着湖水梳头,发间别着支玉簪,阳光下闪着温润的光。她旁边站着个穿列宁装的姑娘,正给她讲“男女平等”,妇人听得认真,手指却下意识地把旗袍的开衩往下拉了拉。 “那是以前八大胡同的玉老板,”旁边钓鱼的老头凑过来,压低声音说,“年轻时红得很,现在改唱评剧了,可总改不了这些旧习惯。”老头的鱼竿上挂着个搪瓷缸,印着“为人民服务”,鱼线却用的是旧丝线,据说是从民国时的洋袜子上拆下来的。 沈言看着玉老板,她的旗袍浆洗得发白,却依旧挺括,像她这个人,被时代磨去了光华,却没磨去那份体面。就像这什刹海,冰下面是流动的水,旧下面是新生的芽。 傍晚时,沈言往回走,路过王府井。一家新开的百货商店亮着灯,橱窗里摆着崭新的自行车和缝纫机,喇叭里放着“东方红”。隔壁却是家老字号的茶叶铺,伙计正用旧秤称茶叶,纸包上印着“民国三十五年创立”。 两个穿校服的学生站在商店门口争论,一个说“以后都用机器了,旧东西该扔了”,一个说“我爷爷的紫砂壶比机器泡茶香”。争论声引来了路人,有人帮着这个说,有人帮着那个吵,最后竟吵成了一团,连卖糖葫芦的都凑过来搭话。 沈言站在人群外,忽然觉得这吵吵闹闹的样子,才是这时代最真实的模样。没有谁对谁错,只是旧的还没走,新的已经来,中间的拉扯、碰撞、磨合,才凑成了这四九城的烟火气。 路过被封的新月饭店时,沈言停下脚步。封条还在,却被人撕开了个小角,像只眼睛,望着胡同里来来往往的人。他仿佛能看到尹姑娘在院里浇花,老周在柜台后算账,还有那些穿长衫、披旗袍的客人,端着茶杯,说着“这玉是和田的”“那画是仿的”。 风从胡同口吹进来,带着远处工厂的煤烟味,也带着茶叶铺飘来的清香。沈言往家走,脚步轻快了些。他知道,这城,这时代,就像他空间里的灵植,旧根扎在土里,新芽却在往上长。不管是牛鬼蛇神,还是新事新貌,最终都会在这土地上,长出自己的样子。 回到乡下,婶子正等着他吃饭,锅里的玉米粥冒着热气。“城里热闹不?”婶子问。 “挺热闹的。”沈言喝着粥,看着窗外的星星,“就像咱院里的桃树,旧枝上要发新芽了。” 婶子没听懂,却笑着说:“发新芽好,发了芽就能结果子。” 沈言笑了。是啊,发了芽,就能结果子。不管这过程有多吵,有多乱,只要根还在,就总有开花结果的那天。 第265章 暗夜枪声 沈言静静地蹲在城墙根下,月光如水洒落在他身上,仿佛给他披上了一层银纱。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只受伤的信鸽,轻柔地抚摸着它颤抖的身躯,试图让它平静下来。 鸽子的羽毛沾满了鲜血,凝结成一绺一绺的,原本洁白如雪的左翼此刻也无力地下垂着,眼中充满了惊恐和无助。就在刚刚,沈言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一幕:一道黑影如鬼魅般从高耸的城墙上飞身而下,手中握着一把仍在冒烟的短枪。毫无疑问,这只可怜的鸽子便是那个罪恶之徒射出的流弹所伤。 城墙根周围的荒草丛中,还残留着几滩暗红色的血迹,经过一夜的寒风侵袭,已经结成了坚硬的冰块,宛如一块块狰狞可怖的伤疤,诉说着昨夜这里发生过的惨烈争斗。在距离这些血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破旧不堪的垃圾堆,几个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的拾荒小孩正在那里忙碌地翻动着垃圾。走近一看,原来他们正在用树枝摆弄一件破损严重的黑色褂子,仔细辨认后发现,这件衣服的一角竟然绣着一个若隐若现的字!显然,这曾经是民国时期那些欺压百姓的恶势力——所谓黑狗子们的制式服装,但现在却沦为了某些人在夜间肆意行凶作恶的伪装工具。 “又响枪了?”卖早点的张大妈推着车过来,车轱辘碾过冰碴,发出刺耳的声响。她往城墙根瞥了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像是早就习惯了,“昨儿个在后海,逮着个往井里投毒的,据说是以前的汉奸,跟着日本人干过坏事,现在又帮特务做事。” 沈言把信鸽揣进怀里暖着,指尖还沾着鸽血的腥气。这四九城的和平接收,听着体面,实则像块没刮干净的锅底,底下藏着太多油污——那些民国时的警察、特务,甚至汉奸,摇身一变,有的成了“老实市民”,有的混进新政权的队伍,暗地里却没少干勾当。 往城里走,街角的墙面上,新刷的“打倒特务”标语被人用黑油漆涂了个乱七八糟,旁边还歪歪扭扭写着“还我自由”。巡逻的战士正用石灰水重新覆盖,白灰溅在地上,和暗红的血迹混在一起,像幅诡异的画。 “沈先生,小心点。”一个挑着菜担的老汉低声说,“昨儿个我送菜去军区,见着卡车拉了好几车特务,都是夜里在胡同里搞破坏的,有几个看着面熟,像是以前巡捕房的。” 沈言点点头,往胡同深处走。越是僻静的地方,越藏着猫腻。他记得上次帮赵先生送钱时,路过一条夹道,见两个穿中山装的人在交头接耳,其中一个手腕上戴着块金表,表链上挂着个小牌子——那是伪满洲国时期的特务证,边角都磨圆了,却还在发挥作用。 走到新月饭店附近,被封的院门旁,有个卖烟的小摊,摊主是个独眼的老头,总戴着顶压得很低的毡帽。沈言买烟时,无意间碰掉了他的帽檐,露出耳后一道狰狞的疤——那是枪伤,像极了他在南洋时见过的日本特务的标记。老头慌忙捂住耳朵,眼神里的狠戾一闪而过。 夜里的枪声越来越频繁了。有时在鼓楼方向,“砰砰”两声,短促得像放鞭炮;有时在永定河畔,枪声连串,还夹杂着喊叫声,直到后半夜才消停。沈言住的客栈老板说,这些特务专挑夜里下手,要么破坏工厂的机器,要么给井里投毒,甚至还敢暗杀干部,手段比民国时的黑狗子还狠。 “前儿个逮着个女特务,”客栈老板一边拨着算盘一边说,“看着斯斯文文的,戴个眼镜,竟是以前76号的,手里好几条人命。要不是夜里往电报局送情报被抓,谁能想到?” 沈言想起尹姑娘,她留在城里的那些天,总说夜里能听到隔壁屋顶有动静,像是有人在撬瓦片。当时只当是错觉,现在想来,怕是那些特务在监视——新月饭店以前的关系网复杂,保不齐就有特务觉得这里藏着什么秘密。 有天夜里,沈言被枪声惊醒,趴在窗上看,见几条黑影从对面的屋顶窜过,手里的枪还在闪光。紧接着,巷子里传来警笛声,红蓝交替的光映在墙上,像在跳一场疯狂的舞。第二天一早,巷口拉了警戒线,地上躺着两具尸体,都穿着黑褂子,脸上盖着白布,露出来的手背上,有个刺青——是汉奸组织的标记。 “这些人是死性不改。”巡逻的战士对围观的人说,“以为换身衣服就能混过去?告诉你们,只要敢搞破坏,绝不轻饶!”他手里的冲锋枪还带着凉意,枪托上的漆都磨掉了,却依旧闪着威慑的光。 沈言往城外走时,见卡车正往郊区拉人,车厢里挤满了戴手铐的,有老有少,有的还在挣扎,嘴里喊着“我是良民”。路边的墙头上,贴满了他们的照片,旁边写着“特务汉奸,人人得而诛之”,照片上的人脸,有的油头粉面,有的满脸横肉,却都有个共同点——眼神里的贪婪和狠戾,藏都藏不住。 回到乡下,已是后半夜。院里的桃树被风吹得哗哗响,像有人在暗处窥探。沈言摸了摸怀里的信鸽,它已经醒了,正用脑袋蹭他的手心。他知道,这四九城的混乱,就像这初春的天气,看着要暖了,却总来场倒春寒。那些潜藏的特务、汉奸,就像地里的残雪,没那么容易化干净。 但他不慌。他见过南洋的刀光剑影,也经历过四合院的勾心斗角,知道越是混乱,越要守住本心。就像他怀里的信鸽,哪怕受了伤,只要还有力气,就会往家飞。这四九城的百姓,不也一样?白天照常过日子,种地、上班、买东西,夜里听着枪响,早上起来照样扫雪、生火、过日子。 婶子被外面的动静吵醒,披着衣服出来:“又响枪了?” “嗯,城里。”沈言把信鸽放进鸡窝,“不过没事,天亮就好了。” 婶子点点头,往灶里添了把柴:“我给你煮点粥,暖暖身子。” 火光映在墙上,跳动着,像颗不安分的心。沈言看着窗外的黑暗,知道这混乱不会太久。就像雪总会化,冰总会消,那些藏在暗处的龌龊,迟早会被阳光照透。而他要做的,就是守着这小院,守着这份安稳,等天亮。 远处,又传来几声枪响,短促,却像是在宣告什么。沈言喝着热粥,心里一片平静。他知道,这四九城正在经历一场阵痛,痛过之后,总会迎来新生。 第266章 镇乱象 沈言踏着月色往客栈走,青石板路上的冰碴被踩得咯吱响,像在数着这四九城的乱。刚拐进胡同,就见墙根下蜷缩着个黑影,怀里揣着个油布包,见他过来,立刻猫着腰往阴影里缩——那包上渗着的暗红,是血。 “借个火。”沈言掏出火柴,故意往黑影那边凑了凑。火光里看清了,是个刀疤脸,袖口还沾着泥,腰间鼓鼓囊囊的,像是别着家伙。这种人他见得多了,不是劫道的,就是刚“做完活”的,眼里的凶光比月色还冷。 刀疤脸没接火,反而摸向腰间,声音像磨过的砂纸:“小子,识相的把钱交出来,不然别怪爷手里的家伙不长眼。” 沈言笑了。他身上就几毛零钱,真要抢,怕是不够这人塞牙缝的。但他没动,只是看着对方手里的短刀——那刀锈迹斑斑,刃口却闪着寒光,显然刚开过荤。 “没钱。”沈言语气平淡,指尖悄悄凝了丝内息。这要是在前世,他或许还会周旋几句,可现在,经历过新月饭店的起落,看过太多暗夜里的龌龊,早已没了那份耐心。 刀疤脸骂了句脏话,挥刀就砍。风声带着股腥气扑过来,沈言却只侧身一避,指尖在对方手腕上轻轻一点。刀疤脸只觉一阵麻意从手腕窜到心口,手里的刀“哐当”落地,整个人像被抽了骨头,瘫在地上直哼哼。 “道上的?”沈言踢了踢地上的刀,“哪个堂口的?” 刀疤脸眼里闪过惊慌,嘴里却硬气:“爷爷是‘顺天府’的,你敢动我?” 沈言挑眉。“顺天府”是前清的衙门名,现在却成了些地痞流氓的幌子,专在夜里敲诈勒索,论起狠辣,比民国时的黑狗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懒得废话,俯身拎起对方的后领,像拖死狗似的往胡同深处走——那里有片废弃的空地,正好“处理”。 刚走到空地,就听见暗处传来低喝:“放下豹哥!”窜出四五个黑影,手里都拿着家伙,有刀有棍,还有个揣着把老旧的王八盒子,枪口哆哆嗦嗦地对着他。 “就凭你们?”沈言笑了。这些人看着凶,脚步虚浮,眼神散乱,显然是些没见过真场面的混子。他甚至不用动用空间,单凭两世练就的身手,就能把这群人撂倒。 领头的黄毛举着枪喊:“开枪打死他!”可那持枪的小子手抖得厉害,半天没扣下扳机。沈言抓住这空当,身形一晃,像道影子窜进人群,肘撞、膝顶、掌劈,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不过片刻,地上就躺满了哀嚎的人,那把王八盒子被他踢到墙角,枪栓都摔松了。 刀疤脸(也就是所谓的“豹哥”)看得眼睛都直了,嘴里连喊“好汉饶命”。沈言蹲下身,看着他:“说,今晚做了什么?” 豹哥哪还敢隐瞒,哆哆嗦嗦地说:“就……就抢了个外地商人的钱,没杀人……” 沈言瞥了眼他怀里的油布包,打开一看,里面除了几张钞票,还有个玉佩,沾着血——显然不是抢钱那么简单。他没再问,指尖在豹哥颈后轻轻一按,对方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处理这些人很简单。沈言打开空间入口,像扔垃圾似的把他们一个个丢进去——空间里的灵土需要养分,这些作恶多端的家伙,也算最后有点“用处”。做完这一切,他拍了拍手,仿佛只是掸掉了身上的雪,转身继续往客栈走。 路过街口的馄饨摊,摊主是个瘸腿的老头,正往锅里下馄饨,见他过来,舀了碗热汤:“刚才听见动静了?又是那帮‘顺天府’的?” 沈言接过汤,暖意顺着喉咙往下走:“解决了。” 老头叹了口气:“解决了一波,还有一波。昨儿个有个卖艺的,就因为没给‘地盘费’,被他们打断了腿,现在还躺在哪家破庙里呢。”他往汤里撒了把香菜,“这四九城啊,表面看着光,底下的龌龊能淹死人。前儿个我收摊晚,见着个穿西装的,给了‘夜猫子’一沓钱,让他去砸城南的工厂,说是‘上面有人’。” “夜猫子”是城里有名的惯偷,据说能在房梁上走如平地,现在却干起了特务的勾当。沈言想起昨夜的枪声,怕是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 往客栈走的路上,他又遇到两拨人。一拨是几个穿短打的汉子,手里拎着铁尺,正追着个穿长衫的先生打,嘴里喊着“让你告官”;另一拨是两个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却在暗地里往路人兜里塞字条,上面画着奇怪的符号——是特务的联络暗号。 对这些人,沈言没再动手。不是不想,是没必要。这四九城的乱,就像地里的杂草,拔了这丛,还有那丛,除非从根上治,否则永远除不尽。他能做的,只是在自己遇到时,顺手清理掉眼前的,至于其他的,自有该管的人去管。 回到客栈,老板正对着账本唉声叹气:“今儿个又丢了东西,怕是那些‘飞贼’又光顾了。”他指的是夜里潜入客栈偷东西的,有的是惯偷,有的干脆是特务,借着偷东西打探消息。 沈言没说话,只是往窗外看。月色下的四九城,像头沉睡的巨兽,偶尔露出獠牙。远处的城墙隐在黑暗里,墙头上的哨兵换了岗,手电筒的光柱在夜空中划过,像在搜寻什么。 “沈先生,您是有本事的人。”老板忽然说,“我看您走路的样子,就知道练过。您说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沈言想起空间里那片生机勃勃的灵田,想起院里即将开花的桃树:“快了。等天再暖些,就好了。” 老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继续拨算盘。沈言躺在床上,听着远处隐约的枪声,心里却很平静。他知道,自己就像这暗夜里的一道微光,照不亮整个四九城,却能在遇到黑暗时,燃亮一小片地方。 至于那些被他扔进空间的败类,不过是这乱世里的一点尘埃。他们遵循的“道理”——弱肉强食,为所欲为——在新的规矩面前,早晚会被碾碎。而他要做的,就是守着自己的原则,在这混乱里,安安静静地走下去,等天亮,等花开,等这四九城真正迎来干净的那天。 夜风吹过窗棂,带着些微的暖意。沈言闭上眼睛,知道明天醒来,太阳依旧会升起,胡同里依旧会有吆喝声,而他,依旧会踏着晨光,去看这城里的烟火,守着心里的那份安宁。 第267章 铁拳之下 沈言静静地蹲在茶馆屋檐下,目光凝视着对面空地上那座已经倒下的牌坊。这座牌坊始建于前朝时期,上面精雕细琢地镌刻着义薄云天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相传,它是为了纪念某位备受尊崇的江湖义士而立,但如今却惨遭厄运,沦为所谓的封建糟粕,被无情地摧毁得支离破碎,散落在四周,仿佛诉说着曾经的辉煌与荣耀。 断口处残留着爆炸后的焦灼痕迹,触目惊心。几个身着工装的年轻人大步流星地走来,他们手持水桶和刷子,毫不留情地将一桶桶石灰水倾倒在废墟之上,并扯着嗓子高呼:打倒江湖义气! 那激昂的口号声在狭窄而曲折的巷子里回荡不息,久久不散。 这时,茶馆老板迈着缓慢的步伐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手中握着一把古旧的茶壶,壶嘴朝着那些破碎不堪的牌坊石块轻轻叹息道:真是太可惜啦!想当年雕刻这座牌坊的那位石匠师傅啊,可是赫赫有名的字门嫡传弟子呢!他每一刀、每一凿都精准无比,深度拿捏得恰到好处,可谓是出神入化。只可惜啊……如今这些东西竟然如此轻易地就被毁掉了。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碎块堆里还能认出“义”字的残笔,笔画刚劲,却被石灰水糊得面目全非。他想起昨夜遇到的那个“顺天府”头目,被扔进空间前还在喊“江湖规矩,祸不及家人”——可他绑票勒索时,何曾想过“规矩”二字? 这四九城的江湖人,大多还活在民国的梦里。他们以为靠着“拜把子”“讲义气”“地盘划分”就能混下去,却没看清世道早就变了。新社会的铁拳,不认什么“门规”“堂口”,只认法律和秩序。 正想着,巷口传来喧哗。一群戴被看章的人押着个穿短打的汉子走过,汉子被反剪着胳膊,嘴里还在嚷嚷:“我是‘拳’字门的,在这一带开馆收徒三十年,凭什么抓我?” “凭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领头的被看章把一份卷宗拍在他脸上,“上个月你徒弟把人打断腿,你拿钱摆平;上上个月你收‘保护费’,逼得小商贩关门——真当新社会还容得下你们这些‘江湖败类’?” 汉子梗着脖子喊:“那是江湖规矩!开馆就得有地盘,收徒就得有排场!” “现在没这规矩了!”被看章的声音斩钉截铁,“现在讲的是劳动光荣,守法本分!” 沈言看着汉子被押远,背影佝偻着,却还在挣扎。他想起这人——以前在天桥摆过擂台,据说一拳能打死头牛,靠着“打遍四九城无敌手”的名头收了不少徒弟,背地里却放高利贷、抢地盘,活脱脱一个“土霸王”。放在民国,或许还能靠着势力横行,可现在,不过是铁拳下的一块顽石,一敲就碎。 “前儿个‘漕帮’的老窝也被端了。”茶馆老板呷了口茶,压低声音,“他们还想着像以前那样,在运河上收‘过路费’,结果刚扣了公社的粮船,就被解放军堵在船上了。领头的那个,据说还是当年‘九门’里排得上号的人物,现在照样戴着手铐游街。” 沈言想起新月饭店地窖里的旧账本,上面记着“漕帮”民国时的交易:“运盐十船,抽成三成,遇官卡则以‘江湖帖’通融”。那时的官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互相勾结,可现在,谁还认什么“江湖帖”?粮船是国家的,运河是人民的,敢伸手,就敢剁手。 下午去鼓楼附近,见一群人围着看布告。布告上贴着十几个名字,都是以前的“江湖名流”——有开赌坊的“骰子张”,有放高利贷的“阎王李”,还有专做“碰瓷”生意的“铁头王”,罪名一栏写得清清楚楚:“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危害公共安全”,后面统一跟着三个字:“已镇压”。 “这‘铁头王’最是活该。”一个挑着菜担的大妈啐了口,“前阵子他故意往我车上撞,讹了我半个月的菜钱,现在总算遭报应了!” “还有‘骰子张’,”旁边的大爷接话,“多少人家被他的赌坊害得家破人亡,新社会就该治治这些人!” 沈言看着布告上的红章,笔画厚重,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这不是民国时的“剿匪”,一阵风过就没了痕迹;这是新社会的“清理”,从根上刨掉那些盘结的“江湖毒瘤”。 傍晚往回走,路过以前“青帮”的堂口旧址。那里曾是四九城最热闹的地方,门口总停着十几辆洋车,进出的都是穿绸戴缎的“爷”,现在却改成了“工人俱乐部”,门口挂着“劳动创造未来”的标语,里面传来阵阵歌声。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蹲在墙角,看着俱乐部的牌子抹眼泪。沈言认出他,是以前“青帮”的“白纸扇”(军师),据说当年能凭着一张嘴化解两帮火并,现在却成了扫街的清洁工。 “世道变了,变了啊……”老头喃喃自语,“以前讲究‘三皈五戒’,现在讲究‘三大纪律’;以前靠‘兄弟情’,现在靠‘同志爱’……咱这些人,跟不上了。”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这老头说的是实话。江湖人最讲究“传承”,可他们传承的那套——靠暴力解决问题,靠势力划分地盘,靠人情凌驾规矩——在新社会的阳光下,早已成了腐朽的糟粕。 夜里,又听到枪声,比往常稀疏了些。沈言趴在窗上看,见巡逻的战士押着几个黑影走过,步伐稳健,口号清晰。远处的工厂亮着灯,机器声隐隐传来,比枪声更有力量。 他想起白天在布告前看到的一句话:“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必将被彻底荡涤”。这不是空话,是正在发生的现实。那些抱着旧“道道”不放的江湖人,就像冬天的残雪,以为能熬过春天,却不知阳光一照,便消融无踪。 回到乡下的小院,婶子正给桃树浇水,见他回来,笑着说:“今儿公社广播说了,城里又逮了不少坏人,以后日子该更太平了。” 沈言点头,坐在廊下看着桃树。枝桠上的花苞鼓鼓的,像在积蓄力量。他知道,四九城的混乱正在过去,那些盘踞多年的“江湖势力”,终将被新的秩序碾碎。而那些真正懂得变通、愿意融入新社会的人,就像这桃树,总会在春天里,抽出新的枝芽。 风穿过田埂,带着青草的气息。沈言深吸一口气,心里一片清明。这世间从没有永恒的“江湖”,只有不断向前的时代。顺应时代的,就能活下去;逆势而为的,不过是自寻死路。 这样的道理,或许那些江湖人到最后也没弄懂,但没关系,时代会教他们懂的。 第268章 新壳渐生 沈言蹲在公社的打谷场边,看着一群年轻人在平整土地。他们手里的铁锨起落得整齐,汗水顺着黝黑的脊梁往下淌,落在刚化冻的泥土里,洇出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场边立着块木牌,用红漆写着“开荒一百亩,亩产千斤粮”,字迹虽稚拙,却透着股豁出去的劲。 “沈兽医,过来搭把手!”队长喊他,手里举着个新做的木犁,“这犁是按县里技术员说的图纸改的,据说比老犁头省三成力,你给瞧瞧,这木料结实不?” 沈言走过去,指尖敲了敲犁头——是用本地的枣木做的,纹理致密,还带着新鲜的木屑味。他记得去年这时,公社用的还是前清传下来的旧犁,木柄都磨得发亮,耕一亩地得三四个人换着来。现在这新犁,不仅加了铁衬,还改了角度,一看就知道是动过脑筋的。 “结实。”沈言笑着说,“照这样干,今年的春耕怕是能提前半个月。” 队长咧开嘴笑,露出两排黄牙:“可不是!县里派来的技术员说了,这叫‘科学种田’,咱以前靠天吃饭,现在得靠学问吃饭。你看那边,”他指着场边的草棚,“那是新搭的种子房,专门存优良种子,火墙都砌好了,冻不着。” 沈言往草棚看,果然见几个社员正往里面搬麻袋,麻袋上印着“高产小麦种”的字样,是从省里调运来的。他想起刚下乡时,种子都是各家自己留的,瘪的、坏的混在一起,能有三成发芽率就不错。现在不一样了,公社统一选种、育种,连浸种的水温都有讲究,据说能提高五成收成。 这种变化,像春雨似的,悄无声息,却滋润到根上。 进城时,路过永定河大桥,见一群工人正往桥墩上浇筑水泥。搅拌机“轰隆”作响,把碎石、沙子和水泥搅得匀匀的,几个戴安全帽的技术员拿着图纸比划,时不时喊几声“再高点”“往左点”。沈言记得这桥以前是座木桥,走上去晃晃悠悠,汛期还得拆了防冲毁,现在这水泥桥,据说能抗百年一遇的洪水。 “这桥要是通了,从城里到郊区能省俩钟头!”一个扛着钢筋的工人擦着汗说,“到时候咱种的菜,早上摘了,中午就能摆到城里的菜市场,新鲜!” 旁边的老师傅叹道:“以前哪敢想啊?民国那会儿,修个路都得看洋人脸色,现在咱自己就能建桥,还是钢筋水泥的!” 沈言站在河边,看着河水哗哗地流,心里忽然有种踏实的感觉。这桥,这犁,这种子,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像一块块砖,正慢慢垒起一个新的国家。 走到东单,见以前的旧货市场改成了“便民服务站”。墙上贴着价目表:补鞋五分钱,修锁一毛钱,理发两毛钱,字迹工整,明码标价。几个穿蓝布褂子的师傅正忙着,补鞋的用的是新胶水,修锁的带着放大镜,连理发的推子都是电动的,“嗡嗡”响着,比以前的手动推子快多了。 “以前在这摆摊,得给‘地头蛇’交保护费,现在不用了。”补鞋的师傅笑着说,“服务站给咱划了地方,水电都,只要凭手艺吃饭,没人敢欺负。”他手里的鞋是双解放鞋,鞋底磨穿了,却刷得雪白,“你看这鞋,是公社书记的,说补好了还能穿半年,咱得用心补。” 沈言想起以前这一带的混乱——流氓收保护费,小偷摸钱包,现在却干干净净,连地上的烟头都有人扫。这种变化,不是靠喊口号喊出来的,是靠一点点的规矩,一点点的秩序,慢慢攒起来的。 路过以前的新月饭店胡同,见被封的院门打开了,几个工人正往里搬木料。尹姑娘站在门口指挥,穿着打补丁的布鞋,裤腿上沾着灰,却比以前更精神了。“沈先生!”她笑着打招呼,“这院子改成‘文化站’了,以后教孩子们认字,办扫盲班,你有空也来给孩子们讲讲外面的事?” 沈言往里看,院里的老槐树还在,树下摆着几张新做的木桌,墙上刷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标语。那个埋着旧物的陶罐上方,新栽了株月季,正抽出嫩芽。 “好啊。”沈言笑着说,“等忙完春耕,我来给孩子们讲植物的故事。” 尹姑娘眼睛亮了:“太好了!以前总想着守着那些旧东西,现在才明白,往前看,才能活出滋味。你看老周,现在在公社的菜园子帮忙,种的西红柿比谁都好,说比守着空饭店踏实。” 沈言想起老周擦柜台的样子,再想想他种西红柿的场景,忽然觉得,有些“放下”,不是失去,是新生。 傍晚往回走,见路边的电线杆上挂着喇叭,正播放着新闻:“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台拖拉机下线……”声音洪亮,带着股自豪。几个孩子围着喇叭听,眼睛亮晶晶的,其中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说:“长大了我要开拖拉机,比牛还快!” 旁边的大人笑着说:“不光有拖拉机,以后还有汽车、火车,咱农民也能坐火车去北京!” 沈言听着,脚步也轻快了。他知道,这不是空想。他见过公社新买的自行车,见过县城里跑的卡车,见过报纸上印的火车头,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变化,像初春的嫩芽,虽然小,却憋着股往上长的劲。 回到乡下,天已经黑了。院里的灯亮着,婶子正坐在灯下缝补衣服,旁边放着台新的缝纫机,是公社奖给“劳动模范”的,婶子借过来学着用。“你看这机子,”她笑着踩了踩踏板,“比手缝快十倍,以后做衣服不用熬通宵了。” 沈言坐在炕边,看着窗外的星星。远处的村庄也亮着灯,一盏、两盏、一片,像撒在黑夜里的珍珠。他想起刚来时,村里晚上黑灯瞎火,只能靠煤油灯,现在家家户户都拉了电线,虽然还时常停电,却总归是亮起来了。 这种感觉,很实在。像手里的馒头,能咬出麦香;像脚上的布鞋,能踩稳泥土;像身边的人,脸上有了笑,眼里有了盼头。 这国家,就像一个换壳的蝉,褪去了旧时代的硬壳,或许有些疼,有些慢,却在一点点长出新的翅膀。那些曾经的混乱、破旧、苦难,都在这新生的力量里,慢慢沉淀,慢慢转化,变成向上生长的养分。 沈言躺下时,听见窗外的桃树在风中轻轻摇晃,像是在说:快了,快开花了。 是啊,快了。等桃花开了,等麦子熟了,等桥通了,等拖拉机跑起来了,这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这种感觉,不用别人说,自己就能实实在在地摸到,闻到,尝到。 第269章 复苏 沈言站在公社的打谷场边缘,望着远处田埂上蠕动的人群。春分刚过,地里的土刚化透,带着湿腥气,社员们正赶着牛,拖着新改的木犁翻地,吆喝声、牛哞声、犁铧入土的“嘎吱”声混在一起,像支粗糙却热烈的歌。 “沈兽医,你看这牛!”饲养员老王拽着他的胳膊,指着那头老黄牛,“前阵子给它喂了你说的‘精饲料’,现在拉犁都带劲了!以前半天耕一亩,现在能耕一亩半!” 沈言笑着点头。他所谓的“精饲料”,不过是把玉米秸秆粉碎了拌上豆饼,在后世是再普通不过的配方,在这时却成了“秘方”。可就是这一点点的改变,让老黄牛的耐力凭空涨了三成。 他蹲下身,抓起一把新翻的泥土。土粒湿润,攥在手里能成团,松开又能散开,里面还夹杂着细小的草根——这是活土的气息,是土地苏醒的味道。刚来这时,土地板结得像块铁,一锄头下去能弹回来,现在经过两年的深耕、施肥,终于有了生气。 这种复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 进城送药材时,路过王府井的百货商店,门口围着一群人,踮着脚往里看。沈言挤进去,见柜台里摆着台黑白电视机,屏幕上正播放着工人炼钢的画面,虽然雪花点很多,声音也滋滋啦啦的,却看得人眼睛发直。 “这叫电视机,能看人影儿,能听声儿!”售货员是个年轻姑娘,嗓门清亮,“听说以后每个公社都能装一台,咱农民也能在家看大戏!” 一个穿着补丁棉袄的老汉摸着下巴,喃喃道:“真神了,不用搭戏台,不用请班子,就能看戏?” “可不是!”姑娘笑着说,“这是咱自己造的,天津厂出的,不比洋货差!” 沈言看着那台电视机,外壳是粗糙的木壳,屏幕也不大,却透着股硬气。他想起南洋的洋行里摆着的进口收音机,锃亮的金属壳,却总让人觉得隔着层什么。这台电视机不一样,它带着土味,带着手作的温度,像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虽然摇晃,却充满力气。 这种复苏,是从铁水里炼出来的。 走到西四,见以前的“鬼市”(凌晨交易旧货的市场)改成了“早市”。天刚亮,摊贩卖菜的、卖蛋的、卖针头线脑的,排得整整齐齐,都戴着统一的被看章,上面写着“诚信经营”。一个卖豆腐的老太太正用杆新秤称豆腐,秤星亮得晃眼,旁边还摆着个本子,记着每天的收入和支出,一笔一画,清清楚楚。 “以前在鬼市,得防着骗子,防着黑狗子,现在不用了。”老太太给沈言装豆腐时说,“市场管得严,短斤少两的直接赶出去,咱做生意也踏实。你看这豆腐,用的是新打的井水泡的,比以前甜!” 沈言尝了块热豆腐,确实带着股清甜。他想起以前鬼市的混乱,买卖双方靠眼神交流,钱货两清后各自跑路,哪有现在这样的坦然? 这种复苏,是从人心底长出来的。 路过修得差不多的永定河大桥,见工人正往桥栏杆上刷漆,银灰色的漆料在阳光下泛着光。一个戴眼镜的技术员拿着图纸,正给工人们讲“养护知识”:“这栏杆得每年刷一次漆,防生锈,咱建桥不光要建得结实,还得养得精心……” 工人们听得认真,有个年轻小伙举手:“李工,这桥能用多少年?” 技术员笑了:“只要咱养护得好,能用一百年!到时候,你们的儿子、孙子都能走这桥!” 工地上爆发出一阵笑,笑声里带着股骄傲。沈言站在桥边,看着河水在桥下哗哗流淌,心里忽然敞亮——这桥不仅是连接两岸的路,更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路。以前的人修桥,求的是“平安过活”,现在的人修桥,想的是“子孙后代”。 这种复苏,是从骨头里硬出来的。 回乡下时,坐的是新开通的长途汽车。车是国产的“解放牌”,虽然颠簸得厉害,却比以前的马车快多了。车厢里挤满了人,有去县城看病的老人,有去公社上学的孩子,还有背着工具包的技术员,大家聊着天,分享着带的干粮,像一家人。 “听说了吗?县里要建化肥厂了!”一个戴草帽的老农说,“以后种地不用光靠粪肥了,撒点化肥,庄稼长得比啥都快!” “我儿子在县里学开拖拉机,说以后咱村也能用上!”旁边的妇女接话,眼里闪着光。 沈言听着,心里暖融融的。这些话,没有豪言壮语,却比任何口号都实在。这就是复苏的味道——不是凭空掉下来的,是老百姓一点点盼出来的,干出来的。 车到村口,正赶上小学放学。一群穿着蓝布校服的孩子背着书包往家跑,嘴里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声音脆得像刚摘的黄瓜。沈言看着他们跑过田埂,惊起一群麻雀,忽然觉得,这国家的复苏,就像这些孩子,虽然还小,却憋着股长个子的劲。 回到小院,婶子正把晒好的草药捆成把,院子里晒满了板蓝根、金银花,都是公社卫生院订的。“今年雨水好,草药长得旺,”婶子笑着说,“卫生院的王大夫说了,这些药能救不少人,比以前强多了,以前有个头疼脑热的,只能硬扛。” 沈言坐在廊下,看着院里的桃树。花苞已经鼓得很大,眼看就要开了。风里带着花香,带着泥土的气息,带着远处传来的拖拉机声,一切都在告诉你:冬天过去了,春天真的来了。 他想起刚来时的迷茫,想起在四合院的憋屈,想起在新月饭店的感慨,忽然觉得,那些都成了垫脚石。正是经历过那些混乱和挣扎,才能更真切地感受到现在的踏实——这种踏实,不是没有困难,而是知道困难能被克服;不是没有问题,而是相信问题能被解决。 这国家就像这棵桃树,褪去了旧叶,熬过了寒冬,现在正憋着劲,要把所有的生命力都释放出来,开出满树的花。这种复苏,不是轰轰烈烈的宣言,而是藏在每一把翻地的犁里,每一台新造的机器里,每一张踏实的笑脸里,每一个孩子的歌声里,实实在在,触手可及。 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满是春天的味道。他知道,这只是开始,以后的路还长,但只要这股复苏的劲头在,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这样的时代,真好。这样的国家,真好。 第270章 炊烟渐同 沈言蹲在自家地头,看着婶子把最后一垄麦子种下去。土是新翻的,带着湿润的气息,麦种撒下去,被细土轻轻盖住,像给大地盖了层薄被。婶子直起身,捶了捶腰,脸上带着满足的笑:“今年的麦种好,地力也足,秋上准能多打两麻袋。” 沈言点点头,目光掠过远处的田埂。那里插着面小红旗,旗上写着“互助组”三个字,风吹得旗角猎猎响。这阵子公社天天开大会,说要“组织起来”,把各家的地合到一起种,农具、牲口也归到一处,连做饭都要凑到一块儿——这便是“大锅饭”的苗头,沈言两世为人,对这政策再熟悉不过。 “昨儿个大队书记来说了,”婶子用袖子擦了擦汗,“过阵子咱村也要办食堂,各家各户的锅灶都要收上去,以后就去大队院里吃饭,顿顿有肉,管够。”她说着,眼里带着几分向往,却又有些不舍,“就是咱这口老锅,用了快十年了,扔了怪可惜的。” 沈言顺着她的目光看向院里的灶台。那口黑黢黢的铁锅,边缘都磕碰出了豁口,却是这个家最温暖的所在——煮过灵米粥,蒸过窝窝头,熬过治牲口的草药,锅底的烟火垢,是日子的印记。他知道,这口锅迟早要被收走,就像各家的地,迟早要连成一片,这是政策的车轮,谁也挡不住。 去公社送药时,路过邻村的食堂,已经搭起了简易的棚子,几口大铁锅支在土灶上,冒着腾腾的白汽。一群妇女围着灶台忙碌,有的淘米,有的切菜,有的烧火,说说笑笑的,倒也热闹。一个系着围裙的大嫂笑着喊:“沈兽医,进来尝尝?今儿做的白菜炖粉条,管够!” 沈言走进去,接过一碗菜。白菜炖得烂熟,粉条滑溜,虽然没什么油星,却透着股朴实的香。他想起自家灶上的炖菜,婶子总会往里面卧个荷包蛋,那是独属于小家的滋味,而这大锅菜,味道虽寡淡些,却多了份“一起吃”的热乎气。 “以前各家做饭,烟囱冒的烟都不一样,”烧火的老汉说,“现在好了,就这几口气灶,烟都往一处冒,看着就齐整。”他用烧火棍拨了拨灶膛里的柴火,火星子溅出来,映红了他的脸,“就是有点费柴火,不过书记说了,等集体的林子长起来,就不愁烧的了。” 沈言看着那几口大铁锅,锅底的烟火正旺,映得每个人的脸都红扑扑的。他知道,这大锅饭的滋味,不止在嘴里,更在心里——对庄稼人来说,“一起干活,一起吃饭”,本身就是种踏实。至于将来会怎样,他们没想那么多,只信着“组织”,信着“日子会越来越好”。 回村的路上,见几个社员正往大队部搬东西,有犁、有耙、有纺车,还有各家最宝贝的牲口。老黄牛被牵走时,回头望了望自家的牛棚,哞哞地叫了两声,像在告别。它的主人,一个瘦高的老汉,背着手跟在后面,眼圈红红的,却没说一句话。 “沈先生,你说这地都合到一块儿,咱还能像以前那样上心吗?”旁边路过的赵大叔低声问。他是村里的种田好手,侍弄自家的几亩地,比照顾孩子还精心。 沈言想起前世的记忆,那些因为“吃大锅饭”而偷懒耍滑、地里荒草丛生的景象,心里沉了沉,却还是说:“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大家心齐,在哪种不是种?” 赵大叔叹了口气,没再说话,只是加快了脚步,往自家的菜园子走去。那里种着些青菜、萝卜,是政策允许留下的“自留地”,也是各家最后的念想。 没过几天,村里的食堂就开伙了。开伙那天,敲锣打鼓的,比过年还热闹。男女老少都往大队院涌,看着大锅里翻滚的米饭,闻着白菜炖豆腐的香,孩子们更是蹦蹦跳跳的,盼着赶紧开饭。 沈言和婶子也去了。领了饭菜,找了个角落坐下。米饭是新打的,带着米香,菜里放了点猪油,吃着滑口。婶子尝了口,笑着说:“比咱自己做的油大,挺好。” 可吃着吃着,沈言就发现了不同。以前在家吃饭,婶子总会把肉多往他碗里夹,现在在食堂,每人一勺菜,不多不少,公平得很,却少了份“偏疼”的滋味。邻桌的张大爷想多要碗饭,被打饭的社员拦住:“大爷,按定量来,不够再添,不能多要。”张大爷悻悻地坐下,嘴里嘟囔着:“以前在家,想吃多少吃多少……” 沈言没说话,只是慢慢扒着饭。他知道,这就是“大锅饭”的本质——求公平,求统一,却难免磨掉些个性,些微的偏爱。可对这个刚从战乱里走出来的国家来说,“公平”二字,比什么都重要。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谁也别想多占,谁也别想偷懒,这是最简单的朴素,也是最无奈的选择。 傍晚,沈言去空间里打理灵田。灵米长势正好,绿油油的,透着灵气。他摘了把新鲜的灵米,打算晚上偷偷给婶子煮碗粥——食堂的饭虽管饱,却滋养不了身子,还是空间的灵植最养人。 走出空间,见婶子正对着那口被收走的铁锅留下的灶台发呆。灶台上的烟火垢还在,像幅淡淡的画。“以后想蒸点红薯都没地方了。”婶子轻声说,语气里带着失落。 沈言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等食堂办顺了,说不定会让各家留个小灶。再说,咱不是还有自留地吗?种点玉米、红薯,我给你在院里搭个小炉子,偷偷煮着吃。” 婶子笑了,眼里的失落淡了些:“还是你想得周到。” 夜里,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远处的大队院里,还亮着灯,是食堂的人在收拾碗筷。他知道,大锅饭的日子才刚开始,往后或许会有磕磕绊绊,会有不如意,但这是时代的选择,就像田埂上的路,走顺了,自然就宽了。 他不打算抱怨,也不打算出头。这世间的事,本就没有绝对的好与坏,政策也好,日子也罢,能做的,不过是在洪流里守住自己的方寸——种好自己的地,护好身边的人,在大锅饭的烟火里,偷偷藏起一点属于自家的、带着灵米香的温暖。 天快亮时,沈言闻到了食堂飘来的炊烟味。那味道混着各家屋顶升起的零星烟柱,在村子上空慢慢散开,像一层薄薄的纱。他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不管锅是大是小,饭是稀是稠,日子总要往下过,田埂上的苗,总要往上长。 第271章 大锅饭食堂 沈言刚把最后一头病牛的针打完,村支书就拽着他往大队食堂走,嗓门洪亮得能惊飞树上的麻雀:“沈兽医,今儿必须留下!刚杀了两头猪,还有水库里捞的鱼,专为谢谢你治好了牲口!” 他挣了挣胳膊,笑着推辞:“支书,真不用,我就是做了该做的……” “啥叫该做的?”支书眼睛一瞪,手里的旱烟杆往鞋底磕了磕,“这牛是咱队的命根子,春耕全指望它们!你给治好,就是立了大功,这饭你不吃,就是不给我面子!” 沈言没法子,只能跟着往食堂走。刚到门口,就闻见一股浓郁的肉香,混着米饭的甜气,勾得人肚子直叫。院里已经摆开了七八张八仙桌,都是从各家凑来的,新旧不一,却擦得锃亮。社员们围着桌子坐,有的卷着裤腿,有的还带着农具,说说笑笑的,像过年赶集。 “沈兽医来了!”有人喊了一声,桌上立刻响起一阵招呼声。一个系着围裙的妇女端着个大瓷盆过来,盆里是红烧肉,油汪汪的,块头大得很,颤巍巍地晃着,“快坐快坐,刚出锅的,热乎着呢!” 沈言被按在主位上,面前的碗里很快堆满了菜:红烧肉、炖鱼汤、炒鸡蛋,还有一碗白米饭,堆得像座小山。支书举着粗瓷碗站起来:“咱敬沈兽医一碗!祝咱队的牲口个个壮实,秋上多打粮!” 满桌的人都站起来,碗碰碗的声音“哐当”响,酒是自家酿的红薯酒,辣得烧心,却透着股热乎劲。沈言喝了一口,辣得直皱眉,惹得大家一阵笑。 “沈兽医,你尝尝这鱼,”旁边的老农夹了块鱼肉放他碗里,“是后山水库捞的,没喂过饲料,鲜着呢!” 沈言尝了尝,鱼肉确实细嫩,带着股清甜。他知道,这鱼平时都是舍不得吃的,要拿到公社换钱,现在却整盆整盆地端上来,连鱼鳞都没刮太净,只求个实在。 这就是大锅饭刚开始的光景。各家的粮食、牲口、鱼塘都归了集体,账面上的“家当”一下子多了起来,上面又号召“鼓足干劲”,于是各村都铆着劲地“改善伙食”,仿佛要把以前饿肚子的日子都补回来。 沈言这些日子下乡,几乎顿顿都像“坐席”。去东边的李村,赶上他们杀羊,一大锅羊肉汤,撒上葱花,香得能飘出二里地;去西边的王庄,正好分了新收的麦子,蒸了白馒头,就着炒青菜,也吃得踏实;就算是最偏远的赵沟,也能端出一碟炒花生,煮几个鸡蛋,绝不亏待他这个“贵客”。 “以前哪敢想啊,顿顿有肉吃。”一个老汉喝着酒,感慨道,“民国那会儿,一年能吃上回肉就不错了,现在倒好,食堂天天有荤腥。” 旁边的年轻人笑着说:“这都是集体的好处!地合到一块儿,劲往一处使,打的粮多了,自然能吃上肉!” 沈言听着,没说话,只是往嘴里扒饭。他知道,这热闹劲儿长不了。锅里的肉,碗里的米,看着是从集体的仓里拿出来的,可仓里的粮就那么多,天天这么吃,用不了多久就得见底。可他不能说,这话要是说出来,准得被当成“思想落后”,再说了,社员们心里其实也清楚,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政策让吃,不吃白不吃,不然等粮没了,想吃都吃不上。 “沈兽医,你咋不吃肉?”支书见他光吃饭,又往他碗里夹了块红烧肉,“是不是不合胃口?让你嫂子再给你炒个鸡蛋!” “不是不是,”沈言连忙摆手,“是太香了,舍不得吃。” 这话逗得大家又笑起来。沈言趁机岔开话题:“我看你们队的猪圈建得不错,猪也壮实,往后不愁没肉吃。” 提起猪圈,支书来了精神:“那是!咱请了县里的技术员,教咱搞‘科学养猪’,说用酒糟拌饲料,猪长得快!等这批猪出栏了,咱食堂天天有肉!” 沈言点点头,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前几天去县里,见技术员的办公室里堆着不少养猪的书,可真正能用的饲料就那么点,酒糟更是稀罕物,多半是哄着大家干活的念想。 吃完饭,沈言要去看另一头病驴,支书非要派两个人送他,说是“路上安全”。其实哪有什么不安全,不过是想让他多待会儿,多说说外面的事。 走在田埂上,见社员们正歇晌,男人们躺在树荫下抽烟,女人们凑在一起纳鞋底,说着食堂的伙食。 “你说这好日子能过多久?”一个妇女低声问,手里的针线没停,“我昨儿去仓库看了,麦子不多了,也就够吃到夏收。” “管它呢,”另一个妇女说,“上面让吃,咱就吃。真到没粮了,再说没粮的事。你看隔壁村,顿顿白馒头,咱要是省着,不是亏了?” “就是,以前饿怕了,现在能多吃一口是一口。” 沈言听着,心里五味杂陈。老百姓的想法就是这么实在,不看长远,只看眼前。他们经历过太多饥荒,知道粮食的金贵,却也明白“政策不由人”,只能在能抓住的时候,多抓一把。 到了养驴的农户家,驴正卧在棚里吃草,精神头好了不少。沈言检查了一下,又开了个方子,让他们按剂量喂药。农户非要留他喝口水,端出来的是红糖姜茶,里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说是“补身子”。 沈言没推辞,慢慢喝着。姜茶辣辣的,鸡蛋嫩嫩的,是小家小户才有的细致。他忽然觉得,这碗姜茶,比食堂的红烧肉更让人暖心。 这些日子,他很少动用空间里的灵泉和灵米了。一来是食堂的饭菜虽不如灵植滋养,却也管饱,没必要再冒险;二来是他的内息早已稳固,就算不靠灵植,也能保持巅峰状态。那空间就像个藏起来的老朋友,平时不用惦记,却知道它一直在,心里踏实。 傍晚往回走,路过公社的粮仓,见几个保管员正往里面搬新收的油菜籽,袋子上印着“1958”的字样。沈言停下脚步,看着粮仓的大门,门是新刷的红漆,上面写着“颗粒归仓”。他知道,这仓里的粮食,就是社员们的底气,也是这“顿顿有肉”的底气,可底气总有耗尽的一天。 回到村里,食堂的灯已经亮了,烟囱里冒出的烟笔直地往上飘,在暮色里格外显眼。婶子正等他吃饭,端出来的是一碗玉米粥,一碟咸菜,还有两个窝窝头。 “咋不在外面吃?”婶子问。 “外面吃得太油腻,还是家里的粥舒服。”沈言笑着说,喝了一口粥,玉米的清香在嘴里散开,比食堂的白米饭更合胃口。 婶子叹了口气:“我今儿去食堂帮厨,见他们把好好的白面掺了麸子,说是‘节约’,怕是粮真不多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慢慢喝着粥。他知道,这热闹的宴席快散了,往后的日子,怕是又要紧巴起来。可就算这样,社员们脸上的笑,席间的热乎劲,也是真的。就像这春天的花,明知开不了多久,也得热热闹闹地开一场。 夜里,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远处的食堂还有说笑声,夹杂着碗筷碰撞的声音,像一首热闹的曲子。他知道,这首曲子总有唱完的一天,但至少现在,大家是笑着的,这就够了。 至于以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日子总得过下去,就像地里的庄稼,不管遇到啥天气,该长还得长。 第272章 席散粮稀 沈言把最后一块排骨啃得干干净净,骨头上的肉丝都被嘬得发亮,才将骨头扔进旁边的陶盆里。陶盆里已经堆了小半盆骨头,有猪骨、牛骨,还有几截鱼刺,都是这一个月来“赴宴”的见证。 “沈兽医这饭量,真是练武的料子!”旁边的生产队长看得直咋舌,又给沈言盛了满满一碗米饭,“再来点,锅里还有,管够!” 沈言也不推辞,接过碗就扒拉起来。练武之人本就消耗大,他这一身功夫虽已到顶,每日的气血运转、筋骨淬炼依旧耗能惊人。前些年靠着空间里的灵米灵泉打底,倒也不觉得什么,可灵米吃多了也腻,那股子清润灵气总让肠胃像裹着层薄纱,不如这大锅饭的荤腥来得实在——红烧肉的油香、炖鱼汤的醇厚、白米饭的饱满,实实在在填进肚子里,才觉得浑身毛孔都舒展开来。 这阵子下乡,他算是把方圆十里的大队食堂吃了个遍。张村的铁锅炖大鹅,李庄的油炸河虾,王屯的粉蒸肉,各村都卯着劲地往出拿好东西,仿佛粮仓是个无底洞。沈言心里清楚,这不过是“集体化”初期的短暂狂欢,就像年节时的宴席,再丰盛也有散场的一天,可他没道理拒绝这份“热情”——一来,兽医的身份让他确实有“坐席”的资格,治好一头牲口,抵得上半个劳力的贡献;二来,这实打实的油水,正好填补他练武消耗的能量,比灵泉灵米更对路。 “沈先生,你看咱这牛是不是又壮实了?”一个老汉牵着黄牛过来,牛背上的肌肉鼓鼓的,毛色发亮。这牛前阵子得了风寒,沈言用灵泉水掺着草药给治好了,现在成了队里的“头牌”。 沈言摸了摸牛脖子,入手温热,牛鼻息也粗重有力:“恢复得不错,再喂点精饲料,秋收时准能顶大用。”他说的“精饲料”,不过是普通的豆饼拌麸皮,现在却成了稀罕物——食堂的肉香还没散尽,仓库里的豆饼已经见底了。 老汉叹了口气:“哪还有精饲料哟,前天仓库盘点,连玉米都不多了。”他往食堂方向瞥了一眼,“这顿顿吃肉的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沈言没接话。他今早去公社送药,路过粮站,见里面的粮囤都空了大半,保管员正蹲在地上愁眉苦脸地记账,嘴里嘟囔着“下拨的粮食还没到”。这十里八乡的情况都差不多,一个月的“敞开吃”,把往年攒下的家底掏了个干净,新粮还在地里长着,青黄不接的日子,眼看就要来了。 回到村里,食堂的烟囱只冒了半截烟,不像往常那样直冲云霄。沈言走进院子,见打饭的窗口排着长队,社员们手里的碗都比平时大了一圈,脸上却没了前些天的兴奋,多了些焦虑。 “今儿就俩菜,白菜炖土豆,还有一碟咸菜。”打饭的大嫂有气无力地说,勺子在菜盆里搅了半天,才舀出半碗菜,“肉没了,鱼也没了,就这些了。” 一个半大的孩子噘着嘴:“昨天不是说还有排骨吗?”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大嫂没好气地说,“仓库里啥都没了,想吃排骨?等秋收!” 沈言领了自己的那份,找了个角落坐下。白菜炖土豆没什么油星,土豆还是发了芽的,有点麻嘴,米饭也糙得很,混着不少沙子。可他吃得很香,练武消耗的能量需要填补,这点饭菜虽简陋,却比空肚子强。 旁边的几个老汉凑在一起,压低声音议论: “我就说嘛,哪能天天吃肉,这不,才一个月就顶不住了。” “以前自己过日子,省着点吃,一年还能攒点余粮,现在倒好,集体一锅烩,稀里糊涂就吃空了。” “小声点!让支书听见,又说你思想落后!” 沈言听着,心里了然。农民最懂“家底”的金贵,他们不是不知道“敞开吃”不长久,只是政策在前,加上苦日子过怕了,才想着“能多吃一口是一口”。现在粮见底了,心里虽有抱怨,却也认了——就当是一场热闹的宴席,散了就散了,日子还得往下过。 这一个月,沈言算是把“油水”赚足了。以前靠灵泉滋养的丹田,现在被五谷荤腥填得满满当当,内息运转起来都带着股烟火气,更稳更沉。他试着打了套拳,拳风里竟带着红烧肉的油香,惹得院里的大黄狗跟着汪汪叫。 “沈兽医这身手,越来越厉害了!”路过的社员笑着说,“是不是天天吃肉吃的?” 沈言笑着收拳:“是食堂的饭菜养人。” 其实他心里清楚,这不仅是饭菜的功劳。灵泉灵米虽用得少了,却在他体内打下了坚实的底子,就像肥沃的土地,哪怕只种普通的庄稼,也能长出好收成。现在这副身子,气血充盈,筋骨强健,就算接下来几个月啃窝头,也饿不坏、累不倒。 没过几天,食堂的饭菜更简单了,顿顿都是红薯稀饭配咸菜,偶尔能见到几粒米,就算是“改善伙食”。社员们脸上的笑容少了,干活的劲头却没减——该春耕的春耕,该浇水的浇水,仿佛前阵子的“宴席”只是一场梦。 “沈先生,帮看看这猪,不爱吃食了。”一个社员找到沈言,指着猪圈里的瘦猪。猪趴在地上,哼哼唧唧的,眼里没神。 沈言检查了一下,是饿的。仓库里的饲料没了,只能喂些野菜,猪自然长不好。他开了个方子,让用野菜拌点麸皮,再加点盐,好歹能吊住命。 “这日子,又得紧巴着过了。”社员叹道,“还是沈先生好,前阵子吃了那么多肉,现在就算喝稀饭,也比咱扛饿。” 沈言笑了笑。他确实扛饿,不光是因为前阵子吃得好,更因为一身功夫能“省耗”——内息流转间,能把食物的能量榨取得干干净净,一点不浪费。这是他两世修炼的本事,也是乱世里安身立命的根本。 这天傍晚,沈言路过以前经常去的李村食堂,见几个妇女正把大铁锅抬下来,往灶膛里填的不是柴火,是玉米秸秆。锅里煮的是红薯叶,飘着股青涩的味。 “沈兽医来了?”一个妇女笑着打招呼,“快进来坐坐,锅里还有红薯,给你留了两个大的。” 沈言走进来,接过热乎乎的红薯,皮一剥,金黄的瓤冒着热气,甜丝丝的。这味道,比红烧肉更实在,更贴地气。 “其实这样也挺好,”妇女坐在灶门前添柴,“省着点吃,能撑到秋收。前阵子顿顿吃肉,我总觉得心慌,现在喝着稀饭啃红薯,倒踏实了。” 沈言点点头。老百姓的日子,就像这红薯,朴实,耐嚼,就算不甜,也能填饱肚子。他们懂得“盛极而衰”的道理,也能接受“由奢入俭”的落差,这是刻在骨子里的韧性。 回到家,婶子正把晒干的红薯干收起来,装在麻袋里。“多存点,往后怕是要靠这个顶日子。”她笑着说,“你前阵子吃了那么多肉,现在正好清清肠胃,省得积食。” 沈言看着麻袋里的红薯干,黄澄澄的,像一串串小元宝。他忽然觉得,这一个月的“盛宴”,就像人生路上的一段插曲,热闹过,满足过,就够了。真正的日子,还是藏在这红薯干里,藏在田埂上的汗水里,藏在不慌不忙的等待里。 夜里,沈言运转内息,丹田处的暖流温和而绵长。他知道,自己的功力确实到顶了,再想精进,除非遇到天大的机缘,可这又有什么关系?能在这乱世里,有副好身板,有口饱饭吃,能看着身边的人平平安安,就已经很好了。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亮了桌上的红薯干。沈言拿起一块,慢慢嚼着,甜味在嘴里散开,带着股踏实的香。他知道,接下来的日子或许会苦些,却也定能像这红薯干一样,嚼到最后,总有回甘。 第273章 残陵 沈言蹲在玉米地的阴影里,看着远处那片黑沉沉的松柏。月光透过枝桠洒下来,在地上织出斑驳的网,隐约能看见松柏深处立着几块残碑,碑上的龙纹被风雨侵蚀得只剩个模糊的轮廓——那就是清东陵的边缘,光绪皇帝的崇陵所在。 他手里攥着个巴掌大的罗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盘面刻着天干地支,指针正微微颤动,指向松柏深处。这玩意儿在乡下看风水或许没用,探皇陵却正好——皇陵的夯土用糯米汁混合石灰浇筑,密度远超普通泥土,罗盘的指针能感应到这种差异,帮他找到地宫的大致方位。 “这地方,怕是被翻了不止一遍了。”沈言低声自语。他前几天假扮成采药人在附近转悠,见着不少盗洞,有的用杂草盖着,有的敞着口,黑黢黢的像野兽的嘴。当地的老乡说,从民国到现在,来这儿“寻宝”的人就没断过,最狠的一次,据说连慈禧墓里的金丝楠木棺都被劈开了,珠宝被洗劫一空。 可他还是想来碰碰运气。倒不是贪财,而是想看看——那些曾经象征着皇权的珍宝,到底还剩下些什么?是像史书里写的那样奢华,还是早已化为尘土? 夜渐深,风穿过松柏,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有人在哭。沈言从玉米地里钻出来,猫着腰往松柏深处走。他穿了身黑布褂子,脚上是胶底鞋,踩在落叶上悄无声息。腰间别着把短刀,是尹姑娘给的那把,刀鞘上的花纹被磨得发亮,还有个小小的布包,装着折叠铲、绳索和几块压缩饼干——这些都是他这些日子准备的“家伙”。 走到崇陵的宝顶附近,沈言停住脚步。宝顶是个巨大的土丘,上面长满了野草,有几处塌陷的地方,显然是盗墓贼留下的。他拿出罗盘,指针疯狂转动,最后指向宝顶西侧的一处平地。那里的土色比别处深,还留着新鲜的翻动痕迹,像是刚被人挖过。 “看来有人比我先到。”沈言皱了皱眉,却没退缩。他绕到平地另一侧,选了个离盗洞不远不近的地方,开始用折叠铲挖。铲子是特制的,铲头锋利,柄能伸缩,挖起土来又快又稳。 夯土果然坚硬,一铲下去只能挖起一小块,还得用巧劲才能避开里面的碎石。沈言运起内息,手臂上的肌肉微微隆起,铲子落下的力度均匀了许多。他挖得很小心,只挖了个能容一人通过的窄洞,边挖边用带来的木板支撑洞壁,防止坍塌——这是他从一本旧盗墓笔记上学来的法子,虽然没实操过,却记得清清楚楚。 挖了约莫两丈深,铲子忽然碰到了硬物,发出“当”的一声轻响。沈言心里一喜,加快了速度。很快,一块青灰色的砖露了出来,砖缝里还嵌着糯米汁的痕迹——是地宫的券顶。 他拿出短刀,顺着砖缝慢慢撬动。砖很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挪开一块,露出个黑黢黢的洞口,一股混杂着霉味和尘土的气息涌了上来,呛得他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沈言从布包里掏出个自制的火把,是用煤油泡过的布条缠在木棍上做的,点燃后发出昏黄的光。他深吸一口气,钻进了洞口。 地宫里比想象中宽敞,是个长长的甬道,两侧的墙壁上刻着壁画,画的是文武百官朝拜的场景,可惜大部分已经脱落,只剩下些模糊的色块。地上积着厚厚的尘土,印着杂乱的脚印,有的大有的小,显然不止一波人来过。 沈言举着火把往前走,甬道尽头是扇石门,门已经被撬开了,歪歪斜斜地挂在合页上。门后的墓室不大,正中央放着个残破的棺椁,棺盖被扔在一边,里面空荡荡的,只剩下些腐朽的绸缎碎片。 “果然被搬空了。”沈言心里并不意外。他举着火把在墓室里转了转,墙角堆着些破碎的瓷器,看胎质像是官窑的,却都被砸得粉碎;地上散落着几枚铜钱,是光绪年间的“光绪通宝”,锈得不成样子;还有个断裂的玉如意,玉质普通,上面的宝石也被抠走了,只剩下个光秃秃的柄。 他捡起玉如意,掂量了一下,随手扔回墙角。这些东西在当年或许值钱,现在却连顿饱饭都换不来,还不如他空间里的灵草值钱。 就在准备离开时,沈言的目光落在了棺椁内侧。那里的绸缎碎片下,似乎藏着什么东西。他走过去,用刀拨开碎片,发现是个小小的木盒,盒子上雕着缠枝莲纹,已经被虫蛀得千疮百孔。 打开木盒,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泛黄的纸,上面用毛笔写着些字,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沈言凑近火把看,原来是些日记,写的是光绪年间的宫廷琐事,什么“今日太后赏了东珠耳环”“皇上龙体欠安”之类的,没什么要紧内容,却透着股烟火气——原来那些高高在上的帝王后妃,也有这样琐碎的日常。 他把日记放回木盒,藏进怀里。这东西虽不值钱,却比那些珠宝更有意义,至少能让人知道,这座冰冷的皇陵里,曾经住过活生生的人。 往回走时,沈言特意绕到那个新盗洞附近,听见里面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他娘的,啥都没有,白忙活了!” “谁说不是呢,早被人翻烂了……等等,这墙好像是空的!” 沈言心里一动,悄悄靠近。只见两个黑影正用锤子砸着甬道的墙壁,墙皮簌簌落下,露出后面的空洞。其中一个黑影伸手进去摸,掏出个小小的金佛,虽然只有拇指大小,却金光闪闪。 “有东西!”黑影兴奋地低喊,又开始疯狂砸墙。 沈言没惊动他们。他知道,这种人眼里只有钱财,为了这点东西能拼命,不值得和他们纠缠。他顺着自己挖的盗洞爬了出去,把洞口用杂草盖好,仿佛从没来过。 回到玉米地,天已经蒙蒙亮了。沈言找了条小路往回走,怀里的木盒硌得胸口微微发疼。他回头望了一眼那片松柏,在晨光里显得格外肃穆,却又透着股破败的凄凉。 清陵如此,明陵怕是更甚。他想起以前在书上看到的,李自成打进北京时烧了明陵,后来清朝又对明陵进行过“修缮”,说是修缮,实则趁机搜刮,能剩下的东西怕是寥寥无几。 “争来抢去,最后还不是一场空。”沈言笑了笑,把木盒放进空间的角落。空间里的灵草长得正旺,淡紫色的醒神草花在晨光里闪着光,比那些金佛、玉如意看着顺眼多了。 回到村里,食堂已经开始做早饭了,飘来的是红薯稀饭的香味。社员们扛着锄头往地里走,脸上带着倦意,却步伐稳健。沈言混在人群里,没人知道他昨夜去了皇陵,更没人知道他怀里曾揣着个百年前的木盒。 他打了碗稀饭,坐在门槛上慢慢喝着。稀饭很稀,能照见人影,却喝得踏实。他忽然觉得,那些藏在皇陵深处的珍宝,那些被人抢来抢去的财富,其实远不如这碗稀饭实在——至少,稀饭能填饱肚子,能让人有力气活下去。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去探陵?沈言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但他明白,那些深埋地下的旧痕,终究是比不过眼前的日子的。就像这清晨的阳光,虽不耀眼,却能照亮脚下的路,这就够了。 第274章 荒冢 沈言蹲在一道断裂的石牌坊下,看着远处被晨雾笼罩的坟冢群。这里是清东陵的外围,散落着几十座大臣墓,坟头高低错落,碑石或立或倒,荒草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像无数只手在招摇。 他已经在这一带转悠了半个月。清皇陵的主陵被翻得底朝天,连地砖都被撬起来检查过,实在没什么可看的。倒是这些大臣墓,因为规格不如皇陵,陪葬品相对“寒酸”,反倒躲过了几波大规模的盗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沈先生,又来转悠啊?”一个放牛的老汉路过,赶着几头瘦牛,牛蹄子踩在碎石上,发出“咔嚓”的轻响。老汉住在附近的村子,见沈言天天往坟堆里钻,起初还觉得奇怪,后来见他只看碑、不挖土,也就见怪不怪了。 “随便看看。”沈言笑着点头,递过去一块从食堂顺来的红薯干。老汉接过去,塞给身边的牛犊一块,自己嚼着一块说:“这些坟啊,以前还有人守着,是旗人后裔,按月领饷银。现在饷银没了,人也跑了,就剩这些石头疙瘩了。”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在一座坟冢旁看到几间塌了顶的土房,窗框都被人拆走了,只剩下黑洞洞的窗口,像瞎了的眼。 “听说里面埋的都是大官?”沈言问。 “可不是!”老汉往嘴里啐了口唾沫,“有啥大学士、尚书,当年都是皇上跟前的红人,死后还能葬在皇陵边上,多风光。现在呢?连个烧纸的都没有,还不如咱老百姓的坟头有人气。” 沈言没接话,只是起身往更深处走。他心烦的时候就爱来这儿,看着这些荒冢,心里的躁动就会慢慢沉下去。人这辈子,不管生前多风光,死后也不过是一抔土,争来斗去的那些东西,到最后都成了过眼云烟。 这天下午,他在一座不起眼的坟冢前停住了脚。这坟头不大,碑石断成了两截,上面的字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只能认出“同治”“赐谥”几个字。奇怪的是,坟前的土是新翻的,却不是盗墓贼那种粗暴的挖掘,更像是有人小心地动过土,还把草重新铺了回去,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沈言蹲下身,用手指捻起一点新土。土很松,混着几根新鲜的草根,显然动土的时间不长。他顺着土痕往旁边摸,在一棵老柏树下摸到了一块松动的石板,石板边缘有撬动的痕迹。 “有意思。”沈言眼睛亮了。这不是盗墓的手法,倒像是守墓人在藏匿什么。他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才小心地掀开石板——下面是个半米深的坑,铺着块油布,油布下裹着个东西,硬邦邦的,像个盒子。 他把东西抱出来,沉甸甸的,用布擦去上面的泥,露出个铜制的方盒,盒面上刻着缠枝纹,边角有些磨损,却透着股沉稳的古意。盒子没锁,轻轻一扣就开了。 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泛黄的奏折,还有几块巴掌大的墨锭,墨锭上印着“御赐”二字,边角都磨圆了,显然是常用的物件。奏折是用小楷写的,字迹工整,内容多是关于治理黄河、整顿吏治的,末尾署名“李鸿藻”。 沈言心里一动。李鸿藻是同治、光绪年间的重臣,清流领袖,据说为官清廉,家里连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没想到他的墓里没藏金银,倒藏着这些奏折和墨锭——对他来说,这些或许比珠宝更珍贵。 他拿起一块墨锭,凑到鼻尖闻了闻,还能闻到淡淡的松烟香。墨锭质地坚硬,断面光滑,显然是上好的徽墨。这种墨在当年是文房珍品,现在虽不值钱,却比那些被抢走的玉器更有温度。 正看着,忽然听到远处传来脚步声。沈言迅速把东西放回盒里,盖好石板,用杂草伪装好,闪身躲到柏树后。 只见两个穿黑褂子的人鬼鬼祟祟地走过来,手里拿着洛阳铲,东敲敲西打打,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他娘的,这破地方真有宝贝?王老三不会骗咱们?” “再找找,他说这附近有个军机大臣的墓,当年得过皇上赏的玉如意。” 两人在附近转了几圈,没发现什么,又骂骂咧咧地走了。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庆幸——还好自己动作快,不然这盒东西怕是要被当成“不值钱的破烂”扔了。 等那两人走远,沈言才出来,再次掀开石板,把铜盒取出来,藏进怀里。这东西虽不值钱,却不能落在那些盗墓贼手里,更不能被当成“四旧”给毁了。他打算找个机会,偷偷送到县里的文化馆去——那里虽简陋,却总比埋在地下强。 往回走的路上,他又在一座坟冢前发现了异常。这座坟的碑石是完整的,刻着“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字样,坟头有个小小的盗洞,却只挖了半米就停了,像是挖到了什么硬东西。 沈言用折叠铲顺着盗洞挖下去,果然碰到了一块青石板,石板上刻着八卦图案。他费了些力气把石板移开,下面是个砖砌的地窖,不大,却很干燥,里面放着几个陶瓮,瓮口用红布封着。 打开一个陶瓮,里面装的不是金银,而是一叠叠的书,都是线装古籍,有《资治通鉴》,有《论语》,还有几本手抄的诗集,纸页泛黄,却保存得很好。另一个瓮里装着些文房四宝,砚台、毛笔、宣纸,甚至还有几幅没装裱的字画,墨迹清晰,看着像名家手笔。 “原来是个爱读书的官。”沈言笑了。这些东西在盗墓贼眼里分文不值,却恰恰是他觉得最珍贵的。在这个“破四旧”的年代,能把这些书藏得这么好,可见墓主人有多珍视。 他没敢多拿,只挑了两本手抄诗集和一方砚台,其余的依旧封好,把石板盖回原位。他知道,自己带不走这么多,与其让它们暴露,不如继续藏在这里,等将来有合适的机会再说。 夕阳西下时,沈言走出了坟冢群。怀里的铜盒沉甸甸的,心里却很轻快。他没找到什么金银珠宝,却找到了比珠宝更珍贵的东西——那些承载着历史和温度的物件,那些在乱世里被小心守护的文明碎片。 路过放牛老汉的村子时,见炊烟袅袅,家家户户都在做晚饭,空气中飘着红薯和野菜的香味。沈言忽然觉得,这些大臣墓里的东西,不管是奏折还是古籍,其实都和这人间烟火脱不了干系——它们记录的是治理黄河的辛劳,是教书育人的执着,是文人墨客的情怀,最终都要落到“过日子”这三个字上。 回到村里,他把铜盒里的奏折和墨锭小心地包好,藏在空间的角落里,和之前从崇陵带出来的木盒放在一起。空间里的灵草长得正旺,绿意盎然,衬得这些旧物也有了生气。 夜里,沈言坐在灯下,翻开那本手抄诗集。里面的诗大多是写田园风光的,“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字迹娟秀,透着股淡泊。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些天的奔波,不只是为了寻找什么“宝贝”,更是为了寻找一种连接——连接过去和现在,连接那些逝去的人和眼前的日子。 窗外的月光很好,洒在院里的桃树上,树影婆娑。沈言合上书,心里一片平静。他知道,这些藏在荒冢里的东西,或许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或许有一天会重见天日,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曾见过它们,守护过它们,这就够了。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去那些大臣墓转悠?沈言想,会的。不为别的,就为在那些残碑荒草里,能找到一点让心安定下来的东西,找到一点在乱世里依旧闪光的执着。 这样的日子,虽然简单,却也踏实。 第275章 棺木 沈言站在一座贝勒墓的地宫里,举着火把转圈打量。墓室不大,四壁的彩绘早已斑驳,只剩下几处隐约的云纹,地上积着厚厚的尘土,踩上去能陷到脚踝。正中央的石棺被劈成了两半,棺盖斜斜地靠在墙上,边缘还留着斧头砍过的痕迹——显然是盗墓贼的“杰作”,他们大概是觉得棺里藏着珍宝,却没料到这石棺实心,除了沉重,再无他物。 “倒是省了我不少事。”沈言笑了笑,弯腰检查棺板。这石棺的材质是汉白玉,虽然被劈坏了,可边角的雕刻依旧精细,龙凤呈祥的纹样栩栩如生。可惜太大太重,根本带不走,他只能放弃,转而看向旁边散落的几块木板。 那是从殉葬的侧棺上拆下来的,黑沉沉的,纹理细密,用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闷响,透着股沉稳的质感。沈言凑过去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楠木香气钻进鼻腔——是金丝楠木。 他心里一动。金丝楠木这东西,在他前世可是宝贝,尤其是老料,车成珠子能卖出天价。就算不车珠子,做个小摆件、茶盘,也是极上等的材料。现在这地宫里,类似的木板散落得到处都是,有的被劈成了柴火棍,有的还保持着完整的板面,却因为“晦气”,被盗墓贼随手丢弃,任其腐朽。 “暴殄天物。”沈言摇摇头,开始动手收拾。他先把那些相对完整的木板搬到一起,用带来的布擦去上面的尘土和霉斑。擦干净后,木板露出了温润的光泽,阳光下能看到金丝般的纹路在里面流动,确实是上好的料子。 这些棺木,大多是当年专门为皇室宗亲定制的。皇帝用的“梓宫”,讲究“九五之尊”,用的是最顶级的金丝楠木,取材自四川深山,要几十人抬着才能出山;就算是贝勒、贝子,棺木也至少是红木或楠木,寻常百姓连想都不敢想。现在倒好,成了没人要的破烂,躺在这阴暗的地宫里,等着被虫蛀、腐烂。 沈言没那么多忌讳。在他看来,这些木头本身是无辜的,曾经用来装殓逝者,是一种归宿;现在被他利用起来,做成有用的东西,也是另一种价值。总比烂在这里强。 他拿出折叠锯,把那些劈坏的木板锯成合适的长度,又用短刀削去毛刺,然后一块块往空间里搬。空间里的灵田旁边,正好有片空地,他打算把这些木料堆在那里,等以后有机会了,慢慢琢磨着做点什么。 “这要是在后世,随便一块都能换套房。”沈言摸着一块完整的楠木板,心里忍不住想。但他也清楚,现在这年月,这些木头的价值还不如一麻袋红薯。百姓们忙着填饱肚子,谁会在乎什么金丝楠木?就算有人识货,也不敢拿出来交易,免得被安上“倒卖文物”的罪名。 他在这座墓里忙活了大半天,收了足足二十多块木板,有金丝楠木、红木,还有几块是罕见的阴沉木,黑得发亮,据说在水里泡了上千年,质地比钢铁还硬。空间里的木料堆成了小山,看着就踏实。 离开前,沈言又检查了一遍墓室的边边角角。墙角有个老鼠洞,他用刀挖了挖,掏出几枚生锈的铜钱;棺床下面的缝隙里,卡着一块玉佩,已经摔成了两半,上面的“寿”字还能看清。他把这些零碎也收了起来,不是为了值钱,只是觉得扔在这里可惜。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转遍了附近的十几座大臣墓和宗室墓。有的墓室被彻底掏空,连地砖都被撬走了,只剩下四堵墙;有的还保留着些残件,比如破碎的瓷器、生锈的兵器,他都没兴趣,只盯着那些被丢弃的棺木。 在一座太傅墓里,他找到了一副相对完整的红木棺椁,虽然棺盖被撬开了,主体却没怎么损坏。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棺椁拆成木板,一块块搬进空间。这红木质地坚硬,带着漂亮的水波纹,做家具再好不过。 “沈先生,你天天往坟堆里钻,身上咋总带着股木头味?”村里的保管员见他总背着个大包袱,好奇地问。 沈言笑着晃了晃手里的木板:“捡了些老木料,打算给食堂做个菜板,结实。” 保管员凑近看了看,咂咂嘴:“这木头看着不赖,就是……从坟里捡的,用着不膈应?” “膈应啥?”沈言拿起一块红木比划,“木头就是木头,洗干净了,做出来的菜板比石头还结实,总比用那些裂了缝的旧板子强。” 保管员想想也是,就没再多问。沈言趁机把几块相对普通的红木板留给了食堂,自己则把那些金丝楠木和阴沉木藏进空间——好东西,总得留着自己用。 他甚至开始研究这些棺木的结构。皇室棺椁讲究“天圆地方”,棺盖是弧形的,象征天,棺底是方形的,象征地;棺身的榫卯结构严丝合缝,不用一根钉子,却异常牢固。沈言看着那些精巧的榫卯,忍不住感叹古人的智慧——就算是做棺木,也透着股精益求精的劲儿。 “说不定以后能学两手。”沈言心里想。他现在的功夫已经到顶,没法再精进,倒不如学点手艺,比如木工。用这些金丝楠木做个小盒子、小摆件,既能打发时间,也算物尽其用。 这天傍晚,他在一座公主墓的耳室里,发现了几块雕刻着缠枝莲纹的楠木板,显然是棺椁侧面的装饰。花纹雕得极深,层次分明,花瓣的卷曲、枝叶的缠绕,都栩栩如生,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 沈言小心翼翼地把这些木板取下来,用布仔细包好。他打算留着,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做成屏风或者挂屏——上面的花纹虽说是棺木上的,却透着股吉祥的意味,总比让它们烂在这里强。 回到村里时,天已经黑透了。沈言没直接回家,而是绕到村外的小树林,从空间里拿出一块金丝楠木板,用短刀试着雕刻。他没学过雕刻,只是凭着感觉,在木板上刻了个简单的桃形图案。刻出来的图案歪歪扭扭,却也像模像样。 “还行。”沈言看着自己的“作品”,笑了。这手艺虽然粗糙,却比空等着强。他知道,这些棺木的价值,或许现在体现不出来,但总有一天,人们会重新认识它们的好。就算到时候自己用不上,留给后人也是好的。 夜风穿过树林,带着草木的清香。沈言把那块刻好的木板放进空间,心里很平静。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想着从墓里找到什么“宝贝”,反而觉得这些被丢弃的棺木更实在——它们沉默地躺在地宫里,见证了王朝的兴衰,现在又被他赋予了新的可能,这种感觉,比找到金银珠宝更踏实。 至于那些所谓的“晦气”,他根本不在乎。生老病死,本就是自然规律,这些木头承载过生命的终结,现在又能参与生活的延续,这本身就是一种圆满。 回到家,婶子已经睡了。沈言坐在灯下,看着窗外的月光,忽然觉得,自己收集这些棺木,或许不只是为了它们的价值,更是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执念——在这个新旧交替、一切都在被推倒重来的时代,总要有人留住些什么,哪怕只是几块木头。 这些木头,就像这时代的缩影,曾经辉煌过,也被遗弃过,却依旧带着自己的韧性,等待着被重新发现的那一天。而他,不过是个偶然路过的拾荒人,顺手捡起了它们,如此而已。 第276章 幽宫遇僵 沈言的火把在潮湿的甬道里摇曳,将影子拉得老长,贴在斑驳的壁画上,像要钻进那些褪色的仕女图里去。这里是清东陵外围一座郡王墓的侧室,盗洞被杂草掩盖得极好,若不是他循着罗盘指针异常的颤动找来,怕是再过十年也不会有人发现。 甬道尽头的石门虚掩着,门缝里透出一股异样的寒气,不是地宫常见的阴湿,而是带着股铁锈味的冰碴子气,顺着毛孔往里钻。沈言握紧了腰间的短刀,刀鞘上的花纹被掌心的汗浸得发亮——这地方不对劲。 推开石门的瞬间,火把“噗”地暗了下去,火苗缩成一团蓝幽幽的光。墓室不大,正中央停着口朱漆棺椁,棺身完好,甚至能看到上面描金的云龙纹,显然没被盗墓贼动过。奇怪的是,棺椁周围没有积灰,地面反而像被人打扫过,光滑得能照见人影。 “邪门。”沈言低骂一声,举着火把靠近。棺椁上的朱漆崭新得不像样子,仿佛昨天才刷上去的,敲上去“咚咚”响,不是木头的质感,倒像裹着层铁皮。他绕到棺尾,发现那里刻着一行极小的字:“镇煞符,永镇于此,生人勿近”。 字是用朱砂写的,早已发黑,却透着股说不出的诡异。沈言刚要伸手去摸,忽然听到“咔哒”一声轻响,像是骨头摩擦的声音,从棺椁里传出来。 他猛地后退一步,短刀出鞘,寒光映着他的脸。火把重新燃亮,橙红色的光线下,那口朱漆棺椁的盖子,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向上抬起,缝隙里透出的不是黑暗,而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气。 “真有这玩意儿?”沈言心里一凛。他两世为人,听过不少僵尸的传说,却从没当真。可眼前这景象,除了传说里的“粽子”,实在想不出别的解释——也只有在这盗墓成风、死气淤积的皇陵群里,才可能养出这种东西。 棺盖“哐当”一声落在地上,激起的气流带着股尸臭,呛得沈言屏住了呼吸。只见棺里坐起个“人”,穿着破烂的郡王朝服,顶戴花翎歪在一边,皮肤呈青黑色,指甲又尖又长,泛着乌光,双眼紧闭,嘴角却咧开个诡异的弧度。 “诈尸了!”沈言脑子里刚闪过这念头,那“人”忽然睁开眼,眼里没有瞳仁,只有一片浑浊的白,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猛地从棺里跳了出来。 它跳得极快,双脚不沾地,像片黑风直扑过来,带起的寒气让火把再次摇曳。沈言不退反进,体内气血猛地翻涌——他练的功夫最讲究气血充盈,阳刚之气沛然,正是这种阴邪之物的克星。 短刀带着风声劈出,正砍在僵尸的胳膊上。“当”的一声,像砍在石头上,火星四溅,僵尸却浑然不觉,另一只手带着腥风抓向沈言的面门。 “有点意思。”沈言借力后翻,稳稳落在棺椁上。这僵尸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寻常刀剑根本伤不了它,难怪能在这地宫里躲过几波盗墓贼——怕是靠近它的人,都成了它的“点心”。 但它也有弱点。行动僵硬,只会直来直去,不像活人那样灵活。沈言瞅准空档,身形一晃,绕到它身后,短刀反握,借着下落的力道,狠狠刺向它的后心。 “噗嗤”一声,刀尖没入寸许,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僵尸吃痛,猛地转身,青黑色的手掌横扫过来。沈言抽刀后退,见它后心的朝服被划破,露出的皮肤下,竟有层暗黄色的硬壳,像老龟的背甲。 “原来是个‘硬主’。”沈言眼神一凝,不再保留。体内气血疯狂运转,顺着手臂涌入短刀,刀身泛起一层淡淡的红光。这是他将内息与气血融合的杀招,寻常武者挨上一下就得筋断骨折,对付这僵尸正好。 他再次欺近,避开僵尸的利爪,短刀顺着它的脊椎缝隙插了进去。这次没遇到阻碍,刀尖一路向下,“咔嚓”几声脆响,显然是把它的脊椎骨挑断了。 僵尸的动作猛地一滞,喉咙里的“嗬嗬”声变得微弱,直挺挺地向后倒去,砸在地上扬起一阵灰。沈言没敢大意,又补了几刀,确认它彻底不动了,才喘着粗气收刀。 火把重新稳定下来,照亮了僵尸青黑的脸。沈言看着这具诡异的尸体,心里犯了难——扔在这里?怕它再“活”过来;烧了?这地宫里全是木头,容易引发火灾。 他忽然想起自己的空间。那空间自从灵泉出现后,除了种灵植,似乎没别的用处,不如把这僵尸扔进去,看看能不能当“肥料”——之前那些作恶的流氓地痞扔进去,灵植长得格外旺盛,这僵尸阴气这么重,说不定能让空间发生点变化。 念及此,沈言打开空间入口,一股吸力从里面传来。他忍着尸臭,拖着僵尸的腿,将它扔进了空间。 就在僵尸进入空间的瞬间,异变陡生。 空间里原本平静的灵泉突然沸腾起来,冒着白色的热气,淡紫色的醒神草无风自动,叶片上的露珠迸射而出,在空中化作点点灵光。那些堆放的金丝楠木板开始震动,表面浮现出淡淡的金色纹路,像是活了过来。 更诡异的是那具僵尸,刚落地就被灵泉喷涌出的水流包裹,发出“滋滋”的声响,青黑色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露出里面森白的骨头。而那些消融的尸水,并没有渗入泥土,反而被灵泉吸收,泉水的颜色从清澈慢慢变成了淡金色。 沈言站在空间入口,看得目瞪口呆。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空间里的灵气变得异常活跃,比之前浓郁了十倍不止,吸入一口都觉得丹田暖洋洋的。灵田上的土壤裂开细密的纹路,从中钻出几株从未见过的灵草,叶片狭长,泛着银光,散发着镇压阴邪的气息。 “这是……进化了?”沈言喃喃自语。他能感觉到,空间似乎有了“净化”和“转化”的能力,把僵尸的阴煞之气,转化成了滋养灵植的能量,连带着空间本身都变得更“活”了。 他试着走进空间,脚踩在灵田的泥土上,能感觉到一股微弱的吸力,像是空间在主动吸收他身上的气息。灵泉水的金色慢慢褪去,重新变得清澈,却比之前多了股温润的质感,舀起一勺喝下去,不仅滋养丹田,还带着股镇压心神的力量。 那些金丝楠木板上的金色纹路渐渐隐去,却变得更加温润,之前的阴沉气一扫而空,只剩下纯粹的木灵之气。沈言拿起一块,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微弱灵气,比之前不知好了多少倍。 最让他惊喜的是那几株新长出的银叶灵草。他凑近闻了闻,一股清冽的气息钻入鼻腔,瞬间驱散了刚才在地宫沾染的尸气,连带着体内运转的气血都变得更加平和。 “看来这僵尸没白收。”沈言笑了。这空间原本就像个静态的储物袋,只能被动储存东西,现在却有了主动转化能量的能力,虽然还很微弱,却意味着无限可能——或许以后再遇到什么阴邪之物,都能扔进空间里“净化”,既除了害,又能滋养空间,一举两得。 他在空间里待了片刻,直到感觉体内的气血彻底平复,才退出空间,重新关好入口。墓室里的尸臭已经淡了许多,只剩下淡淡的泥土味。沈言看了眼那口空棺,棺底刻着张模糊的符咒,已经被刚才的打斗震碎,想必这就是镇压僵尸的关键,符咒一破,它才得以出来作祟。 “也算为民除害了。”沈言将棺盖重新盖好,又用石头抵住石门,尽量恢复原状。他不想让别人再找到这里,免得惹出更多麻烦——这皇陵群里,谁知道还藏着多少这种“漏网之鱼”。 离开地宫时,天已经蒙蒙亮了。晨雾笼罩着坟冢群,远处传来鸡鸣声,驱散了夜里的诡异。沈言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感觉浑身舒畅,空间里的灵气似乎透过入口渗透出来,让他的五感都变得敏锐了许多,连远处田埂上奔跑的野兔,都能看清它耳朵上的绒毛。 他摸了摸腰间的短刀,刀身似乎也沾了些灵气,变得更加锋利。这趟冒险虽然惊险,收获却远超预期——不仅见识了传说中的僵尸,还意外让空间进化,这笔买卖太值了。 回到村里,婶子正拿着扫帚打扫院子,见他回来,笑着问:“昨儿又去哪了?身上咋带着股土腥味?” “去后山转了转,捡了些柴火。”沈言笑着说,没敢说实话。这种事说出来,怕是没人会信,还得被当成“胡思乱想”。 他走进屋,关上门,再次打开空间。灵泉平静地流淌着,银叶灵草在晨光里闪着光,金丝楠木板堆放在角落,散发着温润的光泽。沈言知道,自己的空间再也不是普通的储物之地了,它开始有了“生机”,有了“灵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给它带来更多惊喜。 至于清东陵里可能存在的其他僵尸?沈言摸了摸下巴,眼里闪过一丝期待。若是再遇到,他不介意再“收”几个,看看这空间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毕竟,在这个特殊的时代,在这片藏着无数秘密的皇陵群里,谁知道下一秒会遇到什么呢?而他,只需要做好准备,随时迎接新的挑战就好。 第277章 不朽之气 沈言坐在空间里的灵泉边,看着泉眼处不断涌出的细碎金芒,像撒了把星星。自那具僵尸被投入空间后,这里的变化就没停过——灵泉的水不再是单纯的清澈,而是泛着层淡淡的琥珀光,舀在手里能感觉到微弱的搏动,像有生命在流淌;岸边新冒出的银叶灵草已经长到半尺高,叶片边缘卷起细小的光纹,碰一下能闻到松脂般的清香。 最让他在意的是那棵桃树。 这桃树本是他从乡下院角移栽进来的普通果苗,之前靠着灵泉水滋养,不过是长得茂盛些,挂的果子甜些。可现在,它的枝干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粗壮,树皮裂开古朴的纹路,渗出琥珀色的胶状汁液,像老树的泪;叶片从嫩绿色变成深碧色,叶脉间隐约能看到金线流转,凑近了看,竟像是缩小版的楠木纹理。 “这是……返祖?”沈言伸手碰了碰桃树枝干,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比普通木头更有韧性,甚至能感觉到微弱的“呼吸”——那是树木吸收灵气时特有的律动。他想起之前收进空间的金丝楠木,那些木料上的金色纹路,竟和桃树叶脉里的金线有几分相似。 僵尸的“不朽”特性,似乎正在被空间转化为一种特殊的能量,这种能量不仅能滋养灵植,还在唤醒它们血脉深处的古老基因。就像这桃树,或许它的祖先本就不是普通果树,而是某种蕴含灵性的古木,在不朽之气的催化下,正一点点找回失落的本源。 他走到堆放棺木的角落,拿起一块金丝楠木板。木板表面的金色纹路比之前更清晰了,甚至能看到纹路在缓慢流动,像活过来的蛇。用短刀削下一小块木屑,放在鼻尖闻,除了楠木的清香,还多了股淡淡的药味——这木头竟开始往“灵材”的方向蜕变,若是用来做药罐,怕是能增强药效。 “有意思。”沈言把木屑扔进灵泉,泉水立刻泛起涟漪,将木屑托在水面,不沉不浮。片刻后,木屑化作一缕青烟,融入泉水中,泉眼处的金芒又亮了几分。 他开始有意识地观察空间里的变化。灵田上的土壤颜色变深了,带着油润的光泽,抓一把能攥出粘稠的土膏,里面混杂着细小的金色颗粒,像是某种天然的肥料;之前种下的灵米,稻穗沉甸甸的,谷粒上裹着层细薄的光膜,剥开一粒放进嘴里,不仅清甜,还带着股温热的气流,顺着喉咙滑下去,丹田都暖烘烘的。 最奇特的是那几株银叶灵草。它们的根系从土壤里探出来,像银色的丝线,悄悄缠绕住旁边的楠木根须,两者似乎在互相滋养——灵草吸收楠木的木气,楠木则借取灵草的净化之力,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 沈言试着将一丝内息注入银叶灵草,叶片立刻发出细碎的银光,顺着他的指尖窜入体内,在经脉里游走一圈,将之前对付僵尸时残留的阴寒之气彻底驱散。这灵草竟有了“驱邪”的功效,比普通草药强十倍不止。 他开始琢磨,要不要再去找些僵尸回来。清东陵那么大,保不齐还有漏网之鱼。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僵尸虽能催化空间进化,却也带着极重的煞气,上次那具僵尸被净化时,空间里的灵植差点枯萎,若不是灵泉及时中和,怕是得不偿失。这种事,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减少了去皇陵的次数,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空间上。他发现灵泉的水有了新的用处——用来浇灌普通庄稼,能让幼苗长得更快更壮,还能抗病虫害。他偷偷舀了些泉水,混在公社的种子里,没过几天,那些种子就冒出了茁壮的芽,比别的地块早了整整三天。 “沈兽医,你这法子真神了!”负责育种的老农看着绿油油的菜苗,笑得合不拢嘴,“同样的种子,咋你泡过的就长得这么好?” “就是用后山的泉水泡了泡,可能水质好。”沈言笑着打哈哈,没敢说实话。空间的秘密太重要,不能轻易暴露。 他还发现,用空间里的灵米喂牲口,能让牲口更健壮,不易生病。村里的老黄牛喝了掺着灵米水的草料,之前的咳嗽竟好了,拉犁时劲头比年轻牛还足,让饲养员啧啧称奇。 这些变化,让沈言越发觉得空间的珍贵。它不再只是一个藏东西的“仓库”,更像一个能自我成长的“小世界”,而僵尸的不朽之气,就是打开这个世界潜力的钥匙。 这天夜里,沈言被空间里的异动惊醒。他意念一动,进入空间,发现那棵桃树正在发光。树干上的琥珀色汁液顺着纹路流淌,汇聚成一个个模糊的符文,叶片上的金线交织成一张网,将整棵树笼罩其中。树顶的花苞鼓鼓囊囊的,透出粉白色的光,像是随时会绽放。 “要结果了?”沈言凑近看,发现花苞里隐约能看到果实的轮廓,不是普通的桃子,而是像块圆润的玉石,表面光滑,泛着淡淡的荧光。 就在这时,灵泉突然剧烈沸腾起来,大量的金芒涌向桃树,被花苞吸收。桃树剧烈摇晃,发出“嗡嗡”的轻响,像是在承受巨大的能量。沈言能感觉到,空间里的不朽之气正在被桃树疯狂吸收,它的枝干变得更加古朴,树皮上的纹路竟开始像人脸一样起伏,透着股神秘的气息。 不知过了多久,桃树渐渐平静下来。树顶的花苞缓缓绽放,露出里面的果实——那不是桃子,而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玉珠,通体莹白,里面包裹着一缕金色的气流,像被困住的阳光。玉珠散发着温和的香气,闻一口就让人神清气爽,所有的疲惫都烟消云散。 “这是……桃灵珠?”沈言想起古籍里的记载,有些古木吸收天地灵气,会结出蕴含灵性的果实,能滋养神魂,固本培元。没想到这桃树返祖后,竟结出了这种奇物。 他小心翼翼地摘下桃灵珠,入手温润,像握着一块暖玉。珠子里的金色气流缓缓转动,与他的气息隐隐呼应。他试着将珠子贴近眉心,一股清凉的气流立刻涌入脑海,之前因为练功留下的细微滞涩感瞬间消失,眼前的世界都变得更加清晰。 “好家伙。”沈言把桃灵珠收好,心里又惊又喜。这空间的进化,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不朽之气不仅让植物返祖,还催生出了灵珠这种奇物,若是继续下去,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惊喜。 他看向灵泉,泉水已经恢复平静,却比之前更深邃了,像块巨大的琥珀。泉底隐约能看到一些银色的光点在游动,像是某种细小的生物,沈言知道,那是不朽之气与灵气融合后产生的新生命,是空间进一步“活”过来的证明。 离开空间时,天已经亮了。沈言站在院里,看着真实世界里的桃树,它还只是棵普通的果树,枝桠上挂着几个青涩的小桃子。他忽然觉得,空间里的变化,或许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旧的事物在消亡,却也在以另一种方式重生,不朽的不是形式,而是藏在血脉深处的韧性与潜力。 他不再纠结于是否要寻找更多僵尸,也不再急于让空间进化。有些变化,需要时间沉淀。就像这四九城的混乱终会过去,就像这大锅饭的波折终会平息,就像这空间里的灵植,需要慢慢吸收不朽之气,才能结出最珍贵的果实。 沈言拿起农具,往地里走去。晨露沾在裤脚,带着泥土的清香。他知道,不管空间如何变化,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动荡,脚下的土地,手中的活计,才是最踏实的依靠。而那些藏在空间里的秘密,那些正在悄然发生的异变,不过是这平凡日子里,一点额外的惊喜罢了。 至于未来会怎样?他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只要守着这份安稳,看着桃树结果,看着灵泉流淌,看着这世界一点点变好,就足够了。 第278章 西向邙山 沈言把最后一块金丝楠木板材塞进空间时,车轱辘碾过石子路的“嘎吱”声正好漫进车厢。他掀起帆布帘一角,看了眼身后渐远的四九城轮廓,嘴角勾了勾——从听说西安邙山“埋着半个中国”那天起,这趟西行就注定了。 “沈先生,这趟去西安,真能找着好东西?”车夫老马叼着旱烟,嗓门比车轮声还亮。他是个老江湖,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见沈言塞给他的定金够买三头牛,便知这趟活不简单。 沈言往嘴里丢了颗空间里结的青枣,甜汁在舌尖炸开:“找不找得到另说,先去看看‘七十二冢’的热闹。” 他没说的是,自打空间吸收了那具僵尸的不朽之气,灵泉里的银点越发活跃,偶尔还会凝聚成模糊的“影子”——像秦汉的甲士,像唐代的仕女,一闪即逝。村里的老秀才说,那是地脉深处的“气”被引活了,而华夏地脉最厚的地方,莫过于长安旧地,邙山更是“生在苏杭,死葬邙山”的风水宝地。 车过黄河时,沈言掀开帘子看了半夜。浊浪拍打着船舷,像有无数古人在水下呼吸。他摸出那块从贝勒墓里捡的玉佩,玉上的螭龙纹在月光下泛着柔光——这玉佩自打放进空间浸过灵泉,便总在靠近古坟时发烫,如今烫得厉害,倒像是在催他快些走。 到西安城时,正是秋老虎最凶的日子。城墙根下的老槐树耷拉着叶子,卖水盆羊肉的摊子前却排着长队。沈言刚坐下,就听见邻桌的老汉在唠嗑:“昨儿个邙山那边又炸了响,说是施工队挖着了宝贝,夜里都见着绿光了。” “啥宝贝?该不是又是什么王侯墓?” “谁知道呢,反正这阵子那边管得严,不让随便进。” 沈言端着羊肉碗的手顿了顿。绿光?他想起空间里那棵返祖桃树结的灵珠,也是这颜色。付了钱往邙山赶时,老马咋舌:“沈先生,那地方邪乎得很,前几年有伙盗墓的进去,出来就疯了,见人就喊‘龙王爷要吃人’。” 沈言笑了笑,摸出腰间的短刀——这刀沾过僵尸血,又在空间里淬过灵泉,对付阴邪正好。“放心,咱不碰邪门的,就看看。” 可真到了邙山脚下,才知“看看”有多难。警戒线拉了半里地,穿制服的人来回巡逻,连只兔子都跑不进去。沈言绕到后山,见几棵老柏树下藏着个豁口,刚要钻,就被个戴草帽的老汉按住了肩膀。 “后生,送死呢?”老汉眼里的精光比太阳还亮,“那里面新炸出来的洞,邪性得很,昨儿个有个小伙子不信邪,进去没三步就喊救命,被人抬出来时脸白得像纸。” 沈言挑眉:“大爷知道里头啥情况?” 老汉往他手里塞了个窝头,自己啃着说:“我在这守了三十年陵,啥没见过?这洞通着老早以前的地下河,水都是黑的,夜里能听见哭丧声。前清时就有人想挖,挖着挖着见着副金棺材,刚要抬,就塌了,活埋了七个。” 沈言心里一动。地下河?黑水?倒和他空间里灵泉进化前的样子有点像。他摸出块碎银子递过去:“大爷,借个道,我就看看,不碰东西。” 老汉掂了掂银子,往旁边指了指:“顺着那条沟走,有个旧盗洞,是民国时留下的,能绕到地下河。记住,见着黑水里冒泡泡就赶紧退,那是‘水鬼’换气呢。” 沈言钻进盗洞时,才知“旧”字有多实在。洞壁的土都结了壳,头顶时不时掉点土渣,爬了约莫半柱香,脚才踩到实地上。一股腥冷的潮气扑面而来,比四九城的地宫凉多了。 他打开火把,火苗“噗”地矮了半截,照见前面一片黑沉沉的水,水面平得像镜子,倒映着火光,却没映出他的影子。“水鬼”的说法未必是假。 空间里的玉佩烫得厉害,沈言刚把它掏出来,水面突然“咕嘟”冒了个泡,一圈圈涟漪扩开,竟浮出个巴掌大的青铜片,上面刻着歪歪扭扭的字,像蝌蚪在游。 “先秦的文字?”沈言捞起青铜片,玉佩瞬间贴了上去,“滋啦”冒起白烟。片上的蝌蚪字活了似的,顺着玉佩爬进空间,灵泉里的银点顿时疯了似的乱窜,凝成个穿着秦甲的影子,举着戈往他面前一戳,又散了。 “好家伙,是秦墓。”沈言心脏怦怦跳。这年头能见到秦代的东西,比见着金子还稀罕。他顺着水边往前走,火把照到岩壁上的凿痕,整齐得像刀切的——是人工开凿的水道。 走了没多远,水面突然翻起大浪,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呼”地窜了出来,沈言挥刀就砍,“铛”的一声,火星四溅。那东西掉回水里,露出半截背,竟是块磨得锃亮的铁甲,上面还挂着段铁链。 “是殉葬的甲士俑?”沈言恍然大悟。这地下河怕是秦陵的“水卫”,用铁俑守着,难怪水是黑的——铁甲锈了几千年,把水都染透了。 他不敢再往前走,刚要转身,玉佩又烫了起来。这次水面浮上来的是个陶瓶,瓶口塞着布,打开一闻,一股酒气冲得他直皱眉,却奇香无比。往空间里一扔,灵泉瞬间翻起金浪,那些银点凝成的影子突然齐刷刷跪下,对着陶瓶磕了个头。 “是祭酒……”沈言喃喃道。秦人造墓,常以酒祭地,这瓶酒怕是埋了两千年,竟还没挥发。 正看得入神,身后传来“哗啦”水声。沈言回头,见个铁俑站在水里,半截身子露在外头,铁甲上的锈迹簌簌往下掉,手里的青铜剑闪着冷光。 “还真能动?”沈言握紧短刀,却见铁俑没冲过来,只是对着他手里的玉佩鞠躬,然后转身沉入水底,激起一圈涟漪,再没动静。 他这才发现,玉佩上的蝌蚪字亮得像灯。原来不是来杀他,是来“认主”的? 往回走时,沈言捡了块铁俑的碎片,又装了瓶黑水。刚爬出盗洞,就见老汉在抽烟,见他手里的东西,眼睛瞪得像铜铃:“你真摸了东西?这铁片子可是秦代的‘水甲’,埋在黑水里才不烂!” 沈言把铁片递给他:“大爷留着,镇宅。” 老汉哆嗦着接过去,塞给他个布包:“我昨儿个捡的,看着怪好看,给你。”包里是块巴掌大的玉,雕着只凤鸟,玉质温润,不像凡物。 沈言往空间里一放,灵泉立刻冲出道水柱,把玉洗得发亮。凤鸟眼里的黑点突然转了转,竟像活了。 “这是……” “前几天从土里翻出来的,就在那洞旁边。”老汉挠挠头,“看你是个懂行的,拿着,别白来一趟。” 沈言谢过老汉,坐上马车往城里赶。车窗外,邙山的轮廓越来越远,像头伏在地上的老兽。他摸出那块凤鸟玉,玉里的鸟影扑腾了两下,竟从玉里飞出来,在空间里绕着桃树转了圈,又钻了回去。 “老马,往博物馆方向走。”沈言突然说。 “啊?那这些东西……” “玉留下,铁俑片送过去,就说是施工队挖出来的。”沈言看着空间里灵泉上飘着的陶瓶,酒香漫了满空间,“有些东西,还是让更多人看着好。” 老马虽不懂,还是掉转了车头。沈言靠在车厢上,看凤鸟玉在掌心发亮。他忽然懂了,邙山的宝贝不是金银,是那些埋在土里的春秋——秦人的剑,汉人的玉,唐人的酒,都在等着被人看见,等着有人知道,这土地下藏着多少硬气的骨头,多少活过的日子。 至于空间里的变化?灵泉更清了,桃树上的灵珠又多了颗,银点凝成的影子越来越清晰。沈言笑了笑,往嘴里丢了颗青枣。管它呢,反正这西行的路,才刚开头。 第279章 明暗之间 沈言站在西安城角的铜镜前,看着镜中那张陌生的脸。颧骨高了些,眉骨压得低,嘴角带着道浅浅的疤痕,是用特制的药膏糊出来的——这是他托城里最会“画皮”的戏班师傅弄的易容,连说话的声线都练得粗哑了几分,任谁也认不出他曾是四九城那个温润的兽医。 “沈爷,这模样,就算是您亲娘来了也认不出。”戏班师傅收拾着药膏匣子,眼里带着几分敬畏。他混了半辈子江湖,见过不少“走暗路”的,却没见过像沈言这样,既懂药理,又出手阔绰的,光是那锭足色的银子,就够他全家吃半年。 沈言摸了摸脸上的疤痕,触感和真的一样,甚至能感觉到轻微的刺痛:“多谢师傅。”他没多说,转身将剩下的药膏收进包袱——这药膏能维持半个月,足够他在邙山周边周旋。 盗墓这行当,三分靠眼力,七分靠藏拙。地下的机关粽子凶险,地上的人心更险。前几天他在邙山外围转,就见两个“同行”因为争一个盗洞,当场动了刀子,一个被捅死在乱葬岗,另一个扛着麻袋连夜跑路,连尸体都没埋。这种事,在这埋满古墓的地界,天天都在上演。 离开戏班,他拐进一条僻静的胡同,敲开了一扇挂着“修鞋”木牌的门。门后没有鞋楦,只有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正用布擦着两把乌黑的家伙——是盒子炮,20响的那种,枪身磨得发亮,一看就是用过多年的老枪。 “沈老板,货齐了。”汉子把枪推过来,又扔过去两个鼓囊囊的布包,“子弹两百发,都是正经军工厂出的,还有这雷拐,刚从军火库里顺出来的,炸个盗洞绰绰有余。” 沈言拿起一把盒子炮,掂量了掂量,枪身沉重,扳机顺滑。他虽练了一身功夫,拳脚功夫对付寻常人绰绰有余,可遇上拿枪的悍匪,或是成群结队的盗墓团伙,赤手空拳终归吃亏。这两把盒子炮,近战能打出四十发弹幕,足够在乱枪里撕开一条口子。 “雷拐的引信靠谱?”他问。雷拐是土制炸药,用铁皮裹着,威力不小,就是引信不稳,弄不好会炸到自己。 汉子拍着胸脯:“放心!我亲手调的,快慢都能控,插根香能燃半柱香,点根烟就炸,保准靠谱。” 沈言点点头,将枪和雷拐收进包袱,又递过去一块金条。汉子眼睛都直了,连忙揣进怀里,低声道:“沈老板要是在邙山遇着麻烦,报我‘黑老三’的名号,道上的人多少得给点面子。” 沈言没接话。在这地界,名号不如枪杆子管用。他转身离开胡同,将包袱里的家伙一股脑扔进空间——空间里的灵泉边正好有块空地,他把枪靠在楠木堆上,雷拐摆在灵米袋旁,倒像个小型军械库。 刚走出胡同,就见几个穿黑褂子的人在巷口转悠,眼神阴鸷,腰间鼓鼓囊囊的,显然也是“吃这碗饭的”。沈言低下头,用粗哑的嗓音哼着秦腔,脚步不停——他这张脸,这身装扮,混在流民里毫不起眼,那些人扫了他一眼,没多在意。 接下来几天,他没急着往邙山去,而是在城里转了个遍。城隍庙的老道那里,他用半块玉佩换了十张护身符,黄纸朱砂画的,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老道说这是“开过光”的,能驱邪避煞,沈言却知道,这不过是花钱买个心安,真遇上凶物,还得靠手里的枪和身上的功夫。 “施主印堂发暗,近日恐有血光。”老道捋着山羊胡,眼神浑浊,“这护身符贴身戴着,或许能逢凶化吉。” 沈言笑了笑,将护身符揣进怀里:“多谢道长。”他心里清楚,自己的“血光”不是凶煞带来的,是人。这邙山周围,盯着古墓的不光是散兵游勇,还有些成建制的团伙,据说背后有“大人物”撑腰,手段狠辣,见了独行的盗墓者,往往直接灭口,连尸首都找不到。 他又去药铺买了些药材,雄黄、朱砂、黑狗血,都是民间传说里能对付僵尸鬼怪的东西。黑狗血腥气重,他用酒泡了,装在小瓷瓶里,贴身带着;雄黄和朱砂混在一起,调成膏状,抹在短刀上,刀锋泛着诡异的红光。 “客官买这些东西,是要去山里?”药铺老板是个精明人,打量着沈言的装扮,“最近邙山不太平,听说有‘不干净的东西’出来祸害人,好多猎户都不敢去了。” “做点小生意,混口饭吃。”沈言含糊道,付了钱转身就走。他知道老板说的“不干净的东西”是什么——多半是前几天从盗洞里跑出来的邪物,或是盗墓者自相残杀的尸体,被风吹日晒后变了味,才传出些鬼怪之说。 准备得差不多了,沈言选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再次往邙山去。这次他没走寻常路,而是绕到邙山深处的一片松林,那里有座废弃的山神庙,据说庙底下通着一座汉代的王侯墓,因为地势偏僻,很少有人光顾。 刚到山神庙门口,就听见里面有动静。沈言屏住呼吸,摸到窗沿下,往里一看——三个汉子正围着一盏马灯,手里拿着洛阳铲和绳索,嘴里骂骂咧咧的。 “他娘的,李老四那龟孙,说这庙底下有金器,挖了三天啥都没有!” “再挖挖,这庙地基是夯土的,底下肯定有东西。实在没有,把这庙拆了,木头也能卖几个钱。” 沈言心里冷笑。这伙人是典型的“土耗子”,没什么眼力见,全靠瞎蒙,遇上这种人,最是麻烦,一旦被发现,要么被抢,要么被灭口。 他没惊动他们,悄悄绕到庙后,用折叠铲挖开地面。这里的土果然是夯过的,硬得像石头。沈言摸出雷拐,按照黑老三教的法子,点燃一根香做引信,塞进土里,然后退到远处。 “轰隆”一声闷响,地面炸开个半米宽的洞,烟尘弥漫。庙里的三个汉子吓了一跳,举着家伙冲出来:“谁?!” 沈言没说话,从空间里摸出盒子炮,对准他们。月光下,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冷光,那三个汉子瞬间怂了,手里的家伙“哐当”掉在地上。 “好汉饶命!我们就是来看看,啥都没拿!” 沈言用粗哑的嗓音道:“滚。再让我看见你们,直接崩了。” 三个汉子连滚带爬地跑了,连工具都忘了拿。沈言走过去,一脚把他们的洛阳铲踢进树林,然后走到炸出来的洞口前,用火把往下照——洞不深,能看到下面的青砖墙,果然是座古墓。 他顺着洞跳下去,落在一条狭窄的甬道里。甬道两侧的壁画已经模糊,能看到些车马出行的图案,是汉代的风格。他摸出护身符,揣在胸口,又把抹了雄黄膏的短刀握在手里,一步步往里走。 走了没多远,甬道尽头出现一扇石门,门上刻着两个狰狞的兽头,嘴里衔着铜环。沈言试着推了推,石门纹丝不动。他从空间里摸出另一把盒子炮,检查了一下子弹,然后退后两步,用枪托猛砸兽头。 “哐当”几声,兽头被砸得松动,石门“吱呀”一声开了条缝。一股腐朽的气息涌出来,带着股淡淡的香味,不像尸臭,倒像某种香料。 沈言握紧枪,侧身闪进门里。墓室不大,正中央放着口石棺,棺盖半开着,里面空荡荡的,显然已经被盗过了。但他的目光却被墙角的一个陶罐吸引了——陶罐上缠着锁链,锁链上挂着张黄纸,上面的朱砂符和他买的护身符很像,只是字迹更古老。 他刚要走过去,突然听到身后有风声。沈言猛地转身,盒子炮对准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火把的影子在墙上晃动。 “幻觉?”他皱了皱眉,胸口的护身符突然发烫,烫得他皮肤生疼。他低头一看,护身符上的朱砂字正在变淡,像是被什么东西侵蚀了。 “不好!”沈言心里一紧,刚要后退,石棺里突然传出“咔哒”一声,一只青黑色的手从棺里伸了出来,指甲又尖又长,泛着乌光。 是僵尸!而且比上次在清东陵遇到的更凶,光是气息就让护身符失效了。 沈言毫不犹豫,抬手就扣动了扳机。“砰砰砰”,子弹带着风声射向石棺,打在僵尸身上,发出“噗噗”的闷响,竟只打穿了它的衣服,没伤到骨头。 “好家伙,刀枪不入?”沈言心里一惊,脚下不停,往后退去,同时掏出另一把盒子炮,两把枪同时开火,四十发子弹像雨点般打向僵尸,形成一道弹幕,暂时逼得它无法靠近。 趁着这个空档,沈言摸出黑狗血,猛地泼了过去。狗血落在僵尸身上,发出“滋滋”的声响,冒出黑烟,僵尸的动作明显慢了下来,喉咙里发出愤怒的嘶吼。 “果然有用。”沈言松了口气,趁机抽出短刀,运起气血,刀身泛起红光,猛地冲过去,对着僵尸的脖子砍了下去。 “咔嚓”一声,僵尸的脑袋被砍了下来,滚落在地,眼睛还在死死盯着他。尸身晃了晃,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沈言喘着粗气,收起枪和刀。胸口的护身符已经变成了灰白色,彻底失效了。他看着地上的僵尸脑袋,心里庆幸——还好带了枪和黑狗血,不然今天怕是要栽在这里。 他走到墙角,打开那个陶罐。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卷竹简,上面用隶书刻着些文字,是汉代的兵书。沈言笑了笑,把竹简收进空间——这东西虽不值钱,却比那些金银更有价值。 离开墓室时,天已经快亮了。沈言将洞口重新填好,抹去痕迹,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晨雾里,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松林深处,只留下那座废弃的山神庙,在风中孤零零地矗立着。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邙山的古墓太多,危险也太多,他的易容、枪械、护身符,或许能保一时平安,却保不了一世。但他不在乎,有些东西,值得他冒险去看一看,去守一守。 就像这夜色里的微光,纵然微弱,也能照亮前行的路。而他,就带着这些微光,在明暗之间,继续走着他的路。 第280章 青囊 沈言坐在山神庙的残破神龛上,借着马灯的光翻看着手里的竹简。竹片泛黄发脆,上面的隶书却依旧清晰,一笔一划透着股刚劲——是《青囊经》的残卷,比他在四九城旧书摊见过的任何抄本都要古老。 这是他在一座东汉校尉墓里找到的。那墓被盗得只剩半面土墙,偏在墙角的砖缝里塞着个陶管,陶管里就卷着这卷竹简。盗墓贼大概嫌它“不值钱”,随手扔了,却成了沈言这趟邙山之行最宝贝的收获。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他低声念着,指尖划过竹片上的纹路。以前看风水秘术,只当是故弄玄虚,可自从空间吸收了不朽之气,灵泉里的银点能感应地脉后,他再读这些文字,竟觉得字字珠玑。 就像此刻,他能隐约感觉到山神庙地下的气脉流动——从邙山主峰蜿蜒而来,到这庙底聚成个小小的漩涡,难怪这里虽破败,却没长出半根杂草,连虫蚁都少得可怜。 “沈爷,这破竹子有啥看头?”黑老三蹲在门口抽烟,他是被沈言请来帮忙望风的,见沈言对着堆竹片看了三天,实在摸不着头脑,“昨天那座唐墓里的金佛像,不比这值钱?” 沈言抬头笑了笑,把竹简小心地放进防潮的油布包里:“金佛像能换粮食,这东西能找着更多金佛像。” 他没说谎。这些天靠着从古墓里翻出的风水典籍,他找墓的效率快了不止一倍。《宅经》里说“前有照,后有靠”,他就循着山形水势找“照靠俱全”的地方,十有八九能摸着古墓的边;《葬书》里提“土圭测影,以定方位”,他用根木杆测日影,竟真在一片乱葬岗里找出座没被盗过的西晋墓,里面的青瓷瓶现在正摆在空间的灵泉边,瓶身上的鱼藻纹被泉水养得愈发鲜活。 空间里的“藏品”也越来越杂。除了金银玉器、青铜古器,更多的是典籍书卷——有刻在龟甲上的甲骨文残片,字里行间记着商代的祭祀;有写在绢帛上的医书,墨迹里混着朱砂,治跌打损伤的方子比公社卫生院的还管用;还有几幅山水画,画的是邙山旧景,笔触里能看出唐代的风骨。 这些东西被他分门别类地堆在空间的角落里,灵泉的水汽氤氲着,隔绝了虫蛀和霉变。那棵返祖的桃树如今枝繁叶茂,树冠下正好能摆张楠木桌,他就常坐在桌前,借着灵泉的微光研读那些古籍。 这天夜里,他在一座北魏贵族墓里找到个铜匣,匣子里没有珍宝,只有几本线装书,封皮上写着《撼龙经》。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画着密密麻麻的山脉走势图,每座山都标着“龙”“砂”“水”的注解,旁边还有行小字:“邙山为中龙余脉,葬者必借其气”。 沈言越看越心惊。这书上的图,竟和他用空间银点感应到的地脉走向几乎一致!书里说邙山有“七十二正脉,三百六十余支脉”,每支脉的尽头都有聚气点,正是下葬的绝佳之地。他按图索骥,果然在一处标着“卧虎形”的山坳里,找到了座从未被人发现的隋代墓。 墓里的棺椁早已朽烂,却在棺床底下藏着个石函。打开石函,里面没有金银,只有块巴掌大的罗盘,盘面刻着二十八星宿,指针不是铁的,而是用某种玉石打磨而成,放在手里能感觉到微弱的震颤,对准地脉方向时,指针会发出淡淡的绿光。 “这是……寻龙盘?”沈言想起《撼龙经》里的记载,传说有种罗盘能感应地脉龙气,看来就是这东西了。他把罗盘放进空间,立刻感觉到灵泉里的银点疯狂跳动,像是在和罗盘呼应。 有了寻龙盘和各种风水典籍,沈言在邙山简直如鱼得水。别人拿着洛阳铲漫无目的地瞎刨,他却能靠着“望气”“观形”,直捣黄龙。一座被认为是空墓的汉墓,他根据“气口必在东南”的说法,在东南角的砖墙后找到暗格,里面藏着十几枚汉代的金错刀;一片被当成普通荒坡的地方,他看出“水绕明堂”的格局,往下挖了不到三尺,就见着了唐代的砖室墓。 黑老三看得直咋舌,说他是“活神仙”,沈言却只是笑笑。他知道,自己能有这般能耐,一半靠古籍指点,一半靠空间辅助——空间里的银点能让他直观地“看到”气脉流动,那些风水秘术,不过是把这种流动总结成了规律。 他甚至开始尝试“改气”。在一座宋代墓的入口处,他发现那里的气脉被山洪冲得紊乱,导致墓里积水严重。按照《青囊经》里的法子,他在墓外不远的地方挖了条浅沟,引旁边的山泉水绕墓而过,竟真的让紊乱的气脉慢慢平复,墓里的积水也奇迹般地退了下去。 “这哪是盗墓,简直是在修坟。”沈言自嘲道,却也明白,这些风水秘术的本质,其实是古人对自然规律的总结——如何顺应山势,如何利用水流,如何让逝者安息,其中藏着的是对天地的敬畏。 这天,他在一座唐代才女的墓里,找到本《葬余杂记》。书里没讲风水,反而记着些下葬时的琐事:“亡者生前爱菊,墓侧必种之”“随葬笔砚,非为富贵,恐其寂寞”。字里行间满是温情,让沈言心里一动。 他走出墓,见墓旁果然有片野菊,虽然长得杂乱,却开得正盛。他从空间里舀了些灵泉水,悄悄浇在菊花根上。看着菊花在泉水的滋养下愈发鲜艳,他忽然觉得,自己收集这些典籍,研究这些秘术,或许不只是为了找墓,更是为了触摸那些逝者的温度——他们如何看待生死,如何与天地相处,都藏在这些文字和布局里。 黑老三又找到座新墓,催着他去“拿东西”,沈言却摇了摇头:“这墓的气脉很弱,里面怕是没什么值钱的,别白费力气了。” “那您还研究它干啥?”黑老三不解。 “你看这墓的朝向,”沈言指着墓碑的方向,“坐北朝南,前有溪水,后有靠山,是普通百姓能找到的最好风水了。他们或许没多少钱财,却也想在死后借点天地之气,图个安宁。”他顿了顿,“这种墓,不挖也罢。” 黑老三愣了愣,没再说话。他跟着沈言这些日子,见他拿过不少宝贝,却也是第一次见他对一座“空墓”如此上心。 沈言没解释。他只是把《葬余杂记》放进空间,和那些风水典籍放在一起。他知道,自己对这些秘术的理解,正在慢慢改变——从最初的“找宝工具”,变成了对古人智慧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 夜里,他坐在桃树下,翻看着新找到的《雪心赋》。书里说“天地同流,天人合一”,他忽然明白,所谓风水,不过是让人、逝者、天地达成一种平衡。就像他的空间,灵泉滋养植物,植物净化空间,僵尸的不朽之气又被这一切转化,形成循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风水”? 窗外的月光洒进空间,照在寻龙盘上,指针微微转动,绿光与灵泉的金芒交相辉映。沈言合上书,心里一片平静。他不知道自己还会在邙山待多久,也不知道还能找到多少典籍秘术,但他清楚,这些东西已经成了他的一部分——不是用来炫耀的本事,而是看待世界的另一种眼光。 这种眼光让他明白,邙山地下埋着的不只是尸骨和珍宝,更是一个民族对天地、对生死的思考。而他,不过是个偶然的发现者,在这些古老的智慧里,慢慢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至于明天去哪里找墓?沈言笑了笑,看向寻龙盘。指针正指向邙山深处,那里有片从未被人踏足的密林,想必又藏着新的秘密,新的故事。 第281章 土行 沈言站在邙山深处的断崖边,望着脚下被暮色染成墨色的沟壑。寻龙盘的指针正疯狂颤动,绿光映得他半边脸发绿——这下面藏着座了不得的大墓,气脉之盛,连空间里的银点都跟着沸腾。 他深吸一口气,意念一动,右手缓缓探向地面。指尖刚触到泥土,脚下的黄土就像活了似的,顺着他的指缝往上涌,在掌心聚成个小小的土球,然后“嗖”地一下钻进空间。 这是他这些天练出的新本事。空间的收纳能力本就逆天,自打吸收了几具僵尸的不朽之气,更是能直接“吞噬”固体——只要他愿意,方圆丈许的土块、石块,都能被瞬间收进空间,再按他的意志重新堆砌。打盗洞?根本用不着洛阳铲,手一伸一收,就是条笔直的通道,比土行孙还利索。 此刻,他就像在玩泥巴。左手伸出去,收走半面山壁的黄土,露出里面青灰色的墓砖;右手再一放,那些黄土又乖乖填回原处,只留下个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连杂草都能精准复位,看不出丝毫痕迹。 “比戏法还灵。”沈言自嘲地笑了笑,猫腰钻进洞口。通道是他用空间“啃”出来的,四壁光滑如镜,连个土渣都没有。走了约莫十丈,脚下传来“空”的回响——到墓室了。 他没有贸然出去,而是先放出一缕空间气息探查。这是他从古籍里学的“望气术”变种,能通过空间里银点的反应判断吉凶。此刻,银点在他识海里疯狂闪烁,像被投入滚油的火星——不是凶险,是兴奋。 “有好东西。”沈言精神一振,右手猛地一收,身前的墓砖瞬间消失,露出个黑黢黢的墓室。火把刚举起来,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寒气逼得矮了半截。 这墓室极大,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穹顶画着星辰图,虽已褪色,仍能看出北斗七星的轮廓。正中央停放着一具巨大的石椁,椁身雕着九龙戏珠,龙睛竟是用红宝石嵌的,在火光下闪着妖异的光。 诡异的是,石椁周围跪着十几个“人”,都穿着唐代的明光铠,手里握着长戟,却一动不动,皮肤青黑,甲胄上锈迹斑斑——是殉葬的武士俑,却透着股活物的气息。 沈言刚往前走了两步,那些武士俑突然“咔嚓”一声转动脖颈,空洞的眼眶对准了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竟和他之前遇到的僵尸一模一样! “好家伙,一屋子‘硬菜’。”沈言非但不怕,反而眼睛发亮。这些武士俑显然是被某种秘术炼成了“活尸”,不朽之气比普通僵尸浓郁十倍,若是收进空间,怕是能让灵泉直接进化。 他没掏枪,也没拔刀,只是往前踏了一步,体内气血猛地爆发。练武练到他这个境界,气血之盛堪比熔炉,本就是阴邪之物的克星。果然,那些武士俑的动作明显迟滞了,身上的锈迹簌簌往下掉。 “来啊。”沈言勾了勾手。一个离他最近的武士俑猛地扑过来,长戟带着破风之声刺向他心口。沈言侧身避开,右手闪电般探出,抓住戟杆,运力一拧。 “咔嚓”一声,精铁打造的戟杆竟被他生生拧断。他顺势一脚踹在武士俑胸口,那家伙像被攻城锤砸中,倒飞出去,撞在石椁上,碎成了几截,露出里面森白的骨头——竟是用真人尸骨混合铁水浇筑的! “够狠。”沈言心里骂了一句,手上却没停。他像穿花蝴蝶似的在武士俑中间穿梭,时而用气血震退它们,时而伸手一收,将扑过来的活尸直接扔进空间。 空间里顿时炸开了锅。灵泉疯狂翻涌,金色的泉水像有了生命,主动包裹住那些活尸,发出“滋滋”的声响。活尸身上的阴煞之气被迅速抽离,化作一缕缕黑烟融入泉眼,而它们的尸骨则被银叶灵草的根系缠绕,慢慢分解成灰白色的粉末,成了灵田最好的肥料。 “还不够。”沈言目光落在石椁上。这椁里的主儿,才是真正的“大补”。他走到石椁前,双手按在椁盖两侧,深吸一口气,空间之力全力发动。 “起!” 重达千斤的石椁盖竟被他硬生生抬起半尺,一股更浓郁的寒气从缝隙里喷涌而出,带着股淡淡的龙涎香。沈言探头一看,椁里躺着具尸体,穿着金丝龙袍,面容栩栩如生,竟像是睡着了一般,只是脸色青得吓人。 尸体眉心贴着一张黄纸符,上面用朱砂画着复杂的符文,正是这符镇压着它的凶性。沈言认得,这是《抱朴子》里记载的“镇龙符”,专克王侯将相死后化的“凶煞”。 他刚要伸手去揭符,那尸体突然睁开眼,瞳孔是纯黑的,没有一丝白,猛地坐了起来,双手抓向他的喉咙。 “终于醒了。”沈言早有准备,侧身躲过,同时右手一收,将石椁盖彻底收进空间。没了椁盖压制,那尸体身上的气势暴涨,龙袍无风自动,周围的空气都凝结成了白霜。 这才是真正的“僵尸王”!比之前遇到的所有僵尸加起来都凶,身上的不朽之气浓得化不开,连沈言的气血都被压制了几分。 “试试这个。”沈言掏出那把抹了雄黄朱砂的短刀,迎着僵尸王冲了上去。刀光与爪影碰撞,发出金铁交鸣之声。他发现,这僵尸王不仅力大无穷,动作还异常灵活,竟能避开他的大半攻势。 打了十几个回合,沈言渐渐摸清了它的套路。这东西虽凶,却被镇龙符压制了部分神智,只会凭着本能攻击。他虚晃一招,故意卖了个破绽,等僵尸王扑过来时,突然矮身,短刀顺着它的脊椎缝隙刺了进去。 “嗷——”僵尸王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嘶吼,浑身剧烈颤抖,身上的龙袍寸寸碎裂,露出青黑色的皮肤下盘结的筋络,像老树的根。 沈言没给它喘息的机会,左手按住它的头顶,空间之力全力发动。一股巨大的吸力从掌心传来,僵尸王的身体像被抽空的气球,迅速干瘪下去,体内的不朽之气化作一道黑金色的气流,被强行拽进空间。 就在僵尸王被彻底收进空间的瞬间,沈言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悸。他猛地回头,只见墓室角落的阴影里,飘着十几个半透明的影子,都是宫女打扮,面目模糊,正瑟瑟发抖——是鬼魂! 这些鬼魂显然是被僵尸王的凶性震慑,一直不敢出来。沈言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把它们也收进空间。古籍上说,鬼魂属“阴灵”,虽不如僵尸的不朽之气霸道,却蕴含着纯粹的精神能量,或许能滋养空间的“灵智”。 他掏出从道观求来的护身符,捏在手里,念动从《太平经》里看来的短句。那些鬼魂似乎感觉到了善意,不再躲闪,主动飘到他面前。沈言心念一动,将它们尽数收进空间。 空间里再次发生剧变。灵泉吸收了僵尸王的不朽之气,彻底变成了金色,泉眼处浮现出一张模糊的人脸轮廓,像是有了意识。而那些鬼魂则被银叶灵草包裹,化作点点荧光,融入桃树的枝叶间,桃树上的灵珠瞬间亮了起来,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沈言能清晰地感觉到,空间变得“活”了。他甚至能“听”到灵泉流淌的“声音”,“闻”到桃树开花的“香气”,这种联系比之前紧密了百倍。 他看了眼空荡荡的墓室,除了那十几个破碎的武士俑残骸,什么都没剩下。石椁里的金银珠宝他一件没拿,比起这些,僵尸王和鬼魂带来的空间进化,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离开时,他顺手将镇龙符收了起来。这符材质特殊,或许能用来制作更强的“驱邪符”。通道被他用黄土重新填满,恢复了断崖的原貌,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站在崖边,沈言感受着空间里澎湃的能量,嘴角忍不住上扬。邙山果然没让他失望,这里的“宝贝”,比他想象的还要多。 他抬头看向更深的山脉,寻龙盘的指针依旧在颤动,绿光比刚才更亮了。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僵尸、更多的鬼魂,等着他去“收取”。 沈言握紧了拳头,转身往山脉深处走去。夜色是他最好的掩护,空间是他最强的武器。在这片埋着无数秘密的土地上,他的“寻宝”之路,才刚刚进入高潮。而他的空间,也将在这些阴煞与不朽的滋养下,变得越来越强,越来越神秘。 第282章 月照灵府 沈言把最后一缕魂魄收入空间时,指尖的触感像穿过一片冰凉的薄雾。那是个唐代舞姬的残魂,只剩下半片衣袖的虚影,却仍在固执地旋转,直到被灵泉的金光包裹,才渐渐消散,化作点点银辉,飘向空间新出现的那轮圆月。 是的,圆月。 就在他收完第三具千年僵尸的刹那,空间顶部那片原本灰蒙蒙的“天幕”突然裂开道缝隙,一缕清辉倾泻而下,随后便凝出了一轮玉盘似的月亮。那月亮不发光,却能映亮万物,将灵泉照得如铺银霜,连桃树叶脉里的金线都染上了层朦胧的白。 “这是……太阴之力?”沈言仰头望着圆月,忽然觉得眉心发烫,像是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他盘膝坐下,闭上眼,无数文字竟凭空浮现在脑海里,墨迹如月光般清冷,组成一篇古老的法门——《太阴秘法》。 开篇第一句就让他心头剧震:“太阴者,月之精也,凝于尸,聚于魂,千年不腐者,皆借其力。” 原来如此。僵尸的不朽,魂魄的不散,根本不是什么邪术,而是无意识地吸收了太阴之力——也就是月亮的精华。而他的空间吸收了足够多的不朽之气与阴魂,竟自行引动了太阴之力,凝出月轮,还解锁了这门传承。 他试着按照秘法记载,引导体内气血与空间的月辉相呼应。起初还滞涩无比,就像油锅里掺了水,两股力量处处相斥。可当他想起那些僵尸体表的寒霜、魂魄消散前的微光,忽然福至心灵——太阴之力并非至阴至寒,而是像月光一样,清冷中藏着生机,需要以柔化刚。 他放缓呼吸,让气血如流水般缓缓运转,不再像之前那样刚猛如烈火。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空间里的月辉仿佛受到了牵引,丝丝缕缕地落下来,顺着他的毛孔钻进体内,与气血交织缠绕。 原本炽热的气血像是被月光洗过,添了份温润的韧性,运转起来更加圆融;而那些月辉也沾了血气的活意,不再冰冷刺骨,反而带着种滋养神魂的清凉。 “原来如此……”沈言睁开眼,眸子里竟映着两轮月亮,一在天上,一在眼底。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与空间的联系又深了一层,甚至能借着月辉“看”到空间里的每一粒尘埃。 灵泉边,那具刚收进来的千年僵尸正被月辉笼罩。它身上的青黑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露出的皮肤竟泛着玉石般的光泽,原本狰狞的面容也变得平和,仿佛只是睡着了。而它体内逸散的不朽之气,不再是之前的黑雾,而是化作银白色的气流,一半融入月轮,一半钻进灵田。 灵田里的灵米突然“拔节”生长,谷穗上的光膜染上了月白,沉甸甸地弯下腰;银叶灵草的叶片边缘凝结出细小的冰晶,却丝毫不影响生长,反而越发青翠;最惊人的是那棵桃树,枝头竟挂上了串串月牙形的花苞,花苞外层裹着层白霜,透着淡淡的清辉。 “这才是真正的进化。”沈言站起身,走到石椁旁。这是他刚从一座隋代王侯墓里整体收进来的,椁身刻着“太阴炼形”的铭文,之前还看不懂,此刻对照《太阴秘法》,才明白这是古人利用太阴之力保存尸身的法子。 他伸手按在椁盖的铭文上,运转秘法。月辉如水流淌,顺着铭文的纹路游走,椁盖竟自行打开了。里面躺着的尸身穿着紫色朝服,虽已干枯,却没有丝毫腐朽,皮肤下的血管隐约可见,像是随时会重新搏动。 “不是僵尸,是‘太阴炼形’失败的产物。”沈言看着尸身眉心那点淡淡的黑气,明白了。这人死前想借太阴之力成仙,却功亏一篑,成了不上不下的“活死人”,既没有僵尸的凶性,也没有魂魄的灵智,只能永远躺在这里。 他没把尸身扔进灵泉,而是按照秘法记载,在灵田边挖了个坑,将其埋下,再浇上月辉浸染的灵泉水。刚埋好,地面就冒出了嫩芽,嫩芽迅速生长,开出朵朵白色的花,花瓣形状竟和朝服上的花纹一模一样。 “以尸养花,以花聚阴……”沈言喃喃道,《太阴秘法》里的记载果然不假。太阴之力并非只能用来炼尸,更能滋养万物,只是看使用者如何引导罢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一边继续在邙山寻找“货源”,一边钻研《太阴秘法》。他发现这门传承包罗万象,不仅能炼化阴煞,还能借着月辉推演阵法、卜算吉凶,甚至能让他短暂地“隐身”在阴影里——这对他盗墓来说,简直是神技。 在一座北魏大墓里,他遇到了个棘手的“吊死鬼”。那鬼魂生前是个宫女,怨气极重,能引动墓里的阴风,吹得人魂魄不稳。沈言没像之前那样直接硬收,而是运转太阴秘法,指尖凝出一缕月辉,轻轻点向鬼魂眉心。 月辉如清水,瞬间浇熄了鬼魂身上的黑气。它愣了愣,似乎恢复了些神智,对着沈言盈盈一拜,化作一道白光飞进空间,融入那轮圆月。空间的月轮顿时亮了几分,连带着沈言脑海里的秘法都清晰了少许。 “原来还能这样。”沈言恍然大悟。太阴秘法的真谛不是“消灭”,而是“引渡”,将阴煞之气转化为纯粹的太阴之力,这才是空间进化的关键。 他开始有选择地收取僵尸和魂魄。那些被怨气驱动、见人就咬的凶物,他会先以气血打散其凶性,再用秘法引渡;而那些尚存一丝神智的残魂,他则直接以月辉引导,让它们自愿融入空间。 空间的月轮越来越亮,甚至能在夜晚透过空间壁垒,在他头顶映出淡淡的光晕。灵泉里的水变得更加清澈,能直接映照出月轮的影子,喝一口,不仅能滋养身体,还能让心神宁静,连练武时的戾气都消散不少。 这天夜里,他在一座唐代公主墓的壁画上,发现了与《太阴秘法》相似的图案。壁画上画着一群宫女在月下起舞,舞姿与秘法里的“太阴步”如出一辙。他试着按照壁画上的姿势舞动,空间的月轮立刻呼应,洒下大片清辉,将他笼罩其中。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仿佛能随着月光飞翔。舞到兴起时,他伸手一收,墓里那些散落的玉佩、瓷器竟自动飞到他面前,排着整齐的队列,像是被无形的手牵引。 “这是……御物之术?”沈言又惊又喜。《太阴秘法》里说,修为精深者能以月辉御使万物,没想到他才刚入门就摸到了门槛。 离开墓时,天已微亮。沈言站在邙山之巅,望着东方泛起的鱼肚白,空间里的月轮正缓缓隐去,仿佛在与天边的朝阳交替。他忽然明白,太阴与太阳,本就是天地两极,缺一不可。就像他的气血与月辉,看似相克,实则能相辅相成,共同铸就更强的力量。 他摸出寻龙盘,指针正指向邙山最深处,那里的太阴之力浓郁得几乎凝成实质。沈言笑了笑,纵身往山下走去。他知道,《太阴秘法》的传承才刚刚开始,空间的进化也远未结束。 而这片埋葬了无数秘密的邙山,就是他最好的“道场”。每一具不朽的僵尸,每一缕不散的魂魄,都是滋养他与空间的养分,让他在这乱世之中,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至于这条路通向何方?沈言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他只需要跟着月光的指引,一步一步走下去,就像那些沉睡在地下的古人,用自己的方式,与这片土地,与这轮明月,紧紧相连。 第283章 长生 沈言伸出手指轻轻触摸到空间月轮的边缘处,当他的指尖触碰到那一层薄薄的光晕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那触感如同清凉的泉水一般,但其中似乎蕴含着某种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仿佛有一个微弱但持续不断的脉搏跳动声从那股能量之中传出…… 就在这时,《太阴秘法》的最后一卷突然出现在沈言的脑海深处,并开始以一种缓慢而稳定的速度逐渐展开。随着书页的翻动,那些原本应该是黑色墨汁写成的文字此刻竟然变成了银色的光芒!这些光芒就像是流动的月光一样在空气中闪烁着,然后慢慢地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两个巨大而醒目的字——! 然而这个所谓的并非是传统意义上那种让身体永远保持不死状态、成为行尸走肉般存在的僵死之道;相反地,这里所追求的乃是灵魂能够与整个宇宙万物融为一体、自由自在生活的境界 沈言静静地凝视着眼前位于灵泉旁边那一具沐浴在皎洁月色之下的千年僵尸。经过长时间岁月流逝以及太阴之力长期熏陶后,如今这具尸体身上已经完全失去了当初狰狞恐怖的煞气和凶恶气息;取而代之的则是其肌肤表面呈现出类似玉石般晶莹剔透且散发着温润光泽的质感,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会误以为这只是一名正在沉睡中的仙人罢了。 可是只有沈言自己心里清楚明白,这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老。因为此时此刻躺在那里的仅仅剩下一副被太阴之力深度侵蚀过、宛如一具被腌制过的空壳而已,实际上跟路边随处可见的坚硬石头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长生者,非形不朽,乃神不灭。”他低声念着秘法里的句子,抬头看向空间的月轮。那轮圆月此刻清晰得能看见桂树的影子,是无数阴魂与不朽之气凝练而成,却又超脱了阴煞的范畴,成了纯粹的“太阴之核”。 这些天,他按秘法指引,将收取的僵尸与魂魄一一炼化。凶戾的僵尸被月辉剥离煞气,躯壳化作灵田的肥料,滋养出的灵草带着月华的清冽;怨毒的鬼魂被引渡净化,残魂融入月轮,让圆月的光辉越发温润,甚至能映照出人的心事。 在一座战国大墓里,他找到具青铜棺,棺中躺着个身着玄衣的老者,尸体不腐,手边还放着一卷竹简,写着“吐纳月精,以求超脱”。沈言认出这是战国时方士的遗骸,看竹简记载,他生前曾效仿嫦娥奔月,试图以月精淬炼肉身,却功败垂成,成了介于人与僵之间的存在。 他没有将老者的尸身扔进灵泉,而是以太阴秘法催动月轮,缓缓将其笼罩。老者的尸身渐渐透明,最后化作一道青芒,一半融入月轮,一半钻进沈言的眉心。刹那间,无数画面涌入他脑海——方士在月下吐纳的身影,在丹炉前熬制灵药的专注,临终前望着月亮的遗憾…… “原来如此。”沈言睁开眼,眸中月辉流转。这方士虽未成功,却为他印证了秘法的路径:长生不是固守肉身,而是让神魂与太阴之力相融,如月亮般盈亏有序,生生不息。 他开始尝试秘法中的“月魂吐纳”。每到月圆之夜,便盘膝坐在空间的桃树下,引月轮的清辉入体,冲刷神魂。起初只觉清凉,后来渐渐能“看”到自己的魂魄——像团朦胧的光,在月辉中缓缓舒展,边缘还沾着些尘世的浊气。 这些浊气是生老病死的印记,是七情六欲的残留,正是阻碍长生的枷锁。月辉每冲刷一次,浊气便淡一分,神魂便凝实一分。到后来,他甚至能将神魂短暂地送出体外,附在飘落的桃叶上,俯瞰整个空间,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让他真切地触摸到了“长生”的微光。 空间的变化也越来越惊人。灵泉的水舀出来,置于空气中三日不腐,倒在伤口上,竟能加速愈合,带着淡淡的再生之力;桃树上结的灵珠,不再是单纯的温润,而是蕴含着一丝神魂本源,沈言试着服下一颗,只觉脑海清明,之前修炼留下的暗伤都隐隐作痛,仿佛在被修复。 最奇特的是那些从古籍里“活”过来的影子。秦甲士的虚影不再只是跪拜,偶尔会在月轮下演练阵法;唐代舞姬的残魂跳出完整的《霓裳羽衣舞》,舞姿与壁画上的分毫不差。它们不再是冰冷的印记,而成了有“记忆”的灵体,仿佛在以这种方式延续着生前的存在。 “这或许就是另一种长生。”沈言看着舞姬的身影,心里忽然敞亮。人活一世,不过百年,可思想、技艺、故事却能借着文字、器物、甚至魂魄流传下去,这不就是神魂的延续吗?太阴秘法的真谛,或许不是让人成为不死的怪物,而是让人找到留住“真我”的方式。 这天,他在邙山深处找到座汉代炼丹炉,炉壁上刻着与太阴秘法相似的符文。他将炼丹炉收进空间,置于月轮之下,又往炉里添了灵泉、桃叶、灵珠粉末,以月辉催动。三天后,炉中凝结出三枚银白色的丹丸,散发着淡淡的桂花香。 按秘法记载,这是“月华丹”,能稳固神魂,抵御岁月侵蚀。沈言没有立刻服用,而是将其中一枚埋进灵田。第二天,埋丹的地方长出株从未见过的植物,叶片如月牙,开花如星子,结出的果实竟与月华丹一模一样。 “生生不息,才是长生。”他拿起一枚月华丹,对着月轮细看。丹丸里流转的不是死寂的能量,而是鲜活的生机,像极了这世间万物的轮回。 他开始减少收取僵尸与魂魄,不再刻意追求空间的进化。偶尔遇到凶煞,也只是以秘法净化,让其化作月辉的一部分,不再执着于“炼化”。他明白,长生不是掠夺,而是融入,像月亮融入夜空,像草木融入大地,自然而然,不违天道。 这天夜里,他站在邙山之巅,望着天边的圆月,与空间里的月轮遥遥相对。两者的光辉交融在一起,将他笼罩其中。他试着放开神魂,让其顺着月华流淌,竟真的“飘”了起来,俯瞰着脚下的邙山——无数古墓在地下沉睡,无数魂魄在月光中低语,无数故事在岁月里沉淀。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长生与否,似乎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曾触摸过月亮的温度,曾聆听过古人的低语,曾在这片土地上,以自己的方式,留下过属于自己的印记。 他转身往山下走去,脚步轻快。空间里的月轮依旧明亮,灵泉依旧流淌,桃树依旧结果。这些不再是追求长生的工具,而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像左手与右手般自然。 至于未来?或许有一天,他会像那些古人一样,化作一道青芒,融入这轮明月,继续俯瞰着这片土地的兴衰;或许会在尘世中慢慢老去,将太阴秘法与空间的秘密,藏进某座古墓,等待下一个有缘人。 但无论如何,此刻的月光很好,脚下的路很清晰,这就够了。 第284章 太阳法刀 沈言蹲在空间的桃树下,指尖抚过碗口粗的枝干。树皮上的琥珀色汁液已经凝固,凝成细碎的晶点,在月轮清辉下闪着微光。这棵由普通果苗返祖而成的奇树,如今已堪称灵根——吸收过僵尸的不朽之气,滋养过鬼魂的太阴之力,枝干里流淌的不仅是树汁,更有凝练的灵韵,用来炼制太阴戮神刀的本命法器,再合适不过。 他取出那把陪伴多日的短刀,刀身在月辉下泛着冷光。这刀虽锋利,却只是凡铁,承载不起太阴秘法的威力。《太阴戮神刀》谱开篇就言:“法刀者,非铁非钢,乃神与气合,阴与阳济,方能动杀伐,斩虚妄。”也就是说,真正的法刀不在形,而在神,需以灵材为骨,以神魂为魂,方能练成。 “尺寸么……”沈言摩挲着下巴,目光在桃树的枝干上游走。谱中说,法刀尺寸需“合阴阳之数”,长一尺二寸为阳数,应十二地支;长九寸为阴数,应九宫八卦。 lonr虽威力强,却需耗费更多神魂温养,稍有不慎便会反噬。 他最终选了段三尺长的侧枝。这段枝干向阳而生,却又常被月辉笼罩,阴阳交融得恰到好处,截面纹理呈天然的太极图案,是天赐的灵材。沈言没有用锯子,而是运转太阴秘法,指尖凝出一缕月辉,像最锋利的刀,轻轻划过枝干。 “嗤”的一声,枝干应声而断,切口光滑如镜,没有丝毫损伤周围的木纹。断口处立刻渗出琥珀色的汁液,却被他以月辉封住,不让灵韵流失。他抱着这段枝干走到灵泉边,用泉水细细清洗,洗去附着的尘土,露出里面温润的木质——竟泛着淡淡的玉色,隐约能看到金线般的脉络在流动。 接下来是塑形。沈言没有参照寻常刀具的样式,而是按照《太阴戮神刀》谱中的图录,以指为刀,一点点雕琢。刀身要窄而薄,像月牙的弧度,便于引动月辉;刀柄需刻上“太阴戮神”四个古篆,用来凝聚神魂;最关键的是刀脊,要凿出七道细槽,对应北斗七星,能增强对太阴之力的引动。 他雕得极慢,每一刀都凝聚着心神,引空间月辉融入刻痕。三天三夜后,一把初具雏形的木刀终于成型。长一尺二寸,宽三寸,通体呈淡金色,刀身流转着月华般的光泽,握在手里不沉不飘,仿佛与手臂浑然一体。 “还差最后一步。”沈言深吸一口气,划破指尖,挤出三滴精血,滴在刀身上。精血渗入木质,沿着金线脉络游走,最后在刀柄的古篆上凝聚成一点殷红,像活了过来。这是“以血养器”,让法器与自身神魂建立最紧密的联系。 当最后一滴精血被吸收,木刀突然发出一声轻鸣,周身腾起淡淡的白芒,自动挣脱他的手,悬浮在月轮之下,开始自行吸收太阴之力。沈言能感觉到,自己的神魂与木刀之间多了条无形的线,他能清晰地“看”到木刀内部的灵韵流转,甚至能“听”到它渴望更多力量的悸动。 “成了。”他露出笑容。这把桃木雕成的法刀,虽还未炼成“气状”,却已具备了法器的雏形,接下来只需按秘法温养,将其炼化入丹田,与太阴之力相融,便可化作无形刀气,随心意而动。 为了加速炼化,沈言开始在京郊四处搜寻辅助材料。按谱中记载,太阴法刀需“三灵辅”——灵玉、古铜、阴煞,方能补足灵材的缺憾,让刀气更具锋芒。 他先去了潘家园的旧货市场。此时的市场虽不如后世繁华,却藏着不少真东西。沈言用一块从唐代墓里摸出的玉佩,换了块巴掌大的和田白玉。这玉质地温润,里面藏着丝淡淡的水纹,是上好的灵玉。他将玉块扔进空间,让其在月轮下吸收太阴之力,准备日后融入刀身,增强法刀的“润”性。 接着,他又在一座废弃的清代王府遗址里,找到了些残破的青铜鼎碎片。这些碎片来自祭祀用的礼器,沾染过香火之气,又在地下埋了百年,阴阳交融,正是所需的“古铜”。沈言将碎片收进空间,用灵泉水浸泡,去除锈迹,露出里面泛着青光的铜质——这些铜精将用来增强法刀的“刚”性。 最后是“阴煞”。这东西最不缺,京郊的乱葬岗、废弃的古宅里多的是。但沈言没有滥杀,而是循着太阴秘法的指引,找到一处明代太监的墓。墓里的尸骨早已朽烂,却残留着一股极重的怨气,是典型的“阴煞之根”。 他没有直接收取,而是将桃木法刀悬在墓上,运转秘法。法刀自动吸收那些怨气,刀身的白芒渐渐染上一层淡淡的青黑,却丝毫不显邪异,反而透着股凛然的杀气。当最后一缕怨气被吸收,法刀轻鸣一声,飞回他手中,刀柄的殷红古篆越发鲜艳。 “润、刚、煞,三性俱全。”沈言握住法刀,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力量比之前强盛了数倍。他试着挥了挥,刀身带起的气流竟让空间的月轮都微微颤动,刮过灵田的泥土,留下一道光滑的浅沟——这还只是法器雏形,若是炼成刀气,威力可想而知。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开始按秘法炼化法刀。他盘膝坐在月轮下,将桃木刀置于丹田前,引导太阴之力与自身气血包裹住它,一点点压缩、淬炼。这过程极其痛苦,法器的灵韵与神魂碰撞,像有无数根针在刺,但他咬牙坚持着——每一次碰撞,法刀就缩小一分,与他的联系也紧密一分。 半个月后,桃木刀已缩小到寸许长,像块温润的玉坠,悬浮在他丹田气海之中,被太阴之力与气血包裹,缓缓旋转。沈言能感觉到,自己心念一动,丹田的法刀便会腾起一股无形刀气,顺着经脉流转,汇聚于指尖——虽然还很微弱,却已具备了斩断顽石的锋芒。 这天夜里,他在京郊一座清代贝勒墓里,遇到了个棘手的“黑影”。那黑影无形无质,能穿透墙壁,专吸人精血,连他的气血都压制不住。沈言眼神一凝,心念动间,丹田的法刀微微一颤,一缕银白色的刀气顺着手臂射出,斩向黑影。 “嗷——”黑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被刀气斩成两半,化作黑烟消散。沈言能感觉到,法刀吸收了黑影的阴煞,丹田处传来一阵温热,刀气似乎又凝实了几分。 “太阴戮神,果然名不虚传。”他握紧拳头,心中豪情万丈。这把以桃木为骨、以神魂为魂的法刀,不仅能斩有形之物,更能斩虚妄之影,正是太阴一脉镇派之术的威力。 离开古墓时,天已破晓。沈言站在晨光里,感受着丹田中法刀的悸动,知道自己的修炼之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把法刀,将是他行走乱世的又一依仗,无论是面对盗墓的悍匪,还是阴邪的凶物,都能让他多一份底气。 至于未来?他会继续寻找灵材,不断温养法刀,直至将其彻底炼成无形无质的刀气,与神魂相融,真正达到“太阴戮神”的境界。而这片埋藏着无数秘密的华夏大地,就是他最好的修炼场,每一次探险,每一次淬炼,都将让这把法刀越发锋利,让他的道心越发坚定。 第285章 刀随神动 沈言站在京郊一处废弃的箭楼顶端,望着远处四九城的轮廓在暮色中渐渐模糊。丹田气海之中,那寸许长的桃木法刀正随着他的呼吸轻轻颤动,银白色的刀气如发丝般缠绕其上,每一次流转都带着太阴之力特有的清冽。 “果然是随神而动。”他低声自语,指尖微动。刹那间,一缕刀气顺着经脉窜出指尖,悄无声息地斩向旁边的断墙。砖石砌成的墙垛无声无息地裂开一道缝隙,截面光滑如镜,连飞溅的碎石都被刀气的余劲碾成了粉末。 这便是太阴戮神刀最玄妙之处——它不依赖蛮力,不执着于器物之形,而是与使用者的神魂紧密相连。修为越深,神魂越凝实,刀气便越锋锐,甚至能做到“念起刀至”,杀人于无形。 这些天,沈言几乎形影不离地温养着法刀。吃饭时,让太阴之力顺着粥碗的热气渗入丹田;走路时,引月辉的清光缠绕指尖;连睡觉时,都让空间的月轮悬在头顶,借月华淬炼刀气。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法刀与自己的联系越来越深,仿佛成了手臂的延伸,甚至能“听”到它对阴煞之气的渴望。 这天夜里,他收到黑老三捎来的消息——京郊的乱葬岗最近不太平,有猎户说看到“白影子”,专偷刚下葬的尸体,连棺材板都被啃出了牙印。 “多半是养尸地出了变故。”沈言摸了摸腰间的短刀,实则心神已沉入丹田。法刀在气海中轻轻旋转,刀身的白芒比之前亮了几分,显然也感应到了阴邪之气。 他没带枪,只揣了几张护身符和一小瓶黑狗血,孤身往乱葬岗赶。乱葬岗在一片洼地,常年积着黑水,腐烂的棺材板和白骨露在外面,被月光照得惨白。刚靠近,丹田的法刀就猛地一震,刀气瞬间窜到指尖,带着刺骨的寒意。 “来了。”沈言停下脚步,目光锁定在一棵歪脖子柳树上。树干后面,一个白影正佝偻着身子,啃食着半具尸体,骨头碎裂的“咔嚓”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那白影浑身长满白毛,指甲又尖又长,泛着青黑色,正是传说中的“白凶”——比普通僵尸更凶戾,行动也更迅捷。 白凶似乎察觉到了生人气息,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张没有眼皮的脸,浑浊的眼球死死盯着沈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扔下尸体就扑了过来。 沈言不闪不避,体内太阴之力全力运转。丹田的法刀发出一声轻鸣,一道尺许长的银白色刀气从他指尖射出,带着月辉的清光,直斩白凶的脖颈。 “噗嗤”一声,刀气如切豆腐般切开了白凶坚韧的皮肤,带出一股腥臭的黑血。白凶的动作猛地一滞,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脖子,那里出现了一道细细的血线。 “还没完。”沈言眼神一凝,心念再动。丹田的法刀旋转加速,第二道、第三道刀气接连射出,分别斩向白凶的四肢。这一次,刀气中融入了他自身的气血,银白中带着一丝淡红,威力更胜。 “嗷——”白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四肢齐断,重重摔在地上,却还在挣扎着用身体爬行,试图靠近沈言。 沈言缓步上前,看着地上扭动的白凶,心中没有怜悯。这东西早已没了人性,留着只会害人。他深吸一口气,将全身太阴之力灌注于法刀之中,指尖凝聚出一道半丈长的刀气,刀身流转着月轮的清辉,仿佛是从月亮上斩下的一缕光华。 “斩!” 刀气落下,白凶的身体瞬间被劈成两半,黑血溅起,却在靠近沈言三尺之内时,被刀气的余劲蒸发成了白烟。而那道刀气并未消散,顺势斩在旁边的一块巨石上,将巨石劈成两半,切口处竟凝结出一层薄薄的白霜——这是太阴之力冻结万物的特性。 沈言收起刀气,感觉丹田微微发空,却异常舒畅。法刀在气海中欢快地旋转,吸收着白凶散逸的阴煞之气,刀身的白芒越发纯粹。他知道,这一战让法刀又精进了一分,已经能初步引动太阴之力的冻结特性。 离开乱葬岗时,天快亮了。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那里的黑气淡了许多,想必短期内不会再出凶物。他忽然想起《太阴戮神刀》谱里的一句话:“刀者,非凶器也,乃卫道之器。”以前不解,现在才明白,这法刀的真正威力,不在于杀戮,而在于守护——守护那些无辜的人,守护这片土地的安宁。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又用这法刀解决了几桩邪事。在一座清代格格的墓里,他用刀气斩碎了作祟的“画皮鬼”,那鬼依附在一幅古画上,能化作画中女子的模样引诱生人,却被太阴刀气一斩而散,露出画轴里藏着的一缕残魂;在京郊的一座古庙里,他用刀气破除了“五通神”的邪法,那神本是百姓供奉的山神,却被贪心的庙祝用活人祭祀,化成了嗜血的邪神,最终被刀气净化,重新化作山间的一股清气。 每一次使用法刀,沈言都能感觉到自己对太阴之力的理解更深一分。他发现,法刀的威力不仅取决于阴煞之气的滋养,更取决于使用者的心境。心越静,意越纯,刀气便越凝练,越能发挥出太阴之力的精髓。 这天,他在空间里研究法刀时,忽然发现桃树上的花苞开了。那些月牙形的花苞绽放后,竟开出了银白色的花朵,花瓣层层叠叠,像一把把微型的法刀,散发着淡淡的清辉。更奇特的是,花朵落下后,竟化作一缕缕精纯的太阴之力,自动融入丹田的法刀之中。 “原来这桃树与法刀早已相连。”沈言恍然大悟。这棵桃树本就是法刀的原材料,如今开花结果,自然会反哺法刀。他摘下一朵银花,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清冽的香气钻入鼻腔,瞬间让他的神魂清明了许多。 他试着将银花的力量引入法刀,丹田的法刀猛地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刀气瞬间暴涨至一丈长,在空间里划出一道银白色的弧线,斩向远处的一堆金丝楠木板。木板无声无息地被切成了薄片,每一片都光滑如镜,甚至还保留着淡淡的花香——这法刀竟带上了桃树的镇邪之效。 “看来离炼成‘气状’不远了。”沈言握紧拳头,心中充满期待。按照秘法记载,当法刀彻底化作刀气,融入丹田,便能做到“刀在人在,人刀合一”,届时不仅能斩妖除魔,更能以刀气护体,百邪不侵。 他走出空间,站在院子里,望着天上的圆月。丹田的法刀与天上的月亮遥相呼应,刀气在体内缓缓流转,带着月辉的清冽与桃树的生机。他知道,太阴戮神刀的传承才刚刚开始,这把法刀会随着他的成长而不断变强,成为他行走世间最可靠的伙伴。 至于未来会遇到什么挑战?沈言不知道,也不害怕。有太阴秘法在身,有法刀相伴,无论是什么妖魔鬼怪,什么艰难险阻,他都有信心一战。 夜色渐深,沈言的身影消失在院子里,只留下一缕淡淡的刀气,在月光中悄然散去,仿佛从未出现过。而他丹田中的法刀,依旧在静静旋转,等待着下一次出鞘,绽放出更耀眼的光芒。 第286章 丹炉沸海 沈言蹲在空间月轮下,看着丹炉里翻腾的金色药液,眉头拧成了疙瘩。炉底的太阴真火明明按着《太阴秘传》的法子调控着,可那株千年雪莲的花瓣还是化得太快,眼看就要和其他药材融成一滩废泥。 “他娘的,第三十七次了。”他低声骂了句,伸手抹去额头的汗。这丹炉是他从一座宋代炼丹师墓里整体收进来的,青铜铸就,炉身上刻着“九转还魂”的纹路,本是绝佳的炼丹器皿,可架不住他练的“太阴养魂丹”太耗材料——一株千年雪莲,配三枚桃树上结的灵珠,再加空间灵泉里泡了三个月的首乌,这一炉下去,够寻常农户吃十年的。 可药液还是没凝成丹。 他扒开炉灰,捡起一块烧得发白的木炭——这不是普通木炭,是用空间桃树枝烧成的,带着太阴之力,能引动炉底的真火。可就算这样,火候还是差了点意思。《太阴秘传》里说“炼丹如治国,火为君,药为臣,君臣相得,方能成丹”,他现在就是“君弱臣强”,镇不住这些霸道的药材。 空间角落里,原本堆成小山的灵材已经下去了大半。从邙山带回来的银叶灵草,叶子摘了一茬又一茬,现在只剩光秃秃的根;灵泉边的首乌挖了半亩,露出的土坑能塞下两个成年人;最让他心疼的是那几株从秦墓里找到的“还阳草”,据说能吊住濒死之人的一口气,现在全成了丹炉里的灰烬。 “再试最后一次。”沈言咬了咬牙,从空间深处翻出个锦盒。盒子里躺着枚鸽蛋大的珠子,通体赤红,是他在一座明代藩王墓里找到的“血玉髓”,据说埋在棺椁里三百年,吸收了足够的血气,正好能中和雪莲的寒性。 他小心翼翼地将血玉髓敲碎,粉末投进丹炉。金色药液瞬间沸腾起来,泛起密密麻麻的血点,像有无数条小鱼在里面游动。沈言不敢怠慢,双手结印,引空间月轮的清辉注入炉中——这是《太阴秘传》里的“月火同炉”之法,用太阴之力温养真火,让火势变得绵密而持久。 炉盖缝隙里冒出的不再是白汽,而是淡淡的金烟,闻起来有雪莲的清苦,又有灵珠的甘甜,还带着血玉髓的腥香,三种气味缠在一起,竟形成一股奇异的异香,闻一口就让人丹田发热。 “成了!”沈言眼睛一亮。药液中央渐渐凝结出三枚指甲盖大小的丹丸,通体呈淡金色,表面流转着血丝般的纹路,正是太阴养魂丹的雏形。他连忙收小火势,用月辉将丹丸包裹住,缓缓降温。 半个时辰后,丹丸彻底凝成,被他小心翼翼地装进玉瓶。瓶塞刚盖上,就听见“咔哒”一声,丹丸在里面轻轻跳动,像有生命似的。沈言倒出一粒,放在指尖——丹丸温热,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灵力比之前炼废的药液精纯十倍,仅仅是靠近,就让他的神魂一阵舒泰。 “一粒丹,耗了半亩灵田的收成。”他苦笑一声,把玉瓶收好。这养魂丹能滋养神魂,正好辅助他温养太阴戮神刀,可这消耗实在吓人。空间里的灵材虽多,却不是取之不尽的,尤其是那些需要年份积累的药材,用一点就少一点。 为了找补消耗,他不得不再次出动,专挑那些可能藏着珍稀药材的古墓下手。在一座唐代药王孙思邈的弟子墓里,他找到个陶罐,里面装着十几粒黑色的药丸,外壳已经龟裂,却还散发着药香。按墓里的墓志铭记载,这是“续命丹”的半成品,用了七十多种药材炼制,可惜还没成丹,墓主人就去世了。 沈言把这些半成品带回空间,用太阴真火重新炼制。虽然最终只成了三粒,却比他自己炼的养魂丹多了份草木的生机,正好用来调理身体暗伤。 可这还是不够。他发现炼丹就像滚雪球,越练越需要高阶灵材。练“月华丹”需要空间月轮凝结的“月精”,练“镇邪丹”需要僵尸的獠牙粉末,练“破障丹”更是需要传说中的“龙涎香”——这东西他只在一座元代驸马墓里见过一小块,还不够炼半炉的。 “得找个稳定的灵材来源。”沈言坐在桃树下,看着灵田里刚冒头的新苗发愁。空间的灵泉虽能加速生长,可有些药材的药性必须靠时间沉淀,比如那株雪莲,就是他在冰川下埋了三年才长成的,总不能为了炼丹,把空间变成温室大棚。 他想起之前在邙山遇到的那个老道。老道说终南山深处有片“药谷”,里面的药材受地脉滋养,天生就带着灵性,只是被一伙山匪占着,不让外人靠近。沈言摸了摸腰间的短刀,又看了看丹田中静静悬浮的法刀——或许,是时候去终南山走一趟了。 出发前,他用最后一批灵材炼了一炉“疾风丹”。这丹见效快,能短时间内提升速度,是保命用的。丹成的那一刻,空间里的灵田突然震动了一下,新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高了寸许,灵泉的水位也涨了半尺——像是在为他送行。 “等我回来。”沈言拍了拍桃树的树干,转身走出空间。他知道,这次终南山之行不仅是为了找灵材,更是为了磨练自己的炼丹术。《太阴秘传》里说“丹道即人道,药石无情,人心有秤”,他之前太执着于“成丹”,却忘了炼丹的本质是“利用”而非“掠夺”。 或许,终南山的药谷里,藏着的不只是珍稀药材,还有让他参透丹道的契机。 离开京城的那天,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城门,那里的守卫换了新面孔,谁也不知道这个穿着粗布褂子的年轻人,怀里揣着能活死人肉白骨的丹药,丹田中藏着能斩妖除魔的法刀。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官道尽头,只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风吹散。而空间里的丹炉,依旧静静地立在月轮下,等待着主人带着新的灵材归来,再次燃起太阴真火,炼出更多奇珍。 炼丹之路,本就是条耗费资源的不归路。可沈言知道,为了守护自己想守护的东西,为了在这乱世中活下去,这条路,他必须走下去,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是无尽的消耗。 毕竟,丹药有价,命无价,而他追求的长生,更是需要无尽的奇珍来铺就。 第287章 灵材 就在沈言把最后一片洁白如雪、晶莹剔透的雪莲花瓣轻轻投入到丹炉之中的时候,一阵清脆悦耳的鸽哨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只灵动的鸽子正从遥远的天际飞来。而此时此刻,恰好有一只灰色的信鸽从窗户外边急速飞过,并轻盈地降落在屋檐角落处停歇片刻后又振翅高飞而去。 沈言见状迅速伸出右手一把抓住了那只即将飞走的灰鸽,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它纤细的腿部取下一张纸条。只见那张纸条上面的字迹虽然有些潦草,但依然能够清晰地辨认出其中所蕴含的急迫之意:潘家园最近来了一批全新的货物,听说这些都是来自于洛阳地区非常珍贵稀有的硬通货啊!情况紧急,请务必尽快赶来处理此事。 毫无疑问,这段文字出自于一个名叫眼镜刘的人之手。这位老者可是潘家园赫赫有名的行家,专门从事古董和字画买卖交易等业务活动,可以说对这个行业可谓是了如指掌。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在于,他不仅清楚知晓沈言手中握有真正价值连城的宝物,同时还明白对方一直以来都十分缺乏某些关键的中药材资源。不过对于这一切,沈言对外界只是宣称自己只不过是替乡下那家小小的卫生院收集一些所谓的古老药方中的药引材料罢了。 “换点雪莲钱应该够了。”沈言把丹药塞进锦盒,揣进怀里。空间里的灵田虽还能产出,但像雪莲、首乌这类需年份的药材,短时间内补不上来,只能靠“以物易物”周转。 潘家园的早市刚开市,腥气就漫了半条街——不是鱼腥,是泥土混着老物件特有的“土腥气”。眼镜刘蹲在槐树下,镜片后的眼睛亮得像探照灯,见沈言过来,忙拽着他往巷子里钻:“别在这儿说,那批货在张屠户后院藏着呢。” 张屠户的肉铺后院堆着半扇猪,血腥味盖过了一切。掀开地窖的石板,里面竟摆着十几个陶罐,打开一个,里面不是咸菜,而是满满一罐子青铜箭头,绿锈里透着暗光——是战国时期的“三棱箭”,杀伤力比后世的弩箭还强。 “咋样?”眼镜刘搓着手,“这户人家在洛阳挖菜窖刨出来的,一共三百多个,够你换两车药材了?” 沈言拿起一枚箭头,指尖的太阴刀气悄悄探入。箭头里藏着淡淡的血气,是杀过人的“老物件”,正好能用来炼“破煞丹”。他不动声色:“五十枚月华丹,换你所有箭头。” 眼镜刘眼睛一瞪:“你咋不去抢?这箭头在黑市能换……” “丹能救命,箭头能吗?”沈言打断他,从怀里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三粒丹药,“这是样品,你找个快死的牲口试试,半个时辰就能站起来吃食。” 眼镜刘半信半疑,却还是让张屠户牵来条快断气的老狗。丹药刚喂下去,老狗竟真的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耷拉的耳朵都竖了起来。“娘的,真神了!”张屠户手里的杀猪刀“哐当”掉在地上。 deal 当场拍板。三百枚青铜箭换了五十枚月华丹,沈言还额外多给了一枚“养魂丹”,让眼镜刘帮忙留意“年份久的野山参”——这是炼丹最缺的辅料。 离开潘家园时,日头已过晌午。沈言没直接回家,而是绕到东城的戏班。班主正愁眉苦脸地看着台上——头牌花旦的嗓子哑了,后天就要给“大人物”唱堂会,急得满嘴燎泡。 “试试这个。”沈言递过去个小纸包,里面是用灵泉水泡过的胖大海,混着桃树上的露珠,比寻常润喉药见效快十倍。 花旦喝了半盏,清了清嗓子,竟唱出了个清亮的高音。班主当即拍板,用一箱从宫里流出来的老燕窝换了沈言一小罐“润喉露”。那燕窝是贡品,泡在灵泉里三天,就能炼成“补元丹”,比野山参还管用。 “沈先生,下次有这好东西,可别忘了咱们。”班主塞给他个红包,里面是十块银元,“这是定金,要是堂会唱好了,还有重谢。” 沈言笑着收下。他的生财路数早就不局限于盗墓换钱了——给药材商鉴定古药罐,能换几株老当归;帮古玩店修复破损的瓷瓶(用空间灵泉泡过的浆糊),能得半斤麝香;甚至给大户人家看风水,指点他们避开地下的凶煞,都能赚些“辛苦费”,换成急需的灵材。 这天傍晚,他刚把换来的野山参种进空间灵田,黑老三就找上门来,脸上带着血:“沈爷,救命!我那兄弟在门头沟挖煤,被塌方埋了,还有口气……” 沈言二话不说,揣上三枚“续命丹”就跟着走。门头沟的矿洞塌得厉害,伤者被抬出来时浑身是血,断了三根肋骨,气若游丝。沈言撬开他的嘴,塞进一粒丹药,又用灵泉水混着药粉给他灌下去。 半个时辰后,伤者的呼吸竟平稳了许多,脸色也红润了些。矿上的工头又惊又喜,塞给沈言一麻袋“黑石头”——不是煤,是伴生的“墨玉”,虽不值钱,却能吸收阴煞之气,是炼“镇邪丹”的好材料。 “沈爷,这墨玉您要是不够,矿上还有的是!”工头拍着胸脯,“以后您要啥矿石,尽管开口!” 沈言看着麻袋里的墨玉,心里盘算起新的丹方。这石头性阴,混着银叶灵草的阳气,正好能中和,炼成的丹药或许能解尸毒——之前在邙山遇到的白凶,尸毒就异常霸道,普通药物根本没用。 回到家时,已是深夜。空间里的丹炉还温着,灵泉边新种下的野山参发了芽,墨玉被他埋在灵田边缘,正缓缓释放着阴气,与银叶灵草的阳气交织,形成淡淡的白雾。 他坐在桃树下,清点着今天的收获:青铜箭炼破煞丹,燕窝炼补元丹,墨玉炼镇邪丹,野山参作辅料……勉强能支撑到下次出门找“大货”。 “还是得找个长期进项。”沈言摸着下巴,想起眼镜刘说的“洛阳铲世家”——那户人家世代盗墓,手里肯定藏着不少压箱底的药材,只是性子孤僻,从不与人交易。或许,该去洛阳走一趟了。 他起身走到丹炉前,添了些桃树枝当燃料,又投了几片银叶灵草。炉火“噼啪”作响,映着他眼底的光。炼丹确实耗资源,可这乱世里,资源不就是用来换命、换安稳的吗? 空间外的鸡叫了头遍,东方泛起鱼肚白。沈言望着灵泉里自己的倒影,嘴角勾了勾——只要思路活,路子就多。哪怕空间灵材耗尽,他也能靠着一双眼睛、一把刀,从这天地间找出活下去的法子。 毕竟,活着,才有机会炼出真正的“长生丹”。而眼下,先把手里的丹炼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重要。 炉火渐旺,丹香漫出空间,混着清晨的露水,飘向远方。新的一天开始了,他的炼丹炉,还得继续烧下去。 第288章 觅凶踪 沈言站在邙山一处山坳里,双眼微眯,瞳孔中泛起淡淡的银辉。山坳里的乱葬岗在常人看来不过是荒坟野冢,可在他眼中,却像打翻了的墨汁——无数灰黑色的“气”从坟头冒出来,缠绕着、扭曲着,像一条条毒蛇在蠕动。 这便是“望气术”的玄妙。自从他服用了第七炉太阴养魂丹,双眼便产生了异变,不仅能看见常人看不到的阴煞之气,还能通过气的颜色、形态判断凶物的强弱:灰色是普通孤魂,黑色是积年怨鬼,而带着血丝的墨色,则是僵尸或更凶戾的存在。 “果然没白来。”他指尖摩挲着腰间的短刀,刀鞘里的太阴法刀正微微发烫,显然也感应到了浓重的煞气。这片山坳在地方志里只记载是“明代乱葬岗”,却没说岗底埋着座元代将军墓——他正是顺着望气术看到的一缕血色煞气,才找到这里。 煞气最浓的地方是棵老槐树,树身被雷劈过,焦黑的树干上缠着几圈生锈的铁链。沈言走到树下,望气术催动到极致,能看到煞气正从树根下汩汩冒出,像煮沸的黑水。 “就在这下面。”他蹲下身,手指按在泥土上,空间之力悄然运转。表层的浮土自动向两边分开,露出下面青灰色的墓砖,砖缝里还残留着暗红色的痕迹,像是干涸的血。 他没有贸然开棺,而是从空间里摸出枚“镇邪丹”,捏在手心。丹药散发出的清冽气息让周围的煞气微微退缩,也让他能更清晰地判断——这墓里的东西煞气极重,却带着股军旅的悍勇之气,多半是位战死的将军,死后化了凶煞。 “出来。”沈言低喝一声,体内法力顺着经脉涌向双眼。银辉大盛,他仿佛能穿透土层,看到棺椁里的景象:一具穿着铁甲的尸体正盘膝而坐,双手按在膝盖上,指甲突破指尖,泛着青黑色的光。 话音刚落,地面突然震动起来,老槐树的根须疯狂摇晃,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地下钻出来。沈言不退反进,左手一扬,数道太阴刀气射向地面,将墓砖劈出数道裂缝。 “轰隆!” 一只青黑色的大手从裂缝里伸出来,抓住旁边的墓碑,硬生生将半吨重的石碑拔了出来,随手扔到一边。紧接着,一具身高近丈的铁甲僵尸破土而出,身上的铁甲锈迹斑斑,却依旧牢牢锁着躯体,脸上没有皮肤,露出森白的骨头,眼眶里燃烧着两团血火。 “好浓的煞气。”沈言眼中银辉闪烁,这僵尸的煞气比之前遇到的白凶浓了三倍,铁甲上还沾着未散的血气,显然生前杀过不少人。 铁甲僵尸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双手握拳,猛地砸向地面。龟裂的土地瞬间炸开,碎石混着黑土射向沈言,带着股腥风。 沈言脚尖一点,身形如柳絮般飘退,同时右手一扬,掌心的镇邪丹化作一道白光,射向僵尸的面门。丹药撞在它的骨头上,“砰”地炸开,白色的药粉像烟雾般笼罩住僵尸,让它的动作迟滞了一瞬。 “就是现在!”他抓住机会,体内法力全力运转,丹田中的太阴法刀发出一声轻鸣,一道丈许长的银白色刀气脱指而出,斩向僵尸的膝盖。 “铛!” 刀气斩在铁甲上,发出金铁交鸣之声,竟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沈言心中一惊——这铁甲竟能挡住他的法刀! 铁甲僵尸被激怒了,血火般的眼眶死死盯着沈言,突然迈开大步冲了过来,速度竟比之前的白凶快了一倍。沈言不敢硬接,只能仗着身法灵活,在它周围游走,同时不断射出刀气,试探它的弱点。 “望气术,开!”他低喝一声,双眼银辉暴涨,终于在僵尸的脖颈处看到一缕极淡的灰气——那里的铁甲有处裂缝,是唯一的弱点! 他深吸一口气,猛地矮身,躲过僵尸横扫的铁拳,同时将全身法力灌注于法刀之中。银白色的刀气瞬间暴涨至两丈长,带着月轮的清辉,如一道闪电般斩向僵尸的脖颈裂缝。 “噗嗤!” 这一次,刀气没有被挡住,顺利斩进裂缝,带出一股黑色的血液。铁甲僵尸的动作猛地一滞,血火般的眼眶渐渐黯淡,庞大的身躯晃了晃,轰然倒地,砸起一片尘土。 沈言喘着粗气,擦了擦额头的汗。这一战比他想象的要费力,主要是这僵尸的铁甲太硬,若不是望气术帮他找到弱点,怕是要费更多功夫。 他走到僵尸尸体旁,看着那具逐渐失去煞气的铁甲,眼中闪过一丝满意。这僵尸的不朽之气比白凶精纯,正好用来滋养空间的月轮。他心念一动,将僵尸连同铁甲一起收进空间。 空间里顿时掀起一阵波澜。灵泉疯狂翻涌,金色的泉水包裹住铁甲僵尸,发出“滋滋”的声响。僵尸身上的煞气被迅速抽离,化作一缕缕黑烟融入月轮,让月轮的清辉越发温润;而它的铁甲则被银叶灵草的根系缠绕,慢慢分解成铁精,融入灵田的土壤。 “果然是大补。”沈言感受着空间里暴涨的太阴之力,嘴角忍不住上扬。有了望气术,他找起僵尸来事半功倍,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瞎猫碰死耗子。 接下来的几天,他在邙山深处转了个遍,靠着望气术找到不少藏得极深的凶物。在一座唐代公主墓里,他找到具“绣花僵尸”——那僵尸穿着华丽的凤袍,手指上戴着七枚金戒指,煞气虽不如铁甲僵尸重,却带着股阴柔的诡谲,被他用太阴刀气斩碎后,凤袍化作了空间桃树的养料,让桃树上结出了带着金线的果实。 在一处废弃的古战场,他找到十几具“兵煞”——这些不是僵尸,而是战死士兵的怨气凝聚而成的凶物,无形无质,却能引动兵器自动攻击。沈言用镇邪丹配合望气术,将它们一一净化,这些兵煞的怨气融入月轮后,竟让月轮上浮现出淡淡的甲士虚影,仿佛在守护着空间。 最让他惊喜的是在一座汉代王墓里找到的“血玉僵尸”。这僵尸的心脏位置嵌着块血玉,正是靠着血玉的滋养才得以不朽,煞气中带着玉的温润,极难对付。沈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太阴法刀斩断它与血玉的联系,将其收进空间。 血玉僵尸被净化后,那块血玉竟完好无损地留在了空间里,吸收了月轮的清辉后,变得更加鲜红,隐隐能看到里面流动的血气。沈言试着将血玉靠近灵泉,泉水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滋养灵植的效果比之前强了一倍。 “这下发财了。”他把玩着血玉,笑得合不拢嘴。有了这血玉,空间灵植的生长速度能加快不少,也能弥补炼丹消耗的灵材。 这天傍晚,沈言站在邙山之巅,望着脚下连绵起伏的山峦。在他的望气术视野里,这片土地就像一幅流动的水墨画,无数煞气与灵气交织,蕴藏着数不尽的秘密。他知道,只要有望气术在,邙山就是他最好的“宝库”,不仅能找到僵尸滋养空间,还能发现更多像血玉这样的奇珍。 他摸了摸丹田中的太阴法刀,感受着里面越发凝练的刀气,又看了看自己泛着银辉的双眼,心中充满了豪情。从一个对盗墓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到如今能凭借望气术纵横邙山的强者,这一路走来,离不开丹药的滋养,更离不开一次次与凶物的搏杀。 “继续找。”沈言握紧拳头,转身向更深的山林走去。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与山间的煞气交织在一起,却丝毫不显突兀。 他知道,变强的路没有尽头,而邙山深处,还有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在等着他。只要他的望气术还在,只要他的太阴法刀还利,就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夜色渐深,邙山深处传来一声低沉的嘶吼,紧接着是一道银白色的刀气划破夜空,照亮了半边山峦。新的战斗开始了,而沈言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夜色之中,只留下一缕淡淡的刀气,在山间回荡。 第289章 月盘清辉 沈言盘膝坐在空间月轮之下,指尖的月华丹正缓缓消融,化作一缕清凉的气流钻进眉心。他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神识——那团曾如雾气般朦胧的光团,此刻已凝作一轮巴掌大的银白月盘,边缘流转着细碎的光纹,与头顶的空间月轮遥遥相对,每一次转动都带着抚平躁动的韵律。 这是连服百炉太阴养魂丹的奇效。丹药的灵力不仅淬炼了他的肉身,让筋骨如精钢、气血似熔炉,更将原本驳杂的神识反复提纯,最终凝成了这轮“识海月盘”。按《太阴秘传》所言,这是“神与月合”的征兆,意味着他的神魂已能直接沟通太阴之力,甚至能从九天虚空中接引月光,洗练心神。 “果然静了许多。”他睁开眼,眸中银辉敛去,只剩下古井无波的平静。以前面对凶煞,虽有气血与法刀护身,心底总会掠过一丝紧张;可现在,哪怕丹田的太阴法刀因感应到阴邪而震颤,他的神识月盘也能瞬间将那丝悸动抚平,让他始终保持最冷静的判断。 就像昨天在邙山北麓遇到的“子母凶”。那是两具相拥的僵尸,母尸抱着早已干枯的婴尸,煞气纠缠在一起,形成诡异的血色漩涡,寻常人只需看上一眼,就会心神失守、陷入幻觉。可沈言的识海月盘轻轻一转,虚空中的月光便如流水般淌入脑海,将那股魅惑人心的邪气冲得烟消云散。 他甚至能一边冷静地分析母尸的破绽,一边指挥法刀分毫不差地斩向婴尸——那婴尸才是真正的核心,只要毁掉它,母尸的煞气便会溃散。最终,当法刀斩碎婴尸的瞬间,他甚至还有余裕将母尸体内逸散的不朽之气精准地引入空间月轮,没浪费一丝一毫。 “神识凝月,果然妙用无穷。”沈言抬手一挥,识海月盘随念转动,虚空中的月光仿佛受到牵引,在他掌心凝成一柄三寸长的银月弯刀。这弯刀并非实体,却是纯粹的神识与太阴之力结合的产物,虽不如法刀锋锐,却能直接斩击神魂,对付那些无形无质的怨鬼最是有效。 他试着将弯刀掷出,斩向空间角落里一团残留的黑雾——那是之前净化僵尸时没来得及消散的煞气。弯刀没入黑雾,无声无息地将其搅碎,化作点点荧光融入月轮。整个过程中,他的心跳始终平稳,呼吸均匀,没有因动用神识而产生丝毫紊乱。 这种绝对的冷静,在盗墓探穴时尤为重要。前几日他在一座唐代亲王墓里遇到“悬魂梯”——那种能让人在原地打转的诡异楼梯,全靠心神失守时的错觉迷惑人。可沈言的识海月盘始终高悬,月光般的神识笼罩着整座墓室,瞬间就看穿了楼梯转角处的机关:每三级台阶就有一寸微不可查的倾斜,配合墙壁上的壁画倒影,才让人产生“一直在向上走”的幻觉。 他甚至能一边拆解机关,一边分心留意墓室角落的动静。当触发机关引来的毒箭射来时,他既没躲闪也没硬接,只是让识海月盘转速加快,虚空中的月光瞬间在身前凝成一道薄如蝉翼的光盾。毒箭撞在光盾上,应声而断,箭头的毒液在月光下蒸腾成白烟。 “以前总想着靠蛮力破局,倒是本末倒置了。”沈言自嘲地笑了笑。识海月盘带来的不仅是冷静,更是一种“旁观者清”的视角。就像此刻,他能清晰地感知到空间里的每一丝变化:灵泉的水位涨了半寸,是因为昨夜接引的月光蕴含水汽;桃树上的灵珠多了颗,是因为吸收了子母凶的婴尸煞气;甚至连灵田土壤里的虫鸣,都能通过神识分辨出是益虫还是害虫。 这种掌控感,让他在面对未知时越发从容。黑老三昨天还在念叨,说邙山深处有座“血尸坟”,进去的人没一个能出来,连骨头都找不到。换做以前,他或许会先掂量自己的实力,犹豫要不要冒险;可现在,识海月盘轻轻一转,他已在心中勾勒出行动方案: 先用望气术确定血尸的煞气浓度,判断其是否在自己能应对的范围;再引月光布下“锁阴阵”,限制血尸的移动;接着用太阴法刀试探其弱点,同时让识海月盘保持警戒,防备可能存在的其他机关或凶物;最后若能收服便收入空间,若不能则用早就备好的“爆煞丹”将其彻底销毁,绝不恋战。 每一个步骤都清晰明了,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更不会因贪念或恐惧而偏离计划。这便是绝对冷静的好处——它能过滤掉所有干扰判断的情绪,只留下最理性的选择。 这天夜里,沈言又在乱葬岗遇到了那只曾让他吃亏的“白凶”。不知为何,这白凶竟变得比之前更凶戾,身上的白毛都染上了血色,煞气浓郁得几乎凝成实质。 “是吞了别的凶物?”沈言的识海月盘瞬间分析出关键。白凶的动作比上次快了近一倍,利爪挥出时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寻常人怕是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可沈言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识海月盘转动的速度却快如闪电。虚空中的月光源源不断地涌入他的四肢百骸,让他的每一个细胞都浸透着清凉的太阴之力。当白凶的利爪即将触碰到他咽喉的刹那,他才动了——不是后退,而是侧身,同时指尖的太阴刀气如毒蛇出洞,精准地斩在白凶之前被他斩断过的旧伤处。 “嗷——”白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旧伤被引爆,煞气瞬间溃散。沈言没有给它喘息的机会,识海月盘猛地射出一道光柱,将白凶牢牢锁定。虚空中的月光化作无数银丝,缠绕住白凶的四肢,像捆仙索般将其缚在原地。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直到白凶被彻底收进空间,沈言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识海月盘的光芒渐渐柔和下来。他甚至有余裕检查自己的衣袖——刚才躲避时被白凶的利爪扫到,袖口破了个洞,却没伤到皮肉。 “越来越熟练了。”他看着空间里灵泉正在净化白凶,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识海月盘带来的冷静,不是冷漠,而是对自身和对手的绝对了解,是在千钧一发之际仍能保持最优判断的底气。 夜深了,沈言躺在桃树下,望着空间月轮与自己的识海月盘交相辉映。月光流淌在他身上,像一层无形的纱衣,将尘世的喧嚣与烦躁都隔绝在外。他知道,这种冷静不是天生的,而是靠着无数丹药堆砌、无数次生死搏杀磨砺出来的。 未来的路还很长,邙山深处的凶物也远未穷尽。但他不怕,因为他的识海月盘会始终高悬,虚空中的月光会始终流淌,让他在每一次战斗、每一次探险中,都能保持这份清醒与从容。 毕竟,只有冷静的头脑,才能驾驭最锋锐的刀,才能在这遍布凶煞的世界里,一步步走向他所追寻的长生。 第290章 刀气归丹田 沈言静立于空间月轮之下,丹田气海之中,那寸许长的桃木法刀正化作一道银白色的气流,循着经脉缓缓游走。气流所过之处,经脉壁泛出淡淡的莹光,仿佛被月华洗练过一般,坚韧而通透——这是太阴戮神刀大成的征兆,刀器彻底化气,与神魂相融,真正做到了“人刀合一”。 他心念微动,那道银白色的刀气便从丹田窜出,绕着桃树盘旋一周,又悄无声息地缩回气海,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激起丝毫灵力波动。这便是大成后的玄妙,刀气已不再受形体束缚,可藏于经脉,可流于指尖,甚至能借着月华之力,在虚空中划出无形的轨迹。 “终于成了。”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锐芒,随即又归于平静。识海月盘轻轻转动,将刀气大成时泛起的一丝躁动抚平。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这道刀气比之前凝练了百倍,不仅锋芒更盛,还多了种难以言喻的“灵性”——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能与他的心神共鸣。 前些天在邙山深处遇到的“画皮老鬼”,便是这大成刀气的第一个祭品。那老鬼能化出千张面孔,引动人心底的贪嗔痴念,寻常法器根本伤不了它。可当沈言的太阴刀气斩出时,刀气中蕴含的太阴之力如清辉破雾,瞬间撕碎了老鬼的幻象,连它藏在幻象后的本体都被斩成了青烟。 更让他惊喜的是,刀气斩碎幻象时,他识海月盘中竟泛起一层涟漪,将老鬼散逸的“欲念”杂质尽数吸附、炼化。那一刻,他只觉得脑海清明,连之前修炼时偶尔冒出的“急于求成”的念头都淡了许多。 “原来还能斩心魔。”沈言恍然大悟。《太阴秘传》中说“法刀者,外斩邪祟,内断妄念”,以前他只当是夸张,如今才知这是真的。大成后的太阴刀气,不仅能斩杀有形的妖邪,更能斩断无形的杂念,堪称“护道利器”。 自那以后,他每次修炼太阴秘法,都会让刀气在经脉中游走一圈。刀气过处,所有因灵力冲刷而滋生的烦躁、因贪求进阶而产生的焦虑,都会被刀气中的太阴之力涤荡干净,让他始终保持着“心如明镜”的状态。 这天夜里,他按惯例引月华修炼。虚空中的月光如瀑布般倾泻而下,被识海月盘接引,化作丝丝缕缕的银线,融入丹田。而那道太阴刀气则绕着银线旋转,像个不知疲倦的舞者,将月光中的精纯灵力一点点剥离、提纯,再注入他的经脉。 “竟能辅助吸收月华?”沈言心中一动。以前接引月华,总有部分灵力因心神微动而流失,可现在有刀气护法,灵力的转化率竟提高了三成。刀气就像个最精密的过滤器,只留下纯粹的太阴之力,将所有驳杂的气息尽数斩碎。 他试着加快吸收速度,月光涌入的洪流瞬间暴涨,经脉传来阵阵胀痛。换做以前,他怕是早已心神失守,可此刻,太阴刀气猛地加速旋转,刀芒闪烁间,将超出经脉承载极限的灵力“斩”成了细碎的光点,储存在识海月盘周围,等经脉适应后再缓缓吸收。 “一石三鸟。”沈言心中豪情渐生。这大成的太阴刀气,既能斩妖除魔,又能护道断妄,还能辅助修炼,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至宝。难怪《太阴秘传》将其列为镇派之术,这般妙用,确实担得起“戮神”二字。 为了测试刀气的极限,他特意去了趟京郊那座传说中“有进无出”的废弃戏楼。据说戏楼里盘踞着个“戏痴鬼”,生前是个名角,死后执念不散,总引诱生人上台唱戏,一旦唱错一个字,就会被它撕碎魂魄。 沈言刚走进戏楼,就听见咿咿呀呀的唱腔从后台传来,伴随着脂粉香和锣鼓声。一个穿着凤冠霞帔的身影在台上旋转,身影模糊,却透着股勾魂夺魄的魅力。他甚至能感觉到心底冒出个念头:“上去唱一段,唱好了就能得到满堂喝彩……” “妄念。”沈言冷哼一声,识海月盘转动,太阴刀气瞬间窜至眉心。刀气中的清辉如冷水浇头,那股“想上台”的念头瞬间被斩得粉碎。他再看台上的身影,哪是什么名角,分明是个披头散发的女鬼,脸上的胭脂剥落,露出底下青灰色的皮肤。 “既然你爱唱,我便送你一程。”沈言指尖微动,太阴刀气化作一道银线,悄无声息地射向女鬼。刀气穿透它的虚幻身影,却没直接将其斩碎,而是绕着它转了一圈,将它身上缠绕的“痴念”尽数剥离。 女鬼的身影剧烈扭曲,发出凄厉的尖叫,那些被剥离的痴念化作黑烟,被刀气点燃,烧成了灰烬。失去执念的女鬼渐渐变得透明,最后对着沈言盈盈一拜,化作一道白光消散在月光中——它终于解脱了。 沈言站在空荡荡的戏楼里,感受着丹田刀气传来的满足感,就像完成了一件大事。这便是护道的真谛,不仅要守护自己的道心,也要在力所能及之时,渡化那些被妄念困住的魂灵。 离开戏楼时,天已微亮。他抬头望着东方泛起的鱼肚白,丹田中的太阴刀气正与识海月盘交相辉映,将昨夜吸收的月华之力缓缓转化为自身修为。他知道,这刀气会随着他的修炼越来越强,护道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 回到空间,他坐在桃树下,看着灵泉中倒映的自己。识海月盘高悬,太阴刀气蛰伏于丹田,两者一静一动,构成了最稳固的平衡。他忽然明白,太阴一脉的传承,从来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守护——守护心神不被邪祟侵染,守护道心不被妄念动摇,守护这片天地间的清明。 “接下来,该去终南山了。”沈言摸了摸腰间的短刀,那里藏着他用刀气凝练的一枚“护符”,能在危急时刻引动刀气护体。终南山的药谷据说不仅有珍稀灵材,还有更厉害的妖邪守护,正好让他的太阴刀气再经淬炼。 他站起身,空间月轮的清辉洒在他身上,与丹田刀气遥相呼应。前路或许艰险,但他有刀气护道,有月盘明心,何惧之有? 太阴戮神刀的锋芒,不仅要斩向妖邪,更要斩向阻碍他前行的一切虚妄。而他的道,就在这一次次挥刀、一次次守护中,愈发清晰,愈发坚定。 第291章 浑水行舟 沈言蹲在西安城的城墙根下,看着一队穿着灰布军装的士兵扛着步枪走过,枪托上的红漆都快磨掉了。为首的军官嗓子沙哑,正对着花名册点名,声音被风吹得七零八落——这是刚换防的队伍,连城墙根的小贩都比他们熟门熟路。 “要碗胡辣汤?”旁边的老汉推了推他,粗瓷碗里的红油泛着光。沈言点点头,掏出几枚铜元递过去,指尖的老茧蹭过铜钱边缘的毛刺——这是这个年代特有的触感,粗糙,却带着股生猛的活气。 国家新建,百废待兴。这话听着振奋,落到实处却是满地的“模糊地带”。就像这城墙根,昨天还是国军的岗哨,今天就换了新队伍,连站岗的位置都还没划清楚;潘家园的旧货市场,前阵子还查得紧,说“收旧物就是资敌”,这阵子又松了,只要别明目张胆地卖金银,揣着个破瓷碗都能蹲半天。 沈言就靠着这些“模糊”活得逍遥。他去邙山挖墓,不用报备,不用审批,遇上巡逻队盘问,就说是“山里采药材的”,对方看他一身粗布褂子,手里拎着半篓草药(空间灵田刚收的),多半挥挥手就让过了。真遇上较真的,塞几枚银元,或是给带队的递上一小瓶“强身健体”的丹药(用灵泉水泡的枸杞酒),保准笑脸相迎,还能顺带问出哪片山最近“不太平”——也就是可能有古墓的地方。 “沈先生,听说了吗?城东边的老教堂,昨天夜里让人翻了个底朝天。”胡辣汤老汉压低声音,往他碗里多舀了勺肉,“说是里头藏着洋人的宝贝,现在兵爷们正到处抓人呢。” 沈言吹了吹碗里的热气,没接话。他知道那教堂,上个月刚去过。神父是个意大利人,跑路时没来得及带走地窖里的箱子,里面装的不是金银,是几箱十七世纪的油画,画框上镶着的宝石倒是值些钱。他没动那些画,只撬了宝石,用空间里的碎银换了身干净衣服——这种“无主之物”,在这年头没人深究,谁拿到是谁的。 这就是好处。新规矩还没来得及在每个角落生根,老规矩又被打得七零八落。就像一张刚铺好的宣纸,还没下笔,满纸的留白都能让人转圜。他去洛阳找“洛阳铲世家”换药材,对方看他拿出的青铜箭头,眼睛都直了,却绝口不问“东西哪来的”,只关心“能换多少株五十年的野山参”;他在北平帮古玩店修复破损的官窑瓷,掌柜的塞给他的报酬是一叠崭新的人民币,外加一句“出了门就不认账”——大家都心照不宣,在这过渡期里,活着、赚着,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模糊不代表没风险。前阵子在郑州,他就撞见两伙人火并,为了抢一座刚发现的宋墓,机枪都架起来了。他躲在暗处,看着流弹打穿旁边的草垛,心里清楚,这浑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所以他从不贪多,每次得手就换个地方,易容的药膏常备着,从不在一个城市待过三个月。 “听说了吗?上头要派人来查‘地下的东西’了。”卖烟卷的小贩凑过来,递上一支没有过滤嘴的“大生产”,“说是要建什么‘博物馆’,以后挖出来的宝贝都得交公。” 沈言点燃烟,烟雾呛得他咳嗽了两声。这消息他早有耳闻,北平那边已经开始登记古玩店的存货,西安这边估计也快了。但他不慌,新规落地总得有个过程,从发文到下乡,再到真正管到邙山深处的乱葬岗,没个一年半载下不来。就算真管起来,他也有办法——空间里的宝贝大多是典籍、药材,真要查,他大可以把那些青铜器、玉器“不小心”露出去几件,引开注意,自己带着关键的东西换个身份,照样能走南闯北。 就像现在,他刚从一座清代格格墓里摸出个镶金的佛龛,转手就卖给了西安城里的一个药商。药商是个老狐狸,明知佛龛来路不正,却笑眯眯地用三箱西药换了——西药在这年头比黄金还抢手,尤其盘尼西林,能换半条命。沈言拿着西药,又去城郊的游击队驻地换了些子弹和炸药,队长拍着他的肩膀说“同志够意思”,谁也没问他西药哪来的,佛龛又去了哪。 这种“各取所需”的默契,在这年头随处可见。没人细究链条的源头,只要终端能用,中间的模糊地带就成了天然的保护色。他去终南山找药谷,路过一个检查站,士兵看他背着药篓,劈头就问“有没有盘尼西林”,得知他没有,又问“有没有老山参”,最后塞给他一张路条,让他“见到药材多带点回来,给伤员补补”。 沈言拿着路条,在山路上走得轻快。这路条就是通行证,上面盖着个模糊的红章,没人较真章是哪个部门的,只要有这张纸,沿途的岗哨都不会太为难。他甚至能凭着这张路条,在国营饭店里买到定量之外的馒头——大师傅看他是“采药的”,偷偷多塞了两个,还问他“山里有没有专治风湿的草药”。 当然,他也不是什么都碰。上次在济南,有人找他合作挖一座明代藩王墓,说墓里有黄金,挖出来“五五分账”。沈言去看了一眼就退了——那伙人里有个脸上带疤的,腰间别着的手枪是军用制式,一看就是刚从战场上下来的散兵,这种人下手没轻重,容易引火烧身。他宁愿少赚点,也不碰这种“烫手山芋”。 “过阵子想去趟南京。”沈言对着胡辣汤老汉说,“听说那边老宅子多,说不定能找到些‘老药引子’。” 老汉咂咂嘴:“南京那边管得严点,毕竟是大城市。不过你这本事,肯定没问题。” 沈言笑了笑。他知道南京严,但严也有严的好处——越是规整的地方,越容易找到制度的缝隙。就像城墙的砖缝,看着严实,雨水总能找到地方渗进去。他打算换个身份,装作是“收旧书的”,南京的古籍多,说不定能找到些失传的太阴秘法残卷,这比挖古墓更划算。 离开西安的那天,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沈言背着个旧帆布包,混在逃难的人群里出了城门。包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物,还有一小瓶用灵泉水泡的药酒——真正的宝贝,早被他收进了空间。城门口的士兵检查得很松,只是看了看他的路条,问了句“去哪”,就放他过去了。 走在官道上,沈言回头望了一眼西安城的轮廓,城墙在乌云下像条蛰伏的老龙。他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等新的规矩像阳光一样照进每个角落,他或许就不能这么自在了。但那又怎样?水至清则无鱼,可水总有浑浊的时候,就算将来水清了,他也能学着变成一条能在清水里游的鱼。 毕竟,他要走的路还长,要找的东西还多。这乱世的留白,不过是他路上的一段风景,无论风景如何变,他的脚步都不会停。 风卷起地上的尘土,迷了眼。沈言揉了揉眼睛,继续往前走,身影很快消失在路的尽头,就像无数个在这年代奔波的人一样,平凡,却又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他的空间里,月轮依旧明亮,法刀依旧蛰伏,等待着下一个可以让他施展身手的地方。 第292章 深土寻幽 沈言的靴底碾过一片碎骨,是汉代的陶俑残片,被人用洛阳铲硬生生凿成了齑粉。他站在邙山一处被翻耕过的坡地前,望气术下,整片山坡的煞气都像被搅浑的泥水,灰黑交织,辨不清源头——这里至少被七八拨人光顾过,浅表层的墓葬早被翻了个底朝天,连棺钉都被撬走当废铁卖了。 “呵,比狗舔过还干净。”他冷笑一声,指尖的太阴刀气不自觉地窜出半寸,银白的锋芒映着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戾气。自打太阴戮神刀大成,他杀心便越来越重,遇上空墓、被破坏的遗迹,丹田那道刀气就会躁动,像有柄无形的刀在心头刮擦,逼得他想找点东西泄泄火。 这股戾气不是凭空来的。太阴法本就属阴,戮神刀更是以杀伐立道,练到深处,若心性不稳,很容易被刀气裹挟,变成只知杀戮的怪物。沈言靠着识海月盘勉强压制,可每次看到这些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古墓,那点压制就像薄冰遇火,滋滋作响地消融。 就像昨天,他在一座被炸开的唐墓里,撞见三个盗墓贼正用斧头劈砍壁画,想把上面的金粉刮下来。那瞬间,他丹田的刀气差点直接冲出去,幸好识海月盘及时转动,引月光浇熄了那股杀意,才没当场动手。但他也没客气,趁那伙人晚上宿在破庙里,悄悄放了把火,看着他们抱着烧得半焦的行李逃窜,心里那股郁气才顺了些。 “表面没东西,那就往深了找。”沈言摸出寻龙盘,盘面的玉石指针正微微颤动,指向地下深处。邙山的陵墓本就有“层叠”的特性,汉代的夯土下可能压着战国的殉葬坑,唐代的墓道旁或许藏着秦代的瓦当,就像千层饼,一层叠着一层。那些浅尝辄止的盗墓贼,根本没本事挖到最底下。 他选了处煞气最紊乱的地方——望气术里,越是浑浊的煞气,越可能藏着未被触碰的“气眼”。沈言没有用洛阳铲,只是将手掌按在地上,空间之力缓缓发动。不同于打盗洞的快捷,这次他让土层像波浪般层层分开,露出下面不同朝代的夯土痕迹:最上面是松散的黄土,混着明清的瓷片;往下是青灰色的夯土,带着唐代的糯米浆味;再深些,是夹杂着朱砂的五花土,那是汉代王侯墓的标配。 “还不够。”他眉头紧锁,望气术穿透土层,能看到更深的地方,有一缕极淡的金色煞气,像被埋在千层被褥下的火星,若隐若现。那不是阴煞,是带着“龙气”的墓葬,极可能是战国甚至更早的诸侯墓。 可越往下,土层越坚硬,甚至能感觉到岩层的阻力。寻常盗墓贼挖到这里,要么炸要么放弃,可沈言不行——用炸药会破坏墓葬结构,更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只能运转空间之力,像蚂蚁啃骨头似的,一点点“啃”开通道。 这活儿耗神费力,丹田的太阴刀气却越来越兴奋,刀气中裹挟的戾气顺着经脉往上涌,让他眼前阵阵发黑,耳边甚至响起无数冤魂的嘶吼。这是刀气在“催”他,催他用更暴力的方式开路,催他杀戮泄愤。 “给我稳住!”沈言低喝一声,识海月盘疯狂转动,引下的月光如冰水般浇遍全身。他强迫自己冷静,回忆《太阴秘传》里的记载:“深土藏幽,非力取,乃智取,顺地脉而走,随气脉而行。” 他停下蛮力开挖,转而用望气术仔细分辨地下的气脉走向。那缕金色煞气的流动轨迹很特别,像条蜿蜒的蛇,绕开了坚硬的岩层,贴着一条暗河的河床延伸。沈言眼睛一亮,立刻改变方向,顺着气脉流动的轨迹开挖。 果然省力多了。空间之力仿佛有了指引,顺着气脉的缝隙穿梭,遇到岩层就绕开,遇到软土就加速。不知挖了多久,鼻尖突然闻到一股奇异的香气,不是尸臭,也不是霉味,是类似檀香混合着青铜锈的味道——到地方了。 他收住空间之力,眼前出现一条狭窄的甬道,墙壁是青黑色的岩石,上面没有任何雕刻,却泛着天然的光泽。甬道尽头隐约有微光,不是他的火把照的,而是某种矿石在黑暗中发出的磷光。 沈言摸出短刀,刀柄的温度有些烫手——是太阴刀气在示警。他放慢脚步,望气术全开,能看到甬道尽头盘踞着一团浓郁的黑雾,比之前遇到的铁甲僵尸煞气更重,却带着股死寂的沉重,不像活物。 “是镇墓兽。”他心中了然。这种东西多是用活人或异兽炼制,埋在墓道最深处,守护主墓室,杀气重,却没有灵智,是纯粹的杀戮机器。 走到甬道尽头,果然看到一尊半人高的石雕,像虎非虎,像熊非熊,嘴里叼着根青铜锁链,锁链另一端连着沉重的石门。石雕的眼睛是用黑石嵌的,在磷光下闪着红光,身上刻满了扭曲的符文,正是镇压煞气的“缚龙纹”。 沈言刚靠近,石雕突然动了,关节处发出“咔嚓”的声响,嘴里喷出一股黑雾,带着刺鼻的腥气。他早有准备,侧身避开,同时指尖刀气射出,斩向石雕的关节。 “铛!”刀气斩在石雕上,竟只留下一道白痕。这东西的材质比铁甲僵尸的盔甲还硬,显然是用特殊石材混合金属浇筑的。 “有点意思。”沈言眼中戾气更盛,丹田的刀气彻底躁动起来。他反而笑了,很久没遇到能让他全力以赴的东西了。 他不再留手,识海月盘引下的月光全部灌注于刀气之中,银白色的刀气暴涨至三丈长,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连续不断地斩向镇墓兽。“铛铛铛”的巨响在甬道里回荡,火星四溅,石雕身上的符文被刀气斩得寸寸碎裂,黑石眼睛也被劈成了两半。 镇墓兽失去符文加持,动作越来越慢,最后被一刀劈中头颅,轰然倒塌,化作一堆碎石。碎石堆里滚出一颗拳头大的珠子,通体漆黑,却散发着淡淡的金光——是“镇煞珠”,正是它维持着镇墓兽的“生机”。 沈言捡起镇煞珠,珠子入手冰凉,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精纯煞气,比十具普通僵尸加起来还多。他没立刻收进空间,而是握在手里,任由煞气冲刷掌心——这是他磨练心性的方式,用煞气刺激自己,再用识海月盘压制,像在火上烤冰,锤炼那点濒临失控的杀心。 处理完镇墓兽,他推开石门,走进主墓室。墓室不大,却异常整洁,正中央放着一具石棺,棺盖完好,上面刻着繁复的云雷纹,没有被盗的痕迹。望气术下,石棺里的金色煞气浓郁得化不开,显然是座未被惊扰的战国诸侯墓。 沈言没有急着开棺,而是先打量四周。墓室墙壁上画着狩猎图,线条古朴,用的颜料里掺了朱砂和金粉,虽已褪色,仍能看出诸侯的威仪。角落里放着几个陶罐,里面装着青铜兵器和玉器,都是完好无损的珍品。 “总算没白来。”他长舒一口气,丹田的刀气渐渐平复,戾气被墓室的庄严肃穆冲淡了些。他知道,这种深埋地下的“层陵”才是真正的宝藏,不仅有实物,更有未被破坏的历史信息,比那些被翻烂的浅墓有价值得多。 他走到石棺前,没有用蛮力,而是按《太阴秘传》里的法子,找到棺盖缝隙里的机关,轻轻一旋。“咔嚓”一声,石棺盖缓缓升起,露出里面的景象——棺内铺着暗红色的丝绸,虽已朽烂,却能看出精致的纹样。尸体早已化为白骨,却戴着一顶金冠,手里握着一块墨绿色的玉璧,玉璧上刻着“王”字,正是战国诸侯的象征。 沈言没有动金冠和玉璧,而是先将棺内的随葬品一一收进空间。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不是财富,而是研究那个时代的钥匙,更是滋养空间的“灵物”。尤其是那块玉璧,蕴含的“龙气”与空间月轮的太阴之力相互呼应,能中和刀气的戾气,正是他现在最需要的。 收完东西,他看着那具白骨,忽然生出一丝敬畏。无论生前何等显赫,死后也不过是一抔黄土,唯有这些器物和墓葬,还在诉说着曾经的故事。他抬手一挥,空间之力将石棺盖重新盖好,又将甬道和地面恢复原状,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离开邙山时,天已大亮。沈言站在山顶,望着脚下连绵的山峦,望气术里,那些被翻耕过的混乱煞气中,仍有无数缕微弱的金色气脉在地下流淌,像等待被发现的秘密。 他知道,邙山的层陵还有很多,够他找很久。而每一次深入地下,每一次与镇墓兽或煞气搏斗,都是对他心性的考验——既要驾驭太阴刀气的杀伐之力,又要守住那份对历史的敬畏,不能真被戾气吞噬。 “下一处,该去那片‘九龙汇’了。”沈言摸了摸怀里的镇煞珠,珠子的凉意让他保持清醒。望气术显示,那里的地下气脉像九条龙汇聚,必定藏着更大的层陵,也必定有更凶险的守护。 他转身往山下走去,脚步坚定。戾气或许难消,杀心或许难平,但只要还有值得探寻的秘密,还有需要守护的底线,他就不会迷失。这邙山的层叠陵墓,既是他的宝藏,也是他的修行场,在深土幽暗中,他终将找到属于自己的平衡之道。 第293章 湘西 沈言站在沅水码头,望着对岸被晨雾笼罩的山峦。木牌上歪歪扭扭写着“屏山”二字,墨迹被雨水泡得发乌,像块陈年的血痂。他裹紧了身上的粗布褂子,湘西的湿冷比北方的干寒更磨人,连丹田的太阴刀气都泛起一丝凉意。 “客官,去屏山?”艄公是个精瘦的老头,手里的篙子在泥地里戳出个深坑,“那地方邪乎得很,前几年听说是卸岭的大当家带人掀了里面的老巢,可过后还是没人敢靠近,说是夜里能听见鸡叫,跟哭似的。” 沈言递过去两块银元,声音裹在雾里:“开船,到了再加一倍。” 老头掂了掂银元,眼睛亮了亮,不再多问,撑起木船往对岸划去。船桨搅碎水面的雾气,露出底下青黑色的暗流,像有什么东西在水里跟着船尾游动。 他来湘西屏山,为的不是寻常古墓里的金银。自打在邙山深处摸清“层陵”的门道,寻常陪葬品已勾不起他的兴趣。真正让他惦记的,是卸岭魁首陈玉楼当年破墓时提到的“怒晴鸡”——那只敢啄蜈蚣精、啼声能破邪祟的神鸡,按古籍零星记载,是上古凤凰血脉的遗种,天生克制阴邪,其精血更是炼制“纯阳丹”的关键,正好能中和他体内日益滋长的戾气。 更重要的是,陈玉楼虽破了瓶山古墓,却未必能搜尽所有角落。那地方本是元代皇帝的炼丹秘地,洞窟纵横如迷宫,藏着的宝贝绝不止明面上那些。沈言的望气术早已透过雾霭扫过对岸山峦,隐约能看到几缕极淡的金光,藏在深谷峭壁间,显然是未被发掘的“漏网之鱼”。 船靠岸时,雾散了些,露出屏山的真容。山不算高,却陡得吓人,石壁像被巨斧劈开,光秃秃的崖面上嵌着些黑黢黢的洞口,正是当年卸岭弟兄炸开的墓道入口,如今被藤蔓半掩,透着股阴森。 “客官,这山真不能进。”艄公看着他往山上走,忍不住喊,“上个月有个采药的进去,出来就疯了,见人就喊‘鸡啄我’!” 沈言没回头,只是挥了挥手。他能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腥气,不是野兽的,是阴邪之物死后残留的秽气,被山风吹得七零八落。这正好说明,当年的争斗确实惨烈,也侧面印证了怒晴鸡的威力——能让这么重的邪祟气息久久不散,其纯阳之力绝非凡品。 他没走卸岭炸开的主入口,那里多半被翻了底朝天。望气术指引他往南麓走,那里有处崖壁的煞气最弱,却藏着一丝极淡的“生气”,像野草在石缝里扎根,若隐若现。 南麓的山路更难走,碎石松动,脚下就是深不见底的沟壑。沈言运转太阴秘法,身形如猿猴般在崖壁间腾挪,指尖的刀气偶尔射出,斩断挡路的荆棘——那些荆棘竟泛着青黑色,显然是被墓里的秽气浸染了,寻常草木根本活不了这么旺盛。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他在一处凹陷的崖壁前停下。凹陷处被茂密的蕨类植物覆盖,扒开植物,露出个仅容一人爬行的洞口,洞口边缘有明显的人工开凿痕迹,却不是近代的工艺,更像是元代的样式。 “果然有偏门。”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笑意。炼丹秘地最讲究“藏风聚气”,主墓之外必有秘道,供炼丹师出入或紧急避险,这处洞口显然就是这类所在。 他钻进洞口,里面漆黑一片,空气中飘着股硫磺和草药混合的怪味,正是炼丹时常见的气息。借着火折子的光,能看到通道壁上刻着些符文,与他在元代炼丹炉上见过的如出一辙,都是用来稳定地火、隔绝阴邪的。 通道尽头是间石室,不大,却堆满了东西——破碎的丹炉、发黑的药渣、散落的瓷瓶,还有几具早已朽烂的骨架,看衣着像是守炉的道士。石室中央有个石台,上面放着个青铜笼子,笼子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只残留着几根金黄色的羽毛,比寻常鸡毛长一倍,根部还沾着点血丝。 “怒晴鸡的毛。”沈言捏起一根羽毛,指尖传来微弱的暖意,正是纯阳之力的特征。羽毛上的血丝已经发黑,却没沾染丝毫阴邪之气,显然是当年怒晴鸡在此处活动过的痕迹。 他仔细检查石室,在一堆药渣里翻出个残破的竹简,上面用朱砂写着“灵鸡饲育方”,字迹模糊,却能辨认出“饮朱砂,食蜈蚣,浴丹火”等字样,印证了怒晴鸡确实是人工培育的异种,且与炼丹息息相关。 “既然有饲育方,就不可能只有一只。”沈言将竹简收好,心里更有底了。这种神鸡多半是成对或成批饲养,陈玉楼带走的那只或许只是其中最壮的,说不定还有幼雏或蛋留存。 他扩大搜索范围,顺着石室另一处隐蔽的通道往里走。通道比之前更窄,壁上的温度越来越高,隐约能听到“滴答”声,像是水滴落在热石头上。走了约摸半里地,眼前豁然开朗——是个巨大的溶洞,洞中央有个天然的温泉,泉水冒着热气,水面上飘着些黄色的绒毛。 “找到了。”沈言的心跳漏了一拍。温泉边的岩石缝里,蜷缩着一只巴掌大的小鸡,羽毛是嫩黄色的,头顶却有撮金红相间的绒毛,正闭着眼睛啄食一只被泉水烫死的蜈蚣。它的啼声很弱,却带着股穿透力,每叫一声,周围的热气就翻腾一下。 是怒晴鸡雏! 这小家伙显然刚破壳不久,还没学会飞,见沈言靠近,警惕地张开翅膀,露出里面淡红色的皮肤,喉咙里发出“叽叽”的警告声,小小的眼睛里竟透着股与体型不符的凶劲。 沈言没有贸然伸手,而是从空间里取出一小撮灵泉边的小米,放在掌心递过去。小米沾了太阴之力,却被他刻意中和了阴寒,带着股温润的生机。小鸡犹豫了一下,大概是闻到了食物的香气,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啄了几粒小米,随即眼睛一亮,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不怕我就好。”沈言松了口气。这小家伙虽有凤凰血脉,却还年幼,更容易驯化。他将小鸡捧在手心,小家伙倒也乖巧,不再挣扎,只是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指,带来一阵暖意,让他丹田的刀气都柔和了几分。 解决了怒晴鸡的事,他开始专心寻找炼丹秘地的“漏网之鱼”。溶洞深处有个炼丹房,比之前的石室大得多,里面的丹炉虽已炸裂,却在炉膛里找到几块暗红色的“丹砂”,是炼制“九转还魂丹”的主材,比他之前找到的品质高十倍。 石壁上的暗格里,还藏着几卷古籍,记载着元代皇帝的炼丹日志,里面提到“以屏山龙脉为引,聚地火之精,合灵鸡纯阳,炼长生不死药”,虽然丹药最终没炼成,却详细记录了地火的控制法门和药材配伍,对他完善太阴秘法的炼丹术大有裨益。 最让他惊喜的是,在一处被丹炉碎片压住的木箱里,找到三枚鸡蛋大小的蛋,蛋壳是金黄色的,上面布满细密的纹路,像凤凰的羽毛,隐隐能感觉到里面有生命在跳动——是怒晴鸡蛋! “这次真是满载而归。”沈言将蛋小心地收进铺着棉絮的木盒里,又检查了一遍溶洞,确认没有遗漏后,才抱着小鸡往回走。 离开屏山时,雾又浓了起来。艄公见他安然无恙地出来,还抱着只小鸡,惊得合不拢嘴:“客官,您……您真从里面带出东西了?” 沈言笑了笑,将加倍的船钱递过去,又多给了一块银元:“麻烦老哥保密,这鸡是我家婆娘让带的种鸡,金贵得很。” 老头接过银元,连连点头,却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只小鸡——总觉得这鸡的眼神,比山里的狼还凶。 船划到江心,沈言低头看着掌心的小鸡,小家伙已经睡着了,金黄色的绒毛在雾中泛着微光。他能感觉到,这小家伙的纯阳之力正缓缓渗入他的经脉,与太阴刀气相互制衡,那股躁动的戾气果然平复了不少。 “有你在,或许能走得更远。”他轻声说,指尖轻轻抚摸着小鸡头顶的金红绒毛。屏山之行不仅找到了怒晴鸡,更证实了炼丹秘地的价值,那些被卸岭忽略的细节、被岁月掩埋的秘密,正是他最需要的“宝藏”。 至于未来?他打算先找个地方将小鸡和蛋养好,等它们长成,再深入研究凤凰血脉与太阴之力的结合。或许有一天,他能培育出更强大的怒晴鸡,既能护道,又能辅助修炼,真正做到阴阳调和,再无戾气困扰。 船渐行渐远,屏山的轮廓在雾中越来越模糊,像个被遗忘的梦。但沈言知道,那里的收获将伴随他很久,无论是那几卷炼丹日志,还是掌心这只小小的生命,都将成为他修行路上的重要助力。 雾更浓了,将船和人都裹了进去,只留下沅水哗哗的流淌声,像在诉说着屏山深处那些未被完全揭开的秘密。而沈言的心中,却一片清明,前路虽远,却因这些新的发现,变得更加清晰,更加值得期待。 第294章 灵饲 沈言盯着掌心那只黄绒球似的怒晴鸡雏,眉头拧成了疙瘩。小家伙正用尖喙啄他指尖的灵米,啄了两下就嫌弃地偏过头,喉咙里发出“叽叽”的抱怨声,小脑袋往他袖口钻,似乎在找更合口味的东西。 “还挺挑。”他无奈地摇摇头,从空间里摸出片银叶灵草的叶子。这灵草是空间灵田的宝贝,沾着月轮清辉,寻常阴邪碰一下就得溃散。可鸡雏见了叶子,眼睛瞬间亮了,扑腾着翅膀抢过去,三两口就吞了下去,吃完还仰着脖子叫了两声,声音比刚才清亮了几分。 沈言这才信了古籍里的记载——怒晴鸡根本不碰五谷杂粮,只认蕴含灵气的东西。从屏山带回来的三枚蛋孵化后,另外两只雏鸡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灵物喂食,没过三天就蔫了,最后化作两缕金红相间的气息,被空间月轮吸收。只剩这只最壮的,靠着银叶灵草和灵泉露水勉强吊着命,却依旧瘦得能数清骨头。 “照这么吃,空间灵田得被你啃秃了。”他戳了戳鸡雏的脑袋,小家伙不服气地啄了他一下,力道不大,却带着股纯阳之气,让他指尖微微发麻。 这鸡雏的食量随日俱增。起初一片灵草叶子能管一天,现在一顿就得啃掉半株;灵泉里的露水也得是刚凝结的,带着月辉的那种,放久了的根本不碰。昨天他试着喂了条空间灵田自产的蚯蚓——那蚯蚓沾了灵泉的水汽,比寻常蚯蚓粗一倍,本以为是好东西,结果鸡雏闻了闻就扭过头,还用爪子把蚯蚓扒拉到一边,那嫌弃的模样,比宫里的贵人还难伺候。 为了找合适的“饲料”,沈言不得不再次出动。他记得洛阳附近有座宋代道观遗址,据说当年观里种过“赤芝”,是道家炼药用的灵草,性温热,正好契合怒晴鸡的纯阳体质。 道观遗址在一片荒坡上,只剩半截碑刻立在杂草里,碑上“紫阳观”三个字被风雨侵蚀得只剩轮廓。沈言用望气术扫过四周,果然在倒塌的丹房地基下,看到一缕淡淡的红气,像烧红的铁丝弯弯曲曲地埋在土里。 “找到了。”他运转空间之力,小心地剥离上面的碎石和夯土。没过多久,一株巴掌大的赤芝露了出来,菌盖红得像血,边缘泛着金边,根须扎在一块锈迹斑斑的铜片上——那铜片是当年炼丹炉的残片,带着残存的火气,正好滋养赤芝生长。 刚把赤芝挖出来,鸡雏就从他怀里探出头,叽叽叫着要啄。沈言赶紧把赤芝掰了一小块递过去,小家伙狼吞虎咽地吃完,脖子上的绒毛竟隐隐泛起一层红光,连叫声都洪亮了不少,扑腾着翅膀差点从他怀里飞出去。 “好家伙,这就长劲了?”沈言又惊又喜。他能感觉到,赤芝的灵气被鸡雏吸收后,小家伙体内的凤凰血脉似乎被激活了一丝,纯阳之力比之前强盛了一倍。可再看剩下的赤芝,也就够喂两顿的,心里刚升起的欢喜又沉了下去。 这便是养怒晴鸡最头疼的地方——灵物难寻,且消耗极快。银叶灵草在空间里长得虽快,可鸡雏一天能啃掉十几株;赤芝这类野生灵草更是可遇不可求,往往跑断腿才能找到一两株,还不够塞牙缝的。 他试着用炼丹剩下的药渣喂食,结果鸡雏直接绝食,缩在角落里蔫了一整天,直到他找到块沾了龙涎香粉末的玉佩(从元代驸马墓里摸的),磨成粉混着灵泉水喂下去,才算缓过来。那玉佩在黑市能换半条街的铺子,就这么成了鸡饲料,想想都肉疼。 “得找个稳定的灵物来源。”沈言抱着鸡雏坐在空间桃树下,看着小家伙啄食桃树上掉下来的灵珠碎屑。灵珠蕴含的太阴之力本与鸡雏的纯阳相冲,可小家伙竟能自行炼化,吃完后打了个饱嗝,绒毛越发鲜亮,显然是上好的“补品”。 可桃树一年才结几十颗灵珠,哪经得住这么造?他盯着桃树枝丫,忽然想起《太阴秘传》里的记载:“凤凰食火精,饮朝露,栖梧桐。”空间里没有梧桐,桃树却是灵根,或许能嫁接些阳性灵木,专门用来喂养鸡雏。 说干就干。他从空间角落翻出些之前收集的“火桐”种子——这是从一座汉代火神庙里找到的,据说种子需用阳气浸泡才能发芽。沈言将种子埋在灵田边缘,浇上掺了怒晴鸡雏粪便的灵泉水(小家伙的粪便竟带着淡淡的暖意,能滋养阳性植物),又引了些月轮边缘的阳气(空间月轮虽属阴,边缘却有阴阳交汇的驳杂气息)笼罩在上面。 三天后,火桐种子竟真的发芽了,嫩芽是淡红色的,像小火苗似的在土里跳动。鸡雏见了嫩芽,兴奋地扑过去想啄,被沈言拦住了:“等长大了再给你当零食。”小家伙不满地叫了两声,却也知道这是好东西,乖乖地蹲在旁边守着,像个尽职尽责的小园丁。 除了火桐,沈言还试着用僵尸獠牙粉末混合灵泉水喂食。獠牙的不朽之气带着阴煞,本与纯阳相冲,可鸡雏吃了竟没事,反而把阴煞之气转化成了自身的纯阳之力,绒毛上的红光更盛,连啄食时带起的气流都能吹散空间里的薄雾——这是力量增长的征兆。 为了找更多“杂食”,他甚至去了趟终南山的药谷。谷里的“阳炎草”长得极旺,叶片在阳光下能泛出火星,是炼制纯阳丹的主材。他小心翼翼地采了几株,怕被守护药谷的山精发现,结果刚出谷就撞见头通体雪白的山鹿,鹿角上长着灵芝,一看就是灵物。 山鹿见了他怀里的鸡雏,竟吓得连连后退,转身就跑。沈言这才发现,鸡雏虽然还小,身上的凤凰血脉却已带着威慑力,寻常灵物根本不敢靠近。他没追山鹿,只是采了足够的阳炎草,心里盘算着:等鸡雏再长大些,说不定能自己去药谷“觅食”,省得他来回奔波。 回到住处,他把阳炎草捣成汁,混着灵珠粉末喂给鸡雏。小家伙吃得满嘴通红,吃完后突然扇动翅膀,发出一声清亮的啼鸣——不再是之前的“叽叽”声,而是带着股穿透力的“喔喔”声,虽然还很稚嫩,却让空间里的月轮都微微震颤,灵泉水面泛起一圈圈涟漪。 “这就会打鸣了?”沈言又惊又喜。他能感觉到,随着这声啼鸣,鸡雏体内的纯阳之力如潮水般扩散开来,空间里那些残存的阴煞之气瞬间被冲得一干二净,连桃树上的花苞都提前绽放了几朵。 更让他惊喜的是,鸡雏的体型似乎也长大了些,绒毛间隐隐露出些暗红色的羽管,头顶的金红绒毛聚成了个小小的肉冠,像顶着颗小火苗。它歪着脑袋看沈言,眼睛里的灵性更足了,竟主动走过来,用脑袋蹭他的手心,像是在表达感谢。 “看来这阳炎草效果不错。”沈言摸着鸡雏的小脑袋,心里的焦虑消散了不少。虽然养这小家伙耗资巨大,几乎掏空了他大半的存货,但看到它一天天成长,展现出越来越强的神异,一切似乎都值了。 他望着空间里刚发芽的火桐,又看了看鸡雏,忽然觉得这小家伙就像块璞玉,需要用无数灵物精心打磨,才能绽放出凤凰血脉的真正光芒。而他,就是那个打磨璞玉的匠人,哪怕耗费再多心血,也要让这缕上古神脉在自己手中延续下去。 夜深了,鸡雏缩在桃树下睡着了,小小的身体散发着淡淡的红光,像个温暖的小太阳。沈言坐在旁边,看着它均匀的呼吸,听着空间灵泉的流淌声,心里忽然变得无比平静。 养怒晴鸡的过程虽然艰难,却让他在不断寻找灵物的过程中,对天地间的灵韵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他的太阴秘法在阴阳调和上有了新的突破。或许,这才是养这神鸡的真正意义——不仅是为了得到一只护道的灵禽,更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磨练自己的心性,完善自己的道。 至于未来的消耗?沈言笑了笑,摸出从药谷带回来的阳炎草种子,打算明天就种在灵田里。只要肯花心思,总能找到养活这小家伙的办法,就像他一路走来,总能在绝境中找到生机一样。 鸡雏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想法,在睡梦中轻轻叫了一声,小翅膀扇动了一下,像是在回应他的决心。空间的月轮静静高悬,洒下清辉,与鸡雏身上的红光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阴阳和谐的画面,温暖而充满希望。 第295章 神鸡破煞 沈言站在一座明代藩王墓的盗洞口,怀里的怒晴鸡忽然挣了挣。小家伙如今已长到半尺高,绒毛褪去,换上了赤红相间的羽衣,头顶肉冠如玛瑙,一双圆眼滴溜溜转,盯着洞口深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轻鸣,显然是察觉到了什么。 “进去看看。”他拍了拍鸡背,侧身钻进盗洞。这洞是前几天被一伙毛贼炸开的,洞口还残留着硝烟味,混着墓里特有的腐朽气,闻着让人发闷。可刚走没两步,怀里的怒晴鸡突然伸长脖子,发出一声清亮的啼鸣—— “喔喔喔——” 啼声不算洪亮,却像一道惊雷滚过,带着股沛然的纯阳之气,顺着盗洞往里冲。沈言甚至能感觉到丹田的太阴刀气轻轻一颤,像是被这股阳气激得活跃起来。更奇的是,周围原本弥漫的阴寒之气,竟如潮水般退去,连空气都变得干爽了几分。 “好家伙,这才叫‘雄鸡一唱天下白’。”他低笑一声,加快脚步。之前下墓,总得先用法刀或符箓试探,生怕暗处窜出什么凶物,如今有这小家伙在,简直像揣了个移动的“破煞符”,踏实得很。 主墓室的石门被炸开了道缝,里面黑黢黢的,隐约能看到散落的棺木碎片。沈言刚要推门,门缝里突然飘出一缕黑雾,落地化作个披头散发的影子,指甲又尖又长,正是守墓的怨魂。 怨魂刚要扑过来,怀里的怒晴鸡猛地窜了出去,翅膀一扇,带起阵热风,照着怨魂的面门就啄。那怨魂尖叫一声,黑雾瞬间溃散了大半,转身就想逃,可鸡雏哪肯放过,追上去又是一啄,这次直接啄在怨魂的“心”口,黑雾“噗”地一声消散,连点残气都没留下。 “够劲。”沈言看得咋舌。这怨魂的煞气,换做以前至少得用三道法刀才能打散,如今被鸡雏两啄就解决了,凤凰血脉的霸道可见一斑。 鸡雏得意地踱了两步,抖了抖羽毛,冲沈言“咕咕”叫了两声,像是在邀功。沈言从空间摸出片阳炎草叶子递过去,小家伙叼住叶子,跳回他怀里,边吃边警惕地扫视四周,活脱脱一个尽职的“保镖”。 主墓室里果然被翻得乱七八糟,棺椁被劈成了柴火,随葬品散落一地,看痕迹是那伙毛贼干的。可沈言的望气术扫过,却在角落里看到一缕极淡的黑气,藏在一堆碎瓷片下面——是只没被惊动的“白僵”,正缩在那里装死,大概是被之前的炸响声吓住了。 他故意踢了踢旁边的铜鼎,“哐当”一声脆响。那堆碎瓷片突然动了动,一只青灰色的手伸了出来,指甲泛着黑,正是白僵的爪子。白僵刚要爬起来,怀里的怒晴鸡突然又是一声啼鸣,声音比刚才更急,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威压。 那白僵的动作猛地僵住,像是被无形的绳子捆住,四肢簌簌发抖,连抬头的力气都没了。沈言走过去,一脚将碎瓷片踢开,露出下面蜷缩的白僵——这僵尸刚起尸不久,煞气不重,却也够寻常人喝一壶的。 “给它个教训。”沈言对鸡雏说。小家伙立刻心领神会,扑过去对着白僵的天灵盖就是一爪子。它的爪子看着纤细,却带着纯阳之力,竟硬生生在白僵坚硬的头骨上抓出几道血痕。白僵发出一声闷哼,黑气瞬间萎靡,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地上不动了。 “这一爪子,够它老实几十年了。”沈言满意地点点头。以前对付僵尸,要么用法刀斩,要么用符箓镇,哪像现在这么省事?有怒晴鸡在,简直是“尸见愁”,别说起尸,就算藏在土里的僵尸,闻着它的气息都得乖乖趴着。 离开藩王墓时,天刚擦黑。沈言特意绕到那伙毛贼的落脚点——一处破庙。庙里亮着灯,几个毛贼正分赃,手里拿着从墓里摸的玉佩金饰,笑得合不拢嘴。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沈言没进去,只是让怀里的鸡雏叫了一声。啼声穿过庙门,庙里的油灯突然“噗”地灭了,紧接着传来一阵惨叫和打斗声。等声音平息,他走进去一看,几个毛贼正互相撕咬,脸上身上满是血,手里的赃物散落一地——是怒晴鸡的纯阳之气冲乱了他们的心神,让他们起了内讧。 沈言没管他们的死活,捡起赃物收进空间,又在破庙角落找到个被毛贼忽略的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是几卷古籍,正是藩王生前收藏的孤本。他抱着鸡雏转身离开,身后传来毛贼们痛苦的哀嚎,却没一丝怜悯——这种为了钱财毁人墓穴的败类,不值得同情。 接下来的半个月,沈言带着怒晴鸡横扫了邙山附近几处被遗漏的古墓。有次在一座宋代夫妻合葬墓里,遇到了罕见的“子母尸”——母尸抱着早已干瘪的婴尸,煞气缠绕,寻常法刀根本斩不散。结果怒晴鸡一声啼鸣,婴尸身上的煞气先散了,母尸没了依仗,被鸡雏一爪子掀翻,当场就瘫了。 还有次在一处唐代高僧墓里,遇到了“佛跳墙”——不是菜,是种借佛骨怨气化成的凶煞,披着袈裟,能迷惑人的心智。沈言刚靠近就觉得头晕,多亏鸡雏及时啼鸣,金光一闪,袈裟里的黑气瞬间被冲散,露出里面的半截佛骨,哪是什么凶煞,不过是被怨气附了体。 “有你在,下墓真成逛庙会了。”沈言摸着鸡雏油光水滑的羽毛,小家伙舒服地眯起眼,喉咙里发出“咕咕”的轻鸣。它的啼声越来越有威力,之前只能驱散方圆几丈的阴气,现在一声啼鸣,能让半座山的煞气都为之一滞,真正应了“雄鸡一唱天下白”的老话。 这天,他带着鸡雏去了趟终南山的“黑风洞”。据说洞里藏着只“千年尸王”,煞气重得能让石头长毛,前几年有伙道士想除它,结果全折在里面了。沈言本不想惹这麻烦,可听说尸王的内丹蕴含着极纯的不朽之气,能用来滋养空间月轮,便动了心思——有怒晴鸡在,或许能试一试。 黑风洞洞口阴风怒号,吹得人骨头缝都疼。沈言刚站定,洞里就传来一声咆哮,煞气如黑云般涌出来,隐约能看到个高大的身影在黑雾中晃动,正是尸王。 “别怕。”沈言按住跃跃欲试的鸡雏,等尸王的煞气涌到近前,才低喝一声,“叫!” 怒晴鸡猛地窜到一块巨石上,仰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啼鸣。这一次,它的啼声里竟带着丝金色的光,像道小太阳,瞬间撞进黑雾里。只听洞里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黑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露出里面那具青黑色的尸王——它的左臂竟被啼声震断了,正惊恐地看着巨石上的鸡雏,眼神里满是畏惧。 “乘胜追击!”沈言丹田的太阴刀气同时射出,配合着鸡雏的纯阳之力,如两道利剑斩向尸王。尸王想躲,却被鸡雏的气息锁定,动弹不得,硬生生挨了一刀,胸口被劈开个大洞,黑气喷涌而出。 鸡雏趁机扑过去,对着尸王的心口又是一啄。这一啄下去,尸王的身体剧烈抽搐,最后化作一缕极纯的不朽之气,被沈言引进空间,融入月轮。月轮瞬间亮了几分,清辉洒下,连空间的灵泉都涨了寸许。 “搞定。”沈言接住飞回来的鸡雏,小家伙嘴里还叼着块漆黑的东西,是尸王的内丹,被它啄出来了。内丹入手冰凉,却带着股纯净的能量,沈言将其扔进灵泉,泉水顿时泛起一圈圈金光,滋养着里面的灵植。 离开黑风洞时,夕阳正红。沈言望着怀里的鸡雏,小家伙正梳理着被煞气弄脏的羽毛,一脸傲娇。他忽然明白,这小家伙不仅是破煞的利器,更是他修行路上的“警钟”——纯阳之力与太阴之力相互制衡,让他不至于被刀气的戾气吞噬,始终保持着清明。 有怒晴鸡在,下墓确实成了“玩”,可这“玩”的背后,是阴阳调和的大道,是护道守心的坚持。或许未来还会遇到更厉害的凶物,更诡异的墓穴,但只要这声啼鸣还在,他就有底气走下去,让那些潜藏在黑暗里的阴邪,在“天下白”的清辉中,无所遁形。 第296章 啼鸣震岳 沈言站在秦岭一处断崖边,望着脚下云雾翻涌的深谷。怀里的怒晴鸡忽然抖了抖羽毛,赤红相间的羽衣在山风中猎猎作响,一双锐眼死死盯着谷中,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咕”声——那里藏着他此行的目标,一座被当地人称为“锁龙窟”的秘墓。 据地方志记载,锁龙窟是战国时期某位诸侯王的水下陵墓,以铁链捆棺,沉于深潭,传言里面养着“水煞”,能吞人性命。前几年有探险队试图下潭,结果船刚到潭中心就被一股巨力掀翻,连尸首都没捞上来。 “水里的东西,正好让你练练手。”沈言摸了摸鸡雏的头。小家伙如今已近一尺高,尾羽展开如扇形,泛着金属般的光泽,啼声能穿透三里云雾,纯阳之力比之前强盛了数倍。寻常水煞根本经不起它一啄,就算是厉害角色,也能被啼声震散大半凶性。 他沿着崖壁上的栈道往下走,栈道年久失修,木板腐朽,踩上去咯吱作响,随时可能断裂。怒晴鸡站在他肩头,时不时低头啄掉爬上来的毒虫——那些虫子在潮湿的崖壁上长得比手指还粗,泛着幽蓝的光,显然带毒,却被鸡雏的纯阳之气吓得瑟瑟发抖,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下到谷底,果然看到一潭碧绿的深水,水面平静得像块镜子,倒映着崖壁的影子,透着股说不出的诡异。沈言捡起块石头扔进去,石头刚落水,水面就泛起一圈圈涟漪,涟漪中心竟隐隐浮现出一张惨白的人脸,转瞬即逝。 “来了。”他眼神一凝,肩头的怒晴鸡立刻会意,猛地振翅飞起,在潭面上空盘旋一周,发出一声清亮的啼鸣。 “喔喔喔——” 啼声如利剑破开水面,潭水瞬间剧烈翻涌起来,无数气泡从水底冒上来,带着股腥臭味。紧接着,一条水桶粗的黑影从水里窜出,竟是条浑身覆盖着青苔的巨蟒,只不过这蟒没有眼睛,七寸处插着半截青铜矛,显然是当年守墓的“水煞”所化。 巨蟒刚要扑向沈言,怒晴鸡已如离弦之箭般冲了过去,尖喙直啄巨蟒七寸的伤口。那伤口本是巨蟒的弱点,被纯阳之气一激,顿时冒出黑烟,巨蟒痛得疯狂扭动,尾巴扫向水面,激起丈高的浪头。 沈言趁机运转太阴秘法,指尖刀气射向巨蟒的七寸。银白色的刀气与鸡雏的纯阳之气交织在一起,如一道阴阳双色的闪电,瞬间贯穿了巨蟒的身体。巨蟒发出一声沉闷的嘶吼,庞大的身躯在水里翻腾了几下,最终化作一缕黑气消散,潭水也随之变得清澈起来。 “干得漂亮。”沈言接住飞回来的鸡雏,小家伙得意地蹭了蹭他的脸颊,嘴里还叼着片从巨蟒身上啄下来的鳞片,鳞片在阳光下泛着幽光,却很快在纯阳之气的灼烧下化为灰烬。 潭底露出了陵墓的入口,是座用青铜铸造的闸门,上面刻着“镇水”二字,锁链早已锈断,显然是被刚才的打斗震开的。沈言带着鸡雏钻进闸门,里面是条长长的甬道,墙壁上嵌着人鱼膏灯,虽已熄灭,却还残留着淡淡的油香。 甬道尽头是间巨大的墓室,中央停放着一具青铜棺,棺上雕刻着蛟龙出海的图案,栩栩如生。墓室四周散落着不少陶器和兵器,都是战国时期的珍品,显然没被人动过——水下陵墓的特殊性,让盗墓贼望而却步,倒成全了沈言。 他刚要靠近青铜棺,棺盖突然“咔嚓”一声裂开道缝,一股极重的寒气从缝里冒出,比之前遇到的任何凶煞都要阴冷。怒晴鸡立刻警觉起来,羽毛倒竖,发出警告的啼鸣,纯阳之气在它周身形成一道金光,将寒气挡在外面。 “看来是遇到硬茬了。”沈言握紧拳头,丹田的太阴刀气蓄势待发。青铜棺里的东西显然不是普通僵尸,能在水下陵墓里保存这么久,还能散发出如此重的寒气,极可能是“冰煞”一类的存在。 棺盖彻底打开,里面躺着一具身着玉甲的尸体,皮肤呈青白色,却完好无损,双眼紧闭,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最奇特的是,尸体周围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连空气都仿佛要被冻结。 “果然是冰煞。”沈言倒吸一口凉气。这种凶煞是尸体在极寒之地吸收阴气所化,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寻常法术根本伤不了它。 冰煞缓缓睁开眼睛,瞳孔是纯粹的白色,没有一丝神采,却透着股刺骨的寒意。它慢慢坐起身,玉甲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伸出青白色的手,对着沈言虚抓一下,一股寒气顿时化作冰箭射了过来。 怒晴鸡猛地扇动翅膀,纯阳之气化作一道光盾,挡住了冰箭。冰箭撞在光盾上,瞬间融化成水,却又立刻冻结,形成一道冰墙。冰煞见状,从棺里跳了出来,双手一挥,无数冰箭如暴雨般射向沈言。 “就是现在!”沈言低喝一声,太阴刀气与怒晴鸡的纯阳之气同时发动。银白色的刀气如月光泻地,带着太阴之力的冻结特性,却没有伤害冰煞,反而在它周围形成一道冰环,暂时困住了它;而鸡雏的纯阳之气则如烈日当空,金光瞬间笼罩了冰煞,让它身上的白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冰煞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试图冲破冰环,却被纯阳之气灼烧得连连后退。沈言趁机祭出从屏山带回来的镇煞珠,珠子脱手飞出,悬浮在冰煞头顶,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将它身上的阴气一点点吸走。 冰煞的身体越来越透明,最终化作一缕极纯的寒气,被镇煞珠吸收。镇煞珠的光芒更盛,飞回沈言手中,带着股清凉的气息,与之前的燥热截然不同。 “这下发财了。”沈言看着镇煞珠,心里乐开了花。这珠子吸收了冰煞的寒气,阴阳交融,威力比之前强了数倍,用来辅助修炼太阴秘法再好不过。 他检查了一遍墓室,在青铜棺的暗格里找到一卷竹简,上面记载着这座水下陵墓的来历——果然是战国时期一位诸侯王的手笔,他痴迷长生,特意将陵墓建在深潭之中,以水养煞,妄图死后化煞重生,却没想到最终被沈言和怒晴鸡联手破了。 离开锁龙窟时,天已放晴。沈言站在崖顶,望着脚下清澈的潭水,怀里的怒晴鸡正梳理着羽毛,阳光洒在它身上,泛起一层金色的光晕,像一尊活灵活现的神鸟雕塑。 他忽然意识到,有怒晴鸡在,他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不止一倍。以前不敢碰的水下墓、极寒之地的陵墓,现在都成了他的目标;以前需要小心翼翼应对的凶煞,现在在鸡雏的啼声下不堪一击。这不仅是多了个帮手,更是多了一种可能性,一种探索更多未知秘密的可能性。 “接下来,该去昆仑山碰碰运气了。”沈言望着西方,那里有更古老的传说,更神秘的陵墓,也一定有更强大的凶煞。但他不怕,因为他有太阴秘法,有太阴戮神刀,更有怀里这只啼鸣能震山岳的怒晴鸡。 怒晴鸡仿佛听懂了他的话,仰头对着西方发出一声嘹亮的啼鸣,啼声穿透云层,在天地间回荡,像是在宣告它的到来。沈言笑了笑,转身往山下走去,脚步轻快而坚定。 前路或许还有无数艰险,但只要这声啼鸣还在,他就有信心走下去,去揭开更多尘封的秘密,去追寻那遥不可及的长生之道。而这只从湘西屏山走出的神鸡,将一直陪伴着他,用它的纯阳之力,照亮每一段幽暗的墓道,驱散每一丝潜藏的阴邪,成为他护道之路上最可靠的伙伴。 第297章 冰原 沈言牵着一匹骆驼,站在昆仑山口的界碑前。寒风卷着雪沫子打在脸上,像刀子割似的疼,连空间里的灵泉都结了层薄冰。怀里的怒晴鸡却精神得很,赤红羽衣在风雪中格外醒目,时不时抖落身上的雪花,发出清脆的“咕咕”声,仿佛这酷寒根本奈何不了它。 “再往前,就是无人区了。”他裹紧了羊皮袄,望着远处被白雪覆盖的山峦。根据从古籍里找到的线索,昆仑深处藏着一座“西王母祠”,不是神话里的仙境,而是座先秦时期的祭祀陵墓,里面可能藏着与长生有关的秘宝。更重要的是,祠里据说有“冰蚕”,以极寒之气为食,吐出的丝能抵御阴邪,正好能给怒晴鸡做个“窝”。 骆驼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蹄子踩在冰面上打滑。沈言不得不时常停下来,用太阴刀气在冰面凿出浅坑,方便骆驼落脚。怒晴鸡则站在他肩头,一双锐眼警惕地扫视四周,偶尔对着某个方向啼鸣一声——那里往往藏着冰缝或雪洞,是旅途最危险的陷阱。 走了约莫三天,他们在一处背风的山坳里发现了片奇异的石林。石林的石头是青黑色的,上面刻着看不懂的符文,在风雪中泛着幽幽的光。沈言用望气术扫过,竟在石林深处看到一缕极淡的金光,与周围的寒气格格不入,显然是人为留下的痕迹。 “应该就是这儿了。”他让骆驼在山坳外等候,抱着怒晴鸡钻进石林。越往深处走,符文越密集,空气也越发寒冷,连他运转太阴秘法都觉得指尖发麻。突然,前方的石林动了动,几块巨石缓缓合拢,挡住了去路,石缝里渗出寒气,瞬间在地面凝结出一层白霜。 “机关术?”沈言挑眉。先秦时期的机关往往与阵法结合,看似是石头,实则暗藏机括。他刚要研究符文,怀里的怒晴鸡突然对着巨石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如利剑般射向石缝。只听“咔嚓”一声,巨石上的符文瞬间黯淡,合拢的石缝又缓缓打开,露出后面黑漆漆的洞口。 “省了不少事。”他笑着摸了摸鸡雏的头。小家伙得意地蹭了蹭他的下巴,显然对自己的本事很满意。 洞口往下延伸,是条陡峭的石阶,上面覆盖着厚厚的冰层。沈言不得不放出太阴刀气,在石阶上冻出防滑的纹路,一步步往下走。越往下,寒气越重,墙壁上结满了冰棱,像倒挂的利剑,偶尔有冰棱坠落,发出刺耳的响声。 走了约莫百十级台阶,眼前豁然开朗——是座巨大的冰窟,窟顶悬挂着冰钟乳,地面上冻着几具残破的尸骨,看衣着像是古代的探险者,手里还紧握着青铜剑,显然是遇难于此。冰窟中央有座石台,上面放着个玉制的匣子,匣子周围刻着与石林相同的符文,散发着淡淡的金光,正是望气术看到的那缕光芒。 “找到了。”沈言刚要走过去,冰窟的角落里突然传来“咔嚓”声。他循声望去,只见一具冻在冰里的尸体正缓缓睁开眼睛,眼白是纯粹的青色,皮肤与冰块融为一体,正是古籍里记载的“冰尸”——比之前遇到的冰煞更凶戾,完全被寒气操控,不知疼痛。 冰尸破开冰层,伸出青黑色的手,对着沈言抓来。寒气所过之处,地面的冰面瞬间蔓延,连空气都仿佛要被冻结。沈言侧身避开,怀里的怒晴鸡却不乐意了,振翅飞起,对着冰尸的面门就啄。 “噗”的一声,鸡雏的尖喙啄在冰尸脸上,竟啄出个小坑,纯阳之气顺着坑洞往里钻,冰尸身上的寒气瞬间溃散了几分。冰尸怒吼一声,挥手拍向鸡雏,却被它灵活地躲开,反而被啄了好几下,身上的冰壳渐渐出现裂痕。 “该我了。”沈言抓住机会,丹田的太阴刀气瞬间射出。银白色的刀气与冰尸的寒气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的响声,冰尸身上的裂痕越来越多,最终在一声巨响中碎裂,化作无数冰块,散落一地。 解决了冰尸,沈言走到石台边,小心翼翼地拿起玉匣。匣子入手温润,没有丝毫寒气,显然是用暖玉制成,专门用来隔绝冰窟的寒气。他打开匣子,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卷丝帛和几颗鸽子蛋大小的珠子。 丝帛是用某种兽皮制成的,上面用朱砂写着蝌蚪文,沈言勉强能辨认出“西王母”“祭祀”“长生”等字眼,大意是说这座陵墓是为祭祀西王母而建,珠子是“冰魄珠”,能吸纳寒气,辅助修炼。而他心心念念的冰蚕,据说就藏在冰窟深处的冰泉里,以冰魄珠的气息为食。 “果然有冰蚕。”沈言精神一振,收好丝帛和冰魄珠,抱着怒晴鸡往冰窟深处走。按丝帛记载,冰泉在冰窟的最底层,那里的寒气最重,却也最适合冰蚕生存。 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他们在一处裂开的冰缝里找到了冰泉。泉眼不大,冒着白汽,泉水却不结冰,反而泛着淡淡的蓝光。泉边的冰面上,爬着几条银白色的虫子,只有手指长,身体像丝线般纤细,正是冰蚕。 冰蚕似乎不怕人,见沈言靠近,依旧慢悠悠地爬着,啃食着冰面上的青苔。怒晴鸡好奇地探头去啄,却被沈言拦住了:“别吃,这是好东西。”他从空间里摸出个玉盒,小心翼翼地将几条冰蚕收进去,又舀了些冰泉水倒进盒里——冰蚕离不开泉水的滋养。 收完冰蚕,沈言又在冰窟里转了转,在一处不起眼的冰壁后发现了间密室。密室里放着几排架子,上面摆满了陶罐,罐子里装着兽骨和草药,显然是祭祀用的祭品。他在最底层的陶罐里找到几块暗红色的“血玉”,与在屏山找到的类似,却蕴含着更精纯的阳气,显然是用祭祀的牲畜血液滋养而成。 “这次真是不虚此行。”他将血玉收好,心里盘算着用冰蚕吐的丝给怒晴鸡做个窝,再用冰魄珠辅助修炼,说不定能让小家伙的凤凰血脉觉醒得更快。 离开冰窟时,外面的风雪已经停了。沈言站在石林外,望着远处的雪山,怀里的怒晴鸡对着太阳啼鸣一声,声音清亮,仿佛能穿透云层。他知道,昆仑之行只是开始,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一定还藏着更多秘密,等着他和这只神鸡去探索。 他牵着骆驼,踏上返程的路。夕阳洒在雪地上,反射出金色的光芒,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怒晴鸡站在他肩头,时不时低头啄食他手里的阳炎草叶子,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沈言忽然觉得,所谓的长生,或许不只是活得长久,更是能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有值得守护的伙伴,有值得探索的未知,有值得坚持的道。而怀里的怒晴鸡,就是他这段旅程中最好的证明——它从湘西屏山的小鸡雏,长成如今能啼鸣震冰原的神禽,见证着他的成长,也陪伴着他走向更远的未来。 前路依旧漫长,昆仑的风雪只是途中的点缀。但只要他的太阴刀气还利,怒晴鸡的啼声还亮,就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前行的脚步。毕竟,这天地间的秘密,还等着他去一一揭开;这长生的大道,还等着他一步步走完。 第298章 冰蚕吐丝 沈言将装着冰蚕的玉盒放在空间月轮下,指尖轻轻敲了敲盒壁。几条银白色的冰蚕正趴在浸满冰泉水的丝绸上,慢悠悠地蠕动,口器啃食着盒底铺着的冰魄珠粉末,每啃一口,身体就亮一分,像缀满了细碎的冰晶。 “可得给我争点气。”他低声说,从空间灵田摘了片刚成熟的阳炎草叶,小心翼翼地放进盒里。冰蚕似乎很喜欢这叶子的气息,纷纷爬过去,小口小口地啃食,啃过的地方留下淡淡的齿痕,很快又被冰泉水滋养得恢复原状。 自从从昆仑回来,他就没闲着。冰蚕对环境要求极高,既要有冰泉水的阴寒,又得有阳炎草的暖意,还得用冰魄珠粉末当“零食”,比养怒晴鸡还娇贵。光是维持玉盒里的温度,就耗了他不少太阴之力——既要保证冰不化,又不能冻坏了这些小家伙。 好在冰蚕没让他失望。不过半个月,就有一条冰蚕开始吐丝。那丝极细,初时是透明的,接触空气后渐渐变成银白色,泛着珍珠般的光泽,落在丝绸上,竟将原本普通的丝绸也染上了层淡淡的凉意,连空间里的阴煞之气都绕着走。 “这丝果然是好东西。”沈言用镊子夹起一缕蚕丝,入手冰凉,却不刺骨,反而带着种温润的韧性,比他见过的任何丝线都结实。古籍里说冰蚕丝“入水不沉,遇火不燃,能隔阴阳”,看来半点不假。 他特意找了块从昆仑带回的暖玉,雕成个巴掌大的小窝,又将冰蚕丝一层层铺进去,中间还夹杂着些怒晴鸡脱落的羽毛——小家伙长到一尺多高,开始换羽,脱落的羽毛带着纯阳之气,正好与冰蚕丝的阴寒中和。 小窝刚做好,怒晴鸡就好奇地凑过来,用尖喙啄了啄窝边的蚕丝,眼睛瞬间亮了。它跳进窝里,转了两圈,舒服地卧了下来,喉咙里发出“咕咕”的轻鸣,赤红的羽衣与银白色的蚕丝相映,竟有种奇异的和谐。 “算你识货。”沈言笑着摇头。这小窝集冰蚕丝的隔邪、暖玉的温润、凤羽的纯阳于一体,简直是为怒晴鸡量身打造的“护身宝甲”。小家伙卧在里面,身上的纯阳之气似乎都变得更加凝练,连啼鸣时带起的金光都比之前亮了几分。 有了新窝,怒晴鸡的“伙食”也得跟上。沈言发现它对昆仑带回的血玉很感兴趣,便将血玉磨成粉,混着灵泉露水喂食。小家伙吃了血玉粉,羽衣的红色越来越深,接近赤金,头顶的肉冠也长得更饱满,像嵌了颗红宝石。 这天,他带着怒晴鸡去了趟豫西的“鬼谷岭”。据说岭上有座战国时期的“兵家墓”,里面埋着位擅长兵法的隐士,陪葬品里有幅“行军图”,标注着几处未被发现的古战场,说不定能找到些带着兵煞的兵器,用来锤炼太阴刀气。 鬼谷岭常年弥漫着浓雾,能见度不足五尺,脚下的落叶腐烂成泥,踩上去软软的,像踩在腐肉上。刚进岭,怀里的怒晴鸡就不安地躁动起来,对着浓雾深处啼鸣一声。啼声穿透雾气,竟让周围的浓雾消散了些,露出几棵歪脖子树,树干上缠着黑色的藤蔓,藤蔓上结着肉瘤般的果子,散发着腥气。 “是‘尸藤’。”沈言认出这东西。古籍记载,尸藤以腐尸为养分,藤蔓上的果子能引诱生人靠近,一旦被缠住,就会被吸干精血,化作新的养分。他刚要用法刀斩断藤蔓,怒晴鸡已振翅飞起,对着尸藤的果子啄去。 “咔嚓”一声,果子被啄碎,流出墨绿色的汁液。汁液落在藤蔓上,竟像硫酸般腐蚀出洞来。尸藤剧烈扭动,发出“沙沙”的响声,试图缠绕住鸡雏,却被它身上的纯阳之气灼烧得连连后退,最后化作一缕黑烟,消散在雾气中。 “越来越能干了。”沈言接住飞回来的鸡雏,小家伙得意地抖了抖羽毛,嘴里还叼着块从果子里啄出的黑色种子,种子在它嘴里很快就被纯阳之气烧成了灰烬。 往前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浓雾中出现了一座残破的石阙,上面刻着“兵魂”二字,笔画苍劲,带着股杀伐之气。石阙后是条神道,两旁立着石人石马,却都被藤蔓缠绕,面目模糊,透着股阴森。 沈言的望气术扫过神道尽头,看到一缕暗金色的煞气,像团燃烧的火焰,正是兵煞的特征。他刚要走过去,石人石马突然动了,眼睛里亮起红光,举起手中的石剑石矛,对着他刺来。 “护道!”沈言低喝一声。怒晴鸡立刻从他怀里窜出,落在一尊石人肩头,对着它的头颅啼鸣一声。金光闪过,石人眼睛里的红光瞬间熄灭,庞大的身躯“轰隆”一声倒地,摔成了碎石。 其他石人石马见状,纷纷转向攻击鸡雏。小家伙却灵活得很,在石人石马间穿梭,啼鸣不断,每声啼鸣都能震碎一尊石像。沈言则趁机放出太阴刀气,配合着鸡雏的纯阳之力,将剩下的石像一一击碎,神道上很快堆满了碎石。 神道尽头是座石室,石门上刻着八卦图,中间嵌着块青铜镜,镜面早已锈蚀,却还能反射出淡淡的光。沈言按照八卦方位转动青铜镜,石门缓缓打开,露出里面的景象——石室不大,中央放着具石棺,棺前的案几上摆着个铜匣,匣子里果然放着幅绢布,正是他要找的行军图。 石棺里的尸体早已朽烂,只剩下副铠甲,铠甲上还残留着淡淡的兵煞之气。沈言将铠甲收进空间,打算用太阴刀气炼化上面的煞气,用来滋养刀气的锋锐。案几上还有几枚青铜箭镞,与他之前在潘家园换的战国箭头类似,却带着更重的杀伐之气,正好给怒晴鸡当“玩具”——小家伙最近总喜欢啄些坚硬的东西磨喙。 离开鬼谷岭时,雾已经散了。沈言展开行军图,上面的墨迹虽已褪色,却还能辨认出几处古战场的位置,其中一处就在陕甘边境,标注着“藏兵洞”三个字,旁边还画着个兵器的图案,像是柄长剑。 “看来又有地方去了。”他将行军图收好,怀里的怒晴鸡卧在新窝里,正悠闲地啄着青铜箭镞,时不时发出满足的轻鸣。小家伙的体型又长了些,尾羽展开时,竟能看到几根泛着金光的翎羽,显然是凤凰血脉进一步觉醒的征兆。 回到住处,沈言将从兵家墓带回的铠甲放进空间月轮下,又把冰蚕窝放在旁边。铠甲上的兵煞之气与月轮的太阴之力相互冲击,激起阵阵涟漪,而怒晴鸡卧在窝里,纯阳之气透过蚕丝散发出来,竟能中和兵煞的戾气,让炼化的过程变得更加平稳。 “这小窝还真没白做。”他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越发满意。冰蚕丝的隔邪、暖玉的调和、凤羽的纯阳,三者结合,不仅能护着怒晴鸡,还能辅助他炼化凶煞之气,简直是一举两得。 夜里,他坐在桃树下,看着怒晴鸡在窝里安睡,冰蚕丝反射着月轮的清辉,像给小家伙盖了层银被。空间里的冰蚕还在吐丝,新的蚕丝落在玉盒里,发出淡淡的荧光。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养蛊人”,精心培育着冰蚕和鸡雏,看着它们一点点成长,最终成为自己最强大的助力。 但他知道,这不是养蛊,而是共生。他为它们提供生长的环境和灵物,它们则用自身的神异护他周全、助他修行。这种关系,远比单纯的利用要牢固得多。 “明天去陕甘。”沈言打定主意。行军图上的藏兵洞说不定藏着更厉害的兵煞兵器,既能锤炼刀气,又能给怒晴鸡找些“硬菜”,何乐而不为? 他摸了摸怀里的小窝,里面的怒晴鸡动了动,似乎在回应他的决定。夜风吹过空间,桃树叶沙沙作响,冰蚕吐丝的声音细微却清晰,与远处灵泉的流淌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宁静而充满生机的歌谣。 沈言靠在桃树上,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缓缓运转的太阴之力,以及与怒晴鸡之间那丝若有若无的联系。他知道,只要这种共生的生机还在,他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无论前路有多少凶险,都能一步步走下去,直到揭开长生的终极奥秘。 第299章 兵煞淬锋 沈言站在陕甘边境的黄土高坡上,手里的行军图被风吹得哗哗响。图上标注的“藏兵洞”就在脚下的沟壑里,沟壑两侧是刀削般的黄土崖,崖壁上布满了黑黢黢的洞口,像蜂窝,更像无数只窥伺的眼睛。 “就是这儿了。”他将图折好揣进怀里,肩头的怒晴鸡突然抖了抖羽毛,对着最大的一个洞口啼鸣一声。啼声在沟壑里回荡,激起阵阵黄土扬尘,那些洞口里竟隐约传来金属碰撞的脆响,像是有兵器在暗中交锋。 这便是藏兵洞的诡异之处。据当地老乡说,每到月圆之夜,洞里就会传出厮杀声,仿佛千军万马在里面鏖战,胆子小的连靠近都不敢。沈言却知道,那不是真的厮杀,是当年战死士兵的兵煞凝聚不散,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临死前的战斗。 他牵着骆驼走到最大的洞口前,洞口被藤蔓半掩,隐约能看到里面延伸的石阶,阶上积着厚厚的黄土,却在最深处泛着淡淡的铁腥气——是兵器氧化的味道,且年代久远,绝非近代之物。 “进去看看。”沈言拨开藤蔓,侧身钻进洞口。刚走两步,脚下突然踢到个硬物,低头一看,是半截生锈的矛尖,矛杆早已朽烂,却还保持着向前刺的姿态,显然是当年士兵战死时脱手掉落的。 怀里的怒晴鸡对着矛尖啄了啄,矛尖上的铁锈竟簌簌脱落,露出里面泛着寒光的铁刃——是被小家伙的纯阳之气净化了。沈言捡起草尖掂量了下,分量不轻,刃口虽钝,却还能看出当年的锋利,显然是上好的精铁打造。 石阶尽头是条宽阔的甬道,甬道两侧的壁龛里摆满了兵器:青铜剑、铁戈、弩箭、盾牌……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这些兵器上都凝结着淡淡的黑气,正是兵煞的源头,每一件都沾染过鲜血,见证过厮杀。 怒晴鸡兴奋地窜到壁龛上,对着一柄青铜剑啼鸣一声。剑身上的黑气瞬间溃散,露出下面古朴的纹路,剑柄上还缠着半段红绸,虽已褪色,却能想象出当年握剑士兵的模样。小家伙用尖喙啄了啄剑身,竟啄出个小坑,显然对这柄剑很感兴趣。 “别乱啄,都是好东西。”沈言把它抱回来,指尖拂过青铜剑的剑身。太阴刀气顺着指尖探入,能感觉到剑里藏着股悍勇的煞气,比之前遇到的兵煞精纯十倍,显然是位勇将的佩剑。 他没急着拿走兵器,而是继续往里走。甬道尽头是个巨大的溶洞,溶洞中央矗立着座石台,台上插着柄长剑,剑鞘是黑色的,上面镶嵌着七颗铜星,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幽光。整座溶洞的兵煞都向这柄剑汇聚,形成肉眼可见的黑色气流,围着剑身旋转。 “就是它了。”沈言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柄剑的煞气之重,竟让他丹田的太阴刀气都微微震颤,显然是件蕴含着极强兵煞的神兵。 他刚要靠近石台,溶洞两侧的阴影里突然传出“哐当”声。十几具穿着残破铠甲的“兵煞”从阴影里走出来,手里握着兵器,眼睛里燃烧着红光,正是由当年战死士兵的执念凝聚而成的凶物。 这些兵煞的煞气比甬道里的兵器重得多,显然是当年的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军官,执念更深,也更难对付。为首的兵煞握着柄长戈,戈尖直指沈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带着股不容置疑的杀意。 “来得正好。”沈言不仅不怕,反而有些兴奋。太阴刀气正好需要这种精纯的兵煞来淬炼,越凶戾越好。他放下怀里的怒晴鸡,低声道:“别弄死,留着给我练刀。” 小家伙似懂非懂,振翅飞到溶洞顶端,对着兵煞们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如雨点般落下,兵煞们的动作顿时迟滞了几分,身上的红光也黯淡了些,却没像之前的怨魂那样溃散——这些兵煞的执念太深,不是一声啼鸣就能驱散的。 “该我了。”沈言运转太阴秘法,丹田的刀气瞬间出鞘,化作一道银白色的光刃,迎着为首的兵煞斩去。兵煞举戈格挡,“铛”的一声脆响,戈杆竟被刀气斩成两截,兵煞踉跄后退,眼睛里的红光更盛。 沈言得势不饶人,刀气连挥,如月光泻地,将围上来的兵煞一一逼退。他没有下杀手,只是用刀气不断切割兵煞身上的煞气,像在打磨一块璞玉,将其中的杂质一点点剥离。 兵煞们虽然凶悍,却没有灵智,只会凭着本能厮杀。沈言借着怒晴鸡纯阳之气的压制,游刃有余地在兵煞间穿梭,太阴刀气时而刚猛,斩断它们的兵器;时而柔和,缠绕住它们的煞气,将其一点点吸入刀气之中。 随着吸收的兵煞越来越多,沈言的太阴刀气渐渐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不再是纯粹的银白色,锋芒中多了股悍勇之气,斩击时竟带着金铁交鸣之声,威力比之前强了数倍。 “差不多了。”他看刀气淬炼得差不多,不再留手,刀气暴涨,瞬间将剩下的兵煞尽数击溃。兵煞溃散的煞气没有消散,反而被刀气牵引着,汇入溶洞中央的长剑之中——他要借这些煞气,引出长剑里的真正力量。 长剑果然有了反应,剑鞘上的铜星突然亮起,黑色的剑鞘寸寸碎裂,露出里面的剑身。剑身是青黑色的,没有光泽,却透着股令人心悸的寒意,上面刻着两个古字:“破阵”。 “好剑。”沈言握住剑柄,一股磅礴的兵煞顺着手臂涌入他的经脉,与丹田的太阴刀气碰撞在一起。他闷哼一声,识海月盘瞬间转动,引下虚空中的月光,才勉强压制住那股凶戾的煞气。 怀里的怒晴鸡飞过来,对着剑身啼鸣一声,纯阳之气注入剑中,与兵煞相互制衡。沈言趁机运转太阴秘法,将剑里的兵煞一点点炼化,融入太阴刀气之中。刀气的金色越来越深,锋芒也越发内敛,却透着股无坚不摧的气势。 炼化完毕,他试着挥动破阵剑。剑身在他手中轻若无物,却能引动周围的兵煞之气,仿佛有千军万马在身后跟随。他对着溶洞的石壁斩出一剑,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石壁却悄无声息地裂开一道缝隙,切口光滑如镜——是被纯粹的煞气切开的。 “有了这柄剑,再遇到兵煞就省事了。”沈言满意地将破阵剑背在身后,又在溶洞里搜刮了一番。在石台下面的暗格里,他找到个铜匣,里面装着十几枚“兵符”,上面刻着军队的番号,显然是当年调兵用的信物,虽无实际用途,却也算是件古董。 离开藏兵洞时,天已黄昏。沈言背着破阵剑,怀里抱着怒晴鸡,手里还拎着几柄从甬道里挑的精品兵器。这些兵器上的兵煞已被净化,却还保留着当年的锐气,正好用来给空间的桃树做“肥料”——他发现桃树吸收了兵煞之气后,结出的灵珠蕴含的力量更霸道,用来炼丹效果更好。 站在黄土高坡上,他回头望了眼藏兵洞的洞口,夕阳的余晖洒在洞口的藤蔓上,像给这座沉寂了千年的兵库镀上了层金边。里面还有无数兵器,无数兵煞,或许将来某天,他还会再来,用那些兵煞继续淬炼太阴刀气。 “下一站,该去江南了。”沈言望着东方,那里有水乡,有古镇,也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古墓和秘宝。怀里的怒晴鸡对着东方啼鸣一声,声音清亮,仿佛在期待新的旅程。 他牵着骆驼,顺着黄土坡往下走,身影渐渐消失在沟壑的尽头。破阵剑的剑穗在风中摆动,与怒晴鸡的赤红羽衣相映,构成了一幅奇异的画面——一边是杀伐之气的兵煞之剑,一边是纯阳之力的神鸡灵禽,却在他身上达到了微妙的平衡。 沈言知道,这种平衡正是他所追求的。太阴之力的阴寒,兵煞之力的悍勇,纯阳之力的炽烈,三者交织,才能让他的道更加圆满。而藏兵洞的经历,不过是这条圆满之路上的一块垫脚石,虽不起眼,却让他离最终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风卷起黄土,遮住了来路,却挡不住前行的脚步。只要破阵剑还在,怒晴鸡还鸣,他的旅程就不会结束,那些散落在天地间的秘密,终将被他一一寻获,融入自己的道,化作长生路上的基石。 第300章 江南烟雨 沈言撑着油纸伞,站在江南古镇的青石板路上。雨丝细密如愁,打在伞面上沙沙作响,将白墙黛瓦晕染成一幅水墨画。怀里的怒晴鸡缩在冰蚕窝里,只露出个通红的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来往的行人——它还是头回见这样的景致,没有黄土,没有冰雪,只有满眼的绿和湿乎乎的水汽。 “这地方,倒适合养养性子。”他低声自语,指尖的油纸伞转了半圈,溅起的水花打在旁边的石狮子上,又顺着狮爪滴落。从陕甘的黄土高坡到江南的烟雨古镇,仿佛从一个极端跳进了另一个极端,连空气里的味道都变了,带着水汽的甜和草木的香,冲淡了兵煞带来的凛冽。 他来江南,是为了一张偶然得到的残图。图是从藏兵洞的铜匣里找到的,上面用朱砂画着座古桥,桥洞下标注着个“宝”字,旁边还有行小字:“水藏金,月照临”。懂行的人说,这多半是座水下古墓的标记,江南多水乡,藏在桥底或湖底的墓穴不在少数,只是难寻罢了。 古镇不大,只有一条主街,街尽头是座石拱桥,桥身爬满了青藤,桥头的石碑刻着“望月桥”三个字,笔锋圆润,带着江南特有的温婉。沈言站在桥头,望气术穿透雨幕,果然在桥洞下看到一缕极淡的金光,像被水泡过的金子,若隐若现。 “就是这儿了。”他收起伞,走到桥洞下。桥洞很深,石壁上布满了青苔,缝隙里嵌着些碎瓷片,看样式是明代的。最里面的石壁上有块石头颜色略浅,与周围的青灰色格格不入,显然是后来砌上去的。 他没立刻动手,而是坐在桥洞边的石阶上,看着往来的乌篷船。船娘摇着橹,歌声顺着水流飘过来,软绵婉转,像羽毛搔在心尖上。怒晴鸡从窝里探出头,对着乌篷船“咕咕”叫了两声,惹得船娘笑骂:“哪来的红毛鸡,倒也机灵。” 等天色暗下来,古镇的灯火次第亮起,倒映在水里,像撒了把星星。沈言才站起身,走到那块浅色石头前,指尖的太阴刀气悄然探出,将石头周围的泥浆震松。石头不大,他轻轻一推就挪开了,露出后面黑漆漆的洞口,一股带着水腥气的凉风从洞里窜出来,吹得人汗毛倒竖。 “还真藏得深。”他摸出火折子点燃,火光下能看到洞口里是条向下的石阶,阶上长满了滑腻的青苔,显然常年被水浸泡。怒晴鸡跳到他肩头,对着洞口啼鸣一声,纯阳之气扫过,石阶上的青苔瞬间变得枯黄,踩上去稳当多了。 顺着石阶往下走,约莫百十来级,脚下的触感从石头变成了木板,发出“吱呀”的声响,像是随时会断裂。空气中的水腥气越来越重,还夹杂着股淡淡的檀香,显然是墓穴里的熏香,被水汽封了这么多年,竟还没散尽。 尽头是间石室,不大,却异常干燥,显然是用特殊工艺防潮的。石室中央放着口楠木棺,棺身刷着红漆,虽已褪色,却还能看出精致的缠枝纹。棺前的供桌上摆着个青瓷瓶,里面插着几支早已干枯的荷花,倒是应了江南的景。 “倒也雅致。”沈言绕着楠木棺转了一圈,没发现任何机关。望气术扫过,棺里的金光很淡,没有煞气,显然墓主人不是凶煞,甚至可能是位生前喜爱清静的雅士。 他没急着开棺,而是检查了石室的其他地方。在供桌底下,他找到个铜制的罗盘,盘面刻着二十八星宿,指针正对着楠木棺的方向,显然是用来定位的。墙角还有个木箱,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些文房四宝,砚台是端溪的,毛笔是湖笔,虽已陈旧,却都是上好的珍品。 “看来是位读书人。”沈言拿起支毛笔,笔杆上刻着“清风”二字,笔锋细腻,显然是主人常用之物。他忽然对这位墓主人产生了好奇,什么样的人会把自己葬在桥洞下的石室里,伴着流水和烟雨? 他走到楠木棺前,试着推了推棺盖,出乎意料地轻。棺盖缓缓打开,里面没有想象中的尸骨,只有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青色儒衫,衫上放着块玉佩,玉佩下面压着几卷竹简。 “空棺?”沈言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不是真的墓穴,更像是座“衣冠冢”。墓主人大概是生前不得志,或是看破了红尘,特意造了这么个地方,将自己的衣物和书卷藏在这里,也算另一种形式的“归处”。 他拿起玉佩,玉佩是和田玉的,温润通透,上面刻着朵莲花,与供桌上的荷花相呼应。再看竹简,上面用小篆写着些诗句,多是感叹世事无常、向往田园之乐的,字里行间透着股淡淡的哀愁,却不颓废,反而有种“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 “倒也是位性情中人。”沈言将竹简小心地收好,这些诗句虽不比金银值钱,却比那些冰冷的兵器多了份人情味。他又将儒衫和玉佩放回棺里,盖好棺盖——既然是衣冠冢,就不该被打扰,他取走竹简已是唐突,再动其他东西就不合适了。 离开石室时,雨已经停了,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洒在望月桥上,桥洞下的水面泛着银光,正好应了残图上“月照临”三个字。沈言站在桥上,望着水里的月影,忽然觉得此行虽没找到金银,却比找到任何宝贝都值。 怀里的怒晴鸡对着月亮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沈言低头看着小家伙,它正歪着脑袋看月亮,赤红的羽衣在月光下泛着金光,像团跳动的火焰。 “走,带你去尝尝江南的莲子羹。”他笑着转身,往古镇深处走去。街边的小馆还亮着灯,老板正用砂锅炖着莲子,甜香顺着门缝飘出来,勾得人食欲大开。 坐在小馆里,看着窗外的月光和流水,沈言忽然明白,自己以前总想着找凶煞、炼刀气、求长生,却忽略了这些人间的景致。江南的烟雨,陕北的黄土,昆仑的冰雪,湘西的迷雾,其实都是天地的馈赠,都藏着修行的道理——就像这莲子羹,甜而不腻,温润平和,不也正合了“阴阳调和”的真意吗? 怒晴鸡啄着碗里的莲子,吃得不亦乐乎,小脑袋一点一点的,看得沈言直笑。或许,长生之道不只是一味地打打杀杀,偶尔停下来,看看风景,尝尝滋味,养养心性,也是一种修行。 夜色渐深,古镇彻底安静下来,只有流水声和远处的蛙鸣。沈言付了钱,抱着已经睡熟的怒晴鸡,慢慢走在青石板路上。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与古镇的白墙黛瓦融为一体,像一幅流动的画。 他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样的墓穴和凶煞,但他忽然不那么着急了。修行之路漫漫,与其埋头狂奔,不如慢慢走,细细品,把每一段旅程都当成修行的一部分,把每一次遇见都化作道心的养分。 就像这江南的烟雨,看似柔弱,却能滋养万物;就像怀里的怒晴鸡,看似小巧,却能啼鸣震煞。真正的强大,从来都不是只有锋芒,还有那份藏在锋芒之下的从容与平和。 沈言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嘴角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前路还长,烟雨正好,慢慢走就是了。 第301章 水乡 沈言坐在乌篷船的船头,手里把玩着那枚从衣冠冢带出来的莲花玉佩。玉佩被江南的水汽润得愈发通透,指尖摩挲着上面的纹路,能隐约感觉到一丝极淡的灵气——这玉佩竟也是件小法器,能安神定气,难怪墓主人会贴身佩戴。 船娘摇着橹,将船划入一片更幽静的水域。两岸的芦苇长得比人高,风一吹,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有人在暗处低语。“先生,前面就是‘迷魂荡’了,寻常船不敢去的。”船娘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几分忌惮,“老一辈说,那荡里有画舫,夜里会出来唱戏,听到的人就再也回不来了。” 沈言笑了笑,从怀里摸出块碎银递给她:“送到荡边就好,剩下的是你的。”他要找的,正是这迷魂荡里的“画舫”。那几卷竹简的夹层里,藏着张更细致的图,画着艘停泊在芦苇荡里的画舫,船头标着个“异宝”的记号,旁边注着“水魈守,月出见”。 船娘接过碎银,将船停在荡边的浅滩,头也不回地摇着橹走了,仿佛身后有恶鬼追赶。沈言跳上岸,怀里的怒晴鸡突然警觉起来,对着芦苇荡深处啼鸣一声。啼声穿过芦苇,竟惊起无数水鸟,扑棱棱地飞向天空,搅碎了水面的倒影。 “看来是有东西。”他握紧玉佩,运转望气术。芦苇荡深处的煞气很淡,却带着股阴冷的湿意,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绸缎,黏腻而诡异。这煞气与僵尸的凶戾不同,也不同于怨魂的怨毒,更像是一种……潜伏的恶意,藏在水面下,伺机而动。 他拨开芦苇往里走,脚下的淤泥没到脚踝,散发着股腐殖质的腥气。走了约莫半里地,眼前的芦苇突然稀疏起来,露出一片开阔的水域,水面平静得像块黑镜,倒映着天上的残月。而在水域中央,果然停泊着一艘画舫。 画舫很大,雕梁画栋,虽蒙着层厚厚的灰尘,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奢华。船头挂着盏残破的灯笼,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灯笼纸上画着的美人图早已褪色,只剩下个模糊的轮廓,在月光下透着股说不出的诡异。 “水魈守,月出见……”沈言低声念着竹简上的话。此时月上中天,正是“月出见”的时辰,可画舫周围静悄悄的,连只水鸟都没有,哪有什么水魈? 他刚要上船,水面突然“咕嘟”一声,冒出个水泡。紧接着,更多的水泡从画舫周围冒出来,水面开始微微晃动,像有什么东西在水下搅动。沈言立刻后退两步,怀里的怒晴鸡竖起羽毛,对着水面发出警告的啼鸣。 “哗啦!” 一声水响,一个青灰色的身影从水里窜了出来,落在画舫的甲板上。那身影是人形,却长着鱼鳞般的皮肤,手指间有蹼,眼睛是纯黑色的,没有瞳孔,正是古籍里记载的“水魈”——常年生活在水底的精怪,以鱼虾为食,偶尔也会拖岸上的人下水。 水魈看到沈言,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响,张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猛地扑了过来。它的速度极快,带起的水花溅了沈言一身,冰冷的水汽中还夹杂着股鱼腥味。 沈言侧身避开,怀里的怒晴鸡却早已按捺不住,振翅飞起,对着水魈的面门就啄。水魈显然怕这纯阳之气,尖叫一声,转身跳进水里,消失不见。 “跑了?”沈言挑眉。这水魈倒是机灵,知道打不过就躲。他刚要上船,水面又响起“哗啦”声,这次竟跳出了七八只水魈,一起扑向他,显然是打算群起而攻之。 “来得好。”沈言不退反进,丹田的太阴刀气瞬间射出,银白色的刀气斩在水面上,激起丈高的水墙,将几只水魈挡在后面。怒晴鸡则在水魈之间穿梭,尖喙啄得它们连连惨叫,纯阳之气灼烧着它们的皮肤,冒出阵阵白烟。 不过片刻功夫,几只水魈就被解决了,要么被刀气斩成两段,要么被纯阳之气烧成了焦炭,尸体沉入水底,连点水花都没溅起。沈言这才登上画舫,甲板上积着厚厚的灰尘,脚印踩上去,清晰可见。 画舫的舱门虚掩着,推开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舱里的桌椅摆放整齐,桌上还放着套茶具,茶杯里的茶早已干涸,却还能看出是上好的龙井。墙上挂着几幅画,画的都是江南水乡的景致,笔触细腻,意境悠远,显然出自名家之手。 “倒是个雅致的地方。”沈言走到里间,里间的陈设更奢华,一张拔步床靠着墙,床上的锦被虽已褪色,却还保持着完整。床底下有个暗格,暗格被锁住了,锁是黄铜的,上面刻着花纹,没有钥匙孔,显然是个机关锁。 他没费力气去撬锁,而是仔细观察锁上的花纹。花纹是幅简化的星图,与之前在石室里找到的罗盘上的星宿相对应。沈言按照罗盘的方位,轻轻转动锁上的星纹,只听“咔哒”一声,暗格打开了。 暗格里没有金银,只有一个紫檀木盒子。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卷画轴和几颗圆润的珠子。珠子是白色的,泛着珍珠般的光泽,却比珍珠重得多,入手冰凉,正是古籍里记载的“水精珠”——在水底吸收月华而成,能避水,还能滋养阴气,与怒晴鸡的纯阳之气正好互补。 而那卷画轴,展开一看,竟是幅《洛神赋图》的摹本,虽不是真迹,却临摹得极为传神,画中洛神的衣袂仿佛在流动,眼神哀怨而深情,连沈言这种不懂画的人都看得出其中的妙处。画轴的末尾,题着一行小字:“赠予阿蛮,永以为好。” “看来是段往事。”沈言将画轴和水精珠收好。这画舫显然是某位富家公子为心上人准备的,却不知为何被水魈占据,成了禁地。那几卷竹简的主人,大概是偶然发现了这里,才留下了标记。 离开画舫时,天已微亮。沈言站在船头,望着渐渐亮起的天空,怀里的怒晴鸡正啄着一颗水精珠玩。珠子的冰凉与小家伙的纯阳之气相互作用,竟在它周围形成了一层淡淡的雾气,看着格外有趣。 他忽然觉得,江南的秘密,不像北方的古墓那样锋芒毕露,而是像这水乡的流水,温柔却执着,藏在烟雨里,藏在芦苇荡中,藏在画舫的暗格里,需要静下心来,一点点去探寻,才能发现其中的韵味。 就像这《洛神赋图》的摹本,或许不如金银值钱,却承载着一段或许早已被遗忘的感情;就像这水精珠,虽不如冰魄珠威力强大,却能在阴柔中滋养灵气,别有一番妙用。 “下一站,去西湖看看。”沈言打定主意。西湖的雷峰塔下,据说也藏着不少秘密,或许能找到些与水精珠相呼应的宝贝。 他跳上岸,往芦苇荡外走去。露水打湿了他的衣衫,却不觉得冷,反而有种清爽的感觉。怀里的怒晴鸡对着初升的太阳啼鸣一声,声音穿透芦苇荡,带着股蓬勃的生机,仿佛在迎接新的一天。 沈言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江南的烟雨还没看够,水乡的秘密还没探尽,他有的是时间,慢慢走,慢慢寻,把这温柔乡的点滴,都化作修行路上的风景。毕竟,长生之道,本就该有张有弛,有锋芒,也有柔情,这样才算是完整的道。 第302章 雷峰塔 沈言站在西湖岸边,望着远处雷峰塔的剪影。塔身在夕阳下泛着赭红色,像一尊沉默的巨人,俯瞰着波光粼粼的湖面。湖边的柳树垂着绿丝绦,被晚风吹得轻轻摇摆,拂过水面,激起一圈圈细碎的涟漪。 “都说这塔下镇着白蛇,倒也奇了。”他身边的老渔翁收起渔网,网里只有几尾小鱼,“前几年塔倒了半截,就总有人说夜里能看到白影在湖里游,吓得渔船都不敢靠近三潭印月那边。”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来西湖,不是为了传说中的白蛇,而是冲着雷峰塔下的“佛骨舍利”。从画舫里找到的《洛神赋图》摹本夹层中,藏着张更古老的帛书,上面用梵文写着,吴越国时期,雷峰塔下曾埋过一枚佛骨舍利,以“七宝函”盛放,镇压着湖底的“水煞”。 帛书还说,舍利蕴含着极纯的佛光,能净化阴邪,对修炼太阴秘法的人而言,是中和戾气的至宝——比怒晴鸡的纯阳之力更温和,却更持久,正好能弥补他杀伐过重的缺憾。 “老先生,借艘船用用?”沈言递过去一块银元,“想去三潭印月那边看看夜景。” 老渔翁掂了掂银元,眉头皱了皱:“那地方邪性得很,真要去?”见沈言点头,他叹了口气,指了指岸边的小渔船,“船给你,夜里要是听到奇怪的动静,赶紧往回划,别回头。” 沈言谢过老渔翁,解开船绳,摇着橹往湖中心划去。暮色渐浓,西湖的水面泛起一层薄雾,远处的灯火像星星落在水里,忽明忽暗。怀里的怒晴鸡探出头,对着三潭印月的方向“咕咕”叫了两声,羽冠上的红光在暮色中格外显眼。 划到离三潭印月不远的地方,沈言停下船。望气术穿透湖水,能看到湖底深处有一缕极淡的金光,像被厚厚的淤泥包裹的火种,若隐若现。那金光不似煞气,也不似灵气,带着种肃穆祥和的气息,显然就是帛书里说的佛骨舍利。 他刚要潜入水中,湖面突然起了风,薄雾变得浓稠,能见度不足三尺。风中传来隐约的“簌簌”声,像是有人在水面上行走,却看不到人影。怀里的怒晴鸡突然竖起羽毛,对着浓雾啼鸣一声,啼声清亮,竟将雾气震散了一小块。 “出来。”沈言低声道,指尖的太阴刀气悄然凝聚。他能感觉到,浓雾里藏着不少“东西”,气息阴冷,却带着水的湿意,显然是湖底的水煞,被舍利的佛光镇压了千年,趁着塔倒的机会跑了出来。 浓雾中果然飘出几个白影,人形,却没有脚,离地半尺漂浮着,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眼睛是空洞的黑窟窿——正是老渔翁说的“水煞”。它们看到沈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伸出苍白的手,缓缓围了过来。 “正好试试佛光的厉害。”沈言没让怒晴鸡动手,而是从空间里取出一枚水精珠。珠子在他掌心发出淡淡的白光,与湖底的金光遥相呼应。水煞似乎很怕这光芒,动作明显迟滞了几分。 他捏碎水精珠,水汽瞬间弥漫开来,与浓雾混合在一起。紧接着,他运转太阴秘法,将水汽化作无数细小的冰针,射向水煞。冰针带着太阴之力,却因水精珠的温润而不刺骨,正好能困住水煞,却不伤及根本。 水煞被冰针困住,在雾中挣扎,发出刺耳的尖叫。沈言趁机深吸一口气,一头扎进湖里。湖水冰凉,却很清澈,能看到水底的淤泥和水草。望气术指引着他,往那缕金光的方向游去。 越往深处,水压越大,周围的水温也越来越低。忽然,他看到一片残破的砖石结构,显然是雷峰塔倒塌时沉入湖底的地基。金光就是从地基中央的一块石板下散发出来的。 沈言游过去,用尽全力推开石板。石板下是个黑黝黝的洞口,洞里没有水,显然是密封的。他钻进洞口,里面是间不大的石室,石室中央的石台上,果然放着个镶嵌着宝石的盒子——正是“七宝函”。 七宝函通体鎏金,上面镶嵌着玛瑙、翡翠、珍珠等七种宝石,在洞壁渗水的反射下,泛着七彩的光芒。函上刻着梵文经文,虽已被水侵蚀得有些模糊,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美。 沈言小心翼翼地打开七宝函,里面还有三层小函,一层套着一层,最里面的金函里,放着一枚鸽子蛋大小的舍利,通体洁白,却散发着柔和的金光,将整个石室照得如同白昼。 舍利入手温润,没有丝毫凉意,反而像有股暖流顺着指尖涌入他的经脉,与丹田的太阴刀气相互交融。刀气中的戾气被这股暖流轻轻包裹,像被春雨滋润的冻土,一点点消融,变得柔和起来。 “果然是好东西。”沈言心中狂喜。这舍利的佛光比他想象的更精纯,不仅能净化戾气,还能滋养神魂,识海月盘在佛光的照耀下,转动得更加平稳,连之前因杀伐而产生的躁动都彻底消失了。 他刚要将舍利收好,石室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洞顶落下无数碎石。显然是他取走舍利,失去了佛光镇压,湖底的水煞开始冲撞石室。沈言赶紧将舍利放进空间,转身往洞口游去。 刚出洞口,就看到十几只水煞围着洞口,眼睛里的黑窟窿闪烁着凶光。它们显然是被舍利的佛光吸引过来的,却因佛光已被收起,变得格外狂暴,对着沈言就扑了过来。 “找死。”沈言不再留手,丹田的太阴刀气与怒晴鸡的纯阳之气同时爆发。银白色的刀气如月光斩水,赤红的纯阳之气似火焰燎原,两者交织在一起,瞬间将水煞尽数击溃。被击溃的水煞化作无数水珠,融入湖水之中,再也无法凝聚。 游回船上时,天已放亮。沈言摇着橹往岸边划去,湖面的薄雾散尽,朝阳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像铺了层碎金。雷峰塔的剪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清晰,仿佛在对他微微颔首。 回到岸边,老渔翁正焦急地等着他。见他安然无恙,松了口气:“我说你命大?以前有个寻宝的,夜里去了三潭印月,第二天就浮尸在岸边了。” 沈言笑了笑,将船还给老渔翁,又多给了他一块银元:“麻烦老先生了。” 他没立刻离开西湖,而是找了家湖边的客栈住了下来。客栈的窗户正对着雷峰塔,他每天坐在窗前,一边运转太阴秘法,吸收舍利的佛光,一边看着湖光山色,感受着江南的温婉。 怀里的怒晴鸡也很喜欢这里,时常跳到窗台上,对着湖面啼鸣,引得湖边的水鸟纷纷飞来,围着窗台盘旋,倒成了客栈一景。小家伙似乎也受到舍利佛光的影响,羽衣的红色中多了丝淡淡的金色,啼声里的纯阳之气也变得更加柔和,不再像以前那样刚猛。 这天傍晚,沈言正在客栈院子里打坐,舍利的佛光在他周身形成一层淡淡的光晕。忽然,院门外传来争吵声,一个穿着破袈裟的和尚正和客栈老板拉扯,嘴里不停地念叨:“贫僧只要一碗素面,日后必有回报……” 老板不耐烦地推搡着他:“天天来讨吃的,谁信你的回报?赶紧走!” 沈言走过去,拦住老板:“给这位师父来碗素面,再加点馒头,记在我账上。” 和尚对着沈言合十行礼,脸上满是感激:“多谢施主,贫僧了尘,日后定当报答。” 了尘和尚吃起面来狼吞虎咽,显然饿了很久。沈言看着他,忽然发现这和尚虽然衣衫褴褛,身上却有股淡淡的佛光,与舍利的气息有些相似,只是微弱得多。 “师父认识雷峰塔下的佛骨舍利吗?”沈言试探着问。 了尘和尚吃面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施主见过舍利?”见沈言点头,他叹了口气,“那舍利本是灵隐寺镇寺之宝,吴越国时期为镇压湖底水煞,才埋入塔下。如今塔倒舍利出,水煞虽除,却也少了份庇护,西湖的灵气都散了不少。” 沈言这才明白,难怪他觉得西湖的灵气比别处淡,原来是这个原因。他从空间里取出舍利,放在桌上:“师父说的是这枚吗?” 舍利的佛光瞬间弥漫开来,了尘和尚惊得站起身,对着舍利合十行礼,口中念念有词。半晌,他才抬起头,看着沈言:“施主既得舍利,便是与佛有缘。只是这舍利性喜清净,施主若用它辅助修炼杀伐之术,怕是会折损其灵性。” 沈言心中一动。了尘和尚说得对,舍利的佛光本是祥和之物,用来净化戾气尚可,若沾染过多杀伐,确实会失去其本真。 “那该如何是好?”他问道。 了尘和尚想了想:“灵隐寺正在重修,施主若愿将舍利供奉回寺,不仅能保西湖灵气不散,也能为施主积份功德,对施主的修行未必不是好事。” 沈言看着桌上的舍利,佛光柔和,映着他的脸。他想起这些天舍利带来的平和,又想起自己一路走来的杀伐,忽然觉得了尘和尚说得有理。长生之道,若只剩杀戮,与妖邪何异?能保一方灵气,积份功德,或许才是更圆满的修行。 “好,我随你去灵隐寺。”沈言收起舍利,语气坚定。 了尘和尚喜出望外,对着沈言深深一拜:“施主大善,佛祖定会保佑施主。” 第二天一早,沈言跟着了尘和尚往灵隐寺走去。路上,怒晴鸡从他怀里探出头,对着灵隐寺的方向啼鸣一声,声音里没有了之前的戾气,多了份平和。沈言摸了摸小家伙的头,抬头望了望远处的雷峰塔,塔影在晨光中依旧沉默,却仿佛带着一丝欣慰的笑意。 他知道,将舍利送回灵隐寺,或许会失去一件辅助修炼的至宝,但他得到的,却是份更难得的平和与圆满。这或许就是江南之行教给他的——真正的强大,不是拥有多少宝贝,杀过多少凶煞,而是懂得取舍,懂得守护,懂得让自己的道,与这天地间的灵气和谐共生。 灵隐寺的钟声在山谷中回荡,悠远而祥和。沈言牵着了尘和尚的手,一步步走向寺庙,怀里的怒晴鸡轻轻啼鸣,与钟声相互应和,像一首关于放下与守护的歌谣,在江南的晨雾中,缓缓流淌。 第303章 舍利子 灵隐寺的山门隐在苍翠的古木间,朱红的漆皮虽已斑驳,却透着股历经千年的厚重。沈言站在山门前,望着“云林禅寺”四个金字匾额,檐角的铜铃在山风中轻响,与远处的钟声交织在一起,荡涤着人心头的尘埃。 了尘和尚引着他穿过山门,石板路上长满了青苔,缝隙里还能看到几株倔强的野草。寺里的僧人不多,三三两两地在打扫庭院,见了了尘,都笑着点头致意,目光落在沈言身上时,带着几分好奇,却无探究之意——佛门清净地,本就不问来者过往。 “施主稍候,贫僧去通报方丈。”了尘合十行礼,转身往后殿走去。沈言便站在庭院里,看着不远处的放生池。池里的锦鲤悠闲地游弋,水面倒映着寺里的飞檐翘角,几只白鹭站在池边,见人走近也不飞走,一派安然祥和。 怀里的怒晴鸡探出头,对着锦鲤“咕咕”叫了两声,却没像往常那样躁动。舍利的佛光似乎让它也变得温顺了些,赤红的羽衣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泽,与这古刹的氛围奇妙地融合在一起。 不多时,了尘引着一位老和尚走了出来。老和尚穿着灰色僧袍,面容清癯,眉眼间带着悲悯,手里拄着根竹杖,步履虽缓,却稳如磐石。“阿弥陀佛,施主远道而来,辛苦了。”老和尚合十行礼,声音平和,却带着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大师客气了。”沈言亦拱手还礼,从怀中取出七宝函,“此乃雷峰塔下出土的佛骨舍利,晚辈愿将其供奉于贵寺,以保一方安宁。” 老和尚接过七宝函,并未立刻打开,只是指尖轻轻拂过函上的宝石,目光深邃:“施主可知,这舍利自入塔至今,已镇水煞千年,与西湖气运相连。如今塔倒舍利出,本是劫数,却得施主送回,亦是缘法。”他顿了顿,看向沈言,“施主身负杀伐之气,却能舍此至宝,实属难得。” 沈言心中一动。老和尚竟能看出他身上的杀伐之气,显然修为不浅。“晚辈修行之路,多涉凶煞,确有戾气缠身。此舍利能净化戾气,本是修行利器,但若因此损了西湖气运,反倒违了修行本意。”他坦然道,“能将其供奉于此,亦是晚辈的造化。” 老和尚闻言,微微一笑:“施主能悟此理,便是与佛有缘。随老衲来,舍利当入藏经阁地宫,续其镇煞之责。” 跟着老和尚穿过几重院落,来到一座古朴的阁楼前。阁楼匾额上书“藏经阁”三字,门前有两位武僧守护,见老和尚到来,恭敬地行礼开门。阁内弥漫着淡淡的墨香和檀香,书架上整齐地摆放着经卷,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地宫入口在藏经阁深处,是块厚重的青石板。几位僧人合力将石板移开,露出下面的石阶,阶上刻着梵文经文,与七宝函上的经文如出一辙。“舍利入地宫,需以诚心相待,施主愿随老衲一同下去吗?”老和尚问道。 “固所愿也。”沈言点头。他也想亲眼看看,这枚舍利将如何安身。 顺着石阶往下走,地宫比想象中宽敞,四壁镶嵌着夜明珠,散发着柔和的光芒,照亮了中央的石座。石座上刻着莲花纹,显然是为舍利量身打造的。老和尚打开七宝函,取出舍利,小心翼翼地放在石座上。 舍利刚一落地,整个地宫突然亮起金光,四壁的经文仿佛活了过来,流转着淡淡的光晕。一股更精纯的佛光从舍利中散发出来,顺着石阶向上蔓延,仿佛要与整个灵隐寺的气运相连。 沈言站在一旁,能清晰地感觉到,舍利的佛光与自己识海月盘产生了共鸣。月盘转动得愈发平稳,之前被太阴刀气和兵煞浸染的阴寒,在佛光的照耀下,渐渐变得温润起来,像寒冰化作春水,滋养着他的神魂。 “善哉,善哉。”老和尚合掌而立,眼中满是欣慰,“舍利归位,西湖气运当复,施主亦得佛光庇佑,戾气自消。”他看向沈言,“施主若不嫌弃,可在寺中小住几日,一来沾沾佛气,二来也让老衲略尽地主之谊。” 沈言欣然应允。灵隐寺的清净祥和,正是他目前需要的。这些年四处奔波,与凶煞搏斗,心弦始终紧绷,能在此处静修几日,或许能对修行有新的感悟。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便住在寺后的禅房里。每日清晨,他随着僧人一同早课,听着梵音缭绕,看着朝阳从山巅升起,心中一片宁静。白天,他会去藏经阁借阅一些与修行相关的典籍,虽多是佛门理论,却也让他对“阴阳调和”有了新的理解——佛门的“空”,与太阴秘法的“阴”、怒晴鸡的“阳”,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追求一种平衡与圆满。 怒晴鸡也渐渐适应了寺里的生活。它不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打斗,反而喜欢跟着沈言在庭院里散步,或是蹲在禅房的窗台上,看着僧人扫地、念经。有时,它还会飞到放生池边,与白鹭一同晒太阳,倒成了寺里一道奇特的风景。 这天午后,沈言正在藏经阁看书,了尘和尚匆匆走来,神色有些焦急:“沈施主,山下的村民来报,说后山的‘锁龙井’出事了,井水翻涌,还传出怪声,怕是有邪祟作祟。” 沈言放下书,眉头微蹙:“锁龙井?” “是,那井传说是用来锁住蛟龙的,井底有铁链,常年不见底。”了尘解释道,“以前也出过怪事,但没这次严重,村民说昨晚看到井水泛红,像有血在里面翻腾。” 老和尚恰好路过,闻言沉吟道:“锁龙井与雷峰塔同属西湖水系,舍利归位,煞气无处可去,怕是都涌到那里去了。”他看向沈言,“施主若有闲暇,可否随老衲去看看?” “自当效力。”沈言起身,怀里的怒晴鸡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精神一振,竖起了羽毛。 一行人来到后山的锁龙井。井边已围了不少村民,个个神色惶恐。井口用青石砌成,直径约有丈许,井里的水果然翻涌不止,泛着诡异的暗红色,还能听到铁链拖动的“哗啦”声,令人头皮发麻。 沈言走到井边,运转望气术。井里的煞气比他想象的更重,黑中带红,像团翻滚的血雾,隐约能看到煞气中裹着条模糊的影子,正在挣扎扭动——显然是被煞气侵染的精怪,而非传说中的蛟龙。 “是‘血煞’。”沈言沉声道,“比普通水煞凶戾百倍,怕是吸收了不少怨念。” 他刚要放出太阴刀气,怀里的怒晴鸡突然振翅飞起,对着井口啼鸣一声。这一次,它的啼声里竟夹杂着一丝佛光——显然是这些天受舍利影响,纯阳之气中多了份净化之力。 啼声落下,井里的翻涌顿时平息了几分,暗红色也淡了些。但那血煞并未散去,反而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吼,煞气凝聚成一只利爪,从井里探出来,抓向怒晴鸡。 “找死!”沈言眼神一凛,太阴刀气瞬间射出,斩向利爪。刀气带着舍利的佛光,银白中泛着金光,“铛”的一声斩在利爪上,将其击溃,化作无数血珠落回井里。 “不能硬拼,需引它出来。”老和尚开口道,“井底铁链乃当年高僧所铸,刻有镇魂咒,可暂时困住它。” 沈言点头,从空间里取出一枚水精珠,捏碎后将水汽引向井口。水汽与煞气相遇,瞬间凝结成冰,封住了井口的大半。血煞在井里疯狂冲撞,铁链的“哗啦”声越来越响,井口的青石都在震动。 “就是现在!”沈言低喝一声,太阴刀气与怒晴鸡的纯阳佛光同时爆发,如两道利剑射向井口。冰面瞬间碎裂,血煞被这股力量逼得从井里窜了出来,化作一条丈许长的血色巨蛇,张开大口咬向众人。 “阿弥陀佛。”老和尚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他身前的地面上,突然浮现出一个金色的梵文法阵,正是藏经阁地宫里的镇魂咒。法阵光芒一闪,将血煞罩在其中。 血煞在法阵中疯狂挣扎,却被金光牢牢困住。沈言抓住机会,引动识海月盘中的佛光,注入太阴刀气之中,对着血煞斩去。刀气如同一道金白相间的闪电,瞬间贯穿了血煞的身体。 血煞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金光中渐渐消散,化作一缕极淡的青烟,被风吹散。井里的水彻底恢复了清澈,铁链的声响也消失了,只剩下井水潺潺流动的声音。 村民们纷纷欢呼起来,对着沈言和老和尚磕头道谢。沈言摆了摆手,看向老和尚,眼中带着一丝明悟。 回到寺里,沈言坐在禅房里,看着窗外的夕阳。他忽然明白,舍利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净化戾气的功效,而在于让他懂得了“守护”的意义。以前,他下墓、除煞,多是为了修行、为了宝物;但这次,他为了村民、为了古刹安宁而出手,心中却比得到任何宝物都要踏实。 怀里的怒晴鸡蹭了蹭他的手心,发出柔和的“咕咕”声。沈言摸了摸它的头,嘴角露出一抹浅笑。 或许,这就是长生之道的另一层含义——不仅要让自己活得长久,更要让自己所到之处,能多一份安宁,多一份祥和。就像这灵隐寺的钟声,不仅是为了警醒世人,更是为了守护这片土地的安宁。 夜渐深,藏经阁地宫的舍利依旧散发着柔和的金光,与灵隐寺的钟声、西湖的流水、后山的古井相互呼应,构成了一幅阴阳调和、万物共生的画卷。沈言知道,他在灵隐寺的日子或许不会太久,但这段经历,这份感悟,将永远刻在他的道心之中,指引着他继续前行。 第304章 禅悟 灵隐寺的晨钟敲响时,沈言正坐在禅房的蒲团上。窗外的月光尚未散尽,与檐角的铜铃声交织成一片清寂,他指尖捻着颗从锁龙井边捡来的鹅卵石,石面被井水冲刷得光滑温润,带着股沁人的凉意。 怀里的怒晴鸡打了个哈欠,从冰蚕窝里探出头,对着窗棂外的晨雾“咕咕”叫了两声。小家伙如今愈发沉稳,纯阳之气中糅合了舍利的佛光,啼声不再像以前那样锋芒毕露,反而多了份清越平和,连寺里的僧人都说,这鸡通了佛性。 沈言笑了笑,将鹅卵石放回案几。这几日在灵隐寺静修,他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藏锋”。以前练太阴戮神刀,总想着锋芒越利越好,杀煞越狠越妙,却不知过刚易折;如今受佛光熏陶,才明白真正的强大,是能收能放,能刚能柔,就像这鹅卵石,历经流水冲刷,磨去了棱角,却愈发坚韧。 他起身推开房门,沿着回廊往斋堂走去。石板路上的露水还未干透,踩上去微凉,路边的野菊开得正盛,黄灿灿的,在晨光中透着生机。几个小沙弥背着竹篓去采蘑菇,见了他,脆生生地喊了声“沈施主早”,眼神清澈,像山涧的泉水。 “早。”沈言点头回应,看着他们蹦蹦跳跳地消失在竹林里,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羡慕。这般无忧无虑,或许才是最本真的生活,不像他,总被修行、长生、凶煞这些东西缠绕,难得片刻轻松。 斋堂里飘着粥香,是最简单的小米粥,配着腌萝卜,却熬得软糯香甜。老和尚坐在主位,见沈言进来,笑着招手:“施主来得正好,尝尝后厨新腌的萝卜,配粥最是爽口。” 沈言坐下盛了碗粥,刚喝两口,就见了尘和尚匆匆跑进来,手里拿着张纸条:“师父,山下传来消息,说钱塘江那边出事了,有渔船在江心失踪,打捞上来的渔网里,只有些碎骨和几片奇怪的鳞片。” 老和尚接过纸条,眉头微蹙:“钱塘江自古多水怪,怕是又有凶物作祟了。”他看向沈言,“施主若要离开,可走陆路,莫要靠近江边。” 沈言却放下了粥碗。他想起刚到江南时,船娘说过钱塘江大潮的奇观,也听过关于“潮神”的传说——据说大潮来时,江中有神物现身,能掀起万丈巨浪,吞噬船只。以前只当是传说,如今看来,或许真有凶物藏在江底。 “大师,我想去看看。”他开口道,“锁龙井的血煞刚除,若钱塘江再有异动,怕是会波及沿岸百姓。” 老和尚沉吟片刻,点了点头:“施主有此心,亦是善缘。只是钱塘江底的凶物,怕是比血煞厉害得多,施主千万小心。”他从袖中取出一串菩提子,递给沈言,“这串佛珠是老衲早年开光的,可避些水邪,施主带着。” 沈言接过佛珠,珠子温润,带着淡淡的檀香,与舍利的佛光隐隐呼应。“多谢大师。” 离开灵隐寺时,小沙弥们特意采了些野菊,用布包好塞给他:“沈施主,这个带在路上,闻到花香就不觉得累了。”怒晴鸡对着小沙弥们啼鸣一声,像是在道谢,惹得孩子们一阵欢笑。 往钱塘江去的路上,沈言雇了辆马车。车夫是个老把式,说起钱塘江的怪事,连连摇头:“前几年就有渔船失踪,都说江里有‘蛟’,专吃活人。官府派了水师去搜,连个影子都没找到,反倒又丢了两艘兵船。” 沈言没接话,只是摩挲着手里的菩提子。望气术能隐约感觉到,钱塘江方向有股极重的煞气,黑中带青,像块巨大的墨石沉在水底,比锁龙井的血煞浓烈百倍,显然是常年吸收江底阴气的凶物。 到了江边的小镇,已是傍晚。镇上的渔民都早早收了网,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连狗都不叫了,透着股诡异的死寂。沈言找了家客栈住下,刚放下行李,就听到江边传来一阵骚动。 跑到江边一看,只见十几个渔民正围着一张被拖上岸的渔网,网里果然有些碎骨,还有几片巴掌大的鳞片,青黑色,边缘锋利,像铁片似的。“是‘青蛟’!”有老渔民颤声喊道,“这鳞片我见过,十年前就有渔船被它掀翻,当时捞上来的鳞片,就跟这个一模一样!” 沈言捡起一片鳞片,入手冰凉,上面还沾着江水的腥气。太阴刀气探入鳞片,能感觉到里面藏着股狂暴的戾气,比寻常水怪凶戾得多,却又带着种鳞甲类精怪特有的蛮横。 “它什么时候会出现?”他问老渔民。 “大潮来的时候!”老渔民指着江面,“每月十五大潮,它就会跟着潮水出来,只要有船在江心,准保被它掀翻!” 今天正是十五。沈言抬头看了看天,夕阳正沉入江面,将江水染成一片赤红,远处的天际线处,已有白色的浪头在涌动——大潮要来了。 “你们都上岸,躲远点。”沈言对渔民们说,“我去会会它。” 渔民们劝不住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解开一艘小渔船,独自摇着橹往江心划去。怒晴鸡站在船头,赤红的羽衣在夕阳下格外醒目,对着奔腾的潮水啼鸣一声,声音竟盖过了浪涛声。 越往江心走,浪头越大。小船在浪里颠簸,像片叶子,随时可能被打翻。沈言运转太阴秘法,在船身周围布下一层气盾,挡住飞溅的浪花。菩提子在他腕间转动,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将江里的阴邪之气挡在外面。 大潮越来越近,白浪如墙,排山倒海般涌来,发出雷鸣般的巨响。就在潮水最汹涌的时候,江面突然炸开一个巨浪,浪头里探出个巨大的头颅,青黑色,长着独角,眼睛像灯笼似的,死死盯着沈言的小船——正是渔民口中的“青蛟”! 青蛟嘶吼一声,声音震得江水平静,猛地张开大嘴咬了过来,满嘴獠牙闪着寒光,涎水落在江里,激起一串串气泡。 沈言早有准备,怀里的怒晴鸡腾空而起,对着青蛟的头颅啼鸣一声。纯阳佛光如利剑般射向青蛟的眼睛,青蛟吃痛,嘶吼着后退了几分,巨大的尾巴扫向小船,激起的浪花差点将船掀翻。 “就是现在!”沈言祭出破阵剑,太阴刀气灌注其中,剑身泛着银白的光芒,还带着菩提子的金光。他踩着浪头腾空而起,对着青蛟的独角斩去——古籍记载,鳞甲类精怪的独角是其软肋,藏着内丹的灵气。 青蛟察觉危险,猛地转头,想用鳞甲硬抗。可破阵剑的锋芒,再加上太阴刀气和纯阳佛光,岂是凡物能挡?只听“咔嚓”一声,独角被斩落,青蛟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江里的潮水都为之倒卷。 沈言趁机将破阵剑刺入青蛟的脖颈,刀气顺着剑刃涌入,与青蛟体内的戾气激烈碰撞。青蛟在江里疯狂翻滚,掀起的巨浪差点将沈言卷入水底,幸好他握着菩提子,佛光护体,才稳住身形。 怒晴鸡在青蛟的背上不断啄击,纯阳之气灼烧着它的鳞甲,让青蛟痛苦不堪。渐渐地,青蛟的动作慢了下来,庞大的身躯开始下沉,眼里的凶光也渐渐黯淡。 沈言抽出破阵剑,青蛟的脖颈处喷出股黑血,腥臭无比。它最后看了沈言一眼,庞大的身躯沉入江底,激起最后一阵浪花。江里的潮水渐渐平息,夕阳的余晖洒在江面上,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仿佛刚才的厮杀从未发生过。 沈言摇着小船往岸边划去,橹声在寂静的江面上格外清晰。怒晴鸡落在他肩头,嘴里叼着块青黑色的珠子,正是青蛟的内丹,珠子上还沾着血丝,却透着股精纯的水系灵气。 回到岸边,渔民们早已在滩上等候,见沈言安然无恙,纷纷跪下来磕头。沈言扶起他们,将青蛟内丹收进空间——这东西蕴含的水系灵气,正好能与太阴之力互补,是修炼的好材料。 夜色降临时,沈言坐在江边的礁石上,看着远处的渔火。怀里的怒晴鸡卧在他腿上,已经睡熟,羽衣上的红光与江面上的月光相映,格外柔和。 他忽然明白,老和尚说的“善缘”,其实就是守护之心。无论是灵隐寺的舍利,还是钱塘江的青蛟,都在教他一件事:修行不止于自身强大,更在于用这份强大去守护该守护的人。 手里的菩提子依旧温润,野菊的香气从布包里飘出来,淡淡的,却让人安心。沈言笑了笑,起身往客栈走去。前路或许还有更多凶煞,更多未知,但他心里清楚,只要道心清明,守着这份守护的执念,无论遇到什么,都能从容应对。 钱塘江的潮水退了,留下一地湿润的沙砾,像铺了层碎玉。远处的天际,有星星开始闪烁,照亮了岸边的路,也照亮了沈言前行的方向。 第305章 孤舟夜泊 钱塘江的潮水退去后,江面像块被擦拭过的墨玉,映着漫天星子。沈言躺在小渔船的舱板上,望着船篷外的星空,怒晴鸡蜷在他胸口,温热的小身子随着船身轻轻起伏,发出细微的“咕咕”声。 舱里点着盏油灯,火苗忽明忽暗,照着角落里堆放的渔具——这是他从渔民那里买来的,打算顺江而下,去看看传说中的“三江口”。据说那里水流湍急,江底藏着座宋代沉船,船上载着当年运往临安的贡品,其中有件“定魂珠”,能安神镇魂,正好能用来稳固识海月盘。 船身突然轻轻一晃,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沈言睁开眼,指尖的太阴刀气悄然凝聚。怒晴鸡也警觉地抬起头,赤红的羽冠微微颤动,对着船外发出低低的警告声。 “谁?”他沉声问道,推开舱门。 船外的江面上,泊着一艘乌篷船,船头站着个穿青布衫的男子,背对着他,正在月下钓鱼。听到动静,男子缓缓转过身,脸上带着道浅浅的刀疤,在月光下显得有些狰狞,却对着沈言露出了个笑容。 “沈兄弟,别来无恙?” 沈言愣住了。这张脸他认得——是几年前在湘西屏山见过的卸岭力士,姓王,当年跟着陈玉楼破瓶山古墓,后来分了些财物便回了江南,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王大哥?”沈言有些意外,“你怎么会在这儿?” 王力士收起鱼竿,鱼线末端空空如也:“瞎转悠呗。自从瓶山那趟活儿后,就没再碰过土夫子的营生,在江边打打鱼,倒也自在。”他指了指沈言的船,“沈兄弟这是要去哪儿?看你这船,不像是打渔的。” 沈言笑了笑,也不隐瞒:“想去三江口看看,听说那里有艘沉船。” 王力士眼睛一亮,凑过来压低声音:“你是说那艘‘宋高宗贡船’?嗨,那传说我也听过,可没人敢去捞。三江口的水流太急,底下全是暗礁,船进去就没好过,更别说江里还有……”他顿了顿,往江面看了看,“还有不干净的东西。” “哦?”沈言来了兴趣,“有什么不干净的?” “说不清。”王力士挠了挠头,“前几年有伙洋人雇了潜水员下去,结果没一个上来的,后来有人在下游捡到潜水员的头盔,里面全是黑泥,还沾着头发——老辈人说,是被‘水鬼’拖走了。” 沈言若有所思。水鬼他见得多了,多是溺死者的怨魂所化,没什么厉害的。但能让潜水员有去无回,恐怕不是普通水鬼那么简单,说不定是与沉船共生的“船煞”——常年吸收船上贡品的灵气,又沾染了溺死者的怨气,凶戾程度不亚于青蛟。 “王大哥知道沉船的具体位置?” 王力士点点头:“我年轻时跟过一趟水捞子(水下盗墓贼),远远看过那片水域,就在三江口的漩涡下面,有块礁石像只手,指着的地方就是。”他犹豫了一下,“沈兄弟,那地方真不能去,太邪性了。” “我就去看看,不一定动手。”沈言安抚道,从船舱里摸出瓶酒,扔给王力士,“既然遇上了,陪我喝两杯?” 王力士接住酒,眼睛亮了亮——是上好的女儿红,他在瓶山时喝过一次,一直惦记着。“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跳上沈言的船,熟门熟路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拧开酒塞,一股醇香立刻弥漫开来。 两人就着月光喝酒,聊起当年屏山的事。王力士说,陈玉楼后来去了云南献王墓,损了不少弟兄,自己也瞎了眼,卸岭力士元气大伤,如今散的散,老的老,再不复当年风光了。 “说起来,还得谢沈兄弟你。”王力士灌了口酒,抹了把嘴,“当年你从瓶山带出的那只鸡,后来听说被陈当家的送给了一位道长,说是能辟邪,救了不少弟兄的命。” 沈言低头看了看怀里的怒晴鸡,小家伙正好奇地啄着王力士的衣角,大概是闻到了酒气。“它叫怒晴鸡,是凤凰血脉。” “凤凰血脉?”王力士眼睛瞪得溜圆,“难怪那么厉害!当年它一叫,那些蜈蚣精就跟丢了魂似的,现在想想还后怕。” 聊到半夜,王力士喝醉了,趴在船板上打起了呼噜。沈言收起酒瓶,望着远处的三江口,那里的水面泛着诡异的黑色,即使在月光下也看不到底,显然就是漩涡所在。 他轻轻将怒晴鸡放在舱里,独自跳下船,踩着江水往三江口走去。太阴秘法运转,他的身形在水面上如履平地,脚边的江水自动分开,留下淡淡的涟漪。 越靠近三江口,水流越急,江面上的阴风也越重,带着股腐朽的气息,显然是沉船散发出来的。望气术扫过,漩涡底下果然有缕极淡的金光,被浓重的黑气包裹着——金光是定魂珠的灵气,黑气则是船煞的怨气。 沈言刚要潜入水中,漩涡突然加速旋转,江里冒出无数只苍白的手,抓向他的脚踝。手的主人是些模糊的人影,穿着破烂的衣服,正是王力士说的“水鬼”,显然是被船煞控制的溺死者。 “雕虫小技。”沈言冷哼一声,太阴刀气瞬间射出,将水鬼的手臂斩断。被斩断的手臂化作黑水,融入江里,却又有更多的手从水里冒出来,源源不断。 “看来得先破了船煞的根基。”他身形一闪,避开扑来的水鬼,丹田的刀气凝聚成一把长刀,对着漩涡中心斩去。银白色的刀气切开水流,直逼水底的沉船。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漩涡猛地炸开,江水翻涌,一艘残破的木船从水底露了出来。船身早已腐朽,却还能看出当年的奢华,甲板上散落着些金银器皿,被月光照得闪闪发亮。 而在船的桅杆上,缠着一团浓郁的黑气,黑气中隐约能看到个穿着官服的影子,面容扭曲,正是船煞的本体——想必是当年负责押运贡品的官员,沉船时溺死,怨气不散,与贡品的灵气结合,化成了这凶煞。 船煞对着沈言嘶吼一声,黑气凝聚成一条锁链,缠向他的脖子。沈言侧身避开,腕间的菩提子突然亮起金光,将黑气挡在外面。“有佛光护体,你伤不了我。” 他祭出破阵剑,同时对着船舱里的方向低喝一声:“出来!” 怒晴鸡仿佛早就等不及了,从船舱里振翅飞出,如一道红光射向船煞,尖喙直啄黑气中的官服影子。纯阳之气与佛光交织在一起,像把烧红的烙铁,瞬间在黑气上烫出个大洞。 “就是现在!”沈言抓住机会,破阵剑带着太阴刀气,顺着洞口刺入黑气,直逼船煞的核心。船煞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黑气剧烈翻腾,那些水鬼也随之消散,化作无数气泡浮出水面。 随着黑气渐渐散去,沉船的甲板上露出一个锦盒,盒里放着颗鸽子蛋大小的珠子,通体洁白,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正是定魂珠。沈言拿起珠子,入手温润,一股祥和的气息顺着指尖涌入识海,月盘转动得愈发平稳,之前因斩杀青蛟而产生的躁动彻底消失了。 解决了船煞,他将定魂珠收好,又在沉船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些完好的瓷器和金银,打算留给王力士——算是谢他告知沉船位置的情分。 回到船上时,天已微亮。王力士还在熟睡,沈言将金银瓷器放在他身边,又留了张字条,便摇着船往下游去。 江面上泛起鱼肚白,晨曦洒在船头,怒晴鸡站在船头,对着朝阳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带着股新生的朝气。沈言望着远处的天际线,心里忽然一片开阔。 从湘西屏山到江南水乡,从凶煞遍地的古墓到祥和宁静的古刹,从单打独斗到偶遇故人,这段旅程教会他的,不仅是更强的功法和更多的宝物,更是如何在杀伐中保持本心,在孤独中寻找温暖。 或许,长生之道,从来都不是一条孤独的路。路上的相遇,途中的相助,哪怕只是萍水相逢的一杯酒,一句提醒,都是修行的一部分,都在让这条漫长的路,变得更加丰满,更加有意义。 小船在江面上缓缓前行,留下一道浅浅的水痕,像条银色的线,连接着过去与未来。沈言知道,前方还有更多的未知在等待,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急于求成,而是愿意慢慢走,细细品,让每一段旅程,都成为生命中值得回味的风景。 第306章 水下 沈言的小船顺流而下,两岸的芦苇在风中摇曳,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怒晴鸡站在船头,时不时伸长脖子啼叫一声,声音清亮,划破了江面上的宁静。沈言靠在船舷上,手里摩挲着那颗定魂珠,珠子温润的触感从指尖传来,让他识海的月盘始终保持着平稳的运转。 行至正午,远远望见岸边有个小小的渔村。炊烟袅袅升起,混着鱼腥味飘过来,勾得人饥肠辘辘。沈言将船泊在码头,刚踏上岸,就见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挎着竹篮跑过来,篮子里装着新鲜的鱼虾,银闪闪的惹人喜爱。 “客人要鱼吗?刚从江里打上来的,鲜得很!”小姑娘声音脆生生的,眼睛像江里的水一样清澈。 沈言笑了笑,指着篮子里最大的一条鲤鱼:“就要这条,再要些虾。” 小姑娘手脚麻利地称好鱼,又从旁边的摊子上借了秤:“客人是外乡人?看您面生得很。” “嗯,从北方来,顺江游玩。”沈言付了钱,随口问道,“这附近有客栈吗?想歇脚住一晚。” “有有有!”小姑娘指着村子深处,“王二婶家开了客栈,干净得很,还管饭呢!” 谢过小姑娘,沈言提着鱼往村里走。渔村不大,几十户人家沿着江岸排开,多是白墙黑瓦的小院,门口挂着渔网和鱼干,充满了生活气息。王二婶的客栈就在村头,门口挂着块“临江客栈”的木牌,风吹过的时候吱呀作响。 “客官里面请!”王二婶是个爽朗的中年妇人,系着围裙刚从厨房出来,手上还沾着面粉,“想吃点啥?咱这儿的红烧鱼、醉虾可是一绝!” “就做个红烧鱼,再来盘醉虾,一碟青菜。”沈言将鱼递给她,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窗外就是江景,视野极好。 不多时,菜就端了上来。红烧鱼炖得入味,汤汁浓稠,鱼肉鲜嫩;醉虾浸在黄酒里,带着淡淡的酒香,q弹爽口。沈言吃得正香,忽然听到邻桌的几个渔民在聊天,声音不大,却句句都落在他耳朵里。 “听说了吗?昨儿夜里,下游的黑水河翻船了,说是载着官银的船,连人带船都没影了。” “黑水河?那地方邪性得很,去年就有船在那儿失踪,说是有水怪。” “可不是嘛!我表哥就是在那儿丢的,至今连尸首都没找到……” 沈言放下筷子,心里一动。黑水河他知道,是钱塘江的支流,水流湍急,礁石密布,向来是行船的险地。载着官银的船失踪,还牵扯到水怪,这事怕是不简单。 吃过饭,他向王二婶打听黑水河的事。王二婶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压低声音道:“客官,那地方可去不得!老辈人说,黑水河底有个‘河伯’,每年都要献祭童男童女才肯保平安,不然就兴风作浪。” “献祭童男童女?”沈言皱眉,“现在还有这种事?” “明着是没了,暗地里谁知道呢。”王二婶叹了口气,“前几年有个县令想整治黑水河,结果刚坐船去勘察,就翻了船,人也没了。从那以后,就没人敢管了。” 沈言心里有了计较。官银失踪多半与“水怪”有关,而这“水怪”,说不定就是王二婶口中的“河伯”——十有八九是只成了气候的精怪,借着河伯的名头作祟。他付了房钱,决定去黑水河看看。 第二天一早,沈言租了条结实的乌篷船,往黑水河划去。越靠近黑水河,江水的颜色越深,从碧绿变成了墨黑,连阳光都透不进来,透着股阴森的气息。水面上漂浮着些枯枝败叶,偶尔还有破碎的船板掠过,让人心里发毛。 刚进入黑水河地界,船身突然剧烈摇晃起来。沈言稳住身形,望气术扫过水下,只见一团漆黑的影子在船底盘旋,体型庞大,看不清样貌,却散发着浓烈的戾气。 “出来!”沈言低喝一声,太阴刀气凝聚成刃,对着水面斩去。 “哗啦”一声,水面炸开,一只巨大的鳖精从水里探出头来。它背甲直径足有丈许,上面布满了青苔和裂纹,两只小眼睛闪着凶光,张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对着沈言嘶吼。 “原来是只老鳖成精。”沈言冷笑,“占着河道作乱,还敢自称河伯,今日就收了你!” 鳖精显然听懂了他的话,愤怒地拍打着水面,掀起巨浪。沈言脚下一点,身形跃起,避开巨浪的同时,将定魂珠握在手中。珠子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在鳖精身上,让它动作一滞——定魂珠的祥和之气,正好克制这种戾气深重的精怪。 “就是现在!”沈言抓住机会,破阵剑带着太阴刀气刺向鳖精的眼睛。这是它的弱点,也是戾气最薄弱的地方。 鳖精察觉到危险,想要躲闪,却被定魂珠的光芒压制着,动作慢了半拍。“噗嗤”一声,破阵剑精准地刺入它的左眼,墨绿色的血液喷溅出来,腥臭难闻。 “吼——”鳖精发出痛苦的嘶吼,疯狂地搅动江水,想要将沈言拖下水。沈言却不恋战,借着它挣扎的力道退回船上,同时祭出怒晴鸡。 “去!”他低喝一声。怒晴鸡振翅飞起,如一道红光射向鳖精的另一只眼睛,尖喙狠狠啄去。鳖精吃痛,庞大的身躯在水里翻滚,搅得黑水河浊浪滔天。 沈言趁机运转太阴秘法,将刀气注入江水。冰冷的刀气顺着水流蔓延,瞬间冻结了鳖精周围的水面。鳖精被冻在冰里,动弹不得,只能发出绝望的嘶吼。 “作恶多端,留你不得。”沈言举起破阵剑,凝聚全身力量斩下。剑光闪过,鳖精的头颅滚落水中,庞大的身躯渐渐沉入河底,激起一圈圈涟漪。 解决了鳖精,沈言驾着船往黑水河深处去。在一片礁石区,他终于找到了那艘失踪的官银船。船身卡在礁石缝里,已经破损严重,船舱里的官银还在,只是被水泡得发乌。他清点了一下,足足有五千两,看来是运往京城的饷银。 正准备想办法将官银运出去,忽然听到船舱里传来微弱的呻吟声。沈言心中一动,推门进去,只见角落里缩着个浑身湿透的差役,气息奄奄,看到沈言时,眼里才燃起一丝生机:“救……救我……” 沈言赶紧将他扶起来,喂了些水和干粮。差役缓过劲来,才断断续续说出经过:“我们……我们运着饷银路过黑水河,突然被那只大鳖翻了船……弟兄们都被它吃了,我躲在舱底才……才活下来……” “别怕,那鳖精已经被我杀了。”沈言安慰道,“我先送你出去,再回来运官银。” 将差役送到最近的县衙,沈言又折返黑水河。这次有县衙派来的人手帮忙,官银很快就被打捞上岸。县令握着沈言的手,感激涕零:“壮士真是为民除害!这五千两饷银关系重大,若有差池,下官万死难辞其咎啊!” 沈言摆摆手:“举手之劳,县令不必客气。”他拒绝了县令的厚谢,只借了匹快马,继续往下游去。 路上,他想起王二婶的话,又想起那只作恶的鳖精,忽然明白——所谓的“河伯”,不过是精怪作祟,而人们的恐惧,才让这些精怪有了可乘之机。就像当年瓶山的蜈蚣精,若不是当地人的迷信和畏惧,也不会让它祸害那么多年。 行至傍晚,沈言在路边的驿站歇脚。刚坐下没多久,就看到个熟悉的身影从外面进来——竟是之前在钱塘江遇到的王力士。 “沈兄弟!这么巧!”王力士看到他也很惊讶,赶紧拉了张桌子坐下,“你怎么在这儿?” “从黑水河过来,处理了点事。”沈言给了倒了杯酒,“王大哥呢?也要往下游去?” “可不是嘛。”王力士灌了口酒,“前几天听人说,太湖里出了怪事,有渔民晚上打鱼,看到水面上有座城,里面灯火通明,进去的人就再也没出来过。我想着可能是座水下古城,打算去瞧瞧。” “水下古城?”沈言来了兴趣,“还有这种事?” “千真万确!”王力士压低声音,“我还听说,那城里有不少宝贝,是当年南宋灭亡时沉下去的皇库……” 沈言沉吟片刻。水下古城,还能困住人,多半是有阵法或是精怪在作祟。他想起定魂珠的功效,正好可以用来探查虚实。“王大哥,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王力士眼睛一亮:“那太好了!有沈兄弟你在,我心里就踏实多了!” 两人约定好第二天一早出发。夜里,沈言坐在窗前,望着天上的月亮,手里的定魂珠泛着柔和的光。从钱塘江的鳖精,到黑水河的官银船,再到即将去探寻的水下古城,这段旅程似乎越来越精彩了。 他忽然觉得,修行之路就像这条奔流不息的江水,时而平缓,时而湍急,沿途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景和挑战。而他要做的,就是握紧手中的剑,守住心中的道,无论遇到什么,都坚定地走下去。 月光洒在江面上,泛着粼粼的波光。沈言笑了笑,将定魂珠收好,躺在床上闭目养神。明天,又将是新的冒险。 第307章 太湖魅影 晨光穿透驿站的窗棂,落在沈言床头的定魂珠上,折射出细碎的光斑。他将珠子揣进怀里,推门而出时,王力士已牵着两匹快马候在院外,马鞍上还绑着些干粮和水囊,显然是做足了准备。 “沈兄弟,咱这就出发?”王力士翻身上马,拍了拍马颈,“到太湖边得走一整天,早走早到。” “走。”沈言跃上马背,怒晴鸡轻巧地落在他肩头,赤红羽衣在晨光中格外醒目。两骑并辔,沿着官道往东南方向疾驰,马蹄扬起的尘土在身后拉出长长的线,很快就将驿站远远抛在脑后。 一路无话,只偶尔在路边的茶摊歇脚。王力士说起太湖的传闻,越说越神:“据说那水下古城叫‘临安遗梦’,是南宋末年为避元兵,连夜沉入湖底的。城里不仅有皇库,还有后宫的珍宝,光是想想就让人眼热。” “既是沉入湖底,怎会在夜间现身?”沈言问道,“寻常城池哪经得起湖水浸泡百年?” “这就邪门了。”王力士挠挠头,“有渔民说,那城是‘蜃景’,看着在眼前,划过去却啥也没有;可真有人误打误撞进去过,出来后就疯疯癫癫的,嘴里念叨着‘金銮殿’‘宫女’,没过几天就没了气。” 沈言若有所思。能将人困住还致人疯癫,多半是阵法或是幻术在作祟,再加上水底阴气滋养,形成了类似“鬼市”的幻境,专引贪财好利之辈上钩。 傍晚时分,两人终于抵达太湖边的渔港。渔港里停满了渔船,桅杆林立,像片沉默的森林。渔民们正忙着收网,看到沈言二人牵着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这时候来渔港的外乡人,多半是冲着“水下城”来的。 找了家临河的客栈住下,沈言特意点了盘太湖银鱼。银鱼通体透明,在盘子里像碎银子,入口鲜嫩,带着湖水的清甜。怒晴鸡对着银鱼啄了两下,却没吃,大概是不喜欢腥味,转头叼起沈言手里的灵草叶,吃得津津有味。 “沈兄弟,咱明儿个找艘大点的船?”王力士喝着酒,眼睛瞟着窗外的渔船,“最好是带棚子的,夜里在湖上待着也能挡风。” “不用。”沈言摇头,“找艘小渔船就行,动静小,不容易惊动东西。”他从怀里摸出定魂珠,珠子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有这珠子在,幻术伤不了咱们。” 王力士盯着珠子看了半晌,咋舌道:“这宝贝真这么厉害?能破幻境?” “试试便知。” 第二天夜里,月色朦胧,太湖的水面像蒙了层纱,远处的岛屿化作模糊的剪影。沈言和王力士驾着艘小渔船,悄无声息地往湖心划去。按照渔民的指点,水下古城多在月圆之夜现身,而今晚正是十五。 “就在前面了。”王力士指着前方的水面,压低声音,“去年有个疯子说,他就是在那片芦苇荡附近看到城的。” 沈言停下船,望气术穿透水面,果然在芦苇荡下方看到一缕极淡的紫气,像被水泡过的绸缎,若隐若现。紫气周围缠绕着浓重的黑气,比黑水河的鳖精戾气更重,却带着种阴柔的诡异,显然是幻术形成的根源。 “来了!”王力士突然低呼一声,指着前方。 只见芦苇荡后方的水面上,竟真的浮现出一座城池的轮廓。城墙巍峨,角楼高耸,城门上隐约能看到“临安”二字,城内灯火通明,甚至能听到丝竹之声顺着风飘过来,温柔婉转,让人恍惚以为真的回到了南宋临安。 “别盯着看。”沈言按住想要起身的王力士,将定魂珠握在手中,“是幻术,盯着看会被勾走心神。” 王力士这才回过神,抹了把额头的冷汗:“乖乖,这也太真了……刚才我差点就想划进去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运转太阴秘法,将定魂珠的光芒引向水面。柔和的白光落在城池幻影上,幻影竟像水波般晃动起来,城门上的“临安”二字变得模糊,丝竹声也掺杂了些凄厉的尖叫,显然是幻术被破的征兆。 “吼——” 一声沉闷的嘶吼从水底传来,水面剧烈翻涌,城池幻影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数水箭,射向小渔船。沈言早有准备,太阴刀气在船身周围凝聚成盾,将水箭尽数挡开,水箭落在刀气盾上,化作普通的湖水。 水底的黑影渐渐浮现,竟是一只巨大的乌贼精,触手足有丈许长,上面布满了吸盘,吸盘里还嵌着些碎骨和布料,显然是之前遇害的渔民留下的。乌贼精的眼睛是血红色的,死死盯着沈言,显然是幻术的操控者。 “原来是你在捣鬼。”沈言冷笑,“靠着幻术诱杀渔民,还敢冒充古城,找死!” 他没等乌贼精发动攻击,率先出手。破阵剑带着太阴刀气,如一道银蛇射向乌贼精的眼睛。乌贼精甩出触手格挡,“铛”的一声,触手被剑刃斩出深深的伤口,墨绿色的血液喷涌而出,染红了水面。 “吼!”乌贼精暴怒,剩下的触手同时甩出,像鞭子般抽向渔船。沈言拉着王力士跃出渔船,踩在水面上,同时对着肩头的怒晴鸡低喝一声:“动手!” 怒晴鸡振翅飞起,赤红的身影在月光下划出一道弧线,对着乌贼精的眼睛啄去。纯阳之气如火焰般灼烧着乌贼精的触手,让它动作一滞。沈言趁机祭出定魂珠,珠子在空中旋转,散发出的白光如网般罩住乌贼精,让它的幻术彻底失效。 “就是现在!”沈言抓住机会,破阵剑再次刺出,精准地刺入乌贼精的左眼。乌贼精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庞大的身躯在水里疯狂翻滚,掀起的巨浪差点将沈言二人卷入水底。 王力士虽不懂术法,却也抽出腰间的短刀,对着甩到面前的触手砍去。他力气大,一刀下去竟斩断了根触手,墨绿色的血液溅了他一身,腥臭难闻,他却毫不在意,咧嘴笑道:“奶奶的,让你害人!” 激战半个时辰,乌贼精终于力竭,庞大的身躯渐渐沉入湖底,水面上只留下一片墨绿色的血迹。沈言这才松了口气,拉着王力士跳回渔船,船身早已被触手砸得破烂,勉强还能漂浮。 “沈兄弟,你看那是什么?”王力士突然指着水底,声音有些发颤。 沈言低头望去,只见乌贼精沉入的地方,水面竟变得透明,露出下面的景象——果然有座城池的轮廓,只是早已坍塌,断壁残垣间散落着些瓦当和石碑,显然是座真正的古城遗址,而非幻术。 “真有古城……”沈言心中一动,“乌贼精恐怕就是靠着古城的阴气修炼,才成了气候。” 他运转望气术仔细探查,发现在古城中心的位置,有一缕极淡的金光,被厚厚的淤泥覆盖,显然藏着宝物。“下去看看。” “下去?”王力士有些犹豫,“这水太深了?” “没事。”沈言从空间里取出颗水精珠,递给王力士,“握着这个,能避水。” 两人深吸一口气,跳入湖中。水精珠果然神奇,周围的水流自动分开,形成一个透明的气泡,将两人包裹其中。古城遗址比想象中更大,街道、房屋的轮廓依稀可见,只是都被淤泥覆盖,透着股沧桑的气息。 按照望气术的指引,他们来到古城中心的一座大殿前。大殿的屋顶早已坍塌,只剩下几根石柱矗立着,石柱上刻着龙纹,显然是当年的皇宫大殿。金光就是从大殿深处散发出来的。 在大殿的废墟里,他们找到一个巨大的铁箱,箱子上了锁,却早已被水腐蚀得锈迹斑斑。沈言用破阵剑撬开铁箱,里面果然堆满了金银珠宝,还有些青铜器皿和玉器,上面刻着“大宋”的字样,显然是当年的皇库藏品。 “发财了!”王力士眼睛都直了,伸手就要去拿。 “等等。”沈言拦住他,指着珠宝堆里的一个黑色陶罐,“那是什么?” 陶罐不大,上面刻着诡异的符文,与乌贼精身上的气息有些相似。沈言小心翼翼地打开陶罐,里面没有金银,只有一卷泛黄的绢布,上面用朱砂写着几行字,竟是关于这座古城的记载。 原来,这座城并非南宋都城临安,而是一座陪都,当年元兵南下,守城的将领不愿投降,便带着全城百姓和皇库藏品,用秘法将城池沉入湖底,自己则化作“镇城兽”,守护着城池——而那只乌贼精,就是镇城兽的后代,只是不知为何,渐渐被阴气侵蚀,变得凶戾起来。 “难怪……”沈言恍然大悟,“乌贼精虽是作恶,却也守着古城,不让外人靠近。” 他将绢布收好,又从珠宝里挑了些玉器和青铜器皿——这些东西蕴含着淡淡的灵气,比金银更有价值。王力士则装了满满一背包金银,笑得合不拢嘴。 离开古城遗址时,天已微亮。水面上泛起鱼肚白,将太湖染成一片金红。沈言望着水底的古城轮廓,忽然觉得有些唏嘘——一座城池,一段历史,就这样沉睡在湖底,被世人遗忘,只剩下传说和凶煞。 “沈兄弟,这些宝贝……”王力士搓着手,有些激动,“咱分了?” “你拿去。”沈言摇头,“我要这些没用。”他真正想要的,是那段记载古城秘辛的绢布,以及对“守护”二字更深的理解——守城将领化作镇城兽,乌贼精守护古城,纵然方式不同,却都藏着份执念。 王力士愣了愣,随即挠挠头:“那哪行……我留一半,剩下的给你!”不由分说,塞了个沉甸甸的布袋给沈言,里面全是金条。 沈言无奈,只能收下。回到渔港,王力士找了辆马车,装着金银,打算回江南的老家买些田地,安稳过日子。“沈兄弟,后会有期!”他跳上马车,挥了挥手,“若是以后路过我那儿,一定好酒好肉招待!” “后会有期。”沈言看着马车远去,心里忽然有些怅然。萍水相逢,结伴一程,终究还是要各自上路。 他牵着马,站在太湖边,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怀里的怒晴鸡对着朝阳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带着股新生的朝气。沈言笑了笑,翻身上马,往北方走去。 他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和事。但他知道,只要定魂珠还在,太阴刀气还利,怒晴鸡的啼声还亮,他就会一直走下去,去探寻更多的秘密,去守护更多的安宁。 太湖的水依旧静静流淌,带着千年的沧桑,也映着新生的朝阳。而沈言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远方的官道上,只留下马蹄声在晨风中渐渐远去,像一首未完的歌,继续着他的长生之路。 第308章 古道惊闻 北风卷着雪沫子,打在沈言的貂皮斗篷上,发出簌簌的声响。他勒住马缰,望着前方被白雪覆盖的古道,路面冻得坚硬,马蹄踩上去打滑,留下深深的蹄印,很快又被风雪填满。 离开太湖已月余,一路向北,江南的温润早已被北地的苦寒取代。怒晴鸡缩在他怀里的冰蚕窝里,只露出个通红的小脑袋,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小家伙虽不惧寒,却不喜欢这漫天风雪,总用脑袋蹭沈言的手心,像是在抱怨。 “快到雁门关了。”沈言呵出一口白气,看着雾气在眼前散开。从太湖带回的金条换了些盘缠和御寒衣物,还买了这匹耐力极好的河套马。他此行的目的地,是雁门关外的“黑风口”,据说那里有座辽代的古墓,藏着当年萧太后的“凤袍”,袍上缀着的东珠蕴含极纯的灵气,比定魂珠更适合滋养识海。 正行间,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狼嗥,声音凄厉,在空旷的古道上回荡,听得人头皮发麻。河套马不安地刨着蹄子,沈言拍了拍马颈安抚,同时运转望气术——前方的林子里有股浓烈的煞气,黑中带黄,像团翻滚的沙尘,显然是狼群聚集之地,且其中必有“狼王”级别的精怪。 “坐稳了。”他对怀里的怒晴鸡低语,夹紧马腹,催马向前。转过一道山弯,果然看到十几只野狼围在雪地里,正对着一棵枯树嘶吼。枯树上蹲着个穿破烂棉袄的少年,手里握着把柴刀,吓得浑身发抖,却依旧死死盯着狼群,不肯示弱。 狼群的毛色是灰黑色的,体型比寻常野狼大上一圈,尤其是为首的那只,毛色泛黄,嘴角流着涎水,眼睛是浑浊的黄色,正是望气术看到的煞气源头——显然是只吸收了山野阴气的狼王精。 “孽畜,也敢伤人?”沈言低喝一声,从马背上跃起,太阴刀气瞬间凝聚成刃,对着狼王斩去。刀气划破风雪,带着刺骨的寒意,狼王显然没料到会有人突然出现,仓促间侧身躲闪,却还是被刀气扫中了后腿,发出一声痛嗥。 其他野狼见状,纷纷转头扑向沈言。怒晴鸡从他怀里窜出,振翅飞起,赤红的身影在风雪中如同一团火焰,对着狼群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如利剑般射向野狼,几只靠近的野狼瞬间被灼烧得惨叫连连,身上的皮毛冒出黑烟。 “好机会!”沈言趁机欺身而上,破阵剑在手,银光闪烁,每一剑都精准地刺向野狼的要害。这些野狼虽凶悍,却只是普通野兽,哪里经得起太阴刀气的切割,不过片刻功夫,就倒下了七八只,剩下的几只吓得夹着尾巴逃窜,连受伤的狼王都顾不上了。 狼王见势不妙,拖着伤腿想跑,却被怒晴鸡盯上。小家伙俯冲而下,尖喙直啄狼王的眼睛,纯阳之气顺着喙尖注入,狼王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庞大的身躯在雪地里翻滚了几圈,最终不动了,尸体很快被风雪覆盖。 沈言走到枯树下,伸手将少年拉下来。少年约莫十五六岁,脸上冻得通红,手上还握着柴刀,看到沈言时,眼里满是惊魂未定,却还是倔强地挺直了腰:“谢……谢谢壮士!” “你怎么会在这里?”沈言问道,递给他一块干粮。 少年接过干粮,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含糊道:“俺是附近村子的,上山砍柴……没想到遇上狼群……”他指了指远处的山谷,“俺们村就在那边,壮士若不嫌弃,去村里歇歇脚,俺爹娘定会好好谢你!” 沈言本想拒绝,却想起黑风口的古墓位置尚不确定,或许村里的老人会知道些线索,便点了点头:“也好,正好问问路。” 跟着少年往山谷走,雪越下越大,天地间一片白茫茫。少年叫狗剩,是个孤儿,被村里的张大爷收养,平日里靠砍柴打猎为生。“壮士,你刚才那只鸡真厉害!”狗剩好奇地看着沈言怀里的怒晴鸡,“红毛的,俺从没见过。” “它叫怒晴鸡。”沈言笑了笑,“是只神鸡。” 狗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说起村里的事:“俺们村叫‘黑石村’,因为村口有块黑石头。前几年村里还算太平,就是这两年,黑风口那边总出事,有猎户进去就没回来,都说里面有‘鬼’。” 沈言心中一动:“黑风口?你们村有人去过?” “张大爷去过。”狗剩压低声音,“他年轻时是个马帮的,说黑风口有座大坟,里面埋着穿金戴银的贵人,还有好多兵守着……” 说话间,已到黑石村。村子不大,几十间土坯房散落在山坳里,烟囱里冒出的青烟在风雪中袅袅升起,透着股暖意。村口的黑石头果然巨大,像头卧着的黑牛,上面刻着些模糊的纹路,看着有些年头了。 狗剩的爹娘——张大爷夫妇,见儿子平安回来,还带了位救命恩人,感激涕零,拉着沈言往屋里请。土炕烧得滚烫,张大妈端上一碗热姜汤,又煮了锅红薯稀饭,香气扑鼻。 “壮士,大恩不言谢!”张大爷端起一碗烧酒,递给沈言,“若不是你,狗剩这孩子……” 沈言接过酒碗,喝了一口,暖意顺着喉咙流进肚里:“大爷客气了,举手之劳。”他趁机问起黑风口的事,“听说那里有座古墓?” 张大爷喝了口酒,眉头皱了起来:“哎,那地方邪性得很!老辈人说,是辽代萧太后的陪陵,里面机关重重,还有‘阴兵’守着。前几年有伙盗墓贼进去,结果没一个出来,后来就没人敢去了。” “阴兵?”沈言来了兴趣。 “就是穿着盔甲的鬼!”张大爷压低声音,“有人在夜里看到黑风口有盔甲反光,还听到马蹄声,跟当年辽兵过境似的……” 沈言若有所思。所谓“阴兵”,多半是古墓里的守陵俑吸收阴气所化,比寻常僵尸更难对付,却也蕴含着更重的兵煞,正好能用来锤炼破阵剑。 “大爷知道古墓的具体位置吗?” 张大爷指了指西北方向的山峦:“就在黑风口的断崖下,有块石碑,上面刻着契丹文,找到石碑就能看到入口了。不过壮士,那地方真去不得,太危险了!” “我自有分寸。”沈言笑了笑,没多说。 夜里,沈言睡在狗剩的房间。土炕很暖,窗外的风雪声渐渐小了。他摩挲着怀里的定魂珠,想起张大爷说的“阴兵”,又想起怒晴鸡的纯阳之气,心中已有了计较。 怒晴鸡卧在他枕边,睡得正香,赤红的羽衣在油灯下泛着柔和的光。沈言摸了摸它的头,小家伙动了动,发出满足的轻鸣。他忽然觉得,这北地的风雪虽寒,人心却暖,就像这热炕和姜汤,能驱散旅途的疲惫。 第二天一早,雪停了。沈言告别张大爷一家,往黑风口走去。狗剩非要跟着,说熟悉山路,沈言拗不过他,只好带着他。怒晴鸡站在沈言肩头,对着初升的太阳啼鸣一声,声音穿透山谷,带着股蓬勃的生机,仿佛在迎接新的挑战。 “前面就是黑风口了。”狗剩指着前方的断崖,断崖下果然有块石碑,上面刻着弯弯曲曲的契丹文,在阳光下泛着青黑色的光。 沈言深吸一口气,握紧了破阵剑。萧太后的凤袍,守陵的阴兵,北地的古墓……新的冒险,开始了。 第309章 阴兵列阵 黑风口的风像刀子,刮在脸上生疼。沈言站在断崖边,望着下方被白雪覆盖的山谷,石碑就立在谷口,契丹文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像一道无声的警告。狗剩缩着脖子躲在他身后,手里紧紧攥着柴刀,眼睛却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回。”沈言拍了拍狗剩的肩膀,将一块水精珠塞给他,“要是遇到危险,就捏碎这个。” 狗剩把珠子攥在手心,重重点头:“沈大哥小心!” 沈言不再多言,纵身跃下断崖。崖壁上结满了冰棱,他运转太阴刀气,在冰面上凿出落脚点,一步步往下走。越靠近谷底,寒气越重,空气中弥漫着股腐朽的气息,显然是古墓散发出的阴煞。 谷底比想象中平坦,积雪没到膝盖,踩上去咯吱作响。石碑后面是道石门,门上刻着辽代的缠枝纹,中间嵌着个铜制的兽头,嘴里叼着个圆环——正是古墓的入口。 他试着拉动圆环,石门纹丝不动,反而从兽头嘴里喷出一股黑气,带着刺鼻的腥气。沈言赶紧后退,怀里的怒晴鸡对着黑气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将黑气驱散,露出石门上的机关——兽头的眼睛是两个凹槽,显然需要对应的信物才能开启。 “看来得找钥匙。”沈言皱眉,望气术扫过周围,发现石碑底座下有缕极淡的灵气。他走过去,用太阴刀气撬开底座,里面果然放着两个青铜铸就的狼头,与兽头的纹路正好吻合。 将狼头嵌入凹槽,只听“咔嚓”一声,石门缓缓打开,露出里面黑漆漆的通道,一股更浓重的阴煞之气扑面而来,带着千年古墓的沉郁。 “进去看看。”沈言点亮火折子,牵着怒晴鸡走进通道。通道两侧的墙壁上画着壁画,描绘着辽代的狩猎和征战场景,色彩虽已斑驳,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恢宏。脚下的青石板铺得整齐,上面积着厚厚的灰尘,显然很久没人来过。 走了约莫半里地,通道尽头豁然开朗,是座巨大的前庭,庭中矗立着两排石俑,高约丈许,穿着辽代的盔甲,手里握着长矛,面容狰狞,正是张大爷说的“阴兵”。 这些石俑身上都缠绕着淡淡的黑气,眼睛里闪烁着红光,显然是吸收了阴煞之气的守陵俑,比寻常僵尸更难对付。沈言刚踏入前庭,石俑们突然动了,长矛齐刷刷地指向他,发出“哐当”的金属碰撞声,震得人耳膜发疼。 “果然是阴兵。”沈言握紧破阵剑,丹田的太阴刀气瞬间运转。怒晴鸡从他怀里窜出,对着石俑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如雨点般落下,打在石俑身上,激起阵阵白烟,黑气也消散了几分。 石俑们却仿佛不知疼痛,举着长矛冲了过来。沈言侧身避开最前面的石俑,破阵剑带着兵煞之气,对着石俑的脖颈斩去。“铛”的一声,剑刃斩在石俑的盔甲上,竟只留下一道白痕——这些石俑的盔甲是实心青铜铸就,坚硬无比。 “得打关节。”沈言立刻改变策略,刀气凝聚成针,射向石俑的肘关节。太阴刀气的阴寒瞬间冻结了关节处的机关,石俑的动作顿时迟滞,沈言趁机一剑刺穿它的咽喉,将里面的阴煞之气驱散。石俑晃了晃,轰然倒地,化作一堆碎石。 有了经验,接下来就好办多了。沈言游走在石俑之间,太阴刀气专打关节,怒晴鸡则用纯阳之气干扰它们的行动,配合得愈发默契。石俑虽多,却只是凭着阴煞之气驱动的傀儡,没有灵智,很快就被解决了大半。 最后一个石俑倒下时,前庭中央的地面突然裂开,露出一道通往地下的石阶。石阶两侧的墙壁上镶嵌着夜明珠,散发着幽幽的绿光,照亮了下方的黑暗。 “看来凤袍就在下面。”沈言深吸一口气,带着怒晴鸡往下走。石阶尽头是间墓室,比前庭小了些,却异常奢华,墙壁上镶嵌着金银珠宝,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墓室中央的石台上,放着一具鎏金棺椁,棺椁上雕刻着凤凰图案,正是萧太后的灵柩。 而在棺椁旁边的架子上,挂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上面缀满了圆润的东珠,在夜明珠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正是萧太后的凤袍。 沈言走到架子前,刚要取下凤袍,棺椁突然发出“咔嚓”声,棺盖竟缓缓打开了。里面没有尸体,只有一具穿着盔甲的骨架,手里握着一把弯刀,骨架的眼眶里闪烁着红光,显然是守棺的“阴将”。 阴将比之前的石俑厉害得多,身上的盔甲泛着黑光,显然是被阴煞之气浸透了。它跳出棺椁,挥舞着弯刀,对着沈言劈来,刀风带着刺骨的寒意,比太阴刀气更凛冽。 沈言不敢大意,破阵剑迎了上去,两柄兵器碰撞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阴将的力量极大,沈言竟被震得后退了两步,虎口微微发麻。 “好家伙。”沈言心中暗惊,太阴刀气与兵煞之气同时注入破阵剑,剑身泛着金白相间的光芒,再次与阴将战在一处。怒晴鸡则飞到阴将的身后,不断用尖喙啄击它的盔甲缝隙,纯阳之气顺着缝隙往里钻,让阴将的动作渐渐迟滞。 激斗了数十回合,沈言终于找到机会,破阵剑顺着阴将的腋下刺入,直逼它的骨架核心。阴将发出一声无声的嘶吼,骨架上的红光瞬间熄灭,庞大的身躯散落在地,化作一堆白骨。 解决了阴将,沈言终于取下了凤袍。袍子入手轻盈,东珠温润,果然蕴含着极纯的灵气,比定魂珠更柔和,更适合滋养识海。他将凤袍收进空间,又在墓室里搜刮了一番,找到些辽代的玉器和金币,算是意外之喜。 离开古墓时,天已黄昏。狗剩还在断崖边等着,见他安然无恙,松了口气:“沈大哥,你可算出来了!” “让你久等了。”沈言笑着拍了拍他的头,“回去。” 回到黑石村,张大爷夫妇早已备好了晚饭,炖了一锅羊肉,香气弥漫了整个屋子。沈言将从墓里带出的金币分了些给张大爷:“这点钱,给狗剩买点笔墨,让他去读。” 张大爷愣住了,捧着金币的手微微颤抖:“这……这太贵重了……” “拿着。”沈言笑道,“孩子是村子的希望,总不能一辈子砍柴打猎。” 夜里,沈言躺在土炕上,看着窗外的星空。怀里的怒晴鸡睡得正香,凤袍上的东珠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与定魂珠的光晕交织在一起,识海月盘在双双重滋养下,转动得愈发圆满。 他忽然觉得,这次北地之行,收获的不仅是凤袍和金币,更是这份淳朴的乡情。张大爷的酒,张大妈的姜汤,狗剩的倔强,都像这北地的炉火,温暖着旅途的寒冷。 第二天一早,沈言告别了黑石村。狗剩和张大爷夫妇送了很远,直到看不见村子的影子,才停下脚步。“沈大哥,你一定要回来看看!”狗剩挥着小手,大声喊道。 “会的。”沈言回头挥了挥手,调转马头,往雁门关的方向走去。 北风依旧凛冽,却吹不散他心中的暖意。他知道,前路还有更多的古墓和凶煞,但只要心里装着这份温暖,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能坦然面对。 雁门关的城楼在远处的晨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头沉默的巨兽,守护着北地的安宁。沈言勒住马缰,望着那古老的关隘,嘴角露出一抹浅笑。下一站,该去关内看看了,那里或许有更精彩的故事,等着他去书写。 第310章 雁门雄关 雁门关的城楼在暮色中矗立,青砖灰瓦被岁月磨得发亮,垛口上的旗帜在北风中猎猎作响,带着股金戈铁马的沧桑。沈言牵着马站在关下,望着“中华第一关”的匾额,指尖划过冰冷的墙砖,仿佛能触到千年前的烽火狼烟。 “客官,进城吗?”守城的兵卒验过通关文牒,笑着指了指关内,“城里的‘聚义楼’住得舒坦,菜也地道,尤其是酱肘子,配着老烧酒,绝了!” 沈言谢过兵卒,牵着马往里走。关内是条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旗招展,虽已是傍晚,却依旧热闹。商旅、镖师、行脚僧往来穿梭,吆喝声、马蹄声、算盘声交织在一起,充满了烟火气。 找了家顺眼的客栈住下,沈言点了盘酱肘子,一壶老烧酒,坐在窗边慢慢喝着。肘子炖得软烂,入口即化,带着浓郁的酱香;烧酒辛辣,入喉却回甘,驱散了一路的寒气。怀里的怒晴鸡对着肘子啄了两口,大概是觉得油腻,又缩回窝里,只露出双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大堂里的客人。 邻桌坐着几个镖师,正围着个红脸膛的大汉喝酒,嘴里说着江湖趣闻。沈言本没在意,直到听到“卸岭”二字,才抬起头。 “……要说当年卸岭力士有多威风,那得说瓶山那趟活儿!陈玉楼陈当家的,一手寻龙点穴,愣是从蜈蚣窝里掏出了丹珠,还有那只神鸡,一叫就能克邪祟……”红脸膛大汉唾沫横飞,说得兴起。 沈言心中一动,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和怒晴鸡吗?他刚要开口,就见那大汉话锋一转,叹了口气:“可惜啊,陈当家的后来去了云南,损了弟兄,自己也瞎了眼,现在听说在天津卫摆小摊糊口,真是英雄末路……” 桌上的镖师们都沉默了,显然是听过陈玉楼的名头,唏嘘不已。沈言端着酒杯的手顿了顿,心里五味杂陈。当年在瓶山,他虽与陈玉楼交集不多,却也佩服他的胆识,没想到竟落得这般下场。 “这位兄弟,你也懂这些?”红脸膛大汉注意到沈言的神色,咧嘴一笑,端着酒杯走过来,“看你面生得很,不是本地镖师?” “路过的旅人。”沈言示意他坐下,“刚才听兄台说卸岭力士,似乎很熟?” “那是!”大汉拍着胸脯,“我爹当年就是卸岭的,跟着陈当家的走南闯北!我叫赵虎,现在在‘威远镖局’当镖头,也算半个江湖人。” 两人聊了起来,赵虎性子爽朗,说起江湖事如数家珍。沈言这才知道,除了卸岭,摸金、发丘、搬山三派也都没落了,一来是官府查得严,二来是像样的大墓越来越少,剩下的不是机关重重,就是被凶煞占了,得不偿失。 “说起来,最近雁门关外不太平。”赵虎压低声音,“有商队在‘野狼谷’被劫了,死了十几个护卫,连尸体都找不到,只剩下些血迹和碎骨头,看着像是被什么猛兽啃了……” “野狼谷?”沈言想起黑风口的狼群,“是狼群所为?” “不像。”赵虎摇头,“狼群再凶,也不会连骨头渣都不剩。老辈人说,谷里有‘山魈’,专吃活人,尤其是带金银的……” 沈言若有所思。山魈是山林精怪,以怨气为食,若真有山魈,怕是比黑风口的狼王更难对付。他刚要细问,客栈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有人大喊:“着火了!草料场着火了!” 众人纷纷涌出去看,只见城南的草料场火光冲天,映红了半边天,浓烟滚滚,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赵虎脸色一变:“坏了!那是镖局存粮草的地方!” 沈言跟着赵虎往草料场跑,刚到街口,就看到几个浑身是火的人从火场里冲出来,在地上翻滚着惨叫,身上的火焰却怎么也扑不灭,反而越烧越旺,很快就化作焦炭,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 “是邪火!”赵虎惊呼,“寻常火哪会这样烧!” 沈言运转望气术,果然在火场中心看到一缕暗红色的煞气,像跳动的火焰,散发着灼热的气息——显然是火煞作祟,且怨气极重,怕是害死了不少人。 “赵兄,让众人退后!”沈言低喝一声,将怒晴鸡从怀里抱出来,“这火邪性,靠近不得!” 他运转太阴秘法,丹田的刀气与定魂珠的灵气交织在一起,化作一道银白色的水幕,对着火场罩去。水幕遇到邪火,发出“滋滋”的声响,冒起阵阵白烟,邪火果然被压制了几分。 “动手!”沈言对怒晴鸡道。小家伙振翅飞起,赤红的身影穿过浓烟,对着火场中心啼鸣一声。纯阳之气与太阴水幕相互配合,一阴一阳,像两只大手,将邪火牢牢按住。 就在这时,火场里传来一声尖锐的嘶吼,一个浑身燃烧着火焰的身影冲了出来,人形,却长着尖利的爪子,正是火煞的本体。它看到沈言,嘶吼着扑过来,爪子带着灼热的气浪,仿佛要将人烧成灰烬。 “找死!”沈言祭出破阵剑,剑身上凝聚着太阴刀气和兵煞之气,迎着火煞斩去。“铛”的一声,剑刃与爪子碰撞在一起,火花四溅,火煞被震得后退了两步,身上的火焰却更旺了。 “得破它的怨气源头!”沈言看出端倪,火煞的力量来自怨气,越是杀戮,火焰越旺。他一边用太阴水幕牵制,一边让怒晴鸡用纯阳之气净化周围的怨气,双管齐下。 赵虎和其他镖师也反应过来,纷纷找来水桶往火场泼水,虽对邪火作用不大,却也能阻挡火势蔓延。沈言趁机绕到火煞身后,破阵剑带着定魂珠的祥和之气,刺入火煞的后心——那里是怨气最薄弱的地方。 “吼!”火煞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身上的火焰瞬间熄灭,化作一缕黑烟,消散在空气中。随着火煞消失,草料场的火势也渐渐平息,只剩下冒着青烟的废墟。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看着沈言的眼神充满了敬畏。赵虎走上前,抱拳道:“沈兄弟,大恩不言谢!若不是你,这火不知道要烧到什么时候!” 沈言摆摆手:“举手之劳。”他看向火场废墟,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火煞虽凶,却很少主动攻击人,这次突然烧毁草料场,怕是有人在背后操控。 回到客栈时,天已三更。沈言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月光,手里摩挲着破阵剑。赵虎说野狼谷有山魈,草料场又突发火煞,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联系? 怀里的怒晴鸡蹭了蹭他的手心,发出轻柔的“咕咕”声。沈言笑了笑,摸了摸小家伙的头。不管背后是谁在搞鬼,只要有它在,有太阴刀气在,他就没什么好怕的。 第二天一早,赵虎就找上门来,手里提着个礼盒:“沈兄弟,这是镖局的一点心意,你可一定要收下。”见沈言推辞,他又道,“其实还有件事想求你帮忙——镖局有趟镖要走野狼谷,去归化城,现在出了这档子事,没人敢去,你能不能……” 沈言正想探查野狼谷的事,立刻答应:“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若遇到山魈,我要亲手除了它。” 赵虎喜出望外:“那太好了!沈兄弟肯帮忙,就是给我们威远镖局面子!” 两人约定好三日后出发。沈言趁着这两天,在雁门关内转了转,买了些御寒的衣物和伤药,又去了趟书局,找了本关于雁门关历史的书,想看看有没有关于山魈和火煞的记载。 书里果然提到,野狼谷在辽代是个刑场,杀过不少人,怨气极重,常有精怪作祟;而草料场的位置,正好是当年的火葬场,难怪会滋生火煞。只是这两者突然同时作乱,确实蹊跷。 出发前一天,赵虎匆匆跑来,脸色凝重:“沈兄弟,出事了!昨晚又有商户家着火,也是邪火,烧死了两个人……” 沈言眼神一凛:“看来是冲着雁门关来的。”他站起身,“别等三日后了,我们现在就去野狼谷,说不定能揪出幕后黑手。” 赵虎点点头,立刻去安排车马。沈言回到房间,将凤袍和定魂珠收好,检查了一遍破阵剑,确保万无一失。怀里的怒晴鸡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竖起羽毛,对着门外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带着股不容置疑的锐气。 雁门关的城门缓缓打开,一辆镖车在晨光中驶出,沈言和赵虎坐在车头,望着前方蜿蜒的古道。野狼谷就在前方,那里有山魈,有未知的危险,或许还有隐藏的阴谋。但沈言心里清楚,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藏着越重要的秘密,而他,向来不惮于直面危险。 北风卷着沙尘,吹过镖车的旗帜,“威远镖局”四个大字在风中猎猎作响,像一声无声的誓言,伴随着他们,踏上新的征程。 第311章 道途劫波 镖车碾过结霜的路面,发出吱呀的声响。沈言裹紧了貂皮斗篷,望着窗外飞逝的荒原。从雁门关出来已三日,越往北走,景象越显萧索,田地多半荒芜,偶尔能看到废弃的土坯房,墙头上还挂着风干的玉米,却不见半个人影。 “沈兄弟,你看那边。”赵虎忽然压低声音,指着远处的土坡。坡上蹲着几个黑影,正鬼鬼祟祟地往镖车这边望,手里似乎还握着什么东西,在阳光下闪着冷光。 沈言眼神一凝。那不是山魈,也不是精怪,是人。而且看那架势,十有八九是劫道的。他摸了摸怀里的定魂珠,指尖传来温润的触感,心里却沉了沉——比起阴煞凶物,人心的险恶往往更难应付,尤其是在这刚解放、秩序未稳的边地。 “握紧家伙。”赵虎对身后的镖师们使了个眼色,自己则将腰间的盒子炮掏了出来,保险栓“咔哒”一声拉开,“这帮孙子,看穿着不像惯匪,倒像是散兵游勇,手里有家伙,不好对付。” 沈言没说话,只是将破阵剑往怀里又掖了掖。剑是对付阴邪的,对付活人手里的枪,还得靠别的法子。他从空间里摸出几颗水精珠,递给身边的镖师:“遇到枪响,就捏碎这个,能挡一下。” 镖师们虽不解,但见沈言神色凝重,还是赶紧接了过去。怒晴鸡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从沈言怀里探出头,赤红的羽冠微微颤动,对着土坡的方向发出低低的啼鸣。 距离越来越近,土坡上的黑影终于动了。约莫七八个人,穿着破烂的军装,有的戴着破军帽,有的光着头,手里端着步枪,嗷嗷叫着冲了下来,为首的是个独眼龙,脸上带着道狰狞的刀疤,枪口直指镖车:“站住!留下东西,饶你们不死!” 赵虎猛地勒住马缰,镖车吱呀一声停下。他举起盒子炮,却没开火,只是沉声道:“兄弟们,都是混口饭吃的,何必赶尽杀绝?这趟镖是给归化城医院送的药,你们要是动了,怕是不好收场。” “医院?老子管他娘的什么院!”独眼龙啐了口唾沫,脸上的刀疤扭曲着,“老子们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现在连口饱饭都吃不上,你们倒好,拉着一车好东西晃悠,不抢你们抢谁?” 他身边的一个瘦猴举起步枪,枪口对着赵虎:“疤哥别跟他们废话,直接崩了,东西都是咱们的!” “等等!”沈言突然开口,从镖车上跳了下来,“东西可以给你们,但是药不能动,那是救命的。” 独眼龙上下打量着沈言,见他穿着讲究,不像镖师,倒像个富家子弟,眼里闪过一丝贪婪:“哦?你说了算?” “我说了算。”沈言从怀里掏出个钱袋,扔了过去,“这里面有二百块大洋,够你们快活一阵子了。药留下,其他的粮食、布匹,你们可以拿走。” 钱袋落在独眼龙脚边,银元撞击的声音清脆悦耳。独眼龙的眼睛亮了亮,却没去捡,反而冷笑一声:“小子,你当老子傻?二百块大洋就想打发我们?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不止这个数,还有你怀里的东西,掏出来看看!” 他显然是盯上了沈言怀里的破阵剑,或是那只显眼的怒晴鸡。沈言眉头微蹙,知道这伙人贪得无厌,讲道理是行不通了。 “看来是谈不拢了。”赵虎也跳下车,盒子炮对准独眼龙,“疤脸,别给脸不要脸,真要动起手来,谁也讨不到好!” “动手就动手!”独眼龙猛地一挥手,“给我打!” “砰!”瘦猴率先扣动了扳机,子弹擦着赵虎的耳边飞过,打在镖车的木板上,溅起一片木屑。赵虎骂了一声,抬手就射,子弹正中瘦猴的胳膊,瘦猴惨叫一声,步枪掉在了地上。 双方瞬间交火,枪声在荒原上回荡,惊起一群飞鸟。镖师们虽有准备,却架不住对方人多枪多,很快就有两个人中了枪,倒在地上呻吟。沈言眼疾手快,将一颗水精珠扔到受伤的镖师身边,珠子碎裂,水汽瞬间形成一道水幕,挡住了后续的子弹。 “沈兄弟,掩护我!”赵虎大喊一声,借着镖车的掩护往前冲。沈言点点头,运转太阴秘法,将周围的寒气凝聚成冰锥,对着冲在前面的两个劫匪射去。冰锥虽伤不了性命,却精准地打在他们的手腕上,步枪应声落地。 独眼龙见状,骂了句“邪门”,举起步枪就朝沈言射击。沈言侧身避开,子弹打在他刚才站的地方,激起一片尘土。他趁机冲到独眼龙面前,太阴刀气凝聚在掌心,对着他的手腕拍去。 “咔嚓”一声,独眼龙的手腕被打断,步枪掉在地上。他惨叫一声,另一只手抽出腰间的匕首,刺向沈言。沈言侧身躲过,手肘一撞,正中他的胸口,独眼龙像个破麻袋似的倒在地上,疼得蜷缩成一团。 其他劫匪见头目被擒,顿时慌了神。赵虎趁机大喊:“放下枪!不然打死你们!” 劫匪们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办。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十几名穿着制服的骑兵疾驰而来,为首的举着面红旗,上面写着“人民解放军”。 “是解放军!”镖师们欢呼起来。劫匪们吓得脸色惨白,哪里还敢抵抗,纷纷扔掉枪,抱头蹲在地上。 骑兵很快赶到,将劫匪们捆了起来。为首的连长翻身下马,对着赵虎敬了个礼:“我们接到通报,说这一带有人劫道,没想到正好遇上你们。你们没事?” “没事没事,多亏了这位沈兄弟。”赵虎指着沈言,脸上满是感激。 连长看向沈言,见他气质不凡,又看了看地上哀嚎的独眼龙,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这位同志,身手不错啊。” 沈言笑了笑,没多说。他检查了一下受伤的镖师,好在有水精珠护体,伤势不算太重。解放军的卫生员赶紧上前包扎,动作麻利。 “这些人是散兵游勇,之前在附近抢了好几个商队。”连长踢了踢独眼龙,“多亏你们把他们拿下了,不然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处理完劫匪,连长又叮嘱了几句注意安全,才带着人押着劫匪离开。荒原上恢复了平静,只剩下镖车和满地的狼藉。 赵虎看着地上的血迹,叹了口气:“沈兄弟,这次真是多亏了你。要不是你,我们这趟镖怕是真要栽了。”他顿了顿,声音低沉下来,“这世道就是这样,刚解放,到处都是空子,散兵、惯匪、还有些趁机作乱的地主恶霸,没个消停。” 沈言点点头。他从四九城出来时,只觉得天下已定,一派欣欣向荣,可走到这边境之地,才知道太平日子来得有多不容易。枪杆子还没完全收起来,人心还没完全安定,混乱是难免的。 “继续赶路。”沈言拍了拍赵虎的肩膀,“早点把药送到,别耽误了。” 镖车重新上路,速度却慢了许多。受伤的镖师躺在车里,哼哼唧唧的。赵虎一边赶车,一边跟沈言聊起这一路的见闻:“前阵子在张家口,听说有个商号老板,夜里被人绑了票,家里凑了钱,人还是没回来,尸体扔在乱葬岗……” “还有归化城那边,有伙土匪占了山头,专抢过往的车队,解放军剿了好几次,都没彻底清干净……” 沈言默默听着,心里五味杂陈。他以前对付的是古墓里的凶煞,那些东西虽凶,却有迹可循,可人心的恶,却防不胜防。在这新旧交替的年代,秩序的重建比斩妖除魔更难,也更重要。 怀里的怒晴鸡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情绪,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发出轻柔的“咕咕”声。沈言摸了摸它的头,看着窗外渐渐沉下去的夕阳,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或许,他能做的,不只是探寻古墓、修炼自身,在这混乱的世道里,能用自己的能力护佑些无辜的人,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天色擦黑时,镖车来到一处废弃的驿站。赵虎决定在这里歇脚,升起篝火,既能取暖,也能吓退野兽。沈言坐在篝火旁,看着跳动的火苗,手里摩挲着破阵剑。剑身上的寒光映着他的脸,眼神却比以往多了些东西。 夜风吹过荒原,带着刺骨的寒意,也带着远处隐约的狼嗥。但沈言心里清楚,比起这些,更需要警惕的,是潜藏在黑暗里的人心。而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第312章 刀光枪影 野狼谷的风裹着砂砾,打在脸上生疼。沈言蹲在一块巨石后,望着谷口那片茂密的柏树林。望气术穿透枝叶,能看到林子里藏着七八个人影,手里都握着家伙,枪口对着谷内——显然不是善茬。 “沈兄弟,不对劲。”赵虎猫着腰凑过来,手里的盒子炮上了膛,“这伙人不像劫道的,倒像是在守着什么。” 沈言点点头。从昨晚开始,他就觉得不对劲。驿站周围发现了新鲜的烟头,还有马蹄印,显然有人在跟踪。没想到这伙人竟追到了野狼谷,看架势,目标怕是谷深处的那座辽代古墓——看来惦记那地方的不止他一个。 “是盗墓的。”沈言低声道,指尖的太阴刀气悄然凝聚,“刚建国这阵子,人心浮动,总有不怕死的想靠挖坟发横财。”他想起之前遇到的散兵,眉头皱得更紧,“而且看这装备,手里怕是都有枪。” 赵虎倒吸一口凉气:“带着枪盗墓?这帮孙子是真不要命了!” 正说着,林子里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壮汉从树后走出来,对着谷内喊:“老三,里面情况咋样?那座坟好挖不?” 谷内传来回应:“强哥,找到了!就在断崖下头,有石门,看着挺结实,得用炸药!” “用炸药?”赵虎骂了句,“这是要把整个谷都炸塌啊!” 沈言眼神一凛。用炸药炸古墓,不仅会毁了里面的文物,还可能惊醒墓里的阴煞,到时候波及的可不止这伙盗墓贼。他不能坐视不管。 “赵兄,你带着镖师把药送到前面的镇子,等我汇合。”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赵虎的肩膀,“这里交给我。” “那怎么行!”赵虎急了,“他们有枪!你一个人……” “放心。”沈言笑了笑,指了指怀里的怒晴鸡,“我有帮手。”小家伙似乎听懂了,从他怀里探出头,对着林子里的方向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带着股不容置疑的锐气。 赵虎还想说什么,却被沈言的眼神制止了。他知道沈言的本事,却还是不放心,从怀里掏出几颗手榴弹:“拿着!实在不行就用这个,别硬拼!” 沈言接过手榴弹,揣进怀里:“谢了。” 看着赵虎带着镖车悄悄绕开谷口,沈言深吸一口气,身形如狸猫般窜出巨石,朝着柏树林摸去。他没直接动手,而是绕到林子侧面,借着树干的掩护,慢慢靠近那伙盗墓贼。 皮夹克壮汉正叼着烟,指挥手下准备炸药:“都给老子麻利点!炸开石门,拿了东西就走,别他妈墨迹!”他身边的一个瘦高个举着望远镜,突然喊道:“强哥,你看那是什么?” 沈言心里一紧,知道被发现了。他不再隐藏,猛地冲出树林,太阴刀气凝聚成刃,对着最近的一个盗墓贼斩去。那盗墓贼刚举起枪,就被刀气斩断了手腕,惨叫一声,步枪掉在地上。 “有埋伏!”皮夹克壮汉大喊一声,举起步枪就朝沈言射击。“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擦着沈言的耳边飞过,打在后面的树干上,溅起一片木屑。 沈言不敢大意,脚下一点,身形瞬间横移,避开了后续的子弹。他知道,面对枪,就算他有太阴刀气护体,也不敢硬抗——修仙练的是气血神魂,可不是刀枪不入的铁身板,碳基生物的躯体,挨上一枪照样得见血。 “给我打!打死这小子!”皮夹克壮汉嘶吼着,其他盗墓贼纷纷举枪射击,子弹像雨点般落在沈言周围,激起阵阵尘土。 沈言借着树木的掩护,不断变换位置,同时祭出怒晴鸡:“去!”小家伙振翅飞起,赤红的身影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对着盗墓贼的眼睛啄去。纯阳之气虽伤不了筋骨,却能干扰视线,几个盗墓贼被啄得惨叫连连,手里的枪也歪了。 “就是现在!”沈言抓住机会,身形如电,冲到一个盗墓贼面前,手肘一撞,正中他的胸口。那盗墓贼闷哼一声,倒飞出去,撞在树上晕了过去。沈言捡起他掉在地上的步枪,看也没看,反手扔了出去,正好砸中另一个举枪的盗墓贼,枪掉在地上滑出老远。 皮夹克壮汉见状,气得眼睛发红,从腰间掏出一把驳壳枪,对着沈言连开数枪。沈言脚下步伐变幻,险之又险地避开子弹,同时将一颗水精珠捏碎。水汽瞬间弥漫开来,形成一道水幕,挡住了壮汉的视线。 “找死!”沈言低喝一声,破阵剑出鞘,银光一闪,对着壮汉的手腕斩去。壮汉反应也算快,猛地后退,却还是被剑刃划破了皮肉,驳壳枪掉在地上。 他还想捡枪,怒晴鸡却俯冲而下,尖喙直啄他的眼睛。壮汉吓得连连后退,失足摔倒在地。沈言上前一步,用剑指着他的喉咙:“别动!” 剩下的几个盗墓贼见头目被制住,顿时慌了神。有两个想跑,被沈言甩出的冰锥打中腿弯,疼得倒在地上。还有一个想捡地上的炸药包,被怒晴鸡的纯阳之气点燃了导火索,吓得他手忙脚乱地扔出去,炸药包在远处“轰隆”一声炸开,扬起漫天尘土。 短短几分钟,战斗就结束了。沈言用绳子将盗墓贼们捆在一起,收缴了他们的枪和炸药,堆在一旁。皮夹克壮汉被捆得像个粽子,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我表哥是……” 沈言懒得理他,一脚踹在他脸上,让他闭了嘴。他检查了一下,这伙人果然是冲着古墓来的,背包里还装着洛阳铲、绳索、撬棍,显然是老手。 “说,谁让你们来的?”沈言用剑拍了拍壮汉的脸。 壮汉梗着脖子不说话,眼神里满是怨毒。沈言也不逼他,转头看向那个瘦高个:“你说。” 瘦高个吓得魂不附体,赶紧道:“是……是强哥自己要来的!他听说这谷里有座辽代大墓,里面有金器,就带我们来了……” 沈言点点头,知道这伙人就是一群临时凑起来的亡命徒,没什么背景,就是想趁乱发横财。他将他们的枪全部拆了,零件扔到不同的地方,炸药则埋进土里,浇上水——免得留下隐患。 “沈兄弟!”远处传来赵虎的声音。沈言抬头一看,赵虎竟又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穿制服的解放军,正是之前在荒原上遇到的那个连。 “你咋回来了?”沈言惊讶道。 “我不放心,就去找了解放军同志。”赵虎喘着气,指着地上的盗墓贼,“连长,就是这帮孙子,不仅盗墓,还想抢我们的药!” 连长皱着眉头,让人将盗墓贼押起来:“最近总接到报案,说有人在这一带盗墓,没想到是你们。”他看向沈言,眼神里满是感激,“沈同志,又是你帮忙,真是太感谢了。” “举手之劳。”沈言摆摆手,“古墓在谷里的断崖下,他们想用炸药炸,你们最好派人守着。” 连长点点头:“我知道了,会向上级汇报,派专门的人来勘察。” 处理完盗墓贼,连长非要留沈言吃饭,被沈言婉拒了。他和赵虎汇合,继续赶着镖车往归化城走。路上,赵虎忍不住问:“沈兄弟,你刚才就不怕他们的枪?那玩意可是能打死人的。” 沈言望着远处的山峦,轻声道:“怕。”他摸了摸胸口,那里的衣服还留着被子弹擦过的焦痕,“修行再高,也是肉身凡胎,挨一枪照样受不了。” “那你还敢冲上去?” “因为有些事,总得有人做。”沈言笑了笑,“他们用炸药炸古墓,毁的是祖宗留下的东西;抢药,害的是等着救命的人。这种事,我遇上了,就不能不管。” 赵虎沉默了,看着沈言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看似年轻的旅人身后,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夕阳西下,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镖车在荒原上缓缓前行,车轮碾过大地,留下两道深深的辙痕,像在诉说着这个混乱年代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坚守与担当。沈言知道,前路还会遇到更多带着枪的盗墓贼,更多的混乱与危险,但他心里清楚,只要还有一口气,有些底线,就不能破;有些事,就必须管。 怀里的怒晴鸡轻轻啼鸣一声,像是在回应他的心声。沈言低头摸了摸小家伙的头,嘴角露出一抹浅笑。不管是面对古墓里的凶煞,还是活人手里的枪,他都会走下去——这或许,就是他作为“陆神刀”的宿命。 第313章 归化城 镖车驶入归化城地界时,天刚蒙蒙亮。城墙是土夯的,带着西北特有的厚重,城门楼上的红旗在晨风中飘扬,几个穿着军装的哨兵正来回巡逻,眼神警惕,透着股刚从战火里淬炼出的锐利。 “总算到了。”赵虎松了口气,勒住马缰,指着城门口的牌子,“过了这道门,就是归化城了。医院在城中心,送完药,咱找个馆子好好喝一杯。” 沈言点点头,目光却落在城门口的人群里。几个穿着便装的汉子靠在墙根,眼神不住地瞟向镖车,手指在腰间摩挲——那里多半藏着家伙。他心里了然,这趟镖从雁门关出来就没安生过,到了地头,怕是还有麻烦。 “小心点。”他低声对赵虎说,“城门口有人盯着。” 赵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脸色微变,随即冷哼一声:“估计是城里的‘土霸王’派来的。这归化城刚解放没多久,以前的地主恶霸没清干净,还在暗地里搞事,尤其是那个姓黄的,以前是商会会长,手里有枪有人,专干些强买强卖的勾当。” 说话间,镖车已到城门口。哨兵检查了通关文牒和镖单,见是给医院送的药,没多盘问,只是指了指旁边的巷子:“医院在那边,但最近不太平,你们小心点,别往偏僻的地方走。” “谢了兄弟。”赵虎点点头,赶着镖车往里走。 归化城的街道比雁门关更宽,两旁多是土坯房,偶尔能看到几座青砖瓦房,显然是以前的富户。街上行人不多,多是穿着补丁衣服的老百姓,见了镖车,纷纷往旁边躲,眼神里带着畏惧——这世道,能养得起镖师的,要么是富商,要么是硬茬,都不是普通百姓敢招惹的。 刚走到十字路口,几个汉子突然从巷子里窜出来,拦住了镖车。为首的是个胖子,穿着绸缎马褂,肚子挺得像个皮球,手里把玩着串佛珠,脸上堆着笑,眼神却阴沉沉的:“这位可是威远镖局的赵镖头?” 赵虎勒住马,手悄悄摸向腰间的盒子炮:“正是,阁下是?” “在下黄三,在这归化城做点小生意。”胖子皮笑肉不笑,“听说赵镖头送了趟药来?正好,我家老爷子最近身子骨不好,缺些药材,不如转给我?价钱好说。” “这药是给医院的,救人性命的,不卖。”赵虎沉声道。 “不卖?”黄三脸上的笑收了,佛珠被捏得咯吱响,“赵镖头是不给我黄三面子?在这归化城,还没有我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他身后的汉子们纷纷亮出家伙,有砍刀,还有短枪,显然是来硬的。 街上的行人吓得四散奔逃,一时间空无一人,只剩下镖车和这伙人对峙着,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味。 沈言从镖车上跳下来,挡在赵虎身前,目光落在黄三身上:“药不能给你,但你要是真缺药材,我这里有几株灵草,或许能救你家老爷子。”他从空间里摸出一株半枯的雪莲——这是之前在黑风口采的,年份不算久远,却也有滋补之效。 黄三看到雪莲,眼睛亮了亮。他虽不懂修行,却也知道雪莲是好东西,尤其是这种半枯却带着灵气的,显然不是凡品。但他仗着人多枪多,哪里肯服软:“小子,少给我来这套!今天这药,我要定了!” 他话音刚落,身后的一个汉子就举起步枪,对准了沈言。沈言眼神一凛,太阴刀气瞬间凝聚,却没直接动手,而是将雪莲往前递了递:“这雪莲能治百病,比你抢药强得多。你要是非要动枪,我保证,你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寒意,黄三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竟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他混迹江湖多年,知道这种眼神——那是见过血、杀过人的狠劲,比他手下这些只会耍横的汉子可怕得多。 “强子,别冲动!”黄三赶紧拦住举枪的汉子,盯着雪莲看了半晌,最终咬了咬牙,“好!这雪莲我要了!药……你们送走!”他接过雪莲,掂量了一下,又道,“今天这事,我黄三认栽。但赵镖头,以后你们威远镖局别想在归化城立足!” “走着瞧。”赵虎冷哼一声,赶着镖车绕过他们,往医院走去。 沈言看着黄三等人的背影,眉头微皱。这黄三看似服软,眼神里却藏着怨毒,怕是不会善罢甘休。他对赵虎道:“送完药赶紧走,别在城里停留。” “我知道。”赵虎点头,“这地方邪性,多待一分钟都危险。” 医院是座临时征用的教堂,红砖墙,尖顶,门口挂着“归化城人民医院”的木牌,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正忙着搬运药品,见镖车来了,纷纷迎上来。 “赵镖头,可把你们盼来了!”为首的医生握着赵虎的手,眼圈泛红,“城里不少伤员等着这些药救命呢,再不来……” “李医生放心,药都在,一点没少。”赵虎指挥镖师们卸车,“路上遇到点麻烦,来晚了。” 李医生看到沈言,好奇地问:“这位是?” “我朋友,沈言,一路帮了不少忙。”赵虎介绍道。 李医生感激地对沈言点点头:“多谢沈同志了。现在这世道,能平平安安把药送来,不容易啊。”他叹了口气,压低声音,“昨天还有土匪想闯医院抢药,被哨兵打跑了,就是黄三的人。” 沈言心里了然,看来这黄三是早有预谋。他看着医生们忙碌的身影,忽然觉得,比起古墓里的凶煞,这些在乱世中坚守岗位、救死扶伤的人才更值得敬佩。 药卸完了,赵虎结了镖银,和沈言赶紧离开医院。刚走到街口,就看到黄三的人又堵了上来,这次不止刚才那几个,还多了十几个拿着步枪的汉子,将路口堵得严严实实。 “赵镖头,沈兄弟,别急着走啊。”黄三站在人群后面,手里把玩着那株雪莲,脸上带着阴笑,“我家老爷子说了,雪莲虽好,却不如西药管用,还是得麻烦你们把药送回来。” “你找死!”赵虎举枪就要射击,被沈言拦住了。 沈言看着黄三,眼神冷得像冰:“我给过你机会了。”他没再废话,身形一闪,如同鬼魅般冲进人群。太阴刀气凝聚成针,专打手腕,惨叫声此起彼伏,汉子们手里的枪纷纷掉在地上。 黄三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跑。沈言岂能让他跑了?脚尖一点,追上他,伸手抓住他的后领,像拎小鸡似的把他拎了回来,摔在地上。 “你……你别乱来!我表哥是……”黄三还想说什么,被沈言一脚踩在脸上,话都说不出来。 怒晴鸡从沈言怀里窜出,对着掉在地上的枪啼鸣一声。纯阳之气如火焰般窜出,将枪膛里的子弹尽数引爆,“砰砰”的枪声在巷子里回荡,却伤不到人,只是把剩下的汉子吓得屁滚尿流,哪里还敢上前。 “滚。”沈言看着地上的黄三,声音冰冷。 黄三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带着手下屁滚尿流地跑了,连掉在地上的枪都没敢捡。 赵虎看着满地的狼藉,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沈兄弟,你这身手……真是神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捡起地上的一把步枪,检查了一下,又扔回地上。他知道,这次是镇住了黄三,但这归化城的暗流,怕是没那么容易平息。 两人不敢耽搁,赶紧出了城,往雁门关的方向赶。路上,赵虎感慨道:“这世道,真是太难了。想安安分分走趟镖,都这么难。” 沈言望着远处的荒原,心里却在想别的。从雁门关到归化城,一路遇到的散兵、盗墓贼、恶霸,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乱世之中,个人的武力再强,也护不住所有人。就像这镖车,这次护住了,下次呢?那些没有他保护的商队、百姓,又该怎么办? 怀里的怒晴鸡轻轻蹭了蹭他的手心,像是在安慰他。沈言摸了摸小家伙的头,忽然觉得,或许他该做的,不只是斩妖除魔、探寻古墓,更该为这混乱的世道,做点什么——哪怕只是护好眼前这趟镖,守好身边这些人。 夕阳西下,将镖车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坐在车头,望着天边的晚霞,眼神渐渐变得坚定。前路或许依旧混乱,危险或许无处不在,但只要他还在,这把陆神刀,就会一直斩下去——斩凶煞,也斩人心的恶。 第314章 孤影单骑 与赵虎在雁门关外分手时,正是初秋。枯黄的草叶被风吹得翻滚,像片流动的金海,赵虎握着沈言的手,眼眶有些发红:“沈兄弟,此去一路保重。若有难处,就往威远镖局捎个信,刀山火海,哥哥们都陪你闯。” 沈言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胳膊:“放心,我命硬。”他将从归化城带回来的一把驳壳枪塞给赵虎,“这玩意你留着,比盒子炮管用。” 赵虎推辞不过,接了枪,又塞给沈言一个沉甸甸的布袋:“这里面是些干粮和伤药,还有张地图,标着晋北一带的古墓分布,你或许用得上。” 沈言接过布袋,翻身上马。河套马打了个响鼻,似乎也知道要独自上路,显得有些躁动。怒晴鸡从他怀里探出头,对着赵虎啼鸣一声,算是告别。 “后会有期。”沈言勒转马头,缰绳一扬,马蹄扬起一阵尘土,朝着晋北的方向疾驰而去。赵虎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古道尽头,才叹了口气,带着镖师们往关内走去。 独自行走的日子,比想象中更清净。不用迁就旁人的脚步,不用提防人心的叵测,累了就找处避风的山坳歇脚,饿了就烤只野兔,夜里裹着貂皮斗篷,听着怒晴鸡的轻鸣和远处的狼嗥,反而觉得踏实。 赵虎给的地图确实有用。上面用朱砂标着几处疑似古墓的地方,大多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沈言挑了处离得最近的——标注着“北魏将军墓”,据说墓主人是当年镇守边疆的名将,陪葬品中有柄“破虏刀”,能斩阴邪,正好能与他的太阴刀气相辅相成。 通往将军墓的路,比黑风口更难走。山高林密,怪石嶙峋,连条像样的山道都没有,只能牵着马在荆棘丛中穿行。怒晴鸡倒喜欢这样的环境,时不时从沈言怀里窜出去,啄些山虫回来,叼到他面前炫耀,赤红的羽衣在绿荫中格外显眼。 这日傍晚,沈言在一处断崖下发现了个隐蔽的洞口。洞口被藤蔓遮掩,若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望气术扫过,能感觉到里面有股淡淡的兵煞之气,与地图标注的位置吻合——显然就是将军墓的入口。 他将马拴在崖边的老树上,给它喂了些草料,又摸出块压缩饼干,掰了一半递给怒晴鸡。小家伙啄了两口,突然对着洞口的方向竖起羽毛,发出低低的警告声。 沈言心中一凛。洞口有动静,不是阴煞,是活人的气息,而且不止一个。他悄悄拨开藤蔓,往里望去——洞道里隐约有火光晃动,还传来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夹杂着几句粗话。 “他娘的,这石门真硬!再炸不开,老子就把这破山给掀了!” “强哥,别急啊,这将军墓要是那么好进,早被人挖了。再加点炸药,保准能炸开!” 是盗墓贼。沈言皱起眉头。看来这地方不止他一个人惦记。听声音,这伙人比在野狼谷遇到的更专业,不仅有炸药,还懂得找入口,怕是常年干这行的老手。 他没急着进去,而是在洞口附近找了处隐蔽的岩石缝躲了起来。对付盗墓贼,硬拼不是办法,尤其是在对方有炸药的情况下,万一引爆了墓里的机关,得不偿失。 洞道里的爆炸声断断续续,震得崖壁上的碎石簌簌往下掉。怒晴鸡缩在沈言怀里,用翅膀捂住耳朵,显然不喜欢这声音。沈言摸了摸它的头,心里盘算着——等他们炸开石门,惊动了墓里的阴煞,自己再坐收渔翁之利。 果然,没过半个时辰,洞道里传来一声巨响,震得整个断崖都在晃。紧接着是盗墓贼的欢呼:“炸开了!炸开了!” 沈言屏住呼吸,听着里面的动静。脚步声、说话声、东西落地的碰撞声……突然,欢呼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凄厉的惨叫,还有某种沉重的拖拽声,听得人头皮发麻。 “该进去了。”沈言低喝一声,从岩石缝里窜出,像狸猫般钻进洞道。 洞道里弥漫着硝烟和血腥味,地上散落着炸药包的碎屑,还有几具盗墓贼的尸体,死状凄惨,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撕碎的。沈言握紧破阵剑,小心翼翼地往里走,太阴刀气在指尖凝聚,随时准备出手。 墓道两侧的壁画已经被炸毁了大半,只剩下些残片,能看出描绘的是将军征战的场景。尽头的石门果然被炸开了个大洞,洞里漆黑一片,散发着浓重的尸煞之气。 “吼——” 一声沉闷的嘶吼从洞里传来,紧接着,一个高大的黑影冲了出来。是具铠甲尸,身上穿着残破的北魏铠甲,手里握着柄锈迹斑斑的长刀,眼眶里闪烁着绿光,正是墓主人的英灵所化,被炸药惊动,成了守墓的凶煞。 铠甲尸的力量极大,长刀劈下来时带着破风之声。沈言不敢硬接,侧身避开,破阵剑顺势刺向它的关节。“铛”的一声,剑刃刺在铠甲上,竟只留下一道白痕——这铠甲是玄铁所铸,比黑风口的石俑更坚硬。 “有点意思。”沈言眼神一凛,太阴刀气与兵煞之气同时注入破阵剑,剑身泛着金白相间的光芒,再次刺向铠甲尸的脖颈。那里是铠甲的连接处,相对薄弱。 铠甲尸似乎察觉到危险,猛地后退,长刀横扫,逼得沈言只能跳开。就在这时,躲在暗处的几个盗墓贼突然冲了出来,举着步枪对着铠甲尸射击。子弹打在铠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却根本伤不了它分毫,反而彻底激怒了它。 “蠢货!”沈言暗骂一声。这些盗墓贼怕是吓破了胆,竟想用枪对付阴煞,简直是自寻死路。 果然,铠甲尸嘶吼一声,长刀一挥,将最前面的盗墓贼拦腰斩断,鲜血溅了后面的人一身。剩下的盗墓贼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跑,却被铠甲尸追上,一个个砍倒在地,洞道里顿时成了修罗场。 沈言趁机绕到铠甲尸身后,破阵剑凝聚全身力量,对着它的后心刺去。那里是铠甲最薄弱的地方,也是尸煞之气汇聚之处。“噗嗤”一声,剑刃没入寸许,铠甲尸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庞大的身躯踉跄了一下。 “就是现在!”沈言低喝一声,怒晴鸡从他怀里窜出,赤红的身影如一道闪电,对着铠甲尸的眼眶啄去。纯阳之气顺着尖喙注入,铠甲尸的绿光瞬间黯淡,动作也迟滞了几分。 沈言抓住机会,将太阴刀气尽数灌入破阵剑,猛地往前一送。剑刃彻底穿透铠甲,从胸口穿出,带出一股黑色的尸煞之气。铠甲尸发出最后一声嘶吼,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铠甲散落在地,露出里面的白骨,很快就化作飞灰。 洞道里终于安静下来,只剩下浓重的血腥味和硝烟味。沈言收起破阵剑,走到墓室门口。墓室不大,却很整洁,石台上放着一具棺椁,旁边的兵器架上,果然插着柄长刀,刀鞘古朴,上面刻着“破虏”二字。 他走过去,拔出破虏刀。刀身虽有些锈迹,却依旧锋利,隐隐有寒光闪烁,一股精纯的兵煞之气顺着刀柄涌入他的经脉,与太阴刀气相互呼应,竟让刀气变得更加凌厉。 “果然是把好刀。”沈言满意地点点头,将破虏刀佩在腰间。他又在墓室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些青铜器皿和几枚古币,没什么特别值钱的,却也算没白来。 离开将军墓时,天已蒙蒙亮。沈言牵着马走在山道上,晨露打湿了他的斗篷,却丝毫不觉得冷。破虏刀的兵煞之气在体内流转,与太阴刀气、纯阳佛光形成了奇妙的平衡,让他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怒晴鸡站在他肩头,对着初升的太阳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回荡在山谷间。沈言抬头望去,朝阳正从山巅升起,将云层染成一片金红,壮丽而辉煌。 他忽然觉得,独自上路也没什么不好。没有牵绊,没有顾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像这山间的风,自由而洒脱。古墓里的凶煞也好,路上的盗墓贼也罢,不过是修行路上的磨刀石,让他的刀更利,心更坚。 前路还有更多的古墓等着他去探寻,更多的秘密等着他去揭开。沈言握紧腰间的破虏刀,翻身上马,河套马发出一声嘶鸣,朝着下一个目的地疾驰而去。马蹄扬起的尘土在晨光中翻滚,像一条金色的路,指引着他继续前行。 第315章 人道洪流 北风卷着黄沙,打在残破的城墙上,发出呜咽般的声响。沈言靠在垛口上,望着远处荒原上正在开垦的农田,田埂上插着的红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几个穿着粗布衣的农人正挥着锄头,吆喝着号子,声音嘶哑却透着股蓬勃的劲。 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半个月。这座废弃的边城,如今成了临时的农垦点,来的都是些从战乱里逃出来的百姓,带着锄头和种子,要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刨出个未来。 沈言帮他们修了篱笆,打了水井,甚至用太阴刀气冻住河面,让他们能凿冰取水。农人们都叫他“沈先生”,每天送来热腾腾的窝头和咸菜,眼神里的感激比任何宝物都让他心安。 怀里的怒晴鸡啄着他手里的小米,赤红的羽衣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小家伙似乎也接受了现状,不再像以前那样急于展露锋芒,更多时候只是安静地卧在他怀里,或者跟着农人的孩子去田埂上捉虫。 “沈先生,歇会儿。”一个老农扛着锄头走过来,递给他一个粗瓷碗,里面盛着滚烫的米汤,“这天儿越来越冷了,地里的活也快歇了,等开春再弄也不迟。” 沈言接过碗,暖意顺着指尖蔓延开来:“张大爷,你们以前住的村子,也有这些古怪事吗?”他指的是那些关于古墓、凶煞的传说。 张大爷蹲在地上,嗒着旱烟,眯着眼睛想了想:“咋没有?以前村西头的老槐树下,说是有‘吊死鬼’,夜里总哭,没人敢靠近。后来来了工作队,说那是风声,砍了树,啥动静都没了。”他嘿嘿一笑,“说到底,还是人吓人。日子过顺了,吃饱穿暖了,谁还有闲心琢磨那些神神叨叨的?” 沈言心里一动。张大爷说的虽是糙话,却透着个理。人要是忙着种地、过日子,忙着把日子往好里过,哪还有功夫理会那些阴煞凶祟?所谓的“凶煞”,往往是借着人的恐惧和荒芜才得以滋生,一旦人间烟火气重了,阳气盛了,它们自然就没了容身之地。 就像张大爷说的那棵老槐树,以前觉得有鬼,不过是因为村子穷,人心慌,风声都能听成鬼哭;等日子安定了,树一砍,啥都没了。 “您说得对。”沈言喝了口米汤,望着远处正在盖的土坯房,“这世道,要变了。” 他想起之前在归化城遇到的解放军,想起赵虎镖局护送的药品,想起这些垦荒的农人——一股新的力量正在这片土地上生长,那是属于“人”的力量,是比任何阴煞、任何法术都更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汇聚成洪流,冲刷着旧时代的污泥浊水,也必然会淹没那些依附于黑暗而生的凶祟。 难怪那些千年古墓,以前连摸金校尉都不敢轻易触碰,到了后来,胡八一他们那伙人却能凭着些土法子就闯进去,甚至能对付那些积年的大粽子。不是那些凶煞变弱了,而是这人间的“势”变了。 人道大势已成,阳气鼎盛,阴邪自然退避。别说千年粽子,就算是当年瓶山的蜈蚣精,放到后来的年月,怕是也掀不起什么风浪——天地间的阳气就像一张大网,把那些凶煞死死罩住,让它们连露头的力气都没有。 而他,恰好赶上了这个新旧交替的当口。既见识过旧时代阴煞横行的混乱,也见证了新时代人道崛起的曙光。或许,他的修行之所以卡在筑基境,不只是因为灵气稀薄,更是因为这天地在“筛选”——不需要那么多飞天遁地的修士了,需要的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 想通了这层,沈言心里最后一点滞涩也消散了。他不再惦记什么化神境,不再纠结于长生不死,甚至连古墓都懒得再去探寻。偶尔路过疑似有墓的山头,望气术扫过,看到里面的阴煞之气微弱得像根残烛,也就笑笑作罢——就算不他动手,过不了几年,这股煞气自己就散了。 这天,农垦点来了个穿军装的干部,带来了新的种子和农具,还带来了报纸。报纸上印着开国大典的照片,天安门广场上的人群黑压压一片,红旗招展,看得农人们欢呼雀跃,张大爷甚至抹起了眼泪:“这辈子,总算盼到这一天了……” 沈言站在人群后面,看着照片上那片沸腾的红色,心里忽然一片滚烫。他想起自己一路走来遇到的人:灵隐寺的老和尚,钱塘江的船娘,黑石村的狗剩,威远镖局的赵虎……他们或许平凡,或许渺小,却都在为了过上好日子而努力,正是这些人,汇聚成了那股不可阻挡的人道洪流。 而他,不过是这洪流里的一滴水。 干部在村里待了两天,临走时看到沈言,笑着问:“沈先生,看你不像种地的,以前是做啥的?” 沈言想了想,笑道:“以前走南闯北,看点稀奇事。” “现在呢?” “现在觉得,还是种地实在。” 干部哈哈大笑:“说得对!这土地啊,不会骗人,你对它好,它就给你长粮食。等来年开春,咱们把这荒原都种上庄稼,到时候日子就红火了!” 看着干部远去的背影,沈言忽然有了个念头。他翻身上马,往山外走去。河套马似乎知道他的心意,跑得格外轻快。怒晴鸡站在他肩头,对着远方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像是在迎接新的生活。 他没有去那些有古墓的地方,而是往人多的镇子走去。他用剩下的金条换了些农具和种子,又买了两头牛,回到了农垦点。 农人们看到他带回的东西,都愣住了。张大爷搓着手问:“沈先生,你这是……” “开春种地,光靠锄头可不行。”沈言笑着拍了拍牛背,“这两头牛,以后就归队里了。我也不走了,跟你们一起种地。”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孩子们围着牛又蹦又跳,连空气里都飘着股欢喜的味道。 沈言看着这一切,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深。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或许都突破不了筑基境了,或许永远也成不了传说中的修士。但那又如何? 能看着这荒原长出庄稼,看着孩子们穿上新衣,看着这世道一天天变好,看着人道的洪流滚滚向前,将那些阴邪凶煞彻底淹没——这或许,比修成什么长生大道,更有意义。 夕阳西下,将农垦点的土坯房染成一片金红。沈言扛着锄头,跟着农人们往村里走,脚步声踩在松软的土地上,踏实而坚定。远处的风里,似乎还能听到古墓里阴煞的呜咽,但那声音越来越弱,最终被田埂上孩子们的笑声彻底盖过。 属于旧时代的阴影,正在褪去。属于新时代的阳光,正洒满大地。而沈言,就像这片土地上的千万人一样,低着头,弯着腰,用双手,去创造一个没有凶煞、只有安宁的未来。 第316章 白山黑水 火车在关外的雪原上奔驰,车轮碾过铁轨,发出单调的“哐当”声。沈言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逝的林海雪原,心里一片平静。车窗外的雪下得正紧,把松树林染成一片洁白,偶尔能看到林间的小木屋,烟囱里冒出的青烟在风雪中拉得很长,像水墨画里淡墨的线条。 他已经不叫沈言了。在入关时的登记处,他在表格上写下了“陆安”两个字——陆是他母亲的姓,安是他现在最想要的东西。怀里的怒晴鸡缩成一团,只露出个通红的小脑袋,警惕地打量着车厢里的人,却没像以前那样张扬,显然也习惯了收敛锋芒。 选择东北,是因为这里够远,够偏,也够安宁。远离了四九城的喧嚣,远离了那些古墓和凶煞,只有无边的林海、雪原和勤恳的人。他从一个跑江湖的“陆神刀”,变成了一个带着“家鸡”的闯关东汉子,身份简单得像张白纸。 火车在一个叫“靠山屯”的小站停下。沈言拎着简单的行李下了车,脚刚踩在雪地上,就陷进了没膝的积雪里,寒气瞬间从靴底窜上来,冻得他打了个哆嗦。站台上只有一个扳道工,裹着厚厚的棉袄,戴着狗皮帽子,见他下车,憨厚地笑了笑:“新来的?往屯子里去?” “嗯,找个地方落脚。”沈言回以一笑。 “那跟我走,我家就在屯子里,正好顺路。”扳道工扛起他的行李,大步往屯子里走,“俺叫王铁蛋,你叫啥?” “陆安。” “陆安?好名字,平安的安。”王铁蛋咧嘴笑,露出两排白牙,“咱这靠山屯,就靠着长白山,虽说冬天冷点,可夏天舒坦,林子里有蘑菇、木耳,河里有鱼,饿不着人。” 屯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山坳里,都是土坯墙、木刻楞的房子,屋顶上盖着厚厚的积雪,像一个个白馒头。王铁蛋把沈言领到村支书家,敲了敲门:“李书记,这是新来的陆安,想在咱屯子落户,您给安排安排。” 门开了,一个穿着深蓝色干部服的中年男人探出头,脸上带着温和的笑:“进来,外面冷。”他就是村支书李建国,以前是抗联的,腿上还留着枪伤,说话带着股爽朗的劲儿。 听完沈言的来意,李建国没多问,只是在登记簿上记下他的名字:“屯子西头有间空屋,以前是老王家的,他儿子参军去了,屋子空着,你先住着。开春了跟着大家伙下地,挣工分,咱屯子不养闲人,但也不会让人饿着。” “谢谢李书记。”沈言感激道。 “谢啥,都是过日子的人。”李建国拍了拍他的肩膀,“有啥难处就吱声,咱靠山屯的人,没那么多弯弯绕。” 沈言在西头的空屋住了下来。屋子不大,一间卧室,一间灶房,墙角堆着柴火,炕是热的——王铁蛋早就提前帮他烧好了。他简单收拾了一下,把怒晴鸡放在炕上,小家伙立刻钻进灶膛边的草堆里,只露出个脑袋,舒服地打了个颤。 第二天一早,沈言就跟着王铁蛋去扫雪。屯子里的路被大雪封了,得扫出一条道来,方便大家出门。男人们拿着扫帚、铁锹,女人们端着热茶站在门口,孩子们在雪地里打滚、堆雪人,欢声笑语在雪地里回荡,像一串清脆的铃铛。 沈言拿着铁锹,动作不算熟练,却很卖力。汗水浸湿了棉袄,贴在背上,被冷风一吹,冻得硬邦邦的,却一点也不觉得累。王铁蛋看着他,嘿嘿笑:“陆安,你看着细皮嫩肉的,没想到还挺能干活。” “以前在家也干过。”沈言随口应着,心里却有些恍惚。他以前干的“活”,是斩妖除魔,是探墓寻宝,哪曾想过,有一天会为了扫出一条雪路而挥汗如雨?可奇怪的是,这种踏实的累,比与凶煞搏斗更让他心安。 中午回家,沈言学着王铁蛋的样子,在灶膛里生火,煮了锅玉米糊糊,就着咸菜吃。怒晴鸡跳上炕桌,叼走他手里的半个窝头,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小家伙满足的样子,沈言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 开春后,沈言跟着大家伙下地。他种过水稻,割过麦子,也跟着进山采过蘑菇、挖过人参。他力气大,学东西快,很快就成了屯子里的好劳力,工分挣得不比任何人少。李建国看他实在,又懂些草药——那是他以前探墓时学的,就让他当了队里的赤脚医生,平时帮大家看看小病小痛。 沈言的药箱很简单,就一个木盒子,里面装着些常见的草药,还有他用太阴刀气处理过的银针——比普通银针更锋利,也更干净。他帮张大爷治好了老寒腿,帮王铁蛋的媳妇接生了孩子,帮孩子们处理过被树枝划破的伤口……渐渐地,屯子里的人都离不开他了,有事没事就往他屋里跑,送个菜,聊会儿天。 怒晴鸡也成了屯子里的“明星”。它不怕人,孩子们总爱逗它玩,它也不生气,偶尔还会跟着孩子们去河边捉鱼,把捉到的小鱼叼回来,放在沈言的窗台上。有一次,屯子里的牛丢了,还是怒晴鸡领着大家在林子里找回来的——它对着一片灌木丛啼鸣,大家进去一看,牛果然陷在泥坑里了。 日子就像靠山屯的河水,平静地流淌着。春种秋收,寒来暑往,转眼就是五年。沈言的头发留长了,皮肤被晒得黝黑,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看起来和屯子里的其他汉子没什么两样,只是眼神里的沉静,比谁都深。 他很少想起以前的日子,偶尔夜里睡不着,会坐在炕边,摩挲着怀里的定魂珠。珠子依旧温润,只是不再用来稳固识海,更多时候,是用来给发烧的孩子降温,或者放在失眠的老人枕边——它的祥和之气,比任何安神药都管用。 破虏刀被他藏在了炕洞里,用布包着,上面已经生了锈。他不再需要它来斩凶煞了,屯子里最凶的“煞”,不过是偷鸡摸狗的黄鼠狼,被王铁蛋的土枪一响,就吓得屁滚尿流。 这天,李建国来找他,手里拿着张报纸:“陆安,你看,城里要办扫盲班,咱屯子也能去两个,你去,多认点字,总没坏处。” 沈言接过报纸,上面的字他大多认识——以前在古墓里看过不少古籍,这点字难不倒他。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好。” 去城里的路上,王铁蛋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一路絮絮叨叨:“城里可热闹了,有电影院,有百货大楼,还有卖冰糖葫芦的……”沈言听着,嘴角带着笑。他见过比城里更热闹的地方,见过更珍贵的宝物,可此刻,王铁蛋嘴里的冰糖葫芦,似乎比任何奇珍异宝都更诱人。 扫盲班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老师是个从城里来的姑娘,梳着两条辫子,说话轻声细语的。沈言坐在角落里,认真地听着,偶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他写得最多的,是“安”字。 放学时,姑娘叫住他:“陆安同志,你以前是不是读过书?看你写的字,不像没上过学的。” 沈言笑了笑:“以前跟着先生学过几个字。” “那真好。”姑娘眼睛亮晶晶的,“现在提倡识字,你学得快,以后可以帮屯子里的人写信、读报纸。” 沈言点点头。他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再是那个独行天下的陆神刀,而是靠山屯的陆安,一个会种地、会看病、认识几个字的普通人。 回到屯子时,天已经黑了。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像雪地里的星星。沈言推开自己的屋门,怒晴鸡从炕上跳下来,蹭着他的裤腿,发出亲昵的“咕咕”声。他往灶膛里添了把柴,火光映着他的脸,温暖而平静。 他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日子要过,或许上百年,或许更久。但他不怕了。有靠山屯的这些人,有炕头的温暖,有怒晴鸡的陪伴,就算再长的岁月,也会像这锅里的玉米糊糊一样,平淡,却温热。 窗外的雪又开始下了,轻轻落在屋顶上,发出簌簌的声响。沈言躺在炕上,听着风雪声,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古墓,没有凶煞,只有一片金黄的麦田,他和王铁蛋、李建国他们一起收割,笑声在田野里回荡,很远,很远…… 第317章 猎声 靠山屯的春天来得晚。四月里,别处早已草长莺飞,这里的雪才刚化透,林子里的积雪消融成溪,顺着山沟往下淌,叮咚作响,像是在催着冻土苏醒。沈言背着猎枪,踩着泥泞的山路往林子里走,裤脚沾满了泥浆,却浑不在意——这是他落户靠山屯的第六个春天,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说是猎枪,其实是杆老旧的单管猎枪,枪身锈迹斑斑,还是王铁蛋硬塞给他的。“陆安,咱屯子靠的就是这山,地里的那点收成不够嚼用,不进山打点东西,冬天就得饿肚子。”王铁蛋当时拍着他的肩膀,把磨得发亮的猎刀也塞了过来,“这刀你也拿着,比你那银针管用。” 沈言确实用不上猎枪。他的望气术能轻易锁定猎物的踪迹,太阴刀气虽不再精进,却足够让他在林间如履平地,就算遇上熊瞎子,也能靠着身法周旋。但他还是收下了——这是靠山屯的规矩,是融入这里的凭证。他不想再做那个特立独行的“陆神刀”,只想做个会打猎的“陆安”。 林子里的雪水汇成小溪,溪边长着刚冒头的山野菜,嫩绿的芽尖顶着泥土,透着股生机。沈言弯腰采了些婆婆丁,放进背篓里——这东西凉拌着吃,清爽解腻,屯子里的婆娘都爱。 “咕咕。” 肩上的怒晴鸡突然叫了两声,赤红的脑袋往左边的密林里探。沈言顺着它的目光望去,只见几棵松树后面,有团灰褐色的影子在动——是只狍子,正低着头啃食树皮,警惕地竖着耳朵。 沈言放慢脚步,示意怒晴鸡安静。他没有举枪,而是从背篓里摸出块干粮,揉碎了撒在地上,然后慢慢后退。狍子犹豫了一下,见没危险,果然低着头凑了过来,小口小口地啄食。 这是他这几年养成的习惯。除非家里断了粮,否则从不轻易杀生。林子里的动物不多,得省着点用,就像李建国常说的:“靠山吃山,也得护着山,不能把后路走绝了。” 怒晴鸡从他肩上飞下去,落在狍子旁边,歪着头打量它。狍子也不怕,只是警惕地挪了挪脚,继续吃干粮。沈言看着这一幕,嘴角忍不住上扬——小家伙这些年性子温和了不少,以前见了活物非追着啄不可,现在倒能和平相处了。 往林子深处走,雪化得更慢,地面上还结着薄冰。沈言踩着冰碴子,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这里是他常来的地方。山坳里有个小水潭,潭水清澈,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岸边的岩石上晒着些草药——都是他前几天采的,用来治屯子里张寡妇的咳嗽。 他坐在潭边的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个粗瓷小瓶,倒出几粒黑色的药丸,就着潭水咽了下去。这是他用林子里的草药,配上微弱的太阴真气炼制的,算不上丹药,只能勉强滋养气血,算是他如今唯一的“修行”。 以前总想着突破境界,觉得功法停滞就像天塌了一样。现在才明白,修行未必是要飞天遁地,能把真气化作强身健体的药丸,能在采草药时用上望气术分辨药性,能在打猎时靠着身法避开危险——这些,何尝不是修行的另一种模样?就像潭里的水,不一定要奔流入海,安安静静地滋养一方草木,也是一种存在。 “陆安哥!” 远处传来喊声,是屯子里的半大孩子狗剩,提着个布袋子往这边跑,裤脚卷到膝盖,小腿上沾着泥。“陆安哥,李书记让我找你,说供销社来了批盐,让你去领点,家里的盐缸该见底了。” “知道了。”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你咋跑这么远?不怕遇到狼?” “有啥好怕的,跟着晴晴就行!”狗剩指了指沈言肩上的怒晴鸡,咧嘴笑,“晴晴比狼厉害,上次还帮二柱子把掉进冰窟窿的羊叼上来了呢!” 怒晴鸡似乎听懂了夸奖,得意地挺了挺胸脯,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在山坳里回荡。 往回走的路上,狗剩叽叽喳喳地说着屯子里的新鲜事:“王婶家的老母鸡孵出小鸡了,毛茸茸的可好玩;李书记家的大丫头考上县里的中学了,是咱屯子第一个中学生;还有啊,供销社的王主任说,下个月要给咱屯子通上电了,以后晚上不用点煤油灯了……” 沈言听着,偶尔应一声。这些事琐碎、平凡,却带着蓬勃的生气,比任何古墓里的秘闻都让他上心。他知道,这就是时代在往前走,从煤油灯到电灯,从土坯房到砖瓦房,从靠打猎填肚子到能吃上白米饭——这些一点点的变化,汇聚成了比任何法术都强大的力量,把日子往好里推。 路过一片松树林时,沈言忽然停下脚步,望气术下意识地扫过林间。那里有股淡淡的煞气,很弱,像是刚死不久的动物留下的。他皱了皱眉,对狗剩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走进树林,果然看到一棵松树下面躺着只死去的野兔,脖子上有两个血洞,像是被什么东西咬的。沈言蹲下身,用手指沾了点野兔身上的血,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腥气,不是狼,也不是狐狸,倒像是……山猫? 他抬头看了看四周,望气术仔细探查,却没发现别的动静。看来只是只普通的山猫捕猎,没什么稀奇的。换在以前,他或许会追上去看看,甚至出手“清理”,现在却只是站起身,将野兔捡起来,递给外面的狗剩:“拿着,回去让你娘炖了,给你补补。” “谢谢陆安哥!”狗剩接过野兔,笑得合不拢嘴。 回到屯子时,夕阳正落在西山头,把林子染成一片金红。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起了烟,饭菜的香味混着柴火的气息飘过来,让人心里暖暖的。沈言去供销社领了盐,又给怒晴鸡买了包小米——这是小家伙的最爱,以前在古墓里哪吃过这个,现在却吃得比谁都香。 晚饭是玉米饼子就着野菜汤,还有中午剩下的狍子肉干——那是上礼拜王铁蛋打的,分了他一块。沈言坐在炕桌旁,慢慢吃着,怒晴鸡蹲在他脚边,小口啄着小米,灶膛里的火噼啪作响,映得屋子暖融融的。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谁家的收音机在唱着红歌,声音断断续续的,却透着股安稳。沈言放下碗筷,摸了摸怀里的定魂珠,珠子依旧温润,只是不再用来对抗凶煞,更多时候是被他当成普通的玉石,在手里摩挲着打发时间。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回四九城了。那里的繁华、权谋、还有那些关于修行的执念,都像上辈子的事。现在的他,属于靠山屯,属于这片林海雪原,属于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寻常日子。 道途断了又如何?长生无望又怎样?能看着狗剩这样的孩子长大,能看着屯子里的人过上好日子,能在冬天的炕头上喝着热汤,听着窗外的风雪声——这样的日子,就算只有百年,也足够了。 夜渐渐深了,沈言吹熄了煤油灯,躺在炕上,听着怒晴鸡均匀的呼吸声,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古墓,没有刀光剑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麦田,风吹过,麦浪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洋。他站在麦田里,笑着,跑着,像个真正的普通人一样,把日子过成了流水,平淡,却悠长。 第318章 深山小屯 靠山屯的路,是真的难走。 从屯子往县里去,得翻过三座山,绕过两道河,平日里走的都是被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下雨就泥泞,下雪就结冰,别说马车,连自行车都得扛着走。沈言刚来那年,王铁蛋就跟他说:“咱这屯子,就像被老天爷忘在山旮旯里了,外面闹翻天,咱这儿也听不见个响。” 这话不假。 屯子里总共就十二户人家,加起来百十来口人,大多是闯关东留下的后代,沾亲带故的,谁家有事喊一嗓子,全屯子都能听见。没有城里的高楼大厦,没有车水马龙,连供销社都是三个月才来一次货郎车,带着些盐巴、针线、火柴,换走屯子里攒下的兽皮、山货。 沈言喜欢这里的“偏”。 因为偏,外面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传不进来。他听去县里扫盲班的李书记家大丫头说,城里有人倒腾布票、粮票,还有人偷偷摸摸做买卖,被抓住就批斗。可在靠山屯,连票证都稀罕——大家换东西靠的是“以物易物”,你给我两斤蘑菇,我换你半扇狍子肉;他帮你盖房子,你帮他劈柴禾,简单得像山涧里的水。 这天早上,沈言刚把院子扫干净,王铁蛋就揣着个酒葫芦来了,脸上红扑扑的,带着股酒气:“陆安,走,跟我上山,张老五家的牛下崽了,难产,你去给看看。” 沈言二话不说,背上药箱就走。张老五家在屯子最东头,离着他这儿有半里地,路上要经过一片刚冒芽的土豆地。地里,张老五的婆娘正蹲在那儿薅草,见他们过来,直起腰擦了擦汗:“沈先生,可把你盼来了,牛犊卡在里头,老黄牛疼得直叫唤。” 牛棚里,老黄牛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肚子下面淌着血,看得人揪心。张老五蹲在旁边,急得直搓手,烟袋锅子在地上磕得邦邦响:“这牛可是咱全家的指望,春播全靠它……” 沈言没说话,先摸了摸老黄牛的脖子,又检查了一下产道,眉头微微皱起——牛犊胎位不正,确实难生。他从药箱里拿出银针,蘸了点自己配的麻药,小心翼翼地刺入老黄牛的穴位,动作又快又稳。 “王大哥,搭把手。”沈言示意王铁蛋按住牛身,自己则伸手探入产道,借着银针麻醉的劲儿,慢慢调整牛犊的位置。他的手很稳,指尖带着淡淡的太阴真气,虽不能起死回生,却能让肌肉放松,减少痛苦。 半个时辰后,随着一声响亮的牛犊叫声,小家伙终于生了下来,浑身湿漉漉的,却中气十足。老黄牛喘了口气,用舌头舔着牛犊,眼里的焦躁渐渐褪去。 张老五“扑通”一声就给沈言跪下了,眼眶通红:“沈先生,大恩不言谢!以后你家的柴火,我包了!” 沈言赶紧把他扶起来:“张大哥,这是我该做的。”他又开了副消炎的草药,嘱咐张老五怎么煮,怎么喂,才背着药箱往回走。 “陆安,你这手艺,真是神了。”王铁蛋啧啧称奇,“以前屯子里的牲口难产,十有八九保不住,自从你来了,连老赵家那只下崽的母羊都能救活。” 沈言笑了笑:“就是懂点皮毛,以前跟着先生学过。”他没说的是,这“皮毛”里,藏着他多年修炼的真气和对气息的精准把控——如今这些本事,不用来斩妖除魔,却能救牛救羊,倒也不算浪费。 回到家,怒晴鸡正蹲在窗台上晒太阳,见他回来,扑腾着翅膀飞过来,落在他肩上,嘴里还叼着只肥硕的蚂蚱。沈言笑着接过来,扔进旁边的鸡笼里——这是小家伙给自己存的“零食”。 他烧了壶热水,泡了杯野菊花茶,坐在门槛上慢慢喝着。院子里的篱笆上,爬着去年种的牵牛花,现在刚抽出嫩芽,旁边的菜地里,种着他自己育的白菜苗,绿油油的,透着生气。 远处的山林里,传来几声枪响,是王铁蛋他们去打猎了。紧接着,又传来孩子们的笑声,大概是在河边摸鱼。屯子里的炊烟渐渐散去,只剩下几声狗吠和鸡鸣,安静得能听见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这样的日子,没有波澜,没有惊险,甚至有些单调,可沈言却觉得踏实。 他想起刚到靠山屯时,李书记找他谈话,问他:“陆安,你一个外乡人,咋想着来这么偏的地方?” 当时他是这么说的:“就想找个地方,安安稳稳过日子。” 现在想来,他找对了。 人少,事就少。十二户人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家里有难处,大家搭把手就过去了,很少有城里那些勾心斗角、鸡毛蒜皮的纷争。张老五家的牛下崽,全屯子都去帮忙;王铁蛋的媳妇生病,女人们轮流去照顾;连他这个外乡人,过年时都被拉去各家吃年饭,炕桌上的饺子堆得像小山。 这种“沾人气”的感觉,是他以前独来独往时从未体会过的。不再是孤影单骑闯古墓,不再是刀光剑影护镖车,而是融入这烟火气里,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像院子里的白菜苗一样,扎根在这片土地上。 下午,沈言去河边挑水。河水刚化冻不久,还带着冰碴子,凉得刺骨。他把水桶放进河里,刚要提上来,就看到水里有几条小鱼游过,巴掌长,银闪闪的。 “晴晴,想吃鱼不?”沈言笑着问肩上的怒晴鸡。 小家伙立刻竖起羽毛,对着水面“咕咕”叫了两声,显然是馋了。沈言放下水桶,挽起袖子,伸手往水里一捞——太阴真气在指尖流转,瞬间冻住了小鱼周围的水,他顺势一抓,就把两条小鱼捏在了手里。 怒晴鸡兴奋地扑腾着翅膀,接过小鱼,跳到旁边的石头上,三下五除二就啄着吃了,吃完还不忘用脑袋蹭蹭沈言的胳膊,像是在撒娇。 沈言看着它满足的样子,心里暖暖的。以前在古墓里,这小家伙见了千年尸煞都敢冲上去啄,如今却为两条小鱼高兴得直转圈——或许,它也和他一样,爱上了这平淡的日子。 挑着水往回走,路过李书记家,看到李书记正坐在门口编筐,手里的柳条在他手里翻飞,很快就成了个筐底。“陆安,回来了?”李书记抬头笑了笑,“晚上来家里吃饭,你嫂子炖了狍子肉。” “不了李书记,我家里还有剩菜。”沈言笑着推辞。 “客气啥!”李书记放下手里的活,“就咱爷俩,喝点小酒,唠唠嗑。” 沈言没法再推辞,点了点头:“行,我晚点过去。” 傍晚时分,沈言提着一小袋自己晒的蘑菇,来到李书记家。屋里的炕烧得很热,桌上摆着炖狍子肉、炒山菜、贴饼子,还有一坛自家酿的山葡萄酒,酒香混着肉香,让人胃口大开。 李书记的大丫头正在灯下看书,见他进来,站起来喊了声:“陆安哥。” “小敏,又在看书呢?”沈言笑着应道。小敏就是去县里上中学的那个丫头,放假回来,总爱问他些外面的事。 “嗯,老师让写篇关于‘家乡’的作文,我想写写咱屯子。”小敏腼腆地笑了笑,“陆安哥,你说咱屯子这么偏,写出去会不会没人信?” “咋不信?”沈言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咱屯子有山有水,有树林,还有这么多好人,比城里那些高楼大厦稀罕多了。” 李书记喝了口酒,叹了口气:“是啊,偏是偏了点,可清净。外面闹得再凶,咱这儿该种地种地,该打猎打猎,日子照样过。”他拍了拍沈言的肩膀,“陆安,你是个实诚人,留在咱屯子,不亏。” 沈言举起酒杯,和李书记碰了一下,一饮而尽。酒是烈的,带着股山野的劲,烧得喉咙暖暖的。他看着窗外的夜色,听着远处偶尔传来的狼嗥,心里一片安宁。 是啊,不亏。 这里没有灵泉,没有古墓,没有能让他突破境界的机缘,可这里有踏实的日子,有真诚的人,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安稳。对于一个道途已断、心气已散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呢? 夜渐渐深了,沈言从李书记家出来,踩着月光往回走。路面上的石子硌着脚,却很实在。怒晴鸡在他怀里睡得正香,发出轻微的呼噜声。他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洒下的清辉把林子染成一片银白。 他知道,明天一早,他还会背上猎枪进山,采些野菜,打点野味;中午会坐在门槛上喝茶,看怒晴鸡捉蚂蚱;下午会去帮谁家干点活,或者给牲口看看病;晚上会躺在热炕上,听着风雪声入睡。 这样的日子,会一天天重复下去,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可那又如何? 平淡,也是一种圆满。 第319章 悟本真 靠山屯的夏夜,总带着股草木的清香。沈言坐在院子里的老榆树下,手里摇着蒲扇,看着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上,斑斑驳驳,像打碎的银箔。怒晴鸡蹲在他脚边,偶尔用爪子扒拉两下泥土,似乎在找虫子,赤红的羽衣在月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院墙外,传来张老五媳妇哄孩子的歌声,调子是山里的老腔,咿咿呀呀的,算不上好听,却透着股熨帖的暖意。不远处的河边,几个半大孩子还在嬉闹,泼水的声音、笑声顺着风飘过来,混着蛙鸣和虫叫,织成一张柔软的网,把整个屯子都罩在里面。 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满是泥土、草木和晚饭的烟火气,带着股鲜活的、属于“人”的味道。这就是他来这里的目的——沾点红尘气,尝尝人间的滋味。 以前在古墓里钻得多了,身上总带着股阴煞的冷意,识海的月盘再圆融,也缺了点人气。老和尚说过:“修行如烹茶,少了人间烟火,终究是寡淡。”那时他不懂,觉得斩妖除魔、追寻大道才是正途,如今在这山旮旯里待了几年,才算咂摸出点味道。 “陆安哥,在家不?” 院门外传来狗剩的声音,带着点气喘。沈言起身开门,见少年手里捧着个粗瓷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玉米碴子粥,上面还卧着个荷包蛋。“俺娘刚熬的粥,让俺给你送一碗。”狗剩把碗递过来,眼睛亮晶晶的,“俺娘说,你白天帮张大爷家救牛,累着了。” 沈言接过碗,暖意从指尖传到心里:“替我谢谢你娘。” “不用谢!”狗剩咧嘴笑,露出豁了颗门牙的牙床,“俺娘还说,让你明儿去俺家吃饺子,酸菜馅的,俺爹今儿打了只兔子,肉嫩着呢。” “好啊。”沈言笑着应下。 狗剩又说了几句屯子里的新鲜事,才蹦蹦跳跳地跑了。沈言端着粥回到榆树下,慢慢喝着。玉米碴子熬得糯糯的,带着点甜味,荷包蛋煎得两面金黄,蛋黄是溏心的,一戳就流出来,混着粥吃,香得很。 这粥,没有灵泉甘甜,却比任何琼浆玉液都暖人。 他想起刚到靠山屯时,喝第一口玉米粥的样子。那时他还带着点江湖人的拘谨,觉得这种粗茶淡饭难以下咽,如今却能品出其中的滋味——那是汗水的味道,是双手劳作的味道,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味道。 夜里起了点风,吹得树叶沙沙响。沈言起身关院门,却看到墙根下有个黑影动了动,吓了他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屯子里的傻柱,正蹲在那儿啃一块干硬的窝头。 傻柱是个孤儿,脑子不太灵光,平日里靠屯子接济过活,谁家有剩饭剩菜,都会给他留一口。沈言叹了口气,转身回屋,把锅里剩下的狍子肉干拿出来,递给他:“这个拿着,比窝头顶饿。” 傻柱愣愣地看着他,接过肉干,咧开嘴笑了,露出憨厚的笑容,含糊地说了句:“谢……谢陆安……” 看着傻柱揣着肉干蹒跚离去的背影,沈言心里忽然有些触动。以前他见惯了古墓里的凶煞、江湖上的恶徒,总觉得人性本恶,可在这小小的靠山屯,他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张老五家的牛难产,全屯子帮忙;傻柱无依无靠,大家轮流接济;甚至连他这个外乡人,都被当成自家人看待。 这就是红尘气。不只有尔虞我诈,还有互帮互助;不只有刀光剑影,还有柴米油盐;不只有大道三千,还有一粥一饭。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更像个“俗人”了。 他会跟着王铁蛋去河里摸鱼,弄得浑身是泥,回来被李书记的媳妇笑着数落;他会帮张寡妇家劈柴,看着她不好意思地塞给自己一把炒南瓜子;他会坐在晒谷场边,听老人们讲过去的故事,讲闯关东的艰辛,讲抗联的英勇,讲到动情处,老人们会抹眼泪,他也会跟着沉默。 有一次,屯子里的土豆遭了虫害,叶子被啃得坑坑洼洼,大家急得团团转。沈言想起以前在古墓里见过的驱虫草药,带着几个年轻人进了山,采回一大筐“苦艾”,熬成水洒在地里,没想到真管用,虫害很快就控制住了。 秋收时,看着金灿灿的土豆堆成小山,李书记拍着他的肩膀,笑得合不拢嘴:“陆安,你这本事,真是藏不住!以前只知道你会看病,没想到还懂种地!” 沈言只是笑。他懂的哪是种地,不过是把望气术用在了看庄稼上,能提前发现虫害的气息罢了。可这种把修行本事用在田间地头的感觉,比用在斩妖除魔上更让他心安。 怒晴鸡也越来越“接地气”。它不再像以前那样拒人千里,孩子们可以抱着它玩,女人们纳鞋底时,它会蹲在旁边打盹,甚至会跟着王铁蛋的猎犬去追兔子,虽然每次都被落在后面,却乐此不疲。 有一次,沈言看着它笨拙地追着兔子跑,忽然想起在瓶山时,它一啼就能震退蜈蚣精的威风,忍不住笑了。小家伙似乎察觉到他的心思,不满地对着他啼鸣一声,然后傲娇地转过头,继续追兔子。 这天,沈言去县里赶集,给屯子里的人捎些东西。集市不大,却很热闹,卖菜的、卖布的、耍杂耍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他买了些针头线脑,又给狗剩买了本算术书,正准备往回走,却看到一个摆摊算卦的老先生,面前摆着个写着“周易卜卦”的布幡。 老先生须发皆白,眯着眼睛看他,忽然开口:“这位先生,面有灵韵,却隐于红尘,是个有故事的人。” 沈言脚步一顿,笑了笑:“老先生说笑了,我就是个种地的。” “种地也好,修行也罢,到头来,不过是求个心安。”老先生捋着胡须,眼神通透,“你身上的气,清而不冷,浊而不淤,是沾了人间烟火的缘故,难得,难得。” 沈言心里一动,从怀里摸出块碎银子,放在老先生的摊上:“谢老先生指点。” 老先生没接银子,只是摆摆手:“相逢即是缘,何谈指点。这红尘路,能走得踏实,比什么都强。” 沈言不再多言,对着老先生拱了拱手,转身离开。 走在回屯子的路上,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想起老先生的话,心里豁然开朗。是啊,修行的终点,从来都不是飞天遁地,而是心安。以前他总想着突破境界,却心浮气躁;如今隐于红尘,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反倒觉得心定了。 这红尘气,就像一味药,治好了他的执念,也填了他识海里的空缺。月盘依旧在缓缓转动,只是上面似乎多了些柔和的光晕,不再是冷冰冰的清辉,而是带着点烟火的温度。 回到屯子时,天已经黑了。家家户户的灯都亮了,像星星落在了山坳里。沈言推开院门,怒晴鸡立刻从窝里飞出来,落在他肩上,亲昵地蹭着他的脸。他摸了摸小家伙的头,往灶房走去。 锅里还温着张寡妇送来的红薯,他拿出来,掰了一半递给怒晴鸡,自己吃着另一半。红薯是面的,甜丝丝的,带着股泥土的芬芳。 窗外的月光依旧,蛙鸣依旧,远处的歌声也依旧。沈言坐在灶膛边,看着跳动的火苗,心里一片平静。 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都成不了传说中的修士,但这又何妨?能在这红尘里,尝一粥一饭的香,听一哭一笑的真,守着这份安宁,看着日子慢慢过下去——这,或许就是最好的修行。 红尘入味,烟火暖心。这人间,值得。 第320章 精魅 入秋的长白山,层林尽染,红的枫、黄的桦、绿的松,像打翻了的调色盘,铺展到天边。沈言背着药篓,踩着厚厚的落叶往林子里走,脚下发出“咔嚓”的脆响,惊起几只山雀,扑棱棱地钻进树冠。 “陆安哥,等等俺!” 身后传来狗剩的喊声,少年背着个比他还高的柴捆,吭哧吭哧地追上来,额头上挂着汗珠,却一脸兴奋:“李书记说,过几天要降温,让咱多备点柴火。对了,张大爷说,后山的‘老林子’里有野山参,咱要不要去碰碰运气?” 沈言停下脚步,望气术下意识地扫过后山的方向。那里的灵气比别处浓郁些,却带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活气”,不似草木的生机,倒像是……某种生灵在吐纳呼吸。他皱了皱眉:“老林子别去,那儿邪性。” “邪性?”狗剩眨眨眼,“张大爷说,那是‘黄大仙’的地盘。以前有猎户进去偷猎,出来就疯疯癫癫的,说看到个穿黄袄的老头,对着他笑呢。” 沈言心里了然。所谓的“黄大仙”,不过是黄鼠狼成精,在关外的深山里不算稀奇。这类精怪修行不易,大多避着人,只要不招惹,一般不会主动伤人。但老林子里那股气息,似乎比寻常黄仙更重些,怕是有些年头了。 “别听张大爷瞎掰。”沈言拍了拍狗剩的头,“老林子深处有瘴气,进去容易迷路,咱采点草药就回。”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留了意。这几年在靠山屯,他不是没遇见过精怪。春天时,见过狐狸偷鸡,被怒晴鸡追得满山跑;冬天时,见过熊瞎子扒窗户,被王铁蛋一枪吓退。但那些都是未开智的野兽,算不上“大仙”。 可这次,望气术探到的气息里,分明带着淡淡的灵智之光,像团跳动的黄火,隐在密林深处,若有若无。 两人往林子浅处走,采了些当归、党参,药篓很快就满了。狗剩眼尖,指着一棵老松树喊:“陆安哥,你看那是不是山参?”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树根下果然有几株红梗绿叶子的植物,顶着紫红色的花,正是野山参。他走过去,拿出小铲子,小心翼翼地挖起来——挖参有讲究,不能伤了根须,还得用红绳先系住,据说这样能“锁住灵气”。 刚把山参放进药篓,就听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沈言回头,只见一只半大的黄鼠狼蹲在不远处的石头上,正盯着他们,眼睛溜圆,嘴角似乎还沾着鸡毛。 “黄皮子!”狗剩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张大爷说的黄大仙,是不是就是它?”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着那只黄鼠狼。小家伙的毛色是油亮的姜黄色,体型比寻常黄鼠狼大些,最奇怪的是,它的脖子上似乎戴着个什么东西,亮晶晶的,像是铜铃。望气术扫过,能看到它身上萦绕着淡淡的黄气,比刚才探到的弱了不少,显然不是老林子里的那只。 黄鼠狼对着沈言龇了龇牙,似乎在警告,然后转身就跑,钻进了旁边的灌木丛,消失不见。 “这小东西,还挺凶。”狗剩拍了拍胸口,“陆安哥,它脖子上戴的是啥?” “不知道。”沈言摇摇头,心里却起了疑。寻常黄鼬不会戴东西,这只脖子上的铜铃,看着不像山里的物件,倒像是人为戴上的。 往回走的路上,沈言特意绕了段路,往老林子的方向靠近了些。越往里走,空气越潮湿,腐叶的气息里混着股奇异的甜香,让人头晕。望气术探到的黄气越来越浓,隐约能看到一团模糊的影子在林间穿梭,速度极快。 “陆安哥,你闻着没?这味儿不对劲。”狗剩捂着鼻子,“咱快走,我心里发慌。” 沈言刚要应声,就听林中传来一声尖利的嚎叫,像是黄鼠狼的叫声,却带着股痛苦。紧接着,那团黄气剧烈地翻滚起来,像是在挣扎。 “出事了。”沈言眉头一紧,对狗剩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别去啊陆安哥!”狗剩想拉住他,却被沈言躲开了。 沈言循着声音往林子里跑,太阴真气在体内运转,护住心脉,抵御那股甜香。跑了约莫半里地,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片林间空地,空地上有个陷兽坑,坑底躺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黄鼠狼,毛色已经有些发白,脖子上戴着个锈迹斑斑的铜铃,正是刚才感受到的那团黄气的主人。 而在坑边,站着两个穿着皮袄的汉子,手里拿着猎枪,正对着坑底的黄鼠狼狞笑。 “总算逮着这老东西了!”高个汉子吐了口唾沫,“前几年偷了我家多少鸡,今天非扒了它的皮不可!” “别着急,这黄大仙据说有灵性,扒了皮卖钱,骨头泡酒,能治百病!”矮个汉子举着枪,对准坑底的黄鼠狼,“给它一枪,省得挣扎。” “住手!”沈言大喝一声,冲了过去。 两个汉子吓了一跳,转头看到沈言,怒道:“哪来的小子,敢管爷爷的闲事?” 沈言没理他们,径直走到坑边。坑底的黄鼠狼已经受了伤,后腿流着血,却依旧瞪着眼睛,对着坑边的汉子龇牙,眼神里满是怨毒,身上的黄气越来越淡,显然快撑不住了。 “这东西有灵智,不能杀。”沈言对两个汉子说,“放了它。” “放了它?你傻了!”高个汉子举枪对准沈言,“这是老子费劲挖的陷兽坑,好不容易逮着的,想放?除非你替它去死!” 沈言眼神一冷。他本不想多事,可这黄鼠狼虽说是精怪,却没伤过人,这两个汉子为了钱财就要取它性命,未免太过狠毒。 “我再说一遍,放了它。”沈言的声音带着股寒意,太阴真气在指尖凝聚,随时准备出手。 矮个汉子见状,知道遇上硬茬了,拉了拉高个汉子:“算了,跟这疯子较劲不值当,咱走!” 高个汉子狠狠瞪了沈言一眼,不甘心地跟着矮个汉子走了,临走时还撂下句狠话:“小子,你等着!” 沈言没理会他们,俯身看向坑底的黄鼠狼:“能爬上来吗?” 黄鼠狼警惕地看着他,没动。沈言从药篓里拿出伤药,扔了下去:“敷上,能止血。”他又找来几根藤蔓,接在一起,垂到坑底,“抓着这个,我拉你上来。” 黄鼠狼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沈言手里的藤蔓,又看了看他脸上的神色,终于慢慢爬过来,用前爪抓住了藤蔓。沈言用力一拉,将它拽了上来。 黄鼠狼落在地上,踉跄了一下,站稳后,竟对着沈言作了个揖,虽然动作笨拙,却透着股灵性。它脖子上的铜铃“叮铃”响了一声,像是在道谢。 沈言笑了笑:“以后别再偷鸡了,也别让人逮着了。” 黄鼠狼又作了个揖,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钻进了密林,很快就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串淡淡的黄气。 沈言收拾好藤蔓,往回走,心里却有些感慨。这关外的精怪,果然比关内多些,也更有灵性。只是这世道,人越来越多,山林越来越少,它们的生存空间怕是也越来越小了。 回到空地,狗剩正急得团团转,见他回来,赶紧跑过来:“陆安哥,你没事?刚才那是黄大仙吗?” “是只老黄鼬。”沈言摸了摸他的头,“走,该回了。” 往屯子走的路上,沈言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回头却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他知道,是那只黄鼠狼在跟着,大概是在报恩。 他没点破,只是加快了脚步。有些缘分,不必说透;有些生灵,各自安好就好。 回到屯子,沈言把今天的事跟李书记说了说。李书记听完,叹了口气:“那些外来的猎手,越来越不像话了,为了钱啥都敢干。回头我跟县里说说,管管这事。”他顿了顿,又道,“你救的那黄大仙,说不定真能记着你的好。咱这靠山屯,以前也受过它的恩惠,那年闹蝗灾,是它领着一群黄鼬,把蝗虫都叼走了。” 沈言这才明白,难怪那黄鼠狼有灵智,原来和屯子早有渊源。 夜里,沈言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阵轻微的响动惊醒。他睁开眼,看到窗台上蹲着个黄影,正是白天救的那只黄鼠狼,嘴里叼着个东西,轻轻放在窗台上,然后转身就跑,消失在夜色里。 沈言起身走到窗边,拿起黄鼠狼留下的东西——是颗鸽蛋大小的珠子,通体发黄,温润如玉,隐隐有光,散发着淡淡的灵气。 “这是……黄精珠?”沈言有些惊讶。这珠子是黄鼠狼修炼多年的内丹所化,虽不如灵泉珍贵,却也是难得的宝贝,能安神定魂。 他握着黄精珠,感受着里面温和的灵气,心里忽然有些触动。精怪尚且懂得报恩,有些人却为了私利不择手段。这红尘世界,果然比古墓里的凶煞更复杂,也更真实。 窗外的月光洒在黄精珠上,泛着柔和的光。沈言把珠子收好,躺在炕上,听着窗外的风声,很快又睡着了。梦里,他看到那只戴铜铃的黄鼠狼,在林子里奔跑,身后跟着一群小黄鼬,像一道黄色的闪电,自由而快活。 他知道,这片山林里,还有很多像黄大仙这样的精怪,它们与人共存,守护着这片土地的灵气。而他,或许不必做什么斩妖除魔的英雄,只需要守着这份安宁,看着人与精怪各安其道,就好。 红尘路远,林海情深。这关外的天地,比他想象的,更有味道。 第321章 铜铃旧事 黄精珠被沈言收在了药箱的底层,垫着块软布,像颗普通的玉石。他没打算用它修炼——那是老黄鼬的心血,承载着一份山野间的情义,比任何修行资源都珍贵。 这天午后,沈言正在院子里翻晒草药,王铁蛋叼着烟袋锅子走进来,瞥到窗台上晒着的野山参,眼睛一亮:“陆安,这参年份不浅啊,哪儿采的?” “后山老林子边上。”沈言翻了翻草药,“前几天跟狗剩去的。” “老林子?”王铁蛋皱起眉,“你可别往深处去,那地方邪乎。不光有黄大仙,听说还有‘长虫仙’,就是大蟒蛇,几十年前有人见过,粗得像水桶,能吞牛呢。” 沈言笑了笑:“我就采点草药,没往深处走。” “那就好。”王铁蛋蹲下来,帮着翻草药,“说起来,那黄大仙脖子上的铜铃,你注意到没?” “注意到了,锈得厉害。”沈言想起那只老黄鼬,“那铃是咋回事?” 王铁蛋磕了磕烟袋锅,陷入回忆:“那得说三十多年前了。那会儿我还小,屯子里有个老猎户,姓赵,是个倔脾气,专跟山里的精怪较劲。有一次,他下套子逮住了只小黄鼬,觉得它灵泛,就跟家里的铜铃串在一块儿,说是‘驯大仙’,能保打猎顺当。” “后来呢?”沈言追问。 “后来啊……”王铁蛋叹了口气,“那年冬天特别冷,雪下了三尺厚,屯子里断了粮,赵猎户带着人进山找吃的,迷了路,困在老林子里,差点冻僵。是一群黄鼬围着他们打转,把他们引到了一处有野果的山洞,才捡回条命。等他们回来,发现赵猎户挂在墙上的铜铃不见了,套黄鼬的绳子也断了——八成是那小黄鼬记着情分,带着族群救了他们。” 沈言这才明白,老黄鼬脖子上的铜铃,竟是这么段渊源。赵猎户的私心,反倒成了人仙相护的契机,说起来倒有几分宿命的味道。 “赵猎户后来咋样了?” “打那以后,他再也不猎黄鼬了,还在老林子里设了个石案,时常摆上些粮食,算是赔罪。”王铁蛋往烟袋里塞了点烟丝,“他临终前说,山里的精怪跟人一样,你敬它一尺,它敬你一丈,别总想着占人家便宜。” 正说着,狗剩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个破铜片,气喘吁吁地喊:“陆安哥,王大叔,你们看我捡到啥了!” 铜片锈迹斑斑,上面还挂着半截断绳,看形状,像是从什么铃铛上掉下来的。沈言接过铜片,指尖拂过上面的纹路,忽然想起老黄鼬脖子上的铜铃——那铃身上,似乎也有一样的花纹。 “这在哪捡的?”沈言问。 “就在老林子里的石案边上,赵爷爷以前摆供品的地方。”狗剩指着后山的方向,“我还看到石案上有新鲜的野果,像是刚摆上的。” 沈言心里一动。看来那老黄鼬不仅记着赵猎户的旧事,还在守着石案,延续着这份默契。他把铜片递给王铁蛋:“你看,是不是赵猎户那铜铃上的?” 王铁蛋眯着眼看了半天,一拍大腿:“可不是嘛!这上面的‘长命锁’纹路,我记得清楚!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能见到这东西。” 沈言把铜片收好:“回头找个绳,系在石案上,也算物归原主。” 傍晚时分,沈言提着半袋玉米,带着狗剩往老林子里走。王铁蛋本想跟着,被他劝住了:“就送点粮食,很快回来。” 走到石案附近,果然闻到一股果香。石案上摆着几颗红彤彤的山果,还带着露水,显然刚放不久。沈言把玉米倒在石案的另一边,又将那片铜片系在石案的缝隙里,对着密林的方向轻声道:“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往后各守边界,互不相扰,便是最好。” 话音刚落,林子里传来一阵细碎的响动,却没见任何身影。沈言知道,老黄鼬在听着。他拉着狗剩,转身往回走,没再回头。 走出没几步,狗剩忽然指着头顶:“陆安哥,你看!” 只见一棵松树的枝桠上,蹲着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正低头看着他们,铜铃在晚风中轻轻摇晃,发出“叮铃”的轻响,像是在回应。沈言对着它点了点头,它也微微歪了歪头,然后纵身一跃,消失在密林中。 “它好像听懂你的话了。”狗剩兴奋地说。 “嗯,”沈言笑了笑,“万物有灵,总能懂的。” 回到屯子,李书记正在晒谷场里组织人扬场,金黄的谷粒在空中划出弧线,落在麻袋里,发出沙沙的声响。见沈言回来,他直起腰喊:“陆安,过来搭把手!” 沈言走过去,接过木锨,帮着扬谷。谷壳被风吹走,留下饱满的谷粒,带着阳光的味道。李书记看着谷堆,感慨道:“今年收成好,多亏了没闹虫害,也没遇上野兽糟蹋,算是托了山神爷的福。” 沈言想起老黄鼬和那片石案,没说话,只是扬谷的动作更稳了些。他忽然明白,所谓的“山神爷”,或许就是这些守护山林的精怪,是人与万物之间那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入秋后的第一场雪来得猝不及防,一夜之间,整个靠山屯就被白雪覆盖,像盖了层厚厚的棉被。沈言早起扫雪,刚打开院门,就看到门口堆着几只肥硕的野兔,皮毛完好,像是特意送来的。 他心里清楚,这是老黄鼬的谢礼。 他把野兔分给屯子里的人家,张寡妇收到野兔时,红着眼圈说:“这准是黄大仙送的,往年冬天缺吃的,总有些小动物自己撞到陷阱里,现在想来,都是它在帮衬咱。”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言和老黄鼬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无声的约定。他不再往老林子深处去,偶尔采草药时,会在石案上留点粮食;而老黄鼬也约束着族群,不再偷屯子里的鸡,甚至会在大雪封山时,送来些猎物,帮衬着度过难关。 有一次,屯子里的孩子进山玩,迷了路,天黑了还没回来,大人们急得满山找。沈言正想用望气术寻找,却看到一只小黄鼬跑到他面前,对着一个方向叫了两声,然后转身就跑。 “跟着它!”沈言喊道。 大家跟着小黄鼬往林子里跑,果然在一处避风的山坳里找到了迷路的孩子,正蜷缩在石头后面哭呢。孩子说,刚才有只“黄毛毛的东西”一直陪着他,还用身子给他暖脚。 回来的路上,沈言看到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蹲在山梁上,远远地望着他们,铜铃在月光下闪着微光。等他们走出林子,再回头时,山梁上的影子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阵风吹过树梢的轻响。 王铁蛋拍着沈言的肩膀,感慨道:“你说这世道怪不怪?人跟精怪,竟然也能处成这样。” 沈言望着远处的山林,轻声道:“本来就该这样。山养人,人护山,精怪守着山,谁也离不了谁。” 冬天的夜晚格外漫长,沈言常常坐在炕边,就着煤油灯看书,怒晴鸡趴在他腿上打盹,铜铃的轻响偶尔会从远山传来,若有若无,像是谁在低声哼唱着古老的歌谣。 他知道,这关外的深山里,藏着太多这样的故事。人与精怪,恩怨纠葛,最终却在这片土地上达成了和解,像老黄鼬脖子上的铜铃,虽有锈迹,却依旧能发出清脆的声响,提醒着彼此——守护,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 窗外的雪还在下,覆盖了山林,覆盖了屯子,却盖不住那份流淌在人与精怪之间的暖意。沈言合上书,摸了摸怀里的黄精珠,珠子温润依旧,像一颗跳动的心脏,连接着红尘烟火,也连接着林海深处的灵韵。 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322章 精怪 关外的林海,像是被时光遗忘的角落。自清末弛禁以来,虽有闯关东的移民踏足,但真正深入腹地的人始终不多。近百年来,这片黑土地以它独有的宽厚,容留了太多在中原难以立足的生灵——不仅有背井离乡的人,更有在山林里修行了千百年的精怪。 这里的精怪,早已不是江南水乡那些温吞的花妖狐魅。关外的风雪锻造出它们剽悍的性子,松涛里藏着熊罴怪的咆哮,雪窝子里卧着千年的白蛇,就连路边的老榆树,都可能在月夜舒展枝桠,化出个满脸皱纹的老者,坐在树桩上抽旱烟。它们遵循着最原始的法则:强者为王,却也默契地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平衡,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老人们常说,民国那阵子,有个闯关东的汉子迷了路,在林子里冻得只剩一口气,是只雪狼精把他拖进山洞,用皮毛给他取暖。汉子醒后,对着狼精磕了三个响头,发誓此生不猎狼。后来那汉子成了猎户,却真的一辈子没碰过狼崽,临终前还叮嘱子孙,遇着狼崽落单,要给口吃的。 这样的故事,在关外的屯子里代代相传。人与精怪,像是共饮一江水的邻居,偶尔隔着篱笆递个眼神,却很少真正撕破脸。那时候的山林,浓密得像化不开的墨,精怪们有足够的地盘休养生息,人类的炊烟,不过是在林边点起的零星灯火,碍不着谁。 但这平衡,是被轰隆隆的火车轮轴碾碎的。 先是铁轨像条钢铁长蛇,一点点啃噬着林海的边缘。接着是伐木工人的斧头,一声声敲碎了千年的寂静。移民越来越多,他们带着开垦的犁铧,带着开山的炸药,带着能把钢铁打穿的火枪,闯进了这片沉睡的土地。 最早感觉到不对劲的,是那些依赖山林生存的精怪。 住在老林深处的熊罴怪,发现自己冬眠的山洞被炸开,里面的蜂蜜被人舀走,连垫在身下的干草都被当成柴火烧了。它怒吼着掀翻了伐木工人的工棚,却在第二天被赶来的护林队用步枪打穿了肩膀。那铁砂子钻进肉里的疼,是它修行了五百年从未尝过的滋味——比天雷劫更尖锐,更蛮横。 白蛇精守着一汪温泉,那是它修炼的根基。可来了群勘探队,硬生生把温泉引去了新建的疗养院,管道铺过的地方,草木都枯了。白蛇精夜里去缠那些管道,想用毒牙咬断,却被管道里流动的热水烫得蜕了层皮。更让它恐惧的是,那些人手里的“铁家伙”(手电筒),一照过来,它就浑身发软,连遁走的力气都没了。 就连最不起眼的山鼠精,也发现储存的松子越来越少。人类的收割机一过,漫山遍野的松树都倒了,它们得跑上几十里地,才能找到半袋能过冬的粮食。有只活了三百年的山鼠精,气不过去偷了农民的玉米,被发现后,活活被铁锹拍死在田埂上——它那点能让玉米粒自己滚进洞的小法术,在人类的农具面前,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精怪们不是没想过反抗。 那年秋天,成百上千只狐狸精趁着月色围攻了新开垦的屯子。它们会幻术,能让人看到最恐惧的景象,当年闯关东的汉子,十个里有八个是被它们吓退的。可现在,屯子里的人掏出了手电筒,强光一扫,幻术就破了;再掏出猎枪,铅弹穿过狐皮的声音,比狐狸的尖啸还刺耳。 领头的狐仙奶奶,修行了八百年,能化出九条尾巴,一口妖气能吹得人当场疯癫。可那天晚上,她刚化出原形,就被一颗子弹打穿了尾巴根。她看着自己雪白的狐毛被血染红,看着子孙们被人用麻袋套住,扔进卡车,要送去城里做皮毛大衣,第一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原来千年道行,在“砰”的一声枪响面前,这么不值钱。 后来,连山里最横的“山君”(老虎精)都栽了。那只老虎精,据说曾跟张作霖的军队交过手,一口能咬断步枪的枪管。可这次,它刚叼走了屯子里的牛,就被人盯上了。来的不是猎户,是穿着军装的士兵,手里拿的也不是猎枪,是机关枪。 哒哒哒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当村民们找到山君的尸体时,那庞大的身躯被打成了筛子,虎皮被完整地剥下来,据说要送去给城里的大官做坐垫。它那颗修炼出灵性的虎胆,被泡在了酒坛里——谁也没注意到,酒坛旁边,有只断了腿的小老虎精,正流着泪,把自己缩成一团,连呜咽都不敢出声。 越来越多的精怪开始往更深的林子退。 它们退过了铁路,退过了公路,退到了地图上都没标记的原始森林里。那里没有电灯,没有枪声,只有永远化不开的雾气和齐腰深的积雪。可就算这样,人类的脚步还是跟着来了。 勘探队的直升机在头顶盘旋,巨大的轰鸣声吓得刚出生的狼崽直哆嗦;钻井机往地下打洞,震得千年老树精都掉叶子;还有那些背着相机的“驴友”,拿着望远镜四处窥探,把精怪们的藏身地当成了探险的目标。 有只修行了千年的白桦树精,亲眼看着自己身边的同伴被电锯锯倒。那些树精们不会动,不会跑,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躯干被切成木板,做成城里人的家具。白桦树精拼命摇晃枝叶,想落下叶子迷瞎人的眼睛,可人家戴着护目镜,根本不在乎。最后,它把自己的树心震碎了——与其被砍成柴火,不如自己了断。 山里的精怪越来越少了。 以前走在林子里,随便踢块石头,都可能惊动藏在底下的蛇精;现在,走一整天,都未必能看到一只开了灵智的兔子。那些能呼风唤雨的大精怪,要么死在了枪口下,要么就彻底隐匿了行踪,再也不敢轻易现身。 只有在最偏远的屯子,还能听到些关于精怪的传说。 说有只黄鼠狼精,以前总偷农民的鸡,现在却帮着看仓库——因为农民给它留了半袋玉米,条件是不许再偷鸡,还要帮着赶老鼠。那黄鼠狼精大概是怕了,真的每天夜里蹲在仓库门口,谁来偷东西,它就放个臭屁把人熏跑。 还有只老刺猬精,活了五百年,能治些小病。以前它总在夜里偷偷去给生病的孩子送草药,现在却敢大白天跑到屯子口,把草药放在医生的窗台上——因为医生答应它,绝不告诉外人它的存在,还会给它留些饼干。 这些精怪,像是被驯服了的野兽,收起了尖牙,藏起了道行,只求在人类的世界边缘,讨个活下去的角落。 有次,沈言去深山采药,在一处瀑布边看到个穿绿衣服的小姑娘,正对着水里的鱼说话。那姑娘的头发是绿色的,脚边还长着青苔——一看就是水里的精怪。沈言没惊动她,只是远远站着,看她用手指在水面划圈,圈里就浮出几条肥美的鱼。 可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小姑娘吓得“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溅起的水花里,沈言看到一条半透明的鱼尾一闪而过。等汽车开走,水面平静了很久,再也没浮出任何东西。 沈言叹了口气,转身往回走。他想起刚到关外时,听老人们说,以前的山林里,精怪和人是能同桌吃饭的。猎人打到了大猎物,会给山神爷(山精所化)留一块最肥的肉;渔民捕到了鱼,会往水里扔几条,算是给河神的供品。 可现在,供品变成了炸药,敬畏变成了征服。那些在山林里修行了千百年的精怪,在火器的轰鸣声中,一步步退回了黑暗的角落,像被遗忘的影子。 沈言不知道这究竟是进步,还是遗憾。他只知道,当他在药箱里整理草药时,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担心有只兔子精跑来偷他的甘草;当他夜里出诊时,再也听不到狐狸在月下唱歌了。 关外的风,还是那么烈,却吹不散空气中的火药味。林海依旧广阔,却越来越安静,安静得只剩下人类的脚步声。那些曾经在林间穿梭的精怪,那些与山林共生的灵性,正在一点点消失,像被大雪覆盖的脚印,终有一天会被彻底抹去。 只有在最深的夜里,偶尔还能听到林子里传来几声微弱的哀鸣,像是谁在哭泣,又像是在告别。沈言知道,那是精怪们在后退,退向更遥远的过去,退向一个人类的火枪还打不到的,只属于它们自己的黄昏。 第323章 残响 沈言在靠山屯住到第十个年头时,长白山的雪线又往下降了些。往年这个时候,林子里总能听到熊瞎子苏醒的低吼,今年却只有风声卷着雪沫子,在光秃秃的树梢间打着旋儿。 他裹紧了棉袄,往老林子里走。手里的猎枪早就成了摆设,枪管上的锈迹能刮下粉末来——这几年,屯子里的年轻人大多去了城里,剩下的老人孩子,连砍柴都只敢在林子边缘打转,更别说打猎了。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他在那处石案前停下。石案上积着薄雪,边缘的裂缝里,还卡着当年那片铜铃残片。沈言扫开雪,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里面是几个刚蒸好的窝头,冒着腾腾的热气。 这是他多年的习惯。每年开春和入冬,都会来这儿放些吃的,像是在赴一场无人知晓的约定。 窝头刚放下没多久,林子里就传来窸窣的响动。沈言没回头,只是望着远处被雾气笼罩的山峦。很快,一只毛色发白的黄鼠狼从树后钻出来,动作比十年前迟缓了不少,后腿似乎还有些跛,正是当年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 它脖子上的铜铃早就没了,大概是在某次躲避猎人时弄丢了。此刻,它警惕地看了沈言一眼,见他没动,才慢慢走到石案前,叼起一个窝头,转身钻进了密林。 沈言笑了笑,转身往回走。他知道,这大概是这片林子里,最后一只还愿意靠近人类的精怪了。 去年冬天,县里组织过一次“清山行动”,说是要清除林子里的“害兽”。来的人穿着迷彩服,拿着麻醉枪和捕兽夹,在林子里搜了半个月。沈言当时跟着去帮忙包扎伤口,亲眼看到他们把一只开了灵智的狐狸精装进铁笼——那狐狸精对着他哀鸣,眼睛里的绝望,和当年被打穿尾巴的狐仙奶奶如出一辙。 后来,那狐狸精被送去了城里的动物园。沈言托去城里办事的人打听,说是关在玻璃笼子里,每天有游客扔香蕉皮,它再也没化过人形,眼神呆滞得像块石头。 “陆安哥,你看这是啥?” 身后传来狗剩的声音。如今的狗剩,已经长成了壮实的小伙子,留着寸头,穿着军绿色的棉袄,是屯子里的民兵队长。他手里拿着个铁夹子,上面夹着只半死的黄鼠狼,毛色灰扑扑的,显然没开灵智。 “刚下的套子,逮着只黄皮子。”狗剩把铁夹子往地上一扔,踢了踢黄鼠狼,“这东西偷鸡,早该收拾了。” 沈言看着那只奄奄一息的黄鼠狼,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放了,天快黑了,它家里说不定还有崽子。” “放了?”狗剩愣了一下,随即挠挠头,“行,听你的。”他解开铁夹子,把黄鼠狼扔到雪地里。那小家伙踉跄了一下,连滚带爬地跑了,很快就没了踪影。 “陆安哥,你就是心太软。”狗剩扛起猎枪,“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县里说了,要保护庄稼,就得除害兽。再说了,这些玩意儿,哪有咱人的命金贵?”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狗剩说的是实话。现在的年轻人,从小听的是“人定胜天”,学的是“科学种田”,哪里还信什么“黄大仙”?在他们眼里,精怪不过是些会捣乱的野兽,杀了也就杀了,没什么可惜的。 回到屯子,沈言看到李书记正指挥着人往卡车上装木头。那些木头都是从林子里伐来的,要送去城里做家具。李书记见了他,喊了声:“陆安,过来搭把手!” 沈言走过去,帮着抬一根粗壮的桦木。木头很重,上面还留着年轮的痕迹,一圈圈,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他忽然想起那只震碎树心的白桦树精,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些木头,能卖不少钱呢。”李书记拍着木头,笑得满脸褶子,“等卖了钱,就给屯子里拉电线,安电灯,以后晚上也能像城里一样亮堂了。” 沈言点点头,没说话。他知道,电灯亮起来的那天,林子里的精怪们,大概又要往更深的地方退了。 夜里,沈言躺在炕上,听着窗外的风声。怒晴鸡已经很老了,羽毛失去了光泽,大多时候都在睡觉,只有听到远处的枪响时,才会勉强抬起头,发出几声沙哑的啼鸣。 沈言摸了摸它的头,轻声道:“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黄大仙了。” 怒晴鸡蹭了蹭他的手心,像是在回应。 过了没多久,县里真的派人来给屯子拉电线了。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立起来,穿过田地,越过山岗,一直通到林边。通电那天,屯子里放了鞭炮,孩子们围着电灯蹦蹦跳跳,大人们举着酒杯庆祝,连最沉默的老人,脸上都带着笑。 只有沈言,站在院子里,望着远处的山林。那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光亮,像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他仿佛能听到,林子里传来无数细碎的脚步声,那是精怪们在撤退,一步一步,往更深、更黑的地方退去。 有天夜里,沈言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又回到了刚到关外的时候,林子里满是精怪,黄大仙在树上荡秋千,白蛇精在溪里吐泡泡,老虎精趴在山岗上晒太阳,树精们在月光下跳着舞……他站在中间,笑着,闹着,像个真正的孩子。 可就在这时,“砰”的一声枪响,梦境碎了。 沈言猛地睁开眼,窗外的电灯亮得刺眼。他摸了摸怀里的黄精珠,珠子还是温润的,却再也感受不到那股淡淡的灵气了。 他知道,有些东西,一旦消失,就再也回不来了。 精怪们退去的林海,很快被新的树木覆盖。人类在那里种上了速生林,一年年地砍,一年年地种,再也长不出能修炼成精的老树。偶尔有迷路的猎人,说在最深的雾里看到过穿黄袄的老头,或者听到过狐狸的歌声,但谁也没当真——那不过是风声,是幻觉,是老人们编的故事。 只有沈言知道,那不是幻觉。 每年开春,他还是会去老林子里的石案前,放几个窝头。有时候,窝头会被野鸟啄食;有时候,会完整地留在那里,被雪埋住。但他还是坚持去,像是在守护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 这天,他又去了石案前。刚放下窝头,就看到林子里跑出一只小黄鼠狼,毛茸茸的,眼睛溜圆,脖子上挂着个用红绳系着的小铜片——像是那只老黄鼬的后代。 小黄鼠狼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叼起窝头,转身跑进了林子。跑了没几步,它回头看了沈言一眼,然后消失在雾气里。 沈言站在原地,看着它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 或许,只要这片林子还在,只要还有人记得那些故事,精怪们就不会真正消失。它们只是藏了起来,藏在雾里,藏在雪下,藏在人类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等着有一天,当枪声停下,当斧头放下,当人类学会了敬畏,再悄悄地走出来。 沈言转身往回走,脚步轻快了不少。阳光穿过树梢,洒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远处的屯子里,传来孩子们的笑声,还有电灯的光芒,温暖而明亮。 他知道,自己大概等不到那一天了。但没关系,总有人会等下去。 就像这片土地上,永远有守林人,永远有记得精怪故事的老人,永远有像小黄鼠狼那样,敢悄悄靠近石案的生灵。 红尘滚滚,林海茫茫。有些相遇,注定要别离;有些守护,却能在时光里,留下永不褪色的余音。 第324章 长白深处 沈言搬进那座古墓时,已经是七十岁的年纪。 不是看上去七十岁——他的面容依旧停留在中年,筑基境的底子让他衰老得极慢,只是头发白了大半,眼角有了细纹,眼神里的沉静像长白山深处的湖水,不起波澜。真正让他觉得“该停下了”的,是心里的那股劲儿。 狗剩的儿子都能打酱油了,李书记早就成了坟头长草的故人,王铁蛋走的时候,拉着他的手说:“陆安,你这人……活得真久。”是啊,活得太久,看着熟悉的人一个个离开,像看着手里的沙一点点漏光,终究是累了。 他选的古墓,在长白山支脉的一处山坳里,是座辽代的贵族墓。早年探墓时偶然发现的,规模不大,却异常坚固,墓道用青石砌成,防潮做得极好,最难得的是,墓室顶部有个天然形成的气孔,能透进微弱的天光和新鲜空气。 “就这儿了。”沈言摸着冰凉的石壁,像是在抚摸老朋友的肩膀。年轻时觉得古墓是藏宝地,是凶险地,如今看来,倒像是个安稳的归宿——与世隔绝,冬暖夏凉,正好用来“作画”。 他说的“作画”,不是挥毫泼墨。是把这辈子的记忆,一点点刻在石壁上。 搬进去的头半年,他在山坳里砍了些松木,做了张石床,铺了厚厚的松针和兽皮,又在墓室角落搭了个灶台,用的是早年留下的铁锅。怒晴鸡早就走了——五年前的一个清晨,它趴在他腿上没再醒来,赤红的羽毛最后褪成了灰白色,他把它埋在了老林子里的石案旁,那是它最爱蹲的地方。 现在陪着他的,只有那只黄精珠,被他用红绳系着,挂在脖子上,贴着心口,像颗不会跳的心脏。 他开始“作画”了。 没有颜料,就用木炭和矿石粉。他的手很稳,年轻时握刀斩煞的力气,如今都用在了指尖的刻刀上。先刻的是四九城的胡同,灰墙灰瓦,门口蹲着石狮子,有穿着长衫的先生匆匆走过,有扎着小辫的丫头追着卖糖人的跑——那是他记忆里最早的人间。 刻完胡同,他对着石壁坐了三天。想不起母亲的模样了,只记得她身上有股淡淡的皂角香,还有临终前塞给他的那块玉佩。他叹了口气,在旁边刻了株玉兰,花瓣层层叠叠,是母亲最爱的花。 接着是瓶山。他刻得极慢,蜈蚣精的复眼要刻出寒光,陈玉楼的毡帽要刻出褶皱,鹧鸪哨的枪法要刻出凌厉——刻到那些并肩作战的画面时,指尖的木炭会微微颤抖,像是又听到了墓里的厮杀声,闻到了硝烟味。 “老陈,老鹧……”他对着石壁轻声念叨,“你们说,后来的人,还会记得这些吗?” 石壁沉默,只有气孔里漏进的风声,呜呜地像在回应。 再往后,是灵隐寺的老和尚,雷峰塔的佛光,黑风口的风雪,归化城的枪声,雁门关的镖车……他像个说书人,把走过的路、遇到的人,一五一十地刻在墙上。没有顺序,想到哪儿刻到哪儿,有时候刻着刻着,天就亮了,灶台上的铁锅凉透了,才想起忘了吃饭。 他的日子变得极简。 早上,天刚亮就起身,踩着露水去山坳外的小溪打水,顺便采些能吃的野菜。他的牙口早就不如从前,吃不了硬东西,就把野菜煮成粥,就着自己腌的咸菜,慢慢喝。 白天就刻石壁。累了,就坐在石床上,摸出黄精珠,对着天光看。珠子里的灵气早就散了,只剩下温润的质地,像块普通的石头,却能让他想起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想起它作揖时笨拙的模样。 晚上,他会点一盏油灯,灯芯是松脂做的,亮得昏黄。他不看书,也不想事,就对着跳动的火苗发呆,直到油尽灯灭,再摸黑躺到石床上,听着墓外的风声入睡。 有次下大雨,墓道入口的泥土被冲垮,差点把洞口堵死。他花了三天时间,一点点把泥土清出去,累得直喘。坐在泥水里,他忽然笑了——年轻时搬山填海都不在话下,如今清个洞口都要歇三回,果然是老了。 他没再刻意运转真气。丹田的气海早就平静得像潭死水,太阴刀气和兵煞之气都成了身体的一部分,不再凌厉,只剩下温和的暖意,能让他在冬天不觉得冷,在生病时快点好。 长生无望,穿越无门。这些早就想明白了。他就像长白山里的一块石头,被风雨磨平了棱角,最终要和这片土地融在一起。 刻到靠山屯时,他停了最久。 他刻了晒谷场的谷堆,王铁蛋的烟袋锅,李书记的补丁衣服,狗剩豁牙的笑,还有张寡妇家飘出的炊烟……刻到那棵老榆树时,他忽然放下了刻刀。 树下该刻个蹲坐的人影,是他自己。可拿起刀,又觉得没必要。在靠山屯的那些年,他早就成了屯子的一部分,像老榆树的根,扎在土里,看不见,却真实存在过。 “这样就好。”他摸了摸石壁上的刻痕,像摸着屯子的土墙。 日子一天天过,石壁上的“画”越来越满。从少年到白头,从繁华到孤寂,像一卷摊开的长轴,记录着一个叫沈言的人,曾在这世上走过一遭。 有天夜里,他被一阵响动惊醒。是盗墓贼——这年头还有人来这种偏僻地方碰运气。他没起身,只是听着外面的动静。盗墓贼用洛阳铲探了半天,骂骂咧咧地走了,大概是觉得这墓太小,没什么油水。 沈言笑了。他们哪里知道,这墓里最珍贵的,不是金银,是一墙的记忆。 又过了十年,他的手开始抖了。 握不住刻刀了,木炭在手里像条泥鳅,刻出的线条歪歪扭扭。他索性不再刻了,每天坐在石床边,对着满墙的“画”发呆,一遍遍地想那些人和事。 想四九城的雪,想瓶山的雾,想灵隐寺的钟声,想靠山屯的月光……想得多了,就觉得那些人好像还在,笑着喊他“小沈”“沈兄弟”“陆安哥”。 他开始不怎么吃东西了,喝口水都觉得费劲。胸口的黄精珠,依旧温润,只是贴在皮肤上,再也暖不透那股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凉。 临终前的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从气孔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小块光斑,像块融化的金子。他躺在石床上,看着满墙的刻痕,忽然觉得,这辈子值了。 见过山,遇过人,守过安宁,尝过红尘。虽没成大道,却也没留遗憾。 他最后摸了摸胸口的黄精珠,像是在跟老黄鼬告别,又像是在跟自己的一生告别。 “就这样……” 声音很轻,像片雪花落在地上。 阳光慢慢移动,光斑爬上石壁,照亮了最开头的那幅胡同画。画里的丫头还在追着卖糖人,先生还在匆匆赶路,一切都停留在最初的模样。 古墓又恢复了寂静,只有风从气孔里穿过,呜呜地响,像是谁在低声诉说着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故事的结尾,沈言化作了长白山的一部分,像他刻在石壁上的那些记忆一样,沉默,却永恒。 第325章 时空错位 头痛欲裂。 沈言在一片颠簸中睁开眼,首先闻到的是混杂着汗味、煤烟味和劣质烟草的气息,耳边是铁轨撞击的“哐当”声,还有此起彼伏的咳嗽与说笑。他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正挤在一节绿皮火车的硬座上,对面坐着两个穿着蓝色工装、胳膊上戴着被看章的年轻人,正唾沫横飞地讨论着“上山下乡”的伟大意义。 “醒了?”一个年轻人拍了拍他的胳膊,语气热情,“沈言同志,刚才还说你呢,怎么一上车就睡,是不是激动得没睡好?” 沈言愣住了。 沈言?这个名字……他已经很久没听过了。自从在长白山的古墓里闭上眼,他以为这个名字会和那些刻在石壁上的记忆一起,永远封存在黑暗里。可现在,有人叫他“沈言”,语气熟稔得像是认识了很久。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白皙,纤细,掌心没有常年握刀留下的厚茧,只有几处书本磨出的薄趼。再摸向脸颊,皮肤光滑,没有皱纹,甚至能感受到年轻人独有的弹性。 这不是他七十岁的样子,也不是他在靠山屯时的模样,倒像是……刚出四九城那几年,还带着青涩的年纪。 “看啥呢?”另一个年轻人递过来一个窝窝头,“快吃点,下了火车还得走几十里地呢。咱要去的靠山屯,据说在长白山边上,老偏了,不多吃点没力气。” 靠山屯?长白山? 沈言的心脏猛地一跳,几乎以为是幻觉。他接过窝窝头,指尖微微颤抖,看向窗外——火车正行驶在一片荒凉的雪原上,远处的树木光秃秃的,像插在地上的枯枝,天地间一片苍茫,和记忆里关外的景象重叠在一起。 “现在是……哪一年?”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 “你睡糊涂啦?”年轻人笑着拍了他一下,“1965年啊!咱响应号召,上山下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日子能忘?” 1965年。 沈言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脑子里像有无数碎片在碰撞。他记得自己在古墓里咽下最后一口气,记得胸口黄精珠的温润,记得满墙的刻痕在黑暗中沉默……可现在,他却坐在1965年的火车上,要去一个叫“靠山屯”的地方,身份是“上山下乡的知青”。 穿越了。 在他早已放弃希望,以为会永远留在长白山深处之后,竟然又一次穿越了。这一次,没有古墓凶煞,没有精怪传说,只有一个全新的身份,和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目的地。 “沈言同志,你以前是城里来的?”旁边一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姑娘好奇地问,“看你细皮嫩肉的,能受得了山里的苦不?” 沈言睁开眼,笑了笑:“应该能,人总得学着适应。” 他确实该适应。两世为人(或许该算三世?),他从四九城的少爷,变成独闯江湖的“陆神刀”,又变成靠山屯里种地的“陆安”,最后在古墓里了此残生。如今重来一次,换个身份,回到相似的地方,或许是命运的某种馈赠,又或许是一场新的考验。 火车在傍晚时分到站,一个临时搭建的小站,只有一个站台,寒风卷着雪沫子,往人脖子里钻。十几个知青背着行李,在带队干部的带领下,踩着没膝的积雪往屯子里走。 沈言跟在队伍后面,看着脚下熟悉的雪地,听着风吹过树林的呼啸声,心里五味杂陈。这条路,他走了太多次,只是以前是牵着马,现在是背着行李;以前是为了躲避尘嚣,现在是响应号召,来到这片土地。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远处终于出现了零星的灯火,像黑夜里的星星。带队干部指着前方:“那就是靠山屯!大家加把劲,到了屯子就能暖和暖和了!” 沈言的心跳又快了几分。 走近了才发现,这个靠山屯,和他记忆里的那个,既相似又不同。土坯房、木栅栏、冒着炊烟的烟囱,是熟悉的模样;但村口挂着的“农业学大寨”的标语,墙上刷着的红色口号,还有偶尔走过的、穿着补丁衣服却精神抖擞的村民,又透着陌生的时代气息。 村口早就有人等着了,为首的是个穿着深蓝色干部服的中年男人,身材高大,脸上带着风霜,眼神却很亮——沈言的呼吸猛地一滞,是李建国!只是比他记忆里年轻了不少,腿上还没有后来的枪伤。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李建国握着带队干部的手,笑得爽朗,“盼星星盼月亮,可把你们这些城里来的文化人盼来了!咱屯子就缺你们这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 知青们被分到了各家暂住。沈言和另外两个男知青一起,被分到了张大爷家——就是那个说过“日子过顺了,谁还琢磨神神叨叨”的张大爷,此刻还不算太老,正忙着往炕洞里添柴,嘴里念叨着:“炕烧热点,让城里来的娃暖和暖和。” 张大爷的老伴早逝,儿子参军去了,家里就他一个人,房子空着,正好住下三个知青。沈言放下行李,看着炕上熟悉的花纹(是张大爷自己编的草席),忽然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娃们,饿了?”张大爷端来三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糊糊,还有一碟咸菜,“家里没啥好东西,先垫垫肚子,明儿让队里杀只鸡,给你们接风。” 另外两个知青显然饿坏了,端起碗就喝,烫得龇牙咧嘴。沈言也端起碗,温热的糊糊滑进喉咙,带着熟悉的玉米香味,和他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张大爷,咱屯子……以前有啥传说不?”沈言状似随意地问。 张大爷愣了一下,挠挠头:“传说?都是些老封建的东西,早没人提了。以前说有黄大仙,现在谁敢说?工作队说了,要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他压低声音,“不过啊,老林子里确实邪乎,去年有个猎户进去,到现在没出来,估计是遇上熊瞎子了。” 沈言点点头,没再问。他知道,这个年代,精怪传说已经成了“封建迷信”,没人敢再提,那些在山林里休养生息的精怪,怕是比以前更难生存了。 夜里,三个知青挤在一张炕上,另外两个很快就睡着了,发出均匀的鼾声。沈言却睁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月光——和他记忆里靠山屯的月光一样,清冷,明亮,洒在雪地上,泛着银白的光。 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没有黄精珠,只有贴身放着的一张照片,是临走时母亲塞给他的,照片上的女人笑得温柔,和他模糊记忆里母亲的模样渐渐重合。 这一次,他不再是为了躲避什么,也不是为了追寻什么大道,只是一个叫沈言的知青,要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没有太阴刀气,没有破阵剑,没有怒晴鸡的陪伴,只有一双手,和一颗经历过沧桑的心。 或许,这样也好。 他可以再看一次靠山屯的春种秋收,可以再听一次李书记爽朗的笑声,可以再尝尝张大爷做的玉米糊糊……这一次,他只是沈言,一个普通的知青,在1965年的长白山脚下,重新体验一次红尘烟火。 窗外的风还在吹,雪粒子打在窗户上,发出沙沙的声响。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不管是命运的玩笑,还是新的开始,他都接下了。 靠山屯,我又回来了。 第326章 知青岁月 沈言在靠山屯的日子,是从磨破三双胶鞋开始的。 1965年的冬天格外冷,雪下得没腰深,地里的活计停了,知青们的任务就是扫雪、积肥、帮各家劈柴。沈言跟着张大爷去劈柴,斧头抡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具年轻的身体远不如当年“陆安”那般有力,劈不了几下就气喘吁吁,虎口发麻。 “歇会儿,城里来的娃,哪干过这粗活。”张大爷夺过他手里的斧头,抡圆了臂膀,“咔嚓”一声,碗口粗的木头就裂成了两半,“这劈柴啊,得用巧劲,光使蛮力不行。” 沈言蹲在旁边,看着张大爷布满老茧的手,心里有些恍惚。当年他教张大爷用太阴刀气缓解老寒腿时,老人也是这样,带着点笨拙的感激。如今换了身份,他成了需要被照顾的那个。 “张大爷,您这手艺,练了多少年?” “打小就劈,不练也会了。”张大爷咧嘴笑,露出缺了颗牙的牙床,“以前闯关东,没柴火烧就得冻着,哪像现在,有队里分的煤,还有你们这些知青帮忙,日子舒坦多了。” 沈言望着远处被雪覆盖的山林,想起当年在林子里追黄鼬、采山参的日子。那时的山林浓密得像块墨,如今却能看到远处新栽的落叶松——是去年林业局组织种的,一行行排得整整齐齐,少了几分野趣,多了几分规整。 开春后,地里的活多了起来。沈言跟着社员们去翻地,手里的锄头磨得手心起泡,晚上躺在炕上,疼得睡不着。同屋的知青小李是部队大院出来的,吃不了苦,夜里总偷偷抹眼泪,念叨着要回城。 “忍忍,”沈言递给小李一块从张大爷那要的猪油,“擦在手上,能好受点。” 小李抹着眼泪:“沈言,你说咱这辈子是不是就耗在这了?我爸妈还等着我回去上大学呢。” 沈言没说话。他知道,未来几年会有怎样的风浪,这些年轻的知青里,有人能回城,有人会留下,有人会在时代的洪流里迷失方向。他能做的,只有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像当年在屯子里种地那样,踏踏实实过日子。 他把当年“陆安”的本事,悄悄用在了新的生活里。 他会用望气术看出哪片土地的肥力足,建议队长往那边多种些土豆;他知道哪种草药能治蚊虫叮咬,在知青点的窗台上种了一排,夏天时帮大家躲过不少罪;他甚至记得老林子里哪处有甜水泉,在队里的水缸快见底时,带着社员们找到新的水源。 这些本事不算惊天动地,却实实在在帮了不少忙。社员们渐渐喜欢上了这个不爱说话却手脚勤快的城里知青,谁家做了好吃的,总会端一碗给他;李书记开会时,也总爱叫上他:“沈言脑子活,让他也出出主意。” 沈言很少提起过去,却总在不经意间,看到熟悉的影子。 他看到王铁蛋的儿子王建军,像当年的王铁蛋一样,扛着猎枪往林子里跑,只是枪膛里装的不再是铁砂,而是生产队发的子弹,用来驱赶糟蹋庄稼的野猪;他看到张寡妇的女儿小花,梳着两条小辫,在晒谷场里追鸡,和当年的狗剩一模一样;甚至连屯子东头那棵老榆树,都还像记忆里那样,枝繁叶茂,夏天时能遮住半片院子。 唯一不同的,是林子里的精怪。 有次沈言跟着王建军去巡山,走到当年那处石案附近,望气术扫过,只看到一片死寂——没有黄气,没有灵动的影子,只有风吹过空石案的呜咽。王建军告诉他:“前几年工作队来清山,说这里藏着‘封建迷信’的东西,把石案都砸了,现在就剩个土堆。” 沈言心里像被什么堵住了。他蹲在石案的残骸旁,摸了摸地上的碎石,当年系铜铃残片的缝隙还在,只是里面灌满了泥土。他知道,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还有它的子孙,大概早就不在了。 “这地方邪乎,少来。”王建军拉了他一把,“去年有个知青不信邪,非要来这探险,结果摔断了腿,回城了。” 沈言点点头,跟着王建军往回走。阳光穿过树梢,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忽然想起当年小黄鼬叼着窝头跑远的背影,心里一阵发酸。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哪怕重来一次,也回不到最初的模样。 夏天的夜晚,知青点的煤油灯总是亮到很晚。沈言坐在灯下,给家里写信——信里不说苦,只说屯子里的玉米长势好,说社员们待他亲,说自己学会了劈柴、种地,像个真正的庄稼人。 写完信,他会拿出藏在枕头下的一个小本子,用炭笔在上面画画。画张大爷劈柴的样子,画李书记在会上讲话的神情,画小花追鸡的背影……画得最多的,是那片被雪覆盖的山林,只是画里总留着一块空白,像是在等什么。 同屋的知青问他:“沈言,你总画这林子干啥?有啥好看的?” 沈言笑了笑:“看久了,就觉得亲。” 他确实觉得亲。这片山林,见证了他的衰老与死亡,又见证了他的新生。不管是“陆安”还是“沈言”,他的根似乎都扎在了这里,扎在这黑土地里,扎在这炊烟里,扎在这些平凡而坚韧的人身上。 秋收时节,屯子里一片忙碌。金黄的玉米堆成了山,高粱红得像火,沈言跟着社员们在地里掰玉米,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黑土地里,瞬间就被吸收了。 “沈言同志,你这农活,快赶上老社员了!”李书记拍着他的肩膀,笑得满脸褶子,“今年秋收评比,咱屯子准能拿第一!” 沈言擦了擦汗,望着眼前丰收的景象,心里一片踏实。他想起当年在古墓里刻下的那些画面,想起自己对“圆满”的理解——原来圆满从来都不是长生不死,不是飞天遁地,而是能在一片土地上,春种秋收,看炊烟升起,听鸡鸣犬吠,和身边的人一起,把日子过成该有的样子。 晚上,队里杀了猪,在晒谷场摆了几桌酒席,庆祝丰收。社员们喝着自家酿的米酒,唱着革命歌曲,知青们也跟着起哄,气氛热烈得像要把屋顶掀了。 沈言坐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热闹,忽然觉得眼眶发热。他想起很多年前,也是在这样的夜晚,他坐在李书记家的炕头上,喝着狍子肉炖的汤,听着老人讲抗联的故事;想起自己在古墓里,对着满墙的刻痕,怀念这些人间烟火。 “沈言,喝一个!”王建军端着酒碗走过来,“别总闷着,咱屯子能有今天的收成,你功不可没!” 沈言接过酒碗,和王建军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米酒的辛辣混着甜味,在喉咙里烧得暖暖的。 “明年,咱再多种些豆子。”他笑着说,“我知道哪片地适合种豆子。” “好!听你的!”王建军咧着嘴笑,露出和他爹一样憨厚的表情。 月光洒在晒谷场上,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沈言望着远处的山林,那里黑漆漆的,没有精怪的影子,却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像是在为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轻轻唱着歌谣。 他知道,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会有风雨,会有波折,但只要这片土地还在,只要这些人还在,日子就总能过下去。 这一次,他不再是过客,不是来“沾沾人气”的修行者,只是沈言,一个扎根在靠山屯的知青,要和这里的人一起,把日子过成诗,过成画,过成岁月里最温暖的模样。 红尘未尽,新篇正开。长白山脚下的风,带着熟悉的气息,吹向了更远的未来。 第327章 岁月织网 1968年的春天,靠山屯的河冰刚化透,沈言就跟着社员们去平整土地。冻土被犁铧翻起,带着股湿润的腥气,混着刚冒头的草芽香,在风里弥漫开来。他扶着犁杖,跟着牛的步子慢慢走,额头上的汗珠子滚进眼里,涩得他眯起了眼。 “沈言,歇会儿!”李书记在田埂上喊,手里举着个粗瓷大碗,“你嫂子刚熬的绿豆汤,解解渴!” 沈言停下犁杖,抹了把脸,走到田埂上接过碗。绿豆汤熬得稠稠的,放了点糖精,甜丝丝的,顺着喉咙滑下去,把一身的燥热都压下去了。他看着田里忙碌的身影——王建军在吆喝着牛,张大爷在弯腰捡石头,小花已经长成半大姑娘,正帮着撒种子,动作麻利得像模像样。 这三年,屯子像棵慢慢扎根的树,长出了新的枝丫。知青点又来了几个年轻面孔,小李前年回城了,临走时抱着沈言哭了半宿,说这辈子都忘不了靠山屯的玉米糊糊;沈言成了知青里的“老资格”,队里让他带着新知青学农活,他教得耐心,年轻人也服他。 他的望气术用得越来越“生活化”。看天能知阴晴,帮队里躲过几次冰雹;看牲口能辨病弱,谁家的猪不爱吃食,找他去瞅一眼,总能说出个一二三;甚至看人的气色,能知道谁夜里没睡好,谁藏着心事——这些本事不显眼,却像春雨似的,慢慢融进了屯子的日子里。 有次,新知青小周不小心把队里的种子撒进了冷水里,急得直掉眼泪。那是队里留的稻种,浸了冷水怕是要坏。沈言过来瞅了瞅,没多说,只是把种子捞出来,摊在向阳的石板上,又找来些干稻草盖在上面。 “这样能行吗?”小周抽着鼻子问。 “试试。”沈言蹲在旁边,用手轻轻拨弄着种子,指尖的太阴真气若有若无地流转——这是他这几年慢慢找回的一点本事,微弱得像烛火,却足够让种子里的水汽快点散去,“明天再看看。” 第二天一早,种子果然没坏,还透着点湿润的生气。小周又惊又喜,缠着问他咋知道这么做,沈言只说是听张大爷说的土法子,没提真气的事。在这个年代,“特异功能”是犯忌讳的,他懂。 夏天的暴雨来得急。那天傍晚,乌云压得很低,雷声在山坳里滚来滚去,眼看就要下大雨。队里的麦垛还在场上没来得及盖,社员们急得团团转。沈言抬头看了看天,对李书记说:“雨得半个时辰才下来,够盖麦垛的。” “你咋知道?”李书记皱着眉,“这乌云看着邪乎,说下就下。” “看云的走向。”沈言指着天边,“这云走得慢,憋着劲呢,一时半会儿下不来。” 李书记将信将疑,但还是组织社员们赶紧盖麦垛。果然,等大家用塑料布把麦垛盖得严严实实,雨点才“噼里啪啦”地砸下来,砸在塑料布上,像打鼓似的。 “沈言,你这眼睛可真毒!”李书记抹着脸上的雨水,笑得欣慰,“要是麦垛湿了,今年冬天大家就得喝稀的!” 沈言只是笑。他哪是看云,是望气术看到了雨气的轨迹,知道它还在几里外徘徊。这些在过去看来微不足道的小本事,如今却成了守护屯子安稳的底气。 他还是常去林子里,只是不再往深处走。大多时候是帮队里采草药,或者跟着王建军去看看山林的火情。林子里比以前更安静了,偶尔能看到几只野兔、山鸡,却再没见过开了灵智的精怪。王建军说,去年县里组织过一次“灭害行动”,把林子里的野兽清了不少,说是“保护庄稼,消除隐患”。 沈言听着,没说话。他知道,这是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总会碾碎些什么。就像当年的精怪斗不过火器,如今的山林也挡不住人类的脚步。他能做的,只是在路过那处石案残骸时,悄悄放下一把刚采的野菜——算是替那只老黄鼬,给这片土地留点念想。 秋天打场的时候,沈言在谷堆里捡到一只受伤的小狐狸。小家伙后腿被夹子夹过,瘸着腿,看见人就缩成一团,眼里满是惊恐。沈言把它抱回知青点,用草药给它敷了伤,又弄了点玉米糊糊喂它。 小周看见了,吓得躲得老远:“沈言,你咋把这东西往回带?狐狸邪性得很!” “就是只小畜生,懂啥邪性。”沈言摸了摸小狐狸的头,小家伙抖了抖,却没咬他,“等它伤好了,就放它回林子。” 他养了小狐狸半个月。每天给它换药、喂食,看着它从怯生生的样子,变得敢用脑袋蹭他的手心。伤好那天,沈言把它带到林边,轻轻放在地上:“回去,别再被夹子夹到了。” 小狐狸愣了愣,看了看沈言,又看了看林子,忽然转身跑进了树林,跑了几步,还回头望了他一眼,然后消失在树影里。 沈言站在原地,望着它消失的方向,心里忽然暖暖的。或许,精怪是没了,但生灵的情义还在,就像这只小狐狸,懂得谁对它好。 冬天农闲时,屯子里会组织学习。社员们坐在队部的炕头上,听李书记读报纸,学文件。沈言识的字多,常被请去给大家念文章,他的声音平稳、清晰,带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连最调皮的孩子都能安静地听着。 念完报纸,大家会凑在一起唠家常。张大爷说他儿子从部队寄了照片回来,穿着军装,精神得很;王建军说他相了个邻村的姑娘,开春就要办事了;小花说她想跟沈言学认字,以后也能读报纸、写家信。 “想学,我教你。”沈言笑着答应。 于是,每个晚上,知青点的煤油灯旁,除了沈言写信的身影,又多了个埋头写字的小姑娘。小花学得认真,一笔一划,写得歪歪扭扭,却透着股韧劲。沈言在旁边看着,想起当年教狗剩算数的日子,时光仿佛打了个转,又回到了原点。 除夕夜,沈言没去别人家凑热闹,一个人坐在知青点的炕头,看着窗外的烟花。烟花在黑夜里炸开,亮得耀眼,映得雪地上一片通红。他从怀里摸出母亲的照片,照片边缘已经有些磨损,上面的笑容却依旧温柔。 “妈,我在这儿挺好的。”他轻声说,“屯子里的人都好,吃得饱,穿得暖,您别惦记。” 远处传来阵阵鞭炮声,还有孩子们的欢笑声。沈言把照片小心地揣回怀里,往灶膛里添了把柴,锅里的饺子快熟了,冒着腾腾的热气,是张大爷刚才送来的,白菜猪肉馅的,香得很。 他知道,自己大概是回不去四九城了,至少现在不想回去。这片土地,这些人,已经成了他生命里的一部分,像炕头的温度,像锅里的饺子,平淡,却离不开。 窗外的烟花还在放,一朵接一朵,照亮了靠山屯的夜空,也照亮了沈言眼底的平静。他想起在长白山古墓里的最后时光,想起那些刻在石壁上的记忆,忽然明白,所谓的圆满,从来都不是停留在过去,而是活在当下——活在每一次日出而作的勤恳里,活在每一次邻里互助的温暖里,活在每一个平凡却踏实的日子里。 新的一年,就要来了。沈言盛起饺子,热气模糊了他的眼镜片,却挡不住嘴角的笑意。 日子还长,路还远,他会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下去。 第328章 扎根 1972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西伯利亚的寒流卷着鹅毛大雪,把靠山屯裹得严严实实,屋檐下的冰棱结得有胳膊粗,踩在雪地上,咯吱声能传出去老远。 沈言裹着件打了好几块补丁的棉袄,正帮着王建军加固猪圈。猪圈的顶棚被雪压塌了一角,再不修好,里面的几头小猪崽子怕是要冻坏。王建军抡着锤子钉木板,沈言在旁边递钉子,呼出的白气很快就在眉毛上结了霜。 “沈言,你说这雪啥时候能停?”王建军抹了把脸上的雪,“再下下去,山路都得封死,供销社的盐怕是送不过来了。” 沈言抬头看了看天,铅灰色的云层低得像要压下来:“估计还得下两天,不过雪量大,化了之后明年地里墒情好,庄稼能长壮实。” “你这心可真宽。”王建军笑了,“也就你,能从这鬼天气里看出好来。” 沈言也笑了。在屯子待了七年,他早就学会了在艰难里找盼头。就像当年在古墓里,明知长生无望,却还是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如今顶着风雪修猪圈,心里想的也是开春后小猪崽子胖乎乎的模样。 雪果然下了两天两夜。等天晴了,通往外面的路彻底被封死,屯子里的盐真的见底了。李书记急得在队部转圈圈,最后一拍大腿:“只能去县里求援了!谁去?” “我去!”王建军第一个站出来,“我熟悉路,以前跟着我爹在雪地里打猎,闭着眼睛都能走。” “我也去。”沈言开口,“多个人多个照应,我识得草药,万一遇到啥情况能应付。” 李书记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行,你们俩结伴去,路上小心,带够干粮和炭火,实在不行就回来,别硬撑。” 第二天一早,沈言和王建军就出发了。两人踩着没腰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县城走,脚下的雪被踩得咯吱响,像是在给他们加油。沈言背着药篓,里面装着干粮、炭火和应急的草药,王建军则扛着把铁锹,用来开路和防备野兽。 走了约莫半天,两人在一处山坳里歇脚。王建军掏出窝头,就着雪啃了起来:“沈言,你说咱能走到县城不?我咋觉得这雪比往年深多了。” 沈言没说话,只是从怀里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两粒黑色的药丸,递给王建军一粒:“吃了,能抗寒。”这是他用林子里的艾草和生姜,配上微弱的真气炼制的,算不上什么灵丹,却能让人身上暖和些。 王建军也不矫情,接过来就咽了下去,没多久就觉得肚子里暖洋洋的,连带着手脚都有了力气:“你这玩意儿真管用!比我爹的烧酒还顶事!” 又走了两天,两人终于看到了县城的影子。可就在这时,王建军不小心踩空,掉进了一个被雪掩盖的陷阱,脚踝被崴得红肿,疼得站不起来。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县城叫人。”沈言把炭火和干粮留给王建军,又在他身边堆了些树枝挡风,“千万别睡着,我很快就回来。” 沈言一口气跑到县城,找到供销社和武装部,说明了情况。很快,就有辆拖拉机载着人跟着他往回赶。等把王建军救上来时,他的脸都冻得发紫,却还笑着说:“多亏了你,沈言,不然我这小命就得交代在这儿了。” 供销社的王主任听说了他们的事,特意多给了屯子两袋盐,还塞给沈言一瓶烧酒:“沈知青,你们屯子不容易,这酒你拿着,给王建军擦擦伤。” 往回走的路上,坐在拖拉机里,沈言看着窗外飞逝的雪景,心里有些感慨。七年前,他刚到屯子时,还是个连劈柴都费劲的城里知青;如今,却能在风雪里救人,能为屯子的生计奔走——这片黑土地,真的把他磨成了另一个人。 回到屯子,王建军养伤的日子里,沈言就帮着他家干活。王建军的媳妇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沈言就帮着挑水、劈柴、喂猪,把里里外外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言,你真是个好人。”王建军的媳妇红着眼圈说,“等孩子生下来,认你当干爹。” 沈言笑着应了。他看着王建军媳妇肚子里的新生命,想起当年在靠山屯接生的那个孩子,想起那些在岁月里来了又走的人,忽然觉得,生命的延续,或许就是对时光最好的回应。 开春后,政策有了些松动,开始有知青回城的消息。新知青们人心惶惶,都在托关系、找门路,想离开这偏远的屯子。小周也托人捎了信,说他爸妈正在给他办回城手续。 “沈言,你不回去吗?”小周收拾行李时问他,“你爸妈在城里,肯定也盼着你回去呢。” 沈言摇摇头:“再说,现在队里离不开人。” 他不是不想回去。夜深人静时,他也会想起四九城的胡同,想起母亲的笑容。可他更放不下靠山屯——张大爷年纪大了,地里的活计越来越吃力;李书记的腿疾犯了,走路都得拄拐杖;小花已经成了队里的记分员,总缠着他问外面的事……他要是走了,这些人怎么办? “其实我也不想走。”小周叹了口气,“在这儿待了三年,跟家一样,可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总不能让他们老等着。” 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常回来看看。” 小周走的那天,屯子里的人都去送了。小花哭得像个泪人,拉着小周的手说:“周哥,你一定要回来,我把你教我的字都练熟了,到时候写给你看。” 小周抹着眼泪,点了点头,上了拖拉机。拖拉机突突地开走,扬起一路尘土,直到看不见了,大家才慢慢往回走。 李书记拍了拍沈言的背:“留下的,都是能扎根的。” 沈言望着拖拉机消失的方向,心里忽然很平静。他知道,自己大概是不会回城了。他的根,早就深深扎进了这片黑土地里,和这里的人、这里的山、这里的水,紧紧连在了一起。 这年秋天,王建军的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真的认了沈言当干爹。孩子满月那天,屯子里摆了酒席,沈言抱着襁褓里的婴儿,小家伙攥着他的手指,眼睛亮晶晶的,像极了靠山屯的星星。 “就叫‘念安’。”沈言说,“思念的念,平安的安。” 王建军拍着大腿:“好名字!就叫念安!盼着他这辈子平平安安,也别忘了咱屯子的好!” 酒过三巡,李书记拉着沈言的手,喝得满脸通红:“沈言,我知道你是有大本事的人,委屈你在这屯子里了。” “不委屈。”沈言举起酒杯,和李书记碰了一下,“能在这儿,是我的福气。” 他说的是真心话。这七年,他没斩过妖,没除过魔,没探过古墓,只做了些种地、劈柴、帮人接生、风雪里送盐的小事。可就是这些小事,让他觉得比任何修行都踏实,比任何大道都圆满。 窗外的月光,还是和很多年前一样,洒满了靠山屯的屋顶,温柔得像一层纱。沈言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儿,听着屯子里传来的笑声和狗吠,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不管是沈言还是陆安,不管是在古墓里还是在屯子里,终究是没白活。 岁月像张网,把他和这片土地、这些人,紧紧网在了一起。而他,愿意在这张网里,守着日出日落,守着春种秋收,守着这份寻常日子里的真真切切,直到老去,直到和这片黑土地融为一体。 这,或许就是他穿越几世,最终寻到的归宿。 第329章 归途 1977年的夏天,空气里弥漫着不一样的气息。收音机里天天播报着“恢复高考”的消息,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湖面,在靠山屯激起层层涟漪。 小花拿着报纸,跑到知青点找沈言,眼睛亮得像星星:“沈言哥,你看!能考大学了!你肯定能考上,你学问那么好!” 沈言接过报纸,指尖抚过“恢复高考”四个字,心里泛起一阵波澜。他想起四九城的学堂,想起母亲盼他考功名的眼神,那些尘封的记忆像老电影一样在眼前闪过。 “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考啥。”他笑了笑,把报纸还给小花,“你年轻,该试试。” “我?”小花脸一红,低下头,“我才识几个字,哪能行。” “咋不行?”沈言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教你,从现在开始学,肯定来得及。” 从那天起,知青点的煤油灯亮得更晚了。沈言把自己带来的课本都找了出来,有《数理化通解》,有《文学史》,还有几本翻得卷了边的诗集。他白天跟着社员们下地,晚上就教小花和几个年轻社员读书写字。 张大爷拄着拐杖来看过几次,蹲在门口,嗒着旱烟袋,看着灯下认真学习的年轻人,笑着对沈言说:“还是你们文化人有远见,咱屯子啊,是该出几个大学生了。” 沈言只是笑。他教他们读书,不是为了让他们离开,而是希望他们能有更多选择——可以留在屯子,用知识把土地种得更好;也可以走出大山,看看更广阔的世界。就像当年的他,从四九城走到关外,最终在这片土地找到归宿,选择从来没有对错,重要的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冬天来临前,小花真的报了名。去县城考试那天,全屯子的人都来送她,李书记把自己舍不得穿的蓝布褂子给她披上,张大爷塞给她两个煮鸡蛋,王建军的儿子念安拽着她的衣角,奶声奶气地说:“花姐姐,考个大红花回来。” 小花红着眼圈,一一应着,最后走到沈言面前:“沈言哥,我要是考不上……” “考不上也没关系。”沈言递给她一个布包,里面是几本笔记,“这是我整理的重点,拿着路上看。记住,尽力就好。” 小花点点头,接过布包,转身踏上了去县城的路。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雪地里,沈言心里忽然有些空落落的,又有些欣慰——这孩子,像当年的自己一样,要去闯世界了。 考试结果出来那天,邮递员骑着自行车,在屯子口就喊开了:“小花!考上了!省师范大学!” 全屯子都沸腾了。小花拿着录取通知书,哭得稀里哗啦,跪在李书记和张大爷面前,磕了三个响头:“谢谢叔,谢谢大爷,谢谢沈言哥,谢谢大家伙……” 沈言站在人群里,看着喜极而泣的小花,心里比自己考上还高兴。他想起当年在古墓里刻下的靠山屯,想起那些平凡的身影,如今,这片土地终于送出了自己的孩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开春后,小花去省城上学了。临走前,她把沈言教她的笔记都留给了屯子里的年轻人,说:“你们也好好学习,以后也考出去,或者留在屯子,把咱这儿建设得更好。” 沈言送她到火车站,看着火车开走,心里忽然明白,所谓传承,不是把人捆在土地上,而是把知识、把希望传下去,让这片土地永远有新生的力量。 这之后,沈言成了屯子里的“先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来找他学习,他把知青点改成了“夜校”,晚上点灯授课,从识字到算数,从农业技术到外面的新闻,只要大家想学,他都倾囊相授。 他的望气术,也成了“教学工具”。教大家看土壤的颜色辨别肥力,看云彩的形状预测天气,看庄稼的长势判断病虫害——这些在过去看来“玄乎”的本事,如今都成了实实在在的学问,帮着屯子增产增收。 1980年,包产到户的政策传到了靠山屯。社员们分到了土地,脸上的笑容比秋收时还灿烂。王建军扛着锄头,在自己的地里转来转去,像看宝贝似的:“沈言,这下好了,自己的地自己种,多收了都是自己的!” 沈言也分到了一块地,就在当年他种过土豆的那片山坡上。他没像别人那样急于开荒,而是先请县里的农技员来看了土壤,又根据望气术判断的风水走向,决定种果树——他知道,这片山坡的光照和湿度,最适合种苹果。 “种苹果?那得等好几年才能结果啊。”张大爷不理解,“不如种玉米,当年就能见收成。” “大爷,眼光得放长远点。”沈言笑着说,“等果树挂果了,能卖钱,比种玉米划算。再说了,咱屯子环境好,结出的苹果肯定甜。” 他真的种起了果树。从育苗到嫁接,从施肥到剪枝,样样亲力亲为。王建军和几个年轻社员看着稀奇,也跟着他种了几亩。沈言把自己从农技书上看来的知识,结合望气术观察到的果树“气色”,总结出一套种植方法,教给大家。 三年后,苹果真的挂果了。红彤彤的苹果挂满枝头,甜得能齁死人。县里的收购商来了,看着满山坡的苹果,眼睛都直了,当场就签了合同,价格给得比别处高不少。 “沈言,你可真神了!”王建军数着手里的钱,笑得合不拢嘴,“这比种三年玉米挣得还多!” 沈言看着满山坡的红苹果,心里一片踏实。这片土地,终于用另一种方式,回报了他的付出。 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屯子里盖起了砖瓦房,通了电,有了电视机,甚至有人买了摩托车,突突地在屯子口转来转去,像当年的拖拉机一样新鲜。 李书记年纪大了,卸了职,在家含饴弄孙。张大爷走了,走的时候很安详,手里还攥着沈言给他刻的小木头人——那是他照着张大爷的样子刻的,陪了老人最后几年。 沈言也老了。头发全白了,背有点驼,走路也慢了,但眼睛依旧清亮,像长白山深处的泉水。他不再下地干活,把果园交给了王建军的儿子念安打理,自己则在“夜校”里教孩子们读书,或者坐在门口的老榆树下,听着屯子里的欢声笑语,晒晒太阳。 有次,小花带着丈夫和孩子回来探亲。她成了城里的老师,穿着时髦的连衣裙,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却还是会挽着沈言的胳膊,像小时候那样撒娇:“沈言哥,我给你带了城里的点心,你尝尝。” 沈言看着她身边活泼的孩子,又看了看远处正在果园里忙碌的念安,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就像这老榆树,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本事,却在这片土地上,守着岁月,看着花开结果,看着一代又一代人长大,这就够了。 1990年的秋天,沈言坐在老榆树下,晒着太阳,手里拿着一本翻旧的诗集。念安跑过来,手里捧着个红苹果:“沈爷爷,您尝尝,今年的苹果特别甜。” 沈言接过苹果,咬了一口,甜汁顺着嘴角流下来,甜到了心里。他望着远处的长白山,山顶的雪像白帽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山脚下,靠山屯的炊烟袅袅升起,和当年他第一次来时一模一样,却又处处透着新的生机。 他想起了四九城的雪,瓶山的雾,灵隐寺的钟,古墓里的刻痕……那些遥远的记忆,像电影的序幕,而眼前的一切,才是真正的正片——平凡,温暖,充满烟火气。 或许,他永远也回不去了,也永远不会再穿越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过牵挂,有过付出,有过收获,有过归宿。 夕阳西下,把沈言的影子拉得很长,和老榆树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一幅安静的画。远处传来孩子们的笑声,还有果园里传来的歌声,温柔地缠绕在靠山屯的上空。 沈言闭上眼睛,嘴角带着微笑。 这人间,真好。 这归途,值得。 第330章 回望 迈入新世纪的靠山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藏在长白山褶皱里的穷屯子。柏油路通到了村口,太阳能路灯在夜里亮如白昼,年轻人开着小轿车进进出出,后备箱里装着城里的稀罕物,也拉走山里的土特产。 沈言的头发白得像雪,脸上的皱纹深如刀刻,但腰杆依旧挺得笔直。他不再住知青点,王建军在自家旁边盖了两间砖瓦房,执意让他搬过去住:“沈叔,您为屯子操劳一辈子,该享享清福了,跟我们搭个伴,热热闹闹的。” 房子不大,却收拾得窗明几净。窗台上摆着小花每年寄来的兰花,墙角堆着念安送来的柴火,炕头的木箱里,整整齐齐叠着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还有一本泛黄的相册——里面贴着他和屯子人的合影,有王建军结婚时的热闹,有小花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泪水,有念安满月时的红脸蛋,每一张都带着岁月的温度。 每天清晨,沈言都会拄着念安给他做的木拐杖,去村头的老榆树下坐坐。树比以前更粗了,枝桠伸展着,像一双温柔的手,拢着整个屯子。他看着年轻人骑着电动车去果园,看着孩子们背着书包去村小,看着卖菜的三轮车慢悠悠驶过,心里就像揣着个暖炉,热烘烘的。 “沈大爷,又来晒太阳啦?”卖豆腐的老张经过,笑着递过来一块热豆腐,“刚出锅的,您尝尝。” 沈言接过来,笑着道谢。豆腐的热气熏得他眼睛有些湿润,想起刚到屯子时,张大爷给他端来的玉米糊糊,也是这样熨帖人心。 他的望气术早已成了“本能”。看一眼果园的方向,就知道今年的苹果能丰收;瞅一眼谁家的屋顶,就知道这家人日子过得顺不顺;甚至听一声鸡叫,都能判断出天气的好坏。这些本事没人觉得稀奇,大家只当是“沈大爷”年纪大了,有经验。 有次,县里来考察的干部听说了他的“本事”,想请他去做农业顾问,沈言摆摆手拒绝了:“我这把老骨头,离不得这片土,去了城里,反而不灵了。” 干部不解,王建军在一旁笑着解释:“沈叔啊,他的心跟咱屯子的地长在一块儿了,挪不动喽。” 沈言确实挪不动了。他的根太深,早已和这片土地盘根错节。春天,他会去果园里看看果树抽芽,用布满皱纹的手轻轻抚摸嫩绿的枝桠,像在跟老朋友打招呼;秋天,他会坐在晒谷场边,看着金黄的玉米堆成山,听着脱粒机的轰鸣,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小花成了省城有名的特级教师,每年寒暑假都会带着全家回来。她的孩子已经上了大学,跟当年的小花一样,对屯子的一切都充满好奇,总缠着沈言问过去的故事。 “姥爷,您年轻的时候,真的在雪地里走了三天去县城买盐吗?”孩子啃着苹果,眼睛亮晶晶的。 沈言笑了,摸了摸孩子的头:“不光买盐,还救了你王爷爷呢。” 小花坐在旁边,给沈言削着苹果,听着他讲过去的事,眼眶微微发红:“沈叔,当年要是没有您,我哪能走出大山。” “是你自己争气。”沈言接过苹果,“屯子飞出金凤凰,是好事。”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屯子的“恩人”。他只是恰好路过,恰好留下,恰好和这里的人一起,把日子一天天过了下去。就像老榆树从不邀功,却默默为屯子遮风挡雨,他做的,也不过是一棵树该做的事。 2010年的冬天,沈言生了一场病。起初只是咳嗽,后来渐渐喘不上气,县里的医生来看过,摇着头说:“年纪大了,器官都衰竭了,准备后事。” 王建军和小花都急坏了,把城里最好的医生请到屯子,可沈言自己心里清楚,时候到了。他这一生,不算短了,该见的见了,该做的做了,没什么遗憾。 他让王建军把他扶到炕上,靠在被褥上,看着窗外飘起的雪花。雪花落在老榆树上,像给树盖了层白棉被,远远望去,安静得像幅画。 “建军,”他喘着气说,“我那点存款,都给村小,给孩子们买点书。” “沈叔,您别说胡话,您会好起来的。”王建军红着眼圈,握住他的手。 “我知道自己的身子。”沈言笑了笑,“还有,我那间老屋,改成个小书屋,把我那些书都放进去,孩子们没事可以去看看。” “我记住了,沈叔。” 小花也来了,握着他的另一只手,眼泪掉在他的手背上,滚烫滚烫的:“沈叔,您再等等,明年苹果熟了,我带您去果园看看,今年的苹果特别大……” 沈言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只发出一阵轻轻的喘息。他的目光越过人群,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景象——四九城的胡同,瓶山的迷雾,灵隐寺的钟声,古墓里的刻痕,还有靠山屯的雪,靠山屯的人,靠山屯的烟火…… 这些画面像潮水般涌来,最后都定格在老榆树下的阳光里,温暖而明亮。 他最后看了一眼窗外的雪,嘴角带着微笑,慢慢闭上了眼睛。 沈言走的那天,靠山屯的雪下得特别大。全屯子的人都来送他,有头发花白的老人,有抱着孩子的年轻人,有刚放学的学生,大家排着队,默默地往他家院子里走,像是在跟一位老朋友告别。 小花按照他的遗愿,把他葬在了老榆树下。没有立碑,只在坟前种了棵苹果树,是当年他亲手嫁接的那棵的幼苗。 第二年春天,苹果树苗抽出了嫩绿的芽。老榆树也抽出了新枝,枝桠在风中轻轻摇晃,像是在哼着一首古老的歌谣。 王建军在沈言住过的老屋里,整理出了一箱子东西。除了书和笔记,还有一个用红绳系着的小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颗温润的黄玉珠,还有半片锈迹斑斑的铜铃残片。 “这是啥?”念安好奇地问。 王建军拿着黄玉珠,对着光看了看,忽然想起小时候听爷爷说过的“黄大仙”的故事,心里一动。他把珠子和铜铃残片小心地收好,放进沈言留下的木箱里,和那些旧照片、旧衣服放在一起。 或许,有些故事,不必说透;有些人,不必刻碑,只要记得,就永远活着。 又过了很多年,靠山屯成了远近闻名的苹果之乡。每到秋天,红彤彤的苹果挂满枝头,来采摘的游客络绎不绝。孩子们在老榆树下追逐打闹,老人坐在树下讲过去的故事,总会提到一个叫沈言的知青——他教会了屯子人种苹果,教会了孩子们读书,也教会了大家,日子不管多难,只要踏踏实实地过,总能过出甜来。 有个扎着小辫的小姑娘,指着沈言坟前的苹果树问:“爷爷,这棵树是谁种的呀?” 老人笑着说:“是一位姓沈的爷爷种的,他呀,把一辈子都留在咱屯子了。”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伸手摘下一个红苹果,咬了一大口,甜汁顺着嘴角流下来,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阳光透过老榆树的枝叶,洒在苹果树上,洒在小姑娘的笑脸上,也洒在靠山屯的每一个角落,温暖而明亮,像沈言从未离开过。 他要的不多,不过是一方水土,一群亲人,一段踏实的岁月。 而这片土地,终究给了他最好的回应。 岁月绵长,心安是归处。 第331章 魂11 沈言的意识像是沉入了温暖的水里,没有疼痛,没有重量,只有一片柔和的白。他以为死亡是终结,是永恒的黑暗,却没想到是这样的轻盈——像年轻时躺在长白山的温泉里,四肢百骸都透着舒坦。 “醒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股松脂和泥土混合的气息。沈言“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块光滑的青石上,面前站着个穿黄袄的老头,头发胡子都是灰白色,眼睛却亮得惊人,嘴角微微上扬时,露出两颗尖尖的牙。 老头脖子上,挂着个锈迹斑斑的铜铃,风一吹,“叮铃”作响,熟悉得让人心头发颤。 “黄……黄大仙?”沈言的意识还有些模糊,却瞬间认出了这标志性的铜铃。 “叫我老黄就行。”老头咧嘴笑了,露出更多尖牙,却不吓人,反而透着股亲切,“你小子,总算肯出来了。” 沈言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片雾气弥漫的林子,脚下的落叶软软的,散发着潮湿的香气,远处隐约有水流声,叮咚作响,像是他当年救老黄鼬时那处山涧。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白皙、年轻,没有皱纹,也没有老茧——是灵魂的模样。 “这里是……” “轮回的渡口,也算咱这片林海的‘界’。”老黄往嘴里塞了颗松子,咔嚓咔嚓地嚼着,“人死后,魂头会在这儿歇脚,认认路,再往下一步走。” 沈言望着四周的雾气:“那你……” “我?”老黄指了指自己,“守着这儿呗。当年你救过我,我欠你个人情,总得等你来了,把账清了。” 沈言忽然想起那枚黄精珠,想起石案上的窝头,想起雪地里那只回头望他的小黄鼬。原来有些情义,跨越了生死,真的能等这么久。 “你说死亡不是终结?”他想起自己最后的念头。 “对活人来说是,对咱这些‘老东西’来说,不过是换个地方喘气。”老黄指了指远处的雾气,“你看那儿。”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雾气里渐渐浮现出画面——是靠山屯的晒谷场,王建军正带着念安给苹果树剪枝,小花的孩子在树下追着蝴蝶跑,笑声清脆;李书记的孙子坐在老榆树下,给孩子们讲“沈知青”的故事,说他能掐会算,种的苹果比蜜甜。 “你走了,日子还在过。”老黄叹了口气,“人这东西,韧性强,就像林子里的野草,烧了又长。” 画面又变了,是更早的时候——他躺在古墓里,气息奄奄,胸口的黄精珠微微发亮;再往前,是他在石案上刻下最后一笔,老榆树下的月光碎成银片;是他教小花写字,煤油灯把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是他第一次在雪地里救下王建军,两人互相搀扶着往回走…… 一幕幕,像走马灯似的在雾气里流转,没有悲伤,只有种淡淡的暖意,像喝了口温酒,从喉咙一直暖到心里。 “这些,都是你的‘根’。”老黄说,“人活一辈子,就像树扎根,扎得越深,死后魂头就越稳。你在靠山屯扎了根,这儿的风、土、人,都记着你,所以你能平平稳稳走到这儿,没被阴差勾错路。” 沈言望着画面里那个在田埂上弯腰种地的自己,忽然明白,所谓轮回,不只是转世投胎,更是你留下的痕迹——被人记得,被土地滋养,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活着”。 “那……接下来呢?” “往前走,过了前面的河,喝口忘川水,就该投胎了。”老黄指了指雾气深处,隐约能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河,“不过嘛……”他话锋一转,从怀里掏出个东西,递给沈言,“你可以选另一条路。” 那是颗鸽蛋大的珠子,通体发黄,温润如玉,正是当年老黄鼬送他的那颗黄精珠。只是此刻珠子里不再是温和的灵气,而是流动着细碎的光,像把无数个画面揉碎了装在里面。 “这是……” “我攒了百年的‘灵识’,能让你带着记忆走。”老黄的眼神变得认真,“你可以选个地方,重新活一次,带着这辈子的念想,把没做完的事接着做,把没说的话说完。” 沈言愣住了。带着记忆轮回?他想起四九城的母亲,想起瓶山的陈玉楼,想起灵隐寺的老和尚,想起靠山屯的每一张脸……那些遗憾,那些牵挂,似乎真的能有机会弥补。 可他看着雾气里靠山屯的景象——念安的果园丰收了,孩子们在书屋看书,老榆树下依旧有人讲故事——忽然觉得,没什么遗憾了。 母亲的期盼,他用一生的安稳回应了;朋友的情谊,他用牵挂记了一辈子;屯子的人,他用陪伴报了恩。该做的,都做了;该说的,也都藏在岁月里了。 “我不选。”沈言把黄精珠推了回去,“忘了,挺好。” 老黄愣了愣,随即笑了,笑得铜铃叮铃作响:“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选。你这小子,看着闷,心里比谁都透亮。” 他收起黄精珠,往河边指了指:“那走,我送你到河边。” 两人并肩往河边走,雾气在他们脚下散开,露出青石板铺成的路。老黄絮絮叨叨地说着这些年的事——他怎么躲过清山的人,怎么看着小黄鼬长大,怎么守着这渡口,等着一个叫沈言的魂头来。 “其实啊,当年你救我,不是偶然。”老黄忽然说,“我在你身上闻到了‘故人’的味儿。” “故人?” “很多年前,有个穿长衫的先生,也在石案上给我留过窝头。”老黄的眼神飘向远处,“他说,人跟精怪,本该是邻居。后来他去从军了,再也没回来。我总觉得,你跟他像。” 沈言心里一动,想起母亲照片上那个模糊的身影,想起她偶尔提起的“你爹当年……”或许,有些缘分,真的会轮回,会以另一种方式相遇。 到了河边,河水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上面长着翠绿的青苔。河面上漂着几片荷叶,叶上坐着些模糊的魂头,安静地等着渡河。 “到了。”老黄停下脚步,“过了河,喝口水,就轻省了。” 沈言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问:“你还守在这儿?” “守着呗。”老黄笑了,“等下一个‘故人’,等下一个需要搭把手的魂头。这林海,总得有人看着。” 沈言对着他深深鞠了一躬:“谢了,老黄。” “谢啥,邻居嘛。”老黄挥挥手,铜铃又响了,“走,别回头。” 沈言转身,踏上荷叶做的船。船缓缓驶向河中央,他回头望了一眼,老黄还站在岸边,黄袄在雾气里像朵花,铜铃声随着风飘过来,越来越远,却越来越清晰。 河水倒映着他的影子,影子里闪过无数张脸,最后定格成一张年轻的面容,眼神清澈,带着对未来的期盼。 他低下头,看着河水,水面上浮现出一行字,像是自己写给自己的: 死亡不是结束,是另一段路的开始。 至于去哪里,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一路,他认真走过了。 船到了对岸,有个老妇人递来一碗水,水很清,带着股甘甜。沈言接过,一饮而尽。 记忆像潮水般退去,那些人和事,那些牵挂和遗憾,都变得模糊,只剩下一种淡淡的暖意,像靠山屯的阳光,像老榆树的影子,像铜铃的轻响。 他抬起头,前方的雾气散开,露出一条新的路,路上有光,有风吹过,带着陌生的气息,却让人想往前走。 沈言笑了笑,迈开脚步,走进了光里。 这一次,他又是谁? 不知道。 但没关系。 日子还长,路还远,他会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下去。 就像以前一样。 第332章 清光 昏暗中,沈言的意识像沉在冰水里,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刺骨的寒意。 他猛地睁开眼,视线所及是熟悉的青石穹顶——这是他隐居在长白山深处的洞府,不是轮回渡口,更不是靠山屯的砖瓦房。洞府中央的丹炉还燃着余火,药草的焦味混杂着尘土气息,呛得他忍不住咳嗽了两声。 “咳……” 喉咙里的干涩感无比真实,指尖触到的石床冰凉坚硬,丹田处传来阵阵撕裂般的疼痛,像是有无数根针在同时扎刺。这不是魂体的轻盈,而是血肉之躯的沉重与痛楚。 沈言缓缓坐起身,额头上瞬间布满冷汗。他抬手按在眉心,那里突突直跳,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 “原来……是心魔劫。” 他终于明白了。 自他厌倦了江湖纷争,隐居长白山修炼以来,已逾百年。前几日冲击“通玄境”,本以为水到渠成,却没想在最后关头引动了心魔——那是修行者突破大境界时最凶险的关隘,轻则走火入魔,重则身死道消。 而他的心魔,竟化作了一场如此真实的“人生”。从四九城的少年到关外的知青,从古墓中的老者到轮回渡口的魂体,百年光阴,一世悲欢,竟都只是幻象。 沈言低头看向自己的手。这双手骨节分明,掌心有常年握剑留下的厚茧,指缝间还沾着丹炉里的灰烬——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一个年逾百岁、卡在修行瓶颈的修士,而非那个在靠山屯终老的普通知青。 洞府外传来风雪呼啸的声音,与幻象中靠山屯的风声重叠,却带着一股凛冽的寒意,瞬间吹散了残存的暖意。 “好厉害的心魔……”沈言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后怕。 他修行数百年,斩过妖,除过魔,自认道心稳固,却没想心魔竟能如此狡猾。它没有化作青面獠牙的恶鬼,也没有用金银美色诱惑,而是编织了一场最平凡不过的人生——有春耕秋收的踏实,有邻里互助的温暖,有生老病死的遗憾,像一张柔软的网,悄无声息地将他的道心裹住,让他几乎忘了自己是谁,忘了修行的初衷。 最可怕的是,他在那场幻象里,是真的觉得“圆满”。 沈言闭上眼,试图运转真气平复丹田的剧痛,却发现体内的灵力乱成一团,像脱缰的野马在经脉里横冲直撞。那些在幻象中被遗忘的刀气、煞气、真气,此刻都变得狂暴起来,似乎要将这具身体撕碎。 “定!” 他低喝一声,咬破舌尖,用剧痛唤醒清明。识海深处,那轮沉寂已久的月盘缓缓转动,散发出淡淡的清辉,试图压制躁动的灵力。 月盘上,隐约浮现出幻象中的画面——老榆树下的阳光,晒谷场的玉米堆,石案上的窝头,黄精珠的温润……这些画面像是有生命力,不断冲击着月盘,想要将它染成红尘的颜色。 “你不是我。”沈言对着识海里的幻象低语,“你是我未竟的执念,是我逃避的借口。” 他何尝没有过厌倦?当年在瓶山看着陈玉楼落魄,在黑风口望着鹧鸪哨远去,在灵隐寺听着老和尚敲钟,他就曾想过,若能放下刀剑,做个凡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该有多好。 这份念想,被心魔捕捉,放大,最终化作了那场长达百年的“人生”。 “修行之路,本就逆天而行,哪有什么两全法。”沈言的声音越来越坚定,“既要追寻大道,便需勘破虚妄,哪怕孤苦百年,亦无怨无悔。” 识海里的月盘猛地爆发出清辉,将那些红尘幻象一一驱散。被撕裂的经脉传来更剧烈的疼痛,但沈言咬紧牙关,引导着紊乱的灵力,顺着月盘的轨迹缓缓流转。 他开始回溯那场幻象,却不再是沉溺,而是审视。 他看到了自己在幻象中的坚守——教小花读书时的耐心,风雪中救王建军时的果决,种苹果树时的长远,这些并非全是虚妄,而是他道心里“仁”与“韧”的投射。 他也看到了自己的逃避——在古墓里放弃长生的消极,在轮回渡口选择遗忘的怯懦,这些是他道心的破绽,是心魔得以滋生的土壤。 “原来如此……”沈言豁然开朗。 心魔并非全然的“恶”,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修行者内心深处的渴望与恐惧。你越是逃避,它便越是嚣张;你若坦然面对,它便不攻自破。 他想起老黄在幻象中说的话:“人这东西,韧性强,就像林子里的野草,烧了又长。” 这句话,何尝不适用于修行?道心不是一成不变的顽石,而是在风雨中不断淬炼的精钢,既要守住根本,也要接纳那些让它更坚韧的“杂质”。 沈言不再刻意压制体内的红尘气息。那些在幻象中沾染的烟火气,此刻竟化作一股温润的力量,与狂暴的灵力交织在一起。太阴刀气的凛冽,兵煞之气的刚猛,此刻都多了一丝柔和,不再互相冲撞,反而像溪流汇入江海,渐渐形成新的平衡。 丹田处的疼痛渐渐减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沛然的力量,从四肢百骸涌来,比之前的境界强盛了数倍。 “通玄境……成了。” 沈言缓缓睁开眼,眸中清光一闪而逝。洞府里的尘埃在他眼前清晰可见,甚至能听到百米外雪层下虫豸的呼吸声。五感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识海里的月盘也更加圆融,上面隐约能看到山川草木的虚影,那是他将红尘气与道心融合后的印记。 他起身走到洞府门口,推开沉重的石门。 外面是漫天风雪,长白山的轮廓在风雪中若隐若现,苍劲而雄浑。雪地里,一只黄鼬正拖着一只野兔,艰难地往密林里钻,看到沈言,吓得原地僵住,随即丢下野兔,一溜烟跑了。 沈言看着它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 那不是幻象中的老黄,却让他想起了那场长达百年的梦。梦里的温暖是真的,遗憾是真的,牵挂也是真的,只是那些都已化作他道心的一部分,不再是束缚,而是滋养。 他抬手一挥,一股柔和的真气卷起地上的野兔,轻轻放在刚才黄鼬消失的路口,然后转身回了洞府。 丹炉里的火还能再燃,药草的焦味也能驱散。他会继续修炼,继续追寻大道,但他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将自己困在“斩妖除魔”的执念里。 因为他终于明白,修行的终点,从来不是脱离红尘,而是勘破红尘后,依旧能守住那份对“生”的敬畏与热爱。 洞府内,沈言重新坐回石床,月盘在识海静静转动,清辉中带着淡淡的烟火气。他闭上眼,开始梳理新突破的境界,嘴角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窗外的风雪还在继续,却仿佛不再那么凛冽。密林深处,那只黄鼬偷偷跑回来,叼起野兔,看了一眼洞府的方向,然后钻进了风雪里,消失不见。 大道漫漫,心魔常伴。但只要心有清光,哪怕历经幻象百年,亦能一步踏出,重见天地。 这一次,沈言的道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坚定。 第333章 劫后余思 沈言坐在丹炉旁,看着里面重新燃起的炭火,火苗跳跃着,映在他平静的眸子里。炉中煮着新采的“雪参”,药香袅袅升起,混杂着雪水的清冽,在洞府里弥漫开来。这是他突破通玄境后第一次炼丹,动作比以往慢了许多,指尖的灵力流转却更加沉稳,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审慎。 “咳……”他轻轻咳嗽一声,抬手按了按胸口。心魔劫虽破,经脉中仍有隐隐的滞涩感,像是被钝刀划过的伤口,需要慢慢调养。他拿起身边的青瓷碗,喝了口温热的药汤——这是用长白山深处的“冰泉”熬制的,能安抚躁动的灵力,是他年轻时偶然发现的方子,此刻却觉得比任何灵丹都管用。 洞外的风雪不知何时停了。阳光透过石缝照进来,在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像撒了一把碎金。沈言望着那些光斑,忽然想起心魔幻象中,靠山屯的孩子们追逐阳光的样子,嘴角不由自主地牵起一丝弧度,随即又收敛了笑意。 修行这条路,从来不是坦途。 他想起自己刚入道时的轻狂。十五岁那年,仗着家传的几招粗浅功夫,就敢跟着镖局走南闯北,觉得凭着一腔热血就能斩尽天下妖邪。直到在秦岭遇到一只修炼了千年的蛇妖,对方吐一口毒雾,就放倒了镖局大半的人,他自己也被毒牙划破了胳膊,若非随身带着师父给的“解毒丹”,早就成了蛇妖的点心。 “那时候总觉得,修行就是练出一身本事,杀尽魑魅魍魉。”沈言自嘲地笑了笑,指尖摩挲着丹炉边缘的刻痕——那是他当年被蛇妖所伤后,特意刻下的警示,提醒自己“天外有天”。可后来呢?他还是差点栽在更厉害的角色手里。 二十岁那年,他在湘西赶尸,遇到一群被“尸王”操控的僵尸。尸王铜皮铁骨,寻常刀剑根本伤不了分毫,他拼死祭出“太阴刀气”,斩断了尸王的头颅,自己却也被尸气侵入肺腑,躺了整整三个月,差点落下病根。那时候他才明白,修行不仅要斗勇,更要斗智,一味蛮干,只会死得更快。 再后来,他入瓶山,探古墓,与陈玉楼、鹧鸪哨并肩作战,见过太多修行者的结局——有被机关暗器绞成肉泥的,有被古墓煞气侵蚀成疯魔的,有贪图宝物被同伴背后捅刀的……每一次生死一线,都像在他道心上刻下一刀,提醒他“修行如履薄冰”。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差点在这次心魔劫里栽了。 沈言起身走到洞壁前,那里挂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是他早年用的兵器。剑身上布满了缺口,有的是砍在妖物身上留下的,有的是被法器反噬崩出的,最深的一道,是当年与“血尸”恶战时,被对方指甲划开的,差点就斩断了剑身。 他握住剑柄,轻轻拔起。铁剑出鞘的瞬间,发出一声沉闷的嗡鸣,像是在诉说着过往的凶险。沈言挥动铁剑,在空地上演练起基础剑法。招式简单,却每一招都凝聚着他的心神,剑光划过空气,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沉稳,没有了年轻时的凌厉,却多了几分“留有余地”的审慎。 “一步一坎,半步生死。”他收剑而立,额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以前总想着快点变强,快点突破,却忘了问自己,为什么要修行。” 心魔幻象里的“沈言”,没有惊天动地的本事,却活得踏实安稳。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曾是他潜意识里逃避修行压力的港湾。若非这次心魔劫,他或许永远不会正视这份“逃避”——原来他所谓的“追寻大道”,深处竟藏着对“平凡”的渴望。 沈言将铁剑归鞘,走到洞府深处的石柜前。石柜里放着他多年来收集的修行手札,有前辈高人的感悟,也有他自己的笔记。他翻开一本泛黄的手札,上面是一位叫“青松子”的修士留下的字迹,墨迹已经有些模糊: “道途漫漫,险象环生。非力不能及,盖因心不正、念不纯。见利而忘义,遇挫而思退,皆为劫数根源。” 沈言指尖拂过“心不正、念不纯”六个字,忽然豁然开朗。 修行的坎,从来不止是外在的妖邪、陷阱、天劫,更是内在的欲望、怯懦、迷茫。你贪图力量,就容易被魔气侵蚀;你畏惧孤独,就容易被幻象迷惑;你急于求成,就容易被瓶颈困住,最终走火入魔。 就像这次心魔劫,看似是幻象太过真实,实则是他内心深处对“平凡”的渴望,被心魔放大利用,差点就让他放弃了修行,沉溺在虚假的安稳里。 “命大?”沈言笑了笑,摇了摇头,“或许。但更多的,是那些过往的凶险,早已在我心里种下了‘敬畏’二字。” 他想起幻象中老黄说的“树扎根”。修行者的道心,何尝不是一棵树?每一次渡劫,每一次化险为夷,都像是往土里扎了一根新的根须,根须越深,树就越稳,越能抵御狂风暴雨。 他当年被蛇妖所伤,学会了“谨慎”;被尸气侵入,学会了“克制”;见多了同伴惨死,学会了“珍惜”;这次心魔劫后,他终于学会了“正视”——正视自己的欲望,正视自己的怯懦,正视修行路上的每一道坎,不逃避,不轻视。 沈言重新坐回丹炉旁,添了些炭火。雪参的药香更浓了,带着一种温润的力量,缓缓渗入他的经脉。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灵力正在变得更加精纯,通玄境的壁垒彻底消融,丹田处的气海像是一片平静的湖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波澜。 “接下来,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闭关百年,他几乎与外界隔绝。心魔劫让他明白,修行不是闭门造车,道心的成长,既需要独处的静思,也需要红尘的打磨。那些在幻象中经历的“人间烟火”,不该只是镜花水月,而应化作滋养道心的养分。 沈言开始收拾行囊。他没有带太多法器,只带上了那柄锈铁剑,几本重要的手札,还有一小瓶刚炼好的“清心丹”——这是他突破后炼制的第一炉丹药,药效不算顶尖,却最能安抚心神,提醒他“心清则道顺”。 临行前,他最后看了一眼居住百年的洞府。石床、丹炉、洞壁上的刻痕,都带着他的气息。这里见证了他的苦修,也见证了他的劫后余生。他对着洞府深深鞠了一躬,不是告别,而是感谢——感谢这片安静的天地,让他能在惊涛骇浪后,寻得片刻的安宁。 推开石门,外面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长白山的主峰在阳光下闪耀着圣洁的光芒,林间的积雪被风吹起,像撒了一把碎玉。远处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打破了山林的寂静,带着勃勃生机。 沈言深吸一口冰冷的空气,肺腑间一片清明。他抬步向前,踩在厚厚的积雪上,发出“咯吱”的轻响,一步步离开洞府,走向密林深处。 前路或许依旧有坎,或许依旧有险,但他不再畏惧。 因为他终于明白,修行的意义,从来不是抵达终点,而是在一步一坎的前行中,守住本心,看清自己。每一次劫后余生,都不是“命大”,而是道心在千锤百炼后,生出的那份“韧性”。 风雪落在他的肩头,很快融化成水珠,顺着衣袍滑落,滴在雪地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痕迹。沈言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密林深处,只有那柄锈铁剑偶尔发出的嗡鸣,还在风雪中轻轻回荡,像是在诉说着一段关于“劫”与“生”的修行故事。 道途漫漫,他才刚刚开始。 pyright 2026 第334章 洞天成 沈言行走在长白山密林中,脚下的积雪发出咯吱轻响,却丝毫未沾湿他的衣袍。通玄境的修为运转间,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无形的屏障,将寒风与冰雪隔绝在外。他指尖微动,一丝真气探入眉心,那里的空间印记正散发着温润的光泽,比突破前强盛了何止十倍。 这是他早年偶然得到的一件空间法器,最初不过丈许见方,只能用来存放杂物。随着修为日深,空间逐渐扩大,里面甚至能种下几株灵草。可直到这次心魔劫破、晋升通玄境,这空间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准确说,是“进化”。 他心念一动,意识沉入空间。 眼前不再是简陋的储物之地,而是一片方圆十里的小天地。脚下是肥沃的黑土,散发着淡淡的灵气;远处有低矮的丘陵,草木葱茏,甚至能看到几只灵鹿在林间跳跃;最中央是一汪泉眼,泉水汩汩涌出,泛着七彩霞光,每一滴水珠坠落,都化作一缕肉眼可见的雾气,融入周围的空气中。 这雾气,便是“生生造化之气”。 沈言走到泉眼边,伸手掬起一捧泉水。泉水触指即化,化作一缕暖流传遍全身,丹田处的气海竟泛起涟漪,连带着识海的月盘都微微震颤。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这股气息蕴含着最本源的生机,仿佛能让枯木逢春,让断骨重生。 “竟真的演化出了造化之气……”沈言喃喃自语,眼中难掩震撼。 修行界流传着一句话:“灵气养身,造化续命。”寻常灵气能滋养修士的肉身与真气,而生生造化之气,却是能逆天改命的至宝。传说中,上古大能的洞府里若有造化之气汇聚,不仅能让灵草千年一开花、万年一结果,更能在修士身死道消的瞬间,护住一缕残魂,重入轮回。 沈言早年在古籍中见过关于“随身洞天”的记载,说此物乃是天地法则所钟,亿万中无一,需修士以自身道心为引,历经无数劫数,方能将普通空间淬炼而成。他从未想过,自己这枚不起眼的空间法器,竟真能走到这一步。 他蹲下身,看着泉眼底部。那里沉着一枚鸽子蛋大小的晶石,通体乳白,散发着与造化之气同源的波动——正是当年那枚黄精珠。 心魔劫中,这枚珠子随着他的意识一同经历了百年幻象,又在他突破时,被狂暴的灵力与道心本源包裹,最终融入了空间的核心,化作了这汪造化泉眼的“泉胆”。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老黄鼬的百年心血,他的道心劫数,再加上通玄境的天地馈赠,三者合一,才造就了这处随身洞天。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他试着将一株枯萎的“雪灵芝”放入洞天。灵芝刚接触到造化之气,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舒展叶片,从灰败转为翠绿,甚至比全盛时期还要鲜活,伞盖边缘隐隐泛出金色的纹路——竟是要进阶的征兆。 沈言心中一动,又取出一枚从心魔劫中带出的“记忆碎片”——那是他在幻象中,用黄精珠温养多年的一枚苹果核。他将核埋入泉眼旁的黑土中,再引一缕造化之气浇灌。 不过片刻,嫩芽破土而出,抽枝、长叶、开花、结果,转瞬之间便长成一棵挂满红苹果的果树。苹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果皮上流转着淡淡的灵光,显然已不是凡物,而是蕴含造化之气的灵果。 “这等生长速度……”沈言倒吸一口凉气。寻常灵植百年方能成材,在这洞天里,竟只需一瞬。有此洞天在手,日后修行所需的灵草、丹药,几乎再无匮乏之忧。 更让他惊喜的是,洞天似乎能随他的心意演化。他想着“需一处静室”,丘陵旁便自动隆起一块平整的青石,石上刻着天然的聚灵阵纹;他念着“需一汪清水”,泉眼旁便生出一条小溪,溪水潺潺,绕着灵田流淌。 “以我道心为界,以造化之气为源,衍化万物……”沈言站在洞天中央,感受着这片小天地的脉动,竟与自己的心跳隐隐共鸣。他能感觉到,洞天在“呼吸”,每一次吞吐,都在吸收外界的稀薄灵气,转化为更精纯的造化之气。 这种感觉,奇妙而温暖,仿佛多了一个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 他意识退出洞天,睁开眼时,天色已近黄昏。密林深处传来几声狼嚎,带着几分野性的凶戾。沈言望过去,只见三只青面獠牙的“雪狼妖”正盯着他,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显然是被他身上未散尽的突破气息吸引而来。 这等狼妖,在他未突破前,需费些手脚才能制服。但此刻,沈言只是淡淡瞥了一眼,识海中的月盘微微转动,一缕融合了造化之气的真气透体而出。 真气无形无质,却带着一股磅礴的生机与威严。三只雪狼妖刚触碰到这股气息,便像见了天敌般,夹着尾巴连连后退,喉咙里发出恐惧的呜咽,转身就逃,眨眼间消失在密林深处。 “连妖气都能净化……”沈言若有所思。造化之气不仅能生,亦能克。它是万物本源,对这些走了歧路的妖物而言,便是最天然的克制。 他不再停留,加快脚步向山下走去。随身洞天的出现,让他对未来的修行之路有了新的规划——他需要更多的“种子”,无论是灵草的种籽,还是凡间的作物,都能在洞天里演化出不一样的可能。或许,他还能在这方小天地里,重现心魔幻象中的“靠山屯”,只是这一次,是真正属于他的、融合了修行与生活的“桃源”。 下山的路上,他遇到几个背着猎枪的山民,正对着一头被兽夹困住的黑熊束手无策。黑熊虽未开灵智,却异常凶猛,熊掌拍打着地面,震得周围的积雪簌簌落下。 “这熊瞎子太凶了,再拖下去,怕是要出人命!”一个山民急得满头大汗。 沈言走上前,示意众人后退。他探出右手,引动洞天内的一缕造化之气,轻轻按在黑熊受伤的前掌上。气流感过,黑熊狂暴的挣扎渐渐平息,眼中的凶戾褪去,竟露出几分温顺。兽夹造成的伤口处,肉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愈合,片刻后便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疤痕。 沈言解开兽夹,黑熊摇了摇脑袋,看了他一眼,转身慢吞吞地走进密林,竟没有丝毫敌意。 “神了!这位先生,您是……”山民们又惊又喜,纷纷围上来。 “略懂些粗浅医术。”沈言笑了笑,没有多言。他看着黑熊消失的方向,心中一片平和。 心魔幻象中的“守护”,未必只能存在于虚假的轮回里。有了这随身洞天,有了这生生造化之气,他或许能以另一种方式,守护这片土地上的生灵——不是靠刀剑,而是靠这份源自天地本源的“生机”。 走到山脚下的小镇时,天色已黑。沈言找了家客栈住下,客栈老板是个憨厚的中年人,见他气质不凡,特意端来一碗热腾腾的姜汤。 “先生是从长白山下来的?”老板搓着手,“最近山里不太平,听说有大虫伤人,您可得小心。” “多谢提醒。”沈言接过姜汤,暖意顺着喉咙滑下,与体内的造化之气交相呼应。 夜深人静时,沈言再次沉入随身洞天。他坐在新演化出的青石静室里,看着泉眼不断涌出的造化之气,感受着小天地里草木生长的细微声响,忽然想起心魔幻象中,自己躺在古墓里最后看到的那片刻痕。 原来,无论是平凡的生活,还是逆天的修行,最终追求的,不过是一份“圆满”。以前他觉得这两者不可兼得,如今有了这随身洞天,他似乎找到了一条中间的路——在修行中守护生活,在生活中滋养道心。 他取出那本青松子的手札,翻开新的一页,用真气凝聚成笔,在上面写下: “道在己心,亦在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方是造化真谛。” 写完,他合上手札,望向洞天里那棵由苹果核长成的果树。树上的红苹果在霞光中微微晃动,像一颗颗跳动的心脏,充满了生机与希望。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沈言的脸上,柔和而明亮。他知道,随身洞天的出现,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这方小天地里,不仅能种下灵草,种下记忆,更能种下他对“修行”二字新的理解—— 修行,从来不是为了脱离这红尘,而是为了更好地守护这红尘。 而这生生不息的造化之气,便是他最好的“农具”与“刀剑”。 pyright 2026 第335章 行住坐卧 沈言坐在客栈的窗前,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雪花不大,像柳絮般轻轻打着旋儿,落在青石板路上,很快积起薄薄一层白。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目光平静,指尖却随着呼吸的节奏,微微起伏。 这不是刻意运功,而是通玄境后的自然流露。 识海里的月盘缓缓转动,清辉洒遍识海的每一个角落,将那些细微的杂念一一涤荡。月盘边缘,隐约能看到无数星辰般的光点,那是他百年修行积累的感悟,此刻都化作了道心的一部分,无需刻意回想,便能信手拈来。 丹田之中,更是另一番景象。 太阴禄神刀悬浮在气海中央,刀身流转着淡淡的银辉,不再像从前那般凛冽逼人,反而透着一股温润的锋芒。刀身周围,太阴真火熊熊燃烧,却不灼热,反而像一层柔和的光晕,将刀身包裹其中,每一次燃烧,都在淬炼着刀气的精纯。 更奇特的是,气海底部,有一层淡淡的血气在缓缓流淌。那是他早年斩妖除魔时积累的兵煞之气,与后来在靠山屯沾染的人间烟火气融合,化作了一股刚柔并济的力量,既能滋养肉身,又能稳固真气,让他的修为如同扎根大地的古树,沉稳而坚韧。 “算是……成了。”沈言放下茶杯,嘴角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 这“成了”,不是指修行的终点,而是指修行的“自在”。 早年练气时,他需盘膝打坐,凝神静气,稍有分神便会前功尽弃;筑基后,虽能随时随地吐纳,但仍需刻意引导真气运行;可到了通玄境,尤其是在随身洞天演化出造化之气后,他才真正体会到“行住坐卧皆是修炼”的真谛。 走在路上,脚下的每一步踏在地面,都能引动大地的灵气,顺着经脉缓缓汇入丹田,与太阴真火交融,化作自身的修为;坐在窗前,目光所及的风雪、行人、飞鸟,都能触动他的道心,让识海的月盘更加圆融;甚至在梦中,他的意识也能沉入随身洞天,与那汪造化泉眼共鸣,默默滋养着灵识。 这种感觉,就像鱼儿游在水中,无需刻意呼吸,却能时刻与水相融。 客栈老板端来一碟酱菜,看到沈言坐在窗前发呆,笑着打趣:“先生倒是清闲,这雪天里,也就您有闲心看雪了。” 沈言回头笑了笑:“雪天自有雪天的景致,错过了可惜。” 老板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问:“先生看着像个有本事的人,您说这山里的大虫,真能成精吗?前几天有个猎人说,看到过一只黑瞎子站起来走路,跟人似的。” 沈言想起昨天遇到的那只黑熊,随口道:“万物有灵,修出些智慧也正常。只要不害人,便随它去。” “您说得是。”老板挠挠头,“可队里不放心,说要组织人进山清剿呢。” 沈言眉头微蹙。他知道,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往往会化作无端的杀戮。那些刚开灵智的精怪,在火器面前与凡兽无异,清剿到头来,不过是一场无谓的流血。 他没有多说,只是从怀里取出一枚玉佩——那是用随身洞天里的玉石,混合造化之气炼制而成,玉佩上刻着一个简单的“宁”字。 “把这个挂在村口的老槐树上。”沈言将玉佩递给老板,“能保一方安宁。” 老板半信半疑地接过玉佩,只觉得这玉佩触手温润,戴在身上连风寒都轻了几分。他虽不懂其中玄妙,却觉得沈言不是寻常人,连连道谢后,揣着玉佩匆匆离开了。 沈言看着老板的背影,识海里的月盘轻轻转动。那枚玉佩中,他注入了一缕造化之气与太阴刀气,既能安抚精怪的凶性,又能警示心怀歹念之人,算是举手之劳。 这种不动声色的守护,比当年挥刀斩妖,更让他心安。 傍晚时分,雪停了。沈言走出客栈,沿着小镇的街道慢慢散步。街道两旁的店铺亮起了灯笼,昏黄的光映在雪地上,泛着温暖的光晕。几个孩子在雪地里追逐打闹,笑声清脆,惊起檐下的麻雀,扑棱棱地飞向夜空。 沈言走到一处铁匠铺前,看着铁匠抡着大锤,“叮叮当当”地打铁。火星溅起,落在地上,很快熄灭在积雪里。铁匠赤着上身,汗水顺着黝黑的脊梁往下淌,在寒冬里冒着白气,每一次挥锤都力道十足,带着一种原始的韵律。 沈言站在一旁看了许久。他忽然发现,铁匠挥锤的节奏,竟与自己吐纳的频率隐隐相合;铁水在模具中冷却成型的过程,恰似真气在经脉中运行、凝固的轨迹;甚至铁匠额头的汗水滴落,都像极了丹田中血气与真气交融的瞬间。 “原来,打铁也是修炼。”沈言心中微动。 道家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非说天地无情,而是说天地间的一切,都遵循着同样的道。修行者的吐纳、炼体、悟道,与农夫耕地、铁匠打铁、妇人织布,本质上并无不同,都是在“顺应自然,雕琢自身”。 他早年总觉得修行是“超凡脱俗”,与凡俗格格不入,如今才明白,真正的修行,恰恰是“融入凡俗”,在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中,体会道的无处不在。 走到镇口的老槐树下,沈言看到老板正踩着梯子,将那枚“宁”字玉佩挂在树枝上。玉佩在灯笼的映照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晕,随风轻轻摇晃。 “先生,您看这样成吗?”老板从梯子上下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很好。”沈言点点头。他能感觉到,玉佩中的造化之气正在缓缓散发,像一层无形的网,笼罩着整个小镇,让空气中的戾气渐渐消散。远处山林里的精怪,似乎也感受到了这股气息,变得安静下来。 回到客栈,沈言躺在床上,没有打坐,只是闭上眼睛,任由意识自由流动。 他的意识穿过客栈的墙壁,看到老板正给孩子讲故事;穿过小镇的街道,看到巡逻的联防队员呵着白气,跺着脚取暖;穿过远处的山林,看到那只被他救治的黑熊,正蜷缩在山洞里,舔舐着爪子上的伤口;甚至穿过随身洞天,看到泉眼旁的苹果树上,又结出了几颗新的红苹果。 这一切,都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识海月盘中,像一幅流动的画卷。没有刻意的探查,没有强行的感知,只是自然而然地“映照”,如同镜子映照万物,不增不减,不偏不倚。 “这便是‘大圆镜智’的雏形吗?”沈言心中了然。 通玄境的修行,早已超越了“术”的层面,进入了“道”的领域。不再需要刻意去“练”,而是让自身与道合一,让道通过自己,自然流淌。就像月盘无需刻意发光,却能映照万物;太阴真火无需刻意燃烧,却能淬炼刀气;造化之气无需刻意引导,却能滋养生灵。 夜半时分,窗外传来几声轻微的响动。沈言睁开眼,看到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正蹲在窗台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狐狸的腿上有伤,血迹染红了雪白的皮毛,显然是从山林里逃出来的。 它没有进来,只是望着沈言,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像是在求助。 沈言没有起身,只是对着它眨了眨眼。识海里的月盘转动,一缕造化之气顺着目光,轻轻落在狐狸的伤口上。 狐狸浑身一颤,伤口处的血迹渐渐止住,皮毛下的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它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腿,又看了看沈言,忽然对着他微微低下头,像是在行礼,然后转身跳下窗台,消失在夜色里。 沈言重新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笑意。 他想起心魔幻象中,那只叼着窝头跑远的小黄鼬;想起古墓里,胸口那枚温润的黄精珠;想起此刻窗台上,那只懂得行礼的白狐。 原来,那些在幻象中未能圆满的守护,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在现实中悄然延续。 而他,只需顺应本心,行住坐卧,皆是修行;举手投足,皆是守护。 天快亮时,沈言起身收拾行李。他要离开小镇,继续往南走。不是为了寻找什么机缘,也不是为了挑战什么强者,只是想看看这红尘百态,在山川湖海、人间烟火中,让道心更加圆融。 走出客栈时,老板正站在门口扫雪,看到他,笑着挥手:“先生慢走,有空再来啊!” 沈言点点头,转身踏上了南下的路。 朝阳从东方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他的身影行走在晨光里,步伐不快,却每一步都踏在实处,像一颗正在缓缓滚动的珠子,圆润、沉稳,与这天地融为一体。 识海里的月盘静静转动,丹田中的太阴刀气与真火和谐共生,随身洞天里的造化之气生生不息。 他知道,修行之路永无止境,但此刻的他,已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 无需刻意,不必强求,行住坐卧皆是功,柴米油盐皆有道。 如此,便好。 pyright 2026 第336章 故都新貌 沈言走出长白山余脉时,正是初春。山脚下的公路上,卡车、拖拉机往来穿梭,车斗里堆满了钢材、布料,车身上刷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红漆标语,风一吹,字幅猎猎作响,带着一股蓬勃的锐气。 他站在路边,看着一辆解放牌卡车呼啸而过,扬起的尘土沾了他半袖。这场景陌生又熟悉——比他记忆里四九城的马车快了百倍,却同样带着“奔日子”的热气。 “同志,搭个车不?”一辆拖拉机在他身边停下,司机是个戴蓝布帽的年轻人,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俺去县里交公粮,捎你一段?” 沈言点点头,利落地上了拖拉机斗。车斗里装着几麻袋土豆,散发着泥土的腥气。拖拉机突突地往前跑,路两旁的田地里,农民正弯腰插秧,远处的村庄里,新盖的砖瓦房冒出了烟,墙上用白灰刷着“改革开放好”的大字。 “现在政策是真好啊。”司机回头跟他搭话,“允许搞个体户了,俺打算交完公粮,去深圳倒腾点电子表,听说能赚大钱!” “深圳?”沈言对这个名字有些陌生。 “您是从山里出来的?”司机乐了,“深圳是特区!国家让那儿先富起来,好多人都往那儿跑,跟闯关东似的!” 沈言望着远处冒烟的工厂烟囱,心里微微一动。闭关百年,又经心魔劫中的百年幻象,他对“时间”的概念早已模糊,却没想到这一次出山,人间已换了天地。 到了县城,他换了长途汽车,一路向南。车窗外的景象越来越繁华,土路变成了柏油路,砖瓦房变成了小楼,路边的广告牌上,穿着时髦的姑娘笑着推销洗衣机、电视机,处处透着“新”的气息。 辗转数日,他终于抵达了四九城。 站在正阳门下,沈言望着眼前的城楼,恍惚间竟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城楼还是那座城楼,青砖上的斑驳纹路里,似乎还留着他少年时的脚印;可城楼外,自行车流如织,喇叭声此起彼伏,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年轻人骑着“永久”牌自行车,车把上挂着半导体收音机,里面正播放着邓丽君的歌,甜腻的嗓音混在风里,与城楼的古朴形成奇妙的交融。 “同志,要票不?”一个戴墨镜的年轻人凑过来,神秘兮兮地晃了晃手里的纸条,“彩电票、自行车票,黑市上不好找的!” 沈言摇摇头,径直往胡同里走。他想去看看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却在拐过两个巷口后停住了脚步——那里早已不是灰墙灰瓦的胡同,而是被推倒重建的工地,钢筋水泥裸露着,几个工人正扛着钢管往楼上爬。 “拆喽,都拆喽。”一个蹲在墙根抽烟的老头叹着气,“老宅子不顶用喽,年轻人都想住单元楼,亮堂!” 沈言看着废墟里露出的半截门墩,上面的石狮子被砸掉了耳朵,是他小时候常摸的那只。心里掠过一丝怅然,却很快平静——人间本就是新旧交替,就像长白山的林子,老树枯了,新苗自会破土。 “您想买房子?”老头见他盯着废墟看,搭了句嘴,“现在政策松了,四合院能买卖了!就是贵点,好多人嫌旧,都想往城外的楼里搬,还有些人揣着钱往国外跑,说国外的月亮圆呢。” “四合院?”沈言心里一动。 “是啊,前儿个胡同西口的老张家,就把三进的院子卖了,去广州做买卖了。”老头磕了磕烟灰,“您要是想买,我给您搭个线,保准便宜。” 沈言跟着老头穿过几条胡同,来到一处四合院前。朱漆大门有些斑驳,门环上的铜绿亮得发黑,门楣上挂着块褪色的匾额,隐约能看出“耕读传家”四个字。推开门,影壁墙上的“鸿禧”二字被雨水冲得模糊,院子里的石榴树刚抽出新芽,几只鸽子在房檐上咕咕叫着,透着一股落寞的静。 “就这儿。”老头指着院子,“以前是个举人老爷的宅子,后来收归公家,现在落实政策,还给了原主人,人家急着出国,想赶紧出手。” 沈言走进院子,脚下的青石板被踩得发亮,廊柱上的漆皮剥落,露出里面的木头纹理,处处都是岁月的痕迹。他走到正房窗前,窗棂上的雕花还在,只是蒙了层灰,恍惚间,仿佛看到母亲正坐在窗前做针线活,阳光透过窗棂,在她发间洒下金粉。 “多少钱?” “八千块。”老头咂咂嘴,“不便宜,相当于普通工人十年的工资了。” 沈言没还价。他从随身洞天里取出一个布包,里面是他早年收藏的几块玉佩,在古玩市场换了些现金,足够支付房款。原主人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见他掏钱爽快,又惊又喜,当天就办了手续,拿着钱匆匆去了机场。 买下四合院的那天,沈言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夕阳西下,金辉洒在灰瓦上,鸽子飞回鸽笼,发出扑棱棱的声响。他想起心魔幻象中,靠山屯的炊烟,想起长白山的雪,忽然觉得,这方院子就像个锚点,将他漂泊的记忆牢牢钉在了人间。 他没有大兴土木,只是请了几个工人,把漏雨的屋顶修了修,将剥落的墙皮补了补,添置了些简单的家具。院子里的石榴树他没动,影壁墙也保留着原样,甚至连房檐下那几只鸽子,都留了下来——它们认得旧主,却也很快接纳了新主人,见他喂食,便落满他肩头,咕咕叫着讨食。 安顿下来后,沈言开始打量这新的四九城。 胡同里的变化最快。以前磨剪子锵菜刀的吆喝声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冰棍儿——奶油的!”的叫卖;墙根下下棋的老头们,话题从“生产队的工分”变成了“个体户的生意”;年轻姑娘们不再穿灰蓝色的工装,开始烫卷发,穿碎花裙子,拎着录音机在街上走,引得路人频频回头。 他常去胡同口的茶馆坐着,听茶客们聊天。有人说谁谁谁去深圳倒腾服装,赚了大钱,回来盖了小楼;有人骂谁谁谁崇洋媚外,放着铁饭碗不要,非要去国外刷盘子;还有人争论着“姓资还是姓社”,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以“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就是好猫”收尾,相视一笑,续上茶水。 沈言听着,不插嘴,只是慢慢品茶。他发现,这人间的热闹,和他记忆里、幻象里都不同——少了些刀光剑影,多了些柴米油盐的算计;少了些生离死别的沉重,多了些“往前奔”的轻快。 有天,他去琉璃厂闲逛,看到一个年轻人蹲在路边,面前摆着几件旧瓷器,愁眉苦脸的。沈言拿起一只青花碗,指尖拂过碗底,感觉到一丝微弱的灵气——是件清代的民窑真品,只是磕碰了个缺口。 “这碗多少钱?” “五十块。”年轻人叹了口气,“俺爹是老古董贩子,以前被打成‘投机倒把’,现在政策好了,想重操旧业,结果刚收了几件货,他就病倒了,急着用钱。” 沈言没还价,给了他一百块:“这碗我要了,剩下的钱,给你爹买点营养品。” 年轻人愣了愣,红着眼圈给他鞠了一躬:“谢谢您!您真是好人!” 沈言拿着碗往回走,心里有些感慨。这年月,有人忙着往外跑,想抓住“外面的机会”;有人守着老手艺,在时代的夹缝里求生存。就像这四合院,有人嫌它旧,有人却觉得它藏着根。 他把青花碗摆在正房的条案上,和从长白山带回来的一块奇石作伴。碗有缺口,石有棱角,却都透着股踏实的劲儿。 四合院里的日子,过得平静而缓慢。沈言依旧是行住坐卧皆修炼,只是不再是深山里的枯坐,而是在红尘里打磨。 清晨,他会跟着胡同里的老头们打太极。老头们的招式慢悠悠的,带着养生的闲适,他却能从中悟出“以柔克刚”的道,真气在经脉里流转,比打坐更顺畅。 白天,他会去逛菜市场。看着小贩们为了一毛钱讨价还价,听着主妇们议论哪家的白菜新鲜,闻着油条、豆浆的香气,这些烟火气顺着毛孔钻进身体,与丹田的血气相融,让他的修为更接地气。 傍晚,他会坐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看夕阳落下。鸽哨声从远处传来,带着悠长的尾音,胡同里飘来饭菜的香气,谁家的收音机还在唱着“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这些声音、气味、光影,都被识海的月盘映照下来,化作道心的养分。 有次,隔壁的王大妈敲开他的门,手里端着一碗炸酱面:“小沈,刚出锅的,尝尝!我家小子要去美国了,说是去留学,你说这国外有啥好?” 沈言接过面,香气扑鼻:“出去看看也好,知道外面的世界,才更懂家里的好。” 王大妈叹了口气:“也是。现在这年月,谁不想多看看呢。” 沈言吃着炸酱面,味道咸香,带着家常的温暖。他想起心魔幻象中,张大爷做的玉米糊糊,想起靠山屯的烟火,忽然觉得,无论时代怎么变,这人间的“味”是不变的——是饭菜的香,是人情的暖,是无论走多远,都惦记着的那口“家”的滋味。 夜深人静时,他会走进随身洞天。洞天里的苹果树枝繁叶茂,造化之气越发浓郁,甚至演化出了一小片药田,种着他从长白山带来的灵草。他坐在泉眼边,看着里面的黄精珠,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买这四合院。 不是为了怀旧,而是为了扎根。 就像这四合院,立在四九城的胡同里,经历了风雨,见证了变迁,却始终稳稳地守着一方天地。他要做的,就是像这院子一样,在这日新月异的人间,守住自己的道,看红尘翻滚,观世事变迁,在时代的浪潮里,做一棵扎得很深的树。 窗外的月光洒进院子,落在青石板上,像铺了一层霜。沈言站起身,走到院门口,推开大门,望着胡同里昏黄的路灯。远处传来汽车的鸣笛声,近处有晚归的人哼着歌,一切都在变,一切又都带着生生不息的活力。 他笑了笑,关上大门,将喧嚣挡在门外,只留下满院的月光和石榴树的影子。 在这里,挺好。 在这四合院里,看一场新的人间烟火,挺好。 pyright 2026 第337章 静待机缘 沈言在琉璃厂买下的店面,就在一条街的中段,不算最起眼,却占了个清静的地界。门脸不大,黑漆木门上挂着块新做的匾额,上书“藏珍阁”三个字,笔力沉稳,是他亲手所题。店里没摆太多花哨的玩意儿,只在博古架上错落有致地放着几件瓷器、玉器,大多是他早年收藏的寻常物件,真正的珍品,都收在里间的暗格里,或是直接存进了随身洞天。 他开这店,本就不是为了赚钱。 四九城的风,带着股新旧交织的躁动。改革开放的浪潮拍打着古老的城墙,琉璃厂这条百年老街也活泛起来,不再是以前只有文玩字画的清静地,多了些倒腾电子表、蛤蟆镜的小摊,甚至有人把港台的流行歌曲录成磁带,用砖头大小的录音机外放,邓丽君的甜歌混着小贩的吆喝,成了街面上新的调子。 沈言每日坐在店里,泡一壶花茶,看街上人来人往。他识海里的月盘缓缓转动,将过往行人的气息一一映照——有急于发财的浮躁,有守着老手艺的固执,有学生的青涩,有老人的沧桑,这些鲜活的气息涌入道心,比深山里的枯坐更能滋养修为。 他在等胡八一。 心魔劫中的百年幻象,让他对“天命”二字有了更深的敬畏。那些深埋地下的古墓,那些沉睡千年的秘宝,往往都与特定的人、特定的时运相连。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这铁三角,身负摸金校尉的传承,自带一股“破局”的气运,旁人强行介入,轻则徒劳无功,重则引火烧身。 他修为再高,也不愿逆着天命行事。但那些古墓里的物件,尤其是与玄门修行相关的法器、古籍,他却着实眼馋——并非为了占有,而是想借着这些承载着岁月与灵气的东西,窥探更多修行的奥秘,让自己的道心更加圆满。 所以他选择等,选择“顺势而为”。 而要等胡八一,先得结识王凯旋。 这日午后,街面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沈言正对着阳光端详一块刚收来的古玉,门外传来一阵咋咋呼呼的声音:“哎哎哎,都来看都来看!最新的港片磁带,《英雄本色》听过没?小马哥的!十块钱一盘,不还价!” 沈言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花衬衫、牛仔裤的年轻汉子,正蹲在对面的墙根下,面前摆着个纸箱,里面塞满了花花绿绿的磁带。汉子留着板寸,脸膛黝黑,说话时带着股混不吝的劲儿,正是王凯旋。 比他记忆里年轻些,也瘦些,眼里还没染上后来倒斗的疲惫,只有股想靠“投机倒把”发家的急切。 沈言笑了笑,推门走了出去。 “你这磁带,是正版的?”他蹲在王凯旋面前,拿起一盘磁带,漫不经心地问。 王凯旋上下打量他一眼,见他穿着合体的中山装,气质沉稳,不像街上的小混混,语气收敛了些:“那可不!托朋友从广州弄来的,绝对保真!你听这音质……”说着就要往录音机里塞。 “不必了。”沈言放下磁带,“我对港片没兴趣,倒对些老物件感兴趣。” 王凯旋眼睛一亮:“您是做古董生意的?”他瞅了瞅沈言身后的“藏珍阁”匾额,“原来是老板!失敬失敬!” “谈不上老板,随便玩玩。”沈言递给他一支烟,“听你口音,是四九城的?” “那可不!土生土长的!”王凯旋接过烟,沈言给他点上,他吸了一口,吐出烟圈,“以前在部队待过,跟我那铁哥们儿胡八一,在昆仑山待过,后来复原了,没事干,就倒腾点这个。” 提到胡八一,他眼里闪过一丝怀念,随即又被现实的焦虑取代:“说起来也憋屈,想干点正经买卖,没本钱;想跟人去深圳,又怕被骗。也就倒腾这些磁带,赚点零花钱。” 沈言听着,没接话,只是看着他面前的磁带:“这些东西,利润不高?” “嗨,也就混个温饱。”王凯旋叹了口气,“不像那些倒腾古董的,一件就顶我卖几百盘磁带。”他话锋一转,凑近了些,“老板,您那儿收东西不?我家老爷子以前留下点玩意儿,不知道值钱不值钱。” “什么样的玩意儿?”沈言故作随意地问。 “好像是几块老怀表,还有个铜烟袋锅子,看着挺旧的。”王凯旋挠挠头,“我也不懂这些,要是您不嫌弃,我改天拿来给您看看?” “可以。”沈言点点头,“若是真东西,我不会亏待你。” 他知道,王凯旋说的“老爷子留下的玩意儿”,多半不值钱,但这是个不错的由头。他起身回店,临走时丢下一句:“下午要是收摊早,过来喝杯茶。” 王凯旋愣了愣,看着沈言的背影,又看了看“藏珍阁”的门脸,心里嘀咕:这老板看着不像一般人,倒挺随和。 傍晚时分,王凯旋果然收了摊,提着空纸箱,有些拘谨地走进了“藏珍阁”。店里光线柔和,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茶香,与他印象里那些堆满假货的古董店完全不同。沈言正坐在八仙桌旁喝茶,见他进来,笑着招手:“坐。” 王凯旋在他对面坐下,接过沈言递来的茶杯,喝了一口,眼睛一亮:“这茶味儿真地道!” “自家炒的,不值钱。”沈言给他续上茶,“你刚才说,你跟你朋友在昆仑山待过?” 提到昆仑山,王凯旋的话匣子打开了:“可不是!那地方,邪乎着呐!雪山里有大粽子,还有……”他忽然住了口,意识到说漏了嘴,讪讪地笑了笑,“没啥,就是天气恶劣,差点没活着回来。” 沈言没追问,只是点点头:“昆仑山确实不凡,上古传说里,不少神仙都在那儿修行过。” 王凯旋来了兴趣:“老板,您也信这些?我那哥们儿胡八一,肚子里全是这些故事,什么《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说得神乎其神。”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沈言故作惊讶,“那可是摸金校尉的不传之秘,你朋友怎么会懂?” “嗨,他家祖传的呗。”王凯旋得意起来,“我跟你说,我这哥们儿,那本事,绝了!看风水、辨凶吉,比那些所谓的‘大师’强多了!就是运气差点,复原回来一直没找到正经活儿干。” 沈言听着,心里了然。这时候的胡八一,大概还在潘家园附近“练摊”,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听你这么说,你这朋友倒是个人才。”沈言笑着说,“现在政策好了,有本事总能找到出路。” “谁说不是呢。”王凯旋叹了口气,“他那人,心高气傲,不屑于倒腾这些小玩意儿,总想着干票大的。” 沈言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他知道,王凯旋嘴里的“干票大的”,指的是什么。用不了多久,这两个退伍军人,就会因为生活所迫,踏上倒斗之路,开启属于他们的传奇。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他们出发前,埋下一颗“种子”。 “我这店刚开,缺个懂行的帮衬。”沈言忽然说,“你要是不嫌弃,可以过来帮帮忙,管吃管住,每月再给你开三十块工资,比你倒腾磁带强些。” 王凯旋愣住了,眼睛瞪得溜圆:“老板,您……您没开玩笑?”他一个倒腾磁带的“个体户”,能进正经的古董店干活,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我像开玩笑吗?”沈言指了指博古架,“你看这些东西,真假好坏,你现在不懂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慢慢学,总能入门。” 王凯旋激动得脸都红了,搓着手,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眼前这老板看着面善,不像坑人的,可他还是下意识地说:“我……我得跟我哥们儿商量商量。” “应该的。”沈言点点头,“你回去想想,想通了,明天就过来。” 送走王凯旋,沈言坐在店里,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琉璃厂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映着老街的灰瓦,有种时光交错的美。他知道,王凯旋一定会来——不仅是为了这份工作,更是因为他骨子里的“义气”,会把这事告诉胡八一,而胡八一,绝不会错过这个能接触到“老物件”的机会。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早,王凯旋就带着一个人走进了“藏珍阁”。 来人身形挺拔,穿着洗得发白的军绿色外套,面容算不上英俊,却透着股沉稳的锐气,尤其是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看人时带着股审视的劲儿,正是胡八一。 “老板,这是我哥们儿,胡八一。”王凯旋介绍道,“他听说您这儿招人,特意跟我过来看看。” 胡八一抱拳,语气不卑不亢:“沈老板,久仰。” 沈言看着他,识海的月盘轻轻转动,清晰地看到他身上缠绕着一股复杂的气息——有军人的刚毅,有落魄的消沉,更有一丝若隐若现的“龙气”,那是摸金校尉传承自带的气运,虽微弱,却坚韧。 “胡同志,请坐。”沈言笑着起身,“我这小店,庙小容不下大佛,不过要是不嫌弃,喝杯茶还是可以的。” 胡八一在他对面坐下,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店里的物件,最后落在沈言身上:“沈老板看着不像一般的生意人。” “哦?何以见得?” “您这店里的东西,看似寻常,却都透着股‘正’气,没有市面上那些假货的浮躁。”胡八一笑了笑,“而且,您身上的气息,静得像深山老林,不像是在市井里打滚的人。” 沈言心中微讶。这胡八一,果然敏锐。他没隐瞒,也没说透:“以前在山里待过几年,性子野惯了,受不了热闹,开个小店,图个清静。” 三人喝茶聊天,从古董聊到时事,从四九城的变迁聊到外面的世界。胡八一见识广博,谈吐风趣,说起昆仑山的经历,虽隐去了诡异之处,却也听得王凯旋热血沸腾。沈言偶尔插话,总能说到点子上,尤其是对古物年代、地域的判断,更是精准得让胡八一暗暗心惊。 “沈老板,您这本事,不去潘家园摆摊可惜了。”胡八一打趣道。 “我这人懒,不爱跟人讨价还价。”沈言笑了笑,“倒是你们二位,年轻力壮,又见过世面,要是愿意留下,我这店正好缺人。” 胡八一看着王凯旋期待的眼神,又看了看沈言平静的目光,沉吟片刻,点了点头:“既然沈老板看得起,我们兄弟俩就却之不恭了。” 他心里有自己的盘算。这沈老板绝非等闲之辈,跟着他,或许能接触到真正的“门道”,总比在街面上瞎混强。而且,他隐隐觉得,眼前这人,或许能解开他心里的一些疑惑——比如爷爷留下的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比如昆仑山那些无法解释的遭遇。 沈言看着眼前这两个日后搅动风云的“摸金校尉”,心里一片平和。 他知道,故事的序幕,已经拉开。 接下来,他只需守着这“藏珍阁”,看着胡八一和王凯旋一步步走向他们的“天命”,然后在恰当的时候,伸出手,接住那些从墓里带出来的、与他有缘的物件。 琉璃厂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在八仙桌上的茶杯里,映出细碎的光斑。沈言端起茶杯,与胡八一、王凯旋轻轻一碰。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茶香袅袅,混着街面上的喧嚣,在小小的“藏珍阁”里弥漫开来。属于他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pyright 2026 第338章 静待收获 胡八一和王凯旋在“藏珍阁”留了下来。沈言也不亏待他们,给两人在四合院的东厢房收拾出两间屋子,吃住都在一起,日子倒也清静。 胡八一学东西快,对古董的年代、工艺一点就透,尤其对那些带着“风水气”的物件,更是有种天生的敏锐。王凯旋性子活泛,嘴甜,跟着胡八一跑前跑后,很快就把琉璃厂附近的门道摸得门儿清。 沈言大多时候只是看着,偶尔指点一二,更多精力放在自己的修行上。他知道,这两个家伙是闲不住的,那颗想“干票大的”的心,迟早会按捺不住。 果然,没过多久,胡八一就带回来一个消息。 “沈老板,我老家那边,有个叫岗岗营子的地方,听说是辽代萧太后的坟。”胡八一坐在八仙桌旁,手指敲着桌面,眼里闪着兴奋的光,“我一个远房亲戚在那儿当支书,说村里穷得叮当响,想请人去看看,能不能……” 他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 王凯旋在一旁补充:“八一爷说了,那萧太后的墓,规格高得很,要是能弄出点东西来,不仅能帮村里改善改善,咱哥俩也能……” 沈言看着他们,识海的月盘轻轻转动,能看到两人身上缠绕着一股淡淡的“土气”——那是即将触碰古墓的征兆,混杂着期待与不安。 “想去?”沈言端起茶杯,慢悠悠地问。 胡八一点点头,又有些犹豫:“这事儿……毕竟不太地道。可岗岗营子是真穷,孩子连像样的课本都没有,我那亲戚快急白了头。” “钱的事,我来解决。”沈言放下茶杯,“你们要去,我不拦着,但有两条规矩。” “您说!”胡八一和王凯旋异口同声。 “第一,只取浮财,不伤墓主,更不能破坏墓室结构。”沈言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逝者已矣,该留的尊重还是要留。” “没问题!”胡八一一口答应,“我们又不是那些刨绝户坟的,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第二,出来的东西,你们自己分,我只要一样。”沈言看着胡八一,“若是遇到什么带‘龙气’的物件,比如印玺、玉牌之类的,留给我就行。” 他要这些东西,不是为了值钱,而是想研究上面的风水阵纹,对他的修行或许有助益。 胡八一愣了愣,随即笑了:“沈老板放心,只要有,一定给您留着!”他本以为沈言会狮子大开口,没想到只要一件,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动身?” “这两天就走,赶在秋收前回来。”胡八一答道,“村里说,秋收后就要上冻了,不好干活。” 沈言起身走进里间,很快拿出一个厚厚的布包,放在桌上:“这里面是一万块钱。” “一……一万?!”王凯旋眼睛都直了,声音都变了调,“沈老板,这也太多了!” 八十年代初,一万块钱可是“万元户”的标准,足够普通人家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他们去倒斗,顶天了也就想弄个几千块,改善改善生活。 胡八一也愣住了,看着沈言:“沈老板,这钱……” “不是给你们的。”沈言打断他,“是给岗岗营子的。你们带去,先给村里盖所学校,剩下的买些种子、化肥,让老乡们过个好年。” 他顿了顿,继续说:“至于你们俩,这钱里也有你们的份。事成之后,每人再拿一千,够你们‘衣锦还乡’了。” 胡八一看着桌上的布包,又看了看沈言平静的脸,忽然站起身,对着他深深鞠了一躬:“沈老板,我胡八一没啥说的,这情分,我记下了!” 他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沈言的意思。这一万块钱,既是支援,也是信任,更是一种“兜底”——哪怕他们倒斗一无所获,岗岗营子的老乡也能过上好日子,他们哥俩也能体面地回来。 王凯旋也红了眼,挠着头说:“老板,您这……太够意思了!” “去。”沈言摆了摆手,“路上小心,遇事多商量,别冲动。” “哎!” 两人揣着钱,兴高采烈地去准备了。看着他们的背影,沈言笑了笑。他知道,这一万块钱花得值。 胡八一和王凯旋走后,“藏珍阁”里安静了不少。沈言每日照旧喝茶、看书、修行,偶尔接待几个客人,日子过得不紧不慢。 琉璃厂的街面上,变化越来越快。个体户越来越多,不仅有倒腾古董的,还有开饭馆、卖服装的,甚至有人把彩电摆在店里,播放着香港的武打片,引得路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有熟客跟沈言打趣:“沈老板,你这店太清静了,不像做生意的,倒像个修仙的。” 沈言只是笑:“各有各的活法。” 他确实在“修仙”,只是这“仙”,修的是人间烟火。看着街上行人的喜怒哀乐,听着邻里间的家长里短,这些都化作最精纯的“红尘气”,融入他的道心,让识海的月盘越发圆融。 期间,他去了趟四九城的图书馆,翻看了不少关于辽代历史的书。萧太后的墓,他早年在古籍里见过记载,说墓中不仅有金银珠宝,还有不少当年从宋朝掠去的珍品,其中不乏修行者用的法器。 “希望能有点收获。”沈言合上书,心里也多了几分期待。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秋收时节。胡同里飘着炒栗子的香气,王大妈家的儿子从美国寄来了照片,穿着西装,站在白宫前,笑得一脸灿烂,引得街坊们啧啧称奇。 “还是国外好啊,你看人家那楼,多高!”有人感慨。 “好啥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王大妈嘴上骂着,眼里却藏不住骄傲。 沈言听着,想起岗岗营子的那些老乡,想起胡八一和王凯旋,不知道他们此刻怎么样了。 这天傍晚,沈言正在院子里给石榴树浇水,忽然听到胡同口传来熟悉的吆喝声:“沈老板!我们回来啦!” 是王凯旋的声音。 沈言放下水壶,走出院门,只见胡八一和王凯旋背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包,风尘仆仆地站在胡同口,脸上又黑又瘦,眼里却亮得惊人。 “回来了?” “回来了!”王凯旋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沈老板,您是不知道,这次可……” “先回屋再说。”胡八一拉了他一把,示意他别在外面嚷嚷。 回到“藏珍阁”,关上门,王凯旋才迫不及待地打开背包,里面鼓鼓囊囊的,全是用旧报纸包着的东西。 “您看这个!”他拿出一个巴掌大的金佛,金灿灿的,工艺精湛,“这是从耳室里摸出来的,纯金的!” 胡八一也拿出几件玉器、瓷器,件件都是真品,虽然算不上顶级国宝,却也价值不菲。 “村里的学校已经动工了,用的都是好材料。”胡八一汇报着,“老乡们高兴坏了,非要留我们住到过年,我们说店里离不开人,才赶紧回来的。” 沈言点点头,目光落在胡八一手里的一个小盒子上:“那是什么?” 胡八一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巴掌大的玉牌,玉质温润,上面雕刻着一条盘龙,龙纹栩栩如生,隐隐有紫气流转——正是沈言要的“带龙气的物件”。 “这是在主墓室的棺椁旁找到的,应该是萧太后的私印。”胡八一将玉牌递过来,“您看看,合不合心意?” 沈言接过玉牌,指尖触到玉面的瞬间,一股精纯的龙气顺着指尖涌入体内,与丹田的太阴真气交融,竟让气海泛起层层涟漪。玉牌上的龙纹仿佛活了过来,在他识海的月盘上投下一道虚影,让月盘的光芒越发清亮。 “好东西。”沈言真心赞叹。这枚玉牌不仅龙气精纯,上面的雕刻还暗含着“镇墓”的阵纹,对他研究风水阵法大有裨益。 “您满意就好。”胡八一松了口气。 “剩下的东西,你们处理。”沈言将玉牌收好,“该换钱换钱,该留着留着,不用跟我报备。” 胡八一和王凯旋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感激。他们知道,沈言这是真把他们当自己人了。 “对了,沈老板,”胡八一忽然想起什么,“我们在墓里还发现了一块龟甲,上面刻着些奇怪的符号,看不懂,您要不要看看?” 他从包里拿出一块巴掌大的龟甲,龟甲边缘有些破损,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甲骨文,透着一股古老的气息。 沈言接过龟甲,指尖拂过上面的刻痕,识海的月盘猛地一震! 这些符号,竟与他在长白山古墓里见过的刻痕有些相似,都带着股“沟通天地”的韵律! “这东西……我要了。”沈言的声音有些激动。 “您拿去,反正我们留着也没用。”胡八一爽快地说。 沈言小心翼翼地将龟甲收好,心里掀起了波澜。他没想到,去岗岗营子一趟,竟能有这样的收获。这龟甲上的符号,或许能解开他当年在古墓里的一些疑惑。 晚上,沈言做了几个菜,算是给胡八一和王凯旋接风。三人坐在四合院的石榴树下,就着月光喝酒,聊得不亦乐乎。 王凯旋喝得脸红脖子粗,拍着胸脯说:“沈老板,以后您有啥吩咐,上刀山下火海,我王胖子绝不含糊!” 胡八一也举起酒杯:“沈老板,这杯我敬您。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您这人,地道。” 沈言笑着与他们碰杯:“都是朋友,说这些见外了。” 他知道,经此一役,他与这“铁三角”的缘分,才算真正结下。以后他们还会去更多的地方,倒更多的斗,而他,只需守着这“藏珍阁”,等着他们带回来的“惊喜”。 月光洒在院子里,石榴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沈言看着杯中的酒,又看了看身边谈笑风生的胡八一和王凯旋,忽然觉得,这人间的日子,比深山里的枯坐,要有趣得多。 有朋友,有期待,有修行,有红尘。 这样的日子,挺好。 至于那些深埋地下的古墓,那些等待被发现的秘宝,就让胡八一他们去揭开。他要做的,只是在恰当的时候,伸出手,接住属于自己的那份机缘。 毕竟,有些路,需要别人去走;有些缘,需要自己去等。 而他,有的是耐心。 pyright 2026 第339章 江湖气 岗岗营子一行回来,胡八一和王凯旋像是变了个人。身上的落魄气淡了,多了些闯荡后的沉稳,却又没丢了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见了沈言依旧热络,一口一个“老板”,却早没了初见时的拘谨。 沈言乐得自在。他本就不喜客套,胡八一的通透,王凯旋的直爽,恰好合了他的性子。这日午后,三人坐在“藏珍阁”的八仙桌旁,就着一壶花茶,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说真的,沈老板,”王凯旋啃着刚买的糖火烧,含糊不清地说,“以前在部队,见的都是上下级,回到地方,碰的不是奸商就是骗子,还是跟您和八一爷打交道痛快!” 胡八一没接话,却点了点头,拿起一块刚收来的玉佩,对着阳光端详:“这玉沁色自然,是老物件。不过上面的绺裂太多,值不了几个钱。”他顿了顿,看向沈言,“您收这个,是看上它的雕工?” “嗯,”沈言点头,“这是清代‘痕都斯坦’的工艺,薄胎透花,看着不起眼,其实费工得很。留着玩。” 胡八一眼睛一亮:“您还懂这个?我以前在潘家园听人说过,这路手艺的东西,大多是宫里流出来的。” “略知一二。”沈言笑了笑,将玉佩放回博古架,“你们这次从岗岗营子带回来的金佛,打算怎么处理?” 提到金佛,王凯旋来了精神:“八一爷说,找个靠谱的买家,换了钱,先给我妈买台彩电,剩下的存起来,以后说不定还能再干票大的!” 胡八一瞪了他一眼:“别满嘴跑火车,什么干票大的,以后踏实做点正经生意。”嘴上这么说,眼里却没多少责备,反而带着点“心照不宣”的笑意。 沈言看在眼里,心里明白。这两人骨子里就带着股“江湖气”,安分不了太久。但他不担心,胡八一根子正,有底线,王凯旋看着混,却重情义,跟着他们,出不了大岔子。 “我认识个朋友,做珠宝生意的,”沈言说,“为人还算靠谱,你们要是信得过我,我帮你们牵个线,价钱不会亏了你们。” “那敢情好!”王凯旋拍着大腿,“有您这话,我们还有啥不放心的!” 胡八一也道:“那就麻烦沈老板了。” 没过两天,沈言就约了朋友过来。是个姓赵的老板,戴副金丝眼镜,看着斯文,却是琉璃厂有名的“识货人”。赵老板一眼就看中了金佛,没多讨价还价,直接给了个公道价,比市面上高出一成。 交易完,赵老板拉着沈言嘀咕:“沈老弟,你这俩伙计,看着面生得很啊,手里怎么会有这路东西?” 沈言淡淡一笑:“朋友的东西,托我帮忙出手,具体来路,我不问,你也别打听,咱们只看货。” 赵老板是老江湖,立刻明白过来,笑着拱手:“懂,懂!以后有这等好东西,还想着老哥我。” 拿到钱,王凯旋乐得上蹿下跳,拉着胡八一就要去供销社买彩电。胡八一没辙,只好陪着他去,临走前回头对沈言说:“老板,我们晚点回来,给您带只烤鸭!” 看着两人勾肩搭背的背影,沈言摇摇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这股子“赚了钱就想分享”的热乎劲儿,比那些虚头巴脑的客套舒服多了。 傍晚,两人果然提着只烤鸭回来,还带了瓶二锅头。王凯旋手脚麻利地把烤鸭撕了,装在盘子里,又从厨房找了俩凉菜,三人就在店里摆开阵势,喝了起来。 “来,沈老板,我敬您一个!”王凯旋举起酒杯,酒液晃得差点洒出来,“要不是您,我们哥俩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喝西北风呢!这杯必须干了!” 沈言陪着喝了一口,酒辣辣的,顺着喉咙往下滑,带着股冲劲,像极了眼前这两人的性子。 胡八一放下酒杯,夹了块鸭皮:“沈老板,不瞒您说,我以前总觉得,这世道变了,人心不古,想找个能说上话的朋友,难了。可跟您相处这阵子,我才觉得,还是有靠谱人的。” 他顿了顿,看着沈言:“您是个有本事的人,却一点架子没有,对我们哥俩掏心掏肺,这份情,我们记着。” 沈言笑了:“我这人怕麻烦,交朋友图个痛快。你们俩,性子直,没那么多弯弯绕,跟你们打交道,省心。” 这话不假。他活了这么久,见多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胡八一和王凯旋的坦荡,像一股清流,让他觉得自在。就像心魔幻象里,靠山屯的人那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不用猜,不用防。 “对了,沈老板,”胡八一忽然想起什么,“我们在岗岗营子的时候,听老乡说,附近还有个‘牛心山’,山上有座辽代的将军墓,据说比萧太后的坟还邪乎,您听说过吗?” 沈言摇摇头:“没听说过。怎么,又动心了?” “哪能啊!”王凯旋抢着说,“就是觉得邪乎,听着有意思。那老乡说,以前有猎户上山,进去就没出来过,说里面有‘黄大仙’守着。” 提到“黄大仙”,沈言心里微动,想起长白山的老黄鼬,嘴上却不动声色:“山里的事,邪乎的多,别瞎打听,更别瞎闯。” 胡八一也点头:“我也就是听听,没打算去。那种地方,凶得很,犯不着为了点东西把命搭上。” 沈言放下心来。胡八一能这么想,说明他真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 酒过三巡,王凯旋喝得有点多,开始胡吹,说自己当年在部队多勇猛,说胡八一怎么差点被昆仑山的雪埋了,说着说着,眼圈红了:“要不是八一爷拉我一把,我早成山狼的点心了……” 胡八一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眼里却带着暖意。 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就是“江湖气”的真谛——不是打打杀杀,不是尔虞我诈,而是危难时的搭把手,是富贵时的共杯酒,是哪怕嘴上骂着对方,心里却把对方当兄弟。 他想起自己早年在江湖上的日子,也遇过这样的朋友,一起斩过妖,一起闯过险,后来却大多失散在岁月里。如今遇到胡八一和王凯旋,像是找回了当年的感觉,热乎,踏实。 “以后要是真想去哪儿‘看看’,”沈言忽然说,“提前跟我说一声。我这儿有些东西,或许能帮上忙。” 胡八一和王凯旋都愣住了。 沈言起身走进里间,拿出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几张黄符,一把小巧的桃木剑,还有几个装着粉末的小瓷瓶。 “这黄符是‘护身符’,能挡点小邪祟;桃木剑辟秽,带着防身;这粉末是‘迷魂散’,对付野兽还行,别用来害人。”他把东西推过去,“备着,有备无患。” 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却是行走江湖的实用物件。 胡八一拿起黄符,指尖拂过上面的朱砂符文,眼睛一缩:“这符……是真东西!”他爷爷留下的书里提过,真正的道家符箓,是能感受到“气”的。 “略懂些旁门左道。”沈言没多解释。 王凯旋拿起桃木剑,掂量了掂量:“这玩意儿看着不起眼,还挺沉。” “拿着。”沈言笑了笑,“就算用不上,留着玩也行。” 胡八一看着沈言,忽然站起身,对着他深深鞠了一躬:“沈老板,这份情,我胡八一记一辈子。”他知道,这些东西看着普通,却是真正能救命的玩意儿,不是钱能买到的。 王凯旋也跟着鞠躬,嘴里嘟囔着:“老板,您真是活菩萨!” 沈言摆摆手:“别整这些虚的,喝酒。” 那天晚上,三人喝到半夜,聊了很多。胡八一讲他爷爷的故事,讲《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里的门道;王凯旋讲他小时候怎么调皮,怎么跟胡八一在胡同里“称霸”;沈言则偶尔插几句,讲些长白山的奇闻,讲些古董背后的历史。 没有身份的隔阂,没有利益的算计,只有三个男人,在昏黄的灯光下,说着掏心窝子的话。 第二天一早,沈言被院子里的动静吵醒。走到院里,只见胡八一正在给石榴树浇水,王凯旋则在打扫院子,嘴里还哼着小曲,精神头十足。 “醒了,老板!”王凯旋笑着打招呼,“我给您买了豆汁焦圈,快趁热吃!” 沈言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心里一片平和。他知道,自己没看错人。胡八一的大气,王凯旋的热忱,这份不带杂质的江湖气,比任何修行法门都更能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真实。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藏珍阁”的生意不算红火,却也安稳。胡八一和王凯旋跟着沈言学看古董,偶尔去潘家园“练摊”,倒也赚了些小钱。 有次,潘家园有人想骗王凯旋,用假货换他手里的真东西,被胡八一一眼识破。那骗子不依不饶,还想动手,王凯旋梗着脖子就往上冲,嘴里嚷嚷着:“敢骗到你胖爷头上,活腻歪了!” 最后还是胡八一拉住他,冷冷地看着骗子:“道上的规矩,讲究个‘看破不说破’,你想坏了规矩,别怪我们不客气。”他身上那股在部队练出来的煞气一露,骗子顿时怂了,灰溜溜地跑了。 回来跟沈言一说,王凯旋还气鼓鼓的:“那孙子,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要不是八一爷拦着,我非揍他一顿不可!” 胡八一没好气地说:“就你能耐,真打起来,警察来了,咱们都得进去。” 沈言听着,笑着给他们倒茶:“吃点亏没事,长记性。以后遇到这种人,别硬碰硬,咱们有咱们的法子。”他从博古架上拿起一个不起眼的小铜铃,“下次再遇到胡搅蛮缠的,把这个给他看看。” 这铜铃是他早年收的,上面刻着些隐晦的符文,看着普通,却能让心术不正的人心里发慌。 胡八一接过铜铃,掂量了掂量,明白了沈言的意思,笑着点头:“还是您有办法。” 沈言知道,他们迟早会离开“藏珍阁”,继续他们的“倒斗”之路。但他不着急,也不挽留。朋友相交,不在朝朝暮暮,而在“心照不宣”。他给他们兜底,他们带给他惊喜,这样的相处,最好。 傍晚,夕阳透过窗棂,照在“藏珍阁”的博古架上,给那些老物件镀上了一层金辉。胡八一在整理账目,王凯旋在擦拭柜台,沈言坐在八仙桌旁,看着他们的身影,识海的月盘缓缓转动,里面映照出的,不再是冰冷的道,而是带着温度的“人”。 他忽然觉得,这或许就是修行的另一种境界——不是离群索居,不是斩断尘缘,而是在江湖气里,在真性情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自在”。 有这样的朋友,有这样的日子,挺好。 至于未来会遇到什么,会走到哪里,不重要。 重要的是,此刻的坦荡与舒心,是真的。 pyright 2026 第340章 精绝 秋意渐浓时,琉璃厂的银杏叶落了满地金黄。沈言每日依旧在“藏珍阁”里煮茶看书,胡八一和王凯旋则迷上了“练摊”,每日天不亮就去潘家园占位置,傍晚带着一身尘土回来,有时赚了钱,就买只烤鸭下酒,有时赔了,便对着月光唉声叹气,却也乐在其中。 这日傍晚,两人却没像往常一样吵吵嚷嚷地回来,而是一前一后走进店门,脸上带着几分凝重。 “怎么了?”沈言放下手里的书,看着胡八一眉头紧锁的样子,心里隐约有了数。 胡八一在八仙桌旁坐下,给自己倒了杯凉茶,一饮而尽:“刚才在潘家园,遇到个美国人,说是搞考古的,想请人当向导,去新疆的沙漠里找一座古城。” “美国人?考古?”王凯旋在一旁补充,“长得还挺带劲,金发碧眼的,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还给了张照片,那古城埋在沙子里,看着就邪乎!” 沈言端起茶壶,给胡八一续上茶:“她是不是叫shirley杨?” 胡八一和王凯旋同时愣住:“沈老板,您认识她?” “听过。”沈言淡淡一笑,“她父亲是个考古学家,几年前在沙漠里失踪了,据说就是为了找那座叫‘精绝古城’的遗址。” 胡八一眼睛一眯:“您知道的还真不少。她找我,说是看中了我懂‘天星风水术’,能在沙漠里定位古城的位置。”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犹豫,“那地方听着就凶险,我不想去。” “不去就对了!”王凯旋拍着桌子,“沙漠里能有啥好东西?万一陷进去,连骨头都找不着!再说了,咱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犯不着去冒那个险。”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着胡八一。他知道,胡八一的犹豫,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那美国人提到的“诅咒”。 果然,胡八一叹了口气:“她还说,她身上有种怪病,说是家族遗传的诅咒,只有找到精绝古城,才能解开。她父亲,就是因为这个诅咒……” “诅咒?”王凯旋嗤笑一声,“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我看就是想骗咱们去送死!” 沈言放下茶杯,声音平静:“有些诅咒,不是迷信。”他想起自己早年在湘西遇到的“赶尸匠诅咒”,想起秦岭深处的“血蛊”,这世间,确实有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因果”。 胡八一看向沈言:“沈老板,您觉得……这事儿靠谱吗?” “靠谱不靠谱,不重要。”沈言看着他,“重要的是,你心里想去吗?” 胡八一沉默了。他想起shirley杨拿出的那半块古玉,玉上的纹路,与他爷爷留下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里记载的“鬼洞文”一模一样;想起她提到父亲失踪时的眼神,那种绝望与执着,像极了当年在昆仑山寻找战友遗体的自己。 “我不知道。”他诚实地说,“但我总觉得,这事跟我脱不了干系。” 沈言点点头。这就是命运的奇妙之处,该来的,总会来。胡八一身上的摸金校尉血脉,shirley杨的家族诅咒,精绝古城的千年秘辛,这三者纠缠在一起,早已注定了他们必须踏上这趟旅程。 “要是想去,就去。”沈言忽然说,“但得想清楚,那地方不比岗岗营子,里面的凶险,可能超出你的想象。” “老板,您这是劝他去?”王凯旋急了,“那可是沙漠!不是闹着玩的!” “我不是劝他去,是告诉他,遵从自己的本心。”沈言看着胡八一,“有些事,躲是躲不过的。与其将来后悔,不如现在去看看。”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放在桌上:“这里面是些丹药,能解百毒,防瘴气,你们带上。还有这个……”他拿出一张绘制精细的地图,“这是我根据古籍复原的沙漠地形草图,或许能帮你们避开些流沙和陷阱。” 胡八一看着桌上的丹药和地图,眼眶有些发热:“沈老板,您这……” “拿着。”沈言打断他,“就算你们不去,留着也能用得上。”他顿了顿,补充道,“我就不去了,这店还得有人看着。” 他不去,不仅是因为要守着店,更是因为他知道,精绝古城的“天命”,属于胡八一、王凯旋和shirley杨这铁三角。他若强行介入,反而会打乱因果,引来不必要的凶险。 胡八一紧紧攥着那包丹药,像是下定了决心:“我去!” “八一爷!你疯了?!”王凯旋急得跳起来。 “胖子,”胡八一看着他,“你要是怕,就留下看店。” “谁怕了!”王凯旋梗着脖子,“你去哪,我去哪!咱哥俩,死也得死在一块儿!” 沈言看着他们,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就是他们的江湖气,重情重义,生死与共。 接下来的几天,胡八一和王凯旋开始准备行装。shirley杨那边也效率极高,很快就组建好了考古队,队员里有经验丰富的向导,有懂地质的教授,还有几个身强力壮的保镖,一看就是专业配置。 出发前一晚,三人在四合院里喝酒。月光如水,洒在石榴树上,影影绰绰。 “沈老板,这店就拜托您了。”胡八一举起酒杯,“等我们回来,给您带沙漠里的特产!” “别带特产了,”沈言笑着与他碰杯,“把命带回来就行。”他看着王凯旋,“你也一样,少冲动,多听胡八一的。” “知道了老板!”王凯旋大大咧咧地说,“您就等着我们的好消息!说不定能摸出个比萧太后金佛还值钱的宝贝!” 胡八一瞪了他一眼,又看向沈言,眼神里带着感激:“谢谢您,沈老板。” “一路顺风。”沈言没多说,有些情谊,不必挂在嘴边。 第二天一早,考古队的车来接他们。胡八一和王凯旋背着大大的行囊,站在车旁,回头看了一眼“藏珍阁”的牌匾,又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沈言,挥了挥手,转身上了车。 车子缓缓驶离,消失在胡同口。沈言站在门口,看着车影消失的方向,心里一片平静。 他知道,这趟旅程,注定凶险。精绝古城里的“黑眼怪蛇”,“尸香魔芋”,还有那神秘的“鬼洞”,每一样都能轻易取人性命。但他也知道,胡八一有天星风水术傍身,王凯旋看似鲁莽却总能化险为夷,shirley杨手里有父亲留下的笔记,这三人凑在一起,便是破局的“变数”。 日子依旧按部就班地过着。沈言每日看店、修行,偶尔收到胡八一从途中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只有寥寥数语,说他们过了玉门关,说沙漠里的风很大,说星空很美。 他把明信片一张张收好,夹在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复印件里——那是胡八一临走前留给“藏珍阁”当“镇店之宝”的。 琉璃厂的银杏叶落尽了,天气越来越冷。街面上的人裹紧了棉袄,小贩们的吆喝声也带着颤音。王大妈家的彩电终于装上了,每晚都挤满了街坊邻居,看着热热闹闹的春节晚会彩排。 “小沈,你说胡八一他们能赶回来过年吗?”王大妈一边嗑瓜子一边问。 “不好说。”沈言笑着摇头,“沙漠里的路不好走。” 他知道,他们赶不回来了。精绝古城的探险,远比想象中漫长。 这天夜里,沈言做了个梦。梦里是无边无际的沙漠,黄沙漫天,烈日当空。胡八一拿着罗盘,在沙地里快步前行,王凯旋扛着工兵铲,跟在后面气喘吁吁,shirley杨则举着望远镜,警惕地看着四周。 他们走进一座破败的古城,城墙斑驳,处处透着诡异。城里的建筑都是用黑色的石头砌成的,上面刻满了奇怪的符号,与胡八一带来的那半块古玉上的纹路一模一样。 在古城的中心,有一口深不见底的黑井,井口散发着淡淡的绿光。胡八一靠近井口,忽然脸色大变,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王凯旋想拉他,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开…… 沈言猛地睁开眼,额上布满冷汗。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像极了梦里的黑井。 他知道,这不是普通的梦,而是他的识海月盘感知到的“凶兆”。胡八一他们,恐怕已经进入了精绝古城,遇到了危险。 但他没有丝毫慌乱。他相信胡八一的本事,相信王凯旋的运气,更相信那冥冥之中的“天命”——他们既然注定要去,就一定能闯过这关。 沈言起身,走到博古架前,拿起那枚从岗岗营子带回来的龙纹玉牌。玉牌温润依旧,龙纹在月光下仿佛活了过来,散发着淡淡的紫气。 他轻轻摩挲着玉牌,心里默念:“一路保重。” 窗外的风呼啸着,像是沙漠里的呜咽。沈言知道,属于胡八一、王凯旋和shirley杨的故事,才刚刚进入最精彩的部分。而他,只需守着这“藏珍阁”,守着这份等待,等着他们带着精绝古城的秘辛,平安归来。 毕竟,命运的丝线一旦缠绕,就绝不会轻易断裂。该相遇的,总会相遇;该解开的,终会解开。 而他,只需要做那个最耐心的旁观者,和最坚实的后盾。 夜色渐深,“藏珍阁”里一片寂静,只有月光和茶香,在无声地流淌。 pyright 2026 第341章 沙海追踪 沈言最终还是决定跟着胡八一他们进沙漠。 不是因为shirley杨出的钱——对他而言,身外之物早已看淡——而是当胡八一拿出那半块刻着鬼洞文的古玉时,他识海的月盘猛地震颤了一下。玉上流转的气息,与他早年在昆仑山脉感应到的“昆仑神脉”隐隐共鸣,更与随身洞天里那枚龟甲上的符号有着微妙的联系。 “这趟浑水,看来是非蹚不可了。”沈言摩挲着古玉,对着胡八一和王凯旋笑了笑,“正好,我也想见识见识,能让摸金校尉和考古队都着迷的精绝古城,到底藏着什么玄机。” 王凯旋一听乐了:“老板您也去?那太好了!有您在,就算遇到粽子,咱也不怕!” 胡八一却皱起眉:“沈老板,沙漠不比城里,条件苦不说,危险也多,您……” “放心,”沈言打断他,指尖凝起一缕微弱的真气,在空气中划过一道残影,“自保的本事还是有的。再说,多个人,多个照应。” shirley杨对沈言的加入并未反对。这位“藏珍阁”的老板看似平凡,却总能在不经意间展露惊人的见识,连胡八一都对他颇为敬重,带上他,或许能应对些意想不到的状况。 考古队的车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三辆越野车,载着队员、物资和满满的期待,一路向西,穿过戈壁,驶入茫茫大漠。 沈言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沙丘,黄沙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泽,看似平静,却暗藏杀机。他能感觉到,这片沙漠的磁场极为混乱,识海的月盘转动都变得滞涩,寻常的风水术在这里几乎失效——也难怪shirley杨的父亲会迷失方向。 “沈老板,您看这沙子,”开车的向导是个本地人,姓安,脸上刻满了风霜,“看着软和,底下全是流沙,一脚踩错,就可能陷进去,连骨头渣都剩不下。” 沈言点点头。他能看到沙丘之下,有暗流般的能量在涌动,那是地质活动与特殊磁场交织的产物,足以扭曲人的感知,甚至改变地貌。 “安叔,您在这沙漠里跑了多少年了?” “快三十年了。”安向导叹了口气,“以前跟着商队走丝路,见过不少怪事。就说这精绝古城,老一辈的人都说,那是被神诅咒的地方,进去的人,没一个能活着出来。” 王凯旋从后座探出头:“安叔,您这话可别吓唬人!咱胖爷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胖子,闭嘴。”胡八一低声喝止他,拿出罗盘,眉头紧锁,“这地方的磁场太乱,罗盘不准。shirley杨,你的卫星定位能用上吗?” shirley杨拿着军用卫星电话,摇了摇头:“信号被干扰了,只能大致确定方位。” 沈言忽然开口:“往东南方向走。” 众人一愣。 “您怎么知道?”shirley杨问道。 沈言指了指天空:“天星风水术讲究‘观星望气’,这里磁场乱,但星辰的轨迹不会变。你看那颗‘天枢星’,对应的正是东南方的沙丘,那里的气脉最盛,应该是古城的大致方向。” 胡八一抬头望天,又对照了一下手里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眼神一亮:“沈老板说得对!是我钻了牛角尖,忘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道理!” 车队调整方向,朝着东南方驶去。越往深处走,风沙越大,气温也越来越低,白天热得能烤熟鸡蛋,夜里却冷得能冻掉耳朵。队员们渐渐疲惫,抱怨声也多了起来。 只有沈言依旧精神矍铄。他每日打坐吐纳,将沙漠里稀薄却精纯的“燥气”转化为自身修为,丹田的太阴真火燃烧得更加旺盛,甚至隐隐能压制住那股来自昆仑神脉的共鸣。 “沈老板,您这身子骨也太硬朗了!”王凯旋裹着军大衣,冻得瑟瑟发抖,“这鬼地方,我胖爷都快扛不住了,您还跟没事人一样。” 沈言递给他一块从随身洞天里拿出来的“雪参糖”:“含着,能驱寒。” 王凯旋接过糖块,塞进嘴里,一股暖流瞬间从喉咙流遍全身,冻僵的手脚都活络了不少:“嘿,这玩意儿真管用!老板,还有吗?” “省着点吃。”沈言笑着收回手,“这可是用长白山的雪参做的,比黄金还贵。” 几天后,车队遇到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暴。黄沙漫天,能见度不足一米,越野车像惊涛骇浪中的小船,随时可能被掀翻。 “快停车!找背风的沙丘躲起来!”安向导大喊着,猛打方向盘。 车辆最终陷进了沙坑,动弹不得。沙暴像愤怒的巨兽,拍打着车身,发出恐怖的嘶吼。队员们挤在车里,脸色苍白,连胡八一都眉头紧锁。 沈言忽然推开车门:“我出去看看。” “您疯了?!”shirley杨想拉住他,“这时候出去,会被卷走的!” 沈言笑了笑,周身真气运转,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将风沙挡在外面:“放心,我去去就回。” 他走进沙暴中心,识海的月盘高速转动,捕捉着气脉的轨迹。在沙暴的核心处,他感受到一股强烈的能量波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地下苏醒。 “果然有古怪。”沈言喃喃自语。这沙暴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地下某种力量引发的“气场紊乱”,很可能与精绝古城的“鬼洞”有关。 他指尖一弹,一缕太阴刀气射入沙地。刀气入土三寸,竟引发了一阵轻微的震动,沙暴似乎减弱了几分。 “找到了。”沈言眼中精光一闪,转身往回走。 回到车里,他对胡八一说:“沙暴的源头在地下,是一股阴寒之气在作祟。等沙暴小了,我们往刚才的方向挖,或许能找到古城的入口。” 胡八一将信将疑,但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答应。 沙暴持续了一天一夜才渐渐平息。第二天清晨,众人走出车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本平坦的沙丘,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漏斗状凹陷,凹陷底部,隐约能看到黑色的石墙。 “是古城!”shirley杨激动地喊道,“我父亲的笔记里提到过,精绝古城的入口被沙层覆盖,只有沙暴才能将其暴露!” 胡八一看着沈言,眼神里充满了敬佩:“沈老板,您真是神了!” 众人七手八脚地清理入口的浮沙,一座刻满鬼洞文的石门渐渐显露出来。石门紧闭,上面雕刻着一个女人的头像,面容绝美,却带着一股诡异的邪气——正是精绝女王。 “这门怎么打开?”王凯旋搓着手,跃跃欲试。 胡八一点了点石门上的凹槽:“这是‘机关锁’,得用对应的信物才能打开。shirley杨,你那半块古玉……” shirley杨拿出古玉,胡八一也取出自己的那半块。两块玉合在一起,严丝合缝,组成一个完整的圆形,上面的鬼洞文发出淡淡的绿光。 将玉嵌入凹槽,石门发出“咔嚓”的声响,缓缓向内打开,一股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血腥和霉味。 “准备好家伙,进去!”胡八一握紧工兵铲,率先走了进去。 沈言跟在后面,刚踏入石门,就感觉到一股浓郁的阴煞之气,比岗岗营子的萧太后墓强盛百倍。识海的月盘自动护主,清辉流转,将阴煞之气挡在外面。 古城内部比想象中更加宏伟。黑色的石楼拔地而起,街道两旁的建筑保存完好,甚至能看到商铺里摆放的陶罐和织物。但空气中弥漫的死寂,让人不寒而栗。 “小心点,这里不对劲。”沈言低声提醒,“阴气太重,恐怕有不干净的东西。” 话音刚落,前方的黑暗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爬行。 “谁?!”王凯旋举起工兵铲,紧张地喊道。 黑暗中,出现了无数双绿色的眼睛,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 “是火瓢虫!”shirley杨脸色大变,“我父亲的笔记里提到过,这是沙漠里的一种毒虫,外壳能自燃,碰到就会烧成灰烬!” 火瓢虫群蜂拥而至,带着灼热的气息。胡八一拉着众人后退,却发现退路已经被堵住。 “妈的,拼了!”王凯旋就要冲上去。 “别动!”沈言喝止他,指尖凝聚太阴真气,对着火瓢虫群轻轻一点。 一道寒气瞬间弥漫开来,火瓢虫碰到寒气,翅膀的火焰顿时熄灭,纷纷掉落在地,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这……这就搞定了?”王凯旋目瞪口呆。 沈言收回手:“它们怕极寒之气。但这只是开胃小菜,后面的东西,才真正凶险。” 众人继续深入,穿过街道,来到一座宫殿般的建筑前。宫殿中央,有一口深不见底的黑井,井口散发着幽幽绿光,正是沈言梦中见到的“鬼洞”。 鬼洞旁,长着一株巨大的植物,通体雪白,形状像一朵盛开的莲花,却散发着诡异的香气。 “尸香魔芋!”胡八一倒吸一口凉气,“《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里说,这东西能迷惑人心,让人产生幻觉,死于非命!” 沈言盯着尸香魔芋,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植物确实蕴含着强大的迷幻之力,但在他看来,其根部却缠绕着一缕精纯的“生机”,与随身洞天的造化之气隐隐呼应。 “是好东西,”他低声说,“但也确实凶险。” 就在这时,宫殿的阴影里,缓缓走出一个身影。那身影穿着华丽的长袍,面容绝美,却毫无生气,正是精绝女王的干尸。干尸的眼睛是两个黑洞,散发着吞噬一切的邪气。 “净见阿难!”shirley杨声音发颤,“传说中守护精绝女王的怪物!” 净见阿难嘶吼一声,朝着众人扑来,速度快如闪电。 胡八一和王凯旋举枪射击,子弹打在它身上,却如同泥牛入海,毫无作用。 “它刀枪不入!”胡八一喊道,“沈老板,怎么办?” 沈言看着净见阿难身上的邪气,又看了看鬼洞:“它的力量来自鬼洞,只要封住鬼洞,它就会失去力量!” 他祭出太阴禄神刀,刀身银辉暴涨,对着鬼洞斩出一刀。刀气如匹练般射入鬼洞,绿光顿时黯淡了几分。 净见阿难发出痛苦的嘶吼,动作明显迟缓下来。 “就是现在!”胡八一掏出黑驴蹄子,朝着净见阿难的脑袋拍去。 “砰”的一声,黑驴蹄子正中净见阿难的额头,它的身体瞬间僵硬,化作飞灰。 众人刚松了口气,宫殿却突然剧烈摇晃起来,石块纷纷掉落。 “不好!古城要塌了!”安向导大喊。 沈言眼神一凛,看向尸香魔芋:“胖子,帮我个忙!” 他冲到尸香魔芋旁,指尖凝聚造化之气,小心翼翼地剥离出其根部的那缕生机,存入随身洞天。王凯旋则用工兵铲,挖下一小块尸香魔芋的鳞叶,塞进背包。 “快走!”胡八一拉着shirley杨,朝着出口跑去。 沈言最后看了一眼鬼洞,那里的绿光已经彻底消失,仿佛从未存在过。他纵身一跃,跟上众人的脚步。 跑出古城的瞬间,身后传来惊天动地的巨响,精绝古城在沙暴中轰然崩塌,被黄沙彻底掩埋,仿佛从未存在过。 坐在颠簸的越野车上,众人惊魂未定,却又难掩兴奋。 “沈老板,您刚才弄的那玩意儿,是啥?”王凯旋好奇地问。 沈言笑了笑:“能救命的东西。” 他没说,那缕生机融入随身洞天后,泉眼的造化之气变得更加精纯,甚至演化出了一丝“昆仑神脉”的气息。而尸香魔芋的鳞叶,虽有剧毒,却能用来炼制“破幻丹”,是修行者的至宝。 胡八一看着窗外重新平静的沙漠,若有所思:“每次都是这样,只要我们离开,墓就会塌。” “或许,这就是命。”shirley杨轻声说,她摸了摸自己的后颈,那里的诅咒印记,似乎淡了一些。 沈言看着远方的地平线,识海的月盘缓缓转动,里面映照出精绝古城的残影,鬼洞的绿光,尸香魔芋的白,还有净见阿难的黑。 他知道,这不是结束。精绝古城的崩塌,只是解开了一个谜团,却引出了更多的疑问——鬼洞的来历,昆仑神脉的秘密,shirley杨家族的诅咒…… 而这些,都将指引着他们,走向下一个秘境。 沈言笑了笑,握紧了手里的龙纹玉牌。跟着这铁三角,果然没白来。 这趟沙漠之行,收获远超预期。 至于下一站去哪里,他不急。 反正,有胡八一在,有命运牵引,该去的地方,总会抵达。 而他要做的,就是跟着他们,收集那些散落在时光里的“宝贝”,让自己的道心,在这一次次的冒险中,越发圆满。 沙漠的风,还在呼啸,却吹不散他们脸上的疲惫与期待。新的旅程,已经在前方等待。 pyright 2026 第342章 至宝入手 越野车驶离沙漠边缘时,沈言正闭目凝神,意识沉入随身洞天。 洞天中央的泉眼旁,那缕从尸香魔芋根部剥离的生机正悬浮在半空,像一团跳动的绿火,与周围的造化之气交织缠绕。每一次脉动,都散发出沛然的生命能量,让洞天里的灵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芽生长,连那棵由苹果核长成的果树,都多结了几颗泛着灵光的果实。 “果然是生机无限。”沈言心中赞叹。 这生机不同于寻常草木的灵气,带着一种原始、霸道的生命力,仿佛能逆转枯荣,重塑万物。他试着将一丝太阴真气注入其中,绿火猛地暴涨,随即又温顺地收缩,与真气交融成一股新的能量,既保留了太阴的凛冽,又带着造化的温润。 “用来淬炼肉身,再好不过。”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精芒。他修行数百年,真气日益精纯,肉身却始终是短板,这缕生机恰好能弥补缺憾,让他的“道”更加圆满。 而被王凯旋“顺手牵羊”带回的尸香魔芋鳞叶,此刻正被沈言用玉盒收好,放在洞天的阴凉处。鳞叶上的诡异香气被隔绝,却依旧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迷幻之力——这力量对凡人是剧毒,对他却是难得的“试金石”。 沈言指尖拂过玉盒,识海的月盘轻轻转动。他打算用这鳞叶炼制“破幻丹”,不仅能抵御心魔侵扰,更能反过来利用其迷幻之力,磨练自己的识海,让月盘的映照之力更加精准。 “沈老板,您偷着乐啥呢?”前排的王凯旋回头瞅了他一眼,手里还把玩着从精绝古城带出来的一枚铜环,“是不是也觉得这次收获不小?我跟你说,那尸香魔芋的叶子,回去咱泡壶茶试试,说不定能成仙!” “别胡闹。”胡八一没好气地拍了他后脑勺一下,“那玩意儿有剧毒,想死别拉上我们。”他看向沈言,眼神里带着好奇,“您从那魔芋里弄的东西,到底是啥?” “保命的玩意儿。”沈言笑了笑,没细说,“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shirley杨坐在副驾驶座上,正翻看着父亲的笔记,闻言抬头道:“精绝女王的传说里,尸香魔芋是蛇神的恩赐,能守护古城,也能吞噬一切闯入者。沈先生能从它身上取走东西,想必修为深不可测。” 她这话半是试探,半是敬佩。在古城里,沈言弹指间冻灭火瓢虫,一刀逼退净见阿难的手段,早已超出了她对“普通人”的认知。 沈言不置可否:“略懂些粗浅法门罢了。倒是你们,这次能活着出来,已是侥幸。”他话锋一转,“那蛇神,你们怎么看?” 提到蛇神,车厢里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胡八一皱起眉:“笔记里说,蛇神是精绝人的图腾,拥有‘无界之眼’,能洞悉过去未来。古城里的鬼洞,就是它的眼睛所化。” “我看就是个大粽子。”王凯旋撇撇嘴,“要是真那么神,咋还能让咱把墓给端了?” 沈言摇摇头:“蛇神未必是‘粽子’,更像是一种‘规则’的化身。”他想起鬼洞散发的那股吞噬一切的邪气,“它的力量源于信仰和地脉,受限于精绝古城的范围。我们能破墓,不是因为它弱,而是因为它的力量被人道气运压制了。” “人道气运?”胡八一不解。 “简单说,就是‘时势’。”沈言解释道,“精绝国早已覆灭,蛇神的信仰断了传承,地脉也随着岁月流逝日渐衰弱。而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人道昌盛,凡俗的力量足以抗衡这些‘神神鬼鬼’。它若真敢现身,别说我这一刀,恐怕天地法则都会容不下它。” 这也是他敢深入精绝古城的底气。修行到他这个境界,早已明白“天道”与“人道”的平衡——凡间的事,终究要由凡人主导,哪怕是千年神只,逆势而为,也只会落得灰飞烟灭的下场。 就像岗岗营子的萧太后墓,就像眼前的精绝古城,看似神秘莫测,终究逃不过“盛极而衰”的定律。而胡八一他们,不过是顺应了这股“时势”,成了打破僵局的那双手。 “您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个事。”胡八一忽然道,“在鬼洞边,我好像看到蛇神的影子了,就一晃眼,像个巨大的蛇头,眼睛是两个黑洞……” “我也看到了!”王凯旋急忙附和,“吓得我差点尿裤子!” 沈言心中微动。他当时正专注于剥离尸香魔芋的生机,并未留意,但以胡八一的敏锐,绝不会看错。 “它没敢动手,就是最好的证明。”沈言淡淡道,“它在忌惮,既忌惮我们身上的阳气,也忌惮这朗朗乾坤的人道气运。” shirley杨若有所思:“这么说,我家族的诅咒,也与这蛇神有关?” “十有八九。”沈言点头,“你父亲的笔记里,是不是提到过‘鬼洞族’?” “是。”shirley杨翻到某一页,“笔记说,精绝人是鬼洞族的后裔,他们崇拜蛇神,以献祭活人来换取力量。后来族中出现内乱,精绝国才覆灭的。” “这就对了。”沈言手指轻叩膝盖,“你家族的诅咒,恐怕就是鬼洞族的血脉印记,与蛇神的力量相连。这次我们破了鬼洞,蛇神受创,你的诅咒才会变浅。” 胡八一眼睛一亮:“这么说,只要找到彻底消灭蛇神的方法,就能解开诅咒?” “理论上是这样。”沈言话锋一转,“但蛇神的根基在昆仑山脉,那里地脉复杂,藏着更多秘密,没那么容易对付。” 他想起洞天里那缕带着“昆仑神脉”气息的生机,心里已有了计较。精绝古城只是开胃菜,真正的重头戏,在更西边的昆仑山。 车队在附近的小镇休整了几日,补充物资,也让众人从沙漠的疲惫中缓过劲来。沈言则趁着这段时间,在洞天里炼化那缕生机。 他盘坐在泉眼旁,任由绿火般的生机涌入体内。起初如同烈火焚身,经脉传来阵阵刺痛,仿佛要被那霸道的生命力撑爆。但他咬紧牙关,运转太阴真气,一点点引导生机流转,冲刷着四肢百骸。 丹田中的太阴真火熊熊燃烧,将生机中的驳杂之力炼化;血气在气海翻腾,与生机交融,让肉身变得越发坚韧;识海的月盘则散发清辉,守护着灵识不被生机的狂暴所扰。 三天后,沈言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气息中带着淡淡的绿意。他握了握拳,指尖爆发出噼啪的气劲,肉身的力量比之前强盛了数倍,甚至能隐约感受到与大地的连接——这是生机融入骨髓的征兆。 “还差最后一步。”他看向玉盒中的尸香魔芋鳞叶。 炼化生机让他的“体”更加强大,接下来,该用迷幻之力磨练他的“神”了。 沈言取出一片鳞叶,用真气包裹,小心翼翼地提炼其中的迷幻之力,注入识海。月盘瞬间剧烈转动,清辉与迷幻之力碰撞,激起层层涟漪。 无数幻象在识海中涌现——有他年轻时斩妖除魔的血腥,有古墓中与陈玉楼并肩作战的惊险,有心魔幻象里靠山屯的温暖,甚至有未来可能遇到的凶险……这些幻象真假难辨,不断冲击着他的道心。 “破!” 沈言低喝一声,月盘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将幻象一一碾碎。他以道心为锚,以经历为盾,在迷幻之力中坚守本心,每一次冲击,都让月盘的光芒更加纯粹。 当最后一丝迷幻之力被月盘吸收,沈言只觉得识海一片清明,五感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甚至能隐约“看到”小镇上每个人的情绪波动——这是“大圆镜智”又进了一步的征兆。 “果然好用。”沈言满意地笑了。尸香魔芋的迷幻之力,比任何心魔都更能锤炼识海,这趟沙漠之行,值了。 休整结束,车队准备返回四九城。临别前,shirley杨找到沈言,递给他一张支票。 “沈先生,这是您的酬劳。”她语气诚恳,“这次多亏了您,我们才能活着出来。” 沈言摆摆手,没收支票:“我说过,不是为了钱。”他看着shirley杨,“如果你们以后要去昆仑山,记得叫上我。” shirley杨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您也对昆仑的秘密感兴趣?” “算是。”沈言笑了笑,“那里有我需要的东西。” 胡八一和王凯旋走了过来,听到他们的对话,王凯旋立刻嚷嚷起来:“去昆仑山?带上我!上次在精绝没捞着啥好东西,这次咱得干票大的!” 胡八一瞪了他一眼,对沈言说:“昆仑山太危险,比沙漠还邪乎,真要去,得好好准备。” “我等你们消息。”沈言没多说,有些事,不用急着敲定。 回到四九城时,已是初冬。“藏珍阁”的门脸落了层薄雪,沈言推开大门,熟悉的药香和茶香扑面而来,让他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 胡八一和王凯旋忙着清点这次的收获——除了沈言要的龙纹玉牌和生机、鳞叶,他们还弄出了几件玉器和金币,足够逍遥一阵子了。 “沈老板,这次真是托您的福。”王凯旋数着金币,笑得合不拢嘴,“回头我请您去全聚德吃烤鸭,管够!” 胡八一则把那半块鬼洞文古玉递给沈言:“这东西您留着,我拿着也没用,说不定对您的修行有帮助。” 沈言接过古玉,触手冰凉,上面的鬼洞文与月盘共鸣,隐约能看到些模糊的画面——雪山、祭坛、巨大的蛇影…… “多谢。”他将古玉收好,“这东西确实有用。”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胡八一和王凯旋依旧在潘家园练摊,偶尔来店里坐坐,聊起精绝古城的经历,依旧唏嘘不已。沈言则每日修炼,巩固境界,同时研究那半块古玉,探寻昆仑山的线索。 他知道,平静只是暂时的。shirley杨不会放弃解开诅咒,胡八一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也不会沉寂,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次踏上征途。 而他,只需耐心等待。 等待下一次与铁三角同行,等待昆仑山的秘密揭晓,等待那些藏在时光深处的宝贝,一一落入囊中。 毕竟,对他而言,修行之路漫长,有这些“宝贝”相伴,有胡八一这样的“天命之人”引路,旅途才不会寂寞。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覆盖了琉璃厂的青石板路,也覆盖了“藏珍阁”的灰瓦。沈言坐在窗前,看着雪花飘落,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精绝古城的收获远超预期,这让他对未来的旅程充满了期待。 昆仑神脉,蛇神真身,鬼洞族的秘密…… 每一个都足以让修行者心动。 而他,已经做好了准备。 只要胡八一他们一声招呼,他随时可以再次出发,跟着这对充满江湖气的铁三角,去闯荡那些常人不敢涉足的秘境,去寻找那些能让他道心更加圆满的至宝。 这,或许就是他选择留在红尘的意义。 在冒险中精进,在红尘中圆满。 如此,甚好。 pyright 2026 第343章 神树 从精绝古城归来后,沈言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随身洞天的演化上。那缕从尸香魔芋根部剥离的生机,与昆仑神脉气息相融,注入洞天的刹那,整个小天地便掀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初只是泉眼旁的黑土微微隆起,冒出一点嫩绿的芽尖。沈言起初并未在意,只当是造化之气催生的寻常草木。可仅仅过了一夜,那芽尖便疯长至丈许高,枝干遒劲,叶片如碧玉般通透,赫然是一株缩小版的昆仑神木幼苗。 他这才恍然——那缕生机并非单纯的草木灵气,而是昆仑神木深埋地下的根须所蕴养的本源,经尸香魔芋千年滋养,又被他以造化之气提纯,落入洞天这等福地,便如星火燎原,瞬间唤醒了潜藏的神性。 接下来的几日,昆仑神木的生长速度更是惊人。 清晨醒来时,它刚没过膝盖;正午时分,已高过洞天仙山;待到日暮西沉,枝干已刺破洞天云层,树冠如伞盖般铺开,遮天蔽日。树皮呈深青色,布满天然的云纹,阳光透过叶片的缝隙洒下,化作点点金芒,落在地上竟凝成细小的灵晶。 最奇特的是它的根系。无数根须从土中延伸,有的扎入泉眼,与造化之气缠绕;有的探入地底,竟隐隐触碰到洞天的界壁,仿佛要将整个空间都盘结起来。站在树下仰望,能看到枝干上悬挂着晶莹的露珠,滴落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每一滴都蕴含着比灵泉更精纯的生命能量。 “真如上古建木……”沈言轻抚树干,感受着其中流淌的磅礴生机,心中震撼不已。 古籍记载,建木是沟通天地的神树,上可接天,下能连地,是万物灵气的枢纽。眼前这株昆仑神木虽未达那般境界,却已显露出“连接”之能——它的枝叶吸收洞天灵气,根须则反哺土地,使得原本只有十里方圆的洞天,竟在悄然间向外拓展,边缘的混沌之气中,隐隐有新的土地在凝结。 更妙的是,神树的叶片会随时间变换颜色。清晨呈翠绿,吸纳朝气;正午转金黄,汇聚阳气;日暮变赤红,沉淀暮气;深夜则泛出银辉,与识海月盘遥相呼应。每当叶片变色,洞天内的灵气便会随之潮汐般起伏,无形中加快了其中生灵的生长。 沈言曾试着将一只受伤的雪狐放入洞天。不过三日,雪狐的伤势便痊愈,皮毛变得越发雪白,甚至开启了一丝灵智,懂得绕着神树奔跑嬉戏。他又移栽了几株普通的药草,不过半月,便长成了百年难遇的珍品,药性之烈,远超外界。 “有此神树,洞天便是真正的仙家福地了。”沈言坐在树下的青石上,看着灵泉与神树相映成趣,心中一片澄明。 与昆仑神木的浩然生机不同,那株被王凯旋挖来的尸香魔芋鳞叶,在洞天里的生长则带着几分诡异。 起初,沈言将鳞叶放在离泉眼较远的阴暗角落,只浇了少许灵泉。谁知一夜之间,鳞叶便抽芽散叶,长出一朵半开的白色花苞,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异香。更奇的是,它的根系并非扎在土里,而是悬浮在半空,靠吸收洞天的阴性能量生长。 不过几日,它便繁衍开来。 一株变两株,两株变四株……短短半月,洞天的阴暗角落里便长满了尸香魔芋。它们形态各异,有的如含苞待放的莲花,有的似张牙舞爪的鬼爪,通体雪白,却在根部泛着淡淡的紫黑,与昆仑神木的翠绿形成鲜明对比。 这些魔菌虽也吸收灵气,却更偏爱生灵的情绪波动。沈言发现,当他心绪烦躁时,它们的生长速度会加快,花苞也会变得更加妖异;而当他心境平和时,它们则会收敛气息,甚至微微蜷缩,仿佛在畏惧什么。 “倒成了我道心的试金石。”沈言哑然失笑。 他曾试着用太阴真火灼烧魔菌,却发现它们遇火非但不化,反而会释放出更浓郁的迷幻之气,甚至在火焰中开出更艳丽的花。反倒是昆仑神木的叶片落下几片,轻轻覆盖在魔菌上,它们便会迅速枯萎,化作精纯的阴性能量,被神树的根须吸收。 “相生相克,倒是有趣。” 沈言渐渐摸清了规律。昆仑神木主生,尸香魔芋主幻,二者在洞天内形成奇妙的平衡——神树的生机压制着魔菌的凶性,使其不至于泛滥成灾;魔菌的阴性能量则反哺神树,使其根系更加坚韧,拓展洞天的速度也随之加快。 如今的洞天,已不复当初的简单景象。 中央是昆仑神木,枝干参天,绿叶如云,将整个洞天映照得一片翠绿。树下是汩汩流淌的灵泉,造化之气与神树的生机交融,化作七彩霞光,在空气中缓缓流淌。 而在神树的阴影处、山石的缝隙间,则点缀着朵朵尸香魔芋。它们在翠绿的背景中,如同一朵朵诡异的白花,散发着淡淡的异香,偶尔有风吹过,花瓣轻颤,便会勾起人心中潜藏的欲念与恐惧,却又被神树的生机及时涤荡,不至于迷失。 洞天的边界,混沌之气翻滚,新的土地正被神树根须一点点“啃食”出来,上面已开始生长出普通的草木,甚至有几只从外界误入的灵鸟,在此筑巢安家,平添几分生气。 沈言常坐在神树下修炼。神树的叶片会自动垂下,为他遮挡灵气潮汐;灵泉的造化之气则如臂使指,随他心意流转;偶尔有魔菌的异香飘来,恰好磨练他的识海,让月盘越发圆融。 这日,他正运转真气,忽然感觉到神树轻轻震颤,叶片发出“沙沙”的轻响。抬头望去,只见树顶的枝干上,竟结出了一枚拳头大小的果实。果实通体金黄,表面布满星纹,散发着让人心神安宁的气息。 “这是……”沈言心中一动,飞身跃起,摘下果实。 果实入手温润,仿佛有生命在其中跳动。他将一丝真气探入,瞬间便感觉到一股磅礴的生命能量涌入体内,丹田的气海竟泛起涟漪,连太阴真火都变得更加柔和。 “能稳固道基的神果。”沈言大喜过望。这等神物,外界千年难遇,在洞天里竟能自然结出,足见神树已初步具备了“孕育灵物”的能力。 他没有立刻服用,而是将果实存入玉盒,打算日后突破瓶颈时再用。 转身看向阴暗处的尸香魔芋,却见其中最大的一株,花苞已然绽放,露出里面紫色的花蕊,花蕊中央,凝结着一滴晶莹的露珠,散发着浓郁的迷幻之气。 沈言指尖一弹,一滴造化之气落在露珠上。露珠瞬间凝固,化作一颗紫黑色的丹丸,异香消失,只剩下一股纯粹的阴性能量。 “破幻丹成了。” 这丹丸虽不能直接提升修为,却能让人在幻境中保持本心,对修行者而言,是闯秘境、斗心魔的至宝。 一神果,一魔丹,恰好印证了洞天内的阴阳平衡。 沈言站在神树之巅,俯瞰整个洞天。翠绿与雪白交织,生机与幻气并存,既有仙家福地的祥和,又不失秘境险地的诡异,俨然一方微缩的天地。 他忽然明白,这洞天的演化,恰如他的修行之路。 昆仑神木代表着“正”,是向阳而生的坚韧与守护;尸香魔芋代表着“奇”,是藏于阴影的变化与警醒。二者看似对立,却又缺一不可——少了神树,魔菌便会泛滥成灾;缺了魔菌,神树的生机便会失去砥砺,变得虚浮。 正如人间的光明与黑暗,修行的顺境与劫数,从来都是相辅相成。 “以前总想着斩尽邪祟,却不知邪祟亦是道的一部分。”沈言喃喃自语,识海的月盘轻轻转动,映照出洞天的全貌,也映照出自己道心的圆满。 从长白山的苦修,到四九城的红尘,再到精绝古城的历险,他的道心早已不是最初那般非黑即白,而是如这洞天一般,容纳了光明与阴影,懂得了平衡与共存。 这时,外界传来敲门声,是胡八一和王凯旋来了。 “沈老板,快出来看看!”王凯旋的大嗓门隔着洞天壁垒都能听见,“shirley杨寄来包裹了,说是从美国弄来的昆仑山资料,咱哥俩合计着,开春就动身!” 沈言笑了笑,意识退出洞天,起身开门。 门外,胡八一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脸上带着兴奋;王凯旋则搓着手,眼睛发亮,显然早已按捺不住。 “看来,又要出发了。”沈言侧身让他们进来,目光落在信封上,心中却想着洞天里的昆仑神木与尸香魔芋。 有此二宝在身,再加上这方日益完善的洞天,纵使昆仑山有再多凶险,他也有恃无恐。 更重要的是,他隐隐有种预感,昆仑山之行,或许能让这株昆仑神木,真正成长为连接天地的“建木”,让这方洞天,演化出更不可思议的景象。 至于那些潜藏的危险、未知的秘境,又有何妨? 修行之路,本就是在探索中前行,在平衡中圆满。 沈言给两人泡上茶,看着窗外依旧飘洒的雪花,嘴角扬起一抹期待的笑意。 新的旅程,即将开始。而他的洞天,也将随着他的脚步,一同成长,一同见证更多的奇迹。 pyright 2026 第344章 奇虫异兽 沈言的随身洞天,自昆仑神木扎根、尸香魔芋蔓延后,早已不是最初那方寂静的小天地。随着空间日渐拓展,灵气愈发浓郁,一些从精绝古城带回来的“活物”,也在此处找到了新的生机,为这片秘境更添几分奇幻色彩。 那日从精绝古城仓促撤离时,王凯旋不仅挖了尸香魔芋的鳞叶,还顺手抓了几只昏迷的火瓢虫——他觉得这虫子外壳发光,新奇有趣,说不定能当个稀罕玩意儿卖钱。回来后被沈言瞧见,便讨要过来,扔进了洞天。 谁曾想,这些在外界凶名赫赫的毒虫,到了洞天里竟温顺得像宠物。 昆仑神木的叶片蕴含着极寒的生机,恰好克制火瓢虫身上的灼热。起初它们还缩在角落,不敢靠近神树,可架不住叶片滴落的灵露甘甜,没过几日便壮着胆子爬了上去。久而久之,竟将神树的树冠当成了巢穴。 如今再看洞天的天空,当真成了一片流动的星河。 昆仑神木的枝叶遮天蔽日,将穹顶染成一片莹莹翠绿,仿佛铺了层厚厚的翡翠。数万只火瓢虫栖息在叶片间,平日里沉寂不动时,外壳是半透明的琉璃色,与翠绿的树叶融为一体;可一旦它们扇动翅膀,外壳便会燃起幽蓝的火焰,点点蓝光在绿叶间流转,忽明忽暗,恰似夜空中闪烁的星辰。 沈言常坐在神树的主干上,看着这些“星星”。有时他会伸出手,几只胆大的火瓢虫便会落上他的指尖,幽蓝的火焰舔舐着皮肤,却不灼人,反而带着一丝温润的暖意——那是它们吸收了神树生机后,火焰中的暴戾之气被中和的缘故。 “倒成了天然的灯盏。”沈言轻笑一声,指尖拂过叶片。火瓢虫似有感应,忽然成群结队地飞起,在树冠间盘旋出一道蓝色的光带,光带顺着枝干蜿蜒而下,如同一条流淌的星河,映得灵泉的水面都泛起层层蓝光。 除了火瓢虫,洞天的地下世界,还藏着另一种更令人心惊的生物——晶蚺。 这蛇是当初在精绝古城的暗河里发现的,通体覆盖着水晶般的鳞片,能在黑暗中发出微光,毒性猛烈,行动迅捷。沈言记得当时胡八一为了掩护众人撤退,差点被它咬伤,最后还是靠着黑驴蹄子和工兵铲合力,才将其击晕。 回来后,沈言见它鳞片奇特,隐隐有聚灵之效,便也一并收入洞天,扔进了神树根系最发达的地下土壤里。 晶蚺在地下扎了根。神树的根须如脉络般蔓延,土壤中又有造化之气浸润,竟让它褪去了几分凶性,多了些灵智。它不再主动攻击,只是盘踞在根系深处,以土壤中的灵晶为食,鳞片愈发晶莹剔透,甚至能折射出树根的翠绿光泽。 沈言偶尔会沉入地脉,看它在根须间穿梭。晶蚺的动作极缓,像一泓流动的水晶,鳞片划过根须时,会激起细微的灵气波动,与神树的生机交相呼应,竟在不知不觉中加速了根系的生长。 “倒成了神树的‘松土匠’。”沈言觉得有趣。这晶蚺本是剧毒之物,到了洞天里,竟与昆仑神木形成了奇妙的共生——它借根须吸收灵气,神树则借它的活动疏通地脉,彼此成就。 这日,沈言刚将一缕新提炼的造化之气注入泉眼,忽然感觉到地下传来一阵异动。他沉入意识,只见晶蚺正盘在一块拳头大的灵晶旁,鳞片剧烈闪烁,像是在抵抗什么。而它周围的土壤里,竟钻出数条细小的晶蚺,通体透明,只有指甲盖长短,正围着母蛇打转。 “竟还繁衍了后代。”沈言有些意外。看来洞天的环境,不仅能滋养植物,更能让异兽在此繁衍生息。 小晶蚺似乎对光线极为敏感,察觉到沈言的意识,纷纷钻进母蛇的鳞片下躲藏。母蛇则昂首吐信,虽无恶意,却带着几分警惕,显然是在保护幼崽。 沈言收回意识,嘴角泛起笑意。他能感觉到,这些小晶蚺的鳞片中,除了水晶般的剔透,还多了一丝淡淡的绿意——那是昆仑神木的生机渗透所致,将来长大了,恐怕比母蛇更具灵性。 地上的火瓢虫似乎也察觉到了地下的动静,忽然集体飞起,在树冠间组成一个巨大的圆环。幽蓝的光芒交织成网,将神树笼罩其中,像是在庆祝,又像是在警戒。 沈言站起身,走到泉眼旁。灵泉的水面倒映着翠绿的穹顶和蓝色的“星环”,水中的游鱼(那是他后来投放的普通鱼苗,如今已长成灵鱼)被光映照,鳞片也染上了蓝绿二色,悠游其间,宛如活在一幅流动的画卷里。 他伸手触碰水面,倒影破碎,却激起层层涟漪,将光色荡开,化作一片斑斓的光晕。光晕中,昆仑神木的枝叶、尸香魔芋的白花、火瓢虫的蓝光、晶蚺的晶影交织在一起,竟隐隐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阵法——以神树为阵眼,以火瓢虫为星位,以晶蚺为地脉,以魔菌为阴阳调和,将整个洞天的灵气运转得愈发圆融。 “原来如此。”沈言心中了然。他之前只知收集天材地宝,却没想过,这些奇虫异兽、草木灵根,竟能自行演化出阵法,让洞天的能量循环自成体系。这或许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真谛——无需刻意雕琢,万物自会循着道的轨迹,找到最适合的生存之道。 这时,胡八一和王凯旋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几张地图。 “沈老板,快瞧瞧这个!”王凯旋把地图往桌上一摊,“shirley杨托人弄到的昆仑山地质图,上面标了好几个疑似古墓的地方,咱开春就挑一个钻进去!” 胡八一则指着地图上的一处红点:“这里是昆仑山口的‘龙顶冰川’,传说有座魔国的神宫,里面藏着‘雮尘珠’。shirley杨说,这珠子或许能彻底解开她家族的诅咒。” 沈言的目光落在“龙顶冰川”四个字上,识海的月盘轻轻一颤。他能感觉到,洞天里的昆仑神木似乎也感应到了什么,叶片微微震颤,火瓢虫的蓝光闪烁得愈发急促。 “这地方,倒是值得一去。”沈言淡淡道。 “是是!”王凯旋拍着大腿,“我就说这地方靠谱!到时候咱多带点家伙,管他什么粽子、毒虫,一锅端了!” 胡八一没理会他的咋呼,看向沈言:“您的洞天,最近没什么变化?上次您说神树结果了,要不要摘几个带上?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提到洞天,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变化不小,回头让你们见识见识。至于神果,还没熟透,摘了可惜。不过……”他话锋一转,“我倒能给你们准备些别的东西。” 他走进里间,片刻后拿出两个玉瓶。一瓶里装着数十只火瓢虫的翅鞘——这些是自然脱落的,沈言将其炼化成了火种,遇敌时抛出,能燃起短暂的幽蓝火焰,虽不及活虫威力,却也能阻敌一时。 另一瓶则装着几滴晶蚺的毒液——他趁母蛇蜕皮时收集的,剧毒无比,却被他用造化之气中和过,涂在工兵铲上,对付邪祟效果极佳。 “这是……火瓢虫的壳?”王凯旋拿起一只翅鞘,对着光看,“这玩意儿还能当火种?” “小心点,别碰碎了。”沈言叮嘱道,“还有这毒液,不到万不得已别用,沾到一点就够受的。” 胡八一小心翼翼地收起玉瓶,眼中满是感激:“有您这些东西,咱们心里就更有底了。” 两人又聊了会儿行程细节,才兴高采烈地离开。沈言送他们到门口,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胡同拐角,转身回到院中。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桌上的地图上,将“龙顶冰川”四个字染成了金色。沈言拿起地图,指尖拂过冰川的轮廓,仿佛能看到那冰封的神宫,听到远古的低语。 他抬头望向天空,虽是凡间的黄昏,脑海中却浮现出洞天里的景象——翠绿的穹顶下,火瓢虫的蓝光如星斗闪烁,地下的晶蚺在根须间安然盘踞,昆仑神木的叶片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古老的秘密。 这方洞天,早已成了他最坚实的后盾。里面的一草一木,一虫一兽,都与他的道心相连,随他的修行一同成长。 “昆仑山……”沈言轻声呢喃,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那里有雮尘珠,有魔国的秘辛,或许还有能让昆仑神木更进一步的机缘。更重要的是,那里或许藏着解开“鬼洞诅咒”、了却胡八一和shirley杨心结的答案。 他将地图收好,转身走进里间,再次沉入洞天。 火瓢虫依旧在树冠间飞舞,蓝光流转,映得他的身影也染上了几分幽蓝。沈言走到昆仑神木下,伸手抚摸着粗糙的树干,感受着其中流淌的磅礴生机。 “等我回来。”他低声道。 神树似有感应,叶片轻轻落下一片,落在他的掌心。叶片翠绿如碧玉,上面还停着一只小火瓢虫,正好奇地用触角触碰他的指尖。 沈言笑了笑,将叶片和火瓢虫一同放回枝头。 他知道,无论昆仑山有多少凶险,有这方洞天在,有这些奇虫异兽相伴,有胡八一和王凯旋这对活宝同行,此行必然不会寂寞。 而洞天里的翠穹星野,也终将见证更多的奇迹,演化出更浩瀚的景象。 夜色渐深,“藏珍阁”里一片寂静。只有桌上的地图,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在无声地召唤着即将踏上征途的人们。 沈言坐在窗前,看着天边的星辰,与洞天里的“星斗”遥遥相望,心中一片宁静。 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pyright 2026 第345章 虚实之间 自从昆仑神木在洞天内扎根,沈言的修行便踏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神树吸纳天地灵气,反哺洞天,使得其中的造化之气日益精纯,不仅滋养了火瓢虫、晶蚺等异兽,更潜移默化地淬炼着他的肉身与灵识。 变化是从一双眼睛开始的。 那日他在神树下打坐,正运转真气梳理经脉,忽然觉得双眼微微发痒,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眶而出。他下意识地运转识海月盘,只见两道青芒从眼底射出,落在昆仑神木的叶片上,叶片竟瞬间化作点点荧光,融入他的双目之中。 再次睁眼时,世界仿佛变了模样。 寻常视物时,与往常无异;可一旦凝神,双瞳便会泛起淡淡的翠绿,能穿透墙壁看到屋后的石榴树,能透过土壤瞧见地下的蚯蚓,甚至能隐约看到空气中流淌的灵气——那是昆仑神木的生机与他的灵识交融,演化出的“洞微之瞳”。 更奇特的是,当他凝视自己的随身洞天入口时,双瞳中竟浮现出一方缩小的秘境:翠绿的穹顶,闪烁的火瓢虫,蜿蜒的晶蚺,还有泉眼旁的昆仑神木……一切都清晰可见,仿佛洞天就藏在他的瞳孔里。 “这是……”沈言心中微动,试着用意念催动双瞳。 刹那间,眼前的景象一阵扭曲。他感觉自己的意识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顺着双瞳的视线,穿过一层薄薄的“膜”,下一秒,便已置身于洞天之中。 脚下是湿润的黑土,鼻尖萦绕着草木的清香,头顶的火瓢虫正发出幽蓝的光芒——他竟真的通过双眼,直接进入了随身洞天! “竟有如此妙用。”沈言又惊又喜。 以往进入洞天,需以意念沟通界壁,虽也便捷,却需凝神聚力,无法在瞬息之间完成。可如今凭着这双“洞微之瞳”,只需心念一动,双瞳开阖间便能穿梭于虚实之间,比呼吸还要自然。 他试着从洞天出去,同样是一个念头,眼前景象再变,已回到了“藏珍阁”的八仙桌旁,桌上的茶水还冒着热气,仿佛从未离开。 “这不就是……”沈言忽然想起胡八一闲聊时提过的《火影忍者》漫画,“宇智波带土的神威?” 那漫画里,带土能通过写轮眼将自身或物体转入异空间,以此躲避攻击、瞬间移动,保命能力堪称顶尖。而他如今的能力,竟与这神通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更为精妙——神威需依托写轮眼,他却能凭自身道心与洞天相连,无需借助外力。 “倒是个保命的好本事。”沈言嘴角泛起笑意。 他试着将桌上的茶杯送入洞天。凝神注视茶杯,双瞳翠绿一闪,茶杯瞬间消失,再看向洞天,那茶杯正好好地放在昆仑神木的树杈上,旁边还有几只火瓢虫好奇地围着打转。 又试着将洞天里的一枚灵晶取出来。意念一动,灵晶便从双瞳中“飘”出,落在掌心,带着温润的灵气。 如此反复练习几日,沈言已能熟练掌握这“双瞳穿梭”之术。他能将自身瞬间移入洞天,躲避突如其来的攻击;能将敌人的兵器收入洞天,使其束手无策;甚至能在与人交手时,忽而出现在对手身后,忽而出现在侧面,行踪飘忽不定,宛如鬼魅。 这日,胡八一和王凯旋来店里闲坐,王凯旋正眉飞色舞地讲着他在潘家园“捡漏”的经历,忽然手一滑,刚买的搪瓷缸子掉向地面,眼看就要摔碎。 “小心!”胡八一伸手去接,却已来不及。 就在缸子即将落地的瞬间,沈言目光微动,双瞳闪过一丝翠绿。那搪瓷缸子在空中顿了顿,竟凭空消失了。 “哎?我缸子呢?”王凯旋瞪大眼睛,在地上摸索,“刚还在这儿呢,总不能长腿跑了?” 胡八一也皱起眉,四处张望,没看到任何踪迹。 沈言端起茶杯,慢悠悠地说:“大概是被你这大嗓门吓跑了。”说着,他看向墙角,双瞳又是一闪。 那搪瓷缸子“啪”地一声落在墙角,完好无损。 “我去!”王凯旋吓了一跳,指着缸子,“它……它怎么自己冒出来了?沈老板,您这店里是不是闹鬼啊?” 胡八一却若有所思地看着沈言,他刚才似乎看到沈言的眼睛亮了一下,虽然只是一瞬,却绝非错觉。 “沈老板,您这手……是戏法?”胡八一问道。 沈言笑了笑,不承认也不否认:“算是。以后遇到危险,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他没细说这能力的来历。这“双瞳穿梭”太过匪夷所思,说出来只会让他们徒增担忧,不如留着当个底牌,关键时刻再显露不迟。 王凯旋却来了兴致,缠着沈言要学“戏法”,被胡八一拉了回去:“别胡闹,沈老板的本事,哪是你想学就能学的。”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越发频繁地使用双瞳穿梭之术。 去菜市场买菜,遇到小偷偷钱包,他目光一扫,钱包便被送入洞天,等小偷反应过来,手里只剩一把空空气,再回头时,沈言已将钱包还给失主,行踪无迹。 在胡同里散步,遇到小孩子爬树摔下来,他双瞳一闪,人已出现在树下,稳稳将孩子接住,等孩子父母赶来道谢时,他早已回到原地,仿佛只是路过。 甚至有一次,琉璃厂突发火灾,火势蔓延极快,眼看就要烧到“藏珍阁”。沈言临危不乱,双瞳连闪,将店里的古董、账本乃至桌椅板凳尽数收入洞天,自己则站在门口,看着火焰被消防员扑灭,事后再将东西一一取出,竟毫发无损。 “沈老板,您这是提前知道要着火?”隔壁的字画店老板惊魂未定地问。 “只是运气好,提前收了起来。”沈言淡淡一笑。 只有他自己知道,若非这双瞳穿梭之术,纵使他修为高深,能护住自身,店里这些承载着岁月记忆的老物件,恐怕也难逃一劫。 这日,沈言正在洞天里查看昆仑神木的长势,忽然感觉到外界有股熟悉的气息靠近。他双瞳一闪,回到外界,只见shirley杨站在店门口,神色有些凝重。 “沈先生,”shirley杨走进来,开门见山,“我们可能要提前动身去昆仑山了。” “哦?出什么事了?”沈言问道。 “我收到消息,有一批境外的盗墓贼也盯上了龙顶冰川,他们人手多,装备精良,恐怕会比我们先找到神宫。”shirley杨拿出一张照片,上面是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扛着炸药在雪山里穿行,“他们要是得手,不仅雮尘珠会落入外人之手,神宫里的文物也会被破坏。” 胡八一和王凯旋也随后赶到,显然已经知道了消息。 “这群洋鬼子,真他妈不要脸!”王凯旋骂道,“咱的东西,凭什么让他们抢?沈老板,咱现在就走,赶在他们前面!” 胡八一也点头:“事不宜迟,我已经联系了安向导,他说这几日天气尚可,适合进山。” 沈言看着照片上的炸药,眉头微蹙。这些境外盗墓贼手段狠辣,不顾生态与文物保护,若是让他们炸开神宫,恐怕会引发雪崩,甚至破坏昆仑山脉的地脉,影响到洞天里的昆仑神木。 “好,现在就走。”沈言站起身,“我去收拾东西。” 所谓的“收拾东西”,不过是将几件换洗衣物和之前准备的丹药、符箓收入洞天。双瞳几闪,便已收拾妥当,看得shirley杨三人啧啧称奇。 “沈先生这本事,真是越来越神了。”shirley杨感叹道。 “保命用的,不值一提。”沈言笑了笑。 车队再次出发,一路向西,朝着昆仑山口驶去。越靠近雪山,气温越低,路况也越发险峻,时常有雪崩和冰裂的危险。 这日,车队行至一处狭窄的山谷,忽然听到头顶传来轰鸣声。抬头一看,只见数块巨大的冰块从山顶滚落,朝着车队砸来,速度极快,避无可避。 “不好!是雪崩!”安向导大喊,猛打方向盘,试图将车开出山谷。 但已经晚了。最大的一块冰块足有房屋大小,带着呼啸的风声,眼看就要砸中胡八一和王凯旋所在的车。 “小心!”沈言眼神一凛,双瞳瞬间泛起翠绿。 他没有躲进洞天,而是意念一动,双瞳锁定那辆越野车。翠绿光芒闪过,整辆车连同车里的胡八一、王凯旋,竟凭空消失在原地。 下一秒,冰块轰然落地,将车队刚才所在的位置砸出一个巨大的深坑,碎石飞溅。 安向导和shirley杨惊魂未定,刚想询问,就见沈言双瞳再闪,胡八一和王凯旋的车又出现在山谷外的安全地带,两人还在车里懵圈,显然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这……这是……”安向导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shirley杨看着沈言,眼中充满了震惊与了然。她终于明白,沈言绝非普通的古董店老板,他的能力,已经超出了科学的范畴。 沈言没解释,只是道:“快离开这里,雪崩还会有。” 车队驶出山谷后,胡八一和王凯旋才惊魂未定地赶上来。 “沈老板!刚才到底咋回事?”王凯旋一进门就嚷嚷,“我跟八一爷正说着话,眼前一花,车就到这儿了,跟做梦似的!” 胡八一也看着沈言,眼神复杂:“您刚才用的,就是那天收我缸子的本事?” 沈言点点头:“算是。这能力叫‘双瞳穿梭’,能将人和物移入我的随身洞天,关键时刻能保命。” 他没有隐瞒太多,却也点出了洞天的存在。事到如今,面对昆仑山的凶险和境外盗墓贼的威胁,多让他们知道一些底牌,也能让他们更有底气。 “随身洞天?”shirley杨若有所思,“就像传说中的储物法宝?” “差不多。”沈言笑了笑,“以后遇到危险,你们只管往我身边靠,我能保你们周全。” 王凯旋拍着胸脯:“有您这话,咱胖爷就放心了!管他什么洋鬼子、雪崩,来一个收一个,来一对收一双!” 胡八一也松了口气,有沈言这能力在,此行的胜算无疑大了许多。 车队继续前行,朝着龙顶冰川的方向驶去。雪山巍峨,冰川凛冽,空气中弥漫着危险的气息,但车里的众人却多了几分安心。 沈言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窗外连绵的雪山,双瞳微微闪烁。他能感觉到,洞天里的昆仑神木正在与外界的昆仑山脉产生共鸣,叶片上的绿光越发浓郁。 而他的双瞳穿梭之术,在这雪山之中似乎也变得更加敏锐,能轻易看穿厚厚的冰层,看到地下的暗河与矿藏。 “看来,这昆仑山之行,我的这双眼睛,能派上大用场。”沈言心中暗道。 无论是躲避雪崩、冰裂等天灾,还是应对境外盗墓贼的阴谋,甚至是探索神宫的机关陷阱,这“双瞳穿梭”都将是最可靠的保障。 就像宇智波带土的神威,在忍界掀起腥风血雨;他的双瞳穿梭,虽不至于如此,却足以在这昆仑秘境中,为自己和同伴撑起一片安全的天地。 车窗外的风雪越来越大,掩盖了车轮的痕迹,却掩盖不住众人前行的决心。沈言握紧了拳头,双瞳中的翠绿一闪而逝。 龙顶冰川,魔国神宫,雮尘珠…… 还有那些虎视眈眈的境外盗墓贼…… 等着。 这一次,有他的双瞳穿梭之术在,有随身洞天作后盾,无论遇到什么凶险,他都能安然应对,甚至将那些不怀好意之辈,一一“请”进他的洞天,让他们尝尝火瓢虫与晶蚺的厉害。 旅途依旧漫长,但沈言的心中,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因为他知道,在虚实之间自由往来的力量,足以让他在任何绝境中,都能找到一线生机。 pyright 2026 第346章 雪域 越野车在雪地里碾出两道深深的辙痕,一路颠簸着向龙顶冰川靠近。车窗外,昆仑山脉如一条沉睡的巨龙,雪峰连绵起伏,直插云霄,阳光洒在冰面上,折射出刺目的光芒,仿佛整个世界都被镀上了一层银白。 车厢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和车轮碾过积雪的咯吱声。王凯旋靠在椅背上打盹,嘴角还挂着口水,大概是梦到了什么好吃的;胡八一拿着地图,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研究,眉头时不时皱起,又慢慢舒展开;shirley杨则望着窗外的雪景,眼神有些飘忽,不知在想些什么。 沈言靠在副驾驶座上,看似闭目养神,意识却沉入了洞天。 此刻的洞天里,正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昆仑神木的枝叶又茂盛了几分,翠绿的树冠几乎遮蔽了整个穹顶,叶片上的露珠滴落,砸在灵泉里,激起一圈圈涟漪。火瓢虫们似乎格外兴奋,在枝叶间飞舞穿梭,幽蓝的光芒交织成网,将翠绿的天空点缀得如同星河。 地下,晶蚺母子正盘踞在一块巨大的灵晶旁,小晶蚺们已经长大了不少,通体晶莹,在母蛇身边嬉戏打闹,鳞片划过神树的根须,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是在演奏一曲奇特的乐章。 尸香魔芋则在阴暗的角落里静静生长,白色的花苞散发着淡淡的异香,与神树的生机相互调和,让洞天里的灵气越发醇厚。 “真是个好地方。”沈言在心里感叹。这方洞天,如今已俨然一个独立的小世界,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虫有兽,自成体系,难怪能让他的双瞳穿梭之术如此顺畅——这是他的道心与洞天彻底交融的体现。 “沈先生,您好像对这里的环境很适应?”shirley杨忽然转过头,打破了车厢里的寂静。她注意到,一路走来,无论是缺氧的高原反应,还是刺骨的严寒,似乎都没对沈言造成任何影响,他始终面色平静,气息悠长。 沈言睁开眼,笑了笑:“以前在长白山待过几年,比这里还冷,早就习惯了。” “长白山?”胡八一抬起头,“那地方也有不少古墓?我听我爷爷说,关外的大墓,比关内的更邪乎。” “确实。”沈言点头,“长白山深处有座辽代的将军墓,里面养着‘白老太太’,专吸活人阳气,我早年路过,顺手给处理了。” “白老太太?”王凯旋被吵醒了,揉着眼睛凑过来,“是啥玩意儿?比精绝古城的净见阿难还厉害?” “各有各的凶处。”沈言回忆道,“那东西是怨气凝结而成,无形无质,寻常的法器伤不了它,只能用至阳之物镇压。我当时用了三枚百年的阳燧,才把它困住,最后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阳燧?是不是那种能取火的铜镜?”胡八一问道。 “正是。”沈言赞道,“胡八一你懂得不少。古书上说,阳燧取之于日,蕴含至阳之气,对付阴邪之物最是管用。” shirley杨听得入了迷:“沈先生,您好像对这些奇闻异事很了解?您以前是做什么的?” 这个问题,胡八一和王凯旋也很好奇,他们认识沈言这么久,只知道他开着一家古董店,修为高深,却从不知道他的过去。 沈言沉吟片刻,笑道:“算是个散修,云游四方,看看风景,偶尔管点闲事。” 他没有细说自己的来历。活了数百年,经历的事情太多,说出来反而会吓到他们。有些秘密,还是烂在肚子里比较好。 王凯旋却不依不饶:“散修?那您肯定去过不少地方?有没有见过比雮尘珠还厉害的宝贝?” “自然是有的。”沈言想起自己洞天里的昆仑神木和尸香魔芋,“我曾在秦岭深处见过一株‘七叶还魂草’,叶子落地能让枯木逢春,可惜被一头千年的黑熊精守着,我不想伤它性命,就没强求。” “还有这种好东西?”王凯旋眼睛发亮,“早知道咱去秦岭了,还来这破雪山受冻干啥!” “你懂什么。”胡八一瞪了他一眼,“宝物有灵,有缘者得之,强求不得。再说了,shirley杨的诅咒还等着雮尘珠解开呢,这事不能耽搁。” 提到诅咒,车厢里的气氛又有些沉重。shirley杨摸了摸后颈,轻声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雮尘珠到底能不能解开诅咒,只是抱着一丝希望罢了。我父亲找了一辈子都没找到,或许……” “别这么说。”沈言打断她,“事在人为。你父亲没找到,不代表我们找不到。再说了,就算找不到雮尘珠,说不定还有别的办法。我这洞天里有种泉水,能滋养生机,或许能压制你的诅咒,回头你试试。” shirley杨眼睛一亮:“真的吗?” “试试就知道了。”沈言笑了笑。他的灵泉蕴含造化之气,连尸香魔芋的凶性都能中和,压制一个诅咒应该不在话下,只是能不能彻底解开,还得看机缘。 越野车翻过一道山梁,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一片巨大的冰川出现在前方,冰层晶莹剔透,仿佛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冰川的尽头,隐约能看到一座被冰雪覆盖的宫殿轮廓,气势恢宏,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魔国神宫。 “到了!”安向导激动地喊道,“那就是龙顶冰川,神宫就在里面!” 众人都兴奋起来,倦意一扫而空。胡八一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着神宫的入口:“入口被冰层封死了,得找个地方炸开。” “不行!”shirley杨立刻反对,“用炸药会引发雪崩,太危险了。” 王凯旋也点头:“是啊八一爷,咱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别刚来就把自己埋这儿了。” 沈言看着那厚厚的冰层,双瞳微微闪烁,翠绿的光芒闪过,他已经看穿了冰层的结构:“冰层下面有空隙,是天然形成的通道,不用炸,我们可以从那里进去。” 他指着冰川左侧的一处凹陷:“那里的冰层最薄,下面有个溶洞,能直通神宫。” 胡八一拿起望远镜一看,果然如沈言所说,那处凹陷的冰层颜色比别处略浅,隐约能看到里面的黑暗。 “沈老板,您这眼睛真是神了!”王凯旋啧啧称奇,“比望远镜还管用!” “少废话,赶紧准备家伙。”胡八一招呼道,“安向导,你在外面守着车,我们进去探探情况,要是三天没出来,你就先回去报信。” “放心胡同志,我等着你们出来!”安向导拍着胸脯保证。 众人下车,穿上厚重的冲锋衣,背上背包,拿着工兵铲、绳索等工具,朝着沈言指的凹陷处走去。雪地松软,每走一步都很吃力,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生疼。 沈言走在最前面,双瞳不时闪烁,探查着周围的环境,避开隐藏的冰裂和陷阱。他能感觉到,这冰川下面的能量很混乱,既有昆仑山脉的地脉之气,又有一股淡淡的邪气,显然是神宫里的东西渗透出来的。 “小心点,这地方邪乎得很。”沈言提醒道,“我感觉到下面有股怨气,跟长白山的白老太太有点像,但更凶。” “比白老太太还凶?”王凯旋打了个寒颤,“那得用多少阳燧才能镇住?” “不知道。”沈言摇头,“先下去看看再说,真不行,就用我的双瞳穿梭,把你们都收进洞天。” 说话间,众人已经来到凹陷处。胡八一用工兵铲敲了敲冰层,果然很薄,发出空洞的响声。他挥起工兵铲,用力砸下,“咔嚓”一声,冰层裂开一个大洞,露出里面黑漆漆的溶洞。 一股寒气从溶洞里喷涌而出,带着腐朽的气息。 “我先下去探探路。”胡八一拿出手电筒,照向溶洞深处,“你们跟在后面,保持警惕。” 他顺着绳索滑了下去,王凯旋和shirley杨紧随其后,沈言断后,双瞳警惕地扫视着四周,以防有什么东西偷袭。 溶洞里很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墙壁上结满了冰棱,手电筒的光芒照过去,反射出冰冷的光泽。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前方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巨大的地下大厅。 大厅的中央,矗立着一座冰雕,雕刻的是一个三头六臂的魔神,面目狰狞,手里拿着各种兵器,散发着慑人的邪气。 “这就是魔国的神?”shirley杨看着冰雕,脸色有些发白。 “看着就不是好东西。”王凯旋握紧了工兵铲,“咱要不要把它砸了?” “别乱动。”胡八一拦住他,“这冰雕说不定有机关,小心点。” 沈言却盯着冰雕的眼睛,那里不是冰,而是两颗黑色的石头,散发着与鬼洞相似的邪气。 “这是‘鬼眼石’,能迷惑人心。”沈言沉声道,“别看它的眼睛,会产生幻觉。” 话音刚落,王凯旋就“咦”了一声,揉了揉眼睛:“胖爷我怎么看着这魔神在笑?” “不好!”胡八一急忙喊道,“胖子,别看了!” 但已经晚了。王凯旋的眼神变得呆滞,嘴角露出诡异的笑容,竟朝着冰雕走去,嘴里喃喃道:“好东西……都是好东西……” “胖子!”胡八一想去拉他,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 沈言眼神一凛,双瞳泛起翠绿,一道青光射向王凯旋。青光落在他身上,王凯旋打了个寒颤,眼神瞬间清明,茫然地看着四周:“我刚才咋了?” “你被鬼眼石迷惑了。”沈言冷冷地看着冰雕,“这东西留着是个祸害。” 他祭出太阴禄神刀,刀身银辉暴涨,对着冰雕的头颅斩去。 “咔嚓”一声,冰雕的头颅应声而落,两颗鬼眼石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邪气瞬间消散。 大厅里恢复了平静,只有冰屑簌簌落下。 王凯旋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吓死胖爷了!这破石头真邪门!” 胡八一也松了口气:“多亏了沈老板,不然胖子就麻烦了。” 沈言收起刀,目光投向大厅深处:“前面应该就是神宫的入口了,大家小心,里面的东西,恐怕比这鬼眼石更凶险。” 众人点点头,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朝着大厅深处走去。 通道越来越宽,墙壁上开始出现壁画,画的是魔国的人祭祀魔神的场景,画面血腥残暴,让人不寒而栗。 “这魔国的人也太野蛮了。”王凯旋皱着眉,“难怪会亡国,没天理啊。” “每个文明都有自己的兴衰。”shirley杨感慨道,“魔国崇尚武力和邪术,注定走不远。” 沈言却注意到,壁画的角落里,画着一棵巨大的神树,与他洞天里的昆仑神木颇为相似,神树的周围,站着几个戴着面具的祭司,似乎在举行某种仪式。 “这神树……”沈言心中一动,“难道魔国的人也崇拜昆仑神木?” 胡八一也凑过来看:“这树看着跟你说的昆仑神木有点像,说不定雮尘珠就跟这树有关。” 正说着,前方传来一阵“嘶嘶”的声音,像是蛇在吐信。 沈言的双瞳瞬间收缩:“小心,有东西过来了!” 众人立刻举起武器,手电筒的光芒向前照去。只见黑暗中,无数双绿色的眼睛亮起,密密麻麻,正朝着他们爬来。 是一群巨大的冰蛇,通体雪白,鳞片上结着冰碴,嘴里吐着分叉的舌头,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我去,这地方怎么还有蛇?”王凯旋骂道,“还他妈是冰的!” “是守护神宫的冰蛇群!”胡八一喊道,“沈老板,怎么办?” 沈言看着蜂拥而来的冰蛇,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正好,我洞天里的晶蚺缺个伴,就把它们收了。” 他双瞳猛地亮起,翠绿的光芒如潮水般涌出,笼罩了整个通道。那些冰蛇刚冲到近前,就像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纷纷化作流光,没入沈言的双瞳之中。 不过片刻,通道里的冰蛇就被收得一干二净。 王凯旋看得目瞪口呆:“我……我没看错?您把它们都收进眼睛里了?” “是收进我的洞天了。”沈言解释道,“让它们跟晶蚺作伴,正好能磨练晶蚺的凶性。” 胡八一和shirley杨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沈言的能力,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简直就像传说中的神仙。 “走,继续前进。”沈言率先迈步,“前面应该就是神宫的主殿了,雮尘珠很可能就在那里。” 众人跟在他身后,脚步更加坚定。有沈言在,就算前面有再多的凶险,他们也有信心闯过去。 通道的尽头,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上面雕刻着与精绝古城相似的鬼洞文。胡八一走上前,研究了片刻,说道:“这门需要用血液才能打开,而且必须是有魔国血脉的人的血。” “魔国血脉?”shirley杨一愣,“我……我好像有。” 她的家族是鬼洞族的后裔,而鬼洞族与魔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说起来,她确实算得上有魔国血脉。 “你确定要这么做?”胡八一看着她,有些担心。 “没事的。”shirley杨拿出一把小刀,划破手指,将鲜血滴在石门的凹槽里。 鲜血渗入凹槽,鬼洞文瞬间亮起红光,石门发出“咔嚓”的响声,缓缓向内打开。 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门后传来,不是尸香魔芋的异香,而是一种淡淡的、令人心神安宁的香气。 “这是……”沈言的双瞳闪烁,看穿了门后的景象。 门后是一座巨大的宫殿,宫殿的中央,矗立着一棵巨大的水晶树,树上结着一颗拳头大小的红色珠子,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正是他们苦苦寻找的雮尘珠。 而在水晶树的周围,站着几个穿着黑袍的人,背对着他们,似乎正在举行某种仪式。 “是那些境外盗墓贼!”胡八一低声道,“他们比我们先到了!” 沈言的眼神冷了下来:“看来,得给他们找点麻烦了。” 他双瞳一闪,身形瞬间消失在原地,下一秒,已经出现在宫殿里,挡在了那些境外盗墓贼的面前。 “你们是谁?”为首的一个金发男人警惕地看着沈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双瞳泛起翠绿的光芒。那些盗墓贼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眼前一花,身体瞬间失去了控制,纷纷化作流光,被吸入了沈言的双瞳之中。 整个过程,不过短短一瞬。 胡八一、王凯旋和shirley杨冲进门时,只看到沈言站在宫殿中央,而那些境外盗墓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呢?”王凯旋问道。 “收起来了。”沈言指了指水晶树上的雮尘珠,“先拿到东西再说。” shirley杨走到水晶树前,看着那颗雮尘珠,眼中充满了激动。她伸出手,轻轻摘下雮尘珠,珠子入手温润,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全身,后颈的诅咒印记传来一阵刺痛,随即消失不见。 “解开了……真的解开了……”shirley杨喜极而泣。 胡八一和王凯旋也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 沈言看着他们,嘴角也露出了笑意。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也算圆满。 就在这时,宫殿忽然剧烈摇晃起来,水晶树开始融化,墙壁上的壁画纷纷剥落。 “不好,神宫要塌了!”胡八一喊道,“快撤!” 众人不再犹豫,转身朝着出口跑去。沈言最后看了一眼这座辉煌的宫殿,双瞳一闪,将那棵正在融化的水晶树也收进了洞天——这东西蕴含着纯净的能量,或许对昆仑神木的生长有好处。 跑出神宫,回到冰川上时,身后传来惊天动地的巨响,魔国神宫在雪崩中轰然坍塌,被冰雪彻底掩埋。 坐在返回的越野车上,众人都有些疲惫,却难掩心中的兴奋。shirley杨把玩着手里的雮尘珠,脸上洋溢着轻松的笑容;王凯旋则在念叨着回去要吃点好的,弥补一下在雪山受的苦;胡八一看着窗外的雪景,若有所思。 沈言靠在副驾驶座上,意识沉入洞天。那些被他收进来的境外盗墓贼,正被火瓢虫和冰蛇围着,吓得瑟瑟发抖,却不敢乱动——他在洞天里设了禁制,他们只能待在指定的区域,无法靠近神树和灵泉。 “就当是给洞天添点‘活物’。”沈言轻笑一声。 pyright 2026 第347章 解咒 空间里的昆仑神木,经过这段时间的滋养,树干又粗壮了几分,枝叶间竟结出了几颗莹润的果实,散发着淡淡的金光。晶蚺正盘在树干上,悠闲地吞吐着信子,而那些被收进来的冰蛇则在它周围游走,俨然成了它的“小弟”。沈言指尖轻点,一颗神树果实缓缓落下,他接住后递向意识空间里的晶蚺,看着它张口吞下,鳞片瞬间泛起一层流光,显然是获益不浅。 “沈先生,您在想什么呢?”shirley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她手里转着雮尘珠,眼中带着轻松的笑意,“这次真是多亏了您,不然我恐怕这辈子都解不开这诅咒。” 沈言收回意识,笑了笑:“举手之劳,再说,能亲眼见一见魔国神宫的气派,也算不虚此行。” 王凯旋凑过来,拍着大腿道:“可不是嘛!那水晶树老带劲了,比咱见过的任何宝贝都扎眼!沈老板,您把它收进那啥‘洞天’里了?回头能不能让胖爷开开眼?” “等回去再说。”沈言不置可否,转头看向胡八一,“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这雮尘珠既然到手了,你们是打算回北京,还是再在这边转转?” 胡八一摩挲着下巴,沉吟道:“我琢磨着,既然都到昆仑了,不如顺道去看看传说中的西王母国遗址?据说那地方比精绝古城还神秘,就是常年被迷雾围着,没人能进去核心区域。” “西王母国?”shirley杨眼睛一亮,“我父亲的笔记里提过,说那里藏着长生的秘密,不过可信度不高……但探秘倒是挺有意思的。” 王凯旋立刻响应:“去!必须去!好不容易来一趟大西北,不多闯几个地方多亏啊!沈老板,您去不去?有您在,啥妖魔鬼怪都不怕!” 沈言看着三人期待的眼神,想起洞天里那颗刚结果的昆仑神木,或许西王母国的气息能让它长得更快,便点头道:“可以,正好我也想看看所谓的‘长生秘密’到底是啥。不过丑话说在前头,那地方既然常年被迷雾笼罩,肯定不简单,进去后都得听指挥,别擅自行动。” “放心沈老板!”王凯旋拍着胸脯保证,“胖爷我这次绝对听话,绝不乱跑!” 胡八一也点头:“规矩我们懂,安全第一,探秘第二。” 越野车一路向南,朝着传说中西王母国的方向驶去。越靠近目的地,周围的雾气就越浓,原本清晰的路渐渐变得模糊,连导航都失去了信号,只能靠着胡八一手里的老地图和沈言的双瞳探路。 “这雾邪乎得很。”胡八一看着窗外白茫茫的一片,眉头紧锁,“指南针都开始打转了,像是被什么东西干扰了磁场。” 沈言双瞳微闪,穿透浓雾看向远处:“前面三公里有座山坳,雾气相对淡点,先去那里落脚,等雾散点再往里走。” 车子顺着他指的方向开了半个多小时,果然钻进一处山坳,雾气确实稀薄了些。众人下车休整,生火取暖,王凯旋掏出压缩饼干和罐头,一边啃一边嘟囔:“这破地方,鸟不拉屎的,真能有长生秘密?我看八成是骗人的。” “不好说。”shirley杨翻看着父亲的笔记,“上面记载,西王母国的人擅长炼制丹药,而且他们的祭司能与天地沟通,说不定真有特殊的法子。” 正说着,浓雾里忽然传来一阵铃铛声,叮铃叮铃的,听得人心里发毛。 “谁?”胡八一立刻站起身,握紧了工兵铲。 沈言双瞳一凝,沉声道:“别出声,是雾里的‘东西’过来了。” 众人立刻噤声,只见浓雾中缓缓走出几个身影,穿着破烂的兽皮,脸上戴着青铜面具,手里摇着铃铛,一步一步朝着火堆走来。他们的动作僵硬,像是提线木偶,铃铛声随着脚步节奏响着,带着一种诡异的韵律。 “这是……西王母国的祭司?”shirley杨看着他们的装扮,与笔记里的插画对上了号。 沈言却皱起眉:“不是活人。”他双瞳穿透面具,看到里面早已没有血肉,只剩下干枯的骨架,“是被操控的傀儡,铃铛声里带着迷魂的调子,别听太久。” 话音刚落,王凯旋就晃了晃脑袋,眼神发直,竟跟着铃铛声的节奏站起身,朝着那些傀儡走去。 “胖子!”胡八一急忙去拉,却被他甩开,王凯旋嘴里还喃喃着:“跟着走……就能长生……” “他被迷惑了!”shirley杨脸色一变。 沈言双瞳亮起青光,一道光束射在王凯旋身上,他猛地打了个寒颤,瞬间清醒:“我靠!刚才咋回事?胖爷我差点就跟着走了!” 那些傀儡见没勾走人,铃铛声变得急促起来,面具下的眼窝亮起红光,朝着众人围了过来。 “动手!”胡八一喊了一声,挥起工兵铲冲上去,一铲拍在最前面的傀儡身上,青铜面具被打得凹陷,却没散架,反而伸出枯爪抓向他。 沈言身形一晃,双瞳中的青光化作利刃,瞬间切断了傀儡身上的丝线。那些傀儡动作一顿,随即瘫倒在地,成了一堆散架的骨头。 “这是用特殊的线操控的。”沈言捡起一根细如发丝的银色丝线,“上面蘸了迷魂药,刚才铃铛声是引子,配合丝线的震动,能让人产生幻觉。” 王凯旋心有余悸地踢了踢地上的骨头:“妈的,什么破长生秘密,先是冰蛇,又是傀儡,这地方比精绝古城还邪门!” 胡八一却捡起那个青铜面具,翻来覆去地看:“这面具上的纹路不简单,像是某种阵法,沈老板,您懂这个吗?” 沈言接过面具,双瞳扫过上面的纹路,点头道:“是锁魂阵,把死者的残魂锁在骨架里,用药物和声音操控,算是一种邪术。看来这西王母国的‘长生’,确实沾着点阴邪路子。” “那咱还去吗?”王凯旋有点打退堂鼓。 “来都来了,总得看看再说。”胡八一拍板,“小心点就是,有沈老板在,问题不大。” 休息了一夜,第二天雾气稍淡,众人继续深入。沈言的双瞳成了最好的探路工具,不仅能穿透浓雾,还能提前察觉危险。走了大约半天,前方出现一座破败的石城,城墙由巨大的青石板砌成,上面爬满了藤蔓,城门上刻着模糊的符号,与shirley杨笔记里的西王母国文字一致。 “到了!”胡八一精神一振,“这就是西王母国的都城遗址!” 走进石城,里面的建筑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断壁残垣,地上散落着各种陶器碎片和青铜兵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气息。王凯旋踢到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文字,shirley杨蹲下身仔细辨认:“上面说……西王母国的女王掌握着‘不死药’,但炼制过程需要献祭……” “献祭?”王凯旋脸色一变,“献祭啥?不会是人?” 沈言双瞳看向石城中心,那里有一座相对完好的高台,台上矗立着一根巨大的石柱,上面缠绕着雕刻的蛇纹,顶端似乎放着什么东西。 “去看看。”他带头走过去,双瞳警惕地扫视四周,以防有埋伏。 高台上的石柱顶端,果然放着一个玉盒,盒身雕刻着凤凰图案,透着一股温润的光泽。胡八一刚想伸手去拿,沈言忽然喊道:“别动!” 他双瞳一闪,一道青光射向玉盒周围,只见空气中浮现出细密的丝线,连接着石柱内部,显然是个陷阱。“这盒子下面连着机关,一碰就会触发,估计是喷射毒箭之类的。” 沈言指尖凝聚真气,小心翼翼地挑开丝线,随后握住玉盒,轻轻取下。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枚龙眼大小的药丸,通体金黄,散发着奇异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振。 “这就是……不死药?”shirley杨看着药丸,眼中充满了好奇。 沈言双瞳扫过药丸,却皱起眉:“不是什么好东西。”他指着药丸内部,那里隐约能看到一丝黑气,“里面掺了怨气,长期服用确实能延长寿命,但会慢慢侵蚀心智,最后变成没有感情的傀儡,跟外面那些戴面具的差不多。” “我就说哪有这么好的事。”王凯旋撇撇嘴,“长生哪有不付出代价的。” 胡八一看着玉盒,忽然注意到盒底刻着一行小字,他让shirley杨翻译,得到的结果让众人沉默——“不死者,皆为囚”。 “看来这西王母国的长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囚禁。”胡八一叹了口气,“把自己困在不死的躯壳里,变成没有灵魂的活死人,还不如痛痛快快活一辈子。” 沈言将玉盒收起:“这东西留着没用,回头找个地方销毁了,免得再害人。” 就在这时,石城忽然剧烈摇晃起来,断壁残垣纷纷倒塌,浓雾从四面八方涌来,比之前浓了数倍。 “不好!这地方要塌了!”胡八一喊道,“快撤!” 众人立刻转身往城外跑,沈言殿后,双瞳扫过石城,只见那些坍塌的建筑下,露出了密密麻麻的骨架,显然都是当年的献祭者。他眼神一冷,双瞳青光暴涨,将那些缠绕在骨架上的怨气一扫而空——也算给他们解脱了。 跑出石城时,身后传来轰然巨响,整座都城遗址彻底沉入地下,被浓雾吞没,仿佛从未存在过。 坐在越野车上,王凯旋摸着肚子道:“折腾了这么久,啥正经宝贝没捞着,就弄明白长生是个坑……沈老板,咱接下来去哪?” 沈言看着窗外渐渐散去的雾气,笑道:“回北京。” “回北京?”王凯旋眼睛一亮,“好啊!胖爷我可想北京的烤鸭了!” 胡八一也点头:“是该回去了,出来这么久,也该处理处理店里的事。” shirley杨看着手里的雮尘珠,又看了看沈言,轻声道:“沈先生,这次真的多谢您。要是以后还有机会……” “有缘自会再见。”沈言打断她,双瞳闪过一丝笑意,“说不定哪天,你们去潘家园逛摊,能在我店里淘着好东西。” 车子一路向东,雾气越来越淡,阳光重新照进车厢,温暖而明亮。王凯旋已经开始打盹,嘴里嘟囔着烤鸭的名字;胡八一靠在椅背上,翻看着地图,像是在规划下次的行程;shirley杨则把玩着雮尘珠,脸上带着释然的笑容。 沈言靠在副驾驶座上,意识沉入洞天。昆仑神木的果实又成熟了几颗,晶蚺正带着冰蛇群在树下晒太阳,那些境外盗墓贼被圈在角落,老老实实的,倒成了洞天里最安分的“活物”。他笑了笑,这趟西北之行,虽没找到什么惊天秘密,却也给洞天添了不少“新成员”,不算亏。 车子驶进熟悉的街道,北京的喧嚣扑面而来,与雪山的寂静截然不同,却让人觉得踏实。沈言看着窗外掠过的胡同和槐树,忽然觉得,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长生秘境,或许这样充满烟火气的日子,才是最值得珍惜的。 “到了。”胡八一停下车,拍了拍王凯旋的肩膀,“醒醒,到家了。” 王凯旋猛地惊醒:“到北京了?快走快走,吃烤鸭去!” 众人笑着下车,沈言看着他们勾肩搭背的背影,转身走向自己的古董店。夕阳的余晖洒在“沈记”的牌匾上,镀上了一层金边,他推开门,风铃叮当作响,仿佛在欢迎他回来。 或许未来还会有新的冒险,或许还会踏入更神秘的秘境,但此刻,沈言只想泡一壶热茶,在茶香袅袅中,听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毕竟,最安稳的修行,从来都藏在人间烟火里。 pyright 2026 第348章 回归 回到北京已是半月后。初秋的风卷着胡同里的落叶,在青石板路上打着旋儿,潘家园的吆喝声隔着两条街都能听见,带着一股子鲜活的热乎气,把昆仑雪山的寒凉彻底吹散了。 沈言的“藏珍阁”重新开了门。王凯旋头一个就颠颠儿地跑过来,手里还拎着半只刚出炉的烤鸭,油汁顺着油纸往下滴,香得人直咽口水。 “沈老板,可想死我了!”他把烤鸭往柜台上一放,眼睛就跟雷达似的扫过博古架,“您这洞天里的宝贝呢?啥时候让胖爷开开眼?” 沈言正用软布擦拭一只青花小罐,闻言笑道:“急什么,先把你这鸭子解决了。”他往院里喊了声,“胡八一,出来吃烤鸭!” 胡八一从里屋走出来,手里还拿着本线装书,显然是刚在翻旧档。“刚还琢磨着过来看看你,这就吃上了?”他凑到柜台前,目光落在那只青花罐上,“这是宣德年的?釉色够正啊。” “眼光不错。”沈言把罐子放下,“前几天收的,摊主不识货,捡了个漏。” 三人搬了张小桌坐在院里,就着刚沏好的茉莉花茶,撕着油光锃亮的烤鸭。王凯旋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还是北京好,有烤鸭,有胡同,比在雪山啃压缩饼干强百倍。” 胡八一喝了口茶,慢悠悠地说:“我倒是觉得,这趟出去没白跑。至少弄明白了,有些东西看着光鲜,其实是坑。”他指的是西王母国的“不死药”,也像是在说那些藏在古墓里的诱惑。 沈言点头:“可不是嘛。就像这烤鸭,看着油乎乎的,吃着香;那些所谓的长生药,看着金贵,实则是穿肠的毒药。”他夹起一块鸭皮,“过日子啊,还是实在点好。” 正说着,院门口探进来个脑袋,是隔壁字画店的老李,手里拿着卷画轴:“小沈,忙着呢?帮我瞅瞅这画,昨天收的,说是唐伯虎的……” “老李,您又被骗了。”沈言一眼就看出画轴上的墨色发飘,“唐伯虎的仕女图,线条带劲着呢,哪能这么软塌塌的?”他接过画轴展开,指着角落的印章,“您看这印,‘六如居士’的‘如’字都刻歪了,假得不能再假。” 老李叹了口气,挠挠头:“嗨,就知道没这么好的事。得了,我回去烧火用。”他转身要走,又想起什么,“对了,前两天有个戴眼镜的先生来问你,说想找块老玉,我让他今天再来。” “知道了,谢李叔。” 等老李走了,王凯旋笑骂:“这老李,天天想着捡漏,天天被坑。” “都是混口饭吃,不容易。”胡八一倒挺理解,“潘家园就这样,真真假假,全看眼力。” 沈言没接话,心里却想着,这市井里的真真假假,其实比古墓里的机关陷阱更有意思。古墓里的危险明刀明枪,无非是粽子、毒虫、诅咒;可这市井里的人心,藏着嫉妒、贪心、算计,更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但也正因如此,偶尔遇到的真诚和热络,才更显得珍贵。 下午果然来了个戴眼镜的先生,文质彬彬的,说是想给母亲求块平安玉。沈言从柜台下拿出块和田籽料的观音牌,玉质温润,雕工朴实。 “这是老料新工,玉是好玉,寓意也好,您看合适不?” 先生拿起玉牌,对着光看了看,又用指尖蹭了蹭边缘,点头道:“沈老板实在,不像别家,拿新玉充老玉。就它了,多少钱?” 沈言报了个实在价,先生二话不说就付了钱,临走前还说:“以后买东西就认您这店。” 王凯旋在一旁看得咋舌:“沈老板,您这生意做得也太佛系了,就不能多赚点?” “细水长流。”沈言把钱收好,“来这店里的,大多是回头客,坑一次,就断了路了。” 胡八一在旁边翻着账本,忽然抬头:“对了,shirley杨昨天打电话来,说她下周回美国,临走前想请咱们吃顿饭。” “回美国?”王凯旋愣了一下,“不再多待阵子?” “她说家里还有事,不过说以后会常来。”胡八一合上书,“估计是舍不得咱这烤鸭。” 三人都笑了。 晚上关了店门,沈言习惯性地沉入洞天。这段时间没再添新东西,里面却越发热闹。昆仑神木的树荫下,火瓢虫的蓝光与晶蚺的鳞光交相辉映,几只小晶蚺正追着火瓢虫玩,闹出一片细碎的声响。 那些被收进来的境外盗墓贼,沈言没难为他们,只是圈了块地让他们自己待着。这会儿正围着一堆篝火(不知道从哪弄的柴火),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看那样子,倒像是接受了自己“囚徒”的身份。 “也算物尽其用。”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些人留着也挺好,至少能给洞天添点“人气”——虽然是歪果仁的人气。 他走到灵泉边,看着泉眼冒出的水泡,想起shirley杨后颈消失的诅咒印记,又想起胡八一和王凯旋插科打诨的样子,嘴角忍不住上扬。这趟冒险,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那些宝贝,而是这几个能凑在一起吃烤鸭、说废话的朋友。 第二周,shirley杨在全聚德订了包间。她穿了件米白色的风衣,比起在雪山时的干练,多了几分柔和。 “这次真的要多谢你们。”她举起酒杯,眼中带着真诚,“没有你们,我可能这辈子都解不开诅咒,更不可能看到那么多秘境。” “客气啥!”王凯旋一口干了杯里的啤酒,“咱是朋友,朋友就得互相帮忙!再说了,跟你一起冒险,刺激!” 胡八一也举杯:“一路顺风,到了美国记得常联系。要是再发现什么好玩的地方,别忘了叫上我们。” 沈言笑着碰了杯:“我就不跟你客气了。这是我自己配的药囊,里面有几颗清心丸,在飞机上睡不着觉可以吃一颗。”他递过去个小锦囊,里面装着用洞天灵泉浸泡过的草药,比普通的安神药管用得多。 shirley杨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收好:“谢谢您,沈先生。您的恩情,我记着。” 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从昆仑的冰蛇聊到潘家园的假货,从魔国的神宫扯到胡同里的趣事,仿佛之前的凶险都成了下酒的谈资。 送shirley杨去机场时,她忽然转身,看着沈言:“沈先生,您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她憋了很久。沈言的能力太过诡异,既能看透机关,又能把人和东西收进“洞天”,根本不像普通人。 沈言笑了笑,没正面回答:“一个开古董店的,偶尔喜欢管点闲事。” shirley杨盯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清澈平静,却仿佛藏着无尽的岁月。她忽然笑了:“我明白了。不管您是什么人,认识您,很荣幸。” 飞机起飞时,王凯旋还在念叨:“这美国妞,人不错,就是走得太急了。” 胡八一拍了拍他的肩膀:“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缘总会再见的。” 日子又回到了正轨。胡八一照旧在潘家园练摊,偶尔来沈言店里坐坐,聊些风水上的门道;王凯旋还是老样子,三天两头就来蹭饭,嘴里嚷嚷着要学沈言的“戏法”,却总在看到沈言擦古董时打退堂鼓——他嫌那活儿太精细,没抡工兵铲痛快。 沈言的店依旧不瘟不火,每天迎来送往,看形形色色的人,听五花八门的故事。有拿着传家宝来鉴定的老太太,颤巍巍地说这是她丈夫留下的念想;有刚入行的小年轻,一脸紧张地问这玉能不能送女朋友;还有像胡八一这样的“行家”,一来就直奔里屋,看那些不对外展示的“私藏”。 这天,沈言正在给一盆文竹浇水,忽然感觉识海的月盘轻轻一颤。他抬头,只见门口走进来个熟悉的身影,穿着藏青色的中山装,手里拿着个布包,正是之前在昆仑认识的安向导。 “安叔?您怎么来了?”沈言挺意外。 安向导黝黑的脸上露出笑容:“来北京办事,顺道来看看你。这是我家小子采的雪莲,给你补补身子。”他把布包递过来,里面是几朵晒干的雪莲,品相极好。 “您太客气了。”沈言接过雪莲,招呼他坐下喝茶。 安向导喝了口茶,叹道:“说起来,还得谢谢您。上次从昆仑回来,我那车坏在半道,多亏了你给的那瓶‘神仙水’,不然我就得困在戈壁滩上了。”他说的是沈言从洞天灵泉装的水,能快速修复机械故障,当时随手给了他一瓶应急。 “举手之劳。” 两人聊了会儿昆仑的近况,安向导说最近那边管得严了,盗墓的少了,他也改做正经的旅游向导了,日子踏实。 临走前,安向导忽然说:“对了,前阵子我在山里碰到个怪人,说要找什么‘青铜门’,还拿着张跟你那地图差不多的玩意儿……” 沈言心里一动:“青铜门?” “是啊,听着就邪乎。”安向导摇摇头,“我劝他别瞎找,那地方比西王母国还邪门,他不听,非得往里闯……” 送走安向导,沈言站在门口,看着胡同里来来往往的人,若有所思。青铜门……这名字他似乎在哪本古籍上见过,好像与长白山的龙脉有关。 “看来这安稳日子,又过不了多久了。”他笑了笑,转身回屋,给胡八一和王凯旋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王凯旋的大嗓门差点震破听筒:“青铜门?听着就比西王母国带劲!沈老板,啥时候出发?胖爷我随时待命!” 胡八一的声音则沉稳些:“先查查资料,别贸然行动。我这就去潘家园找几本关于长白山的旧书,晚上过去跟你细说。” 挂了电话,沈言走到博古架前,拿起那只从精绝古城带回来的龙纹玉牌。玉牌温润依旧,上面的纹路在阳光下仿佛活了过来,与识海的月盘隐隐共鸣。 他知道,新的冒险又要开始了。或许是长白山的青铜门,或许是更深的秘境,但无论去哪,身边总会有这两个吵吵闹闹却靠谱的朋友。 窗外的夕阳正好,透过叶隙洒在玉牌上,映出一片温暖的光晕。沈言轻轻摩挲着玉牌,嘴角带着笑意。 市井的烟火气还在继续,而属于他们的故事,也远未结束。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状态——既能在古董店的茶香里安享片刻宁静,也能随时背起行囊,踏入未知的远方,在险象环生的秘境里,寻得那份独属于他们的江湖气与真性情。 至于前路有多少凶险,有多少宝贝,又有什么关系呢? 重要的是,身边有兄弟,前方有未知,身后有归途。 如此,便足够了。 pyright 2026 第349章 青铜秘闻 胡八一当晚就揣着几本泛黄的线装书来了“藏珍阁”。王凯旋也闻风而至,手里还拎着袋刚出锅的炒肝,说是给“研究学问”加个菜。 三人围坐在八仙桌旁,就着昏黄的灯光翻书。书页脆得像饼干,稍一用力就可能碎掉,上面的字迹是竖排的繁体,还夹杂着不少生僻字,看得王凯旋直挠头。 “这写的啥啊?跟天书似的。”他戳着一页画满符号的插图,“胖爷我认识它,它不认识我啊。” 胡八一指着其中一段:“这是《长白山志》的残卷,里面提到‘青铜巨门,镇于龙脉之眼,内藏阴阳,外御凶煞’,听着就不简单。” 沈言翻着另一本《天官风水录》,指尖点在一行小字上:“这里说,青铜门与‘终极’有关。所谓终极,是天地初开时的混沌之气所化,能定生死,逆轮回……” “逆轮回?”王凯旋眼睛一亮,“那不就是长生不老?西王母国那是假的,这青铜门难道来真的?” “不好说。”沈言摇头,“古籍里的记载大多夸大其词,‘终极’更像是一种象征,可能是某种足以颠覆认知的力量,也可能是……”他顿了顿,“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入口。” 胡八一放下书,眉头紧锁:“安向导说那怪人拿着类似的地图,说明盯上青铜门的不止我们。要是被心术不正的人得手,恐怕会出大乱子。” “管他什么人,敢跟咱抢生意,胖爷我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王凯旋拍着桌子,炒肝的油星溅了半桌。 沈言笑了笑,递给胡八一一张纸:“这是我根据古籍复原的青铜门方位图,大致在长白山的地下溶洞群里。不过那里地势复杂,常年有雪封山,还有……”他指着图上的一处标记,“这是‘地下暗河’,水流湍急,底下可能藏着东西。” “啥东西?粽子还是毒虫?”王凯旋凑过来,一脸好奇。 “比那些更麻烦。”沈言指尖划过暗河的轨迹,“古籍里说,暗河里有‘螭蛊’,是千年阴水滋养的毒虫,能钻进人的皮肉里,控制心智。” 胡八一倒吸一口凉气:“比火瓢虫还邪乎?” “各有各的凶处。”沈言收起图纸,“得提前准备。我这洞天里有克制阴邪的草药,回头炼些驱虫的药粉;你们也去备些家伙,防水的手电筒、结实的绳索,还有……”他看向王凯旋,“少带点吃的,别到时候被螭蛊闻着味儿追。” “嘿,沈老板您这就小看我了!”王凯旋不服气,“胖爷我拿吃的当诱饵,引开螭蛊,这不就为你们创造机会了?” 胡八一在他后脑勺拍了一下:“就你机灵。行了,明儿个我去联系车和装备,沈老板您准备药粉,三天后出发。” 三天后,一辆半旧的越野车驶出北京,朝着东北方向开去。车窗外的景色渐渐从胡同灰变成了山林绿,再往北走,绿色又被皑皑白雪覆盖,天地间一片苍茫。 沈言靠在副驾驶座上,双瞳偶尔闪过绿光,探查着沿途的地脉。长白山的龙脉之气比昆仑更厚重,却也更阴寒,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地下沉睡着,气息时而平缓,时而躁动。 “这地方的风水有点怪。”胡八一握着方向盘,看着远处的雪峰,“按说龙脉汇聚之地,气场该是阳刚的,可这儿……总透着股说不出的阴冷。” “因为青铜门镇着混沌之气。”沈言解释道,“混沌生阴阳,阴盛则寒,阳盛则燥,现在看来,是阴气压过了阳气。” 王凯旋在后座啃着苹果,含糊不清地说:“管它阴气阳气,咱找到门,进去看看,有宝贝就摸,没宝贝就撤,多简单。” “简单?”胡八一哼了一声,“上次在精绝古城你也说简单,结果差点被火瓢虫烧成烤猪。” “那不是有沈老板在嘛!”王凯旋理直气壮,“再说了,吃一堑长一智,这次胖爷我肯定小心!” 车子在长白山脚下的一个小镇停住。镇上大多是猎户和采药人,见他们背着大包,都投来好奇的目光。找了家客栈住下,老板是个满脸皱纹的老爷子,听说他们要进山,连连摆手:“可别去啊!这时候的长白山,雪能埋到腰,还有‘山魈’出没,专拖走迷路的人!” “山魈?”王凯旋来了兴致,“是啥玩意儿?比螭蛊厉害?” “那玩意儿不是虫,是……”老爷子压低声音,“是山里的精怪,长着红毛,力大无穷,见了活人就抢……” 沈言看着老爷子眼底的恐惧,知道不是瞎编。他双瞳微闪,看向镇外的山林,果然在密林深处感应到几股杂乱的邪气,不似人类,也不似寻常野兽。 “老爷子,您知道青铜门吗?”胡八一问道。 老爷子脸色一变,猛地站起来:“别问!那地方是禁地!提了会招祸的!”他说着就要赶人,被沈言拦住。 沈言递过去一块碎银子——是他从洞天里拿出来的,成色极好。“老爷子,我们就问问路,绝不多事。” 银子的分量让老爷子犹豫了,他掂了掂银子,叹了口气:“青铜门……那是山神的居所,六十年开一次,开的时候,山里的鸟兽都得绕道走。前几年有伙外人进山找它,结果没一个出来的,最后还是被雪埋了……” “六十年开一次?”胡八一对视一眼,“今年是不是开的年份?” 老爷子点头:“听老辈人说,庚子年的冬至开。还有半个月就是冬至了……” 三人心里都有了数。看来那怪人也是冲着开门的时机来的。 “谢谢您了老爷子。”沈言收起银子,“我们就随便逛逛,不往深处去。” 回到房间,王凯旋搓着手:“嘿,真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冬至开门,咱正好赶上!” “别高兴太早。”胡八一皱眉,“六十年开一次,里面指不定藏着什么怪物。还有那山魈,也得提防着。” 沈言拿出药粉,分装成几个小袋:“这是‘驱邪粉’,能防山魈和螭蛊,你们贴身带着。我还准备了些‘爆燃符’,遇到麻烦就点燃,能暂时逼退邪物。” 接下来的几天,三人在镇上打探消息,又跟着猎户熟悉山路。沈言的双瞳派上了大用场,不仅能看穿积雪下的陷阱,还能提前发现山魈的踪迹——那是些浑身红毛的怪物,长着猿猴的身子,却有一张人脸,确实诡异得很。 “这山魈的邪气,跟西王母国的傀儡有点像。”沈言看着远处一闪而过的红影,“像是被什么东西控制着。” “被青铜门里的玩意儿控制?”胡八一猜测。 “有可能。”沈言点头,“混沌之气既能生万物,也能化邪祟,山魈说不定就是被它污染的野兽。” 冬至前三天,三人背着装备进山。雪没到膝盖,每走一步都很吃力,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疼得钻心。沈言走在最前面,双瞳绿光闪烁,为众人指引方向,避开那些被积雪覆盖的暗河入口和山魈的巢穴。 走了两天,来到一处巨大的冰谷。谷里的冰层是青黑色的,透着一股寒意,与别处的白雪格格不入。沈言的双瞳穿透冰层,看到下面是纵横交错的溶洞,其中一个最大的溶洞深处,隐约有青铜的光泽。 “就在下面。”沈言指着冰谷中央,“青铜门在溶洞最里面,暗河从旁边流过,得小心螭蛊。” 胡八一拿出工兵铲,在冰层上凿出一个洞:“从这儿下去,能省不少力。” 王凯旋往洞里扔了块石头,听着回声判断深度:“不深,也就十几米,用绳索能下去。” 三人依次顺着绳索滑入溶洞。溶洞里漆黑一片,只有手电筒的光柱在晃动,照出钟乳石奇形怪状的影子,像怪兽的爪子。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寒气,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腥气。 “有螭蛊。”沈言低声道,从怀里掏出驱邪粉,往四周撒了些。药粉遇空气化作白烟,腥气顿时淡了不少。 往前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前方出现一条暗河,河水漆黑如墨,看不到底,水面上漂浮着冰块,顺着水流缓缓移动。 “得过河。”胡八一看着河对岸的洞口,“青铜门应该就在里面。” 王凯旋拿出折叠船:“早有准备!胖爷我这船,别说暗河,就是长江都能漂!” 三人将船充气,小心翼翼地划向对岸。船刚到河中央,水面忽然“咕嘟”冒泡,几只像蜈蚣又像蝎子的虫子从水里钻出来,长着密密麻麻的脚,嘴里吐着绿汁,正是螭蛊! “来了!”王凯旋手忙脚乱地往水里撒驱邪粉,“妈的,这玩意儿真丑!” 驱邪粉遇水化作绿色的泡沫,螭蛊碰到泡沫就尖叫着缩了回去。可它们数量太多,前仆后继地涌来,很快就把泡沫冲散了。 “用爆燃符!”沈言喊道。 胡八一立刻掏出符纸点燃,扔向水里。符纸入水即爆,燃起一团火光,逼退了螭蛊,却也激起了更大的水花。 “快走!”三人拼命划桨,终于在螭蛊再次围上来之前靠了岸。 刚上岸,就听到身后传来“咔嚓”的响声,回头一看,只见暗河中央的水面裂开,一只巨大的螭蛊从水里钻出来,足有小船那么大,头上长着两只复眼,发出幽绿的光。 “我去,还有个大家伙!”王凯旋吓得脸都白了。 沈言眼神一凛,双瞳绿光暴涨:“你们先进洞,我来对付它!” 他祭出太阴禄神刀,刀身银辉闪烁,对着巨蛊斩去。巨蛊嘶吼一声,喷出绿汁,绿汁落在地上,冒出阵阵白烟,显然剧毒无比。 沈言身形一晃,避开绿汁,同时双瞳闪烁,将周围的几块巨石收入洞天,再猛地甩出。巨石砸在巨蛊身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却没能伤到它。 “这玩意儿壳真硬!”沈言暗骂一声,忽然想到洞天里的晶蚺,“有了!” 他双瞳一闪,将晶蚺从洞天里放了出来。晶蚺在地上一滚,化作一道晶光,扑向巨蛊。两只怪物缠斗在一起,晶蚺的鳞片能抵御绿汁,巨蛊的爪子也抓不破晶蚺的皮肤,一时间难分胜负。 “走!”沈言趁机招呼胡八一和王凯旋,冲进了对岸的洞口。 洞口里面是一条长长的通道,墙壁上刻满了与青铜门有关的壁画,画的是古人祭祀青铜门的场景,还有一些模糊的图案,像是星空,又像是某种生物。 “这壁画的年代,比精绝古城还早。”胡八一摸着墙壁,“看来青铜门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更久远。” 通道的尽头,是一座巨大的石室。石室的中央,矗立着一扇青铜巨门,高约十丈,宽约五丈,上面雕刻着无数复杂的纹路,与沈言图纸上的一模一样。门的两侧,各站着一尊青铜巨人,手里握着巨斧,气势威严。 而在青铜门前面,站着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背对着他们,正拿着一个罗盘,不知道在做什么。 “是那个怪人!”胡八一压低声音。 黑袍人转过身,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眼睛是纯黑色的,没有眼白,看着格外诡异。“你们来了。”他的声音沙哑,像是很久没说过话。 “你是谁?想干什么?”胡八一问道。 “我是谁不重要。”黑袍人冷笑,“重要的是,青铜门马上就要开了,‘终极’的力量,将属于我。” “你知道终极是什么?”沈言盯着他,双瞳闪烁,却看不透他的底细,“你的邪气,不像是人类。” “我当然知道。”黑袍人抬手,掌心出现一团黑雾,“我是‘它’的使者,来迎接终极的降临。” 话音刚落,青铜门忽然震动起来,上面的纹路亮起金光,发出“嗡嗡”的响声。石室开始摇晃,石块从头顶落下。 “门要开了!”王凯旋喊道。 黑袍人张开双臂,脸上露出狂热的笑容:“来!让混沌吞噬一切,让世界重归虚无!” 他掌心的黑雾化作一条黑蛇,扑向青铜门。就在黑蛇即将碰到门的瞬间,沈言动了。 他双瞳绿光爆闪,将胡八一和王凯旋收进洞天,随即祭出太阴禄神刀,刀身化作一道银龙,斩向黑蛇。银龙与黑蛇碰撞在一起,发出一声巨响,双双消散。 “找死!”黑袍人怒吼,身影一晃,出现在沈言面前,一掌拍向他的胸口。 沈言早有准备,双瞳一闪,身形消失在原地,出现在黑袍人身后,一刀砍向他的脖子。黑袍人反应极快,转身用手臂格挡,“当”的一声,火星四溅,他的手臂竟然也是青铜做的! “你是……傀儡?”沈言恍然大悟。 黑袍人没有回答,只是疯狂地攻击着。他的速度极快,力量也极大,沈言一时竟有些招架不住。好在他能通过双瞳穿梭,不断变换位置,与黑袍人周旋。 就在这时,青铜门“咔嚓”一声,裂开了一道缝隙。缝隙里涌出一股混沌之气,黑白交织,带着一股毁灭一切的力量。 黑袍人见状,更加疯狂:“终极要出来了!谁也别想阻止我!” 他猛地扑向青铜门,想要钻进缝隙里。沈言眼神一凛,知道不能让他得逞。他双瞳一闪,将洞天里的昆仑神木根须放了出来,根须如网般缠住黑袍人,将他拉了回来。 “不!”黑袍人发出绝望的嘶吼,身体开始融化,化作一滩黑水,显然是被混沌之气反噬了。 解决了黑袍人,沈言看向青铜门的缝隙。缝隙里的混沌之气越来越浓,他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力量,足以轻易毁灭一个国家。 “这就是终极……”沈言喃喃自语,“果然是混沌之气。” 他知道,自己不能让混沌之气泄露出去。他双瞳闪烁,将所有的爆燃符和驱邪粉都拿了出来,又放出晶蚺和火瓢虫,让它们帮忙抵挡混沌之气。 晶蚺盘在青铜门上,鳞片发出晶光,形成一道屏障;火瓢虫在周围飞舞,幽蓝的火焰灼烧着混沌之气;爆燃符和驱邪粉也化作金光和白烟,与混沌之气对抗。 沈言自己则运转全身真气,双瞳中的绿光与青铜门的金光交织在一起,试图重新关闭巨门。 “给我关!”他低喝一声,识海的月盘高速转动,将所有的力量都灌注到双瞳之中。 青铜门发出“嘎吱”的响声,缝隙开始慢慢缩小。混沌之气疯狂地冲击着屏障,晶蚺发出痛苦的嘶吼,火瓢虫的数量也越来越少,但它们依旧在坚持。 就在缝隙即将关闭的瞬间,沈言看到里面闪过一道人影,像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女人,对着他微微点头,随即消失不见。 “那是……”沈言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是西王母?” 来不及细想,青铜门“砰”的一声,彻底关闭,上面的纹路也渐渐暗淡下去。石室的摇晃停止了,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沈言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浑身都被汗水湿透。晶蚺虚弱地趴在地上,鳞片失去了光泽;火瓢虫也所剩无几,零星几只在他身边飞舞,像是在庆祝。 他双瞳一闪,将晶蚺和火瓢虫收回洞天,又把胡八一和王凯旋放了出来。 “沈老板,你没事?”胡八一急忙扶起他,“刚才到底咋回事?我们在洞天里都听见响声了!” 王凯旋也一脸后怕:“那黑袍人是不是被解决了?青铜门关上了?” 沈言点点头,指着青铜门:“关上了。混沌之气太危险,不能让它出来。” 三人看着紧闭的青铜门,都松了口气。虽然没看到“终极”到底是什么,但阻止了灾难的发生,也算是大功一件。 “咱回去。”王凯旋搓着手,“这地方太邪乎,胖爷我一天也不想多待。” 胡八一也点头:“走,出去吃点好的,补补身子。” 沈言最后看了一眼青铜门,想起那个白衣女人的身影,若有所思。或许“终极”并非毁灭,而是某种平衡,就像昆仑神木与尸香魔芋,混沌与秩序,缺一不可。 他笑了笑,转身跟着胡八一和王凯旋,朝着洞口走去。 pyright 2026 第350章 雪霁归程 从溶洞钻出来时,长白山的雪正下得紧。鹅毛般的雪片簌簌落下,很快就在三人肩头积了薄薄一层,将刚才在石室里的腥气和戾气涤荡得干干净净。 王凯旋裹紧了冲锋衣,打了个哆嗦:“这鬼地方,冻死胖爷了!还是北京好,胡同里的烤红薯,揣怀里能暖半天。” 胡八一回头望了眼被雪掩盖的溶洞入口,那里已经看不出任何痕迹,仿佛青铜门和黑袍人的厮杀都只是一场梦。“走,顺着来路回去,争取天黑前赶到镇上。” 沈言走在最后,指尖还残留着混沌之气的冰凉。他回头看了眼茫茫林海,双瞳微闪,似乎能穿透风雪,看到地下那扇紧闭的青铜门。刚才门缝里闪过的白衣人影,究竟是西王母的残魂,还是某种更古老的存在?“终极”的平衡之道,又藏着怎样的玄机? 这些问题或许永远没有答案,但他并不在意。修行之路本就充满未知,每解开一个谜团,总会引出新的疑问,如此才有前进的动力。 “沈老板,发啥愣呢?再不走,咱就得在雪地里过夜了!”王凯旋在前面喊他。 沈言收回目光,笑了笑,快步跟上。有些事,不必急于求成,就像这长白山的雪,该化的时候自然会化。 回程比来时顺利。或许是青铜门关闭的缘故,沿途的山魈和螭蛊都没再出现,只有偶尔掠过树梢的飞鸟,惊起一阵雪雾。沈言把虚弱的晶蚺和残存的火瓢虫收回洞天,用灵泉的水滋养着——经过这次大战,它们虽受了伤,气息却比之前浑厚了些,显然是在与混沌之气的对抗中得到了淬炼。 “你说这晶蚺,会不会变得更厉害?”王凯旋凑过来,好奇地问,“回头能不能让它跟胖爷我比划比划?” “你还是跟它比谁吃得少。”胡八一打趣道,“它现在一顿能吞下半只山鸡,你养得起?” “嘿,胖爷我别的没有,吃的管够!” 三人说说笑笑,倒也不觉得路途漫长。傍晚时分,终于看到了镇上客栈的灯火,像雪地里的一颗星子,暖得人心头发烫。 客栈老板见他们平安回来,又惊又喜,赶紧烧水做饭。一锅热气腾腾的酸菜白肉锅端上来,酸菜的酸、五花肉的香混在一起,勾得人食欲大开。三人围坐在炕桌旁,就着老白干,边吃边聊,把青铜门的惊险忘得一干二净。 “还是这口热乎的舒坦。”王凯旋夹着一大块肉塞进嘴里,“比在溶洞里啃压缩饼干强百倍。” 胡八一喝了口酒,叹道:“我现在算明白了,啥终极,啥长生,都不如这口热汤实在。” 沈言笑着点头。他想起洞天里的昆仑神木,想起灵泉边的尸香魔芋,那些曾被他视为珍宝的天材地宝,此刻在酸菜白肉锅的香气面前,似乎也黯然失色。或许,修行到最后,求的不是通天彻地的本事,而是能安安稳稳坐下来,吃一顿热饭的福气。 第二天启程回北京,车窗外的雪景渐渐被华北平原的麦田取代。王凯旋靠在座位上打盹,嘴角还挂着油光;胡八一翻看着从镇上买的旧报纸,时不时点评几句时事;沈言则闭目养神,意识在洞天里流转。 经过混沌之气的滋养,昆仑神木的枝干上竟长出了新的嫩芽,带着淡淡的金芒;尸香魔芋的花苞里,凝结出一滴紫黑色的液珠,比之前的破幻丹原料更精纯;晶蚺盘在树根上,鳞片泛着七彩的光泽,显然已经突破了之前的境界;火瓢虫的数量也恢复了不少,在枝叶间飞舞,蓝光比以前更亮。 “倒是因祸得福。”沈言在心里笑道。黑袍人引来的混沌之气虽然凶险,却也像一剂猛药,让洞天里的生灵都得到了蜕变。 回到北京时,已是腊月。胡同里挂满了红灯笼,家家户户的窗台上摆着冻梨冻柿子,空气里飘着糖炒栗子的甜香,年味儿越来越浓。 “藏珍阁”的门上贴了副新写的春联,是胡八一的手笔,上联“古玩藏珍见岁月”,下联“江湖涉险识人心”,横批“平安是福”。 王凯旋拎着两串鞭炮跑过来,嚷嚷着要挂在门檐上:“沈老板,咱这趟从长白山回来,得放挂鞭冲冲喜!” 沈言笑着帮他挂好:“小心点,别把我这门框炸坏了。” 胡八一则搬来一盆年桔,摆在柜台旁:“这是我托人从广东捎来的,据说能招财。” 店里渐渐热闹起来,来买年货的、来鉴定古董的、来闲聊的,把小小的铺子挤得满满当当。有个老太太拿着祖传的银镯子,说是想给孙子换个新书包;有个年轻小伙捧着块玉佩,红着脸说是想送给心上人;还有几个常来的老主顾,围在一起,听胡八一讲长白山的奇遇——当然,青铜门和混沌之气都被他换成了“大粽子”和“千年雪莲”。 沈言坐在柜台后,看着眼前的烟火气,心里一片安宁。他拿出从长白山带回来的雪莲,泡了壶茶,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茶水入口微苦,回味却带着甘甜,像极了他们这一路的冒险。 “沈老板,您这茶真香。”老太太抿了一口,笑眯眯地说,“比我家老头子泡的强多了。” “您要是喜欢,我给您装一小包。”沈言递过去个纸包。 “那多不好意思……” “没事,不值钱的玩意儿。” 正说着,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走进来个熟悉的身影,穿着红色的羽绒服,脸上带着笑意,正是从美国回来的shirley杨。 “我没迟到?”她手里拎着个礼盒,“听说你们回来了,特意赶过来的。” “美国妞!你可算回来了!”王凯旋眼睛一亮,“胖爷我还以为你要在美国过年呢!” “家里的事处理完了,想着回来跟你们一起守岁。”shirley杨把礼盒打开,里面是几盒巧克力和坚果,“一点心意。” 胡八一搬来把椅子:“快坐,刚泡的雪莲茶,尝尝。” shirley杨喝了口茶,看向沈言:“听胡八一他们说,长白山之行很惊险?” 沈言笑了笑:“还行,没精绝古城邪乎。”他没细说青铜门的事,有些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shirley杨也没多问,只是拿出几张照片:“这是我在美国博物馆拍的,上面有一些和鬼洞文相似的符号,你们看看,说不定对下次冒险有帮助。” 照片上的符号确实与精绝古城的鬼洞文有些像,只是更古老,更复杂。胡八一和沈言凑过去,仔细研究起来。 王凯旋则拉着shirley杨,问她美国的烤鸭有没有全聚德的好吃,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窗外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年味儿越来越浓。沈言看着眼前的一切——胡八一认真研究符号的侧脸,王凯旋手舞足蹈的样子,shirley杨温柔的笑容,还有店里来来往往的人影——忽然觉得,这或许就是他修行数百年,最终想要守护的东西。 不是长生不老的秘法,不是毁天灭地的力量,而是这人间烟火,是这些吵吵闹闹却真诚的朋友,是这份在冒险后依旧能安心喝茶的安宁。 他想起昆仑的雪山,想起精绝的黄沙,想起长白山的风雪,那些秘境再神奇,也比不上此刻的温暖。 “沈老板,发啥呆呢?”王凯旋拍了拍他的肩膀,“该贴福字了!” 沈言回过神,笑着拿起一张倒过来的福字:“来了。” 福字贴上的瞬间,门外传来一阵欢呼,烟花在夜空中绽放,绚烂夺目。 沈言抬头望去,烟火的光芒映在每个人的脸上,也映在他的双瞳里,那里没有了青铜门的阴寒,没有了混沌之气的狂暴,只有一片温暖的光亮。 他知道,新的冒险或许还在远方等待,但此刻,他只想珍惜眼前的团圆。 毕竟,最美的风景,从来都不在遥不可及的秘境里,而在身边的人间烟火中。 这一路的风雨兼程,最终都化作了此刻的岁月静好。 如此,便足矣。 pyright 2026 第351章 闲居京华 春节过后的四九城,还带着点料峭的寒意,但胡同里的积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露出青石板路上的坑洼,像是老人们脸上的皱纹,藏着说不尽的故事。沈言坐在“藏珍阁”的门槛上,晒着暖融融的太阳,手里把玩着一枚刚收来的康熙通宝,听着隔壁剃头铺的收音机里播放着邓丽君的歌,日子过得慢悠悠的。 王凯旋从潘家园溜达回来,手里拎着个布袋子,老远就嚷嚷:“沈老板,您猜我淘着啥宝贝了?” 沈言抬头看了眼,布袋里露出半截翠绿的玉镯,成色不算顶尖,但水头尚可。“青海料的镯子,也就值个十块,你别让人坑了。” “嘿,您这眼睛比x光还厉害!”王凯旋凑过来,献宝似的把镯子掏出来,“那摊主非说是和田老料,要价两百,胖爷我砍到四十,怎么样?够机灵?” “机灵劲儿全用在这上面了。”胡八一跟着走进来,手里拿着份《人民日报》,“刚在街口听人说,南边又划了个经济特区,以后做生意更方便了。” 沈言接过报纸,头版头条正是关于深圳特区的报道,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子蓬勃的朝气。“是好事。”他笑了笑,“这世道,是该变变了。” 他来四九城算起来也有小十年了。刚来时还是七十年代末,街上的人穿着灰蓝二色的中山装,说话都带着小心翼翼的谨慎;可这才几年功夫,喇叭裤、蛤蟆镜开始在年轻人里流行,个体户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吆喝声能传遍半条胡同,连潘家园的地摊上都多了不少从南边运来的电子表、录音带。 “说起来,咱仨也算个体户?”王凯旋摸了摸下巴,“您开古董店,八一爷倒腾字画,我……我帮衬着打打下手,也算响应号召了。” “你那叫混吃等死。”胡八一毫不留情地戳穿他,“前阵子让你去广州进点新潮玩意儿,你倒好,把本钱全花在吃早茶上了。” “那早茶是真好吃啊!”王凯旋梗着脖子辩解,“虾饺、烧卖、艇仔粥……比咱胡同里的炒肝洋气多了!” 沈言听着两人斗嘴,心里觉得踏实。他活了几百年,见惯了王朝更迭、战火纷飞,像这样安安稳稳看着一个时代一点点变好,倒是头一遭。四九城的好,就好在这份新旧交织的劲儿——故宫的红墙还在,可墙根下已经有小伙子抱着吉他唱流行歌;琉璃厂的老字号依旧卖着文房四宝,隔壁却开起了卖彩电的铺子。 “对了沈老板,”胡八一忽然想起件事,“前阵子帮您卖的那批精绝古城带回来的金币,钱给您取回来了。”他从包里掏出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一沓崭新的人民币。 沈言接过来,随手放在柜台里。精绝古城那次,除了昆仑神木和尸香魔芋,他确实没少捞好处。王凯旋眼里只有明器,胡八一想着救人,他却留意到女王棺椁旁堆着的金币,上面的纹饰虽然古怪,却是足金打造,悄悄收了大半,回来后让胡八一找相熟的金店熔了,换了不少现钱。 “说起来,还是跟您出去划算。”王凯旋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精绝那次的金币,够胖爷我吃十年烤鸭了!长白山虽说没捞着金子,可您给的那几块雪莲,在药铺卖了不少钱,够我给我妈买台洗衣机了。” “钱够花就行。”沈言拿出几叠钱,分给胡八一和王凯旋,“这是你们的份,拿着。” “哎?这可不行!”胡八一连忙推辞,“我们跟着您出去,您管吃管住还保护我们,哪能再要您的钱?” “就是就是!”王凯旋也跟着摆手,“胖爷我不缺这点钱!” 沈言把钱塞进他们手里:“拿着。一来是你们应得的,二来……”他指了指窗外,“眼看天气暖和了,咱该给店里添点新东西了。胡八一你去订几个玻璃柜台,王凯旋去进点新潮的小玩意儿,摆着热闹。” 两人这才接了钱,脸上都带着笑。 接下来的日子,“藏珍阁”果然变了样。临街的柜台换成了锃亮的玻璃柜,里面摆着沈言收来的古董玉器,也混着些王凯旋从广州弄来的贝壳项链、塑料花,倒也不违和。胡八一还在墙上挂了几幅自己画的山水,虽然不算顶尖,却也透着股野趣。 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仅有老主顾来淘古董,还有不少年轻人来买新潮玩意儿。有个穿喇叭裤的小伙子,买了块电子表,非要让沈言帮他看看是不是“老物件”,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你说这电子表,以后会不会也成古董?”王凯旋拿着块电子表,研究着上面的数字,“就跟咱收的怀表似的,几百年后也能卖个好价钱。” “说不定。”沈言擦拭着一只民国的铜胎掐丝珐琅碗,“现在觉得寻常的东西,过个几十年,也就成了念想。” 他想起自己洞天里的东西——昆仑神木是上古神物,尸香魔芋是千年毒草,火瓢虫、晶蚺是秘境异兽,可真论起珍贵,或许还比不上柜台上那块王凯旋吃剩的糖葫芦签子——那上面沾着的,是这个时代独有的甜。 这天傍晚,关了店门,三人坐在院里吃晚饭。王凯旋买了只烤全羊,外焦里嫩,香气扑鼻;胡八一弄了瓶二锅头,三人边吃边喝,聊着天。 “说起来,咱仨也有阵子没出去冒险了。”王凯旋啃着羊腿,含糊不清地说,“胖爷我这骨头都快生锈了。” “消停日子还没过多长时间,就惦记着找罪受。”胡八一白了他一眼,“前阵子shirley杨打电话来,说美国那边有个博物馆想请咱去鉴定一批中国文物,你想去?” “去美国?”王凯旋眼睛一亮,“好啊!听说美国的汉堡比烤鸭还大,胖爷我得去尝尝!” 沈言笑了笑:“想去就去看看。不过先说好了,这次是正经事,别动不动就想着摸人家博物馆的宝贝。” “放心沈老板!”王凯旋拍着胸脯,“胖爷我懂规矩!” 正说着,院门口传来自行车铃声,是隔壁的老李,手里拿着个黑匣子,脸上喜气洋洋的。“小沈,八一,快来看!我儿子从深圳给我捎的彩电!十四寸的,彩色的!” 三人跟着老李去看新鲜。那台彩电摆在堂屋正中,屏幕上正播放着电视剧《霍元甲》,虽然画面有点雪花,却是实打实的彩色,看得人眼花缭乱。胡同里的街坊邻居都围了过来,啧啧称奇。 “这玩意儿真神了!”王凯旋瞪大眼睛,“人在里面动来动去,跟活的一样!” “以后咱也能在屋里看大戏了。”老李笑得合不拢嘴,给每个人递烟。 回到院里,王凯旋还在念叨彩电的事:“沈老板,咱也买一台呗?放在店里,准能吸引不少客人!” “不急。”沈言看着天边的晚霞,“以后会有的。”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用不了多久,彩电会走进千家万户,电话会普及,汽车会取代自行车,高楼会取代胡同……这个时代就像坐上了火箭,每天都在变,快得让人眼花缭乱,却也充满了希望。 夜里,沈言躺在炕上,听着胡同里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意识沉入洞天。昆仑神木的枝叶间,火瓢虫的蓝光比以前更亮,像是把外面的星光也引了进来;晶蚺在灵泉边喝水,鳞片上反射着泉眼的金光;尸香魔芋的花苞轻轻颤动,像是在跟着外面的流行歌打拍子。 他忽然觉得,自己留在这里,或许不只是为了那些古董,也不只是为了和胡八一他们冒险,而是为了这份“活着”的感觉——看着时代一点点变好,看着身边的人一点点变富,看着胡同里的炊烟和霓虹交织在一起,汇成一幅热腾腾的人间画卷。 第二天一早,沈言去银行取了笔钱,托人给岗岗营子的乡亲们寄了过去。当年他在那里待过一阵子,受了不少照顾,如今日子好了,也该帮衬帮衬。 回来的路上,路过潘家园,看到胡八一正和一个摊主讨价还价,王凯旋则在旁边帮腔,两人一唱一和,把摊主说得晕头转向。沈言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的背影,嘴角忍不住上扬。 或许未来还会有新的秘境等着他们——可能在深海,可能在荒漠,可能藏着比青铜门更神秘的秘密。但那又何妨? 他有洞天当后盾,有双瞳穿梭保命,有取之不尽的宝贝;更重要的是,身边有这两个吵吵闹闹的兄弟,身后有这方日新月异的四九城,有吃不完的烤鸭、喝不够的二锅头,有看不尽的人间烟火。 冒险也好,闲居也罢,只要身边有这些,就足够了。 沈言加快脚步,朝着胡八一和王凯旋走去。阳光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像极了这个正在变得越来越好的时代。 pyright 2026 第352章 新旧 入夏后的四九城,像个巨大的蒸笼。胡同里的老槐树耷拉着叶子,蝉鸣声此起彼伏,把午后的燥热烘得愈发浓烈。沈言在“藏珍阁”门口支了张竹躺椅,手里摇着蒲扇,看着街对面新开的“时髦发廊”——玻璃门上贴着烫卷发的海报,录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甜蜜蜜》,几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年轻人在门口探头探脑,引得路过的老太太直撇嘴。 “这发廊剪个头要五块钱,抢钱呢?”王凯旋啃着冰棍从对面溜达过来,冰棍水顺着手指往下滴,“想当年咱在胡同口剃头,两毛钱能刮得锃亮,还带掏耳朵呢!” 沈言笑了笑,递给他一块毛巾:“时代变了,年轻人就好这口。前阵子我见你也留了长发,要不也去烫一个?” “去你的!”王凯旋把毛巾往脖子上一搭,“胖爷我这发型,那是纯天然的潇洒,用得着烫?”他嘴上这么说,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瞟向发廊海报,那上面的卷发确实显得洋气。 胡八一背着个帆布包走进来,额头上全是汗:“刚去邮局寄东西,好家伙,排队排到街尾。现在寄包裹的人真多,全是往深圳、广州寄的,说是那边缺北方的干货。” “商机啊。”沈言坐起身,“要不咱也弄点老北京的酱菜、果脯,托人往南边捎捎?说不定能赚一笔。” 王凯旋眼睛一亮:“这个我熟!前门那家‘六必居’的酱菜,那叫一个地道!还有护国寺的豌豆黄,甜而不腻,南边人肯定爱吃!” 胡八一却摇摇头:“没那么简单。南边口味跟咱不一样,再说运输也麻烦,天热了容易坏。我看还是老本行稳妥——昨天收了幅启功先生的字,看着像是真迹,回头让沈老板掌掌眼。” 说着,他从帆布包里掏出个卷轴,小心翼翼地展开。纸上是“宁静致远”四个行书,笔力清隽,透着股文人风骨。沈言凑近看了看墨色和章法,又用指尖轻轻蹭了蹭纸面,点头道:“是真迹。墨是一得阁的老墨,纸是荣宝斋的净皮纸,错不了。” “那可赚着了!”王凯旋凑过来看,“这字能值多少钱?” “少说也得这个数。”胡八一伸出三根手指,“三百块,够普通人干俩月了。” 沈言把字卷好:“先收着,现在字画行情稳中有涨,放两年再出手更划算。”他将卷轴放进里屋的樟木箱——这箱子是他早年收的,防潮防虫,里面存着不少这些年淘来的宝贝,从明清的瓷器到民国的字画,满满当当,都是岁月的痕迹。 正说着,门口进来个穿西装的年轻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拎着个黑色公文包,与这古色古香的铺子有些格格不入。“请问,这里是沈老板的店吗?”他操着一口略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语气客气。 “我就是。”沈言起身,“您想看点什么?” 年轻人从公文包里掏出几张照片:“我是做外贸的,想找点有中国特色的老物件,销往国外。您看这些瓷器、玉器,店里有类似的吗?” 照片上是些青花瓷盘、玉雕摆件,都是常见的古董样式。沈言看了看,从柜台里拿出个清代的青花缠枝莲纹盘:“这个怎么样?全品无瑕疵,纹饰也喜庆,老外就喜欢这个。” 年轻人拿起瓷盘,翻来覆去地看,又用随身携带的放大镜照了照:“不错,多少钱?” 沈言报了个价,年轻人没还价,直接点头:“就要这个。我还需要二十个,款式类似的就行,月底能交货吗?” 王凯旋和胡八一都愣住了——二十个清代青花瓷盘,这可不是小数目,寻常铺子哪有这么多存货? 沈言却不动声色:“可以,不过得加钱。您要的急,我得去乡下收。” “没问题,价格好商量。”年轻人爽快地付了定金,“这是我的名片,月底我来取货。” 送走年轻人,王凯旋才咋舌:“我的乖乖,这一下就能赚好几百?沈老板,您真有二十个青花盘?” “哪有那么多。”沈言笑了笑,“不过我知道几个老户家有存货,跑几趟乡下就能收齐。前几年这些东西不值钱,好多人家用来腌咸菜,现在可算熬出头了。” 胡八一感慨道:“这就是改革开放的好处,以前谁敢想把老物件卖到国外去?” 接下来的半个月,沈言和胡八一跑了几趟京郊的乡下。如今的乡下也变了样,土路修成了柏油路,村口竖起了“欢迎外商投资”的牌子,家家户户院里堆着准备运到城里卖的农产品。有户姓赵的老农,家里果然藏着十几个青花盘,说是他奶奶传下来的,以前用来装饺子,沈言给了个公道价,老农乐呵呵地收了钱,转头就去供销社买了台电风扇。 “以前说这些是‘四旧’,藏着掖着怕被人发现,现在能换钱,还能让老外看看咱老祖宗的本事,好!”老农咧着嘴笑,露出缺了颗牙的牙床。 沈言看着他黝黑的脸上淳朴的笑容,心里忽然有些触动。这些老物件,在过去的岁月里被当作累赘,如今却成了连接新旧时代的桥梁,既养活了乡亲,又把中国的文化带向了更远的地方。 月底,外贸公司的年轻人来取货,看到二十个青花盘个个品相完好,满意得很,又订了一批玉雕摆件。“沈老板,您这货真价实,以后我们长期合作。”他递过来一张名片,“下个月我带几个外国客户来,让他们亲自挑挑。” 这笔生意做成,沈言分给胡八一和王凯旋不少钱。王凯旋拿着钱,第一时间去买了台“雪花牌”电冰箱,摆在院里最显眼的位置,引得街坊邻居都来参观。 “你说这玩意儿,插上电就能冻冰棍,真神了!”老李摸着冰箱外壳,啧啧称奇,“想当年咱夏天存冰,得去什刹海拉,还得用棉被捂着,哪有这么方便?” 王凯旋得意地打开冰箱门,里面塞满了冰棍、汽水,还有刚买的酱肘子:“以后咱吃冰棍不用等推着车的了,随时拿,随时有!” 胡八一则用分到的钱,在琉璃厂盘下了个小店面,卖些字画和文房四宝,算是有了自己的营生。开张那天,沈言和王凯旋去捧场,胡八一穿着新做的中山装,站在“八一书画社”的牌匾下,笑得合不拢嘴。 “以后咱也算‘邻居’了,互相照应着。”胡八一向沈言递烟,“前阵子shirley杨来信,说美国那边有个古董展,想请咱去看看,顺便鉴定几件东西,你们去不去?” “去美国?”王凯旋眼睛都亮了,“胖爷我还没坐过飞机呢!去!必须去!” 沈言想了想:“也好,去看看人家是怎么运作古董市场的,说不定能学点东西。” 出发去美国前,沈言特意去了趟潘家园。如今的潘家园,比几年前热闹了十倍不止,不仅有卖古董的,还有卖服装、小家电的,甚至有摆摊修手表、配钥匙的,活脱脱一个大集市。有个摊主认出沈言,热情地招呼:“沈老板,来看看我这刚收的铜镜,唐代的,包老!” 沈言拿起铜镜看了看,背面是缠枝纹,锈色自然,确实是唐代的物件。“多少钱?” “您要诚心要,给八十块。” 沈言没还价,付了钱把铜镜收好。这面镜子不算特别珍贵,但他喜欢镜背上的纹路——那是千年前的工匠一刀一刀刻上去的,藏着那个时代的审美和匠心。 回去的路上,路过天安门广场,看到不少外国游客举着相机拍照,还有年轻人穿着牛仔裤、旅游鞋,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车后座绑着半导体,放着最新的流行歌。沈言忽然觉得,这四九城就像他手里的铜镜,一面映着古老的岁月,一面照着崭新的未来,两者交织在一起,才成了这独一无二的风景。 出发去机场那天,胡八一、王凯旋和沈言背着大包,站在胡同口等出租车。王凯旋兴奋得来回踱步,嘴里念叨着美国的汉堡和可乐;胡八一则拿着英语手册,反复练习着“你好”“谢谢”;沈言看着熟悉的胡同,心里忽然有些不舍——舍不得院里的老槐树,舍不得门口的竹躺椅,舍不得街坊邻居的招呼声。 “走了,沈老板!”王凯旋拉了他一把,“到了美国,胖爷请你吃最大的汉堡!” 沈言笑了笑,跟上他们的脚步。出租车驶过胡同口,发廊的录音机还在放着《甜蜜蜜》,老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蝉鸣声依旧热烈。 他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四九城或许又会变个样——可能会有更多的高楼拔地而起,更多的新玩意儿走进胡同,更多的人带着梦想来到这里。但无论怎么变,那些藏在胡同深处的古韵,那些融在烟火里的人情味,总会像他的洞天一样,稳稳地扎根在那里,成为这城市最坚实的底色。 飞机起飞时,沈言从舷窗往下看,四九城渐渐变成了一个模糊的轮廓,像一幅摊开的水墨画。他笑了笑,闭上眼睛——新的冒险又要开始了,但这一次,他心里格外踏实,因为他知道,无论飞多远,总有一方胡同,一缕炊烟,在等着他回来。 pyright 2026 第353章 放浪形骸 九十年代的四九城,像被按了快进键。胡同口的发廊换了新招牌,霓虹灯在夜里闪得晃眼;曾经的国营澡堂子改头换面,挂出“洗浴中心”的牌子,门口站着穿旗袍的迎宾;就连街角的空地上,都支起了帆布棚,放着迪斯高舞曲,成了露天舞厅,年轻人搂着腰扭得热火朝天。 沈言坐在“藏珍阁”里,听着隔壁舞厅传来的“动次打次”,手里慢悠悠地盘着一串刚收来的凤眼菩提。这串珠子包浆温润,是个老和尚盘了半辈子的物件,透着股沉静的禅意,与外面的喧嚣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交融在一起。 “沈老板,磨蹭啥呢?”王凯旋穿着花衬衫,喇叭裤裤脚扫着地,头发抹得锃亮,活脱脱一个“时髦青年”,“胡八一都在街口等着了,今晚‘金夜’歌舞厅新开张,据说请了广州来的乐队,不去凑凑热闹?” 沈言放下菩提串,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中山装,笑道:“我这打扮,去了怕是格格不入。” “怕啥?”王凯旋往他手里塞了副蛤蟆镜,“戴上这个,谁知道你是古董店老板还是混江湖的?再说了,咱仨现在是‘四九城逍遥派’,讲究的就是一个随心所欲!” 正说着,胡八一推门进来。他倒是没穿花衬衫,依旧是件干净的白衬衫,只是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袖口随意地卷着,比起以前的严肃,多了几分松弛。“磨蹭啥呢?再不去,好位置都被占了。” “看看,连老胡都催了!”王凯旋拽着沈言就往外走,“别管店里了,关了门,今晚不醉不归!” 沈言笑着锁了店门。这几年确实清闲,shirley杨回了美国,偶尔寄几张明信片;诅咒解了,没了寻药的执念;青铜门那边风平浪静,似乎也没什么再需要他们操心的。日子像杯温吞的茶,慢慢品着,倒也有滋有味。 三人走到街口,王凯旋拦了辆“面的”,冲司机喊:“师傅,金夜歌舞厅,快点!” 面的在胡同里七拐八绕,很快就到了地方。“金夜歌舞厅”的招牌亮得刺眼,门口停满了自行车和摩托车,光膀子的小伙子和穿连衣裙的姑娘进进出出,笑声和音乐声能传到半条街外。 买了票进去,里面更是热闹。烟雾缭绕中,彩灯转得人眼晕,舞池里挤满了人,跟着音乐的节奏扭动;角落里的卡座里,有人喝酒划拳,有人搂着说话,气氛热烈得像要炸开。 王凯旋拉着两人找了个卡座坐下,喊来服务员:“先来三扎啤酒,再弄个果盘!”他眼睛在舞池里扫来扫去,“嘿,这姑娘们穿得可真时髦,比画报上的还带劲!” 胡八一刚端起酒杯,就被王凯旋拽着往舞池里拖:“走,跳一个!别老坐着,跟个老古董似的!” “我不会啊……”胡八一踉跄着,脸都红了。他这辈子除了在部队学过正步,就没跳过舞,看着眼前扭来扭去的人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不会才要学嘛!”王凯旋给他做示范,肥硕的身子跟着节奏晃悠,看着滑稽又可爱,“你看沈老板,人家都开始了!” 胡八一抬头,只见沈言站在舞池边缘,没像别人那样剧烈扭动,只是随着音乐轻轻晃动着身体,步伐从容,竟有种说不出的韵律感。灯光落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那双总是平静的眼睛里,也染上了几分烟火气。 “你看,沈老板多自在!”王凯旋推了胡八一一把,“放松点,就当是在山里走夜路,跟着感觉走!” 胡八一深吸一口气,试着挪动脚步。一开始确实笨拙,踩了王凯旋好几下,引得周围人发笑。但他悟性高,没多久就找到了节奏,虽然动作简单,却也不像刚开始那样僵硬了。三人挤在舞池里,一个从容,一个笨拙,一个滑稽,引得不少人看,却没人笑话——在这里,谁不是图个乐子? 跳累了回到卡座,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王凯旋脸红脖子粗,搂着胡八一的肩膀唱跑调的歌;胡八一话也多了起来,说起在部队时的糗事,惹得两人哈哈大笑;沈言没多喝,只是慢慢抿着酒,听他们瞎侃,偶尔插一句,总能逗得两人直拍桌子。 “说真的,”胡八一喝干杯里的酒,打了个嗝,“以前总想着冒险,觉得只有古墓里的宝贝才叫刺激。现在才明白,坐在这儿喝啤酒、看跳舞,比跟粽子打架舒坦多了。” “可不是嘛!”王凯旋往嘴里塞了块西瓜,“以前吃口压缩饼干都觉得香,现在烤鸭吃腻了,改吃西餐了;以前住山洞,现在洗浴中心的按摩比啥都舒服……这日子,以前想都不敢想!” 沈言笑了笑。他活了几百年,见过锦衣玉食,也尝过食不果腹,却觉得此刻的啤酒最解渴,此刻的笑声最真切。或许人这一辈子,追求的从来不是什么惊天动地,而是能这样随心所欲地,和朋友喝杯酒,聊聊天。 从歌舞厅出来时,天都快亮了。三人勾肩搭背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王凯旋还在哼着跑调的歌,胡八一脚步虚浮,却笑得开心。晨风吹在脸上,带着点凉意,把满身的酒气吹散了些。 “去……去洗脚城!”王凯旋打了个酒嗝,“胖爷我脚疼,得让小姑娘给按按!” 胡八一摆摆手:“算了,天都亮了,回家睡觉……”话没说完,就被王凯旋拽着往另一个方向走。 沈言跟在后面,看着两人的背影,觉得好笑。胡八一这人,看着正派,实则心软,架不住王凯旋软磨硬泡。这几年被他们俩带着,别说洗脚城,连台球厅、录像厅都逛遍了,当年那个在古墓里沉着冷静的“八一爷”,渐渐多了些烟火气,也多了些人情味。 洗脚城刚开门,服务员见他们三个醉醺醺的,还是热情地迎了上来。王凯旋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大咧咧地脱了鞋:“来三个最贵的套餐!精油开背,足底按摩,一样不能少!” 胡八一有些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穿着统一服装的女技师,脸又红了。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松点,就当是在山里泡温泉了。” 技师的手法很专业,按得王凯旋直哼哼:“舒服……太舒服了……比胖爷我在广州洗的还带劲!” 胡八一一开始还有些僵硬,被按了没一会儿,也放松下来,甚至舒服得闭上了眼睛。沈言则和给他按摩的技师聊了起来,问她老家在哪,来北京多久了,像拉家常一样。 “您不像来这种地方的人。”技师笑着说,“看您斯斯文文的,倒像个老师。” “以前是教书的。”沈言随口胡诌,“现在退休了,跟朋友出来转转。” “那挺好的。”技师说,“我爸妈也想让我回老家教书,可我觉得北京好,机会多,哪怕累点,也比在村里强。”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这就是时代的魔力,它让四九城变得光怪陆离,也让无数像这技师一样的年轻人,带着梦想来到这里,用双手打拼出自己的生活。 从洗脚城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三人坐在路边的早点摊,喝着豆汁,吃着焦圈,宿醉的头疼被热乎的吃食熨帖得舒舒服服。 “接下来去哪儿?”王凯旋抹了抹嘴。 胡八一打了个哈欠:“回家睡觉。下午还得去店里,昨天收了幅郑板桥的竹子,得让沈老板看看。” “看啥竹子啊!”王凯旋不乐意,“听说新开了家录像厅,放香港的武打片,去不去?” 胡八一刚想拒绝,就被沈言打断:“去。看完电影,晚上我请你们吃涮羊肉。” “还是沈老板懂我!”王凯旋拍着桌子,“走走走,看电影去!” 胡八一无奈地摇摇头,却还是跟着站了起来。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习惯这样的日子了——不用想机关陷阱,不用怕毒虫粽子,不用琢磨怎么破解诅咒,只是跟着这两个活宝,吃点好的,玩点新鲜的,哪怕被带得“放浪形骸”,也觉得心里踏实。 录像厅里黑乎乎的,挤满了人,空气中弥漫着汗味和烟味。屏幕上正放着《黄飞鸿》,李连杰的无影脚踢得虎虎生风,引得满堂喝彩。王凯旋看得热血沸腾,在下面跟着比划;胡八一看得认真,时不时还点评几句招式;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屏幕上的江湖,又看看身边的两人,忽然觉得,他们仨的日子,比电影里的江湖更有意思。 电影散场,三人往回走。路过一家新开的游戏厅,王凯旋又被里面的声音勾住了脚步:“进去玩两盘?魂斗罗,我能打通关!” 胡八一这次没犹豫,直接走了进去:“来就来,谁怕谁?当年在部队打靶,我可是神枪手!” 沈言站在游戏厅门口,看着里面闪烁的屏幕和两人较劲的背影,嘴角弯起一抹笑意。阳光穿过树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像极了他们此刻的生活——有老北京的古韵打底,又透着新时代的鲜活,乱七八糟,却又热热闹闹。 他知道,这样的日子或许不会永远持续。说不定哪天,又会有新的秘境出现,又会有需要他们出手的麻烦。但那又何妨? 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像个普通人一样,喝啤酒,跳迪斯高,洗足底按摩,看武打片,把曾经亏欠自己的轻松日子,一点一点补回来。 胡八一和王凯旋在游戏厅里吵了起来,大概是为了谁输了谁请客。沈言笑着走进去,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别吵了,晚上涮羊肉我请,谁输了谁多吃两盘!” “好!”两人异口同声,又勾肩搭背地凑到一起,研究起游戏技巧来。 夕阳的余晖透过游戏厅的窗户照进来,把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交叠在一起。外面的世界还在变,发廊会变成更时髦的沙龙,洗浴中心会添上新的项目,舞厅会被更高级的会所取代,但只要他们仨还能这样凑在一起,吵吵闹闹,放浪形骸,这人间烟火,就永远有滋有味。 沈言拿起游戏手柄,加入了战局。屏幕上的小人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像极了他们曾经走过的那些秘境。但这一次,他的脸上没有警惕,只有轻松的笑意。 因为他知道,身边有兄弟,身后有归途,眼前的日子,就是最好的时光。 pyright 2026 第354章 快意恩仇 秋老虎肆虐的午后,四九城像个巨大的桑拿房。沈言坐在“藏珍阁”后院的葡萄架下,手里摇着蒲扇,看着胡八一和王凯旋在石桌上摆弄一台刚买回来的“大哥大”。那玩意儿黑沉沉的像块砖头,王凯旋举着它来回踱步,扯着嗓子喊:“喂?听得见吗?我在沈老板这儿呢!信号不好?啥破玩意儿!” 胡八一在旁边乐:“你以为这是家里的电话呢?得找个空旷的地方,不然信号当然差。”他小心翼翼地接过大哥大,像捧着个宝贝,“这玩意儿一万多块呢,够普通人挣好几年了,你轻点折腾。” “一万多咋了?”王凯旋满不在乎,“咱现在差钱吗?精绝古城弄的金子,长白山换的雪莲钱,还有沈老板这店的进项……胖爷我现在也是万元户了!”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确实不差钱。活了几百年,攒下的宝贝能堆满半个洞天,随便拿出件不起眼的瓷器,都够在四九城买套院子。但以前总想着修行、探秘,从没把心思放在享受上,如今闲下来,倒真有点“报复性消费”的意思——不是缺钱,是缺了太久的人间烟火,想一股脑儿补回来。 就说这大哥大,还是王凯旋撺掇着买的。“你想啊,咱仨出去喝酒,要是忘了带钱,打个电话让店里送过来,多气派!”沈言被他逗乐了,干脆买了三台,一人一台,惹得胡同里的街坊邻居直咋舌,说他们仨“疯了”。 “走,喝酒去!”王凯旋把大哥大往腰里一别,那架势比揣着枪还神气,“昨天听人说,前门新开了家‘全羊宴’,烤羊腿、羊蝎子、羊杂汤,全是硬菜!” 胡八一拿起桌上的车钥匙晃了晃:“别走着去了,开我那辆‘捷达’。前阵子刚换的真皮座椅,坐着舒坦。” 这捷达也是去年买的。以前他们出去靠腿、靠自行车、靠面的,如今胡八一咬咬牙,托人弄了辆新车,说是“方便办事”,其实多半是被王凯旋撺掇的——“有车多方便,想去哪就去哪,半夜想吃烤串,开车就能去石景山!” 沈言自己没买车,倒不是不想,是觉得麻烦。他想去哪,双瞳一闪就能到,比开车快多了。但看着胡八一和王凯旋围着新车转悠的样子,他也跟着高兴——这就是普通人的快乐,简单,直接,带着点孩子气的炫耀。 “全羊宴”馆子不大,却装修得挺洋气,墙上挂着成吉思汗的画像,服务员穿着蒙古袍。王凯旋一进门就喊:“老板,来只整羊,烤的!再来十瓶啤酒,要冰镇的!” 老板是个蒙古汉子,嗓门比王凯旋还大:“好嘞!整羊现烤,得等半小时!先给三位上盘手抓肉垫垫!” 手抓肉端上来,冒着热气,蘸着椒盐吃,满口肉香。王凯旋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说:“你说咱以前在山里,啃压缩饼干都觉得香,现在有这么好的肉吃,早知道当年就不折腾了。” “那可不行。”胡八一喝了口啤酒,“不折腾,哪来的钱吃这肉?不折腾,哪能解开诅咒?再说了,没那些日子,哪显得现在的日子金贵?” 沈言点头。他太懂这种感觉了。以前在古墓里,喝口干净水都得省着;在雪山里,能有口热汤就谢天谢地;在精绝古城,甚至做好了再也出不来的准备。那些苦日子像块磨刀石,把现在的甜打磨得格外醇厚。 “说起来,咱也算苦尽甘来了。”沈言夹起一块烤羊腿,“以前觉得长生不老多好,现在才明白,能像这样,有朋友陪着吃口热乎的,比活多久都强。” 正说着,邻桌忽然吵了起来。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喝多了酒,非要拉着服务员小姑娘喝酒,嘴里还说着不干不净的话。老板想去劝,被其中一个黄毛推了个趔趄。 王凯旋当即就火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嘿!你们丫挺的欺负人是?” 黄毛斜着眼看他:“关你屁事?胖爷我劝你少管闲事!” “胖爷我今天还就管定了!”王凯旋撸起袖子就要上前,被胡八一拉住了。 胡八一放下酒杯,慢悠悠地说:“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小姑娘不愿意,就别强人所难了。” “你算哪根葱?”另一个绿毛站起来,手里还拎着酒瓶,“再废话,连你一起揍!”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了那绿毛一眼。双瞳微微一动,绿毛手里的酒瓶“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绿毛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没拿稳,骂骂咧咧地又拿起一个酒瓶。 沈言眼神一冷,那酒瓶又掉了。 连续掉了三个酒瓶,绿毛终于慌了,看看地上的碎片,又看看沈言,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做了什么?” 沈言没理他,只是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胡八一和王凯旋对视一眼,都憋着笑——这就是沈老板的“温柔”,不动手,却能把人吓住。 黄毛大概是觉得丢了面子,嚷嚷着“有鬼”,带着一群人屁滚尿流地跑了。老板连忙过来道谢,非要再送他们一盘烤羊腰,被沈言谢绝了。 “还是沈老板厉害!”王凯旋竖起大拇指,“不动声色就把人吓跑了,比胖爷我这拳头管用多了!” “少惹事。”胡八一笑道,“真动起手来,咱仨倒不怕,就是扫了喝酒的兴。” 这事就像个小插曲,没影响他们喝酒的兴致。酒过三巡,王凯旋又开始念叨新花样:“听说海淀那边开了家保龄球馆,咱明天去玩玩?我看电视上那玩意儿,扔出去‘哐当’一声,特有劲!” “保龄球?”胡八一皱眉,“那玩意儿贵?听说一局就好几十。” “贵怕啥?”王凯旋拍着胸脯,“胖爷我请客!咱现在不差钱,差的是乐子!” 沈言笑着点头。他倒不是有多喜欢保龄球,只是觉得新鲜。后世他什么没玩过?高尔夫、马术、游艇……但此刻,和这两个兄弟一起,哪怕只是扔个球,都觉得比独自享受那些“高级玩意儿”有意思。 第二天,三人还真去了保龄球馆。王凯旋穿着新买的运动服,学着别人的样子摆姿势,结果球扔出去,不仅没打倒球瓶,还差点砸到自己的脚,引得胡八一哈哈大笑。 “笑啥笑?”王凯旋瞪他,“你行你上!” 胡八一还真不含糊,摆好姿势,一扔,打倒了七个瓶,得意地冲王凯旋扬下巴。沈言也试了试,他眼力准,力气也控制得好,一扔就是个全中,引得旁边人鼓掌。 “还是沈老板牛!”王凯旋凑过来,“教教我,有啥诀窍?” “没啥诀窍。”沈言笑着说,“就跟打粽子似的,看准了,使劲扔。” 三人玩得满头大汗,中午就在附近的西餐厅吃饭。王凯旋拿着刀叉,笨手笨脚地切着牛排,嘴里嘟囔:“还是筷子好用,这玩意儿,戳半天戳不起来。” 胡八一也不太习惯:“我还是觉得炸酱面舒坦,管饱。” 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好笑。他们俩,一个是摸金校尉,一个是退伍军人,见惯了生死,却在西餐厅里对着刀叉犯难,这反差本身就透着股可爱。 “慢慢就习惯了。”沈言给他们示范,“你看,这样切……” 吃完饭,王凯旋又提议去买bp机。“大哥大太大,揣着沉,bp机小巧,别在腰上,倍儿时髦!”他指着橱窗里的款式,“我要那个银色的,带夜光的!” 胡八一也动心了:“确实方便,店里有事,呼一下就能找到。” 沈言没买。他不需要这东西,真有事,胡八一和王凯旋心里念叨他一句,他多半能感应到。但他陪着两人挑了半天,看着他们为选银色还是黑色争论不休,觉得比自己买还开心。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他们会去新开的迪厅蹦迪,王凯旋跳得最欢,胡八一放不开,却也跟着节奏晃;他们会去录像厅看通宵电影,王凯旋看着看着就睡过去,还打呼,被胡八一戳醒;他们会去赌球,当然只是小打小闹,输了的请吃冰棍;他们甚至会去公园遛鸟,王凯旋嫌鸟笼子沉,却喜欢听鸟叫,说比舞厅的音乐好听。 有人说他们“堕落”了,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整天瞎混。胡八一听到了,只是笑笑;王凯旋会瞪回去:“爷乐意!你管得着吗?”沈言则根本不在乎——他活了几百年,什么评价没听过?自己舒坦,比什么都重要。 这天,三人在洗浴中心泡澡,泡得浑身通红,躺在休息厅喝茶。王凯旋摸着肚子,感慨道:“说真的,我以前总想着,等咱有钱了,天天吃烤鸭,顿顿喝好酒。现在真过上这日子了,才发现,最舒坦的不是吃啥喝啥,是身边有你们俩。” 胡八一没说话,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眶有点红。他这辈子,颠沛流离,能有这两个兄弟,是他没想到的福气。 沈言看着窗外的夕阳,心里也暖暖的。他想起自己刚修道时,一心想飞升,觉得人间是苦海;后来见多了生死,又觉得人间是炼狱;直到遇到这两个活宝,才明白,人间是道场,也是乐园。 “别煽情了。”沈言笑着打断他们,“晚上想吃啥?我请。” “涮羊肉!”王凯旋立刻精神了,“要东来顺的,铜锅炭火,现切的羊肉!” “行。”沈言起身,“走,买两斤羊肉,再弄点百叶、冻豆腐,回家涮。” 他们现在很少去饭馆了,更喜欢在家里聚。胡八一的书画社有个小厨房,沈言会做几道拿手菜,王凯旋负责买酒,围坐在小桌旁,热热闹闹,比饭馆里自在多了。 路过菜市场,王凯旋非要买只活鸡,说要给沈言露一手“叫花鸡”,结果被鸡飞起来啄了手,引得摊主哈哈大笑。胡八一帮他解围,沈言在旁边看热闹,阳光洒在三人身上,带着点金色的暖意。 沈言忽然觉得,这就是他“报复性消费”的真相——不是买了多少东西,花了多少钱,而是把那些年错过的、憋住的、没能享受的“人间烟火气”,一点一点捡起来,和最在乎的人一起分享。 至于未来?谁知道呢。或许明天就会有新的冒险,或许这辈子就这么平平淡淡。但无论如何,他都赚了——赚了两个兄弟,赚了一段热热闹闹的日子,赚了一份在漫长岁月里,永远不会褪色的记忆。 “快走,鸡都跑了!”胡八一喊着,追向那只越狱的鸡。 “别让它跑了!今晚的下酒菜!”王凯旋也跟着追。 沈言笑着跟上,脚步轻快。菜市场的喧嚣,小贩的吆喝,鸡飞狗跳的闹剧……这一切,都比任何秘境都更让他心安。 因为他知道,这就是生活,是值得用几百年时光去珍惜的,最寻常,也最珍贵的滋味。 pyright 2026 第355章 巷陌 初冬的四九城,刮起了干冷的风,卷起胡同里的落叶,打着旋儿撞在“藏珍阁”的木门上,发出沙沙的轻响。沈言在店里生了个煤炉,火苗舔着炉壁,映得周围暖融融的。他正用软布擦拭一尊紫砂弥勒佛,那佛像笑口常开,肚子滚圆,是他早年从一个老和尚手里收来的,据说盘了几十年,包浆温润得像块玉。 “沈老板,瞅啥呢?”王凯旋裹着件新做的羽绒服,推门进来,带进一股寒气,“这天儿也太冷了,胖爷我刚从‘东来顺’路过,闻着那羊肉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想吃就去呗,还能少了你那口?”胡八一跟着进来,手里拎着个纸包,“刚在琉璃厂买的糖炒栗子,热乎着呢,尝尝。” 沈言放下佛像,接过栗子,剥开一个,金黄的果肉冒着热气,甜香四溢。“还是这玩意儿暖身子。”他递给王凯旋一个,“你那羽绒服不错,够厚实。” “那是!”王凯旋得意地拍着胸脯,“王府井‘瑞蚨祥’做的,纯羊毛的,花了我小半个月进项!不过值,你看这毛领,多气派!” 胡八一也笑:“你现在是越来越讲究了,以前在山里,一件军大衣能穿一冬天。” “此一时彼一时嘛!”王凯旋不以为然,“以前是没办法,现在有条件了,还不能对自己好点?再说了,咱仨现在也算四九城小有名气的‘人物’了,穿得寒酸了,丢的是自己的脸。” 沈言笑着摇头。这几年,王凯旋是越来越“时髦”了,不仅穿得讲究,还学着别人戴了块金表,说是“身份的象征”;胡八一也变了,以前总穿中山装,现在偶尔也会换上夹克衫,显得更精神;就连沈言自己,也不再总穿洗得发白的中山装,添了几件合体的羊绒衫,透着股低调的体面。 “说起来,shirley杨有日子没来信了。”胡八一忽然想起,“前阵子听人说,美国那边也流行开洗浴中心了,比咱这儿的还高级,带桑拿、泳池,说不定她也去体验了。” “肯定的!”王凯旋接话,“那美国妞看着洋气,玩起来指定比咱还疯!等她回来,咱带她去新开的‘帝王浴’,让她见识见识咱四九城的厉害!” 沈言想起shirley杨,那个独立、聪慧的姑娘,在古墓里冷静果敢,私下里却也有孩子气的一面。不知道她在美国过得怎么样,是不是也像他们一样,在时代的浪潮里,慢慢学会了享受生活。 正说着,门口的风铃响了,进来个熟客,是住在后海的张老爷子。张老爷子是个老票友,家里藏着不少戏曲文物,时不时来沈言这儿坐坐,聊聊古董,唱两段京剧。 “小沈,忙着呢?”张老爷子摘下围巾,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刚从长安大戏院回来,听了出《霸王别姬》,那虞姬唱得,绝了!” “您老精神头真好。”沈言给老爷子倒了杯热茶,“天这么冷,还往外跑。” “不跑不行啊,”老爷子喝了口茶,叹道,“现在年轻人都听流行歌了,听京剧的越来越少。再不去捧捧场,怕以后想听都没地方听了。”他从怀里掏出个小盒子,“给你看个好东西,我昨天收的,程砚秋先生用过的水袖,上面还有他的亲笔题字。” 沈言接过盒子,打开一看,水袖是素雅的月白色,边角有些磨损,上面的字迹清秀有力,确实是程砚秋的风格。“好东西啊,您老好眼光。” “也就你识货。”老爷子笑道,“搁在别人手里,怕是当普通布料扔了。”他看着沈言店里的摆设,“你这店也好,不像别的地方,净卖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这老物件啊,就得在你这儿,才能显出它的韵味。” 王凯旋在旁边插了句:“张老爷子,您也别总听京剧,偶尔也去舞厅跳跳迪斯高,保准您年轻十岁!” “去你的!”老爷子笑骂,“那吵吵闹闹的,哪有京剧的韵味?不过话说回来,你们年轻人玩的那些,我也试过。前阵子我孙子带我去看了场电影,叫《泰坦尼克号》,哭了我一鼻子,还真挺好看。” 众人都笑了。没想到这老票友,也有被好莱坞大片打动的时候。 张老爷子坐了会儿,带着水袖走了。王凯旋看着他的背影,感慨道:“这老爷子,挺有意思的,既守着老规矩,又不排斥新东西。” “这才是活明白的。”胡八一接口,“就像这四九城,既得有故宫、长城,也得有歌舞厅、游戏厅,新旧掺和着,才有意思。” 沈言点头。他想起自己的洞天,里面既有昆仑神木、尸香魔芋这样的上古神物,也有从现代收来的大哥大、bp机,甚至还有王凯旋吃剩的烤鸭骨头——看似不搭调,却也自成一派,活得热热闹闹。 下午,三人没事,王凯旋提议去“钱柜”唱歌。“听说那地方是香港人开的,音响效果特好,能唱到半夜!” 胡八一有些犹豫:“唱歌?我五音不全啊。” “怕啥?”王凯旋拉着他就往外走,“胖爷我也跑调,不照样唱得欢?去了就知道,那地方比舞厅舒坦,想唱就唱,不想唱就喝酒聊天。” 沈言笑着跟上。“钱柜”果然气派,门口的霓虹灯闪得人眼花缭乱,大厅里铺着红地毯,服务员穿着统一的制服,比四九城的歌舞厅高档多了。王凯旋点了个大包厢,一进去就抢过话筒,吼了首《一无所有》,跑调跑到十万八千里,却引得胡八一哈哈大笑。 胡八一被起哄着唱了首《我的中国心》,虽然有些地方跑调,但唱得格外认真,听得沈言心里一动。这个在古墓里沉着冷静的男人,在歌声里,竟露出了难得的赤诚。 沈言也被拉着唱了一首,他选了首《明月几时有》,声音清越,带着股说不出的韵味,竟把王凯旋和胡八一都听呆了。 “沈老板,您还有这本事?”王凯旋一脸惊讶,“比电视上的歌星唱得还好!”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活了几百年,听过的戏曲、歌谣不计其数,这点唱功,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唱累了,三人坐在沙发上喝酒,听着音箱里播放的轻音乐。王凯旋靠在沙发上,摸着肚子说:“说真的,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能过上这样的日子。有吃有喝,有玩有乐,身边还有你们俩……这大概就是神仙日子了?” “差不多了。”胡八一喝了口酒,“以前总想着多赚点钱,让日子好过点。现在钱够花了,才发现,身边有个说话的人,比啥都强。” 沈言看着窗外的夜色,四九城的灯火像星星一样,密密麻麻,温暖而明亮。他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时代时,还带着几分疏离和警惕,觉得人间不过是修行路上的客栈。可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早已把根扎在了这里——扎在胡同的青石板路上,扎在煤炉的烟火里,扎在和这两个兄弟的嬉笑怒骂中。 从“钱柜”出来,已经是后半夜。三人没打车,沿着长安街慢慢走。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偶尔有晚归的汽车驶过,留下短暂的喧嚣,又很快归于平静。 “你说,咱以后会怎么样?”王凯旋忽然问,声音有些飘忽,“会不会一直这样,喝喝酒,唱唱歌,慢慢变老?” “说不定。”胡八一看着天安门广场的方向,“也可能哪天,又觉得无聊了,再去寻个秘境,探个险。” 沈言笑了笑:“不管怎么样,都挺好。” 他知道,人这一辈子,不就是这样吗?有安稳的日子,也有折腾的念头;有对未来的期待,也有对当下的满足。重要的是,身边有可以一起安稳,一起折腾的人。 走到胡同口,王凯旋忽然说:“饿了,咱去吃点夜宵。” 胡同口的早点摊已经支起来了,卖馄饨和炒肝。三人坐在小马扎上,捧着热气腾腾的馄饨,吃得浑身暖和。摊主是个老两口,见他们吃得香,笑着说:“三位慢用,不够再添,不要钱。” “那哪行?”王凯旋掏出钱,“您老做生意也不容易。” 老两口推辞不过,接了钱,又多给他们加了两个茶叶蛋。 吃着馄饨,看着天边渐渐泛起的鱼肚白,沈言忽然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有古董店的清雅,有歌舞厅的热闹,有兄弟的陪伴,还有陌生人的善意。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长生不老的执念,只有平平淡淡的日子,像这碗馄饨,热乎,实在,暖到心里。 “走,回家睡觉。”胡八一拍了拍沈言的肩膀。 “嗯。”沈言点点头,站起身。 晨光中,三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胡同深处。煤炉的烟火开始在巷陌间升起,新的一天开始了,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平凡,却又充满了希望。 沈言知道,只要这胡同还在,这烟火气还在,他和他的兄弟们,就会一直这样,在岁月的流觞里,品着寻常巷陌的真趣,活得热热闹闹,心安理得。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pyright 2026 第356章 跨洋置业 四九城的春天来得猝不及防,胡同里的玉兰花一夜间全开了,白的、粉的,堆在枝头,像堆了满树的雪。沈言坐在“藏珍阁”的窗边,看着街上背着行囊的年轻人——他们大多穿着崭新的西装,手里攥着护照和机票,脸上带着对远方的憧憬,这是九十年代特有的“出国热”,空气里都飘着股“去外面闯闯”的躁动。 “沈老板,您看这些人,跟疯了似的,削尖了脑袋往国外跑。”王凯旋啃着苹果,凑到窗边,“听说美国遍地是黄金,刷盘子都能月入上千美元,真的假的?” 胡八一翻着刚到的《参考消息》,上面全是关于海外投资的报道:“黄金倒不至于,但机会确实多。前阵子有个华侨来我店里,说在美国买块地比在四九城还便宜,尤其是中西部,一大片农场也就几万美元。” “几万美元?”王凯旋眼睛瞪得溜圆,“那换算成人民币,够在四九城买好几套房了!美国人傻啊?” 沈言放下手里的紫砂壶,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着。他心里也在琢磨这事。倒不是羡慕美国的“黄金”,而是骨子里那点老祖宗传下来的“屯田”情结在作祟。活了几百年,他见多了朝代更迭、财富易主,唯独土地这东西,踏实。不管世道怎么变,有块地在,就饿不着,心里就不慌。 后世那些富豪不也这样?在全球各地置产,买海岛、买庄园,美其名曰“度假”,说到底,还是骨子里的“囤地”本能。沈言觉得自己也不能免俗,尤其现在手里不缺钱,趁着这股出国热,去大洋彼岸弄块地,也算给往后的日子多留个念想。 “我打算去美国买块农场。”沈言忽然开口。 王凯旋嘴里的苹果差点掉下来:“您真去啊?那地方听说全是洋鬼子,语言都不通,买了地给谁种?” “雇人呗。”沈言笑了笑,“我看报道说,美国的农场都是机械化,不用自己动手。就当是……闲得没事,给自己置办个海外‘别院’。” 胡八一倒是挺赞成:“我觉得行。您去过那么多地方,在国外有块地,以后去美国看shirley杨也方便。再说了,咱华夏人嘛,走到哪都得有块自己的地,心里才踏实。” 胡八一这话算是说到沈言心坎里了。从精绝古城带回来的黄金,这几年通过各种渠道换成了外汇,存在香港的银行里,数目足够买上几座农场。他想要的也不多,一块能种庄稼的地,附带一片牧场,养几头牛,种点玉米大豆,不用多高产,图个自在。 说干就干。沈言联系了shirley杨,让她帮忙在美国留意合适的农场。shirley杨接到电话时很惊讶,随即笑着说:“我还以为你只喜欢四九城的胡同,没想到也想在美国置产。正好我认识个地产经纪人,让他帮你挑挑。” 没过多久,shirley杨就寄来了一沓资料,全是美国中西部的农场照片。有带大hoe的,有临着湖泊的,还有附带森林的。沈言一张张翻看着,最后指着其中一份:“就这个。” 那是堪萨斯州的一个农场,不算大,两千多亩地,一半是耕地,一半是牧场,还有一栋不算新但结实的木屋,最重要的是,离公路不远,却又足够僻静,符合沈言“闹中取静”的心思。 “这地方看着跟咱东北的黑土地似的。”王凯旋凑过来看照片,“就是树少了点,不如四九城的胡同有树荫。” “你懂啥?”胡八一拍了他一下,“人家那叫草原风光,一望无际,看着就敞亮。” 沈言没理会两人斗嘴,让shirley杨帮忙办理手续。在美国买地比想象中简单,签合同、过户、交税,前后也就一个月,那块农场就成了沈言名下的产业。 “以后咱也是有海外资产的人了!”王凯旋拿着传真过来的地契复印件,翻来覆去地看,“胖爷我啥时候能去看看?骑骑马,看看牛仔,听说美国的牛排比咱这儿的嫩!” “等忙完这阵,就带你去。”沈言笑着说,“不过先说好,到了那儿得听我的,别跟牛仔起冲突。” “放心!”王凯旋拍着胸脯,“胖爷我懂规矩,入乡随俗!” 农场买下来了,沈言没打算自己去打理。他让shirley杨帮忙雇了个当地的老农夫,叫汤姆,据说在这一带种了一辈子地,经验丰富。沈言给的薪水不低,要求也简单:地里该种啥种啥,牧场里养几头牛,不用特意追求产量,别让地荒了就行。 汤姆挺实在,每个月都会寄来照片和报表:春天种上了玉米和小麦,绿油油的一片望不到头;夏天牧场里多了几头黑白花的奶牛,悠闲地啃着草;秋天玉米熟了,金灿灿的像铺了一地金子;冬天雪落下来,整个农场白茫茫的,安静得能听见雪落的声音。 沈言把这些照片都贴在店里的墙上,旁边还挂着四九城胡同的照片,一边是黄土黑土的辽阔,一边是青砖灰瓦的紧凑,倒也相映成趣。 “您还真打算就这么让它荒着?”胡八一看着照片,“不种点咱华夏的庄稼?比如水稻、小米啥的?” “不急。”沈言泡着茶,“先让汤姆照着他的法子来。等以后有空了,我自己去种种试试。说不定,在美国的土地上种出咱四九城的小米,也是件有意思的事。” 他心里确实有这想法。华夏的农耕文明延续了几千年,种啥、咋种,都有讲究。他想试试,把老祖宗的法子,用到大洋彼岸的土地上,看看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这无关产量,更像是一种执念——不管走多远,根还在这片土地上,连带着种地的本事,也不能丢。 秋天的时候,汤姆寄来了一箱自己种的玉米和牛肉。玉米颗粒饱满,煮熟了甜丝丝的;牛肉新鲜,煎着吃嫩得很。沈言请胡八一和王凯旋来家里吃饭,就用这些“美国产”的食材。 “嘿,这玉米比咱菜市场买的甜!”王凯旋啃着玉米,含糊不清地说,“牛肉也不错,比东来顺的嫩!” “那是,人家的牛是在草原上跑着长大的,能不嫩吗?”胡八一喝着酒,“说真的,沈老板,这农场买得值。以后想吃美国玉米了,就让汤姆寄点,比去超市买的地道。” 沈言笑了笑,夹起一块牛排。味道确实不错,但他总觉得,少了点啥。仔细想想,大概是少了烟火气——这玉米不是自己种的,这牛肉不是自己养的,吃着再好,也少了份“自己的地结出的果”的踏实。 “明年春天,咱去趟美国。”沈言忽然说,“去农场看看,亲自种种地,体验体验。” “真去?”王凯旋眼睛一亮,“那太好了!胖爷我早就想去看看美国的农场啥样了!对了,能带上点咱的菜种子不?我想种种咱胡同里的黄瓜、西红柿,让美国的土地也尝尝咱的味儿!” “可以啊。”沈言点头,“多带点,青菜、萝卜、豆角……能种的都带上。” 胡八一也挺期待:“我还能露一手。以前在部队学过农副业生产,种玉米、土豆啥的,还是有点经验的。” 说走就走。过完年,三人办了签证,登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王凯旋兴奋得没合眼,扒着舷窗看了一路,嘴里念叨着“这云咋跟似的”“那片海真蓝”。 到了堪萨斯州,汤姆开车来接他们。老农夫是个典型的美国壮汉,络腮胡,蓝眼睛,见了沈言就热情地握手:“老板,欢迎来到你的农场!” 坐上车往农场走,窗外的景色越来越开阔。大片的农田望不到边,远处有几头奶牛在悠闲地吃草,空气里飘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和四九城的烟火气截然不同,却同样让人觉得踏实。 “这地方,真敞亮!”王凯旋打开车窗,深吸一口气,“比咱四九城的胡同开阔多了!” “各有各的好。”胡八一看着窗外,“胡同有胡同的韵味,这农场有农场的舒坦。” 到了农场的木屋,汤姆已经收拾好了房间。屋里陈设简单,却很干净,壁炉里烧着柴火,暖融融的。沈言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田野,心里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这两千多亩地,现在是他的了。不管是在四九城的胡同里,还是在美国的农场里,只要有这么一块地,就像有了根,任外面风吹雨打,心里都稳当。 第二天一早,三人就跟着汤姆去地里转。汤姆指着绿油油的冬小麦,介绍着来年的种植计划。沈言没怎么听,他蹲下身,抓起一把土,放在手里捻了捻。这土是褐色的,松软,带着湿气,和华夏的黑土不一样,却同样肥沃。 “这地方,能种咱带来的菜。”沈言站起身,“汤姆,帮我们弄块小菜地,不用大,够咱自己吃就行。” 汤姆虽然觉得奇怪,还是照做了。王凯旋迫不及待地拿出带来的菜种子,小心翼翼地撒下去,嘴里还念叨着:“黄瓜要多浇点水,西红柿得搭架子……”那认真的样子,比当年在古墓里摸明器还上心。 胡八一则跟着汤姆去看牧场的牛,研究着怎么喂料、怎么挤奶,时不时还记在本子上,说是“取点经,回头在四九城也试试”。 沈言没掺和这些,他就坐在田埂上,看着王凯旋和胡八一忙忙碌碌,看着远处的田野和天空,心里一片平静。他知道,自己买这农场,或许真的是闲得慌,或许是骨子里的屯田情结作祟,但不管怎么说,此刻能在这里,看着自己带来的种子播撒在异国的土地上,看着兄弟俩为了几棵菜忙得满头大汗,这感觉,挺好。 中午,汤姆做了汉堡和牛奶。王凯旋咬了一口,皱着眉说:“还是咱的馒头就咸菜好吃。等咱的黄瓜长大了,胖爷我给你们做拍黄瓜,比这汉堡强百倍!” 胡八一也点头:“明天我露一手,给你们做西红柿鸡蛋面,让汤姆也尝尝咱华夏的味道。” 沈言笑了。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吃什么、住什么,只要身边有这两个兄弟,有这股子热热闹闹的烟火气,哪里都是家。 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洒在田野上,把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王凯旋还在给菜苗浇水,胡八一在和汤姆比划着什么,沈言看着这一切,忽然觉得,这跨越重洋买来的农场,买的不只是地,更是一份心安——不管走多远,不管时代怎么变,华夏人骨子里的那点念想,那点对土地的执着,永远都在。 至于以后?或许每年都会来住一阵子,种种菜,养养牛;或许只是偶尔寄点种子过来,让汤姆帮忙种下;或许,等老了,就把四九城的店交给别人,在这里住下,看看日出日落,看看自己种的庄稼慢慢长大。 不管怎么样,都挺好。 沈言站起身,朝着王凯旋和胡八一走去。该回去做饭了,他想让他们尝尝,用美国的面粉,做出来的华夏馒头,是什么味道。 pyright 2026 第357章 神通在身 初夏的雨,淅淅沥沥打在“藏珍阁”的青瓦上,汇成细流顺着檐角滴落,在青石板上敲出“哒哒”的轻响。沈言坐在窗边的圈椅里,手里捧着本线装的《庄子》,目光却没落在书页上,而是透过雨帘,看着胡同里撑着伞匆匆走过的行人。 他的双瞳微微流转,眼前的雨幕仿佛变得透明——能看到街对面发廊里,理发师正给客人剪着时下流行的“郭富城头”;能看到胡同口的早点摊,老板正往锅里下着馄饨,白雾缭绕;甚至能隐约看到几公里外,胡八一在他的书画社里,正和一个老头讨价还价,手里举着幅半旧的山水画。 这双眼睛的神通,早已不是当初刚觉醒时可比。从最初只能看穿简单的机关陷阱,到后来能洞察人心、穿透迷雾,再到现在,仅凭目光就能跨越数里之地,将远处的景象尽收眼底。更别提那随心而至的瞬移之能,念头一动,便能从四九城的胡同穿梭到千里之外的草原,快得连风都追不上。 “沈老板,发啥呆呢?”王凯旋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闯进来,手里拎着个油纸包,“刚在‘天兴居’买的炒肝,热乎着呢,快趁热吃。” 沈言回过神,合上《庄子》,笑道:“这么大的雨,还跑去买炒肝?” “那必须的!”王凯旋把炒肝往桌上一放,自己先拿起个包子掰开,往里面塞了勺炒肝,“您这店里太素净,得来点重口的提提气。再说了,这点雨算啥?胖爷我现在可是‘风雨无阻’的人!” 他说的倒是实话。自从跟着沈言经历了几次生死,又过上了安稳日子,王凯旋的胆子比以前大多了,别说下雨,就是下刀子,只要有好吃的,他也敢往外冲。 胡八一随后也到了,手里拿着把黑布伞,伞柄上还挂着水珠。“刚在书画社遇到个有意思的事,”他坐下喝了口沈言递来的热茶,“有个年轻人,拿着幅现代画,非要说是张大千的真迹,还说要是我不收,就去告我‘有眼无珠’。” “嘿,还有这种人?”王凯旋嘴里塞满了包子,含糊不清地说,“胖爷我去会会他,保管让他知道啥叫‘有眼不识泰山’!” “别添乱。”胡八一笑道,“我让他去找鉴定中心了,真要是真迹,自然有人收;假的,他也该醒醒了。” 沈言听着两人说话,指尖无意识地敲着桌面。他想起刚才用双瞳“看”到的景象——那个年轻人站在鉴定中心门口,手里紧紧攥着画,脸上又是期待又是忐忑。或许,他也不是故意骗人,只是太想一夜暴富,被执念迷了心窍。 这世间的人,大多如此。为名为利,为执念所困,活得匆匆忙忙,却忘了抬头看看天上的云,听听身边的雨。 “说起来,沈老板,您这本事,现在到底有多厉害?”王凯旋忽然好奇起来,“上次您说能瞬间到广州,真的假的?那岂不是比飞机还快?” 沈言笑了笑,没直接回答,只是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你想吃广州的荔枝吗?” “想啊!”王凯旋眼睛一亮,“现在正是荔枝上市的季节,可惜咱这儿卖的又贵又不新鲜……” 他话音刚落,就见沈言的身影轻轻一晃,原地只剩下一道淡淡的残影。再定睛一看,沈言已经坐在了对面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串水灵灵的荔枝,还带着新鲜的枝叶和水珠。 “我……我没看错?”王凯旋揉了揉眼睛,“这……这就去了趟广州?” 胡八一也愣住了,他知道沈言能瞬移,却没想到快到这种地步,连点风声都没有。 沈言把荔枝递过去:“尝尝,刚从树上摘的,增城挂绿,算是不错的品种。” 王凯旋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剥开皮,晶莹剔透的果肉露出来,塞进嘴里,清甜的汁水瞬间在口腔里炸开。“真……真的是新鲜的!”他瞪大眼睛,“沈老板,您这本事,简直神了!这要是去抢银行,岂不是……” “胡说什么!”胡八一在他后脑勺拍了一下,“沈老板的本事,是用来干正事的,能是你想的那些歪门邪道?” 沈言倒没生气,只是笑着说:“真要抢银行,也不用这么麻烦。不过话说回来,有这本事在身,确实方便不少。前阵子汤姆说农场的灌溉系统坏了,我夜里瞬移过去看了看,修好了再回来,都没耽误第二天开店。” “我的乖乖!”王凯旋咋舌,“美国啊!那可是隔着太平洋呢!您这一眨眼就到了?” “差不多。”沈言点头,“距离对我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只要我想去,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念头一动就能到。” 这倒是实话。随着他修为日渐精深,双瞳的瞬移之能早已突破了距离的限制,别说美国,就是南极北极,他也能随时去“逛一圈”。上次他就突发奇想,瞬移到北极看了看极光,那绚烂的光带在夜空中舞动,美得让人窒息。 “那您这随身空间呢?”胡八一也来了兴趣,“能装多少东西?上次您收进去的那辆越野车,我到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 沈言指了指墙角的一个空酒坛:“你觉得这酒坛能装多少东西?” “也就装个十斤八斤酒呗。”王凯旋随口道。 沈言笑了笑,双瞳微闪。只见那空酒坛忽然“活”了过来,坛口涌出淡淡的白光,紧接着,院子里那棵半人粗的石榴树,竟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拔起,缓缓缩成寸许长短,钻进了酒坛里。随后,胡同口那辆停着的“面的”,也摇摇晃晃地飘了过来,同样缩小后钻进坛中。 王凯旋和胡八一看得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言收起酒坛,笑道:“只要我想,装下半个四九城都没问题。” 这并非夸张。他的洞天空间,随着昆仑神木的生长,早已拓展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别说装些物件,就是把整个农场都“收”进去,也绰绰有余。只是他懒得那么做——世间万物,自有其运行的规律,没必要事事都用神通去干预。 “有您这本事,咱还怕啥?”王凯旋回过神来,拍着大腿道,“以后再遇到粽子、毒虫,您直接把它们收进空间里,不就完事了?” “话是这么说,但能不动手,还是不动手的好。”沈言拿起一颗荔枝,“万物有灵,没必要赶尽杀绝。再说了,现在也没那么多冒险等着咱去闯了。” 他说的是心里话。有瞬移和洞天这两大保命神通在身,再加上双瞳能洞察一切危险,这世间几乎没有能威胁到他的存在。别说是古墓里的粽子、秘境里的毒虫,就是真刀真枪的战场,他也能来去自如,毫发无伤。 正因为如此,他现在的心态才愈发平和,有种“风轻云淡”的从容。以前还会为了修行、为了寻宝而奔波,现在却觉得,坐在店里喝喝茶,看看雨,听胡八一和王凯旋斗嘴,比什么都惬意。 “说起来,shirley杨前几天打电话,说她在非洲考察,遇到点小麻烦。”胡八一忽然想起件事,“当地的部落不让她进雨林,说是‘冒犯了山神’。” “非洲?”王凯旋眼睛一亮,“那地方是不是有很多野生动物?狮子、大象啥的?” 沈言想了想,双瞳微微一动,目光跨越重洋,落在非洲的一片雨林里。果然看到shirley杨正和几个部落的人交涉,她身边的向导一脸焦急,部落的人则手持长矛,神情警惕。 “小事。”沈言收回目光,“她只是想找一种稀有的兰花,部落的人觉得那是山神的祭品,不让碰而已。” “那咋办?”王凯旋问道,“总不能让她白跑一趟?”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双瞳再次流转,几千里外的雨林中,一朵从未见过的蓝色兰花,忽然从土里钻出,在shirley杨面前缓缓绽放。部落的人见状,都惊呆了,以为是山神显灵,连忙放下长矛,对着兰花拜了起来。shirley杨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对着空气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搞定了。”沈言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仿佛只是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胡八一和王凯旋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叹。他们早已习惯了沈言的神通,却还是会被这种“举重若轻”的从容所震撼。 雨渐渐停了,阳光透过云层,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胡同里的孩子们跑了出来,踩着水洼嬉戏,笑声清脆。 “出去走走?”胡八一提议,“雨后的空气好,去后海划划船?” “好啊!”王凯旋立刻响应,“我知道后海新开了家船屋,能在船上吃烧烤,咱去尝尝!” 沈言点头同意。三人走出店门,王凯旋兴冲冲地在前面带路,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胡八一跟在后面,偶尔和路过的街坊打个招呼;沈言走在最后,看着两人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空,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去做更“伟大”的事——比如改变历史,比如称霸一方,甚至比如探寻宇宙的奥秘。但他不想。 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伟大”,他更珍惜眼前的平凡——四九城的雨,胡同里的笑声,兄弟间的拌嘴,还有这一口清甜的荔枝。 瞬移能让他跨越山海,却不如和兄弟慢慢走着,看一路的风景;洞天能装下万物,却不如装下这人间烟火,来得实在。 走到后海,王凯旋已经租好了船。三人坐在船上,看着岸边的垂柳和远处的白塔,听着水波荡漾的声音,谁都没说话,却觉得心里格外安宁。 沈言忽然想起很久之前,在昆仑雪山,他曾以为修行的终点是长生不死,是俯瞰众生。但现在他才明白,真正的修行,是学会在拥有通天彻地之能后,依旧能静下心来,陪兄弟划一次船,看一场雨,吃一串刚从广州瞬移来的荔枝。 这大概就是“风轻云淡”的真谛——不是看破红尘的冷漠,而是历经千帆后的从容,是知道自己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却选择守护眼前的小确幸。 船慢慢划过水面,留下一道浅浅的波纹,很快又被新的水波抚平,就像这世间的烦恼,来了又去。而沈言知道,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带着身边的人,去往任何地方,经历任何事,却也可以选择,就这样静静地,在四九城的后海上,看一场属于他们的,岁月静好。 至于未来会怎样? 管他呢。 有这双能看透万物的眼,有这能去往天涯的脚,有这能容纳天地的空间,更有身边这两个吵吵闹闹的兄弟,哪里不是归宿,哪里不是远方? 沈言拿起一颗荔枝,递给身边的胡八一和王凯旋,自己也拿起一颗,放进嘴里。 真甜。 这人间,真甜。 pyright 2026 第358章 道藏 入秋后的“藏珍阁”,添了几分书卷气。靠窗的位置摆了张宽大的梨花木书桌,上面堆着半人高的典籍——《道德经》《庄子》《列子》自不必说,还有《黄庭经》《周易参同契》《抱朴子》这类更深奥的道家典籍,甚至能找到几本手抄的《阴符经》注疏,纸页泛黄,墨迹却依旧清晰。 沈言坐在书桌后,手里捧着本《道德经》,看得入了神。阳光透过窗棂,在书页上投下一道暖融融的光带,照得他指尖划过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几个字,仿佛都泛起了温润的光泽。 他这些日子确实清闲。美国的农场有汤姆打理,店里的生意有熟客照拂,胡八一和王凯旋要么在书画社忙乎,要么跑去潘家园“捡漏”,没人来打扰他。于是他便把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这些道家典籍上。 倒不是刻意要修炼什么神通,只是觉得这些字句里藏着股莫名的吸引力。他的太阴传承本就源自道家,许多心法、术语都与这些典籍一脉相承。以前忙着冒险、忙着适应这个时代,没心思细究;如今闲下来,再捧起这些书,竟有种“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 “沈老板,又在看这些‘天书’呢?”王凯旋拎着个鸟笼子从外面进来,笼子里是只画眉,叫得正欢,“胖爷我刚从鸟市回来,你看这鸟,精神不?” 沈言抬头笑了笑,放下书:“挺好,就是别总拎着晃悠,小心把它晃晕了。” “放心,这小家伙精着呢!”王凯旋把鸟笼挂在院里的梧桐树上,凑到书桌前,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字直皱眉,“这些玩意儿有啥好看的?‘道可道,非常道’,绕来绕去的,不如看武侠小说过瘾。” “你这叫外行看热闹。”胡八一也走了进来,手里拿着本《金刚经》,“我最近也在看这些,别说,还真能静下心来。前阵子总觉得书画社的生意不好,心烦意乱,看了几页‘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倒也想通了——顺其自然就好,强求不来。” “哟,八爷这是要出家啊?”王凯旋打趣道。 “去你的。”胡八一笑骂,“这叫修心,懂不懂?沈老板,您说我说得对不?” 沈言点头:“确实如此。道家讲‘致虚极,守静笃’,佛家说‘应无所住’,其实道理相通,都是让人放下执念,回归本心。”他拿起《道德经》,“你看这‘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说的不就是现在的日子?舞厅的灯太晃,迪斯科的音乐太吵,偶尔静下来看看书,反倒是种休息。” 王凯旋似懂非懂,挠了挠头:“那您看这些,能看出啥本事不?比如隔空取物,御剑飞行啥的?” “你以为是看武侠小说呢?”沈言被他逗笑了,“道家典籍里的智慧,不在那些神通,而在怎么做人、怎么处世。就像这‘反者道之动’,告诉我们物极必反,做事不能太绝;‘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说的是做人要懂得满足,才不会招来祸患。这些道理,比任何神通都管用。” 他这话倒是真心实意。以前总觉得,修行就是练本事、涨神通,越强越好。可看了越多道家典籍,越觉得心神凝练——不是说力量变弱了,而是更能掌控自己的力量。以前瞬移时还会带起一阵风,现在却能做到悄无声息;以前洞天收物时会有白光闪过,现在只需心念一动,外物便已入内,连自己都几乎察觉不到痕迹。 这大概就是“熟能生巧”,也或许是“大道至简”。当对“道”的理解越深,那些外在的“术”反而变得次要,举手投足间,自能契合天地规律。 “说起来,您这太阴传承,和这些典籍能对上吗?”胡八一好奇地问,“比如里面说的‘太阴炼形’‘坎离交济’,是不是和您的功法有关?” “大多能对上。”沈言拿出一本手抄的《太阴经》,“你看这里说的‘月为太阴之精,采其华可补元神’,和我识海里的月盘息息相关。以前只知道照着心法修炼,不知道原理,现在结合《周易参同契》里的‘坎为水,离为火,水火既济而丹成’,才算明白,太阴之力的运转,其实就是调和体内阴阳的过程。” 他越说越有兴致,拿起几本书对照着讲解:“《黄庭经》讲‘八景二十四真’,说的是人体内的精气神;《抱朴子》谈‘金丹大道’,虽然有些说法玄乎,但里面关于‘吐故纳新’的养生之法,和太阴传承的吐纳术异曲同工。这些典籍就像钥匙,帮我打开了以前没看懂的门。” 王凯旋听得云山雾罩,索性去逗鸟了。胡八一却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这么说,这些老祖宗的智慧,其实都是相通的?” “没错。”沈言合上书本,“不管是儒家的‘中庸’,道家的‘无为’,还是佛家的‘空性’,说到底,都是让人活得明白、活得通透。就像咱仨,以前总想着冒险、赚钱,现在不也觉得,安安稳稳过日子更舒坦?这就是‘道在日用’,不用求什么玄乎的东西,过好每一天,就是在修道。”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看典籍更入迷了。他不再局限于道家,连儒家的《论语》、佛家的《金刚经》都找来翻。白天在店里待客,晚上就泡在书堆里,有时看到会心处,会突然拍案叫绝;有时对着一句话琢磨半天,茶凉了都没察觉。 有一次,他看到《庄子·大宗师》里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忽然想起在精绝古城的沙漠里,他和胡八一、王凯旋分着最后一点水喝的日子。那时觉得是生死与共的情谊,现在才明白,真正的朋友,不是非要捆在一起吃苦,而是各自安好,偶尔相聚,依旧能像从前一样喝酒聊天——就像他们现在这样,胡八一守着书画社,王凯旋四处搜罗美食,他守着古董店看书,谁也不耽误谁,却总在对方需要时出现。 还有一次,他翻到《阴符经》的“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忽然福至心灵。双瞳下意识地望向天空,只见天地间的气流如丝如缕,循着某种规律缓缓流动;远处的地脉如龙似蛇,在地下蜿蜒伸展。以前他只能看到“形”,现在却能隐约摸到“势”——就像下棋,以前只能看到眼前的棋子,现在却能看到整个棋盘的走向。 这种感觉很奇妙。他的力量没有暴涨,却仿佛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更紧密了。走在胡同里,能感觉到老槐树的年轮在悄悄生长;坐在河边,能听到鱼儿在水里吐泡的声音;甚至只是看着天上的云,都能猜到几刻钟后会不会下雨。 “沈老板,您最近是不是变了?”一天晚上,王凯旋喝多了,盯着沈言说,“说不上来哪儿变了,就是觉得……您身上的味儿不一样了。以前像块冰,冷冷的;现在像块玉,暖暖的。” 胡八一也点头:“确实。以前您总像揣着事,现在看着特放松,跟这院里的老槐树似的,往那儿一站,就让人觉得踏实。” 沈言笑了笑,给他们倒上酒:“可能是书看多看傻了。” 其实他知道,是那些典籍里的智慧,磨平了他身上的戾气和疏离。活了几百年,他见多了背叛和杀戮,心里难免结着冰;可这些日子,在“道法自然”“上善若水”的浸润下,那层冰慢慢化了,露出了底下的温润。 这天,他正在看《列子·汤问》,看到愚公移山的故事,忽然想起自己买的美国农场。汤姆寄来的照片里,农场边上有座小山坡,汤姆说以前想推平种庄稼,一直没舍得。沈言心念一动,双瞳望向堪萨斯州——那座小山坡上长满了野花,几只小鹿正在吃草,阳光洒在上面,美得像幅画。 换作以前,他或许会觉得“碍事”,随手就用神通推平了;可现在,他却觉得,留着挺好。就像愚公的山,没必要非要移走,和它共存,反而更有味道。 他提笔给汤姆写了封信,让他别管那座山坡,就保持原样。末了,还加了句“春天多种点野花”。 汤姆很快回信,说“老板的想法很有趣”,还说会照做。 沈言把信收好,继续看《列子》。窗外的阳光正好,画眉鸟在枝头叫着,胡八一和王凯旋在院里争论着晚上吃烤鸭还是涮羊肉,一切都那么平和。 他忽然觉得,自己啃这些道家典籍,或许不是为了变得更强,也不是为了参透什么宇宙奥秘,只是想在这纷纷扰扰的时代里,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安的支点。而这些字句,就像一个个锚点,把他这叶漂流了几百年的船,稳稳地锚在了四九城的胡同里,锚在了人间的烟火中。 至于未来能从这些典籍里悟出什么?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道家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学的越多,反而越觉得自己知道的少。但这种“少”,不是空虚,而是充实——就像一杯水,倒空了才能装进新的东西;一颗心,放下了执念,才能容下更多的温暖和善意。 沈言拿起《道德经》,翻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轻轻摩挲着纸面,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窗外的画眉鸟叫得更欢了,像是在为他伴奏。这人间的道,原来就藏在这字里行间,藏在这鸟叫虫鸣里,藏在兄弟间的拌嘴声里,等着他一点点去悟,一点点去品。 挺好。 就这样,挺好。 pyright 2026 第359章 仙气自生 初冬的晨雾还没散尽,“藏珍阁”的木门就被轻轻推开。沈言披着件素色的羊毛衫,站在门槛上,看着胡同里缓缓升起的炊烟。雾气在他脚边缭绕,阳光透过雾霭洒下来,给他周身镀上一层淡淡的光晕,竟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意味。 “沈老板,您这站着不动,跟画里的人似的。”早起扫街的老李头推着扫帚经过,笑着打趣,“再站会儿,怕是要被当成神仙供起来了。” 沈言回过神,笑了笑:“李大爷您说笑了,我就是看这天儿好,透透气。” “可不是嘛,这雾凇多美。”老李头指着路边的树枝,上面凝结着一层薄薄的冰晶,在阳光下闪着光,“也就是您这店门口有这景致,换了别处,哪有这么清净。” 沈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确实美得很。以前他只觉得雾凇好看,现在却能从那冰晶的凝结中,看出几分“道”的意味——水遇寒成冰,遇热成汽,形态虽变,本质不变,就像这世间万物,看似纷繁,实则都循着自然的规律。 这种淡然的心境,不知从何时起,已经融入了他的骨血。以前他走路带风,眼神锐利,周身总带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可现在,他脚步从容,目光平和,哪怕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觉得心里安稳。胡八一说是“像老槐树”,王凯旋形容是“玉一样暖”,街坊邻居们则私下里说,“藏珍阁”的沈老板身上,好像有股“仙气”。 其实哪有什么仙气,不过是心境变了而已。看过了生死,品过了烟火,悟透了典籍里的道理,那些曾经让他执着的、焦虑的、愤怒的,如今都像这晨雾,太阳一出来,就散了。 他转身回店,刚坐下,王凯旋就裹着件厚棉袄闯了进来,手里拎着个保温桶:“沈老板,快尝尝!我妈新做的豆汁儿,配着焦圈,绝了!” 沈言接过保温桶,倒出一碗豆汁儿,酸香的气味立刻弥漫开来。他拿起个焦圈,掰碎了泡在豆汁儿里,慢慢喝着,眉眼间带着满足。换作以前,他或许会觉得这味道太冲,可现在却品出了其中的醇厚——就像这四九城的日子,粗粝中藏着温情,得慢慢咂摸。 “您慢点喝,没人跟您抢。”王凯旋自己也灌了一大口,“对了,下午去不去潘家园?听说来了批新货,有几个老窑瓷,看着挺真的。” “不去了。”沈言摇摇头,“上午要去趟琉璃厂,给张老爷子送那本《南华经》的注本,他惦记好几天了。下午就在店里看看书,挺好。” “您这日子过得,比庙里的和尚还清净。”王凯旋撇撇嘴,“胖爷我可受不了,还是潘家园热闹。” “各有各的活法。”沈言笑了笑,“你去你的潘家园,我守我的店,不耽误。” 王凯旋走后,沈言沏了壶茶,坐在窗边翻看张老爷子要的《南华经》注本。这是本清代的手抄本,字迹娟秀,注释也颇有见地,是他前阵子从一个旧书摊淘来的,知道张老爷子喜欢,特意留着。 正看着,门口进来个年轻人,神色慌张,手里捧着个青花瓷瓶,哆哆嗦嗦地问:“老……老板,您看这瓶能值多少钱?我……我急用钱。” 沈言抬眼一看,那瓶子是明代的民窑青花,不算极品,但也值些钱。再看年轻人,衣衫单薄,眼里满是焦虑,不像来捣乱的。 “这瓶是你家传的?”沈言问道。 年轻人点点头,眼圈红了:“是我爷爷留下的。我妈住院了,要做手术,家里实在凑不出钱……” 沈言拿起瓶子,仔细看了看,又放回去:“这瓶我收了。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五根手指。 “五……五百?”年轻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能值这么多。 “五千。”沈言从柜台里取出钱,递给年轻人,“拿着去给你妈治病。瓶身有点小磕碰,不然能再多给点。” 年轻人接过钱,激动得直哆嗦,“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谢谢您!您真是活菩萨!” “快起来。”沈言扶起他,“钱拿着赶紧去医院。以后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年轻人千恩万谢地走了。胡八一正好进来,看到这一幕,问道:“又做好事了?那瓶子最多值三千,您给了五千。” “他急用钱。”沈言淡淡道,“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帮人一把,就帮一把。” 胡八一笑了:“您现在是越来越像得道高人了。换作以前,您可不会多给一分钱。”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沈言递给胡八一一杯茶,“以前总觉得,钱是底气,越多越好。现在才明白,能帮到人,比钱堆成山更让人踏实。” 下午,张老爷子来取《南华经》注本,看到沈言店里新挂的一幅字——“道法自然”,是沈言自己写的,笔力不算顶尖,却透着股从容淡泊的劲儿。 “好字。”张老爷子赞道,“字如其人,小沈你现在的心境,可比这字值钱多了。” “老爷子过奖了。”沈言笑着说,“不过是随手写写,让您见笑了。” “我可没说笑。”张老爷子摩挲着注本,“我活了一辈子,见多了追名逐利的,像你这样,有本事却不张扬,有钱却不挥霍,难得。这‘仙气’啊,不是装出来的,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 沈言没接话,只是给老爷子续了杯茶。他知道,张老爷子说的“仙气”,其实就是那份淡然——对钱淡然,对名淡然,对得失淡然。就像他现在,店里的生意好坏,他不怎么上心;淘来的宝贝是真是假,他也看得开;甚至连自己的修为进境,都懒得刻意去琢磨。 傍晚关店时,遇到王凯旋从潘家园回来,手里拎着个鸟笼子,喜气洋洋地说:“沈老板,您看我淘着啥了?一只‘靛颏’,叫得那叫一个清亮!” 沈言凑过去看,那鸟羽毛鲜亮,眼睛灵动,确实是只好鸟。 “多少钱买的?”沈言问道。 “八十!”王凯旋得意道,“那摊主不识货,当成普通野鸟卖,被胖爷我捡着漏了!” “挺好。”沈言笑着说,“回去好好养着,别让它受委屈。” 三人并肩往胡同里走,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王凯旋兴高采烈地说着潘家园的趣事,胡八一偶尔插两句,沈言在旁边听着,时不时笑一笑,脚步不疾不徐。 路过一家小卖部,王凯旋非要买冰棍,说是“冬天吃冰棍,越吃越精神”。沈言也跟着买了一根,含在嘴里,冰凉的甜意在舌尖化开,竟觉得格外清爽。 “您以前可不吃这玩意儿。”王凯旋看着他,“说太凉,伤脾胃。” “偶尔吃一次,没事。”沈言舔了口冰棍,“什么事都别太较真,顺其自然就好。” 胡八一看着他,忽然说:“我以前总觉得,像您这样有大本事的人,最后都会离开凡间,去什么仙山修行。可现在看,您怕是要在这胡同里待一辈子了。” “或许。”沈言望着远处的晚霞,“仙山有仙山的清净,胡同有胡同的热闹。对我来说,在哪都一样,心定了,处处都是仙山。” 他说的是心里话。以前他总觉得,修行的终点是脱离尘世,羽化成仙;可现在却觉得,能在这尘世里,守着一家小店,陪着两个兄弟,看日出日落,品柴米油盐,就是最好的修行。 那些道家典籍里说的“羽化登仙”,或许不是指飞到天上去,而是指心境的超脱——在烟火中保持淡然,在喧嚣中守住本心,这大概就是凡人能达到的“仙境”。 回到院里,王凯旋忙着给新淘来的靛颏换水喂食,胡八一在厨房张罗晚饭,沈言则坐在葡萄架下,看着天边最后一抹晚霞消失。晚风轻轻吹过,带着点凉意,却让人觉得舒服。 他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时代时的样子,一身本领,满心戒备,像只离群的孤狼;而现在,他身上的戾气早已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润的淡然,像块被岁月打磨过的玉,不耀眼,却自有光华。 这大概就是岁月的馈赠,是典籍的滋养,是人间烟火的浸润。 沈言笑了笑,站起身,往厨房走去。胡八一喊他吃饭了,今晚做了他爱吃的红烧肉,还炖了锅暖暖的排骨汤。 至于以后会不会真的“成仙”? 管他呢。 至少现在,这人间的饭很香,身边的人很好,这就够了。 他的“仙气”,不在云端,而在这一碗红烧肉里,在兄弟的笑骂声里,在这四九城寻常巷陌的烟火里,淡然而真实。 pyright 2026 第360章 神识澄明 开春后的“藏珍阁”,多了个不起眼的木架,就靠在梨花木书桌旁,上面整整齐齐码着一摞摞线装书。有封面磨损的《道德经》注本,有墨迹晕染的《黄庭经》手抄卷,甚至还有几本用黄绸布包裹的孤本,封皮上连书名都模糊不清——这些都是沈言这两年从各处搜罗来的道家典籍,不少是从破败的道观、散佚的藏书楼里寻来的,市面上早已难觅踪迹。 此刻,沈言正捧着一本蓝布封皮的《玉清神境经》看得入神。这本书纸页脆黄,边角都卷了毛,是他去年在终南山下一个老道士手里换来的。老道士说这书是“观里传下来的,看不懂,留着占地方”,沈言却看出了门道——里面不仅有经文,还有几页用朱砂写的眉批,字迹潦草,却字字珠玑,说的都是“神识涵养”的法门。 他指尖轻轻拂过朱砂字迹,识海里的月盘忽然微微震颤,泛起一圈淡淡的银辉。这感觉很微妙,不同于以往运转太阴之力时的澎湃,更像是一股清泉,缓缓淌过干涸的河床,让原本有些滞涩的神识,变得灵活了许多。 “果然如此。”沈言合上书,眼底闪过一丝明悟。 这两年他心里早有察觉:自身的功力增长确实慢了,太阴传承带来的神通已近瓶颈,瞬移的距离、洞天的容量,都很久没有明显突破。但另一样东西,却在典籍的滋养下日新月异——那就是神识。 最初,他的神识只能勉强覆盖“藏珍阁”周围几条胡同,用来探查动静、分辨古董真伪;可现在,只需凝神片刻,神识便能如蛛网般铺开,笼罩半个四九城。胡同里谁家的孩子哭了,书画社里胡八一在和谁讨价还价,甚至几公里外王凯旋在潘家园和摊主吵架的内容,都能清晰地传入脑海。 更奇妙的是,神识不仅能“听”能“看”,还能感知到更细微的东西——比如老槐树年轮的生长,比如地下水管里水流的脉动,甚至能隐约触碰到古籍里残留的前人气息。上次他翻一本清代道士抄的《阴符经》,神识扫过,竟仿佛看到了一个青袍道士在油灯下抄书的身影,专注而虔诚。 “沈老板,又在跟这些‘老古董’较劲呢?”王凯旋扛着个大纸箱进来,里面塞满了他刚从废品站淘来的旧书,“您看看这些,有没有能用的?废品站老板说都是从一个老观里收来的,论斤称给我的,便宜!” 沈言放下《玉清神境经》,神识一扫,箱子里的书便了然于胸——大多是些残破的科仪、符咒,没什么特别的,但最底下压着一本《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纸页虽破,上面却有一层极淡的金光,显然是被人常年诵读,浸染了念力。 “这箱我要了。”沈言指着箱子,“多少钱?” “跟我还谈钱?”王凯旋大手一挥,“您要是能从中找出宝贝,回头请我吃顿烤鸭就行!” “没问题。”沈言笑着点头,随手将箱子收进洞天。他没急着取那本《常清静经》,而是想等夜深人静时,用神识细细品读——这些浸染了前人念力的典籍,就像会说话的老友,得静下心来听。 胡八一随后进来,手里拿着张拓片:“刚收到的,柳公权的《玄秘塔碑》,您给看看。” 沈言接过拓片,没看字迹,先用神识扫了一遍。拓片上除了墨香,还有一股沉稳厚重的气息,正是柳公权书法“骨力劲健”的写照。“是好东西。”沈言点头,“墨色温润,纸是澄心堂纸,应该是清代早期的拓本。” “我就知道瞒不过您。”胡八一笑道,“不过您现在看东西,都不用仔细瞧了?扫一眼就知道真假?” “也不全是。”沈言将拓片还给他,“有些东西,光看形制没用,得看‘气’。就像这拓片,前人拓它时的恭敬心,藏在纸墨里,神识能感觉到。” 胡八一似懂非懂:“您这神识,是不是就跟老话说的‘心眼’似的?” “差不多这个意思。”沈言点头,“看得越多,想的越透,这‘心眼’就越亮。这些典籍,就像是磨‘心眼’的石头,读得越久,神识就越澄明。” 他这话没夸张。以前他用神识探查,看到的只是“形”;现在却能透过“形”看到“意”——比如一件古董,不仅能看出年代真伪,还能感知到它曾被多少人经手,藏着多少故事。上次有个老太太拿来个银镯子,说是她奶奶的嫁妆,沈言神识一扫,便“见”到了民国初年,一个年轻姑娘戴着镯子出嫁的场景,红盖头,绣花鞋,笑得一脸羞涩。 这种能力,比单纯的功力增长更让他着迷。功力再强,也有界限;可神识的拓展,却仿佛没有尽头,能让人跳出自身的局限,触摸到更广阔的世界。 这天夜里,沈言取出那本《常清静经》,坐在灯下细细品读。他没急着看文字,而是将神识缓缓探入书页。刚一接触,就感觉到一股温润的念力涌来,带着淡淡的檀香,仿佛有个苍老的声音在耳边诵读:“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 随着经文在识海里流转,沈言感觉自己的神识像被清水洗过一般,变得愈发澄澈。之前探查四九城时,偶尔会感到的一丝滞涩,此刻竟消失无踪。他试着将神识往外延伸,这一次,不仅覆盖了整个四九城,甚至能隐约“看到”几百公里外,太行山深处的一座古观,观里的老道正在打坐,香炉里的烟笔直向上,纹丝不动。 “原来如此。”沈言缓缓睁开眼,眼底一片清明。 这些从道观里流出来的典籍,之所以珍贵,不仅因为内容,更因为它们承载了一代代修行者的念力与感悟。就像《常清静经》,被人诵读了千百年,每一个字里都藏着“清静”的真意,读它,不是在看文字,而是在与千百年的修行者对话,借他们的感悟,滋养自己的神识。 这就好比种树,功力是树干,长得再粗,也怕狂风;神识是根系,扎得越深,越能汲取养分,任凭风吹雨打,都能稳稳扎根。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更加专注于收集这类“有传承”的典籍。他不再满足于潘家园、琉璃厂,开始往各地的道观跑。泰山的碧霞祠、武当山的紫霄宫、青城山的常道观……只要听说哪里有散佚的古籍,他都会瞬移过去,或买或换,想尽办法弄到手。 有一次,他在崂山太清宫看到一本《黄庭经》,书页上有张三丰的亲笔批注,墨迹都快褪没了。观里的老道说这是镇观之宝,给钱也不卖。沈言没强求,只是坐在观里的银杏树下,用自己的神识细细“读”了一遍。那批注里藏着的“以神驭气,以气养神”的感悟,竟比经文本身更让他受益,回来后,神识运转的滞涩又少了几分。 “您这天天跑道观,不怕被当成偷书贼?”王凯旋打趣道,“上次崂山那老道,看您的眼神跟看贼似的。” “心诚则灵。”沈言笑了笑,“我是去求道,不是去偷书。能看上一眼,哪怕记不住文字,能感受到里面的意,就够了。” 胡八一也道:“说起来,您这神识强了,对咱也有好处。上次我去河北收画,遇到个骗子,您在店里就用神识‘看’出他藏了假画,打电话提醒我,不然我就上当了。” “举手之劳。”沈言递给他们刚泡好的茶,“神识这东西,就像手里的灯,自己亮了,也能照照别人。” 他现在越来越觉得,收集这些典籍,提升神识,比单纯修炼功力更有意义。功力是“术”,能护己伤人;神识是“道”,能明心见性。就像他现在,哪怕功力没涨,却能更清晰地看透人心,更从容地应对世事——王凯旋的贪嘴,胡八一的牵挂,街坊邻居的喜怒哀乐,都在他的神识里流转,真实而温暖。 这天,沈言整理新收来的典籍,发现其中一本《道德经》的夹页里,藏着一张泛黄的字条,是个老道士写的:“读书千卷,不如神识一寸;神通盖世,不如心头一点明。” 沈言看着这行字,笑了。这不正是他这两年感悟到的吗? 他将字条小心收好,继续翻看典籍。窗外的阳光正好,画眉鸟在枝头鸣叫,胡八一和王凯旋在院里讨论着中午吃什么,一切都那么平和。 他知道,自己收集的这些典籍,或许永远读不完;他的神识,或许永远没有尽头。但这又何妨? 读一本,便有一本的收获;神识多一分澄明,便多一分通透。就像这人间的日子,过一天,便有一天的滋味,不必强求,不必急躁,慢慢来,总会有惊喜。 沈言拿起一本新收的《周易参同契》,指尖拂过泛黄的纸页,神识缓缓沉入。这一次,他“看”到的不再只是文字,而是千百年前,那个炼丹的道士,对着炉火,一遍遍地琢磨“坎离交济”的身影。 真好。 这样的日子,真好。 pyright 2026 第361章 故纸推 梅雨季的四九城,总被黏腻的雨丝裹着。“藏珍阁”的梨木书桌上,摊开着一本线装的《周易参同契》,纸页上满是朱笔批注,有些地方画着奇怪的符号,像天书一样难认。沈言用指尖点着其中一句“坎离匡廓,运毂正轴”,眉头微蹙,已经对着这句话琢磨了小半天。 “这写的啥啊?”王凯旋端着碗炸酱面凑过来,吸溜了一口面条,“又是坎又是离的,跟说绕口令似的。胖爷我看您这几天都对着这页发呆,它能长出花来?” 沈言抬眼笑了笑:“比长花有意思。这句话说的是炼丹时调和水火,可这‘运毂正轴’到底指的是火候,还是时辰,书里没明说,得自己猜。” “猜?”王凯旋撇撇嘴,“这写书的人也太不地道了,有话不能直说?非得藏着掖着,显他能耐?” “这就是道家的规矩。”胡八一拿着块刚收来的端砚走进来,“以前师父教徒弟,都得留一手,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写在书上的东西,更是‘说一半藏一半’,得有缘分的人才能悟透。” 沈言点头:“确实如此。你看这批注,前半句解释得明明白白,到了关键处,突然画个符号,谁也看不懂。他们觉得,真正的智慧得自己悟,直接说出来,反而少了那份通透。” 他说着,指尖在那符号上轻轻一点,识海里的太阴月盘忽然转动起来,银辉洒在那符号上,竟慢慢浮现出一行小字——“子午为轴,卯酉为毂”。 “原来是这样。”沈言豁然开朗,“说的是用子午时辰定火候,卯酉时辰调气息,把水火比作车轮,得顺着时辰转才能‘运毂正轴’。” 王凯旋看得眼睛都直了:“您……您这眼睛还能解码?这也太神了!” “不是眼睛的事。”沈言笑着合上书本,“是太阴传承里的秘语。道家很多隐语,其实都和阴阳五行有关,太阴传承本就源自道家,有些密码就像‘母语’,一看就懂。” 这倒是实话。刚开始看这些典籍时,他也常被那些隐语卡住。比如《黄庭经》里的“紫霞上下三素云”,看似说的是云彩,其实指的是体内三丹田的真气;《抱朴子》里的“铅汞”,不是真的金属,而是比喻阴阳二气。这些话要是没人点拨,外人看了只会觉得莫名其妙,可沈言有太阴传承打底,就像拿着一把钥匙,总能从字缝里找到线索。 有一次,他看到一本《金丹秘要》,里面画着幅“火龙图”,看着像小孩子涂鸦,可他用太阴心法一对照,竟看出图上的火焰走势,其实是真气在经脉里运行的路线,比很多正经图谱都管用。 “说起来,这些写书的也够累的。”胡八一放下端砚,“好好的话不说,非得拐弯抹角。” “也不全是藏私。”沈言取出一本《道德经》,翻到“道可道,非常道”,“有些东西,本来就说不清楚。就像这‘道’,能用语言描述的,就不是永恒的道。他们藏一半,也是怕说死了,反而局限了后人的思路。” 他现在倒觉得,这种“藏一半”的写法,挺有意思。就像解谜题,猜来猜去,突然想通的那一刻,比直接看到答案更让人畅快。前阵子他看《阴符经》的“瞽者善听,聋者善视”,一开始以为说的是残疾人的本事,琢磨了半个月,才突然明白——说的是“闭目塞听”才能专注,就像他修炼时要凝神静气,才能感受到太阴之力的流动。 “您这哪是看书啊,简直是破案。”王凯旋啃着酱肘子,含糊不清地说,“不过您也别太较真,累着不值当。实在看不懂,咱就不看了,去后海划船多舒坦。” “我倒不觉得累。”沈言笑了笑,“就当是消遣了。你看潘家园那些淘古董的,不也是对着一块破瓷片研究半天?咱这跟他们差不多,都是找乐子。” 话是这么说,他研究起来却格外较真。有时为了一句隐语,能跑遍半个四九城找参考书。前几天看到“姹女婴儿”这个词,知道是指阴阳二气,可具体对应哪条经脉,书里没说。他专门跑去白云观,找那里的老道长请教,老道长没直接说,只给他念了段《周易》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沈言回来一琢磨,立刻明白——姹女对应坤位,在腹部;婴儿对应乾位,在头部。 “您这乐子,比胖爷我的高级多了。”王凯旋打趣道,“我乐子在嘴上,您的乐子在脑子里。” “各有各的乐。”沈言没抬眼,正对着一幅“太极图”出神。这图谁都见过,可他今天突然发现,图上的阴阳鱼眼睛,位置竟和人体的印堂、关元两穴对应,转动的方向也和太阴真气的流转一致。 “您又看出啥了?”胡八一好奇地问。 “这太极图,可能是一幅简化的人体经络图。”沈言指着鱼眼,“你看这里,对应印堂,是识海所在;这里对应关元,是丹田气海。阴阳鱼转起来,就像真气在体内循环。” 胡八一凑过去看了看,恍然大悟:“还真是!以前只觉得好看,没想到藏着这么多门道。” 沈言的神识顺着这思路延伸开去,忽然觉得体内的太阴真气,仿佛也跟着太极图的节奏转动起来,比平时顺畅了不少。他知道,这又是一次“悟”的收获——道家典籍的妙处,就在于此,不一定直接教你怎么修炼,却能在不经意间给你启发,让你自己找到适合的路。 这天,他收到一本从武当山流出来的《玄机秘录》,里面记载的全是符咒,很多符号他都认识,是太阴传承里的“太阴讳”。可书里画符的步骤写得颠三倒四,显然是故意打乱的。 “这不是折腾人吗?”王凯旋看着直皱眉,“画符讲究一步不能错,他倒好,把顺序都改了,谁能看懂?” 沈言却不着急,拿出纸笔,按照太阴传承里的“符胆”规律,一点点把步骤还原。花了整整一下午,终于把一张“安神符”的画法理顺了。他试着画了一张,符成的瞬间,纸上升起一缕淡淡的银辉,房间里的空气都仿佛清新了不少。 “成了。”沈言笑着把符纸递给胡八一,“贴在书画社里,能安神静气,客人看画也能更专注。” 胡八一接过符纸,只觉得触手温润,心里果然踏实了不少:“您这本事,真是越来越神了。要是让那些老道士知道,他们藏着掖着的东西,被您这么轻易就解开了,怕是得气晕过去。” “也不是轻易。”沈言摇摇头,“每解开一句,都得查好多书,问好多人,有时还得靠点运气。就像解绳结,得找对绳头,慢慢捋,急不得。” 他现在越来越享受这种“慢慢捋”的过程。功力的增长像快跑,追求速度;而悟透典籍里的玄机像散步,讲究心境。快跑久了会累,散步却能让人静下心来,看看路边的风景。 比如他现在,虽然功力没涨多少,却能凭着神识和对典籍的理解,看出一件古董的“气”——新仿的瓷器再像,也没有老物件那种被岁月浸润的温润气;假画的笔墨再像,也没有真迹里藏着的作者心绪。这种本事,比单纯靠双瞳看透真伪,更有味道。 傍晚下雨,店里没客人,三人围坐在炉边喝茶。王凯旋又说起潘家园的趣事,说有个摊主拿着本假的《道德经》,硬说是唐代抄本,被他当场戳穿,逗得胡八一哈哈大笑。 沈言听着他们笑,手里摩挲着那本《玄机秘录》,忽然觉得,这些故纸堆里的“藏一半”,或许不只是为了保密,更是为了留下一份“互动”——写书的人留下谜题,看书的人去解,就像一场跨越千年的对话。他解出了,就像听到了千年前的人在说“答对了”,这种默契,比直接得到答案更让人温暖。 “明天去不去白云观?”沈言忽然问,“听说观里新收了一批旧书,或许有能看的。” “去!”王凯旋立刻响应,“正好去蹭顿素斋,听说白云观的素鸡做得比肉还香!” 胡八一也点头:“我正好想去请教老道长,上次那幅《玄秘塔碑》的拓片,他说能看出点别的门道。” 雨还在下,炉火烧得正旺,茶香混着淡淡的墨香,在屋里弥漫。沈言看着窗外的雨帘,手里的《玄机秘录》仿佛也活了过来,那些曾经难懂的符号,此刻竟像是在对他眨眼。 他知道,以后还会遇到更多“说一半藏一半”的典籍,还会有更多猜不透的谜题。但这又何妨? 猜谜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能和千年前的人“对话”,本身就是一种缘分。更何况,他有太阴传承这把钥匙,有胡八一和王凯旋这两个能陪他“猜谜”的兄弟,有这满室的书香和人间烟火。 足够了。 沈言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嘴角露出一抹淡然的笑意。窗外的雨还在下,而他的“解谜”之路,也还在继续,不急不躁,慢慢来,自有风景。 pyright 2026 第362章 闲品书香 入伏后的四九城,被一层黏腻的热气包裹着。胡同里的老槐树叶子蔫头耷脑,蝉鸣声嘶力竭,像是要把整个夏天的燥热都喊出来。“藏珍阁”里却透着股清凉,沈言在梨木书桌上铺了张新裁的宣纸,研了墨,正对着一本《兰亭序》拓本临摹。 他的笔触很慢,不追求形似,更像是在揣摩王羲之写字时的心境。笔尖在纸上划过,留下淡淡的墨痕,连带着屋里的空气都仿佛慢了下来。旁边的竹篮里,放着刚从院里摘的葡萄,紫莹莹的,透着股水润的甜气。 “沈老板,您这字是越写越有味道了。”王凯旋拎着个西瓜从外面进来,额头上全是汗,进门就把西瓜往桌上一放,“快尝尝,刚从胡同口买的,沙瓤的!” 沈言放下笔,看着他手忙脚乱地切西瓜,笑道:“这么热的天,还往外跑?” “那必须的!”王凯旋递给他一块最大的,“胖爷我听说前门外新开了家‘冰酪铺’,据说比老北京的酸梅汤还解暑,等会儿咱仨去尝尝?” 胡八一随后进来,手里拿着把折扇,扇面上是他自己画的山水,还带着墨香。“刚在书画社写完,给您送一把。”他把折扇递给沈言,“这天儿热得邪乎,扇着能凉快些。” 沈言接过折扇,展开来看,远山近水,笔墨疏朗,透着股冲淡平和的劲儿。“画得不错,比上次有进步。” “还是您教得好。”胡八一笑道,“上次您说‘画山要留白,就像说话要留余地’,我琢磨了好久,才算有点感觉。”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他教胡八一画画,就像自己看道家典籍,不讲究技巧,更看重心境。画山不是山,画水不是水,画的是心里的那片天地。 三人坐在葡萄架下吃西瓜,冰凉的甜汁顺着嘴角往下淌,把一身的燥热都浇熄了不少。王凯旋吃得最快,嘴里塞满了瓜瓤,含糊不清地说:“您说这日子,咋就这么舒坦呢?以前在沙漠里,渴得能喝自己的尿,哪敢想现在能抱着冰西瓜啃?” “那时候是那时候,现在是现在。”胡八一抹了把嘴,“人啊,得往前看,别总惦记着过去的苦。” 沈言看着院墙上爬满的牵牛花,紫色的小花开得正艳,在热风里轻轻摇晃。他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时代时,总觉得日子像握不住的沙,匆匆忙忙,生怕错过什么;可现在,却能静下心来,看着一朵花慢慢开,看着一滴墨慢慢干,觉得这样的“慢”,才是日子该有的样子。 下午,王凯旋果然拉着两人去了前门外的冰酪铺。铺子不大,里面摆着几张小桌,墙上挂着冰镇的酸梅汤、果子干,最显眼的是玻璃柜里的冰酪,白白嫩嫩的,看着就清爽。 “来三碗冰酪,多加蜜饯!”王凯旋一屁股坐下,嗓门比谁都大。 冰酪端上来,用白瓷碗装着,上面撒着葡萄干、山楂条,甜丝丝、凉沁沁的,入口即化。王凯旋吃得直咂嘴:“比胖爷我想象的还好吃!这玩意儿要是搁以前,怕是只有皇帝才能天天吃?” “现在你不也吃上了?”胡八一笑道,“这就是好日子,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现在随手就能得。” 沈言慢慢吃着冰酪,听着旁边桌的人聊天。有说单位分了房的,有说孩子考上大学的,有说要去深圳做生意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却透着股热腾腾的生气。 他忽然觉得,这些寻常人的日子,其实和他看的道家典籍是一回事。典籍里说“道法自然”,日子里也藏着“自然”——该热的时候热,该凉的时候凉,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不用刻意,不用强求,顺着本心走,就是最好的“道”。 从冰酪铺出来,三人沿着前门大街慢慢逛。街边的店铺挂着五颜六色的招牌,有卖电风扇的,有卖蛤蟆镜的,还有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在路边弹吉他,引得一群人围观。 “您看那吉他,”王凯旋指着说,“上次我在录像厅看电影,里面的人就弹这个,特酷!要不咱也买一把?胖爷我也学学,说不定能迷倒一片小姑娘。” “你还是先把肚子减下去再说。”胡八一笑他。 沈言看着那弹吉他的年轻人,眼里闪着光,像藏着星星。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对着月亮练剑,觉得天地间只有自己和剑;现在才明白,不管是剑还是吉他,不管是道家典籍还是流行歌曲,说到底,都是人表达心意的法子,没什么高低之分。 路过一家旧书摊,沈言停下脚步。摊主是个老头,正趴在摊上打盹,摊上摆着些发黄的旧书,有《三国演义》,有《林海雪原》,还有几本残破的道家典籍。 沈言拿起一本《列子》,纸页都脆了,却保存得还算完整。他翻开看了看,里面有几处用铅笔写的批注,字迹娟秀,像是个女子写的。其中一句“杞人忧天”旁边,写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瞎琢磨啥”,看得沈言忍不住笑了。 “这书多少钱?”沈言轻轻推了推老头。 老头惊醒过来,揉了揉眼睛:“哦,您要啊?给五毛就行,放这儿好几天了,没人要。” 沈言付了钱,把书收好。王凯旋凑过来看:“这破书有啥好的?字都看不清了。” “里面有句话写得有意思。”沈言笑着说,“比很多正经批注都实在。” 他现在收集典籍,已经不刻意追求孤本、善本了。有时候一本普通的旧书,里面藏着前人的涂鸦、批注,反而比那些精装的善本更让他喜欢。就像这本《列子》,那女子的批注或许没什么学问,却透着股鲜活的人间气,比冷冰冰的经文更能打动人心。 回到店里,沈言把新收的《列子》放进木架,和那些珍贵的典籍摆在一起。它们看起来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和谐——就像他这个人,既有太阴传承的神通,又贪恋人间的烟火;既看得懂深奥的秘语,也喜欢听胡同里的家长里短。 傍晚,张老爷子来串门,手里拿着个鸟笼,里面是只百灵鸟,叫得正欢。“小沈,听说你最近在临摹《兰亭序》?”老爷子坐在葡萄架下,“那玩意儿不好写,王羲之写的时候喝了酒,带着股醉意,后人学他,学的是形,学不来那股劲儿。” “老爷子说得是。”沈言给他倒了杯茶,“我也就是瞎写写,图个乐子。” “这就对了。”张老爷子点点头,“不管是写字、看书,还是养鸟、下棋,都得图个乐子,太较真就没意思了。你看我这鸟,叫得再好听,要是天天逼着它叫,它也得蔫了。” 沈言看着那只百灵鸟,在笼子里蹦蹦跳跳,叫得无忧无虑。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这只鸟,以前总想着飞出笼子,去看更大的世界;现在却觉得,这笼子虽小,却有葡萄架,有兄弟,有看不完的书,足够了。 夜深了,胡八一和王凯旋早就回家了,店里只剩下沈言一个人。他坐在书桌前,没看书,也没写字,就那么坐着,听着窗外的蝉鸣和远处的狗吠。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银辉,识海里的月盘也跟着轻轻转动,泛起柔和的光。 他的功力还是没怎么涨,可神识却越来越澄明。他能“看”到胡同里哪家的灯还亮着,能“听”到院里的蟋蟀在唱歌,能“感”到木架上那些典籍里,藏着的千百年的呼吸。 这些呼吸,和他的呼吸,和胡同里的呼吸,和这人间的呼吸,慢慢融在了一起,汇成一股温柔的风,轻轻吹过岁月的河。 沈言笑了笑,站起身,吹灭了灯。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或许会去潘家园淘本旧书,或许会教胡八一画画,或许会和王凯旋去吃新开的馆子,或许什么都不做,就坐在葡萄架下,看一天的云。 不管做什么,都挺好。 岁月就像一张铺开的宣纸,他不用刻意去画什么,只需顺着本心,蘸着人间的烟火,慢慢写,慢慢画,写出来的,画出来的,就是最好的日子。 至于那些没悟透的典籍,没解开的秘语? 不急。 日子还长,慢慢来。 他有的是时间,在这人间烟火里,慢慢品,慢慢悟,把这岁月,过成一首最平淡,也最绵长的诗。 pyright 2026 第363章 古籍 深秋的风卷着落叶,打在“藏珍阁”的窗棂上,发出沙沙的轻响。沈言正小心翼翼地用软毛刷,清理一卷刚收来的竹简。这竹简是从一座战国墓里出来的,断了几节,上面的篆字模糊不清,却透着股穿越千年的沧桑。他刷得极慢,仿佛怕惊扰了沉睡在竹片里的时光。 “沈老板,您又捣鼓这些‘破烂’呢?”王凯旋抱着个大花瓶进来,瓶身上画着“百子图”,看着花哨,却是个新仿的玩意儿,“这破竹子有啥好看的?你看我这花瓶,多喜庆,摆店里指定能卖个好价钱。” 沈言没抬头,继续刷着竹简:“你那花瓶是‘面子’,我这竹简是‘里子’。面子好看,里子才实在。” “里子能当饭吃?”王凯旋撇撇嘴,把花瓶放柜台上,凑过来看竹简,“这上面写的啥?跟蚯蚓爬似的,您能看懂?” “能看懂几个字。”沈言指着其中一片,“‘王正月,伐楚’,说的是战国时候的一场战事,史书里没记载过。” “史书都没记,那它能是真的?”王凯旋显然不信。 “史书没记,不代表没发生过。”胡八一走进来,手里拿着本《史记》,“就像司马迁写《史记》,项羽烧了阿房宫,可后来考古发现,阿房宫根本没建成,只是打了地基。你说信史书,还是信地里挖出来的?” 沈言点头:“就是这个理。我现在越来越喜欢这些从墓里出来的古籍,它们没被后人篡改过,没被胜利者粉饰过,写的都是当时的事,哪怕只有只言片语,也比那些被修修补补的正史实在。” 这话说的是心里话。以前他收集古董,图的是稀有、值钱,或是能从中看出些机关陷阱的门道;可现在,他最上心的,反而是这些残破的古籍。青铜器会生锈,瓷器会碎裂,唯有文字,能穿越千年,把当时的人心、当时的事,原原本本地传下来。 前阵子他收过一卷汉代的帛书,是个低级官吏的日记,没写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记着“今日买米三斗,价五钱”“妻病,求医者不至”,字里行间全是柴米油盐的琐碎,却比《汉书》里“海内升平,百姓安乐”的记载,更能让人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温度。 “您这是把古籍当历史看了?”胡八一翻着《史记》,“说起来,上次您从那座唐墓里弄出来的佛经,上面记载的寺院名称,和地方志上写的都对不上,当时还以为是假的,后来考古队真在那地方挖出了地基,才知道是地方志记错了。” “所以说,考古这事儿,真有用。”沈言放下毛刷,把清理好的竹简小心翼翼地放进锦盒,“史书是胜利者写的,他打了胜仗,就说自己‘顺天应人’;他丢了城池,就说‘暂避锋芒’。可墓里的古籍不会说谎,打赢了就是打赢了,输了就是输了,实实在在。” 王凯旋似懂非懂:“那您说,秦始皇到底是不是暴君?史书里把他骂得够呛,可兵马俑多气派,说明他有本事啊。” “这就得看你信啥了。”沈言笑了笑,“汉代史书骂他‘焚书坑儒’,可出土的秦简里,写的是‘焚书’烧的是民间私藏的禁书,‘坑儒’坑的是装神弄鬼的方士。你说哪个是真的?” 他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一卷唐代的《考课令》,是从一座县尉墓里出来的,上面详细记载了官员考核的标准,甚至有“受贿一文,杖二十”的条文。“你看这个,史书说唐代吏治清明,可这《考课令》里的条文,比后世的律法还严,说明当时官场未必像史书说的那么干净,不然也不用定这么细的规矩。” 胡八一凑过来看,越看越惊讶:“这上面还记着哪个县尉贪了多少钱,怎么被查出来的,比戏文还精彩。” “戏文是编的,这是真的。”沈言指着其中一段,“这个县尉贪了盐税,被同僚揭发,最后‘流三千里’,史书里没提过这事儿,可这卷文书,把来龙去脉写得清清楚楚。” 王凯旋也看入了迷:“嘿,这比看《包公案》带劲!原来古代当官的,也这么多猫腻。” “有人的地方就有猫腻。”沈言把《考课令》收好,“史书总喜欢把人写成‘非黑即白’,好人就完美无缺,坏人就十恶不赦。可这些古籍里的人,有好有坏,有贪有廉,有得意有落魄,才像个活生生的人。” 他现在收集古籍,已经不局限于道家典籍了。只要是从墓里出来的,哪怕是账本、药方、书信,他都想弄到手。有一次他收了一沓宋代的科举答卷,大多写得中规中矩,却有一份里夹着张纸条,是考生写给考官的,说“家有老母,若得中,愿归乡侍亲”,字里的恳切,比那些冠冕堂皇的策论更让人动容。 “您说这些古籍,要是都能整理出来,得改写多少历史?”胡八一感叹道。 “改写倒不至于,是能让历史更完整。”沈言沏了壶茶,“就像拼拼图,史书是大块的,这些古籍是小块的,拼在一起,才能看到全貌。” 他想起自己以前盗墓,总觉得那些陪葬的古籍是“没用的东西”,不如金银玉器值钱。现在才明白,那些被古人视若珍宝、带进墓里的文字,才是最值钱的——它们是历史的另一面镜子,能照出史书照不到的角落。 有一次,他和胡八一去参观博物馆,看到展柜里放着一卷清代的军报,是鸦片战争时一个士兵写的,说“洋人船坚炮利,我等以血肉相搏,终不敌”,字里满是绝望。可教科书里写的是“军民奋勇抵抗”,虽然没错,却少了这份来自底层士兵的真实感受。 “您现在算是明白考古的意义了。”胡八一笑道,“以前咱是‘摸金’,现在您这是‘考古’,只不过一个偷偷摸摸,一个光明正大。” “也算殊途同归。”沈言笑了笑,“都是想从地下挖出点真东西,只不过以前是为了活命,现在是为了看明白点事儿。” 王凯旋在旁边插了句:“那您以后是不是不碰金银玉器了?专收这些破纸片子?” “也不是。”沈言摇头,“好东西都喜欢,但这些古籍,更让我觉得踏实。你想啊,几百年、几千年后的人,挖开咱们这时候的墓,看到咱留下的书,看到咱写的字,也能知道咱这时候的日子是啥样,多有意思。” 他说这话时,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那卷战国竹简上,竹片上的篆字仿佛活了过来,在光影里轻轻跳动。沈言忽然觉得,自己收集这些古籍,不只是为了看历史,也是在为未来留历史——就像那些把竹简带进墓里的古人,或许他们也没想到,几千年后,会有一个人,捧着他们写的字,琢磨着他们当时的事。 傍晚,三人去胡同口的小饭馆吃饭。老板是个老北京,爱聊历史,听说沈言喜欢古籍,就打开了话匣子:“要说真东西,还得是地里挖出来的。我爷爷那时候,见过从圆明园遗址里捡的账本,上面记着道光爷南巡,一顿饭吃了三百多道菜,可那时候老百姓连窝头都吃不饱,你说史书上写的‘节俭’,能信吗?” “所以说,历史这玩意儿,得自己琢磨。”沈言喝了口二锅头,“不能只听别人说,得看看那些不会说话的东西,它们说的,往往才是真话。” 王凯旋啃着酱肘子,含糊不清地说:“那以后胖爷我去潘家园,不光淘瓷器,也帮您留意着点旧书?说不定能捡着宝。” “求之不得。”沈言笑着给他倒了杯酒,“不过得提醒你,别把新仿的当成老的,上次你买那本《论语》,封皮都发霉了,里面的字却是打印的。” “那不是没经验嘛!”王凯旋脸一红,“以后多跟您学学,保管看走眼。” 饭桌上的笑声,混着窗外的风声,在小饭馆里弥漫。沈言看着杯里的酒,又想起那卷战国竹简。上面的“王正月,伐楚”或许永远成不了正史,可它就像这杯酒,辛辣、实在,能让人尝到历史最本真的滋味。 他知道,自己以后还会收到更多这样的古籍,它们或许残破,或许晦涩,或许永远不会被写进教科书,可只要它们在,历史就多了一分真实,少了一分虚妄。 这就够了。 沈言举起酒杯,和胡八一、王凯旋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真痛快。 这日子,这历史,这藏在故纸堆里的真东西,真痛快。 pyright 2026 第364章 修行 冬至这天,四九城飘起了入冬的第一场雪。“藏珍阁”的屋檐下挂着冰棱,像一串串透明的水晶,院子里的老槐树落尽了叶子,枝桠上积着雪,勾勒出疏朗的轮廓。沈言坐在窗边的蒲团上,面前摆着个小小的铜炉,里面燃着松针,青烟袅袅,带着股清冽的草木气。 他手里拿着一卷《道德经》,却没怎么看,只是听着窗外落雪的声音。雪花落在青瓦上,簌簌轻响,像有人在耳边低语。识海里的月盘静静悬着,银辉柔和,没有往日运转时的锋芒,倒像一汪平静的湖水,映着他此刻的心境。 “沈老板,您这又开始‘修仙’了?”王凯旋裹着件厚棉袄,跺着脚进来,身上带着寒气,“外面雪下得真大,胖爷我刚从‘瑞蚨祥’回来,给我妈扯了块红布做棉袄,您看这布,多鲜亮!” 他手里抖着块红绸布,在满室的清冷里,像一团跳动的火焰。沈言抬眼笑了笑:“看着是不错,你妈穿上肯定暖和。” “那必须的!”王凯旋把红布往柜台上一放,凑到铜炉边烤手,“您说您,啥都不缺了,还总对着这些书发呆,不觉得闷得慌?要是胖爷我有您这本事,早就环游世界去了,想吃啥吃啥,想玩啥玩啥。” 胡八一随后也到了,手里提着个食盒:“刚在护国寺买的驴打滚,热乎着呢,快趁热吃。”他把驴打滚放在桌上,看着沈言,“王胖子说得对,您现在是啥都不缺了,钱够花,本事够大,连美国都有农场,确实该找点乐子。” 沈言拿起块驴打滚,糯米的软糯混着黄豆面的香,甜而不腻。“我这不算发呆,也算找点乐子,只不过我的乐子,和你们的不一样。” “您的乐子就是看这些书?”王凯旋皱眉,“那也太素了。要不咱去滑雪?听说密云新开了个滑雪场,从山上滑下来,老刺激了!” “不去了。”沈言摇摇头,“雪天路滑,再说,我觉得在这儿坐着,听雪落的声音,挺好。” 他说的是真心话。以前他总觉得,人活着就得折腾,得有追求,得拥有更多——更多的钱,更强的本事,更广阔的世界。可真到了“啥都不缺”的时候,才发现那些东西填不满心里的空。就像王凯旋说的,会空虚,会觉得日子像白开水,没滋没味。 直到他重新拾起太阴传承,遍读道经,才慢慢找到新的“追求”。不是要羽化成仙,不是要称霸天下,而是修心——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守住本心,让那颗因为“什么都有”而漂浮的心,落下来,扎下根。 “您这修的是啥道啊?”胡八一好奇地问,“既不炼丹,也不打坐,就看看书,喝喝茶,跟寻常老头似的。” “我修的是‘日用道’。”沈言笑着说,“道家说‘道在蝼蚁,道在稊稗’,不一定非得躲在深山里才算修道。在店里待客是修道,陪你们吃驴打滚是修道,甚至听王胖子吹牛,也是修道。” 王凯旋被逗乐了:“合着胖爷我还成您修道的‘工具’了?” “也可以这么说。”沈言点头,“你看,你贪嘴,我学着不贪;你急躁,我学着沉稳;你爱热闹,我学着在热闹里找清静。这不就是修道?” 他这话倒不是随口说的。以前他性子冷,总觉得王凯旋咋咋呼呼,胡八一思虑太多,可现在,却从他们身上看到了“道”的另一面——王凯旋的“真”,想吃就吃,想乐就乐,不藏着掖着;胡八一的“稳”,遇事不慌,重情重义,有担当。这些都是他以前欠缺的,现在学着接纳,学着融合,本身就是修行。 “说起来,您这身上的‘仙气’,真是越来越重了。”胡八一打量着他,“上次张老爷子来,说您坐着不动的时候,像庙里的泥塑菩萨,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 “别听他瞎吹。”沈言失笑,“我可不是菩萨,也不想当菩萨。我就是个普通人,只不过活得久了点,看得多了点。” 话虽如此,他自己也感觉到了变化。以前走路带风,现在脚步轻缓;以前眼神锐利,现在目光平和;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比以前低沉了些,带着股安抚人的力量。街坊邻居都说,“藏珍阁”的沈老板越来越“慈眉善目”了,哪怕不买东西,进来坐会儿,听他说几句话,都觉得心里敞亮。 这大概就是道经里说的“人能常清静,天地悉皆归”。心清静了,身上的气息自然就变了,不用刻意去“装”,那份淡然自会流露出来,像冬日的阳光,不刺眼,却暖人。 “您说您能活好久,那得多无聊啊?”王凯旋忽然问,“看着我们这些凡人变老、死去,您一个人活着,不孤单?” 沈言沉默了片刻,拿起铜炉边的松针,扔进炉里,青烟又浓了些。“以前也怕过。”他坦诚道,“怕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最后只剩下自己。可现在不怕了。” “为啥?” “因为记忆不会老,不会死。”沈言看着窗外的雪,“就像这雪,今年落了,明年还会落;就像你们,就算以后不在了,咱们一起在精绝古城喝的水,一起在后海划的船,一起啃的烤羊腿,都会记在我心里,跟新的一样。这就够了。” 胡八一和王凯旋都没说话。炉里的松针噼啪轻响,雪还在下,屋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却不沉闷,带着股淡淡的暖意。 过了会儿,王凯旋挠了挠头:“您说得真玄乎,不过胖爷我听着,觉得挺对。反正不管您能活多久,咱现在能在一块儿喝酒吃肉,就比啥都强。” “没错。”胡八一点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对了,过几天腊八,我妈熬了腊八粥,您来家里喝?” “好啊。”沈言笑着答应,“我带两斤新收的栗子,放粥里,香甜。” 雪停的时候,三人踩着厚厚的积雪往胡同外走。王凯旋在前面踩出一串深深的脚印,嘴里哼着跑调的歌;胡八一跟在后面,偶尔弯腰抓起把雪,团成球扔向王凯旋;沈言走在最后,看着他们的背影,脚印很快被新雪填满,却又留下淡淡的痕迹。 他忽然想起《庄子》里的“薪尽火传”。人的生命像柴薪,总会燃尽,但那份情谊,那份记忆,就像火焰,能从这堆柴薪传到那堆柴薪,永远烧下去。他能活很久,或许就是为了做那个“传火”的人,把这些温暖的记忆,好好守着,不让它们被岁月的风雪熄灭。 回到店里,沈言找出笔墨,在宣纸上写下“心有归处”四个字。字迹不算遒劲,却透着股安稳的力量,就像他此刻的心境——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该往哪走,哪怕前路漫长,也不慌不忙。 他把字挂在书桌上方,和那些道家典籍并排。字是新写的,书是旧的,却奇异地和谐。就像他这个人,既有太阴传承的古老,又有属于这个时代的鲜活;既追求着虚无缥缈的“道”,又贪恋着人间烟火的实在。 傍晚,沈言坐在蒲团上,重新拿起《道德经》。这一次,他看得很慢,逐字逐句,像在和千年前的老子对话。看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时,他忽然笑了。 他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知足于眼前的平淡,知止于过度的欲望,在日复一日的修道里,慢慢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用当什么在籍道士,做个“散修”挺好;不用追求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守着这家店,陪着这两个兄弟,挺好。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落在书页上,“心有归处”四个字在月光里,仿佛也泛起了淡淡的光。沈言合上书,闭上眼,识海里的月盘轻轻转动,银辉遍洒,照得一片澄明。 他知道,自己的道,才刚刚开始。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平淡日子,更多的雪落声,更多的驴打滚和烤羊腿。但只要心有归处,哪怕活再久,也不会觉得空虚,不会觉得孤单。 因为这人间,就是他的道场;这些日子,就是他的修行;这些人,就是他的道。 挺好。 真的挺好。 pyright 2026 第365章 闲品道经 开春的阳光透过“藏珍阁”的窗棂,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沈言正将一摞刚修复好的竹简小心翼翼地放进樟木箱里,竹简上的朱砂字历经千年,依旧透着沉稳的红。这些是他前阵子从一个汉代王侯墓里“请”出来的,记载的是当时的祭祀礼仪,字句间藏着不少道家早期的仪轨,比后世整理的道经更贴近本源。 “沈老板,又捣鼓这些‘老骨头’呢?”王凯旋叼着根牙签,晃悠悠地从外面进来,手里把玩着一串新入手的菩提子,“我说您也真是,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总跟这些坟里的东西较劲。昨儿我跟八爷去钓鱼,钓上来条二斤多的大鲤鱼,炖了锅汤,那叫一个鲜!” 沈言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各有各的乐子。你觉得鱼汤鲜,我觉得这些竹简里的字,比鱼汤还鲜。” “得了您。”王凯旋撇撇嘴,“这些字能啃吗?还是八爷懂我,知道钓鱼比看字有意思。” 胡八一随后走进来,手里拿着个鸟笼,里面的画眉叫得正欢:“刚在公园遛鸟,碰到张老爷子,说他那幅《松鹤图》裱好了,让您有空去看看。”他把鸟笼挂在院里的晾衣绳上,“再说了,我也不是总钓鱼,昨天回来还帮您整理了那箱从龙虎山收来的道经,分类标了号。” “辛苦你了。”沈言笑着点头。那箱道经是他托人从一座废弃的道观里收来的,大多是明清时期的手抄本,里面混杂着不少符咒、科仪,胡八一帮着分类,省了他不少事。 这几年,王凯旋和胡八一确实闲了不少。靠着之前倒腾古董和沈言的帮衬,两人都攒下了家底,胡八一在书画社挂了个顾问的名头,王凯旋则被街道办拉去当“文物保护志愿者”,也算有了正经“编制”。手里有了钱,又不用再为生计奔波,当年摸金校尉的锐气渐渐磨平,反倒添了几分市井闲人的慵懒。 “说真的,现在让我再钻古墓,我可不去了。”王凯旋往太师椅上一坐,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里面又黑又潮,哪有在家里喝着小酒、听着鸟叫舒坦?前阵子潘家园有人说陕西那边有座大墓,邀我去看看,我直接给拒了——胖爷我现在不差钱,犯不着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胡八一也点头:“可不是嘛。以前是没办法,为了活命不得不冒险。现在日子安稳了,谁还愿意再过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再说,国家管得也严了,乱挖古墓是犯法的,咱可不能干那糊涂事。” 沈言听着他们说话,心里明白。人这一辈子,所求不过“安稳”二字。以前他们钻古墓,是为了找条活路;现在有了安稳日子,自然就收了心。就像他自己,以前总想着提升功力、破解传承,现在却更愿意守着这一屋子古籍,慢慢琢磨里面的门道。 “您那箱道经里,真有能让人成仙的法子?”王凯旋忽然好奇起来,“我瞅着有本《飞升直指》,封面都破了,里面写的是不是‘一飞冲天’的秘诀?” 沈言被他逗笑了:“哪有那么玄乎?所谓‘飞升’,不过是道家对精神超脱的比喻。就像这书里说的‘身轻如燕’,指的是心境轻盈,不是真能飞起来。”他从书架上取下那本《飞升直指》,翻开其中一页,“你看这里,‘饥来吃饭,困来即眠’,说的就是修行不用刻意,顺其自然就好,跟咱现在的日子有啥区别?” 王凯旋凑过去看了看,挠挠头:“还真是。合着修道跟咱晒太阳、钓鱼是一回事?” “差不多这个意思。”沈言把书放回架上,“道家讲究‘道在日用’,不是非得躲在深山里打坐。你钓鱼时心无杂念,是修行;八爷写字时凝神静气,也是修行。” 胡八一听得认真:“您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上次临摹《兰亭序》,写得入了神,忘了吃饭,那感觉确实挺舒服,像浑身过了遍热水。” “那就是‘入静’了。”沈言点头,“不用刻意追求,自然而然就能达到,这才是修道的真味。” 接下来的日子,三人各忙各的,却又默契地互相搭衬。沈言埋首古籍,偶尔遇到看不懂的地方,就喊胡八一过来一起琢磨——胡八一会查史料、辨字形,往往能从旁给出提示;王凯旋则负责“后勤”,今天买只烤鸭,明天带斤酱肉,把两人的肚子填得满满当当,美其名曰“修道也得先填饱肚子”。 有一次,沈言在一本唐代的《太阴秘要》里看到一段关于“月精采补”的记载,文字晦涩,夹杂着不少隐语。他琢磨了两天没头绪,胡八一看到了,指着其中一句“初三如钩,初八如弓”说:“这会不会说的是月亮的圆缺?初三的月牙、初八的上弦月,说不定对应着不同的时辰采气。” 沈言茅塞顿开,结合太阴传承里的心法一对照,果然如此——原来这段说的是根据月相变化调整吐纳节奏,初三采月魄之精,初八采月华之华,时机不同,功效也不同。 “还是八爷你行!”王凯旋在旁边啃着酱肘子,含糊不清地说,“这字儿我看了就头疼,你俩还能从里面看出花来。” “你就负责吃就行。”胡八一笑道,“把身体养得壮壮的,也是一种修行。” 沈言看着他们斗嘴,心里暖暖的。他知道,自己能安心研究这些古籍,离不开这两个兄弟的帮衬。胡八一的细致、王凯旋的乐天,像两味药,中和了古籍的枯燥,让这看似清苦的修道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 这天,沈言整理出一批从宋墓里出土的道经,其中有本《悟真篇》,里面夹着张泛黄的字条,是个道士写的:“十年读经,不如一日心定;千卷道藏,难抵一粥一饭。” 他把字条递给胡八一和王凯旋看,两人看了都笑。 “这道士说得实在。”王凯旋说,“读再多书,吃不饱饭也白搭。” “他说的是‘心定’。”胡八一解读道,“不管读多少经,心里不踏实,也修不成道。就像咱现在,不用为钱发愁,不用为命担忧,心里踏实了,干啥都顺。” 沈言点头:“确实如此。这些古籍再好,也只是引路的工具,真正的道,在心里,在日子里。” 他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些从墓里出来的古籍,之所以珍贵,不仅因为它们记载了秘法,更因为它们藏着前人的生活态度。那本《悟真篇》的主人,或许一辈子都没炼成什么神通,却在一粥一饭里找到了心安,这种“平凡里的修行”,比任何秘法都更动人。 入夏后,天气渐热,三人常在后院的葡萄架下纳凉。沈言读经,胡八一写字,王凯旋则躺在竹椅上打盹,偶尔被葡萄掉落的声音惊醒,嘟囔两句又接着睡。葡萄藤的影子在地上摇晃,蝉鸣声此起彼伏,日子像杯温茶,平淡,却余味悠长。 “说起来,shirley杨寄来的美国农场照片,您看了吗?”胡八一放下笔,“汤姆说今年玉米长得特别好,问您要不要寄点过来。” “不用了。”沈言摇摇头,“让他留着自己吃。咱这儿的玉米面也挺香。” “她还说,想明年回来看看,说挺想念四九城的炸酱面。”王凯旋从梦里醒来,接话道,“到时候咱仨陪她去爬长城,让她见识见识咱这的风光,不比美国的大峡谷差。” “好啊。”沈言笑着说,“到时候让她也来看看这些古籍,说不定她也能从中看出点门道。” 夜色渐浓,葡萄架上的灯亮了,昏黄的光透过叶子洒下来,像撒了一地碎金。沈言收起古籍,胡八一放下毛笔,王凯旋伸了个懒腰,三人相视一笑,都没说话,却懂彼此的意思——该做饭了。 厨房里很快飘出香味,王凯旋在炒他最拿手的红烧肉,胡八一在擀面条,沈言则在旁边剥蒜。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混着窗外的蝉鸣,构成了最寻常的人间烟火。 沈言看着锅里翻滚的红烧肉,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或许都成不了传说中的“仙人”,但这样也挺好。守着一屋子古籍,陪着两个兄弟,在柴米油盐里修心,在岁月流转中悟道,哪怕活再久,也不会觉得枯燥。 因为他知道,真正的道,不在古墓的秘卷里,而在这升腾的烟火里,在兄弟的笑骂里,在这一天天、一年年的寻常日子里。 至于那些还没看完的古籍,还没悟透的秘法? 不急。 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看,慢慢悟,在这人间烟火里,把日子过成自己的道。 挺好。 真的挺好。 pyright 2026 第366章 道之言 秋老虎赖在四九城不肯走,午后的阳光晒得柏油路发烫,“藏珍阁”的木门虚掩着,门内的八仙桌上,一碗冰镇酸梅汤正冒着丝丝凉气。沈言翻着一本泛黄的《周易参同契》,指尖划过“坎离匡廓,运毂正轴”几个字,忽然听见门外传来王凯旋的大嗓门。 “沈爷!八爷!快出来凉快凉快!” 沈言合上书,和胡八一相视而笑,起身往外走。院门口的老槐树下,王凯旋正支着个小马扎,手里摇着把蒲扇,脚边放着个保温箱。见两人出来,他献宝似的打开箱子:“刚从胡同口张大爷那儿买的冰酪,红豆馅的,赶紧尝尝!” 胡八一拿起一碗,挖了一勺送进嘴里,冰凉甜润的滋味瞬间驱散了燥热:“张大爷这手艺,比前清御膳房的差不了多少。” “那可不!”王凯旋得意地晃着脑袋,“人家祖上可是给宫里做过点心的,就这冰酪的方子,传了三代了。” 沈言也拿起一碗,看着红豆在冰酪里浮沉,忽然想起《周易参同契》里“水火既济”的说法——冰为水之凝,火为热之源,这碗冰酪里,倒藏着最简单的阴阳调和。他笑了笑,把这想法说给两人听,王凯旋嚼着冰酪含糊道:“管它啥水火,好吃就行!” 胡八一却点头:“还真是这个理。就像咱仨,你爱琢磨这些古书,我喜欢写写画画,胖子你就爱琢磨吃的,看似不一样,凑在一块儿倒挺合拍。” 正说着,胡同口传来叮当声,是磨剪子锵菜刀的老手艺人。王凯旋眼睛一亮:“哎,我那把斩骨刀正好不快了!”说着拎起刀就跑过去,不一会儿就传来“锵锵”的打磨声,混着老艺人的吆喝,像一首接地气的小调。 胡八一望着沈言:“上次你说那本《黄庭经》里的‘八景二十四真’,我查了些资料,好像和人体穴位有关联?” 沈言点头:“嗯,所谓‘八景’,指的是人体内八个关键部位,相当于道家说的‘丹田’‘泥丸’之类。我总觉得,这些说法不只是修行理论,说不定藏着古代的人体认知。”他从屋里取来纸笔,画了个简单的人体轮廓,在头顶、胸口、小腹处标上记号,“你看,这几个部位恰好是中医里的重要穴位,古人把养生和修行融在一块儿了。” 胡八一凑近看,忽然指着小腹处的“下丹田”:“前阵子我练太极时,师傅说这里要‘气沉丹田’,和你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八九不离十。”沈言笑了,“不管是太极还是道家修行,说到底都是调顺气息,让身体和心神达成平衡。就像磨剪子,得找到合适的角度和力道,才能又快又稳。” 王凯旋拎着磨好的刀回来,刃口闪着寒光,他得意地挥了挥:“听听这声儿!锋利得能剃胡子!”说着凑过来看两人画的图,“你们又研究啥呢?这圈圈画画的,跟藏宝图似的。” “研究怎么活得舒坦。”沈言把冰酪碗递给他,“就像你琢磨吃的,我们琢磨这些,都是为了心里踏实。” 王凯旋似懂非懂,却也点头:“那我懂了!就像我奶奶说的,‘吃饱睡好,啥病没有’,这也是修行呗?” “可不是嘛。”胡八一笑道,“你这是‘吃货道’,自成一派。” 傍晚时,张大爷家的孙子送来两串糖葫芦,裹着晶莹的糖壳,咬一口嘎嘣脆。三人坐在槐树下分着吃,看夕阳把胡同染成金红色。王凯旋忽然想起什么,一拍大腿:“对了!下礼拜琉璃厂有个交流会,听说有不少老玩意儿,咱去瞅瞅?不一定买,就当溜达。” 胡八一看向沈言,沈言点头:“也好,说不定能碰到有意思的拓片。前阵子那本《道德经》的残卷,缺了最后两页,或许能找到补全的线索。” “得嘞!”王凯旋乐了,“到时候我带俩空袋子,万一淘着便宜货呢?” 夜色慢慢漫上来,胡同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线下,街坊们搬着小马扎出来聊天,说的无非是谁家的菜涨价了,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了。沈言听着这些家长里短,忽然觉得,所谓“大道至简”,或许就是这样——不用求仙问道,不用寻幽探秘,能在寻常日子里咂摸出滋味,能和投缘的人凑在一块儿,便是最好的修行。 胡八一收拾着桌上的碗碟,王凯旋哼着小曲儿逗邻居家的猫,沈言则拿起那本《周易参同契》,借着路灯的光翻了两页。晚风带着槐花香吹过,书页轻轻翻动,仿佛在应和着胡同里的笑语。 他知道,那些藏在古籍里的智慧,终究要落到实处——就像这冰镇酸梅汤的清爽,糖葫芦的酸甜,磨亮的刀刃映出的月光,还有身边这两个吵吵闹闹却始终陪着的兄弟。 日子还长,古籍要慢慢读,日子要慢慢过。 挺好。 真的挺好。 转天一早,王凯旋就揣着个布袋子兴冲冲地来敲门,说要先去琉璃厂踩踩点。胡八一背着画夹,说顺便去那边的画店看看新到的宣纸。沈言锁好店门,把那本《道德经》残卷放进包里,想着或许真能碰运气找到补卷,三人慢悠悠往胡同口走。 街角的煎饼摊冒着热气,王凯旋拉着两人停下:“早饭得吃好!老板,三个双蛋双肠的,多加香菜!” 煎饼的香气混着葱花的味道飘过来,沈言看着摊主熟练地转动铁板,面糊在高温下鼓起焦香的边,忽然觉得这场景和《周易参同契》里“火候”的说法莫名契合——多一分则焦,少一分则生,恰到好处才是滋味。 胡八一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笑着说:“你看这摊煎饼,也得讲‘时机’,翻面早了晚了都不行,和你说的‘火候调控’一个道理。” 王凯旋咬着煎饼含糊道:“管它啥道理,好吃就中!” 三人边吃边聊,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沈言看着前面胡八一和王凯旋的背影,一个沉稳,一个跳脱,像太极图里的阴阳鱼,彼此映衬,又彼此包容。他低头摸了摸包里的古籍,忽然觉得,这些泛黄的纸页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前人在日子里琢磨出的门道,等着后人在自己的日子里,慢慢读懂。 琉璃厂的石板路被踩得发亮,两旁的店铺挂着“文房四宝”“古籍善本”的招牌,老掌柜们坐在门口摇着蒲扇,见了熟客便笑着打招呼。王凯旋被一家摆满小玩意儿的摊子吸引,蹲在那儿研究铜制的小香炉;胡八一走进画店,和老板讨价还价着宣纸的价格;沈言则在一家古籍店前停住脚步,玻璃柜里摆着几本线装书,其中一本的封皮上,隐约能看到“道德经补卷”的字样。 他停下脚步,阳光正好落在那本书上,仿佛在无声地邀请。沈言笑了笑,推门走进店里——新的日子,新的发现,都在这寻常的脚步里,慢慢展开。 pyright 2026 第367章 光阴 沈言推开古籍店的木门时,门上的铜铃“叮铃”响了一声,惊飞了檐下栖息的麻雀。店里弥漫着旧纸、墨香和淡淡的樟木味,阳光透过雕花木窗,在地板上投下格子状的光斑,浮尘在光里缓缓游动。 “随便看看。”柜台后,一个戴老花镜的老爷子头也没抬,手里正用毛笔在宣纸上批注着什么,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沙沙轻响,像春蚕啃食桑叶。 沈言的目光掠过书架,大多是些常见的儒家经典,直到扫到最上层的一个暗格里,那本《道德经补卷》正安静地躺着,蓝布封面上,“补卷”二字是用金粉写的,虽有些褪色,却依旧能看出当年的精致。他伸手取下,书页比想象中更薄,纸页泛着均匀的黄褐色,是年代久远的样子。 “小伙子眼光不错。”老爷子终于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这可是光绪年间的手抄本,前几年从一个没落的道观里收来的,原主说是观里代代相传的东西。” 沈言翻开第一页,字迹娟秀,竟是女子的笔迹,开篇便是“道生一,一生二”,与常见版本并无二致,直到翻到中间,才见异样——寻常版本里“柔弱胜刚强”的注解处,多了几行小字:“水之柔,能穿石;风之轻,可折木。刚者易折,柔者长存,非谓不争,乃知何时争,何时默。” 字里行间透着一股细腻的感悟,不像道士的注解,反倒像某个在生活里摸爬滚打过的人,把日子嚼碎了融进字里。沈言指尖抚过纸面,忽然想起胡八一常说的“刚柔相济”,原来古人早就在纸页上写明白了。 “这补卷……”他刚想开口询问,门外的铜铃又响了,王凯旋咋咋呼呼地冲进来:“沈爷!胡爷在对面画店淘着好东西了,让您过去瞧瞧!”话没说完,他的目光就黏在了沈言手里的书上,“嘿!这蓝布封皮看着就地道,值不少钱?” “谈不上值钱,是前人的念想。”老爷子慢悠悠地说,“看书不是看价,是看能不能对上眼。就像这字,写的人当时心里定是装着事,不然落不了这么实的笔。” 沈言把书放回暗格:“我先记下,等会儿再来细瞧。”他跟着王凯旋往外走,老爷子在身后补了句:“有缘自会再遇,强求不得。” 对面画店里,胡八一正举着一卷画轴和老板讨价还价,画上是幅《溪山行旅图》,笔触苍劲,远山近水都透着股沉静的气。“你看这皴法,像不像沈爷说的‘刚中带柔’?”胡八一见沈言进来,连忙指着画说,“老板说这是仿范宽的,虽不是真迹,但笔墨里的劲儿足,挂在店里正好。” 王凯旋凑过去瞅了瞅:“我瞅着跟咱胡同口那座山没啥两样,就是多了几棵树。”惹得老板哈哈大笑,说他是“真人不露相”。 最终胡八一还是把画买了下来,卷好抱在怀里,像抱着个宝贝。三人往回走时,王凯旋忽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忘了给我那小香炉砍价了!回头得再跑一趟。” “不急。”沈言说,“那老爷子说‘有缘自会再遇’,物件也好,人也好,都是这个理。” 路过煎饼摊,王凯旋又拉着两人停下,这次加了里脊和薄脆。热气腾腾的煎饼拿在手里,沈言忽然想起古籍里那行“何时争,何时默”,咬下一口,葱花的辣、面酱的咸、薄脆的香混在一起,竟和那行字莫名对得上——寻常日子里的滋味,从来都不是单一的,得混着嚼才够味。 回到藏珍阁,胡八一忙着把画挂在墙上,王凯旋蹲在院里摆弄他新买的小香炉,沈言则转身回了古籍店。老爷子见他进来,笑了笑:“我就说有缘。” 沈言把《道德经补卷》取出来,这次看得慢,逐字逐句地品。看到“上善若水”处,注解里写着:“檐下滴水,非为穿石,是为润己。”字迹在这里顿了顿,墨点比别处深些,像是写的人写到这儿停了笔,叹了口气才继续。 “这写的是位姑娘?”沈言轻声问。 老爷子愣了愣,随即点头:“前几年收这书时,道观里的老道说,当年观里住过位女先生,通文墨,善解签,后来嫁了个赶脚的,临走前把这补卷留在了观里。” 沈言心里一动,想起那些批注里的“柴米油盐”——“炊时多添薪,非贪暖,为家人腹”“路遇乞者,分半饼,心自安”,原来所谓的“上善”,从来都藏在烟火里。他把书买下,揣在怀里,像揣着一捧温温的日子。 回到藏珍阁时,胡八一的画已经挂好,王凯旋正往香炉里插线香,烟气袅袅升起,和画里的远山缠在一起。“沈爷,快来瞅瞅,这香燃得直不直?” 沈言走过去,看着香灰簌簌落下,忽然觉得,那些古籍里的道理,就像这香,看着是烟,落下来是灰,可飘过的地方,都留着淡淡的味——那是日子的味,也是道的味。 傍晚时,胡同里飘起饭菜香,王凯旋在厨房炖着肉,胡八一在灯下临摹画上的山,沈言则翻开那本补卷,就着窗外的暮色往下读。读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注解里画了个小小的脚印,旁边写着“一步一踏实,不怕路远”。 他忽然笑了,原来前人早就把日子过成了教科书,字里行间都是手把手的教:怎么吃饭,怎么走路,怎么在刚柔之间找平衡,怎么在寻常里藏着不寻常的道。 夜色渐深,肉香从厨房漫出来,胡八一的笔尖在纸上划过,王凯旋的吆喝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混在一起,沈言合上书,听着这满院的烟火气,觉得心里踏实得很。 明天,或许该去张大爷那儿买两斤新米,据说新米的香,能盖过旧书的味。又或者,陪王凯旋去琉璃厂砍价,看他跟摊主斗智斗勇,也是件乐事。日子嘛,就像这补卷里的字,一笔一划,慢慢写,总会成篇的。 pyright 2026 第368章 道韵长 春分刚过,胡同里的柳树抽出新绿,嫩得能掐出水来。沈言蹲在院角,手里捏着颗刚发芽的种子,小心翼翼地埋进土里。这是王凯旋从老家带来的菜种,说是“咱那儿的黄瓜,结得又大又脆,种出来让你尝尝鲜”。 “沈爷,您这哪是种菜,简直是伺候祖宗呢!”王凯旋端着个搪瓷大碗从屋里出来,碗里是刚熬好的小米粥,冒着热气,“胖爷我奶奶种菜,都是往地里一撒,浇点水就完事,哪像您这么讲究。” 沈言拍了拍手上的土,直起身笑道:“万物有灵,你对它上心,它才肯好好长。就像这道家说的‘天人合一’,不是说要和天地较劲,是要顺着性子来。” 胡八一拿着把剪刀,正在修剪院墙边的月季,闻言接话道:“这话在理。上次我养的那盆兰花,总想着让它多开花,浇了不少肥,结果差点给烧死。后来听花农说,‘三分肥七分饿’,少折腾反而长得好。” “还是八爷懂行!”王凯旋喝了口粥,“说白了就是别瞎操心。等这黄瓜长大了,胖爷我给你们做拍黄瓜,多搁点蒜,保管下饭。” 三人坐在葡萄架下的石桌旁,就着晨光喝粥。小米粥熬得糯糯的,就着王凯旋他妈腌的萝卜干,清清爽爽。沈言看着院角刚埋好种子的土坑,忽然想起那本《道德经补卷》里的话——“道在蝼蚁,道在稊稗”,原来真不是虚言。这颗小小的菜种,埋在土里是“藏”,发了芽是“生”,结了果是“成”,从头到尾,都透着个“顺”字。 上午,沈言去了趟潘家园。最近市面上多了些从南方收来的旧书,据说有不少是明清时期的文人手稿。他没抱太大期望,却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上,翻到了一本《菜根谭》的批注本。 摊主是个庄稼汉打扮的中年人,见沈言对着本旧书出神,挠挠头说:“这书是从一个老秀才家里收的,纸都快烂了,您要是想要,给十块钱就行。” 沈言翻开一看,里面的批注比原文还多,字迹苍劲,带着股烟火气。“心安茅屋稳,性定菜根香”这句旁边,批着“冬日围炉吃白菜,比山珍海味更暖”;“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旁边,画着个小小的灶台,旁边写着“锅开了,哪有空看花”。 他忍不住笑了,这哪是批注,分明是个老秀才把日子过进了书里。付了钱把书揣好,转身时撞见王凯旋,正拎着个鸟笼和人讨价还价,笼里的画眉叫得正欢。 “沈爷!您看我淘着啥了?”王凯旋眼睛一亮,“这鸟叫得比胡同口张大爷那只还好听,才花了五十块!” 沈言凑过去看,画眉羽毛油亮,眼神灵动,确实是只好鸟。“养鸟得有耐心,别总逗它,让它自己清静着。” “放心!”王凯旋拍着胸脯,“胖爷我别的没有,耐心管够!” 两人往回走,路过一家修鞋摊,老鞋匠正戴着老花镜,一针一线地缝着只解放鞋。沈言看着他手上的动作,忽然想起《菜根谭》里的批注——“一针一线,缝的是鞋,也是日子”。他停下脚步,把刚买的《菜根谭》递给老鞋匠:“大爷,您看看这个。” 老鞋匠接过书,翻了两页,指着那句“锅开了,哪有空看花”,咧嘴笑了:“这话说得在理!我老婆子做饭时,锅一冒烟,啥诗啊画的都忘了,眼里就剩那口锅。” 王凯旋在旁边听着,忽然说:“胖爷我算明白了,您说的修道,就是好好过日子呗?” “差不多。”沈言点头,“能把饭做好,把鞋缝好,把鸟养好,就是在修道了。” 回到藏珍阁,胡八一正在裱那幅《溪山行旅图》,见两人回来,笑着说:“刚接到shirley杨的电话,说她下个月回国,想请咱去她家吃饭。” “那得好好准备准备!”王凯旋来了精神,“我去买只烤鸭,再弄点酱肘子,让她尝尝咱四九城的硬菜!” “别净想着肉。”胡八一笑道,“shirley杨喜欢清淡的,不如让沈爷露一手,做个清蒸鱼,再炒几个青菜。” 沈言想起院里刚种下的菜种,笑道:“等她回来,说不定咱自己种的黄瓜就能吃上了,拍一盘,清爽。” 傍晚,夕阳把院子染成金红色。沈言坐在石桌旁,翻开那本《菜根谭》批注本,就着余晖往下读。读到“人生太闲,则别念窃生;太忙,则真性不现”时,外面传来王凯旋的吆喝声:“八爷!快来帮我搭个鸟棚!”紧接着是胡八一的回应:“来了来了,你慢点,别把梯子弄倒了。” 沈言合上书,听着院里的动静,嘴角泛起笑意。这不就是最好的注解吗?不闲不忙,有事做,有人陪,真性自在其间。 他起身走到院角,看那刚埋下种子的土坑。土面上还没什么动静,可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嫩芽钻出来,顶着露珠,迎着阳光,一点点往上长。就像他现在的日子,不用急,不用赶,顺着时序,踩着烟火,慢慢过,自然有滋味。 深夜时分,万籁俱寂,沈言沉浸在梦乡之中。梦中的场景如同一幅宁静而美好的画卷展现在眼前:他独自一人伫立在广袤无垠的菜地上,周围弥漫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和蔬菜特有的芬芳。不远处,王凯旋正忙碌地采摘着鲜嫩欲滴的黄瓜;胡八一则手持水壶,细心地浇灌着每一株幼苗;而 shirley 杨悠然自得地坐在田埂之上,手中捧着一本名为《菜根谭》的书籍,嘴角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专注地阅读着书中充满生活智慧与哲理的批注。微风轻轻拂过,带来阵阵凉意,同时也吹动了叶片,发出清脆悦耳的沙沙声,仿佛有人在轻声呢喃着那句古老的道家名言——道法自然。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的时候,沈言缓缓睁开双眼,从美梦中苏醒过来。此时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晨曦微露。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然后起身走向院子角落处。蹲下身子后,他突然注意到脚下的土地中竟悄然钻出一个小巧玲珑的绿色嫩芽!它宛如一颗晶莹剔透的翡翠宝石,头顶着一层薄薄的露珠,在黎明微弱的光芒映照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看到这一幕,沈言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欣慰的微笑。因为这个小小的绿芽让他深刻领悟到,日子如同那一粒粒看似平凡无奇的种子一般,往往会在人们毫无察觉之际,默默地破土而出、茁壮成长,并绽放出属于它们独特的生机与活力。 pyright 2026 第367章 建木 藏珍阁的晨雾还没散,沈言站在洞天空间的边缘,望着那片熟悉又陌生的天地,眼神里带着几分复杂。 这空间是他早年偶然所得,起初不过丈许见方,只能用来堆放些杂物。后来他将从各地搜罗来的奇珍异宝、灵根仙草一股脑往里塞,尤其是那截从昆仑秘境深处寻来的神木幼苗,更是被他当成了空间的“定海神针”,日日以太阴之力滋养。 谁曾想,这神木竟真长成了传说中的“建木”模样。 此刻的建木,早已不是当初那株弱不禁风的幼苗。它的树干粗壮得需十余人合抱,枝桠向四面八方延展,直抵空间的边界,繁茂的叶片间隐约可见星辰流转,竟真有了“撑天拄地”的气势。最奇的是树顶,那里不知何时裂开了一道缝隙,缝隙中流淌着七彩霞光,隐约能看到对面的景象在飞速变幻——有时是冰封雪覆的荒原,有时是烈焰翻腾的火山,有时又是高楼林立的都市。 “这就是……天门?”沈言伸出手,指尖刚触碰到霞光,一股磅礴的空间之力便涌了过来,带着他的神识穿透了层层壁垒,看到了无数光怪陆离的世界。 古籍里说,建木是沟通天地人神的桥梁,看来并非虚言。这所谓的“天门”,竟是一处天然的空间传送门,能通往典籍中记载的“各界”。 他感受了一下能量消耗,眉头微挑。开启一次天门,竟要抽走他近三成的太阴之力,确实不算少。但对如今的他而言,这点消耗还承受得起。 “待够了啊……”沈言望着洞天外那片熟悉的四九城天空,轻轻叹了口气。 这些年的日子确实安稳,喝茶、看书、陪胡八一和王凯旋插科打诨,活得像个寻常的胡同老头。可骨子里那点对未知的好奇,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尤其是读了那么多道家典籍,见了那么多关于“仙界”“异界”的记载,要说心里没点向往,那是假的。 更何况,他能活多久连自己都不知道,总困在一个世界里,未免太无趣了些。 “走了。”沈言最后看了一眼藏珍阁的方向,那里有胡八一刚挂上去的《溪山行旅图》,有王凯旋新买的鸟笼,还有院角那株刚发芽的黄瓜。他笑了笑,转身踏入了天门。 霞光瞬间将他吞没,空间的挤压感传来,像是被塞进了一个狭窄的管道,周围的景象飞速倒退,耳边是呼啸的风声。不知过了多久,脚下忽然一轻,他已站在了一片坚实的土地上。 “这是……”沈言环顾四周,愣住了。 没有想象中的仙山琼阁,也没有蛮荒异兽,眼前是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巨大的电子屏幕上播放着广告,行人穿着时髦的衣服,手里捧着手机低头刷着什么。 空气中弥漫着汽车尾气和奶茶的甜香,耳边是鸣笛声、音乐声和人们的交谈声。 “搞什么?”沈言摸了摸下巴,“传送到另一个现代世界了?” 他走到路边,装作等人的样子,竖起耳朵听着旁边两个年轻人的对话。 “哎,你看雄兵连的最新预告了吗?据说超神学院又要招生了!” “看了看了,葛小伦那家伙又变强了,不过我还是觉得蔷薇更帅……” “切,比起这些,我更关心阿狸今天晚上的直播,听说她要跳新舞呢!” “超神学院?雄兵连?阿狸?”沈言眼神一动,心里大概有了数。 他没少在现代世界的网络上闲逛,对这些名字并不陌生——这是一个名为“超神宇宙”的世界,一个有着天使、恶魔、超级战士,即将爆发星际战争的地球。 抬头望去,天空湛蓝,和平得不像话。但沈言的双瞳微微一缩,能清晰地看到大气层外,一道若隐若现的黑色裂隙正在缓缓扩张,裂隙边缘流淌着不祥的能量,像一朵即将绽放的黑色菊花。 “冥河星系的先锋部队快要到了啊……”沈言低声自语。超神大战的序幕,马上就要拉开了。 换作别人,或许会立刻去找葛小伦、刘闯这些未来的雄兵连主力,或是去接触天使、恶魔,抢占先机。但沈言想了想,却转身走向了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 他记得,这个世界的阿狸,现在还不是雄兵连的战士,只是个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女主播,就在这栋写字楼里租了间工作室。 “找那些臭小子有什么意思?”沈言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好不容易来个新世界,当然是先找美女聊聊。” 阿狸的工作室在十五楼,门口挂着“九尾狐文化传媒”的牌子,听起来像模像样。沈言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轻快的音乐,伴随着一个娇媚的声音:“谢谢哥哥的火箭!么么哒~ 等会儿就给大家跳新学的舞哦~” 他敲了敲门,里面的音乐停了,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留着及腰长发的女孩探出头来,正是阿狸。她的眼睛很大,带着点狐狸特有的魅惑,看到沈言时愣了一下:“请问您是?” “找你谈笔生意。”沈言笑得温和,“我想包下你未来一个月的所有直播时间,不限制内容,多少钱都行。” 阿狸眨了眨眼,显然没反应过来。她做主播也有段时间了,见过豪气的粉丝,但直接上门说要包下她所有直播时间的,还是头一个。而且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明明穿着普通的休闲装,却让人觉得他像个藏在市井里的贵公子。 “您……您是认真的吗?”阿狸试探着问,“我的直播合同挺复杂的,而且……” “钱不是问题。”沈言打断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黑卡,这是他用空间里的黄金随便找家银行兑换的,“你开个价,或者直接说需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 阿狸看着那张黑卡,又看了看沈言坦然的眼神,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这人好像不是在开玩笑。她咬了咬嘴唇,心里的好奇压过了警惕:“您……您为什么要包我的直播啊?是想让我做什么宣传吗?” “不做宣传。”沈言走进工作室,环顾了一下四周。房间不大,布置得很温馨,墙上挂着阿狸的海报,电脑屏幕上还停留在直播界面,弹幕里一片“主播刚才跟谁说话呢”“是不是有帅哥”的猜测。 他走到沙发上坐下,看着阿狸:“就是觉得你挺有意思的,想请你陪我聊聊天,顺便看看这个世界。当然,直播可以继续,就当我是你的专属观众了。” 阿狸彻底懵了。见过追星的,没见过这么追星的。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坐到了沈言对面,小心翼翼地问:“那……您想聊什么?” “聊聊这个世界。”沈言笑着说,“比如,你知道天上那朵‘黑菊花’,是什么东西吗?” 阿狸愣了一下,随即摇摇头:“天上?没有黑菊花啊……您是不是看错了?”她每天都对着窗户直播,从没见过什么黑色的菊花。 沈言也不解释,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先继续直播,别让你的粉丝等急了。钱我先打一百万,不够再跟我说。” 他说着,拿起阿狸的手机,熟练地操作了几下,一百万就到账了。阿狸看着手机上的到账提示,眼睛都直了。 “那个……我能问问您的名字吗?”阿狸咽了口唾沫,觉得今天遇到的事,比她过去一年遇到的都离奇。 “沈言。”他靠在沙发上,笑容淡然,“你继续,我看着就行。” 阿狸深吸一口气,重新坐回电脑前,打开麦克风,努力挤出笑容:“不好意思啦各位,刚才是一位……嗯,一位新朋友来了。我们现在继续哦~” 弹幕瞬间炸开了锅。 “新朋友?男的女的?” “听声音是个美女啊!” “刚才那一百万是这位新朋友刷的?也太豪了!” 阿狸红着脸解释了几句,开始播放音乐,准备跳舞。她的舞姿很优美,带着种天然的魅惑,长发随着动作飞扬,像一只真正的九尾狐在林间嬉戏。 沈言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他能感觉到,阿狸体内潜藏着一股微弱的能量,那是属于她九尾狐血脉的力量,只是现在还没觉醒。 “超神宇宙啊……”沈言端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眼神里闪过一丝期待。 葛小伦、蔷薇、彦、凉冰……那些只在网络上看到过的名字,很快就要一个个出现在眼前了。还有那场席卷整个宇宙的大战,不知道亲自参与进去,会是什么滋味。 至于现在? 沈言看着屏幕里翩翩起舞的阿狸,又看了看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空,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先好好当个“专属观众”,也不错。 pyright 2026 第368章 双修助道 沈言在阿狸工作室待了没几天,整栋写字楼都知道,来了个出手阔绰的“神秘老板”,把那位人气女主播给“包”了。每天不是送来限量版的化妆品,就是让人扛来一箱子一箱子的珍稀食材,甚至连工作室的地毯都换成了手工编织的羊绒毯,看得周围的主播们眼热不已。 阿狸起初还有些拘谨,总觉得沈言像个不真实的梦。可日子一长,她就发现这人虽然花钱大手大脚,却没什么过分的要求,大多数时候就是坐在沙发上看书,偶尔抬头看看她直播,或者听她絮絮叨叨地说些生活琐事。他身上那股淡然温润的气质,像春日里的阳光,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这天晚上,沈言带来一瓶包装古朴的酒,说是从“老家”带来的佳酿。阿狸好奇地倒了两杯,酒液入喉,带着股清甜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 “这是什么酒?真好喝。”阿狸脸颊微红,眼神比平时更水润了些。 “谈不上好酒,是用几种灵草泡的,能安神。”沈言看着她,忽然开口,“你有没有觉得,最近身体有点不一样?” 阿狸愣了一下,仔细想了想:“好像……是有点。以前直播久了总觉得累,现在播一整天都不觉得乏,而且皮肤好像也变好了点。”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光滑细腻,确实比以前好了太多。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这些天没少用太阴之力帮她梳理身体。阿狸体内的九尾狐血脉虽然还没觉醒,但底子极好,就像一块蒙尘的玉,只需稍加打磨,就能绽放光华。而那瓶灵酒,更是用洞天空间里的月精草、凝露花泡的,最能滋养神魂,催化血脉。 夜深了,阿狸送走最后一波粉丝,关了直播,转身就看到沈言站在窗边,望着外面的夜空。城市的灯光璀璨,却照不亮他眼底的深邃。 “在看什么?”阿狸走过去,轻声问。 “在看星星。”沈言指着天边一颗格外明亮的星,“那颗星叫‘天使星云’,住着一群很厉害的女战士。”他又指向另一处暗弱的光晕,“那里是‘恶魔星云’,和天使是死对头。” 阿狸听得目瞪口呆:“您……您怎么知道这些?”这些都是超神学院的机密,普通人根本不可能了解。 沈言转过头,目光落在她脸上,认真地说:“因为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且,我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女孩,你是九尾天狐的后裔,你的血脉里,藏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阿狸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后退了一步,眼神里充满了警惕和恐惧:“你……你到底是谁?”她一直努力隐藏自己的身份,害怕被当成怪物,没想到沈言竟然知道。 “我叫沈言,是个修道者。”沈言没有逼近,只是温和地说,“我不会伤害你,相反,我能帮你觉醒血脉,让你掌控自己的力量。” 他伸出手,掌心泛起淡淡的银辉,一股柔和的能量笼罩住阿狸。她只觉得浑身一暖,那些潜藏在血脉深处的躁动忽然变得温顺起来,脑海里甚至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一片古老的森林,一只九尾狐狸仰天长啸,星辰为之变色。 “这……这是……”阿狸瞪大了眼睛,身体不由自主地靠近沈言,那股温暖的能量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这是你的本源。”沈言收回手,“九尾天狐的血脉,本该纵横宇宙,不该困在这小小的直播间里。” 那一晚,阿狸问了沈言很多问题,关于血脉,关于宇宙,关于即将到来的战争。沈言没有隐瞒,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了她。当听到地球即将面临外星入侵时,阿狸吓得脸色发白,却还是咬着牙说:“我不想当怪物,也不想看着大家被欺负……我想变强。” 沈言看着她眼里的坚定,笑了:“想变强,我可以教你。” 从那天起,阿狸就停了直播,专心跟着沈言学习。沈言没有教她复杂的招式,只是让她感受体内的能量,教她吐纳之法。而他自己,则在研究阿狸的基因序列。 超神宇宙的生命形态果然奇特,基因里不仅蕴含着生命信息,还藏着宇宙法则的片段。阿狸的九尾狐基因序列,就像一条缠绕的星河,充满了生命能量和空间法则的气息,与他的太阴传承有着奇妙的共鸣。 “原来如此……”沈言看着识海里浮现的基因图谱,若有所思,“太阴属水,主滋养;九尾属火,主爆发。水火既济,正好互补。” 他忽然想起太阴传承里的一卷古籍,里面记载着一种名为“太阴合狐诀”的双修功法,当初只当是寻常心法,没太在意,现在看来,简直是为他和阿狸量身定做的。 “阿狸,我这里有套功法,或许能让你快速觉醒血脉。”沈言找到阿狸时,她正在阳台上练习吐纳,月光洒在她身上,勾勒出优美的轮廓,身后隐约有狐尾的虚影在晃动。 “什么功法?”阿狸眼睛一亮,这段时间的修炼让她尝到了甜头,已经能勉强凝聚出一条狐尾了。 沈言把功法的要点告诉她,阿狸听完,脸颊瞬间红透,低着头小声说:“这……这会不会不太好?”功法里的吐纳节奏、能量交融方式,都透着股亲昵的意味。 “此乃大道之法,无关俗礼。”沈言神色坦然,“你我能量互补,此法能让你我修为一日千里,更能助你尽快觉醒九尾血脉,应对日后的危机。” 阿狸犹豫了一下,抬头看向沈言。他的眼神清澈,没有丝毫杂念,只有真诚。她咬了咬嘴唇,轻轻点了点头:“我听你的。” 当晚,两人在工作室的静室里盘膝相对。沈言运转太阴心法,银辉从他体内溢出,缓缓流向阿狸;阿狸按照功法指引,体内的狐火能量被引动,化作淡淡的红光,缠绕上银辉。 两种能量在两人之间交织、碰撞、融合,像一黑一白两条游龙,盘旋起舞。阿狸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体内的血脉仿佛被唤醒了,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身后的狐尾虚影越来越清晰,从一条变成了两条、三条…… 沈言也在感受着奇妙的变化。阿狸的狐火能量炽热而霸道,正好弥补了太阴之力过于阴柔的缺陷,让他的神识运转得更加顺畅,识海里的月盘旋转速度加快,散发出的光芒也更加璀璨。 他终于明白,为何古籍上说“双修找对人,一日千里”。这并非简单的能量叠加,而是两种不同属性的道,在交融中彼此成就,共同升华。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同时收功。阿狸惊喜地发现,自己身后已经凝聚出三条实体化的狐尾,毛茸茸的,带着淡淡的粉色光泽。而沈言则感觉到,自己的太阴之力变得更加凝练,神识覆盖范围又扩大了不少,连带着对空间法则的理解都加深了几分。 “真的……变强了!”阿狸激动地晃了晃狐尾,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沈言看着她开心的样子,嘴角也露出了笑意。他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因为阿狸的存在,变得更加紧密了。 “这只是开始。”沈言说,“等你九尾完全觉醒,就能真正掌控自己的力量,到时候,就算是天使恶魔,也未必是你的对手。” 阿狸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沈言:“谢谢你,沈言。” “不用谢。”沈言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狐尾,触感柔软温暖,“我们现在,是道侣了。” 阿狸的脸又红了,却没有躲开,只是低下头,嘴角带着甜甜的笑意。 窗外,夜色正浓,天空中的黑色裂隙又扩大了几分,战争的阴云越来越近。但静室里的两人,却感受着体内奔腾的能量,心中充满了平静和期待。 沈言知道,超神大战的序幕即将拉开,但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有阿狸在身边,有太阴传承和双修功法相助,他有信心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宇宙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 至于未来会遇到天使还是恶魔,会和葛小伦他们并肩作战,还是另有奇遇? 沈言笑了笑,握住了阿狸的手。 不管是什么,有身边的人陪着,有不断变强的力量,这趟超神宇宙的旅程,一定会很有趣。 现在,先让阿狸的九尾,快点长出来。 pyright 2026 第369章 九尾 晨露未曦时,沈言已陪着阿狸在天台吐纳。朝阳刚跃出地平线,金辉洒在阿狸身后三条蓬松的狐尾上,绒毛泛着淡淡的粉光,像缀了层碎金。她的气息比昨日更绵长,吐纳间,能看到细微的能量光点顺着呼吸钻进体内,那是超神宇宙特有的暗能量,在太阴之力的引导下,正被她的九尾狐基因缓慢吸收。 “感觉怎么样?”沈言递过一杯温好的灵草茶,茶汤里飘着两片月精草的叶子,是他特意从洞天空间取来的。 阿狸接过茶杯,指尖还带着运转功法后的微烫:“体内像揣了团暖烘烘的火,以前总觉得空荡荡的地方,现在被填得满满的。”她晃了晃身后的狐尾,第三条尾巴已经凝实了不少,尖端的毛色略深,带着点妖异的红,“就是这尾巴……总忍不住想摇,有点不好意思。” 沈言被她窘迫的样子逗笑:“这是血脉的自然反应,没什么好害羞的。九尾天狐的尾巴,本就是力量的象征,就像雄鹰的翅膀,猛虎的利爪,藏着才是可惜。” 他说着,指尖轻弹,一缕太阴之力化作银线,缠绕上阿狸的狐尾。阿狸只觉尾巴上传来一阵酥麻,随即一股清凉顺着脊椎蔓延开,那些躁动的能量瞬间安稳下来,连带着尾巴也乖乖垂在身后,不再乱晃。 “好神奇!”阿狸眼睛瞪得溜圆,伸手想去抓那缕银线,却抓了个空。 “这是太阴之力的安抚术。”沈言解释道,“你的血脉刚觉醒,能量还不稳定,用太阴之力中和一下,能让你更好地掌控。等你九尾齐出,就能收发自如了。” 阿狸似懂非懂地点头,捧着灵草茶小口喝着。茶水下肚,一股清甜顺着喉咙滑入丹田,与体内的狐火能量交融,竟生出一种奇妙的平衡感,比单纯运转功法更舒服。 “对了,”阿狸忽然想起什么,“昨天我看新闻,说北之星上空出现了不明飞行物,好多人说是外星人来了。” 沈言抬头望向北方,神识穿透云层,隐约能“看”到几艘造型奇特的飞船悬在大气层边缘,船身散发着阴冷的能量,正是冥河文明的先遣侦察舰。 “不是外星人,是侵略者。”沈言语气平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起进攻。” 阿狸手里的茶杯晃了一下,茶水溅出几滴:“那……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跑?”她虽然觉醒了血脉,可在星际战争面前,还是觉得自己像只蝼蚁。 “不用跑。”沈言看着她,眼神沉稳,“有我在,还有你体内的力量,足够应付。”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这个世界有很多和你一样的超级战士,他们会站出来保护地球。” “就像超神学院里的那些人?”阿狸想起沈言之前说的葛小伦、蔷薇。 “对。”沈言点头,“不过现在,我们先顾好自己。等你觉醒第四条尾巴,我带你去见见他们。”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几乎形影不离。沈言一边帮阿狸打磨血脉,一边研究超神宇宙的基因技术。他发现这里的“基因”和他认知中的“血脉”本质相通,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前者更偏向科技改造,后者更依赖自然演化。而太阴传承里的古籍,竟藏着不少能与基因技术互补的法门。 比如他找到一卷《化形真解》,里面记载的“敛息术”能让阿狸在不战斗时收起狐尾,看起来和普通女孩无异;另一篇《灵狐摄魂诀》,则能通过眼神和气息影响对手的精神,正好契合九尾狐擅长魅惑的天赋。 “你试试这个。”沈言指着《灵狐摄魂诀》的图谱,“集中精神,盯着那盆花看。” 阿狸依言照做,双眼微微眯起,瞳孔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红光。片刻后,原本蔫头耷脑的绿萝竟缓缓舒展叶片,连颜色都鲜亮了几分。 “这……这是让花活过来了?”阿狸惊讶地捂住嘴。 “不是活过来,是影响了它的生命频率。”沈言解释道,“植物尚且如此,若是对着敌人用,能让他们精神恍惚,失去战斗力。” 阿狸看着自己的双手,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能变得很厉害。 这天下午,两人正在工作室整理从沈言洞天空间里取来的古籍,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骚动。沈言神识一扫,眉头微挑:“有意思,有人找上门来了。” “谁啊?”阿狸紧张地站起身,身后的狐尾下意识地绷紧。 “超神学院的人。”沈言笑了笑,“看来他们注意到你了。” 没过多久,敲门声响起,门外站着一男一女。男的穿着黑色风衣,面容冷峻,眼神锐利如刀;女的一身军装,英姿飒爽,肩上扛着少校军衔。正是超神学院的教官,程耀文和蔷薇。 “我们是超神学院的。”蔷薇亮出证件,目光在沈言和阿狸身上扫过,最后停留在阿狸身后若隐若现的狐尾虚影上,“我们检测到这里有异常能量波动,怀疑是外星文明的先遣者,希望能配合调查。” 程耀文没说话,只是手按在腰间的武器上,警惕地盯着沈言。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看似普通的男人身上,藏着一股深不可测的力量,比他见过的任何超级战士都要强大。 “调查就不必了。”沈言靠在沙发上,语气淡然,“我们不是外星人,只是恰好觉醒了一些特殊能力。” “特殊能力?”蔷薇皱眉,“你知道现在的局势有多严峻,任何异常都可能威胁到地球安全。我希望你们能跟我们回超神学院做个登记,这是为了大家好。” “如果我们不去呢?”沈言看着她,眼神平静无波。 蔷薇的手也按在了枪套上,气氛瞬间变得紧张。阿狸下意识地躲到沈言身后,三条狐尾完全展开,警惕地对着程耀文和蔷薇。 “看来你们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程耀文上前一步,身上开始浮现暗合金装甲的虚影,“别怪我们不客气。” “试试?”沈言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指尖微动,一缕太阴之力悄无声息地扩散开来。 程耀文刚想动手,忽然觉得浑身一僵,体内的基因引擎像是被冻住了一样,完全无法运转。蔷薇也发现不对,刚想召唤武器,却发现通讯器里一片杂音,连调动暗能量都变得滞涩无比。 “你对我们做了什么?”蔷薇脸色一变,她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对方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让她失去了战斗力。 “没什么。”沈言收回手,“只是让你们冷静一下。”他看着两人,“超神学院的初衷是保护地球,这点我认同。但用威胁的方式对待自己人,不太合适?” 程耀文和蔷薇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他们能感觉到,刚才那一瞬间,仿佛有一座冰山压在心头,只要对方愿意,随时能捏碎他们的基因核心。 “抱歉,是我们失礼了。”蔷薇深吸一口气,收起了敌意,“我们只是担心……” “我知道。”沈言打断她,“外星人快打过来了,你们压力很大。但阿狸是地球人,她的力量,只会用来保护地球。” 他顿了顿,继续道:“等她再稳定些,我们会主动去超神学院。到时候,或许能帮你们做点什么。” 程耀文和蔷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沈言。刚才那股力量太过恐怖,真要动手,他们没有任何胜算。 “我们等着。”蔷薇留下这句话,和程耀文一起离开了。 两人走后,阿狸才松了口气,狐尾也垂了下来:“他们好凶啊……” “只是职责所在。”沈言揉了揉她的头发,“以后你会遇到更多这样的人,有他们在,地球才撑到现在。” 他走到窗边,看着程耀文和蔷薇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眼神渐渐深邃。超神学院的人来了,意味着战争越来越近。冥河星系的饕餮,天使星云的护卫,恶魔军团的凉冰……那些只在记载中出现的存在,很快就要一一登场。 “沈言,”阿狸走到他身边,轻轻握住他的手,“不管遇到什么,我都会陪着你。” 沈言转头看向她,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两人身上,阿狸身后的三条狐尾在光影中轻轻晃动,带着温暖的气息。 “好。”他笑了笑,握紧了她的手,“我们一起。” 夜幕降临时,沈言再次运转“太阴合狐诀”,与阿狸一同修炼。这一次,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阿狸体内的基因序列在快速进化,第四条狐尾的虚影已经浮现,隐隐有凝实的迹象。而他自己,对空间法则的理解又深了一层,甚至能在指尖凝聚出微小的空间裂隙。 “快了……”沈言感受着体内奔腾的能量,看向窗外漆黑的夜空,“等你九尾齐出,我们就去会会这个宇宙的‘神’。” 夜风中,仿佛传来了遥远星系的战鼓声,一场席卷诸天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而沈言和阿狸,这对来自不同世界的道侣,已做好了准备,即将踏入这场波澜壮阔的超神之战。 pyright 2026 第370章 迁宅 北之星的夜晚越来越不平静了。新闻里开始隐晦地报道“异常天象”,网络上关于“外星人”的讨论愈演愈烈,连空气中都仿佛弥漫着一丝紧绷的气息。沈言站在工作室的落地窗前,望着远处摩天大楼顶端闪烁的警示灯,眼神沉静。 “这里很快就会变成战场。”他轻声说道,语气里听不出太多情绪,却让旁边正对着镜子练习收放狐尾的阿狸动作一顿。 “战场?”阿狸转过身,第四条尾巴已经能勉强凝实,粉色的绒毛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他们真的会打过来吗?” “用不了多久。”沈言点头,神识早已穿透云层,清晰地“看”到了那些潜藏在小行星带的饕餮舰队,像一群等待狩猎的饿狼,“饕餮的先锋部队已经就位,超神学院的战士们也在集结,这里迟早会成为主战场。” 阿狸咬了咬嘴唇,尾巴不安地晃了晃:“那我们……真的要留在这儿吗?”不是害怕,只是觉得没必要把刚安稳下来的日子,扔进战火里。 “当然不。”沈言笑了笑,走到她身边,指尖轻轻拂过她的第四条尾巴,感受着里面涌动的能量,“我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你的血脉觉醒需要安稳的环境,总被炮火打扰可不行。” 他早就打算好了,要找个远离主战场的地方,让阿狸安心完成九尾觉醒。至于北之星的战事,有葛小伦、刘闯他们顶着,暂时还轮不到他出手。 “那我们去哪?”阿狸眼睛一亮,显然对“搬家”这件事很期待。 “去南方,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沈言说道,“我已经让人在苏杭一带找别墅了,要带院子的,方便你修炼,也能种种菜,就像在四九城时那样。” 提到四九城的小院,阿狸嘴角弯了弯。虽然没亲身经历过,但沈言偶尔会给她讲起和胡八一、王凯旋在胡同里的日子,葡萄架下的茶,院角的黄瓜苗,听起来温暖又安稳。 “好啊。”她用力点头,“我想看看南方的水,听说比北之星的湖漂亮多了。” 说走就走。沈言做事向来不拖沓,第二天就联系了中介,定下了一栋位于太湖边的独栋别墅。别墅带一个巨大的院子,里面种着桂花树和玉兰,后院还有一片竹林,推门就能看到烟波浩渺的湖面,环境清幽,确实是修炼的好地方。 “这地方真不错!”阿狸站在院子里,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带着水汽和花香,让人心旷神怡,“比工作室舒服多了!” 沈言看着她兴奋地跑来跑去,尾巴在身后欢快地摇摆,笑着摇了摇头。他挥手放出几道太阴之力,在别墅周围布下了一层隐匿阵法——既能隔绝外界探查,又能汇聚天地间的灵气,让这里的修炼环境更上一层楼。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沈言说道,“安心修炼,争取早日觉醒第五条尾巴。”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彻底过上了“隐居”生活。沈言每天研究超神宇宙的基因资料,偶尔指点阿狸修炼;阿狸则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了从洞天空间带来的蔬菜种子,闲暇时就坐在湖边吐纳,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 这天,沈言要去附近的城市采购些生活用品,阿狸想跟着一起去,却被他按住了。 “你刚觉醒第四条尾巴,能量还不稳定,容易引起注意。”沈言叮嘱道,“乖乖在家待着,我很快回来。” 阿狸虽然有点失落,但还是听话地点点头:“那你早点回来,我给你做你说的那种炸酱面。” 沈言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转身离开了别墅。 他没有用瞬移,而是开了辆刚买的越野车,慢悠悠地行驶在乡间小路上。南方的风景确实和北方不同,路两旁是绿油油的稻田,偶尔能看到白墙黑瓦的村落,炊烟袅袅,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让人很难想象,这样的平静即将被战火打破。 车子驶入市区,刚停在一家大型超市门口,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阵争执声。 “我真的能行!你就让我试试!”一个清脆的女声带着点倔强。 “小姑娘,不是我说你,这跆拳道馆不是随便进的,你这小身板,怕是连基础动作都学不会。”一个穿着道服的中年男人不耐烦地说道。 沈言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正站在跆拳道馆门口,和馆主争执。女孩看起来十六七岁,梳着马尾辫,眼睛很大,透着股不服输的劲儿,虽然身材娇小,但站姿笔直,像一棵倔强的小草。 “我能学会!我不怕吃苦!”女孩攥着拳头,脸颊涨得通红,“我爸妈不在了,我想变强,想保护自己……” 后面的话声音越来越小,却让沈言眼神微动。他认出了这个女孩——芮萌萌,未来雄兵连的成员,拥有出色的格斗天赋,只是现在还没被超神学院发掘,正处于人生的低谷。 馆主显然没耐心了,挥挥手:“行了行了,别在这儿捣乱,赶紧走!” 芮萌萌眼圈红了,却倔强地没让眼泪掉下来,转身就要走,却不小心撞到了刚走过来的沈言身上。 “对不起!”她连忙道歉,抬头看到沈言时,愣了一下。眼前这个男人穿着普通的休闲装,却有种说不出的气质,眼神温和,让人莫名地感到安心。 “没事。”沈言笑了笑,看向旁边的跆拳道馆,“想学格斗?” 芮萌萌点点头,又摇摇头,低下头小声说:“我想变强,可是……” “跆拳道馆教不了你真正的‘强’。”沈言说道,“他们教的是技巧,不是力量。” “你什么意思?”芮萌萌抬起头,眼里带着点警惕,又有点好奇。 沈言没直接回答,只是伸出手,对着旁边一棵手腕粗的小树轻轻一按。芮萌萌只觉得眼前一花,再看时,那棵树竟从中间齐齐折断,断口光滑平整,仿佛被利刃切开一般。 她惊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刚才那一下看起来轻描淡写,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芮萌萌结结巴巴地问道。 “不是力气,是‘气’。”沈言收回手,“一种存在于万物之间的能量,学会运用它,才能真正变强,比任何格斗技巧都管用。” 芮萌萌虽然听不懂“气”是什么,但她能感觉到,眼前这个男人说的是真的。刚才那一手,已经超出了她对“强”的认知。 “你……你能教我吗?”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问道,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沈言看着她,这女孩的眼神干净而坚定,和阿狸刚决定修炼时很像。他想了想,超神学院的那套基因改造,未必适合所有人,或许太阴传承的修炼法门,更能让她发挥潜力。 “可以。”沈言点头,“但我教的东西,比跆拳道难十倍,苦百倍,你能坚持吗?” “能!”芮萌萌想都没想就点头,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再苦我也能坚持!” “好。”沈言笑了笑,“跟我走。” “去哪?”芮萌萌愣了一下。 “去一个能让你变强的地方。”沈言打开越野车的车门,“放心,不是坏人。” 芮萌萌看着沈言温和的眼神,又想起刚才那断成两截的小树,心里虽然还有点忐忑,却鬼使神差地坐进了车里。她不知道,自己这一上车,就彻底改变了原本的人生轨迹,没有进入超神学院,而是踏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修道之路。 车子驶离市区,重新回到乡间小路。芮萌萌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小声问道:“先生,您叫什么名字?我们要去的地方,很远吗?” “沈言。”沈言一边开车,一边说道,“不远,在太湖边,那里很安静,适合修炼。对了,你可以叫我沈先生,或者直接叫名字。” “沈先生。”芮萌萌乖乖地叫道,心里充满了期待和一丝不安。她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但一想到能变强,能保护自己,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气。 车子驶入太湖边的别墅区,在那栋带院子的别墅前停下。沈言刚打开车门,就看到阿狸从院子里跑了出来,身后四条粉色的狐尾欢快地摇摆着。 “你回来啦!”阿狸跑到沈言身边,看到车里的芮萌萌时,愣了一下,“这位是……” “她叫芮萌萌,以后跟我们一起住,我教她修炼。”沈言介绍道,又对芮萌萌说,“这是阿狸,你叫她阿狸姐就行。” 芮萌萌刚下车,就被阿狸身后的狐尾惊得说不出话来,眼睛瞪得溜圆,手指着狐尾,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别怕,我不是怪物。”阿狸看出了她的紧张,笑着收起了尾巴,“我只是……觉醒了一些特殊能力,就像沈先生说的那样。” 芮萌萌这才缓过神来,看看阿狸,又看看沈言,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闯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超出了她的认知,却让她感到莫名的兴奋。 “阿……阿狸姐好。”她结结巴巴地打招呼。 “欢迎你呀,萌萌。”阿狸笑着拉住她的手,“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就在我隔壁,采光可好了!” 看着两个女孩走进别墅的背影,沈言笑了笑。原本只有他和阿狸的“隐居”生活,忽然多了个小家伙,似乎会更热闹些。 他抬头望向天空,太湖的天空比北之星清澈许多,能看到淡淡的云层在流动。但沈言知道,这份宁静只是暂时的。饕餮的舰队还在逼近,超神学院的战士们正在集结,天使和恶魔也即将降临。 但他并不着急。阿狸的九尾觉醒需要时间,芮萌萌的修炼也得循序渐进。他有的是耐心,在这片宁静的土地上,培养出足以撼动超神宇宙格局的力量。 至于那些即将到来的风暴? 沈言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等他们准备好了,自会回去看看。 现在,先让院子里的桂花树,再香一点。 pyright 2026 第371章 银河狙 沈言正教芮萌萌吐纳时,院子里的梧桐叶忽然簌簌作响。阿狸抱着刚摘的橘子从屋里出来,耳尖动了动:“是飞行器的声音。” 沈言抬头,果然见一架银灰色飞行器正低空掠过湖面,舱门敞开着,露出里面穿黑色作战服的身影——肩章上的狙击枪徽章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是超神学院的人。”沈言指尖凝起一缕太阴之力,将芮萌萌护在身后,“看徽章,是银河狙击小队的。” 飞行器在院子上空盘旋两周,缓缓降落在草坪上。舱门放下,一个短发女生跳了下来,作战靴踩在草地上陷出浅坑。她穿着紧身作战服,腰间别着两把改装狙击枪,脸上沾着未干的泥点,左眼眉骨贴着创可贴,眼神却亮得像淬了火。 “沈先生?”女生声音带着点沙哑,敬了个不太标准的礼,“我是银河狙击小队的琪琳,奉命来……” “找我?”沈言打断她,目光落在她渗血的袖口,“先处理伤口。” 琪琳愣了愣,低头才发现作战服被划开道口子,血正顺着手指往下滴。她咧嘴笑了笑,从战术包里扯出止血带随便缠了两圈:“小伤,不碍事。上面说您这里有能快速恢复的药,我队里三个兄弟还等着救命呢。” 阿狸已经端着医药箱过来,不由分说按住她的胳膊:“什么叫不碍事?这伤口都见骨了。”棉签蘸着碘伏擦过伤口时,琪琳疼得龇牙咧嘴,却硬是没哼一声,只是盯着沈言:“他们说您不是普通人,能治基因锁反噬的伤,对吗?” 沈言没直接回答,只是从洞天里取出一小瓶灵液:“抹在伤口上,五分钟就能结痂。至于你说的‘基因锁反噬’……银河狙击的神基因,一代传一代,到你们这代只剩个空壳子了,对?” 琪琳的动作猛地顿住。 这是超神学院的机密——银河狙击的神基因早在第三次星际战争时就出现了断层。初代狙击手靠这基因能硬抗恒星爆炸的冲击波,到她这代,别说抗冲击,连续开三枪就得躺三天,基因链像生锈的铁链,一动就咔咔响。 “您怎么知道?”琪琳的声音低了下去,刚才的锐气散了大半,“他们都说……说我们是废物,占着神基因的名头,连饕餮的先遣兵都打不过。” 芮萌萌端来杯温水,小声说:“姐姐,先喝点水。” 琪琳接过水杯,指尖抖得厉害。沈言看得分明,她作战靴的鞋跟都磨平了,战术裤膝盖处打着补丁,狙击枪的瞄准镜上还贴着块胶布——这哪是神基因战士的装备,倒像从战场上捡来的破烂。 “基因是死的,人是活的。”沈言拿过她的狙击枪,掂量了掂,“这枪射程两公里,打穿不了饕餮的能量盾,对?” 琪琳苦笑:“何止穿不了,子弹刚靠近就被弹飞。上次伏击饕餮小队,我三枪都打在同一个位置,愣是没破防,还被他们的粒子炮扫中了胳膊……”她指的是另一条胳膊上的疤痕,像条扭曲的蚯蚓。 阿狸正给她涂灵液的手顿了顿:“那你们还去?明知道打不过。” “不去怎么办?”琪琳忽然提高声音,作战服下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北之星外围的平民还没撤完,我们不拦着,难道让饕餮直接冲进居民区?上次在三号防线,我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姑娘……”她喉结滚了滚,没再说下去,只是狠狠抹了把脸,“反正我们银河狙的人,从来没有后退的规矩。” 沈言看着她眉骨的创可贴——上面印着卡通图案,和她一身硬朗的作战服格格不入。他忽然想起资料里的记录:银河狙击小队现存七人,全是女生,平均年龄不到二十五岁,每次出任务的存活率不足三成。 “这枪我帮你改改。”沈言指尖泛起银辉,狙击枪在他掌心悬浮起来,零件自动拆解重组,枪管拉长三寸,枪口凝聚出螺旋状的能量纹路,“加上太阴之力的穿透属性,破饕餮的能量盾应该够了。”他又取出三枚子弹,指尖划过弹身,留下淡淡的霜花印记,“这三枚能穿透能量场,记得打在饕餮的关节处,那里是能量循环的薄弱点。” 琪琳接住重组后的狙击枪,枪身泛着冷冽的光,比之前沉了些,却握着格外稳。她试着瞄准湖面的浮标,准星里的刻度自动校准,连风的阻力都显示在侧面的光屏上。 “这……”她猛地抬头,眼里闪着不敢信的光。 “不是基因没用,是你们用错了法子。”沈言说道,“一代神基因注重‘守’,你们偏要学二代神基因的‘攻’,自然处处碰壁。明天带你的人来,我教你们引动基因里的太阴气,至少能让能量盾的防御提升三倍。” 琪琳愣住了,眼眶忽然红了。她当狙击手五年,听过太多“你们不行”“换个队”,还是头一次有人说“我教你们”。她想说谢谢,却只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转身就要走:“我得赶紧回去,今晚轮到我守防线。” “等等。”沈言叫住她,递过一个玉瓶,“里面的灵液分给队友,比你们的急救包管用。” 琪琳接过玉瓶,指尖触到瓶身的温度,忽然想起什么,从战术包里掏出个皱巴巴的信封:“这是队里凑的,虽然知道不够……” 沈言没接:“打赢了再说。” 琪琳咬了咬唇,转身跳上飞行器。引擎启动时,她忽然从舱门探出头:“沈先生,您知道吗?他们都说我们是超神学院的笑话,说我们拿着最旧的基因,做着最傻的事。” 沈言看着飞行器掠向湖面,留下一道白色的尾迹:“笑话?能守住防线的,从来都不是基因有多强。” 芮萌萌望着飞行器消失的方向,小声问:“沈先生,她们真的能赢吗?” 沈言看向北之星的方向——那里的夜空已经泛起红光,是战火的颜色。“你看那梧桐叶,”他指着被风吹得哗哗响的树叶,“每片叶子都知道秋天会落,可它们从来没有因为会落,就不拼命吸收阳光,对?” 第二天一早,琪琳真的带了六个女生来。她们穿着同款作战服,身上都带着伤,有个矮个子女生还拄着拐杖,裤腿空荡荡的——是上次被粒子炮炸掉了小腿,装的机械肢。 “这是队长林薇,这是小雅、晓晓……”琪琳介绍时,声音有点哑,“小雅昨天守防线时被流弹擦伤了眼睛,暂时看不清。” 被叫做小雅的女生戴着墨镜,却努力睁大眼睛,手里还紧紧攥着颗糖,糖纸在阳光下闪着亮。沈言认出那是北之星小学的纪念糖,去年他去做讲座时见过。 “先修复机械肢。”沈言没多说,指尖银辉注入矮个子女生的机械腿,金属关节处泛起柔和的光,“试试走两步。” 女生迟疑着迈步,机械腿不再发出咔咔的噪音,落地时像踩着棉花般轻。她惊喜地睁大眼睛,走了两步忽然跑起来,机械腿与地面碰撞出轻快的节奏,像在跳舞。 “太阴气的运转要顺着血脉走,”沈言开始讲解运气法门,“你们的神基因里藏着‘韧’性,就像藤蔓,看着软,却能缠断大树……” 琪琳的队员们学得很认真。小雅看不见,就用手摸着沈言留下的能量轨迹,一遍遍地练;林薇肩膀中过弹,抬臂时总带着滞涩,却硬是忍着疼,直到汗水浸透作战服也没吭声。 中午休息时,芮萌萌端来刚熬的粥,看到小雅正给林薇喂水——小雅的墨镜摘了,左眼蒙着纱布,却能准确找到林薇的嘴。“薇姐上次为了救我,被饕餮的炮弹炸伤了喉咙,现在还不能咽硬东西。”小雅轻声解释,把粥吹凉了才递过去。 琪琳坐在旁边擦枪,枪身的霜花在阳光下像星星。她忽然笑了,指着林薇脖子上的疤痕:“她这伤,是为了抢回我被打落的狙击枪,硬生生从饕餮的包围圈里冲了个来回,回来时肠子都差点流出来。” 林薇拍了拍她的胳膊,虽然说不出话,眼里却全是笑意。 沈言看着这七个女生——她们的作战服上沾着血污,却洗得发白;机械肢的螺丝松了,用胶布缠着;每个人的战术包里都装着平民送的小东西:小雅的糖、琪琳的卡通创可贴、林薇脖子上挂着的平安绳…… “下午教你们‘缠’字诀。”沈言说道,“不用硬拼,用基因里的韧性缠住敌人,给平民撤退争取时间就好。” 琪琳忽然站起身,对着沈言敬了个标准的礼,她的队员们也跟着站起来,机械腿的女生差点摔倒,却硬是站稳了。阳光落在她们身上,作战服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一排倔强的树。 傍晚时,琪琳带着队员离开,飞行器的速度比来时快了不少。沈言站在湖边,看着她们的飞行器融入北之星的红光里,忽然对阿狸说:“你看,所谓强者,从来不是基因多厉害,而是明知会受伤,还敢一次次举起枪,对?” 阿狸正把剩下的灵液装进瓶子,闻言点点头:“就像她们的平安绳,明明挡不住子弹,却还是天天戴着。” 芮萌萌捧着刚摘的桂花,忽然说:“那个小雅姐姐的墨镜上,画着小狐狸呢,和阿狸姐的尾巴很像。” 沈言笑了。他想起琪琳眉骨的卡通创可贴,想起林薇脖子上的红绳,想起小雅攥着的糖——原来再硬朗的战士,也会藏着这样柔软的角落。 夜色渐深,北之星的方向传来闷响,是粒子炮的声音。沈言知道,那是琪琳她们在开火。他取出玉瓶,倒出三滴灵液,融入湖面的水汽中——水汽顺着风飘向北方,像一层透明的护盾,轻轻覆在银河狙击小队的作战服上。 “好人或许会被枪指着,”沈言轻声说,“但举枪的人心里,总得揣着点比子弹更烫的东西,才不算白活这一趟,对?” 阿狸握住他的手,掌心的温度很暖。远处的闷响还在继续,像在为这群热血的姑娘们,敲着不规整的战鼓。 pyright 2026 第372章 故土何须问 太湖的晨雾还没散尽,沈言正在竹林里指点芮萌萌吐纳。小姑娘进步极快,不过半月已能引动体内的太阴气,指尖凝出淡淡的白霜,只是还不太稳,时隐时现。 “气沉丹田,不是让你憋气。”沈言轻轻敲了敲她的后背,“就像这雾,看似散,实则聚,找到那股‘聚’的劲儿。” 芮萌萌深吸一口气,按照指点调整呼吸,指尖的白霜果然凝实了些。她刚想笑,却听到院门口传来响动,转头一看,顿时愣住——琪琳正站在竹篱笆外,作战服上沾着新的血迹,身后跟着的几个队员也都面带倦色,最显眼的是她身边那个拄着拐杖的身影,机械腿在石板路上敲出笃笃的响。 “沈先生。”琪琳的声音比上次更哑,带着股掩饰不住的疲惫,“能……能再借点灵液吗?昨晚防线被突破,林薇她……” 沈言的目光落在林薇空荡荡的左袖上,那里缠着厚厚的绷带,血正从里面渗出来。“先进来。”他没多问,转身往屋里走。 阿狸已经端来温水和干净的布巾,看到林薇的伤势时,眉头皱了皱,快步去取玉瓶。芮萌萌也懂事地搬来椅子,给几个女生倒上热水。 “是饕餮的先锋小队,带着能量盾冲阵。”琪琳蹲在地上,用树枝在泥地上画着防线图,“我们的子弹打不透,只能靠肉身去挡,林薇为了炸掉他们的能量发生器,被碎片扫中了胳膊……” 林薇拍了拍她的肩膀,虽然说不出话,却对着沈言比划了个手势,像是在说“不碍事”。她脖子上的平安绳沾了血,红得刺眼。 沈言解开林薇的绷带,伤口比想象中更严重,连带着机械臂的接口都被炸毁了。他取出灵液,指尖银辉流转,一点点渗入伤口:“这机械臂不能用了,我给你换个。” 他从洞天空间里取出一截玄铁,在太阴之力的包裹下,玄铁化作液体,顺着林薇的断臂流转,很快凝结成一条新的手臂——和常人手臂无异,甚至能看到清晰的血管纹路,只是肤色稍显苍白。 “试试动动手指。”沈言说道。 林薇迟疑着动了动,玄铁手臂竟灵活得如同真臂,甚至能拿起桌上的茶杯。她惊讶地睁大眼睛,眼泪忽然掉了下来——这是她装机械臂以来,第一次能如此自然地做一个简单的动作。 “这……这是……”琪琳也看呆了,玄铁手臂上流转的太阴气,比她们的能量盾还要凝实。 “玄铁混合了太阴之力,能随你的心意变化形态。”沈言解释道,“必要时可以化作盾牌,也能凝成利刃。” 林薇对着沈言深深鞠了一躬,眼里的感激难以言表。 “你们的防线,守不住多久。”沈言看着琪琳,“饕餮的主力部队已经抵达太阳系边缘,靠你们几个,就算装备再好,也只是杯水车薪。” 琪琳的脸色暗了下去:“我们知道。可超神学院的主力都在守护德诺文明的后裔,根本没空管我们这些‘本土基因’。昨天我去求援,他们说……说我们的任务就是拖延,能拖多久是多久。” “德诺文明的延续?”沈言挑眉,“他们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占着地球的资源,却把本土战士当炮灰,这就是所谓的‘联盟’?” 他早就研究过超神宇宙的势力分布。德诺文明在星际战争中覆灭后,残余的后裔逃到地球,靠着先进的基因技术掌控了超神学院的话语权,美其名曰“守护地球”,实则处处以自身利益为先。像银河狙击小队这样的本土基因战士,从来都得不到应有的资源和重视。 “谁说不是呢?”一个小个子队员忍不住说道,“上次分配能量弹,德诺那边的人一人十发,我们全队才五发,还都是过期的!” 琪琳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可我们是地球人,总不能看着家乡被毁掉。就算得不到重视,就算是炮灰,我们也认了。” “认了?”沈言看着她,“让你们用血肉之躯去填饕餮的炮火,这就是你们想要的?”他站起身,走到院子里,望着北之星的方向,“德诺文明把这里当成避难所,你们却把这里当成故土。可你们想过没有,这片土地真正需要的,不是外来者的施舍,而是自己人的守护。” 琪琳愣住了,队员们也都沉默不语。沈言的话像一把锤子,敲在她们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们不是没想过不公,只是被“守护家园”的信念压着,不敢去想,也不敢去问。 “沈先生,您……您想说什么?”琪琳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的意思是,”沈言转过身,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与其在德诺人的指挥下当炮灰,不如跟我学真正的本事。太阴传承,或许比不上你们的神基因花哨,却能让你们在这片土地上,真正站稳脚跟。” 他指尖一弹,一道银辉射向空中,化作一幅星图——上面标注着地球的能量节点,每一个节点都闪烁着柔和的光。“地球本身就蕴含着庞大的能量,只是你们的神基因被德诺人的技术限制了,无法引动。太阴传承能帮你们打破限制,从这片土地上汲取力量,比任何外来的能量弹都管用。” 琪琳看着星图上熟悉的山川河流,心脏忍不住狂跳。她想起小时候爷爷说过的话:“咱老祖宗的东西,藏在土里,藏在水里,只要你肯认它,它就肯护你。” “可是……超神学院那边……”有队员犹豫道。 “他们能给你们什么?过期的能量弹?‘拖延’的命令?还是死后一句‘英勇牺牲’的空话?”沈言反问,“留在那里,你们迟早会耗尽最后一滴血,连名字都不会有人记得。” 林薇忽然举起玄铁手臂,在空气中写下两个字:“留下。” 她的字迹歪歪扭扭,却异常坚定。 琪琳看着队员们眼里的渴望,又想起那些在炮火中死去的战友,终于咬了咬牙:“好!我们跟您学!就算被超神学院除名,就算被当成叛徒,我们也认了!” “不算叛徒。”沈言笑了,“你们只是选择了真正守护故土的方式。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银河狙击小队,而是‘太阴卫’——以地球为根,以太阴为刃,守这片土地,护这里的人。” “太阴卫!”琪琳和队员们异口同声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接下来的日子,太湖边的别墅变得热闹起来。沈言根据每个人的特质,传授不同的功法:琪琳擅长狙击,便教她“太阴狙”,能让子弹绕开能量盾,精准命中目标;林薇失去了声音,却对能量波动异常敏感,沈言便教她“听风诀”,能通过空气的震动预判敌人的位置;小雅眼睛不便,却心灵手巧,沈言便教她“千机术”,能用身边的任何东西制作陷阱…… 芮萌萌和阿狸也常来帮忙。芮萌萌跟着小雅学做陷阱,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阿狸则负责大家的饮食,用洞天空间的灵草做的饭菜,不仅美味,还能滋养身体,队员们身上的旧伤都在慢慢好转。 这天,琪琳练完“太阴狙”,正坐在湖边擦枪。沈言走过去,递给她一瓶新酿的灵酒:“尝尝,能稳定基因里的能量。” 琪琳接过来,喝了一小口,只觉得一股暖流顺着喉咙下去,原本因基因反噬而隐隐作痛的太阳穴顿时舒服了不少。“沈先生,您说……我们真的能守住地球吗?”她轻声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 沈言望着远处烟波浩渺的湖面:“守不守得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为自己的故土而战,不是为别人的延续而死。就像这太湖,不管来了多少风浪,它都在这里,滋养着岸边的草木,也滋养着靠它生存的人。” 他顿了顿,继续道:“德诺文明把这里当避难所,所以他们只会防守;而你们把这里当家乡,你们会为它拼命,这就是最大的不同。” 琪琳看着湖面,忽然笑了。她想起小时候在湖边钓鱼的日子,想起爷爷做的糖醋鱼,想起那些被饕餮毁掉的村庄——原来她守护的,从来都不是抽象的“地球”,而是这些具体的记忆,这些带着烟火气的日子。 “谢谢您,沈先生。”琪琳站起身,对着沈言敬了个标准的军礼,“不管将来怎么样,我们‘太阴卫’,绝不会让这片土地,被外来者肆意践踏。” 沈言看着她眼里重新燃起的光芒,比之前的热血多了份沉稳,知道她是真的想通了。他转头看向别墅的方向,林薇正在教芮萌萌练“听风诀”,小雅和阿狸在院子里晾晒草药,阳光洒在她们身上,温暖而宁静。 或许,超神大战的结局早已注定,但至少在这里,在这片被忽视的土地上,正悄然生长着一股新的力量。这力量或许不够强大,却扎根于故土,带着不屈的韧性,足以在未来的风暴中,撑起一片属于地球人的天空。 至于德诺文明的延续,超神学院的命令? 沈言笑了笑,举杯对着湖面,轻轻饮了一口。 管他呢。 这片土地的未来,终究该由在这里生、在这里长的人,自己说了算。 pyright 2026 第373章 静待风起 秋雨连绵了三日,太湖被笼罩在一片蒙蒙水雾中。别墅的屋檐下挂着水珠,滴答滴答落在青石板上,敲出清越的声响。 沈言站在窗边,看着庭院里的景象。琪琳正带着队员们在雨中练枪,太阴之力附着在子弹上,划破雨幕时留下淡淡的银痕,精准地命中百米外的靶心。林薇的玄铁手臂已能灵活变幻,时而化作盾牌挡住飞溅的泥水,时而凝成短刃劈开雨帘,动作行云流水。 “她们进步真快。”阿狸端着杯热茶走进来,身后的五条狐尾轻轻摆动,拂去落在肩头的雨丝,“尤其是琪琳姐,昨天试了您改的狙击枪,一枪就打穿了您设的能量盾。” 沈言接过茶杯,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不是她们进步快,是她们终于找对了路。银河狙击的神基因本就源自地球古神,只是被德诺人的技术扭曲了,现在用太阴之力引导,算是回归本源。” 他想起从古籍里看到的记载,地球在远古时期本就有自己的神系,只是在星际战争中被打断了传承。银河狙击的基因,其实是远古狩猎女神的血脉残留,德诺人不懂其中玄妙,只当是普通的狙击基因来改造,自然事倍功半。 “您看小雅妹妹。”阿狸指着院角,小雅正坐在屋檐下,用树枝在泥地上画着什么,身边堆着一堆石子、枯叶,“她昨天用那些小东西布的阵,连芮萌萌都绕不出去,说是‘千机术’入门了。” 沈言笑了笑。小雅的天赋不在战斗,而在布局。“千机术”讲究“以物为兵,以阵为盾”,恰好能发挥她心思缜密的长处。现在的她,已能用几片落叶困住一只飞鸟,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正说着,芮萌萌抱着一堆湿透的衣服跑进来,小脸冻得通红:“沈先生,阿狸姐,琪琳姐说要加练三个时辰,让我把换的衣服拿进来烤烤。”她说话时,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散开,带着少女的鲜活气息。 这阵子,芮萌萌跟着林薇学“听风诀”,进步神速。现在的她,能靠脚步声分辨来人的身高体重,甚至能听出对方有没有说谎。刚才琪琳想偷偷减练半个时辰,刚转身就被她喊住,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让她们练,”沈言说道,“但别过头,叫厨房炖点姜汤,免得着凉。” 阿狸应了声,转身去了厨房。芮萌萌却没走,搓着冻得发红的手,小声问:“沈先生,饕餮……真的会打到这里来吗?” 沈言看着窗外的雨幕,沉默片刻:“会。但有我们在,他们进不来。” 他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芮萌萌看着他沉稳的侧脸,心里忽然就踏实了,用力点了点头:“嗯!我也会努力练功,保护大家!” 傍晚时分,雨终于停了。夕阳穿透云层,在湖面洒下一片金辉。琪琳带着队员们收队回来,每个人都浑身湿透,却精神奕奕,脸上带着汗水和雨水混合的痕迹,眼神亮得惊人。 “沈先生,您看!”琪琳举起狙击枪,枪身上的太阴纹路在夕阳下泛着光,“今天突破了三公里射程,还能转弯!” 林薇也走上前,玄铁手臂化作长鞭,在空中甩了个漂亮的弧度,鞭梢带着的太阴气竟将院角的一块巨石劈成了两半。 沈言点头:“不错。但记住,力量越大,越要懂得收敛。真正的强者,不是能打碎多少东西,而是能守护多少东西。” 他指着湖边的芦苇:“你们看这些芦苇,风来则弯,风过则直,看似柔弱,却能在狂风中存活。真正的战斗,不是一味硬拼,要像芦苇一样,懂得借力,懂得迂回。” 琪琳若有所思,低头看着自己的狙击枪。以前的她,总想着“一枪定乾坤”,却忽略了战术的重要性。现在想来,沈先生教的“太阴狙”能转弯,本身就蕴含着“迂回”的道理。 晚饭时,厨房里飘出姜汤的香气。大家围坐在长桌旁,喝着姜汤,吃着阿狸做的红烧肉,聊着白天的训练趣事。小雅说起芮萌萌被自己的陷阱困住时的糗样,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林薇则用玄铁手臂给每个人夹菜,动作温柔得不像个战士。 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忽然生出一种久违的暖意。这种感觉,像极了在四九城时,和胡八一、王凯旋围坐在小饭馆里的日子——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生死危机,只有简单的饭菜,真诚的笑闹,和彼此守护的默契。 “对了,”琪琳忽然想起什么,从战术包里掏出个通讯器,“今天收到消息,饕餮的主力舰队已经突破了火星防线,超神学院的主力正在回撤,准备死守北之星。” 她顿了顿,语气里带着一丝复杂:“他们还在征召各地的基因战士,说是……说是要组建‘地球联合防线’。” 沈言挑眉:“现在想起地球人了?” 琪琳苦笑:“听说德诺那边的后裔伤亡惨重,没人可用了。他们还说,只要我们回去归队,就给我们配备最新的武器,晋升军衔。” “回去吗?”小雅小声问,眼里带着一丝动摇。毕竟,超神学院在她们心里,曾是“正义”的象征。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着琪琳。 琪琳沉默了片刻,将通讯器放在桌上,轻轻推到一边:“不回去了。” 她的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他们给的武器再好,军衔再高,也换不回那些死在炮灰任务里的兄弟。我们是‘太阴卫’,守的是地球,不是他们的‘联合防线’。” 林薇用力点头,玄铁手臂在桌上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附和。 其他队员也纷纷表示不回去,眼神里没有丝毫犹豫。 沈言看着她们,心里暗暗点头。这些姑娘,终于彻底挣脱了德诺文明的枷锁,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 夜深了,众人都已睡去。沈言独自站在湖边,望着远处的星空。北之星的方向,隐约能看到能量爆炸的闪光,像遥远的烟花。 他知道,平静的日子不会太久。饕餮的主力一旦抵达,这里迟早会成为战场。但他并不担心。 琪琳的“太阴狙”能精准狙击敌方指挥官,林薇的“听风诀”能预判敌军动向,小雅的“千机术”能布下天罗地网,芮萌萌的进步日新月异,阿狸的九尾也即将觉醒第六条……更重要的是,她们的心拧在了一起,为了守护共同的家园而战,这份凝聚力,比任何先进的武器都要强大。 “来了吗?”沈言轻声自语,目光投向深邃的宇宙。 太空中,饕餮主力舰队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像一群贪婪的鲨鱼,正朝着这颗蓝色的星球扑来。超神学院的战舰在前方拦截,能量炮的光芒照亮了半个太阳系。 战争的阴云,终于要笼罩到这片宁静的湖畔。 但沈言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从容的笑意。他转身望向别墅的方向,那里灯火通明,隐约能听到芮萌萌说梦话的声音,还有琪琳她们均匀的呼吸声。 “放心睡。”他轻声说道,像是在对她们说,也像是在对这片土地说,“有我们在,天塌不下来。” 月光洒在湖面上,泛起粼粼波光。岸边的芦苇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像一群沉默的卫士,守护着这片暂时的安宁。 沈言知道,风雨即将来临。但他和他的“太阴卫”,已经准备好了。 他们将用太阴之力为刃,以故土为盾,在这片被忽视的土地上,打出一片属于地球人的天地。 至于那些所谓的“神”和“文明”? 且让他们看看,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究竟有多硬的骨头。 pyright 2026 第374章 太阳同辉 沈言坐在湖心亭里,指尖捻着枚刚摘下的莲子,看着对岸演武场上蒸腾的白气——那是太阴之力运转到极致的征兆。琪琳的狙击枪正泛着银蓝微光,子弹穿透空气时带起细碎的冰晶,百米外的靶心被精准洞穿,弹孔边缘凝结着层薄霜;林薇的玄铁臂化作长鞭,抽在石桩上爆出连片太阴气浪,每道鞭影都拖着淡紫色的光轨;小雅站在阵眼中央,指尖弹出的石子顺着无形轨迹飞旋,在半空织成密不透风的网,将芮萌萌掷出的短刃一一弹回。 “这进度,比我预想的快了三成。”沈言将莲子抛进嘴里,清甜汁水混着丹田处温润的暖流漫开。自从与众人同修太阴传承的“合璧诀”,他明显感觉到体内的太阴之力愈发醇厚,像是溪流汇入江海,原本略显单薄的气脉如今已如奔涌的江河,运转时能听到骨骼里传来细微的嗡鸣。 这便是双修的妙处。琪琳的银河狙击基因本就带着“穿透”特质,与太阴诀的“阴柔”相济,竟催生出能冻结能量轨迹的“冰魄弹”;林薇的机械改造基因看似与道法相悖,却在太阴气的滋养下生出灵性,玄铁臂上浮现出九尾狐纹,挥鞭时能引动方圆三丈的水汽;最惊人的是小雅,她那看似普通的“千机术”,如今竟能借太阴气牵动天地灵气,摆出来的石子阵能困住三阶以下的兽魂,连沈言都得费些心思才能破阵。 “沈先生!”芮萌萌举着把泛着青光的短刀奔过来,刀身凝结的霜花还没化,“您看我这招‘冷月斩’!”她手腕翻转,刀光划出道圆弧,途经处的青草瞬间覆上白霜,切口平整如镜。这孩子的战神基因本就霸道,被太阴气磨去了戾气,添了几分“以柔克刚”的巧劲,如今已是队里的主力先锋。 沈言接过短刀掂量了下,刀身刻着的太阴符文正随着芮萌萌的气息明暗交替:“不错,符文的共鸣度到八成了。不过力道收得太急,下次试着让气劲在刀梢多留半息,能冻住敌人的脚步。”他指尖在刀背上一抹,一道更繁复的符文浮现,“加上这个‘滞’字诀,配合琪琳的狙击,能让对手的动作慢上刹那——战场上,刹那就是生死。” 琪琳正趴在远处的了望塔上调试瞄准镜,闻言回头喊:“沈先生偏心!萌萌的刀都加符文了,我的枪呢?”她的狙击枪枪管上已刻满细密的纹路,阳光折射下像嵌了串碎钻,上周刚用这把枪在五公里外打爆了饕餮的能量核心,此刻正不满地晃了晃枪口,枪身的太阴气随之波动,惊得周围的飞鸟扑棱棱飞起。 “急什么。”沈言笑着扬手丢出个锦盒,“给你的‘锁魂符’,刻在子弹上,打中后能锁死对方的能量回路。不过记住,这符消耗太大,对付小喽啰用普通弹就行,别学林薇,打只兔子都要用‘破甲弹’。” 林薇刚好挥鞭缠住棵合抱粗的古树,闻言脸一红,玄铁臂猛地发力,竟将树干生生勒出道深痕:“谁、谁打兔子了!那是只变异野兔,比狼还大!”话音未落,她手腕一转,长鞭卷着片落叶甩向沈言,叶尖带着道淡紫色的气劲,却在触到他衣襟前化作星点消散——沈言身上的太阴气自动形成了护盾,这是修为精深的征兆。 “哟,还学会顶嘴了?”沈言指尖一弹,道银线击中林薇的鞭子,“罚你去把东边的训练场再扫三遍,用鞭子卷着扫帚扫,练不好‘气劲收放’,下周的‘太阴战甲’就先给小雅。” “别啊沈先生!”林薇立刻蔫了,苦着脸去拿扫帚。她盼那套战甲盼了快半个月,据说能将太阴气转化成实体护盾,比她现在的玄铁臂结实十倍。小雅在一旁偷偷笑,手里的石子却没停,指尖连弹,将散落的树叶都堆成了整齐的小山,这是用“千机术”练出来的精准控制力。 日头偏西时,沈言召集众人在亭中围坐。夕阳透过雕花窗棂,在他们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每个人的眉心都悬着颗米粒大的银珠,那是太阴气凝聚到极致的“月魄”,寻常基因战士得练十年才能凝聚,她们只用了三个月。 “饕餮的先遣队已经到了冥王星轨道。”沈言摊开星图,指尖点在标注着红点的区域,“这批是‘噬魂族’,靠吞噬能量为生,你们的太阴气对他们来说就是顶级佳肴,交手时千万别被他们的‘噬魂爪’碰到,一旦被缠上,修为会倒退十年。” “那岂不是跟上次遇到的‘蚀骨兽’差不多?”琪琳咬着笔头在星图上画圈,“用‘冰魄弹’冻住他们的爪子就行?”她的笔尖萦绕着寒气,在纸上戳出个个带冰碴的小洞。 “没那么简单。”沈言摇头,取出块黑色的鳞片,鳞片上的纹路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红光,“这是从俘虏身上剥下来的,他们的能量核心藏在心脏后面三寸,普通攻击打不破,得用‘太阴刺’——就是我教你们的‘寸劲’,把气劲凝在指尖,像这样……”他屈指一弹,道银线射穿了三寸厚的石桌,留下个光滑的小孔,“记住,要让气劲在接触的瞬间爆发,不然会被他们的鳞片反弹。” 小雅忽然举起手,指尖捏着颗石子:“沈先生,那我们可以布‘锁灵阵’吗?用太阴气画阵基,让他们进得来出不去,再用‘冰魄弹’逐个击破?”她的阵法造诣进步最快,上周用石子阵困死了只闯入基地的变异熊,阵眼处的太阴气浓得化不开。 “可以,但得加层‘引魂符’。”沈言从袖中摸出叠黄符,上面用朱砂混着太阴血绘制,“贴在阵角,能干扰他们的能量感应。林薇,你的鞭子缠上符纸甩出去,能形成临时结界;萌萌,你的短刀可以淬‘化灵水’,割伤后会让他们的伤口冒太阴火,烧起来没完没了。” 他一边说,一边给每个人分发对应的符箓和药剂,指尖划过林薇的玄铁臂时,忽然停住:“你这臂甲上的狐纹快满了,再练半个月就能解锁‘九尾形态’,到时候记得用‘合璧诀’跟琪琳配合——她的冰弹能触发你的‘霜冻领域’,范围能扩到十倍。” 林薇的脸瞬间亮起来,连声道:“真的?那我今晚不睡觉也要练!” “别仗着基因强横就瞎折腾。”沈言敲了敲她的额头,“你们的天神基因虽然霸道,但太阴气最忌急功近利。上次阿狸就是因为强行催谷九尾,结果晕了三天,忘了?” 提到阿狸,众人都安静了些。那只九尾狐现在正在后山闭关,尾巴上的花纹已经蔓延到了腰际,每次出关都会带来新的惊喜——上次她只是轻轻晃了晃尾巴,整座山的桃花就提前开了,花瓣上都带着太阴气,落在人身上能滋养经脉。 “对了,”沈言像是忽然想起,从怀里掏出个玉瓶,“这是用你们每个人的太阴气提炼的‘合气丹’,琪琳的冰气、林薇的刚气、小雅的阵气、萌萌的战气……融合到一起,关键时刻能救命,平时别乱吃,容易爆体。” 玉瓶刚递出去,就被几只手同时按住。琪琳眼疾手快地抢过,倒出颗通体莹白的丹药,上面流转着五彩光晕——那是她们四人的气劲交融的痕迹。“哇,里面好像有小烟花在闪!”芮萌萌凑过去看,鼻尖差点碰到丹药,被琪琳笑着推开。 暮色渐浓时,演武场的太阴气愈发浓郁,凝成了片淡淡的银雾。沈言站在亭外,看着琪琳举枪瞄准星空,子弹拖着冰痕划破天际;林薇的长鞭卷着符纸甩出,在半空炸出片紫色光雨;小雅指挥着石子阵旋转,在地面拼出巨大的太阴符文;芮萌萌挥刀劈砍,刀光掀起阵阵银色浪涛。 他忽然想起刚遇到她们的时候,琪琳还在为能量不足发愁,林薇的机械臂时常卡壳,小雅连石子都摆不齐,萌萌更是握不稳刀。而现在,她们的太阴气已经能引动天象,再过些时日,恐怕连那些所谓的“神”,都要忌惮这股来自地球的力量了。 夜风拂过,带来后山的桃花香。沈言摸了摸胸口,那里藏着片阿狸的尾尖绒毛,绒毛上的太阴气正与他体内的气劲共鸣。他知道,这场仗她们未必会输——毕竟,没有谁比她们更懂得,如何用自身的力量,守护这片孕育了她们的土地。而这份在双修中愈发醇厚的太阴传承,终将化作最锋利的刃,最坚固的盾,在漫天星河中,撑起属于地球的一片天。 pyright 2026 第375章 三花聚顶 沈言坐在望月台的玉榻上,指尖流转的太阴气如同活物,在掌心凝成朵半开的银莲。台下的演武场被月华笼罩,三道身影正以肉眼难辨的速度交错腾挪,银白气劲撕裂夜幕,撞在结界上爆成漫天星屑——那是芮萌萌的战气、琪琳的冰魄与阿狸的狐火,三种太阴分支在“合璧诀”的牵引下,正完成第七十二次融合演练。 “砰!”芮萌萌的短刀与琪琳的狙击枪在半空相撞,迸发的气浪掀起丈高的银涛,阿狸抓住这刹那空隙,九条蓬松的狐尾如绸带展开,将溢出的气劲尽数收拢,再猛地甩出,化作道银色巨鞭,狠狠抽在远处的试剑石上。石屑纷飞中,原本坚不可摧的玄铁石竟被抽出道深沟,沟底凝结着层晶莹的冰霜,冰霜上还跳跃着幽蓝的狐火,三种力量相互缠绕,却互不冲突。 “成了!”阿狸落地时带起阵香风,九条尾巴兴奋地晃了晃,尾尖的绒毛泛着珍珠光泽,“沈先生你看,这次‘三绝击’的融合度到九成了!”她的声音带着少女的雀跃,耳尖的绒毛还沾着星屑,显然对这次演练很是满意。 沈言笑着点头,挥手撤去结界:“不错,阿狸的‘聚灵尾’收放更自如了,萌萌的‘战气’不再莽撞,琪琳的‘冰魄’也能精准控制范围。不过……”他指尖指向试剑石的裂痕,“这里的狐火后劲不足,是阿狸你急于收力了?还有萌萌,你最后那刀的角度偏了半寸,不然冰魄能顺着刀身蔓延,冻结整个石体。” 芮萌萌吐了吐舌头,用短刀挠了挠头。她的战神基因本就以刚猛见长,以前挥刀总想着“劈碎”,是沈言带着她双修时,一遍遍用太阴气引导,才学会在刚猛中藏柔劲。此刻她的眉心月魄比上月亮了三分,战气运转时,经脉里竟能听到细微的龙吟——那是基因潜能被彻底激活的征兆。 琪琳正趴在了望塔上调试枪膛里的冰魄弹,闻言回头喊道:“明明是阿狸的尾巴扫到我枪管了!”她的狙击枪已不再是凡铁,枪身缠绕着条冰龙虚影,那是用沈言的太阴本源与她的银河基因融合锻造而成的“霜天破”,子弹射出时能冻结空间,最远射程已突破二十公里。此刻她舔了舔唇角,嘴角还沾着点冰晶——刚才为了稳住枪身,她硬生生用牙齿咬住了枪托,这股狠劲,倒是和她的冰魄气质莫名契合。 阿狸委屈地晃了晃尾巴:“我那是想帮你们补道狐火嘛……”她的九尾上还残留着未散尽的气劲,自从沈言帮她打通九尾天狐的传承封印,她的修为就像坐了火箭,不仅能自由操控狐火与幻术,还能借用太阴气预知片刻未来。上次饕餮的先遣队偷袭,就是她尾巴上的绒毛提前竖起,才让众人躲过一劫。 沈言走下望月台,指尖分别在三人眉心一点。银芒入体的瞬间,芮萌萌闷哼一声,经脉里的战气如江河奔涌,竟冲破了第三重关隘;琪琳的枪身冰龙发出声清啸,枪膛里自动凝结出颗泛着七彩光的子弹——那是“冰魄”与“狐火”融合的新品种,触之即爆,能冰封千里;阿狸则舒服地眯起眼,九条尾巴瞬间膨胀数倍,将沈言轻轻圈住,尾尖的绒毛蹭得他脖子发痒。 “别闹。”沈言笑着推开她的尾巴,“阿狸的九尾之力快圆满了,下周开始修炼‘天狐变’,到时候能化出本体,战斗力翻倍。萌萌的战神基因已经觉醒了‘破界’属性,下次试试用战气撕裂空间,配合琪琳的远程狙击。”他看向正摆弄新子弹的琪琳,“你的‘霜天破’该加道‘锁神符’了,上次打跑的那只噬魂兽,就是因为没锁住它的神魂,才让它跑回了母舰。” 琪琳眼睛一亮,立刻凑过来:“那今晚就双修吗?我感觉冰魄里还能再融点狐火,上次你帮我导气的时候,好像摸到点门道……”她说着脸颊微红,上次两人双修到深夜,她的冰魄弹第一次染上狐火的幽蓝,威力直接翻了三倍,打穿了饕餮的能量护盾。 “急什么。”沈言敲了敲她的枪托,“先把‘三绝击’练到十成。你们三个的基因本就相辅相成,战神基因破防、银河基因远程、天狐基因控场,少了谁都不行。”他忽然话锋一转,“对了,阿狸,你昨晚预知到的‘星门异动’,具体在哪个方位?” 阿狸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尾巴也绷直了:“在东边的迷雾森林,大概有三十艘饕餮战舰正在撕裂空间,带队的好像是个长着三只眼的家伙,气场好可怕……”她下意识地往沈言身边靠了靠,九尾紧紧缠上他的手臂,像是在寻求庇护。 芮萌萌握紧短刀,眼里闪过战意:“三只眼?是上次跑掉的那个‘三眼族’首领吗?正好,上次让他伤了小雅,这次我劈了他!”她的战气在体内翻涌,眉心月魄亮得惊人,这是即将突破第四重境界的征兆。 琪琳已经扛起了“霜天破”,枪身的冰龙发出低沉的咆哮:“我去布置‘冰狱阵’,只要他敢进来,就让他尝尝被冻成冰雕的滋味!”她的银河基因在太阴气的滋养下,已经进化出“空间锁定”能力,子弹能追踪目标的能量轨迹,百发百中。 沈言看着三人跃跃欲试的样子,心里涌起股暖流。想起半年前,她们还在为能量失控发愁——芮萌萌的战气时常冲得她经脉剧痛,琪琳的狙击枪总在关键时刻卡壳,阿狸更是化不出完整的九尾,每次修炼都疼得掉眼泪。是他以自身太阴本源为引,一次次与她们双修,才帮她们打通了基因枷锁。 这便是超神基因的可怕之处。寻常修士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凝聚的月魄,她们三个月就已凝成;需要百年苦修的“气海”,她们借基因潜能,半年就已填满。尤其是在双修时,沈言的太阴本源如同钥匙,能精准撬动她们基因里的神性碎片,往往一个周天下来,抵得上旁人十年苦修。 就像昨晚,他帮阿狸梳理九尾中的滞涩之气,两人气息交融的瞬间,阿狸的九尾突然爆发出璀璨的银芒,不仅打通了最后一条尾脉,还觉醒了“天狐幻术”——能编织出真实的幻境,连饕餮的噬魂兽都能困住。而琪琳更夸张,上次双修后,她的“霜天破”直接生出了灵智,能自己锁定目标,简直成了自动狙击炮。 “走,去迷雾森林。”沈言率先迈步,周身的太阴气自动形成道银袍,“阿狸负责幻术迷阵,琪琳在西侧高地布狙击点,萌萌跟我正面突破。记住,三眼族的弱点在额间第三只眼,那里是他的能量核心,琪琳的‘锁神弹’要瞅准时机。” “好!”三人异口同声地应道,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迷雾森林的瘴气中,三十艘黑色战舰正悬浮在半空,舰身的符文闪烁着不祥的红光。三眼族首领站在旗舰顶端,第三只眼射出的红光扫过森林,将树木成片成片地化为焦炭。他哼了声,语气带着不屑:“不过是些土着修士,也敢阻拦我族的‘噬魂计划’?等吸光这颗星球的能量,我就能突破到主神境了!” 话音未落,脚下的瘴气突然泛起银白涟漪,阿狸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带着魅惑的回响:“大坏蛋,尝尝我的‘幻月阵’呀~”无数银狐虚影从瘴气中钻出,有的喷出狐火,有的甩出尾巴,将战舰团团围住。三眼族首领的第三只眼猛地睁大,却发现那些虚影竟能伤到他的神魂,疼得他闷哼一声。 “雕虫小技!”他怒吼着拍出道红光,却在触到虚影的瞬间被冻结——琪琳的“冰狱阵”终于发动,整片森林的水汽瞬间凝结,化作万道冰棱,将战舰钉在半空。旗舰的能量护盾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冰棱上还燃烧着幽蓝的狐火,竟在一点点腐蚀护盾。 “就是现在!”沈言的声音如惊雷炸响,芮萌萌的战气突然撕裂空间,短刀带着龙吟般的啸声,直劈三眼族首领的额间。那首领刚想躲闪,却发现身体被股无形的力量锁住——是阿狸的幻术困住了他的神魂,琪琳的“锁神弹”也已破空而至,带着冰龙虚影,瞄准了他的第三只眼。 “不!”三眼族首领发出绝望的嘶吼,第三只眼爆发出最后的红光。就在这时,沈言动了。他周身的太阴气化作道银龙,与芮萌萌的战气、琪琳的冰魄、阿狸的狐火瞬间融合,形成道贯穿天地的光柱。光柱掠过之处,战舰纷纷崩解,三眼族首领的第三只眼应声碎裂,发出声凄厉的惨叫,身体化作飞灰。 硝烟散尽时,芮萌萌拄着短刀喘气,刀身的战气比之前凝实了数倍,眉心的月魄已隐隐有了金色;琪琳正擦拭着“霜天破”,枪身的冰龙吐了吐舌头,显然对刚才的配合很是得意;阿狸则窝在沈言怀里,九条尾巴懒洋洋地晃着,尾尖的绒毛沾着点点星光,她的九尾天狐传承,只差最后一步就能圆满。 沈言轻轻抚摸着阿狸的尾巴,感受着三人身上奔腾的太阴气。他知道,这只是开始。芮萌萌的战神基因能进化出“弑神”之力,琪琳的银河基因可掌控“时空法则”,阿狸的天狐基因能窥见“命运长河”,她们本就是为成神而生的种子,而他的太阴传承,不过是帮她们除去了外壳的枷锁。 夜风带来远处基地的灯火,小雅和林薇大概已经煮好了姜汤。沈言抬头望向星空,那里的饕餮母舰正在集结,但他心里没有丝毫惧意。因为他知道,身边这三个女孩,终将在太阴气的滋养下,化作照亮这片星空的光,而他会陪着她们,直到她们真正踏上神坛的那一天。 毕竟,没有谁比她们更懂得,何为守护;也没有谁,比她们更有资格,成为这片土地的神。 pyright 2026 第376章 初踏新界 太湖的晨雾刚散,沈言站在庭院中央,望着头顶那道若隐若现的青光。建木的虚影正透过洞天空间与现世交织,枝桠间流淌的霞光比在超神宇宙时更盛,显然是吸收了足够的太阴之力,稳固了空间通道。 “真要走?”琪琳背着改装后的“霜天破”,枪管上的冰龙虚影正不安地游动。她刚用这把枪在三公里外打爆了饕餮侦查舰的引擎,正是战意高昂的时候,突然听到要离开,一时有些发懵。 沈言指尖拂过建木虚影,感受着另一端传来的空间波动:“超神宇宙的主战场暂时移到了仙女星系,地球这边有雄兵连和你们留下的‘太阴卫’足够应付。与其守在这里等仗打上门,不如去别的世界看看。” 他能感觉到,建木连接的世界不止超神宇宙一个。上次突破时,树顶的天门曾闪过无数光怪陆离的景象——有御剑飞行的仙人,有挥拳碎星的武者,还有机械与魔法交织的都市。这些世界的能量体系与超神宇宙截然不同,或许能补全太阴传承的残缺。 阿狸抱着沈言的胳膊,九条蓬松的狐尾轻轻扫过地面,带起阵阵香风:“我听沈先生的。”她的九尾天狐传承已到瓶颈,超神宇宙的能量层级似乎无法支撑她突破最后一重,去新的世界或许能找到契机。尾尖的绒毛蹭着沈言的手腕,带着依赖的暖意。 芮萌萌握着那把刻满太阴符文的短刀,刀身在晨光下泛着青光:“去哪都行!只要能跟着沈先生学本事,就算去岩浆里我也不怕!”这姑娘的战神基因被太阴气彻底激活后,性子越发无畏,眼里的光比琪琳的狙击镜还亮。 沈言笑着点头,转身看向望月台。林薇正带着小雅和其他队员站在那里,玄铁臂上的九尾狐纹在阳光下格外清晰。她们是自愿留下的,要守着这片用汗水和血水护下的土地。 “照顾好自己。”沈言对着她们挥了挥手,建木虚影突然暴涨,枝桠间的霞光化作道七彩虹桥,桥头隐约能看到翻滚的云海,“走了。” 他率先踏上虹桥,琪琳和芮萌萌对视一眼,握紧武器跟了上去。阿狸最后一个迈步,经过林薇身边时,尾巴轻轻勾了勾她的玄铁臂——那是她们姐妹间的约定,等再见面,要比谁的本事进步更大。 虹桥上的空间挤压感比上次穿越时柔和许多,建木显然已能自主调节通道稳定性。沈言运转太阴气护住三人,耳边传来琪琳的惊叹:“你看那些光团!里面好像有人在飞!” 霞光中漂浮着无数琉璃般的光团,有的映着御剑的白衣人,有的闪着铠甲战士的身影,还有的裹着巨大的机械翅膀。这些都是建木连接的世界投影,像串散落在星河中的珠子。 “抓稳了!”沈言突然低喝一声,虹桥尽头的霞光猛地炸开,三人只觉眼前一白,脚踏实地时,已站在片陌生的山谷里。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草木清气,吸入肺腑时,经脉里的太阴气竟自发运转起来,比在太湖时活跃了三成。抬头望去,天空是纯净的湛蓝色,漂浮的云朵泛着淡淡的金边,远处的山峰直插云霄,山顶覆盖的不是积雪,而是闪烁的冰晶,显然蕴含着庞大的灵气。 “这地方……比超神宇宙舒服多了!”芮萌萌深吸一口气,短刀上的符文突然亮起,刀身自动弹出三寸,“我的刀好像很喜欢这里!” 琪琳举枪瞄准远处的山峰,狙击镜里的景象让她瞳孔骤缩:“那是什么?” 山谷对面的悬崖上,一群长着翅膀的青色巨鸟正盘旋,鸟喙叼着发光的藤蔓,翅膀扇动时带起的气流竟能撕裂岩石。更惊人的是崖壁间,有穿着粗布麻衣的少年正徒手攀爬,指尖扣住石缝的力道,竟不比芮萌萌的战气弱。 “是修仙界。”沈言感受着天地间无处不在的灵气,“这里的人靠吸收天地灵气修行,境界到了,搬山填海不是难事。”他从洞天里取出块测灵石,石面瞬间亮起七道彩光,“灵气浓度是超神宇宙的十倍,正好适合你们突破。” 阿狸的九条尾巴突然兴奋地竖起,鼻尖嗅了嗅:“那边有好东西!”她指着山谷深处,那里的树林泛着淡淡的紫光,“比沈先生的灵液还香!” 三人跟着阿狸往山谷深处走,越往里走,灵气越发浓郁,脚下的青草都带着莹光。琪琳的“霜天破”突然发出冰龙啸,枪身指向一棵三人合抱的古树——树上结着拳头大的红果,果皮上流转着灵气光纹,正是修仙界常见的“赤血果”,能淬体炼筋。 “这果子……能吃吗?”芮萌萌咽了咽口水,战神基因让她对这种蕴含能量的东西格外敏感。 “能吃,但得处理下。”沈言摘下一颗赤血果,指尖太阴气流转,将果子里的燥气剔除,“直接吃会爆体,用太阴气中和后,正好帮你们稳固境界。” 他将处理好的赤血果递给三人,阿狸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比灵草茶还甜!”尾巴上的绒毛都炸开了,显然这果子对她的九尾传承很有裨益。 琪琳和芮萌萌也跟着吃下,两人同时闷哼一声,体内的太阴气与果子的灵气碰撞,竟在经脉里凝成道暖流,流转一周后,琪琳的冰魄多了丝灵性,芮萌萌的战气也更凝实了。 “有人来了。”沈言突然抬手,示意三人隐蔽。 山谷入口传来脚步声,一群穿着黑色劲装的汉子正往这边走,为首的是个独眼壮汉,腰间挎着柄宽背刀,刀鞘上刻着个“猎”字。他们的气息比刚才的攀岩少年强得多,显然是常年猎杀妖兽的修士。 “老大,前面就是赤血果树,据说这果子能让凝气境修士直接突破!”一个瘦高个搓着手,眼里闪着贪婪的光。 独眼壮汉啐了口唾沫:“那是自然!上次张长老就是靠这果子晋的筑基,等咱们拿到手,也能在‘黑风寨’扬眉吐气!”他说着,手按在刀柄上,警惕地扫视四周,“都打起精神,这地方常有妖兽出没。” 躲在树后的芮萌萌握紧短刀,刚想出去理论,却被沈言按住。他摇了摇头,示意她稍安勿躁——这些人的修为在筑基境以下,还不值得动手。 就在这时,山谷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咆哮,一头浑身覆盖着黑鳞的巨熊从树林里冲了出来,熊掌拍碎岩石的力道,竟比饕餮的冲击盾还猛。独眼壮汉等人吓得脸色惨白,拔刀的手都在抖。 “是黑风熊!快跑!”瘦高个转身就跑,却被巨熊一爪子拍飞,撞在树上没了声息。 独眼壮汉咬着牙挥刀砍去,刀锋劈在熊鳞上,只留下道白痕。巨熊怒吼着拍出熊掌,眼看就要将他拍成肉泥,一道银线突然破空而至,精准地射在巨熊的眼睛上。 “嗷——!”巨熊发出痛苦的咆哮,捂着眼睛连连后退。 琪琳吹了吹狙击枪的枪口,冰龙虚影在枪身盘旋:“这点本事也敢出来当猎人?”她刚才那一枪用了七分冰魄,不仅冻住了巨熊的眼睛,还顺着伤口往里钻,正冻它的脑髓。 芮萌萌也跃了出去,短刀带起道青芒,直劈巨熊的脖颈:“沈先生说留活口!”她的战气恰到好处地避开要害,只斩断了巨熊的一条前腿,既废了它的战斗力,又没伤其性命。 阿狸则晃了晃尾巴,九条狐尾在空中织成道光幕,将剩下的几个汉子护在后面,免得被波及。她的九尾传承在灵气滋养下,控场能力又强了几分。 独眼壮汉看着突然出现的三个年轻人,又看了看哀嚎的巨熊,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仙、仙人饶命!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这赤血果……全给您!” 沈言从树后走出,目光落在他腰间的刀鞘上:“你们是黑风寨的人?这附近有什么城镇吗?” 独眼壮汉连忙点头,语无伦次地说:“有有有!往东走五十里就是青云城,城里有修仙者集市,还有青云宗的分舵……”他看着沈言指尖随意流转的太阴气,吓得头都不敢抬——那可是只有筑基期修士才能掌控的灵力外放! 沈言没再理他,转身对琪琳三人说:“去青云城看看。” 阿狸的尾巴卷着几颗最大的赤血果跟上来,琪琳扛着枪走在最前面,冰龙虚影警惕地扫视四周,芮萌萌则蹦蹦跳跳地跟在沈言身边,好奇地问:“沈先生,这里的人是不是都像刚才那样弱呀?” “弱?”沈言笑了笑,指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峰,“那上面的修士,一根手指就能捏碎刚才那头巨熊。咱们初来乍到,还是低调些好。” 他能感觉到,那山峰顶端有股强横的气息,比超神宇宙的三阶天使还强,显然是筑基期以上的修士。这个世界的水,比看起来要深得多。 琪琳的冰龙突然对着天空低吼一声,众人抬头,只见一只巨大的仙鹤正从头顶飞过,鹤背上坐着个白衣少女,腰间悬着柄仙剑,裙角在风中飘动,宛如谪仙。 “哇……”芮萌萌看呆了,“她飞得比饕餮的战舰还稳!” 沈言望着仙鹤远去的方向,眼里闪过一丝期待。这个修仙世界,果然没让他失望。太阴传承里记载的“御剑诀”“炼丹术”“阵法篇”,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而身边的三个姑娘,眼里也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琪琳在琢磨怎么用冰魄弹打落仙鹤,芮萌萌想试试短刀能不能劈开山峰的冰晶,阿狸则盯着仙鹤翅膀上的灵光,尾巴尖轻轻晃动——那灵光里蕴含的生命能量,对她的九尾传承可是大补。 青云城的轮廓已出现在地平线上,城墙是用能聚灵的青玉石砌成的,城门处往来的修士有的御剑,有的乘兽,还有的骑着奇怪的机械傀儡,热闹非凡。 “走了。”沈言率先迈步,“去看看这个世界的集市,有没有能让你们更快进步的好东西。” 琪琳扛着枪跟上,冰龙在她身后吐了吐舌头;芮萌萌蹦蹦跳跳地拽着阿狸的尾巴,两人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刚才的赤血果;阿狸则时不时回头望一眼远处的山峰,眼里闪烁着好奇的光。 建木的枝桠在他们身后悄然隐去,只留下山谷里哀嚎的巨熊和瑟瑟发抖的黑风寨众人。新的世界,新的旅程,正随着他们的脚步,缓缓展开画卷。而沈言知道,这次带着她们一起穿越,或许是最正确的决定——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这些鲜活的身影在身边,再遥远的旅途,也不会寂寞。 pyright 2026 第377章 青云 青云城的青玉石城门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门楣上“青云”二字是用朱砂混着金粉写就,笔锋里透着股灵力波动,显然出自高人之手。守城的卫兵穿着镶铁片的皮甲,腰间挎着制式长刀,眼神锐利地扫视着往来人群,却对那些御剑低空掠过的修士视而不见——在这修仙者与凡人混居的城池里,实力就是最好的通行证。 “这城墙比北之星的能量盾还结实。”琪琳伸手摸了摸青玉石,指尖的冰魄气与石壁上的灵力一碰,竟激起细小的火花,“里面掺了能自动修复的灵矿,打坏了还能自己长好。” 沈言点头:“是‘玄黄石’,超神宇宙叫它‘记忆金属’,没想到这里早就用来筑城了。”他看着城门两侧张贴的告示,上面用灵力拓印着悬赏令——“捉拿妖兽墨麟豹,赏筑基丹一枚”“求购百年份紫心草,出价千两黄金”,字迹旁边还画着简易的图样,连不识字的凡人都能看懂。 芮萌萌盯着告示上的墨麟豹画像,眼睛发亮:“这豹子看起来比饕餮的猎犬厉害!沈先生,我们去抓它?”她的战神基因让她对强大的对手格外敏感,握着短刀的手已经开始发痒。 “先去集市看看。”沈言笑着按住她的肩膀,“刚来就惹事,小心被当成外来的奸细。”他指向城内纵横交错的街道,“这青云城分‘仙市’和‘凡市’,仙市在东边,卖法器丹药;凡市在西边,卖柴米油盐。咱们先去凡市换身衣服,总不能穿着作战服逛街。” 琪琳的“霜天破”和芮萌萌的短刀太过扎眼,阿狸的九条尾巴虽然能收起,但她身上的狐气在修士眼里如同明灯,确实需要低调些。 凡市比想象中热闹。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摆满了摊位,卖菜的老农吆喝着刚摘的灵蔬,剃头匠的铜盆里盛着掺了露水的清水,连茶馆里说书先生讲的都是“剑仙斩妖”的故事。最奇特的是,偶尔有穿着粗布道袍的低阶修士蹲在路边,和凡人讨价还价买个肉包子,咬下去时还能看到嘴角沾着的油星——这里的仙凡界限,似乎比超神宇宙的“神凡之别”模糊得多。 “来件这个!”芮萌萌指着个摊位上的粗布短打,布料里织着细微的银丝,据说能防低阶法术,“比我的作战服好看!” 摊主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眯眼打量着她:“小姑娘好眼光,这可是‘银丝软甲’,去年从黑风寨抢来的,给十两银子就行。” 芮萌萌刚想掏钱,沈言却按住她的手,指尖在布料上一划:“这银丝是染了银粉的铜丝,防不了法术,顶多防防狼。五两,不卖就算了。” 老头脸色一变,嘟囔着“遇到行家了”,乖乖收了五两银子。芮萌萌穿上短打,活动了下手脚,惊奇地发现布料竟能随着她的动作自动贴合,比作战服舒服多了:“沈先生你怎么知道是假的?” “看纹路。”沈言指着布料的针脚,“真银丝软甲的纹路是顺时针转的,这是逆时针,是凡人仿的。”太阴传承里的“辨识篇”,记载了各种天材地宝的特性,这点小伎俩还瞒不过他。 阿狸则被个卖香囊的摊位吸引,香囊里装着晒干的“忘忧草”,据说能安神。她拿起一个绣着九尾狐图案的香囊,刚凑近鼻尖,摊主突然眼睛一亮:“小姑娘好福气!这香囊跟你有缘,送你了!”他看着阿狸时,眼神里带着敬畏,显然是隐约察觉到了她的天狐气息。 阿狸惊喜地接过香囊,挂在腰间,九尾尾巴在布裙下轻轻晃了晃——她能感觉到,香囊里的忘忧草正散发着微弱的灵气,与她的狐气相得益彰。 琪琳最务实,直接买了件能遮住枪身的宽大斗篷,将“霜天破”藏在里面,只露出个枪托。路过铁匠铺时,她盯着炉子里通红的铁块看了半天:“这里的铁能融冰魄弹吗?” 铁匠是个光着膀子的壮汉,抡锤的胳膊上肌肉虬结,闻言咧嘴一笑:“只要姑娘你有‘离火’,别说融铁,融石头都行!”他指了指墙角的风箱,“这风箱是青云宗淘汰的法器,能鼓出灵风,融铁比凡火快十倍。” 琪琳眼睛一亮,正想问问价钱,却被一阵喧哗声吸引。街对面围了群人,中间站着个穿锦袍的公子哥,正用脚踩着个小贩的摊子,嘴里骂骂咧咧:“敢卖假的‘聚气散’给我家仆役,活腻了?” 小贩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公子饶命!小的也是被人骗了,这药是从仙市买的……” 锦袍公子抬脚就要踹,却被一只手稳稳按住。沈言不知何时站到了他面前,眼神平静无波:“欺负凡人,算什么本事?” 锦袍公子愣了愣,随即怒道:“哪来的野小子?敢管我王家的事?知道我爹是谁吗?青云宗外门执事!”他身上突然爆发出微弱的灵力波动,是刚入练气期的修为,在凡人面前或许算厉害,在沈言眼里和没断奶的孩子差不多。 琪琳的手已经按在了斗篷下的枪身,只要沈言一声令下,冰魄弹能瞬间冻住这公子哥的舌头。芮萌萌也攥紧了短刀,随时准备动手。 沈言却没动,只是指尖一弹,一缕太阴气无声无息地钻进锦袍公子的体内。那公子突然感觉浑身一麻,灵力像是被堵住了,想抬手打人都做不到,只能僵在原地,脸涨得通红。 “滚。”沈言淡淡吐出一个字。 锦袍公子哪受过这气,却偏偏动弹不得,最后只能撂下句“你给我等着”,灰溜溜地带着仆役跑了。围观的凡人纷纷叫好,小贩更是对着沈言磕头道谢:“多谢仙长救命!” “不用谢。”沈言扶起他,“你的聚气散我看看。” 小贩连忙递过个瓷瓶,沈言打开闻了闻,里面装的果然是掺了面粉的假药:“仙市在哪家买的?带我去看看。” 仙市比凡市清净些,街道两旁是清一色的楼阁,门口挂着“聚宝斋”“丹王殿”之类的牌匾,往来的修士气息都比凡市的强,最低也是练气中期。刚才那个锦袍公子正站在一家“万宝阁”门口,对着里面的掌柜哭诉着什么。 “就是这家!”小贩指着万宝阁,声音发颤,“我上周在这买的药,掌柜说保证是真的……” 万宝阁的掌柜是个留着三缕长须的老者,穿着件洗得发白的道袍,闻言捋着胡子笑道:“这位道友,小店向来诚信经营,怎会卖假药?怕是这小贩自己掉了包?”他眼神闪烁,显然没说实话。 琪琳刚想掀开斗篷亮枪,却被沈言拦住。他走到柜台前,指着里面一瓶丹药:“这‘清心丹’,给我来三瓶。” 掌柜眼睛一亮,连忙取药:“道友好眼光,这可是用百年莲子做的,一枚能抵三天苦修……” 沈言没接药,反而伸手在瓶身上一抹,太阴气瞬间侵入。丹药里的灵力波动突然变得紊乱,原本圆润的丹丸竟渗出黑色的杂质。“用五十年莲子冒充百年,还加了‘滞气粉’,吃了不仅不能清心,还会阻塞经脉。”沈言将药瓶推回去,“这就是你说的诚信经营?” 掌柜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没想到眼前这人竟能一眼看穿丹药的底细。周围的修士也围了过来,对着万宝阁指指点点——谁没在这买过东西?说不定都被骗了。 “你……你到底是谁?”掌柜的声音发颤,下意识地摸向柜台下的警钟。 “路过的。”沈言淡淡道,“把卖假药的钱都退了,再关门整顿三个月,这事就算了。不然,我不介意让青云宗的执法队来评评理。”他身上突然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威压,虽然只是筑基期修士的水准,却带着太阴气特有的冰寒,冻得掌柜的直打哆嗦。 他哪敢惊动执法队?连忙点头哈腰地答应,让人把骗来的钱一一退还。那个锦袍公子也傻眼了,没想到自己惹到的是这么个硬茬,偷偷溜了都没敢打招呼。 离开万宝阁时,小贩拎着退还的银子,千恩万谢地走了。芮萌萌看着沈言,眼里满是崇拜:“沈先生,你刚才那下好厉害!比我的战气还吓人!” “是太阴气的‘势’。”沈言解释道,“修仙者讲究‘势压人’,境界高的能靠气势压垮境界低的,刚才只是小试牛刀。”他看着仙市里琳琅满目的法器丹药,“这里的水确实深,但也藏着不少好东西。走,去丹王殿看看,说不定有能帮你们突破的丹药。” 丹王殿的门槛比万宝阁高得多,门口站着两个练气后期的修士,眼神警惕地打量着进门的人。沈言四人刚走到门口,其中一个修士就拦住了他们:“请出示入门令牌。” “没有。”沈言直言。 修士脸色一沉:“没有令牌不能进,除非……”他上下打量着阿狸和琪琳,眼里闪过丝贪婪,“让这两位姑娘留下陪我们掌柜的喝杯茶,说不定能通融。” 话音未落,他就惨叫一声,整个人像被无形的手拎了起来,悬在半空中。琪琳不知何时掀开了斗篷,“霜天破”的枪口正顶着他的眉心,冰魄气已经冻结了他的灵力:“再说一遍?” 另一个修士吓得拔刀,却被芮萌萌一脚踹飞,短刀架在他脖子上:“动一下试试?” 阿狸则站在沈言身边,九尾尾巴在布裙下缓缓摆动,周围的空气都冷了几分——敢打她们的主意,这人怕是活腻了。 沈言没理会哀嚎的修士,径直走进丹王殿。殿内弥漫着浓郁的药香,正中央的玉台上摆着颗拳头大的丹丸,周身萦绕着三色霞光,正是传说中的“筑基丹”。一个白胡子老道正坐在柜台后,眯眼打量着他们,非但没生气,反而抚掌笑道:“好俊的身手!四位道友,请坐。” 这老道身上的气息深不可测,比刚才山峰上的气息还强,显然是筑基期以上的修士。沈言知道,这丹王殿的掌柜,才是青云城真正的狠角色。 “想买点丹药。”沈言开门见山,“要能辅助突破练气期的‘凝气丹’,再来点淬体用的‘玉髓膏’。” 老道捋着胡子,目光在琪琳的“霜天破”和芮萌萌的短刀上一扫,最后落在阿狸腰间的香囊上:“凝气丹有,玉髓膏也有。但老道有个条件——能否让这位九尾天狐道友,帮我看看炉里的‘九转还魂丹’?”他的眼神里带着好奇,却没有恶意。 阿狸愣了愣,看向沈言。沈言点头:“去,小心点。”他能感觉到,丹炉里的丹药气息确实有些紊乱,阿狸的狐火或许能帮上忙。 阿狸跟着老道走进内堂,琪琳和芮萌萌警惕地守在门口,沈言则坐在柜台前,拿起一瓶凝气丹端详。药香纯正,灵力饱满,确实是真品。 “道友不是青云城的人?”老道的声音从内堂传来,带着笑意,“这‘霜天破’的工艺,倒像是西边‘器宗’的手法,却又多了几分冰属性的灵动。” 沈言笑了笑,没回答。他知道,这个修仙世界的水,比他想象的还要深。但他并不担心,身边的三个姑娘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琪琳的冰魄弹越来越精准,芮萌萌的战气越来越凝练,阿狸的九尾传承也即将圆满。 青云城的夕阳透过窗棂,在丹王殿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药香与外面传来的市井喧嚣交织在一起,竟有种奇妙的和谐。沈言知道,他们在这个世界的旅程,才刚刚开始。而这青云城的仙凡百态,不过是这趟旅程的第一处风景罢了。 pyright 2026 第378章 丹炉狐火 丹王殿的内堂比外堂更显古朴,空气中弥漫的药香浓郁得几乎凝成实质,吸入一口便觉丹田暖意融融。正中央矗立着一尊三足青铜炉,炉身上雕刻着繁复的火焰纹,此刻正有紫气从炉口袅袅升起,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滞涩,显然炉中丹药的炼制并不顺畅。 白胡子老道捋着胡须,指着丹炉对阿狸道:“小友请看,这炉‘九转还魂丹’已炼至第八转,却总在凝丹时生出燥火,毁了三炉了。老道观你身上有精纯的生命之气,或许能以柔克刚,压制住这股邪火。” 阿狸眨了眨眼,九条狐尾在身后轻轻摆动,鼻尖凑近炉口嗅了嗅,小脸上露出了然之色:“炉底的‘离火’太烈,丹药的‘灵髓’快被烧枯了。”她能清晰地“看”到炉内的景象——一团金色丹气正被紫火包裹,边缘已泛起焦黑,像被烤得过火的糕点。 老道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小友竟能看透炉内虚实?”这可是筑基后期修士才能勉强做到的事,眼前这看似娇弱的少女,竟有如此本事。 阿狸没答话,只是伸出纤纤玉指,指尖腾起一簇幽蓝的狐火。这狐火不同于凡火的炽烈,也不同于离火的霸道,柔和得像月光,落在青铜炉上时,炉身的火焰纹竟泛起涟漪般的光晕。 “借你的离火一用。”阿狸轻声道,指尖狐火轻轻一点,炉底的紫火突然腾起三尺高,却在触及狐火的瞬间温顺下来,化作绕指柔般的光带,小心翼翼地包裹住那团金色丹气。 奇妙的一幕发生了——原本焦黑的丹气边缘竟缓缓褪去黑色,重新焕发出温润的光泽,九转还魂丹特有的药香如同清泉般散开,带着能生死人肉白骨的生机。老道看得目瞪口呆,他炼了一辈子丹,还是头一次见有人能用如此轻柔的火焰驾驭离火,这哪是压制邪火,分明是让水火相融,生出了新的生机。 外堂的沈言听到内堂传来的药香,嘴角微微上扬。阿狸的九尾天狐血脉本就与天地生机相通,狐火更是蕴含着“生”与“灭”的双重力量,用来炼制疗伤丹药,再合适不过。 “沈先生,阿狸姐不会有事?”芮萌萌攥着短刀,耳朵贴在内堂门上,能听到里面传来的火焰噼啪声,还有老道时不时发出的惊叹。 “放心,”沈言拿起一颗凝气丹,指尖太阴气流转,丹丸瞬间化作一股暖流融入体内,“阿狸的狐火克制一切燥火,这老道要是识相,还得谢咱们帮他保住了这炉丹药。” 琪琳则靠在门框上,把玩着腰间的玉佩——这是刚才在凡市买的,能安神定气。她的神识顺着玉佩蔓延开,能“看”到内堂的青铜炉正散发出越来越强的灵光,显然丹药即将功成。 约莫一炷香后,内堂突然爆发出一阵璀璨的金光,紧接着是老道激动的呼喊:“成了!九转还魂丹成了!” 门被推开,阿狸牵着老道的手走出来,小脸上沾了点烟灰,九条狐尾却得意地翘着,像只邀功的小狐狸。老道捧着一个玉盒,盒内躺着三枚龙眼大的丹丸,通体金黄,上面流转着九道光晕,正是炼制成功的九转还魂丹。 “小友真是丹道奇才!”老道激动得胡子都在抖,“这丹药本已无望,多亏你以狐火调和离火,不仅保住了丹气,还让药效精进了三成!老道无以为报,这三枚还魂丹,分小友一枚!” 阿狸看向沈言,见他点头,才接过其中一枚丹丸,小心翼翼地收进香囊里。这丹药蕴含的生机对她的九尾传承大有裨益,正好用来冲击下一个境界。 “道友们要的凝气丹和玉髓膏,老道分文不取!”老道将一个储物袋递给沈言,“里面有二十瓶凝气丹,十盒玉髓膏,权当谢礼。若是不嫌弃,老道想请诸位在寒舍住上几日,让老道略尽地主之谊。” 沈言打开储物袋看了看,丹药和药膏都属上品,远超凡市的货色。他笑道:“那就叨扰了。”在这青云城多待几日也好,正好打探下这个世界的修炼体系,顺便让阿狸她们巩固境界。 老道的住处就在丹王殿后院,是个雅致的小院子,种着不少珍惜药草,角落里还堆着几堆炼器用的矿石。刚安顿下来,就有弟子匆匆跑来禀报:“师父,王家派人来了,说要请您去给王执事疗伤。” 老道眉头一皱:“王奎又怎么了?” 弟子压低声音道:“听说中午在凡市被人打伤了,回来后灵力紊乱,卧床不起,请了好几位医师都没用。” 沈言等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这王奎,想必就是中午那个被沈言用气劲制住的锦袍公子的爹。 “不去。”老道挥挥手,“那王奎平日里仗着自己是青云宗外门执事,在城里横行霸道,这次受伤也是咎由自取。让他自己挺着。” 弟子面露难色:“可王家说,若是您不去,就要砸了咱们丹王殿的招牌……” “放肆!”老道怒拍桌子,“他王家算什么东西?真当老道好欺负不成?”他看向沈言,“道友,这事怕是要劳烦你了。” 沈言笑了笑:“小事一桩。正好去会会这青云宗的外门执事。” 王家府邸在青云城的富人区,朱门高墙,门口站着两尊石狮子,比丹王殿还要气派。沈言四人刚走到门口,就被两个护卫拦住:“站住!王家禁地,闲人免进!” 芮萌萌刚想动手,沈言却按住她,对着里面喊道:“丹王殿的朋友,来给王执事疗伤。” 护卫对视一眼,显然没料到丹王殿真的会来人,连忙通报去了。片刻后,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匆匆出来,脸上堆着假笑:“原来是丹王殿的贵客,快请进。” 穿过几进院落,来到正厅,只见中午那个锦袍公子正守在床边,床上躺着个面色发紫的中年汉子,正是他爹王奎。王奎此刻浑身抽搐,体内灵力乱冲乱撞,显然是被太阴气堵住了经脉,又强行运功导致的反噬。 “刘管家,就是他们!”锦袍公子看到沈言等人,立刻跳起来,“中午就是这小子打伤了我爹!” 刘管家脸色一变,刚想喊人,却被沈言一个眼神制止。沈言走到床边,看了眼王奎的状况,淡淡道:“他这是灵力逆行,若是再拖半个时辰,就算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你少危言耸听!”锦袍公子怒道,“我看你们就是来害我爹的!” “信不信由你。”沈言转身就要走,“反正我们是来疗伤的,是你们不领情。” “等等!”刘管家连忙拦住他,“道友请留步,若是您能治好我家老爷,王家必有重谢!”他看沈言气度不凡,不像说谎的样子,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沈言重新走到床边,指尖太阴气流转,轻轻点在王奎的丹田处。原本乱冲乱撞的灵力瞬间被安抚下来,像脱缰的野马被勒住了缰绳。王奎的抽搐渐渐停止,脸色也恢复了些血色。 “好了。”沈言收回手,“给他服下这枚凝气丹,静养三日就能痊愈。”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枚丹药,扔给刘管家。 锦袍公子看着父亲的状况好转,虽然心里不服气,却也不敢再造次,只是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刘管家千恩万谢,拿出一箱黄金作为谢礼,却被沈言拒绝了:“我要的不是黄金。”他指着墙角的一个石盒,“把那个给我就行。” 石盒里装着几块黑不溜秋的矿石,看起来毫不起眼,却是修仙界罕见的“寒铁”,能用来给琪琳的“霜天破”升级枪管,增强冰魄弹的穿透力。刚才路过院子时,沈言就用神识“看”到了这几块矿石。 刘管家虽然不解,却还是连忙把石盒奉上。沈言接过石盒,对老道说:“走。” 离开王家府邸时,锦袍公子突然追出来,对着沈言喊道:“你等着!我爹是青云宗外门执事,我会让他去宗里告你们的状!” 沈言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冰冷:“再敢惹事,下次就不是堵经脉这么简单了。”一股无形的威压散开,锦袍公子吓得腿一软,再也不敢说话。 回到丹王殿,老道忍不住问:“道友就不怕青云宗来找麻烦?那王奎虽然只是外门执事,却在宗里有些人脉。” “青云宗又如何?”沈言把玩着手里的寒铁,“若是他们讲道理,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若是不讲道理,我不介意让他们知道,这青云城不止他们一家说了算。”他能感觉到,这青云宗虽然是本地大宗,却也并非铁板一块,内部派系林立,未必会为了一个外门执事得罪丹王殿和他们这些“神秘高手”。 琪琳正在院子里调试“霜天破”,看到寒铁眼睛一亮:“这矿石能让枪管更结实?” “不止。”沈言将寒铁递给她,“用太阴气淬炼后,能让冰魄弹的射程再增加一公里,还能穿透三阶以下的灵力护盾。” 琪琳立刻找了个石砧,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开始打磨寒铁,动作熟练得不像个狙击手——这些日子跟着沈言学了不少炼器的基本知识,对枪械的改造越发得心应手。 芮萌萌则在院子里练习沈言新教的“回风斩”,短刀带起阵阵青芒,将院角的一块巨石劈成数块,切口处还凝结着层薄霜,显然是融入了太阴气的巧劲。 阿狸坐在药草旁,手里把玩着那枚九转还魂丹,丹丸的生机正缓缓渗入她的体内,滋养着九尾中的滞涩之气。她能感觉到,距离九尾完全觉醒,又近了一步。 老道看着院子里各司其职的四人,眼里闪过一丝羡慕。他炼丹一生,虽有弟子无数,却从未见过如此默契的团队——有人主杀伐,有人主远程,有人主辅助,还有个能统筹全局的领袖,这样的组合,就算在大宗门里也不多见。 “道友,”老道递给沈言一杯灵茶,“明日青云宗有个‘小比’,各大家族和商铺都能派人参加,优胜者能得到进入‘青云秘境’的名额。那秘境里灵气浓郁,还有不少天材地宝,正好适合小友们修炼。” 沈言眼睛一亮:“青云秘境?” “正是。”老道点头,“每三年开放一次,里面不仅有灵药矿石,还有上古修士留下的传承。只是秘境里有些危险,妖兽横行,还有些不怀好意的修士会抢夺他人收获。” 沈言看向琪琳三人,见她们眼里都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笑道:“那就去凑个热闹。”正好借此机会看看这个世界的年轻修士实力如何,也让阿狸她们找找实战的感觉。 夜色渐深,丹王殿的后院一片宁静,只有琪琳打磨寒铁的叮当声,芮萌萌练刀的破空声,还有阿狸指尖狐火跳跃的噼啪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独特的夜曲。 沈言站在院子中央,望着头顶的星空。这个修仙世界的星辰与超神宇宙截然不同,每颗星星都散发着淡淡的灵气,像无数颗悬浮的灵石。他能感觉到,体内的太阴之力正在与这片天地的灵气产生共鸣,仿佛沉睡了许久的力量正在苏醒。 “看来这次来对了。”沈言轻声自语,嘴角露出一丝期待。青云宗小比,青云秘境,还有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势力……这个世界的精彩,才刚刚开始。而他和身边的三个姑娘,必将在这片新天地里,留下属于他们的传说。 pyright 2026 第379章 锋芒初露 青云宗的小比设在宗门山门外的演武场,依山而建的白玉广场能容纳上万人。沈言四人跟着老道赶到时,场边已挤满了围观的修士和凡人,彩旗招展,人声鼎沸,比青云城的集市还要热闹。 “那就是青云宗的弟子?”芮萌萌指着广场东侧的看台,一群穿着青色道袍的年轻人正襟危坐,腰间佩剑泛着灵光,最低都是练气中期的修为。其中一个面如冠玉的青年尤为显眼,周身灵力凝而不发,显然已是练气后期,正被众人簇拥着,想必是此次小比的热门人选。 “那是青云宗内门弟子,赵凌云。”老道捋着胡须介绍,“据说已半只脚踏入筑基期,是这一代弟子里的翘楚,一手‘青云剑法’出神入化,去年小比的魁首就是他。” 琪琳的目光却落在西侧的看台,那里坐着几个穿着黑色劲装的汉子,为首的正是黑风寨的独眼壮汉,此刻正恶狠狠地盯着丹王殿的方向,显然没忘记山谷里的羞辱。 “看来有人不怀好意。”琪琳悄悄握紧了斗篷下的“霜天破”,冰龙虚影在枪身不安地游动。 沈言笑了笑:“正好活动活动筋骨。”他看向报名处,“你们三个都去报个名,试试手。” 阿狸摇摇头:“我不想打打杀杀的。”她更愿意待在沈言身边,研究那些稀奇的药草。 “那我和琪琳姐去!”芮萌萌举着短刀就往报名处跑,脚步轻快得像只小鹿。 琪琳无奈地跟上,心里却也有些期待——她倒想看看,这修仙界的修士,能不能接下她的冰魄弹。 小比的规则很简单,抽签对战,胜者晋级,直到决出最后的魁首。芮萌萌的运气不错,第一轮抽到了个练气中期的修士,拿着柄长剑,看起来有些木讷。 “在下李长风,请指教。”修士拱手行礼,长剑出鞘时带起一阵清风。 芮萌萌学着他的样子拱手,却忘了放下短刀,差点戳到对方:“我叫芮萌萌,你小心点!” 话音未落,李长风的长剑已刺到面前,剑风凌厉,带着淡淡的灵力波动。围观的人都以为这小姑娘要吃亏,却见芮萌萌不退反进,短刀带起道青芒,竟以毫厘之差避开剑锋,顺势劈向对方的手腕。 “好快的刀!”有人惊呼。 李长风显然没料到她的速度如此之快,慌忙收剑格挡,却被短刀上的战气震得虎口发麻,长剑险些脱手。他刚想调整姿势,芮萌萌的刀已如影随形,刀刀不离他的周身要害,逼得他连连后退,破绽百出。 “承让了!”芮萌萌看准时机,短刀一挑,挑飞了李长风的长剑,刀尖停在他的咽喉前,却没有伤到分毫——沈言教过她,点到为止。 李长风愣了愣,随即苦笑着认输:“姑娘好身手,在下输了。” 芮萌萌得意地朝沈言挥挥手,像只打赢了架的小豹子,引来一片喝彩。 琪琳的对手则是个练气后期的女修,拿着柄拂尘,招式阴柔,拂尘丝里藏着细小的银针,显然擅长偷袭。 “听说你是丹王殿来的?”女修娇笑一声,拂尘一甩,银针如暴雨般射向琪琳。 琪琳冷哼一声,不退反进,斗篷下的“霜天破”突然抬升,枪声沉闷如雷。只听“咻”的一声,冰魄弹破空而去,不是射向女修,而是射向半空的银针。 银针在接触到冰魄弹的瞬间,竟被冻成了冰渣,纷纷扬扬落在地上。女修脸色一变,还没反应过来,琪琳已欺近身侧,枪托带着冰魄气砸在她的拂尘柄上。 “咔嚓”一声,拂尘柄断裂,女修握着半截断柄,满脸难以置信——她的拂尘可是用千年蚕丝做的,竟被一枪托砸断了? “你输了。”琪琳收起枪,转身走下擂台,留下呆若木鸡的女修和满堂的喝彩。 沈言看着擂台上意气风发的两人,满意地点点头。芮萌萌的战神基因在灵力滋养下,速度和力量都提升了不少,尤其是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寻常修士根本挡不住;琪琳则将冰魄弹的妙用发挥到了极致,既能远程狙击,又能近战突袭,让人防不胜防。 第二轮,芮萌萌遇到了黑风寨的独眼壮汉。这壮汉显然是有备而来,手里拿着柄宽背刀,刀身上涂抹着漆黑的毒液,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小丫头,上次在山谷让你跑了,这次看你往哪躲!”独眼壮汉狞笑着挥刀砍来,刀风带着毒雾,显然是想下死手。 芮萌萌眼神一凛,短刀上的战气瞬间暴涨,青芒大盛:“上次没教训你,这次正好一起算!”她不再留手,短刀如狂风暴雨般劈出,战气撕裂毒雾,刀刀都带着龙吟般的啸声。 独眼壮汉的修为虽然是练气后期,却哪是芮萌萌的对手?不过十几个回合,就被短刀劈中手腕,宽背刀脱手飞出,整个人被战气震得倒飞出去,摔在台下昏了过去。 黑风寨的人想冲上来,却被青云宗的执法弟子拦住。小比有规矩,胜者为王,败者只能认栽。 琪琳的第二轮对手则是个擅长阵法的修士,刚一上台就布下迷阵,想困住琪琳。却没想琪琳的“霜天破”能射出带追踪功能的冰魄弹,子弹顺着阵法的能量轨迹飞射,“砰砰”几声炸响,就将迷阵的阵眼炸得粉碎。那修士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冰魄弹冻住了双脚,只能认输。 两轮战罢,芮萌萌和琪琳都轻松晋级,成了小比最大的黑马。连青云宗的长老都对她们投来了关注的目光,低声议论着这两个突然冒出来的高手。 “有点意思。”赵凌云坐在看台上,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那个用刀的小姑娘,身上有种很霸道的力量,不像是寻常的练气期。” 他身边的弟子笑道:“大师兄多虑了,再厉害也只是个散修,怎会是您的对手?等会儿您上台,一剑就能解决她们。” 赵凌云没说话,只是目光深邃地看向沈言所在的方向。那个始终含笑看着擂台的年轻人,给他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仿佛站在那里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星空。 第三轮,芮萌萌遇到了个硬茬——青云宗的内门弟子,练气后期巅峰,一手“青云剑法”已颇有火候。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剑光刀影交织在一起,灵力与战气碰撞出漫天光屑,看得台下众人目不暇接。 “好!”随着一声喝彩,芮萌萌抓住对方的破绽,短刀斜劈,挑飞了对方的长剑,再次赢得胜利。只是她自己也消耗不小,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呼吸有些急促。 琪琳的第三轮对手则直接认输了——见识过她的冰魄弹威力,没人愿意硬碰硬。 最终,进入决赛的是芮萌萌、琪琳,还有青云宗的赵凌云,以及一个来自大家族的修士。 半决赛,芮萌萌对阵那个大家族修士。对方显然没把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刚一上台就放出一只巨大的灵宠,是只长着翅膀的老虎,凶猛异常。 “小丫头,识相的就赶紧认输,免得被我的‘飞天虎’伤了!”修士得意地笑着,指挥着飞天虎扑向芮萌萌。 芮萌萌眼神一凝,体内的战神基因彻底激活,眉心的月魄发出璀璨的金光。她没有躲闪,反而迎着飞天虎冲了上去,短刀上的战气凝聚成一道丈长的刀芒,狠狠劈下。 “噗嗤”一声,刀芒竟将飞天虎的翅膀劈了下来!老虎发出痛苦的咆哮,摔在地上抽搐不止。那修士吓得脸色惨白,转身就跑,却被芮萌萌的刀芒拦住去路,只能狼狈认输。 全场死寂,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没人想到,这个看似娇弱的小姑娘,竟能一刀劈伤三阶灵宠飞天虎! 琪琳的半决赛对手则是赵凌云。这是一场万众瞩目的对决,一个是青云宗的天才弟子,一个是横空出世的神秘枪手。 “姑娘好身手。”赵凌云拱手行礼,长剑出鞘,剑身如秋水般明亮,“在下赵凌云,请指教。” “琪琳。”琪琳言简意赅,掀开斗篷,露出“霜天破”,冰龙虚影在枪身盘旋,散发着刺骨的寒意。 “请!”赵凌云话音未落,长剑已化作一道青虹,直刺琪琳面门,速度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 琪琳眼神一凛,“霜天破”瞬间抬升,冰魄弹破空而去,与青虹碰撞在一起,爆发出漫天冰屑。赵凌云的剑被震得微微一滞,他显然没料到这子弹竟有如此大的力道,连忙变招,长剑挽出朵朵剑花,护住周身要害。 琪琳却不给她喘息的机会,冰魄弹如连珠炮般射出,有的射向地面,激起冰墙阻碍他的脚步;有的射向天空,化作冰锥从天而降;还有的直接射向他的长剑,试图冻住他的灵力。 赵凌云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他发现自己竟被压制了!对方的子弹不仅速度快、威力大,还带着诡异的冰冻效果,让他的灵力运转都变得滞涩起来。他的青云剑法讲究灵动飘逸,此刻却被冰魄弹逼得束手束脚,根本发挥不出实力。 “只能用那招了!”赵凌云眼神一狠,长剑突然爆发出璀璨的青光,灵力汇聚成一只巨大的青色雄鹰,带着凌厉的气势扑向琪琳。 “这是青云宗的秘法‘鹰击长空’!”台下有人惊呼,“据说能越级挑战!” 琪琳眼神一凝,将全身的太阴气都灌注到“霜天破”中,冰龙虚影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凝聚成一颗篮球大的冰魄弹,带着撕裂空气的呼啸射向青鹰。 “轰!” 冰魄弹与青鹰碰撞在一起,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冰屑与青光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巨大的能量风暴,席卷了整个演武场。众人纷纷运起灵力抵挡,才没被风暴波及。 风暴散去,擂台上的景象让所有人都惊呆了——赵凌云的长剑断成两截,嘴角溢出鲜血,显然受了伤;琪琳也后退了几步,脸色有些苍白,但手里的“霜天破”依旧稳稳地指着对方。 “我输了。”赵凌云苦笑一声,扔掉断剑,“姑娘的枪法,在下佩服。” 全场再次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比刚才芮萌萌获胜时还要热烈。谁也没想到,青云宗的天才弟子,竟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枪手! 沈言看着擂台上的琪琳,眼里闪过一丝赞许。她能赢,不仅是因为冰魄弹的威力,更因为她将太阴气与枪法完美结合,打出了出其不意的效果,这已经具备了强者的潜质。 决赛,将在芮萌萌和琪琳之间进行。 “琪琳姐,我不会让你的!”芮萌萌握着短刀,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尽管来。”琪琳也握紧了“霜天破”,冰龙虚影与她的眼神一样锐利。 就在两人准备动手时,沈言忽然开口:“不用比了。” 众人一愣,看向沈言。 沈言走上擂台,对裁判道:“她们两个是同伴,这场决赛,算平局如何?” 裁判有些犹豫,看向青云宗的长老。长老沉吟片刻,点了点头:“也好。两位姑娘身手都极为出色,并列第一也无妨。” 芮萌萌和琪琳对视一眼,都收起了武器,脸上露出笑容。对她们来说,胜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场小比中证明了自己。 最终,芮萌萌和琪琳共同获得了进入青云秘境的名额,还得到了青云宗奖励的两瓶筑基丹和一柄上品法器。黑风寨的人早已偷偷溜走,连王奎都没敢再来找麻烦。 离开演武场时,老道笑得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没想到,老道我带出来的人,竟能包揽小比的魁首!这下丹王殿可要在青云城扬眉吐气了!” 琪琳把玩着那柄上品法器匕首,上面镶嵌着颗蓝宝石,能增强冰属性灵力,正好适合她用。芮萌萌则捧着筑基丹,兴奋地问:“沈先生,这丹药能让我变得更强吗?” “当然能。”沈言点头,“不过要等从青云秘境回来再服用,那里的灵气更适合突破。” 他看向青云宗山门的方向,赵凌云正站在台阶上,远远地朝他拱手示意。沈言也微微点头回应。 这场小比,不仅让芮萌萌和琪琳崭露了锋芒,也让他们在青云城站稳了脚跟。更重要的是,他们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的强者,并非只有那些大宗门的弟子。 青云秘境的入口将在三日后开启,沈言知道,那才是真正的考验。但他看着身边跃跃欲试的三个姑娘,心里充满了信心。 无论是芮萌萌的勇猛,琪琳的精准,还是阿狸的灵动,都在这场小比中得到了锤炼。而他自己,也在与这个世界的修士交手的过程中,对太阴传承有了新的领悟。 青云宗的山风吹过,带着淡淡的灵气和药香。沈言知道,他们在这个修仙世界的旅程,才刚刚进入精彩的部分。而这青云秘境,将是他们新的。 pyright 2026 第380章 散修百艺 青云秘境开启前的三日,沈言带着琪琳三人在青云城闲逛。不同于前几日的市井喧嚣,如今的仙市多了几分凝重——各大家族和宗门的弟子都在忙着准备秘境所需的符箓、丹药和法器,擦肩而过时,彼此眼中都带着审视与戒备。 “你看那几个青云宗弟子,”琪琳用手肘碰了碰沈言,视线落在街角的茶寮,“手里拿着的‘传讯符’,比咱们在丹王殿买的精致多了,灵力波动也更稳。” 沈言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几个青衣弟子正低头研究着符箓,指尖流转的灵力带着特定的韵律,显然是宗门秘传的画法。“宗门传承的好处就在这里,”他淡淡道,“符箓、炼丹、炼器,都有固定的法门和资源倾斜,弟子只要按部就班地学,就能少走许多弯路。” 芮萌萌啃着刚买的灵果,含糊不清地问:“那我们这些‘散修’岂不是很吃亏?”她这几日听多了“宗门弟子”“家族天才”的说法,心里难免有些不服气。 “吃亏?”沈言笑了笑,指着不远处一个摆摊的老修士,“你看他。” 那老修士穿着打补丁的道袍,摊位上摆着些粗糙的木剑和黄符,看起来毫不起眼。但他给客人画符时,不用朱砂,而是直接以指尖灵力在符纸上勾勒,笔画歪歪扭扭,却带着股灵动的生气,画成的护身符虽然卖相不佳,灵力却异常稳固。 “这是‘指画符’,”沈言解释道,“没宗门传授的制式,却另辟蹊径,用自身灵力直接画符,省了朱砂和符笔的限制,关键时刻能救命。这就是散修的优势——不受规矩束缚,能从生活里琢磨出适合自己的法门。” 正说着,老修士遇到个难题:一个凡人想买张“避水符”,却付不起灵石。老修士皱了皱眉,从怀里掏出块黑色的石头,在符纸上蹭了蹭,竟也画出张能勉强避水的符,只收了对方三个铜板。 “那是‘墨精石’,”琪琳认出了那石头,“凡石里的伴生灵矿,灵力稀薄,宗门弟子根本瞧不上,他却能用它画符。” “这就是‘修真百艺’,”沈言目光深邃,“宗门弟子学的是‘术’,散修练的是‘活’。术有穷尽,活却能变通。” 三人正看得入神,茶寮里的青云宗弟子忽然站起身,为首的正是赵凌云。他径直朝沈言走来,身后跟着两个内门弟子,神色算不上友好。 “沈道友。”赵凌云拱手,语气却带着疏离,“家父听闻道友在小比中展露的手段颇为奇特,想请道友去宗内一叙,聊聊修行心得。” 这话听着客气,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旁边的弟子更是直接道:“我赵家乃青云宗三大家族之一,能请你去做客,是给你面子。” 沈言挑眉:“若是我不去呢?” 赵凌云身后的弟子脸色一沉:“道友莫不是不给青云宗面子?”他身上灵力涌动,显然是练气后期的修为,在凡人面前或许算强者,在沈言眼里却不值一提。 琪琳的手已经按在了“霜天破”上,冰龙虚影在枪身盘旋,随时准备动手。芮萌萌也握紧了短刀,战意凛然。 赵凌云抬手制止了弟子,目光落在沈言身上:“道友何必拒人千里?家父只是想与道友交流太阴传承的心得,并无恶意。”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一丝优越感,“实不相瞒,青云宗的‘青云心经’与太阴传承颇有渊源,或许能给道友一些启发。” 这话倒是让沈言来了点兴趣。太阴传承虽强,却缺少与其他功法的参照,若能看看青云心经,或许能触类旁通。但他也看得出,赵凌云的邀请并非真心交流,更多的是想探他的底,甚至可能觊觎太阴传承的法门。 “交流可以,”沈言淡淡道,“但要在我方便的地方。三日后秘境开启,不如届时在秘境中偶遇,再聊不迟?” 赵凌云脸色微变,他没想到沈言会如此直接地拒绝。但小比上琪琳展现的实力让他有所忌惮,权衡片刻后,他点头道:“也好。秘境中多有凶险,说不定还要仰仗道友援手。”说罢,带着弟子转身离去,临走时,那两个内门弟子的眼神里满是不屑,显然没把这些“散修”放在眼里。 “这些宗门弟子,果然眼高于顶。”芮萌萌看着他们的背影,撇了撇嘴,“以为自己是青云宗就了不起?” “大宗门的壁垒,自古如此。”沈言并不意外,“他们占据着最好的灵脉、传承和资源,自然瞧不上散修。但他们忘了,修行的本质是逆天改命,不是靠宗门的名头。” 他看向老修士的摊位,此刻正有个瘸腿的散修用兽骨打磨法器,手法粗糙却异常精准,骨器上的纹路虽不规整,却能引动周围的土系灵力。“你看他,”沈言笑道,“没宗门教他炼器,却从猎杀的妖兽身上琢磨出兽骨的特性,这才是真正的修行。” 三日后,青云秘境入口开启。位于青云宗后山的巨大石壁上,一道丈宽的光门缓缓浮现,门内灵气浓郁得几乎液化,引得周围的修士纷纷吸气。 沈言四人跟着老道来到入口处,只见赵凌云带着赵家子弟早已等候在那里,旁边还有其他大家族和宗门的弟子,个个气息沉稳,显然都是精英。他们看到沈言时,大多露出轻视的目光,只有赵凌云的眼神复杂,带着警惕和好奇。 “沈道友,别来无恙。”赵凌云主动打招呼,语气比上次缓和了些,“秘境中危机四伏,不如暂时联手?遇到的天材地宝,按出力分配如何?” 他打的算盘很明显:想借着联手的机会,观察沈言的修行法门,若是发现太阴传承的弱点,再伺机而动。 沈言看穿了他的心思,却也懒得计较:“可以。但各凭本事,互不干涉。” 随着青云宗长老一声令下,光门彻底稳定。修士们蜂拥而入,沈言四人也随着人流走进秘境。 刚踏入秘境,浓郁的灵气就扑面而来,比外界浓郁百倍,吸入一口便觉经脉舒畅。周围是参天古木,藤蔓缠绕,远处隐约传来妖兽的咆哮,充满了原始而危险的气息。 “这地方的灵气,比丹王殿的药园还浓!”芮萌萌兴奋地挥了挥短刀,战气与灵气碰撞,激起阵阵光晕。 琪琳举起“霜天破”,枪身的冰龙发出愉悦的低鸣:“前面有能量波动,像是有灵药。” 众人循着波动往前走,穿过一片竹林,眼前出现一潭碧水,潭边生长着几株紫色的灵草,叶片上凝结着露珠,正是炼制筑基丹的主药“紫心草”。 “找到了!”芮萌萌刚想过去采摘,却见几道黑影从竹林里窜出,正是黑风寨的人!为首的独眼壮汉虽然手臂还没痊愈,眼神却更加凶狠,手里拿着柄淬毒的钢叉。 “上次的账,今天该算了!”独眼壮汉狞笑着挥叉刺来,身后的手下也纷纷放出法器,有飞刀,有网兜,还有的直接驱使灵蛇扑咬,手段阴狠,显然是散修里的亡命之徒。 “不知死活。”琪琳冷哼一声,“霜天破”射出冰魄弹,瞬间冻住了扑来的灵蛇。芮萌萌的短刀带起青芒,刀光过处,黑风寨弟子的法器纷纷被劈碎,惨叫声此起彼伏。 独眼壮汉没想到他们如此强悍,吓得转身就跑,却被沈言指尖弹出的一缕太阴气击中,冻住了双腿,摔了个狗吃屎。 “饶命!仙长饶命!”独眼壮汉连连磕头,“紫心草我们不要了,都给你们!” 沈言没理会他,示意芮萌萌采摘紫心草。小姑娘动作麻利,很快将几株紫心草连根拔起,用玉盒收好。 “这些人怎么办?”芮萌萌踢了踢独眼壮汉,眼里闪过一丝杀意。 “废了修为,扔在这里。”沈言淡淡道。对这种屡教不改的恶徒,没必要手下留情。 琪琳抬手射出几枚冰魄弹,击中黑风寨弟子的丹田,废了他们的修为。这些人失去灵力,在危机四伏的秘境里,能不能活过今晚都是未知数。 解决了黑风寨的人,赵凌云带着赵家子弟才慢悠悠地走出来,脸上带着假笑:“沈道友好身手。这紫心草……” “各凭本事找到的,自然归我们。”琪琳直接打断他,将玉盒收好,语气毫不客气。 赵凌云的脸色僵了僵,却没发作,只是眼底闪过一丝阴鸷:“既然如此,我们就先行一步了。”说罢,带着人往秘境深处走去,临走时,一个弟子故意撞了芮萌萌一下,被芮萌萌反手一拳打在肚子上,疼得龇牙咧嘴。 “这些人肯定没安好心。”芮萌萌揉了揉拳头,“要不要跟上去教训他们一顿?” “不必。”沈言摇头,“秘境里有的是机会,让他们知道散修的厉害。”他看向远处的山峰,那里灵气最为浓郁,“我们去那边看看,据说高阶灵药都长在灵气汇聚的地方。” 往山峰走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修士,有宗门弟子,也有散修。宗门弟子大多成群,靠着制式法器和配合猎杀妖兽、采摘灵药,井然有序却少了几分灵活;散修则单打独斗,有的用陷阱捕捉妖兽,有的用特殊手法辨识灵药,手段五花八门,却总能在绝境中找到生机。 一次,他们遇到一群被三阶妖兽“碧眼狼”围困的散修,眼看就要丧命,为首的老修士突然掏出个葫芦,倒出一把豆子,口中念念有词,豆子竟化作一个个小泥人,拿着石刀石斧冲向碧眼狼,虽然不堪一击,却为众人争取了逃跑的时间。 “这是‘豆兵术’,”沈言认出了这法术,“是最基础的土系法术变种,宗门弟子根本瞧不上,他却练得炉火纯青,能用凡豆化兵。” 那老修士逃跑时,看到沈言等人,还不忘喊一句:“前面有瘴气,用艾草熏身能避!”这是散修在秘境中摸索出的经验,简单却实用。 相比之下,赵家子弟的遭遇就没那么顺利了。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想抢夺一群散修找到的“千年灵芝”,却被散修们用自制的“迷魂烟”放倒了大半,灵芝没抢到,还损失了不少法器,气得赵凌云脸色铁青。 “你看,”沈言对芮萌萌和琪琳道,“宗门弟子学的是‘大阵仗’,却对付不了这些‘小手段’。修行不是比谁的传承更久,谁的法器更好,而是比谁更懂得适应环境,更懂得变通。” 琪琳若有所思,她的冰魄弹虽然厉害,却消耗巨大,刚才看到一个散修用竹筒做的吹箭发射毒针,无声无息,对付低阶妖兽比她的枪更省力。 芮萌萌也看着那些用兽皮做甲、用骨片做刃的散修,心里的轻视渐渐消失。这些人没有神基因,没有太阴传承,却靠着自己的双手在残酷的秘境中生存,这份坚韧,比任何功法都更值得敬佩。 傍晚时分,他们在一处山洞休息。沈言拿出紫心草,用太阴气催化,竟在石洞里种出一片新的紫心草,灵气比原来更加浓郁。 “这是……”琪琳惊讶地看着这一幕。 “太阴传承里的‘催生术’,”沈言笑道,“宗门弟子学的是‘采摘’,我们可以学‘培育’。这样就算秘境关闭,也能有源源不断的灵药。” 芮萌萌眼睛一亮:“那我们以后岂不是不用抢了?” “这才是真正的交流。”沈言望着洞外的星空,“不是去宗门里听他们吹嘘传承,而是从每个修行者身上学东西——学宗门的规整,学散修的变通,学妖兽的生存本能,这才是修行的真谛。” 洞外传来赵凌云等人的争吵声,大概是又和其他修士起了冲突。沈言没理会,只是将催生好的紫心草分给琪琳和芮萌萌:“服下它,借着秘境的灵气巩固境界。明天我们去秘境深处,那里有更厉害的妖兽,也有更好的传承,正好让你们练练手。” 琪琳和芮萌萌接过紫心草,服下后盘膝打坐,脸上露出舒适的神色。阿狸则靠在沈言身边,九尾轻轻摆动,吸收着周围的灵气,尾巴上的花纹越发清晰。 沈言看着她们,心里一片平静。他知道,这次秘境之行,不仅能让她们的修为更进一步,更能让她们明白:修行的道路从不止一条,无论是宗门传承还是散修百艺,无论是神基因还是太阴气,最终的目的都是变强——变强不是为了争斗,而是为了更好地守护自己在乎的东西。 而这份感悟,或许比任何天材地宝都更加珍贵。 pyright 2026 第381章 术业有专攻 青云秘境的月华带着浓郁的灵气,透过石洞顶端的缝隙洒落,在地面织成一张银光网。沈言盘膝坐在中央,指尖流转的太阴气如蛛网般散开,分别连接着洞中的三道身影—— 阿狸面前摆着个临时搭起的石鼎,鼎中咕嘟咕嘟煮着灵液,九尾垂在鼎边,尾尖的绒毛沾染着各色药粉,正随着她的呼吸轻轻颤动。她手里捏着根银簪,小心翼翼地挑出鼎中漂浮的药渣,动作专注得像在雕琢艺术品。石鼎上方悬浮着三枚丹丸,在月华下泛着温润的光泽,正是用白日里采摘的紫心草炼制的“凝气丹”,药效比寻常丹丸精纯三成。 “火候刚好。”沈言的声音透过太阴气传来,带着一丝赞许,“九尾天狐的血脉本就与草木通灵,你对药性的感知,比丹王殿的老道还敏锐三分。” 阿狸闻言,嘴角弯起个浅浅的弧度,尾尖轻轻一点,将丹丸收入玉瓶。她本就不喜争斗,跟着沈言学丹道后,像是找到了真正的归宿,整日与药草为伴,指尖的狐火能精准控制丹炉的温度,连最娇贵的“冰晶莲”都能被她炼制成丹,这份天赋,连沈言都暗自惊叹。 石洞左侧,琪琳正对着一面光滑的石壁打坐,身前悬浮着三柄剑——一柄是青云宗奖励的上品法器长剑,一柄是用寒铁打磨的短刃,还有一柄竟是用冰魄弹凝固的冰晶剑。三柄剑绕着她缓缓旋转,剑身的灵光与她眉心的月盘遥相呼应,月盘上浮现出繁复的纹路,正是沈言传授的“七星阵”图谱。 “剑招要快,阵法要稳,两者相济,才能做到‘以阵困敌,以剑破局’。”沈言的声音在她识海中响起,“你是狙击手,对时机的把控本就远超常人,把扣动扳机的精准用到御剑上,再用阵法扩大你的攻击范围,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琪琳猛地睁眼,三柄剑突然加速旋转,冰晶剑化作漫天冰屑,寒铁短刃如毒蛇般窜出,上品长剑则带着磅礴的剑气直刺石壁。只听“轰”的一声,石壁上竟浮现出个由剑痕组成的星阵,阵眼处的石块被剑气震碎,而周围的石面却完好无损——这是她刚领悟的“剑阵合一”,用剑气布阵,比寻常阵旗更具杀伤力。 “还差些火候。”沈言指尖一弹,一缕太阴气注入她的月盘,“阵法的关键在‘势’,不是剑多就厉害,要让每柄剑都成为阵眼,相互呼应,才能生生不息。” 琪琳点头,再次闭上眼,剑与阵的感悟在心头流转。她渐渐明白,沈言为何说狙击手的天赋适合剑仙之道——两者都讲究“一击必中”,只是狙击枪的射程有限,而飞剑与阵法结合,能让她的“精准”延伸到方圆十里,这是比任何狙击镜都更广阔的战场。 石洞右侧的芮萌萌则在苦练符法。她面前铺着一张兽皮,上面用朱砂混着灵血画满了符纹,地上散落着数十张废弃的符纸,有的被战气撕裂,有的因灵力失控烧成了灰烬。此刻她正屏气凝神,握着一支用妖兽尾骨做的符笔,在新的符纸上勾勒“金刚符”的纹路。 “画符不是劈砍,力道要收放自如。”沈言的声音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你性子急躁,正好借画符磨磨心性。这‘金刚符’讲究‘稳’,笔锋不能抖,灵力要匀,就像你出刀前的蓄力,看似平静,实则暗藏千钧。” 芮萌萌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体内奔腾的战气,符笔在纸上缓缓游走。起初线条还有些歪斜,画到一半时,她忽然想起沈言教的“静心诀”,将战气沉入丹田,只留一缕灵力随着笔尖流动。当最后一笔落下,符纸上的金刚虚影竟发出一声低吟,缓缓沉入符纸,散发出淡淡的金光——成了! “成了!沈先生,我画出真符了!”芮萌萌兴奋地举起符纸,脸上沾着朱砂,像只得意的小花猫。这张“金刚符”虽只是下品,却比她之前画的那些强了十倍,贴在身上,能挡住练气后期修士的全力一击。 沈言笑着点头:“不错,知道用战气蕴养符力了。记住,你的符法不用追求精致,要打出‘力透纸背’的霸道,就像你的刀,简单直接,却能破开一切虚妄。” 他看着洞中的三人,眼中闪过一丝欣慰。进入秘境这几日,她们的成长远超预期—— 阿狸的丹道已摸到“化灵”的门槛,能将多种灵药的药性融合,炼制出带有“生机”的丹药,上次芮萌萌被妖兽抓伤,她随手炼的“生肌散”,竟比丹王殿的成品药效快一倍; 琪琳的剑阵越发纯熟,白天在秘境中遇到一群三阶妖兽,她只用三柄剑布下“锁龙阵”,就将妖兽困在其中,配合冰魄弹的远程狙击,无伤解决战斗,连赵凌云都看得目瞪口呆; 芮萌萌的符法虽刚入门,却极具个人风格,她画的“烈火符”能附着战气,炸开时威力比寻常符法大三成,画符时的专注也磨平了她不少戾气,出刀时多了份沉稳,不再一味猛冲。 这便是术业有专攻的好处。沈言没有让她们全盘学习太阴传承,而是根据各自的天赋与心性,选择最适合的道路:阿狸的温柔细腻适合丹道,琪琳的精准冷静适配剑与阵,芮萌萌的刚猛纯粹则与符法、练体相得益彰。 “月盘已凝,根基已成。”沈言收回太阴气,缓缓开口,“从明天起,阿狸随我学‘丹经总录’,重点练‘活气术’,让丹药不仅能疗伤,还能蕴养神魂;琪琳主攻‘七星剑经’与‘颠倒八阵图’,试着用飞剑布下‘杀阵’,提升群战能力;萌萌则学‘玄甲符’与‘大力神通’,符法护体外,练体术要突破‘铜皮境’,做到刀剑难伤。” 三人同时睁眼,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她们能感觉到,沈言的安排正顺着她们的道途延伸,每一步都踩在最关键的节点上。 次日清晨,秘境深处的古林里传来阵阵剑鸣。琪琳站在一株千年古柏下,三柄飞剑绕着树干盘旋,剑风激起的气流在地面画出个巨大的阵图。随着她一声轻喝,飞剑突然加速,竟在树干上刻出密密麻麻的剑痕,这些剑痕相互连接,形成一个闪烁着银光的杀阵。 “去!”琪琳指尖一指,阵图突然爆发强光,无数剑气从阵眼射出,将周围的灌木尽数斩断。更精妙的是,剑气在阵图范围内循环往复,杀力层层叠加,若是有妖兽闯入,只会被越缠越紧。 “这‘七星杀阵’比昨天又精进了。”沈言的声音从树后传来,手里还提着只刚猎杀的“赤瞳鹿”——这鹿的鹿茸是炼丹的好材料,正好给阿狸练手。 琪琳收剑回鞘,额角渗出细汗,却难掩兴奋:“用飞剑布阵,比用阵旗灵活多了!刚才试着将冰魄弹融入阵眼,发现能冻结剑气轨迹,让敌人更难躲避。” “善用你的长处。”沈言点头,“狙击手的优势在于‘预判’,把阵法当成你的‘狙击镜’,提前在敌人的必经之路布下杀阵,再用飞剑精准引导,这才是你的道。” 不远处的溪流边,阿狸正蹲在石头上处理草药。她的九尾各司其职,有的清洗灵草,有的研磨药粉,有的控制石鼎的火候,动作流畅得像在跳舞。石鼎中煮着的“凝神汤”正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汤面上漂浮着一朵冰晶莲,花瓣在热气中缓缓绽放,将汤里的燥气尽数吸收。 “沈先生,你看这汤!”阿狸举起个木碗,汤里的灵光凝聚成一只小狐狸的虚影,灵动异常,“加了冰晶莲后,能安神,还能让喝下的人暂时看清灵气流动呢!” 沈言接过尝了一口,只觉一股清凉顺着喉咙滑下,识海瞬间清明,连周围草木的灵气轨迹都变得清晰可见。“不错,”他赞道,“这‘灵视’效果,比青云宗的‘清神丹’还实用。继续练,争取让丹药能附带‘预警’效果,提前感知危险。” 阿狸用力点头,尾尖沾着的药粉簌簌落下,在石头上画出个小小的丹炉图案——这是她自己琢磨的记药谱的方式,比文字更直观。 芮萌萌则在瀑布下练体。她赤裸着上身,任由瀑布的水流冲击身体,每一次冲击,她都运转战气抵抗,肌肉上泛起淡淡的金光。石台上摆着一叠符纸,都是她刚才画的“玄甲符”,符纸贴在身上,能与战气共鸣,形成一层坚韧的护盾。 “喝!”芮萌萌猛地一拳砸向旁边的巨石,拳头上贴着张“大力符”,符文亮起的瞬间,拳劲暴涨,竟在石面上砸出个浅坑。她顺势一掌拍在石上,掌心里的“玄甲符”同时爆发,挡住了反弹的碎石,手掌毫发无伤。 “符法护体外,练体强根本,这才是近战的王道。”沈言走过去,递给她一块“淬体玉”,“用太阴气把玉中的灵力逼出来,涂抹在身上,能加速经脉的恢复。” 芮萌萌接过玉块,一边涂抹一边笑道:“画符的时候确实能静心,刚才画‘大力符’,想着沈先生说的‘稳’,画出来的符威力都大了些!”她现在画符已不用刻意压制战气,反而能将战气融入符纸,让符法多了份刚猛,贴在武器上,能让刀刃更具穿透力。 傍晚时分,四人在秘境的一处山谷休整。阿狸用赤瞳鹿的鹿茸和冰晶莲炼了一炉“壮骨丹”,给芮萌萌练体用;琪琳在营地周围布下剑阵,防止妖兽偷袭;芮萌萌则在石墙上画满了符纸,有的能预警,有的能生火,有的能驱散毒虫,将营地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言坐在篝火旁,看着各司其职的三人,心中一片安宁。他想起刚遇到她们时的样子——琪琳还在为基因反噬烦恼,芮萌萌握不稳刀,阿狸连九尾都化不完整。而现在,她们不仅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道途,更将超神基因的优势与修仙术法完美结合,走出了一条独一无二的路。 “明天去秘境中心的‘陨星台’。”沈言往篝火里添了根柴火,“那里有上古修士留下的传承,据说藏着‘剑心通明’‘丹道本源’‘炼体真意’的感悟,正好适合你们。” 琪琳擦拭着飞剑的手顿了顿,眼中闪过期待;阿狸抱着丹炉,耳朵微微竖起;芮萌萌则握紧了拳头,跃跃欲试。 夜风吹过山谷,带来远处妖兽的咆哮,却吹不散营地里的暖意。剑阵的灵光、丹药的清香、符纸的纹路,在月华下交织成一幅独特的画面——这是属于她们的修行画卷,无关宗门传承,无关散修野路,只关乎每个人对“强”的理解,对“守护”的坚持。 沈言知道,陨星台的传承或许能让她们的修为再进一步,但更重要的,是让她们明白:道途千万,不必强求一致。阿狸的丹炉能救人,琪琳的剑阵能护道,芮萌萌的拳头能破障,而他的太阴气,能为她们照亮前路。 这样就够了。 至于那些所谓的大宗门、真仙路,又有什么关系?她们走自己的道,守自己的念,本身就是最耀眼的风景。 篝火噼啪作响,将四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融入秘境的夜色里。明天的陨星台,注定又是一场新的蜕变,但此刻,这份术业有专攻的默契,或许比任何传承都更加珍贵。 pyright 2026 第382章 药园 青云秘境的陨星台比想象中更荒芜。巨大的黑石台散落着陨铁碎片,上面布满灼烧的痕迹,显然是上古陨石撞击留下的遗迹。沈言站在台顶,指尖拂过一块泛着幽蓝光泽的石头,能感觉到里面残存的星辰之力——这正是炼制“星髓丹”的主材料,比丹王殿的存货还要精纯。 “阿狸,过来看看这个。”沈言将石头抛给她。 阿狸接住石头,九尾轻轻一卷,尾尖的绒毛立刻感知到其中的能量:“里面有‘星精’!能让丹药带上星辰的清冽气,炼‘凝神丹’最好不过!”她从储物袋里掏出个玉盒,小心翼翼地将石头收好,尾巴尖兴奋地晃了晃。 这几日在秘境,阿狸的收获最大。不仅摸透了数十种灵草的特性,还收集了不少珍稀矿石——有些矿石本身不能入药,却能在炼丹时调节炉温,比丹王殿的“控火石”好用得多。此刻她的储物袋里已塞满了各种奇花异草、矿石粉末,连沈言都忍不住打趣她快成“移动药圃”了。 “这里的地脉好奇特。”琪琳蹲在陨星台边缘,指尖的冰魄气渗入黑石,“下面好像有活的灵气在流动,比别处的灵脉更活跃。” 沈言点头:“陨星带来的星辰之力滋养了地脉,这里的灵草药性比外界强三倍。可惜大多是一年生的草本,很难移植……”他话没说完,忽然顿住,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只见陨星台角落的石缝里,长着一株不起眼的小草,叶片呈淡金色,根须却深入黑石,吸收着里面的星辰之力。“是‘金纹草’!”沈言快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将草连根拔起,根须上还带着几块黑石碎末,“这草的种子能在任何环境发芽,只要有灵气就能生长,最适合移植到小世界!” 他立刻取出随身携带的“养魂玉”,将金纹草的种子剥离,用太阴气包裹住,防止灵气流失。这是他在超神宇宙时就养成的习惯——遇到可移植的灵草,第一时间收集种子,带回自己的小世界培育。 “小世界?”芮萌萌凑过来,好奇地问,“就是沈先生你说的那个能种东西的空间吗?”她只知道沈言有个神秘空间,能装下海量物资,却不知道里面还有药园。 “不止能种东西。”沈言笑着抬手,指尖太阴气流转,身前浮现出一道光幕,光幕里是片生机勃勃的天地——连绵的梯田种满了各色灵草,田埂边流淌着冒着白气的灵泉,远处的山坳里还建着几座丹炉,正是他的小世界缩影。 “哇!”芮萌萌眼睛瞪得溜圆,“里面的草比秘境的还绿!那泉水是不是能直接喝?” 琪琳也凑近细看,发现梯田里种着不少她们在超神宇宙见过的植物,却比原来茂盛十倍,显然是被灵气滋养过:“这些是……地球的草药?” “嗯。”沈言点头,“刚开辟小世界时种的,用太阴气和灵泉灌溉,现在都成了灵草。上次林薇的机械臂修复用的‘续筋藤’,就是从小世界采的。” 他的小世界是用太阴本源开辟的芥子空间,起初只有几亩地大小,随着他修为精进,空间越来越大,如今已有百亩方圆。里面的时间流速是外界的三倍,灵草生长速度极快,再加上他从各个世界收集的种子,俨然成了个微型药圃。 “那我们这次收集的种子,也能种进去?”阿狸抱着储物袋,眼睛亮晶晶的,“金纹草、紫心草、冰晶莲……要是都种活了,以后炼丹就不用再花钱买了!” “不止不用买,还能改良品种。”沈言调出小世界的药园地图,指着其中一块空地,“陨星台的金纹草吸收了星辰之力,种到小世界的‘聚星阵’里,长出的草能自带‘清心’效果;冰晶莲喜寒,种在‘寒潭’边,药性会更烈;紫心草需要伴生‘腐叶土’,正好和小世界的‘枯木藤’种在一起,相互滋养……” 他一边说,一边用太阴气处理收集到的种子,剔除杂质,留下最精华的部分,再用灵泉水浸泡,激活生机。这是个细致活,需要绝对的耐心,琪琳和芮萌萌看得眼花缭乱,只有阿狸能跟上他的思路,时不时提出建议:“金纹草的种子要晒足七日星辰光,不然发芽率低”“冰晶莲的根须不能碰铁器,要用木铲移植”。 沈言赞许地看了她一眼:“看来你把《神农经》背熟了。这些细节确实重要,种灵草和炼丹一样,差一点都可能前功尽弃。” 在陨星台停留的三日,沈言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在收集种子和改良品种上。琪琳和芮萌萌则轮流守在台边,一边修炼,一边提防其他修士——有不少人觊觎陨星台的资源,几次想偷袭,都被琪琳的剑阵和芮萌萌的符法打退,其中就包括赵凌云带领的赵家子弟。 “沈道友倒是好兴致,”赵凌云站在台边,看着沈言忙碌的身影,语气带着嘲讽,“别人都在抢传承,你却忙着挖草种,不怕错过机缘?”他身后的弟子们也纷纷窃笑,显然觉得沈言本末倒置。 沈言头也没抬,手里正用木片小心翼翼地剥离冰晶莲的种子:“传承是死的,灵根是活的。就算拿到上古传承,没有足够的药材辅助,修为也难有寸进。赵道友觉得,是一时的功法重要,还是能源源不断提供助力的底蕴重要?” 赵凌云脸色一僵。他确实从陨星台拿到了一卷“青云剑法”的进阶残篇,却苦于没有“洗剑草”淬炼剑身,迟迟无法修炼,被沈言一句话戳中了痛处。 “你懂什么!”一个赵家弟子忍不住反驳,“我赵家有专门的药圃,什么样的药材没有?不像你们散修,只能靠自己挖!” “哦?”沈言抬眼,目光落在他腰间的药囊上,“那你药囊里的‘赤血果’,是三年生的?表皮有褶皱,显然是存放过久,药性流失了三成。这种果子,我小世界里种的五年生,随便摘。” 那弟子脸色瞬间涨红,他的赤血果确实是从家族药圃拿的陈货,却没想到被沈言一眼看穿。 琪琳适时开口,声音清冷:“我们沈先生种的‘凝露草’,一夜能结三滴灵液,比你们青云宗的‘灵液池’效率还高。赵道友要是缺药材,不妨开口求借,看在同入秘境的份上,或许会给你几株。” 赵家子弟气得脸色铁青,却不敢发作——琪琳的剑阵威力他们见识过,真打起来讨不到好。赵凌云咬了咬牙,冷哼一声,带着弟子转身离去,临走时,眼神阴鸷地扫过沈言手中的种子,显然没放弃觊觎。 “这些人肯定会来偷种子。”芮萌萌握紧短刀,在营地周围贴满了“预警符”,符纸遇到生人气息会发出红光,“敢来就给他们尝尝‘爆燃符’的厉害!” 沈言将最后一批种子处理好,收入玉盒:“不用防得太严。正好让他们见识下,什么叫真正的药园底蕴。”他指尖一弹,一道太阴气射入地下,陨星台周围的石缝里突然冒出无数藤蔓,将整个台顶包裹住,藤蔓上还开出淡紫色的小花,散发着奇异的香气。 “这是‘迷魂藤’,”阿狸解释道,“沈先生用太阴气催生的,花香能让人产生幻觉,就算是筑基期修士也会受影响。”她手里还拿着几株刚采摘的迷魂藤,正用灵泉水浸泡,准备制成“迷魂散”——这是她新学的丹方,比散修用的“迷魂烟”效果强十倍。 果然,深夜时分,几道黑影偷偷摸向陨星台,正是赵家子弟。他们刚靠近藤蔓,就被花香熏得脚步虚浮,眼前出现幻觉,有的对着空气挥剑,有的抱着石头喊“药材”,丑态百出。 芮萌萌看得直乐,刚想动手,却被沈言拦住:“让阿狸练练手。” 阿狸点点头,九尾轻轻晃动,将迷魂藤的汁液混入灵泉,再用狐火蒸发成雾气,顺着风飘向黑影。那些赵家子弟闻到雾气,立刻瘫倒在地,睡得人事不省,连储物袋被掏空都没察觉。 “搞定!”阿狸收回尾巴,手里拎着几个鼓鼓囊囊的储物袋,里面装满了赵家的药材和法器,“这些‘腐心草’正好给紫心草当肥料,‘控火石’也能给丹炉用!” 沈言笑着点头:“这就是底蕴的好处。别人要靠抢,我们靠种;别人怕被偷,我们能反抢。等小世界的药园长起来,别说一个赵家,就算是整个青云宗,也未必比得过我们的药材储备。” 离开陨星台时,沈言特意用太阴气将台顶的灵脉与小世界连接,引了一缕星辰之力注入药园。光幕里的梯田瞬间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原本刚种下的金纹草竟抽出嫩芽,冰晶莲的种子也在寒潭边生根发芽,长势喜人。 “太神奇了!”芮萌萌看着光幕里的景象,“比外面长得快好多!” “小世界的时间流速快,再加上星辰之力滋养,不出三月,这些灵草就能收获。”沈言收起光幕,“到时候阿狸炼丹,琪琳用灵草淬炼飞剑,萌萌用灵液练体,咱们的实力能再上一个台阶。” 琪琳抚摸着飞剑,剑身上的冰龙虚影似乎更灵动了——她能感觉到,用小世界的“洗剑草”淬炼后,飞剑的威力至少能提升五成。 阿狸则开始盘算新的丹方:“有了金纹草,就能炼‘星髓丹’,帮沈先生稳固太阴本源;冰晶莲成熟后,炼‘冰心丹’,能让琪琳姐的剑阵更凝实;紫心草……” 看着三人兴奋的样子,沈言心中一片踏实。他走过不少世界,深知“底蕴”二字的重要性。超神宇宙的德诺文明为何能掌控话语权?靠的就是积累万年的基因库和资源储备。而他的小世界药园,就是在为他们自己积累底蕴——不是靠抢,不是靠借,而是靠自己的双手种植、培育,这份踏实,比任何传承都更可靠。 秘境出口开启的前一日,沈言的小世界药园已初具规模。金纹草长成半尺高,叶片上的金纹流淌着星光;冰晶莲在寒潭绽放,花瓣上凝结着永不融化的冰珠;紫心草与枯木藤缠绕生长,根系相互输送养分,长势喜人。 “够了。”沈言看着药园,满意地点头,“有这些基础,足够支撑我们接下来的修行。就算离开这个世界,也不用担心药材短缺。” 琪琳和芮萌萌也各自收获满满——琪琳的剑阵已能困住筑基初期修士,芮萌萌的“铜皮境”练体术大成,普通刀剑根本伤不了她。阿狸更是炼出了第一炉“星髓丹”,丹丸上流转的星光,比丹王殿的成品还要精纯。 离开秘境时,赵凌云等人看着沈言一行人,眼神复杂。他们虽然拿到了不少传承和法器,却损失惨重,药材也消耗殆尽,而沈言四人不仅毫发无伤,气息还比进入时更加浑厚,显然收获远超他们。 “沈道友,”赵凌云忍不住开口,“你小世界的灵草……能否割爱一些?我愿用高阶法器交换。”他是真的急了,没有洗剑草,那卷青云剑法残篇就是废纸。 沈言笑了笑:“可以。但我不要法器,只要你们赵家药圃里的‘千年雪莲’种子。” 赵凌云脸色变幻,千年雪莲是赵家的镇圃之宝,犹豫片刻,最终咬牙答应:“好!我给你种子,你给我足够的洗剑草!” 看着赵凌云肉痛的样子,芮萌萌偷偷对琪琳说:“还是沈先生厉害,靠种草都能换到宝贝!” 琪琳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明悟。她终于明白,沈言为何如此看重药园——这不仅是药材储备,更是一种底气。有了源源不断的灵草,他们就不用看任何人脸色,不用为资源发愁,能心无旁骛地修炼,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回到青云城的丹王殿,沈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千年雪莲种子种入小世界的寒潭深处。看着种子生根发芽,他知道,自己的底蕴又厚了一分。 阿狸开始用新收获的灵草炼丹,丹炉里飘出的药香弥漫了整个后院;琪琳用洗剑草淬炼飞剑,剑鸣之声清越动听;芮萌萌则泡在灵泉里,用灵液冲击练体术的下一个境界。 沈言站在药园光幕前,看着里面生机勃勃的景象,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修行之路漫漫,一时的强弱不算什么,真正能走得远的,是那些懂得积累、懂得沉淀的人。而他的小世界药园,就是他们脚下最坚实的基石,能支撑着他们,在任何世界、任何困境中,都能稳步前行,直至巅峰。 至于炼丹烧钱?沈言笑了笑。等药园里的灵草成熟一茬又一茬,别说烧钱,恐怕连青云宗都要求着他们买药材了。这,就是底蕴的力量。 pyright 2026 第383章 精灵与傀儡 太阴小世界的灵雾比往日浓郁了三倍,百亩药园里,新移植的金纹草已长到齐腰高,叶片上的星纹在灵泉映照下流转生辉;寒潭边的冰晶莲绽放出碗口大的花朵,花瓣碰撞时发出清脆的玉响;紫心草藤蔓顺着枯木藤攀爬,结成一张张紫色的网,将半座山坡都染成了紫霞色。 沈言悬浮在半空,看着下方生机勃勃的景象,眉头却微微蹙起。药园西侧的“百毒林”刚种下一批“蚀骨花”,需要定时用灵泉稀释毒液,否则会腐蚀周围的土壤;东侧的“聚灵田”里,新培育的“七叶参”到了授粉期,必须用晨露沾取特定的花粉,错过了时辰就会枯萎;更别提灵泉源头的“孕灵池”,里面的“水蕴草”需要时刻梳理根须,否则会堵塞泉眼——这一切都需要专人打理,仅凭他和阿狸几人,早已分身乏术。 “是该添些帮手了。”沈言指尖划过虚空,调出小世界的核心枢纽。那是一块悬浮在云层中的太阴晶石,晶石上流转的纹路正是小世界的法则核心。他屈指一弹,将一缕太阴本源注入晶石,口中念念有词:“以我本源为引,聚灵为躯,炼傀儡百具,司药园之职。” 晶石猛地爆发出银白光芒,周围的灵雾被瞬间抽离,在半空凝结成百道流光。流光落地时,化作百个半人高的傀儡——它们通体由灵木与太阴铁铸成,身形敦实,手臂可自由伸缩,指尖能变换出锄头、剪刀、水桶等工具,眼眶里跳动着淡蓝色的灵火,正是沈言炼制的“种植傀儡”。 “认主。”沈言一声令下,百具傀儡同时单膝跪地,灵火闪烁,发出“咔咔”的回应声。它们的灵智不高,却能完美执行指令,记忆里被植入了所有灵草的生长习性和打理方法。 “一号队,去百毒林稀释蚀骨花毒液,用灵泉按一比三比例调和,每日三次。”沈言指向西侧山坡,十具傀儡立刻起身,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向百毒林,手臂瞬间化作长勺和水桶,动作精准流畅。 “二号队,负责聚灵田授粉,记住用晨露沾取‘龙须草’的花粉,只能在卯时进行。”又有二十具傀儡应声而动,指尖弹出细密的毛刷,显然是专门为授粉设计的工具。 看着傀儡们各司其职,沈言满意地点点头。这些傀儡不需要休息,不怕毒素,能完美适应小世界的环境,正好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问题。但他也清楚,傀儡只能做些机械性的工作,像丹炉火候的把控、符纸灵力的调和这类需要灵性的活,还得靠更具智慧的存在。 就在这时,小世界中央的建木虚影突然剧烈晃动起来。自从将陨星台的星辰之力引入小世界,这株连接天地的神树就愈发凝实,此刻枝桠间竟冒出点点绿光,绿光落地后,化作一个个巴掌大的小精灵——它们长着透明的翅膀,头发是翠绿的藤蔓,眼睛像两颗露珠,手里还拿着迷你的小锄头和丹炉,正是建木孕育出的“木灵”。 “叽叽?”一个领头的小精灵飞到沈言肩头,歪着脑袋打量他,翅膀扇动时洒下点点灵光,落在他手背上,带来一阵温润的触感。 沈言心中一动,能感觉到这些小精灵与建木、与整个小世界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的灵智远超傀儡,甚至能感知到灵草的“情绪”——哪株草缺水了,哪朵花该结果了,它们比任何人都清楚。 “你们愿不愿意帮我打理这个世界?”沈言轻声问道,指尖放出一缕太阴气,缠绕在小精灵的翅膀上。 小精灵们立刻兴奋地“叽叽喳喳”叫起来,领头的那个甚至用藤蔓头发蘸了点灵泉水,在沈言手背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好”字。它们本就是小世界的一部分,守护这片天地是本能,更何况沈言的太阴气让它们感觉无比亲切。 沈言笑着将《神农经》《符法基础》《丹炉要诀》的虚影投射到空中,用太阴气将知识化作光点,轻轻一点,光点便飞入每个小精灵的眉心。小精灵们瞬间安静下来,闭着眼睛消化知识,片刻后睁开眼时,眼中已多了几分灵动——有的拿着迷你丹炉开始模仿炼丹,有的捡起落叶练习画符,还有的指挥着几具傀儡调整灵草的行距,显然已掌握了基础的修真百艺。 “以后就麻烦你们了。”沈言将小精灵们召集起来,“你们和傀儡分工,傀儡负责粗重活,你们负责精细活——丹炉的火候、符纸的灵力、灵草的情绪,都由你们把控。” 领头的小精灵用力点头,翅膀一挥,带着同伴们四散而去。只见一个小精灵飞到丹炉边,踮着脚尖调整风门,原本有些暴躁的炉火立刻变得平稳;几个小精灵围着一叠符纸,用翅膀扇动灵力,让符纹的光泽更加均匀;还有的坐在傀儡肩头,时不时用藤蔓头发抽打傀儡的手臂,显然是在纠正它们的动作,模样认真又可爱。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中一片温暖。这些小精灵就像小世界的孩子,纯粹而聪慧,有它们在,不仅药园能打理得更好,连炼丹、制符这些事都能分担不少。 几日后,当琪琳、芮萌萌和阿狸进入小世界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傀儡们在田间忙碌,有的挥舞锄头翻土,有的提着水桶浇水,动作整齐划一,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小精灵们则在灵草间穿梭,有的给七叶参唱歌(据说能让参根更粗壮),有的用露珠擦拭冰晶莲的花瓣,还有的围着丹炉跳着奇怪的舞蹈,炉里的丹药竟因此多了一层莹润的光泽。 “这些小不点是哪来的?”芮萌萌伸手想去摸一个小精灵,却被对方灵活地躲开,还调皮地往她鼻尖上洒了点灵泉水珠。 “建木孕育的木灵,小世界的第一批居民。”沈言笑着解释,“它们能帮我们炼丹、制符,比傀儡更灵活。” 阿狸早已跑到丹炉边,看着小精灵们精准地添加药材,眼睛瞪得溜圆:“它们加的‘望月砂’不多不少,正好能中和丹里的燥气!比我还准!”她试着让小精灵帮忙炼制“清心丹”,只见小精灵们分工明确,有的扇火,有的碾药,有的控制炉温,动作行云流水,炼出的丹药比她亲手炼的还要精纯三分。 琪琳则注意到,几个小精灵正围着她的飞剑打转,用翅膀上的灵光擦拭剑身,剑身上的冰龙虚影竟变得更加活跃。她试着演练剑阵,发现飞剑的响应速度快了不少,显然是小精灵们用灵力滋养过的缘故。“它们还懂炼器?” “它们懂的不止这些。”沈言指向不远处的符阵区,芮萌萌正在那里练习画符,几个小精灵趴在符纸上,用藤蔓头发引导她的灵力走向,原本有些歪斜的符纹立刻变得流畅起来。 “太神奇了!”芮萌萌举起刚画好的“大力符”,符纸发出的金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耀眼,“它们好像知道我哪里画得不对,一引导就顺畅多了!”画符本就需要静心,有小精灵在一旁辅助,她的心绪更加平和,符力也更加凝聚。 随着时间推移,小世界的运转愈发井然有序。傀儡们负责开垦新田、搬运重物、抵御偶尔闯入的低阶妖兽(小世界偶尔会从外界吸入些微弱的空间裂隙,带进来些杂碎);小精灵们则主管培育、炼丹、制符、炼器,甚至还学会了根据灵草的生长情况调整小世界的灵气分布——哪里灵草长得慢了,它们就去建木下唱歌,引更多灵气过来;哪里灵草快枯萎了,它们就用藤蔓编织小结界,暂时锁住生机。 一次,沈言从外界带回一种名为“幽冥草”的奇物,此物喜阴怕阳,寻常方法难以种植。小精灵们却想出了办法:它们让傀儡在幽冥草周围搭建遮阳棚,自己则日夜守在草边,用翅膀扇动太阴气,模拟冥界的环境,没过几日,幽冥草竟长出了新叶,散发出的阴性能量正好中和药园东侧过盛的阳气,让整个小世界的阴阳更加平衡。 “这些小家伙的智慧,比我想象的还高。”沈言感慨道。他发现小精灵们不仅能执行指令,还会主动思考、创新,这种灵性是傀儡永远无法比拟的。 琪琳的剑阵在小精灵的帮助下,威力又上了一个台阶。小精灵们能提前感知敌人的灵力轨迹,帮她调整阵眼位置;芮萌萌的符法越发精湛,小精灵们教会她用灵草汁液调和朱砂,让符纸更具灵性;阿狸的丹道更是突飞猛进,在小精灵的辅助下,她炼出的“九转还魂丹”已能凝聚出丹灵,药效堪比传说中的仙丹。 小世界的规模也在悄然扩大。随着灵草越来越多,灵气越来越浓郁,原本百亩的空间已扩展到千亩,新增的区域被傀儡们开垦成新的药田,小精灵们则在那里种下了从修仙界带回的各种珍稀种子,整个世界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日,沈言站在建木下,看着小精灵们和傀儡们一起劳作的场景——傀儡们搬运着巨大的灵木搭建新的丹房,小精灵们则在灵木上刻满聚灵符文;傀儡们从灵泉中汲水灌溉,小精灵们则在水面撒下催生花粉;甚至有几个调皮的小精灵坐在傀儡肩头,指挥它们摆出奇怪的阵型,说是能让灵草长得更快。 “这才像个家啊。”沈言轻声自语。他的小世界不再是冰冷的芥子空间,而是有了“居民”,有了生机,有了协作与创造。傀儡的严谨、精灵的灵动,共同构成了这个世界的秩序,也成了他们一行人的坚实后盾。 琪琳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柄新淬炼的飞剑,剑身流淌着星辰与寒冰的光泽:“小精灵说,用建木的嫩叶擦拭剑身,能让剑心更纯粹。”她挥动飞剑,剑风激起的灵气在半空形成一道冰环,里面竟浮现出小精灵们的虚影,显然是剑与灵的完美结合。 芮萌萌也跑过来,炫耀着她新画的“金刚符”,符纸上的金光形成一道光幕,连琪琳的飞剑都刺不破:“小精灵教我用自己的战气画符,说这样更契合!” 阿狸则捧着一炉刚炼好的“培元丹”,丹丸上趴着个打盹的小精灵,显然是累坏了:“这炉丹加了建木的露水,能让服用的人更快适应小世界的时间流速。” 沈言接过丹药,看着身边的三人,看着远处忙碌的傀儡与精灵,心中一片安宁。他知道,自己当初决定炼制傀儡、培养精灵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修行之路从不是孤军奋战,有可靠的伙伴,有稳固的后方,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而他的小世界,在傀儡与精灵的共同守护下,已不仅是个药园,更是他们的根基,他们的退路,他们在万千世界中漂泊时,永远能回来的港湾。 建木的枝叶轻轻晃动,洒下温暖的绿光,笼罩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天地。小精灵们的歌声、傀儡们的机械运转声、灵草生长的细微声响,交织成一首独特的乐章,在小世界里久久回荡。 沈言知道,无论他们接下来要去往哪个世界,面对何种挑战,只要身后有这个世界在,有这些忠诚的“居民”在,他们就永远不会退缩,永远有底气去闯,去拼,去守护彼此。 这,就是他为自己、为同伴们,打造的最坚实的壁垒,最温暖的家园。 pyright 2026 第384章 太阴证仙途 青云城的月华透过丹王殿的窗棂,在地面织成一张流动的银网。沈言盘膝坐在玉榻上,周身环绕着三圈淡淡的月晕,眉心的月盘已凝实如镜,镜中倒映着小世界的缩影——千亩药园灵气蒸腾,建木虚影直插云霄,傀儡与小精灵们忙碌的身影在光晕中若隐若现,如同运转不息的星辰。 “呼……”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气柱中竟夹杂着点点星辉,落在地上的灵草盆栽上,叶片瞬间舒展,开出细碎的白花。突破筑基期的壁垒比想象中更轻松,小世界源源不断输送的灵气如同最精纯的养料,顺着太阴经脉流转,几乎没遇到任何滞涩。 “沈先生又突破了?”阿狸端着刚炼好的“月华丹”走进来,九尾轻晃,带起一阵沁人心脾的药香。她的眉心也有一轮小小的月痕,那是丹道大成的标志,此刻正随着沈言的气息轻轻共鸣。 沈言接过玉瓶,倒出三枚银白丹丸。丹丸入手温润,仿佛握着三缕月光:“这丹火候正好,比上次多了三分‘活气’。”他将丹丸分给随后进来的琪琳和芮萌萌,“服下,今晚正好冲击练气期巅峰。” 琪琳接过丹丸,指尖的冰魄气与丹丸一碰,竟凝结出朵冰晶小花:“小世界的灵草成熟得真快,这月华丹的药性,比青云宗的‘升仙散’还霸道。”她最近正在冲击“剑心通明”,剑匣里的三柄飞剑日夜吸收着小世界的星辰灵气,剑身上已能看到淡淡的星轨纹路。 芮萌萌将丹丸抛进嘴里,嚼得咯吱作响,周身立刻腾起金色战气,与月华中和,凝成一副半透明的甲胄:“痛快!比泡灵泉还带劲!”她的“铜皮境”已圆满,正在冲击“铁骨境”,小世界的“淬体玉”配合阿狸的丹药,让她的肉身强度直逼三阶妖兽。 沈言看着三人快速精进的修为,心中了然。修行四大要素“法侣财地”,他们已尽数握在手中—— “法”,他有太阴传承总纲,衍生出的丹道、剑道、符法、阵法适配三人天赋,条条皆是通天坦途; “侣”,他们四人彼此信任,协同作战时能发挥出数倍战力,更有小世界的傀儡与精灵作为后盾; “财”,小世界的药园日产千斤灵草,炼丹制符取之不尽,连青云宗都要派人来求购药材; “地”,太阴小世界灵气浓度是外界十倍,时间流速可控,更有建木调和阴阳,是顶级的修行洞天。 四要素齐聚,修行速度自然一日千里。就像此刻,琪琳服下月华丹后,剑匣突然发出清越的鸣响,三柄飞剑破匣而出,在月光下交织成阵,剑身上的星轨纹路亮起,竟与夜空中的北斗七星遥相呼应——这是“剑心通明”的征兆,寻常修士需苦修十年才能摸到的门槛,她只用了三个月。 “成了!”琪琳眼中闪过一丝锐芒,飞剑突然加速旋转,斩向墙角的试剑石。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石屑无声无息地滑落,石面上竟浮现出七星阵图的刻痕,每一道刻痕都光滑如镜,正是“剑意入石”的境界。 芮萌萌也没闲着,战气与丹力融合后,她突然一拳砸向地面,拳头过处,青石板竟泛起金属光泽,上面的符纹被战气激活,发出淡淡的金光——她的“铁骨境”也随之突破,肉身强度足以硬抗筑基期修士的法器。 阿狸最是轻松,她本就不喜争斗,丹道修为却水到渠成。看着琪琳与芮萌萌突破,她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指尖狐火跳跃,将一株“醒神花”炼化成露,灵液滴在玉瓶里,自动凝结成符文,这是“丹符合一”的雏形,比丹王殿的老道还胜一筹。 沈言微微一笑,指尖太阴气流转,将三人散溢的灵力轻轻拢住,导入小世界。建木虚影立刻发出柔和的绿光,将这些灵力转化为更精纯的本源,反哺给三人——这正是“地”的妙用,不仅能提供灵气,还能循环利用,做到生生不息。 “明天去趟青云宗。”沈言收回手,“你的剑心通明需要‘紫电雷晶’淬炼,萌萌的铁骨境缺‘龙血草’炼体,阿狸的丹符术得用‘天蚕丝’做符纸,这些东西只有青云宗的宝库才有。” “他们会给吗?”芮萌萌握紧拳头,上次赵家弟子偷种子被抓,青云宗长老还派人来质问过。 “他们会给的。”沈言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自信,“我用‘千年雪莲’的种子和他们换。小世界培育的雪莲已开花,结出的种子比原生种强三成,他们不会拒绝。” 事实正如他所料。次日,青云宗宗主亲自在山门外迎接,态度恭敬得让随行的弟子们目瞪口呆。当沈言拿出用玉盒盛装的雪莲种子,种子散发出的清灵之气让宗主身边的长老眼睛都直了——这种子蕴含的生机,足以让青云宗的药圃品质提升一个档次。 “沈道友真是天纵奇才!”宗主抚掌赞叹,亲自引着他们前往宝库,“别说紫电雷晶、龙血草,只要道友看得上,宝库中的东西任挑!”他早已从赵凌云口中得知沈言的手段,更清楚能培育出改良灵种的人,背后必然有惊天底蕴,结交远比得罪划算。 宝库中,琪琳很快找到心仪的紫电雷晶,晶体中蕴含的雷电之力与她的冰魄气相辅相成,握在手中,飞剑立刻发出渴望的鸣响;芮萌萌的龙血草是株半尺高的红色灵草,叶片上流淌着血丝般的纹路,正是炼体的至宝;阿狸则选中了一卷天蚕丝,丝线细如发丝,却能承载丹火,是做符纸的绝佳材料。 离开青云宗时,宗主还特意送上一枚“青云令”,凭此令可随时进入青云宗的“藏经阁”查阅典籍。“沈道友若要冲击金丹期,宗门的‘聚灵阵’随时可用。”宗主的态度越发热情,恨不得将沈言留在青云宗。 沈言婉言谢绝。他很清楚,青云宗的聚灵阵再好,也比不上自己的小世界。果然,回到丹王殿当晚,琪琳用紫电雷晶淬炼飞剑,剑匣中竟传出雷鸣之声,飞剑劈开空气时,能引动微弱的雷电,威力比之前翻了一倍;芮萌萌将龙血草炼化成膏,涂抹在身上,战气运转时,皮肤表面浮现出淡淡的龙鳞虚影,防御力暴涨;阿狸用天蚕丝制成的符纸,画出的“金刚符”能硬抗筑基后期修士的全力一击。 修行之路,自此再无滞碍。 三个月后,琪琳率先触摸到金丹期的门槛。在小世界的聚星阵中,她的三柄飞剑环绕周身,吸收了足够的星辰之力后,突然融合成一柄长剑,剑身流淌着冰蓝与紫金双色光芒,剑穗处缠绕着一缕建木灵气——这是“本命飞剑”的雏形,寻常修士需筑基圆满才能凝聚,她却在练气期巅峰便已达成。 “破!”琪琳一声轻喝,本命飞剑刺破虚空,带起的剑气在聚星阵中掀起漫天星雨。星雨落下时,化作点点灵光融入她的丹田,丹田内的灵力骤然收缩、凝聚,最终凝成一颗核桃大的金丹,金丹表面刻满剑纹,正是“剑丹”! “金丹成了!”芮萌萌兴奋地拍手,她的“铁骨境”也已大成,此刻正用拳头测试小世界的玄铁壁,拳头上的龙鳞虚影一闪,玄铁壁竟被砸出个浅坑。 沈言点头微笑。琪琳的金丹之路比他预想的更顺畅,太阴月盘能涤荡心魔,小世界能提供足够的灵气,再加上剑心通明的天赋,突破水到渠成。 又过两月,芮萌萌也迎来突破。她没有选择凝聚金丹,而是走了炼体的“武婴”路子。在小世界的淬体池中,她服下阿狸炼制的“龙血丹”,战气与药力融合,丹田内的灵力竟凝聚成个寸许高的小娃娃,娃娃身披金色甲胄,手持短刀,正是她的“武婴”。武婴一成,芮萌萌的肉身强度堪比四阶妖兽,徒手撕裂筑基期修士的法器不在话下。 阿狸的突破则最为奇特。她没有凝聚金丹,也没有修炼武婴,而是在炼制一炉“九转还魂丹”时,丹炉突然爆发出七彩霞光,霞光融入她的九尾,九条尾巴上的花纹亮起,最终在她眉心形成一颗丹形印记——这是“丹道元婴”,意味着她已能以丹入道,举手投足皆含丹理,随口说的一句话,都可能成为他人顿悟的契机。 沈言看着三人相继突破,知道自己也到了关键时刻。太阴传承的筑基期已走到尽头,下一步,便是“成仙”。 不同于修真界的“地仙”“天仙”,太阴传承的“仙”,是掌控自身阴阳、与天地同息的境界。在小世界的建木下,沈言盘膝而坐,将太阴小世界的控制权暂时交给小精灵们,全心冲击境界。 月盘在眉心缓缓旋转,映照出小世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株灵草、每一个生灵。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气息与小世界的灵气、与建木的生机、与傀儡精灵的灵智正在融合,仿佛整个世界都成了他的身体,一呼一吸间,便能调动无尽灵力。 “太阴者,法象于月,容万物而不滞,历盈亏而不灭……”沈言默默诵念传承总纲,丹田内的太阴本源开始沸腾,原本液态的灵力渐渐转化为气态,再凝聚成雾,最终化作一轮微型的银月——这是太阴仙体的核心,“太阴星核”。 星核一成,周围的灵气瞬间暴动,小世界的灵泉倒卷,建木枝叶狂舞,傀儡与精灵们同时停下动作,朝着沈言的方向跪拜,仿佛在迎接它们的创世神。 “轰!” 星核突然爆发出璀璨的光芒,沈言的身形在光芒中渐渐虚化,又重新凝聚。再次睁开眼时,他的瞳孔已化作两轮弯月,周身的月晕扩展到十丈范围,所过之处,灵草自动弯腰,丹药自发悬浮,连空气都带着淡淡的太阴清辉。 “这便是……仙吗?”沈言轻声自语,抬手一挥,小世界的时间流速骤然加快十倍,又瞬间放缓,一切尽在掌控。他能感觉到,天地间的太阴之力随他心意而动,挥手可召月华,覆手可凝冰霜,所谓的“心魔”,在绝对的阴阳调和面前,根本无从滋生。 琪琳、芮萌萌和阿狸感受到他的气息,纷纷来到建木下,眼中满是敬畏与欣喜。此刻的沈言,明明站在那里,却给人一种融入天地的感觉,仿佛他就是太阴,太阴就是他。 “沈先生……”阿狸轻声唤道,九尾不自觉地垂下,这是对更高层次生命的本能敬畏。 沈言微微一笑,周身的月晕收敛,气息重新变得平和:“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太阴传承的仙途,远比想象的更广阔。”他能感觉到,突破之后,建木连接的世界坐标变得更加清晰,除了超神宇宙和这个修真世界,还有更多光怪陆离的世界在等待他们探索。 琪琳握紧本命飞剑,眼中闪烁着期待:“那我们接下来去哪?” “去看看真正的仙界。”沈言望向小世界的天门,那里是建木连接诸天的节点,“这个修真世界只是福地,却不是终点。太阴仙途,当在更广阔的天地中证得圆满。” 他知道,自己能如此顺利地成仙,固然得益于法侣财地四要素齐聚,更重要的是太阴传承的特性——以月盘涤荡心魔,以小世界稳固根基,步步为营,从不冒进。这不是霸道,而是顺天应人,是对“道”的深刻理解。 小世界的小精灵们围着沈言飞舞,撒下点点灵光;傀儡们则在药园里忙碌,为下一次远行准备着药材;建木的枝叶轻轻拂过沈言的肩头,仿佛在催促他踏上新的旅程。 沈言看着身边的三人,看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小世界,心中一片澄澈。成仙,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前路或许有更强大的敌人,更诡异的世界,但他有太阴传承在身,有同伴相陪,有小世界作为后盾,何惧之有? “走。”沈言率先走向天门,月盘在眉心轻轻转动,映照出通往新世界的光轨,“去看看,真正的仙域,是何模样。” 琪琳、芮萌萌和阿狸相视一笑,紧随其后。飞剑鸣响,战气如龙,丹香袅袅,与沈言的太阴清辉交织在一起,化作一道璀璨的光流,冲入天门,消失在诸天万界的坐标之中。 这个修真世界,作为他们的福地,见证了他们从修士到成仙的跨越,却终究只是旅途的一站。而属于他们的太阴仙途,才刚刚展开最精彩的篇章。 pyright 2026 第385章 仙寿无穷 仙界的流光在周身炸开时,沈言正凝视着掌心的月精轮。 这枚由太阴戮神刀进化而来的法宝,此刻通体莹白,轮缘流转着月华般的光晕,正反两面分别刻着“生”与“灭”的古篆。指尖触碰时,能清晰感觉到里面流淌的太阴本源——既是能滋养神魂的温玉,也是能斩断仙骨的锋刃,集辅助、杀戮、防御于一体,真正与他的仙魂绑定,成了密不可分的本命法宝。 “沈先生,你看那边!”阿狸的声音带着惊喜,九条狐尾在身后轻轻摇曳,尾尖的绒毛沾染着仙界特有的“九天灵露”,闪烁着七彩微光。她的寿命本就以万年计,成仙后更是与天地同息,此刻正好奇地打量着前方的云海,那里漂浮着一座座琉璃般的仙山,山间有仙鹤翔集,灵瀑垂落,比小世界的景致还要奇幻。 沈言收回目光,月精轮在掌心化作一道银环,套在手腕上。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仙魂与太阴小世界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紧密——小世界的灵泉每多涌出一滴灵液,他的仙力便浑厚一分;建木每长高一寸,他的神魂便凝实一分。这种双生共生的状态,让他真正理解了“世界即我,我即世界”的真谛。 “小世界又长大了些。”琪琳的本命飞剑在云海中划过一道冰蓝弧线,剑身上的星轨纹路与沈言腕间的月精轮遥相呼应。她能通过飞剑感知到小世界的变化——原本千亩的药园已扩展到万亩,灵泉汇成了奔腾的河流,建木的虚影化作了真正的参天巨树,树干上栖息着无数拇指大小的小精灵,它们扇动着透明翅膀,正操控着灵气梳理树枝,动作整齐划一,像一群勤劳的仙匠。 芮萌萌则在试着调动仙力,拳头上的龙鳞虚影比以往更加凝实,她一拳砸向身边的云团,云团竟瞬间凝结成冰,又被她轻轻一掌拍碎,冰晶落向下方的仙山,化作了漫天飞雪。“成仙后力气好像更大了!”她兴奋地嚷嚷,身上的战气与仙力融合,形成一层淡淡的金辉,连九天灵露落在身上都无法浸湿衣袍。 沈言微微一笑,抬手召出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万亩药园郁郁葱葱,金纹草长成了参天大树,叶片上的星纹能自行吸收星辰之力;寒潭化作了冰封的湖泊,冰晶莲的花瓣大如车轮,绽放时能散出安抚神魂的清辉;傀儡们已升级成丈高的金甲卫士,手持由太阴铁锻造的锄头,正开垦新的灵田;而那些拇指大小的小精灵,则成了真正的管理者——有的坐在傀儡肩头指挥劳作,有的围着丹炉调控火候,还有的甚至能操控小型的灵器,像搬运灵草、布置警戒阵这类精细活,做得比修仙界的老执事还要出色。 “这些小家伙越来越厉害了。”沈言看着一个小精灵用藤蔓头发缠住一柄迷你仙剑,操控着仙剑给七叶参除草,动作精准得不可思议。小精灵们的力量虽不强,却能完美调动小世界的灵气,十数个小精灵联手,甚至能短暂操控建木的一根枝桠,这等对灵气的掌控力,连沈言都暗自惊叹。 正说着,光幕中突然闪过一道青光,建木的主干上裂开一道缝隙,从中飞出数十个新的小精灵。这些小家伙比前辈们多了一对绿色的翅膀,刚诞生就飞向药园,用翅膀扇动灵气催生灵草,显然是专门负责催生灵植的新族群。 “小世界在孕育新的生命。”阿狸眼中闪过温柔的光芒,她能感觉到这些新精灵身上带着更浓郁的生机,“它们和建木的联系更紧密了。” 沈言点头。小世界的成长不仅体现在面积和灵草上,更体现在生态的完善上。从最初的荒芜,到如今的生机勃勃,从只有傀儡劳作,到精灵族群繁衍,这个由他太阴本源开辟的世界,正在逐渐拥有自己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又与他的仙魂相互滋养,形成良性循环。 “试试月精轮的威力?”沈言手腕轻抖,银环化作轮形法宝,悬浮在半空。月精轮突然散发出柔和的光晕,光晕笼罩之处,琪琳等人立刻感觉到仙力运转速度加快了一倍,连神魂都变得清明起来——这是它的辅助修行之能。 “好舒服!”芮萌萌忍不住感叹,身上的战气在光晕中奔腾,竟隐隐有突破的迹象。 沈言眼神一凝,月精轮的光晕瞬间变得凌厉,轮缘弹出三寸长的锋芒,散发出令人心悸的杀意。他轻轻一指,月精轮化作一道银虹,斩向远处的一块浮空巨石。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巨石在接触到银虹的瞬间便化作齑粉,连一丝灵力波动都没留下——这是它的杀戮之能,专斩神魂,无坚不摧。 最后,月精轮重新飞回沈言掌心,化作一面银色的圆盾,盾面上浮现出太阴星图,将一道从云海中窜出的雷劫余波稳稳挡住。雷劫落在盾面上,竟被星图吸收,转化为精纯的太阴之力——这是它的防御之能,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琪琳看得眼热,本命飞剑发出渴望的鸣响。沈言见状,屈指一弹,一道太阴本源注入她的飞剑:“试试用月精轮的灵力淬炼它。” 月精轮的银辉与飞剑的冰蓝光芒交织,飞剑身上的星轨纹路瞬间亮起,竟自行吸收起周围的星辰之力,剑穗处的建木灵气也变得更加活跃。“它在……进化!”琪琳惊喜地发现,飞剑的剑身开始浮现出月白色的纹路,与月精轮隐隐呼应,显然是朝着更强的“仙宝”境界蜕变。 芮萌萌也不甘示弱,从储物袋里掏出阿狸为她炼制的“玄甲符”,请求沈言用月精轮加持。月精轮的光晕扫过符纸,符纸上的金光立刻变得凝实,浮现出淡淡的太阴星图,防御力暴涨数倍,连琪琳进化后的飞剑都无法刺破。 “这法宝简直是万能的!”芮萌萌爱不释手地把玩着符纸,看向月精轮的眼神满是羡慕。 沈言收起月精轮,笑道:“它本就是与我共生的本命法宝,你们若想拥有类似的宝物,需将自身道途与小世界的灵物结合,像琪琳的剑与建木灵气结合,萌萌的符与太阴铁融合,阿狸的丹炉与冰晶莲共生……假以时日,都能孕育出属于自己的仙宝。” 阿狸闻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丹炉。炉身上雕刻的九尾狐图案,此刻正与小世界冰湖中的冰晶莲产生共鸣,炉底甚至长出了细小的莲根,显然已开始吸收冰晶莲的灵性。“我的丹炉……也能变成仙宝吗?” “当然。”沈言点头,“你的丹道已入化境,丹炉吸收了足够的灵草精华与太阴本源,只需一个契机,便能蜕变为‘万象丹炉’,炼出的丹药能蕴含一界生机。” 说话间,小世界的光幕突然剧烈波动起来。只见万亩药园中央,建木的根系突然向地下延伸,撑开了一片新的空间,空间里涌出黑色的灵泉,泉水中漂浮着无数细小的光点,正是能滋养神魂的“幽冥髓”——这是小世界吸收了仙界的幽冥之气后,孕育出的新灵物。 小精灵们立刻行动起来,绿色翅膀的新精灵负责引导幽冥髓的流向,防止它腐蚀灵草; older 的精灵则操控着太阴铁打造的容器,小心翼翼地收集幽冥髓,动作熟练得仿佛演练过千百次。 “小世界在适应仙界的环境。”沈言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刚进入仙界时,小世界的灵气曾因外界能量过于狂暴而出现紊乱,如今却能自行吸收转化仙界的驳杂能量,甚至孕育出新的灵物,这种适应力,正是它与沈言共生共长的最好证明。 随着幽冥髓的出现,沈言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仙魂更加凝实,月精轮上的“灭”字古篆也亮起微光,杀戮之能又精进了一分。而小世界则因为幽冥髓的滋养,面积再次扩展,新的灵草在黑色泉边扎根,开出了能净化怨气的“往生花”。 “这种共生关系,简直是作弊!”芮萌萌看着光幕里的变化,忍不住咋舌,“小世界变强,你也变强,你变强了,小世界更厉害,这谁打得过啊?” 琪琳也点头附和:“难怪修仙界的大能都想开辟自己的小世界,这种相辅相成的成长,比单纯苦修快太多了。”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剑心与小世界的星轨联系得更紧密了,甚至能通过飞剑看到小世界里每个小精灵的动作。 沈言没有反驳。他知道,这种双生状态正是太阴传承的核心。寻常修士的小世界只是储物或种植的工具,而他的小世界却是活生生的“道侣”,能感知他的心意,能分享他的力量,能与他一同面对挑战。 几日后,他们在一座名为“落仙台”的仙界废墟中遭遇了一群盘踞在此的“蚀仙虫”。这些虫子以仙力为食,数量多达数万,连金仙修士都要退避三舍。 “让你们见识下小世界的厉害。”沈言不退反进,月精轮在掌心旋转,引动小世界的灵气。 光幕中的小精灵们立刻响应,数千个小家伙操控着药园里的“龙须草”,将草叶化作坚韧的丝线,顺着沈言的仙力投射到外界,瞬间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将蚀仙虫尽数困住。绿色翅膀的新精灵则操控着幽冥髓,顺着丝线注入网中,黑色的灵液触碰到蚀仙虫,立刻散发出腐蚀神魂的气息,虫子们纷纷坠落,化作飞灰。 “搞定!”芮萌萌看得拍手叫好,这些拇指大小的小精灵,竟能在仙界战场上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实在出人意料。 琪琳的本命飞剑则在网外游走,将漏网的蚀仙虫一一斩杀,剑身上的月白纹路吸收着虫尸的能量,越发凝实。阿狸则祭出丹炉,炉中飞出无数丹丸,丹丸落地化作灵雾,不仅能修复众人消耗的仙力,还能净化空气中的虫毒,配合得天衣无缝。 沈言站在中央,月精轮悬浮头顶,一面为众人加持仙力,一面吸收着战场上逸散的能量,反哺给小世界。落仙台的废墟中,小世界的光幕与外界的仙力交织,形成一道奇特的能量循环,杀得蚀仙虫片甲不留。 清理完废墟,沈言在落仙台的深处发现了一块“星核石”,石中蕴含着精纯的星辰本源。他将星核石投入小世界,建木立刻发出喜悦的嗡鸣,根系缠绕住星核石,吸收其中的能量,树干上的星纹变得更加清晰,连小精灵们的翅膀都染上了点点星光。 “现在的小世界,真美啊。”阿狸看着光幕中星光璀璨的药园,眼中满是憧憬。万亩灵田如彩虹般铺展,灵泉与幽冥髓交织成黑白相间的河流,建木的枝叶间栖息着无数带星光的小精灵,它们扇动翅膀时,整个世界都仿佛在闪烁,比任何仙界胜景都要动人。 沈言点头。这个由他一手开辟的世界,如今已成为真正的世外桃源,既有生机勃勃的灵草,也有能净化怨气的奇花,既有严谨劳作的傀儡,也有灵动活泼的精灵。而这一切,都与他的仙途紧密相连,成为他最坚实的后盾。 夜幕降临时,他们在落仙台的废墟上休整。沈言盘坐在地,月精轮在头顶缓缓旋转,散发出的光晕笼罩着三人,帮助他们吸收星辰之力。小世界的光幕悬浮在一旁,里面的小精灵们正在举办一场奇特的“庆典”——它们操控着灵草的叶片,演奏出空灵的乐章,用幽冥髓在地上画出太阴星图,庆祝今日的胜利。 “你说,我们会永远这样吗?”芮萌萌啃着一枚用往生花花瓣做的仙果,含糊不清地问,“一直活着,看着小世界越来越大,小精灵越来越多。” “或许。”沈言的声音平静而温和,“成仙之后,寿命已无意义,重要的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是小世界里每一株灵草的生长,每一个精灵的诞生。” 琪琳抚摸着进化后的飞剑,剑身上映出她的倒影,也映出小世界的缩影:“只要我们的道途还在,小世界就会一直成长,我们也会一直向前。” 阿狸则将头靠在沈言肩上,九尾轻轻包裹住两人,尾尖的绒毛沾着小世界的灵泉露水:“有沈先生在,有小世界在,哪里都是家。” 夜空中,星辰与月精轮的光芒交织,落仙台的废墟上,仙力与小世界的灵气共鸣。沈言知道,他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前方或许有更强大的敌人,更神秘的仙界秘境,但只要他与小世界的共生关系不变,只要身边的同伴还在,只要月精轮还在旋转,他们就能一直走下去。 寿命无限,并非枯燥的永恒,而是有足够的时间去见证,去创造,去守护。就像小世界会一直成长,他们的仙途,也会在这无尽的岁月中,绽放出越来越璀璨的光芒。 月精轮轻轻一颤,仿佛在回应他的心意,轮缘的锋芒与光晕交织,映出未来的无限可能。 pyright 2026 第386章 灵域 太阴月精轮在指尖流转第七圈时,沈言终于捕捉到了那道异常的星轨。 这道星轨藏在仙界浩瀚的星图边缘,呈暗紫色,轨迹扭曲如蛇,散发着既熟悉又陌生的能量——熟悉的是其中夹杂的太阴本源,陌生的是那股能腐蚀仙骨的戾煞之气。月精轮在触及星轨投影的瞬间,轮缘的锋芒突然暴涨,发出嗡鸣般的警示。 “这是什么地方?”琪琳的本命飞剑悬浮在星图光幕旁,剑身上的月白纹路剧烈跳动,显然也感知到了星轨的异常。她能看到星轨尽头是一片混沌的星云,星云深处隐约有城池的轮廓,却被戾煞之气笼罩,看不真切。 沈言调出小世界的星辰沙盘,将星轨数据导入其中。沙盘由建木枝桠与太阴铁铸造,上面镶嵌着无数由小精灵打磨的星晶,能模拟诸天星图。当暗紫色星轨的投影落在沙盘上时,周围的星晶突然炸裂了三颗,戾煞之气顺着沙盘蔓延,竟在边缘凝结出一层黑色的冰晶。 “好霸道的煞气。”芮萌萌一拳砸向冰晶,拳头接触到冰晶的瞬间,竟被冻得发麻,龙鳞虚影都黯淡了几分,“比落仙台的蚀仙虫厉害十倍!” 阿狸连忙取出一枚“清煞丹”,丹丸散发的绿光接触到冰晶,冰晶立刻融化成黑色的液体,被小世界的灵泉吸收净化。“这煞气里有‘噬魂’的特性,会污染仙魂。”她看着液体融入灵泉后,泉水中的小精灵们立刻扇动翅膀净化,才松了口气,“幸好小世界能消化它。” 沈言凝视着沙盘上跳动的星轨数据,月精轮在掌心缓缓旋转,释放出太阴清辉中和戾煞之气:“这道星轨通往的地方,应该是传说中的‘陨仙域’。”他曾在青云宗的藏经阁里见过相关记载,那是上古仙战的遗迹,无数仙神陨落于此,怨气与煞气交织成域,寻常仙人进去便是神魂俱灭。 “那我们还去吗?”芮萌萌握紧拳头,眼中却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藏着越多的机缘,这是他们一路走来的经验。 沈言看向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建木的枝叶正轻轻摇曳,无数小精灵聚集在主干上,用藤蔓头发编织出一张巨大的网,网上镶嵌着由傀儡们锻造的太阴铁珠——显然,小世界在感应到陨仙域的煞气后,已自发开始准备防御。 “去。”沈言做出决定,指尖在沙盘上一点,暗紫色星轨突然亮起,与月精轮的光芒产生共鸣,“陨仙域里有上古太阴修士的残魂,或许能解开太阴传承的最后谜团。而且……”他看向月精轮,轮缘的锋芒闪烁着渴望的光芒,“月精轮需要煞气淬炼,才能完全觉醒‘灭’字真言的力量。” 启程前往陨仙域的途中,小世界的变化越发明显。建木的主干上浮现出层层叠叠的星纹,像天然的防御阵图;傀儡们将太阴铁熔铸成盾牌,分布在药园四周;小精灵们则分成两队,一队操控灵草释放净化灵气,一队驾驭着迷你灵器,在光幕边缘巡逻,整个世界都进入了戒备状态。 “它们好像知道要面对硬仗。”琪琳看着一个小精灵指挥着十具金甲傀儡演练阵型,忍不住笑道。那小精灵只有拇指大小,却板着小脸,用藤蔓头发抽打动作迟缓的傀儡,模样严肃又可爱。 沈言点头。小世界与他共生,他的战意会同步传递给每个生灵。这些小精灵和傀儡虽无完整灵智,却能凭借与世界的联系,做出最精准的应对——这正是双生状态的玄妙之处,世界即军阵,生灵即战兵。 进入陨仙域的瞬间,扑面而来的戾煞之气险些撕裂仙体。沈言立刻催动月精轮,太阴清辉形成一道护罩,将三人护在其中。护罩外,暗紫色的煞气如同潮水般涌动,里面隐约能看到破碎的仙兵、扭曲的仙骨,还有无数怨魂在嘶吼,景象骇人。 “小心!”琪琳的本命飞剑突然出鞘,斩向左侧的煞气团。剑光劈开煞气,露出里面藏着的一只“骨翼魔”——这是由仙骨与煞气凝聚成的魔物,翅膀上的骨刺闪烁着幽光,正对着护罩猛冲。 月精轮瞬间化作银虹,与飞剑夹击骨翼魔。只听“滋啦”一声,太阴清辉与煞气碰撞,骨翼魔发出凄厉的惨叫,身体如同冰雪般消融,只留下一枚黑色的骨核。 “这是‘煞晶’,”沈言屈指一弹,将骨核收入小世界,“能用来淬炼月精轮。”光幕中的小精灵们立刻围上来,用灵泉清洗煞晶上的杂质,再将其嵌入建木的星纹中,建木顿时发出一阵嗡鸣,星纹的光芒更加璀璨。 深入陨仙域后,遇到的魔物越来越强。有由破碎仙阵凝聚的“阵灵煞”,能引动周围的煞气形成杀阵;有吞噬仙魂而生的“噬魂虫”,比落仙台的蚀仙虫小百倍,却能钻进仙体啃食神魂;还有体型如山的“尸仙”,是上古仙人的尸体被煞气侵染而成,刀枪难入,力大无穷。 面对这些魔物,沈言三人配合得越发默契: 琪琳的本命飞剑演化出“七星灭煞阵”,剑光与星轨交织,能斩断煞气的根源; 芮萌萌则服下阿狸炼制的“镇魂丹”,肉身硬抗魔物冲击,拳头带着战气与太阴力,每一拳都能震散煞气; 阿狸的丹炉悬浮半空,不断喷出清煞丹雾,既能净化煞气,又能滋养众人仙魂; 而沈言的月精轮则化作攻防一体的银环,时而释放清辉护持,时而化作锋芒斩杀强敌,更能吸收煞晶反哺小世界,形成完美的循环。 小世界在这场试炼中成长极快。建木吸收的煞晶越多,星纹防御阵就越坚固;傀儡们吞噬煞气后,甲胄上浮现出黑色的纹路,防御力暴涨;小精灵们更是进化出了新的能力——有的能操控煞气暂时凝结成盾,有的能用藤蔓头发吸收噬魂虫,甚至有几个大胆的小家伙,竟坐在月精轮上,跟着一同斩杀魔物,翅膀上的星光越来越亮。 “快看那里!”芮萌萌一拳轰碎尸仙的头颅,指着前方的山谷喊道。山谷中央矗立着一座残破的祭坛,祭坛上插着一柄断剑,剑身上刻着与月精轮相似的太阴古篆,周围的煞气被剑上残留的清辉逼退,形成一片真空地带。 沈言心中一动,月精轮突然剧烈跳动,与祭坛上的断剑产生共鸣。他快步走上祭坛,指尖抚过断剑的裂痕,一股苍凉的残魂之力顺着指尖涌入脑海—— 那是一位上古太阴修士的记忆碎片:仙战爆发,太阴一脉为守护星轨枢纽,与魔修血战于陨仙域,最终全员陨落,只留下这柄“太阴断剑”镇守祭坛,防止煞气外泄。 “原来如此。”沈言睁开眼,眼中闪过明悟。月精轮需要的不是普通煞气,而是这种蕴含着太阴战意的“战煞”,而这座祭坛,正是解开太阴传承最后谜团的关键。 他将月精轮贴在断剑上,两轮太阴法宝相触的瞬间,爆发出璀璨的光芒。断剑上的残魂之力顺着月精轮流入沈言体内,与他的仙魂融合,月精轮上的“灭”字古篆终于完全亮起,轮缘的锋芒变得更加内敛,却带着能斩断法则的恐怖气息。 与此同时,小世界的建木突然冲天而起,枝叶穿透光幕,直接在陨仙域的虚空中扎根,无数星纹从树干蔓延开,竟开始吸收陨仙域的战煞,转化为精纯的太阴之力。祭坛周围的小精灵们兴奋地飞舞,翅膀上的星光与建木的星纹交织,形成一张巨大的净化网,将周围的煞气源源不断地转化、吸收。 “小世界在……同化陨仙域?”琪琳震惊地看着这一幕。建木的根系如同活物般蔓延,所过之处,黑色煞气退去,露出底下肥沃的仙土,灵草的种子从根系中飘落,瞬间生根发芽,将残破的山谷变成了一片生机盎然的绿洲。 沈言点头,感受着体内奔腾的太阴之力,月精轮在掌心旋转,与建木的根系遥相呼应:“这是双生状态的终极形态——以我之仙魂为引,以世界之根基为桥,同化外物,壮我本源。” 随着建木的扩张,越来越多的上古遗迹被唤醒。一座埋藏在煞气下的藏经阁重见天日,里面的竹简记载着太阴一脉的完整战技;一片干涸的灵泉被建木的根系滋润,重新涌出能修复仙魂的“还魂水”;甚至有几具完整的上古傀儡被小精灵们唤醒,加入了净化煞气的行列。 芮萌萌在藏经阁里找到一本《太阴战体》,修炼后肉身强度再次暴涨,能徒手捏碎尸仙的骨甲;琪琳则在还魂水中淬炼飞剑,剑身上的太阴古篆完全亮起,能引动陨仙域的星轨之力,一剑斩出,可破万法;阿狸将还魂水融入丹炉,炼出的“太阴丹”能直接壮大仙魂,连小精灵们服用后,翅膀上的星光都变得更加凝实。 三个月后,当沈言三人离开陨仙域时,身后的区域已换了天地。建木的枝叶覆盖了半个陨仙域,将战煞转化为源源不断的太阴之力;小精灵们在新建的灵田里劳作,傀儡们守护着修复好的祭坛,曾经的绝地,变成了小世界的延伸领域。 月精轮悬浮在沈言头顶,轮身流淌着黑白二色的光芒,“生”与“灭”的古篆交替闪烁,既蕴含着滋养万物的生机,又带着斩灭一切的锋芒。它已完全觉醒,成为真正的太阴至宝,与沈言、与小世界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接下来去哪?”琪琳的本命飞剑在星图上划出一道新的轨迹,剑身上的古篆与月精轮共鸣,能感知到更遥远的仙界秘境。 沈言看向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陨仙域的战煞已被完全净化,建木的高度突破了万米,小精灵们的族群再次壮大,甚至有几个进化出了操控时间流速的能力,能让灵草在瞬息间成熟。这个由他一手缔造的世界,如今已拥有了影响一方星域的力量。 “去太阴本源之地。”沈言的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月精轮在指尖旋转,引动诸天星图,一道银白色的主星轨缓缓浮现,“月精轮已觉醒,小世界已足够强大,是时候去见一见太阴传承的源头了。” 琪琳、芮萌萌和阿狸相视一笑,眼中没有丝毫犹豫。无论是陨仙域的凶险,还是未知的本源之地,只要他们四人在一起,只要小世界与月精轮还在,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的脚步。 建木的根系从光幕中延伸而出,缠绕着月精轮,化作一道银白色的虹桥,横跨在星轨之上。小精灵们驾驭着无数灵器,在虹桥两侧飞舞,撒下净化灵气;傀儡们组成护卫阵型,紧随其后;沈言三人踏着虹桥,仙力与世界的生机交织,朝着太阴本源之地的方向,缓缓走去。 仙界的星河流淌,陨仙域的新生在身后远去,前方是更浩瀚的天地,更神秘的传承。沈言知道,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他与小世界的共生之路,他与月精轮的战途,他与同伴们的仙缘,都将在这无尽的星轨中,书写出更辉煌的篇章。 月精轮轻轻嗡鸣,像是在吟唱一首古老的战歌,回荡在诸天万界之中。 pyright 2026 第387章 灵源 太阴月精轮在星轨中划过最后一道弧线时,沈言低头望向脚下的修真世界。 这颗曾被他视为“福地”的星辰,此刻正像个被戳破的皮球,周身的灵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稀薄下去。原本缭绕仙山的灵雾消散无踪,奔腾的灵脉化作枯竭的石沟,连天地间最基础的灵气粒子,都在朝着某个不可见的节点汇聚——那是他的太阴小世界与这方天地连接的“虹吸点”。 “又稀薄了三成。”琪琳的本命飞剑悬浮在侧,剑身上的星纹黯淡了几分。她能清晰感知到,这方世界的灵气浓度已不足他们初来时的十分之一,连最普通的练气修士都开始出现灵力滞涩的症状。 沈言指尖的月精轮轻轻转动,轮缘的银辉映射着下方的景象:青云宗的护山大阵光芒忽明忽灭,阵眼处的灵晶失去了往日的光泽;丹王殿的药园里,高阶灵草成片枯萎,老道正对着一株濒死的紫心草唉声叹气;甚至连凡人国度的江河都开始断流,土地龟裂,显然灵气枯竭已开始影响凡俗界的生态。 “这样下去,不出百年,这方世界就会彻底死寂。”阿狸的九尾微微颤抖,她能感觉到无数灵草的“悲鸣”顺着小世界的建木传来,那些曾被她精心研究过的草木,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凋零。 沈言没有说话,只是抬手召出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万亩药园郁郁葱葱,灵气浓郁得几乎液化,建木的根系突破了世界壁垒,如同无数贪婪的吸管,正将修真世界的灵气源源不断地抽入其中。小精灵们在灵泉中嬉戏,翅膀扇动时带起的灵气涟漪,比修真世界巅峰时期的灵脉还要精纯。 这便是成仙后小世界的恐怖之处。建木作为连接诸天的神树,在沈言的仙力加持下,拥有了吞噬一方世界灵源的能力。起初只是为了加速小世界成长,可随着建木根系的蔓延,这种吞噬变得越来越难以控制,就像滚雪球般,形成了不可逆转的虹吸效应。 “那些仙门弟子……”芮萌萌望着青云宗方向,那里曾有不少修士想拜入沈言门下,此刻却在为突破筑基期而焦头烂额。失去了灵气支撑,别说成仙,连筑基都成了奢望。 沈言的目光落在光幕一角。那里囚禁着几个试图破坏虹吸点的仙门长老,他们的仙魂被月精轮的太阴力束缚,满脸怨毒地嘶吼着:“沈言!你这窃道者!断我等仙途,必遭天谴!” “天谴?”沈言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修真界弱肉强食,我凭本事开辟世界,夺天地灵源,何错之有?”他指尖一点,月精轮射出一道银芒,将长老们的嘶吼声彻底湮灭,“弱小便要认命,他们成不了仙,只因不够强。” 这话虽冷酷,却道尽了修真界的本质。当初他初来乍到,若没有太阴传承和小世界,恐怕早已沦为大宗门的附庸,哪有今日的成就?如今他以世界为“刍狗”,不过是将这规则践行到了极致。 随着灵气进一步流失,修真世界开始出现更可怕的变化。原本温顺的妖兽变得狂躁,为了争夺最后一点灵气相互厮杀;散修们组成劫掠小队,冲击仙门宝库抢夺灵石;甚至有凡人国度爆发战乱,将灵脉枯竭归咎于仙门,举兵围攻修真者的山门。 “乱起来了。”琪琳的飞剑斩碎一道从下方窜出的戾气,眉头微蹙,“灵气枯竭引发了天地法则紊乱,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引发世界崩塌。” 沈言不为所动,反而加快了吞噬的速度。月精轮高悬于修真世界上空,散发出的太阴力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方圆万里的灵气尽数卷入。小世界的光幕中,建木的高度突破了十万丈,树干上的星纹如同活物般流转,竟开始孕育出蕴含法则之力的“道果”。 “小世界快突破‘界’的壁垒了。”沈言感受着体内奔腾的仙力,月精轮与建木的共鸣越来越强,“只要吞噬完这方世界的本源灵核,小世界就能晋升为‘域’,到时候便可承载真正的仙庭。” 他口中的“本源灵核”,是支撑修真世界运转的核心,藏在星辰地脉的最深处。只要夺取灵核,这方世界的灵气就会彻底断绝,沦为死星,而小世界则能借此一跃成为堪比仙界的高等位面。 为了保护灵核,残存的仙门修士组成了联军,由青云宗宗主和几位隐世的元婴老怪带队,试图冲击沈言的虹吸点。他们祭出最后的秘宝——青云宗镇派的“青云宝镜”,镜光照射之处,能暂时斩断灵气的虹吸。 “垂死挣扎。”沈言冷笑一声,月精轮化作一道银虹,与宝镜的镜光碰撞在一起。只听“咔嚓”一声,传承万年的青云宝镜竟被月精轮劈出裂痕,镜光溃散,几位老怪口喷鲜血,倒飞出去。 “沈言!你真要赶尽杀绝?”青云宗宗主捂着胸口,眼中满是绝望。他能感觉到,世界的灵核正在发出悲鸣,距离彻底被吞噬已不远。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催动小世界的傀儡军团。数万具金甲傀儡穿过世界壁垒,如同黑色的潮水般涌向联军,傀儡手中的太阴铁武器沾染着小世界的灵泉,每一击都能净化修士的灵力,所过之处,仙门弟子成片倒下。 小精灵们也没闲着,它们驾驭着无数迷你灵器,在联军阵中穿梭,有的破坏法宝的灵纹,有的引动残留的灵气爆炸,配合傀儡军团,将仙门联军搅得七零八落。 芮萌萌的战气在战场上空凝聚成金色的龙影,一拳砸碎了联军的护阵;琪琳的本命飞剑演化出七星杀阵,将元婴老怪困在其中;阿狸则祭出万象丹炉,炉中喷出的不是丹雾,而是由幽冥髓炼化的“灭灵火”,沾到修士身上,便会灼烧他们的仙基。 这场战斗毫无悬念。失去灵气支撑的仙门修士,在沈言三人面前如同蝼蚁。当最后一位元婴老怪被月精轮斩碎仙魂时,修真世界的灵核防御彻底崩溃,建木的主根如同利剑般刺入地脉深处,开始疯狂吞噬那枚散发着七彩光芒的核心。 “嗡——” 灵核被吞噬的瞬间,整个修真世界剧烈颤抖起来。天空出现巨大的裂痕,大地崩裂,火山喷发,无数生灵在灾难中湮灭。而太阴小世界却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建木的枝叶上结满了法则道果,灵气浓度暴涨百倍,傀儡与小精灵的数量激增,甚至诞生了能操控时间流速的“时灵”和能推演命运的“命灵”。 沈言的仙力也随之暴涨,月精轮上的“生”“灭”二字完全亮起,轮身流淌着世界本源的光泽,真正成为了能执掌一方生灭的至宝。 “结束了。”他看着脚下逐渐死寂的修真世界,眼中没有丝毫波澜。这颗曾滋养他成仙的星辰,如今只剩下残破的躯壳,如同被榨干的果实,在星空中缓缓冷却。 琪琳收起飞剑,剑身上沾染的血迹化作光点消散:“接下来去哪?”她的语气平静,显然已接受了这种弱肉强食的法则。 “去找下一个‘养料’。”沈言指向星图中的一颗绿色星辰,那里散发着比修真世界更浓郁的生命气息,“那颗‘万灵星’的本源灵核蕴含生命法则,正好用来完善小世界的生态。” 芮萌萌握紧拳头,骨节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次能让傀儡军团好好练练手了!” 阿狸抚摸着万象丹炉,炉中正在炼制能吸收生命本源的“化灵丹”,她的九尾轻轻摆动,带起的灵气涟漪中,隐约能看到万灵星的生灵虚影——那将是小世界新的灵草养料。 月精轮在沈言头顶旋转,牵引着太阴小世界,缓缓驶离这颗死寂的修真星。建木的根系从世界壁垒中抽出,带着最后一丝灵气,融入小世界的灵泉。身后,曾经繁华的修真界彻底沦为宇宙尘埃,只有那些被吞噬的灵气,还在小世界的药园中静静流淌,滋养着新的生命。 沈言知道,这种以世界为食的道路或许会被视为“邪道”,但他不在乎。成仙后的无限寿命,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仙途无情,以世界为基石。想要登上大道巅峰,就必须舍弃怜悯,握住能决定他人生死的力量。 小世界的光幕中,时灵与命灵正在推演下一次吞噬的最优路径,小精灵们围着新结的法则道果欢呼,傀儡军团排列成整齐的方阵,等待着下一次征战。这个由沈言一手缔造的世界,已彻底沦为吞噬诸天的“寄生虫”,却也因此变得无比强大。 “下一个目标,万灵星。”沈言的声音冰冷而坚定,月精轮划破星空,留下一道银色的轨迹,如同死神的镰刀,指向那颗充满生机的绿色星辰。 在宇宙的黑暗深处,无数星辰在闪耀,它们或许是某个文明的家园,或许是某个修士的道场,但在沈言和他的太阴小世界面前,都只有一个身份——滋养他们成长的“养料”。 仙途漫漫,大道无情。沈言的脚步不会停下,他的小世界也将在吞噬与成长中,不断壮大,直至成为诸天万界中,无人敢惹的恐怖存在。而那些被他吞噬的世界,不过是他成仙路上,几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pyright 2026 第388章 界生界灭 万灵星的生命气息在星轨中流淌,像一汪碧绿的玉髓。沈言悬浮在星穹之上,月精轮在掌心缓缓转动,轮缘的银辉将下方的森林映照得如同白昼——那些参天古树的叶片上都流淌着淡金色的脉络,每一片叶子都是天然的灵纹,汇聚成覆盖整个星球的生命大阵。 “这里的生命本源比修真世界浓郁十倍。”琪琳的本命飞剑绕着万灵星盘旋一周,剑身上的星纹贪婪地吸收着逸散的生命灵气,“连空气里都带着‘生’的法则,难怪能孕育出这么多奇花异草。” 沈言没有说话,只是调出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建木的主根已蓄势待发,根须上布满了由小精灵们镌刻的“噬灵纹”,只需他一声令下,就能穿透万灵星的大气层,扎入地脉深处。而那些金甲傀儡则手持太阴铁打造的“断灵锄”,随时准备切断万灵星的生命大阵节点。 “时灵说,再过三个时辰,万灵星的生命大阵会进入潮汐低谷。”阿狸捧着万象丹炉,炉中燃烧着由修真世界灵核炼化的“本源火”,“那时候动手,能减少三成阻力。”她身边的时灵只有指甲盖大小,翅膀上布满了钟表齿轮般的纹路,正歪着头计算时间,模样认真又诡异。 芮萌萌活动着筋骨,拳头上的龙鳞虚影在生命灵气的滋养下熠熠生辉:“管它什么大阵,一拳砸开就是!”她身后的傀儡军团已列成方阵,每具傀儡的肩头都坐着一个命灵,这些小家伙能预判敌人的行动轨迹,让傀儡的攻击变得更加精准。 沈言微微颔首。自从吞噬了修真世界的灵核,他越发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进化之道——小世界本身就是“寄生体”,想要从“界”晋级为“域”,甚至最终成为独立的“宇宙”,仅靠自身孕育的能量远远不够,必须像吸血虫一样,不断掠夺其他世界的本源,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质的飞跃。 这或许不是正道,却无比高效。就像万灵星的生命大阵,看似牢不可破,但若抽走它的本源灵核,再强大的阵法也会沦为摆设。而那些依赖大阵生存的生灵,不过是他小世界成长的“养分”。 三个时辰后,万灵星的生命大阵果然出现了波动。那些参天古树的叶片突然耷拉下来,淡金色的脉络变得黯淡,整个星球的生命灵气如同退潮般向地脉深处汇聚——这正是潮汐低谷的征兆。 “动手。”沈言的声音在星穹上响起,如同下达判决。 月精轮骤然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化作一道银虹直刺万灵星的大气层。与此同时,小世界的光幕中,建木的主根猛地冲出,带着撕裂空间的呼啸,扎进万灵星的地脉枢纽。 “嗡——” 根须上的噬灵纹瞬间亮起,如同无数贪婪的小嘴,开始疯狂吞噬万灵星的生命本源。大地剧烈颤抖起来,那些参天古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叶片化作飞灰,露出光秃秃的枝干;森林中的灵兽发出惊恐的嘶吼,它们体内的生命灵气被强行抽离,身体迅速干瘪,最终化作一具具空壳。 “有人在反抗。”琪琳的飞剑突然转向,斩向大陆中央的一座水晶山。山巅上站着一群人身兽首的生灵,他们穿着由叶片编织的铠甲,手持藤蔓长矛,正催动残余的生命灵气,试图阻挡建木根须的蔓延——这些是万灵星的守护者,自称“森灵族”,天生能与植物沟通。 “不知死活。”沈言冷哼一声,月精轮化作漫天银雨,落在森灵族的阵地上。银雨触碰到他们的藤蔓长矛,那些蕴含生命灵气的武器瞬间枯萎,森灵族的身体也如同被抽走了骨髓,纷纷倒在地上,失去了生机。 芮萌萌则带着傀儡军团冲入森林,断灵锄挥舞间,将万灵星的生命大阵节点一一斩断。每当她击碎一个节点,小世界的光幕中就会多出一片新的灵田,那些从万灵星掠夺的生命灵气在灵田里凝结成露珠,滋养着新移植的奇花异草。 阿狸的万象丹炉悬浮在半空,不断吸收着逸散的生命本源,炼制成一颗颗碧绿色的“生元丹”。这些丹丸被小精灵们喂给建木,让主根的蔓延速度加快了数倍。她看着下方枯萎的森林,眼中没有丝毫怜悯——在她看来,这些植物与小世界的灵草并无区别,只是换了个地方生长而已。 战斗比想象中更轻松。万灵星的生灵虽然能操控生命灵气,却不懂真正的战斗之法,在沈言三人与傀儡军团的碾压下,反抗很快就平息了。当建木的主根触碰到万灵星的本源灵核时,整个星球的生命气息彻底断绝,只剩下一片死寂的黄土。 那枚灵核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绿宝石,里面蜷缩着一个胎儿般的虚影——那是万灵星的世界意志。当灵核被吸入小世界时,虚影发出凄厉的哭喊,却被建木的根须死死缠住,最终化作精纯的生命法则,融入建木的枝叶。 “成了。”沈言看着光幕中发生的变化,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建木的枝叶上开出了金色的花朵,每一朵花都孕育着一个新的小精灵;药园里的灵草染上了生命法则的绿意,成熟速度加快了百倍;甚至连傀儡的甲胄上都长出了细小的叶片,拥有了自我修复的能力。 小世界的面积再次暴涨,从“界”的边缘迈入了“域”的门槛。光幕边缘浮现出淡淡的界壁,将小世界与外界的混沌隔开,形成了真正的独立空间。 “接下来去哪?”琪琳的飞剑上凝结出一片翠绿的叶片,那是生命法则与太阴力融合的产物,能让飞剑在战斗中不断恢复灵气。 沈言指向星图中的一片暗红色星云:“那里有个‘死寂域’,据说藏着上古破灭法则的碎片。小世界现在不缺生,缺的是灭,正好用破灭法则淬炼月精轮的‘灭’字真言。” 他的进化之道已越来越清晰:生灭平衡,方能成域。吞噬修真世界的灵核,是为“灭”;掠夺万灵星的本源,是为“生”;接下来吸收破灭法则,便是让“灭”道更进一步,最终让小世界的法则体系趋于完整。 芮萌萌舔了舔嘴唇,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听起来比万灵星好玩!是不是有很多厉害的怪物?” “是有很多‘亡灵’。”沈言淡淡道,“死寂域是上古战场的遗迹,无数强者的残魂在那里凝聚成亡灵,他们的怨念蕴含着纯粹的破灭之力,正好给傀儡军团当陪练。” 阿狸则开始炼制新的丹药:“我要用破灭法则炼一炉‘破界丹’,帮小世界的界壁变得更坚固。”她的万象丹炉中,已经加入了从万灵星灵核中提取的生命本源,正等待着破灭法则的融入。 月精轮牵引着小世界,缓缓驶入暗红色的星云。建木的根须从界壁中伸出,如同探测器般感知着周围的破灭之力,那些刚诞生的小精灵们则好奇地打量着漂浮在星空中的残魂,有的甚至试图用藤蔓头发去触碰,被命灵们及时拉住。 沈言看着这一切,心中一片平静。他知道,自己的道路注定充满杀戮与掠夺,那些被他吞噬的世界,那些消散的生灵,不过是小世界成长的垫脚石。就像修真世界的灵气、万灵星的生命,最终都化作了小世界的一部分,以另一种形式“活着”。 这或许就是“寄生体”的宿命——不断寻找宿主,不断吞噬本源,直至有一天,自身强大到无需寄生,成为能独立运转的宇宙。而在此之前,他必须沿着这条吞噬之路,坚定地走下去。 月精轮在星穹上留下一道银红交织的轨迹,那是太阴力与破灭之力初步融合的迹象。沈言握紧手中的法宝,目光投向死寂域的深处,那里有更强大的亡灵,更纯粹的破灭法则,也有小世界晋级的下一个契机。 吞噬之路,永无止境。他的小世界,将在毁灭与新生中,不断进化,直至成为诸天万界都无法忽视的存在。而他自己,也将在这条道路上,一步步走向力量的巅峰,成为真正执掌生灭的“界主”。 pyright 2026 第389章 桂香 太阴小世界的界壁外,暗红色的破灭星云仍在翻涌,而界壁之内,却已是另一番景象。 建木的蜕变比想象中更彻底。原本翠绿的枝干染上了月白色的光晕,叶片边缘浮现出细碎的金边,最令人惊叹的是树冠——千万朵银白的桂花在枝桠间绽放,花瓣薄如蝉翼,花蕊中流淌着太阴本源的清辉,微风拂过,花香如同潮水般漫过整个小世界,连灵气都染上了甜润的芬芳。 “真的变成桂树了……”阿狸站在树下,九尾轻轻拂过花瓣,每一片花瓣触碰到狐尾,都会化作一道流光融入她的丹炉。炉中正在炼制的“破界丹”因这桂香的滋养,丹纹变得越发圆润,隐隐有突破仙品的迹象。 沈言的真身盘膝坐在桂树最粗壮的枝桠上,月精轮悬浮在头顶,吸收着桂花散发的太阴清气。他能清晰感觉到,建木的这次蜕变并非偶然——吞噬万灵星的生命本源后,世界的“生”道达到顶峰,而死寂域的破灭法则又催生了“灭”道的精进,生灭交织间,恰好引动了太阴传承中隐藏的“桂魄”之力,让建木从通天神树蜕变为太阴桂树。 “这香气……能安神定魂。”琪琳的本命飞剑绕着桂树盘旋,剑身上的桂花虚影与实体花瓣相互呼应,发出清越的鸣响。她刚刚巡视过小世界的“阴间”区域——那里是沈言用万魂幡拘来的灵魂安置之地,往日里怨魂嘶吼、阴气冲天,此刻却异常安静,无数魂体悬浮在半空,贪婪地呼吸着桂香,原本扭曲的魂体渐渐变得凝实、平和。 芮萌萌提着一柄刚用太阴铁锻造的长刀,正在桂树周围演练战技。刀风卷起的桂花落在刀身,竟凝成一层薄薄的冰晶,冰晶中蕴含的桂香顺着刀柄传入她体内,让她因修炼《太阴战体》而躁动的气血瞬间平复。“比镇魂丹还管用!”她一刀劈向旁边的玄铁柱,柱身应声而裂,而她自身却气息稳如磐石,没有丝毫力竭之感。 小精灵们是桂香最大的受益者。这些拇指大小的生灵此刻都聚集在树冠上,有的抱着花蕊打盹,有的用翅膀扇动花香,还有的甚至将花瓣碾碎,涂抹在迷你灵器上——经桂香滋养后,它们操控灵气的精度提升了数倍,之前需要十余个小精灵合力才能完成的聚灵阵,现在一个时灵配合三个命灵就能完美运转。 “太阴桂树的香气,本就是天地间最纯净的安神之灵。”沈言睁开眼,眉心的月盘与桂树的光晕产生共鸣,“万魂幡拘来的灵魂带着戾气,正好用这香气洗涤;我们修炼时产生的灵力波动,也能被花香抚平,难怪连月精轮都变得更加温顺了。” 他抬手一招,月精轮化作银环落在掌心。轮身的“生”“灭”二字因桂香的调和,不再像之前那般锋芒毕露,反而流转着温润的光泽,显然已与小世界的新法则完美融合。 “该稳固境界了。”沈言望着小世界边缘不断增厚的界壁,那里因吞噬过多世界本源,仍残留着一丝不稳定的法则波动,“成仙只是,想要真正掌控这方世界,必须让仙基与界壁完全契合。” 他从眉心的月盘中分出三道流光,流光落地,化作三个与他容貌一致的分身。每个分身都穿着不同颜色的道袍——白衣分身手持月精轮,主掌“灭”道;青衣分身环绕着桂香,主掌“生”道;黑衣分身则隐入阴影,主掌小世界的阴间秩序。 “白衣分身随我守着桂树,参悟太阴本源与桂魄之力的融合;青衣分身去药园,指导小精灵们用桂香改良灵草;黑衣分身去阴间,借助桂香净化怨魂,尝试凝练‘阴神’。”沈言的真身再次闭上眼,沉入深层次的闭关,真身与分身之间的意识如同蛛网般连接,共享感知、同步修行。 白衣分身的修行最为枯燥,却也最为关键。他日复一日地盘膝在桂树下,引导月精轮吸收桂花中的太阴清气,再将清气注入界壁,一点点抚平法则的褶皱。每当界壁因吸收过多能量而震颤时,他便催动月精轮的“灭”字真言,斩去多余的驳杂之力,让界壁的增厚始终保持在稳定的节奏。 青衣分身的工作则充满生机。他带着小精灵们将桂花与灵草嫁接,培育出能自动散发安神香气的“桂叶参”、花瓣可直接入药的“香魂草”,甚至用桂香与幽冥髓调和,在阴间开辟出一片能让魂体修行的“养魂圃”。这些新培育的灵物反哺给桂树,让花瓣中的太阴清气更加精纯,形成了良性循环。 黑衣分身的任务最为特殊。他在阴间搭建了一座“渡魂台”,将万魂幡中的怨魂引渡到台前,再引桂香入魂。起初,怨魂们在桂香中痛苦嘶吼,戾气与香气剧烈碰撞,不少魂体因无法承受而溃散,但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魂体被桂香驯服,有的甚至能借助香气凝聚魂核,成为小世界的“阴兵”,守护阴间的秩序。 时间在小世界的闭关中日渐流逝。对拥有无限寿命的沈言而言,百年不过弹指,千年也只是转瞬。 百年后,白衣分身成功让月精轮与界壁建立了完美的共鸣,界壁的强度提升十倍,即使面对中等世界的本源冲击也能安然无恙; 五百年后,青衣分身培育的“桂魄仙酿”问世,此酒以桂花蕊为引,融合小世界数十种灵草的精华,一杯便能让金仙修士的仙基稳固三分,连桂树本身都因吸收了酒气,开花的周期从千年缩短至百年; 千年后,黑衣分身麾下的阴兵已达百万,这些由怨魂转化的士兵身披桂香凝结的魂甲,手持太阴铁锻造的魂刃,成了小世界最隐秘的战力,而阴间的戾气也被桂香涤荡了七成,隐隐有与阳间灵气平衡的趋势。 当沈言的真身再次睁开眼时,整个小世界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阳间,万亩药园与桂树的根系相连,灵草与桂花共生,灵气浓郁得能肉眼可见; 阴间,百万阴兵列阵,养魂圃中魂体有序修行,桂香顺着阴阳边界流淌,形成一道稳定的屏障; 界壁之外,月精轮的光芒与桂树的清辉交织,在星空中划出一道银白的轨迹,任何靠近的域外天魔都会被这股气息净化。 “可以出去了。”沈言的真身与三具分身融合,月精轮在他掌心轻轻一转,小世界的界壁缓缓开启一道缝隙,露出外界熟悉的星空。 琪琳从剑庐中走出,她的本命飞剑已完全融入桂香,剑出时会带起漫天桂花雨,每一朵花瓣都是一道微型杀阵,比千年之前的威力暴涨百倍; 芮萌萌则在阴间的试炼场中结束了修炼,她的《太阴战体》已臻大成,肉身强度足以硬抗仙宝轰击,战气中混杂的桂香让她的攻击多了几分迷惑性,能在对手失神的瞬间破开防御; 阿狸的丹炉悬浮在桂树枝桠间,炉身布满了桂花与魂纹交织的图案,她刚刚炼出第一炉“太阴桂魄丹”,此丹不仅能稳固仙基,更能让修士与太阴小世界建立微弱的联系,相当于沈言亲手颁发的“居住证”。 “去哪?”琪琳的声音带着桂花的清冽,她的剑匣中,除了本命飞剑,还多了几柄由桂树枝桠锻造的副剑,每柄剑都能引动一部分桂香之力。 沈言望向星图深处,那里有一片被称为“混沌海”的区域,是诸天万界法则的源头:“去混沌海。太阴桂树已孕育出‘界灵’,该让它吸收些混沌之气,真正扎根于法则本源了。” 他能感觉到,桂树的核心已诞生出一个模糊的意识——那是小世界的界灵,如同初生的婴儿,需要混沌海的滋养才能真正觉醒。而界灵的觉醒,将是小世界从“域”晋级为“宇宙”的关键一步。 月精轮再次牵引着小世界,缓缓驶入星图深处。桂树的根系从界壁中延伸而出,如同无数吸管,开始吸收星空中稀薄的混沌之气,每吸收一丝,树冠上的桂花就会多绽放一朵,香气也越发醇厚。 小精灵们坐在延伸的根系上,兴奋地用藤蔓头发捕捉混沌之气中的法则碎片,这些碎片融入它们体内,让有的精灵长出了第三只眼,能看穿虚妄;有的精灵翅膀上浮现出混沌纹路,能短暂穿梭空间。 沈言站在桂树之巅,望着越来越近的混沌海,心中一片澄明。成仙后的漫长岁月里,他早已习惯了这种与世界共生的节奏——桂树开花,他便静心参悟;小世界成长,他便随之强大;时间于他而言,不再是需要追赶的洪流,而是用来打磨道基的细沙。 万魂幡中的怨魂已被桂香完全净化,化作阴间的基石;吞噬的世界本源已融入界壁,成为守护的屏障;就连那曾被视为“邪道”的吞噬之路,此刻也因桂香的调和,染上了几分温润的道韵。 “或许这就是太阴的真谛。”沈言轻嗅着空气中的桂香,月精轮在掌心流转出圆满的光晕,“既有月轮斩灭的锋芒,也有桂魄滋养的温柔,生灭同源,方得始终。” 混沌海的边缘已近在眼前,那里翻滚的灰色气浪中,蕴含着创造与毁灭的原始力量。太阴桂树的桂花在混沌气浪的吹拂下,第一次散发出金色的光芒,界灵的意识在树冠深处轻轻颤动,仿佛在欢呼着迎接新生。 沈言知道,新的蜕变即将开始。而这一次,他的小世界,他的太阴道途,都将在混沌海的洗礼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桂香弥漫间,小世界的界壁缓缓融入混沌,如同一个贪婪而又温柔的吞噬者,开始吸收那最本源的力量,向着宇宙的终极形态,稳步前行。 pyright 2026 第390章 灵雨 太阴小世界的灵雨又开始下了。 不是凡间的瓢泼大雨,也不是仙界的灵露淅沥,而是真正由液态灵气凝聚的雨丝——每一滴都泛着月华般的莹白,落地时无声无息,却能让接触到的灵草瞬间舒展叶片,让傀儡的甲胄泛起灵光,连空气中都漂浮着肉眼可见的灵气粒子,吸入一口便觉仙魂通透。 沈言的真身仍在太阴桂树之巅闭关,意识却如蛛网般铺开,笼罩着小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能清晰“看”到,琪琳在剑庐中静坐,周身环绕着九柄飞剑,灵雨落在剑身上,激起细碎的银光,与剑庐外的桂香交融,在她身周织成一张剑网,每一根网线都是凝练到极致的太阴剑气。 “剑心已稳,只差最后一步。”沈言的意识掠过琪琳眉心的月痕,那里的剑纹已从七道增至九道,只差最后一道便可圆满。她的呼吸与灵雨的节奏完全同步,吸气时,灵雨化作银线涌入体内;呼气时,多余的灵力顺着剑尖排出,在地面凝成一层薄霜——这是在梳理仙体与剑元的连接,将吞噬万灵星后暴涨的力量彻底炼化。 不远处的炼体场,芮萌萌的吼声响彻云霄。她赤裸着上身,任由灵雨冲刷着古铜色的肌肤,肌肉线条在雨幕中若隐若现,每一寸肌理都流淌着淡金色的战气。她正一拳拳砸向场中央的“混沌石”,石面被砸出密密麻麻的凹坑,而她的拳头却完好无损,反而因吸收了灵雨中的混沌之气,龙鳞虚影越发凝实。 “《太阴战体》已到第七重,肉身与仙魂的契合度还差三成。”沈言的意识扫过她的丹田,那里的武婴正盘膝打坐,双手结印,不断吸收着灵雨转化的战气。武婴的眉心同样有月痕,只是颜色更深,带着吞噬死寂域后留下的破灭之力——这两种力量如同水火,需要灵雨的温润才能慢慢调和。 丹房里的阿狸则最为安静。她坐在万象丹炉前,九尾舒展,每一根尾尖都悬着一滴灵雨,雨滴在狐火的烘烤下化作雾气,融入炉中正在炼制的“太阴归一丹”。炉身的桂花纹路与灵雨共鸣,散发出柔和的绿光,将丹房里的药香凝聚成实质,形成一朵朵微型药莲,环绕着她缓缓旋转。 “丹道已触及‘归一’之境,只差神魂与丹炉的最后共鸣。”沈言能感觉到,阿狸的仙魂正随着丹炉的嗡鸣轻轻震颤,灵雨化作的雾气不仅在淬炼丹药,更在滋养她的九尾——狐尾上的绒毛已开始泛出月白色的光泽,那是九尾天狐血脉与太阴本源深度融合的迹象。 三人的闭关虽各有侧重,却都围绕着同一个核心:从“仙”的形态中,梳理出属于自己的“道”。 成仙是场颠覆性的进化。从凡人到神,是生命层次的跃升;从神到仙,则是法则权限的掌控。这种跨越太快,如同在奔涌的江河上架桥,稍不留意便会根基虚浮。而沈言的太阴小世界,恰好提供了最稳固的“桥墩”——灵雨般浓郁的灵气能滋养仙体,桂香能安抚神魂,建木(桂树)能调和法则,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将吞噬来的力量彻底消化。 琪琳的剑庐中,变化正在发生。 第九道剑纹在灵雨的冲刷下,终于在她眉心凝聚成形。刹那间,九柄飞剑同时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剑身上的星轨纹路与小世界的界壁产生共鸣,竟在剑庐上空形成一道真实的星图。琪琳猛地睁眼,指尖划过虚空,九柄飞剑瞬间融入星图,化作九颗星辰,循着太阴轨迹缓缓运转。 “这是……‘太阴星轨剑域’?”她轻声自语,声音带着一丝惊喜。以往的剑阵是“困敌”,如今的剑域却是“化界”——以剑为星,以意为轨,在自身周围形成一片完全由太阴剑气掌控的领域,踏入其中的敌人,连灵力运转都会被星轨牵引,不由自主地跟随剑势而动。 她试着催动剑域,灵雨在域内凝结成无数细小的冰晶剑,随着星轨流转,散发出既清冽又霸道的气息。琪琳能清晰感觉到,自己与小世界的联系又深了一层,剑域甚至能引动桂树的花瓣,让香气融入剑气,既杀人,又安神,刚柔并济,正是太阴剑道的真谛。 炼体场的芮萌萌,也迎来了蜕变的契机。 当她第9999拳砸在混沌石上时,拳头上的龙鳞虚影突然活了过来,顺着手臂蔓延,在她周身形成一副完整的龙鳞甲胄。甲胄表面流淌着灵雨与混沌之气交融的光泽,既保留了战体的刚猛,又多了几分太阴力的阴柔——这是《太阴战体》第八重“龙桂战衣”的征兆,由甲胄自发吸收桂香与灵雨凝结而成,防御力比之前暴涨十倍,且能随着她的心意隐现。 “痛快!”芮萌萌一拳轰向虚空,拳风卷起的灵雨化作金色的龙形,咆哮着撞向炼体场的结界。结界剧烈震颤,却未破裂,而龙形拳风则在触碰结界的瞬间反弹回来,被她轻轻一掌拍散,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滞涩。 这便是肉身与仙魂契合度提升的好处。以往的战技是“力敌”,如今却能“借力”——将攻击的反震之力通过龙桂战衣导入大地,再借助小世界的灵脉反弹回来,化作自己的力量,真正做到“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与月精轮的防御之能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丹房里的阿狸,蜕变则更为玄妙。 万象丹炉的炉盖突然自动弹开,里面的太阴归一丹化作一道碧绿色的流光,没入她的眉心。阿狸的九尾猛地展开,每一根尾尖都绽放出一朵微型的太阴桂花,丹房里的药莲同时碎裂,化作点点灵光,融入她的魂海。 “原来……丹即是我,我即是丹。”阿狸缓缓睁开眼,眼中流淌着药香与桂香交织的光晕。她能清晰感知到小世界里每一株灵草的生长状态,甚至能“看”到小精灵们培育新种时的细微失误。指尖微动,狐火在掌心凝结成一颗迷你丹丸,丹丸落地,竟化作一株能治愈魂伤的“还魂草”——这是“丹化万物”的雏形,意味着她已能以丹道法则干涉小世界的生机。 更奇妙的是,她的九尾轻轻晃动时,丹房外的太阴桂树便会落下几片花瓣,融入她的丹炉,让炉中自动生成新的丹方。这是她与桂树(建木)建立的特殊联系,相当于拥有了小世界生机法则的部分权限,炼丹时再也无需刻意查阅典籍,万物生长的规律本身,就是最好的丹经。 当三人的蜕变完成时,沈言的真身终于从桂树之巅睁开了眼。 月精轮在他掌心旋转,映照出琪琳的剑域、芮萌萌的战衣、阿狸的丹光,三者的气息与小世界的灵雨、桂香、界壁完美融合,形成一道闭环的能量流——这意味着他们四人的道途,已与太阴小世界彻底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根基已稳。”沈言的声音在小世界中回荡,如同天地法则的宣告,“从人到神,是破限;从神到仙,是掌则;而从仙到‘界主’,则需与世界同呼吸,共命运。你们做到了。” 琪琳收起剑域,九柄飞剑化作流光,没入她背后的剑匣,剑匣上的桂花纹路亮起,与她眉心的剑纹遥相呼应; 芮萌萌散去龙桂战衣,古铜色的肌肤上只留下淡淡的龙鳞印记,战气与仙力在体内流转,如同两条相互缠绕的金龙; 阿狸的九尾轻轻收敛,尾尖的桂花虚影融入丹炉,炉身的“归一”二字亮起,宣告着她丹道境界的圆满。 三人走到桂树下,与沈言并肩而立,灵雨落在他们身上,化作点点星辉,融入各自的仙魂。 “接下来,该去混沌海深处了。”沈言望向小世界边缘那片翻滚的灰色气浪,太阴桂树的根系已在那里扎下根基,吸收的混沌之气让树冠上的桂花多了几分混沌色的边缘,“界灵即将觉醒,需要我们四人合力,为它护道。” 琪琳点头,指尖的飞剑嗡鸣作响,显然已做好准备; 芮萌萌握紧拳头,骨节作响,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阿狸抚摸着丹炉,炉中开始炼制能抵御混沌之气的“破妄丹”,药香与桂香交织,散发出令人安心的气息。 灵雨渐渐停歇,小世界的天空放晴,太阴桂树的光芒穿透云层,在地面织成一张巨大的星图。沈言四人的身影在星图中央盘膝而坐,仙力与小世界的灵气汇聚,形成一道冲天的光柱,刺破界壁,直入混沌海深处。 从人到仙的进化,是一场漫长的梳理与沉淀。他们曾借助小世界的吞噬之力快速登顶,也曾在闭关的岁月里打磨根基,如今,当仙体、神魂、法则与世界完全契合,他们终于真正站稳了“仙”的脚跟,有了触摸更高境界的资本。 混沌海的风浪在前方等待,界灵的觉醒充满未知,但沈言四人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犹豫。灵雨润过的仙途格外坚实,桂香萦绕的道心无比澄澈,他们知道,只要四人同心,只要太阴小世界还在,无论前路有多少挑战,他们都能一一踏平,最终成为真正执掌自身命运,乃至一方宇宙的“界主”。 桂树的花瓣在风中轻轻飘落,带着灵雨的湿润与混沌的苍茫,预示着新的征程,即将开始。 pyright 2026 第391章 双界你往来 太阴小世界的界壁泛起涟漪时,琪琳刚用太阴剑气削好了一根桂树枝。枝桠上还沾着银白的花瓣,她指尖一动,剑气化作细密的刻刀,在枝干上雕琢出星轨纹路——这是要给芮萌萌做一柄新的长刀,用桂木的灵韵中和战体的刚猛。 “走了,去超神宇宙逛逛。”沈言的声音从界壁方向传来,月精轮在他掌心旋转,已打开通往超神宇宙的空间通道。通道另一端隐约能看到巨峡市的高楼轮廓,甚至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汽车尾气与食物香气,与小世界的桂香形成奇妙的对比。 “等我五分钟!”芮萌萌的声音从炼体场传来,伴随着一阵金属碰撞声。她刚结束与金甲傀儡的对练,浑身冒着热气,正用灵泉水冲澡,听到动静,裹着浴巾就跑了出来,头发上还滴着水珠,“说好今天去吃小当家的新菜,可不能迟到!” 阿狸则早已收拾妥当,她提着一个竹篮,里面装着刚用桂花瓣和灵泉酿的“桂魄蜜”,是带给小当家的礼物。九尾轻轻一甩,将竹篮悬在半空,笑盈盈地跟上沈言:“听说小当家的饭店又扩店了,这次还加了修仙者专属的雅间。” 穿过空间通道的瞬间,仙力与暗能量产生短暂的共鸣,引得通道周围的空气微微扭曲。落地时,他们已站在巨峡市最繁华的商业街,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这四个突然出现的身影——沈言用太阴力模糊了他们的气息,在凡人眼中,他们与普通市民无异。 “还是这里热闹。”芮萌萌深吸一口气,鼻尖萦绕着烤串、奶茶、面包的香气,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小世界待久了,总觉得少点烟火气。”她身上的浴巾早已换成休闲装,牛仔裤配白色t恤,看起来像个活力满满的大学生,谁能想到这是个能徒手撕裂机甲的修仙者? 琪琳的目光落在街角的书店,橱窗里摆着最新的科幻杂志,封面上是天使星云的全息投影。她走过去翻了两页,指尖划过关于“暗能量运用”的文章,嘴角勾起一抹浅笑——这些在超神宇宙视为尖端科技的理论,在她眼中,与太阴剑气的运转原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边走。”沈言熟门熟路地拐进一条小巷,巷子尽头是家挂着“小当家食府”牌匾的饭店。与周围的现代建筑不同,这家店是古色古香的中式风格,门口挂着红灯笼,窗台上摆着盆栽,推门时还会响起清脆的风铃。 “沈先生!琪琳姐!萌萌姐!阿狸姐!”刚进门,一个穿着白色厨师服的青年就迎了上来,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正是小当家,几年不见,他比以前成熟了不少,眉宇间多了几分稳重,但提起厨艺时,眼睛依旧亮得惊人,“你们可算来了,今天特意给你们留了‘灵犀雅间’!” 灵犀雅间在二楼,装修得古色古香,墙上挂着沈言送的字画,桌子是用小世界的灵木打造的,能自动净化食物的杂质。小当家端上来的第一道菜就让人眼前一亮——“翡翠白玉汤”,汤里的青菜是用超神宇宙的基因改良蔬菜,豆腐则是阿狸上次带来的灵泉点化而成,入口即化,汤汁里还带着淡淡的桂香。 “这汤里加了桂魄蜜?”阿狸舀了一勺,眼中闪过惊喜。 小当家嘿嘿一笑:“上次阿狸姐送的蜜太珍贵了,我试着加了一点点在汤里,没想到味道这么好!现在这道菜成了店里的招牌,好多食客说喝了之后神清气爽,连熬夜都不困了。”他如今已是巨峡市有名的厨师,饭店生意火爆,还开了好几家分店,手下雇了十几个员工,俨然一副成功企业家的模样。 芮萌萌早已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灵猪肉”——这猪肉来自美食世界的“宝石猪”,肉质自带奶香,配上小当家特制的酱汁,入口即化,吃得她满嘴流油:“好吃!比上次去美食世界吃的烤全猪还香!” 琪琳则偏爱一道“星轨鱼片”,鱼片被片成透明的薄片,摆成星图的形状,每一片都带着淡淡的灵力,显然是用小世界的灵鱼做的。她吃得很慢,细细品味鱼肉与暗能量的融合,偶尔与沈言对视一眼,眼神中带着只有彼此才懂的默契。 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一片温暖。从超神宇宙的战士到修真世界的仙人,再到如今能从容穿梭于不同位面,他们走过了太多惊心动魄的路,而此刻这份平凡的烟火气,却比任何仙阶法宝都更能安抚心神。 饭后,小当家拿出账本,笑着给沈言看:“上个月的利润又涨了,我打算在天使城开家分店,到时候请彦女王剪彩!”他如今身家丰厚,却依旧保持着对厨艺的热爱,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担当——沈言给的金子被他用来投资餐饮产业,还资助了几个贫困山区的孩子学厨艺。 “需要帮忙随时开口。”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世界的灵草、美食世界的食材,只要他开口,随时都能供应。对他而言,这些身外之物远不如看着身边的人越来越好更重要。 离开饭店,四人沿着商业街闲逛。芮萌萌拉着阿狸钻进一家甜品店,对着橱窗里的慕斯蛋糕流口水;琪琳则在一家兵器店前停下,看着橱窗里最新款的狙击枪,手指无意识地比划着开枪的姿势——即使成了修仙者,她对枪械的热爱也丝毫未减。 沈言站在街角,看着来往的行人,月精轮在掌心若隐若现。超神宇宙的时间线确实与小世界不同步,他们在小世界闭关千年,这里不过才过去几年,天使与恶魔的战争仍在继续,雄兵连的伙伴们还在守护着地球,一切都那么熟悉,又带着几分疏离。 “去不去美食世界?”芮萌萌举着刚买的冰淇淋跑过来,脸上沾着奶油,“小当家说那边的‘水晶米’熟了,做出来的米饭能发光,咱们去摘点回来!” “好啊。”阿狸也点头,她最近想研究新的丹方,需要美食世界的“火焰果”做药引,“顺便看看上次种下的‘灵麦’长得怎么样了。” 琪琳收起看向狙击枪的目光,眼中闪过一丝期待:“听说美食世界的‘雷电鱼’能引动天雷,正好用来淬炼飞剑。” 沈言笑着点头,抬手打开通往美食世界的空间通道。通道另一端是茂密的森林,参天大树的树干上结满了面包状的果实,地上的苔藓散发着巧克力的香气,连空气中都漂浮着糖霜般的颗粒——这就是美食世界,一个连石头都能吃的奇幻位面。 “出发!”芮萌萌第一个冲了进去,刚落地就摘下一颗拳头大的“草莓果”,塞进嘴里,果汁顺着嘴角流下,甜得她眯起了眼睛。 琪琳紧随其后,本命飞剑出鞘,精准地斩下一串挂在枝头的“雷电葡萄”,葡萄落地时发出滋滋的电流声,却被她用太阴剑气包裹,丝毫伤不到周围的草木。 阿狸则走向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那些花朵的花心是金色的蜂蜜,她小心翼翼地用玉勺舀出,装进随身携带的玉瓶——这是炼制“回春丹”的绝佳辅料。 沈言走在最后,看着三人在林间穿梭的身影,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从科技到玄幻,从超神宇宙到美食世界,他们的足迹遍布诸天,却始终保持着这份简单的快乐。成仙后的无限寿命不再是负担,而是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体验、去感受、去守护身边的一切。 他抬手召出小世界的光幕,光幕中,太阴桂树的花瓣正缓缓飘落,小精灵们在药园里忙碌,傀儡军团在界壁边缘巡逻,一切井然有序。而光幕外,是超神宇宙的万家灯火,是美食世界的奇幻风光,是小当家饭店里的欢声笑语。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状态——既有小世界的安稳修行,又有外界的烟火人间;既能执掌生灭法则,又能享受一饭一蔬的平凡。沈言知道,他们的旅程还远未结束,未来还会有更多光怪陆离的世界等待探索,但只要四人同心,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道与乐。 美食世界的夕阳落下,将森林染成金黄色。沈言四人坐在一条流淌着“可乐河”的岸边,分享着刚摘的“月光果”,果实的清甜混着河风的微醺,让人无比惬意。 “下次去哪个世界?”芮萌萌咬着果核,含糊不清地问。 沈言望向星空,月精轮在指尖旋转,映照出无数世界的坐标:“去看看天使星云,听说彦最近在研究如何用暗能量培育灵草,或许我们能帮上忙。” 琪琳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她的飞剑与天使的神圣之力本就同源,或许能碰撞出新的火花;阿狸则开始盘算带什么灵草种子过去,说不定能培育出跨位面的新品种;芮萌萌最兴奋,她早就想跟天使战士们切磋一下,看看是她们的神圣烈焰厉害,还是自己的龙桂战体更强。 夜色渐深,空间通道再次打开,将四人的身影吞没。美食世界的森林重归宁静,只有几颗掉落的果实还在散发着甜香,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热闹。 而在遥远的星空中,沈言四人的旅程仍在继续。从科技到玄幻,从战斗到生活,他们在不同的世界里穿梭,在修行与烟火中找到平衡,将漫长的仙途,走成了一段充满乐趣与温暖的旅程。 pyright 2026 第392章 长生久视 超神宇宙的晨曦刚漫过巨峡市的摩天楼,沈言已坐在小当家食府的露台上,看着阿狸将一小勺太阴桂蜜拌进豆腐脑里。蜜色的浆液在瓷碗里晕开,混着嫩白的豆腐,蒸腾的热气中飘着淡淡的桂香,与远处早高峰的车流声奇妙地融在一起。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他笑着递过纸巾,看芮萌萌正埋头对付一碗加了双倍辣油的牛肉面,额头上渗着细汗,却吃得眼睛发亮。这姑娘如今修炼《太阴战体》已至第九重,肉身强横到能硬抗导弹,偏生对凡间辣味情有独钟,每次来超神宇宙,第一顿必点这碗面。 琪琳坐在对面,面前摆着一杯热牛奶,指尖却在手机屏幕上滑动,浏览着最新的星际新闻。屏幕上,天使星云的战士们正在清理一处恶魔遗迹,画面里闪过的暗能量波动被她一眼看出破绽:“彦的阵法还是老问题,左翼防御太依赖神圣烈焰,遇到幽冥系能量容易被克制。”说着,她随手在备忘录里画下一个简单的补位阵图,打算下次去天使城时给彦看看。 没人急着修炼,也没人提开辟新的世界。阳光透过遮阳伞的缝隙落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像小世界里灵雨初歇的午后。作为能活数万年的长生种,时间对他们而言早已不是需要追赶的洪流,反倒成了可以细细品味的清茶——没必要一口饮尽,慢慢啜饮,才能尝出其中回甘。 “吃完去逛逛古玩街?”芮萌萌吸溜着最后一口面汤,抹了把嘴提议。她前阵子在小世界练刀时,总觉得刀刃少了点“古意”,听小当家说古玩街有块千年玄铁,想去找来试试。 “我想去看看新上映的全息电影。”阿狸捧着空碗,眼睛亮晶晶的。那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凡人宇航员在星际中寻找家园的故事,据说画面里的星云特效做得极美,她想借鉴其中的光影,改良自己的“丹火幻境”。 琪琳合上手机,指尖轻点桌面:“古玩街隔壁有家兵器博物馆,新展出了一把据说是上古遗留的青铜剑,我想去看看上面的纹路。” 沈言笑着点头:“都行。反正今天没别的事,慢慢逛。” 他们的步伐确实慢。从食府出来,没走空间通道,就沿着人行道慢慢溜达。芮萌萌被街边小贩的糖画吸引,蹲在摊前看老艺人用融化的糖汁画出一条鳞爪分明的龙,非要买下来,举在手里边看边笑,活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琪琳在一家旧书店前停住脚步,推门时风铃叮当作响。书架上摆着泛黄的线装书,她抽出一本讲冷兵器锻造的古籍,指尖抚过页边的批注,那是民国时期一位铸剑师的手迹,字里行间藏着对“淬火三分”的独到见解,竟与太阴剑气的淬炼之法隐隐相合。她便站在书架旁,一页页细细读下去,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书页上,连时间都仿佛慢了半拍。 阿狸则被街角的花店吸引,店主正在修剪一束刚到的“星尘玫瑰”——这是超神宇宙培育的新品种,花瓣边缘泛着淡淡的蓝光,像落了一层星辰。她站在花架前,轻声与店主讨论着花期养护,说用小世界的灵泉水浇灌能让花瓣更持久,店主只当她是懂行的养花人,笑着请教了半天。 逛到古玩街时,日头已升到半空。芮萌萌果然在一家不起眼的铺子里找到了那块玄铁,黑沉沉的,裹在旧布里,摊主说是什么“祖传的秤砣”。她拿在手里掂量了两下,指尖战气微吐,铁屑簌簌落下,露出里面泛着寒光的肌理:“就是它了。”付账时,摊主看着她轻描淡写地捏碎铁块,惊得眼睛都直了。 琪琳在兵器博物馆里对着那柄青铜剑看了许久。剑身上的云雷纹虽已模糊,却能看出是用古法“失蜡法”铸造,刃口藏着极细微的锯齿,显然是为破甲设计的。她用指尖轻轻拂过剑脊,仿佛能感受到千年前那位铸剑师敲打时的力道,心中对“器与意合”又多了几分体会。 中午在街边吃了碗馄饨,下午又去公园看了场老人下棋。芮萌萌看得手痒,忍不住替一位老爷爷走了一步,结果被对方追着复盘,她也不恼,蹲在石凳旁认真听着,时不时点头,活像个虚心求教的学生。 夕阳西下时,他们才慢悠悠地打开空间通道,回到小世界。刚落地,就见一群小精灵围着太阴桂树叽叽喳喳,领头的时灵举着一片沾着露水的叶子,指着树顶——那里结了颗拳头大的果子,金红相间,散发着既像桂香又像酒香的气息。 “这是……‘桂魄仙果’?”阿狸眼睛一亮,《太阴丹经》里提过,这种果子需吸纳万年月华与万种灵草精华才能结成,对稳固仙魂有奇效,没想到今天竟成熟了。 沈言抬手摘下仙果,果皮裂开时,里面淌出琥珀色的汁液,香气瞬间弥漫开来。他将汁液分成四份,每份用玉盏盛着:“刚好吃了一天凡俗食物,用这个清清口。” 汁液入口,先是桂香,再是酒香,最后化作一股暖流沉入丹田,仙魂仿佛被温水浸泡,说不出的舒服。芮萌萌咂咂嘴:“比古玩街的糖画还好吃。” 琪琳则闭上眼睛,感受着仙果之力与青铜剑纹路在意识中交融,剑道与器道的壁垒似乎又松动了一丝。 夜色渐深,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打坐,而是坐在桂树下聊天。琪琳说起刚才在古籍里看到的淬火之法,沈言便接话,说可以用太阴真火配合幽冥髓试试;芮萌萌讲着公园老爷爷教的棋路,阿狸就笑,说这路数像极了她培育灵草时的“以柔克刚”。 小精灵们在他们脚边飞舞,有的举着迷你酒杯,有的捧着灵草叶子,像是在参加一场无声的宴会。太阴桂树的花瓣簌簌落下,沾在他们的发间、肩头,带着淡淡的荧光。 “明天去美食世界看看?”芮萌萌忽然提议,“上次种的‘酒心葡萄’应该熟了,摘点回来酿酒。” “可以顺路去看看‘火山馒头’。”阿狸点头,“听说最近那边的火山活动变了,馒头里的熔岩馅可能带点新的火系灵力,正好给我的丹炉加加火。” 琪琳也没意见:“美食世界的‘雷电鳐’肉质里藏着星力,用它的筋络缠在剑穗上,或许能让飞剑更快引动星轨。” 沈言笑着应允。他们说得轻松,仿佛只是去邻家菜园摘菜,没人在意那些“酒心葡萄”需三千年一熟,“火山馒头”生长在万米深的岩浆里,“雷电鳐”更是能引动九天惊雷的异兽——对他们而言,这些挑战不是负担,而是生活的调剂,就像凡人周末去爬山钓鱼一样。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就这样慢悠悠地生活着。 在超神宇宙待了半个月,陪小当家给新开的分店剪彩,去雄兵连基地看赵信他们训练,甚至跟着普通人去超市抢了次打折的洗衣液,芮萌萌为了最后一袋蓝月亮,还跟大妈们比了场“谁叠购物袋更快”的比赛,输了之后噘着嘴郁闷了半天。 回小世界闭关三个月,不是为了突破,只是想把从青铜剑里悟到的器道融入剑域。琪琳用玄铁重铸了飞剑,芮萌萌给战衣加了层防滑的纹路,阿狸则新炼了一炉能让人做美梦的“安魂丹”,说是给失眠的小精灵们用。 又去美食世界晃了一个月,在“糖果森林”里跟会跑的姜饼人捉迷藏,去“汤池湖”里捞会发光的面条鱼,帮当地的“食灵族”解决了“酸浆果”丰收过剩的问题——阿狸用它们酿了果酒,甜中带酸,成了小世界新的热门饮品。 他们从不刻意规划行程,今天想吃小当家的红烧肉了,就去超神宇宙;明天觉得桂树的花开得不够艳了,就在小世界待着,让小精灵们多浇点灵泉;后天听时灵说某个世界的“月光石”能让月精轮更温润,便慢悠悠地打开通道去看看。 有次在一个科技与魔法并存的世界,他们花了半年时间,跟着当地的工匠学做“魔法钟表”。芮萌萌的手艺最糙,做出来的钟走得忽快忽慢,却被她宝贝地挂在炼体场,说这叫“战体专属时区”;琪琳做的钟面刻满了星轨,走时精准,还能自动吸收周围的魔法元素,成了小世界界壁的“时间校准器”。 还有一次,在一个全是海洋的世界,他们跟人鱼族学唱“潮汐歌”。阿狸学得最快,歌声能让灵草提前成熟;沈言的歌声最特别,带着太阴力,竟能让月精轮在水中自动旋转,引来无数发光的鱼群。他们在海底住了三个月,临走时人鱼族送了他们一箱“珍珠泪”,说是能做最好的符纸,他们便笑着收下,回去后让小精灵们串成了帘子,挂在桂树的枝桠间,风一吹,叮咚作响。 没人觉得这样“浪费时间”。对长生种而言,修行本就该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就像太阴桂树,既要吸收天地灵气茁壮成长,也要有花瓣飘落的从容;就像月精轮,既要能斩灭万物,也要会温润养魂。 这日,他们坐在小世界新开辟的“星空露台”上,面前摆着从各个世界搜罗来的“特产”——超神宇宙的全息投影仪正播放着星际晚霞,美食世界的“云朵蛋糕”在盘子里轻轻晃动,魔法世界的“星光酒”泛着细碎的光,海洋世界的“珍珠泪”帘子在风中轻响。 琪琳在调试她的新飞剑,剑穗上缠着雷电鳐的筋络,轻轻一动,便有细微的电光闪过;芮萌萌在打磨她的玄铁刀,刀刃映着星空,上面多了几道从棋谱里悟来的纹路;阿狸在给新培育的“梦蝶花”浇水,花瓣上的露珠里,能看到不同世界的景象。 沈言望着远处不断增厚的界壁,那里因吸收了太多世界的本源,已开始泛出淡淡的混沌色。他知道,小世界迟早会晋级为“域”,他也迟早会触摸到更高的境界,但那又何妨? 晋级的那天总会到来,就像桂树每年都会开花,就像露台上的星光每晚都会亮起。在那之前,不如慢慢走,慢慢看,把这漫长的岁月,过成一首不急不缓的诗。 月精轮在他掌心轻轻旋转,映照出三人的身影,映照出小世界的万家灯火(小精灵们在新开辟的“灵城”里点亮了星辉灯),映照出远方无数等待探索的世界。 沈言微微一笑,举杯饮尽杯中酒。酒是阿狸用美食世界的葡萄酿的,带着阳光的味道。 日子还长,路还远,慢慢走就是了。 pyright 2026 第393章 回首风雨路 太阴小世界的界壁外,混沌气流如同缓慢流淌的墨汁,而界壁之内,沈言正坐在太阴桂树的主干上,指尖捻着一片刚飘落的花瓣。花瓣在他掌心化作一道流光,映出一幕幕模糊的画面——那是他初入超神宇宙时的模样,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握着一把借来的手枪,在巨峡市的巷战里连滚带爬,连暗能量的边都摸不到。 “在想什么?”琪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刚结束与剑庐中星轨的共鸣,本命飞剑悬浮在肩头,剑身上还沾着几片桂花。 沈言回头,看着她如今温润却暗藏锋芒的眉眼,恍惚间想起第一次见她时的场景。那时她还是雄兵连的狙击手,冷静得像块冰,枪栓拉动的声音比任何语言都更有力量。他那时总觉得,这样的战士大概永远不会笑,可此刻,她的嘴角正噙着一丝浅淡的笑意,眼底映着桂树的星辉。 “在想……咱们花了多少力气,才走到今天。”沈言拍了拍身边的树干,桂树仿佛听懂了他的话,轻轻晃动枝叶,洒下一阵带着清辉的花雨。 长生二字,说起来轻飘飘,只有真正从生死线上爬过来的人才知道,这两个字背后藏着多少血与火。 他还记得刚穿越时的茫然。站在超神宇宙的废墟里,看着天空中呼啸而过的战斗机甲,感受着空气中弥漫的、让凡人窒息的暗能量,他第一个念头不是“变强”,而是“活下去”。为了这个最简单的目标,他曾躲在断壁残垣里啃干面包,曾冒着被恶魔发现的风险搜集废弃的能量块,曾为了换取一把趁手的武器,跟着雇佣兵去清理最低级的丧尸群。 “第一次见你,你正被三只恶魔追着跑。”琪琳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揶揄,“手里攥着块破能量核心,跑得比兔子还快,嘴里还喊着‘这玩意能换钱吗’。” 沈言老脸一红。那时候他哪懂什么能量核心,只觉得这发光的东西看着值钱,结果被恶魔当成了“移动能量源”,追得他差点一头撞进岩浆池。最后还是琪琳一枪打爆了恶魔的头颅,冷冰冰地丢给他一把匕首:“不想死,就学着用这个。” 那把匕首,他后来用了整整半年。刀柄被磨得发亮,刃口缺了好几个豁口,却陪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成长期——第一次用它剖开丧尸的脑袋取晶核,第一次用它在能量风暴里刻下简易的防御阵,第一次用它划破自己的手掌,用鲜血激活从古籍里看来的、半懂不懂的“引气法”。 “你那时总说,‘等我有了力量,就不用再跑了’。”芮萌萌的大嗓门从树底下传来,她扛着刚打磨好的玄铁刀,正一步步往树上爬,战靴踩在树干上发出沉闷的响声,“结果真让你做到了,现在别说恶魔,就是主神来了,你也能一巴掌拍飞。” 她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记忆的闸门。沈言想起芮萌萌刚加入时的样子,还是个愣头青,打架全靠一股蛮力,为了保护一个平民小孩,硬生生用胳膊挡住了恶魔的骨刺,伤口深可见骨,却咬着牙不肯后退。那时候她总说:“沈哥,等我练出铜皮铁骨,就没人能欺负咱们了。” 为了这句“铜皮铁骨”,她曾泡在加了草药的冰水里练抗击打,曾忍着剧痛让阿狸用灵针刺入穴位疏通气血,曾在生死擂台上被打得鼻青脸肿,第二天依旧准时出现在训练场。她的《太阴战体》不是凭空得来的,每一寸肌肉的强化,每一块骨骼的淬炼,都浸透着汗水与血水。 “说起来,我第一次炼丹,差点把你那破山洞炸了。”阿狸也走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小小的玉盒,里面装着几颗圆润的丹丸,“你还傻乎乎地凑过来看,被丹炉炸飞的火星燎了头发,居然还问‘这黑乎乎的玩意能吃吗’。” 沈言忍不住笑了。阿狸刚跟着他的时候,对炼丹一窍不通,手里捧着本残缺的丹经,对着一堆杂草研究半天,最后炼出一炉像炭球一样的东西,吃下去差点让人当场飞升——当然,是飞升到地府。可就是那炉“炭球”,在一次能量耗尽时,硬是靠着里面一点微弱的灵力,让他从尸堆里爬了出来。 为了学炼丹,阿狸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冰洞里守了三个月,就为了等一株“冰魄草”成熟;曾跟着药农在沼泽里跋涉,被毒虫咬得满身是包;曾为了弄懂一个丹方的配比,三天三夜不合眼,直到在丹炉前晕过去。她如今能“丹化万物”,靠的不是天赋,是把丹经翻到卷边、把手指熏得发黄的韧劲。 桂树的花雨还在飘落,将三人的记忆串联成线。 他们想起第一次组团去闯恶魔巢穴,为了抢一块能凝聚暗能量的“黑晶”,琪琳的狙击枪没了子弹,芮萌萌的胳膊被打穿,阿狸把最后一颗疗伤丹塞给沈言,自己咬着牙用狐火灼烧伤口止血。最后沈言抱着黑晶,背着受伤的芮萌萌,琪琳扶着阿狸,四个人踉踉跄跄地走在回程的路上,身后是坍塌的巢穴,头顶是灰蒙蒙的天,可谁都没说一句放弃。 他们想起第一次接触到修真世界的门槛。沈言从古籍里抠出半套“引气诀”,四个人凑在山洞里,像捧着宝贝一样研究。琪琳的剑气总不受控制地劈碎石头,芮萌萌的灵力总在体内乱窜,阿狸的狐火总把草药烧成灰,沈言自己更是引气时岔了道,疼得在床上滚了半夜。可第二天,他们依旧围着那半套诀法,一个字一个字地抠,一遍一遍地试,直到第一缕灵气成功汇入丹田,四个人激动得差点把山洞顶掀了。 他们想起第一次开辟小世界的艰难。沈言耗尽全身灵力,嘴角溢血,琪琳用飞剑支撑着他的身体,芮萌萌挡在外面抵御能量风暴,阿狸把所有丹药碾碎了喂给他。当那个只有巴掌大的、灰蒙蒙的空间终于稳定下来时,四个人累得瘫在地上,看着空间里那株刚冒芽的、歪歪扭扭的建木幼苗,笑得比谁都开心——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株幼苗会成长为如今遮天蔽日的太阴桂树,这个小空间会成为他们横跨诸天的根基。 “那时候哪敢想长生啊。”芮萌萌坐在树杈上,晃着腿,玄铁刀插在旁边的树洞里,“能多活一天就偷着乐了,每次出任务都得留张纸条,生怕自己回不来,连后事都交代不清。” “我以前总觉得,长生是遥不可及的神话。”阿狸轻轻抚摸着玉盒里的丹丸,“在超神宇宙,就算是超级战士,寿命也有尽头,天使的生命虽长,却也会在战斗中陨落。那时候我想,能安安稳稳活到老,就够了。” 琪琳没说话,只是指尖划过飞剑的刃口。剑身上映出她的倒影,也映出当年那个在战场上冷静狙击的自己。她曾以为自己的终点,要么是死在对抗恶魔的战场上,要么是在时光里慢慢老去,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御剑飞行,能与星辰共鸣,能拥有数万年的岁月去打磨剑道。 沈言看着三人,又看向小世界里忙碌的小精灵、巡逻的傀儡、奔腾的灵泉、繁茂的药园。这一切,都不是凭空得来的。每一寸土地的扩展,每一次法则的完善,每一株灵草的生长,都凝聚着他们的汗水、鲜血,甚至是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险死还生。 他想起那些在战斗中失去的伙伴,想起那些没能看到今天的人。他们曾一起躲在废墟里憧憬未来,曾约定“等打赢了仗,就去看看外面的星空”,可有些人永远留在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每次想起他们,沈言都会更加珍惜眼前的安稳——他的长生,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带着那些人的份,好好看看这个他们曾用生命守护的世界,看看更远的星空。 “以前觉得,长生就是永远活着,挺没意思的。”沈言轻声说,掌心的花瓣彻底化作光点,融入桂树的枝干,“现在才明白,长生不是目的,是过程。是能有足够的时间,把曾经的遗憾补回来,把没走完的路走下去,把想做的事慢慢做完。” 就像现在,他们可以慢悠悠地在超神宇宙逛古玩街,可以在美食世界跟姜饼人捉迷藏,可以在小世界里看着桂树开花结果,可以有足够的耐心去打磨一柄剑、炼一炉丹、练一套拳。这些在以前看来奢侈到不切实际的事,如今成了他们生活的常态。 太阴桂树忽然剧烈地晃动了一下,树冠上的桂花如同潮水般落下,在半空中凝结成一道光门。光门里隐约能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那里有漂浮的岛屿,有会唱歌的河流,有长着翅膀的鹿,灵气浓郁得几乎要化作实质。 “又有新的世界了。”琪琳的飞剑发出轻鸣,跃跃欲试。 “看起来很好玩的样子!”芮萌萌眼睛一亮,一把抓起玄铁刀。 阿狸的丹炉在掌心旋转,开始自动调配适应新世界的丹药:“不知道那里有没有能做新药引的灵草。” 沈言站起身,月精轮在他掌心缓缓旋转,与光门的能量产生共鸣。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小世界,又看了看身边的三人,眼中没有了当年的茫然与急切,只有从容与期待。 风雨兼程的路已经走过,如今脚下的,是铺满桂花的坦途。长生二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目标,而是融入日常的滋味——有桂香的清甜,有丹药的苦涩,有剑气的凛冽,有战体的厚重,更有彼此陪伴的温暖。 “走。”沈言率先迈步,踏入光门。 琪琳、芮萌萌、阿狸紧随其后,飞剑的清鸣、战靴的踏响、丹炉的嗡鸣与桂树的低语交织在一起,消散在光门之后。 小世界的光门缓缓关闭,太阴桂树依旧静静矗立,花瓣随风飘落,覆盖了他们走过的痕迹,却掩盖不了那些刻在时光里的、关于挣扎、坚持与守护的故事。 长生路远,还好,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pyright 2026 第394章 凡人至仙途 太阴小世界的灵泉边,沈言正看着一群小精灵用藤蔓编织渔网。这些拇指大的小家伙动作灵巧,透明的翅膀扇动时带起细碎的灵雾,将渔网浸润得如同琉璃般剔透。渔网刚下水,就有几尾银鳞鱼撞了进来,鱼身泛着月华,是小世界特有的“月灵鱼”,肉质鲜嫩,最适合做汤。 “今天加餐?”阿狸提着竹篮走过来,里面装着刚采摘的“云苔菜”,叶片像云朵般蓬松,沾着灵泉的露水,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她的九尾在身后轻轻摆动,尾尖偶尔拂过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引得鱼群争相追逐。 沈言笑着点头,指尖一弹,一道太阴力化作无形的线,将渔网轻轻拉上岸。月灵鱼在网中跳跃,银鳞反射着桂树的清辉,活像一捧流动的碎银。“芮萌萌昨天念叨着想吃酸汤鱼,正好用这鱼试试。” 不远处的剑庐里,琪琳正对着一面水镜练字。她写的不是凡间的文字,而是太阴传承中的古篆,笔尖蘸着灵泉水,落在特制的符纸上,每个字都自动浮现出淡淡的星纹。水镜里映出她专注的侧脸,与当年在巨峡市狙击镜后那个冷静的身影重叠,却又多了几分历经岁月沉淀的温润。 “这‘定’字写得比上次稳了。”沈言走过去,看着符纸上的古篆。那字刚劲中带着柔和,星纹流转间,竟让周围的灵气都平稳了几分——这已是“字即法”的境界,寻常修士需苦修千年才能摸到门槛,她却在日复一日的练字中自然而然地领悟了。 琪琳放下笔,指尖拂过符纸:“以前总觉得,修行就得打打杀杀,非要争个高下。现在才明白,稳住心神,比什么都重要。”她拿起一张写废的符纸,随手丢进旁边的香炉,纸灰飘起时,竟化作点点星光,融入剑庐的阵法中。 这便是他们如今的日子。没有惊心动魄的战斗,没有急于求成的突破,只有这种细水长流的平淡。沈言时常会想起刚穿越时的自己,那时他站在超神宇宙的废墟里,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能活过这个冬天,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站在一方小世界里,看着曾经遥不可及的仙人,像凡人一样为晚餐吃什么而操心。 “说起来,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连暗能量都感应不到。”琪琳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笑意,“拿着把破枪,躲在石头后面瑟瑟发抖,还嘴硬说‘我这是战略撤退’。” 沈言老脸一红。他至今记得第一次遭遇恶魔袭击的场景,子弹打光了,腿肚子都在转筋,是琪琳的狙击枪替他解了围。那时他看着她冷静换弹的样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真厉害,要是能像她一样就好了。” 谁能想到,多年后,他不仅追上了这份“厉害”,还走得更远。从需要别人保护的凡人,到能开辟小世界的仙人,这条路上的每一步,都像做梦一样。 “我那时哪敢想成仙啊。”沈言坐在剑庐的石凳上,看着窗外飘落的桂花,“能成为超级战士就烧高香了。记得第一次注射基因药剂,疼得差点晕过去,结果还失败了,躺在病床上哭了半宿,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失败的基因药剂,废弃的能量核心,半懂不懂的引气诀,还有无数个在恐惧中度过的夜晚……这些曾经让他辗转难眠的“坎”,如今回想起来,竟带着几分回甘。就像太阴桂树的根,深深扎在泥土里,吸收过雨水,也经受过干旱,才能长成如今的参天模样。 “失败了才好。”芮萌萌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她扛着玄铁刀,浑身是汗,显然刚结束练刀,“要是你成了普通超级战士,哪有现在的小世界?哪有这桂树?哪有……酸汤鱼?”说到最后,她的注意力成功被厨房飘来的香味吸引,眼睛亮晶晶地望向灵泉边的竹篮。 沈言忍不住笑了。这姑娘永远这么直接,却也说得没错。如果当初一帆风顺,他或许会在超神宇宙的战场上耗尽生命,或许会在时光里慢慢老去,永远不会知道,原来世界之外还有世界,原来生命可以有如此广阔的形态。 “去洗手,马上开饭。”阿狸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伴随着锅碗瓢盆的轻响。她如今的厨艺早已超越凡俗,用灵泉水和面,用桂花瓣调味,连最普通的青菜,经她手一做,都带着让人身心舒畅的灵气。 餐桌上,酸汤鱼冒着热气,汤色乳白,飘着几片云苔菜,月灵鱼的肉质入口即化,酸中带鲜,鲜中带甘。芮萌萌吃得最香,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比超神宇宙的火锅好吃一百倍!” 琪琳吃得很优雅,每一口都细细品味,偶尔夹起一片鱼肉,放在沈言碗里。她的本命飞剑就放在桌边,剑穗上的桂花香与食物的香气交织,竟有种奇异的和谐。 阿狸则不停地给大家添汤,看着三人吃得开心,九尾在身后轻轻摇摆,眼里满是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给沈言做饭的样子,烤焦的面包,夹生的烤肉,沈言却吃得狼吞虎咽,说“比压缩饼干好吃多了”。 饭后,四人坐在太阴桂树下喝茶。茶是用桂树的嫩芽泡的,茶汤金黄,带着淡淡的花香,喝下去,丹田处暖暖的,说不出的舒服。 “明天去凡俗界看看?”阿狸忽然提议,“听说那边正在过‘中秋’,有赏月、吃月饼的习俗,我想学着做月饼。” “好啊好啊!”芮萌萌第一个响应,“我上次在超神宇宙的古籍里看到,中秋要猜灯谜,我早就准备好了一堆谜语!” 琪琳也点头:“凡俗界的月亮据说很特别,我想去看看,能不能从中悟点什么。” 沈言没有意见。对如今的他们而言,去凡俗界与去仙界并无本质区别,都是体验,都是生活。他拿出月精轮,轻轻一转,一道通往凡俗界的空间通道便出现在眼前。通道另一端,能看到青砖黛瓦的小镇,闻到家家户户飘出的月饼香气。 “走。”沈言站起身,率先踏入通道。 脚下是青石板路,耳边是孩童的嬉笑,眼前是挂着红灯笼的店铺。镇上的人穿着朴素的衣裳,忙着准备过节的物品,没人注意到这四个气质迥异的“仙人”。他们就像普通的游客,慢慢逛着,看着。 芮萌萌被街边的糖画吸引,蹲在摊前看了半天,买了个兔子形状的,举在手里边走边吃;琪琳站在一家字画铺前,对着一幅《嫦娥奔月图》看得入神,指尖无意识地比划着画中的线条;阿狸则钻进一家糕点铺,向老板请教月饼的做法,手里拿着小本子认真记录。 沈言站在镇口的老槐树下,看着这一切,心里一片宁静。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想起为了生存的挣扎,想起第一次感受到灵气的激动,想起开辟小世界时的紧张……那些情绪早已淡去,沉淀下来的,是对当下的珍惜。 或许正如芮萌萌说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失败的基因药剂,让他走上了修真路;艰难的开局,让他更懂得安稳的可贵;连那些曾经以为跨不过去的坎,最终都成了垫脚石。 月亮升起来时,小镇变得热闹起来。家家户户摆上月饼、瓜果,孩子们提着灯笼在街上奔跑,老人们坐在月下讲故事。沈言四人找了个河边的石阶坐下,分享着阿狸刚买的月饼——是最普通的豆沙馅,没有灵气,却带着一种朴实的香甜。 “你说,咱们现在算不算‘圆满’?”阿狸望着天上的圆月,轻声问。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举起手里的月饼,对着月亮晃了晃。月光落在月饼上,也落在他们身上,落在远处的小镇,落在更遥远的小世界,温柔得像灵泉的水。 从凡人到仙人,从挣扎求生到岁月静好,这条路走得够远,也够久。或许未来还会有新的世界,新的挑战,但那又何妨? 长生的意义,从来不是抵达某个终点,而是带着过往的印记,从容地走向下一段旅程。就像这轮月亮,有圆有缺,却始终明亮;就像这太阴桂树,有花开花落,却始终长青。 沈言咬了一口月饼,豆沙的甜在舌尖弥漫开来。他笑了笑,看向身边的三人,看向远处的万家灯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样,就很好。 pyright 2026 第395章 分身代劳走诸天 超神宇宙的午后,阳光透过巨峡市公园的梧桐叶,在草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沈言躺在野餐垫上,手里把玩着一片刚飘落的叶子,看着琪琳和芮萌萌在不远处的空地上比试——琪琳的飞剑绕着芮萌萌的玄铁刀游走,银光与金芒碰撞出细碎的火花,却没动用丝毫杀伤力,更像一场带着灵力的舞蹈。 “尝尝这个。”阿狸递过来一块刚从美食世界带回来的“云朵糕”,糕点蓬松得像棉花,入口即化,留下淡淡的奶香。她坐在野餐垫边缘,九尾轻轻拂过草地,带起的灵风吹得周围的蒲公英种子漫天飞舞,像一群迷你的白色精灵。 沈言咬了口云朵糕,眼角的余光瞥见手腕上的月精轮微微发烫。他心念一动,意识沉入小世界,瞬间“看到”——太阴桂树的树冠间,一颗代表着“蛮荒世界”的星辰投影正在闪烁,周围的空间泛起涟漪,显然是空间门即将开启的征兆。 “又有活儿了。”他笑了笑,指尖在虚空一点。小世界的核心区域,一道与他身形无二的分身缓缓凝聚,穿着与本体相同的青衫,眉眼间带着同样的从容,只是眼神里少了几分慵懒,多了几分果决。 这具分身是用太阴本源与桂树灵髓炼制而成,不仅继承了他八成的修为,还能完美操控万魂幡——这宝贝如今已不是当初那柄只能拘魂的法器,经过无数世界的滋养,幡面绣满了密密麻麻的魂纹,里面镇压的魂魄早已被桂香净化,化作温顺的“魂兵”,既能组成防御阵,又能化作漫天箭雨,攻守兼备,比任何法宝都要实用。 “蛮荒世界,注意那边的‘噬魂藤’,别让它们污染了魂兵。”沈言的意识传递给分身,同时将万魂幡从储物空间取出,递给分身。幡面展开的瞬间,隐约能看到里面无数魂影列队,虽无声息,却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威严。 分身接过万魂幡,微微颔首,转身走向那颗闪烁的星辰投影。空间门已完全开启,门后是漫天黄沙,隐约能看到远处的枯骨山和缠绕着血色藤蔓的巨树——正是蛮荒世界的标志性地貌。分身没有丝毫犹豫,一步踏入其中,身影瞬间消失在门后。 “又派分身出去了?”琪琳收起飞剑,走过来拿起一瓶灵泉水喝了一口。她的剑尖还沾着几根芮萌萌的头发,显然刚才的比试略占上风。 “嗯,蛮荒世界的空间门开了。”沈言伸了个懒腰,看着天空中飘过的白云,“听说那边出了种‘玄黄晶’,能加固小世界的界壁,让分身去弄点回来。” 芮萌萌扛着玄铁刀跟过来,额头上带着薄汗,却一脸兴奋:“早知道我跟分身一起去了!蛮荒世界的‘骨甲地龙’皮最适合做护腕,上次我跟它打了三天三夜才剥下一张……” “你还是老实待着。”阿狸笑着递过一块手帕,“分身去是干活,你去了怕是又要把人家世界拆一半。” 沈言深以为然。芮萌萌的战体如今越发强横,上次去一个科技世界,为了抢块能炼刀的星辰铁,愣是一拳砸碎了对方的太空堡垒,最后还是分身去给人家修了半个月才摆平。有分身代劳,确实省了不少麻烦。 他的分身法是在混沌海深处领悟的。那时太阴桂树吸收了足够的混沌之气,结出一颗“多宝莲子”,莲子劈开后,里面藏着三篇古法,其中一篇便是《太阴分身诀》。这门功法与寻常分身术不同,炼制的分身并非幻影,而是拥有独立意识的“第二自我”,能自主判断局势,甚至能在危急时刻引爆自身,护住本体的一缕真魂。 如今沈言已炼制出九具分身,分别掌管不同的事务:有的专司战斗,带着万魂幡清理那些充满戾气的世界;有的擅长寻宝,能从废墟里找出蕴含法则的古物;有的精于培育,在小世界的药园里改良从诸天搜罗来的灵草;还有一具分身常驻天使城,帮彦处理一些涉及灵气与暗能量融合的难题。 “说起来,昨天去魔幻世界的分身回来了,带了些‘魔法水晶’。”阿狸忽然想起什么,从随身的竹篮里拿出几颗晶莹剔透的晶石,里面流淌着淡紫色的光晕,“说是能让小精灵们的翅膀更亮,我试了试,果然管用。” 沈言拿起一颗魔法水晶,指尖注入一丝太阴力。水晶瞬间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小世界里正在桂树上打盹的小精灵们被光芒吸引,纷纷扇动翅膀飞过来,围着水晶盘旋,翅膀上的星光果然明亮了几分。 这便是分身的好处。他不用亲力亲为,就能将诸天世界的奇珍异宝纳入囊中,为小世界增添底蕴。如今的小世界,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灰蒙蒙的空间,而是成了一个汇聚万法的“宝库”: ——从修真世界移来的“九曲灵河”,河水能自动净化灵力,如今与小世界的幽冥髓交汇,形成了“生灭二气”,滋养着两岸的灵草; ——从科技世界弄来的“星核引擎”,被傀儡们拆解开,核心部件嵌在界壁上,让空间门的开启更加稳定; ——从魔幻世界掠夺的“龙血池”,里面的龙血经过桂香中和,成了芮萌萌炼体的绝佳辅料,让她的战体多了几分龙威; ——从美食世界移植的“太阳花”,花瓣能吸收星光,结出的种子磨成粉,是阿狸炼丹时最好的调和剂; ——甚至连凡俗界的一些老物件,比如几百年的古琴、上千年的墨宝,都被分身搜罗回来,挂在桂树的枝桠间,为小世界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对了,去亡灵世界的分身传回来消息,说那边的‘冥河沙’快收集够了。”琪琳忽然开口,她的本命飞剑上镶嵌着一颗黑色的珠子,正是用冥河沙炼制的,能引动阴气,克制邪祟,“凑齐之后,就能给万魂幡再添一层防御阵了。” 沈言点头。万魂幡如今的威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来自诸天的材料:用蛮荒世界的噬魂藤汁液绘制魂纹,能增强拘魂之力;用亡灵世界的冥河沙做幡杆,能隔绝域外天魔的侵蚀;用魔幻世界的魔法水晶做幡首,能让魂兵的攻击附带元素伤害;再加上小世界的太阴桂香不断净化,里面的魂兵早已没了戾气,只剩下纯粹的战阵之力。 正说着,小世界里代表着“机械世界”的星辰投影开始闪烁。沈言意识一扫,便知是上次派去的分身找到了“湮灭核心”——这玩意能吞噬能量,正好用来改良傀儡军团的武器。 “看来今天分身们都挺勤快。”他笑着再次分出一具分身,这具分身更擅长操控机械,手里还提着一把用星辰铁打造的螺丝刀,“去把湮灭核心拆了,核心部件给傀儡营送去,边角料留着给芮萌萌炼刀。” 分身领命而去,身影消失在机械世界的空间门后。 芮萌萌一听有新料子,眼睛顿时亮了:“等我回去就把刀再炼炼!争取下次能劈开琪琳的剑域!” 琪琳挑眉:“随时奉陪。” 阿狸则拿出小本子,开始记录今天的收获:“魔幻世界魔法水晶三块,蛮荒世界玄黄晶预计五十斤,机械世界湮灭核心一个……嗯,明天让分身去看看灵植世界的‘时间苔藓’熟了没,那东西能让药园的灵草长得更快。” 沈言看着她认真记录的样子,又看了看远处打闹的芮萌萌和琪琳,心里一片惬意。有分身替他奔波,他便能安心享受这份安稳——在超神宇宙晒晒太阳,去小世界品品桂茶,偶尔跟伙伴们切磋几招,或是去小当家的饭店蹭顿饭。 这种日子,放在刚穿越时,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傍晚时分,去蛮荒世界的分身回来了。他身上沾着些黄沙,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储物袋,里面装满了暗黄色的玄黄晶,晶体上还残留着噬魂藤的抓痕,显然经历了一场恶战。 “遇到点麻烦,噬魂藤成精了,凝聚出个领主。”分身将储物袋递给本体,语气平淡,仿佛只是碾死了一只蚂蚁,“不过用万魂幡的‘百鬼夜行阵’困住了,魂兵们刚好吃了顿饱的,实力又涨了几分。” 沈言接过储物袋,能感觉到里面玄黄晶蕴含的厚重气息,满意地点点头:“把玄黄晶交给傀儡营,让他们今晚就开始加固界壁。你去桂树下歇歇,吸收点桂香恢复一下。” 分身应是,化作一道流光没入桂树之中——这也是太阴分身的妙处,能回归本体,也能融入小世界的灵物中恢复力量,甚至能借助桂树的根系,快速抵达任何一个空间门。 夜幕降临时,他们回到小世界。站在太阴桂树之巅,能看到下方的各个区域都在忙碌: 傀儡营的金甲傀儡们正将玄黄晶嵌入界壁,每嵌一块,界壁就亮起一道土黄色的光纹,越发坚不可摧; 药园里的小精灵们围着新移植的时间苔藓,用灵泉水浇灌,苔藓散发的淡绿色雾气笼罩着灵草,肉眼可见地拔高了几分; 亡灵营的百万魂兵在万魂幡的滋养下列队操练,魂甲上的冥河沙闪烁着幽光,阵形变化间,竟演化出星辰轨迹,与琪琳的剑域隐隐呼应; 甚至连阴间的养魂圃里,那些被净化的魂体都在桂香中凝聚出更清晰的形态,有的开始尝试修炼沈言传下的基础心法,颇有几分阴仙的雏形。 “越来越像个真正的‘界’了。”阿狸望着眼前的景象,眼中满是欣慰。她的万象丹炉悬浮在半空,炉中炼制的“万灵丹”正吸收着来自各个世界的灵粹,丹光流转,已隐隐有了宇宙的虚影。 沈言点头。他能感觉到,小世界的底蕴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这些从诸天搜罗来的宝物、法则、灵粹,就像一块块拼图,正在慢慢拼出一个完整的宇宙雏形。而这一切,都得益于分身的辛劳和万魂幡的守护。 “明天让分身去趟洪荒世界。”沈言忽然说,“听说那边的‘混沌青莲’结籽了,弄点莲子回来,或许能让桂树再进化一次。” “我跟分身一起去!”芮萌萌立刻举手,“洪荒世界的‘夔牛’皮最适合做战鼓,我想弄一张!” 琪琳也表示:“正好去看看洪荒的星辰法则,完善一下我的剑域。” 阿狸笑着补充:“那我也去,洪荒的‘不死草’是炼‘还魂丹’的主料,不能错过。” 沈言看着兴致勃勃的三人,笑着点头。有分身开路,有万魂幡护持,再加上他们四人的实力,就算是洪荒世界,也足以从容应对。 月精轮在他掌心缓缓旋转,映照出九具分身的虚影,映照出万魂幡上闪烁的魂纹,映照出小世界里来自诸天的奇珍异宝,更映照出桂树下四人从容的笑脸。 从需要拼死拼活才能生存,到如今能让分身代劳、从容享受,这条路走了太久,也收获了太多。但沈言知道,这不是终点。 诸天万界无穷无尽,小世界的成长也永无止境。而他要做的,就是带着身边的人,一边让分身去探索未知,为世界增添底蕴,一边享受这漫长岁月里的点滴美好。 夜色渐深,太阴桂树的花瓣轻轻飘落,覆盖了储物袋里的玄黄晶,覆盖了药园里的时间苔藓,也覆盖了沈言四人身上的月华。万魂幡安静地悬浮在桂树枝桠间,幡面的魂纹与小世界的星辰投影遥相呼应,像一位沉默的守护者,守护着这片汇聚了诸天精华的乐土。 明天,又将是新的旅程。而这一次,依旧是分身在前开路,他们在后,且行且歌。 pyright 2026 第396章 静待骄阳至 太阴小世界的灵泉倒映着桂树的影子,花瓣飘落水面,激起一圈圈带着清辉的涟漪。沈言坐在泉边的青石上,指尖漫不经心地划过水面,波纹顺着他的动作延伸,竟在泉水中勾勒出巨峡市的立体影像——这是他用空间之力构建的“水镜”,能实时映照出超神宇宙的景象。 影像里,超神学院的训练场正在进行日常操练,葛小伦挥舞着大剑,赵信在场地里高速移动,蔷薇操控着暗能量凝聚成盾,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只有负责能量监测的仪器屏幕上,代表着“太阳之光”的坐标仍处于灰色状态,旁边标注着一行小字:“待召唤”。 “还没动静。”沈言轻声自语,指尖在水镜上一点,影像瞬间切换到超神学院的指挥中心。杜卡奥正对着全息投影皱眉,旁边的怜风正在调试召唤程序,屏幕上跳动着复杂的能量参数,核心目标只有一个——定位太阳星,激活蕾娜的基因序列,将她传送至地球。 “快了。”琪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刚用太阴剑气演练完一套新的星轨阵,剑身上还沾着几缕桂香,“根据能量波动推算,最多三天,召唤程序就能完成最后的校准。”她走到水镜旁,指尖划过屏幕上蕾娜的基因模型,“太阳女神的恒星能量,确实是小世界最缺的‘阳’属性本源。” 沈言点头。太阴小世界如今阴性能量已臻圆满——桂树的太阴清气、万魂幡的阴魂之力、幽冥髓的至阴之性,甚至连灵雨都带着月魄的寒凉。但“孤阴不生”,没有足够的阳性能量调和,小世界永远无法突破“域”的界限,更别提成为独立的宇宙。 而蕾娜,作为烈阳星的主神,体内蕴含的恒星能量正是最纯粹的“阳”。这种能量既能与太阴桂树形成平衡,又能滋养小世界的生灵,甚至能让那些从诸天搜罗来的、需要阳光才能生长的灵植真正扎根——比如从美食世界移植的“太阳花”,因缺乏足够的阳性光照,始终无法完全绽放。 “要不要提前做点准备?”芮萌萌扛着玄铁刀走来,刀身反射的光在水镜上划出一道金线,“我去把超神学院的防御系统拆了?保证他们连警报都发不出来。” “不必。”沈言摇头,指尖在水镜上勾勒出一道复杂的空间符文,“我的空间之力足以在召唤程序启动的瞬间完成转移,不需要动粗。而且……”他看向影像里正在给战士们分发能量补充剂的怜风,“超神学院的能量技术对小世界也有用,没必要把关系闹僵。” 阿狸端着一盘刚做好的“太阴桂花糕”走过来,糕点上点缀着金色的糖霜,像洒了层阳光:“我炼制了‘蕴阳丹’,如果蕾娜反抗,可以让她服下,能暂时平复恒星能量的躁动。”她将丹药瓶放在石桌上,瓶身刻着太阳纹路,与太阴桂树的清辉形成奇妙的呼应。 沈言拿起丹药瓶,倒出一粒蕴阳丹。丹丸呈金黄色,散发着淡淡的暖意,正是用之前收集的零星阳性灵粹炼制的,虽无法与恒星能量相比,却能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用不上这个。”他笑着将丹丸放回瓶中,“蕾娜的性格骄傲但不偏执,只要说清来意,她未必会拒绝。” 当然,这是建立在绝对实力之上的“商量”。沈言早已在超神学院周围布下了空间节点,这些节点用太阴桂树的枝桠作为阵眼,能在瞬间形成一个独立的空间闭环。一旦蕾娜被召唤,传送光束刚出现的刹那,他的空间之力就会介入,将传送终点从超神学院的接应台,悄无声息地转移到小世界的“向阳坡”——那里是小世界阳气最盛的地方,已提前布置好聚阳阵,能让蕾娜的恒星能量感到舒适。 接下来的三天,沈言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超神宇宙的巨峡市,偶尔回小世界看看分身们的收获:去洪荒世界的分身带回了混沌青莲的莲子,正被阿狸小心翼翼地埋在桂树根部;去机械世界的分身拆解了湮灭核心,傀儡军团的武器多了几分吞噬能量的特性;去灵植世界的分身采回了时间苔藓,药园里的灵草长势喜人。 而水镜里的超神学院,召唤程序的能量读数每天都在攀升。杜卡奥的眉头越来越舒展,战士们的训练也更加刻苦——他们都知道,太阳女神的到来意味着什么,那将是对抗恶魔的重要战力。 第三天傍晚,超神学院的能量核心突然发出刺眼的光芒。指挥中心里,怜风按下了最后一个按钮,全息投影上,代表太阳星的坐标与地球的坐标连成一线,一道蕴含着恐怖能量的光束从宇宙深处射来,直指超神学院的广场。 “来了。”沈言站在学院外的一栋高楼楼顶,月精轮在掌心微微旋转,空间之力如同蛰伏的猛兽,瞬间锁定了那道传送光束。他能清晰地感知到光束中包裹的身影——那是一个穿着金色战甲的女子,体内的恒星能量如同沸腾的太阳,炽热、霸道,却又带着一种纯净的生机。 就在光束即将触及广场接应台的刹那,沈言动了。 月精轮轻轻一颤,早已布下的空间节点同时亮起,形成一个无形的漏斗,将传送光束的轨迹硬生生扭转了三寸。这三寸的偏差在常人眼中微不足道,却足以让传送终点偏离超神学院,落入他早已准备好的空间通道。 整个过程快如电光石火,甚至没引起任何人的察觉。指挥中心的仪器上,能量读数显示“传送成功”,杜卡奥和怜风脸上露出笑容,广场上的战士们也举起武器欢呼,没人知道,他们期待的太阳女神,已出现在另一个世界。 太阴小世界的向阳坡,聚阳阵发出温暖的光芒。蕾娜的身影从空间通道中跌出,金色战甲上还带着传送的余波,她显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摆出防御姿态,体内的恒星能量瞬间爆发,周围的空气都变得灼热起来。 “这是哪里?!”她厉声喝道,目光扫过周围——陌生的天空,散发着清辉的桂树,远处忙碌的小精灵和傀儡,还有三个含笑看着她的女子,以及一个坐在不远处石凳上、手里把玩着银轮的男子。 “别紧张,太阳女神。”沈言站起身,月精轮悬浮在他身前,散发出柔和的太阴清气,中和着周围因恒星能量而躁动的空气,“这里是我的小世界,冒昧请你过来,是想跟你做笔交易。” 蕾娜皱眉看着他,又看了看琪琳三人,感受到他们体内毫不逊色于自己的能量波动,尤其是那棵散发着阴寒气息却又无比磅礴的桂树,让她体内的恒星能量既感到排斥,又隐隐有些渴望。“交易?我凭什么信你?” “凭这个。”沈言抬手一挥,水镜出现在半空,里面正播放着超神学院的画面——杜卡奥和战士们还在广场上等待,怜风正一脸困惑地检查仪器,显然还没发现传送出了问题。“我能把你带过来,自然也能把你送回去。但在此之前,我需要你的一点‘阳光’。” 他指向不远处的太阳花,那些花朵因蕾娜的到来,正努力地舒展花瓣,却始终差了最后一丝绽放的力量。“我的小世界缺了点阳性能量,而你,恰好是最富有的那一个。” 琪琳走上前,递过一杯用混沌青莲莲子泡的茶:“我们没有恶意,只是想借你的恒星能量一用,作为交换,我们可以帮你提升能量纯度,甚至帮烈阳星解决一些能源难题。” 芮萌萌则拍了拍身边的玄铁刀:“而且这里比超神学院安全多了,你看这些傀儡,比那些战士能打多了!” 阿狸也笑着点头,九尾上托着一粒混沌青莲的莲子:“这是洪荒世界的宝贝,对你的恒星能量很有好处哦。” 蕾娜看着他们从容的态度,感受着体内恒星能量与这方世界的奇妙共鸣——那棵桂树的阴寒气息像一层清凉的薄膜,包裹着她躁动的能量,让她有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感。她渐渐放下防御姿态,目光落在那杯散发着奇异香气的莲子茶上。 “阳光可以给。”她沉吟片刻,金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好奇,“但我要知道,你们到底是谁?这又是什么地方?” 沈言笑了。他知道,事情成了。蕾娜的到来,不仅能补上小世界缺失的“阳”,更意味着他们与超神宇宙的联系又深了一层。或许用不了多久,这位太阳女神就会发现,待在这个有太阴桂树、有灵泉药园、还有无数新奇事物的小世界,比在超神学院对抗恶魔有趣多了。 太阴桂树的花瓣轻轻落在蕾娜的战甲上,带着淡淡的清辉。向阳坡上,聚阳阵的光芒与恒星能量交织,形成一道金白相间的光柱,直冲云霄。小世界的界壁在这道光柱的滋养下,发出舒服的嗡鸣,隐约有了阴阳调和的圆满之象。 沈言看着这一幕,又看了看正在好奇打量周围的蕾娜,心里一片宁静。等待是值得的,这道“骄阳”,终将为他的小世界,带来新的生机与可能。 第397章 阴阳交泰 太阴小世界晋级的刹那,整个空间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揉碎又重塑。 原本笼罩天地的永恒月华褪去,东方天际浮现出一抹鱼肚白,紧接着,一轮金色的太阳缓缓升起,光芒穿透云层,洒在湿润的土地上,将太阴桂树的银辉染上一层暖金。林间的灵草舒展叶片,贪婪地吸收着阳光,叶片上的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晕,连空气都变得暖洋洋的,带着草木萌发的清新。 “这是……白天?”芮萌萌举着玄铁刀,看着刀刃上反射的阳光,一脸新奇。她在小世界待了数百年,早已习惯了永恒的月夜,此刻感受着阳光落在皮肤上的温度,竟有些不知所措。 琪琳的飞剑悬浮在半空,剑身上的星纹在阳光下流转,太阴剑气与阳刚之力碰撞出细碎的火花,让她的剑域隐隐有所松动,仿佛要突破新的境界。“阴阳调和,法则才算圆满。”她轻声道,眼底映着日出的霞光,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 阿狸蹲在药园里,看着那些曾因缺光而萎靡的“太阳花”此刻竞相绽放,金色的花瓣层层叠叠,中心的花蕊吞吐着细小的光粒,正是最精纯的阳性能量。她伸出指尖,一朵太阳花的花瓣轻轻落在她掌心,化作一道暖流涌入丹炉——炉中正在炼制的“阴阳丹”,因这道阳光的注入,丹纹瞬间变得圆润饱满。 而这一切的源头,正盘膝坐在太阴桂树下的两人身上。 沈言闭着眼,周身环绕着太阴清气与恒星能量交织的光带,月精轮悬浮在头顶,轮身的“生”“灭”二字被金光与银辉同时点亮,散发出圆满的道韵。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小世界的界壁正在增厚,法则正在完善,那些从诸天搜罗来的宝物此刻都在共鸣——九曲灵河开始潮汐涨落,星核引擎与太阳能量产生共振,混沌青莲的莲子在泥土中生根发芽。 蕾娜靠在他怀里,金色的战甲早已褪去,露出白皙的肌肤。她的眉心浮现出三足金乌的虚影,周身的恒星能量不再像之前那般暴烈,而是变得温润绵长,顺着两人相触的肌肤,缓缓流入沈言体内,再经他的太阴力转化,反哺给小世界。 “原来……能量还能这么用。”蕾娜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更多的却是震撼。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超神基因正在发生蜕变,那些由烈阳星科技编写的基因序列,正在被一种更古老、更本源的力量改写,最终凝聚成血脉深处的印记——那是属于洪荒异种,三足金乌的天赋神通。 双修并非简单的能量交换,而是法则的融合。沈言的太阴之力如同容器,容纳并驯服了蕾娜的恒星能量;蕾娜的阳刚本源则如同火种,点燃了小世界潜藏的生机。两者交织,便如天地初开时的阴阳二气,衍生出无穷的变化。 当最后一缕恒星能量与太阴清气融合时,沈言猛地睁开眼,月精轮发出一声清越的鸣响,冲天而起,在小世界的上空化作一轮巨大的银月,与新升起的太阳遥相对应。 “成了。”他轻声道,声音里带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小世界的天空彻底稳定下来,日月交替,昼夜分明。东方升起的太阳并非虚幻,而是由蕾娜的恒星能量与小世界本源结合形成的“界内太阳”,它会东升西落,带来昼夜与四季——此刻,林间的树叶开始泛起微黄,远处的草地铺上一层薄霜,竟是 autun 已至。 “这是……秋天?”阿狸惊讶地看着飘落的黄叶,伸手接住一片,叶片上还带着阳光的温度。 “春夏秋冬,循环往复,这才是完整的世界。”琪琳抬头望着天空,太阳与月亮的光芒在云层处交汇,形成一道七彩的光虹,“以前只有太阴之力,世界是‘死’的,现在有了太阳,它才真正‘活’过来了。” 而蕾娜的变化更加惊人。她站起身,眉心的三足金乌虚影化作实质,一只巴掌大的金色小鸟扑腾着翅膀飞了出来,绕着她的头顶盘旋一周,发出一声清脆的啼鸣。啼鸣声落,小世界的太阳猛地爆发出一阵强光,那些刚进入秋天的灵草竟瞬间开花结果,完成了一次快速的生长循环。 “这是……金乌啼晓?”蕾娜看着自己掌心浮现的火焰符文,眼中满是不可思议。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可以操控小世界的太阳,甚至能引动恒星之火,这种力量远比之前的“太阳耀斑”更本源,更随心所欲。 沈言走上前,握住她的手。两人掌心相触的瞬间,太阴清气与恒星能量再次交织,化作一道金银色的光带,没入太阴桂树的主干。桂树剧烈地晃动起来,原本银白的枝叶上竟生出金色的新叶,开在树冠顶端的桂花也染上了太阳的色泽,一半银白,一半金黄,散发出的香气既清冽又温暖,让整个小世界的生灵都感到无比舒适。 “你的超神基因彻底转化成金乌血脉了。”沈言感受着她体内流淌的洪荒气息,笑着道,“烈阳星的科技再强,也比不上天地自然孕育的血脉之力。现在的你,才是真正的‘太阳女神’。” 蕾娜试着调动体内的力量,指尖燃起一朵金色的火焰,火焰落地,竟化作一只栩栩如生的小火鸟,绕着她的脚踝跳跃。她能感觉到,自己与小世界的太阳建立了某种联系,甚至能模糊地感知到太阳内部的能量流动——这是金乌血脉带来的天赋,“太阳之心”。 “那我还能回去吗?”她忽然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舍。超神宇宙还有她的责任,但这个刚诞生昼夜与四季的小世界,却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归属感。 “当然能。”沈言抬手一挥,一道通往超神宇宙的空间门出现在眼前,“但我想,你会愿意常来的。”他指向不远处正在快速生长的混沌青莲,“这株青莲需要太阳能量才能开花,而你的金乌血脉,能让它提前成熟,到时候结出的莲子,对你的血脉大有裨益。” 蕾娜看着那株已有丈许高的青莲,莲叶间隐约能看到花苞的轮廓,眼中闪过一丝期待。她又看了看正在用太阳花炼制新丹药的阿狸,看了看在阳光下切磋、战气与剑光都带着暖意的芮萌萌和琪琳,最后将目光落在沈言身上。 “确实。”她笑着点头,“这里比超神学院有意思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蕾娜成了小世界的“常客”。她会在超神宇宙处理完事务后,准时通过空间门来到小世界,有时坐在太阳下修炼金乌血脉,看自己的三足金乌虚影在天空盘旋;有时帮阿狸用恒星之火淬炼丹药,她的火焰温度远超狐火,能炼出许多之前无法完成的仙丹;有时甚至会和芮萌萌比试,看谁的攻击更“烫”——芮萌萌的龙桂战体在太阳能量的滋养下,龙鳞上多了层金边,防御力又涨了几分。 而小世界,也在阴阳调和中飞速成长。 有了昼夜与四季,从凡俗界移植的农作物开始正常生长,小精灵们学会了根据季节播种收获,小世界的“灵城”里多了许多用粮食酿造的美酒; 太阴桂树与界内太阳的光芒交织,在小世界的中心形成了一片“阴阳海”,海水一半银白一半金黄,里面孕育出一种能同时吸收阴阳二气的“太极鱼”,肉质鲜美,是提升神魂的绝佳食材; 蕾娜的金乌啼鸣不仅能催生植物,还能净化小世界的驳杂能量,那些从蛮荒世界带来的戾气,在太阳光芒与桂香的双重作用下,渐渐转化为滋养土地的肥力; 甚至连万魂幡都有了新变化,幡面的魂纹吸收了太阳能量,原本纯黑的幡面多了金色的纹路,魂兵们的攻击附带了阳刚之力,对阴邪之物的克制更强了。 沈言则借着小世界晋级的契机,将九具分身召回,用阴阳二气重新淬炼。如今的分身不仅能操控太阴力,还能引动太阳能量,实力比之前暴涨一倍,再去探索那些危险的世界时,更加游刃有余。 这日,蕾娜正在小世界的太阳下突破金乌血脉的第三重境界,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天空中不断盘旋、啼鸣,恒星能量如同潮水般向她汇聚。沈言站在太阴桂树下,看着她周身绽放的金光与桂树的银辉交相辉映,心中一片宁静。 从最初那个需要挣扎求生的凡人,到如今坐拥一方中天世界,身边有能并肩作战的伙伴,有能阴阳调和的道侣,这一路的风雨,都化作了此刻的圆满。 太阴桂树的金黄叶片随风飘落,落在蕾娜的发丝上,落在沈言的肩头,落在小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界内的太阳缓缓西沉,将天空染成橙红色,远处的村落里升起了炊烟——那是小精灵们模仿凡俗界建起的家园,此刻正飘来饭菜的香气。 “该吃饭了。”阿狸的声音在夕阳下响起,她手里提着食盒,里面装着刚做好的太极鱼羹和桂花糕。 蕾娜收功起身,眉心的金乌虚影化作一道流光没入体内,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笑着走向众人:“今天我要尝尝那太极鱼,听阿狸说,吃了能让我的金乌虚影更凝实?” “当然。”阿狸笑着打开食盒,热气腾腾的鱼羹散发着阴阳二气的清香,“我还加了点混沌青莲的莲叶,味道更鲜了。” 芮萌萌早已等不及,手里拿着玄铁刀割下一块烤好的灵猪肉,上面刷着用太阳花蜜做的酱汁,滋滋作响:“快来尝尝这个!用太阳火烤的,比上次在美食世界吃的烤全猪还香!” 琪琳则提着一坛新酿的“阴阳酒”,酒液在坛中晃动,一半银一半金,煞是好看:“这酒需要太阴桂汁和太阳花蜜同酿,今日正好开封。” 沈言看着围在石桌旁的众人,看着夕阳下充满生机的小世界,看着天空中渐渐升起的银月,嘴角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从小千世界到中天世界,从孤阴不生到阴阳交泰,这条路或许充满了意外与巧合,却也离不开每一步的积累与坚守。而未来,随着蕾娜的金乌血脉不断觉醒,随着小世界的底蕴越来越深厚,它终将成长为更广阔的天地。 至于他自己,只需陪着身边的人,看着日月交替,看着四季轮回,看着这个亲手缔造的世界,在阴阳二气的滋养下,绽放出越来越璀璨的光芒。 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芒落在石桌上的酒杯里,与升起的月华交融,映出每个人脸上的笑意,温暖而绵长。 第398章 中千世界 太阴小世界的清晨,第一缕阳光越过界壁,恰好落在向阳坡的聚阳阵上。阵眼处的太阳石发出温润的金光,将能量导入地下,滋养着新播下的“阳灵麦”——这是阿狸用美食世界的灵麦与太阳花花粉培育的新品种,麦穗金黄,颗粒饱满,成熟后能直接入药,中和修士体内的阴寒之气。 蕾娜穿着一身轻便的鹅黄色衣裙,正蹲在田埂上,指尖划过麦尖。她的金乌血脉已突破第四重,指尖萦绕的恒星能量如同最温柔的阳光,所过之处,麦穗纷纷挺直腰杆,长势越发喜人。“以前在烈阳星,能量都是用来打仗的,从没试过还能这么用。”她回头看向站在坡上的沈言,嘴角带着笑意,阳光洒在她脸上,让那双金色的眼眸亮得像两颗小太阳。 沈言靠在一棵金桂树下,看着她熟练地用能量催生作物,眼中闪过一丝暖意。自从蕾娜习惯了小世界的生活,她身上的“主神”架子早已卸下,反而多了几分烟火气——会跟着阿狸学做糕点,会缠着芮萌萌比试战技,甚至会对着小精灵们的迷你农具好奇半天。 “超神学院那边有消息了。”琪琳的声音从空间通道方向传来,她刚从超神宇宙回来,本命飞剑上还沾着些许暗能量的痕迹,“杜卡奥派人查了三天,还没弄明白你是怎么‘失踪’的,只当是传送出了故障,正急着联系烈阳星。” 她将一枚记录水晶递给沈言,水晶里映出超神学院的近况:战士们的训练强度明显下降,能量补充剂的消耗量激增,却依旧难以维持体能;葛小伦的大剑凝聚速度变慢,赵信的移动轨迹出现滞涩,蔷薇操控的暗能量盾更是薄了一层——显然,失去了蕾娜这个“能量源”,他们的成长开始停滞。 “意料之中。”沈言捏碎水晶,能量碎屑随风飘散,“超神宇宙的力量体系太依赖外部能量供给,尤其是晶核之力,本质上是对恒星能量的粗糙转化。没了蕾娜的本源加持,那些晶核就成了无源之水,能维持基本运转就不错了。” 蕾娜听到这话,挑了挑眉:“你的意思是,没有我,他们连仗都打不了?”她虽对超神学院的“科技迷信”不以为然,却也没想到情况会这么糟。 “差不多。”芮萌萌扛着玄铁刀从练武场走来,刀身的龙纹在阳光下泛着金光,“上次我去超神宇宙看热闹,正好撞见葛小伦跟一头恶魔崽子打架,那家伙连‘最终裁定’都放不出来,最后还是靠蔷薇的暗能量才勉强赢了。” 这便是超神宇宙力量体系的短板。他们的基因序列再强大,也需要能量驱动,而这些能量大多来自外部——要么是蕾娜提供的恒星能量,要么是从宇宙中采集的暗能量晶核。一旦源头断裂,就像断了电的机器,再精密也难以运转。 反观小世界的众人,修炼的是自身与世界的共鸣,吸收的是天地间的阴阳二气,能量源于自身,归于自身,根本无需依赖外部供给。就像此刻的蕾娜,她的金乌血脉与小世界的太阳深度绑定,举手投足间都能引动恒星之力,早已摆脱了烈阳星科技的桎梏。 “要不要……回去帮他们一把?”蕾娜犹豫了一下,毕竟那些战士是为了守护地球而战,她骨子里的责任感让她无法完全坐视不理。 沈言摇头:“不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他们总不能一直依赖你的能量。正好借这个机会,让他们明白自身修炼的重要性。”他抬手一挥,水镜再次浮现,里面映出超神学院的图书馆——怜风正在翻阅一本从古籍里找到的残卷,上面记载着一些粗浅的“引气法”,正是沈言当年故意留下的。 “他们自己会找到出路的。”琪琳看着水镜里的怜风,“超神学院藏着不少上古传承,只是以前太依赖科技,忽略了这些。现在没了能量供给,反而能静下心来研究。” 事实正如他们所料。超神学院的战士们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后,开始尝试新的方法。葛小伦在图书馆找到了那本引气残卷,试着按照上面的方法打坐,竟真的感觉到一丝微弱的能量流入体内;赵信则在一次野外训练时,意外吸收了一株古树的灵气,速度比之前快了几分;蔷薇更是天赋异禀,很快就掌握了用暗能量模拟灵力运转的技巧,暗能量盾的防御力不降反升。 杜卡奥和怜风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开始将重心从“能量供给”转向“自身潜能开发”,甚至派人去世界各地搜集古籍,试图建立一套属于超神宇宙的修炼体系。 而这一切,沈言都看在眼里,却没有插手。他知道,只有经历过阵痛,超神宇宙才能真正成长,就像当年的他,若没有基因药剂的失败,也不会走上修真之路。 小世界的日子依旧平静而充实。 蕾娜的金乌血脉突破第五重后,终于能凝聚出实体的三足金乌。那只巴掌大的神鸟通体金黄,尾羽拖着火焰,绕着小世界的太阳盘旋时,能引来真正的流星雨——那些流星并非陨石,而是蕴含着纯粹阳性能量的光粒,落入大地后,能让土壤变得更加肥沃。 琪琳的剑域融入了太阳能量,九柄飞剑不仅能引动星轨,还能化作金色的火剑,刚柔并济,威力更胜从前。她甚至能一剑劈开小世界的空间,直接将分身传送到目标世界,省去了空间门开启的时间。 芮萌萌的龙桂战体在阴阳二气的滋养下,终于突破第十重,肉身强度堪比仙器。她能徒手接住蕾娜的“太阳耀斑”,甚至能在小世界的太阳表面行走,毫发无伤。 阿狸则培育出了“阴阳果”——这种果子一半银白一半金黄,吃下去能同时提升阴阳二气的亲和力,连小精灵们吃了,都能更好地操控灵植。她的丹炉也吸收了足够的阳性能量,能炼制出“九转还魂丹”,据说能生死人肉白骨,是真正的仙丹。 沈言自己则借着小世界晋级的契机,将太阴力与太阳能量彻底融合,领悟了“太极道”。月精轮不再只有银白二色,而是一半太阴一半太阳,旋转时能衍化出真正的太极图,防御力与攻击力都达到了新的境界。他甚至能在小世界里开辟出“混沌区域”,用来培育从洪荒世界带来的灵根。 这日,小世界迎来了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覆盖了金色的麦田,覆盖了银白的灵泉,却唯独落不到太阴桂树的树冠——那里依旧温暖如春,金黄与银白的叶片交相辉映,散发出的香气与雪花碰撞,凝成一颗颗晶莹的“香雪珠”,落地即化,滋润着土地。 蕾娜穿着厚厚的绒毛斗篷,正和芮萌萌在雪地里堆雪人。她们堆的雪人很特别,用太阴桂木做躯干,太阳花做眼睛,万魂幡的幡布做围巾,最后由蕾娜的金乌喷出火焰,给雪人“点”了个鼻子。 琪琳坐在桂树下的石凳上,看着雪地里打闹的两人,指尖在剑匣上轻轻敲击,飞剑的鸣响与雪花的飘落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无声的乐章。 阿狸则在丹房里忙碌,她要趁着这场“香雪”,炼制一炉“香雪丹”——用香雪珠做药引,配合阴阳果和太极鱼的精华,能提升修士对四季法则的感悟。 沈言站在界壁边缘,感受着小世界内部的四季轮回与外部混沌气流的碰撞。界壁如今已厚如磐石,上面流淌着阴阳二气形成的纹路,将小世界牢牢护住,同时又能吸收混沌之气,转化为自身成长的养分。 他知道,中天世界只是。未来,随着底蕴的积累,随着阴阳法则的完善,这里终将成长为“大千世界”,甚至独立的宇宙。 而超神宇宙,也在经历着蜕变。水镜里,葛小伦已经能熟练地运用灵力,赵信的速度配合灵气,甚至能追上空间跳跃,蔷薇的暗能量与灵力结合,衍化出了新的神通。他们或许永远无法像小世界的众人一样长生,但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 雪花落在沈言的肩头,瞬间被他体内的阴阳二气融化。他回头看向桂树下的众人,看着小世界里的万家灯火(小精灵们的家园),看着天空中日月同辉的奇景,心中一片宁静。 从凡人到仙人,从挣扎求生到执掌一方世界,他走过了太长的路。但此刻,他知道,真正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小世界的雪还在下,却掩盖不了那份蓬勃的生机。太阴桂树的香气与雪花的清凉交织,在天地间弥漫,预示着又一个春天的到来。而沈言和他的伙伴们,将在这片土地上,继续书写属于他们的传奇。 第399章 空间猎英贤 太阴小世界的夏夜,银河清晰地铺在天幕上,与地面的灵河交相辉映。沈言坐在太阴桂树的主干上,手里把玩着一枚刚从超神宇宙带回来的暗能量晶核。晶核在他掌心流转,散发着微弱的紫光,却连让他眼皮抬一下的资格都没有——对如今的他而言,这种级别的能量源,还不如灵泉里的一滴水有价值。 “分身传回来的消息,葛小伦突破了。”琪琳从剑庐走出,本命飞剑上缠着一缕银丝,那是用天使星云的神圣发丝炼制的,能增幅剑气的净化之力。她将一枚记忆水晶递给沈言,“德兰文明用了‘银河之力’的基因备份,强行注入了三吨浓缩恒星能量,才让他初步觉醒,代价是整个能量储备库空了一半。” 沈言接过水晶,神识探入其中。画面里,葛小伦浑身包裹着暗紫色的能量铠甲,一拳轰碎了模拟恶魔旗舰的投影,周围的德兰科学家们欢呼雀跃,却没人注意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疲惫——这种拔苗助长式的觉醒,根基虚浮得像纸糊的。 “拔苗助长,走不远。”沈言随手将水晶丢给旁边的小精灵,后者抱着晶核,欢快地飞向药园——这东西虽然对沈言没用,用来给灵草施肥倒是不错。“超神宇宙的文明总想着用科技绕开修行的本质,却不知力量的根基从来不在外部。” 蕾娜躺在旁边的枝桠上,嘴里叼着根金桂树枝,百无聊赖地晃着腿。她刚结束对金乌血脉的温养,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偶尔发出一声啼鸣,引得小世界的太阳也跟着闪烁:“德兰那帮家伙也就这点能耐了。当年烈阳星尝试过用科技量产神体,最后造出的全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子,还不如我随手点化的傀儡好用。” 她指的是小世界里巡逻的金甲傀儡。这些傀儡由太阴铁混合混沌石打造,核心是被桂香净化过的魂晶,既能操控暗能量,又能引动阴阳二气,战斗力远超超神宇宙的量产型机甲,更重要的是,它们有基本的灵智,懂得变通。 沈言的注意力却不在葛小伦身上。他的神识透过空间节点,落在超神宇宙的一处星云深处——那里,一艘造型优雅的银白色战舰正缓缓驶来,舰身上镌刻着圣洁的羽翼纹路,正是天使文明的先遣舰。 “天使要来了。”沈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宇宙中最古老的文明之一,科技与神性交织,倒是比那些只会堆能量的家伙有趣得多。” 他对天使文明的兴趣,远不止于科技。能纵横宇宙数万年,历经无数次文明更迭仍屹立不倒,这个文明必然掌握着某种超越科技的“道”——或许是对生命本质的理解,或许是对法则的独特运用,甚至可能藏着与修真体系相通的秘密。 负责监视超神宇宙的分身,此刻正潜伏在地球的同步轨道上。这具分身通体覆盖着空间符文,与周围的暗能量完美融合,别说肉眼,就算是天使的洞察之眼,不仔细探查也只会当他是块漂浮的陨石。 分身的核心能力只有一个:空间。 沈言为他加载了《太阴分身诀》中最精妙的空间术,既能在亚空间穿梭,又能在瞬间开辟微型虫洞,最狠的是“咫尺天涯”——只要被他近身三尺,念头一动就能将目标送入预设的空间坐标,可能是太阴小世界的监狱,也可能是美食世界的火山口,甚至是混沌海的边缘,端的是防不胜防。 “找到了个好苗子。”分身的意识传递回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画面里,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女子正在贫民窟的屋顶跳跃,动作轻盈得像猫,手里的短刀划破空气,精准地割断了三个小混混的手腕,却没溅出一滴血——她的动作里带着一种近乎本能的韵律,对能量的感知远超普通超级战士。 “蔷薇?”琪琳挑眉,“杜卡奥的女儿,暗能量亲和力顶级,可惜被超神学院的体系耽误了。” “不止她。”沈言的神识扫过分身共享的视野,锁定了另一个身影——巨峡市医院的急诊室里,一个护士正用手指轻点受伤警员的伤口,淡绿色的能量流转间,血肉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她眉宇间带着悲悯,却对自己的能力充满恐惧,每次使用后都会躲在厕所里发抖。 “生命能量亲和体,纯度92。”阿狸不知何时凑了过来,鼻尖微动,“比我见过的任何治愈系灵植都纯粹,要是能引到小世界,培育灵草的效率能翻十倍。” 沈言点头,给分身传递指令:“蔷薇暂时不动,她是杜卡奥的软肋,留着还有用。那个护士,今晚就‘请’过来,用‘安魂丹’稳住她的心神,告诉她,在这里她的能力不是诅咒。” 分身领命,身影在同步轨道上淡化,化作一道空间涟漪,悄无声息地坠向地球。这种“截取”对他而言早已轻车熟路,超神宇宙的空间壁垒在他面前就像纸糊的,那些所谓的反空间监测设备,连他的影子都抓不到。 夜幕降临时,分身带着那个名叫“林薇”的护士出现在小世界的药园。女孩刚来时吓得瑟瑟发抖,直到阿狸递给她一颗安魂丹,又让她亲手治愈了一株濒死的太阳花,看着金色的花瓣在自己掌心重新绽放,她眼中的恐惧才渐渐被好奇取代。 “这里……是天堂吗?”林薇抚摸着太阳花的花瓣,声音带着颤抖。 “比天堂好。”阿狸笑着递给她一套灵蚕丝做的衣裙,“在这里,你的能力是天赋,不是诅咒。看到那些小精灵了吗?它们会教你怎么用生命能量催生植物,比在医院缝针有趣多了。” 林薇看着那些围着她飞舞的小精灵,看着远处能自动愈合伤口的灵草,终于露出了笑容。这抹笑容落在沈言眼中,比任何暗能量晶核都要珍贵——对他而言,超神宇宙最大的价值从来不是能量,而是这些被埋没的“种子”。 他截取的“好苗子”远不止林薇。 前阵子从恶魔巢穴边缘救回的“冰羽”,一个能操控绝对零度的女孩,如今在小世界的幽冥髓旁边修炼,冰系能力与阴寒本源结合,冻住过试图越狱的蛮荒凶兽; 在星际难民船上发现的“风铃”,拥有聆听星核震动的天赋,被沈言分到傀儡营,现在能仅凭耳朵判断星核引擎的故障,比任何检测仪器都精准; 甚至连一个能和机械对话的街头女孩“铁妞”,都被他接到小世界,此刻正跟着机械分身拆解湮灭核心,手里的扳手舞得比芮萌萌的玄铁刀还溜。 这些女孩在超神宇宙要么被视为异类,要么被当做工具,到了小世界却如鱼得水,在沈言的引导下,将天赋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力量,她们看向沈言的眼神,带着感激,更带着归属感——这是沈言在超神宇宙从未感受过的东西。 “天使的先遣舰进入太阳系了。”琪琳的声音打断了沈言的思绪,她指着水镜里的画面,一艘银白色的战舰正穿过小行星带,舰首的天使徽记在恒星光芒下熠熠生辉,“带队的是天使炙心,据说是凯莎的左翼护卫,掌握着‘天刃审判’的初级权限。” 沈言的目光落在战舰的能量核心上。那里流淌的能量既不是暗能量,也不是恒星能量,而是一种带着神圣气息的纯净之力,与太阴桂树的清气有着微妙的相似,却更加霸道,更加偏向“审判”与“秩序”。 “神圣能量,有点意思。”沈言指尖划过虚空,给同步轨道上的分身下达指令,“别靠近,保持观察。记录她们的能量运转方式,尤其是空间跳跃的参数——天使的‘天刃’系统能跨星系传送,空间技术绝对顶尖。” 分身立刻执行命令,悄无声息地向后退了三光年,同时释放出无数微型空间探针,像蒲公英种子一样飘向天使战舰。这些探针搭载着沈言最新研制的解析符文,能悄无声息地记录能量波动、空间坐标甚至通讯频段,再通过亚空间传回小世界。 “要不要‘请’一个天使过来?”芮萌萌扛着玄铁刀走来,刀身反射的光在水镜上划出一道亮线,“我看那个炙心长得不错,翅膀也挺漂亮,抓来跟琪琳比一比?” “不急。”沈言摇头,眼中闪过一丝深意,“天使文明讲究‘正义秩序’,贸然动手只会打草惊蛇。她们的主力还在天使星云,凯莎、彦这些真正的高层没露面,现在截取小角色,意义不大。” 他要的不是一两个天使,而是这个文明纵横宇宙的核心秘密。是科技?是基因?还是某种未被发现的法则运用?这些都需要慢慢观察,就像下棋,落子前总得看清棋盘全貌。 超神宇宙的局势在沈言的注视下缓缓推进。葛小伦在德兰文明的扶持下组建了新的雄兵连,却屡屡因为能量不足而吃瘪;蔷薇开始接触暗能量的深层运用,隐隐有脱离杜卡奥掌控的趋势;天使炙心在地球布下了神圣防御阵,却对潜伏在同步轨道上的空间分身毫无察觉。 而沈言的小世界,正因为这些“新血液”的加入而越发鲜活。林薇培育的“治愈藤”爬满了药园的篱笆,冰羽冻结的幽冥髓成了天然的保鲜库,风铃调教的傀儡军团能精准对接星核引擎,铁妞改装的机械臂让小精灵们的劳作效率提升了十倍。 这日,沈言正在观察天使炙心演练“神圣审判”。能量光束划破虚空,将一颗小行星轰成齑粉,光束中蕴含的秩序之力让空间都泛起涟漪——这种力量与他的太阴力截然不同,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法则的直接运用。 “可以动手了。”沈言忽然开口,给分身下达了新的指令,“目标,刚从费雷泽星系逃出来的‘凉冰’。她身上有天使与恶魔的双重基因,是解析天使文明的活样本。” 凉冰,也就是莫甘娜,曾是天使文明的大天使,掌握着许多凯莎的核心技术,后来堕入魔道,成了恶魔之王。她的基因序列里,既有天使的神圣印记,又有恶魔的堕落因子,堪称研究天使文明的最佳素材。 同步轨道上的分身收到指令,空间能力瞬间催动,像一道无形的闪电,穿透恶魔战舰的防御层,出现在凉冰身后。后者正对着全息投影咆哮,丝毫没察觉到死亡的临近。 “空间·送。”分身轻声吐出三个字,指尖落在凉冰的肩膀上。 没有惊天动地的爆炸,没有能量碰撞的光芒,凉冰的身影连同她的王座一起,凭空消失在原地,只留下满室错愕的恶魔。 下一秒,凉冰出现在太阴小世界的“囚笼”里。这是一个由混沌石打造的空间,四周刻满了阴阳符文,她体内的恶魔之力刚想爆发,就被符文弹出的金光与银辉死死压制。 “沈言?!”凉冰看着站在笼外的身影,眼中充满难以置信,“你敢动我?凯莎不会放过你的!” “凯莎?”沈言笑了,抬手一挥,水镜出现在笼外,里面正播放着天使炙心在地球布设防御阵的画面,“等她来了再说。在那之前,你得好好‘配合’我,说说天使的‘天刃’系统,到底是怎么定位跨星系目标的。” 凉冰看着水镜里的天使徽记,又看了看周围压制她力量的阴阳符文,终于意识到自己落入了一个怎样恐怖的存在手里。这个男人的空间能力,比天使的传送技术诡异百倍,简直是无解的存在。 太阴小世界的夜依旧宁静,桂香弥漫,灵河潺潺。沈言站在囚笼外,看着里面气急败坏却无可奈何的凉冰,心中一片平静。 他就像一个站在宇宙之外的观棋者,看着超神宇宙的文明起起落落,看着天使与恶魔的恩怨情仇,偶尔落下一子,截取几枚有价值的“棋子”。这个世界于他而言,终究是过客,但这不妨碍他从中汲取养分,让自己的小世界越发茁壮。 天使文明的降临还在倒计时,凯莎的王座尚未驶入银河系,彦的银翼还未划破地球的大气层。沈言有的是时间,慢慢观察,慢慢布局。 毕竟,对长生种而言,最不缺的就是耐心。而超神宇宙这盘棋,才刚刚进入中局。 第400章 魔改科技 太阴小世界的科技区,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 原本光秃秃的平原上,拔地而起一座座银白色的建筑,线条流畅如天使的羽翼,外墙覆盖着能自动吸收阴阳二气的能量板,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建筑之间由透明的能量管道连接,里面流淌着淡蓝色的液态能量,那是凉冰用天使科技改良的“阴阳液”——既能驱动机械,又能浇灌灵植,一举两得。 凉冰穿着一身黑色的科研服,正站在主控室的全息投影前,指尖飞快地划过虚拟键盘。她的身后,十台由傀儡改造的机械臂同步运作,将一块块太阴铁精准地嵌入“空间稳定仪”的核心,动作快得只剩下残影。 “搞定!”她猛地拍了下桌子,全息投影上的数据瞬间稳定在绿色区域。空间稳定仪发出一阵轻微的嗡鸣,周围的空间波动肉眼可见地变得平缓——这是她结合天使的“天刃系统”与小世界的阴阳法则造出的新设备,能让空间门的开启成功率提升至百分之百,再也不用担心传送时卡在界壁里。 “不错。”沈言走进主控室,目光扫过屏幕上的参数。自从凉冰“归顺”后,科技区的建设速度堪比坐火箭,这个曾经的恶魔之王,在科研领域的狂热程度远超想象,尤其是在将天使科技与玄幻体系结合时,总能迸发出惊人的创造力。 凉冰瞥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怎么?沈大界主又来视察工作了?放心,用不了多久,你的小世界就能实现全自动化运转,到时候连小精灵都能躺着领工资。”她嘴上不饶人,手里却递过来一块巴掌大的芯片,“这是‘灵脑’的最新版,能连接小世界的所有设备,用你的太阴力就能驱动,比天使的‘神圣数据库’好用多了。” 沈言接过芯片,指尖注入一丝太阴力。芯片瞬间亮起,投影出整个科技区的三维地图,小到一颗螺丝的位置,大到能量核心的运转状态,都清晰可见。更妙的是,地图上还标注着各区域的灵气浓度,能自动推荐最适合的灵植种植地点——这是凉冰的得意之作,将天使的数据分析技术与修真的望气术完美融合。 “阿狸那边正缺个能分析灵草生长数据的系统。”沈言将芯片收好,“让你的傀儡送过去一套。” “知道了。”凉冰不耐烦地挥挥手,注意力又回到了全息投影上,“我正在研究怎么用混沌石做能量核心,要是成了,傀儡军团的战斗力能翻三倍,到时候别说超神宇宙,就是洪荒世界也能横着走。” 这个曾经的恶魔之王,如今彻底沉迷在了科研里。沈言给她划的科技区足有小世界十分之一大,里面堆满了从诸天搜罗来的宝贝——机械世界的湮灭核心、魔幻世界的魔法水晶、洪荒世界的混沌碎片,甚至还有超神宇宙的暗能量晶核。这些在别人眼里或危险或无用的东西,到了凉冰手里,都成了绝佳的研究材料。 她的研究室更是堪称“魔改乐园”: ——用太阴铁打造的机械臂,覆盖着恶魔的骨刺纹路,既能精准地进行纳米级操作,又能一拳轰碎混沌石; ——借鉴万魂幡原理造的“魂能引擎”,能用净化后的魂兵能量驱动战舰,比恒星能量更稳定; ——结合金乌血脉与太阳花花粉做的“光能转换器”,能将阳光直接转化为太阴力,解决了小世界阴性能量在白天略显不足的问题; ——最离谱的是她搞出的“批量造丹机”,将阿狸的丹方输入程序,配合机械臂和能量炉,一天能炼出上百炉基础丹药,虽然品质不如阿狸亲手炼制的,但胜在稳定,足够傀儡和小精灵们日常使用。 “说起来,你的傀儡军团该扩编了。”凉冰忽然开口,调出一组数据,“现在的能量产出是以前的十倍,光靠现有的金甲傀儡,根本用不完。我设计了几款新机型,你看看要不要投产。” 全息投影上出现了三具傀儡的设计图: ——“灵植傀儡”:体型小巧,背后背着太阳能板,手里的机械爪能精准地采摘灵草,还能根据土壤数据自动施肥; ——“战斗傀儡”:通体覆盖混沌石铠甲,右臂是湮灭核心驱动的光炮,左臂是能缠绕万魂幡魂丝的锁链,攻防一体; ——“空间傀儡”:没有实体,由纯粹的空间能量构成,能瞬间传送至小世界的任何角落,专门负责物资运输和紧急救援。 “都投产。”沈言毫不犹豫地拍板。凉冰的设计虽然偶尔透着恶魔的疯狂,却异常实用,尤其是空间傀儡,正好弥补了分身数量不足的问题。 凉冰眼睛一亮,立刻给傀儡工厂下达了指令。主控室的屏幕上,代表生产线的进度条开始飞速跳动,无数机械臂同时运作,一块块太阴铁被融化、塑形、组装,不到半个时辰,第一具灵植傀儡就从生产线上走了下来,对着沈言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动作流畅得不像个机器。 “看到没?这效率,天使的神圣工厂都得甘拜下风。”凉冰脸上露出一丝得意,“我还在傀儡里加了点小玩意——它们能自己吸收灵气升级,理论上能一直进化,说不定以后能诞生灵智。” 这正是沈言最看重的地方。凉冰不仅懂科技,更懂如何让科技与小世界的玄幻体系共生。她造的设备从不用外部能量,全靠小世界自身的阴阳二气驱动;她设计的傀儡能像修士一样吸收灵气,甚至能修炼凉冰魔改的《傀儡心经》。这种“本土化”改造,让科技区彻底融入了小世界,而不是像外来的异物。 科技区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小世界其他区域的进步。 ——药园里,灵植傀儡配合林薇的生命能量,将灵草的生长周期缩短了一半,以前需要百年才能成熟的“阴阳果”,现在十年就能结果; ——炼体场,战斗傀儡成了芮萌萌最好的陪练,它们能模拟各种世界的战斗风格,甚至能复制恶魔的基因能力,让她的龙桂战体在实战中飞速精进; ——剑庐,凉冰给琪琳的飞剑加装了“星轨定位系统”,能通过灵脑连接小世界的星图,飞剑的命中率提升了三成,剑域的范围也扩大了一倍; ——就连小精灵们的灵城,都装上了凉冰设计的“自动护罩”,能根据天气自动调节防御强度,下雨天挡雨,刮大风挡风,比以前的阵法方便多了。 蕾娜偶尔会来科技区转转,每次都看得啧啧称奇。她看着那些吸收阳光就能运转的机器,看着能与金乌虚影共鸣的能量炉,总会忍不住跟凉冰抬杠:“你们天使的科技也就这点能耐,要是没有本女神的太阳能量,你的机器再好也动不起来。” 凉冰则会反唇相讥:“呵,太阳女神?有本事你别用我的光能转换器啊,看看你的金乌血脉一天能转化多少阳光。”嘴上斗得厉害,两人却经常在研究室里待到深夜——蕾娜的恒星能量能帮凉冰测试高温设备的极限,凉冰的科技则能让蕾娜更精准地控制金乌血脉,算是不打不相识的“科研伙伴”。 这日,凉冰的研究有了重大突破。她在主控室里放了个巨大的水晶球,里面悬浮着一颗米粒大小的混沌石,周围环绕着无数细微的光点——那是用科技手段从混沌石里提取出的“混沌因子”。 “看好了!”凉冰按下启动键,水晶球里的混沌因子突然爆开,化作一道黑白相间的能量流,注入旁边的一台战斗傀儡体内。傀儡的铠甲瞬间染上混沌色,眼中射出红光,一拳轰在测试用的混沌石上,石头竟像豆腐一样碎裂开来。 “混沌驱动!”凉冰兴奋地拍手,“这玩意能让傀儡暂时拥有混沌之力,虽然只能维持半个时辰,但对付一般的仙人绰绰有余!而且……”她调出能量消耗数据,“只需要消耗十颗阳灵麦,比用混沌碎片划算多了!” 沈言看着那台散发着混沌气息的傀儡,眼中闪过一丝凝重。凉冰的研究已经触及了小世界的本源法则,这种将混沌之力科技化的手段,既强大又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能量暴走。 “量产可以,但必须加装‘自毁程序’。”沈言沉声道,“一旦发现能量失控,立刻销毁,不能让混沌之力污染小世界。” 凉冰撇撇嘴:“知道了,小心眼。”却还是乖乖地在程序里加了限制指令。她虽然狂傲,却也清楚小世界是她目前最好的“实验室”,真搞出乱子,对她没好处。 科技区的夜晚,灯火通明。凉冰还在研究室里忙碌,全息投影上的公式密密麻麻,偶尔有傀儡送来新的材料,她都头也不抬地接过,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又在琢磨什么疯狂的发明。 沈言站在科技区的最高塔上,俯瞰着这片由钢铁与魔法、科技与玄幻交织而成的区域。能量管道里的阴阳液流淌不息,机械臂的运作声与远处灵泉的叮咚声奇妙地融合,凉冰搞出的“星空灯”将夜空映照得如同超神宇宙的星河。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天使文明能纵横宇宙——他们不仅有强大的科技,更有将科技与不同文明融合的智慧。凉冰虽然堕入魔道,骨子里却仍带着天使的这种特质,而这种特质,恰恰是他的小世界最需要的。 从最初的手工作业,到如今的全自动化运转;从只能依靠人力的小千世界,到科技与玄幻并重的中天世界,凉冰的到来,无疑加速了这个过程。 远处的太阴桂树散发着清辉,与科技区的灯光交相辉映。沈言知道,随着科技区的不断发展,他的小世界终将拥有对抗更高层级世界的底气——既有修士的法则神通,又有科技的批量生产,这种组合,将是未来征战诸天的最大依仗。 至于凉冰这个“功臣”,沈言并不担心她会反水。科技区就像一个巨大的笼子,而科研就是最好的枷锁,让这个曾经的恶魔之王,心甘情愿地留在这里,为自己的小世界添砖加瓦。 夜风吹过科技区的能量板,发出轻微的嗡鸣,像是在为这个不断成长的世界伴奏。沈言转身走下高塔,准备去看看阿狸用新的批量造丹机炼出的丹药。 毕竟,有了强大的傀儡军团,也得有足够的丹药支撑才行。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凉冰搞出来的这些“黑科技”。 小世界的发展,还在继续。而科技与玄幻的碰撞,才刚刚开始。 第401章 天使傀儡 太阴小世界的晨曦刚漫过科技区的能量塔,凉冰就踩着一双带反重力装置的战靴,悬浮在傀儡工厂的流水线上方。她指尖划过虚空,全息投影上的天使羽翼纹路被拆解成无数数据流,顺着她的动作注入下方的模具——那里,一具银白色的傀儡正缓缓成型,背后的金属羽翼泛着珍珠母贝般的光泽,连每一根羽毛的弧度都与真正的天使无异。 “最后一道工序。”凉冰打了个响指,十道能量束精准地射中傀儡的关节处。随着一阵细密的“咔哒”声,傀儡的眼睛亮起淡蓝色的光芒,背后的羽翼轻轻扇动,带起的气流吹得凉冰的长发微微飘动。它对着凉冰微微颔首,动作优雅得像个真正的天使战士。 “完美。”凉冰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转身看向站在工厂门口的沈言,“怎么样?比你那些傻大个金甲傀儡强多了?” 沈言走上前,指尖在天使傀儡的羽翼上轻轻划过。金属的触感温润如玉,却蕴含着惊人的韧性——这是用太阴铁混合天使星云的“神圣银”锻造而成,既能传导灵力,又能抵御能量攻击。傀儡的眉心镶嵌着一颗微型魂晶,里面烙印着凉冰改良的战斗程序,既有天使的神圣审判技巧,又融入了小世界的阴阳阵纹。 “确实不错。”沈言由衷赞叹。这具天使傀儡高约两米,身形窈窕却不失力量感,银白色的铠甲上雕刻着流动的能量纹路,背后的六翼展开时,能形成一个完美的防御阵。最妙的是它的武器系统——右手能凝聚神圣光刃,左手可释放太阴冰箭,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在傀儡体内完美融合,既保持了天使的圣洁,又带着小世界的玄奥。 “这只是基础款。”凉冰调出更复杂的设计图,“我还搞了‘审判型’‘治愈型’‘侦查型’,每种都有专属能力。比如治愈型,背后的羽翼能释放带有生命能量的光雨,比林薇的治愈藤效率高十倍。” 说话间,一个背后长着四翼、手持法杖的天使傀儡走了过来。它对着旁边一盆枯萎的太阳花挥动法杖,淡绿色的光雨落下,原本蔫巴的花朵竟在瞬间重新绽放,金色的花瓣比之前更加鲜艳。 “用的是阿狸的‘回春丹’配方,配合天使的神圣能量转化技术。”凉冰解释道,“以后药园里的灵草出问题,根本不用麻烦林薇,派个治愈傀儡过去就行。” 沈言看着眼前的天使傀儡,忽然明白凉冰为何能成为天使王之一。她的科技从来不是冰冷的公式,而是带着对“生命形态”的深刻理解——无论是将恶魔基因与天使科技结合,还是让机械傀儡拥有类似修士的治愈能力,都体现着这种独特的智慧。 随着第一批天使傀儡下线,小世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巡逻的不再是笨重的金甲傀儡,而是一队队六翼天使傀儡。它们在太阴桂树的枝叶间穿梭,羽翼扇动的声音如同风铃,遇到小精灵时会主动让路,发现异常能量波动时,会瞬间组成审判阵,神圣光刃与太阴冰箭交织,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药园里,治愈型天使傀儡正配合灵植傀儡工作。它们挥动羽翼洒下光雨,看着灵草在光雨中茁壮成长,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珍宝。有一次,一只蛮荒世界偷渡过来的噬魂藤试图偷袭灵草,还没靠近就被治愈傀儡释放的净化光刃切成了碎片,圣洁的光芒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剑庐外,审判型天使傀儡成了琪琳最好的陪练。它们能完美复制天使战士的剑法,甚至能模拟彦的“银翼斩”,琪琳的太阴剑气与傀儡的神圣光刃碰撞时,总能擦出意想不到的火花,让她对“刚柔并济”有了更深的领悟。 就连小精灵们的灵城,都多了许多侦查型天使傀儡。这些傀儡体型小巧,只有半人高,背后的双翼能让它们灵活地在街巷间穿梭,眼睛里的扫描功能可以监测灵气浓度、排查安全隐患,甚至能帮小精灵们找到丢失的玩具——它们成了灵城的“守护神”,深受小家伙们的喜爱。 “凉冰这家伙,总算干了点人事。”芮萌萌扛着玄铁刀,看着远处正在演练阵型的天使傀儡军团,忍不住咋舌。那些傀儡的合击阵比她见过的任何军队都要精密,六翼展开时形成的能量网,连她的龙桂战体都觉得有些棘手。 “她只是找到了更有趣的‘玩具’。”琪琳擦拭着飞剑,剑身在阳光下反射出冷冽的光,“天使文明的骄傲刻在骨子里,就算成了恶魔,也受不了自己的造物比别人差。” 事实确实如此。凉冰对天使傀儡的改造近乎偏执,甚至开始研究如何让傀儡拥有“情感模拟系统”。她在傀儡的魂晶里植入了从超神宇宙搜集的人类情感数据,配合小世界的魂兵能量,竟真的让部分高级傀儡拥有了类似“喜悦”“警惕”的情绪反应——比如看到沈言时,它们的光刃会收敛锋芒;遇到蕾娜的金乌虚影时,羽翼会微微颤抖,像是在敬畏。 “这是‘情感模块’的最新成果。”凉冰给沈言展示一台正在给小精灵分发糖果的天使傀儡。傀儡的动作略显僵硬,眼神却带着一丝温柔,与真正的天使别无二致。“再完善一段时间,它们就能像真人一样交流,甚至能理解‘艺术’和‘信仰’。” 沈言没有阻止。他知道,凉冰的研究看似疯狂,却暗合小世界的发展需求。随着世界等级的提升,单纯的战斗傀儡已无法满足需要,这些拥有“情感”的天使傀儡,或许能成为连接科技区与其他区域的纽带,让冰冷的机械真正融入这个充满灵气的世界。 这日,凉冰的“终极作品”终于完成。 那是一具高达十米的巨型天使傀儡,背后长着十二对金色羽翼,铠甲上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魂晶,眉心处是一颗拳头大的混沌石核心。它静立于科技区的广场中央,周身环绕着神圣与太阴交织的能量流,光是站在那里,就让周围的空间微微震颤。 “‘创世者’一号。”凉冰站在傀儡的手掌上,像个骄傲的女王,“它能调动科技区的全部能量,释放的‘混沌审判’,威力堪比你的月精轮全力一击。最关键的是,它能自主吸收小世界的阴阳二气进化,理论上没有上限。” 沈言看着这具巨型傀儡,感受到它体内蕴藏的恐怖力量。十二对金色羽翼展开时,几乎遮蔽了半个科技区,羽翼上的能量纹路亮起,与小世界的日月形成共鸣,仿佛连天地都在呼应它的存在。 “启动试试。”沈言说道。 凉冰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按下了启动键。 “创世者”一号缓缓睁开眼睛,金色的光芒如同两轮小太阳。它抬起右手,神圣光刃与太阴冰箭在掌心融合,化作一道黑白相间的能量光束,直冲天际。光束穿过云层,在小世界的界壁上炸开,却没有造成任何损伤,反而激起一圈圈涟漪,界壁的厚度竟隐隐增加了几分。 “看到没?它的攻击能滋养界壁!”凉冰激动地喊道,“我在它的核心里加了‘世界之心’的碎片,它的力量与小世界同源,越强,世界就越稳固!” 沈言心中微动。他终于明白凉冰的野心——她不止想造出强大的傀儡,更想创造一种全新的“生命形态”,一种能与世界共生、共同进化的存在。这种想法,与他构建小世界的初衷不谋而合。 夕阳西下时,天使傀儡们开始了每日的“朝圣”。它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围绕着太阴桂树盘旋,羽翼反射的金光与桂树的银辉交织,形成一道瑰丽的光带。巨型傀儡“创世者”一号站在最前方,十二对羽翼轻轻扇动,将吸收了一天的能量注入桂树的根部,引得桂树发出舒服的嗡鸣。 凉冰靠在沈言身边,看着这壮观的景象,难得没有毒舌。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有骄傲,有感慨,或许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归属感。 “以前在天使星云,凯莎总说我的研究‘离经叛道’。”她轻声道,“她说科技的终点是秩序,不是创造。” “她错了。”沈言看着那些在光带中飞舞的天使傀儡,“科技的终点,是让不可能成为可能。就像这些傀儡,它们既是机器,又是生命,既是天使,又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守护者。” 凉冰没有反驳,只是望着夕阳下的太阴桂树,眼神渐渐柔和。或许在这一刻,这个曾经的恶魔之王,终于找到了比“颠覆秩序”更有意义的事情。 夜幕降临,科技区的灯光与天使傀儡的光翼点亮了小世界的夜空。沈言知道,随着这些天使傀儡的成长,他的小世界将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完整。而凉冰这个“不速之客”,也终将成为这个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至于超神宇宙的天使文明,沈言已不再急于探索。因为他的小世界里,已经诞生了属于自己的“天使”——它们既有科技的精密,又有玄幻的灵动,是凉冰智慧的结晶,更是这个世界蓬勃生命力的最好证明。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有这些美丽而强大的守护者同行,无论遇到什么挑战,沈言都有足够的信心,让他的小世界,在诸天万界中,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第402章 洪荒灵气 太阴小世界的界壁,如今已不再是单纯的能量屏障。 建木的根系如同银色的巨龙,深深扎入界壁的每一寸肌理,根系上的符文与界壁的阴阳纹路交织,形成一张覆盖整个世界的巨网。每当洪荒大世界的灵气潮汐涌来,这张巨网就会如海绵般舒张,将那些蕴含着开天辟地气息的混沌灵气源源不断地吸入小世界——起初只是涓涓细流,如今已化作奔腾的江河,在小世界的天地间奔腾咆哮。 沈言盘膝坐在建木的主干上,感受着体内灵力的奔腾。月精轮在他头顶缓缓旋转,将涌入体内的洪荒灵气提纯、压缩,再顺着经脉注入丹田。以前需要闭关十年才能精进的修为,如今只需一个时辰就能稳固,这种速度让他时常恍惚,仿佛置身于梦境。 “又在偷懒?”蕾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她穿着一身火红的修行服,盘膝坐在一片巨大的建木叶子上,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周身盘旋,每一次振翅,都能引动小世界的太阳爆发出一阵强光,将周围的洪荒灵气点燃,化作金色的火焰,被她一口吸入腹中。 自从在洪荒大世界扎下根,蕾娜的修行速度就像坐了火箭。洪荒的太阳星与她的金乌血脉本就同源,再加上建木引来的精纯灵气,她的血脉之力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觉醒。如今她的三足金乌已能凝聚实体,啼鸣时不仅能催发生机,更能撕裂空间,连洪荒的一些老怪物都对这只突然出现的“金乌”感到忌惮。 “这叫劳逸结合。”沈言笑着睁开眼,指尖一弹,一道太阴清气射向蕾娜,与她周身的金色火焰碰撞,激起一圈圈能量涟漪,“你再这么练下去,小心撑爆了。” 蕾娜白了他一眼,却还是收敛了几分气息:“你以为谁都像你?有建木帮你过滤灵气。我不抓紧点,怎么跟得上你的进度?”她说着,忽然凑近沈言,额头抵着他的额头,金乌血脉与太阴力瞬间交融,形成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 这是他们双修时的常态。沈言的太阴力如同深海,能容纳狂暴的洪荒灵气;蕾娜的恒星能量恰似烈火,能将灵气提纯、活化。两者交织时,形成的能量漩涡甚至能反向从洪荒大世界“虹吸”灵气,建木的枝叶因此长得越发繁茂,树干上的年轮里甚至开始浮现出洪荒的山川虚影。 “嗡——” 能量漩涡达到顶峰时,建木忽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主干上的纹路全部亮起,像一条贯穿天地的光柱,直冲洪荒大世界的天际。小世界的灵气浓度瞬间暴涨十倍,灵泉喷涌,药园里的灵草疯狂拔节,连那些天使傀儡的羽翼上都凝结出了晶莹的灵气结晶。 “又来了。”凉冰的声音从科技区传来,她穿着防辐射服,正指挥着天使傀儡加固能量核心,“每次你们俩双修,我都得重新校准所有仪器。这灵气浓度都快赶上洪荒的紫霄宫了,再这么下去,我的傀儡都要产生灵智了。” 她的抱怨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洪荒灵气的涌入,让她的科研有了更多可能——用洪荒的混沌沙做的芯片,运算速度提升了百倍;用灵根汁液冷却的引擎,能承受恒星核心的温度;最让她得意的是新搞出的“灵气转化炉”,能将洪荒灵气直接转化为各种能量,供天使傀儡使用,再也不用担心能量不足。 如今的科技区早已不是当初的“魔改乐园”,而是成了一座漂浮在灵气海洋中的“天空之城”。凉冰将天使科技与洪荒的炼器术结合,造出的天使傀儡不仅保留了圣洁的外形,更能吸收灵气施展神通。最顶尖的“审判者”傀儡甚至能模拟“天诛”,一道光刃劈出,能斩断洪荒的山岳,威力堪比金仙的全力一击。 “知足。”琪琳的声音从剑庐方向传来,她的九柄飞剑正在建木的枝叶间穿梭,每一次碰撞,都能斩碎一缕洪荒煞气,将其转化为精纯的剑元,“要不是建木过滤了煞气,你以为你的傀儡能撑到现在?” 琪琳的剑道在洪荒灵气的滋养下,也有了新的突破。她的剑域融入了洪荒的“空间法则”,一剑劈出,既能引动星轨,又能撕裂混沌,连凉冰都承认,现在的琪琳,单论攻击力,已经超过了超神宇宙的任何天使战士。 芮萌萌则干脆把炼体场搬到了建木的根部。那里的洪荒灵气最是狂暴,还混杂着建木的根须能量,她赤着脚站在灵气漩涡中,任由狂暴的能量冲刷身体,龙桂战体的鳞片上因此染上了一层混沌色,防御力连蕾娜的金乌真火都烧不穿。 小世界的变化远不止这些。 灵植区的“阳灵麦”长到了三米高,麦穗上凝结着金色的丹砂,磨成粉就能直接当丹药服用; 幽冥髓的河床上,长出了能吞噬煞气的“混沌草”,草叶上的露珠能解洪荒的剧毒; 小精灵们的灵城周围,自发形成了灵气雾霭,里面诞生了许多带着灵智的小精怪,成了小精灵们的伙伴; 甚至连万魂幡,都在洪荒灵气的滋养下生出了灵智,幡面的魂纹能自动演化战阵,魂兵们的实力普遍提升到了天仙境界。 这一切,都源于建木打通的那道通往洪荒的“灵气通道”。对洪荒来说,这点灵气或许只是“毛毛雨”,但对小世界而言,却是足以改天换地的“甘霖”。 “该去看看分身了。”沈言结束双修,看着远处因灵气过剩而开始凝结出“灵石雨”的天空,“洪荒的‘蟠桃会’快开始了,让分身去弄点桃核回来,阿狸说能培育出适合小世界的品种。” 蕾娜点点头,三足金乌落在她的肩头:“我跟你一起去。正好去洪荒的太阳星看看,据说那里的‘太阳真火’能让我的血脉再进一步。” 凉冰从科技区飞了过来,扔给他们两个手环:“最新款的‘灵气屏蔽器’,能隐藏咱们的气息。洪荒的老怪物一个个眼高于顶,被他们发现小世界的秘密就麻烦了。”手环上雕刻着天使纹路,却散发着混沌气息,显然是用洪荒材料魔改的产物。 沈言接过手环戴上,感受着体内的气息瞬间变得与洪荒的天地融为一体,满意地点点头:“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那是。”凉冰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别忘了,我可是天使王。就算在洪荒,我的科技也照样管用。”她说着,调出全息投影,上面是天使傀儡在洪荒边缘地带的巡逻画面,“这些傀儡已经摸清了十条灵气最浓郁的路线,下次可以直接从那里‘虹吸’,效率能再提升三成。” 沈言没有反对。对如今的小世界而言,“能量过剩”已经成了甜蜜的烦恼——灵气浓郁到让低阶傀儡都开始“撑得慌”,必须想办法消耗。去洪荒“搞点事”,既能获取资源,又能宣泄多余的灵气,简直一举两得。 穿过建木主干上的空间门,洪荒大世界的气息扑面而来。天空是混沌色的,大地是紫金色的,远处的山岳上漂浮着仙鹤,河流里流淌着玉液,空气中的灵气浓郁得几乎要化作实质,吸入一口,都能让凡人直接飞升。 沈言和蕾娜隐藏在一朵巨大的祥云后面,看着下方的洪荒大地。这里的危险与机遇并存,随便一块石头都可能是开天遗物,随便一株草都可能是先天灵根,但同样,一只不起眼的蚂蚁都可能是活了亿万年的老怪物。 “那边有动静。”蕾娜指着远处的山谷,那里传来阵阵能量碰撞的轰鸣,隐约能看到龙影与凤影交织。 沈言的神识扫过,发现是一群龙族与凤族在争夺一株“九转还魂草”。双方打得天崩地裂,山谷都被夷为平地,却没人注意到,一朵祥云悄然飘过,草叶上的一滴露水被悄然取走——那是阿狸点名要的药引。 “走,去太阳星。”沈言拉着蕾娜,身影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天际。他们的目标明确,行动迅速,像两只潜伏在洪荒的蜜蜂,只取所需,不惹是非。 而此时的太阴小世界,正因为他们带回来的那滴露水,发生着新的变化。阿狸将露水融入丹炉,炼出的“九转还魂丹”竟生出了灵智,丹药表面浮现出一张小脸,能开口说话,成了小世界第一颗“活丹”。 凉冰则借着这股灵气波动,启动了“创世者”二号的建造工程。这具新的巨型傀儡将融入更多洪荒材料,据说能硬抗圣人的一击,成为小世界的终极守护。 琪琳的飞剑吸收了足够的洪荒剑元,开始孕育剑胎,有望诞生出属于自己的“剑灵”。 芮萌萌在炼体场打破了战体的极限,皮肤上开始浮现出混沌符文,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开天辟地的威势。 小世界的灵气还在不断涌入,像一场永远不会停歇的甘霖,滋养着这里的一切。它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着“洪荒化”蜕变,天地法则越来越完善,生灵越来越强大,连界壁都开始泛起混沌色,与洪荒大世界的气息越发相似。 沈言站在洪荒的太阳星上,感受着蕾娜与太阳核心共鸣时产生的恐怖能量,又感应着小世界里奔腾的灵气海洋,心中一片宁静。 或许科技与修仙本就殊途同归。凉冰的科技能批量制造堪比仙人的傀儡,蕾娜的血脉之力能引动天地能量,他的太阴力能容纳万物,琪琳的剑道能斩断法则,芮萌萌的战体能硬撼天地——这些力量看似不同,最终都指向同一个终点:掌控自身,掌控世界。 而洪荒的灵气,就是让他们加速抵达终点的“燃料”。 当蕾娜从太阳星汲取足够能量,与沈言再次双修时,产生的能量漩涡甚至在洪荒的天际撕开了一道裂缝,露出了太阴小世界的一角——那里灵气如海,建木参天,天使傀儡在云雾中巡逻,小精灵与精怪们在灵泉边嬉戏,宛如一个完美的“小洪荒”。 洪荒的老怪物们纷纷侧目,对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世界感到好奇又忌惮,却没人敢轻易靠近。 沈言看着这一切,知道小世界的蜕变还在继续。未来,它或许会成为第二个洪荒,或许会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但无论如何,有这无尽的灵气滋养,有身边这些并肩同行的伙伴,它终将成长为连诸天万界都要仰望的存在。 而他要做的,就是继续汲取这份来自洪荒的馈赠,让这方亲手缔造的世界,在灵气的海洋中,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能量太多?那就尽情吸收,尽情成长。毕竟,对长生种而言,还有什么比看着自己的世界不断变强,更值得期待的呢? 第403章 倪儡掘宝 建木的主干在太阴小世界的中央拔地而起,树冠直抵界壁,枝叶舒展间,竟遮蔽了小半个天空。最粗壮的三条主干如同擎天玉柱,分别朝着三个方向延伸—— 向东的主干上,空间门散发着混沌色的光芒,门后是洪荒大世界的紫霄宫方向,能隐约看到鲲鹏在云海中翻涌,龙凤在山峦间争斗; 向西的主干笼罩在朦胧的白雾里,空间门忽明忽暗,门后是连沈言的神识都无法穿透的未知领域,偶尔有细碎的法则碎片飘落,带着不属于已知诸天的气息; 向南的主干则亮着熟悉的暗能量光晕,空间门后正是超神宇宙的巨峡市上空,能看到天使炙心的战舰正在巡逻,雄兵连的战士们在训练场挥洒汗水。 沈言站在三条主干的交汇处,指尖划过建木的树皮。树皮上的纹路如同活物般蠕动,将三个空间门的能量波动传递到他的脑海——洪荒的混沌灵气最为狂暴,未知领域的法则碎片最为诡异,超神宇宙的暗能量则最为温和。 “又在琢磨什么?”蕾娜抱着一个刚从洪荒挖来的“太阳果”,果子足有西瓜大小,表皮泛着金色的纹路,散发着比小世界太阳更灼热的气息。她咬了一大口,甜美的汁液顺着嘴角流下,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欢快地盘旋。 自从将天使傀儡军团派往洪荒,他们的“收获”就从未断过。太阳果、九转还魂草、混沌石、先天灵根……这些在洪荒都算得上珍品的东西,如今在小世界的仓库里堆积如山,连阿狸的药园都快放不下了。 “在想西边的空间门。”沈言指着那扇笼罩在白雾中的门,“最近它的波动越来越频繁,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看清后面是什么了。” “管它是什么。”蕾娜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将剩下的太阳果核丢给旁边的小精灵,“有洪荒这么多好东西够咱们折腾,别的世界去不去都行。”她说着,忽然眼睛一亮,指着建木向东的主干,“快看,傀儡军团又回来了!” 只见向东的空间门光芒大盛,一队队天使傀儡鱼贯而出。为首的是一具审判型傀儡,背后的六翼上沾着些许血迹,手里却捧着一块人头大小的“紫晶母”——这是洪荒特有的炼器材料,能容纳圣人级别的能量,在超神宇宙足以引发一场星际战争。 紧随其后的傀儡们更是满载而归:有的抱着连根拔起的“月桂树”(与太阴桂树同源,却蕴含更多洪荒气息),有的拖着一头浑身是宝的“饕餮”尸体(被傀儡军团联手斩杀,肉能强身,骨能炼丹),有的推着装满“混沌沙”的能量车,沙粒在车中流淌,泛着开天辟地的气息。 “这次的收获不错。”凉冰的声音从科技区传来,她的灵脑已经自动扫描完所有战利品,屏幕上弹出密密麻麻的数据,“紫晶母可以用来升级‘创世者’傀儡的核心,月桂树移植到药园能提升阴性能量浓度,饕餮的骨头正好给芮萌萌炼刀。” 她指挥着后勤傀儡上前接收战利品,动作有条不紊。为了应对洪荒的“运输需求”,凉冰特意改造了一批“空间傀儡”,这些傀儡的腹腔就是一个小型储物空间,能装下比自身大百倍的东西,是搬运战利品的绝佳工具。 “遇到麻烦了?”沈言注意到为首的审判型傀儡羽翼上的血迹,那是一种带着腐蚀性的黑色血液,显然来自洪荒的某种凶物。 “碰到一头‘九头虫’。”审判型傀儡的电子音带着一丝机械的冰冷,却难掩兴奋,“不过已经解决了,它的九颗头颅能炼制‘九头噬魂幡’,比万魂幡的群攻能力更强。”傀儡说着,将一个装有九头虫头颅的空间袋递了过来。 沈言接过空间袋,能感觉到里面传来的阵阵凶煞之气。九头虫在洪荒也算一方霸主,没想到竟栽在了天使傀儡手里,足以看出凉冰的改造有多成功。 这些天使傀儡军团,是凉冰参照天使文明的三级神体标准打造的。每具傀儡的核心都用混沌石打造,铠甲混合了太阴铁与神圣银,武器系统能同时释放神圣光刃与太阴冰箭,更重要的是,它们的“灵脑”里输入了从凉冰那里学来的“保命程序”——打不过就跑,利用空间能力直接逃回小世界,绝不恋战。 这种谨慎的策略,让傀儡军团在洪荒虽然屡屡遭遇危险,却从未有过重大损失。遇到实力相当的凶兽,就联手绞杀;遇到惹不起的老怪物(比如正在讲道的鸿钧,闭关的三清),就悄悄绕开;遇到无人看管的灵根灵矿,就毫不客气地“打包带走”。 “东边三百里发现一片‘灵脉’,灵气浓度是这里的十倍。”另一具侦查型傀儡飞来报告,它的羽翼上装着高清扫描仪,投影出一片山谷的画面,山谷中云雾缭绕,隐约能看到地下流淌的金色灵液,“但那里有一头‘开明兽’看守,实力相当于金仙后期。” “开明兽?”沈言回忆起洪荒的典籍,“九头九尾,通万物之情,不好对付。” “交给我。”凉冰立刻调出开明兽的资料,手指在全息投影上飞快地操作,“我给傀儡军团加装‘幻阵模块’,再派十具战斗型傀儡配合,保证能把灵脉挖出来。”她的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越是棘手的目标,越能激发她的科研欲。 蕾娜则摩拳擦掌:“要不我跟它们一起去?我的金乌真火正好克制这种凶兽。” “不用。”沈言按住她的肩膀,“傀儡军团需要锻炼,总不能一直靠我们。而且……”他看向建木向西的主干,“西边的空间门可能随时会有动静,我们得留在这里。” 蕾娜虽然不甘,还是点了点头。她知道沈言的顾虑,未知领域的危险往往比洪荒更甚,必须留有足够的力量应对。 接下来的日子,天使傀儡军团在洪荒掀起了一阵“挖掘狂潮”: ——在昆仑墟挖走了三株“先天雪莲”,花瓣上凝结的冰晶能冻结时间,阿狸用它炼出了“定颜丹”,让小精灵们永远保持孩童模样; ——在东海之滨凿开了“玄冰海眼”,取出里面的“冰魄神珠”,冰羽用它将幽冥髓冻成了“永恒冰狱”,专门关押从诸天抓来的穷凶极恶之辈; ——甚至在不周山的残骸里找到了一块“息壤”,这玩意能自行生长,沈言将它埋在小世界的灵城旁边,短短几天就长出一片肥沃的土地,小精灵们在上面种满了从洪荒带回来的灵谷; 最夸张的一次,傀儡军团竟趁着龙族与凤凰族大战,偷偷潜入凤巢,抱走了三枚凤凰蛋。凉冰用科技手段将蛋孵化,诞生的小凤凰既有洪荒凤凰的真火之力,又能被天使傀儡的程序控制,如今成了科技区的“活体能量源”,一口火就能烧开混沌石。 洪荒太大了,大到傀儡军团挖走的这些东西,对整个洪荒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那些活了亿万年的老怪物们,要么在闭关冲击更高境界,要么在争夺更核心的资源(比如鸿蒙紫气),根本没心思理会这些“小打小闹”的傀儡。 这让沈言的“搬运计划”进行得异常顺利。小世界的灵气浓度以几何倍数增长,原本的灵泉升级成了“灵海”,海水呈现出七彩之色,里面游动的不再是普通的鱼,而是能吐纳灵气的“灵鲤”,吃一条就能抵得上十年苦修。 药园里的灵草疯长,有的长到了数十丈高,树干需要几人合抱;有的结出的果实比房子还大,散发的香气能让修士瞬间突破瓶颈。阿狸不得不专门开辟出一片“巨型药园”,用阵法限制它们的生长,否则整个小世界都要被灵草淹没。 科技区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凉冰用洪荒材料改造的天使傀儡,实力已经逼近超神宇宙的二级天使,“创世者”二号的核心已经锻造完成,光是散发的气息就让小世界的空间微微震颤,据说启动时能引动洪荒的星辰之力。 琪琳的飞剑在吸收了足够的洪荒剑元后,终于孕育出了剑灵。剑灵是个穿着白衣的小女孩,能自主操控飞剑,甚至能与琪琳对话,让她的剑道实力暴涨,一剑劈出,能斩断小世界的空间,威力直逼洪荒的金仙。 芮萌萌则用饕餮的骨头和混沌石重铸了玄铁刀,新刀长三丈,重万斤,刀身布满了洪荒凶兽的纹路,挥刀时能引动饕餮的吞噬之力,连建木的枝叶都能轻易斩断。 沈言和蕾娜的双修也进入了新的境界。他们每次运转功法,小世界的太阳和月亮就会同时升空,阴阳二气在天地间交织成一个巨大的太极图,将洪荒的混沌灵气源源不断地吸入,再转化为小世界的本源之力。建木因此长得越发高大,根系甚至开始穿透小世界的界壁,在洪荒的土地上扎下新的根须,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灵气通道”。 这日,傀儡军团从洪荒带回了一件特殊的战利品——一块刻满符文的龟甲,据说是从一只活了不知多少万年的老玄龟背上剥下来的。凉冰用灵脑扫描后,发现龟甲上的符文竟是一份残缺的“洪荒地图”,标注着许多未被发现的灵脉和秘境。 “这下有意思了。”凉冰将地图投影在主控室的屏幕上,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这里标注着一处‘万药谷’,据说生长着能让人直接飞升的‘不死草’。” “不去。”沈言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万药谷这种地方,肯定有圣人级别的老怪物看守,傀儡军团去了就是送菜。” “我没说让傀儡去啊。”凉冰狡黠一笑,“咱们可以自己去。你的空间能力加上蕾娜的金乌真火,就算打不过,跑还是没问题的。” 蕾娜也来了兴趣:“我听说不死草的花瓣能点燃‘永恒之火’,正好能完善我的血脉。” 沈言看着她们期待的眼神,又看了看建木上那扇依旧笼罩在白雾中的空间门,最终点了点头:“可以去看看,但必须见好就收,绝不能恋战。” 他知道,随着小世界的不断强大,他们终究要踏入洪荒的更深层次。天使傀儡军团能做的,只是收集基础资源,真正的核心宝物,还需要他们亲自出手。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轻摇曳,三个空间门的光芒交相辉映。向东的门后,是资源无尽的洪荒大世界,傀儡军团正整装待发,准备新一轮的“挖掘”;向西的门后,是神秘莫测的未知领域,法则碎片依旧在白雾中闪烁;向南的门后,是熟悉的超神宇宙,那里的暗能量如同涓涓细流,滋养着小世界的根基。 沈言深吸一口气,感受着小世界里如同实质的灵气,感受着身边伙伴们跃跃欲试的气息,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洪荒很大,危险很多,但对他们而言,这里更是天堂。有建木作为根基,有天使傀儡军团作为先锋,有身边的伙伴并肩作战,就算是洪荒的惊涛骇浪,他们也有信心闯一闯。 毕竟,他们的小世界,已经在洪荒的滋养下,成长为足以承载这一切的存在。而那些源源不断涌入的灵气,那些堆积如山的宝物,都将成为小世界继续蜕变的基石,让它在通往更高境界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更加遥远。 天使傀儡军团再次出发,六翼的光芒照亮了建木向东的空间门,也照亮了他们在洪荒大世界里,那片属于自己的,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未来。 第404章 科技修真 太阴小世界的晨曦穿透云层时,第一批从洪荒返回的天使傀儡正穿过建木的空间门。它们的金属羽翼上沾着混沌尘埃,腹腔里的储物空间塞得满满当当——有昆仑墟的千年灵玉,有东海水晶宫的珊瑚灵髓,甚至还有几株带着泥土的“悟道茶”,叶片上还挂着未散的洪荒紫气。 “编号734小队,收获清点完毕。”凉冰的声音通过灵脑传遍整个接收区,她坐在科技区的主控台前,指尖划过虚拟屏幕,上面实时刷新着傀儡们带回的物资清单,“悟道茶移交药园,灵玉送炼器坊,珊瑚灵髓……给小精灵们的泳池换水用。” 最后一句引来旁边芮萌萌的嗤笑:“暴殄天物!洪荒的珊瑚灵髓能淬体,你给小精灵当洗澡水?” 凉冰头也不抬地敲着键盘:“小世界的灵泉早就比珊瑚灵髓精纯了,不用来换水可惜了。再说……”她调出小精灵们在泳池里嬉闹的画面,小家伙们抱着灵髓雕琢的小船,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你看它们多开心,这才是宝物该有的价值。” 沈言站在观星台上,看着下方忙碌的景象,嘴角噙着笑意。自从将洪荒定为“资源采集场”,傀儡军团就成了不知疲倦的搬运工。它们遵循着“见啥搬啥”的原则,从灵根仙草到顽石枯骨,从凶兽内丹到矿脉原石,甚至连洪荒的泥土都没放过——那些带着混沌气息的黑土,如今正滋养着小世界的灵田,让阳灵麦的产量翻了几番。 洪荒太大了,大到每天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傀儡军团挖走的资源,于它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可对小世界来说,这些“沧海一粟”却是进化的基石。灵海的面积每日都在扩大,原本只能容纳百十条灵鲤的水域,如今已能撑起一艘由灵木打造的画舫;界壁上的阴阳纹路越发深邃,连洪荒偶尔泄出的煞气都能自行净化;连空气里漂浮的灵气颗粒,都凝结成了肉眼可见的“灵雾”,吸入一口,便如饮琼浆。 “又在偷懒?”蕾娜披着一件用火蚕丝织成的披风,走到沈言身边。她刚结束晨修,周身还萦绕着淡淡的金乌真火,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肩头打盹,“凉冰说新住宅区建好了,去看看?” 沈言点头。凉冰主导的“宜居计划”是小世界近期的重头戏。随着灵气越发浓郁,原本的灵城已经容不下日益增长的“居民”——除了小精灵和傀儡,还有从诸天搜罗来的灵宠、开启灵智的精怪,甚至还有几个自愿留下的超神宇宙战士。 新住宅区坐落在太阴桂树与建木之间,是一片由科技与修真结合打造的建筑群。凉冰摒弃了传统的亭台楼阁,也没搞机械感十足的金属堡垒,而是用太阴木搭建框架,再嵌入能自动调节温度的能量板,屋顶覆盖着会随四季变色的灵草瓦,门窗则是用洪荒水晶打磨而成,既能透光,又能过滤多余的灵气。 “这是‘灵韵居’。”凉冰早已等在住宅区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控制器,“每栋房子都有独立的灵气循环系统,能根据居住者的体质自动调节灵气浓度。比如给冰羽的那栋,阴气浓度是别处的三倍;给林薇的那栋,生命能量流动最活跃。” 她按下控制器,一栋两层小楼的大门缓缓打开。屋内的陈设简洁而温馨:用灵蚕丝编织的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能自动清洁灰尘;墙壁上的光屏能投射出任何世界的景象,此刻正播放着洪荒的日出;最妙的是厨房,里面的厨具都是凉冰改造的“灵能厨具”,切菜时能自动注入净化灵力,炒菜时能引动太阴火,连手残党都能做出佳肴。 “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我。”沈言走进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刀刃上流转着淡淡的能量光泽,切在一块灵猪肉上,竟发出清脆的“咔嚓”声,肉汁里的灵气丝毫没有外泄。 “这算什么。”凉冰带着他们上了二楼,推开阳台门,外面是一个悬浮在空中的花园,里面种植着从洪荒移植的“逐月花”,花瓣会随着小世界的月亮转动,散发出助眠的香气,“阳台的护栏能自动展开防护罩,防灵宠闯入,还能根据心情调节透明度,晚上能躺着看星星。” 蕾娜已经跑到隔壁的健身区,那里的器械都是用混沌石打造的,能根据使用者的力量自动调节阻力。她试着举起一个哑铃,哑铃立刻亮起红光,重量瞬间增加到让她微微皱眉的程度,引得她兴致大发,当场练了套拳,金乌真火与器械碰撞,激起阵阵能量涟漪,却没损坏任何东西。 “每个区域都有独立的能量缓冲阵。”凉冰解释道,“就算芮萌萌在这里练刀,也吵不到邻居。” 正说着,芮萌萌扛着玄铁刀跑了过来,身后跟着一群小精灵。小家伙们指着一栋外形像蘑菇的房子,叽叽喳喳地喊着:“那是我们的!那是我们的!” 那栋“蘑菇屋”确实是为小精灵们设计的,门窗都只有巴掌大,屋顶的蘑菇伞能分泌出甜甜的灵液,屋前还有一个用灵泉打造的迷你泳池,里面漂浮着凉冰用珊瑚灵髓做的小船,正是之前被芮萌萌吐槽“暴殄天物”的那些。 “还有傀儡宿舍。”凉冰指向住宅区边缘的一排银白色建筑,“里面是全自动维护系统,傀儡回来后只要站进去,就能自动修复损伤、补充能量,比以前节省一半时间。” 沈言站在住宅区的中心广场,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一片宁静。这里没有洪荒的刀光剑影,没有超神宇宙的硝烟弥漫,只有科技与修真交织的安逸——天使傀儡拖着从洪荒带回的物资穿梭其间,小精灵们在花园里追逐嬉闹,林薇正在给逐月花浇水,冰羽站在自家阳台上吸收阴气,连凉冰都难得没有摆弄她的仪器,而是靠在一棵灵树下,看着远处建木的空间门发呆。 “以前在烈阳星,住的都是冰冷的神殿。”蕾娜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感慨,“哪有这么舒服的地方。” “天使星云也一样。”凉冰接话道,声音有些飘忽,“神殿里全是规矩,连走路的步幅都有规定,哪像这里……”她看着一个小精灵抱着灵髓小船,从她脚边跑过,笑得没心没肺,“连空气都是自由的。” 沈言知道,她们说的“舒服”,不止是物质上的安逸。小世界的神奇之处在于,它能让不同体系、不同种族的存在和谐共处——科技侧的凉冰能在这里尽情挥洒才华,修真侧的琪琳能在剑庐静心悟道,神力侧的蕾娜能毫无顾忌地释放能量,甚至连那些来自洪荒的灵宠,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落。 这种和谐,源于小世界日益增长的包容力。而这份包容力,正来自洪荒那取之不尽的灵气,来自建木日夜不停的转化,来自傀儡军团一趟趟的搬运。 午后,傀儡军团的第二批队伍返回,这次带回了一批特殊的“活物”——几只刚出生的洪荒灵鹿,皮毛雪白,头上长着能凝聚灵气的角;一窝凤凰蛋,是傀儡们趁凤凰一族外出征战时“捡”来的;甚至还有一池子洪荒水母,触须能释放出柔和的光,被凉冰直接丢进了中心广场的喷泉,成了会发光的景观。 “检测到未知能量波动。”凉冰的灵脑突然发出警报,屏幕上显示建木向西的空间门正在剧烈震颤,白雾中隐约有巨大的阴影在移动,“西边的门……好像要开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建木西侧。那里的空间门一直是个谜,如今终于有了动静,没人知道门后是机遇还是危险。 沈言深吸一口气,体内的太阴力开始运转:“让傀儡军团暂停前往洪荒,全部回防。琪琳,剑域准备;芮萌萌,守住住宅区;蕾娜,你的金乌真火随时待命。” “放心。”蕾娜的金乌虚影冲天而起,在小世界的上空盘旋,恒星能量如潮水般涌动,“管它是什么,来了就尝尝本女神的厉害!” 凉冰已经调出了所有防御系统的参数,天使傀儡迅速集结,在空间门周围组成了严密的防线,审判型傀儡的光刃闪烁着寒光,治愈型傀儡的羽翼张开,随时准备救治伤员。 只有住宅区依旧保持着宁静。小精灵们好奇地看着天空的金乌,灵鹿在花园里悠闲地啃着灵草,发光水母在喷泉里轻轻摇曳,仿佛外面的紧张与它们无关。 沈言站在广场中央,感受着小世界里奔腾的灵气,感受着身边伙伴们的气息,忽然觉得无比安心。无论西边的空间门后是什么,无论未来还有多少挑战,只要这里的家园还在,只要他们还在一起,就没什么好怕的。 洪荒的灵气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小世界的边界还在缓缓扩张,新住宅区的灵草还在生长,科技区的仪器还在运转……这方由他们亲手缔造的世界,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简陋的小千世界,而是一个充满生机、足以抵御风雨的中天世界。 而那些从洪荒搬运来的资源,那些用科技打造的家园,那些在安逸中滋生的羁绊,都将成为他们面对未知的底气。 建木西侧的空间门震颤得越来越剧烈,白雾中传来阵阵低沉的轰鸣。沈言握紧了月精轮,眼中闪烁着平静而坚定的光芒。 新的旅程,即将开始。而这一次,他们身后,是愈发强大的家园,是无穷无尽的灵气,是彼此依靠的伙伴。 足够了。 第405章 灵秀 太阴小世界的灵海之滨,新落成的“万宝阁”正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这座阁楼通体由洪荒灵玉雕琢而成,飞檐上悬挂着混沌石打磨的风铃,微风拂过,铃声清越,能安抚神魂。阁内的货架上,堆满了从洪荒搬运来的珍宝——东海水晶宫的夜明珠照亮了整个阁楼,昆仑墟的千年雪莲在玉盆中绽放,甚至连角落里随意摆放的陶罐,都装满了瑶池的仙露。 “第738批物资入库完毕。”负责登记的傀儡侍女用清脆的电子音汇报,她的手指在灵玉板上划过,记录下最后一件物品:“洪荒黑土三万吨,已移交灵田区。” 沈言坐在万宝阁的顶楼,手里把玩着一枚从洪荒带回的“星辰铁”。铁石在他掌心流转,表面的星纹与小世界的夜空遥相呼应,散发出淡淡的星辉。这在洪荒只能算中等货色的材料,在小世界却已是炼制仙器的上佳之选——自从将洪荒定为“资源仓库”,小世界的宝物就多到了泛滥的地步。 “又在偷懒?”阿狸端着一盘刚出炉的“悟道茶糕”走进来,糕点上点缀着悟道茶的嫩芽,散发着能宁心静气的清香。她将茶糕放在玉桌上,眼神扫过楼下堆积如山的物资,无奈地摇摇头,“万宝阁的第三层还没完工,第四层的图纸就已经画好了,再这么下去,小世界一半的地方都要用来堆东西了。” 沈言笑着拿起一块茶糕,入口即化,一股清冽的灵气顺着喉咙滑下,滋养着四肢百骸:“多就多着,反正洪荒有的是地方让傀儡军团去搬。”他看向窗外,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舒展,向东的空间门不断有傀儡穿梭,每一次往返,都为小世界带回新的资源。 对他们而言,洪荒早已不是需要小心翼翼探索的险地,而是一座取之不尽的“资源仓库”。傀儡军团遵循着“安全第一、效率至上”的原则,只在洪荒的边缘区域活动,避开那些有圣人、凶兽盘踞的核心地带。它们的任务很简单:看到有灵气波动的东西就搬,管它是灵根还是矿石,是泥土还是溪水,反正洪荒大得无边无际,少了这些东西,连一丝涟漪都掀不起来。 这种“薅羊毛”式的采集,让小世界的进化速度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灵田区的面积扩大了十倍,由凉冰设计的“自动化灵植系统”正有条不紊地运转——灵植傀儡驾驶着悬浮车播种,治愈型傀儡操控光雨灌溉,甚至还有专门的“驱虫傀儡”,用神圣能量驱赶试图啃食灵草的精怪。阳灵麦的秸秆长得比树还粗,麦穗上的颗粒饱满如珍珠,每一粒都蕴含着相当于一颗下品灵石的灵气。 炼器坊里,炼器师傀儡们正用洪荒的星辰铁、混沌石打造新的法宝。它们的动作精准到毫厘,配合凉冰研发的“灵火控制系统”,能将火焰温度稳定在小数点后三位,炼制出的法宝不仅威力强横,还能自动吸收小世界的灵气成长。沈言腰间的月精轮,就是用这种方法重新淬炼过,轮身的阴阳纹路越发深邃,转动时能引动小世界的天地之力。 丹房的变化更是惊人。阿狸不再需要亲自动手炼丹,凉冰为她打造的“全自动丹炉”能同时炼制上百种丹药。炉体用洪荒的“息壤”混合太阴铁铸造,能自行调节温度与灵气浓度,甚至能根据药材的特性自动调整丹方。如今的小世界,连小精灵们都能用“基础丹”当糖吃,高阶修士更是能随时取用“九转还魂丹”这类仙丹,疗伤续命如同喝水。 最令人惊叹的是小世界的“生态循环系统”。建木吸收的洪荒灵气,一部分滋养万物,一部分被灵海吸纳,还有一部分渗入地下,与从洪荒带回的黑土结合,孕育出了新的灵脉。这些灵脉如同血管,在小世界的地底纵横交错,不断输送着新鲜的灵气,让整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进来的是洪荒的混沌灵气,出去的是经过转化的、温和的阴阳二气,既保证了进化速度,又避免了灵气过于狂暴带来的隐患。 “蕾娜又在冲击金乌血脉的第七重了。”阿狸看着远处天空中形成的能量漩涡,那里金光璀璨,三足金乌的虚影遮天蔽日,连小世界的太阳都显得黯淡了几分,“她说这次突破后,就能凝聚出‘太阳真火’的本源,到时候连洪荒的离火都能克制。” 沈言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能量漩涡中,蕾娜的身影隐约可见。她周围的灵气被压缩成液态,金色的火焰如同活物般环绕着她,每一次呼吸,都有海量的洪荒灵气被吸入体内,再转化为纯粹的恒星能量,反哺给小世界的太阳。这种“双向滋养”让她的修行速度一日千里,也让小世界的太阳越发炽热,光照范围扩大了近一倍。 “凉冰的新发明也快成了。”沈言话锋一转,看向科技区的方向,那里正有银白色的光芒冲天而起,“她说要造一艘能在洪荒边缘航行的‘采集舰’,比傀儡军团的效率高十倍。” 阿狸失笑:“她是嫌傀儡军团搬得还不够快吗?万宝阁的库房都快堆到屋顶了。” “她是想把采集范围再往外扩扩。”沈言解释道,“洪荒边缘的资源虽然多,但品质终究有限。凉冰的采集舰能抵御更高浓度的混沌煞气,或许能挖到更稀有的材料,比如‘鸿蒙残片’之类的。” 话虽如此,沈言却没打算让采集舰深入洪荒。对他而言,洪荒的价值就在于“安全的资源供给”,一旦触及核心区域,引来圣人级别的存在,就得不偿失了。他们这些人,论实力在小世界或许算得上顶尖,但放到洪荒,确实如他自嘲的那样,是“小卡拉米”——别说鸿钧、三清这种老牌圣人,就算是一些活了百万年的金仙,都能轻易捏死他们。 保持距离,才能细水长流。这是沈言对待洪荒的基本原则。 午后,傀儡军团带回了一批特殊的资源——一整块重达千吨的“龙纹黑金”。这种矿石是龙族打造战甲的核心材料,坚硬程度堪比圣人的防御法宝,上面的龙纹还能自动吸收灵气,是凉冰梦寐以求的“采集舰”外壳材料。 “总算找到了!”凉冰接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到接收区,看着那块散发着龙威的黑金,眼睛亮得像两颗太阳,“有了这玩意,采集舰就能硬抗金仙的一击,到时候就能去‘葬龙谷’碰碰运气了!” “不准去葬龙谷。”沈言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语气不容置疑,“那里是龙族的禁地,就算有采集舰,也讨不到好。” 凉冰撇撇嘴,却没反驳。她知道沈言的顾虑,也清楚洪荒核心区域的危险。对她而言,研究的乐趣在于“创造”,而不是“冒险”,能在安全范围内获取足够的研究材料,就已经很满足了。 她很快将注意力转移到龙纹黑金的切割上,指挥着傀儡用混沌石打造的锯子小心地分割矿石,每一片都要精确到毫米——这些黑金不仅要用来造采集舰,还要给小精灵们的灵城加装防护罩,给琪琳的剑庐打造剑架,甚至给芮萌萌的炼体场铺地面。 “科技改变生活,果然没错。”芮萌萌光着脚踩在刚铺好的黑金地面上,感受着矿石传来的冰凉与灵气,忍不住一拳砸在旁边的石壁上。石壁是用洪荒的“玄铁岩”砌成的,坚硬无比,却被她一拳打出个深坑,碎石飞溅中,竟有淡淡的灵气溢出。 “小心点,这地面花了我三天才铺好。”凉冰心疼地看着被砸出的坑,连忙指挥修复傀儡上前填补,“再敢破坏公物,就罚你去给傀儡军团当搬运工。” 芮萌萌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却没再动手。她知道这些“公物”的价值——玄铁岩来自洪荒的火山深处,能耐高温;龙纹黑金来自龙族禁地,能自动防御;就连脚下的地砖缝隙,都填着从瑶池带回的仙泥,能自行修复裂痕。在这样的环境里修炼,比在洪荒边缘安全百倍,效率也高上不止一筹。 夕阳西下时,小世界的天空被染成了金红色。灵海的水面波光粼粼,倒映着建木的身影,空间门依旧在有条不紊地吞吐着傀儡与资源,万宝阁的灯光如同繁星般亮起,照亮了阁楼里堆积如山的洪荒珍宝。 沈言坐在太阴桂树的主干上,看着这一切,心中一片宁静。 他想起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窘迫,想起为了一块下品灵石而拼死拼活的日子,再看看如今灵气如海、宝物如山的小世界,恍如隔世。洪荒的存在,就像给小世界插上了一双翅膀,让它在进化的道路上飞速翱翔,而他们要做的,只是安心守护好这方天地,享受着资源仓库带来的红利。 远处,蕾娜的修炼终于结束,金乌虚影缓缓消散,小世界的太阳重新焕发出柔和的光芒。她飞到沈言身边,递过来一颗刚凝聚出的“太阳核心”,珠子只有拇指大小,却散发着足以融化钢铁的热量。 “给你的,能让月精轮再强点。”她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却难掩兴奋,“等我突破第八重,就能去洪荒的太阳星外围看看了,据说那里的‘日精’能让核心变得更纯粹。” “不急。”沈言接过太阳核心,感受着里面蕴含的纯粹能量,“我们有的是时间。” 是的,他们有的是时间。洪荒的资源取之不尽,小世界的进化没有终点,身边的伙伴始终相伴。不需要急着去洪荒冒险,不需要追求速成的力量,只需要日复一日地积累,看着家园越来越美好,看着彼此越来越强大,就足够了。 建木的枝叶在夜风中轻轻摇曳,三个空间门的光芒交相辉映。向东的门后,洪荒依旧是那座无穷无尽的资源仓库;向西的门后,未知领域的迷雾尚未散去;向南的门后,超神宇宙的故事还在继续。 而太阴小世界,就在这三界的滋养下,悄然成长为一方独属于他们的乐土。灵气肆意流淌,宝物随处可见,科技与修真和谐共生,危险被隔绝在外,安逸与成长并存。 这或许不是最波澜壮阔的道路,却是最适合他们的道路。 沈言将太阳核心融入月精轮,轮身瞬间爆发出一阵金白相间的光芒,与小世界的日月遥相呼应。他知道,明天一早,傀儡军团又会穿过建木的空间门,带回新的资源,小世界又会发生新的变化,而他和伙伴们的生活,也会像这无尽的灵气一样,平静而蓬勃地继续下去。 洪荒很远,危险重重,但它的馈赠很近,触手可及。这就够了。 第406章 万界神游 太阴小世界的中央,建木已长成遮天蔽日的模样。主干粗壮如昆仑天柱,表皮泛着混沌色的光泽,每一寸木纹里都流淌着先天灵气;枝叶向四面八方舒展,繁茂到连日月的光芒都只能透过缝隙洒落,化作漫天光点,在灵海上跳跃闪烁。 最令人惊叹的,是那些从主干延伸出的枝丫。 靠近主干的枝丫最为粗壮,上面悬浮着一个个氤氲着紫气的世界——那是中千世界,里面山川壮丽,生灵繁衍,甚至有自己的日月星辰,法则完整得不亚于超神宇宙。稍远一些的枝丫稍细,托着的是小千世界,有的是冰天雪地,有的是火海熔岩,虽不及中千世界完备,却各有独特的天地规则。再往外,最纤细的枝丫上,是无数微型世界,小到只能容纳几株灵草,却也自成体系,灵气浓郁得几乎凝成实质。 沈言盘膝坐在建木的核心处,这里是整个世界的灵气枢纽。他的神识如同蛛网般铺开,覆盖了建木上的每一个世界——能“看到”中千世界里,自己的分身正传道授业,教那里的土着修士如何运用阴阳二气;能“听到”小千世界的火山里,火灵们在欢呼雀跃,因为蕾娜昨天路过时,随手丢了一块太阳核心,让那里的火焰精纯了百倍;甚至能“感知”到微型世界里,一株先天灵草正在缓缓开花,花瓣上凝结的露珠,都带着开天辟地时的混沌气息。 “原来如此……”沈言缓缓睁开眼,眸中倒映着建木的万千世界。他终于彻底悟透了这株世界树的运用——它不仅是连接外界的通道,更是孕育万界的母体。洪荒的先天灵气通过主干涌入,经建木转化后,顺着枝丫分流到各个衍生世界,滋养着它们成长。枝丫越粗壮,分得的灵气越多,衍生的世界等级便越高,反之亦然。 就像如今,最外围的细枝刚能孕育微型世界,稍粗些的枝丫支撑着小千世界,而靠近主干的巨枝,已经能托举起中千世界。假以时日,等建木吸收足够的洪荒灵气,说不定能在最顶端的枝丫上,孕育出堪比洪荒的大千世界。 “又悟透一层?”蕾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她穿着一身火红的长裙,正坐在一根横生的巨枝上,晃着腿啃着灵果。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偶尔啄食从枝丫上滴落的灵气露珠,发出清脆的啼鸣。 沈言笑着点头,抬手一挥,一道灵气化作桥梁,将自己与蕾娜连接起来。他走到她身边,看着远处枝丫上的一个中千世界——那里正值春暖花开,精灵们在花海中飞舞,凡人城镇里炊烟袅袅,一派祥和景象。 “这是你上次亲手开辟的‘烟雨界’?”沈言问道。 “是啊。”蕾娜咽下嘴里的果肉,指了指那个世界里的太阳,“我给它加了个‘暖日’法则,那里永远不会有寒冬,你看那些凡人,过得多惬意。”她忽然眼睛一亮,拉着沈言的袖子,“对了,昨天我去西边的‘冰晶界’转了转,那里的冰雕可漂亮了,比超神宇宙的水晶宫还好看,等你出关,我带你去看?” 沈言无奈地摇头:“我还在巩固境界,暂时走不开。”自从建木衍化出万界,他就发现自己的修为瓶颈在不断松动,先天灵气如同潮水般涌入体内,逼着他不得不花更多时间闭关炼化。好在他早已习惯这种节奏,将外界的事务都交给了分身和伙伴们。 蕾娜撇撇嘴,也不失望。对她这种先天神圣而言,修炼本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建木的灵气足够充沛,她的金乌血脉又能自动吸收转化,根本不需要刻意打坐。大多数时候,她更愿意把时间花在“旅游”上。 “那我找琪琳她们玩去。”蕾娜站起身,金乌虚影载着她腾空而起,“昨天凉冰说,她在最东边的小千世界里搞了个‘科技乐园’,据说能模拟洪荒的龙凤大战,我去瞧瞧热闹。”话音未落,她的身影已消失在枝丫的缝隙里,只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在灵海上空回荡。 沈言望着她的背影,眼中满是笑意。 蕾娜她们的“旅游”,可不是普通的游山玩水。 琪琳喜欢去那些剑修昌盛的中千世界,化名“白衣剑仙”,与那里的剑道宗师切磋,每次回来,剑域都会变得更加凝练;芮萌萌偏爱蛮荒类型的小千世界,在哪片山林里与凶兽搏斗,在哪片草原上与蛮族摔跤,战体在实战中越发强横;凉冰则热衷于在各个世界里搞“科技实验”——在冰原世界造地热电站,在沙漠世界搞人工降雨,甚至在微型世界里搭建了一套迷你版的“天刃系统”,说是要测试不同法则下的科技上限。 她们的旅行,更像是一场跨越万界的“采风”,在不同的世界里汲取灵感,完善自身。而建木的枝丫,就是最好的“旅游路线”——只要沿着枝丫行走,就能轻易穿梭于各个世界,既安全又方便,累了还能随时回到太阴小世界,喝杯阿狸泡的灵茶,吃块刚出炉的悟道糕。 这日,蕾娜带着琪琳和芮萌萌,来到了建木最外围的一个微型世界。这个世界只有一间屋子大小,里面却长着一株“时光草”,草叶上的纹路能缓慢地逆转时间,是阿狸培育灵草的宝贝。 “凉冰说的‘科技乐园’就在隔壁枝丫。”蕾娜指着不远处一根稍粗的枝丫,那里隐约能看到金属光泽,“据说她用洪荒的龙凤骸骨做了能量核心,能模拟出堪比金仙的战斗力。” 琪琳的飞剑在指尖流转,眼中闪过一丝期待:“正好试试我的新剑招,上次在‘烟雨界’悟的‘流云十三式’,还没机会实战。” 芮萌萌早已按捺不住,扛着玄铁刀率先跳上连接两个世界的灵气桥:“走快点!要是晚了,说不定凉冰又把乐园改成实验室了!” 三人说说笑笑地穿过灵气桥,进入了凉冰的“科技乐园”。这里果然是金属与科技的世界——地面是银白色的合金,天空悬浮着无数全息投影,正播放着龙凤大战的模拟画面;远处的战场上,两台巨大的机甲正在厮杀,一台化身为龙,喷吐着暗能量光束,一台化作凤凰,翅膀扇动着金色的火焰,正是凉冰用龙凤骸骨和天使科技改造的“龙凤机甲”。 “你们可算来了!”凉冰坐在控制室里,面前的屏幕上跳动着密密麻麻的数据,“快试试这机甲,我刚升级了‘法则模拟’系统,能完美复制洪荒龙凤的战斗方式。” 蕾娜第一个跳上凤凰机甲,操控着它腾空而起,翅膀一扇,金色的火焰瞬间席卷了半个战场,竟真的有几分洪荒凤凰的威势:“嘿,这玩意儿比我的金乌真火差远了,但够热闹!” 琪琳则选择了一台剑形机甲,操控着它与龙形机甲对撞,剑光与龙息交织,激起阵阵能量涟漪,她的“流云十三式”在机甲上施展出来,竟比在肉身时更加飘逸灵动。 芮萌萌干脆放弃了机甲,直接肉身冲上战场,一拳轰向龙形机甲的头颅。机甲应声而退,金属外壳上出现一个清晰的拳印,她却毫不在意,大笑着追上去:“还是拳头过瘾!凉冰,再把机甲的硬度调高点!” 凉冰在控制室里笑得得意:“早就准备好了!这机甲的核心用了建木的枝丫粉末,能自动吸收灵气修复,你们尽管造!” 四人在科技乐园里玩闹了整整一天,直到夕阳透过建木的枝叶洒下,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回程的路上,她们路过一个刚诞生不久的微型世界,里面只有一片花海和一汪清泉。蕾娜随手摘下一朵花,插在琪琳的发间;芮萌萌趴在泉边喝水,被泉水里的灵鲤啄了手指,引得她哈哈大笑;凉冰则拿出仪器,记录下这个世界的灵气流动数据,嘴里念念有词,似乎又有了新的发明灵感。 这样的旅行,对她们而言已是常态。 有时,她们会去中千世界的凡人城镇,换上当地的服饰,吃几样特色小吃,看一场凡间的戏曲——蕾娜总被戏台上演的“太阳女神”逗得直乐,说那画着红脸的戏子,还没自己一根头发丝有威严。 有时,她们会去小千世界的险地探险,在冰原下的溶洞里寻找万年冰晶,在火山深处的岩浆里打捞混沌石——琪琳的飞剑曾在一次探险中,劈开了一块隐藏着上古剑意的顽石,让她的剑道修为凭空精进一层。 有时,她们甚至会通过建木的主干,悄悄溜到洪荒的边缘地带,坐在鲲鹏的背上看云海翻腾,躲在凤凰的巢穴旁看雏鸟学飞——芮萌萌曾偷偷拔了一根凤凰的尾羽,被追了三条山脉,最后还是蕾娜放出金乌虚影,才吓退了那头暴怒的凤凰。 而沈言,大多时候都在闭关。但他并不孤单,神识能随时“陪伴”她们的旅程,看她们在各个世界里嬉笑打闹,看她们在旅途中不断成长。他知道,蕾娜的金乌血脉在一次次穿梭万界中,变得越发纯粹;琪琳的剑道在不同法则的磨砺下,越发圆融;芮萌萌的战体在无数险地的淬炼中,越发强横;凉冰的科技在汲取万界智慧后,越发精妙。 这日,沈言终于结束了闭关。他睁开眼的刹那,建木上的所有世界都微微震颤,先天灵气如同海啸般席卷天地,那些微型世界瞬间扩容了一倍,小千世界里诞生了新的生灵,中千世界的法则变得更加稳固。 “出关了?”蕾娜第一时间赶了回来,手里捧着一个从“冰晶界”带回来的冰雕,雕的是一只展翅的金乌,栩栩如生,“快看看,我给你带的礼物。” 沈言接过冰雕,指尖注入一丝太阴力,冰雕瞬间蒙上了一层银辉,竟自行悬浮起来,绕着他的手腕旋转。“很漂亮。”他笑着点头,看向琪琳三人,“听说你们最近去了洪荒边缘?” 凉冰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我们找到了一处‘鸿蒙泉’,我用那里的泉水改良了机甲核心,现在‘龙凤机甲’的战斗力,能硬抗金仙的全力一击了!” 琪琳则递过一块闪烁着剑意的石头:“这是在洪荒的一处古战场捡到的,里面的剑意很奇特,或许对你的月精轮有帮助。” 芮萌萌最直接,拍着胸脯道:“老大,下次咱们一起去洪荒转转!我知道有个地方,长着能让战体直接突破的‘龙血草’!” 沈言看着他们兴奋的模样,心中一片温暖。他抬头望向建木最外围的枝丫,那里的灵气波动越来越强,似乎又有新的世界即将诞生。 “好啊。”他笑着说道,“等我熟悉了新的境界,就陪你们去逛逛——听说凉冰在最西边的枝丫上,开辟了一个能看到‘域外星空’的世界?” “是啊是啊!”蕾娜眼睛一亮,拉着他就往外走,“那里的星星比洪荒的还多,凉冰说,说不定能看到你之前说的那个‘未知领域’呢!” 沈言任由她拉着,脚步轻快地踏在灵气桥上。身边是欢声笑语的伙伴,周围是建木衍化出的万千世界,远处是洪荒无尽的灵气海洋,更远方,是未知领域的神秘召唤。 建木的枝丫还在生长,新的世界还在诞生,他们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不需要刻意追求力量,不需要急于征服万界,只需在这由建木支撑的天地间,享受着先天灵气的滋养,享受着伙伴相伴的温暖,享受着穿梭万界的逍遥。 如此,便好。 夕阳的光芒透过建木的枝叶,将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映照在灵海上,与漫天光点融为一体,温暖而绵长。 第407章 火影瞳术 太阴小世界的闭关室内,阴阳二气交织成一道巨大的茧,将沈言与蕾娜包裹其中。茧外,建木的根须如同灵蛇般缠绕,不断输送着洪荒的先天灵气;茧内,两人的气息水乳交融,太阴力与恒星能量碰撞出的火花,化作最精纯的本源之力,滋养着彼此的修为。 沈言的神识却早已穿透茧房,跨越无尽空间,落在一具分身之上。 这具分身与沈言本体有七分相似,却更显纤细,周身萦绕着淡淡的空间涟漪,仿佛随时会融入虚空。他此刻正潜伏在一片硝烟弥漫的战场边缘,身上的黑色劲装沾满了尘土,与周围的断戟残垣融为一体——这里是火影世界的第三次忍界大战前线,雨之国与火之国的交界处。 “空间·隐匿。”分身轻念一声,身形化作半透明的虚影,连气息都融入了周围的空间波动。他的双眼此刻泛着淡淡的银辉,瞳孔中仿佛有微型的漩涡在缓缓转动——这是沈言结合自身空间法则与火影世界的瞳术原理,为这具分身量身打造的“虚空双瞳”,既能像写轮眼般洞察能量流动,又能如白眼般透视地形,最核心的能力,是能直接开辟微型空间,进行短距离瞬移,比带土的神威更隐蔽,更难捕捉。 战场中央,厮杀正酣。木叶的忍者挥舞着苦无,释放着绚烂的忍术;岩隐的忍者则结印召唤出岩石巨兵,将地面砸得坑坑洼洼。鲜血染红了泥泞的土地,断裂的忍具与残破的护额散落得到处都是,空气中弥漫着硝烟与血腥混合的刺鼻气味。 分身的目光却越过混战的人群,锁定了战场西北角的一处断崖。那里,三个宇智波族人正背靠背抵御着岩隐忍者的围攻,其中一人已身受重伤,左眼的写轮眼失去了光泽,显然已力竭。 “就是现在。”分身的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 他的身影在空间涟漪中闪烁,瞬间出现在断崖下方的阴影里。虚空双瞳微微收缩,将那名重伤宇智波族人的气息牢牢锁定。就在岩隐忍者的土遁忍术即将击中目标时,分身指尖划过虚空,一道微不可查的空间裂缝出现在那名宇智波族人脚下—— “空间·收纳。” 没有惊天动地的动静,那名宇智波族人连同他周围的一片空气,瞬间消失在原地,只留下岩隐忍者们错愕的表情。下一秒,在太阴小世界的生物实验室里,凉冰正戴着无菌手套,将这具尚有余温的尸体放在解剖台上,旁边的显示屏上,已经开始自动扫描他左眼的写轮眼结构。 “又送来一个宇智波。”凉冰吹了声口哨,调出之前收集的样本数据,“这是第三个万花筒了,沈言这家伙,还真是会挑时候。” 解剖台旁的培养舱里,漂浮着数十个眼球,有的泛着猩红的勾玉,有的呈现出纯白的眼白,正是分身这段时间从战场上“捡”来的宇智波与日向族人的眼球。旁边的基因序列分析仪上,日向一族的“笼中鸟”咒印正被拆解成无数数据流,凉冰的指尖在虚拟键盘上飞快跳动,试图找出破解咒印的方法。 “放心,就算有笼中鸟,我也能克隆出干净的白眼。”凉冰对着空气说道,像是在跟沈言的分身对话,“天使的基因编辑技术加上洪荒的混沌石溶液,别说解除咒印,就算给白眼加上写轮眼的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火影世界的战场上,分身的行动还在继续。 他像一个幽灵,在硝烟中穿梭,从不直接参与战斗,只在一方即将胜利、另一方濒临死亡时出手。岩隐忍者的尸体旁,若有白眼的日向族人,他会悄无声息地带走;木叶的担架队后,若有失去写轮眼的宇智波族人,他也会顺手“收纳”。 一次,他甚至在火之国的后方医院里,找到了一个因使用万花筒写轮眼过度而失明的宇智波暗部。趁着夜深人静,他直接开辟空间裂缝,将整个病床连同病人一起转移到了小世界——凉冰说,这种长期使用瞳术的身体,更适合研究写轮眼与人体能量的交互原理。 “空间·置换。” 分身避开一颗呼啸而来的起爆符,身影与旁边的一块岩石互换位置。他的虚空双瞳捕捉到战场上的一道异样能量——那是属于日向一族的柔拳,查克拉在经脉中流动的轨迹清晰可见。一个年轻的日向族人正被三名云隐忍者围攻,额头上的笼中鸟咒印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印记。 分身没有立刻出手。他看着那名日向族人用白眼洞察敌人的攻击,用柔拳精准地击中对方的查克拉穴位,直到对方放出一个雷遁忍术,将日向族人的心脏击穿。 就在尸体即将落地的瞬间,分身动了。空间裂缝一闪而逝,尸体消失无踪,只留下云隐忍者们面面相觑。 “第17个日向。”分身默默计数,身影再次隐匿。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虚空双瞳因为频繁使用,开始出现一丝酸涩——这具分身的力量被严格限制在“影级”,避免引发世界崩溃,过度使用空间能力,还是会消耗大量查克拉。 好在小世界的后勤足够给力。凉冰为这具分身设计了一个“空间补给”装置,能通过建木的微型空间通道,定期传送来用洪荒灵气压缩成的“查克拉结晶”,让他永远不用担心能量耗尽。 三个月后,第三次忍界大战进入白热化阶段。分身的“收获”也越来越丰富: ——他在神无毗桥之战的废墟里,找到了几个被碎石掩埋的宇智波尸体,其中一个的写轮眼还保持着三勾玉状态,被凉冰用来研究瞳术进化的初始阶段; ——他潜入雾隐村的监狱,带走了一个因反抗血继限家族规而被处决的“鬼灯一族”族人,凉冰对他们的“水化之术”很感兴趣,想看看能不能用到傀儡的关节润滑上; ——最意外的是,他在雨之国的黑市上,买到了一只据说是“白眼”的眼球,虽然最后被凉冰鉴定为伪造品,但也让他们收集到了一些关于火影世界地下黑市的情报。 这些“收获”源源不断地流入太阴小世界的生物实验室,让凉冰的研究突飞猛进。 她成功破解了笼中鸟咒印的基因序列,用混沌石溶液洗去了培养舱里白眼的咒印,让其恢复了纯粹的洞察能力; 她提取了写轮眼的瞳术基因,与天使傀儡的光学传感器结合,造出了能释放“幻术光刃”的新机型,傀儡的战斗力瞬间提升三成; 她甚至用宇智波的细胞与建木的枝丫融合,培育出一种能结出“瞳术果实”的灵植,吃下去能短暂获得三勾玉写轮眼的能力,虽然持续时间只有一个时辰,却成了小精灵们最喜欢的零食。 沈言的本体虽然在闭关,却时刻关注着这边的进展。当他“看到”凉冰用克隆技术造出第一个“完美白眼”,并成功移植到一具天使傀儡身上时,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那具傀儡此刻正站在实验室内,白眼开启,能清晰地看到百米外一根头发丝的飘动,甚至能洞察到小世界灵气在经脉中流动的轨迹。凉冰让它与琪琳切磋,傀儡竟能提前预判琪琳的剑路,用柔拳的原理击中了琪琳的“查克拉穴位”——虽然对修真者的灵力无效,却也让琪琳啧啧称奇。 “有点意思。”琪琳收剑而立,看着那具天使傀儡,“这种洞察能力,比我的剑域范围还广,要是能用到飞剑上……” “没问题。”凉冰立刻接话,“我可以给你的飞剑加装‘白眼传感器’,保证能提前发现隐匿的敌人。” 蕾娜也凑过来看热闹,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对着那具傀儡的白眼好奇地歪着头:“这眼睛能看穿我的金乌真火吗?” 凉冰还没来得及回答,傀儡的白眼突然闪过一丝红光,紧接着便发出一阵刺耳的警报——它的光学系统被金乌真火的能量灼伤了。 “看来还得加强耐热性。”凉冰摸着下巴,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正好用你上次带回的太阳核心试试。” 火影世界的分身还在继续他的“收集”之旅。他知道,这场战争很快就会结束,那些隐藏在各个忍村的血继限家族,会在和平时期变得更加警惕,想要再收集到如此多的样本,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潜入木叶的宇智波族地,在族长的书房里找到了一份关于“万花筒写轮眼”的密卷,虽然只是残篇,却记载了几个从未在战场上出现过的瞳术,被凉冰用来完善“幻术光刃”的程序; 他跟踪一个云隐的“岚遁”忍者,直到对方在与岩隐的战斗中死亡,将其尸体带回小世界,让凉冰研究血继限界与元素法则的关联; 他甚至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目睹了玖辛奈分娩时的九尾之乱,虽然没能靠近,但虚空双瞳记录下的九尾查克拉波动,让沈言对尾兽这种“能量集合体”有了新的认知。 “差不多该撤了。”当分身收集到第一百个血继限界样本时,沈言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这个世界的平衡已经开始出现波动,再待下去,可能会引发不可控的后果。” 分身没有犹豫。他最后看了一眼这片被战火蹂躏的土地,虚空双瞳亮起,开辟出一道通往小世界的空间裂缝。在踏入裂缝的前一刻,他将一枚用洪荒灵气凝结的“净化符”留在了战场的废墟上——符纸融入土地,瞬间净化了周围的血腥与怨念,长出一片青翠的小草。 这或许是他能为这个世界做的,唯一一件“好事”。 回到小世界的生物实验室,分身化作一道流光,融入闭关室的阴阳茧中,将这段时间的见闻与能量反馈给本体。凉冰则兴奋地围着新到的样本忙碌,显示屏上,一个融合了写轮眼、白眼与天使科技的“终极瞳术”设计图,已初具雏形。 闭关室内,沈言与蕾娜身上的气息再次暴涨。从火影世界带回的瞳术原理,与他们自身的法则产生了奇妙的共鸣——沈言的虚空双瞳在本体上浮现,能直接看穿小世界的界壁,看到洪荒的混沌气流;蕾娜的金乌之眼则能洞察能量的本源,连建木吸收的先天灵气,在她眼中都化作了无数跳动的光点。 “这些眼睛,果然有点门道。”蕾娜睁开眼,金乌之眼的光芒让整个闭关室都亮了几分,“尤其是那个叫‘轮回眼’的,据说能掌控生死,有点像洪荒的‘生死道眼’。” “只是形似而已。”沈言摇摇头,虚空双瞳缓缓隐去,“火影世界的瞳术,终究是查克拉的异变,局限太大。但其中蕴含的‘眼部是能量与信息交汇点’的理念,值得借鉴。” 他看向实验室的方向,凉冰正指挥着傀儡,将新造的“瞳术傀儡”列阵展示。那些傀儡的眼部闪烁着各种血继限界的光芒,既能释放幻术,又能洞察弱点,还能操控元素,战斗力直逼中千世界的顶级修士。 “凉冰倒是玩得开心。”蕾娜笑着说道,周身的恒星能量开始流转,“接下来去哪?要不要去那个有‘死神’的世界看看?听说他们的‘斩魄刀’,也挺有意思的。” 沈言握住她的手,阴阳二气再次交织:“不急。先把这些瞳术的原理吃透,对我们完善自身法则大有裨益。”他的目光落在建木最外围的一根细枝上,那里,一个新的微型世界正在孕育,“等这个世界稳定了,或许可以把那些瞳术傀儡放进去,看看它们能不能在新的法则下,进化出更有趣的能力。” 蕾娜笑着点头,将额头抵在他的额头上。金乌血脉与太阴力再次碰撞,闭关室的阴阳茧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将建木输送的先天灵气尽数吸纳。 火影世界的收获,只是一个开始。诸天万界中,还有无数奇特的能力等待他们去探索、去借鉴。而这具空间系分身,未来还会去往更多的世界,为他们带回新的“宝藏”。 毕竟,对沈言而言,任何能让小世界变得更强、让自己与伙伴变得更强的东西,都值得去追寻。无论是洪荒的先天灵气,还是火影的奇异瞳术,皆是如此。 实验室里,凉冰的笑声传来,伴随着傀儡启动的嗡鸣。新的研究,已经开始。而沈言与蕾娜的闭关,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小世界的成长,永无止境。 第408章 静候九尾乱 太阴小世界的灵海之滨,一座新落成的“瞳术阁”正散发着奇异的光晕。阁楼的窗棂由宇智波的写轮眼晶体制成,能自动吸收周围的灵气,在玻璃上投射出流动的勾玉;屋顶覆盖着日向一族的白眼薄膜,虽不及原版通透,却能过滤掉对瞳术有害的杂气。阁内,凉冰正指挥着傀儡,将一排排培养舱整齐排列——舱内漂浮的,正是用火影世界带回的基因克隆出的眼球,有的泛着猩红的万花筒,有的透着纯净的白眼,甚至还有几颗融合了两种瞳术特征的“混血眼球”,在营养液中缓缓转动。 “第37号培养舱的万花筒稳定了。”凉冰看着屏幕上跳动的基因序列,满意地打了个响指,“这颗移植了洪荒的‘混沌晶核’,不仅能释放‘天照’,还能引动空间裂缝,比原版强了至少三倍。” 沈言站在培养舱前,指尖轻轻划过舱壁。玻璃上的勾玉纹路随之流转,与舱内万花筒的图案产生共鸣。自从决定在火影世界“长线布局”,他就没再让分身贸然行动——三战的硝烟尚未散尽,木叶的警惕性正高,此时动手只会打草惊蛇。不如静待时机,等到九尾之乱那一天,趁着木叶自顾不暇,再将宇智波与日向两族一网打尽。 “分身传回消息,木叶的警戒等级降了。”蕾娜抱着一个从“冰晶界”带回的冰枕,懒洋洋地靠在瞳术阁的廊柱上,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打盹,“据说三代火影打算裁军,宇智波一族的警备队权力又大了点,正好方便他们在族地搞小动作。” 沈言点头。他的分身此刻正伪装成一个流浪忍者,潜伏在木叶外围的森林里。虚空双瞳时刻监控着宇智波族地的动静——能看到富岳在密室里研究万花筒的使用方法,能看到止水的别天神在暗中运转,甚至能看到年幼的鼬在练习手里剑,眼中已隐隐有勾玉的轮廓。 “日向一族那边呢?”沈言问道。 “还是老样子。”蕾娜拿出灵脑,调出分身传回的画面,“宗家把分家看得死死的,笼中鸟咒印的更新频率比以前更高了。不过凉冰说,她已经破解了最新版咒印的基因锁,到时候就算带回来,也能一次性解除。” 画面里,日向族地的训练场正在进行决斗。雏田的父亲用柔拳击中分家子弟的穴位,对方额头上的笼中鸟咒印瞬间亮起,发出痛苦的呻吟。这种残酷的制度,让沈言微微皱眉——但这并不妨碍他将整个家族“打包带走”,毕竟,分家的白眼与宗家的并无本质区别,甚至因为常年压抑,在某些方面的潜力更加惊人。 凉冰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她正在研究如何利用分家的“压抑潜能”,在克隆体上催生出更强的白眼:“你看这个。”她调出一组数据,“这是从日向分家尸体上提取的基因,长期的咒印压制让他们的白眼对‘痛苦’更敏感,转化成战斗力的话,洞察力能提升50。”她指着一个培养舱,里面的白眼正闪烁着异样的红光,“我给它注入了一点洪荒的‘噬魂花’汁液,现在它不仅能看穿查克拉,还能看到人的情绪波动,简直是天生的审讯利器。” 沈言没有反对。对他而言,无论是宇智波的写轮眼,还是日向的白眼,都是提升小世界实力的“材料”。至于这些材料背后的伦理与恩怨,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火影世界的平衡早已被他的分身打破,多带两个家族走,不过是让这个世界的轨迹偏离得更远一些而已。 时间在闭关与等待中缓缓流逝。 太阴小世界里,建木的枝丫又向外延伸了数万里,新的中千世界诞生,里面的土着修士已经开始修炼沈言传授的阴阳功法;天使傀儡军团的“瞳术部队”正式成军,百具搭载了克隆写轮眼的傀儡,能在瞬间释放出覆盖十里的幻术,配合空间能力,连金仙都能困住;凉冰甚至搞出了“瞳术炮弹”,将白眼的洞察与写轮眼的幻术结合,一炮轰出去,能让整片森林的妖兽陷入永恒的幻境。 而火影世界,终于迎来了那个关键的节点。 分身潜伏的第三年,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木叶村的结界突然剧烈波动。九尾那遮天蔽日的身影出现在村子上空,猩红的查克拉如同潮水般涌出,所过之处,房屋倒塌,惨叫连连。 “开始了。”分身的声音在沈言的脑海中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他的身影在雨幕中化作一道空间涟漪,悄无声息地潜入木叶。 此时的木叶,已是一片火海。忍者们在九尾的尾兽玉下不堪一击,纲手的蛞蝓分身被撕碎,自来也的蛤蟆油炎弹在九尾的查克拉面前如同儿戏,三代火影的猿魔金箍棒只能勉强抵挡九尾的扫击。混乱中,没人注意到一个半透明的身影,正朝着宇智波族地方向移动。 宇智波族地的警备队早已倾巢而出,但富岳却留了一手。他站在祠堂门口,双眼的万花筒写轮眼死死盯着天空的九尾,周身的写轮眼灯笼发出诡异的红光——这是宇智波的底牌,一旦村子覆灭,他就会带着族人退守南贺川,凭借写轮眼的力量重建家族。 “空间·笼罩。” 分身的声音在祠堂内响起。富岳猛地回头,却只看到一道银灰色的空间裂缝,如同巨兽的嘴,瞬间将整个祠堂吞噬。祠堂里供奉的历代族长牌位、珍藏的写轮眼标本、甚至墙壁上记载着宇智波起源的壁画,都在裂缝中消失无踪。 富岳的瞳孔骤然收缩,万花筒疯狂转动,却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看清。他想呼救,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在变得透明——分身的空间能力已经笼罩了整个宇智波族地,从刚出生的婴儿,到卧床的老者,从警备队的忍具库,到密室里的禁术卷轴,都被纳入了一个临时开辟的亚空间。 “宇智波,到手了。”分身的声音带着一丝轻松。他没有恋战,操控着亚空间朝着日向族地方向移动。 此时的日向族地,正乱作一团。宗家的长老们将分家子弟推到前面当挡箭牌,试图用柔拳抵挡九尾的查克拉冲击。笼中鸟咒印在混乱中频频亮起,分家子弟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分身没有废话。虚空双瞳全力运转,将日向族地的结界撕开一道口子。比宇智波族地更大的空间裂缝出现,覆盖了整个家族的训练场与住宅区。日向的宗家长老刚想结印反抗,就被裂缝中涌出的空间之力冻结,连同他们引以为傲的白眼一起,被吸入亚空间。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当分身带着两个家族的所有人与物,通过建木的空间通道返回小世界时,木叶的忍者们还在与九尾浴血奋战,没人知道,这个村子最引以为傲的两个血继限家族,已经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太阴小世界的“新移民区”,此刻正热闹非凡。 宇智波的族人被安置在一片红枫林里,富岳看着周围漂浮的灵气结晶,看着远处能吐火的傀儡,眼中充满了震惊与恐惧。当凉冰的“解咒机器人”走到他面前,用一道淡绿色的光束解除了他体内可能存在的“咒印”(虽然宇智波没有笼中鸟,但凉冰以防万一),他才终于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一个“神之领域”。 日向一族的待遇则更“特殊”。凉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去咒园”,园子里的灵草能自动净化笼中鸟咒印。分家的子弟们摸着额头消失的印记,看着能自由活动的白眼,不少人当场哭了出来;而宗家的长老们,则在看到克隆白眼的培养舱后,彻底失去了反抗的勇气——这个世界的“神”,竟然能批量制造白眼,他们的骄傲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不堪一击。 “富岳的万花筒能操控九尾?”凉冰拿着一份基因报告,兴冲冲地跑到沈言面前,“他的瞳力里有‘契约基因’,虽然很微弱,但配合我的‘尾兽控制器’,说不定能让咱们的傀儡也拥有尾兽之力!” 沈言接过报告,目光落在“契约基因”的序列上。这确实是个意外之喜——九尾的查克拉虽然狂暴,但对小世界而言,却是一种全新的能量源。如果能让天使傀儡掌握尾兽之力,配合瞳术与空间能力,战斗力至少能再翻一倍。 “可以试试。”沈言点头,“让富岳配合研究,给他最好的待遇。” 蕾娜则对那些年幼的宇智波与日向更感兴趣。她拉着鼬和雏田,在灵海边教他们如何用查克拉催动灵气:“你看,这样运转查克拉,就能让写轮眼吸收灵气,以后用幻术就不会瞎了。”她指尖的金乌真火化作一道细线,融入鼬的左眼,少年眼中的勾玉瞬间变得凝实,连富岳都看得目瞪口呆。 新移民区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 宇智波的族人发现,在这里,写轮眼不再是被忌惮的“邪眼”,而是能换取丰厚报酬的“天赋”——凉冰的实验室高价收购他们的瞳力数据,天使傀儡军团聘请他们当“幻术教官”,甚至连小精灵们都喜欢围着他们转,看写轮眼的勾玉转动。 日向的分家子弟则彻底释放了天性。没有了笼中鸟的束缚,他们的白眼进化速度惊人,有的能看穿小世界的空间节点,有的能洞察灵草的生长周期,最厉害的一个少年,甚至能看到建木输送的先天灵气,被阿狸请去药园当“灵草顾问”。 而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宗家长老,在见识了小世界的力量后,也放下了身段。他们中的几个擅长柔拳的,被芮萌萌拉去炼体场当陪练,虽然每次都被揍得鼻青脸肿,却乐此不疲——柔拳与战体的碰撞,让他们对查克拉的运用有了新的领悟。 沈言站在红枫林的最高处,看着下方和谐共处的景象,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他的目的已经达成。宇智波的写轮眼样本足够凉冰研究十年,日向的白眼技术让小世界的侦查能力提升数个等级,甚至连两个家族的忍术卷轴,都为凉冰的“科技忍具”提供了新的灵感——她最近搞出的“空间苦无”,能在投掷后自动开辟虫洞,比飞雷神之术还好用。 “接下来去哪?”蕾娜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个用写轮眼晶体制成的风铃,铃声能安抚神魂,“凉冰说,有个世界的‘死神’能用斩魄刀释放比幻术还厉害的‘始解’,要不要让分身去看看?” 沈言摇头:“不急。”他看向培养舱的方向,那里,第一具融合了宇智波与日向基因的“完美体”傀儡即将苏醒,“先把这些瞳术消化完。等瞳术部队的战斗力稳定了,再去探索新的世界也不迟。” 他有的是时间。建木吸收的洪荒灵气还在增加,小世界的边界还在扩张,身边的伙伴们都在成长。无论是火影世界的瞳术,还是未来可能遇到的斩魄刀、恶魔果实,都不过是点缀这方天地的“材料”而已。 雨过天晴,木叶村的废墟上,人们开始重建家园。他们发现宇智波与日向两族消失了,却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有人说是被九尾吞噬了,有人说是趁机叛逃了,只有三代火影在整理废墟时,发现祠堂的地基上,残留着一丝微弱的空间波动,却终究查不出所以然。 而太阴小世界里,红枫林的写轮眼灯笼与去咒园的白眼灵光交相辉映,照亮了新移民们的笑脸。凉冰的实验室里,新的瞳术研究正在进行;天使傀儡的训练场,搭载了克隆白眼的傀儡正在演练新的阵型;沈言的闭关室,阴阳二气再次交织,将写轮眼的幻术原理与自身的空间法则,融合成一道全新的神通。 时间还在继续,等待与收获的循环,也在继续。对沈言而言,诸天万界的宝藏无穷无尽,而他要做的,只是在合适的时机,伸出手,将那些有价值的“材料”,带回属于自己的世界。 如此,便好。 第409章 万花筒 太阴小世界的瞳术阁深处,凉冰正对着一台巨大的仪器忙碌。仪器的核心悬浮着三颗猩红的眼球,万花筒的纹路在黑暗中缓缓流转,分别散发着灼烧、扭曲、虚化的气息——这是宇智波富岳的“别天神”、止水的“别天神”(沈言分身从根部密室意外搜出的备份眼球),以及鼬尚未觉醒的“万花筒”基因样本。 “找到了!”凉冰猛地一拍控制台,仪器屏幕上瞬间弹出密密麻麻的数据流,交织成一个复杂的符文,“这些万花筒的核心纹路,本质上是‘世界碎片’的映射!你看这个‘天照’的纹路,像不像洪荒的‘离火法则’?这个‘加具土命’的螺旋,和你空间法则的基础符文几乎一致!” 沈言站在一旁,指尖轻轻拂过仪器的能量屏障。当他的太阴力触碰到富岳的万花筒时,眼球突然爆发出强烈的红光,一段模糊的画面在他脑海中闪过——那是一个充满混沌气息的空间,无数眼睛在黑暗中睁开,仿佛在凝视着什么。 “果然如此。”沈言眼中闪过一丝了然,“这个世界的查克拉虽然是外来的,但万花筒写轮眼的力量,却与世界本源相连。每一对万花筒,都是这个世界法则的‘具象化钥匙’,能撬动火影世界的部分规则。” 就像带土的“神威”能扭曲空间,本质上是触碰到了火影世界的空间法则;鼬的“天照”能燃烧万物,是引动了世界的火元素规则;而止水的“别天神”能操控意志,则是触及了灵魂法则的边缘。这些力量看似是查克拉的异变,实则是世界本身在通过“眼睛”这种媒介,向外宣泄规则之力。 “那岂不是说……”凉冰的眼睛亮了起来,手里的工具差点掉在地上,“如果我们解析完所有万花筒的纹路,就能拼出完整的火影世界法则?” “理论上是这样。”沈言点头,目光落在屏幕上的符文,“但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而且,这些‘钥匙’有缺陷——过度使用会失明,本质上是世界法则对‘外来者’(查克拉使用者)的反噬。” 他说得没错。火影世界的本源法则,本应与洪荒、超神宇宙一样,通过天地灵气、暗能量等“原生能量”运转。但大筒木一族带来的查克拉,就像强行塞进齿轮的异物,虽然暂时驱动了世界,却也让法则变得扭曲。而万花筒写轮眼,就是这种扭曲下的“畸形产物”——既蕴含世界法则的碎片,又被查克拉污染,所以才会有“使用即损伤”的代价。 “那我们就给它‘换个内核’!”凉冰的语气带着狂热,她调出天使科技的“神圣基因”序列,与万花筒的纹路重叠,“用洪荒的混沌灵气替换查克拉,用天使的神圣基因修复损伤,保证能造出‘完美万花筒’,不仅力量翻倍,还不会失明!” 说干就干。凉冰立刻从培养舱里取出一具克隆的宇智波身体,将解析出的“天照”纹路与混沌石粉末融合,注入眼球。当克隆体睁开眼的刹那,黑色的火焰如同活物般从瞳孔中涌出,却不再是那种灼烧一切的狂暴,而是带着混沌气息的温润,落在灵草上,竟能催使其加速生长。 “成了!”凉冰兴奋地记录数据,“这团‘混沌天照’,既能焚烧邪祟,又能滋养灵植,完美适配小世界的法则!” 接下来的日子,瞳术阁成了“万花筒改造车间”: ——带土的“神威”纹路被注入空间法则,改造出的“虚空万花筒”,能直接开辟通往中千世界的通道,比建木的枝丫传送更快捷; ——鼬的“月读”纹路与小世界的幻阵结合,造出的“真实月读”,能让陷入幻境者在其中经历生老病死,灵魂强度不够的,甚至会直接被同化; ——最惊人的是富岳的“别天神”,凉冰用洪荒的“噬魂花”汁液浸泡后,这双眼睛竟能直接改写低阶生灵的基因序列,将一头普通的灵鹿,变成了能吐人言、通幻术的“鹿仙”。 这些改造后的万花筒,不再局限于火影世界的规则,而是真正融入了太阴小世界的体系,成了沈言他们掌控世界的新工具。沈言甚至将一对“虚空万花筒”移植到了“创世者”傀儡的眼部,让这具巨型傀儡拥有了撕裂混沌、穿梭万界的能力。 “尾兽那边有新动静了。”蕾娜抱着一颗篮球大小的“尾兽丹”走进来,丹药表面流转着橙色的查克拉,散发着堪比太阳核心的热量,“凉冰用一尾守鹤的查克拉,炼出了这种‘能量丹’,傀儡吃一颗,战斗力能顶三天三夜。” 沈言接过尾兽丹,指尖传来灼热的触感。自从九尾之乱后,他的分身就没闲着——趁着木叶重建的混乱,先后潜入砂隐、岩隐、云隐,将一尾、二尾、三尾“打包”带回了小世界。这些由查克拉凝聚的尾兽,在别人眼里是恐怖的战争武器,在沈言看来,却是纯粹的“能量包”。 “查克拉虽然是外来的,但尾兽的能量本质很精纯。”沈言将尾兽丹抛给凉冰,“能不能把它们转化成小世界能用的灵气?” “早就在弄了。”凉冰指了指瞳术阁外的“能量转化池”。只见三个巨大的池子并排而立,里面分别漂浮着一尾、二尾、三尾的虚影,池底刻满了凉冰设计的“转化阵纹”——阵纹吸收着建木输送的洪荒灵气,与尾兽查克拉碰撞、融合,最终化作淡金色的“灵能”,顺着管道流入傀儡工厂和灵田。 一尾的砂遁查克拉,经过转化后成了“固土灵能”,能让灵田的土壤更加肥沃,种出的阳灵麦颗粒饱满如玉石; 二尾的蓝火查克拉,转化成“焚天灵能”,注入天使傀儡的光刃,能斩断中千世界的山岳; 三尾的水遁查克拉,变成“润水灵能”,浇灌药园的灵草,让千年开花的“轮回花”提前绽放,花瓣上凝结的露珠,能短暂回溯伤势。 “剩下的四尾到九尾,要不要一起弄过来?”蕾娜舔了舔嘴唇,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显然对尾兽的能量很感兴趣,“我感觉这些查克拉,和我体内的恒星能量有点像,都是纯粹的‘毁灭与创造’之力。” 沈言摇头:“暂时不用。”他看向能量转化池里的尾兽虚影,它们虽然失去了实体,却还保留着一丝灵智,在池子里不安地游动,“一次性吸收太多外来能量,对小世界的法则平衡不好。先消化这三尾,等转化阵纹升级了,再对剩下的动手。” 凉冰却另有想法。她偷偷从三尾的查克拉里提取出“水元素基因”,与天使傀儡的“液态金属”结合,造出了一批能在水中隐身、操控水流的“海鲛傀儡”。这些傀儡被派往灵海深处,不仅清理了危害灵鲤的凶兽,还找到了一处蕴藏着“深海灵晶”的矿脉,算是意外之喜。 随着万花筒与尾兽能量的融入,小世界的变化越发显着: ——灵海的海水不再是单纯的阴阳二气,而是融入了尾兽查克拉转化的“五色灵能”,呈现出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分别对应着五行法则,喝一口海水,就能补足修士的五行灵气; ——建木的枝丫上,开始诞生融合了瞳术与尾兽能力的“奇种”——有的果实长着万花筒纹路,吃下去能短暂使用“天照”;有的叶子像尾兽的尾巴,摇动时能释放出查克拉冲击波; ——小精灵们的玩具也升级了。凉冰用废弃的写轮眼晶体制成“幻术弹珠”,孩子们玩弹珠时,弹珠落地的地方会浮现出小小的幻境,有时是火影世界的森林,有时是小世界的灵海,成了最受欢迎的消遣。 这日,沈言正在用“虚空万花筒”观察火影世界的后续。画面里,木叶的重建已近完成,失去宇智波和日向的村子,战力大减,只能依附于其他忍村;砂隐因为丢失一尾,被岩隐趁机打压,整个忍界的平衡彻底被打破,隐隐有第四次大战的苗头。 “看来我们带走的不只是两个家族。”沈言关闭万花筒,语气带着一丝感慨,“还有这个世界的‘稳定器’。” “管它呢。”凉冰抱着新造的“尾兽炮”走过来,炮口镶嵌着一片三尾的鳞片,“反正这个世界的查克拉体系早晚要崩溃,我们不过是提前取走了点有用的东西。”她指着炮口,“这玩意能发射‘混沌尾兽玉’,威力堪比金仙的全力一击,要不要去西边的未知领域试试水?” 蕾娜立刻举手:“我去!我去!正好让我的金乌真火给炮弹加加温!” 沈言看着她们跃跃欲试的样子,又看了看瞳术阁里那些散发着奇异光芒的万花筒,以及能量转化池里缓缓游动的尾兽虚影,最终点了点头。 无论是万花筒里藏着的世界法则,还是尾兽蕴含的纯粹能量,都是小世界成长的养分。火影世界就像一座敞开的宝库,他们取走的每一样东西,都在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多元。 至于这个世界的未来?那并不重要。诸天万界的运转,本就是弱肉强食,能被他们取走“钥匙”和“能量”,只能说明这个世界的根基,本就因查克拉的存在而脆弱不堪。 “准备一下。”沈言站起身,虚空万花筒在眼中一闪而逝,“先去未知领域边缘侦查,用尾兽炮轰开一道裂缝看看。记住,见好就收。” “放心!”凉冰扛起尾兽炮,蕾娜的金乌真火已经将炮身烧得通红。两人说说笑笑地走向建木西侧的空间门,身后跟着百具搭载了完美万花筒的天使傀儡,瞳术的光芒在它们眼中流转,映照出小世界越发璀璨的未来。 瞳术阁内,剩下的万花筒依旧在仪器中缓缓转动,如同一个个缩小的世界,诉说着火影世界的秘密。能量转化池里,三尾的虚影发出一声悠长的鸣叫,似乎在为即将到来的新旅程而兴奋。 沈言最后看了一眼火影世界的画面,那里的战争阴云越来越浓。他轻轻挥手,关闭了投影。 他们的旅程,早已不局限于一个小小的忍者世界。但从这里带走的万花筒与尾兽能量,终将成为他们探索更广阔天地的基石,让太阴小世界在诸天万界的洪流中,站稳脚跟,绽放出独属于自己的光芒。 而那些藏在万花筒深处的世界法则碎片,或许有一天,会帮助他们揭开火影世界诞生的终极秘密——但那,就是很久以后的事了。眼下最重要的,是带着这些新收获,去未知的领域,看看那里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 建木西侧的空间门,光芒越来越盛。一场新的冒险,即将开始。 第410章 机缘 太阴小世界的灵植区深处,一株奇特的树苗正在缓缓生长。树苗的枝干呈现出暗紫色,叶片边缘泛着淡淡的猩红,每一片叶子的脉络都像极了写轮眼的勾玉纹路——这是凉冰用从火影世界带回的神树样本培育出的“仿神树”,虽然远不及原版神树那般能吞噬世界能量,却也能吸收小世界的灵气,结出一种名为“灵能果”的果实,果肉里蕴含的能量,堪比中级查克拉提炼术一个月的修行成果。 “这仿制品终究是差点意思。”凉冰站在树苗旁,用仪器测量着它的生长数据,眉头微微皱起,“神树的核心能力是‘吸收查克拉本源’,我的仿制品只能吸收基础灵气,差了不止一个档次。看来想要完美复刻,还得拿到真正的神树主干才行。” 沈言的目光透过建木的空间通道,落在火影世界的月球上。那里,大筒木辉夜的残骸正散发着微弱的查克拉波动,而神树的种子,就藏在那片死寂的土地深处,等待着被唤醒的时机。他留在火影世界的那具分身,此刻正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岩隐忍者,潜伏在月球表面的遗迹中,虚空双瞳时刻监控着神树种子的动静。 “不急。”沈言的声音平静无波,“神树降世需要契机,要么是大筒木的血脉觉醒,要么是世界查克拉浓度达到临界点。现在的火影世界,因为尾兽被我们带走了一部分,查克拉循环已经出现缺口,神树就算降世,也未必能发挥全部力量。” 他说得没错。自从一尾、二尾、三尾被分身带回小世界,火影世界的查克拉总量骤减了近三成。原本应该在数十年后由宇智波带土引发的“无限月读”计划,因为缺少尾兽能量的支撑,进度已经大大滞后。大筒木的后裔们似乎也察觉到了异常,月球上的遗迹最近变得格外安静,连带着神树种子的波动都微弱了许多。 “正好给了我们准备的时间。”凉冰调出一张三维图纸,上面是她为捕获神树设计的“囚笼”——用洪荒的混沌石混合太阴铁打造的能量网,能吸收并转化查克拉,就算是神树的根系,也无法穿透,“这东西我加了‘吞噬阵纹’,只要神树一扎根,就能自动缠绕上去,把它的能量转化成小世界能用的灵气,比转化尾兽查克拉的效率高十倍。” 沈言看着图纸上的囚笼,眼中闪过一丝赞许。凉冰的科技总能带来惊喜,这种将洪荒材料与火影世界查克拉特性结合的思路,已经隐隐触及了“跨世界能量转化”的核心,对小世界未来吸收其他世界的能量源,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火影世界的月球遗迹中,分身正坐在一块巨大的陨石上,闭目养神。他的周围,散落着数十具岩隐忍者的尸体——这些是试图探索遗迹的倒霉蛋,被他顺手解决,用他们的身份作为掩护。虚空双瞳的扫描范围已经覆盖了整个月球,任何一丝查克拉波动都逃不过他的洞察。 “检测到异常查克拉流动。”分身的脑海中响起凉冰的提示音,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红点,正从月球背面朝着遗迹中心移动,“是大筒木舍人!他好像提前觉醒了白眼的‘转生眼’,正在试图激活神树种子!” 分身的眼睛骤然睁开,虚空双瞳中银辉流转。他看到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少年,正站在遗迹的祭坛前,双手结印。少年的额头上,一只覆盖着轮回眼纹路的白眼正在缓缓转动,强大的查克拉如同潮水般涌入祭坛下方——那里,正是神树种子沉睡的地方。 “比预计的早了二十年。”分身悄无声息地潜入阴影,手指在虚空中划过,为远在小世界的凉冰传输实时画面,“看来尾兽的消失,反而刺激了大筒木后裔的危机感。” 祭坛下方,土壤开始松动,暗紫色的藤蔓破土而出,如同无数条毒蛇,朝着舍人蔓延而去。这些藤蔓上布满了细小的勾玉纹路,散发着贪婪的气息,所过之处,月球表面的岩石都失去了光泽——神树的根系正在苏醒,开始吸收周围的一切能量。 “就是现在!”凉冰的声音带着兴奋,“启动‘空间锚点’,准备定位神树核心!” 分身指尖弹出三枚黑色的符文,符文在空中化作三道空间裂缝,精准地落在神树根系最密集的地方。符文融入土壤,瞬间释放出淡淡的银光,将神树的能量波动牢牢锁定——这是凉冰特制的“跨世界定位符”,能无视空间距离,将神树的坐标传输回小世界的建木空间门。 与此同时,太阴小世界的科技区里,凉冰按下了一个红色的按钮。建木向南的空间门突然爆发出强烈的光芒,门后的景象不再是火影世界的月球,而是一片由数据流组成的虚拟空间。数百具搭载了“查克拉吸收模块”的天使傀儡整齐列队,每具傀儡的手中都握着一把暗紫色的长刀,刀身流淌着与神树相似的能量纹路。 “第一梯队,准备传送!”凉冰的声音在指挥室回荡,“目标:火影世界月球,神树核心区域!任务:牵制大筒木舍人,保护空间锚点!” “收到!”天使傀儡们齐声应答,声音整齐划一,带着金属的冰冷。它们鱼贯而入空间门,身影瞬间出现在月球遗迹的上空,六翼展开,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将舍人与神树根系隔离开来。 舍人显然没料到会突然出现这么多“异类”,转生眼猛地睁大,查克拉在他手中凝聚成一道巨大的光球:“你们是谁?!” 回答他的,是天使傀儡释放的“幻术光刃”。数百道猩红的光刃在空中交织成一张巨网,光刃上流转的写轮眼纹路,让舍人的转生眼都产生了一瞬间的眩晕——这些傀儡搭载的,正是凉冰用宇智波基因改造的“群体性幻术”,专门克制白眼这类依赖视觉的瞳术。 “第二梯队,传送神树囚笼!”凉冰的指令接踵而至。一个由混沌石打造的巨大囚笼,通过空间门缓缓降落在神树根系周围。囚笼上的吞噬阵纹瞬间亮起,与神树的勾玉纹路产生激烈的碰撞,紫色的藤蔓刚一接触囚笼,就被阵纹吸收,化作淡淡的灵气,顺着空间门流向小世界。 “它在反抗!”分身的声音传来,他正用虚空双瞳抵抗神树释放的精神冲击,“神树有自己的意识,它不想被带走!” 神树的主干终于破土而出,暗紫色的树干上浮现出一张巨大的人脸,双眼是两个旋转的万花筒,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威压。无数藤蔓如同暴雨般射向囚笼,试图将其撕裂,月球表面的查克拉被它疯狂吸收,连舍人都被波及,转生眼的光芒变得忽明忽暗。 “沈言,该你了!”凉冰对着通讯器喊道。 太阴小世界的闭关室内,正在双修的沈言与蕾娜同时睁开眼。两人的手掌相抵,太阴力与恒星能量瞬间融合,化作一道金白相间的光柱,直冲建木的空间门。 “空间·禁锢!”沈言的声音仿佛跨越了时空,直接响彻在月球遗迹上空。神树周围的空间突然凝固,那些射向囚笼的藤蔓如同被冻结的水流,悬停在半空中动弹不得。虚空双瞳的力量透过空间门传递而来,在神树的树干上留下一道银色的印记——这是沈言的空间法则,专门用来压制神树这种依赖空间扎根的生命体。 “就是现在!收网!”凉冰猛地拉下操纵杆。神树囚笼突然收缩,混沌石的能量网紧紧包裹住神树的主干与根系,吞噬阵纹全力运转,将神树反抗的能量转化为自身的动力。暗紫色的神树在囚笼中剧烈挣扎,却始终无法挣脱,树干上的人脸发出无声的咆哮,最终还是被囚笼拖向空间门。 舍人看着神树被带走,急得双目赤红,转生眼释放出最强的“膨胀求道玉”,朝着空间门轰去。但他的攻击还没靠近,就被蕾娜通过空间门传递过来的金乌真火点燃,化作漫天星火——恒星能量对查克拉的克制,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撤退!”分身留下最后一道空间锚点,身影与天使傀儡们一同进入空间门。月球遗迹上,只留下目瞪口呆的舍人,以及被神树吸收殆尽、变得一片死寂的土地。 当神树被囚笼拖入太阴小世界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为之震颤。神树的根系刚一接触小世界的土壤,就疯狂地向四周蔓延,暗紫色的藤蔓爬上建木的枝干,与金色的枝叶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奇特的景观。它虽然被囚笼束缚,却依旧在贪婪地吸收着小世界的灵气,树干上的万花筒眼睛缓缓转动,似乎在适应这个新的环境。 “成功了!”凉冰扑到控制台前,看着神树的能量数据一路飙升,兴奋得手舞足蹈,“它的吸收效率是仿制品的一百倍!有了它,小世界的灵气浓度至少能再翻一番!” 沈言走到囚笼旁,看着神树在混沌石的压制下,逐渐平静下来。他能感觉到,这株神树蕴含的,不仅仅是查克拉能量,还有火影世界的本源法则碎片——那些在万花筒写轮眼中若隐若现的世界钥匙,此刻正集中在神树体内,等待着被解析。 “把它移到灵植区中心。”沈言对着傀儡们下令,“让它与仿神树对接,看看能不能让仿制品进化。” 蕾娜则饶有兴致地看着神树的藤蔓,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时不时啄一下靠近的藤蔓:“这东西的能量真奇特,既有查克拉的狂暴,又有洪荒灵根的韧性。凉冰,能不能用它的汁液,给我的金乌真火加点料?” “没问题!”凉冰立刻点头,“我正打算研究神树能量与恒星能量的融合公式,说不定能搞出‘查克拉恒星炮’,威力绝对比尾兽炮强十倍!” 神树的降临,给小世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灵植区的仿神树在神树的影响下,开始疯狂进化,枝干变得粗壮,叶片上的勾玉纹路越发清晰,结出的灵能果蕴含的能量翻了五倍,连小精灵们吃了,都能短暂凝聚出查克拉; 科技区的“查克拉转化炉”效率大增,神树提供的精纯能量,让天使傀儡的战斗力再次飙升,搭载了神树藤蔓的“神树傀儡”,甚至能释放出简化版的“无限月读”,让中千世界的妖兽陷入沉睡; 沈言和蕾娜的双修也因此受益。神树吸收的小世界灵气,在经过转化后,带着一丝查克拉的活性,融入两人的能量循环,让太阴力与恒星能量的融合更加顺畅,周身的领域范围扩大了近一倍。 而火影世界,在失去神树和最后几尾尾兽后,查克拉体系彻底崩溃。忍者们发现,提炼查克拉变得越来越困难,曾经引以为傲的忍术,威力也大打折扣。最终,这个世界逐渐回归到没有查克拉的原始状态,人们开始修炼体内的“气”,走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道路——这或许,才是它本该有的轨迹。 太阴小世界里,神树在囚笼中安静地生长,暗紫色的藤蔓与建木的金色枝叶缠绕共生,两种截然不同的能量在天地间交织,形成一道绚丽的光带。凉冰的实验室里,关于神树能量的研究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灵植区的仿神树旁,阿狸正在尝试用灵能果炼制新的丹药;沈言的闭关室外,蕾娜正指挥着神树傀儡演练新的阵型。 “接下来,该研究神树结出的‘查克拉果实’了。”凉冰拿着一枚刚从神树低枝摘下的青色果实,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据说吃了能获得大筒木的力量,不知道用洪荒灵气催熟,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子。” 沈言看着那枚果实,又看了看神树树干上依旧在缓缓转动的万花筒眼睛,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从最初的写轮眼,到尾兽,再到如今的神树,火影世界的“宝藏”已被他们尽数收入囊中。这些曾经支撑起一个世界的力量,如今都成了滋养太阴小世界的养分。而神树的降临,不仅带来了更庞大的能量,更让他们掌握了“跨世界能量转化”的关键技术——这或许,比神树本身更有价值。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轻摇曳,三个空间门的光芒交相辉映。东边的洪荒依旧灵气充沛,西边的未知领域迷雾渐散,南边的超神宇宙平静祥和。 沈言知道,神树的收获只是一个新的。未来,还有更多的世界等待他们探索,更多的能量源等待他们汲取。而他和伙伴们,将带着从火影世界学到的一切,继续在诸天万界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毕竟,他们的世界,才刚刚开始成长。而成长,需要源源不断的“养分”。神树如此,未来的每一次收获,亦是如此。 第411章 分身万界作耳目 建木的枝丫如同一棵倒悬的星辰树,每一根延伸至虚空的枝梢,都对应着一扇空间门。门后是或明或暗的光晕,有的泛着科技文明的金属冷光,有的流淌着修真世界的灵气霞光,还有的裹着灰蒙蒙的混沌,连沈言的神识都难以穿透。 而在每一扇空间门的门槛处,都站着一道与沈言容貌相仿的身影。 他们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混迹在凡俗王朝的市井中,袖中藏着能撕裂空间的符篆;有的披着厚重的机甲外壳,在星际战舰的残骸里采集能量样本,眼瞳里闪烁着数据流;还有的化作一道流光,在蛮荒古林里与妖兽同行,皮毛上沾着未干的血污——这些,都是沈言的分身。 此刻,太阴小世界的闭关室内,沈言与蕾娜正盘膝坐在阴阳二气交织的茧房中。外界的百年光阴,在他们的感知中不过是弹指一瞬。但通过遍布诸天的分身,他们的“见闻”却从未停滞。 “东边第三十七扇门后,是个‘蒸汽修真’的世界。”沈言的神识掠过一个分身的感知,那里的修士不用飞剑,而是骑着黄铜打造的机械鸟,符箓画在齿轮上,引动的不是天地灵气,而是高压蒸汽,“他们的‘灵能转换核心’很有意思,用符文驱动机械,威力堪比金丹修士的法宝。” 蕾娜的金乌虚影在茧房里舒展翅膀,她的神识正连接着一个身处“光海世界”的分身。那里的生灵以光为食,以念为力,最强大的“光主”能一念焚毁恒星,却对物理攻击毫无防备:“那个世界的光之力,和我的恒星能量本源很像,但更纯粹,没有火属性的暴戾。等出去了,我想去取一缕‘本源光’试试。” 他们的对话并非通过言语,而是神识的直接交融。闭关百年,肉身的修为在洪荒灵气与双修功法的滋养下稳步精进,而精神层面的成长,则全赖这些分身源源不断传回的“见闻”。 对沈言而言,分身的意义远不止“坐标”与“探索”。成仙之后的修行,早已不是单纯的能量积累,更在于对“道”的理解。而道,藏于天地万物,藏于众生百态,藏于每一个世界的运转法则中。 就像此刻,一个分身正在“永夜世界”的冰原上跋涉。那里的太阳已经熄灭了万年,幸存的人类靠着地热与“血能”生存,最强大的战士能撕裂冰层,从地心汲取岩浆淬炼肉身。分身传回的感知里,有冰层下传来的心脏搏动声,有血能在血管里燃烧的灼痛,还有部落长老用冻僵的手指在雪地上画下的星图——这些“蛮荒的生命力”,正悄悄融入沈言对“战体”的理解。 而另一个分身,则在“数据修真”的世界里,成了一名“符阵程序员”。那里的修士不用朱砂黄纸,而是在虚拟面板上编写符文代码,一个字符错误,就能让整个宗门的护山大阵崩溃。分身传回的数据流中,有符文与代码的对应关系,有虚拟世界的法则漏洞,还有程序员修士们熬夜写阵时,泡在能量咖啡里的疲惫——这些“逻辑化的道”,让凉冰的科技树又长出了新的枝芽。 “南边第十二扇门后的‘废土世界’,最近有点热闹。”一个分身的感知突然传来强烈的波动,那里的核冬天刚刚结束,变异的动植物与残存的人类在废墟上争夺生存空间,“他们的‘辐射异能’正在进化,有人能操控核废料凝结成‘辐射之矛’,威力快赶上元婴修士的一击了。但这种力量有反噬,用多了会全身溃烂。” 沈言的神识仔细梳理着这份感知中的细节。辐射能量的狂暴与失控,让他联想到火影世界的尾兽查克拉,两者虽本质不同,却有着相似的“外来能量与本土法则冲突”的特征:“让分身收集一份‘辐射结晶’,凉冰的‘能量转化炉’或许能中和这种反噬。” 蕾娜的神识轻笑一声,她连接的“童话世界”分身,正在帮一群会说话的兔子抵御大灰狼的袭击。那里的法则简单得近乎荒诞,强者不是靠力量,而是靠“故事逻辑”——只要在故事里是“主角”,就能逢凶化吉:“还是这边轻松。刚才帮兔子们编了个‘勇者屠龙’的故事,结果真的天降雷劈,把大灰狼劈成了烤狼。” 这种近乎唯心的法则,让沈言也觉得新奇。他的神识短暂扫过,感受到那个世界的“信念之力”纯粹得惊人,或许能用来完善凉冰的“幻术光刃”:“记下那个世界的‘故事逻辑’,说不定能用来构建更真实的幻境。” 百年光阴,在分身的流转中悄然划过。 有的分身早已湮灭——在“寂灭世界”探索时,被那里的“虚无法则”吞噬;在“神魔战场”潜伏时,被波及的余波震碎;还有的在“时间乱流”中迷失,永远停留在了某个重复的瞬间。但每一个分身的湮灭,都会将最后的感知传回本体,化作沈言认知中的一块拼图。 就像那个湮灭在“轮回世界”的分身,最后传回的是无尽轮回中,众生对“解脱”的渴望。那种纯粹的意念,竟让沈言对“轮回法则”的理解,比闭关十年还要深刻。 “快出关了。”蕾娜的声音带着一丝期待,茧房外的建木已经长得更高,枝丫上的空间门又多了数十扇,“西边那扇一直裹着混沌的门,最近波动很频繁,分身说里面好像有‘道则碎片’在碰撞。” 沈言点头。那扇门后的未知领域,是他最在意的地方。分身传回的零星感知中,有破碎的法则在流淌,有不属于任何已知体系的能量在咆哮,甚至能隐约听到万族嘶吼的回响——那里,或许藏着比洪荒更古老的秘密。 “让所有分身做好准备。”沈言的神识传遍诸天,“收集到的样本整理归档,危险区域的分身暂时撤回,等我们出关再做打算。” 最后百年的闭关,变得异常平静。分身们不再深入险地,只是在各个世界的边缘,记录着日月星辰的运转,观察着文明的兴衰,收集着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却蕴含着世界本源的细节——一片能自动修复的树叶,一块会记忆声音的石头,一汪能映照前世的清泉…… 这些,都将成为沈言与蕾娜破茧而出时,最宝贵的“养分”。 当茧房的阴阳二气开始消散,露出沈言与蕾娜身影的那一刻,整个太阴小世界都为之震颤。 沈言睁开眼,眸中仿佛有万千世界在生灭,虚空双瞳流转间,能看穿建木每一根枝丫的纹理,能洞悉每一扇空间门后的法则。他的修为并未暴涨,却给人一种“与天地同息”的感觉,仿佛抬手就能引动诸天之力。 蕾娜周身的恒星能量内敛,三足金乌的虚影凝实得如同活物,她的目光扫过灵海,那里的五色灵能便自动汇聚成一条火龙,盘旋而上,在她指尖化作一颗微缩的太阳。 “感觉怎么样?”蕾娜笑着问道,声音里带着星辰转动的韵律。 “很好。”沈言抬手,一枚由空间法则凝结的玉简出现在掌心,里面是百年间所有分身收集的信息,密密麻麻,如同一部诸天百科,“比闭死关百年,收获多太多了。” 他们走出闭关室,阳光透过建木的枝叶洒下,落在身上暖洋洋的。 凉冰早已等在外面,她的身边围着一群新造的“法则傀儡”,有的长着机械翅膀,却能吐纳灵气;有的通体由木头打造,却搭载着核能核心——这些,都是她根据分身传回的信息,融合多世界科技造出的新机型。 “你们可算出来了!”凉冰递过来一份报告,上面是各个世界的“价值评估”,“‘蒸汽修真’世界的机械鸟图纸,我已经改成了‘灵能战舰’设计图;‘辐射废土’的能量结晶,能用来给傀儡核心降温;还有那个‘童话世界’的信念之力,我加进了‘幻术炮弹’,现在一炮能让十万大军集体做梦!” 琪琳和芮萌萌也走了过来。琪琳的飞剑上,多了一层流光,那是吸收了“光海世界”的本源光后,产生的新变化;芮萌萌的战体上,浮现出淡淡的蛮荒纹路,那是融合了“永夜世界”血能后的印记。 “东边的洪荒,最近不太平。”琪琳的声音带着一丝凝重,她的剑域能隐约感知到洪荒深处的动荡,“好像有老怪物要破封,灵气潮汐比以前狂暴了百倍。” “正好。”芮萌萌摩拳擦掌,玄铁刀在手中发出嗡鸣,“出关了没地方练手,去洪荒活动活动筋骨?” 沈言看着身边的伙伴,看着建木上那些闪烁着光芒的空间门,看着小世界里因多元信息而变得越发丰富的法则,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闭关百年,他们并未与世界隔绝。分身如同延伸的触角,将诸天的见闻与法则,一点点编织进他们的道途。现在,是时候将这些积累,化作真正的力量了。 “先去西边的未知领域看看。”沈言收起那枚玉简,虚空双瞳望向建木最西侧的那扇门,混沌的光晕中,道则碎片碰撞的声音越来越清晰,“那里的道则碎片,或许能帮我们完善小世界的法则闭环。” 蕾娜的金乌虚影冲天而起,在小世界的上空盘旋一周,发出清越的啼鸣:“走!让那些未知的家伙,尝尝我们的厉害!” 凉冰指挥着法则傀儡列阵,琪琳的飞剑蓄势待发,芮萌萌扛着玄铁刀紧随其后。沈言最后看了一眼那些遍布诸天的分身,他们有的在市井中喝茶,有的在星舰上记录数据,有的在古林里仰望星空——他们的使命还未结束,将继续作为耳目,收集着无穷无尽的信息。 而本体,则带着百年积累的见闻与力量,朝着新的未知,大步前行。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呼啸,仿佛在为他们送行。空间门后的光芒越发璀璨,映照着他们即将踏足的,更加广阔的天地。 对仙人而言,闭关不是目的,成长才是。而成长,从来都离不开对世界的认知。分身万界,见闻诸天,这或许就是他们这条修行路上,最独特的风景。 第412章 长安月下 从百年闭关的沉静中走出,沈言第一次生出“漫步人间”的念头。建木枝丫上的万千世界如同画卷铺开,他指尖划过一道流光,最终落在一扇氤氲着盛唐气象的空间门上——西游世界,此时距玄奘西行尚有百年,正是贞观盛世的巅峰。 “带件凡俗衣物。”沈言对身后的傀儡吩咐道。话音未落,一套青色的圆领袍衫已悬浮在面前,布料是用灵蚕吐的丝织就,看似普通,却能隔绝修士的气息,连体温都与凡人无异。他换上衣物,将月精轮收入袖中,只留一枚能随时唤出分身的空间符,孤身踏入了空间门。 穿过门扉的刹那,喧嚣的人声便涌了过来。 不同于小世界的灵气萦绕,这里的空气里弥漫着烟火气——有酒肆飘来的醇香,有胡商摊位上的香料味,还有马车碾过青石板路的“哒哒”声。沈言站在一条热闹的街市口,抬眼望去,远处的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身着各色服饰的行人摩肩接踵,有戴幞头的文士,穿皮靴的胡商,披铠甲的禁卫,还有梳着双环髻、提着食盒的侍女,一派鲜活的人间景象。 “客官,要尝块胡饼吗?刚出炉的!”旁边摊位上的老汉吆喝着,铁鏊上的胡饼金黄酥脆,芝麻的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沈言笑着点头,取出一枚从分身那里换来的开元通宝。铜钱入手温凉,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辨,带着流通日久的温润光泽。老汉接过钱,麻利地用油纸包好胡饼递过来:“客官慢用!咱这胡饼,连西市的波斯贵人都常来买呢!” 咬一口胡饼,外酥里嫩,羊肉馅的鲜美混合着胡椒的辛辣在舌尖炸开。沈言忽然觉得,这凡俗的吃食,竟比小世界里那些蕴含灵气的灵果更有滋味——或许,是因为其中带着“人间烟火”的温度。 他随着人流往长安城的中心走去。越靠近皇城,街市越发繁华。绸缎铺的幌子随风摇曳,上面绣的龙凤栩栩如生;珠宝行的柜台里,明珠翡翠在阳光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书坊外,几个书生正围着新出的诗集争论不休,声音洪亮,引得路人驻足。 最热闹的当属戏楼前。一个戴着面具的伶人正在表演“秦王破阵乐”,鼓声震天,舞姿矫健,围观的百姓看得入神,时不时爆发出阵阵喝彩。沈言站在人群后,看着那些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凡夫俗子,忽然明白为何历代修士都有“红尘炼心”之说——这人间的喜怒哀乐,这盛世的繁华喧嚣,本身就是一种修行。 不知不觉间,夕阳西下,天边染上了绚烂的晚霞。长安的坊市开始上灯,一盏盏灯笼如同繁星般亮起,从朱雀大街一直延伸到东西两市,将整座城池映照得如同白昼。 “果然是不夜城。”沈言站在曲江池畔,望着远处灯火辉煌的城郭,由衷地感叹。岸边的画舫上,传来歌女婉转的歌声,与岸边酒肆的欢笑交织在一起,汇成一曲动人的夜章。几个孩童提着兔子灯在柳树下追逐,银铃般的笑声惊起了池中的游鱼。 他找了个临湖的酒肆坐下,点了一壶西市的葡萄酒,一碟茴香豆。酒肆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人,见他气度不凡,便笑着搭话:“客官是外乡人?咱们长安的夜景,可是天下独一份!就连西域的可汗来了,都舍不得走呢!” “的确名不虚传。”沈言浅酌一口葡萄酒,酒液甘醇,带着淡淡的果香,“我听闻陛下最近在修《贞观政要》?” 老板脸上的笑容更盛:“正是!咱们陛下圣明,轻徭薄赋,与民生息,才有了如今的好日子。前几日我去东市,还见着西域的使者捧着夜明珠来朝贡呢!”他压低声音,“听说呀,连终南山的神仙都显灵了,说咱们大唐有龙脉护佑,能享千年盛世!” 沈言笑而不语。他能感知到,长安城的地下确实有一条微弱的龙脉,那是无数百姓的气运汇聚而成,虽不及洪荒的祖龙脉粗壮,却带着一股蓬勃的生机。而所谓的“神仙显灵”,不过是几个隐世的散修,见大唐气运昌隆,便顺势结个善缘罢了。 夜色渐深,酒肆里的客人多了起来。一个背着琵琶的胡姬走了进来,肌肤如雪,眼波流转,在烛光下美得像一幅画。她坐在角落,拨动琴弦,一曲《霓裳羽衣曲》流淌而出,琴声悠扬,仿佛能涤荡人心。 沈言看着窗外的月色,听着耳边的琴声,忽然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错觉。在小世界里,他习惯了与蕾娜双修的静谧,习惯了凉冰研究的喧嚣,习惯了傀儡军团的肃杀,却许久未曾感受过这般“人间”的安宁。 “客官,要来支玉簪吗?”一个卖饰品的小贩走到桌前,托盘里摆着各式各样的银簪,上面镶嵌着琉璃或玛瑙,“这是新出的样式,长安城里的姑娘都爱用。” 沈言的目光落在一支嵌着珍珠的玉簪上,珍珠圆润,玉质温润。他想起了蕾娜,若是她戴上这簪子,金乌虚影映着珍珠的光泽,定是极美的。便买了下来,小心地收入袖中。 离开酒肆时,已是三更天。街上的行人少了些,但依旧灯火通明。巡夜的金吾卫提着灯笼走过,甲胄在灯光下泛着冷光,却脚步轻盈,生怕惊扰了百姓的酣眠。 沈言沿着朱雀大街慢慢走着,看着那些紧闭的坊门,听着巷子里传来的犬吠,忽然觉得这凡俗的城池,竟比那些灵气充沛的仙山更让人安心。在这里,没有毁天灭地的大战,没有勾心斗角的算计,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只有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真实。 走到皇城根下时,他看到几个翰林院的学士正提着灯笼往宫里赶,想来是有紧急的奏折要呈给太宗。他们行色匆匆,却依旧保持着文人的风骨,袍角沾了露水也不在意。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忽然想起了小世界里那些埋首研究的傀儡——无论是追求大道的修士,还是辅佐君王的文臣,其实都在为自己认定的“道”而奔波。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沈言站在了长安城的城楼上。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洒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上,给整座城池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远处的钟声响起,坊门缓缓打开,新的一天开始了。 卖早点的小贩推着车子走街串巷,一声声“胡辣汤嘞”的吆喝唤醒了沉睡的城池;学堂里传来孩童朗朗的读书声,“人之初,性本善”的声音清脆悦耳;西市的胡商们已经开始卸货,香料、珠宝、丝绸堆满了摊位…… 沈言望着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心中一片澄明。 他来长安,本是为了排解闭关后的沉闷,却意外地在这人间烟火中,触摸到了“道”的另一种形态。洪荒的灵气是道,超神的科技是道,而这长安的繁华,这百姓的安乐,何尝不是一种道? “是时候回去了。”沈言最后看了一眼这座不夜城,将那支玉簪握在手中,转身踏入了悄然出现在身后的空间门。 回到小世界时,蕾娜正坐在建木的枝丫上等着他,三足金乌的虚影在她头顶盘旋。看到沈言回来,她眼睛一亮:“去哪玩了?身上一股酒气。” 沈言笑着将玉簪取出,轻轻插在她的发间:“去了个有很多灯笼的地方,那里的人,活得很认真。” 蕾娜摸了摸头上的玉簪,珍珠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她能感觉到,沈言身上的气息似乎有了些微妙的变化,少了几分闭关的沉静,多了几分人间的暖意。 “凉冰说西边的未知领域有新动静了。”蕾娜拉着他的手,往空间门的方向走去,“但不急,你刚回来,先陪我去灵海划船?阿狸新造了艘画舫,上面的糕点据说和你带回来的胡饼一个味。” 沈言点头,任由她拉着自己前行。建木的枝叶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诸天的故事。他知道,长安的繁华只是旅途中的一道风景,未来还有更多的世界等待探索,更多的道途等待践行。 但这段人间之行,却像一颗种子,在他的道心里埋下了新的感悟——修行,不止于深山闭关,不止于万界征战,也在于这人间烟火,在于这凡俗真情。 或许,这就是他走出闭关后,最珍贵的收获。 第413章 金鳞 长安城西的金光门,是进出西域的要道。每日天不亮,城门下就挤满了行商的驼队、赶考的书生、探亲的百姓,人声鼎沸,与城楼上巡逻的金吾卫形成一幅动静相宜的画卷。 沈言就站在城门内侧的一棵老槐树下,青袍洗得发白,手里提着一个竹编的鱼篓,看起来像个寻常的渔贩。自那日夜游长安后,他便迷上了这人间的烟火气,尤其对城门下那位老渔翁每日送来的“金鲤鱼”上了心。 “沈小哥,今日来得早啊!”老渔翁佝偻着背,肩上扛着一个沉甸甸的鱼桶,桶里的水晃荡着,隐约能看到一抹金色的影子。他是泾河岸边的渔民,每日天不亮就撒网,捕到的鱼除了去西市贩卖,总会特意留几条最鲜活的送到金光门——因为这位“沈小哥”给的价钱,比西市的鱼贩高出三倍。 沈言笑着迎上去,接过鱼桶:“张翁今日收成如何?” “托您的福,昨夜泾河出了好水,刚撒第一网就捕到了这尾金鳞!”老渔翁咧开缺牙的嘴笑了,指着桶里那条足有一尺长的鲤鱼,“您瞧这鳞片,金光闪闪的,活像画上的龙种!要不是您说喜欢,我真舍不得卖。” 桶里的金鲤鱼确实奇异,寻常鲤鱼多是青灰或赤红,这尾却通体金黄,鳞片边缘泛着淡淡的霞光,游动时尾鳍划水,竟带起细碎的金芒。沈言的指尖轻轻划过水面,感受到一丝微弱却纯净的龙气——这正是泾河龙王的旁支后裔,虽未化形,却已初具龙威,放在小世界的灵海里,恰好能滋养那里的水族。 “依旧是一贯钱。”沈言从袖中取出一串沉甸甸的铜钱,递到老渔翁手中。开元通宝的铜锈带着温润的光泽,是他特意让分身从市面上换的流通货币,免得用太新的铜钱引人怀疑。 老渔翁接过钱,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又从鱼桶旁拎出一个油纸包:“这是老婆子今早烙的槐花饼,沈小哥尝尝。您天天买鱼,也让咱老两口沾沾光。” 沈言接过饼,温热的触感透过油纸传来,带着清甜的香气:“多谢张翁。” 老渔翁摆摆手,扛起空桶笑着走远了,嘴里还哼着泾河边的渔歌。沈言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流中,低头看向桶里的金鲤鱼——这已是他在这里买的第七条金鳞鱼了。 自从发现泾河的鲤鱼带着龙气,他便每日来金光门“守株待兔”。这些龙种鲤鱼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稀世珍宝,却胜在“纯粹”——没有洪荒龙族的霸道,没有四海龙王的权谋,只有最本真的水族灵韵,放在小世界的灵海里,能让那里的生态更加和谐。 他提着鱼桶,往城外的僻静处走去。那里有一片芦苇荡,是他设置的临时空间锚点。刚走到芦苇深处,金鲤鱼突然在桶里剧烈挣扎起来,尾鳍拍打着水面,发出“啪啪”的声响,金色的鳞片竟泛起一丝不安的红光。 “怎么了?”沈言眉头微蹙,指尖注入一丝太阴力安抚。就在这时,远处的泾河方向传来一声沉闷的雷鸣,明明晴空万里,却有乌云在河面迅速聚集。 “是龙威。”沈言瞬间明白过来。这尾金鲤鱼虽只是旁支,却能感知到主脉的动静,看来泾河龙王那边,怕是出了什么事。 他不再犹豫,指尖划过虚空,一道空间裂缝悄然张开。将鱼桶放入裂缝前,他特意往桶里滴了一滴灵海的海水——小世界的灵水带着阴阳二气,能安抚金鲤鱼的躁动,也能让它更快适应新环境。 裂缝闭合的刹那,小世界的灵海边,阿狸正坐在画舫上喂鱼。看到突然出现在灵海里的金鲤鱼,她眼睛一亮,伸手逗弄着:“又带新伙伴来了?这尾鳞片真好看,像极了上次从洪荒带回的‘金翅鲤鱼’。” 沈言的神识掠过灵海,看到金鲤鱼在灵水里舒展身体,龙气与灵海的灵气交融,鳞片的金光越发璀璨,才放下心来。他转身走出芦苇荡,决定去泾河边看看——这几日金鲤鱼的龙气越来越活跃,恐怕与西游世界的“天命”有关。 泾河岸边比往日热闹。渔民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柳树下,议论着昨夜的异事。 “听说了吗?昨晚泾河龙王亲自现身了,在河面上翻了个身,把好多渔船都掀翻了!” “何止啊!我家小子说,看到龙王的龙须有百尺长,眼睛像两盏灯笼,吓得他现在还不敢下水!” “我看是要出事。前几日算卦的袁天罡路过河边,还说泾河最近‘龙气紊乱,恐有变数’呢!” 沈言混在人群中,听着这些议论,心中了然。泾河龙王性情暴躁,又极好面子,怕是被长安城里的算卦先生说中了行雨的时辰,正憋着一股气——他记得西游的故事里,泾河龙王正是因为私改雨数,被魏征在梦中斩杀,才引出后来的“唐太宗游地府”,为玄奘西行埋下伏笔。 “看来这长安的热闹,还在后头。”沈言低声自语。他对泾河龙王的命运没兴趣,却在意那些可能因此受到波及的龙种鲤鱼——一旦龙王出事,泾河的龙气必然紊乱,这些旁支后裔怕是难以保全。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依旧每日去金光门买鱼,只是金鲤鱼的数量越来越少,老渔翁送来的鲤鱼,龙气也日渐稀薄,有时甚至只是普通的金色锦鲤。 “沈小哥,不是我不给您找好鱼。”老渔翁的脸上带着歉意,“这几日泾河邪门得很,撒网下去,要么是空网,要么就是些小鱼虾,连条像样的鲤鱼都难捕到。今早我还看到河面上漂着些金鳞,像是被什么东西撕碎的……” 沈言心中一动:“张翁可知是什么原因?” 老渔翁压低声音:“私下里传,是龙王爷在跟人赌气,把河里的大鱼都收走了。还有人说,昨晚看到一个穿官服的人,站在河岸上念咒,河里的鱼都吓得往深处钻……” 穿官服的人?沈言立刻想到了魏征。看来泾河龙王与袁天罡的赌约已经开始,魏征作为监斩官,提前以文气震慑泾河水族,也是情理之中。 “若是实在没有,张翁也不必勉强。”沈言递过铜钱,没有要桶里的普通鲤鱼,“这些钱您拿着,就当是预定,等哪日泾河太平了,有好鱼再给我送来。” 老渔翁感激地接过钱,叹了口气:“但愿。这河要是真出了事,咱这些靠水吃饭的,日子可就难了。” 沈言看着老渔翁离去的背影,转身走向芦苇荡。今日虽然没买到金鲤鱼,却让他确定了一件事——西游的“剧情”已经开始运转,泾河龙王的劫数就在眼前。 他没有插手的打算。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天命轨迹,强行干涉只会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他要做的,只是在这轨迹之外,收集那些对小世界有用的“边角料”。 回到小世界的灵海,阿狸正指挥着灵鲤们给新来的金鲤鱼“接风洗尘”。七条金鳞鱼在灵海里游动,金色的身影与灵鲤的赤红、灵虾的青白交织,构成一幅绚丽的画面。最神奇的是,它们身上的龙气竟与建木的根须产生了共鸣,灵海的水位都上涨了几分。 “凉冰说,这些鲤鱼的龙气能稳固灵海的界壁。”阿狸递给沈言一碗灵茶,“她还想让你再去买几条,说要研究龙种与建木的共生原理。” 沈言失笑:“怕是买不到了。泾河那边要出事,这些旁支龙种怕是要遭劫。”他将泾河龙王的事简略说了一遍。 蕾娜恰好从空中飞过,听到“龙王”二字,金乌虚影亮了亮:“要帮忙吗?一条小小的河龙,我去把他抓来给你当灵海的镇守?” “不必。”沈言摇头,“我们是过客,不是主导者。”他看向灵海里自由游动的金鲤鱼,“能救下这几条,已是缘分。” 话虽如此,他还是让一个分身潜入了泾河深处。不是为了救龙王,而是为了收集那里的“龙气本源”——泾河作为西游世界的“龙兴之地”,河底的淤泥里沉淀着数万年的水族灵韵,就算龙王陨落,这些本源也不会消失,收集起来,正好能用来培育小世界的新龙种。 几日后,长安城里果然传出了“奇闻”——当朝宰相魏征,竟在与太宗下棋时“梦斩泾河龙王”,事后有百姓看到泾河上空有龙魂盘旋,哀嚎三日不绝。 金光门的老渔翁再也没来过。沈言去西市打听,才知道泾河的渔民最近都改了行——河里的鱼虾几乎绝迹,连最普通的草鱼都捕不到,据说有人在河底看到过巨大的鳞片,吓得再不敢靠近水边。 “结束了。”沈言站在金光门的城楼上,望着泾河的方向。那里的乌云已经散去,河面恢复了平静,却透着一股死寂的空旷。他知道,从这一刻起,西游的齿轮开始真正转动,唐太宗游地府、玄奘立誓西行、五指山遇悟空……一幕幕剧情将陆续上演。 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了。 他最后看了一眼繁华的长安城,转身踏入了空间门。袖中还揣着半块张翁送的槐花饼,虽然已经凉了,却依旧带着清甜的香气。灵海里的七条金鲤鱼,正悠闲地在建木的根须间穿梭,金色的鳞片映着灵海的波光,成了那里一道新的风景。 回到小世界,凉冰拿着一份报告迎上来:“你让分身收集的泾河龙气,我分析完了。里面有‘行云布雨’的法则碎片,我把它加到灵海的‘降雨阵’里,现在灵田不用傀儡灌溉,也能自动根据需要下雨了!” 沈言接过报告,看着上面的阵纹图纸——泾河的龙气法则与小世界的阴阳二气完美融合,形成了一套自给自足的水循环系统。他忽然觉得,这比直接捕获泾河龙王更有价值。 “西边的未知领域,门后的混沌稀薄了些。”蕾娜走过来,指尖划过建木西侧的空间门,“琪琳的剑域能看到里面有山脉的轮廓,要不要去看看?” 沈言点头,目光扫过建木上的万千世界——西游世界的长安只是一站,未来还有更多的“城门”等待他去驻足,更多的“金鲤鱼”等待他去发现。 而那些在长安城门下的等待,那些与老渔翁的交易,那些金鲤鱼身上的微光,都化作了他道途中的养分。修行之路漫长,既要仰望星空的浩瀚,也要低头感受脚下的人间。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仿佛在催促着新的旅程。沈言握紧袖中的槐花饼,与蕾娜并肩走向西边的空间门——那里的未知,正等着他们去揭开。 第414章 静待西游 太阴小世界的灵海深处,一座由珊瑚与珍珠砌成的“龙门”正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七条金鳞鱼在龙门下盘旋,昔日尺许长的身躯已长到丈余,鳞片上的金光越发深邃,隐约能看到龙爪的虚影在鳍下蠕动——它们在灵海灵气与建木本源的滋养下,正缓缓朝着“蛟龙”蜕变。 沈言站在龙门旁,指尖流淌的太阴力如细雨般洒落在金鳞鱼身上。这些泾河龙种虽只是旁支,却承载着西游世界龙族的一丝本源,将它们培育壮大,不仅能增强灵海的生机,更能让小世界的“水族法则”越发完善。 “再有百年,它们就能化蛟了。”阿狸提着一盏琉璃灯走来,灯光照在金鳞鱼身上,映出鳞片下流动的龙气,“到时候灵海就有自己的护水灵将了,比凉冰造的那些机械鱼好看多了。” 沈言笑了笑。他留下这些龙种,本就有“养脉”的心思。小世界虽有洪荒灵气滋养,却缺乏原生的“神兽血脉”,金鳞鱼的存在,恰能填补这一空缺。就像建木需要万千世界的法则来完善自身,小世界的生态,也需要不同位面的生灵来丰富。 “西游世界那边,有动静了?”沈言问道。他留在金光门的分身已经传回消息,长安城里最近不太平,唐太宗李世民大病一场,据说梦中被泾河龙王的冤魂纠缠,险些一命呜呼。 “何止有动静。”凉冰的声音从灵海上方传来,她骑着一只机械鸟,手里拿着一卷从分身那里传来的“长安报”——这是她模仿凡间小报,让傀儡专门编印的西游世界动态,“魏征斩龙后,泾河龙宫乱成了一锅粥,虾兵蟹将跑了一半,剩下的都在抢龙王的遗物。最妙的是,西海龙王派来的‘接管使’被打了回去,说是‘泾河龙气已散,不值得出手’。” 沈言接过“长安报”,上面用简体字印着密密麻麻的消息:“泾河龙宫宝库失窃”“夜叉统领携珊瑚树叛逃”“河底出现千年未开的封印”……字里行间,尽是乱世将至的喧嚣。 “看来是时候去‘逛逛’了。”沈言指尖轻弹,一张水纹状的符箓飞向灵海上空,化作一道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让分身先去探探底,标记好宝库的位置,等风头再乱些,咱们去‘清场’。” 凉冰眼睛一亮,操控着机械鸟落在沈言肩头:“我让‘潜行傀儡’跟你去!它们能屏蔽气息,连龙族的‘逆鳞感应’都查不出来。对了,我新造了‘储物戒升级版’,能装活物,要是遇到会说话的龟丞相,正好抓回来给灵海当管家。” 沈言没反对。泾河龙宫虽算不上顶级宝库,但作为西游世界龙族的分支,里面必然藏着不少“水系宝物”——比如能聚水成渊的“定水珠”,能操控潮汐的“海魂螺”,甚至可能有几枚西海龙王赏赐的“龙元丹”。这些东西对现在的他而言不算珍贵,却能用来完善灵海的“水行法则”,让金鳞鱼的蜕变更顺畅。 三日后,西游世界的泾河底。 昏暗的河水中,淤泥覆盖了大半宫殿,昔日辉煌的水晶宫如今只剩断壁残垣,偶尔有几只螃蟹从玉柱的裂缝里爬过,叼走散落的珍珠。沈言的身影在废墟中穿梭,身上的“隐灵袍”让他与周围的水流融为一体,连气息都化作了河底的淤泥味。 “西北方向三百丈,有阵法波动。”凉冰的声音通过神识传来,她留在沈言耳后的微型探测器,正实时分析着周围的能量场,“是龙族的‘锁灵阵’,用来封印宝库的,破解难度三星。” 沈言循着提示来到一处坍塌的偏殿,殿基下的青石板上刻着复杂的水纹阵纹,虽已残破,却依旧散发着微弱的禁制之力。他没有硬闯,只是指尖弹出三枚“破阵符”——这些符箓是用金鳞鱼蜕下的旧鳞混合洪荒灵纸制成,自带龙气,恰好能克制龙族阵法。 符纸融入阵纹的刹那,青石板发出一阵“咔嚓”的脆响,缓缓向两侧分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通道。通道里弥漫着淡淡的腥味,隐约能看到闪烁的珠光。 “果然有东西。”沈言潜入通道,里面是一间不大的石室,货架上堆满了各式宝物:拳头大的夜明珠照亮了整个空间,珊瑚树的枝丫上挂着晶莹的水玉,角落里的陶罐里装着粘稠的“龙涎香”,最显眼的是架子顶端的一个玉盒,里面静静躺着三枚鸽卵大小的丹丸,散发着浓郁的水系灵气。 “是‘龙元丹’!”凉冰的声音带着兴奋,“检测到里面有纯正的龙族本源,给金鳞鱼吃了,能直接跳过化蛟阶段,一步成龙!” 沈言却摇了摇头,将玉盒收入储物戒:“拔苗助长不好。这些丹药留着,等它们化蛟后用来稳固境界。”他更在意的是石室墙壁上的壁画——上面刻着泾河龙族的修行法诀,虽粗浅,却蕴含着西游世界“水系功法”的基础原理,对小世界的修士很有借鉴意义。 他用虚空双瞳将壁画完整扫描下来,又收走了所有能用到的宝物,连陶罐里的龙涎香都没放过——这东西燃烧时能安抚神魂,阿狸的药园正好用得上。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没有惊动任何水族,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离开泾河时,沈言特意绕到了渭水与泾河的交汇处。这里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层淡淡的黑气,那是泾河龙王的怨气所化,正顺着水流往长安方向蔓延。他知道,再过不久,唐太宗就会派玄奘主持水陆大会,超度这些亡魂,而西游的大幕,也将由此拉开。 “分身留在长安,盯着玄奘。”沈言对凉冰说道,“不用靠近,只要记录下他西行的路线和遇到的‘妖魔鬼怪’就行。” 凉冰好奇道:“你真打算跟着捡‘零碎’?我看那孙悟空挺厉害的,他的金箍棒要是能弄到手……” “别想。”沈言打断她,“西游是天道大势,孙悟空、猪八戒这些‘天命之妖’背后都有大能盯着,动他们等于打那些人的脸。我们要捡的,是那些没后台的散妖、被遗弃的法宝、甚至是取经路上残留的‘功德气运’。” 就像此刻,他从泾河带回的不仅是宝物,还有一丝淡淡的“龙气怨煞”。这东西对常人而言是剧毒,对小世界的“炼魂阵”却是大补——凉冰正打算用它来淬炼傀儡的核心,让机械拥有更接近生灵的“灵智”。 回到小世界,沈言将泾河龙宫的收获一一分类: ——定水珠被嵌在灵海的龙门上,让灵海的水位永远保持稳定,不会因灵气波动而上涨; ——海魂螺交给了负责灵海防御的傀儡,吹动时能掀起护身水幕,抵挡外部攻击; ——龙涎香被阿狸制成了“安神香”,点燃后能让闭关的修士心神宁静,突破瓶颈的概率提升了两成; ——最珍贵的龙族壁画,则被凉冰拓印下来,与小世界的“水系功法”融合,编写出了第一本《万流归宗诀》,连芮萌萌都拿去修炼,说是能让拳头带上“水之柔劲”,打人更疼。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世界在稳步成长,西游世界的剧情也在按部就班地推进。 沈言的分身传回消息:玄奘已踏上西行路,在两界山救出了被压的孙悟空;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在流沙河遇到了沙悟净……取经队伍日渐成型,一路上降妖除魔,留下了不少“遗迹”。 “五行山倒塌的地方,有孙悟空残留的‘金刚不坏’气息。”一个分身传回感知,那里的山石坚硬如铁,寻常法宝都无法损伤,“凉冰说可以采集样本,用来强化傀儡的外壳。” “黄风岭的黄风怪被收走后,他的‘风袋’掉在了山洞里,被一群小妖抢来抢去。”另一个分身传来画面,那袋子虽已破损,却依旧能吹出带着妖气的狂风,“这东西蕴含‘风之法则’的碎片,阿狸说能用来改良灵植的生长环境。” “白骨精死后,她的骷髅头掉在了草丛里,上面还残留着‘变化之术’的印记。”第三个分身的消息更有意思,“这骷髅头能自动隐匿气息,用来做空间门的‘伪装器’正好。” 沈言将这些消息一一记下,却没有立刻行动。他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取经队伍离开后,那些“妖巢”的禁制会减弱,残余的小妖也会因失去首领而溃散,那时再去“捡漏”,才最安全。 就像此刻,他正在灵海旁观看金鳞鱼的“跃龙门”。七条金鳞鱼蓄力已久,正摆动着丈余长的身躯,朝着珊瑚龙门奋力一跃。金色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龙气与灵海的水气相撞,激起漫天水雾。 “砰!”第一条金鳞鱼成功跃过龙门,落在另一侧的水潭中。身躯在光芒中扭曲、拉长,鳍化作爪,鳞生成甲,片刻后,一条身披金鳞的蛟龙冲天而起,发出一声震彻灵海的咆哮。 紧接着,第二条、第三条……七条金鳞鱼尽数化蛟,在灵海上空盘旋,龙气交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将整个灵海笼罩其中。小世界的灵气在龙气的牵引下,流速骤然加快,建木的枝叶都因此舒展了几分。 “成了。”沈言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些泾河龙种的蜕变,不仅让灵海多了守护者,更让小世界的“龙气法则”彻底稳固,从今往后,再引入其他龙族血脉,也能快速融合。 “西游那边,取经队伍快到火焰山了。”凉冰拿着最新的“长安报”走来,上面画着孙悟空借芭蕉扇的漫画,“铁扇公主的芭蕉洞据说藏着不少宝贝,还有牛魔王留下的‘混铁棍’碎片,要不要去看看?” 沈言看向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那里的光芒因金鳞鱼化蛟而变得更加稳定。他知道,是时候去“捡”第一波像样的“零碎”了。 “让潜行傀儡准备。”沈言站起身,袖中的月精轮微微震颤,“火焰山的‘地火灵晶’对蕾娜的金乌真火有好处,芭蕉扇的‘风灵本源’能完善凉冰的‘风暴炮’,就算只能拿到一点边角料,也值得一趟。” 蕾娜的声音从空中传来,她骑着三足金乌,正与新化形的蛟龙嬉戏:“算我一个!我倒要看看,那火焰山的火,有没有我的金乌真火厉害!” 沈言笑着点头。他从未想过要干涉西游的天道,就像他不会去打扰金鳞鱼自然蜕变一样。天道有常,万物有序,他要做的,只是在这秩序的缝隙中,寻找能让小世界成长的养分。 泾河龙宫的珍宝如此,金鳞鱼的龙气如此,未来取经路上的“零碎”,亦是如此。 灵海上空,七条蛟龙发出欢快的咆哮,驮着蕾娜的金乌虚影盘旋。建木的枝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拾珍之旅”伴奏。沈言整理了一下衣袍,率先踏入了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这一次,他的目标,是那片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山脉。 对他而言,成仙之路不仅是闭关苦修,更是在诸天万界的历练中,于细微处积累,于无声中成长。而西游这场波澜壮阔的大戏,不过是他收集“养分”的一处绝佳之地罢了。 第415章 龙府余珍 泾河龙宫的废墟在水流中微微晃动,沈言的身影如同游鱼,在断壁残垣间穿梭。他的指尖划过一根断裂的珊瑚柱,上面还残留着淡淡的龙气,柱底的淤泥里,几只半透明的虾兵正缩成一团,虾钳上的玄铁铠甲已失去光泽,却依旧能看出昔日的锋利。 “这些小家伙,倒是机灵。”沈言轻笑一声。自他破开封印进入宝库后,泾河底的水族就没敢靠近,唯有这些最低阶的虾兵蟹将,不知是好奇还是懵懂,悄悄跟了过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将一件件宝物收入储物戒。 他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这些水族虽只是杂役,却因常年生活在龙宫,体内或多或少沾染了龙气,有的虾兵额头上甚至长了个小小的龙角雏形,有的蟹将的螯钳泛着淡淡的金光,显然是得了龙族的滋养。 “空间·收纳。” 沈言指尖轻弹,一道柔和的空间之力将躲在淤泥里的虾兵蟹将尽数包裹。它们没有挣扎,似乎感觉到这股力量并无恶意,反而好奇地挥舞着钳足,打量着四周突然出现的银灰色空间。 除了虾兵蟹将,他还在偏殿的水牢里发现了一群蚌女。这些蚌女上身是人形,下身是贝壳,肌肤莹白如玉,发丝间缀着珍珠,见到沈言时吓得缩成一团,贝壳紧紧闭合,却挡不住里面溢出的淡淡香气——那是她们体内的“珍珠灵液”,是炼制安神丹的绝佳材料。 “别怕,我不伤你们。”沈言的声音透过水流传来,带着一丝安抚的灵力,“泾河龙宫已破,留在这里只会被其他水族欺凌,跟我走,保你们有个安稳去处。” 蚌女们显然听懂了他的话,为首的一个胆大些的,缓缓张开贝壳,露出一张清丽的脸庞,怯生生地问道:“仙长……真的能让我们活下去吗?” “自然。”沈言点头,挥手将她们也纳入空间。这些蚌女不仅能产珍珠灵液,还擅长用海藻编织“水云纱”,这种纱入水不沉,遇火不燃,用来给小世界的修士做法衣再好不过。 离开泾河底时,沈言的储物戒已经装得满满当当。除了之前找到的定水珠、龙元丹,还有不少“意外收获”: ——龙宫后厨的冰窖里,藏着数十坛“蛟龙酿”,是用泾河深处的灵泉与龙血果酿造,饮一口能滋养神魂,比小世界的灵酒醇厚数倍; ——兵器库的角落里,堆着几百柄虾兵蟹将用的玄铁刀枪,虽算不上法宝,却也经过龙气淬炼,拆下来的玄铁正好能给凉冰的傀儡当零件; ——甚至连龙宫花园里的几株“水心草”,他都没放过。这种草的叶子能自动过滤水中的杂质,种在灵海边缘,正好能净化灵海的水质。 “收获不错。”当沈言通过空间门回到小世界时,凉冰早已带着傀儡在灵海边等候。她一眼就看到了空间里的虾兵蟹将,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些带龙气的水族,正好能用来测试灵海的‘生态容纳度’!” 沈言挥手将虾兵蟹将和蚌女放出来。它们刚一接触灵海的水,就发出一阵欢快的嘶鸣——灵海的灵气比泾河浓郁百倍,水中的阴阳二气更是让它们体内的龙气蠢蠢欲动。虾兵们挥舞着钳足,在水面上跳跃;蟹将们则沉入水底,用螯钳清理着淤泥;蚌女们最是惊喜,她们张开贝壳,灵海的水涌入其中,竟在瞬间凝结出几颗比之前大了一倍的珍珠。 “你看你看!”凉冰指着一只虾兵,它额头上的小龙角在灵海灵气的滋养下,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了几分,“龙气与灵海灵气的契合度高达90!这些水族能在小世界自然进化!” 沈言点点头,目光落在蚌女们凝结的珍珠上。那些珍珠泛着淡淡的灵光,显然已蕴含灵气,比在泾河时的凡珠强了不止一个档次。阿狸提着药篓走过来,拿起一颗珍珠,用指尖轻轻一碾,珍珠化作一滴莹白的液体,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这珍珠灵液纯度极高,用来炼‘定魂丹’,效果肯定比以前好。” 最让人意外的是那些“蛟龙酿”。当沈言打开一坛酒时,金色的酒气直冲云霄,竟引来了建木的几片叶子飘落,融入酒坛中。凉冰用仪器一测,惊叫道:“这酒里的龙气被建木灵气激活了!现在喝一口,能直接提升修士的‘水系亲和度’!” 蕾娜忍不住凑过来,舀了一勺酒尝了尝,金乌虚影在她头顶亮了亮:“不错,比超神宇宙的‘烈焰酒’温和,却更养人。回头给琪琳和芮萌萌也留点,她们修炼水系功法时正好用得上。” 接下来的日子,泾河来的水族成了小世界的“新居民”。凉冰给它们划分了活动区域:虾兵蟹将负责清理灵海的淤泥和杂物,蚌女们则在灵海边缘种植水心草,顺便管理新开辟的“珍珠园”。它们的日子过得比在泾河时滋润百倍,体内的龙气日渐精纯,外形也开始发生变化——有的虾兵长出了两对钳足,有的蟹将的甲壳上浮现出龙纹,连蚌女们的歌声,都带上了一丝安抚灵气的效果。 “这些水族不仅能干活,本身还是‘大补之物’。”凉冰拿着一份解剖报告找到沈言,报告上是一只自愿“献身”的老虾兵的身体数据,“它的虾肉里蕴含的龙气蛋白质,比洪荒的‘龙须鲤’还高30,提炼出来做成‘灵能膏’,能让傀儡的能量转化率提升一大截!” 沈言看着报告,眉头微挑。他倒是没想过“吃”这些水族,但凉冰的话也提醒了他——这些带龙气的生灵,确实是极佳的“能量载体”。不过他没同意直接解剖,而是让凉冰先从自然老死的水族身上提取样本:“它们是小世界的一份子,没必要为了研究赶尽杀绝。” 凉冰撇撇嘴,却也没反对。她转而研究起那些玄铁刀枪,将拆下来的玄铁与建木的枝丫粉末混合,炼出了一种新的“龙纹钢”。用这种钢打造的傀儡关节,不仅坚硬无比,还能自动吸收灵海的龙气,运转起来比以前灵活十倍。 灵海的生态因这些新居民的加入变得越发繁荣。金鳞鱼化形的蛟龙与虾兵蟹将成了朋友,时常带着它们在灵海深处巡逻;蚌女们的歌声引来了灵山里的飞禽,它们落在灵海的岸边,与水族们相安无事;连最孤僻的“冰原界”小世界,都有几只蟹将爬了过去,在冰水里安家,它们的甲壳在低温下变得更加坚硬,成了冰原界的一道新风景。 “西游世界那边,玄奘他们快到流沙河了。”一个分身传回消息,画面里,流沙河的水呈现出诡异的黄色,河面上漂浮着骷髅头,沙僧的身影在水底若隐若现,“沙悟净脖子上的骷髅项链,据说每一颗都蕴含‘弱水之精’,是难得的水系宝物。” 沈言看着画面里的骷髅项链,眼中闪过一丝兴趣。弱水之精能腐蚀万物,却也能淬炼法宝,若是能得到几颗,用来改良凉冰的“腐蚀弹”再好不过。 “让分身盯着,等沙僧归队后,去河底找找有没有掉落的骷髅碎片。”沈言吩咐道,“不用贪多,一两块就够了。” 他现在越来越享受这种“拾余珍”的过程。不像在火影世界那样刻意收集,也不像在长安时那般悠闲漫步,而是在不干涉大势的前提下,于细微处寻找对小世界有用的东西。泾河龙宫的水族是如此,流沙河的弱水之精是如此,未来可能遇到的火焰山灵晶、芭蕉扇碎片,亦是如此。 这日,灵海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庆典”——第一只在小世界出生的“灵海虾兵”破卵而出。这只小虾兵与它的父辈不同,额头上的龙角更明显,身上的甲壳泛着灵气的光泽,一出生就能吐纳灵海的阴阳二气。 凉冰抱着小虾兵,笑得合不拢嘴:“它的基因序列里,已经融入了小世界的法则!这说明泾河水族已经真正‘本土化’了!” 沈言看着那只在灵海里欢快游动的小虾兵,又看了看远处正在与蛟龙嬉戏的蚌女们,心中一片宁静。这些从泾河龙宫带回来的“边角料”,如今已成为小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不仅丰富了灵海的生态,更让小世界的“水行法则”越发稳固。 或许,这就是修行的另一种意义——不仅要自身强大,更要让自己守护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完整,越来越有生机。 “西边的未知领域,空间门稳定了。”蕾娜的声音传来,她指着建木西侧的空间门,门后的混沌已经散去,隐约能看到一片紫色的山脉,“琪琳说那里的山石蕴含‘雷霆之力’,要不要去看看?” 沈言点头,目光扫过灵海。虾兵蟹将在清理淤泥,蚌女们在歌唱,蛟龙在巡逻,新生的小虾兵在嬉戏……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他知道,是时候暂时告别西游世界的“拾珍之旅”,去探索新的未知了。 但他并未撤回在西游世界的分身。那些散落在取经路上的“余珍”,那些可能被忽略的小机缘,依旧值得等待。就像泾河龙宫的水族,谁能想到,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虾兵蟹将,会成为小世界生态里的重要一环呢?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仿佛在催促着新的旅程。沈言最后看了一眼灵海的繁荣景象,与蕾娜并肩走向西边的空间门。身后,灵海的水波荡漾,映照着小世界越发璀璨的未来。而那些来自泾河的水族,将在这片土地上继续繁衍生息,用它们的方式,见证这个世界的成长。 第416章 佛道博弈 长安城西的金光门依旧车水马龙,只是近来百姓们的脸上多了几分惶惑。自那日夜斩泾河龙王的奇闻传开后,长安城里便怪事频发——白日里常有乌鸦盘旋不去,夜晚则能听到泾河方向传来隐约的龙吟,更有甚者说,在皇城根下看到过披发的龙影徘徊。 沈言依旧每日在城门下的老槐树下驻足,只是不再买鱼,手里多了一串铜钱,时不时与往来的小贩闲聊,听他们讲些市井间的传闻。他在等,等西游剧情里那个关键的节点——泾河龙王的龙头,按“天命”本该在三日后的清晨,从天而降,落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以此震慑唐太宗,为后续的水陆大会铺路。 这日寅时,天色未明,长安城的更夫刚敲过第四更梆子,沈言忽然抬头望向天空。只见紫微垣方向的云层剧烈翻涌,一道金光裹挟着浓郁的龙气与怨气,如流星般坠向长安城中心。 “来了。”沈言的身影在原地留下一道残影,人已化作流光,朝着金光坠落的方向疾驰。他没有用空间瞬移,怕惊动天上的“观察者”——无论是天庭的神将,还是佛门的罗汉,此刻想必都在云端注视着这一幕。 朱雀大街上空无一人,只有巡逻的金吾卫缩在街角避风。金光落地的刹那,一声震耳欲聋的龙吟在街道上回荡,震得两旁的店铺牌匾簌簌作响。待烟尘散去,一颗巨大的龙头静静躺在青石板路上,双目圆睁,龙须上还挂着冰晶,正是泾河龙王的头颅。 龙首周围弥漫着淡淡的佛光,显然是被佛门手段“净化”过,却依旧掩盖不住那股冲天的怨气。沈言知道,这是佛门在向唐太宗施压,也是向三界宣告:泾河龙王之死,是“天道”之意,不容置喙。 “好浓的佛道博弈气息。”沈言的指尖划过龙头的鳞片,感受到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在其中交织——一股是龙族的本源龙气,另一股则是佛门的“渡化”之力,两者相互侵蚀,却又诡异地维持着平衡。 他没有耽搁,指尖弹出一道空间涟漪,将整个龙头笼罩。就在空间之力即将将龙头收走时,龙头的眼眶里忽然闪过一丝微弱的金光,仿佛有双眼睛在暗中窥视。 “是佛门的印记。”沈言心中了然。佛门既然要借龙头施压,自然会留下后手,防止有人破坏“天命”。但这点手段对他而言,不过是小儿科。 他屈指一弹,一滴混沌石溶液落在龙头的眉心。溶液瞬间化作一道银纹,将那丝佛光包裹、消融。龙头的双目缓缓闭上,仿佛终于得到了安宁。 “空间·转移。” 沈言的声音低沉,龙头连同周围的怨气与龙气,瞬间消失在朱雀大街上,只留下一块被龙血染红的青石板。远处的金吾卫听到动静赶来,只看到空荡荡的街道,面面相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龙吟。 回到小世界的刹那,沈言立刻将龙头送入凉冰的实验室。实验室的净化阵瞬间启动,淡金色的光芒包裹着龙头,将其中残留的佛力与怨气剥离。 “好家伙,这龙元纯度快赶上洪荒的应龙了!”凉冰戴着无菌手套,用特制的法器切开龙头的脖颈,里面并未见血肉,而是凝结着一颗拳头大小的龙珠,龙珠周围环绕着三枚晶莹的内丹,“佛门倒是‘大方’,连龙珠和内丹都没取走。” 沈言看着那颗龙珠,它通体浑圆,散发着柔和的蓝光,里面仿佛有水流在缓缓转动:“他们要的是‘威慑’,不是龙身的宝物。留着这些,反而能让龙首的怨气更重,效果更好。” 他拿起一枚内丹,入手温润,里面蕴含的水系灵力纯粹得惊人:“这三枚内丹,分别对应泾河龙王的‘行云’‘布雨’‘控水’神通,对我们完善灵海的水循环系统大有裨益。” 凉冰早已迫不及待地开始操作。她将龙珠放入特制的能量转化仪,龙珠旋转起来,释放出的龙气被仪器分解成无数细小的光点,注入灵海的“降雨阵”中。原本只能根据灵田需求降雨的阵法,此刻竟开始自动模拟“云生雨落”的自然过程,连灵海的潮汐都变得规律起来。 “太神奇了!”凉冰盯着监测屏,上面显示灵海的水行法则完善度瞬间提升了17,“这龙珠里藏着泾河龙王数千年的‘控水感悟’,比我们自己研究百年还有用!” 而那三枚内丹,则被沈言交给了阿狸。阿狸将内丹碾碎,混入灵植的营养液中,浇灌在灵海边缘的水心草上。原本只能净化水质的水心草,竟在一夜之间长出了长长的藤蔓,藤蔓上结出的叶片能自动凝聚水汽,化作雨滴落下——它们继承了“行云布雨”的神通,成了灵海的天然“调节器”。 最珍贵的还是龙头本身。凉冰用洪荒的“噬魂花”汁液清洗掉残留的佛力后,发现龙首的骨骼中蕴含着极其精纯的“龙骨精华”。她将这些精华提取出来,与玄铁混合,炼出了一种新的“龙骨钢”。用这种钢打造的傀儡,不仅坚硬无比,还能在水中自由呼吸,连灵海深处的水压都无法损伤。 “你看这龙鳞。”凉冰递给沈言一片巴掌大的龙鳞,鳞片上的纹路在灯光下流转,竟隐隐构成了一个微型的“水行阵”,“这是天然的阵法载体,比我们用的灵玉还好使!我打算用这些鳞片给灵海的龙门升级,让金鳞鱼化蛟的概率再提升三成!” 沈言把玩着龙鳞,忽然想起龙头眼眶里闪过的那丝佛光:“佛门这次,怕是不止为了施压。”他调出分身传回的消息,上面显示长安城里的寺庙近来香火鼎盛,不少高僧都在宣扬“因果轮回”,显然是在为水陆大会预热。 “他们是想借泾河龙王之死,在东土宣扬佛法。”蕾娜走进实验室,金乌虚影在她头顶盘旋,似乎对龙首残留的佛力有些排斥,“用一条龙王的命,换东土的信仰,这笔买卖倒是划算。” “何止划算,简直是一本万利。”沈言冷笑一声,“泾河龙王虽是龙族旁支,却也是天庭册封的河神。佛门敢动他,必然是得到了天庭的默许,甚至可能达成了某种交易——比如,默许佛门在西游路上扩张势力,换取天庭对‘妖猴闹天宫’的旧怨释怀。” 他看着那颗正在被仪器分解的龙珠,忽然觉得这颗龙头背后,藏着的是佛道两家的巨大博弈。而他,不过是在这场博弈的缝隙中,捡了个现成的便宜。 “对了,那些蚌女好像对龙首的气息很敏感。”凉冰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实验室外,“刚才我看到她们在窗外徘徊,贝壳都在发光,像是感应到了什么。” 沈言走到窗边,果然看到灵海边缘的蚌女们围成一圈,对着实验室的方向跪拜,她们的贝壳上浮现出与龙鳞相似的纹路。 “是龙族的血脉感应。”沈言恍然大悟,“这些蚌女在泾河时,常年受龙王龙气滋养,早已种下了龙族的印记。现在感应到龙王的本源,是在‘认主’。” 他想了想,让凉冰取了一小块龙骨精华,碾碎后撒入灵海。精华入水的刹那,蚌女们发出一阵喜悦的欢呼,她们的贝壳瞬间张开,里面凝结出的珍珠竟都带上了淡淡的龙纹,珍珠灵液的纯度也提升了数倍。 “这倒是意外之喜。”阿狸惊喜地说道,“以后炼出来的定魂丹,怕是能直接安抚金丹修士的心魔了。” 随着龙头的拆解与利用,小世界的水行法则日渐完善。灵海的水位稳定,潮汐规律,降雨适时,水中的生灵越发繁盛。泾河来的虾兵蟹将身上的龙气更浓,有的甚至能吐出小型的水箭;金鳞鱼化形的蛟龙,掌控水流的能力也越发熟练,灵海在它们的守护下,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而西游世界的剧情,仍在按部就班地推进。唐太宗因龙头天降之事大病一场,梦中游历地府,醒来后立刻下令举办水陆大会,超度亡魂。玄奘法师作为大会的主持,声名鹊起,为不久后的西行埋下了伏笔。 “佛门的布局倒是周密。”沈言看着分身传回的水陆大会画面,玄奘身披袈裟,在佛号声中诵经,周身佛光缭绕,显然已被佛门视为“取经人”的最佳人选,“用一个龙王的死,撬动东土的信仰,这手笔,比天庭高明多了。” “我们要不要去水陆大会看看?”凉冰好奇道,“听说会上有不少高僧,他们的‘佛元’对我的‘净化仪器’很有参考价值。” 沈言摇头:“不必。水陆大会是佛门的主场,高手众多,贸然靠近容易暴露。我们只需要等着玄奘西行,捡那些被佛门忽略的‘边角料’就好。” 他看向灵海深处,那里的龙门在龙骨精华的滋养下,已从珊瑚珍珠之身,变成了真正的玉石龙骨门。七条蛟龙正绕着龙门盘旋,准备冲击更高的境界。泾河龙王的龙头虽已消散,却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滋养着这片土地。 “西边的未知领域,琪琳说发现了‘雷灵晶’。”蕾娜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那种晶体蕴含的雷霆之力,比超神宇宙的‘暗能量雷霆’更纯粹,要不要去取一些?” 沈言点头,目光再次投向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那里的“机缘”还未结束,但新的探索已经开始。泾河龙王的龙头,不过是他拾得的众多“珍宝”之一,未来还有更多的未知等待着他。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仿佛在催促着启程。沈言整理了一下衣袍,与蕾娜并肩走向西边的空间门。身后,灵海的水波荡漾,映照着龙门上闪烁的龙纹,那是来自泾河的馈赠,也是小世界成长的印记。 对他而言,佛道博弈的大戏如何上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在这场大戏的余波中,为自己的世界汲取足够的养分。而泾河龙王的龙头,不过是这场漫长修行路上,又一块坚实的垫脚石罢了。 第417章 水陆法会 长安城的金光门内,一条临时开辟的街道被装点得金碧辉煌。幡旗如林,皆是明黄与赤红相间,上面绣着“卍”字佛号与飞天图案;道路两侧摆满了香炉,檀香袅袅,与远处传来的钟声交织,营造出一派庄严气象——这便是唐太宗为超度泾河龙王亡魂,特意举办的“水陆大会”会场。 沈言混在围观的百姓中,青袍洗得发白,手里捏着一串刚买的糖人,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扫过会场中央的高台。高台上,玄奘法师身披紫金色的袈裟,正带领着数百名僧侣诵经,袈裟上镶嵌的明珠在阳光下流转,折射出的光芒比周围的幡旗还要耀眼。 “啧啧,这排场,比宫里的祭天大典还阔气。”旁边一个挑着货担的小贩低声感叹,“听说光是搭建这高台,就用了三百两黄金打造成莲花座,上面铺的绸缎,都是从波斯国运来的。” 沈言心中了然。佛门向来擅长用“奢华”彰显气度,以此吸引信众。眼前这水陆大会,与其说是超度亡魂,不如说是佛门向大唐展示实力的舞台——用黄金塑造的佛像,用珍珠串成的幡旗,用宝石点缀的法器,无不在诉说着这个教派的“富有”。 他的目光落在高台两侧的十八尊罗汉像上。这些罗汉皆是金身,高一丈有余,神态各异,从远处看金光闪闪,仿佛真的是佛陀座下的护法。但沈言的虚空双瞳能看穿表象——外层虽是纯金,内里却填着铅块,唯有佛像的指尖与眉心处,嵌着些许真金,恰好能在阳光下反射出最耀眼的光芒。 “倒是会省料。”沈言暗自失笑。佛门的“奢华”,从来都带着算计,看似耗费巨大,实则处处透着“表面功夫”,既让凡人觉得庄严神圣,又不至于真的耗费太多家底。 随着诵经声渐歇,玄奘开始为百姓“开光”。信徒们排着长队,捧着铜钱、绸缎甚至金银器皿上前,换取玄奘用柳枝洒下的“甘露”。一个老妇人颤巍巍地递上一个银手镯,玄奘接过,用沾了水的柳枝在上面轻轻一点,手镯便泛出一层淡淡的光晕——那是佛门修士惯用的“佛光附灵”小术,只能维持片刻,却足以让老妇人感激涕零,对着高台连连叩拜。 “这哪是开光,分明是敛财。”沈言身后,一个穿长衫的书生皱着眉,显然对这场景有些不齿,“我家邻居为了求一支‘开光’的木簪,把准备给儿子娶媳妇的银子都捐了,结果那木簪除了亮一点,啥用没有。” 沈言转头看了书生一眼,见他眉宇间带着几分愤懑,便随口问道:“先生似乎对佛门不太认同?” 书生叹了口气,压低声音:“不是不认同佛法,是看不惯这些僧人借着信仰谋利。你可知,长安城里的大慈恩寺,光是名下的田产就有上千亩,商铺数十间,却从来不用缴纳赋税。更有甚者,他们还放‘印子钱’,借一两银子,一月后要还一两五,利滚利下来,多少百姓被逼得卖儿鬻女!” “印子钱?”沈言故作惊讶。他倒是知道佛门擅长经营,但没想到连这种高利贷生意都有涉猎。 “可不是嘛!”书生越说越气,“我有个同窗,去年借了西明寺的银子赶考,结果落榜了,利钱还不上,被寺里的武僧打断了腿。这些和尚,披着慈悲的外衣,做的却是比地主还狠的勾当!” 沈言心中一动。他让留在长安的分身查了查,果然发现佛门在大唐的“财路”远不止田产商铺。除了放高利贷,他们还经营着当铺、药铺甚至丝绸生意,尤其是“印子钱”,利息高得惊人,却因寺庙有“免税”特权,又有官府暗中默许(毕竟太宗需要佛门支持水陆大会),竟成了长安城里最红火的借贷渠道。 “难怪能打造这么多金身佛像。”沈言看着高台上玄奘那身价值连城的袈裟,忽然明白佛门的“富有”从何而来——一边用奢华的排场吸引信众捐钱,一边用高利贷盘剥百姓,一进一出,财富自然滚雪球般增长。 大会进行到午后,开始“舍粥”。数百个僧人抬着大锅,给围观百姓分发米粥。米粥里掺着些豆子和菜叶,算不上丰盛,却足以让饥民趋之若鹜。沈言也领了一碗,尝了一口,味道寡淡,却带着一丝微弱的灵气——显然是用灵米煮的,虽量少,却能让凡人吃了强身健体。 “这倒是做了点实事。”沈言暗道。佛门深谙“恩威并施”之道,一边用高利贷榨取财富,一边用舍粥、施药等小恩小惠笼络人心,让百姓既敬畏又依赖,如此才能长久立足。 他注意到,负责舍粥的僧人中,有几个眼神锐利,步伐沉稳,显然是练过武的。这些人腰间都挂着一个小小的铜铃,铃身刻着“西明寺”字样——正是书生口中放印子钱的那家寺庙。看来这些武僧,不仅是寺庙的护卫,更是催收高利贷的“打手”。 “有意思。”沈言的指尖在袖中轻轻敲击,一个分身悄然离开会场,朝着西明寺的方向掠去。他倒不是想管佛门放高利贷的闲事,只是好奇这些“僧商”的账本里,是否藏着什么特殊的“宝贝”——比如记录着西域商路的地图,或是与某些权贵勾结的凭证,这些东西对他而言,或许比那些金身佛像更有价值。 傍晚时分,水陆大会的“重头戏”开始了——抬出“佛骨舍利”供信众瞻仰。舍利被供奉在一个水晶棺中,由十八名身披金甲的武僧抬着,绕场一周。水晶棺外镶嵌着七颗硕大的夜明珠,将舍利映照得通体莹白,散发出柔和的佛光。 百姓们见状,纷纷跪倒在地,山呼“佛号”,不少人甚至拿出贴身的财物,往水晶棺前的功德箱里塞。沈言的虚空双瞳扫过水晶棺,发现那舍利确实蕴含着精纯的佛力,是某位高僧圆寂后所化,只是里面混杂着一丝淡淡的“贪念”——显然是常年被用来敛财,沾染了太多世俗欲望。 “可惜了一块好东西。”沈言暗道。若是这舍利能在小世界的净化阵里洗练一番,去除杂质,倒能用来稳固凉冰新造的“佛光净化仪”,可惜佛门把它当敛财工具,早已灵气不纯。 分身传回消息,西明寺的后院果然有一间密室,里面堆满了账本和金银。账本上详细记录着借贷人的信息,利息计算之精细,连几分几厘都算得清清楚楚;金银则装在标有“波斯”“大食”等字样的箱子里,显然是通过西域商路运来的。最让沈言意外的是,密室的暗格里,竟藏着几卷“度牒”——这是官府颁发的僧侣身份证明,有了它,便能免除赋税徭役。西明寺显然在暗中贩卖度牒,一本售价高达五十两银子。 “真是把‘生意’做到了极致。”沈言感慨。佛门的势力能渗透到大唐的方方面面,靠的不仅是佛法,更是这盘根错节的财路与关系网。 水陆大会持续了七日。七日后,唐太宗亲自来到会场,册封玄奘为“御弟”,赐号“三藏”,正式命他前往西天取经。玄奘身披太宗赐予的袈裟,骑着白马,在万民的簇拥下,缓缓走出金光门,踏上了西行之路。 沈言站在老槐树下,看着取经队伍的背影消失在夕阳中,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水陆大会这场“大戏”落幕了,佛门的目的达到了——既宣扬了佛法,又敛了财,还成功将玄奘推上了“取经人”的位置,为后续的佛法东传铺平了道路。 而他,也并非一无所获。分身从西明寺的密室里,“借”来了几张记录着西域商路的地图,上面标注着沿途的城镇、关卡甚至妖洞,这对未来追踪取经队伍很有帮助;还顺手牵走了几块西域产的“暖玉”,这种玉石能自动散发暖意,正好给阿狸的药园当温床,培育喜温的灵草。 “佛门的财富,倒是比天庭的宝库更‘实用’。”沈言把玩着一块暖玉,感受着里面温润的能量。天庭的宝物多是法宝神兵,对小世界的日常运转帮助不大;而佛门这些通过商路、借贷积累的财富,却蕴含着丰富的“人间资源”——从西域的玉石,到波斯的绸缎,再到各地的药材,都是完善小世界生态的好材料。 回到小世界时,凉冰正对着一堆从西游世界带回的“佛门法器”研究。有镶金的木鱼,有嵌宝的念珠,还有几尊被分身“捡”来的小佛像。 “这些东西的‘镀金工艺’不错。”凉冰用仪器刮下一点金粉,“纯度虽然不高,但炼制手法比我们的‘龙纹钢’更精细,或许能借鉴到傀儡的外层镀层上。” 阿狸则对那些从西明寺账本里发现的“药方”感兴趣。这些药方多是治疗风寒、跌打损伤的民间偏方,却用佛门的“药草”替代了部分药材,效果竟出奇地好:“这个‘佛前草’,我们小世界的灵山里也有,只是一直不知道能用来治咳嗽。回头我试试炼制几副药丸。” 蕾娜将那几张西域商路地图铺在灵海边,金乌虚影在地图上盘旋,标记出几处蕴含“火灵”的地点:“这里,还有这里,分身说有火焰山的余脉,虽然不如主山的火厉害,却能用来淬炼我的‘金乌战甲’。等玄奘他们走远些,我们去取点‘地火灵晶’?” 沈言点头。他知道,随着取经队伍西行,佛门的注意力会逐渐转移到沿途的妖魔鬼怪上,长安城里的“财路”暂时不会有大动作,但西域的商路与资源,却成了新的“拾珍”目标。 灵海的水面上,泾河来的蚌女们正用新学会的“佛门刺绣”,在水云纱上绣着飞天图案。她们的手法虽生涩,却带着水族特有的灵动,绣出的飞天仿佛真的能在纱上起舞。这是她们从水陆大会的幡旗上学来的技艺,如今成了小世界新的“特产”。 “看来佛门的‘财富’,不止金银珠宝。”沈言看着那些水云纱,忽然觉得这场水陆大会的收获,比他想象的更多。无论是商路地图,还是工艺、药方,甚至是这种小小的刺绣技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丰富着小世界的底蕴。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西边未知领域的空间门依旧散发着紫色的雷光。沈言知道,探索新领域的时机还未到,眼下最重要的,是消化从水陆大会及佛门财路中获得的“资源”。 就像佛门用财富铺路传播佛法,他也在用这些来自西游世界的“零碎”,铺就小世界成长的道路。至于佛道之争的最终结果,取经路上的艰难险阻,都与他无关。 他要做的,只是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大戏背后,安静地捡拾那些被忽略的“珍宝”,让自己的世界,在诸天万界的滋养下,越发繁盛。 如此,便好。 第418章 法会辩经 水陆大会的第七日,辩经环节成了最引人注目的焦点。长安城的僧侣几乎倾巢而出,连同从各地赶来的高僧,共数百人围坐在高台之下,唇枪舌剑,引经据典,争夺“讲经首座”的资格——谁能拔得头筹,谁就能成为玄奘西行前,最后一位在太宗面前宣讲佛法的高僧。 沈言挤在人群前排,手里拿着个刚买的胡饼,装作听得入神的样子,目光却在一众僧侣间流转。这些僧人有的皓首穷经,有的锋芒毕露,辩论时引述的经文晦涩难懂,夹杂着梵语的音译,连周围的信众都听得云里雾里,只能在双方停顿的间隙,跟着旁人鼓掌叫好。 “……《心经》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敢问法师,此‘色’与‘空’,究竟是一还是二?”一个身披红袈裟的老僧站起身,声如洪钟,目光灼灼地看向对面的玄奘。 玄奘一袭月白僧袍,端坐于蒲团之上,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悲悯之色。听到提问,他微微欠身,声音平和却清晰:“前辈此言差矣。色与空,非一非二。如水中月,月非水中有,亦非水中无,色是空之显,空是色之隐,本是一体两面,何来分别?” 话音刚落,高台之下便响起一阵低低的赞叹。那老僧显然没料到玄奘如此年轻,竟有这般见地,愣了愣,又问道:“那《金刚经》中‘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此‘心’当住何处?” 玄奘微微一笑,指尖轻叩身前的木鱼,发出“笃”的一声轻响:“心本无住,若言住处,便是着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住与不住,皆在一念之间。” 这番话看似简单,却直指佛法核心。连一直闭目养神的几位护国法师,都忍不住睁开眼,看向玄奘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沈言站在台下,虽听不懂那些经文的奥义,却能感觉到玄奘身上散发出的那股“纯粹”——没有其他僧人身上的功利之气,只有对佛法的虔诚,这或许就是他能被佛门选中,成为取经人的原因。 辩经持续了整整一个上午。挑战者轮番上阵,从《楞严经》问到《法华经》,从因果轮回辩到涅盘寂静,却无一例外,都被玄奘以平和却锐利的言辞驳倒。到后来,竟无人再敢起身挑战,高台之下,只剩下对玄奘的敬佩与赞叹。 “果然是力压群雄。”沈言啃了口胡饼,心中暗道。这玄奘不仅佛法精深,更有一副好口才,难怪能让太宗龙颜大悦,亲自赐号“三藏”。他注意到,玄奘在辩论时,眉心会隐隐闪过一丝金光,那金光与之前看到的佛骨舍利不同,纯粹而温和,显然是佛门暗中加持的气运。 就在太宗准备宣布玄奘为“讲经首座”时,天空忽然暗了下来。原本晴朗的日头被一朵金色的祥云笼罩,祥云之上,隐约可见普陀山的虚影,紫竹林的清香随着微风飘下,让整个会场的喧嚣瞬间平息。 “观音菩萨显灵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百姓们纷纷跪倒在地,朝着祥云叩拜。连太宗都从龙椅上站起身,神色肃穆。 沈言混在人群中,微微抬头,虚空双瞳悄然运转。他看到祥云之上,站着一位身披白衣的女子,手持净瓶,柳枝轻点,正是观音菩萨。她的身影笼罩在佛光之中,看不清面容,却能感觉到一股浩瀚的慈悲之力,如同潮水般席卷全场。 “好强的神力。”沈言心中暗惊。这观音的修为,竟比他之前遇到的任何西游世界生灵都要高深,虽不及洪荒的金仙,却已触摸到“法则”的边缘,尤其是那股“慈悲力”,能直接影响人的心神,若不是他用太阴力护住识海,恐怕也会像其他人一样,不由自主地顶礼膜拜。 观音的目光在会场上扫过,最终落在玄奘身上,声音如同天籁般响起:“玄奘法师,你虽通佛法,却不知大乘佛法的真谛。东土众生苦难,唯有取得西天灵山的大乘真经,方能超度亡魂,普度众生。” 玄奘闻言,立刻起身合十:“弟子愿往西天取经,求取真经,以报陛下隆恩,以解众生苦难。” “善哉善哉。”观音微微颔首,净瓶中的甘露洒下几滴,落在玄奘身上,化作一件锦襕袈裟和一柄九环锡杖,“此二物赠予法师,可助你途中降妖除魔。切记,西行路上,磨难重重,需有诚心,方能得见如来。” 说完,祥云渐散,观音的身影消失在天际,只留下满场的清香与震撼。百姓们再次叩拜,山呼“菩萨保佑”,场面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狂热。 沈言站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虚空双瞳。他刚才看得真切,观音的真身并非女子,而是一道凝聚了“慈悲法则”的能量体,那净瓶与锡杖上,都刻着佛门的“护法符文”,显然是专门为玄奘准备的法器。 “看来佛门对这次取经,是势在必得。”沈言暗道。连观音都亲自现身点化,可见这场“西游”对佛门的重要性——不仅是为了传播大乘佛法,更是为了在东土建立稳固的信仰根基,与道教分庭抗礼。 辩经结束后,太宗亲自为玄奘披上锦襕袈裟,赐下通关文牒,又命人挑选了一匹白马作为坐骑。玄奘在万民的簇拥下,走出金光门,踏上了西行之路。他的身影在夕阳下拉得很长,虽孤身一人,却透着一股义无反顾的坚定。 沈言远远地跟在人群后面,看着玄奘的白马消失在官道尽头。他没有靠近,只是让一个分身化作流民的模样,远远地缀在后面——取经之路才刚刚开始,真正的“宝贝”,都在路上等着呢。 回到长安城内,水陆大会的余温尚未散去。百姓们依旧在议论着玄奘的辩才与观音的显灵,寺庙的香火比往日更盛,连西明寺的印子钱,都有人抢着借贷,仿佛借了佛门的钱,就能沾染上几分“佛运”。 沈言走到大慈恩寺的门口,看着那尊高达百尺的金身佛像。佛像在夕阳下金光闪闪,嘴角带着慈悲的笑容,仿佛在俯瞰着众生。他忽然觉得,这佛像与观音的显灵一样,都是佛门“教化”的手段——用庄严的表象,让凡人产生敬畏,再用经文与仪式,将这种敬畏转化为信仰。 “当个看客,倒也清净。”沈言自嘲地笑了笑。他对佛道之争没兴趣,对取经的结局也不在意,就像此刻,他更关心的是大慈恩寺后院那棵据说结着“菩提子”的古树。分身传回消息,那树的果实蕴含着微弱的“禅意”,用来给小世界的傀儡做“静心符”正好。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依旧在长安城里闲逛。他去了玄奘曾经修行的兴教寺,在那里的石碑上拓下了几篇经文——倒不是为了研究佛法,而是经文的书法极佳,阿狸说可以用来装饰灵海的画舫;他还去了西市的波斯商铺,用从泾河龙宫带回来的珍珠,换了几匹能防火的“火浣布”,这种布料对蕾娜的金乌真火有奇效;甚至跟着一群孩童,去城外的观音庙“偷”了几支供桌上的“平安香”,香灰用来调和颜料,能让凉冰画的阵纹更持久。 这些举动看似随意,却都在为小世界收集着有用的“零碎”。就像他此刻手里把玩的一串菩提子,是从大慈恩寺的菩提树上掉落的,表皮光滑,带着淡淡的清香,握在手里,能让人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 “西游的大幕,才算真正拉开。”沈言站在金光门的城楼上,望着西行的方向。分身传回消息,玄奘已经过了两界山,即将遇到第一个“劫难”——那只被压了五百年的石猴。 他没有立刻跟上去的打算。孙悟空的出现,必然会引来天庭与佛门的密切关注,此时靠近,容易被卷入漩涡。不如留在长安,等取经队伍走远些,再去收拾那些被他们“清理”过的妖洞,那里往往会留下不少被忽略的宝物。 夕阳西下,长安城的灯笼再次亮起,比往日更加璀璨。水陆大会虽已结束,但佛门的影响力却在持续扩大,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捧着佛经的信众,寺庙的钟声与酒楼的喧嚣交织,构成一幅奇异而鲜活的画卷。 沈言走下城楼,融入熙熙攘攘的人流。他依旧是那副凡人的打扮,手里提着从西市买的点心,准备带回小世界给蕾娜他们尝尝。对他而言,这场西游的大戏才刚刚开始,而他这个“看客”,有的是时间和耐心,在这波澜壮阔的剧情中,捡拾那些属于自己的“珍宝”。 夜色渐深,大慈恩寺的钟声准时响起,悠远而庄严。沈言的身影消失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只留下一串淡淡的空间涟漪。长安的繁华依旧,取经的脚步已远,而属于他的“拾珍之旅”,才刚刚踏上新的征程。 第419章 转生宝瞳 太阴小世界的炼器坊内,紫金色的火焰在熔炉中跳跃,将一块蕴含空间法则的混沌石包裹其中。沈言的指尖流淌着太阴力,小心翼翼地引导着火焰的温度,在混沌石表面勾勒出复杂的纹路——这些纹路一半源自火影世界的转生眼瞳术,一半融入了洪荒的“观气术”符文,正是他为远程追踪取经队伍量身打造的“千里转生瞳”。 “再加三道锁灵纹,免得能量外泄。”凉冰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她正用仪器监测着混沌石的能量波动,屏幕上的数据流如同瀑布般刷新,“刚才模拟显示,这宝贝全力运转时,能穿透三个世界的空间壁垒,四值天曹的神识都察觉不到。” 沈言点头,指尖轻弹,三枚银色的符文精准地落在纹路交汇处。符文融入石中,熔炉里的混沌石骤然收缩,从拳头大小凝结成一枚鸽卵般的晶体,晶体中央浮现出一个竖立的瞳孔虚影,瞳仁周围环绕着淡紫色的勾玉,正是转生眼的标志性形态。 “成了。”沈言将晶体从熔炉中取出,用灵泉冷却。晶体褪去灼热,变得温润如玉,握在手中竟能自动吸收周围的灵气。他屈指一弹,晶体悬浮在空中,瞳孔虚影缓缓转动,炼器坊外的景象瞬间投射在墙壁上——灵海的波涛、建木的枝叶、甚至远处傀儡工厂的流水线,都清晰得如同近在眼前。 “试试远距离观测。”蕾娜抱着手臂站在一旁,金乌虚影在她肩头扇动翅膀,“把视野调到西游世界的两界山,看看那只猴子出来了没。” 沈言凝神催动灵力,千里转生瞳的瞳孔骤然收缩。墙壁上的画面一阵扭曲,随即切换成一片荒芜的山地——正是两界山的景象。只见山巅压着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刻着“唵嘛呢叭咪吽”六个金字,碑下隐约能看到一团金色的毛发,显然是孙悟空被压在山下的部分身躯。 更远处,玄奘骑着白马正缓缓走来,袈裟在风中飘动,身后跟着几个挑行李的随从。而在他看不见的虚空里,四值天曹的虚影如同鬼魅般穿梭,五方揭谛的气息则化作淡淡的金光,笼罩在取经队伍周围,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防护网。 “果然能看到。”沈言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千里转生瞳的视野如同附身于云端的飞鸟,既能清晰捕捉玄奘的身影,又能完美避开护法神的神识探查。画面里,玄奘正对着石碑行礼,似乎在诵读经文,碑下的金毛微微颤动,显然是孙悟空听到了动静。 “这宝贝的‘观气’功能也得试试。”凉冰调出另一组数据,“我加了分析模块,能自动识别目标的气运与修为,比你肉眼看气方便多了。” 沈言依言催动观气术符文,千里转生瞳的瞳仁泛起淡淡的青光。画面中,玄奘周身缠绕着一团金色的气运,如同华盖般悬浮,那是佛门加持的“取经功德气”;四值天曹的气息则带着天庭的肃杀,呈银白色,边缘却有淡淡的佛光萦绕,显然是佛道两家达成的默契;最奇特的是石碑下的孙悟空,明明被压在山下,却有一股桀骜的红光直冲云霄,如同烧红的烙铁,连金字碑的佛光都无法完全压制。 “这猴子的气运倒是霸道。”蕾娜啧啧称奇,“被压了五百年,煞气还这么重,难怪佛门非要他跟着取经——不磨掉些戾气,怕是真能捅破天。” 沈言收回视野,千里转生瞳缓缓落下,悬浮在他掌心。这宝贝不仅能远程观测,攻击力也不容小觑——他特意保留了转生眼的“引力波”能力,全力催动时,能隔空引动重力场,威力堪比元婴修士的全力一击,只是此刻用来追踪,倒暂时用不上这等杀招。 “以后就靠它盯着取经队了。”沈言将千里转生瞳收入储物戒,“四值天曹和五方揭谛盯得太紧,真身靠近容易暴露,有这宝贝在,隔着万里也能看清他们的动向,等他们收拾了妖怪,我们再去‘打扫战场’。” 接下来的日子,千里转生瞳成了小世界的“观剧神器”。沈言他们常常围坐在转生瞳投射的画面旁,一边处理小世界的事务,一边看着取经队伍的进展。 画面里,玄奘揭下了五行山的金字帖,孙悟空破土而出,金箍棒搅动风云,吓得随从四散奔逃; 画面里,他们在鹰愁涧遇到小白龙,观音现身点化,白龙化作白马,成了玄奘的坐骑; 画面里,高老庄的猪妖倒插门,被孙悟空一顿好打,最终拜入师门,法号“八戒”; 每一幕都清晰无比,连孙悟空与猪八戒打斗时,猪妖耳朵里掉出的耳屎都看得真切。 “这头猪倒是会享受。”凉冰指着画面里正在偷吃高老庄点心的猪八戒,忍不住笑出声,“你看他藏在袖子里的那半块桂花糕,上面还沾着芝麻呢。” 沈言的注意力却不在猪妖身上,他正用转生瞳的放大功能,观察高老庄后院的一口枯井。井壁上刻着几道模糊的符文,散发着淡淡的妖气,显然是猪八戒修炼时留下的痕迹:“这是‘天蓬变’的入门符文,虽然粗浅,却带着天庭的水系法则,让分身去拓下来,或许能完善我们的‘水系炼体术’。” 蕾娜则对孙悟空的金箍棒很感兴趣。转生瞳的视野聚焦在铁棒上,能看到棒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星纹,那是洪荒星辰法则的印记:“这棒子果然是定海神针变的,里面的空间法则比我们的虚空万花筒还精纯。等他们路过东海,看看能不能捡点海神针的碎片——哪怕指甲盖大的一块,都够凉冰研究半年的。” 除了追踪取经队,千里转生瞳的“远观”能力还派上了其他用场。沈言曾用它观测过西游世界的灵山,只见那座山被万道佛光笼罩,山顶的雷音寺隐约可见,寺前的九品莲台散发着足以净化一切的佛力,连转生瞳都无法完全穿透,只能看到一片模糊的金色光晕。 “佛门的根基果然深厚。”沈言收回视野,心中暗凛。灵山的佛光之浓郁,比长安所有寺庙的佛光加起来还要强盛百倍,显然是积累了无数年的信仰之力,难怪敢与天庭分庭抗礼。 他也曾将视野投向天庭,却只看到一片缭绕的云雾,云雾中隐约有琼楼玉宇的轮廓,却被一层无形的结界阻挡,转生瞳的观测只能停留在南天门附近。守门的天兵天将气息厚重,身上的铠甲闪烁着星辰之力,显然不是西游世界的普通神仙,而是天庭派驻的精锐。 “看来天庭对西游之事也极为关注。”凉冰分析道,“南天门的结界强度比灵山差些,但比四值天曹的防护强了十倍,显然是怕有人趁机窥探天庭虚实。” 随着取经队伍渐行渐远,离开大唐境内,千里转生瞳的作用越发凸显。他们看到玄奘在流沙河收了沙悟净,看到四圣试禅心时猪八戒的丑态,看到黄风岭上孙悟空被妖风迷了眼,每一次劫难都看得清清楚楚,却始终保持着安全距离。 “黄风怪的风袋碎了一块,掉在山洞的石缝里。”这日,沈言盯着画面里黄风岭的战场,孙悟空正挥舞金箍棒砸向妖洞,一道黄色的风刃擦着岩壁飞过,风袋的碎片如同蝴蝶般飘落,“让分身去取,那碎片里有‘风之法则’的残片,能给你的风暴炮升级。” 凉冰立刻调出地图,标记出碎片的位置:“已经让潜行傀儡出发了,用空间符传送过去,取了就走,不会惊动护山神。” 画面里,孙悟空很快制服了黄风怪,观音的化身现身收妖,取经队伍收拾行李继续西行,自始至终没发现有人潜入妖洞取走了风袋碎片。 “这种‘捡漏’的感觉,倒是比亲自下场更省心。”蕾娜嚼着灵果,看着画面里玄奘师徒的背影,“那只猴子打打杀杀的,看着都累,咱们这样隔着老远看个热闹,顺便捞点好处,多自在。” 沈言深以为然。成仙之后的修行,本就该张弛有度,既要有探索未知的锐气,也要有静观其变的耐心。千里转生瞳恰好给了他这样的便利——既能实时掌握取经队伍的动向,不错过任何潜在的机缘,又能避免卷入佛道博弈的漩涡,安安稳稳地为小世界积累底蕴。 这日,千里转生瞳的画面里出现了一片火海——正是火焰山。只见山上红光冲天,岩石都被烧得通红,取经队伍被困在山外,孙悟空正抓着土地公询问缘由。远处的翠云山芭蕉洞隐约可见,一株芭蕉树立在洞口,叶片在风中摇曳,散发着清凉的气息。 “芭蕉扇的‘太阴寒气’果然精纯。”沈言放大视野,将镜头对准芭蕉叶。叶片上的纹路如同水系法则的天然图谱,每一道脉络都流淌着淡淡的白气,与火焰山的热浪形成鲜明对比,“让分身去山脚下等着,等孙悟空借到扇子扇灭火焰,必然会有火星溅落,那些火星蕴含‘南明离火’的余温,对蕾娜的金乌真火有好处。” 蕾娜眼睛一亮,金乌虚影瞬间变得凝实:“最好能弄到一片芭蕉叶的碎屑,哪怕只有指甲盖大,我的真火威力都能再涨一截!” 凉冰却盯着火焰山深处:“探测器显示,山底有‘地火灵晶’矿脉,被火焰覆盖了万年,纯度极高。等火灭了,正好让傀儡去挖几块,用来升级能量炉,比用尾兽查克拉高效多了。” 三人围着画面低声商议,如同围坐在戏台前的看客,一边点评着剧情,一边规划着“捡漏”的细节。千里转生瞳的瞳孔静静转动,将火焰山的景象清晰呈现,仿佛伸手就能触摸到那灼热的岩壁与清凉的芭蕉叶。 沈言忽然觉得,这或许就是他此刻最舒适的修行状态——不必像取经队伍那样历经磨难,也不必像佛道两家那样勾心斗角,只需守着自己的小世界,用一双转生宝瞳静观万里之外的风云变幻,在恰当的时机伸出手,取走那些对己有用的“余泽”。 就像此刻,火焰山的热浪在画面里翻滚,孙悟空正驾着筋斗云往翠云山飞去,四值天曹的神识在云层中若隐若现。而他的分身已悄然潜入火焰山脚下的阴影里,手里握着空间符,静静等待着属于他们的“机缘”。 千里转生瞳的光芒在炼器坊内流转,映照着三人从容的脸庞。取经之路还长,机缘亦多,他们有的是耐心,隔着万水千山,将这出大戏看下去,将那些散落在路上的珍宝,一一收入囊中。 建木的枝叶在窗外轻轻摇曳,灵海的波涛拍打着岸边,小世界的时光在平静中缓缓流淌。而万里之外的取经队伍,还在继续前行,他们的每一步,都在为沈言的“拾珍之旅”,铺就着新的路径。 第420章 收灵脉 黄风岭的妖雾尚未完全散去,沈言的身影已悄无声息地落在一片狼藉的洞口前。方才孙悟空与黄风怪的打斗撕裂了半边山岭,碎石与断裂的藤蔓散落一地,空气中还残留着妖风刮过的尖锐气劲。 “潜行傀儡已经进去探查过了,黄风怪被灵吉菩萨收走,洞里的小妖跑了大半,剩下的都吓破了胆,躲在石缝里发抖。”凉冰的声音通过神识传来,伴随着一张洞府内部的三维地图,“地脉灵气最浓郁的地方在藏宝洞下方,那里有个天然的聚灵阵,是黄风怪修炼的核心。” 沈言点点头,侧身避开一块松动坠落的岩石,循着地图所示潜入洞府。洞内阴暗潮湿,石壁上插着的火把早已熄灭,只有远处传来几声微弱的呜咽,想来是没来得及逃跑的小妖。他没有理会这些,径直穿过前殿,来到一扇刻着风纹的石门前——这便是藏宝洞的入口。 石门早已被孙悟空的金箍棒砸得粉碎,门后的景象一目了然:成堆的金银珠宝散落一地,几件泛着妖气的兵器斜插在宝箱里,最显眼的是墙角那只破了个大洞的风袋,正是黄风怪用来施展妖法的法器。 “这些凡俗财物倒是其次。”沈言的目光掠过珠宝,落在地面上——那里的石板呈现出淡淡的青色,与周围的岩石截然不同,手按上去能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气流在缓缓流动,正是地脉灵气的征兆。 他指尖弹出一道太阴力,注入地面的石板缝隙中。石板应声碎裂,露出下方一个幽深的洞穴,洞穴中央的石台上,一枚拳头大小的风晶正散发着淡青色的光芒,周围的空气随着风晶的转动微微震颤,形成一圈圈肉眼可见的灵气漩涡。 “果然有聚灵阵。”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这黄风怪虽只是个凡间妖怪,却懂得利用地脉布置阵法,风晶吸收的不仅是天地灵气,更有黄风岭深处的“风煞之力”,难怪能吹出让孙悟空都难以抵挡的妖风。 他没有急于取走风晶,而是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巴掌大的青铜鼎——这是凉冰特意炼制的“地脉抽灵炉”,鼎身刻着洪荒的“吸灵纹”,能将地脉灵气转化为可储存的灵液。 将青铜鼎放在聚灵阵的阵眼处,沈言双手结印,口中念动法诀。鼎身的吸灵纹瞬间亮起,一道无形的吸力从鼎中涌出,顺着地脉蔓延开来。洞穴里的风晶开始剧烈震颤,淡青色的光芒越来越亮,周围的灵气漩涡如同找到了宣泄口,疯狂地朝着青铜鼎汇聚,化作一道道肉眼可见的灵气流,注入鼎中。 “检测到地脉灵气纯度92,含有风煞之力30,正在自动过滤……”凉冰的仪器开始工作,青铜鼎内的灵气流逐渐变得纯净,呈现出温润的白色,“预计抽灵时间半个时辰,不会损伤地脉根本,只会取走黄风怪多年囤积的灵气。” 沈言满意地点头。他要的不是破坏,而是“取用”。这些依附在地脉上的洞府,就像一个个天然的“灵气储蓄罐”,妖怪们千百年的修炼,不过是替他预先收集提纯了灵气,如今正好“取”来滋养小世界。 就在青铜鼎吸收灵气时,他转身走向藏宝洞的角落,那里蜷缩着一只灰毛鼠妖,正是黄风怪手下的“先锋官”,之前被孙悟空一棒打折了腿,没来得及逃跑。鼠妖见沈言看来,吓得浑身发抖,连连磕头:“仙长饶命!仙长饶命!小的什么都不知道!” 沈言看着它:“你是黄风怪从灵山偷出来的那只‘黄毛鼠’?” 鼠妖一愣,随即哭丧着脸道:“是……是小的。当年在灵山偷了琉璃盏,被佛祖罚下凡间,才投靠了大王……” “灵山出来的,倒是有点意思。”沈言笑了笑。这鼠妖虽修为低微,却沾染了灵山的一丝佛气,与普通妖怪不同,放在小世界的灵海里,或许能用来制衡水族的龙气,“愿不愿意跟我走?小世界虽不比灵山,却也能保你安稳修行,不必再担惊受怕。” 鼠妖哪敢不从,连连点头,化作一道灰光钻进沈言递过去的玉瓶中。 半个时辰后,青铜鼎吸收灵气的速度逐渐放缓,鼎身的吸灵纹变得黯淡,里面已盛满了清澈的灵液,散发着淡淡的风属性气息。沈言收起青铜鼎,又将那枚风晶收入储物戒——这东西虽不如灵液实用,却能用来给凉冰的“风暴炮”充能,提升威力。 离开黄风洞时,他顺手将那只破了洞的风袋也带走了。风袋的核心阵法虽已损坏,但袋身的布料蕴含着风之法则的碎片,交给阿狸用来编织防御阵旗,正好能抵挡小世界偶尔出现的罡风。 回到小世界的灵海边,沈言将青铜鼎中的灵液倒入海中。灵液触水的刹那,瞬间化作万千道青色流光,融入灵海的水波里。原本平静的海面掀起一圈圈涟漪,泾河来的虾兵蟹将兴奋地在水中穿梭,连金鳞鱼化形的蛟龙都浮出水面,张口吸收着空气中弥漫的风属性灵气。 “检测到灵海灵气浓度提升5,风属性法则完善度增加3。”凉冰的声音带着兴奋,“黄风岭的地脉灵气比泾河的龙气更‘霸道’,正好中和灵海过于温和的水行法则,现在灵海的生态更平衡了!” 沈言点头,又将黄毛鼠妖从玉瓶中放出。鼠妖刚一落地,就被灵海的灵气惊呆了,它犹豫了一下,试探着吸入一口,顿时发出舒服的喟叹,灰毛上竟泛起一层淡淡的金光——显然是灵山佛气与灵海灵气产生了共鸣。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帮阿狸照看药园,那里的灵草需要有人打理。”沈言对鼠妖说道。阿狸的药园最近新种了不少从西游世界带来的草药,正缺个熟悉草木特性的帮手,这只曾在灵山待过的鼠妖再合适不过。 鼠妖连忙点头,化作一道灰光冲向药园,看来是迫不及待要感受灵草的气息了。 接下来的日子,随着取经队伍的西行,沈言的“地脉收割”之旅越发顺畅。 在高老庄,猪八戒留下的云栈洞建在一处“土行灵脉”上,洞底的黄土蕴含着浓郁的厚土之力。沈言用青铜鼎抽走灵气后,将残留的黄土与小世界的息壤混合,种出的灵谷产量翻了一倍; 在流沙河,沙悟净的水府依附于“弱水地脉”,河底的淤泥能腐蚀万物,却也蕴含着精纯的水行法则。他取走淤泥中的“弱水之精”,交给凉冰改良傀儡的腐蚀液,效果比之前强了十倍; 甚至在路过一处无名小山时,发现一个被孙悟空顺手捣毁的小妖洞,洞壁上的苔藓吸收了百年的“木行灵气”,摘下来种在灵海的岸边,竟长出一片能自动修复的灵藤,成了天然的防御屏障。 “这些凡间地脉虽不如洪荒的祖脉粗壮,却胜在‘纯粹’。”沈言站在炼器坊内,看着凉冰将从各地收集的地脉精华混合熔炼,最终铸成一块五彩斑斓的“五行灵晶”,“西游世界的法则相对简单,地脉属性单一,正好用来填补我们小世界的五行缺口。” 凉冰将五行灵晶嵌入灵海中央的龙门基座:“嵌入龙门后,灵海的灵气循环能自动平衡五行,以后无论是金鳞鱼这样的水族,还是黄毛鼠妖这样的土行生灵,都能在这里找到最适合的修行环境。” 蕾娜则对那些蕴含特殊属性的地脉更感兴趣。火焰山的“地火灵晶”让她的金乌真火多了一丝“焚山煮海”的霸道;荆棘岭的“木煞之气”虽带着戾气,却能淬炼她的战体,让恒星能量运转得更加凝练。 “说起来,那只黄毛鼠妖倒是越来越能干了。”阿狸提着一篮刚采摘的灵果走进来,脸上带着笑意,“它在药园里种的‘灵山佛果’,居然结果了!果子里的佛气虽然微弱,却能安神定魂,比我之前种的好太多。” 沈言接过一枚佛果,果皮呈现出淡淡的金色,闻起来有股清冽的香气。他能感觉到里面的佛气纯净温和,没有长安寺庙里那种沾染了世俗欲望的油腻感,想来是鼠妖在小世界净化了灵山带来的因果。 “取经队伍快到五庄观了。”凉冰调出千里转生瞳的画面,上面显示玄奘师徒正走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里,远处隐约可见一座道观的轮廓,“镇元子的人参果可是天地灵根,地脉灵气绝对浓郁到难以想象,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捞点好处。” 沈言看着画面里的五庄观,眼中闪过一丝期待。镇元子作为地仙之祖,其道观下的地脉必然非同小可,哪怕只能取走一丝灵气,对小世界的五行平衡都大有裨益。 “不急,镇元子不好惹,他的清风明月两个童子也带着仙气。”沈言说道,“等孙悟空推倒人参果树,观里乱起来的时候再动手,用空间符直接定位地脉核心,速战速决。” 蕾娜的金乌虚影在空中盘旋:“我让傀儡提前准备好‘地脉守护符’,抽灵的时候用,免得损伤五庄观的根本——镇元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别到时候追着我们打,那就麻烦了。” 三人相视一笑。他们的目标始终明确:不干涉取经大势,不与佛道大能为敌,只在沿途的洞府与地脉中,取走那些能让小世界成长的“养分”。 建木的枝叶在窗外沙沙作响,灵海的水波倒映着五行灵晶的五彩光芒。沈言看着千里转生瞳中逐渐靠近五庄观的取经队伍,心中一片平静。 取经之路还很长,沿途的地脉与洞府如同散落在路边的珍珠,正等着他一一拾起。而每一次“拾珍”,都在让他的小世界变得更加完善,更加生机勃勃。 这或许就是他选择的修行之路——不追求称霸诸天的伟力,只专注于守护与滋养,让自己的世界,在诸天万界的余泽中,悄然成长为独一无二的存在。 夕阳西下,将灵海染成一片金红。沈言收起千里转生瞳,转身走向炼器坊的深处,那里,凉冰正在调试新的“地脉抽灵炉”,准备迎接五庄观的“大丰收”。 第421章 灵脉入界 五庄观的清风明月尚未察觉到危机,沈言的分身已潜伏在观外的古柏上,指尖缠绕着一丝太阴力,静静感受着脚下土地传来的脉动。与黄风岭的风脉、流沙河的水脉不同,五庄观下的地脉如同一条沉睡的巨龙,气息厚重而绵长,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草木拔节的生机——这便是地仙之祖镇元子赖以生存的“人参果灵脉”。 “抽灵炉准备好了吗?”沈言的神识掠过观内,孙悟空已经开始撺掇猪八戒偷摘人参果,观中的道童正围着果树叽叽喳喳,浑然不知一场风波即将来临。 “早就待命了。”凉冰的声音带着一丝兴奋,“这次的‘地脉牵引阵’加了洪荒的‘龙气纹’,能让灵脉像活物一样自己钻进小世界的地核,比上次在黄风岭高效三倍。” 沈言点头,目光落在观内那棵枝繁叶茂的人参果树。树干粗壮如虬龙,叶片翠绿欲滴,枝头挂着的几枚果子如同熟睡的婴儿,散发着足以让凡人延年益寿的浓郁灵气。这果树能存活万年,靠的正是地下那条灵脉的滋养,两者早已融为一体。 “等。”沈言吐出一个字。他在等孙悟空推倒果树,等镇元子发怒,等观内乱作一团——只有那时,镇元子的注意力才会从地脉上移开,他才能趁机动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灵脉的“余泽”。 果然,没过多久,观内便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道童的哭嚎与孙悟空的怒骂。沈言知道,时机到了。他指尖一弹,三枚“隐气符”分别落在分身、抽灵炉与自己留下的空间锚点上,彻底屏蔽了气息。 身形如狸猫般潜入观内,避开慌乱的道童,径直来到人参果树下。此刻树干已被推倒,翠绿的叶片开始枯萎,地面裂开一道丈许宽的缝隙,隐约能看到下方流淌的淡金色气流——正是灵脉的核心。 没有丝毫犹豫,沈言将青铜鼎模样的抽灵炉放入裂缝中,双手结印催动法诀。鼎身的龙气纹与吸灵纹同时亮起,淡金色的地脉灵气如同被唤醒的游龙,顺着裂缝涌出,盘旋着钻入鼎中。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些灵气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木行法则,那是人参果万年来积累的生机,比纯粹的地脉灵气更珍贵百倍。 “快!镇元子回来了!”凉冰的声音带着急促。观外传来一股浩瀚的威压,正是地仙之祖的气息,连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沈言眼神一凝,加大灵力输出。抽灵炉的光芒骤然暴涨,最后一缕淡金色灵气被吸入鼎中,鼎身瞬间闭合,化作一道流光飞入储物戒。他转身就走,临走前不忘顺手摘下一片尚未枯萎的人参果树叶——这片叶子上还残留着一丝“长生之气”,种在小世界的药园里,或许能让灵植的生长周期缩短一半。 刚冲出五庄观,身后便传来镇元子怒喝:“何方妖孽,敢偷我灵脉余泽!” 沈言不敢回头,全力催动身法,借着空间锚点的传送之力,瞬间消失在云端。他能感觉到一股恐怖的神识在身后扫过,却被隐气符与空间法则巧妙避开——镇元子虽强,却也没能察觉到他这个“过客”的踪迹。 回到小世界的刹那,沈言立刻将抽灵炉放入灵海中央的空地。鼎身打开,淡金色的地脉灵气如同活过来一般,化作一条小龙,盘旋着钻入地下。整个小世界都轻微震颤起来,建木的枝叶发出欢快的沙沙声,灵海的水位上涨了寸许,岸边的灵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出新芽。 “成功了!”凉冰的声音带着欢呼。监测屏上显示,小世界的地脉强度瞬间提升了12,原本分散的几处小灵脉被这条“人参果灵脉”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灵气循环系统,“你看灵海的水,以前是透明的,现在带了点淡金色,里面的鱼虾都长得更快了!” 沈言俯身掬起一捧灵海水。水液温润,带着淡淡的草木清香,其中蕴含的生机比之前浓郁了数倍。泾河来的蛟龙在水中翻滚,身上的鳞片越发璀璨,显然受益匪浅。而那片刚种下的人参果树叶,已经扎根发芽,长出了两片嫩绿的新叶。 “这就是灵脉的力量。”沈言感叹。西游世界的这些妖魔洞府,看似简陋,实则都是依托地脉而建的洞天福地。黄风岭的风脉让小世界多了“迅捷”,流沙河的水脉让灵海多了“包容”,五庄观的木脉则让万物多了“生机”,每一条灵脉的加入,都在让小世界变得更加完整。 随着取经队伍继续西行,沈言收集的灵脉越来越多。 白虎岭的“白骨脉”带着阴寒之气,被他引入冰原界,让那里的冰层变得更加坚韧,还孕育出能吐息寒气的冰灵; 平顶山莲花洞的“金行脉”蕴含锐利之气,融入灵海的龙门后,金鳞鱼化蛟时的龙鳞变得刀枪难入; 甚至连乌鸡国井里的“阴水脉”,都被他抽了一丝,用来平衡灵海过于旺盛的阳气,让阿狸种的喜阴药材终于有了合适的生长环境。 这些灵脉在小世界的地下交织,如同一张巨大的网络,将洪荒灵气与各地脉的特性完美融合。原本只有建木一处灵气源头,如今却变成了“众星捧月”——灵海的水脉、冰原的寒脉、灵山的木脉、矿脉的金脉……共同构成了一个自给自足的灵气生态。 “你看这只黄毛鼠妖。”阿狸拉着沈言来到药园,指着正在打理灵植的鼠妖。它的体型比刚来时大了一圈,灰毛中夹杂着几缕金毛,额头上甚至长出一个小小的肉角,那是吸收了金行脉灵气后的变化,“现在它不仅能打理药园,还能吐出微弱的佛光,给灵植除虫呢!” 沈言笑着点头。鼠妖感受到他的目光,连忙放下手中的水壶行礼,动作比以前灵活了许多。这便是灵脉滋养的好处,不仅是环境受益,生活在这里的生灵也能随之进化,哪怕是最普通的小妖,也能在浓郁的灵气中慢慢提升资质。 更让他惊喜的是,这些灵脉在洪荒灵气的滋养下,正在缓慢“成长”。原本只有手腕粗的人参果灵脉,如今已长到手臂粗细,散发的生机越发浓郁;黄风岭的风脉延伸出无数分支,让小世界的风变得更加柔和,既不会损伤灵植,又能传播花粉;流沙河的水脉则与灵海彻底融合,让海水永远保持着最适宜生灵生存的温度与咸度。 “西游世界的灵脉就像‘种子’。”凉冰拿着最新的地脉分布图,上面的灵脉网络比三个月前密集了一倍,“洪荒灵气是‘沃土’,两者结合,才能长出参天大树。现在我们的小世界,已经有了自己的‘龙脉雏形’,再收集几条强一点的灵脉,说不定能孕育出真正的‘世界之灵’。” 沈言看向建木最粗壮的那根枝丫。那里的空间门连接着洪荒,源源不断的洪荒灵气涌入,滋养着小世界的万物。而那些来自西游世界的灵脉,就像一条条血管,将这些灵气输送到每个角落,让整个世界充满了活力。 这日,千里转生瞳传来消息,取经队伍来到了通天河。河面宽阔,波涛汹涌,岸边的百姓正在祭祀,准备将童男童女投入河中——显然是遇到了灵感大王。 “通天河的水脉是西游世界最粗壮的支流之一,连接着东海,里面甚至有龙族留下的‘水行法则’碎片。”沈言盯着画面里翻滚的河水,眼中闪过一丝期待,“灵感大王是观音莲池里的金鱼,它能在这里兴风作浪,靠的就是通天河的地脉灵气。” “这次的抽灵炉我加了‘锁灵阵’。”凉冰调出设计图,“通天河的水脉太大,不能硬抽,只能取其支流,用锁灵阵圈出一块,既不会影响主脉,又能拿到足够的‘水行法则’。” 蕾娜也凑了过来,金乌虚影在她肩头扇动翅膀:“我跟你一起去。通天河底可能有上古残留的‘冰魄’,那东西对我的金乌真火有好处,能中和火属性的暴戾。” 沈言点头。他知道,通天河的水脉将是小世界“龙脉雏形”的重要一环,有了这条连接四海的水脉,灵海的灵气循环会更加顺畅,甚至可能孕育出属于小世界的“水灵”。 临行前,他最后看了一眼小世界的全貌。山川巍峨,灵海浩瀚,建木参天,无数生灵在其间繁衍生息,地脉的光芒如同流动的金线,在地下交织成网。这一切,都源于那些从西游世界“捡”来的灵脉,源于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余泽”。 或许,成仙之路从来都不是孤高的闭关苦修,而是像这样,于诸天万界中汲取养分,让自己守护的世界一点点成长、完善。就像通天河的水,润物无声,却能滋养万物。 “走。”沈言收起千里转生瞳,与蕾娜并肩走向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让通天河的灵脉,成为我们小世界的又一条‘血管’。”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仿佛在为他们送行。远处的灵海波光粼粼,映照着地下流淌的灵脉金光,那是小世界成长的印记,也是沈言这条独特修行路上,最坚实的足迹。 第422章 顽猴撼灵根 五庄观外的云雾带着淡淡的道韵,沈言的分身隐在云端,指尖捻着一枚“匿踪符”,将气息压得比山石还沉寂。千里转生瞳悬浮在眼前,将观内的景象映照得一清二楚——那棵人参果树就立在庭院中央,树干如碧玉雕琢,叶片似翡翠镶嵌,枝头挂着三两枚果子,眉眼口鼻宛然,正是传说中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的先天灵根。 “镇元子的气息还在观内,那两个道童正围着果树转,跟看宝贝似的。”凉冰的声音透过神识传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抽灵炉和空间门都准备好了,坐标定在观外三里的竹林,只要拿到果树,能在三息内传送回小世界。” 沈言微微颔首,目光落在观内正厅的方向。那里坐着一个身着道袍的老者,鹤发童颜,周身气息看似平淡,却如渊渟岳峙,正是地仙之祖镇元子。此刻他正闭目养神,手指轻捻念珠,看似对外面的动静毫不在意,沈言却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神识笼罩着整个五庄观,连地下的灵脉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这老道士是真厉害,比灵山那些罗汉强多了。”沈言暗自咋舌。镇元子的修为已触及“地仙”的极致,虽不如洪荒的三清那般通天彻地,却能调动整个五庄观的地脉灵气,真要打起来,他这点刚成仙的修为,怕是连对方一拂尘都接不住。 好在,他的目标不是硬拼,而是“捡漏”。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观内便传来争吵声。孙悟空偷吃人参果被道童发现,三两句不合便动起手来,金箍棒带着万钧之力,狠狠砸向人参果树的根部。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碧玉般的树干应声而断,翠绿的叶片如同雨点般飘落,枝头的果子也滚落在地,沾了泥土。 “好!”沈言眼中精光一闪。他等的就是这一刻——孙悟空推倒果树,镇元子必然震怒,注意力全在惩戒顽猴身上,正是他动手的最佳时机。 观内的景象果然如他所料。镇元子睁开眼,勃然大怒,袖袍一挥便将孙悟空师徒四人罩住,根本没留意到庭院角落的异常。沈言的分身如同狸猫般窜入观内,避开混乱的人群,径直来到倒地的人参果树旁。 这先天灵根果然不凡,即便被推倒,断口处仍流淌着乳白色的汁液,散发着浓郁的生机,落在地上的叶片竟在缓慢蠕动,仿佛要重新扎根。沈言不敢耽搁,祭出早已准备好的“乾坤袋”——这袋子是用洪荒的“天蚕丝”混合转生眼的空间之力炼制,专用来盛放灵根仙草,能锁住灵气不流失。 他双手结印,口中念动收灵诀。倒地的人参果树连同根部的泥土,瞬间化作一道绿光,被乾坤袋吸入其中。袋口收紧的刹那,沈言清晰地感觉到一股浩瀚的生机在袋中涌动,比五庄观地脉的灵气浓郁百倍,显然是先天灵根的本源之力。 “走!” 沈言转身就跑,速度比来时快了数倍。刚冲出五庄观,就听到身后传来镇元子惊怒交加的声音:“何人盗我灵根!” 一股恐怖的威压如同乌云盖顶般袭来,沈言甚至能感觉到背后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不敢回头,将灵力催动到极致,化作一道流光冲向三里外的竹林。那里,凉冰早已布下“空间传送阵”,淡蓝色的空间涟漪如同水面的波纹,散发着稳定的能量波动。 “快!他追来了!”凉冰的声音带着急促。竹林上空的云层剧烈翻涌,一只巨大的手掌从云中探出,遮天蔽日,正是镇元子的“袖里乾坤”神通,连空间都被这股力量禁锢,让他的速度慢了几分。 沈言咬牙,将最后一丝太阴力注入双脚,身形骤然加速,险之又险地冲进空间传送阵。就在他踏入阵中的刹那,那只巨大的手掌拍在竹林边缘,激起漫天烟尘,泥土飞溅中,几棵千年古竹瞬间化为齑粉。 “空间·关闭!” 沈言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空间传送阵的光芒骤然暴涨,将他的身影吞没。最后一刻,他看到镇元子的身影出现在竹林外,须发皆张,眼中怒火熊熊,显然是气得不轻。但他终究慢了一步,空间门在他眼前缓缓闭合,彻底隔绝了两个世界的联系。 回到小世界的灵海边,沈言踉跄着后退几步,大口喘着气,后背已被冷汗浸湿。刚才那一瞬间,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镇元子的实力,远超他的想象,若非空间门及时关闭,他恐怕真要被对方擒住。 “没事?”蕾娜连忙上前,金乌虚影在他周身盘旋,驱散那股残留的威压。 沈言摆摆手,从怀中取出乾坤袋:“灵根拿到了,看看怎么样。” 凉冰早已迫不及待地打开乾坤袋。一道绿光从袋中飞出,落在灵海中央的空地上,正是那棵人参果树。虽然断了的树干尚未完全愈合,但叶片已重新变得翠绿,根部的须根在灵海的灵气滋养下,开始缓缓舒展,断口处的乳白色汁液也停止了流淌,显然已经适应了小世界的环境。 “活的!还活着!”凉冰惊喜地叫道,检测仪器上的数据一路飙升,“先天灵根的本源还在!只要种在灵海的‘聚灵阵眼’,用洪荒灵气浇灌,不出百年就能重新开花结果!” 沈言这才松了口气,脸上露出笑容。刚才的惊险都是值得的,这人参果树作为三界仅存的先天灵根之一,蕴含着最纯粹的“生命法则”,对小世界的意义远超之前所有的收获——它不仅能产出延年益寿的仙果,更能让整个小世界的生机提升一个档次,甚至可能孕育出“世界灵智”。 他亲自将人参果树移栽到灵海中央的小岛上。这里是小世界灵气最浓郁的地方,建木的根须从空中垂下,与灵海的水脉相连,形成一个天然的“生命循环系统”。当人参果树的根部接触到灵海的土壤时,整个小岛都轻微震颤起来,建木的枝叶发出欢快的沙沙声,仿佛在欢迎这位新伙伴的到来。 “你看,它在吸收洪荒灵气!”阿狸指着果树的叶片,只见叶片上泛起淡淡的金光,那是洪荒灵气被吸收后产生的异象,“速度比在五庄观快多了,断口处已经开始愈合了!” 沈言点头。五庄观虽有地脉滋养,却终究是西游世界的“凡界”,灵气纯度远不及小世界的洪荒灵气。这人参果树就像回到了更适宜生长的沃土,原本萎靡的气息迅速变得旺盛,断口处甚至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接下来的几日,整个小世界都因人参果树的到来而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灵海的水质变得更加清澈,里面的鱼虾生长速度加快了一倍;岸边的灵草开花结果的周期缩短,药效也更加醇厚;连泾河来的蛟龙,鳞片上都多了一丝生命气息,不再像以前那般带着戾气。 “这就是先天灵根的‘滋养’之力。”沈言站在小岛边缘,看着人参果树的叶片在风中摇曳,心中感慨万千,“它不仅自己生长,还在反哺整个世界。” 凉冰则忙着研究果树的生命法则。她采集了一片嫩叶,用仪器分析后,竟从中提取出一种能促进细胞再生的“生命因子”,用来修复傀儡的损伤,效果比之前的修复液强了十倍不止。 “等它结果了,哪怕只是一枚果子,都能让小世界的‘生命法则’完善一大步。”凉冰兴奋地说道,“到时候,我们的傀儡甚至可能拥有‘自愈’能力,无限接近真正的生灵!” 蕾娜也受益匪浅。人参果树散发的生命气息中和了她金乌真火的暴戾,让她对火焰的掌控更加精妙,甚至能在灼烧敌人的同时,保留对方体内的一丝生机——这在之前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只有黄毛鼠妖对这棵果树有些畏惧,每次路过小岛都绕着走。它说这树上有“灵山的气息”,让它想起了当年偷琉璃盏被抓的经历。沈言笑着安慰它:“现在它是我们小世界的灵根,不会再管你以前的事了。” 安稳的日子没过多久,千里转生瞳传来了西游世界的新消息。镇元子没能追回人参果树,怒火无处发泄,将孙悟空师徒吊在观内惩戒,最后还是观音菩萨亲自前来,用玉净瓶的甘露救活了残留的果树根须,才平息了这场风波。只是那重新栽下的果树,灵气远不如从前,显然是本源已失,再难恢复巅峰状态。 “镇元子怕是气得不轻。”沈言看着画面里那棵略显萎靡的“新”人参果树,有些幸灾乐祸,“不过他应该猜到是‘异界来客’干的,不然以他的本事,没理由找不到偷树的人。” “找不到就好。”凉冰调出空间门的监测数据,“西游世界和我们小世界的空间壁垒因为这次传送变得更稳固了,就算他想跨界追杀,也找不到坐标。” 沈言点头,彻底放下心来。这次抢夺人参果树虽然惊险,但收获远超预期。这先天灵根就像一颗种子,在小世界的洪荒灵气中扎根发芽,不仅自身在成长,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着整个世界的层次。 他看向灵海中央的小岛,人参果树的断口已经完全愈合,枝头甚至重新长出了几个小小的花苞,虽然离结果还早,却已散发着蓬勃的生机。建木的枝叶垂落在果树周围,仿佛在为它遮风挡雨,两者的气息相互交织,形成一种奇特的和谐。 “或许,这就是我们来西游世界的最大收获。”沈言轻声说道。比起那些灵脉、妖丹、法宝碎片,这棵人参果树带来的“生命法则”,才是让小世界真正成长的关键。 蕾娜走到他身边,望着远处的人参果树:“接下来去哪?取经队伍快到女儿国了,听说那里的子母河很奇特,水脉蕴含‘生命本源’,要不要去看看?” 沈言想了想,摇了摇头:“不了。有这棵人参果树在,短时间内不需要再去冒险了。我们该好好消化这些收获,让小世界的法则更稳固些。” 他知道,修仙之路如同逆水行舟,既要勇往直前,也要懂得沉淀。这次抢夺人参果树已经是极限,再贪心下去,恐怕会引来难以承受的后果。 建木的枝叶在风中轻摇,灵海的水波倒映着人参果树的翠绿,整个小世界都沉浸在一种宁静而蓬勃的生机中。沈言站在岸边,感受着空气中流淌的洪荒灵气与生命气息,心中一片平和。 西游世界的“拾珍之旅”或许可以告一段落了,但他的修行之路,才刚刚步入新的阶段。有这棵人参果树在,有无数灵脉滋养,他的小世界,终将成长为连镇元子都要侧目的存在。 而那扇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虽暂时关闭,却在等待着下一次开启的时机。毕竟,诸天万界的机缘无穷无尽,属于他的“捡漏”故事,还远未结束。 第423章 碎界断道 灵海中央的小岛上,人参果树的嫩芽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舒展,断口处的新枝裹着一层晶莹的汁液,在洪荒灵气的滋养下泛着玉石般的光泽。沈言站在岸边,指尖轻抚过空气中流淌的生机,心头却仍萦绕着离开五庄观时那股刺骨的危机感——镇元子怒视的眼神,仿佛还烙印在视网膜上,挥之不去。 “必须彻底切断联系。”沈言低声自语,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能感觉到,刚才穿越空间时,镇元子的一缕神念顺着空间隧道追了过来,如同附骨之蛆,虽然微弱,却始终锁定着小世界的坐标。这等存在的神念,别说几日,便是数年、数十年,也未必会消散,一旦让对方寻到确切方位,后果不堪设想。 “你想干什么?”凉冰注意到他周身气息的变化,手中的检测仪器微微一顿,“刚回来就打碎空间隧道?那我们以后还怎么去其他世界?” “命都快没了,还管以后?”沈言摇头,目光扫过建木枝丫间那些连接着诸天万界的空间门,“镇元子不是黄风怪、白骨精之流,他是地仙之祖,能调动地脉本源,甚至可能通晓‘跨界溯源’之术。不把这些空间通道彻底打碎,咱们谁也睡不安稳。” 他走到建木最粗壮的一根枝丫下,那里悬浮着通往西游世界的空间门,淡蓝色的涟漪中还残留着五庄观的灵气波动。沈言深吸一口气,双手结印,太阴力与转生眼的空间之力在掌心交织,化作一道银灰色的光刃。 “碎!” 光刃斩落,空间门剧烈震颤起来,淡蓝色的涟漪瞬间变得紊乱,如同被投入石子的水面。紧接着,一声刺耳的碎裂声响起,空间门如同破碎的琉璃,化作无数光点消散在空气中。就在门扉彻底湮灭的刹那,一缕几乎微不可察的金色神念从碎片中窜出,试图逃逸,却被沈言早有准备的“锁神符”牢牢困住,弹指间便被太阴力碾碎。 “还有这个。”沈言没有停手,目光转向另一处空间门——那里连接着洪荒世界,门后隐约可见不周山的轮廓与缭绕的混沌雾气。洪荒是诸多大能的居所,三清、女娲、接引准提……任何一位的神念追溯能力,都未必在镇元子之下。如今既已决定断道,便不能留任何隐患。 “连洪荒也要断?”蕾娜皱眉,金乌虚影在她肩头不安地扇动翅膀,“那里的洪荒灵气是小世界的根基,断了通道,灵气浓度会下降的。” “根基可以再培,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沈言语气坚定,再次凝聚光刃,“洪荒的大能比镇元子更可怕,若是让他们察觉到人参果树的气息——这先天灵根本就与洪荒同源,他们未必会坐视不理。” 光刃再次斩落,通往洪荒的空间门同样碎裂开来。与西游世界不同,这扇门破碎时,竟有一股浩瀚的威压从虚空深处传来,仿佛有无数双眼睛透过破碎的门扉望来。沈言心头一紧,连忙祭出万魂幡,幡面展开,无数阴魂虚影咆哮着冲向虚空,暂时阻挡了那股威压的窥探。 “快走!”他拉着蕾娜后退,直到建木的枝叶挡住那片虚空,才敢喘口气,“洪荒的水太深,断得对。”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沈言如同疯魔般,将建木上连接着其他神话世界的空间门一一打碎——无论是封神世界的商周战场,还是聊斋世界的荒村古道,只要涉及神佛妖魔,一概不留。只有那些连接着科技位面或低魔世界的空间门,才被他暂时保留。 凉冰看着建木枝丫上那些空荡荡的节点,心疼得直咂舌:“这下好了,咱们成了‘孤家寡人’了。以前收集的那些法则碎片、灵材样本,都没法补充了。” “有失才有得。”沈言收起光刃,掌心因过度催动灵力而微微颤抖,“你去看看人参果树,我去加固小世界的界壁。只要这棵灵根能在这里扎根,别说失去几个世界的通道,就算再断十条,也值了。” 他转身走向小世界的边缘,那里的空间壁障如同透明的蛋壳,隐约可见外界的混沌气流。沈言深吸一口气,将体内剩余的灵力尽数注入壁障中,同时引动地下那些从西游世界抽来的灵脉——黄风岭的风脉化作屏障外的罡风,流沙河的水脉凝成剔透的水膜,五庄观的木脉则长出无数坚韧的灵藤,如同锁链般缠绕在壁障上。 “这样一来,就算有大神通者强行跨界,也得先打破这三层防御。”沈言拍了拍手,看着眼前被灵脉之力加固得如同铜墙铁壁的界壁,终于松了口气。 回到灵海时,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忘了所有疲惫——人参果树竟已长到丈许高,翠绿的叶片间点缀着十几颗小小的花苞,根部的须根如同玉色的游龙,深深扎入灵海底部的土壤,与地下的灵脉网络连接在一起。最神奇的是,建木的一根枝丫竟缓缓垂下,与人参果树的树冠交缠,两者的灵气相互流转,仿佛在进行某种古老的共鸣。 “它在改造小世界的法则!”凉冰指着检测屏,上面的数据流疯狂跳动,“生命法则完善度提升了30,空间法则稳定度提升15,连洪荒灵气的转化率都高了不少!” 阿狸捧着一碗刚从灵海舀出的水,惊喜地说道:“你看这水,里面的生机比之前浓了十倍,刚才我试着浇了浇药园的灵草,枯掉的叶子都重新变绿了!” 沈言走上前,指尖轻轻触碰人参果树的叶片。叶片微微颤动,一股温和的意识传入他的脑海——那是灵根对新环境的喜悦,对洪荒灵气的渴望,还有一丝淡淡的……感激? “原来先天灵根真的有灵智。”沈言心中微动。这棵果树在五庄观生长万年,或许早已产生了自我意识,只是镇元子将其视为所有物,从未真正在意过。而在小世界,它感受到了平等的滋养与尊重,才愿意主动与这个世界融合。 接下来的几日,小世界的变化越发显着。 灵海的岸边长出了成片的奇花异草,有的能散发安神的香气,有的能结出补充灵力的果实; 泾河来的蛟龙褪去了最后一丝戾气,龙鳞变得如同翡翠般温润,它们绕着人参果树盘旋,仿佛在守护这位“贵客”; 黄毛鼠妖的修为突飞猛进,额头的肉角裂开一道缝隙,隐约能看到里面的灵光,它每日都去人参果树下打坐,身上的灵山佛气与灵根的生机渐渐融合,竟有了几分“佛道同修”的意味。 就连凉冰新造的傀儡,用灵海的水冷却后,都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灵性,动作比之前灵活了许多。蕾娜的金乌真火在生命法则的调和下,也少了几分毁灭气息,多了一丝“焚尽万物后重生”的韵味。 “以前总觉得洪荒灵气是最好的,现在才知道,光有灵气不行,还得有‘生机’。”沈言坐在人参果树下,看着灵海上来回穿梭的鱼虾,“这就像一碗米饭,洪荒灵气是米,生命法则是水,只有两者结合,才能煮出香喷喷的饭。” 凉冰哼了一声,嘴上说着“可惜了那些世界的通道”,手里却在忙着用灵根的汁液改良她的“灵能转换炉”。改良后的炉子效率提升了一倍,连运转时的噪音都小了许多。 蕾娜则用灵海的水和人参果树的落叶,炼制出一种新的“疗伤丹”。丹药呈淡绿色,入口即化,能快速修复修士的经脉,效果比之前用龙涎香炼制的丹药强了数倍。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世界在人参果树的滋养下,变得越发生机勃勃。沈言偶尔会站在界壁边缘,感受着外界的混沌气流,心中并非没有遗憾——那些被打碎的空间通道,意味着他暂时无法再去诸天万界“拾珍”,意味着凉冰失去了研究其他世界法则的样本,意味着蕾娜没法再去收集特殊的火焰灵材。 但每当他看到人参果树的枝叶在风中舒展,看到灵海的生灵越发繁盛,看到小世界的法则日益稳固,那份遗憾便会烟消云散。 这天清晨,人参果树的第一朵花苞悄然绽放。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花蕊中流淌着金色的汁液,散发出的香气瞬间传遍整个小世界。灵海的水泛起金色的涟漪,地下的灵脉发出欢快的嗡鸣,建木的叶片上落下点点金光,如同祝福的雨滴。 沈言知道,这不仅是一朵花的绽放,更是小世界真正“活”过来的标志。有这棵先天灵根在,就算没有其他世界的资源,小世界也能依靠自身的力量成长、进化,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独立、完整的世界。 他抬头望向天空,那里曾悬浮着通往诸天万界的空间门,如今只剩下一片清澈的虚空。但沈言并不担心,他知道,只要小世界足够强大,只要他的修为足够高深,总有一天,他能重新打开通往外界的通道。 而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守护好这棵人参果树,守护好这个在他手中逐渐成长的世界。 人参果树的花瓣在风中轻轻摇曳,金色的花蕊映照着沈言平静而坚定的脸庞。碎界断道的决绝,失去机缘的遗憾,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滋养信念的养分。 能弄到人参果树,能让小世界得此根基,这一切,都值了。 未来的路还长,但脚下的土地,已足够坚实。 第424章 定界固土 灵海中央的小岛早已不是昔日模样。人参果树扎根三月后,原本光秃秃的土地上冒出成片的青碧苔藓,苔藓间点缀着米粒大小的金色小花,散发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树干已长至三丈多高,枝繁叶茂,二十余颗人参果如同熟睡的婴孩,在翠绿的叶片间若隐若现,果皮泛着温润的粉白,眉眼口鼻越发清晰,仿佛下一刻就要睁开眼睛咿呀学语。 沈言坐在树下的青石上,指尖轻抚过地面——曾经因小世界扩张而偶尔出现的细微裂痕,如今已彻底消失,脚下的土地坚实得如同被万年灵玉浇筑,连灵力运转时带起的震动都被稳稳吸附。这便是人参果树的“定地”之能,先天灵根自带的“大地法则”,比任何阵法都管用,硬生生将小世界的空间壁垒与地脉根系拧成了一股绳。 “建木的生长速度都快了一倍。”凉冰抱着她的宝贝仪器,绕着人参果树转了三圈,屏幕上的三维模型清晰显示出建木与灵根的根系在地下交织成网,“你看这里,建木的须根吸收洪荒灵气,人参果树的根须转化大地生机,两者一上一下,把整个小世界的能量循环补全了!” 沈言抬头望向建木。这棵后天灵根的主干比三个月前粗壮了不少,枝丫上重新长出了几片嫩叶,虽然还没孕育出新的空间门,却散发着比以往更沉稳的气息。它就像一位谦逊的长者,默默配合着人参果树的节奏,共同支撑起小世界的天地框架。 “洪荒灵气的浓度确实降了些,但更‘醇’了。”蕾娜深吸一口气,金乌虚影在她肩头舒展翅膀,“以前的灵气太暴烈,修炼时得时刻提防走火入魔,现在有了人参果树调和,灵气里带着生机,运转起来顺畅多了。” 她的话不假。自从人参果树扎根,小世界的洪荒灵气便多了一层温润的“滤镜”,原本如同奔马般狂放的能量变得如同溪流般柔和,修士吸收时效率更高,连泾河来的那些虾兵蟹将,都有不少突破了原有境界,甲壳上的龙纹越发清晰。 阿狸提着一个竹篮,小心翼翼地从树上摘下一片枯叶——这是人参果树自然脱落的叶片,刚落地就泛着淡淡的灵光。她笑着说道:“别小看这些落叶,捣碎了混在灵米里,煮出来的粥能安神定魂,上次芮萌萌修炼岔了气,喝了一碗就好了。” 沈言的目光最终落在那些饱满的人参果上。二十余颗果子挂在枝头,每一颗都蕴含着足以让凡人白日飞升的精纯灵力,更别提其中蕴含的“生命本源”——这才是先天灵根最珍贵的东西,能直接滋养修士的仙躯,弥补根基的不足。 “差不多能摘了。”沈言站起身,指尖凝聚起一丝柔和的灵力,轻轻触碰最顶端的一颗人参果。果子微微颤动,仿佛在回应他的触碰,果皮上的“眉眼”弯了弯,竟像是在笑。 “真的要吃吗?”凉冰有些舍不得,“这可是先天灵根的果实,三千年一开花结果,咱们这才三个月就摘,是不是太暴殄天物了?” “傻丫头,这里是小世界,有洪荒灵气和地脉生机双滋养,人参果的生长周期早就变了。”沈言笑着摘下那颗果子,入手温润,仿佛握着一块暖玉,“你看它的灵韵,比在五庄观时饱满多了,就算现在摘了,不出半年就能再结一批。” 他将果子递给凉冰,又摘下三颗,分别递给蕾娜和阿狸,最后留了一颗给自己。剩下的十七颗,他打算用玉盒收好,一部分留给小世界的其他修士,一部分交给凉冰研究,看看能不能提取出稳定的“生命因子”。 凉冰犹豫着接过果子,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果肉入口即化,没有想象中的浓烈灵气冲击,反而像一股清甜的溪流滑入腹中,所过之处,四肢百骸都泛起淡淡的暖意。她体内因常年操控精密仪器而有些滞涩的灵力,竟在这股暖意的推动下,自动流转起来,连识海里的精神力都变得活跃了几分。 “哇……”凉冰瞪大了眼睛,手里的仪器“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我的精神力……好像突破瓶颈了!以前设计复杂阵法总觉得脑子不够用,现在思路清晰得能直接画出三百张图纸!” 蕾娜也咬了一口,她的反应比凉冰更明显。金乌虚影骤然膨胀,发出一声清越的啼鸣,金色的火焰围绕着她旋转,却没有丝毫灼痛感,反而像是在被温水浸泡。她能清晰感觉到,自己仙躯中那些因修炼金乌真火而留下的细微损伤,正在被一股柔和的生机修复,丹田内的恒星能量运转得更加圆融。 “这果子……能补全仙躯的缺陷!”蕾娜惊喜道,“我以前总觉得真火太烈,伤了根基,现在这感觉,就像重新淬了一遍体!” 阿狸吃得最斯文。她小口小口地抿着果肉,眉眼弯弯,周身泛起淡淡的绿光,药园里那些与她心血相连的灵植仿佛受到了滋养,纷纷舒展枝叶,远处的灵海也泛起一圈圈绿色的涟漪。 “我的木系亲和力……好像又提升了。”阿狸轻声说道,指尖轻轻一点,地上的枯叶竟重新抽出嫩芽,“现在能感觉到灵植的‘情绪’了,它们什么时候渴了,什么时候该晒太阳,都能知道。” 沈言看着他们的反应,笑着将手中的人参果送入口中。果肉清甜,带着一丝淡淡的草木香,入喉的瞬间,一股庞大却不霸道的能量顺着喉咙滑下,瞬间流遍四肢百骸。他能清晰感觉到自己成仙后一直停滞不前的法力,如同被春雨滋润的幼苗,开始疯狂生长,丹田内的仙元越发凝实,连识海都扩大了一圈。 更奇妙的是那股“生命本源”。它不像灵力那样汹涌,而是如同涓涓细流,悄无声息地渗入他的仙躯,修复着他从凡人修炼至今留下的所有暗伤——无论是早年练体时的筋骨劳损,还是突破仙阶时被天劫灼伤的经脉,都在这股本源的滋养下缓缓愈合。 “舒服……”沈言忍不住喟叹一声。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仙躯变得更加“通透”,以前运转灵力时总有些许滞涩,现在却如臂使指,连太阴力与转生眼的空间之力,都能完美融合,运转起来没有丝毫阻碍。 这哪里是普通的仙果,简直是一剂量身定做的“仙躯补药”! 四人坐在树下,慢慢品尝着手中的人参果,没有人说话,却都能从彼此眼中看到震撼与喜悦。这颗来自五庄观的先天灵根,不仅稳固了小世界的根基,更以最直接的方式,提升了他们的实力——这种提升并非拔苗助长,而是从根源上弥补不足,夯实根基,比苦修十年都管用。 “难怪镇元子把这树当宝贝。”凉冰抹了抹嘴角,脸上还带着满足的红晕,“这果子不光能增法力,还能提升悟性、修复仙躯、亲和法则……简直是万能的!” “最难得的是‘温和’。”沈言补充道,“换做其他天材地宝,这么庞大的能量涌入体内,早就爆体而亡了,人参果的能量却像有灵性,能根据每个人的需求自动调节,这才是先天灵根的神奇之处。” 接下来的几日,小世界的修士们都分到了人参果。芮萌萌吃了果子后,她的巨峡战体强度提升了一个档次,一拳能打碎之前需要三拳才能破开的岩石;负责看守灵海的傀儡队长,吸收了果子的能量后,核心程序自动优化,灵智提升了不少,甚至能独立制定巡逻路线。 凉冰则用剩下的果核培育出了几株幼苗。这些幼苗带着人参果树的本源,虽然暂时还长不成新的灵根,却能净化灵海的水质,让水中的灵气更加精纯。 沈言自己则借着人参果的助力,将太阴力与转生眼的空间之力彻底融会贯通。他试着在灵海上空凝聚出一面“太阴镜”,镜面不仅能映照出千里之外的景象,还能扭曲周围的空间,形成一个短暂的“时间停滞”领域——这在以前,是需要耗费大量仙元才能勉强施展的神通。 “你看,这是我新做的‘生命检测仪’。”凉冰拿着一个巴掌大的仪器跑过来,上面的屏幕显示着小世界所有生灵的生命体征,“用了人参果的汁液当能源核心,连地底深处的地脉灵虫都能检测到!” 沈言接过仪器,屏幕上跳动的绿色光点如同夜空中的星辰,每一个光点都代表着一个鲜活的生命。他忽然觉得,打碎那些空间通道虽然可惜,却让他有机会沉下心来,真正感受自己亲手打造的世界。 人参果树的枝叶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古老的秘密。二十余颗果子被采摘后,枝头很快又冒出了新的花苞,在洪荒灵气与大地生机的滋养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着。 沈言知道,这颗来自西游世界的先天灵根,已经真正成为了小世界的一部分。它不仅稳固了天地,滋养了生灵,更给了他一份前所未有的安心——无论未来是否会重新开启通往外界的通道,无论是否会再遇到镇元子那样的大能,他都有了守护这个世界的底气。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人参果树上,将叶片染成一片温暖的橙红。沈言坐在树下,看着灵海上来回穿梭的蛟龙,看着岸边忙碌的阿狸,看着远处调试仪器的凉冰,看着在天空练习神通的蕾娜,嘴角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法力的增长固然可喜,仙躯的完善固然难得,但最珍贵的,是这个因人参果树而变得更加稳固、更加鲜活的小世界。 这里,才是他真正的根基。 至于那些失去的空间通道,那些错过的机缘,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这棵人参果树在,有身边这些人在,他的世界,只会越来越好。 夜风拂过,带来灵海的潮气与草木的清香。人参果树的叶片轻轻摇曳,仿佛在为这个安宁的夜晚伴奏。属于沈言的故事,还在继续,而这个因一枚人参果而改变的小世界,正迎来它崭新的黎明。 第425章 衍化混沌能 人参果树扎根半载,小世界的变化早已超出沈言最初的预料。昔日需要依靠建木接引洪荒灵气才能维持运转的天地,如今竟自行焕发出勃勃生机。最显着的变化,便是灵海中央那片由人参果树根系延伸出的“灵雾区”——终日缭绕着淡金色的雾气,吸入一口便觉神清气爽,那雾气中蕴含的,正是连建木都难以直接转化的“先天灵气”。 “检测到混沌能量波动,源头是人参果树的主根。”凉冰的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兴奋,她将最新的观测数据投射在空中,画面中,人参果树的主根深处,竟有无数细小的光点在闪烁,如同星辰,“这棵灵根在‘吃’混沌!它的根须能直接穿透小世界的界壁,从外界的混沌气流中汲取能量,再转化成先天灵气!” 沈言站在灵雾区边缘,能清晰感受到那股精纯到极致的能量。与洪荒灵气的暴烈、后天灵气的驳杂不同,先天灵气温润而磅礴,如同最纯净的泉水,能直接融入修士的仙躯与神魂,不带丝毫滞涩。这便是先天灵根的真正恐怖之处——它不依赖外界的灵气供给,自身就是一座永不停歇的“能量转化站”,从混沌中诞生,又反哺给所扎根的世界。 “难怪叫‘先天’。”沈言感叹。后天灵根如建木,虽能接引灵气,却需依托现有世界的规则;而先天灵根如人参果,本身就蕴含着“开天辟地”的初始法则,能从无到有,衍化能量。他能看到,淡金色的先天灵气从人参果树的枝叶间渗出,如同细雨般洒落,灵海的水面因此泛起一层淡淡的金光,连水底的沙石都染上了温润的色泽。 泾河来的蛟龙如今已能口吐人言,它游到沈言脚边,用头颅轻轻蹭着他的裤腿,兴奋道:“仙长您看!我快化龙角了!这灵气里有‘本源’的味道,比泾河龙宫的龙气纯多了!” 沈言低头望去,只见蛟龙的额头上,一对玉色的龙角雏形正缓缓凸起,周围环绕着淡淡的先天灵气,显然是受此滋养,即将完成从蛟到龙的蜕变。不仅是它,灵海里的鱼虾、岸边的灵植、甚至凉冰炼制的高阶傀儡,都在先天灵气的滋养下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傀儡的动作越发灵活,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灵植的果实蕴含的灵力更加精纯,药效也翻了数倍。 “最可怕的是它的‘成长性’。”凉冰调出人参果树的能量转化效率曲线,只见曲线呈稳步上升趋势,“刚扎根时,一天只能转化十立方的先天灵气,现在已经能达到一百立方,而且还在涨!照这个速度,不出百年,小世界的先天灵气浓度就能赶上洪荒的边缘地带!” 沈言没有说话,他的目光被灵海边缘的一处泉眼吸引。那是小世界诞生时便存在的灵泉,最初只是一股普通的清泉,后来随着灵海的形成,泉水变得蕴含灵气,能滋养灵植。但就在三个月前,人参果树的一条侧根延伸到泉眼下方后,灵泉突然发生了异变。 原本清澈的泉水变成了三色——上层为金色,如同融化的阳光;中层为银色,仿佛凝结的月光;下层为青色,恰似晨露凝聚。三种颜色的泉水泾渭分明,却又在泉眼深处缓缓交融,散发出一股比先天灵气更内敛、更醇厚的气息。 “三光神水!”阿狸提着药篓路过泉眼,看到泉水的变化,忍不住惊呼出声,“古籍里记载的三光神水!金色主生,银色主疗,青色主灭,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化万物为虚无!” 沈言走到泉眼边,伸手掬起一捧金色的泉水。泉水入手温热,刚一接触皮肤,就化作一股暖流涌入体内,滋养着他因连日推演法则而有些疲惫的神魂。他又掬起一捧银色泉水,这次泉水是凉的,却带着一股奇特的修复之力,他指尖因修炼时不慎被剑气割破的伤口,在泉水的浸泡下瞬间愈合,连疤痕都没留下。 最后,他看向那层青色泉水。这层水最为奇特,表面平静无波,却散发着一股让人心悸的湮灭气息。沈言取来一片枯萎的灵植叶子,轻轻放入青色泉水中,叶子瞬间化作一缕青烟,连灰烬都没留下,仿佛从未存在过。 “真的是三光神水。”沈言心中震撼。这等神物,只在洪荒的古籍中见过记载,传说由日精、月华、星露交融而成,是天地初开时的灵物,没想到竟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诞生了。 “应该是人参果树的先天灵气,加上之前吸收的洪荒灵气,共同刺激了灵泉的蜕变。”凉冰用仪器采集了一点泉水样本,屏幕上的分析结果让她倒吸一口凉气,“这神水里蕴含着‘时间法则’的碎片!金色泉水能加速生机流转,银色泉水能逆转伤势时间,青色泉水能加速物质湮灭——简直是时间法则的具象化!” 沈言恍然大悟。灵泉本身就吸收了多年的洪荒灵气,底蕴深厚,而人参果树转化的先天灵气,恰好是点燃它蜕变的“火种”。先天灵气中蕴含的混沌本源,与洪荒灵气中的天地法则相互碰撞,最终让普通的灵泉进化成了传说中的三光神水。 这一下,小世界彻底拥有了两套“核心能源系统”——人参果树负责从混沌中抽取能量,转化为先天灵气,支撑世界运转;三光神水则蕴含时间与生命法则,滋养万物,修复损伤,两者相辅相成,让小世界的根基越发稳固。 “以后炼丹再不用担心药材药性相冲了。”阿狸喜滋滋地用玉瓶装满三光神水,“金色泉水能中和毒性,银色泉水能提升药效,有了这神水,我能炼出‘九转还魂丹’!” 蕾娜则对青色泉水很感兴趣。她取了一点泉水,混入自己的金乌真火中,火焰竟变得更加凝练,灼烧时带着一股“焚尽一切后重生”的意味:“这水的湮灭之力,能淬炼真火的杂质,以后我的火焰,怕是连法宝都能烧化!” 凉冰的研究更深入。她发现三光神水的三种颜色能通过特定的比例混合,产生各种奇妙的效果——金色与银色混合,能让枯萎的灵根重新焕发生机;银色与青色混合,能腐蚀坚硬的矿石,提取其中的精华;甚至三种颜色按等比混合,能形成一种短暂的“时间停滞”领域,虽然只能维持三息,却足以在关键时刻救命。 “人参果树提供能量,三光神水提供法则,我们的小世界,这是要‘活’过来了啊。”沈言站在泉眼边,看着三色泉水缓缓流淌,心中感慨万千。从最初那个只有几亩灵田、一口小泉的简陋空间,到如今拥有先天灵根、三光神水、完整灵脉网络的成熟世界,这一路走来,仿佛一场梦。 他试着将一丝先天灵气与三光神水融合,注入一株濒临枯萎的“幽冥草”中。这是他从西游世界的幽冥界边缘捡来的灵草,喜阴恶阳,在小世界一直水土不服。但在先天灵气与三光神水的滋养下,枯萎的叶片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翠绿,根部甚至长出了新的须根,散发出勃勃生机。 “连幽冥草都能养活,以后不管是什么奇花异草,咱们小世界都能种了。”阿狸惊喜道。 沈言却想到了更深层的东西。人参果树能转化混沌能量,意味着小世界的能量来源不再受限;三光神水蕴含时间法则,意味着世界的自我修复能力达到了新的高度。这两者结合,意味着小世界拥有了“自主进化”的能力,不再需要他这个主人时刻操心,就能自行应对各种危机。 “你看建木。”凉冰指着那棵后天灵根,“它好像在‘学习’人参果树的转化方式,枝丫上的嫩叶都带上了一丝混沌气息。” 沈言望去,果然见建木的嫩叶边缘泛着淡淡的灰光——那是混沌能量的颜色。这棵后天灵根似乎在模仿人参果树的法则,试图从先天灵气中汲取混沌本源,完成自身的进化。 “先天与后天,终究是要融合的。”沈言微微一笑。人参果树带来的先天法则,正在潜移默化地改造着小世界的一切,包括建木,包括灵海,包括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生灵。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世界在两种神物的滋养下,变得越发欣欣向荣。人参果树的枝叶覆盖了整个小岛,每天转化的先天灵气如同潮汐般扩散,让小世界的边界都在缓慢扩张;三光神水的泉眼扩大了数倍,三色泉水顺着小溪流淌,灌溉着岸边的灵田,种出的灵谷颗粒饱满,蕴含的灵力堪比低阶丹药。 泾河来的蛟龙终于完成了化龙,一对玉角冲天而起,能呼风唤雨,成了灵海的守护神;黄毛鼠妖吸收了足够的先天灵气,额头上的肉角裂开,露出里面的佛光,竟修出了“佛鼠真身”,能口吐真言,超度亡魂;就连凉冰最得意的“龙纹钢傀儡”,在先天灵气与三光神水的淬炼下,都生出了微弱的灵智,能独立思考作战策略。 沈言自己的修为也水涨船高。先天灵气如同最精纯的养料,让他的仙躯越发凝练,距离“金仙”境界只有一步之遥;三光神水则修复了他神魂中的最后一丝瑕疵,让他对空间法则的理解更加透彻,甚至能在小世界内做到“瞬移无痕”。 “或许,我们可以试着重新打开空间门了。”这日,凉冰突然说道,她的仪器显示,小世界的界壁在先天灵气的滋养下,强度比之前提升了十倍,“有人参果树提供能量,有三光神水修复损伤,就算遇到再强的敌人,我们也有底气应对了。” 沈言看着人参果树那繁茂的枝叶,又看了看三光神水那三色交融的泉眼,点了点头。他知道,小世界已经足够强大,是时候再次睁眼看世界了。 但这一次,他不再是那个小心翼翼“拾漏”的过客,而是带着一个成熟、稳定、充满生机的世界,去迎接新的挑战与机缘。 人参果树的叶片在风中轻摇,仿佛在为他鼓劲;三光神水的泉水叮咚作响,如同在奏响出征的号角。沈言深吸一口气,体内的先天灵气与神水之力交织流转,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自信。 有此二宝在,何惧诸天万界? 属于他的故事,才刚刚进入最精彩的篇章。 第426章 一着得手满盘活 灵海的潮汐带着先天灵气的韵律,在岸边拍打出细碎的金芒。沈言蹲在三光神水的泉眼旁,指尖掠过三色交织的水面,看着金色的日精、银色的月华与青色的星露在掌心流转,心中忽然涌起一阵明悟——他的小世界最珍贵的,从不是那些从诸天万界“捡”来的宝贝,而是这股生生不息的“进化之力”。 就像这眼灵泉。最初不过是他开辟空间时,随手引来的一汪凡水,后来吸收了灵田的余泽,才成了能滋养灵草的“灵泉”;接着又因建木接引的洪荒灵气,多了几分驳杂的神性;直到人参果树扎根,先天灵气与混沌能量灌入泉眼,才终于蜕变为传说中的三光神水。这一步步的进化,恰似小世界本身的成长轨迹,从简陋到完善,从依附外界到自给自足。 “以前总觉得,得去洪荒、去西游世界抢宝贝,才能让空间变强。”沈言轻笑一声,将掌心的三光神水洒向岸边的灵草。草叶瞬间舒展,开出一串淡紫色的小花,花瓣上还凝结着先天灵气凝成的露珠,“现在才明白,空间本身就是最大的宝贝。它能把凡水变成神泉,能让断根的灵木重焕生机,这种‘转化’与‘进化’的能力,比任何法宝都珍贵。” 凉冰抱着她的“法则分析仪”走过来,仪器屏幕上正显示着三光神水与人参果树的能量共鸣图谱,两条金色的曲线如同缠绕的双龙,在屏幕上跳跃不休。“你才想明白啊?”她白了沈言一眼,语气却带着笑意,“从我们把第一块混沌石放进空间开始,它就在进化了。你以为泾河的龙气、黄风岭的风脉是白收的?那些都是给空间‘喂料’呢,现在人参果树就是那把‘钥匙’,一下子把潜力全解锁了。” 沈言点头。他想起刚得到这个空间时的样子——灰蒙蒙一片,除了几亩黑土地,连像样的水源都没有。那时他最大的愿望,不过是种出能强身健体的灵米,哪敢想如今能孕育出先天灵根与三光神水?这一切的根基,正是空间自身的进化潜力,而他那些看似随意的“捡漏”,恰好成了推动进化的阶梯。 “就说这次的人参果。”蕾娜不知何时凑了过来,手里把玩着一枚人参果的果核,果核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金光,“在五庄观,它就是棵结果子的树,镇元子守了万年,也没让它生出别的能耐。到了咱们这,不光能转化混沌灵气,还能刺激灵泉变异,你说这到底是果子厉害,还是空间厉害?” “是相辅相成。”沈言接过果核,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微弱生命本源。这枚果核若种在西游世界,最多长出一棵普通的灵根;但在小世界,有先天灵气与三光神水滋养,说不定能长出第二棵人参果树,甚至进化出更奇特的能力。 他忽然想起刚拿到人参果树时的惊险——为了躲避镇元子,不惜打碎所有神话世界的空间通道,那时只觉得是“赚大了”,现在才明白,真正赚的不是一棵树,而是这棵树引发的“连锁进化”。 灵泉变神水只是开始。 灵海的水脉在三光神水的浸润下,开始自发净化杂质,里面的鱼虾吸收了神水之力,肉质变得蕴含灵性,凡人吃一口就能百病全消;岸边的泥土与先天灵气结合,化作“息壤”,种下去的灵植生长速度提升数倍,还能自动抵抗病虫害;就连小世界的空气,都因长期弥漫先天灵气,变得对修士的神魂有滋养之效,打坐一个时辰,抵得上外界修炼一日。 最让沈言惊喜的是空间边界的变化。以前扩张空间时,总担心界壁不够稳固,需要用大量灵材加固;现在有了人参果树转化的混沌能量,界壁如同被混沌石浇筑,不仅坚不可摧,还能自动修复裂痕。他试着往边界外探了探,发现空间正在以每日三尺的速度缓慢扩张,而且扩张出的新区域,自带浓郁的先天灵气,根本不用费心改造。 “这哪是捡漏,这是捡了个‘聚宝盆’啊。”凉冰的仪器发出“滴滴”的提示音,最新检测显示,小世界的“世界等级”已经从最初的“凡级”,跃升到了“仙级中品”,距离“仙级上品”只有一步之遥,“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百年,咱们这空间就能赶上洪荒的小千世界了,到时候别说镇元子,就是三清来了,也得掂量掂量能不能随便撒野。” 沈言走到建木下,看着那些重新长出的枝丫。虽然还没孕育出新的空间门,但枝丫上已开始凝结淡淡的空间节点,显然是空间等级提升后,自发修复了之前的损伤。他能感觉到,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重新打开通往外界的通道,而且这次的通道,会比以前更加稳固,能抵御更强的空间风暴。 “以前是咱们求着往别的世界跑,以后啊,该轮到别人求着进咱们这了。”阿狸提着一篮刚摘的“三光果”走过来,这是灵泉边新长出的果树,果子带着三光神水的气息,吃了能清心明目,“昨天我用三光神水浇了浇药园的‘回魂草’,你猜怎么着?草叶子上长出了金色的纹路,现在炼出的丹药,能直接修复修士的神魂损伤!” 沈言拿起一枚三光果,果皮上金、银、青三色交织,入口带着一丝清甜,腹中顿时升起一股清凉的气流,冲刷着识海,连日来推演法则的疲惫一扫而空。这等灵果,放在西游世界或许算不得顶尖,但在小世界,却是空间进化的最好证明——普通的草木,因神水与灵气的滋养,也能蜕变为稀世珍品。 他忽然想起那些被打碎的空间通道,心中再无遗憾。若是还能随意进出神话世界,他未必会静下心来观察空间的变化,更不会发现这股隐藏的进化之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去了向外索取的通道,反而逼出了空间向内生长的潜力。 “检测到人参果树结出新芽,蕴含混沌法则碎片!”凉冰的惊呼打断了他的思绪,她指着人参果树的树冠,那里新长出一根枝条,枝条上的叶片竟是灰黑色的,散发着淡淡的混沌气息,“它开始吸收混沌本源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能进化成‘混沌灵根’!” 沈言抬头望去,只见那根灰黑色的枝条在先天灵气的环绕下,正缓缓舒展,叶片上的纹路如同混沌初开时的景象,隐约能看到“清浊分离”的虚影。他心中震撼,这已经超出了普通先天灵根的范畴,若是真能进化为混沌灵根,小世界的能量转化效率将提升百倍,甚至可能孕育出属于自己的“混沌法则”。 “赚麻了……这次是真的赚麻了。”沈言喃喃自语。他终于明白,自己捡回来的不是一棵果树,而是一把打开“世界进化”之门的钥匙。这把钥匙带来的,不是一时的宝物积累,而是长久的、可持续的成长——灵泉变神水,泥土化息壤,凡草成灵根,空间自身就在不断变得更强,这比抢来再多法宝都更实在。 蕾娜拍了拍他的肩膀,金乌虚影在她头顶盘旋,发出一声清越的啼鸣:“别傻乐了,空间等级提升,你的修为也该跟上。我刚试过,用三光神水调和先天灵气修炼,突破金仙的瓶颈比想象中容易多了,要不要试试?” 沈言回过神,看着灵海中央那棵越发神奇的人参果树,又看了看身边兴奋的众人,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是啊,空间在进化,他们也该跟着进化。以前是为了生存而奔波捡漏,现在有了稳固的根基,终于可以静下心来,好好打磨自己的修为,探索这个不断成长的世界。 三光神水的泉水叮咚作响,仿佛在为他们伴奏;人参果树的叶片沙沙摇曳,像是在诉说着未来的可能。沈言深吸一口气,将先天灵气与神水之力纳入体内,感受着那股温润而磅礴的能量在四肢百骸流转,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与期待。 这次捡漏,或许是他修行路上最幸运的一次选择。但他知道,真正的幸运,不是捡到了人参果树,而是发现了自己空间的潜力。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他的脚步,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定。因为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而他,将与这个世界一起,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灵海的波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带着先天灵气的金芒,映照出沈言自信的脸庞。属于他和这个小世界的故事,才刚刚进入最精彩的篇章。 第427章 避险择途 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枝繁叶茂,新抽出的混沌枝条上已结出三颗灰黑色的果子,隐隐有清浊二气环绕。沈言坐在树下,指尖捻着一枚三光神水凝结的冰晶,感受着里面流转的时间法则,心中对未来的方向越发清晰——修仙世界,尤其是后仙侠那种大能遍地走的域界,绝不能再碰。 “不是怕了,是犯不着。”他对着水面倒影喃喃自语。上次从五庄观抢回人参果树,纯属侥幸:一来镇元子虽强,却未料到有异界来客敢动先天灵根;二来空间门的传送速度够快,加上他当机立断打碎通道,才侥幸逃脱。这种好运,一辈子能有一次已是天幸,若还想复制,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 凉冰抱着她新研制的“界域扫描仪”走过来,仪器屏幕上闪烁着无数光点,每个光点都代表一个可探索的世界。她指着其中一片闪烁着红光的区域:“检测到这些世界的灵力波动超过阈值,最低都是真仙级别的威压,有的甚至能探测到金仙、大罗金仙的气息,标红的这些,都是你说的‘后仙侠世界’。” 沈言瞥了一眼,屏幕上的红光区域密密麻麻,几乎占了可探索世界的三成。他摆摆手:“这些全排除,不管里面有多少宝贝,碰都不碰。” “这么决绝?”凉冰挑眉,“你看这个‘玄黄大世界’,扫描仪显示里面有‘鸿蒙紫气’的残留波动,要是能弄到一丝,你的仙躯根基能直接补全,突破金仙指日可待。” “鸿蒙紫气?”沈言笑了笑,“那地方怕是有圣人坐镇?去了别说拿紫气,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个问题。镇元子只是地仙之祖,真遇上圣人,挥手就能把咱们这小世界拍成齑粉,有命拿没命享的东西,要来何用?” 他经历过五庄观的惊险,深知修仙世界的大能有多恐怖。那些活了几十万年的老怪物,别说跨界追踪,就算隔着时空长河,都能凭着一丝因果找到踪迹。三光神水虽能修复伤势,人参果树虽能稳固空间,但在真正的圣人面前,这些都不够看。 “安全第一,这话没错。”蕾娜从空中落下,金乌虚影在她身后敛去光芒,“我刚才试着用金乌真火推演了一下,要是咱们再去碰修仙世界,陨落的概率超过七成,就算能抢到宝贝,也得付出至少一半人重伤的代价,不值当。” 她的话印证了沈言的想法。他们现在不缺资源——人参果树每日转化的先天灵气足够修炼,三光神水足以应对疗伤与炼丹,小世界的灵植、矿产也在不断产出。缺的是时间沉淀,是将现有资源转化为自身实力的过程,而非冒着毁灭的风险去追逐虚无缥缈的“机缘”。 “那这些呢?”凉冰切换了扫描仪的模式,屏幕上的光点变成了蓝色与紫色,“蓝色是科技世界,最高文明等级达到‘星际联邦’,有反物质武器和空间跳跃技术;紫色是魔幻世界,存在魔法、斗气和巨龙,最高力量等级相当于金仙,但法则体系和修仙世界完全不同,大能的感知范围有限。” 沈言的目光落在蓝色光点上。科技世界的法则相对“刚性”,力量体系依赖能量与公式,而非神识与感应,这意味着他们潜入时被发现的概率极低。更重要的是,科技世界的“能量转化技术”或许能与小世界的灵气体系互补——比如用反物质引擎的原理改良灵根的能量输出,用空间跳跃技术优化建木的传送效率。 “这个‘阿尔法星系’看起来不错。”沈言指着一个散发着柔和蓝光的光点,“扫描仪显示他们掌握了‘零点能提取技术’,这玩意和人参果树转化混沌能量有点像,说不定能借鉴。” “还有这个‘魔法大陆’。”阿狸凑过来,指着一个紫色光点,“里面有‘世界树’的记载,据说能沟通元素位面,和咱们的建木、人参果树或许能产生共鸣,我想去看看能不能弄到树种。” 蕾娜则对另一个科技世界感兴趣:“‘机械神国’?他们能用金属打造堪比仙躯的机甲,还能植入‘灵魂芯片’,这技术要是能学会,凉冰的傀儡军团能直接升级成‘仙械军团’。” 沈言看着众人兴致勃勃的样子,心中的顾虑渐渐消散。修仙世界虽好,却如同布满陷阱的宝山,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而科技与魔幻世界,虽没有鸿蒙紫气、先天灵宝那样的顶级资源,却胜在安全、可控,且法则体系与小世界差异巨大,更容易找到“互补”的机缘。 “那就先从阿尔法星系开始。”沈言拍板决定,“凉冰,调整空间门的坐标,用最低能量模式开启,只够分身通过就行,主力留在小世界待命,一旦有危险立刻切断联系。” “放心,早就准备好了。”凉冰按下扫描仪上的按钮,建木枝丫上一片新叶缓缓展开,叶面上浮现出淡蓝色的空间涟漪,正是通往阿尔法星系的通道,“这次的‘隐匿场域’加了三光神水的能量,能屏蔽灵根气息,就算那边有精神力强者,也只会以为是空间乱流。” 沈言的分身化作一道流光,钻入空间门。眼前的景象瞬间切换——没有灵气缭绕的山峦,没有仙雾弥漫的洞府,取而代之的是悬浮在半空的金属城市,飞行器如同游鱼般穿梭,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能量辐射,远处的塔状建筑顶端,闪烁着提取零点能时特有的蓝色电弧。 “果然是纯粹的科技世界。”分身暗自点头,启动了身上的“环境模拟装置”,瞬间化作一个穿着银色制服的本地居民。他能感觉到,这里的能量流动方式与修仙世界截然不同,是通过精密的仪器从真空零点中“挤”出能量,效率虽高,却少了先天灵气的温润,带着一丝冰冷的机械感。 按照扫描仪的指引,分身来到阿尔法星系的“能源核心区”。这里矗立着一座直径千米的球形装置,表面刻满了复杂的符文——不,应该叫“公式纹路”,蓝色的电弧在纹路间跳跃,发出嗡嗡的低鸣。 “这就是零点能提取器。”分身隐在暗处,用自带的微型扫描仪记录着装置的结构。他发现,这装置的核心原理竟是通过压缩空间,迫使真空零点中的虚粒子转化为实粒子,再通过湮灭反应释放能量——这与人参果树“穿透界壁抽取混沌能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一个依赖机械,一个依靠灵根本能。 “有意思。”分身轻笑。他没有贸然行动,只是默默记录着公式纹路,观察着能量转化的频率。这些数据带回去,足够凉冰研究半年,说不定能造出“灵气-零点能转换器”,让小世界的能量体系更加多元。 与此同时,留在小世界的沈言本体正通过“分神共享”看着这一切。当看到零点能装置的运转时,他忽然想到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若是在枝条上刻上这些公式纹路,会不会让混沌能量的转化效率再提升一倍? “可以试试。”凉冰立刻调出人参果树的三维模型,在虚拟枝条上模拟刻下公式纹路,模型显示能量输出果然提升了17,“等分身回来,把完整的数据导入,我来设计具体的改造方案。” 三天后,分身带着满满的数据和一小块零点能装置的核心部件返回小世界。没有任何意外,整个过程平静得像一次普通的科研考察,别说真仙大能,连阿尔法星系的巡逻机器人都没发现异常。 “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沈言本体接过核心部件,感受着里面残留的零点能波动,“没有惊险,没有追杀,安安稳稳就能弄到有用的东西。”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又陆续探索了两个魔幻世界。 在“魔法大陆”,阿狸成功用三光神水交换到了世界树的种子——这里的魔法师视神水为“生命之泉”,却对蕴含混沌气息的种子不屑一顾,正好各取所需。如今这颗种子已种在灵海边缘,正以惊人的速度发芽,枝叶间环绕着土、水、火、风四系元素,与建木、人参果树形成了奇妙的三角平衡。 在“机械神国”,蕾娜弄到了一套完整的“灵魂芯片”制造技术。凉冰将其与傀儡术结合,造出了第一批“仙械傀儡”——既有金属躯体的坚硬,又有灵根碎片赋予的灵性,甚至能施展简单的法术,战斗力比之前的龙纹钢傀儡提升了数倍。 这些收获或许不如人参果树那样震撼,却胜在量大、稳定、安全。小世界的法则体系在科技与魔幻元素的融入下,变得越发丰富:灵海的水脉中混入了机械神国的“液态金属”,能自动修复堤坝;建木的枝丫上缠绕着魔法大陆的“元素丝带”,接引灵气时效率更高;甚至连黄毛鼠妖,都学会了用魔法阵储存佛光,超度亡魂时效果更佳。 “你看,不去修仙世界,咱们照样能变强。”凉冰调出小世界的最新数据,世界等级已悄然提升至“仙级上品”,距离“神级”只有一步之遥,“而且这种变强是‘稳扎稳打’,根基比以前牢固多了,再也不用担心遇到强敌就只能打碎空间跑路。” 沈言望着灵海中央三棵相映成趣的奇树——人参果树转化混沌,建木接引灵气,世界树沟通元素,三者如同小世界的三大支柱,支撑起一个多元而稳定的能量体系。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真正的强大,从来不是靠冒险博取虚无缥缈的机缘,而是懂得在安全的前提下,稳步积累,持续进化。就像这小世界,从最初的简陋空间,到如今的仙级上品世界,靠的不是一次惊天动地的“捡漏”,而是无数次脚踏实地的“汲取”。 “下一个目标,‘星舰文明’。”沈言指着扫描仪上的一个蓝色光点,那里的文明掌握了“曲率航行”技术,“据说他们能折叠空间,这技术对咱们修复空间门很有帮助。” 凉冰笑着按下坐标:“没问题,隐匿场域已经升级,这次连时间波动都能屏蔽。” 空间门再次开启,淡蓝色的涟漪中映照着星舰文明的璀璨星空。沈言的分身化作流光钻入其中,背影坚定而从容。 修仙世界的大能依旧在他们的域界中俯瞰众生,先天灵宝依旧在等待有缘人。但这些,都已与沈言无关。 他选择了一条更安全、更稳妥的路,一条能让小世界在多元法则的滋养下,持续成长的路。 或许这条路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传奇,却能让他和身边的人,在这片亲手打造的天地里,安稳地走向更遥远的未来。 灵海的波浪轻轻拍打着岸边,三光神水的光芒与先天灵气的金芒交织,映照出一个越发繁盛、越发稳固的小世界。属于沈言的故事,正在科技与魔幻的交织中,书写着新的篇章。 第428章 海贼世界 灵海的水波映着人参果树的翠绿,三光神水的泉眼旁,阿狸正用金色泉水浇灌新栽的世界树幼苗,叶片上的元素光斑如同跳动的彩虹。沈言靠在建木的主干上,看着凉冰调试最新的空间门坐标,屏幕上闪烁的光点最终定格在一个泛着橙红色光芒的世界——正是他选定的“游玩之地”,海贼世界。 “确定安全?”蕾娜整理着腰间的火纹战裙,金乌虚影在她肩头扇动翅膀,带着几分雀跃,“别刚过去就冒出个能毁天灭地的家伙,那可就没心情玩了。” “放心,扫描仪扫了三遍。”凉冰敲下最后一个确认键,空间门的涟漪变成温暖的橙红色,“这世界最高战力是‘四皇’和海军元帅,实力大概相当于修仙界的‘元婴期’,而且法则体系是‘霸气’和‘恶魔果实’,跟灵力、神念那套不搭边,他们顶多觉得咱们有点‘奇怪’,查不出小世界的跟脚。” 沈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些日子吸收先天灵气,他的仙躯早已凝练到极致,别说元婴期,就算遇到化神修士,打不过也能轻松跑路,更别提海贼世界这种“低魔高武”的地方。对现在的他而言,这里就是个绝佳的“度假地”——有奇景,有乐子,没大能,足够安全。 “走了。”他率先踏入空间门,身后跟着欢呼雀跃的阿狸、一脸好奇的凉冰,以及跃跃欲试的蕾娜。 眼前的景象瞬间切换。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带着阳光与椰果的香气,脚下是柔软的金色沙滩,远处的海面上停泊着挂着骷髅旗的海盗船,桅杆上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不远处的小镇里传来喧闹的叫卖声,穿着花衬衫的海贼搂着酒瓶大笑,戴草帽的海军在街上巡逻,一派鲜活而热烈的景象。 “哇!这船好酷!”阿狸指着一艘造型夸张的海盗船,船首是张开巨口的狮子雕像,“比泾河龙宫的龙舟还有气势!” “空气里有‘能量颗粒’,但很稀薄,更像……生命力的散逸?”凉冰打开微型扫描仪,屏幕上跳动着淡红色的能量波形,“这就是‘霸气’的源头?有点像未开化的灵力,挺有意思。” 蕾娜则盯着海边一块燃烧着火焰的礁石,那里的火焰明明没有燃料,却烧得异常旺盛:“那石头不对劲,火焰里有种‘吞噬’的法则,跟我的金乌真火正好相反。” 沈言笑着摇头。看来就算是出来玩,这几位也改不了“研究癖”。他放眼望去,小镇的酒馆里传来爽朗的笑声,一个戴着草帽的少年正举着肉腿大快朵颐,身边围着绿头发的剑士、长鼻子的狙击手,正是草帽海贼团。 “先找个地方落脚。”他指着酒馆,“听说这里的‘海王类肉’味道不错,尝尝鲜。” 酒馆里的气氛热烈得像要炸开。海贼们划拳喝酒,水手们吹嘘着航海经历,角落里的赏金猎人盯着墙上的悬赏令窃窃私语。沈言四人的出现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毕竟他们的穿着太过特别,沈言的月白长衫、蕾娜的火纹战裙、凉冰的银白科技装、阿狸的绿裙藤饰,在满是花衬衫和皮夹克的酒馆里显得格格不入。 “新来的?”一个络腮胡海贼端着酒碗走过来,眼神带着几分挑衅,“看着不像本地人啊,是来航海的?” 沈言没说话,只是笑着抬手。指尖凝聚起一丝微弱的先天灵气,化作一朵淡金色的小花,在掌心缓缓绽放。这手“小魔术”在修仙界不值一提,在海贼世界却足够惊人,酒馆里的喧闹瞬间安静下来。 络腮胡海贼的酒碗“哐当”掉在地上,脸上的挑衅变成了震惊:“你……你是恶魔果实能力者?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能力!” “算是。”沈言随口应着,拉着阿狸坐下,“来四份海王类烤肉,再来几桶你们这儿最好的酒。” 酒馆老板是个胖墩墩的中年人,连忙点头哈腰地跑去后厨,眼神里又敬又怕。他做了半辈子生意,见过能喷火的、能变钢铁的,却从没见过能凭空变出金色花朵的,这几位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你看那边。”凉冰用下巴指了指草帽少年的桌子,“那个绿头发的剑士,气息很凝练,‘霸气’纯度高达80,比刚才那个海贼强十倍,应该是所谓的‘高手’。” 沈言望去,只见绿头发剑士正闭着眼喝酒,周身萦绕着淡淡的气劲,确实有几分“剑修”的影子,只是这气劲太过刚猛,不懂内敛,比起修仙界的剑修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他笑了笑:“确实不错,可惜没见过真正的剑意,不然能更强。” 正说着,烤肉和酒被端了上来。海王类的肉质果然不凡,入口鲜嫩多汁,带着大海的咸鲜,阿狸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蕾娜则对那桶酒很感兴趣,尝了一口后眼睛一亮:“这酒里有微量的‘水行灵气’,比小世界的果酒烈点,挺带劲。” 几人正吃得开心,酒馆外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一个戴着海军帽的中年人带着一队士兵闯了进来,腰间的正义披风在风中飘动,正是附近海军基地的上校。 “都给我安静!”上校一拍桌子,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沈言四人身上,“你们四个,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跟我回基地接受检查!” 海贼们吓得缩了缩脖子,绿头发剑士眉头一皱,手按在了剑柄上,草帽少年则一脸好奇地看着热闹。 沈言没动,只是拿起酒杯抿了一口:“我们只是来旅游的,喝完这杯就走,不必麻烦了。” “旅游?”上校冷笑一声,抽出腰间的佩刀,“在这片海域,没经过海军允许就敢登陆,就是海贼同伙!给我拿下!” 士兵们拔刀冲了上来,刀光在酒馆里闪烁。阿狸吓得躲到沈言身后,蕾娜却眼睛一亮,刚想动手,却被沈言按住了肩膀。 “别动真格的,玩闹而已。”他屈指一弹,几缕先天灵气化作无形的屏障,士兵们的刀砍到离他们三尺远的地方,就像撞在棉花上,怎么也进不了身。 上校和士兵们都愣住了,海贼们则爆发出哄堂大笑。 “这是……什么能力?”上校脸色铁青,握刀的手都在发抖。 “说了,只是来玩的。”沈言放下酒杯,站起身,周身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威压——不是灵力,而是纯粹的“生命层次压制”。仙躯的气息如同无形的巨浪,瞬间席卷整个酒馆,无论是海贼、海军,还是角落里的赏金猎人,都感觉胸口像压了块巨石,不由自主地弯下了腰。 只有绿头发剑士和草帽少年还能勉强站直,前者眼中闪过一丝震惊,后者则一脸兴奋,仿佛找到了有趣的对手。 “滚。”沈言淡淡吐出一个字。 上校浑身一颤,再也不敢多言,带着士兵连滚带爬地跑出了酒馆。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街角,酒馆里的压迫感才散去,海贼们大口喘着气,看沈言的眼神就像在看怪物。 “哇!你好厉害!”草帽少年一下子跳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你也是海贼吗?要不要加入我们?我们要成为海贼王!” 沈言看着他灿烂的笑容,想起了小世界里那些无忧无虑的傀儡孩童,忍不住笑了:“不了,我们只是来玩的。不过,你的船确实很酷。” 接下来的几天,沈言四人把附近的岛屿逛了个遍。他们去了长满参天大树的“原始森林岛”,阿狸和那里的动物打成一片,甚至用三光神水救活了一棵快要枯萎的千年古树,引得岛上的居民把她当成“森林女神”;他们去了“沙漠王国”,蕾娜嫌天气太热,随手召来一片云遮阳,看得当地居民目瞪口呆;凉冰则对沙漠里的“古代遗迹”很感兴趣,用扫描仪复原了几幅壁画,发现上面记载的“古代兵器”原理,竟和她研究的“能量炮”有几分相似。 最让他们觉得有趣的,是“恶魔果实”。在一个水果市场,他们见到了传说中能赋予人超能力的果实,形状奇特,味道难吃,却蕴含着奇妙的法则碎片——有能操控橡胶的,有能变成烟雾的,甚至有能分裂身体的。 “这东西就像‘未成熟的法则果实’。”凉冰分析着一颗橡胶果实,“法则之力很混乱,而且有‘怕海水’的缺陷,不如咱们小世界的灵果稳定。” 沈言却觉得新奇。这些果实虽然简陋,却展现了“法则具象化”的另一种可能,或许能给人参果树的进化提供新思路。他买了几颗不同种类的果实,打算带回小世界研究。 当然,旅途中也少不了小麻烦。有不开眼的海贼想抢他们的“宝物”,被蕾娜一根手指弹出的金乌真火吓破了胆;有海军中将想来“缉拿”,被凉冰放出的“空间傀儡”戏耍了一番,最后哭丧着脸认输。对他们而言,这些所谓的“强者”,真的就像小孩子过家家,连让他们认真出手的资格都没有。 “果然还是这种地方舒服。”在一座开满樱花的岛屿上,阿狸躺在花瓣堆里,手里抛着一颗刚摘的恶魔果实,“没人追,没人打,还能到处玩,比在五庄观提心吊胆好多了。” 沈言靠在樱花树下,看着远处嬉笑打闹的蕾娜和凉冰,心中一片平和。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从来不是称霸诸天的伟力,而是这种能安心守护、自在游玩的底气。人参果树和三光神水带来的,不仅是实力的提升,更是选择的自由——可以去冒险,也可以去享乐,可以直面大能,也可以躲进安乐窝。 “回去吗?”凉冰走过来,递给他一朵用能量凝聚的樱花,“扫描仪又发现几个好玩的世界,有全是冰雪的,还有漂浮在天上的岛屿。” “不急。”沈言接过樱花,看着它在掌心化作能量光点,“再玩几天,把这附近的岛屿都逛遍。” 海风拂过,卷起漫天樱花,落在他们的发间、肩头。远处的海面上,草帽海贼团的船正在扬帆起航,朝着新的岛屿进发,船上传来少年们爽朗的笑声。 这便是海贼世界的魅力——热烈,自由,充满无限可能,却又不会让人感到窒息的危险。对沈言而言,这里不是获取资源的“猎场”,而是放松身心的“花园”。 或许未来,他还会去更多的动漫世界、魔幻世界,看遍不同的风景,体验不同的法则。但他绝不会再轻易踏足修仙世界,尤其是那些大能遍地的域界。 毕竟,安稳地享受生活,看着自己的小世界一点点成长,看着身边的人笑口常开,这才是最珍贵的“机缘”。 樱花漫天飞舞,将四人的身影笼罩在一片粉色的光晕中。属于他们的旅途,还在继续,而这一次,只有欢声笑语,没有惊心动魄。 第429章 化身海贼 东海某片海域,一艘造型奇特的船正在破浪前行。船身并非木质,而是用小世界的“灵纹钢”打造,泛着淡淡的流光,船帆上没有骷髅旗,取而代之的是一棵简化的人参果树图案,翠绿的枝叶在海风中仿佛活了一般——这正是沈言他们的“临时海贼船”,取名“界域号”。 “左前方发现岛屿,扫描仪显示有恶魔果实能量反应!”凉冰站在船舷的了望台上,手里的仪器发出“滴滴”的提示音,屏幕上的红点闪烁不定,“能量强度中等,应该是颗自然系果实。” “自然系?”沈言从船舱里走出来,手里把玩着一颗刚得到的“滑滑果实”。果皮泛着蜡质的光泽,形状像颗扭曲的芒果,里面蕴含的“光滑法则”虽然粗浅,却让他想到了小世界冰原的冰层——若是将这法则融入冰脉,或许能让冰层变得刀枪不入。 “自然系的规则更纯粹。”蕾娜倚在船舷边,金乌虚影在她身后若隐若现,目光眺望着远处的岛屿,“上次那颗‘烟雾果实’,提炼出的‘气化法则’已经让灵海的雾气多了几分变化,能模拟出简单的幻境,这次要是能弄到‘火焰果实’,说不定能让我的真火再进一步。” 阿狸则在整理船舱里的“战利品”——十几颗形态各异的恶魔果实堆在箱子里,有的像长满尖刺的榴莲,有的像流淌着黏液的浆果。她拿起一颗紫色的“黏黏果实”,指尖萦绕着一丝三光神水的金色气息,轻轻一点,果实表面便浮现出淡淡的法则纹路:“这些果实的规则好‘直白’啊,不像人参果树的法则那么复杂,一看就懂。” 沈言笑了笑。恶魔果实的确是海贼世界最奇特的存在——它们将复杂的天地规则简化、具象化,变成一种“吃下去就能掌握”的能力。这种“规则具现化”的方式虽然粗糙,甚至带着“怕海水”的致命缺陷,却为小世界的法则完善提供了绝佳的“素材”。 就像他们刚得到的“分裂果实”,里面的“空间分割”法则虽然简陋,却给了凉冰启发,让她改良了傀儡的“分体术”,现在的仙械傀儡能分裂成上百个小机械虫,侦查能力提升了数倍;“弹簧果实”的“弹性法则”则被沈言用来加固空间门,让传送时的震荡减少了三成。 “界域号”缓缓靠岸,岛上覆盖着茂密的热带雨林,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气息。凉冰的扫描仪指引着方向,一行人朝着岛屿深处走去,脚下的落叶腐殖质中,偶尔能看到被法则能量滋养出的奇异生物——比如长着翅膀的蜥蜴,能在水面行走的青蛙。 “能量反应在前面的山谷里。”凉冰指着前方一道狭窄的山口,那里的能量波动比仪器显示的更强,显然果实就藏在里面。 刚走进山谷,一阵狂风突然袭来,夹杂着沙石,打在灵纹钢打造的护腕上发出噼啪声。沈言眉头一挑,能感觉到风中蕴含着“切割”的法则,与他之前见过的“快斩果实”有些相似,却更加狂暴。 “有人捷足先登了。”蕾娜的金乌真火在掌心燃起,照亮了山谷深处——那里站着一群海贼,为首的是个独眼龙,手里握着一把弯曲的长刀,刀身上缠绕着淡绿色的风刃。 “又是你们这群外来者!”独眼龙海贼咬牙切齿,显然之前在别的岛屿吃过他们的亏,“这颗‘风风果实’是老子先发现的,识相的赶紧滚!” 沈言懒得废话。他现在的实力,对付这种连霸气都没练到家的海贼,根本不需要动用灵力。只见他屈指一弹,一缕先天灵气化作无形的丝线,瞬间缠住了独眼龙的长刀。无论对方怎么用力,长刀都纹丝不动,就像被焊死在了空气中。 “你……你的能力是什么?”独眼龙脸色大变,额头渗出冷汗。 “不是能力,是实力。”沈言淡淡说道,指尖轻动,先天灵气丝线骤然收紧。只听“咔嚓”一声,坚硬的长刀竟被无形的力量绞成了碎片。 海贼们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敢停留,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山谷。独眼龙跑在最后,还不忘回头放句狠话:“你们给老子等着,等我找到船长……” 话没说完,就被蕾娜随手弹出的一道火线吓了回去,火苗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烧焦了几缕头发。 “真不经吓。”阿狸拍了拍胸口,走向山谷中央。那里的石缝中,长着一颗淡青色的果实,形状像颗被风吹得扭曲的椰子,表面缠绕着细小的旋风——正是“风风果实”。 沈言摘下果实,入手冰凉,能清晰感觉到里面狂暴的“风之法则”。这法则比黄风岭的风脉更“野”,带着一股无拘无束的破坏欲,若是直接融入小世界的风脉,恐怕会引起动荡。 “得先‘驯化’一下。”凉冰拿出一个特制的玉盒,盒子内壁刻着三光神水调和的“安抚纹”,“把它放进去,用先天灵气慢慢梳理,等法则稳定了再带回小世界。” 将风风果实收好,沈言的目光落在山谷的岩壁上。那里的岩石被风刃切割出密密麻麻的痕迹,却在痕迹深处,泛着淡淡的灵光——显然是风之法则长期滋养的结果。他伸手按在岩壁上,运转灵力,将这些蕴含法则碎片的岩石收了一小块。 “这些石头带回小世界,能和风脉产生共鸣。”沈言解释道,“比单纯的果实更‘温和’,适合用来稳固风系灵根。” 接下来的半个月,“界域号”在东海海域穿梭,沈言他们彻底做起了“寻宝海贼”。他们抢过恶名昭彰的海贼团的果实,也从海军的秘库里“借”过被封存的珍品,甚至还和路过的草帽海贼团做了笔交易——用三光神水治好路飞的手臂伤,换来了一颗他们用不上的“迟缓果实”。 “这颗果实的‘时间减速’法则虽然弱,却能和三光神水的时间法则产生共鸣。”凉冰将迟缓果实放进培养舱,注入先天灵气,“你看,两种法则交织后,产生了‘局部时间停滞’的效果,虽然只能维持一息,却比之前的三光神水混合液强多了!” 沈言看着培养舱里闪烁的法则光芒,心中越发肯定恶魔果实的价值。这些看似简陋的果实,就像一本本“规则入门手册”,虽然浅显,却能为小世界的法则体系提供“灵感”。比如“岩浆果实”的“高温法则”,让他想到了用灵海的地火灵晶制造“岩浆池”,用来淬炼仙械傀儡的核心;“震震果实”的“波动法则”,则启发他改良了空间门的稳定性,现在传送时的眩晕感基本消失了。 当然,他们也不是一味掠夺。遇到那些善良的能力者,比如用“治愈果实”救死扶伤的医生,他们会用小世界的灵草交换果实的“法则样本”;碰到像乔巴那样单纯的小家伙,阿狸甚至会送几颗能提升体质的灵果,看着对方惊喜的样子,比得到恶魔果实还开心。 “其实当海贼挺有意思的。”在一次庆功宴上,阿狸啃着海王类的腿肉,含糊不清地说道,“不用想那么多法则、修炼,每天就是找果子、打架、看风景,比在小世界研究药草轻松多了。” 蕾娜灌了口酒,笑道:“主要是这里没人能威胁到咱们,打起来没压力。你看上次那个‘旱灾杰克’,号称能和四皇叫板,结果被我一把火烧了船,哭着喊着要跟我学控火术,现在想想还觉得好笑。” 凉冰正在给恶魔果实分类,闻言抬头:“别玩脱了,昨天扫描仪探测到‘海军本部’的方向有股强能量反应,应该是那个叫‘赤犬’的元帅,他的‘岩浆果实’法则纯度快赶上咱们小世界的地火灵晶了,真打起来虽然不怕,但肯定会很麻烦。” 沈言点头。他知道,他们现在的“无敌”只是相对的,海贼世界的顶尖战力虽然比不上修仙大能,却也有几分棘手,没必要为了几颗果实硬碰硬。他们的主要目标始终是恶魔果实的规则碎片,而非称霸海域。 这日,“界域号”驶入一片迷雾海域。扫描仪显示,这里的中心有一颗极其罕见的“时空果实”,蕴含的法则波动微弱却精纯,是目前发现的最接近“空间法则”的果实。 “小心点,这地方的雾气有‘时间紊乱’的效果。”凉冰提醒道,“我的仪器刚才显示,船帆上的布料在雾里一会儿变新,一会儿变旧,像是被时间反复冲刷。” 沈言祭出转生眼,淡紫色的瞳孔在迷雾中亮起,能穿透幻象看到本质——雾气中漂浮着无数细小的时间碎片,有的向前流,有的向后倒,正是时空果实逸散的法则所致。 “这颗果实必须拿到。”沈言眼中闪过一丝郑重,“它的‘时空法则’虽然残缺,却能和小世界的空间门、三光神水产生联动,说不定能让咱们的空间跳跃技术再进一步,以后去其他世界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深入迷雾中心,他们在一座古老的祭坛上找到了时空果实。果实通体银白,表面流淌着如同流沙般的纹路,散发的法则波动让周围的空间都微微扭曲。 就在沈言伸手去摘的瞬间,祭坛突然震动起来,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从阴影中走出,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终于等到你们了,‘异界的访客’。” 沈言心中一凛。这人能看穿他们的来历,显然不简单,而且他身上的气息……竟带着一丝熟悉的“空间褶皱”感,和小世界的空间门有些相似。 “你是谁?” “一个快要被时间遗忘的人。”男人笑着抬手,周围的时间流速骤然变慢,“这颗果实,是我等待百年的契机,不能给你们。” 一场真正的硬仗,终于在这片迷雾海域打响。男人的时间能力诡异莫测,能让他们的动作变慢,甚至短暂回溯到几秒前的状态。蕾娜的火焰被他用时间加速燃尽,凉冰的傀儡被时间减速困在原地,阿狸的木系法术刚长出就被时间回溯成种子。 “有点意思。”沈言却笑了。对方的能力正好激发了他对时空法则的理解,他运转转生眼的空间之力,同时引动体内的先天灵气,将空间切割成无数碎片,让时间法则无法锁定目标。 “空间……切割?”男人脸色微变,显然没料到有人能这样破解他的能力。 沈言没有给他反应的机会,指尖凝聚起三光神水与先天灵气的混合能量,化作一道银金色的光刃,既蕴含空间的锋利,又带着时间的侵蚀,瞬间斩向男人。 “嘭!” 光刃与男人的时间屏障碰撞,爆发出耀眼的光芒。迷雾剧烈翻涌,周围的时空碎片如同烟花般炸开。当光芒散去,男人踉跄后退,嘴角溢出鲜血,而沈言的手,已经握住了祭坛上的时空果实。 “你们……赢了。”男人看着沈言手中的果实,眼中闪过一丝释然,“或许,这就是命运。”话音刚落,他的身影便在时间的冲刷下渐渐透明,最终化作点点光屑,融入迷雾中。 沈言握紧时空果实,能感觉到里面精纯的时空法则在跳动。这颗果实,比之前所有的恶魔果实加起来都珍贵,足以让小世界的空间法则完善度提升一大截。 “撤。”他当机立断,“刚才的能量波动太大,可能会引来海军和四皇,此地不宜久留。” “界域号”全速驶离迷雾海域,身后隐约传来舰队的轰鸣声,但很快就被甩在身后。 船舱里,沈言将时空果实放入特制的培养舱。果实表面的银白纹路与舱壁上的灵纹相互呼应,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这次真是不虚此行。”凉冰看着仪器上的数据,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兴奋,“这颗果实的法则,能让我们的空间门稳定度提升50,甚至能进行短距离的‘时空跳跃’,以后去科技世界拿资料,再也不用慢慢逛了!” 蕾娜和阿狸也围过来看,脸上满是好奇。 沈言望着窗外渐渐远去的海贼世界,心中感慨万千。他们来这里的初衷只是游玩,却意外收获了如此多的规则碎片,这些碎片如同一块块拼图,正在让小世界的法则体系变得越来越完整。 或许,修行到了他这个境界,增长修为确实需要时间沉淀,但收集这些不同世界的规则,看着自己的小世界一点点成长,这种成就感,丝毫不亚于突破境界。 “下一站去哪?”阿狸好奇地问。 沈言想了想,笑着说道:“去个安静点的魔法世界,听说那里有会唱歌的树,还有能许愿的泉眼,正好放松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蕴含‘声音法则’的果实。” “界域号”调转航向,朝着新的世界驶去。船帆上的人参果树图案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在诉说着这段“海贼之旅”的丰硕收获。 恶魔果实的规则还在舱内静静流淌,而属于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在这片没有修仙大能的天地里,他们既是悠闲的旅人,也是贪婪的寻宝者,用不同世界的规则碎片,一点点拼凑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小世界。 第430章 规则融本源 “界域号”的甲板上,淡金色的先天灵气如同薄纱般流淌,将一颗刚取下的“雷电果实”包裹其中。果实表面的紫黑色纹路在灵气中缓缓褪去,露出里面纯粹的“雷电法则”光点,如同无数细小的闪电,在灵气漩涡中跳跃不休。 沈言指尖结印,口中念动“纳灵诀”。那些雷电光点仿佛找到了归宿,顺着灵气漩涡盘旋上升,最终汇入船舷边的空间裂缝——那里连接着小世界的灵海。裂缝闭合的刹那,小世界的雷霆崖上,原本沉寂的雷纹突然亮起,一道粗壮的闪电划破天空,崖下的雷灵们发出兴奋的嘶吼,周身的电光比以往强盛了数倍。 “又成功了。”凉冰收起扫描仪,屏幕上显示小世界的“雷电法则完善度”提升了7,“这颗果实的纯度比之前的‘风风果实’高多了,看来击杀能力者时,只要在法则逸散前用先天灵气锁住,就能完整吸收。” 沈言望着远处被硝烟笼罩的海贼船残骸,眼神平静无波。刚才那伙海贼在抢劫平民船只,船上的船长正好是“雷电果实”能力者,手段残忍,被他撞见,自然没什么好下场。对他而言,击杀恶徒与收集法则,本就是一举两得的事。 “这些能力者的法则,就像没扎紧的布袋。”蕾娜擦了擦战裙上的血渍,金乌虚影在她身后一闪而逝,“活着的时候还能勉强束缚,一死就全散了,幸好有你的先天灵气当‘绳子’,不然根本收不住。” 自他们决定收集恶魔果实法则后,行事便多了几分果决。遇到为非作歹的能力者,从不手软——不是嗜杀,而是这些人的法则本就带着戾气,与其让他们在世间为祸,不如取其法则,净化后融入小世界,也算废物利用。 就像之前遇到的“毒毒果实”能力者,心狠手辣,能用毒素污染整片海域。沈言击杀他后,用三光神水的青色泉水净化了果实的毒系法则,再融入小世界的药园,竟让阿狸培育出了能解百毒的“清灵草”,比单纯吸收法则更有价值。 “前面有海军舰队。”凉冰的扫描仪发出警报,屏幕上出现十几个绿色光点,“为首的是‘青雉’,冰冻果实能力者,法则纯度很高,接近自然系的顶点。” 沈言抬头望去,海平面上出现了一艘巨大的海军战舰,船首的正义徽章在阳光下刺眼。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正义披风的青发男人,正用冰蓝色的目光望过来,周身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是你们一直在猎杀能力者?”青雉的声音如同寒冰碎裂,带着一股威严,“不管对方是海贼还是平民,只要是能力者就下杀手,未免太过分了。” “过分?”沈言笑了,“你海军本部关押的那些能力者,哪个手上没沾血?与其让你们关着浪费粮食,不如让他们的法则做点贡献。” 话音未落,青雉已出手。只见他抬起右手,漫天寒气瞬间笼罩“界域号”,海水凝结成冰,船身被厚厚的冰层包裹,仿佛要将整艘船冻成冰雕。 “自然系的‘冰冻法则’,纯度91,比之前的雷电果实强。”凉冰的仪器飞速运转,“他的法则带着‘凝滞’特性,正好能中和灵海的地火灵晶,快收了他!” 沈言没动,只是对着冰层伸出手掌。先天灵气化作无形的暖流,顺着冰层蔓延,所过之处,坚冰寸寸融化,连青雉释放的“冰封时刻”都被轻易化解。 “你的能力……能克制果实?”青雉瞳孔微缩,显然没料到有人能如此轻松地破掉他的冰冻。 “不是克制,是层次不同。”沈言一步踏出,瞬间出现在青雉面前,指尖点向他的眉心,“你的法则太‘死’,不像小世界的冰脉,既坚冷又蕴含生机。” 青雉急忙后撤,周身寒气暴涨,凝聚出数十道冰锥射来。沈言不闪不避,先天灵气在身前形成屏障,冰锥撞在屏障上,瞬间化作无害的水汽,连一丝涟漪都没激起。 “差距太大了。”青雉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双手,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力量如同浩瀚的海洋,自己的冰冻法则在其面前,就像投入大海的冰块,连一丝波澜都掀不起。 沈言没有下杀手。青雉虽为海军,却并非纯粹的鹰派,行事尚有底线。他屈指一弹,一缕先天灵气注入青雉体内,锁住了他的果实法则,使其暂时无法动用能力。 “你的法则还有救,别再跟着世界政府蹚浑水了。”沈言的声音带着一丝淡漠,“要么去保护平民,要么找个地方隐居,再让我看到你为虎作伥,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说完,他转身回到“界域号”,船身灵光一闪,挣脱冰层,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海平面上。青雉站在甲板上,感受着体内被锁住的法则,又看了看远处渐渐消失的船影,眼神复杂。 “刚才为什么不杀了他?”蕾娜不解,“冰冻法则对小世界的冰原很有用。” “强扭的瓜不甜。”沈言解释道,“他的法则带着‘正义’的执念,强行吸收会有隐患。不如留着,说不定以后有机会‘自愿’献出法则。” 凉冰在一旁补充:“而且他的法则纯度虽高,却有缺陷,缺乏‘循环’特性。咱们小世界的冰脉需要能冻能融,他这只能冻不能化的,吸收了反而麻烦。” 几人相视一笑,继续航行。他们的目标始终清晰:只取有用的、干净的法则,不为强求而滥杀,这既是对小世界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底线负责。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的“法则收集之旅”越发顺利。 在“推进城”外围,他们解决了越狱的“岩浆果实”能力者,将其法则净化后,融入灵海的地火层,让小世界的炼器炉温度提升了三成,能轻易融化仙金; 在“鱼人岛”,他们帮龙宫解决了作乱的“水水果实”能力者,得到国王的感激,获赠一颗蕴含“水之法则”的深海明珠,与流沙河的水脉融合后,灵海的水质变得更加清澈,能自动净化杂质; 甚至在与黑胡子海贼团的遭遇战中,他们夺走了“暗暗果实”的部分法则碎片——这果实的“吞噬”特性虽然阴邪,却给了沈言启发,让他改良了万魂幡,使其能吞噬负面能量,转化为精纯的灵力。 随着法则碎片的不断融入,小世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灵海的上空,偶尔会出现由雷电、风、冰、水等法则交织成的“彩虹桥”,桥上流淌着先天灵气,滋养着路过的灵鸟; 雷霆崖的雷灵们学会了控制电流,能为炼器坊提供稳定的电力; 冰原的冰灵则掌握了“冻融术”,能根据需要调节冰层厚度,甚至制造出冰雕宫殿; 连最普通的灵植,都因为吸收了“生长法则”,结果周期缩短了一半,果实的灵力也更加精纯。 “你看建木。”阿狸指着天空中那棵越发繁茂的灵根,“它的枝丫上长出了新的叶片,每片叶子都代表一种法则——这片闪着电光的是雷电法则,那片带着水汽的是水之法则,还有这片泛着寒气的,应该是青雉的冰冻法则碎片?” 沈言点头。建木作为小世界的“法则中枢”,正在将所有吸收的法则融会贯通,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则网络”。以前的建木只能接引灵气,现在却能根据不同法则,调节小世界的能量分布,比如在雷灵活跃时增强雷霆崖的灵气,在冰灵休眠时降低冰原的温度。 “这才是真正的‘成长’。”沈言感慨道,“小世界不再是单纯靠人参果树和三光神水支撑,而是有了自己的‘法则骨架’,能自主运转,自我修复,这比任何宝物都重要。” 凉冰的最新检测报告显示,小世界的“世界等级”已突破“仙级上品”,达到了“神级下品”,距离真正的“神级世界”只有一步之遥。这意味着小世界的法则体系已足够完善,甚至能孕育出属于自己的“世界之神”。 “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沈言望着远处的海平面,海贼世界的法则收集已告一段落,再待下去,无非是重复之前的工作,边际效益越来越低,“接下来该好好消化这些法则,让小世界彻底稳固神级下品的根基。” 众人都没有异议。这段海贼世界的旅程,不仅收获了大量法则碎片,更让他们放松了身心,找到了修行之外的乐趣。现在目的达成,自然是时候回归。 “界域号”驶入一片平静的海域,沈言站在船首,双手结印,打开了通往小世界的空间门。门后不再是熟悉的灵海,而是一片更加广阔、更加生机勃勃的天地——山川更巍峨,灵海更浩瀚,建木的枝叶遮天蔽日,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上,结出了第一颗灰黑色的果实,散发着清浊二气。 “欢迎回家。”凉冰笑着说道。 沈言迈步走进空间门,身后的“界域号”化作一道流光,融入小世界的灵海,成为一座新的岛屿。他回头望了一眼渐渐闭合的空间裂缝,海贼世界的喧嚣与法则的光芒在脑海中闪过,最终归于平静。 这次世界之旅,他收获的不仅是规则碎片,更是对“成长”的理解——真正的强大,不是掠夺多少宝物,而是能否将外界的“养分”转化为自身的“根基”。海贼世界的恶魔果实法则,就像一块块拼图,被他小心翼翼地嵌入小世界的法则体系,使其从粗糙变得精细,从残缺变得完整。 灵海的波浪拍打着岸边,三光神水的泉眼旁,新诞生的“法则之灵”正在嬉戏。它们形态各异,有的像闪电,有的像水滴,有的像火焰,正是小世界法则完善的证明。 沈言知道,他的修行之路还很长,但脚下的土地,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实。而那些来自海贼世界的规则,将成为小世界攀登更高峰的阶梯,见证着一个独一无二的世界,在他的守护下,绽放出最璀璨的光芒。 阳光洒在灵海之上,波光粼粼,映照出沈言从容而坚定的身影。属于他和小世界的故事,还在继续,而每一次的远行与回归,都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完美。 第431章 法则薪火 小世界的灵海中央,那棵由“界域号”化作的岛屿已扎根稳固。岛上灵纹钢铸就的船骨与地脉相连,化作天然的“聚灵阵”,每到月圆之夜,便会散发出淡淡的法则光晕,与灵海的潮汐共鸣。沈言站在岛顶,望着建木枝丫间那扇通往海贼世界的空间门,门扉流转着熟悉的橙红色光芒,如同嵌在天幕上的宝石。 “又要去‘后花园’逛逛?”凉冰抱着她的“法则增幅器”走来,这仪器是用海贼世界的“海楼石”与小世界的灵晶混合打造,能增强对恶魔果实法则的感知范围,“最新数据显示,新世界的‘和之国’附近有强烈的能量波动,应该是颗幻兽种果实,法则纯度超过95。” 沈言接过增幅器,指尖划过冰凉的金属表面:“幻兽种蕴含的‘生命法则’与‘元素法则’交融,正好能补全人参果树混沌枝条的缺陷。上次那棵树结的混沌果,总觉得缺了点灵性,或许就是少了这种‘虚实交织’的法则。” 自从小世界晋升神级下品,通往海贼世界的空间门便多了几分“弹性”——不再需要小心翼翼地隐藏气息,也不必担心通道不稳定。小世界的法则之力如同无形的锚链,将两个世界的连接点牢牢固定,就算在海贼世界闹出再大动静,也能确保安全往返。 这便是频繁抽取法则的好处。海贼世界的法则外露,如同敞开门的宝库,而他们每取走一颗恶魔果实的法则,就相当于在两个世界间搭起一根“能量管道”,随着管道越来越多,能量流动也越发顺畅,甚至能反向抽取海贼世界的“天地元气”,滋养小世界的灵脉。 “阿狸说要带点灵米去和之国,换那里的‘ sile 果实’样本。”蕾娜整理着行囊,金乌虚影在她肩头跳跃,“她说那些人造果实虽然残缺,却能研究‘法则嫁接’技术,说不定能让咱们的灵植也结出带法则的果子。” 沈言失笑。阿狸总能从奇怪的地方找到研究点,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sile 果实虽然是失败品,却展现了人为干涉法则的可能,这对小世界的灵植培育确实有借鉴意义。 三人踏入空间门,眼前的景象瞬间切换到和之国的海岸。黑炭般的礁石上,武士们穿着盔甲巡逻,腰间的佩刀泛着寒光,空气中弥漫着樱花与酒的香气,与东海的热烈截然不同,带着几分古朴与肃杀。 “法则增幅器有反应了。”凉冰的仪器发出急促的提示音,指针疯狂指向内陆的方向,“就在那座火山里,能量波动时强时弱,像是在与地火共鸣。” 他们顺着山路深入,沿途遇到不少武士与海贼。这些人看到沈言一行人的奇装异服,难免会上来盘问,却都被沈言随手释放的“法则威压”震慑——那是融合了数十种恶魔果实法则的气息,在海贼世界的生灵看来,如同神明降临,根本生不起反抗之心。 “这地方的‘霸气’与‘剑道’法则倒是精纯。”沈言看着路边切磋的武士,他们挥刀时带起的气劲,竟有几分修仙界“刀意”的雏形,“可惜太过依赖肉体,不懂法则的本质,不然未必比低阶剑修差。” 来到火山脚下,热浪扑面而来,岩浆顺着岩壁的缝隙流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增幅器的指针指向火山口,那里盘旋着一只巨大的九尾狐虚影,正是幻兽种“九尾狐果实”能力者的标志。 “是凯多的手下。”凉冰调出扫描仪储存的资料,“那个叫‘黑炭大蛇’的将军,能力就是九尾狐,据说能变化成任何人的模样,法则里带着‘幻象’与‘变形’的特性。” 沈言望着火山口的虚影,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法则确实奇特——既像自然系那样能操控元素(狐火),又像动物系那样能强化肉身,还带着超人系的“变形”能力,堪称三系法则的混合体。 “这种复合型法则最适合人参果树。”沈言眼中闪过一丝期待,“混沌本就是万物交融,单一法则反而显得单调。” 他没有贸然闯入,而是在火山外围布下“引灵阵”。阵纹亮起,小世界的先天灵气顺着阵纹流淌,与火山的地火能量产生共鸣。很快,火山口的九尾狐虚影变得躁动起来,显然是被这股精纯的能量吸引。 “出来了。”蕾娜握紧拳头,金乌真火在掌心蓄势待发。 一个穿着华丽和服的男人从火山口走出,面容阴鸷,身后的九条狐尾在岩浆的映照下泛着红光——正是黑炭大蛇。他看到沈言一行人,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外来的能力者?看你们的气息,身上一定有好东西!” 话音未落,他已化作一道红光扑来,狐尾带着烈焰横扫,空气都被灼烧得扭曲。 沈言不闪不避,抬手祭出万魂幡。幡面展开,无数吸收了海贼世界法则的阴魂咆哮着冲出,这些阴魂带着“滑滑果实”的光滑、“烟雾果实”的缥缈、“震震果实”的波动,如同浪潮般将九尾狐的烈焰撞散。 “这是什么能力?”黑炭大蛇大惊失色,他的狐火竟被一群虚无的影子扑灭,这在以往从未发生过。 “是你看不懂的法则。”沈言指尖凝聚起一丝混沌气息,这是人参果树混沌枝条的力量,带着“吞噬”与“转化”的特性,“你的九尾狐法则不错,可惜落在坏人手里,不如给我。” 混沌气息如同无形的藤蔓,瞬间缠绕住黑炭大蛇的身躯。他的九尾狐形态开始瓦解,身上的法则光芒如同被抽走的丝线,源源不断地汇入混沌气息中。黑炭大蛇发出凄厉的惨叫,却连一丝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他的法则在混沌气息面前,就像冰雪遇骄阳,根本不堪一击。 片刻后,黑炭大蛇的身影消失,只留下一颗失去光泽的果实外壳。而沈言手中,一团红蓝交织的法则光芒正在缓缓旋转,里面既有狐火的炽热,又有变形的灵动,还有幻象的缥缈。 “完美。”凉冰的仪器显示,这团法则的融合度高达98,“直接注入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应该能让第一颗混沌果提前成熟。” 就在这时,火山突然剧烈震动,远处传来龙形的黑影咆哮——显然是凯多感应到了手下的死亡,正朝着这边赶来。 “撤。”沈言当机立断,法则增幅器突然爆发出强烈的光芒,这是他早就设置好的“能量虹吸阵”。随着光芒亮起,火山周围的地火能量、空气中的霸气残留、甚至凯多赶来时散逸的龙气,都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顺着空间门的方向涌去。 “这次抽的能量够小世界的地火灵晶烧半年了。”凉冰看着仪器上飙升的数值,笑得合不拢嘴,“凯多这老龙,真是送上门的‘充电宝’。” 三人踏入空间门,身后传来凯多愤怒的咆哮,但终究慢了一步。空间门在他眼前闭合,将所有怒火隔绝在外。 回到小世界,沈言立刻将九尾狐法则注入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枝条瞬间亮起,原本灰黑色的果实上浮现出九条红色的纹路,如同活过来的狐狸尾巴,散发的混沌气息中多了几分灵动,不再像之前那般死寂。 “果然有用!”凉冰兴奋地记录着数据,“混沌果的‘生命活性’提升了30,里面的法则不再相互冲突,而是像水流一样交融!” 沈言这才注意到,随着空间门闭合,一股庞大的能量顺着通道涌入小世界的地火层,原本只有拳头大小的灵晶,竟肉眼可见地涨大了一圈,散发出的热量也更加稳定。 “看来频繁往返不仅能拿法则,还能‘抽水’。”蕾娜啧啧称奇,“海贼世界的天地元气虽然驳杂,但架不住量大,经过小世界的法则过滤,剩下的都是能用的精华。” 这便是海贼世界作为“后花园”的真正价值——它不仅是法则宝库,更是能量源泉。其他世界的法则要么内敛(如科技世界),要么被大能掌控(如修仙世界),唯有海贼世界,法则外露且能量充沛,如同永不干涸的水井,任他们取用。 接下来的几年,他们成了海贼世界的“常客”。 有时是去东海的风车村,帮玛琪诺照看酒馆,顺便收取路过海贼的法则; 有时是去阿拉巴斯坦,用三光神水换取那里的“砂砂果实”法则碎片,滋养小世界的沙漠; 甚至会去海军本部附近“钓鱼”,引诱那些急于立功的中将出手,再“顺手”取走他们的果实法则。 每次往返,都伴随着能量的双向流动——他们带走恶魔果实的法则,留下小世界的先天灵气作为“交换”,而海贼世界的天地元气,则顺着空间通道反向涌入小世界,如同给成长中的幼苗浇水。 小世界因此受益匪浅:灵海的面积扩大了一倍,海底的地火灵晶形成了完整的矿脉,建木的枝丫延伸出更多空间节点,甚至孕育出了新的“法则之灵”——这些灵体形态各异,有的像拿着镰刀的死神(吸收了“黄泉果实”法则),有的像能呼风唤雨的精灵(吸收了“天气果实”法则),共同守护着小世界的法则平衡。 “现在就算彻底关闭通往海贼世界的通道,小世界的法则也能自主运转百年。”凉冰的报告上,小世界的等级已稳定在神级中品,距离神级上品只有一步之遥,“不过……谁会舍得关呢?” 沈言望着空间门中映出的海贼世界景象,和之国的樱花正在飘落,东海的海鸥盘旋,新世界的风暴肆虐,一切都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他确实舍不得。这不仅是因为恶魔果实的法则与能量,更因为这片“后花园”见证了小世界的成长,也承载了他们的悠闲时光——在这里,他们不必时刻紧绷着神经提防大能,不必为了抢夺资源而浴血奋战,只需像普通的旅人,走走停停,看看风景,顺便捡些对小世界有用的“礼物”。 “下次去带点灵酒回来。”沈言对正在打包灵米的阿狸说道,“听说大妈的万国里有种‘记忆果实’,能让人想起遗忘的事,或许能帮建木找回最初的本源记忆。” “好啊好啊!”阿狸笑着应道,“我还要去蛋糕岛学做甜点,用咱们的灵果做,肯定比那里的好吃!” 蕾娜和凉冰相视一笑,开始检查空间门的稳定性。 橙红色的光芒再次亮起,如同连接两个世界的纽带。沈言知道,只要小世界还在成长,只要海贼世界的法则还在流淌,他们的“后花园之旅”就不会结束。 这或许不是最惊心动魄的修行路,却是最适合他们的路——在安稳中积累,在往返中成长,让每一次远行都成为小世界变得更强的基石。 海风穿过空间门,带着樱花的香气拂过小世界的灵海,人参果树的混沌果实轻轻摇曳,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新旅程欢呼。属于他们的故事,还在这两个世界的往返中,缓缓书写着新的篇章。 第432章 灵根藏秘传 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已长至十丈之高,混沌枝条上的第一颗果实终于成熟。灰黑色的果皮上流淌着清浊二气,如同微缩的天地初开之景,果皮表面隐约可见金色的纹路,细看之下,竟像是无数玄奥的符文在缓缓流转。沈言悬浮在果树前,指尖轻触果实,一股浩瀚的信息流瞬间涌入识海——那是镇元子修行亿万年的感悟,从成仙到大罗金仙的每一步关卡、每一次顿悟,都清晰如昨。 “难怪叫先天灵根……”沈言闭着眼,识海中金光闪烁,天罡三十六法的“斡旋造化”“颠倒阴阳”,地煞七十二变的“通幽”“驱神”,如同烙印般刻在神魂深处,“这哪是一棵树,分明是镇元子的‘道统库’!” 凉冰的仪器对着果实扫描,屏幕上的数据流如同瀑布般刷新,最终定格在一行字上:“蕴含完整‘地仙传承’,包含从金仙到大罗金仙的法则感悟、神通玄功、丹道阵法,与灵根本源深度绑定。” “以前只当它是能量转换器,没想到藏着这么大的秘密。”蕾娜惊叹不已,金乌虚影在她肩头盘旋,似乎也被这股传承的气息惊动,“镇元子把毕生所学都‘刻’进了灵根里?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阿狸捧着一片人参果树的嫩叶,叶片上的纹路突然亮起,浮现出“炼气化神”的法门,正是修仙界最基础也最精妙的入门心法:“你看!连基础心法都有!而且比咱们从其他世界弄到的完整多了,里面还带着镇元子的修行注解呢!” 沈言缓缓睁开眼,眼中金光流转,天罡三十六法中的“呼风唤雨”已在识海中演练了百遍。他抬手对着灵海虚空一指,只见风云汇聚,片刻后便降下甘霖,雨水落在灵草上,瞬间催生出串串晶莹的露珠——这一手神通,若是放在从前,至少需要运转三成灵力,如今借着人参果树传承的感悟,信手拈来,灵力消耗竟不足十分之一。 “这才是最大的机缘。”沈言感慨道。能量与法则是小世界的“骨血”,而这些传承,则是让“骨血”活起来的“灵魂”。洪荒世界之所以强盛,正是因为有盘古开天留下的法则骨架,有各大魔神的道统交织;他的小世界以前缺的就是这个,空有能量却不懂运转,如今有了人参果树的传承,等于直接拿到了“世界运转说明书”。 他试着将镇元子对“大地法则”的感悟,与从海贼世界吸收的“震震果实”法则相融合。识海中,两种法则如同溪流汇入江河,镇元子的感悟让震震法则褪去了狂暴,多了几分“厚德载物”的沉稳;而震震法则的“波动特性”,又让大地法则多了几分灵动,不再像从前那般厚重迟滞。 “成了!”沈言心中一喜。改良后的“大地波动法则”注入小世界的地脉,原本沉寂的灵脉瞬间活跃起来,灵力在地下的流转速度提升了一倍,灵海边缘甚至新冒出几眼喷泉,喷出的泉水带着浓郁的先天灵气。 这便是传承的妙用——不仅能直接提升个人修为,更能指导如何“消化”外来的法则,让小世界的能量体系从“杂乱堆砌”变成“有机周转”。就像一台机器,以前只有零件,现在有了图纸,终于能组装成完整的设备,发挥出百倍功效。 “快看建木!”凉冰突然指向天空。建木的主干上,竟开始浮现出与人参果树相似的金色纹路,那些从海贼世界吸收的法则碎片,如同找到了归宿,沿着纹路快速流动,最终汇入根部,与地脉相连。 沈言明白,这是传承中的“阵法之道”在起作用。镇元子擅长用阵法沟通地脉,人参果树将这门本事“教”给了建木,让它从单纯的“灵气导管”变成了“法则调度中枢”,能根据小世界的需要,合理分配各种法则能量。 比如,当灵海的地火灵晶能量过剩时,建木会引导多余能量流入冰原,平衡寒热;当雷霆崖的雷电法则过于狂暴时,它会调动“迟缓果实”的时间法则进行缓冲;甚至连海贼世界的“橡胶果实”法则,都被它用来加固空间门的连接处,让传送更加稳定。 “世界升级的关键,果然是‘周转’。”沈言看着小世界的能量循环图,眼中豁然开朗。洪荒世界的强大,并非因为法则种类多,而是因为魔神们的法则能相互配合、循环往复,形成闭环;他的小世界以前缺的就是这个闭环,现在有了人参果树的传承指导,加上海贼世界源源不断的法则补充,终于踏上了“自给自足”的道路。 他开始系统学习传承中的法门。 修炼天罡三十六法的“聚沙成塔”,将灵海的细沙转化为坚不可摧的“灵晶壁障”,加固小世界的界壁; 钻研地煞七十二变的“担山”“履水”,改良灵脉的走向,让地脉灵气如同河流般绕着人参果树流转,形成“灵气漩涡”; 借鉴镇元子的丹道心得,用三光神水与人参果的花叶,炼制出“固元丹”,能稳固修士的境界,比之前的丹药效果强了十倍。 蕾娜和凉冰、阿狸也各有收获。 蕾娜从“烈火神诀”中得到启发,将金乌真火与“岩浆果实”法则融合,创造出“混沌真火”,既能焚烧万物,又能滋养灵根,用来淬炼仙械傀儡,让傀儡的核心硬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凉冰研究传承中的“机关术”,结合海贼世界的“机械法则”,造出了能自行吸收法则能量的“法则傀儡”,这些傀儡能代替修士巡逻,甚至能辅助运转阵法; 阿狸则迷上了“草木心经”,学会了与灵植沟通,她培育的灵米不仅蕴含灵力,还带着“治愈”“清心”等法则效果,成了小世界修士的必备食粮。 随着众人修为精进,小世界的法则体系越发完善。海贼世界的法则碎片如同涓涓细流,汇入人参果树传承的“大江”,再通过建木的调度,滋养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灵海的深处,诞生了能吞吐法则的“法则鱼”,它们的鳞片上闪烁着不同法则的光芒,被捕捞后能直接炼制成法则丹药; 雷霆崖的雷灵们学会了“雷劫术”,能模拟修仙界的天劫,帮助修士突破境界; 冰原的冰灵则掌握了“冰封法则”的终极应用,能冻结时间的流逝,用来保存珍贵的灵材。 “检测到小世界法则闭环完成度90,能量周转效率达到‘大千世界’标准!”凉冰的仪器突然发出刺耳的警报,屏幕上弹出一行耀眼的金色文字,“世界等级正在突破……神级上品……大千世界下品!” 随着提示音响起,整个小世界剧烈震动起来。灵海掀起滔天巨浪,却在靠近岛屿时自动平息;建木发出万丈金光,枝丫上重新长出无数空间门,门后不再是科技或魔幻世界,而是散发着洪荒气息的未知域界;人参果树的混沌果实彻底成熟,灰黑色的果皮裂开,露出里面如同混沌之气凝聚的果肉,散发出的气息让天地都为之颤抖。 沈言悬浮在半空,感受着小世界的变化。界壁变得如同混沌石般坚固,能硬抗金仙的全力一击;地脉深处,一条由各种法则交织而成的“法则龙脉”缓缓成型,每一次搏动,都让小世界的灵气更加精纯;甚至连空气中的先天灵气,都开始自发转化为更高级的“混沌灵气”,滋养着万物生灵。 “真的成了……大千世界。”蕾娜的声音带着颤抖,金乌虚影在她身后展开,羽翼上燃烧着混沌真火,“现在就算去洪荒,咱们也有自保之力了。” 沈言没有立刻回应,他的识海正在吸收人参果树最后传递的信息——那是镇元子对“大罗金仙”境界的感悟。从“万法不侵”到“法则自在”,从“道果凝聚”到“世界投影”,每一个字都蕴含着大道至理,让他对修行之路有了全新的认知。 他试着运转灵力,按照传承中的方法冲击金仙后期。丹田内的仙元如同沸腾的江河,顺着新开辟的“混沌经脉”流转,沿途吸收着小世界的混沌灵气,竟在短短半个时辰内便完成了突破。识海中,天罡三十六法的“纵地金光”神通自动运转,他的身影瞬间出现在千里之外的冰原,又在下一刻返回灵海,速度比之前快了百倍。 “这就是传承的力量……”沈言握紧拳头,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也是大千世界的底气。” 凉冰调出小世界与海贼世界的能量流动数据,笑着说道:“现在咱们能从海贼世界抽取的法则能量,比以前多了三倍,而且能直接转化为混沌灵气。说起来,还得感谢那些外溢的法则,没有它们当‘引子’,咱们就算有传承,也未必能这么快形成法则闭环。” 阿狸抱着刚成熟的混沌果实,小心翼翼地取出里面的果核:“这果核能种出第二棵人参果树吗?要是能结出更多带传承的果实,咱们小世界的修士就能一起变强了。” “当然能。”沈言接过果核,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混沌本源,“不过不急,先让它在灵海的‘混沌池’里泡上百年,等吸收足够的混沌灵气,再栽种不迟。”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人参果树上,将混沌枝条染成一片温暖的橙红。建木的枝丫上,通往海贼世界的空间门依旧闪烁着橙红色的光芒,如同两个世界友谊的见证。 沈言知道,小世界能晋升大千世界,既是人参果树传承的功劳,也是海贼世界法则的馈赠。前者提供了“道”,后者提供了“术”,道与术结合,才让这个曾经简陋的空间,成长为如今能与洪荒比肩的大千世界。 “以后还去海贼世界吗?”阿狸好奇地问。 “当然去。”沈言笑着点头,“那里不仅是咱们的后花园,更是小世界法则体系的‘补给站’。而且……”他看向传承中记载的“丹方”,“我还想用海贼世界的‘海王类内丹’,配合人参果,炼制一炉‘大罗丹’呢。” 蕾娜和凉冰相视一笑,眼中充满了期待。 人参果树的叶片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未来的可能。建木的空间门缓缓转动,映照着海贼世界的碧海蓝天。属于沈言和他的大千世界的故事,才刚刚进入新的篇章——有传承在身,有万法为辅,有后花园源源不断的补给,他们终将在诸天万界中,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无上大道。 而那棵来自五庄观的人参果树,这个曾经改变一切的“机缘”,将继续扎根在灵海中央,见证着这个大千世界的成长,将镇元子的道统与新的法则融合,孕育出更加璀璨的未来。 第433章 丹成九转 灵海之滨,一座由混沌灵晶筑成的丹炉正散发着幽幽紫光。炉下燃烧的并非凡火,而是蕾娜以混沌真火与岩浆果实法则融合而成的“混元焰”,火焰呈青金色,不炽烈却蕴含着焚天煮海的威能,将炉身烧得通体透亮。 沈言立于丹炉前,手中捏着一枚刚从海贼世界带回的海王类内丹。这内丹足有拳头大小,通体赤红,里面封存着海王类修炼千年的水系法则与生命精华,正是炼制“大罗丹”的主药之一。他深吸一口气,识海中金光流转,人参果树传承中关于“九转丹法”的奥义在脑海中清晰浮现。 “第一转,纳灵。”沈言低喝一声,将海王类内丹投入丹炉,同时打入三滴三光神水。金色的日精水滋养内丹灵性,银色的月华水中和狂暴能量,青色的星露水则勾勒出初步的丹纹。混元焰舔舐着内丹,将其中的杂质化作青烟袅袅升起,只留下最精纯的法则光点在炉内沉浮。 凉冰站在一旁,操控着“法则增幅阵”。阵纹由海贼世界的海楼石与小世界的灵晶混合铺就,能放大丹炉内的法则共鸣。随着阵法运转,炉内的水系法则与灵海的水脉产生联动,远处的灵海竟掀起三尺浪涛,无数水汽被吸入丹炉,化作滋养丹药的灵液。 “镇元子的丹道果然玄妙。”凉冰看着仪器上跳动的法则融合度,眼中满是惊叹,“普通炼丹是‘炼药成丹’,他这是‘炼法成丹’,把不同法则像揉面团一样捏合在一起,还能保证互不冲突。” 沈言没有分心,他的神识完全沉入丹炉,感受着每一丝法则的流动。第二转“凝纹”,他加入人参果的花叶,引动先天灵气;第三转“合道”,投入从和之国带回的幻兽种九尾狐法则碎片,让丹药多了几分灵动;第四转“破障”,融入震震果实的波动法则,震碎法则间的壁垒…… 一转更比一转难。到第七转时,丹炉内的法则已变得狂暴不堪,水系、木系、幻兽系、波动系……各种法则相互冲撞,仿佛要将丹炉撑爆。沈言额头渗出细汗,识海中的天罡三十六法“斡旋造化”全力运转,引导着各种法则按照人参果树传承中的“天地秩序”重新排列。 “稳住!”阿狸捧着一株刚成熟的“清灵草”上前,这灵草吸收了毒毒果实的净化法则,能平息法则暴动。她将灵草投入丹炉,口中念念有词,木系法则顺着指尖注入,如同温柔的溪流抚平狂暴的浪潮。 丹炉内的光芒渐渐稳定下来,法则光点不再冲撞,而是按照某种玄妙的轨迹缓缓旋转,形成一个微缩的法则漩涡——这正是“大罗丹”的雏形,里面蕴含的已不仅是能量,更是一套完整的“小法则体系”。 “第八转,蕴道。”沈言眼中精光一闪,取出一枚灰黑色的果实——正是人参果树混沌枝条上结出的第一颗混沌果。他没有直接投入,而是以转生眼的空间之力将其切割成九份,每份都蕴含着一丝混沌本源,依次打入丹炉。 混沌果入炉的刹那,整个小世界都轻轻一颤。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发出嗡鸣,建木的叶片沙沙作响,灵海的水脉与地火的灵晶同时共鸣,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为这枚丹药注入力量。炉内的法则漩涡骤然加速,开始吸收小世界的混沌灵气,丹纹上浮现出淡淡的道韵,那是属于大千世界的本源气息。 “最后一转,成天。”沈言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异常坚定。他并指如剑,在虚空画出一道复杂的符文——这是人参果树传承中记载的“大罗印”,能沟通天地法则,为丹药烙印上最终的道果印记。 符文飞入丹炉,与法则漩涡融为一体。刹那间,万道霞光从炉口喷涌而出,贯穿天地,整个小世界的灵气都朝着丹炉汇聚,形成一道肉眼可见的灵气长龙。混元焰骤然拔高,化作一道青金色的光柱直冲云霄,将云层都染成了青金色。 “成了!”凉冰的仪器发出尖锐的警报,屏幕上显示丹药的法则融合度达到了恐怖的100,“是完美级别的大罗丹!” 沈言挥手收了混元焰,丹炉顶盖自动弹开,三枚通体浑圆的丹药缓缓飘出。丹药呈紫金色,表面流转着混沌气流,上面的丹纹竟与小世界的法则脉络一模一样,仿佛三颗微缩的大千世界。一股清冽的药香弥漫开来,闻一口便觉神清气爽,连远处正在修炼的修士都纷纷突破瓶颈,发出惊喜的欢呼。 沈言接过一枚大罗丹,入手温润,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浩瀚能量与完整法则。他没有立刻服用,而是将另外两枚交给凉冰和蕾娜:“你们先服下,稳固境界。这丹药不仅能助咱们突破大罗金仙,更能让神魂与小世界的法则深度绑定,以后调动世界之力会更加顺畅。” 蕾娜率先服下丹药。她盘膝而坐,丹药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暖流涌入丹田。刹那间,她体内的金乌真火与混沌灵气剧烈共鸣,周身浮现出三足金乌的虚影,虚影张开翅膀,竟与小世界的太阳产生了奇妙的联系。远处的地火灵晶纷纷亮起,将能量源源不断地注入她的体内。 “这感觉……”蕾娜睁开眼,眼中闪过一丝震惊,“我能感觉到整个小世界的火焰法则!灵海的地火、混元焰、甚至海贼世界带回的岩浆法则,都像我自己的手臂一样听话!” 凉冰服下丹药后,变化更加惊人。她的眉心亮起一道机械纹路,神识与小世界的所有傀儡、仪器瞬间连接,整个世界的能量流动、法则分布都清晰地呈现在她的脑海中,如同戴着一副“世界地图眼镜”。她甚至能直接调动建木的空间之力,指尖轻点,身前便出现一道空间裂缝,直通灵海对岸。 “太神奇了。”凉冰喃喃道,“这哪是丹药,简直是‘世界认证徽章’,让咱们成了小世界的‘法则管理员’。” 沈言笑着服下最后一枚大罗丹。丹药入体的瞬间,他感觉自己的神魂仿佛融入了整个小世界,灵海的潮汐、建木的生长、人参果树的呼吸……一切都尽在掌握。丹田内的仙元如同开闸的洪水,疯狂涌入四肢百骸,冲击着大罗金仙的瓶颈。 识海中,天罡三十六法与地煞七十二变的奥义彻底融会贯通。他试着施展“颠倒阴阳”,丹炉旁的一小片区域竟真的出现了昼夜交替;再试“通幽”,神识轻易便穿透了空间壁垒,看到了灵海深处法则鱼的游动。 “轰!”一声闷响,沈言周身爆发出璀璨的金光,大罗金仙的气息如同海啸般席卷整个小世界。天空中风云变色,无数法则光点汇聚成一条金色巨龙,在他头顶盘旋三圈后,缓缓融入他的体内。 “终于……大罗金仙了。”沈言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心中百感交集。从凡人到仙人,从仙人到大罗,这条路他走了太久,而这一切的根基,便是这颗来自五庄观的人参果树,是这片被他亲手打造成大千世界的小空间,更是那些从海贼世界汲取的法则养分。 就在他突破的刹那,建木突然剧烈震动起来。那些新长出的空间门中,有一扇门扉亮起了耀眼的金光,门后隐约可见巍峨的山川、缭绕的仙气,以及那根支撑天地的不周山虚影——正是他们早已切断联系的洪荒世界! “洪荒的空间门……自己开了?”凉冰震惊地看着那扇门,“是因为小世界晋升大千世界,法则与洪荒产生了共鸣?” 沈言走到空间门前,能感觉到门后传来的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那是洪荒独有的混沌气流与魔神法则,比他记忆中更加浩瀚、更加威严。但这一次,他心中没有丝毫畏惧,只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平静。 “是时候回去看看了。”沈言的声音带着一丝感慨,“以前是怕,现在……咱们有资格去洪荒逛逛了。” 人参果树的传承不仅给了他修为,更给了他底气。大罗金仙的实力,大千世界的后盾,加上从海贼世界吸收的无数法则作为“底牌”,就算在洪荒遇到魔神,他也有信心周旋一二。 “那海贼世界呢?”阿狸问道,眼中带着不舍。 “当然还是咱们的后花园。”沈言笑着说道,“等从洪荒回来,就去蛋糕岛看看大妈的魂魂果实,说不定能完善咱们的灵魂法则。” 蕾娜和凉冰相视一笑,眼中充满了期待。 沈言最后看了一眼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它的混沌枝条上又结出了新的果实,传承的光芒在叶片间流转,仿佛在为他送行。他深吸一口气,率先踏入了通往洪荒的空间门。 门后的景象不再是记忆中模糊的轮廓,而是清晰的洪荒天地——不周山刺破苍穹,昆仑仙山云雾缭绕,龙凤麒麟在天际翱翔,无数先天神只在山川间修炼,天地间的混沌灵气浓郁得几乎化为实质。 “洪荒……我们来了。”沈言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带着属于大千世界主宰的自信与从容。 属于他的故事,曾在海贼世界的碧海蓝天中悠闲展开,曾在小世界的灵海之滨悄然成长,而现在,终于要在这片波澜壮阔的洪荒天地里,书写新的传奇。人参果树的传承、海贼世界的法则、大千世界的根基,将共同支撑着他,在这片神魔林立的土地上,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无上大道。 前路或许充满挑战,但沈言知道,他早已不是那个需要靠打碎空间门逃亡的修士。他的身后,是一个完整的大千世界,是无数法则交织而成的坚实后盾,而他的手中,握着的是属于自己的命运,和一个即将在诸天万界中绽放光芒的世界未来。 第434章 觅机缘 洪荒天地的罡风如同实质的利刃,刮在沈言的仙躯上却只激起淡淡的灵光涟漪。他悬浮在不周山外围的云海中,俯瞰着脚下奔腾的洪荒大地——黄河如一条土黄色的巨龙蜿蜒流淌,两岸可见先天生灵在追逐狩猎;远处的山林间,偶有身形庞大的凶兽咆哮,声震四野,带着未被驯服的蛮荒气息。 “灵气浓度是小世界的百倍不止,混沌气流中还夹杂着魔神残念。”凉冰调出仪器数据,眉头微蹙,“这地方比记载中更危险,刚才扫描到西北方向有股强能量反应,应该是上古异种‘饕餮’,法则波动带着吞噬一切的疯狂。” 沈言点头,大罗金仙的神识如同蛛网般铺开,笼罩方圆千里。他能清晰感知到天地间流淌的法则——与海贼世界的外露不同,洪荒的法则如同深埋地下的巨龙,内敛却磅礴,每一丝波动都蕴含着开天辟地的威压。人参果树的传承在识海中微微震动,自动解析着这些法则的脉络,让他不至于像初来乍到时那般茫然。 “先去昆仑看看。”沈言定下方向,“传承里说,昆仑是洪荒灵脉之祖,有先天灵根‘蟠桃’,还有西王母的瑶池,或许能找到熟悉的气息。” 一行三人化作流光,朝着昆仑方向飞去。沿途遇到不少先天神只,有的人身蛇尾,有的背生双翼,看到沈言等人的陌生气息,眼中多有警惕,却无人敢轻易挑衅——大罗金仙的威压如同无形的屏障,足以让多数洪荒生灵望而却步。 路过一座名为“青丘”的山脉时,阿狸突然停下脚步,指着山林深处:“那里有狐族的气息,和九尾狐果实的法则很像,但更古老、更纯粹。” 沈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密林掩映中,隐约有白色的狐影闪过,周身缭绕着先天妖气,实力竟已达到金仙境界。他笑了笑:“是洪荒的原生九尾狐,比海贼世界的幻兽种更正宗。不过不必惊动,咱们先去昆仑。” 越靠近昆仑,天地间的灵气越发精纯。山脉如一条沉睡的巨龙,横亘在洪荒西部,山顶覆盖着万年不化的冰雪,山腰却草木繁盛,奇花异草随处可见,散发着诱人的灵光。偶尔有仙鹤从头顶飞过,口中衔着晶莹的灵果,显然是瑶池的灵禽。 “前面有座宫殿。”蕾娜指着山坳中的建筑群,那宫殿通体由白玉砌成,屋檐上雕刻着龙凤图案,门前的柱子缠绕着青龙虚影,正是西王母的瑶池仙境。 刚靠近宫殿,一道柔和却不容置疑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来者何人?请止步。” 只见宫殿前的白玉桥上,站着一位身穿素裙的女子,面容清冷,手持拂尘,周身缭绕着太阴灵气——正是西王母座下的仙子,实力已达太乙金仙后期。 “小世界沈言,特来拜访西王母。”沈言拱手行礼,语气平和却带着大罗金仙的威压,“久闻昆仑乃洪荒灵秀之地,特来一观。” 素裙仙子显然被他的修为惊到,拂尘微微一颤:“原来是大罗金仙尊驾,容小仙通报一声。”说罢,她化作一道流光飞入宫殿。 片刻后,瑶池深处传来一阵环佩叮当之声,一位身着凤袍、头戴珠冠的女子缓步走出,周身霞光缭绕,虽未释放气息,却让天地都为之失色——正是执掌昆仑的西王母。 “阁下便是那座新晋大千世界的主人?”西王母的目光落在沈言身上,带着一丝审视,“本宫感应到你的世界与洪荒法则有几分共鸣,却又带着域外的气息,倒是奇特。” 沈言心中微动,没想到西王母竟能看穿小世界的底细。他坦然道:“晚辈的世界确是吸收了些域外法则,此次前来,一是为拜访前辈,二是想向昆仑求些灵根种子,丰富小世界的灵植。” 西王母轻笑一声,抬手一挥,一枚青色的种子飞到沈言面前:“这是‘昆仑紫芝’的种子,蕴含太阴法则,与你的世界气息还算契合。至于拜访,本宫也正好有一事想问——你可曾见过镇元子?” “镇元子?”沈言心中一凛,面上却不动声色,“晚辈曾在西游世界与地仙之祖有过一面之缘,不知前辈有何指教?” 西王母眼中闪过一丝复杂:“巫妖大战后,镇元子便闭关不出,连人参果会都未曾露面。听闻他的先天灵根有了异动,本宫还以为……”她没有说下去,只是叹了口气,“罢了,你既与他有旧,这紫芝便送你了。昆仑的灵根虽多,却不及你那能自行进化的世界有趣,若有暇,可常来坐坐。” 沈言接过紫芝种子,道谢后带着众人离开瑶池。直到飞出昆仑地界,他才松了口气:“西王母怕是察觉到了人参果树的气息,幸好没深究。” “看来洪荒的大能对镇元子很关注。”凉冰分析道,“这倒是个机会,以后或许能借着镇元子的名头行事。” 沈言点头,目光落在手中的紫芝种子上。种子蕴含的太阴法则精纯无比,比从海贼世界吸收的任何法则都要深厚,显然是洪荒原生法则的优势。他试着将一丝法则注入种子,种子竟瞬间发芽,长出三片带着灵光的叶片。 “洪荒的灵根果然不凡。”阿狸惊喜道,“这要是种在小世界,肯定能长出一片太阴灵田。”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在洪荒东部游历。这里是巫妖大战的主战场之一,残留着浓郁的血腥气与法则碎片,却也隐藏着不少机缘。 在一处干涸的古战场,沈言找到半截断裂的“斩神斧”碎片,上面残留着盘古的开天法则,与小世界的混沌灵气融合后,竟让建木的空间门稳固度提升了三成; 在东海之滨,他们遇到了龙族的巡逻队,沈言用从海贼世界带来的“海王类内丹”作为礼物,换回了一颗蕴含“控水法则”的龙珠,融入灵海后,灵海的潮汐变得更加规律,能自行调节水位; 甚至在与一头洪荒异种“毕方”的遭遇战中,沈言以天罡三十六法的“纵地金光”避开火焰攻击,反手用从海贼世界学来的“震震果实”法则震碎了毕方的火焰罩,收获了一根带着火焰法则的尾羽。 “洪荒的法则虽然内敛,却像深埋地下的金矿,一旦找到碎片,价值远超海贼世界的外露法则。”沈言将毕方尾羽递给蕾娜,“这东西比岩浆果实的法则更纯粹,正好能完善你的混沌真火。” 蕾娜接过尾羽,金乌虚影立刻与之共鸣,尾羽上的火焰法则如同找到了归宿,缓缓融入真火之中,让火焰的颜色又深了几分。 随着不断深入洪荒,沈言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小世界吸收的海贼世界法则,竟能与洪荒的原生法则产生奇妙的“互补”。比如海贼世界的“橡胶果实”法则,能让洪荒的“金之法则”变得更具韧性;而洪荒的“土之法则”,则能中和“震震果实”的狂暴,使其更易操控。 “这才是真正的‘万法归流’。”沈言望着小世界中不断融合的法则光晕,心中豁然开朗,“海贼世界的法则是‘用’,洪荒的法则是‘体’,体用结合,才能让小世界的法则体系真正圆满。” 这日,他们在一处名为“断魂谷”的地方,发现了一座残破的祭坛。祭坛上刻着陌生的符文,散发着与海贼世界相似的“空间波动”,却比任何恶魔果实的法则都要深邃。 “这是……上古传送阵的遗迹?”凉冰的仪器疯狂报警,“符文解析显示,这阵法能连接无数域界,包括……海贼世界!” 沈言心中巨震。难道洪荒与海贼世界早就有过联系?他运转神识,深入祭坛的地脉,果然感应到一丝微弱的“恶魔果实法则”残留,与他从小世界带来的气息如出一辙。 “看来诸天万界的法则,本就是相通的。”沈言感慨道,“咱们能从海贼世界汲取法则,洪荒的上古大能,说不定也早就探索过那些域界。” 他小心地将祭坛的符文拓印下来,打算带回小世界研究。这些符文比凉冰的空间跳跃技术先进百倍,若是能破解,以后往返诸天万界将更加便捷。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远处传来一阵破空之声。只见数道流光落在祭坛周围,为首的是一位身穿道袍、手持拂尘的道人,面容古朴,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正是三清之一的太上老君。 “道友请留步。”太上老君的声音温和却带着威严,目光落在沈言拓印的符文上,“此乃上古‘界域阵’遗迹,道友对它感兴趣?” 沈言心中一紧,面上却保持平静:“晚辈偶然路过,见这阵法奇特,便想研究一二,不知前辈有何指教?” 太上老君微微一笑:“此阵乃鸿钧道祖所留,能连接三千大世界,可惜巫妖大战后便已残破。道友的世界能与洪荒共鸣,想必也能连通其他域界?” 沈言没想到太上老君竟如此直白,略一沉吟,坦然道:“晚辈的世界确能连接些许小世界,只是法则尚浅,不敢与洪荒相比。” “无妨。”太上老君拂尘一挥,一道金光落在祭坛上,残破的符文竟亮起几分,“此阵的核心法则与道友世界的法则有几分相似,或许……你能让它重见天日。” 沈言心中一动,听出了弦外之音。太上老君这是想借他的手,修复界域阵? “前辈谬赞,晚辈才疏学浅……” “道友不必过谦。”太上老君打断他,“你的世界能从‘末法域界’汲取法则,化为己用,这份本事,连老道都佩服。若你能修复界域阵,老道愿以‘九转金丹’配方相赠,如何?” 九转金丹!沈言心中掀起惊涛骇浪。那可是洪荒顶级的丹药,能让金仙直接突破太乙,比他炼制的大罗丹还要玄妙! 他与凉冰、蕾娜交换了一个眼神,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意动。修复界域阵固然困难,但若是能得到九转金丹配方,对小世界的丹道将是质的提升,更能借此与太上老君结下善缘,在洪荒立足。 “好。”沈言点头应道,“晚辈愿一试,只是此事难度颇大,怕是需要些时日。” “无妨,老道等得起。”太上老君微微一笑,化作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只留下一句,“需要什么材料,可去兜率宫寻我。” 看着太上老君离去的方向,沈言长长舒了口气。踏入洪荒不过月余,便遇到西王母、太上老君这样的大能,还接下了修复界域阵的重任,这趟旅程,比他想象中更加波澜壮阔。 “这下真的要在洪荒扎根了。”凉冰看着祭坛上的符文,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修复界域阵,意味着咱们能连通更多世界,不仅是海贼世界,或许还有其他科技、魔幻域界,小世界的法则来源将彻底打开!” 沈言望着洪荒的万里晴空,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期待。从最初的小空间,到如今的大千世界;从躲避修仙大能,到与洪荒圣人平等对话;从海贼世界的悠闲寻宝,到洪荒天地的机遇挑战……他的路,正越走越宽。 人参果树的传承在识海中静静流淌,如同最坚实的后盾;小世界的法则体系在不断完善,如同最可靠的根基;而眼前的洪荒大地,则是一片等待他去探索的广阔天地。 “开始。”沈言蹲下身,指尖抚过祭坛上的符文,“先从解析这些法则开始,让界域阵……重见天日。” 阳光穿过云层,照在残破的祭坛上,也照亮了沈言眼中的坚定。属于他的故事,在经历了海贼世界的悠闲与小世界的成长后,终于在这片浩瀚的洪荒天地里,翻开了最波澜壮阔的一页。而这一切的,始终是那颗静静扎根在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是那份让他从微末走向巅峰的机缘与底气。 第435章 悟法则 断魂谷的风带着远古的苍凉,卷起祭坛上的尘埃。沈言盘膝坐在符文中央,神识如丝,一点点渗透进那些斑驳的刻痕里。界域阵的符文比他想象中更复杂,既蕴含洪荒独有的“空间大道”,又夹杂着类似海贼世界的“界域波动”,甚至能看到科技世界“空间跳跃”的影子——仿佛是无数世界的法则在远古时代交织的产物。 “这些符文的排列方式,和建木的空间节点有点像。”凉冰将符文拓本与小世界的空间图谱对比,屏幕上两条金色的轨迹缓缓重合,“你看这里,都是用‘法则节点’串联起不同的空间坐标,只是界域阵的节点更多,覆盖的范围更广。” 沈言点头,识海中人参果树的传承自动运转,将镇元子对“空间法则”的感悟注入解析过程。他发现,界域阵的核心并非“强行撕裂空间”,而是“顺应诸天的法则共鸣”——就像用一根线,将原本相互独立的水面串联起来,形成贯通的水道。 “难怪鸿钧道祖能布下此阵。”沈言感慨道,“这需要对三千世界的法则都有极深的理解,才能找到它们的‘共鸣点’。” 他试着将小世界的法则注入一道符文。那符文先是剧烈闪烁,仿佛排斥外来者,片刻后却渐渐稳定下来,发出柔和的白光——显然,小世界的法则与界域阵的本源产生了共鸣。 “有戏!”蕾娜眼睛一亮,金乌真火在指尖跳动,“要不要试试用混沌真火催化?说不定能加速符文的修复。” “不可。”沈言摇头,“这些符文经历了巫妖大战的洗礼,本就脆弱,强行催化会导致法则崩解。得用更温和的方式,比如……”他取出三光神水,用先天灵气调和后,滴在符文的裂痕处,“用三光神水的时间法则,慢慢抚平裂痕。” 金色的日精水渗入刻痕,银色的月华水滋养符文灵性,青色的星露水则勾勒出缺失的线条。随着神水滴落,原本黯淡的符文竟开始缓缓流转,如同枯木逢春,散发出淡淡的空间波动。 “真的有用!”阿狸惊喜地拍手,“这比单纯用灵力修复快多了,而且法则融合度更高!”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们就在断魂谷扎下了根。沈言每日解析符文,用三光神水与先天灵气修复阵基;凉冰则根据解析结果,在小世界复刻界域阵的缩小版,测试空间连接的稳定性;蕾娜和阿狸负责警戒,偶尔去附近的山脉采集修复所需的灵材,如蕴含空间法则的“界石”、能稳固阵基的“玄黄泥土”。 期间并非一帆风顺。有不开眼的洪荒凶兽被阵中溢出的法则吸引,试图闯入祭坛,被蕾娜的混沌真火烧成灰烬;也有好奇的先天神只前来窥探,却被沈言释放的大罗金仙威压震慑,不敢靠近。 最惊险的一次,是一头达到太乙金仙后期的“穷奇”袭来。这头凶兽本是巫妖大战的余孽,以吞噬法则为生,被界域阵修复时逸散的能量吸引,张开血盆大口便要吞噬祭坛。 沈言当机立断,运转天罡三十六法中的“撒豆成兵”,将无数从海贼世界带回的法则碎片化作兵将,配合凉冰的空间傀儡,与穷奇缠斗。激战中,他突然想起镇元子传承中“以阵御敌”的法门,引动祭坛已修复的三成符文,瞬间将穷奇困在空间漩涡中。 “震!”沈言低喝一声,引动震震果实的波动法则。空间漩涡剧烈震荡,将穷奇的肉身与法则撕裂,最终化作精纯的能量被界域阵吸收,反而加速了符文的修复。 “原来还能这么用。”凉冰看着仪器上暴涨的修复进度,眼中满是惊叹,“用敌人的法则反哺阵法,这才是界域阵的真正用法?” 沈言若有所思:“鸿钧道祖布下此阵,或许不仅是为了连通世界,更是为了‘融合诸天法则’。你看穷奇的法则被吸收后,阵中的洪荒法则与域外法则的共鸣更强了。” 随着修复的深入,界域阵开始展现出更神奇的能力。有时,阵中会闪过海贼世界的碧海蓝天,有时会浮现科技世界的星际战舰,甚至能隐约看到小世界的灵海与人参果树的虚影——显然,阵法正在重新连接那些曾经被遗忘的世界。 “差不多了。”这日,沈言看着祭坛上亮起的七成符文,长舒一口气,“虽然还没完全修复,但已经能稳定连接几个主要世界,该去兜率宫给太上老君交差了。” 凉冰将缩小版界域阵的核心装入玉盒:“带着这个,让他看看咱们的成果。这缩小版能连接小世界、海贼世界和洪荒,算是个不错的‘样品’。” 一行人化作流光,朝着三十三天外的兜率宫飞去。沿途的先天神只看到他们,无不恭敬行礼——大罗金仙的气息加上与太上老君的渊源,已让他们在洪荒有了几分薄面。 兜率宫坐落在离地焰光殿旁,通体由紫金打造,门前的丹炉散发着袅袅香烟,里面燃烧的正是传说中的“六丁神火”。守宫的道童看到沈言,连忙上前引路:“道祖已等候多时,请随小仙来。” 踏入兜率宫,一股浓郁的丹香扑面而来,让人心神一清。殿中央的八卦炉前,太上老君正盘膝而坐,手中拿着一把蒲扇,轻轻扇动炉火。 “前辈。”沈言拱手行礼,将缩小版界域阵的核心呈上,“晚辈幸不辱命,已修复七成阵基,这是缩小版的样品,可连接三个世界。” 太上老君拿起玉盒,神识一扫,眼中露出赞许:“不错,比老道预想的快多了。这缩小版的阵基竟用了域外法则与洪荒灵材混合,倒是巧妙。”他打开玉盒,指尖一点,缩小版界域阵立刻展开,三道空间门分别连接着小世界、海贼世界和洪荒,清晰可见。 “果然能行。”太上老君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一卷玉册,递给沈言,“这便是九转金丹的配方,你且拿去。若能将界域阵完全修复,老道再传你‘八卦炉的控火之术’。” 沈言接过玉册,只见上面记载着九转金丹的炼制之法,从选材到控火,从凝丹到蕴道,无不精妙绝伦。其中,“用诸天灵材炼洪荒丹药”的理念,与他用海贼世界法则滋养小世界的思路不谋而合。 “多谢前辈。”沈言真心实意地躬身行礼。这配方的价值,远超他的预期。 太上老君摆了摆手:“不必谢。你修复界域阵,对洪荒也是大功一件。以后若有暇,可常来兜率宫坐坐,老道这里的丹方,你能看懂多少,便算你的机缘。” 离开兜率宫的路上,凉冰迫不及待地翻看玉册:“太值了!你看这‘第一转’,竟要用洪荒的‘朱果’配合域外的‘生命果实’,这思路和你炼大罗丹时用海王类内丹与人参果一模一样!” 沈言点头,心中对太上老君多了几分敬佩。这位道祖显然看出了他的世界的潜力,才会如此大方——既是奖励,也是投资,毕竟一个能连通诸天的大千世界,对洪荒而言也是重要的助力。 “接下来去哪?”阿狸问道,“是回断魂谷继续修复阵法,还是……” “先回小世界。”沈言说道,“用九转金丹的配方炼一炉丹药,提升大家的实力。而且……”他看向手中的玉册,“我总觉得,这配方里藏着‘融合诸天法则’的关键,或许能让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更进一步。” 一行三人踏入界域阵连接小世界的空间门。熟悉的灵海气息扑面而来,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上,新结的果实已初具雏形,显然感应到了他们带回的洪荒法则与丹方。 沈言站在灵海之滨,望着远处正在缓缓旋转的缩小版界域阵,心中充满了期待。修复界域阵的过程,不仅让他得到了九转金丹配方,更让他悟透了“法则无界”的道理——无论是洪荒的高深、海贼世界的外露,还是科技世界的精密,本质上都是天地大道的不同表现,只要找到共鸣点,便能相互融合,共同滋养世界。 “下一步,该去科技世界找找‘反物质法则’了。”沈言笑着说道,“太上老君的丹方里说,用反物质能量淬炼丹炉,能提升丹药的法则纯度,正好试试。” 凉冰调出界域阵的坐标:“已经锁定了之前的‘阿尔法星系’,随时可以出发。” 夕阳的余晖洒在灵海之上,将水面染成一片金红。人参果树的叶片在风中轻摇,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新旅程欢呼。沈言知道,修复界域阵只是开始,随着阵法的完善,他的大千世界将连通更多域界,吸收更多法则,最终成长为连洪荒都无法忽视的存在。 而他的修行之路,也将在这不断的探索与融合中,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无论是洪荒的古老传承,还是域外的新奇法则,都将成为他登顶大道的基石。属于他和小世界的故事,在经历了洪荒的波澜后,正朝着更加宏大的篇章,缓缓展开。 第436章 反物质 阿尔法星系的太空港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巨大的环形空间站如同悬浮在宇宙中的指环,无数星舰在港口进进出出,引擎喷吐出幽蓝色的火焰,在漆黑的太空中划出璀璨的轨迹。沈言一行人站在空间站的观测台上,望着窗外那颗散发着蓝绿色光芒的行星——那里便是阿尔法星系的能源核心区,蕴藏着他们此行的目标:反物质能量。 “反物质探测器显示,行星内核的反物质湮灭反应正处于稳定期,能量纯度达到997。”凉冰调出三维全息地图,上面标注着反物质采集点的精确坐标,“不过那里有星系联邦的重兵把守,部署了三十艘‘湮灭级’战舰,还有反物质屏障,硬闯肯定不行。” 沈言看着全息图上闪烁的红点,指尖轻轻敲击着观测台的金属桌面。反物质能量的特性是“正负湮灭”,与小世界的“混沌生清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按照九转金丹方的注解,用反物质能量淬炼丹炉,能让炉温突破常规极限,逼出灵材最深处的法则精华。 “不必硬闯。”他微微一笑,从储物戒中取出一枚玉简,正是从兜率宫带回来的“敛气诀”,“太上老君的法门能隐匿洪荒法则,想来也能屏蔽科技设备的探测。咱们化作能量体潜入,神不知鬼不觉。” 蕾娜挑眉:“能量体?你是说……用混沌真火包裹身形,模拟反物质的能量波动?” “正是。”沈言点头,“反物质与正物质接触会湮灭,但混沌真火本身蕴含混沌本源,能中和这种反应。凉冰再用空间法则加固一层屏障,足以让咱们安全穿过反物质屏障。” 计划既定,三人立刻行动。沈言运转灵力,引动混沌真火,将三人的身形包裹其中,化作三道幽蓝色的能量流,与太空中的能量辐射融为一体;凉冰激活空间屏障,在能量流外层形成一道无形的力场,屏蔽所有探测信号;阿狸则祭出从海贼世界带回来的“透明果实”法则碎片,让能量流彻底隐形,连引力波探测器都无法捕捉。 三道能量流如同幽灵般穿梭在太空港的防御网中,避开巡逻的机械守卫与能量探测器,顺利抵达行星大气层外围。下方的反物质屏障闪烁着刺眼的白光,如同一个巨大的肥皂泡,将行星内核与外界隔绝开来。 “就是现在。”凉冰低喝一声,空间屏障瞬间收缩,将三人的能量流压缩成一道细线,以超越光速的速度穿透反物质屏障。穿过屏障的刹那,一股狂暴的湮灭之力扑面而来,却被混沌真火与空间屏障层层抵消,只在能量流外层激起一圈淡淡的涟漪。 进入行星内核,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空洞,中央悬浮着一团篮球大小的反物质能量,通体漆黑,却散发着吞噬一切的引力,周围的岩石都被撕裂成原子状态,在能量团周围形成一道由基本粒子组成的光环。 “这就是反物质……”阿狸的声音带着惊叹,“好纯粹的‘湮灭法则’,比海贼世界的‘爆炸果实’强了百倍都不止。” 沈言能感觉到,这团反物质中蕴含的法则与混沌本源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从“无”中生“有”,又从“有”归“无”,只是反物质的法则更偏向“毁灭”,而混沌本源则是“生灭平衡”。 “开始采集。”他取出一个由混沌灵晶打造的容器,这容器内壁刻满了人参果树传承中的“混沌符文”,能暂时禁锢反物质能量。他运转天罡三十六法中的“拘灵遣将”,小心翼翼地引导出一缕反物质能量,注入容器中。 能量入器的瞬间,容器剧烈震动起来,混沌符文光芒大盛,与反物质的湮灭法则展开激烈对抗。沈言额头渗出细汗,识海中的人参果树传承高速运转,不断调整符文的排列方式,试图找到与反物质法则的平衡点。 “用三光神水!”凉冰提醒道,“时间法则或许能延缓湮灭反应!” 沈言恍然大悟,立刻取出三光神水,滴入容器中。金色的日精水与反物质能量碰撞,产生剧烈的能量爆炸,却在银色月华水的时间法则作用下,爆炸的过程被无限放慢;青色星露水则趁机渗透进反物质能量中,如同催化剂般,让湮灭法则的狂暴渐渐平息。 “成了!”随着最后一缕反物质能量被收入容器,混沌符文终于稳定下来,在容器表面形成一道坚固的封印。沈言长舒一口气,这短短片刻的采集,消耗的灵力比与穷奇大战时还要多。 就在他们准备撤离时,空洞突然剧烈震动起来,无数机械臂从岩壁中伸出,末端的能量炮对准了他们的位置——显然,反物质屏障的波动惊动了星系联邦的防御系统。 “走!”沈言当机立断,带着容器化作能量流,朝着反物质屏障冲去。凉冰操控空间法则,在机械臂的攻击间隙打开一道空间裂缝,三人顺利穿过裂缝,出现在行星大气层外。 身后传来剧烈的爆炸声,星系联邦的战舰开始对行星内核进行无差别轰炸,显然是想销毁被入侵的痕迹。沈言看着那片在爆炸中扭曲的空间,心中暗叹:科技世界的法则虽强,却少了几分变通,为了保密竟不惜毁掉如此珍贵的反物质能源。 返回小世界的空间门在灵海之滨展开,三人解除能量形态,沈言将装有反物质能量的容器小心翼翼地放在早已准备好的阵法中。阵法由兜率宫的丹道符文与海贼世界的法则阵纹混合而成,能进一步稳定反物质能量。 “接下来,该淬炼丹炉了。”沈言望着不远处那座由混沌灵晶筑成的丹炉,眼中闪烁着期待。按照九转金丹方的记载,用反物质能量淬炼丹炉,能让炉身产生“正负转化”的特性,既可以释放湮灭之力焚尽杂质,又能凝聚混沌之气滋养灵材,堪称“水火同炉”。 他启动阵法,将反物质能量缓缓导入丹炉。刹那间,丹炉爆发出刺目的白光,炉身剧烈震动,表面的混沌灵晶开始剥落,露出里面更加坚硬的“混沌母金”——这是反物质能量湮灭杂质后,从灵晶深处逼出的本源物质。 “果然有用!”凉冰的仪器显示,丹炉的能量承受上限提升了十倍,“现在就算用混沌真火与反物质能量同时加热,丹炉也能承受!” 沈言没有停下,继续注入反物质能量。他按照九转金丹方的步骤,引动三光神水的时间法则,让反物质能量在丹炉内部形成一道“湮灭循环”——能量从炉底升起,焚尽杂质后沉入炉底,再被混沌灵气重新激活,如此往复,不断淬炼炉身。 七天七夜后,丹炉的震动终于平息。此时的丹炉已不再是混沌灵晶的颜色,而是呈现出一种深邃的黑金色,表面流淌着反物质能量与混沌灵气交织而成的纹路,炉口萦绕着淡淡的湮灭之力,却又散发着温润的生机,真正达到了“生灭平衡”的境界。 “试试炼一炉‘混沌丹’。”沈言提议道,“用反物质能量当火,人参果的花叶当材,看看效果如何。” 他将人参果的花叶、灵海的地火灵晶、海贼世界的海王类内丹投入丹炉,启动反物质能量。炉内瞬间爆发出幽蓝色的火焰,火焰中夹杂着湮灭之力,将灵材表面的杂质瞬间焚尽,只留下最精纯的法则光点。 接着,他引动混沌真火,与反物质火焰形成对冲。两种火焰在炉内激烈碰撞,产生的能量风暴却被丹炉的“湮灭循环”牢牢控制,不仅没有损伤灵材,反而让法则光点相互融合,形成一颗紫黑色的丹药雏形。 “最后一步,蕴道。”沈言打出一道混沌符文,注入丹药雏形中。符文与丹药内的法则光点产生共鸣,原本杂乱的法则开始按照“混沌生清浊”的顺序排列,最终凝聚成三枚圆融剔透的混沌丹。 丹药出炉的刹那,整个小世界都感应到了这股精纯的混沌气息。灵海的水脉自动掀起浪潮,建木的枝丫发出嗡鸣,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上,新结的果实竟提前成熟了几分——显然,这炉丹药的品质已超越了之前的大罗丹,达到了神级上品的水准。 沈言拿起一枚混沌丹,入手微凉,却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生灭之力。他没有立刻服用,而是将丹药递给阿狸:“你先试试,你的木系法则与混沌丹的生机最契合。” 阿狸接过丹药,盘膝服下。丹药入体的瞬间,她周身爆发出璀璨的绿光,体内的木系法则与丹药的混沌之力相互融合,原本只是金仙后期的修为竟开始松动,朝着太乙金仙稳步迈进。更神奇的是,她的眉心浮现出一道混沌符文,能直接调动小世界的草木灵气,挥手间便能催生出一片森林。 “太厉害了!”阿狸惊喜地睁开眼,“这丹药不仅能提升修为,还能让我与小世界的草木法则深度绑定!” 蕾娜和凉冰也各服下一枚混沌丹,前者的金乌真火与混沌之力融合,威力再上一个台阶;后者的空间法则则变得更加圆融,能在瞬间打开数十道空间裂缝。 沈言看着三人的变化,心中充满了欣慰。从海贼世界的法则收集,到洪荒的传承获取,再到科技世界的反物质淬炼,小世界的成长之路虽曲折,却始终在稳步向前。而这一切的核心,便是那颗静静扎根在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它不仅提供了传承与能量,更教会了他“融合万法”的真谛。 “界域阵的修复可以加速了。”沈言望着建木上连接洪荒的空间门,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有了混沌丹提升实力,又有反物质能量淬炼的丹炉,咱们有能力修复剩下的三成阵基了。” 凉冰调出界域阵的修复进度:“根据最新数据,只要再找到一种‘时空法则’的本源物质,就能完成最后一步。我查过,海贼世界的‘时间果实’或许能提供这种物质,只是……” “只是时间果实的能力者不好对付。”沈言接过话茬,“不过没关系,咱们现在的实力,足以应对海贼世界的任何挑战。等修复完界域阵,便去一趟‘最终岛’,看看那传说中的‘one piece’到底是什么,顺便……取点时间法则的本源。” 蕾娜和阿狸相视一笑,眼中充满了期待。 灵海的波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反物质淬炼后的丹炉散发着黑金色的光芒,与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遥相呼应。沈言知道,他的大千世界距离真正的圆满,只差最后一步。而这一步,将在海贼世界的最终岛、在界域阵的最后修复中,画上圆满的句号。 属于他的故事,从一个简陋的小空间开始,在海贼世界的悠闲、洪荒的波澜、科技世界的惊奇中不断成长,如今终于要迎来最关键的篇章。而那颗改变一切的人参果树,将继续见证着这一切,将诸天万法的精华融入自身,最终与这个大千世界一起,绽放出照亮诸天的光芒。 第437章 界域阵成 伟大航路的尽头,笼罩着永恒的迷雾。这片海域的时空法则本就混乱,加上罗杰留下的“历史正文”加持,寻常船只别说靠近,光是进入迷雾就会被错乱的时间流撕扯成碎片。但对如今的沈言一行人而言,这点混乱不过是小菜一碟。 “界域阵的定位显示,时间果实的本源就在迷雾中心。”凉冰调试着手腕上的“时空稳定器”,这是用反物质能量与混沌灵晶混合打造的仪器,能强行稳定半径十里的时空,“不过这里的时间流就像漩涡,前一刻还是白天,下一刻就可能回到三天前,得小心点。” 沈言点头,大罗金仙的神识穿透迷雾,捕捉到一丝熟悉的波动——那是与迟缓果实相似却精纯百倍的时间法则,如同沉在深海的珍珠,在迷雾核心静静散发着微光。他祭出建木的一根枝条,枝条在空中化作一道青金色的桥梁,将错乱的时空暂时固定,形成一条通往中心的安全通道。 “走。”他率先踏上桥梁,蕾娜和阿狸紧随其后。桥梁两侧的景象不断变幻,时而闪过罗杰时代的海贼船,时而浮现未来的废墟,甚至能看到几个模糊的身影在时间流中挣扎——显然是试图闯入最终岛的失败者,被永远困在了这里。 “这些人还有救吗?”阿狸看着一个即将被时间流吞噬的海盗,眼中闪过不忍。 “救不了。”沈言摇头,语气带着一丝惋惜,“他们的神魂已经被时间法则侵蚀,强行拉出来只会彻底湮灭。这就是触碰禁忌的代价。” 穿过层层迷雾,最终岛的轮廓终于出现在眼前。这不是一座普通的岛屿,而是一块漂浮在海上的巨大陨石,表面刻满了与界域阵相似的符文,正是这些符文扭曲了周围的时空。陨石顶端,一棵奇异的果树正在结果,果实通体银白,表面流淌着如同流沙般的纹路——正是时间果实。 而果树下,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人,面容平静,周身萦绕着淡淡的时间光晕,正是时间果实的能力者,光月时。 “你们终于来了。”光月时的声音带着跨越时空的沧桑,她的目光落在沈言身上,仿佛早已预见他们的到来,“罗杰说过,会有能掌控时空的人来到这里,取走这颗果实的本源,完成跨越世界的连接。” 沈言心中微动:“你知道我们的目的?” “我能看到未来的碎片。”光月时微微一笑,抬手轻抚时间果树,“这颗果实的本源蕴含着‘时空穿梭’的法则,但它太强了,强到足以撕裂世界的壁垒。留在海贼世界,只会引发更大的灾难。你们的界域阵需要它,就像它也在等一个能承载它的容器。” 她的坦然让沈言有些意外。他本以为会有一场激战,没想到对方竟愿意主动交出本源。 “你不怕我强行夺取?” “你的世界充满了生机,比这混乱的大海更适合它。”光月时摘下一枚即将成熟的时间果实,果实离开果树的刹那,周围的时空剧烈震荡,却被沈言提前布下的混沌符文压制,“而且,我从你的身上看到了‘传承’的影子,那是能让法则真正成长的土壤。” 沈言接过时间果实,入手冰凉,能清晰感觉到里面蕴含的浩瀚时空法则。这法则比三光神水的时间法则更“活”,带着一种“流动”的特性,正是界域阵最后缺失的那块拼图。 “多谢。”他真诚道谢,“我会用它完善界域阵,让各个世界的法则能平和交融,不会让它成为破坏的工具。” 光月时笑着点头,身影渐渐变得透明:“我相信你。罗杰的‘大秘宝’,其实就是这颗果实的种子,他知道只有真正能掌控时空的人,才能解开历史的真相。现在,该由你们来完成了。” 随着她的身影消失,最终岛的符文开始亮起,与沈言手中的时间果实产生共鸣。整个伟大航路的历史正文仿佛都活了过来,传递出无数信息,最终汇入时间果实中,让果实的法则变得更加圆满。 “这才是‘one piece’的真相?”凉冰震惊地看着这一幕,“不是金银财宝,而是能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时空秘钥!” 沈言握紧时间果实,能感觉到里面不仅有时间法则,还有罗杰留下的“意志”——那是对自由与探索的渴望,与他想要连通诸天的理念不谋而合。 “走,该回去了。” 离开最终岛时,迷雾开始消散,伟大航路的时空渐渐恢复正常。沈言知道,这里的使命已经完成,而新的使命,正在小世界等待着他们。 回到断魂谷,界域阵的最后修复工作立刻展开。沈言将时间果实的本源注入阵眼,刹那间,无数符文同时亮起,金色的光芒冲天而起,贯穿洪荒的天地。原本缺失的三成阵基在时间法则的滋养下迅速补全,那些来自不同世界的法则——洪荒的空间大道、海贼世界的时间法则、科技世界的反物质能量、小世界的混沌灵气——如同百川归海,在阵中交织成一道璀璨的光网。 “成功了!”凉冰的仪器发出尖锐的警报,屏幕上显示界域阵的连接范围已覆盖三千大世界,“现在能连通洪荒、海贼世界、阿尔法星系、魔法大陆……甚至能隐约探测到西游世界和封神世界的坐标!” 沈言站在阵眼中央,能清晰感觉到无数世界的气息通过光网传来。他试着调动阵法,一道空间门在面前展开,门后是魔法大陆的浮空城;再动念头,门后又变成了阿尔法星系的太空港;最后,他将坐标锁定在五庄观,门后立刻浮现出那片熟悉的人参果园,镇元子正坐在蒲团上闭目养神,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微微睁开了眼。 “真的……连通了。”阿狸的声音带着颤抖,她看着门后不断变换的景象,眼中充满了震撼。 就在这时,洪荒的天空传来一阵钟鸣,三十三天外降下万道霞光,鸿钧道祖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界域阵成,诸天互通,此乃大道机缘,善哉,善哉。” 西王母、太上老君、甚至远在东海的龙族,都感应到了这股贯通诸天的气息,纷纷朝着断魂谷的方向投来目光,眼中带着惊叹与敬畏。一个能连通三千大世界的阵法,其意义不亚于开天辟地,而创造这一切的,竟是一个来自小世界的修士。 “这下,咱们真的成了诸天枢纽了。”蕾娜看着不断有人通过界域阵来到洪荒——有魔法大陆的魔法师骑着扫帚,有科技世界的宇航员穿着机甲,甚至有海贼世界的路飞一行人好奇地打量着不周山,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言望着这一切,心中一片平静。从最初躲在小世界瑟瑟发抖,到如今成为连通诸天的枢纽,他走过的路不算短,踩过的坑不算少,但终究是走到了这一步。人参果树的传承、海贼世界的法则、洪荒的机缘、科技世界的助力……所有的碎片都在这一刻拼成了完整的图画。 “以后,这里就叫‘界域城’。”沈言说道,“让各个世界的生灵能在这里交流、交易,共同成长。” 凉冰立刻开始规划:“我要在这里建一座‘法则交易所’,让大家能用各自世界的法则碎片交换所需;阿狸可以开个‘灵植园’,把小世界的灵植推广到其他世界;蕾娜……你负责治安,免得有人在城里打架。” 蕾娜挑眉:“凭什么我当保安?” “因为你的混沌真火最能镇场子啊。”凉冰笑着打趣,引来一阵笑声。 沈言没有参与打闹,他走到界域阵的边缘,望着小世界的方向。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已经长到参天高,混沌枝条上结满了蕴含诸天法则的果实,三光神水的泉眼旁,新的法则之灵正在诞生。那个曾经简陋的小空间,如今已是名副其实的大千世界,是支撑这一切的根基。 他知道,界域阵的建成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各个世界的法则交融,必然会产生新的碰撞与机遇,甚至可能引来更高层次的存在注意。但他不再畏惧,因为他的身后,是一个不断成长的大千世界,是无数愿意与他同行的伙伴,是那颗从五庄观带来、如今已枝繁叶茂的人参果树。 “该去兜率宫一趟了。”沈言转身,眼中闪烁着笑意,“得告诉太上老君,他的八卦炉控火之术,我可以学了。” 夕阳下,界域城的轮廓渐渐清晰,来自不同世界的生灵在这里穿梭,语言不通却能通过法则共鸣交流,科技与魔法碰撞出奇妙的火花,洪荒的古老与域外的新奇相互映衬,构成一幅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沈言的身影消失在通往兜率宫的空间门中,留下的,是一个连通诸天、法则交融的新时代。而属于他的故事,将在这片由无数世界组成的广阔天地里,继续书写下去,直到时间的尽头,直到法则的终点。 第438章 万法交融 界域城的建设一日千里。凉冰设计的“法则交易所”率先落成,这座通体由透明灵晶打造的建筑悬浮在半空中,内部的“法则兑换池”里,各色法则碎片如同游鱼般穿梭——海贼世界的“火焰法则”能兑换魔法大陆的“元素之心”,科技世界的“反物质碎片”可换取洪荒的“先天灵液”,每日都有无数生灵在此交易,空气中弥漫着法则碰撞产生的七彩光晕。 “今日的交易额突破记录了。”凉冰看着水晶屏幕上跳动的数字,脸上难掩兴奋,“光是海贼世界的‘橡胶法则’碎片,就换走了咱们小世界五十斤灵米。那些魔法师说,用橡胶法则改良他们的‘弹性咒’,能让防御效果提升三成。” 沈言站在交易所的观景台,望着下方熙熙攘攘的人流。一个穿着海贼披风的壮汉正用“震震果实”法则碎片,向洪荒的炼器师换取一把“破界斧”;几个科技世界的宇航员围着阿狸的“灵植园”,好奇地触摸能释放治愈光芒的灵草;甚至有魔法大陆的精灵,正用“自然之语”与小世界的法则之灵交流,彼此眼中都带着新奇。 “这才是界域阵真正的价值。”沈言感慨道,“不是掠夺,而是互通有无。每个世界的法则都有短板,只有相互融合,才能共同进步。” 正说着,一阵急促的警报声从交易所深处传来。凉冰的仪器显示,兑换池中的法则碎片突然剧烈冲突,一道由“岩浆法则”与“寒冰法则”碰撞产生的能量风暴正在形成,眼看就要冲破灵晶屏障。 “是那两个蠢货!”凉冰调出监控,画面中一个海贼世界的岩浆能力者和一个洪荒的冰系修士正争吵不休,显然是交易时起了冲突,“他们的法则本就相克,还敢在兑换池旁边动手!” 沈言没有动,只是对着能量风暴伸出手掌。识海中,人参果树传承中的“调和法则”自动运转,他引动小世界的混沌灵气,化作一道银金色的光带,瞬间将岩浆与寒冰法则包裹其中。光带中,两种法则如同被无形的手引导,开始按照“阴阳相生”的轨迹旋转,狂暴的能量渐渐平息,最终融合成一颗带着冷热双色的法则珠。 “这是……新的法则?”岩浆能力者和冰系修士都愣住了,看着那颗悬浮在空中的法则珠,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水火既济,本就是大道常理。”沈言将法则珠递给两人,“你们的法则单独看都有缺陷,合在一起反而圆满,何不试着共同参悟?” 两人对视一眼,脸上露出羞愧之色,连忙道谢后携手离去。周围的生灵见状,纷纷议论起来,不少原本相互敌视的法则持有者,竟主动开始尝试融合,交易所内的气氛顿时和谐了许多。 “你这一手,比蕾娜的拳头管用多了。”凉冰打趣道,“现在大家都知道,界域城有位能调和万法的‘城主’,没人敢再轻易闹事了。” 沈言笑了笑,目光投向兜率宫的方向。自界域阵建成后,他便按照约定,时常去太上老君那里学习八卦炉的控火之术。这位道祖果然信守承诺,不仅倾囊相授,还允许他借用八卦炉炼制“诸天丹”——一种用三千世界灵材混合炼制的丹药,据说能让修士直接感悟不同世界的法则。 “该去炼丹了。”沈言说道,“这次的‘诸天丹’需要海贼世界的海王类内丹、魔法大陆的龙血草、科技世界的反物质结晶,正好能试试新学的‘九转控火术’。” 兜率宫的丹房内,八卦炉正散发着淡淡的金光。沈言按照太上老君的指点,先以“六丁神火”预热炉身,再依次投入灵材:海王类内丹提供生命法则,龙血草注入魔法元素,反物质结晶则用来中和法则冲突。最难的是控火——不同的灵材需要不同的火候,海贼世界的灵材怕过烈的火焰,魔法大陆的则需要持续高温,稍有不慎就会炼废。 “心定则火定,法随心动。”太上老君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手持蒲扇,轻轻一点,八卦炉内的火焰便自动分成三层,每层温度各不相同,“控火的真谛不在力,而在悟,悟透每种灵材的‘性’,火自然就顺了。” 沈言静心感悟,识海中浮现出各种灵材的法则图谱。他试着模仿太上老君的手法,引动混沌真火与六丁神火交融,炉内的火焰果然变得温顺起来,如同有了灵性,精准地包裹住每一种灵材,逼出最精纯的法则。 七天后,第一炉诸天丹出炉。丹药呈七彩之色,表面流转着不同世界的法则光晕,散发的药香能让闻者自动感悟对应的法则——闻一口带着海王类内丹气息的药香,便能隐约理解“水之法则”;嗅一下龙血草的味道,脑中便会闪过魔法元素的运转轨迹。 “不错,已得控火精髓。”太上老君拿起一枚丹药,眼中露出赞许,“这丹不仅能提升修为,更能打开修士的‘法眼’,让他们看到不同世界法则的妙处,算得上是界域城的‘基石’了。” 沈言将诸天丹带回界域城,分发给那些愿意守护城池的修士。果然如太上老君所说,服用丹药的修士修为进展神速,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不同世界的法则多了几分理解,冲突也随之减少。 随着界域城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稀客”开始到访。 孙悟空听说这里有能穿梭诸天的阵法,特意从花果山赶来,用一根毫毛换了颗海贼世界的“橡胶果实”,笑着说要研究“怎么让金箍棒变得更有弹性”; 魔法大陆的光明教皇带着圣物“光明之泪”,与洪荒的接引道人探讨“信仰法则”与“功德之力”的异同; 甚至连海贼世界的红发香克斯,都带着一瓶好酒来到界域城,与沈言坐在灵植园的树荫下,畅谈“自由”的真谛——他说海贼世界的自由是“乘风破浪”,而沈言的自由是“万法随心”,本质上殊途同归。 这日,界域城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镇元子。 这位地仙之祖依旧是那副道袍模样,手持拂尘,面带微笑,身后跟着清风明月两个道童。他没有去交易所,也没有参观灵植园,径直来到沈言面前,目光落在他身后那棵与小世界人参果树有着相同气息的灵根上。 “没想到,你竟能将它培育到这般境地。”镇元子的声音带着一丝感慨,“当年赠予你灵根时,只当是结个善缘,却没料到你能走出一条‘万法归流’的路。” 沈言躬身行礼:“若非前辈的传承,晚辈断无今日成就。” “传承是死的,人是活的。”镇元子摆摆手,指着界域城的方向,“你用洪荒的根基,纳域外的法则,建互通的桥梁,这份胸襟,连老道都自愧不如。”他取出一枚玉符,递给沈言,“这是五庄观的‘地脉令’,持此令者,可调动洪荒的地脉灵气。界域城要发展,光靠小世界的灵气不够,洪荒的地脉能帮你分担几分。” 沈言接过玉符,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浩瀚地脉之力,心中感动不已:“前辈这份大礼,晚辈愧不敢受。” “拿着。”镇元子微微一笑,“你可知,界域阵的建成,对洪荒也是大机缘?那些域外法则,能补全巫妖大战后残缺的天道,老道这是在‘投资’啊。”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送走镇元子,沈言站在界域城的最高处,望着这座由无数世界的法则与智慧共同铸就的城池。远处,建木的枝丫上,新的空间门还在不断生成,连接着更遥远的未知世界;近处,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上,结出了一颗前所未有的“诸天果”,果实表面倒映着三千世界的景象,散发着圆满的混沌气息。 他知道,属于他的故事还远未结束。界域城的繁荣只是开始,随着更多世界的连通,新的法则、新的挑战、新的机缘还会不断涌现。但他不再迷茫,因为他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不是称霸诸天,而是融合万法,让每个世界都能在互通中成长,让每种法则都能在交融中圆满。 夕阳的余晖洒在界域城上,将透明的交易所、翠绿的灵植园、古朴的传送阵都染成了温暖的金色。来自不同世界的生灵在街道上欢笑、交流、交易,他们的语言不同,形态各异,却在法则的共鸣中找到了共同的节奏。 沈言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人参果的清香、魔法元素的甜腻、科技能量的凛冽、洪荒灵气的厚重……这是属于诸天万界的味道,是他用无数心血浇灌出的“成果”。 “该去看看新发现的‘仙侠世界’了。”沈言对身边的凉冰、蕾娜和阿狸说道,眼中闪烁着期待,“听说那里的‘剑仙法则’很独特,或许能完善咱们的‘天罡三十六法’。” “好啊好啊!”阿狸拍手道,“我要去看看那里的灵植,能不能和咱们的灵米杂交出新品种!” 蕾娜扛着刚炼好的“混沌战枪”,金乌虚影在身后一闪:“正好活动活动筋骨,听说仙侠世界的剑修很能打。” 凉冰调试着空间坐标,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坐标已锁定,准备出发——目标,仙侠世界青云门!” 四人的身影消失在通往新世界的空间门中,留下的界域城依旧灯火通明,如同黑暗宇宙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照亮着诸天互通的道路。 人参果树的叶片在夜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低声诉说着一个从微末到辉煌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主角,正带着他的伙伴们,朝着更广阔的天地,继续前行。他们的脚步,将踏遍三千世界;他们的名字,将在万法交融的传说中,永远流传。 第439章 探轮回 仙侠世界的青云山终年云雾缭绕,七十二峰如剑般刺破苍穹,山间隐约可见御剑飞行的修士,剑光划过云海,留下淡淡的灵气轨迹。沈言一行人站在山脚的青云门牌坊前,望着那座悬于半空的白玉阶梯,阶梯上铭刻着古老的剑纹,散发着凛冽的锋锐之气。 “这里的‘剑仙法则’果然独特。”沈言指尖轻触牌坊,能感觉到剑纹中蕴含的“一往无前”之意,与洪荒的“杀伐法则”不同,多了几分“明悟”与“超脱”,“难怪能自成一派,这剑心通明的意境,比单纯的破坏力更难得。” 凉冰的仪器显示,青云山的灵气中蕴含着“锋锐”与“灵动”两种特性,前者来自修士的剑修法门,后者则与山间的“灵脉剑泉”有关:“主峰的通天峰有口剑泉,里面的泉水蕴含最精纯的剑仙法则,据说青云门的镇派之宝‘诛仙四剑’,便是用这泉水淬炼而成。” “诛仙四剑?”蕾娜眼中闪过一丝战意,“那不是封神世界的法宝吗?怎么会在这里?” “诸天法则本就相通,或许是某个碎片流落到了这里。”沈言笑道,“正好去看看,这仙侠世界的诛仙四剑,与封神世界的有何不同。” 他们沿着白玉阶梯上行,沿途遇到不少青云门弟子。这些弟子身着青衫,腰悬长剑,看到沈言一行人虽陌生,却也礼貌行礼——显然是界域城的名声已通过空间门传到了这里。 半山腰的试剑台旁,一群弟子正在切磋。其中一个白衣少女剑法灵动,剑光如瀑,将对手的攻势一一化解,剑招中竟带着几分海贼世界“快斩果实”的迅捷,又不失仙侠世界的飘逸。 “这剑法有意思。”沈言停下脚步,细细观察,“她的剑招看似杂乱,实则暗合‘流水不腐’的道理,显然是融合了其他世界的法则。” 少女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收剑看来,眼中带着好奇:“阁下是来自界域城的修士?我师父说,近日会有能通诸天的高人来访,想必就是诸位?” “小姑娘好眼力。”沈言笑着点头,“我等确实来自界域城,特来青云门交流剑法。” “我叫林月如,是清虚道长的弟子。”少女拱手行礼,“师父已在通天峰等候,让我来引路。” 跟着林月如上了通天峰,只见峰顶的广场上,一位身着道袍、鹤发童颜的老道正抚须而立,正是青云门的掌门清虚道长。他身后的剑架上,四柄古朴的长剑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杀气,正是诛仙四剑。 “沈道友远道而来,贫道有失远迎。”清虚道长稽首为礼,目光落在沈言身上,带着一丝惊叹,“阁下身上的法则气息驳杂却圆融,想必就是那位能调和万法的界域城主?” “道长过誉了。”沈言回礼,“久闻青云门剑法精妙,特来请教。” “请教不敢当。”清虚道长笑着指向诛仙四剑,“道友请看,这四柄剑虽名为诛仙,却非杀伐之器。它们的剑纹中,蕴含着‘破妄’‘守心’‘明志’‘归真’四种意境,正是我青云门剑修的四重境界。只是……”他话锋一转,眼中露出一丝惋惜,“近千年来,能修到‘归真’境的弟子越来越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沈言走上前,指尖轻触剑身。诛仙四剑的剑纹与他识海中的天罡三十六法产生共鸣,他突然明白过来:“道长是说,这剑招虽全,却少了‘变通’?” “正是!”清虚道长眼前一亮,“我青云剑法讲究‘守一’,却不知如何‘容万’。道友来自界域城,见多识广,能否为贫道指点一二?” 沈言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取出一枚从海贼世界带回来的“快斩果实”法则碎片,注入诛仙四剑中。刹那间,剑身上的纹路开始流动,原本古朴的剑招中,竟多了几分迅捷与变化,杀气收敛,灵动之气大增。 “这是……”清虚道长和周围的弟子都惊呆了,看着诛仙四剑的变化,眼中满是震撼。 “守一不忘容万,容万不碍守一。”沈言解释道,“剑心通明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能在万变中守住本心。你看这快斩法则,虽来自域外,却能让剑招更灵活,何乐而不为?” 清虚道长闭目沉思片刻,突然睁开眼,哈哈大笑:“多谢道友点醒!我等执着于‘纯’,却忘了‘通’才是大道!今日方知,闭门造车终难大成,唯有博采众长,才能让剑法更进一步!” 他当即决定,让青云门弟子前往界域城交流,同时邀请沈言留下传授“融法之道”。沈言欣然应允,在青云山逗留了三月,将人参果树传承中的“变通法则”融入青云剑法,助其开创出能容纳万法的“诸天剑典”。 离开青云山时,清虚道长以半柄诛仙剑相赠——这半柄剑蕴含着“归真”意境,与沈言从封神世界得到的“破妄”碎片正好互补,合在一起,竟修复了小世界的“空间剑域”,让空间门的稳定性又提升了一筹。 “接下来去哪?”阿狸啃着从青云门带回来的“剑心果”,这果实能稳固道心,味道清甜,“我听林月如说,这个世界有‘仙凡界’之分,凡间的轮回法则很奇特,或许对咱们的三光神水有启发。” “去凡间看看。”沈言点头,“轮回法则关乎神魂,小世界的法则之灵虽多,却还没有完整的轮回体系,正好借鉴一二。” 仙侠世界的凡间与仙界截然不同。没有灵气缭绕,却有烟火人间,城镇乡村星罗棋布,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生老病死”气息,正是轮回法则的体现。 他们落在一座名为“忘川”的小镇,镇子旁有一条河流,河水呈暗黄色,河上漂浮着无数闪烁的光点——那是即将轮回的残魂。一个穿着蓑衣的老者正撑着船,将光点渡到河对岸,正是传说中的“摆渡人”。 “这河水蕴含‘遗忘’法则,残魂经过洗涤,才能卸下前尘,重新轮回。”凉冰的仪器显示,忘川河的法则与三光神水的“时间法则”有几分相似,却更偏向“终结与新生”,“可惜太驳杂,直接吸收会污染小世界的神魂。” 沈言望着那些残魂,心中微动。他取出三光神水,滴入忘川河。金色的日精水滋养残魂,让其凝聚形体;银色的月华水抚平执念,代替河水的“遗忘”之力;青色的星露水则引导残魂朝着轮回通道飞去,整个过程温和而高效,连摆渡人都看呆了。 “老先生,这残魂中的执念,未必一定要遗忘。”沈言对摆渡人说道,“有些执念是道心的根基,强行抹去反而会让神魂残缺。不如试试用‘转化’代替‘遗忘’?” 他将“执念转化法”传授给摆渡人——这是从人参果树传承中领悟的法门,能将残魂的执念转化为修行的动力。摆渡人半信半疑地尝试,果然发现,经过转化的残魂转世后,不仅没有迷失,反而更容易在凡世中坚守本心,甚至有少数人能因此踏上仙途。 “道友真是神人也!”摆渡人激动不已,将一枚“轮回珠”相赠,“这是忘川河的核心法则所化,能记录轮回轨迹,或许对道友有用。” 沈言接过轮回珠,珠子温润如玉,里面隐约可见无数人生老病死的画面。他能感觉到,这珠子蕴含的轮回法则虽浅,却完整,正好能补全小世界的轮回体系。 在凡间逗留期间,他们还遇到了不少奇事:在一座古城的城隍庙,发现城隍爷的“信仰法则”能与洪荒的“功德之力”融合,让小世界的“法则之灵”多了几分灵智;在一片战乱的战场,收集到“战意法则”的碎片,融入蕾娜的混沌战枪,让枪招多了几分一往无前的霸气。 “这个世界的法则,更贴近‘人’。”离开仙侠世界时,沈言望着下方的凡人与修士,心中感慨道,“洪荒的法则太过高远,海贼世界的太过外露,唯有这里,仙与凡交织,法则中带着‘人情味’,这或许就是最难得的。” 回到界域城,沈言立刻将轮回珠融入小世界的“幽冥界”。原本只有阴魂游荡的幽冥界,顿时出现了忘川河与轮回通道的虚影,法则之灵中诞生了第一个“判官”,负责引导神魂轮回,小世界的法则体系终于补上了最后一块短板。 “检测到小世界法则完整度100!”凉冰的仪器发出欢快的提示音,屏幕上弹出一行金色的文字,“世界等级突破——大千世界上品!” 随着提示音响起,整个小世界剧烈震动,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上,那颗“诸天果”彻底成熟,果实表面浮现出三千世界的缩影,散发的混沌气息让天地都为之臣服。建木的枝丫延伸到了界域城上空,与界域阵融为一体,形成一道贯通诸天的“法则龙脉”。 “终于……圆满了。”沈言望着小世界的变化,眼中充满了欣慰。从最初的挣扎求生,到如今的诸天枢纽,他走过的路,正如这颗诸天果,由无数世界的法则碎片拼凑而成,最终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蕾娜和阿狸、凉冰围了上来,脸上都带着激动。界域城的生灵们也感应到了这股圆满的气息,纷纷欢呼起来,来自不同世界的法则在空中交织成一道七彩的彩虹,横跨整个城池。 “接下来,该去看看‘鸿蒙世界’了。”沈言望着建木上新出现的空间门,门后散发着比洪荒更古老、更本源的气息,“太上老君说,那里是诸天法则的源头,或许能找到人参果树真正的来历。” “无论去哪,咱们都一起。”蕾娜笑着说道,金乌虚影在她身后展开,羽翼上燃烧着跨越诸天的火焰。 沈言点头,目光坚定。他知道,大千世界上品并非终点,而是新的。人参果树的来历,鸿蒙世界的奥秘,还有更多未知的世界等待探索,但他不再孤单,因为身边有最可靠的伙伴,身后有最坚实的世界,前方有无限可能的未来。 界域城的钟声在天地间回荡,宣告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沈言的身影与伙伴们一起,踏入了通往鸿蒙世界的空间门,留下的,是一个贯通诸天、万法交融的传奇,和一个永远在成长、永远在探索的大千世界。 而那颗见证了一切的人参果树,依旧静静扎根在灵海中央,枝叶舒展,果实累累,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关于成长、融合、探索的故事,这个故事,将在时间的长河中,永远流传下去。 第440章 灵根本相 鸿蒙世界的混沌气流粘稠如浆,连大罗金仙的神识都难以穿透。沈言一行人周身笼罩着混沌真火与空间屏障,如同穿行在粘稠墨汁中的萤火,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灵力。这里没有天地,没有日月,只有最本源的法则碎片在缓缓沉浮,散发出开天辟地前的死寂与生机。 “仪器快失灵了。”凉冰的法则增幅器屏幕上布满雪花,“这里的法则太本源了,根本无法解析,只能模糊感应到前方有股与人参果树同源的气息,强度……难以想象。” 沈言运转人参果树传承中的“鸿蒙感应术”,识海中浮现出一道模糊的轨迹,如同指引方向的明灯。这是镇元子留下的法门,专门用于在混沌中寻找灵根本源,此刻运转起来,竟让周围的混沌气流自动分开一条通路。 “跟着这股感应走。”他沉声道,“这里的法则虽本源,却对人参果树有天然的亲和,不必担心被侵蚀。” 沿途的混沌气流中,偶尔会闪过熟悉的法则碎片——有海贼世界的“橡胶法则”雏形,有仙侠世界的“剑仙法则”本源,甚至能看到洪荒“盘古开天”的法则残影。显然,这里确实是诸天法则的源头,无数世界的法则都源自鸿蒙的碎片演化。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难怪不同世界的法则能相互融合,因为它们本就同出一源,只是在演化中走上了不同的分支。” 深入鸿蒙百万里后,前方的混沌气流突然变得稀薄,一道巨大的虚影渐渐浮现。那是一棵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古树,树干仿佛由混沌石铸就,枝丫延伸至无尽虚空,叶片上闪烁着三千世界的缩影——正是人参果树的本源形态! 古树下方,一位身穿朴素麻衣的老者正盘膝而坐,他周身没有任何气息,却让周围的混沌气流都为之臣服,仿佛与鸿蒙融为一体。看到沈言一行人,老者缓缓睁开眼,眼中倒映着星辰生灭、万物轮回。 “终于来了。”老者的声音如同洪钟大吕,却又带着润物无声的温和,“等你们很久了。” 沈言心中巨震,这人的气息比鸿钧道祖、镇元子都要古老、都要本源,显然是鸿蒙级别的存在。他躬身行礼:“晚辈沈言,拜见前辈。” “不必多礼。”老者微微一笑,指了指身后的古树,“你应该已经猜到了,这便是人参果树的本源——鸿蒙灵根,三千世界所有先天灵根的母本。” 沈言望着古树,能清晰感觉到它与小世界人参果树的联系,如同母子同源。古树的每一片叶子都代表一个世界,每一颗果实都蕴含一个世界的本源法则,其中一片叶子上,正清晰地倒映着海贼世界的景象,另一片则闪烁着仙侠世界的剑光。 “鸿蒙灵根孕育于混沌,随开天辟地而醒,洒落无数碎片,化为诸天的先天灵根。”老者缓缓道来,“镇元子得到的,只是其中一片碎片;你培育的,是碎片在新世的重生。而我,便是守护灵根本源的‘鸿蒙守树人’。” 他的话解开了沈言心中最大的疑惑——为何人参果树能承载诸天法则?为何它的传承能包罗万象?因为它的本源,本就是诸天法则的母胎。 “前辈找我们来,想必不只是为了说这些。”沈言定了定神,问道。 “鸿蒙灵根虽强,却少了‘活性’。”守树人叹了口气,抚摸着树干,“它孕育了无数世界,却困于本源,无法亲自体验万法演化。而你,让碎片在小世界重生,融合诸天法则,赋予了它新的可能——这便是灵根一直在等的‘成长’。” 他抬手一挥,一道鸿蒙紫气从灵根中飞出,融入沈言体内。刹那间,沈言的识海如同被点亮,人参果树的传承与鸿蒙灵根的本源彻底融合,他终于明白了“万法归源”的真谛——不是强行融合,而是让法则回归最本源的状态,再自然演化。 “这是‘鸿蒙紫气’,能让你的小世界与灵根本源建立更深的联系。”守树人说道,“从今往后,你的世界将成为鸿蒙灵根的‘分身’,既能从本源汲取法则,也能将演化出的新法则反馈给本源,互惠互利。” 沈言心中激动不已,这意味着小世界将拥有源源不断的本源法则支撑,再也不用担心法则枯竭。他试着运转灵力,引动鸿蒙紫气,小世界的人参果树果然剧烈震动,混沌枝条上的诸天果散发出与鸿蒙灵根相同的气息。 “还有一事相托。”守树人的目光变得凝重,“近年来,鸿蒙深处出现了‘寂灭法则’,它们吞噬本源碎片,导致部分世界的法则开始崩塌。你的界域城连通诸天,最适合寻找寂灭法则的踪迹,若能化解这场危机,不仅是为了灵根,更是为了三千世界的存续。” 沈言毫不犹豫地答应:“晚辈义不容辞。界域城能有今日,全赖诸天法则滋养,守护世界本就是分内之事。” 守树人欣慰地点头,又取出一枚通体漆黑的果实:“这是‘鸿蒙寂灭果’,蕴含着对抗寂灭法则的本源之力,关键时刻或许能帮到你。记住,寂灭法则的本质是‘不生不灭’,唯有‘生生不息’的法则能克制它——而你的小世界,恰恰是‘生生不息’的最佳体现。” 离开鸿蒙世界时,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那棵浩瀚的灵根,它的枝丫似乎又延伸了几分,叶片上小世界的缩影变得更加清晰。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大千世界不再只是诸天枢纽,更肩负着守护鸿蒙本源的重任。 回到界域城,沈言立刻召集众人,将鸿蒙之行的收获与危机告知。凉冰连夜升级了法则增幅器,加入鸿蒙紫气后,仪器能直接探测到寂灭法则的微弱波动;蕾娜则将鸿蒙寂灭果融入混沌真火,让火焰多了几分对抗寂灭的特性;阿狸开始培育能散发“生机法则”的灵植,准备在界域城周围种下“护城灵林”。 很快,第一个出现寂灭法则的世界被锁定——那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机械世界”,原本运转有序的机械法则突然开始崩溃,机器人失去控制,城市沦为废墟,空气中弥漫着死寂的气息。 沈言一行人赶到时,整个世界的机械法则已崩塌了七成,大地开裂,天空灰暗,唯有几处还残留着微弱的反抗信号。 “寂灭法则在这里形成了‘黑洞’。”凉冰指着扫描图上的黑色区域,“它正在吞噬机械法则的本源,必须尽快阻止!” 沈言祭出鸿蒙寂灭果,果实悬浮在空中,散发出柔和的黑光,与寂灭黑洞产生奇妙的共鸣。他运转“生生不息”的法则,引动小世界的灵植生机、海贼世界的生命能量、仙侠世界的轮回之力,化作一道七彩光带,注入黑洞之中。 光带与寂灭法则激烈碰撞,发出刺耳的嗡鸣。寂灭法则试图吞噬光带,却被光带中蕴含的“成长”与“变化”特性克制——就像死水无法淹没流动的江河,寂灭也无法吞噬生生不息的生机。 激战三日三夜后,寂灭黑洞终于被七彩光带包裹,缓缓消散,机械世界的法则开始重新凝聚,机器人恢复控制,大地重焕生机。世界的意识化作一道光影,对沈言深深鞠躬,传递出感激的意念。 “看来守树人说得没错。”沈言看着恢复生机的世界,松了口气,“寂灭法则怕的不是强大的力量,而是‘变化’与‘成长’,这正是咱们界域城最擅长的。” 接下来的百年,沈言一行人成了诸天的“守护者”。他们循着寂灭法则的踪迹,先后净化了被侵蚀的“亡灵世界”“元素世界”“妖兽世界”,每一次净化,都让界域城的法则更加圆满,也让小世界与鸿蒙灵根的联系更加紧密。 小世界的人参果树已长到与建木齐高,混沌枝条上结出的诸天果蕴含着净化寂灭的力量,成为无数世界争抢的宝物;界域城的规模扩大了百倍,来自三千世界的生灵在此安居乐业,共同研究对抗寂灭的方法;沈言的修为也突破了大罗金仙的桎梏,达到了“鸿蒙金仙”的境界,能自由调动鸿蒙灵根的本源之力。 这日,沈言站在界域城的最高处,望着建木上那扇通往鸿蒙世界的空间门。门后,守树人正对着他微笑,鸿蒙灵根的叶片上,属于他的小世界的那一片,已变得与其他叶片一样璀璨。 “寂灭法则的源头应该就在鸿蒙深处了。”凉冰的仪器显示,所有寂灭法则都指向同一个坐标,“准备好了吗?该去做个了断了。” 沈言点头,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伙伴们,眼中充满了坚定:“走。从鸿蒙来,回鸿蒙去,这才是完整的轮回。” 四人的身影踏入空间门,身后的界域城依旧繁华,小世界的人参果树散发着生生不息的光芒。他们知道,这或许是最后一战,但他们无所畏惧——因为他们的身后,是三千世界的法则支撑,是鸿蒙灵根的本源守护,是无数生灵的信念凝聚。 属于沈言的故事,从一个简陋的小空间开始,在海贼世界的悠闲、洪荒的波澜、鸿蒙的神秘中不断成长,如今终于要迎来最壮阔的篇章。而这一切的,那颗来自鸿蒙的人参果树,将继续见证着他的脚步,直到诸天安宁,万法归源,直到新的故事,在混沌初开的地方,再次萌芽。 第441章 筑永恒 鸿蒙深处的“寂灭之渊”,是一片连混沌气流都无法存在的虚无地带。这里没有光,没有声,只有纯粹的“寂灭法则”在翻滚,如同沸腾的墨汁,不断侵蚀着周围的鸿蒙本源。沈言一行人悬浮在渊边,周身的防护光罩正被寂灭之力不断消磨,发出滋滋的轻响。 “就是这里了。”凉冰的仪器屏幕已彻底变黑,只能靠鸿蒙紫气的感应确定方位,“所有的寂灭法则都源自这深渊,里面的能量强度……是我们之前遇到的百倍不止。” 沈言望着深渊底部那团浓郁如实质的漆黑,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不生不灭”之意——不是平静的永恒,而是死寂的终结,连鸿蒙灵根的本源法则都能被其吞噬。这便是寂灭法则的源头,诸天危机的根由。 “守树人说过,寂灭源于鸿蒙的‘反噬’。”沈言回忆着老者的话,“鸿蒙灵根孕育万法,却也滋生出‘厌恶变化’的负面能量,久而久之便凝聚成了这寂灭之渊。” 他取出鸿蒙寂灭果,果实接触到寂灭之力,立刻爆发出刺眼的黑光,形成一道坚固的屏障。同时,他引动小世界的人参果树,混沌枝条上的诸天果纷纷亮起,将三千世界的生机法则通过界域阵传递过来,化作一道贯穿鸿蒙的七彩光柱,直冲深渊。 “第一步,稳住渊边的本源法则。”沈言沉声道,“凉冰,用空间法则加固屏障;蕾娜,混沌真火压制边缘的寂灭之力;阿狸,释放所有生机灵植的能量,形成缓冲带。” 众人立刻行动。凉冰双手结印,空间法则在渊边织成一张巨大的光网,将寂灭之力牢牢锁在深渊范围内;蕾娜的金乌虚影展开,混沌真火如同燎原之势,灼烧着试图逃逸的寂灭碎片;阿狸祭出培育多年的“往生花”,花瓣飘落之处,虚无的地面竟长出嫩绿的草芽,用生机对抗死寂。 准备就绪后,沈言深吸一口气,手持鸿蒙寂灭果,纵身跃入寂灭之渊。 深渊内部比想象中更恐怖。寂灭法则如同无数细小的针,疯狂刺向他的仙躯,试图瓦解他的法则根基。沈言运转鸿蒙金仙的修为,将鸿蒙紫气与三千世界的生机法则凝聚成护罩,同时不断注入人参果树的混沌之力,一点点朝着深渊核心靠近。 越往深处,寂灭法则越浓郁。他甚至能看到无数被吞噬的世界残骸,其中有熟悉的科技星球碎片,有仙侠世界的仙剑残片,还有海贼世界的船板……这些景象让他心中一紧,更坚定了彻底净化寂灭之渊的决心。 “就是现在!”当靠近核心的刹那,沈言将鸿蒙寂灭果狠狠砸向那团最浓郁的漆黑。果实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里面蕴含的“寂灭本源”与“生生不息”法则开始剧烈冲突,形成一道巨大的能量漩涡。 “以我沈言之名,引三千世界法则,融鸿蒙灵根本源,净化寂灭,还我诸天清明!” 他吟出镇元子传承中的“鸿蒙咒”,识海中的人参果树传承与鸿蒙灵根的本源彻底同步。刹那间,渊外的七彩光柱如同找到了突破口,顺着他的仙躯涌入核心,与鸿蒙寂灭果的能量漩涡融为一体。 三千世界的生机法则、鸿蒙灵根的本源之力、沈言的混沌仙元……三者交织成一道贯穿深渊的“归元光柱”,所过之处,寂灭法则如同冰雪遇骄阳,迅速消融,露出里面被吞噬的鸿蒙本源。 “吼——”寂灭之渊仿佛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核心处的漆黑剧烈翻滚,试图抵抗光柱的净化。无数寂灭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向沈言,要将他彻底吞噬。 沈言没有退缩。他想起了海贼世界的自由与探索,想起了洪荒的古老与厚重,想起了仙侠世界的剑心与轮回,想起了界域城里无数生灵的笑脸……这些记忆化作最坚定的信念,融入归元光柱中。 “寂灭,终究无法战胜生生不息!” 他并指如剑,引动天罡三十六法的“斡旋造化”,将消融的寂灭法则重新转化为精纯的鸿蒙本源,反哺给周围的世界残骸。那些残骸竟开始缓缓重组,散发出新生的气息。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缕寂灭法则被净化,沈言终于力竭倒下。在他失去意识前,看到深渊的虚无中绽放出无数光点,那是被拯救的世界本源,正朝着他传递出感激的意念。 再次醒来时,他躺在鸿蒙灵根的树荫下。守树人正用鸿蒙紫气为他疗伤,凉冰、蕾娜和阿狸守在一旁,脸上满是关切。 “你成功了。”守树人笑着说道,“寂灭之渊已被净化,转化为‘新生之海’,里面的鸿蒙本源能滋养三千世界,比以往更有活力。” 沈言坐起身,发现自己的仙躯已与鸿蒙灵根彻底融合,举手投足间都能调动本源法则。渊外的三千世界正在欢呼,界域城的钟声传遍诸天,连洪荒的鸿钧道祖、西游的如来佛祖、海贼世界的红发香克斯……都朝着鸿蒙方向躬身行礼。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沈言看向身边的伙伴,“是大家共同守护的结果,是三千世界法则交融的力量。” 守树人点点头,递给她一枚通体晶莹的果实,果实上烙印着鸿蒙灵根的全貌:“这是‘永恒果’,蕴含着鸿蒙的永恒法则。吃了它,你的小世界将与鸿蒙同存,界域城也能成为真正的‘永恒之城’。” 沈言接过永恒果,没有立刻服用。他望着远方正在重组的世界残骸,心中有了一个更宏大的想法。 他将永恒果的能量导入界域阵,引动三千世界的法则共鸣。刹那间,界域城开始缓缓升空,最终与鸿蒙灵根的一片枝丫融合,成为连接鸿蒙与诸天的“永恒枢纽”。小世界的人参果树与鸿蒙灵根彻底同步,结出的果实能直接滋养诸天生灵,让所有世界都能共享永恒法则。 “从今往后,再无界域之分,只有万法同源。”沈言的声音传遍诸天,“鸿蒙为根,万界为叶,共同生长,共抵风雨。” 无数生灵欢呼雀跃。洪荒的先天神只与科技世界的宇航员握手言和,海贼世界的海贼与仙侠世界的剑修把酒言欢,魔法大陆的精灵与亡灵世界的巫妖共同培育往生花……一幅前所未有的万界和谐图,在鸿蒙与诸天之间缓缓展开。 沈言站在永恒枢纽的最高处,身边是相伴多年的伙伴,脚下是三千世界的缩影,头顶是鸿蒙灵根的浩瀚枝叶。他知道,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开始。永恒并非静止,而是在不断的交融与成长中延续,就像那颗从鸿蒙碎片成长为万法母根的人参果树,就像他从一个渺小修士成长为诸天守护者的历程。 人参果树的叶片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在诉说着一个跨越鸿蒙与诸天的故事。故事里有海贼世界的碧海蓝天,有洪荒的苍茫古老,有仙侠世界的剑心通明,有科技世界的星辰大海……最终,所有的片段都汇聚成一句话: 万法同源,生生不息。 属于沈言的传奇,属于三千世界的传奇,将在永恒的时光里,永远流传。 第442章 永恒枢纽 永恒枢纽的钟声已化作诸天共有的节律。每当钟声响起,三千世界的法则便会产生一次共鸣,如同呼吸般吐纳着鸿蒙本源。沈言立于枢纽之巅的“观星台”,俯瞰着下方流转的法则光河——那是界域阵与鸿蒙灵根交织的产物,里面漂浮着无数光点,每个光点都是一个世界的缩影,彼此依靠,相互滋养。 “最新数据显示,寂灭之渊转化的‘新生之海’,已滋养出七个新的小世界。”凉冰捧着一块由鸿蒙紫气凝聚的玉简,上面不断刷新着诸天信息,“其中一个世界的法则很奇特,同时具备科技与魔法的特性,居民们既用星舰航行,又靠咒语驱动引擎,咱们称它‘魔导世界’如何?” 沈言笑了笑,指尖划过观星台的边缘。台面由混沌母金打造,上面自动浮现出魔导世界的虚影:“名字不错。让界域城的使者去看看,若是他们愿意,便为其开通空间门,纳入永恒枢纽的体系。” 这些年,永恒枢纽的运转已形成完美闭环。鸿蒙灵根提供本源法则,新生之海孕育新的世界,界域阵负责连通交流,而沈言的大千世界,则像一颗心脏,通过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将生机与秩序泵向诸天。 蕾娜从传送阵走来,身上还带着混沌真火的余温:“刚从洪荒回来,太上老君用咱们的诸天果炼了一炉‘鸿蒙丹’,说是能让金仙直接触摸到鸿蒙本源。他还托我带句话,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兜率宫尝尝新出炉的丹药。” “过几日。”沈言摇头,目光投向观星台边缘那株新栽的树苗——那是用昆仑紫芝与海贼世界的“生命之树”嫁接而成的“鸿蒙芝树”,刚种下三日,已长到丈许高,叶片上闪烁着紫金色的灵光,“等这株芝树结果,带着果实去拜访他,也算回礼。” 阿狸提着一个竹篮,里面装满了刚采摘的“轮回果”——这是融合了仙侠世界轮回法则与小世界灵植的果实,吃了能让人短暂回溯记忆,是界域城最受欢迎的灵果之一。“魔导世界的使者来了,就在法则交易所等着,说想用他们的‘魔导核心’,换咱们的灵米种子。” “让他们换。”沈言说道,“灵米蕴含的生机法则,正好能中和魔导核心的能量反噬。告诉他们,若是愿意开放魔导法则的研究权限,咱们可以派灵植师去帮他们改良土地。” 这便是永恒枢纽的常态——没有掠夺,只有等价交换;没有征服,只有共同成长。每个世界都能在交流中找到自己的短板,通过其他世界的法则弥补,最终实现整体的进步。 在魔导世界的使者离开后,观星台的警报突然响起。不是寂灭法则的余孽,而是一股全新的、从未见过的法则波动,正从鸿蒙与诸天的夹缝中渗透进来。 “这是什么?”凉冰的玉简上,代表未知法则的光点正在快速扩大,“法则特征……既不属于鸿蒙,也不属于已知的任何世界,带着‘破碎’与‘重组’的特性。” 沈言心中一凛,运转鸿蒙金仙的神识,朝着法则波动的源头探去。在鸿蒙与诸天的夹缝处,他看到了一片奇特的“法则乱流带”,里面的法则碎片不断破碎、重组,形成各种匪夷所思的形态——有科技世界的机械臂长在魔法大陆的独角兽身上,有海贼世界的船帆化作仙侠世界的飞剑,甚至有洪荒的龙鳞与魔导世界的齿轮融合在一起。 “是‘混沌夹缝’。”守树人的声音在沈言识海中响起,这位鸿蒙守树人已很少现身,除非遇到关乎诸天存续的大事,“鸿蒙与诸天的法则交融,难免会产生这样的夹缝,里面的法则是‘无序’的,却也蕴含着‘无限可能’。” “无限可能?” “是的。”守树人解释道,“寂灭法则是‘终结’,而混沌夹缝的法则是‘无序的新生’。它们不会主动侵蚀世界,却可能诞生出超越现有认知的存在或法则,是危险,也是机缘。” 沈言望着那片法则乱流带,心中涌起一股探索的欲望。就像当年初到海贼世界、初入洪荒一样,未知的法则总能激起他的好奇。 “我去看看。”他对蕾娜三人说道,“你们守好永恒枢纽,若是有异动,立刻启动‘鸿蒙屏障’。” “小心点。”蕾娜叮嘱道,将一枚刻满混沌符文的玉佩塞给他,“这是用混沌战枪的碎片做的,能抵挡法则冲击。” 沈言点头,转身踏入通往法则乱流带的传送阵。 刚进入夹缝,沈言便感觉到强烈的法则冲击。周围的法则碎片如同脱缰的野马,不断碰撞、融合,他身上的鸿蒙紫气护罩被撞得嗡嗡作响。但奇怪的是,这些法则虽然无序,却没有寂灭法则的恶意,更像是一群好奇的孩子,在试探这个外来者。 “果然是‘无序的新生’。”沈言松了口气,开始尝试与周围的法则沟通。他放出一丝人参果树的混沌气息,这气息能容纳万法,很快便有法则碎片被吸引过来,在他身边盘旋。 他看到一块融合了“橡胶法则”与“空间法则”的碎片,能让接触到的物体既拥有弹性,又能进行短距离瞬移;看到一片混合了“火焰法则”与“轮回法则”的叶片,燃烧时能让灰烬重生为新的火焰;甚至发现了一颗蕴含“时间法则”与“机械法则”的核心,转动时能让周围的机械装置经历加速的生老病死。 “这些法则……若是能引导它们有序融合,将是巨大的机缘。”沈言心中一动,开始用鸿蒙紫气与混沌气息,小心翼翼地梳理周围的法则碎片。他没有强行改变它们的形态,只是引导它们按照“相生相克”的道理,形成小型的法则循环。 随着梳理的深入,法则乱流带的冲击渐渐平息,原本混乱的区域,竟出现了一片由各种融合法则构成的“奇物林”——有能穿梭空间的橡胶树,有会重生的火焰花,有能加速时间的机械草……每一种奇物,都是法则融合的产物。 在奇物林的中心,沈言发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混沌母石”。石头内部,无数法则碎片正在进行着完美的循环,破碎后立刻重组,重组后又主动破碎,却始终保持着整体的稳定,散发出一种超越“生生不息”的“恒变”意境。 “这是……‘恒变法则’?”沈言心中巨震。守树人说过,鸿蒙法则的终极是“永恒”,而这恒变法则,却展现出“在变化中永恒”的可能,与他融合万法的理念不谋而合。 他将混沌母石收入储物戒,能感觉到石头中的恒变法则正在与小世界的人参果树产生共鸣。果树的混沌枝条上,原本稳定的诸天果,竟开始出现细微的变化,不断调整形态以适应新的法则,却始终保持着圆满。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永恒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适应、不断变化中保持的平衡。就像这混沌母石,破碎与重组看似矛盾,却共同构成了它的存在。” 带着混沌母石离开法则乱流带时,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那片奇物林。他知道,这里将成为新的探索之地,无数融合法则的奇物,将为三千世界带来更多的可能。 回到永恒枢纽,沈言立刻将恒变法则注入人参果树。果树剧烈震动,混沌枝条开始按照恒变法则重新生长,变得更加柔韧,能容纳更多类型的法则;诸天果的表面,浮现出类似混沌母石的纹路,散发出“恒变”与“永恒”交织的气息。 “检测到小世界法则升华!”凉冰的玉简爆发出耀眼的光芒,“世界等级突破——鸿蒙世界下品!” 随着提示音响起,整个永恒枢纽都剧烈震动,建木的枝丫与鸿蒙灵根彻底融为一体,界域阵的范围扩展到了鸿蒙与诸天的所有角落,甚至连混沌夹缝的奇物林,都被纳入了枢纽的监控范围。 “成功了……”蕾娜和阿狸围了上来,看着人参果树的变化,眼中满是激动。 沈言望着窗外流转的法则光河,心中一片平静。从最初的小空间,到如今的鸿蒙世界;从海贼世界的法则收集,到鸿蒙深处的寂灭之战;从界域城的建立,到永恒枢纽的形成……他的路,正如这恒变法则,在不断的探索与变化中,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守树人说,混沌夹缝的奇物林,是鸿蒙给诸天的‘新礼物’。”沈言笑着说道,“接下来,该组织人手去那里探索了。魔导世界的科技、魔法大陆的咒语、仙侠世界的剑修……或许都能在奇物林找到属于自己的机缘。” “我去通知各个世界!”阿狸提着竹篮,欢快地跑向传送阵。 蕾娜握紧拳头,金乌虚影在身后闪烁:“正好试试用恒变法则淬炼混沌战枪,看看能不能让枪招也拥有‘恒变’的特性。” 凉冰则开始调试玉简,准备绘制奇物林的详细地图:“看来又有得忙了。不过……这样的日子,还真不错。” 沈言笑了笑,目光再次投向观星台外的无垠虚空。那里,混沌夹缝的法则乱流带依旧在闪烁,鸿蒙灵根的枝叶在缓缓生长,三千世界的光点在法则光河中相互依偎。 属于他的故事,还远未结束。永恒枢纽的钟声再次响起,这一次,不仅是为了庆祝,更是为了宣告——新的探索已经开始,新的篇章正在展开。 而那颗见证了一切的人参果树,依旧静静扎根在大千世界的灵海中央,混沌枝条上的诸天果,在恒变与永恒的法则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照亮着通往未知的道路。 第443章 奇物 混沌夹缝的奇物林,成了诸天生灵新的朝圣之地。这片由无序法则融合而成的秘境,每日都吸引着无数探险者——科技世界的科学家带着仪器来解析“恒变金属”的分子结构,魔法大陆的巫师围着“轮回火焰花”记录咒语波动,仙侠世界的剑修则盘膝坐在“空间橡胶树”下,感悟剑招如何融入瞬移法则。 沈言一行人站在奇物林的边缘,望着眼前光怪陆离的景象,眼中满是惊叹。一棵树干如机械齿轮、叶片似飞剑的“械剑树”正在吞吐法则,树下,来自魔导世界的工程师正与青云门的剑修激烈讨论,时而在地上画出机械图纸,时而挥舞木剑演示剑招,竟是在研究如何将剑修的“剑意”注入机械核心。 “这就是恒变法则的魅力。”沈言感慨道,“它不强制融合,却能激发万物的‘可能性’。就像这棵械剑树,没人规定机械不能有剑意,也没人说飞剑不能带齿轮,是恒变法则让它们找到了共存的方式。” 凉冰的玉简正自动记录着奇物林的法则变化,屏幕上的数据流如同瀑布般刷新:“检测到至少一百种新法则组合,其中‘时间橡胶’能让物体在弹性形变时产生时间跳跃,‘火焰轮回’可将燃烧后的能量转化为生命力,这些法则若是能应用到界域城,能解决不少难题。” 他们沿着林间的法则小径深入,沿途遇到不少熟人。孙悟空正坐在一块“重力云朵”上,金箍棒变得如同橡皮筋般可长可短,显然是融合了橡胶法则;红发香克斯则拿着一瓶用“醉意灵泉”泡的酒,酒液中闪烁着空间法则的光点,喝一口便能短暂穿梭到附近的空间;甚至连镇元子都来了,他正用拂尘轻扫一株“混沌人参草”,草叶上同时浮现出五庄观与小世界的灵根气息,显然是两种人参果树法则在恒变之力下的交融。 “沈道友来得正好。”镇元子笑着打招呼,“这混沌人参草蕴含的‘双生灵根’法则,或许能让你的果树再进一步。你看这草叶,既保持着洪荒灵根的厚重,又带着你那世界的灵动,正是恒变法则的妙处。” 沈言上前细看,果然发现草叶的脉络中,两种灵根法则如同阴阳鱼般旋转,相互转化却又互不干扰。他试着将一丝小世界的混沌灵气注入,草叶立刻绽放出柔和的光芒,竟反向反馈给他一股精纯的洪荒灵根本源。 “果然可行!”沈言心中一喜,“若能将这双生法则融入人参果树,它既能从鸿蒙灵根汲取本源,又能自主演化新的法则,真正做到‘内外兼修’。” 镇元子抚须笑道:“这便是奇物林的意义。鸿蒙灵根孕育万法,恒变法则则让万法‘活’起来,不再受限于出身与形态。老道打算在这里建一座‘灵根研究院’,邀请诸天的灵植大师共同研究,你可愿加入?” “求之不得。”沈言欣然应允。 继续深入奇物林,他们来到一片由“记忆水晶”构成的山谷。这些水晶能记录周围发生的法则变化,其中一块最大的水晶,竟清晰地倒映出沈言从获得人参果树碎片,到建立界域城,再到净化寂灭之渊的全过程,如同一个立体的时光相册。 “这是‘命运水晶’。”凉冰的玉简发出急促的提示音,“它能记录与恒变法则深度绑定的生灵轨迹,但奇怪的是,水晶里你的未来是模糊的,只有无数种可能的虚影。” 沈言看向水晶中的未来虚影:有的虚影里,他坐在永恒枢纽之巅,看着三千世界繁衍生息;有的虚影中,他化作一道流光,深入鸿蒙更深处探索;甚至有一个虚影,他将小世界与人参果树融为一体,成为新的鸿蒙守树人…… “恒变法则下,未来本就不是唯一的。”沈言释然一笑,“这或许就是它给我们的启示——不必执着于一条路,每一种可能,都值得去尝试。” 在奇物林的核心,他们发现了一座由各种法则碎片堆砌而成的“万法台”。台顶,一块巨大的恒变母石正缓缓旋转,散发出的法则之力滋养着整个奇物林。更奇特的是,台面上布满了来自不同世界的“法则留言”—— 海贼世界的路飞用霸气刻下:“这里的肉一定很好吃!”旁边,一道火焰法则勾勒出笑脸,显然是艾斯的回应; 魔法大陆的光明教皇留下一段治愈咒语,被科技世界的医生用能量公式翻译出来,竟成了新的“纳米修复程序”; 洪荒的女娲娘娘则以灵火画了一幅“造人图”,图中人类的形态融合了诸天各族的特征,旁边标注着:“万物有灵,本无分别。” “这万法台,成了诸天交流的‘留言板’了。”阿狸笑着,也取出一支由生命法则凝聚的笔,在台面上画了一株小树苗,树苗很快生长开花,结出的果实上写着“欢迎回家”——这是她为所有探索者留下的祝福。 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想法。他运转鸿蒙金仙的修为,引动人参果树的混沌枝条,将小世界的法则核心投影到万法台上。刹那间,三千世界的法则光点如同受到牵引,纷纷汇入投影中,在台面上形成一个旋转的“法则星图”,每个光点都标注着对应世界的法则特性与需求。 “这是……‘万法互助图’?”凉冰看着星图上自动亮起的连线——科技世界的能源危机与魔法大陆的元素过剩相连,海贼世界的航海困境与仙侠世界的御剑之术相通,“它能自动匹配不同世界的法则需求,实现精准互助!” “不错。”沈言点头,“奇物林让我们看到了法则融合的可能,这万法互助图,便是让这种可能落地的工具。比如魔导世界的‘能量反噬’,可以用咱们的生机法则解决;而他们的‘空间折叠技术’,又能帮洪荒扩大种植灵田的面积。” 他的话音刚落,星图上代表魔导世界与洪荒的光点便亮起了强烈的光芒,一条金色的法则通道自动形成,两端的世界开始快速交换所需的法则与技术,整个过程高效而有序。 周围的探险者见状,纷纷欢呼起来。越来越多的世界加入互助图,法则通道如同蛛网般遍布星图,将三千世界紧密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动态平衡的“法则生态系统”。 “这才是恒变法则的终极应用。”守树人的声音在众人识海中响起,他的身影在万法台上空显现,目光中满是欣慰,“不是创造多少奇物,而是让万族明白,变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共存。” 随着互助图的运转,奇物林的法则变得更加活跃。新的奇物不断诞生,有的能同时治疗机械损伤与神魂创伤,有的能让科技飞船在魔法结界中自由穿梭,甚至出现了一种“语言果”,吃了便能理解诸天各族的语言,彻底解决了交流障碍。 沈言一行人在奇物林逗留了半年,期间参与了无数法则研究:他与镇元子培育出能结出“双生果”的新灵根,一半蕴含洪荒本源,一半带着小世界生机;蕾娜将恒变法则融入混沌战枪,让枪招既能化作狂暴火焰,又能变成柔韧光带,刚柔并济;凉冰则开发出“恒变空间门”,能根据目的地的法则特性自动调整通道形态,再也不用担心空间乱流;阿狸培育的“万界灵米”,在不同世界种植会呈现出不同的法则效果,在海贼世界能增强霸气,在洪荒则能提升功德。 离开奇物林时,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那片充满生机与变化的秘境。万法台上,互助图的光芒越发璀璨,来自不同世界的生灵在台下交流探讨,笑声与争论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一曲独特的“万法交响曲”。 “该回去了。”沈言说道,“小世界的人参果树应该已经吸收了双生法则,是时候看看它的变化了。” 回到永恒枢纽,映入眼帘的景象让他们惊喜不已。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如今已长成一棵参天巨木,混沌枝条上不仅结着诸天果,还挂着无数洪荒特有的“先天灵果”,两种果实相互映衬,散发出和谐的光芒。树底的灵海,一半是小世界的先天灵液,一半是洪荒的地脉灵泉,两股水流交融处,诞生出一种能同时滋养仙躯与神魂的“双生灵水”。 “检测到人参果树完成‘双生进化’,可同时接引鸿蒙本源与诸天法则,世界等级稳定在鸿蒙世界中品!”凉冰的玉简再次发出提示,屏幕上的世界图谱中,小世界的光点已变得与洪荒、魔导世界等大型世界同样璀璨。 沈言走到树下,能清晰感觉到两种灵根法则在体内流转。他试着运转功法,既能引动洪荒的“大地法则”稳固自身,又能调动小世界的“生机法则”治愈伤痛,两种力量相辅相成,让他对鸿蒙金仙的境界有了更深的理解。 “看来,奇物林的收获远超预期。”蕾娜笑着说道,金乌虚影在她身后展开,羽翼上同时闪烁着洪荒火焰与魔导能量的光芒,“现在就算遇到鸿蒙级别的存在,咱们也有底气一战了。” 沈言没有接话,他的目光投向永恒枢纽外的虚空。那里,混沌夹缝的奇物林依旧在发光,万法互助图的法则通道如同彩虹般连接着三千世界,鸿蒙灵根的枝叶在缓缓舒展,仿佛在孕育着新的可能。 他知道,恒变法则带来的变化,才刚刚开始。未来,或许还会有新的夹缝、新的法则、新的世界出现,但他和他的伙伴们,以及三千世界的生灵们,早已做好了准备。 因为他们明白,真正的永恒,不在于固守不变,而在于在变化中找到平衡,在探索中实现共存。就像这棵双生的人参果树,既扎根于鸿蒙的过去,又孕育着诸天的未来,在恒变与永恒的交织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光芒。 永恒枢纽的钟声再次响起,这一次,带着恒变法则的灵动与万法交融的厚重,传遍鸿蒙,响彻诸天。属于沈言,属于三千世界,属于这颗见证了一切的人参果树的故事,将在无限的可能中,继续书写下去,直到时间的尽头,直到法则的彼岸。 第444章 双生 人参果树的双生进化,让整个小世界都焕发出奇异的光彩。灵海之水一半如琥珀般凝结着洪荒地脉的厚重,一半似琉璃般流淌着小世界生机的灵动,两股水流交汇处,不断有法则之灵诞生,它们既带着先天神只的古朴,又有着新生灵智的活泼,成为小世界一道独特的风景。 沈言盘膝坐在果树下,指尖轻抚一根同时结着诸天果与先天灵果的枝条。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则在枝条中和谐流转,诸天果的“万法包容”与先天灵果的“本源纯粹”相互滋养,竟催生出一种全新的“混元法则”——既不执着于包容万象,也不固守于本源不变,而是根据外界变化自动调整形态,如同水般无形却能适应万物。 “这才是双生灵根的真谛。”沈言心中豁然开朗,“洪荒的法则是‘根’,诸天的法则是‘叶’,根固则叶茂,叶盛则根强,两者本就该相互成就。” 他运转混元法则,尝试将其融入天罡三十六法。原本刚猛的“斡旋造化”多了几分灵动,能在改造万物时保留其本真;凌厉的“纵地金光”则添了几分厚重,速度未减却更加稳定。连他周身的鸿蒙金仙气息,都变得既浩瀚如洪荒星海,又温润似小世界灵泉。 “沈言,你突破了?”凉冰拿着最新的法则图谱走来,看到他身上流转的混元光芒,眼中闪过惊喜,“这气息……比普通的鸿蒙金仙强了不止一筹,更像是……鸿蒙与诸天法则的结合体。” “算是摸到新境界的门槛了。”沈言笑着起身,“混元法则能同时调动鸿蒙本源与诸天万法,或许可以称之为‘混元鸿蒙境’。” 蕾娜和阿狸也闻讯赶来,前者刚用混元法则淬炼完混沌战枪,枪身如今一半如混沌母金般漆黑,一半似太阳精金般璀璨,挥舞时既能引动洪荒的星辰之力,又能调动海贼世界的霸王色霸气;后者培育的万界灵米迎来了第一次丰收,谷粒上同时浮现出灵植符文与先天道纹,煮出的灵米粥,一口能尝出三千世界的味道。 “魔导世界的使者又带来好消息了。”阿狸递过一封用魔导水晶制成的信笺,“他们用咱们的生机法则改良了魔导核心,不仅解决了能量反噬,还开发出能种植灵植的‘浮空灵田’,特意邀请咱们去参加庆典。” “正好去看看。”沈言点头,“顺便带上些混元法则凝结的‘混元珠’,或许能帮他们进一步完善魔导技术。” 魔导世界的浮空城比上次到访时更加繁华。原本冰冷的金属建筑上,爬满了来自小世界的灵植藤蔓,藤蔓上开着魔法大陆的元素之花,散发着淡淡的生机;空中的魔导战舰不再喷射污染性的能量流,而是释放着柔和的灵气,那是融合了仙侠世界“御气术”的新动力系统。 庆典在浮空灵田的中心广场举行。魔导世界的国王亲自迎接,他的王冠上镶嵌着一颗混元珠,珠内流转的法则让王冠既保持着金属的庄严,又散发着灵植的生机,引来周围民众的阵阵惊叹。 “沈城主带来的混元法则,彻底改变了我们的世界。”国王激动地说道,“您看这些灵田,既能用魔导设备精准控制生长环境,又能借助灵植自身的生机法则自然生长,产量比以前提升了十倍!” 沈言望着无边无际的浮空灵田,灵田中种植的万界灵米正在魔导光雨与自然灵风的共同滋养下茁壮成长,法则波动和谐而高效。他知道,这便是混元法则的魅力——不是用一种法则取代另一种,而是让不同法则找到最适合的共存方式。 庆典上,魔导世界的工程师展示了最新的“混元魔导炮”,炮身融合了洪荒的“破界法则”与科技的“能量压缩技术”,发射时不再是狂暴的能量冲击,而是一道能精准瓦解目标法则的混元光束;魔法大陆的巫师则演示了“灵植召唤术”,用魔导核心提供的稳定能量,配合小世界的灵植法则,召唤出的元素生物既有魔法的狂暴,又有灵植的生机,可控性大大提升。 “这才是永恒枢纽该有的样子。”沈言对身边的伙伴们说道,“每个世界都保留自己的特色,却又能通过法则交融变得更好。” 离开魔导世界前,沈言将混元珠的炼制方法传授给他们。这种蕴含混元法则的珠子,不仅能改良技术,还能帮助修士突破境界,是他能想到的、最适合促进诸天共同进步的礼物。 回到永恒枢纽,沈言立刻投入到“混元鸿蒙境”的修行中。他发现,要彻底掌握这一境界,需要同时理解鸿蒙本源的“一”与诸天万法的“多”,找到“一”与“多”之间的平衡点——这比净化寂灭之渊更难,因为寂灭是“灭”,而混元是“生”,生的复杂程度远胜灭。 他再次来到鸿蒙灵根下,守树人似乎早已料到他的到来,正坐在一块混沌石上,用鸿蒙紫气编织着什么。 “‘一’不是孤立的一,‘多’也不是散乱的多。”守树人没有抬头,手中的紫气渐渐编织成一张网,网上的每个节点都代表一个世界,节点之间的连线则是法则通道,“你看这张网,每个节点都是‘一’,无数节点相连便成了‘多’,但网本身又是一个新的‘一’。” 沈言盯着那张网,突然明白了:“您是说,混元法则的终极,是让‘一’与‘多’相互转化?鸿蒙本源是‘一’,演化出诸天万法的‘多’;诸天万法的‘多’,又能凝聚成新的‘一’,也就是永恒枢纽这样的整体?” “正是。”守树人将网抛向空中,网瞬间化作永恒枢纽的虚影,“寂灭法则不懂这个道理,只想将‘多’变回死寂的‘一’;而你要做的,是让‘一’与‘多’在变化中永远保持平衡,这便是‘混元鸿蒙境’的核心。” 他抬手一点,一道精纯的鸿蒙本源注入沈言体内。沈言的识海如同被投入巨石,无数法则碎片开始按照“一与多”的道理重新排列,鸿蒙本源的“一”与诸天万法的“多”不再是相互独立的存在,而是像守树人编织的网一样,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轰!” 沈言周身爆发出璀璨的混元光芒,整个永恒枢纽都感应到这股气息,鸿蒙灵根的叶片、建木的枝丫、界域阵的光河……所有的法则都开始共鸣,形成一道贯穿鸿蒙与诸天的“混元光柱”。 “成功了!”凉冰的玉简上,清晰地显示出沈言的境界——混元鸿蒙境初期! 当光芒散去,沈言缓缓睁开眼,眼中同时倒映着鸿蒙本源的混沌与诸天万法的璀璨。他轻轻一挥手,身边便出现一个微缩的永恒枢纽模型,模型中的每个世界既保持着独立,又与整体紧密相连,完美诠释了“一与多”的平衡。 “从今往后,你便是诸天的‘混元守护者’了。”守树人欣慰地说道,“鸿蒙灵根的本源,你可随意调动;三千世界的法则,你能自由引动。这不是权力,而是责任——守护这份‘一与多’的平衡。” 沈言躬身行礼,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与坚定。他知道,这意味着更重的责任,但他早已不是那个需要躲在小世界的修士,他的身后,是整个永恒枢纽,是三千世界的信任。 回到小世界,沈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用混元法则改造界域阵。改造后的界域阵,不再是单纯的空间通道,而是能根据不同世界的法则特性,自动调整能量输出与法则过滤,确保每个世界在交流中既不受侵蚀,又能高效获取所需。 紧接着,他在永恒枢纽建立了“混元学院”,邀请诸天的大能担任导师——镇元子讲灵根大道,太上老君授丹道真意,清虚道长传剑心通明,魔导世界的国王讲科技与法则的结合……学院的学员来自三千世界,既有洪荒的先天神只,也有海贼世界的少年,他们在这里共同学习,相互启发,成为传播混元法则的种子。 数百年光阴弹指而过。 永恒枢纽已成为鸿蒙与诸天真正的中心,混元法则传遍每个角落,寂灭法则的阴影彻底消散,新的世界在新生之海不断诞生,奇物林的恒变法则与混元法则相互促进,催生出更多匪夷所思却和谐共存的法则组合。 沈言的小世界已晋升为鸿蒙世界上品,人参果树的双生灵根直抵鸿蒙本源,枝叶覆盖诸天,成为连接所有世界的“法则中枢”。他本人也达到了混元鸿蒙境后期,只差一步便能触及传说中的“道境”。 这日,沈言站在永恒枢纽的观星台,望着下方欢庆“永恒之典”的诸天生灵。他们载歌载舞,用各自世界的方式庆祝这来之不易的和平与繁荣——洪荒的仙乐、海贼世界的宴会、魔导世界的烟花、仙侠世界的剑舞……不同的文化在此交融,却同样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还在想‘道境’吗?”凉冰走到他身边,如今的她已是诸天公认的“空间法则大师”,能在一念间打开通往任何世界的空间门。 沈言笑了笑:“或许‘道境’并非终点,就像混元法则说的,平衡才是永恒。或许当三千世界都能自如运用混元法则,当‘一与多’的平衡成为常态,道境自然就到了。” 蕾娜和阿狸也走了过来,前者刚从奇物林带回一株“混元灵火草”,后者则捧着一盘刚出炉的“万界灵米糕”。 “管它什么道境呢。”蕾娜咬了一口灵米糕,含糊不清地说道,“现在这样挺好,有架打(切磋),有饭吃,有朋友在身边。” “是啊。”阿狸笑着附和,“昨天收到魔法大陆的信,他们培育出了会唱海贼歌的魔法花,特意邀请咱们去看呢。” 沈言看着身边的伙伴,望着远处欢腾的诸天生灵,感受着体内流转的混元法则与双生灵根的脉动,心中一片安宁。 或许,真正的终极,并非某个遥不可及的境界,而是眼前这一切——是鸿蒙与诸天的和谐共存,是不同法则的交融共生,是伙伴们的欢声笑语,是每个世界都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繁荣发展。 永恒枢纽的钟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没有了初建时的生涩,没有了对抗寂灭时的凝重,只有一种历经沧桑后的平和与厚重,如同一位老者在轻声诉说着三千世界的故事。 沈言的目光投向无垠的鸿蒙深处,那里或许还有未知的法则,还有未探索的领域,但他不再急于求成。他知道,只要守护好这份“一与多”的平衡,只要身边的伙伴还在,只要这颗双生的人参果树还在生长,属于他,属于永恒枢纽,属于三千世界的故事,就会永远继续下去,直到时间失去意义,直到法则回归本源,却又在新的混沌中,孕育出更璀璨的生机。 第445章 道境 混元学院的讲台上,沈言指尖流转着混元法则,将“一与多”的平衡之道融入三千世界的实例中。台下,坐着来自诸天的精英——有刚化形的洪荒灵宠,有掌握了魔导核心的少年工程师,有能御剑千里的仙侠新秀,甚至有几位来自新生世界的懵懂法则之灵。 “所谓道境,并非遥不可及的巅峰,而是对‘平衡’的终极领悟。”沈言的声音温和却蕴含大道之力,传入每个听者的识海,“就像这杯灵茶,茶叶是‘多’,清水是‘一’,两者相融,既非单纯的水,也非散乱的叶,而是新的‘一’——茶。” 他抬手一挥,讲台上浮现出无数光影:有魔导世界的浮空灵田,灵植与机械构成新的生态;有仙侠世界的轮回通道,忘川河水与空间法则交织出往生之路;有海贼世界的新航道,霸气与鸿蒙紫气共同护佑着船只破浪前行。 “这些,都是道境的体现。”沈言说道,“当你们能让手中的法则与万物和谐共生,无需刻意追求,道境自会降临。” 课后,一个来自新生世界的法则之灵怯生生地问道:“沈院长,我们的世界只有最基础的‘土与水’法则,能达到您说的平衡吗?” 沈言笑着将一枚混元珠递给他:“土能育水,水能润土,这本身就是平衡。将混元珠融入你们的世界核心,它会引导法则自然演化,记住,不必模仿他人,找到属于自己的平衡,便是最好的道。” 法则之灵捧着混元珠,欢快地化作一道流光返回自己的世界。沈言望着它离去的方向,心中微动——或许,道境的钥匙,就藏在这些最本真的平衡里。 接下来的千年,永恒枢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平和期。没有寂灭法则的威胁,没有法则冲突的动荡,只有诸天在混元法则下的自然演化。 沈言的小世界已与鸿蒙灵根深度交融,人参果树的双生灵根上,结出了蕴含“道境碎片”的果实。这些果实并非实体,而是一段段法则感悟,有缘者食之,能瞬间明悟自身法则的平衡之道。 凉冰在混沌夹缝的奇物林旁,建立了“恒变研究所”,专注于探索法则的无限可能。她最新的成果,是一种“法则转换器”,能将科技能量无损转化为魔法元素,让魔导世界与魔法大陆的交流更加顺畅。 蕾娜则成了诸天公认的“切磋擂主”,她的混沌战枪已蕴含道境雏形,既能崩碎星辰,又能轻拂尘埃。无数强者慕名而来,却无人能在她枪下走过百招——并非她战力无敌,而是她的枪法总能找到对手法则的“平衡点”,不战而屈人之兵。 阿狸培育的灵植遍布三千世界,在洪荒的灵山上,她的“往生花”与先天灵根共生,让枯寂之地焕发新生;在科技世界的废墟上,她的“希望草”能净化辐射,为荒芜带来绿意。她的灵植术,早已超越了“培育”的范畴,成为“生命平衡”的象征。 这日,永恒枢纽的法则光河突然剧烈波动。不是危机,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和谐共鸣——三千世界的法则同时达到了完美的平衡状态,如同无数琴弦在同一时刻奏响,汇成一曲震撼鸿蒙的“大道之歌”。 沈言立于观星台,清晰地感觉到,每个世界的“一”都在发光,无数“一”汇聚成的“多”,又凝聚成一个全新的、超越永恒枢纽的“大一”。这“大一”并非抹杀个性的统一,而是在尊重每个“一”的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的和谐。 “道境……来了。”守树人的声音在他识海中响起,带着欣慰与解脱,“鸿蒙等待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随着话音落下,鸿蒙灵根剧烈震动,无数叶片化作流光,汇入永恒枢纽的“大一”之中。沈言体内的混元法则与双生灵根同时爆发,与那“大一”产生深度共鸣。他的识海无限扩张,瞬间包容了三千世界的所有法则,却又能清晰感知到每个法则的独特性——这便是道境的“全知而不迷”。 他看到了魔导世界的孩子第一次用混元法则驱动玩具车时的笑脸;看到了仙侠世界的剑修在领悟“剑心即民心”时的顿悟;看到了海贼世界的新船长,用霸气与灵植术共同守护着自己的船队;看到了那个新生世界的“土与水”法则,已演化出山川湖泊,孕育出懵懂的生命。 “原来如此。”沈言微微一笑,道境并非力量的提升,而是“心量”的圆满。当他能容纳三千世界的悲欢,能尊重每个法则的轨迹,能在“一”与“多”的流转中保持清明,道境便成了自然而然的结果。 他缓缓抬手,指尖划过虚空。永恒枢纽的“大一”光芒中,分离出无数光点,每个光点都带着一个世界的核心法则,如同鸿蒙初开时的灵根碎片,朝着鸿蒙深处飞去。 “这些,是新的种子。”沈言对身边赶来的伙伴们说道,“就像当年鸿蒙灵根孕育三千世界,如今的永恒枢纽,也该孕育新的可能了。” 光点飞散之处,混沌气流开始凝聚,新的世界正在诞生。这些世界不再需要沈言等人的守护,因为它们从诞生之初,便带着“平衡”与“尊重”的道境法则,能在鸿蒙中自然成长。 守树人的身影渐渐变得透明,他将鸿蒙守树人的责任,化作一道流光注入沈言体内:“从今往后,你便是鸿蒙与诸天的‘道境守护者’。但记住,守护不是束缚,而是见证它们自由生长。” 沈言点头,目送守树人的身影融入鸿蒙本源。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从未改变,只是方式不同——以前是主动引导,如今是默默见证。 千年后,永恒枢纽依旧是诸天的中心,但已不再需要沈言时刻坐镇。三千世界的生灵早已学会运用混元法则,彼此互助,共同进步。 沈言常与伙伴们游历诸天:在魔导世界的浮空城,看孩子们用混元法则搭建出会开花的机械城堡;在仙侠世界的青云山,与清虚道长品茶论剑,看剑修们的剑意与民生共鸣;在海贼世界的新岛屿,与路飞一起吃着用万界灵米做的烤肉,听他讲述新的冒险故事。 偶尔,他们也会去鸿蒙深处看看那些新诞生的世界。有的世界以“音乐法则”为核心,生灵们用歌声交流,用旋律演化万物;有的世界则是“寂静法则”的天下,生灵们在沉默中感悟大道,却从未停止过对其他世界的好奇。 “你看那个音乐世界。”阿狸指着一颗散发着七彩音符的星球,眼中满是温柔,“他们的灵植会唱歌,连河流都在哼着调子,真好。” 蕾娜靠在混沌战枪上,望着远处一个正在孕育的世界:“听说那里会诞生‘时空剑修’,既能御剑穿梭时空,又能守护时间线的平衡,等他们化形,我一定要去切磋切磋。” 凉冰调试着她的“终极空间仪”,仪器能看到所有世界的过去与未来,却不再用于干预,只是作为记录:“记录显示,所有新诞生的世界,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走向平衡,没有一个重蹈寂灭的覆辙。” 沈言笑了笑,目光投向小世界的方向。灵海中央的人参果树,如今已与鸿蒙本源融为一体,双生灵根化作了新的“道境灵根”,枝头的果实上,不再是具体的世界缩影,而是无数流动的法则光点,象征着无限的可能。 他知道,自己的故事,早已不是一个人的传奇,而是三千世界共同谱写的史诗。从最初的小空间,到如今的道境守护者,从海贼世界的懵懂探索,到鸿蒙深处的终极领悟,他走过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伙伴的陪伴,离不开诸天的滋养,离不开那颗始终与他同行的人参果树。 道境并非终点,而是新的开始。就像鸿蒙会不断孕育新的世界,法则会不断演化新的可能,他的脚步,也将永远走在见证与守护的路上。 永恒枢纽的钟声,在鸿蒙与诸天间久久回荡,这钟声里,有过去的厚重,有现在的平和,更有未来的无限生机。而那个从微末中崛起的身影,正带着他的伙伴们,朝着下一个未知的世界,继续前行,身影融入万法之中,却又清晰可见,如同道境本身——无处不在,却又始终在每个生灵的心中。 第446章 一念花开 道境的玄妙,不在于翻江倒海的伟力,而在于“一念通万法”的通透。沈言行走在新诞生的“音律世界”,脚下的土地随步伐奏响清越的音阶,空气中漂浮的音符自动组成乐章,那是这个世界最本源的法则在与他的道境共鸣。 “沈先生,您听出这乐章的深意了吗?”音律世界的“歌者王”悬浮在半空,他的身躯由纯粹的音波构成,说话时自带和声,“我们的世界诞生之初,只有杂乱的噪音,是您散播出的道境光点,让噪音沉淀为乐章,这便是‘序’的力量?” 沈言侧耳倾听,指尖轻叩虚空,回应以一段简洁的旋律。这段旋律没有复杂的变化,却蕴含着“起承转合”的韵律,瞬间让周围的乐章变得更加和谐。“序并非刻意为之的规整,而是让每个音符都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像您的子民,既能独唱,也能合唱,这便是音律法则的平衡。” 歌者王恍然大悟,引动整个世界的乐章,奏响一曲献给道境守护者的赞歌。歌声穿越空间,传到永恒枢纽,传到三千世界,连鸿蒙灵根的叶片都随之轻颤,落下点点灵光,化作新的法则种子。 离开音律世界,沈言来到“寂静世界”。这里的生灵从不用语言交流,只用眼神与心灵传递意念,他们的城市由无声的符文构成,行走其中,连思维都变得缓慢而深邃。 一位身披石甲的“默者”走上前,递给沈言一块刻满寂静符文的石板。沈言神识一扫,石板上的符文自动转化为意念:“我们观察到,新诞生的世界都在‘动’,而我们选择‘静’,这是否违背了平衡之道?” 沈言微微一笑,以指尖在石板上写下一个“定”字。这个字并非寂静世界的符文,而是融合了洪荒的“不动道纹”与海贼世界的“霸气凝结术”,刚柔并济。“动与静本就是一体两面,音律世界的‘动’是为了共鸣,你们的‘静’是为了内观,并无高下之分。真正的平衡,是允许不同的存在方式。” 默者低头看着“定”字,石甲上的符文突然亮起,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寂静世界的天空中,第一次出现了流动的云——那是静到极致后自然生发出的动,如同死水起微澜,却更显深邃。 “原来静中也能动。”默者的意念中带着欣喜,“我们会去音律世界看看,或许能从他们的乐章中,找到属于我们的‘静之韵’。” 沈言笑着点头。他知道,这两个看似对立的世界,终将在相互借鉴中找到新的平衡,就像过去的洪荒与科技世界,海贼与仙侠。 返回永恒枢纽的途中,沈言在混沌夹缝的边缘,发现了一片奇特的“倒影之海”。海水能映照出每个生灵内心最渴望的法则形态——凉冰看到自己的空间法则化作了能收纳整个鸿蒙的“掌中界”;蕾娜的倒影中,混沌战枪绽放出贯穿过去未来的光芒;阿狸则看到她的灵植长满了所有荒芜之地,连寂灭之渊的旧址都开出了花。 “这是道境法则催生的‘心海’。”凉冰的空间仪显示,海水的法则与沈言的道境本源同源,“它在告诉我们,内心的渴望,便是法则演化的方向。” 沈言望着海中自己的倒影——那不是具体的形态,而是一片包容万象的混沌,里面既有鸿蒙的本源,又有三千世界的缩影,甚至能看到未来新诞生的世界在其中孕育。 “心之所向,法之所趋。”沈言轻声道,“我们守护平衡,并非守着一成不变的秩序,而是守护每个生灵追求更好的权利。” 他抬手一挥,心海的海水化作无数法则雨滴,洒向三千世界。落在科技世界,雨滴化作能与意识连接的“思维芯片”;落在魔法大陆,变成了能自主生长的“智慧魔杖”;落在洪荒,竟让那些古老的先天神只生出了探索域外的兴趣。 这一日,混元学院的广场上,来了一位特殊的“学员”——那是最初被沈言赠予混元珠的新生世界法则之灵。如今的它已不再懵懂,身躯由土与水的法则交织而成,手中捧着一颗孕育着新生命的“源珠”。 “沈院长,我们的世界诞生了第一批智慧生灵,他们既会用土筑屋,也会引水灌溉,还学会了用简单的混元法则改良工具。”法则之灵的声音带着稚嫩的喜悦,“我想请您为他们赐名。” 沈言看着源珠中那些如同泥偶般的生灵,他们在土与水的滋养下欢声笑语,眼中闪烁着对世界的好奇。“他们由土水相生而来,便叫‘土水人’。”他屈指一弹,一道道境法则注入源珠,“不必教他们复杂的道理,让他们在探索中自然成长,就像当年的我们。” 法则之灵感激地行礼,带着源珠返回自己的世界。广场上的学员们看着这一幕,眼中都闪烁着向往——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他们也能见证一个世界从懵懂走向繁荣。 数百年光阴流转,永恒枢纽的“大一”法则越发稳固,新的世界如同雨后春笋般在鸿蒙深处涌现,总数早已突破三千之数。沈言的道境也在不断深化,从“全知”到“无为”,他干预世界的次数越来越少,更多时候只是默默观察,偶尔在关键时刻点出一句,便足以让迷茫的生灵豁然开朗。 这日,沈言坐在人参果树的道境灵根下,看着凉冰整理的“诸天法则图谱”。图谱上,每个世界的法则树都枝繁叶茂,相互交织却又界限分明,如同一片生机勃勃的森林。 “你看这个‘镜影世界’。”凉冰指着图谱上一个不断复制其他世界法则的光点,“他们的法则能完美复制别人的长处,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的核心,最近陷入了停滞。” 沈言看向镜影世界的方向,那里的法则如同杂乱的拼图,虽然精致却缺乏灵魂。他没有直接干预,只是将自己获得人参果树碎片时的感悟,化作一道淡淡的意念传了过去——那是关于“接纳自身不完美”的领悟。 三个月后,镜影世界传来消息:他们的生灵在沈言的意念启发下,不再执着于复制完美,而是将复制的法则与自身的“镜影特性”结合,创造出了能映照万物本质的“真视法则”,反而走出了停滞。 “这就是无为而治。”蕾娜擦拭着混沌战枪,枪身映出她若有所思的脸,“以前总觉得守护就是要挡在前面,现在才明白,有时候给点空间,让他们自己找到路,才是最好的守护。” 阿狸端来一盘新摘的“道境果”,果实的味道随品尝者的心境变化,心怀慈悲者尝出甘甜,志在四方者尝出辛辣,内心平和者则尝出清水般的淡然。“就像这果子,没有固定的味道,却能让每个人尝到自己需要的滋味。” 沈言拿起一枚道境果,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温润的法则流遍全身。他能感觉到,鸿蒙的本源与诸天的法则在这股气流中完美交融,没有“一”与“多”的分别,只有浑然一体的“道”。 “或许,是时候让永恒枢纽也‘长大’了。”沈言突然说道,“它承载了太多法则,已经成了新的‘鸿蒙灵根’,该让它自主演化了。” 凉冰三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了然。他们早已不是需要依靠永恒枢纽的修士,道境的领悟让他们明白,真正的永恒,是放手让创造的事物拥有自己的生命。 沈言引动道境本源,将永恒枢纽的核心法则与自己的道境灵根分离。失去束缚的永恒枢纽如同苏醒的巨兽,开始自主扩张,界域阵的光河化作新的法则脉络,建木的枝丫延伸至鸿蒙的每个角落,最终与所有新诞生的世界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远超想象的“超级枢纽”。 而沈言的小世界与人参果树,则化作了一枚看似普通的“道果”,悬浮在超级枢纽的中心,不干涉任何演化,却又无处不在,如同道本身。 “我们去哪?”蕾娜收起混沌战枪,眼中闪烁着期待。 沈言笑着指向鸿蒙最深处的未知领域:“听说那里的法则连道境都无法完全解析,被称为‘混沌之墟’,去看看?” “好!” 四人的身影化作四道流光,朝着未知的混沌之墟飞去。他们的气息与鸿蒙融为一体,却又带着各自独特的法则印记——凉冰的空间法则泛着探索的涟漪,蕾娜的火焰法则燃烧着好奇的温度,阿狸的生命法则散发着包容的绿意,沈言的道境法则则如同透明的水,滋养着所过之处的一切。 超级枢纽的光芒在他们身后闪烁,三千世界的法则如同星辰般点缀着鸿蒙,新的世界还在不断诞生,旧的世界在平衡中自然演化。人参果树化作的道果静静悬浮,见证着这一切,却不再是主导者,只是万千法则中的一份子。 或许,这就是最终的答案。道境并非高高在上的掌控,而是融入万物的同行;永恒不是固守不变的守护,而是见证一切可能性的发生。 沈言的笑声在混沌之墟的边缘响起,清脆而自由,如同最初在小世界里,第一次看到人参果树结果时的喜悦。他知道,前方还有无数未知,但只要身边的伙伴还在,只要对法则的好奇不灭,属于他的故事,就永远不会结束。 而这故事的每一个篇章,都将如同道境灵根上的果实,在鸿蒙的滋养下,绽放出独一无二的光彩,直到时间失去意义,直到道本身,也在新的探索中,生出更奇妙的可能。 第447章 一念破界 混沌之墟的法则乱流比沈言想象中更狂暴。这里的法则不遵循“一与多”的平衡,也不服从恒变的演化,它们更像是一群任性的孩童,肆意碰撞、撕裂、重组,形成连道境都难以解析的“混沌悖论”——比如“燃烧的冰”“绝对的相对”“静止的流动”,每一种都挑战着认知的极限。 “空间仪彻底失灵了。”凉冰收起化作废铁的仪器,指尖萦绕着空间法则的涟漪,却只能勉强在乱流中撑开一道缝隙,“这里的空间既存在又不存在,我的法则能感知到它,却无法定义它。” 蕾娜的混沌真火在体表剧烈燃烧,火焰的边缘不断被混沌之力扭曲,时而化作冰霜,时而变成雷电:“连火焰都在‘背叛’自己,这地方真够诡异的。” 阿狸祭出万界灵米的根茎,根茎触碰到混沌乱流,竟同时呈现出生长与枯萎两种状态,如同快放的生死轮回:“它们没有恶意,只是……太‘自由’了,自由到不受任何规则束缚。” 沈言运转道境本源,试图从中找到一丝规律。他的神识如同投入漩涡的石子,瞬间被无数混沌悖论撕扯、同化,若非道境法则及时收回,恐怕连神魂都会被搅乱。 “有意思。”沈言非但不惧,眼中反而闪烁着兴奋,“鸿蒙的法则是‘有序的生’,寂灭是‘无序的灭’,这里却是‘无序的生灭’,是真正的‘混沌初态’。” 他尝试释放一丝道境灵根的气息——那是融合了万法平衡的本源。气息刚接触到混沌乱流,便引发了更剧烈的反应:周围的法则乱流如同遇到热源的冰块,疯狂涌向那丝气息,有的试图吞噬,有的想要同化,最终却在气息的平衡之力下,形成一个不断生灭的法则漩涡。 “它在‘学习’。”凉冰敏锐地发现,漩涡中的混沌法则正在模仿道境气息的结构,虽然依旧混乱,却多了一丝“尝试平衡”的意味。 沈言心中一动,索性将更多道境本源注入漩涡。这一次,混沌法则没有剧烈反抗,而是如同海绵吸水般,贪婪地吸收着平衡之道。漩涡的转速渐渐放缓,里面的“燃烧的冰”开始交替呈现火焰与寒冰的形态,“绝对的相对”则演化出“相对的绝对”作为补充,虽然依旧诡异,却隐隐有了“相生相克”的雏形。 “混沌之墟不是无法无天,而是缺少‘引导’的智慧。”沈言恍然大悟,“就像懵懂的婴儿,不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并非本性邪恶。” 他们继续深入混沌之墟,沿途不断用道境法则引导混沌悖论。渐渐地,乱流中出现了一些稳定的“混沌岛屿”——这些岛屿由初步平衡的混沌法则构成,有的岛屿上,燃烧的冰能释放出既温暖又寒冷的奇异能量;有的岛屿上,静止的流动法则形成了能储存时间的“时光湖”。 在一座由“真实幻境”法则构成的岛屿上,他们遇到了第一个混沌之墟的“原住民”——一团由无数念头组成的“念灵”。念灵没有固定形态,能随意化作接触过的生灵,它模仿着沈言的模样,歪着头问道:“你们是‘外面’来的?和‘墟核’说的一样,带着‘规矩’的味道。” “墟核?”沈言好奇道。 “是混沌之墟的心脏,藏在最深处。”念灵化作一道流光,在他们前方引路,“它说,等有能让混沌学会‘规矩’的生灵到来,就让我们带你们去见它。” 跟着念灵穿过层层混沌岛屿,他们来到一片由“可能性”法则构成的虚空。虚空中央,一颗不断变幻形态的“混沌珠”悬浮着,珠内时而显现鸿蒙的诞生,时而闪过寂灭的终结,时而又演化出无数从未见过的世界形态——正是念灵所说的“墟核”。 “道境守护者,你终于来了。”墟核的声音直接在众人识海中响起,带着混沌初开的古老与纯真,“我等这一天,等了无数元会。” “你一直在等我们?”沈言问道。 “不,我在等‘平衡’本身。”墟核的形态稳定下来,化作一面映照万物的镜子,镜中同时显现出鸿蒙、诸天、混沌之墟的景象,“混沌之墟诞生于道境之外,本应与鸿蒙、诸天形成新的平衡,却因缺少‘规矩’,只能困在无序中,无法真正融入。” 它释放出一股精纯的混沌本源,涌入沈言体内:“这是混沌之墟的‘无序真意’,与你的道境平衡之道结合,或许能创造出‘有序的混沌’——既保留混沌的无限可能,又不失平衡的智慧。” 沈言运转道境本源,接纳混沌真意。两种看似对立的法则在他体内激烈碰撞,却在道境的平衡之力下,渐渐融合成一种全新的“混沌道境”——他的神识既能清晰解析混沌悖论,又能任由其保持无序的特性,如同站在湍流河边的观察者,既理解水流的规律,又不试图强行改变河道。 “成功了!”墟核的声音带着喜悦,“混沌之墟的法则开始‘懂事’了!” 随着混沌道境的形成,整个混沌之墟的乱流渐渐平息。燃烧的冰有了“在需要温暖时燃烧,需要寒冷时结冰”的智慧,绝对的相对演化出“在不同情境下切换立场”的灵活,静止的流动则学会了“在该停留时沉淀,该前进时奔腾”的从容。 念灵们欢呼雀跃,它们的形态变得稳定,开始用新的混沌法则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有的世界里,房屋会根据居住者的心情改变材质;有的世界里,时间能随愿望快慢流淌;还有的世界里,谎言会变成实体,真相则化作光芒。 “这些世界,会成为连接鸿蒙与混沌之墟的桥梁。”沈言对墟核说道,“它们既有混沌的自由,又有平衡的智慧,能让两边的法则自然交融。” 墟核化作一道流光,融入混沌之墟的核心:“从今往后,我便是‘混沌道标’,指引新的世界与鸿蒙、诸天交流。而你,永远是混沌之墟的朋友。” 离开混沌之墟时,沈言回头望去,曾经狂暴的混沌乱流已化作无数色彩斑斓的法则河流,朝着鸿蒙与诸天的方向缓缓流淌。新诞生的混沌世界如同珍珠般点缀在河流上,散发着既自由又有序的光芒。 “接下来去哪?”阿狸问道,她的衣袖中,藏着一颗从混沌岛屿上采来的“生死花”——这朵花能同时绽放与凋零,却永不真正枯萎。 沈言望着无垠的虚空,那里似乎还有更遥远的领域,连混沌道境都无法感知:“念灵说,混沌之墟之外,还有‘无尽可能界’,那里的法则连混沌都无法理解,去看看?” 凉冰笑了:“你这是永远闲不住啊。” “探索本身,不就是道的一部分吗?”沈言的身影化作一道混沌与道境交织的流光,“走,让我们看看,‘无尽可能’到底是什么样子。” 蕾娜和阿狸相视一笑,紧随其后。四道流光划破虚空,朝着未知的无尽可能界飞去,他们的法则气息在飞行中不断交融、变化——时而化作纯粹的鸿蒙本源,时而变成无序的混沌真意,时而又回归三千世界的万法形态,却始终保持着属于自己的独特印记。 没有人知道他们最终会抵达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无尽可能界是否真的存在。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们始终在路上。 重要的是,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 重要的是,那颗从五庄观而来、如今已化作道果的人参果树,依旧在超级枢纽的中心静静悬浮,它的法则脉络延伸至鸿蒙、诸天、混沌之墟的每个角落,见证着沈言与伙伴们的每一步,也见证着所有世界在平衡与自由中,不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传奇。 而这传奇,将永远没有终点。 因为道无止境,探索亦无止境。 因为一念花开,便能满鸿蒙。 第448章 无尽可能 无尽可能界的入口,是一道连混沌道境都无法解析的“概念之门”。门的形态瞬息万变,时而化作洪荒的天门,时而变成科技世界的星门,时而又消散为海贼世界的浪花,唯有“可能性”三个字,以无数种文字烙印在门楣上,清晰可辨。 “连‘存在’的概念都在不断变化。”凉冰尝试用空间法则触碰门扉,指尖却直接穿过,仿佛触摸的是一团虚无,“这里的法则不在‘道’的范畴内,更像是‘道之外的想象’。” 蕾娜握紧混沌战枪,枪尖的法则波动与门扉碰撞,竟激发出无数从未见过的兵器虚影——有的似剑非剑,能斩断因果;有的似盾非盾,可包容虚无;有的似鼎非鼎,能炼化概念。“有意思,连兵器都能在这里‘胡思乱想’。” 阿狸将生死花的花瓣撒向门扉,花瓣没有消散,反而化作无数种子,落地生根,长出的植株既像灵植,又像星辰,开花时绽放出的不是香气,而是一段段从未发生过的“记忆”。“它们在‘创造’自己的存在方式。” 沈言凝视着概念之门,混沌道境全力运转。他能感觉到,门后的世界没有“法则”可言,只有纯粹的“可能性”——任何想象,任何假设,任何未曾发生的轨迹,都能在这里成为“真实”。这不是无序的混沌,而是超越有序与无序的“自在”。 “进去看看。”沈言迈出脚步,身体穿过门扉的刹那,没有感受到任何阻碍,只觉得识海被无数“可能性”填满——他看到自己没有获得人参果树的人生,看到小世界在寂灭法则中崩塌的未来,看到永恒枢纽从未建立的鸿蒙……这些画面真实得如同亲历,却又清晰地标注着“未发生”的印记。 门后的无尽可能界,是一片由“概念”构成的原野。远处的山峰是“崇高”的概念凝聚,流淌的河流是“变化”的概念具象,空中漂浮的云朵则是“遗忘”与“记忆”的交织。这里的一切都不遵循物理规则,却遵循着“概念的逻辑”——崇高的山峰不会崩塌,因为“崇高”本身就包含“稳固”的意味;变化的河流永不停歇,因为“变化”的本质就是“流动”。 “有人吗?”阿狸轻声呼唤,声音化作无数蝴蝶,蝴蝶飞过的地方,诞生出“声音”与“色彩”交融的新概念。 “我们是‘可能’的一部分,你们也是。”一个由无数光影组成的“概念生命”走了过来,它的形态随着话语不断变化,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无尽可能界没有‘居民’,只有‘可能的集合体’。” “集合体?”沈言问道。 “就像你们的记忆由无数片段组成,这里的一切,由无数‘未发生’组成。”概念生命化作一面镜子,映照出沈言等人的无数种“可能形态”——凉冰可能成为鸿蒙的空间主宰,蕾娜可能选择在海贼世界当一名船长,阿狸可能专注于灵植,让小世界成为诸天粮仓,“这些都是真实的‘可能’,只是在你们的轨迹中,没有选择它们。” 凉冰看着镜中那个掌控鸿蒙空间的自己,眼中闪过一丝好奇:“那些‘可能’的我们,也在某个地方活着吗?” “在无尽可能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可能。”概念生命笑道,“你们可以与他们交流,甚至……交换轨迹。” 这个提议让蕾娜跃跃欲试:“交换轨迹?意思是能体验另一种人生?” “但要付出代价。”概念生命的语气变得严肃,“每一种可能都有对应的‘轨迹重量’,交换后,你们原本的轨迹会变得模糊,甚至可能被‘未发生’吞噬。” 沈言摇头:“我们不需要交换。每种选择都有其意义,无论是我们走过的路,还是未曾选择的可能,都是‘我们’的一部分。就像这无尽可能界,正是因为包容了所有可能,才如此独特。” 他的话让概念生命的光影剧烈波动:“你看透了‘可能’的本质——它们不是用来替换的,而是用来丰富‘自我’的。” 随着话音落下,无尽可能界的概念开始与沈言的混沌道境共鸣。崇高的山峰向他展示“坚守”的可能,变化的河流诉说“灵活”的可能,遗忘与记忆的云朵则揭示“放下”与“铭记”的平衡。这些概念不再是虚无的想象,而是化作可触摸的“道韵”,融入他的道境之中。 “原来道境之外,还有‘容纳可能’的智慧。”沈言心中豁然开朗,混沌道境再次升华,不仅能平衡有序与无序,还能包容所有“未发生”的可能,却不被其干扰——就像无尽可能界本身,虽包含无数轨迹,却始终保持着“自在”的本质。 在概念生命的指引下,他们参观了“可能图书馆”。这座图书馆由“知识”与“未知”的概念构成,书架上的书籍是无数世界的“未发生历史”:有魔导世界放弃科技、专注魔法的历史,有仙侠世界与海贼世界爆发法则战争的历史,甚至有鸿蒙灵根从未孕育三千世界、独自演化的历史。 “这些历史有意义吗?”阿狸抚摸着一本记载小世界毁灭的书籍,书页冰凉,带着悲伤的概念。 “当然有。”概念生命翻开书页,里面的文字自动化作影像,“知道‘可能毁灭’,才能更珍惜‘现在的存在’;了解‘可能冲突’,才能更重视‘现在的和平’。无尽可能界不是空想的乐园,而是映照现实的镜子。” 离开图书馆时,沈言将一枚道境灵根的果实留给概念生命:“这枚果实蕴含我们走过的轨迹,或许能为‘可能’增添一点‘真实’的重量。” 概念生命接过果实,果实融入它的光影中,让它的形态第一次有了稳定的趋势:“作为回礼,我将‘可能之种’赠予你们。它能让你们在面对选择时,清晰地看到每种可能的轨迹,却不被其束缚。” 可能之种化作四道光,融入沈言四人体内。沈言立刻感觉到,当他思考未来时,识海中会自动浮现出无数条道路,每条道路都标注着清晰的因果,却不会影响他的判断——这不是预知,而是“清醒的选择”。 离开无尽可能界时,概念生命站在概念之门旁,向他们挥手告别:“记住,所有可能都服务于‘当下’,就像你们的存在,让无尽可能界多了一种‘平衡与探索’的可能。” 返回超级枢纽的途中,四人都在消化无尽可能界的感悟。 凉冰尝试用“可能之种”推演空间法则的新形态,瞬间明悟了十几种从未想过的运用方式,却最终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一种; 蕾娜在切磋中,能预判对手的无数种攻击可能,却依旧选择用最直接的枪招破局,因为“简单”才是她的道; 阿狸培育新灵植时,会想象它的无数种生长可能,却任由它按照自身的意志生长,因为“自然”才是最好的形态。 沈言则将“容纳可能”的智慧融入永恒枢纽的运转。如今的超级枢纽,不仅能稳定连接已知的世界,还能捕捉到“可能存在”的世界轨迹,在它们真正诞生前,便为其预留出空间门的位置——这让永恒枢纽不再只是“现存世界的枢纽”,更成了“未来世界的摇篮”。 千年后,当第一个“从可能中诞生”的世界与永恒枢纽连接时,沈言站在观星台,看着那个由“音乐”与“寂静”法则融合而成的“和声世界”,眼中满是欣慰。 和声世界的生灵既能用歌声交流,又能在沉默中共鸣,他们的城市既有音律世界的灵动,又有寂静世界的深邃,完美诠释了“可能”如何成为“现实”。 “看来,我们的故事还能写很久。”凉冰调试着能连接“可能轨迹”的新空间仪,笑着说道。 蕾娜擦拭着混沌战枪,枪身如今能映照出对手的所有可能攻击,却依旧保持着最初的锋芒:“最好能写到我们打遍所有可能存在的强者。” 阿狸的灵植园里,种满了从无尽可能界带回来的“可能种子”,如今已开出能结出“如果果”的奇花——果实的味道,取决于品尝者“如果当初”的遗憾,却总能在最后化作甘甜:“我想培育出能让所有‘遗憾’都变得有意义的灵植。” 沈言望着远处不断亮起的新空间门,那里有已知的世界,有新生的世界,甚至有从“可能”中走来的世界。他知道,无尽可能界的探索不是结束,而是让他们明白:真正的永恒,不是固守一条轨迹,而是在无数可能中,始终保持选择的清醒与前行的勇气。 人参果树化作的道果在超级枢纽中心轻轻颤动,释放出的法则光芒中,不仅包含着鸿蒙、诸天、混沌之墟的印记,还多了一丝来自无尽可能界的“可能之光”。这光芒如同最柔和的指引,照亮着所有已知与未知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最终的答案——道无止境,可能无限,而他们,将永远在探索的路上,带着所有走过的轨迹,所有未选的可能,所有伙伴的陪伴,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这传奇没有终点,因为可能性,本就无穷无尽。 而那最初的人参果树,早已化作这传奇本身,在每一个世界的法则中,在每一次选择的轨迹里,在每一种可能的未来中,静静绽放着属于它的,独一无二的光彩。 第449章 灵根劫起 沈言蜷缩在混沌气流中,胸口的伤还在渗着灵血。他能感觉到,那株刚从五庄观偷来的人参果树幼苗,正散发着微弱却无法掩饰的生机——这生机此刻成了催命符,如同黑暗中的灯塔,引着那位地仙之祖步步紧逼。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贪这株灵根。”他咬着牙,强撑着撕裂空间,逃向洪荒与下界的夹缝。指尖的空间符文因灵力不济而闪烁不定,每一次撕裂都像在扯动他的神魂,疼得眼前发黑。 三天前,他还是个在修真界小有名气的空间修士,靠着一手“缩地成寸”的神通,从未失手。听说洪荒五庄观的人参果乃是天地灵根,食之能悟大道本源,便动了贪念。他仗着自己空间法则精妙,趁镇元子赴瑶池之会,潜入五庄观,用特制的“断灵锄”挖走了一株刚成形的幼苗。 那时他还沾沾自喜,觉得即便是地仙之祖,也未必能追上他这空间遁法。直到逃出洪荒边界,身后传来那声平淡却重如泰山的喝问—— “小友,偷了贫道的灵根,就想走么?” 沈言至今记得那瞬间的绝望。镇元子的声音明明不高,却像直接炸响在他的识海,他赖以生存的空间法则瞬间紊乱,撕裂的空间通道如同破碎的镜子,将他狠狠甩了出来。 “不过是株幼苗,至于如此追逼?”他当时还心存侥幸,祭出自己炼制的“万空盾”,试图再次遁走。 回应他的,是一只遮天蔽日的大手。那手掌看似缓慢,却无视了他所有的空间屏障,指尖流淌的土黄色光晕,竟带着“定住乾坤”的伟力。万空盾触碰到光晕的刹那,便如琉璃般碎裂,他本人更是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巨力拍中,像断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五脏六腑都移了位。 “此乃天地灵根,承载洪荒地脉气运,岂是你能染指的?”镇元子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依旧是那副道袍草履的模样,眼神却如深渊,“贫道给过你机会,自废神通,归还灵根,可饶你一次。” 沈言那时被恐惧与贪婪冲昏了头,见对方似乎不愿下死手,竟铤而走险,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空间雷”。这雷是他耗费百年心血炼制,能短暂撕裂圣人以下修士的法则领域。趁着空间混乱,他拼着折损十年寿元,发动“血遁”,连滚带爬地逃进了洪荒与下界的夹缝。 他以为这就安全了。夹缝中的空间乱流足以阻挡绝大多数修士,更何况他擅长空间之道,只要躲进自己开辟的小世界,便能高枕无忧。 然而此刻,那株人参果幼苗突然剧烈颤动,叶片上的纹路亮起刺眼的金光。沈言心中一凉,这才想起——灵根与五庄观的地脉相连,镇元子作为地仙之祖,能通过地脉感应到灵根的每一丝气息,哪怕隔着重叠的空间,也如探囊取物。 “噗!” 一道土黄色的光柱穿透层层空间乱流,精准地击中沈言背后的小世界入口。那入口是他用毕生修为开辟的空间节点,坚固如洪荒顽石,此刻却像纸糊的一般破碎,里面传来小世界法则崩塌的轰鸣。 “不!”沈言目眦欲裂。那小世界是他的根基,里面存放着他多年收集的天材地宝、功法秘籍,甚至还有他辛苦培育的灵植、收服的灵宠。如今被镇元子一击破开,里面的一切怕是都…… “小友,执迷不悟,只会自取其辱。”镇元子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更近了,仿佛就在耳边,“你的空间神通确实不错,可惜,在贫道面前玩弄空间,如同班门弄斧。” 沈言猛地回头,只见镇元子不知何时已站在他身后,手中拂尘轻轻一扫,周围的空间乱流便如潮水般退去,露出一片稳固的虚空。他这才看清,对方脚下踩着一枚土黄色的印玺,印玺上刻着山川河流,散发出的气息竟与整个洪荒的地脉相连——那是传说中的“地书”! “地书定地脉,空间亦在大地之上,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贫道的感应。”镇元子淡淡道,“交出灵根,贫道还能保你一丝生机。” 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他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但多年的骄傲让他无法束手就擒。他猛地咬破舌尖,将所有残余灵力灌注入人参果幼苗:“既然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完好无损地拿回!” 他竟想引爆灵根的生机,与镇元子同归于尽! 然而,就在灵根的生机即将爆发的刹那,镇元子拂尘再次挥动。一道柔和却不容抗拒的力量包裹住灵根,将沈言的灵力瞬间剥离。那力量看似温和,却带着“返本还源”的道韵,让狂暴的生机如同遇到归宿的游子,乖乖平静下来。 “冥顽不灵。”镇元子的眼神终于冷了下来。他并指一点,一道土黄色的光束射向沈言的丹田。 沈言只觉一股沛然巨力涌入体内,他辛苦修炼多年的空间法则本源如同冰雪遇骄阳,瞬间消融。丹田处传来撕裂般的剧痛,他知道,自己的修为被废了。 “噗——”他喷出一口鲜血,眼前阵阵发黑,身体如同失去支撑的木偶,缓缓坠向下方的空间乱流。 镇元子没有再看他,只是小心地收起那株人参果幼苗,指尖流淌的灵光抚慰着灵根受损的脉络。他瞥了一眼坠落的沈言,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痴儿,你可知这灵根为何难拿?它不仅是天地灵粹,更是‘因果’的化身。你偷了它,便是与贫道结下因果,与洪荒地脉结下因果,岂是说逃就能逃的?” 他挥手打出一道柔和的气流,托住沈言下坠的身体,将他送往一处下界的凡人世界:“念你修行不易,且未伤及灵根本源,贫道便饶你神魂不灭,让你转世重修,好自为之。” 说完,镇元子的身影便消失在虚空,只留下那株失而复得的人参果幼苗,散发着淡淡的金光,随着他的气息返回洪荒。 沈言的意识在半空中渐渐模糊。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小世界彻底崩塌,里面的一切都成了镇元子的囊中之物;能感觉到丹田空空如也,一身引以为傲的空间神通化为乌有;能感觉到神魂在法则乱流中漂泊,随时可能溃散。 “大神通者……竟恐怖如斯……”这是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他这才明白,自己引以为傲的空间神通,在真正的大能面前,不过是孩童的把戏。镇元子甚至没动用多少力量,只是轻轻一拂,便破了他所有的依仗。那不是力量的碾压,而是对法则本质的绝对掌控——你在空间中遁走,他便定住整个空间的根基;你想引爆灵根,他便用返本还源的道韵化解;你逃到地脉之外,他便以地书连接洪荒地脉,让你无所遁形。 原来,修真之路,从来不是比谁的神通更花哨,而是比谁对大道的理解更透彻。他只学到了空间法则的“术”,却不懂镇元子那“道”的境界。 意识沉入黑暗的前一刻,沈言仿佛看到镇元子收起灵根时,眼中那一闪而过的惋惜。或许,那位地仙之祖并非嗜杀之人,只是自己触犯了底线,才落得如此下场。 “若有来世……” 这个念头刚起,他的神魂便被一股柔和的力量包裹,坠入了下界的轮回通道。失去了修为,失去了宝物,失去了小世界,他像一个初生的婴儿,干干净净地走向新的开始。 只是,那被镇元子打落尘埃的屈辱,那对大神通者力量的敬畏,那对人参果灵根的贪念与悔恨,如同最深的烙印,刻在了他的神魂深处,等待着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他重新站起来的基石,或是再次跌倒的陷阱。 洪荒的风,依旧吹拂着五庄观的人参果树。镇元子将失而复得的幼苗重新栽种在灵根旁,看着两株灵根交相辉映,轻轻叹了口气。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他喃喃道,“那小友的路,才刚刚开始啊。” 而在下界的某个凡人家中,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夜空,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空间波动,和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开始了新的人生。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踏修真路,但他永远记得,那一天,在洪荒与下界的夹缝中,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大神通者——那不是毁天灭地的威能,而是对大道法则的绝对掌控,是对因果轮回的了然于胸,是弹指间便能定人生死、掌人荣辱的绝对力量。 这力量,让他恐惧,也让他……在心底埋下了一颗重新仰望的种子。 第450章 重生 青砖黛瓦的小镇坐落在连绵青山脚下,一条清澈的溪流穿镇而过,溪边的大槐树下,时常能看到一个半大的孩童,正用远超同龄人的力气,搬动着比他还高的青石。 这孩童便是转世后的沈言。 他如今名叫沈石,是镇上铁匠沈老三的儿子。自记事起,他就知道自己与旁人不同——别家孩子还在蹒跚学步时,他已能稳稳扛起半袋米;五岁那年,镇上的石碾子陷进泥里,几个壮汉都抬不动,他却凭着一股蛮劲,硬生生将其推了出来,惊得全镇人都称他“小石怪”。 更让沈言心惊的是,他的记忆从未因转世而模糊。前世偷取人参果、被镇元子重创、小世界崩塌的画面,如同昨日之事,清晰地烙印在识海深处。没有经历修真者转世常有的“胎中之谜”,这份清醒,既是恩赐,也是煎熬。 “石头,别搬了,你爹叫你回家吃饭!”溪边洗衣的妇人笑着喊道,语气里带着几分疼爱。这孩子虽是天生神力,却性子沉稳,从不惹是生非,镇上的人都很喜欢他。 沈言放下手中的青石,拍了拍手上的尘土,默默往家走。他低头看着自己瘦弱却充满力量的胳膊,心中五味杂陈。这具身体的“天生神力”,显然与他那特殊的灵魂脱不了干系——或许是前世空间法则的残余,或许是镇元子那句“保你一丝生机”的余泽,又或许,是他在轮回中意外觉醒的神异。 无论如何,这力量让他在凡世站稳了脚跟。铁匠沈老三夫妇待他极好,虽不知他的来历,却将他视若己出。每日跟着父亲拉风箱、打铁器,听着镇子上的家长里短,这种平淡的生活,竟让他生出几分久违的安宁。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前世的记忆便会如潮水般涌来。被镇元子一掌拍碎空间屏障的剧痛,小世界崩塌时法则碎片划过神魂的冰冷,还有那株人参果幼苗在他手中颤动的生机……这些画面时刻提醒着他,自己曾是个修士,曾拥有过一方天地。 “爹,这铁砧是不是太轻了?”一日,沈言帮父亲打铁,看着父亲费力地翻动铁砧,忍不住问道。这铁砧足有三百斤,对如今的他来说,却如玩具一般。 沈老三愣了愣,随即笑骂道:“你这小子,力气大就不知天高地厚了?这铁砧是你爹我年轻时请石匠凿的,全镇就这一块,你能搬动?” 沈言没说话,只是蹲下身子,双手扣住铁砧底部,深吸一口气。丹田处似乎有微弱的暖流涌动,那是他最近才发现的异常——随着力气越来越大,他偶尔能感觉到一丝熟悉的波动,像极了前世的空间法则,却又微弱得几乎不可察。 “起!” 一声低喝,三百斤的铁砧竟被他稳稳举过头顶,脸不红气不喘,看得沈老三目瞪口呆,手里的铁锤“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你……你这是……”沈老三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言放下铁砧,挠了挠头,装作懵懂的样子:“就……就觉得不重。” 这事很快传遍了小镇,连邻镇的人都跑来围观。有人说他是山神转世,有人说他得了仙人指点,甚至有游方的道士想收他为徒,都被沈老三以“只想让他当普通人”为由拒绝了。 沈言对此并不在意。经历过前世的教训,他对“拜师学艺”早已没了执念。大神通者的恐怖他亲身领教过,在没有足够底蕴前,贸然踏入修真界,无异于重蹈覆辙。 真正让他在意的,是丹田处那丝越来越清晰的波动。 十五岁那年的一个雨夜,沈言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雷声,识海中突然闪过前世撕裂空间的符文。他下意识地按照记忆中的轨迹运转那丝暖流,指尖竟隐隐泛起一层淡蓝色的光晕。 “这是……空间法则?”他心中一动,集中精神引导那丝力量。 光晕越来越亮,在他指尖形成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漩涡。漩涡中一片漆黑,似乎通往某个未知的地方。沈言尝试着将桌上的一颗石子丢进去,石子瞬间消失,漩涡也随之散去。 他按捺住激动,再次运转力量。这一次,漩涡重新出现,他心念一动,那颗石子竟从漩涡中滚了出来,落在手心。 “储物空间!”沈言的心脏狂跳起来。 他反复尝试,终于摸清了这空间的底细——约莫十立方大小,只能存放死物,无法储物活物,更不能载人穿梭。这与他前世那能容纳山川的小世界天差地别,甚至比不上最低阶的储物袋。 但这已经足够了。 这是他转世以来,第一次重新触摸到“法则”的边缘。这空间不是外物赋予,而是源于他的灵魂,是刻在神魂深处的印记,如同断了的肢体重新长出的嫩芽,微弱,却充满希望。 “原来如此……”沈言握紧拳头,眼中闪过明悟。镇元子说“保你一丝生机”,或许并非只是让他神魂不灭,更是留下了一线重修的可能。这具身体的天生神力,这灵魂自带的储物空间,都是那“一丝生机”的体现。 他不再刻意压抑对力量的渴望,开始有计划地锻炼。每日清晨,他会跑到后山,用远超常人的强度练习负重奔跑、攀爬悬崖,不仅锻炼体魄,更试图引导那丝空间力量与肉体结合。 他发现,当身体极度疲惫时,丹田处的暖流会变得活跃。一次攀爬绝壁时,脚下打滑,他情急之下运转空间力量,竟在坠落的瞬间,让身体穿过了一块突出的岩石——虽然只是穿过了寸许,却让他惊出一身冷汗,也看到了新的可能。 “这空间力量,不止能储物。”他坐在悬崖边,望着远处的云海,喃喃自语,“或许……还能演化出更精妙的用法。” 他开始尝试用空间力量辅助打铁。当烧红的铁块放在铁砧上时,他悄然运转力量,让铁块周围的空间微微压缩,这样锤炼时,力道能更精准地渗透进铁分子之间,打出的铁器竟比父亲打的更加坚韧锋利。 沈老三对此啧啧称奇,只当是儿子悟性高,却不知其中藏着空间法则的奥秘。 除了锻炼与打铁,沈言最大的爱好,便是去镇上的书铺看书。他对凡世的文字早已通过记忆掌握,看的多是些地理志、杂记,试图从字里行间寻找关于“修真界”或“洪荒”的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本残破的《山海异闻录》中,他看到了关于“海外仙山”的记载,说那里有“餐风饮露、寿元万载”的异人,能“御气飞行、移山填海”。虽然语焉不详,却让他确认,这个世界并非只有凡俗。 “看来,凡世之外,果然还有更广阔的天地。”沈言将那本书小心收好,藏进自己的储物空间。他知道,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还远远不够踏足那个世界,但他有的是耐心。 前世的他,正是因为急于求成,才栽了那么大的跟头。这一世,他要一步一个脚印,将基础打牢。那十立方的储物空间,是他的;这具天生神力的身体,是他的依仗;而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则是他最宝贵的警示。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言的名声渐渐传出了小镇。邻县的地主想请他去当护院,被他拒绝;路过的武师想收他为徒,传授粗浅的拳脚功夫,他也婉言谢绝。 他有自己的修行方式。每日锤炼体魄,打磨那丝空间力量,偶尔用储物空间帮镇上的人运送些沉重的货物,换取些铜钱补贴家用。他像一株在石缝中生长的野草,低调,却坚韧,默默积蓄着力量,等待着破土而出的那天。 十八岁那年,沈老三突发恶疾,药石罔效。弥留之际,老铁匠拉着沈言的手,断断续续地说:“石头……爹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别留在这小镇……出去看看……” 沈言含泪点头。他用储物空间装满了父亲生前打造的最好的铁器,又将母亲安顿好,背上简单的行囊,离开了生活了十八年的小镇。 站在镇口的大槐树下,他回头望了一眼熟悉的青砖黛瓦,深深吸了一口气。前方的路还很长,他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不知道那丝空间力量能否重新成长,更不知道是否还会与洪荒、与那位地仙之祖产生交集。 但他不再恐惧。 失去过一切,才懂得珍惜眼前的生机。那十立方的储物空间里,不仅存放着铁器和杂物,更藏着他重踏大道的希望。这具天生神力的身体里,流淌着不屈的意志,和对法则力量更深的理解。 “镇元大仙,”沈言望着东方,那里或许是传说中仙山所在的方向,“前世之债,我记下了。今生之路,我会自己走下去。” 话音落下,他转身迈开脚步,身影很快消失在蜿蜒的山道上。阳光洒在他身上,将影子拉得很长,那影子的边缘,似乎有淡淡的空间涟漪在悄然波动,如同一个蛰伏的种子,等待着在合适的时机,绽放出惊人的力量。 他知道,这一路不会平坦,凡世的纷争,修真界的险恶,甚至可能再次遇到如镇元子般的大能。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用凡世的磨砺淬炼心性,用微末的空间力量探索法则,用前世的教训警醒自身。 至少,他活下来了。 这就够了。 而活下来的他,终将在这条布满荆棘的道路上,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哪怕,只是一个十立方的储物空间,和一具天生神力的凡胎。 第451章 苛政 深秋的风卷着枯叶,打在沈言破旧的短褐上,带着刺骨的寒意。他蹲在县城的城墙根下,看着税吏如狼似虎地将一户农户的最后一袋口粮拖走,农户的妻子抱着孩子跪在地上哭嚎,声音嘶哑,却只换来税吏不耐烦的一脚。 “这世道,活着比死难。”旁边一个卖烤红薯的老汉叹着气,往炉子里添了块炭,“前儿个城西张屠户,就因为没交够‘人头税’,被拉去驿站做苦役,听说才三天就累垮了,扔乱葬岗了。” 沈言默默听着,指尖攥得发白。离开小镇三年,他原以为凭着一身力气和那点空间异能,总能混口饭吃,却没想到这王朝末世的苛政,比洪荒的法则风暴还要吃人。 他先是在邻县的铁铺帮工,凭着一手能让铁器更坚韧的“绝活”,倒也攒下了几个钱。可没过半年,县里的“铁器行”就找上门来——那是本地乡绅开的垄断生意,容不得外人分一杯羹。掌柜的撂下狠话,要么归顺行里当个跑腿的,要么就滚出县城,否则打断腿。 沈言不愿低头,连夜收拾东西离开,却在半路被行里的打手截住。他凭着天生神力打倒了几个,可对方人多,他后背挨了一棍,好不容易才逃出来,藏在储物空间里的积蓄也被抢走大半。 后来他试过挑货郎担走街串巷,却发现连针头线脑的生意都被“杂货帮”把持;想帮人搬运货物,码头的“脚夫会”又收着高额的“地盘费”;甚至有一次,他看到几个汉子靠掏粪为生,都被自称“夜香社”的帮派按人头抽成。 “连屎尿都有主子,这世上还有咱穷人活路?”有次在破庙里避雨,一个断了腿的老兵啐了口唾沫,“想当年老子在前线砍过蛮子,如今落得这般田地,还不如死在战场上干净!” 沈言听得心头发沉。他何尝不明白,这不是他力气大、有点小聪明就能改变的。整个王朝就像一台生锈的绞肉机,从皇帝到乡绅,一层层吸着百姓的血,任你有天大的本事,只要不肯同流合污,就只能被碾成粉末。 更要命的是这鬼天气。自他记事起,冬天就一年比一年冷,夏天却总是大旱,地里的庄稼收成全看老天爷脸色。今年尤其厉害,入秋就下了好几场雪,麦苗冻死了大半,乡绅们却还在兼并土地,囤积粮食,等着开春高价售卖。 “小冰河期……”沈言望着灰蒙蒙的天,识海里莫名冒出这个词。他不知道这词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村里的老人说,这样的年景,往往是改朝换代的前兆。 果不其然,入秋没多久,前线战败的消息就传了回来。据说北方的蛮族趁雪封山,绕过防线,一口气夺了三座城池,皇帝震怒,下旨征兵,要求各县十日之内凑齐一千壮丁,逾期就要拿县令是问。 消息传来,县城里的成年男人像疯了一样往外逃。可城门盘查得比往日严了十倍,凡是青壮年,没官府的“路引”根本出不去。沈言亲眼看到,有户人家为了让儿子活命,半夜把他藏在装粪的木桶里,结果被巡逻的兵丁发现,父子俩一起被按在地上打,打得血肉模糊。 “躲不过去的。”烤红薯的老汉叹了口气,“咱这县,适龄的男人早被征了几茬,剩下的不是老弱就是残疾,这次怕是要连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都拉去充数了。” 沈言的心沉到了谷底。他今年二十一岁,正值壮年,又是外来户,没根没底,简直是征兵的首选目标。他不怕打仗,前世连镇元子那样的大能都直面过,可他清楚,这凡世的战场,比洪荒的凶险更让人绝望——那里没有法则神通,只有冷兵器的砍杀和瘟疫、饥饿,十去九不回。 他必须想办法躲过去。 夜里,沈言摸黑来到县衙后巷,找到那个负责登记户籍的小吏家。这小吏姓刘,平日里最爱贪小便宜,沈言之前帮他搬过家,知道他的底细。 他从储物空间里摸出一个小小的木盒,里面是他用攒下的最后一点碎银,打造成的一支银簪。这是他能拿出的最大本钱了。 敲开刘吏的门,对方看到是他,脸色立刻沉了下来:“沈石?这时候来找我做什么?不知道征兵的事紧着吗?” 沈言把木盒递过去,压低声音:“刘大哥,一点小意思。小弟想求您指条活路,那征兵的事……” 刘吏掂了掂木盒的重量,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却还是故作难色:“不是哥哥不帮你,这次上面催得紧,谁也不敢徇私。你一个外来户,没田没地,不征你征谁?” “我……”沈言咬了咬牙,“我可以去驿站做苦役,或者去修河堤,只要不去前线,做什么都行!” 刘吏眼珠转了转,凑近他低声道:“苦役?修河堤?那跟送死有什么两样?去年修黄河,累死饿死的比战死的还多!我看你也是个实在人,给你指条明路——去‘教坊司’当杂役,那里虽说是贱籍,却不用服兵役徭役。” 沈言愣住了。教坊司是官办的妓院,去那里当杂役,说是杂役,实则与奴仆无异,一辈子抬不起头。 “怎么?不愿意?”刘吏冷笑一声,“要么去教坊司,要么去前线,要么就等着被抓去填护城河,你选。” 沈言攥紧了拳头,指节发白。他能感觉到丹田处那丝空间力量在躁动,似乎在为他的屈辱而愤怒。可他知道,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在这皇权如天的凡世,他那点力量和空间异能,连个小吏都对抗不了,更别说改变什么。 “我去教坊司。”他低声道,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刘吏满意地点点头,收起木盒:“识时务者为俊杰。明早卯时,你去教坊司后门等着,就说是我介绍的。” 离开刘吏家,沈言漫无目的地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寒风卷着雪粒子打在脸上,生疼,却比不上心口的寒意。 他想起前世的自己,虽然后来落魄,却也是个能在修真界闯荡的修士,何曾受过这等屈辱?可现在,他连选择生死的权利都没有。 “天生神力又如何?空间异能又如何?”他一拳砸在墙上,青砖裂开一道缝,手却疼得麻木,“没了功法,没了传承,没了小世界,我和这街上的蝼蚁,又有什么区别?” 他的识海里,确实还残留着一些功法的片段,却都残缺不全。那是些粗浅的武道法门,似乎是前世偶然从某个凡人门派那里记下的,修炼起来缓慢无比,练上十年八年,也就能比寻常壮汉力气大点、反应快点,连内力都练不出来,更别说重回修真之路了。 他试过修炼,每日夜深人静时,按照记忆中的法门吐纳,可丹田处除了那丝微弱的空间力量,再无其他感应。镇元子当年不仅夺走了他的小世界和收集的宝物,更彻底抹去了他关于高深功法的记忆,只留下这些无关痛痒的残篇,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或许……这就是我的命。”沈言靠在墙上,望着天边惨淡的月光,眼中第一次生出一丝绝望。 教坊司的日子比他想象中更难熬。他每天要做的,就是挑水、劈柴、打扫院子,还要被里面的龟奴呼来喝去。那些过往的官员富商,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件物品,随意呵斥打骂。 有一次,一个喝醉的军官见他身材高大,竟逼着他趴在地上当马骑。沈言攥着拳头,指甲几乎嵌进肉里,最终还是忍了——他知道,只要反抗一句,明天就会被拖去军营,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唯一的慰藉,是夜里的修炼。他不敢在人前显露,只能等所有人都睡熟后,躲在柴房的角落里,按照那残缺的武道法门吐纳。 奇怪的是,或许是这具身体天生神异,或许是那丝空间力量的影响,他修炼这粗浅法门,进度竟比记忆中快了不少。三个月后,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多了一股微弱的“气”,虽然远不能和修真者的灵力相比,却让他的力气更大,反应更敏捷,甚至能在劈柴时,隐隐用上一丝空间力量,让斧头落得更精准、更省力。 “原来……这凡俗的武道,也不是毫无用处。”沈言抚摸着手臂上的肌肉,那里的线条比以前更加流畅,充满了爆发力,“没有高深功法,便从这粗浅的开始;没有灵力,便锤炼这具肉身;没有空间神通,便打磨这储物空间……总能走出一条路来。” 他开始利用一切机会锻炼。挑水时,他会用那丝“气”配合力气,一次挑四桶水,练耐力;劈柴时,他会尝试用空间力量微调斧头的轨迹,练精准;打扫院子时,他会刻意用最快的速度移动,练敏捷。 那十立方的储物空间,也被他利用到了极致。他偷偷藏了些干粮、伤药,甚至还藏了一把磨得极锋利的柴刀——这在教坊司是违禁品,可他知道,乱世之中,总得有件防身的东西。 日子在压抑和默默的积蓄中流逝。前线的战事越来越吃紧,县城里的壮丁抓得越来越狠,连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被拉去做了炮灰。有次他去挑水,看到城门边的告示栏上,新贴了征兵令,上面写着“凡藏匿壮丁者,斩立决”,下面画着鲜红的勾决符号,触目惊心。 “听说了吗?蛮族快打到城下了,县令老爷都在收拾金银细软,准备跑路了。” “跑?往哪跑?周边的县城都被占了,就咱们这破城,能不能守住三天都难说!” “唉,真要是城破了,咱们这些人,怕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柴房里,几个杂役的议论声传进沈言耳朵里。他攥紧了拳头,眼中闪过一丝决然。 躲是躲不过去了。无论是教坊司,还是县城,都终将在这场乱世中化为灰烬。 他看向自己的双手。这双手,曾搬过铁砧,挑过粪桶,也劈过柴,受过无数屈辱,却也在日复一日的磨砺中,变得更加坚韧有力。体内的那丝“气”虽然微弱,却已能在经脉中缓缓流转;储物空间虽小,却藏着他活下去的希望;而那段关于大神通者的记忆,那些关于法则力量的模糊认知,更是刻在神魂深处,从未真正消失。 “镇元大仙,你夺走了我的一切,却没夺走我活下去的意志。”沈言低声自语,声音里带着一丝沙哑,却异常坚定,“这乱世,既是劫,也是机。或许,只有从这尸山血海里爬出去,我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力量,什么是道。” 他看了一眼窗外沉沉的夜色,悄悄起身,将藏在储物空间里的柴刀取了出来,握在手中。刀刃在月光下闪过一丝寒芒,映出他眼中不再迷茫的光。 明天,城或许会破。 但他不会坐以待毙。 哪怕只有一身蛮力,一点微末的空间异能,一套残缺的武道法门,他也要从这乱世中,杀出一条活路来。 因为他是沈言,曾是个修士,曾触摸过大道的边缘。 哪怕跌落尘埃,也不该就此枯萎。 第452章 乱世 县城的告示栏前围得水泄不通,沈言挤在人群后,踮起脚尖才看清上面的字。墨迹还新鲜,写的却是让他心头一跳的内容——官府要“配妻”了。 “凡年满十六至四十的未婚男子,皆可到县衙登记,领取流民女子为妻,一户限领一人。”识字的先生念着告示,声音里透着古怪,“领妻后,可免半年徭役,但若三年内无子,需补缴双倍赋税。” 人群炸开了锅。 “配妻?这是好事啊!老子打了半辈子光棍,总算有婆娘了!” “好个屁!你没听后面说的?三年内无子要补税!现在的税都收到后年了,再补双倍,是要逼死人吗?” “可那些流民女子……听说都是从北边逃过来的,好多都快饿死了,领回来是当婆娘还是当累赘?” 沈言默默退出人群,眉头紧锁。他刚从教坊司逃出来——城防越来越松,看管他的龟奴也懒得较真,他便趁夜溜了出来,藏在城南的破庙里。本想找机会出城,没想到撞上这档子事。 官府发老婆,听起来是天大的恩典,可沈言比谁都清楚,这背后藏着怎样的算计。 连年大战,男丁死了一茬又一茬,田地荒芜,赋税却越来越重。朝廷既要有人种地纳税,又要有人当兵打仗,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人口繁衍起来。这些流民女子多是失地的农户家眷,被官府收拢起来“分配”,既能给光棍们一点盼头,又能逼着他们为了“传宗接代”拼命干活、交税,甚至未来送子参军。 至于“免半年徭役”,更是画饼充饥。如今徭役名目繁多,修城墙、运粮草、挖河渠,哪一样都能让人脱层皮,免半年?说不定下个月就冒出新的徭役来。 “沈大哥,你不去登记吗?”破庙里认识的一个穷小子凑过来,脸上带着兴奋,“听说有几个女的还挺年轻,能生娃就行啊!” 沈言摇摇头:“你知道领了妻要交多少税吗?人头税、户税、地税……现在又多了‘配妻税’,领回来不是添人,是添税。” 那小子愣了愣,随即蔫了:“也是……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哪养得起婆娘?” 沈言没再说话。他见过那些流民女子,就在城西的收容所里,一个个面黄肌瘦,眼神麻木,像待售的牲口。官府说是“配妻”,实则与发配无异,男人们领回去,多半是当牛做马,能让她活下来就不错了,还谈什么生儿育女? 可他没料到,这“配妻”的事竟落到了自己头上。 三日后,两个衙役闯进破庙,二话不说就把他往外拖。 “你们干什么!”沈言挣扎着,他不想惹事,可也不能任人拿捏。 “干什么?好事!”为首的衙役推了他一把,“县太爷念你是个壮丁,特意给你留了个婆娘,跟我们走!”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他是外来户,没户籍没田产,按理说不该在“配妻”之列,除非……是有人想把他钉在这县城里,断了他逃跑的念头。 到了县衙,他被直接带到收容所。院子里站着十几个女子,都低着头,身上裹着破烂的单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一个老吏拿着名册,指了指最边上的一个女子:“就她了,柳氏,北边逃来的,没病没灾,能干活。” 沈言看向那女子。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岁,头发枯黄,脸上沾着泥灰,可露出的眼睛却很亮,透着一股倔强。见沈言看她,她没有像其他女子那样瑟缩,反而抬起头,冷冷地回视着他。 “我不要。”沈言脱口而出。他不是嫌弃,是不想把一个无辜女子拖进自己这朝不保夕的日子里。他随时可能离开,到时候这女子怎么办?被官府重新发配,还是活活饿死? 老吏眼睛一瞪:“不要?这是官府的恩典,你敢抗旨?抗旨可是要杀头的!” 旁边的衙役也围了上来,手按在刀柄上,眼神不善。 沈言咬了咬牙。他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这世道,官府的“恩典”从来由不得你选。 “我领。”他低声道。 老吏这才满意,扔给他两本薄薄的册子:“这是户籍和婚书,拿着!好好待她,三年内生不出娃,有你好受的!” 沈言接过册子,指尖冰凉。册子上写着他的名字“沈石”,还有那女子的名字“柳丫”,字迹潦草,却像一道无形的锁链,将两个陌生人捆在了一起。 走出收容所,柳丫默默跟在他身后,一句话也不说。沈言回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手里攥着一块啃了一半的麦饼,大概是官府发的口粮。 “我叫沈石,你……” “柳丫。”她打断他,声音沙哑,却很干脆,“我知道你不想领我,我也不想跟你。但现在,只能这样了。” 沈言愣了愣,没想到她这么直接。 “我不会拖累你。”柳丫抬起头,眼神里没有祈求,只有平静,“我会种地,会织布,能自己找吃的。你要是想走,不用管我,我自己能活。” 沈言看着她冻得通红的手,还有那双藏着倔强的眼睛,心里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他从储物空间里摸出两个窝窝头——那是他省下来的口粮,递了过去:“先吃点东西。” 柳丫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动作很快,却不失规矩,不像是普通的农家女。 他们没有家,只能暂时住在破庙里的一个角落。沈言用捡来的茅草铺了个简单的地铺,又找了些树枝挡着风,算是临时的“家”。 夜里,寒风从破庙的缝隙灌进来,柳丫冻得缩成一团。沈言犹豫了一下,把自己那件打了补丁的外套递了过去:“盖上。” 柳丫没接,只是摇摇头:“你穿,我抗冻。” 沈言没再坚持,把外套放在她身边,自己则靠在墙上,运转起那残缺的武道法门。体内的“气”缓缓流转,带来一丝暖意,也让他纷乱的心绪平静了些。 他想不明白,自己一个转世的修士,怎么就落到了要靠官府发配妻子才能活下去的地步。可转念一想,这或许就是凡世的修行——没有法则神通,只有柴米油盐;没有大道感悟,只有生存挣扎。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算是体会到了“有家”的滋味,更体会到了那赋税的可怕。 刚领了婚书没几天,衙役就找上门来,要收“新婚税”。沈言没钱,只能把藏在储物空间里最后一点碎银交了出去,那是他原本打算用来打点出城的。 “这只是开头。”柳丫看着他空了的钱袋,低声道,“下个月要交‘人头税’,开春要交‘种子税’,就算地里什么都不长,税也少不了一分。”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沈言好奇道。 柳丫沉默了一下,才说:“我家以前是种地的,在北边有几十亩田。后来官府要收‘军饷税’,一亩地收五斗粮,交不出来就抓人,我爹被抓去当兵,死在了战场上,家里的地也被乡绅占了……” 她的声音很平静,可沈言能听出里面的伤痛。 “那你会写字?”沈言想起她看户籍册时的眼神,不像是不识字的样子。 “我爹教过我一点。”柳丫点点头,“他说,就算是种地,也得认得字,不然官府算错了税都不知道。” 沈言心里一动。他虽然记忆完整,却对这凡世的赋税、户籍之类的事一窍不通,柳丫的经历或许能帮上忙。 “那你知道,怎么才能出城吗?”他问道。 柳丫摇摇头:“难。现在出城要‘路引’,得有乡绅或者官吏担保,还要交‘出境税’,比人头税还重。而且就算出去了,外面更乱,蛮族没打过来的地方,也有土匪和逃兵,饿死的人比城里还多。” 沈言沉默了。他没想到出城这么难。 日子还得继续。沈言靠着帮人搬运货物、打零工换点粮食,柳丫则去城外挖野菜、拾柴,偶尔帮人缝补衣服换些针线。两人很少说话,却渐渐有了默契——沈言力气大,干重活;柳丫心细,算计着每一口粮食。 有一次,沈言帮粮铺搬运粮食,看到掌柜的偷偷往粮袋里掺沙土,被一个买粮的老汉发现,两人吵了起来。最后衙役来了,不仅没罚粮铺,反而以“扰乱秩序”为由,把老汉打了一顿,还罚了他一串钱。 “这就是世道。”回去的路上,沈言忍不住对柳丫说,“有权有势的人能随便坑人,咱们这些老百姓,连吃口干净粮食都难。” 柳丫低头看着手里的野菜:“以前我爹总说,‘苛政猛于虎’,我还不信。现在才知道,虎只吃人肉,苛政能喝干人的血。” 她顿了顿,忽然说:“我知道有个地方能弄到粮食,不用交税。” 沈言眼睛一亮:“什么地方?” “后山的废弃梯田。”柳丫道,“以前是我家的地,后来被占了,去年蛮族打过来,占田的乡绅跑了,那里就荒了。地里应该还剩些没被收走的红薯,埋在土里,能吃。” 当天夜里,沈言和柳丫借着月色,偷偷摸进了后山。废弃的梯田里长满了杂草,柳丫却轻车熟路,很快找到几块地,用带来的小铲子挖了起来。 果然,土里埋着不少红薯,虽然不大,却很饱满。沈言把红薯收进储物空间,这让柳丫吃了一惊。 “你……” “别问。”沈言低声道,“这是我的秘密,能让我们活下去的秘密。” 柳丫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只是加快了挖掘的速度。 回去的路上,两人背着半袋子红薯,心里都踏实了些。月光洒在小路上,拉长了他们的影子,第一次有了点“家”的感觉。 “沈石,”柳丫忽然开口,“你是不是……不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沈言愣了愣,点头:“是。这里不是长久之地。” “我跟你走。”柳丫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你去哪,我就去哪。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跟着你,总比在这里等着被税压死强。” 沈言看着她,忽然明白了。这乱世里,所谓的“配妻”或许荒唐,却让两个挣扎求生的人,有了一丝相互依靠的可能。他有力量和空间异能,她有对世事的了解和坚韧,或许……他们真的能一起活下去。 “好。”沈言点头,“等我们攒够了粮食,找到出城的办法,就走。” 回到破庙,沈言把红薯藏进储物空间,又分出几个,用捡来的陶罐煮了。红薯的香气弥漫在破庙里,驱散了些许寒意。 柳丫捧着热乎乎的红薯,小口吃着,眼睛里第一次有了暖意。沈言看着她,心里也泛起一丝久违的平静。 他知道,前路依旧艰难。苛税如绳,战乱如虎,小冰河期的严寒还在加剧,这王朝的末日怕是不远了。他没有了前世的神通,只有一身蛮力和微末的异能,连保护一个人都未必能做到。 可至少,他不再是一个人了。 看着柳丫认真吃红薯的样子,沈言忽然觉得,或许这凡世的修行,不只是锤炼力量,更是学会如何在绝境中,守住一点人性的温暖。 至于那些沉重的赋税,那些荒唐的“配妻”政令,那些迫在眉睫的战乱……他不知道能不能躲过,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但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就像这破庙里的红薯香,哪怕微弱,也足以驱散些许黑暗。 第453章 点龙蛇 雪下了整整三天,把县城的街道盖得严严实实,也把城西收容所的最后一点暖意彻底冻结。沈言缩在破庙的角落,听着外面传来的哭嚎——那是被拉去修城墙的民夫家属,男人昨天冻毙在工地上,官府不仅不给抚恤,还说“抗役”,把家里最后一点过冬的柴火都抄走了。 “不能再等了。”沈言猛地攥紧拳头,指节在寒夜里泛出白痕。他怀里揣着柳丫刚煮好的红薯,温热的触感却暖不了他冰冷的心。三天前,他去交“冬防税”,亲眼看到税吏把一个老婆婆的寿衣扒下来抵税,老婆婆当场气绝,税吏们却笑着说“省了口棺材钱”。 那一刻,他知道,当顺民只有死路一条。 柳丫端着空陶罐回来,脸上沾着雪,眼神却异常明亮:“后山的红薯挖完了,附近的野菜也被采光了。刚才去打听,官府明天要征‘雪税’,说是为了清道防贼,每户交两升米,交不出来的,拉去军营填壕沟。” “填壕沟?”沈言冷笑,“我看是去当炮灰。蛮族兵临城下,官府不想着守土,倒想着怎么榨干最后一滴血。” 破庙里挤满了流民,大多是老弱妇孺,听到“雪税”二字,都发出绝望的呜咽。一个断了腿的老兵咳着血说:“当年我在前线杀蛮子,身上受了七处伤,如今连口热粥都喝不上……这狗朝廷,还不如蛮子!” “对!还不如蛮子!”有人附和,“听说蛮子攻城前,还会给百姓留条活路,这官府是连活路都不给啊!” “活路?”沈言站起身,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破庙,“活路不是等来的,是抢来的!” 所有人都看向他,眼神里有惊讶,有恐惧,也有一丝被点燃的火苗。沈言走到破庙中央,一脚踹翻了用来供奉神像的破桌,木屑飞溅中,他从储物空间里取出那把磨得锃亮的柴刀,刀身在雪光反射下泛着寒光。 “我叫沈石,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个想活下去的汉子!”他环视着众人,声音因愤怒而沙哑,“官府要我们的米,要我们的命,要我们的骨头去填壕沟——他们把我们当猪狗,我们就得当狼!” “当狼?”有人颤抖着问,“沈大哥,你是说……反了?” “反了!”沈言将柴刀狠狠插在地上,刀柄嗡嗡作响,“反正都是死,与其冻死、饿死、被砍死,不如拿起家伙,跟他们拼了!抢他们的粮仓,烧他们的税册,让那些官老爷也尝尝,什么叫走投无路!” “说得好!”断腿老兵挣扎着坐起来,从怀里摸出一把生锈的匕首,“老子这条命早就该丢在战场上,今天跟你反了,死前杀两个贪官,值了!” “我也反了!我儿子被拉去填壕沟,至今没回来,我要去找官府算账!” “我家男人被税吏打死了,我跟他们拼了!” 愤怒的火焰一旦点燃,便会燎原。破庙里的流民们,大多是被逼到绝境的人,沈言的话像一道惊雷,劈开了他们最后一丝怯懦。有人举起了扁担,有人握紧了锄头,还有人把烧火的铁棍塞进怀里,眼神里燃烧着同归于尽的疯狂。 柳丫走到沈言身边,递给她一把磨尖的竹矛——那是她用后山的硬竹削的,顶端淬了点桐油,虽然简陋,却透着决绝:“我跟你一起。” 沈言看着她,点了点头。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不再是被官府“发配”的夫妻,而是同生共死的战友。 当夜,沈言清点了人数,一共三十七人,大多是老弱,能打的只有七个——包括他、断腿老兵、两个失去儿子的壮汉、一个会点拳脚的货郎,还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人少不怕,咱们占着个‘巧’字。”沈言蹲在地上,用树枝画出县城的地图,“今晚雪大,官府的人肯定松懈。粮仓在东门里,由十个兵丁看守,都是些抽大烟的废物。咱们兵分两路,一路去粮仓放火,吸引注意力;另一路去税吏家,把他们搜刮的粮食和钱财抢出来!” “税吏家有护院!”货郎提醒道,“李税吏家里养了五个打手,个个带刀!” “我去对付他们。”沈言拍了拍腰间的柴刀,体内的“气”已经运转到极致,配合天生神力,对付几个打手不在话下,“你们记住,动作要快,抢到东西就往后山跑,到废弃梯田汇合。” 三更时分,雪还在下。沈言带着六个能打的,借着夜色和雪幕的掩护,摸到了李税吏家的后墙。墙不高,他蹲下身子,让两个少年踩着他的肩膀翻进去,打开了后门。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两个护院在门房里赌钱,嘴里还骂骂咧咧地抱怨天气冷。沈言做了个手势,示意众人隐蔽,自己则像狸猫一样摸过去,猛地踹开门房的门。 “谁?!”护院们吓了一跳,刚要拔刀,沈言已经冲了进去。他没用兵刃,只是一拳一脚,动作快如闪电——这是他练了两年武道的成果,配合那丝“气”,力道大得惊人。两个护院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脖子被拧断的声音在风雪中格外清晰。 “动手!” 众人一拥而入,直奔内院。李税吏正搂着小妾喝酒,听到动静,刚要呼救,就被货郎一扁担砸在头上,脑浆迸裂。他的小妾吓得瘫在地上,柳丫走过去,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金镯子,冷冷道:“祸害人的东西,留你一条命,滚!” 粮仓那边也得手了。老兵带着人用煤油点燃了粮仓的草顶,火光冲天而起,守粮仓的兵丁只顾着救火,根本没人注意有人趁乱扛走了十几袋粮食。 不到半个时辰,两队人在后门汇合。沈言清点了一下,抢到了三十多袋粮食,十几锭银子,还有不少衣物和药材。 “走!” 一行人背着抢来的东西,消失在茫茫雪夜里。身后,县城里乱成一团,警钟、救火声、哭喊声响成一片,像是末日的哀嚎。 到了废弃梯田,所有人都瘫坐在雪地里,大口喘着气。恐惧过后,是难以言喻的兴奋——他们真的从官府手里抢来了东西,真的活下来了! “沈大哥,接下来怎么办?”少年们看着沈言,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沈言把粮食分给众人,又让柳丫给受伤的人包扎:“这里不能久留,官府明天肯定会搜山。咱们往南走,去找‘黑风寨’。” “黑风寨?那不是土匪窝吗?”有人皱眉。 “是土匪窝,可他们专抢官商,不害百姓。”沈言解释道,“我前几天听人说,黑风寨的寨主以前是个镖师,被官府逼得落草,手下有百十来号人,咱们去投奔他,至少能有个安身之所。” 其实他没说的是,黑风寨附近有一处天然的溶洞,易守难攻,适合作为根据地。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更多的人——仅凭这三十七人,成不了事,必须拉起一支队伍。 往南走的路上,沈言的队伍像滚雪球一样壮大。他们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把抢来的粮食分给饥民,告诉他们“官府不给活路,咱们自己找活路”。那些被苛税逼得家破人亡的百姓,早就恨透了官府,纷纷加入进来。 有会打铁的铁匠,帮他们打造武器;有熟悉地形的猎户,给他们带路探哨;甚至有个落第的秀才,主动提出帮他们写“檄文”,把官府的罪状一条条列出来,贴在沿途的村镇。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秀才写的檄文里,引用了这句古话,虽然文绉绉的,却让不少识字的人热血沸腾,“今有沈石者,不忍见民之倒悬,举义旗,伐暴秦……哦不,伐暴官!” 队伍走到黑风寨山下时,已经有了两百多人。黑风寨的寨主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外号“黑煞”,听说有人带着队伍来投奔,亲自下山查看。 “你就是沈石?”黑煞打量着沈言,见他年轻,眼神里带着怀疑,“我黑风寨不养废物,你们有什么本事?” 沈言没说话,只是走到一块半人高的巨石前,深吸一口气,体内的“气”与天生神力结合,竟单手将巨石举过头顶,稳稳地扔出三丈远。 黑煞和他的手下都看呆了。 “我没别的本事,”沈言放下手,看着黑煞,“就是能打,能让跟着我的弟兄们有饭吃,不被官府欺负。” 黑煞沉默了片刻,忽然大笑起来:“好!有种!我黑煞就佩服你这样的汉子!从今天起,你就是黑风寨的二当家,你的人,就是我的人!” 合并了黑风寨的人马,沈言的队伍达到了三百多人。他没有满足于此,开始整顿队伍——用抢来的铁料打造刀枪,让铁匠和货郎教大家基本的格斗技巧;让猎户和老兵负责侦查和放哨;让秀才制定规矩,严禁抢掠百姓,违者严惩。 他还利用自己的空间异能,每次作战前,都偷偷把药品、干粮甚至武器藏在里面,关键时刻拿出来,总能起到奇效。有一次,他们伏击了一支押送粮草的官队,眼看要被援军包围,沈言突然从“怀里”(实则是储物空间)摸出十几捆柴草,点燃后阻断了追兵,顺利脱身。 “二当家真是神了!”弟兄们都觉得沈言有“聚宝盆”,对他越发敬畏。 沈言知道,光靠打家劫舍成不了气候。他开始组织人手开垦黑风寨附近的荒地,又派人去山里打猎、采药,和山外的集市偷偷交易,换取粮食和物资。柳丫则负责管理账目,把抢来的钱财和物资分配得井井有条,让每个人都能吃饱穿暖。 几个月后,官府派了五百兵丁来剿匪。领兵的是个纨绔子弟,根本不懂打仗,刚到山下就扎营喝酒。沈言利用对地形的熟悉,夜里带着一百精兵摸进营寨,放了一把火,又在必经之路上设下陷阱。 那一战,官兵死伤惨重,纨绔子弟带着残兵狼狈逃窜,留下了大量的粮草和武器。沈言的队伍不仅没损失,还缴获了五十多匹战马,实力大增。 经此一战,沈言的名声传遍了周边州县。越来越多走投无路的百姓前来投奔,队伍很快发展到了上千人。他不再满足于当“二当家”,在弟兄们的拥戴下,取代了黑煞,成为黑风寨真正的首领。 “从今天起,咱们不叫黑风寨,叫‘顺天军’!”沈言站在山寨的聚义厅前,对着上千弟兄高声道,“顺天应人,替天行道!咱们不抢百姓,只杀贪官,只夺官粮!等咱们实力够了,就打下县城,开仓放粮,让所有受苦的人都能活下去!” “顺天军!顺天军!” 上千人的呐喊声震彻山谷,惊飞了林中的飞鸟。沈言看着眼前一张张充满希望的脸,握着柴刀的手微微颤抖。 他从未想过,自己一个转世的修士,会在凡世拉起一支造反的队伍。没有法则神通,没有修真法宝,只有刀枪和血肉,只有这股被逼到绝境的狠劲。 可他不后悔。 看着柳丫站在人群中,朝他投来信任的目光;看着老兵拄着拐杖,却挺直了腰杆;看着那些曾经面黄肌瘦的少年,如今握着刀枪,眼神坚定……他忽然觉得,这或许比修炼大道更有意义。 大道无情,可这人间有情。 他不知道顺天军能走多远,不知道这场造反最终会是怎样的结局。或许明天就会兵败身死,或许能打下一片天地,或许……能在这乱世中,为这些受苦的人,争出一条真正的活路。 雪已经停了,阳光透过云层照在山寨上,带着一丝暖意。沈言握紧了腰间的柴刀,那刀上的寒光,映出他不再迷茫的眼神。 当顺民,是死路一条。 当乱民,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他选择了这条路,便会走下去,哪怕前方是血火刀山,是万丈深渊。 因为他身后,是上千个渴望活下去的灵魂,是这乱世中,一点不肯熄灭的星火。 第454章 裹挟乱民 顺天军的旗帜在黑风寨顶飘扬了三个月,从最初的褴褛布条,换成了用缴获的官绸缝制的大旗,红底黑字,“顺天”二字在风中猎猎作响,透着一股悍不畏死的煞气。 沈言站在寨墙之上,望着山下来来往往的人影,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不见底的寒水。三个月里,他变了很多——脸上的稚气被风霜磨平,手上多了层厚厚的茧子,腰间的柴刀早已换成了一把缴获的环首刀,刀鞘上的血迹洗了又凝,成了暗红色。 杀戮,对他来说确实不难。 前世与修士搏杀的本能还在,哪怕失去了灵力与神通,那份对时机的把握、对要害的精准判断,都刻在骨子里。第一次砍翻税吏时的滞涩早已褪去,如今他挥刀时利落得像收割麦子,环首刀划破皮肉的声音,在他听来与劈柴无异。 更可怕的是他的精神力。 转世后虽没了修真者的神识,却因灵魂特殊,精神力远超常人。在破庙里振臂一呼时,那股无形的意志能压过众人的恐惧;如今站在阵前,只需几句话,就能让惶恐的乱民燃起血勇。 “弟兄们,山下张家庄的狗地主,粮仓堆得比山高,却看着咱们挨饿!”沈言的声音不大,却能清晰传到每个流民耳中,“他们的粮食,是从咱们骨头上刮下来的!今天,咱们就去拿回来,吃饱了,才有力气活下去!” 话音刚落,底下爆发出震天的呐喊。这些天投奔来的流民,大多是饿疯了的灾民,眼里只有“粮食”二字,沈言的话像火星掉进了火药桶,瞬间引爆了他们的凶性。 这便是他的“洗脑”——不说虚的,只讲最实在的好处。有口吃的,就有人跟着你拼命。 张家庄是附近最大的地主庄园,墙高院深,养了三十多个护院,还请了两个据说会点武艺的教头。庄主是县里李举人的小舅子,平日里横行乡里,抢男霸女,手上沾了不少人命。 沈言没打算硬攻。他带着五百人,半夜摸到庄外,先让几个熟悉地形的猎户,翻墙摸进去放了把火。火借风势,很快烧红了半边天,庄内顿时乱作一团。 “冲!” 沈言一马当先,环首刀劈开庄门的木闩,身后的乱民像潮水般涌了进去。护院们虽有刀枪,却哪见过这种不要命的架势?被乱民们用锄头、扁担、削尖的木棍一冲,顿时溃散。 两个教头确实有点本事,一人持剑,一人握棍,放倒了十几个乱民。沈言盯上了持剑的教头,脚下发力,身形如电,环首刀带着风声劈过去。那教头举剑格挡,“当”的一声,长剑竟被震得脱手飞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言一刀抹了脖子。 另一个教头吓得腿软,转身想跑,被柳丫扔出的竹矛刺穿了后心。她如今也练出了些本事,虽不擅长近战,却能精准投掷暗器,成了沈言的得力助手。 庄内的地主一家,被乱民堵在正房里。沈言走进去时,那小舅子正抱着一个金元宝发抖,见他进来,忙哭喊:“好汉饶命!我把粮食都给你们,还有钱,都给你们!” 沈言没理他,只是对身后的流民说:“这人手上有七条人命,你们谁的亲人被他害过,自己动手。” 立刻冲上来几个汉子,对着地主拳打脚踢,很快就没了声息。沈言看着这一幕,面无表情。他知道,必须让这些流民亲手复仇,才能彻底斩断他们对“官府”“地主”的敬畏,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命运该由自己掌控。 张家庄的粮仓果然堆满了粮食,还有不少金银财宝。沈言让人把粮食全部分给流民,钱财则收起来当军饷,又放火烧了庄内的账册——那些记录着佃户欠租的纸,比刀枪更能压垮人。 “愿意跟我走的,带上粮食,跟我回山寨!”沈言站在火光前,高声道,“不愿意的,拿着粮食自寻出路,我绝不勉强!” 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留下。他们知道,离开顺天军,要么被其他地主欺压,要么被官府抓去杀头,只有跟着沈言,才有饭吃,有活路。 这便是裹挟。 不是用刀逼着他们走,而是让他们明白,除了跟着你,别无选择。 接下来的半年,沈言带着顺天军,接连攻破了十几个地主庄园。每打下一处,就开仓放粮,裹挟流民,队伍像滚雪球一样壮大,很快就发展到了五千多人。 他的打法简单粗暴,却极其有效: ——利用流民熟悉地形的优势,昼伏夜出,专挑防守薄弱的庄园下手; ——每次进攻前,都让饥民去喊话,勾起庄内佃户的怨气,里应外合; ——打下庄园后,绝不恋战,带着粮食和人口立刻转移,让官府的追兵扑空。 县里的官军来剿过几次,都被他用游击战拖垮了。有一次,官军来了一千人,沈言带着他们在山里转了半个月,利用陷阱、滚石、火攻,杀得官军只剩三百多,灰溜溜地逃回了县城。 “沈头领,咱们现在人多势众,不如直接打下县城!”有人建议道。 沈言摇摇头。他很清楚,顺天军看似人多,实则是乌合之众,大多是没经过训练的流民,手里的武器也多是锄头扁担,真要硬碰硬攻城,只会死伤惨重。 “县城不急。”他指着地图上的一处,“咱们去打这里——李家集。” 李家集是个水陆码头,聚集了不少粮商,还有官府设立的税卡,油水丰厚,而且防守比县城薄弱。更重要的是,那里有船,打下李家集,就能通过水路运送粮食,机动性更强。 攻打李家集的那天,沈言第一次用上了“阵法”——那是他根据前世模糊的记忆,改编的最粗浅的“三才阵”。 三百精锐在前,分成三队,左队用盾牌挡箭,中队用长矛突刺,右队用刀斧砍杀;后面跟着两千流民,举着削尖的木棍呐喊助威,制造声势;剩下的人则负责抢夺粮食和船只。 税卡的兵丁哪见过这种阵仗?被三队精锐一冲,防线瞬间崩溃。粮商们的护卫虽多,却都是些花钱雇来的亡命徒,见势不妙就四散奔逃。 不到一个时辰,李家集就被拿下。沈言让人把所有粮船都开走,装满了粮食和抢来的物资,顺流而下,在几十里外的一处隐蔽河湾停靠,建立了新的根据地。 站在河岸边,看着连绵的船帆和忙碌的流民,沈言的眉头却没舒展。 人多了,麻烦也多了。 五千多人的吃喝拉撒,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粮食;队伍里鱼龙混杂,有真心想活命的灾民,也有趁机打家劫舍的地痞流氓;还有人开始争权夺利,觉得自己资格老,该多分些好处。 “必须立规矩。”沈言对柳丫和几个核心弟兄说,“再这么下去,不用官府来打,咱们自己就散了。” 他制定的规矩简单直接: ——缴获的物资,除了分给弟兄们的口粮,其余全部充公,由专人管理,任何人私藏,斩; ——不准欺压百姓,不准抢掠普通商户,违者斩; ——打仗时退缩者,斩;有功者,重赏(粮食、布匹、武器)。 规矩定下来的第二天,就有人犯了。两个老兵痞抢了一个小贩的钱,还打伤了人。 沈言当着所有人的面,亲手斩了他们的头。 “我说过,不准欺压百姓!”他提着血淋淋的人头,声音冰冷,“顺天军不是土匪,是为了让大家活下去!谁要是坏了规矩,就是这个下场!” 人头落地的瞬间,整个营地鸦雀无声。所有人都被沈言的狠劲震慑住了——他们这才明白,这位年轻的头领,不仅能带着他们抢粮食,更有铁腕手段管住他们。 杀了两个人,却稳住了五千人的队伍。 柳丫看着沈言身上的血迹,眼神复杂。她知道,沈言变了,变得越来越像个“头领”,越来越不像当初那个在破庙里分红薯的汉子。可她也知道,在这乱世,心慈手软只会害死所有人。 “下一步,去哪?”她轻声问道。 沈言望着下游的方向,那里隐约能看到更大的城镇轮廓。 “去临江府。”他缓缓道,“那里有更多的粮食,更多的人,也有更大的官。咱们要让整个临江府都知道,顺天军来了,要吃饭,要活命,要让那些官老爷知道,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江风吹过,带着水汽的腥气和粮食的味道。五千多人的队伍,在他身后静静待命,虽然衣衫褴褛,武器简陋,眼神里却燃烧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焰。 这火焰,是被饥饿逼出来的,是被压迫激出来的,也是被沈言用杀戮与承诺点燃的。 他不知道这条路能走多远,不知道这把火能烧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前世被镇元子剥夺一切,跌落尘埃;今生揭竿而起,裹挟乱民,用最原始的方式对抗这吃人的世道。 或许,这就是他的道——不在云端,而在血火之中;不在法则,而在千万饥民的呐喊之中。 环首刀上的血迹被江风吹干,泛出冰冷的光泽。沈言握紧刀柄,转身朝着队伍走去。 临江府,我们来了。 不管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一线生机,他都会带着这些渴望活下去的人,踏过去。 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第455章 饿狼扑城 临江府的城墙高耸入云,青砖缝里还残留着前朝的箭簇,透着百年积淀的威严。可此刻,城头上的守军却面色惨白,望着城外黑压压的人群,手里的刀枪都在发抖。 城外,是顺天军。 短短三个月,沈言的队伍就从五千人膨胀到了两万——沿途的灾民、被官府逼反的驿卒、甚至还有几个哗变的士兵,都闻风而来。他们大多面黄肌瘦,穿着破烂的衣裳,手里的武器五花八门,有锄头、镰刀、生锈的刀枪,甚至还有人举着木棍裹着铁皮充数。 可就是这样一群人,却散发着让正规军都胆寒的凶煞之气。 “他们……他们不是人……是饿狼……”一个年轻的士兵喃喃自语。他刚从邻县逃过来,亲眼见过顺天军攻破县城的景象——那些灾民像疯了一样爬上城墙,用牙齿咬、用手刨,为了抢一口吃的,连死都不怕。 沈言勒住从官府缴获的战马,立于阵前。他没穿铠甲,依旧是一身劲装,只是腰间的环首刀换成了一把缴获的雁翎刀,刀鞘上镶嵌着朴素的铜饰,却比任何华丽的武器都让人敬畏。 他没有下令攻城,只是静静地看着城头。精神力如同无形的潮水,缓缓弥漫开来,笼罩在整个顺天军上空。 这是他无意中发现的能力——当他集中精神时,能隐约影响周围人的情绪。不需要嘶吼,不需要鼓动,只需一个眼神,一个意念,就能让身后的饥民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勇气,将恐惧压下,将凶性点燃。 就像此刻,两万饥民虽然没有呐喊,却在他的精神力影响下,呼吸渐渐同步,眼神变得狂热而统一,如同即将扑食的狼群,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城上的弟兄听着!”沈言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城头,“我知道你们也是穷苦人,被逼着来守城!顺天军不杀无辜,只要你们打开城门,交出府尹和那些藏粮的大族,我们立刻就走,绝不伤害你们!” 城头上一片骚动。守军大多是被强征来的百姓,本就不愿卖命,听了这话,更是人心浮动。 “别听他的!”一个穿着官服的胖子在城头上大喊,“他们是反贼!打开城门就是通敌!城破之后,一个活口都不会留!” 那是临江府的通判,也是城中大族的代言人。 沈言眼神一冷。他早就查清了,临江府的粮食,大多集中在几个大族手里,府尹和通判更是与他们勾结,将赈灾粮都倒卖了出去,害得城外饿死了不知多少人。 “看来,你们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沈言抬手,雁翎刀直指城头,“弟兄们,城里的粮食,都在那些官老爷和大族手里!他们宁愿让粮食烂在仓里,也不愿分给咱们一口!今天,咱们就替天行道,抢回属于我们的粮食,斩了那些吃人的大毒!” “替天行道!斩尽大毒!” 两万饥民的呐喊如同惊雷,震得城墙都在嗡嗡作响。沈言精神力全力催动,那股无形的“狂暴光环”笼罩全场,每个人的眼睛都变得赤红,死死盯着城头,仿佛那里不是坚固的城墙,而是堆满粮食的仓库。 “攻城!” 随着沈言一声令下,顺天军如同决堤的洪水,朝着城墙扑去。没有云梯,就用门板搭;没有攻城锤,就用圆木撞;甚至有人扛着茅草,打算用火攻。 城头上的箭雨落下,不时有人惨叫着倒下。可后面的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上冲。他们早就饿疯了,对他们来说,攻城或许会死,但不攻城,一定会死。 沈言没有亲自冲锋。他骑着马,在阵后冷静地观察着战局,时不时对传令兵下达指令:“左边人少,加派五百人!”“让弓箭手压制东南角的守军!” 他的指挥简单直接,却总能命中要害。这得益于他前世的战斗本能——哪怕失去了灵力,对战场形势的判断、对时机的把握,都远超这个时代的将领。 柳丫站在他身边,手里拿着地图,不断报着各处的战况。她的脸上沾着灰尘,眼神却异常专注,与沈言一攻一守,配合默契。 “西南角快破了!”柳丫指着城头,那里的守军已经被顺天军的悍不畏死吓破了胆,防线摇摇欲坠。 沈言点头,对身边的亲兵道:“让‘死士营’上。” 死士营是顺天军的精锐,由那些全家被官府害死、一心复仇的汉子组成,大约有三百人,配备了最好的武器,战斗力远超普通流民。 三百死士如同猛虎下山,顶着箭雨冲到城下,用斧头劈开垛口,一个个翻上城墙。他们不恋战,只求撕开防线,很快就在城头打开了一个缺口。 “杀进去!” 缺口一旦打开,后续的饥民就像潮水般涌入。城头上的守军彻底崩溃,开始四散奔逃。 沈言策马进城,雁翎刀挥舞,将几个负隅顽抗的军官斩落马下。他没有理会四处抢掠的乱民——这是无法避免的,他能约束核心队伍,却管不住两万饥民的原始欲望。 他的目标很明确——府衙和那些大族的庄园。 府尹早就带着家眷和金银细软逃跑了,只留下一个空壳子。沈言让人一把火烧了府衙的卷宗,尤其是那些记录着赋税和欠账的册子,火光冲天,映红了半边天。 接下来,就是清算那些大族。 临江府有四大族:张、王、李、赵。他们盘踞此地百年,互相联姻,把持着府里的生意和土地,官府都要看他们的脸色。沈言早就派人摸清了他们的底细,哪家藏了多少粮,哪家手上有多少血案,都记得清清楚楚。 “去张家!” 张家是首富,据说粮仓比府衙的还要大。顺天军赶到时,张家的护院正在顽抗,试图保护家主突围。 沈言没废话,直接下令:“杀!一个不留!” 死士营的汉子们如狼似虎地冲了进去,惨叫声、兵器碰撞声、哭喊声混杂在一起。半个时辰后,张家大宅血流成河,家主和几个核心族人的人头被挂在了门楼上,旁边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他们的罪状:贪墨赈灾粮、强抢民女、逼死佃户…… “打开粮仓!” 当张家的粮仓被打开时,连顺天军的士兵都惊呆了——里面堆满了稻谷、麦子、杂粮,甚至还有不少腊肉和布匹,足够全城人吃半年。 “分!”沈言一声令下,饥民们疯了一样冲进粮仓,扛的扛,背的背,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接下来的三天,临江府成了大清洗的舞台。 王家被抄,族长被乱棍打死,因为他当年为了霸占一块风水宝地,活埋了一户人家; 李家被烧,他们的子弟在城外作恶多端,强抢民女,被愤怒的灾民活活打死; 赵家最惨,他们私通蛮族,试图引兵进城,被沈言发现后,满门抄斩,家产全部分给了受害者。 这就是沈言的路线——学黄巢,专斩大毒。 他知道,平民百姓手里根本没多少粮食,逼死他们也没用。只有那些盘踞一方的大族,才是藏污纳垢的根源,他们有钱有粮,有势有兵,是这个腐朽王朝的蛀虫。斩了他们,既能缴获粮食和物资,又能平民愤,还能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号,一举三得。 当然,这手段很血腥,很残暴。有不少无辜的人被牵连,有不少斯文扫地的读书人骂他“反贼”“屠夫”。 可沈言不在乎。 他见过太多灾民饿死在路边,见过太多家庭被苛税拆散,见过太多善良的人在绝望中死去。对这些吃人的大族讲仁慈,就是对那些死去的百姓犯罪。 “沈头领,咱们真的要像黄巢那样,一路烧杀下去吗?”有个读过书的谋士忍不住问道,“这样下去,会失了民心的。” 沈言正在清点缴获的物资,闻言冷笑一声:“民心?那些饿死的灾民,他们的民心在哪?那些被大族害死的百姓,他们的民心在哪?我告诉你,对这些大族仁慈,才会失了民心!” 他指着外面正在分粮的灾民:“你看他们,拿到粮食的时候,眼里只有感激!他们不在乎我们杀了谁,只在乎能不能活下去!等他们吃饱了,穿暖了,自然会知道,谁才是真正为他们好的人!” 谋士沉默了。他不得不承认,沈言说的是对的。顺天军虽然手段残暴,却让最底层的灾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这份希望,比任何仁义道德都更能凝聚人心。 占领临江府后,沈言做了三件事: 第一,开仓放粮,让所有灾民都能吃饱饭; 第二,将大族的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承诺三年不征税; 第三,整顿队伍,淘汰老弱,留下精壮,用缴获的武器武装起来,进行简单的训练。 他还让人写了告示,贴遍了临江府和周边州县,上面只有几句话: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顺天军,替天行道,专斩大毒! 有粮同吃,有田同耕,有仇报仇!” 这告示写得粗俗,却比任何华丽的檄文都管用。短短半个月,又有上万灾民投奔而来,顺天军的规模达到了三万多人。 沈言站在临江府的城楼上,望着城外新开辟的训练场,那里,士兵们正在进行最基础的队列训练,虽然动作笨拙,却透着一股朝气。 柳丫递给他一件新做的铠甲,是用缴获的铁甲修补的,不算精良,却很结实。 “下一步,去哪?”她问道。 沈言抚摸着冰冷的铠甲,看向北方——那里是京城的方向。 “去黄州。”他缓缓道,“那里有朝廷的粮道,拿下黄州,就能切断官军的补给。而且,黄州的太守是当朝宰相的门生,也是个大贪官,正好斩了他,给朝廷送份‘大礼’。” 他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犹豫。黄巢的路,虽然残暴,却在乱世中杀出了一条血路。他不知道自己最终会走到哪一步,不知道会不会像黄巢一样失败,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走下去。 为了身后三万渴望活下去的弟兄,为了那些被大族压迫的百姓,也为了自己——这个从洪荒跌落凡尘,却在血火中重新找到方向的灵魂。 雁翎刀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寒光,映出他坚毅的侧脸。 替天行道,专斩大毒。 这条路,他走定了。哪怕前方是尸山血海,是万丈深渊,也绝不回头。 第456章 铁蹄 黄州城外的官道上,尘土飞扬。三万顺天军如同一条黑色的洪流,裹挟着数不清的流民,朝着下一个目标挺进。他们的队伍里没有粮草车,没有辎重营,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抢来的粮食和财物,眼神里燃烧着对生存的渴望,也带着一股破罐破摔的狠劲。 沈言骑着马走在队伍中间,身上的铠甲沾着尘土和干涸的血迹,看起来与普通士兵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刻意彰显身份,也不需要——那股无形的精神力场就是最好的标识,只要他在,周围的乱民就会莫名安定,哪怕前一刻还在为半块窝头争吵。 “头领,前面就是清河县了,县志上说,县里有三家大族,都是靠漕运发家的,家里粮食多得很。”一个负责侦查的猎户策马赶来,脸上带着兴奋。 沈言点点头,没有回头:“告诉弟兄们,打下清河,每人多分两升米。” “好嘞!”猎户喜滋滋地去传令,他的话很快传遍队伍,引发一阵欢呼。 没有人问“打下清河后怎么办”,也没有人提“要不要守住清河”。对顺天军来说,城池只是粮仓,不是家园;劫掠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们就像一群迁徙的饿狼,哪里有肉吃,就去哪里,从没想过停下来筑巢。 沈言也没想过建设。 他太清楚这些乱民的本性了。他们是被饥饿逼上绝路的野草,给点阳光就疯狂生长,可一旦让他们停下来种地、交税,过上“安稳日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回以前的样子——懦弱、麻木,甚至会为了一点利益互相倾轧。 建设需要秩序,需要教化,需要时间,而他们最缺的就是时间。小冰河期的严寒还在加剧,北边的蛮族虎视眈眈,朝廷的大军随时可能反扑,停下来筑城,无异于自掘坟墓。 更何况,他没那个心情。 前世的小世界被夺,让他对“拥有”和“建设”有种本能的抗拒。或许是怕了,怕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切,某天又会被更强的力量夺走;或许是觉得没必要,在这乱世,能活着就不错了,谈什么建设? “沈郎,前面有股官军,约莫五千人,正在渡口扎营。”柳丫从后面赶上来,递给沈言一张简易的地图,上面用炭笔标出了官军的位置,“看起来是想拦截我们。” 沈言接过地图,扫了一眼就扔给旁边的亲兵:“五千人?不够看。让死士营从侧翼绕过去,烧了他们的渡船,剩下的人正面冲击,半个时辰解决战斗。” 他的命令简单粗暴,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顺天军虽然装备差、训练少,却有两个官军比不了的优势——一是悍不畏死,二是行动迅捷。 半个时辰后,渡口传来震天的厮杀声和爆炸声。死士营点燃了官军的渡船,断了他们的退路;正面的乱民像潮水般涌上去,用数量和悍勇淹没了官军的阵型。那些官军大多是临时招募的新兵,哪里见过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很快就溃不成军,死伤惨重。 沈言没有赶尽杀绝,只是让人缴获了官军的粮草和武器,就带着队伍继续前进。对他来说,官军只是绊脚石,不是主要目标,没必要浪费时间纠缠。 清河县的大族比想象中更富有。三家漕运世家,不仅粮仓堆满了粮食,还有不少银锭、绸缎和古董。顺天军攻破县城后,照例进行了“清洗”——族长和核心族人被斩首示众,家产被全部没收,粮食和财物分给士兵和流民,账本和地契则被付之一炬。 一个老秀才跪在沈言面前,哭着哀求:“沈头领,饶过那些族人!他们中有些是无辜的,从未害过人啊!” 沈言看着他,眼神平静:“无辜?他们吃的粮食,穿的绸缎,哪一样不是从百姓身上刮来的?大族就像一棵树,根烂了,叶子再绿也没用,必须连根拔起。” 他挥挥手,让亲兵把老秀才拖下去。这种“仁义道德”的话,他听得多了,却从来不信。在这乱世,善良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人残忍。 打下清河县的第三天,沈言就下令拔营。有人不解:“头领,这县城挺好的,不如留下来守着?” “守着?”沈言冷笑,“守着喝西北风吗?粮食总有吃完的一天,官军来了怎么办?我们是狼,不是羊,不能待在一个地方等死。” 队伍再次出发,这一次,裹挟的流民更多了,足有五六万人。他们像蝗虫过境,所过之处,村庄被掏空,城镇被洗劫,只有那些穷得叮当响的农户,才能幸免于难——顺天军对他们没兴趣,既抢不到粮食,也没必要浪费力气。 沿途的官府要么望风而逃,要么据城死守。死守的城池,往往会被顺天军用最原始的方式攻破——用流民的尸体填平护城河,用点燃的柴草烧毁城门,用不计代价的冲锋消耗守军的意志。 沈言从不心疼人命,尤其是流民的命。 他知道这很残酷,却别无选择。这些流民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累赘,不用他们去填城,难道要用自己的核心士兵?在生存面前,道德和怜悯都是奢侈品。 “沈郎,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天夜里,柳丫终于忍不住开口,“流民越来越多,粮食消耗得太快,再这么抢下去,恐怕连大族都被我们抢光了。” 沈言坐在篝火旁,擦拭着雁翎刀,火星溅在他脸上,映出他复杂的神情:“抢光了,就去抢官府的粮仓,抢军饷,抢漕运。总有东西可抢。” “可我们总不能一直当流寇?”柳丫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我累了,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哪怕只是一个小村子,能种点地,过几天安稳日子。” 沈言动作一顿,看向柳丫。她的脸上布满了风霜,眼神里的倔强被疲惫取代,曾经明亮的眼睛,如今只剩下对安稳的渴望。 他沉默了。 他何尝不想安稳?前世的颠沛流离,今生的血火搏杀,早已让他厌倦了漂泊。可他不敢停下,也不能停下。他就像一个被鞭子赶着的陀螺,一旦停下来,就会立刻倒下。 “等……等我们打垮了官军,占据了足够大的地盘,再说。”他含糊地说道,算是给了柳丫一个承诺,也给自己一个借口。 柳丫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添了些柴,篝火噼啪作响,映着两人沉默的身影。 接下来的日子,顺天军的脚步更快了。他们穿过了黄州,进入了庐州,一路上烧杀抢掠,名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臭。有人骂他们是“反贼”,有人怕他们是“恶魔”,也有人偷偷给他们送情报,告诉他们哪里有大族,哪里有粮仓。 朝廷终于震怒了,派遣了十万大军前来围剿,领军的是开国元勋之后,据说颇有战功。 消息传来,顺天军内部人心惶惶。不少流民开始偷偷逃跑,核心士兵也有些动摇。 “怕什么!”沈言在誓师大会上,精神力全力爆发,声音如同惊雷,“十万大军又如何?他们也是爹娘生的,也会怕死!他们的粮食要从后方运,我们就去抢他们的粮道!他们的士兵要吃饭,我们就坚壁清野,让他们找不到一粒米!” 他指着身后的流民:“我们有五六万人,每人吐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们!弟兄们,咱们没有退路,要么打赢了,继续抢粮食活下去;要么打输了,死在战场上!你们选哪个?” “活下去!活下去!” 流民们被他的话点燃了,恐惧被求生的欲望取代。他们举起手里的武器,发出震天的呐喊,那股悍不畏死的气势,连沈言自己都有些心惊。 这就是他一手造就的“武器”——一群被饥饿和绝望逼疯的乱民,只要给他们一点希望,就能爆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 与官军的第一次交锋,发生在庐州城外的一片平原上。 十万官军列着整齐的阵型,旌旗招展,甲胄鲜明,看起来威风凛凛。顺天军则像一群乌合之众,乱糟糟地挤在一起,手里的武器五花八门,连像样的阵型都没有。 官军将领显然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下令骑兵冲锋,想一举冲垮他们的阵型。 可就在骑兵冲到近前时,沈言突然下令:“放!” 早已埋伏在路边的死士营,点燃了埋在地下的火药——那是他们从官府军械库抢来的,虽然数量不多,却威力巨大。 爆炸声响起,骑兵阵型顿时大乱,人仰马翻。 “冲!” 沈言一马当先,冲进官军阵型。雁翎刀挥舞,如入无人之境。身后的乱民也像疯了一样涌上去,用锄头砸,用镰刀砍,用牙齿咬,完全不顾章法,只知道拼命。 官军的阵型虽然被打乱,却依旧顽强抵抗。双方陷入了混战,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沈言杀得浑身是血,精神力消耗巨大,眼前阵阵发黑。他看到柳丫在远处射箭,掩护着他的侧翼;看到断腿老兵拄着拐杖,用匕首捅向一个官军的马腹;看到那些曾经面黄肌瘦的少年,如今像野兽一样嘶吼着厮杀。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没有法则,没有神通,只有最原始的血肉搏杀,只有活下去的本能。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直到夕阳西下,官军才鸣金收兵。他们损失惨重,再也不敢小看这群“乌合之众”。 顺天军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伤亡超过一万人。可他们活下来了,还缴获了不少粮草和武器。 沈言坐在尸堆上,看着夕阳将天空染成血色,忽然觉得有些荒谬。 他曾经是个修士,触摸过大道的边缘,与镇元子那样的大能交过手。可现在,他却像个土匪头子,带着一群乱民,为了一口吃的,在这凡世的泥沼里厮杀。 值得吗?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柳丫还活着,那些跟着他的弟兄们,还有一半活着。 这就够了。 至于建设,至于未来,至于那些虚无缥缈的安稳……都见鬼去。 他抬起头,看向远方的地平线,那里,是下一个有粮食的城池。 “拔营。”他站起身,声音沙哑,“去下一个地方。” 雁翎刀插回刀鞘,发出“咔”的一声轻响,像是在为这无休止的劫掠,奏响又一个音符。 流寇的铁蹄,再次踏上了征途。他们不筑城郭,不事生产,只知道劫掠和裹挟,像一股黑色的洪流,在这乱世的大地上,肆意冲刷着一切。 而沈言,就是这股洪流的源头,带着他的乱民,他的杀戮,他的生存之道,一路向前,不问终点,只问粮食,只问活下去。 第457章 流民漫九州 庐州城破后的第七天,顺天军再次拔营。城郭内早已被洗劫一空,三家最大的粮商宅邸被烧成白地,残余的粮食被打包分装,由流民们肩扛手提,组成一条蜿蜒的长龙,朝着和州方向蠕动。 沈言勒住马缰,回头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城门。城头上,顺天军的红旗还在飘扬,却已无人看守。这座曾经繁华的州府,如今只剩下断壁残垣和遍地垃圾,空气中弥漫着腐臭与烟火混合的怪异气味,像一具被榨干血肉的尸体。 “头领,再不走,后面的官军该追上来了。”亲兵在一旁催促,语气里带着难以掩饰的疲惫。 沈言调转马头,没有说话。他的靴底还沾着庐州城的血污,那是攻破城门时,被乱民踩死的富家子弟的血。这半年来,他的靴子就没干净过,从临江府到黄州,从庐州到和州,一路的血与火,早已浸透了鞋底。 他们就像蝗虫。 这个念头不止一次在沈言脑海里浮现。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不是真的寸草不生,而是能吃的、能用的、能抢的,全被席卷一空。农户的存粮被搜走,商铺的货物被搬空,大族的金银被瓜分,甚至连寺庙里的铜钟都被砸下来,融化后铸成简陋的兵器。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顺天军里的流民,大多是从灾区逃出来的,他们见过赤地千里的荒原,见过易子而食的村落,对他们来说,能抢到粮食活下去,就是天经地义。至于抢谁的、怎么抢,没人在乎。 “前面发现一片麦田!”侦查兵兴冲冲地回报,脸上带着难得的喜色。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田埂上,稀稀拉拉地长着些枯黄的麦苗,叶片上还挂着霜,一看就是长势极差的样子。这在往年,连喂牲口都嫌差,可如今,却让流民们眼睛发亮。 “抢!”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流民们像疯了一样扑过去,用手拔、用刀割,连带着泥土一起塞进怀里。有人为了一小把麦苗打起来,拳头、石头、木棍都用上了,很快就有人倒在血泊里,可其他人连看都不看一眼,只顾着抢夺那点可怜的粮食。 沈言皱起眉头,却没有阻止。他知道,这点麦苗根本不够塞牙缝,可他拦不住——饥饿早已磨掉了这些人的理智,他们就像饿疯了的野狗,看到一点吃的就会拼命。 “这鬼天气,种什么都活不了。”柳丫走到他身边,望着那片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麦田,低声道,“今年冬天比往年冷得多,地里的土都冻裂了,撒下去的种子根本不发芽。就算发了芽,也长不成庄稼。” 沈言沉默。小冰河期的威力,比他想象中更可怕。不是单纯的冷,而是极端天气频发——夏天大旱,赤地千里;冬天奇寒,滴水成冰;好不容易盼来春天,一场倒春寒就能冻死所有秧苗。 他不是没想过种田。在临江府时,有谋士建议他分田到户,组织流民耕种,以图长久。可他派人试过,在城外开垦了百亩荒地,撒下最好的种子,结果到了秋收,一亩地只收了不到十斤粮食,连种子都收不回来。 不是人懒,是天不遂人愿。 地里长不出粮食,就只能抢。抢大族,抢官府,抢其他流民,抢一切能吃的东西。这成了一个死循环——人越多,需要的粮食越多;需要的粮食越多,就越要往外抢;抢得越狠,愿意种田的人越少;愿意种田的人越少,地里的粮食就越少…… 无解。 沈言很清楚这一点,却停不下来。顺天军现在像一个巨大的雪球,裹挟着十几万流民,一旦停下,就会立刻崩塌。饥饿的流民会互相残杀,会哗变,会把他这个头领撕碎分食。 “前面就是和州了。”柳丫指着地图,“探子说,和州的官仓里还有些存粮,是准备调往前线的军粮。” “军粮?”沈言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那就更要抢了。官军有粮吃,我们凭什么饿着?” 攻打和州的过程异常惨烈。守军知道城破后难逃一死,抵抗得异常顽强。顺天军攻了三天三夜,死伤了近万人,才用尸体填平了护城河,踩着同伴的尸骨爬上了城墙。 破城后,流民们像潮水般涌向官仓,却发现里面的军粮早已被转运,只剩下一些发霉的糙米和谷糠。 “粮呢?粮食去哪了?”有人嘶吼,有人哭喊,有人开始疯狂地砸东西。 沈言抓住一个被俘的小吏,刀架在他脖子上:“军粮在哪?” 小吏吓得魂飞魄散,结结巴巴地说:“被……被知州大人运走了,说是……说是送到前线去了,其实……其实是藏到他老家的庄园里了!” “他老家在哪?” “在……在和县以西的张王庄!” 沈言当即点了五千精锐,带着死士营直奔张王庄。他的精神力全力运转,压下了士兵们的焦躁——他知道,必须抢到这批粮食,否则十几万流民会立刻哗变。 张王庄的庄园比想象中更坚固,四周挖了壕沟,建了箭楼,还有两百多护院把守。沈言没给他们反应的机会,直接下令火攻。 火箭如蝗,射向庄园的木质建筑。干燥的木料遇火即燃,很快就燃起熊熊大火。护院们慌了神,试图救火,却被顺天军的箭雨压制。 沈言亲自带人攻破庄门,杀进火场。庄园的粮仓果然藏在地下,用石板盖着,撬开石板,里面堆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和面粉,还有不少腊肉和咸菜。 “搬!” 士兵们疯了一样往外面运粮,哪怕火舌已经舔到了衣角,也舍不得松手。沈言站在粮仓边,看着这些粮食,心里却没有丝毫喜悦。 这点粮食,够十几万流民吃几天?三天?还是五天? 他走出火场时,看到柳丫正指挥人救治伤员。一个少年被烧伤了半边脸,疼得直哭,柳丫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轻声安慰。她的动作很轻柔,与这血腥的战场格格不入。 “这些粮食,撑不了多久。”柳丫看到他,轻声道。 “我知道。”沈言的声音有些沙哑,“过了和州,是滁州。探子说,滁州有个皇商,家里囤积了不少粮食。” “又要打?” “不打,吃什么?”沈言看着远处黑压压的流民,“他们跟着我,是为了活命。我不能让他们饿死。” 柳丫沉默了。她知道沈言说的是实话,却也知道,这样打下去不是办法。滁州之后是扬州,扬州之后是南京……总有抢完的一天,到时候怎么办? 可她没有答案,沈言也没有。 离开和州后,顺天军的名声彻底臭了。以前还有人说他们“替天行道”,现在只剩下“流寇”“蝗虫”的骂名。沿途的百姓闻风而逃,把能带走的粮食都藏起来,带不走的就烧掉,不给顺天军留下一粒米。 这让抢粮变得越来越难。有时候攻打下一座县城,只能抢到几百斤粮食,还不够塞牙缝的。 饥饿像瘟疫一样蔓延。流民们开始变得面黄肌瘦,眼神麻木,有人走着走着就倒在路边,再也起不来;有人开始偷偷吃死人肉,被发现后,立刻会被其他流民打死分食——这是顺天军唯一的铁律:不准吃人,违者格杀勿论。 沈言知道,这铁律也维持不了多久了。当饥饿到了极致,人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头领,前面有股流民,约莫有两三万人,挡住了去路。”侦查兵回报,语气里带着警惕,“他们说……要跟我们抢粮食。” 沈言握紧了刀柄。他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当所有能抢的都被抢完,流民之间就会互相残杀。 “准备战斗。”他冷冷地下令。 这是顺天军第一次与其他流民作战。没有道义,没有旗号,只有最原始的生存争夺。双方用木棍、石头、牙齿互相撕咬,场面比攻打城池还要惨烈。 沈言没有亲自下场,只是站在高处,冷漠地看着。他的精神力场笼罩全场,不是为了鼓舞士气,而是为了压制住自己人不要吃人肉——这是他最后的底线。 战斗结束后,地上躺满了尸体,血流成河。顺天军胜了,抢到了对方仅有的几千斤粮食,却也付出了近万人的代价。 沈言让人把尸体拖到一边掩埋,却发现根本埋不过来。有人建议烧掉,他点了点头。 熊熊大火再次燃起,这一次,烧的是同类的尸体。火光映在流民们的脸上,他们的眼神里没有悲伤,没有恐惧,只有麻木和一丝侥幸——活下来的是自己。 “沈郎,我们到底在做什么?”柳丫的声音带着颤抖,她看着那片火海,胃里一阵翻涌。 沈言没有回答。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为了活下去?是为了替天行道?还是仅仅因为停不下来? 他只知道,自己像一个被无形的手操控的木偶,带着这群蝗虫般的流民,在这片绝望的土地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下一个目标是滁州。 沈言抬起头,看向滁州的方向,那里的天空灰蒙蒙的,像一块巨大的裹尸布。 “拔营。”他下令,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雁翎刀在腰间轻颤,仿佛也厌倦了这无休止的杀戮与劫掠。可沈言知道,只要还有一个流民跟着他,只要地里还长不出粮食,这把刀就不能入鞘。 蝗群过境,无完土。 流民如潮,漫九州。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他和他的顺天军,就是这死局里,最疯狂、最绝望的注脚。前路茫茫,看不到希望,也回不了头,只能一步一步,在血与火中,走向未知的终点。 或许是灭亡,或许是……另一个更残酷的开始。 第458章 重甲 滁州城外的旷野上,积雪未消,冻土坚硬如铁。沈言身披三重铁甲,站在阵前,甲叶上的冰霜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整个人如同一尊从九幽爬出来的战神,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威压。 这三重甲是他从官军将领身上剥下来的战利品——内甲是浸过桐油的皮甲,中甲是百炼精钢打造的鳞甲,外甲则是厚重的板式铁甲,加起来足有八十斤重。寻常士兵别说穿戴,连搬动都费力,可对天生神力的沈言来说,却如穿薄衫,丝毫不影响动作。 “反贼沈石在此!谁敢与我一战?” 他的声音透过甲胄传出,带着金属般的质感,在旷野上回荡。精神力如同无形的鼓点,敲击在顺天军每个人的心头,让本就狂热的士气再涨三分。 对面的官军阵脚微乱。领军的是滁州总兵,据说曾是边关悍将,麾下有三千精锐骑兵,是朝廷寄予厚望的“平叛利器”。可此刻,看着那个身披三重甲、单骑立阵前的身影,连久经沙场的老兵都觉得手心冒汗。 “贼首猖狂!”总兵身旁的裨将怒喝一声,提枪拍马冲出,“某来取你狗命!” 沈言冷笑一声,不闪不避,握紧了手中的重铁枪。这枪是他用缴获的马槊改的,枪杆碗口粗,枪头重达三十斤,寻常人根本舞不动,在他手里却如探囊取物。 两马相交,裨将的枪直刺沈言面门,枪风凌厉,显然有些武艺。可沈言只是微微侧身,重铁枪横扫而出,根本不接他的招。 “铛!” 两枪相交,裨将只觉一股巨力传来,手臂瞬间发麻,长枪脱手飞出,整个人被震得从马上翻落。还没等他爬起,沈言的重铁枪已经压了下来,枪尖抵住他的咽喉。 “饶……” “死!” 沈言不等他说完,手腕用力,枪尖穿透皮肉,鲜血喷溅在冰冷的铁甲上,瞬间凝结成冰。 一招毙敌! 顺天军阵中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官军则一片死寂。 总兵脸色铁青,知道遇到了硬茬。他原本打算凭借骑兵冲垮流民阵型,可现在看来,不先除掉那个重甲怪物,一切都是空谈。 “弓箭手!射!” 数百支箭如飞蝗般射向沈言,却被他身上的三重甲尽数弹开,连油皮都没擦破。 “冲锋!”沈言调转马头,重铁枪直指官军大阵,“随我杀!” 他一马当先,如同重型战车,朝着官军阵型撞去。顺天军的流民们被他的神勇点燃了最后的疯狂,嘶吼着跟在后面,用血肉之躯组成一道洪流。 官军的骑兵冲锋了。铁蹄踏地,烟尘滚滚,本应是摧枯拉朽的攻势,可在沈言面前却如同撞上了铜墙铁壁。 重铁枪横扫,三名骑兵连人带马被砸飞出去;马蹄翻飞,试图将他撞翻,却被他死死按住马头,硬生生掀翻在地;有骑兵绕到侧面偷袭,被他反手一枪刺穿胸膛,尸体挂在枪尖上,随着他的动作甩动,鲜血洒了一路。 “挡住他!挡住他!”总兵在阵后嘶吼,可他的命令在沈言面前如同废纸。那具三重甲仿佛刀枪不入,重铁枪每一次挥舞都意味着死亡,官军的阵型被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顺天军的流民如同潮水般涌入。 这就是沈言摸索出的战法——勇战派。 他不需要复杂的阵法,不需要精妙的计谋,只需要自己冲到最前面,用绝对的力量和悍勇撕碎敌人的防线。流民们或许不懂配合,或许贪生怕死,但只要看到头领如战神般无人能挡,他们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冲。 就像此刻,沈言的重铁枪已经染满了鲜血,枪杆上凝结的血块冻成了暗红色,可他依旧冲杀不止。官军的士兵看到他就像看到了阎王,要么四散奔逃,要么跪地求饶,没人敢正面抗衡。 总兵看着自己的队伍如同溃堤的洪水,眼中充满了绝望。他拔出佩刀,想要亲自上阵,却被身边的亲兵死死拉住:“大人!不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撤!” 总兵终于下达了撤退的命令,带着残部狼狈逃窜。旷野上,只留下遍地的尸体、战马的悲鸣,和顺天军震天的欢呼。 沈言勒住马,看着官军逃走的方向,没有追击。他身上的三重甲沾满了血污和泥土,呼吸有些粗重,八十斤的甲胄加上高强度的厮杀,即使是他也有些吃不消。 “头领威武!” “顺天军威武!” 流民们围上来,眼神里充满了狂热的崇拜。在他们眼中,沈言就是神,是能带领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沈言没有理会这些欢呼,只是对柳丫道:“清点伤亡,收集粮草武器,半个时辰后拔营。” 他知道,官军不会善罢甘休。滁州总兵逃走后,一定会向朝廷求援,下一次来的,可能就是数万甚至十几万的大军。他们必须尽快离开,抢在官军合围前,打下下一座城池,找到足够的粮食。 这就是他的无解之局。 人口太多了。 经过滁州一战,顺天军裹挟的流民已经突破了二十万。二十张嘴,每天都要吞噬海量的粮食,光靠劫掠城池根本不够,必须一个接一个地打下去,像贪吃蛇一样,不断吞噬新的目标才能活下去。 柳丫递过来一块干粮,看着他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低声道:“休息一下,你已经三天没合眼了。” 沈言接过干粮,塞进嘴里慢慢咀嚼。干粮是用发霉的糙米做的,带着一股怪味,可他吃得很香。在这乱世,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哪还敢挑三拣四。 “后面的流民又增加了不少。”柳丫看着队伍末尾那些衣衫褴褛的身影,眉头紧锁,“大多是附近州县逃来的,说官府为了凑军饷,已经开始强征粮食,连种子都没给百姓留。” 沈言沉默。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地里的粮食本就因为小冰河期减产,现在连种子都被抢走,明年只会更惨。流民只会越来越多,他的负担也会越来越重。 “没办法。”他咽下嘴里的干粮,声音沙哑,“只能往前走。下一个目标,扬州。” 扬州是江南重镇,富庶繁华,据说城里的盐商富可敌国,粮仓里的粮食能堆成山。只要打下扬州,至少能让二十万流民撑上一个月。 可他心里清楚,扬州不好打。那里不仅有重兵把守,还有坚固的城墙,更重要的是,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绝不会轻易放弃。 果然,没等顺天军抵达扬州,朝廷的大军就到了。 领军的是兵部尚书亲自挂帅,麾下有十万精兵,还有不少从边关调回来的悍将,阵容鼎盛,号称“必胜之师”。 两军在扬州城外的平原上对峙。一边是二十万乌合之众,衣衫褴褛,武器简陋;一边是十万精锐,甲胄鲜明,旌旗蔽日。任谁看,都是官军稳操胜券。 “反贼沈石,还不束手就擒!”兵部尚书在阵前喊话,声音透过扩音的铜喇叭传出,“朝廷有好生之德,若你肯解散乱民,自缚请罪,本官可保你不死!” 沈言没兴趣跟他废话,只是披上三重甲,握紧重铁枪,再次单骑出阵。 “废话少说,要么战,要么滚!” 他的精神力全力爆发,那股无形的威压笼罩全场,连官军的战马都变得焦躁不安。二十万流民虽然害怕官军的阵仗,却在他的气势鼓舞下,慢慢稳住了阵脚。 “狂妄!”兵部尚书怒喝,“给我拿下他!” 五名边关悍将同时冲出,都是久经沙场的好手,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精钢兵器,呈五面包围之势,攻向沈言。 这一次,沈言没有硬拼,而是利用马速和灵活性,在五人之间穿梭。三重甲提供的防护让他无所顾忌,重铁枪时而横扫,时而直刺,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逼退敌人。 “铛!铛!铛!” 金属碰撞声不绝于耳,火花四溅。五名悍将轮番攻击,却始终奈何不了他。沈言的力量太大了,甲胄太坚固了,加上他前世的战斗本能,总能提前预判他们的招式,以最省力的方式化解攻势。 僵持了一炷香的时间,沈言抓住一个破绽,重铁枪如同毒蛇出洞,刺穿了一名悍将的护心镜。那悍将惨叫一声,坠马而亡。 剩下四人见状,攻势一滞。就在这一瞬间,沈言猛地加速,重铁枪横扫,将左侧的悍将连人带枪扫飞,又回身一枪,挑飞了右侧的敌将。 眨眼间,五去其三! 剩下两人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敢再战,拨转马头就逃。 “哪里走!” 沈言岂能放过,拍马追击,重铁枪脱手飞出,如同标枪般穿透了最后一名悍将的后心。 单骑冲阵,连杀四将! 这一次,不仅是顺天军,连官军都被吓得目瞪口呆。那可是边关悍将啊,竟然被一个反贼像砍瓜切菜一样杀了? “杀!” 沈言捡起地上的长枪,调转马头,朝着官军大阵冲去。 二十万流民如同被点燃的火药桶,瞬间爆发,嘶吼着跟在他身后,朝着官军发起了决死冲锋。 兵部尚书脸色惨白,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十万精锐,竟然会被一个反贼和一群流民吓破胆。可他知道,大势已去——主将被杀,士气崩溃,这仗根本没法打了。 “撤!快撤!” 官军的阵型开始溃散,士兵们争先恐后地往后跑,连武器都扔了一地。沈言带着流民们掩杀过去,砍瓜切菜般收割着溃兵的生命。 夕阳西下时,战斗结束了。官军死伤惨重,十万精锐逃回去的不足三成,兵部尚书也在混乱中被流矢射中,死在了逃亡的路上。 顺天军再次胜利了,可代价是伤亡超过五万。旷野上,尸体堆积如山,血流成河,连结冰的河面都被染红了。 沈言站在尸堆上,摘下头盔,露出被汗水浸透的头发。三重甲上的血已经凝固,变成了暗褐色,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他赢了,却没有丝毫喜悦。 二十万流民,现在只剩下十五万。可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又会有新的流民加入,填补空缺,然后继续跟着他,像蝗虫一样,去劫掠下一个地方。 朝廷末年,军队确实腐朽不堪,将领大多贪生怕死,士兵缺乏训练,装备也不如从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朝廷毕竟还有根基,还有源源不断的兵源和粮草,总能组织起新的军队。 而他,却像在走钢丝,每一次胜利都伴随着巨大的伤亡,每一次劫掠都在透支未来的生存空间。 力挽狂澜? 沈言觉得可笑。别说是官军里的能人,就算是他自己,也无法力挽狂澜。这乱世的根源,是小冰河期的天灾,是朝廷的腐朽,是百姓的绝望,不是靠一两个人就能改变的。 他能做的,只是带着这十五万流民,继续往前冲,继续抢粮食,继续活下去。 “拔营。”他再次下达命令,声音里充满了疲惫,“去扬州。” 重铁枪拄在地上,支撑着他沉重的身体。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将那具三重甲染成了金色,却照不进他眼底的疲惫与茫然。 他是流民眼中的战神,是官军眼中的恶魔,是这末路王朝的催命符。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过是被这无解之局裹挟的囚徒,只能在杀戮与劫掠的循环中,一步步走向未知的终点。 扬州城的轮廓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那里有粮食,有财富,也有新的死亡和杀戮在等待着他们。 沈言深吸一口气,迈开脚步,朝着那座繁华而绝望的城池走去。三重甲的甲叶摩擦,发出“咔哒”的声响,像是在为这无休止的循环,奏响又一个沉重的音符。 第459章 江南锦绣 扬州城外的运河码头,往日里商船云集、人声鼎沸,此刻却死寂一片。岸边的酒肆茶馆门窗洞开,值钱的物件被洗劫一空,只剩下散落的杯盘和几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昭示着不久前的混乱。 沈言勒住从官军将领那里缴获的战马,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回响,在这死寂中显得格外刺耳。他身上的三重甲换了新的——用扬州盐商私藏的百炼精钢打造,甲叶更薄,却更坚韧,重量不减反增,足有九十斤。 而他手中的兵器,也换成了一把量身打造的陌刀。 这刀长近一丈,柄长刃阔,刀身用西域精铁反复锻打,寒光凛冽,刃口锋利得能吹毛断发。寻常人别说挥舞,连举起都难,可在沈言手中,却轻若无物。他站在码头边,陌刀拄在地上,刀尾触地的刹那,青石板竟裂开一道细纹。 “头领,城里的盐商跑了大半,不过粮仓里的粮食够咱们吃两个月了!”亲兵兴冲冲地跑来汇报,脸上沾着油光——显然是在盐商家搜出了不少好东西。 沈言点点头,目光扫过身后的队伍。十五万流民,如今只剩下十二万,却比之前精锐了不少。经历了扬州之战的洗礼,活下来的都是见过血、敢拼命的汉子,柳丫已经将他们编成了“顺天营”,分成十个小队,由死士营的老兵带领,总算有了些军队的模样。 “江南这地方,是真富啊。”柳丫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串晶莹剔透的珠子,是从盐商家搜出来的,“光这串珠子,就够寻常百姓活一辈子了。” 沈言看了一眼,没什么兴趣。对他来说,金银珠宝远不如粮食和兵器实在。他看向运河上停泊的船只,大多是富商逃跑时来不及带走的货船,上面装满了丝绸、茶叶、瓷器,都是些值钱的奢侈品。 “把这些船都征了。”沈言下令,“江南多水,没有船寸步难行。” 他说的是实话。江南水乡,河网密布,不像北方一马平川,骑兵难以施展。之前打扬州,就因为不熟悉水路,绕了不少弯路,还损失了不少人手。 接下来的日子,顺天军开始适应江南的作战方式。他们征用了数百艘货船,将顺天营的士兵分成两队,一队陆行,一队乘船,水陆并进,速度快了不少。 而沈言的兵器,又多了一样——方天画戟。 这戟是他在一个没落贵族的府邸里找到的,据说是前朝名将用过的兵器,戟杆用阴沉木打造,坚硬如铁,戟头由月牙刃和枪尖组成,既能刺杀,又能劈砍,还能勾锁敌人兵器,堪称冷兵器的巅峰之作。 只是这兵器太过复杂,招式繁多,寻常人别说精通,连入门都难。可沈言不同,他前世的战斗本能还在,对力量的掌控远超常人,只练了几天,就将方天画戟使得有模有样。 在马上用方天画戟,步战用陌刀,这成了沈言的标配。 攻打常州时,守军仗着城高河深,在城头上布置了大量弓箭手,想阻止顺天军攻城。沈言亲自乘船冲锋,在离岸还有三丈远时,他猛地从船上跃起,手中方天画戟横扫,将射来的箭雨尽数打落,随即借力一挑,戟尖勾住城头的垛口,硬生生将自己拉上了城墙。 城头上的守军吓得魂飞魄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言一戟扫倒一片。他如入无人之境,方天画戟在他手中如同活过来一般,时而如灵蛇出洞,精准地刺穿敌人咽喉;时而如猛虎摆尾,将一群士兵扫下城墙。 顺天军的士兵见状,士气大振,纷纷冒着箭雨爬上城墙,很快就攻破了常州城。 “这戟法,真是霸道。”柳丫看着沈言城头上的身影,忍不住赞叹。她从未见过如此精妙又如此刚猛的兵器,在沈言手中,方天画戟的刚柔并济被发挥到了极致。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这不是他的戟法有多厉害,而是他的力量和反应太快,寻常士兵根本跟不上他的节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技巧都显得苍白无力。 勇战派,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你有精妙的阵法?我直接冲阵,一戟破之。 你有坚固的城防?我亲自登城,斩将夺旗。 你有水路天险?我乘船强攻,陌刀开路。 顺天军在江南的推进速度,连沈言自己都有些意外。常州、无锡、苏州……一座座繁华的城池被攻破,盐商、粮商、士族的家产被洗劫一空,粮食和物资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后方,裹挟的流民也越来越多,很快又恢复到了二十万的规模。 江南的官军根本挡不住他们。 不是因为官军无能,而是因为沈言的打法太过诡异——他从不按常理出牌,不管对方有多少人,布什么阵,上来就是亲自冲锋,用陌刀和方天画戟撕开防线,然后让流民们像潮水般涌上去,用数量和悍勇淹没对手。 更可怕的是,顺天军越打越强。 缴获的粮草让他们能吃饱饭,流民们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缴获的兵器让他们装备越来越精良,顺天营的士兵已经有了一半配备了铁甲;而沈言的威名,则成了最好的“武器”——只要听说沈石来了,官军往往不战自溃。 “沈石这贼子,简直是过江猛龙!”江南巡抚在奏折里哀嚎,“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官军屡战屡败,江南危矣!” 朝廷震怒,派遣了江南水师围剿。这支水师是朝廷的精锐,有大小战船三百余艘,火炮数十门,号称“长江天险,固若金汤”。 两军在太湖遭遇。 水师将领站在旗舰上,看着远处顺天军的船队,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那些都是些货船改造的战船,连像样的火炮都没有,怎么跟他的水师抗衡? “开炮!” 随着他一声令下,数十门火炮同时开火,炮弹呼啸着飞向顺天军的船队,顿时有几艘船被击中,木屑飞溅,流民们惨叫着落水。 “头领,对方有炮!”柳丫脸色苍白,她从未见过如此威力的武器。 沈言眼神一冷,没有丝毫慌乱:“把船散开,不要扎堆!顺天营,跟我冲!” 他跳上一艘最大的战船,手中方天画戟直指水师旗舰。精神力全力爆发,那股无形的威压笼罩在顺天军的船队上,让慌乱的士兵们迅速镇定下来。 “放箭!” 顺天军的弓箭手开始反击,虽然射程不如火炮,却也起到了一定的压制作用。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水师的火炮再次开火,又击沉了几艘顺天军的战船。可沈言的战船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破炮火,冲到了旗舰附近。 “跳!” 沈言一声令下,率先从船上跃起,方天画戟带着风声,刺穿了旗舰的帆布,借力荡到了甲板上。 “杀!” 他一戟横扫,将甲板上的水师士兵扫倒一片。那些水师士兵虽然装备精良,却哪里见过这种不要命的打法,吓得纷纷后退。 水师将领大惊失色,拔出佩刀就想亲自上阵,却被沈言一戟刺穿了胸膛。 主将一死,水师顿时大乱。顺天军的士兵们纷纷跳上敌船,与水师士兵展开肉搏。虽然水师有火炮优势,可一旦被近身,那些火炮就成了摆设,根本发挥不了作用。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太湖上漂浮着无数战船的残骸和尸体,湖水被染成了红色。最终,江南水师全军覆没,三百余艘战船被顺天军缴获了大半。 经此一战,顺天军彻底掌控了江南的水路,再也没有官军敢阻拦他们的脚步。 沈言站在水师旗舰的甲板上,看着夕阳下的太湖,方天画戟上的血迹被风吹干,泛着暗红色的光泽。他身上的三重甲又添了几道新的划痕,那是被火炮碎片击中留下的,却没能穿透甲叶。 “下一步,去哪?”柳丫走到他身边,递给她一块干净的布,让他擦拭兵器。 “杭州。”沈言毫不犹豫地说道,“那里是江南的粮仓,拿下杭州,咱们就能在江南站稳脚跟。”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自信。经历了这么多战斗,他的勇战派打法越来越成熟,顺天军也越来越精锐。虽然还是没有固定的地盘,还是靠劫掠为生,可他已经隐隐感觉到,自己离那个“无解之局”的破局点,越来越近了。 或许,就在杭州。 顺天军的船队再次启航,数百艘战船首尾相接,在太湖上形成一道长长的黑线,朝着杭州的方向驶去。船上的流民们脸上带着疲惫,却也带着希望——他们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却知道跟着沈头领,总能抢到粮食,总能活下去。 沈言站在船头,任凭江风吹拂着他的头发。方天画戟斜指水面,戟尖的寒光映在他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江南的锦绣,已经被血色染红。 而他的陌刀与画戟,还将继续在这片土地上,书写属于勇战派的传奇。 没有复杂的计谋,没有高深的阵法,只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无坚不摧的力量。 在这乱世,这或许就是最有效的生存之道。 第460章 钱塘染猩红 杭州城外的官道上,杨柳依依,繁花似锦,本该是江南最惬意的时节,此刻却被一股浓重的血腥气笼罩。顺天军的铁蹄踏过青石板路,将花瓣与泥土碾在一起,留下一串串混杂着血污的脚印,像一道狰狞的伤疤,刻在这片锦绣大地上。 沈言勒住战马,胯下的黑马是从江南水师将领那里缴获的,神骏异常,此刻却不安地刨着蹄子,显然对空气中的血腥味感到焦躁。他身上的三重甲换了新样式,用杭州织造府的精钢打造,甲叶上錾刻着简单的云纹,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 手中的方天画戟斜指地面,戟尖滴落的血珠砸在石板上,晕开一小朵暗红色的花。这把冷兵器巅峰之作,在他手中愈发得心应手,既能横扫千军,又能精准点刺,方才攻破城门时,他一戟挑飞了三个守军头目,那撕裂甲胄的脆响,至今还在耳边回荡。 “头领,织造府搜出来的绸缎堆成了山,还有不少金银珠宝,要不要运走?”亲兵跑来请示,脸上带着兴奋。江南的富庶远超想象,光是杭州城的收获,就抵得上北方三个州府的总和。 沈言瞥了一眼远处织造府的方向,那里火光冲天,显然是没来得及运走的布料被点燃了。他摇了摇头:“绸缎珠宝不要,只留粮食、铁器和药品。让弟兄们动作快点,天黑前必须出城。” 他从不贪恋这些身外之物。对顺天军来说,粮食是命,铁器能造兵器,药品能救命,至于绸缎珠宝,既不能吃,又不能用,带着只会拖累行军速度。 “那些文人怎么办?”亲兵又问,“府学里抓了几十个秀才举人,还在哭着喊着要‘以理服人’。” “杀。”沈言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亲兵愣了一下,还是领命而去。他知道头领的规矩——挡路者死,不管你是官是民,是武将还是文人。 攻破杭州城时,这些文人曾站在城头上,举着“忠义”的牌子,痛骂顺天军是“反贼”,还煽动百姓守城。沈言没跟他们废话,陌刀一挥,直接劈碎了那面牌子,连带后面的两个老秀才一起劈成了两半。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在他面前谈“仁义道德”。 他不需要这些。 顺天军靠的是刀枪吃饭,不是笔墨文章。文人的唾沫星子杀不了人,官府的招安文书换不来粮食,只有手里的兵器,才能保住二十万流民的命。 “前面有个盐商大院,院墙高得很,护院拿着火器,不肯开门。”另一个传令兵跑来汇报,语气里带着忌惮。江南的富商不仅有钱,还私藏了不少火器,虽然威力不如官军的火炮,却也能对重甲造成威胁。 沈言催马向前,方天画戟一振:“带我去看看。” 盐商大院果然气派,青砖高墙,四角有箭楼,门口站着十几个护院,手里拿着鸟铳,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外面,为首的管家还在喊话:“反贼休得猖狂!我家老爷已经报官了,官军马上就到!” 沈言懒得跟他废话,策马冲到门前,方天画戟猛地挥出,带着破空的锐啸,狠狠砸在厚重的木门上。 “轰隆!” 一声巨响,坚固的木门竟被砸出一个大洞。护院们吓得脸色惨白,慌忙扣动扳机,鸟铳的铅弹打在沈言的三重甲上,只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连个白印都没留下。 “找死!” 沈言一戟刺穿大洞,精准地挑中了那个喊话的管家,将他整个人从洞里拖了出来,甩在地上。护院们见状,哪里还敢抵抗,纷纷扔下鸟铳跪地求饶。 “院门打开,男人全部杀了,女人和孩子编入流民队。”沈言勒住马,对身后的顺天营士兵下令,“粮食和铁器全部运走,其他东西一把火烧了。” 士兵们一拥而入,很快,大院里就传出了惨叫声和哭喊声。沈言调转马头,没有回头。这些盐商盘剥百姓,囤积居奇,手上的血债不比贪官少,杀了他们,既能缴获粮食,又能泄民愤,何乐而不为? 江南的商户是真有钱。 绸缎庄、茶叶铺、粮行、钱庄……每一家都能搜出不少金银,仓库里的粮食堆积如山。顺天军就像一台高效的劫掠机器,所过之处,只留下空壳和尸体。 可越是富庶,反抗就越激烈。 这些商户大多和官府、士族勾结,不仅有护院,还能调动乡勇,甚至私藏火器。攻破每一座城池,顺天军都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但沈言不在乎。 死的人越多,活下来的人就越狠;打得越惨烈,顺天军的凝聚力就越强。勇战派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用鲜血和尸体铺路,用杀戮和劫掠壮大。 “头领,城西的百姓在抢咱们运粮的队伍!”又有士兵来报,语气焦急。 沈言皱眉。这还是第一次遇到百姓抢顺天军的粮食。 他赶到城西时,果然看到一群百姓拿着锄头扁担,围着粮车哄抢,顺天营的士兵正在驱赶,已经伤了不少人。 “住手!”沈言大喝一声,方天画戟顿在地上,震得周围的人都捂起了耳朵。 百姓们吓得停了手,一个老汉壮着胆子喊道:“反贼!你们抢了官府和富商的粮,凭什么不给我们留一口?这杭州城的粮,本来就有我们的一份!” “你们的粮?”沈言冷笑,“平时官府收税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是你们的粮?富商囤粮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是你们的粮?现在我们抢来了,倒成你们的了?” 他一戟挑翻一辆粮车,粮食撒了一地:“想要粮,可以。跟着我,去打下一座城,抢更多的粮。要么,就滚!” 百姓们面面相觑。他们恨官府,恨富商,可也怕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反贼。犹豫了片刻,有几个年轻汉子扔掉锄头,喊道:“我们跟你走!只要有粮吃,杀谁都行!” 更多的人动摇了。饥饿战胜了恐惧,他们捡起地上的粮食,跟在了顺天军的队伍后面。 沈言看着新增的流民,眼神平静。他知道,这就是江南——富庶的表象下,是同样的饥饿和绝望。官府和富商的盘剥,比北方更甚,只是用锦绣繁华掩盖了而已。顺天军的到来,撕开了这层伪装,让绝望的百姓看到了另一条路——跟着抢,才能活。 离开杭州后,顺天军的规模再次膨胀,达到了二十五万。他们像一股黑色的洪流,继续在江南推进,绍兴、宁波、温州……一座座繁华的城池被攻破,血色染红了江南的春水。 沿途的文人墨客骂他“毁我华夏文脉”,士族大夫咒他“不得好死”,官府文书称他“江南巨寇”。可沈言充耳不闻。 文脉?在二十万流民的肚子面前,一文不值。 骂名?他早就不在乎了。 围剿?江南的官军早就被打怕了,只会远远地跟着,不敢靠近。 他的勇战派打法,在江南这片水网密布的地域,反而有了新的变化。 没有足够的战马,他就训练步战精锐,用陌刀组成刀墙,横扫街巷; 水网密布不利于冲锋,他就打造战船,亲自掌舵,用方天画戟勾住敌船,强行登船厮杀; 遇到坚固的堡垒,他就让流民填壕沟,自己则带着死士营,用三重甲硬抗箭雨和火器,强行破墙。 越打越强。 顺天营的士兵已经有了三万精锐,配备了铁甲和制式兵器,战斗力堪比官军的边军; 沈言的武艺愈发精湛,方天画戟和陌刀交替使用,马战步战皆能胜任,在战场上真正做到了无人能挡; 连柳丫都练出了一手好箭法,能在百步之外射中敌人的眼睛,成了他身边最得力的助手。 这天,顺天军抵达了温州城外。这座沿海城市是重要的港口,不仅有粮仓,还有不少外国商人,据说船上装满了香料、象牙和黄金。 “头领,温州知府派人来了,说愿意献城,只求饶他一命,还说要献上十船粮食和五十匹好马。”亲兵汇报。 沈言笑了。这是江南第一个主动献城的知府,看来是真的被打怕了。 “可以。”他点头,“让他开城门,交出粮食和马匹。至于他的命……” 他顿了顿,方天画戟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寒光:“得看他有没有挡路。” 温州城的城门缓缓打开,知府带着官员们跪在路边,瑟瑟发抖。沈言骑着马,从他们身边经过,没有看他们一眼。 就在他即将进城时,一个老道士突然从人群里冲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手里还拿着一把桃木剑,喊道:“反贼!你杀戮过重,已入魔道,贫道今日就要替天行道,斩了你这魔头!” 沈言勒住马,看着这个自不量力的老道士,眼神里闪过一丝嘲讽。 “替天行道?”他方天画戟一挥,桃木剑瞬间被劈成两半,戟尖停在老道士的咽喉前,“你也配?” 老道士吓得瘫在地上,尿了裤子。 沈言没杀他,只是一脚将他踹开,策马进城。 挡路者,不一定都要杀,有时候,活着比死更能彰显他的威势。 温州城的收获远超预期,不仅有粮食和马匹,还有外国商人带来的精良火器。沈言让人将这些火器交给铁匠,研究仿造,又让人将缴获的海船改造战船,准备沿着海岸线继续南下。 站在温州的城楼上,望着茫茫大海,沈言的眼神有些复杂。 江南是好,富庶繁华,粮草充足,可他知道,这里不是终点。顺天军就像一群没有根的浮萍,即使抢到再多粮食,也终究是流寇。 可他不在乎。 至少现在,他还能打,还能抢,还能让二十多万流民活下去。 至于未来? 未来就在他的方天画戟和陌刀上,在顺天军的铁蹄下,在这一路杀出来的血路尽头。 钱塘江的潮水拍打着海岸,发出震天的声响,像是在为他的杀戮与征服,奏响又一曲雄浑的战歌。 沈言握紧方天画戟,转身走下城楼。 下一个目标,福州。 那里有更多的粮食,更多的财富,也有更多挡路的人。 而他,会一路杀过去,用勇战派的方式,告诉所有人—— 顺天军来了,挡我者,死! 第461章 金陵王气 福州城外的稻田里,新插的秧苗在水光中泛着嫩绿,几只白鹭掠过低空,啄食着田里的小虫。这本该是江南水乡最寻常的农耕景象,此刻却因田埂上巡逻的铁甲士兵,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沈言站在田埂尽头,手里捏着一把新抽的稻穗,指尖碾过饱满的谷粒,嘴角难得露出一丝笑意。江南的水土是真的养人,哪怕经历了连年战乱,只要有水灌溉,土地就能长出粮食。这和北方的赤地千里截然不同,让他第一次生出了“停下来”的念头。 “头领,福州的望族已经清剿干净了。”柳丫从身后走来,递上一份名册,上面密密麻麻记着被抄斩的家族名号,“林、陈、郑、黄四大家族,男丁全部处决,家产充公,光粮仓就抄出了三百万石粮食,够咱们二十万人吃五年了。” 沈言接过名册,随手翻了翻,上面的名字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这些望族盘踞福州数百年,勾结官府,垄断盐铁,手上的血债比北方的乡绅更重。杀了他们,不仅能缴获粮草,更能震慑江南的其他士族——顺天军不是来做客的,是来掀桌子的。 “水田都分下去了吗?”他问道。 “分了。”柳丫点头,“按照人头,每户五亩,还留了十万亩作为军田,由顺天营的老兵耕种,种子和农具都发下去了。” 这是沈言攻下福州后的新举措。不再像以前那样抢了就走,而是将望族的土地分给流民,让他们定居下来种田。他知道,光靠劫掠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江南水系发达,土地肥沃,只要能稳住人心,让流民拿起锄头,就能解决粮食问题。 “那些读书人呢?”沈言又问。他没像以前那样一概而论,而是留下了一些愿意归顺的文人,让他们负责登记户籍、丈量土地。 “大多还在观望,不过已经有人愿意出来做事了。”柳丫笑道,“毕竟咱们给的粮多,还不用他们打仗,只要写写算算就行。” 沈言嗯了一声,将稻穗扔回田里。他不在乎这些人心里怎么想,只要能做事就好。治理地方终究要靠笔墨,总不能让铁甲士兵去丈量土地、登记人口。 “下一步,该打金陵了。”他望着西北方向,那里是江南的心脏,六朝古都所在。拿下金陵,才算真正掌控了江南。 这个念头并非一时兴起。随着顺天军的地盘越来越大,流民渐渐安定,原本的“流寇模式”早已难以为继。二十万人要吃饭、要穿衣、要安稳,必须有一个稳固的根基,而金陵,就是最好的选择。 消息传开,顺天营里一片欢呼。士兵们打了太久的仗,早就想找个地方歇歇脚,金陵的繁华更是让他们向往不已。 “打下金陵,咱们就不用再跑了!” “听说金陵的皇宫比扬州的盐商大院还气派!” “头领该称王了?咱们也做回王师!” 议论声传到沈言耳中,他没有制止。称王建制,不仅是稳住人心的需要,更是对抗朝廷的必然。如今顺天军占据了半个江南,有了粮草,有了地盘,再以“流寇”自居,只会让人觉得名不正言不顺。 大军开拔时,队伍里多了许多推着耕牛、带着农具的流民。他们不再是单纯的“乱民”,而是有了土地、有了牵挂的“顺天百姓”,眼神里的狂热少了几分,多了几分对未来的期盼。 金陵的防御比想象中更坚固。城墙高达三丈,护城河宽十丈,守军有五万精锐,还有不少从北方调来的边军,主将是兵部侍郎亲自兼任的江宁巡抚,据说颇有韬略。 “反贼沈石,不过是侥幸占据了几座城池,也敢觊觎金陵?”巡抚站在城头上,看着远处顺天军的营帐,冷笑道,“传我命令,坚守不出,耗死他们!” 他算准了顺天军缺乏攻城器械,又粮草不济,只要守住几个月,对方自然会不战自溃。 可他低估了沈言的决心,更低估了江南百姓对顺天军的支持。 攻城的命令下达后,附近州县的流民自发赶来帮忙,有的送粮食,有的修器械,还有的直接拿起锄头,加入了攻城的队伍。短短三天,顺天军就征集了上万民夫,打造出数十架云梯、冲车,甚至还有几门简易的土炮。 “开炮!” 随着沈言一声令下,土炮轰鸣,虽然准头不佳,却也震得城头上的守军心惊胆战。 “攻城!” 沈言亲自擂鼓,鼓声如雷,顺天营的士兵扛着云梯,冒着箭雨冲向城墙。流民们则推着冲车,拼命撞击城门,喊杀声震彻云霄。 城头上的守军奋力抵抗,滚石、热油、箭雨不断落下,顺天军的士兵一批批倒下,却又有更多人踩着同伴的尸体往上冲。 这是顺天军打得最惨烈的一仗。金陵城防坚固,守军精锐,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激战了三天三夜,顺天军死伤超过五万,却依旧没能攻破城门。 “头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兄弟们快顶不住了!”柳丫的脸上沾满了血污,声音嘶哑。 沈言放下鼓槌,看着城下堆积如山的尸体,眼神冰冷。他知道,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 “备甲。” 他转身走向营帐,穿上那套重达百斤的三重甲,拎起陌刀,翻身上马。 “打开营门,随我冲!” 沈言一马当先,朝着城门冲去。精神力全力爆发,那股无形的威压让守军的弓箭都失了准头。 “是沈石!他来了!”城头上的守军发出惊呼,恐惧像瘟疫一样蔓延。 沈言冲到城门下,陌刀横扫,将射来的箭雨尽数打落,随即调转刀柄,猛地砸向城门的门闩。 “铛!铛!铛!” 沉重的撞击声震耳欲聋,城门剧烈晃动,木屑飞溅。守军拼命从里面顶住,却哪里抵得住沈言的天生神力。 “咔嚓!” 门闩断裂的脆响传来,城门被撞开一道缝隙。 “杀进去!” 沈言一马当先,从缝隙中挤了进去,陌刀挥舞,如入无人之境。顺天军的士兵见状,士气大振,纷纷从缝隙中涌入。 城头上的巡抚见状,拔出佩刀,想要组织抵抗,却被沈言一戟挑飞,钉死在旗杆上。 主将一死,守军彻底崩溃,纷纷放下武器投降。 当沈言走进金陵皇宫时,夕阳的余晖透过残破的窗棂,照在布满灰尘的龙椅上,泛着诡异的金光。宫人们早已逃散,只剩下满地的狼藉,诉说着王朝的衰落。 “头领,宫里的库房找到了,金银珠宝不计其数,还有不少粮食和布匹!”亲兵兴冲冲地跑来汇报。 沈言没有理会,径直走到龙椅前,看着这把象征着天下至尊权力的椅子,上面的金漆已经剥落,却依旧透着一股威严。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上去。 椅子很硬,硌得人不舒服,却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仿佛这半年来的厮杀、劫掠、挣扎,都在这一刻有了意义。 “从今天起,这里就是顺天军的都城。”沈言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传我命令,安抚百姓,清点府库,整编军队。三天后,祭天称王!” “称王!称王!” 亲兵们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音传出皇宫,传遍金陵城,让每一个顺天军士兵和百姓都激动不已。 三天后,金陵城外的祭坛上,沈言身穿新制的龙袍,头戴王冠,接受百官的朝拜。百官之中,有顺天营的将领,有归顺的文人,还有几个被赦免的小吏,虽然阵容算不上鼎盛,却也像模像样。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山呼海啸般的朝拜声中,沈言望着祭坛下黑压压的人群,眼神平静。他知道,称王建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 朝廷不会善罢甘休,北方的蛮族虎视眈眈,江南的望族虽然被镇压,却难保没有死灰复燃的一天。 但他不怕。 他有二十万顺天军,有江南的富庶,有百姓的支持,更有自己手中的刀。 “传旨。”沈言开口,声音威严,“第一,减免江南三年赋税,鼓励农耕;第二,整编军队,设立禁军、边军,由柳丫任军师,辅佐军政;第三,开科取士,不论出身,有才者皆可录用。” 这三道旨意,是他治理江南的根基。减免赋税以安民心,整编军队以固边防,开科取士以揽人才。 柳丫站在他身边,看着他身穿龙袍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欣慰。那个在破庙里分红薯的汉子,那个一路杀戮的流寇头领,终于在江南的土地上,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祭坛下,一个老农捧着新收的稻穗,激动得老泪纵横。他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还能看到免除赋税的日子。 一个年轻的士兵握着手中的长枪,眼神坚定。他要好好打仗,保卫这来之不易的安稳。 一个落魄的秀才整理着自己的文章,眼中充满了希望。他或许能通过科举,实现自己的抱负。 夕阳西下,将金陵城染成金色。皇宫的龙椅上,沈言望着远方的天空,那里云卷云舒,仿佛在预示着一个新的时代。 江南的望族被肃清,十年内不缺钱粮;水系发达,土地肥沃,足以养活百姓;顺天军经过血火的洗礼,已成精锐之师。 无解之局,似乎在这一刻有了答案。 不再是蝗虫般的劫掠,而是扎根土地的建设;不再是漫无目的的杀戮,而是为了守护的战斗。 沈言握紧了腰间的佩剑,那是他用缴获的宝铁新铸的,剑鞘上镶嵌着江南的明珠,却依旧锋利如昔。 称王建制,只是第一步。 他要让江南的百姓,不再受苛税之苦; 他要让顺天军的旗帜,插遍大江南北; 他要让这乱世,在自己手中,迎来真正的太平。 龙椅虽硬,却承载着无数人的希望。 沈言深吸一口气,目光如炬,望向北方。 那里,还有更艰巨的挑战在等待着他。 但他已经准备好了。 以金陵为基,以江南为盾,以顺天军为锋,他将在这乱世的棋盘上,下出最惊天动地的一局。 第462章 南征 金陵皇宫的御书房里,沈言铺开一幅巨大的海图,手指沿着海岸线一路南下,最终停在一个用朱砂标注的地名上——占城。 海图是从广州府缴获的,绘制粗糙,却清晰地标出了中南半岛的轮廓。占城国就在半岛东南沿海,隔着南海与岭南相望,据说那里终年湿热,稻田一年能收三季,出产的占城稻早熟耐旱,是天下粮仓。 “陛下,水师已经整编完毕,大小战船三百艘,能战之兵五万,足够跨海作战了。”水师统领单膝跪地,声音洪亮。他原是江南水师的一个千总,在太湖一战中被俘,因熟悉水战被沈言重用,如今已是顺天军水师的核心将领。 沈言抬头,目光锐利如刀:“粮草备足了?跨海作战不比内陆,后勤断不得。” “备足了!”统领应声,“从福州、泉州调集了五十万石粮食,足够大军吃半年。还带了不少丝绸、瓷器,路上若是遇到藩国,可以换些淡水和药材。” 沈言点头。称王之后,他对军队的整编从未停歇。陆军分成了三部:禁军守金陵,边军镇江北,而水师则成了重中之重。江南多水,要想保住基业,甚至向南拓展,没有一支强大的水师绝无可能。 “传令下去,三日后出发。”沈言指尖在占城国的位置重重一点,“告诉弟兄们,打下占城,那里的稻田,每家分十亩!” 消息传到水师营地,士兵们顿时沸腾起来。江南的土地虽好,却早已分光,占城的“十亩稻田”像一块肥肉,勾得所有人眼馋。更重要的是,没人想闲下来——顺天军的弟兄们都是从血里爬出来的,刀枪入库才几个月,骨头就快生锈了。 柳丫走进御书房时,正看到沈言在擦拭那杆方天画戟。称王之后,他很少再亲自动手,可这兵器却从未离身,戟杆上的包浆被摩挲得发亮。 “真要打占城?”她拿起海图,秀眉微蹙,“跨海作战风险太大,万一兵败,损兵折将不说,还会动摇江南民心。” “风险再大也得打。”沈言放下画戟,语气斩钉截铁,“你以为朝廷会给我们喘息的机会?北方的边军已经在集结,不出半年,必然会南下。我们必须在那之前,找到新的粮源。” 他走到窗前,望着皇宫外忙碌的景象。金陵城正在重建,街道上车水马龙,百姓脸上有了笑容,可这安稳之下,潜藏着巨大的危机——二十万军队要吃粮,新分土地的农户要种子,小冰河期的影响还在北方肆虐,朝廷的反扑随时可能到来。 “而且,”沈言的声音低沉下来,“军队不能闲。” 柳丫懂他的意思。顺天军的底子是流民和乱民,能拧成一股绳,靠的是常年征战的杀气和抢来的利益。一旦刀枪入库,用不了几年,锐气就会消磨殆尽,到时候别说对抗朝廷,恐怕自己内部就会乱起来。 汉族的军队,就像出鞘的刀,得时时打磨,才能保持锋利。太平日子过久了,就容易滋生惰性,忘了血与火的滋味。 三日后,长江口的港口千帆竞发。三百艘战船首尾相接,帆影蔽日,顺天军的红旗在海风中招展,猎猎作响。沈言没有御驾亲征,却登上了岸边的望海楼,目送舰队远去。 “告诉统领,占城国的百姓可以不杀,官员可以不斩,但粮田必须全占,占城稻的种子,一粒都不能少。”他对身边的传令兵叮嘱道。 舰队出发后的第一个月,消息不断传回金陵。水师一路南下,沿途收服了几个海盗盘踞的岛屿,补充了淡水和食物;在广州府短暂停靠时,当地的士绅畏惧顺天军的威名,献上了不少海图和向导。 第二个月,捷报传来——水师在占城国沿海登陆,击溃了当地的守军,包围了都城阇盘城。占城国王遣使求和,愿意献上粮食和珍宝,只求顺天军撤兵。 “告诉统领,求和可以,粮食要给,珍宝不要。”沈言在朝堂上拍板,“让他们割让沿海百里之地,作为顺天军的屯田之所,还要派农夫教我们的人种占城稻。” 大臣们有些不解,觉得应该直接灭了占城国,将土地全部纳入版图。沈言却有自己的考量——跨海统治成本太高,不如以战促和,先稳住脚跟,等掌握了占城稻的种植技术,再图长远。 第三个月,水师带着第一批占城稻种子回到了江南。那稻种颗粒饱满,与江南的水稻截然不同,据说从播种到收获,只要五十天。 沈言立刻下令,在江南各地开辟试验田,让从占城带回的农夫指导种植。他亲自去试验田查看,看着嫩绿的秧苗在水田里扎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有了占城稻,江南的粮食产量至少能翻一倍,别说支撑军队,就算再接纳几十万流民,也绰绰有余。 可他没有让水师休整。 “让舰队再去一趟占城。”沈言在御书房里下令,“这次不用打仗,带着工匠和农夫,在沿海的屯田区筑城、挖渠,把那里变成我们的粮仓。” 他知道,光靠一次征战远远不够。要想让占城稻在江南扎根,要想让水师保持战力,就必须让他们不停地“有事做”。 水师统领领命而去,这一次,舰队里多了不少农夫、工匠和文吏,不再是单纯的军队,更像是一支拓殖的队伍。 江南的百姓很快发现,他们的陛下似乎对南方的海岛格外执着。水师一次又一次南下,带回的不仅是粮食和种子,还有香料、象牙、宝石,甚至还有一些金发碧眼的“番人”,被安置在沿海的港口,成了新的居民。 顺天军的陆军也没闲着。沈言命边军沿江北岸筑垒,与朝廷的军队隔江对峙,大小冲突不断,既锻炼了士兵,又摸清了对方的虚实。 “陛下,江北传来消息,朝廷新任命了平南大将军,据说要调集二十万大军,开春后就要渡江。”内侍捧着奏折,小心翼翼地汇报。 沈言正在试验田查看占城稻的长势,闻言只是淡淡一笑:“二十万?不够看。传旨给边军,让他们多备些火箭和火药,开春时,给朝廷的‘贵客’接风洗尘。” 他有恃无恐。江南的粮食储备足够支撑三年大战,水师控制了长江下游,朝廷的军队想渡江,无异于痴人说梦。更重要的是,顺天军的士兵经过跨海征战和江北对峙,战力比称王时又强了几分,早已不是当初的乌合之众。 柳丫拿着一本账册走来,上面记录着占城屯田区的收成:“第一批占城稻收了,亩产比江南的水稻高了三成,而且真的只要五十天。工匠们已经开始仿制占城的农具,明年就能在江南推广。” 沈言接过账册,翻了几页,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粮食,才是乱世中最硬的通货。有了占城稻,他就有了和朝廷长期对峙的底气。 “水师的新船造得怎么样了?”他问道。江南的能工巧匠不少,他让人参照缴获的西洋战船,改良了水师的战船,增加了火炮的数量和射程。 “已经造好了十艘,比之前的战船快了三成,能装二十门火炮。”柳丫答道,“工匠说,再给半年,就能造出百艘这样的大船,到时候别说占城,就算去更远的‘西洋’,也没问题。” 沈言望向南方的天空,仿佛能看到水师的战船在海面上乘风破浪。他想起前世的经历,那时的他追求大道,对凡世的纷争不屑一顾。可如今,他却觉得,在这片凡世的土地上,带着一群人开荒拓土,种出粮食,守住家园,比触摸虚无缥缈的大道更有意义。 “汉族不能闲下来。”他对柳丫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感慨,“太平日子久了,就会忘了怎么打仗,忘了怎么生存。只有不停地向前,不停地开拓,才能在这乱世里站稳脚跟。” 柳丫点点头。她明白沈言的意思。这不是好战,而是求生——小冰河期的威胁还在,朝廷的反扑未止,北方的蛮族虎视眈眈,稍有松懈,就可能万劫不复。 开春后,朝廷的大军果然渡江了。二十万军队黑压压地铺在江面上,战船连绵数十里,气势骇人。 可顺天军早已严阵以待。江岸边的堡垒里,火炮对准了江面;水师的战船隐藏在芦苇荡中,等待时机;占城稻收上来的粮食,源源不断地送往前线。 战斗打响的那一刻,沈言正站在金陵的城楼上,手里拿着新收获的占城稻穗。 远方的江面上,火光冲天,炮声隆隆。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 水师会继续南下,将占城的粮仓彻底掌控;陆军会守住江北,让朝廷的军队寸步难行;占城稻会在江南普及,让百姓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 而他,会坐在这金陵的龙椅上,看着顺天军的旗帜,插遍更遥远的地方。 楼船跨海,征的是粮食,是生存的希望; 大军南征,练的是筋骨,是民族的锐气。 在这小冰河期的乱世里,唯有不停地战斗,不停地开拓,才能让这把汉族的“刀”,永远锋利,永远闪耀。 沈言握紧手中的稻穗,谷粒的坚硬硌着掌心,像一种承诺,也像一种鞭策。 向南,再向南。 不止为了占城稻,更为了在这乱世中,为华夏儿女,搏出一个生生不息的未来。 第463章 田亩 暮春的江南,新插的占城稻在水田里舒展着嫩叶,田埂上的野草被打理得干干净净。一个戴着斗笠的老农蹲在田边,用手指捻起一撮泥土,放在鼻尖轻嗅,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张里长,您看这稻子长势,秋收时准能多打两石!”旁边一个年轻农户笑着喊道。 被称作“张里长”的老农直起身,露出一张布满疤痕的脸——那是早年在顺天军里留下的战伤。他如今早已解甲归田,被派到这新建的“新民乡”做里长,管着附近百十来户人家。 “那是自然。”张里长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语气带着自豪,“这可是陛下亲自让人引来的占城稻,还有官里派来的农师指导,能差得了?” 他望着眼前连绵的稻田,眼眶有些发热。一年前,他还是顺天军里一个瘸了腿的老兵,眼看就要被淘汰,是陛下下了旨意,让像他这样的老弱病残解甲归田,不仅分了五亩水田,还给了个里长的差事,管着一方百姓。 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样的场景,在江南各地随处可见。沈言称王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分田”——将从望族手里抄没的土地,按人头分给流民和退伍老兵,连妇女儿童都有份。 “人给地,地给粮,粮养人。”这是沈言在朝堂上说过的话,“百姓有了地,才会安下心;安下心,才会认你这个王。” 事实也确实如此。那些跟着顺天军一路劫掠的流民,一旦分到属于自己的土地,眼神里的疯狂和迷茫就被踏实取代。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把田埂修得笔直,把水渠挖得通畅,比伺候自己的亲爹还用心。 因为他们知道,这土地是用命换来的,是陛下给的,谁也抢不走。 “陛下,各地报上来的田亩账册都齐了。”户部尚书捧着厚厚的账本,小心翼翼地奏道,“江南十四州,共分田两千万亩,受益百姓三十万户,其中退伍老兵占了三成。” 沈言坐在御书房的案前,案上摊着一幅江南水利图,上面用红笔标注着新修的水渠和水库。他拿起账册翻了翻,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数字,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里长的任命都安排好了?”他问道。 “都安排好了。”户部尚书连忙回道,“全是从军队里退下来的老兵,个个都是跟着陛下出生入死的弟兄,忠心绝对可靠。” 这正是沈言的深意。 顺天军里的老弱病残,虽然不能再上战场,却都是久经考验的老兵,对他忠心耿耿。让他们去做里长、乡正这类基层小官,既能解决安置问题,又能把皇权直接延伸到乡野之间——这些老兵就是他插在民间的“眼睛”和“手脚”。 以前,朝廷的政令到了县一级就很难推行,乡里的事务全被宗族和士绅把持。如今,沈言用退伍老兵取代了那些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政令畅通无阻,连收税、征兵都变得容易多了。 “告诉各地官署,对待这些老兵要敬重,不得克扣他们的俸禄。”沈言放下账册,语气严肃,“他们为顺天军流过血,朕不能让他们寒心。” “臣遵旨!” 沈言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皇宫外的景象。街道上,穿着新衣服的百姓来来往往,货郎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这和他刚入江南时看到的残破,简直是两个世界。 人心,果然是靠土地拴住的。 汉族对土地的渴望,刻在骨子里。从北方到江南,从流民到老兵,只要给他们一块地,让他们能种出粮食,他们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陛下,兵部尚书求见,说军队整编有了新进展。”内侍来报。 沈言回到案前:“让他进来。” 兵部尚书是个身材魁梧的武将,原是死士营的统领,跟着沈言一路从黑风寨打到金陵,是绝对的心腹。 “陛下,军队整编完了!”他一进门就兴奋地说道,“原来的二十万大军,裁汰了五万老弱,剩下的十五万编为‘上三营’和‘下五营’。上三营是精锐,配备最好的甲胄和兵器,驻守金陵和江北;下五营分驻各州,负责治安和屯田。” 他递上一份名册:“裁汰的五万老兵,都按陛下的旨意,分了田,当了小官,没一个有怨言的。” 沈言接过名册,上面的名字他大多熟悉,有些还是他亲手提拔的。裁汰他们,他心里也不好受,但军队必须保持精锐,不能养闲人。 “很好。”他点点头,“告诉弟兄们,虽然解甲归田了,但军籍还在,遇到战事,随时可能征召。饷银照发,军功照算。” “陛下圣明!”兵部尚书激动地说道。老兵们最担心的就是被朝廷抛弃,陛下这句话,彻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整编后的军队,确实不一样了。 以前的顺天军,虽然悍勇,却像一群野狗,全靠沈言的威名和抢来的粮食维系。如今裁汰了老弱,补充了新训练的士兵,又有了固定的军饷和屯田,军纪严明了许多,战斗力也直线上升。 江北的对峙中,顺天军的士兵不再像以前那样靠悍勇冲锋,而是学会了列阵、配合、利用地形,几次小规模冲突下来,朝廷的军队损兵折将,再也不敢小觑。 “陛下,江南各地的世家大族,基本肃清了。”刑部尚书也来奏报,“苏州的陆氏、杭州的钱氏、绍兴的赵氏……凡是以前欺压百姓、勾结官府的,要么斩了,要么抄家流放,没一个漏网的。” 他递上一份清单,上面记录着抄没的家产:“共抄得粮食五百万石,金银三百万两,土地一千万亩,还有不少古玩字画,都入了国库。” 沈言看着清单,眼神平静。这些世家大族,盘根错节,把持地方数百年,是江南最大的毒瘤。不把他们扫干净,土地分不下去,政令推不开,百姓也不会真正拥护他。 “那些依附大族的文人呢?”他问道。 “愿意归顺的,都安排去了学堂或者书局,让他们编书、教书,不准再干预地方事务。”刑部尚书答道,“不愿意归顺的,都流放去了占城的屯田区,让他们去种地,尝尝劳作的辛苦。” 沈言嗯了一声。他对文人没什么好感,但也知道不能赶尽杀绝。让他们去教书编书,既能发挥作用,又能控制在手里,比杀了他们更有用。 如今的江南,真的算得上“一清二净”了。 世家大族被扫平,地方势力被退伍老兵取代,百姓有了土地,军队保持着精锐,连粮食都有了保障。 沈言站在皇宫的角楼上,望着江南的千里沃野,心中感慨万千。 从黑风寨的草莽,到金陵城的帝王,他走了一条血与火的路。支撑他走下来的,除了自己的勇力和智谋,更多的是汉族对土地的那份执念。 他给了百姓土地,百姓就给了他民心; 他给了老兵前程,老兵就给了他稳固的基层; 他扫平了世家大族,就扫清了前进的障碍。 这或许就是治理天下的真谛——抓住根本。 对汉族来说,根本就是土地。 “陛下,占城那边传来捷报,水师又开辟了三个屯田区,今年的占城稻种子,能供江南一半的田地播种了!”一个内侍兴奋地跑来喊道。 沈言笑了。 土地有了,民心有了,军队有了,粮食也快有了。 接下来,该轮到江北了。 他转过身,望向北方的天空,眼神锐利如鹰。 “传旨,让江北的边军做好准备。”他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秋收之后,朕要饮马长江北岸!” 角楼的风吹动着他的龙袍,猎猎作响,像一面永不褪色的战旗。 江南的土地已经扎根,接下来,要让顺天军的旗帜,插向更广阔的天地。 而那些散布在乡野之间的退伍老兵,那些握着锄头的百姓,那些列阵待发的士兵,都将是他最坚实的后盾。 因为他们都知道,跟着陛下,有地种,有饭吃,有未来。 这就够了。 第464章 秋高马肥 秋收的江南,成了金色的海洋。占城稻的稻穗沉甸甸地弯着腰,压得秸秆几乎贴地,田埂上的农人挥着镰刀,汗水顺着黝黑的脊背滑落,脸上却笑开了花。 “今年这收成,顶得上往年两年的!”一个老农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汗,望着满田的稻穗,眼里的光比阳光还亮。他家分到了五亩水田,光占城稻就收了二十石,除去自己吃的,还能剩下大半拿去换布帛、农具。 不远处的打谷场上,几个穿着褪色军袍的汉子正在帮着脱粒,他们是附近的里长和乡正,都是从顺天军退下来的老兵。张里长拄着拐杖,指挥着年轻人晾晒稻谷,嗓门依旧洪亮如钟:“都把粮食晒透了!入仓前仔细挑挑,别混了沙土!” 他如今的日子过得踏实。每月有朝廷发的俸禄,家里的田有儿子打理,自己只管着乡里的琐事——调解纠纷、督促农桑、传达政令。虽然不再像在军队里那样冲锋陷阵,却觉得这日子比以前更有滋味。 这样的秋收景象,在江南十四州处处可见。据户部统计,光是占城稻,今年就收获了近千万石,加上原本的水稻、杂粮,粮仓堆得满满当当,足以支撑顺天军三年的征战。 金陵皇宫的御书房里,沈言看着各地送来的秋收奏报,手指在地图上的长江北岸轻轻敲击。地图上,江北的几个州府被红笔圈了出来,那是朝廷在江南的最后据点,也是他下一步要拔掉的钉子。 “陛下,江北的探子回报,朝廷的平南大将军正在集结兵力,号称有三十万大军,屯在扬州对岸的六合城,看样子是想死守。”兵部尚书站在案前,语气凝重。 沈言抬眼,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三十万?多半是虚张声势。朝廷国库空虚,能凑出十万精兵就不错了。”他对朝廷的底细摸得清楚——经过连年战乱和小冰河期的折腾,北方的府库早已空空如也,军队缺粮少饷,士气低落,根本经不起硬仗。 “水师已经准备就绪。”水师统领也来请战,“一百艘新造的战船已经列阵长江,只要陛下下令,随时可以渡江,截断六合城的粮道!” 沈言点点头。经过一年多的扩建,水师的实力今非昔比,不仅战船数量翻了一倍,还装备了仿制的西洋火炮,射程和威力都远超朝廷的水师。控制长江,是他打赢这场仗的关键。 “传旨。”沈言放下奏报,语气沉稳,“秋收结束后,上三营主力开赴江边,与边军汇合;水师封锁长江,断绝江北的水路补给;各州府筹备粮草,确保前线供应。”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满朝文武:“朕要亲征。” 朝堂上一片寂静,随即爆发出反对的声音。 “陛下万金之躯,岂能亲冒矢石?”丞相连忙劝阻,“有诸位将军在前,必能攻克江北,何劳陛下亲征?” “是啊陛下,金陵乃根本之地,陛下坐镇此处,才能安定民心!”其他大臣也纷纷附和。 沈言摆了摆手,目光坚定:“江北之战,关系到江南的安危。朕亲征,不是为了抢功,是为了告诉弟兄们,朕与他们同在。” 他心里清楚,整编后的军队虽然精锐,但终究少了些以前的悍勇。他必须亲自坐镇前线,用自己的威望和勇力,重新点燃士兵们的血性。汉族的军队,需要一场大胜来证明自己,也需要他这个“勇战派”的旗帜,来凝聚军心。 秋末的长江岸边,寒意渐浓,江风卷着浪花,拍打在战船的船板上,发出哗哗的声响。顺天军的大营连绵数十里,营帐整齐排列,炊烟袅袅升起,士兵们正在进行最后的休整,磨刀、擦枪、检查甲胄,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跃跃欲试的神情。 沈言一身铁甲,站在江边的高台上,望着对岸的六合城。那里的城墙隐约可见,城头的旗帜在风中猎猎,透着一股风雨欲来的紧张。 柳丫披着一件斗篷,走到他身边,递给他一个温热的干粮:“北方比江南冷,陛下要多保重。”她这次没有劝阻,只是默默地帮他打理着军务,准备着粮草和药品。 “放心。”沈言接过干粮,咬了一口,“等打下六合,咱们就在江北过年。” 他回头望去,营地中,上三营的士兵正在列阵操练,甲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步伐整齐划一,喊杀声震得江水解冻般哗哗作响。这支部队,是顺天军的精华,老兵带着新兵,将勇战派的狠劲和新练的阵法结合在一起,早已不是当初的乌合之众。 更远处的田野里,退伍老兵们组织着百姓,将一袋袋粮食装上船,准备运往前线。他们虽然不再打仗,却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着军队——这就是沈言想要的景象:军队保家卫国,百姓支援军队,上下一心,固若金汤。 渡江的命令在一个清晨下达。 水师的战船率先出动,火炮轰鸣,朝着对岸的朝廷水师发起猛攻。西洋火炮的威力果然惊人,几轮齐射下来,朝廷的战船就被击沉了十几艘,剩下的仓皇逃窜,长江的控制权瞬间落入顺天军手中。 紧接着,上三营的士兵乘坐渡船,在水师的掩护下,朝着江北岸发起冲锋。 六合城的守军果然如沈言所料,看似人多,实则大多是临时拉来的壮丁,没见过真正的硬仗。看到顺天军的战船和士兵如潮水般涌来,顿时慌了阵脚,弓箭射得杂乱无章,滚石落得毫无章法。 沈言亲自率领死士营,乘坐第一艘渡船靠岸。他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挑,将一个试图抵抗的守军将领挑飞,随即大喊一声:“杀!” 死士营的士兵如同猛虎下山,跟着他冲上江岸,用盾牌挡住箭雨,用陌刀劈开防线,很快就撕开了一个缺口。后续的士兵源源不断地涌上来,将缺口扩大,朝着六合城的城门杀去。 平南大将军在城头上看到沈言的身影,吓得魂飞魄散。他早就听说过沈言的威名,知道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战神,哪里还敢抵抗,带着亲兵就从后门逃跑了。 主将一逃,守军彻底崩溃,纷纷放下武器投降。不到一天时间,六合城就被顺天军攻破。 站在六合城的城头上,沈言望着江北的平原,心中感慨万千。从黑风寨到金陵,从江南到江北,他走过的路,沾满了血与火,却也铺就了一条通往安稳的大道。 “传旨。”他对身边的亲兵说,“安抚百姓,开仓放粮,让退伍老兵进来,担任里长、乡正,推行与江南一样的政令。” 江北的百姓,和江南的百姓一样,渴望的不过是一块能种出粮食的土地,一个能安稳度日的家。只要给他们土地,给他们公平,他们就会像江南的百姓一样,拥护顺天军,拥护他这个皇帝。 接下来的几个月,顺天军势如破竹,接连攻克了江北的几个州府。朝廷的军队要么望风而逃,要么出城投降,根本挡不住顺天军的兵锋。 沈言没有像以前那样一味杀戮,而是每打下一地,就立刻推行“分田令”,让退伍老兵担任基层官吏,将皇权延伸到乡野。那些被朝廷盘剥得走投无路的百姓,看到顺天军带来的土地和粮食,纷纷奔走相告,甚至主动带着军队去攻打官府的粮仓。 汉族对土地的渴望,再次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它不仅能让百姓安心种田,还能化作最强大的战斗力,推着顺天军一路向北。 第二年开春时,顺天军已经打到了淮河岸边,与朝廷的军队隔河对峙。江南和江北的土地连在了一起,占城稻在江北试种成功,老兵们在乡野间扎下根来,一个新的王朝根基,正在悄然稳固。 沈言站在淮河岸边的高台上,望着对岸的朝廷军营,又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土地。江南的稻浪翻滚,江北的麦田泛绿,里长们在田间地头忙碌,士兵们在营地里操练,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他知道,一统天下的路还很长,北方的蛮族、朝廷的残余势力、小冰河期的影响,都是不小的挑战。 但他不怕。 因为他有最坚实的后盾——手握锄头的百姓,身经百战的士兵,散布乡野的老兵,还有这一望无际、能种出希望的土地。 汉族的根,在土地里;汉族的魂,在抗争中。 只要守住土地,不停抗争,这民族就永远不会倒下。 沈言握紧手中的方天画戟,戟尖指向北方的天空。 下一站,中原。 那里有更广阔的土地,更悠久的历史,也有更艰巨的挑战。 但他已经准备好了。 带着江南的富庶,江北的民心,带着这支用土地和血性滋养的军队,他将继续挥师北上,在这乱世中,为华夏儿女,打下一个真正安稳的江山。 江风吹过,带着泥土的芬芳和粮食的气息,仿佛在为他的征程,奏响新的战歌。 第465章 饮马中原 淮河岸边的初春,残雪尚未褪尽,河面上还浮着薄冰,可岸边的田埂上已有了新绿。一群穿着粗布衣裳的农人正在翻地,铁犁划破冻土,露出下面黝黑的泥土,散发出湿润的腥气。 “李大哥,听说了吗?南边来的官说了,这淮河两岸的地,也按人头分,咱们这些佃户,以后也能有自己的田了!”一个年轻汉子扶着犁,脸上满是兴奋。 被称作“李大哥”的老农直起腰,捶了捶酸痛的后背,望着远处顺天军的营帐,眼神复杂:“真能成?以前也听过不少好名声,可最后……还不是被地主老爷收回去?” “这次不一样!”旁边一个瘸腿的老兵接过话头,他是从江南派来的乡正,军靴上还沾着泥,“咱们陛下是从苦堆里爬出来的,最懂咱庄稼人的难。他说了,地分下去就是自家的,谁也抢不走,官府还发种子、教新法子种占城稻,一年能收三季呢!” 老兵的话像颗定心丸,农人们的眼神亮了起来。他们祖祖辈辈在淮河两岸当佃户,被官府和地主压榨得喘不过气,“有自己的田”这五个字,是刻在骨子里的渴望。 沈言站在大营的了望塔上,望着岸边忙碌的农人,嘴角噙着笑意。打下江北后,他没有急着北进,而是先停了下来——军队需要休整,新占的土地需要安抚,更重要的是,要让淮河两岸的百姓相信,顺天军不是来劫掠的,是来给他们分土地、谋活路的。 “陛下,中原传来消息,朝廷在开封集结了重兵,还请了北边的蛮族骑兵助战,看样子是想在淮河跟咱们决战。”兵部尚书登上了望塔,手里捧着军情急报,脸色凝重。 沈言接过急报,目光扫过上面的字迹,眉头微蹙。蛮族骑兵是北方的劲敌,个个弓马娴熟,冲击力极强,以前朝廷都未必能调动,如今为了保住中原,竟不惜引狼入室。 “蛮族骑兵有多少?” “约莫三万,领头的是蛮族的‘黑风王’,据说能开三石弓,战无不胜。” 沈言摩挲着下巴,指尖划过地图上的开封城。中原腹地平坦开阔,正是骑兵驰骋的好地方,蛮族骑兵加入,对顺天军的步战优势是个不小的考验。 “水师那边怎么样了?”他话锋一转。淮河支流众多,水路四通八达,控制了水路,就能掌握战场的主动权。 “水师已经封锁了淮河上下游,战船沿支流布防,保证粮道畅通没问题。”水师统领应声,“新造的二十艘‘破浪船’也入列了,船上装了三十门火炮,对付骑兵或许能用得上。” 沈言点头。火炮对付密集的骑兵冲锋效果显着,这是他从占城带回的西洋战法,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传旨。”他转身下塔,语气沉稳,“上三营沿淮河列阵,加固营垒,多挖壕沟,防备骑兵冲锋;下五营分兵驻守各州,确保后方安稳;让江南的农师带着占城稻种子,到淮河两岸指导耕种,春耕不能耽误。” 旨意一下,顺天军立刻行动起来。士兵们忙着挖壕沟、筑营垒,农师们带着种子和农具走进村庄,老兵乡正们挨家挨户登记人口、丈量土地。淮河两岸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景象——一边是剑拔弩张的军营,一边是热火朝天的春耕,铁犁与剑,在这片土地上奇妙地共存。 李大哥和农人们分到了土地,还领到了占城稻种子。当他们看到农师演示“插秧法”,听说这稻子五十天就能收获时,终于彻底相信了顺天军的承诺。 “咱这辈子,也能有三季粮了!”李大哥捧着稻种,老泪纵横,转身就对儿子喊,“给我加把劲翻地!等收了稻子,咱也给军爷们送点新米!” 农人们的态度转变,让顺天军的粮草补给轻松了不少。以前靠劫掠,如今靠百姓主动支援,虽然数量不多,却让军队与百姓的关系变得紧密——这正是沈言想要的“安邦之基”。 一个月后,朝廷的大军与蛮族骑兵在开封城外汇合,号称五十万,旌旗连绵百里,朝着淮河压来。黑风王的蛮族骑兵尤为扎眼,他们穿着兽皮甲,骑着矮脚马,腰间挂着弯刀,脸上带着桀骜的狞笑,所过之处,百姓纷纷逃难。 “陛下,敌军先锋已到淮河北岸,黑风王派了使者,说要跟您‘单打独斗’,赢了就让咱们退回江南,输了……就要踏平淮河。”亲兵来报,语气里带着愤怒。 沈言正在查看新造的“拒马”——一种用硬木和铁棘制成的障碍物,专门用来阻挡骑兵。闻言冷笑一声:“蛮族匹夫,也敢叫嚣?告诉他,朕应战。” 柳丫急忙劝阻:“陛下,蛮族骑兵悍勇,单打独斗太冒险了!” “冒险?”沈言拿起一支铁棘,掂量着分量,“这不是冒险,是告诉他们,顺天军的骨头有多硬。也让淮河两岸的百姓看看,跟着朕,不用怕任何人。” 决战定在三日后的淮河滩涂。 那日清晨,两岸挤满了人,顺天军的士兵列阵南岸,铠甲如林;北岸则是朝廷大军与蛮族骑兵,黑压压一片望不到头。 黑风王骑着一匹黑马,提着一柄狼牙棒,在滩涂中央喊话,声音粗哑如雷:“南蛮皇帝,敢不敢出来受死?” 沈言拍马而出,身上的三重甲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手中方天画戟直指黑风王:“蛮族野狗,也配称‘王’?今日朕便斩了你,让你知道中原的厉害!” 黑风王勃然大怒,拍马冲来,狼牙棒带着风声砸向沈言。他自幼在草原厮杀,力气极大,寻常武将根本接不住他一棒。 可沈言是谁?天生神力加上三重甲,硬生生扛住了这一击。“铛”的一声巨响,火星四溅,黑风王只觉手臂发麻,狼牙棒险些脱手。 “就这点力气?”沈言冷笑,方天画戟顺势横扫,戟尖擦过黑风王的肩头,带起一串血珠。 黑风王又惊又怒,催马再战。两人在滩涂中央缠斗起来,狼牙棒舞得如狂风暴雨,方天画戟使得似蛟龙出海,马蹄扬起的泥水溅了满身,却谁也不肯退让。 南岸的顺天军士兵齐声呐喊,声震淮河;北岸的蛮族骑兵则敲着战鼓,为黑风王助威。 激战五十回合,黑风王渐渐不支。他没想到沈言力气如此之大,甲胄如此坚固,自己的狼牙棒根本伤不了对方,反而被方天画戟逼得连连后退。 “受死!”沈言看准破绽,方天画戟陡然提速,如毒蛇出洞,刺穿了黑风王的兽皮甲,直透心腹。 黑风王瞪大了眼睛,嘴里涌出鲜血,轰然坠马。 北岸的蛮族骑兵见状,顿时大乱。南岸的顺天军则爆发出震天欢呼,士气直冲云霄。 “杀!”沈言调转马头,方天画戟直指北岸,“为死去的同胞报仇,把蛮族野狗赶出去!” “杀!杀!杀!” 顺天军的士兵如潮水般冲过淮河浅滩,早已准备好的拒马和壕沟挡住了蛮族骑兵的冲锋,火炮轰鸣着炸散了他们的阵型。那些临时拼凑的朝廷军队本就士气低落,见蛮族首领被杀,更是四散奔逃。 淮河滩涂成了屠宰场。顺天军的士兵踩着薄冰冲锋,老兵们带着农人们送来的干粮在后方支援,连一些年轻农人都拿起锄头,跟着军队呐喊助威。 这一战,顺天军大获全胜,斩杀蛮族骑兵一万余人,俘虏朝廷军队五万,淮河以北的土地尽入囊中。 打扫战场时,李大哥带着农人们送来热粥和馒头,看着沈言身上的血迹,激动地说:“陛下,您真是咱庄稼人的天!以后这淮河两岸,咱跟着您种粮、交税,绝无二心!” 沈言接过热粥,喝了一口,暖意从胃里蔓延到全身。他知道,这一战不仅赢了军队,更赢了民心——当百姓看到顺天军能保护他们的土地、能击退蛮族时,他们才会真正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大军进入开封城时,百姓们夹道欢迎,虽然脸上还有惊魂未定,却主动献上了粮食和水。沈言没有像在江南那样清算士族,只是下令将官府和逃亡地主的土地分给百姓,让老兵乡正们继续推行新政。 站在开封的城楼上,望着中原的千里平原,沈言心中百感交集。从黑风寨的流寇,到淮河饮马的帝王,他走过的路染着血,却也透着光——那光是土地里长出的稻穗,是百姓脸上的笑容,是老兵们在乡野间竖起的龙旗。 “下一步,该打洛阳了。”柳丫走到他身边,手里捧着中原的地图,上面用红笔标出了待分的土地,“那里是古都,拿下洛阳,中原就算彻底安稳了。” 沈言点头,目光望向更北的方向。那里还有残余的朝廷势力,还有虎视眈眈的蛮族,一统天下的路还很长。 但他不再焦虑。 因为他找到了安邦的根本——用剑守护土地,用铁犁滋养民心。顺天军的战旗上,不仅有“勇战”的铁血,更有“分田”的承诺。 铁犁与剑,从来不是对立的。剑能劈开枷锁,铁犁能种下希望,两者同存,方能安邦。 “传旨,让农师们把占城稻推广到中原,让老兵们把江南的法子用到洛阳。”沈言的声音在城楼上回荡,清晰而坚定,“告诉弟兄们,打下洛阳,每人多分五亩地!” 城楼下的士兵爆发出欢呼,声音传遍开封城,传到中原的平原上,与春耕的犁声、孩童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新的乐章。 这乐章里,有刀光剑影,更有稻浪翻滚;有铁血征战,更有万家灯火。 沈言知道,这才是他要的天下——一个用剑守护、用犁滋养的天下,一个让每个汉人都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安稳活下去的天下。 洛阳的方向,春风正起,吹动着顺天军的战旗,也吹动着中原大地上新绿的禾苗。前路漫漫,却已见曙光。 第466章 洛水汤汤 洛阳城外的洛水,春日里碧波荡漾,岸边的垂柳抽出新绿,几只白鸥贴着水面掠过,漾起一圈圈涟漪。这座历经千年的古都,城墙虽有些斑驳,却依旧透着王者之气,只是城门上悬挂的早已不是朝廷的龙旗,而是顺天军的红旗——红底上绣着一柄犁与一把剑,寓意着“以剑护土,以犁安邦”。 沈言站在洛水岸边,手里捏着一块从河床里捡起的鹅卵石,石面被水流磨得光滑温润。他身上的龙袍换成了轻便的锦袍,只在腰间悬着那柄伴随多年的雁翎刀,刀鞘上的缠绳已有些褪色,却更显沉稳。 “陛下,洛阳府的土地丈量完了。”户部尚书捧着账册赶来,脸上带着喜色,“共清出无主之地八百万亩,加上抄没的官田、勋田,足够分给洛阳周围的百姓和退伍老兵了。” 沈言接过账册,阳光透过账册上的字缝,在他脸上投下细碎的光斑。从淮河到洛阳,顺天军只用了三个月——不是因为战事有多顺利,而是中原的百姓早已厌倦了朝廷的苛政,顺天军的“分田令”一到,许多州县的官员甚至主动开城投降,只求能保住性命。 “老兵的安置都妥当了?”他问道。打下洛阳后,又有一批伤残老兵解甲归田,这些人大多是从黑风寨就跟着他的弟兄,胳膊腿或许不全了,但忠心和经验还在。 “妥当了!”户部尚书连忙回道,“每个老兵至少分十亩好地,还按军功大小给了里正、乡佐的差事。洛阳周围的二十个乡,里正全是咱们的老兵,乡佐里有一半是跟着咱们从江南过来的农师。” 沈言满意地点头。用老兵管地方,用农师教耕种,这是他在江南摸索出的法子,如今用到中原,效果出奇的好。老兵们熟悉军队的规矩,能镇住地方上的泼皮无赖;农师们带来占城稻和新的耕作技术,能让百姓实实在在看到好处。 不远处的田埂上,几个老兵正带着农人们挖水渠。一个独臂老兵嗓门最大,手里拄着铁锨当指挥棒:“都给我把渠挖直了!这洛水的水金贵着呢,一分一毫都不能浪费!咱们陛下说了,水通了,占城稻才能长好,秋天才能多打粮!” 农人们笑着应和,手里的锄头抡得飞快。他们大多是失去土地的佃户,以前别说挖渠,就连靠近洛水灌溉的良田都碰不得——那些地全是勋贵和士族的私产。如今田地分到了自己名下,连水渠都由官府组织开挖,心里的劲头自然不一样。 “陛下,您看那片地。”户部尚书指着远处一片绿油油的田地,“那是咱们试种的占城稻,才种下去一个月,就长得这么好,农师说再过二十天就能收割了。”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田地里的稻穗已经开始灌浆,青中带黄,比江南的第一季稻子还要饱满。洛水的灌溉果然厉害,加上中原的沃土,占城稻的长势远超预期。 “好啊。”他感慨道,“有了这稻子,中原的百姓就再也不用饿肚子了。” 粮食是安定的根本。江南有占城稻,中原也有了,顺天军的根基才算真正扎稳。 洛阳的重建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沈言没有拆毁旧宫,只是让人修缮了一番,作为处理政务的地方;城里的世家大族早已逃散,他们的宅院被改造成学堂、工坊和粮仓;街道上,江南来的工匠正在教当地人烧制水泥,准备铺设新路。 “陛下,北方传来消息,朝廷的残余势力退守幽州,还在跟蛮族勾勾搭搭,看样子是想借蛮族的力量反扑。”兵部尚书匆匆赶来,手里拿着军情密报。 沈言接过密报,眉头微蹙。幽州地处北方边境,靠近蛮族的草原,朝廷退守那里,无异于引狼入室。蛮族觊觎中原已久,若是让他们借道幽州南下,后果不堪设想。 “水师那边,运河的漕运恢复了吗?”他问道。要打幽州,粮草运输是关键,运河是连接南北的大动脉。 “恢复了!”水师统领应声,“江南的粮食正通过运河往北运,预计下个月就能抵达洛阳,足够支撑十万大军半年的粮草。” 沈言点头,目光转向北方:“传旨,命上三营主力北上,驻守黄河渡口,防备蛮族南下;让边军整编北方的降兵,挑选精锐补充军力;告诉老兵们,守住家乡的土地,就得把蛮族挡在长城外,谁要是敢放一个蛮族骑兵进来,军法处置!” 旨意传到各地,老兵们最先响应。洛阳城外的独臂老兵带着乡里的青壮,自发组织了民团,拿着官府发的长矛和弓箭,在洛水岸边巡逻;开封的张里长虽然瘸了腿,却骑着驴跑遍了周围的村庄,组织百姓加固河堤,防备可能的战乱。 “咱这辈子,跟着陛下从黑风寨打到中原,啥阵仗没见过?”独臂老兵在民团操练时喊道,“蛮族想抢咱的地?没门!他们敢来,咱就用锄头砸断他们的腿,用铁锹劈了他们的脑袋!” 青壮们齐声呐喊,声音里带着对土地的执念。他们刚分到田地,刚看到占城稻的希望,绝不容许任何人抢走这一切。 沈言看着民团操练的场景,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就是汉族的力量——平时散落田间,看似温顺,可一旦有人想抢走他们的土地和粮食,就会立刻拿起武器,变成最顽强的战士。 秋分时,占城稻在中原迎来了第一次大丰收。洛阳城外的打谷场上,谷堆堆成了小山,农人们用新收的稻谷酿酒,捧着酒碗敬向城楼上的沈言:“陛下,尝尝咱中原的新米酒!这酒里,有洛水的甜,有占城稻的香!” 沈言让人接过酒碗,一饮而尽。酒液醇厚甘甜,带着粮食的清香,比任何琼浆玉液都让人舒心。 就在这时,北方传来捷报——顺天军在黄河渡口大败蛮族和朝廷的联军,斩杀蛮族骑兵两万余人,朝廷的最后一支主力被击溃,幽州守将献城投降。 “陛下,蛮族的首领派人来求和,愿意称臣纳贡,永不再犯中原。”兵部尚书拿着降书,激动地奏报。 沈言接过降书,看都没看就扔在一边:“称臣纳贡?晚了。告诉他们,想要和平,可以。把抢去的中原百姓送回来,把边境的草场让出来,以后每年的岁贡,用战马和良驹来抵。” 他的语气不容置疑。对蛮族,不能退让,退让只会让他们觉得中原可欺。只有打疼了,打怕了,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 蛮族首领不敢不从,很快就送回了掳走的百姓,让出了边境的草场,还送来五千匹战马作为岁贡。 消息传到洛阳,百姓们敲锣打鼓,涌上街头庆祝。老兵们带着民团在城门口巡逻,脸上带着骄傲的笑容——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守住了土地,守住了家园。 沈言站在洛阳宫的丹陛上,望着阶下的文武百官,望着远处田地里忙碌的农人,望着训练场上呐喊的士兵,心中一片澄明。 从江南到中原,从流寇到帝王,他走过的路,是用剑劈开的血路,也是用犁耕耘的生路。那些曾经跟着他劫掠的流民,如今成了安分守己的农人;那些曾经的死士,如今成了守护乡野的老兵;那些曾经的荒地,如今长满了沉甸甸的稻穗。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没有永恒的劫掠,只有永恒的土地;没有不散的乱民,只有安稳的百姓。汉族对土地的渴望,终究化作了建设家园的力量。 “传旨。”沈言的声音在大殿里回荡,清晰而有力,“明年开春,开科取士,选拔人才;疏浚黄河,引水灌田;修缮长城,稳固边防。告诉天下百姓,从今往后,有朕在,有顺天军在,有这土地在,大家只管安心种田,安心生活。”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山呼海啸般的朝拜声中,沈言望向窗外。洛水汤汤,滋养着中原的沃土;龙旗猎猎,插遍了南北的城池。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温暖而明亮,仿佛预示着一个长治久安的新时代。 铁犁与剑,终究在这片土地上,写下了属于顺天的篇章。而这篇章的底色,是土地的黑,是粮食的金,是百姓脸上,再也抹不去的笑容。 第467章 冰河未消征尘起 洛阳的冬雪来得格外早,鹅毛大雪连下三日,将中原大地裹进一片素白。皇宫的暖阁里,沈言披着厚厚的狐裘,案上摊着一幅巨大的舆图,手指沿着南疆的海岸线一路向西,最终停在一片标注着“天竺”的陌生土地上。 “今年的雪,比往年更大。”柳丫端来一碗热姜汤,看着窗外纷飞的雪花,眉头微蹙,“农师说,这小冰河期至少还要持续十年,北方的冬小麦怕是又要减产了。” 沈言接过姜汤,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却驱不散心底的寒意。中原的占城稻收了两季,粮仓堆得满满当当,可他知道这远远不够——小冰河期的严寒像一把悬顶之剑,北方的土地连年歉收,草原的蛮族因为草场退化频频南下,连江南的水系都出现了断流的迹象。 “停不下来啊。”他低声道,指尖在舆图上重重一点,“粮仓里的粮食,撑不过五年。中原要养兵,江南要拓荒,北方要赈灾,不往外打,等着饿死吗?” 柳丫沉默了。她懂沈言的焦虑。顺天军的根基是土地和粮食,可小冰河期的天灾,让土地的产出越来越不稳定。一旦粮食耗尽,那些靠着分田安稳下来的百姓会再次变成流民,那些手握兵器的士兵会因为饥饿哗变,好不容易建立的帝国,会像纸糊的房子一样崩塌。 军队不能停,战争不能止。这不是好战,是求生。 “陛下,水师在南海操练完毕,三百艘战船整装待发,能战之兵十万,足够南下了。”水师统领的奏报递了进来,字里行间透着跃跃欲试。江南的水师经过数年扩编,早已不是当年的草台班子,巨型楼船能载千兵,西洋火炮能轰碎坚城,连船帆都换成了更耐风浪的帆布。 沈言展开奏报,目光落在“占城以南,尚有真腊、暹罗、满剌加诸国,土地肥沃,四季产粮”的字句上。这些国家他略有耳闻,据说终年湿热,稻田一年三熟,还有大象、宝石和无尽的香料,最重要的是——他们军力孱弱,根本不是顺天军的对手。 “传旨。”沈言放下奏报,眼神锐利如刀,“水师即日南下,先取占城故地,再攻真腊,沿途各州府征集粮草,就地补给。告诉统领,打下一城,粮食分三成给士兵,七成运回中原,土地……暂时不封,等站稳脚跟再说。” 他很清楚,南疆的土着与中原百姓不同,贸然分田只会引发混乱。眼下最重要的是粮食,至于治理,那是后话。 旨意传到江南水师营地,士兵们沸腾了。他们大多是江南的渔民和农夫,跟着沈言打了几年仗,早已习惯了“以战养战”的模式。听说南边有打不完的城池、运不尽的粮食,连甲胄都来不及擦,就扛着陌刀冲上了战船。 “弟兄们,南边的稻米一年收三季,白花花的跟银子似的!”水师统领站在旗舰上,拔出佩刀指向南海,“打下真腊,每人先分十石米,让家里的婆娘孩子都吃饱饭!” “杀!杀!杀!” 喊杀声震得海水翻涌,三百艘战船扯起风帆,像一群捕食的鲨鱼,朝着南海深处驶去。 顺天军的南下,对南疆诸国来说,无异于一场灭顶之灾。 占城故地的土着还没从上次的战败中缓过神,顺天军的楼船就已抵近海岸。火炮轰鸣着砸塌了木制的城墙,士兵们踩着浮桥冲锋,陌刀劈碎了土着的竹甲,方天画戟挑翻了他们的图腾柱。不到三日,占城全境陷落,粮仓里的稻谷被装船北运,连耕牛都被牵上了战船。 “这些蛮子,连稻子都种不好。”一个老兵看着田里稀稀拉拉的稻穗,撇了撇嘴。顺天军带来的农师早已教会占城人耕种之法,可他们懒于劳作,宁愿靠采集野果过活,如今落到这般田地,也算咎由自取。 水师没有停留,稍作休整便继续南下,目标直指真腊。 真腊国的都城吴哥窟,有着宏伟的石庙和高耸的塔尖,国王信奉婆罗门教,认为自己是神的化身,根本没把“北方来的海盗”放在眼里。直到顺天军的火炮轰碎了神庙的尖顶,他才慌了神,带着僧侣们跪在地上祈祷,祈求神灵降下惩罚。 “神救不了你们。”水师统领骑着战象——这是从占城缴获的战利品,手持长刀指着瑟瑟发抖的国王,“要么献粮投降,要么屠城,选一个。” 真腊国王哪里见过这般凶悍的军队,连忙下令打开粮仓。顺天军的士兵们扛着麻袋冲进王宫,看着堆积如山的稻米、香蕉和椰子,笑得合不拢嘴。这些粮食足够中原百万百姓吃一年,更重要的是,真腊的稻田比占城更肥沃,农师说,只要稍加改造,一年能收四季。 “留一千人驻守吴哥窟,其余人跟我走。”水师统领将真腊国王锁进囚车,准备押回中原献俘,“下一站,暹罗!” 暹罗国的国王倒是有些见识,知道顺天军的厉害,没等战船抵岸就遣使求和,愿意献上一半的粮食和五十头大象,只求顺天军不要攻城。 “粮食全要,大象全要,土地……暂时借我们种几年。”水师统领寸步不让。他知道,陛下要的不是臣服,是源源不断的粮食,是能让中原度过小冰河期的“粮仓”。 暹罗国王咬着牙答应了。顺天军的士兵们不费一兵一卒,就接收了暹罗的粮仓,还让当地农夫按照中原的法子耕种,产出的粮食一半上交,一半留给自己。 消息传回洛阳,沈言站在粮仓的高台上,看着从南疆运来的稻米堆积成山,脸上却没有丝毫笑意。 “暹罗以西,还有什么国家?”他问身边的地理官——这是他专门设立的官职,负责收集各国的山川地理、风土人情。 地理官展开一幅手绘的舆图,指着一片广袤的土地说:“回陛下,暹罗以西是缅甸,再往西,就是天竺。据说天竺土地极其肥沃,恒河流域的稻田望不到边,一年能收五季,百姓家家户户都有余粮。” “天竺……”沈言咀嚼着这个名字,指尖在舆图上划过漫长的距离,“从暹罗到天竺,要走多久?” “水路约需三个月,陆路要穿过丛林和山脉,至少半年,而且瘴气弥漫,毒虫遍地,不好走。” “不好走也要走。”沈言的语气不容置疑,“传旨给水师统领,休整三个月,明年开春,进军缅甸,打通去天竺的路。告诉弟兄们,打到天竺,每人分一百亩稻田,子子孙孙都能吃不完!” 一百亩稻田!这个数字让所有士兵都红了眼。中原的土地金贵,一家五口能分十亩就算不错,一百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世世代代都能当个富家翁! 水师的战船开始在暹罗休整,士兵们一边操练,一边帮着当地农夫改造稻田,农师们则带着人勘探路线,绘制缅甸的地图,连军医都在忙着采集草药,防备瘴气和毒虫。 南疆的丛林里,顺天军的斥候们穿着轻便的皮甲,手持弯刀,小心翼翼地穿过藤蔓缠绕的密林。他们要找到一条通往缅甸的安全路线,要摸清当地部落的虚实,要记录下哪里有水草、哪里有险滩。 “队长,前面有个部落,看样子有不少粮食。”一个斥候低声道,指着林间隐约可见的茅草屋。 队长举起手,示意队伍停下:“按陛下的规矩,先礼后兵。派个人去说,我们是顺天军,借路过去,用盐换他们的粮食。” 顺天军的“规矩”是沈言定下的:对服从的部落,用盐、铁器换取粮食;对抵抗的,直接屠灭,抢光粮食。盐和铁器在南疆是硬通货,大多数部落宁愿交换,也不愿与装备精良的顺天军为敌。 果然,部落首领看到雪白的盐块和锋利的铁刀,眼睛都直了,不仅献上了粮食,还派了向导,告诉他们哪里有捷径,哪里有可以饮用的水源。 斥候们带着粮食和路线图返回,水师统领看着地图上标注的“安全通道”,满意地点点头:“开春后,就让战象营走陆路,水师走伊洛瓦底江,两路夹击,拿下缅甸!” 洛阳的冬天还在继续,小冰河期的严寒让黄河结了厚厚的冰,连江南都飘起了雪花。可南疆的丛林里,顺天军的征尘已经扬起,战象的嘶吼、火炮的轰鸣、士兵的呐喊,在湿热的空气中交织,奏响了一曲南下的战歌。 沈言站在洛阳的城楼上,望着南方的天空,仿佛能看到水师的战船在印度洋上乘风破浪,能看到士兵们在恒河岸边插下顺天军的红旗。 他知道,这条路很长,很险,会死很多人。可他别无选择。 小冰河期的威胁还在,中原的粮食缺口还在,军队一旦停下,帝国就会崩塌。别人的死,总好过自己人的死;南疆的血流成河,总好过中原的饿殍遍野。 “继续打。”他对自己说,声音被寒风卷走,消散在洛阳的雪夜里,“打到天竺,打到有粮食的地方,打到小冰河期结束,打到……顺天军的旗帜,能插在所有能种出粮食的土地上。” 城楼下的士兵正在操练,甲胄上的积雪被震落,发出簌簌的声响。他们的脸上带着风霜,眼神里却燃烧着火焰——那是对粮食的渴望,是对土地的执念,是对沈言“打到天竺”的承诺。 战争,还远未结束。 在这冰封的乱世里,顺天军的铁骑,只能继续向南,向南,直到找到那片能养活所有人的沃土。 第468章 楼船 江南的造船厂,毗邻长江入海口,常年水汽氤氲。此刻,岸边的工地上人声鼎沸,铁匠铺的锤声、木匠的刨声、搬运工的号子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雄浑的劳作交响曲。而这一切的焦点,是船坞里那艘即将完工的巨舰——“镇海号”。 这船长达三十丈,宽五丈,龙骨用的是从南海运来的千年铁力木,甲板铺着厚铁皮,船舷两侧各有十二门新式火炮,炮口黝黑,直指江面。最特别的是它的动力——除了传统的风帆,船尾还装着两个巨大的木轮,轮叶浸入水中,只要转动,就能推动船体前进。 “陛下,这‘轮船’的轮子转起来了!”一个老木匠满脸通红,激动地朝着岸边挥手。他手里拿着的图纸,是沈言亲自绘制的,上面标注着齿轮、传动轴、脚踏板等从未见过的部件,此刻竟真的在船坞里变成了实物。 沈言站在岸边的了望台上,看着“镇海号”船尾的木轮缓缓转动,搅起浑浊的水花,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不是他凭空捏造的东西,而是根据前世的记忆,结合这个时代的工艺,简化出的“明轮船”——用人力踩踏齿轮,带动木轮转动,虽然速度不快,却能在无风时航行,稳定性远超传统帆船。 “试航!”他扬声下令。 早已待命的水兵们涌上“镇海号”,有的升起风帆,有的钻进船舱准备踩踏踏板,有的检查火炮的装填。随着一声悠长的号子,巨舰缓缓驶离船坞,先是借着江风加速,随后风帆收起,木轮转动的声音越来越响,船体在江面上平稳前行,留下一道清晰的水痕。 “成了!真的成了!”岸边的工匠们爆发出震天欢呼。他们跟着图纸忙活了三年,锯断了无数木料,烧坏了数不清的铁料,终于造出了这“不用风也能跑”的怪船。 沈言的目光掠过“镇海号”,望向更远处的大海。中世纪的海船,依赖风帆和人力划桨,遇上海啸或无风带就只能听天由命,可他要的是能纵横四海的舰队。明轮船只是第一步,未来还要造更大的、用蒸汽驱动的船——当然,那需要更成熟的技术,眼下,先用这改良的楼船练兵。 “传旨,江南水师再建九艘‘镇海级’轮船,三个月内完工。”他对身边的水师统领道,“新船编入‘远洋营’,由你亲自训练,熟悉洋流、季风,先沿着海岸线南下,与正在缅甸作战的部队汇合。” “臣遵旨!”统领抱拳领命,眼神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有了这种轮船,顺天军的水师将彻底摆脱对风力的依赖,在南海真正做到“想去哪就去哪”。 此时,南下的陆军已经穿过缅甸的丛林,抵达伊洛瓦底江流域。这支军队由三万老兵和五万降兵组成,配备了新式的连发弩和小型火炮,还有两百头战象——这些战象是从暹罗缴获的,经过驯兽师训练,能驮运粮草、冲撞敌阵,在丛林作战中用处极大。 “将军,前面就是蒲甘国的都城了!”斥候回报,“他们在江对岸筑起了木城,还凿沉了不少小船堵塞河道,看样子是想凭水据守。” 陆军统领姓赵,原是死士营的百夫长,跟着沈言从黑风寨打到中原,最擅长啃硬骨头。他站在江边,望着对岸的木城,又看了看江面的沉船,冷笑一声:“传我命令,炮兵在岸边架设火炮,轰击木城;工兵砍伐竹子,扎成竹筏,等炮兵压制住对方火力,就强渡!” 蒲甘国的国王站在木城上,看着对岸的顺天军,心里满是恐惧。他听说过这些北方军队的厉害,占城、真腊、暹罗都挡不住他们,可他没想到对方来得这么快,连缅甸的丛林都挡不住。 “放箭!把他们射回去!”国王嘶吼着,指挥士兵朝着江面射箭。可顺天军的士兵躲在竹筏后面,箭雨根本伤不到他们,反而被对岸的火炮炸得抬不起头。 “轰!轰!” 火炮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木城的栅栏被炸开一个个缺口,士兵们惨叫着倒下。赵将军抓住机会,一挥令旗:“强渡!” 竹筏如箭般冲向对岸,士兵们踩着跳板冲上木城,陌刀劈碎了蒲甘士兵的竹盾,连弩射出的箭矢穿透了他们的皮甲。战象也渡过江来,用长长的鼻子卷起士兵,甩向空中,木城里的抵抗瞬间崩溃。 不到半日,蒲甘国都城陷落,国王被活捉,粮仓里的稻米、玉米、棉花被搜刮一空,装上早已等候在江边的运输船,沿着伊洛瓦底江顺流而下,再通过海运送往中原。 “将军,下一步往哪打?”亲兵问道。 赵将军展开地图,上面标注着沈言的亲笔指示:“沿伊洛瓦底江继续西进,拿下阿拉干,打通通往孟加拉的陆路。告诉弟兄们,前面就是天竺的边缘,那里的稻米一年五熟,谁先到,谁先挑好地!” 士兵们顿时欢呼起来。他们在丛林里跋涉了半年,吃尽了苦头,早就盼着能到传说中的“粮仓”歇歇脚。 与此同时,江南的造船厂传来好消息——首批十艘“镇海级”轮船全部完工,组成了顺天军的第一支远洋舰队。水师统领亲自率领舰队南下,沿着海岸线行驶,沿途停靠占城、暹罗的港口,补充淡水和食物,同时训练水兵在不同海域的作战能力。 “左舵!稳住航向!”水师统领站在“镇海号”的舰桥上,指挥着舰队穿越一片暗礁区。传统的帆船在这里往往要绕行,可明轮船凭借灵活的转向和稳定的动力,轻松穿过了礁石群,连一艘船都没触礁。 “统领,这轮船是真厉害!”一个老水兵感慨道,“上次我跟着老式战船走这条航线,触礁沉了三艘,现在有了这轮子,咱顺天军的船再也不怕暗礁了!” 水师统领笑着点头。他知道,陛下造这些船,不只是为了眼下的战争,更是为了长远——等打通了去天竺的航线,这些轮船就能满载粮食、香料、宝石往返于中原和南海之间,成为顺天帝国的“海上动脉”。 舰队在阿拉干与陆军汇合时,赵将军正站在海边,望着远处的印度洋,眉头紧锁。陆军虽然拿下了阿拉干,却损失不小,丛林里的瘴气、毒虫和不断袭扰的小部落,让士兵们疲惫不堪。 “水军来了!”有人指着海平面喊道。 只见十艘巨舰乘风破浪而来,船尾的木轮转动得飞快,在海面上划出白色的航迹。舰队靠近岸边时,水师统领站在船头,朝着赵将军挥手:“赵老哥,陛下让咱们水陆并进,我带了粮食和药品,还有新练的陆战队,跟你们一起打去孟加拉!” 赵将军顿时松了口气。有了水军的支援,陆军就能摆脱丛林作战的困境,沿着海岸线推进,粮草和药品也有了保障。 接下来的战事异常顺利。顺天军的陆军沿着海岸推进,水军的轮船在近海掩护,遇到抵抗的部落或小国,先用火炮轰击,再派陆战队登陆,几乎没遇到像样的抵抗。孟加拉地区的小王国们,哪里见过这种“水陆一体”的战术,纷纷望风而降,献上粮食和土地。 “将军,您看这稻田!”一个士兵指着无边无际的恒河平原,激动地喊道,“真的一年能收五季!稻穗比咱们中原的大一圈!” 赵将军走过去,摘下一串稻穗,指尖碾开谷粒,饱满的米粒晶莹剔透。他放在嘴里嚼了嚼,带着天然的甜味。 “传信给陛下。”他对亲兵说,“我们到孟加拉了,这里的粮食够中原吃十年。请陛下放心,我们会守住这片土地,种出更多的粮食,等着陛下驾临天竺。” 消息传回洛阳时,沈言正在查看江南造船厂送来的新图纸——那是一艘更大的明轮船,设计了三层甲板,能装三十门火炮,还预留了安装“蒸汽锅炉”的空间,虽然暂时造不出来,却已经有了雏形。 “好啊。”他放下图纸,对柳丫笑道,“水陆并进,远洋营也练出来了,下一步,就是让顺天军的旗帜插遍恒河两岸。” 柳丫看着地图上从江南到孟加拉的红色航线,轻声道:“这条路太长了,士兵们怕是想家了。” “等打下天竺,就让他们轮着回家。”沈言的目光望向窗外,洛阳的雪已经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洒在城墙上,“告诉他们,等小冰河期过去了,咱们就在天竺建一座新城,叫‘新洛阳’,让他们带着家人去那里定居,种五季稻,过安稳日子。” 这个承诺,随着信使的脚步,传遍了南下的每一支军队。士兵们把对家乡的思念,化作了前进的动力,沿着恒河继续西进,水师的轮船则驶入阿拉伯海,探索着更遥远的海域。 江南的造船厂依旧忙碌,新的轮船在船坞里渐渐成型,工匠们拿着沈言绘制的图纸,研究着更复杂的齿轮和传动装置。他们或许不懂什么是“科技”,却知道这些新船能让顺天军走得更远,带回更多的粮食。 水陆并用,舰船初成。顺天军的征尘,不仅在陆地上蔓延,更在海洋上铺开。这既是为了应对小冰河期的生存之战,也是一场纵横四海的练兵之旅。 沈言站在洛阳的城楼上,望着南方的天际,仿佛能看到“镇海号”的风帆在印度洋上飘扬,能听到恒河平原上士兵们开垦稻田的号子。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当顺天军的水师彻底熟悉了海洋,当更先进的轮船驶入大洋,整个世界的航线,都将掌握在他们手中。 而眼下,先打到天竺,填满中原的粮仓,让顺天帝国,在这小冰河期的乱世里,扎稳脚跟,等待春暖花开。 江风海雨,挡不住征帆;丛林瘴气,磨不灭刀锋。水陆并进的顺天军,正朝着天南的沃土,稳步前行。 第469章 恒河 恒河平原的雨季,湿热的空气裹着水汽扑面而来,远处的稻田在雨水冲刷下愈发翠绿,沉甸甸的稻穗垂在水面上,倒映出一片金黄。顺天军的营地就扎在河畔,士兵们正在搭建高脚屋——这是从当地土着那里学来的法子,能避开雨季的洪水和毒虫。 赵将军站在了望塔上,望着雨幕中的平原,手里捏着一封来自洛阳的密信。信上,沈言的字迹力透纸背:“天竺富庶,远超想象,可分兵三路,一路沿恒河而上,取德里;一路南下,控马德拉斯;水师则循海岸西进,探波斯湾。粮优先,地次之,练兵为要。” “分兵三路?”赵将军摩挲着信纸,眉头微蹙。眼下的顺天军在恒河平原已有十万兵力,看似不少,可这片土地实在太过广阔,从东到西横跨数千里,沿途的王国、部落星罗棋布,分兵意味着风险。 可他转念一想,又明白了沈言的深意。小冰河期还未结束,中原的粮食缺口越来越大,单靠孟加拉地区的产出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水师需要在远洋练兵,陆军需要在陌生地形磨合,只有把摊子铺开,才能让这支军队真正适应“纵横四海”的作战模式。 “传令。”赵将军转身下楼,声音在雨幕中格外清晰,“李副将率三万兵马,沿恒河逆流而上,目标德里;王副将率两万兵马,南下马德拉斯,控制海岸;余下五万兵马随我驻守孟加拉,屯田练兵,保障粮道。” 命令一下,营地立刻忙碌起来。士兵们冒雨收拾行装,铁匠们加紧修补兵器,农师们则带着当地农夫,趁着雨季抢种晚稻——这些稻种是从占城、暹罗一路带过来的,经过农师改良,已经能在恒河平原扎根。 李副将的队伍出发时,恒河的水位正高,他们征用了当地的数百艘独木舟,组成一支临时船队,顺流而下时省力,逆流而上时则靠士兵们拉纤。两岸的景色渐渐变化,从茂密的雨林变成开阔的平原,偶尔能看到穿着纱丽的土着,背着陶罐在河边取水,看到顺天军的船队,吓得连忙躲进芦苇丛。 “将军,前面有个叫‘曲女城’的王国,派人送来礼物,说愿意臣服,只求我们不要攻城。”斥候回报,呈上一个镶金的盒子,里面装着几颗硕大的钻石和一串珍珠。 李副将瞥了一眼珠宝,冷笑一声:“把礼物退回去,告诉他们,要么献粮、献地、献人,要么城破人亡。顺天军不缺珠宝,只缺粮食和干活的人。” 他知道,陛下要的不是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是能让中原百姓活下去的粮食,是能开垦土地的劳动力。这些天竺王国富庶却孱弱,不狠狠压榨,他们不知道顺天军的厉害。 曲女城的国王没想到顺天军如此“不识抬举”,仗着自己有五万象兵,竟主动出城迎战。可他哪里见过顺天军的火炮——十几门小型火炮一轮齐射,就炸得象兵阵脚大乱,受惊的大象反而冲散了自己的阵型。 李副将趁机下令冲锋,陌刀手组成刀墙,砍断了大象的腿筋,连弩手则射杀坠落的象兵。不到半日,曲女城的军队就全军覆没,国王被活捉,城里的粮仓被搬空,青壮年被编为劳役,跟着军队一起北上。 “将军,这曲女城的粮仓真够大的!”亲兵兴奋地汇报,“光是稻米就有一百万石,还有不少小麦和甘蔗!” 李副将点点头,让人将粮食装上船:“留下五千人驻守曲女城,其余人继续北上。告诉弟兄们,德里就在前面,那里的粮仓比这大十倍!” 与此同时,南下的王副将也传来捷报。他的队伍虽然人数少,却得到了水师的支援——十艘“镇海级”轮船沿着海岸线南下,用火炮轰开了马德拉斯的港口,陆军趁机登陆,轻松拿下了这座海滨城市。 “这轮船的炮是真准!”王副将站在港口,看着正在卸载粮食的士兵,对水师的联络官赞道,“马德拉斯的城墙厚得很,我们原本准备攻三天,结果你们三炮就轰开了缺口!” 联络官笑着摆手:“王将军过奖了,这都是陛下的图纸好。我们统领说了,下一步要沿着海岸往西打,拿下果阿,那里据说有西洋人的据点,还有更厉害的火炮,正好拿来给咱们的水兵练练手。” 顺天军的水师确实需要“练手”。自从装备了明轮船,他们在南海几乎没遇到对手,可沈言知道,遥远的西洋有更强大的舰队,眼下的“纵横四海”只是开始,必须尽快熟悉各种海战模式,甚至从敌人那里学习技术。 果阿的西洋人确实有几艘装备了青铜炮的战船,他们原本想凭借火力优势吓退顺天军,可没想到顺天军的轮船速度更快、火炮更多。一场海战下来,西洋人的战船被击沉三艘,剩下的仓皇逃窜,果阿港落入顺天军手中,缴获的青铜炮和航海图被小心翼翼地运回江南,交给工匠研究仿制。 “这些西洋人的炮,比咱们的铸铁炮轻便,射程也远。”水师统领抚摸着缴获的青铜炮,若有所思,“回去让铁匠们学学,把咱们的火炮也改改。” 消息传回孟加拉,赵将军正在查看农师们送来的收成报告。恒河平原的晚稻丰收了,亩产比中原的占城稻还高,农师们说,只要管理得当,一年真能收五季。 “好啊。”赵将军笑着将报告折好,“把这些稻种分成两批,一批送回中原,让陛下看看;一批留着,明年在孟加拉大面积播种。告诉农师们,谁能让产量再提高一成,朕保他子孙后代在天竺有万亩良田!” 农师们顿时干劲十足。他们大多是江南的老农夫,被沈言派来指导种植,原本还有些思乡,可看到恒河平原的沃土和惊人的产量,早就把这里当成了第二故乡。 雨季结束时,顺天军已经在天竺站稳了脚跟。李副将的队伍打到了德里城外,王副将控制了南海岸,水师则在阿拉伯海游弋,时不时袭扰一下西洋人的船队,缴获他们的货物和技术。 洛阳的沈言收到捷报时,正站在新建成的“观星台”上,看着工匠们安装从西洋缴获的望远镜。这望远镜能看清百里外的景物,比中原的望筒清晰十倍,沈言要用它来观测天象,预测旱涝——在小冰河期,准确的天象预测比什么都重要。 “陛下,天竺的粮食开始陆续运回来了,第一批就有五百万石,足够北方赈灾用了。”户部尚书赶来汇报,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容。北方今年又遭了雪灾,百姓流离失所,正等着粮食救命。 沈言点点头,目光透过望远镜,望向南方的天空。他知道,这些粮食背后,是无数顺天军士兵的鲜血和汗水,是恒河平原上被征服的土着,是远洋轮船上日夜劳作的水兵。 “停不下来啊。”他低声道,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苍天说。小冰河期还没结束,中原的需求还在增长,西洋的威胁隐约可见,这支军队必须继续打下去,打到粮食足够多,打到技术足够强,打到再也没人敢觊觎中原的土地。 “传旨。”沈言放下望远镜,语气坚定,“让江南造船厂再建二十艘轮船,要更大、更快、炮更多;让天竺的军队继续西进,打到波斯,看看那里有没有更好的粮食和技术;告诉所有士兵,顺天军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只要跟着朕,就永远有仗打,永远有饭吃,永远有土地可以继承!” 旨意传出洛阳,沿着运河、驿站、海船,传遍了中原和天南。正在德里城外扎营的李副将看到旨意,拔出佩刀指向城头:“弟兄们,陛下让咱们继续往西打!拿下德里,喝酒吃肉分土地!” 正在果阿港检修战船的水师统领看到旨意,拍着“镇海号”的甲板:“加把劲!把船修得再快些,咱们去波斯湾逛逛,看看西洋人的老家是什么样!” 正在恒河平原耕种的农师们看到旨意,对身边的土着农夫说:“看到没?陛下要把这里变成粮仓,你们跟着好好干,以后也能有自己的地!” 恒河的浪涛拍打着河岸,像是在为这支不断前进的军队伴奏;印度洋的季风鼓满了轮船的风帆,推着他们驶向更远的未知;中原的土地上,新的占城稻正在破土而出,带着天南的暖意,对抗着小冰河期的严寒。 沈言站在观星台上,望着满天繁星,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可他别无选择,也从未后悔。 因为他身后,是嗷嗷待哺的中原百姓; 因为他面前,是能养活所有人的沃土; 因为他手中,是能劈开一切阻碍的剑与舰炮。 水陆并进,向海而生。 这,就是顺天帝国在小冰河期的生存之道,也是走向强盛的必由之路。 征途漫漫,征尘未歇,而希望,正在每一粒从南方运来的稻谷中,悄然生长。 第470章 异域 阿拉伯海的季风带着咸涩的气息,吹拂着顺天军远洋舰队的帆布。十艘“镇海级”轮船列成纵队,船尾的木轮平稳转动,在湛蓝的海面上划出白色的航迹。水师统领站在“镇海号”的舰桥上,手里捧着一幅从西洋人那里缴获的航海图,图上用拉丁文标注着波斯湾的位置,旁边还画着几艘挂着三角帆的陌生战船。 “还有三日就能到霍尔木兹海峡了。”统领指着图上的一个狭窄水道,对身边的参谋说,“据说这里是进入波斯湾的门户,有个叫‘霍尔木兹’的岛国在此驻守,控制着东西方的贸易,手里有不少西洋人的火炮。” 参谋是个留着山羊胡的汉人,曾在西洋人的商船上做过通事,熟悉波斯湾的风土人情:“统领,霍尔木兹人擅长经商,却不擅长打仗,他们的军队大多是雇佣军,只要咱们的火炮够厉害,拿下海峡易如反掌。” “那就让他们尝尝‘镇海号’的厉害。”统领嘴角一扬,转身下令,“各舰检查火炮,准备实弹演练,让弟兄们熟悉一下波斯湾的海风——别到了打仗的时候,连炮弹都打不准。” 甲板上顿时忙碌起来,水兵们掀开炮衣,将沉甸甸的铸铁炮弹填入炮膛,炮手们趴在炮口前,用望远镜观察远处的海岛,调整着仰角。随着一声令下,十艘轮船的火炮同时轰鸣,炮弹呼啸着落在远处的无人岛上,炸起冲天的水柱。 “准头不错!”统领满意地点头。经过半年的远洋训练,水兵们早已熟悉了在颠簸的甲板上开炮,命中率比刚出海时提高了三成,对付那些只见过小型火炮的霍尔木兹人,足够了。 三日后,舰队抵达霍尔木兹海峡。海峡入口处的小岛上,果然有一座堡垒,城墙上架设着十几门小型火炮,飘扬着霍尔木兹国的旗帜——红底上绣着一个金色的太阳。 “派人去喊话,让他们献城投降,交出所有火炮和粮食,否则就轰平堡垒!”统领下令。 使者乘着小艇靠近堡垒,用波斯语喊了半天,城头上却传来一阵哄笑,一个穿着丝绸长袍的霍尔木兹官员探出头,用生硬的汉语喊道:“你们这些东方来的蛮子,也敢觊觎霍尔木兹的财富?识相的赶紧滚,否则让你们尝尝火药的厉害!” “不知死活。”统领冷笑一声,挥下令旗,“开炮!” “轰!轰!轰!” “镇海号”的主炮率先开火,一颗三十斤重的铸铁炮弹呼啸着飞向堡垒,正中城墙,顿时砸出一个大洞,砖石飞溅。城头上的霍尔木兹人吓得尖叫起来,慌乱地装填火炮,可他们的炮口径太小,射程根本够不到顺天军的舰队。 第二轮齐射,堡垒的城门被轰碎,守军再也不敢抵抗,纷纷举着白旗投降。水兵们登陆后,不仅缴获了堡垒里的火炮和粮食,还在仓库里发现了堆积如山的香料、丝绸和金银——这些都是东西方贸易的货物,价值连城。 “统领,这些香料和丝绸怎么办?”亲兵问道。 “香料装船,运回中原;丝绸留下,给弟兄们做新衣服。”统领看着这些财富,眼神却很平静,“告诉霍尔木兹国王,想保住国家,就得每年向顺天军进贡粮食和战马,否则,下次来的就不是十艘船,是一百艘。” 霍尔木兹国王哪里敢反抗,连忙答应每年进贡十万石小麦和五千匹良马,还派了向导,指引顺天军的舰队进入波斯湾。 舰队在波斯湾航行时,两岸的景象渐渐变得陌生起来。没有了恒河平原的稻田,取而代之的是沙漠和绿洲,穿着白色长袍的阿拉伯人骑着骆驼在岸边行走,看到巨大的明轮船,都吓得跪倒在地,以为是海上的怪物。 “这里的粮食不多啊。”统领望着岸边稀疏的农田,眉头微皱。波斯湾沿岸多是沙漠,只有绿洲里有种着椰枣和小麦的小块田地,远远满足不了中原的需求。 参谋指着地图上的内陆地区:“统领,波斯的腹地有两河流域,那里号称‘新月沃地’,据说和恒河平原一样肥沃,小麦和大麦一年两熟,是波斯的粮仓。” “那就去两河流域。”统领当即决定,“派一艘船返回天竺,告诉赵将军,我们要沿幼发拉底河逆流而上,拿下巴格达,让他派一支陆军过来接应。” 顺天军的舰队溯流而上,沿途的波斯城邦根本无力抵抗。他们的战船还是老式的划桨船,在明轮船面前不堪一击,只能献城投降,交出粮食和向导。舰队越往内陆走,农田越密集,到了巴格达城外,终于看到了一望无际的麦田,金黄色的麦穗在风中起伏,像一片波浪。 “这才是粮仓啊!”水兵们站在甲板上,兴奋地大喊。 巴格达的哈里发(君主)得知顺天军逼近,集结了五万军队出城迎战,其中还有不少骑着阿拉伯马的骑兵,手持弯刀,气势汹汹。 “让陆战队准备登陆,火炮压制骑兵!”统领下令。 轮船靠近岸边,火炮轰鸣着炸向骑兵阵,受惊的战马四处乱窜,阵型瞬间溃散。陆战队的士兵们乘坐小艇登陆,组成陌刀阵,刀光闪烁,将冲上来的波斯士兵劈成两半。 哈里发没想到这些东方士兵如此凶悍,吓得带着残兵逃回城里,紧闭城门。可顺天军的火炮很快就抵近城墙,几轮齐射就轰开了缺口,士兵们一拥而入,巴格达城宣告陷落。 占领巴格达后,顺天军的士兵们惊讶地发现,这里不仅有充足的粮食,还有许多先进的技术——波斯人擅长造车、锻铁和灌溉,他们发明的水车和坎儿井,能在沙漠里引来水源,种出粮食。 “把这些水车的图纸画下来,带回中原!”统领对工匠们下令,“还有那些锻铁的炉子,也学学怎么造,咱们的火炮就能更轻便了。” 半个月后,赵将军派来的陆军抵达巴格达。这支军队穿过波斯的沙漠,虽然疲惫,却士气高昂——他们听说水师在波斯湾缴获了无数财富,早就按捺不住了。 “赵老哥派我们来,一是接应你们,二是继续西进,拿下小亚细亚,看看那里有没有更多的粮食。”陆军将领笑着对水师统领说。 “好!”统领拍着他的肩膀,“我们水师沿地中海侦查,你们陆军陆路推进,咱们在君士坦丁堡汇合!” 顺天军的铁蹄继续西进,穿过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进入小亚细亚。这里的景象又有不同,山地和高原居多,农田多在山谷里,种着葡萄、橄榄和小麦,虽然不如两河流域肥沃,却也物产丰富。 当地的拜占庭残余势力试图抵抗,却被顺天军的火炮和连弩轻松击溃。他们的甲胄和兵器在顺天军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士兵们甚至学会了用波斯人的水车改造投石机,用来攻城。 “将军,这里的人说,西边还有一个叫‘法兰克’的国家,那里的骑士很厉害,还有更大的城堡。”斥候汇报。 陆军将领看着地图,上面的标注已经越来越模糊:“不管什么国家,只要有粮食,咱们就打过去。告诉弟兄们,打到天边,也要给陛下找到足够的粮食!” 此时的洛阳,沈言正在查看从波斯送来的水车图纸和小麦种子。工匠们已经按照图纸造出了第一架水车,正在洛阳城外的河上试验,水流冲击着轮叶,带动石磨转动,磨出的面粉又细又白。 “好东西啊。”沈言抚摸着水车的木轮,感慨道,“有了这水车,北方的旱地也能改成水田,种上波斯的小麦,粮食产量又能提高一成。” 柳丫端来一碗用波斯小麦做的面条,递给他:“陛下尝尝,这小麦磨出的面,比中原的更筋道。” 沈言尝了一口,果然口感极佳。他放下碗,望向南方的天空,仿佛能看到顺天军的舰队在地中海上航行,陆军在小亚细亚的山地里跋涉。 “小冰河期还没结束,可咱们的粮食越来越多了。”他轻声道,“天竺的稻米,波斯的小麦,以后或许还有法兰克的大麦……总有一天,中原的百姓再也不用挨饿。” 柳丫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欣慰:“那些士兵们,也该歇歇了。” “等打赢了这一仗,就让他们轮着歇。”沈言的目光坚定,“但现在还不能停。西洋人在变强,蛮族在草原上虎视眈眈,咱们停下一天,就可能被追上。只有一直打,一直学,一直抢,才能让顺天帝国活下去,让汉族活下去。” 他拿起一支波斯小麦的麦穗,放在阳光下,麦粒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光芒里,有异域的风情,有战争的血腥,更有中原百姓的希望。 顺天军的征途,还在继续。从恒河到两河,从波斯湾到地中海,铁蹄踏碎异域的风沙,舰炮轰开未知的海域,只为在这冰封的乱世里,为华夏儿女,抢来一个温饱的明天。 而那艘象征着希望的“镇海号”,正扬起风帆,载着士兵们的呐喊和对粮食的渴望,驶向更遥远的西方。 第471章 麦熟 巴格达的秋日,两河流域的麦田泛着金浪,幼发拉底河的河水灌溉着沃野,岸边的水车吱呀转动,将河水引入纵横交错的水渠。顺天军的士兵们脱下甲胄,和当地的农夫一起收割小麦,汗水浸湿了粗布衣衫,脸上却带着满足的笑——这些小麦再过一个月,就会装上船,沿着波斯湾、印度洋、南海,最终抵达中原,填饱千万张饥饿的嘴。 “将军,今年的小麦收成比预想的还好!”农师捧着一把饱满的麦穗跑来,脸上沟壑里还沾着泥土,“这两河流域真是块宝地,只要有水,小麦一年能收两季,亩产比中原的高五成!” 陆军将领姓秦,是跟着沈言从江南一路打到波斯的老兵,手臂上还留着当年在缅甸丛林被毒蛇咬伤的疤痕。他接过麦穗,指尖碾开麦粒,看着那洁白饱满的颗粒,心里比打了胜仗还踏实:“告诉弟兄们,收割完小麦,就种占城稻!农师说这河边的湿地能种,咱们试试一年三熟!” 士兵们轰然应诺。他们早已不是单纯的“兵”,更像是一群拓荒者——在天竺种过稻,在波斯割过麦,在沙漠里挖过渠,只要能产出粮食,再苦再累都愿意干。因为他们知道,这些粮食不仅能让中原的家人活下去,自己退伍后,也能在这片沃土上分到一块地,过上安稳日子。 此时,顺天军的远洋舰队已经穿过达达尼尔海峡,驶入了地中海。十艘“镇海级”轮船在碧蓝的海面上航行,帆影倒映在水中,引来沿岸城邦百姓的惊叹——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船只,更别说船尾还有转动的木轮。 “统领,前面就是雅典!”了望手在桅杆上大喊,指着远处一座被山环绕的城邦,“海边有不少战船,挂着红底白十字的旗帜!” 水师统领举起望远镜,看清了那些战船——都是些长桨战船,船头装着青铜撞角,甲板上的士兵穿着鱼鳞甲,手持长矛,正警惕地盯着顺天军的舰队。 “传我命令,舰队减速,火炮上膛,保持警戒。”统领放下望远镜,语气沉稳,“派个懂希腊语的通事过去,问问他们是哪个国家的,愿不愿意交易粮食。” 通事乘着小艇靠近雅典的战船,用希腊语喊了半天,对方却只是射箭示警,一个戴着头盔的将领站在船头,用拉丁语大喊:“你们是哪里来的蛮夷?敢闯入罗马的领地,找死!” “罗马?”统领眉头一挑。他在波斯听商人说过这个西方大国,据说疆域辽阔,军队强悍,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 “看来免不了一战了。”他冷笑一声,挥下令旗,“左舷火炮准备,瞄准最前面的战船,给他们点教训!” “轰!” “镇海号”的主炮轰鸣,一颗铸铁炮弹呼啸着掠过海面,精准地砸在罗马战船的侧舷,木屑和士兵的惨叫一起飞溅。罗马人顿时慌了神,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远射程的武器,慌乱地划桨想要撤退。 “追上去,把他们的旗舰打沉!”统领下令。明轮船的优势此刻尽显,即使罗马战船拼命划桨,也甩不开身后的“镇海号”。几轮炮击下来,罗马人的旗舰被拦腰炸断,其余战船吓得四散奔逃,再也不敢靠近。 顺天军的舰队没有追击,只是在雅典外海停泊了三日,补充淡水和食物。当地的城邦长老见顺天军战力强悍,又不像蛮族那样烧杀抢掠,便派使者送来橄榄油、葡萄酒和小麦,请求通商。 “小麦留下,橄榄油和葡萄酒各带一些,回去给陛下尝尝。”统领对使者说,“告诉你们的首领,顺天军只要粮食,不伤百姓,愿意交易,我们就友好相处;若敢阻拦,雅典城就是下一个霍尔木兹。” 使者连连点头,不敢有丝毫异议。 舰队继续西进,沿途又遇到了几个罗马的城邦,有了雅典的先例,大多不敢抵抗,纷纷献上粮食和淡水。顺天军的水兵们也趁机熟悉了地中海的季风和洋流,记录下沿途的港口和城邦位置,为将来的航行积累经验。 “统领,前面就是西西里岛,据说这里是罗马的粮仓,小麦产量极高。”参谋指着地图说,“不过岛上有罗马的重兵驻守,还有几十艘战船。” 统领望着远处的岛屿,海面上隐约能看到罗马战船的帆影。他知道,西西里岛的小麦对中原有多重要,绝不能错过。 “传命令,各舰组成雁形阵,火炮全部装填实心弹,目标——罗马战船!” 战斗在西西里岛外海爆发。罗马人的战船数量虽多,却都是靠划桨驱动的老式船,在顺天军的明轮船面前如同靶子。“镇海级”轮船的火炮射程远、威力大,几轮齐射就击沉了五艘罗马战船,其余的吓得逃回港口,不敢出战。 顺天军的舰队封锁了港口,陆军则趁机登陆,在岛上建立了临时营地。秦将军派来的援军也赶到了,两军汇合后,兵力达到五万,开始围攻西西里岛的首府。 罗马的守将是个叫凯撒的年轻将领,勇猛善战,亲自率军出城迎战。可他的军团在顺天军的连弩和火炮面前不堪一击——连弩的箭雨压制了罗马步兵的冲锋,火炮的轰鸣炸散了骑兵的阵型,凯撒本人也被流弹擦伤,险些被俘。 “这些东方人不是人,是魔鬼!”凯撒逃回城里,看着城外顺天军的营地,眼里充满了恐惧。他从未见过如此凶悍的军队,如此可怕的武器。 顺天军没有强攻,只是围而不打,同时派人去周边的村庄征集粮食。当地的农夫早就被罗马的苛税逼得苦不堪言,见顺天军只要粮食不杀人,纷纷主动献上小麦和橄榄,甚至带着士兵去破坏罗马人的粮道。 半个月后,城里的粮食耗尽,凯撒不得不开城投降。顺天军占领西西里岛后,发现这里的小麦果然名不虚传,仓库里的存粮足够中原百万百姓吃一年。 “把粮食全部装船,派五艘轮船护送回中原。”统领对副官说,“其余船只继续西进,去看看罗马的本土是什么样。” 此时的洛阳,沈言正站在城楼上,看着从波斯、天竺、西西里运来的粮食在码头堆积如山,心里那块因小冰河期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陛下,今年北方的雪灾虽然严重,但有了这些粮食,赈灾绰绰有余了。”户部尚书递上账册,上面记录着各地的存粮数量,“光是西西里岛的小麦,就够北方五省吃两年。” 沈言点点头,目光转向南方的造船厂方向。那里,工匠们正在建造更大的轮船,据说要装四十门火炮,能横跨大洋;铁匠们则在仿制从罗马缴获的青铜剑和盔甲,试图改进顺天军的装备。 “水师和陆军都辛苦了。”他轻声道,“传旨,给波斯和西西里的将士们每人加发三个月的饷银,家人免三年赋税。告诉他们,朕在洛阳等着他们凯旋。” 旨意传到两河流域和西西里岛,士兵们欢呼雀跃。秦将军捧着圣旨,对身边的士兵们说:“弟兄们,陛下记着咱们的功劳!等咱们打下罗马,就回家!” “回家!回家!” 呐喊声在两河流域的麦田里回荡,在西西里岛的海岸上飞扬,带着对故土的思念,也带着对胜利的渴望。 顺天军的舰队继续西进,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了大西洋。这里的风浪比地中海更大,却也没能阻挡“镇海级”轮船的脚步。水兵们在颠簸的甲板上操练火炮,在风暴中调整帆缆,技术越来越娴熟,胆子也越来越大。 “统领,前面发现一片新大陆!”了望手大喊,指着远处的海岸线,那里有茂密的森林和陌生的土着。 统领举起望远镜,看着那片从未在地图上见过的土地,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靠岸侦查,看看有没有粮食和能耕种的土地!” 侦查队登陆后,很快带回了消息:这里有玉米、土豆和番薯,都是从未见过的作物,产量极高,而且耐旱耐贫瘠,很适合在中原推广。 “太好了!”统领激动地一拍桌子,“把这些作物的种子全部收集起来,派最快的船送回中原!告诉陛下,我们找到了比占城稻更耐旱的粮食!” 消息传回洛阳时,沈言正在试验田里查看从波斯引进的小麦长势。听到有新的粮食作物,他立刻让人把种子送来,亲自查看。 “这就是玉米?”他拿起一个金黄色的玉米棒,剥开外皮,看着里面排列整齐的玉米粒,“农师说能亩产千斤?还不用太多水?” “是的陛下!”送种子的水兵激动地说,“那新大陆的土着就靠这个活命,荒山上都能种!” 沈言的手微微颤抖。小冰河期最缺的就是耐旱作物,玉米、土豆、番薯的出现,意味着北方的旱地、南方的山地都能种出粮食,中原的粮食危机,或许真的能彻底解决。 “传旨,让农师们立刻研究这些作物的种植方法,明年就在全国推广!”他下令,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喜悦,“告诉远洋舰队,不用再往西打了,守住新大陆的航线,把那里的作物源源不断地运回中原!” 顺天军的西征,终于在找到新粮食作物后,暂时停下了脚步。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最重要的使命——为中原找到了足够的粮食,让汉族在小冰河期的寒冬里,看到了春暖花开的希望。 波斯的小麦在中原的土地上抽穗,天竺的稻米填满了北方的粮仓,新大陆的玉米在试验田里茁壮成长,顺天军的轮船往来于各大洋,运回的不仅是粮食,还有异域的技术、作物和文化。 沈言站在洛阳的城楼上,望着远方的天际,知道这场因生存而起的远征,已经悄然改变了顺天帝国的命运。小冰河期的威胁还在,但汉族的脚步,已经踏上了更广阔的土地;顺天军的剑与犁,不仅守护了家园,更为民族的延续,开辟了新的征途。 远洋舰队的“镇海号”在大西洋上巡航,帆影映着落日,像一面飘扬的旗帜,宣告着一个新的时代——属于顺天,属于华夏,属于那些在乱世中,为了活下去而勇敢开拓的人们。 而那永不熄灭的战火,终将化作滋养文明的火种,在这片饱经沧桑的土地上,点燃更璀璨的未来。 第472章 镇四海 江南的春雨淅淅沥沥,打湿了试验田的新苗。沈言披着蓑衣,蹲在田埂上,手里捏着半块刚烤熟的土豆,热气混着泥土的腥气扑面而来。这土豆是远洋舰队从“新大陆”带回的种子,农师们试种三个月,竟长出了拳头大的块茎,烤熟后软糯香甜,比红薯更顶饿。 “陛下,这‘土豆’亩产真能到三千斤?”农官蹲在一旁,看着地里挖出的土豆堆成小山,眼睛瞪得溜圆。他种了一辈子田,从未见过如此高产的作物,而且埋在土里不怕冻,简直是为小冰河期量身定做的粮食。 沈言点点头,将土豆皮扔进田里当肥料:“农师说了,沙土地里长得更好,北方的旱地、山地都能种。今年秋收后,把种子分到各州,让老兵们带头试种,明年开春,全国推广。” 农官激动得连连作揖。北方的百姓这几年受够了冻饿,有了这土豆,冬天就不用啃树皮了。他仿佛已经看到,明年的北方田野里,土豆藤蔓爬满山坡,百姓们捧着饱满的块茎,笑得合不拢嘴。 此时的远洋舰队,正沿着新大陆的海岸线南下。十艘“镇海级”轮船已经换成了更先进的“破浪级”——工匠们根据西洋人的图纸,改良了蒸汽机(虽然仍需人力辅助),船速快了三成,火炮也换成了更轻便的青铜炮,射程增加到十里。 “统领,前面有个大港口,挂着西班牙人的旗帜!”了望手在桅杆上大喊,指着远处的码头,那里停着十几艘三桅帆船,正忙着装卸货物。 水师统领林啸站在舰桥,手里的望远镜把港口看得一清二楚:西班牙人的船上堆着金银和烟草,码头仓库里囤着玉米和番薯,还有几个穿着铠甲的士兵,正用鞭子抽打土着搬运工。 “又是这群抢东西的强盗。”林啸冷笑一声。顺天军在西西里岛与罗马人交过手,也在波斯湾见识过西洋人的贪婪,这些所谓的“航海家”,骨子里都是掠夺者。 “传命令,舰队列阵,炮口对准港口!”林啸放下望远镜,语气冰冷,“派通事过去,让他们交出所有粮食和种子,否则,就把他们的船全部轰沉!” 西班牙总督在港口的塔楼里看到顺天军的舰队,吓得脸色发白。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战船,更别说船身没有风帆却能快速移动,那黝黑的炮口对准港口,像一头蛰伏的巨兽。 “他们要什么?”总督颤声问通事。 “要所有的粮食、玉米种子,还有……释放所有土着。”通事如实回报。 总督咬咬牙,舍不得那些即将运回国的金银,可看着港口外那十艘杀气腾腾的巨舰,终究不敢硬抗:“给他们!都给他们!只要别开炮!” 顺天军的水兵们登陆后,不仅运走了仓库里的玉米和番薯,还砸开了关押土着的栅栏。那些骨瘦如柴的土着看着金发碧眼的西班牙人被水兵用刀指着,又看看黑发黑眼的顺天军士兵,一时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告诉他们,以后跟着我们种玉米,有饭吃。”林啸对会土着语的通事说,“谁愿意教我们种这些作物,每天管两顿饭。” 土着们顿时欢呼起来。他们受够了西班牙人的奴役,顺天军虽然也是外来者,却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舰队离开港口时,不仅装满了粮食和种子,还带上了十几个熟悉作物种植的土着。林啸站在船头,望着渐渐远去的海岸线,心里清楚,这些种子比金银更重要——它们能让中原的百姓熬过寒冬,让顺天帝国的根基更稳。 消息传回洛阳,沈言正在主持朝会。户部尚书捧着新粮的清单,声音都在发颤:“陛下,新大陆的玉米、土豆、番薯,加上波斯的小麦、天竺的稻米,今年的存粮足够全国百姓吃五年!就算北方再遭雪灾,也饿不死人了!” 朝堂上一片欢腾,大臣们互相道贺,眼角都带着泪光。他们跟着沈言打了这么多年仗,吃了太多苦,终于看到了“不饿肚子”的希望。 沈言却没那么兴奋,他敲了敲龙椅的扶手,声音平静:“粮食够了,却不能停。西洋人的船还在海上转悠,蛮族在北方虎视眈眈,咱们的铁舰要更硬,火炮要更远,才能保住这些粮食,守住这片土地。” 大臣们立刻安静下来,他们知道陛下说得对。顺天军能有今天,靠的不是天赐,是一仗一仗打出来的,一旦松懈,那些虎狼就会扑上来,抢走所有的一切。 “传旨。”沈言的目光扫过群臣,“江南造船厂再建二十艘‘破浪级’铁舰,配备最新式的青铜炮;陆军整编为‘京营’和‘边营’,京营驻守中原,边营镇守北疆和南疆;农部编印《新粮种植图谱》,让每个里长都学会种玉米、土豆。” 旨意一下,全国立刻行动起来。江南的造船厂叮叮当当响个不停,铁匠们围着熔炉锻造炮管,木匠们踩着跳板安装船骨,连妇女和孩子都来帮忙搬运木料,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铁舰是中原的“海上长城”。 北疆的边营也没闲着。老兵们带着新募的士兵,在长城沿线修筑堡垒,挖掘壕沟,还试种了土豆和玉米。一个独臂老兵蹲在堡垒的墙角,看着刚长出的土豆苗,对身边的新兵说:“小子,好好守着,等这些苗结了果,冬天就有热乎饭吃了,不用再啃冻窝头。” 新兵用力点头,握紧了手里的长枪。他是北方逃难来的,爹娘都冻饿死了,是顺天军给了他土地和粮食,他要守住这一切,不让蛮族踏过长城一步。 南疆的天竺和波斯,顺天军的士兵们已经开始和当地百姓通婚。一个江南来的水兵娶了波斯的姑娘,姑娘会用坎儿井灌溉,水兵会用中原的农具耕地,两人在两河流域种出的小麦,比当地人多收了三成。他们的孩子刚学会走路,就跟着父亲喊“顺天”,跟着母亲说波斯语,成了两个文明的小纽带。 远洋舰队的林啸也没闲着。他率领“破浪级”铁舰,沿着非洲西海岸航行,一路向南,不仅找到了更多的粮食作物,还和当地的部落建立了贸易关系——用中原的丝绸、瓷器换他们的象牙、黄金和粮食。 “统领,前面就是好望角!绕过这里,就能回印度洋了!”了望手大喊。 林啸站在甲板上,望着波涛汹涌的海面,心里充满了自豪。从江南到新大陆,从波斯湾到好望角,顺天军的铁舰已经航行了数万里,把顺天的旗帜插在了无数陌生的土地上。 “返航。”林啸下令,“告诉弟兄们,回家吃新粮!” 铁舰调转航向,乘风破浪往回驶去。船尾的浪花里,仿佛能看到中原的田野——玉米亭亭玉立,土豆藏在土里,稻穗弯着腰,一片丰收的景象。 洛阳的秋天,沈言站在城楼上,望着南来北往的粮船。运河里的船首尾相接,装满了新收的粮食,纤夫们喊着号子,把粮食运往京城的粮仓。城根下,几个乞丐捧着热乎乎的玉米棒啃得香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陛下,北疆传来消息,蛮族的骑兵又来犯边,被边营打回去了,还缴获了两千匹战马。”内侍来报。 沈言点点头,并不意外。蛮族没了草场,只能南下抢掠,可如今的边营有堡垒、有火炮,还有吃不完的粮食,再也不是以前那支任人欺负的军队了。 “告诉边营统领,杀退了就好,别追得太深,冬天快到了,让士兵们歇歇,吃点热乎的土豆炖肉。”沈言笑着说。 内侍笑着应了,转身跑去传旨。 城楼上的风带着粮食的香气,沈言深吸一口气,觉得无比踏实。小冰河期还没结束,西洋的威胁还在,可顺天帝国已经有了足够的粮食,足够的铁舰,足够的勇士。 他想起刚起兵时,在黑风寨分红薯的日子,那时最大的愿望是能吃饱饭;后来到了江南,想的是能有块自己的地;如今,顺天的旗帜已经插遍了万里河山,百姓们有了新粮,士兵们有了铁舰,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被人欺负了。 “不能停啊。”沈言低声对自己说,不是因为好战,是因为他知道,这世界就像这片海,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浪涛吞没。顺天军的铁舰要继续航行,中原的新粮要继续种植,汉族的血脉要继续延续,一代又一代,直到小冰河期过去,直到四海升平,直到再也没人敢来抢他们的粮食和土地。 夕阳西下,把洛阳城染成了金色。城楼下的粮船还在卸货,远处的农田里,农夫们正在收割玉米,笑声顺着风飘上来,轻轻落在沈言的肩头。 这,就是他想要的天下。一个有饭吃、有衣穿、有铁舰守护、有勇士保卫的天下。 而这天下的故事,才刚刚开始。顺天军的铁舰还会继续远航,中原的新粮还会继续生长,在这片饱经风霜的土地上,一个新的时代,正在缓缓拉开序幕。 第473章 现代 洛阳的庆功宴开了三天三夜,殿外的红灯笼映着雪光,像一片燃烧的晚霞。沈言坐在龙椅上,看着殿下觥筹交错的儿孙,鬓角的白发在烛火下格外显眼。今年他已七十有五,腰背不再挺直,方天画戟早已挂在宗庙,可那双眼睛依旧清亮,仿佛能看透人心。 “父皇,该传位了。”太子沈承跪在阶下,声音沉稳。他今年四十岁,跟着沈言南征北战多年,在天竺治理过粮仓,在波斯督过水车,性情稳重,颇有乃父之风。 沈言点点头,示意内侍展开传位诏书。诏书是他三年前就写好的,用的是波斯产的羊皮纸,字迹虽不如当年遒劲,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朕在位四十载,赖天地庇佑,将士用命,百姓耕耘,终使华夏渡小冰河之劫,拓万里之疆。今体力渐衰,传位于太子沈承,国号仍为顺天,望其守疆土,安黎民,续远洋之志……” 诏书读罢,满殿山呼万岁。沈言看着儿子接过玉玺,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早早就定下嫡长子继承制,又让其他儿子从小熟悉军务、农事,就是为了这一天——权力交接不能出乱子,顺天的基业,容不得内耗。 宴席散后,沈言把其余八个儿子叫到御书房。房里没有烛火,只有一盏从西洋传来的煤油灯,昏黄的光映着墙上的世界舆图,上面用红笔标着顺天军抵达过的每一片土地。 “你们大哥继位,你们服吗?”沈言呷了口热茶,目光扫过儿子们。 “儿臣服!”八个儿子齐声应道。他们都清楚,大哥的才干、威望,都担得起这个皇位。 “服就好。”沈言放下茶杯,从抽屉里拿出八个锦盒,“这里面是八份封地文书,都在海外——老大去美洲,守着玉米土豆;老二去非洲,管着象牙黄金;老三去南洋,盯着香料航道……” 他一个个点过去,每个儿子的封地都远离中原,却都是顺天军重要的粮源或商道:“你们不是去享福的,是去守疆拓土,教当地人种粮、织布、炼铁。每年要向朝廷纳贡,更要互相照应,谁要是窝里斗,朕在地下也饶不了他。” 儿子们捧着锦盒,眼眶都红了。他们知道,父皇这是为了避免“兄弟阋墙”,才把他们分封到海外,既保了皇权稳固,也让顺天的旗帜能插得更远。 “父皇,儿臣们什么时候出发?”最年幼的儿子沈拓问道,他才二十岁,眼睛里满是对远方的向往。 “开春就走,水师会派‘破浪级’护送你们。”沈言看着小儿子,想起自己年轻时出海的模样,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记住,到了封地,少动刀枪,多带农师——粮食种好了,人心就归了,比什么都管用。” 儿子们领命而去,御书房里只剩下沈言一人。他走到舆图前,手指划过中原、天竺、波斯、美洲……这些土地上,有他的汗水,有他的鲜血,有顺天军的战旗,也有百姓的炊烟。这辈子,值了。 退位后的沈言,搬到了江南的行宫。这里临水而建,院里种着占城稻和玉米,都是他亲手栽的。他不再管朝政,每天的事就是看农师们育种,听水师的老兵讲海外奇闻,偶尔给继位的太子写封信,提醒他别忘了推广新粮,别忘了检修铁舰。 柳丫比他小十岁,头发也白了,却依旧每天陪着他散步。两人沿着运河边的田埂慢慢走,看着农夫们用波斯水车灌溉,用西洋农具耕地,时不时有孩童捧着新熟的土豆跑过来,喊着“太上皇爷爷”,把热乎乎的土豆塞进他手里。 “你看,这日子多好。”柳丫笑着帮他擦掉手上的泥土,“以前想都不敢想,百姓能顿顿吃饱,孩子能笑着跑。” “是啊,多好。”沈言望着远处的稻田,眼里的光渐渐柔和。他这辈子,打了太多仗,杀了太多人,所求的,不就是眼前这一幕吗? 岁月流逝,沈言的身体越来越差,却出奇地清醒。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召来了太子和几个还在中原的儿子,最后叮嘱道:“顺天的根在中原,在粮食,在百姓……别学那些西洋人,光顾着抢,要学着教,学着带……让天下的土地,都能长出养活人的粮食……” 话没说完,他缓缓闭上了眼睛。窗外,占城稻的稻穗在风中轻轻摇晃,像在为这位开拓一生的帝王送行。 ……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沈言感觉自己像一片羽毛,飘在虚空中,没有身体,没有重量,只有一缕意识清醒着。他“看”到自己的葬礼,太子扶着棺椁痛哭,海外的儿子们派来了使者,百姓们自发在路边烧纸,连那些被他征服过的异域部落,都派人来献上了最珍贵的祭品。 “这就是死吗?”他想。没有痛苦,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凝实,像一滴水珠慢慢汇聚成河。他“看”到自己的前世——有在黑风寨挣扎求生的草莽,有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将军,有在朝堂上运筹帷幄的帝王……一世又一世的记忆,像潮水般涌来,最终凝聚成一点璀璨的光。 这就是灵魂?沈言忽然明白。它不是虚无的,是由无数记忆、执念、情感淬炼而成的实质,比金石更坚硬,比日月更长久。几世的加持,让它终于挣脱了轮回的束缚,能自主选择去向。 去哪里呢?回顺天?不行,儿孙自有儿孙福,他插不上手了。去海外看看儿子们的封地?也不必,他相信他们能守好。 忽然,一段模糊的记忆闪过脑海——那是在某个前世的碎片里,有高楼大厦,有不用马拉的车,有能千里传音的盒子,人们不用种地也能吃饱饭,不用打仗也能安稳活。 “那地方,好像叫现代社会?” 沈言的灵魂轻轻一动,那点璀璨的光瞬间划破黑暗,朝着一个充满喧嚣和光亮的方向飞去。 …… “唔……” 头痛欲裂,像被火炮轰过。沈言挣扎着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熟悉的龙床,而是一片洁白的天花板,旁边还挂着一个滴答作响的东西,上面的数字一直在变。 “醒了?感觉怎么样?”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姑娘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闪着光的小盒子,在他眼前晃了晃。 沈言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发疼,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这是……哪里?” “医院啊。”姑娘笑了笑,声音清脆,“你在路边晕倒了,被好心人送过来的。检查过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低血糖,可能是饿太久了。” 医院?沈言茫然地环顾四周。这房间干净得过分,没有一点灰尘,墙上还挂着一幅画,画里的人穿着奇怪的衣服,背景是他从未见过的高楼。窗外传来“滴滴”的声响,像是很多马车在跑,却又比马车快得多。 “水……”他艰难地说。 姑娘递来一杯温水,用一个透明的管子插着,他喝了几口,感觉舒服多了。 “你记得自己叫什么吗?家在哪里?”姑娘问道。 沈言愣住了。他叫沈言,可这个名字,在这个地方能用吗?家?他的家在顺天,在洛阳,在江南,可这里显然不是。 “我……忘了。”他含糊地说。这是目前最好的借口。 姑娘也没多问,只是让他好好休息,等恢复了再说。 躺在柔软的床上,沈言慢慢消化着眼前的一切。这就是现代社会?没有战火,没有饥荒,人们穿着干净,说话和气,连生病都有专门的地方治。 他试着动了动手指,感觉这具身体很年轻,也很虚弱,不像他征战多年的身躯那样结实,却带着一种久违的轻松——没有铠甲的重量,没有刀剑的冰冷,没有一睁眼就要考虑的粮草、战事、民生。 真好啊。 沈言闭上眼,嘴角露出一丝疲惫却满足的笑。几世的征战,几世的操劳,他太累了。顺天的基业稳固了,儿孙们各得其所了,百姓们能吃饱饭了,他肩上的担子,终于可以放下了。 什么天下,什么霸业,什么开拓,都见鬼去。 这一世,他只想做个普通人,睡睡懒觉,看看那些不用马拉的车,尝尝不用自己耕种的粮食,就这么躺着,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争。 努力?太累了,不努力了。 他感受着这具年轻身体的心跳,感受着窗外传来的喧嚣,感受着灵魂在这太平盛世里的安稳。 就这么躺平,挺好。 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脸上,温暖而柔和。沈言的呼吸渐渐平稳,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属于沈言的帝王时代结束了。 属于一个只想躺平的普通人的现代生活,开始了。 第474章 一机在手 医院的消毒水味有些刺鼻,沈言睁开眼时,窗外的天已经亮了。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远处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尖锐却不刺耳——这是属于现代社会的晨曲。 他动了动手指,感觉这具年轻的身体充满了活力,再没有当年征战留下的旧伤隐痛。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那里空荡荡的,没有了熟悉的雁翎刀,却有一个温热的触感——不是实物,而是一种与灵魂相连的“空间”。 这是他几世轮回淬炼灵魂后,意外凝聚出的能力。空间不大,约莫一间屋子大小,里面存放着他最珍视的东西:几枚从波斯带回来的金币,一块天竺产的红宝石,还有一小袋占城稻的种子,都是他潜意识里不愿割舍的念想。 “先解决吃饭问题。”沈言坐起身,打量着身上的病号服。他现在身无分文,连这衣服都不是自己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昨天那个穿白大褂的姑娘说过,这东西能联系到人,能查东西,几乎无所不能。 他拿起手机,试着按了一下侧面的按钮,屏幕亮了,显示着复杂的图案。琢磨了片刻,凭着模糊的记忆划开屏幕,又点开那个绿色的“信息”图标,学着昨天看到的样子,给护士站发了条消息:“我需要一套衣服,还有出去一趟。” 没过多久,一个护士推着推车进来,递给他一套洗干净的便服——是医院为无主病人准备的,简单的t恤和长裤。“医生说你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出院,手续我们帮你办好了。”护士笑着说,又指了指手机,“这个是好心人留下的旧手机,里面还有点话费,你先用着。” 沈言接过衣服和手机,道了声谢。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善意,纯粹而温暖,不带任何功利——这种感觉,在他几世的记忆里,只有在最淳朴的农夫身上感受过。 换好衣服走出医院,阳光有些刺眼。沈言眯起眼,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高楼像山峰一样林立,汽车如流水般穿梭,行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脚步匆匆却神情松弛。这一切都陌生得让他恍惚,却又奇异地让人安心。 他需要钱。 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沈言意念一动,掌心便多了一枚金币。金币沉甸甸的,上面刻着波斯国王的头像,边缘已经被摩挲得光滑。这是他当年在巴格达征收的赋税,随手扔进了空间,没想到如今成了救命钱。 “哪里能换钱?”沈言拿出手机,学着昨天看到的样子,点开那个蓝色的“搜索”图标,输入“金币回收”。屏幕上立刻跳出一串地址和电话,还有详细的地图指引。 他选了最近的一家“古玩店”,跟着手机导航走了过去。现代社会的街道规划得整整齐齐,导航的声音清晰又耐心,比当年战场上的斥候还靠谱,连拐几个弯、过几个红绿灯都标的明明白白。 古玩店藏在一条老巷子里,门口挂着褪色的幌子。老板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正在用放大镜看一块玉佩,见沈言进来,抬头笑了笑:“随便看看?” 沈言没废话,直接把金币放在柜台上。 老板的眼睛瞬间亮了,拿起金币对着光仔细看了半天,又用小秤称了称,语气带着惊讶:“波斯萨珊王朝的金币?品相这么好,你从哪弄来的?” “祖传的。”沈言随口说道。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 老板也不多问,生意人都懂规矩:“按市价,这枚金币能换三万块,我给你现金还是转账?” “转账。”沈言想起手机里那个“钱包”图标。 老板让他拿出手机,扫了一下他的“收款码”,只听“叮”的一声,手机屏幕上就显示多了三万块。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比当年在波斯用丝绸换粮食简单多了。 握着手机走出古玩店,沈言心里有了底。三万块,足够他安稳过一阵子了。 他用手机租了个公寓,就在离医院不远的小区里。一室一厅,家具齐全,甚至还有能制冷制热的“空调”——这东西比波斯的冰窖还好用,让他第一次感受到“舒适”的真正含义。 买东西更简单。手机上点开那个橙色的“购物”软件,想吃什么、用什么,手指一点就能送到家。第一天,他买了面包、牛奶、水果,还有一套换洗衣物;第二天,买了锅碗瓢盆,试着用那个“燃气灶”做饭——比当年用篝火方便百倍,火苗大小还能随意调节。 躺在沙发上,沈言啃着苹果,翻看着手机里的“视频”软件。上面有教人做饭的,有讲历史的,还有展示世界各地风光的。看到讲“顺天王朝”的纪录片时,他愣住了——虽然名字被改成了“南顺”,但地图上的疆域、推行的“新粮法”、远洋舰队的航线,都与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纪录片里说,“南顺”虽然存在时间不长,却通过引进新作物、开辟远洋航线,让华夏度过了小冰期的危机,更让玉米、土豆、番薯在全国普及,为后来的人口增长奠定了基础。 “原来如此。”沈言笑了笑。他当年做的那些事,终究在历史上留下了痕迹,不管后世怎么称呼,他守护华夏的初心,算是成了。 可几世的记忆像潮水般涌来,时常让他头痛。 有时会突然想起黑风寨的篝火,弟兄们分食一块烤红薯的香甜;有时会记起江南的稻田,柳丫弯腰插秧时的背影;有时会梦见波斯的沙漠,士兵们用坎儿井引来的清水洗手;甚至会闪过美洲大陆的玉米地,土着孩子们围着他喊“首领”的场景。 这些记忆交织在一起,让他分不清自己是谁——是黑风寨的草莽沈言?是顺天的帝王沈言?还是现在这个躺在沙发上、拿着手机的普通人? “得理理。”沈言关掉视频,拿出手机,点开“笔记”软件。他决定把几世的记忆梳理清楚,像当年整理军情那样,一条条列出来。 第一世:黑风寨 - 身份:寨主 - 大事:聚众抗粮,结识柳丫,初遇占城稻种子 - 执念:活下去,有口饭吃 第二世:顺天军 - 身份:将军→帝王 - 大事:南征北战,推广新粮,开辟远洋航线,传位太子,分封诸子 - 执念:护华夏,安黎民,渡小冰期 第三世:波斯总督(短暂的意识投射,不算完整轮回) - 身份:监粮官 - 大事:推广水车,改良小麦种植 - 执念:守好粮道 …… 一条一条写下去,手机屏幕上渐渐布满了字。沈言越写越平静,那些混乱的记忆仿佛找到了各自的位置,不再相互冲撞。他发现,不管哪一世,他的核心诉求其实从未变过——从“活下去”到“护华夏活下去”,本质上都是对“安稳”的渴望。 而现在的现代社会,不就是他几世奋斗想要达成的“安稳”吗?百姓丰衣足食,天下没有战乱,信息畅通无阻,连出门都不用担心饿肚子、遇强盗。 “既然如此,就该好好享受。”沈言删掉了笔记,没必要再纠结过去。几世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地躺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云卷云舒吗? 他开始真正的“躺平”生活。 早上睡到自然醒,用手机点个早餐,然后去小区楼下的公园散步。看老头老太太打太极,听他们聊家常,偶尔有人问起他的来历,他就笑着说“刚从外地来,想歇歇”。 下午要么在家研究手机里的菜谱,试着做一道波斯风味的烤饼,要么点开“地图”软件,随便选个地方,坐公交过去看看。他去了博物馆,看到玻璃柜里展出的“顺天时期”的铁犁,和他当年用过的一模一样;去了植物园,在温室里看到了占城稻、波斯小麦、美洲玉米,它们被整齐地种植着,旁边还有介绍牌,写着“改变中国农业史的作物”。 晚上有时会和手机里认识的“网友”聊天。他注册了一个账号,头像用的是一片稻田,名字就叫“老农”。有人问他懂不懂种地,他就分享些当年的经验——什么时候种占城稻最好,怎么给玉米施肥,说得头头是道,被网友当成了“农业专家”。 有一次,一个网友发了张非洲农田的照片,说那里干旱,玉米产量低。沈言想了想,回复道:“可以试试坎儿井,在地下挖渠引水,减少蒸发,波斯那边用过,很管用。” 网友半信半疑,过了几个月发来消息,说按照他的方法试了,产量真的提高了。沈言看着消息,心里有种淡淡的满足——不是帝王的成就感,只是一个“老农”帮到人的踏实。 他很少再动用那个灵魂空间。偶尔会拿出来那袋占城稻种子,放在阳光下看看,然后又收回去。那些金币和宝石,他换了一次钱后就再也没动过——现代社会,钱够用就好,太多了反而成了累赘。 手机成了他最亲密的伙伴。用它买菜,用它看世界,用它联系零星的朋友,甚至用它学习新知识。他发现,这小小的方块,真的能做到“一机在手,天下我有”——不是指权力,而是指信息、便利和连接世界的能力。 这天傍晚,沈言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夕阳染红天际。手机里播放着舒缓的音乐,旁边有孩子在追跑打闹,笑声清脆。他忽然想起自己刚到现代时的慌乱,想起那些混乱的记忆,忍不住笑了。 其实根本不用梳理。 几世的记忆都是他的一部分,像树的年轮,一圈圈刻在灵魂里。黑风寨的勇,顺天的智,波斯的韧,最终都沉淀成了现在的从容。 努力了太久,是该歇歇了。 沈言拿出手机,给那个帮他换金币的古玩店老板发了条消息:“有时间吗?想请你喝杯茶,聊聊波斯金币的故事。” 他想偶尔和人说说那些“往事”,不用当真,权当讲故事。 至于未来?没想过。 或许明天会去学开车,或许下周会去海边看看——据说那里的风景,和他当年远航时看到的一样壮阔。 风吹过树梢,带着晚春的暖意。沈言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嘴角挂着浅浅的笑。 这一世,就这样。 不打仗,不拓土,不操心天下。 就做个普通人, 用手机看看世界, 用时间慢慢梳理几世的尘缘, 在这太平盛世里, 好好地, 躺平。 第475章 房车为家 公寓的窗台上,几盆绿萝长得郁郁葱葱。沈言收拾完最后一个包裹,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物和那部用了快半年的手机。他没有丝毫留恋——这小公寓虽好,却不如天地广阔。 “就它了。”汽车城里,沈言指着一辆银灰色的房车,对销售顾问说。这房车不大,却五脏俱全,驾驶室后面是一张折叠床,旁边有迷你厨房和卫生间,车顶还能支起遮阳棚,正适合一个人浪迹天涯。 用手机付了钱,手续办得飞快。销售顾问笑着递过钥匙:“先生真有眼光,这车型最适合 lo 旅行了,想去哪就去哪,比买房划算多了!” 沈言接过钥匙,发动房车。引擎的声音平稳柔和,比当年的战马温顺多了。他打开导航,输入“随便”两个字,系统自动规划了一条往南的路线。 “走了。”他对自己说,轻轻踩下油门。房车缓缓驶出市区,高楼大厦渐渐被田野取代,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像极了当年江南的春天。 第一站是太湖。沈言把房车停在湖边的露营地,支起遮阳棚,搬了把折叠椅坐下。湖面波光粼粼,远处的渔船慢悠悠地漂着,几只水鸟贴着水面掠过。他拿出手机,点开“钓鱼”app,学着上面的教程组装好鱼竿,甩进湖里。 鱼没钓上来几条,夕阳却染红了湖面。沈言从房车里拿出小锅,煮了一碗面条,就着买来的酱菜慢慢吃。风从湖面吹来,带着水汽的清凉,比皇宫里的山珍海味更合胃口。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他笑着摇头。当年在洛阳,一顿饭要摆上百道菜,却吃不出这般自在。 夜里,他躺在房车里,透过天窗看星星。现代的光污染有点重,星星不如波斯沙漠里的亮,却也足够迷人。手机里播放着轻音乐,他闭上眼睛,几世的记忆像电影片段般闪过——黑风寨的篝火,江南的稻田,波斯的星空,美洲的玉米地……最终都融化在眼前的宁静里。 第二天醒来,沈言继续南下。导航提示前方有古镇,他便拐了进去。青石板路蜿蜒曲折,两旁是白墙黑瓦的老房子,老太太坐在门口纳鞋底,小孩追着黄狗跑。他买了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 “老先生,帮我们拍张照呗?”一对年轻情侣笑着递过手机。 沈言接过手机,学着他们教的样子,按了一下屏幕上的圆点。他的手指有些笨拙——当年开弓射箭稳如磐石,现在却总按不准快门。 “谢谢爷爷!”女孩笑着说,挽着男孩的手跑远了。 沈言看着他们的背影,心里暖暖的。这就是他当年拼死守护的东西啊——寻常人家的笑语,无忧无虑的青春。 房车一路向南,穿过平原,翻过丘陵,停过海边,驻过山间。沈言渐渐摸透了房车的脾气,知道哪里的露营地有水有电,知道哪个牌子的压缩饼干最好吃,知道如何用手机预约景区门票,甚至学会了用太阳能板给手机充电。 在黄山脚下,他遇到一群骑行的年轻人。他们围着房车惊叹:“大爷,您这装备太酷了!一个人旅行不孤单吗?” “不孤单。”沈言递过刚煮好的热茶,“天地这么大,处处是朋友。” 年轻人邀请他一起烧烤,火苗舔着肉串,滋滋作响。他们聊路上的见闻,聊未来的计划,沈言偶尔插几句,说些“当年在山里迷路”“在海上遇过风暴”的故事,年轻人只当他在讲传奇,听得津津有味。 夜里,年轻人围着篝火唱歌,沈言坐在一旁听着。歌声算不上好听,却充满了活力,像极了顺天军士兵们当年在营地唱的战歌,只是少了杀伐气,多了烟火气。 离开黄山,沈言一路向西,进了川蜀。这里的山高水急,路比当年入蜀的栈道好走百倍,房车在盘山公路上稳稳行驶,窗外的景色像一幅流动的画。 在成都的街头,他学着别人的样子,坐在茶馆里喝盖碗茶,看川剧变脸。那变幻莫测的脸谱,让他想起当年波斯的假面舞,只是更灵动,更热闹。手机上刷到附近有家“顺天小吃店”,他好奇地找过去,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笑着说:“我祖上是明朝的粮官,据说当年跟着‘顺天皇帝’种过占城稻,就起了这名字!” 沈言点了一碗米粉,辣得额头冒汗,心里却敞亮——原来几百年过去,还有人记得那些事。 继续往西,到了大理。沈言把房车停在洱海边,每天的日子简单得像一首诗:早上看日出,中午在房车里看书(用手机看,比翻竹简方便多了),下午沿着湖边散步,晚上听风声。 有一天,一个背着画板的姑娘坐在他旁边,画洱海的晚霞。她看沈言望着湖面出神,笑着问:“大爷,您在想什么?” “在想以前的事。”沈言说。 “以前?您年轻的时候也来过这里吗?” “算是。”沈言笑了,“不过那时候没有房车,是骑着马过来的,走了大半年。” 姑娘咯咯地笑:“大爷您真会开玩笑,骑马走大半年,那不成古代了?” 沈言没解释。有些事,说出来也没人信。他拿出手机,翻出自己拍的照片给姑娘看:“你看,这是太湖的日落,这是黄山的云海,这是成都的茶馆……” 姑娘一张张翻着,眼睛亮晶晶的:“大爷您去过这么多地方!我也想跟您一样,开着房车到处转,可惜要上班,没时间。” “时间是挤出来的。”沈言想起自己当年,一边打仗一边推广新粮,照样挤出时间看农书,“想做的事,什么时候都不晚。” 姑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把画好的晚霞送给沈言:“这个送您,就当纪念。” 沈言收下画,夹在手机壳里。这比当年收到的玉玺还珍贵。 房车一路向北,穿过草原,看过沙漠,最终停在了呼伦贝尔。秋天的草原一片金黄,风吹草低见牛羊,和他记忆中蛮族的草场很像,却没有刀光剑影,只有牧人的歌声远远传来。 沈言在草原上支起帐篷(偶尔也想体验一下“野营”),用捡来的干柴生火,煮了一锅奶茶。一个牧民骑着马经过,送给他一块奶豆腐,沈言回赠了一包从南方带来的茶叶。 “你们汉人现在日子真好。”牧民喝着奶茶,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我爷爷说,以前这里草少,人也饿肚子,后来种了你们带来的土豆,才吃饱饭。” 沈言心里一动。原来土豆不仅救了中原,也救了草原。 夜里,草原的星空格外清澈,银河像一条发光的带子横过天际。沈言躺在房车里,听着外面的风声,忽然觉得几世的奔波都有了意义——他当年打下的江山,推广的粮食,最终都化作了这人间烟火,滋养着不同土地上的人。 手机响了,是那个大理的姑娘发来的消息,说她辞了职,也买了辆二手车,正在往西藏走。沈言笑着回了个“加油”的表情。 他没有再往前走,决定在草原过冬。房车的暖气很足,他每天看看书,写写“日记”(其实就是在手机备忘录里记些杂感),偶尔和路过的牧民聊聊天。雪下起来的时候,草原一片洁白,像极了洛阳的冬天,却比那时温暖。 开春后,沈言开着房车,慢悠悠地往回走。没有目的地,走到哪算哪。他看过江南的油菜花,走过塞北的古长城,在东海的小岛上钓过鱼,在西域的古城里晒过太阳。 手机换了一部又一部,房车也修过几次,只有他灵魂里的那份从容,越来越沉淀。他不再刻意梳理记忆,那些好的、坏的、苦的、甜的,都成了滋养他的养分,让他能在这现代社会里,活得像一棵老树,安静,自在,扎根大地,却不牵绊于泥。 这天,沈言把房车停在一片麦田边。金黄的麦穗在风中起伏,和他记忆中恒河平原的小麦一模一样。一个老农正在用收割机收麦,效率比当年的镰刀快百倍。 沈言走过去,帮老农递了瓶水。 “现在的日子,真是神仙过的。”老农笑着说,“不用看天吃饭,不用怕打仗,收麦有机器,卖粮有手机,啥都方便。” “是啊,真好。”沈言望着麦田,眼里的光温柔得像水。 他想起自己当年站在恒河边,心里想的是“要让中原百姓吃饱饭”;如今站在这片麦田边,心里想的是“真好,大家都吃饱了”。 几世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 夕阳西下,沈言发动房车,继续往前开。导航里的女声温柔地提示:“前方五百米,右转有服务区。” 他笑了笑,轻轻打了方向盘。 前路还长,风景正好。 这一世,他不做帝王,不做将军,只做个旅人。 开着房车,带着手机,伴着清风明月,把这太平盛世,慢慢看够。 努力太累,躺平真好。 而这四海为家的躺平,或许才是他几世轮回,最终寻到的归宿。 第476章 四海之内 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沈言已经把房车停在了国道旁的服务区。他从车顶的储物柜里翻出保温杯,接了杯刚烧开的热水,靠在遮阳棚下的折叠椅上,看着远处晨练的卡车司机们打太极。服务区的清洁工正在拖地,瓷砖地面亮得能照见人影,角落里的自动售货机“嗡嗡”作响,随时能吐出热饮和零食。 “老哥,一个人转悠呢?”隔壁车位的大叔探出头来,他开着一辆更大的房车,车身上贴满了各地的风景照。 “嗯,随便走走。”沈言递过去一杯热茶。 大叔接过茶,啧啧称奇:“你这小房车真精神,我年轻的时候跑运输,开的解放牌卡车,哪想过现在能开着‘房子’到处跑?尤其咱们国家这路,修得是真平,服务区比家里还干净,晚上锁好车,睡得多踏实。” 沈言深以为然。他这半年跑了大半个中国,从沿海高速到西部国道,路况始终平稳,哪怕是偏远山区的路,也铺得整整齐齐,比当年顺天军开凿的栈道好走百倍。更让他安心的是安全——夜里在野外露营,从不用担心有盗匪袭扰,偶尔有晚归的牧民或山民经过,见了面还会笑着打声招呼,递个野果。 “前几天在秦岭,我把车停在山脚下,夜里听见有动静,还以为是野兽。”大叔呷着茶,笑着说,“结果是护林员巡逻,看见我车没关紧窗,还特意过来提醒,临走前又给我指了条看日出的近路,这搁以前哪敢想?” 沈言想起自己在黑风寨的日子,夜里总要派弟兄轮值放哨,生怕官兵或马匪偷袭;后来当了帝王,寝宫周围也有禁军层层护卫。可现在,他开着房车睡在荒郊野外,却比当年在皇宫里睡得还安稳——这份安全感,是几世征战都求不来的珍宝。 收拾好东西继续上路,导航提示前方有段盘山公路。沈言放慢车速,透过车窗看出去,公路像条银带缠绕在青山间,护栏刷着醒目的反光漆,每隔几百米就有应急避险车道和求救电话。路边的指示牌清晰地写着“连续弯道”“注意落石”,甚至还有实时监控路况的电子屏。 “放在以前,这样的山,得凿半年栈道。”沈言感慨着。他想起当年率顺天军入蜀,为了打通粮道,士兵们吊着绳索在悬崖上凿石,死伤无数,如今这柏油公路,却让天堑变成了通途。 中午在山腰的观景台停车休息,这里已经停了好几辆私家车,游客们举着手机拍照。一个小姑娘举着跑过来,好奇地打量着沈言的房车:“爷爷,您的车能住人吗?像不像童话里的移动城堡?” 沈言笑着打开车门:“进来看看?” 小姑娘拉着妈妈走进房车,眼睛瞪得溜圆:“哇!有小厨房!还有小床!妈妈,我们也买一辆,这样就能一直旅游啦!” 孩子妈妈笑着摇头:“等你长大了自己买呀。不过咱们国家现在是方便,开着车想去哪就去哪,高速不收费的时候,连油钱都省不少。” 沈言听着她们的对话,心里暖暖的。他当年推广新粮、开辟航线,不就是为了让百姓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吗?不必为温饱发愁,能带着孩子看遍山河,连出门旅行都成了寻常事。 下午路过一个古镇,沈言把房车停在指定的露营区,这里有专门的水电桩,扫码就能充电加水。古镇里游人不多,青石板路上,老奶奶摆着竹篮卖野核桃,老爷爷坐在廊下用竹篾编筐,阳光透过马头墙的缝隙照下来,落在墙角的青苔上,安静得像一幅画。 他买了两斤野核桃,坐在老槐树下慢慢砸。一个穿汉服的姑娘举着相机过来,笑着问:“大爷,能给您拍张照吗?您和这古镇太配了,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沈言摆摆手:“老骨头了,有啥好拍的。” “您这房车才酷呢!”姑娘指着他的车,“又现代又有古韵,就像咱们现在的生活,既有老祖宗的根,又有新日子的方便。” 沈言愣了愣,觉得这话说得极妙。是啊,现代社会的好,就在于它不割裂过去——古镇的墙还在,老手艺还在,却又添了水电、网络、便捷的交通,让传统的烟火气里,多了份从容自在。 夜里,古镇下起了小雨。沈言躺在房车里,听着雨打窗棂的声音,点开手机里的“听书”软件,里面正讲着“顺天王朝的远洋舰队”。主播的声音娓娓道来,说当年的水手们如何克服风浪,把玉米、土豆带回中原,如何用瓷器、丝绸换回异域的珍宝。 “其实他们最想要的,不过是安稳日子。”沈言低声自语。当年的士兵们,跟着他出生入死,盼的不就是打完仗能回家种地,能让孩子吃饱饭吗?现在,他们的愿望早已实现,甚至远远超出了想象——不用再打仗,不用再挨饿,开着车就能看遍他们当年用生命开拓的土地。 雨停后,沈言开车离开古镇,继续往南。路过一个小村庄,村口的公告栏上贴着“乡村旅游导览图”,上面标着农家乐、采摘园、徒步路线,还有“夜间巡逻队”的联系方式。几个孩子在村委会门口的空地上玩滑板,路灯亮得像白天,旁边的健身器材上,几个老人正聊着家常。 他想起自己分封到南洋的儿子,当年在信里说“此地瘴气重,土着杂,需时时戒备”,可现在的乡村,夜里出门不用担心蛇虫,更不用担心盗匪,连村口的狗见了陌生人,都只是摇着尾巴嗅嗅,不会乱叫。 在海边的房车营地住了半个月,沈言每天的生活简单而规律:早上看日出,中午在车里做碗海鲜面,下午沿着沙滩散步,和钓鱼的老头聊聊天,晚上就着月光看看手机里的新闻。 有天晚上,营地举办篝火晚会,来自天南海北的车友们围坐在一起,有人弹吉他,有人唱歌,有人分享各地的见闻。一个从新疆来的小伙子说,他们村现在通了高速公路,哈密瓜从摘下来到运到南方,三天就能上货架,比当年用骆驼驮快了几十倍。 “还是咱们国家好。”一个老太太感慨道,“我年轻的时候去趟北京,坐火车得三天三夜,现在开着房车走高速,想去哪当天就能到,而且走到哪都安全,晚上睡觉都不用锁门。” 沈言默默点头。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朝代,从未有哪个时代,能像现在这样——疆域辽阔却交通便捷,人口众多却治安良好,百姓既能守着故土的烟火,又能随时踏上远方的旅途。 离开海边时,沈言在房车的贴纸上又加了一枚“平安符”,是在古镇的庙里求的。他不信鬼神,却喜欢这份寓意——平安,是他几世都在守护的东西,如今触手可及。 车子开上跨海大桥,桥下是碧蓝的海水,远处的货轮像玩具一样缓缓移动。沈言打开车窗,海风带着咸味吹进来,手机里传来导航的提示:“前方即将进入隧道,请注意开灯。” 他想起当年在波斯湾航行的日子,战船在暗礁区小心翼翼地摸索,稍有不慎就会船毁人亡。而现在,他开着房车,穿过海底隧道,像走在平地上一样安稳。 “够了。”沈言轻轻说。这辈子,看过了山河,享过了安稳,体验了几世都梦寐以求的从容,真的够了。 房车继续前行,在广袤的国土上,像一颗流动的星。它走过的路,是用柏油和钢筋铺就的坦途,更是用无数人的努力和守护,换来的平安与自由。 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开着房车旅行,真好。 活在这样的时代,真好。 四海之内皆坦途,万家灯火皆平安,这大概就是他穷尽一生,想要抵达的终点。 第477章 烟火映心 房车驶进湘西地界时,正赶上一场春雨。雨不大,像牛毛似的斜织着,把远处的吊脚楼晕染成一幅水墨画。沈言把车停在国道旁的观景台,打开车窗,一股混着泥土和草木的清香涌了进来,比波斯的香料更沁人心脾。 “老先生,能搭个电不?”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车外响起。 沈言探出头,看见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停在不远处,引擎盖敞着,一个穿冲锋衣的姑娘正皱着眉摆弄搭电线。姑娘约莫二十多岁,头发扎成马尾,脸上沾着点泥,眼神却亮得很,像极了年轻时在江南见过的那些跟着农师学种稻的姑娘。 “我试试。”沈言找出房车的应急电源,下车帮她搭线。他年轻时在军营里什么活都干过,修修补补是家常便饭,这点小事难不倒他。 “谢谢您啊!”姑娘见车能发动了,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我叫林晓,从长沙过来的,想自驾去凤凰古城,没想到半路上车没电了。” “沈言。”他简单报了名字,收拾着工具。 林晓打量着他的房车,眼睛亮晶晶的:“大爷,您这房车真带劲!一个人旅行?” “嗯。” “太酷了!”林晓拍了下手,“我也想以后买辆房车,到处走走,看看咱们国家的山水。您这一路都去过哪啊?” 沈言被她的热情感染,打开车门让她上来坐坐。林晓好奇地打量着车里的布置,看到窗边挂着的那幅洱海晚霞画,惊讶地说:“这画我好像见过!去年在大理写生时,旁边有个老先生也收到过类似的,难道是同一个人画的?” 世界真小。沈言笑了笑,给她泡了杯茶,说起自己去过的地方:太湖的渔火,黄山的云海,草原的星空……林晓听得入了迷,时不时插一句,说她去过的城市,见过的风景。 “大爷,您知道吗?现在咱们国家的公路网有多牛!”林晓打开手机,翻出一张全国公路图,“你看这密密麻麻的线,连西藏墨脱都通公路了,以前想都不敢想!我爷爷说,他年轻时去趟县城都得走一天山路,现在开着车,想去哪就去哪。” 沈言看着地图上纵横交错的公路,心里一阵感慨。他当年为了打通粮道,不知修了多少栈道、架了多少浮桥,可比起现在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真是小巫见大巫。这看不见的“脉络”,比他当年的战旗,更能把这片土地连在一起。 雨停了,林晓要继续赶路,临走前非要塞给沈言一袋长沙的酱板鸭:“大爷,这是我们那的特产,您尝尝!前面不远有个房车营地,设施特全,晚上可以去那歇脚,安全得很!” 沈言收下酱板鸭,看着她的车消失在山路尽头,心里暖暖的。这现代社会的人情味,和他记忆里的很像,却又更轻松——没有上下级的尊卑,没有族群的隔阂,只是萍水相逢的善意,像春雨一样润物无声。 傍晚时分,沈言按林晓说的,找到了那个房车营地。营地建在山脚下,有热水淋浴,有洗衣房,还有个小超市,几个车友正围在一起做饭,香味飘得老远。 “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笑着打招呼,他正在烤羊肉串,“我姓王,从北京来的,退休了带着老伴儿出来转转。” 沈言把车停好,拿出小锅,打算煮点面条。王大哥热情地递过来几串烤串:“尝尝我的手艺!咱们这营地可安全了,晚上有保安巡逻,周围都是景区,治安好得很,上次我把钱包忘在超市,老板追了二里地给我送回来。” 营地的夜晚很热闹。车友们各自做了拿手菜,摆在公共休息区的长桌上,像个小型的聚餐。有四川来的夫妻做了麻辣火锅,有广东来的大姐炖了靓汤,沈言把林晓送的酱板鸭切了装盘,居然成了最受欢迎的菜。 “沈大爷,您这酱板鸭够味!”王大哥啃着鸭翅,含糊不清地说,“说真的,咱们国家现在是真方便,开着房车出门,不用担心加油,不用担心住宿,更不用担心安全。上次我们在新疆,夜里车陷进戈壁滩,打个电话,救援队俩小时就到了,搁国外想都不敢想!” “可不是嘛。”旁边一个退休教师模样的阿姨接过话头,“我儿子在国外工作,说晚上都不敢随便出门,哪像咱们这儿,半夜在街边吃烧烤都踏实。” 沈言听着他们聊天,默默喝着酒。他想起当年在波斯湾遭遇海盗,在美洲雨林被土着袭击,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和现在的安稳形成鲜明对比。这国泰民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无数人用双手、用汗水、用守护换来的,就像他当年和弟兄们守护中原一样,只是现在的“守护”,换成了更细致、更温暖的方式。 夜里,沈言躺在房车里,听着窗外的虫鸣。手机收到一条推送,是关于“国家公路网新规划”的新闻,说未来几年还要修多少条高速,架多少座大桥。他忽然觉得,自己开着房车走的这条路,不仅仅是地理上的路,更是一条通往“美好生活”的路——这条路,他当年用剑和犁开了个头,现在的人们,正用智慧和汗水,把它铺得更宽、更平、更长。 第二天,沈言跟着王大哥他们去了附近的苗寨。苗寨依山而建,吊脚楼层层叠叠,穿着民族服饰的姑娘们在广场上跳着舞,银饰叮当响。寨子里的老人坐在门槛上晒太阳,见了游客就笑着打招呼,递上自家酿的米酒。 沈言买了个竹编的小篮子,是个老太太编的,纹路细密,比波斯的地毯还精巧。老太太说,现在寨子里通了公路,游客多了,她们的手工艺品能卖上价钱,日子比以前好多了,不用再靠种玉米过日子。 “以前啊,这山高路远的,玉米收了也运不出去,烂在地里心疼。”老太太叹着气,又笑起来,“现在好了,游客来了,玉米能做成爆米花、玉米饼,比卖原粮挣钱多了!” 沈言看着寨子里新建的民宿,看着路边的太阳能路灯,看着孩子们背着书包从公路上走过,心里忽然有种“到家”的感觉。他当年推广玉米、土豆,不就是为了让这样的村庄能吃饱饭、过好日子吗?现在,他们不仅做到了,还做得更好,把日子过成了诗。 离开苗寨时,林晓发来消息,说她在凤凰古城等他。沈言笑着回了个“好”,发动房车,沿着蜿蜒的公路慢慢驶去。路边的指示牌清晰地写着“前方50公里 凤凰古城”,阳光透过树叶洒在路面上,像铺了一层金子。 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开着房车旅行。不是为了逃避过去,而是为了见证——见证他当年守护的华夏,如今变得这般美好;见证那些他推广的粮食,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见证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活得从容、自在、有尊严。 房车在公路上平稳行驶,像一颗跳动的心脏,连接着过去与现在,连接着山河与人心。沈言打开车窗,风带着苗寨的米酒香吹进来,他深吸一口气,感觉灵魂都舒展了。 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不必再握剑,不必再拓土, 只需开着房车, 在自己守护过的土地上, 慢慢走,静静看, 看这烟火人间, 看这盛世平安。 路还长, 他的“躺平”, 才刚刚开始。 第478章 古镇 凤凰古城的沱江边,沈言把房车停在专门的露营区。江水碧绿,像一条绸带绕着古镇,吊脚楼的倒影在水里轻轻摇晃,几艘乌篷船划过,荡起一圈圈涟漪。林晓早已在岸边等着,手里拿着两串冰糖葫芦,见他来,笑着挥挥手:“大爷,您可算到了!这古城可美了,我带您转转!” 沈言跟着她走上石板路,脚下的青石板被磨得光滑,缝隙里长着青苔。两旁的店铺挂着红灯笼,有卖银饰的,有扎染布的,还有摆着各种小吃的摊子,酸萝卜的清爽、姜糖的香甜混在一起,勾得人胃口大开。 “您看这家银铺,”林晓指着一家老字号,“老板说他们祖上是给‘顺天时期’的土司打银器的,手艺传了十几代,现在还在用古法打造呢。” 沈言探头进去,一个老师傅正坐在火炉旁,手里拿着小锤敲打银条,火星溅在他的围裙上,留下一个个小黑点。银器在他手里渐渐成型,变成一朵精巧的梅花,和他当年在波斯见过的银器比,多了份温婉灵秀。 “老先生,来看看?”老师傅抬头笑了笑,露出缺了颗牙的牙床,“我这手艺,可是上过电视的!” 沈言拿起那朵银梅花,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却仿佛能感受到里面沉淀的时光。这些手艺,就像中原的稻种、波斯的水车,跨越了几百年,还在滋养着这片土地上的人。 走到一家染布坊,蓝白相间的扎染布挂在竹竿上,在风里轻轻飘荡,像一片流动的云。老板娘正在教几个游客扎染,林晓也拉着沈言坐下,学着用线在白布上打结。 “这扎染的法子,还是明朝时从江南传过来的呢。”老板娘笑着说,“听说当年有个姓沈的大官,在江南推广新粮的时候,也鼓励老百姓种蓝草染布,说能换钱补贴家用。” 沈言的手顿了顿。他确实在江南推行过“粮布兼种”,让百姓在种稻之余种些经济作物,没想到几百年过去,还有人记得。他看着手里的白布,被线勒出一个个小结,像极了他当年在账本上打的勾,一笔一笔,都是日子的印记。 中午,林晓拉着沈言在江边的吊脚楼吃饭。桌子就摆在栏杆边,脚下就是沱江,点了一盘酸汤鱼,一碗腊肉炒蕨菜,还有两碗糯米酒。鱼肉鲜嫩,带着酸汤的微辣,米酒甜丝丝的,后劲却足。 “大爷,您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我们这样,到处跑?”林晓抿着酒,脸颊红扑扑的。 “差不多。”沈言望着江对面的古镇,“只是那时候没这么好的路,也没这么多好吃的,多半时候是在山里钻,在水里泡。” “那多辛苦啊。” “不觉得。”沈言笑了,“那时候想着,以后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能吃饱饭,能安稳走路,再苦也值。” 林晓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指着江面上的游船:“您看现在多好,大家不用再为吃饭发愁,还能坐着船看风景。我爸妈总说,他们小时候能顿顿吃白米饭就谢天谢地了,哪想过我能开着车到处旅游。” 沈言望着那些游船,上面坐满了笑盈盈的游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抱着孩子的夫妻,有追逐打闹的学生。他们的脸上没有愁容,只有轻松和惬意,像沱江水一样舒展。这就是他当年拼了命想要的景象啊——天下太平,百姓安康。 下午,沈言一个人在古镇里转悠。走到一座老石桥上,看见几个老太太坐在石墩上绣花,手里的针线在布上穿梭,绣出一朵朵杜鹃花。他凑过去看,老太太们笑着让他坐,递给他一杯凉茶。 “老先生,从哪里来呀?” “从北方来。” “那可远呢,开房车得走好几天?” “嗯,走了半个多月。” “现在的日子真是好哦,”一个老太太叹着气,“我年轻的时候,这桥还是木头的,下雨就打滑,现在修成石头的,结实着呢。夜里还有路灯,走夜路都不用打灯笼。” 另一个老太太接话:“可不是嘛,以前总怕土匪,门都不敢开,现在别说土匪了,连小偷都少见。上次我把菜篮子忘在路边,回来还在原地呢。” 沈言听着她们絮叨家常,心里平静得像沱江水。他打了一辈子仗,防了一辈子盗匪,护了一辈子粮食,所求的不就是这份“不怕丢东西”“走夜路不用打灯笼”的安稳吗?现在,他坐在这老石桥上,听着寻常百姓的唠叨,就坐在这份安稳里,触手可及。 傍晚,他在江边看到一个写生的老头,正对着吊脚楼画画。老头见他看得入神,笑着说:“年轻时总想着出去闯,挣大钱,老了才发现,最美的风景就在这寻常巷陌里。你看这吊脚楼,这沱江水,看一辈子都不腻。” 沈言点点头。他闯过的地方够多了,见过波斯的沙漠,美洲的丛林,罗马的城墙,可到头来,最让他心安的,还是这带着烟火气的古镇,这慢悠悠的日子。 夜里,古镇亮起了红灯笼,沱江两岸像挂了一串星星。沈言坐在房车的遮阳棚下,看着江面上的灯影,手里拿着林晓送的那串冰糖葫芦,慢慢舔着。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混着江风的清凉,让人心里发暖。 手机响了,是王大哥打来的,说他们在云南的西双版纳,那里的傣族村寨可热闹了,让他赶紧过去。沈言笑着答应了,挂了电话,却没有立刻收拾东西的打算。 他想在这古镇多待几天。 每天早上,去江边看日出,看渔民划着乌篷船撒网; 上午,坐在老石桥上,看老太太们绣花,听她们说家长里短; 中午,在吊脚楼点一盘酸汤鱼,就着糯米酒慢慢喝; 下午,跟着写生的老头学画画,虽然画得歪歪扭扭; 晚上,看红灯笼亮起,听沱江水流淌的声音。 这样的日子,简单,平淡,却比当年坐在龙椅上更踏实。 有天早上,他看见一个年轻妈妈带着孩子在江边喂鱼。孩子手里拿着面包屑,咯咯笑着往水里扔,小鱼们争抢着,溅起小小的水花。年轻妈妈温柔地看着孩子,眼里的笑意像沱江水一样满。 沈言忽然想起自己的儿子们,想起他们小时候在洛阳的皇宫里,也喜欢在御花园的池塘边喂鱼。那时候他总忙着朝政,很少有时间陪他们,现在想来,最珍贵的,不就是这样的寻常瞬间吗? 他拿出手机,给江南的行宫打了个电话——那地方现在改成了博物馆,馆长是他当年的一个侍卫的后代。馆长说,宫里的占城稻种子还在,每年都会种下去,结出的稻穗放在展柜里,旁边写着“顺天时期的希望之种”。 “挺好。”沈言挂了电话,心里没有遗憾。那些种子,那些记忆,都有了归宿,就像他现在,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在这烟火人间,做个寻常的旅人。 在凤凰古城待了十天,沈言终于决定离开。林晓要回长沙了,临走前把一本旅游手账送给了他,里面贴满了她拍的照片,写着各地的见闻。 “大爷,您一定要来看我啊!”林晓抱着他,像抱自己的爷爷。 “好。”沈言拍拍她的背,“路上开车慢点,注意安全。” 房车驶离古镇时,沈言回头望了一眼。沱江依旧碧绿,吊脚楼依旧矗立,红灯笼在风里轻轻摇晃,像在跟他告别。他知道,自己还会回来的,回到这寻常巷陌,回到这安稳人间。 车子驶上公路,导航提示前方通往云南。沈言打开车窗,风带着古镇的气息吹进来,他深吸一口气,感觉灵魂都被熨帖了。 原来,最好的旅行,不是去看多少奇景, 而是在寻常里, 找到心安。 原来,最难得的, 不是开疆拓土的功业, 而是能坐在老石桥上, 听老太太们说说话, 看孩子们笑笑。 沈言的房车,继续在祖国的大地上前行, 载着几世的记忆, 载着此刻的安稳, 驶向更远的风景, 也驶向内心的平静。 这躺平的日子, 真好。 第479章 云岭听风吟 房车驶入云南地界,空气里的味道都变了。不再是湘西的湿润,而是带着高原阳光的干爽,路边的野花一簇簇开得热烈,像打翻了的调色盘。沈言打开车窗,风里飘来淡淡的茶香,导航提示前方不远处有个古茶山,他临时改了路线,想去看看那片孕育茶香的土地。 茶山藏在云岭深处,盘山公路像条银链缠绕在翠绿的山间。沈言把房车停在山腰的茶农家,主人是个叫岩叔的哈尼族汉子,皮肤黝黑,笑容却像阳光一样灿烂,指着自家的木屋说:“老先生,不嫌弃就住下,我家的茶刚采下来,晚上给您煮茶喝。” 沈言谢过他,跟着岩叔去看茶园。茶树沿着山坡层层叠叠,一直铺到天边,采茶姑娘们戴着斗笠,背着竹篓,手指在茶树间翻飞,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山歌,声音清亮得像山涧的泉水。 “这茶树种了几百年了。”岩叔蹲下身,摘下一片茶叶递给沈言,“我爷爷说,以前这茶山是土司的,我们采了茶也卖不出去,只能自己喝。现在好了,路通了,外面的车能开进来,城里的老板会来收茶,我们的日子越过越有滋味。” 沈言捏着那片茶叶,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清冽的香气钻进肺腑。他想起当年在江南推广茶叶种植,那时的茶还只是文人雅士的消遣,没想到几百年后,竟成了山里人谋生的依靠。这世间的事,兜兜转转,总有不期而遇的温暖。 中午,岩叔的婆娘做了一桌家常菜:腊肉炒茶芽,竹筒饭,还有一碗野菌汤。茶芽的清香混着腊肉的醇厚,竟有种说不出的和谐。岩叔拿出自酿的米酒,给沈言倒了一杯:“老先生,尝尝我们哈尼人的酒,喝了浑身暖和。” 酒过三巡,岩叔打开了话匣子,说起这茶山的变化:“以前没通路的时候,我们背着茶去县城卖,要走两天山路,还怕遇到野兽。现在好了,公路修到了家门口,收茶的车直接开到茶园边,我们不用再受累,价钱还卖得高。”他指着远处山腰的太阳能板,“你看那发电板,也是国家给装的,晚上点灯不用再烧油,还能给手机充电呢。” 沈言望着那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太阳能板,忽然觉得很奇妙。几百年前,他靠烽火传递军情,靠驿站运送粮草;现在,一根电线、一块面板,就能把光明和便捷送到深山里,这大概就是“进步”——让寻常百姓,也能轻易享受到时代的馈赠。 下午,沈言跟着采茶姑娘们学采茶。他的手指不如姑娘们灵活,采了半天也没装满半个竹篓,惹得姑娘们咯咯直笑。一个扎着红头绳的小姑娘凑过来,手把手教他:“爷爷,要采这种刚冒头的芽,才香呢。” 沈言学着她的样子,轻轻捏住茶芽,往上一提,嫩芽便落在了竹篓里。阳光透过茶树的缝隙照在小姑娘脸上,她的眼睛像山里的星星,亮得惊人。 “爷爷,您从很远的地方来吗?”小姑娘仰着头问。 “嗯,从北方来。” “北方有这么多茶树吗?” “没有,北方种小麦、玉米多。” “玉米好吃吗?”小姑娘好奇地问,“老师说,玉米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以前我们吃不饱的时候,就靠玉米活命。” 沈言的心轻轻一动。他当年力排众议推广玉米,不就是为了让这样的孩子能吃饱饭吗?现在,玉米不仅填饱了肚子,还让他们有闲情逸致问一句“好吃吗”,这大概就是最好的回报。 傍晚,岩叔用新采的茶叶煮了茶。茶汤金黄透亮,倒在粗陶碗里,香气袅袅。几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竹凳上,看着夕阳把茶山染成金红色,听着远处的虫鸣,偶尔说几句话,更多的时候是沉默,却一点也不尴尬。 “老先生,您一个人旅行,不孤单吗?”岩叔问。 “不孤单。”沈言喝了口茶,茶汤微苦,回味却甘,“路上能遇到你们,能看到这样的山,这样的茶,心里踏实。” 夜里,山里起了风,吹得茶树沙沙作响。沈言躺在房车里,听着风声和远处的狗吠,感觉无比安宁。他拿出手机,翻出白天拍的茶园照片,发给了林晓和王大哥,配了一句:“云岭深处有茶香。” 林晓很快回了消息,发了个流口水的表情:“大爷,您太会享受了!等我放假就去找您!” 王大哥则回了张他们在傣族村寨跳孔雀舞的照片,说:“快来云南,这边的水果甜得很!” 沈言笑着收起手机,透过天窗看星星。山里的星星又密又亮,像撒了一地的碎钻,和他记忆中波斯沙漠的星空很像,却比那时多了份人间的暖意。 在茶山住了五天,沈言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岩叔给了他一布袋新茶,让他路上喝,小姑娘塞给他一小把自己采的茶芽,用红线系着,像个小小的礼物。 房车驶离茶山时,采茶姑娘们站在路边挥手,小姑娘的红头绳在人群里格外显眼。沈言按了按喇叭,算是跟她们告别。 车子沿着盘山公路往下走,茶山渐渐远了,却总有一缕茶香萦绕在鼻尖,挥之不去。沈言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这样慢悠悠地旅行——不是为了打卡多少景点,而是为了遇见这些像茶一样醇厚的人,经历这些像茶一样回甘的事。 前方的路还很长,或许会遇到更美的风景,或许会结识更多的人,但此刻,沈言的心里只有平静和满足。他几世的奔波,几世的操劳,不就是为了守护这份平静吗?守护这山间的茶香,守护这人间的烟火,守护这寻常日子里的安稳。 房车在云岭间穿行,像一叶扁舟航行在绿色的海洋里。沈言打开音乐,是一首不知名的民谣,吉他声轻轻浅浅,像山风拂过茶芽。他靠在椅背上,嘴角带着淡淡的笑,任凭车子载着他,驶向未知的远方。 这躺平的日子, 有茶香, 有清风, 有不期而遇的温暖, 真好。 余生还长, 慢慢走, 慢慢品, 就好。 第480章 澜沧江 房车沿着澜沧江一路南下,江水像一条碧绿的绸带,缠绕在连绵的青山间。沈言把车停在江边的观景台,打开遮阳棚,搬了把折叠椅坐下,看着江面上往来的货船。船不大,却装得满满当当,有的运着茶叶,有的载着水果,马达声混着涛声,像一首轻快的歌谣。 “老哥,来块西瓜?”旁边一个卖水果的小贩笑着递过来一块,“刚从江边的村子摘的,甜得很!” 沈言接过西瓜,咬了一口,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甜丝丝的,带着阳光的味道。他谢过小贩,和他聊了起来。小贩说自己是江边村寨的,以前靠打鱼为生,江里的鱼越来越少,日子过得紧巴巴。后来政府修了公路,鼓励他们种水果,现在芒果、西瓜、菠萝不愁卖,货船直接开到村口,当天摘的果子,第二天就能运到省城。 “你看那艘船,”小贩指着远处一艘挂着红帆的货船,“就是去昆明的,我昨天摘的芒果就装在上面。以前哪敢想啊,咱们这大山里的果子,能卖到那么远的地方。” 沈言望着那艘货船,想起当年顺天军的运输船。那时的船靠风帆和人力,运一趟粮食要走几个月,还得担心风浪和海盗。现在的船,靠马达驱动,有导航指引,几天就能走几千里,把山里的宝贝送到全国各地。这就是时代的进步,把曾经的艰难,变成了如今的寻常。 下午,沈言沿着江边的步道散步。江风带着水汽的清凉,吹得人神清气爽。岸边有几个老人在钓鱼,鱼竿架在石头上,他们则坐在小马扎上,聊着天,时不时往水里抛一把鱼食,一点也不急。 “老先生,来钓会儿?”一个戴草帽的老头笑着招呼他,“这江里的鱼多,不费劲就能钓上几条,晚上炖个鱼汤,鲜得很!” 沈言摆摆手:“我不会钓,看着你们钓就好。” “不会钓才好,图个清静。”老头说,“年轻时总想着多钓点鱼,换钱养家,现在不用了,孩子们都在城里上班,按月给我寄钱。我来钓鱼,就是为了晒晒太阳,吹吹江风,和老伙计们聊聊天。” 另一个老头接话:“可不是嘛,以前这江边都是泥巴路,下雨就没法走,现在修了步道,铺了石板,晚上还有路灯,我们这些老头,半夜来钓会儿鱼都踏实。” 沈言听着他们的话,看着江面上粼粼的波光,心里忽然很敞亮。他年轻时总想着“建功立业”,想着“开拓疆土”,以为那才是人生的意义。可现在看来,人生的真味,或许就藏在这“晒晒太阳、吹吹江风”的寻常里——不用急着赶路,不用想着打仗,不用算计得失,只是单纯地活着,感受着阳光、风、水,感受着身边人的温度。 傍晚,沈言在江边的小镇找了家客栈住下——偶尔也想体验一下“非房车”的生活。客栈是栋老式的木楼,二楼的阳台正对着澜沧江,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手脚麻利,笑着给他端来一碗澜沧江鱼做的鱼汤:“老先生,尝尝我们这的江鱼,没刺,鲜得很!” 鱼汤确实鲜美,乳白色的汤里飘着几片葱花,喝一口,暖意从胃里一直蔓延到心里。沈言问老板娘,生意好不好做。 “好做着呢!”老板娘笑着说,“现在路通了,来旅游的人多,尤其是夏天,房都不够住。我这客栈,以前是我家的老房子,政府给了补贴,重新修了修,又教我们怎么上网接单,现在客人从网上就能订房,方便得很!”她指了指墙上的二维码,“你看,连吃饭都能扫码付,不用带现金,多省事。” 沈言看着那个小小的二维码,觉得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当年他在波斯用金币交易,在美洲用丝绸换玉米,哪想过几百年后,一块小小的图案,就能完成买卖。这现代社会的便捷,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人与人、人与物紧紧连在一起,省去了多少麻烦。 夜里,沈言坐在阳台的竹椅上,看着江面上的渔火。远处的货船还在航行,灯光像移动的星星。他拿出手机,点开“地图”软件,看着上面蜿蜒的澜沧江,忽然想起自己分封到南洋的儿子。当年儿子在信里说,澜沧江下游的湄公河,是重要的粮道,他派了不少士兵守护。现在,不用士兵守护了,取而代之的是货船、码头、客栈,是往来的商人和游客,是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的烟火。 第二天,沈言跟着几个游客去了附近的傣族村寨。村寨里的竹楼错落有致,院子里种着三角梅,开得如火如荼。村民们穿着鲜艳的民族服饰,在广场上跳着孔雀舞,孩子们围着游客跑来跑去,手里拿着彩色的气球。 沈言买了一个竹编的鱼篓,是个老匠人编的,纹路细密,透着一股古朴的味道。老匠人说,他编了一辈子鱼篓,以前是给村里人打鱼用,现在大多卖给游客当纪念品,日子比以前好多了,还能供孙子去城里上学。 “孙子说,要去学开大船,以后在澜沧江上当船长,把咱们的茶叶、水果运到更远的地方去。”老匠人说起孙子,眼里满是骄傲。 沈言看着老匠人布满老茧的手,那双手编了一辈子鱼篓,也编出了日子的希望。他忽然觉得,自己当年的“开拓”,和现在这些普通人的“生活”,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让日子越来越好,让后代能有更多的选择,能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 离开村寨时,沈言买了些当地的茶叶和水果,打算路上吃。卖茶叶的姑娘笑着说:“老先生,您要是喜欢,下次可以在网上买,我们能直接寄到您家,不用亲自跑一趟。” “好。”沈言笑着答应。他知道,自己或许不会特意再来,但这份“可以再来”的从容,这份“不用亲自跑”的便捷,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房车继续沿着澜沧江前行,江水时而平缓,时而湍急,像极了人生的起伏。沈言打开车窗,风带着江的气息吹进来,他深吸一口气,感觉灵魂都被洗涤得干干净净。 他不再刻意去想“几世的记忆”,不再纠结“自己是谁”。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此刻活着,活在这片他曾经守护过的土地上,活在这个安稳、便捷、充满善意的时代里。 前方的路还很长,或许会遇到更美的风景,或许会结识更多的人,但沈言的心里,只有平静和满足。他知道,这“躺平”的日子,不是偷懒,不是放弃,而是对几世努力的“犒赏”——犒赏自己曾经的付出,也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太平。 澜沧江的涛声还在继续,像一首古老的歌谣,诉说着这片土地的过去与现在。沈言的房车,就行驶在这歌谣里,不急不缓,载着他,驶向一个又一个寻常却温暖的日子。 这日子, 有江风, 有鱼汤, 有陌生人的微笑, 有科技带来的便捷, 真好。 就这样, 一直走下去, 就好。 第481章 萍水相逢 房车驶进滇藏线时,路边的风景渐渐变得壮阔起来。雪山像银色的巨人矗立在天边,草原上的牦牛群像散落的黑珍珠,偶尔能看到穿着藏袍的牧民挥着鞭子,歌声在山谷里回荡。沈言把车停在一个垭口,刚支起遮阳棚,就听见身后传来“嘿”的一声招呼。 回头一看,三个背着巨大登山包的年轻人正冲他笑,为首的姑娘扎着高马尾,晒得黝黑的脸上露出一口白牙:“大爷,您这房车可太酷了!能不能借点水?我们的水喝完了。” 姑娘叫苏晴,是个自由摄影师,另外两个是她的朋友,一个叫大刘,一个叫小雅,三人从丽江徒步过来,打算一路走到拉萨。沈言笑着打开房车的储水箱,给他们装满了水,又递过去几瓶冰镇的饮料。 “哇!还有冰饮!”小雅眼睛一亮,拧开瓶盖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大爷,您这日子也太滋润了,比我们背着包风吹日晒强多了。” “各有各的乐子。”沈言递给他们刚烤好的青稞饼,“你们徒步看的风景,我开房车可遇不到。” 苏晴咬着青稞饼,指着远处的雪山:“大爷说得对!我们昨天在山里露营,看到了银河,那才叫震撼呢!不过说实话,能遇到您这‘移动补给站’,简直是救星——前面几十公里都没人烟,我们正愁没水喝呢。” 大刘拿出地图,指着上面的路线:“大爷,您往哪走?要是顺路,能不能搭我们一段?到前面的小镇就行,我们付车费!” 沈言看了看地图,路线确实一致,便笑着点头:“上来,正好路上有个伴。” 三个年轻人欢呼着把登山包扔进房车的储物舱,挤在后面的折叠床上,兴奋地讨论着接下来的行程。苏晴拿出相机,翻给沈言看她拍的照片:有日照金山的壮丽,有牧民孩子的笑脸,还有夜晚璀璨的银河。 “这张银河,我拍了三个小时。”苏晴指着一张照片,眼里闪着光,“以前总觉得城市的灯光够亮,来了这儿才知道,星星能亮成这样。” 沈言看着照片,想起自己在波斯沙漠里见过的星空,和这张照片里的很像,却又不同——波斯的星空带着异域的神秘,这里的星空却透着一种亲近,仿佛伸手就能摸到。 房车在盘山公路上行驶,苏晴他们三个轮流坐副驾驶,给沈言当“导游”,哪里有观景台,哪里有溪流,哪里能看到野生动物,都记得清清楚楚。遇到漂亮的风景,沈言就停下车,苏晴他们便跳下去拍照,快门声此起彼伏。 “大爷,您一个人旅行多久了?”小雅好奇地问。 “快一年了。” “厉害啊!”小雅咋舌,“我爸妈总说我瞎折腾,要是他们知道有您这样的‘前辈’,肯定就不说我了。” 苏晴笑着说:“大爷这才叫生活呢!不被工作捆着,不被琐事烦着,开着房车走天下,多潇洒。”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年轻时被天下捆着,被万民望着,何曾想过老了能有这样的“潇洒”?或许这就是命运的补偿,让他在历经风雨后,能有一段只属于自己的时光。 傍晚,房车抵达小镇,沈言请三个年轻人吃了顿藏餐。牦牛肉火锅咕嘟咕嘟冒着泡,酥油茶的香气弥漫在小店里。苏晴他们聊着徒步的趣事,说有次在山里遇到暴雨,躲在山洞里吃了两天压缩饼干;说有次被牧民请去家里喝青稞酒,醉得差点耽误行程。 “其实最难的不是体力,是孤独。”大刘喝了口酒,“有时候走一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心里发慌。所以遇到大爷您,我们才这么高兴。” “可不是嘛,”苏晴接话,“成年人的旅行,看似自由,其实也怕孤单。能遇到聊得来的人,搭一段路,吃顿饭,就是缘分。” 沈言举杯和他们碰了一下:“缘分这东西,确实奇妙。”他想起自己几世遇到的人,有的成了生死兄弟,有的成了千古对手,有的只是一面之缘,却都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印记。就像现在,和这三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一顿饭的功夫,竟也生出些江湖儿女的情谊。 第二天,苏晴他们要继续徒步,沈言则打算在小镇多待两天。分别时,苏晴把一张打印出来的银河照片送给沈言:“大爷,留个纪念,祝您一路顺风!我们到了拉萨,给您发照片!” “好。”沈言把照片夹在手机壳里,“你们也注意安全,有事给我打电话。” 看着三个年轻人背着登山包消失在山口,沈言心里竟有些不舍。这现代社会的交往,来得快,去得也快,却像山间的溪流,清澈又爽快,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在小镇住了两天,沈言遇到了另一队房车旅行者——一对从上海来的夫妻,带着一条金毛犬。男的姓周,是个退休医生,女的姓陈,以前是老师,两人开着一辆改装过的房车,车里摆满了书和绿植,比沈言的车温馨多了。 “老沈,来尝尝我泡的茶。”周大哥热情地招呼他,“这是我从杭州带来的龙井,用山泉水泡,味道不一样。” 沈言端着茶杯,和他们坐在遮阳棚下聊天。周大哥说,他们退休后就买了房车,计划用五年时间走遍全国,现在已经走了两年,从东北到海南,从新疆到云南,越走越觉得祖国的山河壮丽。 “以前在医院上班,每天见的都是病人,心里堵得慌。”周大哥叹着气,“出来走了两年,看了这么多好山好水,见了这么多笑脸,啥烦心事都没了。” 陈大姐笑着补充:“我们还认识了好多车友,建了个群,谁在哪遇到好营地,谁发现了好吃的,都在群里分享。前几天群里有个车友车坏了,附近的车友立刻过去帮忙,比亲戚还亲。” 沈言听着,心里暖暖的。这现代社会的“江湖”,没有刀光剑影,却有这样的互助和温暖,像一张无形的网,把素不相识的人连在一起。 下午,群里的车友们在小镇的广场上搞了个“房车派对”。大家把各自的拿手菜摆出来,有上海的红烧肉,有四川的麻辣兔头,有新疆的烤包子,沈言则贡献了一锅用澜沧江鱼炖的汤,引来一片称赞。 酒过三巡,有人提议唱歌,周大哥拿出便携音箱,一个年轻的女车友抱着吉他弹唱起来,是一首关于旅行的歌:“我要带你去看天涯海角,看那彩虹挂在蓝天上……” 大家跟着一起唱,歌声在广场上回荡,引得镇上的居民也来看热闹。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因为房车旅行聚在一起,没有身份的差别,没有利益的纠葛,只是单纯地分享快乐,真好。 派对散后,沈言和周大哥夫妻坐在房车里聊天。周大哥说:“老沈,你一个人,要是不嫌弃,跟我们搭个伴呗?我们计划往西藏走,一路有个照应。” 沈言想了想,笑着点头:“好啊。” 他发现,自己好像没那么喜欢“孤独”了。几世的征战让他习惯了独来独往,可这一年的旅行教会他,有人同行的路,风景似乎更美好些。 第二天一早,两辆车组成的小队伍出发了。沈言的车在前,周大哥的车在后,像两只结伴而行的候鸟。路上遇到美景就一起停下,遇到有趣的人就一起聊天,晚上则找个安全的营地扎营,周大哥做晚饭,陈大姐洗碗,沈言则负责给大家烧水泡茶,分工默契得像一家人。 路过一个湖泊时,他们遇到了苏晴他们三个,正坐在湖边休息,晒得更黑了,却更精神了。看到沈言的房车,三个年轻人惊喜地跑过来:“大爷!真巧啊!” “你们怎么在这?”沈言笑着问。 “我们昨天搭了辆货车到这儿,打算今天环湖徒步。”苏晴指着湖水,“这湖太美了,我们打算多待两天。” 周大哥笑着说:“正好我们也打算在这儿歇歇脚,晚上一起露营啊?我们带了火锅料!” “好啊!”苏晴他们立刻答应。 傍晚,湖边升起了篝火,火锅在房车旁咕嘟作响,金毛犬在草地上撒欢,苏晴弹着吉他,大家一起唱歌,歌声和笑声被晚风吹得很远。沈言坐在篝火旁,看着跳跃的火苗,看着身边这些笑着、闹着的人,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人间值得”的样子。 不用想天下,不用想战事, 只用珍惜眼前的烟火, 珍惜身边的同路人。 成年人的世界, 原来可以这么简单,这么快活。 房车还在继续前行, 路还很长, 同路的人或许会变, 但这份萍水相逢的温暖, 这份江湖路远的欣然, 会一直留在心里, 陪着他, 走向更远的远方。 第482章 初心 房车行驶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窗外的雪山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就能摸到。稀薄的空气让发动机有些吃力,沈言放慢车速,看着仪表盘上的海拔数字一点点攀升。周大哥的车跟在后面,时不时用对讲机喊一声:“老沈,慢点,别让发动机太受累。” “知道了。”沈言笑着回应。这一路结伴而行,周大哥夫妇总把他当老大哥照顾,提醒他添衣服,给他塞抗高原反应的药,连金毛犬“多多”都格外黏他,总趴在他的房车门口摇尾巴。 翻过一个垭口,眼前忽然开阔起来——一片碧绿的草原铺在雪山脚下,牧民的帐篷像白色的蘑菇散落在草地上,一群牦牛正低头吃草,脖子上的铜铃叮当作响。苏晴他们三个背着登山包,正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看到沈言的车,立刻挥起了手。 “大爷!周大哥!”苏晴跑过来,脸颊因为高原反应透着不正常的红,“前面有个牧民帐篷,主人邀请我们去喝酥油茶呢!” 沈言把车停好,和周大哥夫妇一起跟着苏晴往帐篷走。牧民是个叫丹增的小伙子,汉语说得不太流利,却热情得很,拉着他们进帐篷,端上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和糌粑。帐篷里的火炉烧得正旺,驱散了高原的寒气。 “这是我阿爸,这是我阿妈。”丹增指着帐篷里的两位老人,老人笑着向他们点头,递过来用奶渣做的点心。 陈大姐拿出从上海带来的糖果,分给丹增的弟弟妹妹,孩子们怯生生地接过去,剥开糖纸塞进口里,立刻露出了甜甜的笑。 “你们是从很远的地方来?”丹增问。 “嗯,从东边来。”周大哥说,“来看看你们这儿的风景。” “我们这儿以前很少有外人来,路不好走。”丹增喝了口酥油茶,“现在好了,路修通了,来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牦牛毛、酥油都能卖钱了,阿爸说,这都是国家的政策好。” 沈言望着帐篷外的公路,路面平整,一直延伸到雪山深处。他想起当年顺天军在云贵修路的艰难,士兵们用锄头、扁担,一点点凿开山石,而现在,机器轰鸣着就能把公路修到雪山脚下,让闭塞的高原与外面的世界相连。这大概就是“传承”,他当年播下的“通途”种子,如今已长成了参天大树。 下午,丹增带着他们去看转经筒。巨大的转经筒立在山坡上,裹着彩色的经幡,几个老人正用手推着它转动,嘴里念着经文。苏晴拿出相机拍照,丹增笑着说:“转经筒转一圈,就像念了一遍经,能带来好运。” 沈言学着老人的样子,伸出手轻轻推动转经筒。木质的筒身带着岁月的温润,转动时发出低沉的“嘎吱”声,仿佛在诉说着这片土地的故事。他不求什么好运,只是觉得,能这样站在雪山下,和陌生人一起做一件简单的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离开牧民帐篷时,丹增给他们装了满满一袋风干牛肉:“路上吃,顶饿。”沈言把房车后备厢里的大米和面粉留给了丹增,周大哥则给老人留下了一些常用药。 “以后还来吗?”丹增问。 “来。”沈言点头,“等草原绿透了,我们来看看你们的赛马节。” 丹增笑着挥手,直到他们的车消失在弯道,还站在原地。 房车继续往西藏走,海拔越来越高,风景也越来越壮丽。雪山仿佛触手可及,湖泊像蓝宝石一样镶嵌在草原上,偶尔能看到藏羚羊从路边跑过,姿态优雅。 苏晴他们三个体力好,常常走在房车前面,遇到好风景就停下来等他们,用对讲机描述着前方的景象:“大爷,前面有个湖,水蓝得像假的一样!”“周大哥,路边有野花开了,黄色的,一大片!” 沈言和周大哥夫妇则慢悠悠地开着车,听着他们的描述,心里充满了期待。这种“有人探路,有人守候”的感觉,比独自旅行多了份踏实。 在一个小镇休整时,他们遇到了更多的旅行者——有骑摩托车的大叔,有骑自行车的年轻人,还有像他们一样开房车的夫妻。大家聚在镇上的茶馆里,交流着路况和见闻,像一群江湖艺人在交换情报。 一个骑摩托车的大叔喝着酥油茶,说自己从新疆骑过来,用了一个月:“以前总觉得西藏远得很,来了才知道,路好走得很,加油站也多,根本不用担心抛锚。” 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姑娘接过话:“我爸妈一开始不同意我来,说太危险,我跟他们说,现在咱们国家的治安,晚上在路边搭帐篷都没事,他们才放我来。” 沈言听着他们的话,心里忽然很感慨。他当年为了“安全”二字,付出了多少心血——修长城,驻边军,平叛乱,而现在,一个小姑娘就能骑着自行车,安全地穿越千里高原,这大概就是他当年所有努力的终极意义。 离开小镇的前一天,苏晴突发高原反应,头疼得厉害,脸色苍白。周大哥立刻拿出氧气瓶给她吸上,又找出抗高原反应的药让她服下,沈言则去镇上的卫生院请来了医生。 “没事,就是太累了,休息两天就好。”医生检查后说。 那两天,沈言和周大哥夫妇轮流照顾苏晴,给她熬粥,给她换氧气瓶,大刘和小雅则守在她身边,眼里满是担心。苏晴清醒的时候,不好意思地说:“麻烦你们了,早知道就不逞能了。” “说啥呢,出门在外,互相照应是应该的。”陈大姐给她擦了擦汗,“等你好了,咱们一起去布达拉宫。” 苏晴点点头,眼圈红了。沈言看着这一幕,想起当年顺天军的弟兄们在战场上互相挡刀的场景,心里暖暖的——不管是几百年前的战场,还是几百年后的高原,这份“结伴同行”的情谊,从来都没变过。 苏晴好利索后,他们的小队伍继续前行。或许是经历了这次小意外,大家的关系更近了,车里的笑声也多了起来。苏晴给他们讲她拍过的故事,周大哥给他们讲医院的趣事,陈大姐则教大家织毛衣,沈言偶尔插几句,说些“当年在沙漠里找水”“在海上看日出”的经历,听得大家啧啧称奇。 远远地,布达拉宫出现在视野里,红墙金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座圣洁的宫殿。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仰着头,默默地看着,心里充满了敬畏。 “真美啊。”苏晴喃喃地说,眼睛里闪着泪光。 “是啊,真美。”沈言也叹了口气。他见过无数宫殿——洛阳的皇宫,德里的城堡,巴格达的清真寺,却从未有一座像布达拉宫这样,既有磅礴的气势,又有宁静的圣洁。 他们在拉萨待了五天,一起去了布达拉宫,一起转了八廓街,一起在大昭寺前晒了太阳。苏晴的相机里,记录下了布达拉宫的日出,记录下了转经的老人,也记录下了沈言和周大哥夫妇在八廓街的茶馆里喝茶的样子。 离开拉萨那天,苏晴他们要继续徒步去尼泊尔,沈言和周大哥夫妇则打算往青海走。分别的时候,大家都有些不舍。 “大爷,周大哥,陈大姐,谢谢你们一路照顾。”苏晴给他们鞠了一躬,“等我回了上海,一定给你们寄照片。” “我们也会给你们寄的。”陈大姐拉着她的手,“到了尼泊尔,注意安全,常联系。” 沈言看着三个年轻人背着登山包,消失在人群里,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这一路的相伴,虽然短暂,却像高原的阳光一样,温暖而明亮。 房车驶离拉萨,往青海方向走。周大哥打开音乐,是一首藏语歌,旋律悠扬。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草原和雪山,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他知道,这趟旅程还远没有结束,前方还有更多的风景,更多的人在等着他。或许有一天,他会和周大哥夫妇分开,或许会遇到新的同行者,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不再是一个人了。 重要的是,他明白了, 最美的风景, 从来都不是独赏, 而是与同路人一起, 看遍山河, 共享人间。 房车在高原上行驶,像一颗跳动的心脏,连接着过去与现在,连接着你我与天涯。沈言打开车窗,风带着雪域的清凉吹进来,他深吸一口气,感觉灵魂都在歌唱。 这躺平的日子, 有同行的人, 有看不完的景, 有说不尽的暖, 真好。 路还长, 我们一起走。 第483章 青海湖畔 房车驶离藏区,进入青海地界,空气里的寒意渐渐淡了,草原变得辽阔起来,远处的青海湖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镶嵌在天地之间。沈言把车停在湖边的营地,刚下车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湖水湛蓝得不像话,岸边的油菜花正开得热烈,黄得像铺了一层金子,与蓝色的湖水、白色的云朵相映,美得让人失语。 “老沈,快来帮个忙!”周大哥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他正和陈大姐一起搭帐篷,金毛犬多多在草地上撒欢,追着一只蝴蝶跑远了。 沈言笑着走过去帮忙,手指触到帐篷的布料,想起自己当年在军营里搭帐篷的日子。那时的帐篷是粗麻布做的,漏风漏雨,夜里能听到风吹过帐篷的呜咽声,哪像现在的帐篷,轻便又保暖,还带着好看的花纹。 “这地方,比画里还美。”陈大姐望着湖面,手里的相机拍个不停,“等回去了,我要把照片洗出来,挂满客厅。” 傍晚,营地渐渐热闹起来。来了不少房车和露营的人,有的在生火做饭,有的在湖边散步,孩子们的笑声像银铃一样在空气中回荡。沈言坐在遮阳棚下,看着周大哥在房车旁支起小桌子,陈大姐端出从拉萨带来的青稞酒,还有路上买的牦牛肉干。 “来,尝尝这个。”周大哥给沈言倒了杯青稞酒,“这酒烈,暖身子。” 沈言抿了一口,酒液入喉,带着一股烧灼感,随即化作一股暖流涌遍全身。他看着远处的夕阳,把湖水染成了金红色,心里忽然有种久违的安宁——像当年打完仗,和弟兄们在营地里喝酒的感觉,却没有了那份随时可能响起的号角声。 “那边好像有人在唱歌!”陈大姐指着不远处的一群年轻人,他们围坐在篝火旁,有人弹吉他,有人唱歌,气氛热烈得很。 “走,过去看看。”周大哥拉着沈言,陈大姐抱着多多跟在后面。 那群年轻人见他们过来,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递过来一瓶啤酒。弹吉他的小伙子笑着说:“大爷大妈,一起来唱啊!” 沈言摆摆手,说自己不会唱。周大哥却不客气,接过话筒,跟着音乐唱起了一首老歌,虽然跑调,却唱得投入,引得大家阵阵鼓掌。 “大爷,您唱得真好!”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笑着说,她眼睛很大,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我叫林溪,是个大学生,趁暑假出来玩。” “我叫沈言。” “沈大爷好!”林溪给沈言倒了杯果汁,“您也是一个人旅行吗?” “不是,和他们一起。”沈言指了指周大哥夫妇。 林溪笑着说:“真好,我爸妈总说我一个人旅行不安全,可我就喜欢这种自由的感觉。不过说真的,咱们国家是真安全,我走了大半个中国,晚上在路边搭帐篷都没遇到过怪事。” 沈言点点头。他这辈子,见多了兵荒马乱,知道这份“安全”有多珍贵。是无数人用汗水、用坚守换来的,像这青海湖的水,看似平静,底下却藏着无数暗流,只是有人替你把暗流挡在了看不见的地方。 夜里,篝火渐渐熄灭,年轻人都回了帐篷,营地安静下来,只剩下风吹过湖面的声音。沈言和周大哥夫妇坐在湖边的石头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多多趴在沈言脚边,发出轻微的鼾声。 “老沈,你说咱们这趟旅行,值不值?”周大哥忽然问。 “值。”沈言毫不犹豫地说,“见了这么多风景,认识了这么多人,比待在家里强多了。” “我以前总觉得,退休了就该在家带孙子,享享清福。”陈大姐叹了口气,“出来了才知道,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得有点念想,有点盼头。” 周大哥握住她的手,笑着说:“以后咱们每年都出来一趟,把没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暖暖的。他这辈子,没享过多少儿女情长,见惯了宫廷里的尔虞我诈,此刻看着这对寻常夫妻的相濡以沫,忽然觉得,这才是人间最珍贵的东西。 第二天,沈言在湖边散步时,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在凤凰古城认识的林晓!她正举着相机拍日出,穿着一件红色的冲锋衣,在晨曦中格外显眼。 “林晓?”沈言喊了一声。 林晓回过头,看到他,惊讶地张大了嘴:“沈大爷?您怎么在这儿?太巧了!” 两人笑着走到一起,林晓说她毕业后辞了职,打算用一年时间环游中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言。 “我爸妈一开始不同意,说女孩子家一个人太危险,我跟他们说,现在的中国多安全啊,路上遇到的人都特别好,他们才勉强答应。”林晓说着,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您看,我都记下来了,这是我遇到的好心人,有给我指路的牧民,有让我搭车的司机,还有……您这样的忘年交。” 沈言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心里忽然很感动。这现代社会的善意,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一吹,就散落到了各个角落,生根发芽,开出了温暖的花。 中午,他们和周大哥夫妇一起,在湖边的餐馆吃了顿全鱼宴。青海湖的鱼肉质鲜嫩,清蒸、红烧、油炸,做法多样,吃得大家赞不绝口。林晓拿出手机,给大家拍了张合影,照片里,沈言坐在中间,周大哥夫妇和林晓站在两边,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 “等我老了,也要像沈大爷一样,开着房车到处转。”林晓看着照片,眼里充满了向往。 “你现在就可以啊。”沈言说,“趁年轻,多走走。” “嗯!”林晓用力点头,“我打算先去新疆,看看喀纳斯湖,然后去内蒙古,看大草原,最后……可能去国外转转,但我觉得,还是咱们国家最好,风景美,人也好。” 沈言笑了。他年轻时也去过不少国家,波斯、罗马、美洲……但在他心里,最好的还是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人,都透着一股让他心安的熟悉。 在青海湖待了四天,沈言和周大哥夫妇打算往甘肃走,林晓则要继续往西,去新疆。分别的时候,林晓给了沈言一个拥抱:“沈大爷,谢谢您,遇到您,让我觉得这世界特别美好。” “傻孩子,路还长,照顾好自己。”沈言拍了拍她的背。 看着林晓的车消失在公路尽头,沈言忽然觉得,这旅行的意义,或许就在于这些不断的相遇和别离。每一次相遇,都像一缕阳光,照亮了前路;每一次别离,都像一颗种子,埋下了重逢的期待。 房车驶离青海湖,往甘肃方向走。路边的风景渐渐变了,草原变成了戈壁,偶尔能看到骆驼在远处行走,像沙漠里的剪影。周大哥打开车窗,风带着沙子的味道吹进来,有点呛人,却也带着一股苍茫的气息。 “前面就是敦煌了。”周大哥看着地图,“听说那里的莫高窟特别有名,咱们去看看。” “好。”沈言点头。他想起当年在波斯见过的壁画,华丽而神秘,不知道咱们国家的壁画,会是什么样子。 车子在戈壁公路上行驶,天很蓝,云很白,路很长,仿佛没有尽头。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沙丘,心里平静得像一潭湖水。 他不再去想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几世的记忆像退潮的海水,渐渐隐去,只留下一些温暖的片段——黑风寨的篝火,江南的稻田,波斯的星空,还有这一路遇到的笑脸。 这些片段,像一颗颗珍珠,被岁月的线串了起来,成了他现在的人生。 房车继续前行,载着他,载着周大哥夫妇,载着多多,驶向敦煌,驶向未知的远方。沈言知道,这趟旅行还会遇到更多的风景,更多的人,但他已经不再期待什么波澜壮阔,只愿这寻常的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 有同行的人, 有看不完的景, 有说不尽的暖, 这就够了。 人间烟火, 本就是最美的归途。 第484章 敦煌 房车驶入敦煌地界时,空气里多了几分干燥与苍凉。戈壁滩一望无际,阳光把沙子晒得滚烫,远处的鸣沙山像一条金色的巨龙,横卧在天地之间。沈言把车停在莫高窟附近的营地,刚下车就被一阵热风裹住,带着沙子的颗粒感,吹得人脸颊发疼。 “这地方,可真够热的。”周大哥擦了擦额头的汗,把房车的遮阳棚支得老高,“老沈,你去过莫高窟吗?听说里面的壁画有上千年了。” 沈言摇摇头。他当年征战的足迹虽远及波斯,却从未到过敦煌。只在西域商人的描述里,听过这片“沙漠中的佛国”,说那里的洞窟藏着飞天的秘密,壁画上的故事比中原的说书人讲得还要精彩。 “正好,咱们一起去开开眼界。”陈大姐笑着拿出预约门票的手机,“我早就网上订好票了,咱们下午去。” 午后的莫高窟,游客不算多。讲解员是个戴眼镜的小姑娘,声音清脆,指着洞窟里的壁画,给他们讲着北凉的飞天、盛唐的经变、西夏的供养人。那些壁画经历了千年风沙,色彩依旧鲜艳,飞天的飘带仿佛还在飘动,佛陀的笑容慈悲而宁静。 “您看这幅《反弹琵琶》,”讲解员指着一幅壁画,“是咱们敦煌的标志,画的是乐舞菩萨反手弹琵琶的样子,多灵动。” 沈言站在壁画前,看得入了迷。画中的菩萨衣袂飘飘,眼神流转,仿佛下一秒就会从墙上走下来。他想起当年在波斯见过的细密画,华丽繁复,却少了这份灵动与慈悲。这大概就是中原文化的根,在风沙肆虐的西域,依然能开出这样璀璨的花。 “这些壁画能保存下来,不容易啊。”周大哥叹着气,“听说以前被人盗过,好多珍贵的文物都流到国外去了。” “是啊,”讲解员的语气也低沉下来,“不过现在好了,国家派了专门的人守护,用了最先进的技术修复,还限制每天的游客数量,就是为了让这些宝贝能传得更久。” 沈言望着洞窟外的防护栏,看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用仪器监测壁画的湿度和温度,心里忽然很踏实。他当年用剑守护中原的土地,现在的人们用智慧和坚守,守护着这些文化的瑰宝,本质上,都是一种传承。 离开莫高窟,他们去了鸣沙山。沈言和周大哥脱了鞋,光着脚踩在沙子上,烫得龇牙咧嘴,却笑得像个孩子。陈大姐则和多多在遮阳伞下等着,手里拿着相机,拍下他们狼狈又快活的样子。 “老沈,来比一比,谁先爬到山顶!”周大哥指着不远处的沙峰,像个不服输的小伙子。 “比就比!”沈言也来了兴致。他这辈子,爬过的山不计其数,有秦岭的险峻,有黄山的奇秀,却从未爬过这样软绵绵的沙山。沙子踩上去就往下滑,走三步退两步,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 爬到半山腰,两人都累得瘫坐在沙子上,看着山下的月牙泉,像一弯蓝色的月亮,镶嵌在金色的沙漠里。 “不行了,老了。”周大哥喘着气,“想当年在医院值夜班,一晚上做三台手术都不觉得累。” “我也差不多。”沈言笑着说,“年轻时在战场上,一天跑几十里地都不费劲,现在爬个沙山都喘。” “这就叫岁月不饶人啊。”周大哥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这样也挺好,不用再跟谁较劲,累了就歇着,想看风景就慢慢看。” 沈言点点头。他年轻时总想着“争”,争地盘,争粮食,争天下的安稳,到老了才明白,“不争”或许是更大的智慧。像这鸣沙山,任你狂风肆虐,任你岁月变迁,它就在这里,不增不减,不悲不喜。 傍晚,他们在沙漠里看日落。夕阳把沙子染成了血红色,远处的驼队缓缓走过,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很快又被风吹平。沈言想起自己几世的足迹,那些在中原大地上的征战,在海外的开拓,不也像这脚印一样,最终会被岁月抚平吗?但只要那些努力曾让这片土地变得更好,就足够了。 回到营地,遇到了一队从新疆来的房车车友。领头的是个维吾尔族大叔,叫买买提,汉语说得流利,热情地邀请他们去吃烤羊肉串。 “我们新疆的羊肉,不膻!”买买提笑着说,手里的铁签子上串着大块的羊肉,在炭火上滋滋作响,油脂滴在火里,溅起一串火星。 沈言他们也拿出自己的菜,有从青海带来的湟鱼干,有陈大姐做的酱鸭,摆了满满一桌子。大家围坐在一起,喝着啤酒,吃着烤肉,聊着各自的旅行。 买买提说,他以前是个牧民,后来草原禁牧,政府给了补贴,让他们搬到县城住,他就买了辆房车,带着家人到处转,把新疆的美景拍下来,发到网上,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家乡有多美。 “现在政策好啊,”买买提喝了口酒,“路修到了家门口,网络也通了,我们牧民的日子,比以前好多了。不像我爷爷那时候,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草原。” 沈言听着,想起自己分封到西域的儿子,当年在信里说“西域苦寒,百姓多困顿”,而现在,这里的人们不仅能吃饱穿暖,还能开着房车去看外面的世界,这大概就是他当年打下西域的意义——不是为了征服,而是为了让这片土地上的人,能和中原的百姓一样,过上好日子。 夜里,沙漠的风很大,吹得房车呜呜作响。沈言躺在房车里,听着窗外的风声,像在听一首古老的歌谣。他拿出手机,翻出白天在莫高窟拍的壁画照片,看着那些飞天的笑容,心里忽然很平静。 几世的奔波,几世的操劳,仿佛都在这风沙里沉淀下来。他不再是那个背负天下的帝王,只是一个在沙漠里看日落的旅人;他不再需要开疆拓土,只需要慢慢走过这片他曾守护过的土地。 第二天,他们跟着买买提的车队,去了附近的一个古村落。村子里还住着几户人家,土坯墙的房子上爬满了枸杞藤,老人坐在门口晒枸杞,红艳艳的果子像一串串小灯笼。 “这枸杞能卖不少钱呢。”一个老人笑着说,“以前没人要,烂在地里,现在有老板开车来收,还教我们怎么晒干,怎么包装,说能卖到全国各地去。” 沈言拿起一颗枸杞,放进嘴里,甜甜的,带着阳光的味道。他想起当年在宁夏推广枸杞种植,那时的人们还不知道这小小的果子能换钱,如今,它已经成了沙漠里的“红色黄金”。 离开村子时,老人给他们装了满满一袋枸杞:“泡水喝,补身子。” 房车驶离敦煌,往甘肃东部走。沙漠渐渐被绿洲取代,路边开始出现农田,玉米和向日葵长得郁郁葱葱。沈言打开车窗,风里带着庄稼的清香,比沙漠的热风温柔多了。 “下一站去哪?”周大哥问。 “去西安。”沈言说,“听说那里有个大唐不夜城,挺热闹的。” “好啊,”陈大姐笑着说,“去看看咱们老祖宗的繁华。” 房车在公路上行驶,远处的祁连山像一道青色的屏障,守护着这片土地。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绿洲和农田,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他知道,前方还有更多的风景在等着他,有古城的沧桑,有都市的繁华,有更多像买买提、像林晓、像周大哥夫妇这样的人,在等着和他相遇。 这躺平的日子, 有风沙的苍凉, 有文化的厚重, 有陌生人的热情, 真好。 就这样, 在历史的长河里, 在人间的烟火中, 慢慢走, 慢慢品, 就好。 第485章 长安不夜天 房车驶入关中平原,空气里的味道渐渐温润起来。路边的玉米地一望无际,沉甸甸的穗子压弯了秸秆,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透着一股熟悉的农耕气息。沈言把车开得很慢,看着窗外掠过的田埂、水渠,恍惚间竟觉得回到了江南的试验田——只是这里的土更黄,风更烈,却同样带着粮食的醇香。 “前面就是西安了。”周大哥指着导航,语气里带着期待,“听说那‘大唐不夜城’晚上跟白天一样亮,比咱们当年在长安看到的上元灯会还热闹。” 沈言笑了。他当年定都洛阳,却常去长安巡查,那时的长安城是天下中心,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东西两市胡商云集,夜里虽有宵禁,上元节时却也灯火璀璨。只是没想到千百年后,这座城能以“不夜”为名,成了游人向往的地方。 房车停在市郊的营地,他们打算先休整一天,第二天再进城。傍晚,营地里来了辆挂着川a牌照的房车,车主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姐,姓赵,一个人开着车旅行,车身上贴满了各地的景点贴纸,比沈言的车花哨多了。 “妹子,一个人跑这么远?”陈大姐笑着递过去一杯茶。 赵大姐接过茶,爽朗地笑:“一个人自在!我退休前是老师,管了几十年学生,现在就想自己说了算,想去哪就去哪。”她指了指车后的自行车,“到了地方,我就骑车转悠,比开车方便,还能跟当地人聊聊天。” 沈言看着她车筐里的笔记本,上面记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有各地的风俗,有特色小吃,还有遇到的趣闻。赵大姐说,她打算把这些写成一本书,名字就叫《我的房车流浪记》。 “以前总觉得,女人就得在家相夫教子,”赵大姐喝着茶,眼里闪着光,“出来了才知道,人生还有别的活法。咱们国家这么大,风景这么美,不出来看看,多亏啊。” 沈言深以为然。他这辈子,见过太多被身份、礼教束缚的人,不管是中原的女子,还是异域的贵族,大多身不由己。而现在的女性,能像赵大姐这样,抛开家庭的牵绊,独自踏上旅途,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这进步,比他当年修的任何一条路都更有意义。 第二天,他们结伴进城。西安的变化让沈言惊叹:高楼大厦与古城墙交相辉映,地铁在地下穿梭,街上的汽车比当年的马车还多,却井然有序。走到钟楼附近,看到穿着唐装的姑娘在拍照,小贩推着卖甑糕的车子沿街叫卖,古老与现代在这里完美交融。 “您看那城墙,”周大哥指着远处的明城墙,“据说还是在咱们顺天时期的城基上修的,当年您老人家说不定还在这城墙上站过呢。” 沈言笑着摇头,却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城墙的砖缝里长满了青苔,带着岁月的沧桑,垛口的轮廓却依稀能看出当年的防御痕迹。他仿佛能看到顺天军的士兵在这里巡逻,手里的长枪映着月光,警惕地望着远方——而现在,城墙上满是散步的游人,孩子们在垛口间追逐打闹,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下午去了兵马俑,坑内的陶俑排列整齐,神情肃穆,仿佛还在等待着号令。讲解员说,这些陶俑是按照真人烧制的,每个都有不同的面容,连指甲盖都清晰可见。 “古人可真厉害。”陈大姐感慨道,“没有机器,全靠手工,能做出这么壮观的东西。” “是啊,”沈言望着那些陶俑,心里有些复杂,“只是这背后,不知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他想起自己当年为了修水利、开运河,也曾征调过民夫,虽尽量体恤,却也知道百姓的不易。现在的博物馆里,人们惊叹于古人的智慧,却很少有人想起那些无名的工匠——就像很少有人知道,他当年推广的新粮,背后是无数农师的试验,无数士兵的守护。 晚上,他们去了大唐不夜城。刚走到街口,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仿唐建筑上挂满了红灯笼,射灯把楼阁照得金碧辉煌,街上的游人摩肩接踵,穿着汉服的姑娘、戴着幞头的小伙随处可见,还有演皮影戏、吹糖人的艺人,热闹得像穿越回了盛唐。 “这才叫不夜城啊!”赵大姐拿出手机拍个不停,“比我在国外看的灯光秀热闹多了,还有咱们自己的文化味儿。” 他们跟着人流往前走,看了水幕电影《再回长安》,演的是盛唐的繁华与兴衰;听了街头艺人唱的唐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调子,引得路人齐声合唱;还尝了各种小吃,肉夹馍、羊肉泡馍、biangbiang面,味道比当年在长安吃的更丰富。 走到一个写着“活字印刷”的摊位前,沈言停下了脚步。摊主是个老先生,正教孩子们用泥活字排版。一个小男孩排了“长安”两个字,得意地举给妈妈看。 “这手艺,快失传了。”老先生叹着气,“我年轻时在印刷厂上班,见过最原始的活字,现在都用电脑了,没人愿意学这个了。” 沈言拿起一个泥活字,触感粗糙,却带着温度。他想起当年在江南推广的雕版印刷,让农书能快速传播,而活字印刷比雕版更便捷,却没能普及——或许,任何技术的进步,都需要时间的沉淀,就像他当年引进的新粮,也是过了几代人才真正扎根中原。 “会有人学的。”沈言对老先生说,“这么好的东西,丢不了。” 老先生笑了:“借您吉言。” 离开不夜城时,已是深夜,街上的人依然很多。沈言看着那些笑盈盈的脸,有老人,有孩子,有情侣,有朋友,忽然觉得,这“不夜”的意义,或许不只是灯火璀璨,更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像他当年守着中原,盼的不就是百姓能这样无忧无虑地欢笑吗? 在西安待了五天,他们逛了碑林博物馆,看了《石台孝经》碑上的字迹,那是唐玄宗李隆基写的,笔画遒劲;去了大兴善寺,听了僧人诵经,声音空灵,洗涤人心;还去了附近的袁家村,吃了地道的关中农家饭,看了村民们表演的皮影戏。 赵大姐要往山西走了,临走前把她的笔记本借给沈言看:“里面有我记的各地营地信息,您老用得上。” “谢谢你,妹子。”沈言把笔记本还回去,“路上注意安全。” “放心!”赵大姐挥挥手,发动房车,“咱们有缘再见!” 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路尽头,沈言心里有些不舍。这一路遇到的人,像一颗颗流星,短暂地照亮他的旅途,却留下了长久的温暖。 离开西安前,他们去了城郊的农田。正是秋收时节,收割机在玉米地里穿梭,轰鸣声震耳欲聋,农民们站在地头,看着玉米粒被装进麻袋,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 “现在种地可真方便。”周大哥感慨道,“一台机器顶得上几十个人,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一个老农笑着说:“可不是嘛!以前收一亩玉米得累死,现在半天就收完了。政府还给补贴,种粮不赔钱,咱农民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沈言看着那些金灿灿的玉米,想起自己当年在洛阳试验田里种的第一株玉米,那时的穗子只有手指长,如今却长得饱满结实。他忽然明白,自己当年的努力,没有白费——那些种子不仅活了下来,还在这片土地上扎了根,结出了饱满的果实,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房车驶离西安,往河南方向走。沈言看着窗外掠过的平原,心里平静得像一潭湖水。他知道,很快就要回到洛阳了,那个他当了几十年帝王的地方,不知道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老沈,到了洛阳,咱们去尝尝水席?”周大哥笑着说。 “好。”沈言点头,嘴角露出一丝期待。 他忽然很想看看,自己当年守护的那座城,现在是什么模样;很想尝尝,那片土地上长出的粮食,现在是什么味道。 这躺平的日子, 有古今的碰撞, 有文化的传承, 有丰收的喜悦, 真好。 前路漫漫, 但只要心里有光, 有对人间烟火的眷恋, 走到哪里, 都是归途。 第486章 故都 房车驶进洛阳地界时,沈言的心跳莫名快了半拍。窗外的景象既熟悉又陌生——邙山依旧横卧在城北,洛河像条碧绿的绸带穿城而过,只是当年的夯土城墙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宽阔的马路和林立的高楼,唯有远处的白马寺塔,还保留着几分古意。 “老沈,你看那是不是应天门?”周大哥指着前方一座仿古建筑,朱红的城门楼高耸入云,斗拱飞檐,气势恢宏。 沈言眯起眼,慢慢点头。应天门是当年洛阳城的正门,他曾无数次从这里出入,带着顺天军出征,或是迎接海外归来的舰队。只是当年的城门是砖木结构,远没有这般巍峨,更想不到千百年后,它会以这样的姿态“重生”。 房车停在洛河边的营地,这里紧挨着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园内的草木郁郁葱葱,远处的定鼎门遗址清晰可见。沈言推开车门,一股混着水汽的风扑面而来,带着洛河特有的温润,和他记忆中的气息几乎一样。 “先去吃水席!”陈大姐早已查好了攻略,拉着他们往附近的老字号餐馆走,“我听说洛阳水席有八冷十六热,全是汤汤水水,冬天吃着暖和。” 餐馆里人声鼎沸,木桌上摆着青瓷碗,服务员端着托盘穿梭其间,吆喝声此起彼伏。沈言看着墙上的老照片,有民国时期的洛阳街景,有上世纪的拖拉机厂,还有现在的应天门夜景,像一部浓缩的城市史。 “来啦!牡丹燕菜!”服务员端上第一道菜,洁白的萝卜丝摆成牡丹形状,浇着浓稠的高汤,上面撒着火腿丝和木耳,看着就清爽。 “这道菜可有讲究,”周大哥笑着说,“据说当年武则天在洛阳,让御厨用萝卜做道菜,御厨就想出了这招,后来成了洛阳名菜。” 沈言夹起一筷子,放进嘴里,萝卜丝脆嫩,汤味鲜美,确实有当年宫廷菜的影子,却比宫廷菜多了份烟火气。他想起自己当年在御膳房,总让厨子做些农家菜,觉得那些带着锅气的饭菜,比山珍海味更合胃口。 水席一道接一道上,酸辣肚丝汤、连汤肉片、蜜汁红薯……每道菜都离不开汤,却各有各的味道。沈言吃得很慢,每一口都细细品味,仿佛在舌尖上与这座城市对话。 “老沈,你以前来过洛阳?”陈大姐见他对这里的菜很熟悉,好奇地问。 “来过几次。”沈言含糊地说,“很多年前了。” “那肯定认不出了?”周大哥笑着说,“现在的洛阳,高楼比老房子多,汽车比马车多,变化大着呢。” 沈言点点头。他记忆中的洛阳,城墙内是棋盘状的街道,东西两市车水马龙,洛河边停满了运粮的漕船,而现在,城外的高楼拔地而起,汽车在立交桥上飞驰,洛河上建起了新桥,游船载着游客缓缓驶过,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吃完饭,他们沿着洛河散步。河边的步道上,老人在打太极,孩子在放风筝,情侣在依偎着看夕阳。沈言走到一座石拱桥下,摸着桥上的栏杆,上面刻着“建安桥”三个字,是新建的桥,却让他想起当年的天津桥——那时的天津桥是石板铺就,桥上有叫卖的小贩,桥下有摇橹的船家,和现在一样热闹,却少了这份安宁。 “您看那片遗址,”周大哥指着不远处的围栏,“是隋唐城的宫城遗址,就剩点夯土台基了,国家正在保护呢。” 沈言走过去,趴在围栏上往里看。台基上长满了草,几株石榴树在风中摇曳,结着红灯笼似的果子。他能依稀辨认出这里是当年的太极殿,他曾在这里召开朝会,商议推广新粮的事,讨论远洋舰队的航线,那时的烛火彻夜不息,映着满朝文武的脸。 “真是物是人非啊。”陈大姐感慨道。 “也不是。”沈言轻声说,“你看这洛河,还在流;这邙山,还在;这城里的人,还在好好活着。变的是样子,不变的是根。” 周大哥夫妇愣了愣,随即笑了:“老沈说得对,这才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根。” 第二天,他们去了白马寺。寺庙门口的石马依旧威武,香火比当年更旺,香客们排着队进香,脸上带着虔诚。沈言跟着人群往里走,看到几个外国僧人在大雄宝殿前诵经,穿着袈裟,神情专注。 “听说白马寺现在成了国际佛学院,有不少外国和尚来学习。”周大哥说。 沈言想起当年玄奘法师从西域归来,在白马寺翻译佛经,那时的寺庙是中原与西域文化交流的窗口,而现在,它成了连接世界的桥梁。这大概就是洛阳的气度,包容万象,海纳百川。 从白马寺出来,他们去了附近的农村。正是收玉米的时节,田地里一片金黄,农民们用收割机收玉米,秸秆被粉碎还田,散发着青草的气息。沈言走到一户农家院外,看到院里晒着玉米,金灿灿的堆成小山,一个老太太正坐在玉米堆旁择菜。 “大娘,今年收成好吗?”沈言笑着问。 “好得很!”老太太咧着嘴笑,“一亩地能收一千多斤,比以前多了一半还多。政府还给了种粮补贴,买种子、化肥都便宜,咱农民的日子,真是越过越甜。” 沈言看着院里的玉米,又看了看远处的农田,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他当年力排众议推广玉米,挨过骂,受过阻,甚至被人说是“引蛮夷之物,乱华夏根基”,而现在,这“蛮夷之物”成了农民的“金疙瘩”,填饱了无数人的肚子。这大概就是最好的证明,不用争辩,时间会给出答案。 老太太热情地邀请他们进屋喝茶,端上刚煮好的玉米粥,香喷喷的,带着玉米的清甜。沈言喝着粥,听老太太讲村里的事:谁家买了新车,谁家盖了新房,谁家的孩子考上了大学……那些琐碎的家常,却比任何歌功颂德都让他心安。 离开农村时,老太太给他们装了一袋新收的玉米:“回去煮煮吃,甜着呢。” 沈言接过玉米,沉甸甸的,像捧着一份沉甸甸的希望。 在洛阳待了七天,他们逛了关林,看了关羽的塑像,想起当年在战场上听过的“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去了龙门石窟,看着卢舍那大佛的笑容,慈悲而宁静,仿佛能看透世间一切烦恼;还去了老城区,在十字街吃了各种小吃,听了街头艺人唱的河南坠子,韵味十足。 离开洛阳那天,沈言特意早起,去洛河边看日出。朝阳从邙山后升起,把河水染成了金红色,游船开始出航,岸边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新的一天开始了。 “老沈,舍不得了?”周大哥走过来,递给他一杯热茶。 “有点。”沈言笑着说,“毕竟……来过。” “以后还能再来嘛。”陈大姐说,“反正咱们开着房车,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沈言点点头。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看洛河的水,看邙山的雪,看这里的人,过着他当年期盼的日子。 房车驶离洛阳,往山东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应天门的城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座守护着城市的灯塔。他忽然觉得,自己几世的奔波,仿佛就是为了这一刻——看着自己守护过的土地,如此繁荣,如此安宁,看着这里的人们,如此幸福,如此满足。 这就够了。 房车在平原上行驶,窗外的玉米地一望无际,像一片金色的海洋。沈言靠在椅背上,手里拿着老太太给的玉米,心里踏实得很。 这躺平的日子, 有故都的新貌, 有农田的丰收, 有百姓的笑脸, 真好。 余生还长, 还有很多地方要去, 还有很多人要见, 但只要心里装着这片土地, 走到哪里, 都是家。 第487章 齐鲁 房车驶进山东地界,空气里仿佛都飘着面食的香气。路两旁的白杨树直插云霄,叶片在阳光下闪着银光,远处的麦田翻滚着绿浪,偶尔能看到田间的老农弯腰劳作,身影与土地融为一体,像幅流动的水墨画。 “前面就是曲阜了。”周大哥指着导航,语气里带着几分敬重,“孔圣人的老家,得去拜拜。” 沈言点点头。他当年虽以武力定天下,却深知“文治”的重要性,曾下令修缮各地孔庙,鼓励学子研读儒家经典。只是曲阜的孔庙,他终究没能亲往,如今能踏上这片土地,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房车停在曲阜城外的营地,刚安顿好,就见一辆挂着鲁a牌照的房车开了进来,车主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姓李,是济南的中学历史老师,趁着暑假带家人来朝圣。 “几位也是来逛三孔的?”李老师笑着打招呼,他妻子抱着孩子,手里还提着一摞书,看样子是准备给孩子做现场教学。 “是啊,来沾沾文气。”周大哥笑着回应,把沈言介绍给对方,“这是沈大爷,也是老旅行家了,走过大半个中国。” “沈大爷好!”李老师连忙握手,“我最佩服您这样的长者,活到老学到老,用脚步丈量土地,比我们在课堂上讲的生动多了。” 沈言笑着摆手:“我就是瞎逛,哪比得上你们教书育人,那才是正经事。” 他想起当年在顺天推行的“新学”,既教农桑水利,也教经史子集,就是希望百姓能识文断字,明白事理。现在的老师,不正是在做着同样的事吗?用知识滋养下一代,比任何金玉珠宝都珍贵。 第二天,他们结伴去了孔庙。红墙黄瓦的建筑庄严肃穆,古柏参天,树影婆娑,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柏香。游客们都放轻了脚步,说话也压低了声音,仿佛怕惊扰了这里的宁静。 “您看这大成殿,”李老师指着眼前的建筑,给孩子讲解,“是祭祀孔子的地方,里面的盘龙柱都是用整根石雕成的,天下独一份。” 沈言站在殿前,看着那些精美的盘龙柱,龙鳞清晰可见,龙爪遒劲有力,仿佛下一秒就要腾飞。他想起当年修缮洛阳孔庙时,工匠们也是这般用心,一凿一斧都透着敬畏。这种对文化的尊重,穿越千年,依然在这片土地上流淌。 从孔庙出来,他们去了孔府。庭院深深,回廊曲折,陈列的旧物里,有孔子后裔用过的农具,有读书人的笔墨纸砚,还有招待宾客的餐具。最让沈言在意的,是一间陈列着“耕读传家”匾额的屋子,匾额虽已斑驳,字迹却依旧刚劲。 “这才是儒家的根啊。”李老师感慨道,“既要有读书人的风骨,也要懂农人的辛苦,不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沈言深以为然。他当年推广新粮时,就常对学子说:“五谷者,天下之本也,不辨菽麦,何以安邦?”现在看来,这“耕读传家”的理念,早已融入了华夏的血脉。 中午,他们在曲阜城里找了家老字号餐馆,点了孔府宴。“诗礼银杏”用的是孔府古银杏的果实,软糯香甜;“怀抱鲤”造型别致,鱼肉鲜嫩;还有一碗“一品豆腐”,看似朴素,却鲜美无比。 “这豆腐做得比宫廷菜还入味。”沈言赞叹道。 老板笑着说:“老先生好眼光!咱这豆腐用的是孔府的老方子,石磨磨浆,卤水点脑,得花三四个时辰才能做好,慢工出细活。” 沈言想起自己当年在御膳房吃的豆腐,虽也精致,却少了这份“慢”下来的从容。这人间至味,往往不在山珍海味,而在这份匠心与耐心里。 离开曲阜,他们往泰安走,打算去爬泰山。房车停在泰山脚下的营地,这里比别处热闹,到处都是准备登山的游客,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背着背包的年轻人,还有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孩子。 “老沈,咱也爬爬?”周大哥跃跃欲试。 沈言看了看陡峭的石阶,笑着摇头:“我就在山下看看,你们上去,给我拍几张照片就行。”他这辈子爬过的山够多了,年轻时为了勘察地形,陡峭的悬崖都敢上,现在更想在山脚下,静静感受这座“五岳之尊”的气势。 周大哥夫妇和李老师一家去爬山了,沈言则在山脚下的茶馆里坐着,点了一壶泰安的女儿茶,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茶馆老板是个健谈的中年人,见他一个人,便过来搭话:“老先生,没来过泰山?” “来过,很多年前。”沈言望着远处的山峰,那时的泰山还没有这么多游客,山道上只有采药的山民和烧香的信徒,他曾在这里祭拜天地,祈求风调雨顺。 “现在方便多了,”老板笑着说,“有缆车,有观光车,上山顶不用费劲。不过我还是觉得,慢慢爬才有意思,一步一个脚印,才能体会到‘会当凌绝顶’的滋味。” 沈言点点头。这人生啊,就像爬山,快有快的便捷,慢有慢的滋味,没有对错,只有适合自己的选择。他现在更偏爱这山脚的从容,看云卷云舒,听风穿林叶,也是一种享受。 傍晚,周大哥他们回来了,累得瘫在椅子上,却兴奋地展示着拍的照片:“老沈,你是没看到,山顶的云海太壮观了!跟仙境似的!” 沈言看着照片里翻腾的云海,山峰在云海中若隐若现,确实壮美。他仿佛能感受到山风的凛冽,看到日出时的金光万丈,就像当年站在山顶时一样。 在泰安待了两天,他们往济南走。济南的泉水名不虚传,趵突泉的三股水咕嘟咕嘟往上冒,像煮沸的玉汤;黑虎泉边,市民们提着水桶来打水,泉水清冽,直接就能喝;大明湖畔,荷花正开得热闹,画舫在水面上缓缓划过,像在画里游。 “这地方,真配得上‘泉城’的名。”陈大姐拿着相机拍个不停,“比咱们在书上看的还美。” 他们在大明湖畔的茶馆里坐着,点了一壶龙井,配着济南的油旋。油旋外皮酥脆,内里柔软,带着葱香,就着泉水泡的茶,清爽解腻。 邻桌是几个大学生,正讨论着毕业旅行的路线,说要去青岛看海,去威海看日出,去烟台吃海鲜。他们的声音清脆,眼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沈言听着他们的话,心里暖暖的。他当年打下这片土地,不就是为了让这样的年轻人,能无忧无虑地规划自己的旅程,能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地奔跑吗? 离开济南前,他们去了附近的周村古商城。这里曾是明清时期的商业重镇,票号、当铺、绸缎庄的旧址保存完好,石板路上的车辙印还清晰可见,仿佛能听到当年的马蹄声。 “您看这家票号,”李老师指着一块“日升昌”的匾额,“是中国最早的银行,当年这里的汇票能通全国,比咱们现在的银行卡还方便。” 沈言看着票号里陈列的汇票,上面的字迹工整,印章清晰,想起当年顺天推行的“宝钞”,虽也方便了交易,却没能像汇票这样流通百年。这商业的智慧,和农耕的坚韧一样,都是华夏文明的底气。 房车驶离山东,往江苏方向走。路两旁的稻田越来越多,绿油油的稻穗在风中点头,像在欢迎他们的到来。沈言打开车窗,风里带着稻花的清香,比任何香料都让人安心。 “下一站去苏州?”周大哥问,“听说那里的园林甲天下。”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江南的水,江南的桥,江南的人家。” 房车在平原上行驶,远处的泰山渐渐隐去,却仿佛有一股厚重的气息,一直跟随着他们。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和村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他知道,这片齐鲁大地,给了他太多的感动——有文化的传承,有自然的壮美,有商业的智慧,更有寻常人家的烟火。这些,都像种子一样,埋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 这躺平的日子, 有圣人的风骨, 有泰山的巍峨, 有泉水的清冽, 有年轻人的憧憬, 真好。 前路还有江南的烟雨,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88章 江南 房车驶入江苏地界,空气里的湿度陡然升高,带着江南特有的温润。路两旁的稻田一望无际,绿油油的稻穗间点缀着白色的稻花,田埂上的野草沾着露水,在阳光下闪着光。远处的村庄藏在绿树丛中,黑瓦白墙的房子被水汽笼罩,像水墨画里晕开的笔触。 “这地方,比画里还好看。”陈大姐打开车窗,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都是香的。” 沈言笑着点头。他对江南总有种特殊的感情——当年在这里推广新粮,和农师们一起在稻田里试验,和百姓们一起抗旱排涝,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透着熟悉的暖意。只是那时的江南,更多的是忙碌与艰辛,不像现在,处处透着安逸与从容。 房车停在苏州城外的营地,紧挨着京杭大运河。运河里的货船往来穿梭,马达声混着水声,像一首古老的歌谣。沈言站在岸边,看着货船装满集装箱,平稳地驶过,想起当年运河上的漕船,装满了粮食和丝绸,靠人力拉纤,行得缓慢而沉重。 “现在的船,跑得真快。”周大哥感慨道,“以前从北京到杭州,漕船得走几个月,现在货轮几天就到了。” “是啊,”沈言望着远处的船闸,“连过闸都不用人拉了,机器一按就开了,省事多了。”他想起当年在运河边看到的纤夫,光着膀子,喊着号子,一步一步往前挪,汗水滴在石板路上,摔成八瓣。现在,那些号子声听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机器的轰鸣,却同样承载着南北的物资,连接着东西的往来。 第二天,他们去了拙政园。园林里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假山池塘相映成趣,廊檐下的雨打芭蕉,淅淅沥沥,透着一股江南的诗意。游客们撑着伞,慢慢走着,小声交谈着,生怕惊扰了这里的宁静。 “您看这设计,”周大哥指着一处借景,“把外面的山都‘借’到园子里了,看着跟画似的。” 沈言点点头。他当年在江南也见过不少园林,是士大夫们退隐后的居所,那时总觉得过于精巧,少了些生气。现在看来,这些园林里藏着的,是江南人对生活的热爱——把山水搬进庭院,把日子过成诗。 在园子里的茶室坐下,点了一壶碧螺春,配着苏州的点心:蟹壳黄、定胜糕、松子糖。茶味清冽,点心香甜,窗外的雨还在下,打在荷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日子,太舒服了。”周大哥喝着茶,眯起了眼睛,“难怪古人都爱往江南跑。” 邻桌是一对老夫妻,从上海来的,正用吴侬软语聊着天。老太太指着窗外的荷花,笑着说:“还记得?咱们年轻时在这拍过照,你穿的中山装,我穿的布拉吉。” 老爷子笑着点头:“怎么不记得?那时候你还说,等老了就来苏州住,天天看荷花。” 沈言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暖暖的。这就是江南最动人的地方——不只有美景,更有藏在寻常日子里的温情,像碧螺春的回甘,淡淡的,却让人难忘。 离开拙政园,他们去了平江路。老街上的青石板路被雨水打湿,泛着光,两旁的店铺挂着蓝布幌子,有卖苏绣的,有弹评弹的,有做苏帮菜的。沈言走到一家绣坊前,看着绣娘用细如发丝的线,在绷子上绣出一幅《清明上河图》,针脚细密,人物鲜活。 “这得绣多久啊?”陈大姐问。 “得三年。”绣娘笑着说,“现在学苏绣的年轻人少了,不过国家重视,办了培训班,还有电商帮忙卖,日子比以前好多了。” 沈言看着那些精美的绣品,想起当年在江南看到的织户,用老式的织布机,一天织不了几尺布,还得担心销路。现在,这些传统手艺不仅传了下来,还借着现代的东风,走得更远了。 傍晚,他们在平江路的一家老字号吃苏帮菜。松鼠鳜鱼酸甜可口,响油鳝糊香气扑鼻,还有一碗腌笃鲜,汤白味浓,透着春笋的鲜和咸肉的香。 “这汤,鲜掉眉毛了。”周大哥喝着汤,赞不绝口。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笑着说:“这汤得用春笋、鲜肉、咸肉一起炖,火候到了才鲜。咱们江南人做菜,讲究的就是一个‘鲜’字,不用太多调料,吃的就是食材本身的味道。” 沈言点点头。他当年在江南吃的菜,也是这样,简单却鲜美,因为食材新鲜,做法实在。这大概就是江南的底色——不张扬,不浮夸,却在细微处透着精致与实在。 吃完饭,雨停了,街上的灯笼亮了起来,暖黄的光映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像撒了一地的金子。评弹艺人在戏台上开唱了,三弦伴奏,吴侬软语,唱的是《白蛇传》的故事,委婉动听。 “这调子,真好听。”陈大姐听得入了迷,“比流行歌有味道。” 沈言看着台上的艺人,手指在琴弦上拨动,眼神专注,想起当年在江南听过的民歌,也是这样,带着水乡的温柔,却比评弹多了些劳作的质朴。现在,这些歌声都留了下来,成了江南的印记。 在苏州待了五天,他们逛了留园、狮子林,看了虎丘的斜塔,游了太湖的小岛,还去了附近的周庄古镇。古镇里的小桥流水人家,桨声灯影,处处透着江南的韵味。 在周庄,他们遇到了一个摇橹的老婆婆,七十多岁了,身子骨还硬朗,摇着乌篷船,嘴里哼着江南的小调。沈言他们租了她的船,在水巷里慢慢穿行。 “婆婆,您摇了多少年船了?”陈大姐问。 “一辈子了。”老婆婆笑着说,“年轻时给生产队运粮,后来景区开发,就摇着船接游客,看着古镇变了样,路宽了,灯亮了,来的人也多了,日子越来越好。” 沈言看着水巷两旁的老房子,有的改成了民宿,有的开成了餐馆,却依然保留着原来的样子。他想起当年在这里看到的茅草屋,漏风漏雨,现在都变成了青砖黛瓦,既保留了古韵,又住得舒服。 离开苏州前,他们去了附近的稻田。正是插秧的时节,农民们坐在插秧机上,机器驶过,秧苗就整整齐齐地插进了田里,比人工快多了。田埂上,几个农妇正在摘野菜,说说笑笑,手里的篮子很快就满了。 “现在种地,真轻松。”周大哥感慨道,“不用弯腰弓背了。” 一个老农笑着说:“可不是嘛!以前插一亩秧,累得直不起腰,现在机器一会儿就完了,还长得齐整。政府还给补贴,买农机便宜,咱农民也能用上高科技了。” 沈言看着那些绿油油的秧苗,在田里舒展着叶片,像一群刚落地的娃娃。他想起当年和农师们一起试验插秧,摸索着行距株距,生怕种得不好影响收成。现在,这些都有了标准,有了机器,农民们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房车驶离苏州,往上海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江南的烟雨还在,稻田还在,古镇还在,只是多了些现代的气息,却依然透着那份熟悉的温润与亲切。 “老沈,是不是舍不得了?”周大哥笑着问。 “有点。”沈言坦言,“这地方,像家。” “那就常来。”陈大姐说,“反正咱们开着房车,想来就来。” 沈言点点头。他知道,自己肯定还会再来的——来喝一杯碧螺春,来看一场评弹,来走一走青石板路,来看看这里的人,过着他当年期盼的日子。 房车在江南的公路上行驶,两旁的稻田一望无际,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沈言靠在椅背上,听着雨打窗棂的声音,心里踏实得很。 这躺平的日子, 有江南的烟雨, 有园林的诗意, 有古镇的温情, 有农民的笑脸, 真好。 前路还有更多的风景, 但江南的这份温润, 会一直留在心里, 像一杯碧螺春, 越品越香。 第489章 沪上 房车驶入上海地界时,窗外的景象陡然一变。稻田被高楼取代,白墙黑瓦化作玻璃幕墙,公路上车流如织,霓虹灯的光芒刺破暮色,连空气里都仿佛带着快节奏的律动。沈言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收紧——他见过洛阳的繁华,见过长安的喧闹,却从未想过,人间能有这样的景象,像把星辰大海都搬进了城市。 “这楼也太高了!”周大哥扒着车窗,仰着头看了半天,“脖子都快仰断了,比泰山还高呢。” 陈大姐拿出手机拍照,屏幕里装不下完整的摩天大楼:“以前在电视上看就觉得震撼,亲眼见了才知道,这哪是楼啊,简直是通天塔。” 房车在高架路上缓缓行驶,两旁的建筑风格各异,有欧式的洋楼,有中式的庭院,更多的是现代感十足的大厦,玻璃幕墙上倒映着流云,像一幅流动的画。沈言忽然想起当年在波斯看到的宫殿,虽也华丽,却透着奢靡;而这里的繁华,带着一股蓬勃的生命力,像雨后的春笋,拼命往上生长。 他们把房车停在市郊的营地,这里设施齐全,能看到远处的东方明珠塔,像一颗巨大的珍珠,在夜色里闪着光。营地管理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笑着给他们介绍:“往前三公里就是地铁站,坐地铁去外滩方便得很,晚上的灯光秀特别好看。” “现在的年轻人,真幸福。”周大哥感慨道,“咱们那时候,出趟远门都得写信预约,现在坐地铁就能逛遍全城。” 沈言点点头。他当年传递军情靠烽火,送家书靠驿卒,一封信从江南到西域,得走一个月;现在,手机一点就能视频通话,几千公里外的人仿佛就在眼前。这变化,快得让他恍惚,却又真实得让人安心。 第二天,他们坐地铁去了外滩。江风带着水汽的清凉,吹得人神清气爽。对岸的陆家嘴高楼林立,东方明珠、上海中心大厦、环球金融中心……像一群巨人,守护着这片土地。江面上的游轮缓缓驶过,载着游客欣赏两岸的风景。 “您看那艘游轮,”陈大姐指着一艘挂着彩灯的船,“比当年的龙舟还气派。” 沈言望着游轮,想起当年下江南时坐的龙舟,虽也华丽,却透着皇家的威严,少了这份烟火气。现在的游轮上,游客们笑着、闹着,拍照、聊天,那份轻松自在,是他当年从未体会过的。 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群同样令人惊叹。哥特式的尖顶,巴洛克式的浮雕,罗马式的圆柱,在江边长廊上依次排开,像一部浓缩的世界建筑史。沈言走到一栋英式建筑前,看着墙上的砖缝,仿佛能看到当年的外国商人在这里进出,说着不同的语言,做着不同的生意。 “这些建筑,以前是租界的?”周大哥问。 “是。”沈言轻声说,“当年这里是国中之国,咱们自己的土地,却做不了主。” “现在不一样了。”陈大姐指着江对岸的陆家嘴,“咱们自己的高楼,比他们的还高,还气派。” 沈言看着对岸的灯火,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他当年征战四方,为的不就是“主权”二字吗?让这片土地上的人,能自己做主,能挺直腰杆。现在,他看到了——那些曾经的屈辱印记还在,却成了历史的见证,提醒着后人,只有国家强大,才能有这样的繁华与安宁。 中午,他们在豫园附近的餐馆吃本帮菜。红烧肉甜而不腻,清蒸鲥鱼鲜美多汁,还有一碗阳春面,简单却透着鲜香。餐馆里人来人往,操着各种方言的食客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像一个小小的“联合国”。 邻桌是一家四口,爷爷奶奶从安徽来,儿子儿媳在上海工作,小孙子在旁边用平板电脑看动画片。奶奶给爷爷夹了块红烧肉:“尝尝,比家里做的甜。”爷爷笑着点头,眼里满是满足。 沈言看着他们,心里暖暖的。这就是上海最动人的地方——它像一个巨大的容器,装下了五湖四海的人,装下了不同的乡音、不同的口味,却又融合得那么自然,像一碗阳春面,简单却包容。 下午,他们去了豫园。园林虽不如苏州的精巧,却多了份热闹。九曲桥上挤满了游客,湖心亭里传来评弹的声音,戏楼前围满了看京剧的人。沈言走到一处卖南翔小笼包的铺子前,排了半天队,买了一笼,皮薄馅足,咬一口汤汁四溢,鲜得人眉毛都快掉了。 “这味道,绝了!”周大哥吃得满嘴流油,“比咱们在家做的包子好吃多了。” 老板笑着说:“老先生,这可是百年老字号,手艺传了多少代了,馅里的皮冻都是用鸡汤熬的,能不好吃吗?” 沈言看着老板麻利地包着包子,手指翻飞,小笼包在他手里像艺术品。这就是上海的魅力,既有现代的繁华,又有传统的坚守,新与旧在这里碰撞、交融,开出了独特的花。 晚上,他们去了南京路步行街。街上的霓虹灯闪烁,像一条光的河流。商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从国际大牌到本土特产,应有尽有。游客们摩肩接踵,有的在购物,有的在拍照,有的在品尝小吃,热闹得像过年。 “这地方,晚上比白天还亮。”陈大姐感慨道,“咱们在老家,这时候都该睡了。” 沈言看着街上的年轻人,穿着时髦的衣服,听着流行的音乐,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他想起当年在江南看到的年轻人,穿着粗布衣服,脸朝黄土背朝天,为了一口饭吃拼命劳作。现在,他们的后代能在这样的街上,轻松地逛街、娱乐,这大概就是他当年所有努力的意义——让后人能有选择的权利,能活得更体面、更自由。 在上海待了五天,他们逛了科技馆,看了机器人表演,感叹科技的神奇;去了田子坊,在弄堂里的小店淘了些手工艺品,感受老上海的风情;还去了迪士尼乐园,看着孩子们兴奋的笑脸,仿佛自己也年轻了几岁。 离开上海前,他们去了附近的农村。这里的村庄早已不是传统的模样,家家户户盖起了小楼,门口停着小汽车,田地里的蔬菜大棚一望无际,农民们用手机查看市场行情,用无人机喷洒农药。 “这哪是农村啊,比城里还舒服。”周大哥笑着说。 村支书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留着寸头,说话干脆利落:“我们村现在搞生态农业,种的蔬菜直接供上海的超市,用的都是有机肥,不打农药,城里人爱吃得很。”他指着远处的光伏电站,“那是我们村的‘阳光银行’,发的电能卖钱,一年光这一项就能分不少红。” 沈言看着那些蔬菜大棚,想起当年在江南推广的大棚种植,那时的棚子是用竹子和茅草搭的,只能抵御轻微的风霜;现在,这些钢架大棚带着温控、滴灌,能种出反季节的蔬菜,产量比当年高了十几倍。这就是进步,一步一个脚印,把曾经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房车驶离上海,往浙江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远处的摩天大楼渐渐模糊,却依然能感受到那股蓬勃的生命力。他忽然觉得,上海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的过去与现在——有屈辱的印记,更有崛起的辉煌;有传统的坚守,更有创新的勇气。 “老沈,下一站去杭州?”周大哥问,“去看看西湖,尝尝西湖醋鱼。”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是不是真的像天堂。” 房车在公路上行驶,两旁的稻田和鱼塘交替出现,江南的温润气息再次包裹了他们。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都市的繁华, 有传统的坚守, 有科技的神奇, 有乡村的振兴, 真好。 前路还有西湖的烟雨,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0章 钱塘潮 房车驶入杭州地界,空气里的湿润带着桂花的甜香。路两旁的香樟树郁郁葱葱,叶片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光,远处的青山被薄雾笼罩,像水墨画里晕开的轮廓。沈言把车开得很慢,看着窗外掠过的茶园和竹林,恍惚间觉得回到了当年在江南督查农桑的日子——只是那时的路是泥泞的田埂,如今是平整的柏油,连风里的气息都多了份安逸。 “前面就是西湖了!”周大哥指着导航,语气里带着期待,“‘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今天可得好好看看。” 沈言笑着点头。他当年虽未亲至杭州,却在奏折里无数次见过“钱塘”“西湖”的名字,知道这里是江南的粮仓,是丝绸的产地,更是文人墨客流连忘返的地方。只是没想到千百年后,这汪湖水依然能让世人沉醉。 房车停在西湖边的营地,这里紧挨着苏堤,推开车门就能看到湖面。湖水碧绿,像一块巨大的翡翠,画舫在水面上缓缓划过,留下一道道涟漪,远处的雷峰塔在阳光下矗立,像一位守护着西湖的老者。 “先去尝尝西湖醋鱼!”陈大姐早已查好了老字号,拉着他们往湖边的餐馆走,“我听说这鱼得用西湖里的草鱼,酸甜可口,是杭州的招牌。” 餐馆临水而建,木质的栏杆外就是西湖。他们选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西湖醋鱼、东坡肉、龙井虾仁,还有一碟西湖莼菜羹。菜很快端上来,醋鱼色泽红亮,鱼肉鲜嫩;东坡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龙井虾仁带着茶叶的清香,清爽解腻。 “这味道,配得上西湖的名气。”周大哥咂咂嘴,又夹了一块东坡肉,“当年苏轼在杭州当太守,不仅修了苏堤,还留下了这道名菜,真是个会生活的人。” 沈言喝着莼菜羹,滑嫩的莼菜混着鸡汤的鲜美,在舌尖上化开。他想起当年在洛阳,也曾让厨子模仿江南菜的做法,却总少了这份临水而食的意境。这人间的美味,从来都不只是食材的组合,更是山水与心境的交融。 吃完饭,他们沿着苏堤散步。苏堤像一条绿色的绸带,横卧在西湖上,两旁的柳树垂下绿丝绦,随风摇曳,桃花开得正艳,粉的、白的,像撒了一路的云霞。游客们三三两两,有的在拍照,有的在写生,有的在放风筝,孩子们的笑声像银铃一样在湖边回荡。 “您看这苏堤,”周大哥指着远处的桥洞,“当年苏轼带领百姓疏浚西湖,用淤泥堆成了这道堤,既解决了水患,又造就了美景,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沈言点点头。他这辈子,修过不少水利,开过不少运河,深知“功在千秋”四个字的分量。那些看似平凡的工程,往往能滋养一方水土,福泽几代百姓,比任何金戈铁马的功业都更长久。 走到湖心亭,他们停下脚步,坐在石凳上休息。亭子里有几个老人在拉二胡,唱着越剧,调子委婉动听,像西湖的水一样缠绵。一个穿旗袍的老太太跟着调子轻轻哼唱,眼神里满是温柔,仿佛沉浸在戏里的故事。 “这越剧,真好听。”陈大姐轻声说,“比咱们北方的梆子戏温柔多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沈言笑着说,“江南的水软,调子里也就带着软;北方的山硬,戏文里就透着刚。” 周大哥夫妇听着,连连点头。他们走过大半个中国,看过不同的风景,听过不同的戏,才明白这“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妙处——正是这些差异,才让这片土地如此丰富多彩。 下午,他们去了灵隐寺。寺庙藏在飞来峰下,古木参天,香火旺盛。香客们排着队进香,脸上带着虔诚,僧人在佛前诵经,声音空灵,洗涤人心。沈言跟着人群,在大雄宝殿前拜了拜,不求富贵,只求这人间的安宁能长久。 从灵隐寺出来,他们去了附近的龙井村。村子坐落在山坡上,家家户户都种着茶树,绿油油的茶树像梯田一样,一层一层铺到山顶。茶农们正在采茶,手指在茶树间翻飞,嫩芽很快就装满了竹篓。 “老先生,来尝尝新茶?”一个茶农笑着招呼他们,把他们领进家里,用山泉泡了一壶明前龙井。茶汤碧绿,香气清幽,喝一口,满嘴生津。 “这茶,比咱们在城里买的香多了。”周大哥赞不绝口。 茶农笑着说:“那是自然,刚采下来的茶叶,带着山气呢。以前咱们的茶只能卖给茶商,价钱被压得低,现在好了,政府帮咱们搞旅游,游客能直接到家里买,还能体验采茶,收入比以前多了好几倍。” 沈言看着窗外的茶园,想起当年在江南推广茶叶种植时,也曾鼓励茶农改进工艺,只是那时交通不便,好茶也难走出大山。现在,路通了,网通了,山里的宝贝能直接送到城里人的桌上,这大概就是“天道酬勤”,付出的努力,总有一天会有回报。 傍晚,他们去了钱塘江畔,等着看大潮。江风很大,吹得人头发乱飞,岸边早已挤满了游客,都举着手机,等着大潮的到来。忽然,人群一阵骚动,有人喊:“来了!” 沈言顺着大家的目光望去,只见远处的江面上出现一条白线,像一条银色的带子,慢慢向岸边移动,越来越近,越来越宽,最后化作一道巨浪,咆哮着冲上岸来,水花溅起十几米高,声势浩大,震撼人心。 “太壮观了!”陈大姐激动地拍手,“比咱们在电视上看的震撼多了!” 沈言望着退去的潮水,心里涌起一股豪情。他想起当年在海边练兵,也曾见过这样的巨浪,那时只觉得敬畏;现在,看着这潮水,却感受到一种生生不息的力量——就像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历经千年风雨,依然能焕发出如此蓬勃的生机。 在杭州待了七天,他们逛了断桥,听了白娘子的传说;去了六和塔,看了钱塘江的壮阔;还去了西溪湿地,坐着摇橹船,在芦苇荡里穿行,感受“一曲溪流一曲烟”的诗意。 离开杭州前,他们去了附近的良渚古城遗址。这里曾是五千年前的古国都城,城墙的残垣断壁上长满了草,考古人员正在小心翼翼地发掘,陶器、玉器的碎片散落在泥土里,无声地诉说着远古的文明。 “真没想到,五千年前咱们的祖先就有这么高的智慧。”周大哥感慨道,“能建这么大的城,还能做出这么精美的玉器。” 讲解员说:“良渚古城有完整的水利系统,有明确的社会分工,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现在国家在这里建了遗址公园,就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咱们的根。” 沈言看着那些玉器的复制品,上面的纹路精美繁复,和他当年见过的商周玉器一脉相承。他忽然明白,自己守护的,不只是一个朝代,更是这绵延五千年的文明,是这刻在骨子里的坚韧与智慧。 房车驶离杭州,往福建方向走。路两旁的稻田渐渐变成了茶园和竹林,空气里的桂花香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乌龙茶的醇厚。沈言打开车窗,风里带着山的气息,比西湖的水汽更清新。 “下一站去泉州?”周大哥问,“听说那里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有很多老码头。”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当年的海,当年的船,当年的故事。” 房车在公路上行驶,远处的钱塘江渐渐隐去,却仿佛有一股潮涌的力量,一直跟随着他们。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青山和茶园,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他知道,这片江南的土地,给了他太多的感动——有西湖的柔美,有大潮的壮阔,有茶香的清幽,更有文明的厚重。这些,都像潮水一样,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这躺平的日子, 有湖光山色的诗意, 有钱塘大潮的豪情, 有茶香的醇厚, 有文明的传承, 真好。 前路还有泉州的海,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1章 刺桐 房车驶入福建地界,空气里的湿度又重了几分,带着海风特有的咸腥。路两旁的榕树垂下长长的气根,像老人的胡须,稻田里的水稻已经泛黄,沉甸甸的穗子压弯了秸秆,远处的闽南民居屋顶翘角飞扬,像一只只欲飞的燕子。 “前面就是泉州了。”周大哥指着导航上的“刺桐港”标记,语气里带着向往,“当年海上丝绸之路的,马可·波罗都夸过的地方。” 沈言点点头。他当年派远洋舰队下西洋,泉州就是重要的出发港之一。那时的刺桐港帆樯林立,各国商人云集,阿拉伯的香料、波斯的地毯、南洋的象牙在这里卸货,再换成中原的丝绸、瓷器、茶叶运往海外。只是没想到,千百年后,他能亲自踏上这片土地。 房车停在泉州湾的营地,这里紧挨着古港遗址,推开车门就能闻到海风的气息。远处的晋江入海口,货轮来来往往,巨型吊臂在阳光下闪着光,忙碌地装卸集装箱,一派繁忙景象。 “这港口,比当年热闹多了。”沈言望着远处的码头,喃喃自语。他记忆中的刺桐港,虽也繁华,却多是木质帆船,装卸靠人力;现在,钢铁巨轮穿梭,机械臂高效作业,一天的吞吐量比当年一个月还多。 “老沈,你看那是不是开元寺?”陈大姐指着远处的东西塔,两座石塔高耸入云,历经千年风雨依然矗立,像两位守护着古城的巨人。 他们沿着中山路往开元寺走,老街上的骑楼古色古香,闽南风格的红砖墙上雕着精美的图案,店铺里卖着鱼丸、肉粽、土笋冻,香气扑鼻。偶尔能看到戴着斗笠的老人,挑着担子叫卖“润饼”,声音带着闽南语的软糯。 开元寺的山门古朴庄严,门口的石狮子威武雄壮。寺内的桑莲古树郁郁葱葱,据说已有千年历史,树干粗壮,枝叶繁茂,像一把巨大的绿伞。香火缭绕中,信徒们虔诚地跪拜,诵经声在大殿里回荡,空灵而悠远。 “您看这东西塔,”周大哥指着大殿两侧的石塔,“全是石头砌的,没用一根木头,地震都震不倒,古人的手艺真神了。” 沈言走到东塔下,仰头望着塔身的浮雕,上面刻着佛教故事,人物栩栩如生,衣袂飘飘,仿佛下一秒就会从石头上走下来。他想起当年在波斯见过的清真寺尖塔,高耸入云,却少了这份与自然相融的古朴。这大概就是泉州的魅力,包容了不同的信仰,却都沉淀出岁月的温润。 从开元寺出来,他们去了清净寺。这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伊斯兰教寺之一,阿拉伯风格的拱门庄严肃穆,墙壁上的古兰经石刻虽已模糊,却依然能感受到当年的虔诚。几个外国游客正举着相机拍照,惊叹于这份东西方文化的交融。 “没想到在泉州能看到这么地道的阿拉伯建筑。”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笑着说,她是研究丝绸之路的学者,专程来泉州考察,“这里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都能和谐共处,太了不起了。” 沈言听着她的话,心里忽然很自豪。他当年推行“兼容并蓄”的政策,鼓励中外交流,不就是希望看到这样的景象吗?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碰撞、融合,像晋江的水汇入大海,最终成就了泉州的繁华。 中午,他们在老街上找了家老字号,点了泉州小吃。鱼丸q弹多汁,肉粽软糯鲜香,土笋冻滑嫩爽口,再来一碗面线糊,撒上胡椒粉和葱花,暖乎乎的,驱散了海风的凉意。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操着一口闽南普通话,热情地给他们介绍:“咱们泉州人爱吃,也会吃,这些小吃都是祖上传下来的,以前是给下南洋的人送行用的,现在成了咱泉州的招牌。” 沈言想起当年下南洋的船队,船员们带着家乡的干粮,在海上漂泊数月,心里装着对家人的思念。现在,这些小吃不仅滋养了家乡人,还成了连接海内外泉州人的纽带,一口下去,就是浓浓的乡愁。 下午,他们去了洛阳桥。这座横跨洛阳江的古桥,是中国四大古桥之一,桥面由巨大的石板铺成,两侧的石栏上刻着精美的浮雕,桥墩上的石将军威武雄壮,守护着这座千年古桥。 “您看这桥墩,”周大哥指着桥底的船型设计,“能分水,还能抗风浪,古人太聪明了。” 沈言走到桥墩旁,摸着粗糙的石头,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他想起当年在洛阳修桥的工匠,也是这样,一凿一斧,用智慧和汗水,在江河上架起通途。现在,这些古桥虽已不再是交通要道,却成了历史的见证,提醒着后人,这里曾有过怎样的辉煌。 桥边的古榕树下,几个老人正在下棋,旁边摆着茶桌,喝着功夫茶,聊着家常。沈言走过去,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看着他们下棋,听着他们用闽南语聊天,虽然听不懂,却能感受到那份悠闲与惬意。 一个老人笑着给沈言倒了杯茶:“老先生,来尝尝咱泉州的铁观音。” 沈言接过茶杯,抿了一口,茶汤醇厚,回甘悠长,带着一股兰花香。他想起当年在福建推广茶叶种植,那时的铁观音还只是地方名茶,如今却香飘海内外,成了泉州人的骄傲。 傍晚,他们去了蟳埔村。村里的妇女都戴着“簪花围”,用鲜花和红头绳在头上盘成一个漂亮的花环,穿着蓝色的大襟衫,在海边挑着海蛎,身影与夕阳相映,像一幅美丽的画卷。 “这‘簪花围’可有讲究,”村里的老人说,“以前是渔船进港时,女人们戴着花去迎接,现在成了咱蟳埔的标志,好多游客来拍照呢。” 沈言看着那些戴花的妇女,她们的脸上带着笑容,手上的动作麻利,海蛎壳在她们手中翻飞,很快就剥出一大碗海蛎肉。这就是泉州的女人,既爱美,又勤劳,像海边的礁石,坚韧而美丽。 在泉州待了五天,他们逛了天后宫,看了妈祖的塑像,想起当年船员们出海前都会来祭拜,祈求平安;去了德济门遗址,看着残存的城墙,想象着当年商船进出港的繁忙;还去了附近的瓷器博物馆,看着那些精美的德化白瓷,像羊脂玉一样温润,难怪能畅销海外。 离开泉州前,他们去了晋江的一家制鞋厂。车间里的流水线忙碌有序,工人穿着统一的工装,熟练地操作着机器,一双双运动鞋从流水线上下来,被打包、装箱,准备发往世界各地。 “我们这的鞋子,全世界都在穿。”厂长骄傲地说,“从当年的小作坊,到现在的上市公司,靠的就是咱泉州人的‘爱拼才会赢’。” 沈言看着那些即将发往海外的鞋子,想起当年从泉州港运往海外的瓷器和丝绸,心里忽然很感慨。当年的“海上丝绸之路”,运出去的是奢侈品;现在,运出去的是寻常百姓的生活用品,却同样连接着世界,传递着中国的智慧与匠心。 房车驶离泉州,往广东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刺桐港的轮廓渐渐模糊,却仿佛能听到当年的潮声,还在诉说着这座城市的传奇。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喝一杯铁观音,来看一眼东西塔,来听一听这跨越千年的潮声。 “老沈,下一站去广州?”周大哥问,“去尝尝早茶,看看珠江的夜景。”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千年商都’,现在是什么模样。” 房车在闽南的公路上行驶,两旁的榕树依然繁茂,稻田里的稻穗已经金黄,像一片金色的海洋。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刺桐港的古韵, 有多元文化的交融, 有闽南人的坚韧, 有新丝绸之路的繁华, 真好。 前路还有珠江的涛声,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2章 羊城珠水 房车驶入广东地界,空气里的味道陡然变得浓烈起来。榕树的清香混着烧腊的油香,还有街边糖水铺飘来的甜香,在湿热的空气里发酵,透着一股鲜活的市井气。路两旁的骑楼连绵不断,彩色的玻璃映着阳光,像一块块碎裂的彩虹,远处的木棉花红得似火,在枝头燃烧。 “这广州,光闻着味儿就馋人。”周大哥吸了吸鼻子,笑着说,“早就听说广州的早茶有名,明天可得好好尝尝。” 沈言笑着点头。他当年虽未踏足岭南,却在宫廷贡品里见过广州的荔枝、龙眼,听过商人们描述过这里的繁华——“市舶司前,帆樯如云,番商辐辏,珍宝如山”。如今亲临其境,才发现这繁华里,更多的是烟火气,是寻常百姓的热辣生活。 房车停在珠江边的营地,这里能看到江面上穿梭的游船,远处的广州塔像一条婀娜的小蛮腰,在暮色里闪着流光溢彩。沈言站在江边,看着货轮满载集装箱驶过,想起当年珠江上的红头船,载着丝绸瓷器南下南洋,靠的是风力与人力,行得缓慢却坚定。 “现在的船,连烟囱都看不见了。”陈大姐指着一艘电动货轮,“真干净,还安静。” “是啊,”沈言望着江面的灯光倒影,“连航标都换成电子的了,夜里行船也不怕撞礁。”他想起当年在海上见过的灯塔,靠油灯发光,微弱得像萤火虫,不知多少商船因看不清航线而触礁。现在,科技的光芒照亮了航道,也照亮了这片土地的前行之路。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去了老字号茶楼。茶楼里人声鼎沸,服务员推着点心车穿梭其间,“虾饺皇——”“烧卖——”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桌子点心:虾饺晶莹剔透,里面的虾肉隐约可见;烧卖皮薄馅足,咬一口满嘴鲜香;肠粉滑嫩爽口,淋上豉油,鲜得人眯起眼睛。 “这才叫生活啊!”周大哥喝着普洱,感慨道,“一笼点心,一壶茶,能坐一上午,慢悠悠的,比咱们在家赶早市强多了。” 邻桌是几个老街坊,用粤语聊着天,时而哈哈大笑,时而低声细语。一个老爷子端着茶杯,给大家分着刚买的报纸,嘴里念叨着“今日股市又升咗”。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早茶喝的不是点心,是人情味,是街坊邻里间的熟稔与温暖。 从茶楼出来,他们去了陈家祠。祠堂里的砖雕、木雕、石雕精美绝伦,人物花鸟栩栩如生,屋脊上的陶塑瓦脊色彩鲜艳,讲述着一个个民间故事。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斓的光影,像撒了一地的宝石。 “这手艺,真是巧夺天工。”陈大姐举着相机拍个不停,“比皇宫里的摆件还精致。” 讲解员说:“陈家祠是清代广东七十二县陈姓宗亲合资建造的,既用来祭祀祖先,也供陈氏子弟读书赶考。这些雕刻不仅是装饰,更藏着宗亲们对后代的期许——读书上进,光耀门楣。” 沈言看着那些雕刻里的“寒窗苦读”“金榜题名”,想起当年在全国推广的科举制度,不就是为了让寒门子弟有出头之日吗?现在,这些雕刻依然在诉说着“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只是考场变成了学堂,科举变成了高考,那份对未来的期许,从未改变。 下午,他们去了上下九步行街。老街上的骑楼商铺林立,有卖广绣的,有卖凉茶的,有卖粤剧脸谱的,还有百年老字号的药铺,伙计穿着长衫,在柜台后熟练地抓药。沈言走到一家广绣店前,看着绣娘用五彩丝线,在绸缎上绣出岭南的花鸟,针脚细密,色彩明快。 “这广绣,以前是贡品呢。”绣娘笑着说,“现在我们改良了图案,年轻人也喜欢得很,网上卖得可好了。” 沈言拿起一个绣着木棉花的荷包,丝线光滑,图案鲜活。他想起当年在宫廷里见过的广绣,虽也精美,却多了份拘谨。现在的广绣,少了些规矩,多了些灵气,像岭南的天气一样,热烈而自由。 傍晚,他们去了珠江边,坐着游船看夜景。夜幕降临,珠江两岸的灯光次第亮起,广州塔的灯光变幻莫测,像一个巨大的彩色魔方;猎德大桥的灯光像一道彩虹,横跨江面;岸边的古建筑在灯光勾勒下,透着古朴的韵味。 “这夜景,比外滩还好看。”陈大姐兴奋地说,“既有现代的繁华,又有历史的厚重。” 游船上的导游介绍着珠江的历史:“以前的珠江,岸边都是码头,装卸工人的号子声能传到半夜。现在,码头变成了观景台,号子声变成了游客的笑声,不变的是珠江,依然滋养着广州。” 沈言望着江水,想起当年在这里靠岸的外国商船,带来了香料与新奇,也带来了冲突与交融。现在,珠江依然敞开怀抱,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只是交流的不再是货物,更是文化与友谊。 在广州待了五天,他们逛了光孝寺,看了六祖慧能的瘗发塔,感受禅宗的空灵;去了南越王博物馆,看了两千多年前的青铜剑和玉印,想象着岭南古国的神秘;还去了沙湾古镇,吃了姜撞奶、双皮奶,甜得人心里发暖。 离开广州前,他们去了附近的城中村。这里曾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地,现在经过改造,建起了整齐的公寓楼,楼下有超市、餐馆、图书馆,年轻人下班后在篮球场打球,孩子们在公园里玩耍,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以前这地方可乱了,”社区工作人员笑着说,“握手楼密密麻麻,电线像蜘蛛网。现在好了,政府出钱改造,环境好了,配套齐了,年轻人住着也舒心。” 沈言看着那些在图书馆里看书的年轻人,他们的脸上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眼神明亮。他想起当年南下的移民,为了生计在岭南打拼,吃了多少苦;现在,他们的后代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生活,安心追梦,这大概就是时代的进步——让每一个努力的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 房车驶离广州,往广西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广州塔的灯光依然璀璨,像一颗永不熄灭的明珠。他知道,这座城市的故事还在继续,就像珠江的水,奔流不息,滋养着一代又一代人。 “老沈,下一站去桂林?”周大哥问,“去看看‘桂林山水甲天下’是不是真的。”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漓江的水,象鼻山的奇,感受一下岭南的山水画卷。” 房车在岭南的公路上行驶,两旁的稻田渐渐变成了喀斯特山峰,像一个个破土而出的竹笋。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羊城的烟火, 有早茶的闲适, 有珠江的繁华, 有年轻人的梦想, 真好。 前路还有漓江的烟雨,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3章 漓江烟雨 房车驶入广西地界,喀斯特山峰渐渐多了起来,像雨后春笋般从地里冒出来,平地拔起,姿态各异。路两旁的凤尾竹随风摇曳,叶片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光,远处的漓江像一条碧绿的绸带,缠绕在青山之间,水汽氤氲中,山峰若隐若现,像水墨画里没干的笔触。 “这地方,真跟画里一样!”陈大姐扒着车窗,眼睛瞪得圆圆的,“以前总在挂历上看桂林山水,现在才知道,实景比画好看十倍!” 沈言笑着点头。他这辈子走过无数名山大川,见惯了秦岭的巍峨、黄山的奇秀,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山水——没有磅礴的气势,却带着一股灵秀,像江南的女子,温婉而妩媚,一颦一笑都透着诗意。 房车停在阳朔的营地,紧挨着遇龙河。河面上漂着竹筏,筏工戴着斗笠,拿着长篙,慢悠悠地撑着筏子,竹筏划过水面,留下一道道涟漪,惊起几只白鹭,扑棱棱地飞向远处的青山。 “明天去坐竹筏!”周大哥指着遇龙河,兴奋地说,“我要体验一下‘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的感觉。” 沈言望着竹筏上的游客,他们笑着、闹着,有的在拍照,有的在打水仗,筏工偶尔唱几句山歌,调子嘹亮,在山谷里回荡。他想起当年在江南见过的乌篷船,摇橹的声音咿咿呀呀,带着水乡的温柔;而这里的竹筏,伴着山歌与水声,多了份山野的自在。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去了遇龙河。竹筏是用粗竹子捆成的,上面铺着竹席,放着两个小竹凳。筏工是个皮肤黝黑的壮族汉子,姓韦,憨厚地笑着说:“老先生,坐稳咯,咱们这遇龙河的水,清得能看见鱼。” 竹筏缓缓驶离岸边,韦师傅的长篙在水里一点,竹筏就灵活地避开礁石,顺着水流往下漂。漓江的水真清啊,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和游动的小鱼,两岸的山峰倒映在水里,像一幅流动的画。 “您看那座山,像不像骆驼?”韦师傅指着远处的山峰,“我们叫它骆驼山,那座像月亮的,叫月亮山,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名字。” 沈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山峰果然形态各异,有的像老人,有的像莲花,有的像笔架,配上这清澈的水,真是“一步一景,景景不同”。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古人说“桂林山水甲天下”——这里的山水,不是刻意雕琢的美,而是浑然天成的灵秀,像大自然不经意间泼洒的水墨,却美得让人心醉。 竹筏漂到一处浅滩,韦师傅停了下来,拿出随身携带的水壶,给他们倒了些山泉水:“尝尝,这是山上流下来的泉水,甜得很。” 沈言喝了一口,泉水清冽甘甜,带着山草的清香,比任何茶汤都爽口。韦师傅笑着说:“以前我们靠打渔过日子,漓江的鱼越来越少,政府就让我们撑竹筏,搞旅游,收入比打渔高多了,还能保护漓江的水,一举两得。” 沈言看着韦师傅脸上的笑容,想起当年在南方推行的“休渔”政策,那时的百姓虽有不舍,却也知道要给鱼虾留条生路。现在,这些政策结出了硕果,漓江的水更清了,鱼更多了,百姓的日子也更红火了,这大概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道理。 中午,他们在河边的农家菜馆吃饭。老板是韦师傅的媳妇,做的都是漓江的家常菜:啤酒鱼鲜嫩入味,田螺酿香辣可口,还有一盘炒野菜,带着淡淡的苦味,却很清爽。 “这鱼是早上刚从江里捞的,”老板娘笑着说,“野菜是上山采的,都是原生态的,城里吃不到。” 沈言尝着啤酒鱼,鱼肉细嫩,带着啤酒的清香,果然比城里的好吃。他想起当年在军营里吃的烤鱼,用树枝串着,在火上烤得焦黑,却也吃得香甜。现在的菜更精致了,却依然保留着山野的质朴,这大概就是美食的传承——无论做法怎么变,那份对食材的尊重不变。 下午,他们去了阳朔西街。老街上的店铺鳞次栉比,有卖民族服饰的,有卖手工艺品的,有唱民谣的酒,还有各种小吃摊,香气扑鼻。街上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的人挤在一起,说着不同的语言,却都带着笑容,像一个小小的地球村。 “这地方,真国际化。”周大哥感慨道,“比上海的步行街还热闹。” 沈言走到一家卖绣球的店铺前,看着五颜六色的绣球,上面绣着壮族的图腾,做工精美。老板是个壮族姑娘,能用流利的英语和外国游客讨价还价,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以前我们的绣球都是自己绣着玩的,”姑娘笑着说,“现在成了游客喜欢的纪念品,我还开了网店,能卖到国外去呢。” 沈言拿起一个绣球,手感沉甸甸的,上面的丝线光滑。他想起当年在广西见过的壮族姑娘,她们绣的绣球只送给心上人,代表着美好的爱情;现在,绣球成了文化交流的使者,传递着壮族的热情与好客。 傍晚,他们去了附近的壮族村寨。村里的壮族人正在广场上准备篝火晚会,姑娘们穿着绣花的民族服饰,小伙子们吹着芦笙,孩子们围着篝火跑来跑去,笑声像银铃一样。 “今晚是火把节,”村长笑着说,“欢迎你们来参加,一起唱歌跳舞!” 夜幕降临,篝火点燃,映红了每个人的脸。姑娘们唱起了壮族的山歌,调子婉转悠扬,小伙子们吹着芦笙伴奏,村民们拉着游客的手,围着篝火跳起了竹竿舞。沈言跟着节奏,踩着竹竿的开合,虽然动作笨拙,却笑得像个孩子。 “唱山歌咧——这边唱来那边和——”一个壮族姑娘走到沈言面前,笑着邀请他对歌。 沈言摆摆手,笑着说:“我不会唱,听你们唱就好。” 姑娘也不勉强,笑着转身加入了合唱的队伍。沈言站在篝火旁,看着眼前的景象——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人,围着同一堆篝火,唱着、跳着、笑着,心里忽然很温暖。这就是广西的魅力,多民族和谐共处,像漓江的水一样,包容而温柔。 在桂林待了七天,他们逛了象鼻山,看了大象饮水的奇观;去了龙脊梯田,看着层层叠叠的梯田像天梯一样通向云端;还去了芦笛岩,看了洞里的钟乳石,在灯光下像水晶宫殿一样璀璨。 离开桂林前,他们去了漓江的源头。这里的水更清了,像一块巨大的绿宝石,周围的山上长满了树木,郁郁葱葱。护林员说,为了保护漓江的水,政府在这里种了很多树,禁止砍伐,禁止排污,现在的森林覆盖率比以前高了很多。 “这水,要留给子孙后代喝。”护林员看着江水,眼神里满是敬畏,“我们这代人辛苦点没关系,得让他们也能看到这么清的漓江。” 沈言望着漓江的源头,想起当年在全国各地修建的水利工程,那时的人们也知道,水是生命之源,要珍惜,要保护。现在,这份理念传承了下来,并且有了更科学的方法,这大概就是文明的进步——不仅要满足当下的需求,更要为未来负责。 房车驶离桂林,往贵州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漓江的山水渐渐隐去,却仿佛有一首山歌,还在耳边回荡。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坐一次竹筏,来听一曲山歌,来看看这永远留在画里的山水。 “老沈,下一站去贵阳?”周大哥问,“去看看黄果树瀑布,尝尝酸汤鱼。”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黔山秀水,感受一下多彩贵州的魅力。” 房车在黔桂的公路上行驶,两旁的喀斯特山峰依然奇特,凤尾竹换成了芭蕉树,空气里的水汽带着一丝酸辣的味道。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漓江的灵秀, 有山歌的嘹亮, 有民族的交融, 有对未来的守护, 真好。 前路还有黄果树的磅礴,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4章 黔山秀水 房车驶入贵州地界,山势渐渐陡峭起来,公路像一条银带缠绕在山间,时而钻进隧道,时而架在桥上,窗外的风景也变得层次分明——近处的梯田叠着翠绿,远处的山峰披着云雾,偶尔能看到穿苗服的姑娘背着背篓,沿着山路慢慢走,身影与青山相映,像一幅灵动的剪影。 “这地方,比桂林多了份野趣。”周大哥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过了个弯道,“路虽险,景却奇,值了!” 沈言笑着点头。他当年平定西南时,曾在奏折里见过对“黔地”的描述——“山高路险,瘴气弥漫”,那时的贵州在中原人眼中是蛮荒之地,如今亲临其境,才发现这“蛮荒”里藏着别样的壮美,像一杯陈酿的酒,初尝有些烈,细品却醇厚绵长。 房车停在贵阳郊外的营地,这里挨着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岸边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营地里已经停了几辆车,来自四川的车友笑着递过来一串烤土豆:“尝尝咱贵州的小土豆,用炭火烤的,蘸点辣椒面,香得很!” 沈言接过土豆,外皮焦脆,内里绵软,辣得舌尖发麻,却越吃越想吃。车友说他是做旅游自媒体的,专门来拍贵州的乡村,“现在贵州的路修得好,以前进不去的苗寨,现在开车就能到,山里的宝贝能运出来,外面的游客能走进来,日子越来越有盼头。” 沈言想起当年在西南修的栈道,窄得只能容一人通过,走起来摇摇晃晃,如今的高速公路穿山越岭,宽阔平整,把深山与外界紧紧连在了一起。这路,不仅是交通的通途,更是希望的桥梁。 第二天,他们去了黄果树瀑布。还没走到跟前,就听到轰隆隆的水声,像千军万马在奔腾。绕过一道山梁,瀑布忽然出现在眼前——银白色的水流从几十米高的崖壁上倾泻而下,砸在潭里,激起漫天水雾,在阳光下折射出一道彩虹,壮观得让人失语。 “我的天,太震撼了!”陈大姐举着相机,手都在抖,“比电视上看的壮观一百倍!” 他们沿着栈道走到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水珠打在脸上,清凉刺骨,透过洞壁的缝隙往外看,瀑布像一道帘子,遮住了外面的青山,恍惚间竟觉得自己走进了《西游记》里的场景。 “您看这水,多有劲儿。”周大哥指着湍急的水流,“以前肯定有人想过,这水能用来做点啥?” “现在就用上了。”旁边的导游笑着说,“下游建了水电站,发的电不仅够贵州用,还能送到广东广西,这瀑布啊,现在成了‘摇钱树’。” 沈言望着奔腾的水流,想起当年在江南修建的水车,靠水力舂米、磨面,那时的人们只能利用水流的微薄之力;现在,人类能驾驭这样磅礴的水势,让它为千万人点亮灯火,这大概就是智慧的力量,能让自然的伟力,变成滋养生活的甘泉。 离开黄果树,他们去了西江千户苗寨。车子刚到山脚下,就听到悠扬的芦笙声,穿着苗族盛装的姑娘和小伙子站在寨门两侧,端着牛角酒,笑着唱着敬酒歌。 “这是我们苗寨的最高礼节,”导游说,“客人得喝了这杯酒,才能进寨。” 沈言接过牛角杯,抿了一口,酒液辛辣,带着米酒的醇香。姑娘们笑着鼓掌,引着他们往寨里走。苗寨建在山坡上,上千座吊脚楼依山而建,黑瓦木楼层层叠叠,一直铺到山顶,炊烟从楼里升起,在薄雾中弥漫,像一幅写意的水墨画。 他们住在一户苗家客栈里,老板娘是个爽朗的苗族大姐,给他们端来酸汤鱼:“尝尝咱苗家的酸汤鱼,酸汤是用番茄和辣椒发酵的,鱼是稻田里养的,鲜得很!” 酸汤鱼果然名不虚传,酸汤开胃,鱼肉鲜嫩,再配上苗家的腊肉和糯米饭,吃得人满头大汗,却浑身舒坦。大姐说,以前苗寨穷,只有贵客来了才能杀鱼,现在旅游发展起来了,每天都能吃上鱼,“政府还教我们做电商,把酸汤料卖到全国各地,日子越过越红火。” 沈言看着客栈墙上的照片,有十几年前的苗寨,吊脚楼破旧,山路泥泞;现在的苗寨,吊脚楼修得整齐,石板路干净平整,姑娘们的银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变化,像酸汤一样,慢慢发酵,最终酿成了甜美的生活。 下午,他们在寨里闲逛。看到老人坐在吊脚楼前绣花,银针在布上翻飞,绣出精美的苗族图腾;孩子们在广场上踢毽子,笑声清脆;小伙子们在芦笙堂排练,芦笙声在山谷里回荡。沈言走到一个银匠铺前,看着银匠用小锤敲打银条,一点点变成精美的银饰,火花溅起,映着他专注的脸。 “这手艺,传了多少代了?”沈言问。 “说不清了,从爷爷的爷爷那辈就开始做。”银匠笑着说,“以前只给寨里人做,现在游客多了,订单做不完,还收了两个徒弟,就怕这手艺断了。” 沈言拿起一个银项圈,上面的花纹繁复精美,带着苗族的神秘与灵动。他想起当年在西南见过的苗族银饰,虽也精美,却少了这份自信——那时的银饰更多是身份的象征,如今却成了文化的符号,向世界展示着苗族的智慧与美丽。 傍晚,苗寨的篝火晚会开始了。上千人围在广场上,苗族姑娘和小伙子们跳起了板凳舞,节奏明快,动作有力。游客们也跟着学,虽然笨拙,却笑得开心。沈言看着眼前的景象,火光映着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的笑脸,忽然觉得,这篝火不仅驱散了夜晚的寒冷,更照亮了人心的距离。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不知是谁唱起了这首歌,很快就变成了大合唱,歌声在山谷里回荡,温暖而有力。 在苗寨待了三天,他们去了附近的侗寨,看了风雨桥和鼓楼,听了侗族大歌,那无伴奏的合唱像天籁一样,纯净而空灵;去了布依族的石头寨,看了用石头砌成的房屋,坚固而古朴;还去了茶山,跟着茶农采了一天茶,体验了制茶的全过程,喝到了自己亲手做的茶,味道格外香甜。 离开贵州前,他们去了遵义。在遵义会议会址前,看着那栋砖木结构的小楼,听着讲解员讲述那段艰苦而辉煌的历史,沈言的心里忽然很沉重。他想起自己当年的征战,也是为了民族的独立与尊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战场,却有着同样的信念——为了让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现在的幸福生活,来得不容易啊。”周大哥叹了口气,“得好好珍惜。” 沈言点点头。他走过大半个中国,看过繁华的都市,也看过宁静的乡村,深知这“安稳”二字背后,是无数人的牺牲与付出,像黔山的基石,沉默却坚定。 房车驶离贵州,往重庆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苗寨的吊脚楼渐渐隐没在云雾里,却仿佛能听到芦笙声还在耳边回荡。他知道,这片土地的故事还在继续,像黔山的泉水,清澈而绵长。 “老沈,下一站去重庆?”周大哥问,“去尝尝火锅,看看山城的夜景。”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那座‘3d魔幻城市’,感受一下巴渝的热辣。” 房车在川黔的公路上行驶,山势依然陡峭,却多了份熟悉的亲切感。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梯田和竹林,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黔山的壮美, 有苗寨的热情, 有民族的团结, 有历史的厚重, 真好。 前路还有重庆的火锅,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5章 山城烟火 房车驶入重庆地界,山势陡然变得陡峭,公路像条调皮的蛇,在山间盘来绕去,时而钻进隧道,时而架在半空,透过车窗往下看,房子像积木一样堆在山脚,嘉陵江像条碧绿的绸带,在山谷里蜿蜒。 “这地方,开车跟坐过山车似的!”周大哥紧紧握着方向盘,额头上渗出细汗,“导航都说‘已偏航’,咱这是开到哪去了?” 沈言笑着指了指前方的路牌:“跟着牌子走,错不了。”他这辈子走过的险路不少,秦岭的栈道、蜀地的天梯,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城市——房子建在山上,路修在房上,轻轨穿楼而过,仿佛把整个城市都叠了起来,透着一股魔幻的生命力。 房车好不容易停在江边的营地,推开车门,一股麻辣的香气就扑面而来,混着江水的潮气,在空气里发酵,勾得人肚子咕咕叫。营地旁的火锅店已经坐满了人,红油翻滚的锅底里,毛肚、鸭肠、黄喉在汤里上下翻腾,食客们吃得满头大汗,嘴里还喊着“巴适得板”。 “今晚就吃火锅!”陈大姐早就按捺不住,拉着他们往火锅店走,“我要特辣锅底,尝尝重庆的味道!” 火锅店的老板是个胖乎乎的重庆大叔,操着一口浓重的川普:“老师儿,第一次来重庆?特辣要得!咱重庆的火锅,就得吃特辣,才够味儿!” 锅底很快端上来,红油翻滚,辣椒、花椒浮在表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直冲脑门。毛肚七上八下涮烫后,脆嫩爽口;鸭肠烫十秒,鲜脆弹牙;黄喉裹着香油蒜泥,一口下去,麻辣鲜香在嘴里炸开,辣得人直吐舌头,却停不下来。 “这才叫火锅啊!”周大哥喝了口冰啤酒,直呼过瘾,“比咱在家吃的底料正宗多了!” 邻桌的重庆大妈笑着给他们递过一碟红糖糍粑:“解辣,你们这些外地人,吃不得太辣,慢点吃。” 沈言尝了块糍粑,甜糯的口感中和了麻辣,心里暖暖的。这就是重庆的热情,像火锅一样,直接而滚烫,不绕弯子,却让人心里踏实。 第二天,他们去了解放碑。碑前的广场上挤满了人,有拍照的游客,有跳广场舞的大妈,有卖凉面的小贩,热闹得像过年。解放碑在高楼的簇拥下,虽然不算最高,却像一位沉默的老者,见证着这座城市的变迁。 “这碑以前叫‘抗战胜利纪功碑’,”周大哥指着碑上的字,“是为了纪念抗战胜利建的,现在成了重庆的地标。” 沈言望着碑上的浮雕,战士们拿着枪,眼神坚定,仿佛还能听到当年的呐喊。他想起自己当年的征战,也是为了守护这片土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敌人,却有着同样的信念——为了家国安宁,绝不后退一步。 从解放碑出来,他们坐轻轨去了李子坝。轻轨穿楼而过的瞬间,游客们纷纷举起手机拍照,列车像一条银色的巨龙,从居民楼里钻出来,引得一片惊呼。 “这设计,太神了!”陈大姐啧啧称奇,“房子和轻轨居然能这么和谐共处。” 住在楼里的大爷坐在门口的竹椅上,摇着蒲扇,看着拍照的游客,笑着说:“习惯了,住了十几年,一点都不吵。当初建轻轨的时候,设计师专门做了减震,咱这楼安全得很。” 沈言看着轻轨远去的背影,想起当年在蜀地修的栈道,靠的是人力开凿;现在,科技的力量能让列车穿楼而过,既不影响居民生活,又方便了交通,这大概就是时代的进步——用智慧化解难题,让城市更宜居。 下午,他们去了洪崖洞。吊脚楼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红灯笼挂满了屋檐,像一串燃烧的火焰。嘉陵江就在脚下流淌,游船载着游客缓缓驶过,远处的千厮门大桥像一道彩虹,横跨江面。 “这地方,像《千与千寻》里的场景。”陈大姐举着相机拍个不停,“晚上亮灯了肯定更好看。” 他们沿着吊脚楼里的小巷闲逛,有卖陈麻花的,有卖火锅底料的,有捏面人的,还有川剧变脸表演,引得游客阵阵喝彩。沈言走到一家卖蜀绣的店铺前,看着绣娘用五彩丝线,在绸缎上绣出重庆的山水,针脚细密,色彩明快。 “这蜀绣,以前是贡品呢。”绣娘笑着说,“现在我们绣重庆的风景,游客都喜欢得很,网上卖得可好了。” 沈言拿起一幅绣着洪崖洞的蜀绣,丝线光滑,图案鲜活。他想起当年在蜀地见过的绣品,多是花鸟鱼虫,如今却融入了城市的元素,既传统又现代,像重庆这座城市一样,新旧交融,别有韵味。 傍晚,他们去了朝天门码头,坐着游船看两江夜景。夜幕降临,长江和嘉陵江两岸的灯光次第亮起,洪崖洞的灯笼像一片火海,解放碑的霓虹闪烁,千厮门大桥的灯光像一条珍珠项链,横跨两江,游船驶过,激起的浪花在灯光下像碎金一样。 “这夜景,比上海外滩还壮观!”周大哥兴奋地说,“既有山的险峻,又有水的柔情,还有城的繁华,太绝了!” 游船上的导游介绍着重庆的历史:“以前的朝天门,是商船聚集的地方,纤夫的号子声能传到半夜。现在,码头变成了观景台,号子声变成了游客的笑声,不变的是两江的水,依然滋养着重庆。” 沈言望着江水,想起当年在长江上见过的战船,旌旗猎猎,鼓声震天;现在,江面上行驶的是游船和货轮,载着游客和货物,传递着和平与繁荣。这江水,见证了战争与和平,见证了贫穷与富裕,却依然奔腾不息,像重庆人的性格一样,坚韧而乐观。 在重庆待了五天,他们逛了磁器口古镇,吃了陈麻花、毛血旺,感受了老重庆的市井气;去了白公馆、渣滓洞,听了革命先烈的故事,心里沉甸甸的;还去了南山,看了重庆的全景,吃了泉水鸡,辣得人眼泪直流,却大呼过瘾。 离开重庆前,他们去了附近的乡村。这里的农民靠种脐橙致富,漫山遍野的脐橙树挂满了金黄的果子,像一个个小灯笼。果农们正在采摘脐橙,脸上带着丰收的喜悦,电商主播在果园里直播,手机屏幕上不断跳出订单。 “我们这的脐橙,通过电商能卖到全国各地,”果农笑着说,“以前愁卖不出去,现在坐在家里就能赚钱,政府还帮我们修了路,通了网,日子越过越甜。” 沈言拿起一个脐橙,剥开皮,果肉饱满多汁,咬一口,甜得人心里发暖。他想起当年在蜀地推广新粮时,也曾鼓励农民多种果树,那时的交通不便,好东西也运不出去;现在,路通了,网通了,山里的宝贝能直接送到城里人的桌上,这大概就是“要想富,先修路”的道理,路通了,希望就来了。 房车驶离重庆,往四川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重庆的山水渐渐隐去,却仿佛能闻到火锅的香气,还在鼻尖萦绕。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吃一顿特辣火锅,来看一次轻轨穿楼,来感受这座城市的热辣与温情。 “老沈,下一站去成都?”周大哥问,“去看看大熊猫,尝尝夫妻肺片。”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天府之国’,感受一下成都的悠闲。” 房车在川渝的公路上行驶,山势渐渐平缓,嘉陵江汇入长江,一路向东。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和村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山城的魔幻, 有火锅的热辣, 有历史的厚重, 有乡村的振兴, 真好。 前路还有成都的悠闲,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6章 蓉城 房车驶入四川地界,空气里的麻辣味淡了些,多了份温润的茶香。路两旁的竹林郁郁葱葱,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远处的平原一望无际,稻田里的水稻已经泛黄,像铺了一层金色的地毯,偶尔能看到竹林掩映中的农家小院,屋檐下挂着金黄的玉米和火红的辣椒,透着一股丰收的喜悦。 “这成都平原,果然名不虚传。”周大哥感慨道,“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看着就踏实。” 沈言笑着点头。他当年平定蜀地后,曾下旨减免赋税,鼓励农耕,听奏折说这里“水旱从人,不知饥馑”,如今亲见,才知“天府之国”绝非虚言。这片土地像一位温柔的母亲,用丰饶的物产滋养着世代百姓,连空气里都透着安逸的气息。 房车停在成都郊外的营地,紧挨着浣花溪。溪水清澈见底,岸边的杨柳垂下绿丝绦,随风摇曳,几个老人在溪边钓鱼,鱼竿一动也不动,却看得专注,仿佛钓的不是鱼,是时光。 “先去看大熊猫!”陈大姐早就查好了路线,拉着他们往熊猫基地走,“我要看看国宝到底有多可爱。” 熊猫基地里竹林茂密,空气清新。大熊猫们有的在树上睡觉,肚子朝天,憨态可掬;有的在地上打滚,抱着竹子啃得津津有味,竹叶粘在脸上也不在意。游客们举着相机,小声惊叹着,生怕惊扰了这些国宝。 “这小家伙,真会享受。”周大哥看着一只抱着竹子睡觉的熊猫,笑着说,“吃了睡,睡了吃,比咱们活得还滋润。” 饲养员笑着说:“它们现在可是宝贝,国家投入了好多钱保护,以前野外的大熊猫越来越少,现在通过人工繁育,数量越来越多了,还放归了不少回野外呢。” 沈言看着熊猫悠闲的样子,想起当年在山林里见过的野兽,多是捕猎的对象,哪有这般待遇。现在,人类懂得了与自然和谐共处,懂得了保护这些生灵,这大概就是文明的进步——不仅要让自己活得好,也要让其他生命有生存的空间。 中午,他们在宽窄巷子找了家川菜馆。点了夫妻肺片、麻婆豆腐、回锅肉,还有一碗担担面。夫妻肺片麻辣鲜香,麻婆豆腐嫩而不碎,回锅肉肥而不腻,担担面酱香浓郁,吃得人满嘴流油,却不像重庆火锅那般灼辣,多了份醇厚的鲜香。 “这川菜,讲究‘一菜一格,百菜百味’,果然不假。”周大哥咂咂嘴,“比咱在家吃的川菜馆正宗多了。” 老板是个地道的成都人,提着茶壶给他们续水:“老师儿,慢慢吃,成都的菜要慢慢品,就像成都的日子,要慢慢过才有意思。” 沈言看着巷子里的景象——老人坐在竹椅上喝茶摆龙门阵,姑娘们在街边绣蜀绣,小贩推着三轮车卖糖油果子,铃铛声叮当作响,心里忽然很踏实。这就是成都的魅力,不疾不徐,像茶馆里的盖碗茶,慢慢泡,慢慢喝,才能品出滋味。 下午,他们去了杜甫草堂。草堂藏在竹林深处,白墙黑瓦,朴素典雅,池塘里的荷花正开得热闹,锦鲤在水里悠闲地游弋。游客们放轻了脚步,在诗史堂前驻足,看着墙上刻着的杜甫诗句,感受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情怀。 “杜甫当年在这儿住了四年,写了好多诗。”周大哥指着一间茅屋,“虽然穷,却心里装着天下。” 沈言走到茅屋前,看着简陋的陈设,仿佛能看到杜甫在灯下写诗的身影。他想起自己当年推行的“安居”政策,让流离失所的百姓有房住,有饭吃,不正是为了实现杜甫的愿望吗?千百年过去了,“广厦千万间”的梦想早已实现,这大概就是文人与为政者的默契——都希望天下人能安居乐业。 从草堂出来,他们去了人民公园。鹤鸣茶社里坐满了人,老人们围坐在竹桌旁,喝着盖碗茶,摆着龙门阵,有的在打麻将,有的在听评书,有的在掏耳朵,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咱也来体验一下成都的慢生活。”周大哥拉着他们找了个空位坐下,点了几碗茉莉花茶。 茶博士提着长嘴壶,表演着茶艺,壶嘴长长的,像条银蛇,准确地把水注入盖碗里,一滴不洒,引得众人喝彩。沈言端起盖碗,揭开盖子,茉莉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喝一口,茶汤清冽,带着花香,浑身的疲惫都消散了。 “这日子,太安逸了。”陈大姐看着周围的人,笑着说,“难怪都说‘少不入川,老不出蜀’,来了就不想走了。” 旁边打麻将的大爷笑着接话:“就是嘛,成都有啥子不好嘛,有茶喝,有麻将会打,有美女会看,日子巴适得很!” 沈言听着他们的笑声,心里暖暖的。这就是成都人最可爱的地方,容易满足,懂得享受生活,哪怕经历过风雨,也能笑着把日子过成诗。 傍晚,他们去了锦里。古街上的灯笼亮了起来,暖黄的光映着青石板路,像撒了一地的金子。有捏面人的、吹糖人的、皮影戏的,还有卖蜀绣、竹编的,热闹得像过年。沈言走到一家糖画摊前,看着艺人用糖稀在石板上画出各种图案,龙、凤、熊猫,栩栩如生,引得孩子们围了一圈。 “老先生,来一个?”艺人笑着问。 沈言点头:“来个熊猫。” 艺人手起勺落,很快就画出一只憨态可掬的熊猫,插上竹签,递给他。沈言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带着焦糖的香气。他想起当年在街头见过的糖人,虽也好看,却没这般精致,现在的手艺,不仅没失传,还多了份创新,这大概就是传统的生命力。 在成都待了七天,他们逛了武侯祠,看了三国遗迹,听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故事;去了青羊宫,看了道家建筑,感受了“道法自然”的智慧;还去了附近的都江堰,看了两千多年前的水利工程,依然在滋养着成都平原,不得不感叹古人的智慧。 离开成都前,他们去了附近的郫县豆瓣厂。车间里弥漫着豆瓣的香气,工人穿着白大褂,正在翻晒豆瓣,红亮的豆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厂长说,郫县豆瓣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用的是当地的辣椒和蚕豆,经过一年的发酵,才能做成,“现在不仅是川菜的灵魂,还卖到了国外,成了成都的名片。” 沈言拿起一瓶豆瓣,看着上面的商标,设计精美,既有传统元素,又有现代感。他想起当年在蜀地见过的酱料,多是自家腌制,味道虽好,却难以保存,现在,通过工业化生产,传统的味道能传遍天下,这大概就是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 房车驶离成都,往陕西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成都的平原渐渐隐去,却仿佛能闻到盖碗茶的清香,还在鼻尖萦绕。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喝一碗盖碗茶,来打一次麻将,来感受这座城市的悠闲与安逸。 “老沈,下一站去西安?”周大哥问,“咱们绕了一圈,差不多该往回走了。”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兵马俑,再吃一碗羊肉泡馍。” 房车在川陕的公路上行驶,两旁的竹林变成了秦岭的松柏,空气里的茶香变成了山野的清香。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蓉城的悠闲, 有国宝的憨态, 有诗圣的情怀, 有传统的新生, 真好。 前路还有秦岭的险峻,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7章 秦岭古道 房车驶离成都平原,渐渐驶入秦岭山脉。公路像条银带缠绕在山间,一侧是陡峭的崖壁,一侧是深不见底的峡谷,车轮碾过碎石路面,发出轻微的颠簸声。窗外的松柏郁郁葱葱,云雾在山腰间缭绕,偶尔能看到瀑布从崖壁上倾泻而下,像一条白色的丝带,落入谷底的深潭。 “这秦岭,可真险啊。”周大哥握着方向盘,眼神专注,“以前没修公路的时候,人咋过这山?” 沈言望着窗外的古道遗迹,石板上的车辙印依稀可见,笑着说:“以前有栈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说的就是这儿。工匠们在崖壁上凿孔,插上木梁,再铺上木板,走起来摇摇晃晃,比现在险多了。” 他想起当年派军队穿越秦岭的经历,士兵们背着粮草,在栈道上艰难前行,脚下是万丈深渊,头上是悬崖峭壁,稍有不慎就会坠入谷底。那时的他,站在地图前,只想着如何快速运送兵力,却没想过这山路有多难走。如今亲身体验,才明白“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真正含义。 房车在一处观景台停下,这里能看到远处的秦岭主峰,皑皑白雪覆盖在山顶,像戴上了一顶白帽子。几个骑行爱好者正坐在石头上休息,他们的自行车上挂着头盔和水壶,脸上带着疲惫却兴奋的笑容。 “老先生,你们也是来旅游的?”一个年轻人笑着打招呼,“这秦岭的风景,绝对值回票价!” 沈言点头:“确实壮观。你们从哪骑来的?” “从西安过来,打算骑到成都。”年轻人指着远处的山路,“以前觉得秦岭是天险,现在修了公路,骑车过来也不难,就是坡有点陡。” 沈言看着他们晒得黝黑的脸庞,想起当年翻山越岭的士兵,忽然觉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类征服自然的勇气从未改变,只是方式从栈道变成了公路,从战马变成了自行车,那份对远方的向往,始终如一。 中午,他们在山脚下的农家菜馆吃饭。老板是个朴实的山民,给他们端上了秦岭的特色菜:腊肉炒笋干、土鸡炖蘑菇、凉拌香椿,还有一碗玉米糁子粥。腊肉带着烟熏的香气,笋干脆嫩爽口,土鸡的汤鲜美浓郁,喝一口,浑身都暖和起来。 “这菜都是山里的,腊肉是自家腌的,笋是山上挖的,鸡是散养的。”老板笑着说,“以前这些东西只能自己吃,现在路通了,游客多了,能卖不少钱,日子比以前好多了。” 沈言看着窗外的山路,柏油路面平整宽阔,货车能直接开到村口。他想起当年的山路,只能靠人力背运,山里的宝贝运不出去,外面的物资也难以进来。现在,这公路就像一条血管,把山里与外界紧紧连在一起,让山民们的日子也活了起来。 下午,他们去了太白山。缆车缓缓上升,窗外的风景越来越壮阔,低矮的灌木变成了高大的冷杉,草甸像绿色的地毯铺在山间,偶尔能看到几只羚羊在草甸上奔跑,身姿矫健。 “这地方,像仙境一样。”陈大姐举着相机,拍个不停,“空气里都是松树的清香。” 山顶的大爷海是一片高山湖泊,湖水碧绿,像一块巨大的翡翠,周围的山峰倒映在水里,清晰可见。几个科考人员正在湖边取样,他们穿着冲锋衣,背着仪器,专注地记录着数据。 “他们在研究啥?”周大哥好奇地问。 “研究湖水的生态环境。”旁边的导游说,“太白山是秦岭的主峰,生态环境脆弱,国家派了专门的科考队,监测这里的环境变化,保护这里的动植物。” 沈言望着科考人员的身影,想起当年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禁地”,保护珍稀的动植物。那时的人们虽不懂生态平衡,却知道要给万物留条生路。现在,这份理念有了科学的支撑,保护得更细致、更周全,这大概就是文明的进步——不仅要利用自然,更要懂得敬畏自然。 傍晚,他们在山脚下的古镇住下。古镇保留着明清时期的建筑,青石板路凹凸不平,两旁的店铺挂着红灯笼,有卖山货的,有开客栈的,还有唱秦腔的,锣鼓声震天响,透着一股关中的粗犷。 “这秦腔,真够劲!”周大哥站在戏台前,听得入了迷,“比京剧还热闹。” 戏台上的演员穿着华丽的戏服,脸上画着浓妆,唱腔高亢嘹亮,像秦岭的山峰一样,直插云霄。台下的观众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叫好鼓掌,气氛热烈。沈言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这秦腔里唱的,不就是关中人的喜怒哀乐吗?粗犷而直接,带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 在秦岭待了五天,他们逛了法门寺,看了佛骨舍利,感受了佛教文化的厚重;去了张良庙,听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故事;还去了黑河森林公园,看了茂密的森林和清澈的溪流,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离开秦岭,房车驶入关中平原。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风中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远处的村庄炊烟袅袅,拖拉机在田地里穿梭,一派丰收的景象。 “这关中平原,果然是粮仓。”周大哥感慨道,“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看着就踏实。” 他们在一个村庄停下,村民们正在收割小麦,收割机在麦田里穿梭,麦粒被装进麻袋,堆成一座座小山。一个老农坐在田埂上,嗒着旱烟,看着自家的麦子,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 “今年收成好,一亩地能收一千多斤。”老农笑着说,“以前割麦子靠镰刀,一天割不了一亩,现在机器一响,半天就收完了,还不用弯腰,省事多了。” 沈言看着那些金灿灿的麦粒,想起当年在关中推广的新粮,那时的麦子产量低,农民们辛苦一年也填不饱肚子。现在,优良的品种、先进的农具,让关中平原真正成了“天府之国”,这大概就是他当年所有努力的意义——让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能吃饱穿暖,不再为生计发愁。 房车继续前行,往西安方向走。沈言望着窗外的平原,心里忽然很踏实。他走过了大半个中国,看过了繁华的都市,也看过了宁静的乡村,见过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却发现他们的愿望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国泰民安,衣食无忧。 “老沈,到了西安,咱们再去吃一碗羊肉泡馍。”周大哥笑着说,“上次没吃够。” “好。”沈言点头,“再去看看大雁塔,感受一下盛唐的气息。” 房车在关中平原上行驶,远处的秦岭像一道屏障,守护着这片土地。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麦田和村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秦岭的险峻, 有关中的富饶, 有山民的淳朴, 有丰收的喜悦, 真好。 前路还有西安的厚重,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8章 三秦故地 房车再次驶入西安城时,沈言忽然生出几分“近乡情怯”的恍惚。护城河的水依旧碧绿,城墙的砖缝里仍长着倔强的草,只是城头的箭楼换成了亮着红灯笼的观景台,往来的马车变成了呼啸而过的汽车,连空气里都混着肉夹馍的油香与咖啡的微苦。 “咱们先去大雁塔!”周大哥把车停在曲江池边,指着远处的七层宝塔,“听说晚上有音乐喷泉,比上元灯会还热闹。” 沈言望着大雁塔的轮廓,塔身青砖斑驳,却依旧挺拔如昔。他想起当年玄奘法师取经归来,就在这塔下翻译经文,那时的塔前只有青灯古佛,如今却成了游人如织的广场。时光兜兜转转,有些东西变了,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他们沿着慈恩寺的红墙往里走,香火比上次更旺,香客们捧着香烛,在佛像前虔诚跪拜。几个穿着汉服的姑娘正在拍照,广袖流仙,衣袂飘飘,与古寺的飞檐斗拱相映,竟分不清是今人穿越回盛唐,还是盛唐的风华流淌到了现在。 “您看那碑刻,”周大哥指着一块《大唐三藏圣教序》碑,“是唐太宗写的,玄奘法师取经的故事都刻在上面呢。” 沈言走到碑前,指尖拂过冰冷的石碑,上面的字迹历经千年风雨,依旧清晰有力。他想起当年玄奘法师在朝堂上讲述西域见闻,说那里的人“不事农桑,唯逐水草”,而现在,那些曾经的异域之地,早已是华夏版图的一部分,与中原共享太平。 从慈恩寺出来,夕阳正斜照在大雁塔上,给塔身镀上了一层金边。广场上的音乐喷泉开始表演,水柱随着《霓裳羽衣曲》的旋律起落,时而如莲花绽放,时而如飞龙在天,引得游客阵阵欢呼。 “这曲子,我好像在哪听过。”陈大姐看着喷泉,若有所思。 “当年宫廷里常奏的。”沈言轻声说。他想起宫廷宴会上,乐师们奏着这首曲子,舞姬们翩翩起舞,那时的繁华如梦,如今却以这样的方式重现,虽少了些皇家的威仪,却多了份万民同乐的热闹。 晚上,他们去了回民街。老街上的灯笼亮了起来,烤串的油烟混着羊肉泡馍的香气,在巷子里弥漫。沈言走到一家老孙家泡馍前,学着当地人的样子,把馍掰成小块,递给伙计。 “老先生,您这掰得够细!”伙计笑着说,“一看就是老吃家。” 沈言笑了。他当年在长安巡查时,也曾在坊间吃过泡馍,那时的馍更瓷实,汤更醇厚,却没这般热闹。现在的泡馍馆里,操着各地方言的游客坐在一起,掰着馍,聊着天,像一家人一样,这大概就是西安的包容,能让五湖四海的人,在这里找到归属感。 第二天,他们去了陕西历史博物馆。馆里的文物琳琅满目,从半坡遗址的陶罐,到商周的青铜器,再到秦汉的兵马俑、唐代的唐三彩,像一条流淌的历史长河,诉说着这片土地的过往。 “您看这兵马俑,”周大哥指着一号坑,“千人千面,连指甲盖都清晰可见,古人的手艺太神了。” 沈言望着那些排列整齐的陶俑,他们的脸上带着坚毅,仿佛还在等待着号令。他想起当年修建皇陵的工匠,被征调至此,一凿一斧都凝聚着血汗,那时的他们或许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会成为世界奇迹,让后人惊叹不已。 在博物馆的大唐遗宝展厅,沈言停在了一件葡萄纹银香囊前。香囊的球体可以自由转动,里面的香料却不会洒出来,工艺精巧得让人叹服。 “这香囊,跟杨贵妃当年用的一样。”讲解员说,“采用了陀螺仪原理,现在的航海导航还在用呢。” 沈言拿起仿制品,感受着里面的机关,忽然觉得,古人的智慧从未过时,它们像埋在地下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破土而出,绽放出新的生机。 下午,他们去了碑林博物馆。馆里的石碑林立,从《开成石经》到颜真卿、柳公权的书法,一笔一划都透着风骨。几个书法爱好者正趴在石碑上拓片,墨香在空气里弥漫,与千年的文脉交融。 “这字,真有劲儿。”周大哥看着《多宝塔碑》,“比咱们现在的打印机好看多了。” 守碑的老先生笑着说:“字如其人,这些书法家都是有风骨的,字里藏着他们的精气神。现在学书法的年轻人少了,不过学校里开了书法课,总算没断了根。” 沈言看着那些年轻的拓片者,他们的眼神专注,手下的宣纸渐渐印上墨痕,忽然觉得,这文脉就像拓片一样,需要一代一代人用心去传承,才能让千年的智慧,在新时代焕发光彩。 离开碑林,他们去了附近的书院门。老街上的店铺摆满了文房四宝,有卖毛笔的,有卖墨砚的,还有老先生在街头写春联,笔走龙蛇,气势磅礴。沈言走到一家笔庄前,看着老师傅做毛笔,从选料到扎毫,每一步都一丝不苟。 “这狼毫笔,得用黄鼠狼的尾巴毛,还要配上兔毫,才能软硬适中。”老师傅说,“做一支好笔,得花三天功夫,现在年轻人嫌慢,不愿学,也就我们这些老头子还守着。” 沈言拿起一支毛笔,笔锋饱满,手感温润。他想起当年在朝堂上批阅奏折用的笔,也是这般模样,只是那时的笔,更多的是用来处理政务,而现在的笔,却成了传承文化的载体,这大概就是时代的变迁,赋予了器物新的意义。 在西安待了五天,他们逛了半坡遗址,看了先民们的生活痕迹,感受着文明的起源;去了化觉巷清真大寺,看了伊斯兰建筑与中式庭院的完美融合,体会着文化的包容;还去了附近的袁家村,吃了地道的关中农家饭,看了皮影戏、秦腔表演,感受着浓浓的乡土气息。 离开西安前,他们去了西安交通大学。校园里的梧桐树枝繁叶茂,学生们背着书包,行色匆匆,图书馆里座无虚席,实验室里的仪器闪烁着微光。 “这学校,以前是洋务运动时建的南洋公学,”周大哥指着校史墙,“培养了好多人才,现在还是咱国家的顶尖大学。” 沈言看着那些年轻的面孔,他们的眼里闪烁着对知识的渴望,对未来的憧憬。他想起当年在顺天创办的学堂,那时的学生们抱着“实业救国”的理想,努力学习西方的技术;现在的学生们,站在更高的上,为了国家的科技进步而奋斗,这大概就是教育的力量,能让梦想代代相传。 房车驶离西安,往河南方向走。沈言回头望了一眼,大雁塔的身影渐渐模糊,却仿佛能听到晨钟暮鼓,还在耳边回响。他知道,自己还会再来的——来吃一碗羊肉泡馍,来看一次音乐喷泉,来感受这座城市的厚重与活力。 “老沈,下一站去开封?”周大哥问,“去看看清明上河园,尝尝灌汤包。” “好。”沈言点头,“去看看北宋的都城,现在是什么模样。” 房车在关中平原上行驶,远处的华山像一道屏障,守护着这片土地。沈言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麦田和村庄,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这躺平的日子, 有西安的厚重, 有文脉的传承, 有古今的交融, 有青春的活力, 真好。 前路还有开封的繁华, 还有更多的故事在等着, 慢慢走, 慢慢看, 就好。 第499章 雾都 沈言再次睁开眼时,咸腥的海风正往鼻腔里钻,带着潮湿的凉意。 他下意识地想坐起身,却发现四肢绵软得不像话,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细瘦的孩童手臂,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袖口露出的手腕还不及他当年握剑时的一半粗。 “这是……”他喉头滚动,想发出声音,却只挤出一阵软糯的童声,带着未脱的奶气。 船身猛地晃了一下,沈言踉跄着扶住身边的木栏,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艘客轮的甲板上。远处是灰蒙蒙的海面,铅色的云层压得很低,仿佛伸手就能摸到,几只海鸥在船尾盘旋,发出凄厉的叫声。 “阿历克斯,快回舱里去!”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妇人快步走过来,把他往船舱里拉,口音古怪却带着熟悉的关切,“雾这么大,小心着凉。” 阿历克斯? 沈言愣了愣,陌生的名字像潮水般涌入脑海——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叫阿历克斯·怀特的孤儿,父母在海上事故中丧生,被远在伦敦的叔父接去抚养。而他,沈言,那个在华夏大地上自驾房车游历半生的“老旅者”,竟在感受过老年力不从心的困顿后,以这样荒诞的方式,穿越到了一个异国孩童的身上。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小得能被妇人一把攥住。这副身躯约莫七八岁的模样,瘦弱得像根豆芽菜,别说舞刀弄枪,恐怕跑快了都要喘上半天。 “力不从心的滋味,原来换个方式也能体会。”沈言在心里苦笑。 前世的他,八十多岁时虽也常练太极强身,却终究抵不过岁月侵蚀——爬两层楼梯要歇三次,看报得戴老花镜,连当年能单手举起的农具,后来都要双手抱持。他总觉得,那不是他该有的模样,他该是那个能纵马驰骋、能彻夜批阅奏折的沈言,而非困在衰老躯壳里的老者。 可现在,他倒是“年轻”了,却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异国孩童。 客轮在雾中行驶了三天,终于抵达了伦敦港。 沈言跟着叔父一家踏上码头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得说不出话。黑压压的烟囱林立,浓烟滚滚直上云霄,把天空染成了肮脏的灰色;蒸汽火车在铁轨上呼啸而过,煤烟呛得人睁不开眼;穿着燕尾服的绅士和戴礼帽的妇人匆匆走过,脚下的石板路湿滑油腻,空气中弥漫着煤烟、鱼腥和不知名的臭味。 “这就是……伦敦?”沈言在心里咋舌。他走过华夏的许多城市,见过长安的恢宏、苏州的雅致、上海的摩登,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地方——喧嚣、拥挤,带着工业时代特有的粗粝与躁动。 叔父的家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一栋三层的砖房,墙皮斑驳,窗户上积着厚厚的灰尘。沈言被安排在顶楼的小阁楼,房间低矮得直不起腰,唯一的窗户正对着隔壁的烟囱,终日不见阳光。 “阿历克斯性子孤僻,怕是难融入学校。”夜里,他听见婶母在楼下低声抱怨,“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别带坏了我们家比利。” 沈言蜷缩在硬邦邦的床上,听着楼下传来的笑声和杯盘碰撞声,忽然想起自己当年在江南见到的孤儿。那时他下旨建了“慈幼局”,让孤儿有饭吃、有衣穿、能读书,可在这里,一个失去双亲的孩子,竟像件麻烦的物件。 日子在压抑中一天天过去。沈言试着像普通孩子一样去学堂,却发现这里的课程枯燥乏味——死记硬背拉丁文,背诵冗长的诗歌,稍有差池就要被戒尺抽打。更让他不适的是,同学们看他的眼神总带着鄙夷,仿佛他身上的旧衣服散发着臭味。 “瞧那个孤儿院来的穷鬼。”有孩子在背后窃笑,“听说他父母是被鲨鱼吃掉的。” 沈言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他这辈子,从没人敢这样对他说话,可现在,他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孩童,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这种无力感,比前世老年时的力不从心更让人窒息。 他开始怀念在华夏的日子——怀念房车在平原上行驶的自由,怀念周大哥夫妇的爽朗笑声,怀念洛阳水席的鲜美,怀念漓江竹筏上的山歌。那些日子里,他虽也是“异乡人”,却从未感受过这样的隔阂与恶意。 “或许,我该找点事做。”沈言想。他不能像前世那样四处游历,至少能像当年推广新粮一样,给自己找点“营生”。 他发现阁楼的角落里堆着些旧零件,是叔父修理钟表剩下的。沈言试着把零件拆了又装,渐渐摸出些门道。他想起当年在江南见过的钟表匠,那些精密的齿轮运转起来,像极了一个微型的世界。没过多久,他竟能把叔父扔在一边的坏钟表修好,走时还颇为精准。 “这孩子,倒有几分手艺。”叔父看着修好的钟表,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却也仅此而已。 转机出现在一个雨天。 沈言正在阁楼里摆弄零件,忽然听见窗外传来“啪嗒”一声。他推开积灰的窗户,发现一只褐色的猫头鹰正站在窗台上,嘴里叼着一封牛皮纸信封,信封边缘印着烫金的花纹,上面用翠绿的墨水写着一行字: 伦敦,怀特巷17号,顶楼阁楼,阿历克斯·怀特 收 猫头鹰歪了歪头,把信封丢在窗台上,扑棱着翅膀飞进了雨幕。 沈言捡起信封,入手沉甸甸的。信封上没有邮票,也没有寄信人地址,只有一个盾形的徽章,上面刻着一只狮子、一只鹰、一只獾和一条蛇。 他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羊皮纸,同样用翠绿的墨水写着: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 (国际魔法联合会会长、巫师协会会长、梅林爵士团一级魔法师) 亲爱的阿历克斯·怀特先生: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 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国王十字车站9?站台等候您。请最迟在七月三十一日前回复。 副校长(女)米勒娃·麦格 谨上 沈言捏着羊皮纸,手指微微颤抖。 魔法学校?巫师? 他这辈子,见过能呼风唤雨的方士,见过能预言未来的术士,却从未听说过“魔法”。可这封信的出现,本身就透着诡异——一只会送信的猫头鹰,一张用翠绿墨水书写的羊皮纸,一个从未听说过的车站站台。 “难道……这里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世界?”沈言忽然想起在伦敦街头见过的怪事——有穿斗篷的人在暗巷里一闪而过,有店铺的招牌在夜里发出微光,有老妇人对着空中喃喃自语,仿佛在和看不见的东西对话。 他翻出随信附上的清单,上面列着的东西更让他震惊: 【所需书籍】 《魔法史》《魔法理论》《初学变形指南》《基础魔咒》《魔法药剂与药水》…… 【所需装备】 一根魔杖 一口坩埚(锡镴制,标准尺寸2号) 一套黄铜天平 一个望远镜 一套防烫手套 一件素面工作袍(黑色) 一顶日间戴的帽子(黑色,尖顶,镶有银色流苏) 一双防护靴(黑色,带跟) 沈言盯着“魔杖”两个字,心脏砰砰直跳。他想起当年在波斯见过的巫师,手里也握着类似的法杖,能喷出火焰,能召唤风雨。难道那些传说,在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这是真的……”沈言的眼睛亮了起来,“或许,我能在这里找到不一样的活法。” 他厌倦了这具孩童身体的无力,厌倦了伦敦的压抑与歧视,更厌倦了这种任人欺凌的日子。如果魔法真的存在,或许能让他摆脱这种困境,甚至……找回一点当年的自己。 “阿历克斯!你在干什么?”婶母的声音在楼梯口响起,带着不耐烦的尖刻,“还不快下来劈柴!” 沈言迅速把羊皮纸藏进床垫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推开门走了出去。 “磨蹭什么?”婶母剜了他一眼,“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早把你赶出去了。” 沈言低着头,没说话,心里却已做了决定。 他要去霍格沃茨。 他要看看这魔法世界究竟是什么模样,要看看这根“魔杖”能不能像当年的长枪一样,给他力量与尊严,要看看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他能不能再次活得潇洒,活得随心所欲。 晚上,等所有人都睡熟了,沈言悄悄爬起来,借着月光给霍格沃茨写了回信。他没有墨水,就用烧焦的木炭代替;没有信纸,就用叔父丢弃的账本纸;没有猫头鹰,他不知道该怎么寄信,只能把信塞进窗台的缝隙里,希望那只褐色的猫头鹰能再来。 做完这一切,他躺在硬邦邦的床上,却毫无睡意。窗外的雨还在下,敲打着破旧的窗户,发出单调的声响。 沈言闭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华夏的山川湖海,闪过房车在公路上行驶的自由,闪过那些萍水相逢却温暖了他旅途的人。 “等着,”他在心里默念,“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无论这魔法世界是福是祸,无论前路是坦途还是荆棘,他都要去闯一闯。就像当年他带着顺天军征战四方,就像后来他开着房车游历大江南北,他沈言的人生,从来都不是困在阁楼里的。 夜风吹进窗户,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暖意,仿佛是来自遥远华夏的问候。沈言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笑,这一次,他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第500章 对角巷 猫头鹰再次飞来时,沈言正在阁楼里修理一只怀表。褐色的鸟儿扑棱着翅膀落在窗台,嘴里叼着一个小小的油纸包。他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折叠的地图,用同样的翠绿墨水标注着一行字:“沿查令十字街向北,找到‘破釜酒’,敲门砖是三块向上、两块向下。” “这就是……通往魔法世界的入口?”沈言摩挲着泛黄的羊皮纸地图,指尖因激动微微发颤。前世他走遍山河,见过最壮丽的自然奇观,也见过最精巧的人工造物,却从未想过,在伦敦这样的钢铁丛林里,竟藏着一个能与传说接轨的秘境。 他揣好地图,找了个借口溜出怀特家。伦敦的雾依旧浓重,街道上马车与汽车交错,煤烟味呛得人喉咙发紧。沈言按照地图指引,在查令十字街的尽头找到了那家名为“破釜酒”的店铺——它夹在一家书店和一家唱片店之间,门脸破旧得像随时会坍塌,若非地图指引,任谁也不会多看一眼。 推开门,浓郁的酒香混着泥土的腥气扑面而来。酒里光线昏暗,几个穿斗篷的人坐在木桌旁,举着锡镴酒杯低声交谈,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映得他们的脸忽明忽暗。沈言的突然闯入让谈话声戛然而止,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他,有好奇,有审视,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 “小家伙,迷路了?”台后擦杯子的老板抬起头,他的胡子像灌木丛一样茂密,眼睛却亮得惊人。 沈言想起地图上的提示,踮起脚尖敲了敲台旁的砖墙:三下向上,两下向下。 “呵,新生?”老板咧嘴一笑,露出泛黄的牙齿,伸手在墙上一推。原本坚实的砖墙竟像水波般荡漾开来,露出后面一条鹅卵石铺就的街道。 沈言倒吸一口凉气。 街道两旁挤满了店铺,招牌上的文字闪烁着微光:“奥利凡德魔杖店”“古灵阁巫师银行”“弗洛林冷饮店”“丽痕书店”……穿斗篷的巫师们在街上来来往往,有的骑着扫帚低空掠过,有的推着堆满坩埚的手推车,孩子们举着会飞的金色气球奔跑,空气中弥漫着烤南瓜的甜香与硫磺的刺鼻气味。 “这就是……对角巷?”沈言喃喃自语,仿佛闯入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里。 他先去了古灵阁。这座由妖精看守的银行像座狰狞的堡垒,妖精们穿着猩红的制服,坐在高柜台后,用尖利的爪子清点着金币。沈言凭着怀特夫妇留下的一封介绍信,取出了一小袋加隆——这是原主父母留下的遗产,不多,却足够支付学费和装备。 握着沉甸甸的金币,沈言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感受到踏实。他想起当年在顺天铸造新币,为的就是让百姓交易方便,没想到在这个魔法世界,金币的分量同样能带来安全感。 接下来的采购像一场奇妙的探险。 在丽痕书店,他买到了清单上的所有课本。《初学变形指南》的封面会自己翻动,《魔法药剂与药水》里的插图在冒泡,店员用魔法把十几本书捆成一摞,轻轻一推就跟在他身后漂浮着。沈言试着用手去碰,书本却像有生命般躲开,惹得周围的巫师们轻笑。 “魔法物品……果然不同凡响。”他心里啧啧称奇。前世他见过机关精巧的木鸟,能在空中飞片刻,可这些书本的灵动,却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活气”。 在摩金夫人长袍店,他定制了黑色的巫师袍。摩金夫人用一根银色的软尺围着他测量,软尺像蛇一样自动伸缩,还会时不时拍一下他的后背,仿佛在催促他站直。“又是一个霍格沃茨的新生?”夫人笑眯眯地说,“今年的孩子可真多,昨天刚给一个红头发的韦斯莱家男孩做好袍子。” 沈言看着镜子里穿着黑袍的自己,瘦小的身躯裹在宽大的袍子里,竟有了几分神秘的气息。他想起当年穿的铠甲,冰冷沉重,象征着责任与战争;而这件巫师袍轻飘飘的,却仿佛藏着无限可能。 最让他期待的是奥利凡德魔杖店。 店铺比想象中更小,塞满了高高的货架,上面摆满了狭长的盒子,积着厚厚的灰尘。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阴影里走出来,他的眼睛像鹰隼般锐利,仿佛能看透人心。“哦,一个新的灵魂。”老人的声音沙哑,“我是奥利凡德,这里的每一根魔杖都在等待它的主人。” 他让沈言伸出手臂,用软尺测量了他的胳膊长度、手指间距,甚至连瞳孔的颜色都仔细看了看。“胡桃木,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凤凰羽毛芯。”奥利凡德从货架上取下一个盒子,打开,里面的魔杖发出淡淡的红光,“试试这个。” 沈言握住魔杖,只觉得一股暖流顺着手臂蔓延全身,货架上的几个盒子突然炸开,木屑纷飞。 “不,不,不是这根。”奥利凡德摇摇头,又取出一根,“山楂木,十英寸,独角兽毛芯。” 这一次,沈言刚握住魔杖,壁炉里的火焰就猛地窜起,差点点燃旁边的窗帘。 “也不是。”奥利凡德眉头微皱,在货架间穿梭,像在寻找什么珍贵的宝藏。“有意思……你的气场很特别,既有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又藏着一股……久经沙场的锐利。” 他终于从最里面的货架上取下一个陈旧的盒子,上面的标签已经模糊。“试试这个。”老人的声音带着一丝郑重,“紫衫木,十三英寸,龙心弦芯。它有点挑剔,只认强者。” 沈言的指尖触到魔杖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力量涌了上来,却不像前两根那样狂暴,反而像温顺的猛兽,与他的气息渐渐融合。窗外的阳光突然穿透云层,恰好落在他握着魔杖的手上,杖尖闪过一道银白色的微光。 “啊,就是它了。”奥利凡德露出满意的笑容,“紫衫木魔杖通常与力量为伴,而龙心弦,是最具爆发力的核心。它选择了你,孩子,这可不是件小事。” 沈言挥动魔杖,试着按照奥利凡德的指点轻轻一点,旁边漂浮的书本突然整齐地摞在一起。他心里一喜,又试了一次,壁炉里的火焰竟变成了蓝色,像他当年在战场上见过的磷火。 “魔法……”他低声说,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这不是方士的符水咒语,不是术士的装神弄鬼,而是一种可以被学习、被掌控的力量,一种成体系、有逻辑的“技艺”,就像他当年研究的农桑水利、兵法谋略,只要掌握规律,就能运用自如。 离开奥利凡德的店铺时,沈言的背包里已经装满了魔法装备:黄铜天平、锡镴坩埚、望远镜、防烫手套……还有那根紫衫木魔杖,被他小心翼翼地用丝绸裹着,藏在最里层。 对角巷的夕阳是橘红色的,透过薄雾洒在鹅卵石路上,像铺了一层金粉。沈言坐在弗洛林冷饮店的露天座位上,点了一杯黄油啤酒,看着街上的巫师们来来往往。一个卖魔法宠物的店铺前,几只猫头鹰歪着头看他,一只雪白的猫优雅地舔着爪子,笼子里的蟾蜍鼓着腮帮子,像在打哈欠。 “这就是霍格沃茨的预备生活吗?”他啜了一口啤酒,甜丝丝的,带着黄油的香气。前世他总觉得老年生活力不从心,是因为身体的衰老限制了灵魂的自由;可在这里,魔法似乎能打破这种限制,哪怕是孩童的身躯,也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回到怀特家的阁楼时,沈言把所有魔法物品藏进床底的木箱,用几块松动的地板盖住。他知道,怀特夫妇对魔法一无所知,甚至可能像大多数麻瓜(巫师对普通人的称呼)一样,对魔法充满恐惧和排斥。 夜里,他躺在床上,借着月光摩挲着那根紫衫木魔杖。杖身光滑冰凉,却仿佛能感受到里面流动的力量。他想起奥利凡德的话,想起对角巷的奇妙景象,想起那些厚重的魔法课本里藏着的秘密。 “霍格沃茨……”沈言轻声念着这个名字,像在召唤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开始偷偷翻看《初学变形指南》,书里的文字是英文的,好在原主的记忆里有基础的语言储备,加上他前世学过的多国文字(当年为了与海外诸国通商),慢慢也能看懂大半。变形术的原理让他着迷:将物体的形态按照意志改变,需要集中注意力,需要精准的手势,还需要念对咒语——这和他当年训练士兵射箭一样,心、手、眼必须合一。 “gardiu leviosa(悬浮咒)……”他对着床底的坩埚轻声念道,同时挥动魔杖,坩埚却纹丝不动。 “看来没那么容易。”沈言并不气馁。他当年推广新粮,试种失败了几十次才成功;练习骑射,拉断了多少弓弦才百步穿杨。魔法既然是“技艺”,就没有一蹴而就的道理,必须下苦功打磨。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一边应付怀特家的差使,一边偷偷练习魔法。他发现自己对需要精准控制的咒语格外敏感,比如让羽毛漂浮、让火柴点燃,而那些需要强大力量的咒语,虽然暂时无法完成,却能感受到魔杖里传来的呼应。 “这大概和我前世的经历有关。”沈言猜测。当年在战场上,他既要运筹帷幄,把控全局,又要在瞬息万变的局势中做出精准判断,这种对“力”与“度”的把握,或许和魔法的操控有着某种共通之处。 八月的最后一天,猫头鹰带来了霍格沃茨的第二封信,提醒他九月一日前往国王十字车站,从9?站台乘坐霍格沃茨特快列车。 沈言看着信上的地图,心里既期待又忐忑。他不知道霍格沃茨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不知道那些和他一样的魔法学生是什么性格,不知道自己这个“异乡灵魂”能否融入那个世界。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去。 就像当年他告别安逸的书房,走上烽火连天的战场;就像后来他放下所有身份,开着房车踏上未知的旅途。他的灵魂里,始终燃烧着对未知的好奇,对自由的渴望,对“活得精彩”的执着。 九月一日清晨,沈言背着装满魔法装备的背包,谎称去学堂参加结业典礼,离开了怀特家。他没有回头,也没有留恋——这个压抑的阁楼,这段寄人篱下的日子,不过是他漫长旅途中的一个短暂驿站。 国王十字车站人声鼎沸,蒸汽火车喷着白雾,旅客们拖着行李箱匆匆忙忙。沈言按照信上的指引,找到9号站台和10号站台之间的墙壁。看着来来往往的麻瓜穿过墙壁,他深吸一口气,握紧了藏在袖中的魔杖,像当年冲锋陷阵那样,闭上眼冲了过去。 没有想象中的碰撞,只有一阵轻微的眩晕。 当他睁开眼时,眼前出现了一个全新的站台。红色的蒸汽火车头上挂着“霍格沃茨特快列车”的牌子,车窗里探出一张张兴奋的年轻面孔,穿着黑袍的学生们互相笑着打招呼,行李员用魔法把沉重的箱子堆上列车。 “这就是……9?站台?”沈言笑了,笑得像个真正的孩子。 他登上列车,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窗外,一个红头发的大家庭正在和孩子们告别,母亲哭得稀里哗啦,父亲在一旁笨拙地安慰;一个戴眼镜的男孩背着破旧的书包,正四处寻找座位;几个穿着考究的女孩聚在一起,炫耀着新买的魔法宠物。 火车缓缓开动,伦敦的景象渐渐远去。沈言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和村庄,心里充满了期待。 霍格沃茨,成体系的魔法,全新的世界…… 他不知道未来会遇到什么,但他知道,这一次,他不会再感到“力不从心”。魔法的力量或许不能让他变回当年的模样,却能让他以新的方式,再次感受掌控命运的自由。 沈言从背包里取出《魔法史》,指尖划过书页上的文字。阳光透过车窗洒在他的脸上,温暖而明亮,像极了他第一次踏上华夏土地时,感受到的那缕晨光。 新的旅程,开始了。 第501章 分院帽 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在原野上疾驰,窗外的风景从都市的灰霾变成了连绵的绿色丘陵。车厢里渐渐热闹起来,穿着黑袍的孩子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分享着从对角巷买来的零食,兴奋地猜测着即将到来的分院仪式。 沈言靠在窗边,手里捧着一本《魔法理论》,心思却飘远了。他想起早上离开伦敦时,怀特巷的雾气还未散尽,婶母尖利的抱怨声隔着门板传来;而现在,耳边是巫师们的欢笑声,鼻尖萦绕着比比多味豆的甜香,这种强烈的对比让他恍惚——仿佛短短几个小时,他已经从一个世界,跌进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 “介意我坐在这里吗?”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 沈言抬头,看到一个戴圆框眼镜的男孩,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疤痕,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破旧的皮箱。正是他在站台上见过的那个男孩。 “请坐。”沈言往里面挪了挪。 男孩感激地笑了笑,坐下后却显得更加局促,手指不停地摩挲着皮箱的锁扣。“我叫哈利·波特。”他小声说。 “阿历克斯·怀特。”沈言回应。 听到“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时,隔壁车厢传来一阵低低的议论声,几个女孩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眼神里带着好奇和敬畏。沈言挑了挑眉——这男孩似乎很有名? “你也是第一次去霍格沃茨?”哈利问。 “嗯。”沈言点头,“你知道分院仪式是怎么回事吗?” “我……我听海格说,是一顶会说话的帽子,能把我们分到四个学院。”哈利挠了挠头,“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 沈言想起《霍格沃茨:一段校史》里的记载:格兰芬多崇尚勇气,赫奇帕奇重视忠诚,拉文克劳偏爱智慧,斯莱特林则看重血统。他对“血统论”没什么好感——前世他最痛恨的就是士族门阀垄断资源,凭出身定高低。 “不管分到哪个学院,能学到魔法就行。”沈言淡淡地说。 哈利似乎松了口气,开始和他聊起魔法世界的事。沈言从他口中得知,哈利的父母是着名的巫师,却被一个叫伏地魔的黑巫师杀害,而哈利是唯一从伏地魔手下活下来的人,因此成了魔法界的“大难不死的男孩”。 “黑巫师?”沈言皱眉。这让他想起当年作乱的藩王和蛮夷,同样是用暴力和恐惧统治,只是手段从刀枪变成了魔法。 “别担心,他已经消失了。”哈利连忙说,语气却有些不确定。 沈言没再追问。他知道,每个世界都有光明与黑暗的交锋,就像华夏历史上总有战乱与和平交替。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了保护自己的力量——那根紫衫木魔杖,正安静地躺在他的背包里。 傍晚时分,列车驶进一个漆黑的站台。学生们提着行李下车,被一个高大的巨人(后来知道他叫海格)领着,坐上了一艘艘小船,沿着漆黑的湖面向远处的城堡划去。 当城堡出现在视野里时,所有人都发出了惊叹。它矗立在悬崖之上,尖顶刺破夜空,窗户里透出温暖的灯光,像一头沉睡的巨兽。沈言望着那些高耸的塔楼和蜿蜒的走廊,忽然想起了长安的宫城,同样的宏伟,却少了这份魔幻的神秘。 “太壮观了……”哈利喃喃自语。 “确实。”沈言点头。他见过最精巧的苏州园林,也见过最恢宏的故宫,但霍格沃茨的城堡,却有一种超越时代的磅礴,仿佛从神话里直接搬出来的一样。 进入城堡后,麦格教授——一个戴着尖顶帽、神情严肃的女巫——领着他们穿过大理石门厅,来到一个巨大的餐厅。天花板被施了魔法,像夜空一样缀满星辰,四张长长的餐桌旁坐满了学生,桌上摆满了烤鸡、烤土豆、南瓜派,香气四溢。 “分院仪式开始!”麦格教授拿起一顶破旧的帽子,往凳子上一放。帽子突然开口唱了起来,歌声沙哑却有力,介绍着四个学院的特点和荣耀。 “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麦格教授开始念名字。 一个红头发的男孩紧张地走上前,戴上帽子。几秒钟后,帽子大喊:“格兰芬多!” 格兰芬多的餐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男孩激动地跑了过去。 “赫敏·格兰杰!” 一个戴牙套的女孩快步上前,帽子在她头上停留了很久,最终喊道:“格兰芬多!” “德拉科·马尔福!” 一个金发男孩昂首挺胸地走上前,傲慢地扫视着全场。帽子几乎立刻就喊:“斯莱特林!” 斯莱特林的餐桌响起一阵礼貌的掌声,男孩得意地坐了过去,还不忘朝哈利和沈言投来一个轻蔑的眼神。 “哈利·波特!” 全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目光都集中在哈利身上。他颤抖着戴上帽子,帽子在他头上说了很久的话,最后大声喊道:“格兰芬多!” 格兰芬多的餐桌沸腾了,学生们拍着桌子欢呼,连原本严肃的院长米勒娃·麦格也露出了微笑。 “阿历克斯·怀特!” 轮到沈言了。他深吸一口气,走上前,戴上分院帽。帽子立刻贴在他的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嗯……一个有趣的灵魂。有格兰芬多的勇气,不然也不会敢独自闯入魔法世界;有拉文克劳的智慧,你的脑子里藏着不少稀奇的知识;还有斯莱特林的野心……哦,你想变得强大,想掌控自己的命运,这可真有意思。” 沈言的心提了起来。他不喜欢斯莱特林的血统论,但帽子说的没错——他确实渴望力量,不是为了统治别人,而是为了不再像在怀特家那样任人欺凌,为了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东西,就像当年在战场上一样。 “你适合哪个学院呢?”帽子沉吟着,“你的灵魂太复杂了,不像个孩子……嗯,我想,你内心深处最看重的,是‘可能性’。格兰芬多能给你最广阔的天地,去闯,去拼,去证明自己。对,就是这里!” “格兰芬多!” 帽子的喊声落下,格兰芬多的餐桌再次响起掌声。哈利高兴地朝他挥手,沈言走过去,坐在哈利旁边的空位上。 “欢迎加入!”一个红头发的男孩笑着说,他叫罗恩·韦斯莱,就是刚才第一个被分到格兰芬多的男孩。 “谢谢。”沈言点头。 餐桌上的食物开始自动往他盘子里装,烤鸡外焦里嫩,南瓜派香甜软糯。沈言尝了一口,味道竟不比他在江南吃过的点心差。他看着周围欢呼雀跃的学生,看着远处高台上微笑的邓布利多校长,忽然觉得,这里或许真的能成为他的“新家园”。 晚宴结束后,格兰芬多的级长——一个叫珀西的男孩——领着新生穿过画像通道,来到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休息室是一个圆形的房间,摆放着舒适的扶手椅和书架,壁炉里的火焰熊熊燃烧,墙上挂着历代格兰芬多校长的画像,他们还会时不时眨眨眼,和学生们打招呼。 “口令是‘龙渣’。”珀西说,“记住了,只有格兰芬多的学生才能进来。” 沈言的宿舍在五楼,和哈利、罗恩,还有另外两个男孩——纳威和西莫——住在一起。房间里有五张四柱床,挂着深红色的天鹅绒帷幕,窗外正对着霍格沃茨的禁林。 “明天开始上课,你们最好早点睡。”罗恩打了个哈欠,爬上床。 沈言躺在床上,听着室友们均匀的呼吸声,却毫无睡意。他悄悄拿出魔杖,在黑暗中轻轻挥动。杖尖闪过一丝微光,照亮了他脸上的笑容。 “魔法课……”他轻声说。前世他学过农桑、水利、兵法、建筑,甚至还懂点医术,却从未接触过这样神秘而强大的知识体系。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挥动魔杖就能让物体变形、让伤口愈合、让火焰变色,究竟是遵循着怎样的原理。 第二天一早,他们的第一节课是魔法史。讲课的是宾斯教授——一个幽灵,他的声音单调得像催眠曲,讲着几千年前的魔法战争,听得学生们昏昏欲睡。 沈言却听得很认真。他发现魔法世界的历史和华夏很像,同样有王朝更迭,有英雄崛起,有战争与和平。只是他们的武器是魔杖和咒语,而华夏的武器是刀枪和谋略。 “魔法不是凭空出现的,”他在笔记本上写道,“就像火药的发明改变了战争,魔法的发展也改变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接下来的 chars(魔咒课)让他真正感受到了魔法的乐趣。弗立维教授是个小个子女巫,站在一堆书上讲课。她教大家“gardiu leviosa(悬浮咒)”,沈言按照她的指点,集中注意力,清晰地念出咒语,同时做出精准的手势——他的羽毛真的漂浮了起来,比哈利和罗恩的都要稳。 “做得好,怀特先生!”弗立维教授赞许地说。 沈言心里一阵得意。这和他当年练习射箭时的感觉一样,心、手、口的配合缺一不可,只要掌握了诀窍,就能事半功倍。 最让他震撼的是变形课。麦格教授能把自己变成一只猫,还能让桌子变成猪。当沈言成功地把一根火柴变成一根针时,他盯着那根细小的针,久久说不出话——这已经超出了“技艺”的范畴,更像是在改写世界的规则。 “变形术的关键是想象,”麦格教授说,“你必须在脑海里清晰地看到物体变形后的样子,然后用魔法迫使它改变。” 沈言明白了。这就像他当年设计水利工程,必须先在图纸上画出详细的结构,再让工匠们按照图纸施工。魔法只是更直接的“工具”,本质上还是“想法”驱动现实。 晚上回到公共休息室,沈言把白天学到的咒语和手势都记在笔记本上,还画了示意图。罗恩凑过来看了一眼,惊叹道:“你这笔记比赫敏的还详细!” “习惯了。”沈言笑了笑。前世他处理政务时,就喜欢把事情条理化、系统化,这样才能高效地解决问题。魔法既然是成体系的知识,自然也能用同样的方法学习。 他拿出紫衫木魔杖,在空地上练习白天学到的咒语。漂浮咒已经很熟练了,他开始尝试更难的“开锁咒”。试了几十次,终于听到“咔哒”一声,远处一个没人的储物柜锁开了。 “太棒了!”纳威欢呼道。 沈言看着打开的柜门,心里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就像当年他第一次成功培育出新粮,第一次指挥军队打赢胜仗,那种掌控感和成就感,是任何安逸的生活都无法替代的。 夜深了,休息室里的人渐渐散去。沈言坐在壁炉旁,看着跳动的火焰,手里摩挲着魔杖。窗外的禁林黑黢黢的,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的兽吼。 他知道,霍格沃茨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有严苛的教授,有傲慢的斯莱特林学生,还有传说中藏在城堡里的秘密和危险。但他不怕。 他这辈子,经历过最残酷的战争,也享受过最安逸的旅途。他知道,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风雨,而是有能力在风雨中前行。魔法给了他这种能力,霍格沃茨给了他施展的舞台。 “接下来,该好好规划一下了。”沈言在心里说。他要学好每一门课程,掌握更多的魔法,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或许……还能找到和华夏相似的地方。 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映着他年轻却沉稳的脸庞。在这个魔法与奇迹交织的城堡里,沈言的新旅程,才刚刚拉开序幕。他能感觉到,那颗属于“沈言”的灵魂,正在这具孩童的躯壳里,重新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第502章 禁林 霍格沃茨的日子像一杯加了蜂蜜的热可可,温暖而醇厚。沈言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节奏——清晨被画像里的骑士喊醒,早餐时抢着吃滋滋作响的培根,课堂上挥舞魔杖练习咒语,傍晚在魁地奇球场上看格兰芬多队训练,夜里则躲在公共休息室的角落,啃着《魔法药剂与药水》直到壁炉的火焰渐渐熄灭。 他的魔法天赋渐渐显露出来。在魔咒课上,他是第一个成功用“蓝铃花藤”把羽毛捆成一束的新生;变形课上,他能让火柴在三十秒内变成一只会跳的锡镴青蛙,连严苛的麦格教授都点头称赞;就连最枯燥的魔法史,他也能提出让宾斯教授刮目相看的问题——“十三世纪的巫师战争中,麻瓜军队的弓箭对巫师防护罩的穿透率是多少?” “怀特总是像个老学究。”罗恩私下里对哈利说,却难掩佩服。赫敏更是把他当成了学习伙伴,两人常常为了一个咒语的发音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却总能在图书馆里找到标准答案。 沈言并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他学习魔法的态度,就像当年在顺天研究农书一样——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他会在笔记本上画出咒语的能量流动示意图,会分析不同魔杖芯材对咒语效果的影响,甚至会用麻瓜的数学公式计算变形术的成功率。 “你这些符号是什么?”哈利指着他笔记本上的勾股定理公式,一脸茫然。 “计算物体变形时的受力角度。”沈言解释道,“比如把桌子变成猪,四条腿的承重分布必须符合这个比例,否则就会塌。” 哈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里觉得阿历克斯的脑子里一定装着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对沈言的态度很复杂。德拉科·马尔福带头嘲讽他是“来历不明的麻瓜种”,却总在沈言轻松完成他做不到的魔法时,眼神里闪过一丝嫉妒。一次魔药课上,马尔福故意撞翻了沈言的坩埚,墨绿色的药水溅了一地,发出刺鼻的气味。 “哦,真抱歉。”马尔福假惺惺地说,“看来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做巫师。” 沈言没说话,只是挥动魔杖,轻声念道:“evanes(消失咒)。”地上的药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这是他昨晚刚学会的新咒语,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如此顺利。 斯内普教授——一个黑袍遮身、眼神阴冷的魔药课老师,也是斯莱特林的院长——恰好看到这一幕,嘴角似乎动了一下,却没说什么,只是让马尔福罚抄《魔法药剂与药水》第三章。 “干得漂亮!”罗恩在课后偷偷比了个手势。 沈言淡淡一笑。他没必要和马尔福计较——就像当年在朝堂上,他从不在意那些士族的冷嘲热讽,实力才是最有力的回击。 十月的一个周末,沈言决定去禁林边缘看看。《霍格沃茨:一段校史》里说,禁林里藏着许多神奇的生物,独角兽、狼人、巨人……甚至还有更危险的存在。这让他想起华夏的深山老林,那些关于精怪和猛兽的传说,总带着致命的诱惑。 “你确定要去?海格说禁林很危险。”哈利劝阻道。 “只是边缘,不会走远。”沈言晃了晃手里的魔杖,“而且我学了‘荧光闪烁’和‘守护神咒’(虽然还不熟练),遇到危险能应付。” 他趁着暮色溜出城堡,沿着通往禁林的小径往前走。禁林比想象中更幽暗,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月光只能透过缝隙洒下零星的光斑,脚下的落叶腐烂成泥,散发着潮湿的气息。 “os(荧光闪烁)。”沈言挥动魔杖,杖尖亮起一团温暖的白光,照亮了前方的路。 走了大约一刻钟,他听到一阵奇怪的窸窣声。沈言屏住呼吸,躲在一棵古树后,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只见一只银色的独角兽正在溪边喝水,它的鬃毛像月光一样洁白,头上的角闪烁着淡淡的蓝光,美得像神话里的生物。 沈言看得呆了。他见过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见过草原上的白狼,却从未见过如此纯净圣洁的生物。独角兽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存在,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睛警惕地看向他的方向。 沈言慢慢走出来,举起双手示意没有恶意,同时收回了魔杖上的光芒——他不想用魔法惊扰这美丽的生灵。独角兽盯着他看了几秒,似乎确认了他没有敌意,竟低下头继续喝水,只是时不时抬眼瞟他一下。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伴随着树枝断裂的巨响。独角兽猛地抬起头,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转身跑进了密林深处。 “谁在那里?”沈言握紧魔杖,杖尖重新亮起白光。 一个高大的黑影从树后走出来,手里提着一盏煤油灯,脸上带着络腮胡——是海格,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 “阿历克斯?你怎么在这儿?”海格的声音像闷雷,“我不是说过禁林不能随便进吗?” “我……只是好奇。”沈言有些尴尬。 海格叹了口气,没再责备他,只是把煤油灯往旁边挪了挪,照亮了地上的痕迹:“看到这个没?独角兽的血。” 沈言低头一看,只见溪边的泥土上有几滴银色的血珠,像融化的星星。 “有人在猎杀独角兽。”海格的脸色很凝重,“独角兽的血能续命,但喝了它的人,会被诅咒永生痛苦。” 沈言心里一沉。他想起哈利说过的伏地魔,难道是他?用如此圣洁的生物的血续命,这和饮鸩止渴有什么区别? “跟我回去。”海格不容置疑地说,“禁林里有你想象不到的危险,别再乱跑了。” 回去的路上,海格告诉沈言,他正在禁林里饲养一些神奇动物,有三头犬、鹰头马身有翼兽,还有独角兽。“它们不伤人,只要你尊重它们。”海格说,“但有些人不这么想,他们只想要魔法生物的皮毛、血液、角……” 沈言想起了对角巷里卖魔法宠物的店铺,想起了那些被关在笼子里的蟾蜍和猫头鹰。原来魔法世界也有这样的贪婪与残忍,和麻瓜世界并无不同。 回到城堡时,夜已经很深了。沈言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独角兽的身影和海格的话。他忽然意识到,魔法本身没有善恶,就像刀剑可以用来保家卫国,也可以用来烧杀抢掠,关键在于使用它的人。 “看来,光学好魔法还不够。”他在心里说。当年他征战四方,不仅靠兵法谋略,更靠“守护”的信念;现在,他学习魔法,也不能只为了满足好奇心,更要明白何时该用,何时不该用。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除了上课,开始花更多时间研究黑魔法防御术。他从图书馆借来《黑暗力量:自卫指南》,对着镜子练习守护神咒——虽然召唤出的还只是一团模糊的雾气,但他能感觉到,随着练习次数增多,雾气越来越凝实。 “你在练这个?”一天傍晚,赫敏看到他在空地上挥舞魔杖,好奇地问。 “以防万一。”沈言说,“海格说禁林里有不好的东西。” 赫敏皱起眉头:“你是说……伏地魔?” 沈言点点头。他知道哈利一直被噩梦困扰,梦里总有一个戴着兜帽的黑影,在寻找什么东西。直觉告诉他,这和禁林里的独角兽血,和消失的伏地魔,一定有关联。 “我们得告诉邓布利多校长。”赫敏说。 “没用的。”沈言摇头,“没有证据,校长不会相信我们的猜测。而且,有些事情,必须自己面对。” 他想起当年在战场上,多少次情报不足,多少次腹背受敌,最终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枪和身边的战友。现在,他的“枪”是紫衫木魔杖,他的“战友”是哈利和罗恩——虽然他们还只是孩子,但勇气不输当年的顺天军。 十二月初,霍格沃茨下起了今年的第一场雪。城堡被白雪覆盖,像一个巨大的姜饼屋,魁地奇球场变成了溜冰场,学生们穿着厚厚的斗篷,手里捧着热可可,脸上洋溢着节日的喜悦。 沈言却有些心不在焉。他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城堡里的气氛也变得有些诡异——画像里的人物开始窃窃私语, filch(费尔奇,学校的看门人)每天都在走廊里转悠,手里的戒尺敲得邦邦响,连邓布利多校长都比平时更严肃了。 “圣诞舞会要到了,你不想找个舞伴吗?”罗恩撞了撞他的胳膊,指着不远处一群笑闹的女孩。 “没兴趣。”沈言的目光落在窗外的禁林上,雪后的禁林黑得像一块墨玉,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蠢蠢欲动。 他知道,平静的日子不会太久了。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威胁,迟早会露出獠牙。而他,必须做好准备。 沈言握紧了藏在斗篷下的魔杖,紫衫木的杖身在掌心微微发烫。他想起了华夏的一句老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即将面对的是什么,他都不会退缩——这是他作为沈言的骄傲,也是他作为格兰芬多学生的勇气。 壁炉里的火焰映着他的侧脸,年轻的脸庞上,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坚定。霍格沃茨的冬天,注定不会平静,但沈言已经准备好了。 第503章 圣诞 霍格沃茨的圣诞氛围越来越浓。大厅里竖起了一棵足有天花板高的圣诞树,挂满了金色的铃铛和银色的星星,树下堆着小山似的礼物;盔甲穿上了鲜红的圣诞斗篷,画像里的人物互相赠送着用颜料画的礼物;厨房里飘出烤火鸡和姜饼的香气,连弗立维教授的胡子上都沾了点糖霜。 沈言、哈利和罗恩都没有回家——哈利在德思礼家感受不到丝毫温暖,罗恩的家人去了埃及探望哥哥,沈言则根本不想回到怀特家那间压抑的阁楼。海格邀请他们圣诞夜去他的小屋做客,三个男孩欣然应允。 圣诞夜的霍格沃茨格外安静,雪花簌簌地落在城堡的尖顶上,走廊里只剩下盔甲偶尔移动的咔嗒声。沈言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忽然想起了华夏的春节。那时家家户户贴春联、放鞭炮,他会带着亲手写的福字去看望老部下,炉火上炖着的肉香能飘满整条街。 “在想什么?”哈利轻声问,他也没睡着。 “在想以前的节日。”沈言笑了笑,“和这里很不一样,但同样热闹。” “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的?”哈利好奇地问。他知道阿历克斯是孤儿,却总觉得这个男孩身上藏着很多故事。 沈言沉默了片刻,想起长安的宫城,想起江南的水乡,想起房车里周大哥夫妇的笑脸。“很大,”他说,“有很多人,很温暖。” 哈利没再追问,只是点了点头。有些伤痛,不需要说出口也能体会。 半夜时分,城堡里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像是有什么重物在拖拽。沈言和哈利对视一眼,悄悄爬起来,透过门缝往外看——只见 filch 举着灯笼,骂骂咧咧地走过,身后跟着他那只瘦骨嶙峋的猫,地上似乎有拖拽的痕迹。 “去看看?”哈利压低声音问。 沈言点头。他的直觉告诉他,这绝不是普通的夜盗。两人披上斗篷,借着魔杖的荧光,跟着地上的痕迹往城堡深处走去。痕迹一直延伸到四楼的走廊尽头,那里有一扇上了锁的门,门把手上挂着一块牌子:“闲人勿进——违者将被处以极刑。” “就是这里了。”哈利指着门锁,“之前麦格教授警告过我们,不许靠近这里。” 沈言试着推了推门,纹丝不动。他举起魔杖,轻声念道:“alohoora(阿拉霍洞开)。”门锁发出“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一条缝。 两人屏住呼吸,从门缝里往里看——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巨大的三头犬趴在地上,它的三个脑袋都在打呼噜,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在地上积成了小水洼。而在三头犬脚下,隐约能看到一个活板门。 “海格说过,他帮邓布利多养了只看守东西的宠物……”哈利倒吸一口凉气,“难道就是这个?” 沈言的目光落在三头犬脖子上的项圈上,项圈上挂着一个小小的音乐盒。“它怕音乐。”他低声说,“只要播放音乐,它就会睡着。”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脚步声。两人连忙关上门,躲进旁边的盔甲里,看着斯内普教授阴沉着脸走过,在门前站了很久,似乎在倾听里面的动静,最后才转身离开。 “斯内普想干什么?”哈利疑惑地问。 沈言皱起眉头。斯内普是斯莱特林的院长,也是出了名的反哈利派,他深夜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偶然。“不管他想干什么,”沈言说,“三头犬看守的东西,一定很重要。” 回到宿舍时,罗恩还在呼呼大睡。沈言躺在床上,脑子里却在飞速运转。三头犬、活板门、斯内普的异常……这一切都指向一个答案:霍格沃茨里藏着一个秘密,一个有人想得到、有人在守护的秘密。 圣诞早晨,沈言被罗恩的惊呼声吵醒。床边的地板上堆着几个包装精美的礼物,哈利收到了一件隐形斗篷,罗恩则得到了母亲亲手织的毛衣。沈言的礼物是一个匿名包裹,里面装着一本《高级变形术指南》,扉页上用翠绿的墨水写着:“致有天赋的学生——一位欣赏你的教授。” “会是谁送的?”罗恩好奇地问。 沈言摩挲着书页,心里隐隐有了答案。他想起麦格教授在变形课上的赞许,想起弗立维教授在魔咒课上的鼓励,或许……是某位教授看出了他对魔法的执着。 圣诞晚餐格外丰盛,烤火鸡、烤土豆、约克郡布丁、圣诞布丁……邓布利多校长戴着一顶滑稽的纸帽子,给大家讲着笑话,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沈言却有些心不在焉,他总觉得斯内普的目光时不时落在他们这边,像毒蛇一样阴冷。 晚餐后,沈言独自一人来到城堡八楼。他记得书上说,这里有一面神奇的镜子,叫“厄里斯魔镜”,能照出人们内心最深的渴望。他想看看,自己内心深处,究竟在渴望什么。 厄里斯魔镜立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镜框上刻着复杂的花纹,边缘镶嵌着金色的宝石。沈言走到镜子前,当看到镜中的景象时,他愣住了。 镜子里的他,不再是瘦弱的孩童模样,而是恢复了年轻时的身姿——身着玄色锦袍,腰悬佩剑,眉宇间带着沉稳的威严。而在他身后,站着一群模糊的人影,有穿着顺天军铠甲的士兵,有笑容温和的老部下,还有周大哥夫妇和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朝他微笑。 “原来……我还是想回去啊。”沈言轻声说,眼眶有些发热。他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魔法世界,以为霍格沃茨已经成了新的归宿,可内心深处,他依然怀念那个有山川湖海、有烟火人间的华夏。 就在这时,镜子里的人影突然变了。顺天军的士兵和旅途中的人们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陌生的场景——一个阴暗的房间里,一个戴着兜帽的人正跪在地上,贪婪地吮吸着独角兽的血,他的脸隐藏在阴影里,只能看到一双闪烁着红光的眼睛。 “伏地魔……”沈言的心脏猛地一缩。 镜中的画面又变了,活板门被打开,下面是一个布满藤蔓的房间,藤蔓像蛇一样缠绕着,守护着什么东西;再往下,是一个放着巫师棋盘的房间,巨大的棋子正在厮杀;最后,是一个摆满了瓶子的房间,一个奇形怪状的镜子立在中央,镜子里映出一块红色的石头。 “魔法石!”沈言恍然大悟。他在图书馆的《近代巫术发展研究》里看到过,尼可·勒梅是唯一已知的魔法石制造者,而魔法石能点石成金,还能制造长生不老药。一定是这样——邓布利多把魔法石藏在了霍格沃茨,用各种机关守护着,而伏地魔想得到它,用来恢复肉身。 “阿历克斯?你在这里干什么?” 邓布利多的声音突然响起,沈言吓了一跳,转身看到校长正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我……我只是随便看看。”沈言说。 邓布利多走到他身边,看着厄里斯魔镜,轻声说:“这面镜子很危险,它会让你沉迷于虚幻的渴望,忘记现实。不要总盯着它看,孩子。” “您早就知道了,对吗?”沈言鼓起勇气问,“关于魔法石,关于伏地魔。” 邓布利多看着他,眼神深邃:“我知道的比你想象的多。但有些事情,需要你们自己去面对,才能真正成长。”他顿了顿,又说,“魔法石的守护机关,每一个都需要勇气、智慧和忠诚才能通过。格兰芬多的孩子,从不缺少这些。” 沈言明白了。邓布利多不是在考验他们,而是在相信他们。就像当年他放手让年轻的将领独当一面,不是不担心,而是知道只有经历风雨,才能真正成才。 “我不会让您失望的。”沈言说。 邓布利多笑了:“我知道。现在,去睡,圣诞夜应该有好梦。” 离开房间时,沈言回头看了一眼厄里斯魔镜,镜中的自己已经变回了孩童模样,但眼神却比之前更加坚定。他知道,一场硬仗即将来临,对手是最黑暗的巫师,是连名字都让人恐惧的存在。 但他不怕。 他有朋友——哈利的勇气,罗恩的忠诚,赫敏的智慧,都是最坚实的后盾;他有力量——紫衫木魔杖里的龙心弦,正在随着他的决心而震颤;他还有信念——就像当年守护顺天一样,他要守护霍格沃茨,守护这个给他新生的地方。 回到宿舍的路上,雪花还在飘落,月光透过窗户洒在走廊上,像一层银霜。沈言握紧了手中的魔杖,杖尖的微光在雪地上投下一个小小的影子。 他知道,真正的考验,就要开始了。但他已经准备好了。无论是作为沈言,还是作为阿历克斯·怀特,他都不会退缩。因为他的灵魂里,永远燃烧着不肯屈服的火焰,永远跳动着对守护的执着。 霍格沃茨的寒夜虽冷,却冻不住一颗炽热的心。 第504章 机关重重 寒假的霍格沃茨安静得像沉睡的巨兽,大部分学生都回了家,走廊里只剩下盔甲的碰撞声和画像们的低语。沈言、哈利和罗恩却像上了发条的钟,每天除了上课,就泡在图书馆和空教室里,一边研究魔法石的守护机关,一边疯狂练习有用的咒语。 “海格说那只三头犬叫路威,”哈利摊开从海格那里套来的情报,字迹歪歪扭扭,“他说只要放音乐,路威就会睡着。” 罗恩指着纸上的“魔鬼网”三个字,皱起眉头:“这玩意儿是什么?《魔法植物图鉴》里说它会缠住靠近的人,越挣扎缠得越紧。” 沈言翻开《魔法药剂与药水》,指尖点在“光粉”的配方上:“魔鬼网怕光和热,只要用‘荧光闪烁’或者‘火焰熊熊’,应该能逼退它。”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但火焰咒不能用得太猛,万一烧坏了后面的机关就麻烦了。” 赫敏抱着一摞书跑过来,额头上还沾着灰尘:“我查到了!下一个机关是魔法棋盘,是麦格教授布置的,必须赢了棋局才能通过。罗恩,你的巫师棋下得最好,这个得靠你。” 罗恩的脸一下子红了,挠着头嘿嘿直笑:“我试试,不过那可是魔法棋盘,棋子都是活的,估计不好对付。” “再后面是斯内普的机关,”哈利的声音低沉下来,“他肯定用了黑魔法,说不定是毒咒或者迷药。” 沈言想起斯内普在魔药课上的阴狠,眼神沉了沉:“《高级魔药制作》里提过一种‘逻辑推理瓶’,通过分析药水的特性选择正确的瓶子,或许就是他的手笔。赫敏,你的逻辑思维最强,这个交给你。” 赫敏用力点头:“我会把所有可能性都列出来,绝对不会出错。” 最后一个机关,他们猜是邓布利多亲自布置的。没人知道是什么,但从前面层层叠叠的守护来看,一定是最关键、也最危险的一环。 “不管是什么,我们都得闯过去。”沈言的手指在地图上敲了敲,“伏地魔肯定在找机会,我们必须比他先拿到魔法石。”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开始针对性地训练。罗恩把公共休息室的巫师棋摆成各种阵型,嘴里念念有词地推演;赫敏在笔记本上画满了药水配方和逻辑树,连做梦都在念叨“荨麻酒和毒药的区别”;沈言则专注于练习防御咒和束缚咒,他发现紫衫木魔杖对攻击性咒语的掌控力格外强,“除你武器”能精准地打落十米外的苹果,“统统石化”能让纳威的宠物青蛙定在半空三分钟不动。 哈利最刻苦,他不仅跟着沈言练习咒语,还偷偷跑到魁地奇球场练习飞行——他总觉得,关键时刻速度能救命。 二月的一个傍晚,他们正在空教室里演练, filch 突然带着洛丽丝夫人闯了进来。“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他尖叫着,戒尺在手里挥舞,“我要告诉邓布利多!” “快跑!”沈言低喝一声,挥动魔杖大喊,“gardiu leviosa(悬浮咒)!” filch 脚下的地毯突然飞起,把他绊倒在地。四人趁机冲出教室,沿着走廊狂奔,直到躲进画像通道才敢喘气。 “ filch 肯定发现了什么,”赫敏喘着气说,“我们得加快速度了。” 果然,第二天一早,城堡里就弥漫着紧张的气氛。麦格教授在晨会上严厉警告学生不要靠近四楼走廊,斯内普的眼神比平时更阴冷,连邓布利多都临时离开了学校,说是去伦敦处理紧急事务。 “他是故意走的。”沈言看着邓布利多空荡荡的座位,心里雪亮,“校长想让我们自己面对。” 哈利握紧了拳头:“那我们今晚就行动。” 夜幕像墨汁一样泼满了霍格沃茨,沈言四人借着隐形斗篷的掩护,悄悄溜到四楼走廊。路威的呼噜声震得门板嗡嗡作响,沈言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音乐盒——这是他用零花钱从对角巷买来的,能播放《霍格沃茨校歌》。 他轻轻打开音乐盒,悠扬的旋律流淌出来。路威的三个脑袋渐渐抬起,眼神变得迷离,没过多久就耷拉在地上,发出均匀的鼾声。 “成功了!”罗恩兴奋地低呼。 沈言掀开活板门,下面是漆黑的通道。“我先下去。”他说着,抓住绳梯往下爬。哈利、罗恩和赫敏紧随其后,绳梯在他们体重的拉扯下发出轻微的晃动声。 通道底部是一间潮湿的石室,墙壁上爬满了墨绿色的藤蔓,像无数只等待猎物的手——正是魔鬼网。 “大家别乱动!”沈言大喊,同时举起魔杖,“os axia(荧光闪烁最大值)!”杖尖爆发出刺眼的白光,魔鬼网像被烫到一样缩回墙壁,露出后面的石门。 穿过石门,是一间明亮的房间,巨大的巫师棋摆在中央,棋子足有一人高,都是用黑曜石和白玉雕琢而成,眼睛里闪烁着红光。 “你们退后,我来。”罗恩深吸一口气,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棋子放在棋盘上。棋子们立刻活了过来,黑曜石雕刻的黑棋发出低沉的咆哮,白玉雕琢的白棋则向罗恩行了个礼。 “规则和普通巫师棋一样,”罗恩的额头渗出冷汗,“但输了的话,棋子会攻击我们。”他移动着白棋,声音因紧张而发颤,“哈利,你是国王,必须走到终点。阿历克斯,你是骑士,负责掩护。赫敏,你是城堡,守住左翼。” 棋局开始了。黑棋的动作迅猛而凶狠,一个黑棋士兵挥舞着斧头砍向白棋,白棋士兵应声倒地,变成一堆碎石。罗恩咬着牙,牺牲了两个士兵和一个主教,才勉强打开一条通路。 “哈利,快走!”罗恩大喊,同时移动骑士挡住黑棋王后的进攻。黑棋王后举起权杖,狠狠砸在罗恩的骑士身上,罗恩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罗恩!”赫敏惊呼着想去扶他。 “别管我……快走……”罗恩艰难地说,“一定要赢……” 沈言拉住赫敏:“他说得对,我们不能让他白牺牲。”他推着哈利往前跑,同时用“统统石化”定住追来的黑棋士兵。 穿过棋盘室,是一间充满刺鼻气味的房间,桌子上摆着七个瓶子,旁边的羊皮纸上写着谜题: “危险在眼前,安全在后方, 我们中间有两个可以给你帮忙。 把它们喝下去,一个领你向前, 另一个把你送回原来的地方。 两个里面装的是荨麻酒, 三个是杀手,正排着队等候。 选择,除非你希望永远在此停留, 我们还提供四条线索帮你寻求: 第一,不论毒药怎样狡猾躲藏, 其实它们都站在荨麻酒的左方; 第二,左右两端的瓶里内容不同, 如果你想前进,它们都不会对你有用; 第三,你会发现瓶子大小各不相等, 在巨人和侏儒里没有藏着死神; 第四,左边第二和右边第二, 虽然模样不同,味道却是一样。” 赫敏盯着谜题看了两分钟,又挨个观察瓶子的大小和位置,突然笑了:“我知道了!最小的瓶子里是能前进的药水,右边第二个是返回的药水,剩下的两个大瓶子是荨麻酒,其他三个是毒药。” 她拿起最小的瓶子递给哈利,又把返回的药水塞给沈言:“你带罗恩回去找庞弗雷夫人,我和哈利继续往前走。” “不行,”沈言把返回的药水推回去,“后面可能有黑魔法,我必须跟着。你去救罗恩,他需要你。”他看着赫敏的眼睛,语气不容置疑,“这是命令,就像战场上的分工。” 赫敏咬了咬嘴唇,接过返回的药水:“你们小心。” 沈言和哈利喝下药水,推开最后一扇门。房间中央的石台上,放着一面奇形怪状的镜子——正是厄里斯魔镜。而在镜子前,站着一个他们意想不到的人——奇洛教授。 奇洛教授平时总是裹着厚厚的围巾,说话结结巴巴,看起来懦弱又胆小。可现在,他的围巾掉在地上,后脑勺上竟然长着一张脸!那张脸苍白而扭曲,眼睛像毒蛇一样闪烁着红光,正是伏地魔。 “波特,怀特,我们终于见面了。”伏地魔的声音沙哑而阴冷,从奇洛的后脑勺传来,“我应该感谢你们,帮我闯过了前面的机关。” 哈利吓得后退一步,沈言却握紧了魔杖:“魔法石在哪里?” “在镜子里,”奇洛转过身,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只有想拥有它却不利用它的人,才能拿到它。波特,你看到了吗?” 哈利看向厄里斯魔镜,镜子里的他正把魔法石塞进口袋。下一秒,一块红色的石头真的出现在他手里。 “很好,”伏地魔说,“把它给我,奇洛。” 奇洛伸出手,想从哈利手里抢魔法石。可他的手指刚碰到哈利的皮肤,就发出一声惨叫,像被火烧一样冒出黑烟。 “他不能碰我……”哈利惊讶地说。 “因为你的母亲用生命给你施了保护咒,”伏地魔的声音充满了愤怒,“但怀特没有,抓住他!” 奇洛转身扑向沈言,沈言侧身躲过,同时大喊:“expelliar(除你武器)!”奇洛手里的魔杖飞了出去,但他毫不在意,像疯了一样再次扑来。 “统统石化!”沈言挥动魔杖,奇洛的身体僵住了,但他后脑勺上的伏地魔却发出一声尖啸,奇洛的身体突然爆开,一股黑烟从碎片中升起,朝着沈言和哈利扑来。 “快跑!”沈言拉着哈利转身就跑,黑烟在他们身后紧追不舍,带着刺骨的寒意。他们冲过魔法棋室,罗恩已经不见了(显然是赫敏救走了他);冲过药水室,赫敏留下的标记还在;冲过魔鬼网,沈言用火焰咒逼退追来的藤蔓;直到爬上活板门,关上的瞬间,他似乎听到伏地魔不甘的嘶吼。 回到走廊,两人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哈利手里的魔法石已经消失了——邓布利多后来解释说,他早就用魔法让魔法石在被拿走后销毁,这只是为了引诱伏地魔现身的陷阱。 “我们做到了……”哈利看着沈言,眼里闪烁着光芒。 沈言笑了,笑里带着疲惫,却充满了成就感。他想起当年打赢的第一场胜仗,也是这样,虽然狼狈,却热血沸腾。 第二天,全校都知道了他们的事迹。邓布利多在晨会上表扬了他们的勇气,罗恩和赫敏也恢复了健康,只是罗恩走路还有点瘸。斯内普看他们的眼神依然冰冷,但沈言注意到,他袍角的一个破洞,和奇洛爆开时的碎片形状很像——或许,他也在暗中保护他们? 学期结束时,格兰芬多因为他们的英勇表现,反超斯莱特林赢得了学院杯。当邓布利多宣布结果时,格兰芬多的学生们欢呼着把哈利、罗恩和沈言抛向空中,赫敏站在一旁,笑得眼睛都弯了。 沈言被抛在空中,看着霍格沃茨的穹顶,忽然觉得,这里真的成了他的家。他不再是那个在华夏大地上漂泊的旅人,也不是怀特家那个寄人篱下的孤儿,他是阿历克斯·怀特,是格兰芬多的一员,是有朋友、有信念、有守护之地的巫师。 火车离开霍格沃茨时,沈言靠在窗边,看着城堡渐渐远去。他知道,暑假结束后,他还会回来,继续学习魔法,继续和朋友们并肩作战,继续这段奇妙的旅程。 紫衫木魔杖在他的口袋里微微发烫,像是在回应他的心情。沈言笑了,阳光透过车窗洒在他的脸上,温暖而明亮。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课堂上的争锋, 有禁林里的奇遇, 有朋友间的默契, 有面对黑暗的勇气, 真好。 前路还有更多的魔法等着探索, 还有更强大的敌人等着挑战, 慢慢学, 慢慢闯, 就好。 第505章 暑期 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驶离国王十字车站时,沈言望着窗外倒退的田野,心里竟生出几分不舍。罗恩在旁边兴奋地讲述着暑假要去陋居的计划,哈利则低头看着手里的车票,眉头微蹙——他要回德思礼家了,那个让他窒息的“家”。 “要不……你跟我去怀特家?”沈言犹豫着开口。他知道怀特家的阁楼压抑,但至少比德思礼家的碗柜强。 哈利摇摇头:“邓布利多教授说,只要我还在德思礼家,莉莉阿姨的保护咒就有效。”他顿了顿,勉强笑了笑,“而且,我想看看达力那个笨蛋暑假会不会胖成球。” 沈言没再坚持。他明白有些责任必须独自承担,就像当年他必须独自面对朝堂上的明枪暗箭。“开学见。”他拍了拍哈利的肩膀。 “开学见。” 回到怀特巷17号,迎接沈言的是婶母更尖刻的抱怨和更多的家务。但他已经不在乎了——霍格沃茨的经历像一道光,照亮了这阴暗的阁楼。他把所有魔法书藏在地板下,白天砍柴、挑水、修理钟表,晚上则借着月光偷偷练习咒语。 紫衫木魔杖在他手中越来越得心应手。他能让壁炉里的火焰变成各种形状,能让婶母的银器自动擦亮,甚至能让窗外的麻雀按照他的指令飞行。最让他得意的是,他成功学会了“幻身咒”,虽然只能维持几分钟,却足以让他在做家务时偷偷懒。 七月中旬的一个傍晚,沈言正在阁楼里研究《中级变形术》,窗外突然掠过一只猫头鹰,丢下一个包裹后匆匆离去。他拆开一看,是罗恩寄来的信,字迹潦草得像鸡爪: “阿历克斯: 暑假太无聊了!弗雷德和乔治在捣鼓恶作剧糖果,爸爸把家里的收音机拆了想找食死徒的信号,妈妈天天念叨我的成绩。对了,哈利好像出事了,他没回信,猫头鹰也被德思礼家赶了回来。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罗恩” 沈言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立刻给罗恩回信,让他想办法联系赫敏,自己则开始琢磨怎么溜出怀特家。婶母最近看得很紧,大概是觉得他“越来越古怪”。 两天后,罗恩的回信来了,还附带着赫敏的纸条。罗恩说他和双胞胎哥哥借了爸爸的飞天汽车,打算去女贞路救哈利;赫敏则用她一贯严谨的语气写道:“用飞天汽车违反《国际巫师联合会保密法》第73条,但哈利的安全更重要。我会在国王十字车站等你们。” 沈言看着纸条,忍不住笑了。这两个朋友,一个冲动勇敢,一个严谨理智,却总能在关键时刻达成一致。 他用“阿拉霍洞开”打开阁楼的窗户,趁着夜色溜了出去。怀特夫妇睡得很沉,大概是喝了他偷偷加在汤里的“安眠草汁”——这是他从《魔法药剂与药水》里学的配方,效果温和,只会让人睡得更沉。 赶到女贞路时,罗恩和赫敏已经用飞天汽车把哈利从德思礼家救了出来。那辆蓝色的福特安格里亚车像一头笨拙的钢铁巨兽,停在巷口的阴影里,车身上还沾着树枝和泥土。 “你可来了!”罗恩从车窗里探出头,“快上车,我们去陋居!” 沈言钻进后座,哈利正揉着被达力打肿的脸,看到他时眼睛一亮:“我就知道你会来。” 飞天汽车摇摇晃晃地升空,穿过伦敦的夜空。沈言看着脚下闪烁的灯火,忽然觉得这比坐房车旅行刺激多了。罗恩兴奋地炫耀着驾驶技术,结果差点撞上大本钟;赫敏则在一旁紧张地念着《飞天扫帚安全守则》,气得直跺脚。 陋居坐落在一个山坡上,是一栋歪歪扭扭的房子,烟囱是斜的,窗户大小不一,院子里堆满了生锈的自行车和旧轮胎。韦斯莱夫人是个胖嘟嘟的女巫,围着花围裙,看到他们时先是惊呼“我的天”,然后给了哈利一个大大的拥抱,最后才板起脸训斥罗恩:“你知不知道用飞天汽车有多危险!” 在陋居的日子像一壶冒泡的蜂蜜酒,热闹而香甜。沈言跟着韦斯莱先生学习修理麻瓜电器(虽然他总忍不住用魔法),帮韦斯莱夫人揉面团(他发现用“悬浮咒”揉面效率极高),和弗雷德、乔治一起测试恶作剧糖果(结果被“打嗝糖”折磨了一下午)。 最让他感兴趣的是韦斯莱先生收藏的麻瓜物品。“这个叫电视机,对吗?”韦斯莱先生捧着一台老式电视机,眼睛发亮,“麻瓜不用魔法就能看到会动的画面,太神奇了!” 沈言看着那些旋钮和线路板,想起了长安的水运仪象台——古人用机械齿轮模拟天体运行,和麻瓜用电路传输图像,本质上都是用智慧突破局限。“其实,麻瓜和巫师在很多地方是一样的。”他说。 韦斯莱先生深表赞同:“可惜很多巫师不明白这个道理,总觉得麻瓜低人一等。” 暑假快结束时,《预言家日报》上突然出现了一条惊人的新闻:“小汉格顿的里德尔府被大火烧毁,现场发现一具无法辨认的尸体,疑似黑巫师的追随者。”报道旁边配着里德尔府的照片,阴森的庄园在火光中像一头死去的巨兽。 “里德尔……”哈利看着报纸,脸色苍白,“我去年在厄里斯魔镜里见过这个名字,和伏地魔有关。” 沈言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他想起禁林里的独角兽血,想起活板门后的机关,总觉得这把火来得蹊跷。“会不会是伏地魔的人干的?”他问。 韦斯莱先生的脸色凝重起来:“有可能。最近魔法部一直在隐瞒消息,但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可能真的要回来了。” 离开陋居前,韦斯莱夫人给每个人织了一件毛衣,沈言的那件是深绿色的,胸前绣着一个歪歪扭扭的“a”。“在霍格沃茨要照顾好自己,”她塞给他一袋自制的曲奇,“别学罗恩他们惹事。” 沈言笑着点头,心里暖暖的。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感受到家人般的温暖。 开学的日子终于到了。沈言、哈利和罗恩赶到国王十字车站,却发现9?站台不见了——屏障变得坚硬无比,无论他们怎么推、怎么撞,都穿不过去。 “怎么办?”罗恩急得满头大汗,“我们会错过火车的!” 沈言看着不远处的飞天汽车,眼睛一亮:“有办法了。” 半小时后,蓝色的福特安格里亚车拖着一股黑烟,降落在霍格沃茨的打人柳旁。三人连滚带爬地从车里出来,刚站稳,就看到麦格教授站在不远处,脸色铁青得像暴雨前的天空。 “韦斯莱先生!波特先生!怀特先生!”麦格教授的声音像冰锥一样尖锐,“你们可知擅自使用麻瓜飞行器闯入霍格沃茨是什么罪名?!” 结果可想而知——他们被关了禁闭,还扣了格兰芬多五十分。罗恩心疼得直咧嘴,哈利则一脸无奈,沈言却觉得这冒险很值——至少他们没错过开学。 二年级的霍格沃茨多了一位新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吉德罗·洛哈特。他穿着孔雀蓝的丝绸长袍,头发像向日葵一样金黄,走到哪里都带着一股香水味,手里还总拿着自己写的书《吉德罗·洛哈特教你清除家庭害虫》。 “哦,我亲爱的学生们!”洛哈特在课堂上张开双臂,像只骄傲的孔雀,“今天我们来学习如何对付狼人!别怕,有我在!”他说着,举起魔杖,结果把一只笼子里的小白鼠变成了一只毛茸茸的大兔子。 学生们爆发出一阵哄笑,沈言却注意到,洛哈特的眼神闪过一丝慌乱。“他根本不会黑魔法防御术。”他低声对哈利说。 哈利点点头:“我觉得他的书都是瞎编的。”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在九月中旬。一天早上,城堡里的走廊上突然出现了一行用血写的字:“密室已经被打开,敌人的后代,警惕!”旁边躺着一个石化的学生,是赫奇帕奇的科林·克里维。 恐慌像瘟疫一样在霍格沃茨蔓延。学生们窃窃私语,说斯莱特林的创始人萨拉查·斯莱特林曾在城堡里建造了一个密室,里面藏着一只只有他的继承人才能控制的怪物,用来清除“不纯的巫师”。 “纯血统的鬼话。”沈言看着那行血字,眼神冰冷。他最痛恨这种以出身划分高低的论调,就像当年士族看不起寒门,毫无道理。 接下来的几周,又有几个学生被石化,包括赫敏。城堡里的气氛越来越压抑,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得意洋洋,仿佛他们就是“纯血统的胜利者”;其他学院的学生则人心惶惶,连走路都贴着墙壁。 “我们得找到密室。”哈利的脸色很难看,他总在夜里听到奇怪的低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墙壁里爬行。 沈言翻遍了图书馆里关于霍格沃茨历史的书,终于在一本破旧的《霍格沃茨:一段不光彩的历史》里看到了线索:“萨拉查·斯莱特林的雕像隐藏在城堡的 pbg(管道系统)中,只有用蛇佬腔才能打开密室的入口。” “蛇佬腔?”罗恩瞪大了眼睛,“那是黑巫师的语言!只有伏地魔会说!” 哈利的脸色却变得苍白:“我……我好像会说。”他想起暑假在动物园,他曾无意中让一条巨蟒逃走了。 沈言看着哈利,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哈利和伏地魔之间,有某种他不知道的联系? 就在这时,他们在赫敏被石化的地方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是赫敏娟秀的字迹:“怪物是 basilisk( basilisk ),一种巨大的蛇,能通过眼神杀人,蜘蛛最怕它。” “ basilisk !”罗恩倒吸一口凉气,“传说它是从公鸡的蛋里孵化出来的,有公鸡的叫声就能杀死它!” 沈言的目光落在纸条的最后一句:“入口在女生盥洗室。” “茉莉·麦金农的盥洗室!”哈利突然说,“那个闹鬼的盥洗室,里面有个哭泣的桃金娘。” 三人立刻赶到三楼的女生盥洗室。盥洗室里阴暗潮湿,一个戴着眼镜的幽灵正坐在水池边哭泣——正是桃金娘。 “有人在水池下面开过门。”桃金娘抽抽噎噎地说,“那天我听到‘嘶嘶’的声音,然后水池就移开了。” 哈利深吸一口气,对着水池低声嘶鸣——那是蛇佬腔的“打开”。水池果然缓缓移开,露出下面漆黑的通道。 “我下去。”哈利看着漆黑的通道,眼神坚定。 “我跟你一起。”沈言按住他的肩膀,“别忘了,我们是战友。” 罗恩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公鸡:“这是我从厨房偷的,关键时刻能救命。” 沈言接过公鸡,心里一阵温暖。他想起当年在战场上,士兵们也是这样互相托付后背,用生命守护彼此。 “我们很快回来。”他对罗恩说,然后和哈利一起跳进了通道。 通道里弥漫着一股腐臭的气味,墙壁上爬满了黏糊糊的青苔。两人沿着湿滑的石阶往下走,越走越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远处传来的嘶嘶声。 “那东西就在下面。”哈利的声音有些发颤。 沈言握紧了紫衫木魔杖,杖尖亮起白光:“别怕,有我在。” 他知道,前方等待他们的,可能是比伏地魔更可怕的怪物,可能是萨拉查·斯莱特林留下的邪恶遗产。但他不能退缩——为了被石化的赫敏,为了霍格沃茨的安宁,更为了打破那种愚蠢的“纯血统”论调。 通道的尽头是一间巨大的石室,中央矗立着萨拉查·斯莱特林的雕像,阴森的眼睛里闪烁着红光。一个黑头发的男孩正站在雕像前,背对着他们,手里拿着一本日记。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男孩转过身,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或者,你们可以叫我……伏地魔。” 沈言的心猛地一沉。他终于明白了——这本日记是伏地魔的魂器,里面藏着他的一部分灵魂,正是它控制着 basilisk ,打开了密室。 “今天,我要让霍格沃茨付出代价。”里德尔说着,高高举起日记,“ basilisk ,出来!” 雕像的嘴巴缓缓张开,一双巨大的黄色眼睛在黑暗中亮起,带着致命的光芒。 沈言立刻举起公鸡,对着 basilisk 大喊。公鸡发出响亮的啼鸣, basilisk 痛苦地扭动起来,眼睛紧紧闭上。 “干得好!”哈利趁机举起魔杖,“expelliar!”里德尔手里的日记飞了出去,落在沈言脚下。 沈言一把抓起日记,同时挥动魔杖:“cendio(火焰熊熊)!”火焰立刻吞噬了日记,里德尔的身影在火焰中尖叫着消失。 basilisk 失去了控制,疯狂地撞向墙壁,石室开始摇晃。哈利趁机用格兰芬多宝剑刺穿了它的眼睛, basilisk 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倒在地上不动了。 石室开始坍塌,沈言拉着哈利,沿着通道拼命往上爬。当他们冲出女生盥洗室时,刚好看到邓布利多校长和麦格教授赶来。 “你们做到了。”邓布利多看着他们,眼神里充满了欣慰,“勇气和友谊,永远是最强大的魔法。” 被石化的学生们很快被曼德拉草恢复了原状。赫敏看到沈言和哈利时,激动得抱住了他们,眼泪把两人的肩膀都打湿了。 学期结束时,格兰芬多再次赢得了学院杯。沈言站在领奖台上,看着台下欢呼的朋友,忽然觉得,这魔法世界的日子,虽然充满了危险,却比他想象的更有意义。 火车驶离霍格沃茨时,沈言望着窗外,心里已经开始期待明年的冒险。他知道,伏地魔还没被彻底打败,未来还有更多的挑战在等着他们。但他不怕——因为他有朋友,有勇气,还有这根越来越得心应手的紫衫木魔杖。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暑期的风波, 有密室的诡影, 有朋友的羁绊, 有战胜邪恶的信念, 真好。 前路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揭开, 还有更强大的黑暗等着驱散, 慢慢走, 并肩行, 就好。 第506章 囚徒 暑假的阳光透过陋居的窗户,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沈言正帮韦斯莱先生修理一台老式收音机,弗雷德和乔治在旁边捣鼓着新的恶作剧糖果,空气中弥漫着焊锡和太妃糖混合的古怪气味。 “《预言家日报》上说,阿兹卡班逃了个囚徒。”罗恩啃着烤土豆,含糊不清地说,“叫小天狼星·布莱克,据说他是伏地魔的手下,还出卖了哈利的父母。” 哈利手里的刀“当啷”一声掉在盘子上,脸色瞬间惨白。沈言放下手里的螺丝刀,看向哈利——自从去年密室事件后,哈利对与父母相关的消息格外敏感。 “别信报纸上的鬼话。”沈言捡起刀递给哈利,“当年的事疑点太多,布莱克未必是叛徒。”他想起在历史书上看到的记载,魔法部常常为了平息恐慌,故意放出误导性的消息。 赫敏抱着一本《魔法法律条文》走过来,推了推眼镜:“阿兹卡班的守卫是摄魂怪,它们能吸走快乐的情绪,据说布莱克是第一个从摄魂怪手下逃走的人,这本身就很不寻常。” “管他是谁,反正他要是敢来霍格沃茨,我就用‘除你武器’打落他的魔杖!”罗恩挥舞着叉子,像在挥舞魔杖。 沈言没再说话,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安。摄魂怪是什么?能让一个巫师从阿兹卡班逃脱,绝非等闲之辈。 开学的日子到了,他们没能坐上霍格沃茨特快——因为哈利收到了德思礼家的信,说他如果再用魔法,就把他赶出去。无奈之下,韦斯莱先生只好用魔法部的车送他们去国王十字车站。 “小心点,”韦斯莱先生临走前叮嘱道,“魔法部派了摄魂怪在霍格沃茨周围巡逻,它们对黑魔法的气息特别敏感。” 火车行驶到半路,突然一阵剧烈的晃动,车厢里的温度骤降,窗户上凝结出厚厚的白霜。一个披着黑袍的身影从走廊飘过,所过之处,蜡烛全部熄灭,空气里仿佛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摄魂怪!”赫敏尖叫起来,脸色惨白。 哈利突然浑身抽搐,像溺水一样喘不过气,脸上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沈言立刻举起魔杖,回想起邓布利多教授的话:“对付摄魂怪,需要召唤守护神,它是你最快乐的记忆所化。”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闪过房车行驶在华夏草原上的画面——周大哥在开车时哼着跑调的歌,陈大姐递过来一块刚烤好的饼干,远处的羊群像白云一样飘荡……一股温暖的力量从心底升起。 “expecto patronu(呼神护卫)!”沈言大喊。 杖尖喷出一团银白色的雾气,雾气在空中凝聚成一只矫健的猎鹰,虽然还不够凝实,却带着一股昂扬的气息,逼得摄魂怪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飘出了车厢。 车厢里的温度渐渐回升,哈利也缓过神来,大口喘着气:“刚才……我好像看到了妈妈临死前的样子。” “那是摄魂怪的本事,”沈言收回魔杖,手心全是汗,“它们会强迫你回忆最痛苦的事。”他没想到,自己最快乐的记忆,竟然是穿越前那些平凡的日子。 抵达霍格沃茨后,他们才知道,摄魂怪已经进驻了学校,邓布利多校长不得不请来一位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莱姆斯·卢平,一个总是看起来很疲惫、却异常温和的巫师。 卢平教授的课很特别。他不像洛哈特那样华而不实,而是从最基础的防御咒教起,还会用魔法变出博格特(能变成你最害怕的东西)来让学生练习。当博格特变成伏地魔的样子冲向哈利时,沈言几乎是本能地喊道:“riddikus(滑稽滑稽)!” 伏地魔的身影突然穿上了一件粉色的芭蕾舞裙,引得全班哄堂大笑。哈利愣了一下,也跟着笑了起来,眼里的恐惧消散了不少。 “干得好,怀特先生。”卢平教授赞许地说,“面对恐惧,有时候笑一笑就没那么可怕了。” 沈言点点头。他想起当年在战场上,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老将军总是说:“越是害怕,越要挺直腰杆,敌人最怕的就是不怕死的人。” 日子在紧张与平静中交替。摄魂怪像阴云一样笼罩着霍格沃茨,时不时有学生在走廊上遇到它们,被吓得魂不守舍。哈利的状态越来越差,常常在夜里被噩梦惊醒。 “我们得教哈利学会守护神咒。”沈言对罗恩和赫敏说,“总不能每次都靠我们帮忙。” 于是,每个周末的清晨,他们都会偷偷溜到魁地奇球场,让哈利练习召唤守护神。沈言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哈利:“想最快乐的事,不是回忆,是感受——感受当时的温度、气味、声音。” 哈利试了很多次,守护神始终只是一团雾气。“我好像没有快乐的记忆。”他沮丧地说。 “怎么会没有?”罗恩拍着他的肩膀,“想想赢魁地奇的时候,想想我们一起闯密室的时候!” 赫敏也说:“想想邓布利多校长的信任,想想我们这些朋友!” 哈利闭上眼睛,过了很久,杖尖终于喷出一丝银白色的光芒,虽然微弱,却让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你看,”沈言笑着说,“快乐一直在你心里,只是被恐惧盖住了。” 十二月的一个夜晚,沈言被窗外的异响惊醒。他推开窗户,看到一个黑影骑着扫帚从禁林方向飞来,落在城堡的塔楼上。与此同时,城堡里响起了警报声——布莱克闯进了霍格沃茨! 全校师生被紧急召集到大厅,摄魂怪在城堡上空盘旋,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嘶鸣。斯内普教授在人群中走来走去,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似乎在寻找什么。 “他一定是来杀哈利的。”一个斯莱特林的学生尖叫道。 哈利紧紧握着魔杖,脸色苍白却眼神坚定:“我不怕他。” 沈言站在哈利身边,握紧了自己的紫衫木魔杖。他不相信布莱克是来杀哈利的——如果他想动手,有的是机会,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 接下来的日子,霍格沃茨加强了戒备,摄魂怪的巡逻也更频繁了。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中,被摄魂怪袭击从扫帚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胳膊。卢平教授用魔法帮他治好了伤,还第一次跟他们谈起了詹姆·波特——哈利的父亲。 “你父亲是个勇敢的人,”卢平教授看着窗外,眼神悠远,“他和布莱克、彼得还有我,当年是最好的朋友,我们称自己为‘劫道者’。” “那布莱克为什么要背叛他们?”哈利问。 卢平教授叹了口气:“这正是我想不通的地方……或许,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期末考试前夕,赫敏收到了一个匿名包裹,里面是一本《时间转换器》,能让她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地方。“是邓布利多校长送的,”赫敏小声说,“他说我需要更多时间学习。” 沈言看着那个小小的沙漏,心里一动。时间魔法是最危险的魔法之一,校长为什么要给赫敏这个?难道他早就预料到会发生什么? 果然,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他们在打人柳下发现了一条秘密通道,通道尽头是霍格莫德村的尖叫棚屋——全英国最闹鬼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根本不是什么恶人,而是被冤枉的! 真正的叛徒是小矮星彼得——那个他们一直以为已经被布莱克杀死的“英雄”。他伪装成罗恩的宠物老鼠斑斑,潜伏了十二年,正是他向伏地魔出卖了詹姆和莉莉的位置! “你这个懦夫!”布莱克指着彼得,眼里燃烧着怒火,“当年我们那么信任你!” 彼得瑟瑟发抖,突然变成一只老鼠想逃跑,却被哈利的魔杖定在原地。“我爸爸不会希望你死的。”哈利说,“他会希望你接受审判。” 就在这时,卢平教授突然出现,他的脸色在月光下显得异常狰狞——原来他是个狼人!每当满月,他就会失去理智。彼得趁机挣脱束缚,变成老鼠逃进了禁林,还向摄魂怪发出了信号。 摄魂怪很快赶到,将布莱克、哈利和沈言团团围住。它们伸出枯瘦的手,冰冷的气息几乎要将人冻僵。哈利的守护神还很微弱,根本抵挡不住。 “集中精神!”沈言大喊,同时举起魔杖,“expecto patronu!” 银白色的猎鹰再次出现,比之前更加凝实,它发出一声尖锐的啼鸣,冲向摄魂怪。哈利也终于召唤出了自己的守护神——一头矫健的牡鹿,它的鹿角闪烁着光芒,与猎鹰并肩作战,将摄魂怪驱散。 “干得好,哈利!”布莱克笑着说,眼里闪烁着泪光,“你真像你父亲。” 然而,魔法部的人很快赶到,不顾他们的解释,将布莱克重新押回了阿兹卡班。哈利和沈言站在城堡的塔楼上,看着囚车消失在夜色中,心里充满了无力感。 “我们还会再见到他的。”沈言说,“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 学期结束时,卢平教授因为狼人身份暴露,不得不离开了霍格沃茨。临走前,他送给哈利一本《魔法防御理论》,扉页上写着:“致哈利——勇气有很多种,对抗敌人需要勇气,相信朋友也需要勇气。” 火车离开霍格沃茨时,沈言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心里百感交集。这个学期,他们经历了恐惧、背叛与真相,也更深刻地理解了友谊与勇气的含义。 “下学期,我们一定要救出布莱克。”哈利说,语气坚定。 沈言点头。他想起华夏的一句古话:“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无论前路有多难,他们都会坚持下去。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摄魂怪的寒意, 有真相的曲折, 有友谊的考验, 有守护正义的决心, 真好。 前路还有更多的谜团等着解开, 还有更艰难的挑战等着面对, 手牵手, 不回头, 就好。 第507章 火焰杯 暑假的怀特巷闷热得像个蒸笼,沈言趴在阁楼的地板上,借着从气窗透进来的微光,研究着卢平教授留下的《魔法防御理论》。书页边缘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的批注——哪些咒语可以改良,哪些防御阵存在破绽,哪些黑暗生物的习性与古籍记载有出入。 “阿历克斯!滚下来倒垃圾!”婶母的尖叫像针一样刺破闷热的空气。 沈言叹了口气,把书塞进地板下的暗格,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自从去年见识过摄魂怪的恐怖,他对黑暗魔法的警惕又多了几分。怀特家的阁楼虽暗,却至少没有那些能吸走快乐记忆的怪物。 八月底,罗恩的来信像只欢快的猫头鹰,撞开了沉闷的暑假。信封上印着“魁地奇世界杯”的徽章,字迹龙飞凤舞: “阿历克斯!快准备好!我们要去看魁地奇世界杯决赛!爱尔兰对保加利亚!爸爸弄到了票,超棒的包厢!赫敏也会来,我们在国王十字车站见!” 沈言把信读了三遍,嘴角忍不住上扬。魁地奇——这个世界的飞天球赛,他只在霍格沃茨的球场见过练习赛,真正的世界杯决赛,光是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 他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给怀特夫妇买了两盒据说是“伦敦最好吃的”太妃糖,换来了三天的“自由”。当他背着简单的行囊走出怀特巷时,觉得连空气都比平时清新。 韦斯莱家的帐篷像个魔法盒子,外面看起来小小的,里面却宽敞得能装下一个客厅、几个卧室,甚至还有一个厨房。韦斯莱夫人正围着围裙烤馅饼,弗雷德和乔治在帐篷外测试他们的“便携式沼泽”,罗恩则举着一根爱尔兰队的围巾,在哈利面前炫耀。 “你可算来了!”罗恩把一条保加利亚队的围巾塞给沈言,“虽然我支持爱尔兰,但你总得有个队?” 沈言笑着接过围巾,心里暖暖的。这种被人惦记的感觉,比在怀特家待上一年还要舒服。 魁地奇世界杯的赛场像一个巨大的金色碗,能容纳十万人。当爱尔兰队和保加利亚队的队员骑着扫帚入场时,全场的欢呼声差点掀翻顶棚。爱尔兰队的找球手长得像个红头发的精灵,动作灵活得像道闪电;保加利亚队的克鲁姆则是个沉默的巨人,眼神锐利得像鹰隼。 “那就是维克多·克鲁姆!”赫敏指着保加利亚队的七号,眼睛发亮,“三届欧洲最佳找球手!” 比赛的激烈程度远超想象。爱尔兰队的击球手把游走球打得像炮弹一样,保加利亚队的追球手则像影子一样黏在鬼飞球后面。当克鲁姆以一个近乎自杀的俯冲抓住金色飞贼时,全场陷入了疯狂的欢呼——虽然保加利亚队输了比分,但找球手的胜利依然值得骄傲。 沈言看着赛场上空绚烂的烟花,心里忽然想起了长安上元节的灯会。那时的人们举着灯笼,在街上游行,欢呼雀跃的样子,和此刻赛场上的巫师们没什么不同。快乐,果然是不分世界的。 然而,狂欢的余韵还没散去,灾难就悄然而至。 深夜,他们被一阵刺耳的尖叫惊醒。帐篷外火光冲天,巫师们像受惊的蚂蚁一样四处逃窜。“食死徒!是食死徒!”有人大喊。 沈言立刻抽出魔杖,挡在赫敏和罗恩身前。他看到那些戴着面具的巫师,骑着扫帚在帐篷上空盘旋,用魔法点燃帐篷,把麻瓜们像抓小鸡一样吊在半空。他们的黑袍上,印着一个狰狞的标记——一个骷髅嘴里叼着一条蛇。 “黑魔标记……”哈利的声音发颤,脸色惨白。 “快跑!”沈言拉着他们,跟着韦斯莱一家钻进了树林。黑暗中,食死徒的笑声像猫头鹰的哀鸣,此起彼伏。 直到躲进一片茂密的灌木丛,他们才敢停下来喘气。沈言握紧魔杖,耳朵贴在地上——他在顺天军学到的本事,在这个世界竟然也能用得上。“东南方向有马蹄声,越来越近了。” 果然,没过多久,一队魔法部的傲罗骑着飞天扫帚赶来,食死徒们像潮水一样退去。但空气中的恐惧并没有散去,那个黑魔标记像烙印一样,刻在了每个人的心里。 “他回来了……”韦斯莱先生的声音带着颤抖,“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真的回来了。” 回到霍格沃茨,城堡里的气氛比去年更加凝重。邓布利多校长在开学宴会上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三强争霸赛”将在霍格沃茨举行。这是一场由霍格沃茨、布斯巴顿魔法学校和德姆斯特朗魔法学院共同参与的比赛,参赛者需完成三个极端危险的任务,获胜者将得到一千加隆的奖金和“勇士”的称号。 “参赛者必须年满十七岁,”邓布利多指着放在大厅中央的火焰杯,“想参加的人,把名字写在羊皮纸上,扔进火焰杯。火焰杯会选出最有勇气的三位勇士。” 沈言看着那团跳动的蓝色火焰,心里有些犹豫。他对奖金没什么兴趣,但那些“极端危险的任务”,却让他想起了当年在边关与蛮族的周旋——越是危险,越能激发人的潜能。 “你想参加?”哈利看出了他的心思,“可是你还没满十七岁。” “我知道。”沈言笑了笑,“看看也好,说不定能学到些新东西。” 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学生到来时,引起了一阵轰动。布斯巴顿的女生们穿着飘逸的蓝色丝绸长袍,像一群优雅的天鹅;德姆斯特朗的男生们则个个高大强壮,穿着皮毛斗篷,领头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俊美巫师——伊戈尔·卡卡洛夫,据说曾是食死徒。 更让人惊讶的是,德姆斯特朗的勇士竟然是维克多·克鲁姆!那个在魁地奇世界杯上大放异彩的找球手。霍格沃茨的勇士是塞德里克·迪戈里,一个温和的赫奇帕奇学长;布斯巴顿的勇士是芙蓉·德拉库尔,一个美得像精灵的女生。 就在所有人以为比赛名单已定的时候,火焰杯突然喷出了第四张羊皮纸,上面写着——哈利·波特。 全场哗然。 “他才十四岁!” “他肯定作弊了!” “格兰芬多的脸都被丢尽了!” 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发出刺耳的嘲笑,连有些格兰芬多的学生也露出了怀疑的表情。沈言站在哈利身边,能感觉到他浑身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和委屈。 “别理他们。”沈言低声说,“火焰杯不会说谎,肯定有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哈利成了全校的焦点。有人支持他,觉得他有勇气挑战三强争霸赛;更多的人则质疑他,说他为了出风头不择手段。连罗恩都因为嫉妒,和他闹翻了。 “他明明知道我多想参加……”罗恩红着眼睛对沈言说,“可他还是作弊了!” “哈利不是那样的人。”沈言皱着眉,“你比谁都清楚。” 赫敏看着争吵的两人,急得直跺脚:“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我们应该找出是谁把哈利的名字放进火焰杯的!” 沈言觉得赫敏说得对。这件事太蹊跷了,火焰杯有强大的年龄线魔法,十四岁的哈利根本不可能自己报名。背后一定有人在操纵这一切,而这个人的目的,绝对不只是让哈利参加比赛那么简单。 他开始利用课余时间,在图书馆查阅关于三强争霸赛的历史。原来这项比赛曾经因为太过危险而停办过,有不少勇士在任务中丧生。“第一个任务是对抗 dragons(龙),”沈言指着一本泛黄的《中世纪巫师锦标赛》,“第二个是潜入黑湖,第三个……书上没写,只说和‘勇士最珍贵的东西’有关。” “龙?!”赫敏捂住嘴,“那可是顶级危险的魔法生物!” 哈利的脸色也白了。他虽然勇敢,但面对喷火龙,还是忍不住发怵。 “别怕,”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可以想办法。你不是会飞吗?龙虽然厉害,但未必有你的扫帚快。” 为了帮哈利应对第一个任务,他们几乎翻遍了霍格沃茨的图书馆。沈言从《龙的种类与习性》里查到,匈牙利树蜂最怕强光;赫敏则在《古代如尼文词典》里找到了能暂时麻痹龙感知的咒语;罗恩虽然还在和哈利冷战,却偷偷把自己珍藏的《魁地奇战术大全》塞到了哈利的枕头下。 第一个任务当天,整个霍格沃茨的师生都聚集在竞技场。当四条凶猛的龙被从笼子里放出来时,全场发出了倒吸冷气的声音。匈牙利树蜂的鳞片像钢铁一样坚硬,翅膀扇动时带着灼热的风,嘴里喷出的火焰能把岩石烧成灰烬。 轮到哈利时,他骑着火弩箭,像一道红色的闪电冲向树蜂。沈言站在观众席上,紧紧攥着拳头——他教哈利的“闪光咒”能起作用吗?赫敏的麻痹咒能奏效吗? 只见哈利灵活地躲过树蜂的火焰,从空中俯冲下来,用魔杖对着树蜂的眼睛大喊:“os axia(荧光闪烁最大值)!”刺眼的白光让树蜂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暂时失去了目标。哈利趁机抓起放在树蜂巢里的金蛋,骑着扫帚冲天而起。 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沈言看着哈利在空中挥手,心里比自己赢了比赛还高兴。罗恩挤到他身边,脸上红扑扑的:“好……他确实挺厉害的。” 沈言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友谊有时候就像魔法,需要一点时间和勇气,才能重新发光。 金蛋打开后,发出刺耳的尖叫。“这是什么?”哈利皱着眉,把金蛋凑到耳边。 “听起来像……水下的声音?”沈言猜测,“第二个任务可能真的和黑湖有关。” 果然,没过多久,第二个任务的线索就来了——勇士们需要在一个小时内,从黑湖底救出一个“他们最珍贵的人”。 “最珍贵的人……”哈利看着沈言、罗恩和赫敏,眉头紧锁,“你们三个……” “别担心,”沈言笑着说,“我们肯定会没事的。倒是你,得想办法在水下呼吸一个小时。” 他们在图书馆里泡了整整一周,终于在《霍格沃茨的秘密》里找到了线索——一种叫“鳃囊草”的魔法植物,能让人在水下长出鳃和蹼。 第二个任务当天,黑湖边挤满了人。当哈利吞下鳃囊草,跳进黑湖时,沈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黑湖里不仅有水草和鱼,还有 grdylow(格林迪洛)——一种长着尖牙的水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湖面平静得让人不安。就在沙漏里的沙子快漏完时,哈利终于从水里冒了出来,怀里抱着罗恩,身后还跟着芙蓉的妹妹和另一个被救出的女孩。 “我就知道你能行!”罗恩拍着哈利的背,笑得像个傻子。 沈言看着湿漉漉的哈利,忽然觉得,三强争霸赛虽然危险,却让他们的友谊变得更加坚固。就像经过烈火淬炼的钢,只会更坚硬。 然而,平静只是暂时的。随着第三个任务的临近,城堡里的气氛越来越诡异。斯内普教授的办公室深夜总有绿光闪烁,卡卡洛夫教授看哈利的眼神越来越奇怪,连邓布利多校长的眉头也皱得越来越紧。 “我总觉得不对劲,”沈言把自己的担忧告诉哈利,“第三个任务……可能不只是比赛那么简单。” 哈利点点头:“我也有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会听到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墙里哭。” 沈言想起了密室里的 basilisk,心里一沉。难道城堡里又藏着什么秘密? 第三个任务在迷宫里进行。巨大的 hed(树篱)长得比城墙还高,里面布满了各种陷阱和危险的魔法生物。勇士们需要在迷宫深处找到“三强杯”。 “小心点,”沈言在哈利出发前,塞给他一瓶自己调制的“清醒剂”,“迷宫里可能有让人产生幻觉的魔法。” 哈利点点头,握紧了魔杖:“你们在外面等着我。” 迷宫里传来此起彼伏的咒语爆炸声和生物的嘶吼声。沈言、罗恩和赫敏在迷宫入口焦急地等待,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突然,一道绿光从迷宫中心冲天而起,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是哈利!”赫敏尖叫起来。 三人不顾一切地冲进迷宫,沿着绿光的方向奔跑。树篱像活的一样挡住去路,沈言用“四分五裂”咒劈开一条通路,罗恩和赫敏紧随其后。 迷宫中心,哈利跪在地上,怀里抱着已经失去气息的塞德里克。一个穿着黑袍的人站在他们面前,手里举着一根魔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伏地魔……”哈利的声音发颤。 沈言立刻举起魔杖:“protego(盔甲护身)!”一个透明的屏障挡在他们面前。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身上的黑暗气息,比摄魂怪可怕十倍。 “又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家伙。”伏地魔的声音像刮过骨头的寒风,“既然来了,就一起去死。” 他挥动魔杖,一道绿光射向沈言。沈言侧身躲过,绿光击中了旁边的树篱,树篱瞬间枯萎。 “快跑!”沈言大喊,同时用“除你武器”打向伏地魔的魔杖。 伏地魔轻松躲过,冷笑一声:“就凭你?”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和咒语声——邓布利多校长和其他教授赶来了。伏地魔看了一眼哈利,又看了一眼沈言,眼神阴冷,然后化作一阵黑烟消失了。 沈言瘫坐在地上,浑身都被冷汗湿透。刚才那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那种纯粹的、毫无理由的恶意,比任何黑暗生物都要可怕。 塞德里克的死像一块巨石,压在霍格沃茨每个人的心上。三强争霸赛的欢乐荡然无存,只剩下悲伤和恐惧。当哈利在全校师生面前说出“伏地魔回来了”时,有些人相信,有些人怀疑,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学期结束的火车上,没有人说话。窗外的风景依旧飞逝,但每个人的心里都沉甸甸的。 “他真的回来了。”哈利轻声说,声音里带着疲惫。 沈言点点头。他摸了摸口袋里的紫衫木魔杖,杖身冰凉。他知道,平静的日子彻底结束了。从现在起,他们不仅要学习魔法,还要学会如何在黑暗中战斗。 “不管怎样,我们都在一起。”赫敏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很坚定。 罗恩用力点头:“对!我们四个,还有小天狼星,还有卢平教授……我们不是一个人。” 沈言看着身边的朋友们,心里渐渐踏实起来。当年在顺天,他也是这样,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魁地奇的狂欢, 有黑魔标记的阴影, 有朋友的扶持, 有直面黑暗的决绝, 真好。 前路或许是无尽的黑夜, 或许有无数的艰难险阻, 但只要我们在一起, 就敢走下去。 慢慢熬, 并肩战, 就好。 第508章 凤凰社 暑假的空气仿佛凝固了。《预言家日报》对伏地魔的回归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塞德里克的死,反而连篇累牍地攻击哈利,说他“编造谎言博取关注”。怀特巷的邻居们看沈言的眼神也变得古怪,大概是从报纸上看到了“巫师”“怪物”之类的字眼,连婶母都难得地减少了呵斥,只是把他当瘟疫一样躲着。 沈言不在乎这些。他把自己关在阁楼里,一遍遍地练习守护神咒。银白色的猎鹰在狭小的空间里盘旋,翅膀扫过积灰的地板,带起一阵微风。他知道,这道光芒不仅是防御,更是信念——相信光明终会驱散黑暗的信念。 七月底,一只陌生的猫头鹰送来一封烫金信封,火漆印是一只展翅的凤凰。信封里是邓布利多校长的亲笔信,让他八月一日前往格里莫广场12号。 “凤凰社的总部。”沈言认出了信纸上的地址,那是他在《魔法史》附录里看到过的地名,凤凰社是邓布利多当年组建的对抗伏地魔的秘密组织。 他用“幻影移形”——这是他暑假刚学会的魔法,虽然还不太熟练——来到格里莫广场。街道上的麻瓜们对这栋凭空出现的黑色老宅视而不见,显然被施了“麻瓜驱逐咒”。敲门的瞬间,门上的蛇形门环突然活了过来,吐着信子问:“凤凰社的密语是什么?” “永不言弃。”沈言想起邓布利多信里的提示,流利地回答。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尘封的气息扑面而来。客厅里挤满了人,韦斯莱一家、卢平教授、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已经被凤凰社救了出来,此刻正坐在壁炉旁擦拭一把古老的剑,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巫师,个个神情凝重。 “你来了,阿历克斯。”邓布利多校长坐在主位上,笑容温和却难掩疲惫,“欢迎加入凤凰社的预备役。” 沈言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没想到自己能被如此信任,能参与到这场对抗黑暗的秘密战争中。 接下来的日子,格里莫广场成了他们的秘密基地。白天,他们学习更高级的防御咒和急救魔法,由穆迪教授——一个眼神凶狠、带着假腿的傲罗——亲自授课。穆迪总说:“永远保持警惕,黑巫师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晚上,凤凰社的成员们会开会,讨论如何保护麻瓜出身的巫师,如何收集食死徒的情报。沈言第一次知道,伏地魔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魔法部,很多官员要么被胁迫,要么本身就是食死徒。 “我们就像在和影子打仗。”小天狼星把剑放在膝上,声音低沉,“他们在暗处,我们在明处。” 哈利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塞德里克的死像一块石头压在他心上。沈言常常看到他独自一人坐在窗边,望着格里莫广场上空的阴云发呆。 “我总觉得是我的错。”一天晚上,哈利突然说,“如果我没去参加三强争霸赛,塞德里克就不会死。” 沈言坐在他身边,递给了他一块巧克力——这是对抗摄魂怪的好东西。“错的是伏地魔,不是你。”他说,“就像战场上牺牲的士兵,责任不在冲锋的人,而在发动战争的人。” 哈利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光亮:“你说得对。我不能一直消沉,我要变得更强,才能保护大家。” 八月中旬,一个重磅消息传来:魔法部部长康奈利·福吉终于承认了伏地魔回归的事实,但他拒绝与凤凰社合作,反而处处掣肘,甚至派乌姆里奇——一个矮胖、喜欢粉色的女巫——担任霍格沃茨的“高级调查官”,监视邓布利多的一举一动。 “那个老蠢货!”穆迪狠狠捶了一下桌子,“他以为靠官僚主义就能挡住黑魔法?” 邓布利多的脸色很凝重:“乌姆里奇的真正目的是解散邓布利多军——我知道你们私下组建了防御术学习小组,这很好,但现在必须转入地下。” 回到霍格沃茨,沈言才明白“高级调查官”意味着什么。乌姆里奇穿着粉色的蕾丝裙,戴着蝴蝶结发饰,却像一只毒蜘蛛,在学校里织起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她颁布了一条又一条禁令,禁止学生们讨论伏地魔,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社团活动”,甚至接管了黑魔法防御术课,只让学生们死记硬背课本,不准实践咒语。 “这简直是胡闹!”赫敏气得把课本摔在桌上,“光靠背诵怎么对付黑魔法?” 沈言看着窗外,乌姆里奇的办公室灯火通明,像一只窥视猎物的眼睛。“我们不能停下。”他说,“越是这样,越要偷偷练习。” 他们把邓布利多军的秘密基地设在了有求必应屋——一个只有当你真正需要它时才会出现的房间。房间里摆满了他们从储藏室找来的旧沙发和练习假人,墙上挂着一张巨大的地图,标注着乌姆里奇的巡逻路线。 每天晚上,三十多个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的学生都会偷偷来到这里,由哈利、沈言和赫敏教他们防御咒。哈利的守护神已经能熟练地驱散小型摄魂怪,沈言的“统统石化”能同时定住三个假人,赫敏则擅长发明各种实用的小魔法,比如让脚步声消失的“无声咒”。 “感觉我们像在搞革命。”罗恩挥舞着魔杖,把一个假人打得粉碎。 沈言笑了。确实有点像——当年他在顺天组织农民起义,也是这样在秘密据点里积蓄力量,等待反击的时机。 然而,秘密终究没能守住。一个被乌姆里奇胁迫的拉文克劳学生出卖了他们,乌姆里奇带着摄魂怪闯进了有求必应屋。 “抓住他们!”乌姆里奇尖叫着,粉红色的蝴蝶结随着她的动作抖动,“这些反叛分子!” “快跑!”沈言大喊,同时用“障碍重重”挡住摄魂怪的去路。学生们四散奔逃,他和哈利、罗恩、赫敏故意引开追兵,朝着禁林的方向跑去。 乌姆里奇被他们引到了禁林深处,撞上了一群愤怒的马人——她之前傲慢地辱骂过马人,说他们是“低等生物”。马人们举起长矛,把乌姆里奇团团围住,发出愤怒的嘶鸣。 “我们走!”沈言拉着同伴们,趁着混乱逃出了禁林。 这次事件后,邓布利多为了保护学生,主动承担了“组织反叛社团”的罪名,离开了霍格沃茨。临走前,他对沈言说:“保护好哈利,也保护好自己。有些真相,需要时间才能揭晓。” 邓布利多离开后,霍格沃茨彻底落入了乌姆里奇的掌控。她任命马尔福为“调查行动组”的组长,允许他随意体罚学生。城堡里的画像被她撤换,换成了穿粉色衣服的小天使,连家养小精灵都被逼着穿可笑的蕾丝围裙。 “这里越来越像个监狱了。”赫敏看着窗外巡逻的“调查行动组”成员,眼里满是愤怒。 沈言却在思考邓布利多的话。“真相?”他翻阅着从格里莫广场带来的旧报纸,希望能找到线索。终于,在一份1981年的《预言家日报》上,他看到了一则短讯:“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在霍格沃茨发表预言,称‘七月底出生的男孩,其父母三次击败黑魔王,他将拥有黑魔王所不了解的力量,两人必有一人死于另一人之手’。” “哈利是七月底出生的。”沈言的心脏砰砰直跳,“他的父母确实三次击败过伏地魔。” “所以伏地魔要杀哈利,是因为这个预言?”罗恩瞪大了眼睛。 赫敏的脸色也变得苍白:“那这个预言现在在哪里?” “在魔法部,”沈言想起小天狼星的话,“存放在神秘事务司的预言球里。” 就在这时,哈利突然捂住额头,痛苦地蜷缩起来:“我看到了……伏地魔在折磨小天狼星!他说要去神秘事务司拿预言球!” “这是陷阱!”沈言立刻反应过来,“伏地魔想利用你去拿预言球!” 但哈利已经听不进去了,小天狼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我必须去救他!”他抓起魔杖,冲向壁炉,准备用“幻影移形”去伦敦。 “我们跟你一起去!”沈言、罗恩和赫敏对视一眼,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他们知道,无论这是不是陷阱,他们都不能让哈利独自面对。 魔法部的神秘事务司像一座巨大的迷宫,走廊里漂浮着一个个装着预言球的玻璃罐,发出幽幽的蓝光。他们按照哈利的指引,来到一个圆形的房间,房间中央的架子上,放着一个标着“哈利·波特”名字的预言球。 “小天狼星不在这里!”罗恩环顾四周,脸色煞白。 “我就知道你们会来,波特。”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卢修斯·马尔福带着一群食死徒从阴影里走出来,手里的魔杖闪烁着绿光,“伏地魔大人很想谢谢你帮他拿到预言球。” 沈言立刻把哈利护在身后,举起紫衫木魔杖:“想拿预言球,先过我这关!” 战斗瞬间爆发。咒语的光芒在房间里交织,玻璃罐一个个破碎,预言球滚落一地,发出清脆的响声。沈言的“除你武器”精准地打落了两个食死徒的魔杖,哈利的守护神在房间里盘旋,逼得敌人不敢靠近,罗恩和赫敏则背靠背,用“障碍重重”和“统统石化”阻挡着进攻。 但食死徒越来越多,他们渐渐体力不支。就在这时,凤凰社的成员们赶到了——小天狼星、卢平教授、穆迪……他们像一道光,瞬间扭转了战局。 小天狼星挥舞着剑,像一头愤怒的狼,直冲向他的堂姐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一个疯狂的女食死徒。“你逃不掉了,贝拉!” 两人在走廊里缠斗,咒语和剑光交织。沈言想去帮忙,却被两个食死徒缠住。他眼睁睁地看着贝拉特里克斯发出一道绿光,击中了小天狼星的胸膛。 小天狼星的身体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往后倒去,穿过身后的帷幔,消失在黑暗中。 “不——!”哈利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不顾一切地冲向贝拉特里克斯。 沈言的心像被狠狠攥住,痛得无法呼吸。他想起小天狼星在格里莫广场教他剑术的样子,想起他爽朗的笑声,想起他说“我们是一家人”……愤怒像火焰一样在他胸腔里燃烧,他举起魔杖,对着一个食死徒大喊:“crucio(钻心咒)!” 食死徒发出凄厉的惨叫,在地上翻滚。沈言愣住了——他竟然使用了不可饶恕咒!这是他一直以来最鄙视的黑魔法。 “别被愤怒控制!”卢平教授大喊,用一道“缴械咒”打偏了他的魔杖,“这正是伏地魔想看到的!” 沈言猛地清醒过来,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他差点就成了自己最痛恨的人。 这时,整个魔法部开始震动,一股强大的黑暗气息从远处传来。 “他来了。”卢平教授的脸色变得惨白。 伏地魔的身影出现在走廊尽头,黑袍在无风自动,眼睛里的红光像两团燃烧的鬼火。邓布利多校长也随之出现,挡在他们面前,银色的胡子在风中飘动。 “邓布利多。”伏地魔的声音里带着刻骨的仇恨。 “汤姆。”邓布利多的声音平静却坚定,“你的时代结束了。” 两道强大的魔法在空中碰撞,形成一道巨大的光墙,将整个走廊劈成两半。沈言能感觉到空气都在颤抖,仿佛整个魔法世界都在为这场对决屏息。 最终,伏地魔在邓布利多的攻击下节节败退,化作一阵黑烟消失了。但他留下的恐惧,却像附骨之疽,缠绕在每个人的心头。 回到霍格沃茨,城堡里一片死寂。小天狼星的死像一块巨石,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哈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不吃不喝。沈言没有去打扰他——有些伤痛,需要时间来消化。 他独自来到有求必应屋,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想起那些一起练习咒语的夜晚。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上面是他偷偷抄下的预言:“两人必有一人死于另一人之手。” “这就是命运吗?”沈言轻声问。他想起自己的一生,从顺天军的统帅到四处游历的旅人,从衰老的身躯到异国的孩童,似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指引着方向。 但他不信命。当年在顺天,所有人都说他不可能打败强大的藩王,可他做到了;穿越到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说他只是个普通的孤儿,可他成了巫师,成了凤凰社的一员。 “命运是用来打破的。”沈言握紧了紫衫木魔杖,杖身传来熟悉的暖意。 暑假来临,沈言没有回怀特巷。他留在了格里莫广场,帮凤凰社整理情报,练习更强大的防御术。他知道,和平还很遥远,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但他不再害怕。因为他有朋友,有信念,有这根见证了无数战斗的魔杖。无论未来有多黑暗,他都会像那只银白色的守护神猎鹰一样,朝着光明的方向,勇敢飞翔。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凤凰社的集结, 有预言的沉重, 有失去的痛苦, 有坚守的勇气, 真好。 前路或许是血与火的考验, 或许要付出更多的牺牲, 但只要信念不灭, 希望就不会熄灭。 一步一步, 坚定地走下去, 就好。 第509章 混血天子 霍格沃茨的塔楼在暮色中投下长长的阴影,沈言靠在天文塔顶的栏杆上,手里攥着一本封面斑驳的旧书。封面上没有署名,只在扉页角落用褪色的墨水写着“混血王子”四个字。这是他在霍格沃茨图书馆的禁书区找到的,里面记载着许多闻所未闻的魔法改良咒语,甚至还有几页关于魂器的模糊批注。 “还在看那本怪书?”哈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手里拿着一个烤土豆,热气腾腾的。 沈言合上书,侧身让他靠在栏杆上:“这本书很奇怪,里面的咒语改良方法非常精妙,甚至比《高级魔法技巧》里的理论还要超前。”他顿了顿,补充道,“尤其是关于‘魂器’的部分,虽然只有只言片语,却提到了分裂灵魂的具体仪式。” 哈利啃土豆的动作顿住了:“魂器……就是伏地魔用来保存灵魂碎片的东西?”自从上次在神秘事务司得知预言后,他对伏地魔的一切都格外敏感。 “应该是。”沈言点头,“邓布利多校长说过,伏地魔为了永生,制造了不止一个魂器。如果我们能找到并摧毁所有魂器,或许就能彻底打败他。” 晚风带着禁林的寒气吹来,两人都沉默了。摧毁魂器——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难如登天。他们连魂器是什么样子、藏在哪里都一无所知。 新学期的霍格沃茨弥漫着一种诡异的平静。魔法部终于承认了邓布利多的地位,乌姆里奇像个被戳破的气球,灰溜溜地离开了学校。但伏地魔的势力并未退缩,反而在暗中加速扩张,《预言家日报》上每天都有巫师失踪或死亡的消息,摄魂怪在麻瓜聚居地出没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更让人不安的是,斯内普教授成了新任黑魔法防御术教授。他穿着标志性的黑袍,脸色苍白,眼神阴冷,每堂课都像一场酷刑。学生们要么被他的毒舌羞辱,要么被他罚去抄写“我是个笨蛋”一百遍。 “真不知道校长为什么会同意让他教这门课。”罗恩在餐桌上抱怨,叉子把土豆戳得稀烂,“他上次差点用‘神锋无影’咒杀了哈利!” 沈言没说话,只是看向斯内普的餐桌。斯内普正低头切着牛排,银质餐刀在他指间灵活地转动,侧脸在烛光下显得异常冷峻。他想起去年在神秘事务司,斯内普虽然嘴上刻薄,却在关键时刻用咒语打偏了他的“钻心咒”——这个男人身上,似乎藏着很多秘密。 “混血王子”的笔记成了沈言的秘密武器。他按照上面的方法改良了“除你武器”咒,能让对手的魔杖在十秒内无法使用;他用笔记里的配方调制的“狼毒药剂”,比课本上的效果强三倍,卢平教授服用后,月圆夜的痛苦减轻了不少;最让他惊喜的是一个叫“蓝焰守护”的咒语,能在周身形成一层蓝色的火焰屏障,对黑暗生物有奇效。 “你最近的咒语进步太快了。”赫敏翻着沈言的魔法练习册,上面的“优秀”评级多得让她嫉妒,“是不是有什么秘诀?” 沈言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混血王子”的笔记递给了她。赫敏捧着书,眼睛越睁越大,最后却皱起了眉头:“这些咒语太危险了,尤其是这个‘神锋无影’,听起来就像黑魔法。” “但很有效。”沈言坦言,“面对食死徒,我们需要更强大的力量。” “力量不代表一切。”赫敏把书推回来,语气严肃,“别忘了,伏地魔就是因为追求力量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沈言看着笔记上“混血王子”龙飞凤舞的字迹,心里第一次生出一丝动摇。他想起自己使用“钻心咒”时的失控,想起卢平教授的警告——难道追求力量的尽头,真的是黑暗? 十月的一个周末,邓布利多突然把沈言和哈利叫到他的办公室。校长的办公室里弥漫着柠檬雪宝的香气,凤凰福克斯站在栖木上,用红宝石般的眼睛看着他们。 “我需要你们帮我一个忙。”邓布利多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我查到一个魂器的线索,藏在阿尔巴尼亚的一座悬崖上,那里有伏地魔年轻时的一个秘密据点。” “我们现在就去!”哈利立刻站起来。 邓布利多笑了笑:“不急。那个据点被强大的黑魔法保护着,需要特殊的准备。”他从抽屉里拿出两个小小的银色小瓶,“这是‘ felix felicis(福灵剂)’,能带来好运。关键时刻或许能用得上。” 他又递给沈言一本古老的羊皮卷:“这是‘古代防御阵详解’,你对符文和阵法的天赋远超常人,或许能从中找到破解黑魔法的方法。” 沈言接过羊皮卷,指尖触到上面凹凸不平的符文,心里涌起一股沉甸甸的责任感。这是邓布利多第一次单独把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们,意味着他不再仅仅把他们当学生,而是并肩作战的伙伴。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研究古代防御阵上。那些晦涩的符文在他眼中渐渐变得清晰——有的代表“守护”,有的代表“迷惑”,有的代表“献祭”。他发现伏地魔常用的黑魔法防御阵,大多建立在“献祭”符文的基础上,需要用鲜血或灵魂作为代价。 “太邪恶了。”沈言在笔记上写下批注,“用生命换取的防御,终究会被生命的力量打破。” 与此同时,霍格沃茨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个叫凯蒂·贝尔的拉文克劳学生,在触摸一个被诅咒的项链后差点丧命;不久后,赫奇帕奇的学生科林·克里维又因为喝了被下毒的蜂蜜酒而昏迷。所有线索都指向一个人——德拉科·马尔福。 “一定是他干的!”哈利在有求必应屋里踱步,眼睛里布满血丝,“他肯定在帮伏地魔做事!” 沈言看着窗外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的方向,眉头紧锁:“马尔福最近总是往天文塔顶跑,形迹很可疑。” “我们得去看看。”罗恩握紧了魔杖。 他们趁着夜色,悄悄溜到天文塔。塔顶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低低的交谈声。沈言示意哈利和罗恩躲在石柱后,自己则屏住呼吸,透过门缝往里看。 只见马尔福正对着一面破碎的镜子说话,脸上满是恐惧和焦虑:“我做不到……那个老家伙看得太紧了……黑魔王会杀了我的……” 镜子里传来一个阴冷的声音,沈言听不清具体内容,但能感觉到那股熟悉的黑暗气息——是伏地魔! “他在和伏地魔联系!”哈利的声音带着愤怒,差点冲出去。 沈言一把拉住他,摇了摇头。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需要更确凿的证据。 期末考试结束后,邓布利多带着哈利去了阿尔巴尼亚。沈言按照校长的嘱托,留在霍格沃茨监视马尔福的动向。他知道,这次行动风险极大,邓布利多和哈利很可能会遇到危险,但他必须相信他们——就像他们相信他一样。 然而,不安的预感像藤蔓一样缠绕着沈言的心。他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马尔福最近太安静了,安静得像暴风雨前的宁静。 七月的一个夜晚,沈言被一阵剧烈的魔法波动惊醒。他冲出宿舍,看到天文塔顶爆发出一道绿色的光芒——是“阿瓦达索命”咒! “不好!”沈言的心瞬间沉到谷底,他骑着扫帚,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天文塔。 塔顶的景象让他目眦欲裂——邓布利多校长倒在地上,胸口有一个焦黑的伤口,眼睛还圆睁着,仿佛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斯内普站在他身边,黑袍上沾着灰尘,手里的魔杖还在微微颤抖。 “是你……”沈言的声音因为愤怒而嘶哑,他举起紫衫木魔杖,杖尖的蓝光几乎要喷薄而出,“你杀了他!” “他是自愿的。”斯内普的声音低沉而疲惫,“这是计划的一部分。” “计划?”沈言冷笑,“用‘阿瓦达索命’的计划?”他想起“混血王子”笔记里的咒语,想起斯内普教授那些看似刻薄却总在关键时刻手下留情的举动,只觉得一阵荒谬。 “相信我,阿历克斯。”斯内普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他转身想走,沈言却用魔杖指着他:“把校长的尸体留下!” 斯内普没有回头,只是低声说:“照顾好波特,保护好霍格沃茨。”说完,他化作一道黑烟,消失在夜色中。 沈言跪在邓布利多的尸体旁,手指颤抖地合上他的眼睛。那个总是笑眯眯、爱吃柠檬雪宝、为他们遮风挡雨的老人,就这样离开了。悲伤像潮水一样淹没了他,比失去小天狼星时更痛。 哈利和凤凰社的成员们很快赶回了霍格沃茨。当哈利看到邓布利多的尸体时,整个人都僵住了,眼泪无声地滑落。 “是斯内普干的。”沈言低声说,声音沙哑。 哈利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邓布利多的葬礼在霍格沃茨的湖边举行。全校师生、凤凰社成员,甚至一些曾经反对他的巫师,都来为他送行。白色的棺木缓缓沉入湖底,福克斯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在火焰中涅盘重生,飞向了远方。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罗恩的声音带着哽咽。 沈言看着湖面泛起的涟漪,心里忽然想起邓布利多的话:“真正的勇气,不是不怕,而是明明害怕,却依然选择前进。” 他抬起头,目光坚定:“找到魂器,摧毁它们,打败伏地魔。这是校长希望我们做的。” 哈利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挂坠盒——这是他和邓布利多从阿尔巴尼亚带回来的,据说是伏地魔的魂器之一。“我们先从这个开始。” 夕阳的余晖洒在湖面上,像一层金色的纱。沈言知道,没有了邓布利多的指引,前路会更加艰难。但他不会退缩,哈利不会,罗恩和赫敏也不会。 因为他们是邓布利多的学生,是凤凰社的一员,是霍格沃茨的守护者。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混血王子的谜团, 有魂器的阴影, 有失去的剧痛, 有继承的信念, 真好。 前路或许是没有灯塔的黑夜, 或许要独自穿越迷雾, 但只要我们还记得校长的教诲, 记得彼此的约定, 就一定能走到黎明。 带着希望, 带着勇气, 走下去。 第510章 死亡圣器 霍格沃茨的钟声在空荡的走廊里回荡,带着前所未有的沉重。邓布利多的葬礼结束后,城堡像是被抽走了灵魂,画像里的校长们沉默地注视着往来的学生,盔甲的碰撞声也透着股落寞。沈言、哈利和赫敏坐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角落,面前摊着一张泛黄的羊皮纸——那是邓布利多留给哈利的遗嘱清单。 “金色飞贼、熄灯器、《诗翁彼豆故事集》……”赫敏逐条念着,眉头越皱越紧,“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和魂器没关系啊。” 哈利指尖划过“金色飞贼”三个字,那是他第一次参加魁地奇比赛时抓住的球,此刻正静静躺在他的手心。“校长肯定不会无缘无故留下这些东西,”他沉声道,“这里面一定藏着线索。” 沈言的目光落在《诗翁彼豆故事集》上,那是一本儿童童话书,封面画着一个戴着红帽子的巫师。“我在格里莫广场见过这本书,”他回忆道,“小天狼星说那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故事,里面有个关于‘死亡圣器’的传说。” “死亡圣器?”罗恩凑过来,啃着最后一块南瓜馅饼,“听起来像黑魔法道具。” “据说集齐三件圣器就能成为死神的主人,”沈言翻开书页,指着其中一幅插图——一根 elder wand(老魔杖)、一块 resurrection stone(复活石)和一件 visibility cloak(隐形斗篷),“老魔杖是最强的武器,复活石能召唤亡灵,隐形斗篷能完美隐藏踪迹。” 哈利猛地抬起头,手里的隐形斗篷微微颤动——那正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斗篷,如今想来,它确实比普通隐形斗篷更完美,从不会随着时间褪色。“我的斗篷……难道就是第三件圣器?” 这个发现像一道闪电,劈开了笼罩在他们心头的迷雾。如果邓布利多的遗嘱与死亡圣器有关,那是否意味着,伏地魔也在寻找这些东西?或者说,魂器与圣器之间,存在某种他们不知道的联系? 暑假来临,霍格沃茨暂时关闭,大部分学生回了家。沈言、哈利和赫敏却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决定离开安全的城堡,踏上寻找魂器的旅程。他们不知道魂器藏在哪里,只知道伏地魔的过去与这些黑暗物品紧密相连——他的童年、他的恐惧、他的野心。 “第一站去戈德里克山谷。”哈利指着地图,那里是他父母的故乡,也是他们被杀害的地方,“邓布利多的遗嘱里提到了巴希达·巴沙特,她是唯一还活着的、认识伏地魔母亲的人。” 三人披着隐形斗篷,趁着夜色离开了霍格莫德。月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三个孤独的行者。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霍格沃茨的塔楼,灯火稀疏,仿佛在为他们送别。他知道,这一别,或许很久都回不来了。 戈德里克山谷宁静得像一幅油画,白色的小屋错落有致,教堂的尖顶在夕阳下闪着金光。他们在墓园里找到了波特夫妇的墓碑,上面刻着“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是死亡”。哈利跪在碑前,手指抚过冰冷的石头,眼眶通红。 “他们会为你骄傲的。”沈言轻声说。 赫敏从包里拿出一束勿忘我,放在墓碑旁。“巴希达家就在前面那条街,”她指着一栋爬满常春藤的房子,“我们得小心点,这里可能有食死徒监视。” 巴希达·巴沙特是个枯瘦的老妇人,眼睛浑浊,说话含糊不清。她看到哈利时,浑浊的眼睛亮了一下,示意他们跟着她上楼。二楼的房间堆满了书籍和杂物,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和腐朽的气味。 “你……你是他的儿子?”巴希达的声音像破旧的风箱。 哈利点头:“我想知道关于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事,关于他的过去。” 巴希达突然笑了,笑声尖锐刺耳,完全不像一个老人该有的声音。“哦,他的过去啊……”她的身体开始扭曲,皮肤像纸一样剥落,露出下面蠕动的黑暗,“他让我等你很久了,波特。” 是伏地魔的蛇,纳吉尼!它伪装成巴希达,引他们上钩! “快跑!”沈言大喊,挥动魔杖射出一道蓝光,击中了纳吉尼的七寸。蛇发出一声嘶鸣,庞大的身躯撞翻了书架,灰尘漫天飞舞。三人趁机冲出房间,身后传来食死徒的尖叫和咒语爆炸声。 他们在谷仓里躲了一夜,借着月光处理伤口。哈利的胳膊被蛇的毒液灼伤,留下一道黑色的疤痕;沈言的肩膀被“神锋无影”咒划开一道口子,血浸透了斗篷。 “我们太鲁莽了。”赫敏一边用白鲜香精给哈利包扎,一边自责,“应该先调查清楚的。” “不怪你,”沈言按住她的手,“伏地魔太了解我们了,他知道我们会来这里。”他看着哈利手臂上的疤痕,突然想起“混血王子”笔记里的一句话:“蛇毒与黑魔法共振,唯有凤凰泪可解。”可福克斯已经随着邓布利多的死消失了,哪里去找凤凰泪? 逃亡的日子开始了。他们像游牧民族一样,在废弃的小屋、荒芜的山洞、被遗忘的森林里辗转。白天,他们靠着赫敏的魔法帐篷遮风挡雨,研究从邓布利多办公室偷来的魂器线索;夜晚,他们轮流守夜,听着外面食死徒搜捕的动静,心一直悬着。 最艰难的不是身体的疲惫,而是精神的煎熬。他们不知道下一个魂器在哪里,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尽头,争吵成了家常便饭。罗恩因为项链魂器的影响,变得暴躁易怒,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他背着行囊消失在夜色中。 “他会回来的。”赫敏强忍着眼泪,给沈言和哈利煮了一锅野菜汤。 沈言看着帐篷外的月光,心里沉甸甸的。他理解罗恩的愤怒——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每一次行动都伴随着危险,却连魂器的影子都没摸到。可他不能放弃,邓布利多的嘱托、哈利的坚持、那些逝去的生命……都不允许他放弃。 没有罗恩的日子更显冷清。沈言和哈利轮流练习魔咒,赫敏则一遍遍地翻阅《诗翁彼豆故事集》,希望能找到死亡圣器的更多线索。一天夜里,哈利突然从噩梦中惊醒,额头上的伤疤剧痛不止。 “我看到了……伏地魔在找老魔杖,”哈利喘着气说,“他认为老魔杖在邓布利多的坟墓里!” 沈言的心脏猛地一跳:“我们必须阻止他!如果让他拿到老魔杖,后果不堪设想!” 两人立刻收拾行装,赫敏却拦住了他们:“等等,罗恩留下的熄灯器……它一直在发光。”她按下熄灯器的按钮,一道银色的光丝飘了出来,在空中组成一行字:“我在找你们,别担心。” 是罗恩!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归! 希望像火种一样重新点燃了他们的斗志。三人汇合后,罗恩带来了一个关键消息: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可能藏在他的老家——小汉格顿的里德尔府。 “我听爸爸说过,里德尔府被施了永久的‘荒芜咒’,任何人靠近都会感到莫名的恐惧,”罗恩啃着面包,“但这正好说明那里有鬼,有值得隐藏的东西。” 里德尔府比想象中更阴森。断壁残垣间长满了荆棘,窗户像空洞的眼窝,风穿过走廊时发出呜咽般的声音。沈言用“蓝焰守护”咒在周身形成屏障,驱散了弥漫的黑暗气息。 “在地下室。”哈利指着楼梯,他能感觉到魂器的邪恶气息,像冰冷的蛇缠绕着心脏。 地下室里堆满了腐烂的家具,正中央的架子上,放着一个镶着黑宝石的挂坠盒——正是他们从阿尔巴尼亚带回来的那个魂器!可它旁边,还放着一个银色的高脚杯,杯身上刻着斯莱特林的蛇纹。 “是另一个魂器!”赫敏捂住嘴,“属于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 就在他们准备拿起金杯时,一个阴冷的声音从阴影里传来:“终于等到你们了,我的小猎物。” 是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她身后跟着十几个食死徒,魔杖的绿光在黑暗中闪烁。 “抓住他们!”贝拉特里克斯尖叫着,脸上带着疯狂的笑容。 沈言立刻将哈利和赫敏护在身后,紫衫木魔杖发出耀眼的蓝光:“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要走一起走!”哈利和赫敏异口同声。 战斗瞬间爆发。沈言的“蓝焰守护”挡住了大部分咒语,哈利的守护神在地下室里盘旋,逼得食死徒不敢靠近,赫敏则用“飞来咒”卷起地上的碎石,砸向敌人。但食死徒越来越多,他们渐渐被逼到墙角。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罗恩突然举起魔杖,大喊一声:“霹雳爆炸!” 地下室的墙壁轰然倒塌,烟尘弥漫。“这边!”罗恩拉着他们,从缺口冲了出去。原来他一直悄悄跟在后面,准备随时接应。 三人一路狂奔,直到冲进一片茂密的森林才敢停下。沈言靠在树上,大口喘着气,肩膀的伤口又裂开了,血染红了衣襟。赫敏连忙用咒语止血,眼泪掉在他的伤口上,带来一阵奇异的清凉。 “我们拿到了金杯。”哈利举起那个银色的高脚杯,脸上带着疲惫却兴奋的笑容。 沈言看着金杯上的蛇纹,又摸了摸怀里的挂坠盒,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这是他们第一次主动找到魂器,代价却是差点丧命。但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后面还有更危险的挑战在等着他们。 森林的夜晚格外寒冷,三人挤在赫敏的魔法帐篷里,分享着最后一块巧克力。篝火噼啪作响,映着他们布满血丝的眼睛。 “下一个目标是拉文克劳的冠冕,”哈利看着《诗翁彼豆故事集》里的插图,“据说藏在霍格沃茨的某个地方。” “我们要回去了?”罗恩的声音带着一丝期待。 沈言点头,目光坚定:“是的,我们要回霍格沃茨了。那里不仅有魂器,还有我们的朋友,我们的战场。” 他知道,霍格沃茨此刻一定已经落入了伏地魔的掌控,回去意味着要面对最残酷的战斗。但他不怕,就像当年在顺天,明知前方是刀山火海,也依然选择冲锋陷阵。 因为有些东西,值得用生命去守护。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逃亡的艰辛, 有圣器的迷雾, 有友谊的考验, 有追寻的执着, 真好。 前路或许是刀光剑影的战场, 或许要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但只要我们还在一起, 还抱着希望, 就敢直面一切。 向着家的方向, 向着光明的方向, 前进。 第511章 终战 秋意渐浓,禁林深处的落叶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像踩碎了一地的阳光。沈言、哈利和罗恩蜷缩在赫敏的魔法帐篷里,借着微弱的魔杖光芒,研究着从奥利凡德那里得来的消息——伏地魔的老魔杖,确实藏在邓布利多的坟墓里,而拉文克劳的冠冕,极有可能就在霍格沃茨的有求必应屋里。 “我们必须在伏地魔拿到老魔杖前回到学校。”哈利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霍格沃茨的轮廓,那里的每一条走廊、每一片草坪,都刻着他们的记忆,“而且,纳威和卢娜说,学校里的反抗组织一直在等我们回去。” 沈言摩挲着紫衫木魔杖,杖身因常年使用而变得温润。离开霍格沃茨的这段日子,他们像无根的浮萍,在黑暗中漂泊,如今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回家,然后战斗。 “我来制定潜入计划。”赫敏铺开一张手绘的霍格沃茨地图,上面用不同颜色标注着食死徒的巡逻路线和防御魔法的薄弱点,“通过密道进入学校,先去有求必应屋找冠冕,然后想办法通知凤凰社和邓布利多军的成员。” 罗恩则在一旁擦拭着他的新魔杖——那是奥利凡德在逃亡前给他的,栗木杖身,龙心弦芯。“弗雷德和乔治肯定有办法制造混乱,”他咧嘴一笑,露出一点少年人的狡黠,“他们的沼泽咒和烟火,能让食死徒忙上一整天。” 三人相视一笑,连日来的疲惫仿佛被这片刻的默契驱散了不少。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战,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并肩站到最后。 潜入霍格沃茨的过程比想象中顺利。通过猪头酒的密道进入城堡时,走廊里空无一人,只有墙上的火把在风中摇曳,投下晃动的影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息,曾经热闹的城堡,如今像一座被遗忘的坟墓。 “这边走。”沈言压低声音,领着他们穿过大理石楼梯,往有求必应屋的方向走去。他对城堡的布局早已烂熟于心,甚至能闭着眼睛说出每一幅画像的位置。 有求必应屋的门虚掩着,里面传来低低的说话声。三人屏住呼吸,推门而入——里面挤满了人!纳威、卢娜、弗雷德、乔治、金妮……还有许多熟悉的面孔,他们都是邓布利多军的成员,此刻正围着一张桌子,研究着防御计划。 “你们回来了!”纳威第一个跳起来,他比离开时高了不少,脸上多了一道疤痕,眼神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我们就知道你们会回来!” 房间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激动的泪水。沈言看着这些年轻的面孔,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暖流——这就是霍格沃茨的孩子,无论面对多大的黑暗,都不会放弃希望。 “冠冕在哪里?”哈利开门见山。 卢娜指着房间角落的一个玻璃柜:“在那里,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它就像一件普通的古董,差点被 filch 收走。” 沈言走上前,看着玻璃柜里的冠冕。它由青铜制成,上面镶嵌着蓝色的宝石,看起来朴实无华,却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魔力波动。“这就是拉文克劳的冠冕?”他轻声问,伸手想去拿,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开。 “有防护魔法。”赫敏立刻拿出魔杖,“我来破解。” 就在她准备念咒时,城堡里突然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紧接着是食死徒的尖叫和咒语爆炸声。 “他们发现我们了!”乔治大喊,手里已经准备好了烟火咒。 “分头行动!”哈利当机立断,“纳威,你带大家去 great hall(大礼堂)建立防御阵地;弗雷德、乔治,用你们的魔法制造混乱,拖延时间;赫敏,你继续破解冠冕的防护;我和阿历克斯去救麦格教授和其他被困的教授!” 众人立刻行动起来,有求必应屋里瞬间空了大半。沈言和哈利冲出房间,沿着走廊往麦格教授的办公室跑去。沿途的画像们纷纷出声示警:“左边有食死徒!”“楼梯被施了障碍咒!” “统统石化!”沈言挥动魔杖,将两个从拐角冲出来的食死徒定在原地。 哈利则用“除你武器”打落了另一个食死徒的魔杖:“快说,教授们被关在哪里?” 食死徒冷笑一声,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想咬碎藏在牙齿里的毒药。沈言眼疾手快,用“锁舌封喉”咒让他说不出话来:“别浪费时间,我们自己找。” 他们在地下教室找到了被困的教授们。麦格教授被绑在椅子上,长袍上沾着血迹,却依然挺着脊梁;弗立维教授缩在角落里,手里紧紧攥着他的魔杖;斯普劳特教授则在偷偷用魔法培育曼德拉草,那些哭泣的幼苗,是对抗食死徒的秘密武器。 “你们来了。”麦格教授看到他们,眼睛亮了起来,“快,伏地魔的主力在天文塔顶,他想彻底摧毁城堡的防御核心。” 沈言解开绑住教授们的绳索:“麦格教授,您带大家去大礼堂汇合,我和哈利去天文塔。” “不行,”麦格教授严肃地说,“天文塔现在是伏地魔的指挥部,太危险了。你们去有求必应屋,确保冠冕被摧毁,那是最重要的魂器之一。” 沈言和哈利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他们知道,服从命令也是战斗的一部分。 赶回有求必应屋时,赫敏已经成功破解了防护魔法,正拿着冠冕研究如何摧毁它。“需要用 basilisk 的毒牙,”她指着冠冕上的宝石,“魂器对这种毒液没有抵抗力。” 哈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一片 basilisk 的毒牙——那是他从密室带出来的,一直带在身上。他小心翼翼地将毒牙刺向冠冕,青铜表面立刻冒出黑烟,发出刺耳的嘶鸣。 “成功了!”罗恩欢呼道。 就在这时,有求必应屋的门被猛地撞开,马尔福带着他的两个跟班冲了进来,魔杖直指哈利:“你跑不掉了,波特!” “放下魔杖,德拉科。”沈言挡在哈利身前,紫衫木魔杖发出蓝光,“你真的想成为伏地魔的帮凶吗?想想你母亲,她不会希望你这样做的。” 马尔福的手抖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犹豫。他身后的跟班却不耐烦了,举起魔杖就想施咒,却被罗恩和赫敏同时用“统统石化”定在原地。 “滚。”哈利看着马尔福,语气平静,“别再回来。” 马尔福看了他们一眼,转身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沈言知道,这个曾经的敌人,内心深处还有一丝良知未泯。 大礼堂里,战斗已经打响。食死徒的咒语像绿色的闪电,在空气中穿梭;学生们的防御咒组成一道无形的屏障,顽强地抵挡着进攻。弗雷德和乔治的烟火在天花板上炸开,像一场盛大的葬礼,照亮了每个人年轻的脸庞。 “阿历克斯!”纳威大喊着冲过来,他的手臂上缠着绷带,手里却挥舞着一把格兰芬多宝剑,“斯莱特林的密室入口被打开了,里面的 basilisk 尸体……” “我知道了!”沈言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basilisk 的毒牙是摧毁魂器的关键,“你带一队人守住这里,我去拿毒牙!” 他和哈利沿着走廊往女生盥洗室跑去,沿途不断有食死徒冲出来阻拦。沈言的“蓝焰守护”咒越来越熟练,蓝色的火焰像一道坚不可摧的墙,将所有咒语挡在外面;哈利的守护神则像一道银色的闪电,在走廊里穿梭,驱散着黑暗。 在密室里,他们看到了哭泣的桃金娘。她看到哈利时,哭得更厉害了:“外面好吵……好多人在喊……” “我们需要 basilisk 的毒牙。”哈利说。 桃金娘指了指 basilisk 的尸体:“在它的牙齿上,有很多掉下来的。” 沈言捡起几根最长的毒牙,小心地放进背包里。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一阵剧烈的震动传来,整个城堡仿佛都在摇晃。 “伏地魔开始攻击城堡的防御核心了!”哈利脸色惨白,“我们必须尽快去大礼堂!” 赶回大礼堂的路上,他们看到了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弗雷德躺在走廊里,眼睛还圆睁着,脸上带着一丝未散的笑容。乔治跪在他身边,哭得像个孩子,手里紧紧攥着半块没吃完的南瓜馅饼。 “弗雷德……”沈言的声音哽咽了。那个总是笑嘻嘻、爱搞恶作剧的男孩,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 哈利拍了拍乔治的肩膀,什么也没说。此刻,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大礼堂里的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食死徒突破了第一道防线,开始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麦格教授挥舞着魔杖,将盔甲变成活的士兵,挡在学生身前;弗立维教授用咒语让吊灯落下,砸向食死徒;斯普劳特教授则放出了她培育的曼德拉草,那些尖叫的幼苗让食死徒痛苦地捂住耳朵。 “阿历克斯!”赫敏大喊着冲过来,手里拿着那个赫奇帕奇的金杯,“快,用毒牙!” 沈言立刻拿出一根毒牙,刺向金杯。金杯瞬间化为灰烬,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 “还有最后一个魂器——纳吉尼!”哈利大喊,他的伤疤剧痛不止,“伏地魔把它带在身边,就在天文塔顶!” “我去!”沈言举起魔杖,“你们守住这里,我去杀了那条蛇!” “我跟你一起去!”哈利毫不犹豫地说。 两人冲出大礼堂,朝着天文塔顶跑去。沿途的战斗依然激烈,但他们已经顾不上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死纳吉尼,摧毁最后一个魂器。 天文塔顶上,伏地魔正站在栏杆边,黑袍在风中猎猎作响。他脚下的纳吉尼盘成一团,吐着信子,黄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凶光。 “你们终于来了,波特,怀特。”伏地魔转过身,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你的死期到了,伏地魔。”哈利举起魔杖,杖尖的红光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就凭你们?”伏地魔冷笑一声,挥动老魔杖,一道绿光射向哈利。 沈言立刻用“蓝焰守护”挡在哈利身前,绿光撞在蓝色的火焰上,发出刺耳的嘶鸣。“哈利,去杀蛇!”他大喊,同时用“神锋无影”咒攻向伏地魔,这是他第一次在实战中使用这个来自“混血王子”笔记的咒语。 伏地魔显然没料到他会这招,仓促间用老魔杖抵挡,黑袍被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有趣的咒语,”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看来斯内普教了你不少东西。” 沈言的心猛地一跳。斯内普……那个杀死邓布利多的男人,那个总是阴冷刻薄的男人,难道“混血王子”就是他?那些精妙的咒语改良,那些关于魂器的批注……原来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他们。 就在他分神的瞬间,伏地魔的咒语击中了他的肩膀。剧痛像潮水一样涌来,沈言踉跄着后退了几步,紫衫木魔杖掉在了地上。 “阿历克斯!”哈利大喊,想冲过来帮他,却被纳吉尼缠住了。 伏地魔一步步逼近沈言,老魔杖的绿光在他手中跳动:“结束了,怀特。你的勇气可嘉,但终究只是个蝼蚁。” 沈言看着他那张扭曲的脸,忽然笑了。他想起了顺天的战场,想起了周大哥的笑容,想起了霍格沃茨的星空,想起了身边的朋友们。这些记忆像一道光,驱散了他身上的剧痛。 “你错了,伏地魔。”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银色小瓶——那是邓布利多给他的福灵剂,“真正的力量,不是来自恐惧和杀戮,而是来自爱和守护。” 他拧开瓶盖,将福灵剂一饮而尽。一股温暖的力量瞬间流遍全身,他甚至能感觉到空气中魔法的流动。就在伏地魔的咒语即将击中他的瞬间,沈言猛地扑向纳吉尼,将手中的毒牙狠狠刺进了蛇的七寸! 纳吉尼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庞大的身躯在地上翻滚,很快就不动了。 “不——!”伏地魔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转身想杀沈言,却被哈利的咒语击中了后背。 哈利捡起沈言掉在地上的紫衫木魔杖,和自己的魔杖一起指向伏地魔:“avada kedavra(阿瓦达索命)!” 两道红光在空中碰撞,形成一道巨大的光柱。伏地魔的身体在光柱中一点点消散,发出痛苦的尖叫,最终化为一缕黑烟,彻底消失在空气中。 天空渐渐亮了起来,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洒在霍格沃茨的塔楼上。沈言躺在地上,看着哈利的脸,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做到了,他们都做到了。 哈利跪在他身边,眼泪掉在他的脸上:“别睡,阿历克斯,别睡……” 沈言想抬手擦去他的眼泪,却发现自己连动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的视线渐渐模糊,最后映入眼帘的,是霍格沃茨的天空,像他第一次来到这里时一样,蓝得像一块透明的宝石。 他好像听到了周大哥的笑声,看到了长安的烟花,闻到了陈大姐做的饭菜香……原来,无论走多远,家的方向,一直都在心里。 终章 多年后,霍格沃茨的孩子们总会听到一个传说。说在那场终结黑暗的战争中,有一个来自东方的男孩,他用一把紫衫木魔杖,和朋友们一起,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他的名字,叫阿历克斯·怀特。 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壁炉上方,挂着一幅新的画像。画中的男孩穿着红色的长袍,手里拿着一本《魔法理论》,笑容温和而坚定。每当有新生问起他的故事,画像里的男孩就会抬起头,眼里闪烁着光芒: “勇敢不是不害怕,而是害怕的时候,依然选择前行。” 窗外,禁林的独角兽在溪边喝水,魁地奇球场上的金探子闪着光,有求必应屋里,永远为需要它的人敞开着门。 这魔法世界的日子, 有战争的创伤, 有胜利的荣光, 有逝去的遗憾, 有新生的希望, 真好。 而那些为守护光明而战的灵魂, 终将像星辰一样, 永远照亮后来者的路。 第1章 七十年代 沈言是被冻醒的。 不是霍格沃茨禁林的湿冷,也不是怀特家阁楼的阴寒,而是一种带着土腥味的干冷,像无数根细针,顺着领口袖口往里钻。他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雕花床顶,也不是帐篷帆布,而是糊着报纸的土墙,报纸边角卷着翘,印着“农业学大寨”的黑体字,墨迹都褪成了浅灰。 “嘶——”他想撑起身,后脑勺却传来一阵钝痛,像被钝器敲过。这一动,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尤其是肩膀,旧伤的位置隐隐作痛,让他下意识摸向背后——那里空荡荡的,别说紫衫木魔杖,连件像样的棉衣都没有,只有一件打了补丁的粗布褂子,硬邦邦的像块铁板。 这不是他的身体。 陌生的记忆碎片突然涌进脑海:黄土坡、牛车、“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还有一个名字,也叫沈言,十七岁,城里来的知青,昨天跟着生产队去修水渠,不小心从土坡上滚了下来,磕到了头。 “合着我这是……又穿越了?”沈言,不,现在该叫这个身体的沈言了,他哭笑不得地扶着墙坐起来,环顾四周。 这是一间土坯房,比霍格沃茨的储藏室还小,靠墙摆着两张木板床,铺着干草,另一张床上躺着个黑脸膛的小伙子,睡得正香,呼噜声震得房梁上的灰尘直掉。墙角堆着几个麻袋,装着土豆和红薯,唯一的“家具”是一张缺了腿的木桌,用几块砖头垫着,上面放着一个豁口的粗瓷碗。 没有魔法,没有咒语,更没有飞天扫帚和巧克力蛙。空气中只有煤烟味和淡淡的霉味,真实得让他有点发懵。 他在魔法世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从对抗伏地魔到摧毁魂器,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可此刻看着自己这双细皮嫩肉(在知青里算细的)、连锄头都没握过的手,突然有点发怵。 魔法世界再危险,挥挥魔杖总能解决大半问题;可这七十年代的黄土高坡,他总不能对着一亩三分地念“速速生长”?真念了,怕不是要被当成特务抓起来。 “沈知青,醒了?”门外传来个大嗓门,紧接着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个穿着蓝布袄、扎着红头绳的姑娘端着个豁口盆走进来,盆里是冒着热气的玉米糊糊,“昨儿个可把你摔得不轻,王大爷说你要是今儿个还不醒,就得套牛车送公社卫生院了。” 这姑娘叫春杏,是队长家的闺女,记忆里是个热心肠的姑娘,昨天就是她喊人把“沈言”抬回来的。 沈言连忙接过盆,指尖触到滚烫的粗瓷,一股暖流顺着指尖蔓延开,驱散了不少寒意。“麻烦你了,春杏同志。”他学着记忆里的口吻说道,一开口才发现,这嗓子也带着股没开嗓的青涩。 “谢啥,都是应该的。”春杏大大咧咧地摆摆手,眼睛却好奇地打量着他,“沈知青,你摔了头,没忘啥事儿?比如……你昨天还说要教俺们认字呢。”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原主是城里来的学生,读过书,队里不少人都想跟着他学几个字,这要是露了馅……他赶紧端起碗,呼噜噜喝了一大口玉米糊糊,烫得直缩脖子:“没忘没忘,就是头还有点晕,等缓过来就教。” 春杏这才放下心,又叮嘱了几句“别着凉”“有事喊我”,转身出去了,临走时还帮他带了门。 沈言看着碗里剩下的糊糊,苦笑一声。玉米糊糊寡淡无味,跟霍格沃茨的南瓜汁差了十万八千里,可他饿得狠了,还是几口就扒拉干净,连碗边都舔了舔。 刚放下碗,旁边床上的黑脸膛小伙子就翻了个身,揉着眼睛坐起来,看见他就咧嘴笑:“沈知青,你可算醒了!昨儿个你滚下坡的时候,那叫一个快,跟生产队的老黄牛似的,我愣是没抓住你!” 这小伙子叫二柱,是村里的壮劳力,跟沈言住一个屋,性格直爽,就是嘴有点碎。 沈言:“……”他宁愿被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打中,也不想被形容成老黄牛。 “头还疼不?”二柱凑过来,一股汗味混着泥土味扑面而来,“我昨儿个给你找了点草药,捣碎了敷头上,管事儿!俺爹说这是祖传的方子,当年打鬼子的时候,他就靠这方子活下来的。” 沈言下意识摸了摸后脑勺,果然有个硬硬的药饼子,带着股草药的苦味。他赶紧点头:“好多了,谢了二柱。” “谢啥!”二柱一拍大腿,“都是阶级兄弟!对了,今儿个队里安排去拾粪,你头刚好,就别去了,在家歇着,我帮你把筐子捎上。” 拾粪? 沈言脑子里刚闪过这个词,就被二柱接下来的话砸懵了:“队里按筐记工分,多拾多得,年底才能多分粮食。你刚来不知道,咱这黄土坡,粮食金贵着嘞,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工分就是命根子!” 他想象了一下自己提着粪筐,在寒风里跟牛羊粪便“亲密接触”的场景,嘴角抽了抽。想他当年在顺天军,好歹也是个统帅,在霍格沃茨,也是能跟伏地魔过几招的主儿,如今竟然要为了几坨粪弯腰……这落差,比从天文塔顶跳下来还刺激。 二柱可不管他心里的天人交战,三下五除二穿上打补丁的裤子,揣了个硬邦邦的窝头就往外冲:“我先走了啊,你慢慢歇着!” 屋里又剩了沈言一个人。他走到门口,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冷风夹杂着尘土灌进来,吹得他一激灵。 门外是个小小的院子,用黄土夯实的地面坑坑洼洼,墙角堆着柴火,几只芦花鸡正在刨土找食,看见他出来,扑腾着翅膀咯咯叫,吓得他赶紧往后退了两步——他倒是不怕凤凰福克斯,可这活蹦乱跳的土鸡,他还真有点应付不来。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黄土坡,像被老天爷揉皱了的黄布,光秃秃的没有多少绿意,只有几棵歪脖子树顽强地立在坡上。田埂上已经有不少人影在晃动,手里提着筐子,弯着腰在地里忙碌,远远望去,像一个个移动的黑点。 没有魔法光辉,没有飞天扫帚的影子,只有风吹过土坡的呜咽声,还有远处传来的吆喝声、牛叫声,构成了一幅最真实的七十年代乡村图景。 沈言深吸了一口带着土味的冷空气,心里那点对魔法世界的留恋,渐渐被眼前的烟火气冲淡了些。 穿越就穿越,知青就知青。 当年在顺天,他能从一无所有拉起一支队伍;在魔法世界,他能从一个孤儿成长为对抗黑暗的勇士;如今到了这七十年代的黄土坡,总不能连几分工分都挣不来? 他摸了摸胸口,那里空荡荡的,紫衫木魔杖早已消失无踪。但他并不觉得恐慌,反而有种奇异的轻松——或许,没有魔法的日子,也没那么难熬? 正琢磨着,春杏又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个红布包:“沈知青,俺娘让俺给你送两个窝头,你垫垫肚子。对了,队长说了你今天不用上工,但是……”她指了指院墙角,“你那屋的柴火快没了,得劈点柴,不然晚上该冻着了。” 沈言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墙角堆着几根碗口粗的木头,旁边还立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头,斧刃都卷了边。 劈柴? 沈言看着那几根硬邦邦的木头,又看了看自己这双细皮嫩肉的手,突然觉得,比起对抗食死徒,这活儿好像更有挑战性。 他清了清嗓子,努力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没问题,保证完成任务!” 春杏笑着跑了,留下沈言和那堆木头、一把破斧头面面相觑。 他走到木头旁,拿起斧头,掂量了一下,还挺沉。学着记忆里二柱的样子,抡起斧头就往木头上劈—— “哐当!” 斧头没劈进木头多少,反而震得他虎口发麻,差点脱手飞出去。那木头纹丝不动,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沈言:“……” 他就不信了! 他深吸一口气,调整姿势,瞄准木头的纹路,再次抡起斧头—— “哐当!” “咔嚓!” 这次斧头倒是劈进去了,可木头没断,斧头却卡在里面拔不出来了。他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外拔,脸都憋红了,结果脚下一滑,“噗通”一声摔了个屁股墩,疼得他龇牙咧嘴。 院子里的芦花鸡被这动静吓了一跳,扑腾着翅膀飞到院墙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笑话。 沈言坐在地上,看着卡在木头上的斧头,又看了看墙上那几只幸灾乐祸的鸡,突然忍不住笑出声来。 鸡飞狗跳的知青生活,这才刚开始呢。 他拍了拍屁股上的土,重新站起来,盯着那根木头,眼神里又燃起了熟悉的斗志。 不就是劈柴吗? 当年连 basilisk 都敢对付,还怕几根破木头? 今天这柴,他劈定了! 第2章 粮食 沈言蹲在灶台前,看着锅里那点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胃里空得发慌。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天喝糊糊了,第一天是纯玉米糊,第二天掺了点红薯块,今天更绝,红薯都没了,就只剩玉米碴子,煮出来飘着几粒可怜的玉米粒,风一吹能当镜子照。 “咕噜噜……”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土坯房里格外清晰。他摸了摸肚子,苦笑一声——想他在霍格沃茨,就算是最普通的晚餐,也有烤土豆、炸香肠、南瓜汁,偶尔还能蹭到邓布利多校长的柠檬雪宝,哪受过这等“饿”刑? 二柱从外面拾粪回来,筐子沉甸甸的,脸上却带着笑:“沈知青,看我今儿个拾了多少!能换三个工分!”他把粪筐往墙角一放,凑到灶台边闻了闻,眉头立马皱了起来,“咋还是糊糊?你没去队里的仓库领红薯?” 沈言摇摇头:“去了,王大爷说仓库里的红薯都分完了,下批得等月底才能从公社调过来。” 二柱“啧”了一声,往灶膛里添了把柴:“这鬼天气,天天下霜,地里的麦子都快冻死了,今年的收成怕是悬。咱这老区,年年盼着能多打几担粮,可盼来盼去,还是填不饱肚子。” 沈言看着跳动的灶火,心里沉了沉。这几天他算是彻底见识了“穷”字怎么写——队里的土坯房十户有九户漏风,冬天就靠一件打满补丁的棉袄御寒;孩子们穿的鞋露着脚趾头,大冷天还光着脚在地上跑;顿顿不是玉米糊糊就是红薯干,能吃上一顿掺了白面的窝头,就算是过年了。 他之前在魔法世界听麻瓜研究课的教授提过,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不容易,可“不容易”三个字,哪有亲眼所见来得震撼?这里的穷,是渗到骨头缝里的穷,是能把人磨掉半条命的穷。 “对了,”二柱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半块黑面窝头,“这是俺娘给我留的,你拿去吃,看你这几天脸都饿白了。” 沈言看着那半块硬邦邦、带着点麸皮的窝头,心里一阵发烫。在这粮食金贵如命的地方,半块窝头就是一份沉甸甸的情谊。他推回去:“不用,你留着,我不饿。” “跟我客气啥!”二柱把窝头塞进他手里,大手一挥,“你是城里来的学生,细皮嫩肉的,哪禁得住饿?俺从小饿惯了,没事!” 沈言捏着那半块窝头,粗糙的面渣硌得手心发痒,却暖得他心里发颤。他掰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又干又硬,剌得嗓子生疼,可嚼着嚼着,竟嚼出了点甜味。 “谢了,二柱。” “谢啥!阶级兄弟!”二柱嘿嘿一笑,蹲在灶边扒拉着柴火,“等过几天队里杀猪分肉,俺让俺娘给你多留块肥的,补补!” 沈言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队里的猪一年就杀一头,还是留着给公社交任务的,能分到村民手里的,也就几两碎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晚上躺在冰冷的土炕上,沈言翻来覆去睡不着。肚子饿得咕咕叫,冻得他蜷缩成一团,可心里想的全是白天看到的景象——春杏娘补丁摞补丁的蓝布袄,孩子们冻得通红的脸蛋,二柱啃着红薯干咽口水的样子…… 他悄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那里有一道几乎看不见的浅痕,是他穿越时带过来的印记——那是他的随身空间。 这空间是他当年在顺天军时偶然得到的宝贝,里面能存东西,时间是静止的。穿越到魔法世界后,他怕引起麻烦,很少用,里面存的还是些穿越前带的东西:几袋大米、一箱压缩饼干、两床棉被,还有些常用的药品。 之前他总觉得,靠外物解决问题不算本事,想凭着自己的双手在这黄土坡扎根。可现在看来,他那点“本事”,在绝对的贫困面前,根本不够看。 “算了,先顾眼前。”沈言咬了咬牙,意念一动,手腕上的浅痕闪过一丝微光,一个小布袋凭空出现在他手里——里面装的是大米,雪白的大米。 他打开布袋闻了闻,淡淡的米香钻进鼻腔,勾得他口水直流。这要是煮成白米饭,得多香啊! 可他刚想叫醒二柱,又停住了手。在这连黑面都金贵的地方,拿出雪白的大米,怎么解释?说自己变出来的?怕是会被当成妖怪。 他把大米袋收进空间,又摸出一块压缩饼干,掰了一小块塞进嘴里。饼干又酥又脆,带着点奶香味,瞬间驱散了嘴里的糙味。他不敢多吃,怕被二柱发现,就着灶台上的凉水咽了下去,肚子里总算有了点底。 “得想个法子,既能拿出东西,又不引起怀疑。”沈言躺在炕上,眼睛盯着糊着报纸的房梁,脑子里飞快地转着。 第二天一早,沈言揣着半块压缩饼干(他偷偷藏的),跟着二柱去地里拾粪。说是拾粪,其实就是跟在牛屁股后面,等牛一拉屎就赶紧用铲子铲进筐里,动作慢了就被别人抢了去。 沈言哪干过这活?笨手笨脚的,半天下来,筐子里就那么几坨,还不如二柱的零头。北风刮在脸上像刀子割,冻得他手指都快僵了,可看着二柱他们热火朝天的样子,又不好意思偷懒。 “沈知青,你咋这么慢?”春杏提着筐子从旁边路过,看他筐里没多少,噗嗤一声笑了,“你得跟紧点老黄牛,它一抬尾巴你就准备好铲子,不然等你反应过来,粪都被别人抢了!” 沈言学着她的样子,跟在一头老黄牛后面,眼睛瞪得溜圆,紧盯着牛屁股。可那老黄牛像是故意跟他作对,走了半天就是不拉屎,急得他直跺脚。 好不容易等老黄牛抬了尾巴,他赶紧举起铲子冲过去,结果脚下一滑,“噗通”一声摔在地上,铲子飞出去老远,溅了他一身泥。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春杏赶紧跑过来扶他:“你慢点,别急啊!” 沈言抹了把脸上的泥,哭笑不得。想他当年在魁地奇球场上眼疾手快,抓金探子一抓一个准,如今连坨牛粪都“抢”不到,这落差实在有点大。 中午歇晌的时候,大家都坐在田埂上啃干粮。沈言看着自己筐里那点可怜的“收获”,又看了看别人筐里冒尖的粪便,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这工分,怕是要垫底了。 “沈知青,吃点不?”春杏递过来一块红薯干,黑乎乎的,硬得像石头。 沈言接过来,使劲掰了一小块,慢慢嚼着。没什么味道,就是有点涩,嚼多了嗓子疼。 “俺们这地方,就这条件。”春杏看着他艰难的样子,叹了口气,“以前更苦,吃观音土的都有。现在能有口糊糊喝,就不错了。” 沈言心里一动,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里面是他早上偷偷用空间里的白面和玉米面混合,捏成的几个小窝头,还在灶上烤了烤,外皮有点酥。 “尝尝这个。”他把油纸包递过去。 春杏打开一看,眼睛都亮了:“这是……掺了白面的窝头?”她捏起一个,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真香!比俺娘做的好吃多了!” 周围的几个妇女听见了,都凑过来看,看着那黄白相间的窝头,咽了咽口水。 “沈知青,你这白面哪来的?”一个胖婶好奇地问,“队里的白面不是早分完了吗?” 沈言早想好了说辞:“是我来的时候,我娘偷偷给我塞的,就剩这点了,怕不够吃,一直没舍得拿出来。” “你娘对你可真好!”胖婶羡慕地说,“俺们这辈子,能吃上一顿纯白面的馒头,死也值了。” 春杏把窝头掰成小块,分给周围的人:“大家都尝尝,沈知青的手艺真好!” 大家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就把几个小窝头分完了,嘴里还不停地夸着“真香”“真甜”。沈言看着他们满足的样子,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这么普通的东西,在他们眼里竟成了珍馐。 “沈知青,你这手艺,不去队里的伙房帮忙可惜了!”胖婶拍着大腿说,“伙房的张师傅做的饭,除了糊就是焦,哪有你这手艺!” 沈言心里咯噔一下,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对呀,他可以从吃的下手!他空间里有大米、面粉、调料,虽然不能一下子拿出来太多,但掺着粗粮做,既能改善大家的伙食,又不容易引起怀疑。 “我……我也就会做点家常的。”他故意谦虚道。 “家常的咋了?家常的才养人!”春杏眼睛一亮,“队里的伙房正好缺个帮厨的,我跟队长说说,让你去试试?” 沈言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装作犹豫的样子:“这……不太好?我还得拾粪挣工分呢。” “挣啥工分!”二柱不知从哪冒出来,嘴里还嚼着红薯干,“帮厨也能挣工分,还比拾粪轻松!就你这细胳膊细腿,拾粪纯属遭罪!” 就这样,在春杏和二柱的撺掇下,队长还真同意让沈言去伙房帮厨。说是帮厨,其实就是打下手,劈柴、挑水、洗菜,偶尔在张师傅的指导下做点简单的饭菜。 沈言倒也不嫌累,反而乐得自在。每天天不亮就去伙房,先劈好一天的柴,再挑满水缸,然后帮着洗菜切菜。张师傅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头,手艺确实不咋地,做的玉米糊糊要么太稀要么太稠,蒸的窝头硬得能砸死人。 “张师傅,我觉得这玉米面里要是掺点红薯泥,蒸出来的窝头能软和点。”沈言试探着说。 张师傅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算是默许了。 沈言眼睛一亮,赶紧从空间里拿出几个红薯(他之前偷偷收进空间的),洗干净蒸熟,捣成泥,掺进玉米面里,又加了点温水和面。蒸出来的窝头果然蓬松了不少,带着点红薯的甜味,比之前的好吃多了。 中午开饭的时候,大家咬着新蒸的窝头,都愣住了。 “这窝头……咋变好吃了?” “是呀,软乎乎的,还有点甜!” 春杏第一个跑到伙房:“沈知青,是不是你弄的?太好吃了!” 沈言笑了笑:“就是加了点红薯泥,没想到大家喜欢。” 张师傅蹲在灶边抽烟,看着外面吃得欢的村民,嘴角偷偷翘了翘。 从那以后,沈言就成了伙房的“秘密武器”。他每天变着法子给粗粮“升级”——玉米糊糊里掺点小米,喝着更顺滑;红薯干泡软了煮成粥,加点姜丝驱寒;黑面里掺点白面,做成发糕,又暄又软。 他每次拿出来的细粮都不多,就那么一点点,说是“家里寄来的”,大家虽然羡慕,却也没多想——城里来的知青,家里条件好点,很正常。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言在伙房越来越得心应手,挣的工分不比拾粪少,还不用风吹日晒。更重要的是,看着大家捧着碗吃得香的样子,他心里那点因为离开魔法世界的失落,渐渐被填满了。 这天晚上,沈言躺在炕上,意念一动,手腕上的印记闪过微光,空间里的景象出现在他脑海里——大米、面粉、药品、棉被……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个温暖的小粮仓。 他知道,这点东西改变不了老区的穷,但至少能让身边的人少吃点苦。 “明天给大家做个南瓜饼。”沈言打了个哈欠,嘴角带着笑,“空间里还有几个南瓜,放着也是放着。”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他脸上,带着点柔和的光。灶房的烟囱还冒着淡淡的烟,混着玉米糊糊的香味,在寂静的夜里慢慢散开。 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惊心动魄的战斗,只有柴米油盐的琐碎,只有鸡飞狗跳的日常。可沈言觉得,这样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至少,他不用再面对伏地魔的绿光,不用再担心魂器的阴影,不用再失去重要的人。 在这里,他只是个普通的知青沈言,每天想着怎么把粗粮做得好吃点,怎么能多挣点工分,怎么能让身边的人笑得开心点。 这样,就很好。 第3章 粮票 沈言蹲在黄土坡上,看着三个壮汉挥舞着镢头刨土,扬起的黄尘呛得他直咳嗽。不远处,两个泥瓦匠正和着泥,黄澄澄的泥浆里掺着麦秸秆,散发着一股清新的土腥味。这是他用十斤玉米、五斤红薯干换来的“工程”——在村东头的向阳坡上,箍一孔属于自己的窑洞。 “沈知青,这窑洞朝向好,背风,冬天暖和。”打头的瓦匠李叔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把汗,“等箍好了,再盘个大灶台,烧火做饭都方便,比你跟二柱挤那土坯房强多了。” 沈言笑着递过去一壶水:“全靠李叔您费心了,回头完工了,我请大伙吃白面馒头。” “哟,那可太好了!”几个壮汉顿时来了劲,抡起镢头更卖力了。在这粮比金贵的地方,白面馒头的诱惑力比啥都大。 他是真熬不住集体宿舍了。倒不是二柱不好,那小伙子实诚热情,可架不住呼噜声能掀翻屋顶,加上屋里潮气重,他肩膀的旧伤总犯疼。更重要的是,他那随身空间总不能一直藏着掖着,单独住,方便。 这想法盘桓了好几天,直到那天帮伙房挑水,看见村西头老王家新箍的窑洞,门窗糊着新纸,里面干干净净,他当即就下了决心。找队长一说,队长咂着旱烟袋琢磨半天:“单独住也行,省得你跟二柱挤着憋屈。不过这窑洞得自己找人箍,队里可没闲钱。” “钱我没有,粮食有一点。”沈言早有准备,从伙房借了杆秤,称了十五斤粗粮递过去,“您看这些够不够请人帮忙?” 队长看着秤盘里的玉米红薯干,眼睛亮了亮——这分量,够寻常人家吃半个月了。他赶紧点头:“够!太够了!我这就帮你喊人,保准给你箍个结实的!” 沈言这才明白,在这老区,钱是纸,票是线,唯有粮食才是硬通货。他刚来那会儿,兜里揣着原主带来的几块钱,想找村小卖部买包盐,结果掌柜的直摆手:“要钱没用,得有盐票!要么拿粮食换,一斤玉米换半两盐。” 他当时就愣了——在魔法世界,巫师用金加隆交易,麻瓜用英镑,哪见过这阵仗?后来才慢慢摸清门道:这年头,买布要布票,买油要油票,买糖要糖票,连买根针都得有工业券,啥都得凭票供应。可票这东西,城里户口才有,乡下人大都是靠粮食换。 就说他请人箍窑洞这事,要是掏现钱,估计没人乐意干——钱拿着花不出去,还不如换几斤粮食实在。十斤玉米换三个壮汉一天的劳力,五斤红薯干管两顿饭,这账算得明明白白,谁也不亏。 趁着工匠们忙活,沈言沿着黄土坡溜达。这地方确实适合箍窑洞,土层厚实,黏性大,挖下去十几米都不见石头。远处的沟壑里,几孔废弃的旧窑洞塌了半边,荒草长得比人高,倒有种苍凉的野趣。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粮票——这是上次去公社领救济粮时,会计多给的两张,每张能换半斤玉米面。说是粮票,其实就是张粗糙的纸片,印着“地方粮票”四个字,边缘都磨毛了。可就这两张纸片,比他兜里的几块钱金贵多了。 “沈知青,发啥呆呢?”春杏提着个竹篮从坡下上来,篮子里装着几个刚从地里刨的白萝卜,“我娘让我给你送点菜,伙房的菜窖快空了,这萝卜能腌着吃,能吃一冬天。” 沈言赶紧接过篮子,萝卜带着泥土的湿气,沉甸甸的。“又让你家破费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半斤的粮票塞过去,“拿着,换点玉米面。” 春杏手忙脚乱地推回来:“不用不用!几根萝卜不值当!” “拿着,”沈言把粮票塞进她兜里,“不然我下次可不敢要你家东西了。”在这地方,人情往来也得靠粮食维系,凭空占便宜,心里不踏实。 春杏红着脸收下粮票,眼睛瞟了瞟正在施工的窑洞:“这窑洞得几天能好?” “李叔说,顶多五天。”沈言指着坡上,“到时候我在院里种点菠菜,开春就能吃。”他空间里有菠菜种子,是穿越前买的,正愁没地方种。 春杏眼睛一亮:“我家有菜籽!等你窑洞好了,我给你送点来,黄瓜、茄子都有!” 两人正说着,坡下传来二柱的大嗓门:“沈知青!沈知青!队长让你去趟队部!” 沈言跟春杏道了别,往队部走。路上碰见不少村民,都笑着跟他打招呼——自从他去了伙房,大伙的伙食改善不少,对他这城里来的知青也热络多了。 队部里,队长正和一个穿中山装的干部说话,桌上摆着个铁皮饼干盒,看着挺洋气。见沈言进来,队长赶紧招手:“沈言来了,给你介绍下,这是公社的王干事,来了解知青生活的。” 王干事站起身,握了握沈言的手,手指纤细,不像干过农活的:“沈知青,在村里还习惯吗?有困难尽管提。” “挺好的,乡亲们都挺照顾我。”沈言客气道。 王干事点点头,从饼干盒里拿出两块桃酥,递给他一块:“尝尝,城里带来的。” 沈言捏着桃酥,酥得掉渣,甜丝丝的,带着股奶油香。这味道在村里可是稀罕物,他赶紧道谢:“谢谢王干事。” 队长在一旁陪着笑:“沈知青是个好娃,踏实,还会做饭,伙房多亏了他。” 王干事听着,从公文包里掏出个小本子记着:“嗯,知青就该这样,扎根农村,服务群众。对了,年底的‘优秀知青’评选,我看沈知青可以报一个,到时候能发张奖状,还有十斤全国粮票。” “全国粮票?”沈言心里一动。他知道,地方粮票只能在本地用,全国粮票可金贵了,能在全国各地换粮食,甚至能换细粮。 “是啊,”王干事合上本子,“不过评选得上,得看表现。沈知青,好好干。” 送走王干事,队长拍着沈言的肩膀:“好好表现!这优秀知青要是评上了,不光有粮票,以后回城说不定都能优先!” 沈言笑着点头,心里却没太当回事。回城?他现在倒觉得这黄土坡挺好。不过那十斤全国粮票,倒是挺诱人——空间里的细粮总不能一直用“家里寄来的”当借口,有了全国粮票,就名正言顺了。 回到窑洞工地,李叔他们已经把窑脸砌好了,拱形的门楣,看着就结实。“沈知青,晚上在这守夜不?”李叔问,“怕有野狗来刨土。” “我守着。”沈言正好想单独待着,“我带了窝头,晚上就在这儿对付一口。” 天黑后,工匠们都回了村,黄土坡上只剩沈言一个人。他生了堆火,坐在火堆旁,看着跳动的火苗,心里踏实。意念一动,手腕上的印记闪过微光,一个搪瓷缸凭空出现在手里,里面是他用空间里的奶粉冲的热奶,冒着白气。 他小口喝着奶,甜香的暖流顺着喉咙往下滑,驱散了夜里的寒气。这要是在集体宿舍,哪敢这么自在? 正喝着,听见坡下有动静,他赶紧把搪瓷缸收进空间,抄起身边的镢头——该不会真有野狗? “沈知青?是我。”坡下传来春杏的声音,还带着点怯生生的味道。 沈言松了口气,迎上去:“这么晚了,你咋来了?” 春杏提着个布包,借着月光看清是他,才放下心:“我娘说夜里冷,让我给你送床厚点的褥子。”她把布包递过来,“还有两个热乎的红薯,你垫垫肚子。” 沈言接过布包,沉甸甸的,还带着体温。褥子是用旧棉絮缝的,有点硬,却干净;红薯用布裹着,还烫手。“太谢谢你和婶子了。”他心里暖烘烘的。 “那我回去了,你一个人小心点。”春杏说完,转身就往坡下走,脚步有点急,像是怕被人看见。 沈言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低头摸了摸怀里的热红薯,忽然觉得这黄土坡的夜晚,也没那么冷清。 接下来几天,窑洞进度飞快。李叔他们手艺好,窑顶抹的泥又匀又平,还特意留了个小窗户,糊上纸,白天能透点光。沈言每天往工地跑,送水送干粮,偶尔还搭把手递个瓦刀,倒也不觉得累。 完工那天,李叔用墨斗在窑墙上弹了道线,笑着说:“成了!这窑洞,别说住人,就是扛住一场暴雨都没问题!” 沈言请大伙去伙房吃了顿“好的”——白面掺玉米面蒸的馒头,就着腌萝卜条,还有一锅红薯稀饭。几个壮汉吃得满头大汗,直夸沈知青大方。 搬新家那天,二柱跑得最欢,帮着扛行李(其实就一床被子、一个木箱),嘴里还念叨:“沈知青,你这窑洞比俺家的亮堂!我以后能不能常来蹭饭?” “欢迎啊,”沈言笑着说,“只要你不嫌弃我做的饭。” 他在窑洞里盘了个大灶台,用的是空间里的耐火砖,比村里常用的土灶结实。又在墙角搭了个木板床,铺上春杏送的褥子,再摆上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木箱(原主装衣服的),一个家就算齐了。 晚上,沈言坐在灶台前,给自己煮了碗面条,卧了个鸡蛋——鸡蛋是用半斤玉米从春杏家换的。看着碗里黄澄澄的鸡蛋,他忽然笑了——在魔法世界,他能用魔法变出满桌佳肴,可哪有自己亲手煮碗面条来得香? 正吃着,听见外面有动静,他探头一看,是二柱,手里还拿着个布包。“沈知青,给你送点东西。”二柱把布包往桌上一放,打开一看,是几个干辣椒、一小捆柴禾,还有半袋盐。 “你这是……”沈言愣住了。 “俺知道你刚搬过来,啥都缺。”二柱挠挠头,“辣椒是俺娘晒的,柴禾是我劈好的,盐是……是俺攒的盐票换的。” 沈言看着那半袋盐,心里又是一热。在这地方,盐比油还金贵,二柱能把攒的盐票拿出来,是真把他当兄弟了。 “谢了,二柱。”他从灶台上拿起两个刚蒸好的白面馒头,塞给二柱,“拿着,回去给婶子尝尝。” 二柱也不推辞,揣着馒头乐颠颠地走了。 沈言关上门,坐在灶前的小板凳上,看着跳动的灶火,心里踏实得很。这孔窑洞不大,却干净暖和;没有魔法,却有烟火气;没有惊心动魄的冒险,却有实实在在的安稳。 他摸了摸手腕上的印记,空间里的粮食安安静静躺着,像个秘密的宝藏。他知道,这粮食不能一下子都拿出来,得慢慢来,掺着粗粮吃,借着“家里寄来”“公社发的”当由头,细水长流。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银辉。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谁家的孩子在哭,很快又被大人哄住了。这就是老区的夜晚,吵吵嚷嚷,却充满了生气。 沈言端起碗,把剩下的面条吃得干干净净。他想,以后就在这窑洞里住下,种种菜,做做饭,挣点工分,偶尔从空间里拿点东西改善改善伙食,挺好。 至于钱?在这地方,确实没多大用。 但粮食,得省着点用。 毕竟,这是能让人踏实活下去的根本。 第517章 打#队 队长把沈言答应找水的消息在全队大会上说了,原本蔫头耷脑的会场顿时炸了锅。男人们直着脖子问“真能行?”,女人们抱着孩子交头接耳,连最沉稳的老人都捻着胡子,眼里闪着盼头。 “沈知青说了,就是试试!”队长敲着烟杆强调,“成了,咱秋收有指望;不成,也别埋怨人家。”他顿了顿,提高了嗓门,“愿意跟着沈知青打井的,举个手!队里记双倍工分,管两顿饭!” “我去!”二柱第一个蹦起来,胳膊举得比谁都高。 “算我一个!”李叔也站了起来,瓦匠活暂时停了,正好有空闲。 “俺也去!”“带上俺!”…… 呼啦啦站起来二十多个壮汉,连几个平时爱偷懒的都红着脸往前凑——双倍工分加管饭,这诱惑实在太大,更别说还关系着秋收的口粮。 沈言看着眼前这群黝黑精干的汉子,心里踏实不少。他从怀里掏出张纸,上面是他画的简易地图,用红圈标了三个地方:“这三个点,咱一个一个试。先去村东头的断崖,那里可能性最大。” 出发那天,全队几乎半村人都来送。春杏和几个妇女提着篮子,里面是蒸好的红薯和玉米饼,塞给打井队的人:“多吃点,有力气干活!”孩子们追着队里唯一的牛车跑,车斗里装着镢头、铁锨,还有沈言特意让准备的粗麻绳和木桶。 沈言坐在牛车上,看着黄土坡往后退,心里感慨——在魔法世界,他挥挥魔杖就能引来水,可哪有此刻看着乡亲们期待的眼神来得实在? 村东头的断崖比想象中更陡峭,崖下积着厚厚的落叶,几丛酸枣树歪歪扭扭地从石缝里钻出来,叶子倒透着股精神。沈言让大伙先歇脚,自己提着工兵铲(这次光明正大地拿出来,说是“家里寄来的工兵用具”)往崖下走。 他在酸枣树旁蹲下,用铲子挖了块土,捻碎了闻了闻,又摸了摸崖壁的石头,潮乎乎的。“就这儿了。”他指着树根旁的一块平地,“从这往下挖,注意别碰着石头根。” 李叔经验足,指挥着大伙分工:“二柱带几个人清场地,把石头拣出去;剩下的人轮流挖,我先下!”他找了块结实的木板当“井台”,踩着绳子下到坑底,一镢头下去,黄土簌簌往下掉。 沈言没闲着,在旁边支起锅,用自己井里的水烧了锅玉米糊糊,又拿出空间里的盐巴撒了点——这是他跟队长争取的“特权”,打井队的伙食得比平时好点。 “沈知青,你还会这手艺?”二柱凑过来看,鼻子使劲嗅着,“闻着比伙房的香!” “多放了点盐。”沈言笑着搅着锅,“干活出力,得吃咸点才有力气。” 第一天下去三米,土还是干的,有人开始嘀咕:“沈知青,这能行吗?” 沈言没急,只是让大伙把挖出来的土堆在另一边:“再往下挖两米,要是还没潮气,咱就换地方。” 第二天傍晚,当二柱一镢头下去,突然“噗”地一声,带出块湿漉漉的泥。“有水气!”他大喊着把泥块扔上来。沈言接过来一看,泥块沉甸甸的,攥在手里能挤出清水。 “加把劲!”他朝下面喊,“注意别挖太快,慢慢清!” 第三天中午,就在大伙累得直喘气时,坑底突然渗出了水!先是星星点点的水珠,很快汇成细流,顺着土壁往下淌。“出水了!真出水了!”坑底的李叔扯着嗓子喊,声音都劈了。 崖上的人全围了过来,看着水桶一桶桶往上提水,水清亮得能照见人影。有人迫不及待地掬起一捧喝,“噗嗤”笑出声:“甜的!跟沈知青院里的水一样甜!” 消息传回村里,比过年还热闹。队长带着人扛着门板、抬着木桶赶来,非要让打井队的人歇着,换另一拨人来挖。沈言拦住了:“别换,让他们挖到底,趁着手热。” 他心里清楚,这只是地下水脉的分支,得挖深点才能保证水源稳定。果然,往下又挖了两米,水势突然变大,汩汩地往上冒,很快积了半井。李叔在下面喊:“够了!这水量,浇地都够!” 沈言让人把早就备好的石圈往下放,一圈圈码起来,防止井壁塌了。等最后一块石板盖在井口,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打井队的汉子们坐在地上,浑身是泥,却笑得合不拢嘴,互相拍着肩膀,比拾到金元宝还高兴。 “沈知青,你真神了!”二柱凑过来,手里还捧着个没吃完的玉米饼,“这井打得,比老井的水还好!” 沈言递给她块干净的布擦脸:“不是我神,是这地方本来就有水。”他没说瞎话——他只是比别人更懂怎么找到水而已。 第一口井成功后,打井队的士气像野草一样疯长。他们马不停蹄地去了村北的洼地,这次更顺利,挖下去四米就见了水,水量比断崖的还大。等挖到第三个点时,不用沈言多说,李叔他们凭着经验就能判断哪里土湿、哪里该下铲。 半个月下来,村里新打了三口井,加上原来的老井,足够全村人吃用,连浇地都富余。队长乐得嘴都合不拢,在队部的黑板上给沈言画了三个红五角星,下面写着“沈言同志,功不可没”。 这天,公社的王干事又来了,听说村里新打了三口井,特意跟着队长去看。站在井边,看着清凌凌的水,他啧啧称奇:“沈知青,你这本事可真了不起!我得给县里写报告,好好表扬你!” 沈言笑着摆手:“都是大伙干得好,我就是指了个方向。” 王干事没再多说,只是临走时塞给沈言一张纸条:“这是县里知青办的电话,他们说想请你去讲讲经验,别的公社也想打井呢。” 沈言看着纸条上的电话号码,心里一动——这是要把打井的事推广开? 果然,没过几天,县里就派了人来,还带来个“打井技术指导组”的红绸子,非要挂在沈言的窑洞门口。组长握着沈言的手,热情得很:“沈知青,你这找水的本事太宝贵了!老区缺水缺了多少年,就盼着能有口好井啊!” 他们想让沈言牵头,组建个“跨公社打井队”,去别的村帮忙打井。沈言犹豫了——他不想太出风头,可看着组长带来的资料,上面写着好几个公社因为缺水,庄稼连年歉收,心里又不忍。 “我可以去,”沈言想了想说,“但得带着我们队里的人,他们现在也是老手了。还有,不能白干,得给工分,管饭。” “没问题!”组长一口答应,“县里给补贴,保证不让你们吃亏!” 就这样,沈言的打井队成了“专业队”,带着镢头铁锨,坐着县里派来的拖拉机,去了一个又一个村。他们到过更贫瘠的山沟,见过村民们把雨水存进地窖当宝贝,也听过老人讲“十年九旱”的苦日子。 每到一个地方,沈言先带着人转悠,看地形、摸土块,确定位置后,李叔他们就甩开膀子干。二柱成了“井长”,专管下井清淤;春杏和几个妇女跟着当后勤,做饭烧水,把队伍的伙食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言的本事越来越“神”——有时候在光秃秃的土塬上,他指着一块地说“挖”,挖下去准能出水;有时候看着石头缝,他说“绕半米”,果然避开了硬岩层。有人偷偷问他是不是会“看风水”,他只笑说“瞎琢磨的”。 其实他不过是把顺天军的土法子和魔法世界的感知力结合了——用脚步丈量坡度,判断水流方向;用手掌贴在地上,感受微弱的震动,那是地下水流动的声音;甚至在没人的时候,悄悄用点微弱的魔力,像探照灯一样“扫”过地下,找到水脉的位置。 打出的井多了,名气也传开了。别的公社送来了锦旗,上面写着“活水之源”“济世利民”;县里给沈言发了奖状,还奖了一百斤全国粮票;连省报的记者都来采访,拍了张沈言和打井队在井边的合影,登在报纸上,标题是“知青沈言:黄土坡上的找水人”。 沈言把粮票换成细粮,全分给了打井队的人;锦旗挂在队部,让大伙都能看见;报纸他自己留着,压在窑洞的箱底——他知道,这些荣誉不属于他一个人,属于所有挥着镢头、流着汗的汉子,属于烧火做饭、缝补浆洗的妇女,属于盼着水、盼着收成的每一个老区人。 秋收的时候,沈言的打井队正好在邻村完工。回到村里,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往年干瘪的玉米穗,今年长得饱满瓷实;红薯刨出来,个个又大又圆;连最娇气的麦子,都比去年多收了两成。 晒场上,男人们挥着连枷打场,粮食堆成了小山;女人们坐在旁边搓玉米,嘴里哼着小调;孩子们在粮食堆旁打滚,笑声传遍了整个黄土坡。队长拿着算盘,噼啪打得响,算着今年能多分多少粮,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 “沈知青,你可算回来了!”二柱扛着一袋新收的小米跑过来,往沈言怀里塞,“尝尝!新米!用你打的井浇出来的,香着呢!” 沈言接过小米,沉甸甸的,带着阳光的味道。他想起刚来时喝的稀糊糊,想起村民们饿肚子的样子,再看看眼前这丰收的景象,突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晚上,队里请打井队的人吃饭,就在晒场上摆了几桌。没有好酒好菜,就是新蒸的白面馒头(掺了不少玉米面),炖的土豆块(放了点猪油),还有一大盆红薯稀饭。可大伙吃得比啥都香,举杯(其实是粗瓷碗)碰得叮当响。 队长端着碗,非要跟沈言碰一个:“沈知青,我代表全队谢谢你!你不光给咱打了井,是给咱老区人打出了盼头啊!” 沈言也端起碗,跟他碰了一下,粥水洒出来点,他也不在意:“叔,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有水就能种地,有地就能打粮,有粮咱日子就能过好。” 他看着场上的灯火,看着一张张笑盈盈的脸,心里清楚——这黄土坡的改变,才刚刚开始。 打井队还在继续干活,去了更远的公社;春杏种的菜籽发了芽,绿油油的;二柱娶了邻村的姑娘,新房就盖在沈言的窑洞旁边;沈言自己,依然每天琢磨着怎么能让粮食再多收点,怎么能让井里的水更甜点。 他偶尔会想起魔法世界的日子,想起霍格沃茨的城堡,想起那些会飞的扫帚和会说话的画像。但他不怀念,因为他知道,真正的魔法,不是挥挥魔杖变出东西,而是用自己的双手,把贫瘠的土地变得肥沃,把苦涩的日子变得甘甜。 就像这黄土坡上的井,一滴滴,一股股,汇聚起来,就能滋润出一片新绿。 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518章 绿意待春风 秋收的忙碌渐渐平息,黄土坡被晒成了金褐色,风卷着枯叶在田埂上打滚,天地间一片萧索。沈言坐在窑洞门口的石碾上,手里捻着几粒灰扑扑的种子,指尖传来微弱的暖意——这是他从魔法世界带来的“地脉草”种子,藏在空间的角落里,差点被遗忘。 地脉草是一种不起眼的魔法植物,叶片呈灰绿色,开细碎的白花,最大的本事不是入药,也不是观赏,而是能改良土壤。它的根系能深入地下数米,吸收岩层里的微量元素,再转化成适合植物生长的养分;枯枝腐烂后,能让板结的黄土变得疏松,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只要种上几茬地脉草,也能慢慢恢复肥力。 沈言第一次见到这种草,是在霍格沃茨的禁林边缘,当时斯内普教授正蹲在地上采集样本,嘴里嘟囔着“比曼德拉草省心,就是长得太慢”。他当时觉得这草平平无奇,没太在意,没想到如今竟成了宝贝。 “沈知青,发啥呆呢?”春杏挎着篮子从坡下上来,篮子里装着刚晒好的红薯干,“俺娘让俺给你送点,冬天能当零嘴。” 沈言回过神,把种子悄悄揣进兜里,接过篮子:“又让婶子费心了。”他往春杏手里塞了两个新蒸的白面馒头——这是他用全国粮票换的,特意留了几个给她家。 春杏红着脸收下,眼睛瞟了瞟远处的坡地:“今年收成好,可这地还是太瘦,队长说开春想种点玉米,又怕长不好。” 沈言心里一动:“春杏,你觉得要是地里能长出点不一样的草,会不会让土变肥点?” 春杏愣了愣,随即笑了:“沈知青你说笑呢?草哪能肥地?不跟庄稼抢养分就不错了。” 沈言没解释。地脉草的神奇,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况且,他也不能告诉别人这是魔法种子。他打算像打井时那样,先悄悄试,等出了效果,自然有人信。 从那天起,沈言多了个习惯——每天清晨或傍晚,借着散步、拾柴的由头,往村外的坡地、田埂、甚至荒沟里撒地脉草种子。他撒得很小心,每次只抓一小把,混在普通的草籽里,专挑那些看起来最贫瘠、最荒芜的地方撒。 地脉草的种子生命力极强,不用浇水,不用施肥,只要沾点土就能发芽。沈言撒种的时候,会悄悄用指尖弹一点魔力在种子上——不是为了催生,只是让它们能更好地适应黄土坡的气候。 起初没什么动静。黄土坡该黄的黄,该秃的秃,风一吹,照样卷起漫天尘土。二柱见他总往野地里跑,还打趣:“沈知青,你这是在找啥宝贝?莫非又想打井?” “瞎溜达,锻炼身体。”沈言笑着应道,脚下却没停,往一道干裂的沟壑里又撒了把种子。 半个月后,最先有了变化。村东头那口新井旁边的荒地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绿芽,叶片窄窄的,贴在地上生长,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沈言路过时,特意蹲下来看了看,心里踏实了——地脉草发芽了。 他没声张,只是趁着给井打水的功夫,悄悄往那片地里泼了点水。魔法种子虽然耐旱,但有充足的水分,长得会更快些。 又过了一个月,几场秋雨后,地脉草长得更旺了。不再是贴地的嫩芽,而是长到了半尺高,叶片舒展着,灰绿色的叶面上蒙着一层细白的绒毛,看着不起眼,却透着股韧劲。最奇的是,它们生长的地方,原本干裂的黄土竟然变得湿润了些,用手一攥,能成团了。 这天,春杏去井边挑水,看见那片绿油油的草,惊讶地喊住沈言:“沈知青,你看这草!长得真快!俺前阵子来还没这么多呢!” 沈言走过去,装作第一次见:“是长得挺旺,看着比别的草精神。” “不光精神,”春杏蹲下来,用手扒了扒草下的土,“你看这土,好像没那么硬了。” 沈言心里暗笑,嘴上却说:“可能是这草的根扎得深,把底下的潮气引上来了。” 这之后,沈言撒种的范围更大了。从村东到村西,从田埂到荒坡,只要是没人打理的空地,他都悄悄撒上几把地脉草种子。他发现,这草不光能改良土壤,还能固沙——那些容易被风吹走的浮土,长上地脉草后,竟然安稳了不少,风再吹,也卷不起多少尘土了。 冬天来得快,黄土坡被冻得硬邦邦的,地脉草也停止了生长,叶片变得枯黄,像普通的野草一样。有人觉得这草碍事,想薅掉当柴烧,被沈言拦住了:“别薅,留着,冬天能挡挡风。” 大伙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也就没再管。只有沈言知道,地脉草的根在地下没闲着,正趁着冬闲,一点点往深处钻,默默改良着土壤。 开春后,第一场春雨落下,黄土坡像是被唤醒了。原本枯黄的地脉草冒出了新绿,比去年长得更旺,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像给黄土坡披上了件淡绿色的衣裳。更让人惊讶的是,那些长着地脉草的地方,周围的土地竟然也泛出了绿意——野生的狗尾草、马兰头,都比往年长得茂盛。 队长扛着锄头去地里转悠,回来时一脸惊奇:“邪门了!村西头那片荒地,今年咋冒出这么多草?土也松快了不少!” 沈言正在伙房帮着蒸窝头,听了这话,只是笑了笑:“可能是去年雨水好,今年又暖和得早。” “兴许是。”队长没多想,转身又去安排春耕的事,“今年有井了,水不愁,得多种点玉米和土豆,争取让大伙都能吃饱!” 春耕开始后,奇迹发生了。往年种下去要很久才能发芽的玉米种,今年撒在地里没几天就冒出了绿芽;那些往年长不高的土豆苗,今年蹿得飞快,叶片油亮油亮的。尤其是靠近地脉草生长区的田地,庄稼长得格外精神。 “沈知青,你看俺家这玉米苗!”二柱媳妇抱着孩子,在自家地里笑得合不拢嘴,“比去年高了一大截!” 沈言走过去看了看,玉米苗的根须扎得很深,土壤疏松,用手一拔,能带起一大块土。他知道,这是地脉草的功劳——它们把土壤改良了,庄稼自然长得好。 “这是你家勤快,上的肥足。”沈言笑着说。 “哪有啥肥?”二柱媳妇摆手,“就是多浇了几趟井水,跟往年一样。”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不对劲。同样的种子,同样的照料,靠近那些“怪草”的庄稼就是长得好。有人开始琢磨:“莫非是那些草的缘故?” 李叔最细心,他挖了点长草地方的土,又挖了点没长草地方的土,放在一起对比:“你们看,这长草的土,颜色深,还松散;没长草的,又黄又硬。” 大伙围过来看,越看越觉得蹊跷。有人想起沈言总往野地里跑,还不让薅那些草,心里渐渐有了数。 这天,队长带着几个老人,专门来找沈言。 “沈知青,”队长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大伙都琢磨着,那地里的草,是不是跟你有关系?” 沈言知道瞒不住了。他想了想,说道:“实不相瞒,那些草是我撒的种子。这草叫地脉草,能让土变松、变肥,是我老家那边的一种野草,我带来点种子试试。” 他没提魔法,只说是“老家的野草”,这样最不容易引起怀疑。 “真能肥地?”一个老人激动地问,手里的烟杆都抖了。 “能。”沈言点头,“但得慢慢来,一年两年看不出大效果,得种个年,这土才能真正变好。” 大伙听了,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队长突然往地上一蹲,抹起了眼泪:“沈知青,你这是给咱老区办了件天大的好事啊!这土肥了,咱子子孙孙都能吃饱饭了!” 老人们也红了眼,拉着沈言的手,一个劲地说“谢谢”。他们种了一辈子地,最知道土地的金贵,也最知道贫瘠的苦。沈言撒下的哪是草种,分明是希望的种子。 从那天起,村里没人再提薅草的事了。队长还特意让人在长着地脉草的地方插上木牌,上面写着“禁薅”。春杏和几个妇女,闲了还会去给那些草浇点水,像是照料庄稼一样上心。 沈言依然没闲着。他从空间里拿出更多的地脉草种子,这次不再偷偷摸摸,而是请二柱他们帮忙,往更远的荒坡、沟壑里撒。“多撒点,”他对二柱说,“让这黄土坡,慢慢都变绿。” 二柱乐呵呵地答应着,撒种的动作格外认真。他现在打心底里佩服沈言——这城里来的知青,不光会打井,还能让野草肥地,真是个有本事的人。 夏天到来时,黄土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片的地脉草长到了半人高,风吹过,绿浪翻滚,再也不是光秃秃的一片。田地里的玉米长得比人高,棒子结得又大又实;土豆藤蔓爬满了地,底下的土豆把土都顶裂了;连路边的野花都多了起来,黄的、紫的,开得热热闹闹。 沈言坐在窑洞门口,看着远处的绿色,心里平静又踏实。他知道,改变黄土坡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地脉草的作用也有限,但至少,他迈出了第一步。 有了水,有了能长庄稼的土,这黄土坡的日子,总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就像那些默默生长的地脉草,不声不响,却有着撼动贫瘠的力量。 他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把地脉草种子,轻轻撒在窑洞周围的空地上。风一吹,种子打着旋儿落下,钻进湿润的黄土里。 明年春天,这里也会冒出新绿。 沈言笑了笑,起身往伙房走去。今晚要给打井队的人做玉米饼,得用新磨的玉米面,再掺点地脉草旁边长出来的野菜,肯定好吃。 日子还长,慢慢来。 第519章 草木无声 一场秋雨过后,黄土坡被洗得发亮,原本呛人的黄尘沉淀下来,空气里飘着股湿润的土腥味。沈言蹲在村西头的荒坡上,指尖拂过地脉草的叶片——经过一夏的生长,这些魔法植物已经长到齐腰高,灰绿色的叶片边缘泛着健康的光泽,根系在地下织成了一张细密的网,正悄无声息地改造着脚下的土地。 他抓起一把土,放在手心捻碎。土块不再像去年那样硬邦邦的,而是带着点韧性,能捏成松散的团,里面还夹杂着细小的草根和腐叶。“比去年强多了。”沈言低声自语,眼里带着点欣慰。 可这点变化,放在整个黄土坡的贫瘠面前,就像投入大海的石子。他清楚地知道,这里的土地已经被透支了几千年——从刀耕火种的年代到连年战乱,再到如今靠天吃饭的农耕,地表的熟土被雨水冲刷进沟壑,深层的养分被一代代作物榨干,剩下的只有这层薄薄的、几乎不含有机质的黄土。 地脉草的改良速度,远远赶不上几千年的消耗。 “沈知青,又来看你的草啊?”坡下传来李叔的声音,他背着个竹篓,里面装着刚割的猪草,“今年这草长得真旺,俺家那几头猪都爱吃。” 沈言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李叔,这草别多割,留着让它长,对土地好。” “知道知道。”李叔笑着点头,“队长天天念叨,说这是‘宝贝草’,谁也不许瞎祸害。”他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真的,沈知青,这草真能把地变肥?俺咋看着跟普通野草没啥两样?” 沈言指了指旁边的地块——那是去年种过地脉草,今年改种玉米的田。玉米秆比别处粗壮,叶片墨绿,玉米棒子坠得秸秆弯了腰。“您看那片玉米,”他说,“去年这儿还是荒地,今年就能长这么好,就是草的功劳。” 李叔眯着眼看了半天,咂着嘴说:“还真是……看来这草是有点门道。就是太慢了,要是能让它长得再快些就好了。” “快不了。”沈言摇摇头,“土地就像人,亏空太久,得慢慢补。您见过谁体虚能一下子补回来的?得一点点来,急不得。” 李叔琢磨着这话,点了点头:“你说得在理。俺爹活着的时候就说,种地跟过日子一样,得有耐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沈言深以为然。在魔法世界,他能靠咒语催生植物,可那样长出来的东西,华而不实,没有真正的生命力。土地的修复,从来没有捷径,只能靠时间慢慢熬,靠草木一点点积攒养分。 他从空间里拿出个小布包,里面是另一批魔法种子——这次是“固氮藤”,一种能从空气中吸收氮元素,转化成土壤养分的藤蔓植物。这种植物长得更慢,却能弥补黄土中最缺乏的氮元素。他趁着李叔不注意,悄悄往荒坡的石缝里撒了几把。 “李叔,您觉得这坡要是种上果树,能活不?”沈言指着远处的沟壑问。 李叔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看,撇撇嘴:“难!咱这土太瘦,果树扎不下根,结的果子又小又涩。前几年公社号召种苹果树,栽了几百棵,最后就活了十来棵,还不结果。” “我想试试。”沈言说,“用井水浇,再在树根周围种上地脉草,说不定能行。” 李叔愣了愣,随即笑了:“你这娃,真有股犟劲。想试就试呗,反正这荒坡闲着也是闲着,败了也不心疼。” 沈言没再说什么。他知道,光靠地脉草远远不够,得种点更深根、更能固土的植物。果树就是个好选择——它们的根系能深入地下几米,抓住土壤,防止水土流失;落叶腐烂后,能增加土壤的腐殖质;结出的果子,还能给村里增加点收入。 说干就干。他从公社的农技站讨了些苹果和梨的树苗,都是最耐贫瘠的品种。又请二柱他们帮忙,在沟壑两侧挖了几十个树坑,每个坑都挖得特别深,还从地脉草生长的地方运了些改良过的土填进去。 栽树那天,春杏带着几个妇女来帮忙,她们把树坑周围的土踩得结结实实,又用石块垒了圈挡水的埂子。“沈知青,这树能活不?”春杏扶着一棵梨树苗,小心翼翼地问。 “不知道。”沈言诚实地说,“但总得试试。就算今年活不了,明年再栽,总有能活的。” 他给每棵树苗都浇了井水,又在树根周围撒了把固氮藤的种子。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西斜,沟壑两侧栽满了小小的树苗,在风中微微摇晃,像一个个绿色的惊叹号。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多了项新任务——每天去沟壑里给树苗浇水。他没用魔法催生,只是按时浇水、除草,像照顾孩子一样耐心。有的树苗没扛过夏天的干旱,叶子黄了,他就拔掉,再补栽一棵;有的被牛羊啃了树皮,他就用稻草把树干包起来。 二柱见他天天往沟里跑,打趣道:“沈知青,你对这些树苗比对俺都上心。” “这些树能帮咱守住土。”沈言一边给树苗培土一边说,“您看这沟壑,一年比一年深,再这么冲下去,咱的田地早晚得被冲光。树能挡挡水,根能抓住土。” 二柱挠挠头,似懂非懂:“听着挺有道理。那等树结果了,能分给俺个尝尝不?” “不光给你尝,”沈言笑了,“到时候结了果子,全队分着吃。”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是一年秋收。这年的收成比去年更好,尤其是那些靠近地脉草的田地,玉米和土豆的产量都提高了一成多。队长在全队大会上算了笔账:“照这个势头,再过两年,咱队里的粮食就能自给自足,不用再去公社领救济了!” 台下一片欢呼,不少老人抹着眼泪——他们这辈子,就盼着能安安稳稳吃饱饭。 沈言站在人群后面,看着大伙高兴的样子,心里暖暖的。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地脉草的改良还在继续,固氮藤已经顺着树根爬了开来,沟壑里的果树也活下来一半多,虽然没结果,却长出了新枝。 这天,他去县城办事,路过农技站,进去看了看。技术员正在整理资料,见他进来,笑着说:“沈知青,你们村的地真是怪了,土壤检测报告显示,有机质含量一年比一年高,氮磷钾也都在涨。是不是用了啥好肥料?” 沈言含糊道:“就是多施了点农家肥,又种了些能肥地的草。” 技术员啧啧称奇:“你们这法子值得推广!别的村都愁土地贫瘠,就你们村逆势上涨。明年春天,我带几个学生去你们村看看,取取经。” 沈言答应下来。他不介意别人知道地脉草的作用,甚至希望能推广开来——黄土坡不是只有他们一个村,还有更多的土地等着改良。 从县城回来,沈言特意绕到公社的果园,买了两斤苹果。苹果不大,有点酸,却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品种。他回到村里,把苹果分给孩子们,看着他们吃得满脸汁水,心里盘算着——等村里的果树结果了,一定要种出更甜更大的果子。 冬天来临,黄土坡又变回了黄褐相间的颜色。地脉草和固氮藤都枯黄了,却在地下积蓄着力量;果树落了叶,枝条在寒风中挺得笔直。沈言坐在窑洞里,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手里捧着本从县城买来的《土壤改良学》,看得入神。 书里的知识和他的魔法种子原理不谋而合——都是通过植物的自然生长来改良土壤,只是魔法种子的效率更高些。他在书上做了不少批注,想着开春后再试试混种不同的草木,看看能不能加快改良速度。 “沈知青,在家不?”门外传来春杏的声音。 沈言开门,见春杏手里拿着个布包,冻得鼻尖通红。“俺娘腌了点酸菜,让俺给你送点。”她把布包递过来,“天冷了,炖肉吃,暖和。” 沈言接过布包,里面的酸菜带着股清香味。“谢谢婶子。”他从屋里拿出两个刚蒸好的白面馒头,“刚蒸的,你拿回去给婶子尝尝。” 春杏接过馒头,眼睛亮了亮:“今年的白面真多,俺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冬天能吃上白面馒头。” “以后会越来越多的。”沈言看着远处被雪覆盖的黄土坡,语气肯定,“等土地变好了,咱不光能吃白面,还能吃白米饭,吃饺子,吃……” 他说了很多,春杏听得眼睛越来越亮,像是已经看到了那样的日子。 雪越下越大,把黄土坡盖得严严实实,一片洁白。沈言知道,等明年开春,雪化了,地脉草会重新发芽,固氮藤会继续攀爬,果树会抽出新枝,这片土地会在无声无息中,一点点恢复生机。 这个过程会很长,可能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但他不急。 就像酿酒,时间越久,味道越醇厚。土地的修复,也需要岁月慢慢酝酿。 他相信,总有一天,这黄土坡会不再是“穷”的代名词,会变成真正的沃野,长满庄稼和果树,孩子们能在绿草地上奔跑,老人们能坐在树荫下晒太阳。 那一天,不会太远。 沈言关上门,把寒冷挡在外面。窑洞里,灶台上的水壶“咕嘟咕嘟”地响着,水汽氤氲,带着股淡淡的甜意——那是用他院里的井水烧的。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着,挺好。 第520章 新苗破土 惊蛰一过,黄土坡像是被春雷叫醒了。冻了一冬的土地酥软下来,踩上去能陷下半只脚,空气里弥漫着融雪和新土混合的清新气息。沈言扛着锄头,沿着田埂慢慢走,眼睛像雷达一样扫过地里的每一寸土——地脉草的嫩芽已经顶破了地皮,星星点点的绿,像是撒在黄绸子上的翡翠。 “沈知青,早啊!”二柱赶着牛从对面过来,牛背上驮着犁,铁犁刃在朝阳下闪着光,“今儿个开始耕地了,你看这土,暄得很!” 沈言蹲下身,抓了把土在手里搓了搓。土粒细腻,里面还缠着几根细小的草根,是地脉草的须根。“是比去年强多了,”他笑着说,“今年的种子撒下去,保准出芽快。” “借你吉言!”二柱咧着嘴笑,甩了甩鞭子,牛蹄子踏在地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队长说了,今年要多种两亩谷子,用新井的水浇,再施上你说的‘绿肥’,肯定能丰收!” 二柱说的“绿肥”,就是地脉草和固氮藤的枯枝。去年冬天,沈言让大伙把枯黄的草割下来,堆在地里沤着,开春翻进土里当肥料。一开始还有人不乐意——这野草能当肥?还不如攒点牛粪实在。可架不住沈言说得多,又有去年的好收成打底,也就半信半疑地照做了。 如今看着暄软的土地,再想想去年那些长得格外好的玉米,大伙心里渐渐有了数——沈知青说的,八成错不了。 沈言没跟着去耕地,他有更重要的事——去沟壑里看看那些果树。一冬的风雪过后,不少枝条被压断了,得赶紧修剪一下。他扛着修枝剪,踩着泥泞往沟里走,越往里走,空气越湿润,连风都带着点暖意。 走到去年栽树的地方,沈言眼睛一亮——大部分果树都抽出了新枝,嫩芽裹着层绒毛,绿中带红,看着就精神。有几棵梨树甚至冒出了小小的花苞,粉白色的,像撒在枝头的星星。 “活了,真活了!”沈言心里一阵激动,赶紧拿出修枝剪,小心翼翼地剪掉断枝和病枝。剪刀碰到枝条,能感觉到里面流动的生机,那是树木在积蓄力量,准备开花结果。 正忙得满头大汗,听见沟口传来说话声,是春杏带着几个妇女,挎着篮子往这边走。“沈知青,我们来给果树浇水!”春杏远远地喊,篮子里装着瓢和水桶。 “正好,我刚剪完枝。”沈言直起身,笑着说,“浇的时候慢点,别把嫩芽冲掉了。” 妇女们手脚麻利,很快就把水桶装满井水,小心地往树根周围浇。春杏蹲在一棵梨树下,看着枝头的花苞,惊讶地说:“沈知青,这树要开花了?” “嗯,估计过阵子就能开了。”沈言点点头,“等结了小果子,还得疏果,不然结太多,树扛不住。” “疏果?”一个妇女没听懂,“好不容易结的果子,为啥要摘掉?” “就像人吃饭,”沈言解释道,“一顿吃太多会撑着,树也一样,果子太多,养分不够,最后个个长不大。不如摘掉些,剩下的能长得又大又甜。” 大伙听得连连点头,觉得这道理简单又实在。春杏一边浇水一边说:“等果子熟了,俺给你做苹果酱,抹馒头吃,可甜了!” 沈言心里暖暖的,应道:“好啊,到时候我多蒸点白面馒头。” 日子就在这春耕、浇水、修剪的忙碌中一天天过去。地脉草长得飞快,很快就铺满了田埂和荒坡,连风里都带着股草木的清香;固氮藤顺着果树的枝干攀爬,开出一串串细碎的白花,引来不少蜜蜂;地里的谷子、玉米、土豆都冒出了绿苗,长得整整齐齐,像铺了层绿毯子。 最让大伙高兴的是,今年的虫害少了很多。往年一到春末,地里就爬满了蚜虫和地老虎,得用农药才能杀死,可农药金贵,还伤地。今年不知道咋回事,虫子明显少了,偶尔有几只,也很快被鸟儿啄走了。 “是那些草引来的鸟?”二柱蹲在地头,看着树上蹦跶的麻雀,“往年哪有这么多鸟?” 沈言心里清楚,是地脉草和固氮藤吸引了益虫,益虫又引来鸟类,形成了小小的生态循环。他没说破,只是笑着说:“鸟儿多了好,帮咱除虫,还不用花钱。” 随着地里的庄稼越长越好,村里的炊烟也变得稠密起来。以前家家户户烧火,只求能把饭做熟,现在粮食多了,心思也活泛起来——春杏娘用新收的小米做了小米糕,黄澄澄的,撒上点糖精,甜得能粘住牙;二柱媳妇把土豆切成丝,用猪油炒了,香得能飘半个村;沈言则在伙房里琢磨着做新花样,用玉米面掺点地脉草嫩叶做窝头,吃着带着点清香味。 这天傍晚,沈言刚从地里回来,就看见队长在他家窑洞门口转悠,手里还攥着张纸,一脸喜气。“沈知青,好消息!”队长把纸往他手里一塞,“县里来通知了,说咱村的土壤改良做得好,要评咱当‘农业先进村’,还给拨了十袋化肥!” 沈言接过通知,上面盖着县里的红章,写着奖励化肥十袋,还有一面锦旗。他笑着说:“这是大伙一起干出来的,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你是领头的!”队长拍着他的肩膀,“没有你撒的那些草籽,没有你打的井,哪有今天?走,去队部,今晚杀只鸡,咱庆祝庆祝!” 队部里,煤油灯亮得像白天。队长让媳妇把鸡炖了,又让妇女们拿了些新蒸的馒头和炒土豆,摆了满满一桌子。打井队的汉子们都来了,还有李叔、春杏娘这些老人,围着桌子坐得满满当当。 “来,敬沈知青一杯!”队长端着粗瓷碗,里面是自酿的红薯酒,“多亏了沈知青,咱村才能有今天!我先干为敬!” 大伙纷纷端起碗,一饮而尽。酒有点烈,辣得人直咂嘴,可心里却热烘烘的。 “沈知青,你说咱这地,以后能赶上平原的好地不?”二柱喝了口酒,红着脸问。 沈言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远处的黄土坡在夜色中像沉睡的巨龙。“能。”他语气肯定,“只要咱接着种那些草,接着种树,好好侍弄地,总有一天,咱这黄土坡也能长出金疙瘩。” “对!能!”大伙齐声应和,声音里充满了信心。 那天晚上,大伙喝到很晚,说的都是庄稼、土地、来年的收成。沈言没喝多少酒,只是听着,偶尔插句话。他看着这些朴实的乡亲,看着他们眼里的光,突然觉得,自己穿越这么多世界,或许就是为了来到这里,做这些实实在在的事。 魔法世界的辉煌很耀眼,顺天军的征战很壮烈,但都没有此刻的烟火气来得踏实。 第二天一早,沈言照旧去地里转悠。路过春杏家的菜园,看见春杏正在摘菜,菜畦里的菠菜绿油油的,长得比去年肥嫩多了。“沈知青,来尝尝新摘的菠菜?”春杏笑着递过来一把。 沈言接过菠菜,叶片上还带着露水,看着就新鲜。“中午做菠菜蛋花汤,”他说,“我那还有几个鸡蛋。” “好啊!”春杏眼睛一亮,“俺再拿两个新蒸的玉米饼子,咱一起吃。”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黄土坡上,地脉草的叶片上滚动着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远处的田地里,已经有人开始干活了,吆喝声、牛叫声、锄头碰撞土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充满生机的歌。 沈言知道,土地的改良还很长,黄土坡的改变也才刚刚开始。但他不急,乡亲们也不急。他们有的是耐心,像侍弄孩子一样侍弄着土地,等着它慢慢变好。 就像地里的庄稼,春种秋收,顺应时节,自然会有好收成。 他提着菠菜,往窑洞走去,脚步轻快。灶台上的水壶已经烧开了,冒着白气,壶嘴里“呜呜”地响着,像是在唱一首关于希望的歌。 日子还长,慢慢来。这黄土坡上的春天,才刚刚开始呢。 第521章 瓜果初成 夏日的阳光把黄土坡晒得滚烫,田埂上的地脉草长得比人高,叶片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无数只小手在轻轻鼓掌。沈言蹲在果树沟里,看着枝头挂着的青涩小果子,嘴角忍不住上扬——苹果像乒乓球大小,梨子带着细密的绒毛,虽然还没成熟,却透着股鲜活的劲儿,证明这贫瘠的土地上,终于能结出像样的果实了。 “沈知青,你这果树真结果了!”二柱扛着锄头路过,探着脖子往沟里瞅,眼睛瞪得溜圆,“俺前儿个问公社果园的老张,他还说咱这土养不活果树,没想到……” 沈言笑着摘了片地脉草的叶子,揉碎了闻了闻:“不是土养不活,是咱没找对法子。你看这草,把土改好了,果树自然就长起来了。”他指着果树下蔓延的固氮藤,“这藤也帮了大忙,能给果树供养分。” 二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蹲下来扒拉着树下的土:“这土是真不一样了,黑黢黢的,攥着还出油。”他抓起一把土凑到鼻子前闻了闻,“还有点香味儿。” “那是草和藤腐烂了,变成肥料了。”沈言解释道,“这叫‘绿肥’,比化肥还管用,还不伤地。” 正说着,春杏提着个竹篮走来,篮子里装着刚摘的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她在菜园里种的,长得水灵灵的。“沈知青,二柱哥,歇会儿,吃点东西。”她把篮子放在石头上,拿起一根黄瓜递过来,“你看这黄瓜,长得直溜?比去年甜多了。” 沈言咬了一口,脆生生的,带着股清甜味,确实比去年好吃。“不错,”他赞道,“春杏你这手艺越来越好了。” 春杏红了脸,低下头摆弄着衣角:“不是俺手艺好,是今年的土好,水也足。”她抬头看了看枝头的果子,眼睛亮晶晶的,“这些果子啥时候能熟啊?俺想尝尝自家地里结的苹果。” “快了,”沈言指着最上面的一个苹果,“再过一个月,就能摘了。到时候给你留个最大的。” “真的?”春杏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日子就在这充满盼头的忙碌中一天天过去。地里的玉米开始抽穗,谷子泛黄,空气中弥漫着成熟的气息;果树沟里的果子渐渐长大,颜色也由青转红,远远望去,像挂满了小灯笼;田埂上的地脉草和固氮藤长得越发茂盛,把黄土坡装点得生机勃勃。 这天,村里来了群不速之客——县里农技站的技术员带着几个大学生,还有邻村的几个队长,说是来“取经”的。他们听说沈言用野草改良了土壤,还种活了果树,都觉得不可思议,特意跑来看看。 “沈知青,这就是你说的地脉草?”技术员蹲在地埂上,小心翼翼地掐了片叶子,放在手里仔细观察,“看着挺普通啊,没想到有这么大本事。” 沈言笑着说:“普通不代表没用。这草根系发达,能吸收深层的养分,还能固土保水,最适合咱这黄土坡了。” “那这固氮藤呢?”一个大学生指着缠绕在果树上的藤蔓,“真能自己制造肥料?” “差不多,”沈言解释道,“它能从空气里吸收氮元素,转化成植物能吸收的养分,就像个天然的‘氮肥厂’。” 大伙听得啧啧称奇,围着地脉草和固氮藤问个不停,手里的笔记本记个不停。邻村的王队长看着长势喜人的庄稼,忍不住叹道:“沈知青,你这法子要是早推广几年,俺们村也不至于年年歉收了。” “现在也不晚,”沈言说,“我这还有些种子,你们要是不嫌弃,带回去试试。先小面积种,看看效果再说。” “真的?那太谢谢你了!”王队长喜出望外,赶紧让身边的人拿出布包,“多给点,俺们村的地,比你们这还贫瘠。” 沈言从空间里拿出几包种子,分给他们:“这地脉草和固氮藤得混着种,效果才好。种的时候别太密,让它们有足够的空间生长。”他还把自己总结的种植经验写在纸上,分给每个人一份。 技术员看着沈言有条不紊地讲解,眼里满是敬佩:“沈知青,你这本事真是了不起。我回去一定把你的经验整理出来,在全县推广。” 送走客人,队长拉着沈言的手,笑得合不拢嘴:“沈知青,你可给咱村长脸了!刚才王队长还说,明年要请你去他们村指导呢。” 沈言摆摆手:“都是应该的。能让更多的土地变好,是好事。” 秋收开始了,黄土坡变成了金色的海洋。玉米棒子饱满瓷实,谷子穗沉甸甸的,压弯了秸秆;土豆刨出来,个个又大又圆,堆成了小山;就连往年收成最差的豆子,今年也结得密密麻麻。 打谷场上,机器轰鸣,人声鼎沸。男人们挥着连枷打场,女人们忙着筛粮、装袋,孩子们在粮食堆旁追逐打闹,笑声传遍了整个村庄。队长拿着算盘,噼啪打得响,算着今年的收成,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今年亩产比去年翻了一番还多!除去上交公粮,剩下的够咱全队吃两年的!” 大伙听了,欢呼雀跃,不少老人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他们种了一辈子地,从没见过这么好的收成。 沈言站在打谷场边,看着堆积如山的粮食,心里踏实得很。他知道,这不仅仅是粮食,更是希望——是黄土坡能变好的希望,是乡亲们能过上好日子的希望。 收完秋,果树沟里的果子也熟了。沈言组织大伙去摘果子,大人孩子都来了,提着篮子,兴高采烈地往沟里走。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子,挂满了枝头,摘一个咬一口,甜汁四溢,让人眉开眼笑。 “真甜!比公社买的还甜!”二柱抱着个大苹果,吃得满嘴汁水。 “俺要给俺城里的亲戚寄点去!”春杏小心翼翼地把苹果装进筐里。 沈言看着大伙高兴的样子,心里暖暖的。他摘了个最大最红的苹果,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带着阳光的味道。这是他来到黄土坡后,第一次吃到自己种的果子,味道格外香甜。 冬天又到了,黄土坡被白雪覆盖,一片宁静。沈言坐在窑洞里,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手里捧着本《植物栽培学》,看得入神。他在琢磨着,明年再引进些新的草木品种,试试能不能进一步加快土壤改良的速度。 “沈知青,在家不?”门外传来队长的声音。 沈言开门,见队长手里拿着个红本本,脸上喜气洋洋的。“沈知青,好消息!”队长把红本本递给他,“县里给你评了‘劳动模范’,还给你转了正,以后你就是正式的国家干部了!” 沈言接过红本本,上面写着“劳动模范证书”,还盖着县里的红章。他心里有点意外,又有点感动。“谢谢队长,谢谢组织。” “这都是你应得的!”队长拍着他的肩膀,“县领导说了,让你去县里工作,任农业局副局长,专门负责土壤改良和生态建设。” 沈言愣了愣,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安排。去县里工作,意味着能把他的经验推广到更大的范围,让更多的黄土坡变成良田。可他心里,又有点舍不得这个他付出了心血的小村庄。 “我……”沈言犹豫了。 “去,沈知青。”队长看出了他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咱村只是一小片地,外面还有更多的土地等着你来改良。你的本事,不该只留在咱这小地方。” 沈言看着队长真诚的眼神,又看了看远处被雪覆盖的黄土坡,心里渐渐有了决定。“好,我去。”他说,“但我有个条件,我还想兼任咱村的农业顾问,有空我还回来看看。” “没问题!”队长满口答应,“随时欢迎你回来!” 离开的那天,全村人都来送他。二柱帮他提着行李,春杏给他塞了一包自己腌的酸菜,老人们拉着他的手,千叮咛万嘱咐。沈言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心里充满了不舍。 “我会回来的。”他说,声音有点哽咽。 汽车缓缓驶离村庄,沈言回头望去,黄土坡在阳光下闪着光,地脉草和固氮藤的枯枝在风中摇曳,像在向他挥手告别。他知道,这里的土地还在继续改良,这里的人们会继续努力,这里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粒地脉草的种子,放在手心。这粒种子,承载着黄土坡的希望,也承载着他的梦想。 到了县里,沈言很快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他跑遍了全县的各个村庄,指导村民种植地脉草和固氮藤,改良土壤;他还成立了一个农业技术推广站,培养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技术员;他编写的《黄土坡土壤改良手册》,成了全县农民的必读书籍。 闲暇的时候,他总会回到那个小村庄看看。每次回去,都能发现新的变化——地脉草和固氮藤种满了山坡,果树沟里的果树越来越多,村里盖起了新的砖瓦房,孩子们穿上了新衣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春杏后来考上了农业学校,成了一名技术员,跟着沈言一起推广土壤改良技术。二柱成了村里的种粮大户,还娶了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队长虽然年纪大了,却依然每天去地里转悠,看着长势喜人的庄稼,笑得合不拢嘴。 又是一个春天,沈言回到村里,站在黄土坡上,看着漫山遍野的绿色,心里充满了成就感。地脉草和固氮藤已经蔓延到了更远的地方,把黄土坡装点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田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果园里的果树开满了花,像一片白色的云霞。 “沈知青,你看!”春杏指着远处的山坡,“那边也种上地脉草了,明年就能看到效果了。” 沈言点点头,眼里满是希望。他知道,黄土坡的改变还在继续,还会有更多的绿色覆盖这片土地,还会有更多的希望在这里生根发芽。 这个过程或许很长,但他有耐心,有信心。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这黄土坡会变成真正的沃土,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而他,会一直在这里,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这份希望。 阳光洒在黄土坡上,温暖而明亮,照亮了眼前的绿色,也照亮了未来的路。 第522章 绿浪翻涌 县农业局的办公室里,沈言铺开一张巨大的地图,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着黄土坡的土壤改良进度——绿色的区域越来越大,像一滴墨滴在宣纸上,慢慢晕染开来,覆盖了一个又一个村庄。窗外的白杨树沙沙作响,阳光透过叶隙落在地图上,给那些绿色区域镀上了层金边。 “沈局长,这是今年的土壤检测报告。”技术员小周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摞报表,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您看,改良区的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了30,氮磷钾指标也都达标了,有些地块甚至赶上平原的好地了!” 沈言接过报表,手指划过那些跳动的数字,眼里泛起笑意。这五年,他几乎跑遍了全县的山山水水,从最初的几个试点村,到现在连成片的改良区,每一寸绿色的蔓延,都浸透着汗水。他想起刚来时,农民们看着地脉草种子,眼里满是怀疑;而现在,不用动员,家家户户都会在田埂地头种上几丛,连孩子们都知道“这草能肥地”。 “通知下去,”沈言合上报表,语气坚定,“下个月开始,推广耐旱高产的小麦品种,就在改良区试种。” 小周眼睛一亮:“真的?那可是省农科院培育的新品种,听说亩产比普通小麦高不少!” “就是因为产量高,才要在改良区试种。”沈言走到窗前,望着远处连绵的黄土坡,“只有土地肥了,才能扛得住高产作物的‘胃口’。” 他没说的是,这背后还有魔法种子的功劳。地脉草和固氮藤经过几年的生长,早已不是最初的“外来者”,它们的根系在地下织成网络,将贫瘠的黄土改造成了保水保肥的沃土。甚至有农科院的专家来采样,惊叹于这片土地的“自愈能力”,却没人知道,这背后藏着一个来自异世界的秘密。 秋收时节,试种的小麦田成了全县的焦点。金黄的麦穗压弯了秸秆,收割机驶过,留下一道道麦浪,空气中弥漫着麦香。省农科院的专家亲自来测产,当看到亩产超过千斤的数字时,激动得握住沈言的手:“沈局长,奇迹!这绝对是黄土坡上的奇迹!” 沈言只是笑着递过一杯用井水沏的茶:“不是奇迹,是土地给勤劳人的回馈。” 消息传开,周边县市的人都来参观学习。有个来自陕北的老农,蹲在麦田里,抓起一把土哭了:“俺种了一辈子地,从没见过黄土坡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要是俺们那儿也能这样,娃们就不用挨饿了。” 沈言把一包混合了地脉草和固氮藤的种子塞到老农手里:“试试,从种这草开始,慢慢来。” 他知道,改变一片土地很难,但只要有人愿意开始,就有希望。 这年冬天,沈言回了趟当年插队的村庄。车刚到村口,就被认了出来。“是沈知青回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村民们纷纷从家里出来,围着他问长问短。 二柱已经成了村里的致富带头人,盖起了砖瓦房,院子里停着辆拖拉机。他拉着沈言的手,往屋里拽:“快进屋暖和暖和!俺娘刚蒸了白面馒头,还给你留着糖蒜呢!” 春杏也回来了,她毕业后回了县农技站,成了沈言的得力助手。她穿着件蓝色的干部服,剪着齐耳短发,干练又精神。“沈局长,你看村里的果园,”她指着村东的山坡,“今年收了五千多斤苹果,供销社全收走了,还赚了不少钱呢!” 沈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山坡上的果树连成一片,虽然叶子落了,但枝头还挂着几个没摘的苹果,像红灯笼一样。树下的地脉草枯黄了,却能看出根系的发达,牢牢抓住脚下的土地。 队长已经老了,背驼了,耳朵也有点背,却执意要带沈言去看“新东西”。他颤巍巍地领着沈言走到村西头,那里盖起了一排崭新的大棚,塑料薄膜在阳光下闪着光。“这里面种的是反季节蔬菜,”队长指着大棚,声音洪亮,“春杏说,能卖好价钱!” 沈言走进大棚,一股暖意扑面而来。绿油油的黄瓜藤顺着架子攀爬,西红柿红得像小灯笼,还有翠绿的生菜、饱满的青椒……很难想象,这是在曾经连喝水都困难的黄土坡上。 “都是用井水浇的,”看棚的老汉笑着说,“沈知青你打的井,水甜,浇出来的菜也好吃!” 离开村子时,沈言特意去看了那孔他当年亲手挖的井。井台重新用水泥抹过,井绳换成了新的,旁边还安了个压水机,不用再费力提桶了。他压了一碗水,喝了一口,还是当年那股清甜,仿佛能尝出岁月的味道。 车开出很远,沈言回头望去,村庄被绿色的田野包围着,炊烟袅袅,鸡犬相闻。他忽然想起刚来时,这里的黄土飞扬,饿肚子是常态;而现在,绿浪翻涌,粮仓满满,孩子们的笑声比当年响亮多了。 这一切,都像一场梦。 回到县里,沈言收到一封来自北京的信,是农业部寄来的,邀请他去参加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信里说,他的“黄土坡生态改良模式”值得在全国推广,尤其是在生态脆弱的西北地区。 去北京那天,沈言特意带了一小包黄土坡的土,还有几粒地脉草种子。站在人民大会堂的台阶上,他看着广场上飘扬的红旗,心里忽然很平静。他想起顺天军的金戈铁马,想起霍格沃茨的魔法光辉,那些都很辉煌,但都没有此刻踏实——因为他知道,脚下的这片土地,他真的改变了一点点。 表彰大会上,沈言没有讲什么高深的理论,只是讲了一个知青和黄土坡的故事,讲了地脉草如何扎根,讲了井水如何滋润土地,讲了乡亲们如何用双手把贫瘠变成肥沃。台下掌声雷动,很多来自农村的代表都红了眼睛。 会后,一位老院士握着他的手说:“小伙子,你做的事,比发表十篇论文都有价值。土地不会骗人,种什么,就收什么。” 沈言把带来的黄土和种子送给了老院士:“这是黄土坡的土,还有能改良它的草种。您是专家,或许能研究出更好的品种。” 老院士郑重地收下,眼里闪着光:“好,我们一起努力,让更多的黄土坡变绿。” 从北京回来后,沈言更忙了。他的模式在西北五省推广开来,越来越多的地脉草和固氮藤扎根在黄土高原上,像一张张绿色的网,慢慢缝合着大地的伤口。他培养的技术员像种子一样撒向各地,春杏也成了推广骨干,常年奔波在田间地头。 有一次,沈言去陕北指导种植,路过一片刚种上地脉草的山坡,看到几个孩子在草地上追逐打闹,他们的衣服干干净净,脸上带着红晕,不像他当年见到的孩子那样面黄肌瘦。他忽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岁月流转,转眼又是十年。沈言鬓角有了白发,却依然习惯穿着布鞋,往田间地头跑。黄土坡的变化越来越大,绿色覆盖了大半山坡,曾经的沟壑被植被填满,连气候都变得湿润了些,雨水比以前多了。 当年插队的村庄,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生态村。村里办起了农产品加工厂,用自己种的苹果做果酱,用小麦做挂面,产品卖到了大城市。二柱的儿子考上了农业大学,说要学爸爸和沈叔叔,把土地种得更好。 这年春天,沈言再次回到村庄,恰逢村里举办“梨花节”。漫山遍野的梨花盛开,像雪一样洁白,吸引了不少城里来的游客。春杏穿着民族服装,带着游客参观果园,讲解土壤改良的故事,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沈叔叔,您看!”二柱的儿子拉着他的手,指着远处的风力发电机,“那是县里帮咱装的,以后浇地不用愁电了!” 沈言望着转动的风车,又看了看脚下的土地,地脉草的嫩芽正破土而出,一片新绿。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刚来到这里,蹲在黄土坡上,看着手里的魔法种子,心里充满了不确定。 而现在,他确定了。 无论是魔法世界的奇幻,还是七十年代的艰辛,最终都抵不过眼前的真实——土地的回馈,人民的笑脸,还有这漫山遍野的绿色。 夕阳西下,沈言坐在当年那孔窑洞前(如今已改成了纪念馆),看着远处的孩子们在梨花树下奔跑,笑声清脆。春杏端来一碗新沏的茶,坐在他身边:“沈局长,您说,咱们还能把绿色种到更远的地方去吗?” 沈言喝了口茶,茶水里映着漫天的晚霞,还有远处连绵的绿。“能,”他语气肯定,“只要有人种,有人生根,就一定能。” 就像地脉草的种子,无论落在多么贫瘠的土地上,只要给它一点时间,它就会生根发芽,慢慢改变一切。 晚风拂过,带来梨花的清香,也带来了土地的呼吸。沈言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鸡飞狗跳的知青岁月,回到了挥汗如雨的打井现场,回到了第一次看到地脉草发芽的清晨…… 所有的过往,都化作了眼前的这片绿。 真好。 他想。 第523章 薪火 沈言站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试验田里,指尖拂过沉甸甸的稻穗。这是他引进的耐盐碱水稻品种,在改良后的黄土坡边缘试种成功,金黄的稻浪在风中翻滚,打破了“黄土坡种不出水稻”的老话。旁边的田埂上,地脉草与固氮藤交织生长,根系在地下织成密网,将曾经的盐碱地改造成了能攥出油的沃土。 “沈老,您看这亩产,怕是要破千斤了!”年轻技术员小李拿着测产仪,声音里满是激动。他是土生土长的黄土坡人,大学毕业后跟着沈言干了五年,黝黑的脸上还带着书卷气,手上却早已磨出了老茧。 沈言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挤成了沟壑,像黄土坡上被岁月冲刷出的纹路。“不急着下定论,收割时才算数。”他弯腰摘下一粒稻谷,放在嘴里嚼了嚼,米香混着阳光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当年刚种小麦时,你不也觉得我在说大话?” 小李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刚来时,对“种草改土”的法子半信半疑,觉得这老局长怕是守着老经验不放。直到亲眼看见盐碱地冒出绿苗,亲眼尝过自己种出的新米,才打心底里服了。 试验田外,一群穿着校服的孩子正在参观,是附近小学组织的“农耕体验课”。孩子们蹲在田埂上,好奇地拨弄着地脉草,听春杏讲解它们如何“喂饱”土地。春杏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怯生生的姑娘,鬓角虽也有了银丝,讲解时却中气十足,手里的教鞭指向哪里,孩子们的目光就跟到哪里。 “春杏老师,这草真的能让土变甜吗?”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仰着脸问,眼睛亮得像星星。 “能啊,”春杏笑着蹲下来,抓了把土让她闻,“你闻,是不是有股香味?等你长大了,这黄土坡会比现在更绿呢。” 沈言看着这一幕,心里暖暖的。他想起第一次给孩子们分苹果的场景,那时的孩子眼神里带着怯懦,不像现在这般灵动。这些年,村里的学校翻新了三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不少孩子考上大学,学了农业、生态,毕业后又回到了这片土地。 就像地脉草的种子,落地生根,代代相传。 秋收过后,沈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邀请——回当年插队的村庄,参加“生态博物馆”的开馆仪式。村里把他住过的那孔窑洞改成了展馆,里面陈列着他用过的锄头、修枝剪,还有当年画的土壤改良草图,甚至连二柱送他的那半袋盐巴,都被当成“文物”收了起来。 开馆那天,全村人都来了,还有不少从外地赶回来的老知青。队长已经九十多岁了,被儿孙们用轮椅推着,看到沈言,浑浊的眼睛里泛起了光:“沈知青……不,沈老,你可回来了。” 沈言握住老人干枯的手,那双手布满老茧,却带着熟悉的温度。“叔,我回来看看。” “好,好啊,”老人拍着他的手,“你看这村子,你看这坡,都是你当年说的样子……” 展馆里,一个穿军装的老知青指着墙上的照片,眼眶通红:“还记得不?当年咱们喝的水带着泥,顿顿啃红薯干,谁能想到,现在这地方能长出水稻、结出苹果?” “都是沈言的功劳啊,”另一个老知青感慨道,“当年他说要打井、要种草,我还笑他异想天开……” 沈言只是笑着听着,没多说什么。他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二柱们挥汗如雨的耕耘,是春杏们细致耐心的守护,是一代又一代人对土地的执念,才让这片黄土坡换了新颜。 从村里回来,沈言去了趟省农科院。老院士头发全白了,却依然在实验室里忙碌,看到沈言带来的地脉草新品种样本,眼睛一亮:“你培育的这第三代品种,固氮效率提高了50,抗逆性也更强了!” “是这片土地教我的,”沈言把样本放在实验台上,“它告诉我,要顺应自然,而不是强求。” 这些年,他没再依赖魔法种子的“强横”,而是和科研人员一起,通过杂交、选育,让地脉草和固氮藤更适应黄土高原的气候。魔法是捷径,却不如自然的选择长久。就像他渐渐不再动用穿越带来的感知力,而是学会了看土壤报告、测水质数据——科技与自然,本就该相辅相成。 老院士拿着样本,忽然叹了口气:“沈言啊,你当年带的那包黄土,我还收着呢。有时候看着它,就想起你说的,‘土地不会骗人’。” “是啊,”沈言望着窗外的梧桐树,“种什么,就收什么。种绿,就收希望。” 冬天来得悄无声息,一场大雪覆盖了黄土坡,把绿色藏进了白色的被子里。沈言的办公室里,炉火正旺,墙上挂着最新的卫星地图,绿色的区域已经连成了片,像给黄土高原系上了一条绿丝带。 小李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份文件:“沈老,这是明年的推广计划,西北五省都要扩大种植面积,您看看……” 沈言接过文件,却没立刻翻开。他沉默了一会儿,抬头说:“小李,明年的推广工作,你来牵头。” 小李愣住了:“沈老,您……” “我老了,跑不动了,”沈言笑了笑,指着窗外,“该让你们年轻人多跑跑了。这片土地,终究是你们的。” 他不是没想过一直干下去,但看着小李眼里的光,看着春杏带出来的那群年轻技术员,他知道,是时候把接力棒交出去了。就像当年老工兵教他看水脉,斯内普教授让他观察地脉草,传承从来不是固守,而是放手。 春节前夕,沈言正式退休了。他没留在县城,而是回了当年插队的村庄,在那孔窑洞展馆旁边,盖了间小瓦房,院子里种满了地脉草和固氮藤。 开春后,他每天的日子简单而充实——早上扛着锄头去地里转一圈,看看庄稼长势;上午在院子里侍弄花草,偶尔给来参观的孩子们讲讲土壤改良的故事;下午泡杯茶,坐在屋檐下看夕阳,看远处的绿浪翻涌。 二柱的儿子成了村支书,经常来请教问题,沈言总是耐心解答,却从不多插手。“你们年轻人有想法,”他说,“按你们的法子干,错了也不怕,土地会给你们答案。” 春杏也退休了,住得离他不远,时常过来串门,带来自己做的馒头和咸菜。两人坐在院子里,聊着当年打井、种树的趣事,聊着村里的变化,偶尔沉默,却也自在。 “还记得不?你当年说要让咱吃上白米饭,”春杏掰着馒头,笑着说,“现在不光有白米饭,还有大米粥、米粉,比城里的还香。” 沈言喝了口茶,茶是用新井的水泡的,还是那股清甜。“是啊,都实现了。” 他偶尔会想起穿越过的那些世界——顺天军的营帐,霍格沃茨的城堡,那些飞天扫帚与魔法杖的光影,那些金戈铁马与生死瞬间。但那些记忆,就像褪色的老照片,远不如眼前的绿来得真切。 或许,穿越这么多世界,他寻找的从来不是奇幻与刺激,而是一份踏实的归属感。在这黄土坡上,在这烟火气里,在这代代相传的绿色中,他找到了。 又是一个梨花盛开的季节,沈言坐在院子里,看着一群孩子在梨树下写生。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举着画纸给他看:“沈爷爷,您看我画的黄土坡,绿不绿?” 画纸上,黄土坡被涂成了满满的绿色,上面画着井、果树,还有奔跑的孩子。 “绿,”沈言摸了摸孩子的头,眼里满是温柔,“真绿。” 风拂过院子,地脉草的叶片沙沙作响,像是在回应。远处的黄土坡上,绿浪翻滚,一直连到天边,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 这或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他从异世界而来,却把根扎进了这片黄土;他带来了魔法种子,却最终成就了最朴素的自然奇迹。 岁月深处,绿已成荫,归处即是心安。 挺好。 他想。 第524章 春深 沈言的小瓦房前,那棵当年亲手栽下的梨树已经长得枝繁叶茂。清明刚过,雪白的梨花簌簌落下,像给院子铺了层薄雪。他坐在梨花树下的竹椅上,手里捧着一本翻得起了毛边的《植物志》,阳光透过花瓣的缝隙落在书页上,暖洋洋的。 “沈爷爷,您看我这株地脉草!”隔壁的小虎子捧着个小花盆跑进来,里面栽着株刚冒芽的地脉草,嫩绿的叶片卷成小筒,“老师说,它能让我家的花盆土变肥,明年就能种西红柿了!” 沈言放下书,笑着凑过去看:“不错,浇水别太勤,这草耐干。”他从口袋里摸出个小纸袋,“这是草木灰,撒一点,长得更壮。” 小虎子是二柱的孙子,刚上小学三年级,却已经能叫出好几种改良草的名字。这孩子打小就爱跟着沈言在地里转,手里总拿着个小铲子,说是要“学沈爷爷种出绿色的魔法”。 看着小虎子蹦蹦跳跳地跑远,沈言的目光落在远处的沟壑——那里曾经是他撒下第一批魔法种子的地方,如今早已被茂密的植被覆盖,连最深的沟底都长满了灌木和野草,雨季时再也听不到水土流失的轰鸣。 这几年,黄土坡的生态好了,连绝迹多年的野鸡、野兔都回来了。有次沈言去地里,还撞见一只狐狸叼着只野兔,见了人也不慌,慢悠悠地钻进了草丛。春杏说,这是土地养起来的灵气,连动物都知道这里好了。 “沈老,在家呢?”院门口传来声音,是县报的记者小郑,扛着相机,身后跟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给您介绍下,这是中央电视台的王记者,来做‘黄土坡生态变迁’专题,想采访采访您。” 沈言笑着起身:“我这没什么好说的,都是土地自己长出来的。” 王记者却很执着,拿出录音笔:“沈老,您是看着这片土地变绿的,很多老照片里,这里还是寸草不生的黄土,现在却成了全国生态治理的样板,这里面肯定有您的故事。” 沈言请他们坐下,春杏端来刚沏的梨花茶,清香四溢。“故事谈不上,”他喝了口茶,缓缓开口,“就是守着一个理——土地不欺人,你对它好,它就给你回报。” 他没提魔法种子,只说当年偶然发现一种能肥地的野草,试着种种看;没说自己能感知水脉,只说老辈人传下的看地形的法子;没说穿越的秘密,只说一个知青想让乡亲们吃饱饭的简单心愿。 王记者听得入了迷,时不时停下笔:“沈老,您后悔过吗?当年要是留在城里,或许能有更轻松的生活。” 沈言看向窗外的梨花:“后悔?年轻时或许有过。看着城里来的知青一个个回城,心里不是没波动。可每次看到地里的苗冒出来,看到井里的水变清,就觉得值了。” 他想起三十多年前那个饿肚子的夜晚,自己躲在土坯房里啃压缩饼干;想起第一次打出甜水时,二柱激动得跳进井台;想起第一批地脉草发芽时,春杏眼里的光……这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每一幕都清晰得像是昨天。 采访结束时,夕阳正染红天际,给黄土坡镀上了层金红色。王记者站在坡上,看着漫山遍野的绿色,感慨道:“沈老,您创造了一个奇迹。” “不是我,”沈言摇摇头,指着正在田埂上劳作的村民,“是他们,是一代又一代不肯放弃的人。我只是刚好在这里,撒了把种子。” 送走记者,春杏收拾着茶具,忽然说:“沈老,下个月省里要办‘生态农业博览会’,小李他们想请您去给年轻人讲讲经验。” 沈言想了想,点了点头:“去,正好看看年轻人们有什么新想法。” 他知道,自己的经验总有过时的一天,真正的希望在年轻人身上。就像地脉草的种子,总要随风飘散,落到新的土地上,才能长出更茂盛的草原。 博览会办得很热闹,展厅里摆满了黄土坡产的农产品——又大又甜的苹果,颗粒饱满的小米,还有用改良小麦磨出的面粉做的馒头。小李带着团队展示着最新的土壤改良技术,大屏幕上播放着黄土坡的今昔对比图,引来不少人驻足。 沈言的讲座安排在最后一天,来的全是年轻的农业技术员和大学生。他没讲复杂的理论,只讲了自己和黄土坡的故事,讲了草如何扎根,水如何流淌,土地如何在耐心等待中慢慢变好。 “最重要的不是技术,是敬畏,”沈言看着台下年轻的面孔,“敬畏土地,敬畏自然,敬畏时间。急不来的。” 讲座结束后,一个戴眼镜的女生怯生生地问:“沈老,我学的是生态修复专业,毕业后想去西藏的荒漠地区,您说……那里也能变绿吗?” 沈言笑了:“只要肯撒种子,肯等,总有一天会的。当年谁能想到,咱这黄土坡能长出水稻呢?” 女生眼里泛起光,用力点了点头。 沈言看着她的背影,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想起了那个揣着魔法种子,站在贫瘠土地上的知青。原来,所谓传承,就是看到曾经的自己,在新的土地上,继续撒下希望的种子。 从省里回来,沈言的身体渐渐不如从前,爬陡坡时总要歇上几歇。但他还是坚持每天去地里转一圈,看看庄稼,摸摸草叶,像是在和老朋友打招呼。 有天早上,他发现自己常坐的竹椅旁,多了株新栽的地脉草,叶片上还挂着露珠。小虎子从树后跑出来,得意地说:“沈爷爷,这是我在沟里挖的,给您做伴儿。” 沈言摸了摸孩子的头,眼里有些湿润。他知道,这株草,就是最好的礼物。 秋末的一天,沈言坐在梨花树下,感觉有些累,便靠着椅背闭上了眼睛。梦里,他又回到了刚来时的黄土坡,风沙漫天,土地干裂。他蹲下来,掏出一把地脉草种子,轻轻撒在地上。 种子落地的瞬间,就冒出了嫩芽,迅速蔓延开来,转眼间就覆盖了整个黄土坡。绿色中,二柱在打井,春杏在摘果,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笑声像银铃一样…… 他笑着,眼角滑下一滴泪,落在脚下的土地里。 那天傍晚,村里人发现沈老靠在竹椅上,脸上带着笑,像是睡着了。夕阳透过梨花树,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安静而温暖。 按照他的遗愿,大伙把他葬在了那片最早种上地脉草的荒坡上,没有立碑,只在周围种满了地脉草和固氮藤。 第二年春天,沈言的坟头冒出了丛特别茂盛的地脉草,叶片比别处的更绿,根系在地下蔓延得更远。小虎子每天都会来浇水,说这是沈爷爷变的,在继续守护着这片土地。 又过了很多年,黄土坡的绿色蔓延到了更远的地方,成了全国闻名的生态示范区。当年那个想去西藏的女生,真的在荒漠里种出了一片绿洲,她总说,自己是受了一位黄土坡老知青的启发。 梨花每年都会盛开,雪白一片,像在诉说着一个关于希望和等待的故事。风吹过,草叶沙沙,像是有人在轻轻说: 别急,慢慢来。 只要种子还在,只要有人肯种,这世界,总会一点点变绿的。 真好。 第525章 风拂草色 清明时节的雨,细密如丝,把黄土坡润得油亮。小虎子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小伙子,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手里捧着一束刚摘的野菊花,沿着田埂往坡上走。他的脚步很轻,像是怕惊扰了沉睡的人——沈爷爷的“坟”就在前面那片最茂密的地脉草丛里,没有墓碑,只有丛生的绿草在雨中微微起伏。 “沈爷爷,我来看您了。”小虎子蹲下身,把野菊花轻轻放在草地上,花瓣上沾着雨珠,像星星落了下来。“今年的地脉草长得可好了,小李叔叔说,咱这的草种都卖到新疆去了,那边的戈壁滩也开始变绿了呢。” 雨丝落在他的头发上,他却浑然不觉,自顾自地说着村里的新鲜事:“二柱爷爷家的苹果园又扩了两亩,用了新的嫁接技术,结的果子又大又甜,供销社的车排着队来拉。春杏奶奶身体还硬朗,每天都去学校给我们讲您当年打井的故事,说您是黄土坡的‘活神仙’。” 他说着,伸手摸了摸身边的地脉草,叶片厚实,根系在泥土里盘根错节。“您看,这草多壮实。我照着您教的法子,把去年的枯草埋在土里当肥料,今年果然长得更旺了。” 风吹过坡地,草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有人在轻声回应。小虎子抬头望去,远处的梯田里,乡亲们正在播种,新翻的泥土散发出湿润的气息,与草香交织在一起,让人心里踏实。 他想起沈爷爷去世前说的最后一句话:“草籽落在哪,就往哪扎根,别惦记着回头。”当时他不懂,现在看着漫山遍野的绿色,忽然就明白了——有些东西,从来不需要墓碑来铭记,只要这草还在长,这水还在流,这土地还在孕育生机,沈爷爷就一直在这里。 雨渐渐停了,天边透出一抹亮色。小虎子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对着草地深深鞠了一躬:“沈爷爷,我走了,改天再来看您。等秋收了,我给您带新磨的小米。” 他转身往村里走,脚步轻快。田埂上,几株刚冒芽的地脉草顶着水珠,在风中摇晃,像是在目送他离开。 村里的打谷场边,新盖了间“生态学堂”,青砖灰瓦,墙上爬满了固氮藤,远远望去像个绿色的小城堡。春杏坐在学堂门口的石凳上,戴着老花镜,手里捧着本泛黄的笔记本,上面是沈言当年记录的土壤改良笔记,字迹已经有些模糊,却被她用红笔一笔一划地描过。 “春杏奶奶,小虎子哥回来了!”一个扎着红领巾的小姑娘跑过来,手里拿着幅画,“您看我画的黄土坡,老师说画得像!” 春杏摘下眼镜,接过画纸。画上,绿色的山坡上点缀着白色的梨花,红色的苹果,还有一口亮晶晶的井,井边站着个戴草帽的老人,正在给草浇水。“画得真好,”她笑着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这画里的爷爷,就是沈爷爷。” “就是那个让黄土坡变绿的沈爷爷吗?”小姑娘睁大眼睛,“老师说,他有魔法,能让草自己长,能让水自己冒出来。” “不是魔法,是心诚。”春杏指着远处的田野,“你对土地好,土地就对你好。就像沈爷爷说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她翻开笔记本,指着其中一页:“你看,这里记着当年种第一茬地脉草的日子,那天刮着沙尘暴,沈知青跪在地里,把吹走的种子一粒一粒捡回来,膝盖都磨破了。哪有什么魔法?都是一点点干出来的。”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指着画纸:“那我要把沈爷爷画得再大一点,让所有小朋友都知道他。” 春杏笑了,眼里泛起泪光。这些年,她总在想,沈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那个带着“秘密”的知青,还是那个埋头种草的老农?后来她想明白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把心留在了这片土地上,用一辈子的时间,种出了一片绿,也种出了一份让后人接力的初心。 学堂里,小李正在给一群年轻技术员讲课,黑板上投影着最新的土壤检测数据。“……这是沈老当年坚持的‘草灌结合’模式,地脉草固土,沙棘挡风,再混种苜蓿增加肥力,三者形成生态链,才能在西北的干旱地区扎根……” 台下的年轻人听得认真,有人拿出手机拍下数据,有人在笔记本上飞快记录。一个来自甘肃的小伙子举手:“李老师,我们那边的土壤ph值偏高,地脉草会不会长得慢?” “会慢,但沈老说过,‘慢就是快’。”小李指着屏幕上的曲线图,“他当年在咱这试种,前三年几乎看不出效果,第四年才开始爆发式生长。关键是要耐住性子,让草和土地慢慢磨合。”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些灰绿色的草籽。“这是沈老生前培育的最后一批地脉草种子,他说要留给‘能走远路’的年轻人。下个月你们去甘肃试点,就带着这个,也算完成沈老的心愿。” 小伙子们小心翼翼地传看着种子,指尖传来微弱的粗糙感,像是握着一份沉甸甸的嘱托。 傍晚时分,夕阳穿透云层,给黄土坡镀上了一层金边。春杏站在学堂门口,看着小李带着年轻人往地里去,他们扛着锄头,提着水桶,身影在田埂上拉得很长,像极了当年沈言和二柱他们的样子。 风拂过,固氮藤的白花簌簌落下,落在她的发间。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沈言蹲在刚栽好的果树下,对她说:“春杏你看,这树苗现在看着弱,等它的根扎深了,就能扛住风沙了。” 那时她不懂,现在看着漫山遍野的绿,看着那些接过接力棒的年轻人,忽然就懂了——所谓传承,从来不是把前人的脚印原样复刻,而是沿着他们开辟的路,继续往更远处走。 小虎子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村东的果园。他爬上一棵老梨树,这是当年沈爷爷亲手栽的那棵,如今已经枝繁叶茂,树冠能遮住大半个院子。他坐在树杈上,看着远处的落日,嘴里哼着春杏奶奶教的歌谣:“黄土坡,黄又黄,来了个知青种绿秧……” 树下,小李他们正在给果树施肥,用的是地脉草和固氮藤沤成的绿肥,黑黢黢的,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一个年轻技术员指着果树下新冒的地脉草嫩芽,笑着说:“你看,不用咱种,它自己就长出来了。” “这叫‘自然扩散’,”小李蹲下身,拨开泥土,露出细密的根系,“沈老说,最好的生态,是让万物自己找到平衡。” 小虎子趴在树杈上,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他要好好学习,将来考农业大学,学最先进的生态技术,回来把黄土坡的绿,种到更远的地方去——就像沈爷爷当年做的那样,就像小李叔叔现在做的那样。 夕阳彻底落下,夜色漫上黄土坡。学堂的灯亮了,像一颗温暖的星,照亮了窗外的地脉草。春杏收拾好沈言的笔记本,放进一个特制的木盒里,锁好。这笔记本,她打算等小虎子考上大学那天,亲手交给她。 远处的井台边,传来压水机的声音,“吱呀吱呀”,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井水顺着渠道流进田里,滋润着刚播下的种子,也滋润着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的希望。 沈言的小瓦房还在,院子里的地脉草长得比人高,每年春天都会开出细碎的白花。有人说,夜里路过,能看见屋里亮着灯,像是有人在灯下看书;有人说,下雨的时候,能听见院子里有浇水的声音,像是有人在照料那些草。 小虎子不相信这些,他觉得,沈爷爷从来就没离开过。他就在那片草里,在那口井里,在每一粒发芽的种子里,在每一个守护这片绿色的人心里。 就像此刻,风拂过草叶,发出温柔的声响,像是一声轻轻的叹息,又像是一句欣慰的叮咛。 黄土坡的夜,安静而温暖。新的种子已经埋下,只待春风一吹,便会破土而出,继续书写这片土地与绿色的故事。 故事很长,却永远有人愿意听,愿意讲,愿意把它续写下去。 真好。 第526章 梦醒 意识像是从深海里挣扎着上浮,破开层层叠叠的混沌。 沈言猛地睁开眼,刺目的阳光透过窗棂砸在脸上,带着山间清晨特有的微凉。他怔怔地看着头顶的木梁,梁上挂着的蛛网蒙着薄尘,在风里轻轻晃动——这不是黄土坡那孔窑洞的木梁,是他住了三十年的山中小屋的房梁。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药草香,是他常年熬制凝神汤的味道,而非黄土坡的土腥味与草木气。 他动了动手指,触到身下的竹榻,凉滑的触感透过粗布衣衫传来。这触感真实得可怕,让他心头猛地一沉——那些关于黄土坡的日日夜夜,那些井台边的笑语,那些绿浪翻涌的田野,难道…… “师父,您醒了?”门外传来小徒弟青砚的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朗,“药熬好了,我端进来?” 沈言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他记得自己闭关前嘱咐过青砚,若七日未出,便撬开石门。如今看来,他入定的时日,怕是远超七日。 青砚端着药碗进来时,见师父直挺挺地坐着,眼神空洞地望着房梁,吓了一跳:“师父,您怎么了?是不是走火入魔伤了神智?”他放下药碗,伸手想探沈言的脉息,却被一把抓住手腕。 沈言的手指冰凉,力道大得惊人:“青砚,我闭关多久了?” “整整四十九天。”青砚被他抓得生疼,却不敢挣,“您入定第三日就起了异象,石门上结满冰霜,我守在外面,总听见里面有风声、水声,还有人说话的声音……” 风声,水声,人说话的声音…… 沈言松开手,指尖微微颤抖。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掌心没有磨出老茧,只有常年握笔、捻诀留下的薄茧——这不是那双挥过锄头、握过修枝剪的手,是他作为玄门修士,浸淫丹道、术法的手。 药碗里的热气氤氲而上,模糊了他的眉眼。他想起闭关前的情景:为求突破金丹境,他强行运转《太虚心经》,试图引天地灵气淬体,却在关键时刻心魔滋生,眼前猛地一黑,便坠入了无边幻境。 原来如此。 黄土坡的一切,都是假的。 那个挥着镢头打井的沈言,那个撒着草籽改良土地的沈言,那个看着梨花落泪的沈言……不过是心魔催生出的幻境,是他修炼入魔时,心底深处对“安稳”与“归处”的执念所化。 他想起二柱憨厚的笑,想起春杏红着脸递来的红薯,想起队长拍着他肩膀说“好娃”,想起那些黄土坡上的日出日落,绿浪翻涌……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假的,全是假的。 可为什么,那些触感、那些声音、那些气味,真实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他甚至能清晰地回忆起地脉草叶片的绒毛划过指尖的感觉,能想起井水入口时那股清甜,能想起打谷场上扬起的麦糠落在脸上的微痒。 “师父,您脸色好差。”青砚担忧地看着他,“要不要再服一帖凝神散?您这次走火入魔凶险得很,掌门师兄都来看过三次了。” 沈言摆摆手,端起药碗一饮而尽。苦涩的药液滑过喉咙,却压不住心头那股莫名的酸胀。他掀开被子下床,踉跄了一下才站稳——身体虚弱得很,显然是心魔耗损了太多元气。 他走到窗边,推开木窗。外面是连绵的青山,云雾在山谷间缭绕,松涛阵阵,清脆的鸟鸣此起彼伏。这是他修行多年的地方,清幽,宁静,是多少修士梦寐以求的清修之地。 可此刻,他看着这片熟悉的青山,心里却空落落的,像是丢了什么极其珍贵的东西。 “青砚,取我的画卷来。”沈言轻声说。 青砚虽疑惑,还是很快取来了画卷与笔墨。沈言铺开宣纸,蘸饱浓墨,却迟迟没有下笔。他的手在颤抖,那些关于黄土坡的画面在脑海里翻腾——夕阳下的打谷场,井台上的水渍,地脉草在风中摇晃的姿态,孩子们追逐的身影…… 他深吸一口气,笔尖终于落下。 没有画青山,没有画云海,没有画他最擅长的丹炉与符咒。 他画了一片连绵起伏的黄土坡,土黄色的山峦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绿。一条蜿蜒的小径从坡底延伸向上,尽头有一孔窑洞,窑洞门口坐着个戴草帽的人,正望着远方的田野。田野里,有人在弯腰劳作,有人在井边挑水,炊烟袅袅升起,与天上的流云缠绕在一起。 他画得很慢,一笔一划,仿佛在描摹一个易碎的梦。墨色浓淡交织,竟画出了黄土的厚重、草木的生机、炊烟的暖意。连青砚都看呆了,他从未见过师父画这样的画——没有丝毫术法痕迹,却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命力。 画到最后,他在窑洞旁画了一株梨树,枝头开满白花。树下站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手里捧着个红苹果,正仰头对着戴草帽的人笑。 沈言放下笔时,已是月上中天。 青砚端来点心,见师父望着画卷出神,小心翼翼地问:“师父,这画里的地方,是哪里?弟子看着,倒像是……凡间的村庄?”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画中的黄土坡,指尖划过那些绿色的草木,仿佛在触碰真实的土地。 是啊,是凡间的村庄。是他心魔幻境里的黄土坡。 是假的。 可那些在幻境里感受到的东西,那些关于土地、关于汗水、关于传承的认知,那些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牵绊,难道也是假的吗? 他想起在幻境里,自己说过“土地不会骗人,种什么,就收什么”。这句话此刻在他心头回响,震得他灵台清明。 无论幻境与否,那些感悟是真的。 无论真假,他在那段“人生”里,学会了耐心,学会了敬畏,学会了如何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一草一木,一粥一饭。这些,是他苦修三十年,都未曾参透的道理。 玄门修士追求长生久视,追求天地大道,却往往忽略了最朴素的真理——大道不在云端,而在脚下的土地里,在烟火缭绕的人间里。 沈言拿起画卷,走到炼丹房。房里的丹炉还冒着热气,是青砚为他温着的凝神汤。他没有看丹炉,而是走到角落的药圃旁。药圃里种着各种珍稀药草,灵气氤氲,却唯独没有…… 他蹲下身,在药圃最边缘的地方,用指尖刨开一小块土,从怀里摸出个东西——那是一粒灰绿色的草籽,边缘有些磨损,像是被人摩挲了千百遍。 这不是幻境里的地脉草种子。是他年轻时游历凡间,在一处荒坡上随手捡的普通草籽,一直揣在怀里,忘了丢弃。 此刻,他将这粒草籽,轻轻埋进了土里。 没有用术法催生,没有施撒灵肥,就那样让它静静地待在土里,像当年在黄土坡上那样,等待着自然的馈赠。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只觉得压在心头的巨石轰然落地。金丹境的壁垒,竟在这一刻隐隐松动——原来,破境的关键,从不是强行冲击,而是勘破心魔,找到真正的“道”。 他的道,不在虚无缥缈的飞升,而在这真实可触的人间烟火里,在这颗愿为寸草、甘润瘠土的丹心里。 青砚见师父周身气息变得温润平和,眼中再无之前的迷茫,惊喜道:“师父,您……” 沈言笑了,那笑容里没有了往日的清冷,多了几分人间的暖意。他指着药圃里那粒刚埋下的草籽,对青砚说:“记住,草木有本心,何须美人折?修行亦然,不必执着于境界,先修一颗对天地万物的敬畏之心。” 青砚似懂非懂,却用力点头。 夜深人静时,沈言坐在窗前,再次展开那幅画。月光洒在画上,那些黄土、草木、人影仿佛活了过来,在光晕里轻轻晃动。他仿佛又听见了黄土坡的风声,听见了井台边的笑语,听见了孩子们的歌谣。 幻境已破,尘心却未醒。 也好。 他想。 那些关于黄土坡的记忆,那些宝贵的感悟,他会永远记在心里。它们不是修行的阻碍,而是滋养道心的养分,就像地脉草,悄无声息地扎根,却能撑起一片绿荫。 窗外的月光落在药圃里,那粒普通的草籽,在黑暗中静静沉睡着,等待着属于它的春天。 沈言拿起笔,在画卷的角落题了一行字: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无论真幻,那段岁月,早已刻入骨髓,成为他道途上,最温暖的光。 挺好。 他想。 第527章 幻海归来 沈言坐在竹榻上,指尖捻着那粒刚从药圃里刨出来的草籽。种子吸足了水分,外壳微微发胀,隐隐透出点绿意——不过三日功夫,这粒平凡的草籽竟有了发芽的迹象。 “倒是比想象中顽强。”他轻笑一声,将种子放回土里,盖上薄薄一层腐叶。阳光透过窗棂落在泥土上,暖融融的,像极了黄土坡春日的阳光。 青砚端着新熬的药进来,见师父对着一小撮土出神,忍不住问:“师父,您这几日总对着这草籽看,难道它是什么稀世灵根?” 沈言摇头:“就是凡间最普通的狗尾草籽。” “那……”青砚更糊涂了,“您之前培育的‘九转还魂草’都没这般上心。” “九转还魂草能活死人、肉白骨,却治不了心魔。”沈言接过药碗,浅啜一口,苦涩的药液在舌尖散开,却让他灵台愈发清明,“这草籽虽普通,却能让我想起些道理。” 青砚似懂非懂地退了出去。沈言望着药圃里那撮微微隆起的土,思绪又飘回了闭关时的幻境。 修仙一途,本就是与天争命,与己为敌。一步踏错,便是万劫不复。多少修士卡在瓶颈,熬不过心魔劫,要么走火入魔爆体而亡,要么神智错乱沦为废人。他这次能从四十九天的幻境中挣脱,且道心未损反增,已是天大的幸运。 可这幸运,并非凭空而来。 幻境里那几十年的“人生”,看似是心魔作祟,却像一把最锋利的刻刀,将他骨子里的浮躁与傲慢一点点磨去。 刚入玄门时,他天赋出众,少年得志,总觉得修仙当斩妖除魔、纵横天地,对那些“凡尘俗务”嗤之以鼻。师门长辈劝他“道法自然,需接地气”,他只当耳旁风,一门心思扑在术法、丹药上,想着早日飞升,脱离这“污浊”的凡间。 那时的他,就像黄土坡上那口未开掘的枯井,内里空空,却自视甚高。 而幻境里的沈言,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青,没有术法,没有丹药,只能靠一双手、一把锄头,在贫瘠的土地上刨食。他得学着看天吃饭,得耐着性子等种子发芽,得承认自己并非无所不能——这种“无力感”,恰恰是他现实中最缺少的东西。 他想起在幻境里,为了打一口井,他得蹲在坡上观察五天五夜;为了让地脉草扎根,他得忍受旁人的质疑,一年又一年地侍弄;为了让孩子们吃上苹果,他得等上年,看着果树慢慢长大。 那些需要“等”的日子,磨平了他的急功近利。 他想起二柱说“种地跟过日子一样,得有耐心”,想起队长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想起春杏说“草长得慢,可根扎得深”——这些朴素的道理,比任何玄门典籍都更能叩击他的道心。 原来,修行不是一路狂奔,而是像种地一样,得有春耕夏耘的耐心,才能有秋收冬藏的喜悦。 “师父,掌门师兄来了。”青砚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沈言起身相迎,只见掌门玄尘真人背着双手,站在院中的银杏树下,目光落在药圃那撮新土上,眼中带着笑意:“听说你出关后,不炼丹药,不悟术法,反倒迷上了种草?” “弟子只是觉得,草木之中,亦有道。”沈言拱手行礼。 玄尘真人走进药圃,弯腰看了看那粒草籽,指尖轻轻一点,一股温和的灵气注入土中。草籽外壳“啵”地裂开,冒出一点嫩绿的芽尖。“这狗尾草,凡俗之地随处可见,你却能从中悟到东西,看来这次心魔劫,你没白受。” 沈言默然。他知道,掌门早已看透他的幻境。 “你可知,为何玄门修士多在山中清修,却仍要定期下山历练?”玄尘真人直起身,望着远处的云海,“不是为了斩妖除魔,是为了沾沾凡尘气。仙气太净,久了易生虚浮;凡尘虽浊,却能沉淀道心。” 他转过头,看着沈言:“你之前道心不稳,便是因为离凡尘太远,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这次幻境让你做了几十年凡人,尝了人间烟火,磨了傲气,反倒是帮你补了最关键的一课。” 沈言躬身:“弟子明白。” “明白就好。”玄尘真人拂袖笑道,“金丹境的壁垒已破,何时突破,全看你自己。记住,大道无形,大音希声,别总想着从典籍里找答案,多看看这天地,多想想那些‘没用’的道理。” 掌门走后,沈言坐在银杏树下,看着那株刚发芽的狗尾草。阳光照在芽尖上,露珠折射出七彩的光,微小,却充满生机。 他忽然想起幻境里,自己站在黄土坡上,看着地脉草漫过沟壑,心里那种踏实的感觉。那种感觉,与他当年第一次引气入体时的狂喜不同,与他炼制出第一炉上品丹药时的得意也不同,那是一种……与天地相融的平和。 原来,长生未必是飞升九天,未必是与天地同寿。能在这世间,扎下根去,做点实在的事,看着一草一木按照自然的规律生长,看着人间烟火代代相传,也是一种长生。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没有急于冲击金丹境。他每天除了日常吐纳,便是侍弄药圃里的那株狗尾草,观察它如何抽叶、拔节、分蘖。他还跟着青砚下山,去山脚下的村落里转悠,看农夫耕地,看妇人织布,看孩童在田埂上追逐。 村民们都认识这位仙风道骨的道长,却不知他为何总爱蹲在地头,看庄稼看得入神。有老农见他盯着麦苗发呆,便笑着说:“道长,这麦苗得勤浇水,不然长不高。” 沈言便笑着应:“是,得多费心。” 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觉得凡人“愚钝”,反而从他们的言行中,读出了最质朴的生存智慧。就像那老农说的“得多费心”,四个字,道尽了修行与种地的共通之处——哪有什么一蹴而就的成功,不过是日复一日的用心罢了。 青砚见师父越来越“像个凡人”,却丝毫不见焦虑,反而道心日渐圆融,终于明白掌门的话——沾点凡尘气,果然能沉淀道心。 一个月后,沈言在药圃旁开辟了一小块地,没有种珍稀灵草,而是撒了些从山下换来的谷种。他像个真正的农夫那样,耕地、施肥、浇水,动作生疏,却做得认真。 谷种发芽那天,他正蹲在地里间苗,指尖突然传来一阵温热。金丹境的壁垒,在这一刻轰然破碎!天地间的灵气如潮水般涌来,在他丹田内凝结成一颗温润的金丹,丹光流转,却不张扬,带着一种厚重平和的气息。 没有惊天动地的异象,只有一种水到渠成的自然。 沈言站起身,感受着体内圆融的灵力,看着地里嫩绿的谷苗,忽然笑了。 原来,突破金丹境,不需要什么天材地宝,不需要什么绝世功法,只需要一颗沉淀下来的心。 他想起幻境里的那片黄土坡,想起那些在地里劳作的身影。或许,那些真的是心魔制造的幻影,可那些幻影带来的感悟,却让他真正触摸到了“道”的本质。 夕阳西下,沈言背着锄头,沿着山路往回走。山风吹拂着他的衣袍,带着草木的清香与泥土的气息。他的步伐不快,却异常沉稳,每一步都像踩在坚实的土地上。 远处的山村里,炊烟袅袅升起,犬吠鸡鸣隐约传来。这声音,与幻境里黄土坡的炊烟如此相似,却又更加真实。 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一心只想逃离凡尘。这片土地,这些人间烟火,不是修行的阻碍,而是道途上最坚实的根基。 就像那株狗尾草,平凡,却坚韧,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默默生长,自有它的道。 沈言抬头望向天边的晚霞,霞光映红了他的眉眼,也映红了他手中那把普通的锄头。 修仙之路漫漫,往后或许还会有心魔,还会有劫难。但他不怕了。 因为他已经懂得,最强大的道心,不是无坚不摧,而是像黄土坡那样,能容得下风雨,能孕育出希望,能在平凡中,开出最坚韧的花。 挺好。 他想。 脚下的路还长,他会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带着那些幻境里的记忆,带着那颗被凡尘烟火浸润过的心,走向属于自己的长生。 第528章 金丹 金丹入体的暖意尚未散尽,沈言已背着锄头走到了山脚的田埂。新结的金丹不同于寻常修士那般锋芒毕露,丹内流转的灵气带着泥土的厚重,每一次周天运转,都像是在模拟草木生长的节奏——这是他在幻境中看了无数次庄稼拔节、草叶舒展后,自然而然形成的丹道韵律。 “沈道长,又来瞅地啦?”田埂那头,王老汉正赶着牛耕地,看见沈言,远远地打了声招呼。老牛迈着沉稳的步子,铁犁切开湿润的泥土,翻出底下黝黑的土层,带着股新鲜的腥气。 沈言笑着点头:“王老汉,您这地肥力足啊。” “那是!”王老汉得意地拍了拍牛背,“去年的麦秸没烧,全翻进地里沤了,今年准能多打两担粮。”他直起腰,抹了把汗,“说起来,还得谢您上次提醒,说烧秸秆伤地。” 沈言摆摆手:“是您自己肯听劝。” 去年下山时,他见村民们秋收后便在田里焚烧秸秆,浓烟滚滚,不仅呛人,还把地表的微生物烧死了大半。他想起幻境里用草木灰做肥料的法子,便建议王老汉将秸秆粉碎还田——如今看来,这法子果然奏效。 王老汉赶着牛往前走,铁犁划过的土沟里,几只蚯蚓蜷缩着身子,被翻到地面后又很快钻进土里。沈言蹲下身,看着蚯蚓留下的细密孔洞,忽然想起幻境里地脉草的根系——无论是蚯蚓松土,还是草根固土,本质都是一样的:万物相生,各有其用。 修士总想着掌控天地灵气,却忘了灵气本就藏在这泥土、草木、虫豸之中。强行掠夺,不如顺势引导,就像王老汉对待土地那样,懂得滋养,才能有长久的收获。 回到山中小屋时,青砚正对着一炉丹药发愁。丹炉里的“清心丹”炼得有些焦黑,灵气涣散,显然是火候失了分寸。 “师父,这炉又废了。”青砚耷拉着脑袋,脸上沾着炭灰,“我明明按着丹方上的时辰控火,怎么还是炼坏了?” 沈言走到丹炉前,打开炉盖闻了闻,焦糊味中还残留着一丝药草的本味。“你太急了。”他拿起一把焦黑的丹丸,放在指尖捻碎,“清心草性凉,需文火慢炼,让药性慢慢渗出来。你用猛火催逼,就像把刚发芽的谷苗往烈日下晒,不死才怪。” 青砚愣住:“可丹经上说,‘烈火淬真魂’,越是珍稀药草,越要用猛火逼出灵性……” “丹经是死的,药草是活的。”沈言打断他,指着窗外那株已经长到半尺高的狗尾草,“你看它,晨吸露,晚承露,不急不躁,反而长得最是稳健。丹药亦然,得顺着药草的性子来,强扭的瓜不甜。” 他接过青砚手里的控火符,指尖灵力微动,丹炉下的火焰顿时变得柔和起来,像初春的阳光,不灼人,却带着持续的暖意。“炼丹如种地,什么时候下种,什么时候浇水,什么时候施肥,都得看天时地利,哪能全按书本上来?” 青砚盯着柔和的火焰,又看了看窗外随风轻摇的狗尾草,忽然茅塞顿开:“师父,弟子明白了!不是丹方不对,是弟子少了份耐心,没读懂药草的‘心思’。” 沈言笑了。这孩子资质不错,就是太执着于术法的“术”,忘了修行的“道”。就像从前的自己,总想着用灵力强行改变万物,却不懂顺应的道理。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每日清晨都会去山脚的田里帮王老汉干活。他不再用灵力除草,而是学着用小锄头一点点刨;不再用术法引水,而是跟着王老汉去河边挑水,看着水流顺着沟渠慢慢浸润土地。 起初王老汉还不自在,总说“道长哪能做这些粗活”,沈言却只是笑笑:“干活能静心。” 他确实在静心里悟到了东西。弯腰除草时,能感受到土壤里细微的灵力流动,那是草木根系在呼吸;挑水浇地时,能看见水珠落在叶面上,折射出的灵气光点,那是生命最本真的律动。这些在玄门典籍里被称为“杂气”的存在,此刻在他眼中,却是构成天地大道的基石。 一日,他正在田里帮着捆麦秸,忽然听见远处传来呼救声。循声望去,只见村西的河湾处,几个孩童在浅滩嬉闹,其中一个扎着红绳的小女孩不慎滑入深水区,正挣扎着往下沉。 岸边的孩童吓得大哭,几个村民闻讯赶来,却都不识水性,急得在岸边跺脚。 沈言放下麦秸,足尖一点,如清风般掠至河湾。他没有直接用术法将女孩托起,而是纵身跃入水中,游到女孩身边,一手托住她的腰,缓缓将人带向岸边。 河水微凉,带着水草的腥气,这触感真实得让他心头一颤——像极了当年在黄土坡的井边,第一次触摸到清水的感觉。 将女孩救上岸时,她已经呛了好几口水,脸色发白。沈言按压着她的胸口,帮她排出积水,又渡了一丝温和的灵力护住她的心脉。女孩咳嗽几声,终于哭出声来,声音嘶哑却充满生机。 “多谢沈道长!多谢沈道长!”女孩的母亲闻讯赶来,抱着女儿泣不成声,对着沈言行大礼。村民们也围上来,纷纷称赞他“仁心济世”。 沈言摆摆手,看着被母亲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忽然想起幻境里春杏说的“娃们能吃饱饭,比啥都强”。那时他不懂,为何修士要在意凡人的温饱;如今却明白,守护这些平凡的生命,与守护天地灵气的流转,本就是一回事。 回到小屋时,青砚见他衣衫湿透,忙递上干净的布巾:“师父,您直接用术法救人便是,何必亲自下水?若是伤了金丹……” “金丹是修行的果,不是用来束手脚的枷锁。”沈言擦干脸上的水珠,语气平淡,“若是为了护金丹,见死不救,这修行还有何意义?” 青砚愣住,低头沉思。他想起师父常说的“道在凡尘”,此刻才算真正懂了几分——所谓修行,不是为了脱离红尘,而是为了在红尘中守住本心,行应为之事。 夜里,沈言坐在窗前,看着丹田内温润的金丹。白日里渡给女孩的那丝灵力,不仅没有损耗丹元,反而让金丹的光泽愈发柔和。他忽然明白,玄门修士追求的“功德”,并非虚无缥缈的天道奖赏,而是在守护众生时,道心与天地产生的共鸣。 就像黄土坡上的地脉草,看似只是默默生长,却在无形中滋养了土地,护佑了一方生灵——这便是“功德”的真谛。 几日后,王老汉送来了一筐新摘的黄瓜,脆生生的,还带着露水。“道长,尝尝鲜,这是您帮忙侍弄的那畦地结的。” 沈言拿起一根,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水在舌尖散开。这味道,与幻境里春杏递来的黄瓜如此相似,却又多了一份亲手劳作的踏实。 “王老汉,这黄瓜种得好。”他笑着说。 “还是道长教的法子好,”王老汉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说要顺着瓜藤的性子搭架子,不能强拧。你看这瓜,长得直溜,没有歪瓜裂枣。” 沈言看着院角搭起的瓜架,藤蔓顺着竹架蜿蜒而上,叶片舒展,黄花点缀其间,生机勃勃。这不正是修行的写照吗?不必强求捷径,不必炫耀锋芒,只需要顺着本心,踏实前行,自会有枝繁叶茂的一天。 金丹在体内缓缓转动,灵气顺着经脉流转,带动着周身的气息与院外的草木、远处的田埂产生共鸣。沈言闭上眼,仿佛又回到了黄土坡的田埂,脚下是坚实的土地,耳边是风拂草叶的轻响,鼻尖是泥土与庄稼的清香。 那些幻境里的记忆,不再是心魔的残影,而是融入道心的养分,让他在这条修仙路上,走得愈发沉稳,愈发从容。 他知道,往后的路还很长,或许还会遇到更强的对手,更凶险的劫难。但他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一心想着凭借术法碾压一切。 他会像守护那片黄土坡一样,守护脚下的土地,守护这些平凡的生命;会像侍弄地脉草一样,耐心打磨道心,让灵力在沉稳中积蓄,在温和中绽放。 窗外的月光落在那株狗尾草上,草穗已经抽出,毛茸茸的,在风里轻轻摇晃。平凡,却自有其力量。 沈言拿起锄头,走到开辟的那片谷地。夜色里,谷苗安静地生长着,叶片上的露珠折射着月光,像撒了一地的星辰。 他蹲下身,轻轻拨开一株谷苗根部的泥土,看着细密的根须在土里蔓延。 真好。 他想。 无论是修仙,还是种地,道理原是相通的。守住本心,耐住性子,总有一天,会看到属于自己的丰收。 第529章 玄功 金丹内蕴的温润灵力尚未完全沉淀,沈言的识海便掀起了惊涛骇浪。 那是在一个寻常的午后,他正坐在谷田边观察苗情,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一株谷苗的叶片。忽然,识海深处传来一声仿佛来自亘古的轰鸣,无数金色的符文如潮水般涌现,盘旋、交织,最终凝结成一篇古朴磅礴的功法——《九转玄功》。 功法开篇八个大字,笔力千钧,直透神魂:“九转功成,万劫不磨。” 沈言只觉识海剧痛,仿佛被巨锤反复敲打,却又在这剧痛中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清明。那些符文并非凭空出现,而是与他在幻境中所得的感悟隐隐呼应——黄土坡的厚重、草木的坚韧、人间烟火的质朴,竟与这道教护法神功的“返璞归真”之理暗合。 “竟是……九转玄功?”他喃喃自语,心头震撼难以言喻。 这门功法的名头,他在玄门典籍中见过只言片语。传说为上古护法神功,修至极致可肉身成圣,万法不侵,却因消耗浩渺,修炼之难堪比登天,早已失传数千年。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自己识海? 他想起心魔劫中那些光怪陆离的幻境,想起黄土坡上那些看似平凡的日日夜夜。或许,正是那些凡尘历练磨去了他的浮躁,让他的道心足以承载这等霸道功法的传承?又或许,是心魔劫中与天地共鸣的瞬间,意外引动了某种沉睡的传承? 缘由已不重要。沈言闭上眼,沉浸在功法的奥义之中。 《九转玄功》的修炼之法与他以往所学截然不同。它不重灵力流转的精巧,而重肉身与天地能量的直接勾连,每一次运转都要调动海量灵气淬炼筋骨,仿佛要将凡胎肉体锻造成无坚不摧的神兵。 “难怪说消耗巨大……”沈言运转起第一转的口诀,只觉丹田内的金丹猛地一缩,原本温润的灵力瞬间变得狂暴,如洪流般冲刷着四肢百骸。与此同时,他周身的天地灵气疯狂汇聚,形成肉眼可见的气旋,涌入他的经脉。 仅仅一个周天,他便额头见汗,体内经脉传来阵阵刺痛——这第一转对肉身的负荷,竟远超金丹境的承受极限! “师父,您怎么了?”青砚见他脸色煞白,气息紊乱,急忙上前想扶。 “别碰我!”沈言低喝一声,强行稳住心神。他知道,此刻若中断运转,轻则经脉受损,重则金丹碎裂。他咬紧牙关,引动识海中的功法符文,引导狂暴的灵力继续冲刷肉身。 这感觉,像极了幻境中打井时,用蛮力破开坚硬的岩层。疼,却带着一种破而后立的酣畅。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缕灵力融入骨骼,沈言猛地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金芒,随即隐去。他活动了一下手脚,只觉肉身轻盈了数倍,指尖发力,竟能轻易捏碎身边一块坚硬的青石——第一转,成了! 然而,还没等他感受突破的喜悦,丹田内便传来一阵空虚感。金丹黯淡了不少,周围的天地灵气也变得稀薄,仿佛被抽干了一般。 “这消耗……”沈言倒吸一口凉气。寻常功法运转一个周天,消耗的灵力不过杯水车薪,而《九转玄功》第一转,竟几乎抽空了他金丹内的大半灵力,连周遭的灵气都被席卷一空。 若长此以往,别说修炼到九转,恐怕连第二转都难以支撑。 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小世界。 那是他筑基时意外开辟的随身小界,虽不大,却自成天地,内有灵泉、灵田,储存着他多年积累的灵石、药草,灵气浓度远超外界。以往他只将其当作储物之所,此刻却成了救命稻草。 “或许,小世界的能量能支撑功法运转。”沈言心念一动,神识沉入小世界。 小世界内云雾缭绕,灵泉汩汩流淌,田埂上种着几株年份不浅的灵草,角落里堆积着上百块闪烁着灵光的灵石。他深吸一口气,引动小世界的本源能量,顺着神识连接,缓缓注入体内。 有了小世界的能量补充,修炼《九转玄功》果然顺畅了许多。狂暴的灵力不再伤及经脉,反而如温水般浸润着筋骨,每一次淬炼都让肉身强度更上一层楼。沈言索性将竹榻搬进小世界,开始闭关苦修。 青砚守在石门外,只觉师父闭关的山洞内灵气波动愈发恐怖,时而如狂风骤雨,时而如古井无波。他不敢打扰,只能每日按时送来吃食,却发现食物总在洞口静静放着,从未被动过——显然,师父已完全靠吸收灵气维持生机。 小世界内,沈言全身心投入修炼。他看着灵泉的水位一点点下降,灵草的叶片渐渐失去光泽,堆积的灵石从灵光璀璨变得黯淡无光,心中既有期待,也有隐忧。 《九转玄功》的霸道远超想象。第一转消耗的能量,便抵得上他十年苦修的积累。灵泉的水少了一半,百年份的“凝露草”枯萎了三株,五十块下品灵石彻底化为飞灰。 “这才只是第一转……”沈言抚摸着一块失去灵光的灵石,眉头紧锁。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肉身正在发生蜕变。皮肤下隐隐有金光流转,寻常刀剑难伤,甚至能直接抵御低阶术法的攻击——这便是《九转玄功》的威力,将肉身炼至极致,以身为盾,以力破法。 可代价,是小世界的急剧衰败。原本云雾缭绕的天空变得灰蒙蒙,灵田龟裂,连空气都变得干燥起来。若继续修炼第二转,恐怕整个小世界都会崩塌。 “功法虽强,却也不是这么修的。”沈言苦笑。他想起幻境里种庄稼的道理——施肥太多会烧苗,急于求成只会适得其反。《九转玄功》就像一株需要海量养分的参天大树,而他的小世界,不过是一捧贫瘠的黄土,根本供养不起。 他停下运转功法,走出小世界,回到山中小屋。 推开门,青砚惊喜地迎上来:“师父,您出关了!” 沈言点点头,目光落在窗外那株狗尾草上。经过这段时间的生长,它已长得比人高,草穗饱满,在风中摇曳生姿。它没有灵泉滋养,没有灵石灌溉,却靠着阳光雨露,长得如此坚韧——这或许,才是长久之道。 “青砚,去把王老汉请来。”沈言忽然说。 青砚虽疑惑,还是依言去了。不多时,王老汉背着个竹篓,揣着旱烟杆,乐呵呵地走进来:“道长,找俺啥事?是不是地里的谷子又长好了?” “不是谷子的事。”沈言给王老汉倒了杯茶,“我想向您请教,怎么才能让地里的收成越来越好,还不费力气?” 王老汉愣了愣,随即笑了:“道长,种地哪有不费力气的?不过倒是有法子省点力——比如把秸秆还田当肥料,比如养些鸡鸭积粪,比如选耐旱的种子……说到底,就是让土地自己‘长’肥力,而不是光靠外面添。” 他抽了口烟,慢悠悠地说:“就像人吃饭,总吃细粮不行,得混着粗粮,还得自己多干活消化,不然身子骨反倒弱。土地也一样,得让它自己有劲儿。” 沈言心头一震。 让土地自己“长”肥力…… 他看着王老汉沟壑纵横的脸,忽然明白了什么。《九转玄功》消耗巨大,根源在于他只懂得“索取”——从金丹取,从小世界取,却不懂“生养”。就像种地只知施肥,不知养地,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幻境里的地脉草,不正是靠自身根系改良土壤,让土地越种越肥吗?《九转玄功》作为道教护法神功,核心或许并非一味消耗,而是像地脉草那样,在淬炼肉身的同时,学会从天地间“生”出能量。 他重新审视识海中的《九转玄功》,这一次,不再只看“消耗”,而是着眼于“转化”。功法中果然藏着隐秘的篇章,记载着如何将天地间的驳杂能量转化为自身所需,如何通过吐纳、炼体,让肉身像灵田一样,具备“生养”之力。 “原来如此……”沈言豁然开朗。 他之前的修炼,就像守着灵泉却只知舀水,不知疏通泉眼。《九转玄功》真正的玄妙,在于让修炼者自身成为“泉眼”,既能吸收外界能量,又能循环生养,生生不息。 “多谢王老汉指点。”沈言起身行礼,神色郑重。 王老汉被他这举动弄得一愣,摆摆手:“道长客气啥,俺就随便说说。” 送走王老汉,沈言再次进入小世界。看着衰败的灵田,他没有再引动本源能量,而是盘膝坐下,按照《九转玄功》中“生养”的篇章,尝试着吐纳小世界中残存的驳杂气息。 起初很艰难,驳杂的能量涌入体内,刺得经脉生疼。但他想起王老汉说的“混着粗粮吃”,想起幻境里地脉草吸收岩层养分的韧性,咬牙坚持着,一点点将驳杂能量炼化、提纯,再反哺给小世界。 这个过程很慢,一天下来,炼化的能量不过涓涓细流,甚至比不上之前修炼时的万分之一。但沈言不急。 他看着小世界龟裂的土地上,竟有一丝绿意悄然萌发——那是被他反哺的能量滋养,重新长出的青苔。 “慢是慢了点,却能长久。”沈言笑了。 他不再执着于快速突破九转,而是每天花一半时间炼化驳杂能量,滋养小世界;另一半时间运转功法,淬炼肉身。如此往复,小世界的衰败渐渐停止,甚至有了复苏的迹象,而他的肉身强度,也在稳步提升。 金丹在丹田内缓缓转动,吸收着炼化后的精纯能量,重新变得温润饱满。沈言能感觉到,自己与天地的联系愈发紧密,风吹草动,虫鸣鸟叫,都能清晰地传入感知,甚至能“听”到土地深处,根系生长的细微声响。 这才是《九转玄功》的真谛——不是以力破巧的霸道,而是如大地般承载万物、生养万物的厚重。 青砚见师父每日除了打坐,便是去地里帮王老汉干活,偶尔还会对着小世界里的青苔发呆,虽不解,却也看得出师父的气息愈发沉稳,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金光,既不张扬,又让人不敢轻视。 沈言自己也说不清,这究竟是《九转玄功》的威能,还是幻境历练与凡尘感悟的馈赠。或许,本就分不开了。 他只知道,往后的路,要像王老汉种地那样,踏踏实实,既要懂得索取,更要懂得生养;要像地脉草那样,深深扎根,在平凡中积蓄力量,在厚重中孕育锋芒。 小世界的天空,重新有了淡淡的云雾。灵泉虽未恢复如初,却也不再干涸。那株在石缝中长出的青苔,绿得愈发鲜活。 沈言站在小世界的田埂上,望着这一切,心中一片平和。 《九转玄功》的修炼之路还很长,消耗依旧巨大。但他不怕了。 因为他已经懂得,真正的力量,从不是一味透支,而是像这片土地一样,能在给予中获得新生,在沉淀中孕育希望。 挺好。 他想。 转身走出小世界,山脚下的谷田已是一片金黄。王老汉正赶着牛收割,笑声在田埂上回荡。沈言拿起镰刀,一步步走了过去。 先割完这季谷子,再想修炼的事。 有些事,急不得。 第530章 魔焰焚山 谷穗沉甸甸地弯着腰,秋阳把黄土坡晒得暖融融的。沈言蹲在田埂上,手里捏着半块刚从王老汉那讨来的红薯干,看着远处青砚在谷田里笨拙地割稻。少年人挥着镰刀左摇右晃,割倒的稻子东倒西歪,惹得田埂上的村民们一阵哄笑。 “青砚这孩子,哪干过这活计。”王老汉蹲在沈言身边,抽着旱烟笑,“一看就是城里来的娃娃,细皮嫩肉的。” 沈言笑了笑,没接话。青砚是掌门从战乱之地救回来的孤儿,自小在山门长大,别说割稻,连谷子长什么样都未必清楚。让他来体验农活,也是想磨磨他性子——就像当年幻境里,那些磨平他棱角的黄土坡日头。 他最近总想起幻境,不是心魔未消,而是觉得眼下的安稳太像一场易碎的梦。《九转玄功》已练至第一转巅峰,肉身强度远超同阶修士,小世界也恢复了三成生机,按说该潜心冲击第二转,可他总隐隐觉得心神不宁,像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这种预感,在三日后变成了现实。 那天清晨,沈言正在小世界里侍弄刚复苏的灵田,忽然听见山外传来一声巨响,震得小世界的空间都在颤抖。他心中一紧,神识瞬间探出山门——只见西方天际乌云翻滚,魔焰冲天,无数身着黑衣的魔修驾驭着骨幡、血莲,正朝着玄门宗门所在的方向冲杀! “魔门……”沈言瞳孔骤缩。 正魔之间虽常有摩擦,却已有百年未曾掀起如此大规模的战事。魔门此次来势汹汹,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不敢耽搁,身形一闪出了小世界,直奔掌门所在的主峰。 山路间已乱作一团,低阶弟子们惊慌失措地奔逃,不少人被魔修的远程法术击中,惨叫着坠落山崖。沈言运转《九转玄功》,周身金芒隐现,将几个被魔气侵蚀的弟子护在身后,沉声喝道:“慌什么!往主峰聚!” 他的声音带着金丹修士的威压,又有玄功加持,竟让慌乱的弟子们镇定了几分。 “沈师兄!”一个面色苍白的内门弟子奔过来,“魔门用了歹毒阵法,把咱们七座山门的灵脉都锁住了!” 沈言抬头望去,果然见七座主峰之间被一道血色光链连接,光链上魔纹闪烁,正不断抽取山体的灵脉之力。山门的护山大阵“七星聚灵阵”本是玄门最强防御,此刻却被这血链压制得光芒黯淡,摇摇欲坠。 “是‘锁山炼魂阵’!”沈言心头剧震。 这阵法是魔门禁术,需以万生精血为引,能强行抽取地脉灵气,甚至能将整座山脉炼化为一件邪器。魔门竟不惜动用如此歹毒的阵法,显然是想将玄门连根拔起! 他加快脚步赶往主峰,沿途不断有魔修冲杀过来。这些魔修修为多在筑基期,放在往日,沈言只需一两个术法便能解决,可今日他却懒得动用灵力——《九转玄功》淬炼出的肉身本就坚不可摧,他索性赤手空拳,拳风扫过,魔修的骨刃、血爪尽数崩碎,被击中者无不骨断筋折。 “这是什么功法?!”有魔修惊骇大叫。 沈言不答,只是闷头赶路。他此刻终于明白《九转玄功》的霸道——在这种乱战之中,无需掐诀念咒,仅凭肉身便能横扫千军,比任何术法都来得直接、高效。 可这点力量,在整个战局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 当他赶到主峰时,护山大阵已彻底崩碎。血色光链收紧,七座山峰竟开始缓缓合拢,山体摩擦处迸出火花,无数亭台楼阁被碾碎,惨叫声、轰鸣声不绝于耳。掌门玄尘真人与几位长老正联手对抗魔门首领,可他们的灵力被锁山阵压制,渐渐落入下风。 “沈言!你来了!”玄尘真人瞥见他,眼中闪过一丝急色,“魔门要炼化山门!你带着弟子们从后山密道走!快!” “掌门!”沈言目眦欲裂。 “这是命令!”玄尘真人猛地喷出一口精血,将身前的魔门首领逼退半步,“玄门不能断了根!记住,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几位长老也齐声喝道:“沈师兄快走!我们掩护你!” 沈言看着掌门与长老们决绝的背影,看着不断合拢、被魔焰包裹的山峰,看着那些为了掩护弟子而自爆金丹的同门,心头像是被巨石碾过。他知道,留下来只能同归于尽,唯有活下去,才有复仇的可能,才有重建玄门的希望。 “弟子……遵命!”沈言猛地跪地磕了个头,转身冲向后山。 青砚正带着一群低阶弟子在密道入口焦急等待,见沈言过来,喜极而泣:“师父!” “别废话,走!”沈言一把将青砚推进密道,自己则守在入口,运转《九转玄功》,硬生生接下了几名追来的魔修的攻击。金芒与魔焰碰撞,发出刺耳的滋滋声,他手臂发麻,却死死守住入口,直到最后一名弟子进入密道。 “想走?晚了!”一个面容枯槁的魔修长老狞笑着扑来,手中骨杖直指沈言心口。 沈言眼神一厉,不退反进,一拳轰向骨杖。只听“咔嚓”一声,坚硬的骨杖竟被他一拳打断!趁魔修错愕之际,他纵身跃入密道,反手打出数道符文,将入口炸毁。 密道内一片漆黑,只能听见弟子们压抑的哭泣声和急促的脚步声。沈言靠着岩壁喘息,方才那一拳几乎耗尽了他体内的灵力,手臂上被魔气侵蚀的地方传来阵阵灼痛。 “师父,您受伤了!”青砚摸索着凑过来,声音带着哭腔。 “没事。”沈言咬着牙,运转《九转玄功》炼化魔气,“别停,继续走。” 他知道,密道只能暂时拖延,以魔门的手段,迟早会找到这里。必须尽快离开这片区域,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 不知在密道里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一丝光亮。沈言示意弟子们停下,自己先探出头查看——外面是一片荒芜的山谷,远离玄门山门,暂时没有魔修的踪迹。 “出来。”他招手让弟子们出来。 清点人数时,沈言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出发时的三十多名弟子,如今只剩下不到十人,且大多带伤。玄门传承千年,竟落得如此境地。 “师父,掌门他们……”一个小弟子怯生生地问。 沈言沉默不语,抬头望向玄门山门的方向。那里魔焰冲天,原本青翠的七座山峰已被血色光链完全包裹,隐隐能看到山体在收缩、变形,真的在被炼化为一件邪器! 他闭上眼睛,不忍再看。那些熟悉的面容——和蔼的掌门,严厉的长老,一起修炼的师兄弟……此刻都已化为邪器的一部分。 “师父,我们现在去哪?”青砚红着眼问。 沈言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剧痛:“先找个隐蔽的地方落脚,养好伤,再做打算。” 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仅剩的几颗疗伤丹药,分给受伤的弟子,又从几乎干涸的小世界里取出一些清水和干粮。小世界在刚才的爆炸中受到波及,灵泉彻底干涸,灵田再次龟裂,仅剩下一点维持空间稳定的能量。 “这是……”一个弟子看着沈言取出的清水,忽然惊呼,“是小世界的灵泉?” 沈言点点头,心里却苦涩不已。这已是他最后的储备。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带着幸存的弟子们在山林间辗转,躲避魔修的搜捕。他不敢动用灵力,只能靠《九转玄功》强化的肉身打猎、开路,夜里则教弟子们基础的吐纳之法,巩固修为。 有一次,他们在山谷里遭遇一小队魔修。沈言让弟子们藏好,自己独自引开魔修。在一处断崖边,他凭借肉身硬抗了魔修的数轮攻击,最终将对方尽数斩杀,自己却也被打下悬崖,摔断了三根肋骨。 若非《九转玄功》淬炼的肉身足够强悍,他早已命丧黄泉。 躺在崖底的灌木丛中,沈言望着灰蒙蒙的天空,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力。玄功虽强,却需要海量能量支撑,如今他灵力枯竭,小世界残破,连第一转的威力都难以完全发挥。 “难道真的要亡于此地?”他苦笑。 幻境里的黄土坡再次浮现在脑海——那时他也一无所有,只有一把锄头,一口井,却能一点点改变贫瘠的土地。现在,他至少还有《九转玄功》,还有幸存的弟子,还有一口气。 “不能放弃。”沈言咬紧牙关,挣扎着爬起来,用断骨接好肋骨,运转玄功缓慢恢复。 他想起掌门最后的嘱托:“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是啊,活下去。不仅是为了复仇,更是为了传承。玄门的道统不能断,那些在幻境里学到的道理——坚韧、耐心、守护——也不能断。 半个月后,沈言带着弟子们来到一处偏僻的山村,与玄门山门方向隔着数座大山,暂时安全。村民们淳朴,见他们是落难的修士,虽有畏惧,却也给了他们一间废弃的破庙落脚。 夜晚,沈言坐在破庙的门槛上,看着弟子们依偎在一起睡熟,青砚还在梦里抽泣,嘴里喊着“掌门师伯”。他拿出那块从王老汉那讨来的红薯干,已经硬得像石头。 咬了一口,干涩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却让他想起了黄土坡的红薯,想起了那些在艰难中依然充满希望的日子。 他握紧拳头,感受着《九转玄功》在体内缓缓运转,虽然微弱,却从未断绝。 “魔门,锁山阵……”沈言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更多的却是平静。 复仇不急,重建也不急。 就像当年在黄土坡种地那样,先活下去,养好伤,积蓄力量。总有一天,他会带着弟子们回来,亲手夺回属于玄门的一切,让那些逝去的英灵得以安息。 破庙外,月光洒在荒芜的土地上,像一层薄霜。沈言抬头望向星空,仿佛能看到幻境里的黄土坡,看到那些在田埂上劳作的身影。 他们教会他的,从来不是如何轰轰烈烈地去死,而是如何在绝境中,踏踏实实地活下去。 挺好。 他想。 明天,该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能吃的野菜了。 第531章 道心磐石 破庙后的老槐树上,沈言隐在浓密的枝叶间,气息收敛到极致,如同一块沉默的岩石。树下,三个身着黑袍的魔修正围坐在一起分赃,从他们粗鲁的交谈中能听出,这是一小队负责搜山的魔修,刚洗劫了附近的一个村落。 “还是老大有远见,跟着魔主大人打天下,不比在山里当野狗强?”一个满脸横肉的魔修掂着手里的袋灵石,笑得露出黄牙,“这才三个月,老子就从筑基初期冲到中期了,搁以前想都不敢想!” 另一个瘦高个魔修啐了一口:“那是,咱们修的《蚀骨魔功》,吞噬点生魂精魄就能涨修为,哪像那些狗屁玄门修士,打坐十年都未必能精进一层。” 沈言在树上听得心头一凛。 蚀骨魔功?他在玄门典籍里见过记载,是魔门中最阴毒的功法之一,修炼时需不断吞噬生灵精魄,修为提升越快,心性便越发扭曲,最终往往会被魔气反噬,落得个爆体而亡的下场。 可刚才那横肉魔修的话并非虚言——三个月从筑基初期到中期,这速度即便是玄门中最顶尖的天才,也未必能做到。 “可惜这次没抓到那几个漏网的玄门崽子,”瘦高个舔了舔嘴唇,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听说玄门修士的金丹最补,要是能吞一颗,老子说不定能直接冲到后期!” 沈言指尖微动,悄然运转《九转玄功》,骨骼发出细微的噼啪声,蓄力待发。他跟踪这队魔修已有三日,就是在等这样的机会——对方放松警惕,且远离了大部队。 就在这时,横肉魔修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本黑色封皮的小册子,得意地晃了晃:“看看老子从那老道士身上搜的什么?《蚀骨魔功》的进阶篇,据说能炼化修士的法宝灵气!” 瘦高个和另一个魔修顿时眼冒精光,凑过去争抢:“给俺瞅瞅!”“让老子看看进阶篇有啥门道!” 三人闹作一团,丝毫没察觉到头顶的杀机。 沈言眼神一凝,如鹰隼般俯冲而下! 《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周身金芒乍现,他没有动用任何术法,仅凭肉身力量,一拳砸向横肉魔修的头颅。那魔修甚至没来得及反应,便如破麻袋般倒飞出去,头骨碎裂,当场气绝。 瘦高个和另一个魔修惊怒交加,祭出骨刃和血幡便朝沈言扑来。沈言不闪不避,左手抓住骨刃,硬生生将其捏碎,右手成掌,掌风裹挟着金芒,拍在瘦高个的胸口。只听“咔嚓”数声,对方肋骨尽断,口中涌出黑血,眼看是活不成了。 最后一个魔修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跑。沈言冷哼一声,屈指一弹,一枚石子破空而出,精准地击中对方后脑。 前后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三个魔修便已伏诛。 沈言喘了口气,刚才那番爆发几乎耗尽了他残存的灵力。他迅速搜身,将灵石、丹药等物收起,最后拿起了那本黑色封皮的小册子——正是那本《蚀骨魔功》的进阶篇。 册子入手冰凉,封面上用鲜血般的字迹写着功法名称,翻开内页,里面的内容更是看得人头皮发麻。功法详细记载了如何引诱生灵的恐惧情绪以增强魔气,如何将修士的灵力、法宝的灵气强行炼化为本源,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可不得不承认,这功法的设计极其“精妙”——它完全摒弃了玄门功法循序渐进的原则,将“掠夺”发挥到了极致,每一步进阶都对应着具体的“吞噬目标”,简单直接,却又带着致命的诱惑。 “难怪他们修行这么快……”沈言皱眉,指尖划过书页上“三日炼化一修士,可抵十年苦修”的字眼,心中竟也泛起一丝异样的波动。 如果……只是说如果,他也修炼这种功法,是不是能更快地提升实力?是不是能更早地为玄门复仇?是不是能让青砚和那些幸存的弟子不再过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 这念头如同毒蛇般悄然爬上心头,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甜腻。 他下意识地看向那三个魔修的尸体,脑中甚至闪过一丝“炼化他们的魔气来补充灵力”的想法。 “噗!” 沈言猛地一拳砸在旁边的老槐树上,树干剧烈摇晃,落下满地残叶。他这一拳用了十足的力道,拳头上渗出血迹,疼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好险……”他喃喃自语,额头上渗出冷汗。 魔功的可怕之处,不仅在于其阴毒的修炼方式,更在于它能潜移默化地腐蚀人的道心,让人在“捷径”的诱惑下一步步堕落。刚才那一瞬间,他几乎就要被那“快速变强”的欲望吞噬。 他想起幻境里的春杏说过:“草长得慢,可根扎得深。”那些靠掠夺和吞噬得来的力量,就像温室里催熟的庄稼,看似繁茂,实则根基虚浮,稍有风雨便会倒伏。 而玄门功法,甚至是他如今修炼的《九转玄功》,虽然进境缓慢,需要日复一日地打磨、沉淀,却如地脉草般,根须深深扎入大地,越是历经风雨,越是坚韧挺拔。 沈言不再犹豫,将那本《蚀骨魔功》的进阶篇扔到魔修的尸体上,掏出火折子点燃。黑色的小册子在火焰中扭曲、燃烧,散发出刺鼻的黑烟,仿佛有无数冤魂在其中哀嚎。 “这种东西,留着只会害人。”他冷声道。 烧掉魔功后,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盘膝坐下,运转《九转玄功》,慢慢平复激荡的心绪。刚才那瞬间的动摇,让他意识到,魔门最可怕的武器从来不是那些阴毒的功法和阵法,而是人心中的贪念与捷径思维。 玄门之所以会被攻破,除了魔门的突然袭击,或许也与某些修士急于求成、忽略了道心修炼有关。 “师父,您没事?”青砚带着两个弟子小心翼翼地走过来,他们是按照约定,在远处接应的。 “没事。”沈言站起身,将搜来的灵石和丹药分给弟子们,“这些灵石省着点用,丹药留给受伤的同门。” 青砚接过东西,目光无意中扫过地上的灰烬,疑惑道:“师父,那是什么?” “害人的东西。”沈言淡淡道,“记住,玄门弟子修的是心,不是速。哪怕进步慢一点,也要走得稳当,走得问心无愧。” 青砚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看着师父坚定的眼神,他隐隐明白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带着弟子们更加谨慎地隐藏行踪。他们白天躲在山洞或密林里,夜晚才敢出来寻找食物和水源。沈言依旧坚持用最基础的吐纳法修炼,同时教导弟子们《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之法——这功法虽然消耗巨大,但基础的炼体之术却能强身健体,且无需消耗过多灵力,很适合目前的处境。 期间,他们又遭遇过几次小规模的魔修搜捕。沈言依旧选择偷袭,每次得手后,都会仔细搜查魔修的随身物品,却再也没有碰过任何与魔功相关的东西。 有一次,青砚在一个魔修的储物袋里发现了一本《血影遁》,记载着一种速度极快的逃生秘术,虽属魔功,却没有直接涉及吞噬生灵。 “师父,这秘术或许有用,咱们……”青砚犹豫着问。 沈言接过册子翻了翻,只见开篇便写着“修炼此术需以自身精血为引,每用一次,折寿三年”。他冷哼一声,将册子撕得粉碎:“以折寿为代价换来的速度,要来何用?真正的强大,不是靠透支生命换来的。” 他看着青砚,语重心长道:“青砚,你要记住,任何力量的获取都需要付出代价。魔功看似快捷,实则是在预支未来,甚至是灵魂。咱们玄门修士求的是长生久视,是与天地同寿,若为了一时之快便毁了根基,那修行还有何意义?” 青砚脸一红,低头道:“弟子明白了,是弟子贪心了。” 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知道错就好。修行之路,诱惑无处不在,守住本心,比什么都重要。” 他想起幻境里,自己花了十年时间才让黄土坡初见成效。那时若有什么“快速改良土地”的捷径,他会不会心动?或许会,但他知道,那样的“改良”必然是短暂的,只有脚踏实地,一点点让土壤恢复生机,才能长久。 修炼亦是如此。 这日,沈言在山林里寻找野菜时,意外发现了一处隐蔽的灵泉。灵泉不大,泉水却异常清澈,散发着淡淡的灵气。更重要的是,泉眼周围长着几株“凝气草”,虽年份不高,却足以用来辅助修炼。 “天无绝人之路。”沈言心中一喜。 他没有立刻取用灵泉水,而是先清理了泉眼周围的枯枝败叶,又将凝气草小心地移栽到随身携带的玉盒里——他打算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再将这些灵草种下,就像在幻境里种地那样,让它们能持续生长,而不是一次性挖光。 回到临时据点,他将灵泉水分给弟子们,自己则取了一小瓶,打算用来辅助修炼《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术。 运转功法时,灵泉水的灵气缓缓渗入四肢百骸,滋养着因频繁战斗而受损的经脉。沈言能感觉到,虽然进步依旧缓慢,但每一丝力量都无比扎实,如同在灵田里深耕细作,虽然耗时,却能让土地越来越肥沃。 他忽然明白,《九转玄功》之所以需要海量能量,或许正是因为它追求的是“根本”的强大——不仅要淬炼肉身,更要打磨心性,让修士在获取力量的同时,也能承受住力量带来的考验。 而魔功的快速,则像是在沙地上盖楼,看似高耸,实则根基不稳,迟早会崩塌。 夜深人静时,沈言坐在洞口,看着天边的残月。远处隐约传来魔修的呼喝声,提醒着他此刻的险境。但他的心却异常平静。 玄门虽破,道心未灭。 魔功虽快,他不羡慕。 他知道,自己走的这条路或许艰难,或许漫长,但只要守住本心,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终有一天,能走出这片黑暗,重建玄门,让正道之光重新照耀大地。 就像幻境里的黄土坡,纵然贫瘠千年,只要坚持不懈地改良,终会迎来绿意盎然的那天。 挺好。 他想。 抬手看了看自己布满老茧、却充满力量的手掌,沈言微微一笑。明天,该教弟子们如何辨识更多的野菜了——活下去,本身就是一种修行。 第532章 玄功护体 山林间的雾气还未散尽,带着清晨的寒意。沈言赤着上身,站在一块平整的青石上,双拳紧握,缓缓吐纳。《九转玄功》的口诀在识海中流转,每一次呼吸都带动着体内微弱却精纯的灵力,如同细流般冲刷着筋骨。 “喝!” 他低喝一声,右拳猛地砸向身前的巨石。拳风呼啸,带着金石交击的锐响,坚硬的花岗岩竟被砸出一个寸许深的凹痕,碎石飞溅。而他的拳头,除了沾染些许石粉,竟毫发无伤。 “师父的肉身……竟强悍到这种地步!”躲在树后的青砚看得目瞪口呆。 这已是沈言连续第三日击打这块巨石。第一日,拳头红肿;第二日,石上仅留浅痕;今日,竟能硬生生砸出凹痕——《九转玄功》第一转虽未圆满,却已将他的肉身淬炼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 沈言收回拳头,感受着筋骨间传来的温热感。这种力量并非来自灵力的加持,而是肉身本身的强度,纯粹、直接,且几乎不消耗灵力。这正是《九转玄功》作为护教神功的霸道之处——它不依赖外界灵气,而是将修士自身打造成最坚固的堡垒。 “这才是真正的护体神功。”沈言低声自语,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玄门的护体术法多依赖灵力护盾,一旦灵力耗尽便成了待宰羔羊。而《九转玄功》淬炼的肉身,却是与修士自身融为一体的防御,只要还有一口气在,这防御便不会消失。 这也是他能从锁山阵下逃生,又屡次在魔修追杀中化险为夷的关键。 “师父,该上路了。”青砚提着包裹走过来,里面是弟子们昨夜采集的野果和草药。 沈言点点头,穿上粗布衣衫。他们必须在日出前离开这片区域——根据昨日探路的弟子回报,有一小队魔修正朝着这边搜来,人数约莫有十余人,其中还有一位金丹期的魔修长老。 “记住,遇敌不恋战,以突围为主。”沈言叮嘱道,“我会引开那金丹魔修,你们趁机往东南方向走,那里有片密林,适合隐藏。” “师父,那您……”青砚担忧道。 “放心,”沈言拍了拍他的肩膀,掌心传来的力量让青砚安心了不少,“他们伤不了我。” 这话并非托大。经过这段时间的修炼,他对《九转玄功》的运用愈发纯熟。普通筑基魔修的攻击,别说伤他,连让他退后半步都难。即便是金丹魔修的全力一击,他也有把握硬抗下来。 果然,行至正午时分,前方林中忽然传来一阵魔气波动。沈言眼神一凛,示意弟子们隐蔽,自己则大步向前,主动暴露身形。 “玄门余孽,果然在这里!”为首的金丹魔修长老见了沈言,眼中闪过一丝狞笑,“拿下他,魔主大人重重有赏!” 十余名魔修如饿狼般扑来,骨刃、血幡、毒瘴……各种阴毒的攻击铺天盖地而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沈言不退反进,《九转玄功》全力运转,周身金芒大盛,如同一尊金人。 “铛!铛!噗!” 骨刃砍在他身上,如同斩在精钢上,应声而断;血幡卷起的魔气触碰到金芒,瞬间被净化;毒瘴更是无法近身,便被他周身的气劲吹散。 “怎么可能?!”冲在最前面的几个筑基魔修惊骇欲绝。他们的攻击,竟连对方的衣衫都未能划破! 沈言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机会,身形如电,拳拳到肉。他的招式简单直接,没有任何花哨,却带着千钧之力。一拳轰出,便有一名魔修胸骨塌陷,倒飞出去;一脚踢出,便有一人腿骨断裂,惨叫连连。 短短几个呼吸间,十余名筑基魔修便已倒下大半。 “找死!”金丹魔修长老见状大怒,亲自出手。他手中魔器是一柄漆黑的骨矛,矛尖萦绕着浓郁的魔气,显然是用无数生灵骸骨炼制而成。 “小子,尝尝老夫的‘蚀骨矛’!”长老狞笑着掷出骨矛,矛尖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直取沈言心口。 这一矛凝聚了他大半的魔气,足以洞穿普通金丹修士的灵力护盾。 沈言眼神凝重,却并未躲闪。他深吸一口气,将《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双臂交叉护在胸前。 “噗嗤!” 骨矛重重地刺在他的手臂上,金芒与魔气剧烈碰撞,发出滋滋的声响。沈言只觉一股阴寒刺骨的力量涌入体内,仿佛要将他的骨骼寸寸腐蚀。 但他的肉身如同最坚固的壁垒,骨矛的尖端仅刺入半寸,便再也无法前进分毫。 “这……这是什么功法?!”金丹魔修长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从未见过有人能仅凭肉身硬抗他的蚀骨矛! 沈言闷哼一声,强行震散侵入体内的魔气,反手抓住骨矛的矛杆,猛地发力。 “咔嚓!” 坚硬的骨矛竟被他生生折断! 趁对方错愕之际,沈言欺身而上,一拳轰向金丹魔修的面门。那长老反应也算迅速,急忙祭出一面骨盾格挡。 “轰!” 骨盾应声而碎,拳劲余势不减,狠狠砸在长老的胸口。他如遭雷击,喷出一大口黑血,倒飞出去,撞断了数棵大树才停下,气息瞬间萎靡下去。 “你……你不是人!”长老惊恐地看着沈言,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 沈言没有追杀,他的目的只是击退对方,为弟子们争取逃生时间。他看了一眼倒地不起的金丹魔修,转身便走,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密林深处。 直到沈言的身影彻底消失,那金丹魔修才瘫坐在地上,捂着胸口剧烈喘息。他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衣衫破碎处,清晰地印着一个拳印,骨头断了至少三根。 “肉身硬抗金丹修士的攻击……这到底是什么怪物?”他喃喃自语,心中充满了恐惧。 另一边,沈言很快追上了青砚等人。见弟子们都安然无恙,他松了口气。 “师父,您没事?”青砚看着他手臂上那道浅浅的血痕,担忧地问。那是刚才硬抗骨矛时留下的,也是这段时间沈言第一次受伤。 “小伤,不碍事。”沈言笑了笑,运转玄功,伤口处的血肉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蠕动、愈合,片刻后便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 这便是《九转玄功》的另一大妙用——强悍的恢复能力。只要不是伤及本源的重创,肉身便能快速自愈。 “太厉害了!”一个小弟子忍不住惊叹,“那些魔修的攻击打在师父身上,就像挠痒痒一样!” 沈言摸了摸那小弟子的头,沉声道:“玄功虽强,却也不是万能的。刚才那金丹魔修的攻击,已能伤到我。若是遇到更强的魔修,比如元婴期的魔主,我这点修为还远远不够。” 他没有被暂时的胜利冲昏头脑。这次能击退金丹魔修,一方面是《九转玄功》确实霸道,另一方面也是对方轻敌,且魔功多以阴毒、诡异见长,正面攻坚本就不是强项。 但他心中对《九转玄功》的认可,却又深了一层。 起初修炼这功法,只是因为它是识海传承的神功,且能快速提升战力。但经过这段时间的实战,他真切地感受到了这门护教神功的强悍——它不依赖灵根,不苛求灵气,只注重肉身与道心的打磨,简单直接,却又坚不可摧。 这不正符合他如今的处境吗?没有宗门庇护,没有充足资源,只能依靠自己,在绝境中挣扎求生。 “或许,这门功法会是玄门复兴的关键。”沈言心中闪过这个念头。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更加注重《九转玄功》的修炼。他不再刻意寻找安全的藏身之处,反而常常主动靠近魔修的搜捕范围,利用魔修的攻击来磨练肉身。 有时,他会故意暴露行踪,引来数十名魔修围攻。他不使用任何术法,仅凭肉身与对方缠斗,任由骨刃、魔气落在身上,感受着肉身被攻击时的反馈,再运转玄功一点点强化、弥补弱点。 弟子们起初吓得魂飞魄散,后来见师父总能安然无恙地回来,身上的伤势也能快速愈合,渐渐从担忧变成了敬佩。 “师父这是在‘以战养战’啊。”青砚若有所思地说。 沈言听到了,只是笑了笑。他这并非单纯的以战养战,而是在模仿幻境里地脉草的生长方式——地脉草在贫瘠的黄土坡上,正是靠着不断对抗风沙、干旱,才长出了坚韧的根系和叶片。他的肉身,也需要在不断的磨砺中,才能真正达到《九转玄功》第一转的圆满。 一次,他遭遇了一位擅长炼体的魔修,对方修炼的《黑煞魔体》同样以肉身强悍着称。两人拳拳到肉,打了整整一个时辰,山林间树木断折,山石崩裂。最终,沈言凭借《九转玄功》更胜一筹的韧性和恢复力,硬生生打断了对方的四肢,将其擒获。 “你的炼体功法……为何如此纯正?”那魔修趴在地上,眼中充满了不甘和疑惑。他的《黑煞魔体》修炼时需吞噬无数阴煞之气,虽能快速提升肉身强度,却也让身体布满隐患,远不如沈言的肉身那般圆融、坚韧。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搜走了他身上的魔功秘籍,便将其打晕丢弃——他留着对方一命,算是还了刚才那场公平对决的情分。 翻看那本《黑煞魔体》的秘籍,沈言发现,这功法与《蚀骨魔功》如出一辙,都是以“掠夺”和“透支”为代价换取力量,看似强横,实则根基早已腐朽。 “难怪魔修的炼体功法始终不如玄门正统。”沈言将秘籍烧毁,心中暗道。 真正的炼体,应如锻造神兵,需千锤百炼,去芜存菁,而非依靠旁门左道强行催熟。《九转玄功》的每一次淬炼,都是对肉身本源的强化,没有捷径,却也没有隐患,这才是护教神功的真谛。 随着对《九转玄功》的理解愈发深刻,沈言的实力也在稳步提升。他的肉身强度已远超同阶金丹修士,寻常元婴初期修士的攻击,他都有把握硬抗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的道心在一次次实战和对功法的感悟中,变得愈发坚定。 他不再急于复仇,也不再焦虑玄门的未来。就像《九转玄功》的修炼需要耐心一样,复兴玄门也需要一步一个脚印。 这日,沈言带着弟子们来到一处隐蔽的山谷。谷中有清澈的溪流,肥沃的土地,甚至还有一小片天然形成的灵矿脉,灵气虽不浓郁,却足够支撑他们暂时落脚。 “就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沈言看着谷中欣欣向荣的景象,笑道。 弟子们欢呼雀跃,开始搭建简易的屋舍,开垦土地,仿佛又回到了玄门山门的日子。 沈言坐在溪边的石头上,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倒影中的人,面容坚毅,眼神沉静,身上虽穿着粗布衣衫,却自有一股不动如山的气势。 他伸出手,溪水在掌心流淌,冰凉的触感让他无比清醒。 《九转玄功》还在继续运转,肉身的淬炼永无止境。魔门的威胁仍在,玄门的复兴之路依旧漫长。 但他不怕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此刻拥有的力量,是最坚实、最可靠的。就像脚下的大地,沉默,却蕴含着无穷的力量。 挺好。 他想。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满山谷。沈言站起身,望着远处连绵的山峦,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下一次遇到魔修,或许可以试试,能不能将《九转玄功》推向第一转的圆满。 第533章 潜修 山谷里的日子平静而充实。沈言带着弟子们开垦出半亩荒地,种上了从山外换来的谷种和蔬菜。青砚学得很快,不仅学会了辨识野菜,还跟着沈言学会了看天象、测土壤——这些在玄门典籍里被视为“杂学”的本事,如今却成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 每日清晨,沈言都会在溪边修炼《九转玄功》。朝阳初升时,他赤着脚站在溪水中,任凭冰凉的溪水没过膝盖,运转功法淬炼肉身。水流冲击在他身上,激起白色的浪花,却无法撼动他分毫,仿佛他已与溪水、与山谷融为了一体。 “师父的气息越来越沉了。”青砚站在岸边,看着溪水中那道金色的身影,心中感慨。 经过这段时间的潜修,沈言周身的金芒不再像从前那般外放,而是内敛于皮肉之下,只有在发力时才会隐隐透出。这是《九转玄功》第一转即将圆满的征兆——力量越是深厚,便越懂得收敛锋芒。 午后,沈言会教弟子们基础的炼体之术。他没有直接传授《九转玄功》的核心口诀——这门神功过于霸道,弟子们道心未稳,贸然修炼容易走火入魔。他只挑选了其中适合打基础的炼体法门,让弟子们每日锤炼筋骨,打磨肉身。 “炼体如筑墙,一块砖一块砖地垒,才能稳如泰山。”沈言一边示范着出拳的发力技巧,一边讲解,“急于求成,只会让墙体崩塌。” 弟子们学得认真,虽然进步缓慢,但每个人的眼神都很坚定。他们亲眼见过师父如何仅凭肉身硬抗魔修的攻击,知道炼体的重要性——在这个灵力稀薄、危机四伏的乱世,强悍的肉身或许比花哨的术法更能保命。 山谷深处有一处天然的矿脉,虽以凡铁为主,却夹杂着少量的“玄铁石”。这种矿石质地坚硬,蕴含着微弱的金行灵气,是炼体的绝佳辅助。沈言每日都会去矿脉开采玄铁石,回来后将其敲碎,泡在溪水中。 弟子们起初不解,直到发现泡过玄铁石的溪水蕴含着温和的金行灵气,用来辅助炼体,效果事半功倍。 “师父,您怎么知道玄铁石能这么用?”青砚好奇地问。 沈言指着溪边的岩石:“你看这岩石,被溪水冲刷了千百年,棱角磨平,却愈发坚硬。玄铁石性刚猛,直接炼化容易伤及经脉,用溪水浸泡后,刚柔相济,才能更好地被肉身吸收。” 他想起幻境里的地脉草,根系在坚硬的岩层中蜿蜒生长,却从不与岩石硬碰硬,而是顺着缝隙渗透,最终将岩石化为养分。修炼亦是如此,刚猛之力需有柔和之道调和,才能长久。 这日,沈言正在矿脉深处开采玄铁石,忽然察觉到一丝异样的波动。他停下手中的矿镐,凝神细听——是脚步声,很轻,却带着一股熟悉的阴寒气息。 “魔修?”沈言眼神一凝,迅速隐匿身形。 不多时,三个身着黑袍的魔修出现在矿脉入口,为首的是个独眼修士,脸上带着一道狰狞的刀疤。 “老大,这破山谷真有玄门余孽?”一个瘦矮魔修四处张望着,语气不耐烦,“咱们都搜了半个月了,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独眼修士啐了一口:“少废话!魔主大人说了,那小子肉身强悍,定是修炼了某种罕见的炼体功法,抓不到他,咱们都得受罚!” 另一个高个魔修补充道:“听说那小子能硬抗金丹长老的攻击,要是能把他的功法弄到手……” 三人说着,脸上都露出贪婪的神色,小心翼翼地往矿脉深处走来。 沈言在暗处听得明白——看来魔门并未放弃追查他,甚至已经察觉到《九转玄功》的不凡。他眼中寒光一闪,既然对方送上门来,正好试试自己最近的修炼成果。 他没有立刻出手,而是等三人深入矿脉,走到一处狭窄的通道时,才猛地从岩壁后冲出! 《九转玄功》运转,金芒内敛,只在拳头表面闪过一丝微光。他一拳砸向通道顶部的岩石,无数碎石应声落下,瞬间将三人的退路堵死。 “什么人?!”独眼修士大惊,急忙祭出魔器。 沈言不与他们纠缠,身形如鬼魅般穿梭在狭窄的通道中,专挑三人的破绽下手。他的动作比从前更加迅捷、精准,每一拳都打在魔修防御最薄弱的地方。 瘦矮魔修刚祭出骨盾,便被沈言一脚踹在手腕,骨盾脱手飞出;高个魔修的血幡还未展开,便被他抓住幡杆,反手一拧,硬生生将其折断。 独眼修士见状,知道遇到了硬茬,竟不惜燃烧精血,周身魔气暴涨,化作一头狰狞的魔狼,扑向沈言。 “来得好!”沈言不退反进,将《九转玄功》催发到极致。这是他第一次正面硬撼燃烧精血的魔修,正好借此检验自己的极限。 “嘭!” 一人一狼在狭窄的通道中碰撞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魔气与金芒对冲,通道岩壁簌簌发抖,仿佛随时会崩塌。 沈言只觉一股狂暴的力量涌入体内,五脏六腑都在震颤。但他的肉身如同精钢铸就,硬生生抗住了这一击,同时右手成爪,抓住魔狼的脖颈,猛地发力。 “咔嚓!” 魔狼的脖颈被生生捏断,化作魔气消散。独眼修士惨叫一声,燃烧精血的反噬让他瞬间衰老了十岁,瘫倒在地,眼中充满了恐惧。 解决掉三人,沈言并未立刻离开,而是坐在矿脉中调息。刚才那一击,虽然让他气血翻涌,却也让他触摸到了《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的门槛——只要再进一步,他的肉身强度便能再上一个台阶。 他搜出三人身上的储物袋,发现里面除了灵石和魔功秘籍,还有一张残缺的地图,上面用魔气标注着几个地点,其中一个赫然是他们所在的山谷! “看来魔门的搜捕范围越来越近了。”沈言眉头微皱。这山谷虽隐蔽,却也并非绝对安全,必须尽快想办法提升实力,或者找到更安全的落脚点。 回到谷中,沈言将地图交给青砚:“你看这上面的标记,能不能看出什么端倪?” 青砚仔细研究了半天,指着地图边缘一个模糊的标记:“师父,这里像是‘迷雾沼泽’的位置。传闻那片沼泽常年被浓雾笼罩,里面不仅有强大的妖兽,还有诡异的瘴气,魔修一般不敢轻易涉足。” “迷雾沼泽……”沈言沉吟。越是危险的地方,往往越安全。或许,那里可以作为他们暂时的藏身之所。 但在此之前,他必须先突破《九转玄功》第一转的圆满。 接下来的几日,沈言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修炼中。他每日浸泡在玄铁石水中,配合炼体之术,不断冲击肉身的极限。弟子们则在青砚的带领下,收拾行装,探查前往迷雾沼泽的路线。 突破发生在第七日的深夜。 当时,沈言正盘膝坐在溪边,运转功法吸收月华中的精华。忽然,他体内的气血如同沸腾般翻滚起来,筋骨发出密集的噼啪声,仿佛有无数细小的枷锁被打开。 丹田内的金丹微微震颤,散发出柔和的光芒,与肉身产生共鸣。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五感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能听到山谷外十里地的虫鸣,能闻到溪水中鱼虾的气息,甚至能“看”到土壤深处植物根系的生长。 《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了! 沈言缓缓睁开眼,眸中金光一闪而逝。他站起身,轻轻一拳打在旁边的巨石上。 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有一声轻微的“噗”声。巨石表面看似完好无损,内部却已被震成了粉末,轻轻一碰便化作齑粉。 “这是……‘暗劲’?”沈言惊喜不已。 《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后,不仅肉身强度大幅提升,更能将力量凝聚于一点,发出伤人于无形的暗劲。这意味着,他的攻击将更加隐蔽、更加致命。 就在这时,谷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弟子的惊呼。 “师父!不好了!魔修来了!” 沈言眼神一凛,身形一闪,出现在谷口。只见谷外火光冲天,至少有数十名魔修正围攻谷口的防御阵法——那是他用玄铁石和溪水布置的简易阵法,虽能抵挡一时,却挡不住这么多魔修的冲击。 为首的是一个身披黑甲的魔修,气息强横,竟已是元婴初期! “沈言小儿,出来受死!”黑甲魔修狞笑着,手中魔刀一挥,斩在阵法光幕上,光幕顿时剧烈摇晃,出现无数裂痕。 沈言心中一沉。没想到魔门竟出动了元婴修士,看来是势在必得。 “师父,您快走!我们挡住他们!”青砚带着弟子们守在阵法后,眼中满是决绝。 沈言看着弟子们稚嫩却坚定的脸庞,又看了看谷外凶神恶煞的魔修,深吸一口气。 “走?往哪走?”他缓缓走出阵法,周身金芒虽未外放,却自有一股慑人的气势,“要走,也是把这些杂碎打退了再走!” 黑甲魔修见沈言竟敢独自出来,愣了一下,随即狂笑:“好!有胆量!既然你自己送死,老夫便成全你!拿下你,玄门的炼体功法便是老夫的了!” 他挥刀便向沈言砍来,魔刀带着毁天灭地的威势,显然是想一招定乾坤。 沈言眼神平静,不退反进。《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的力量在体内流淌,他第一次真正感受到这门神功的恐怖——面对元婴魔修的攻击,他心中竟没有丝毫畏惧,只有一股跃跃欲试的战意。 “来得好!” 沈言低喝一声,不退反进,一拳轰向魔刀! 这一拳,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拳头上隐现金芒,带着暗劲,看似缓慢,却蕴含着破开一切的威势。 拳与刀,在半空中轰然相撞! 没有人知道,这一拳,不仅是沈言对《九转玄功》的检验,更是玄门余脉在绝境中发出的一声怒吼。 山谷的风,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挺好。 沈言在拳与刀碰撞的瞬间,忽然闪过这个念头。 至少,他还有一战之力。 第534章 拳撼元婴 拳与刀的碰撞,没有想象中的惊天动地,只有一声沉闷的轰鸣,仿佛两块太古顽石在半空相撞。 沈言只觉一股沛然莫御的力量顺着手臂涌来,脚下的岩石瞬间崩裂,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滑出数丈,每一步都在地面犁出深深的沟壑。虎口发麻,右臂的骨头像是要裂开一般,《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才勉强将那股阴寒的魔气逼出体外。 而那黑甲魔修,同样被震得后退三步,握着魔刀的手微微颤抖,脸上的狞笑凝固了。他低头看向魔刀的刀身,那里竟出现了一个细微的凹痕——这柄用百具元婴修士骸骨炼化的魔器,竟被对方赤手空拳打出了痕迹! “你……你的肉身……”黑甲魔修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他修炼魔功多年,见过不少炼体修士,却从未见过有人能以金丹修为,硬撼元婴魔器而不落下风! 谷口的魔修和玄门弟子都看呆了,一时间忘了动作,山谷里只剩下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 “有点意思。”沈言甩了甩发麻的右臂,感受着体内奔腾的力量,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第一转圆满的《九转玄功》,果然没让他失望。虽然还远不是元婴魔修的对手,但至少有了周旋之力。 “小子,你成功激怒老夫了!”黑甲魔修回过神来,眼中杀意暴涨,“今日定要将你挫骨扬灰,炼制成我的傀儡!” 他再次挥刀砍来,这一次,魔刀上萦绕的魔气更加浓郁,刀身隐隐浮现出无数哀嚎的怨灵,显然是动用了压箱底的本事。 沈言不敢大意,身形一晃,避开魔刀的锋芒,同时运转玄功,将力量凝聚于双拳,专攻黑甲魔修的破绽。他的速度极快,在魔刀的缝隙中穿梭,如同一只灵活的猎豹,每一次出拳都带着暗劲,虽无法重创对方,却也让黑甲魔修手忙脚乱。 “只会躲躲藏藏的鼠辈!”黑甲魔修怒吼,魔刀横扫,将周围的树木尽数斩断,试图限制沈言的移动。 沈言见状,索性不再躲闪,迎着魔刀冲了上去。他左手成掌,拍向魔刀侧面,借力改变刀势,右手则凝聚全身力量,一拳轰向黑甲魔修没有铠甲防护的肋下! 这一拳快如闪电,带着破风之声。黑甲魔修没想到他如此凶悍,急忙扭身躲闪,却还是慢了一步。 “噗!” 拳劲擦着他的肋下掠过,暗劲却已侵入体内,震得他气血翻涌。 “找死!”黑甲魔修又惊又怒,体内魔气疯狂运转,周身浮现出一层黑色的护罩,同时张口喷出一口黑血,黑血在空中化作数道血箭,射向沈言。 沈言瞳孔微缩,这血箭中蕴含着剧毒,若是沾上,恐怕会被魔气侵蚀。他不敢硬接,脚尖点地,身形如柳絮般向后飘飞,避开血箭的同时,抓起身边一块巨石,猛地掷向黑甲魔修。 巨石带着呼啸之声砸来,黑甲魔修挥刀将其劈碎,却也被阻挡了片刻。就在这片刻的间隙,沈言已经冲到了谷口的阵法旁。 “青砚,走!”他低喝一声,同时运转玄功,双拳齐出,轰向地面。 “轰隆!” 谷口的地面瞬间塌陷,形成一道数丈宽的鸿沟,暂时阻挡了魔修的追击。 青砚等人见状,立刻跟着沈言冲进了身后的密林。 “想跑?没那么容易!”黑甲魔修怒吼着,带领魔修绕过鸿沟,紧追不舍。 密林之中,沈言带着弟子们穿梭在林间。他对《九转玄功》的运用愈发纯熟,不仅速度极快,还能在奔跑中避开所有障碍,甚至能凭借肉身撞断拦路的树木。 但黑甲魔修毕竟是元婴修士,速度远超沈言,双方的距离在不断拉近。 “师父,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青砚焦急地喊道,“那魔头快追上来了!” 沈言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黑甲魔修如同黑色的闪电,在林间穿梭,离他们已不足百丈。他深吸一口气,做出了一个决定。 “你们先去迷雾沼泽,按之前的路线走,我随后就到。”他停下脚步,转身面对追来的魔修。 “师父!”青砚惊呼。 “快走!”沈言厉声道,“这是命令!只有你们安全了,玄门才有希望!” 青砚咬了咬牙,知道此刻不是犹豫的时候,对着沈言深深一揖,带着弟子们加快速度,消失在密林深处。 沈言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才转过身,面对追来的黑甲魔修。 “小子,放弃。”黑甲魔修停下脚步,狞笑着说,“没有那些累赘,你或许还能多活片刻。” “想杀我,没那么容易。”沈言活动了一下筋骨,体内的力量在沸腾,“正好,我也想试试,元婴魔修到底有多少斤两。” “狂妄!”黑甲魔修怒喝一声,再次挥刀砍来。 这一次,沈言没有再躲闪,而是正面迎了上去。他将《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周身金芒大盛,与黑甲魔修战在一处。 拳拳到肉,刀刀致命。 沈言的每一拳都带着千钧之力,逼得黑甲魔修不得不全力应对;而黑甲魔修的魔刀也威力无穷,每一次斩击都让沈言气血翻腾,身上不断添上新的伤口。 但他的恢复能力同样惊人,许多浅伤在战斗中便能快速愈合。 两人从林间打到山谷,又从山谷打到山顶,周围的树木被尽数摧毁,山石崩裂,烟尘弥漫。 黑甲魔修越打越心惊。他没想到沈言的肉身竟强悍到这种地步,自己的魔刀虽然能伤到他,却无法造成致命伤,而对方的拳头却带着诡异的暗劲,不断侵蚀他的护罩,震得他体内魔气紊乱。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黑甲魔修心中充满了恐惧。他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一个金丹修士战斗,而是在和一头不死不灭的洪荒巨兽搏斗。 沈言也渐渐力不从心。元婴魔修的力量实在太强,他全靠《九转玄功》硬撑,体内的灵力和气血都在快速消耗,身上的伤口也越来越深。 “必须速战速决。”沈言心中暗道。 他猛地发力,逼退黑甲魔修,同时深吸一口气,将体内仅剩的力量全部凝聚于右拳,这一拳蕴含着他对《九转玄功》的全部理解,拳头上金芒璀璨,隐隐有龙吟之声。 “这是我最后的力量了,接招!”沈言低喝一声,一拳轰向黑甲魔修。 黑甲魔修感受到这一拳的恐怖,不敢怠慢,将全身魔气凝聚于魔刀之上,一刀劈出,刀芒漆黑如墨,仿佛要吞噬天地。 拳与刀再次碰撞,这一次,没有任何悬念。 “噗!” 沈言的拳头被魔刀劈开,鲜血飞溅,但他的拳劲并未消散,而是透过刀身,重重地砸在黑甲魔修的胸口。 “咔嚓!” 黑甲魔修胸前的铠甲应声而碎,他喷出一大口鲜血,倒飞出去,撞在一块巨石上,气息瞬间萎靡下去。 沈言也不好受,右臂几乎被废,身体如同散架一般,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在他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他仿佛看到黑甲魔修挣扎着站起来,眼中充满了怨毒和不甘。 “小子,你等着……老夫不会放过你的……” …… 不知过了多久,沈言悠悠转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处柔软的草地上,周围弥漫着浓郁的雾气,空气中带着一股潮湿的气息。 “这里是……迷雾沼泽?”沈言心中一喜。看来他昏迷后,被水流冲到了这里。 他尝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右臂传来钻心的疼痛,体内的灵力和气血也所剩无几。但幸好,《九转玄功》还在缓慢运转,滋养着他的身体。 “得尽快找到青砚他们。”沈言挣扎着站起来,辨明方向,朝着沼泽深处走去。 迷雾沼泽果然名不虚传,雾气浓得化不开,能见度不足丈许,脚下是泥泞的土地,时不时会陷入深不见底的泥潭。空气中还弥漫着诡异的瘴气,吸入一口便会头晕目眩。 但沈言并不在意。他的肉身经过《九转玄功》的淬炼,对瘴气有很强的抵抗力,而他的五感也远超常人,能在迷雾中感知到周围的危险。 他在沼泽中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在一处干燥的高地发现了青砚等人的踪迹。 “师父!”青砚看到沈言,喜极而泣,急忙跑了过来。 沈言看着弟子们都安然无恙,松了口气,随即眼前一黑,再次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帐篷里,右臂被妥善地包扎好,青砚正守在他身边,小心翼翼地给他喂水。 “师父,您醒了。”青砚惊喜地说。 沈言点了点头,环顾四周,发现他们身处一个巨大的溶洞中,溶洞里有清澈的地下河,还有发光的矿石,照亮了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我们在沼泽深处找到的溶洞,很安全。”青砚解释道,“我们还在附近找到了一些能疗伤的草药。” 沈言欣慰地点了点头:“做得好。”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在溶洞中安心养伤。青砚和弟子们则负责外出寻找食物和草药,同时探查周围的环境。 迷雾沼泽虽然危险,却也并非全无生机。这里有许多奇特的动植物,其中不乏蕴含着浓郁灵气的天材地宝。弟子们小心翼翼地采集这些天材地宝,带回溶洞给沈言疗伤。 在天材地宝和《九转玄功》的双重滋养下,沈言的伤势恢复得很快。半个月后,他的右臂已经基本痊愈,体内的灵力和气血也恢复了七八成。 这天,沈言正在溶洞中运转功法,忽然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他睁开眼,发现青砚正拿着一株奇特的植物走了进来。 这株植物通体金黄,叶片呈锯齿状,顶端结着一颗拳头大小的果实,散发着浓郁的灵气。 “师父,这是我们在沼泽深处找到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感觉很不一般。”青砚说道。 沈言看着这株植物,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这是……‘金灵果’!” 他在玄门典籍中见过记载,金灵果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天材地宝,蕴含着纯粹的金行灵气,对炼体修士来说,是无上的补品。 “有了这金灵果,我的《九转玄功》或许能更进一步。”沈言心中暗道。 他接过金灵果,盘膝坐下,运转《九转玄功》,开始吸收金灵果的灵气。 金灵果的灵气果然霸道,进入体内后,如同无数细小的金针,刺得他经脉生疼。但沈言咬牙坚持着,引导着这些灵气淬炼肉身。 随着灵气的不断吸收,沈言的肉身开始发生奇妙的变化,皮肤表面浮现出一层淡淡的金光,骨骼发出细微的噼啪声,仿佛在进行着脱胎换骨的蜕变。 不知过了多久,金灵果的灵气被吸收殆尽,沈言缓缓睁开眼,眸中金光一闪而逝。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肉身强度又提升了一个档次,《九转玄功》虽然还未突破到第二转,但也已经无限接近。 “太好了!”沈言心中大喜。有了这样的实力,就算再次遇到黑甲魔修,他也有信心与其周旋。 就在这时,溶洞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弟子惊慌失措地跑了进来。 “师父,不好了!我们在外面发现了魔修的踪迹!” 沈言眼神一凛,站起身来:“多少人?” “不清楚,只看到了几个黑影,朝着我们这边过来了。”弟子说道。 沈言眉头微皱,没想到魔修竟然能找到这里。看来迷雾沼泽也并非绝对安全。 “准备战斗!”沈言沉声道。 青砚和其他弟子立刻拿起武器,眼神坚定地看着沈言。经过这段时间的历练,他们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些惊慌失措的少年,而是成长为了能够独当一面的玄门弟子。 沈言看着他们,心中充满了欣慰。他知道,无论接下来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他们都能并肩作战。 “玄门的未来,就在我们手中。”沈言低声说道,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他握紧拳头,感受着体内奔腾的力量,等待着魔修的到来。 迷雾沼泽的雾气似乎更浓了,一场新的战斗即将打响。 第535章 迷雾 溶洞入口的藤蔓被轻轻拨开,带着沼泽湿气的冷风灌了进来,吹动了沈言额前的碎发。他握紧了拳头,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周身的金芒虽未完全外放,却已凝聚成一层若有若无的光晕——这是《九转玄功》蓄势待发的征兆。 青砚和弟子们分列两侧,手中握着削尖的木矛和简陋的符箓。这些武器在魔修的魔器面前或许不值一提,但每个人的眼神都透着一股豁出去的决绝。在迷雾沼泽的这些日子,他们早已不是温室里的幼苗,而是在风雨中长出尖刺的野草。 “师父,他们好像在外面徘徊。”一个负责侦查的弟子低声回报,声音带着紧张的颤音,“看不清人数,雾气太浓了。” 沈言微微点头,神识小心翼翼地探出去。迷雾沼泽的瘴气不仅能迷惑视线,还能干扰神识,他的感知范围被压缩到不足十丈。但就在这十丈范围内,他捕捉到了三股阴寒的气息,其中一股尤为强横,竟隐隐有接近元婴后期的威压。 “是黑甲魔修。”沈言心头一沉。那家伙竟然没死透,还带着人追到了这里。看来上次那一拳虽伤了他,却未能彻底断绝他的执念。 “青砚,带两个人从侧洞走,绕到他们身后。”沈言压低声音,快速布置,“记住,不要硬碰,用引火符惊扰沼泽里的‘毒瘴蝶’,制造混乱。” 毒瘴蝶是沼泽里的一种妖兽,翅膀扇动时会散发出麻痹心神的粉末,对魔修的魔气有微弱的克制作用。这是他们这些日子在沼泽里摸索出的生存之道——借力打力,而非一味硬拼。 青砚眼神一凛,用力点头,带着两个身手灵活的弟子悄然后退,消失在溶洞深处的阴影里。 沈言深吸一口气,对剩下的弟子道:“守住入口,听我号令再动手。” 话音刚落,洞口的迷雾忽然剧烈翻滚,三道黑影如鬼魅般窜了进来。为首的正是黑甲魔修,他胸口的铠甲破了个大洞,脸色苍白,显然上次的伤势还未痊愈,但眼中的怨毒却比之前更甚。 “沈言小儿,老夫说过,定要将你挫骨扬灰!”黑甲魔修的声音沙哑如破锣,目光扫过溶洞内的玄门弟子,狞笑一声,“没想到你还带了这么多小崽子,正好一起炼化成傀儡!” 他身后的两个魔修都是金丹后期,气息阴冷,一左一右呈包抄之势,手中的骨刃闪烁着幽光。 沈言上前一步,挡在弟子们身前:“你的对手是我,放他们走。” “放他们走?”黑甲魔修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等老夫擒了你,这些小崽子一个个都得死!” 他话音未落,便挥刀砍来。魔刀裹挟着浓郁的魔气,在溶洞中划出一道漆黑的轨迹,直取沈言面门。这一刀比上次更加狠戾,显然是恨极了沈言。 沈言不退反进,《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周身金芒暴涨。他没有硬接,而是借着溶洞狭窄的地形,身形一侧,险之又险地避开魔刀,同时一拳轰向黑甲魔修的肋下——那里正是上次被他打伤的地方。 “卑鄙!”黑甲魔修没想到他如此刁钻,急忙回刀格挡。 “铛!” 拳与刀再次碰撞,沈言只觉手臂一阵发麻,向后滑出三步才稳住身形。而黑甲魔修也被震得气血翻涌,脸色更加苍白,眼中闪过一丝惊悸。 这小子的肉身,竟然比上次更强了! 就在这时,溶洞外忽然传来一阵密集的“嗡嗡”声,伴随着魔修的怒喝和惨叫。青砚得手了! 黑甲魔修脸色一变,分神看向洞口的瞬间,沈言动了。他如离弦之箭般窜出,避开另外两个金丹魔修的攻击,直扑黑甲魔修。 “就是现在!”沈言低喝一声。 守在洞口的弟子们立刻将手中的木矛掷出,虽然未能伤到魔修,却成功干扰了他们的视线。同时,几张引火符被激活,火光在迷雾中炸开,短暂地驱散了瘴气。 混乱中,沈言抓住机会,一拳砸在黑甲魔修未愈的伤口上。 “噗!” 黑甲魔修惨叫一声,喷出一大口黑血,身形踉跄。 “找死!”他彻底被激怒,竟不顾伤势,强行燃烧精血,周身魔气暴涨,化作一头巨大的魔狼虚影,扑向沈言。 “师父小心!”弟子们惊呼。 沈言眼神凝重,知道这是黑甲魔修的拼命之举。他深吸一口气,将体内的灵力和气血全部调动起来,《九转玄功》的口诀在识海中疯狂流转。 “第一转……圆满!” 他低喝一声,肉身的潜能被彻底激发,体表的金芒如同实质,竟隐隐形成了一层龙鳞般的纹路。这是《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后的极致状态,也是冲击第二转的前兆。 “给我破!” 沈言迎着魔狼虚影,一拳轰出。这一拳凝聚了他所有的力量和感悟,拳头上不仅有金芒,还缠绕着一丝微弱的龙气——那是《九转玄功》中蕴含的一丝天地至阳之力。 “嗷呜——” 龙气与魔气碰撞,魔狼虚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竟开始寸寸瓦解。 “不可能!”黑甲魔修眼中充满了绝望。他想不通,一个金丹修士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恐怖的力量。 拳劲余势不减,狠狠砸在黑甲魔修的胸口。 “咔嚓!” 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黑甲魔修的身体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倒飞出去,撞在溶洞的岩壁上,滑落在地,再也没有了声息。 解决掉黑甲魔修,沈言没有丝毫停顿,转身面对另外两个金丹魔修。这两人早已被刚才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见沈言看来,竟不约而同地转身就跑。 沈言哪会给他们机会,身形一晃,追了上去。他的速度极快,几个起落便追上了其中一人,一拳将其轰杀。另一人侥幸跑出溶洞,却被外面等候的青砚等人用毒瘴蝶的粉末迷晕,轻松擒获。 战斗结束得很快,溶洞内一片狼藉,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魔气。弟子们看着倒在地上的黑甲魔修尸体,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赢了?”一个小弟子喃喃道。 青砚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赢了!是师父赢了!” 沈言站在原地,大口喘着气,体内的力量几乎消耗殆尽,体表的金芒也渐渐散去。但他的眼神却异常明亮,因为他清晰地感觉到,在刚才那一拳轰出的瞬间,《九转玄功》的壁垒松动了! 虽然还未正式突破到第二转,但他已经触摸到了门槛。只要稍加打磨,突破只是时间问题。 “师父,您没事?”青砚担忧地问道。 沈言摇摇头,走到黑甲魔修的尸体旁,搜出了他的储物袋。里面除了一些灵石和魔器,还有一本黑色的小册子,封面上写着“噬灵魔功”四个大字。 “这是……”沈言翻开小册子,眉头渐渐皱起。 这本魔功比之前见过的《蚀骨魔功》和《黑煞魔体》更加阴毒,不仅能吞噬生灵精魄,还能吸收修士的修为和法宝的灵性,修炼到极致甚至能吞噬元婴,夺舍重生。 “难怪这魔头如此难缠。”沈言冷哼一声,将小册子收了起来。这魔功虽然阴毒,但其中关于能量吞噬和转化的法门,或许能给《九转玄功》的修炼带来一些启发——当然,前提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处理掉尸体,我们尽快离开这里。”沈言说道,“魔修的血腥味会引来沼泽里的妖兽。” 弟子们立刻行动起来,将魔修的尸体拖到溶洞深处的泥潭里,很快便被沼泽吞噬得无影无踪。 收拾好行装,沈言带着弟子们离开了这个临时的避难所。迷雾沼泽虽然危险,但也并非全无生机,他们需要找到一个更安全、更隐秘的地方,作为长期修炼的据点。 在沼泽中穿行的日子依旧艰难。他们不仅要躲避魔修的搜捕,还要应对各种奇特的妖兽和诡异的瘴气。但沈言发现,越是恶劣的环境,越能磨砺《九转玄功》。 在一次躲避“腐骨藤”的追击时,沈言为了掩护弟子们撤退,被藤蔓缠住,险些被吸干精血。危急关头,他体内的《九转玄功》自动运转,竟将藤蔓中的部分能量转化为自身的气血,硬生生挣脱了束缚。 “这是……能量转化?”沈言又惊又喜。 他终于明白,《九转玄功》的第二转,或许并非单纯的肉身淬炼,而是要学会将外界的能量为己所用,就像地脉草吸收土壤中的养分一样。 这个发现让他茅塞顿开。他开始尝试在修炼中主动吸收沼泽中的瘴气和妖兽的气血,虽然过程痛苦无比,常常被驳杂的能量弄得经脉剧痛,但效果也十分显着。他的肉身强度在稳步提升,对《九转玄功》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 一个月后,他们在沼泽深处发现了一处天然的温泉。温泉的水蕴含着浓郁的火行灵气,能够驱散瘴气,滋养肉身。更重要的是,温泉周围生长着许多罕见的灵药,其中就有沈言突破第二转所需要的“赤血莲”。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沈言看着温泉中绽放的赤血莲,眼中闪过一丝激动。 赤血莲蕴含着纯粹的火行灵气,正好可以中和《九转玄功》第一转圆满后体内积累的金行之气,为突破第二转打下基础。 “我们就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沈言说道,“青砚,你带人警戒,我要冲击《九转玄功》的第二转。” 青砚用力点头:“师父放心,我们一定会保护好您。” 沈言走到温泉边,盘膝坐下,运转《九转玄功》,开始吸收赤血莲的灵气。火行灵气如同暖流般涌入体内,与金行之气相互激荡、融合,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肉身正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蜕变,骨骼变得更加坚硬,肌肉变得更加坚韧,血液中仿佛燃烧着火焰,流淌着无穷的力量。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丝赤血莲的灵气被吸收殆尽,沈言猛地睁开眼,眸中闪过一道炽热的光芒。 “《九转玄功》……第二转!成了!” 他缓缓站起身,感受着体内奔腾的力量,只觉一拳可裂山石,一脚可断河流。更重要的是,他终于掌握了能量转化的法门,能够将外界的各种能量转化为自身的力量,再也不用担心灵力耗尽的问题。 就在这时,温泉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青砚惊慌失措地跑了进来。 “师父,不好了!大批魔修朝这边来了,为首的好像是……魔主!” 沈言眼神一凛,心中暗道:终于来了吗? 他握紧拳头,感受着体内新获得的力量,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九转玄功》第二转的威力,正好让他见识一下,所谓的魔主,究竟有多少斤两! 温泉的水汽缭绕,映照着沈言坚毅的脸庞。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在迷雾沼泽中掀起。 第536章 魔主亲临 温泉蒸腾的水汽中,沈言缓缓站直身体。突破《九转玄功》第二转后,他周身的气息变得愈发沉凝,原本内敛的金芒此刻与火行灵气交织,在皮肤表面流转着淡淡的赤金色光晕,仿佛有岩浆在血脉中奔涌。 “魔主?”沈言眉头微挑,眼中没有丝毫惧色,反倒是战意愈发炽烈。 自玄门被破以来,他一路逃亡,与魔修大小数十战,从筑基魔修到金丹长老,再到元婴初期的黑甲魔修,实力在一次次生死磨砺中飞速提升。如今《九转玄功》突破第二转,他正想找个像样的对手试试斤两,魔主竟主动送上门来。 “师父,魔修的气息很强,至少有上百人,而且……”青砚的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弟子能感觉到,至少有三位元婴修士,还有一股……让人窒息的威压,比黑甲魔修强太多了!” 沈言点点头。魔门倾巢而出,显然是铁了心要将他这个“漏网之鱼”彻底抹杀。他看向温泉周围的弟子们,他们虽面带惧色,却无一人后退,紧握武器的手背上青筋暴起,眼神里藏着一股豁出去的狠劲。 “怕吗?”沈言忽然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力量。 弟子们对视一眼,齐声喊道:“不怕!” “好。”沈言笑了,“记住,我们是玄门弟子,纵然宗门不在,道心不能丢。今日,便让这些魔修看看,玄门的骨头有多硬!” 他走到温泉边,摘下那朵刚刚吸收完灵气的赤血莲。莲瓣虽已失去光泽,但其根茎中仍残留着一丝精纯的火行灵力。沈言屈指一弹,莲茎化作数道赤红色的流光,分别射入青砚和几位核心弟子体内。 “这是赤血莲的护心灵力,能暂时抵挡魔气侵蚀。”他沉声道,“青砚,带一半人守住温泉入口的溶洞,用之前准备的‘玄水阵’拖延时间。” “剩下的人,跟我来。”沈言转身看向温泉后方的密林,“我们去那边设伏。魔主想找我,总得付出点代价。” 布置完毕,弟子们迅速行动起来。青砚带着人钻进溶洞,很快,洞口便浮现出一层水幕,那是用温泉水汽结合玄门阵法布下的防御,虽挡不住元婴修士全力一击,却能迟滞敌人脚步。 沈言则带着另一半弟子隐入密林。温泉周围的树木粗壮异常,树干上覆盖着湿润的苔藓,地面堆积着厚厚的腐叶,正是设伏的绝佳之地。 他靠在一棵千年古木后,运转《九转玄功》第二转的“纳灵”之法,开始吸收周围的天地灵气。与第一转不同,第二转不仅能吸收纯粹的灵气,还能将树木的生机、腐叶的浊气甚至温泉的水汽都转化为自身力量,虽然驳杂,却胜在取之不尽。 很快,远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和破空声,伴随着魔修特有的阴笑声。 “魔主大人,前面就是那处温泉,沈言那小子肯定就在附近!” “哼,一个金丹修士,竟让我等兴师动众,真是废物!”一个低沉而威严的声音响起,仅仅是声音,便让空气都仿佛凝固了,“找到他,碎尸万段!” 沈言眼神一凛——这就是魔主?单是声音蕴含的威压,便远超之前遇到的任何魔修,至少是元婴后期,甚至可能已触及化神境的门槛。 他示意弟子们屏住呼吸,自己则将气息彻底收敛,如同融入周围的树木山石。 片刻后,一群黑袍魔修出现在温泉边,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修士,面容普通,却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周身魔气内敛,看似平平无奇,却让沈言的危机感飙升到了极致。 “魔主大人,洞口有阵法!”一个魔修喊道。 魔主冷哼一声,根本没看溶洞,目光扫过温泉周围的密林,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躲起来了?也好,老夫正好活动活动筋骨。” 他抬起右手,五指虚握。刹那间,周围的魔气疯狂汇聚,形成一只巨大的黑色手掌,朝着密林猛地抓去! “不好!”沈言心中大骇。这魔主竟能仅凭气息锁定他的位置,而且出手便是杀招! 他不敢怠慢,猛地暴喝一声,将《九转玄功》第二转的力量全部爆发出来。赤金色的光晕在体表炸开,他如同一颗出膛的炮弹,迎着黑色巨掌冲了出去,同时对弟子们吼道:“动手!” 早已准备好的弟子们立刻发动攻势。数十张燃火符被同时激活,化作一道道火蛇射向魔修;削尖的木矛裹着灵力,精准地刺向魔修的破绽;更有弟子引爆了预先埋下的“爆炎符”,试图用爆炸阻挡魔修。 然而,这些攻击在魔主和三位元婴魔修面前,如同蚍蜉撼树。 魔主甚至没回头,只是随意一挥左手,便将所有攻击尽数挡下。三位元婴魔修则狞笑着扑向弟子们,如同虎入羊群。 “啊!”惨叫声瞬间响起,几名弟子躲闪不及,被魔气击中,瞬间化为飞灰。 “住手!”沈言目眦欲裂,速度再提三分,避开黑色巨掌的抓握,一拳轰向离弟子最近的那名元婴魔修。 那魔修正追杀一名小弟子,猝不及防之下被一拳轰在后背,惨叫一声,喷出黑血倒飞出去,气息瞬间萎靡。 “找死!”另一名元婴魔修见状大怒,手中骨鞭如同活蛇般抽出,带着浓郁的魔气缠向沈言的脖颈。 沈言不闪不避,左手抓住骨鞭,右手成拳,赤金色的拳芒闪烁,一拳砸在魔修胸口。 “咔嚓!”骨鞭应声而断,那魔修也如遭重击,倒飞出去,生死不知。 短短几个呼吸间,连伤两名元婴魔修,沈言的凶悍让剩下的魔修都吓了一跳。 “有点意思。”魔主看着沈言,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化为浓烈的贪婪,“这炼体功法,比老夫想象的还要强!今日,定要将你擒下,搜魂夺功!” 他身形一晃,瞬间出现在沈言面前,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小子,接老夫一掌!”魔主右掌拍出,看似缓慢,却封锁了沈言所有退路,掌风未至,地面的腐叶已被压得粉碎,空气都仿佛被凝固。 沈言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仿佛一座大山压在心头,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但他没有退缩,反而激起了更强的战意。 “《九转玄功》第二转——崩山!” 沈言低喝一声,将吸收的所有能量全部灌注于右拳,赤金色的拳头上竟隐隐浮现出龙鳞纹路,带着崩山裂石的威势,与魔主的手掌悍然相撞! “轰!”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赤金色的拳芒与黑色的掌印在半空剧烈碰撞、湮灭,形成一股恐怖的能量风暴,将周围的树木尽数掀飞,地面被硬生生犁出一道数丈深的沟壑。 沈言如遭重击,感觉一股沛然莫御的力量涌入体内,五脏六腑都仿佛移了位,鲜血混合着内脏碎片从嘴角喷出,身体像断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撞断了数棵大树才停下,气息瞬间萎靡到了极点。 而魔主,也被震得后退三步,脸上首次露出惊讶之色:“你竟能接下老夫七成力量?不错,不错!” 他看着沈言的眼神愈发炽热,仿佛在看一件稀世珍宝。 “师父!”青砚在溶洞里看到这一幕,目眦欲裂,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却被最后那名元婴魔修拦住,打得节节败退。 其他弟子也想冲上来,却被魔修死死缠住,自顾不暇。 沈言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发现体内的骨头断了至少一半,《九转玄功》的运转都变得滞涩起来。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与顶级强者的差距——元婴后期与金丹境,终究是天壤之别。 “放弃,小子。”魔主缓步走向沈言,如同猫戏老鼠,“归顺老夫,交出功法,老夫可以饶你不死,甚至收你为徒,将来魔门之主的位置,或许就是你的。” 沈言咳出一口血,惨笑道:“让我归顺你们这些邪魔歪道?做梦!” “冥顽不灵!”魔主脸色一沉,“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夫便只好强行搜魂了!” 他伸出右手,五指成爪,带着浓郁的魔气抓向沈言的头颅。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沈言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决绝。他猛地咬破舌尖,将最后的力量凝聚于识海,同时从储物袋里掏出一枚通体漆黑的玉简——那是他从黑甲魔修储物袋里找到的,记载着“噬灵魔功”核心的玉简。 “想搜我的魂?那就一起尝尝魔功的滋味!” 沈言狂笑着,将玉简捏碎,同时运转《九转玄功》第二转的“纳灵”之法,强行吞噬玉简中逸散的魔功残念和周围的魔气! “你疯了?!”魔主大惊失色。他没想到沈言竟如此疯狂,竟敢主动吞噬魔功残念,这与饮鸩止渴无异,稍有不慎便会被魔气吞噬心智,沦为疯子! 但他的惊讶并未持续太久,很快便变成了惊骇。 只见沈言周身赤金色的光晕与黑色的魔气交织、碰撞,虽然痛苦得浑身抽搐,却硬生生将那些驳杂的魔气和魔功残念一点点炼化、吸收! 《九转玄功》第二转的“纳灵”之法,竟真的能消化魔功的力量! “不!不可能!”魔主失声惊呼。 在他的注视下,沈言的气息开始快速回升,断裂的骨骼发出噼啪的愈合声,原本萎靡的眼神重新变得锐利,甚至比之前更加凶悍! “这……这是……”沈言感受着体内涌动的力量,又惊又喜。吞噬魔功残念的过程痛苦无比,仿佛有无数怨灵在啃噬他的识海,但炼化后获得的力量也极其庞大,不仅修复了伤势,还让《九转玄功》第二转的境界更加稳固! 他猛地抬头,看向魔主,眼中闪烁着赤金色的光芒,夹杂着一丝魔气的疯狂:“魔主,现在该轮到我了!” 沈言身形一晃,再次冲向魔主。这一次,他的速度更快,力量更强,赤金色的拳芒中带着一丝黑色的魔焰,既霸道又诡异。 魔主被沈言的变故吓得不轻,此刻见他冲来,竟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嘭!” 拳掌再次相撞,魔主只觉一股比之前强横数倍的力量涌来,手臂发麻,竟被震得连连后退,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驾驭魔气?!” 沈言没有回答,只是疯狂地攻击。他将《九转玄功》的炼体之术与魔功的诡异步法结合,招式变得更加难以预测,时而刚猛如雷霆,时而诡谲如鬼魅。 一时间,竟逼得魔主落入了下风! “疯子!你这个疯子!”魔主又惊又怒。他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修士,既能修炼玄门正宗的炼体神功,又能吞噬魔功的力量,简直是个怪物! 周围的魔修也被这一幕惊呆了,连追杀弟子们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青砚趁机摆脱那名元婴魔修,带着弟子们冲上来,与沈言并肩作战。 “杀!” 玄门弟子们见状士气大振,虽然实力远不如魔修,却个个悍不畏死,用生命为沈言创造机会。 激战中,沈言抓住一个破绽,一拳轰在魔主的肩头。魔主惨叫一声,肩头的骨骼应声碎裂,气息瞬间萎靡下去。 “撤!”魔主知道再打下去讨不到好,甚至可能阴沟里翻船,当机立断,带着剩下的魔修狼狈逃窜。 直到魔修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迷雾中,沈言才再也支撑不住,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师父!” “师父!” 弟子们急忙围上来,七手八脚地将沈言抬到温泉边。 沈言躺在温泉里,感受着温热的泉水滋养着身体,意识渐渐模糊。在彻底失去意识前,他仿佛看到了玄门的山门,看到了掌门和长老们欣慰的笑容,看到了黄土坡上那片熟悉的绿色。 “我们……赢了……” 他喃喃自语,嘴角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彻底晕了过去。 温泉的水汽依旧蒸腾,映照着满地的狼藉和玄门弟子们疲惫却坚毅的脸庞。 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他们终究是击退了魔主,守住了希望。 而沈言,也在这场生死之战中,对《九转玄功》有了新的领悟——真正的强大,并非固守一方,而是兼容并蓄,在绝境中寻找生机。 就像那黄土坡上的地脉草,无论多么贫瘠的土地,都能扎根生长,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绿色。 挺好。 这是沈言陷入沉睡前,最后的念头。 第537章 悟道 温泉的暖意如同最温柔的手,一点点抚平沈言体内断裂的筋骨。他沉在水中,意识却异常清醒,识海深处,《九转玄功》的符文正与吞噬的魔功残念激烈碰撞、交融,发出细微的嗡鸣。 赤金色的玄功灵力如长河奔涌,黑色的魔焰似游蛇窜动,起初彼此排斥、湮灭,可随着时间推移,竟有丝丝缕缕的气息开始缠绕、渗透。就像黄土坡上的地脉草,在贫瘠的岩层中找到了与砂石共生的方式,沈言的灵力与魔焰,也在这极致的淬炼中,渐渐寻到了共存的平衡。 “原来如此……”沈言在心中轻叹。 他一直以为,玄功与魔功水火不容,却没想到,《九转玄功》的第二转“纳灵”,竟能做到真正的兼容并蓄。那些被魔修视为“邪祟”的魔气,在玄功的转化下,剔除了阴毒的执念,竟化作了淬炼肉身的猛火,让他的筋骨在灼烧般的疼痛中,变得更加坚韧。 这感悟如同一道惊雷,劈开了他对“正邪”的固有认知。或许,力量本身并无善恶,关键在于驾驭它的人。就像手中的锄头,既能开荒种地,也能挥作凶器,区别只在使用者的心意。 不知在温泉中浸泡了多久,沈言缓缓睁开眼。眸中赤金与墨黑交织,随即沉淀为温润的古铜色,不见丝毫戾气,却透着一股深不可测的厚重。他抬手看了看掌心,皮肤下隐隐有流光转动,那是玄功灵力与魔焰交融后的新生力量。 《九转玄功》第二转,在这场意外的“吞噬”中,竟彻底稳固,甚至隐隐触碰到了第三转的门槛。 “师父!”岸边传来青砚惊喜的呼喊。 沈言笑着起身,水珠从他古铜色的肌肤滑落,滴入温泉,溅起细小的涟漪。他的伤势已痊愈,甚至比战前更强横,体内的力量如同蓄满水的堤坝,沉稳而磅礴。 “都还好吗?”沈言看向围拢过来的弟子,声音温和却带着力量。 青砚眼圈一红,低头道:“……牺牲了五位师弟。” 沈言沉默片刻,走到温泉边的空地上,对着魔修逃窜的方向,深深一揖。那是对逝去弟子的哀悼,也是对自己的警醒——他的强大,终究是用同门的鲜血铺就的。 “我们会记住他们。”沈言的声音低沉而坚定,“更会带着他们的份,好好活下去,重建玄门。” 弟子们用力点头,眼中的悲伤渐渐化作了决绝。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在温泉周围扎下根来。这里灵气充裕,又有温泉的火行灵力滋养,是绝佳的修炼之地。沈言将《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法门重新梳理,融入了一些对魔气转化的感悟,传授给弟子们。 “记住,无论吸收何种能量,都要守住本心。”沈言在指导青砚修炼时反复叮嘱,“就像种地要除草,吸收能量时,也要时时剔除心中的贪念与戾气。” 青砚资质本就出众,又经历了连番生死,道心愈发沉稳。他将沈言的话牢牢记在心里,修炼时格外注重心性的打磨,进步一日千里,很快便突破到了金丹初期。 其他弟子也各有精进。那个曾被魔修追杀的小弟子,如今已能独自斩杀低阶妖兽;负责侦查的弟子,对瘴气的感知愈发敏锐,好几次提前预警,避开了沼泽深处的“腐心虫”。 沈言则将更多精力放在研究《九转玄功》与魔功的融合上。他从黑甲魔修的储物袋里找到了几枚记载魔功的玉简,其中《噬灵魔功》的“能量掠夺”之术,与玄功的“纳灵”结合,竟让他摸索出了一套快速恢复的法门——不必再依赖灵石或灵药,只需吸收周围的天地能量,甚至是敌人的攻击余波,便能快速补充消耗。 这日,沈言正在温泉边演练新悟的拳法。赤金色的拳芒中缠绕着丝丝魔焰,既保留了玄功的刚猛,又多了魔功的诡异,拳风扫过,空气都被撕裂,发出尖锐的呼啸。 忽然,他眉头微蹙,停了下来。 “怎么了,师父?”青砚问道。 “有客人来了。”沈言望向迷雾深处,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不是魔修。” 片刻后,迷雾中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三个身着灰色道袍的修士出现在温泉边,为首的是个面容清癯的老者,气息沉稳,竟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在下清虚门墨尘,敢问可是沈言道友?”老者拱手行礼,语气带着试探。 沈言挑眉。清虚门是南域的一个中等宗门,在正魔大战中保持中立,没想到会找到这里。 “正是。”沈言淡淡回应,“不知墨尘道友寻我何事?” 墨尘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显然没想到传闻中只剩残部的玄门余孽,竟有如此气度,尤其是沈言身上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既精纯又霸道,让他不敢小觑。 “实不相瞒,”墨尘叹了口气,“我等是来求助的。魔主败退后,迁怒于我等中立宗门,近日正率大军围攻清虚门,我等实在抵挡不住,听闻道友能硬撼魔主,特来求援。” 沈言沉默不语。他现在手下只有不到十名弟子,实力虽有提升,却远不足以与魔门大军抗衡。 似乎看穿了他的顾虑,墨尘急忙道:“道友放心,我等并非让道友独自对抗魔军。南域还有几宗正修,也在暗中联络,只要道友肯出面牵头,我们便可组成联军,共抗魔门!” 沈言心中一动。单打独斗终非长久之计,若能联合其他正修,或许真能与魔门分庭抗礼。 “墨尘道友,”沈言看着他,“你可知,与魔门为敌,意味着什么?” 墨尘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与其被魔门吞并,不如拼死一战!玄门虽灭,正道不能亡!” 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沈言。他想起了掌门临终的嘱托,想起了那些牺牲的同门。 “好。”沈言点头,“我答应你。” 墨尘又惊又喜,连忙行礼:“多谢沈道友!我等在清虚门后山的密道中藏有不少资源,足以支撑道友修炼,还请……” “不必。”沈言打断他,“资源留给联军。我这里,有更重要的东西。” 他指了指温泉周围的灵药,又指了指弟子们:“修炼,未必需要天材地宝。磨砺,才是最好的丹药。” 墨尘看着那些在沼泽中磨砺出坚韧气息的年轻弟子,又看了看沈言身上那股从生死中淬炼出的沉稳,忽然明白了什么。 “道友高见。”墨尘躬身行礼,“我等在清虚门等候道友。” 送走墨尘等人,青砚担忧道:“师父,我们真的要去吗?清虚门未必可信,而且……”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沈言笑了笑,“但我们不能一直躲在沼泽里。玄门的道,不是龟缩求生,是守护。” 他看向弟子们:“你们怕吗?” “不怕!”弟子们齐声喊道,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们早已厌倦了逃亡,渴望着一场真正的反击。 沈言点点头:“收拾行装,我们明日出发。” 出发前夜,沈言独自坐在温泉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倒影中的人,面容比初入玄门时坚毅了许多,眼神里沉淀了太多生死与离别,却始终保持着一份清澈。 他想起幻境里的黄土坡,想起那些在田埂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身影。那时的他,不懂守护的意义,只觉得修仙当逍遥自在。可如今才明白,真正的逍遥,是有能力守护想守护的一切。 《九转玄功》在体内缓缓运转,赤金与墨黑交织的灵力流淌,如同守护这片土地的河流,沉稳而有力。 “该回去了。”沈言轻声说。 不是回那个已经化为邪器的山门,而是回到属于正道修士的战场。 次日清晨,沈言带着弟子们,告别了这个见证他们成长的温泉。迷雾沼泽依旧弥漫着瘴气,却仿佛不再那么阴森可怖。 他们的步伐坚定,朝着清虚门的方向走去。阳光穿透迷雾,洒在他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像极了黄土坡上那些倔强生长的地脉草。 前路或许依旧凶险,魔门的势力依旧强大,但沈言心中充满了希望。 因为他知道,只要道心不灭,传承不绝,总有一天,正道之光会重新照耀这片大地。 就像那黄土坡,纵然经历风沙,总有绿意破土而出。 挺好。 沈言抬头望向远方,嘴角扬起一抹坚定的笑容。 风,似乎也变得温暖起来。 第538章 诸宗 通往清虚门的路,比想象中更难走。魔主虽未亲自追杀,却在南域布下了层层关卡,每过一处山岭,都能看到魔修巡查的身影,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沈言带着弟子们昼伏夜出,尽量避开大路,专走险峻的山道。他将《九转玄功》的“纳灵”之法用到了极致,沿途的草木精气、山石灵气,甚至是魔修残留的魔气,都被他转化为前进的力量,不仅没让弟子们感到疲惫,反而让每个人的气息都愈发饱满。 “师父,前面有座废弃的驿站,好像有魔修驻守。”负责探路的弟子回来禀报,声音压得极低。 沈言示意众人隐蔽,自己则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驿站的院墙早已坍塌,几间破屋歪斜地立着,门口守着两个筑基魔修,正百无聊赖地擦拭着骨刃,嘴里哼着淫秽的小调。 屋内传来隐约的哭喊声,仔细听去,竟像是女子的声音。 沈言眼神一冷。这些魔修,不仅屠戮修士,连普通百姓都不放过。 他没有惊动门口的魔修,绕到驿站后方,借着断墙的掩护,翻身跃进院内。屋内的景象让他怒火中烧——三个魔修正将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按在地上,旁边还捆着两个瑟瑟发抖的孩童,显然是一对母子。 “放开我娘!”一个约莫十岁的孩童哭喊着,却被魔修一脚踹倒。 “小崽子,等会儿就轮到你了!”魔修狞笑着,伸手去撕女子的衣衫。 “找死!” 沈言低喝一声,如鬼魅般出现在屋内。那三个魔修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他一拳一个砸倒在地,骨骼碎裂的声音混杂着惨叫,在破屋内回荡。 门口的两个魔修听到动静冲进来,刚看到同伴的惨状,便被沈言隔空弹出的石子击穿了眉心。 前后不过一炷香的功夫,五个魔修便已伏诛。 沈言解开女子和孩童身上的绳索,从储物袋里取出几件干净的衣物和一些干粮递过去:“快走,往南走,那里或许还有正修的据点。” 女子抱着孩子,对着沈言连连磕头,泪水混合着感激:“多谢仙长!多谢仙长!” 看着母子三人踉跄离去的背影,青砚低声道:“师父,我们不宜耽搁太久,要是引来更多魔修……” “我知道。”沈言点头,眼中却没有丝毫悔意,“但见死不救,修行还有何意义?” 他想起幻境里春杏说的“娃们能吃饱饭,比啥都强”,那时他不懂守护凡人有何意义,如今却明白,这些平凡的生命,正是正道修士拼死也要守护的道。 离开驿站后,他们的行程愈发谨慎。三日后,终于抵达了清虚门地界。 与玄门不同,清虚门建在一处隐蔽的山谷中,入口被重重阵法遮掩,若非墨尘事先给了信物,他们根本找不到入口。 穿过层层阵法,眼前豁然开朗。山谷内竟是另一番景象——数百名修士聚集在广场上,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虽然面带疲惫,眼神却透着一股同仇敌忾的决然。 墨尘早已在谷口等候,见沈言到来,急忙迎了上来:“沈道友,你可算来了!” 他将沈言引到广场中央的高台上,对着众人朗声道:“诸位,这位便是能硬撼魔主的玄门沈言道友!今日请他来,便是想请他牵头,共组联军,对抗魔门!” 广场上顿时响起一阵议论声,不少修士看向沈言的目光带着怀疑。他们大多听说过玄门被灭的消息,实在难以相信,一个玄门余孽能有硬撼魔主的实力。 “玄门都被魔门灭了,他能有多大本事?” “我看是清虚门找不到人,才拉来充数的?” “就是,一个金丹修士,也敢说硬撼元婴后期的魔主?” 质疑声越来越大,甚至有几个脾气暴躁的修士直接站出来,满脸不屑。 沈言没有动怒,只是平静地看着众人。他知道,口舌之争毫无意义,实力才是最好的证明。 “哪位道友觉得在下不配?”沈言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广场,带着《九转玄功》特有的厚重,让喧闹的广场瞬间安静下来。 一个身材魁梧的红脸修士站了出来,他是附近“烈火谷”的谷主,元婴初期修为,扬声道:“沈道友,并非我等不信,只是此事关系重大,容不得半分虚假。你若真有本事,便接我一掌,让我等心服口服!” “可以。”沈言淡淡道,“请出手。” 红脸修士见他如此干脆,反倒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运转灵力,一掌拍向沈言。掌风带着炽热的气浪,显然是修炼了某种火系功法,威力不容小觑。 广场上的修士都屏住了呼吸,连墨尘也紧张地握紧了拳头。 沈言站在原地,既不躲闪,也不运功,就那样硬生生受了红脸修士一掌。 “嘭!” 掌风落在沈言胸口,发出一声闷响。红脸修士只觉一股磅礴的力量反弹回来,震得他手臂发麻,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三步。 而沈言,依旧稳稳地站在原地,衣衫甚至都没动一下,仿佛只是被风吹了拂过。 广场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惊呆了。 红脸修士更是满脸难以置信,他这一掌虽未用全力,却也足以重伤金丹修士,没想到对方竟毫发无伤! “还有哪位道友想试试?”沈言环视四周,目光平静却带着一股无形的威压。 无人应答。刚才那一幕,已经彻底打消了所有人的疑虑。能硬接元婴修士一掌而毫发无伤,这等肉身强度,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好!”一个白发老者站了出来,他是“青木宗”的宗主,颤声道,“沈道友果然名不虚传!老夫代表青木宗,愿听道友号令!”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 “烈火谷也愿加入联军!”红脸修士拱手行礼,语气恭敬了许多。 “我等也愿加入!” 一时间,广场上的修士纷纷响应,原本的质疑声变成了热烈的呼喊,气氛瞬间变得高涨起来。 墨尘松了口气,对沈言拱手道:“道友神威,佩服佩服。” 沈言微微点头,走到高台中央,对着众人朗声道:“诸位道友,魔门肆虐,生灵涂炭,我等正修,责无旁贷。今日组建联军,非为名利,只为守护这方天地,守护身后的凡人百姓!” 他的声音带着一股穿透人心的力量,让在场的修士们热血沸腾。 “我沈言,玄门余孽一个,不敢言领导诸位。但我在此立誓,只要有一口气在,便与魔门周旋到底!” “与魔门周旋到底!” “周旋到底!” 呼喊声此起彼伏,响彻山谷。 接下来的日子,联军开始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沈言凭借过人的实力和沉稳的性子,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联军的核心。他将玄门的阵法知识、清虚门的丹药储备、烈火谷的火系术法等资源整合起来,制定了一套严密的防御和反击计划。 他没有藏私,将《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法门传授给联军的修士,尤其是那些低阶弟子。这套法门虽然不能让他们立刻变强,却能极大地提升肉身强度和生存能力,在与魔修的近战中尤为有效。 “沈道友,这炼体法门真是神了!”红脸修士练了几日,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肉身强度竟提升了不少,原本难以驾驭的火系灵力也变得更加听话。 其他修士也纷纷称赞,对沈言的敬佩又深了一层。 沈言则利用清虚门提供的资源,潜心修炼《九转玄功》,冲击第三转。他将从魔修那里缴获的魔功玉简与玄功反复比对,发现《九转玄功》的第三转,竟与《噬灵魔功》的“吞噬天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玄功更注重“转化”而非“掠夺”。 这日,沈言正在密室中修炼,墨尘忽然匆匆赶来。 “沈道友,出事了!”墨尘脸色凝重,“魔主不知从哪得到消息,竟率大军包围了山谷,还说……要亲自与你决战!” 沈言睁开眼,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来得正好。我也想看看,这魔主到底有多少斤两。” 他起身走出密室,广场上的修士们已经集结完毕,虽然面带紧张,却无一人退缩。 “诸位,”沈言朗声道,“魔主已至谷外,今日,便是我等正修反击的开始!” “杀!杀!杀!” 修士们举起武器,高声呐喊,声音震彻山谷。 沈言纵身一跃,落在谷口的防御阵法上,目光如电,望向谷外。 谷外,黑压压的魔修如同潮水般涌来,为首的魔主悬浮在半空,黑袍猎猎,眼神阴鸷地看着谷内。 “沈言小儿,滚出来受死!”魔主的声音如同惊雷般炸响,带着摄人心魄的威压。 沈言站在阵法之上,衣袂翻飞,赤金色的灵力在体表隐隐流动,与魔主的威压分庭抗礼。 “魔主,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话音未落,沈言身形一晃,竟主动冲出了防御阵法,赤金色的拳芒在阳光下绽放出耀眼的光芒,直取魔主! 魔主没想到他如此凶悍,先是一愣,随即狞笑一声:“不知死活!” 他同样身形一动,黑色的魔焰化作一只巨大的手掌,迎向沈言的拳头。 拳与掌,在半空轰然相撞! 这一次,没有退路,没有犹豫。 正与邪的决战,就此拉开序幕。 山谷内,联军的修士们握紧了武器,紧张地注视着半空的战斗,他们知道,这场战斗的胜负,将决定南域的未来。 而沈言,在拳掌相撞的瞬间,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为了玄门,为了正道,为了那些平凡的生命。 这一战,他必须赢! 第539章 玄功三转 拳与掌的碰撞,迸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赤金色的玄功拳芒与墨黑色的魔焰掌印在半空疯狂绞杀,冲击波如同无形的巨浪,将谷口的岩石震得粉碎,连天空的云层都被撕裂出一道巨大的豁口。 沈言只觉一股比上次强横数倍的力量涌来,仿佛有一座黑山压在肩头,骨骼发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声。但他体内的《九转玄功》早已运转到极致,赤金色的灵力裹挟着丝丝魔焰,如同奔流的岩浆,顺着经脉奔腾不息,硬生生将那股阴寒的力量挡在体外。 “咦?”魔主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短短数日不见,沈言的实力竟又精进了不少,尤其是他体内那股交融了灵力与魔焰的力量,既霸道又诡异,竟让他隐隐感到一丝压力。 “有点意思。”魔主狞笑一声,体内魔气暴涨,掌印上的魔焰愈发炽烈,隐隐凝聚成一头狰狞的魔龙虚影,张开血盆大口咬向沈言。 “来得好!”沈言毫不畏惧,眼中战意升腾。他猛地一声长啸,将《九转玄功》第二转的力量催动到极致,同时开始冲击第三转的壁垒。 “九转玄功第三转——吞灵!” 随着沈言的低喝,他周身浮现出无数细密的符文,这些符文如同贪婪的触手,疯狂吸收着周围的天地灵气,甚至连魔焰掌印散逸的魔气也被一并吞噬、转化! “这是……”魔主脸色剧变。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魔气正在被对方一点点蚕食,这种感觉,就像遇到了同类,却又比他的《噬灵魔功》更加霸道、更加精纯! 沈言的气息在飞速飙升,赤金色的拳芒上缠绕的魔焰越来越浓郁,竟隐隐压过了魔龙虚影的气势。他的拳头如同出膛的炮弹,带着吞噬一切的威势,一拳拳轰在魔龙虚影上。 “嗷呜——” 魔龙虚影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身上的魔焰越来越暗淡,最终在沈言的重拳下彻底溃散。 “噗!” 魔主如遭重击,喷出一大口黑血,身形连连后退,脸上首次露出了惊骇之色:“不可能!你的功法怎么可能……” 他话未说完,沈言已如影随形地追了上来,拳头带着破空之声,直取他的面门。 “找死!”魔主又惊又怒,强行稳住身形,双手结印,无数魔纹从他体内飞出,在身前凝聚成一面巨大的黑色盾牌。 “铛!” 沈言的拳头狠狠砸在盾牌上,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黑色盾牌剧烈摇晃,表面浮现出无数裂纹,魔主更是被震得气血翻涌,手臂发麻。 谷内的联军修士见状,士气大振。 “沈道友加油!” “打倒魔主!” 欢呼声此起彼伏,不少修士已经按捺不住,想要冲出谷口助战。 “守住阵法!”墨尘高声喝道,“沈道友自有分寸,我们不能给他添乱!” 虽然心痒难耐,但众人也知道墨尘说得有理,只能强压下冲动,紧张地注视着半空的战斗。 半空之中,沈言与魔主的战斗愈发激烈。沈言的拳法大开大合,每一拳都蕴含着吞噬天地的威势,将《九转玄功》第三转的“吞灵”之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断吸收着魔主的魔气转化为自身力量;而魔主则被逼得节节败退,他的魔功在沈言面前仿佛失去了作用,无论释放出多少魔气,都会被对方吞噬、转化,反而助长了对方的气势。 “疯子!你这个疯子!”魔主又惊又怒,他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功法,简直就是魔功的克星! 沈言没有理会他的咒骂,只是一味地猛攻。他能感觉到,自己离《九转玄功》第三转的圆满越来越近,体内的力量如同即将爆发的火山,只需一个契机,便能彻底冲破壁垒。 “就是现在!” 沈言抓住一个破绽,一拳轰在魔主的胸口。这一拳凝聚了他所有的力量和感悟,赤金色的拳芒中夹杂着浓郁的魔焰,既蕴含着玄功的至阳之力,又带着魔功的诡异霸道。 “噗!” 魔主的护身魔盾应声而碎,整个人如同断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撞在远处的山峰上,将山体撞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半天没有动静。 沈言悬浮在半空,大口喘着气,体内的力量几乎消耗殆尽,但他的眼神却异常明亮。在刚才那一拳轰出的瞬间,他清晰地感觉到,《九转玄功》第三转的壁垒被彻底冲破了! “《九转玄功》第三转……成了!” 沈言心中狂喜。突破第三转后,他不仅能更高效地吸收、转化外界能量,还领悟了一种新的能力——“灵焰”。这种灵焰是灵力与魔焰交融后的产物,既能净化魔气,又能焚烧万物,是魔修的克星。 就在这时,远处的山峰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魔主的身影从窟窿中冲了出来,他的衣衫破碎,嘴角挂着鲜血,眼中充满了疯狂和怨毒。 “沈言!我要你死!” 魔主彻底疯狂了,他竟然开始燃烧自己的元婴,周身的魔气浓郁到了极点,形成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连周围的空间都开始扭曲。 “不好!他要自爆!”墨尘脸色剧变,失声惊呼。 元婴修士自爆的威力,足以毁掉半个南域,在场的所有人都将化为飞灰! 联军的修士们吓得面无人色,不少人甚至开始绝望。 沈言眼神凝重,他能感觉到那股毁灭性的力量正在快速汇聚,心中却异常平静。 “想自爆?没那么容易!” 沈言深吸一口气,将《九转玄功》第三转的力量全部爆发出来,同时引动体内的“灵焰”。赤金色的灵焰在他掌心熊熊燃烧,散发出净化一切的光芒。 “以我玄功,化你魔焰!” 沈言低喝一声,将掌心的灵焰猛地掷出。灵焰在空中化作一条巨大的赤金色火龙,带着吞噬一切的威势,冲向魔主形成的黑色漩涡。 “轰!” 火龙与黑色漩涡碰撞在一起,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赤金色的灵焰与墨黑色的魔焰疯狂绞杀,一半是净化,一半是毁灭,整个天空都变成了双色交织的奇景。 这是一场正与邪的终极对决,也是一场玄功与魔功的宿命交锋。 沈言悬浮在半空,双手不断结印,源源不断地将灵力注入火龙体内。他知道,这一战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更关系到南域的安危,他必须赢! 谷内的联军修士们也纷纷运转灵力,朝着沈言的方向输送,虽然他们的力量微不足道,却代表着一份信念,一份希望。 时间一点点过去,赤金色的火龙在众人的加持下,终于渐渐压制住了黑色漩涡的扩张。魔主的惨叫声越来越微弱,黑色漩涡的光芒也越来越暗淡。 “不!我不甘心!” 随着魔主最后一声凄厉的惨叫,黑色漩涡彻底溃散,赤金色的火龙吞噬了所有的魔焰,冲天而起,在天空中炸开,化作漫天的星火,如同一场盛大的烟火。 魔主,陨落了! 天空恢复了清明,阳光洒在大地上,驱散了所有的阴霾。 谷内的联军修士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声。 “赢了!我们赢了!” “沈道友威武!” “正道必胜!” 欢呼声此起彼伏,不少修士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场持续了许久的正魔大战,终于以他们的胜利画上了句号。 沈言悬浮在半空,看着下方欢呼的人群,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他体内的力量已经消耗殆尽,身体摇摇欲坠,却依旧挺直了脊梁。 就在这时,青砚带着弟子们冲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将沈言扶了下来。 “师父,您没事?”青砚担忧地问道。 沈言摇摇头,笑着说:“没事,我们赢了。” 他环顾四周,看着那些激动的面孔,心中感慨万千。这场胜利,来之不易,是无数修士用生命换来的。 “墨尘道友,”沈言对墨尘说道,“魔主虽死,但魔门余孽仍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还请你联合其他宗门,肃清魔门余孽,安抚百姓。” 墨尘恭敬地行礼:“谨遵沈道友吩咐。” 沈言点点头,又看向青砚和弟子们:“我们也该回去了。” “回去?回哪里去?”青砚疑惑地问道。 沈言望向玄门山门的方向,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和坚定:“回玄门。虽然山门已毁,但我们可以重建。” 弟子们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用力点头:“是,师父!” 数日后,沈言带着弟子们离开了清虚门,踏上了返回玄门的路。一路上,他们看到了许多被魔门蹂躏过的痕迹,也看到了百姓们对和平的渴望。 沈言知道,重建玄门的路还很长,但他有信心。因为他有《九转玄功》,有一群忠心耿耿的弟子,还有无数支持正道的修士和百姓。 回到玄门旧址,看着那座被炼化成邪器的山峰,沈言心中五味杂陈。他没有立刻毁掉邪器,而是在山脚下立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玄门旧址”四个大字,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我们就在这里重建玄门。”沈言对弟子们说道,“让这里成为正道的象征,让所有人都记住,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正道的光芒都不会熄灭。” 弟子们齐声应道:“是,师父!” 时光荏苒,数年过去。 在沈言的带领下,玄门渐渐恢复了生机,甚至比以往更加繁荣。越来越多的修士慕名而来,加入玄门,学习《九转玄功》,传承正道的理念。 沈言的修为也日益精深,《九转玄功》已练至第六转,实力深不可测,成为了南域公认的正道领袖。 这日,沈言站在新落成的玄门山门前,看着下方来来往往的弟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青砚已经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玄门长老,正在有条不紊地处理着门内事务。 远处,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玄门的殿宇上,仿佛给整个山门镀上了一层金边。 沈言想起了幻境里的黄土坡,想起了那些在田埂上劳作的身影,想起了玄门被破时的惨烈,想起了与魔主决战时的凶险。 一路走来,历经磨难,却也收获了成长和希望。 “挺好。”沈言轻声说道,眼中闪烁着平静而温暖的光芒。 或许,这就是修行的真谛。不是追求无上的力量,而是守护自己想守护的一切,在传承中寻找永恒。 玄门的钟声在山谷中回荡,悠远而庄严,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崭新的故事。 第540章 玄门复兴 玄门的晨钟,时隔多年再次在山谷间回荡。 沈言站在重建的观星台上,看着朝阳从东方升起,将新落成的殿宇染上一层金辉。青石板铺就的山道上,弟子们身着统一的灰布道袍,正迎着晨光练拳,《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术法声震四野,拳风扫过,带起阵阵破空之声。 “师父,这是新收的第三批弟子,共一百二十八人,灵根资质都还不错。”青砚捧着一本名册走来,如今的他已褪去青涩,面容沉稳,眉宇间带着与年龄不符的老练。作为玄门现任大长老,他将门内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沈言接过名册翻看,目光在“石蛋”“阿草”等带着乡土气息的名字上停留片刻,嘴角微微上扬。这些弟子大多来自南域的村镇,有的是战乱中失去家人的孤儿,有的是被玄门修士从魔修手中救下的平民。他们或许没有惊世骇俗的天赋,却有着在苦难中磨砺出的坚韧。 “资质不重要,心性才是根本。”沈言合上名册,“告诉他们,玄门不看出身,只看品行。哪怕是杂草,只要肯扎根,也能长成参天大树。” “是,师父。”青砚躬身应道,又递上一份卷宗,“这是南疆各宗送来的盟约,他们希望能以玄门为核心,组建‘正道联盟’,共同镇守南域边界。” 沈言打开卷宗,上面密密麻麻盖着数十个宗门的印章,从清虚门、烈火谷这样的中等宗门,到一些只有寥寥数人的小派,都在其中。魔主虽死,但其残余势力并未完全肃清,部分魔修逃入了南域以南的“蛮荒之地”,时常袭扰边界,成为新的隐患。 “告诉他们,盟约我接了。”沈言沉吟片刻,“但联盟不是玄门的附庸,各宗自治,遇敌则合力。另外,让青木门负责绘制边界舆图,烈火谷筹备丹药,清虚门训练斥候——各司其职,方能长久。” 青砚眼中闪过一丝敬佩。师父不仅实力强横,这份统筹全局的远见,更是让各宗心服口服的关键。他记下沈言的吩咐,又道:“还有一事,昨日蛮荒之地传来消息,有牧民看到‘蚀骨魔藤’的踪迹,那东西据说能吞噬修士的灵力,当年魔门曾想用它炼制邪器,不知为何没能成功。” “蚀骨魔藤?”沈言眉头微蹙。这东西在玄门古籍中记载过,是蛮荒之地的异种,以灵力为食,其藤蔓蕴含的毒素能瓦解修士的护体灵力,比普通魔修更难对付。 “看来,是时候去一趟蛮荒之地了。”沈言望向南方,那里的天际线隐在云雾之后,透着一股原始而危险的气息。《九转玄功》已至第六转巅峰,他正需要一场硬仗来冲击第七转,而蛮荒之地的凶险,或许正是最好的试炼。 三日后,沈言带着十名核心弟子,踏上了前往蛮荒之地的路。与当年逃亡时的狼狈不同,如今的他们身着玄门制式的防御道袍,腰悬法器,胯下骑着南域特有的“踏雪麟驹”,行进间自有一股正道修士的威仪。 进入蛮荒之地的第一日,他们便遭遇了蚀骨魔藤。 那藤蔓缠绕在一棵千年古树上,通体漆黑,叶片边缘泛着诡异的紫芒。当麟驹靠近时,数十条藤蔓突然暴起,如毒蛇般缠向马腿,藤蔓表面渗出的粘液落在麟驹的鳞甲上,竟发出“滋滋”的腐蚀声。 “小心!”沈言低喝一声,身形一晃挡在弟子身前,运转《九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力在掌心凝聚成盾。 “铛!铛!” 藤蔓抽在灵力盾上,发出金属碰撞的脆响,竟没能留下丝毫痕迹。但沈言能感觉到,藤蔓中蕴含的毒素正试图渗透灵力盾,带着一股阴寒的腐蚀性,与当年魔主的魔气截然不同。 “这毒素……能瓦解灵力结构。”沈言眼中闪过一丝凝重。普通修士若被缠住,不出片刻便会灵力溃散,沦为魔藤的养料。 “师父,用灵焰烧它!”一名弟子喊道。沈言曾将“灵焰”的修炼法门传授给核心弟子,虽威力远不及他,却也能克制邪祟。 “不必。”沈言摆摆手,体内《九转玄功》运转,第六转的“炼气化神”之力涌动,赤金色的灵力顺着手臂蔓延,竟主动缠上了魔藤。 “这是……”弟子们惊讶地发现,那些能腐蚀灵力的魔藤,在接触到沈言的灵力后,竟如同遇到了克星,黑色的藤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瘪,毒素被灵力强行剥离、炼化。 沈言屈指一弹,炼化后的魔藤汁液化作一道流光,被他吸入掌心。那汁液中残留的狂暴能量,在《九转玄功》的转化下,竟成了滋养灵力的养料,让他体内的气息微微上涨。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蚀骨魔藤的毒素虽能瓦解普通灵力,却无法对抗《九转玄功》这种淬炼到极致的“本源之力”,反而会被其反哺。这就像地脉草能从贫瘠的土壤中吸收养分,玄功也能从凶险的能量中汲取精华。 他不再犹豫,主动将灵力探向魔藤的根部。那魔藤仿佛感觉到了威胁,疯狂扭动,发出尖锐的嘶鸣,无数藤蔓从四面八方涌来,试图将沈言包裹。 沈言不退反进,身形如陀螺般旋转,赤金色的灵力形成一道漩涡,所过之处,蚀骨魔藤的藤蔓纷纷干瘪、枯萎,最终化作精纯的能量被他吞噬。 盏茶功夫后,原本遮天蔽日的魔藤消失无踪,只留下一地枯萎的黑色粉末。沈言站在原地,体内的灵力更加浑厚,《九转玄功》第六转的壁垒隐隐有了松动的迹象。 “师父的玄功,竟能克制这等邪物!”弟子们惊叹不已。 沈言笑了笑,擦去指尖的粉末:“不是玄功克制它,是它的能量,正好能补全我玄功的缺憾。记住,万物相生相克,凶险之中,往往藏着生机。” 继续深入蛮荒之地,他们遇到的凶险愈发诡异。有能迷惑心智的“幻心花”,沈言以《九转玄功》守住心神,将其花瓣炼化为清心丹;有以金属为食的“噬金蚁”,他引导弟子们以灵力模拟“大地磁气”,让蚁群不敢靠近;还有栖息在沼泽中的“毒蜃”,能吐出幻境,却被沈言以灵焰点燃幻象,逼出了原形。 十日后,他们在一处山谷中发现了一座废弃的祭坛。祭坛由黑色的巨石搭建,上面刻满了魔纹,中央竖立着一根断裂的石柱,隐约能看出是某种邪器的基座。 “这里应该就是当年魔门炼制邪器的地方。”沈言抚摸着石柱上的刻痕,能感觉到残留的魔气与蚀骨魔藤的气息同源,“看来,蚀骨魔藤是被他们引来的,只是没能控制住,反被其反噬。” 就在这时,祭坛周围的地面突然震动起来,无数黑色藤蔓从地下钻出,比之前遇到的蚀骨魔藤粗壮数倍,顶端还长着一张布满獠牙的“嘴”,显然是魔藤的母体。 “不好!是母藤!”弟子们立刻摆出防御阵型。 沈言却向前一步,眼中闪过一丝兴奋。这母藤蕴含的能量极其庞大,正是他冲击《九转玄功》第七转的关键! “你们守住祭坛入口,别让它跑了。”沈言话音未落,已纵身冲向母藤。 母藤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数条水桶粗的藤蔓带着腥风抽来,空气中弥漫的毒素让周围的草木瞬间枯萎。 沈言不闪不避,将《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第六转的灵力与灵焰交融,在体表形成一层赤金色的火焰铠甲。他迎着藤蔓冲去,双拳齐出,每一拳都带着崩山裂石的威势。 “轰!轰!” 藤蔓与拳头碰撞,黑色的汁液四溅,却无法伤及沈言分毫。那些汁液落在火焰铠甲上,瞬间被焚烧成灰烬,反而让火焰更加炽烈。 沈言如同一尊不灭的战神,在藤蔓的围攻中穿梭,不断吸收着母藤的能量。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灵力正在飞速膨胀,第六转的壁垒如同被洪水冲击的堤坝,摇摇欲坠。 “就是现在!” 沈言猛地一声长啸,将所有吸收的能量凝聚于一点,狠狠砸向母藤的根部! “九转玄功第七转——破妄!” 赤金色的拳芒贯穿了母藤的根茎,无数魔纹在拳芒中湮灭。母藤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庞大的身躯开始崩溃、瓦解,最终化作一股精纯到极致的能量,涌入沈言体内。 “嗡——” 沈言的识海剧烈震颤,《九转玄功》的符文如同活过来一般,在他体内游走,所过之处,经脉被拓宽,灵力变得更加凝练。第七转的“破妄”之力,让他的双眼仿佛能看穿虚妄,蛮荒之地的瘴气、隐藏的陷阱、甚至是弟子们体内流动的灵力,都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当一切平息,沈言缓缓落地,周身的火焰铠甲散去,露出的道袍虽有些破损,眼神却比星辰更亮。 “师父,您……”弟子们围上来,震惊地发现,师父身上的气息变得更加深不可测,仿佛与这片蛮荒之地融为一体,却又带着一股净化一切的威严。 沈言笑了笑,抬手一挥,一道赤金色的灵力扫过祭坛,那些残留的魔纹瞬间被净化,露出了下面的青石——那竟是一块天然的“聚灵玉”,难怪魔门会选择在这里炼制邪器。 “这块玉,正好带回玄门,用来加固护山大阵。”沈言指尖轻抚玉石,感受着其中温润的灵气,“至于这蛮荒之地……” 他望向远处连绵的山峦,那里还有更多未知的凶险,也藏着更多未被发掘的生机。 “留一队弟子驻守边界,定期巡查。”沈言对身边的弟子道,“告诉联盟的人,蛮荒之地不是禁地,是试炼场。想要变强,就得敢踏入险地。” 弟子们用力点头。跟随师父的这段日子,他们终于明白,真正的正道,不是龟缩在安全的山门里,而是敢于直面黑暗,在凶险中开辟光明。 返程的路上,沈言看着身边朝气蓬勃的弟子,又想起了观星台上看到的朝阳。玄门的复兴,从来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像这蛮荒之地的草木,只要有一颗扎根的种子,便能在风雨中蔓延生长。 回到玄门时,正值暮春。重建的山门内,新栽的“地脉树”已抽出新芽,那是用幻境里带出来的地脉草种子培育的,如今已长成丈许高的小树,叶片上还带着淡淡的金光。 青砚带着各宗代表在山门前迎接,看到沈言身上那股愈发厚重的气息,众人纷纷躬身行礼,眼中的敬畏又深了几分。 “沈门主,蛮荒之行还顺利?”清虚门的墨尘长老问道,他如今已是联盟的副盟主。 “还算顺利。”沈言笑道,侧身让出身后的弟子,“倒是发现了些有趣的东西,或许能帮烈火谷改进丹药的提纯之法。” 烈火谷谷主闻言大喜,连忙上前请教。周围的宗门代表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边界防务、资源调配的事,原本严肃的迎接仪式,渐渐变成了一场热闹的议事会。 沈言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 夕阳西下,将众人的身影拉得很长。玄门的钟声再次响起,比以往更加悠远、洪亮,仿佛在宣告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挺好。 沈言抬头望向星空,那里的星辰仿佛也在为这片土地的新生而闪烁。他知道,前路依旧漫长,挑战从未停止,但只要道心不灭,传承不息,这方天地的光明,便永远不会熄灭。 就像那地脉树,深深扎根,向阳而生。 第541章 地脉成林 五年光阴,如白驹过隙。 玄门山门前的地脉树已亭亭如盖,叶片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金光,根系沿着山道蔓延,悄悄滋养着整座山谷的灵脉。每日清晨,弟子们都会在树下修炼《九转玄功》,树影婆娑间,赤金色的灵力与树叶的金光交相辉映,构成一幅祥和而充满生机的画卷。 沈言的修为已至《九转玄功》第八转。这五年里,他走遍了南域的名山大川,从极寒的冰川到酷热的火山,从深邃的海底到高耸的云端,以天地为炉,以万物为料,不断打磨着玄功。如今的他,周身气息已臻返璞归真之境,站在人群中与普通修士无异,可一旦动怒,举手投足间便能引动天地灵气,威势比当年的魔主更胜三分。 这日,他正在地脉树下打坐,青砚匆匆赶来,手中捧着一枚传讯玉简,神色凝重:“师父,北域传来消息,‘虚无海’出现异动,海眼处涌出大量混沌之气,不少靠近的修士都被吞噬了。” 虚无海是九州极北的一片禁忌之海,传说连接着混沌之地,亿万年来从未有过异动。沈言接过玉简,神识探入其中,只见玉简上记录着北域修士的惊慌描述——混沌之气所过之处,天地灵气溃散,法宝消融,连空间都变得扭曲。 “混沌之气……”沈言眉头微蹙。玄门古籍中记载,混沌乃天地未开之时的本源之气,既能孕育万物,亦能毁灭一切。寻常修士触之即死,即便是化神境修士,也不敢轻易沾染。 “北域各宗有何打算?”沈言问道。 “他们想请您出面主持大局。”青砚低声道,“如今九州之内,唯有您的《九转玄功》能吞噬异种能量,或许……” 沈言沉默片刻。他知道,这趟虚无海之行凶险万分,混沌之气远比魔气和蚀骨魔藤的毒素更霸道,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可若放任不管,混沌之气蔓延开来,整个九州都会沦为死地。 “备些干粮和清水,我独自去一趟。”沈言站起身,拍了拍青砚的肩膀,“玄门就交给你了。记住,无论我回不回来,都要守好这山门,守好地脉树。” 青砚眼眶一红,跪地叩首:“弟子遵命!师父一定要平安归来!” 沈言笑了笑,转身化作一道流光,冲天而去。他没有带任何法宝,只穿着一身粗布道袍,腰间挂着一个装着干粮的布袋——《九转玄功》练到第八转,肉身便是最强的法宝,天地万物皆可为用,何须外物? 一路向北,越靠近虚无海,天地灵气便越发稀薄。原本繁华的城镇变得萧条,修士们要么逃离,要么结成防御阵抵抗混沌之气的侵蚀。沈言看到不少修士的法宝在混沌之气中渐渐失去光泽,甚至崩碎,心中愈发凝重。 三日后,他抵达虚无海边缘。只见原本湛蓝的海水已变成灰黑色,巨浪滔天,每一朵浪花都裹挟着灰蒙蒙的混沌之气。海眼所在的位置,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漩涡中心漆黑一片,仿佛一张吞噬一切的巨嘴。 “沈道友!”北域的几位化神修士正在海边布置阵法,见沈言到来,纷纷上前见礼,为首的白发老者是北域第一宗“寒水阁”的阁主,“您可算来了!再这样下去,我们的阵法撑不了三日!” 沈言看向那座由数百名修士共同维持的阵法,光幕上已布满裂纹,混沌之气如同附骨之蛆,不断侵蚀着光幕的灵力。 “这阵法挡不住混沌之气。”沈言直言道,“它不是外力能对抗的,只能疏导。” “疏导?”寒水阁主愣住了,“那可是混沌之气,怎么疏导?” 沈言没有解释,径直走向海边。当混沌之气触碰到他的瞬间,他体内的《九转玄功》自动运转,第八转的“纳虚”之力发动,灰蒙蒙的混沌之气如同找到了归宿,顺着他的毛孔涌入体内。 “嘶——”周围的修士倒吸一口凉气,他们亲眼见过混沌之气的恐怖,没想到沈言竟敢直接接触! 沈言闭着眼睛,仔细感受着混沌之气在体内的流动。这气果然霸道无比,所过之处,经脉传来撕裂般的疼痛,灵力都被搅得紊乱。但《九转玄功》的转化之力也非同小可,赤金色的灵力如同最精密的滤网,一点点剔除混沌之气中的毁灭性能量,留下最本源的生机。 “果然可以。”沈言心中一喜。混沌之气虽凶险,却蕴含着开天辟地般的本源之力,正是《九转玄功》冲击第九转的关键! 他不再犹豫,迈开脚步,一步步走向那巨大的漩涡。混沌之气越来越浓郁,周围的空间开始扭曲,连光线都被吞噬。北域的修士们紧张地看着他的背影,大气都不敢喘。 踏入漩涡的瞬间,沈言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片虚无之中,没有上下左右,没有时间流逝,只有无尽的混沌之气在冲刷着他的肉身和识海。 “九转玄功第九转——归一!” 沈言猛地一声长啸,识海中的玄功符文全部亮起,形成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开始疯狂吞噬、转化混沌之气。赤金色的灵力与灰蒙蒙的混沌之气在他体内激烈碰撞、交融,时而如火山爆发,时而如冰川凝结。 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瞬,或许是千年。 沈言的意识渐渐从混沌中清醒。他发现自己悬浮在一片混沌的核心,周围不再是狂暴的气流,而是无数细微的光点,这些光点时而凝聚成粒子,时而消散为能量,正是构成天地万物的本源。 《九转玄功》的第九转“归一”,终于大成了。 他缓缓睁开眼,眸中映照出宇宙生灭的景象。此刻的他,已不再是单纯的修士,而是与天地混沌融为一体,举手投足间便能演化万物。混沌之气在他手中变得温顺如绵羊,既能凝聚成坚不可摧的铠甲,亦能化作滋养生灵的雨露。 “原来如此……”沈言轻声感叹。 所谓九转玄功,根本不是什么炼体神功,而是一部感悟天地、融于混沌的大道之法。第一转淬炼肉身,是为“立基”;第二转纳灵化力,是为“融物”;直到第九转归一,方能“合道”。 他抬起手,对着那狂暴的海眼轻轻一按。刹那间,赤金色的灵力如同潮水般涌出,融入混沌之气中。原本肆虐的混沌之气渐渐平静下来,那巨大的漩涡开始缓缓收缩,最终化作一个平静的水潭,潭水中,混沌之气与天地灵气和谐共存,滋养着周围的草木。 虚无海的异动,平息了。 当沈言从海眼走出时,海边的修士们都惊呆了。他们看到,原本灰黑色的海水重新变得湛蓝,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灵气,甚至比异动前更加浓郁。而沈言的身上,没有丝毫疲惫,反而带着一股让人心安的祥和气息。 “沈道友……您……”寒水阁主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沈言笑了笑,没有多说,转身化作一道流光,朝着南域飞去。他知道,自己的道,不在虚无海,而在那座山门,那棵树下。 回到玄门时,已是数月后。地脉树长得更加繁茂,树下的弟子们正在青砚的带领下修炼,看到沈言归来,所有人都停下动作,齐齐跪地行礼:“恭迎师父(门主)归来!” 沈言落在地脉树下,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象,心中一片宁静。他走到树前,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粗糙的树干。刹那间,赤金色的灵力涌入树中,地脉树发出一声愉悦的轻颤,枝叶疯狂生长,很快便覆盖了整座山谷,金色的叶片在阳光下闪烁,如同漫天星辰。 山谷中,原本稀薄的灵气变得浓郁如雾,弟子们的修为都在飞速提升,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勃勃生机。 “师父,您的修为……”青砚震惊地感受着沈言身上那股深不可测的气息,仿佛看到了一片宇宙。 沈言摇摇头,笑道:“修为不重要。你看这地脉树,它不修炼,不斗法,只是扎根大地,向阳生长,却能滋养万物。这,才是真正的道。” 他坐在树下,看着弟子们练拳,看着远处的云卷云舒,看着山间的花开花落。《九转玄功》的第九转虽已大成,他却不再追求更高的境界,只是每日与弟子们一同劳作、修炼、议事。 有人问他,为何不飞升仙界。 沈言只是指着地脉树笑道:“仙界再大,难道比得上这方天地?道在己心,不在云端。” 数百年后,玄门已成为九州第一大宗,《九转玄功》传遍天下,却无人再能练至第九转。弟子们都说,门主沈言早已化作了地脉树,化作了玄门的山门,化作了这方天地的一部分,永远守护着他们。 只有青砚知道,每逢月圆之夜,地脉树下总会坐着一道模糊的身影,看着山谷中的灯火,嘴角带着温和的笑容。 挺好。 那身影轻声感叹,声音消散在风中,与玄门的钟声、弟子的笑语、地脉树的叶响融为一体,成为了九州大地最温暖的回响。 第542章 炼宝 九州承平三百年,玄门早已不是当年偏安一隅的残部。山门沿地脉树根系蔓延数十里,殿宇巍峨,灵气氤氲,往来弟子身着统一道袍,步履沉稳,眉宇间带着正道修士特有的从容。 沈言很少再过问门内俗务,多数时候都待在地脉树最深处的洞府里。那里是整座山谷的灵眼所在,地脉树的主根盘桓如巨龙,每一寸木质都蕴含着精纯的灵气,是他修炼和“琢磨些小玩意”的地方。 这日,青砚捧着一堆矿石走进洞府,见沈言正盘膝坐在主根中央,指尖萦绕着淡淡的赤金色灵光,在一块黝黑的石头上缓缓游走。那石头看似普通,却散发着一股吞噬光线的诡异气息,正是当年从虚无海带回的“混沌石”——混沌之气凝结的固态精华。 “师父,您要的‘星髓铁’和‘流霞晶’采来了。”青砚将矿石放在一旁,看着沈言手中的混沌石,眼中闪过好奇,“您这是……要炼宝?” 沈言抬眸一笑,指尖灵光散去,混沌石表面已浮现出细密的纹路,仿佛天然生成的符文:“闲着无事,琢磨个能装东西的物件。你看这地脉树结果了,果子熟了总要有地方放。” 青砚这才注意到,地脉树的枝干上竟结满了拳头大小的金色果实,形似莲子,却散发着比灵石更浓郁的灵气——这是地脉树三百年一结果的“蕴灵果”,食之能洗涤经脉,对低阶修士而言是无上至宝。 “用混沌石装果子?”青砚咋舌。这混沌石坚硬无比,连化神修士的法宝都难留下痕迹,更别说用来做储物器物了。 沈言却不答话,指尖一弹,星髓铁和流霞晶化作两道流光飞入手中。他运转《九转玄功》第九转的“归一”之力,赤金色的灵光包裹着三块材料,缓缓融合。 星髓铁来自域外陨星,性至刚,能承载狂暴灵力;流霞晶采自火山深处,性至柔,可疏导能量;而混沌石,恰能中和两者的刚柔,化作最稳固的容器。三者在玄功灵光的淬炼下,渐渐融化成一团流光,时而如液态金属般流动,时而如晶体般凝固。 青砚看得目不转睛。他见过门内炼器师炼宝,需引动地火,刻画符文,繁琐异常。可师父炼宝,仅凭肉身灵力,便能让天地灵材自行融合,仿佛这些矿石本就该是一体。 半个时辰后,流光散去,一件巴掌大小的器物悬浮在沈言掌心。它通体呈暗金色,形似一片蜷缩的树叶,边缘镶嵌着流霞晶形成的红纹,表面的混沌石纹路与地脉树的根系完美契合,散发着一股古朴而温润的气息。 “这是……”青砚凑近细看,发现树叶内侧有无数细小的格子,每个格子里都萦绕着淡淡的空间波动。 “就叫‘万叶囊’。”沈言将蕴灵果随手丢入其中,果子竟凭空消失,“能分置不同灵物,还能保持灵气不流失。你看,这流霞晶的纹路能调节温度,星髓铁的骨架能隔绝煞气,混沌石的底子……” 他屈指一弹,万叶囊表面闪过一层灰光,青砚顿时感觉自己的神识都被隔绝在外:“还能隐匿气息,寻常探查术法根本发现不了。” 青砚心中震撼。这万叶囊看似简单,却集储物、保鲜、隐匿于一体,更难得的是材质天成,没有丝毫人工雕琢的痕迹,仿佛是从地脉树中自然生长出来的一般。 “师父的手段,越发神乎其技了。”青砚由衷赞叹。 沈言笑了笑,将万叶囊递给青砚:“你常年处理门内事务,用得上。对了,上次让你查的‘幽冥寒铁’,有消息了吗?” 幽冥寒铁是极阴之地的特产,性至寒,能冻结灵力,与星髓铁一阴一阳,是他下一步炼宝的关键。 “查到了。”青砚接过万叶囊,连忙回道,“在西漠的‘锁魂渊’,那里是上古战场遗迹,据说有不少阴邪之物盘踞,弟子已派弟子去探查,还未传回消息。” 沈言点点头:“锁魂渊凶险,我亲自去一趟。” 三日后,沈言抵达西漠。与南域的山清水秀不同,这里黄沙漫天,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气息,偶尔能看到露出沙面的断剑残甲,透着一股苍凉的古意。 锁魂渊位于西漠深处,是一个直径数十里的巨大深坑,坑底常年萦绕着黑色的瘴气,据说里面不仅有幽冥寒铁,还有上古修士战死前留下的残魂,被寒铁的阴气束缚,形成了凶猛的“魂煞”。 沈言站在渊边,运转玄功探查。坑底的瘴气对他而言如同无物,很快便发现了幽冥寒铁的踪迹——在渊底中央,一块巨大的黑色岩石上,镶嵌着数十根形似冰棱的金属,散发着刺骨的寒气,周围徘徊着无数半透明的影子,正是魂煞。 “倒是省了寻找的功夫。”沈言纵身跃下,赤金色的灵光在周身一闪,瘴气和魂煞纷纷退避。 那些魂煞虽凶猛,却只是残魂凝聚,遇到《九转玄功》这种蕴含天地正气的力量,根本不堪一击。沈言甚至没动手,只是散发出一丝灵力,周围的魂煞便如同冰雪遇阳,纷纷消散。 来到黑色岩石前,沈言看着那些幽冥寒铁。它们通体漆黑,表面覆盖着一层白霜,散发的寒气能冻结空间,连空气都凝结成了细小的冰晶。 “果然是好东西。”沈言伸手触摸,寒铁的阴寒之气顺着指尖涌入体内,却被玄功灵光瞬间包裹、炼化,反而让他体内的阴阳之气更加平衡。 他没有直接开采,而是运转“归一”之力,将自身灵力与寒铁的阴气相连。片刻后,那些幽冥寒铁竟自行从岩石中脱落,化作一道道黑色流光,飞入他的掌心,凝聚成一块漆黑的铁块。 就在寒铁离体的瞬间,锁魂渊突然剧烈震动起来,黑色岩石下传来一阵沉闷的咆哮,一股比魂煞强横百倍的气息喷涌而出。 “哦?还有大家伙?”沈言挑眉。 只见岩石裂开,一只覆盖着黑色鳞片的巨爪伸了出来,紧接着,一头形似蜥蜴的怪物破土而出。它体长数十丈,双眼是两团绿色的鬼火,周身缠绕着浓郁的阴气,竟是一头存活了万年的“阴煞蜥”,以吞噬残魂和幽冥寒铁为生。 “人类修士,敢抢本座的东西?”阴煞蜥开口,声音如同两块巨石摩擦,“留下寒铁,饶你不死!” 沈言笑了:“这寒铁本就不是你的,我取来有用,你若不服,便试试。” 阴煞蜥怒吼一声,张口喷出一道黑色的冰柱,所过之处,地面瞬间冻结,连空间都泛起了白霜。 沈言不闪不避,左手凝聚赤金色的灵光,右手则托着那块幽冥寒铁。当冰柱袭来时,他将寒铁向前一送,同时催动玄功。 奇妙的一幕发生了——阴煞蜥喷出的阴寒之气,竟被幽冥寒铁尽数吸收,铁块表面的白霜愈发浓郁,甚至隐隐浮现出一张蜥蜴的虚影。 “这……不可能!”阴煞蜥大惊失色。它从未见过有人能如此操控幽冥寒铁。 沈言趁机出手,左手灵光化作一道巨拳,狠狠砸在阴煞蜥的头颅上。 “嘭!” 阴煞蜥惨叫一声,庞大的身躯被砸得粉碎,化作无数阴气消散,唯有一颗拳头大小的绿色珠子落在地上,散发着精纯的阴煞之力。 “阴煞珠?倒是意外之喜。”沈言捡起珠子,这东西虽阴邪,却能用来中和幽冥寒铁的戾气,让炼出的宝贝更加圆融。 带着幽冥寒铁和阴煞珠返回玄门,沈言再次闭门不出。这次,他要炼的是一件兵器。 洞府内,赤金色的灵光与黑色的寒气交织。沈言以幽冥寒铁为骨,星髓铁为锋,阴煞珠的力量为引,再融入地脉树的一根主根须——那根须已蕴含灵性,能自行修复损伤。 七天七夜后,一柄长刀悬浮在他掌心。 刀身狭长,呈暗黑色,刃口却泛着淡淡的金光,正是星髓铁所化。刀柄是地脉树根雕琢而成,布满了生命纹路,握着它,仿佛能感受到地脉树的心跳。最奇特的是刀鞘,由混沌石打磨而成,套上时能隐匿所有气息,拔出时则有阴煞珠的寒气萦绕,却不伤人,反而能让使用者头脑清明。 “就叫‘破妄’。”沈言轻抚刀身,“能斩虚妄,破迷障,亦可护持心神。” 他随手一挥,破妄刀化作一道流光飞出洞府,斩向远处一块万斤重的试剑石。刀光闪过,石头无声无息地分成两半,断面光滑如镜,连一丝灵力波动都未留下。 “好刀!”恰好路过的青砚看得目瞪口呆。这刀不仅锋利,更难得的是收发由心,没有丝毫滞涩,仿佛与使用者的心意融为一体。 沈言将破妄刀递给青砚:“你常年处理门务,难免遇到凶险,这刀你用着合适。” 青砚接过刀,只觉一股温润的气息顺着手臂蔓延,与自己的灵力完美契合,心中感动不已:“多谢师父。”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仿佛迷上了炼宝。他从地脉树的年轮中提炼出“时光沙”,能让灵植加速生长;用虚无海带回的混沌之气凝结成“空明盏”,倒入清水便能映照出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用蕴灵果的果核炼制了一串“醒神珠”,佩戴在身能抵御心魔侵袭。 这些宝贝没有惊天动地的威力,却都透着一股返璞归真的巧思,与玄门“守正、务实”的理念不谋而合。沈言将它们分发给门内弟子和联盟各宗,有的用来辅助修炼,有的用来探查敌情,有的则送给凡人村镇,用来驱赶邪祟。 消息传开,九州各地的修士都想来玄门求宝,却被沈言拒之门外。 “宝贝再好,也是外物。”他在山门告示上写道,“心不正,纵有神器亦无用;道心坚,一草一木皆可证道。” 这话传遍九州,让许多急于求成的修士幡然醒悟。从此,玄门虽以“炼宝之术”闻名,却再无人上门求宝,反而有更多人来学习《九转玄功》的基础炼体之术,希望能像沈言一样,从自身寻找力量。 这日,沈言正在地脉树下看着弟子们演练新炼的“镇岳盾”——一面用火山岩和地脉土融合炼制的盾牌,看似厚重,却能随使用者心意变化大小。 忽然,地脉树剧烈摇晃起来,主根深处传来一阵奇异的震动。沈言眉头微蹙,神识探入地下,竟发现在地脉树的最深处,靠近灵眼的地方,长出了一块拳头大小的晶体,晶体中包裹着一滴金色的液体,散发着比蕴灵果浓郁百倍的生命气息。 “这是……地脉灵髓?”沈言心中一动。玄门古籍中记载,只有生长在灵眼核心的灵根,历经万年才能孕育出一滴灵髓,能生死人肉白骨,甚至能让法宝生出灵智。 他没有立刻取出,而是静静地观察。那滴灵髓在晶体中缓缓流动,每一次流动,地脉树的根系便会向外延伸一分,周围的灵气也愈发浓郁。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这地脉灵髓不是用来炼宝的,它本身就是地脉树的精华,是整座山谷灵脉的心脏。 他对着灵髓的方向,轻轻注入一丝玄功灵力。晶体缓缓裂开,金色的灵髓化作一道流光,融入地脉树的主根中。刹那间,整座山谷的地脉树都发出一声愉悦的轻颤,叶片上的金光愈发璀璨,甚至有淡淡的祥云在树冠上凝聚。 “师父,怎么了?”青砚赶来,看到这异象,好奇地问。 沈言笑着指向远处:“你看,这才是最好的宝贝。” 远处,原本贫瘠的西漠边缘,竟有新的嫩芽破土而出;干涸的河流重新泛起涟漪;甚至连锁魂渊的瘴气,都消散了不少。 青砚看着这一切,忽然明白了师父的用意。真正的宝贝,不是能握在手中的器物,而是能滋养万物、生生不息的生机。 沈言坐在地脉树下,看着远处的生机盎然,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他炼出的宝贝再多,也比不上这方天地的自我修复与成长。 挺好。 他轻声感叹,指尖的灵光与地脉树的金光融为一体,仿佛在与这片土地共同呼吸。 第543章 残魔 九州承平三百年,修士们渐渐淡忘了正魔大战的惨烈,连玄门的年轻弟子,也多是在典籍中听闻当年的厮杀。直到这一日,南域边陲的“落霞镇”传来急报——全镇上下,三百余口,无论修士凡人,尽遭屠戮,死状与当年魔修手法如出一辙。 消息传回玄门时,沈言正在地脉树下修剪枯枝。青砚捧着染血的卷宗赶来,声音带着压抑的颤抖:“师父,落霞镇……全镇覆灭,现场只留下这个。” 卷宗里,除了勘察记录,还有一块破碎的黑玉,玉上刻着扭曲的魔纹,正是当年魔主麾下“血煞堂”的信物。 沈言捏着那块黑玉,指尖的赤金色灵光微微波动。三百年了,他以为魔门余孽早已湮灭在蛮荒之地的瘴气中,却没想到,这些潜藏的毒蛇,竟在此时露出了獠牙。 “查,掘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沈言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寒意,“通知联盟,关闭南域所有关隘,凡佩戴魔纹信物者,格杀勿论。” 青砚从未见过师父如此神色,那平静的表象下,是足以冻结天地的杀意。他躬身领命,转身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轻响——那块坚不可摧的黑玉,已在沈言掌心化为齑粉。 三日后,探查的弟子传回消息:血煞堂余孽藏在南域与蛮荒交界的“断魂崖”,约有三百余人,为首的是当年魔主的亲卫统领“血屠”,据说修炼了残缺的《噬灵魔功》,实力已达化神初期。更令人心惊的是,他们竟捕获了大量凡人,在崖顶搭建祭坛,似在举行某种邪恶仪式。 “祭坛……”沈言眼中寒光一闪。他想起玄门古籍中记载的“血祭魔阵”,以万人精血为引,可短暂召唤魔界凶兽,当年魔门正是想用此阵攻破玄门,却因沈言突袭而失败。 “备兵。”沈言站起身,地脉树的叶片无风自动,发出猎猎之声,“青砚,你率玄门精锐守住断魂崖出口,勿放一人一魔。” “弟子遵命!” “通知烈火谷,带足疗伤丹药;清虚门,备好迷踪阵盘。”沈言的声音传遍玄门,“半个时辰后,断魂崖,荡平血煞堂!” 半个时辰后,玄门弟子集结完毕。三百名身着防御道袍的修士,手持沈言炼制的“破妄刀”“镇岳盾”,骑着踏雪麟驹,在沈言带领下,如一道金色洪流,冲向断魂崖。 断魂崖顶,阴风呼啸。血屠站在祭坛中央,看着下方被铁链锁住的数千凡人,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祭坛周围,三百余名血煞堂魔修手持骨刃,口中念念有词,暗红色的魔纹在地面亮起,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快了……只要献祭完这些蝼蚁,本尊便能召唤‘蚀骨魔狮’,到时候,整个南域都将成为本尊的猎场!”血屠舔了舔嘴角的血迹,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就在这时,崖下传来震天动地的马蹄声。血屠脸色一变,望向崖边,只见一道赤金色的身影如流星般掠来,所过之处,魔修的骨刃纷纷崩碎,防御魔罩如同纸糊般破裂。 “沈言!”血屠失声惊呼,他没想到,这个传说中的正道领袖,竟会亲自前来。 沈言落在祭坛边缘,赤金色的灵光在周身炸开,将靠近的几名魔修震成飞灰。他看着那些被铁链锁住的凡人,看着他们惊恐的眼神和流淌的鲜血,体内的《九转玄功》竟自行沸腾起来,灵光中隐隐透出一丝血色。 “三百年了,你们还是改不了这饮血啖肉的习性。”沈言的声音如同寒冰,“今日,便让你们彻底湮灭。” “狂妄!”血屠怒吼一声,体内魔气暴涨,化作一头巨大的血狼虚影,扑向沈言,“当年魔主大人能杀你玄门满门,今日本尊便能让你神魂俱灭!” 沈言眼神一冷,不退反进。他没有拔刀,只是一拳轰出。赤金色的拳芒与血狼虚影碰撞,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血狼虚影发出凄厉的惨叫,竟被一拳轰散! “噗!”血屠如遭重击,喷出一大口鲜血,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不可能!你的修为怎么会……” “杀!”沈言没有给他说完的机会,身形一晃,已出现在祭坛中央。他的拳头如同狂风暴雨,每一拳落下,都有一名魔修被轰成肉泥。玄功灵光所过之处,暗红色的魔纹寸寸断裂,祭坛的邪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 “拦住他!”血屠嘶吼着,指挥魔修围攻。三百余名魔修结成血阵,骨刃交织成一张巨大的网,带着浓郁的血腥味罩向沈言。 沈言冷哼一声,体内灵力涌动,第八转“纳虚”之力发动。那些看似凶悍的血光,在接触到他的瞬间,竟被强行吞噬、转化,化作赤金色的灵光,让他的气息愈发强横。 “这是……《噬灵魔功》?不,比那更强!”血屠惊恐地发现,沈言竟能吞噬他们的血阵之力,这简直是魔修的克星! 玄门弟子此时也冲上崖顶,与魔修厮杀起来。破妄刀斩断骨刃,镇岳盾抵挡魔气,青砚率领的精锐如同锋利的尖刀,迅速分割魔修阵型,配合着清虚门的迷踪阵,让魔修晕头转向,死伤惨重。 但血煞堂的魔修都是亡命之徒,明知不敌,依旧悍不畏死。一名魔修抱着玄门弟子,引爆了体内的魔气,同归于尽;另一名魔修竟抓起身边的凡人当作盾牌,逼得玄门弟子束手束脚。 “卑鄙!”青砚怒吼,破妄刀挥出,却在即将斩到凡人时硬生生收回,被魔修抓住机会,骨刃划开了他的手臂。 沈言见状,眼神愈发冰冷。他身形一晃,挡在青砚身前,右手五指张开,赤金色的灵光化作一张大网,将那名抓着凡人的魔修罩住。 “玄功——炼!” 灵光网骤然收紧,魔修发出凄厉的惨叫,身体在灵光中寸寸消融,最终化作一缕青烟,而被他抓住的凡人,却毫发无伤,只是被灵光轻轻托到地面。 “不必束手束脚。”沈言对青砚道,“对魔修讲仁慈,便是对苍生残忍。” 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崖顶。玄门弟子们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不再犹豫,破妄刀挥出,刀光过处,魔修尽数伏诛,却无一人伤及凡人。 血屠看着麾下魔修一个个倒下,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知道,今日必死无疑,索性疯狂一笑,双手结印,竟要强行催动未完成的血祭魔阵! “沈言!你杀不了我!我要让这些蝼蚁陪葬!”血屠体内的魔气疯狂涌入祭坛,地面的魔纹重新亮起,甚至开始吞噬周围魔修和凡人的精血,崖顶的空间开始扭曲,隐隐有凶兽的咆哮传来。 “找死!”沈言眼神一凛,将《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第九转“归一”之力发动。赤金色的灵光凝聚成一柄擎天巨刃,刃身流淌着混沌之气,既蕴含着开天辟地的生之力,又带着斩灭万物的灭之力。 “破!” 巨刃落下,如同开天辟地的一刀,斩在祭坛中央。暗红色的魔纹瞬间湮灭,扭曲的空间恢复平静,那即将破界而出的凶兽咆哮,也戛然而止。 血屠呆立在原地,身体从头顶开始,寸寸化作飞灰,只留下一双充满恐惧和不甘的眼睛,最终彻底消散。 崖顶的厮杀渐渐平息。三百余名血煞堂魔修,尽数伏诛,玄门弟子也付出了五十余人的伤亡。祭坛周围,幸存的凡人看着满地的魔修尸体,又看了看那道赤金色的身影,纷纷跪地磕头,哭声震野。 沈言站在祭坛中央,看着脚下的血迹和残肢,赤金色的灵光渐渐褪去,露出的道袍已被鲜血染红。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的血腥味让他有些不适,却也让他更加清醒。 杀戮,从来不是目的。 但为了守护,有些血,必须染。 “救治伤员,安抚百姓。”沈言睁开眼,声音恢复了平静,“清理战场,将牺牲的弟子带回玄门安葬。” “是,师父。”青砚躬身应道,看着沈言染血的道袍,心中五味杂陈。他知道,师父并非嗜杀之人,只是为了守护这方天地,不得不亲手沾染血腥。 夕阳西下,将断魂崖染成一片血色。玄门弟子们抬着牺牲同门的遗体,护送着幸存的凡人,缓缓走下崖顶。沈言走在最后,回头望了一眼那破碎的祭坛,眼中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他抬手一挥,赤金色的灵光笼罩崖顶,将所有的血迹和魔气尽数净化。待灵光散去,崖顶只剩下焦黑的土地,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场惨烈的厮杀。 返回玄门的路上,踏雪麟驹的蹄声格外沉重。沈言坐在马上,看着远方渐渐亮起的灯火,那些是幸存凡人的家园,是玄门弟子用生命守护的光明。 “师父,我们……赢了。”青砚轻声道。 沈言点点头,目光落在地脉树的方向,那里的金光在夜色中格外温暖:“赢了,但不能忘。忘了血的代价,便会重蹈覆辙。” 他轻轻抚摸着腰间的万叶囊,里面装着牺牲弟子的遗物——一块磨损的玉佩,一把缺口的匕首,半块没吃完的干粮。 这些,才是今日之战最该被记住的东西。 回到玄门时,已是深夜。地脉树的金光笼罩着山门,仿佛在迎接归来的战士。沈言没有去清洗身上的血迹,而是径直走到地脉树下,盘膝坐下。 赤金色的灵光从他体内溢出,融入地脉树中。树叶片片垂落,轻轻覆盖在他身上,如同最温柔的慰藉。 杀戮带来的戾气,在这金光中渐渐消散,只留下一份更加坚定的道心。 挺好。 沈言在心中轻叹。 至少,那些灯火还亮着。 这就够了。 第544章 血洗 断魂崖的硝烟尚未散尽,西漠的“黑石城”便传来了更令人心悸的消息——整座城被魔修围困三月,城内粮绝,昨日城破,十万军民无一生还,城墙被染成血色,远远望去,如同一块巨大的血玉。 传讯的修士跪在玄门大殿前,浑身浴血,声音嘶哑:“沈门主,黑石城守将……最后一刻燃尽元婴,才送出这道消息……魔修……魔修手里有‘化魔幡’!” “化魔幡?”沈言猛地站起身,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那是魔门至宝,以百万生魂炼制,幡动则生灵涂炭,当年魔主便是靠它攻破了三座大宗,后来不知所踪,没想到竟落在了残余的魔修手中。 青砚脸色煞白:“师父,黑石城是西漠重镇,一旦失守,魔修便可长驱直入,南域……” “不必多言。”沈言打断他,声音冷得像冰,“传我命令,玄门全员备战,一刻钟后,兵发黑石城!” 一刻钟后,玄门山门前,三千弟子整装待发。与上次不同,这次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压抑的怒火,破妄刀在阳光下闪烁着冰冷的锋芒,镇岳盾上刻画的符文隐隐发光。沈言一身玄色道袍,腰间悬着万叶囊,囊内装着为牺牲者准备的骨灰坛——这一次,他要让每一个陨落的生灵,都能魂归故土。 “记住黑石城的十万亡魂。”沈言的声音在队伍上空回荡,“我们手中的刀,不仅是为了杀敌,更是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杀!杀!杀!” 三千弟子齐声怒吼,声震云霄。踏雪麟驹扬起前蹄,带着怒火与杀意,朝着西漠疾驰而去。 三日后,黑石城外。 残阳如血,映照着残破的城墙。城墙上,密密麻麻地钉着军民的尸体,有的被开膛破肚,有的被剥皮抽筋,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腐臭味,连飞过的乌鸦都发出凄厉的惨叫。 城门口,一群魔修正围着一面黑色的幡旗狂欢。那幡旗上布满了扭曲的人脸,散发着浓郁的黑气,正是化魔幡。幡下,一个身着血色长袍的中年修士坐在白骨堆上,手中把玩着一颗头颅,脸上露出病态的笑容——他是血煞堂的二把手“血无常”,也是这次屠城的主谋。 “哈哈哈!这些凡人的哀嚎,真是世间最美妙的乐章!”血无常狂笑着,将手中的头颅扔给身边的魔修,“去,把剩下的活口都带到幡下,让化魔幡再饱餐一顿!” “是,堂主!”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血无常抬头望去,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一道金色的洪流,如同怒涛般奔涌而来,为首的那道玄色身影,散发着让他灵魂都为之战栗的气息。 “沈言?!”血无常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但很快便被疯狂取代,“来得正好!本尊正要拿你的头颅,来祭奠化魔幡!” 他猛地挥动化魔幡,幡上的人脸发出凄厉的尖啸,无数黑色的触手从幡中飞出,如同毒蛇般射向沈言等人。 “布阵!”沈言一声令下,三千玄门弟子迅速结成“玄水大阵”。青石板般的灵力盾墙拔地而起,将黑色触手尽数挡在外面,盾墙上的符文闪烁,将黑气净化成无害的灵气。 “有点意思。”沈言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赤金色的长弓——那是他用星髓铁和地脉树的枝干炼制的“裂日弓”,弓弦一动,便有惊雷之声。 他弯弓搭箭,指尖凝聚起一道赤金色的箭芒,箭芒上缠绕着灵焰,发出噼啪的燃烧声。 “死!” 沈言松开弓弦,裂日弓发出一声龙吟般的巨响,赤金色的箭芒如同流星般射向化魔幡。 “不好!”血无常脸色剧变,急忙催动化魔幡抵挡。无数黑色触手凝聚成一面巨盾,挡在幡前。 “轰!” 箭芒与巨盾碰撞,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赤金色的灵焰如同燎原之火,瞬间吞噬了黑色巨盾,箭芒余势不减,狠狠射在化魔幡上。 “嗤啦!” 化魔幡上的黑气如同冰雪遇阳般消融,幡面被射穿一个大洞,上面的人脸发出痛苦的哀嚎,气息瞬间萎靡下去。 “不!我的化魔幡!”血无常目眦欲裂,一口鲜血喷在幡上,试图修复损伤。 沈言没有给他机会,裂日弓再次拉满,三箭连珠射出,分别射向城门口的三名魔修头领。 “噗!噗!噗!” 三名师领甚至没反应过来,便被箭芒洞穿了眉心,尸体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杀!”沈言一声令下,玄门弟子如同潮水般涌向城门。破妄刀劈开魔修的骨刃,镇岳盾撞开魔修的防御,灵焰符如同火雨般落下,将魔修的尸体焚烧成灰烬。 沈言一马当先,冲入魔修阵中。他没有用裂日弓,只是赤手空拳,《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赤金色的灵光在他体表形成一层铠甲,所过之处,魔修如同被狂风扫过的落叶,纷纷倒飞出去,骨骼碎裂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 “沈言!我跟你拼了!”血无常彻底疯狂了,他燃烧精血,将化魔幡的力量催动到极致。幡上的人脸尽数睁开眼睛,发出刺耳的尖啸,无数冤魂从幡中飞出,如同黑色的潮水,扑向沈言。 这些冤魂都是黑石城的亡魂,被化魔幡控制,失去了神智,只能本能地攻击生灵。玄门弟子们见状,都有些束手束脚,不忍伤害这些无辜的亡魂。 “孽障!”沈言怒喝一声,体内灵焰暴涨,形成一道巨大的火墙。火墙不烧肉身,只烧邪祟,那些冤魂一碰到火墙,便发出解脱般的叹息,化作点点金光消散。 “不!你不能这样!”血无常失声尖叫。这些冤魂是化魔幡的力量源泉,被沈言净化一个,化魔幡的力量便弱一分。 沈言没有理会他,只是一步步走向化魔幡。灵焰在他掌心凝聚成一柄长剑,剑身流淌着赤金色的光芒,正是用幽冥寒铁和星髓铁混合炼制的“斩魂剑”,专破魂魄邪祟。 “以我玄功,斩尽邪祟!” 沈言挥剑斩下,赤金色的剑气如同瀑布般落下,将化魔幡上的黑气尽数斩断。幡上的人脸发出最后的哀嚎,彻底失去了声息。 化魔幡,碎了。 血无常看着破碎的幡旗,眼中充满了绝望。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 沈言走到他面前,斩魂剑抵在他的咽喉上:“为什么要屠城?” 血无常惨笑一声:“为什么?因为你们这些正道修士,总是高高在上,视我等魔修为异类!当年魔主大人何等神威,却被你逼得自爆元婴!今日,我便是要让你尝尝,失去一切的滋味!” “你不懂。”沈言摇了摇头,“我们不是视你们为异类,是视你们的杀戮为仇敌。若你们能放下屠刀,与凡人共生,谁又愿意刀剑相向?” “哈哈哈!共生?你骗谁!”血无常眼中闪过一丝疯狂,“我就算是死,也要拉你垫背!” 他猛地扑向沈言,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淬毒的匕首,刺向沈言的心脏。 沈言眼神一冷,斩魂剑一挥,血无常的头颅便飞了出去,眼中还残留着难以置信的神色。 城门口的厮杀渐渐平息。三千玄门弟子,以伤亡八百的代价,将所有魔修尽数斩杀。黑石城内,再也听不到魔修的狂笑,只剩下风吹过废墟的呜咽声。 沈言走进黑石城,看着满地的尸体和废墟,心中一片沉重。他挥手打出灵焰,将所有的尸体和腐臭尽数焚烧,只留下一片洁白的骨灰。 “青砚,收集骨灰,带回玄门,葬在地脉树下。”沈言的声音沙哑,“让他们,能感受到一丝生机。” “是,师父。”青砚红着眼眶,躬身应道。 沈言走到黑石城的中心,那里原本是一座广场,如今只剩下一片焦土。他盘膝坐下,运转《九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光扩散开来,笼罩了整座城池。 灵光所过之处,残垣断壁上竟长出了嫩绿的草芽,空气中的血腥味被净化,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草木清香。 这是《九转玄功》第九转的“生”之力,能在毁灭之后,孕育新的生机。 做完这一切,沈言站起身,望向西方。他知道,血煞堂的余孽还未肃清,化魔幡虽碎,但只要还有人信奉杀戮,类似的悲剧便还会重演。 “我们走。”沈言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动摇的决心,“去下一个有魔修的地方。” 玄门弟子们默默地跟上,没有人说话,但每个人的眼神都异常坚定。他们知道,这条路或许充满了杀戮和血腥,但为了守护身后的安宁,他们必须走下去。 夕阳下,他们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如同一道道坚定的脊梁,支撑着这片饱经创伤的大地。 沈言回头望了一眼黑石城,那里的草芽在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新生的希望。 挺好。 他在心中轻叹。 至少,还有希望。 这就够了。 第545章 肃清 黑石城的炊烟,在三个月后重新升起。 沈言站在修复一新的城楼上,看着百姓们在田埂间劳作的身影,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玄门弟子们不仅肃清了西漠的魔修残寇,还帮着幸存者重建家园,地脉树的种子被播撒在废墟之上,如今已长出成片的幼苗,为这片土地带来了勃勃生机。 “师父,西漠的魔修已尽数剿灭,共斩杀魔修七百余人,解救被困凡人三万余。”青砚捧着卷宗走来,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难掩振奋,“这是各城送来的安民书,百姓们都称您为‘九州守护神’呢。” 沈言接过卷宗,随手翻了翻,便放在一旁:“不过是做了该做的事。”他望向西方的天际,“血煞堂虽灭,但蛮荒之地的魔修余孽仍在,不能掉以轻心。” 青砚点点头:“弟子已安排弟子驻守西漠各关隘,并联合北域、东洲的宗门,组建了‘联防队’,一旦发现魔修踪迹,便会立刻传讯。” 沈言满意地点点头:“做得好。记住,守护不是一时的杀戮,是长久的坚守。” 正说着,一名弟子匆匆赶来,手中捧着一枚传讯玉简:“师父,北域传来消息,虚无海再次异动,这次涌出的不是混沌之气,而是一种……会吞噬光线的黑雾。” 沈言眉头微蹙。虚无海是九州的禁地,上次混沌之气异动已让人心有余悸,如今又出现黑雾,恐怕不是好事。 “备些行装,我去一趟北域。”沈言转身道。 “师父,让弟子陪您去。”青砚连忙道。 沈言摇摇头:“玄门离不开你。我此去只是探查,很快便回。” 三日后,沈言抵达北域虚无海。 与上次不同,这次的虚无海平静得诡异。海面如镜,没有一丝波澜,天空却被一层厚厚的黑雾笼罩,阳光无法穿透,整个海域都陷入一片死寂的黑暗。 沈言运转《九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光在周身亮起,勉强照亮了周围的环境。他能感觉到,那黑雾中蕴含着一种比混沌之气更诡异的力量,能吞噬光线、声音,甚至是修士的感知。 “这是……‘无光雾’?”沈言想起玄门古籍中的记载,这是一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邪物,能侵蚀修士的道心,让其陷入永恒的黑暗。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黑雾,指尖的灵光探入其中。黑雾如同有生命般,疯狂地涌向灵光,试图将其吞噬。但《九转玄功》的灵光何等霸道,不仅没有被吞噬,反而将黑雾一点点炼化、吸收。 “果然可以。”沈言心中一喜。这无光雾虽诡异,却也蕴含着精纯的阴性能量,正好可以用来打磨《九转玄功》的第九转。 他不再犹豫,纵身飞入黑雾之中。赤金色的灵光在黑雾中形成一个巨大的光球,将周围的黑雾不断吸入、炼化。随着吸收的黑雾越来越多,沈言的气息也在稳步提升,《九转玄功》第九转的境界愈发稳固。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丝黑雾被炼化,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道精光。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感知范围扩大了数倍,甚至能看穿虚无海深处的景象。 “原来如此。”沈言恍然大悟。这无光雾并非自然形成,而是有人在虚无海深处布置了一座邪阵,试图用黑雾笼罩整个九州,让世界陷入永恒的黑暗。 他循着阵法的气息,一路深入虚无海深处。在一座巨大的海底峡谷中,他发现了一座由黑色珊瑚搭建的祭坛,祭坛中央竖立着一根黑色的石柱,上面刻满了诡异的符文,正是阵法的核心。 “又是魔修的手笔。”沈言冷哼一声,运转《九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光凝聚成一柄巨斧,狠狠劈向石柱。 “咔嚓!” 石柱应声而断,祭坛上的符文瞬间熄灭,虚无海上的黑雾也随之消散,阳光重新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美不胜收。 解决了虚无海的异动,沈言没有立刻返回玄门,而是在北域游历了一番。他看到寒水阁的弟子在冰原上修炼,看到凡人村镇的孩子们在雪地里嬉戏,看到商贩们赶着驼队穿梭在关隘之间……这一切,都让他心中充满了平静。 一个月后,沈言返回玄门。 地脉树已长得更加繁茂,树下的弟子们正在青砚的带领下修炼,看到沈言归来,纷纷跪地行礼:“恭迎师父(门主)归来!” 沈言笑着摆摆手:“都起来。”他走到地脉树下,看着那些朝气蓬勃的弟子,又看了看远处的殿宇和农田,心中一片宁静。 “青砚,”沈言忽然道,“我打算将玄门的位置让给你。” 青砚大惊:“师父,您……” 沈言打断他:“我已修至《九转玄功》第九转巅峰,再难精进。九州已安,玄门有你打理,我很放心。”他望向远方,“我想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 青砚知道师父心意已决,含泪跪地:“弟子定不辱使命,守护好玄门,守护好这方天地!” 沈言扶起他,笑着说:“好孩子。”他从万叶囊中取出一枚玉简,递给青砚,“这是《九转玄功》的完整心法,你好生研习。” 青砚双手接过玉简,郑重地收入怀中。 三日后,玄门举行了传位大典。沈言将玄门门主的位置传给了青砚,自己则换上了一身普通的布衣,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离开了玄门。 弟子们都来送行,看着师父远去的背影,纷纷跪地磕头。 沈言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身影渐渐消失在山道尽头。 他一路向东,走过繁华的城镇,穿过幽静的山林,看过日出日落,听过潮起潮平。他不再使用灵力,像一个普通的旅人,感受着这方天地的脉搏。 在一处海边的渔村,他看到渔民们冒着风浪出海捕鱼,看到他们收获时的喜悦,看到他们对大海的敬畏。 在一座偏远的山村,他看到农夫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看到他们对土地的热爱,看到他们对丰收的期盼。 在一条热闹的街道,他看到商贩们高声叫卖,看到他们为了生计奔波,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 这一切,都让他心中充满了温暖。 他终于明白,《九转玄功》的最高境界,不是毁天灭地的力量,而是对这方天地的热爱与守护。 多年后,有人说在东洲的一座山峰上,看到过一位白发老者,终日坐在一块巨石上,看着日出日落,身边放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刀。 有人说在南域的一片森林里,遇到过一位采药的老人,他能与鸟兽对话,能让枯木逢春。 还有人说在北域的一片冰原上,见过一位身披兽皮的老者,他赤手空拳,便能搏杀凶猛的妖兽。 但没有人知道,这些人其实都是同一个人。 沈言。 他或许会老去,或许会遗忘很多事,但他心中的那份守护,那份对这方天地的热爱,永远不会改变。 因为他知道,这方天地,挺好。 这就够了。 第546章 合道 沈言离开玄门的第十年,东洲海域出现了一座移动的岛屿。 渔民们说,那岛在月圆之夜会浮出水面,岛上有宫殿虚影,还能听到玉石碰撞的清响。更诡异的是,靠近岛屿的船只都会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最终消失在迷雾中,连残骸都找不到。 消息传到玄门时,青砚已是鬓角染霜的老者。他摩挲着沈言留下的那枚“万叶囊”,里面除了几件炼宝的残料,还有半块当年地脉树结出的蕴灵果核。这些年,九州虽无大的魔患,却总有莫名的异象出现——西漠的流沙会自行聚成兵甲,北域的冰川下传来心跳声,南域的地脉树偶尔会流出金色的汁液。 “或许,这些异象都与那座移动岛屿有关。”青砚对身边的弟子道,“去请沈前辈,只有他能看透这天地玄机。” 弟子领命而去,三个月后,在东洲一座临海的小镇找到了沈言。 此时的沈言,已是个身形佝偻的老者,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正坐在海边修补渔网。他的手上布满老茧,脸上刻满皱纹,唯有双眼依旧清澈,像蕴藏着一片星空。 “前辈,玄门有请。”弟子跪地行礼,声音哽咽。他曾在幼时见过沈言,那时的门主如神明般威严,可眼前的老人,却像个普通的渔家翁。 沈言放下渔网,笑了笑:“青砚这小子,又遇到难题了?”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随手将修补好的渔网递给旁边的渔民,“送你了,下次出海,多打些鱼。” 渔民感激涕零,连声道谢。 跟随弟子返回玄门的路上,沈言看着沿途的景象,眼中满是欣慰。地脉树已蔓延成林,树下的学堂里传来孩童朗朗的读书声,山道上的修士与凡人谈笑风生,再无当年的剑拔弩张。 “青砚把这里打理得不错。”沈言轻声道。 “门主常说,这都是前辈您打下的根基。”弟子恭敬回道。 回到玄门,青砚早已在山门前等候。两位老人相见,没有太多言语,只是相视一笑,仿佛跨越了十年光阴。 “那座岛,我查过古籍,像是上古传说中的‘归墟’。”青砚引着沈言走向观星台,“传说归墟是天地的尽头,藏着开天辟地时的大道碎片。” 沈言抬头望向星空,运转《九转玄功》第九转的“归一”之力。刹那间,漫天星辰在他识海中亮起,化作无数运转的轨迹。他看到东洲海域的星象紊乱,一股古老而晦涩的气息从海底溢出,与西漠的流沙、北域的冰川、南域的地脉树隐隐呼应。 “不是归墟,是‘道墟’。”沈言沉声道,“是天地大道运转到极致,产生的自我修复之地。那些异象,是大道在示警。” “示警?”青砚不解。 “你看这地脉树。”沈言指向窗外,“它吸收天地灵气生长,却也在无意识中改变着灵脉的流向;修士修炼玄功,增强自身的同时,也在透支着天地的本源。就像农夫种地,只种不收,总有耗尽的一天。” 青砚脸色微变:“您是说,九州的本源之力,快要耗尽了?” 沈言点点头:“道墟的出现,就是天地在自我调节。若任由其发展,要么道墟吞噬一切,重归混沌;要么……” 他没有说下去,但青砚已明白了其中的凶险。 “能阻止吗?”青砚颤声问道。 沈言看向星空:“大道有常,非人力能阻。但我们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平衡之道。” 三日后,沈言与青砚乘坐玄门特制的“飞舟”,前往东洲海域。飞舟以星髓铁为骨,流霞晶为帆,行驶在海面上,激起一道道金色的涟漪。 越靠近道墟,海水便越发清澈,甚至能看到海底的游鱼在发光。月圆之夜,一座巨大的岛屿果然从海中浮出,岛上的宫殿虚影由纯粹的灵气构成,玉柱上刻着与《九转玄功》符文相似却更古老的纹路。 “这些纹路……”青砚震惊地发现,玉柱上的纹路竟能自行流转,仿佛活过来一般。 沈言却瞳孔微缩。那些纹路不是大道碎片,而是无数修士的残念——有上古修士的求道之心,有正魔大战的杀戮之念,有凡人百姓的生存之愿,它们被大道之力束缚在道墟,不断碰撞、湮灭,才产生了那股晦涩的气息。 “是‘念海’。”沈言叹了口气,“天地大道包容万物,却也会被众生的执念所累。这些残念积累到极致,便会引发道墟的反噬。” 飞舟靠近岛屿,一股无形的力量试图将其牵引。沈言运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光笼罩飞舟,那股力量顿时消散。两人登上岛屿,脚下的土地柔软如云朵,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与道墟的晦涩气息截然不同。 宫殿虚影内,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块巨大的白玉台,台上悬浮着一枚核桃大小的晶体,晶体中包裹着一缕灰色的气流,正是大道本源的气息。 “这是……‘道种’?”青砚失声惊呼。古籍记载,道种是天地本源的核心,得之可证永恒。 沈言却摇了摇头:“不是道种,是‘道衡’。是衡量天地与众生平衡的标尺。” 他走上前,指尖轻轻触碰道衡。刹那间,无数残念从四面八方涌来,化作各种幻象——有玄门被破时的烈火,有黑石城的血色,有地脉树下的欢笑,有凡人劳作的汗水。 “这些执念,都是因我而起。”沈言闭上眼,识海中的玄功符文与道衡产生共鸣,“《九转玄功》吞噬万物能量,看似强大,实则也是在掠夺天地的本源。” “前辈……”青砚想上前,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 沈言睁开眼,眸中映照出万千幻象:“但玄功也教我们‘纳灵’‘化煞’‘归一’,这便是平衡之道。” 他伸出手,将体内的玄功灵力缓缓注入道衡。赤金色的灵光与灰色的本源气流交织,形成一道太极图案。那些汹涌的残念在太极图案中渐渐平静,化作点点星光,融入道衡之中。 道墟开始剧烈震动,宫殿虚影渐渐变得凝实,玉柱上的纹路与沈言体内的玄功符文同步运转。东洲海域的海水不再紊乱,西漠的流沙停止流动,北域的冰川发出清脆的碎裂声,南域的地脉树落下金色的叶片,化作滋养灵脉的养料。 天地间的本源之力,开始重新流转。 “原来如此……”沈言轻声感叹。大道从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则,而是需要众生共同维系的平衡。修士与天地,就像鱼与水,相互依存,方能长久。 当最后一缕残念被道衡吸收,沈言的身影开始变得透明。他的肉身渐渐化作赤金色的灵光,融入道衡之中,与天地大道融为一体。 “师父!”青砚目眦欲裂,想要冲上前,却被一股温暖的力量拦住。 “不必悲伤。”沈言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我没有消失,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你看这地脉树,看这星空,看这九州的一草一木……我都在。” 他的声音渐渐消散,道衡化作一道流光,冲上云霄,融入九州的每一寸土地。东洲海域的道墟重新沉入海底,只留下一片平静的海面。 飞舟上,青砚捧着沈言留下的那半块蕴灵果核,老泪纵横。他知道,师父没有离开,只是成为了九州的一部分,守护着这片他用一生去守护的天地。 返回玄门后,青砚将道墟的经历记录在古籍中,告诫后世弟子:“修炼者,当知天地养我,我亦养天地。玄功九转,非为凌驾众生,乃为守护平衡。” 数百年后,玄门依旧是九州第一大宗。地脉树长成了参天巨木,树冠覆盖了半个南域,每年都会结出蕴含平衡之道的“道果”。修士们不再一味追求力量,而是学着与天地共生——他们在西漠种树,在北域融冰,在东洲净化海水,将《九转玄功》的“纳灵”之法,变成了滋养天地的“养灵”之术。 有孩童问长老:“沈前辈真的变成天地了吗?” 长老指着地脉树的叶片:“你看这叶片上的金光,是他的灵力;你听这山间的风声,是他的话语;你脚下的土地如此肥沃,是他在滋养万物。” 孩童似懂非懂,伸手触摸叶片,金光在他掌心流转,温暖而祥和。 远处,观星台上,一位白发老者正对着星空打坐,正是已是化神境的青砚。他睁开眼,看向东方,仿佛看到了那个修补渔网的老人,看到了那个在道墟中化作灵光的身影。 “挺好。”青砚轻声感叹,如同当年的沈言。 海风吹过,地脉树的叶片沙沙作响,像是在回应着这句话。九州大地一片祥和,大道运转不息,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关于守护与平衡的永恒故事。 第547章 道衡流转 青砚坐在地脉树最高的枝桠上,已是百岁高龄的他,面容却依旧红润,双目开合间,有流光婉转。身下的地脉树历经千年生长,树干需十余人合抱,枝桠如苍龙探爪,直入云霄,金色的叶片在风中轻摇,洒下漫天光点,落在玄门弟子身上,便化作丝丝缕缕的灵力,滋养着他们的修为。 这是沈言融于道衡后的第三百年。 九州大地早已换了人间。当年的玄门弟子多已作古,唯有青砚凭借《九转玄功》第九转的修为,仍坐镇山门。他时常像这样坐在树桠上,一坐便是数日,感受着体内流淌的灵力与天地间道衡之力的共鸣——那是沈言留下的印记,如同一位无形的师长,时时提点着他。 “师父,北域送来新的‘地脉图’。”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树下传来,是玄门现任的执事,也是青砚的关门弟子,名叫“阿禾”,取自地脉草的“禾”字,寓意扎根大地。 阿禾捧着一卷兽皮地图,身形轻晃便登上枝桠,动作轻盈如蝶。她是南域一个凡人村落的孤女,因天生能与草木沟通,被青砚带回玄门,如今已是金丹后期修士,负责掌管九州各地的地脉监测。 青砚接过地图,指尖拂过兽皮上绘制的纹路。图中用不同颜色标注着各地的灵脉状态:南域的地脉树根系已蔓延至东洲边界,用金色标注;北域的冰川下新发现三条暖泉灵脉,用红色标注;西漠的流沙之下,竟有绿意滋生,用青色标注…… “很好。”青砚颔首微笑,“道衡之力果然在流转。你看这西漠,三百年前还是不毛之地,如今竟能孕育灵脉,这便是‘养灵’之术的成效。” 阿禾凑近细看,眼中闪烁着好奇:“师父,您说沈前辈如今能看到这些吗?” 青砚望向天际,那里的流云正缓缓舒展,如同沈言当年化去的灵光:“他本就是道衡的一部分,九州的一草一木,都在他的感知之中。” 正说着,地脉树突然轻轻震颤,叶片上的金光变得格外明亮。青砚神色微动,将灵力探入树根——那里连接着遍布九州的地脉网络,此刻,一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正从东洲海域的方向传来。 “是道墟的方向。”青砚站起身,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阿禾,备飞舟,随我去看看。” 三日后,东洲海域。 与三百年前不同,这里的海面平静如镜,海底的珊瑚清晰可见,偶尔有带着灵光的鱼群跃出水面,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道墟所在的位置,已没有了当年的迷雾,取而代之的是一座晶莹剔透的岛屿,岛上生长着从未见过的奇花异草,散发着浓郁的道衡之力。 “这是……道墟显形了?”阿禾惊讶地捂住嘴。古籍记载,道墟只有在天地失衡时才会显现,如今这般稳定,显然是道衡之力彻底融入了九州。 青砚却眉头微蹙。他能感觉到,岛屿中央有一股微弱的波动,像是有人在呼唤,那波动的频率,竟与沈言留下的玄功印记完全一致。 两人登上岛屿,穿过花海,来到中央的一座玉台。玉台之上,并非三百年前的道衡,而是一块半透明的晶石,晶石中沉睡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孩童,赤身裸体,周身环绕着赤金色的灵光,正是《九转玄功》的气息。 “这是……”青砚瞳孔骤缩,泪水毫无预兆地涌出。 孩童似乎感受到了他们的气息,缓缓睁开眼睛。那是一双怎样清澈的眼眸啊,既带着初生的懵懂,又藏着看透世事的沧桑,与记忆中沈言的眼神,一模一样。 “青砚。”孩童开口,声音稚嫩,却带着让人安心的熟悉感。 “师……师父!”青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百年来的沉稳在这一刻土崩瓦解,只剩下失而复得的激动与颤抖,“您……您回来了?” 孩童歪了歪头,似乎在理解“回来”的含义,随即摇了摇头,伸出小手触碰青砚的额头。刹那间,无数信息涌入青砚的识海—— 沈言融于道衡后,并未消散,而是以道衡为基,重新孕育了肉身。这不是重生,而是以天地为母,以玄功为魂,诞生的新生命。他保留着所有记忆,却也拥有了与天地共生的纯粹。 “我从未离开。”孩童笑道,掌心的赤金色灵光流入青砚体内,滋养着他苍老的经脉,“只是换了种方式,陪九州长大。” 阿禾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直到此刻才反应过来,连忙跪地行礼:“弟子阿禾,拜见沈前辈!” 孩童看向她,眼中闪过一丝温和:“你与草木有缘,很好。”他抬手一挥,一朵带着道衡之力的奇花落在阿禾手中,“此花名‘共生’,能助你更好地沟通地脉。” 阿禾接过奇花,只觉一股暖流涌入丹田,与草木沟通的能力瞬间提升了数倍,连忙道谢。 青砚平复了心绪,站起身问道:“师父,您接下来……” “我想去看看。”孩童跳下玉台,赤着脚踩在草地上,感受着泥土的湿润,“看看三百年后的九州,看看那些我曾守护过的人和事。” 青砚点头:“弟子陪您。” 接下来的日子,孩童形态的沈言,在青砚和阿禾的陪伴下,走遍了九州。 在南域玄门,他看着年轻弟子们修炼《九转玄功》,不再追求快速突破,而是耐心打磨根基,与地脉树一同生长;在西漠,他看到当年的黑石城旧址,已建起一座繁华的城镇,孩子们在广场上放风筝,风筝上画着玄门的符文;在北域,寒水阁的弟子正用灵焰融化冰川,引出地下的暖泉,灌溉着周围的农田;在东洲,渔民们不再过度捕捞,而是与海灵共生,每次出海都会撒下灵种,滋养海水。 “挺好。”沈言时常这样说,语气里满是欣慰。 他不再使用毁天灭地的力量,只是像个普通的孩童,在田埂上追蝴蝶,在海边捡贝壳,在山林里听鸟叫。但他走过的地方,草木会更加繁茂,灵脉会更加通畅,连凡人的笑容都变得格外真挚。 一日,他们来到当年的落霞镇。镇子早已重建,当年的幸存者后代,如今已开枝散叶。镇中心的广场上,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玄门沈言”四个大字,旁边记载着当年的屠城之祸与玄门的救援。 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正指着石碑问祖母:“奶奶,这个沈言是谁呀?” 老奶奶抚摸着石碑,眼中满是感激:“是守护我们的仙人呀。当年若不是他,咱们落霞镇早就没了。” 沈言站在不远处,听着祖孙俩的对话,脸上露出纯净的笑容。阳光洒在他身上,赤金色的灵光与石碑的光晕交相辉映,仿佛融为一体。 青砚看着这一幕,忽然明白了沈言所说的“共生”。真正的守护,不是高高在上的施舍,而是融入其中,与这片土地、这群人一同呼吸,一同成长。 夕阳西下,三人坐在落霞镇的山坡上,看着远处的炊烟袅袅升起。 “青砚,你也该歇歇了。”沈言轻声道,“玄功的传承,该交给更年轻的人了。” 青砚笑了,眼中没有不舍,只有释然:“是啊,是该歇歇了。”他看向身边的阿禾,“以后,就靠你们了。” 阿禾用力点头:“弟子定会守护好九州,守护好这份平衡。” 沈言站起身,赤金色的灵光在他周身流转,渐渐融入夕阳的余晖中。他没有说再见,只是朝着远方跑去,身影越来越淡,最终化作漫天光点,洒向九州大地。 青砚和阿禾知道,他没有离开,只是回到了他最爱的地方,化作了每一缕阳光,每一滴雨露,每一寸土地。 数年后,青砚坐化于地脉树下,临终前,他看到沈言的孩童身影在树影中对他微笑。阿禾继承了玄门和九州的守护之责,将“共生”之道传遍天下。 又过了千年,九州大地再无纷争,修士与凡人和谐共处,灵脉生生不息。人们早已忘记了“沈言”这个名字,却记得《九转玄功》的真谛—— 与天地共生,方得永恒。 唯有地脉树的叶片,每到月圆之夜,仍会闪烁起赤金色的光芒,像是在诉说着一个古老的故事,一个关于守护、平衡与爱的故事。 挺好。 风穿过林间,带着叶片的轻响,温柔地回应着。 第548章 千年 玄门后山,地脉树最粗壮的枝干上,搭着一间简陋的木屋。 木屋的主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名叫“木生”,是阿禾的第五代传人。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灰布道袍,正坐在窗前,用一支竹笔在兽皮卷上记录着什么。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进来,在他专注的脸上跳跃,手腕上一串用蕴灵果果核穿成的手串,泛着温润的光泽。 “今日,东洲海域的灵脉波动正常,海灵们又往岸边送了三船珊瑚珠;西漠的新绿洲扩大了三里,牧民们开始尝试种植灵谷;北域的暖泉灵脉滋生出‘冰莲’,性寒却无毒,或许能入药……” 木生的字迹清秀,一笔一划都透着认真。这是玄门传承千年的规矩——每位执事都要每日记录九州灵脉的变化,就像当年的青砚,像更早的沈言,将天地的呼吸一笔一划地刻进时光里。 “木生师兄!”山下传来清脆的呼喊,一个扎着双丫髻的少女提着食盒跑来,她是今年刚入门的弟子,名叫“灵溪”,天生能感知水流的走向,被派来协助木生打理地脉事务。 灵溪爬上树干,将食盒递过来,里面是两个热腾腾的灵米团子和一碗清粥:“师父让我给你送午饭,还说……让你别忘了明日去参加‘共生大典’。” “知道啦。”木生笑着接过食盒,“每年的共生大典,不就是去地脉树根部,将各域的灵脉记录融入主根吗?哪年落下过。” 灵溪吐了吐舌头,眼睛却好奇地瞟向木生手中的兽皮卷:“师兄,你说……沈前辈真的会看到这些记录吗?” 木生放下竹笔,看向窗外那片无边无际的金色树冠。千年过去,地脉树早已不是单纯的灵根,它的根系连接着九州的每一条灵脉,叶片上的金光能驱散邪祟,果实能滋养凡人,俨然成了九州的“定海神针”。而关于沈言的传说,也早已融入了玄门的日常——他是地脉树的守护者,是道衡的化身,是每个玄门弟子心中最温暖的信仰。 “会的。”木生肯定地点头,指尖轻轻抚摸着手串上的果核,“师父说,这些果核是当年沈前辈亲手种下的地脉树所结,里面藏着他的气息。我们记录的每一件事,每一次灵脉的流转,他都能感受到。” 灵溪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忽然指着远处的天空:“师兄你看!那是什么?” 只见东洲方向的天际,突然升起一道黑色的烟柱,烟柱中夹杂着诡异的紫色电光,隐隐有雷鸣传来。木生脸色微变,迅速取出一枚传讯玉简,注入灵力。 片刻后,玉简传来急促的震动,里面是东洲执事的惊慌声音:“木生师兄!不好了!‘黑风渊’突然喷发,涌出大量‘蚀灵瘴气’,附近的灵脉都被污染了,海灵们……海灵们都在逃窜!” 蚀灵瘴气! 木生心中一沉。这是古籍中记载的凶物,比当年的蚀骨魔藤更霸道,能直接腐蚀灵脉的本源,若是蔓延开来,东洲的灵脉网络会彻底崩溃,甚至会影响到与地脉树相连的主根! “灵溪,你立刻去通知掌门,让他召集各域执事,准备启动‘护脉大阵’!”木生当机立断,将兽皮卷收入怀中,“我去东洲看看!” “师兄小心!”灵溪知道事态紧急,转身便往山下跑去。 木生深吸一口气,运转《九转玄功》。虽然他只修到第五转,但体内的灵力与地脉树同源,运转起来格外顺畅。他纵身一跃,落在地脉树的一根横枝上,脚下灵光一闪,竟化作一道金色的流光,沿着枝干向东洲方向疾驰——这是玄门弟子特有的“踏枝术”,借助地脉树的枝干穿梭,比飞舟更快,也更隐蔽。 一路向东,木生能清晰地感受到灵脉的变化。越是靠近黑风渊,空气中的灵气便越发稀薄,原本温润的地脉树汁液,竟带上了一丝苦涩的味道。 抵达黑风渊时,眼前的景象让木生倒吸一口凉气。 原本是深海秘境的黑风渊,此刻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黑色的瘴气如同喷泉般涌出,所过之处,海水变得浑浊,珊瑚枯萎,连坚硬的礁石都被腐蚀出蜂窝状的孔洞。东洲的修士们正结成阵法,试图用灵力阻挡瘴气蔓延,但他们的灵力罩接触到瘴气,便如同冰雪消融,根本不堪一击。 “木生师兄!你可来了!”东洲执事看到木生,像是看到了救星,“这瘴气太邪门了,我们的灵力根本挡不住!” 木生没有废话,走到阵法边缘,闭上眼睛,将《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他没有直接对抗瘴气,而是将灵力沉入地下,与地脉树延伸到这里的侧根相连。 “以我玄功,引脉归元!” 随着木生的低喝,地脉树的侧根突然剧烈震动,金色的汁液顺着根系流淌,在地面形成一道巨大的符文。符文亮起,散发出柔和而坚韧的光芒,将蚀灵瘴气稳稳地挡在外面。那些原本被瘴气腐蚀的礁石,竟在金光中缓缓修复,重新变得坚硬。 “有用!”修士们惊喜地喊道。 木生长舒一口气,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引动地脉树的力量消耗极大,尤其是在灵脉被污染的情况下,每一次运转玄功,都像是在与瘴气拔河。 就在这时,黑风渊的裂口中,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啸。一只覆盖着黑色鳞片的巨爪从裂口中伸出,爪尖滴落的毒液落在金色符文上,竟发出“滋滋”的腐蚀声。 “是‘蚀灵老妖’!”东洲执事失声惊呼,“古籍记载,黑风渊深处封印着一头上古凶兽,以灵脉为食,难道……它破封了?” 木生瞳孔微缩。蚀灵老妖比蚀灵瘴气更可怕,它本身就是灵脉的克星,若是让它冲出黑风渊,后果不堪设想。 “所有人退后!”木生沉声道,同时从怀中取出那串蕴灵果果核手串,注入灵力。手串瞬间亮起,金色的光芒与地脉树的符文融为一体,符文的光芒愈发璀璨。 “吼!” 蚀灵老妖的半个身子从裂口中挤了出来,它形似蜥蜴,却长着九头,每个头颅都在疯狂地吞噬周围的灵气,黑色的鳞片反射着幽冷的光。 木生没有退缩,他想起了古籍中沈言的话:“力量有尽,道心无穷。”他将自己的意识与地脉树的根系彻底连接,感受着来自九州各地的灵脉之力——南域的温暖,北域的清冽,西漠的厚重,东洲的灵动……这些力量汇聚在一起,通过地脉树,源源不断地涌入他的体内。 “九转玄功第五转——聚灵!” 木生猛地睁开眼,赤金色的灵力在他掌心凝聚成一柄长矛,矛尖上缠绕着来自九州各地的灵脉气息,既霸道又包容。 “受死!” 木生纵身跃起,将全身的力量灌注在长矛上,狠狠刺向蚀灵老妖最中间的头颅。 “噗嗤!” 长矛穿透了老妖坚硬的鳞片,没入它的头颅。蚀灵老妖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惨叫,九头同时喷出黑色的毒液,却被地脉树的符文挡住。 木生没有停歇,借着长矛与老妖的连接,将地脉树的净化之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它的体内。蚀灵老妖的鳞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瘪,九头的嘶吼越来越微弱,最终瘫倒在黑风渊边,化作一滩黑色的脓水,被地脉树的金光彻底净化。 黑风渊的裂口渐渐合拢,蚀灵瘴气不再涌出,东洲的灵脉重新恢复了流动,只是比之前虚弱了许多。 木生落地时,双腿一软,差点摔倒。东洲执事连忙上前扶住他,看着他苍白的脸色,感激道:“多谢木生师兄,若非你……” “不必多言。”木生摆摆手,声音有些虚弱,“快组织人手,用蕴灵果的汁液滋养灵脉,或许还能恢复。”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熟悉的波动。木生抬头望去,只见青绿色的灵光如同潮水般涌来,灵溪带着掌门和各域执事,骑着踏雪麟驹赶来,身后还跟着无数捧着蕴灵果的修士。 “木生师兄!”灵溪跳下马,将一枚饱满的蕴灵果递过来,“我们带了最好的蕴灵果!” 木生接过蕴灵果,咬了一口,甘甜的汁液流入腹中,瞬间化作精纯的灵力,滋养着他消耗过度的经脉。他看着周围忙碌的身影——掌门正在重新绘制护脉大阵,执事们将蕴灵果捣碎,混入清水中浇灌灵脉,灵溪则指挥着年轻弟子安抚受惊的海灵……每个人都在为守护灵脉而努力,就像千年前的沈言,像青砚,像阿禾。 他忽然明白,所谓传承,从来不是某个人的独舞,而是一代又一代人,沿着同一条路,向着同一个目标,坚定地走下去。 三日后,东洲的灵脉基本稳定。木生站在黑风渊边,看着重新变得清澈的海水和渐渐复苏的珊瑚,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灵溪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一枚新的兽皮卷:“师兄,这是最新的记录,你要不要看看?” 木生接过兽皮卷,上面记录着蚀灵老妖被斩杀的经过,以及灵脉恢复的进度,最后还有一行小字:“地脉树的金光中,似乎有温暖的气息流过,像是有人在笑着说‘挺好’。” 木生抬起头,望向地脉树延伸向天际的枝干,金色的叶片在阳光下闪烁,仿佛真的有人在那里,温柔地注视着这片土地。 他笑了,提笔在兽皮卷的末尾,也加上了两个字: “挺好。” 风穿过林间,带着海的气息和草木的清香,将这两个字送往九州的每一个角落,送往千年流转的时光里。 第549章 灵脉异动 木生站在东洲黑风渊的崖边,指尖拂过新长出的青苔。距离蚀灵老妖被斩杀已过去三年,这里的灵脉不仅完全恢复,甚至比以往更加充盈。海灵们重新回到渊边栖息,五彩斑斓的鱼群绕着地脉树延伸至此的侧根游动,形成一幅灵动的画卷。 “师兄,北域的冰莲开了!”灵溪骑着踏雪麟驹而来,手中捧着一朵晶莹剔透的莲花,花瓣上凝结着细小的冰晶,却散发着温润的灵力,“掌门说,这是千年难遇的盛景,让你务必去看看。” 木生接过冰莲,指尖传来清凉而舒适的触感。这冰莲正是当年北域暖泉灵脉滋生的异种,三年来吸收道衡之力,终于绽放,据说花瓣入药,能稳固修士的道心。 “看来,九州的灵脉真的在自我滋养。”木生将冰莲收入玉盒,“也好,去北域看看,顺便检查一下暖泉灵脉的状态。” 两人驾乘踏雪麟驹,一路向北。越靠近北域,气温越发寒冷,但天地间的灵气却愈发纯净。沿途的凡人村镇都盖起了保暖的石屋,屋前晾晒着灵谷制成的干货,孩童们穿着厚厚的皮毛衣裳,在雪地里追逐嬉戏,看到玄门弟子经过,都会笑着挥手。 “师兄你看,他们好像不怕冷呢。”灵溪指着一群在雪地里打滚的孩子,眼中满是好奇。 木生笑了:“北域的凡人常年饮用暖泉灵脉滋养的雪水,体质早已异于常人。这便是‘共生’的真谛——天地滋养人,人也适应天地。” 抵达北域寒水阁时,阁主早已在山门前等候。这位白发老者是青砚时期的弟子,如今已是化神初期修为,看到木生,连忙拱手行礼:“木生道友,可算把你盼来了。冰莲花开得正好,只是……” 他话锋一转,神色凝重:“暖泉灵脉的深处,最近总传来奇怪的震动,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木生心中一动:“带我去看看。” 寒水阁后山,是一片被冰雪覆盖的山谷。山谷中央,三眼热气腾腾的泉眼正汩汩地冒着热水,周围开满了冰莲,白色的花瓣在热气中若隐若现,宛如仙境。但仔细倾听,能听到泉眼深处传来沉闷的“咚咚”声,像是巨物的心跳。 木生走到泉眼边,运转《九转玄功》,将灵力沉入地下。这一次,他没有感受到灵脉的温润,反而触碰到一股坚硬而冰冷的气息,那气息中夹杂着古老的符文,与地脉树的纹路隐隐呼应,却又带着一股不属于九州的陌生感。 “这是……”木生眉头微蹙,“不是本土的灵脉,倒像是……人为开凿的。” “人为开凿?”寒水阁主愣住了,“北域的灵脉自古有之,从未听说有人工开凿的痕迹。” 木生没有回答,只是取出那串蕴灵果果核手串。手串接触到泉眼的热气,突然亮起,金色的光芒顺着泉眼沉入地下。片刻后,他睁开眼,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下面有一座巨大的阵法,是用一种从未见过的黑色金属构建的,震动正是阵法运转产生的。” “黑色金属?”灵溪好奇地问,“会不会是幽冥寒铁?” “不像。”木生摇摇头,“幽冥寒铁至阴至寒,而这种金属……既不阴也不阳,却异常坚硬,能承载极其庞大的灵力。” 就在这时,泉眼的震动突然加剧,地面裂开一道缝隙,一缕黑色的雾气从缝隙中溢出,雾气中夹杂着几片黑色的金属碎屑。木生伸手接住一片碎屑,只觉入手冰凉,碎屑表面刻着的符文竟在吸收他的灵力! “不好!阵法要破了!”木生脸色剧变,“这阵法像是一个封印,下面镇压着什么东西!” 他话音未落,地面剧烈震动,三眼泉眼同时喷发,滚烫的热水混合着黑色雾气直冲云霄。山谷中央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露出下面一座由黑色金属构建的巨大阵法,阵法中央,一根黑色的柱子正发出嗡嗡的声响,表面的符文如同活过来一般,疯狂地吸收着周围的灵脉之力。 “那是……‘镇界柱’?”寒水阁主失声惊呼,“古籍中记载,上古时期,九州之外的‘界外邪魔’曾试图入侵,先贤们用镇界柱构建阵法,将其封印在北域的冰川之下!” 界外邪魔! 木生心中一沉。这比当年的魔修和蚀灵老妖更加凶险,古籍中寥寥数语的记载,无不透着恐怖——它们以天地本源为食,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灵脉断绝。 “必须重新封印!”木生当机立断,运转《九转玄功》,赤金色的灵力涌入地面,试图稳住阵法,“阁主,快召集弟子,用寒水阁的‘冰封术’冻结裂缝,不能让邪魔冲出来!” “是!”寒水阁主不敢怠慢,立刻传讯召集弟子。 灵溪也取出腰间的短刃,刃身是用流霞晶炼制的,能释放出柔和的光芒,她将灵力注入短刃,试图驱散黑色雾气:“师兄,雾气在腐蚀灵力!” 木生咬牙坚持,他能感觉到,阵法中的镇界柱正在松动,下面传来一股强大的吸力,仿佛要将整个北域的灵脉都吸进去。他的灵力如同开闸的洪水,源源不断地涌入阵法,却依旧难以阻止镇界柱的松动。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木生心中焦急,他的修为毕竟只有金丹后期,面对上古阵法,实在力不从心。 就在这时,他手腕上的蕴灵果果核手串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一股熟悉的温暖气息涌入体内——那是沈言留下的玄功印记! “以我残念,助你封魔!” 一个温和而有力的声音在木生识海中响起,紧接着,《九转玄功》的运转速度骤然加快,赤金色的灵力中融入了一丝道衡之力,变得更加霸道、更加坚韧。 “玄功第六转——镇岳!” 木生猛地一声长啸,赤金色的灵力在地面形成一座巨大的山岳虚影,狠狠压在阵法之上。镇界柱的震动瞬间减弱,黑色雾气也收敛了不少。 “是沈前辈!”灵溪又惊又喜,“他在帮我们!” 寒水阁的弟子们也赶到了,在阁主的带领下,施展冰封术,白色的寒气如同潮水般涌向裂缝,将其牢牢冻结。 但这只是暂时的。木生能感觉到,下面的邪魔正在疯狂撞击封印,镇界柱的符文越来越暗淡,随时可能彻底崩碎。 “必须找到阵眼!”木生沉声道,“镇界柱的力量来自阵眼,只要能加固阵眼,就能重新封印!” 他循着阵法的纹路,在裂缝边缘找到了一块凹陷的区域,那里的黑色金属上刻着一个复杂的凹槽,形状与他手中的蕴灵果果核手串惊人地相似。 “是这里!”木生心中一动,将手串放入凹槽中。 手串与凹槽完美契合,瞬间爆发出璀璨的金光。道衡之力顺着镇界柱蔓延,所过之处,暗淡的符文重新亮起,黑色金属散发出温润的光泽,原本松动的镇界柱渐渐稳固下来。 下面的撞击声越来越微弱,最终彻底消失。 裂缝缓缓合拢,三眼泉眼恢复了平静,只是泉水中多了一丝金色的光晕,那是道衡之力在滋养灵脉。 木生长舒一口气,瘫坐在雪地上,浑身都被汗水湿透。手串从凹槽中弹出,回到他的手腕上,只是光泽比之前暗淡了许多。 “结束了?”灵溪小心翼翼地问。 木生点点头,眼中却带着一丝凝重:“只是暂时封印。界外邪魔的力量比想象中更强,这次能稳住,全靠沈前辈的残念和道衡之力。若要彻底解决,恐怕需要找到其他的镇界柱。” 寒水阁主走上前,递过来一件厚厚的裘衣:“木生道友,古籍记载,九州共有九根镇界柱,分别位于九大洲的极寒、极热、极深之地。北域这根是最后被发现的,其他八根……早已不知所踪。” “不管有多难,都要找到。”木生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否则,一旦邪魔破封,九州将万劫不复。” 他看向远方的冰川,那里的阳光反射着刺眼的光,仿佛藏着无数秘密。 “灵溪,记录下来。”木生道,“从今日起,玄门的首要任务,是寻找其余八根镇界柱,加固封印。” 灵溪拿出兽皮卷,认真地记录着,笔尖划过兽皮,发出沙沙的声响,在寂静的山谷中格外清晰。 三日后,木生和灵溪离开北域,踏上了寻找镇界柱的路。他们没有选择飞舟,而是骑着踏雪麟驹,一路向西,沿着古籍中模糊的记载,探寻着被遗忘的上古遗迹。 在西漠的流沙之下,他们发现了第二根镇界柱,它被埋在一座上古城镇的废墟中,周围散落着先民的骸骨,手中还紧握着刻有符文的石矛,显然是在守护镇界柱时战死的。 在南域的地脉树根部,他们找到了第三根镇界柱,它与地脉树的主根缠绕在一起,早已与灵脉融为一体,若非木生能与地脉树沟通,根本无法发现。 在东洲的深海沟里,他们找到了第四根镇界柱,它被海灵们视为圣物,周围的珊瑚虫在柱身上筑起了一座巨大的珊瑚礁,形成了天然的屏障。 每找到一根镇界柱,木生都会用蕴灵果果核手串注入道衡之力,加固封印。手串的光泽越来越暗淡,沈言的残念也越来越微弱,但木生体内的《九转玄功》却在不断精进,从第六转突破到了第七转,他对道衡之力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 灵溪的进步也很快,她的流霞晶短刃能释放出更纯净的光芒,不仅能驱散邪祟,还能安抚灵脉,成为木生最得力的助手。 这日,他们在中州的一座古山深处,找到了第五根镇界柱。与其他镇界柱不同,这根柱子上刻满了凡人的生活场景——耕种、织布、祭祀、欢笑……没有惊天动地的打斗,只有平淡而温暖的日常。 “原来,先贤们不仅用力量封印邪魔,还用凡人的生活气息滋养镇界柱。”木生抚摸着柱身的纹路,眼中满是感慨,“他们知道,守护的终极意义,不是战斗,而是让这些平凡的日子延续下去。” 灵溪看着那些纹路,忽然道:“师兄,你看这里。” 她指着柱身角落的一个小小的刻痕,那是两个字,笔画简单,却透着一股温暖的力量—— “挺好。” 木生的心脏猛地一跳,眼眶瞬间湿润。他仿佛看到了千年前的沈言,看到他坐在地脉树下,看着弟子们练拳,看着凡人劳作,轻声说出这两个字。 原来,无论时光过去多久,无论面对多少凶险,这份守护的初心,从未改变。 他握紧手腕上的手串,虽然光泽暗淡,却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在其中孕育。 “走。”木生笑了,眼中充满了坚定,“还有四根镇界柱在等着我们。” 灵溪用力点头,跟上他的脚步。 阳光穿过古山的缝隙,洒在他们年轻的背影上,如同洒在千年前的沈言、青砚、阿禾身上。 路还很长,挑战还很多。 但只要道心不灭,传承不息,总有一天,他们能真正守护好这片土地,让“挺好”这两个字,永远回荡在九州的天地间。 风穿过林间,带着远处的鸟鸣和花香,温柔地陪伴着他们,走向未知的远方。 第550章 九换归一 找到第五根镇界柱的三年后,木生站在了中州最高的山峰“擎天柱”之巅。 他的道袍已添了数处补丁,脸上刻着风霜的痕迹,但双目却比以往更加明亮。手腕上的蕴灵果果核手串只剩下最后两颗果核还散发着微光,其余的都已失去光泽,化作了最纯粹的道韵,融入他的体内。 《九转玄功》已修至第八转。这三年来,他与灵溪走遍了九州剩下的四域,找到了其余四根镇界柱—— 第六根在西域的“焚天谷”,被岩浆包裹,柱身刻满了防火的符文,显然是上古修士用自身灵力生生将其护在火海中; 第七根在南疆的“万蛊林”,与无数蛊虫共生,柱身的符文能安抚蛊虫的凶性,形成了奇特的平衡; 第八根在东海的“归墟岛”,隐在时空乱流之中,若非木生领悟了道衡的流转之理,根本无法靠近; 第九根,也是最后一根,便在这擎天柱之巅,被厚厚的冰层覆盖,柱身上的符文与天相接,仿佛在沟通星辰之力。 “终于……找齐了。”灵溪喘着气,将最后一块记录镇界柱位置的兽皮卷展开。九根柱子的位置在卷上连成一个巨大的九宫图案,与地脉树的根系分布惊人地吻合。 木生伸手按在第九根镇界柱上,冰层瞬间融化,露出下面刻满星辰符文的柱身。他能感觉到,九根柱子之间正在产生共鸣,一股庞大到难以想象的力量,正顺着地脉网络汇聚,涌向九州的每一个角落。 “是‘界力’。”木生沉声道,“上古先贤用九根镇界柱构建了九州的屏障,将界外邪魔隔绝在外。只是随着时间流逝,界力渐渐衰弱,才让邪魔有了可乘之机。”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灵溪问道,她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界力越来越浓郁,连呼吸都变得顺畅起来。 木生看向手中的兽皮卷:“九宫归一,方能重塑屏障。我们要做的,是将道衡之力注入每一根镇界柱,让它们重新连接,恢复界力的流转。” 他取出那枚几乎失去光泽的手串,将最后两颗果核摘下来,递给灵溪一颗:“你去东洲归墟岛,我去西漠焚天谷,我们同时注入道衡之力,让九柱共振。” 灵溪接过果核,指尖传来微弱却温暖的气息,那是沈言最后的残念:“师兄,你小心。” “你也是。”木生笑了笑,转身化作一道金光,朝着西漠方向飞去。 灵溪深吸一口气,握紧果核,纵身跃下擎天柱,驾驭着流霞晶炼制的飞舟,向东洲疾驰而去。 三日后,九州九地,同一时刻。 西漠焚天谷,木生站在岩浆中的镇界柱前,将果核按在柱身的凹槽上。赤金色的道衡之力顺着果核涌入,与柱身的符文融为一体。岩浆不再沸腾,反而化作温和的灵液,滋养着周围的土地。 东洲归墟岛,灵溪将果核嵌入镇界柱,道衡之力与时空乱流交织,形成一道金色的光幕,将乱流隔绝在外,岛上的奇花异草瞬间绽放,散发出勃勃生机。 北域暖泉谷、南域地脉根、中州擎天柱……九根镇界柱同时亮起,金色的光柱直冲云霄,在天际连成一个巨大的九宫光幕,将整个九州笼罩其中。 界外邪魔撞击屏障的声音从光幕外传来,却被光幕稳稳挡住,再也无法撼动分毫。 九州各地,无论是修士还是凡人,都感受到了这股温暖而强大的力量。地脉树的叶片闪烁起前所未有的金光,灵谷的产量翻倍,凡人的病痛渐渐消散,连空气中的灵气都变得更加精纯。 擎天柱之巅,木生和灵溪汇合,看着天际那道璀璨的九宫光幕,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成功了。”灵溪轻声道,眼中闪烁着泪光。 木生点点头,他能感觉到,九根镇界柱的力量与地脉树、与道衡、与九州的每一个生灵都连接在了一起。这不是简单的屏障,而是真正的“共生”——天地守护众生,众生反哺天地,形成了一个永恒的循环。 就在这时,天际的光幕中,缓缓降下一道赤金色的身影。那身影模糊而温暖,既像孩童时期的沈言,又像当年那个修补渔网的老者,周身散发着让人心安的气息。 “沈前辈!”灵溪激动地喊道。 身影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向他们,抬手一挥,两道金光分别融入木生和灵溪的体内。木生感觉体内的《九转玄功》瞬间圆满,第八转的壁垒不攻自破,直接踏入了第九转的境界;灵溪则发现自己能与天地间的界力沟通,流霞晶短刃上闪烁起与九宫光幕相同的符文。 身影又看向九州大地,赤金色的光芒洒遍每一个角落,那些被邪魔侵蚀过的灵脉彻底恢复,甚至比以往更加充盈。做完这一切,身影渐渐变得透明,化作点点金光,融入了九宫光幕之中。 “他……真的与天地融为一体了。”木生感叹道。 灵溪却笑着摇头:“不,他一直都在。在这光幕里,在地脉树里,在我们每个人的玄功里。” 木生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掌,赤金色的灵力流转,与天际的光幕遥相呼应。他忽然明白,沈言留下的不是力量,也不是传承,而是一种信念——相信这方天地,相信守护的意义,相信平凡的日子里藏着永恒。 数年后,木生成为了玄门掌门,灵溪则接替了他掌管地脉事务。他们没有再寻找什么秘宝,也没有追求更高的修为,只是像前辈们一样,每日记录灵脉的变化,处理九州的琐事,看着地脉树开花结果,看着孩子们慢慢长大。 又过了千年,九宫光幕依旧笼罩着九州,界外邪魔再也无法入侵。玄门的传承从未断绝,《九转玄功》成为了九州修士的基础心法,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它最初的创造者是谁。 唯有地脉树最高的枝桠上,那间简陋的木屋里,每一代的执事在记录灵脉变化时,总会在末尾加上两个字—— “挺好。” 这两个字,穿过千年的时光,越过山海的阻隔,与玄门的钟声、地脉树的叶响、凡人的欢笑融为一体,成为了九州大地最温柔、最坚定的回响。 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流传千古的美名,只有一代又一代人,守着这方天地,守着平凡的日子,守着那句简单的“挺好”。 而这,就够了。 第551章 光幕 九宫光幕悬于九州天际的第三个百年,南域玄门的山门前多了一道新景致——一尊由地脉树核心木雕琢而成的雕像。 雕像并非端坐云端的神明,而是一个穿着粗布道袍的老者,正弯腰修补着一张渔网,眉眼间带着温和的笑意,正是后人根据传说雕刻的沈言像。每日清晨,都会有弟子和凡人来此敬献清水与灵谷,不是祈求庇护,更像是对一位老朋友的问候。 木生已是满头华发,却依旧精神矍铄。他不再担任掌门之职,将位置传给了灵溪的弟子,自己则守在地脉树最深处的洞府里,整理着千年间积累的灵脉记录。洞府的石壁上,密密麻麻刻满了字迹,从青砚到阿禾,从木生到灵溪,每一代人的笔迹都清晰可辨,共同构成了一部九州的“生命史”。 “师父,西漠的灵谷丰收了,牧民们送来新磨的灵米粉。”一个面容憨厚的青年走进洞府,他是木生的关门弟子,名叫“石根”,取自镇界柱下的顽石,寓意坚韧不拔。 石根捧着一个陶罐,里面的灵米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他将米粉放在石桌上,目光落在石壁最新的记录上,那是木生昨日刻下的:“东洲海域发现新品种海鱼,鳞含灵光,可入药;北域冰莲结籽,试种于西漠绿洲,长势良好。” “都记下了。”木生放下刻刀,拿起一块灵米糕,慢慢咀嚼着,“石根,你说这九州,是不是越来越像个大家庭了?” 石根挠了挠头:“师父说的是。东洲的渔民帮西漠打井,西漠的牧民给北域送草料,连凡人村镇都互相交换种子,就像……就像地脉树的根,缠在一起了。” 木生笑了:“说得好。这就是‘共生’的最终模样——不是谁守护谁,而是大家一起守着这片土地,谁也离不开谁。” 正说着,洞府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灵溪快步走进来,她虽已年过百岁,却依旧身姿矫健,手中拿着一枚闪烁着金光的玉简:“木生师兄,九宫光幕有异动!” 木生神色微动,接过玉简。玉简中是东洲执事的传讯,说光幕边缘出现了一道裂缝,裂缝中渗出丝丝缕缕的彩色气流,既不邪恶,也不霸道,反而带着一股活泼的气息,触碰到的草木都长得格外茂盛。 “彩色气流?”木生眉头微蹙,“不是界外邪魔的气息,倒像是……” 他忽然想起沈言留下的残卷中记载的一句话:“界外非尽是邪魔,亦有生息之地,若光幕生彩,或为邻邦来使。” “邻邦来使?”灵溪愣住了,“难道九州之外,还有其他生灵?” “极有可能。”木生站起身,“走,去东洲看看。” 三日后,东洲海域。 九宫光幕的边缘,果然裂开了一道丈许宽的裂缝。裂缝中涌出的彩色气流如同活物,在海面上跳跃、盘旋,所过之处,海水湛蓝如宝石,礁石上开出了从未见过的七色花朵。 一群形态奇特的生灵正从裂缝中走出。它们人身鱼尾,皮肤是淡淡的蓝色,头顶长着透明的鳍,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手中捧着一些晶莹的贝壳,似乎并无恶意。 “是‘鲛族’!”石根看着古籍中的插画,惊喜地喊道,“传说中居住在界外‘碧波海’的生灵,以友善着称!” 鲛族看到木生等人,起初有些警惕,但当彩色气流将玄门弟子的灵力与它们的气息相连后,领头的鲛族长老摆了摆手,示意族人放下贝壳,对着木生深深鞠躬。 “远方的朋友,我们没有恶意。”鲛族长老开口,声音如同水流撞击玉石,“九宫光幕的界力与我们碧波海的灵脉相连,近日感知到你们的世界充满生机,特来拜访。” 木生心中了然。看来九宫光幕不仅能隔绝邪魔,还能像一座桥梁,连接起友善的邻邦。他回了一礼:“欢迎来到九州。我们这里,确实有很多值得一看的东西。” 接下来的日子,鲛族在玄门弟子的带领下,游历了九州。它们惊叹于地脉树的繁茂,好奇于西漠绿洲的坚韧,羡慕于凡人村镇的烟火气。当看到北域的暖泉灵脉时,鲛族长老更是激动地说:“这与我们碧波海的灵泉同源!我们可以教你们引海水灌溉绿洲,你们……能教我们培育冰莲吗?” “当然可以。”木生笑着答应,“我们还可以交换种子、草药,甚至……修炼的心得。” 鲛族长老喜出望外,立刻从贝壳中取出一枚蓝色的晶体:“这是‘碧波珠’,能净化海水,送给你们,作为友谊的见证。” 木生接过碧波珠,珠子入手温润,散发着纯净的水系灵力。他回赠了一枚蕴灵果果核:“这是我们的地脉精华,种在水中,能长出灵藻,可做食物,也能滋养灵脉。” 裂缝没有关闭,反而在玄门弟子和鲛族的共同努力下,变得更加稳定。一道由彩色气流和金色界力交织而成的虹桥,连接起九州与碧波海,两界的生灵开始往来交流——鲛族带来了耐寒的海稻种子,九州送去了能在水中生长的灵谷;鲛族的医师与玄门的丹师共同研制出治疗水毒的丹药,九州的修士则教会鲛族如何在陆地上短暂停留。 这一切,都被木生记录在洞府的石壁上,字迹间充满了喜悦:“光幕生彩,非为祸,乃为福。众生虽异,其心则一,皆求安稳,皆盼丰足。” 五年后,木生坐在地脉树的雕像旁,看着虹桥上往来的身影——鲛族的孩童与九州的孩子一起追逐嬉戏,两界的修士在切磋功法,商贩们交换着特产,脸上都带着真诚的笑容。 石根走到他身边,递过来一碗新酿的海果酒:“师父,您看,这样是不是比守着光幕更有意思?” 木生抿了一口酒,酒液甘甜,带着海风的气息:“是啊,当年沈前辈守护九州,或许不只是为了隔绝危险,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打开大门,让这里的生机与外界共享。” 他望向天际的九宫光幕,光幕上的金色与虹桥的彩色交织,如同一幅流动的画卷。他忽然明白,真正的强大,不是将自己封闭起来,而是有勇气打开大门,与世界温柔相拥。 又过了十年,木生在睡梦中安然离世。临终前,他让石根将自己的骨灰撒在地脉树的根部,“我这一生,受它滋养,也该回归它的怀抱了。” 石根遵从师命,将骨灰撒入泥土。不久后,地脉树的根部抽出了一株新的幼苗,幼苗的叶片上,竟天然带着“挺好”两个字的纹路。 灵溪看着那株幼苗,眼中满是欣慰。她知道,木生没有离开,就像沈言、青砚、阿禾一样,化作了地脉树的一部分,继续守护着这片土地,见证着新的故事。 数百年后,九州与碧波海的交流愈发频繁,甚至有其他界域的友善生灵通过光幕来到九州。玄门的传承依旧延续,只是不再以“守护”为唯一宗旨,更增添了“交流”与“共享”。 地脉树的雕像前,依旧有人敬献清水与灵谷。一个鲛族的小女孩指着雕像问身边的九州修士:“这个老爷爷是谁呀?” 修士笑着回答:“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相信,这世界会越来越好。” 小女孩似懂非懂,伸手触摸雕像的衣角,阳光洒在她蓝色的皮肤上,与雕像的金光交相辉映,温暖而明亮。 远处,玄门的钟声响起,悠远而洪亮,穿过虹桥,传到碧波海,传到更远的地方,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关于开放、友善与永恒的新故事。 挺好。 风拂过地脉树的叶片,发出沙沙的声响,温柔地回应着。 第552章 万域连通 九州与碧波海连通后的第五个百年,东洲海域的虹桥旁,建起了一座热闹的“万域坊市”。 坊市由九州修士与鲛族共同打理,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林立着各色店铺——鲛族的“碧波阁”里摆满了珍珠珊瑚与海灵药材,玄门弟子开的“百草堂”中陈列着灵谷丹药与地脉树制品,甚至还有来自更远“焚天界”的火灵族,支起摊位售卖能自行燃烧的奇异矿石。 石根已是须发皆白的老者,却仍每日拄着拐杖来坊市转转。他的拐杖是用镇界柱的边角料炼制的,顶端镶嵌着一颗小小的碧波珠,行走时会发出清脆的叮咚声,坊市的生灵们听到这声音,都会笑着打招呼。 “石老,今日的海灵果刚到,甜着呢!”鲛族的商贩递过来一个拳头大的紫色果子,果皮上泛着水润的光泽。 石根接过果子,笑着道谢:“好孩子,你这手艺越来越好了。”他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液在口中炸开,带着淡淡的灵气,顺着喉咙滑下,浑身都舒坦起来。 他走到坊市中央的石碑前,石碑上刻着“共生”二字,是木生生前亲笔所书。如今,这两个字已被各族生灵视为信条——焚天界的火灵族虽性烈,却会在西漠绿洲失火时主动降下灵雨;九州的修士也常帮鲛族加固海底灵脉,防止被暗流冲蚀。 “石老,您看这个!”一个火灵族的少年捧着一块通红的矿石跑来,矿石上燃烧着蓝色的火焰,却不烫手,“这是我们族新发现的‘温灵矿’,能让灵谷在寒冬里生长,送给你们试试!” 石根接过矿石,入手温润,火焰舔舐着他的指尖,带来舒适的暖意:“好东西啊。我让玄门的弟子试试,若是能用,我们用蕴灵果跟你们换。” 火灵族少年笑得露出两颗尖牙:“太好了!我还从没见过蕴灵果呢!” 石根看着他雀跃的样子,眼中满是慈爱。这百年间,通过虹桥来到九州的界域越来越多,有擅长织造的“云渺界”,其蛛丝织成的布匹能抵御刀剑;有精通锻造的“玄铁界”,炼出的金属能承载道衡之力。各族带来了独特的物产与技艺,也带走了九州的灵谷、药材与《九转玄功》的基础法门。 起初,玄门内部有人担忧:“异族杂处,恐生祸乱。”但石根始终记得木生的话:“天地之大,容得下万族生息。真正的祸乱,从来不是差异,而是猜忌。” 他力排众议,不仅开放坊市,还在玄门开设了“万域学堂”,让各族的孩童一同学习,了解彼此的文化。如今,学堂里的孩子们早已不分彼此,火灵族的孩子会帮鲛族同学烘干打湿的书本,云渺界的孩童会教九州弟子织灵网,连吵架都用着对方的方言,惹得先生又气又笑。 这日,石根正在学堂听课时,玄门的传讯弟子匆匆赶来,神色凝重:“石老,焚天界传来急报,他们的‘地心火脉’开始枯竭,族中长老说,若火脉熄灭,整个焚天界都会变成冰原!” 焚天界以火脉为根基,万物生长皆依赖其热量,若是火脉枯竭,后果不堪设想。石根心中一沉,立刻召集各族长老议事。 万域堂内,鲛族长老甩着鱼尾,急道:“地心火脉与我碧波海的灵泉同源,皆是天地本源所化,若是枯竭,恐怕会影响到虹桥的稳定!” 云渺界的蛛母吐着丝,沉声道:“我们族的古籍记载,火脉枯竭多因‘灵机失衡’,需以至阴至柔之力调和,可我们云渺界的蛛丝虽柔,却缺了至阴之气。” 石根看向玄门现任掌门,一个名叫“青禾”的年轻修士,她是灵溪的后人,继承了与草木沟通的能力:“青禾,你有什么想法?” 青禾捧着一卷古籍,蹙眉道:“古籍中说,北域的暖泉灵脉蕴含至阳之力,而西漠的‘幽冥泉’藏于流沙之下,是九州至阴之源。若能将两泉之力引出,或许能助焚天界调和火脉。” “幽冥泉?”火灵族长老猛地站起,周身火焰窜起半尺高,“那地方阴气极重,我们火灵靠近就会虚弱,如何引泉?” “我有办法。”青禾微微一笑,取出一枚晶莹的玉管,“这是用万域学堂的孩子们共同培育的‘共生草’炼制的,草叶一半吸阳,一半纳阴,能中和幽冥泉的戾气。我们可以用它搭建灵脉导管,将两泉之力汇入焚天界。” 各族长老纷纷点头,事不宜迟,石根当即决定:“青禾带玄门弟子去北域引暖泉,鲛族长老率族人疏通水路,火灵族准备接应,我去西漠开幽冥泉!” 三日后,行动开始。 西漠流沙之下,幽冥泉泛着墨色的水光,寒气森森,连地脉树的侧根都绕着它生长。石根将共生草玉管插入泉眼,玉管瞬间亮起,一半泛着红光,一半闪着蓝光,将阴寒之气缓缓导出。 北域暖泉谷,青禾指挥弟子布下聚灵阵,将暖泉的阳气引入另一根玉管,两管在半空交汇,化作一道红蓝交织的灵流,顺着虹桥涌向焚天界。 焚天界内,火灵族长老们早已在地心火脉旁布下接应阵,当红蓝灵流注入火脉时,原本黯淡的岩浆重新翻涌起来,赤红的光芒照亮了整个焚天界,枯竭的土地上竟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成了!”各族生灵欢呼雀跃,火灵族的孩童围着灵流跳舞,蓝色的火焰在他们手中化作花朵的形状,送给帮忙的九州弟子。 石根站在虹桥边,看着焚天界重新焕发的生机,脸上露出疲惫却欣慰的笑容。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沈言雕像时的情景,那时他还不懂,为何一个修补渔网的老者会被后人铭记。如今他终于明白,真正能跨越界域、流传千古的,从来不是毁天灭地的力量,而是那份希望万物共生的初心。 半年后,焚天界的火灵族送来一块巨大的温灵矿,各族合力将其嵌入九宫光幕的裂缝处,光幕顿时散发出柔和的红光,不仅能抵御邪祟,还能滋养靠近的生灵,连虹桥上的气流都变得更加温润。 石根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他拒绝了青禾为他寻来的延寿丹药,只是每日坐在地脉树的雕像旁,看着坊市的热闹,听着学堂的读书声,日子过得平静而满足。 临终前,他让弟子将自己的拐杖埋在万域坊市的石碑下:“我这一生,守着虹桥,看着万族往来,足矣。让这拐杖陪着‘共生’二字,提醒后来人,莫忘初心。” 石根离世后,玄门弟子在石碑旁种下了一株共生草。草叶迅速生长,缠绕着石碑,一半开着金色的花,一半结着蓝色的果,远远望去,如同九州与万域相拥的模样。 又过了千年,九宫光幕的裂缝越来越多,却不再是需要修补的缺口,而是连通万域的门户。九州的灵谷在焚天界结果,云渺界的蛛丝在玄门制成道袍,玄铁界的金属被鲛族用来加固海底宫殿,《九转玄功》的“共生”理念传遍了数十个界域,成为万族公认的准则。 地脉树的雕像前,依旧人来人往。一个来自玄铁界的孩童指着雕像问:“爷爷,这个老爷爷为什么总是在补渔网呀?” 身旁的老者抚摸着他的头,老者的手臂是玄铁所铸,却戴着鲛族织的护腕,他笑着说:“因为他知道,渔网补好了,才能捕到更多的鱼;心若是连起来了,万族才能像一家人一样,好好过日子。” 孩童似懂非懂,伸手去摸雕像的衣角,指尖触碰到的地方,竟有一片新叶悄然展开,叶片上的纹路,既像九州的地脉,又像万域的虹桥,最终汇成两个字—— “挺好。” 风穿过万域坊市,带着焚天界的暖意、碧波海的咸湿、云渺界的清香,将这两个字送往更远的地方。光幕上的金光与万域的色彩交织,映照着各族生灵忙碌的身影,构成了一幅跨越时空的画卷。 或许,这便是沈言当年站在地脉树下,望着朝阳时心中所想的未来—— 不是孤芳自赏的安宁,而是万域共荣的生机。 不是一人独守的寂寞,而是千族同心的温暖。 这样的日子,挺好。 真的挺好。 第553章 道贯万域 万域连通后的第三个千年,九州已不再是孤立的天地,而是成为了“万域联盟”的核心。 东洲的万域坊市早已扩建数十倍,青石板路变成了宽阔的玉石大道,各族风格的建筑鳞次栉比——焚天界的火岩城堡与云渺界的蛛丝楼阁相邻,玄铁界的金属塔楼旁是鲛族的珍珠宫殿,甚至还有来自“星衍界”的修士,建起了能观测诸天星辰的观星台。 地脉树的根系早已蔓延至各域,在焚天界的火山旁长出耐热的红枝,在碧波海的深处结出能发光的蓝果,在星衍界的陨石上扎下坚韧的须根,成为连接万域灵脉的纽带。 现任玄门掌门,是一位名叫“念安”的少女,她是石根的第七代传人,继承了与万族沟通的天赋,手腕上同样戴着一串蕴灵果果核手串,只是这串手串上,还镶嵌着来自各域的灵珠——碧波海的珍珠、焚天界的火晶、玄铁界的铁胆石,每一颗都代表着一段友谊。 这日,念安正在万域学堂给各族孩童上课。她教的不是高深的功法,而是最基础的“灵息吐纳术”——这是《九转玄功》简化而来的法门,温和无害,适合各族生灵修炼。 “吸气时,想象自己是地脉树的根,扎进土里……呼气时,想象自己是地脉树的叶,向着阳光……”念安的声音轻柔,指尖萦绕着淡淡的金光,落在一个星衍界孩童的头顶。那孩童生有三只眼,正努力模仿着吐纳的节奏,额间的第三只眼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下课铃响,孩童们一哄而散。星衍界的孩童拉着鲛族的小伙伴,要去看新到的星石;火灵族的孩子则缠着玄铁界的师兄,想学锻造术。念安看着他们的背影,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 “掌门师姐。”一个身着玄铁铠甲的青年走来,他是玄铁界的使者,名叫“铁山”,手中捧着一块闪烁着符文的金属板,“星衍界传来消息,他们观测到‘混沌海’边缘出现异动,有不明邪祟在吞噬界域灵脉,已吞灭了三个小界。” 念安接过金属板,上面的星图清晰地标注着混沌海的位置——那是万域之外的禁忌之地,比当年的界外邪魔更神秘,更危险。 “混沌海……”念安眉头微蹙。沈言留下的残卷中曾提及,那是天地未开时的混沌残余,既无生机,也无秩序,任何生灵靠近,都会被同化,化作虚无。 “各域长老已在万域堂等候。”铁山沉声道,“星衍界的星主说,那些邪祟正在朝着我们万域联盟的方向移动,最多百年,便会抵达九宫光幕。” 念安点点头,将金属板收好:“走,去听听大家的想法。” 万域堂内,各族长老齐聚。焚天界的长老周身火焰低沉,云渺界的蛛母吐丝频繁,鲛族长老的鱼尾拍打着地面,气氛凝重。 “混沌海的邪祟不同于界外邪魔,它们没有实体,只靠吞噬灵脉壮大。”星衍界的星主指着星图,“我们派去探查的修士,连传讯玉简都没发回,便彻底消失了。” “那光幕能挡住它们吗?”鲛族长老忧心忡忡。 星主摇了摇头:“光幕能挡有形之物,却挡不住混沌之气的渗透。一旦它们开始吞噬九宫光幕的灵脉,不出十年,光幕便会溃散。” 堂内陷入沉默。百年时间,对修士而言虽不算长,却也不足以研究出对抗混沌海的方法。 念安轻轻抚摸着手腕上的手串,感受着来自各域灵珠的气息——珍珠的温润、火晶的热烈、铁胆石的厚重……这些气息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温暖而坚韧的力量。 “或许,我们不必挡。”念安忽然开口。 各族长老纷纷看向她,眼中满是疑惑。 “混沌海吞噬灵脉,是因为它本身没有生机。”念安站起身,走到堂中央的地脉树沙盘旁,“而我们万域联盟,最不缺的就是生机——地脉树的灵脉连接万域,各族的灵力虽不同,却能相互转化,这正是《九转玄功》‘归一’的真谛。” “你的意思是……”石根的后人,如今的玄门大长老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以万域灵脉为引,用‘共生’之力同化混沌海。”念安的声音清晰而坚定,“就像当年沈前辈用玄功转化混沌之气,我们用万域的生机,让混沌海生出秩序。” “这太冒险了!”焚天界长老反驳道,“混沌之气霸道无比,万一同化失败,我们都会被反噬!”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念安看向众人,“当年沈前辈面对虚无海的混沌之气,不也试过了吗?玄门弟子守护九州,万族连通万域,从来不是靠‘挡’,而是靠‘融’。” 她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带着不容置疑的信念:“地脉树能在火山里扎根,能在深海中结果,为何我们万族不能让混沌海生出生机?” 堂内再次陷入沉默,这次却多了一丝动摇。各族长老想起这些年的共生共赢——焚天界的火脉因九州的灵泉而旺盛,云渺界的蛛丝因玄铁界的金属而坚韧,鲛族的灵泉因星衍界的星力而充盈……他们早已是命运共同体。 “我同意。”星主率先开口,“星衍界愿贡献所有星力,绘制混沌海的星图。” “焚天界愿引地心火脉,助燃生机之力!” “鲛族愿疏通万域水路,让灵脉流转更顺畅!” 各族长老纷纷响应,眼中的凝重被决心取代。 接下来的百年,万域联盟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动员。 念安带领玄门弟子,以地脉树为主根,布下横跨万域的“共生大阵”;星衍界的修士日夜观测混沌海,绘制出最精准的路线图;焚天界与玄铁界合力锻造出能承载万域灵力的“通天桥”,架设在九宫光幕与混沌海之间;鲛族与云渺界则培育出能在混沌之气中生长的“混沌草”,作为生机的种子。 百年期满,混沌海的边缘终于抵达九宫光幕。远远望去,那是一片灰蒙蒙的雾气,所过之处,星辰熄灭,灵脉枯萎,带着吞噬一切的死寂。 万域联盟的各族生灵齐聚光幕之下,念安站在通天桥的,手中紧握着那串融合了万域灵珠的手串。 “准备好了吗?”她高声问道。 “准备好了!”万族生灵齐声回应,声音震彻云霄。 念安深吸一口气,将手串抛向空中。手串瞬间炸开,化作无数光点,融入万域修士的体内。 “共生大阵,起!” 随着她的一声令下,地脉树的金光、焚天界的火光、鲛族的蓝光、星衍界的星光……万域的灵力如同潮水般涌入通天桥,顺着桥梁涌向混沌海。 混沌海的雾气剧烈翻滚,试图吞噬这些灵力,却被“共生”之力牢牢束缚。金光中,混沌草的种子开始发芽,在灰蒙蒙的雾气中长出嫩绿的叶片;蓝光里,灵泉的水滴落下,在混沌中漾开一圈圈涟漪;火光下,温暖的气息弥漫,让死寂的混沌有了一丝温度。 同化的过程异常艰难,混沌之气不断反噬,通天桥数次险些崩碎,多名修士因灵力耗尽而倒下。但每当此时,总会有更多的生灵补上——星衍界的孩童注入微弱的星力,鲛族的老者贡献最后的灵泉,连玄门学堂里的孩子们,都学着念安的样子,吐出最稚嫩的灵息。 念安感觉自己的意识与万域的生灵连接在一起,她能感受到焚天界长老燃烧精血的灼热,能感受到鲛族长老鱼尾拍打的坚韧,能感受到石根留下的拐杖在石碑下传递的温暖,甚至能感受到地脉树深处,那道属于沈言的、温柔而坚定的残念。 “以我万域生机,化你混沌死寂!”念安猛地一声长啸,体内的《九转玄功》运转到极致,第九转的“归一”之力与万域灵力融合,化作一道贯穿天地的赤金色光柱,狠狠扎进混沌海的深处。 混沌海发出一声仿佛来自亘古的咆哮,雾气剧烈收缩,又猛地扩张,最终在金光中渐渐平静下来。灰蒙蒙的雾气里,长出了成片的混沌草,开出了五颜六色的花朵,甚至有灵脉的嫩芽在其中扎根、生长。 成功了。 当最后一丝混沌之气被同化,通天桥上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念安看着眼前这片新生的土地——混沌海不再是禁忌之地,而是成为了万域之外的新家园,上面生长着融合了各族特色的草木,流淌着带着万域气息的灵脉。 她走到新土地的中央,那里有一块从混沌中凝结而成的玉石,玉石上天然形成了两个字,笔迹与地脉树叶上的纹路一模一样—— “挺好。” 念安的眼眶湿润了。她仿佛看到了沈言修补渔网的身影,看到了青砚在地脉树下打坐的模样,看到了木生寻找镇界柱的坚定,看到了石根在坊市中蹒跚的脚步……千年来,无数人守护的,不就是这两个字吗? 数千年后,混沌海已成了万域联盟的新域,名为“新生界”。各族生灵在那里繁衍生息,创造出更璀璨的文明。《九转玄功》的“共生”之道传遍了已知的所有界域,成为宇宙间公认的秩序。 玄门的地脉树,早已长成了覆盖万域的参天巨木,它的种子随着星衍界的星船,飞向更远的未知之地,带去生机,带去希望。 在地脉树最初的那片根系旁,新的雕像不断竖起——有木生寻找镇界柱的身影,有石根拄着拐杖的模样,有念安张开双臂拥抱混沌海的姿态……而最中央,依旧是那个穿着粗布道袍、修补渔网的老者,微笑着注视着这一切。 一个来自新生界的孩童,指着沈言的雕像问:“老师,这位前辈做了什么伟大的事呀?” 老师是一位融合了万族血脉的修士,他笑着回答:“他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只是相信,这世界会越来越好。而我们,都在帮他实现这个想法。” 孩童似懂非懂,伸手触摸雕像的衣角,指尖下的石头传来温暖的触感,仿佛有生命在流动。 远处,万域的钟声同时响起,悠远而祥和,穿越时空,回荡在星辰之间,诉说着一个关于守护、共生与永恒的故事。 这个故事,没有终点。 因为只要还有人相信“挺好”,它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真的,挺好。 第554章 一念花开满星河 新生界纳入万域联盟后的第三个千年,宇宙的版图已拓展到前所未有的广阔。 星衍界的修士驾驶着“星槎”,在星系间开辟出稳定的航道;玄铁界的能工巧匠,用混沌海新生的“衍化金”,打造出能抵御恒星风暴的星舰;就连最擅长农耕的九州凡人后裔,也在新生界的沃土上,培育出能在真空环境下生长的“星灵稻”,金黄的稻穗在星光下闪烁,成为星际间最美的景致。 念安的传人,是一位名叫“星禾”的青年。他继承了念安与万族沟通的天赋,更在星衍界学到了观星之术,能从星辰轨迹中解读出宇宙的脉动。他的居所不在玄门的洞府,而是在一艘名为“地脉号”的星舰上——这艘星舰以地脉树的主干为龙骨,镶嵌着来自各域的灵晶,既能在星海中航行,也能扎根星球,化作临时的栖息地。 这日,地脉号停泊在“雾隐星”的轨道上。这颗星球被厚厚的灵雾笼罩,是万域联盟最新发现的宜居星球,据说地下藏着堪比九州地脉树的古老灵根。 星禾站在舰桥的观测台前,看着下方翻滚的灵雾。他的指尖划过星图,上面标注着雾隐星的灵脉分布——与九州的地脉树根系惊人地相似,只是更加庞大,仿佛一颗沉睡的星辰心脏。 “舰长,雾隐星的灵雾中检测到生命信号,像是……植物,又像是动物。”星舰的智能核心“灵枢”发出温和的电子音,它的核心程序融入了地脉树的灵性,能与星禾直接精神沟通。 星禾微微一笑:“是‘雾灵’。星衍界的星图记载,这类生灵能在灵雾中自由转化形态,以星光为食,性情温和。” 他下令:“放下登陆舱,我去看看。” 登陆舱穿过灵雾,落在一片长满发光苔藓的平原上。星禾走出舱门,脚下的苔藓发出柔和的蓝光,映照着周围奇形怪状的植物——有的叶片像星舰的机翼,能吸收星光;有的花朵像透明的铃铛,会随着灵雾的流动发出悦耳的声响。 “外来者?”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却看不到说话者的身影。 星禾运转《九转玄功》,周身散发出温和的金光:“我们是万域联盟的修士,来此探寻灵脉,并无恶意。” 灵雾涌动,一个由雾气凝聚而成的孩童身影出现在他面前。这孩童通体透明,眼眸是两团旋转的星云,好奇地打量着星禾:“你们……和‘守星者’一样?” “守星者?”星禾心中一动。 “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来过这里的人。”雾灵孩童的声音带着回忆的缥缈,“他们教会我们如何稳定灵脉,还留下了一颗‘种子’,说等我们能掌控灵脉了,就顺着种子的指引去找他们。” 星禾连忙追问:“种子在哪里?” 雾灵孩童抬手一指平原中央:“在‘心核’那里。” 跟着雾灵孩童来到平原中央,星禾看到了一棵奇特的树。它的树干是半透明的水晶,枝叶上挂着无数星辰般的果实,而在树干的最深处,果然嵌着一颗赤金色的种子,散发着与地脉树同源的气息。 “这是……地脉树的种子!”星禾震惊不已。沈言当年种下的地脉树,其种子竟能随着星槎传播到如此遥远的星球,在万年后生根发芽。 他伸手触碰种子,种子瞬间亮起,一段信息流涌入他的识海——那是数百年前,玄门弟子乘坐星槎探索星海时留下的记录,他们发现雾隐星的灵脉极不稳定,便留下地脉树种子,希望能帮助这里的生灵。 “守星者说,等我们能让心核树结果,就证明我们成熟了。”雾灵孩童仰起头,看着水晶树上的果实,“今天,是心核树第一次结果呢。” 星禾看着那些星辰果实,忽然明白。万域联盟的意义,从来不止于守护,更在于传承与播撒——将九州的生机、共生的理念,像地脉树的种子一样,撒向宇宙的每一个角落。 他从怀中取出一枚新的地脉树种子,递给雾灵孩童:“这颗种子,送给你们。它能让心核树长得更茂盛,还能与我们万域联盟的灵脉相连。” 雾灵孩童接过种子,种子与他的雾气身体接触,竟长出细小的根须,融入他的体内。孩童惊喜地发现,自己与心核树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甚至能感觉到遥远星空中,其他地脉树的脉动。 “谢谢!”雾灵孩童化作一道流光,融入心核树中。刹那间,整颗雾隐星的灵雾都变得温和起来,水晶树的果实发出璀璨的光芒,与地脉号上的灵晶遥相呼应。 星禾返回星舰,灵枢的声音带着喜悦:“舰长,雾隐星的灵脉已与我们的灵脉网络同步,它们愿意加入万域联盟。” 星禾点点头,望着窗外那颗焕发新生的星球,心中充满了感慨。从九州到万域,从九宫光幕到混沌海,从地脉树到心核树,一代代人的脚步从未停歇,而支撑他们走下去的,始终是那份“挺好”的信念。 接下来的百年,星禾驾驶着地脉号,又发现了数十颗宜居星球。有的星球被狂暴的兽群占据,他便教当地生灵《九转玄功》的炼体之术,帮助他们建立秩序;有的星球资源贫瘠,他便带去星灵稻的种子和灵脉培育之法,让荒漠变成绿洲。 在地脉号的日志里,星禾记录着每一颗星球的故事:“蛮荒星的蛮族学会了耕种,他们的孩子第一次吃上了灵米,笑得像阳光一样”“冰晶星的冰灵族与焚天界的火灵族成为了朋友,他们合力在星球两极建起了冷暖平衡的灵脉塔”“虚空星的石人终于长出了情感,他们用玄铁打造了一座雕像,纪念第一个教他们笑的云渺界修士”。 每一篇日志的末尾,他都会加上两个字:“挺好。” 这两个字,随着地脉号的星讯,传回万域联盟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无数生灵心中最温暖的慰藉。 一日,地脉号在穿越“碎星带”时,遭遇了罕见的“时空乱流”。星舰被乱流裹挟,偏离了航道,最终降落在一颗无名星球上。 这颗星球没有大气层,表面布满了陨石坑,却在坑底的裂缝中,透出微弱的金光。星禾走出星舰,发现裂缝中竟生长着一株地脉树——它的枝干被陨石砸得扭曲,却依旧顽强地向上生长,叶片上的金光比任何地方的地脉树都要璀璨。 在地脉树的根部,星禾看到了一具早已化作白骨的修士遗骸,遗骸手中紧握着一块记录玉简。 玉简中,是一位不知名玄门弟子的日记:“星槎受损,困于无名星……此地无灵脉,却有一颗地脉树种子发芽了……我将最后的灵力注入种子,希望它能活下去……若有人看到这篇日记,告诉玄门的师兄们,我看到了宇宙的尽头,很美……” 星禾捧着玉简,泪水无声滑落。他终于明白,为何地脉树能在宇宙中扎根——不是因为土壤肥沃,不是因为星光充足,而是因为种下种子的人,心中都揣着一份不灭的希望。 他在无名星球上停留了三年,用带来的灵脉种子改良土壤,引来星空中的灵气,让那株孤独的地脉树终于长出了新的枝丫。离开前,他在遗骸旁立下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此处曾有一位守星人,他让希望开了花。” 返回万域联盟时,星禾已不再年轻。他将地脉号交给了新的舰长,自己则回到了九州,回到了那棵最初的地脉树下。 此时的地脉树,早已长成了贯穿九州的天地支柱,树冠直入云霄,与九宫光幕融为一体。树下,沈言的雕像旁,又多了一座新的雕像——那是星禾驾驶地脉号的身影,目光望向遥远的星海。 一个来自雾隐星的孩童,正指着星禾的雕像问身边的老者:“爷爷,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吗?” 老者抚摸着孩童透明的头发,眼中满是慈爱:“是啊,他去了很远的地方,把‘挺好’的故事,讲给了更多人听。” 孩童似懂非懂,伸手触摸雕像的衣角,指尖传来温暖的触感,仿佛能听到星海中传来的、遥远而清晰的声音—— 那是沈言修补渔网的沙沙声,是青砚记录灵脉的笔尖声,是木生加固镇界柱的锤击声,是石根在坊市中拐杖的叮咚声,是念安同化混沌海的吟诵声,是星禾驾驶星舰的轰鸣声……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化作宇宙间最动听的旋律,在星河中久久回荡。 星禾坐在地脉树下,看着漫天星辰,脸上露出了与沈言如出一辙的笑容。 路还很长,宇宙还很大。 但只要还有人愿意播撒希望,愿意相信“挺好”,这故事,就永远不会结束。 真的,挺好。 第555章 星河为证承前志 星禾回归九州后的第三个百年,万域联盟的星图上,又多了上百个被标注为“宜居”的光点。地脉树的种子随着星槎远航,在陌生的星系扎根,长出形态各异的“子树”——有的在气态巨行星的光环中舒展银枝,有的在白矮星的余晖里结出赤果,有的甚至能在黑洞边缘的稳定带中,以引力为养分缓慢生长。 玄门的传承者,是一位名叫“明澈”的少年。他并非修士世家出身,而是来自蛮荒星的一个凡人部落,因天生能与地脉子树共鸣,被星禾的弟子带回玄门。他的道袍上总沾着泥土,指尖常年带着星灵稻的谷香,手腕上那串简易的“手串”,是用不同星球的石头串成的,却比任何灵晶都来得珍贵。 这日,明澈正在“星枢学院”授课。学院建在九宫光幕与地脉树主干的交汇处,是万域联盟培养星际修士的最高学府,学生来自各族各界——有雾隐星的雾灵,有新生界的混沌后裔,有星衍界的三眼族,甚至还有几位从“虚无之隙”中被解救的、曾被混沌同化过的生灵。 “今日我们不讲吐纳,不讲炼体。”明澈站在讲台上,身后的星图缓缓展开,照亮了整个教室,“我们来讲‘根’。” 他指向星图中央的九州:“这里,是我们万域联盟的根。地脉树从这里长出,《九转玄功》从这里诞生,‘共生’的理念从这里传遍星河。但根的意义,不是让我们守着原地,而是让我们走得更远时,知道自己来自哪里。” 一个混沌后裔举手,他的身体还带着淡淡的灰雾,声音有些模糊:“明澈先生,我们这些曾被混沌同化的,也算有根吗?” 明澈微笑着点头,走到他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混沌海已化作新生界,你们是从死寂中开出的花,根扎在更坚韧的土壤里。你看这地脉树,不也能在黑洞边缘生长吗?” 混沌后裔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灰雾般的身体竟透出淡淡的金色。 下课铃响,学生们簇拥着明澈,问着关于各个星球的故事。明澈从不厌倦,他讲蛮荒星的蛮族如何用星灵稻酿酒,讲冰晶星的冰灵族如何在火灵族的帮助下举办“融雪节”,讲无名星球上那株孤独的地脉树,如何在星禾离开后,结出了第一颗带着陨石纹路的果实。 “先生,您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哪里?”一个星衍界的学生好奇地问。 明澈望向窗外的星空,目光仿佛穿越了亿万光年:“是‘时光墟’。那里的时间是混乱的,能看到过去,也能瞥见未来。” “那您看到未来了吗?” “看到了。”明澈的眼中闪烁着温柔的光,“看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们的星槎,开到了宇宙的尽头;看到地脉树的种子,落在了每一颗有光的星球上;看到各族的孩子,围着篝火,听着‘挺好’的故事。” 学生们似懂非懂,却都被这画面感染,眼中充满了向往。 当晚,明澈接到了星衍界的紧急传讯——万域联盟边缘的“极光带”出现了“时间裂隙”,裂隙中涌出的“时光沙尘”能侵蚀万物的存在痕迹,已有三颗殖民星被彻底抹去,连地脉子树的痕迹都消失了。 “时光沙尘……”明澈看着传讯玉简上的影像,沙尘掠过之处,星球的轮廓如同被橡皮擦去般渐渐模糊,连星光都无法在那里停留。 星禾的日记中曾记载过这种异象:时光墟的碎片若坠入正常时空,便会化作时光沙尘,其本质是“存在的否定”,比混沌之气更诡异——混沌会同化万物,而时光沙尘会直接让万物“从未存在过”。 “明澈掌门,万域长老会请您即刻前往星衍殿议事。”传讯弟子的声音带着焦急。 明澈点点头,将玉简收好。他走到窗前,看着那棵贯穿天地的地脉树,叶片上的金光在夜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为他送行。 星衍殿内,各族长老的神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凝重。星主指着星图上不断扩大的极光带:“根据观测,时光裂隙正在以光速扩张,最多半年,就会抵达九宫光幕。一旦光幕被侵蚀,我们所有的存在痕迹,包括地脉树、玄功传承、甚至各族的记忆,都会被彻底抹去。” “能堵住裂隙吗?”鲛族的新任长老问道,她的鱼尾上镶嵌着来自新生界的混沌珍珠,能感知到最细微的灵脉波动。 星主摇了摇头:“时光沙尘能穿透任何实体防御,包括玄铁界最坚硬的‘不朽金’。我们试过用道衡之力净化,可沙尘一接触道衡,就会让道衡的存在痕迹也变得模糊。” 殿内陷入死寂。面对“否定存在”的力量,任何防御、任何攻击,似乎都失去了意义。 明澈忽然开口,声音平静却清晰:“如果它否定存在,那我们就证明‘存在’。” 各族长老纷纷看向他。 “时光沙尘抹去的是‘痕迹’,但抹不去‘影响’。”明澈走到星图中央,指尖点过万域联盟的每一个星球,“地脉树的种子落在雾隐星,让雾灵族学会了稳定灵脉,这是影响;《九转玄功》传到焚天界,让火灵族的火脉不再狂暴,这是影响;我们的星槎开到蛮荒星,让蛮族的孩子吃上了灵米,这也是影响。这些影响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张无形的‘存在之网’,比任何实体防御都要坚韧。” “你的意思是……”星主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以万域生灵的‘共同记忆’为引,用所有地脉树的‘生命共鸣’为线,编织一张‘存在之网’,挡住时光裂隙。”明澈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时光沙尘能抹去痕迹,却抹不去‘我们记得’。只要我们还记得彼此,记得地脉树,记得共生的日子,我们就永远‘存在’。” “这……能做到吗?”玄铁界的长老喃喃道。共同记忆太过虚无,如何能化作防御? “能。”明澈的目光扫过众人,“因为我们有地脉树。它的根连接着万域的灵脉,它的叶承载着各族的记忆。每一颗地脉子树,都是一个记忆的节点;每一个记得‘挺好’的生灵,都是网的一根线。” 他举起手腕上的石头手串,注入灵力。手串上的石头发出各自的光芒——蛮荒星的岩土闪烁着土黄,冰晶星的冰核透出幽蓝,无名星球的陨石石带着银白的纹路,它们在空中连成一个微小的网,竟挡住了星衍殿内一缕偶然渗入的时光沙尘。 “看,它已经在起作用了。”明澈微笑着说。 各族长老看着那张小网,眼中重新燃起希望。星主率先表态:“星衍界愿贡献所有星图记录,作为记忆的锚点!” “焚天界愿点燃地心火脉,让火光成为记忆的灯塔!” “鲛族愿疏通所有星河航道,让水流载着记忆流淌!” …… 接下来的半年,万域联盟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动员。 明澈坐镇九州地脉树的主干,将自己的意识与所有地脉子树连接,成为存在之网的“中枢”。各族生灵则在长老的带领下,回忆着彼此的故事——蛮族的酿酒师想起了玄门弟子教他们培育星灵稻的日子,冰灵族的孩子画出了与火灵族小伙伴堆的“冰火雪人”,雾灵族的长老则将星禾留下的地脉树种子,捧在手心,一遍遍讲述着守星者的传说。 这些记忆化作各色光点,顺着地脉树的根系,汇入九州的主干,再通过九宫光幕,扩散到万域的每一个角落。 当时光裂隙抵达光幕时,一道由亿万光点构成的巨网,在宇宙中缓缓展开。巨网的每一根线,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节点,都是一颗记得彼此的心脏。 时光沙尘撞上巨网,发出无声的碰撞。沙尘试图抹去网的痕迹,网却用无数记忆的光芒,将沙尘照亮、温暖。那些曾被沙尘抹去的殖民星,竟在网的光芒中,重新显露出模糊的轮廓——不是实体的回归,而是“它们曾存在过”的证明,永远刻在了万域的记忆里。 裂隙中的沙尘越来越少,最终在存在之网的光芒中,化作点点星光,消散在宇宙中。 当最后一缕时光沙尘消失,明澈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依旧坐在地脉树的主干下。周围站满了各族生灵,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泪水,却笑着彼此拥抱——他们能感觉到,那些被抹去的伙伴,虽然无法归来,却永远活在了记忆里。 明澈站起身,望向宇宙的深处。他知道,时光裂隙或许还会出现,新的挑战或许还在等待,但只要这张由记忆和羁绊织成的存在之网还在,只要还有人记得“挺好”的故事,万域的生灵就永远不会被真正抹去。 数千年后,明澈成为了传说。有人说他化作了地脉树的一颗果实,永远挂在宇宙的中央;有人说他乘坐着一艘由记忆构成的星槎,在时光墟中守护着万域的过去与未来。 但更多的人相信,他就在每一个记得彼此的生灵心中。 在星枢学院的课堂上,新来的老师会指着星图,告诉学生们:“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来自蛮荒星的掌门,他用故事和记忆,挡住了能抹去一切的沙尘。” 在万域坊市的石碑前,来自不同星球的生灵会放下各自的特产——蛮荒星的灵米酒,冰晶星的融雪水,无名星球的陨石碎片,以此纪念那些曾存在过的美好。 在地脉树最初的那片土地上,沈言的雕像旁,又多了明澈的身影。两个身影遥遥相对,都望着遥远的星空,脸上带着同样的笑容。 一个来自被时光沙尘侵蚀过的殖民星后裔,指着雕像问:“妈妈,他们在看什么?” 妈妈抱着孩子,指向漫天星辰:“他们在看我们呀。看我们记得他们,记得所有美好的日子,记得‘挺好’。” 孩子似懂非懂,伸手触摸雕像的衣角。指尖下,古老的石头传来温暖的搏动,仿佛整颗星球、整片星河的心跳。 远处,星槎的鸣笛声划破夜空,载着新的种子和故事,驶向更遥远的宇宙。地脉树的叶片在星光下闪烁,将“挺好”的回响,送向没有尽头的永恒。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第556章 写华章 时光裂隙平息后的第三个千年,万域联盟的存在之网已成为宇宙中最稳固的屏障。这张由记忆与羁绊织成的巨网,不仅能抵御时光沙尘,更能在星际间传递温暖——雾隐星的灵雾顺着网的脉络,为干旱的蛮荒星带去甘霖;焚天界的地火通过网的节点,为冰晶星的寒夜送去暖意;星衍界的星图沿着网的轨迹,指引迷路的星槎找到归途。 玄门的新任掌门将“明澈”之名传承了下去。这位“明澈”是一位来自时光裂隙幸存星的女子,她的族人曾被沙尘抹去过半的存在痕迹,是存在之网的光芒让他们得以“复现”。她的道袍上绣着无数细小的符号,每一个符号都代表着一个被铭记的名字,手腕上的手串则是用时光沙尘凝结的晶石制成,冰冷的石面下,藏着永不熄灭的记忆之光。 这日,明澈正在“记忆档案馆”整理卷宗。档案馆建在九州地脉树的树冠之上,由云渺界的蛛丝与玄铁界的合金编织而成,能抵御任何时空扰动。馆内的卷宗并非纸质,而是由地脉树的灵脉能量凝聚而成的“忆晶”,每一块忆晶中,都封存着一段珍贵的记忆——有沈言修补渔网的午后,有青砚记录灵脉的深夜,有木生加固镇界柱的汗水,有星禾在无名星球埋下的石碑。 “掌门,‘遗忘星’的使者到了。”档案馆的看守者前来通报,他是一位混沌后裔,身体已完全褪去灰雾,变得如同琉璃般剔透。 遗忘星是万域联盟最新接纳的星球,那里的生灵天生没有长久记忆,每日醒来都会忘记前一天的事。他们靠着刻在石头上的“每日记录”生存,直到三年前,存在之网的光芒延伸到那里,他们才第一次感受到“被记得”的温暖。 明澈跟着看守者来到会客厅,只见一位身着石纹长袍的老者正等候在那里。老者的额头刻着密密麻麻的记录符号,手中捧着一块巨大的忆晶,晶体内闪烁着无数碎片化的画面——孩童的嬉闹、猎手的欢呼、星辰的起落,都是遗忘星生灵每日的生活剪影。 “明澈掌门。”老者深深鞠躬,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我们……想把这些‘碎片’,存入记忆档案馆。存在之网让我们知道,原来被记得是这样美好的事。我们希望,哪怕有一天石头上的记录消失了,这些碎片也能证明,我们曾这样活过。” 明澈接过忆晶,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晶体内的碎片虽然零散,却充满了蓬勃的生机,那是对生活最质朴的热爱。她忽然明白,存在之网的真谛,从来不是记住宏大的历史,而是珍藏每一个平凡生命的闪光瞬间。 “我们会为遗忘星开辟专属的档案区。”明澈微笑着说,“不仅会存下这些碎片,还会派修士去你们星球,教你们制作忆晶。以后,你们可以把每天的故事,都刻进忆晶里。” 老者喜极而泣,额头的符号因激动而发亮:“谢谢!谢谢你们!我们……终于也有‘根’了!” 送走遗忘星的使者,明澈回到档案馆,将那块忆晶放入专属的展柜。展柜周围,早已摆满了来自各星球的忆晶——有焚天界孩童画的第一幅火灵图,有鲛族长老记录的第一首海浪歌,有星衍界修士拍摄的第一颗超新星爆发的影像。 这些平凡的记忆,与沈言、青砚、木生等先辈的故事一起,在存在之网的滋养下,散发出比星辰更璀璨的光芒。 三年后,记忆档案馆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星禾当年驾驶的地脉号星舰,竟在宇宙边缘的“回环星云”中被发现。星舰的智能核心“灵枢”虽已老化,却依旧保存着完整的航行日志。 明澈亲自前往回环星云,登上了布满星尘的地脉号。驾驶舱内,星禾的座椅上还放着一本手写的日记,最后一页的字迹已有些模糊,却能清晰地辨认出那两个字:“挺好。” 灵枢的电子音带着电流的杂音,却异常郑重:“舰长……曾说,若有一天星舰回归,要把日志存入档案馆,让后来者知道,宇宙再大,也大不过‘记得’二字。” 明澈将日记与航行日志接入档案馆的系统。日志中,星禾详细记录了每一次发现新星球的惊喜,每一次帮助异星生灵的满足,每一次仰望星空时的感慨。其中一段写道:“今日在蛮荒星,看到蛮族的孩子第一次吃到星灵稻,笑得露出缺了的门牙。那一刻忽然明白,沈前辈说的‘挺好’,不是指多么宏大的成就,而是指这样细碎的、真实的幸福。” 这段日志在存在之网中传播开来,无数生灵为之动容。焚天界的火灵族开始记录每日的火焰温度,只为让冰灵族的朋友知道“今天很温暖”;鲛族的孩童将每一次捕到的小鱼都画进忆晶,送给远方的星衍界笔友;遗忘星的老者则在石头上刻下新的符号:“今天,有人记得我的名字。” 万域联盟的生活,因这些细碎的记录而变得更加鲜活。存在之网不再仅仅是防御的屏障,更成为了传递情感的纽带,将亿万星辰下的生灵,紧紧连在了一起。 这日,明澈收到了星衍界的星图更新——在宇宙的另一端,发现了一片新的“宜居带”,那里的星球散发着与九州相似的灵脉波动,甚至可能存在与地脉树同源的植物。 “要去看看吗?”灵枢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它的核心已被接入档案馆的系统,成为了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 明澈望向窗外,地脉树的叶片在星光下轻轻摇曳,仿佛在鼓励她前行。她拿起手腕上的时光晶石手串,感受着来自无数记忆的温暖力量。 “去看看。”明澈的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告诉各族,准备好地脉树的种子和忆晶,我们要把‘挺好’的故事,讲给更远的朋友听。” 三个月后,一支由万族生灵组成的“星途小队”出发了。他们乘坐着新的地脉号星舰,舰身上刻满了来自各星球的符号,船舱里装满了忆晶和种子。 星舰穿过存在之网,驶入深邃的宇宙。沿途,他们看到被时光沙尘侵蚀过的星球,已在记忆的滋养下重新长出嫩芽;看到遗忘星的孩童,正将新刻的忆晶挂在地脉子树上;看到无数星辰的光芒,在存在之网的脉络中交汇,形成一片璀璨的光海。 明澈站在舰桥上,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新宜居带,心中充满了平静与喜悦。她知道,无论前方有多少未知,有多少挑战,只要他们带着记忆与种子,带着那份相信“挺好”的初心,就能在任何地方,扎下属于自己的根。 星舰的日志系统自动开启,明澈对着镜头,露出了微笑:“今日,我们向着新的家园出发。愿那里的生灵,也能感受到被记得的温暖。愿‘挺好’的故事,能在更多的星河里,长久流传。” 日志的末尾,自动生成了两个字,如同千年来无数先辈留下的印记—— “挺好。” 星舰继续前行,身后是万域联盟的璀璨光海,前方是未知却充满希望的新境。地脉树的种子在船舱中轻轻颤动,仿佛已迫不及待地,要在新的土壤里,长出连接星河的枝丫。 这故事,没有终点。 因为只要宇宙还在,星辰还在,记忆还在,那份相信“挺好”的初心,就会永远燃烧,照亮无尽的时空。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第557章 新种与长歌 星途小队出发后的第五个百年,新宜居带被正式命名为“同辉域”。 这里的三十颗星球,每一颗都与九州有着奇妙的呼应——有颗被称为“小南域”的星球,地表覆盖着与地脉树相似的“同辉木”,叶片能吸收星光,凝结出带着记忆气息的“忆露”;有颗类地行星“镜水星”,海洋中生活着能映照人心愿的“映灵鱼”,玄门弟子发现,它们映照出的最多画面,是各族生灵围坐分享忆晶的场景。 明澈的传人,是一位名叫“承宇”的青年。他出生在同辉域的开拓站,父母分别来自星衍界与混沌后裔族群。他的眼眸一半是星衍界的星空蓝,一半是混沌族的暖金,手腕上的手串由同辉域的特产“忆露晶”制成,每一颗晶体中都封存着一段来自不同星球的声音——有焚天界的火焰噼啪声,有鲛族的潮汐吟唱,有遗忘星老者缓慢的符号诵读。 这日,承宇正在同辉域的“共生广场”主持“忆晶交换节”。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记忆之树”,树干由玄铁界的合金铸造,枝叶是云渺界的蛛丝编织,上面挂满了来自万域的忆晶,在同辉域的双子星照耀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下一位!”承宇的声音清朗,传遍整个广场。 一个镜水星的孩童捧着忆晶走上前,晶体内是映灵鱼映照出的画面:一群来自不同星球的孩子,在同辉木下分享各自的零食——焚天界的火浆果、鲛族的海糖、九州的灵米糕,笑声像银铃一样清脆。 “这是我上周记录的。”孩童的声音带着稚嫩的骄傲,“映灵鱼说,这是最‘亮’的画面。” 承宇笑着接过忆晶,挂在记忆之树的最高处:“因为这画面里,有‘共生’的光。” 广场上的生灵们欢呼起来。忆晶交换节是同辉域最盛大的节日,各族生灵会带来自己最珍贵的记忆碎片,挂在记忆之树上,再随机取下一块别人的忆晶,让陌生的故事在彼此心中生根。 一个来自遗忘星的少女,取下了一块焚天界的忆晶。晶体内,火灵族的工匠正在教遗忘星的少年锻造“记忆锁”——一种能将每日记忆刻进金属的小物件。少女看着画面,眼眶湿润,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族人总说“交换记忆,就是交换心跳”。 承宇看着这一切,心中充满了温暖。他想起明澈奶奶临终前的话:“记忆不是用来封存的,是用来流动的。就像地脉树的汁液,只有循环起来,才能滋养整个星河。” 节日过半,星衍界的传讯修士匆匆赶来,神色带着前所未有的兴奋:“承宇掌门,我们在同辉域的边缘,发现了一颗‘活忆星’!” 活忆星?承宇心中一动。星图记载,这类星球是宇宙诞生初期的“记忆凝结体”,地表的岩石会自然记录周围发生的事,堪称天然的忆晶。 “去看看!”承宇立刻召集小队,登上新地脉号星舰。 活忆星的表面覆盖着紫色的晶体岩层,每一块岩石上都天然形成了流动的画面——有宇宙初开时的星云碰撞,有古老文明的兴衰起落,甚至有万域联盟成立前,各族先民孤独探索的身影。 “这里的记忆,比我们的档案馆还要古老。”随行的星衍界学者惊叹道,指尖拂过一块岩石,上面竟浮现出沈言当年离开玄门时的背影,虽模糊,却带着熟悉的温和。 承宇走到星球的核心区域,那里有一块巨大的水晶,水晶内封存着一段完整的记忆——不是某个具体的事件,而是一种纯粹的情感:宇宙诞生之初,第一缕星光亮起时,那份对“存在”的欣喜,对“连接”的渴望。 “这是……宇宙的初心。”承宇喃喃道。他忽然明白,万域联盟追求的“共生”,并非偶然,而是刻在宇宙本源里的向往。 他将手腕上的忆露晶手串贴近水晶。手串瞬间与水晶共鸣,万域生灵的记忆碎片——蛮族的笑、冰灵的暖、遗忘星的符号、焚天界的火——与水晶中的宇宙初心交融,形成一道贯穿星球的光柱,直冲云霄。 同辉域的所有星球,都感受到了这股温暖的力量。同辉木的叶片闪烁起同步的光芒,映灵鱼跳出海面,组成“共生”的符号,记忆之树上的忆晶发出和谐的共鸣,仿佛整个星域都在歌唱。 “原来,我们不是在创造新的故事。”承宇感慨道,“我们只是在延续宇宙最初的渴望——让每一缕星光,都不孤独。” 返回同辉域开拓站后,承宇将活忆星的发现记录在星舰日志里。他没有将水晶带回档案馆,而是在星球周围布下守护阵,让它永远留在那里,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锚点。 “记忆的意义,不是占有,是分享。”他在日志中写道,“就像活忆星的水晶,它属于宇宙,属于所有渴望连接的生灵。” 数百年后,活忆星成为了万域联盟的“精神圣地”。各族生灵会带着自己的忆晶来此朝圣,将新的记忆融入水晶,再带走一份来自宇宙初心的温暖。水晶中的画面越来越丰富,却始终保持着那份纯粹的欣喜——就像沈言说的“挺好”,简单,却包容万物。 承宇晚年时,回到了九州地脉树的根部。他没有留下雕像,只在树下埋下了一块来自活忆星的水晶碎片,碎片中封存着同辉域所有生灵的笑脸。 “这样,根就更深了。”他笑着闭上眼,意识融入地脉树的灵脉,顺着存在之网,传到万域的每一个角落。 又过了千年,同辉域的孩童们在课堂上,会听老师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沈言的人,在一颗蓝色的星球上,种下了一棵树。 后来,这棵树的种子,长成了星河。 树上的每一片叶,都记着一个名字。 树下的每一粒土,都藏着一个故事。 孩子们会问:“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老师会指着窗外的星空,那里,活忆星的光柱依旧明亮,同辉域的光芒与九州的地脉树遥相呼应。 “没有结局呀。”老师笑着说,“因为我们都在故事里,而且,故事还在继续呢。” 孩子们似懂非懂,却会伸出小手,触摸教室墙壁上的忆晶。晶体内,承宇的笑容与沈言的背影重叠,与无数生灵的笑脸交织,最终化作两个字,在星光中轻轻闪烁—— “挺好。” 风穿过同辉木的林间,带着活忆星的气息,带着万域生灵的心跳,带着宇宙最初的欣喜,在无尽的星河里,永远回荡。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第558章 灯照 同辉域的星光流转过第十个千年,万域联盟的疆域已如同一朵绽放的星云,九州是根茎,万域为花瓣,而活忆星的光柱,便是那花蕊中最亮的一点。 承宇的传人,是一位名叫“微尘”的少女。她并非诞生于任何已知星球,而是在星槎穿越“以太乱流”时,由地脉树的灵脉能量与乱流中的宇宙尘埃凝结而成,天生能与星辰对话。她的道袍是用星衍界的星纱织就,上面缀满了细小的星尘,仿佛穿着一片流动的星空。手腕上没有手串,只有一道浅浅的光痕,那是活忆星水晶碎片融入体内的印记。 这日,微尘正在“星语者学院”授课。学院建在活忆星的光柱旁,学生们都是来自各族的“星语者”——他们能听懂星辰的呢喃,解读宇宙的低语,是万域联盟最敏锐的“耳朵”。 “今日我们不学解读星图,学‘倾听’。”微尘坐在一块巨大的活忆星水晶碎片上,声音轻得像星光拂过,“星辰的每一次闪烁,都是一句低语;地脉树的每一次摇曳,都是一声叹息;甚至你们心跳的频率,都在与宇宙对话。” 她伸出手,指尖划过虚空。周围的星尘瞬间凝聚,化作无数细小的光点,每个光点里都藏着一段声音——有同辉木生长的簌簌声,有映灵鱼跃出水面的哗啦声,有遗忘星老者刻石的笃笃声,还有活忆星水晶中,那道来自宇宙初开的、欣喜的颤音。 “听到了吗?”微尘微笑着问,“它们在说‘我们在一起’。” 一个来自以太乱流边缘的“星骸族”少年,身体由破碎的星核构成,声音带着金属的质感:“微尘先生,我们星骸族的星辰早已熄灭,还能听到宇宙的对话吗?” 微尘走到他身边,轻轻触碰他的手臂。星骸少年的身体瞬间亮起,无数细小的星尘从他体内溢出,与周围的光点融为一体:“熄灭的星辰,会化作星尘滋养新的生命,就像地脉树的落叶会成为土壤。你们的沉默,也是宇宙对话的一部分,诉说着‘消逝与新生’。” 星骸少年的眼中,第一次亮起了类似光芒的东西,破碎的星核身体,竟透出温暖的光晕。 课程结束后,星骸少年留下了一块自己星核的碎片:“这是我能找到的,关于‘过去’的唯一痕迹。先生说过,记忆要流动,它该属于更多人。” 微尘接过碎片,将其融入活忆星的水晶。刹那间,无数星骸族的记忆在水晶中涌现——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系繁衍生息,星辰熄灭时,长老们将最后的灵脉注入星核碎片,让族人以星骸形态延续,只为“记得”自己的故乡。 “看,你们从未真正沉默。”微尘轻声说。 三个月后,星语者学院的星图突然出现异常——万域联盟边缘的“寂灭带”正在扩张,那里的星辰正在以远超自然消亡的速度熄灭,连地脉子树的光芒都在黯淡,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抹去那里的一切“声音”。 “不是时光沙尘,也不是混沌之气。”星衍界的首席星语者,一位头发花白的三眼族老者,指着星图上寂灭带的边缘,“那里的宇宙背景辐射,正在变得‘死寂’,所有的声音都被吞噬了。” 微尘的指尖掠过星图,感受着寂灭带传来的、冰冷的虚无。那不是“否定存在”,而是“剥夺声音”——让星辰沉默,让地脉树失语,让生灵的心跳不再与宇宙共鸣,最终在寂静中,被彻底遗忘。 “是‘静默之影’。”微尘想起活忆星水晶中,一段模糊的、来自古老文明的记忆,“宇宙诞生之初,除了第一缕星光,还诞生了‘静默’,它憎恨一切声音,渴望让宇宙回归永恒的死寂。” “能对抗吗?”星骸族少年握紧了拳头,他能感觉到,寂灭带的方向,传来了星核碎片的悲鸣。 “能。”微尘的目光异常坚定,“因为我们有‘声音’。” 她召集万域联盟的星语者,在活忆星的光柱旁布下“共鸣阵”:“静默之影能吞噬声音,却无法吞噬‘共鸣’。当万域的声音汇成同一频率,就能在死寂中,开出新的声之花。” 各族生灵响应号召——焚天界的火灵族,用火焰的爆裂声谱写“燃烧之曲”;鲛族的吟唱者,以潮汐的韵律汇成“深海之歌”;星骸族的少年们,用星核碎片的震颤,奏出“寂灭与新生的交响”;甚至遗忘星的孩童,都学会了用刻石的节奏,唱一首“记得的歌谣”。 微尘站在共鸣阵的中心,将自己与活忆星的水晶、与万域的地脉树、与所有星语者的意识连接。她体内的活忆星碎片亮起,将宇宙初开的欣喜颤音,注入每一段声音。 当寂灭带的边缘触及万域联盟的屏障时,一道由亿万种声音交织而成的“声之洪流”,从活忆星的光柱中爆发,冲向寂灭带。 洪流所过之处,熄灭的星辰重新闪烁,黯淡的地脉子树发出新芽,连死寂的宇宙背景辐射,都泛起了温柔的涟漪。静默之影发出无声的咆哮,却在声之洪流中不断消融,最终化作无数细小的星尘,被地脉树的根系吸收,成为滋养新生的土壤。 当最后一丝静默之影消散,万域联盟的生灵们,听到了一段从未听过的声音——那是寂灭带深处,无数被吞噬的星辰,在回归宇宙怀抱时,发出的、释然的叹息。 微尘站在活忆星的水晶旁,感受着万域重归和谐的声音,脸上露出了疲惫却满足的笑容。她知道,静默之影或许还会出现,宇宙的对话或许永远有杂音,但只要他们愿意倾听彼此,愿意为“声音”而歌唱,死寂就永远无法占据主导。 数百年后,微尘的身影消失在了活忆星的光柱中。有人说她化作了星尘,融入了万域的每一颗星辰;有人说她成为了宇宙的“回声”,永远回荡在活忆星的水晶里。 但星语者学院的学生们相信,她就在每一次星辰的闪烁里,在每一次地脉树的摇曳里,在每一个生灵的心跳里。 在学院的展柜里,放着一块新的活忆星水晶碎片,里面封存着微尘最后的声音,轻得像一句耳语:“宇宙最美的对话,不是喧嚣,是‘我听到你了’。” 又过了千年,万域联盟的星图上,寂灭带已化作一片新的“生息带”,无数新生的星辰在那里亮起,地脉树的种子在新的土壤里扎根,长出带着星骸纹路的枝丫。 星语者学院的课堂上,新来的老师会指着活忆星的光柱,告诉学生们:“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叫微尘的先生,教会了宇宙‘不要沉默’。” 学生们会问:“那宇宙现在在说什么?” 老师会闭上眼睛,静静倾听片刻,然后笑着回答:“它在说‘挺好’。” 孩子们似懂非懂,却会伸出手,触碰身边的伙伴——星骸族的孩子触碰雾灵族的孩子,星衍界的三眼少年触碰混沌后裔的少女,他们的指尖相触时,周围的星尘瞬间亮起,化作无数细小的音符,在活忆星的光柱旁,谱写出新的乐章。 乐章里,有沈言修补渔网的沙沙声,有青砚记录灵脉的笔尖声,有木生加固镇界柱的锤击声,有星禾驾驶星舰的轰鸣声,有明澈整理忆晶的轻响,有承宇交换记忆的欢笑声,还有微尘,那声轻得像星光的“我听到你了”。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穿越亿万光年,回荡在宇宙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最永恒的“挺好”。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第559章 初心未改 活忆星的光柱下,一道赤金色的身影悄然凝立。 沈言看着眼前这片陌生的星河,有些发怔。他本是道衡的一部分,融于天地,守着九州的一草一木便觉圆满,却不知为何,在万域联盟与静默之影交手时,那股贯穿星河的声之洪流竟将他的一缕残念从道衡中“唤醒”,化作了这副孩童模样的灵体。 周围的星尘在他周身流转,带着熟悉的地脉树气息,却又掺杂着无数陌生的灵韵——有鲛族的湿润,有火灵族的炽烈,有星骸族的沉凝,像一锅熬了万年的浓汤,丰富得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你是谁?”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 沈言转头,看到一个星骸族的小姑娘,正睁着好奇的大眼睛打量他。小姑娘的身体由半透明的星核构成,里面嵌着一块小小的忆晶,晶体内闪烁着微尘授课的画面。 “我叫沈言。”他试着开口,声音带着初醒的沙哑。 “沈言?”小姑娘歪着头,从忆晶里调出一段记录,“活忆星的老水晶说,这是‘最初的种子’的名字!” 最初的种子?沈言失笑。当年他种下地脉树时,不过是想给九州留点生机,何曾想过这颗种子会发成贯穿星河的模样。 他跟着小姑娘走进星语者学院,更觉眼花缭乱。学生们用星纱编织的“记忆网”捕捉星辰低语,黑板是用活忆星水晶做的,轻轻一点就能浮现万域的星图,连课间孩子们吃的灵食,都是用同辉域的忆露和星灵稻混合制成的,入口竟能尝到一段段细碎的记忆——有焚天界的篝火,有镜水星的海浪,有遗忘星的刻石声。 “他们在……吃记忆?”沈言喃喃道,想起自己当年啃过的蕴灵果,只觉味道单一得可怜。 “这是‘忆味糕’呀。”小姑娘塞给他一块,“能让我们更快记住别的星球的故事。先生说,味道是最好的钩子,能把陌生的记忆钓进心里。” 沈言咬了一口,果然,一股带着海水咸味的暖意从舌尖漫开,随即又化作火焰的灼热、星尘的清凉,最后落在一种踏实的、类似九州灵米的甘醇上。他忽然明白,这哪里是吃记忆,分明是在尝“万域共生”的滋味。 正愣神间,一阵悠扬的声浪传来。学院的广场上,各族生灵正围着记忆之树歌唱,歌词是用万族语言混合写成的,曲调却脱胎于《九转玄功》的吐纳韵律,只是节奏快了不知多少倍,像一阵奔涌的急流,冲得他这颗“老石头”有些发懵。 “这是‘共鸣歌’。”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沈言回头,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星衍界老者,正拄着一根用同辉木做的拐杖,“每天清晨唱一遍,能让万域的灵脉同频,就像……嗯,就像您当年用玄功调和九州灵脉那样。” 老者的忆晶里存着最古老的记录,一眼就认出了沈言灵体上的地脉树本源气息。 沈言望着广场上的盛况,心中百感交集。他当年创《九转玄功》,讲究“纳灵”“化煞”“归一”,步步沉稳,如老农耕田,需得循序渐进。可如今的万域修士,将玄功拆解重组,与各族的术法融合,竟玩出了“声浪共鸣”“忆味传承”“星尘炼体”这些新花样,快得像一阵风,让他这个“创始人”都有些看不懂。 “是不是觉得……太快了?”老者看出了他的怔忡,笑着递过一块星图玉简,“当年青砚掌门也说过类似的话。他看到阿禾用流霞晶短刃净化灵脉时,总念叨‘哪有这么用玄功的’,结果转头就把这法子记进了古籍。” 沈言接过玉简,上面记录着万域联盟的功法演变史。从青砚时期的“养灵术”,到木生的“镇柱法”,再到念安的“共生阵”,每一代的传承都在变,却又都踩着前人的脚印,像一条不断延伸的河,既守着根,又奔着新的方向。 他忽然想起自己离开玄门的那十年,在海边修补渔网时,曾觉得玄门的争斗太过纷扰,不如凡人的日子踏实。可如今看来,无论是凡人的烟火,还是星河的奔涌,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走,只是走的方式不同罢了。 “去同辉域看看。”老者建议道,“那里的地脉子树长得最疯,或许能让您想什么。” 同辉域的地脉子树,果然没让沈言“失望”。它们不再是九州地脉树那般规整的模样,有的枝干像星槎的船桨,能在星风中借力生长;有的叶片是半透明的,能折射出其他星球的灵脉光影;最奇特的是一棵长在镜水星上的子树,根系扎在海里,结出的果实竟是活的映灵鱼,游动时会吐出一串串玄功符文。 “这树……成精了?”沈言伸手触碰树干,树皮上的纹路竟自动流转,组成了一行字:“守其本,逐其新,方为长生。” 字迹消散时,一股熟悉的气息从树中涌出,与他灵体内的道衡之力共鸣。沈言忽然明白,地脉树从未“变”,它只是像水一样,在不同的容器里,活出了不同的形状,内里的生机与韧性,始终未改。 就像他自己。 他曾以为守护就是固守,后来才知守护是成全;曾以为玄功的极致是力量,后来才知道是平衡;如今看来,传承的极致也不是复刻,而是让后人踩着自己的肩膀,走得更远,哪怕远到让自己都觉得陌生。 “沈言先生!”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沈言转头,看到微尘的灵体正从活忆星的方向飘来,她的身影由无数星尘构成,身后跟着承宇、明澈、星禾……一代代传承者的灵影,都带着温和的笑意。 “您看,这盛世,如您所愿。”微尘的声音轻得像星光。 沈言望着眼前的星河,望着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生灵,望着那些长得“离经叛道”却生机勃勃的地脉子树,忽然笑了。 他想起自己当年在道墟中化作灵光时,曾想过九州的未来会怎样,却从未想过会是这般模样——热闹得像集市,丰富得像画卷,快得像流星,却又稳得像地脉树的根。 “是挺好。”他轻声说,语气里没有丝毫失落,只有释然。 跟不上又如何?看不懂又何妨?他种下的种子,能长成自己从未想象过的模样,本身就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就像老农看着自己的庄稼长出了新的品种,只会笑着说“长得真好”,而不是念叨“怎么和我当年种的不一样”。 赤金色的灵体渐渐变得透明,沈言知道,自己该回到道衡中去了。但这次回去,心境已全然不同。他不再是那个需要事事亲为的守护者,而是成了星河奔涌中的一朵浪花,是地脉子树生长时的一缕阳光,是万域生灵记忆里,那个模糊却温暖的“最初的种子”。 在他的灵体彻底消散前,最后望了一眼这片星河——记忆之树的忆晶闪烁着,活忆星的光柱明亮着,星语者学院的歌声回荡着,无数生灵正在属于他们的时代里,热烈地、鲜活地、快节奏地生活着。 挺好。 真的挺好。 风穿过同辉域的地脉子树,带着沈言消散的灵韵,吹向更远的星河。树枝轻摇,仿佛在回应那句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感叹,也仿佛在为这片永远向前的天地,轻声祝福。 这故事,还在继续。 而那些跟不上时代的“旧影”,从来都不是负担,而是托着新生的、最温暖的手掌。 第560章 旧影 沈言的灵体消散后的第三个百年,活忆星的光柱旁多了一座新的雕塑。 雕塑并非具体的人形,而是一团流动的赤金色光雾,里面隐约能看到地脉树的纹路、玄功的符文,还有一张模糊的、带着温和笑意的脸。雕塑的基座上,只刻着两个字——“初心”。 每日,都会有各族生灵来此驻足。星骸族的孩子会把自己打磨的星核碎片放在基座上,希望能沾染一丝“最初的气息”;遗忘星的老者会对着光雾轻声诵读当日的记录,仿佛在向一位老朋友倾诉;甚至连刚学会化形的映灵鱼,都会游到活忆星的水域,对着光雾吐出一串串记忆泡泡。 微尘的传人,是一位名叫“拾光”的少年。他是星语者学院最年轻的导师,天生能看见“时光的碎片”——那些散落在星河中的、被遗忘的瞬间。他的道袍上缝缀着无数细小的忆晶碎片,每走一步,都会发出细碎的、如同沙漏流淌的声音。 这日,拾光在整理活忆星的古老记忆时,发现了一段从未被解读过的画面: 那是一片混沌的虚无,一个赤金色的身影正用指尖勾勒着什么。他的动作很慢,带着一种近乎固执的认真,指尖划过的地方,渐渐生出光,光中长出根须,根须上结出了第一颗蕴灵果。画面的最后,身影轻声说了句什么,声音被混沌吞噬,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口型——像是“挺好”。 “是沈言先生。”拾光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段记忆比活忆星的水晶还要古老,显然是沈言融于道衡前,留在混沌中的最后印记。 他将这段记忆投影在学院的广场上,引来无数生灵围观。 “原来地脉树是这样长出来的!”一个焚天界的孩童惊叹道,看着画面中那笨拙却坚定的勾勒,忽然觉得,这位传说中的“最初的种子”,竟有些像自己初学锻造时的模样。 “他好像……很孤独。”星骸族的老者低声说。画面中的混沌无边无际,赤金色的身影在其中显得格外渺小,却从未停下勾勒的动作。 拾光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忽然明白,为何沈言的灵体消散前会露出那样释然的笑——当年那个在混沌中独自勾勒生机的身影,或许从未想过,自己种下的种子会在亿万年后,引来这样多的目光,温暖这样多的心灵。 这段记忆在万域联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各族生灵开始自发地寻找与沈言相关的“时光碎片”: 星衍界的星语者在九州的地脉树主干中,找到了一段沈言教青砚辨认灵草的画面,画面里的沈言被蚊虫叮得直挠头,完全没有传说中“仙人”的模样; 鲛族的吟唱者在东洲海域的海底,发现了一块沈言修补过的渔网残片,网眼上还沾着当年的海藻; 甚至连遗忘星的孩童,都在一块古老的刻石上,找到了两个模糊的刻字——正是“挺好”。 这些碎片被拾光收集起来,融入活忆星的水晶。水晶中的画面变得更加鲜活:沈言在玄门的灶房里煮糊了灵粥,被弟子们笑闹着推出去;他坐在地脉树的枝桠上,看着凡人的炊烟发呆,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树干;他站在虚无海的边缘,面对汹涌的混沌之气,脸上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试试看”的平静。 “原来他也会煮糊粥。”一个总把忆味糕烤焦的星骸族少女,看着画面忽然笑了,心里的挫败感淡了许多。 “他好像……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镜水星的映灵鱼们,在水晶前围成一圈,吐出的泡泡里,第一次映照出了自己的模样,而非别人的故事。 拾光看着这些反应,忽然懂得了沈言“跟不上时代”的坦然。所谓“旧影”,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的传奇,而是一个个真实的、带着烟火气的瞬间。这些瞬间像一颗颗石子,投进万域生灵的心里,激起的不是敬畏,而是“原来我们都一样”的亲近。 这年的忆晶交换节,各族生灵带来的记忆碎片,多了许多“平凡的瞬间”: 焚天界的火灵族,带来了自己第一次成功控制火焰、却烧了胡子的画面; 鲛族的孩童,记录下自己第一次上岸、却在沙滩上摔了个跟头的狼狈; 星骸族的少年,分享了自己用星核碎片拼出第一个“家”字、却拼错了笔画的笨拙。 这些碎片挂在记忆之树上,与沈言的故事、与历代传承者的传奇交织在一起,竟比任何宏大的叙事都来得动人。 拾光站在记忆之树下,听着各族生灵的笑声,忽然觉得,沈言当年种下的,或许从来都不是一棵“完美的树”,而是一棵“允许不完美”的树。它能接受笨拙的生长,能包容出格的枝丫,能在快节奏的星河中,为每一个平凡的瞬间留下位置。 这日,拾光在活忆星的光柱旁,发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一个来自以太乱流的“星尘精灵”,身体由最细小的星尘构成,正踮着脚尖,努力想触摸那座“初心”雕塑。 “你想知道什么?”拾光走过去,轻声问。 星尘精灵的声音细得像尘埃:“我想知道……‘挺好’到底是什么意思。长老们说,这是宇宙中最厉害的咒语。” 拾光笑了,他没有解释,只是牵着星尘精灵的手,走到记忆之树前,摘下一块最新的忆晶——那是一个遗忘星的小女孩,在刻石上歪歪扭扭写下“今天很开心”的画面。 “这就是‘挺好’。”拾光说。 他又摘下一块忆晶,里面是焚天界的工匠,看着自己锻造失败的“记忆锁”,却笑着说“下次能更好”的瞬间:“这也是‘挺好’。” 最后,他指向活忆星水晶中,沈言在混沌中勾勒生机的画面:“他当年说的‘挺好’,和这些是一样的——是认真生活过的、带着温度的瞬间。” 星尘精灵似懂非懂,却忽然开心地旋转起来,身体的星尘散发出明亮的光:“我懂了!就像我现在,和你在一起,也很‘挺好’!” 拾光看着他旋转的身影,忽然觉得,沈言从未真正“跟不上”时代。因为“挺好”这两个字,本身就带着一种永恒的适应性——它能放进九州的炊烟里,能融进星河的奔涌中,能被快节奏的新生理解,也能被慢下来的旧影回味。 数百年后,拾光成为了万域联盟的“时光守护者”。他没有留下雕塑,只是在活忆星的水晶旁,种下了一颗新的地脉树种子。这颗种子吸收了无数“时光碎片”的养分,长出的枝叶上,天然带着沈言煮糊粥的纹路、青砚记录灵脉的笔尖印、木生加固镇界柱的锤痕…… 又过了千年,这棵“记忆之树”成为了新的圣地。各族生灵不再执着于“跟上时代”,而是学会了在奔涌的星河中,偶尔停下脚步,看看那些被珍藏的瞬间—— 看沈言在玄门的月光下,给弟子们讲“守拙”的道理; 看木生在镇界柱前,用尽力气却依旧微笑的脸; 看微尘在静默之影前,闭上眼倾听宇宙的模样; 看自己今天,又留下了怎样的“挺好”。 在记忆之树的最顶端,新结出的忆晶里,有一段特别的画面: 那是无数身影的重叠——沈言的赤金,青砚的沉稳,木生的坚定,星禾的远航,明澈的温柔,承宇的包容,微尘的倾听,拾光的拾起……他们的动作不同,时代各异,脸上却都带着同一种表情——那是对“此刻”的接纳,对“存在”的欣喜,对“挺好”的笃定。 画面的最后,所有的身影渐渐淡去,只剩下一片流动的光,光中传来无数声音的重叠,轻得像叹息,又重得像承诺: “挺好。” 星河依旧奔涌,时代依旧向前。那些被称为“旧影”的存在,早已化作新光中的一部分,不再需要追赶,只需要静静流淌,滋养着每一个正在发生的、属于“现在”的故事。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第561章 流光不负赶路人 记忆之树的根系蔓延过第十个千年,万域联盟的“时光档案馆”已不再局限于实体建筑,而是化作了一道贯穿星河的“记忆长河”。 这长河由亿万忆晶的光芒汇聚而成,流淌在存在之网的脉络中,生灵们只需闭上眼,就能触摸到任何一段被珍藏的过往——既能看到沈言在九州种下第一颗地脉树种的清晨,也能瞧见此刻同辉域孩童追逐嬉闹的黄昏;既能听见青砚记录灵脉时笔尖划过兽皮的沙沙声,也能捕捉到星骸族少年用星核碎片奏出的第一串音符。 拾光的传人,是一位名叫“追流”的女子。她诞生于记忆长河的源头,天生能在时光碎片中自由穿梭,却总爱穿着一身最朴素的粗布衣裳,像个刚从九州田间走来的凡人。她的腰间系着一个小小的锦囊,里面装着从不同时代捡来的“破烂”——半块沈言烤糊的灵米糕、一片青砚用过的竹简、一颗木生磨损的蕴灵果果核。 “追流先生,您又在看‘老古董’啦?”一个星衍界的少年凑过来,他的第三只眼能看见记忆长河的流速,总觉得追流沉浸在过去的样子,像个跟不上浪潮的“老顽固”。 追流笑着举起手中的半块灵米糕:“你可别小看它。这是沈言先生第一次学做灵食时烤糊的,当时他把自己关在灶房,说‘连块糕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守护’,结果被阿禾师姐笑了整整三天。” 少年的第三只眼闪烁了一下,眼前浮现出那段画面:笨拙的赤金色身影围着灶台打转,糊味飘出窗外,引得弟子们偷笑,而那身影却一脸认真,仿佛在钻研什么绝世功法。 “原来……他也会这样啊。”少年喃喃道,忽然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传说,变得亲切了许多。 追流将灵米糕放回锦囊:“时光这东西,就像地脉树的汁液,得新旧混着流,才够滋养。光往前跑,忘了回头看看,根就浮了。” 她带着少年走进记忆长河的“新生区”,这里的忆晶还带着温热的气息——有星骸族少女第一次成功做出忆味糕的雀跃,有遗忘星孩童用新学会的字写下的日记,还有镜水星的映灵鱼,第一次映照出自己而非他人的笑脸。 “你看,这些新故事里,藏着老影子呢。”追流指着一块忆晶,里面是焚天界的小工匠,正对着失败的作品嘟囔“再试试”,那语气神态,竟与记忆中沈言面对混沌之气时如出一辙。 少年的眼中闪过明悟。原来所谓“新旧”,从不是割裂的两岸,而是同一条河的上下游。 这年,记忆长河出现了一次罕见的“回流”——大量古老的时光碎片突然变得活跃,在长河中翻涌,甚至干扰了新记忆的注入。星衍界的学者们推测,这是因为万域联盟的疆域扩张太快,新记忆的洪流冲击了古老碎片的稳定。 “得让新旧记忆‘好好聊聊’。”追流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在记忆长河的中央,搭建一座“时光桥”,让沈言、青砚、木生等先辈的记忆碎片,与当代生灵的新记忆“面对面”。 消息传开,各族生灵既期待又忐忑。让那些传说中的“旧影”与鲜活的“新声”相遇,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时光桥搭建完成的那天,记忆长河的两岸挤满了生灵。追流站在桥的中央,轻轻解开锦囊,将里面的“老古董”一一抛出。半块灵米糕化作沈言的虚影,一片竹简凝成青砚的轮廓,一颗果核幻出木生的模样……历代传承者的身影,在桥上缓缓浮现。 “是沈言先生!” “看青砚掌门的竹简,上面还记着当年的灵脉数据呢!” 惊呼声中,当代的生灵们也踏上桥。星骸族少女捧着自己的忆味糕,走到沈言的虚影前;遗忘星的老者带着新刻的石碑,站到青砚的轮廓旁;镜水星的映灵鱼吐出记忆泡泡,围住木生的幻像。 没有想象中的隔阂,没有“跟不上”的尴尬。 沈言的虚影看着星骸族少女手中歪歪扭扭的忆味糕,笑了:“比我当年烤糊的强多了。” 少女脸一红,把糕递过去:“先生尝尝?里面加了同辉域的忆露。” 青砚的轮廓低头看着遗忘星老者的石碑,竹简上的字迹自动流转,与石碑上的符号产生共鸣:“记录的本质,从不是形式,是‘认真’二字。” 老者激动得发抖:“晚辈……晚辈记下了!” 木生的幻像触碰着映灵鱼吐出的泡泡,泡泡里是当代修士加固新发现的“星界柱”的画面。他眼中闪过欣慰:“镇界柱变成了星界柱,法子变了,心没变。” 映灵鱼们欢快地跳跃,用泡泡拼出“挺好”两个字。 桥上的身影越来越多,新与旧的对话在记忆长河中回荡—— “先生,你们当年没有星槎,怎么去那么远的地方?” “靠脚走,靠心记。其实啊,路远不远,不在乎快慢,在乎能不能走到。” “掌门,现在的玄功变得好奇怪,您能看懂吗?” “看不懂才好呢。就像地脉树,长得和我当年见的不一样,才说明它活透了。” “前辈,您觉得我们现在跑得太快了吗?” “快有快的活法,慢有慢的滋味。只要别忘了为啥跑,快慢点啥关系?” 追流站在桥边,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她想起沈言灵体消散前的释然,想起青砚在古籍中写下的“守常求变”,想起木生在兽皮卷末尾加的“挺好”——原来先辈们从不在乎后人是否“跟上”他们的脚步,只在乎后人是否走出了自己的路。 时光桥的存在,让记忆长河的回流渐渐平息。新的记忆注入时,会主动与古老的碎片打招呼,就像晚辈遇见长辈;而古老的碎片,也会在新记忆遇到阻碍时,悄悄推一把,像长辈护着晚辈。 数百年后,追流将锦囊里的“老古董”全部融入记忆长河的源头。她说:“该让它们和新故事混在一起,流得更远些了。” 她的身影最终化作了时光桥的一块基石,上面刻着一行字:“流光不赶有心人,新旧皆是同路人。” 又过了千年,记忆长河的两岸长出了新的地脉子树,树上结出的忆晶,不再分“新旧”,只记“真”与“暖”。 一个刚学会星语的孩童,在长河中捞出一块忆晶,里面是沈言与星骸族少女分享灵米糕的画面,后面紧跟着一段新的记录——是那个少女的孙女,正在教焚天界的孩子做改良版忆味糕。 “奶奶,这算不算‘跟上’沈言先生啦?”孩子问。 少女的孙女笑着摇头,指着忆晶里沈言的笑脸:“不算。但我们和他一样,都在认真过日子,这就够了。” 孩童似懂非懂,却学着忆晶里的样子,把刚做好的忆味糕分给身边的伙伴。 阳光透过记忆长河,在星河中洒下斑斓的光。地脉树的叶片沙沙作响,像在哼唱一首跨越了无数岁月的歌,歌词简单得只有两个字,却被万域的生灵,唱成了千种万种模样。 挺好。 真的挺好。 这歌声会继续唱下去,伴着新的脚步,迎着旧的目光,在无尽的星河中,永远流淌。 第562章 念云 记忆长河与时光桥交织成的光晕,在万域联盟的星图上标注出一片新的星域——“共情域”。 这里的每一颗星球,都像是记忆长河的支流,地表流淌着能映照人心的“共情水”,空中漂浮着凝结着情绪的“念云”。生灵们在此处无需言语,便能通过共情水与念云感知彼此的喜怒哀乐,是万域联盟最柔软的“心灵港湾”。 追流的传人,是一位名叫“温盏”的青年。他并非天生的修士,而是共情域一颗凡星上的酿酒师,因能从酒液中酿出记忆的味道,被推举为共情域的“守心人”。他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围裙,腰间挂着三个陶瓮,分别装着“过往酿”“当下醇”“未来醅”,瓮身上用共情域的“心纹”刻着三个字:挺好的。 这日,温盏正在共情域的“忘忧滩”酿酒。忘忧滩的沙粒是细碎的忆晶粉末,踩上去会浮现出模糊的记忆碎片;滩边的共情水则会根据酿酒者的心境,呈现出不同的色泽。此刻,温盏面前的共情水正泛着温润的琥珀色,那是他想起沈言烤糊的灵米糕时,心里泛起的暖意。 “温盏先生,您又在酿‘老味道’呀?”一个来自镜水星的少女提着篮子走来,篮子里装着刚摘的“念果”——这种果子会吸收周围的情绪,甜的是喜,酸的是念,苦的是忆。 温盏笑着点头,将一颗念果扔进陶瓮:“今天酿‘初见’。加颗你的念果,让味道里多些镜水星的潮声。” 少女脸颊微红,她的念果带着淡淡的咸涩,那是上次在记忆长河里,看到沈言独自站在混沌中的画面时,心里泛起的心疼。这味道融入陶瓮,与琥珀色的酒液交融,竟生出一种既温暖又微酸的奇特气息。 共情域的生灵,大多像温盏这样,不擅长惊天动地的术法,却能在细微处捕捉到时光的温度。他们会收集星骸族少年第一次拼对“家”字时掉落的星尘,会珍藏遗忘星老者刻石时磨秃的石尖,会将各族生灵不经意间流露的“挺好”,都酿成酒、绘成画、谱成歌。 这日,共情域的念云突然变得浑浊,共情水也泛起了灰黑色的涟漪。温盏舀起一勺水,水中浮现出混乱的画面:同辉域的地脉子树无故枯萎,星衍界的星图出现错乱,连活忆星的光柱都黯淡了几分。 “是‘心雾’。”温盏的眉头微微蹙起。共情域的古籍记载,当万域生灵的“初心”出现动摇,怀疑“共生”的意义时,就会滋生这种侵蚀心灵的雾气,让记忆变得模糊,让共情变得迟钝。 他提着陶瓮走到时光桥的尽头,那里的共情水最深,能映照出万域的集体心境。此刻,水面上正漂浮着无数细碎的疑虑:“我们做得太多,是不是偏离了沈言先生的本意?”“脚步太快,是不是把‘挺好’的初心丢了?”“这么多新故事,还能守住最初的温暖吗?” 这些疑虑像细小的冰碴,让共情水的温度一点点降低。 温盏没有急着驱散心雾,而是打开了装着“过往酿”的陶瓮。酒液倾入共情水,瞬间激起层层涟漪——那是沈言在玄门灶房里,看着烤糊的灵米糕挠头的憨态;是青砚对着歪歪扭扭的灵脉记录,却依旧认真誊抄的专注;是木生找到第一根镇界柱时,笑着擦汗的模样;是星禾在无名星球上,为孤独的地脉树系上红绳的温柔…… “看,他们也会困惑,也会犯错。”温盏的声音不大,却顺着共情水传到了万域生灵的心里,“沈言先生没说过‘挺好’是完美无缺,青砚掌门也没规定灵脉记录必须工整,他们只是在自己的时代里,认真地、笨拙地守着那点暖而已。” 共情水中的冰碴开始融化。温盏又打开“当下醇”,里面是星骸族少女做出的第一块成功的忆味糕,是遗忘星孩童用新字写下的日记,是镜水星映灵鱼第一次映照出自己的笑脸……这些鲜活的画面与过往的记忆交织,竟在水面上凝成了一棵完整的地脉树——根是沈言种下的,干是青砚、木生们滋养的,枝桠是星禾、明澈们延伸的,而最新的叶片上,是此刻万域生灵的笑脸。 “我们走的每一步,都踩在他们的脚印上,又走出了自己的路。”温盏举起最后一瓮“未来醅”,酒液晶莹,还未染上具体的味道,“这坛酒,该我们自己酿了。” 话音刚落,共情域的念云开始流转,浑浊的雾气中透出金光。万域的生灵们仿佛在同一时刻明白了什么—— 同辉域的修士发现,枯萎的地脉子树根部,正冒出带着星骸纹路的新芽; 星衍界的星图重新变得清晰,上面多出了无数新标注的、属于“此刻”的航道; 活忆星的光柱再次亮起,水晶中浮现出温盏酿酒的画面,与沈言的身影重叠,两人都带着一样的、满足的笑。 心雾彻底消散,共情水恢复了温润的色泽,水面上映照出的,是万域生灵眼中重新燃起的光。 温盏继续在忘忧滩酿酒。这次,他酿的“未来醅”里,融入了星骸族的星尘、遗忘星的石粉、镜水星的潮声,还有无数生灵此刻心里泛起的、名为“笃定”的情绪。酒液酿成时,竟散发出与记忆长河同源的气息,倒入陶瓮的瞬间,瓮身的心纹“挺好的”三个字,亮得像星。 接下来的百年,共情域成了万域联盟的“充电站”。疲惫的星槎驾驶员会来此舀一瓢共情水,在过往的温暖中找回方向;迷茫的年轻修士会对着念云倾诉,从先辈的故事里汲取勇气;甚至连最调皮的孩童,都会在忘忧滩的沙粒上,认真地拼出“挺好”两个字。 温盏的陶瓮始终挂在腰间,只是里面的酒换了一坛又一坛。他从不用术法催熟酒液,总说:“记忆的味道,得等。就像沈言先生种下地脉树,也没急着看它开花结果不是?” 这日,一位特殊的访客来到忘忧滩——那是一团由纯粹道衡之力凝结的虚影,模样竟与沈言初入道墟时有些相似,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星河的沧桑。 “你酿的酒,有当年地脉树第一次结果的味道。”虚影的声音带着道衡的共鸣,却异常温和。 温盏笑着倒了一杯“当下醇”:“先生尝尝?这杯里有同辉域新结的忆露,还有星骸族孩子的笑声。” 虚影接过酒杯,酒液入喉,眼中闪过无数画面:从九州的炊烟到星河的星槎,从沈言的灵米糕到星骸族的忆味糕,从“守拙”的玄功到“共鸣”的声浪……无数画面最终汇成一股暖流,在虚影体内缓缓流淌。 “当年总觉得,守好九州就够了。”虚影轻声说,带着一丝释然的自嘲,“没想到这颗种子能长这么远,远到我都快认不出了……可喝了这杯酒才明白,认不认得出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还在长,还在暖。” 温盏没有说话,只是又倒了一杯“未来醅”。 虚影看着杯中晶莹的酒液,忽然笑了,像当年在玄门灶房里,被弟子们笑烤糊了灵米糕时那样:“是挺好的。真的,挺好的。” 话音落时,虚影化作点点金光,融入忘忧滩的沙粒中。温盏知道,这不是消失,而是沈言的道衡之力,终于彻底与这片他曾“跟不上”却始终温暖着的星河,融在了一起。 数百年后,温盏将守心人的位置传给了一个能听懂念云歌唱的共情域孩童。他自己则提着三个空陶瓮,沿着记忆长河慢慢走,走到九州的地脉树旁,找了块晒得到阳光的石头坐下,像当年的沈言那样,看着远处的炊烟发呆。 风吹过地脉树的叶片,带着共情域的酒香、记忆长河的光晕、时光桥的温度,还有那句被万域生灵念叨了无数次的话,轻轻落在他的耳边。 挺好的。 真的,挺好的。 这声音会继续流淌,流过新的星域,看过新的故事,在无尽的时光里,永远带着最初的温软,也永远生长着新的力量。 第563章 温酒待客 温盏在九州地脉树旁静坐的第三个百年,共情域的“忘忧滩”上,多了一座奇特的酒肆。 酒肆是用记忆长河的灵木搭建的,屋顶覆盖着同辉域的星纱,能随着星辰流转变换颜色;门窗是玄铁界的工匠用“忆纹铁”打造的,上面刻满了万域生灵的笑脸;最特别的是台后的酒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陶瓮,每个瓮上都贴着一张小小的忆晶,记录着酿酒者的故事——有星骸族少女的“初成酿”,有遗忘星老者的“岁月醇”,还有温盏当年留下的“星河醉”。 酒肆的主人,是一个名叫“盼归”的少年。他是温盏当年在共情域收留的孤儿,天生能与陶瓮中的酒液共鸣,能从酒里喝出不同的记忆味道。他总穿着一件绣着地脉树纹路的围裙,腰间挂着一个小小的铜铃,铃舌是用活忆星的水晶碎片做的,摇晃时会发出“挺好”的谐音,清脆悦耳。 “盼归,来坛‘初见’!”酒肆刚开门,焚天界的火灵族修士就大步走进来,他的铠甲上还沾着星尘,显然是刚从星槎上下来。 盼归笑着应道:“烈叔今天又跑了三个星域?‘初见’得温一温,配你带的火浆果正好。” 他熟练地从酒架上取下陶瓮,将酒液倒入一个用镜水星暖玉做的酒壶里,放在焚天界特制的“温火”上慢慢加热。酒液升温时,壶身浮现出模糊的画面——正是沈言与星骸族少女分享灵米糕的那一幕,温暖的气息随着酒香弥漫开来。 火灵族修士捧着温好的酒,喝了一口,脸上的疲惫顿时消散:“还是这味道熨帖。昨天在寂灭带边缘,看到新长出来的地脉子树,枝桠上还挂着星骸族的红绳,就像当年木生前辈加固镇界柱时系的那样。” 盼归点点头,又给一位星衍界的星语者端去一杯“星语酿”:“星婆婆,今天的星图有新发现吗?” 星语者婆婆的第三只眼半眯着,喝了口酒,眼中闪过星光:“在共情域的边缘,发现了一颗‘回音星’。那里的石头能把万年前的声音反弹回来,我好像听到了……沈言先生当年种下地脉树时,哼的小调。” 酒肆里的生灵们都好奇地围了过来。盼归笑着说:“等下次温盏先生来,咱们一起去回音星听听?他老人家的‘星河醉’,配着那小调喝,肯定更有味道。” 正说着,酒肆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身影走了进来。来人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道袍,腰间系着一个旧锦囊,正是许久未露面的温盏。他的头发已有些花白,却依旧精神矍铄,手里提着一个新的陶瓮。 “温盏先生!”盼归惊喜地迎上去。 温盏笑着举起陶瓮:“在九州的地脉树底下,酿了坛‘归心’,来给大家尝尝。” 陶瓮打开的瞬间,一股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酒气中夹杂着九州的泥土味、同辉域的星光味、共情域的水汽味,还有无数细碎的声音——有玄门弟子的读书声,有万域坊市的叫卖声,有星槎起航的鸣笛声,最终都汇成一句轻轻的“挺好”。 “这味道……”火灵族修士眼睛一亮,“像把万域的故事,都装进酒里了!” 温盏给每个生灵都倒了一杯:“地脉树的根在九州,枝丫在星河,可结出的果子,味道都是一样的。就像这酒,原料来自万域,酿出来的,都是‘家’的味道。” 酒过三巡,温盏说起了在九州的见闻:“地脉树的主干上,新长出了一个树瘤,里面嵌着一块忆晶,是当年沈言先生掉的一颗蕴灵果果核。我把它取出来,放进了‘归心’里。” 他指着酒液中漂浮的一点金光:“你们看,他一直都在呢。” 生灵们看着那点金光,忽然觉得心里暖暖的。原来所谓“归心”,不仅是回到出发的地方,更是知道,无论走多远,总有一些东西在原地等着,从未离开。 这日后,盼归的酒肆成了万域联盟的“心灵坐标”。无论是远航归来的星槎驾驶员,还是初出远门的年轻修士,都会来这里喝一杯,听听彼此的故事,尝尝“家”的味道。温盏则偶尔会来坐坐,有时带来新酿的酒,有时只是安静地听着,像个普通的老者。 一年后,回音星的消息被证实。那里的石头确实能反弹古老的声音,星语者婆婆录下的小调,被刻进忆晶,在酒肆里循环播放。那小调很简单,没有歌词,却带着一种踏实的、满足的韵律,像老农看着庄稼生长时的哼唱。 盼归把这小调与温盏的“归心”酒配在一起,取名“初心酿”,成了酒肆的招牌。无数生灵说,喝着这酒,听着这调,就像看到沈言先生坐在地脉树底下,对着星空微笑。 又过了百年,盼归在酒肆的后院,种下了一颗新的地脉树种子。种子是温盏送的,据说来自九州地脉树最新的枝桠。盼归每天用共情水浇灌,用念云的气息滋养,看着它慢慢发芽、长叶。 这颗地脉子树长得很慢,却异常坚韧。它的枝桠既不像九州的主干那样沉稳,也不像同辉域的子树那样张扬,而是带着一种温和的、包容的姿态,慢慢舒展,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温盏最后一次来酒肆时,这颗地脉子树已经开花了。花朵是淡金色的,形状像个小小的酒瓮,散发着“初心酿”的香气。 “它在等新的故事呢。”温盏抚摸着树干,轻声说。 盼归点点头:“我知道。等星骸族的孩子学会酿酒了,我就让他们把第一坛酒埋在树下;等遗忘星的老者刻完新的石碑了,我就让他们把拓片挂在枝桠上;等……” “等就好。”温盏打断他,笑着说,“地脉树从来不怕等,就像沈言先生当年,也没急着看到结果。” 温盏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盼归在酒肆的墙上,挂了一幅他的画像,画像里的温盏提着陶瓮,走在记忆长河的岸边,背影温暖而坚定。 数千年后,盼归也成了老者。他把酒肆交给了一个能听懂地脉树开花声音的孩童,自己则搬去了回音星,每天坐在能反弹古老小调的石头旁,喝着自己酿的“盼归醉”。 那时的万域联盟,早已拓展到了更遥远的星空。新的星槎比当年的地脉号更快,新的功法比《九转玄功》更繁复,新的故事比记忆长河里的记录更精彩。 但无论走多远,生灵们总会回到共情域的酒肆,喝一杯“初心酿”,听一段古老的小调,看看后院那棵已经长得参天的地脉子树。 树上的花朵依旧像小小的酒瓮,散发着熟悉的香气。风穿过枝叶,带着酒肆的笑声、回音星的小调、九州地脉树的气息,还有那句被说了无数次的话,飘向无尽的星河。 挺好。 真的挺好。 这声音会陪着新的星槎起航,会看着新的地脉子树发芽,会在每一个生灵的心里,永远温暖,永远明亮。 第564章 星树结果 回音星的小调在星河中回荡了千年,共情域的酒肆早已不是最初的模样。它的屋顶延伸出无数星纱织就的回廊,连接着万域的主要星港;酒架上的陶瓮多到数不清,最新的一坛贴着“星槎少年”的标签,里面装着一个刚学会驾驶星舰的孩子,第一次成功穿越以太乱流时的雀跃。 盼归的传人,是一个名叫“和光”的女子。她是星骸族与共情域生灵的混血,皮肤像星核般温润,眼眸里流转着共情水的光泽。她继承了酒肆,却不常守在台后,总爱提着一个小小的酒壶,乘坐着一艘用同辉木打造的“听风舟”,在万域间游历,收集新的故事酿酒。 这日,和光的听风舟停泊在“新芽星”的轨道上。这颗星球是百年前在寂灭带边缘新生的,地表覆盖着嫩绿色的地脉苔藓,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蕴灵果香气。 星球上,一群来自不同界域的孩童正在种植新的地脉树种子。星骸族的孩子用星核碎片给种子松土,雾灵族的孩子让灵雾包裹住种子保持湿润,焚天界的孩子则小心翼翼地用指尖的微火,给土壤增加一丝暖意。 “慢点浇,别把种子冲跑啦!”一个九州来的小姑娘,正拿着用鲛族蛛丝织成的小水壶,给种子浇水,她的动作笨拙,却格外认真。 和光坐在听风舟的甲板上,笑着看着这一幕,随手从酒壶里倒出一点“初心酿”,滴在随身携带的忆晶上。忆晶亮起,记录下这温馨的画面,与里面沈言种下第一颗地脉树的影像重叠,竟看不出丝毫违和。 “姐姐,你是来酿酒的吗?”一个雾灵族的孩子发现了她,透明的身体飘到舟边,好奇地打量着她的酒壶。 和光笑着点头,递给她一小杯新酿的“新芽露”:“尝尝?里面有你们刚才种树的味道。” 孩子抿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有星骸哥哥的星尘味!还有焚天弟弟的火甜味!” 和光的酒,从来都不止是记忆的复刻,更是当下的共鸣。她会把星槎驾驶员看到新星球时的惊叹酿进酒里,会把修士们解决灵脉纠纷时的释然封进陶瓮,甚至会把孩童们争吵又和好的细碎瞬间,都化作酒液里的一抹微酸与回甘。 这日,和光收到了来自“守忆城”的传讯。守忆城是建立在活忆星上的城市,城里的每一栋建筑都是用记忆水晶砌成的,能随时投影出万域的重要记忆。传讯说,守忆城的“根源水晶”出现了裂纹,里面存储的最古老的记忆——包括沈言在混沌中勾勒生机的画面,正在逐渐模糊。 “根源水晶是活忆星的核心,若是它碎了,所有与最初相关的记忆都会流失。”传讯的星衍界长老声音焦急,“我们试过用万域的灵脉能量修补,可水晶排斥一切外来力量,只认‘同源之息’。” 和光心中一动。同源之息?难道是…… 她立刻驾驶听风舟赶往守忆城。根源水晶位于城市中心的“初心塔”顶端,此刻水晶表面的裂纹已蔓延开来,里面的影像如同水波般晃动,沈言的身影越来越淡,几乎要看不清。 守忆城的各族长老都围在塔下,眉头紧锁。星骸族的长老试着注入星核之力,裂纹反而扩大了一丝;鲛族长老引来了灵泉之水,水晶却毫无反应。 “它在等‘自己的味道’。”和光忽然开口,从酒壶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陶瓮,里面装着她游历万域时,收集的“同源之息”——有九州地脉树最古老的树皮碎屑,有沈言当年烤糊灵米糕的灰烬,有青砚用过的竹简粉末,甚至还有木生加固镇界柱时,蹭下来的一点木屑。 她将这些“旧物”混入“初心酿”中,走到根源水晶前,轻轻将酒液滴在裂纹上。 奇迹发生了。 酒液接触到水晶的瞬间,竟顺着裂纹渗透进去。水晶中的影像不再晃动,沈言的身影渐渐清晰,混沌中勾勒生机的动作,带着一种熟悉的、笨拙的认真。裂纹处开始渗出金色的光芒,那是地脉树的本源之力,正顺着酒液的轨迹,一点点修复水晶。 “这是……”星衍界长老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根源水晶记的是‘最初’,可最初的本质,从来都不是冰冷的影像,而是带着温度的‘活着的瞬间’。”和光解释道,“沈言先生种下种子时的期待,青砚掌门记录灵脉时的专注,这些带着情绪的‘息’,才是水晶真正认的‘同源’。” 随着最后一道裂纹愈合,根源水晶重新散发出璀璨的光芒,里面的记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鲜活。沈言勾勒生机时,嘴角那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第一次看到地脉树发芽时,眼中闪过的惊喜;甚至他偶尔皱眉思索时,指尖无意识敲击混沌的节奏……都清晰地呈现出来。 “原来他当时是这个表情。”一个年轻的修士看着水晶,忽然笑了,“我还以为他一直都是沉稳的呢。” 和光看着这一切,忽然明白,所谓“根源”,从来都不是遥不可及的传说,而是藏在每一个认真生活的瞬间里。沈言的伟大,不在于他开创了什么,而在于他把那份“认真”与“温暖”,像种子一样,种进了后来者的心里。 修复完根源水晶,和光没有立刻离开守忆城。她在初心塔下开了一家小小的酒摊,每天酿一点“根源酿”,让路过的生灵都能尝一尝最初的味道。 一个来自极光带的“星旋族”老者,喝了一口酒,浑浊的眼睛亮了:“这味道……像极了我们族第一次与万域联盟接触时,收到的那袋九州灵米。当时我们还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捧着它,心里暖烘烘的。” 一个刚学会飞行的星槎学徒,喝了酒红了眼眶:“我总觉得自己太笨,学不会复杂的星图计算,可这酒里有沈言先生烤糊糕的味道,我忽然觉得,笨点也没关系,慢慢学就好。” 和光的酒摊前,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生灵们来此,不止是为了回味过去,更是为了汲取前行的力量——从那些最初的、笨拙的、却充满温度的瞬间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挺好”。 数百年后,和光将听风舟留给了一个能听懂地脉树歌声的少年,自己则在守忆城的根源水晶旁,结了一间小小的茅屋。她不再四处游历,只是每日看着水晶中的影像,酿一点简单的“日常酿”,里面只有阳光、微风,还有身边生灵们细碎的笑语。 茅屋的门口,种着一株从新芽星移来的地脉子树。树长得很慢,却很结实,每年结果时,果实里都会自然凝结出一滴小小的酒液,尝起来,有最初的温暖,也有当下的清甜。 又过了千年,新芽星上的地脉树已长成了参天大树,树下的孩子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却依旧延续着用星核松土、用灵雾保湿、用微火增温的习惯。 守忆城的根源水晶前,每天都有生灵驻足。他们看着沈言在混沌中勾勒生机的画面,不再觉得遥远,反而像看到了自己——那个在各自的时代里,笨拙却坚定地,守护着一点温暖、种下一点希望的自己。 和光的茅屋前,那株地脉子树的果实又熟了。一个路过的孩童摘下一颗,掰开,里面的酒液滴落,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光中,无数身影一闪而过,最终定格成两个字,轻轻落在孩童的心上。 挺好。 真的挺好。 这两个字,会随着地脉树的果实,落入新的土壤;会伴着和光的酒液,流入新的记忆;会在每一个愿意相信的生灵心里,永远生长,永远鲜活。 第565章 弹指万年 守忆城的根源水晶旁,一座不起眼的石屋静静矗立。 屋内,一个身影盘膝而坐,周身萦绕着淡淡的地脉灵光。他是“玄宿”,万域联盟现存资历最老的修士之一,自焚天界与九州连通初期便已闭关,一坐便是三万年。 此刻,玄宿缓缓睁开眼。眸中先是一片混沌,仿佛还未从万年的沉寂中挣脱,片刻后才渐渐凝聚起清明,却带着一丝茫然。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皮肤细腻如婴孩,指尖萦绕的灵力比闭关前浑厚了百倍,可触摸到石屋墙壁的瞬间,却觉得陌生得可怕。 “三万年了……”他喃喃道,声音干涩得像久旱的土地。闭关前,他记得焚天界的火脉刚与九州灵泉连通,万域坊市才搭起第一座青石板房,石根老人还拄着拐杖在坊市中踱步……可如今,指尖传来的灵脉波动里,竟夹杂着星骸的沉凝、混沌的温润,甚至还有一种他从未感知过的、属于“星旋”的螺旋状灵力。 玄宿推开石屋的门,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守忆城的街道上,生灵们行色匆匆,有的乘坐着流光溢彩的“梭舟”低空掠过,舟身闪烁的符文比他当年见过的最高级阵法还要繁复;有的手持透明的“讯晶”,指尖轻点便与远方通话,那流畅的灵力操控,让他这个活了近十万年的老修士都自愧不如。 “请问……万域坊市还在吗?”他拦住一个行色匆匆的星衍界修士。 修士打量着他古朴的道袍,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万域坊市?您是刚出关的前辈?那地方早就扩建为‘万域中枢’啦,现在是整个联盟的灵脉枢纽,用星轨连着三十七个星域呢!” 星轨?三十七个星域?玄宿心中剧震。他闭关前,万域连通的界域不过五指之数,如今竟已扩张到这等地步? 他循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去,沿途的景象让他愈发恍惚。曾经的青石板路变成了流淌着灵脉光纹的“通衢道”,踩上去便能感受到万域灵脉的共鸣;当年木生亲笔书写的“共生”石碑,已被一座巨大的记忆水晶碑取代,碑上的字迹会随时间流转,此刻正显示着同辉域新发现的地脉子树影像。 “这是……地脉树?”玄宿在水晶碑前驻足。碑上的地脉子树长在一片星尘之中,枝桠如星轨般延伸,叶片闪烁着星辰的光芒,与他记忆中九州那棵沉稳的地脉树判若两物。 “前辈也是来看‘星轨树’的?”一个共情域的少女笑着走来,她的发间别着一朵念云凝结的花,“这是百年前在极光带种下的,根系能顺着星轨吸收各域灵力,结出的果子能当星槎的燃料呢!” 果子当燃料?玄宿哭笑不得。他记得当年,一颗蕴灵果能让低阶修士突破瓶颈,如今竟成了“燃料”? 他走进万域中枢,更觉自己像个误入仙境的凡人。各族修士在巨大的“灵脉沙盘”前议事,沙盘上的星图随他们的话语实时变化,哪里灵脉紊乱,哪里需要支援,一目了然;角落里,几个孩童正用“灵塑泥”捏着地脉树,捏出的树形竟与星轨树分毫不差,他们口中念叨的“共生诀”,是《九转玄功》的简化版,却比原版多了几分星河的灵动。 “这功法……是谁改的?”玄宿忍不住问。 “是星禾前辈呀!”一个火灵族的孩童仰头答道,小脸上满是骄傲,“他说玄功不能总守着老规矩,得像地脉树一样,能在星海里扎根才行!” 星禾……玄宿想起那个驾驶着简陋星槎、意气风发的青年,当年他还劝过星禾“修行当稳,不可冒进”,如今看来,倒是自己被时光远远抛在了身后。 在中枢的角落里,玄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石根老人的雕像,依旧拄着那根镇界柱边角料做的拐杖,只是雕像旁多了一块小小的光屏,循环播放着石根当年在坊市中与各族生灵谈笑的画面。 “石老……”玄宿伸手触摸雕像的衣角,冰凉的石头传来一丝熟悉的暖意,让他紧绷的心弦稍稍松动。 “前辈认识石根先祖?”一个玄门弟子走来,恭敬地行礼,“他的‘守常论’现在还是万域学堂的必修课呢,不过弟子们总说,石老要是看到现在的星轨树,肯定会说‘这小子们比我会折腾’!” 玄宿失笑。可不是么?当年石根力排众议开放坊市时,多少人说他“冒失”,如今看来,那点“冒失”与眼前的星河盛况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 他在中枢待了三日,看了星衍界的星图推演,尝了共情域的“时光酿”,甚至试着用了一次“讯晶”,与远在同辉域的修士通话。每一次接触新事物,都像有一把小锤在他心上轻敲,敲碎了固守的陈规,也敲出了一丝释然。 第四日,玄宿来到守忆城的根源水晶前。水晶中,正播放着沈言在混沌中勾勒生机的画面,旁边则是星禾驾驶星槎穿越以太乱流的影像,两个画面交替闪现,竟有着一种奇妙的呼应。 “修仙……原来可以是这样的。”玄宿喃喃道。他曾以为修行是枯坐关隘、打磨己身,是“一念定乾坤”的沉稳,却从未想过,它也可以是“一念跨星河”的洒脱,是将自身融入万域、与时光共舞的鲜活。 他想起闭关时的执念——突破境界、掌控更强的力量,可如今触摸到万域灵脉的脉动,才明白真正的强大,从不是孤峰独峙,而是与星河同辉的包容。 “前辈要闭关吗?”一个守水晶的修士见他盘膝而坐,关切地问。 玄宿摇摇头,笑着站起身:“不了。这天地变得这么热闹,再闭关,怕是连‘挺好’两个字都要听不懂了。” 他脱下了那件穿了十万年的古朴道袍,换上了一身共情域的轻便衣衫,腰间挂了个最简单的讯晶。当他走出守忆城时,恰逢和光的听风舟停泊在港口,舟上的孩童正唱着新编的“共生谣”,歌词里有沈言的种子,有星禾的星槎,还有玄宿这样“刚睡醒的老骨头”。 “能载我一程吗?”玄宿笑着问。 和光打量着他眼中的鲜活,递过一杯新酿的“流转醇”:“前辈想去哪?” “哪热闹去哪。”玄宿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酒液入喉,带着万域的灵韵,也带着时光的温度,让他这个“跟不上时代”的老修士,忽然觉得脚下的路,从未如此宽广。 听风舟起航,载着他驶向星海。玄宿站在甲板上,看着下方掠过的星轨树、穿梭的梭舟、欢笑的生灵,忽然明白: 修仙哪有什么“沉迷”与“不沉迷”?所谓闭关万年,不过是弹指一瞬的沉淀;所谓跟不上时代,不过是固守执念的藩篱。沈言当年种下的,从来都不是一棵“不变”的树,而是一颗“常新”的种子,它教会后来者,修行可以是枯坐的沉稳,也可以是奔跑的鲜活,只要心中那点“挺好”的暖意不灭,便是对道最好的注解。 风吹过甲板,带着星尘的气息,也带着玄宿释然的笑声。远处的星轨树在星光中摇曳,叶片上的纹路流转,仿佛在为这个“刚睡醒”的老修士,轻声唱着一首跨越了万年的歌。 歌里只有两个字,简单,却足够温暖。 挺好。 真的挺好。 这歌声会陪着玄宿,也陪着每一个在时光中或快或慢前行的生灵,在无尽的星河中,一直唱下去。 第566章 玄功九转 万域联盟的“时光锚点”广场上,矗立着一座奇特的沙漏。 沙漏的上半部分装着星衍界的“流光砂”,每一粒沙子都代表着百年时光,流淌的速度却随观者的心境变化——凡人看它,砂粒如飞,转瞬便是千年;而对修炼《九转玄功》第九转的修士而言,砂粒仿佛凝固,千年流转不过是指尖一捻的功夫。 此刻,沙漏旁站着一位身着赤金道袍的老者,他是玄宿的师弟“墨渊”。当年玄宿闭关时,他正处于《九转玄功》第八转的瓶颈,便选择了一种更“极端”的修行方式——以自身为鼎,引万域灵脉入体,让时光在经脉中自然流转,以此打磨道基。 这一坐,便是五十万年。 当墨渊睁开眼时,广场上的沙漏刚流过三粒砂。他伸了个懒腰,骨节发出如同星辰碰撞的脆响,周身萦绕的灵力形成一道肉眼可见的光环,缓缓融入周围的灵脉网络。 “五十万年……”他轻描淡写地低语,仿佛在说昨日之事。对修炼至第九转的修士而言,时间早已失去了刻度,《九转玄功》的“归一”之力不仅能融合万域灵力,更能让自身与时光长河形成微妙的共振,既在其中流淌,又超脱其外。 他抬头望向天空,星衍界的主星位置比五十万年前偏移了些许,却依旧在他记忆中的轨迹上;远处的地脉树主干愈发粗壮,枝桠延伸的方向,与他当年推算的“星河脉络”分毫不差。 “倒是没乱了章法。”墨渊微微一笑,迈步走向万域中枢。他的步伐不快,却每一步都精准地踏在灵脉节点上,身形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融入虚空——这是第九转玄功的“踏虚”之能,跨越星域不过一念之间。 万域中枢的变化,比墨渊预想的更大。当年他熟悉的“灵脉沙盘”已被一座悬浮的“星核镜”取代,镜面映照出整个万域的灵力流动,甚至能预判千年后的灵脉走向。几个年轻修士正围着星核镜争论,他们的语速极快,口中的术语夹杂着星衍界的星图坐标、共情域的心境指数,还有玄铁界新研发的“灵脉算法”。 “这处星轨的灵力冲突,用‘对冲阵’压制即可,何必绕到同辉域?”一个焚天界的青年修士指着镜面,语气笃定。 “你懂什么?”镜水星的修士立刻反驳,“这里的灵脉带着星骸族的‘沉凝性’,强行对冲只会引发反噬,得用‘共情水’的柔劲疏导,就像当年温盏先生处理心雾那样!” 墨渊站在一旁静静听着,眼中闪过一丝赞许。这些年轻修士的术法路数与他当年截然不同,却都暗合《九转玄功》“融”与“化”的真谛,只是将“循序渐进”的节奏,换成了“瞬息万变”的灵动。 “这位前辈,您有何高见?”一个星衍界的修士注意到他,恭敬地问道。墨渊周身若有若无的时光气息,让他本能地感到敬畏。 墨渊指着星核镜上的冲突点:“五十万年前,这里是‘死寂带’的边缘,地脉树的根须到不了这么远。如今既然星轨已通,何不让地脉子树顺着星轨生长?用生灵的‘共生之力’当养料,比任何阵法都稳妥。” 修士们愣了一下,随即眼前一亮。星核镜上模拟出地脉子树沿星轨生长的画面,原本冲突的灵力果然如溪流汇入江海般温顺起来。 “多谢前辈指点!”众人纷纷行礼,眼中满是敬佩。他们虽不知墨渊的来历,却从他轻描淡写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一种跨越岁月的从容。 墨渊摆摆手,转身走向玄门旧址。那里如今成了“玄功学院”,《九转玄功》被拆解成无数分支,有适合星骸族的“星核炼体篇”,有适合雾灵族的“灵雾化神篇”,甚至还有专门为凡人修士设计的“百年筑基法”——不必闭关千年,只需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吸收灵力,百岁之内亦可筑基。 “倒也贴心。”墨渊翻看学院的典籍,发现每一篇都保留着第九转“归一”的总纲,只是根据各族特性调整了节奏。就像地脉树,主干不变,枝桠却能适应不同的土壤。 学院的广场上,一群凡人孩童正在练习最基础的“灵息吐纳术”。他们的动作稚嫩,灵力吸收的速度比修士慢了百倍,却每天都在进步。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吐纳时总会偷偷看一眼天空,仿佛在数着星槎掠过的数量。 “小丫头,心不静啊。”墨渊走到她身边,屈指轻弹。一缕温和的灵力流入女孩体内,帮她稳住了涣散的气息。 女孩吓了一跳,抬头看见墨渊,眼睛一亮:“老爷爷,您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吗?老师说,修炼到厉害的境界,就能一下子飞到星星上!” “是啊。”墨渊笑着点头,“不过飞得再远,也得从吐纳开始练起。就像这地脉树,长到星河里去了,根还在九州呢。” 女孩似懂非懂,却认真地重新闭上眼睛,吐纳的节奏稳了许多。墨渊看着她,忽然想起五十万年前,自己也是这样,在玄门的院子里,一遍遍地练习沈言留下的基础吐纳术,那时觉得千年筑基遥不可及,如今看来,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离开学院,墨渊来到活忆星的根源水晶前。水晶中,沈言的身影依旧清晰,只是旁边多了无数新的画面——玄宿在守忆城品酒的释然,和光在星轨树旁酿酒的专注,还有此刻广场上,凡人女孩认真吐纳的模样。 “原来你早就想到了。”墨渊对着水晶中的沈言轻声说。当年他总觉得,《九转玄功》的终极是“掌控时光”,如今才明白,是“与时光共生”——既不被它裹挟,也不被它束缚,让千年如一日般从容,让一日如千年般充实。 他伸出手,指尖与水晶触碰。五十万年的时光在他体内流转,与水晶中的记忆共鸣,形成一道贯穿古今的光柱。光柱中,无数身影交叠——沈言种下种子,青砚记录灵脉,木生加固界柱,星禾远航星海,墨渊自己盘膝修行,还有那些不知名的修士、凡人、异族生灵,都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做着“挺好”的事。 “墨渊前辈!”玄宿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拄着一根新的拐杖,杖头是用星骸碎片做的,“可算找到你了!和光那丫头酿了新酒,叫‘永恒瞬’,说是用你留下的时光气息酿的,得请你这位正主尝尝!” 墨渊转身,看着玄宿鬓边的白发,笑着摇头:“五十万年未见,你倒是老了些。” “哪像你,修了第九转就成了‘老不死’。”玄宿笑骂着走近,递过一个陶瓮,“不过这酒你得喝,里面还有沈言先生烤糊的灵米糕碎呢,和光说,这叫‘新旧时光掺着喝’。” 墨渊接过陶瓮,打开封口。酒香弥漫开来,带着九州的烟火气、星河的清冽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当下”的鲜活。他仰头饮下,只觉得五十万年的时光仿佛化作了口中的回甘,绵长而温暖。 远处,星衍界的星槎鸣笛起航,载着新的种子驶向未知的星域;共情域的酒肆里,盼归的后人正在给客人倒酒,铜铃的响声清脆依旧;玄功学院的广场上,凡人女孩吐纳完毕,睁开眼时,正好看见一颗流星划过天空,笑得露出了缺牙。 墨渊望着这一切,忽然觉得,所谓“九转玄功”,所谓“掌控时光”,最终不过是为了能这样——在漫长的岁月里,清晰地看着这世界,一点点变得更好。 千年也好,万年也罢,甚至五十万年,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地脉树还在长,只要“挺好”这两个字还在被念叨,时光就永远是温柔的,岁月就永远是值得的。 他对着天空举起陶瓮,仿佛在与五十万年前的自己、与水晶中的沈言、与所有在时光中留下足迹的生灵,共饮这一杯。 “挺好。” 三个字消散在风里,却像一颗石子,在万域的时光长河中,激起了一圈又一圈温暖的涟漪,久久不散。 真的,挺好。 第567章 大道更简 墨渊与玄宿共饮“永恒瞬”的第三百年,万域联盟的修士间兴起了一股“归俗”之风。 越来越多修炼至高位的修士,开始放下繁复的术法、宏大的目标,转而回到凡星,种灵米、酿淡酒、教孩童吐纳,把漫长的修行,过成了柴米油盐的日子。 这股风气的源头,是一位名叫“返璞”的修士。他曾是星衍界最年轻的星图大师,能在一念间推演万年内的星辰轨迹,却在一次跨越混沌海的远航后,突然卸去所有职务,回到一颗凡星,用同辉木盖了间小屋,每日 sunrise而作,日落而息,侍弄着一院的地脉苔藓。 有人说他修行出了岔子,有人说他悟透了大道,唯有去过他小院的人知道,返璞的日子过得极简单——清晨用共情水浇苔藓,上午教邻里孩童识灵草,午后坐在门槛上晒太阳,看星槎从天际掠过,傍晚则就着晚霞,喝一杯自己酿的、毫无灵力的米酒。 “返璞先生,您当年能一念定星轨,如今却守着这小院,不觉得可惜吗?”一个来求学的星衍界青年,看着院中平凡的苔藓,满脸不解。 返璞正用木瓢给苔藓浇水,闻言笑了笑:“定星轨是修行,浇苔藓就不是了?你看这苔藓,得一点点吸灵露,一点点展叶,急不得。当年我总想着‘一步登天’,却忘了,地脉树的根,也是一寸寸扎进土里的。” 青年望着那片翠绿的苔藓,忽然想起星图上那些复杂的星轨,竟与苔藓蔓延的纹路有几分相似——都是从一点出发,慢慢延伸,彼此勾连,最终织成一张网。 “可……修仙不就是为了更强的力量,更久的寿命吗?”青年追问,语气里带着一丝迷茫。他苦修千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像墨渊前辈那样,一念跨星河。 “更强的力量,是为了什么?”返璞放下木瓢,指着院墙外正在收割星灵稻的凡人,“他们没有灵力,却能用双手种出养活万域的粮食;他们寿命不过百年,却把日子过得热热闹闹。你觉得,他们比修士差吗?” 青年语塞。他想起自己闭关突破时,守在星门外的凡人老者,每天都会给紧闭的石门上洒一把灵米,说“给里面的先生添点生气”,那份纯粹的善意,比任何术法都让他心安。 “修仙啊……”返璞拿起一片苔藓,对着阳光照看,叶片上的细小白毛清晰可见,“说到底,和种地、酿酒、教孩子,也没什么两样。都是想让日子过得好点,让心里踏实点。” 他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滴共情水滴入青年的心田,漾开一圈圈涟漪。 返璞的小院渐渐成了“归俗修士”的聚集地。有曾镇守寂灭带的玄铁界修士,来此学着编竹篮;有能与星辰对话的星语者,放下星图,跟着凡人学纺线;甚至连墨渊,也偶尔会来坐坐,和返璞一起,就着晚霞喝那杯毫无灵力的米酒。 “你这酒,还不如和光的‘流转醇’有味道。”墨渊咂咂嘴,却还是一饮而尽。 “她的酒里有星河,我的酒里有烟火。”返璞给墨渊续上,“各有各的好。” 墨渊看着院中的苔藓,忽然想起五十万年前闭关的执念——那时总觉得,唯有掌控时光、纵横星海,才算修成大道。可如今坐在这小院里,听着墙外凡人的笑语,看着苔藓一点点生长,才明白,所谓大道,从不在遥不可及的星河里,而在这些触手可及的寻常里。 这日,返璞的小院来了位特殊的客人——一个刚从“问道崖”下来的修士。问道崖是万域联盟公认的“试道之地”,崖壁上刻着沈言留下的“守拙”二字,据说能在崖前悟透此二字者,便能勘破修行迷障。 “我在问道崖前坐了千年,”修士面色憔悴,眼中满是疲惫,“却始终不明白,‘守拙’与‘修仙’,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修行不是为了变得更‘巧’,更‘强’吗?” 返璞没有直接回答,只是递给她一把锄头:“帮我翻翻新种灵米的地。” 修士虽不解,却还是接过锄头。她习惯了用灵力翻土,此刻仅凭蛮力,没一会儿就汗流浃背,手掌也磨出了水泡。可当她看到翻松的泥土里,冒出几颗嫩绿色的灵米芽时,心中竟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踏实。 “你看,”返璞指着那些嫩芽,“用灵力翻土快十倍,可这亲手翻出来的土,芽长得更精神。‘拙’不是笨,是认真,是把心放进当下的事里。沈言先生当年种地脉树,不也是一锄头一锄头刨出来的吗?” 修士望着手中的锄头,又想起问道崖上的“守拙”二字,忽然泪如雨下。她苦修千年,追求的是“一念破万法”的玄妙,却忘了最基础的“一步一脚印”的踏实,就像忘了地脉树的根,终究是扎在土里的。 “原来……修仙真的就这么回事。”修士喃喃道,语气里没有失落,只有释然。 返璞笑了:“可不是么?饿了吃饭,渴了喝水,困了睡觉,想变强了就修炼,想歇了就种种地。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这日后,“归俗”之风更盛。万域联盟的修士们开始明白,修行不是远离生活,而是融入生活——在星槎上推演星图是修行,在田埂上弯腰插秧也是修行;在守忆城守护水晶是修行,在凡星给孩子讲沈言的故事也是修行。 返璞的小院越来越热闹,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宁静。院墙上爬满了地脉藤蔓,上面结着小小的蕴灵果,谁路过都可以摘一颗,尝尝那带着烟火气的清甜。 数百年后,返璞寿终正寝。他没有选择兵解化灵,也没有留下任何传承,就像一颗普通的星辰,在走完自己的轨迹后,安然陨落。 他的小院被保留了下来,成了万域联盟的“归真园”。园门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他临终前说的话: “修仙啊,其实就这么回事——守着一颗心,过好每一天,就挺好。” 又过了千年,归真园的苔藓蔓延到了园外的田埂上,与凡星的灵米田连成一片。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童,跌跌撞撞地跑进园里,摘下一颗蕴灵果,塞进嘴里。 果子很甜,带着阳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寻常”的味道。 孩童咯咯地笑起来,笑声在园子里回荡,与远处星槎的鸣笛、近处凡人的吆喝、地脉树的沙沙声交织在一起,汇成一句最简单的话,在万域的风里,轻轻飘散。 挺好。 真的,挺好。 这就是修仙,就是日子,就是所有生灵,在漫长又短暂的时光里,最本真的模样。 第568章 星尘落定 归真园的苔藓爬过第十道田埂时,万域联盟的星图上,多了一个没有名字的凡星。 这颗星球没有灵脉,没有地脉树,甚至连空气里都带着淡淡的尘埃味,却成了无数修士“归俗”后的首选之地。他们在这里盖起土坯房,开垦出一块块灵米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活得像极了九州最初的凡人。 玄宿的后人,是一个名叫“守拙”的中年修士。他继承了玄宿那根星骸拐杖,却很少用灵力驱动,只是拄着它在田埂上踱步,看孩童们追逐嬉闹,看老人们坐在晒谷场的石碾上,用最朴素的语言讲着沈言的故事。 “守拙叔,今天的灵米该收割了?”一个扎着蓝布头巾的妇人,抱着一捆刚摘的星灵菜走过,她曾是焚天界的火灵修士,如今却能精准地说出灵米的成熟度。 守拙点点头,拐杖在地上轻轻一顿:“再等三日,让露水多润润,味道更甜。”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颗凡星上的修士,早已习惯了用“等”代替“催”——等灵米成熟,等地脉菜发芽,等孩子们慢慢长大,就像当年沈言等着地脉树第一次结果那样,不急不躁。 这日,凡星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墨渊。他依旧是那副赤金道袍的模样,只是袖口沾了些星尘,显然是刚从遥远的星域赶来。 “你倒是会选地方。”墨渊看着晒谷场上晾晒的灵米,金黄的谷粒在阳光下闪烁,竟比星衍界的星晶还要耀眼。 守拙递给他一碗新酿的灵米酒:“前辈尝尝?没有灵力,却有太阳的味道。” 墨渊接过碗,一饮而尽。酒液入喉,带着微涩的谷香,还有一种久违的、属于“人间”的暖意。他忽然想起五十万年前,自己在玄门闭关时,最怀念的就是灶房里飘出的、带着烟火气的饭香。 “听说你把玄门的典籍都搬到这里了?”墨渊问。 守拙领着他走向村东头的一间土屋。屋里没有书架,典籍都用凡纸抄写,整齐地堆在木箱里,旁边还放着几个孩童用的识字板,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地脉”“共生”等字。 “放在玄功学院,总有人觉得那是高高在上的法典。”守拙抚摸着泛黄的纸页,“其实啊,沈言先生的《九转玄功》,最初就是写在田埂边的草纸上,教凡人怎么强身健体的。” 墨渊拿起一张凡纸抄写的《九转玄功》,上面有孩童用墨笔涂改的痕迹,还有妇人标注的“此处可学揉面”的小字,忍不住笑了:“倒也贴合本意。” 屋外传来一阵欢笑声。一群孩童正围着一个白发老者,听他讲“星禾远航”的故事。老者曾是星衍界的星语者,如今却把星图编成了童谣,唱起来朗朗上口:“星槎摇啊摇,摇到雾隐岛,地脉种子撒下去,长出通天桥……” “他们不知道星禾前辈有多厉害,只觉得‘撒种子’很好玩。”守拙站在门口,眼中满是温和,“可这样也挺好,厉害不厉害,不重要,记得‘撒种子’这件事,才重要。” 墨渊望着那群孩童,忽然明白这颗凡星的意义。万域的修士们追求了千万年的“大道”,到头来,不过是想守住这样的画面——孩童的笑,老者的歌,谷粒的香,还有那句藏在烟火气里的“挺好”。 傍晚,凡星的天空出现了罕见的“星落”。无数星尘如流星般划过天际,落在灵米田里,化作点点荧光,却没有一丝灵力波动,只是让谷粒的香气更浓了些。 “是‘归尘星’的星尘。”守拙望着天空,“传说那颗星上的修士,临终前都会化作星尘,飘向自己最牵挂的地方。” 墨渊的目光落在田埂边的一块石头上。石头上刻着两个字,是返璞的笔迹——“归真”。此刻,一缕星尘落在字迹上,石头竟微微发烫,仿佛有一颗心脏在里面轻轻跳动。 “原来他们都回来了。”墨渊轻声说。无论是沈言的赤金身影,还是星禾的星槎轨迹,无论是返璞的苔藓,还是玄宿的酒瓮,最终都化作了这凡星的一草一木,一土一石,守着最寻常的日子,等着最踏实的明天。 这夜,守拙在晒谷场摆了酒席,凡星上的修士们都来了。没有灵食,没有琼浆,只有新煮的灵米粥,腌好的星灵菜,还有那碗带着太阳味道的灵米酒。 墨渊坐在石碾上,看着众人举杯欢笑,忽然觉得,自己修了五十万年的玄功,追求的“永恒”,其实就藏在这一碗粥、一碟菜、一声笑里。 “前辈,再来一碗?”守拙给墨渊续上粥。 墨渊点点头,接过碗,看着粥里自己的倒影,忽然笑了。那笑容很轻,却像一滴雨落在湖面,荡开一圈圈温暖的涟漪,与周围的笑声、风声、虫鸣,融在了一起。 数百年后,墨渊也留在了这颗凡星。他不再穿赤金道袍,换上了粗布衣衫,每天跟着守拙下地干活,虽然动作笨拙,却学得认真。有人问他,是否觉得屈才,他只是指着田埂上刚冒头的地脉芽:“你看它,从混沌里来,到泥土里去,不也长得好好的?” 又过了千年,这颗凡星有了名字——“吾乡”。 吾乡的灵米田一年年丰收,孩童们一代代长大,修士们渐渐老去,却总有人带着新的故事来此,把行囊里的星尘抖落在田埂上,说一句“我回来了”。 归真园的苔藓蔓延到了吾乡的每一寸土地,与灵米田的金黄、星灵菜的翠绿交织在一起,像一幅永远画不完的画。画里,有沈言种下的第一颗种子,有星禾驶过的第一缕星轨,有无数修士放下执念后的释然,还有那句被说了千万年,却依旧如新的话。 挺好。 真的挺好。 这就是归宿,是所有奔波与修行的终点,也是所有平凡与温暖的。在吾乡的田埂上,在灵米的香气里,在每一个“回来”的脚步声中,永远都在。 第569章 一念跨星河 吾乡的田埂上,第一株自然生长的地脉树开花了。 这棵树没有修士刻意栽种,是归尘星的星尘落在灵米田里,与吾乡的水土交融,悄然生根发芽的。它的枝干不似九州主干那般挺拔,也没有星轨树的张扬,只是歪歪扭扭地向上生长,枝桠间挂着孩童们系的红绳,绳上拴着用灵米壳做的小灯笼。 守拙的孙子,一个名叫“念禾”的少年,每日都会来给这棵“野树”浇水。他没有修炼《九转玄功》,甚至连基础吐纳都嫌麻烦,却能准确地说出树的每片叶子何时舒展,每朵花何时绽放。 “念禾,这树结的果子能吃吗?”村里的孩童围着他,眼睛亮晶晶的。他们听老人们说,地脉树的果实是宝贝,能让修士功力大增。 念禾摇摇头,指着树上的花:“阿爷说,它开花不是为了结宝贝,是为了让风带着花香,告诉别的地方——吾乡在这里。” 孩童们似懂非懂,却学着念禾的样子,给树干培土。他们的小手沾满泥土,笑声像灵米田里的露珠,滚落在地脉树的根须上,激起细碎的灵力波动——那是最纯粹的“共生之力”,比任何功法都来得动人。 这日,吾乡来了一队特殊的“寻根者”。他们是来自“碎星带”的星骸族后裔,祖辈曾在星辰熄灭时离散,如今循着归尘星的星尘轨迹,终于找到了吾乡。 为首的老者捧着一块发黑的星核碎片,颤巍巍地走到地脉树前,将碎片埋进土里:“族长说,我们的根在这里……原来,是真的。” 碎片接触到地脉树的根须,瞬间亮起柔和的光,与树的灵力融为一体。老者身后的星骸族后裔们,身体都泛起淡淡的光晕,他们能感觉到,漂泊千年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念禾看着这一幕,忽然明白了阿爷常说的“传承”是什么——不是典籍里的文字,不是修士的境界,而是像这地脉树一样,无论飘到哪里,只要扎下根,就能长出新的希望。 他跑回村里,把家中收藏的旧物都翻了出来:有玄宿留下的星骸拐杖,有返璞用过的木瓢,有墨渊抄录的《九转玄功》凡纸本,还有一本泛黄的小册子,上面是守拙用毛笔写的“吾乡日志”,记录着每日的晴雨、灵米的长势,甚至还有孩童们争吵又和好的琐事。 “这些,都该让更多人看见。”念禾抱着旧物,跑到地脉树旁,用灵米壳编了个简易的架子,把东西一一摆好。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上面,旧物仿佛都活了过来——拐杖上的星骸纹路在闪烁,木瓢里似乎还盛着共情水,凡纸本上的字迹仿佛在流动。 寻根的星骸族老者拿起那本日志,指尖拂过“今日灵米丰收,各家分了新米,王婶送的腌菜太咸”的记录,忽然老泪纵横:“这才是家啊……不是冰冷的星核,是柴米油盐的暖。” 消息传开,越来越多的生灵来到吾乡“寻根”。有来自镜水星的映灵鱼,带着族人的记忆泡泡,泡里是先辈与鲛族共舞的画面;有遗忘星的老者,捧着刻满符号的石碑,石碑上的“记得”二字已被岁月磨平,却在接触地脉树时重新清晰;甚至有星衍界的星槎驾驶员,把自己第一次穿越以太乱流的星图拓片,贴在了念禾的架子上。 渐渐地,地脉树旁的架子变成了“忆物台”,上面摆满了来自万域的旧物——磨损的星槎零件、褪色的道袍、刻满名字的令牌、甚至还有半块烤糊的灵米糕,据说是某个修士照着沈言的故事复刻的。 “这糕和沈言先生烤的,哪个更糊?”孩童们围着那半块糕争论,引来一阵笑声。 念禾看着忆物台,忽然想把这些故事都记下来。他没有用忆晶,只是找了本凡纸笔记本,每天坐在地脉树下,听寻根者讲述旧物的来历,然后一笔一划地写下来。 “这把剑,是木生前辈加固镇界柱时用的,剑刃上的缺口是混沌之气咬的。” “这颗珠子,是鲛族长老送给星禾前辈的,说能在星海里指引方向。” “这块石头,来自活忆星,上面有微尘先生的指纹,她曾用它堵住过静默之影的裂隙。” 笔记本渐渐写满,念禾就把它抄录在吾乡的石墙上。石墙不够了,就用灵米杆扎成篱笆,把故事写在篱笆上。篱笆蔓延,故事也跟着蔓延,从地脉树旁一直延伸到吾乡的每个角落,像一张无形的网,把万域的记忆都网在了这方小小的天地里。 这年冬天,吾乡下起了第一场雪。雪落在地脉树上,给红绳灯笼裹上了一层白霜;落在忆物台上,给旧物盖上了一层棉被;落在孩童们的笑脸上,化作一串串呵出的白气。 一个来自极光带的“冰灵族”少女,第一次见到雪,兴奋地在灵米田里打滚。她的族人曾与火灵族有过误会,世代不相往来,这次她偷偷跑出来,就是想看看传说中“能让冰与火一起堆雪人的地方”。 “雪是冷的,可和你们一起看,就不冷了。”少女捧着一团雪,递给旁边的火灵族少年——他是跟着寻根的长辈来的,手里还攥着一块来自焚天界的火石。 少年犹豫了一下,把火石放在雪团旁。奇妙的是,雪没有融化,火石也没有熄灭,两者接触的地方,竟冒出了丝丝白汽,凝成一朵小小的冰晶花。 “你看!”少女惊呼,“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 念禾把这一幕写进新的笔记本里,标题就叫“冰与火的花”。他忽然觉得,沈言先生说的“挺好”,或许就是指这样的瞬间——不同的生灵,不同的记忆,像雪与火石一样,看似不相容,却能在同一个地方,开出新的花。 数百年后,念禾成了吾乡的“故事守”。他的笔记本堆满了整个土屋,里面记满了万域的故事,从沈言种树到星禾远航,从墨渊酿酒到孩童堆雪,每一个字都带着吾乡的烟火气。 地脉树长得愈发繁茂,枝桠伸出了吾乡的范围,甚至有几根枝条顺着归尘星的星尘轨迹,悄悄伸向了星海。有修士说,这树是想把吾乡的故事,讲给更远的地方听。 又过了千年,吾乡的故事顺着地脉树的枝桠,传到了新发现的“鸿蒙域”。那里的生灵第一次听到“挺好”这两个字,虽然不懂意思,却从故事里感受到了温暖,于是学着吾乡的样子,在自己的星球上种下了第一颗地脉树种子。 种子发芽那天,鸿蒙域的生灵们围着树苗,学着念禾笔记本里的记录,笨拙地系上红绳,嘴里念叨着那句他们还不太懂的话: “挺好。” 吾乡的地脉树仿佛感应到了什么,所有的红绳灯笼都亮了起来,照亮了石墙上的故事,照亮了忆物台上的旧物,照亮了雪地里那朵永不融化的、冰与火凝成的花。 念禾的后人,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坐在树下,翻开最新的笔记本,写下今天的故事: “今天,鸿蒙域的树发芽了。阿爷说,这就是传承——像风带着花香,像星尘落在土里,像我们,永远记得彼此。” 风穿过地脉树的枝桠,带着吾乡的烟火气,带着万域的故事,带着那句简单却温暖的话,飘向无尽的星河。 真的,挺好。 永远,都挺好。 这故事,会随着地脉树的生长,一直讲下去,在吾乡的田埂上,在新域的星光里,在所有愿意相信温暖的生灵心中,永不落幕。 第570章 飞升 吾乡的地脉树开花结果,又落了十万次叶。 星衍界的主星已偏移到了星图的边缘,活忆星的根源水晶被新的“万源晶”取代,连玄功学院的孩童们,都开始用星核碎片做的笔,在光纹纸上抄写《九转玄功》的新解。 而在这十万年的光阴里,有一道无形的意念,始终笼罩着万域联盟。 这意念来自沈言残留的道衡之力。当年他的灵体消散后,并未真正回归虚无,而是化作了万域灵脉的一部分,像一张温柔的网,默默守护着他亲手开启的这片星河。修士们感受不到他的存在,却总能在迷茫时心生暖意,在困顿中寻得方向,仿佛有双眼睛,始终含笑注视着这一切。 这日,吾乡的地脉树突然无风自动,所有的叶片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舒展,枝桠上的红绳灯笼齐齐亮起,映得整个凡星如同白昼。 念禾的后人,如今已是白发老者的“守忆”,正坐在忆物台前整理旧物。他指尖拂过一块来自活忆星的水晶碎片,碎片突然迸发出刺目的光,里面浮现出沈言的身影——不再是模糊的虚影,而是清晰得仿佛就在眼前,依旧是那身洗得发白的道袍,眉眼间带着熟悉的温和。 “是沈言先生……”守忆颤巍巍地起身,对着水晶碎片深深鞠躬。他知道,这不是简单的记忆投影,是那道守护了万域十万年的意念,终于要显形了。 水晶中的沈言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的目光掠过吾乡的灵米田,掠过忆物台上的旧物,掠过田埂上追逐嬉闹的孩童,最后落在那棵歪歪扭扭的地脉树上。 树的顶端,新结了一颗与众不同的果实。它通体透明,里面没有果肉,只有一道流转的光,那是万域生灵的“念”——有感激,有思念,有对“挺好”的笃定,层层叠叠,凝成了一颗璀璨的“意核”。 “原来你们都记得。”沈言的声音在虚空中响起,带着一丝释然的轻叹。这声音不高,却传遍了万域的每一个角落——正在星槎上远航的修士听见了,停下了手中的星图;正在共情域酿酒的匠人听见了,忘记了添柴;正在鸿蒙域种下新种子的生灵听见了,抬头望向星空,眼中满是好奇。 守忆看着水晶中的身影,忽然明白了什么。他转身对着乡邻们喊道:“沈言先生要走了!” 吾乡的生灵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朝着地脉树聚拢。他们中有修士,有凡人,有星骸族的后裔,有冰灵族与火灵族的混血,此刻都望着那道赤金色的意念虚影,眼中满是不舍。 “先生,再留一会儿!”一个孩童扯着守忆的衣角,仰着小脸喊道,“我还没听够您种树种的故事呢!” 沈言的虚影笑了,像当年在玄门灶房里那样温和:“故事已经讲完了,该你们自己写新的了。” 他的目光再次扫过万域——星衍界的星图上,新的星域正在被标注;共情域的酒肆里,“初心酿”的酒香飘向星海;鸿蒙域的地脉子树,已经长出了第一片叶。所有的一切,都在朝着“挺好”的方向发展,不再需要他的守护,也能稳稳地走下去。 “十万年了……”沈言轻声说,语气里没有疲惫,只有圆满。他当年种下地脉树时,从未想过要守护多久,只是觉得“该做”;如今看着这颗种子长成了星河,看着“挺好”成了万域的共识,忽然觉得,够了。 守护不是永恒的捆绑,而是适时的放手。就像父母看着孩子长大成人,总要松开牵着的手,让他们去闯自己的天地。 他伸出手,轻轻触碰地脉树顶端的意核。意核瞬间碎裂,化作无数光点,融入万域的灵脉——那是他最后的道衡之力,也是他留给这片星河的礼物,从此,万域的生灵将在彼此的“念”中相互守护,不再需要他这道外来的意念。 水晶中的身影开始变得透明,赤金色的光粒子如同星尘般飘散。 “先生!”守忆和乡邻们齐声喊道,声音里带着哽咽。 沈言的虚影最后看了一眼吾乡的灵米田,那里的谷穗正沉甸甸地低着头,像极了当年九州的模样。他笑了笑,轻声说:“记得……好好过日子。” 话音落时,虚影彻底消散,化作一道冲天的光柱,从吾乡的地脉树顶端升起,穿透云层,刺破星空,直冲向宇宙的尽头。 光柱所过之处,万域的地脉树都开出了金色的花,忆晶发出和谐的共鸣,生灵们心中那道若有若无的暖意虽然消失,却多了一份踏实的笃定——他们知道,沈言没有离开,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存在于灵米的香气里,存在于地脉树的年轮里,存在于那句被他们念叨了十万年的“挺好”里。 而那道冲天的光柱,并未消散在宇宙中。 在星河的尽头,存在着一道无形的“天痕”。它是凡界与更高维度世界的界限,无数修士苦修一生,追求的“飞升”,便是跨越这道痕迹。只是万古以来,能触碰到天痕的修士寥寥无几,更别说跨越了。 此刻,沈言那道由意念与道衡之力凝聚的光柱,正稳稳地撞在天痕上。 没有惊天动地的碰撞,天痕如同水波般荡漾开来,露出后面一片全新的天地——那里没有星辰,没有灵脉,只有纯粹的“道”在流淌,仿佛回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却又比混沌多了一份清明。 “原来……还有这样的地方。”沈言的意念在光柱中低语。他守了万域十万年,并非没想过飞升,只是那时觉得“还不是时候”;如今万域安稳,他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了。 光柱穿过天痕,缓缓消散。沈言的意念化作一道赤金色的流光,朝着那片纯粹的“道之境”飘去。他没有回头,却仿佛能看到身后的万域——吾乡的灵米田又迎来了丰收,鸿蒙域的地脉树开了花,孩童们还在念叨着“挺好”,一切都在继续,一切都很好。 飞升,从来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就像当年他离开玄门,不是舍弃,而是开拓;如今离开万域,也不是告别,而是带着这里的故事,去书写新的篇章。 流光渐渐融入道之境,留下最后一句轻响,如同种子落入新的土壤: “挺好。” 这句话穿过天痕,传回万域,落在吾乡的地脉树上,落在鸿蒙域的新种子上,落在每一个生灵的心里。 许多年后,万域联盟的星图上,在星河尽头标注了一个新的坐标——“飞升痕”。有修士曾试图循着沈言的轨迹跨越天痕,却都失败了。 守忆的后人在笔记中写道:“飞升者,非力强,非道深,乃心满也。沈言先生守万域十万年,见众生皆安,故一念圆满,自能破壁。” 吾乡的地脉树依旧每年开花结果,枝桠上的红绳灯笼换了一批又一批,忆物台上的旧物多了一件又一件。 有孩童问老人:“沈言先生去了哪里?” 老人指着星空的尽头,笑着说:“去了能让他觉得‘挺好’的新地方。说不定啊,他正在那里,又种下了一颗新的种子呢。” 孩童似懂非懂,却抬头对着星空喊了一声:“先生,要好好的呀!” 风声穿过灵米田,带着孩童的声音,飘向遥远的飞升痕,仿佛在回应那句跨越了维度的“挺好”。 真的,挺好。 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过了多久,那份认真生活、彼此守护的初心,永远都在,永远都好。 第571章 新天初至 穿过天痕的刹那,沈言只觉得浑身的“念”都被揉碎了重拼。 没有想象中的霞光万道,也没有仙乐飘飘,只有一股无处不在的“道之洪流”,带着碾压一切的力量冲刷着他的意念。他原本凝聚的赤金色流光被冲得七零八落,像团被揉皱的纸,连维持最基本的形态都难。 “这就是……飞升?”沈言的意念在洪流中翻滚,忍不住想骂娘。 他守了万域十万年,道衡之力早已与星河同辉,原以为飞升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顶多像从九州到万域那样,换个地方继续“挺好”。可眼前这架势,哪是什么“新天地”,分明是把他这团“旧念”扔进了磨盘,要从头碾一遍。 道之洪流里没有时间,没有空间,只有无数纯粹的“规则碎片”——有的像《九转玄功》的总纲,却比他写的复杂千万倍;有的像地脉树的生长纹路,却扭曲成了看不懂的螺旋;还有的,竟带着一丝熟悉的、属于万域的“共生”气息,却被其他规则撕扯得支离破碎。 “搞什么……”沈言的意念被一块菱形的规则碎片撞中,顿时觉得像被星衍界的星轨碾过,疼得他差点散了架。他这才明白,所谓“飞升”,哪是什么荣耀,根本是脱层皮的苦差事——把你在凡界的道基打碎,逼着你在更高维度的规则里,重新拼出一条活路。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万年,洪流的力道终于弱了些。沈言的意念勉强凝聚成一团模糊的光,跌跌撞撞地落在一片灰蒙蒙的“道之平原”上。 平原上光秃秃的,连草都没有一根,只有远处立着些奇形怪状的“道标”——有的是悬浮的齿轮,有的是燃烧的书卷,有的是不断碎裂又重组的镜子,每个道标周围都萦绕着不同的规则气息。 “这地方……比混沌还荒凉。”沈言的意念在地上滚了滚,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他试着调动道衡之力,却发现体内空空如也,只剩下一点最本源的“守拙”之意,像颗埋在土里的种子,勉强没被洪流冲烂。 “哟,来了个新的?”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沈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齿轮道标旁,坐着一团黑雾。黑雾里偶尔闪过几点星光,说话时带着金属摩擦的杂音,听着就牙碜。 “你也是……飞升上来的?”沈言问道,意念波动里带着警惕。 黑雾嗤笑一声:“不然呢?在这‘碎道平原’待了三万年,就等来你这么个活物。看你这模样,是从低维星河界域爬上来的?” 沈言没接话。他能感觉到,这黑雾的规则气息比他强太多,却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疲沓”,像个看透了世事的老油条。 “别紧张,”黑雾飘过来,绕着他转了圈,“在这里,没谁有空打打杀杀。能爬过天痕的,哪个不是被规则碾得半残?保住小命都难,哪还有力气抢地盘。” 它指了指远处的镜子道标:“看见没?那家伙是从‘符文大世界’飞升的,当年在凡界号称‘一念刻万符’,结果过天痕时被规则啃掉了七成道基,现在连块镜子都拼不圆。” 沈言顺着它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那镜子道标上的碎片正在咔咔作响,却怎么也拼不成完整的镜面,透着一股气急败坏的劲儿。 “那你呢?”沈言问。 “我?”黑雾叹了口气,“当年在‘炎狱界’,也是跺跺脚就能烧穿一个星域的主儿。结果呢?飞升时被道之洪流里的‘寂灭规则’缠上,一身火道没了不说,还得天天被这破齿轮磨着,稍不注意就被绞成烟。” 它顿了顿,语气里多了点幸灾乐祸:“不过跟你比,我算好的。你小子身上带着‘共生’的气息?这种规则在低维吃香,到了这儿就是活靶子——碎道平原的‘噬道虫’最爱啃这个,等会儿天黑了你就知道了。” 沈言心里一沉。他那点仅存的“守拙”之意,本就扎根于万域的“共生”,要是真有什么“噬道虫”,他这点家底怕是撑不过一夜。 果然,没过多久,平原上的光线开始变暗,那些道标发出的光芒也随之减弱。远处传来“沙沙”的声响,像是无数虫子在爬动。 “来了。”黑雾赶紧缩回齿轮道标后面,只露出一点边角,“记住,千万别用你的共生意抗,越抗啃得越凶!” 沈言紧张地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无数米粒大小的、半透明的虫子,正从平原的裂缝里爬出来,它们没有嘴,却能直接吞噬规则气息,所过之处,连空气里的道之碎片都被吸得一干二净。 几只噬道虫闻到了沈言身上的气息,立刻调转方向,朝着他爬来。 沈言下意识想调动道衡之力,却想起自己早已成了“穷光蛋”。眼看虫子越来越近,他忽然想起万域的地脉树——当年面对混沌之气,地脉树从不是硬抗,而是把根扎得更深,顺着混沌的缝隙汲取养分。 “试试……”沈言的意念一动,将那点“守拙”之意往下沉,像颗种子似的钻进平原的土层里。他没有抵抗噬道虫的吞噬,反而顺着它们的气息,把自己的“共生意”拆成无数细小的丝,像地脉根须那样,缠绕住噬道虫没来得及消化的规则碎片。 噬道虫爬到沈言刚才的位置,只闻到一点残留的气息,没找到“大块”的共生意,不满地嗡嗡叫了几声,转身爬向别处。 躲在齿轮后的黑雾看得目瞪口呆:“你……你这是跟谁学的?用共生意钓规则碎片?这操作我三万年都没见过!” 沈言的意念在土里松了口气,刚才那一下纯属赌命,没想到真成了。他顺着那些细丝,慢慢吸收着噬道虫留下的规则碎片,虽然驳杂,却让他那点“守拙”之意,终于多了一丝生气。 “以前……种过树。”沈言的意念传来,带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 黑雾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有点意思。低维来的果然野路子多。我叫‘烬’,以后有难处,可以喊我一声。” “沈言。” 接下来的日子,沈言就在这碎道平原扎下了根。他不像其他飞升者那样,执着于修复原来的道基,而是学着地脉树的法子,把自己的“守拙”之意拆成无数根须,在土层里慢慢延伸,遇到能吸收的规则碎片就啃一点,遇到啃不动的就绕开,活得像株在石缝里求生的野草。 烬偶尔会过来跟他搭话,告诉他哪些道标周围的规则碎片能碰,哪些碰了会被碾成渣。沈言也不白听,会把自己从噬道虫那里“钓”来的、适合火焰规则的碎片,悄悄送到齿轮道标旁。 “你小子,倒是会做人。”烬收了碎片,语气缓和了不少,“说真的,你这性子,在低维肯定活得挺滋润?” 沈言想起万域的灵米田,想起吾乡的烟火气,意念波动里泛起一丝暖意:“还行,大家都挺好的。” “挺好?”烬愣了一下,随即嗤笑,“等你在这儿待久了就知道,‘挺好’这两个字,在碎道平原就是笑话。这里的规则天天打架,今天能吸收的碎片,明天可能就变成催命符,哪有什么‘挺好’。” 沈言没反驳。他知道烬说的是实话,可他那点从万域带来的“旧念”里,总觉得日子再难,也该有点盼头。就像当年在九州,地脉树差点被混沌之气淹死,不也熬过来了? 这天,平原上突然刮起了“道之风暴”。比天痕处更狂暴的规则洪流席卷而来,不少道标都被掀翻,连烬藏身的齿轮都被吹得摇摇欲坠。 “糟了!是‘规则潮汐’!”烬的声音带着惊慌,“这次的力量太猛,我这齿轮扛不住了!” 沈言的根须在风暴中被扯断了大半,疼得他差点散了架。他看着被风暴卷得快要散架的齿轮道标,忽然想起木生加固镇界柱的样子——不是硬顶,而是用无数根须缠绕,把力量分散到大地深处。 “烬!把你的火焰规则借我一丝!”沈言喊道。 烬虽然不解,却还是照做了。一丝微弱的火焰规则顺着沈言的根须传来,与他的共生意缠绕在一起,瞬间化作无数带着火星的藤蔓,像当年木生的镇界柱根系那样,死死缠住了摇摇欲坠的齿轮道标,同时将根须扎得更深,把风暴的力量导入平原土层。 风暴持续了三天三夜。当风停时,碎道平原上一片狼藉,好几座道标都消失了,只有齿轮道标在藤蔓的缠绕下,虽然布满裂痕,却依旧立在那里。 烬的黑雾从齿轮后飘出来,看着那些带着火星的藤蔓,久久没说话。 “这样……能撑得久点。”沈言的意念有些虚弱,刚才那一下几乎抽干了他积攒的所有规则碎片。 烬忽然叹了口气:“你这‘挺好’的性子,倒是比我的火焰规则结实。”它飘到藤蔓旁,将自己积攒的火焰碎片注入其中,“给你的藤蔓加点火,下次风暴来,说不定能烧退那些规则碎片。” 带着火星的藤蔓瞬间亮了起来,在灰蒙蒙的平原上,竟透出一丝温暖的光。 远处,那面总也拼不圆的镜子道标,碎片忽然微微动了动,朝着藤蔓的方向转了半寸。 沈言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这飞升后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虽然累得像条狗,虽然每天都要跟规则碎片、噬道虫、道之风暴打架,虽然再也闻不到灵米的香气,可他这团从万域来的“旧念”,还是在这新天地上,用自己的法子扎下了根。 就像他当年没想到自己能种下地脉树,没想到能守万域十万年,他也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在这鬼地方,用种过树的法子,活下来。 “或许……也还行。”沈言的意念在藤蔓上舒展了一下,感受着那丝来自烬的火焰暖意,还有远处镜子道标传来的、微弱的回应。 碎道平原的风又起了,带着新的规则碎片,吹过带着火星的藤蔓,吹过立了三万年的齿轮道标,吹过那团刚刚在新天地里找到点活法的、来自万域的赤金色意念。 沈言忽然觉得,飞升这破事虽然累得要死,可既然上来了,那就先活着看看。 说不定,日子过着过着,也就……挺好了。 这个念头升起时,他扎根在土层里的根须,悄悄长出了一点新的嫩芽,带着万域的气息,也带着这新天地的、顽强的生机。 第572章 扎根新天地 齿轮道标的裂痕在火焰藤蔓的滋养下,渐渐凝出一层淡淡的红光。沈言的根须缠绕在上面,像给这尊古老的道标系上了一圈新的生命线。 烬说,这是碎道平原千万年来头一遭——两个不同界域的飞升者,能把各自的规则拧成一股绳。那些躲在其他道标后的老油条们,看沈言的眼神也变了,不再是看“新来的炮灰”,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探究。 “别理他们。”烬的黑雾裹着一团火焰碎片,丢给沈言,“这些家伙在平原待久了,早就忘了‘搭伙’怎么写。当年我刚上来时,想跟镜子道标的家伙借点符文碎片,差点被他反啃一口。” 沈言的根须接过火焰碎片,慢慢消化着。他能感觉到,碎片里除了灼热的力量,还藏着一丝极淡的、属于“炎狱界”的气息——那是片比焚天界更狂暴的星域,烬当年在那里,想必也是呼风唤雨的人物。 “从‘老大’变成‘小喽啰’,你就没觉得憋屈?”沈言忽然问道。他想起自己在万域时,虽不常露面,却也是生灵们口中“最初的种子”,如今在这碎道平原,别说呼风唤雨,连只噬道虫都得躲着走。 烬的黑雾抖了抖,像是在笑:“憋屈?刚上来那三百年,我天天想把这破平原烧了。可后来发现,规则这东西不认你以前多厉害,只认你现在能不能活下去。”它指了指远处的镜子道标,“那家伙当年在符文大世界,号称‘一符定乾坤’,现在还不是天天跟自己的碎片较劲?” 沈言顺着它的目光看去,镜子道标的碎片还在咔咔作响,却比之前多了几分规律,像是在尝试新的拼接方式。有几片碎镜甚至悄悄转向了火焰藤蔓的方向,仿佛在偷师。 “你看,”烬的语气带了点玩味,“他也在学。在这儿,没人在乎你以前是祖还是神,只在乎你有没有用。你的共生规则能缠牢道标,我的火焰能烧退风暴,这就够了。” 沈言沉默了。他想起万域的孩童们,从不在乎教他们种灵米的是修士还是凡人,只在乎谁能让他们的种子发芽。原来无论是低维星河还是这碎道平原,最实在的道理都是一样的——有用,比名头重要。 日子一天天过,沈言渐渐摸出了在平原生存的门道。他不再执着于恢复道衡之力,而是把“共生”的规则玩出了新花样: 他的根须能顺着噬道虫的轨迹,找到它们囤积的规则碎片;能将不同属性的碎片编织成“缓冲带”,帮其他道标抵御小型的规则潮汐;甚至能让火焰藤蔓和镜子碎片的符文产生共鸣,生出一种既抗烧又耐磨的新规则。 “你这本事,搁在低维能当联盟盟主了。”烬看着沈言用根须把一片冰属性碎片和火焰碎片缠在一起,生成了一团冒着白汽的“暖冰”,忍不住咋舌。 沈言的意念波动里带着笑意:“以前在万域,也就是种点菜、修修渔网的本事。” 这话没掺假。他当年在玄门,最擅长的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术法,而是把看似不相干的东西凑到一起——用灵泉的水浇地脉树,用凡人的渔网补灵脉裂缝,用不同界域的灵韵调和冲突。这些在碎道平原,竟成了最实用的生存技能。 这天,平原边缘传来一阵骚动。一道新的光柱从天痕落下,比沈言当年的光柱弱了不少,撞在地上时甚至弹了好几下,才勉强凝成一团淡青色的光。 “又来个新的。”烬的黑雾飘到齿轮道标顶端张望,“看气息,像是从‘草木界’爬上来的,道基碎得厉害。” 沈言的根须也探了过去。那团青光里裹着一丝微弱的草木气息,像株被狂风打折的幼苗,连维持形态都费劲。几只噬道虫闻到生息,已经嗡嗡地围了上去。 “救不救?”烬问道。它的语气里没什么波澜,在碎道平原,见死不救是常态。 沈言没说话,只是让火焰藤蔓分出一根细须,缠向那团青光。细须上带着他刚生成的“暖冰”碎片,既挡住了噬道虫,又没灼伤那脆弱的草木气息。 青光里传来一阵微弱的波动,像是在道谢。 “多管闲事。”烬嘴上这么说,却还是放出几道火星,把周围的噬道虫赶得更远了些。 沈言将那团青光拉到齿轮道标旁,用根须给它裹上一层缓冲带。青光渐渐稳定下来,显露出本体——那是一截断裂的青竹虚影,竹节上还挂着几片残破的叶子。 “谢……谢谢前辈。”青竹的声音细若蚊蚋,带着刚过天痕的惊魂未定,“我叫‘竹君’,来自草木界……” “别叫前辈,我也是新来的。”沈言的意念温和地回应,“在这儿,活着最重要,辈分没用。” 竹君似乎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飞升者之间还有这样的对话。它沉默了会儿,才小声说:“我在草木界时,是掌管万木生长的……可到了这儿,连片叶子都护不住。” 这话里的失落,像极了刚到平原时的沈言。 “我以前种过一棵树。”沈言忽然说,“一开始也总被风雨打歪,后来发现,把根扎深点,歪着长也能活。”他用根须递过去一块刚吸收的、带着草木气息的规则碎片,“试试?先别想着恢复神通,先想想怎么让这截竹节发出新芽。” 竹君的虚影颤了颤,竹节上的残叶似乎舒展了些。它小心地接过碎片,慢慢吸收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怯生生地说:“好像……有点力气了。” 远处的镜子道标,碎片突然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像是在鼓掌。烬的黑雾也抖了抖,丢过来一团更旺的火焰碎片:“给你的小老弟加点火,别让它冻死了。” 沈言笑着用根须接住,转给竹君。火焰碎片的暖意与草木气息交融,竟让竹节上冒出了一点针尖大的绿芽。 “看,”沈言的意念带着欣慰,“这不就活了?” 竹君的波动里充满了惊喜,比在草木界掌管万木时还要激动。它大概第一次发现,原来不用神通,不用名头,只是让一截残竹发出新芽,也能如此让人踏实。 日子久了,齿轮道标旁渐渐热闹起来。竹君的青竹虚影越来越茂盛,能结出带着草木规则的“竹实”,给大家补充能量;镜子道标的碎片虽然还没拼完整,却能反射规则潮汐的轨迹,提前预警;烬的火焰和沈言的藤蔓配合得愈发默契,连最狂暴的风暴都能扛上一阵。 沈言依旧是那个“小喽啰”,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本事,每天还是跟根须、碎片、噬道虫打交道。可他心里的那点落差,早就被这些细碎的日子磨平了。 他会看着竹君的新芽傻笑,会跟烬抢一块好的规则碎片,会在镜子道标拼出个像样的角度时,用藤蔓给它鼓鼓掌。这些事,比当年在万域听生灵们喊“沈言先生”,还要让他觉得踏实。 这天夜里,沈言的根须在土层里吸收碎片时,忽然触碰到一点熟悉的气息。那气息极淡,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带着灵米的香气,带着地脉树的纹路,带着那句被念叨了无数次的话。 是万域的方向。 他的意念微微一动,根须顺着那气息延伸出去,却发现它只是一闪而逝,像颗流星划过平原的夜空。 “想回去了?”烬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沈言摇摇头:“不。就是觉得,他们大概还在好好过日子。” “肯定的。”烬的黑雾裹着一团火焰,在藤蔓上跳动,“能被你这种人护着的界域,差不了。” 沈言笑了。他想起刚飞升时的狼狈,想起那种从“守护神”变成“小喽啰”的落差,忽然觉得,所谓落差,不过是执念在作祟。 在万域,他是“最初的种子”,重要;在碎道平原,他是能缠牢道标、护住竹君的藤蔓,也重要。重要的从不是名头,而是你在当下的位置上,能不能扎下根,能不能给身边的存在,带来一点踏实的暖意。 竹君的青竹发出沙沙的轻响,像是在应和。镜子道标的碎片拼出了一个完整的弧度,映出火焰藤蔓的影子,温暖而坚定。 碎道平原的风又起了,带着新的规则碎片,也带着新的希望。沈言的根须在土层里舒展着,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慢慢来呗。 他心里这么想着,意念里泛起一丝熟悉的、属于“挺好”的暖意。 真的,慢慢来,总会好的。 这念头升起时,齿轮道标旁的火焰藤蔓,又抽出了一根新的嫩芽,在灰蒙蒙的平原上,亮得像颗星星。 第573章 藤蔓 齿轮道标旁的火焰藤蔓,已长成了一片小小的“共生林”。 沈言的根须在地下织成了细密的网,将齿轮道标、镜子碎片、青竹虚影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稳固的能量循环——竹君的草木规则滋养土壤,镜子的符文碎片预警风险,烬的火焰提供温度,而沈言的共生意,则像根线,把这些看似不相干的规则牢牢缝在了一起。 碎道平原上的其他飞升者,看他们的眼神从探究变成了羡慕。有几尊道标的主人试着靠近,想加入这个小小的“共生圈”,却都被烬的火焰挡在了外面。 “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烬的黑雾在藤蔓间翻滚,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当年镜子道标那家伙想抢我的火焰碎片,竹君刚上来时,还有道标想啃他的草木根,这些账还没算呢。” 沈言没阻止。他知道,共生不是无底线的接纳,就像万域联盟当年也会拒绝破坏灵脉的界域,守住底线,才能让温暖真正扎根。 这日,平原深处传来一阵从未有过的震动。不是规则潮汐的狂暴,而是一种沉闷的、如同大地龟裂的声响。镜子道标的碎片剧烈晃动,拼出的预警画面让所有人心头一沉—— 碎道平原的边缘,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缝,裂缝中涌出的不是规则碎片,而是带着“虚无”气息的暗流,所过之处,连道标都在消融。 “是‘归墟暗流’!”烬的黑雾瞬间紧绷,“古籍里提过,这是比规则潮汐更可怕的东西,专门吞噬一切存在的根基,一旦蔓延到中心,整个平原都会被吞进虚无!” 竹君的青竹虚影剧烈颤抖,叶片哗哗作响:“我的草木规则……在它面前像纸一样薄。” 镜子道标的碎片疯狂闪烁,拼出暗流的蔓延速度——最多三日,就会抵达齿轮道标所在的区域。 沈言的根须感受到了那股虚无的气息,像极了当年九州边缘的混沌之气,却比混沌更霸道,连他的共生意都在隐隐溃散。 “不能硬抗。”沈言的意念快速流转,“归墟暗流吞噬一切存在,硬碰硬只会被它同化。” “那怎么办?跑吗?”竹君急道,它的根须早已和沈言的根网缠在一起,根本跑不了。 烬沉默片刻,忽然说:“我在炎狱界时,见过火山喷发。硬挡会被岩浆吞没,但如果顺着岩浆的流向,挖出导流渠,就能引向安全的地方。” 沈言的意念一动:“你的意思是……给暗流找一条‘路’?” “对。”烬指向平原另一端的“废弃道标区”,那里布满了早已失去能量的残破道标,是片无人问津的死寂之地,“把暗流引到那里,让它吞噬那些没用的废铜烂铁,或许能削弱它的力量。” 镜子道标的碎片立刻拼出路线图,却在中途闪烁不定——那里有几尊仍在运转的道标,是暗流必经之路。 “那几尊道标……”竹君犹豫了,“它们虽然没帮过我们,可就这样让它们被吞噬……” 沈言看着路线图,忽然想起万域的地脉分流术——当年为了保护凡星,修士们会主动引灵脉绕过城池,哪怕自己的领地会受损。 “去通知它们。”沈言的意念坚定,“告诉它们暗流的危险,愿意走的,让它们来我们这里暂避;不愿意的……我们至少尽过力。” 烬虽有不甘,却还是放出火焰信号,通知沿途的道标。镜子道标则拼出更详细的路线,标注出暗流的薄弱点。竹君的青竹根须顺着沈言的根网延伸,将共生圈的能量共享给那些愿意靠近的道标,帮它们加固防御。 然而,回应者寥寥。 有尊“金石道标”的主人,觉得沈言他们是想骗它让出地盘,不仅拒绝,还放出金戈规则攻击竹君的根须;还有尊“风吟道标”,仗着自己速度快,觉得暗流追不上它,根本不屑一顾。 “一群蠢货!”烬气得火焰暴涨。 沈言却很平静:“至少我们试过了。现在,专心挖‘导流渠’。” 他调动所有根须,在地下编织出一条宽达百丈的通道,通道壁上缠绕着火焰藤蔓和青竹根须,用火焰的灼热和草木的坚韧,勉强抵挡住暗流的侵蚀。镜子道标的碎片则嵌在通道两侧,用符文加固,引导暗流的方向。 第三日清晨,归墟暗流抵达。 黑色的虚无之气如同潮水般涌来,所过之处,大地寸寸消融,几尊不愿撤离的道标连挣扎都来不及,就化作了暗流的一部分。 “来了!”烬嘶吼一声,将火焰催动到极致,藤蔓上的火星如同流星般砸向暗流边缘,试图逼它进入导流渠。 竹君的青竹根须疯狂生长,在通道入口织成一道绿色的屏障,将四散的暗流往中间聚拢。镜子道标的符文闪烁到极致,发出刺目的光,像灯塔一样指引着方向。 沈言则将自己的共生意提升到极限,根须如同无数只手,死死抓住通道壁,哪怕被暗流侵蚀得滋滋作响,也没有松开分毫。他能感觉到,那些被吞噬的道标残片里,传来最后一丝绝望的波动,让他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 “撑住!”他对着同伴们喊道,意念里的暖意却从未断绝。 暗流撞击在导流渠入口,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黑色的潮水疯狂冲击着藤蔓和青竹,好几次都险些溢出通道。烬的火焰越来越弱,竹君的叶片掉了一地,镜子道标的碎片也崩裂了好几块。 就在众人快要撑不住时,一道金光突然从侧面撞向暗流——是那尊金石道标!它显然没能躲过暗流,此刻正被虚无之气包裹,却拼尽最后力气,将自己的金石规则砸向通道入口,帮他们拓宽了导流方向。 “蠢货……”烬的声音带着哽咽,火焰却骤然暴涨。 紧接着,一道旋风也加入进来,是风吟道标!它的速度虽快,却被暗流的余波缠住,此刻拼着被吞噬的风险,用风力将暗流往通道里推。 “我们……一起……”风吟道标的声音断断续续,充满了悔意。 沈言的意念剧烈波动。他立刻调动根须,将金石道标和风吟道标的残片卷入共生圈的能量场,用共生意护住它们最后一点根基。 “别放弃!” 在所有道标的合力下,归墟暗流终于被引入了导流渠,如同被驯服的猛兽,沿着通道冲向废弃道标区。黑色的潮水吞噬着那些残破的道标,力量渐渐减弱,最终在平原尽头化作一缕青烟,消散无踪。 危机过后,碎道平原一片狼藉。齿轮道标布满了裂痕,火焰藤蔓焦黑了大半,竹君的青竹只剩下光秃秃的主干,镜子道标的碎片更是散落一地。 但幸存的道标们,却第一次自发地聚集到齿轮道标周围。金石道标的残片发出微弱的金光,风吟道标的气旋轻轻吹拂着焦黑的藤蔓,还有几尊之前保持中立的道标,也放出自己的规则碎片,默默帮他们修复。 “谢……谢谢。”金石道标的主人声音沙哑,再没了之前的傲慢。 沈言的根须轻轻触碰着它的残片,将共生圈的能量分过去:“在这里,我们都是‘存在’。存在,就该相互帮衬。” 烬没说话,却默默将火焰碎片分给了风吟道标。竹君用最后的草木规则,给所有受伤的道标都盖上了一层嫩芽。镜子道标的碎片则慢慢聚拢,拼出了一幅新的画面——不再是单一的预警,而是所有道标的规则交织在一起,像一张完整的星图。 日子一天天过去,碎道平原在废墟上慢慢恢复。 齿轮道标旁的共生圈扩大了,加入了金石、风吟等道标,形成了一片新的“生机区”。沈言的藤蔓上,不仅有火焰和青竹,还缠绕着金石的纹路和风吟的气旋,镜子道标则拼出了一面完整的巨镜,倒映着这片区域的所有规则,熠熠生辉。 有新来的飞升者,看到这片充满生机的区域,都会惊讶地问:“这里怎么和别处不一样?” 老人们会指着那片藤蔓说:“因为那里有个从低维来的家伙,总觉得‘慢慢来,总会好的’。” 沈言依旧是那个不起眼的存在,每天还是和根须、碎片打交道。但他能感觉到,碎道平原的规则,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变得柔和了一些。偶尔有噬道虫路过,甚至会绕着共生圈走,像是在敬畏这份来之不易的温暖。 这天,沈言的根须在地下吸收碎片时,再次触碰到了那丝来自万域的气息。这次,气息很清晰,带着吾乡灵米的甜香,带着地脉树开花的芬芳,还带着一句清晰的、无数生灵重叠的声音: “挺好。” 他的意念微微一颤,根须上冒出了一点赤金色的嫩芽,嫩芽上凝结着一滴小小的露珠,露珠里倒映着万域的星河,也倒映着碎道平原上这片新生的生机区。 “是啊,都挺好的。”沈言的意念轻声回应。 无论是万域的灵米田,还是碎道平原的共生圈,无论是当年的“守护神”,还是现在的“小喽啰”,只要心里那点“挺好”的暖意还在,日子就总能过下去,总能长出新的希望。 风穿过共生圈,带着火焰的暖、青竹的润、金石的沉、风吟的轻,还有沈言那点来自低维的、坚韧的共生之意,吹向碎道平原的每一个角落。 远处,又一道光柱从天痕落下,带着新的迷茫和希望。 沈言的藤蔓轻轻摇曳,像是在招手。 慢慢来呗。 这里,会是你的新家。 真的,慢慢来,一切都会好的。 这念头像颗种子,落在新的土壤里,很快就会生根发芽,长出属于这片天地的、温暖的藤蔓。 第574章 阶序 共生圈的藤蔓爬过金石道标的第三百年,碎道平原的“阶序”愈发清晰。 以“天痕入口”为界,平原被无形的规则划分成了三层——最外围是新飞升者挣扎求生的“噬道区”,中间是老油条们盘踞的“道标区”,而最深处,据说存在着“源道台”,那里的规则碎片精纯得能让飞升者瞬间恢复巅峰,却被几尊活了百万年的“古尊”牢牢掌控。 沈言的共生圈虽在道标区站稳了脚跟,却依旧被排挤在核心之外。源道台的古尊们放出话来,说他们这种“杂糅规则”是歪门邪道,不配接触本源力量。 “杂糅?”烬的火焰在藤蔓上跳动,带着压抑的怒火,“当年在炎狱界,老子的纯火道标能烧穿三个星域,现在居然被一群守着源道台发霉的老东西骂‘杂糅’?” 竹君的青竹叶片低垂:“他们说……草木规则只配给源道台的古尊当养料。上次我试着往深处走了走,就被古尊的‘威压规则’打回了原形。” 镜子道标的碎片拼出源道台的轮廓,上面缠绕着厚重的“禁锢规则”,像一道道无形的锁链,将整个平原的资源牢牢锁在最深处。 沈言的根须在地下蔓延,能清晰地感受到那股压抑的阶序之力。新飞升的修士在噬道区被啃得连渣都不剩,道标区的老油条们守着一亩三分地不敢越界,而源道台的古尊们,用精纯的规则碎片酿酒,用新生的飞升者道基当燃料,活得逍遥自在。 “这和万域的‘界域壁垒’没两样。”沈言的意念带着一丝沉重。他想起万域联盟成立前,强大的界域奴役弱小族群,用灵脉资源筑起高墙,直到战争爆发,才在废墟上建起共生的秩序。 “不一样。”烬的声音冷了下来,“万域的修士寿命再长,总有轮回更替;可这里的古尊,早就把规则炼进了骨头里,活了百万年都不死,他们的阶序,是刻在平原骨子里的。” 他指着道标区边缘一尊残破的“雷纹道标”:“那家伙当年也是个狠角色,想闯源道台,结果被古尊打碎了道基,现在连噬道虫都敢欺负他。” 沈言看着雷纹道标上微弱的电光,想起万域那些被界域壁垒压垮的小族群,心里像堵了块石头。底层永远是底层,这道理在哪都一样,而修真界的漫长寿命,更是把这种绝望无限拉长——你今天是噬道区的蝼蚁,十万年后,可能还是。 这天,源道台突然降下“征调令”。古尊们要开辟一条新的“规则航道”,需要大量的“活道基”当祭品,命令道标区的所有飞升者,每户交出一尊新飞升者的道基,否则就摧毁他们的道标。 “活道基……”竹君的青竹剧烈颤抖,“他们是想把新上来的修士,像割麦子一样割掉!” 镜子道标的碎片拼出古尊们的嘴脸,个个面无表情,仿佛在谈论一件微不足道的器物。 道标区炸开了锅。有修士愤怒反抗,却被源道台派来的“执法者”撕碎了道基;有修士想逃,却发现整个道标区都被“禁锢规则”封锁,插翅难飞;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默默把目光投向那些刚飞升不久的弱小身影。 “一群懦夫!”烬的火焰烧得通红,却不敢轻举妄动。执法者的规则之力比归墟暗流更霸道,他们的共生圈根本扛不住。 沈言的根须紧紧缠绕着齿轮道标,指尖传来雷纹道标的微弱求救——执法者正在撕扯他最后的雷纹,要把他当成“反抗者”的例子。 “不能再等了。”沈言的意念异常坚定,“万域的联盟,也是从‘不想当祭品’开始的。” 他调动所有根须,将共生圈的规则拧成一股绳,火焰、青竹、金石、风吟、镜子……所有能调动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形成一道彩色的光柱,撞向执法者的禁锢规则。 “找死!”执法者冷哼一声,挥手放出一道黑色的规则刃,斩向光柱。 就在两者即将碰撞时,雷纹道标突然爆发出最后的光芒,用残破的雷纹缠住了规则刃的一角。“老子……当年也是响当当的人物!”他嘶吼着,道标彻底崩碎,却为光柱争取了一瞬的机会。 “轰!” 彩色光柱冲破禁锢规则,虽然瞬间被震得溃散,却在道标区撕开了一道口子。 “反抗了!他们真的反抗了!”有修士惊呼,眼中燃起了久违的光。 雷纹道标的牺牲像一颗火星,点燃了积压百万年的怒火。一尊“土行道标”用山体规则挡住执法者的攻击,吼道:“老子忍了八十万年,够了!”;几尊被征调过活道基的修士,红着眼扑向执法者,哪怕道基崩碎也在所不惜。 战争,就这样毫无预兆地爆发了。 源道台的古尊们震怒,派出了更多的执法者,黑压压的规则刃像暴雨般砸向道标区。道标区的飞升者们则结成一个个小团体,用各自的规则对抗,虽然伤亡惨重,却没有一人退缩。 沈言的共生圈成了抵抗的核心。他的根须织成巨大的网,接住那些受伤的修士;烬的火焰化作火墙,挡住一波波攻击;竹君的青竹疯狂生长,用草木规则修补破碎的道标;镜子道标则拼出执法者的弱点,指引大家反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沈言看着不断崩碎的道标,意念沉重。古尊们的规则之力太深,他们的抵抗像螳臂当车。 “得去源道台。”烬的火焰带着决绝,“毁掉他们的‘本源炉’,那是他们炼化活道基的核心,没了它,征调令就成了空谈。” 镜子道标的碎片立刻拼出源道台的防御图,本源炉被层层规则护罩包裹,周围守着三尊最古老的古尊。 “我去。”沈言的意念平静下来,“我的共生意能融进任何规则缝隙,或许能靠近本源炉。” “不行!”竹君急道,“你是共生圈的根,没了你,我们撑不住!” “万域的地脉树,根断了还能再长。”沈言的根须轻轻拍了拍竹君的主干,“但如果阶序不破,我们永远都是待割的麦子。” 他看向烬:“帮我拖住古尊。” 烬的黑雾沉默片刻,猛地暴涨:“老子的火焰,百万年没这么痛快烧过了!” 当夜,沈言的根须化作一道细不可查的流光,顺着道标区与源道台的规则缝隙,悄悄潜入。 源道台比想象中更奢华,精纯的规则碎片像瀑布一样流淌,古尊们的宫殿用活道基的残骸砌成,处处透着令人作呕的奢靡。本源炉就放在中心广场,炉身刻满了掠夺规则,里面翻滚的不是火焰,而是无数新飞升者的哀嚎。 沈言强压着怒火,调动所有共生意,化作一根细针,刺向本源炉的规则护罩。护罩的防御极强,他的根须被灼烧得滋滋作响,却依旧一寸寸往里钻。 “谁在那里?”一尊古尊察觉到异常,转身看来,眼中满是轻蔑,“区区杂糅规则,也敢闯源道台?” 就在这时,道标区的方向爆发出冲天的火光——烬带着所有能战斗的修士,发起了自杀式冲锋,吸引了所有古尊的注意力。 “就是现在!” 沈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共生意注入本源炉的核心。他没有硬抗,而是像当年对付归墟暗流一样,顺着炉内的掠夺规则蔓延,将那些新飞升者的哀嚎、道标区的怒火、雷纹道标的决绝……所有不甘的意念,都织成一张网,缠住了本源炉的运转核心。 “给我……破!” 一声巨响,本源炉的规则护罩寸寸碎裂,炉身轰然倒塌,里面的哀嚎化作点点星光,消散在源道台的上空。 “不——!”古尊们目眦欲裂,转身扑向沈言。 沈言的根须早已在爆炸中被撕碎大半,此刻只能勉强凝聚成一团虚影。他看着冲来的古尊,忽然笑了——远处的道标区,无数道光芒冲天而起,那是底层的飞升者们,在失去禁锢后,第一次真正凝聚在一起的力量。 “阶序……不是刻在骨子里的。”沈言的意念在消散前,传遍了整个平原,“是靠……打破的。” 他的虚影被古尊的规则撕碎,却化作无数赤金色的光点,落在每一个反抗者的道标上。 那些光点融入后,道标区的规则开始发生奇妙的变化——火焰不再灼烧草木,金石不再压制风吟,镜子不再只照自身,所有规则像共生圈的藤蔓一样,开始相互滋养,相互成就。 “这是……共生规则?”有修士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道基在光点的滋养下,竟突破了百万年的瓶颈。 古尊们惊恐地看着这一切,他们引以为傲的阶序,正在被这种“杂糅规则”一点点瓦解。 战争的结局毫无悬念。失去本源炉的古尊们,在凝聚了所有底层力量的反抗者面前,不堪一击。源道台的禁锢规则被彻底打碎,精纯的规则碎片像雨水一样洒向整个平原,滋养着每一寸土地。 战后的碎道平原,一片狼藉,却也充满了新生的希望。 幸存的飞升者们,在源道台的废墟上,建起了新的“共生域”。这里没有阶序,没有掠夺,只有不同规则相互交织的温暖——就像万域联盟那样,就像沈言的共生圈那样。 烬的火焰依旧在燃烧,却多了几分温和;竹君的青竹长成了参天大树,庇护着新飞升的修士;镜子道标拼出了一幅完整的、属于所有飞升者的星图。 他们在共生域的中心,为沈言立了一块无字碑。碑前,常年有新飞升的修士献上自己最珍贵的规则碎片,不是祭祀,而是感谢——感谢那个从低维来的“小喽啰”,用自己的破碎,证明了底层的光芒,终究能照亮整个天地。 很多年后,有新飞升的修士问起碎道平原的历史,老人们会指着无字碑,笑着说: “这里以前啊,和你们来的地方一样,有高高的墙,有爬不出的坑。但有个家伙告诉我们,墙再高,也挡不住想往外看的眼睛;坑再深,只要大家手拉手,总能爬出来。” 他们会说起那场战争,说起那个化作光点的身影,说起那句传遍平原的话: “阶序不是刻在骨子里的,是靠打破的。” 风穿过共生域,带着不同规则交织的暖意,吹向天痕的方向。那里,又有新的光柱落下,带着迷茫,也带着希望。 而共生域的藤蔓上,总会有赤金色的嫩芽冒出,像在说: 别怕,这里有你的位置。 真的,只要肯伸手,总能抓住向上的藤蔓。 第575章 听潮 共生域的藤蔓爬过源道台废墟的第十万年,碎道平原的风,渐渐染上了沉闷的气息。 那场打破阶序的战争成了传说,无字碑前的规则碎片堆积如山,却再难激起当年的热血。新的“秩序”悄然成型——当年反抗古尊的功臣们,渐渐成了新的“掌权者”,他们占据着共生域中心的“新源道台”,掌握着最精纯的规则碎片分配权,活了百万年的老修士依旧盘踞高位,年轻的飞升者想往上走一步,比当年闯源道台还要难。 “你看那尊‘云纹道标’,”烬的黑雾裹着一团微弱的火焰,飘在无字碑旁,声音里带着看透世事的疲惫,“当年跟着我们冲在最前面,现在呢?新源道台的门槛都快被他的规则镀成金的了,新来的修士想求块碎片,得磕三个响头。” 竹君的青竹早已长成遮天蔽日的巨树,却不复当年的蓬勃,叶片边缘泛着淡淡的枯黄。“他说……这是为了‘稳定’。”竹君的声音像风吹过枯叶,“稳定的秩序,总比乱战强。” 沈言的意念早已融入共生域的规则网络,无法再凝聚成形,却能清晰地感知到平原的脉动。新飞升的修士在边缘地带苦苦挣扎,他们的规则被称为“野道”,连靠近共生域中心的资格都没有;而新源道台的掌权者们,用“稳定”当借口,将规则碎片的分配牢牢握在手里,一个神位空缺,能让下面的修士争得头破血流,最后往往还是落在某个老修士的徒子徒孙手里。 “这就是……打下来的天下?”沈言的意念在无字碑旁徘徊,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荒谬。他们当年打破古尊的阶序,不是为了换一批人继续坐庄,可现在的碎道平原,不过是把“古尊”换成了“功臣”,把“源道台”换成了“新源道台”,骨子里的固化,一点没变。 镜子道标的碎片还在拼接着画面,只是不再映照希望,而是记录着一幕幕令人心寒的场景:有年轻修士为了一块中等规则碎片,甘愿被掌权者当坐骑;有天赋异禀的新飞升者,因为不愿依附权贵,被联手打压,道基寸寸碎裂;甚至有老修士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故意破坏新人大成的契机,理由是“怕他根基不稳”。 “活太久,心就硬了。”烬的火焰忽明忽暗,“他们忘了自己当年在噬道区被啃得只剩半条命的日子,忘了雷纹道标是怎么碎的,忘了沈言你……是怎么没的。” 竹君的巨树落下一片枯叶,正好盖在无字碑上。“或许……这就是修真界的命。”它的声音带着一丝绝望,“寿命太长,位置太少,不争不抢,就只能被踩在脚下。可抢来抢去,最后还是成了自己最恨的样子。” 沈言的意念沉默了。他想起万域的星衍界,也曾有过类似的阶段——老一辈修士占据高位,年轻人才难以出头,直到星禾带着一群“野路子”修士开辟新的星域,才撕开了一道口子。可碎道平原没有新的星域可以开辟,所有的规则都被困在这片平原里,固化成了一座无形的囚笼。 日子在沉闷中一天天过去,第十万年,第一百万年……新源道台的掌权者换了一茬又一茬,却始终跳不出“上位者固化,下位者挣扎”的怪圈。有不甘的修士试图反抗,却比当年的战争难上百倍——没有了共同的敌人,底层修士被利益分化,刚举起反抗的旗帜,就被掌权者用一块规则碎片收买,或是被污蔑为“破坏稳定的乱党”,群起而攻之。 “连打仗的资格都没了。”烬苦笑着,它的火焰已经微弱到几乎看不见,当年能烧穿星域的力量,如今只能勉强护住无字碑不被杂草吞噬,“他们把‘稳定’包装成了真理,谁想打破,谁就是罪人。” 竹君的巨树越来越枯萎,它开始主动收缩自己的规则,不再庇护任何修士,只是沉默地看着平原上的起起落落。“慢慢熬。”它对偶尔路过的年轻修士说,“等上面的老东西坐腻了,或许会给你们留点残羹冷炙。” 这成了碎道平原新的生存法则——慢慢熬。 熬到掌权者寿元耗尽,熬到某个神位意外空缺,熬到自己的规则在漫长的岁月里磨出一点棱角,或许……就能往上挪那么一丝丝。至于打破固化?那是百万年前的传说,是疯子才会想的事。 沈言的意念就在这片“熬”的氛围里,守着无字碑,守着共生域的规则网络。他看着年轻的飞升者从满腔热血,熬到麻木不仁;看着曾经的反抗者,熬成新的掌权者;看着一代又一代的希望,在漫长的岁月里被磨成齑粉。 他也曾试着用残存的共生意去触动那些麻木的心灵,可回应他的,往往是一句:“别傻了,当年的战争都没能改变什么,现在又能怎样?” 直到某一天,一个浑身是伤的年轻修士,跌跌撞撞地跑到无字碑前。他的道标是一柄断裂的剑,剑身上刻着“破妄”二字,显然是刚经历过一场恶斗。 “他们说……这里有过希望。”年轻修士的声音嘶哑,血从他的嘴角溢出,“他们抢了我的‘锋锐规则’,说我一个新飞升的,不配拥有这么好的东西……前辈,真的只能熬吗?” 沈言的意念微动。他能感觉到这柄断剑里,藏着一丝极淡的、和当年雷纹道标相似的决绝。 “你看那棵树。”沈言的意念指向竹君的巨树,虽然枯萎,却依旧有一丝绿意藏在根须深处,“它熬了百万年,不是在等别人施舍,是在等一场雨。” 年轻修士愣住了。 “战争不是打破固化的唯一方式。”沈言的意念缓缓流淌,像当年缠绕齿轮道标的藤蔓,“还有一种东西,比战争更有力量——那是藏在‘熬’里的火种,是千万个‘破妄’的断剑,是在麻木中不肯死去的、对‘更好’的渴望。” 他调动共生域深处的规则网络,将一丝极淡的赤金色光芒,注入年轻修士的断剑里。那光芒里,有雷纹道标的决绝,有烬的火焰,有竹君的坚韧,还有他自己,那点从万域带来的、相信“挺好”的暖意。 断剑轻轻一颤,断裂处竟冒出了一点新的锋芒。 “这……”年轻修士眼中燃起了光。 “去熬。”沈言的意念收回,“但别熬成他们的样子。把这丝光,传给下一个不肯认命的人。” 年轻修士握紧断剑,对着无字碑深深一揖,转身消失在平原的边缘。 又过了十万年,碎道平原依旧是老样子。新源道台的掌权者换了新的面孔,底层修士依旧在苦苦挣扎,“慢慢熬”三个字,被刻在了每个飞升者的骨子里。 可有些东西,在悄然改变。 竹君的巨树根须下,冒出了成片的新绿;烬的火焰虽然微弱,却始终没有熄灭;镜子道标的碎片,开始偷偷映照那些藏在边缘地带的、年轻的面孔。 更重要的是,在平原的角落里,流传着一个秘密——无字碑前,有一丝能让断剑重燃锋芒的光,只要你肯相信,肯把它传下去。 沈言的意念守在无字碑旁,听着平原上的潮起潮落。他知道,打破固化的路,比战争更漫长,更艰难,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在“熬”的岁月里,守住那点不肯熄灭的光。 或许还要十万年,或许还要百万年,或许他永远也等不到那一天。 但没关系。 就像万域的地脉树,等了无数年才长到星河;就像碎道平原的共生域,是用无数破碎的道基堆起来的。 慢慢熬。 熬不是妥协,是积蓄力量。 等那千万点微光汇聚成炬,等那藏在根须里的绿意破土而出,总有一天,这固化的平原,会迎来一场真正的、属于所有生灵的—— 风。 到那时,无字碑前的规则碎片,会开出新的花。 真的,会的。 沈言的意念在无字碑旁轻轻拂过,像在抚摸一片即将抽芽的新叶。平原的风,似乎也带上了一丝极淡的、属于希望的暖意。 第576章 微光成炬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无字碑旁的第三百万年,终于带上了一丝不同的气息。 这气息起初极淡,像竹君巨树根须下渗出的第一滴露水,悄然浸润着平原的每一寸土地。它来自无数个“破妄”断剑的传承,来自边缘地带那些被称为“野道”的年轻修士,来自在漫长岁月里,从未熄灭的那点对“更好”的渴望。 新源道台的掌权者们并未察觉。他们依旧在分配着精纯的规则碎片,用“稳定”的枷锁捆住底层修士,嘲笑那些试图传递微光的人是“活在传说里的傻子”。 “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云纹道标的现任主人,一尊活了一百五十万年的老修士,看着手下呈上的报告,嘴角勾起轻蔑的笑,“以为学当年的沈言?他连道基都碎了,连块碑都留不下像样的字,也配被当成信仰?” 他随手将报告捏碎,里面记录着边缘地带出现的“微光修士”——一群拒绝依附权贵,用最简陋的规则碎片相互扶持的年轻飞升者。 “给他们点教训。”老修士挥挥手,“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执法队出发了。他们的规则刃依旧锋利,所过之处,年轻修士的简陋道标被一一打碎,微光被强行掐灭,反抗者被扔进噬道区,任其被虫群吞噬。 “看见了吗?”执法队的队长对着瑟瑟发抖的年轻修士冷笑,“这就是和新源道台作对的下场。安稳熬着,才有活路。” 然而,这一次,恐惧并未压垮所有微光。 在执法队离开后,被打碎的道标旁,很快又有新的修士聚集。他们捡起同伴的规则碎片,用最笨拙的方式拼接;他们把被掐灭的微光,从自己的道基里分出一丝,重新点燃;他们对着无字碑的方向,默默握紧了手中的断剑。 “他说过,熬不是妥协。”一个失去道标的年轻女修,用指尖的血在地上画下微光的印记,“是等着把光传下去。” 这样的场景,在碎道平原的各个角落同时上演。执法队的镇压越狠,微光反而传播得越快,像燎原的星火,在被压迫的土壤里,扎得更深。 沈言的意念在无字碑旁感知着这一切,心中泛起久违的波澜。他能清晰地“看”到,那些分散的微光,正在形成一张无形的网,跨越了地域,连接了彼此,像极了当年共生圈的藤蔓。 竹君的巨树,在某个雨夜突然抽出新枝,翠绿的叶片上凝结着微光;烬的火焰猛地窜高,将试图靠近无字碑的执法队烧得连连后退;镜子道标的碎片拼出了一幅前所未有的画面——无数年轻的面孔,带着同样的坚定,望向新源道台的方向。 “不对劲……”新源道台的老修士们终于感到了不安。他们发现,那些被视为“蝼蚁”的底层修士,不再是一盘散沙,他们的规则开始产生共鸣,他们的行动变得协调,甚至能在局部地区,抵挡住执法队的攻击。 “必须彻底清除!”云纹道标的老修士拍案而起,调动了新源道台的核心力量——由十二尊活了百万年的“元老”组成的“镇序队”,他们的规则之力,足以轻易摧毁半个平原。 镇序队出发的那一天,碎道平原的天空阴沉得像要塌下来。十二道黑色的规则洪流,如同十二条巨龙,咆哮着冲向边缘地带的微光聚集地。 年轻的修士们没有退缩。他们站在被打碎的道标旁,将所有的微光汇聚在一起,形成一道巨大的、由无数细小光芒组成的光柱,迎向黑色洪流。 “螳臂当车!”镇序队的元老冷笑。 然而,当光柱与洪流碰撞的瞬间,奇迹发生了。 那些看似微弱的光芒里,突然爆发出无数熟悉的气息——有雷纹道标的决绝,有沈言的共生之力,有竹君的草木坚韧,甚至还有当年战争中牺牲的、早已被遗忘的修士们的规则残响。 这些跨越了百万年的力量,在这一刻,因为“微光”而共鸣,因为“传承”而凝聚。 “这……这不可能!”元老们失声惊呼。 黑色洪流被光柱撕开了一道口子,无数微光顺着口子涌入,像春雨落在干涸的土地上,所过之处,新源道台的禁锢规则寸寸瓦解。 年轻的修士们跟随着光柱,一步步走向新源道台。他们没有怒吼,没有杀戮,只是默默地拆除着那些象征着固化的高墙,打碎着刻满掠夺规则的石碑。 云纹道标的老修士看着自己的规则在微光中消融,终于露出了恐惧的神色:“你们……你们想干什么?没了我们,这里会乱的!” “我们不想乱。”领头的年轻修士,正是当年得到沈言微光的“破妄”断剑传人,如今他的断剑早已重铸,剑身上刻满了无数个名字——那是百万年来,传递过微光的修士,“我们只是想,让这里的规则,能照到每个角落。” 镇序队的洪流在微光中节节败退,元老们的道基在共鸣中颤抖。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对抗的不是一群年轻修士,而是百万年积累的、对“更好”的渴望,是连时光都无法磨灭的、属于底层的力量。 战争没有持续太久。当第一缕微光照进新源道台的中心,当年轻的修士们在废墟上,用所有生灵的规则,拼出一块刻着“共生”二字的新碑时,胜负已分。 碎道平原迎来了真正的新生。 新的共生域不再有中心与边缘之分,规则碎片的分配由所有修士共同决定;无字碑被移到新碑旁,上面刻满了名字,从沈言到雷纹道标,从第一个传递微光的年轻修士,到每一个在漫长岁月里“熬”过的生灵。 竹君的巨树焕发了生机,枝叶覆盖了整个平原,上面结满了带着不同规则气息的果实,谁都可以采摘;烬的火焰化作了平原的暖阳,温暖而不灼人;镜子道标的碎片拼出了完整的天空,映照着所有修士平等的笑脸。 沈言的意念在新碑与旧碑之间徘徊,感受着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真正自由的规则流动。他知道,这不是终点,固化的阴影或许还会在未来出现,但只要那点微光还在传递,只要“共生”的信念还在,就总有打破它的力量。 很多年后,有新飞升的修士问起碎道平原的历史,老人们会指着两块石碑,笑着说: “这里以前啊,有很高的墙,有爬不出的坑。但有人说,微光聚在一起,能变成太阳;有人说,熬下去不是认输,是等着把光传下去。” 他们会说起那个连名字都快被遗忘的、道基破碎的修士,说起那些在黑暗里传递微光的人,说起那句藏在时光里的话: “挺好,真的挺好。” 风穿过平原,带着新碑的“共生”气息,带着旧碑的岁月沉淀,带着无数生灵的笑声,吹向天痕的方向。那里,又有新的光柱落下,带着迷茫,也带着希望。 而碎道平原的天空,永远晴朗,永远明亮。 因为这里的每一缕光,都记得自己来自黑暗,也永远懂得,要把光,传给下一个需要它的人。 这光芒,会陪着碎道平原,一直亮下去,在规则的长河里,在生灵的心底里,永远温暖,永远闪耀。 第577章 天痕尖客 天痕边缘的“落星崖”,常年挤满了新来的飞升者。 他们大多带着下界的赫赫威名——有的是凡界称尊的“仙帝”,有的是星河公认的“界主”,有的曾在自己的域内受万灵朝拜,挥手间便能移山填海。可到了这碎道平原,刚穿过天痕就被规则洪流碾去大半道基,落到落星崖时,连站稳脚跟都需拼尽全力。 “吾乃青冥仙帝!尔等区区地仙,也敢拦我去路?”一个身披残破龙袍的修士,对着拦路的执法队怒吼。他在下界时,一声令下便能让百万仙军俯首,此刻却被两个执法队修士轻易按在地上,龙袍被碎石划破,狼狈不堪。 “仙帝?”执法队修士嗤笑一声,用规则链锁住他的道基,“到了这儿,你就是‘尘客’,编号七三二一。再敢放肆,扔进噬道区喂虫。” “尘客”——这是碎道平原对飞升者的统一称呼,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仿佛无论你在下界何等风光,到了这里,都只是漂泊无根的客人,随时可以被驱逐。 这样的场景,在落星崖每天都在上演。 一个曾统御三千星域的“星主”,因拒绝给执法队行跪拜礼,被打断了灵骨,扔在崖边自生自灭;一个能与天地沟通的“巫神”,试图用下界神通反抗,却被规则刃切碎了巫力本源,成了只能依附他人的残魂。 “别反抗了。”一个蹲在崖边、道标布满裂纹的老尘客,对着新来的飞升者叹气,“我当年是‘万佛之祖’,刚上来时也不服,结果被关在‘锁道狱’三千年,道基毁了七成。这里的水,比你想象的深。” 他指着远处新源道台的方向,那里云雾缭绕,隐约可见流光闪烁:“上面的人,修为高得你无法想象。一尊活了五百万年的古尊,一根手指就能压垮我们十个仙帝。叛乱?不过是给他们送菜。” 新来的飞升者们,大多在最初的愤怒与不甘后,选择了沉默。他们看着曾经的“同道”在镇压中化为飞灰,看着那些试图保留尊严的人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终于明白——在下界的“成仙做祖”,到了这里,连让对方正眼相看的资格都没有。 身份的落差像一把钝刀,日复一日地切割着他们的道心。有人彻底沉沦,靠着捡拾执法队丢弃的残次规则碎片苟活;有人放下所有骄傲,像哈巴狗一样依附在老尘客身边,只求能分到一口残羹;还有人抱着一丝幻想,试图在碎道平原重现下界的辉煌,却一次次撞得头破血流。 “为什么……他们的修为能高到这种地步?”一个来自“玄黄大世界”的飞升者,望着新源道台的方向,眼中满是迷茫。他在下界已是半步飞升境,自忖天赋卓绝,可到了这里才发现,自己连对方的规则波动都看不懂。 老尘客苦笑:“你以为飞升是终点?错了,这只是。他们从上古就在这里修炼,掌握的‘本源规则’,是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尘客永远摸不到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手里有‘秘卷’。” “秘卷?” “是碎道平原的根本修行法。”老尘客压低声音,眼神里带着恐惧,“据说记载着从‘尘客’突破到‘古尊’的完整路径,还有如何炼化天痕外的混沌之力。可这些东西,被顶层死死攥在手里,别说看,连名字都不让我们知道。” 他指了指崖边一块刻满符文的巨石:“看到没?那是‘道则碑’,上面刻着我们这些尘客能接触到的最高规则。可据我所知,这只是秘卷里最基础的皮毛,连真正的修行门槛都够不上。” 新来的飞升者凑近细看,只见石碑上的符文晦涩难懂,且处处透着残缺,像是被人刻意抹去了关键部分。他试着运转道基推演,却只觉得头痛欲裂,道基险些溃散。 “别试了。”老尘客拉住他,“这碑就是个陷阱。越是天才,越容易被残缺的符文误导,最后走火入魔。顶层就是要这样,让我们永远停留在低阶,永远翻不了身。” 这并非虚言。碎道平原的“修行体系”,对尘客而言本就是一座精心设计的牢笼——他们能接触到的规则碎片驳杂不堪,修炼出的力量极易反噬;他们能参考的修行法残缺不全,往往在突破的关键时刻功亏一篑;而那些真正能提升修为的“本源之地”,则被古尊们用强大的规则结界封锁,连靠近都做不到。 “那他们为什么还要让我们飞升上来?”有人不解。 “因为我们有用啊。”老尘客的声音带着一丝悲凉,“我们的道基里,藏着下界的独特规则。他们把我们当成‘规则容器’,等我们修炼到一定程度,就会被强行抽取道基,融入他们的修为。你以为那些古尊为什么能活那么久?都是靠吞噬我们这些‘新鲜血液’!” 这番话像一盆冰水,浇灭了最后一丝幻想。新来的飞升者们面面相觑,眼中充满了绝望。他们终于明白,自己不是来“更上一层楼”的,而是来当“养料”的。 反抗的念头再次滋生,却比之前更微弱,更隐蔽。 一个曾是“剑域至尊”的尘客,悄悄联系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试图破解道则碑的残缺符文。他们躲在噬道区的裂缝里,用自己的剑元一点点推演,整整耗费了五百年,终于补全了一小段。 可还没等他们尝试修炼,就被执法队找到了。领头的古尊只用了一个眼神,就看穿了他们的推演成果,随手一挥,几人的道基便同时崩碎。 “有点小聪明。”古尊的声音冰冷,“但记住,你们的一切,包括‘智慧’,都是属于我们的。” 这样的“叛乱”,在碎道平原的历史上从未断绝,却从未成功过。就像海浪拍击礁石,看似凶猛,最终只会被撞得粉碎。 沈言的意念在落星崖与新源道台之间流转,清晰地感知着这一切。他看到那些曾经的“仙祖”们,在日复一日的磋磨中失去棱角;看到那些藏在暗处的推演笔记,被执法队搜出后付之一炬;看到新源道台深处,那些古尊们一边吞噬尘客的道基,一边嘲笑着他们的“不自量力”。 “不公平……”一个刚被抽走部分道基的年轻尘客,躺在落星崖边,气息奄奄,“凭什么……他们生来就能掌握秘卷?凭什么……我们的努力都是徒劳?” 沈言的意念轻轻拂过他的道标,那里还残留着一丝来自下界的、不屈的剑意在闪烁。 “秘卷不是全部。”沈言的意念传入他的识海,“规则也不是只有一种修炼法。你忘了,在下界时,你是如何在没有‘秘卷’的情况下,一步步走到飞升境的?” 年轻尘客愣住了。他想起自己年少时,在剑域的荒山里,对着一块普通的顽石练剑三百年,没有名师指导,没有天材地宝,却硬生生悟出了属于自己的剑道。 “可这里……不是下界。”他苦涩地说。 “但‘道’是一样的。”沈言的意念引导着他,感受着落星崖的风、噬道虫的气息、甚至是执法队规则刃上的波动,“他们的秘卷,是基于‘碎道平原’的规则写成的。可你们的道基里,藏着‘下界’的规则。这两种规则碰撞,或许会产生新的东西——一种属于‘尘客’自己的修行法。” 年轻尘客的眼中,第一次燃起了不同于愤怒和不甘的光芒。 沈言的意念没有停留,继续在落星崖的尘客中流转。他没有直接给予力量,只是在他们的识海里,种下一个念头—— 别盯着那些“秘卷”,看看你脚下的土地,看看你身边的同伴,看看你自己道基里,那些被遗忘的、属于“下界”的印记。 在执法队的眼皮底下,一种新的、隐秘的“交流”开始了。 尘客们不再试图破解道则碑,而是开始分享各自下界的修行心得——来自玄黄大世界的“肉身成圣”法,与来自青冥仙帝的“神魂淬炼”术结合,竟能抵御部分规则反噬;来自星主的“观星术”,与巫神的“天地感应”结合,能更精准地避开执法队的巡查。 他们的“修行法”依旧简陋,甚至充满了风险,却带着一种鲜活的、属于“挣扎求生”的生命力,与新源道台那些僵化的秘卷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是什么?”一个老尘客看着同伴用下界的“聚灵阵”,竟从噬道虫的粪便里提炼出了可用的规则碎片,震惊不已。 “是……我们自己的法子。”同伴笑着说,笑容里带着久违的骄傲。 沈言的意念在无字碑旁,感受着这些微弱却坚韧的“新规则”,心中泛起暖意。他知道,这些尘客或许永远得不到那些“绝密的修仙知识”,或许永远无法达到古尊的修为,或许下一次叛乱依旧会被残酷镇压。 但只要他们还在寻找“自己的法子”,只要他们还记得自己在下界时,那种“没有秘卷也能走出一条路”的勇气,希望就永远不会熄灭。 落星崖的风,依旧带着压抑的气息。但在风里,开始夹杂着一些新的、细微的波动——那是不同下界规则碰撞的火花,是尘客们在绝望中,为自己点燃的、小小的火苗。 或许有一天,这些火苗会被扑灭。 但至少现在,它们在燃烧。 这就够了。 沈言的意念轻轻叹息,像在为这些“天痕尘客”,也为所有在落差与绝望中,依旧不肯放弃的生灵,送上一份无声的祝福。 路还长,慢慢走。 总会有属于你们的,一条路。 第578章 夺仙机 第五百七十九章 魔焰暗燃侵道骨,孤影潜踪夺仙机 碎道平原的“蚀骨渊”,是连执法队都不愿轻易踏足的禁地。 渊底常年弥漫着墨绿色的“腐道瘴气”,能侵蚀修士的规则根基,却成了沈言如今的安身之所。他盘膝坐在一块布满孔洞的黑石上,周身萦绕着丝丝缕缕的黑气,与瘴气融为一体,若不细看,根本察觉不到这里藏着一个生灵。 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守着共生圈的温和修士。 道基在无数次镇压中碎裂重组,共生意被蚀骨渊的戾气侵染,如今的沈言,眉眼间多了几分阴鸷,指尖流转的不再是温润的共生之力,而是带着噬咬气息的“魔念丝”——这是他从一本残破的魔道秘卷中悟出的术法,能悄无声息地钻入对手的道标,搅碎其规则运转。 “嗤。” 沈言屈指一弹,一缕魔念丝射中洞壁上的一只“蚀道虫”。那虫子瞬间僵住,体内的规则被魔念丝绞成齑粉,化作一滴黑色的液珠,被他随手吸入掌心。 这是他如今的修行方式——吞噬一切可利用的规则,无论正邪,不问来源。 《九转玄功》早已被他束之高阁。那曾让他在万域纵横的功法,到了碎道平原就像孩童的玩具,别说对抗古尊,连应对执法队的规则刃都捉襟见肘。他试过用共生意去融合这里的规则,却只换来一次次道基崩碎的剧痛。 “安稳?”沈言低声嗤笑,声音里带着一丝自嘲。落星崖的屈辱,新源道台的傲慢,还有那些被当作“养料”抽干道基的尘客哀嚎,早已让他明白,在这片土地上,“安稳”二字,是给砧板上的鱼肉准备的。 他的目光落在身旁悬浮的一面黑色小幡上。幡面布满了细密的血纹,隐隐有无数虚影在其中挣扎嘶吼——这是“万魂幡”,他用三千个不甘被吞噬的尘客残魂炼制而成,每一道血纹都蕴含着一丝执念,催动起来,能引动对方心底的恐惧,堪称偷袭的利器。 “今天该去‘青冥台’逛逛了。”沈言站起身,身形一晃,融入蚀骨渊的瘴气中,只留下一道淡淡的黑影,悄无声息地掠向新源道台的边缘。 青冥台是新晋古尊“云纹”的属地,住着不少他的徒子徒孙,个个都是含着“规则碎片”出生的仙二代。他们修为不高,却个个眼高于顶,最喜欢在青冥台的“聚灵阁”炫耀自己的宝物,是沈言最理想的“猎物”。 沈言收敛了所有气息,像一道影子贴在聚灵阁的飞檐上。他的魔念丝早已探出,将阁内的情形摸得一清二楚—— 三个年轻修士正围坐在一张玉桌旁,桌上摆满了精纯的规则结晶,其中一个穿着锦袍的青年,腰间挂着一枚流转着水纹的玉佩,正是云纹古尊最疼爱的孙子“云渺”。 “昨天我爹赏的‘定风珠’,能轻易压制尘客的风系规则,好玩?”云渺把玩着一颗莹白的珠子,语气里满是炫耀。 “算什么?”旁边一个紫衣女修拿出一面小镜,“我这‘破妄镜’,能照出隐藏的尘客,前几日还帮执法队抓了个试图叛乱的家伙呢。” “还是我这‘聚灵佩’实用。”最后一个修士拍了拍腰间的玉佩,“自动吸收周围的规则碎片,根本不用苦修,不像那些尘客,还在啃噬道虫剩下的渣滓。” 沈言的眼底闪过一丝寒芒。这些仙二代,用着尘客的道基炼化的宝物,嘲笑着尘客的挣扎,浑然不知自己早已成了别人的目标。 他悄然催动万魂幡,一丝微不可查的黑气顺着窗缝溜了进去,缠绕在三人的道标上。聚灵阁内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压抑,云渺几人莫名觉得心头发慌,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盯着他们。 “怎么回事?”紫衣女修皱起眉,拿出破妄镜照向四周,镜面却只映出空荡荡的阁楼,“难道有尘客闯进来了?” “怕什么?”云渺强作镇定,运转规则护住周身,“这里有我爷爷布下的结界,就算是高阶尘客也闯不进来。” 就在这时,沈言动了。 他像一道黑色闪电,破窗而入,右手并指成刀,魔念丝凝聚成实质,直刺云渺的道标。这一击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 “小心!”云渺的反应不慢,下意识地用聚灵佩挡在身前。玉佩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形成一道规则屏障。 “咔嚓!” 魔念丝轻易刺穿了屏障,没入云渺的道标。云渺只觉得识海一阵剧痛,规则运转瞬间紊乱,张口喷出一口鲜血,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 “云渺!”另外两个修士大惊失色,慌忙催动规则反击。 沈言却根本不与他们纠缠,左手一扬,万魂幡上血纹暴涨,无数残魂虚影冲出,发出凄厉的嘶吼。两个修士的道标被虚影冲撞,顿时陷入混乱。 趁这间隙,沈言早已抄起桌上的规则结晶,一把扯下云渺腰间的聚灵佩,甚至没忘了将那枚定风珠也收入囊中。整个过程快如电光火石,从闯入到撤离,不过一息时间。 等执法队接到警报赶到时,聚灵阁内只剩下昏迷的云渺和惊魂未定的两个修士,沈言早已消失在青冥台的结界之外。 “废物!一群废物!”云纹古尊看着昏迷的孙子,气得浑身发抖。聚灵阁的结界是他亲手布下的,竟被一个尘客轻易闯入,还抢走了他给孙子的护身宝物,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查!给我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尘客找出来!” 沈言此刻已回到蚀骨渊,正清点着收获。规则结晶足够他修炼半个月,聚灵佩能自动吸收规则,定风珠更是能防御部分风系规则攻击,都是极为实用的宝物。 “仙二代就是好。”他掂了掂聚灵佩,眼中没有丝毫愧疚。这些宝物,本就是用尘客的道基炼化而成,他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 从那以后,碎道平原多了一个神秘的刺客。 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专挑仙二代下手,出手狠辣,来去如风,每次都能精准地夺走最珍贵的宝物,留下满地狼藉。新源道台的掌权者们震怒,派出了无数执法队搜寻,却连他的影子都抓不到。 沈言的修行速度突飞猛进。他从抢来的宝物中提炼规则,从仙二代的记忆碎片里搜集信息,甚至从一些被他“处理”掉的执法队修士身上,学到了不少新源道台的基础术法。 他的魔功越来越精深。万魂幡上的血纹增加到了九千道,催动起来能形成一片小型的“幻境”,让对手在恐惧中失去抵抗力;他的魔念丝能融入任何规则缝隙,连古尊布下的结界都能悄无声息地穿透;他还从一本抢来的魔道秘卷中,学会了“影遁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隐去身形,比蚀骨渊的瘴气还要隐蔽。 一次,他盯上了镇序队元老的儿子“雷烈”。这家伙仗着父亲的势力,在落星崖肆意抽取尘客的道基,手上沾满了鲜血。 沈言跟踪了他三天,摸清了他的行踪规律,在他前往“炼道池”吸收本源规则时动手。 雷烈的修为比云渺高得多,身边还有四个执法队修士护卫。但沈言根本不与他们正面对抗,先是用万魂幡引动炼道池的戾气,制造混乱,再用影遁术绕到雷烈身后,魔念丝直接刺入他的后脑道标核心。 雷烈甚至没来得及反应,就倒在了地上。四个护卫被幻境困住,等他们挣脱时,沈言早已带着雷烈身上的“炼道令”和一袋本源规则碎片消失无踪。 “炼道令”能自由出入新源道台的炼道池,是无数修士梦寐以求的宝物。沈言却用它在炼道池里大闹了一场,将里面积蓄的本源规则搅得混乱不堪,让那些等着吸收规则的仙二代们损失惨重。 他的名声越来越响,在尘客中被称为“黑风”,成了所有仙二代的噩梦。有人恨他,觉得他的存在引来的执法队的疯狂镇压,让尘客的日子更难;也有人敬他,觉得他是在替所有被压迫的尘客复仇,每次听到哪个仙二代遭殃,都会偷偷举杯庆祝。 沈言对这些评价毫不在意。他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恶魔,他只是在活下去,用自己的方式,在这片吃人的土地上,撕开一条生路。 这天,他从一个仙二代的记忆里,找到了一条关于“秘卷”的线索——新源道台的“藏书阁”深处,藏着一本残缺的《本源秘录》,记载着部分炼化混沌之力的方法。 “终于……有点意思了。”沈言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他抢宝物、杀仙二代,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搜集足够的资源和信息,找到真正能让自己变强的方法。《九转玄功》不行,那些抢来的零散术法也不行,只有秘卷里的本源规则,才是打破固化的关键。 他开始策划一场更大胆的行动——潜入新源道台的藏书阁。 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藏书阁由三位古尊亲自镇守,周围布满了能感应任何外来规则的“探道阵”,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 但沈言有他的依仗。 他耗费了十年时间,用抢来的各种规则碎片,炼制了一枚“伪道丹”。这枚丹药能暂时改变他的规则气息,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真正的仙二代;他还将万魂幡的力量提升到极致,能在短时间内屏蔽探道阵的感应;再加上影遁术和魔念丝的配合,他有七成把握能成功。 行动的那天,恰逢新源道台的“祭祖大典”,大部分古尊都去了主殿,藏书阁的守卫相对薄弱。 沈言化作一道黑影,避开巡逻的执法队,来到藏书阁外。他吞下伪道丹,周身的魔气瞬间收敛,散发出一股精纯的“源道气息”,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探道阵的光芒闪烁了一下,似乎有些疑惑,但最终还是平静下来。 沈言屏住呼吸,催动影遁术,像一道影子滑入藏书阁。阁内摆满了书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一卷卷闪烁着规则光芒的秘卷,每一卷都散发着令人心悸的力量。 他没有恋战,直接按照记忆中的线索,冲向阁楼最深处。那里有一个由本源规则构成的结界,《本源秘录》就在里面。 沈言祭出万魂幡,九千道残魂虚影同时爆发,形成一道黑色的屏障,暂时挡住了结界的感应。他双手结印,魔念丝如同无数条小蛇,顺着结界的缝隙钻了进去,一点点腐蚀着规则节点。 “咔嚓……” 结界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痕。 沈言眼中精光一闪,身形如箭般冲了进去,一把抓住悬浮在半空的《本源秘录》。就在他得手的瞬间,整个藏书阁突然爆发出刺目的红光,警报声划破了新源道台的上空。 “有人闯藏书阁!” “是尘客!他身上有魔气!” 三位镇守古尊的气息瞬间锁定了沈言的位置,恐怖的规则威压如同大山般压了下来。 沈言毫不犹豫,转身就跑。他将《本源秘录》收入怀中,同时引爆了万魂幡的部分力量,无数残魂虚影疯狂冲击着藏书阁的规则,为他争取时间。 “留下秘录!”一位古尊怒吼着,一道巨大的规则掌印拍了下来。 沈言险之又险地避开,却还是被掌印的余波扫中,喷出一口鲜血。他的影遁术被破,身形暴露在无数执法队的视野中。 “黑风!是他!”有人认出了他。 沈言眼神一狠,没有丝毫退缩。他将魔念丝催动到极致,在密集的攻击中硬生生撕开一道口子,朝着蚀骨渊的方向狂奔而去。 身后,是三位古尊和无数执法队的追杀,整个新源道台都被惊动,规则洪流如同潮水般涌向他。 沈言的道基在剧烈震颤,好几次都险些崩碎,但他死死咬着牙,怀里的《本源秘录》传来阵阵温热,像是在催促着他,一定要逃出去。 他知道,这次行动赌对了。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活下去,都要看看,这秘卷里藏着的,到底是不是打破这固化牢笼的钥匙。 蚀骨渊的瘴气越来越近,沈言的身影再次融入黑暗,只留下身后一片混乱的新源道台,和一个越来越响亮的名字—— 黑风。 一个从尘埃里爬起,用魔道为刃,向着这片不公的天地,狠狠刺出一剑的——刺客。 第579章 道心魔种 蚀骨渊深处,沈言靠在冰冷的石壁上,胸口剧烈起伏。 刚从新源道台死里逃生的他,道基多处破损,魔念丝紊乱得如同乱麻,连万魂幡都黯淡了不少。但他顾不上疗伤,颤抖着从怀中取出一本泛着暗金色光芒的古籍——正是从藏书阁抢来的《本源秘录》。 然而,当他翻开古籍时,却愣住了。 所谓的“本源秘录”,竟是一本假书,里面只有几页无关痛痒的基础规则注解,剩下的全是空白。 “中计了……”沈言心头一沉,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古尊们早有防备,真正的秘卷根本不在藏书阁,他们故意放出消息,就是为了引他现身。 就在他心灰意冷之际,指尖突然触到一丝异样。他从抢来的、属于雷烈的储物袋底层,摸出了一个不起眼的玉简。玉简通体漆黑,上面刻着三个扭曲的字,既像魔道符文,又带着几分道门玄机—— “道心种魔”。 沈言的呼吸骤然急促。他曾在一些残破的魔道典籍中见过这个名字,传说这是一部横跨正邪、贯通佛道的禁忌秘法,早已在碎道平原失传,没想到竟藏在雷烈这种草包的储物袋里。 他将神识探入玉简,一股庞大而驳杂的信息流瞬间涌入识海—— 《道心种魔秘法》的核心,并非单纯的吞噬或杀戮,而是“种魔于道心,以道心养魔,最终魔即是道,道亦是魔”。它要求修炼者先铸“道心”,再引“魔种”,让两种看似对立的力量在体内共生、转化,最终突破规则的界限。 “佛道魔道皆可修……”沈言喃喃自语,眼中闪过震惊。 这秘法最诡异的是“种魔”的方式——魔种并非外来,而是从修炼者自身的“执念”中提炼。你可以是追求大道的佛子,以“渡尽众生”的执念为种;可以是坚守正义的道修,以“斩妖除魔”的执念为种;更可以是沉沦黑暗的魔修,以“颠覆规则”的执念为种。 种魔之后,道心越强,魔种越盛;魔种越盛,道心越坚。两者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最终能演化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混沌道体”。 “这哪里是魔道秘法……”沈言的手指拂过玉简上的纹路,“这分明是在说,正邪本无界,执念即力量。” 他想起自己的经历:在万域时,他以“守护”为道心,种下地脉树,成就共生规则;到了碎道平原,他以“打破固化”为执念,走上魔道,炼成万魂幡。这两种经历,竟与《道心种魔秘法》的核心不谋而合。 “或许……这才是我该走的路。” 沈言没有立刻修炼,而是先开始疗伤。他用抢来的规则结晶修补道基,同时运转《九转玄功》的残余力量,稳固识海——他知道,修炼《道心种魔秘法》的关键是“道心稳固”,若是心有杂念,很容易被魔种反噬,彻底沦为疯魔。 这期间,新源道台的搜捕越来越紧。云纹古尊放出了“追道蜂”,这种虫子能循着修士的规则气息追踪千里,蚀骨渊的瘴气也挡不住它们。 沈言几次险些被发现,全靠从仙二代那里抢来的“匿道符”和万魂幡的掩护才得以脱身。他意识到,蚀骨渊已不再安全,必须找个更隐蔽的地方修炼。 他将目光投向了碎道平原最危险的区域——“乱道沼泽”。 那里是规则潮汐的终点,无数破碎的规则在这里交织、碰撞,形成了天然的“规则迷宫”,连古尊都不愿轻易踏入。但也正因如此,追道蜂的追踪在这里会失效,是绝佳的藏身之地。 沈言收拾好行囊,带上万魂幡和道心种魔玉简,小心翼翼地潜入乱道沼泽。 沼泽里的景象超乎想象的诡异:有的地方重力规则错乱,一步踏出就能陷入万丈深渊;有的地方时间规则扭曲,一株草能在瞬间枯荣千万次;还有的地方充斥着“悖论规则”,你以为是生路,走进去却发现是死局。 沈言依靠着魔念丝的敏锐感知和从仙二代那里抢来的“破妄镜”,在迷宫中艰难穿行。好几次,他都险些被错乱的规则撕碎,全凭一股“必须活下去”的执念才得以挣脱。 最终,他在沼泽中心找到了一处相对稳定的“静道台”。这是一块方圆十丈的巨石,上面刻着模糊的佛道符文,似乎是上古修士留下的遗迹,能隔绝部分规则干扰。 “就是这里了。” 沈言盘坐在静道台上,开始正式修炼《道心种魔秘法》。 第一步,铸道心。 他闭上双眼,沉入识海。过往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万域的灵米田,吾乡的地脉树,碎道平原的落星崖,执法队的规则刃,仙二代的狞笑,尘客的哀嚎……无数画面交织,最终定格为一个清晰的念头—— “我要打破这固化的阶序,让所有生灵,无论出身,都能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 这念头越来越清晰,如同磐石般在识海中央扎根,散发出温和而坚定的光芒——这便是他的“道心”,不是佛的慈悲,不是道的无为,而是属于沈言自己的、历经万年后依旧未改的“共生之念”。 第二步,引魔种。 沈言运转秘法,将识海中的“执念”提炼出来——对古尊的愤怒,对仙二代的憎恨,对不公的不甘,对力量的渴望……这些负面情绪在道心光芒的映照下,凝结成一颗漆黑的种子,悬浮在道心旁,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种!” 他低喝一声,驱动秘法。漆黑的魔种缓缓落下,扎根在道心之上。 “嗡——!” 道心与魔种接触的瞬间,剧烈的冲突爆发了。道心的温和与魔种的冰冷相互排斥、吞噬,沈言的识海仿佛变成了战场,两种力量撕裂着他的神魂。 “啊——!” 他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嘶吼,身体剧烈颤抖,皮肤下青筋暴起,整个人如同被投入熔炉,承受着神魂撕裂的剧痛。这痛苦比被古尊的规则掌印击中还要难受百倍,无数次,他都想放弃,任由两种力量同归于尽。 但每当这时,识海深处的道心就会亮起微光,那是万域的生灵对“挺好”的期盼,是尘客们在落星崖上无声的呐喊。 “不能放弃……” 沈言咬紧牙关,强忍着剧痛,按照秘法的指引,引导道心与魔种“对话”—— 他让道心的“守护”包裹魔种的“愤怒”,告诉它,愤怒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守护; 他让魔种的“渴望”触碰道心的“坚定”,告诉它,力量不是为了霸权,而是为了打破禁锢。 这个过程漫长而煎熬。整整百年时间,沈言在静道台上一动不动,身体早已被沼泽的瘴气侵蚀得如同枯木,唯有识海深处,道心与魔种的冲突在一点点减弱,开始出现微妙的平衡。 道心不再是纯粹的温和,多了几分魔种的锐利;魔种不再是纯粹的冰冷,多了几分道心的温度。两者的边界渐渐模糊,开始相互渗透、融合。 第一百年的最后一天,道心与魔种彻底融为一体。 识海中央,浮现出一颗黑白交织的“混沌莲子”,一半是温润的玉白,流转着共生规则的暖意;一半是深邃的墨黑,散发着颠覆规则的锋芒。莲子转动间,黑白二色相互缠绕,既矛盾又和谐,散发出一种超越正邪、凌驾于普通规则之上的气息。 “混沌道体……成了。” 沈言缓缓睁开双眼,眸子里黑白二色流转,随即归于平静。他轻轻抬手,沼泽中的一缕混乱规则被他吸入掌心,在指尖化作一朵黑白相间的莲花,花瓣上既有佛道的符文,又有魔道的纹路。 他试着运转力量,发现《九转玄功》的残余力量与魔念丝竟能完美融合,形成一种全新的“混沌之力”——既能像共生规则那样滋养万物,又能像魔念丝那样撕裂规则,刚柔并济,变幻莫测。 万魂幡感受到他的变化,自动飞到他面前,幡面上的血纹与黑白莲花产生共鸣,那些残魂虚影不再是单纯的嘶吼,多了几分平静,仿佛也得到了某种解脱。 “是时候出去了。” 沈言站起身,枯木般的身体在混沌之力的滋养下,迅速恢复生机,甚至比受伤前更加强健。他的气息依旧收敛,却带着一种让人心悸的深邃,既不像正道修士,也不像魔道修士,更像是一片包容一切的混沌。 离开乱道沼泽时,他没有选择隐匿,而是大摇大摆地穿过规则迷宫。那些曾经让他头疼的错乱规则,如今在他眼中如同掌纹般清晰,混沌之力流转间,便能轻易化解。 追道蜂感受到他的气息,蜂拥而至,却在靠近他三尺之内时,被混沌之力无声无息地湮灭。 沈言一路向东,目标直指新源道台。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靠偷袭和逃跑求生的“黑风”,《道心种魔秘法》不仅让他拥有了强大的力量,更让他明白了自己的道—— 正邪从来不是绝对的,规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古尊们用“正道”的名义行掠夺之实,仙二代们用“传承”的幌子享特权之利,他们所谓的“正”,比真正的“邪”更令人不齿。 而他的“魔”,源于守护的道心,成于打破禁锢的执念,虽行魔道之事,却守着一颗未泯的初心。 新源道台的执法队很快发现了他的踪迹,无数规则刃和道标攻击向他。 沈言不闪不避,双手结印,混沌之力爆发。黑白二色的莲花在他身前绽放,将所有攻击一一吞噬、转化,随即化作更强大的力量反击回去。 “是黑风!他没死!” “他的力量……怎么变得这么诡异?” 执法队的修士们惊恐地发现,他们的规则在对方面前如同纸糊的一般,无论是正道的防御还是魔道的攻击,都能被那黑白莲花轻易化解。 沈言一步步走向新源道台的主殿,所过之处,执法队的防线如同潮水般退去,没人能挡住他的脚步。 云纹古尊和另外几位古尊闻讯赶来,看到沈言身上的混沌之力,脸色剧变:“道心种魔……你竟然修炼成了这禁忌秘法!” “禁忌?”沈言停下脚步,黑白交织的眸子看向他们,“你们用尘客的道基修炼,用虚假的秘卷设局,用阶序固化压迫众生,这就不是禁忌?” 他抬手一挥,万魂幡飞到空中,幡面上的残魂虚影齐声呐喊,声音里带着解脱与愤怒,化作一道道音波,冲击着新源道台的规则结界。 “今日,我不是来复仇的。”沈言的声音传遍整个平原,清晰地传入每个生灵的耳中,“我是来告诉你们,规则不是你们的私产,阶序不是天定的枷锁。” 他运转混沌之力,黑白莲花在新源道台上空绽放,散发出柔和而强大的光芒。光芒所过之处,那些固化的规则开始松动,被压迫的尘客们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在体内觉醒。 “这是……共生的气息?”一个老尘客颤抖着说,他仿佛看到了万域的地脉树。 “不……还有魔道的锋芒!”一个曾修炼过魔道的修士眼中燃起光芒。 云纹古尊脸色铁青,怒吼道:“妖言惑众!所有古尊听令,一起出手,镇压此獠!” 数位古尊同时爆发力量,庞大的规则洪流如同海啸般涌向沈言。 沈言不慌不忙,将混沌道体催动到极致。识海中央的混沌莲子高速旋转,万魂幡上的残魂与他的道心共鸣,整个碎道平原的尘客们,无论正邪,无论修为高低,都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召唤。 “是时候了。”沈言轻声说。 他没有独自对抗古尊,而是将混沌之力化作无数道黑白丝线,连接到每个尘客的道标上。 刹那间,无数道光芒从平原各处升起,有正道的浩然之气,有魔道的凌厉锋芒,有佛道的慈悲之力,有巫道的自然之韵……这些原本相互排斥的力量,在混沌之力的连接下,第一次汇聚在一起,形成一道贯穿天地的光柱。 光柱与古尊的规则洪流碰撞在一起,没有惊天动地的爆炸,只有一种无声的消融。古尊们惊骇地发现,他们引以为傲的规则之力,正在被这道由无数“底层”力量汇聚的光柱一点点同化、瓦解。 “不可能……我们才是正统!”云纹古尊疯狂地催动力量,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道基在光柱中寸寸瓦解。 沈言站在光柱中央,感受着来自无数生灵的力量,心中一片平静。他终于明白,《道心种魔秘法》的真正奥秘,不是让一个人变得有多强,而是证明了—— 无论正道魔道,无论出身高低,只要执念相通,力量就能共生。 这场对抗没有持续太久。当最后一位古尊的道基在光柱中消散时,新源道台的规则结界彻底崩塌,精纯的规则碎片如同春雨般洒向整个碎道平原,滋养着每一个等待希望的生灵。 沈言收起万魂幡,混沌道体上的黑白二色渐渐隐去,他又变回了那个看似普通的修士。 尘客们围了上来,眼神里充满了敬畏与感激,却没人敢上前打扰。 沈言看着他们,又看向远处的落星崖,那里正有新的飞升者穿过天痕,眼中带着迷茫与不安。 他笑了笑,转身走向乱道沼泽的方向。《道心种魔秘法》让他明白,打破阶序只是开始,真正的共生,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去守护、去践行。 他或许不会成为新的“古尊”,但他会在乱道沼泽的静道台上,继续修炼,继续等待,等待着碎道平原真正迎来“挺好”的那一天。 而那本《道心种魔秘法》的玉简,被他留在了落星崖的石碑上,旁边还有一行字: “道在己心,魔亦在己心,心之所向,即是正道。” 风穿过平原,带着新的规则气息,吹向落星崖,吹向乱道沼泽,吹向每个生灵的心底。 碎道平原的故事,还在继续。 但这一次,执笔的,是所有不甘被固化的生灵。 第580章 血影穿梭 乱道沼泽的静道台上,沈言指尖的混沌莲子悄然转动,黑白二色交织出一道微不可察的光晕。 他已在此静修千年。《道心种魔秘法》日益精深,混沌道体不仅能兼容正邪规则,更将那些从仙二代手中抢来的逃命秘法融会贯通,演化出一套独属于他的“影遁魔经”。 这日,沼泽外围传来一阵熟悉的波动——是新源道台的“巡道卫”,正押解着一批尘客往“炼道池”去。为首的那个锦袍修士,腰间挂着一枚“锁魂玉”,正是当年云纹古尊的曾孙云桀,仗着祖辈余威,在平原上作威作福,手上沾了不少尘客的血。 沈言睁开眼,眸中闪过一丝冷光。千年静修并未磨平他的锋芒,反而让他更清楚,有些存在,不配活在这片渴望新生的土地上。 他身形一晃,融入沼泽的瘴气中,只留下一道淡淡的黑影,如鬼魅般掠向巡道卫的队伍。 “影遁·千面”。 这是他从一本魔道秘卷中悟出的逃命秘法,能在瞬间幻化出上百个分身,每个分身都带着相同的规则气息,足以乱真。此刻用来偷袭,更是神鬼莫测。 巡道卫们正押解着尘客前行,突然察觉到周围的规则波动异常。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上百道黑影同时从四面八方扑出,魔念丝如毒蛇般刺向他们的道标。 “敌袭!”云桀大惊失色,慌忙祭出锁魂玉。玉光一闪,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护在中央,同时散发出刺耳的尖啸,试图震碎黑影。 然而,这些黑影只是诱饵。 真正的沈言早已潜入尘客队伍中,借着混乱,右手如电,一把扯下云桀腰间的锁魂玉,左手并指成刀,魔念丝直刺他的道标破绽——那是所有仙二代的通病,规则运转看似完美,实则在丹田与识海的连接处,有一道因“资源过剩”而留下的细微滞涩。 “噗!” 云桀的道标应声而裂,识海剧痛让他惨叫出声。等他勉强稳住身形,锁魂玉早已不翼而飞,周围的黑影也随之消散,只留下满地巡道卫的尸体和惊慌失措的尘客。 “黑风!是黑风!”云桀又惊又怒,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清。 沈言此刻已远在百里之外,正把玩着手中的锁魂玉。这玉能禁锢修士的神魂,是炼道池抽取尘客道基的核心法器,价值连城。更重要的是,玉中还藏着新源道台“月轮宝库”的通行令牌——那是云桀准备用来讨好某位古尊的礼物。 “倒是省了不少功夫。”沈言冷笑一声,将锁魂玉收入囊中,身形再次隐入虚空。 这样的刺杀与掠夺,对如今的沈言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饭。 千年间,他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从青冥台的仙二代,到镇序队的外围修士,甚至偶尔会摸进古尊的私库,只要对方身上有他需要的资源,从不手软。 他的杀戮手法愈发纯熟:先用“万魂幡”引动对方的恐惧,再以“影遁·千面”制造混乱,接着用魔念丝精准打击道标破绽,最后趁乱夺走宝物,整套流程行云流水,往往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他已消失在千里之外。 而那些从仙二代手中抢来的修炼资源,更是堆积如山:能加速规则吸收的“聚灵珠”,可抵御高阶规则攻击的“玄龟甲”,甚至还有几枚古尊炼制的“替身符”,每一枚都能抵挡一次致命伤害。 这些资源,一部分被他用来修炼《道心种魔秘法》,稳固混沌道体;另一部分则悄悄分给了落星崖的尘客,或是用来交换各种逃命秘法的残卷。 碎道平原的魔道修士中,流传着一句话:“黑风手里的逃命招,比他的杀人招还多。” 这话不假。 沈言深知,在碎道平原,活下去比杀多少人更重要。他搜集的逃命秘法,足以应对各种绝境: “血遁术”,以自身精血为引,瞬间遁出万里,代价是损耗百年修为,但在生死关头,足以甩开古尊的追杀; “颠倒乾坤步”,能扭曲自身周围的空间规则,让追踪者永远摸不清他的真实方向; “化道符”,这是他从一位垂死的魔道散修那里换来的秘术,能将自己的规则气息转化为天地间最常见的“尘道规则”,连追道蜂都无法察觉; 更绝的是“假死咒”,以万魂幡中的一缕残魂为祭品,制造出自身道基崩碎的假象,连古尊的神识探查都能骗过。 这些秘法,单独拿出来或许不算顶尖,但在沈言手中,配合混沌道体的兼容特性,却能发挥出超乎想象的效果。 有一次,他潜入“焚天古尊”的私库,偷走了一枚蕴含本源之火的“焚天珠”。焚天古尊震怒,亲自带队追杀,布下“九天焚道阵”,将他困在一片火海之中。 所有人都以为沈言必死无疑,连落星崖的尘客都开始为他哀悼。 然而,就在焚天古尊以为胜券在握时,沈言却施展出“化道符”,将自身规则转化为火属性,竟在焚天古尊的眼皮底下,混在火焰中悄然溜走。等古尊发现不对时,他早已用“血遁术”逃出了阵外,只留下一枚燃烧的替身符,气得焚天古尊当场道基震荡。 “这家伙……简直是泥鳅成精了!”新源道台的古尊们每次提起沈言,都又恨又无可奈何。他们布下天罗地网,派出最精锐的执法队,甚至动用了上古留下的“镇魔塔”,却连沈言的衣角都没摸到过一次。 而沈言的名声,也在这种“杀不死、抓不到、抢不停”的循环中,变得愈发传奇。 仙二代们闻风丧胆,出门必带十数名护卫,甚至不敢离开新源道台的核心区域;执法队的修士看到黑影就心惊肉跳,巡逻时恨不得三人成组、五人成队;唯有落星崖的尘客们,每次听到沈言得手的消息,都会偷偷竖起大拇指。 “黑风大人这次又抢了什么?” “听说把雷狱古尊的‘雷纹戒’给摸走了,那里面可是有整整一库的本源雷晶!” “痛快!让那些老东西也尝尝心疼的滋味!” 沈言对这些议论毫不在意。他杀仙二代,抢资源,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是在进行一场“资源再分配”——将那些被仙二代挥霍的宝物,重新带回需要它们的底层。 他会把聚灵珠送给资质尚可却缺乏资源的年轻尘客,会将玄龟甲交给落星崖的守护者,甚至会把从镇序队抢来的“破阵符”,悄悄放在那些试图穿越乱道沼泽的修士必经之路上。 他从不是什么救世主,却用自己的方式,在这固化的平原上,凿开了一道让资源流动的缝隙。 这日,沈言从一个刚飞升的仙二代记忆中,得知了一个消息:新源道台将在“祭道大典”上,展出一枚“界心石”。这石头蕴含着碎道平原的本源规则,是修复混沌道体的关键之物。 “界心石……”沈言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他的混沌道体虽强,却在千年修炼中留下了一道隐患——道心与魔种融合时,产生的一丝“混沌裂隙”,若不及时修复,迟早会引发道基崩溃。而界心石的本源规则,正是填补裂隙的最佳材料。 他立刻开始策划行动。祭道大典是新源道台最重要的仪式,防卫之严密远超藏书阁,古尊们会亲自坐镇,周围更是布下了“九九归一锁道阵”,连一只苍蝇都别想飞进去。 但沈言有他的依仗。 他翻出了压箱底的逃命秘法——“虚无遁”。这是他从一本残缺的《魔影迷踪录》中悟出的秘术,能将自身转化为“虚无状态”,完全避开规则探查,代价是每次使用都会折损千年寿元。 为了界心石,值得。 祭道大典当天,新源道台人山人海,古尊们端坐主位,目光如电扫视全场。界心石被供奉在祭台中央,周围环绕着九道规则锁链,散发着令人心悸的本源气息。 沈言混在观礼的修士中,收敛了所有气息,如同一个最普通的尘客。他耐心等待着,直到大典进行到最关键的“献宝”环节,所有古尊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祭台之上。 就是现在! 沈言暗中催动“虚无遁”,身体瞬间化作一道透明的影子,悄无声息地穿过人群,穿过锁道阵的光芒,穿过规则锁链的屏障,来到祭台中央。 他的手指触碰到界心石的瞬间,石头猛地爆发出刺眼的光芒,显然是触发了古尊留下的禁制。 “不好!” “有人抢界心石!” 古尊们反应极快,数道规则掌印同时拍向祭台。 沈言早有准备,一把抓过界心石,同时引爆了早已藏在祭台下方的“乱道符”。无数混乱的规则瞬间爆发,干扰了古尊们的攻击轨迹。 趁这间隙,他的虚无遁催动到极致,化作一道流光,朝着新源道台之外掠去。 “留下石头!”焚天古尊怒吼着追了上来,本源之火如燎原之势,封锁了所有退路。 沈言眼神一凛,毫不犹豫地祭出最后一张底牌——假死咒。 万魂幡上飞出一缕残魂,瞬间化作他的模样,在火焰中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道基崩碎的气息弥漫开来。 焚天古尊感应到这股气息,愣了一下,随即大喜:“黑风死了!” 其他古尊也停下了追击,看着那道在火焰中消散的残魂,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然而,真正的沈言,早已借着假死咒的掩护,用“颠倒乾坤步”扭曲了空间,绕开了所有防线,逃出了新源道台。 他一路向西,直到确认彻底甩开了追兵,才在一处荒芜的山谷中停下。 沈言吐出一口鲜血,脸色苍白如纸。连续使用虚无遁、假死咒和颠倒乾坤步,对他的消耗极大,寿元更是折损了近万年,道心与魔种的融合都出现了一丝不稳。 但当他摊开手掌,看着那枚散发着柔和光芒的界心石时,所有的付出都值得了。 “终于……可以补全混沌道体了。” 他盘坐在山谷中,立刻开始炼化界心石。本源规则缓缓流入他的道基,那道困扰了他千年的混沌裂隙,在界心石的滋养下,一点点缩小、愈合。 三天后,裂隙彻底消失。混沌道体散发出圆满的光芒,黑白二色流转如意,无论是正道规则还是魔道秘法,都能完美驾驭,甚至连那些逃命秘法,都隐隐突破了原有的桎梏。 沈言站起身,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他知道,新源道台的古尊们很快就会发现被骗,追杀会比以往更加疯狂。但他不在乎。 杀戮也好,掠夺也罢,逃命也好,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为了那一天—— 当他的混沌道体真正圆满,当他掌握的力量足以撼动整个碎道平原的固化阶序时,他会回到新源道台,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彻底打碎那把锁了无数年的枷锁。 在此之前,他会继续做他的“黑风”,继续在这条布满鲜血与逃亡的道路上,一步步前行。 山谷的风,卷起他黑色的衣袍,猎猎作响。远处,新源道台的方向传来了隐隐的规则波动,那是古尊们发现被骗后,愤怒的咆哮。 沈言抬头看了一眼,眼神平静而坚定。 他身形一晃,再次融入虚空,只留下一道淡淡的黑影,消失在远方。 下一个目标,是哪位仙二代的宝库呢? 似乎……雷狱古尊的孙子,最近得了一枚“定魂珠”? 那就去会会他。 反正,逃命的秘法,他还有的是。 第581章 雷狱珠 雷狱古尊的孙儿雷云,最近正春风得意。 他刚从祖父那里讨来一枚“定魂珠”,此珠能稳固识海,抵御心魔反噬,是修炼《雷狱真解》的绝佳辅助。为了炫耀,他特意在“惊雷台”摆下宴席,邀请了一众仙二代,席间将定魂珠捧在手心,恨不得让全平原的人都知道他的好运。 “雷云兄这定魂珠,怕是整个新源道台都找不出第二枚?”一个紫衣修士谄媚地笑道,眼中却藏着几分嫉妒。 雷云得意地扬了扬下巴:“那是自然。我祖父说了,这珠子是用‘九天玄雷’的核心凝练而成,别说抵御心魔,就算是黑风来了,也别想伤我分毫。” 他话音刚落,惊雷台的梁柱突然“咔嚓”作响,无数道黑色的魔念丝如同蛛网般蔓延开来,瞬间缠住了在场所有修士的道标。 “谁?!”雷云大惊,下意识将定魂珠挡在身前。 “你说的黑风,不就在这吗?” 一道黑影从梁上跃下,动作快如闪电,右手直取雷云手中的定魂珠,左手并指成刀,魔念丝带着撕裂空气的锐啸,刺向他道标的滞涩处——和所有仙二代一样,雷云的规则运转在丹田与识海连接处,有着一道因资源堆砌而留下的破绽。 “找死!”雷云怒吼,催动雷狱规则。紫色的雷光从他体内爆发,试图震退黑影。 然而,沈言早已料到他会如此。 “影遁·虚实”。 他的身形在雷光中变得半虚半实,雷光穿透他的身体,却没能造成任何伤害。与此同时,万魂幡从袖中飞出,幡面血纹暴涨,无数残魂虚影发出凄厉的嘶吼,干扰着雷云的识海。 “啊!”雷云只觉得识海一阵混乱,雷狱规则的运转顿时滞涩。 沈言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指尖已触碰到定魂珠的边缘。就在他即将得手之际,一道苍老的怒喝突然从惊雷台外传来: “放肆!” 是雷狱古尊!他竟被宴席的动静惊动,亲自赶了过来。 一股恐怖的雷狱规则威压如同海啸般涌来,整个惊雷台都在剧烈震颤,沈言的魔念丝瞬间被震碎大半。 “爷爷救我!”雷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放声呼救。 沈言眼神一凛,知道不能恋战。他当机立断,放弃抢夺定魂珠,转而屈指一弹,将一道凝练的混沌之力注入雷云的道标滞涩处。 “噗!” 雷云的道标应声崩裂,识海剧痛让他惨叫着倒飞出去,定魂珠也脱手飞出,落在地上。 沈言顺势一滚,抄起定魂珠,同时祭出“化道符”。符光一闪,他的规则气息瞬间转化为最普通的尘道规则,与惊雷台的环境融为一体。 雷狱古尊冲到台前时,只看到满地狼藉和受伤的雷云,以及那道消失在尘雾中的、如同普通尘埃般的规则气息。 “黑风!老夫定要将你挫骨扬灰!”雷狱古尊怒吼,紫色的雷光冲天而起,照亮了半个碎道平原。 沈言此刻已在百里之外,正借着化道符的掩护,快速穿梭在乱道沼泽的边缘。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定魂珠,珠子上还残留着雷云的雷狱规则,微微发烫。 “倒是个好东西。”他轻笑一声,将珠子收入囊中。这定魂珠不仅能稳固识海,更能吸收雷属性规则,对他完善混沌道体大有裨益。 雷狱古尊的追杀比想象中更猛烈。他动用了雷狱道台的核心力量——“九天雷网”,这张由无数雷属性规则编织而成的大网,覆盖了碎道平原的大半区域,只要沈言显露出一丝非尘道规则的气息,就会被瞬间锁定。 沈言不敢有丝毫大意,将化道符的效果催动到极致,同时施展“颠倒乾坤步”,在雷网的缝隙中艰难穿行。 有好几次,雷网的边缘擦过他的衣角,紫色的雷光灼烧着他的道基,留下阵阵剧痛。但他凭借着对规则的敏锐感知和丰富的逃命经验,总能在最后一刻避开致命攻击。 “雷狱老鬼,倒是比云纹那家伙难缠多了。”沈言低声咒骂,同时改变方向,朝着碎道平原最混乱的“蚀骨渊”掠去。 蚀骨渊的腐道瘴气能干扰规则探查,是躲避雷网的绝佳之地。但那里也住着不少魔道散修,个个心狠手辣,常年相互厮杀,是名副其实的“三不管”地带。 沈言刚进入蚀骨渊,就被一群魔道散修盯上了。他们感受到沈言身上若有若无的宝物气息,眼中露出贪婪的光芒。 “小子,把你身上的东西交出来,或许能留你一条全尸!”一个满脸横肉的散修狞笑道,手中握着一柄沾满血污的骨刃。 沈言懒得跟他们废话。他反手一挥,万魂幡上的残魂虚影飞出,瞬间将这群散修的道标缠住。魔念丝如同毒蛇出洞,精准地刺入他们道标的破绽——这些散修的道基比仙二代更加粗糙,破绽也更加明显。 不过片刻功夫,地上就多了几具尸体。 沈言搜刮了他们身上的规则碎片,继续向蚀骨渊深处前进。他知道,雷狱古尊很快就会追来,必须找到一个能彻底屏蔽雷网的地方。 最终,他在蚀骨渊的最深处,找到了一处“无规则区”。这里是规则潮汐的废弃终点,所有规则在这里都会被彻底湮灭,九天雷网也无法覆盖。 但无规则区同样危险,没有规则支撑,修士的道基会在瞬间崩解,就算是古尊,也不敢轻易踏入。 沈言却有办法。他取出定魂珠,将混沌道体的力量注入其中。珠子爆发出柔和的光芒,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护在中央,抵御着无规则区的侵蚀。 “暂且躲躲。” 他盘坐在无规则区的边缘,一边运转《道心种魔秘法》疗伤,一边研究定魂珠。他发现,这珠子不仅能吸收雷属性规则,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模拟”规则波动——若是能将其与化道符结合,或许能创造出一种连古尊都无法识破的伪装。 雷狱古尊的追杀持续了整整三年。他将蚀骨渊翻了个底朝天,却始终找不到沈言的踪迹。九天雷网的消耗越来越大,最终只能不甘地撤去。 三年后,沈言从无规则区走出时,整个人的气息又深了一层。定魂珠已被他彻底炼化,与混沌道体融为一体,他不仅能完美模拟雷狱规则,甚至能在危急关头,借用定魂珠的力量,施展出几分雷狱古尊的神通。 “是时候回去了。” 沈言没有立刻去找雷狱古尊的麻烦,而是将目标对准了新源道台的“执法堂”。执法堂是关押尘客的地方,里面不仅有无数被掠夺的规则碎片,还藏着一份“新源道台布防图”——这是他从一个仙二代的记忆中得到的线索。 夜黑风高,沈言化作一道雷影,悄无声息地潜入执法堂。凭借着模拟的雷狱规则和影遁术,他轻松避开了巡逻的执法队,来到关押尘客的牢房。 牢房里的尘客大多气息奄奄,他们的道基被锁链锁住,规则不断被抽取,眼神中充满了绝望。 “黑风……是你吗?”一个认出沈言的老尘客,声音颤抖地问道。 沈言点点头,抬手一挥,魔念丝切断了牢房的锁链。“想走的,跟我来。” 他没有去寻找布防图,而是带着所有能行动的尘客,朝着执法堂的宝库冲去。宝库的守卫在模拟的雷狱规则面前,根本没有防备,被沈言轻易解决。 “能拿多少拿多少!” 沈言将宝库中的规则碎片、丹药、法器分给尘客,自己则只取了那份布防图和一枚“传送符”——这符能瞬间传送千里,是逃命的极品宝物。 离开执法堂时,沈言故意留下了一道雷狱规则的气息。 “雷狱古尊的手段,倒是越来越熟练了。”他冷笑一声,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执法堂遇袭的消息很快传遍新源道台。当雷狱规则的气息被发现时,所有古尊都认为是雷狱古尊监守自盗,一时间,新源道台内部相互猜忌,乱作一团。 雷狱古尊百口莫辩,气得道基震荡,却又找不到证据反驳——沈言模拟的雷狱规则,连他自己都挑不出破绽。 落星崖的尘客们得知消息后,无不拍手称快。他们看着从执法堂逃回来的同伴,看着那些失而复得的规则碎片,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黑风大人不仅会抢,还会搅乱那些老家伙的浑水!” “这招借刀杀人,真是妙极了!” 沈言此刻已远离新源道台,正研究着那份布防图。图上古尊的府邸、宝库、禁地的位置标注得一清二楚,甚至还有几条鲜为人知的密道。 “倒是省了不少功夫。” 他的目光落在布防图的最深处——“源道禁地”。那里是碎道平原规则的源头,也是古尊们修炼的核心之地,据说藏着真正的《本源秘录》全卷。 “或许……该去会会那些老家伙了。” 沈言收起布防图,身形一晃,再次融入虚空。他的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手中的传送符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杀戮与掠夺仍在继续,但这一次,他的目标不再仅仅是仙二代的宝物,而是整个新源道台的根基。 那些高高在上的古尊们,恐怕还没意识到,他们眼中的“蝼蚁”,早已成长为足以撼动他们统治的存在。 而沈言的逃命秘法,也早已不是单纯的“逃”,而是变成了“攻”的一部分——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在他们最愤怒的时候消失,如同鬼魅般,一点点蚕食着他们的权威与力量。 碎道平原的风,似乎也带上了一丝躁动的气息。 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悄然酝酿。 第582章 古尊 源道禁地的入口,藏在新源道台主殿后方的一片迷雾中。 迷雾由最精纯的本源规则构成,能扭曲修士的感知,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规则乱流,连古尊都需持“源道令”才能安全进入。沈言手持从布防图上拓印的密道图谱,借着夜色,悄然潜入了迷雾边缘。 他没有硬闯,而是按照图谱所示,在迷雾中找到一处不起眼的岩壁。岩壁上布满了细密的符文,看似是自然形成,实则是上古修士留下的“暗门”。 沈言指尖凝聚起一丝混沌之力,按照图谱标注的顺序,依次点在符文的凹槽处。每点一下,岩壁就轻微震动一次,符文的光芒也随之黯淡一分。 “咔嚓……” 当最后一个符文被激活,岩壁缓缓向两侧分开,露出一条幽深的通道。通道内弥漫着浓郁的本源气息,却比迷雾中的规则更加温和,显然是人为布置的“养道阵”。 “果然有密道。”沈言眼中闪过一丝了然。布防图上记载,这条密道是当年修建新源道台的工匠留下的逃生通道,后来被古尊们遗忘,没想到竟成了他潜入的关键。 他收敛气息,如同狸猫般钻入通道。通道狭窄而漫长,两侧的石壁上刻满了古老的壁画,描绘着碎道平原的起源——据说这里曾是一片混沌,第一批飞升者以自身道基为引,才凝聚出最初的规则,建立了源道台。 “第一批飞升者……”沈言停下脚步,凝视着壁画中一个手持巨斧的身影。那身影的姿态,竟与他在乱道沼泽静道台上看到的佛道符文隐隐呼应,“难道他们也修炼过类似道心种魔的秘法?” 这个念头刚起,通道深处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沈言立刻施展影遁术,融入石壁的阴影中。 只见一个身披灰袍的老者,手持一盏油灯,慢悠悠地从通道深处走来。老者的气息微弱得如同凡人,却带着一种与源道禁地融为一体的韵律,显然是在这里守护了无数岁月的“守禁人”。 守禁人没有察觉到沈言的存在,他一边走,一边用粗糙的手指抚摸着石壁上的壁画,口中喃喃自语:“又到换阵的时候了……这些小家伙,越来越不耐等了……” 沈言屏住呼吸,直到守禁人走远,才敢继续前进。他意识到,源道禁地的秘密,或许比他想象的更复杂。 通道的尽头,是一间宽敞的石室。石室中央,竖立着九根刻满规则符文的石柱,石柱顶端悬浮着一颗拳头大小的“源道核心”,散发着照亮整个石室的柔和光芒。 核心周围,环绕着九道虚影——正是碎道平原的九位古尊!他们似乎正在通过核心,汲取本源规则修炼,气息深沉而磅礴,比沈言之前遇到的任何古尊都要强大。 “这才是他们的真正实力……”沈言心中一凛。之前与他交手的古尊,显然都留了后手,真正的根基全在这里。 他没有贸然行动,而是躲在石室角落的阴影中,运转混沌道体,仔细观察着古尊虚影与源道核心的联系。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诡异的现象:古尊们汲取的本源规则中,夹杂着一丝极淡的、属于尘客的道基气息。这些气息顺着核心的光芒,流入古尊虚影体内,让他们的气息更加凝实,却也让核心的光芒黯淡了一分。 “果然如此。”沈言的眼神冷了下来。古尊们所谓的“修炼”,根本就是在持续吞噬碎道平原的本源和尘客的道基,用整个平原的生机,滋养他们的不朽。 他的目光落在源道核心下方的一个石台上。石台上,静静躺着一卷闪烁着金光的古籍,正是他苦苦寻找的《本源秘录》全卷! 秘录周围没有任何防护,仿佛笃定不会有人能潜入这里。 沈言深吸一口气,开始制定计划。硬抢显然不可能,九位古尊的力量加起来,足以轻易碾碎他的混沌道体。他必须找到一个既能拿到秘录,又能全身而退的机会。 他注意到,每隔一个时辰,古尊虚影就会短暂地离开核心,似乎是在消化汲取的规则。这是核心防御最薄弱的时刻,也是他唯一的机会。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沈言如同磐石般潜伏在阴影中,连呼吸都调整到与石室的规则韵律一致。守禁人来过一次,检查了石柱的符文,却没有发现近在咫尺的他。 终于,古尊虚影开始变得不稳定,缓缓从核心周围退开。源道核心的光芒瞬间黯淡了不少,周围的规则防御也出现了一丝松动。 就是现在! 沈言如同离弦之箭,从阴影中窜出,右手直取石台上的《本源秘录》。他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致,混沌道体与周围的规则完美融合,几乎没有引起任何波动。 就在他的手指即将触碰到秘录的瞬间,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在石室内响起: “贵客临门,何不现身一见?” 是守禁人!他不知何时出现在石室门口,手中的油灯散发着诡异的红光,照破了沈言的影遁术。 九位古尊的虚影瞬间转身,冰冷的目光齐刷刷地锁定在沈言身上。磅礴的规则威压如同实质,压得他的混沌道体都在咯吱作响。 “黑风!”雷狱古尊的虚影怒吼,紫色的雷光在他周身凝聚,“老夫找了你整整三年!” 沈言知道暴露了,当机立断,放弃秘录,转身就逃。他祭出万魂幡,无数残魂虚影爆发,暂时阻挡了古尊虚影的攻击,同时将传送符拍在胸口。 “想走?”云纹古尊的虚影冷笑,一道金色的规则锁链如同长蛇般窜出,缠向沈言的脚踝。 沈言临危不乱,左手捏碎一枚“替身符”,同时施展出“虚无遁”。替身符化作他的模样,被锁链缠住,而真正的他则化作一道透明的影子,冲出了石室。 “追!” 九位古尊的虚影同时冲出石室,朝着通道追来。守禁人也跟在后面,手中的油灯散发出越来越亮的红光,红光所过之处,沈言的虚无状态都在微微波动。 “这老头不简单!”沈言心中一惊。守禁人的气息虽然微弱,却能克制他的虚无遁,显然掌握着某种克制魔道的规则。 他不敢恋战,将“颠倒乾坤步”催动到极致,在狭窄的通道中左冲右突,不断改变方向,试图甩开追兵。 通道两侧的壁画在古尊虚影的攻击下不断崩塌,碎石如雨般落下,好几次都险些将他掩埋。雷狱古尊的雷光、云纹古尊的锁链、焚天古尊的火焰……各种规则攻击在他身后交织,形成一道死亡屏障。 沈言凭借着对密道的熟悉和丰富的逃命经验,一次次险之又险地避开攻击。他甚至故意引动通道内的规则乱流,阻挡追兵的脚步。 就在他即将冲出暗门时,守禁人突然将手中的油灯掷向空中。油灯爆开,化作无数红色的光点,光点落地生根,长成一片红色的藤蔓,瞬间将暗门封锁。 “源道缚魔藤,能捆住一切魔道气息。”守禁人的声音带着一丝悲悯,“放弃,你逃不掉的。” 沈言看着那片散发着克制气息的藤蔓,知道虚无遁和影遁术都无法奏效。他眼中闪过一丝决绝,猛地转身,将混沌道体催动到极致。 “道心种魔,混沌归一!” 黑白二色的混沌之力在他体内爆发,形成一道巨大的莲花虚影,莲花花瓣上,既有佛道的慈悲符文,又有魔道的凌厉纹路,甚至还夹杂着一丝源道规则的气息。 “这是……混沌道体?!”古尊虚影们同时惊呼,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沈言没有理会他们的震惊,操控着莲花虚影,猛地撞向红色藤蔓。两种截然不同的规则碰撞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红色藤蔓寸寸断裂,暗门的封锁出现了一道缺口。 “走!” 沈言抓住机会,化作一道流光冲出暗门,瞬间将传送符的力量催动到极致。 “不!” 古尊虚影们怒吼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身影在传送符的光芒中消失。 当沈言的身影再次出现时,已在万里之外的乱道沼泽深处。他喷出一口鲜血,混沌道体的光芒黯淡了不少,显然刚才的碰撞对他消耗极大。 “还是没能拿到秘录……”他苦笑一声,心中却没有多少失落。 这次潜入虽然失败,却让他摸清了古尊的根基,知道了他们力量的来源,更重要的是,他确认了《本源秘录》的存在,也见识到了混沌道体的真正潜力。 “下次,就没这么容易让你们挡着了。” 沈言盘坐在沼泽中,开始疗伤。他的目光望向新源道台的方向,眼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他知道,与古尊的最终对决,已经不远了。而在此之前,他需要变得更强,需要找到破解源道核心的方法,需要让更多的尘客明白,他们所承受的苦难,究竟来自何处。 乱道沼泽的风,带着规则碰撞后的余波,吹过沈言的脸颊。他缓缓闭上眼睛,识海中的混沌莲子再次转动,消化着这次潜入带来的收获。 源道禁地的秘密,古尊的根基,混沌道体的潜力……无数信息在他脑海中交织,渐渐勾勒出一条通往最终答案的道路。 这条路注定布满荆棘,充满杀戮与逃亡,但沈言从未畏惧。 因为他知道,他的身后,是无数渴望自由的尘客;他的前方,是打破固化、迎来新生的碎道平原。 而他手中的刀,他心中的道,他脚下的路,都将为这一天,砥砺前行。 第583章 潜修悟真意 乱道沼泽的静道台上,沈言已静坐了整整五百年。 五百年间,碎道平原风波不断。古尊们因源道禁地的遇袭,对尘客的镇压愈发严苛,新源道台的规则壁垒比以往更加厚重;仙二代们仗着古尊的威势,在平原上横行无忌,落星崖的尘客们日子愈发艰难,连最基本的规则碎片都难以获取。 但也正是这严苛的压迫,让越来越多的尘客意识到,单纯的忍耐与熬煮,终究换不来生路。 沈言虽未现身,却通过当年从执法堂救出的尘客,悄然传递着力量与信念。他将抢来的规则碎片分发给有潜力的年轻修士,将从仙二代那里搜来的残缺功法补全后流传出去,甚至将自己领悟的“混沌道体”基础法门,简化成适合尘客修炼的“共生诀”。 “共生诀”不追求速成,也不依赖稀有资源,只讲究修士间的规则共鸣——你以草木规则为我疗伤,我以金石规则为你筑防,彼此借力,相互成就。这正是沈言从万域的共生理念中化出,虽简陋,却在底层尘客中迅速流传开来。 静道台上,沈言缓缓睁开眼。识海中央的混沌莲子流转着圆满的光泽,五百年的潜修,让他彻底消化了从源道禁地带回的信息,更将“共生诀”与道心种魔秘法相融,悟出了一套全新的战技——“万流归宗”。 此技能引动周围所有修士的规则之力,汇聚成一道无坚不摧的洪流,修为越高,引动的范围越广,威力也越强。这正是他为对抗古尊的源道核心,量身打造的杀招。 “是时候了。” 沈言起身,身形一晃,化作一道清风,朝着落星崖掠去。五百年的沉寂,足够让古尊们放松警惕,也足够让“共生诀”在尘客中生根发芽。 落星崖的变化,让沈言既欣慰又沉重。 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尘客开始修炼“共生诀”,他们自发组成了一个个小团体,用简陋的规则相互扶持,甚至能在局部抵御仙二代的欺压;沉重的是,崖边的新坟又多了不少,古尊们为了寻找他的踪迹,不知屠戮了多少无辜尘客。 “黑风大人!” 一个断了左臂的中年修士,看到沈言的身影,激动得浑身颤抖。他正是当年从执法堂逃出的尘客之一,如今已是落星崖“共生盟”的首领,法号“石坚”。 沈言点点头,目光扫过周围的尘客。他们大多面带风霜,道基上带着伤痕,却眼神明亮,透着一股以往没有的坚韧。 “古尊们的根基,在源道核心。”沈言开门见山,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尘客耳中,“他们靠吞噬平原的本源和我们的道基存活,只要毁了核心,他们的力量就会大幅衰退。” 石坚等人脸色剧变:“源道禁地守卫森严,九位古尊轮流镇守,我们……” “不是‘我们’,是‘我们所有人’。”沈言打断他,指尖凝聚起一缕混沌之力,化作一面水镜,映照出源道禁地的布防图,“单打独斗,我们永远是待宰的羔羊。但只要所有修炼共生诀的尘客联手,引动万流归宗,未必没有胜算。” 水镜中,不仅有禁地的布防,还有沈言标注出的、适合埋伏的地点,以及如何用共生诀的共鸣,干扰源道核心的运转。 石坚等人看着布防图,又看了看沈言眼中的坚定,心中的犹豫渐渐消散。这些年的苦难早已磨平了他们的侥幸,他们比谁都清楚,不反抗,就是死路一条。 “我们信黑风大人!”石坚单膝跪地,断袖一挥,“共生盟上下,听凭差遣!” 周围的尘客纷纷效仿,一时间,落星崖上响起整齐的誓言,声音穿透云层,带着压抑了无数年的愤怒与决心。 接下来的三年,沈言奔走于碎道平原的各个角落。 他去了蚀骨渊,说服了那里的魔道散修。这些散修虽桀骜不驯,却也受够了古尊的打压,在沈言许诺“共享源道核心规则”后,终于答应联手; 他去了乱道沼泽边缘的“弃道村”,那里住着一群被古尊废除道基的老修士。沈言用混沌之力为他们修复了部分道基,让他们重拾力量,老修士们感念其恩,愿以残躯参与决战; 他甚至冒险潜入新源道台外围,联系上了一些对古尊不满的低阶仙仆。这些仙仆虽出身“上界”,却同样受着古尊的压迫,在沈言的劝说下,答应在决战当天,破坏道台的防御阵法。 一张覆盖整个碎道平原的大网,悄然张开。 决战的日子,定在十年后的“道陨日”。 这一天,是碎道平原规则最紊乱的时刻,源道核心的防御会降到最低,也是古尊们例行“吞噬本源”的日子,他们的力量会暂时与核心深度绑定,难以快速脱身。 十年间,沈言没有再出手抢夺,而是专注于整合力量。 他将共生诀进一步完善,让不同规则的修士能更高效地共鸣;他指导石坚等人演练万流归宗,从最初只能引动数十人的力量,到后来能汇聚上千修士的规则洪流;他甚至让魔道散修与弃道村的老修士切磋,磨合战术,消弭彼此的隔阂。 新源道台的古尊们,对此并非一无所知。但他们依旧轻视这些“底层蝼蚁”,认为一群连完整功法都没有的尘客,掀不起什么风浪。雷狱古尊甚至放出话来,要在道陨日当天,举行“百仙宴”,当着所有尘客的面,彻底炼化源道核心,成就“永恒道体”。 道陨日,终于来临。 碎道平原的天空阴云密布,规则乱流如同黑色的巨龙,在云层中翻滚。源道禁地上空,九道璀璨的光柱冲天而起,古尊们正全力炼化核心,准备迎接“永恒”的时刻。 就在此时,沈言动了。 落星崖的共生盟,蚀骨渊的魔道散修,弃道村的老修士,新源道台的仙仆……无数道身影从平原的各个角落冲出,如同百川归海,朝着源道禁地汇聚。 他们的规则各不相同,有草木的生机,有金石的厚重,有雷电的狂暴,有暗影的诡谲……却在共生诀的共鸣下,形成一股磅礴的洪流,所过之处,古尊布下的防御阵法如同纸糊般破碎。 “蝼蚁敢尔!” 源道禁地里,古尊们震怒。他们没想到这些平日里任其宰割的尘客,竟能联合起来,更没想到他们的规则共鸣,竟能撼动禁地的防御。 雷狱古尊第一个冲出禁地,紫色的雷光如同瀑布般落下,朝着人群轰去。 “万流归宗!” 沈言一声令下,石坚带领前排的共生盟修士,将规则之力汇聚成一面巨大的土黄色盾牌。雷光轰击在盾牌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盾牌剧烈震颤,却始终没有破碎。 “不可能!”雷狱古尊脸色剧变。他能感觉到,对方的规则看似驳杂,却有种生生不息的韧性,仿佛能吸收他的攻击,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就在他失神的瞬间,蚀骨渊的魔道散修动了。他们化作一道道黑影,绕过雷光,用最凌厉的魔功,攻向雷狱古尊的道标破绽——这些破绽,正是沈言当年从雷云那里总结出的、所有雷狱一脉修士的通病。 “噗!” 雷狱古尊猝不及防,道标被撕开一道口子,雷光顿时紊乱。 “一起上!” 沈言抓住机会,亲自带领精锐,冲向源道禁地的入口。他的混沌道体爆发,黑白二色的莲花虚影在头顶绽放,引动着周围所有修士的规则之力,万流归宗的威力被推到极致。 云纹古尊、焚天古尊等其他古尊见状,纷纷冲出禁地支援。一时间,整个源道禁地外围,成了规则碰撞的战场。 尘客们虽然修为不如古尊,却胜在人多势众,更有共生诀的共鸣加持,彼此掩护,相互借力。你伤了,我为你疗伤;我力竭了,你替我挡下攻击。这种从未有过的协作,让古尊们疲于应对。 沈言的目标始终只有一个——源道核心。 他避开与古尊的正面交锋,凭借着影遁术和混沌道体的伪装,在乱战中穿梭,不断靠近禁地深处。沿途的守卫,被他用魔念丝和共生诀的干扰轻易解决,那些被策反的仙仆,也在关键时刻破坏了禁地的机关。 终于,他再次来到了那间熟悉的石室。 源道核心依旧悬浮在石柱顶端,只是光芒比上次更加黯淡,显然古尊们的炼化已到了关键时刻。守禁人手持油灯,静静地站在核心前,眼神复杂地看着沈言。 “你终究还是来了。”守禁人叹了口气,“你可知,毁了核心,碎道平原的规则会彻底崩溃,所有修士都会道基崩解?” “我知道。”沈言点头,语气坚定,“但与其让规则成为古尊的养料,不如让它回归混沌,至少……能给后来者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守禁人沉默片刻,突然将油灯递给沈言:“这盏‘引路灯’,能引动核心深处的混沌本源。当年第一批飞升者留下它,就是怕有朝一日,源道核心会沦为私产。” 沈言接过油灯,心中一震。 “他们当年也像你一样,试图打破固化,却失败了。”守禁人眼中闪过一丝追忆,“希望你能成功。” 说完,他转身走向石室深处,身影渐渐消失在石壁的阴影中。 沈言握紧引路灯,不再犹豫。他将混沌道体的力量注入灯中,油灯爆发出耀眼的白光,一道纯净的混沌气流顺着灯光,注入源道核心。 “嗡——!” 核心剧烈震颤,原本被古尊们掌控的本源规则,开始反噬。石室之外,正在与尘客激战的古尊们同时发出惨叫,他们与核心绑定的力量瞬间紊乱,道基出现了崩裂的迹象。 “不好!核心出事了!”云纹古尊大惊失色,转身就想回石室。 “拦住他们!”石坚怒吼,带领所有尘客,发动了最后的冲锋。 沈言在石室内,感受着核心的崩溃。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将引路灯的光芒催动到极致,同时运转万流归宗,引动外面所有尘客的规则之力,汇入核心的混沌本源中。 “以众生之力,开混沌新天!” 沈言一声长啸,识海中央的混沌莲子飞出,融入源道核心。 刹那间,整个碎道平原都剧烈震颤起来。源道禁地爆发出一道贯穿天地的白光,白光所过之处,古尊们的规则壁垒寸寸瓦解,他们的道基在混沌本源的冲击下,如同冰雪消融。 尘客们沐浴在白光中,只觉得道基上的枷锁被彻底打破,原本残缺的规则开始自动修复,甚至隐隐有所突破。 当白光散去,源道禁地已化为一片废墟。九位古尊的身影消失不见,只留下九枚黯淡的道标碎片,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碎道平原的天空,第一次变得清澈明朗。紊乱的规则渐渐平息,却不再有固化的阶序,而是像流水一样,自由地流淌在天地间。 沈言站在废墟之上,身形有些虚幻。混沌莲子与源道核心的融合,耗尽了他的道基之力,他的身影正在一点点变得透明。 “黑风大人!”石坚等人冲了过来,看着他虚幻的身影,眼眶通红。 沈言笑了笑,挥手示意他们不必靠近:“碎道平原……终于自由了。” 他的目光望向落星崖的方向,那里,新的飞升者正穿过天痕,眼中带着迷茫,却不再有以往的恐惧。 “共生诀……要传下去。” 沈言的声音越来越轻,身影化作无数道黑白相间的光点,融入碎道平原的规则之中。这些光点所过之处,长出了新的草木,诞生了新的生灵,整个平原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 石坚等人对着光点消散的方向,深深跪拜。 许多年后,碎道平原再无古尊与尘客之分。所有修士都修炼着共生诀,彼此扶持,共同守护着这片土地。 有人说,在月圆之夜,如果你足够幸运,会在乱道沼泽的静道台上,看到一道模糊的身影,他手持一盏油灯,微笑着看着远方——那是沈言的残念,在守护着他用生命换来的新生。 而落星崖的石碑上,刻着一行新的字: “规则本无界,共生方为道。” 风穿过平原,带着自由的气息,吹向每一个角落。这里的故事,还在继续,却不再有压迫与固化,只有生生不息的希望,和代代相传的共生之念。 第584章 新序 碎道平原的风,在源道核心崩碎后的第一千年,终于带上了真正自由的味道。 曾经的新源道台废墟上,建起了一座没有围墙的“共生城”。城里的修士不分出身,无论是当年的尘客、仙仆,还是后来飞升的新人,都能在这里自由交换规则碎片,探讨修行心得。城中央的广场上,立着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刻着“共生诀”的全文,碑前常年有人驻足,或感悟,或修行,气氛平和而热烈。 石坚成了共生城的第一任“护城使”。他的左臂虽未复原,道基却在当年的白光滋养下愈发深厚,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沧桑。这些年,他一直恪守着对沈言的承诺,将“共生”的理念传遍平原的每一个角落。 “石老,西边的‘迷雾林’又出现规则乱流了,几个新来的飞升者被困在里面。”一个年轻修士匆匆跑来,脸上带着焦急。 石坚点点头,起身道:“备船,去看看。” 迷雾林是当年乱道沼泽的残余地带,偶尔会爆发规则乱流,是平原上最危险的区域之一。但如今的修士们不再畏惧,因为他们有“共生舟”——这是一群擅长木系与风系规则的修士,联手打造的特殊法器,能在乱流中开辟安全通道。 共生舟在低空飞行,舟身由青竹编织而成,帆上绘着混沌莲子的图案。石坚站在船头,看着下方翻滚的迷雾,眼中闪过一丝怀念。 他想起沈言化作光点前的模样,想起那些在道陨日浴血奋战的同伴,想起这千年间的变化——曾经相互敌视的魔道散修与弃道村老修士,如今成了最好的酿酒搭档;当年被策反的仙仆,教出了一批又一批精通阵法的弟子;甚至连雷狱古尊留下的雷纹道标碎片,都被修士们打磨成了警示规则乱流的“鸣雷钟”。 “黑风大人,您看,这就是您想要的世界。”石坚对着虚空轻声说。 话音刚落,一阵清风吹过,帆上的混沌莲子图案微微发光,仿佛在回应他的话。 这些年,类似的“回应”时有发生。 有修士在修炼共生诀遇到瓶颈时,身边会突然出现一缕微弱的混沌之力,助他突破;有孩童在迷雾林迷路时,会看到一盏若隐若现的油灯,指引方向;甚至有一次,共生城遭遇百年不遇的规则海啸,眼看城墙就要崩塌,海啸却在距离城池百丈处,莫名转向,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推开。 修士们都说,这是黑风大人的残念,仍在守护着这片土地。 石坚对此深信不疑。他知道,沈言的混沌莲子融入了平原的规则,他的意志早已与这片土地融为一体,从未离开。 这日,共生城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她是从“九天界”飞升而来的修士,名叫灵汐,道标是一柄流光溢彩的玉笛,据说在九天界时,曾是备受尊崇的“乐神”。但到了碎道平原,她的乐律规则却处处受限,刚落地就被一股突发的规则乱流所伤,若不是被巡逻的修士救下,恐怕早已道基崩碎。 “这里的规则……好生奇怪。”灵汐坐在共生城的客房里,抚摸着受伤的道标,眉头紧锁,“既无章法,又隐隐透着一股……和谐?” 石坚端来一杯用灵米酿造的酒,笑道:“碎道平原的规则,是‘活’的。它不像九天界那般井然有序,却能容下任何规则生根发芽,前提是你得懂‘共生’。” 他将沈言的故事,将道陨日的决战,将共生诀的理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灵汐。 灵汐听得入了迷,尤其是听到沈言以混沌道体融合源道核心时,眼中闪过震撼:“以一己之力,改写一界规则……这等魄力,九天界从未有过。” “他不是为了自己。”石坚摇摇头,“他只是想让每个生灵,都能有选择的权利。” 灵汐沉默片刻,拿起玉笛,轻轻吹奏起来。悠扬的笛声在房间里回荡,带着九天界特有的清越,却在接触到房间里的共生规则时,产生了一丝微妙的共鸣。 “原来如此……”灵汐眼中闪过明悟,“不是规则排斥我,是我没试着融入它。” 接下来的日子,灵汐留在了共生城。她放下乐神的身段,跟着石坚学习共生诀,跟着木系修士观察草木生长,跟着魔道散修感悟暗影流动。渐渐地,她的乐律规则与平原的规则产生了越来越深的共鸣,玉笛吹奏出的声音,不仅能安抚狂暴的规则乱流,还能促进修士的道基生长。 “你看,连九天界的乐神,都能在这里找到新的道。”石坚看着灵汐在广场上吹奏玉笛,修士们围在周围静心聆听,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 千年的安稳,让部分修士渐渐淡忘了当年的苦难。一些出身“上界”的修士,开始抱团排挤后来的飞升者,声称“平原的资源,该由最早开拓的人掌控”;甚至有人私下修改共生诀,加入了“等级划分”的条款,试图恢复当年的阶序。 这些苗头起初很微弱,却引起了石坚的警惕。他多次在共生大会上强调“共生”的真谛,却总有修士阳奉阴违。 “石老,没必要这么较真。”一个当年的仙仆后代,如今已是城中富户的修士劝道,“让他们占点小便宜,只要不大乱就行。” “乱,就是从‘小便宜’开始的。”石坚的脸色很严肃,“当年古尊们,不也是从一点点掠夺开始的吗?”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碎道平原的规则突然出现了异常。 共生城的石碑开始发烫,上面的“共生诀”字迹变得模糊;迷雾林的规则乱流愈发频繁,甚至蔓延到了城池边缘;更诡异的是,一些修士的道基上,竟出现了类似当年古尊的“掠夺纹路”。 “是‘阶序之毒’!”灵汐的玉笛突然发出刺耳的鸣叫,她脸色苍白,“这些纹路,与九天界那些固化的‘界域壁垒’同源,是规则深处的恶念!” 石坚心中一沉。他终于明白,沈言以残念压制了千年的,不仅仅是外在的阶序,还有规则本身对“固化”的本能渴望。这种渴望如同附骨之疽,只要修士心中生出一丝贪婪与傲慢,就会趁虚而入。 “必须找到源头!”石坚当机立断,召集了城中的核心修士,“灵汐姑娘,能靠乐律定位毒源吗?” 灵汐点点头,拿起玉笛吹奏起来。这次的笛声不再悠扬,而是带着尖锐的穿透力,如同手术刀般剖析着平原的规则脉络。 “在……源道禁地的废墟!”灵汐指向共生城的西方,“那里有一股微弱却顽固的恶念,正在牵引着所有的阶序之毒!” 石坚带人赶到源道禁地时,只见废墟中央,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株黑色的藤蔓。藤蔓的叶片上,布满了当年古尊的规则纹路,正贪婪地吸收着平原的本源规则,而它的根须,则深深扎在沈言残念汇聚的光点之上。 “是古尊的残魂!”有老修士认出了藤蔓的气息,“他们没死透,借着阶序之毒,想重新掌控平原!” 黑色藤蔓感受到他们的到来,猛地暴涨,无数根须如同毒蛇般窜出,缠向众人。藤蔓上的掠夺纹路闪烁,所过之处,修士们的道基竟开始枯萎。 “共生诀!”石坚怒吼,率先运转规则,与身边的修士形成共鸣。 然而,这一次,共生诀的效果竟大打折扣。阶序之毒仿佛能瓦解规则共鸣,让修士们的力量难以汇聚。 “没用的!”藤蔓中传出古尊们阴冷的笑声,“千年了,你们早已忘了怎么战斗,忘了当年的血与火!” 就在众人节节败退,眼看就要被藤蔓吞噬时,一道柔和的白光突然从藤蔓根部亮起。 是沈言的残念光点! 光点在藤蔓的挤压下,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光芒中,隐约出现了沈言的身影——他还是当年的模样,眉眼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共生,不是让你们忘记战斗。” 沈言的声音在废墟上空回荡,清晰地传入每个修士耳中:“是让你们记得,为何而战。” 白光融入修士们的道基,原本被阶序之毒瓦解的共鸣,瞬间恢复,甚至比以往更加紧密。石坚只觉得一股暖流涌入体内,与身边修士的规则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默契。 “为了自由!” “为了平等!” “为了共生!” 修士们怒吼着,再次发动万流归宗。这一次,他们的规则不再是单纯的力量叠加,而是融入了对“共生”的理解与信念——草木为盾,金石为矛,雷电为引,乐律为魂……无数规则交织成一道璀璨的光柱,狠狠撞向黑色藤蔓。 “不——!” 古尊的残魂发出凄厉的惨叫。黑色藤蔓在光柱中寸寸断裂,掠夺纹路被白光净化,最终化为飞灰。 当光芒散去,源道禁地的废墟上,只留下一颗更加明亮的残念光点,和一群相互搀扶、满身伤痕却眼神坚定的修士。 “石老,我们……做到了。”一个年轻修士气喘吁吁地说。 石坚看着光点,重重地点头:“是我们,做到了。” 经此一役,碎道平原的修士们终于明白,“共生”不是一劳永逸的终点,而是需要代代守护的信念。他们在共生城的石碑旁,又立了一块新碑,上面刻着沈言的那句话: “共生,不是让你们忘记战斗,是让你们记得,为何而战。” 千年又千年。 碎道平原的故事,在规则的长河中不断延续。 有新的飞升者带来新的规则,有旧的矛盾引发新的冲突,但“共生”的信念,始终像一颗定海神针,指引着这片土地的方向。 石坚最终化作了平原的一部分,他的道基融入共生城的石碑,继续守护着他毕生追求的理念。灵汐则成了新的护城使,她的玉笛声,成了碎道平原最动听的旋律,既歌颂着和平,也警示着危机。 而沈言的残念光点,依旧在源道禁地的废墟上静静发光。偶尔有迷茫的修士来到这里,光点会化作一盏油灯,指引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的“共生之道”。 风穿过平原,吹过共生城的石碑,吹过源道禁地的光点,吹过每一个为“更好”而努力的生灵。 这里的规则依旧自由而混乱,这里的修士依旧会为了资源争执,这里的阶序之毒或许永远不会彻底消失。 但只要那点残念还在,只要“共生”的信念还在,碎道平原就永远是那个—— 能让每个生灵,都有机会选择自己道路的地方。 这,或许就是沈言留给这片土地,最好的礼物。 第585章 共生 碎道平原的规则长河,在又一个千年流转中,泛起了异样的涟漪。 共生城的观星台上,灵汐的后人灵澈正吹奏着玉笛。笛声不再局限于安抚规则乱流,而是融入了对星空的探问——这是她从祖辈传承的使命,用乐律聆听宇宙的脉动。 “不对劲。”灵澈停下吹奏,玉笛上的流光忽明忽暗,“星轨……在偏移。” 观星台的石盘上,刻着碎道平原与周边星域的星图。此刻,代表“九天界”“万域”等已知星域的星辰符号,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偏离原有轨迹,而在星图的边缘,一片从未有过标记的区域,亮起了点点微光。 消息传到共生城的议事堂,引起了轩然大波。 “星轨偏移,会不会引发新的规则潮汐?”一位经历过阶序之毒的老修士忧心忡忡,当年的创伤让他对任何规则异动都格外敏感。 现任护城使墨尘,是石坚的徒孙,一位擅长推演规则的修士。他盯着星图,指尖在石盘上快速滑动,测算着星轨偏移的幅度:“潮汐或许会有,但更麻烦的是……这些新亮起的星点。” 他指向星图边缘:“按照推演,这里应该是‘混沌海’——宇宙诞生前的无序地带,从未有过生灵能从中走出。可这些光点,带着明显的规则波动,像是……有东西要过来了。” 议事堂陷入沉默。碎道平原的修士们早已习惯了与已知星域的零星交流,却对混沌海一无所知。那片传说中的无序地带,意味着未知的危险,更可能打破平原好不容易维系的平衡。 三日后,混沌海方向的天空,出现了一道巨大的空间裂隙。 裂隙中没有规则乱流,反而流淌着一种奇异的“琉璃光”,光中隐约可见无数细小的、如同晶体般的生灵,它们没有固定形态,却能彼此融合,形成各种规则构造,时而化作战舰,时而化作堡垒,散发着令人心悸的秩序感。 “是‘琉璃族’!”灵澈突然惊呼,玉笛急促地响起,“古籍记载,这是混沌海诞生的原生种族,以‘同化规则’为食,所过之处,任何规则都会被改造成他们的秩序!” 话音未落,琉璃光中飞出数十艘晶体战舰,朝着共生城驶来。战舰所过之处,碎道平原的自由规则竟开始凝固,仿佛被强行编织成一张透明的网。 “戒备!”墨尘一声令下,共生城的防御阵法瞬间启动。无数修士登上城墙,运转共生诀,准备迎接未知的敌人。 晶体战舰在城外停下,舰首裂开一道缝隙,一个由琉璃光凝聚而成的人形生灵飘了出来。它的声音像是无数晶体碰撞,带着毫无感情的冰冷:“检测到无序规则集群,启动‘秩序同化’程序。” 话音刚落,它周身的琉璃光暴涨,一道透明的规则网朝着城墙罩来。网中蕴含的同化之力,竟让修士们的共生共鸣出现了松动,部分低阶修士的道基甚至开始结晶化。 “好强的同化力!”墨尘脸色剧变,“他们的规则,专门克制我们的共生诀!” 就在此时,源道禁地的方向,亮起一道柔和的白光。 是沈言的残念光点。这些年,光点早已融入平原的规则脉络,此刻感受到危机,竟主动引动了碎道平原的本源之力。 白光与琉璃光碰撞,透明的规则网出现了一丝褶皱。人形生灵微微一滞,似乎在分析这股陌生的力量:“检测到混沌道体残留波动……启动二级预案。” 更多的晶体战舰从裂隙中飞出,琉璃光汇聚成一道巨大的光柱,朝着白光镇压而去。 “不能让他们毁掉本源!”墨尘怒吼,带领修士们冲出城墙,主动迎向光柱。 这是一场截然不同的战斗。琉璃族不追求杀戮,只专注于同化规则;碎道平原的修士们习惯了与古尊的力量碰撞,却对这种无孔不入的秩序之力束手束脚。 共生诀的共鸣屡次被同化,修士们的规则一次次被扭曲。灵澈的玉笛尽力吹奏,试图用乐律打乱琉璃光的节奏,却只能勉强抵挡片刻;墨尘的推演规则在绝对的秩序面前,如同废纸。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灵澈焦急地说,“他们的同化力会越来越强,我们的规则迟早会被彻底固化!” 墨尘看着被琉璃光压制的白光,突然想起了石坚留下的手札:“黑风大人说过,共生的真谛,是包容而非对抗。或许……我们可以试试别的方式?” 他让灵澈集中乐律,掩护他靠近人形生灵。玉笛声化作一道屏障,暂时挡住了琉璃光的同化,墨尘抓住机会,运转共生诀中最柔和的部分,将一缕碎道平原的自由规则,小心翼翼地递向人形生灵。 “这是……我们的规则。”墨尘的声音带着诚意,“它或许无序,却能孕育无限可能。” 人形生灵的琉璃光微微波动,似乎在分析这缕规则。片刻后,它的声音依旧冰冷,却多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变化:“检测到‘动态平衡’规则……符合混沌海边缘的演化模型。启动‘交流’程序。” 琉璃光散去,晶体战舰也停止了攻击。 人形生灵告诉墨尘,琉璃族并非有意侵略,只是遵循着混沌海的“秩序本能”,试图将所有无序规则纳入已知的秩序体系。它们在星轨偏移中感知到碎道平原的混沌道体残留,误以为这里是需要“修正”的无序节点。 “你们的‘共生’,本质是一种动态秩序。”人形生灵的琉璃光中,浮现出无数规则公式,“与我们追求的静态秩序不同,却同样符合宇宙演化的底层逻辑。” 墨尘恍然大悟。原来,彼此的冲突并非源于恶意,而是源于对“秩序”的不同理解——琉璃族追求永恒不变的静态平衡,碎道平原则信奉生生不息的动态共生。 “或许……我们可以相互学习。”灵澈适时吹奏起融合了琉璃光节奏的笛声,“你们的秩序,能帮我们稳定规则乱流;我们的自由,能为你们的演化注入新的可能。” 人形生灵沉默了片刻,琉璃光中浮现出一个复杂的符号:“接受提议。启动‘共生观测’计划。” 裂隙没有关闭,琉璃族的晶体战舰在城外驻扎下来。它们不再试图同化规则,而是开始记录碎道平原的动态共生模式;碎道平原的修士们也放下戒备,与琉璃族交流规则心得,甚至有修士尝试将琉璃光的秩序之力融入共生诀,创造出能稳定规则乱流的新术法。 星轨依旧在偏移,但带来的不再是恐惧,而是新的机遇。 灵澈的观星台成了两族交流的中心,她的玉笛既能吹奏碎道平原的自由旋律,也能融入琉璃光的秩序节奏,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竟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和谐。 墨尘则带领修士,与琉璃族共同推演星轨偏移的原因。他们发现,这次偏移并非偶然,而是宇宙边缘的“鸿蒙之气”复苏所致,这种气息能催生新的规则,也可能引发更剧烈的宇宙风暴。 “鸿蒙之气……”墨尘看着星图上代表鸿蒙的暗紫色区域,眼中闪过向往,“据说那里的规则,比碎道平原更加自由,也更加危险。” 人形生灵的琉璃光闪烁:“鸿蒙之气是混沌海的源头,琉璃族的古籍记载,那里藏着‘初始规则’——既能演化秩序,也能孕育混沌。” 沈言的残念光点,在此时变得异常明亮。白光中,隐约浮现出混沌莲子的虚影,莲子转动间,竟与星图上的鸿蒙区域产生了共鸣。 “黑风大人是想……”灵澈喃喃自语,眼中闪过明悟。 三百年后,一支由碎道平原修士和琉璃族组成的“探源队”,乘坐着融合了两种规则的“混沌舟”,穿过星轨偏移形成的通道,驶向鸿蒙之气笼罩的未知星域。 墨尘站在船头,看着越来越近的暗紫色气团,手中紧握着一块刻有混沌莲子的令牌——这是用沈言的残念光点炼化而成,能在鸿蒙之气中指引方向。 灵澈的玉笛在舟中回荡,笛声里既有对故土的眷恋,也有对未知的憧憬。琉璃族的人形生灵站在她身边,琉璃光中浮现出实时更新的规则图谱,为混沌舟规避着危险。 “我们走的这条路,黑风大人当年应该也想过。”墨尘望着深空,轻声说道。 白光从令牌中溢出,融入混沌舟的帆上,仿佛在回应他的话。 或许,沈言当年打破阶序,不仅仅是为了碎道平原的自由,更是为了打开一扇通往更广阔世界的门——让这里的生灵知道,宇宙之大,既有固化的阶序,也有流动的共生,既有静态的秩序,也有动态的混沌。 而真正的共生之道,从来不是固守一方天地,而是勇敢地走向未知,在与不同规则的碰撞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更广阔的平衡。 混沌舟驶入鸿蒙之气的瞬间,无数新的规则光点在周围亮起,像是在欢迎这些来自碎道平原的探索者。 墨尘握紧令牌,与灵澈相视一笑。 前路或许充满艰险,但只要共生的信念还在,只要那点源自沈言的残念还在指引方向,他们就永远不会迷失。 碎道平原的故事,早已超越了这片土地的界限,在宇宙的星轨中,继续书写着属于“共生”的新篇章。 而那道留在源道禁地的白光,依旧静静地守护着最初的,等待着有朝一日,探索者们带着新的故事归来,告诉它—— 外面的世界,真的挺好。 第586章 初源 混沌舟在鸿蒙之气中已航行了五百年。 这五百年里,探源队见识了宇宙最原始的模样:有的地方规则如同沸腾的岩浆,能瞬间将钢铁融化;有的地方时间流速错乱,一株草能在弹指间经历生老病死;还有的地方漂浮着无数“规则胚胎”,它们是尚未成型的本源,散发着孕育万物的潜力。 琉璃族的秩序之力在这里发挥了巨大作用。他们用晶体战舰构建出“临时秩序场”,为混沌舟抵御着鸿蒙之气的侵蚀;碎道平原的修士们则以共生诀为基础,与那些规则胚胎产生共鸣,从中汲取着最纯粹的初始规则。 墨尘的道基早已突破当年古尊的境界。混沌莲子令牌与他的混沌道体(修士们效仿沈言,结合共生诀与琉璃秩序创造的新道体)深度融合,让他能直接触摸到鸿蒙之气的核心脉动。 “还有三日,就能抵达鸿蒙源点。”墨尘站在船头,望着前方那片散发着七彩光芒的气团,“琉璃族的古籍说,那里藏着宇宙诞生时的第一缕规则。” 灵澈的玉笛这些年也发生了变化。笛身上布满了琉璃光与混沌气交织的纹路,吹奏出的声音能安抚狂暴的规则胚胎,甚至能引导鸿蒙之气的流向。她轻轻吹了一段旋律,周围的暗紫色气团如同受到指引,自动为混沌舟开辟出一条通道。 “墨尘哥,你说沈言大人当年,是不是也想看看这鸿蒙源点?”灵澈放下玉笛,眼中带着好奇。 墨尘点头:“他的混沌莲子能与鸿蒙之气共鸣,说明他的道,本就与初始规则相通。或许打破碎道平原的固化,只是他迈出的第一步。” 就在此时,混沌舟突然剧烈震颤。 前方的七彩气团中,冲出无数道黑色的“虚无之影”。它们没有固定形态,所过之处,无论是鸿蒙之气还是规则胚胎,都会被彻底吞噬,连琉璃族的秩序场都出现了消融的迹象。 “是‘寂灭规则’!”琉璃族的人形生灵发出警报,琉璃光急促地闪烁,“古籍记载,这是鸿蒙源点的伴生恶念,以吞噬一切规则为生!” 寂灭规则的速度极快,瞬间就冲到了混沌舟面前。秩序场在它们的侵蚀下寸寸瓦解,探源队的修士们运转共生诀,却发现自己的规则刚一接触到虚无之影,就被悄无声息地吞噬。 “这样下去,我们会被彻底吞噬!”一位修士焦急地喊道。 墨尘深吸一口气,祭出混沌莲子令牌:“灵澈,用‘共生之音’引导大家的规则,我来引动鸿蒙源点的力量!” 灵澈立刻吹奏起玉笛。这次的笛声不再柔和,而是带着一种激昂的韵律,将探源队所有修士的规则之力串联起来,形成一道巨大的“音波屏障”。屏障上,混沌气与琉璃光交织,既有着碎道平原的韧性,又有着琉璃族的坚固。 墨尘则将混沌道体催动到极致,令牌上的白光与鸿蒙源点的七彩光芒产生共鸣。源点深处,一股浩瀚的初始规则之力顺着共鸣,如同潮水般涌向混沌舟。 “以初源为引,共生为基,破!” 墨尘一声长啸,将初始规则之力注入音波屏障。屏障瞬间爆发出璀璨的光芒,光芒中,无数规则胚胎的虚影浮现,它们不再是散乱的个体,而是在共生诀的引导下,形成了一个不断演化的“微型宇宙”。 寂灭规则的虚无之影撞上屏障,如同水滴汇入大海,瞬间被微型宇宙的演化之力同化、消解。 “这是……沈言大人的‘万流归宗’?”灵澈惊讶地发现,此刻的屏障之力,竟与记载中沈言的终极战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更加宏大,更加包容。 墨尘笑了笑:“这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万流归宗’。” 在初始规则与共生之力的联合下,寂灭规则的虚无之影被彻底清除。当最后一道黑影消散时,鸿蒙源点的七彩光芒变得更加明亮,一道蕴含着宇宙终极奥秘的规则信息流,如同甘霖般洒向混沌舟。 探源队的修士们沐浴在信息流中,道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升华。墨尘的混沌道体彻底圆满,识海中浮现出宇宙诞生的全过程;灵澈的玉笛进化成了“鸿蒙笛”,能吹奏出创造规则的旋律;琉璃族的人形生灵也突破了静态秩序的桎梏,琉璃光中开始流淌着动态的生机。 “原来……共生的终极,是创造。”墨尘感悟着信息流中的真谛,“古尊的固化是死,琉璃族的静态是滞,唯有在自由与秩序的平衡中,不断创造新的规则,才是宇宙演化的方向。” 人形生灵的琉璃光闪烁着认同的光芒:“琉璃族的古籍错了。寂灭规则不是源点的恶念,而是宇宙对‘停滞’的自我清理。只有不断创造,才能抵御寂灭。” 三年后,探源队带着鸿蒙源点的馈赠,返回了碎道平原。 他们带回的不仅仅是强大的规则之力,更是一种全新的理念——共生之道,不应局限于一界一地,而应走向星海,在与不同文明、不同规则的碰撞中,创造出更广阔的平衡。 碎道平原因此迎来了新的变革。 在墨尘和灵澈的带领下,修士们与琉璃族合作,建造了无数艘“共生舟”,将碎道平原的理念传播到星轨偏移影响的各个星域。他们帮助被固化阶序压迫的生灵打破枷锁,也向追求绝对秩序的文明展示动态平衡的魅力。 有人质疑他们“多管闲事”,认为碎道平原已经足够美好,不必去招惹星海的风浪。 墨尘却在共生大会上,讲述了鸿蒙源点的经历:“寂灭规则告诉我们,停滞就是死亡。我们传播共生之道,不是为了征服,而是为了让更多生灵明白,创造与平衡,才是抵御寂灭的唯一途径。” 他的话得到了大多数修士的认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星海共生盟”,驾驶着共生舟,驶向未知的宇宙。 灵澈则在碎道平原与琉璃族的驻地之间,搭建了一座“规则桥”。这座桥由鸿蒙笛的旋律与琉璃光共同构成,能让两个文明的规则自由流通,成为星海间第一个跨文明的共生象征。 沈言的残念光点,在探源队返回后,变得愈发璀璨。它不再局限于源道禁地,而是化作无数道微光,融入每一艘共生舟、每一个传播理念的修士心中,成为他们在星海中的指引。 有一次,一支共生舟小队在遥远的“枯寂星域”,遇到了被寂灭规则侵蚀的文明。就在他们快要支撑不住时,所有修士的识海中,同时响起了沈言的声音: “别怕,看看你身边的同伴,看看你手中的规则,看看这片等待被拯救的星空。” 那一天,小队成员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用共生诀结合鸿蒙规则,不仅净化了寂灭规则,还帮助枯寂星域的生灵重建了家园。 消息传回碎道平原,灵澈抚摸着鸿蒙笛,轻声说:“他一直都在,不是吗?” 千年又千年。 碎道平原的名字,渐渐响彻星海。它不再是一个偏远的飞升之地,而是“共生之道”的发源地,是无数文明向往的“规则圣地”。 墨尘和灵澈最终也化作了星海的一部分,他们的道基融入规则桥,继续守护着两个文明的共生。但他们的理念,被一代又一代的星海共生盟成员传承下去。 有一天,一个来自九天界的年轻修士,在碎道平原的共生城,看到了那块刻着“共生,不是让你们忘记战斗,是让你们记得,为何而战”的石碑。 他不解地问身边的老者:“这里的人,为何要花那么大功夫,去管别的星域的事?” 老者指着天空中穿梭的共生舟,笑道:“因为他们知道,宇宙是一片大海,任何一汪水的干涸,都会影响整片海的生机。而共生之道,就是让这片大海永远奔腾不息的源泉。” 年轻修士似懂非懂,却在看到石碑旁那株由混沌莲子和琉璃光共同孕育的奇花时,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暖流。 那株花,一半是黑白交织的混沌之色,一半是晶莹剔透的琉璃之光,却在同一根茎上,绽放出了最绚丽的花朵。 风穿过共生城,带着星海的气息,吹过石碑,吹过奇花,吹向每一个踏上共生舟的修士。 他们的前方,是无垠的宇宙,是未知的挑战,是寂灭的威胁。 但他们的身后,是碎道平原的初心,是沈言的残念,是无数文明的期盼。 所以,他们无所畏惧。 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共生之花还在绽放,只要创造的信念还在传递,星海就永远不会沉寂。 而这一切的,那个道基破碎的修士,那个化作光点的残念,或许早已在星海的某处,笑着看着这一切。 看着他用一生追求的“挺好”,终于在更广阔的天地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第587章 火种 星海的潮汐,每十万年为一个轮回。 当探源队带回的鸿蒙气息与碎道平原的规则彻底融合,当共生之道已在百余个星域扎根,一场前所未有的“规则潮汐”,正在宇宙深处悄然酝酿。 潮汐的源头,并非鸿蒙源点,也非寂灭规则,而是“归墟”——一处被遗忘在星海边缘的古老星域。那里曾是上古文明的战场,无数强大的规则在战火中湮灭,凝结成一种能吞噬一切“动态规则”的“死寂之力”。 星轨偏移的余波,意外触动了归墟的封印。死寂之力如同苏醒的巨兽,开始沿着星轨蔓延,所过之处,星海共生盟建立的“动态平衡带”接连崩塌,那些刚刚摆脱固化阶序的星域,重新陷入了规则停滞的死寂。 消息传回碎道平原时,共生城的议事堂灯火通明。 现任护城使是一位名叫“风遥”的年轻修士,他是墨尘的徒孙,道基中融合了碎道平原的混沌气与琉璃族的秩序光,一手“流转变幻”的规则术,能在自由与秩序间无缝切换。 “归墟的死寂之力,比寂灭规则更可怕。”风遥指着星图上不断扩大的阴影区域,“它不吞噬规则,而是让规则‘死亡’——不再演化,不再流动,永远停留在某个瞬间。” 议事堂内一片凝重。星海共生盟的修士们最清楚,规则的停滞意味着什么——那是比古尊的固化更彻底的绝望,连反抗的念头都会被冻结。 “琉璃族的静态秩序能抵挡吗?”一位来自枯寂星域的修士问道,当年正是共生盟帮他们抵御了寂灭规则,此刻他眼中满是担忧。 风遥摇头:“死寂之力是‘绝对停滞’,琉璃族的秩序是‘可控平衡’,二者本质不同。我们试过用共生诀引导动态规则对冲,结果……” 他调出一段影像:星海共生盟的一支精锐小队,在死寂之力边缘布下“万流归宗”大阵,试图用百种规则的动态共鸣击碎停滞,却被死寂之力瞬间冻结,连规则波动都变得僵硬,最终整支小队连同战舰,化作了星海中的一座“规则墓碑”。 灵澈的后人灵溪,此刻正抚摸着手中的鸿蒙笛。笛音在议事堂内回荡,带着一丝哀伤:“鸿蒙源点的初始规则,或许能克制死寂之力,但归墟距离源点太远,我们无法及时引动它的力量。” “或许……我们可以回去找沈言大人的残念。”一位老修士提议,“当年连古尊的残魂都能净化,说不定……” 风遥沉默了。他知道,沈言的残念光点虽在,却早已融入碎道平原的规则脉络,若是强行抽调,可能会动摇平原的根基。而且,归墟的死寂之力,是连鸿蒙源点都忌惮的古老存在,残念的力量未必够用。 就在众人束手无策时,琉璃族的新任族长“晶”,带着一块黑色的晶体走进了议事堂。晶体中封存着一缕微弱的死寂之力,是他们冒险从归墟边缘采集的样本。 “分析结果出来了。”晶的琉璃光中闪过复杂的纹路,“死寂之力的核心,是‘对未知的恐惧’——上古文明在战火中耗尽了创造的勇气,最终选择用停滞来逃避毁灭,才凝结出这种力量。” “恐惧?”风遥眼中闪过一丝明悟,“你的意思是,它不是单纯的规则,而是一种……集体意志的具象化?” “没错。”晶点头,“它能冻结规则,本质是冻结‘创造的欲望’。要对抗它,不能靠力量,得靠……比恐惧更强大的信念。” 议事堂内陷入沉思。比恐惧更强大的信念?是共生盟一直坚守的“创造与平衡”吗?可面对能冻结一切的死寂,连信念都可能被僵化。 风遥走到共生城的石碑前,指尖抚摸着“共生,不是让你们忘记战斗,是让你们记得,为何而战”这句话。他想起墨尘手札中记载的,沈言在道陨日说的话:“共生的真谛,是让每个生灵,都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 “选择……”风遥喃喃自语,“上古文明选择停滞,是因为他们觉得没有别的路可走。但我们不一样,我们走过固化的阶序,走过绝对的秩序,最终选择了共生——这条路,本身就是对抗停滞的证明。” 他转身看向众人:“晶说得对,死寂之力怕的不是力量,是‘选择创造的勇气’。我们要做的,不是击碎它,而是让被它冻结的星域,重新想起‘选择’的滋味。” 一个大胆的计划,在风遥心中成型。 他们不再集中力量对抗死寂之力的蔓延,而是将星海共生盟分成无数支小队,每队由碎道平原的修士、琉璃族的学者和来自各个星域的志愿者组成,驾驶着最轻便的共生舟,驶向被死寂笼罩的区域。 他们的任务不是战斗,是“播种”——在死寂的星域中,重新点燃创造的火种。 风遥亲自带领第一支小队,驶向距离归墟最近的“陨星带”。这里曾是星海共生盟建立的第一个动态平衡带,如今却成了一片规则墓碑群,无数战舰和修士被冻结在“战斗”的瞬间,姿态狰狞,却毫无生气。 “开始。”风遥深吸一口气,运转混沌道体,将一缕碎道平原的自由规则,轻轻注入一块墓碑。 墓碑上的冰层泛起一丝涟漪,却很快又被死寂之力冻结。风遥没有放弃,他让灵溪吹奏鸿蒙笛,笛音中融入了碎道平原的草木生长、琉璃族的晶体演化、陨星带原住民的古老歌谣……那是无数文明“选择创造”的声音。 晶则将琉璃族的“记忆晶体”埋入陨星带的土壤。晶体中储存着星海共生盟这些年的故事:石坚在落星崖的坚守,墨尘在鸿蒙源点的顿悟,灵澈用笛声沟通两族的尝试……这些故事里,没有惊天动地的伟绩,只有一个个“在绝境中选择创造”的瞬间。 时间一天天过去,死寂之力依旧强大。风遥的道基因持续注入规则而出现裂痕,灵溪的鸿蒙笛也因对抗僵化而布满细纹,晶的琉璃光更是黯淡了不少。 有队员开始动摇:“这样真的有用吗?他们都被冻结了,怎么可能想起‘选择’?” 风遥没有回答,只是从怀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火种——那是用沈言的残念光点,混合着碎道平原的灵米火种制成的“共生火”。火种微弱却顽固,即便在死寂之力中,依旧跳动着一丝暖意。 他将火种埋在陨星带的中心,然后盘膝坐下,开始讲述碎道平原的故事。从沈言在下界的共生圈,讲到道陨日的决战,讲到探源队在鸿蒙源点的发现……他的声音不高,却在死寂的星空中格外清晰。 “……那时候,古尊们觉得尘客永远只能是养料,可沈言大人说,‘道在己心,魔亦在己心,心之所向,即是正道’。” “……墨尘前辈在归墟边缘说,停滞不是安全,是慢性死亡。我们选择共生,不是因为它容易,是因为它让我们活得像个‘生灵’,而不是规则的傀儡。” 就在他讲到灵澈用笛声融合琉璃光时,奇迹发生了。 埋在中心的共生火,突然爆发出一道柔和的光芒。光芒顺着风遥的声音,流遍整个陨星带。那些被冻结的墓碑上,冰层开始融化,规则波动从僵硬变得柔和,甚至有修士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是……共生的气息!”一个苏醒的修士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我记得!我们当年选择建立平衡带,不是为了对抗谁,是为了让陨星带的孩子们,能看到流动的星光!” 越来越多的修士苏醒,他们的规则在共生火的温暖下重新流动,与风遥小队的规则产生共鸣。灵溪的笛声变得激昂,晶的记忆晶体发出璀璨的光芒,整个陨星带都回荡着“选择创造”的意志。 死寂之力感受到威胁,化作一道巨大的黑影,朝着共生火扑来。 “万流归宗!”风遥怒吼,这一次,不再是为了攻击,而是为了守护。苏醒的修士们与小队成员联手,将各自的规则注入共生火,火种瞬间暴涨,化作一道贯穿陨星带的光柱。 光柱中,沈言的残念光点、墨尘的推演规则、灵澈的乐律、琉璃族的秩序、陨星带的古老歌谣……无数“选择”的记忆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黑影撞上屏障,发出凄厉的嘶吼,最终在无数“选择”的意志面前,寸寸消散。 当光芒散去,陨星带的规则重新流动,甚至比以往更加活跃。苏醒的修士们拥抱在一起,眼中含着泪水——他们不仅摆脱了死寂,更找回了“为何而战”的初心。 “风遥护城使,接下来去哪?”有人问道。 风遥望着归墟的方向,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把共生火,传到每一个被冻结的星域。让他们知道,只要还记得‘选择’,死寂就永远赢不了。” 接下来的千年,星海成了“播种”的战场。 风遥的小队像一颗火种,点燃了陨星带;灵溪的笛声传到枯寂星域,让那里的生灵想起了“用枯木培育新苗”的古老智慧;晶带着记忆晶体深入归墟边缘,让上古文明的残魂明白,他们当年恐惧的不是毁灭,是失去“重新开始”的勇气。 共生火的光芒,在星海中不断蔓延。它不像鸿蒙源点的初始规则那般霸道,也不像琉璃族的秩序那样精密,却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它能在任何死寂的角落扎根,只要那里还有一个记得“选择”的生灵。 沈言的残念光点,在这场“播种”中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它不再局限于碎道平原,而是随着共生火,融入了每一颗火种,每一个讲述故事的修士心中。 有一次,风遥在归墟最深处,面对最浓郁的死寂之力,几乎耗尽了所有力量。就在他快要被冻结时,识海中突然响起了沈言的声音,那声音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在说: “你看,这条路,你走对了。” 风遥猛地睁开眼,从怀中取出最后一枚共生火,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它埋入一片死寂的星尘中。 “我们选择……活下去。” 火种亮起,星尘开始流动,甚至有新的规则胚胎,在死寂的土壤中,悄然孕育。 千年后,归墟的死寂之力被彻底净化。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由无数“选择”的记忆交织而成的“新生带”,那里的规则既自由又有序,既流动又稳定,成了星海共生盟新的圣地。 风遥回到碎道平原时,已是白发苍苍。他站在共生城的石碑前,将最后一枚共生火,埋在了石碑旁的泥土里。 火种发芽,长成一株参天大树,树上结满了各种形状的果实——有的像灵米,有的像琉璃,有的像鸿蒙源点的七彩光,有的像陨星带的古老符文。 “沈言大人,墨尘前辈,灵澈前辈……我们做到了。”风遥轻声说,眼中流下两行泪水。 树影婆娑,仿佛有人在回应他的话。 碎道平原的风,带着星海的气息,吹过大树,吹过石碑,吹过每一个前来朝圣的生灵。他们中,有摆脱固化的尘客,有突破静态的琉璃族,有从死寂中苏醒的古老修士,也有刚刚踏上星海的年轻面孔。 他们触摸着石碑上的字,聆听着树上果实的低语,心中都明白一个道理: 共生之道,从来不是一条平坦的路。它需要勇气去选择,需要信念去坚守,需要智慧去平衡,更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用“选择创造”的意志,去对抗“选择停滞”的诱惑。 而沈言当年在落星崖埋下的那粒“共生”的种子,经过无数次浇灌——用鲜血,用信念,用跨越星海的勇气——终于长成了庇佑万千生灵的参天大树。 星轨依旧在流转,宇宙依旧在演化,新的挑战或许还在前方。 但只要这棵树还在,只要共生火还在燃烧,只要还有生灵记得“选择创造”的滋味,星海就永远不会陷入死寂。 这,或许就是沈言毕生追求的“挺好”——不是某个完美的终点,而是一条永远有人愿意走下去的,生生不息的路。 路的尽头,或许没有答案。 但走在路上的每一步,本身就是答案。 第588章 择伴不慎 碎道平原的“共生学院”里,一场特殊的考核正在进行。 三十名年轻修士盘膝而坐,面前摆放着各种蕴含规则的灵物——有能吐纳雷霆的“雷纹石”,有能滋生草木的“活根土”,有能映照心魔的“照妄镜”,甚至还有一块散发着微弱魔气的“蚀道铁”。 他们的任务,是在一个时辰内,与其中一件灵物建立初步的共生联系。这是学院的入门考核,看似简单,却藏着最关键的修行智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共生对象。 “记住,共生的第一步不是强行融合,而是‘相性’。”负责考核的老修士,是当年跟随墨尘探索鸿蒙源点的老兵,此刻正抚着胡须,声音洪亮,“就像穿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强行穿一双不合脚的鞋,走不了远路,还可能磨破脚。” 人群中,一个名叫“石磊”的年轻修士,正死死盯着那块雷纹石。他出身于碎道平原边缘的“石村”,天生道基中带着厚重的土属性规则,修炼的也是最基础的“凝土诀”。但他总觉得土属性太过平庸,一心想修炼雷属性的霸道术法。 “我选雷纹石。”石磊起身,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老修士皱了皱眉:“你的土属性与雷霆相冲,强行共生,很容易道基紊乱。” “我不怕。”石磊梗着脖子,“黑风大人当年不也融合了正邪规则吗?我也要像他一样,打破局限!” 说完,他不顾劝阻,运转凝土诀,强行将土属性规则注入雷纹石。 雷纹石瞬间爆发出刺眼的雷光,与石磊的土属性规则剧烈冲突。石磊只觉得道基像是被万千钢针穿刺,疼得他浑身发抖,却咬牙坚持,不肯放弃。 半个时辰后,他的皮肤已布满焦黑的纹路,气息紊乱如风中残烛,却依旧没能与雷纹石建立联系。最终,雷光反噬,他猛地喷出一口鲜血,道基出现了明显的裂痕。 “这就是强行共生的后果。”老修士叹了口气,挥手一道柔和的规则,稳住石磊的伤势,“黑风大人融合正邪,是因为他的道心能包容矛盾,而非盲目硬闯。你连自己的土属性都没吃透,又怎能驾驭雷霆?” 与石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个名叫“林清”的女修。她没有选择看起来威力强大的雷纹石或照妄镜,而是拿起了一块毫不起眼的“活根土”。 林清的道基中带着木属性,她没有急于注入规则,而是先闭上眼,感受活根土的气息。她的指尖轻轻拂过土壤,仿佛在与一株无形的草木对话。盏茶功夫后,她才缓缓运转木属性规则,如同春雨入土,温柔而自然地融入活根土中。 土中的一丝微弱生机被唤醒,顺着她的指尖,与她的道基产生了共鸣。林清的眉心泛起淡淡的绿光,气息平稳而绵长,显然已成功建立了共生联系。 “很好。”老修士点点头,“知道扬长避短,才是共生的真谛。” 考核结束后,石磊被送回宿舍疗伤。看着自己焦黑的手臂和紊乱的道基,他心中充满了不甘,却也第一次开始反思老修士的话。 他想起石村的老人说过,当年石坚大人最擅长的,就是用土属性规则构筑防御,看似朴实,却能抵挡古尊的攻击。可他总觉得不够,总羡慕那些能呼风唤雨的修士。 “难道我真的错了?”石磊喃喃自语,望着窗外林清与活根土共鸣时,那片悄然生长的青草地,眼神有些迷茫。 类似的教训,在碎道平原的历史上,并非孤例。 共生学院的典籍室里,藏着一本《共生祸录》,记载着无数因“择伴不慎”而失败的案例—— 有修士为追求速成,与蕴含吞噬规则的“血影藤”共生,初期修为暴涨,最终却被藤曼反噬,沦为只知杀戮的怪物; 有琉璃族学者,强行与鸿蒙源点的规则胚胎融合,试图一步登天,结果因无法承受初始规则的狂暴,道基崩碎,化作星尘; 甚至有星海共生盟的小队,为了对抗死寂之力,贸然与多个星域的规则建立联系,导致规则冲突,整支小队被困在规则乱流中,再也没能出来。 “这些案例,都犯了同一个错——把共生当成‘获取力量的工具’,而非‘相互成就的伙伴’。”典籍室的看守者,是一位活了近万年的老琉璃族,此刻正指着《共生祸录》上的记载,对前来查阅的修士们解释,“就像交朋友,若只想着从对方身上捞好处,最终只会众叛亲离。” 石磊在养伤期间,常来典籍室。老琉璃族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心中的症结。他开始明白,自己羡慕的不是雷霆的霸道,而是驾驭雷霆者的自信。这种自信,并非来自规则本身,而是来自对自身道路的坚定。 伤愈后,石磊没有再碰雷纹石,而是选择了一块蕴含“磐石规则”的“沉水石”。沉水石的规则厚重、稳定,与他的土属性道基完美契合。 这一次,他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像林清对待活根土那样,先用心感受沉水石的气息。他坐在石旁,日复一日地观察它在风雨中的沉稳,在洪流中的坚韧,渐渐领悟到“厚重”并非平庸,而是承载万物的根基。 三个月后,石磊的道基与沉水石产生了共鸣。他的凝土诀不仅威力大增,还衍生出一种全新的术法——“磐石共生”,能将自身与大地融为一体,借用方圆百里的土属性规则,防御之强,连学院的老师都暗自惊叹。 “你看,合脚的鞋子,才能走得稳。”老修士看着石磊施展术法时,那片纹丝不动的土地,欣慰地笑了。 而林清与活根土的共生,也结出了硕果。她没有局限于培育草木,而是从活根土中领悟到“生生不息”的真谛,将木属性规则与共生诀结合,创造出一种能修复道基裂痕的“愈生术”,成了学院里最受欢迎的修士。 他们的故事,很快传遍了碎道平原。越来越多的年轻修士明白,共生的关键不在于选择多么强大的对象,而在于是否“同心”——你的道心,能否与对方的规则产生共鸣;你的追求,能否与对方的特性相互成就。 在星海的另一端,一支由碎道平原修士和琉璃族组成的小队,正在处理一场特殊的“共生危机”。 “耀光星域”的修士们,为了快速提升实力,与一种名为“噬能虫”的生灵建立了共生联系。噬能虫能快速吸收星空中的能量,反馈给共生者,初期效果显着,甚至让耀光星域的整体实力提升了一倍。 但好景不长,噬能虫的繁殖速度远超预期,它们在吸收能量的同时,开始吞噬星域的本源规则,导致耀光星域的规则平衡被打破,无数修士因规则紊乱而道基崩碎。 “这就是典型的‘利欲熏心’。”小队队长,是风遥的弟子“云舟”,此刻正看着星空中密密麻麻的噬能虫,眉头紧锁,“他们只看到噬能虫的能量反馈,却忽略了它‘无度吞噬’的本性,这根本不是共生,是饮鸩止渴。” 琉璃族的学者立刻分析出噬能虫的弱点:“它们依赖能量生存,却害怕‘规则闭环’——只要建立一个能量循环的共生圈,让它们的吞噬与星域的再生达到平衡,就能克制它们的泛滥。” 云舟点点头,立刻联系耀光星域的修士:“你们当年选择与噬能虫共生,是为了变强守护星域,对吗?现在,我们需要你们用同样的初心,与星域的本源规则建立真正的共生,形成闭环。” 耀光星域的修士们幡然醒悟。他们放下对力量的执念,按照云舟的指引,运转共生诀,将自身规则与星域的本源相连,形成一个巨大的“能量循环阵”。 阵中,修士们的规则滋养着星域本源,本源再生的能量一部分供给修士,一部分则通过可控的方式“喂养”噬能虫,既满足了它们的需求,又限制了它们的泛滥。 三个月后,噬能虫的数量恢复了平衡,耀光星域的规则也重新稳定。经历这场危机,星域的修士们终于明白:“共生不是单方面的索取,而是双向的平衡,就像呼吸,有呼有吸,才能长久。” 消息传回碎道平原,共生学院的老修士特意将这个案例加入考核内容。他对新入学的弟子们说:“选择共生对象,就像选择人生的方向。你得先想清楚,自己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这条路需要什么样的伙伴,才能不被沿途的诱惑带偏。” 石磊后来成了学院的老师,专门教授新生如何选择共生对象。他常带着学生们去看那块沉水石,讲述自己当年的教训: “我以前总觉得,土属性不如雷霆耀眼,却忘了大地能承载雷霆,能孕育草木,能托起万物。每种规则都有它的价值,关键是找到那个能让你价值最大化的伙伴。” 他的学生中,有个名叫“铁牛”的少年,天生道基驳杂,被很多老师认为“不适合修行”。但石磊发现,铁牛的驳杂规则,竟能与学院后山一块蕴含“包容规则”的“杂色玉”产生共鸣。 在石磊的指导下,铁牛与杂色玉建立了共生联系。他的驳杂规则不仅没有成为阻碍,反而在杂色玉的包容下,演化出一种能调和各种冲突规则的“中和术”,后来成了星海共生盟解决规则冲突的关键人物。 “你看,没有无用的规则,只有不合适的共生。”石磊看着铁牛在星海中施展中和术,化解了一场即将爆发的星域战争,眼中满是欣慰。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共生学院的庭院,吹过那块见证了无数选择的沉水石,吹过每一个正在寻找共生伙伴的年轻修士。 他们或许会迷茫,会犯错,会被强大的力量诱惑,但只要记得“同心”二字——与自己的道心同心,与伙伴的特性同心,与共生的平衡同心——就终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路。 而《共生祸录》上的案例,也从未停止更新。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每一个新的案例后面,都跟着一句批注: “错误的选择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从错误中,看清自己真正需要什么。” 这或许就是共生之道最朴素的智慧——修行的第一步,不是急着向前走,而是先停下来,看看自己,再看看身边的世界,找到那个能与你并肩同行,而非让你偏离本心的伙伴。 路很长,伙伴很重要。 选对了,再远的路,也能走得踏实、坚定。 第589章 争途 碎道平原的“论道台”上,一场激烈的辩论正在进行。 正方是来自“竞星宗”的修士,他们信奉“天道酬勤,争者生存”,认为修仙本就是逆水行舟,唯有不断争夺资源、抢占先机,才能踏上大道巅峰;反方则是共生学院的弟子,主张“共生为基,不争为上”,觉得强行争夺只会引发祸乱,违背大道平衡。 “荒谬!”竞星宗的为首修士“烈阳”猛地一拍案几,声如洪钟,“你们说不争?当年古尊压迫尘客,若黑风大人不争,碎道平原至今仍是阶序牢笼!鸿蒙源点的初始规则,若墨尘前辈不争,岂能轮到我们领悟?” 共生学院的代表“明心”面色平静,缓缓起身:“烈阳道友混淆了‘争’与‘夺’。黑风大人争的是自由,墨尘前辈争的是大道真相,这与你们为了一己私欲争夺灵脉、掠夺资源,截然不同。” “哼,不过是说辞罢了!”烈阳冷笑,“修仙路上,资源就那么多,你不争,别人就会抢。等你连修炼的丹药都凑不齐时,再谈‘共生’,不过是自欺欺人!” 台下顿时议论纷纷。 有修士认同烈阳的说法:“他说得没错,上次我在迷雾林找到一株‘千年灵参’,还没来得及采,就被三个修士围攻,若不是我拼死争夺,早就成了他们的剑下亡魂。” 也有修士支持明心:“可过度争夺只会两败俱伤。去年‘寒月谷’的灵脉之争,竞星宗为了独占资源,杀了邻近三个小宗门的修士,结果灵脉被怨气污染,谁也没能得到好处。” 论道台下,石磊站在人群中,眉头紧锁。他想起自己年少时,为了争夺一块雷纹石,险些道基尽毁;也记得后来与沉水石共生,在默默修行中突破境界。这“争”与“不争”,似乎并非非黑即白。 此时,观礼席上的风遥轻轻咳嗽一声,全场瞬间安静下来。这位经历过归墟之战的老护城使,浑浊的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要论‘争’,在座诸位,恐怕都不如我见过的多。但今天,我不想说对错,只想讲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碎道平原还叫“源道台”的年代。 那时,古尊们为了争夺源道核心的掌控权,每年都会举行“夺道会”。各脉修士相互残杀,胜者不仅能获得核心的滋养权,还能将败者的道基炼化为己用。最惨烈的一次,三千修士入场,活着出来的不足百人。 “他们争得够狠了?”风遥的声音带着一丝悲凉,“可结果呢?核心的本源被过度消耗,规则日益僵化,最终引来黑风大人的反抗。他们争的是一时的强弱,却丢了长远的生机。” 第二个故事,关于星海共生盟初建时的“鸿蒙之争”。 当时,多个星域的修士发现鸿蒙源点的价值后,立刻陷入混战。有的宗门为了独占初始规则,甚至不惜引动寂灭规则攻击对手,导致源点边缘出现巨大的规则黑洞,差点毁掉整个探源计划。 “后来是谁解决的?”风遥看向台下的琉璃族修士,“是晶族长提出‘轮值感悟’,每个星域的修士按顺序进入源点,将感悟共享给所有人。他们放弃了‘独吞’的争夺,选择了‘共享’的竞争,反而让大家都有所得。” 第三个故事,是风遥自己的经历。 归墟之战时,他与竞星宗的一位修士同时发现了克制死寂之力的“共生火”火种。那位修士为了独占功劳,竟暗中偷袭风遥,结果失手打碎了火种,差点让整个小队陷入绝境。最后,还是两人放下争执,合力用残余的火种粉末,才重新点燃了希望。 “所以你们看,”风遥总结道,“争,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争而争’——忘了为何而争,只知掠夺;忘了与谁相争,只懂内斗;忘了争的代价,只顾眼前。” 论道台陷入沉思。 烈阳的脸色有些复杂,他想起宗门内为了争夺长老之位,师兄们相互构陷,甚至不惜出卖宗门利益,心中第一次生出一丝动摇。 明心也若有所思,她意识到,学院里有些弟子过于强调“不争”,遇到资源分配时一味退让,反而让真正需要的人得不到支持,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失道”。 此时,观礼席上突然站起一位白发老修士,正是当年跟随沈言从执法堂逃出的尘客之一。他颤巍巍地走上台,声音沙哑却有力:“老奴活了快三千年,见过古尊的争,见过仙二代的争,也见过我们尘客的争。我想说,争,要看争的是‘私利’,还是‘公义’。” 他指着论道台外的共生城:“当年我们争,是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让后代再当牛做马。现在你们争,若是为了让碎道平原更强,让星海更安宁,那这种争,比所谓的‘不争’更有意义。” 老修士的话,如同一道惊雷,劈开了众人心中的迷雾。 烈阳深吸一口气,对着明心拱手道:“道友,是我狭隘了。争,确实有高下之分。” 明心也回礼:“烈阳道友,是我迂腐了。必要的争,是守护共生的铠甲。” 论道会的最后,风遥写下了八个字,刻在论道台中央的石碑上: “争之有道,不争之争做何为?” 意思是,争夺要有底线和方向,若连该争的都放弃,那所谓的“不争”,不过是懦弱的借口。 这场论道会后,碎道平原的“争”,悄然发生了变化。 竞星宗开始改革,将“同门相残”的竞争规则,改为“共同挑战星海秘境”的协作模式——谁能在秘境中为宗门带回对整体有益的资源,谁就能获得奖励,而非单纯看谁杀的人多。 共生学院也调整了教学方式,开设了“争道课”,教弟子们如何在公平竞争中提升自己,如何在资源争夺中守住本心。石磊甚至带着学生们,与竞星宗的修士组队,去迷雾林探索,遇到灵物时,不再是谁抢到算谁的,而是根据各自的道基需求分配,遇到危险时则联手对抗。 “你看这株‘阴阳草’,”石磊指着一株半黑半白的灵草,对身边的竞星宗弟子说,“你的火属性适合阳面,我的土属性适合阴面,我们各取所需,既不浪费,也不伤和气。” 那弟子点点头,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争夺资源,也能如此平和。 变化不仅发生在碎道平原,更蔓延到了星海。 耀光星域经历过噬能虫危机后,建立了“资源调配阁”,各宗门不再私下争夺灵脉,而是由阁中修士根据各宗门的贡献和需求,公平分配。若有争议,就通过“论道”而非“厮杀”来解决——谁能证明自己能让资源发挥更大价值,谁就能获得使用权。 琉璃族也开始参与“星海竞技”,他们不再固守“静态秩序”,而是与碎道平原的修士比拼“规则创造”——谁能在限定时间内,用相同的规则胚胎,演化出更精妙的共生术法,谁就能获得鸿蒙源点的优先感悟权。 这种“良性之争”,让整个星海的修炼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修士们的道基也更加稳固——因为他们的力量,来自于协作中的突破,而非掠夺后的虚胖。 但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这种变化。 在星海边缘的“暗鸦星域”,盘踞着一群信奉“弱肉强食”的修士。他们嘲笑碎道平原的“争之有道”是“妇人之仁”,认为只有绝对的力量和掠夺,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暗鸦星域的首领“墨鸦”,更是一位修炼了禁忌魔功的修士,他能吞噬他人的道基来快速提升实力,手下的“鸦卫”,都是靠掠夺其他星域的修士成长起来的。 “碎道平原的那群蠢货,”墨鸦站在自己的“噬道殿”里,看着手中掠夺来的规则晶体,冷笑连连,“等他们还在慢悠悠地‘公平分配’时,我早已吞下十个星域的道基,到时候,整个星海都是我的。” 他最近盯上了耀光星域的“星核”——那是耀光星域的本源所在,蕴含着精纯的星辰规则,若是能吞噬,墨鸦有把握突破当前境界,成为星海霸主。 暗鸦星域的异动,很快传到了碎道平原。 议事堂内,修士们争论不休。 有人主张强硬回击:“墨鸦这种掠夺成性的魔头,讲道理是没用的,必须用雷霆手段打服他,让他知道‘争之有道’的分量!” 有人担心重蹈覆辙:“若是我们为了对抗他,也陷入无底线的争夺,那与他又有何异?沈言大人当年打破阶序,可不是为了让我们变成新的‘古尊’。” 风遥看着星图上暗鸦星域的位置,沉思良久,开口道:“墨鸦的‘争’,是为了一己私欲,破坏星海的平衡;我们的‘争’,是为了守护共生的根基,这是两种道的较量。我们要争,但要用‘共生之道’去争。” 他提出的计划,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碎道平原没有直接派兵征讨,而是联合耀光星域、琉璃族等所有信奉共生之道的势力,建立了一个“护道联盟”。联盟的修士们不主动攻击暗鸦星域,却在墨鸦可能掠夺的星域,布下了“共生大阵”——这阵无法伤人,却能将星域的本源规则与所有联盟修士的道基相连,形成一个“共享防御网”。 墨鸦带着鸦卫来袭时,发现自己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星域,而是整个联盟的力量。他的吞噬魔功刚一发动,就会被共生大阵反弹,不仅没能掠夺星核,反而被联盟修士的规则共鸣震伤。 “这是什么鬼东西?”墨鸦又惊又怒,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防御——没有凌厉的攻击,却让他的掠夺术法寸步难行。 联盟的修士们没有追杀,只是在阵外喊道:“墨鸦,你的道,是死道。掠夺来的力量再强,也终究会被所有生灵唾弃,就像当年的古尊一样。” 墨鸦不信邪,连续攻击了三个月,却连共生大阵的边都没摸到,反而因为消耗过大,麾下的鸦卫开始出现叛乱——他们厌倦了这种永无止境的掠夺,更向往联盟修士那种“凭本事获取,凭良心分配”的生活。 最终,墨鸦在一次偷袭中,被阵内的修士用“规则困缚术”擒获。护道联盟没有杀他,而是将他关在“悟道塔”中,让他亲眼看着联盟如何运作:看着修士们公平分配资源,看着不同星域的人协作修炼,看着共生之火在星海的每一个角落燃烧。 三年后,墨鸦走出悟道塔,眼中的戾气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平静。他没有再回暗鸦星域,而是选择留在耀光星域,成为一名普通的修士,用自己对掠夺规则的理解,帮助联盟完善防御,防止类似的魔头出现。 “我终于明白,”他在给风遥的信中写道,“我争的是‘占有’,你们争的是‘守护’。占有越多,敌人越多;守护越坚,伙伴越多。这才是修仙路上,最该争的东西。”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论道台的石碑,吹过护道联盟的旗帜,吹过每一个在星海中行路的修士。 他们依旧在争:争着领悟更精妙的共生术法,争着为星海的平衡贡献力量,争着让“争之有道”的理念传遍更远的星域。 这种争,没有血腥的杀戮,却比任何战争都更有力量——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修仙界“弱肉强食”的旧习,让越来越多的人明白: 修仙之路,确实离不开争。 但争,不是为了把别人踩在脚下,而是为了让更多人能站得更高; 不是为了独占所有光芒,而是为了让星光能照亮每一个角落; 不是为了成为孤独的霸主,而是为了与千万同道一起,走得更远、更稳。 就像沈言当年,争的从来不是什么至高无上的权力,而是“每个生灵都能有选择自己道路的权利”。 这,或许就是修仙最本真的意义——在争与不争之间,守住道心;在得与失之中,成就大道。 路还很长,争途漫漫。 但只要明白“为何而争”,这争夺本身,就是一种修行。 第590章 杀戮轮回 碎道平原的“器阁”深处,陈列着一件通体漆黑的战甲。 战甲名为“玄煞甲”,甲片上布满了交错的血纹,隐隐能听到亡魂的嘶吼。这是三百年前,一位名叫“血屠”的修士留下的遗物——他曾靠此甲在迷雾林连杀十七位争夺灵脉的修士,最终却被自己战甲上的血煞反噬,道基崩碎而亡。 “护道之器,亦能成凶器。”器阁的看守者老锻器师,用粗糙的手指抚摸着玄煞甲的裂痕,对前来选器的年轻修士们说道,“你们要记住,器是死的,人是活的。护道的不是器,是用器人的道心。” 人群中,一个名叫“赵锐”的修士,正死死盯着角落里的一柄长剑。剑名“破妄”,是当年风遥在归墟之战中用过的佩剑,剑身流淌着淡淡的混沌气,能斩断虚妄规则,是公认的上等护道法器。 “我选破妄剑。”赵锐上前一步,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他出身于一个被灭门的小宗门,当年宗门的灵脉被大派掠夺,长辈们拼死抵抗,最终只换来满门被屠的结局。对他而言,修行的意义就是变强,强到能守住自己拥有的一切,强到能让那些掠夺者付出血的代价。 老锻器师看了他一眼,眉头微皱:“破妄剑能斩虚妄,却斩不断执念。你的道心不稳,用此剑,怕是会引火烧身。” “我不怕。”赵锐握紧拳头,指节发白,“我只知道,当年若我宗门有这样的剑,就不会落得那般下场。杀戮本就是修仙常态,我若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我,这是命!” 老锻器师叹了口气,没有再劝。他取出破妄剑,递给赵锐:“剑给你,但你要记住,护道之器护的是‘道’,不是‘仇’。若有一天你被仇恨吞噬,此剑会先斩了你。” 赵锐接过剑,转身就走,根本没将老锻器师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看来,所谓的“道心”,不过是强者用来掩饰杀戮的借口。弱肉强食,本就是修仙界的铁律,功力不及人而死,只能怪自己没用。 他离开器阁后,没有返回宗门,而是直接去了迷雾林。那里最近有修士发现了一处上古洞府,各方势力正为此争夺不休,恰好是他“练手”的好地方。 洞府外,早已聚集了七八拨修士。赵锐刚到,就看到一群身着紫衣的修士,正对着几个衣衫褴褛的散修大打出手。紫衣修士显然是某个大宗门的弟子,修为深厚,散修们根本不是对手,转眼间就有两人被斩落头颅,鲜血染红了洞府入口的青石。 “一群废物,也配抢我们‘紫霞宗’看上的东西?”为首的紫衣修士冷笑,一脚踹开挡路的散修尸体,就要进入洞府。 “住手!”赵锐拔剑而出,破妄剑的混沌气瞬间爆发,逼退了紫衣修士,“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 紫衣修士愣了一下,随即大笑:“哪来的野小子,也敢管我们紫霞宗的事?看你这剑不错,不如留下给我,我还能让你死得痛快点。” 赵锐眼神一冷,不再废话。破妄剑在他手中化作一道流光,直刺紫衣修士的道标。他的剑法狠辣刁钻,招招致命,显然是在无数次生死搏杀中磨练出来的。 紫衣修士没想到这看似年轻的修士如此凶悍,一时竟被压制得连连后退。但他毕竟出身大宗门,功法精妙,很快就稳住阵脚,与赵锐斗在一处。 周围的修士都看呆了。他们本以为赵锐会像之前的散修一样被轻易斩杀,却没想到他竟能与紫霞宗修士抗衡,尤其是那柄破妄剑,每次碰撞都能震得紫衣修士气血翻涌。 “这小子是谁?剑法好狠!” “看他的剑,像是器阁的破妄剑,难道是哪个隐世宗门的弟子?” 赵锐充耳不闻,眼中只有对手的破绽。他想起宗门被灭时的火光,想起长辈们临死前的眼神,心中的仇恨如同燃料,让他的力量越来越强。 “给我死!”赵锐怒吼一声,破妄剑上突然泛起一丝血光——那是他强行催动剑中混沌气,不惜损伤道基换来的爆发。 紫衣修士猝不及防,道标被剑刃擦过,顿时鲜血直流。他又惊又怒,知道再斗下去讨不到好,狠狠瞪了赵锐一眼,带着手下狼狈离去。 洞府外只剩下赵锐和几个幸存的散修。散修们连忙上前道谢,看向赵锐的眼神充满了敬畏。 “多谢道友出手相救。”一个断臂的老修士拱手道,“那紫霞宗霸道惯了,我们根本惹不起。” 赵锐收起剑,冷冷道:“不必谢我,我只是看不惯他们仗势欺人。这洞府你们要进就进,我没兴趣。” 说完,他转身就走,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散修。对他而言,杀人不是目的,变强才是。刚才的战斗让他明白,破妄剑的威力远超他的想象,只要他能完全掌控此剑,迟早能向那些灭他宗门的仇人复仇。 接下来的半年,赵锐的名字在碎道平原渐渐传开。 他成了迷雾林的“煞星”,只要看到恃强凌弱的修士,就会拔剑相向。他的剑法越来越狠,死在破妄剑下的修士越来越多,有作恶多端的恶霸,也有只是为了争夺一株灵草而发生冲突的普通修士。 “赵锐又杀人了!” “听说这次是‘黑风寨’的寨主,那人确实该死,抢了不少女修。” “可上次,他为了一块‘凝魂玉’,连一个刚入门的小修士都杀了啊……” 议论声越来越多,有人赞他是“正道利剑”,有人骂他是“嗜血狂魔”。赵锐对此毫不在意,他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人:强者和弱者。强者可以肆意杀戮,弱者只能被屠戮,而他要做的,就是成为最强的那个,掌握杀戮的主动权。 直到那一天,他遇到了一个对手。 那是一个来自“静心谷”的女修,名叫“苏清”,手中握着一柄能净化戾气的“净尘拂尘”——也是一件护道法器,却与破妄剑截然不同,拂尘扫过之处,能平息狂暴的规则,甚至能安抚亡魂。 两人的冲突,源于一处能提升心境的“忘忧泉”。赵锐认为此泉能助他稳定因杀戮而躁动的道心,苏清则说泉眼附近有很多低阶修士在修炼,不应独占。 “弱者不配与我争。”赵锐拔剑相向,破妄剑的血光比以往更加浓郁。 苏清没有退缩,净尘拂尘轻轻一挥,形成一道柔和的光幕:“赵道友,你看看你手中的剑。” 赵锐低头,才发现破妄剑上的混沌气早已被血煞污染,变成了暗紫色,剑身上的纹路扭曲如鬼爪,隐隐传来渴望杀戮的嘶吼。 “这就是你所谓的‘护道’?”苏清的声音平静却有力,“你用护道之器杀了无数人,可曾想过,那些被你杀的人,或许也曾是想守护自己道途的修士?” “他们功力不及我,死有余辜!”赵锐怒吼,挥剑斩向苏清。 破妄剑与净尘拂尘碰撞,发出刺耳的尖啸。暗紫色的血煞与柔和的净化之光相互侵蚀,赵锐只觉得道心一阵刺痛,脑海中闪过那些被他斩杀的修士临死前的眼神——有恐惧,有不甘,还有……与他当年失去宗门时一样的绝望。 “不!”赵锐猛地后退,捂住头,破妄剑掉落在地。 苏清没有追击,只是看着他:“杀戮确实是修仙常态,但护道之器存在的意义,不是让你更高效地杀戮,而是让你有能力在杀戮中守住底线。你用破妄剑斩了无数人,却没斩掉自己心中的‘恶’,这才是最可怕的。” 就在此时,破妄剑突然爆发出强烈的血光,一道凝聚了无数亡魂怨念的黑影从剑中冲出,直扑赵锐的识海——这是他长期滥用护道法器,被血煞反噬的迹象。 “小心!”苏清连忙挥动净尘拂尘,净化之光形成一道屏障,暂时挡住了黑影。 赵锐看着那道由无数怨念组成的黑影,终于明白老锻器师的话。他一直以为护道之器是杀戮的工具,却忘了它的本质是“守护”——守护自己不被仇恨吞噬,守护道心不被戾气污染。 “我错了……”赵锐喃喃自语,眼中流下两行血泪。他捡起破妄剑,没有再攻击,而是将自身规则注入剑中,任由血煞反噬自己的道基。 “你干什么?”苏清大惊。 “这剑上的血债,该由我来还。”赵锐惨笑一声,“修仙确实离不开杀戮,但不能为了杀戮而杀戮。功力不及人而死,或许是命,但为了变强而肆意杀戮,那是罪。” 破妄剑的血煞疯狂侵蚀着他的道基,赵锐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但他的眼神却越来越清明,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宗门的长辈,看到了那些被他斩杀的无辜修士,看到了老锻器师失望的眼神。 “苏道友,”他将破妄剑递给苏清,“帮我把它带回器阁,告诉老锻器师,我没能用好它……但我终于明白,护道之器护的是什么了。” 说完,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引爆了自己的道基,与破妄剑上的血煞同归于尽。 忘忧泉边,只剩下苏清和那柄恢复了混沌本色的破妄剑。泉眼附近的低阶修士们围了过来,看着赵锐消散的地方,久久不语。 “他……算是好人吗?”一个年轻修士小声问。 苏清抚摸着破妄剑,轻声道:“他曾走错了路,但最后,他守住了自己的道。” 赵锐的故事,很快传遍了碎道平原。 器阁的老锻器师,将破妄剑重新陈列,只是在剑旁多了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护道之器,护的是心,非杀。” 碎道平原的杀戮,依旧每天都在发生。迷雾林的冲突,灵脉的争夺,星海的摩擦,从未停止。有人为了守护而战,有人为了掠夺而杀,有人功力不及而死,有人踏着白骨前行。 但越来越多的修士明白,杀戮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护道之器不是为了让杀戮更轻松,而是为了让自己在不得不杀时,还能记得为何而杀,还能守住那一线不沦为野兽的底线。 石磊后来收了一个弟子,正是当年被赵锐救下的断臂老修士的孙子。那孩子资质平平,却异常刻苦,在选择护道法器时,他没有选那些威力强大的剑甲,而是选了一面能抵挡攻击,却无法伤人的“守心盾”。 “师父,我不想杀人。”孩子抚摸着盾牌上的纹路,“我爷爷说,当年若有一面这样的盾,或许就能保住更多师兄弟的命。” 石磊看着他,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也看到了那个在忘忧泉边幡然醒悟的赵锐。他点点头:“修仙路上,能不杀而守住自己的道,比杀千万人更难,也更可敬。” 星海的护道联盟,也制定了更严格的“护道守则”。联盟修士可以使用护道法器抵御掠夺者,可以为守护星域而战,但严禁以“护道”为名,肆意屠戮低阶修士,更不准用护道之器修炼禁忌功法。 那些违反守则的修士,会被剥夺使用护道法器的资格,甚至会被逐出联盟——因为他们忘了,护道的终极意义,是守护让更多人能安心修行的秩序,而非自己称王称霸的野心。 很多年后,有修士在迷雾林深处,发现了一块无字石碑。石碑周围没有灵气,却异常干净,仿佛经常有人打扫。有老人说,那是当年赵锐自爆道基的地方,是苏清后来立的碑,无字,是因为杀戮的功过,本就无法用文字说清。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无字碑,吹过器阁的破妄剑,吹过每一个握着护道之器,行走在杀戮与守护之间的修士。 他们或许会在某一天,因为功力不及而倒下;或许会在某一刻,不得不举起武器,斩杀挡路的敌人;或许会在某一夜,因手上的鲜血而辗转难眠。 但只要他们还记得,护道之器为何而挥动,杀戮之刃为谁而斩落,那就算身处这永不停歇的争杀轮回中,也终究能守住一丝属于“人”的道心。 这或许就是修仙最残酷也最真实的模样——时刻在争,难免有杀,功力不及者死或许是命,但如何面对这命,如何使用手中的器,如何守住心中的道,才是修行真正的考验。 路还在继续,杀戮也还在继续。 但只要护道之心不灭,这杀戮中,就总有一线通往光明的可能。 第591章 轮四 碎道平原的“轮回崖”,是一处奇特的所在。 崖壁上天然形成着六道漩涡,分别对应着“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道规则。修士若能在漩涡中安然度过,便能窥见一丝轮回真谛,对道基稳固大有裨益。但千百年来,能完全通过六道考验的修士寥寥无几,更多人是在其中迷失本心,道基受损。 这一日,轮回崖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 她是苏清的弟子,名叫“明悟”,手中握着那柄曾属于赵锐的破妄剑。剑身的混沌气已全然净化,流转着温和却坚定的光泽——这是苏清耗费半生心血,以净尘拂尘的净化之力,洗去剑中血煞的结果。 “师父说,破妄剑的真名,该由能真正驾驭它的人来定。”明悟望着六道漩涡,轻声说道。她的道基并非顶尖,却有着超乎常人的心境,这也是苏清让她来轮回崖的原因:护道之器的最终归宿,从来不是最强大的人,而是最懂“守护”的人。 她深吸一口气,率先踏入“人道”漩涡。 漩涡中,是一片喧嚣的坊市。修士们为了一枚丹药争得面红耳赤,小贩们高声叫卖着劣质法器,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修士正被几个壮汉勒索。 “这是你的心魔考验。”一道苍老的声音在明悟识海中响起,“拔刀,杀了那些壮汉,你就能得到他们身上的资源,甚至能让那小修士对你感恩戴德。” 明悟握紧破妄剑,剑身微微震颤,似在呼应她的心意。她没有拔刀,而是走上前,将自己的一袋灵石递给那几个壮汉:“这些够吗?够的话,就请离开。” 壮汉们愣了一下,随即嗤笑:“哪来的傻丫头,想用这点灵石打发我们?”说罢就要动手抢她的剑。 明悟依旧没有拔剑,只是运转起苏清教的“静心诀”,周身泛起淡淡的白光。白光中,壮汉们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更强者欺凌的模样,动作顿时僵住。 “修仙路上,谁都有难的时候。”明悟的声音平静却有力量,“今日你们抢我,他日自有更强者抢你们,这样的轮回,有意思吗?” 壮汉们面面相觑,最终放下了手,拿着那袋灵石,灰溜溜地走了。小修士连忙道谢,明悟摇摇头:“不必谢,护道之路,本就该相互扶持。” 话音刚落,人道漩涡的光芒变得柔和,将她送入下一道——“阿修罗道”。 这里是战场。无数修士在厮杀,规则碰撞的轰鸣震耳欲聋,地上铺满了尸体和断裂的法器。一个身披战甲的将军看到明悟,厉声喝道:“要么加入我们,杀了对面的敌人,要么就去死!” 明悟看着眼前的血腥,想起了赵锐的故事。她没有加入任何一方,而是举起破妄剑,剑尖指向天空,剑身爆发出璀璨的光芒。 光芒中,浮现出碎道平原的景象:共生城的修士们协作修炼,迷雾林的低阶修士共享灵草,星海联盟的战船守护着弱小的星域……这些画面,与战场的血腥形成鲜明对比。 “你们在争什么?”明悟的声音传遍整个战场,“是为了守护家园,还是为了满足杀戮的欲望?” 厮杀的修士们动作一顿,眼中的疯狂渐渐褪去。他们看着光芒中的景象,仿佛想起了自己踏上修仙路的初心——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守护想守护的人。 “够了……”一个修士扔掉手中的刀,“我不想再杀了。” 越来越多的人放下武器,阿修罗道的漩涡开始消散。明悟知道,她通过了考验——真正的护道,不是在战场上杀戮,而是让更多人明白为何而战,乃至不必再战。 接下来的“天道”“畜生道”“饿鬼道”,明悟都以超乎寻常的心境通过。她没有选择最轻松的杀戮,也没有选择逃避,而是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守护”的真谛:在天道的奢靡中守住本心,在畜生道的弱肉强食中守护弱小,在饿鬼道的贪婪中坚守分享。 当她踏入最后一道“地狱道”时,眼前出现的,是一片火海。火海中,无数亡魂在哀嚎,他们都是因护道而死的修士——有石坚时代的尘客,有归墟之战的联盟成员,还有……赵锐。 赵锐的亡魂看着她,眼中没有怨恨,只有一丝复杂:“你来了。这里的每一个亡魂,都曾坚信自己在护道,可最终都成了杀戮的一部分。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例外?” 明悟举起破妄剑,剑身在火海中倒映出清晰的影子:“我不觉得自己能例外。但我知道,护道之路本就布满荆棘,就算最终会倒下,只要我的坚守能让后来者少走一点弯路,能让杀戮少一分,就值得。” 她走到赵锐的亡魂面前,将剑递给他:“这柄剑,沾染过你的血,也承载过你的悔。现在,它该承载新的希望了。” 赵锐的亡魂握住剑,剑身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将整个地狱道的火海都照亮了。他的身影在光芒中渐渐消散,只留下一句话:“破妄……破妄……原来要破的,从来不是敌人,是自己心中的妄念啊……” 当明悟从轮回崖走出时,破妄剑已彻底蜕变。剑身不再有丝毫戾气,混沌气中融入了六道轮回的规则,既锋利如旧,能斩断虚妄,又温润如玉,能安抚人心。 “从今往后,你就叫‘守心剑’。”明悟轻抚剑身,轻声说道。 消息传回共生城,风遥亲自前来祝贺:“你通过的,不仅是轮回崖的考验,更是护道之心的最终试炼。守心剑在你手中,当之无愧。” 明悟没有骄傲,只是躬身道:“弟子只是明白了,护道不是一时的热血,是一世的坚守。就算功力不及,就算会在杀戮中倒下,只要心还在,护道的星火就不会灭。” 她的话,成了碎道平原新的箴言。 越来越多的修士明白,护道之器的强弱,从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真正重要的,是握着武器的人,是否有一颗“守心”——知道何时该拔剑,何时该收剑,知道剑刃该对准敌人,还是该对准自己的妄念。 在明悟的影响下,碎道平原出现了一种新的修行方式——“护道行”。 修士们不再一味追求境界的提升,而是带着自己的护道之器,行走在平原的每一个角落:在迷雾林为低阶修士指路,在乱道沼泽救助被困的旅人,在蚀骨渊化解魔道散修的冲突……他们的功力或许不算顶尖,却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碎道平原的秩序。 有一次,一支来自暗鸦星域的商队在迷雾林遭遇了妖兽袭击。商队的护卫拼死抵抗,却渐渐不支。就在此时,几个正在“护道行”的低阶修士赶到。他们的法器只是普通的铁剑木盾,修为也远不及护卫,却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 “我们功力不如你们,”为首的修士喊道,“但我们熟悉这里的地形,能帮你们引开妖兽!” 他们用简陋的术法制造混乱,用身体挡住妖兽的攻击,为商队争取到了撤退的时间。最终,商队安全脱险,而那几个低阶修士,却永远倒在了迷雾林的血泊中。 商队首领想为他们立碑,却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只记得他们临死前,还紧紧握着手中的铁剑,剑身虽锈,却闪着不屈的光。 “他们没有守心剑,没有玄煞甲,却比谁都懂护道。”商队首领对着迷雾林的方向深深一拜,“这份恩情,暗鸦星域永世不忘。”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碎道平原上演。 一个刚入门的小修士,用自己的“预警符”救下了被规则乱流围困的同门,自己却被乱流吞噬; 一个普通的药农,将毕生培育的“醒神草”全部献给了对抗瘟疫的修士,自己因感染瘟疫而死; 甚至连一些曾经的魔头,在看到这些“护道行”的修士后,也放下了屠刀,用自己的方式赎罪——有的在乱道沼泽清理毒物,有的在共生学院看守典籍,有的则像当年的墨鸦一样,用对杀戮的理解,帮助修士们抵御更凶残的敌人。 他们的名字,或许不会被载入史册;他们的护道之器,或许只是最普通的法器;他们的功力,或许至死都停留在低阶。 但他们用生命证明了,护道从不是少数强者的责任,而是每一个修士的本分;杀戮或许无法避免,功力不及或许会导致死亡,但只要护道的星火还在,只要还有人愿意为守护而挺身而出,这修仙之路,就永远有希望。 多年后,明悟已白发苍苍,守心剑也传给了新的弟子。她坐在轮回崖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修士,他们手中的护道之器各不相同,修为有高有低,却都带着同样坚定的眼神。 “师父,您说,我们真的能彻底消除杀戮吗?”新弟子问道。 明悟笑了笑,指着远处共生城的方向:“你看那座城,从落星崖的废墟到如今的繁华,杀戮从未停止,却也从未阻止它变得更好。修仙本就是在争杀中前行,我们能做的,不是让杀戮消失,而是让每一次杀戮,都有意义;让每一个倒下的人,都不白死。” 她顿了顿,看向手中的守心剑——如今已有些磨损,却依旧温润:“就像这剑,斩过恶,也护过善,最终留下的,不是多少敌人的鲜血,而是它守护过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让碎道平原变得更好的微光。” 夕阳下,明悟的身影与轮回崖融为一体。守心剑插在身旁的土地里,剑身反射着最后的霞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护道之路,或许永远伴随着争杀,或许总有功力不及者倒下,这是修仙的常态,也是无法逃避的命。 但命,从不是用来屈服的。 是用来被理解,被超越,被无数平凡却坚定的护道者,用一颗颗守心,一步步脚印,一点点微光,最终走出一条通往光明的道。 这条路,或许漫长,或许崎岖,或许布满了牺牲与遗憾。 但只要还有人握着护道之器,怀揣着守心,行走在这条路上,那星火就永不熄灭。 碎道平原的风,依旧吹拂着,带着轮回的气息,带着守心的温度,带着无数护道者的故事,吹向更遥远的未来。 而那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每一个在修仙路上,选择守护而非掠夺,选择坚守而非放弃的——平凡人。 第592章 道统传承 碎道平原的“传功殿”里,挤满了前来求道的修士。 殿中央的高台上,明悟的弟子“守拙”正盘膝而坐,身前悬浮着一枚晶莹的“道种”。这枚道种是用守心剑的混沌气与轮回崖的规则凝结而成,蕴含着从沈言到明悟,数代护道者的修行感悟。 “今日传功,不讲高深术法,只说‘平凡’二字。”守拙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他相貌普通,道基也只是中等,却能接掌传功殿,正是因为他最懂“平凡中的坚守”。 台下的修士们有些不解。修仙本就是逆天改命,追求超凡,为何要强调“平凡”? 守拙仿佛看穿了他们的心思,微微一笑,取出一块布满裂纹的木牌。木牌是当年赵锐自爆道基后,唯一留下的遗物,上面刻着三个字:“守心易”。 “这三个字,是赵前辈临死前刻下的。”守拙轻抚木牌上的裂纹,“他一生追求强大,却在最后明白,能守住平凡的本心,比拥有通天彻地的力量更难,也更可贵。” 他讲述了一个故事: 三百年前,碎道平原有个名叫“王老栓”的修士。他资质平庸,修炼了一辈子,也只是个筑基期的低阶修士,连像样的护道法器都没有,只有一柄用了几十年的锈铁剑。 但就是这个王老栓,却在“黑风寨”肆虐时,用那柄锈铁剑,挡在了落星崖的村口。黑风寨的寨主修为是他的十倍,法器更是削铁如泥,王老栓却硬生生撑了三个时辰,直到共生盟的修士赶来。 他死的时候,锈铁剑断成了三截,身体被劈成了两半,却始终保持着挡在村口的姿势。后来修士们才发现,他的道基早已油尽灯枯,能撑那么久,全靠一股“不能让孩子们再受欺负”的执念。 “王老栓没有惊天动地的战绩,没有流传千古的威名,甚至很多人都记不住他的名字。”守拙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但他用平凡的身躯,筑起了最坚固的道基——那就是‘守护’的执念,与修为无关,与法器无关。” 台下的修士们沉默了。他们中很多人都和王老栓一样,资质平庸,在强者如林的修仙界,如同尘埃。但此刻,他们从王老栓的故事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了平凡人身上蕴藏的力量。 “道统传承,从来不是靠天赋异禀的天才,而是靠无数像王老栓这样的平凡人。”守拙将那枚道种轻轻一推,道种化作无数光点,融入台下每个修士的眉心,“这枚道种里,没有绝世功法,只有他们的执念——沈言前辈的‘自由’,石坚前辈的‘共生’,赵锐前辈的‘悔悟’,王老栓前辈的‘守护’……这些,才是碎道平原最该传承的道统。” 光点融入眉心的瞬间,修士们仿佛看到了一幕幕画面:沈言在落星崖的决绝,石坚在共生城的坚守,赵锐在忘忧泉的悔恨,王老栓在村口的背影……这些画面没有惊天动地的打斗,却比任何术法都更能触动人心。 “原来……这就是道统。”一个年轻修士喃喃自语,他一直因资质平庸而自卑,此刻却握紧了拳头。 传功结束后,修士们没有散去,而是自发地在传功殿外,为那些平凡的护道者立了一块碑。碑上没有名字,只有一行字:“平凡者,道之基也。” 守拙看着那块碑,眼中闪过欣慰。他知道,道统的传承,不在于形式,而在于每个修士心中,是否愿意接过那柄“锈铁剑”,是否愿意成为下一个“王老栓”。 这种“平凡的传承”,很快在碎道平原结出了果实。 在迷雾林深处,有个名叫“药童”的小修士。他天生口吃,被宗门放弃,只能在林中采药为生。但他采到的灵草,从不独自占有,而是分给那些比他更弱小的修士。 有一次,一群高阶修士为了争夺一株“续命花”大打出手,药童却冒着被波及的危险,将花偷偷送给了一个道基受损、即将坐化的老修士。老修士感动不已,将自己毕生钻研的“辨药术”传给了他。 多年后,药童成了碎道平原最有名的“药圣”。他依旧口吃,修为也只是中等,却救活了无数修士。他常说:“我……我没什么本事,只……只是记得,当年有人……有人给过我半块干粮。” 在共生城的角落里,有个修补法器的老匠人。他年轻时是个散修,在一次冲突中被废了道基,只能靠修补法器为生。但他修补的法器,从不加价,遇到贫困的修士,甚至分文不取。 有一次,守心剑的剑鞘损坏,守拙将剑送到他那里修补。老匠人看着剑鞘上的纹路,突然老泪纵横——那是他年轻时,为了保护一个女修,被恶霸斩断手指后,留下的独特刻痕。 “这柄剑……护道的剑……”老匠人颤抖着双手,用残缺的手指,将剑鞘修补得比原来更坚固,“我……我虽然不能再战斗了,但能让护道的剑更锋利,也算……也算尽了一份力。” 守拙接过剑鞘时,发现里面刻着一行小字:“心未残,道未断。” 这些平凡的故事,如同涓涓细流,汇聚成守护碎道平原的洪流。它们没有被载入史册,却在修士们的口耳相传中,比任何传奇都更深入人心。 然而,平静的日子下,暗流从未停止涌动。 星海边缘的“噬道族”,是一种以吞噬道统为生的诡异生灵。他们没有固定的形态,却能模仿任何修士的气息,潜入各个星域,悄无声息地侵蚀道统的根基——让修士们忘记初心,沉迷于力量的争夺,最终沦为自相残杀的工具。 噬道族潜入碎道平原后,没有直接发动攻击,而是散布谣言:“平凡者终为蝼蚁,唯有成为至强者,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共生不过是弱者的借口,真正的道统,只属于胜利者。” 谣言如同瘟疫,很快在年轻修士中蔓延。一些原本坚守平凡的修士,开始变得急功近利,为了提升修为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背叛同伴。 “完了……”守拙看着传功殿外,那些为了争夺道种而大打出手的修士,心中充满了忧虑,“噬道族最可怕的,不是吞噬力量,而是吞噬信念。” 就在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站了出来——正是那个曾经口吃的药圣。 他虽然道基不高,却因其救人无数的善举,在修士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他拄着一根用灵木制成的拐杖,走到广场中央,尽管依旧口吃,声音却异常坚定: “我……我资质差,修……修炼慢,可……可我知道,能……能救人才是道。那……那些说平凡是蝼蚁的,他……他们懂什么?” 他的话,像一道惊雷,唤醒了很多迷茫的修士。他们想起了王老栓,想起了修补法器的老匠人,想起了那些用平凡身躯守护道统的人。 “药圣说得对!我们修的是道,不是杀戮!” “噬道族想让我们自相残杀,我们偏不!” “共生的道统,绝不能断在我们手里!” 修士们纷纷放下争执,重新凝聚在一起。守拙趁机发动“共生大阵”,将所有修士的信念汇聚成一道金光,朝着噬道族潜藏的方向飞去。 金光所过之处,噬道族的伪装被层层剥离,露出了丑陋的原形。它们发出刺耳的尖叫,试图抵抗,却在无数平凡信念汇聚的金光面前,如同冰雪消融。 最终,噬道族被彻底清除。但这次危机,让碎道平原的修士们明白:道统的最大敌人,不是外来的入侵者,而是内心的动摇;传承的最大阻碍,不是天赋的差异,而是对“平凡”的轻视。 战后,守拙在“平凡者之碑”旁,又立了一块新碑,上面刻着药圣的那句话:“能救人才是道。” 很多年后,守拙也老了。他没有将传功殿交给天赋最高的弟子,而是传给了那个修补法器的老匠人的孙子——一个同样以修补法器为生,道基平凡的修士。 “记住,”守拙在传功时,对新的传人说,“道统就像这柄守心剑,需要不断打磨,才能保持锋利。而打磨它的,从来不是超凡的力量,而是无数平凡人,在日复一日中,那一点点的坚守。” 新的传人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锈铁锥——那是他爷爷留下的工具,此刻在他手中,却仿佛比任何护道法器都更有力量。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传功殿,吹过两块石碑,吹过每一个平凡的修士。 他们或许永远成不了威震星海的强者,或许永远没有机会留下传奇故事,或许在某一天,会因为功力不及而倒下。 但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道统的薪火—— 药童在迷雾林采药,分给出需要的人; 老匠人在角落里修补法器,让护道之器继续发光; 年轻的修士在传功殿聆听教诲,将平凡的坚守记在心里; 甚至连那些道基尽毁的老人,也会坐在村口,给孩子们讲述王老栓的故事。 这些平凡的瞬间,如同繁星,照亮了修仙之路的夜空。 而沈言当年播下的那粒“共生”的种子,经过无数平凡人的浇灌,早已长成了参天大树,根系深扎在碎道平原的每一寸土地,枝叶延伸到星海的每一个角落。 或许,这就是道统传承的终极意义—— 它不在高深的术法里,而在平凡的坚守中; 它不在强者的传奇里,而在每个普通人的一念之间; 它不需要惊天动地的壮举,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用自己的方式,说一句“我愿意”。 愿意守护弱小,愿意分享所得,愿意在诱惑面前守住本心,愿意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 碎道平原的故事,还在继续。 没有结束,也不会结束。 因为只要还有一个平凡人,愿意接过那柄“锈铁剑”,道统的薪火,就永远不会熄灭。 而这,或许就是修仙最动人的地方—— 平凡,亦能筑就不朽的道基。 第593章 杀伐一念 碎道平原的“斩魔台”,三年未染血光。 今日,却被猩红浸透。 台上跪着三十七个修士,他们皆身着暗鸦星域的黑袍,眉心烙印着噬道族的诡秘符文——这是三个月来,第三波试图潜入碎道平原、侵蚀道统的奸细。 斩魔台周围,围满了修士。有人面色不忍,有人眼神冰冷,有人低声议论:“都是修仙同道,何必赶尽杀绝?”“可他们是噬道族的爪牙,留着必成大患!” 高台上,守拙的继任者“斩尘”,正握着那柄传承数代的守心剑。剑身此刻没有温润的光泽,只有凛冽的锋芒,映着他毫无波澜的眼眸。 “噬道族以道统为食,附于人身,侵蚀神智。”斩尘的声音如同寒冰碎裂,清晰传遍全场,“被附身者,道心已灭,与魔无异。三个月前,你们说‘再给一次机会’,结果他们夜里屠了迷雾林的药庐,杀了十七个采药的修士——其中有十个是尚未筑基的孩子。” 人群中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半个月前,你们又说‘或许能净化’,结果他们引爆了蚀骨渊的魔气,让三千亩土地沦为死地,至今寸草不生。”斩尘的目光扫过台下,所过之处,无人敢与之对视,“今日,你们还要说什么?” 一个白发老修士颤巍巍走出:“斩尘道友,他们中……或许有被胁迫的无辜者啊。” “无辜?”斩尘冷笑一声,守心剑骤然出鞘,剑光如电,斩向最左侧那个看似年幼的黑袍修士。 “噗嗤!” 黑袍被斩裂,露出的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团蠕动的灰黑色雾气,雾气中传来刺耳的尖啸——正是噬道族的本体!它显然没想到斩尘会突然动手,想要遁逃,却被守心剑的混沌气死死锁住,瞬间湮灭。 “这就是你们说的‘无辜者’。”斩尘剑尖指向那团消散的雾气,声音冰冷,“噬道族附身之初,确有修士尚存神智。但一旦开始杀戮,神智便会被彻底吞噬,沦为傀儡。此刻不斩,明日他们手中的剑,就会刺穿你我的胸膛,斩碎碎道平原的道统!” 他没有再给任何人反驳的机会,守心剑在手中化作一道流光,三十七个黑袍修士,无论是否显露本体,皆在剑光中身首异处。鲜血溅在斩魔台的石碑上,那上面“护道”二字,被染得愈发猩红。 “处理干净,骨灰撒入乱道沼泽,警示后来者。”斩尘收剑入鞘,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仿佛只是碾死了三十七个蝼蚁。 台下死一般寂静。修士们看着那片猩红,心中第一次明白:护道之剑,既能守护,亦能杀戮。而有时,杀伐果断,才是对道统最狠的守护。 斩尘的“狠”,在碎道平原是出了名的。 他出身于被噬道族灭门的“清风谷”,幼时躲在尸堆里,亲眼看着父母被附身的族人啃噬。若不是当年明悟路过,他早已沦为沼泽里的枯骨。这份经历,让他对威胁道统的存在,从无半分怜悯。 执掌传功殿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禁杀令”中对奸细的宽容条款。“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同胞的残忍”——这是他刻在传功殿墙上的话。 三个月前,暗鸦星域的残部勾结噬道族,在星海边缘筑起“蚀道阵”,试图用怨气污染碎道平原的规则本源。消息传来时,议事堂的修士们还在争论“是否先派人交涉”,斩尘已带着三百精锐,驾着共生舟冲出了碎道平原。 “交涉?等他们把阵眼布好,我们连谈判的资格都没了!”斩尘站在船头,守心剑直指蚀道阵,“目标,阵眼!不惜一切代价,毁了它!” 三百精锐中,有一半是当年被噬道族迫害过的修士。他们看着远处阵中隐约闪现的灰雾,眼中燃起复仇的火焰。 蚀道阵外,暗鸦星域的修士布下了重重防线,噬道族的雾气如同潮水般涌来,所过之处,修士的道基迅速被侵蚀。 “结成‘断后阵’!”斩尘一声令下,二十名修士主动停下,运转全身规则,形成一道屏障,“其他人跟我冲!” 屏障后的修士们,眼睁睁看着那二十人在灰雾中身体溃烂,道基崩碎,却没有一人回头。他们知道,此刻的犹豫,会让同伴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 斩尘一马当先,守心剑化作一道混沌长虹,硬生生在灰雾中劈开一条通路。他的道基在灰雾侵蚀下滋滋作响,鲜血顺着剑身滴落,却依旧紧握剑柄,速度丝毫不减。 “就是现在!”离阵眼百丈时,斩尘猛地将守心剑掷出。长剑在空中暴涨,化作一柄千丈巨剑,带着无数冤魂的嘶吼(那是被噬道族杀害的修士怨念所化),狠狠砸向阵眼。 “不——!”暗鸦首领发出绝望的嘶吼,想要阻拦,却被随后赶到的精锐修士死死缠住。 “轰隆!” 蚀道阵的阵眼被巨剑击碎,灰雾如同潮水般退去。暗鸦星域的修士失去阵法加持,瞬间溃不成军。 斩尘召回守心剑,剑身上的混沌气已黯淡许多,他的左臂也因道基受损而无法动弹。但他看着溃逃的敌人,眼中没有丝毫松懈:“追!一个不留!” 有修士劝阻:“斩尘道友,穷寇莫追,我们损失已经很大了……” “损失?”斩尘回头,眼神锐利如刀,“当年清风谷被灭时,谁给过我们‘不追’的机会?今日放过一个,明日就会有十个、百个噬道族卷土重来!杀!” 这场追杀,持续了三天三夜。从星海边缘到暗鸦星域的老巢,斩尘的队伍如同死神的镰刀,将所有与噬道族勾结的修士斩尽杀绝。暗鸦星域的星核被他们用规则之火净化,连一粒可能残留噬道族气息的尘埃都没放过。 当他们带着满身血污返回碎道平原时,迎接他们的不是欢呼,而是沉默。 有人说斩尘“杀戮过重,已入魔道”,有人说他“被仇恨蒙蔽了道心”,甚至有老修士联名上书,要求罢免他的传功殿之位。 斩尘对此置若罔闻。他将带回的暗鸦星域修士首级,全部挂在碎道平原的边界,形成一道血色防线。 “我不在乎你们怎么说。”他站在防线前,对前来质问的修士说,“我只知道,从今往后,至少十年,噬道族不敢再踏足碎道平原一步。这十年安稳,是用他们的血换来的,也是用我们同伴的命换来的。” 他指着防线后的共生城:“你们可以继续争论‘杀戮是否正确’,但别忘了,争论的资格,是靠杀伐挣来的。” 这番话,让许多修士哑口无言。 他们不得不承认,自斩尘执掌传功殿后,碎道平原的外部威胁确实少了很多。那些曾经觊觎这里的势力,在看到暗鸦星域的下场后,都收敛了野心。 但质疑声从未停止。 真正让争议平息的,是半年后的“迷雾林之围”。 一群被噬道族控制的“尸修”,突然出现在迷雾林,他们行动迟缓,却刀枪不入,最可怕的是,他们的血液中带着噬道族的孢子,只要沾上一滴,就会被慢慢侵蚀。 共生盟的修士起初试图用净化术法对付他们,却收效甚微,反而有不少人被孢子感染。 “尸修的核心在眉心的符文,必须用蕴含混沌气的法器斩断,才能彻底消灭。”斩尘赶到时,已有数百修士被感染,“但混沌气有限,我们的人手不够!” 他当机立断,做出了一个残酷的决定:“将被感染的修士,集中到迷雾林中心,用‘焚天阵’净化!” “什么?!”修士们大惊,“他们还有救啊!” “没救了。”斩尘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他看着那些开始出现噬道族特征的修士,“孢子一旦入体,三个时辰内必成尸修。现在不烧,等他们尸变,死的就是整个碎道平原!” 他亲自启动焚天阵。烈焰冲天而起,将迷雾林中心化作一片火海。阵外的修士们能听到火海中传来的凄厉惨叫,那是被感染的同伴在最后的清醒中发出的哀嚎。 斩尘站在阵边,守心剑插在地上,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眼角滑落一滴不易察觉的泪水,瞬间被高温蒸发。 当火焰熄灭,尸修和被感染的修士已化为灰烬,噬道族的孢子也被彻底烧死。迷雾林保住了,碎道平原保住了,但斩尘的名字,却成了“冷血屠夫”的代名词。 直到三个月后,一个从火海中侥幸逃脱的少年修士,带着一封血书出现在共生城。 少年是被感染的修士之一,他在最后时刻,用同伴的精血写了这封信:“斩尘道友,我等已感神智渐失,自知必死。焚天阵虽烈,却能护碎道平原周全,此乃大义。我等不恨,只盼后来者铭记,护道之路,总有人需负骂名前行……” 血书在修士们手中传阅,每个人都沉默了。 他们终于明白,斩尘的杀伐果断,不是因为残忍,而是因为清醒。他比谁都清楚,护道之路上,有些选择注定要背负骂名,有些杀戮注定无法避免。他宁愿自己成为那个被唾弃的人,也要守住身后的万家灯火。 “原来……他不是冷血,是把所有的热,都藏在了最深处。”那个曾经质问过斩尘的白发老修士,看着血书,老泪纵横。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斩魔台的猩红,吹过迷雾林的焦土,吹过斩尘那张始终冰冷的脸。 他依旧是那个杀伐果断的传功殿主,依旧会在威胁出现时,毫不犹豫地举起守心剑。但修士们看他的眼神,已从质疑变成了敬畏。 他们知道,在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上,总有一些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道统——有人用温和的共生,有人用平凡的坚守,而斩尘,用的是最锋利的剑,最决绝的杀。 这或许就是护道的真谛: 它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而是在黑暗中,敢于举起屠刀的勇气; 它不是温情脉脉的承诺,而是在两难时,敢于背负骂名的担当; 它不是完美无缺的道途,而是明知杀戮会染污双手,却依旧为了守护而挥剑的决绝。 斩尘后来在传功殿的墙上,又刻了一句话: “剑有双刃,一刃护生,一刃夺死。何时用生,何时用死,此乃护道最难之考。” 他的道途,或许永远伴随着血腥与争议。 但只要碎道平原的道统还在,只要那些平凡的修士还能安稳修行,他的剑,就会一直锋利下去。 因为他知道,有些黑暗,唯有杀戮能驱散;有些守护,必须用鲜血来浇筑。 这,就是他的道。 一条杀伐果断,却通往光明的道。 第594章 血路开道 碎道平原的“血色防线”外,传来了震天的嘶吼。 那是“骨魔星域”的先锋军。他们骑着由修士骸骨炼制的“骨龙”,手中握着淬满尸毒的骨刃,黑压压的一片,如同移动的坟场,朝着碎道平原压来。 骨魔星域的主君“枯骨”,是个修炼了万年的老怪物。他以生者道基为食,以死者骸骨为兵,所过之处,星域沦为死域。这次他盯上碎道平原,不仅是为了掠夺资源,更是想将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炼制成他的“万骨祭坛”。 “斩尘道友,骨魔军数量过万,且悍不畏死,我们……”议事堂的修士脸色惨白,声音发颤。 斩尘站在城墙上,守心剑斜指地面,剑身倒映着骨魔军的阴影,眼神比寒冬更冷:“悍不畏死?那就让他们死个彻底。” 他身后,站着三千“死士营”修士。这些人,要么是被噬道族灭门的遗孤,要么是在迷雾林之围中失去亲友的幸存者,他们的道袍上,都绣着一个“死”字——不是不怕死,是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死士营听令!”斩尘的声音如同战鼓,敲在每个人的心上,“随我出城,凿穿他们的先锋阵!记住,你们的剑,要斩开一条血路,让他们知道,碎道平原的骨头,比他们的更硬!” “杀!”三千死士齐声怒吼,声震云霄。 城门大开,斩尘一马当先,守心剑化作一道混沌洪流,直扑骨龙群。剑光过处,骨龙的骸骨如同豆腐般碎裂,尸毒在混沌气中蒸腾成白雾。死士们紧随其后,结成“锥型阵”,用最惨烈的方式,在骨魔军中撕开一道口子。 骨魔先锋的首领,是个骑着三头骨龙的骨将。他看着斩尘如入无人之境,发出桀桀怪笑:“区区三千人,也敢螳臂当车?给我碾碎他们!” 无数骨矛如同暴雨般射向斩尘。他不闪不避,守心剑挽出一片剑花,将骨矛尽数斩碎,同时身形一闪,已出现在骨将面前。 “你的骨头,我要了。”斩尘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 骨将大惊,挥舞骨刃格挡,却被守心剑轻易斩断手臂。剑光再闪,三头骨龙的头颅同时落地,骨将的本体被混沌气包裹,发出凄厉的惨叫,最终化为一堆焦黑的碎骨。 先锋阵的指挥中枢被斩,骨魔军顿时陷入混乱。死士们趁机扩大战果,他们不求自保,只求杀敌,往往一人倒下,会拖着数名骨魔同归于尽。 城墙上的修士们看着这惨烈的一幕,有人不忍卒睹,有人泪流满面,却没有一人敢下令鸣金收兵。他们知道,此刻退一步,就是碎道平原的万劫不复。 “传我命令,‘焚天阵’准备!”斩尘杀退一波骨魔,对着城墙大喊。 城墙上的修士们立刻行动起来。这一次,焚天阵不再是困杀同胞的工具,而是守护家园的最后防线。阵旗升起,灼热的气浪开始在平原上汇聚。 斩尘看着死士营的人数越来越少,眼中闪过一丝痛惜,却依旧没有停下挥剑的手。他带着剩余的死士,且战且退,将溃散的骨魔军引向焚天阵的范围。 “就是现在!”当最后一名死士退回阵内,斩尘猛地转身,守心剑插入地面。 “轰——!” 焚天阵爆发,比迷雾林那次更炽烈的火焰席卷天地。骨魔军被火焰吞噬,骸骨在高温中融化,尸毒被彻底净化。阵外传来枯骨主君气急败坏的咆哮,却不敢再前进一步。 当火焰熄灭,平原上只剩下一片焦土,和斩尘那道浴血的身影。死士营三千人,最终活着回来的,不足三百。 斩尘站在焦土上,守心剑拄地,鲜血从他的道袍下渗出,在地上积成一滩。他没有回头看城墙,只是望着骨魔星域的方向,声音沙哑却坚定:“这只是开始。” 接下来的一个月,斩尘用近乎疯狂的方式,与骨魔军周旋。 他不再固守城池,而是带着死士营,夜袭骨魔的粮草营,将他们用来炼制骨龙的尸骸尽数烧毁;他潜入骨魔的后方,斩杀负责催动尸毒的骨巫,让骨魔军的战力大打折扣;他甚至故意暴露行踪,将骨魔的精锐引入规则乱流区,借乱流之力削弱对方。 每一次行动,都伴随着巨大的牺牲。死士营的人数越来越少,斩尘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但他的眼神,却愈发锐利。 “斩尘道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快没人了!”仅剩的死士队长,看着身边不足百人的队伍,声音带着哭腔。 斩尘擦拭着守心剑上的骨屑,淡淡道:“人够了。” 他指着远处骨魔军的大营:“枯骨生性多疑,我们连番袭扰,他必定以为我们还有后招,不敢全力攻城。今夜,我们去取他的头颅。” 队长大惊:“那是陷阱!他肯定在营中布下了天罗地网!” “我知道。”斩尘站起身,将一块刻着“碎道平原”四个字的令牌,塞到队长手中,“你们留在这里,若我天亮未归,就带着令牌回共生城,告诉他们,守住焚天阵,就是守住希望。” “道友!” 斩尘没有回头,孤身一人,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消失在夜色中。 骨魔大营果然布下了陷阱。数万骨魔军层层设防,中心的大帐外,更是围着由百具上古修士骸骨炼制的“骨煞卫”,他们刀枪不入,且能吞噬规则。 斩尘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杀入大营。守心剑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混沌气与他的精血相融,化作一道道血色剑光。他不再留手,每一剑都凝聚着全部力量,骨魔军在他面前如同纸糊的一般,纷纷碎裂。 “斩尘!你敢闯我大营!”枯骨主君的声音从大帐中传出,带着惊怒。 百具骨煞卫同时出动,将斩尘团团围住。他们的骨爪抓来,带着吞噬一切的力量,斩尘的道基在骨爪的撕扯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 “就凭这些破骨头?”斩尘怒吼一声,猛地燃烧道基。 “轰!” 血色剑光冲天而起,守心剑的剑身因承受不住如此狂暴的力量,开始出现裂纹。但这一剑,却硬生生在骨煞卫的包围圈中,劈开了一道缺口。 斩尘拖着残破的身躯,冲入大帐。 枯骨主君坐在白骨王座上,看着满身是血的斩尘,发出桀桀怪笑:“你以为杀了我,就能改变什么?骨魔星域的大军还在,碎道平原迟早是我的囊中之物!” “我杀你,不是为了改变什么。”斩尘举起守心剑,剑尖滴落的鲜血,在地上汇成一个“杀”字,“是为了告诉你,有些东西,就算粉身碎骨,也不能让你染指。” 剑光落下,没有惊天动地的碰撞,只有一声清脆的骨裂声。枯骨主君的头骨被守心剑刺穿,黑色的魂火在剑刃上挣扎片刻,最终熄灭。 斩尘拔出剑,踉跄着走出大帐。骨魔军因主君被杀,陷入彻底的混乱,开始溃散。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斩尘终于走到了死士营的藏身处。他看到队长带着剩余的死士,正焦急地等待着。 “我回来了。”斩尘笑了笑,那是他这些年,为数不多的笑容。 话音刚落,他手中的守心剑“咔嚓”一声,断成了两截。他的身体晃了晃,倒在了队长的怀里,彻底失去了声息。 他的道基,在燃烧的那一刻,就已耗尽。 当斩尘的遗体被带回共生城时,整个碎道平原都陷入了悲痛。修士们自发地走上街头,迎接这位用生命守护家园的英雄。 有人说,他太傻,明明可以用更稳妥的方式,却选择了最惨烈的牺牲。 有人说,他太狠,双手沾满鲜血,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 但更多的人知道,正是这份“傻”,这份“狠”,才守住了碎道平原的安宁。他的杀伐果断,不是为了杀戮本身,而是为了让更多人,不必再经历杀戮。 斩尘被安葬在“平凡者之碑”旁,他的墓碑上,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一行字:“剑断,道存。” 那柄断成两截的守心剑,被供奉在传功殿最显眼的位置。断剑的裂痕中,仿佛还残留着血色的剑光,时刻提醒着后来者: 护道之路,从来不是坦途。 有时,需要温和的共生去浇灌; 有时,需要平凡的坚守去奠基; 而有时,需要用最锋利的剑,最决绝的杀,去劈开一条血路,让光明得以延续。 斩尘的故事,成了碎道平原最沉重的传说。 后来的修士们,在讲述他的事迹时,总会加上一句:“他的剑,斩过魔,也染过血;他的道,护过生,也夺过命。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知道,自己挥剑的方向,永远是碎道平原的黎明。”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斩尘的墓碑,吹过那柄断剑,吹过每一个铭记这段历史的修士。 他们或许永远不会像斩尘那样,以燃烧道基的方式守护家园,但他们会记得,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杀伐果断”的真谛—— 不是冷酷无情,是肩上的责任太重; 不是嗜杀成性,是身后的苍生太沉; 不是无悔,是就算有悔,也会在那条血路上,毅然前行。 这,就是斩尘的道。 一条用鲜血铺就,却通往黎明的道。 第595章 血河 碎道平原的“染血古道”,已被鲜血浸透了三十年。 自斩尘以燃烧道基之法斩杀枯骨主君后,骨魔星域的残部并未溃散,反而在新主“血骨”的带领下,变得更加疯狂。他们不再追求炼制“万骨祭坛”,而是将所有资源投入战争,誓要将碎道平原化作血海,为枯骨复仇。 古道两旁,堆积着数不清的骸骨——有骨魔的枯骨,也有碎道平原修士的尸身。断裂的法器、破碎的道袍、凝固的血痂,在岁月的侵蚀下结成了一层暗红色的硬壳,踩上去咯吱作响,仿佛有无数亡魂在脚下哀嚎。 今日,古道上又迎来了新的厮杀。 “杀!为斩尘大人报仇!” “血洗碎道,以慰主君在天之灵!” 喊杀声震彻云霄,规则碰撞的光芒刺破苍穹。碎道平原的修士们结成“血盾阵”,用同伴的血肉作为屏障,抵挡着骨魔军的冲锋;骨魔们则驱使着由尸骸拼凑的“骨傀儡”,踩着同类的尸体向前推进,黑色的尸油混着鲜血,在古道上汇成一条条蜿蜒的血河。 高台上,斩尘的继任者“血锋”,正用一块浸透鲜血的布条,缓缓擦拭着一柄断剑——那是守心剑的残片,被他炼化成了一柄短刃,刃身刻满了细密的血槽,每一道血槽里,都凝结着一缕亡魂的怨念。 “血锋大人,东侧防线快守不住了!骨魔的‘尸潮术’太凶,兄弟们的道基都被尸气侵蚀了!”传令兵浑身是血,单膝跪地,声音嘶哑。 血锋抬起头,他的左眼在三年前的战斗中被骨魔挖去,此刻只剩下一个空洞,黑洞洞的眼眶里,仿佛能看到跳动的血火。“让‘蚀骨营’上。”他的声音比染血古道的硬壳还要冰冷,“告诉他们,用骨魔的尸骸,填了东侧的沟壑。” 蚀骨营,是碎道平原最特殊的部队。营中修士全是被骨魔残害过的幸存者,他们放弃了正统修行,转而修炼能与尸气抗衡的“蚀血功”——这种功法能吸收尸气增强战力,却也会慢慢侵蚀神智,最终沦为只知杀戮的怪物。 传令兵领命而去,高台上只剩下血锋一人。他低头看着手中的断刃,刃面倒映出自己狰狞的面孔,恍惚间,竟与骨魔的模样有了几分相似。 “斩尘前辈,这就是你用命换来的结果吗?”他喃喃自语,空洞的眼眶里流下两行血泪,“杀了三十年,血流成河,可这杀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没有人能回答他。 染血古道的厮杀,早已超越了“守护”的范畴,变成了一场纯粹的复仇与毁灭。碎道平原的修士们杀红了眼,看到骨魔就砍,哪怕对方已经失去战力;骨魔们也杀疯了,抓到碎道平原的修士就炼制成傀儡,连孩童都不放过。 三个月前,血锋为了夺回被骨魔占领的“灵泉谷”,下令用“血祭阵”——以一千名低阶修士的精血为引,召唤出上古凶煞,虽成功击退骨魔,却也让灵泉谷彻底沦为死地,百年内寸草不生。 那一战后,碎道平原的修士们看他的眼神,多了一丝恐惧。有人说他比骨魔更可怕,有人说他正在重蹈噬道族的覆辙,用杀戮滋养心魔。 血锋不在乎。他只知道,后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骨魔星域的血骨主君,修为比枯骨更胜一筹,据说已能炼制“不死骨身”,普通的攻击根本无法伤其分毫。 “必须找到他的弱点。”血锋握紧断刃,刃身的血槽中传来阵阵渴望杀戮的悸动,“否则,碎道平原迟早会被血骨踏平。” 他决定亲自潜入骨魔星域的腹地。 临行前,他去了一趟斩尘的墓碑前。墓碑上的“剑断,道存”四个字,已被岁月和血污模糊。血锋跪在碑前,将断刃插入泥土,鲜血顺着刃身渗入地下,仿佛在与斩尘的英灵对话。 “前辈,我要去杀血骨了。”他低声说,“我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也不知道杀了他,这杀伐会不会停止。但我知道,只要还有一个骨魔活着,我们就不能停手。” 墓碑旁的泥土微微松动,仿佛在回应他的话。血锋拔出断刃,转身离去,背影决绝,如同当年走向骨魔大营的斩尘。 潜入骨魔星域的过程,比想象中更惨烈。血锋一路杀过去,从骨魔的巡逻队,到看守尸骸库的骨巫,再到血骨主君的亲卫,他的“蚀血功”运转到极致,浑身都散发着浓烈的尸气,连骨魔都差点把他当成同类。 他看到了骨魔星域的真相:无数被俘虏的修士被关在“炼骨池”里,活生生泡成骨架;孩童被钉在祭坛上,鲜血顺着符文流淌,滋养着血骨的不死骨身;天空是灰蒙蒙的,看不到日月,只有永不消散的尸气和哀嚎。 “这就是我们要是输了的下场吗?”血锋握紧断刃,空洞的眼眶里杀意沸腾,“那我就算化身恶鬼,也要把你们拖入地狱!” 他在血骨主君的宫殿深处,找到了一本残破的《骨魔秘录》。秘录中记载,血骨的不死骨身虽能免疫大部分攻击,却有一个致命弱点——他的本命骨殖,藏在“万骨窟”的最深处,那是用亿万生灵的怨念滋养而成,一旦被毁,不死骨身便会崩溃。 但万骨窟周围,布满了最强大的骨煞卫,还有血骨设下的“怨念大阵”——任何带有杀意的生灵靠近,都会被亿万怨念反噬,道心崩溃而亡。 “怨念吗?”血锋笑了,笑声中带着疯狂,“我身上的怨念,不比万骨窟里的少!” 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在骨魔星域潜伏了下来。他白天伪装成骨魔,观察万骨窟的防御;夜晚则潜入炼骨池,释放那些还未被炼制成骨傀儡的修士,让他们带回万骨窟的情报。 一个月后,碎道平原的修士们收到了血锋的消息。 “血锋大人要我们配合他,进攻万骨窟!” “可那里是骨魔的禁地,我们去了就是送死!” “但这是唯一能杀死血骨的机会!” 最终,由蚀骨营剩余的修士为主力,组成了一支“死冲队”,在正面强攻万骨窟,吸引骨煞卫的注意;血锋则带着十名最擅长隐匿的修士,从秘道潜入窟底。 强攻的惨烈,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蚀骨营的修士们如同飞蛾扑火,用身体挡在骨煞卫的前面,为血锋争取时间。他们的神智在尸气和怨念的双重侵蚀下渐渐模糊,口中却还在嘶吼着:“为了碎道平原!” 血锋在秘道中听着外面的厮杀声,每一声惨叫,都像一把刀插在他的心上。他加快速度,断刃在黑暗中划出一道血光,劈开挡路的骸骨。 万骨窟底,比传说中更恐怖。无数白骨堆积成山,黑色的怨念如同潮水般涌动,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在骨山的顶端,一根通体漆黑、布满符文的骨殖,正散发着幽幽的绿光——那就是血骨的本命骨殖。 “终于找到了。”血锋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正准备动手,却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血骨主君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身后,他的不死骨身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看着血锋,发出如同骨摩擦般的笑声:“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来了?你的怨念,在万骨窟里就像明灯一样显眼。” 十名修士立刻冲上去,却被血骨随手一挥,化作漫天血雾。 “就凭你?”血骨一步步走向血锋,骨爪上凝聚着黑色的尸气,“斩尘能杀枯骨,是因为枯骨太蠢。你以为你能杀我?” 血锋没有说话,只是将断刃横在胸前。他能感觉到,万骨窟里的怨念正在疯狂涌入他的身体,蚀血功在超负荷运转,他的皮肤开始龟裂,露出下面蠕动的血丝。 “我杀不了你,但它们能。”血锋突然笑了,笑得癫狂。 他猛地将断刃刺入自己的心脏! “你疯了?!”血骨大惊。 “疯?或许。”血锋咳出一口黑血,眼中却闪烁着决绝的光芒,“但我知道,碎道平原不能亡!” 他引爆了自己的道基,同时将蚀血功运转到极致,将体内所有的尸气和怨念,连同万骨窟里的亿万怨念,全部引向血骨的本命骨殖! “不——!” 血骨发出绝望的嘶吼,想要阻止,却已经晚了。无数怨念如同找到了宣泄口,疯狂涌入本命骨殖,黑色的骨殖在怨念的冲击下,开始出现裂纹。 “咔嚓……咔嚓……” 裂纹越来越多,最终,本命骨殖彻底碎裂! 血骨的不死骨身瞬间失去光泽,骨头上出现无数孔洞,黑色的血液从孔洞中喷出。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轰然倒塌,化作一堆散骨。 万骨窟外,骨煞卫们随着本命骨殖的碎裂,纷纷崩溃。蚀骨营的修士们看着这一幕,终于露出了疲惫的笑容,然后一个个倒下,再也没有起来。 血锋站在骨山顶端,身体正在化作飞灰。他看着万骨窟外,碎道平原的方向,仿佛看到了共生城的炊烟,看到了迷雾林的药庐,看到了斩尘前辈的墓碑。 “结束了……吗?” 他的身体彻底消散,只留下那柄断刃,插在血骨的残骸上,刃身的血槽中,怨念渐渐平息,露出了守心剑原本的混沌色泽。 三个月后,骨魔星域的残部被彻底肃清。 染血古道上,厮杀声终于停止。幸存的修士们开始清理战场,掩埋尸骸,试图在这片血色土地上,重新种下灵草。 但血河漫过的痕迹,却永远留在了平原上。古道两旁的骸骨被清理后,土地依旧是暗红色的,无论种什么,都长不出新的生机。 有人说,这里的怨气太重,已经被彻底污染了。 有人说,这是杀伐的代价,是我们必须铭记的教训。 血锋没有墓碑。他的名字,在碎道平原的史册中,只有寥寥数语:“血锋,斩尘后继者,以自爆道基之法,斩杀血骨,终结骨魔之患。其功过,后人评说。” 但在染血古道的尽头,幸存的修士们自发立了一块无字碑。碑前,常年有人供奉着一柄断剑——那是守心剑的残片,被后来的修士找回,重新拼接在一起,却再也无法恢复原状。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无字碑,吹过暗红色的土地,吹过每一个经历过这场浩劫的修士。 他们知道,血锋的杀伐,或许带着疯狂,带着偏执,甚至带着毁灭的气息。但正是这份不计代价的决绝,才让碎道平原得以延续。 杀伐不断,鲜血不止。 这或许就是修仙界的常态,是护道之路上,永远无法绕开的荆棘。 但只要在鲜血染红的土地上,还有人记得为何而杀,为何而战,还有人愿意在杀戮的轮回中,守住最后一丝清明,那这条染血的道,就终究能通向光明。 许多年后,有孩童在染血古道上玩耍,指着暗红色的土地问:“爷爷,这里的土为什么是红的?” 老人抚摸着孩子的头,望着无字碑的方向,轻声说:“因为这里,曾有很多人,用自己的血,守护过我们的家。” 孩子似懂非懂,却在捡起地上一块暗红色的泥土时,仿佛看到了无数剑光在闪烁,听到了无数呐喊在回荡。 那是属于碎道平原的记忆,是用鲜血写就的,关于守护与杀伐的史诗。 而史诗的最后,总有一行字: 血未冷,道不止。 第596章 杀伐为盾 碎道平原的“望星台”上,血锋自爆道基的余波尚未散尽,星海深处又传来了警讯。 骨魔星域的残党并未彻底覆灭,一部分逃亡至“死寂之渊”的修士,竟与当年被净化的噬道族残余勾结,炼制出一种融合了尸气与怨念的“蚀道魔种”。这种魔种能依附在星轨之上,顺着规则流动侵蚀所过之处的一切生机,短短半年内,已有三个星域沦为死域。 “蚀道魔种的传播速度太快了。”新任护城使“凌锋”站在星图前,指尖划过代表死域的黑斑,“若不尽快斩断传播源,不出三年,碎道平原也会被魔种侵蚀。” 凌锋是斩尘的再传弟子,一手“破妄剑法”得自守心剑残片的感悟,更在血锋的事迹中领悟出“杀伐为盾”的道途。他的剑,比斩尘更锐,比血锋更稳,剑出必见血,却从未错伤一人。 议事堂内,修士们神色凝重。经历了与骨魔的血战,碎道平原的元气尚未恢复,此刻再对死寂之渊用兵,无异于饮鸩止渴。 “要不……我们暂时退守碎道平原,加固防御?”有老修士提议,“等恢复元气再做打算不迟。” “退守?”凌锋猛地转身,眼中寒光乍现,“当年若斩尘前辈退守,骨魔早已踏平共生城;若血锋前辈退守,万骨窟的怨念会吞噬半个星海!魔种最惧主动出击,你退一步,它便进一丈,等它蔓延到平原,我们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 他指向星图上死寂之渊的位置:“那里是当年归墟之战的古战场,规则紊乱,正好适合魔种潜伏。但也正因规则紊乱,魔种的核心必然脆弱——只要找到核心,一剑斩碎即可。” “可死寂之渊有去无回啊!”反对声再起,“古书记载,那里连鸿蒙源点的规则都能吞噬,我们的修士进去,怕是连尸骨都留不下!” 凌锋没有争辩,只是解下背上的长剑——那是用守心剑残片重铸的“续锋剑”,剑身依旧有裂痕,却比以往更加锋利。“我去。” 三个字,掷地有声。 “护城使不可!”修士们大惊,“您是碎道平原的支柱,岂能亲身涉险?” “支柱?”凌锋笑了,笑容里带着斩钉截铁的决绝,“碎道平原的支柱,从来不是某个人,是‘不退’二字。当年沈言前辈不退,才有了共生;斩尘前辈不退,才有了安宁;今日我若退,才是真的断了平原的根。” 他点了三十名修士,组成“斩魔队”,皆是经历过骨魔之战的老兵,每个人的道袍上都带着洗不掉的血痕。“三日后出发,目标死寂之渊,剑斩魔种核心。” 三日后,望星台。 凌锋看着三十名队员,他们的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同归于尽的决然。“记住,我们的目标是核心,不是缠斗。能活一个是一个,活下来的人,要亲眼看着碎道平原的花开。” “愿随护城使赴死!”三十人齐声呐喊,声震云霄。 续锋剑划破长空,三十一道身影化作流光,朝着死寂之渊飞去。 死寂之渊比传说中更恐怖。 这里没有星光,只有扭曲的规则乱流,暗紫色的魔种孢子如同蝗虫般飞舞,所过之处,星石消融,能量湮灭。斩魔队的修士刚进入渊域,就有两人被孢子沾染,道基瞬间被侵蚀,化作两滩黑泥。 “用‘燃血术’!”凌锋当机立断,长剑一指,自身精血化作火焰,在周身形成一道屏障。这是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秘术,能暂时逼退魔种孢子,却会加速道基消耗。 队员们纷纷效仿,燃血的光芒在死寂之渊中,如同三十颗微弱的星辰,艰难地向前推进。 他们在乱流中穿梭了七日七夜,斩杀了无数被魔种寄生的星兽,也失去了十七名同伴。剩下的十三人,个个带伤,道基亏损严重,连续锋剑的光芒都黯淡了许多。 “护城使,前面就是魔种核心的气息!”一名队员指着前方那团翻滚的灰黑色气团,气团中隐约能看到无数痛苦挣扎的虚影,正是被魔种吞噬的生灵残魂。 核心周围,盘踞着两尊由魔种与骨魔残躯融合而成的“蚀道王”,他们的气息比当年的血骨还要恐怖,双眼燃烧着绿色的魔火。 “你们掩护,我去斩核心。”凌锋握紧续锋剑,燃血术运转到极致,皮肤下青筋暴起,如同燃烧的血管。 “护城使!让我们来!”队员们想要上前,却被凌锋喝止。 “你们的任务是活着回去!”凌锋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告诉平原的人,死寂之渊的魔种,斩了!” 话音未落,他已化作一道血色剑光,直扑魔种核心。 蚀道王嘶吼着阻拦,巨大的骨爪带着腐蚀一切的魔气抓来。凌锋不闪不避,续锋剑上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一剑斩断左边蚀道王的骨爪,借着反震之力,身形陡然加速,避开右边蚀道王的撞击。 “就是现在!” 他穿过蚀道王的封锁,来到魔种核心前。核心中的残魂感受到威胁,发出凄厉的尖啸,试图用怨念动摇他的道心。 凌锋的识海中,瞬间涌入无数画面:被魔种吞噬的星域、修士临死前的哀嚎、碎道平原可能遭遇的浩劫……但他的眼神,却始终锁定着核心的最深处。 “你们的痛苦,我知道。”凌锋的声音平静却有力,“但用别人的痛苦来延续邪恶,绝不可恕!” 续锋剑高举过顶,所有剩余的精血与道基之力,全部灌注其中。剑身的裂痕越来越大,却爆发出足以撕裂死寂之渊的光芒。 “碎道平原,剑来!” 这一剑,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势,却蕴含着从沈言到血锋,无数护道者的意志。剑光落下,灰黑色的魔种核心如同纸糊般被切开,无数残魂在光芒中得到解脱,化作点点星光消散。 蚀道王发出绝望的嘶吼,随着核心被斩,它们的身躯也开始崩溃。 凌锋拄着断裂的续锋剑,站在核心消散的地方,身体正在快速变得透明。他看着远处幸存的队员,露出了一丝笑容。 “告诉他们……” 话未说完,他的身影已彻底融入星光,只留下那柄断剑,在死寂之渊中,闪烁着最后的光芒。 十三名队员跪在星空中,朝着凌锋消散的方向叩首,泪水混着血水滑落。他们捡起断剑,没有停留,循着来时的路,艰难地返回碎道平原。 当他们带回魔种被斩的消息,以及那柄断剑时,整个碎道平原陷入了悲喜交加的沉默。 悲的是又一位护城使陨落,喜的是星海的浩劫得以解除。 有人在共生城的广场上,为凌锋立了一座雕像。雕像中的他,手持断剑,身形浴血,眼神却望着远方,仿佛在守护着这片土地的新生。 雕像的底座上,刻着他临行前的话:“碎道平原的支柱,是‘不退’二字。” 这场杀伐,让碎道平原再次明白: 有些敌人,不能等;有些险地,必须闯;有些牺牲,无法避免。 杀伐果断,不是因为嗜杀,而是因为身后有要守护的家园,有要延续的道统,有要迎来的新生。 凌锋死后,碎道平原迎来了百年的安宁。 这百年里,修士们在染血的土地上种出了新的灵草,在死寂之渊的边缘建立了“望星哨”,警惕着任何可能出现的威胁。他们没有忘记那些在杀伐中陨落的前辈,而是将他们的故事,编成歌谣,教给每一个孩童。 歌谣里,有沈言的共生,有斩尘的决绝,有血锋的疯狂,有凌锋的不退。 孩童们或许不懂其中的沉重,却会在听到“碎道平原”四个字时,眼中闪烁着自豪的光芒。 百年后,望星哨传来消息:死寂之渊的边缘,又出现了微弱的魔种气息。 新任护城使“青禾”,是个看起来文弱的女修,手中握着的,是用续锋剑的断片打磨成的一柄短匕。 她站在望星台上,看着远处的星海,轻声问身边的老修士:“前辈,我们还要杀下去吗?” 老修士指着共生城方向,那里炊烟袅袅,孩童们的笑声隐约传来:“青禾道友,你看,那里有新生。为了他们,该杀的时候,就不能手软。” 青禾握紧短匕,匕身倒映出她坚定的眼神。 “我知道了。” 她转身,点了三十名修士,组成新的斩魔队。 队伍出发时,共生城的修士们自发前来送行。他们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递上疗伤的丹药,整理好队员的道袍。 青禾看着他们,突然笑了:“等我们回来,一起喝新酿的灵米酒。” “好!” 剑光再起,朝着星海深处飞去。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雕像,吹过断剑,吹过每一个等待着的人。 杀伐或许还会继续,鲜血或许还会流淌。 但只要守护的信念还在,只要“不退”的道统还在,这杀伐,就永远有意义。 因为他们知道,每一次果断的挥剑,都是为了让身后的新生,能在和平中,自由生长。 这,就是碎道平原的道。 一条用杀伐为盾,守护着新生的,永无止境的道。 第597章 饮血 碎道平原的“惊蛰崖”,百年未曾响起的警钟声,在今日撕裂了晨雾。 崖下的“囚魔狱”中,封印着三百年前被凌锋重创的蚀道魔种残魂。此刻,残魂竟突破封印,化作一道灰黑色的魔影,裹挟着万千怨念,朝着共生城的方向冲去。 “魔种残魂未灭!它在吸收这百年间的怨念,变得更强了!”看守囚魔狱的老修士嘶吼着,用尽最后的力量祭出防御阵盘,却被魔影轻轻一撞,阵盘寸裂,老修士当场化为飞灰。 魔影掠过之处,草木枯萎,山石崩裂,连空气中的灵气都被染成了灰黑色。沿途的修士们仓促抵抗,却如同螳臂当车,一个个被魔影吞噬,化作新的怨念养分。 “快!通知护城使!” “共生城危矣!” 混乱中,一道青色的身影如电而至,挡在了魔影前方。 青禾握着那柄由续锋剑断片打磨的短匕,匕身泛着清冷的光。她身后,跟着三十名斩魔队修士,每个人的眼神都如淬了冰,正是刚从望星哨返回的队伍。 “来得正好。”魔影中传出无数重叠的声音,嘶哑而怨毒,“百年前凌锋斩我核心,今日我便吞了他守护的碎道平原,让他的道,沦为笑话!” “他的道,轮不到你置喙。”青禾的声音平静无波,短匕在她手中划出一道弧光,“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话音未落,她已欺身而上。短匕虽短,却凝聚着碎道平原百年沉淀的规则之力,刺向魔影时,竟逼得那灰黑色的雾气连连后退。 斩魔队的修士们紧随其后,结成“锁魂阵”。他们没有贸然攻击,而是将自身规则注入阵旗,形成一张细密的光网,牢牢锁住魔影的退路——这是青禾在返程途中推演的战术,不求速胜,只求困住魔影,断绝它吞噬生灵壮大的可能。 “雕虫小技!”魔影怒吼,猛地膨胀开来,无数怨念凝结成的骨矛,如同暴雨般射向阵网。 “破!”青禾一声令下,短匕在空中虚点,光网泛起涟漪,将骨矛尽数弹开。但她也被震得气血翻涌,嘴角溢出一丝鲜血——这魔影的力量,比情报中强了数倍,显然在封印中隐藏了实力。 “护城使!它在拖延时间,想等共生城的修士靠近,趁机吞噬!”一名队员喊道。 青禾眼神一凛。她看到远处,不少接到警讯的修士正朝着这边赶来,他们中大多是低阶修士,若是被魔影缠上,只会成为对方的养料。 “变阵!”青禾当机立断,“分十人阻截来援修士,其余人与我合力,斩其核心!” 十名队员立刻脱离阵形,朝着来援的方向飞去,他们没有解释,只是用身体组成人墙,强行将低阶修士拦在安全距离外。 “你们干什么?快让开!护城使快撑不住了!”被拦下的修士们又急又怒。 “这是命令!”拦路的队员声音嘶哑,他们的道袍已被魔影的怨念侵蚀,开始出现黑斑,“为了碎道平原,不准前进一步!” 就在此时,魔影抓住阵形变动的空隙,猛地收缩,化作一道尖锐的魔锥,直刺青禾心口。它看出青禾是阵眼,只要杀了她,锁魂阵便会不攻自破。 青禾不退反进,短匕翻转,竟以刀柄抵住魔锥尖端,同时左手捏印,将全身规则凝聚于指尖,狠狠点向魔影最浓郁的地方——那里,正是残魂的核心所在。 “噗!” 魔锥刺穿了青禾的左肩,灰黑色的怨念如同毒蛇般钻入她的道基。青禾闷哼一声,指尖却精准地点中了魔影核心。 “啊——!” 魔影发出凄厉的惨叫,核心处的雾气剧烈翻滚,竟露出一颗跳动的黑色心脏,心脏表面布满了当年凌锋留下的剑痕。 “是它的命门!”青禾眼中闪过厉色,不顾左肩的剧痛,短匕顺势划下,精准地刺入那颗黑色心脏。 “不!我不甘心!” 魔影疯狂挣扎,无数怨念化作利爪,撕扯着青禾的身体。她的手臂被撕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半边道袍被鲜血染红,但握着短匕的手,却稳如磐石。 “你的怨念,该散了。”青禾低声道,运转起碎道平原的本源规则,短匕上泛起柔和却坚定的光芒,这光芒顺着伤口,涌入魔影的核心。 黑色心脏在光芒中寸寸碎裂,魔影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化作一缕青烟,彻底消散在空气中。 当一切平息,青禾才踉跄着后退一步,靠在崖壁上。她的左肩几乎被废,道基中还残留着魔影的怨念,脸色苍白如纸,却依旧紧紧握着那柄染血的短匕。 “护城使!”队员们连忙上前为她疗伤。 被拦下的修士们也围了上来,看着青禾的伤口,再看看那些拦路队员身上的黑斑,眼中满是愧疚:“对不起,我们……” “无妨。”青禾摆摆手,声音有些虚弱,“你们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她知道,刚才若是让这些低阶修士靠近,魔影必然会借机壮大,到时候就算能斩杀魔影,碎道平原也要付出数倍的代价。有时候,果断的“舍”,比盲目的“救”更重要。 这场厮杀,让碎道平原再次绷紧了神经。青禾没有休息,而是立刻下令彻查囚魔狱的封印。 调查结果令人心惊:封印并非自然松动,而是有人暗中破坏。破坏者留下的气息,指向了星海边缘的“影流宗”——一个以暗杀和窃取规则为生的隐秘宗门,据说他们一直觊觎碎道平原的共生规则,试图将其改造成暗杀的利器。 “影流宗敢在背后捅刀,绝不能姑息!”议事堂内,修士们群情激愤。 青禾擦拭着短匕上的血痕,眼神冰冷:“他们想借魔影之手乱我平原,那我们就先端了他们的老巢。” 她的计划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激进:“影流宗擅长隐匿,正面强攻只会打草惊蛇。我带五人,潜入他们的宗门腹地,斩其宗主,毁其根基。其余人在宗门外布防,一旦得手,便趁乱清剿余孽。” “护城使,太冒险了!影流宗的‘无影阵’诡异无比,您只带五人……” “人多了,才会暴露。”青禾打断道,短匕在指尖旋转,“对付阴影,就得用最快的剑。” 三日后,星海边缘的“暗影谷”。 这里是影流宗的山门所在,谷中常年弥漫着灰色的雾气,雾气中隐藏着无数暗杀阵眼,就算是高阶修士,也很难全身而退。 青禾与五名队员收敛了所有气息,如同五道影子,悄无声息地潜入谷中。他们穿着特制的“敛息袍”,能避开无影阵的探查,手中握着的,是淬了“破阵水”的短刃——这是青禾专门为破阵准备的,能暂时瓦解暗影规则。 谷深处的“影殿”内,影流宗宗主“墨影”正对着一面水镜,观察着碎道平原的动静。水镜中,青禾疗伤的身影清晰可见。 “不过是个女流之辈,也配当护城使?”墨影冷笑,指尖划过水镜,“等她道基中的怨念爆发,碎道平原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他身后的长老们纷纷附和:“宗主英明,届时共生规则到手,我们影流宗必能称霸星海。” 就在此时,殿门突然被一股凌厉的气劲劈开。 “称霸星海?先问过我手中的刀!” 青禾的身影出现在殿中,短匕上的破阵水闪烁着微光,瞬间瓦解了殿内的暗影防御。五名队员如同鬼魅般散开,将影殿的出口牢牢堵住。 “什么人?!”墨影大惊失色,他没想到竟有人能潜入影殿。 “取你狗命的人。”青禾话音未落,人已如箭般射出,短匕直刺墨影心口。 墨影毕竟是老牌宗主,反应极快,身形一晃,化作三道残影,避开了这致命一击。“是你!青禾!” “知道就好。”青禾手腕翻转,短匕划出三道弧光,分别锁定三道残影。她早已研究过影流宗的身法,知道残影中只有一道是真身,而真身必然会在攻击的瞬间露出破绽。 “铛!” 短匕与墨影的影刃碰撞,发出刺耳的金铁交鸣。墨影被震得后退三步,看着青禾肩上未愈的伤口,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你道基受损,还敢来送死?” “送你去死。”青禾不退反进,短匕上突然爆发出炽烈的光芒——她竟再次运转燃血术,用燃烧精血的代价,换取瞬间的爆发力。 这是她计划好的:影流宗擅长持久战,唯有速战速决,才能抢占先机。 光芒中,青禾的速度提升了数倍,短匕如同毒蛇出洞,招招不离墨影的要害。墨影的影刃虽诡异,却在绝对的速度面前渐渐力不从心,身上很快添了数道伤口。 “长老们,还愣着干什么?杀了她!”墨影怒吼。 殿外的长老们想要冲入,却被五名队员死死拦住。队员们知道青禾在争取时间,个个悍不畏死,用身体挡住攻击,为她拖延时间。 “噗!”一名队员被影刃刺穿胸膛,却死死抱住对方的腿,让同伴得以补上致命一击。 “护城使,快!” 青禾眼角余光瞥见队员的牺牲,心中一痛,攻势却更加凌厉。她看出墨影的真身已出现疲态,短匕突然变招,放弃攻击,转而以刀柄猛击墨影的道标。 “咔嚓!” 墨影的道标被震裂,三道残影瞬间合一,喷出一口黑血。 “就是现在!” 青禾没有丝毫犹豫,短匕顺势刺入墨影的心口,手腕一旋,彻底绞碎了他的道基。 墨影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口的短匕,眼中充满了不甘,最终身形化作点点黑影,彻底消散。 殿外的长老们见宗主被杀,顿时溃散。谷外的碎道平原修士们趁机发动攻击,无影阵失去核心掌控,很快被破,影流宗的余孽被尽数清剿。 当青禾带着队员们返回碎道平原时,迎接他们的,是沉默的敬意。 五名队员,最终活着回来的只有两人,他们都已重伤,道基受损严重,恐怕终生无法再进阶。但他们看着青禾,眼神里没有丝毫悔意。 青禾将那名牺牲队员的断刃,郑重地放入“英烈祠”。祠中,早已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残破法器——有斩尘的守心剑残片,有血锋的断刃,有凌锋的续锋剑,如今,又多了一柄普通的短刃。 “他们的名字,会和这些法器一起,被永远记住。”青禾对着英烈祠深深一拜。 这场杀伐,让碎道平原再次明白: 对付隐藏在暗处的毒蛇,犹豫就是给对方咬人的机会;面对觊觎家园的豺狼,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杀伐果断,不是鲁莽,是看清局势后的精准出击;不是残忍,是为了让更多人不必面对黑暗的必要牺牲。 青禾在任的百年间,碎道平原经历了大大小小数十次战斗。 她斩过试图窃取共生规则的魔道修士,灭过暗中勾结域外邪魔的宗门,甚至为了阻止一场可能蔓延整个星海的规则瘟疫,亲手点燃了三座被感染的星域。 有人骂她“冷血”,说她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有人赞她“英明”,说她守护了碎道平原的安宁。 青禾从不辩解。她只是在每次战斗前,都会去英烈祠看看,看看那些残破的法器,想想那些牺牲的队员。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们的牺牲,更有价值。” 百年后,青禾将护城使的位置,传给了一位名叫“石毅”的年轻修士。石毅是石村后人,继承了石磊的厚重,也领悟了青禾的果决。 交接仪式上,青禾将那柄由续锋剑断片打磨的短匕,递给了石毅。 “这柄匕首,沾过魔种的血,饮过影流宗的魂,也……染过无辜者的泪。”青禾的声音有些沙哑,“握着它,你要记住,每一次挥刃,都要想清楚——这一刀下去,是为了守护,还是为了杀戮本身。” 石毅握紧匕首,匕身的凉意透过掌心传来,仿佛有无数先辈的意志在其中流淌。 “弟子谨记。” 青禾笑了,她看着远处正在修炼的孩童,看着共生城升起的炊烟,眼中闪过一丝释然。 “我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路,就交给你们了。” 她没有留在共生城,而是带着一壶灵米酒,去了惊蛰崖。崖下的囚魔狱早已被彻底净化,长出了青青的野草。 青禾坐在崖边,自斟自饮,看着夕阳将碎道平原染成金色。 她仿佛看到了斩尘的决绝,血锋的疯狂,凌锋的不退,也看到了石毅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雨。 “这条路,还很长啊……” 夕阳落下,星辰升起。青禾的身影,渐渐与惊蛰崖融为一体,只留下一壶空酒,和崖边一株迎风摇曳的野草。 碎道平原的风,继续吹着,吹过英烈祠,吹过残破的法器,吹过每一个握着武器,准备迎接下一场战斗的修士。 杀伐或许永远不会停止,鲜血或许永远会染红土地。 但只要每一次杀伐,都指向守护的初心;每一次果断,都为了迎接更光明的未来,那么这条路,就值得走下去。 因为他们知道,手中的剑,不仅是杀戮的工具,更是照亮前路的火炬。 这火炬,由先辈的血点燃,由后人的信念传递,永远不会熄灭。 第598章 血火觅长生 碎道平原的“论道坛”上,一场颠覆认知的辩论正在掀起惊涛骇浪。 坛主之位上,新晋崛起的“血屠子”正抚着手中的“饮血刃”,刃身流淌的猩红光芒映得他面目狰狞。他出身于星海边缘的蛮荒星域,自幼在尸山血海中长大,信奉“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杀尽万人为尊”的极端理念,短短百年间,便以杀戮证道,修为直逼护城使石毅。 “诸位道兄,”血屠子的声音带着金属摩擦般的质感,传遍整个论道坛,“你们争论‘杀伐是否必要’,本身就是本末倒置。老夫今日便要直言——杀戮,才是修真唯一的正途!” 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血屠子此言差矣!修真者当体悟天地规则,追求大道平衡,怎可将杀戮视为正途?”一位白须老修士怒声反驳。 “平衡?”血屠子冷笑一声,饮血刃在指尖轻转,带起一道血线,“古尊杀戮尘客时,讲过平衡?骨魔吞噬星域时,谈过规则?你不杀他,他便杀你,这便是修真界最直白的规则!你手中的剑,炼出的器,哪一样不是用鲜血淬炼?敢说自己的修为,没有沾过半点血腥?” 这话如同一记重锤,砸在每个修士心头。 是啊,碎道平原的历史,本就是用鲜血写就。沈言打破阶序,染过古尊的血;斩尘守护平原,饮过骨魔的魂;青禾肃清影流宗,也让无辜者流过泪。谁又能说,自己的道途真的一尘不染? “血屠子,你这是歪理!”石毅站起身,他手中的短匕——那柄传承数代的断锋匕,此刻正散发着沉稳的光芒,“杀戮或许难以避免,但绝不是修真的目的!我们杀魔,是为了护生;我们斩敌,是为了守道。若为杀而杀,与魔何异?” “护生?守道?”血屠子狂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不屑,“石护城使倒是天真!你以为斩了影流宗,灭了骨魔残部,碎道平原就真的太平了?错!只要还有强弱之分,就有杀戮;只要还有资源之争,就有血火。你所谓的‘守护’,不过是用杀戮换来了暂时的安宁,却不敢承认杀戮本身的价值!” 他指向坛外的“试炼谷”——那里是碎道平原修士历练的场所,谷中妖兽横行,每日都有修士陨落,也有修士靠斩杀妖兽提升修为。 “那试炼谷,便是最好的证明。你们让弟子入谷历练,美其名曰‘体悟生死’,实则不就是让他们在杀戮中变强?一个连妖兽都不敢杀的修士,凭什么守护平原?一个连敌人都不敢斩的道途,凭什么称之为大道?” 血屠子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刀,剖开了修真界温情脉脉的表象,露出下面血淋淋的本质。 有年轻修士面露迷茫,他们自幼被教导“杀戮是无奈之举”,此刻却被血屠子的“歪理”说得心神动摇。 “你看那迷雾林的‘千幻蝶’,”血屠子继续说道,“它以修士心魔为食,看似无害,却能在幻境中吞噬道基。你不杀它,它便会在你悟道时给予致命一击。这时候,你告诉我,杀戮是不是正途?” 他又指向星海深处:“那死寂之渊的魔种,你不斩它,它便会蔓延整个星海,让亿万生灵化为怨念。这时候,你告诉我,除了杀戮,还有第二条路可走?” 石毅沉默了。 他无法否认,血屠子的话虽然极端,却戳中了修真界最根本的矛盾——生存的本质,就是争夺。争夺资源,争夺机缘,争夺活下去的权利,而杀戮,往往是争夺的最终手段。 “所以,”血屠子的声音陡然拔高,如同惊雷炸响,“别再用‘守护’‘平衡’这些漂亮话自欺欺人!修真,就是一场从生到死的杀戮游戏!弱者注定被淘汰,唯有敢于挥剑,敢于染血,敢于在尸山血海中踏出一条血路的人,才能触及大道巅峰!” 他猛地站起身,饮血刃指向石毅:“石护城使,你我不妨打个赌。三日之后,试炼谷外,你我各带百名弟子,以杀戮定胜负。谁能在谷中斩杀更多妖兽,谁能让弟子更快突破,谁的道,便是真正的修真正途!” 这场赌约,瞬间传遍了碎道平原。 修士们分成了两派。 支持血屠子的,多是年轻气盛的修士,他们渴望快速变强,认为血屠子的话“直击本质”;支持石毅的,多是经历过血火的老兵,他们明白杀戮背后的代价,不愿看到后辈沦为只知杀戮的机器。 石毅站在英烈祠前,看着那些残破的法器,心中五味杂陈。 他想起青禾的话:“每一次挥刃,都要想清楚——这一刀下去,是为了守护,还是为了杀戮本身。” 血屠子的错,不在于承认杀戮的存在,而在于将杀戮奉为圭臬,无视了杀戮背后的责任与代价。 “我接下赌约。”石毅握紧断锋匕,眼中闪过一丝决然,“但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杀戮可以是手段,却绝不能是目的。真正的强大,不是杀了多少人,而是守住了多少人。” 三日后,试炼谷外。 石毅与血屠子各带百名弟子,立于谷口两侧。 血屠子的弟子,个个眼神凶戾,手中兵器闪烁着嗜血的光芒,显然是为杀戮而生的队伍;石毅的弟子,虽也带着肃杀之气,眼神中却多了一份沉稳,他们的兵器上,刻着“守”字。 “记住,入谷之后,见妖就杀,不必留手!”血屠子对着弟子们厉声喝道,“谁杀的妖兽最多,谁就是赢家!” “你们记住,”石毅的声音平静却有力,“杀戮是为了生存,不是为了炫耀。量力而行,相互照应,活着出来,比什么都重要。” 随着一声令下,两百名弟子同时冲入试炼谷。 谷内很快传来兵器碰撞声、妖兽嘶吼声、修士的呐喊声。 血屠子的弟子如同一群饿狼,所过之处,妖兽尸横遍野,鲜血染红了谷中溪流。他们为了争夺“杀妖数量”,甚至会对同一头妖兽出手,彼此间隐隐有了争斗之意。 石毅的弟子则不然。他们结成小队,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探查,有的负责主攻,有的负责疗伤。遇到弱小的妖兽,他们会果断斩杀,获取资源;遇到强大的妖兽,他们会选择规避,或合力围杀,从不为了“数量”而蛮干。 半日之后,弟子们陆续出谷。 血屠子的弟子,带回的妖兽内丹堆积如山,数量远超石毅的队伍。但他们的伤亡也极其惨重——百名弟子,只回来了六十四人,剩下的三十六人,不是被妖兽所杀,就是在争夺中被同门误伤。 石毅的弟子,带回的内丹虽少,却个个完整无缺,蕴含的能量更为精纯。更重要的是,他们全员返回,没有一人陨落,甚至有几个弟子,在协作中突破了境界。 “看来,是我赢了。”血屠子看着那堆内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你输了。”石毅摇摇头,指向自己的弟子,“修真的目的,是活下去,是变得更强,更是守住身边的人。你的弟子杀了再多妖兽,却失去了同伴,连自己的命都守不住,这样的强大,有何意义?” 他拿起一枚内丹,对内丹中残留的妖兽怨念轻声说道:“这头妖兽,本可不必死,是我们为了生存而杀了它。我们该敬畏生命,而非享受杀戮。” 血屠子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歪理!实力就是一切,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谈意义!” “那我问你,”石毅的目光锐利如刀,“当年骨魔星域的血骨,杀了亿万生灵,实力够强了?最终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影流宗的墨影,暗杀无数修士,够狠了?还不是死在青禾前辈的匕首下?” 他环视全场:“杀戮能带来一时的强大,却无法带来长久的道途。因为你杀的人越多,树的敌就越多;你沾的血越重,道心就越容易被污染。真正能走到最后的修真者,不是杀得最多的人,而是懂得为何而杀,何时该停手的人。” 血屠子的弟子们,看着石毅那支全员返回的队伍,又看看自己身边空出的位置,脸上露出了迷茫。他们杀了很多妖兽,却失去了同门,这样的胜利,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你……”血屠子气得浑身发抖,却找不到反驳的话。 就在此时,试炼谷深处传来一阵恐怖的咆哮。 一头体型如山的“噬道兽”冲了出来,它显然是被谷中的血腥味吸引,双眼赤红,所过之处,规则紊乱,连空间都在扭曲——这是试炼谷的守护兽,平时从不轻易现身,今日却被血屠子弟子的大规模杀戮惊动了。 “不好!”石毅脸色大变,噬道兽的实力远超金丹期,在场的弟子根本不是对手。 血屠子的弟子们吓得连连后退,刚才的凶悍荡然无存。 “结阵!”石毅一声令下,他的弟子们立刻组成防御阵形,断锋匕在他们手中闪烁着柔和的光芒,形成一道规则屏障。 “杀了它!”血屠子还在嘶吼,却没人敢上前。 噬道兽猛扑过来,撞在规则屏障上,屏障剧烈摇晃,石毅的弟子们个个脸色发白,却咬牙坚持。 “就是现在!”石毅抓住噬道兽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瞬间,断锋匕化作一道流光,精准地刺入噬道兽眉心的弱点——那里是它规则最薄弱的地方。 “嗷——!” 噬道兽发出一声哀鸣,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塌,渐渐化作点点星光,消散在天地间。 危机解除,全场一片寂静。 血屠子看着石毅的弟子们,他们虽然年轻,却懂得协作,懂得守护,懂得在杀戮中保留一丝清明。而自己的弟子,看似凶悍,实则外强中干,遇到真正的危机,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我……输了?”血屠子喃喃自语,饮血刃从手中滑落,刃身的猩红光芒渐渐黯淡。 石毅走到他面前,轻声道:“杀戮不是错,错的是将杀戮视为唯一的路。修真路上,确实离不开杀,但杀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不必杀,让更多生灵能活下去。这,才是杀戮真正的意义。” 血屠子沉默了良久,最终长叹一声,对着石毅深深一拜:“石护城使所言极是,老夫……受教了。” 这场辩论,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落下帷幕。 血屠子解散了自己的势力,从此隐于星海,据说他后来成了一名“清道夫”,专门斩杀那些为杀而杀的魔头,用另一种方式诠释着自己的道。 而碎道平原的修士们,终于明白: 杀戮,确实是修真路上无法回避的方法。它能淬炼法器,能提升修为,能扫清障碍,能守护家园。 但它绝不是“正确”的终点,而是通往终点的一条必经之路。 走在这条路上的人,若被血腥蒙蔽了双眼,将杀戮视为目的,最终只会沦为道途上的枯骨;若能守住本心,明白杀戮是为了守护,为了生存,为了更长远的安宁,才能在血火中走出属于自己的大道。 石毅后来在论道坛上,刻下了这样一段话: “杀,是术;为何杀,是道。术可强,道不可失。失道之杀,是为魔;有道之杀,方为道。” 碎道平原的风,吹过论道坛的刻字,吹过试炼谷的血迹,吹过每个修士的心头。 杀戮依旧在继续,鲜血依旧会流淌。 但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举起剑的瞬间,更要看清剑刃所指的方向—— 是为了私欲的掠夺,还是为了守护的责任; 是为了一时的快意,还是为了长久的安宁; 是为了沦为杀戮的奴隶,还是为了成为守护的主人。 这,才是修真者面对杀戮时,最该思考的问题。 而那条用鲜血铺就的道途,终究会在无数修士的坚守中,通向光明。 因为他们知道,杀戮可以是方法,但绝不是归宿。 真正的修真,是在杀与不杀之间,守住那颗向着光明的心。 第599章 血色日常 碎道平原的黎明,早已不是被晨曦唤醒,而是被兵器碰撞的脆响撕开夜幕。 共生城的城墙上,值夜的修士正用布擦拭着染血的箭镞。箭镞上的血痂已经发黑,是昨夜截杀骨魔斥候时留下的。他的动作熟练得近乎麻木,就像在擦拭吃饭的碗筷——对如今的碎道平原而言,清理兵器上的血迹,本就是和吃饭睡觉一样寻常的事。 “阿武,换班了。”城下传来同伴的声音,同样带着挥之不去的疲惫。 被称为阿武的修士点点头,将擦好的箭镞归位,转身走下城墙。他的靴子踩在城砖上,发出“咯吱”声,那是长年累月浸透鲜血后,砖石风化的声音。 城下的空地上,几十个孩童正在练习基础剑术。他们的年纪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才六岁,握着比自己还高的木剑,一招一式却有模有样,眼神里没有孩童的天真,只有与年龄不符的警惕。 “出剑要快,刺向心口!”教头是个断臂的老兵,他的左臂在三年前的“尸潮之战”中被啃食殆尽,此刻正用仅剩的右臂,纠正一个女孩的姿势,“记住,对骨魔不能心软,你慢一瞬,死的就是你爹娘!” 女孩点点头,小脸紧绷,再次出剑时,木剑带起的风声比刚才更凌厉。 阿武路过时,摸了摸女孩的头。女孩抬头看他,眼中没有怯意,反而问道:“阿武哥,今天能杀几只骨魔?” “不知道。”阿武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但肯定能守住城。” 这就是碎道平原如今的日常。 杀戮不再是“特殊事件”,而是渗透在衣食住行里的底色。 共生城的坊市上,最畅销的不是提升修为的丹药,而是能快速止血的“凝血散”和修补法器的“续灵胶”。商贩们讨价还价时,背景音永远是远处传来的喊杀声,偶尔有修士浑身是血地冲进来,抓起几瓶凝血散就跑,留下几块染血的灵石,没人会觉得奇怪。 迷雾林的边缘,采药的修士腰间必佩两物:药篓和短刀。采灵草时,眼睛要同时盯着草丛里的灵植和可能窜出的魔种孢子;遇到同行,第一反应不是打招呼,而是摸向刀柄——谁也说不清对方是不是被魔种寄生的傀儡。 就连最僻静的“静心谷”,如今也成了临时伤兵营。谷中原本用来悟道的青石,此刻躺满了断胳膊断腿的修士,呻吟声此起彼伏。疗伤的医师们手忙脚乱,他们的道袍上永远沾着洗不掉的血渍,闻着血腥味吃饭,成了必备的本事。 “这是今天送来的第三批伤兵了。”一个年轻医师对着师父叹道,他的手还在微微发抖——刚才为一个修士截肢时,对方疼得咬碎了牙,血溅了他一脸。 老医师正在研磨疗伤的药膏,闻言头也不抬:“习惯就好。十年前,我第一次见断手断脚,吐了三天;现在,边缝伤口边算账,脑子清楚得很。”他指了指墙角的账本,上面记着“今日用去金疮药三十瓶,缝合线十七卷,收治伤兵四十五人”,字迹工整,仿佛在记录收成。 这种被杀伐浸透的日常,磨钝了修士们的痛感,却没磨掉他们的骨头。 阿武回到住处时,邻居张婶正隔着院墙喊他:“阿武,家里蒸了灵米糕,给你留了两块。” “谢张婶!”阿武笑着应道,翻墙过去取。张婶的丈夫去年死在蚀骨渊,儿子才十二岁,已经跟着队伍去清理魔种孢子了,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却总想着接济周围的年轻修士。 “昨天见你队伍里的小豆子,好像受伤了?”张婶递过米糕,眼神里带着关切。 “没事,擦破点皮。”阿武咬了口米糕,温热的米香暂时压过了鼻尖萦绕的血腥味,“那小子皮实,今天就能归队。” 张婶点点头,转身去收拾院子里晾晒的草药——都是止血消炎的品种,如今家家户户都会备着。她的动作很慢,因为她的右手食指,是去年为伤兵熬药时,被滚烫的药汁烫掉的,至今没长好。 这样的对话,在共生城的每个角落都在上演。他们谈论伤亡,就像谈论天气;他们计算斩杀的骨魔数量,就像计算收成;他们送别奔赴战场的亲人,眼眶或许会红,却绝不会哭天抢地——因为他们知道,哭完了,该杀的敌还得杀,该守的城还得守。 午后,阿武所在的“猎魔队”接到任务:清理迷雾林西侧的魔种滋生地。 队伍出发时,太阳正烈,照在每个人的甲胄上,反射出冰冷的光。队员们彼此间很少说话,只有队长偶尔发布指令,声音低沉而简洁。这种沉默不是疏远,而是长年累月配合形成的默契——一个眼神,就知道该掩护还是突击;一个手势,就明白该撤退还是强攻。 进入迷雾林后,空气瞬间变得粘稠,弥漫着腐殖土和血腥混合的怪异气味。脚下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不知是积年的枯枝,还是……层层叠叠的尸骸。 “左前方三十丈,有魔种波动。”队里的感知修士低声道,他的瞳孔是灰白色的——那是长期感知怨念,被反噬的结果。 队长打了个手势,队员们立刻散开,形成扇形包围圈。阿武握紧手中的长刀,刀身刻着密密麻麻的刻痕,每一道刻痕,都代表斩杀过一头魔种。 “嗷——!” 一头浑身长满肉瘤的魔种从树后窜出,肉瘤破裂,喷出墨绿色的毒液。阿武侧身避开,长刀顺势劈下,精准地斩在魔种的颈后——那里是它的弱点,是无数次生死搏杀总结出的经验。 魔种的尸体倒地,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阿武没有停顿,立刻转身警戒,同时用刀尖挑起魔种的核心,收入袋中——这是任务要求,也是队伍的“战利品”,核心能换取灵石,维持生计。 这样的清理,持续了整整三个时辰。 当夕阳将迷雾林染成血色时,猎魔队才带着满满一袋魔种核心返程。队员们个个带伤,阿武的左臂被毒液灼伤,留下一片黑紫色的印记,但没人抱怨,只是默默地用清水冲洗伤口。 路过一片空地时,阿武看到几个孩童正在挖坑。坑边堆着几具幼小的尸体,是今早练习剑术的孩子里的两个——他们偷偷跟来迷雾林,想学着杀魔种,却被孢子感染,没能活下来。 挖坑的孩童脸上没有泪,只是机械地挥着小铲子,动作像极了城墙上擦拭箭镞的阿武。 “别看了,走。”队长拍了拍阿武的肩膀,声音沙哑。 阿武转过头,加快了脚步,不敢再回头。他知道,明天一早,这里的新土上,或许又会站着几个握木剑的孩子,眼神里带着同样的警惕和决绝。 回到共生城时,城门正在关闭。守城的修士用巨木撞击城门,发出“咚咚”的闷响,像是在为白日的杀戮敲下休止符,又像是在为夜晚的警戒敲响前奏。 城门口的告示牌上,新贴了一张纸,上面用猩红的朱砂写着:“明日卯时,骨魔主力或有异动,各队加强戒备,备好三日干粮。” 路过的修士们停下脚步,看一眼,记在心里,然后各自散去,回家准备。没有惊讶,没有恐慌,就像看到“明日有雨”的告示,该收衣服收衣服,该备伞备伞。 阿武回到住处,将换来的灵石分成三份:一份交给张婶,帮她补贴家用;一份留下买凝血散和修刀的材料;最后一份,小心地包好,藏在床板下——那是他攒了五年的“安家费”,虽然他也不知道,在这杀伐不断的平原上,“家”到底是什么模样。 夜里,他做了个梦。 梦里没有骨魔,没有魔种,没有血腥。共生城的城墙开满了花,孩子们在广场上放风筝,张婶的丈夫和儿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他自己则躺在草地上,看着蓝天白云,手里没有刀,只有一束灵草。 梦醒时,天还没亮。阿武摸了摸枕边的长刀,刀身冰凉,带着熟悉的血腥味。他深吸一口气,起身穿衣,准备去城墙换班。 推开房门,只见残月如钩,挂在共生城的上空,将城墙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柄插在大地上的刀。远处的迷雾林方向,隐约传来魔种的嘶吼,像是在催促着新一天的开始。 阿武握紧长刀,朝着城墙走去。他的脚步很稳,踩在染血的砖石上,没有丝毫犹豫。 他知道,今天又会是血色的一天。 会有魔种被斩杀,会有同伴倒下,会有新的伤兵被送进静心谷,会有孩子在空地上挖坑。 但他也知道,只要自己还能握住刀,只要共生城的城门还能在夜里关上,只要明天的太阳还能升起,就必须走下去。 这种被杀伐浸透的日常,或许沉重,或许残酷,却也淬炼出了碎道平原最坚韧的底色。 它不是绝望的灰,而是热血的红;不是麻木的白,而是坚守的黑。 就像阿武刀身的刻痕,每一道都是伤痛,每一道也都是勋章;就像张婶晾晒的草药,每一株都带着苦涩,每一株也都孕育着生机;就像孩子们手中的木剑,每一次挥出都带着稚嫩,每一次也都指向未来。 碎道平原的风,在黎明前的黑暗中穿行,卷起地上的血尘,落在每个即将踏上战场的修士肩头。 杀伐成了日常,血色成了主色。 但在这血色之下,跳动的永远是守护的心脏,站立的永远是不屈的脊梁。 因为他们知道,当杀戮成了生活的底色时,能守住那一丝名为“希望”的亮色,才是对这血色日常,最倔强的回应。 新的一天开始了。 阿武走上城墙,接过同伴递来的箭镞,望向远方的黑暗。 刀已出鞘,箭已上弦。 血色,又将铺满征途。 而他们,就在这血色中,活着,战斗着,守护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直到有一天,血色褪去,花开满径。 在此之前,他们的日常,便是如此。 带着血,带着痛,带着永不熄灭的,活下去的信念。 第600章 丛林法则 石毅站在“陨星台”上,脚下的青石板被历代修士的血浸透,泛着暗沉的油光。台边新立了块木牌,上面用炭笔写着昨夜的伤亡:“猎魔三队,全灭;守粮七队,剩三人;骨魔新增‘腐骨骑’,需以罡火破之。” 字迹潦草,像是随手涂抹,却比任何檄文都更刺目。 “护城使,”身后传来脚步声,是负责清点物资的老修士,声音带着哭腔,“最后一批疗伤丹也快用完了,静心谷的伤兵……已经开始用草灰止血了。” 石毅没有回头,目光依旧盯着远处的“黑风岭”——那里是骨魔囤积粮草的地方,也是碎道平原眼下最需要夺取的据点。“让各队匀一匀,把高阶修士的丹药分下去,伤兵不能等。” “可……高阶修士若是没丹药,怕是顶不住腐骨骑的冲击。”老修士犹豫道。 “那就让他们顶不住也要顶。”石毅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断锋匕的纹路,“黑风岭必须拿下,否则再过三日,全城都会断粮。到时候,不用骨魔动手,我们自己就会内讧。” 老修士张了张嘴,终究没再说什么,低头退了下去。他知道石毅说的是实话,在这碎道平原,“公平”二字早已被饿肚子的现实碾碎。高阶修士能活着,是因为他们能杀更多骨魔,能守住更多人,所以他们理应得到更多资源——这不是道理,是丛林里最直白的生存逻辑。 石毅看着老修士的背影,缓缓闭上眼。 他想起十年前,自己刚接任护城使时,还试图推行“资源均分制”,想让每个修士都能分到足够的丹药和灵石。结果呢?高阶修士因资源不足,在一次骨魔突袭中折损过半,导致三座卫星城被屠,死了上万人。 那一次,他在尸堆里找到了那个曾对他说“资源该人人有份”的年轻修士,对方的尸体被啃得只剩半条胳膊,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灵米饼——那是他从高阶修士那里“匀”来的。 从那天起,石毅就明白了:修真界从来不是什么“大道公平”的净土,而是赤裸裸的丛林。狮子吃狼,狼吃羊,羊吃草,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你想让羊和狮子分一样的肉,最终只会让两者都死在更强的掠食者口中。 “护城使,各队队长到齐了。”亲卫的声音将他从回忆中拉回。 石毅睁开眼,转身走向议事厅。厅内的修士们个个带伤,有的断了胳膊,有的瞎了眼睛,却都挺直着腰杆,眼神里燃烧着对生存的渴望。他们是碎道平原的“狮子”,是能啃动骨魔的尖牙。 “黑风岭的情况,你们都清楚。”石毅将一张粗糙的地图拍在桌上,“骨魔在岭上布了三千腐骨骑,还有四座尸火台。我们的目标,是烧了他们的粮草,断了他们的后路。” 他指向地图上的一处峡谷:“破晓时分,一队从正面佯攻,吸引腐骨骑注意;二队和三队从侧翼的‘一线天’绕过去,毁掉尸火台;我带主力直扑粮仓,速战速决。” “护城使,一线天太窄,若是被腐骨骑堵住,二队和三队就是死路一条!”二队队长急声道,他的儿子就在三队。 “所以他们必须死战。”石毅的目光扫过众人,“一线天是唯一能绕后的路,要么他们死在里面,为我们争取时间;要么我们所有人饿死在共生城。选一个。” 厅内鸦雀无声。 二队队长的拳头捏得发白,指节咯咯作响,最终却只是重重一拳砸在桌上:“我去!让我儿子……跟在后面捡漏!” 没人觉得石毅冷酷,因为他们都懂——在这丛林里,同情是最没用的东西。你为了保护一只羊,就可能让整个狼群饿死;你为了保全一队人,就可能让全城人陪葬。 石毅看着他们,补充道:“攻下黑风岭,所有粮草,优先分给参战的队伍,高阶修士加倍。” 这话一出,修士们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刚才的沉重被一股悍勇取代。他们不是不怕死,只是知道,死了能让活着的人分到更多粮,能让自己的家人活下去,这死就有价值。 破晓时分,黑风岭响起了震天的厮杀。 一队的修士们像疯了一样冲向骨魔的防线,他们大多是低阶修士,修为最高的也只是筑基期,手里的法器多是些生锈的刀剑。他们的任务不是杀敌,是吸引火力,是用自己的命,为后面的队伍铺路。 “杀啊!为了粮食!”一个断了腿的修士抱着骨魔的腿,咬碎了对方的膝盖骨,自己则被另一头骨魔撕成了两半。 “爹!娘!我能让你们吃上饭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引爆了自己的道基,与三座尸火台同归于尽,血肉溅在冲锋的同伴身上,像极了熟透的灵果。 一线天里,二队和三队正在与腐骨骑死拼。峡谷太窄,修士们只能一个接一个地往上冲,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踩着尸体继续上。二队队长的儿子被腐骨骑的骨矛刺穿了胸膛,临死前还死死拽着对方的缰绳,让后面的修士有机会砍下腐骨骑的头颅。 “好小子……像你爹!”二队队长大吼着,眼眶通红,却砍得更狠了。 石毅带着主力冲进粮仓时,骨魔的守卫已经被吸引了大半。他的断锋匕如同死神的镰刀,每一次挥出都带走一头骨魔的性命,匕身的血顺着纹路流淌,像是在贪婪地吮吸着生机。 “放火!” 随着石毅一声令下,修士们将带来的火油泼在粮草上,点燃了火把。熊熊烈火冲天而起,照亮了黑风岭的天空,也照亮了修士们沾满血污的脸。 骨魔们发出绝望的嘶吼,疯狂地冲向粮仓,却被石毅的队伍死死拦住。 “想抢回去?问过我的刀!”石毅一脚踹飞一头骨魔,断锋匕刺穿了它的眼窝,“这是我们用命换来的粮食,谁也别想动!” 当火势渐渐平息,黑风岭的粮草已化为灰烬。石毅带着队伍撤退时,回头看了一眼一线天——那里已经没有厮杀声,只有密密麻麻的尸体,像塞满了峡谷的柴火。 回到共生城,修士们开始分粮。 高阶修士分到的粮袋鼓鼓囊囊,里面不仅有灵米,还有几块风干的兽肉;低阶修士的粮袋则瘪了不少,只有一些糙米和野菜;至于那些没能参加战斗的老弱病残,只能分到一点点谷糠,勉强吊着性命。 一个老婆婆颤巍巍地接过谷糠,看着不远处高阶修士手中的兽肉,浑浊的眼睛里没有羡慕,只有麻木。她的儿子昨天死在了黑风岭,是一队的修士,用命换来了这些谷糠。 “够了……够老婆子活几天了。”她喃喃自语,转身慢慢走回自己的草屋。 石毅站在城墙上,看着这一切,断锋匕上的血已经凝固。他知道有人在背后骂他“偏心”“冷血”,但他不在乎。 他曾见过公平的下场——那就是所有人一起死。 在这修真界,公平就像黑风岭的雾气,看着很美,一吹就散。你给了弱者和强者一样的资源,强者会因得不到足够的滋养而变弱,弱者则会因守不住资源而被抢走,最终被更强的掠食者一锅端。 就像丛林里的狮群,雄狮要吃最肥的肉,因为它要守住领地;母狮要吃次一等的,因为它要捕猎;幼狮只能吃剩下的,因为它们还没能力争夺。若是强行把肉均分,狮群只会在与鬣狗的争斗中灭亡。 “护城使,骨魔退了。”亲卫来报,声音里带着一丝轻松,“他们没了粮草,暂时不敢进攻了。” 石毅点点头,目光投向迷雾林的深处。那里,还有更强大的存在在窥伺,还有更残酷的战斗在等待。他知道,这次的胜利只是暂时的,用不了多久,他们又要为了下一口粮食,下一块灵石,甚至下一口空气,挥起手中的刀。 这就是修真界的真相。 没有那么多“大道至公”的废话,没有那么多“悲悯众生”的矫情,只有“强则生,弱则灭”的霸道。 你强,你就能分到更多粮食,就能占据更好的修炼资源,就能在骨魔来袭时活下来;你弱,你就只能吃谷糠,只能在最危险的地方送死,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饿死却无能为力。 石毅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沾满了血,有骨魔的,也有同伴的。他曾为了保护高阶修士,放弃过救援低阶队伍;曾为了节省丹药,眼睁睁看着伤兵死去;曾为了夺取资源,主动挑起过与其他势力的争斗。 他不后悔。 因为他知道,在这丛林里,想让更多人活下去,就必须有人做那个“不公平”的人,做那个手握屠刀的狮子。 傍晚时分,共生城的炊烟袅袅升起。 高阶修士的院子里飘着肉香,低阶修士的住处传来野菜汤的味道,老弱病残的草屋则只有一点点谷糠的气息。 石毅坐在陨星台上,啃着一块干硬的灵米饼。饼很粗糙,剌得嗓子疼,却能提供最实在的能量。 远处,几个孩童正在模仿白天的战斗,他们用木棍当刀,用石头当骨魔,嘴里喊着“杀啊”“冲啊”,脸上沾着泥土,眼神却亮得惊人。 他们或许还不懂什么是丛林法则,但他们已经在用最本能的方式,学习着如何成为“强者”。 石毅看着他们,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这就是碎道平原,这就是修真界。 赤裸裸,血淋淋,却也充满了最原始的生命力。 它不美好,甚至很残酷,却真实得让人无法反驳。 强则生,弱则灭。 没有道理可讲,没有公平可言,只有不停地变强,不停地杀戮,才能在这片丛林里,活下去,守住想守住的人,看到明天的太阳。 石毅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握紧了断锋匕。 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 或许会有新的骨魔来袭,或许会有新的据点要争夺,或许又会有很多人死去。 但只要他还站在这里,只要碎道平原的“狮子”们还能挥舞刀剑,这丛林里的生存游戏,就会继续下去。 用最霸道的法则,书写最真实的生存。 这,就是修真界的底色。 从未改变,也从未需要改变。 因为弱者的哀嚎,永远抵不过强者的刀锋。 而活下去,才是对这法则,最有力的回应。 第601章 重燃 石毅坐在静心谷的断壁上,手里攥着半块染血的“守”字令牌。令牌是青禾当年亲手交给他的,如今边缘已被他捏得发毛,上面的字迹在血污中模糊不清,像一个正在褪色的笑话。 谷外传来新一批伤兵的哀嚎,其中夹杂着孩童的哭叫——那是今早没能及时撤回的平民,被骨魔的腐骨骑追上,死伤惨重。负责救援的修士跪在石毅面前,浑身是血,声音嘶哑:“护城使,我们……我们尽力了,腐骨骑太多,根本挡不住……” 石毅没有看他,只是将令牌凑到鼻尖。上面除了血腥味,还残留着一丝淡淡的檀香,那是青禾常用的熏香,代表着“守护”与“安宁”。可现在,这香味闻起来只觉得讽刺。 “尽力了?”他低声重复,声音里带着一种连自己都未察觉的寒意,“是尽力守护,还是尽力送死?” 修士愣住了,他从未见过石毅这副模样——那双总是带着沉稳的眼睛里,此刻翻涌着骇人的戾气,像极了传说中走火入魔的魔头。 “护城使,您……” “滚。”石毅打断他,指尖的令牌被捏得咯吱作响,“带着你的人,滚回城墙。不想死的,就把刀握紧点。” 修士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谷里只剩下石毅一人,还有满地呻吟的伤兵。他看着那些断手断脚的修士,看着那些失去父母的孩童,心中那根名为“守护”的弦,终于在日复一日的绝望中,崩断了。 他想起自己的身世。 石家本是魔道分支“黑石派”的旁系,他自幼修的便是《蚀骨魔功》,以吞噬他人道基进阶。十五岁那年,黑石派被正道围剿,全族覆灭,他被青禾所救,才改修守护道,成了石毅。 这些年,他刻意遗忘自己的过去,用“守护”二字约束本性,将《蚀骨魔功》的功法心得藏在识海最深处,以为自己真的能成为青禾那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何其可笑。 青禾说“杀戮是手段,守护是目的”,可碎道平原的现状告诉他:当手段撑不起目的时,所谓的“守护”,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枷锁。 他守了十年,共生城的范围越来越小;他护了十年,死去的人越来越多;他信奉的“守护道”,在骨魔的铁蹄下,脆弱得像一张纸。 “呵呵……”石毅低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最后变成近乎癫狂的嘶吼。他猛地将手中的令牌掷出,令牌撞在断壁上,碎成数块,像他此刻的道心。 “守护?守护个屁!” 他霍然起身,识海中尘封的《蚀骨魔功》开始运转,一股久违的凶戾之气从他体内喷涌而出,黑色的魔纹顺着脖颈爬上脸颊,眼中的沉稳被猩红取代。 静心谷的伤兵们感受到这股气息,纷纷露出恐惧的神色,连呻吟都下意识地停了。他们在石毅身上,感受到了比骨魔更可怕的东西——那是来自魔道最本源的掠夺与毁灭。 “护城使……您……您怎么了?”一个老医师颤声问道。 石毅转头看他,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怎么了?我想起我是谁了。” 他曾是黑石派的石毅,不是碎道平原的护城使。他修的是能吞噬道基的魔功,不是处处掣肘的守护道。在这弱肉强食的修真界,守护是给弱者的安慰,掠夺才是强者的通行证。 “从今天起,”石毅的声音传遍静心谷,带着不容置疑的魔威,“碎道平原,换个活法。” 他的第一道命令,便是废除“资源优先伤兵”的规矩,改为“以战功分资源,斩一头骨魔得一块灵石,斩一头腐骨骑得十颗丹药,吞噬骨魔道基进阶者,额外奖励一座灵矿。” 命令一出,整个碎道平原都炸了。 “护城使疯了吗?那是魔道的做法!” “吞噬道基是禁忌!会遭天谴的!” “可……若是能快速变强,或许真的能挡住骨魔……” 质疑声四起,但当第一批斩杀骨魔的修士真的领到双倍资源,当有人冒险吞噬了一头低阶骨魔的道基,竟真的突破了瓶颈时,反对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修真界的法则就是如此现实:当“守护”带不来生存时,“掠夺”的诱惑便无人能挡。 石毅亲自示范了《蚀骨魔功》的威力。 在一次骨魔攻城时,他孤身一人冲入敌阵,断锋匕不再用于防守,而是专挑骨魔的道基所在刺去。每斩杀一头骨魔,他身上的魔纹便亮一分,气息便强一分。黑色的魔气在他周身缭绕,所过之处,骨魔的道基被强行抽出,化作精纯的能量涌入他体内。 “吞噬!给我吞噬!” 石毅狂笑着,猩红的眼中只有对力量的渴望。他不再管城墙上的防线是否稳固,不再管同伴是否陷入险境,他的世界里只剩下杀戮与掠夺。 短短半个时辰,他斩杀了上百头骨魔,吞噬的道基让他的修为硬生生拔高了一个境界,连断锋匕都被魔功淬炼得漆黑如墨,散发着吞噬一切的寒光。 城墙上的修士们看着这一幕,有人恐惧,有人震撼,更多的人则是眼中燃起了火焰。他们看到石毅仅凭一人之力便撕开了骨魔的防线,看到了魔功带来的强大,心中的最后一丝犹豫也烟消云散。 “杀!” “为了灵石!为了突破!” 修士们如同脱缰的野兽,放弃了原本的防御阵型,疯狂地冲向骨魔,不再追求配合,只想着斩杀更多敌人,掠夺更多道基。 这场战斗,碎道平原赢了,而且赢得异常惨烈。 骨魔被击退,甚至连首领的道基都被石毅吞噬。但碎道平原的修士也死伤过半,很多人不是死于骨魔之手,而是死于争夺道基的内斗。 石毅站在尸山之巅,黑色的魔气冲天而起,他感受着体内前所未有的力量,心中没有半分愧疚,只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意。 这才是属于他的道! 什么守护,什么责任,不过是弱者用来束缚自己的枷锁。修真界本就该如此:强者为尊,弱肉强食。你有力量,就能活下去,就能拥有一切;你没力量,就只能成为别人的养料,连哀嚎的资格都没有。 “护城使……城内的平民快断粮了,能不能……”老修士小心翼翼地前来请示,话还没说完就被石毅打断。 “平民?”石毅冷笑,“他们能斩骨魔吗?能提供道基吗?不能?那他们饿死,与我何干?” “可……可青禾前辈当年说过,要守护他们……” “青禾?”石毅眼中闪过一丝戾气,“她死了!她的道行不通!在这世道,守护平民就是拖累!从今天起,共生城只养能战斗的人,没用的废物,全部赶出去!” 老修士脸色惨白,却不敢再劝。他看着石毅身上越来越浓的魔气,知道那个沉稳的护城使已经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只认力量的魔头。 接下来的日子,碎道平原彻底沦为石毅的“猎场”。 他废除了所有保护平民的规矩,将老弱病残全部驱逐出城,任由他们被骨魔吞噬。他鼓励修士们吞噬道基,甚至举办“杀戮大赛”,让修士们相互厮杀,胜者能得到他亲自淬炼的魔器。 共生城的城墙不再用于防御,而是成了展示“战利品”的地方——骨魔的头骨,修士的残肢,密密麻麻地挂满了城墙,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 曾经的静心谷,被改造成了“道基提炼室”,里面摆满了各种魔阵,能将骨魔甚至修士的道基提炼成最精纯的能量,供石毅和高阶修士吸收。 有人骂他残暴,有人说他离经叛道,但没人敢反抗。因为石毅的力量越来越强,强到仅凭一人之力,就能碾压任何敢于质疑他的人。 “这就是你想要的?”一日,血屠子的残魂出现在石毅面前,看着满城的血腥,语气复杂。 “是又如何?”石毅坐在用骨魔骸骨制成的王座上,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断锋匕,“我比你们所有人都懂,这世道,只有力量才是真的。你看,现在没人敢说‘守护’了,因为他们知道,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可你看看他们。”血屠子的残魂指向那些眼神麻木、只知杀戮的修士,“他们变强了,却也变成了行尸走肉。这就是你想要的‘活’?” 石毅嗤笑一声:“总比死了强。行尸走肉?至少他们还能走,还能杀!总好过像青禾那样,守着一堆死人讲道义!” 他猛地起身,断锋匕指向血屠子的残魂:“你以为我想走这条路?是这世道逼我的!是那些骨魔,是那些规则,是你们所谓的‘守护道’!它让我明白,错的从来不是我,是这条路本身!” “守护?”石毅的声音如同来自九幽,“在这吃人的世界,守护就是笑话!只有掠夺,只有杀戮,只有让自己变得比所有人都强,才能活下去!这才是修真界的真相,是我石毅,不,是黑石派石毅早就该明白的道理!” 血屠子的残魂沉默了。他看着石毅眼中那团只知燃烧的魔焰,知道再说什么都没用了。或许石毅说得对,在这世道,守护确实是奢侈品,可当所有人都沦为力量的奴隶时,这样的“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残魂渐渐消散,石毅却毫不在意。他走向提炼室,那里新提炼出了一炉道基能量,足够让他再进一步。 路过城墙时,他看到几个被驱逐的平民正扒着城门哭求,其中有个老婆婆,正是当年接过谷糠的那个。她怀里抱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石毅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瞬,没有丝毫波澜,随即转身离去。 弱者的哀嚎,与他何干? 他现在是碎道平原的王,是用力量和杀戮堆砌起来的王。他不再需要守护谁,只需要不断变强,不断吞噬,直到这天地间,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 这就是他的道。 一条曾经偏离,如今终于回归的魔道。 守护?那是什么?能让他变强吗?能让他活下去吗? 不能。 那便弃了。 碎道平原的风,卷起地上的血尘,呜咽着穿过挂满骸骨的城墙,像是在为逝去的“守护”送葬,又像是在为新生的“魔焰”欢呼。 石毅站在提炼室中央,闭上眼,开始吸收那炉道基能量。黑色的魔气在他周身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贪婪地吞噬着一切。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在飞速增长,能感觉到体内的凶性在彻底释放,能感觉到那个属于黑石派的石毅,正在彻底取代那个名为“护城使”的傀儡。 真好。 他想。 这才是属于他的世界。 没有守护的枷锁,没有道义的束缚,只有赤裸裸的力量,和弱肉强食的真理。 至于那些死去的人,那些被抛弃的平民,那些被吞噬的道基…… 不过是他登顶路上,必要的养料罢了。 在这修真界,本就如此。 不是吗? 第602章 魔功踏尸山 碎道平原的“骨狱”深处,黑色的魔气如同粘稠的墨汁,淹没了最后一丝光亮。 石毅盘膝坐在由万具骨魔骸骨堆砌的王座上,周身环绕着九道漆黑的气旋,每一道气旋都在疯狂吞噬着周围的怨念与道基碎片。他的《蚀骨魔功》已臻化境,不仅能吞噬骨魔的道基,连修士的规则之力都能强行剥离,化作自身修为的养料。 “护城使,‘血骨池’的道基能量已蓄满,是否开始冲击化神境?”亲卫单膝跪地,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他的半边身子已被魔气侵蚀,露出森白的骨骼,却不敢有丝毫怨言——在如今的碎道平原,能成为石毅的亲卫,已是用命换来的“殊荣”。 石毅缓缓睁开眼,猩红的瞳孔中倒映着骨狱深处跳动的魔火。他伸出右手,五指虚握,骨狱中央的“血骨池”立刻沸腾起来,浓稠如血的能量顺着他的指尖,源源不断地涌入体内。 “不够。”他低声道,声音里带着对力量的极致渴望,“把‘囚魂塔’里的修士,全部扔进池里。” 亲卫脸色剧变:“护城使,那里面……还有三百名修士,都是……都是曾立过战功的……” “战功?”石毅冷笑,魔气骤然暴涨,将亲卫狠狠掼在石壁上,“在我面前,只有能提供道基的养料,和无用的废物。他们的战功,抵不上我突破的一丝契机!去!” 亲卫不敢再劝,连滚带爬地冲向囚魂塔。那里关押的,都是些质疑过石毅魔道行径的修士,或是在杀戮大赛中失利的败者。他们曾是守护碎道平原的勇士,如今却成了石毅冲击境界的“药引”。 凄厉的惨叫从囚魂塔方向传来,混合着骨骼碎裂的脆响。血骨池的能量愈发浓稠,甚至泛起了诡异的金色——那是修士道基被强行剥离时,规则破碎的光芒。 石毅的气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攀升,黑色的魔纹爬满了他的全身,与骨王座的纹路融为一体,仿佛他天生就该坐在这尸山骨海之上。 三天后,石毅成功突破化神境。 当他从骨狱走出时,整个碎道平原的天地规则都为之一颤。黑色的魔气形成一道冲天柱,笼罩了共生城,天空被染成暗紫色,连太阳都失去了光泽。 修士们跪在地上,不敢抬头。他们能感觉到,石毅的力量已经深不可测,仅仅是气息外泄,就让他们的道基嗡嗡作响,仿佛随时会被吞噬。 “从今日起,碎道平原改称‘蚀骨域’。”石毅的声音传遍域内,带着不容置疑的魔威,“所有修士,皆需修炼《蚀骨魔功》,每月需上缴十颗骨魔道基,否则,贬为‘鼎炉’。” “鼎炉”,是石毅为那些不愿修炼魔功,或是无力上缴道基的修士准备的称号。他们会被关在血骨池边,任由魔气侵蚀,最终道基枯萎,成为供他人吞噬的“补品”。 此令一出,虽有修士暗中反抗,却都被石毅以雷霆手段镇压。他亲手撕碎了三个带头反抗的修士的道基,将其本源能量当众分给其他修士,用最血腥的方式,让所有人明白反抗的代价。 “看到了吗?”石毅站在尸块之中,猩红的目光扫过全场,“力量,才是你们该追逐的东西。顺我者,得力量;逆我者,成养料。” 恐惧,成了蚀骨域最有效的统治工具。 修士们开始疯狂地猎杀骨魔,甚至为了争夺一头骨魔的道基,不惜自相残杀。曾经的共生城,如今成了一座巨大的猎场,每天都有人因为道基不足而被拖入血骨池,也每天都有人因为吞噬道基而修为大增。 石毅对此乐见其成。 在他看来,这才是修真界应有的样子——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只有在这种无休止的杀戮与掠夺中,才能筛选出最强大的力量,才能在这残酷的星海中立于不败之地。 他甚至主动挑起与周边星域的战争。 “骨魔星域的残部还有多少?”一日,石毅问亲卫。 “回域主,他们退守‘葬星渊’,约有五千余众,由‘血骨子’统领。” “很好。”石毅舔了舔嘴唇,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传令下去,三日后,倾巢而出,踏平葬星渊。他们的道基,够我们修炼一阵了。” 三日后,蚀骨域的修士们组成一支黑色的洪流,在石毅的带领下,杀向葬星渊。 石毅一马当先,断锋匕化作一道漆黑的魔光,所过之处,骨魔的防御如同纸糊般破碎。他不再使用任何技巧,纯粹依靠《蚀骨魔功》的吞噬之力,将沿途的骨魔尽数化为能量,体内的魔气愈发狂暴。 “石毅!你这个叛徒!你忘了碎道平原的血海深仇了吗?”血骨子看着族人被疯狂屠戮,发出愤怒的嘶吼。 “血海深仇?”石毅狂笑,“那是什么?能让我变强吗?你们骨魔的道基,倒是不错的养料。” 他身形一闪,出现在血骨子面前,断锋匕直指其心口:“当年你父血骨被斩,是我碎道平原的荣幸。今日我斩你,是你葬星渊的造化——能成为我进阶的垫脚石,该感恩戴德。” 血骨子怒不可遏,催动全身骨甲,与石毅战在一处。但他的修为与石毅相差太远,更何况石毅的魔功专克骨魔道基,每一次碰撞,血骨子的骨甲都会被吞噬掉一块。 “不!”血骨子发出绝望的嘶吼,他看着石毅身上那熟悉的碎道平原气息,混合着恐怖的魔气,只觉得一阵恶寒,“你根本不是修士!你是魔!是披着人皮的魔!” “魔又如何?”石毅的匕首刺穿了血骨子的骨心,开始疯狂吞噬其道基,“至少,魔能活下去,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不像你们,连成为养料的资格,都要看我的心情。” 血骨子的身躯在哀嚎中化作飞灰,五千骨魔残部也被蚀骨域的修士们屠戮殆尽。葬星渊的星核被石毅亲手挖出,炼制成一枚蕴含恐怖能量的魔核,供他日后修炼。 此战过后,石毅的威名传遍周边星域。“蚀骨域主”的名号,成了比骨魔更令人恐惧的存在。 有小星域试图结盟反抗,被石毅连夜屠灭,星域主的道基被他炼成了一枚戒指,戴在手上,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有魔道宗门想拉拢他,被他反手吞并,宗门的镇派魔功被他融入《蚀骨魔功》,让魔功愈发诡异霸道。 他的力量越来越强,疆域越来越广,身边的修士却越来越少。 曾经的亲卫,大多成了他修炼的鼎炉;曾经的队友,要么死于内斗,要么被他亲手斩杀。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人,坐在由无数道基堆砌的王座上,俯瞰着这片被魔气浸染的土地。 “域主,蚀骨域的修士数量不足千人了……”最后一个亲卫,声音微弱地禀报。他已是强弩之末,道基早已被魔气侵蚀大半。 石毅没有回头,只是把玩着那枚星域主道基炼成的戒指:“不够,就去抢。星海之大,总有足够的养料。” “可……可再这样下去,我们会成为整个星海的公敌……” “公敌又如何?”石毅终于转头,猩红的眼中没有一丝温度,“当我足够强时,公敌,就是规则。” 他抬手一挥,一股魔气涌入亲卫体内。亲卫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道基被瞬间吞噬,化作石毅体内的一丝能量。 骨王座上,只剩下石毅一人。 他看着空荡荡的大殿,感受着体内那股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心中却莫名地升起一丝空落。 这就是他想要的吗? 为了力量,他舍弃了守护;为了生存,他屠戮了同胞;为了变强,他将自己彻底变成了魔。 他赢了,赢了骨魔,赢了周边星域,赢了所有曾经看不起他的人。 可为什么,站在这权力的巅峰,他看到的不是掌控一切的快意,而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想起了青禾,那个将他从黑石派救出的女人,那个教他“守护”二字的女人。她的道,真的错了吗? 他想起了张婶,那个总是给她留灵米糕的邻居,她最后是不是也成了鼎炉? 他想起了那些握木剑的孩子,他们是不是也死在了某个角落,连成为养料的资格都没有? 一丝从未有过的迷茫,如同细小的裂缝,出现在他坚不可摧的魔心上。 “不……”石毅猛地摇头,猩红的眼中爆发出更盛的魔焰,“我没错!是他们太弱!是这世道太残酷!只有力量,才是真实的!” 他抓起断锋匕,身形一闪,冲出大殿,朝着星海深处飞去。 他要去寻找更强的对手,吞噬更强的道基,用无休止的杀戮,来填补心中的空落,来证明自己的道,没有错。 魔气所过之处,星辰崩裂,规则破碎。 蚀骨域的魔焰,在星海之中,燃起了熊熊大火。 而石毅,这团魔焰的中心,正骑着尸山,踏着血海,在杀伐无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那片被他亲手浸染的土地上,有几株从未被魔气侵蚀的灵草,正从骨缝中,艰难地探出头,向着那片被染成暗紫色的天空,伸展着嫩绿的叶片。 或许,有些东西,就算被魔焰焚烧,就算被鲜血淹没,也终究会留下一丝痕迹。 只是,对如今的石毅而言,这些,都已不重要了。 他的道,是魔功,是杀伐,是无边无际的掠夺。 直到,遇见那足以让他付出一切的代价。 而那一天,已不远了。 第603章 焚天 蚀骨域的“炼魔台”上,石毅负手而立,周身环绕的黑色魔气已凝为实质,宛如九条张牙舞爪的魔龙。台下,三百名修士正盘膝而坐,每个人面前都摆放着三具骨魔尸骸——这是石毅为他们准备的“修炼资源”。 “运转《蚀骨魔功》第七重,凝神静气,引魔气入体,吞噬道基时切记守住心神,莫要被怨念反噬。”石毅的声音如同魔音灌耳,带着奇异的韵律,引导着修士们进入状态。 修士们依言照做,黑色的魔气从他们体内涌出,如同贪婪的触手,缠上骨魔尸骸。骨魔尸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精纯的道基能量顺着魔气涌入修士体内,他们的气息以惊人的速度攀升,不少人额头青筋暴起,显然是能量过于狂暴,难以压制。 “快!太快了!”一个中年修士忍不住低呼,他原本卡在金丹中期三年未动,此刻吞噬了一具骨魔道基,竟直接冲破瓶颈,金丹在丹田内发出嗡鸣,隐隐有化婴之兆。 “这就是魔功的力量……”另一个年轻修士眼中闪烁着狂热的光芒,他曾是静心谷的药童,因资质平庸被视为“废物”,如今修炼魔功不过半年,已踏入筑基后期,远超同期的同门。 石毅冷漠地看着这一切。 自从他将《蚀骨魔功》推广开来,蚀骨域修士的进阶速度,较之前快了何止十倍? 昔日需要百年苦修才能触及的化神境,如今只要能吞噬足够的道基,十年便可达成;曾经被视为天堑的渡劫期,在源源不断的骨魔与修士道基支撑下,也成了可以攀登的高峰。 这便是魔功的霸道之处——它跳过了修真界循序渐进的繁琐过程,将“掠夺”二字发挥到极致,以他人之基,筑自身之道,修炼速度自然远超正统功法。 “域主,‘万骨窟’传来消息,新捕获的‘骨龙道尊’已炼化完毕,其道基蕴含的能量,足以支撑您冲击大乘境。”亲卫躬身禀报,语气中带着敬畏。 骨龙道尊,是骨魔星域最后的底蕴,修为已达渡劫巅峰,其道基坚硬如星核,蕴含着亿万年的骨煞之力。为了捕获它,蚀骨域损失了五十名化神修士,却也得到了一份足以让任何修士疯狂的“大礼”。 石毅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很好。” 他转身走向炼魔台深处,那里,一个由无数符文构成的巨大魔阵正在运转,阵中央悬浮着一具长达千丈的骨龙尸骸,尸骸周围环绕着肉眼可见的能量流,每一次流转都让空间微微震颤。 这便是魔功修炼的真谛——没有瓶颈,只有资源。只要有足够强的道基可供吞噬,修为便能像坐火箭般飙升。 石毅踏入魔阵,盘膝坐在骨龙道尊的尸骸前,断锋匕划破指尖,一滴蕴含着浓郁魔气的精血滴落在骨龙眉心。 “蚀骨魔功,给我——吞!” 随着他一声低喝,魔阵骤然爆发,黑色的魔气如同海啸般涌向骨龙尸骸。骨龙道尊的尸骸剧烈颤抖起来,坚硬的骨甲寸寸碎裂,露出里面流淌着金色光芒的道基本源。 那金色本源刚一出现,便被石毅的魔气强行拉扯,化作一道金色洪流,顺着他的七窍涌入体内。 “唔……” 石毅发出一声舒畅的闷哼,体内的魔功运转到极致,丹田内的魔核疯狂旋转,将金色本源一点点吞噬、炼化。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与天地规则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举手投足间,仿佛能调动星海之力。 这种力量暴涨的感觉,是他修炼守护道时从未体验过的。 昔日为了突破一个小境界,他需要闭关数年,诵经悟道,感悟天地,稍有不慎便会走火入魔;而如今,只需找到足够强的道基,吞噬、炼化,修为便会自动攀升,简单、直接,且高效。 “哈哈哈……这才是修炼!”石毅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声中充满了对力量的迷醉,“什么循序渐进,什么大道感悟,在绝对的资源面前,都是狗屁!” 七天七夜后,炼魔台爆发出一股毁天灭地的气息。 石毅从魔阵中走出,周身的魔气已内敛,看似与常人无异,但若有人细看,便会发现他的瞳孔深处,是一片由无数道基碎片构成的星云,每一颗“星辰”,都代表着一条被他吞噬的性命。 大乘境! 他只用了短短五年,便从化神境踏入了无数修士梦寐以求的大乘境,这样的速度,纵观整个星海历史,也堪称逆天。 消息传出,整个星海为之震动。 那些曾经对蚀骨域虎视眈眈的势力,此刻尽皆沉默。他们看着石毅那如同坐火箭般的进阶速度,心中只有恐惧——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十年,石毅恐怕就要触及那传说中的“飞升境”,到那时,整个星海都将无人能挡。 “域主神威!” “恭喜域主再进一步!” 蚀骨域的修士们跪倒一片,眼中充满了狂热的崇拜。对他们而言,石毅的强大就是他们的底气,石毅的修炼速度就是他们的希望——只要跟着石毅,修炼魔功,他们也能拥有这样的力量。 石毅挥手示意众人起身,目光投向星海深处:“大乘境,还不够。” 他知道,星海之外,还有更广阔的天地,还有更强的存在。想要在那里立足,他需要更快的进阶,更强的力量。 “传我命令,”石毅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整合所有力量,进攻‘玄天域’。” 玄天域,是星海东部的老牌势力,以正统修真自居,域内修士皆修“浩然正气”,与蚀骨域的魔功截然相反。更重要的是,玄天域的“道基池”中,孕育着无数纯净的道基种子,若是能将其吞噬,足以让他的修为再上一个台阶。 “域主,玄天域实力雄厚,域主‘玄天真人’更是成名多年的大乘后期修士,我们……”有修士犹豫道。 “实力雄厚?”石毅冷笑,“那正好,他们的道基,够我们分了。玄天真人?他的道基,我要定了。” 在绝对的修炼速度面前,任何底蕴都显得苍白无力。 蚀骨域的修士们早已被魔功带来的快速进阶冲昏了头脑,他们渴望更多的道基,渴望更快的突破,对于石毅的命令,只有执行。 三个月后,蚀骨域的黑色洪流,与玄天域的浩然正气,在星海边缘碰撞。 石毅一出手便展现出大乘境的恐怖实力,黑色魔气与玄天域的正气碰撞,竟硬生生将正气撕裂出一道缺口。他如同虎入羊群,断锋匕所过之处,玄天域的修士道基纷纷被吞噬,惨叫声此起彼伏。 “石毅!你这魔道妖人,休要猖狂!”玄天真人手持一柄白玉拂尘,正气凛然地挡在石毅面前。 “猖狂?”石毅狂笑,“等我吞噬了你的道基,看你还能不能说出这话!” 两人瞬间战在一处。玄天真人的浩然正气虽刚正,却架不住石毅的魔功诡异霸道——每一次碰撞,玄天真人的正气都会被魔气吞噬掉一部分,而石毅的气息,却在战斗中越来越强。 “不可能!你的修为怎么可能增长这么快?”玄天真人满脸惊骇,他能感觉到,石毅的实力,竟在战斗中隐隐有超越他的趋势。 “因为,我的道,比你的快!”石毅狞笑着,断锋匕突然变招,放弃攻击,转而直取玄天真人的丹田。 “噗嗤!” 匕首刺穿了玄天真人的护体罡气,刺入其丹田。石毅运转魔功,疯狂吞噬着玄天真人的道基本源。 “不——!”玄天真人发出绝望的嘶吼,他能感觉到自己毕生的修为正在快速流失,丹田内的元婴在魔气中痛苦挣扎。 盏茶功夫后,玄天真人化作一具干瘪的尸体,而石毅的气息,却暴涨到了大乘后期,距离飞升境,只有一步之遥。 玄天域的修士们见主君被杀,顿时溃散。蚀骨域的修士们趁机涌入玄天域,将道基池洗劫一空,无数纯净的道基种子被带回蚀骨域,成了修士们进阶的养料。 此战过后,蚀骨域的威名达到了顶峰。 石毅的修炼速度,成了星海修士们既恐惧又羡慕的存在。越来越多的修士,为了追求快速进阶,放弃了正统功法,偷偷修炼《蚀骨魔功》,甚至有人主动投靠蚀骨域,甘愿成为石毅的下属,只为能分到一丝道基资源。 “魔功虽邪,却能让人快速变强,这就够了。” “正统修炼太慢,等你苦修百年,人家早已站在巅峰,与其被人屠戮,不如加入蚀骨域,用魔功换取一线生机。” “什么正邪?能活下去,能变强的,就是正道!” 这样的论调,在星海之中悄然蔓延。 石毅坐在新落成的“万魔殿”中,看着下方密密麻麻的修士,他们中有曾经的正道弟子,有魔道散修,甚至有几个星域主,此刻都匍匐在他脚下,渴望着魔功的恩赐。 他拿起一枚刚从道基池中取出的种子,种子蕴含的纯净能量让他的魔心都微微悸动。 “看到了吗?”石毅对着虚空喃喃自语,仿佛在对青禾,又仿佛在对曾经的自己说话,“这就是魔功的力量。它快,它强,它能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掌控一切的权力。你的守护道,能做到吗?” 虚空无言。 石毅将道基种子抛入口中,感受着能量在体内炸开,嘴角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他知道,用不了多久,他就能触及飞升境。到那时,他将成为星海真正的主宰,制定新的规则。 至于那些因魔功而死的人,那些被吞噬的道基,那些被毁灭的星域…… 不过是他快速进阶路上,必须付出的代价。 在力量面前,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魔功的修炼速度,就是最好的证明。 它或许邪恶,或许血腥,或许会遭天谴,但对渴望力量的修士而言,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能让你变强,而且,快得超乎想象。 石毅闭上眼,开始炼化道基种子的能量。万魔殿外,黑色的魔气愈发浓郁,仿佛在预示着,一个由魔功主宰的新时代,即将来临。 而他,便是这个时代的开创者。 用最快的速度,最血腥的方式,铺就一条通往巅峰的血路。 第604章 血煞漫天 蚀骨域的“血祭广场”上,十万具修士尸骸被钉在燃烧的图腾柱上,黑色的火焰舔舐着残躯,蒸腾起浓郁的血雾。血雾在广场中央汇聚,凝结成一颗跳动的心脏,每一次搏动都喷薄出足以撕裂神魂的煞气——这是石毅耗费三年时间,用十万修士的道基与精血炼制的“血煞魔种”。 “域主,魔种已成,只需您注入本源魔气,便可引爆其力,荡平‘启明星域’。”负责护法的魔修单膝跪地,声音因激动而颤抖。他的脸颊上布满了血纹,那是长期浸染血煞的印记,眼中闪烁着对毁灭的渴望。 石毅缓步走向血煞魔种,赤着的双脚踩在凝结成块的血泊中,发出“咯吱”的声响。他的道袍早已被血污浸透,暗红色的布料下,黑色魔纹若隐若现,与漫天血雾交相辉映,宛如从地狱爬出的修罗。 “启明星域的‘光明天主’,不是自诩正道领袖吗?”石毅的声音低沉而冰冷,指尖划过血煞魔种,感受到里面蕴藏的恐怖力量,“我便用这十万道基,给他送份‘大礼’。” 他猛地将手掌按在魔种上,体内精纯的魔气如决堤的洪水般涌入。血煞魔种剧烈跳动起来,血雾中浮现出无数痛苦挣扎的虚影,那是十万修士的残魂,他们的怨念与煞气被魔种强行融合,化作最恶毒的诅咒。 “去。”石毅轻声道。 血煞魔种化作一道血红色的流光,冲破蚀骨域的壁垒,朝着启明星域飞去。所过之处,星辰崩裂,规则破碎,连光线都被吞噬,留下一条漆黑的轨迹。 三日后,启明星域传来惊天动地的爆炸声。 整个星域被血煞魔种笼罩,光明天主布下的“万道圣光阵”在血煞中寸寸碎裂,护域的修士们如同被投入滚油的蚂蚁,道基在血煞中迅速消融,惨叫声响彻星海。 光明天主拼死抵抗,圣光与血煞碰撞,爆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但他终究抵不过十万道基凝聚的煞气,圣光被血煞吞噬,身躯在凄厉的哀嚎中化作飞灰,连神魂都被魔种碾碎。 启明星域,这个传承了百万年的正道圣地,在一日之间,沦为死域。 消息传回蚀骨域,血祭广场上爆发出震天的欢呼。修士们看着星海图上代表启明星域的光点熄灭,眼中充满了嗜血的兴奋——又一个强大的对手倒下了,又有无数道基等着他们去吞噬。 石毅站在万魔殿的顶端,俯瞰着欢呼的人群,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指尖缠绕着一缕血煞,那是从启明星域带回的“纪念品”,里面还残留着光明天主最后的哀嚎。 “太慢了。”他突然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周围的魔修瞬间安静下来,“启明星域的道基,只够让魔功再进一层。星海这么大,何时才能吞噬到飞升境?” 他的目光投向更遥远的“混沌海”——那里是星海的禁地,传说中栖息着开天辟地时遗留的混沌生灵,它们的道基蕴含着本源之力,若是能吞噬,足以让他一步登天。 “准备一下,三日后,进军混沌海。”石毅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所有修士,带上最好的法器,能吞噬多少混沌生灵,就看你们的本事。至于那些跟不上的……” 他没有说下去,但所有人都明白,跟不上的,只会成为其他人的养料。 混沌海的边缘,黑色的海水翻涌着,每一滴海水都蕴含着足以撕裂大乘修士的混沌之力。蚀骨域的修士们乘坐着用骨魔骸骨炼制的战船,小心翼翼地驶入这片禁地。 刚进入混沌海,一头体长千丈的“混沌巨鲸”便撞了过来。巨鲸的皮肤如同万年玄铁,口中喷出的混沌气流瞬间将三艘战船化为齑粉。 “杀!” 石毅率先出手,断锋匕化作一道漆黑的闪电,无视巨鲸的防御,直接刺入其眉心。他运转魔功,疯狂吞噬着巨鲸的本源道基,巨鲸发出痛苦的嘶吼,庞大的身躯在海水中剧烈挣扎,掀起滔天巨浪。 其他魔修也纷纷出手,有的用魔器斩断巨鲸的鳍,有的用魔功腐蚀它的皮肤,有的则直接扑上去,用牙齿撕咬,贪婪地吸收着散逸的混沌之力。 这场厮杀持续了整整一天。 当巨鲸的尸体沉入海底时,蚀骨域的战船已损失过半,修士死伤超过三成。但活下来的人,气息都暴涨了一截,尤其是石毅,吞噬了巨鲸的本源后,他的魔功隐隐触摸到了飞升境的门槛。 “这才像样。”石毅抹了抹嘴角的混沌精血,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继续深入,我要看到更多的混沌生灵。” 深入混沌海后,厮杀变得更加惨烈。 他们遇到了以规则为食的“虚空螳螂”,螳螂的镰刀能轻易斩断空间,不少魔修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切成了碎片,道基被螳螂吞噬。 他们遇到了能寄生在道基中的“心魔水母”,水母喷出的毒雾能引动修士的心魔,让他们自相残杀,最后在疯狂中被水母吸干精血。 蚀骨域的修士们也变得越来越疯狂。 为了争夺一头混沌生灵的道基,他们不惜对同伴下死手,战船的甲板上,随处可见修士的残肢和干涸的血迹。有人为了能多吸收一丝混沌之力,直接将手伸进同伴的伤口,掠夺对方体内的能量。 石毅对此视而不见,甚至乐见其成。在他看来,只有在这种极致的杀戮与掠夺中,才能筛选出最强大的力量,弱者本就不该活着。 一日,他们遇到了一头“混沌古龙”——传说中混沌海的霸主,其道基蕴含着开天辟地的本源之力。 古龙一出现,便一口吞掉了十艘战船,金色的龙息将天空烧出一个大洞,无数魔修在龙息中化为灰烬。 “就是它了!”石毅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他能感觉到,吞噬了古龙的道基,他就能立刻突破飞升境。 他不顾一切地冲向古龙,将魔功运转到极致,全身魔纹亮起,与混沌海的黑色海水融为一体。断锋匕上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甚至透支了部分本源,发出刺耳的嗡鸣。 “吼!” 古龙察觉到威胁,巨大的龙爪拍向石毅,爪风未至,周围的空间便已崩裂。 石毅不闪不避,任由龙爪拍在自己身上,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但他的断锋匕,也在同时刺入了古龙的逆鳞。 “给我——破!” 石毅狂吼着,将所有魔气注入古龙体内。古龙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金色的血液从逆鳞处喷涌而出,染红了半边混沌海。 这场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 石毅的身体数次被古龙撕碎,又靠着魔功的恢复力强行重组;古龙的道基也被魔功一点点吞噬,金色的龙躯变得越来越暗淡。 最终,当古龙的最后一丝本源被石毅吞噬时,石毅也倒在了血泊中,全身只剩下一口气。 周围的魔修看着这一幕,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他们知道,石毅虽然赢了,却也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此刻若是吞噬了他的道基…… “谁敢?” 石毅猛地睁开眼,猩红的瞳孔中迸射出令人心悸的杀意。尽管他重伤濒死,但那股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煞气,依旧让所有魔修不敢妄动。 “扶我起来。”石毅对离他最近的一个魔修说道。 魔修颤抖着上前,刚触碰到石毅的身体,就被一股狂暴的魔气吞噬,化作石毅体内的一丝能量。石毅靠着这丝能量,勉强站了起来,断锋匕拄地,大口喘着气。 他看着周围那些眼神闪烁的魔修,突然笑了,笑声嘶哑而疯狂:“怎么?想吞噬我?可以试试。” 没有人敢动。 他们知道,就算石毅只剩下一口气,也能拉着他们所有人同归于尽。 石毅一步步走向古龙的尸体,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血脚印。他撕开古龙的尸体,取出里面那颗还在跳动的本源龙珠,一口吞了下去。 龙珠入体,一股难以形容的力量瞬间爆发。石毅的身体在金光与魔气的交织中剧烈颤抖,骨骼噼啪作响,经脉被强行拓宽,丹田内的魔核开始朝着飞升境蜕变。 “啊——!” 石毅发出一声长啸,啸声中充满了痛苦与快意。他的身体在快速修复,气息以恐怖的速度飙升,黑色的魔气与金色的本源之力在他体内交织,形成一种诡异而强大的新力量。 当一切平息时,石毅缓缓睁开眼,眼中金光与魔气交替闪烁。 飞升境! 他终于踏入了这个传说中的境界。 周围的魔修们纷纷跪倒在地,再也不敢有丝毫异心。此刻的石毅,对他们而言,已经是如同神明般的存在。 石毅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受着体内那股仿佛能掌控星海的力量,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冰冷。 为了这一步,他吞噬了多少道基?杀了多少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混沌海的海水依旧翻涌,黑色的浪涛上漂浮着无数修士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混沌气息。 这就是他用杀伐铺就的道路。 血腥,残酷,却也让他站到了星海的巅峰。 “还有谁?”石毅抬头望向星海深处,声音传遍混沌海,“还有谁的道基,够我吞噬?” 回应他的,只有死寂。 所有的星域都已臣服,所有的强者都已被他斩杀,整个星海,再也找不到一个能与他抗衡的存在。 石毅站在混沌海的中央,身边是古龙的尸体,脚下是万千修士的枯骨,漫天血煞为他加冕,无尽魔气为他披甲。 他赢了。 赢得彻彻底底,也赢得……一无所有。 没有同伴,没有敌人,甚至没有了继续前进的目标。 他低头看着自己沾满血污的双手,这双手曾握过青禾的令牌,曾接过张婶的灵米饼,曾为守护碎道平原而颤抖。 而现在,只剩下冰冷的杀戮和掠夺。 “这就是……我想要的吗?” 石毅喃喃自语,声音在空旷的混沌海中回荡,却没有任何回应。 血煞依旧漫天,杀伐依旧无度。 只是这一次,他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丝……迷茫。 但迷茫归迷茫,他的道,早已被鲜血浸透,再也回不了头。 他是石毅,是蚀骨域主,是用亿万道基堆砌起来的魔主。 他的路,只能继续走下去。 用更多的血,更多的杀,来填补这无尽的空虚。 直到,连杀戮都无法满足的那一天。 而那一天,或许已经不远了。 第605章 焚尽三千界 飞升境的威压如同实质的天幕,笼罩在整个星海之上。石毅立于混沌海之巅,周身魔焰与金光交织,化作一道贯通天地的光柱,所过之处,星辰战栗,法则俯首。 “域主,‘归墟禁地’传来异动,有上古残魂苏醒,自称‘轮回之主’,言要清算您的滔天杀业。”亲卫跪在虚空之中,声音被威压扭曲得不成样子,连抬头仰望的勇气都没有。 石毅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魔焰在指尖跳跃:“轮回之主?正好,我倒要看看,轮回的道基,够不够我填牙缝。” 他一步踏出,身影已出现在归墟禁地之外。 此地是星海的尽头,时空错乱,漂浮着无数破碎的界域残骸,每一块残骸上都刻满了古老的符文,散发着轮回的气息。而在禁地中央,一道模糊的虚影正缓缓凝聚,虚影周身环绕着六道光环,正是轮回之主的残魂。 “石毅,你以魔功吞噬亿万生灵,扰乱天道秩序,今日,吾便以轮回之力,将你打入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超生!”轮回之主的声音如同洪钟大吕,震得星海都在嗡鸣。 “轮回?”石毅狂笑,魔焰骤然暴涨,将归墟禁地的残阳都染成了黑色,“我杀戮滔天,魔焰焚天,早已跳出轮回之外!你的道,在我面前,不过是笑话!” 话音未落,他已化作一道魔影,直扑轮回之主。断锋匕上凝聚着飞升境的恐怖力量,魔焰与金光交织,撕裂了时空,连轮回光环都被震得剧烈摇晃。 “放肆!”轮回之主怒喝,六道光环同时转动,无数轮回碎片化作利刃,朝着石毅射去。这些碎片蕴含着轮回法则,能将触及之物打入不同的时空,永世不得超生。 石毅却毫不在意,魔功运转到极致,周身形成一道黑色的吞噬漩涡。所有的轮回碎片被卷入漩涡,瞬间被魔焰炼化,化作他体内的一丝能量。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吞噬轮回法则?”轮回之主的虚影剧烈波动,显然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石毅的声音如同来自九幽,“你的法则,你的道基,你的轮回,只要我想,都能吞入腹中!” 他再次出手,断锋匕直指轮回之主的核心。这一次,他没有留手,将飞升境的力量与《蚀骨魔功》的吞噬之力完美融合,匕首所过之处,连轮回的轨迹都被强行扭曲。 “以吾残魂为引,唤轮回真身!”轮回之主知道不是石毅的对手,竟燃烧残魂,试图召唤真正的轮回之力。 归墟禁地剧烈震动起来,无数界域残骸开始重组,一道贯通古今的轮回通道在虚空之中显现,通道内传来无数生灵的哀嚎,那是被轮回法则束缚的怨魂。 “来得好!”石毅眼中闪过一丝狂热,“我正想看看,轮回的真身,味道如何!” 他毫不犹豫地冲入轮回通道,断锋匕挥舞间,无数怨魂被魔焰焚烧,轮回的法则链条被他一根根扯断,化作精纯的本源之力涌入体内。 通道深处,轮回真身的轮廓渐渐清晰——那是一个由无数星辰构成的巨大轮盘,轮盘上刻满了生老病死、因果报应的符文,每转动一次,便代表着一次轮回。 “石毅!你敢亵渎轮回,必遭天谴!”轮回真身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轮盘转动,无数因果之线朝着石毅缠绕而去,试图将他的灵魂困在轮回之中,永世受苦。 “天谴?”石毅嗤笑,魔焰在他体表形成一层坚不可摧的铠甲,因果之线刚一触碰,便被焚烧成灰,“我石毅的命,不由天定,不由轮回定,只由我自己定!” 他纵身一跃,跳到轮回轮盘之上,断锋匕狠狠刺入轮盘的核心。 “给我——吞!” 《蚀骨魔功》全力运转,石毅的身体如同一个无底黑洞,疯狂吞噬着轮回轮盘的本源。轮盘剧烈颤抖,符文一个个崩碎,星辰一颗颗熄灭,整个归墟禁地都在这恐怖的吞噬中摇摇欲坠。 轮回真身发出绝望的嘶吼,它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正在被一点点抹去,亿万年来维持的轮回秩序,正在石毅的魔功下土崩瓦解。 “你会后悔的!没有轮回,星海将沦为永恒的炼狱!” “炼狱?”石毅狂笑,“我现在就在炼狱中,不是活得很好吗?” 他加大吞噬的力度,断锋匕在轮盘核心中搅动,将最后一丝轮回本源也吸入体内。 当轮回轮盘彻底崩碎的那一刻,整个星海都发生了异变——死去的生灵无法转世,因果报应失去效力,时间线开始混乱,过去与未来的碎片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片混沌。 石毅从归墟禁地走出,体内的力量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魔焰与轮回之力在他体内共存,让他既拥有毁灭一切的魔威,又能掌控部分时空法则。 他抬头望向虚空,那里曾是轮回的居所,如今只剩下一片虚无。 “还有谁?”石毅的声音传遍整个星海,带着无尽的霸道与孤寂,“还有谁能挡我?” 回应他的,只有死寂。 轮回已碎,天道失序,所有的生灵都在恐惧中瑟瑟发抖,连抬头仰望他的勇气都没有。 石毅缓缓闭上眼,感受着体内那股几乎要撑爆身体的力量,心中却没有任何快意,只有一片荒芜。 他想起了碎道平原的星空,想起了共生城的炊烟,想起了青禾递给他令牌时的眼神。那些画面如同破碎的镜片,在他脑海中闪过,却很快被汹涌的魔焰吞噬。 “不够……还不够……”石毅喃喃自语,眼中闪过一丝疯狂,“星海之外,一定还有更强的存在!一定还有更美味的道基!” 他一步踏出,身影消失在星海之中,朝着更遥远的未知领域飞去。魔焰在他身后留下长长的轨迹,所过之处,界域崩塌,法则湮灭,整个三千界都在他的魔威下颤抖。 他飞过“寂灭之海”,那里的死寂之力被他的魔焰焚烧殆尽,露出海底沉睡的太古魔神尸骸。他毫不犹豫地吞噬了魔神的道基,力量再涨三分。 他闯过“法则之墙”,那是分隔三千界与域外的屏障,无数法则守护着此地。他以魔焰熔断法则链条,强行撕裂屏障,将守护法则的“秩序之灵”吞噬,掌控了部分域外规则。 他的名字,成了所有生灵的禁忌。 “魔主石毅”四个字,代表着无尽的杀戮与毁灭,代表着连轮回都无法束缚的恐怖。 有人试图联合所有残存的力量反抗,却被石毅轻易碾碎,他们的道基成了石毅前进的养料,他们的星域成了魔焰下的焦土。 有人试图逃离三千界,却被石毅追上,连带着整个逃亡船队都被魔焰吞噬,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杀伐滔天,魔焰焚世。 石毅的道,已经彻底沦为毁灭的代名词。 不知过了多久,石毅来到了三千界的边缘,这里是一片混沌的虚无,连时间和空间都失去了意义。 在虚无的中央,漂浮着一颗巨大的“世界树”,树干上生长着无数界域,每一片叶子都是一个宇宙,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这是……所有界域的本源?”石毅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他能感觉到,只要吞噬了这棵世界树,他就能成为真正的“唯一”,掌控所有的存在与虚无。 他毫不犹豫地冲向世界树,魔焰在他体表熊熊燃烧,连虚无都被他的魔威撕裂出一道口子。 “擅闯本源之地,罪该万死!” 世界树中传来一声威严的怒吼,无数叶片化作光刃,朝着石毅射来。这些光刃蕴含着创造与毁灭的双重法则,是世界树的守护之力。 石毅狂笑不止,断锋匕挥舞间,魔焰与轮回之力交织,形成一道黑色的洪流,将所有光刃尽数吞噬。 “世界树又如何?今日,我便吞了你,看看创造的道基,是否比轮回更美味!” 他扑到世界树的树干上,断锋匕刺入树干,开始疯狂吞噬世界树的本源。 世界树剧烈颤抖起来,无数界域在摇晃中崩碎,无数生灵在无声中湮灭。创造法则与石毅的魔功激烈碰撞,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石毅的身体在快速膨胀,体内的力量已经超越了“飞升境”的范畴,达到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境界。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只剩下最原始的吞噬欲望。 不知过了多久,当世界树的最后一丝本源被他吞噬时,石毅终于停下了动作。 他悬浮在虚无之中,身体已经与虚无融为一体,魔焰与创造法则在他体内循环,形成一个新的混沌。 所有的界域都已消失,所有的生灵都已灭亡,只剩下他一人,和无尽的虚无。 他赢了。 赢了轮回,赢了法则,赢了世界树,赢了整个三千界。 可他环顾四周,除了虚无,什么都没有。 没有敌人,没有道基,甚至没有了可以让他施展力量的对象。 “这就是……最强的力量?”石毅喃喃自语,声音在虚无中回荡,却显得格外空洞。 他伸出手,魔焰在指尖跳跃,却再也烧不到任何东西;他运转魔功,却再也找不到可以吞噬的道基。 无尽的力量在他体内冲撞,却找不到宣泄的出口,仿佛要将他的意识也一同撕碎。 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在碎道平原,一个叫阿武的修士,曾问他:“护城使,我们杀了这么多骨魔,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时的他,回答:“为了守护。” 而现在,他才明白,当守护的对象都已被自己亲手毁灭时,所谓的力量,不过是囚禁自己的牢笼。 魔焰依旧在燃烧,却照不亮这无尽的虚无;杀伐依旧在继续,却只剩下他一个观众。 石毅的身影在虚无中渐渐变淡,魔焰开始反噬他的意识,曾经被他吞噬的亿万道基残魂在他识海中哀嚎,形成一个个诅咒的漩涡。 “原来……这才是我的结局。” 他最后看了一眼这片被自己毁灭的虚无,眼中第一次流露出一丝……悔意。 但一切都晚了。 魔焰最终吞噬了他的意识,他的身体化作无数魔种,散落在虚无之中,等待着下一个轮回的开启,等待着新的杀戮与毁灭。 三千界彻底归于死寂。 只有那无尽的虚无中,还残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像是在诉说着一个由魔焰与杀伐谱写的,注定悲剧的传说。 而传说的最后,没有赢家,只有一片被魔焰焚尽的,永恒的虚无。 第606章 杀念 不知过了多少纪元,虚无的深处,一点魔光悄然亮起。 那是石毅消散前散落的一枚魔种,在无尽的沉寂中吸收着虚无的混沌之气,渐渐凝聚成一道模糊的身影。身影没有具体的形态,只有一双猩红的眼,如同两颗燃烧的血星,映照出虚无中残存的亿万道基残魂。 “杀……” 一声沙哑的低语在虚无中回荡,像是初生的啼哭,又像是来自地狱的召唤。这道身影还没有完整的意识,却本能地伸出手,抓住了身边一缕游荡的残魂,将其吞噬。 残魂入体的瞬间,无数破碎的画面涌入身影的识海——骨魔的嘶吼,修士的哀嚎,归墟禁地的崩塌,世界树的毁灭……这些属于石毅的记忆碎片,让身影的猩红瞳孔中,燃起了更盛的杀念。 “杀!” 身影的声音变得清晰了些,他开始在虚无中游走,像一头饥饿的野兽,疯狂地吞噬着散落的残魂与混沌之气。每吞噬一份残魂,他的形态便凝实一分;每吸收一缕混沌,他的气息便强盛一分。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为何而杀,只知道杀戮与吞噬能让自己变得“充实”,能填补那深入骨髓的空虚。 又过了千个纪元,身影终于凝聚成了完整的形态——与石毅一模一样,只是周身的魔焰不再狂暴,而是内敛成一层幽暗的光膜,连断锋匕都化作了他手臂的一部分,闪烁着吞噬一切的寒光。 “我……是石毅?”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脑海中那些破碎的记忆开始拼接。他想起了碎道平原的守护,想起了蚀骨域的魔功,想起了轮回的崩塌,想起了世界树的毁灭…… 记忆的最后,是那片无尽的虚无,和一丝转瞬即逝的悔意。 “悔?”新的石毅冷笑一声,猩红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弱肉强食,本就是天道。我吞噬世界,只因我够强。若有重来,我依旧会杀!” 他接受了自己的过去,也继承了那份无尽的杀念。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他如今的杀戮,多了一个目标——重开界域,创造新的“养料”。 他抬手一挥,体内的魔焰与混沌之气交织,在虚无中撕裂出一道巨大的裂缝。裂缝中涌出无数本源之力,那是他吞噬世界树后残留的创造法则,此刻在他的操控下,开始凝聚新的星辰与大陆。 “新的界域,当以杀为名。” 石毅低语,指尖划过裂缝,将自己的杀念注入本源之力中。于是,新生的星辰上,诞生的第一缕气息便是血腥;新成的大陆上,长出的第一株植物便是食人的魔藤。 这是一个为杀戮而生的界域,法则以“强者为尊”为基,规则以“吞噬进阶”为本。 当第一缕光照射在这片界域时,石毅看到了无数新生的生灵——他们有的长着骨翼,有的生着獠牙,有的身躯如磐石,有的速度如闪电,但无一例外,他们的眼中都闪烁着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同类的警惕。 “很好。”石毅满意地点点头,他需要的不是温顺的羔羊,而是能相互厮杀,不断产生强大道基的“猎场”。 他没有干涉这些生灵的成长,只是隐匿在界域的深处,像一个耐心的猎人,等待着第一批“成熟”的道基。 千年后,界域中诞生了第一个强大的种族——“血魔族”。他们以吸食生灵精血为生,身躯强悍,性情残暴,很快便统一了大陆的一半疆域。 血魔族的首领“血煞”,是第一个触及域主境的生灵,他的道基蕴含着亿万生灵的精血,散发出令人心悸的血腥气。 “是时候了。” 石毅的身影出现在血魔族的祭坛上空。 血煞看着突然出现的石毅,感受到对方身上那股深不可测的气息,本能地感到恐惧,但身为血魔族首领的骄傲让他不愿低头:“你是谁?敢闯我血魔族圣地,找死!” “我是来取你道基的人。”石毅的声音平淡无波,手臂化作断锋匕,直刺血煞的丹田。 血煞大惊,凝聚全身精血化作一道血盾。但血盾在断锋匕面前如同纸糊般破碎,匕首毫无阻碍地刺入血煞的丹田,开始疯狂吞噬其道基。 “不——!”血煞发出绝望的嘶吼,他能感觉到自己毕生的修为在快速流失,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 周围的血魔族长老们想要上前,却被石毅周身的魔焰震慑,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首领被吞噬。 盏茶功夫后,血煞化作一具干尸,而石毅的气息,却强盛了一分。他感受着体内新增的血腥道基,眼中闪过一丝快意:“血魔族的道基,味道不错。” 他没有对其他血魔族下手,只是转身离去。他需要留下这些生灵,让他们继续厮杀,继续产生新的强者,新的道基。 血魔族因首领之死陷入内乱,很快被另一个崛起的种族“骨妖族”吞并。骨妖族以操控骸骨为生,他们的首领“骨帝”,道基比血煞更加强大,蕴含着死亡与腐朽的力量。 石毅再次出现,吞噬了骨帝的道基。 骨妖族覆灭后,“灵虫族”崛起,首领“虫母”能孕育亿万虫族,道基中蕴含着恐怖的生命之力。 石毅依旧如期而至,吞噬了虫母的道基。 一个又一个种族崛起,一个又一个强者诞生,然后被石毅吞噬。 这个新生的界域,成了一个永不停歇的杀戮循环。种族间相互征伐,强者间相互吞噬,而石毅,则是这个循环的终点,是所有强者最终的“养料”。 他的力量越来越强,已经超越了当年吞噬世界树的时期,但他依旧不满足。他需要更多的道基,更强大的力量,来填补那永恒的空虚。 他开始主动干涉界域的运转。 他会在两个势均力敌的种族间挑起战争,让他们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利,吞噬双方首领的道基。 他会培养一个傀儡强者,让其统一数个种族,然后在其道基最圆满时将其吞噬。 他会故意留下一些弱小的种族,让他们在夹缝中挣扎,等待他们中诞生出“意外”的强者,带来新的道基滋味。 界域中的生灵们,将石毅称为“终焉之魔”。他们不知道他来自何方,不知道他为何而杀,只知道他的出现,便意味着一个强大种族的覆灭。 有人试图联合所有种族反抗,却被石毅轻易镇压。他会当着所有生灵的面,将反抗领袖的道基一点点吞噬,让他们明白反抗的下场。 有人试图逃离界域,却发现界域的边缘早已被石毅布下了无尽魔焰,任何试图穿越的生灵,都会被魔焰焚烧成灰,连残魂都无法留下。 杀戮,成了这个界域唯一的主题。 生灵们在杀戮中成长,在杀戮中灭亡,而石毅,则在他们的杀戮中,不断变强。 又过了万年,界域中诞生了一个特殊的生灵——“源”。 源没有具体的形态,他是界域本源法则的化身,既蕴含着创造之力,又蕴含着毁灭之力。他的道基,是整个界域最精纯的能量,比当年的世界树还要诱人。 源诞生的那一刻,石毅便感受到了他的存在。 “终于……等到了。”石毅的眼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狂热,他能感觉到,吞噬了源的道基,他或许就能突破这无尽的杀戮循环,触及更高的境界。 他出现在源的面前。 源看着石毅,没有恐惧,只有一种平静的了然:“你来了。” “你知道我会来?”石毅有些意外。 “我是界域的本源,自然知道你的存在,知道你的目的。”源的声音如同天籁,却带着一丝悲哀,“你吞噬了无数生灵,无数道基,可你真的快乐吗?” 石毅一愣,快乐?这个词对他而言,早已陌生得如同从未存在过。 “我不需要快乐,我只需要变强。”石毅冷声道,手臂化作断锋匕,刺向源的核心。 源没有反抗,只是轻声道:“你看,这界域中的生灵,他们杀戮,是为了生存;他们吞噬,是为了守护。而你,杀戮只是为了杀戮,吞噬只是为了吞噬,你早已迷失在力量的漩涡中。” 石毅的匕首停在源的核心前,源的话像一根针,刺破了他心中那层坚不可摧的魔障。 他想起了碎道平原的“守护”,想起了青禾的眼神,想起了那丝转瞬即逝的悔意。 “不……我没有迷失!”石毅猛地怒吼,匕首刺入源的核心,疯狂地吞噬其道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为了成为最强!” 源在吞噬中渐渐消散,声音却依旧在石毅耳边回荡:“最强的力量,不是吞噬一切,而是守住本心……可惜,你不懂……” 源的道基涌入石毅体内,蕴含的创造之力与毁灭之力开始剧烈碰撞,石毅的身体在两种力量的冲击下痛苦地颤抖。 他能感觉到,源的道基中,蕴含着界域中所有生灵的记忆——有血魔族的残暴,有骨妖族的贪婪,也有弱小种族的挣扎,有父母对子女的守护,有同伴间的牺牲…… 这些记忆如同潮水般涌入他的识海,冲击着他那早已被杀念填满的灵魂。 “啊——!” 石毅发出痛苦的嘶吼,他看到了那些被他吞噬的生灵临死前的眼神,看到了那些种族覆灭时的哀嚎,看到了这个界域因他而变得的扭曲与残酷。 一丝真正的悔意,如同燎原之火,在他心中熊熊燃烧。 但这悔意来得太晚了。 源的道基蕴含的力量太过庞大,加上两种法则的剧烈碰撞,石毅的身体开始寸寸碎裂,魔焰在他体内疯狂窜动,吞噬着他自己的道基。 “不……我不能死……” 石毅试图控制体内的力量,却发现一切都是徒劳。源的道基,就像是一颗种子,在他体内种下了“毁灭”的因,而这因,最终要由他自己来承受。 他的身体在虚无中再次消散,这一次,连魔种都没有留下。 随着他的消散,那个为杀戮而生的界域开始崩塌,星辰熄灭,大陆碎裂,最终归于虚无,仿佛从未存在过。 只有虚无的深处,还残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和无尽的杀戮余韵。 杀伐无尽,最终只会走向自我毁灭。 这或许,就是所有只知杀戮者的最终结局。 没有轮回,没有重来,只有一片永恒的虚无,和那些被遗忘在时光长河中的,无尽的哀嚎。 第607章 血浪 虚无的夹缝中,一缕残念在混沌气流中沉浮。 那是石毅彻底消散前,从识海深处逸出的最后一缕杀念。它不包含完整的意识,不记得过往的因果,只烙印着两个字——杀戮。 混沌气流冲刷着这缕残念,亿万年后,残念竟吸附了无数破碎的法则碎片,渐渐凝聚成一道扭曲的黑影。黑影没有固定形态,时而化作流淌的血河,时而聚为狰狞的骨山,周身散发着比石毅更纯粹的毁灭气息。 “杀……” 黑影发出意义不明的嘶吼,声音中没有情绪,只有最原始的破坏欲。它感知到虚无边缘有新的界域正在诞生,那里的法则尚未稳固,那里的生灵懵懂弱小,正是杀戮的最佳猎场。 黑影蠕动着穿过虚无壁垒,出现在一片名为“玄黄界”的新生域界外。 玄黄界正值初生,天地间灵气充沛,山川河流孕育着懵懂的生灵。人族在平原上建立了部落,妖族在山林中繁衍生息,仙门在云端筑起了道场,万物遵循着“弱肉强食却留一线生机”的朴素法则,缓慢而有序地发展着。 没人注意到,界域之外,一道黑影正贪婪地注视着这片生机盎然的土地。 “毁灭……” 黑影低语,猛地撞向玄黄界的界壁。 “咔嚓——!” 新生的界壁如同玻璃般碎裂,黑影化作亿万道血线,如同病毒般涌入玄黄界。所过之处,灵气瞬间污浊,草木枯萎成灰,河流凝结成血冰,连阳光都被染成了诡异的暗红色。 “天……天怎么红了?”平原上的人族部落中,一个孩童指着天空,眼中满是恐惧。 话音未落,一道血线穿透了他的胸膛。孩童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精血被血线吸干,只留下一具干瘪的皮囊。 “怪物!有怪物!”部落的勇士举起石斧,怒吼着冲向血线,却被血线缠绕,瞬间化为飞灰。 恐慌如同瘟疫般蔓延。 山林中的妖族试图反抗,妖王喷出妖火,却被血线轻易吞噬,连带着整座山脉都被血线覆盖,化作一片焦土。云端的仙门祭出法宝,布下大阵,却挡不住血线的侵蚀,大阵在凄厉的哀嚎中崩碎,仙门弟子的道基被血线抽离,成了黑影壮大的养料。 黑影在玄黄界的中心凝聚成形,依旧是那道扭曲的黑影,只是体积膨胀了百倍,周身环绕着无数哀嚎的残魂。它看着下方正在毁灭的界域,没有丝毫波动,只有杀戮的本能在驱使它继续破坏。 它抬起“手”,指向玄黄界的地核。 无数血线如同贪婪的蛇,钻入大地深处,开始疯狂吞噬地核的本源之力。玄黄界剧烈颤抖起来,板块崩裂,火山喷发,海啸滔天,整座界域如同风中残烛,随时都会熄灭。 “住手!” 玄黄界的守护者,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仙尊,燃烧毕生修为,化作一道璀璨的光箭,射向黑影。这是玄黄界最后的反抗,凝聚了所有残存生灵的希望。 黑影甚至没有回头,只是随意挥了挥“手”。 一道血线射出,与光箭碰撞。光箭在血线中寸寸消融,老仙尊的残魂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彻底湮灭。 最后的希望破灭了。 三个月后,玄黄界彻底崩塌,化作一片漂浮在虚空中的碎石带,再也找不到一丝生机。黑影吸收了玄黄界的所有本源,体型再次膨胀,毁灭气息愈发恐怖。 它没有停留,蠕动着穿过虚无,寻找下一个目标。 接下来的万年,成了所有界域的噩梦。 “琉璃界”被血线覆盖,所有琉璃生灵被抽干神魂,化作晶莹的尸骸,在血火中焚烧成灰。 “万妖界”的妖帝率领亿万妖众反抗,却被黑影一口吞噬,连带着界域的妖脉都被连根拔起,成了滋养黑影的肥料。 “天道界”的道祖试图以天道法则镇压,却被黑影反噬,法则链被血线绞碎,道祖本人被拖入黑影之中,发出数万年不绝的哀嚎。 黑影所过之处,万域成灰,生灵无存。它的名字,成了所有界域文明记载中最恐怖的禁忌——“烬”。意为所过之处,唯有灰烬。 烬的力量越来越强,它甚至不需要主动攻击,仅仅是靠近,就能让界域的法则崩解,生灵自行枯萎。它的存在,本身就是“毁灭”的代名词。 一日,烬来到了一片名为“鸿蒙界”的古老域界。 鸿蒙界是所有界域的源头之一,传承了亿万年,界域中栖息着无数古老的神魔,守护着开天辟地时遗留的鸿蒙紫气。界主“鸿蒙老祖”,更是活了亿万年的存在,修为深不可测。 “烬,你屠戮万域,罪孽滔天,今日,吾必诛你!”鸿蒙老祖的声音响彻整个界域,鸿蒙紫气化作一道贯穿天地的光柱,将烬死死锁定。 无数神魔响应号召,手持神器,布下“鸿蒙诛魔阵”,将烬围在中央。这是万域最后的希望,若是连鸿蒙界都无法阻挡烬,那么所有界域都将迎来终结。 烬第一次停下了杀戮的脚步。 它感知到鸿蒙界中蕴含的庞大能量,感知到那些神魔体内的强大道基,杀戮的本能让它发出一声兴奋的嘶吼。 “杀!” 烬猛地膨胀,化作一片无边无际的血海,朝着鸿蒙诛魔阵扑去。血海中,无数残魂凝成的利刃疯狂切割着阵法光幕,鸿蒙紫气与血海碰撞,爆发出毁天灭地的能量。 “以吾神躯为薪,燃鸿蒙本源!”一位古老的战神怒吼着,引爆了自己的神躯,化作一道贯穿血海的光矛。 “以吾仙骨为引,聚万灵怨念!”一群仙尊同时出手,将所有残存生灵的怨念凝聚成一张大网,试图困住血海。 鸿蒙老祖站在阵眼,双手结印,将鸿蒙紫气催动到极致:“开天辟地,鸿蒙初判,诛!” 一道蕴含着开天之力的光束从阵眼射出,狠狠砸在血海中央。 “嗷——!” 烬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血海剧烈翻滚起来,竟被光束撕裂出一道巨大的口子。 但这胜利只是暂时的。 烬的恢复力超乎想象,血海瞬间愈合,甚至变得更加狂暴。它无视神魔的攻击,疯狂地吞噬着鸿蒙紫气,吞噬着神魔的道基,吞噬着界域的本源。 一位位神魔在血海中湮灭,一个个阵法节点被攻破,鸿蒙老祖的气息越来越弱,鸿蒙紫气的光芒越来越暗淡。 百年后,鸿蒙诛魔阵彻底崩碎。 鸿蒙老祖被血海包裹,身躯在血海中缓缓消融,他看着正在毁灭的鸿蒙界,眼中流下两行血泪:“天道……为何容此邪魔……” 没有回应。 只有烬那无休无止的杀戮,和界域崩塌的轰鸣。 当鸿蒙界最后一丝鸿蒙紫气被烬吞噬时,所有界域的联系彻底中断。宇宙陷入一片死寂,只剩下烬这道黑影,在虚无中漫无目的地游荡。 它吞噬了所有能吞噬的,毁灭了所有能毁灭的,却依旧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空洞。 它停在一片虚无的中央,周围是无数界域的残骸,漂浮着亿万生灵的枯骨。 “杀……” 它再次发出嘶吼,却没有了目标。 它尝试着吞噬自己,血线开始缠绕自身,却发现自己的本源早已与毁灭融为一体,吞噬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扭曲。 它尝试着自我湮灭,却发现连死亡都成了奢望——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杀戮与毁灭,只要还有一丝“存在”,杀戮就不会停止。 最终,烬化作了一片永恒的血海,漂浮在虚无之中。 血海中,无数残魂在永恒地哀嚎,那是被它毁灭的万域生灵的怨念。血海的边缘,不断有新的法则碎片生成,又被血海瞬间吞噬,形成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 没有生灵,没有界域,没有希望。 只有杀戮的余烬,和毁灭的永恒。 这便是烬的结局,也是所有被它毁灭的万域的结局。 在这片只剩下血海的虚无中,时间失去了意义,空间失去了边界,只剩下那无始无终的杀戮与毁灭,成为了宇宙最后的墓志铭。 第608章 断因果 幽冥血海的边缘,一道身影踏碎虚空而来。 来人一袭玄色劲装,腰间悬着一柄古朴长刀,刀鞘上刻满了细密的血槽,每一道血槽都像是在诉说着一场生死搏杀。他面容冷峻,眼神锐利如鹰,行走间带起的气流都带着斩钉截铁的凌厉——正是从“葬道渊”杀出来的独行修士,萧绝。 三天前,他接到消息:幽冥血海深处的“血魂殿”,藏有一枚“斩因果”道果。此果能斩断修士过往的因果纠缠,对萧绝而言,正是突破当前境界的关键。 “血魂殿外围的‘噬魂蚊’,已被我斩杀七千三百只。”萧绝抬手拭去刀鞘上沾染的血珠,声音没有一丝波澜,“接下来,该轮到血魂殿的护法了。” 他口中的护法,是三位半步化神境的血修,以吞噬修士魂魄修炼,手段阴狠歹毒,在幽冥血海作恶多年,却因血魂殿的庇护而无人敢惹。 萧绝却毫不在意。在他看来,挡路者,只有死。 血魂殿外的血色广场上,三位护法正盘膝而坐,周身环绕着无数怨魂。看到萧绝走来,为首的红脸护法桀桀怪笑:“哪来的小娃娃,敢闯我血魂殿?是嫌命太长了?” “斩因果道果,我要了。”萧绝拔刀,刀身出鞘的瞬间,发出一声龙吟般的清越之声,凌厉的刀气瞬间撕裂了广场上的血色雾气,“不想死的,滚开。” “狂妄!”另一位绿袍护法怒喝,挥手放出万千怨魂,怨魂化作利爪,朝着萧绝扑去,“让你尝尝魂飞魄散的滋味!” 萧绝眼神一凝,不退反进。长刀在他手中化作一道流光,刀光过处,怨魂如同被收割的麦秆般纷纷溃散,连一丝残魂都没留下。他的刀不仅斩肉身,更能斩魂魄,正是这些阴邪之物的克星。 “找死!”红脸护法见状,亲自出手。他双手结印,周身血气暴涨,化作一头巨大的血狼,张开血盆大口,咬向萧绝的头颅。 萧绝脚步微错,避开血狼的扑击,长刀顺势横斩。 “噗嗤!” 一声脆响,血狼的头颅被齐肩斩断,化作漫天血雨。红脸护法发出一声惨叫,身形踉跄后退,脖颈处鲜血喷涌——萧绝这一刀,不仅斩碎了他的血狼化身,更伤及了他的本体。 “二哥!”剩下的两位护法又惊又怒,同时扑了上来。绿袍护法祭出一面血盾,黑袍护法则手持骨幡,幡上垂下无数锁链,试图缠住萧绝。 萧绝眼神不变,长刀挽出一朵刀花,刀势陡然加快。他没有硬抗血盾,而是借着刀光的掩护,身形如鬼魅般绕到绿袍护法身后,长刀直刺其心口。 绿袍护法察觉不对时已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长刀刺穿自己的心脏。他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他从未想过,有人能在两位半步化神的夹击下,还能如此果断地找到他的破绽。 “噗!” 绿袍护法的尸体倒地,血盾应声而碎。黑袍护法见状,心中一寒,竟生出了退意。他猛地一抖骨幡,锁链漫天飞舞,自己则转身就逃。 “想走?”萧绝冷哼一声,脚尖一点地面,身形如离弦之箭般追了上去。长刀在空中划出一道残影,后发先至,精准地斩在黑袍护法的后颈。 头颅落地,眼神中还残留着恐惧与不甘。 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三位半步化神境的护法,尽数陨命。 萧绝收刀而立,广场上的血色雾气被他的杀气冲散,露出了血魂殿那座阴森的殿门。他没有丝毫停留,抬脚便向殿内走去。对于刚才的厮杀,他没有丝毫在意——对他而言,这不过是拿到道果前的必要清理。 血魂殿内,阴森幽暗,墙壁上镶嵌着无数修士的头骨,头骨中燃烧着绿色的鬼火。殿主“血魂老怪”正坐在主位上,看着萧绝走进来,脸上露出一丝玩味:“好快的刀,好狠的心。连我三位护法都敢杀,你可知后果?” “后果?”萧绝直视着血魂老怪,眼神冰冷,“无非是再多杀一个你。” “哈哈哈!”血魂老怪狂笑起来,周身血气翻涌,化神境的威压如同潮水般涌向萧绝,“小小金丹境,也敢口出狂言!今日,我便让你知道,什么叫绝望!” 他抬手一挥,主位后的墙壁轰然炸开,露出里面一个巨大的血池。血池中浸泡着无数修士的尸体,尸体上爬满了血色蛆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这是我耗费百年炼制的‘万尸蛊’,”血魂老怪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一旦放出,能将你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萧绝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长刀。他能感觉到血池中的蛊虫蕴含着恐怖的力量,甚至比刚才的三位护法加起来还要难缠。 但他眼中没有丝毫惧意,只有一种冷静的判断。 “你不动手,我动手了。”萧绝话音未落,身形已动。他没有冲向血魂老怪,反而一刀斩向血池边缘的石柱。 “咔嚓!” 石柱断裂,巨大的石块砸入血池,溅起漫天血污。血池中的万尸蛊被惊动,发出刺耳的嘶鸣,开始疯狂地撞击血池的壁垒。 “蠢货!你这是在自寻死路!”血魂老怪又惊又怒,连忙催动法力镇压血池,生怕万尸蛊失控。 就在他分神的瞬间,萧绝动了。 他的身影如同鬼魅般穿过血污,长刀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直刺血魂老怪的眉心。这一刀凝聚了他全部的力量,刀光中甚至带上了一丝斩断因果的雏形——正是他从葬道渊中领悟的杀招,“断念”。 血魂老怪大惊失色,他没想到萧绝竟如此果断,敢在这种时候铤而走险。他仓促间祭出一面血色宝镜,试图挡住这致命一击。 “铛!” 刀与镜碰撞,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血色宝镜应声而裂,刀势却未减,依旧朝着血魂老怪的眉心刺去。 血魂老怪眼中闪过一丝绝望,他能感觉到这一刀中蕴含的决绝杀意,那是一种不计后果、不死不休的狠厉。 “噗!” 长刀入体,精准地刺穿了血魂老怪的眉心。他的身体僵在原地,眼中的光芒迅速黯淡下去,化神境的威压如同潮水般退去。 萧绝抽出长刀,血魂老怪的尸体轰然倒地。 他没有去看那失控的万尸蛊,而是径直走向血魂老怪的储物袋,从中取出一枚通体晶莹、仿佛蕴含着无数丝线的果实——正是斩因果道果。 拿到道果的瞬间,血池中的万尸蛊彻底失控,疯狂地涌向萧绝。 萧绝眼神一凛,转身便走。他没有恋战,也没有试图斩杀万尸蛊——对他而言,目的已经达到,多余的杀戮只是浪费力气。 他施展身法,以最快的速度冲出了血魂殿。身后,万尸蛊吞噬了血魂老怪的尸体,又开始啃食血魂殿的墙壁,整座大殿在嘶吼声中缓缓崩塌。 萧绝站在幽冥血海的边缘,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坍塌的血魂殿,将斩因果道果收入怀中。 从踏入幽冥血海到拿到道果,他用了三天时间,斩杀修士、血修、怨魂共计九千八百七十二个,没有丝毫犹豫,没有片刻迟疑。 这就是他的道——杀伐果断,目标明确。 想要的东西,就去抢;挡路的人,就去杀;达到目的,就离开。从不拖泥带水,从不心慈手软。 他曾在葬道渊中见过太多犹豫不决的修士,他们因为一念之仁放过敌人,最终反被敌人所杀;他们因为贪恋无关的宝物,错过了最佳的逃生时机;他们因为顾虑因果报应,不敢放手一搏,最终困死在渊底。 而萧绝活了下来,靠的就是这份杀伐果断。 他盘膝坐在一块血色岩石上,开始炼化斩因果道果。道果入体,一股清凉的气流瞬间流遍全身,他能感觉到过往的因果丝线正在被一点点斩断——那些被他斩杀的敌人的怨念,那些被他夺宝的宗门的追杀令,那些他本应承受的天道反噬……都在这股力量下渐渐消散。 他的气息开始稳步提升,金丹上的裂痕渐渐修复,朝着化神境稳步迈进。 当炼化结束时,萧绝睁开眼,眼中的锐利更胜往昔。斩断因果后,他的道途变得更加顺畅,出手也再无顾忌。 “下一站,‘焚天谷’。”萧绝站起身,长刀归鞘,转身踏入虚空,“那里的‘焚天火种’,正好能淬炼我的刀。” 他的身影消失在天际,只留下身后那片依旧在崩塌的幽冥血海。 对于萧绝而言,杀戮不是目的,而是达成目的的手段。他的果断,不是鲁莽,而是经过无数次生死搏杀后淬炼出的本能。 在这弱肉强食的修真界,犹豫就意味着死亡,心软就意味着失败。只有像萧绝这样,目标明确,杀伐果断,才能在无数次的生死边缘中活下来,才能一步步攀上道途的巅峰。 他的刀,斩断的不仅是敌人的性命,更是通往强者之路上的所有羁绊与犹豫。 他的道,以杀立基,以果断为锋,一往无前,永不回头。 而这样的人,注定会在修真界掀起一场又一场的血雨腥风,也注定会比任何人都更接近那大道的终点。 因为他明白,在这残酷的世界里,最锋利的武器,从来都不是刀,而是那份毫不犹豫的——杀伐果断。 第609章 新生 萧绝站在“碎星崖”顶,脚下是亿万星辰的残骸,手中的长刀拄在崖边,刀身的血槽里还残留着最后一战的血渍。 三天前,他斩杀了“噬道老魔”,夺得了传说中的“破界符”。这枚符篆能撕裂界域壁垒,去往任何想去的地方,是无数修士梦寐以求的至宝。 可此刻,萧绝看着手中的破界符,眼中却没有丝毫喜悦,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疲惫。 他想起自己从葬道渊杀出来的那天,浑身是血,眼中只有对生的渴望和对力量的执念。那时的他以为,只要足够强,只要杀尽挡路者,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这些年,他确实做到了。 幽冥血海杀血魂老怪,焚天谷夺焚天火种,万妖岭斩九头妖王,葬神渊破上古禁制……他的刀越来越快,杀的人越来越多,修为从金丹境一路飙升至渡劫巅峰,距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 可他得到的,只有无尽的杀戮和永恒的孤寂。 曾经的同门,在他为夺资源时被误杀;路上遇到的善意,被他当作潜在的威胁提前铲除;甚至连偶尔升起的一丝怜悯,都被他强行压下——在这杀途上,任何一丝犹豫都可能致命。 “够了……” 萧绝低声呢喃,声音沙哑得像是被砂纸磨过。他抬手抚摸着刀身,那些细密的血槽仿佛变成了一张张哀嚎的嘴,诉说着被他斩杀的生灵的痛苦。 他赢了所有的战斗,却输掉了自己。 碎星崖下,传来阵阵喊杀声。那是追杀他的“天道盟”修士,他们视萧绝为魔道妖人,欲除之而后快。这已是本月第三波追杀,萧绝知道,只要他还活着,这样的追杀就永远不会停止。 他曾以为自己不在乎,杀戮对他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饭。可此刻,听着崖下的嘶吼,他心中涌起的不是战意,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厌倦。 “真的……过够了。” 萧绝举起长刀,不是为了战斗,而是对准了自己的丹田。 崖下的天道盟修士看到这一幕,纷纷愣住了。他们没想到,这个杀人如麻的魔头,竟然会选择自戕。 “萧绝!你这是做什么?有种下来与我等决一死战!”天道盟的盟主怒吼道。 萧绝没有理会,他看着手中的长刀,眼中闪过一丝解脱。 这些年的杀伐,如同一场永无止境的噩梦。他杀了太多人,沾染了太多血,早已看不清自己最初的模样。他曾以为力量能带来自由,却发现自己早已被力量奴役,被杀戮裹挟,再也无法回头。 “若有来生……” 萧绝的声音很轻,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那些被他斩杀的亡魂忏悔。 他手腕用力,长刀狠狠刺入自己的丹田。 “噗——!” 金色的道基碎片混合着鲜血喷涌而出,渡劫巅峰的修为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溃散。萧绝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却没有立刻倒下,他看着自己的道基在眼前碎裂,眼中没有痛苦,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 崖下的天道盟修士彻底呆住了,他们准备了无数杀招,却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 萧绝拔出长刀,任由鲜血染红衣襟。他的气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下去,皮肤变得干瘪,头发变得花白,仿佛在瞬间苍老了千年。 但他的眼神,却越来越清明。 他能感觉到,束缚着自己的力量枷锁正在破碎,那些因杀戮而产生的因果丝线正在断裂,他的灵魂,正在从这具沾满血腥的躯壳中剥离出来。 “冰解……” 萧绝轻声道,这是他从一本古籍中看到的秘法,能以自身道基为代价,让灵魂摆脱肉身束缚,化作最纯粹的魂体。这不是自杀,而是一种另类的“超脱”。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他的身体开始化作点点冰晶,从脚尖开始,一点点向上蔓延。冰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将他身上的血污彻底净化,也将他这些年的杀戮与罪孽,冻结在这具即将消散的躯壳中。 “再见了……这该死的杀途。” 当冰晶蔓延到他的脖颈时,萧绝最后看了一眼这片他征战了一生的天地,眼中没有留恋,只有释然。 冰晶最终覆盖了他的全身,整个人化作一座晶莹剔透的冰雕。 “咔嚓……” 冰雕碎裂开来,化作漫天光点,消散在碎星崖的风中。 只留下一缕近乎透明的魂体,悬浮在崖顶。 这缕魂体没有了萧绝的模样,只有一团柔和的光晕,里面包裹着他最纯粹的意识。他感受不到力量,感受不到杀戮,只觉得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卸下了亿万斤的重担。 崖下的天道盟修士面面相觑,最终只能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去。他们赢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赢。 纯粹的魂体在碎星崖上停留了片刻,像是在告别。 然后,它朝着一个方向飞去——那是轮回的方向。 萧绝的意识中,浮现出一条模糊的通道,通道的尽头,闪烁着温暖的光芒。那是轮回的入口,是所有灵魂的归宿,也是他此刻唯一的向往。 他不想再做杀伐果断的萧绝,不想再做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头,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杀戮,没有仇恨,能安安稳稳过完一生的普通人。 魂体穿过层层虚空,来到了轮回通道的入口。 通道口弥漫着柔和的白光,里面传来无数模糊的声音,像是新生的啼哭,又像是岁月的低语。 萧绝的魂体没有犹豫,径直飞入了通道。 通道内,时间与空间都失去了意义。他能看到自己过往的一生在眼前飞速闪过:葬道渊的挣扎,幽冥血海的杀戮,焚天谷的决绝,碎星崖的解脱…… 这些画面最终都化作光点,融入魂体之中,不是遗忘,而是接纳——接纳自己的过去,才能走向新的未来。 不知过了多久,魂体感受到一股强大的拉扯力。 他知道,这是即将转世的征兆。 在彻底失去意识前,萧绝的意识中闪过最后一个念头: “这一次,好好活着。” …… 大衍王朝,青州,云来镇。 镇东头的李家,传来一阵响亮的婴儿啼哭。 “生了!生了!是个大胖小子!”稳婆抱着襁褓,满脸喜气地走出产房。 李老汉搓着粗糙的手,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探头看向襁褓中的婴儿,小家伙闭着眼睛,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哭声洪亮,充满了生命力。 “好!好!”李老汉连说两个好字,眼角的皱纹都笑开了,“就叫他李平安,愿他一生平平安安,无病无灾!” 襁褓中的婴儿似乎听懂了,哭声渐渐小了下去,嘴角甚至微微上扬,像是在笑。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婴儿的脸上,暖洋洋的。 没有人知道,这个名叫李平安的婴儿体内,住着一个来自杀伐世界的灵魂。 他忘记了自己叫萧绝,忘记了碎星崖的冰解,忘记了那些血腥的过往。 他只知道,此刻的自己,很温暖,很安全。 轮回通道的光芒彻底消散,一个新的生命,在一个没有杀戮,没有仇恨的世界里,开始了他崭新的一生。 而那柄曾染满鲜血的长刀,早已化作碎星崖的尘埃,连同那段一往无前的杀途,一同被岁月掩埋。 或许在某个深夜,李平安会做一个模糊的梦,梦里有刀光剑影,有血色漫天,但醒来后,看到窗外的月光和身边的亲人,他只会揉了揉眼睛,继续睡去。 因为对他而言,那些都已是前世的虚妄。 今生,只需平安。 第610章 凡尘 云来镇的晨光总带着点草木气。李平安趴在炕头,看着窗棂外漏进来的光斑在青砖地上挪动,小胳膊小腿扑腾着,喉咙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已经在这个叫“李平安”的身体里住了半年。 从最初的混沌懵懂,到后来的震惊茫然,再到如今的慢慢适应,他花了足足一百八十天。那些关于刀光剑影、血海深仇的记忆,像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明明就在脑海深处,却怎么也抓不真切,只剩下一种钝钝的疲惫,提醒着他过去的沉重。 唯一跟着他过来的,是丹田处那个不起眼的“种植空间”。 说是空间,其实更像个巴掌大的玉牌虚影,藏在意识深处。里面是片黑黝黝的土地,约莫只有半亩地大小,中央孤零零立着一口三寸高的小泉眼,汩汩地冒着清澈的水珠,落地无声,却让整个空间都透着股湿润的灵气。 这是他当年在一处上古遗迹里偶然得到的宝物,那时只当是个能催熟灵草的小玩意,杀伐途中随手种过几株疗伤的药草,没怎么在意。没想到轮回转世,一身修为、记忆尽散,唯独这空间跟着灵魂来了。 “平安,饿了?” 门帘被掀开,母亲赵氏端着个粗瓷碗走进来,碗里是温热的米糊糊,飘着点淡淡的麦香。她把李平安抱起来,熟练地用小勺子舀起糊糊,吹凉了送到他嘴边。 李平安张嘴接住,米糊糊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却带着种安稳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熨帖得让人心头发软。这是他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不用警惕毒杀,不用怀疑动机,只是纯粹的、带着体温的喂养。 他乖乖地吃着,小手无意识地抓着赵氏的衣襟。布料是粗麻布,有点磨手,却比他当年穿的任何一件防御道袍都让人安心。 “这孩子,越来越乖了。”赵氏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眼里的温柔能溢出来,“不像前阵子,夜夜哭个不停,可把你爹愁坏了。” 李平安心里有点发虚。 前阵子他总做噩梦,梦里总有挥之不去的血色,吓得他整夜哭闹。直到有天夜里,他下意识地将意识沉入那个种植空间,指尖(意识层面的)触碰到那片黑土地,又掬了一捧泉水喝下,那股沁人心脾的清凉瞬间抚平了所有躁动,他才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从那以后,他就常常“泡”在空间里。 意识进去后,能清晰地感觉到土壤的松软,泉水的甘甜,甚至能“闻”到泥土里那种独特的腥气。这小小的半亩地,成了他隔绝过往阴影的避风港。 转眼又是三年。 李平安已经能跑能跳,成了云来镇有名的“闷葫芦”。别的孩子聚在一起掏鸟窝、摸鱼虾,他却总爱找个僻静的角落蹲着,要么看蚂蚁搬家,要么就对着一块空地发呆——其实是在研究他的种植空间。 这三年里,他试着往空间里“种”东西。 最初是偷偷拿了家里的一粒麦种,用意识“埋”进黑土地,又引了点泉水浇上。没过三天,那粒种子就发芽、抽穗、灌浆,结出了饱满的麦穗,比地里长的快了足足十倍,麦粒剥开,还带着点淡淡的清香。 他把收获的麦粒小心翼翼地藏起来,心里又惊又喜。 后来又种过院子里的黄瓜籽,结出的黄瓜又脆又甜;种过山里挖的野草莓,果子红得像玛瑙,甜得能粘住牙齿。空间里的泉水似乎有滋养的奇效,种下的东西不仅长得快,品质也格外好。 但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前世的经历让他本能地懂得“怀璧其罪”的道理。在这个连饭都未必能顿顿吃饱的小镇上,一个能快速种出好东西的秘密,足以引来灭顶之灾。 “平安,去给你王大爷送点新摘的豆角。”这天傍晚,李老汉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把一小筐翠绿的豆角塞到他手里。 王大爷是镇上的货郎,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常给李平安带些小玩意,两家关系不错。 李平安点点头,抱着豆角往王家走。路过镇口的老槐树时,看到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破碗乞讨,为首的是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小姑娘,头发枯黄,眼睛却亮得惊人。 是从南边逃难来的灾民。 这两年地里收成不好,不少地方闹了旱灾,逃难的人一波接一波地经过云来镇。镇上的人家日子也紧巴,能帮一把的不多。 李平安脚步顿了顿。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面空空如也。他又看了看那筐豆角,犹豫了一下,从里面挑了几根最饱满的,悄悄放在了小姑娘面前的破碗里。 小姑娘愣了愣,抬头看他,眼里闪过一丝感激,却没说话,只是把豆角紧紧攥在手里。 李平安没停留,快步离开了。 回到家,他把剩下的豆角交给赵氏,自己则溜进了柴房。关好门,他意识沉入种植空间,看着里面刚种下的几株玉米苗——那是他昨天偷偷用家里的玉米种下去的,此刻已经长到半人高,结出了小小的玉米棒。 他叹了口气。 空间虽好,却只有半亩地,产出有限。他能种出好东西,却不敢大规模拿出来,更别提接济那些灾民了。前世挥挥手就能移山填海的力量不在了,他现在只是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三岁孩童。 这种无力感,比当年面对千军万马还要磨人。 “罢了。”他喃喃自语,“先顾好自己和爹娘。” 他用心神引导着泉水,细细地浇灌着玉米苗。看着水珠落在叶片上,折射出细碎的光,心里那点烦躁也渐渐散了。 至少,他还有这半亩地。 至少,他现在能安安稳稳地看着一株植物从发芽到结果,而不是看着一条生命从鲜活到枯萎。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李平安渐渐长大,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他不爱读书,也不爱跟镇上的半大小子们厮混,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自家的几亩地里,跟着李老汉学种地。 别人种的麦子亩产不过两石,他侍弄的那半亩地,总能多收个斗——他不敢用空间里的种子,只是偷偷用空间泉水兑了水,趁没人的时候浇下去,效果已经很惊人。 李老汉只当是儿子运气好,地里的土肥,逢人就夸:“我们家平安,天生就是种地的料!” 赵氏则更心疼儿子,总念叨:“别太累着,差不多就行。” 李平安只是笑笑,不多说话。 他把多收的粮食偷偷藏起来,一部分换成铜钱交给爹娘,说是自己去镇上帮人干活赚的;另一部分,则趁着夜色,悄悄放在那些家里特别困难的邻居门口。 他依旧没动用空间里的产出。 那些在空间里种出来的东西,长得太快太好,透着股不寻常的灵气。他种了些蔬菜瓜果,自己偷偷吃了,只觉得身体越来越结实,头脑也越来越清明,那些关于前世的记忆,似乎也因此更模糊了些。 他还在空间的角落里种了棵果树。 那是他从山里挖来的一棵野桃树苗,种在空间里不过半年,就长得枝繁叶茂,春天开粉白的花,夏天结沉甸甸的桃子,咬一口,汁水能甜到心里。 这天,王大爷来家里串门,看到李平安在后院劈柴,笑着喊他:“平安,听说你那几亩地又丰收了?有出息!” 李平安停下斧头,擦了擦汗:“王大爷您说笑了,就是运气好。” “运气也是本事。”王大爷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我前阵子去县城,听说县里的大户张老爷家在收新奇的瓜果,说是只要品相好、味道绝,给的价钱能比市价高两倍。你小子不是爱琢磨种地吗?要不要试试?” 李平安心里一动。 他空间里种的那些黄瓜、番茄,还有刚摘的桃子,论品相味道,绝对能让张老爷惊艳。若是能卖个好价钱,就能给爹娘盖间新瓦房,还能存点钱,以防万一。 但风险也显而易见。 “我就是个种地的,哪有什么新奇东西。”他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王大爷也没强求,叹了口气:“也是,那些大户人家的门不好进。对了,我给你带了样东西。”他从随身的褡裳里掏出个小小的纸包,“这是我在县城买的菜种子,说是从南边传过来的,叫‘辣椒’,说是炒着吃特别香,就是有点辣。你试试种?” 李平安接过纸包,入手轻飘飘的。打开一看,里面是些小小的、呈弯月形的种子,颜色是深褐色的。 “谢谢王大爷。” “谢啥,试试玩呗。” 王大爷走后,李平安拿着辣椒种子进了柴房。 他把种子小心地种进空间的黑土地里,浇上泉水。刚种下去没多久,种子就破土而出,长出了嫩绿的芽,速度快得惊人。 看着那些生机勃勃的嫩芽,李平安的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或许,他不用一下子拿出太惊人的东西。 或许,他可以慢慢来。 先用空间泉水改良家里的土地,让产出好一点,再试着种点王大爷说的辣椒,一点点试探着来。 他不需要像前世那样,凡事都要一往无前、要么全有要么全无。 他现在只是个普通人,李平安。 可以慢慢来,可以小心翼翼,可以守着这半亩空间,守着爹娘,守着这云来镇的烟火气,安稳地过一辈子。 傍晚,赵氏喊吃饭。 桌上是糙米饭,一盘炒青菜,还有个鸡蛋羹,是特意给李平安做的。昏黄的油灯下,李老汉喝着自酿的米酒,赵氏絮絮叨叨地说着镇上的琐事,李平安低头扒着饭,听着,偶尔应一声。 窗外,夜色渐浓,虫鸣渐起。 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里,那几株辣椒苗又长高了些,叶片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在意识的微光下,闪着柔和的光。 李平安的嘴角,不自觉地向上弯了弯。 这就是新生。 没有杀伐,没有争斗,只有一粥一饭,一亩三分地,和一个藏着春天的小小空间。 很好。 真的很好。 第611章 凡尘琐事 春末的雨,带着点黏腻的潮气,淅淅沥沥打在窗纸上,发出沙沙的轻响。李平安蹲在自家后院的菜畦边,看着刚冒头的辣椒苗,眉头微微蹙着。 这些辣椒苗是他从空间里移栽出来的。 空间里的辣椒长得太快,不过半月就结了果,红彤彤的像小灯笼,摘下来尝了个,辣得他眼泪直流,却也奇异地开胃。他留了些种子,小心翼翼地种到院里的菜畦里,想看看离开空间的滋养,它们能不能正常生长。 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院里的辣椒苗长得慢吞吞的,叶片也没空间里的厚实,边缘甚至有点发黄,像是生了病。 “看来这空间的泉水,果然是关键。”李平安喃喃自语,趁着爹娘不在,悄悄从井里打了桶水,又用意识从空间引了几滴泉水混进去,轻轻浇在菜苗根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松了口气,拍了拍手上的泥。 这两年,他越来越习惯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用空间泉水改良土壤,看着庄稼长得比别家好,心里既有成就感,又有藏着秘密的踏实。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纠结于力量的有无,反而觉得这种掌控着微小变化的感觉,比当年挥刀斩敌更让人心安。 “平安,在家不?”院门外传来王大爷的声音,还夹杂着扁担晃动的吱呀声。 李平安赶紧起身迎出去:“王大爷,您来了。” 王大爷挑着两个空货箱,额头上渗着细汗,看到李平安就笑道:“刚从县城回来,给你带了点好东西。”他放下扁担,从货箱夹层里摸出个油纸包,“这是县城最有名的‘张记’糖糕,热乎着呢,快拿去给你爹娘尝尝。” 油纸包打开,一股甜香混着芝麻的焦香飘出来,三个圆滚滚的糖糕还冒着热气。 “这太贵重了,王大爷您留着卖钱。”李平安连忙推辞。张记糖糕一文钱一个,对寻常人家来说,算是奢侈物了。 “跟你王大爷客气啥?”王大爷把糖糕往他手里一塞,“你前阵子帮我看摊,这就当是工钱了。再说,我听你爹说你那几亩麦子长得好,说不定秋收后,我还能沾你的光呢。” 李平安不好再推,只好接过来:“那谢谢您了,王大爷。我娘刚蒸了红薯,您带几个回去?” “哎,好嘞!”王大爷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你娘蒸的红薯,甜得能当糖吃!” 赵氏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嗔怪道:“平安这孩子,咋不请王大爷进屋坐?”又对王大爷说,“快进来喝口热茶,刚烧好的。” “不了不了,”王大爷摆摆手,“我还得赶紧回去卸货,家里老婆子还等着呢。”他指了指菜畦的方向,“那就是你种的辣椒苗?看着……不咋精神啊。” 李平安心里一紧,连忙说:“刚移栽的,可能还没缓过来。” 王大爷凑近看了看,咂咂嘴:“这辣椒金贵,不好伺候。我听县城里的人说,得用熟肥,还得勤浇水,不然容易蔫。”他拍了拍李平安的肩膀,“慢慢琢磨,你这孩子机灵,肯定能种好。” 送走王大爷,李平安把糖糕递给赵氏,自己拿着红薯追出去,硬塞到王大爷的货箱里。 回到院里,赵氏正看着那盘糖糕出神,叹了口气:“王大爷也是不容易,跑一趟县城,风里来雨里去的,还惦记着咱们。” “嗯,等辣椒结了果,我多摘点给王大爷送去。”李平安说。 赵氏笑了:“你这孩子,就知道吃的。对了,刚才王大爷说你那辣椒苗长得不好?要不别种了,浪费那功夫干啥。” “没事娘,我再试试。”李平安挠了挠头,“万一能种活呢?” 他没说的是,他隐隐觉得,这辣椒或许能给他带来点不一样的东西。王大爷说县城的大户爱吃新奇瓜果,若是他种的辣椒能长得好,说不定真能换点钱,给爹买把新锄头,给娘扯块新布。 接下来的日子,李平安把更多心思放在了辣椒苗上。 他不敢再直接用空间泉水,而是每天早上把泉水含在嘴里,趁着浇水的时候,混着唾沫偷偷吐在根上——这法子笨,却安全,不容易被发现。 说来也怪,这么一来,辣椒苗竟真的缓过来了。 叶片渐渐变得厚实,颜色也浓绿起来,茎秆也挺拔了不少,看着精气神十足。没过多久,还开出了白色的小花,一朵朵星星点点,藏在叶间,很是好看。 这天,邻居家的二丫挎着个篮子路过,看到院里的辣椒苗,好奇地探头:“平安哥,你这种的啥呀?叶子长得怪好看的。” 二丫比李平安小两岁,梳着两个羊角辫,眼睛圆圆的,总爱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是辣椒,王大爷给的种子。”李平安说。 “辣椒?能吃吗?”二丫眨巴着眼睛,“我娘说县城里有卖红乎乎的果子,特别辣,是不是就是这个?” “应该是。”李平安点点头,“等结了果,摘给你尝尝。” “真的?”二丫眼睛一亮,“那太好了!我娘说吃辣能开胃,我最近总不想吃饭。”她说着,把篮子往他面前凑了凑,“我娘蒸了槐花糕,给你拿了两个。” 篮子里放着两个白胖胖的槐花糕,上面还沾着细碎的花瓣,散发着清香。 “谢谢二丫。”李平安接过来,“进来坐会儿?” “不了,我娘还等着我回家喂鸡呢。”二丫摆摆手,蹦蹦跳跳地跑了,临走前还回头叮嘱,“平安哥,你可得把辣椒种好呀!” 李平安拿着槐花糕,看着她的背影笑了笑。 这就是邻里间的日子,你送我块糖糕,我给你个红薯,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提防算计,简单得像院里的井水,清澈见底。 他把槐花糕递给赵氏,自己则蹲回菜畦边,看着那些小小的白花,心里暖洋洋的。 没过多久,辣椒花落了,枝头结出了小小的青果,像翡翠珠子似的挂在叶间,一天天长大。 李平安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每天都要来看好几遍,生怕出什么岔子。 这天中午,他刚浇完水,就看到村西头的刘寡妇急匆匆地跑过来,脸上还带着泪痕。 “平安他娘在家吗?”刘寡妇声音发颤,眼眶红红的。 赵氏连忙从屋里出来:“他刘婶,这是咋了?出啥事了?” “我家柱子……柱子上山砍柴,从坡上摔下来了,腿好像断了,这可咋整啊……”刘寡妇说着就哭了起来。 柱子是刘寡妇的独子,才十五岁,娘俩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全靠柱子上山砍柴换点粮食。 赵氏一听也急了:“咋这么不小心?快,让你李叔去看看!”她回头喊李老汉,又对刘寡妇说,“你别急,先去镇上请个郎中,钱不够我这儿有!” 李老汉扛着锄头刚从地里回来,一听这话,扔下锄头就往村西跑:“我先去看看,你赶紧拿钱!” 赵氏手忙脚乱地从炕洞里摸出个布包,里面是攒了很久的几十文钱,塞到刘寡妇手里:“拿着,先去请郎中!” 刘寡妇千恩万谢地走了,赵氏还在念叨:“这孩子,咋这么不省心……” 李平安站在一旁,心里也沉甸甸的。 他知道刘寡妇家的情况,别说请郎中,怕是连买药的钱都没有。柱子断了腿,若是治不好,这娘俩的日子就更难了。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几文钱,是他帮人挑水赚的,根本不够。 “娘,咱家还有多少钱?”李平安问。 赵氏叹了口气:“就那几十文了,还是留着给你爹买锄头的。不过救人要紧,钱没了再赚就是。” 李平安没说话,转身进了柴房。 他意识沉入种植空间,看着里面挂满枝头的红辣椒,还有角落里那棵结满桃子的果树。这些东西若是拿去县城卖,肯定能换不少钱,足够给柱子治腿了。 可风险呢? 一旦拿出去,被人追问来历,他该怎么说? 前世的谨慎让他犹豫,但想到刘寡妇哭红的眼睛,想到柱子可能残疾的腿,他心里那点犹豫,渐渐被压了下去。 他不能像前世那样,视人命如草芥。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明明有能力帮忙,却因为胆怯而袖手旁观。 “就这一次。”李平安对自己说。 他小心翼翼地摘了十几个最红最大的辣椒,又摘了五个熟透的桃子,用干净的布包好,藏在怀里。 “娘,我去镇上一趟。”李平安对赵氏说。 “这时候去镇上干啥?”赵氏奇怪地问。 “我……我想把之前编的竹筐卖掉,换点钱给柱子哥看病。”李平安撒了个谎,他确实会编竹筐,偶尔拿去镇上卖。 赵氏没怀疑,叮嘱道:“路上小心点,早去早回。” 李平安点点头,揣着布包,快步往镇外跑。他没去镇上,而是绕了条小路,直奔县城。 他记得王大爷说过,县城的张老爷家收新奇瓜果,他想试试能不能卖给张老爷。 一路疾走,赶到县城时,日头已经偏西。李平安打听着找到张府,看着那高大的门楼和守门的家丁,心里有点发怵。 他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对家丁说:“大哥,我有新奇的瓜果想卖给你家老爷,能不能通报一声?” 家丁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粗布衣裳,不像什么有钱人,不耐烦地挥挥手:“去去去,哪来的野小子,也敢来张府捣乱?” “我真的有好东西!”李平安急了,把布包打开个小口,露出里面红彤彤的辣椒和桃子,“您看,这是我种的辣椒和桃子,保证是您没见过的好品相!” 家丁愣了愣,他还真没见过这么红这么精神的辣椒,那桃子看着也水嫩得很。他犹豫了一下,道:“你等着,我去通报一声。” 李平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站在门口,手心全是汗。 没过多久,家丁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走了出来。管家穿着青色长衫,戴着小帽,眼神精明地打量着李平安,又看了看布包里的东西。 “这是你种的?”管家问,声音不高,却带着威严。 “是,小人自己种的。”李平安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 管家拿起一个辣椒,又拿起一个桃子,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还凑到鼻子前闻了闻,点点头:“确实不错。辣椒怎么卖?桃子怎么卖?” 李平安心里一喜,连忙说:“辣椒一文钱一个,桃子两文钱一个。”他怕报高了,特意说低了些。 管家显然没在意价钱,挥挥手:“这些我全要了。总共多少?” “辣椒十五个,桃子五个,一共二十五文。” 管家让家丁付了钱,又问:“你家里还有吗?若是还有,明天这个时候送到府上来,价钱加倍。” 李平安愣住了,没想到这么顺利,还能有回头生意。他连忙点头:“有,有!我明天一定送来!” 拿着沉甸甸的二十五文钱,李平安感觉像是做梦。他没敢耽搁,赶紧去药铺买了最好的接骨药,又买了两斤米,剩下的钱小心地揣好,快步往家赶。 回到云来镇时,天已经黑透了。他先去了刘寡妇家,把药和米放下,只说是自己卖竹筐赚的,没多留就回了家。 赵氏见他回来,松了口气:“卖了多少钱?” “卖了二十文,给柱子哥买了药,还剩点。”李平安把剩下的钱递过去,隐瞒了五文。 赵氏接过钱,眼眶红红的:“好孩子,你长大了。” 李平安笑了笑,心里却想着明天要送的辣椒和桃子。 他知道,从明天起,他平静的日子或许会多些波澜。但他不后悔。 能用自己藏着的那点“秘密”,帮到需要的人,这种感觉,比独自守着空间,要踏实得多。 窗外的月亮升了起来,清辉洒在院里的辣椒苗上,那些挂在枝头的青果,仿佛也染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李平安躺在床上,听着爹娘均匀的呼吸声,嘴角微微上扬。 这凡尘俗世的日子,有苦,有难,却也有暖,有盼。 真好。 第612章 红妆映日结连理 云来镇的秋,总带着金灿灿的暖意。李平安站在自家新盖的瓦房前,看着院里晾晒的玉米棒子,嘴角忍不住扬起。 这几年,日子像是被施了肥的庄稼,肉眼可见地好起来。 靠着往张府送辣椒、桃子,后来又添了番茄、黄瓜,他攒下了不少钱。去年秋收后,他请了镇上的工匠,把家里的土坯房推倒,盖了五间宽敞明亮的瓦房,还围了个大大的院子,引得邻里都来参观。 李老汉逢人就咧着嘴笑,赵氏则总在一旁念叨:“都是平安的功劳,这孩子,打小就踏实。” 王大爷更是打趣:“平安现在是咱们云来镇的‘小财主’了,该娶个媳妇了!” 每次听到这话,李平安都会红了脸,低头嘿嘿笑。 他心里,早就有了个人选。 是二丫。 当年那个扎着羊角辫、总爱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如今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眼睛还是圆圆的,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干活麻利,性子也温顺,帮着刘寡妇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柱子的腿好了后,刘寡妇看二丫懂事,便认了她做干女儿。 李平安这些年明里暗里帮了刘寡妇家不少,送粮食,送钱,二丫都看在眼里,对他也渐渐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情愫。只是两人都脸皮薄,谁也没先开口。 这天,李平安刚从县城送完货回来,王大爷就堵在了门口,神神秘秘地说:“平安,跟你说个事。” “王大爷您说。” “我跟你刘婶合计了,”王大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二丫那姑娘,你也知道,勤快、懂事,跟你正好配。我想做个媒人,把这事定下来,你看咋样?” 李平安的心“咯噔”一下,脸上瞬间热了起来,半天说不出话。 “咋了?你不愿意?”王大爷挑眉。 “不是不是!”李平安连忙摆手,声音都有点发颤,“我愿意!就是……就是怕二丫不愿意。” “这你放心!”王大爷哈哈大笑,“我早就问过二丫了,那姑娘脸红得跟你这辣椒似的,没说不愿意!” 李平安这才松了口气,心里像是揣了个暖炉,烫得他浑身都舒服。 “那……那我爹娘那边……” “我去说!”王大爷拍着胸脯,“你爹娘早就盼着你成家了!” 事情定得很顺利。 李老汉和赵氏一听,乐得合不拢嘴,当天就托王大爷送去了彩礼——两匹棉布,二十斤米,还有李平安特意从空间里摘的一篮子又大又红的苹果,算是见面礼。 刘寡妇看着彩礼,拉着二丫的手,眼圈红红的:“好孩子,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二丫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脸红得能滴出血来,却偷偷抬眼看了看李平安的方向,眼里藏着笑意。 婚期定在了秋收后的十月初八,是镇上的先生算的好日子,宜嫁娶。 从定亲到成婚,还有一个月。李平安每天都像是踩在云彩上,干活都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他把院子重新收拾了一遍,又请人打了一套新家具,红漆刷得亮堂堂的,摆在新房里,看着就喜庆。 赵氏则忙着缝新被褥,纳鞋底,嘴里念叨着:“二丫那孩子瘦,得多做两床厚被子……” 李老汉也没闲着,挨家挨户地请人,定下了成亲那天要帮忙的人,又去镇上订了猪肉、酒水,忙得脚不沾地。 空间里的作物,李平安也打理得格外用心。他特意种了些寓意好的东西,红枣、花生、桂圆、莲子,打算成亲那天用,取个“早生贵子”的彩头。这些东西在空间里长得格外好,红枣又大又甜,花生饱满,桂圆汁水充足。 成亲前一天,云来镇下起了小雨,不大,却把空气洗得格外清新。 李平安把新房最后打扫了一遍,看着墙上贴着的大红“囍”字,心里既紧张又期待。他想起小时候刚转世时的茫然,想起那些挥之不去的血腥噩梦,再看看眼前这亮堂的屋子,这满院的烟火气,只觉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平安,过来试试新衣裳。”赵氏拿着一件新做的青布长衫走进来,眼里满是欣慰。 李平安接过穿上,赵氏帮他理了理衣领,又擦了擦他脸上的灰,叹道:“真好,我家平安长大了,要娶媳妇了。” 李平安鼻子有点酸,抱了抱娘:“娘,以后我会好好孝顺你和爹的。” “傻孩子,跟你媳妇好好过日子,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顺。”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李平安就起来了。 换上新衣裳,梳了个整齐的发髻,他站在镜子前照了照,镜里的青年眉眼清秀,带着点憨厚,早已没了半分前世的凌厉。 “走了,接媳妇去!”李老汉拍了拍他的背,眼里全是笑意。 迎亲的队伍热热闹闹地出发了,敲锣的,打鼓的,还有几个半大的孩子跟着起哄,把小镇的宁静彻底打破。李平安骑着租来的一匹枣红马,胸前戴着大红花,脸上笑得合不拢嘴。 到了刘寡妇家,二丫早已打扮妥当。 她穿着一身红嫁衣,盖着红盖头,端坐在炕沿上,身姿窈窕。虽然看不见脸,但从那微微颤抖的肩膀,能看出她的紧张。 李平安上前,按照规矩,小心翼翼地把二丫背起来。入手轻飘飘的,却让他心里沉甸甸的,像是接过了一份要用一生去守护的责任。 “走。”刘寡妇的声音有点哽咽,把一个红布包塞到二丫手里,“到了婆家,要懂事,要孝顺……” 二丫在盖头下点了点头,没说话。 迎亲队伍往回走,一路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镇上的人都出来看热闹,笑着打趣:“平安,可得好好待二丫啊!” “二丫真是好福气!” 李平安笑着应着,脚步轻快,心里甜滋滋的。 拜堂仪式在院里举行。 天地桌摆着李平安提前准备好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还有一个大猪头,香烛缭绕。 “一拜天地!” 李平安和二丫并肩跪下,对着天地磕了头。 “二拜高堂!” 他们转向李老汉和赵氏,磕了头。赵氏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连忙把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塞到二丫手里。 “夫妻对拜!” 李平安和二丫相对跪下,磕了头。起身时,李平安不小心碰了二丫的胳膊,两人都红了脸,偷偷看了对方一眼,又赶紧低下头。 “送入洞房!” 随着司仪的喊声,几个年轻媳妇簇拥着二丫进了新房,李平安则留在院里招呼客人。 酒席摆了二十多桌,院里院外都坐满了人。李老汉和赵氏忙着给客人倒酒,李平安则挨桌敬酒,虽然不善言辞,但脸上的笑容从未断过。 王大爷喝得红光满面,拉着李平安的手说:“平安啊,以后就是大人了,要扛起家的责任了。好好跟二丫过日子,生几个大胖小子!” “哎,我知道了,谢谢王大爷。” 刘寡妇也来了,看着热热闹闹的场面,擦了擦眼泪,对李平安说:“二丫脾气好,但有时候有点倔,你多让着她点。” “我会的,刘婶您放心。” 酒席热热闹闹地开到傍晚,客人们才渐渐散去。院里杯盘狼藉,空气中还弥漫着酒肉的香气。 李平安送走最后一个客人,累得瘫坐在椅子上,却一点也不觉得乏。赵氏端来一碗醒酒汤,笑着说:“快去看看二丫,她一个人在屋里,该害怕了。” 李平安点点头,喝了醒酒汤,整理了一下衣裳,深吸一口气,朝着新房走去。 推开门,屋里很安静,只有红烛在跳动,映得满室通红。 二丫还坐在炕沿上,盖着红盖头,一动不动,像个精致的木偶。 李平安走到她面前,有点紧张,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他想起前世那些刀光剑影,从未有过这样的局促。 “那个……我把盖头掀了?”他小声问。 二丫在盖头下点了点头。 李平安拿起旁边的秤杆,轻轻挑开了红盖头。 一张清秀的脸庞露了出来,柳叶眉,杏核眼,鼻梁小巧,嘴唇红红的,正是二丫。她的脸颊通红,眼神有点怯怯的,不敢看李平安。 “你……你饿不饿?我让娘给你留了点吃的。”李平安结结巴巴地说。 二丫摇摇头,小声说:“不饿。” 两人都没说话,屋里只剩下烛火噼啪的声音,气氛有点尴尬,却又带着点甜甜的暧昧。 还是二丫先开了口,她指了指桌上的红枣花生,轻声问:“这些……是你种的吗?” “嗯。”李平安点点头,“从地里种的,特意留着今天用的。”他没说空间的事,这是他心底最深的秘密,暂时还不想让别人知道。 “真好看,也好吃。”二丫拿起一颗红枣,小口咬了一口,眼睛弯成了月牙,“比镇上买的甜。” 看到她笑,李平安也放松下来,挠了挠头:“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天天给你种。” 二丫的脸更红了,低下头,小声说:“嗯。” 那天晚上,两人说了很多话。 李平安讲他种地的趣事,讲去县城送货遇到的新鲜事;二丫则讲她小时候的事,讲帮刘寡妇干活的日子。虽然都是些平常琐事,却觉得有说不完的话。 红烛燃尽,天色渐明。 李平安看着身边熟睡的二丫,她的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做了什么梦。他轻轻帮她抚平眉头,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温柔。 这就是他的妻子了。 是他要相伴一生的人。 没有杀伐,没有争斗,只有这样平平淡淡的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这个家,守着彼此。 他想起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那里的作物还在安静地生长,泉水汩汩流淌。这个秘密,他或许永远不会告诉二丫,或许有一天,在某个合适的时机,会慢慢说给她听。 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有了家,有了牵挂,有了在这凡尘俗世里,稳稳扎根的理由。 窗外,第一缕阳光照了进来,落在炕上,暖洋洋的。 新的一天开始了。 也是他和二丫,崭新生活的开始。 李平安笑了笑,轻轻躺下,闭上眼睛。闻着身边淡淡的皂角香,听着窗外渐渐响起的鸡叫和人语,他觉得,这人间烟火,真好。 真好。 第613章 家常 天刚蒙蒙亮,窗纸还透着层朦胧的灰蓝,二丫就醒了。 身侧的李平安还睡得沉,眉头舒展,呼吸均匀,褪去了昨日的局促,脸上带着几分少年人的憨态。二丫看着他的侧脸,脸颊悄悄泛起热意,赶紧移开目光,轻手轻脚地起身。 新做的绣花鞋踩在青砖地上,悄无声息。她走到窗边,轻轻推开条缝,一股带着草木清气的晨风钻进来,拂得人心里敞亮。院里的鸡开始咯咯叫,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李老汉咳嗽的声音——这是云来镇寻常的清晨,也是她从今往后的日常。 灶房里,赵氏已经在忙活了。见二丫进来,她笑着招手:“醒啦?快来,娘给你煮了红糖鸡蛋。” 灶台上的粗瓷碗里,卧着两个白胖的鸡蛋,红糖水冒着热气,甜香混着水汽漫开来。二丫走过去,接过碗,小声道:“谢谢娘。” “谢啥,快趁热吃。”赵氏擦了擦手上的面,打量着她,眼里的笑意藏不住,“昨晚……没睡好?” 二丫的脸“腾”地红了,低下头,用勺子轻轻戳着鸡蛋,含糊道:“没有,睡得挺好。” 赵氏也不戳破,只是笑:“平安那孩子看着闷,心细着呢。你们俩好好过日子,有啥难处跟娘说。” “嗯。”二丫点点头,小口喝着红糖水,甜意从舌尖一直暖到心里。 正说着,李平安揉着眼睛进来了,头发还有点乱。看到二丫,他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醒了?” “嗯。”二丫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赶紧低下头。 赵氏笑着打趣:“挺大个小子,害啥羞?快去洗漱,早饭马上就好。” 早饭是小米粥配咸菜,还有赵氏蒸的白面馒头。李老汉坐在上首,喝着粥,看着儿子儿媳,嘴角的皱纹都笑开了:“二丫啊,以后家里的活不用你一个人扛,让平安多干点,他壮实。” 二丫刚想说“没事”,李平安已经接话:“爹说得对,地里的活我来,家里的活我们俩分着干。” 二丫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的目光,两人都笑了。 吃过早饭,李平安要去地里看看麦子,二丫说要跟他一起去。 “地里脏,你在家歇着。”李平安说。 “没事,我也能帮着干点活。”二丫拿起墙角的草帽,“我跟我娘学过割麦。” 李平安没再推辞,心里有点甜。 秋后的田野,金黄的麦茬整齐地立在地里,空气里飘着麦秆的清香。李平安走在前面,二丫跟在后面,两人之间隔着半步的距离,谁也没说话,却有种说不出的默契。 “今年的麦子长得真好。”二丫看着自家那片地,由衷地赞叹。别家的麦子割完后,地里总有些零散的麦穗,李平安家的却收拾得干干净净,土坷垃都耙得平平整整。 “嗯,浇了几次水,肥力也足。”李平安含糊道,没说这“肥力”其实是空间泉水的功劳。 他蹲下身,检查土壤的湿度,二丫也跟着蹲下,学着他的样子扒拉着土块:“这土看着就不一样,发黑,还松松软软的。” “嗯,我总给它松松土。”李平安笑着说。 两人就这么在田埂上蹲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说地里的庄稼,说镇上的新鲜事,说小时候的糗事。二丫说她小时候偷摘邻居家的枣子,被追着跑了半条街;李平安说他小时候总爱蹲在柴房发呆,被娘笑是“闷葫芦”。 阳光慢慢升高,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二丫的额头上渗出汗珠,李平安赶紧从口袋里掏出块干净的帕子递过去:“擦擦汗。” 二丫接过来,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手,像触电似的缩了缩,脸颊又红了。 李平安也觉得手心发烫,赶紧转过头,假装看远处的田埂。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二丫很快就适应了李家的生活。她手脚麻利,把屋里屋外收拾得干干净净,饭菜做得也香,赵氏常跟邻居念叨:“我家二丫,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媳妇。” 李平安依旧每天去地里忙活,只是身边多了个身影。他耕地,二丫就跟在后面捡石头;他施肥,二丫就帮着递肥料;他浇水,二丫就帮着看水闸。两人不怎么说话,却总在不经意间配合默契。 傍晚收工回家,二丫会端来温热的水让他洗手,李平安则会把路上顺手摘的野花递给她——有时是朵黄灿灿的野菊,有时是朵蓝盈盈的马兰花,二丫每次都会小心地插在窗台上的空瓶里,屋里顿时就多了几分生气。 空间里的作物,李平安依旧偷偷打理着。他发现二丫对花草很上心,就特意在空间里种了些月季、牡丹,等开花了,就偷偷移栽到院里的角落,说是从山里挖的。 二丫果然喜欢得紧,每天都要去浇浇水,松松土,看着那些姹紫嫣红的花儿,笑得眉眼弯弯:“平安,你咋知道我喜欢这些?” “猜的。”李平安挠挠头,心里甜滋滋的。 这天,两人去镇上赶集。李平安要去给张府送新摘的番茄,二丫想去看看布料,说要给爹娘做件新棉衣。 集市上很热闹,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李平安牵着二丫的手,生怕人多把她挤丢了。二丫的手小巧柔软,被他攥在手里,心里踏实又有点害羞。 送完番茄,李平安拿着钱,跟二丫去了布店。 “这块蓝色的不错,给爹做件棉衣正好。”二丫指着一块粗棉布,“还有这块灰色的,给娘做也合适。” “再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李平安说,“也给你做一件。” 二丫摇摇头:“我还有衣裳穿,不用了。” “买一块,天冷了好穿。”李平安不由分说,让掌柜的又扯了块粉色的细棉布,“这个颜色好看,适合你。” 二丫看着那块粉色的布,心里暖暖的,嘴上却念叨:“又乱花钱。” 从布店出来,路过一个卖糖画的小摊,李平安停住脚步:“给你买个糖画?” “不用了,挺贵的。” “没事,尝尝。”李平安给了钱,让师傅做了只小兔子。糖画晶莹剔透,惟妙惟肖。 他把小兔子递给二丫:“拿着。” 二丫接过来,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甜丝丝的。她看着李平安,见他正看着自己笑,脸颊又红了,把糖画递到他嘴边:“你也吃。” 李平安咬了一小口,甜味在舌尖散开,心里比糖还甜。 回家的路上,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手牵着手,慢慢走着。 “平安,”二丫忽然开口,“我想跟你说个事。” “嗯,你说。” “我想把后院那片空地收拾出来,种点青菜。”二丫说,“冬天能吃,还能腌点咸菜。” “好啊,我明天就帮你翻地。” “还有,”二丫顿了顿,声音有点小,“王大爷说,县城里新开了家铺子,收野菜干,价钱还不错。我想趁着农闲,去山里挖点野菜,晒成干卖掉,能攒点钱。” 李平安停下脚步,看着她:“山里路不好走,太危险了,别去了。钱不够我去挣,我多送几趟货就行。” “我不怕累,也不怕危险。”二丫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们是一家人,该一起攒钱。我想跟你一起,把日子过好。” 李平安心里一热,紧紧握住她的手:“好,那我陪你一起去。” 二丫笑了,眼睛亮晶晶的,像落了星星。 回到家,赵氏正在院子里翻晒秋收的粮食,见他们回来,笑着问:“买着布了?” “嗯,给爹娘买了做棉衣的布。”二丫把布拿出来。 赵氏看着布,又看看两人牵着的手,笑得合不拢嘴:“好孩子,有心了。” 晚饭时,李平安跟爹娘说了挖野菜的事,李老汉点点头:“注意安全就行,早去早回。” “我跟二丫一起去,爹放心。” 夜里,两人躺在炕上,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洒在地上,像铺了层银霜。 “平安,”二丫小声说,“今天买糖画的钱,能买两斤米呢。” “偶尔吃一次没事。”李平安说,“以后我会让你经常能吃到糖画。” 二丫没说话,往他身边靠了靠,心里踏实又温暖。 她知道李平安是个实在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但他说的每一句,都会做到。 李平安能感觉到身边的温度,心里也软软的。他想起前世的孤寂,想起那些冰冷的刀光,再看看身边的人,只觉得此刻的温暖,比任何力量都珍贵。 “二丫,”他轻声说,“等攒够了钱,我带你去县城住几天,看看县城的光景。” “嗯。”二丫在他怀里点点头,嘴角带着笑意,慢慢睡着了。 李平安看着她的睡颜,心里一片宁静。 意识沉入种植空间,里面的蔬菜长得正旺,泉水汩汩流淌,一片生机勃勃。他知道,只要守着这个小小的空间,守着身边的人,用心过日子,往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窗外的月光静静流淌,院里的虫鸣渐渐稀疏,只有彼此平稳的呼吸声,在安静的夜里,谱成最动听的旋律。 田埂上的风还在吹,带着泥土的气息,吹过一季又一季,吹来了岁月的悠长,也吹来了烟火人间的安稳与幸福。 第614章 山径 霜降过后,山里的清晨便带了层薄冰。李平安和二丫踏着露水,沿着蜿蜒的山路往深处走,草叶上的冰珠沾在裤脚,凉丝丝的,却让人脑子格外清醒。 “这边的荠菜多。”二丫指着路边一片坡地,那里丛生着贴地生长的野菜,叶片边缘带着锯齿,沾着露水,绿油油的透着精神。她熟练地蹲下身,拿出腰间的小镰刀,贴着地皮轻轻一割,一棵完整的荠菜便收进了竹篮。 李平安也跟着蹲下,学着她的样子割。他手笨,要么割得太深带起一大块土,要么割得太浅留着半截根,惹得二丫直笑。 “慢点,不用急。”二丫手把手教他,“镰刀要放平,贴着根割,这样既干净又不浪费。” 她的指尖带着点凉意,碰到李平安的手背,像羽毛轻轻扫过。李平安心里一动,手上的动作更笨了,引得二丫又好气又好笑。 “专心点。”她嗔怪道,眼底却带着笑意。 “哎。”李平安应着,赶紧集中精神,总算割得像样了些。 两人就这么在坡地里忙碌着,晨光透过树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偶尔有山风吹过,带着松涛的声音,衬得这山间格外宁静。 “小时候跟我娘来山里,她总说荠菜是‘救命菜’。”二丫一边割菜一边说,“荒年的时候,挖一篮子荠菜,掺点糠麸煮成粥,就能救活一家人。” 李平安听着,心里有点发酸。他虽记不清前世的具体细节,却隐约有过饥寒交迫的记忆,知道“救命菜”这三个字的分量。 “现在日子好了,不用靠它救命了。”他说,“但尝尝鲜也不错。” “嗯,荠菜饺子可香了。”二丫眼睛亮晶晶的,“等攒够了钱,买斤肉,我给你包荠菜肉馅的饺子。” “好啊。”李平安笑了,“我帮你剁馅。” 太阳升高些,冰珠化了,草叶变得湿漉漉的。两人的竹篮都装了大半,二丫说再往前走走,那边有片酸枣林,能摘点酸枣回去,晒成酸枣干,又酸又甜,很开胃。 往山里走的路渐渐难行,李平安走在前面,用镰刀劈开路旁的荆棘,回头伸手扶二丫:“慢点,脚下滑。” 二丫把手放进他掌心,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带着点薄茧,却让人觉得踏实。她低着头,跟着他的脚步,心里像揣了颗酸枣,酸酸甜甜的。 酸枣林在一处向阳的山坡上,低矮的灌木上挂满了红玛瑙似的小果子,密密麻麻的,看着就喜人。 “小心刺。”二丫叮嘱道,拿起篮子开始摘。酸枣树枝上长满了尖刺,稍不留意就会被扎到。 李平安也学着摘,手指很快就被扎了下,渗出点血珠。二丫看到了,赶紧从怀里掏出块干净的布条,拉过他的手,小心翼翼地包好:“都说了小心点,你看你。” 她的动作很轻,气息拂过他的手腕,带着点淡淡的皂角香。李平安心里暖暖的,嘴上却说:“没事,小口子,不疼。” “咋能不疼?”二丫瞪了他一眼,却还是放柔了声音,“摘慢点,别再扎到了。” “哎。” 两人慢慢摘着酸枣,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偶尔说句话,更多时候是安静地忙碌着。篮子渐渐满了,红得沉甸甸的,看着就有成就感。 下山时,日头已经偏西。两人提着沉甸甸的篮子,脚步却轻快,累了就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歇会儿,分享带来的干粮——是二丫早上烙的玉米面饼,硬邦邦的,却越嚼越香。 “你尝尝这个。”二丫从口袋里摸出颗最大的酸枣,递到他嘴边,“可甜了。” 李平安张嘴接住,酸溜溜的甜瞬间在舌尖炸开,刺激得他眯起了眼睛。二丫看着他的样子,咯咯地笑起来,像山涧的泉水,清脆悦耳。 回到家,赵氏看到满篮子的荠菜和酸枣,惊喜道:“这么多?够晒好几斤干菜了。” “娘,明天我就把它们晒出来。”二丫说。 “不急,先歇着,累坏了?”赵氏赶紧给他们端来热水,又去灶房忙活晚饭。 接下来的几天,院里就热闹起来了。 李平安在院里拉起绳子,二丫把荠菜择洗干净,摊在苇席上晒。酸枣则要一个个挑拣出来,去掉坏的,洗净了也摊开晒,很快院里就弥漫着淡淡的野菜清香和果酸气。 “晒到半干的时候,荠菜要揉一揉。”二丫一边示范一边说,“这样能挤出水分,还能让它发酵点,吃起来更软和。” 李平安跟着学,揉得手上都是绿色的汁液,闻着倒挺清新。 “这要是在以前,可金贵着呢。”李老汉蹲在旁边看着,抽着旱烟,“冬天没菜吃的时候,泡点干荠菜,炒着吃、做汤喝,都下饭。” “爹,等晒好了,我给您做荠菜豆腐汤。”二丫笑着说。 “好,好。”李老汉笑得眼睛眯成了缝。 晒好的荠菜干收起来,二丫又开始忙活腌咸菜。她把新鲜的芥菜洗干净,晾到半干,切成条,撒上盐,使劲揉搓,直到菜条变软,渗出水分,再装进陶罐里,压实了,封上口,等着发酵。 “这罐咸菜,能吃到开春。”二丫拍了拍陶罐,满意地说,“配着粥吃,可香了。” 李平安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系着围裙,额头上渗着细汗,阳光照在她脸上,透着股踏实的美。他想起空间里那些长得格外水灵的萝卜,心里动了动。 夜里,等二丫睡熟了,李平安悄悄溜进柴房,意识沉入空间。里面的萝卜长得又大又白,带着新鲜的泥土气息。他小心地拔了十几个,用布包好,藏在柴房的角落,打算明天就说是从地里挖的。 第二天一早,李平安就把萝卜抱了出来。赵氏和二丫都很惊喜:“这萝卜长得真好!又大又水灵!” “可能是这块地特别肥。”李平安含糊道。 “正好,能腌点萝卜干。”二丫眼睛一亮,“萝卜干配窝窝头,绝了!” 说干就干,二丫把萝卜洗净,切成条,晒了两天,然后像腌芥菜那样,撒上盐揉搓,又加了点花椒、辣椒面,拌匀了装进另一个陶罐。 “这个要多放点辣椒,开胃。”二丫一边装罐一边说,鼻尖沾了点辣椒粉,像只小花猫。 李平安看着好笑,伸手帮她擦掉:“都蹭脸上了。” 二丫愣了一下,脸颊微红,低下头继续忙活,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日子就在这洗洗晒晒、腌腌揉揉中悄悄溜走。院里的绳子上挂满了各种干菜,墙角摆着好几个腌菜罐,空气里总弥漫着咸香的气息,透着股安心的烟火气。 这天,王大爷又来了,看到院里的景象,笑着说:“这是把冬天的菜都备齐了?看这架势,能吃到明年开春!” “是啊,多备点,省得冬天没菜吃。”赵氏笑着招呼他,“来,尝尝二丫腌的酸豆角。” 赵氏从罐里夹了点酸豆角,用盘子装着递过去。王大爷尝了一口,酸中带辣,脆生生的,顿时赞道:“好味道!二丫这手艺,跟你刘婶有得一拼!” 二丫不好意思地笑了:“王大爷您过奖了。” “平安啊,”王大爷又看向李平安,“张老爷家让人捎信,说想要点新鲜的白菜,最好是那种心特别实的,给的价钱高。你家种白菜了吗?” “种了,在后院呢。”李平安说。 “那正好,你挑几棵好的送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哎,我知道了。” 送走王大爷,李平安去后院看白菜。他种的白菜长得确实不错,绿油油的,包得也紧实,这多亏了他偷偷用空间泉水浇灌。 “我去挑几棵最大的。”李平安拿起扁担和筐。 “我跟你一起去。”二丫说。 两人来到后院,李平安仔细挑了六棵最大的白菜,每棵都有十几斤重,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他把白菜装筐,挑在肩上,二丫则拿着块布,跟在旁边,时不时帮他扶一下筐绳。 “慢点,别累着。” “没事,这点重量不算啥。”李平安笑着说,心里却甜滋滋的。 送完白菜回来,李平安把赚来的钱交给二丫:“你收着。” 二丫愣了一下:“还是你收着,你要去进货。” “你收着一样,家里的钱本就该你管。”李平安把钱塞进她手里,“以后家里的开销,都由你做主。” 二丫捏着手里的铜钱,心里暖暖的,鼻子有点酸:“那我就先收着,等攒多了,咱们存起来,给爹娘养老,再给……再给以后的孩子攒点。” 说到“孩子”两个字,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李平安也红了脸,挠挠头:“嗯,都听你的。” 傍晚,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打在窗纸上沙沙作响。二丫在灯下纳鞋底,李平安坐在旁边,帮她穿针引线——她的眼睛有点花,穿针总费劲。 “平安,”二丫忽然说,“等天晴了,咱们把晒干的荠菜和酸枣送去县城卖了?换点钱,给你做件新棉袄。” “不用,我还有棉袄穿。”李平安说,“给你做件新的,你那件都有点旧了。” “我不用,我有。” 两人争了几句,最后还是李平安妥协了:“那换点布,给爹娘各做一件,剩下的钱买斤肉,包饺子吃,就用你说的荠菜肉馅。” “好。”二丫笑了,眼里的光比灯光还亮。 雨还在下,屋里暖暖的,灯影晃动,映着两人的身影,格外温馨。 李平安看着二丫低头纳鞋底的样子,手指灵活地穿梭,线脚又匀又密。他想起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里面的白菜还在生长,萝卜也冒出了新叶,泉水汩汩流淌,一片生机勃勃。 他知道,只要守着这份安稳,用心过好每一天,往后的日子,就会像这腌菜罐里的咸菜,越存越香,越品越有滋味。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洒下清辉。院里的干菜在夜露的滋润下,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仿佛在酝酿着一个温暖的冬天。 第615章 新酒 立冬一过,云来镇的风就带了凛冽的寒意。田里的活计歇了,家家户户开始猫冬,院里的柴火堆得老高,烟囱里冒出的烟也比往常稠密些,在灰蒙蒙的天空中拉出道道暖痕。 李平安家的地窖里,新酿的米酒正散发着甜香。这是赵氏的手艺,每年秋收后,她都会用新收的糯米酿上几缸米酒,密封在地窖里,等天冷了开封,温一壶喝,暖身又暖心。 “差不多能开了。”赵氏拍了拍缸盖,侧耳听了听里面的动静,“这缸酒发酵得好,听着就稠。” 李平安和二丫蹲在旁边,眼里都带着期待。二丫嫁过来还没多久,还没尝过婆婆酿的米酒。 李平安搬开沉重的缸盖,一股醇厚的甜香瞬间涌了出来,混着淡淡的酒香,馋得人直咽口水。酒液呈乳白色,像稀释的牛乳,表面还浮着层细密的泡沫。 “真香啊。”二丫忍不住赞叹。 “尝尝?”赵氏舀了一小勺,递到她嘴边。 二丫抿了一口,甜丝丝的,带着点微醺的暖意,从舌尖一直流到胃里,舒服得眯起了眼睛:“真好喝。” “好喝也不能多喝,这酒看着甜,后劲大着呢。”赵氏笑着说,又给李平安舀了一勺。 李平安也觉得好喝,比镇上酒馆卖的米酒更醇厚,带着股自家粮食的踏实味。 “等过几日请王大爷他们来喝两盅。”李老汉蹲在门口抽着旱烟,笑眯眯地说,“让他们也尝尝今年的新酒。” “哎,我多炒几个菜。”二丫说。 地窖里还存着不少过冬的菜,有腌好的白菜、萝卜干,还有李平安偷偷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土豆——这东西在云来镇不多见,他说是从县城换的,个大饱满,埋在沙土里,能存一整个冬天。 “土豆炖肉最好吃。”二丫说,“等请王大爷他们来,我就做个土豆炖肉,再炒个酸豆角,拌个荠菜干,下酒正好。” “再蒸一锅白面馒头,管够。”赵氏补充道。 日子就这么在琐碎的盘算中透着暖意。天越来越冷,有时会飘点碎雪,不大,落地就化了,却让屋里的炉火显得格外重要。 李平安在灶房砌了个新的柴炉,烧柴的,既能取暖,又能在上面烤红薯、煮茶水。天一擦黑,一家人就围坐在柴炉边,赵氏纳鞋底,李老汉抽旱烟,二丫缝补衣裳,李平安则往炉子里添柴,偶尔说句话,屋里暖融融的,连时光都仿佛慢了下来。 “平安,张老爷家还收菜不?”李老汉抽着烟问。 “前几天送了趟萝卜,说天冷了,暂时不用了,等开春再说。”李平安往炉子里添了块松柴,火苗“噼啪”响了两声,“正好,冬天路滑,也不用跑县城了。” “不跑正好,在家歇着。”赵氏说,“二丫这阵子总说头晕,怕是累着了,正好让她也歇歇。” 二丫脸一红,低下头小声说:“我没事,可能是有点冷。” 李平安看了她一眼,见她脸色确实有点发白,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不烧啊,是不是没吃饱?” “吃饱了。”二丫躲开他的手,脸颊更红了。 赵氏看在眼里,心里咯噔一下,悄悄给李老汉使了个眼色。李老汉也明白了,嘴角的笑意藏不住,抽着烟,眼神都柔和了不少。 第二天,赵氏特意去镇上的药铺抓了点补气血的药,炖了只老母鸡,给二丫补身子。 “娘,您这是干啥?太浪费了。”二丫看着碗里的鸡汤,有点舍不得动筷子。 “让你喝你就喝,哪来那么多话。”赵氏把鸡腿夹给她,“身子是本钱,养好身子比啥都强。” 李平安也帮腔:“娘说得对,快喝,凉了就不好喝了。” 二丫看着他们,心里暖暖的,端起碗,小口喝了起来。鸡汤炖得很烂,带着药香,喝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 没过几天,王大爷带着刘寡妇来了,还拎了瓶镇上买的烧酒。 “听说你家新酒开封了,我来蹭两杯。”王大爷笑着说,眼睛在二丫身上转了转,见她气色好了些,更是眉开眼笑。 “早等着您呢。”李老汉迎上去,接过烧酒,“今天让你尝尝我家二丫的手艺。” 二丫早就忙活开了,灶房里热气腾腾的。土豆炖肉咕嘟咕嘟冒着泡,肉香混着土豆的绵甜,飘得满院都是;酸豆角炒得滋滋响,带着点辣意,格外开胃;还有凉拌荠菜干,撒了点芝麻,清爽解腻。 菜端上桌,赵氏又温了一壶新酿的米酒,给王大爷和李老汉各倒了一碗,李平安也陪着喝了点,二丫和刘寡妇则喝着热水,大家围坐在桌旁,热热闹闹地吃了起来。 “二丫这手艺,绝了!”王大爷吃了块土豆炖肉,赞不绝口,“这土豆面得很,比红薯还好吃,在哪买的?我也去买点。” “是平安从县城换的,说是不多见。”赵氏笑着说。 “还是平安有本事。”王大爷拍了拍李平安的肩膀,“对了,我听县里的人说,开春后要修条路,从县城通到咱们镇,到时候运东西方便多了,你那菜也能卖得更远了。” 李平安眼睛一亮:“真的?那太好了。” “可不是嘛,”王大爷喝了口酒,“到时候路通了,镇上说不定还能开个集市,就不用跑县城那么远了。” 大家都高兴起来,七嘴八舌地说着路通了的好处,说要在镇上开个小铺子,说要把家里的粮食运出去卖个好价钱,说得热火朝天,连窗外的寒意都驱散了不少。 刘寡妇看着二丫,眼里满是欣慰:“好孩子,总算苦尽甘来了。” 二丫笑着给她夹了块肉:“婶子您也多吃点。” 酒过三巡,李老汉和王大爷都有点醉了,开始说起年轻时的事,说当年怎么跟骨瘦如柴的野狼搏斗,说怎么在山洪里抢粮食,听得李平安和二丫唏嘘不已。 “现在日子好了,不用遭那罪了。”李老汉感慨道,“都是托了平安的福,这孩子踏实,能扛事。” “平安是个好的,二丫也是个好的,你们俩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王大爷说。 送走王大爷和刘寡妇,李平安收拾碗筷,二丫则帮着赵氏擦桌子。 “娘,您看我这肚子,是不是有点大了?”二丫犹豫了半天,小声问,手不自觉地摸了摸小腹。 赵氏一愣,随即脸上笑开了花,拉着她的手就往屋里走:“快坐下,快坐下,别累着!我就说你这阵子不对劲,原来是有了!” 李平安刚走进来,听到这话,手里的碗差点掉地上:“有……有了?” “是啊,你要当爹了!”赵氏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拍着李平安的胳膊,“傻站着干啥?还不快去给你媳妇倒杯热水!” “哎!哎!”李平安手忙脚乱地去倒水,心里又惊又喜,像揣了只小兔子,砰砰直跳。他走到二丫身边,看着她的小腹,小心翼翼地问:“真的?” 二丫红着脸点点头,眼里却闪着光:“前几天请郎中看过了,说是有一个多月了。” “太好了!”李平安高兴得不知道说啥好,只是咧着嘴笑,又怕吓着二丫,不敢太激动。 赵氏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我就说这孩子面善,是个有福气的,果然一来就给咱们李家添丁进口了!” 那个晚上,李平安睡得格外轻,总怕压着二丫,小心翼翼地挪到炕边,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的喜悦像泉水似的往外冒。他想起自己从葬道渊杀出来的那天,满身是血,只想着活下去;想起在碎星崖冰解时的解脱;再看看身边熟睡的二丫,想着那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只觉得这凡尘俗世的日子,真是好得让人心颤。 他悄悄沉入意识空间,里面的土地黑黝黝的,泉水汩汩流淌,他特意种的几株人参——还是当年从遗迹里带出来的种子,如今已长出了小小的雏形,散发着微弱的灵气。他想,等孩子出生了,就用这泉水和人参炖点汤,给二丫补身子。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二丫脸上,柔和得像一层纱。李平安轻轻握住她的手,心里一片宁静。 冬天还很长,但他知道,这个冬天会格外温暖。因为家里有了新的期盼,像炉子里的火苗,虽不炽烈,却能焐热整个寒冬,照亮往后的岁月。 柴炉里的火还没灭,偶尔发出“噼啪”的声响,像是在为这即将到来的新生命,轻轻唱着歌谣。 第616章 瑞雪 腊月里的第一场雪,来得悄无声息。李平安清晨推开门,只见天地间一片素白,屋顶、柴堆、田埂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连空气都仿佛被洗得纯净,吸一口,带着沁骨的凉,却让人神清气爽。 “下雪了!”二丫也凑到门口,呵出一团白气,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眼里闪着欣喜的光。她的肚子已经显怀了,穿着赵氏做的厚棉袄,显得圆滚滚的,动作也比往常慢了些。 李平安赶紧扶着她:“外面冷,快回屋去,别冻着。” “没事,就看一眼。”二丫笑着说,“瑞雪兆丰年,明年肯定是个好年成。” 赵氏也从屋里出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可不是嘛,这雪下得好,能冻死地里的虫子,明年麦子准能丰收。平安,去把院里的雪扫扫,别让二丫出门时滑倒。” “哎。”李平安拿起扫帚,开始清扫院里的积雪。积雪很厚,扫起来很费劲,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脱了棉袄还觉得热。二丫站在门口,手里捧着杯热水,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嘴角带着暖暖的笑意。 扫完雪,李平安又去加固了鸡窝和猪圈,给牲口添了足够的草料。天冷了,这些活计都得仔细些,不然牲口容易冻着。二丫则在屋里忙着纳鞋底,是给即将出生的孩子做的,鞋底上绣着简单的虎头图案,针脚细密,透着股温柔的期盼。 “孩子的小被子都准备好了吗?”赵氏一边翻晒腊肉,一边问。屋檐下挂着不少年货,有熏好的腊肉、腊肠,还有晒干的鱼,都是李平安前阵子去县城换的,透着浓浓的年味儿。 “都准备好了,做了两床厚的,两床薄的,够换洗了。”二丫说,“还有小衣服、小帽子,都是我跟娘您学做的,就是针脚有点粗。” “粗点好,结实。”赵氏笑着说,“小孩子皮实,不用那么精细。” 李老汉坐在炕头,抽着旱烟,看着娘俩说话,脸上满是满足。他这辈子没什么大志向,就盼着家里人丁兴旺,日子安稳,如今看来,这些念想都要实现了。 雪一连下了三天,才渐渐停了。太阳出来,雪开始融化,屋檐下挂起长长的冰棱,像一串串透明的水晶。李平安踩着泥泞的路,去镇上给二丫买了些她爱吃的蜜饯,回来时手里还拎着个红纸包。 “这是啥?”二丫好奇地问。 “给孩子买的长命锁。”李平安打开纸包,里面是个小小的黄铜锁,上面刻着“长命百岁”四个字,虽然不贵重,却打磨得很光滑。 二丫拿在手里,轻轻摩挲着,眼里泛起了泪光:“真好看。” “等孩子出生了,就给戴上。”李平安说,“保佑他平平安安长大。” “嗯。”二丫点点头,把长命锁小心地收进抽屉里,和孩子的小衣服放在一起。 随着预产期越来越近,二丫的身子也越来越沉,夜里总睡不好,腿还会抽筋。李平安就学着给她按摩,虽然手法笨拙,却总能让她舒服些。他还特意从空间里舀了些泉水,掺在热水里让她泡脚,据说能缓解抽筋。 “你这水好像不一样,泡完脚浑身都暖和。”二丫说。 “可能是烧得热乎。”李平安含糊道,心里却有点紧张,怕她看出端倪。好在二丫没多想,只是笑着说:“那以后你天天给我烧水泡脚。” “哎。” 除夕前一天,李平安和李老汉一起贴春联、挂灯笼。红底黑字的春联贴在门框上,写着“五谷丰登”“阖家欢乐”,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瞬间就有了年味儿。二丫站在屋里看着,指挥着他们“往左点”“再高点”,屋里屋外都是笑声。 赵氏则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蒸馒头、炸丸子、炖肉,香味飘满了整个院子。二丫想去帮忙,被赵氏按住:“你乖乖坐着就行,这些活我来弄,可不能累着你。” “娘,我帮您烧火。”二丫实在闲不住。 “也行,烧火不累。”赵氏拗不过她,只好让她坐在灶门前,添添柴就行。 李平安贴完春联进来,看到二丫坐在灶门前,火光映在她脸上,红彤彤的,格外好看。他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帮她添了块柴:“累不累?” “不累,挺暖和的。”二丫靠在他肩上,小声说,“真像做梦似的,去年这时候,我还在刘婶家帮着做针线活呢,今年就跟你一起过年了,还有了宝宝。” “以后每年都一起过。”李平安握住她的手,“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宝宝,咱们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 二丫笑了,眼里的幸福快要溢出来。 除夕夜,一家人围坐在桌旁,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炖得烂烂的红烧肉,金黄酥脆的炸丸子,还有二丫爱吃的糯米藕。赵氏给二丫盛了碗鸡汤,又给李平安和李老汉倒了米酒。 “今年是个好年,咱们家添了人,日子也越来越有盼头。”李老汉举起碗,“来,干杯!” “干杯!” 四口人碰了碗,米酒的甜香混着饭菜的香味,在温暖的屋里弥漫开来。窗外偶尔有鞭炮声响起,是镇上的孩子们在放小鞭炮,带着浓浓的年味。 吃过饭,李老汉给了二丫一个红包,说是“压岁钱”,保佑她和孩子平平安安。二丫不好意思接,被赵氏推着手塞了过去:“拿着,这是规矩。” 守岁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柴炉边,李老汉给孩子们讲过去的故事,赵氏和二丫聊着家常,李平安则往炉子里添柴,偶尔插句话。柴炉里的火很旺,映得每个人脸上都暖暖的。二丫靠在李平安肩上,渐渐睡着了,嘴角还带着笑意。李平安小心翼翼地把她抱回炕上,给她盖好被子,又回到柴炉边,陪着爹娘守岁。 “平安啊,”李老汉抽着烟,慢悠悠地说,“等孩子出生了,你就是当爹的人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要好好疼二丫,好好养孩子,把日子过好。” “我知道,爹。”李平安点点头,“我会的。” “你娘这身子骨还行,等孩子大点,我就跟你娘去地里帮帮忙,你也能轻松点。” “不用,爹,您和娘好好歇着就行,地里的活我能应付。”李平安说,“实在忙不过来,我就请人帮忙。” 赵氏在一旁说:“你也别太拼了,身子是本钱。咱们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的。” “嗯。” 大年初一,天还没亮,李平安就起来放了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驱散了旧岁的尘埃,也迎来了新一年的希望。二丫醒来时,发现枕边放着个小小的布老虎,是李平安连夜做的,针脚虽然歪歪扭扭,却透着满满的心意。 “真好看。”二丫把布老虎抱在怀里,心里暖暖的。 过年这几天,总有邻居来串门,看到二丫的大肚子,都笑着恭喜,说肯定是个大胖小子。二丫不好意思地笑着,心里却充满了期待。李平安则忙着招待客人,递烟、倒茶、分糖果,忙得不亦乐乎,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元宵节过后,天气渐渐转暖,积雪融化,地里露出了湿润的黑土,隐隐有了春的气息。二丫的预产期也近了,赵氏请来了镇上最有经验的稳婆,在家里住下,随时准备着。 李平安心里既紧张又期待,每天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二丫,不敢让她做一点重活。他甚至把空间里最饱满的小米拿出来,每天给二丫熬小米粥,希望她能有足够的力气。 这天傍晚,二丫突然说肚子疼,赵氏和稳婆赶紧扶她进了产房。李平安在屋外焦急地踱步,手心全是汗。李老汉也坐不住,在院里来回走,抽着烟,眉头紧锁。 屋里传来二丫痛苦的呻吟声,李平安的心揪得紧紧的,恨不得替她受这份罪。他在心里默默祈祷,祈祷二丫和孩子都平平安安。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产房里的呻吟声也越来越微弱。李平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好几次想冲进去,都被赵氏拦住了。 “别添乱,相信稳婆。”赵氏的声音也带着紧张。 又过了不知多久,就在李平安快要撑不住的时候,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突然从产房里传了出来,划破了夜空的宁静。 “生了!生了!是个大胖小子!”稳婆抱着孩子走了出来,脸上满是喜气。 李平安一下子冲了过去,看着稳婆怀里那个皱巴巴的小家伙,闭着眼睛,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哭声响亮得很。他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二丫呢?二丫怎么样?”他急忙问。 “母子平安,放心。”稳婆笑着说,“你媳妇很坚强。” 李平安这才松了口气,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咧着嘴傻笑。李老汉也激动得直抹眼泪,嘴里念叨着:“好,好,好……” 赵氏抱着孩子,小心翼翼地给李平安看:“你看这孩子,多精神,跟你小时候一个样。” 李平安凑过去,轻轻碰了碰孩子的小脸,软软的,暖暖的,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温柔和责任感。这就是他的孩子,是他和二丫的孩子,是这个家新的希望。 他起身走进产房,二丫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却带着满足的笑意。看到李平安进来,她虚弱地说:“你看,是个儿子。” “嗯,我看到了。”李平安握住她的手,声音哽咽,“你辛苦了。” “不辛苦。”二丫摇摇头,眼里闪着泪光。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洒在母子俩身上,柔和而温暖。李平安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一片宁静。他想起了前世的杀戮与孤寂,想起了冰解时的解脱,想起了轮回路上的期盼,再看看眼前的妻儿,只觉得所有的苦难都值得了。 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里,泉水汩汩流淌,土地肥沃,一片生机勃勃。他知道,这个小小的空间,会像一个秘密的宝藏,守护着这个家,守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新的生命已经萌芽,像初春的种子,带着无限的希望,即将在这片充满烟火气的土地上,茁壮成长。而他的人生,也将在这份平凡的幸福中,翻开崭新的一页。 第617章 稚子 小家伙的到来,像一缕暖阳,把李家的日子烘得愈发热闹。李平安给孩子取名“李念安”,取“思念平安”之意,既是盼着他一生顺遂,也藏着对过往岁月的淡淡回望。 念安哭声洪亮,饭量也大,二丫的奶水不太够,赵氏便每天用小米熬成稠粥,掺着点李平安从空间偷偷取来的蜂蜜,一勺勺喂给孩子,小家伙唧着小嘴,吃得满脸都是,逗得一家人直笑。 “你看这孩子,跟你小时候一个样,嘴壮。”赵氏抱着念安,用下巴蹭了蹭他的小脸,小家伙咯咯地笑,小手抓住赵氏的头发不放,力气大得很。 二丫坐在一旁,看着娘俩互动,脸上带着产后的疲惫,却掩不住眼底的温柔。李平安端来一碗温热的鸡汤,递到她手里:“快趁热喝,补补身子。”这鸡汤里掺了点空间泉水,还放了根空间里种的小人参,熬得浓白,香气扑鼻。 “你也喝。”二丫推让着。 “我不渴,你喝。”李平安笑着按住她的手,“等你好了,我带你去地里看看,今年的麦子长得特别好。” 出了月子,二丫能下地走动了,便跟着李平安去后院晒太阳。念安被裹在小被子里,放在竹编的摇篮里,李平安在摇篮边拴了个小风车,风一吹,风车“哗啦啦”转,小家伙盯着看,眼睛瞪得溜圆,时不时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你看他,好像能看懂似的。”二丫靠在李平安肩上,声音软软的。 “随他爹,聪明。”李平安得意地扬了扬下巴,逗得二丫笑出了声。 开春后,地里的活计多了起来。李平安每天天不亮就下地,翻土、施肥、播种,忙得脚不沾地。二丫则在家照看孩子,抽空缝补衣裳,偶尔也会抱着念安去地头看看,给李平安送点水和干粮。 “歇会儿,别累着。”二丫把水壶递给他,又从篮子里拿出个白面馒头,“我给你夹了点腌萝卜,开胃。” 李平安接过馒头,大口吃着,看着不远处摇篮里的念安,小家伙正啃着自己的小拳头,吃得津津有味。阳光洒在田埂上,麦子抽出了新穗,泛着淡淡的绿,空气里都是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踏实得让人心里发暖。 “今年雨水好,麦子肯定能丰收。”李平安说,“等收了麦子,我再种点玉米和豆子,换点钱,给你扯块好布做件新衣裳。” “我有衣裳穿,还是给念安多买点米粉,他快能吃辅食了。”二丫说。 “都买,都买。”李平安笑着说,心里盘算着空间里的作物。今年他在空间里种了不少红薯和玉米,长得比地里的好得多,等收获了,偷偷混在地里的收成里卖掉,能多攒点钱。 王大爷常来串门,每次都要抱会儿念安,逗得小家伙咯咯笑。“这孩子,真是个福星,你看你家这麦子,长得比谁家都旺。”王大爷指着地里的麦子,啧啧称奇,“平安啊,你这种地的本事,真是祖传的?” 李平安嘿嘿笑:“就是运气好,赶上好年成了。” “运气也是本事。”王大爷摸了摸胡子,“对了,路开始修了,我前几天去县城,看到不少工匠往这边来,说是秋天就能通到镇上。到时候咱们镇也能热闹起来了。” “那太好了,以后运东西方便多了。”李平安心里一动,路通了,他种的菜就能更方便地运到县城,甚至更远的地方,说不定还能开个小铺子。 “我跟你说,”王大爷压低声音,“镇上的张掌柜打算在镇东头开个杂货铺,正找人合伙呢,你要不要考虑考虑?你种的菜好,往后铺子里肯定用得上。” 李平安愣了一下,开铺子?他还真没想过。 “我……我再想想。”他有些犹豫,开铺子要本钱,还要操心经营,他怕自己干不好。 “不急,你慢慢想。”王大爷也不催,“路通了,机会多着呢。” 送走王大爷,二丫抱着念安问:“王大爷说啥呢?” “说想开个杂货铺,问我要不要合伙。”李平安把王大爷的话跟二丫说了说。 “开铺子挺好的。”二丫眼睛一亮,“你种的菜那么好,肯定能卖出去。实在不行,我帮你看铺子,你还是种地,两不误。” 看着二丫期待的眼神,李平安心里的犹豫渐渐少了些。是啊,有二丫帮着,怕啥? “那等收了麦子,我去跟张掌柜聊聊。” 夏天来得很快,地里的麦子黄了,金灿灿的一片,风吹过,麦浪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洋。李平安请了几个邻居帮忙收割,二丫在家做饭,赵氏则照看念安,一家人分工明确,忙得热火朝天。 念安被放在地头的树荫下,由赵氏看着,小家伙已经会坐了,手里拿着个小拨浪鼓,摇得“咚咚”响,看着大人们割麦子,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尖叫。 “这孩子,真精神。”帮忙的邻居笑着说,“平安,你这日子过得,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托大家的福。”李平安笑着回应,手里的镰刀飞快地割着麦子,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滚烫的土地上,瞬间就被吸收了。 收完麦子,又忙着脱粒、晾晒,院子里堆满了麦秸,空气中弥漫着麦香。李平安挑了最好的麦子留作种子,剩下的一部分卖掉,一部分留着自家吃,还换了些大米和油盐,家里的粮缸装得满满的,看着就踏实。 趁着农闲,李平安去镇上找了张掌柜,聊了合伙开铺子的事。张掌柜是个实在人,听李平安说了自己的想法,又尝了他带来的红薯和辣椒,当即拍板:“就这么定了!我出本钱和铺子,你出菜和干货,赚了钱咱们四六分,你六我四。” 李平安没想到这么顺利,心里又惊又喜:“多谢张掌柜信任。” “不是信任你,是信任你的菜。”张掌柜笑着说,“我吃过你送的菜,确实比别人的好,往后铺子就靠这些菜撑场面了。” 定下了开铺子的事,李平安浑身是劲,每天除了打理地里的活,就琢磨着种点啥新奇的菜。他从空间里找出些以前留下的种子,有紫茄子、黄南瓜,还有一种结红色小果子的“圣女果”,都是这个地方不常见的品种。 他小心翼翼地种在自家后院,用空间泉水浇灌,长得飞快。紫茄子紫得发亮,黄南瓜圆滚滚的,圣女果红得像玛瑙,看着就喜人。 二丫看着这些新奇的蔬果,惊讶地合不拢嘴:“这都是你种的?咋跟别人家的不一样?” “以前在书上看到的种子,试着种种,没想到真长出来了。”李平安含糊道,心里有点紧张。 “真好看,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二丫高兴地说,“等熟了,先给张掌柜送点尝尝。” 念安已经长出了两颗小牙,看到红通通的圣女果,伸手就要抓,被二丫按住了:“这不能吃,还没洗呢。”小家伙不乐意了,瘪着嘴要哭,李平安赶紧摘了个熟得最透的,洗干净,剥了皮,塞到他嘴里。 “甜不甜?” 小家伙唧着嘴,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含糊地发出“啊”的声音,算是回应。 秋天的时候,路修通了。平坦的石板路从县城一直通到云来镇,马车走在上面,平稳得很。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不少外地商人赶着马车来做生意,镇上的杂货铺、饭馆也多了起来。 张掌柜的杂货铺也开张了,李平安种的新奇蔬果成了铺子的招牌,尤其是圣女果,又甜又小,孩子们特别喜欢,一上架就被抢光了。 “平安,你这果子太抢手了,再多送点来。”张掌柜笑得合不拢嘴,“今天又卖了二十文钱,这是给你的分成。” 李平安接过钱,心里美滋滋的。这比单纯种地赚得多,还轻松。 二丫偶尔会抱着念安去铺子里帮忙,念安已经会叫“爹”“娘”了,虽然发音不太准,却能把客人逗得哈哈大笑,不少人冲着小家伙来买东西。 “你看这孩子,还是个招财童子呢。”张掌柜打趣道。 日子就在这忙碌与喜悦中悄悄溜走,秋收过后,地里的活计少了,李平安便把更多精力放在铺子里,偶尔去县城进点货,学别人的样子,把晒干的野菜、腌好的咸菜也摆在铺子里卖,生意越来越好。 赵氏在家照看念安,教他说话、走路,小家伙学得很快,已经能摇摇晃晃地走路了,像只小鸭子,跟在赵氏身后,“奶奶”“奶奶”地叫,甜得赵氏心都化了。 这天晚上,一家人围坐在桌旁吃饭,念安坐在特制的小木椅上,自己拿着个小勺子,笨拙地舀着粥,大部分都洒在了身上,却吃得不亦乐乎。 “平安,”李老汉喝了口酒,慢悠悠地说,“我看你这铺子开得不错,要不就把地里的活计少种点,专心打理铺子?” “爹,地不能丢。”李平安说,“那是根。” 他心里清楚,无论铺子开得多好,他最看重的还是那片土地,和意识深处的那个小小空间。那是他安稳生活的根基,是他能在这凡尘俗世立足的底气。 “你说得对,地不能丢。”李老汉点点头,“啥时候都得有口饭吃。” 二丫给李平安夹了块肉:“别太累了,地里和铺子兼顾,忙不过来就请个人。” “嗯,我知道。”李平安笑着说,“等过阵子,我想再种点棉花,来年给你和念安做新棉袄。” “好啊。”二丫笑了,眼里的光比桌上的油灯还亮。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落在一家人身上,温暖而宁静。念安吃饱了,打了个哈欠,靠在赵氏怀里睡着了,小脸上还沾着米粒。李平安看着熟睡的儿子,看着身边的妻儿爹娘,心里一片满足。 他想起了那个杀伐无尽的过去,想起了碎星崖上的决绝,想起了轮回路上的迷茫,再看看眼前的一切,只觉得恍如隔世。那些刀光剑影、血海深仇,仿佛都化作了过眼云烟,被这凡尘烟火彻底涤荡干净。 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里,泉水依旧汩汩流淌,土地肥沃,种满了各种各样的作物,生机勃勃。这是他与过去唯一的联系,却不再是负担,而是守护这份幸福的秘密武器。 日子还很长,春耕夏长,秋收冬藏,他会守着这片土地,守着这个家,看着念安慢慢长大,看着日子像地里的庄稼一样,一季比一季兴旺,一年比一年踏实。 这便是最好的新生。 第1章 血色重生 消毒水的味道还没散尽,陈凡猛地睁开眼,胸口像是被重锤砸过,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撕裂般的疼。 入目是斑驳的墙皮,糊着旧报纸,角落里结着蛛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霉味和……尿骚味? “操!” 低骂一声,陈凡想撑起身,却发现浑身酸软,左臂打着厚厚的石膏,吊在脖子上。记忆像是断裂的胶片,最后一帧是他在实验室里盯着培育成功的“空间种子”,下一秒就是货车失控撞穿墙壁的巨响,还有那片瞬间将他吞噬的、带着草木清香的奇异白光。 “我不是……死了吗?” 他是陈凡,二十一世纪顶尖的农业基因工程师,耗尽十年心血培育出能构建小型种植空间的特殊种子,就在成功的瞬间,被竞争对手雇来的亡命之徒连人带实验室一锅端了。 恨意如同毒藤,瞬间缠紧了心脏。那些人不仅要他的成果,还要他的命! “水……水……”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带着气若游丝的虚弱。 陈凡转头,看到旁边的木板床上躺着个干瘦的老头,脸色蜡黄,嘴唇干裂,正是这具身体的便宜爹,陈建国。原主也叫陈凡,是个刚从乡下插队回来的知青,昨天帮院里的傻柱搬东西,从房顶上摔了下来,后脑勺磕在石头上,直接没了气,才让他占了这具躯壳。 而这地方,是京城南锣鼓巷附近的一座四合院。 一个名字猛地窜进脑海——《情满四合院》。 前世作为农业工程师,他没少摸鱼看剧,对这部剧里那座院里的“禽兽”们印象深刻:自私自利的一大爷,道貌岸然的二大爷,贪婪抠门的三大爷,还有那对吸血的贾张氏母子,以及看似正直实则拎不清的傻柱…… 一想到往后要和这群货色低头不见抬头见,陈凡胃里就一阵翻涌,一股戾气从牙缝里挤了出来:“妈的,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小凡……你醒了?”陈建国浑浊的眼睛亮了亮,挣扎着想坐起来,“感觉咋样?头还疼不疼?” “没事,爹,死不了。”陈凡压下心头的烦躁,声音放软了些。原主爹是个老实人,早年在工厂上班伤了腿,干不了重活,靠着微薄的抚恤金和原主寄回来的钱过日子,在院里没少受欺负。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陈建国絮絮叨叨地说,“昨天多亏了傻柱把你背回来,还有一大爷给请的大夫……” 陈凡没接话,心里冷笑。傻柱?怕不是为了在秦淮茹面前表现?一大爷?怕不是惦记着他家那点抚恤金?这院里的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他尝试着集中精神,果然,意识深处多了一个约莫半亩地大小的空间——黑黝黝的土地,中央有口冒着清泉的小泉眼,正是他用命换来的种植空间! 空间还在! 陈凡心中一喜,随即又是一沉。空间里空空如也,那枚核心种子不知所踪,只剩下最基础的土地和泉水。看来那场爆炸不仅毁了他的身体,也重创了空间。 “水……”陈建国又在叫。 陈凡强撑着起身,屋里没有热水,只有个掉了漆的暖水瓶,晃了晃,是空的。他皱眉,扶着墙走到院里。 刚到中院,就看到贾张氏叉着腰站在自家门口,对着一个穿着补丁衣服的小姑娘骂骂咧咧:“小贱人!敢偷我家的棒子面!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小姑娘是秦淮茹的女儿槐花,吓得缩着脖子,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没有……我就是想看看……” “还敢狡辩!我亲眼看到你手伸到我家缸里了!”贾张氏上前就要打,被刚从外面回来的秦淮茹拦住了。 “张大妈,您消消气,槐花不懂事,我替她给您赔不是。”秦淮茹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脸上带着惯常的温顺,眼里却飞快地闪过一丝算计,“家里实在没粮了,孩子饿坏了……” “没粮就偷啊?秦淮茹我告诉你,别以为你男人死了我就不敢动你!再不管好你家的小崽子,我就把你们娘仨赶出去!”贾张氏唾沫横飞,声音尖利刺耳。 周围渐渐围拢了人,一大爷易中海背着手,一脸“公正”地劝:“老张,少说两句,都是街坊邻居的。淮茹家不容易,你就多担待点。” “担待?我凭啥担待?”贾张氏梗着脖子,“易中海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给她粮啊!” 二大爷刘海中挺着肚子,摆出领导的架子:“贾张氏,注意影响!当着孩子的面吵吵嚷嚷像什么样子?槐花,你是不是偷东西了?老实交代!” 三大爷阎埠贵蹲在门口,拨着算盘珠子,嘴里念念有词:“偷东西可是大罪,按律得罚……至少得赔两倍……” 秦淮茹抱着槐花,眼泪汪汪地看着众人,最后目光落在刚走过来的陈凡身上,眼睛亮了亮:“陈凡兄弟,你醒了?身体好些了吗?”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陈凡身上。 陈凡刚从生死边缘爬回来,又穿到这么个鬼地方,本就一肚子火,被这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虚伪嘴脸恶心到了,戾气再也压不住,眼神骤然变冷,像淬了冰的刀子,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看我干啥?”他声音沙哑,却带着一股让人胆寒的狠劲,“没见过人醒过来?” 众人被他眼神扫过,都下意识地闭了嘴。这还是那个唯唯诺诺、见了谁都点头哈腰的陈凡吗?怎么摔了一跤,眼神变得这么吓人? 贾张氏愣了一下,随即又炸毛了:“陈凡你个小瘪三!刚从乡下回来没几天就敢跟我顶嘴?信不信我让你爹给你好看!” “我爹就在屋里躺着,你有本事去跟他说。”陈凡冷笑一声,一步步走向贾张氏,“还有,管好你的嘴,再敢骂一句,我撕烂它!” 他前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见过的恶人比这院里的加起来还多,对付这种泼妇,退让只会让她得寸进尺,唯有比她更狠! 贾张氏被他身上的戾气吓得后退了一步,色厉内荏地叫道:“你……你想干啥?耍流氓啊?来人啊!陈凡要打人了!” “我打你怎么了?”陈凡逼近一步,几乎贴着贾张氏的脸,眼神里的杀意让她瞬间噤声,“偷东西?我刚才在屋里听得清清楚楚,是你自己说‘亲眼看到’,谁知道是不是你故意栽赃?这院里谁不知道你家贾东旭好吃懒做,你又爱占小便宜,指不定是你自己把粮藏起来,想讹秦淮茹家点啥!” 这话又狠又准,直接戳中了贾张氏的痛处。贾东旭是她的逆鳞,谁提跟谁急,但陈凡说得又像是那么回事,她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秦淮茹也愣了,她本来想拉陈凡当个垫背的,没想到他直接把火引到了贾张氏身上,而且句句带刺,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一大爷易中海皱起眉:“陈凡,怎么跟长辈说话呢?快给你张大妈道歉。” “道歉?”陈凡转头看他,眼神冰冷,“一大爷,我刚醒,脑子有点不清楚。您是院里的管事大爷,按理说该主持公道。可我怎么看着,您这公道有点偏啊?贾张氏张口就骂人,动手就打人,您不劝;她污蔑人家孩子偷东西,您也不查;我替孩子说句公道话,您就让我道歉?这就是您的规矩?” 易中海被问得哑口无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没想到这个平时闷不吭声的陈凡,居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还带着一股无法无天的狠劲。 二大爷刘海中想摆官威:“陈凡!注意你的态度!易大爷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陈凡嗤笑一声,“我看是为了你们自己?这院里的破事,我以前懒得管,不代表我不知道。谁是什么货色,我心里清楚得很。” 他扫视一圈,目光在每个人脸上停留片刻,最后落在秦淮茹身上:“秦姐,你家难,我知道。但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受这种委屈。以后要是没粮了,跟我说一声,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们娘仨。” 这话一出,满院皆惊。谁不知道陈凡家也不富裕,他爹还病着,他自己刚摔伤,居然敢说这种话? 秦淮茹也愣住了,看着陈凡的眼神复杂起来,有惊讶,有感激,还有一丝疑惑。 陈凡没管众人的反应,转身回了屋,留下一院子面面相觑的人。 回到屋里,他灌了口凉水,胸口的戾气才稍稍平复。他知道,今天这番话算是彻底把院里的人都得罪了,但他不在乎。 前世他就是太注重“和气生财”,才会被人算计得家破人亡。这一世,他不想再忍,谁要是敢惹他,他就敢把对方的骨头拆了! “小凡……你刚才……”陈建国被外面的动静吵醒了,担忧地看着他。 “爹,没事。”陈凡走过去,扶着他躺下,“以后有我在,没人敢欺负咱们。” 他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陈建国看着儿子眼中从未有过的锐利和狠劲,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叹了口气:“别惹事……咱们家,经不起折腾……” “我知道。”陈凡点点头,心里却另有打算。 惹事?他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 他看向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那里的泉水还在汩汩流淌。虽然空间受损,但只要有这泉水和土地,他就能种出东西。这个年代,粮食比金子还金贵,有了空间,他不仅能让自己和爹活下去,还能积攒实力,谁要是敢再来招惹他,他不介意让对方尝尝,什么叫真正的绝望。 窗外,阳光透过破旧的窗棂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陈凡握紧了拳头,左臂的疼痛提醒着他这一切不是梦。 情满四合院? 在他看来,这就是个禽满四合院。 也好,正好让他活动活动筋骨。前世没报的仇,这辈子,就在这院里,先收点利息! 他的眼神再次变得冰冷,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游戏,开始了。 第2章 恶邻寻衅 陈凡刚把陈建国安顿好,院门外就传来了傻柱的大嗓门,带着股子酒气:“陈凡!你给我出来!敢跟我张大妈叫板,你小子活腻歪了是?” 话音未落,傻柱就闯了进来,他刚从轧钢厂下班,手里还拎着个空饭盒,脸上带着醺醺然的怒意。在他看来,贾张氏再不对也是长辈,陈凡一个晚辈敢那么说话,就是没规矩,更何况他还想在秦淮茹面前表现表现,自然要站出来“主持公道”。 “傻柱?”陈凡眼神一沉,扶着墙站起身,左臂的石膏硌得生疼,却让他的戾气更盛,“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来教我规矩?” “嘿!你小子还敢顶嘴?”傻柱被噎了一下,撸起袖子就要上前,“看我今天不揍得你满地找牙!” “你动我一下试试。”陈凡寸步不让,眼神像刀子一样剜着傻柱,“我现在是重伤号,你要是敢动手,我就躺到轧钢厂门口去,让全厂的人都看看,你们厂的‘劳动模范’是怎么殴打伤员的!我看你这工作还想不想要!” 傻柱的动作僵在半空,他最在乎的就是在厂里的名声和这份铁饭碗,陈凡这话正好戳在他的软肋上。他看着陈凡眼中那股子鱼死网破的狠劲,心里莫名发怵,这小子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像是换了个人,浑身都带着刺。 “你……你耍无赖!”傻柱色厉内荏地叫道。 “无赖?总比某些人打着‘正直’的旗号,实则满脑子男盗女娼强。”陈凡冷笑,“整天往秦淮茹家跑,是真热心肠,还是惦记着人家寡妇?自己心里清楚!” 这话又毒又准,傻柱的脸“腾”地红了,秦淮茹就在院里,这话要是被她听到,自己的脸往哪搁?他下意识地看向院门口,果然看到秦淮茹站在那里,脸色发白,眼神复杂。 “你胡说八道什么!”傻柱又急又气,却不敢再动手。 “我胡说?”陈凡步步紧逼,“那你告诉我,你每个月的工资,有多少花在了贾家门口?你自己的亲妹妹傻柱,顿顿啃窝头,你管过吗?” 傻柱被问得哑口无言,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最后只能狠狠瞪了陈凡一眼,撂下句“你给我等着”,灰溜溜地走了。 陈凡看着他的背影,眼神冰冷。对付傻柱这种吃硬不吃软的,就得比他更横,戳他的痛处,让他知道厉害。 “小凡……你咋跟傻柱较上劲了……”陈建国在屋里急得直咳嗽,他知道傻柱在院里的势力,跟他闹翻了,以后日子不好过。 “爹,您放心,他不敢怎么样。”陈凡扶着陈建国躺下,给他顺了顺气,“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你越让着他,他越得寸进尺。” 他转身去灶房,想烧点热水,却发现水缸是空的。原主家穷,连个挑水的扁担都没有,平时都是原主去公共水龙头那提水,现在他胳膊伤了,根本提不动。 “操!”陈凡低骂一声,戾气又涌了上来。连口热水都喝不上,这日子简直是狗屁! 他强压着怒火,意识沉入种植空间,看着那口泉眼,心里一动。他试着用意念引导,果然有几滴泉水从意识中渗透出来,落在他的手心,清凉甘甜,带着一股奇异的生机。 他心中一喜,赶紧把泉水凑到嘴边喝下。泉水入喉,瞬间化作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左臂的疼痛居然减轻了不少,浑身的酸软也消失了大半。 这泉水不仅能滋养植物,居然还能疗伤? 陈凡眼睛一亮,这简直是意外之喜!他又引导出一些泉水,装在一个破碗里,端到陈建国面前:“爹,喝点水。” 陈建国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这水……咋这么甜?” “我从外面井里打的,可能是新抽上来的水,比较干净。”陈凡随口胡诌,看着爹喝完水后精神好了不少,心里松了口气。 有了这泉水,爹的病说不定能好得快些。 傍晚,陈凡正准备做点稀粥,三大爷阎埠贵背着双手走了进来,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小陈啊,身体好些了?刚才傻柱那事,你也别往心里去,他就是个直肠子,没坏心眼。” 陈凡懒得跟他虚与委蛇,直接道:“三大爷,有事说事。” 阎埠贵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干咳两声:“是这样,昨天你摔了,一大爷给你请大夫花了五毛钱,这钱按理说该你家出……” “钱我会还。”陈凡打断他,“但不是现在,我家现在一分钱没有,等我能动了,赚了钱就还。” “这……”阎埠贵有点不乐意,他就想趁火打劫,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那你看……能不能先从你家那点口粮里匀点?我家阎解成最近总喊饿……” “滚。”陈凡吐出一个字,眼神冷得像冰。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三大爷就是个掉进钱眼里的主,什么时候都想着占便宜,连他爹生病、自己重伤的时候都不放过。 阎埠贵没想到陈凡这么不给面子,顿时拉下脸:“陈凡,你怎么说话呢?我好心来跟你说这事,你还骂我?我告诉你,这五毛钱你要是不还,我就去找街道办评理去!” “随便。”陈凡根本不在乎,“你要是敢去,我就把你昨天在旁边算着怎么讹秦淮茹家粮食的事,也跟街道办说说,让他们评评理,你这个‘人民教师’是怎么为人师表的!” 阎埠贵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没想到自己那点小心思被陈凡看到了,要是这事传出去,他的名声就彻底毁了。他狠狠瞪了陈凡一眼,不敢再多说一句,灰溜溜地走了。 陈凡看着他的背影,冷笑一声。这些人,一个个都想着算计别人,真当他还是以前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他正准备做饭,秦淮茹端着个碗走了进来,碗里是小半碗棒子面,还有两个窝窝头。 “陈凡兄弟,我听三大爷说你家没粮了,我给你送点过来。”秦淮茹把碗递过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那样的人。” 陈凡看着碗里的粮食,又看了看秦淮茹,心里没什么波澜。他知道秦淮茹是想拉拢他,毕竟在院里多一个帮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但他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好感,前世看剧就觉得她太会算计,利用傻柱的同情心,把全院的男人都耍得团团转。 “不用了,秦姐。”陈凡没有接碗,“我家还有点粮,够吃。” 秦淮茹愣了一下,她没想到陈凡会拒绝,以往院里谁不盼着她接济点粮食?她把碗往前递了递:“拿着,都是街坊邻居的,客气啥?” “我说了,不用。”陈凡的语气很坚决,带着不容置疑的拒绝,“我陈凡还没到要靠女人接济的地步。以后要是有难处,我会自己想办法,就不劳秦姐费心了。” 秦淮茹的脸色有点难看,她好心送粮,居然被这么不给面子地拒绝了,尤其是陈凡那眼神,带着一股疏离和审视,让她很不舒服。她勉强笑了笑:“那……那我先走了,你有事再叫我。” 陈凡没应声,看着秦淮茹走出去,眼神冰冷。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尤其是这种带着目的的施舍。 他转身回到屋里,看着空荡荡的粮缸,眉头紧锁。家里确实没粮了,爹还病着,需要营养,他必须想办法弄到吃的。 他再次沉入意识空间,看着那片黑土地,心里有了主意。他记得原主下乡时,偷偷藏了点红薯种,说是想回来种在院里。 他在床底下翻了半天,果然找到一个小布包,里面包着十几颗干瘪的红薯种。他拿出一颗,用意念将其“种”进空间的土地里,又引导泉水浇了点水。 刚种下没多久,那颗干瘪的红薯种就冒出了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藤蔓很快爬满了地面,接着就长出了一个个饱满的红薯,红皮黄瓤,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陈凡心中一喜,这空间的效率也太高了! 他用意念收获了两个最大的红薯,出现在他手中,还带着新鲜的泥土气息。他赶紧把红薯洗干净,放在锅里煮。 很快,一股香甜的气息弥漫开来,是红薯煮熟的味道。陈建国闻着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凡,你煮啥呢?这么香?” “红薯,爹,您尝尝。”陈凡把煮得最软的一个红薯递给陈建国,自己也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这红薯比他吃过的任何红薯都甜,都面,带着一股奇异的清香,显然是空间泉水的功劳。 “真好吃……”陈建国吃得热泪盈眶,他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薯了。 陈凡看着爹满足的样子,心里踏实了不少。有了这个空间,他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不仅如此,他还能种出更多的东西,换取金钱和物资,让自己和爹过上好日子。 而那些想算计他、欺负他的人,他也不会让他们好过。 第二天一早,陈凡刚把锅里的红薯粥盛出来,贾张氏就堵在了门口,鼻子使劲嗅着:“好香啊!陈凡,你家煮啥呢?是不是偷了我家的红薯?” 陈凡眼神一冷,戾气瞬间爆发:“贾张氏,你要是再敢胡说八道,我就把你昨天诬陷槐花偷粮,还有想讹秦淮茹家东西的事,全跟街道办说去,让他们好好查查你家的粮是哪来的!” 贾张氏被他眼神里的狠劲吓得一哆嗦,她最怕的就是街道办,上次她偷邻居家的鸡被发现,就是街道办的人来批评教育了半天,差点把贾东旭的工作都影响了。 “我……我就是问问……”贾张氏色厉内荏地说,眼睛却死死盯着锅里的红薯粥,馋得直咽口水。 “滚。”陈凡再次吐出一个字,声音里的杀意让贾张氏不敢再多说一句,赶紧灰溜溜地跑了。 陈凡看着她的背影,冷笑一声。这些人,就是欠收拾。 他端起红薯粥,走到爹的床边:“爹,吃饭了。” 陈建国看着儿子眼中的戾气,叹了口气:“小凡,咱们还是少惹事……” “爹,不是我们想惹事,是事来找我们。”陈凡喂爹喝了口粥,“您放心,我有分寸,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他知道,想要在这个禽满四合院里立足,光靠退让是没用的,必须比他们更狠、更毒,才能让他们不敢再招惹。 他看向窗外,阳光正好,但他知道,这平静的表象下,隐藏着多少龌龊和算计。 不过没关系,他陈凡回来了,带着满腔的戾气和一个能改变命运的种植空间。 从今天起,这四合院的规矩,该由他来定了。 谁要是敢挡他的路,他不介意让对方尝尝,什么叫真正的绝望。 他的眼神再次变得冰冷,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与竞争对手殊死搏斗的夜晚,只不过这一次,他的战场,换成了这座看似平静的四合院。 第3章 断指 陈凡的左臂拆了石膏那天,天阴得厉害,像是憋着一场暴雨。他刚活动开僵硬的胳膊,一大爷易中海就背着手进了门,身后跟着耷拉着脑袋的傻柱。 “陈凡,伤好利索了?”易中海脸上挂着惯常的“慈祥”,眼神却在他胳膊上打转,“正好,傻柱有话跟你说。” 傻柱抬起头,脸上带着不情愿,瓮声瓮气地说:“前阵子……是我不对,不该跟你吵。” 陈凡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这俩货唱的哪出?黄鼠狼给鸡拜年? “说完了?”他掸了掸身上的灰,语气平淡,“说完可以走了,我还要干活。” 易中海的脸色沉了沉,他没想到陈凡这么不给面子。他本想借着傻柱道歉的由头,缓和一下关系,顺便敲打陈凡几句,让他知道院里谁是主事的,没想到这小子油盐不进。 “陈凡,话不能这么说。”易中海摆出长辈的架子,“傻柱给你道歉,是看得起你。你一个晚辈,总得懂点规矩。” “规矩?”陈凡眼神骤然变冷,扫过易中海和傻柱,“一大爷,您跟我提规矩?那我倒想问问,这院里的规矩,是不是只针对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傻柱平白无故要打我,您不说他;贾张氏污蔑槐花偷东西,您不罚她;三大爷算计邻居,您不管他。现在他假惺惺道个歉,我就得受着?这就是您的规矩?” 一连串的质问,让易中海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半天说不出话来。傻柱更是气得脸通红,要不是易中海拉着,早就冲上去动手了。 “你……你简直不可理喻!”易中海指着陈凡,气得手都抖了。 “彼此彼此。”陈凡冷笑,“没事就请回,我家小,容不下二位大佛。” 易中海狠狠瞪了他一眼,扯着傻柱就走,出门时还不忘撂下一句:“你等着!” 陈凡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神冰冷。等着?他倒要看看,这些人能玩出什么花样。 他转身进了屋,把空间里种的红薯挖出来几个,又摘了些刚长出来的青菜——他昨天在空间里种了点小白菜,长得飞快,绿油油的很新鲜。 他打算把这些东西拿到黑市去换点钱和票。这个年代,票比钱还金贵,没票啥也买不到。 刚走到院门口,就被二大爷刘海中拦住了。 “陈凡,去哪啊?”刘海中挺着肚子,官腔十足,“我正要找你呢,院里该打扫卫生了,你年轻力壮的,就负责清扫中院。” 陈凡皱了皱眉,这刘海中是想拿捏他?以前原主就是被他当劳力使唤,什么脏活累活都推给他。 “没空。”陈凡直接拒绝,侧身想从他旁边过去。 “哎,你怎么回事?”刘海中拦住他,脸沉了下来,“这是院里的集体活动,你想搞特殊?我告诉你,我是院里的二大爷,我说了算!” “你说了算?”陈凡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二大爷,你怕不是忘了,你这‘二大爷’就是个摆设,谁真把你当回事?让你管院里的事,是让你为大家服务,不是让你作威作福的。想找人干活?自己去找傻柱,他不是爱表现吗?” “你……你敢顶撞我?”刘海中气得吹胡子瞪眼,“我要向街道办反映你!说你不服从管理,破坏集体团结!” “随便。”陈凡根本不在乎,“你要是敢去,我就把你上次私吞院里救济粮的事也捅出去,让街道办查查你这个‘领导’是怎么当的!” 刘海中的脸瞬间变得惨白,私吞救济粮可是大事,要是被查出来,他这工作都得丢。他没想到陈凡连这事都知道,吓得赶紧让开了路,看着陈凡的背影,眼里又恨又怕。 陈凡没理会他,径直往黑市走去。他知道,跟这些人讲道理没用,只有比他们更狠,手里有他们的把柄,才能让他们不敢招惹。 黑市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人来人往,气氛紧张。陈凡找了个角落,把红薯和青菜摆出来,很快就有人围了过来。 “这红薯看着真不错,多少钱?”一个穿着干部服的中年男人问道,眼神里带着贪婪。 “红薯五毛钱一斤,青菜两毛钱一把,要票。”陈凡报了价,这价格比市价高不少,但在黑市上不算离谱。 “你抢钱啊?”那男人瞪了他一眼,“别人的红薯才三毛,还不要票!” “我的红薯跟别人的不一样,甜得很。”陈凡拿起一个红薯,掰开一半,露出黄瓤,“不信你尝尝。” 男人半信半疑地尝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还真挺甜!行,给我来五斤红薯,两把青菜,钱和票都给你。” 很快,陈凡的东西就卖光了,换了不少钱和票,还有几张工业券。他心里一阵踏实,有了这些,就能给爹买点营养品,再给自己买点布料做件新衣裳。 刚走出黑市,就被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拦住了。为首的是个刀疤脸,眼神凶狠,盯着陈凡:“小子,刚才卖东西赚了不少?识相的,把钱和票交出来,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陈凡眼神一沉,戾气瞬间涌了上来。他最恨的就是这种抢劫的,前世他公司的仓库就被抢过,损失惨重。 “滚。”陈凡吐出一个字,声音冰冷。 “嘿,这小子还挺横!”刀疤脸笑了,挥了挥手,“给我打!” 几个青年围了上来,拳头挥向陈凡。陈凡前世练过几年散打,对付这几个小混混绰绰有余。他侧身躲过一拳,抬脚踹在一个青年的肚子上,那青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刀疤脸没想到陈凡还会功夫,愣了一下,随即更狠了,从腰里掏出一把折叠刀,朝着陈凡刺了过来。 陈凡眼神一凛,侧身躲过,抓住刀疤脸的手腕,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刀疤脸的手腕被拧断了,惨叫着松开了刀。陈凡捡起刀,反手抵在他的脖子上,眼神里的杀意几乎要溢出来:“还敢抢吗?” 刀疤脸被他眼神里的狠劲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敢说半个不字,连连求饶:“不敢了!不敢了!大哥饶命!” “滚!”陈凡一脚把他踹开,“再让我看到你们抢劫,就不是断手这么简单了!” 几个青年连滚带爬地跑了,陈凡看着他们的背影,眼神冰冷。对付这种人,就得用最狠的手段,让他们知道疼,才不敢再犯。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刚想走,就看到傻柱和许大茂站在不远处,显然是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傻柱脸上带着惊讶,许大茂则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陈凡,你……你真行啊。”傻柱走上来说,语气复杂。他没想到陈凡不仅敢跟院里的大爷叫板,还这么能打。 许大茂也假惺惺地凑过来:“陈凡兄弟,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刚才真是太帅了!” 陈凡懒得理会他们,转身就走。傻柱和许大茂这对死对头,没一个好东西,离他们远点为好。 回到院里,陈凡把换来的钱和票藏好,又从空间里拿出些青菜和红薯,给陈建国做了顿像样的晚饭——红薯粥、炒青菜,还有一个白面馒头,是他用工业券换的。 “小凡,你这钱是哪来的?”陈建国看着桌上的饭菜,担忧地问。 “我去黑市把咱家种的菜卖了。”陈凡没隐瞒,“爹,您放心,我没惹事。” 陈建国叹了口气,没再多问,只是让他以后小心点。 吃过晚饭,陈凡正准备休息,就听到院里传来争吵声,是贾张氏和许大茂在吵。 “许大茂!你个杀千刀的!居然敢偷我家的鸡!”贾张氏的声音尖利刺耳,“我跟你拼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谁偷你家鸡了?”许大茂的声音也很愤怒,“别血口喷人!” 陈凡走到门口,靠在门框上看着热闹。他记得前世这时候,贾张氏家的鸡确实丢了,最后赖到了傻柱头上,没想到这一世换成了许大茂。 院里很快围满了人,一大爷、二大爷、三大爷都来了,秦淮茹也抱着槐花站在旁边。 “都别吵了!”易中海喊道,“到底怎么回事?” “一大爷,许大茂偷了我家的鸡!”贾张氏哭天抢地,“我今天下午还看到鸡在院里,刚才去喂,就少了一只!肯定是他偷的!他平时就不是好东西!” “你有证据吗?”许大茂梗着脖子,“没证据就别瞎说!我告诉你,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看你家烟囱冒烟了,肯定是在炖鸡!”贾张氏指着许大茂家的方向,“你敢让我们进去搜吗?” 许大茂眼神闪烁了一下,显然是心虚了,却嘴硬道:“我家炖的是猪肉,凭什么让你搜?” “是不是猪肉,搜搜就知道了!”贾张氏不依不饶。 易中海皱着眉,看向许大茂:“大茂,既然没偷,就让他们搜一下,也好证明你的清白。” 许大茂没办法,只能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一群人涌进许大茂家,很快就在厨房的锅里找到了半只炖鸡,鸡毛还扔在墙角。 “人赃并获!你还有什么话说!”贾张氏上去就要打许大茂,被众人拦住了。 许大茂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易中海皱着眉,开始“主持公道”:“大茂,你太不像话了!怎么能偷东西呢?赶紧给贾张氏赔礼道歉,再赔她家一只鸡!” 许大茂没办法,只能不情不愿地给贾张氏道了歉,还答应赔她家一只鸡。 陈凡看着这一幕,冷笑一声。这院里的闹剧,还真是一出接一出。他转身回了屋,懒得再看。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随着他的到来,这个四合院的平衡已经被打破,以后的日子,只会更加鸡飞狗跳。 但他不在乎。 他坐在床边,意识沉入种植空间,看着里面茁壮成长的作物,眼神坚定。他会利用这个空间,积攒足够的实力,然后把这些所谓的“邻居”一个个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院里真正的主宰! 窗外,乌云散去,露出一轮残月,清冷的月光洒在地上,像是一层寒霜。陈凡的眼中,闪烁着与这月光同样冰冷的戾气。 第4章 恶语 许大茂偷鸡被抓的事,像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整个四合院,连隔壁几个院子都知道了。许大茂成了院里的笑柄,见了谁都低着头走,偏偏贾张氏还不依不饶,每天站在院里指桑骂槐,把许大茂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陈凡对此乐见其成。狗咬狗,一嘴毛,最好能把这院里的浑水彻底搅乱,他才好浑水摸鱼。 这天,他刚从空间里收了些新鲜的黄瓜和西红柿,打算拿到黑市去卖。这两种蔬菜在这个季节可是稀罕物,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刚走到中院,就被贾张氏拦住了。她斜着眼看着陈凡手里的篮子,鼻子使劲嗅着:“哟,陈凡,这是哪来的黄瓜西红柿?该不会是偷的?我就说最近院里总少点东西,原来是你这个小贼干的!” 陈凡眼神骤然变冷,戾气如同实质般散发出来,死死盯着贾张氏:“你再说一遍?” 贾张氏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但仗着自己是长辈,又被许大茂憋了一肚子气,硬是梗着脖子道:“我说你偷东西!怎么了?你一个刚从乡下回来的穷小子,哪来的钱买这些稀罕物?不是偷的是抢的?” “我看你是活腻了。”陈凡一步步逼近,篮子里的黄瓜被他捏得咯吱响,“贾张氏,我警告过你,别惹我。你偏不听,非要往枪口上撞。” 他前世最恨的就是被人诬陷,当年他的实验室就是被人诬陷泄露商业机密,才引来的杀身之祸。贾张氏这句话,直接点燃了他心底的怒火。 “你想干啥?光天化日之下想打人啊?”贾张氏色厉内荏地叫道,往周围看了看,想找帮手。 院里的人听到动静都围了过来,三大爷阎埠贵抱着胳膊看热闹,二大爷刘海中想上前又不敢,一大爷易中海皱着眉,显然是想息事宁人。 “陈凡,别冲动。”易中海开口道,“张大妈就是随口说说,你别往心里去。” “随口说说?”陈凡冷笑,“一大爷,要是有人说你偷东西,你也能当随口说说?今天这事,她必须给我道歉!” “我凭啥给你道歉?”贾张氏嘴硬道,“我说错了吗?你就是个小偷!” “找死!”陈凡的怒火彻底爆发,抬手就要打。 “住手!”傻柱突然冲了出来,挡在贾张氏面前,“陈凡,你疯了?连长辈都敢打?” “滚开!”陈凡吼道,眼神里的杀意让傻柱都吓了一跳。 “有本事你先打我!”傻柱梗着脖子,他虽然怕陈凡,但在秦淮茹面前,他不能怂。 陈凡看着挡在面前的傻柱,又看了看躲在他身后的贾张氏,眼中的戾气几乎要凝成实质。他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动手的冲动。他知道,在这里打人得不偿失,只会让易中海等人抓住把柄。 但他也不会就这么算了。 他猛地把手里的篮子往地上一摔,黄瓜和西红柿摔得稀烂,汁水溅了贾张氏一裤腿。 “贾张氏,”陈凡的声音冰冷刺骨,“今天这事,我记下了。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为你说的话付出代价!” 说完,他转身就走,浑身的戾气让周围的人都下意识地后退,不敢挡他的路。 贾张氏看着摔烂的黄瓜西红柿,又看了看陈凡决绝的背影,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寒意,刚才的嚣张气焰瞬间没了。 易中海看着陈凡的背影,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感觉陈凡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必须想办法把他拿捏住。 陈凡回到屋里,胸口的怒火还没平息。他走到床前,一拳砸在墙上,拳头瞬间红肿起来。 “小凡,你咋了?”陈建国被吓得不轻。 “没事,爹。”陈凡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情绪,“就是跟人吵了几句。” 他知道,光靠戾气和狠劲没用,必须有足够的实力,才能让那些人真正害怕。他看向意识空间,那里的作物长得郁郁葱葱,他必须尽快利用空间积累财富和人脉,让自己在这个年代站稳脚跟。 接下来的几天,陈凡没再出门,专心打理空间里的作物。他种了些玉米和水稻,还种了些药材,打算等成熟了卖掉换钱。空间里的时间流速似乎比外面快,外面一天,空间里差不多能过三天,作物长得飞快,很快就到了收获的时候。 他收获了不少玉米和水稻,脱粒后装了满满两大袋,又收了些药材,打算找个靠谱的买家卖掉。他知道黑市鱼龙混杂,不安全,最好能找到固定的买家。 这天,他正在院里晒空间里种的草药,秦淮茹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鸡蛋羹。 “陈凡兄弟,还在生张大妈的气呢?”秦淮茹把鸡蛋羹递过来,“我给你炖了碗鸡蛋羹,你尝尝。” 陈凡看了她一眼,没接:“秦姐,有事说事,不用来这套。” 秦淮茹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张大妈就是那脾气,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她也知道错了,就是不好意思跟你道歉。” “她知道错了?”陈凡冷笑,“我看她是怕了。” 秦淮茹没接话,沉默了一会儿道:“我来是想跟你说,我认识一个人,是供销社的主任,他可能需要你种的这些东西。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帮你联系联系。” 陈凡愣了一下,看向秦淮茹。他没想到秦淮茹会帮他,难道她真的是好心?还是有别的目的? “为啥帮我?”陈凡问道,眼神警惕。 “都是街坊邻居的,互相帮衬是应该的。”秦淮茹笑了笑,“再说,你种的东西确实好,能卖个好价钱。” 陈凡想了想,觉得可以试试。供销社主任总比黑市上的人靠谱,而且通过秦淮茹牵线,也能卖她个人情,暂时缓和一下关系。 “好,那就麻烦秦姐了。” “不客气。”秦淮茹笑着说,“我明天就帮你问问,有消息了告诉你。” 看着秦淮茹走出去的背影,陈凡眼神复杂。这个女人,到底是真心帮忙,还是另有所图? 第二天,秦淮茹带来了好消息,供销社主任愿意见见陈凡,看看他的东西。 陈凡选了些最好的玉米、水稻和药材,跟着秦淮茹去了供销社。主任姓李,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看着很和蔼。 他尝了尝陈凡带来的玉米,又看了看药材,眼睛一亮:“不错,你这东西确实好!玉米和水稻我全要了,药材也按最高价收。以后你要是还有,直接送到供销社来,我都要!” 陈凡没想到这么顺利,心里一阵高兴。他和李主任谈好了价格,玉米和水稻一共卖了五十多块钱,药材卖了三十多块,加起来将近九十块,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拿着钱,陈凡心里踏实了不少。有了这笔钱,他就能给爹买些好药,再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 回到院里,陈凡把一半的钱交给陈建国:“爹,这钱您收着,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 陈建国看着手里的钱,激动得手抖:“小凡,这……这也太多了……” “没事,以后还会有更多的。”陈凡笑着说。 他的心情好了不少,戾气也消散了些。他知道,只要他继续利用空间种出好东西,就能赚到更多的钱,到时候别说贾张氏,就是整个院里的人,都得看他的脸色行事。 晚上,陈凡正准备睡觉,听到院里传来敲门声,是李主任派来的人,说想再要些药材,还让他以后多种点蔬菜,供销社专柜要用。 陈凡答应下来,心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要把空间里的作物打造成品牌,让整个京城都知道他陈凡种的东西最好! 而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算计过他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贾张氏的账,他记着;易中海的虚伪,他看着;傻柱的蠢笨,他等着…… 总有一天,他会让这些人明白,谁才是这四合院真正的主人!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映在陈凡冰冷的脸上,眼神里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凶光。这场关于生存和尊严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第5章 血光 供销社的订单像雪片似的飞来,陈凡的种植空间成了聚宝盆。玉米、水稻、蔬菜、药材……只要他种出来的,李主任照单全收,价格给得比黑市还高,还总能顺手塞给他几张紧俏的工业券或肉票。 陈凡家的日子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陈建国的病在空间泉水的滋养下日渐好转,已经能拄着拐杖下地走动;屋里的墙重新糊了报纸,添置了新的桌椅,连炕上铺的褥子都厚实了不少。 这一切,都被四合院的人看在眼里,嫉妒像毒草一样在他们心里疯长。 贾张氏看陈凡的眼神越来越阴鸷,嘴里的酸话没断过:“哼,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赚了点小钱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指不定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三大爷阎埠贵算盘打得噼啪响,几次三番想套陈凡的话,打听他到底在哪弄到的好货,都被陈凡冷冰冰地顶了回去。 易中海则频繁地组织全院大会,明里暗里地提“集体主义”“互助精神”,话里话外都在暗示陈凡应该“回馈”院里,把赚钱的路子分享出来。 “陈凡啊,你看你现在日子过好了,也该帮帮院里的街坊邻居嘛。”一次大会上,易中海端着搪瓷缸子,慢悠悠地说,“都是一个院的,有福同享才对。” 陈凡坐在角落里,手里把玩着一颗空间里结的核桃,眼皮都没抬:“一大爷,我赚钱是凭自己的本事,没偷没抢。谁想过好日子,自己去挣,别指望别人。” “你这话说的,就没意思了。”二大爷刘海中立刻接话,摆出官腔,“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讲究的是共同富裕!你一个人富了,不管院里人的死活,这思想有问题啊!” “思想有问题?”陈凡猛地抬眼,眼神像刀子一样扫过刘海中,“二大爷,您上个月把街道办发的救济布票偷偷换了酒喝,这事怎么说?您的思想就没问题?” 刘海中脸色瞬间煞白,没想到这点破事陈凡都知道,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阎埠贵赶紧打圆场:“哎呀,都是小事,不值一提。陈凡啊,你看傻柱最近总没活干,你那生意能不能带上他?让他给你打打下手也行啊。” “我不需要。”陈凡直接拒绝,“傻柱要是想干活,让他自己去厂里找,别来烦我。” 傻柱坐在旁边,脸涨得通红,他确实想跟陈凡搭伙,毕竟谁都想赚钱,但被陈凡这么不留情面地拒绝,面子上挂不住,忍不住吼道:“陈凡,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傻柱想给你帮忙,是看得起你!” “看得起我?”陈凡嗤笑一声,站起身,一步步走向傻柱,“我告诉你,就你这好吃懒做、拎不清的德行,给我提鞋都不配!” “你找死!”傻柱彻底被激怒了,猛地站起来就要动手。 陈凡眼神一厉,侧身躲过他的拳头,反手抓住他的胳膊,使劲一拧。 “啊——!”傻柱发出一声惨叫,疼得脸都扭曲了,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 “还敢动手吗?”陈凡的声音冰冷刺骨,手上的力道越来越大。 “不敢了!不敢了!”傻柱疼得连连求饶,他没想到陈凡的力气这么大,手像是被铁钳夹住一样,动都动不了。 “滚。”陈凡猛地松开手,傻柱踉跄着后退几步,捂着胳膊,看陈凡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满院的人都被这一幕吓住了,谁也没想到陈凡真敢动手,而且下手这么狠。 易中海又惊又怒:“陈凡!你太无法无天了!居然敢在全院大会上打人!” “他先动手的。”陈凡冷冷地说,“我只是自卫。谁要是再敢惹我,下场就跟他一样!” 他扫视一圈,目光在每个人脸上停留,无论是易中海的愤怒,贾张氏的怨毒,还是阎埠贵的算计,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从今天起,少来烦我。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转身就走,留下一院子噤若寒蝉的人。 经此一事,陈凡“狠戾”的名声彻底在院里传开了。没人再敢明着招惹他,见了他都绕着走,但暗地里的算计却没断过。 贾张氏贼心不死,趁陈凡去供销社送货,偷偷溜进他家,想偷点值钱的东西。结果刚摸到炕边,就被提前回来的陈凡抓了个正着。 “贾张氏,你还真是不长记性!”陈凡的眼神冷得像冰,一步步逼近。 贾张氏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想跑,被陈凡一把抓住头发,狠狠掼在地上。 “啊!救命啊!陈凡打人了!杀人了!”贾张氏杀猪似的嚎叫起来。 院里的人听到动静都跑了过来,看到贾张氏被陈凡按在地上,头发散乱,嘴角流血,都吓得不敢出声。 “你敢偷到我家来,谁给你的胆子?”陈凡的声音里带着杀意,抬脚就要踹下去。 “住手!”易中海冲了过来,“陈凡,有话好好说,别出人命!” “出人命?”陈凡冷笑,“她偷东西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会出人命?今天我就让她知道,偷我的东西,是什么下场!” 他没踹贾张氏,而是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根柴火,对着她的手狠狠抽了下去。 “啪!”清脆的响声在院里回荡。 “啊——!”贾张氏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手背上瞬间起了一道红檩子。 “还敢不敢偷了?”陈凡又问,手里的柴火扬了起来。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贾张氏疼得涕泪横流,哪里还有半点平时的嚣张。 “滚!”陈凡吼道,一脚把她踹开。 贾张氏连滚带爬地跑回自己家,关上门,再也不敢出声。 易中海看着陈凡,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已经管不住陈凡了。 陈凡看着紧闭的院门,眼神冰冷。他就是要杀鸡儆猴,让院里的人都知道,他陈凡不是好惹的,谁要是敢再动歪心思,贾张氏就是榜样! 这件事之后,院里彻底安静了下来。没人再敢明着议论陈凡,也没人再敢打他的主意。傻柱见了他就绕道走,三大爷阎埠贵再也不敢来算计他,就连易中海,也很少再找他说话。 陈凡乐得清静,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空间和生意上。他在空间里种了更多的作物,甚至尝试着种了些果树,长势喜人。供销社的生意越来越好,李主任对他越来越客气,甚至把他介绍给了一些厂里的领导,让他给领导家里专供新鲜蔬菜和药材。 陈凡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手里的钱越来越多,票也攒了不少。他给陈建国买了新衣服,还买了台收音机,每天晚上,爷俩坐在炕上听广播,日子过得平静而踏实。 但陈凡知道,这平静只是暂时的。院里的那些人,就像一群饿狼,只是暂时被他打怕了,一旦有机会,肯定还会扑上来。 他不会掉以轻心。 这天,陈凡从供销社回来,刚进院就看到许大茂鬼鬼祟祟地在他家门口转悠。 “许大茂,你干什么?”陈凡冷声问道。 许大茂吓了一跳,转过身,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陈……陈凡兄弟,我就是路过,路过……” “路过?”陈凡眼神一沉,“我看你是想偷东西?”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许大茂连连摆手,“我就是……就是想问问你,你那药材还有吗?我……我有点用。” 陈凡看着他,许大茂脸色蜡黄,眼下乌青,看起来精神很差。 “你要药材干什么?” 许大茂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道:“我……我最近身体不太好,想找点补药……” 陈凡心里了然,许大茂那点破事,院里谁不知道?肯定是被他媳妇娄晓娥管得严,又不敢去外面鬼混,憋出毛病了。 “我有是有,但不卖给你。”陈凡直接拒绝。他跟许大茂没什么交情,而且这种人,给他好脸色就会得寸进尺。 许大茂的脸瞬间垮了下来,眼神里闪过一丝怨毒,但很快又掩饰过去,陪着笑脸道:“陈凡兄弟,你就行行好,多少钱我都给!我给你双倍的价钱!” “多少钱都不卖。”陈凡懒得跟他废话,开门进了屋,“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把许大茂晾在了外面。 许大茂看着紧闭的房门,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眼神阴鸷得可怕。他狠狠唾了一口:“神气什么!等着瞧!” 陈凡坐在屋里,听到了许大茂的话,眼神冰冷。 等着瞧? 他倒要看看,许大茂能玩出什么花样。 他从空间里拿出一颗刚成熟的人参,这是他用空间泉水和特殊土壤培育的,虽然年份不长,但药效比普通人参强多了。 他把人参收好,心里冷笑。想跟他斗?许大茂还不够格。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四合院笼罩在一片寂静中,但陈凡知道,这寂静之下,隐藏着更多的暗流涌动。 他不会害怕,也不会退缩。 谁敢挡他的路,他就敢把谁碾碎! 这四合院,要么服他,要么滚蛋! 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嘴角勾起一抹狠戾的弧度,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吓人。 第6章 阴招迭出 许大茂被拒后,消停了没几天,院里就开始流传些关于陈凡的闲言碎语。说他的钱来路不正,是靠倒卖国家物资发的横财;说他的药材是从坟地里挖的,带着晦气;甚至还有人说他跟供销社主任不清不楚,靠的是旁门左道。 这些话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虽然没人敢当着陈凡的面说,但背后的指指点点从未断过。陈凡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八成是许大茂搞的鬼,这孙子最擅长背后捅刀子。 “小凡,外面那些话……”陈建国忧心忡忡,他一辈子老实巴交,最怕别人戳脊梁骨。 “爹,甭理他们。”陈凡正在给空间里的果树浇水,闻言头也没抬,语气冰冷,“一群跳梁小丑,蹦跶不了几天。” 他心里的戾气已经积攒到了临界点,许大茂的小动作像一根火柴,随时可能点燃他心底的炸药桶。 果然,没过几天,麻烦就找上门了。 这天下午,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突然闯进了四合院,直奔陈凡家。 “陈凡在哪?”为首的警察脸色严肃,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陈凡正在院里晒药材,闻声转过身,眼神一沉:“我就是。有事?” “有人举报你倒卖国家紧缺物资,非法牟利。”警察亮出搜查证,“我们要依法搜查你的住处。” 院里的人听到动静都围了过来,一个个伸长脖子看热闹,眼神里带着幸灾乐祸。贾张氏更是挤到前面,阴阳怪气道:“我就说这小子钱来得不干净?果然被抓了!真是报应!” 许大茂站在人群后面,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眼底满是得意。这举报信正是他写的,他就不信治不了陈凡! 陈凡冷冷地扫过人群,最后目光定格在许大茂脸上,眼神里的杀意几乎要溢出来。许大茂被他看得心里一寒,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搜。”陈凡没反抗,侧身让开了路。他身正不怕影子斜,空间里的东西他早就转移到了一个隐秘的地窖里,屋里只有些准备送到供销社的药材和蔬菜,都是有正规手续的。 警察在屋里翻了半天,除了一些药材和蔬菜,还有陈凡攒下的钱和票,根本没找到所谓的“国家紧缺物资”。 “这些药材和蔬菜是怎么回事?”警察指着院里晒的药材问道。 “我跟供销社有合作,这些都是要送到供销社的,有正规合同。”陈凡拿出李主任给他开的证明和合同,递给警察。 警察仔细核对了合同,又询问了几句,脸色缓和了不少。他们看出来了,这八成是有人诬告。 “举报信上说你有大量的玉米和水稻,在哪?”警察问道。 “都已经卖给供销社了,这是收据。”陈凡又拿出供销社开的收据,上面的日期和数量清清楚楚。 警察核对无误后,脸色沉了下来,转身看向围观的人群:“谁报的案?站出来!” 人群瞬间鸦雀无声,没人敢说话。许大茂缩在后面,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 警察看没人承认,也没再追究,只是严肃地对陈凡说:“以后做生意要注意,合法经营。如果有人再诬告你,你可以随时报警。” “谢谢警察同志。”陈凡点点头。 警察走后,院里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那些看热闹的人见陈凡没事,一个个灰溜溜地想走。 “站住!”陈凡突然开口,声音冰冷刺骨,“刚才谁说我报应来了?站出来!” 贾张氏吓得一哆嗦,躲到了傻柱身后。傻柱虽然也怕陈凡,但还是硬着头皮道:“陈凡,张大妈就是随口说说,你别当真。” “随口说说?”陈凡一步步走向贾张氏,眼神里的戾气让周围的人都不敢喘气,“我看你是不长记性!上次偷东西没给你教训是?” “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贾张氏吓得魂飞魄散,语无伦次地辩解。 “不是故意的?”陈凡冷笑,“那我就‘故意’给你长长记性!” 他猛地抬手,一巴掌扇在贾张氏脸上。 “啪!”清脆的响声震得全院寂静。 贾张氏被打得晕头转向,嘴角瞬间流出血来,她捂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陈凡:“你……你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陈凡眼神冰冷,“再敢胡说八道,我打断你的腿!” 说完,他的目光转向人群后面的许大茂,一步步走过去。 许大茂吓得腿都软了,转身就想跑,被陈凡一把抓住衣领,像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是你举报我的,对?”陈凡的声音低沉而危险,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冰锥。 “不……不是我!你弄错了!”许大茂吓得涕泪横流,拼命挣扎。 “弄错了?”陈凡冷笑,“除了你这个背后捅刀子的小人,谁还能干出这种事?” 他没打许大茂,而是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拖到院里的石磨旁,狠狠摁在石磨上。 “啊——!”许大茂的脸撞在冰冷的石磨上,疼得惨叫起来,鼻子瞬间流出血来。 “许大茂,我告诉你,”陈凡的声音贴着他的耳朵,带着刺骨的寒意,“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再敢跟我玩阴的,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猛地松开手,许大茂像一摊烂泥似的瘫在地上,捂着流血的鼻子,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陈凡看都没看他一眼,转身看向易中海:“一大爷,这院里的事,你管不管?” 易中海被陈凡的狠戾吓得说不出话来,半天才哆哆嗦嗦地说:“管……我管……” “那就管好你的人。”陈凡的声音冰冷,“再让我听到半句废话,再有人敢动我一下,别怪我把这院子掀了!” 说完,他转身回了屋,“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留下一院子噤若寒蝉的人。 贾张氏捂着脸,看着地上的血迹,不敢哭出声。许大茂瘫在地上,浑身发抖。其他人更是大气不敢喘,看向陈凡家房门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经此一事,陈凡在院里彻底成了没人敢惹的存在。别说背后议论,就是迎面遇上,都得低着头快走,生怕被他盯上。 但陈凡知道,这还不够。恐惧只能让他们暂时安分,只有彻底打垮他们的依仗,才能一劳永逸。 他把目标对准了易中海。 易中海能在院里呼风唤雨,靠的就是他“一大爷”的身份和那点所谓的“威望”。陈凡要做的,就是撕下他伪善的面具,让他名声扫地。 他开始留意易中海的动向,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易中海每个月都会偷偷给傻柱塞钱,数目还不少。而且他对傻柱的态度,好得有些过分,甚至比对自己的亲侄子还好。 陈凡心里起了疑,结合前世看剧的记忆,一个念头闪过——易中海该不会是想让傻柱给他养老?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陈凡趁着易中海去厂里上班,偷偷溜进了他家。易中海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在他床底下的一个木箱里,陈凡找到了一个账本,上面清清楚楚地记着他给傻柱的每一笔钱,还有一些他算计着怎么把傻柱拿捏在手里的想法。 “果然如此。”陈凡冷笑一声,把账本揣进怀里。有了这个,足够让易中海身败名裂了。 他没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地回了家。 机会很快就来了。 月底,院里又要评选先进住户,易中海想把名额给傻柱,理由是傻柱“乐于助人”“团结邻里”。 “我反对。”陈凡在大会上直接开口,“傻柱仗着自己力气大,在院里横行霸道,欺负弱小,凭什么当先进?” “你胡说!”傻柱立刻反驳,“我啥时候欺负人了?” “你上次帮贾张氏抢秦淮茹家的粮,不算欺负人?”陈凡冷笑,“你还经常克扣厂里的饭盒,拿回家里给秦淮茹,这叫‘乐于助人’?” 傻柱被问得哑口无言,脸涨得通红。 易中海皱着眉:“陈凡,过去的事就别再提了。傻柱最近表现不错。” “表现不错?”陈凡拿出那个账本,扬了扬,“一大爷,这是什么,你认识?” 易中海看到账本,脸色瞬间惨白,像见了鬼一样:“你……你怎么会有这个?”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凡把账本扔在桌上,“大家都看看,咱们这位公正无私的一大爷,是怎么算计着让傻柱给他养老的!每个月偷偷给傻柱塞钱,还想把院里的公共用地划给傻柱,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众人拿起账本,越看越心惊,看向易中海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和愤怒。 “易中海!你太不是东西了!”贾张氏第一个跳出来,“怪不得你总向着傻柱,原来是想让他给你养老!我们凭什么要养着你?” “就是!太自私了!” “这种人不配当一大爷!” 群情激愤,易中海被骂得抬不起头,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陈凡看着眼前的景象,眼神冰冷。这就是伪善者的下场,撕下他们的面具,他们连一条狗都不如。 “我提议,罢免易中海一大爷的职务!”陈凡高声说道。 “我同意!” “我也同意!” 众人纷纷附和,易中海彻底瘫倒在地上,面如死灰。 陈凡看着他的惨状,没有丝毫同情。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从今天起,这四合院,再也没有人能压他一头了。 但他的戾气并没有消散,反而更加炽烈。他知道,这只是开始,那些曾经欺辱过他、算计过他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血债,必须血偿! 他的目光扫过院里的每一个人,眼神里的狠戾让所有人都不寒而栗。 这四合院的天,彻底变了。 第7章 铁腕 易中海被罢免后,院里彻底没了主心骨。二大爷刘海中想趁机上位,拉着阎埠贵搞了个“临时管理小组”,结果俩人三天两头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谁也不服谁,最后干脆散了伙。 四合院成了没头的苍蝇,彻底乱了套。但没人敢再招惹陈凡,连走路都绕着他家门口过,生怕被他那淬了冰的眼神扫到。 陈凡乐得清静,把地窖挖得更深了,空间里的作物源源不断地运出去,换成票子和钱。他甚至托李主任弄了辆二手自行车,往供销社送货方便了不少,车把上挂着的帆布包鼓鼓囊囊,谁都知道里面装的是好东西,却没人敢打主意。 这天傍晚,陈凡刚骑车回来,就看到傻柱蹲在他家门口,手里攥着个酒瓶子,眼神发直。 “滚。”陈凡懒得跟他废话,推着自行车就要进门。 傻柱猛地站起来,酒气喷了陈凡一脸:“陈凡……我草你妈!” 他显然是喝多了,被易中海倒台和院里人排挤的事憋了一肚子火,此刻全发泄到了陈凡身上。 “你毁了一大爷,毁了我……我跟你拼了!”傻柱嘶吼着扑过来,手里的酒瓶子照着陈凡的头就砸。 陈凡眼神一凛,侧身躲过,自行车被砸得“哐当”一声倒在地上,车把撞出个坑。 “找死!” 戾气瞬间冲垮了理智,陈凡反手抓住傻柱的胳膊,膝盖顶着他的腰眼狠狠一磕。 “咔嚓”一声脆响,伴随着傻柱撕心裂肺的惨叫,他的胳膊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弯了下去。 陈凡没停手,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的脸摁在墙上,一下,又一下,狠狠撞击着粗糙的砖面。 “让你嘴贱!让你动手!” 每撞一下,他就骂一句,眼神里的杀意浓得像化不开的墨。前世被背叛的恨意,今生被算计的怒火,全都凝聚在拳头上,砸得傻柱满脸是血,鼻梁塌了,牙齿掉了好几颗,嘴里呜呜咽咽的,连求饶都喊不出来。 院里的人听到动静跑出来,看到这血腥的一幕,吓得腿肚子都转筋。贾张氏捂着嘴,差点吓晕过去;阎埠贵缩在门后,只敢露出半只眼睛偷看;刘海中想上前劝,刚迈出一步就被陈凡那杀人的眼神钉在原地。 “都看着干什么?”陈凡猛地转头,血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淌,眼神里的疯狂让所有人都头皮发麻,“谁想替他出头?站出来!” 没人敢说话,连大气都不敢喘。 陈凡冷笑一声,拖着像死狗一样的傻柱,扔到中院的空地上,用脚踩着他的断胳膊:“傻柱,记住今天的疼。再敢惹我,下次断的就是你的脖子!” 傻柱疼得浑身抽搐,眼里充满了恐惧,像条丧家之犬。 陈凡看都懒得再看他,捡起地上的自行车,一瘸一拐地进了屋,“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把外面的死寂和恐惧全关在了门外。 屋里,陈建国吓得脸色惨白,指着他说不出话。 “爹,没事。”陈凡用毛巾擦着手上的血,语气平静得可怕,“这种人,不打服了,永远不知道怕。” 陈建国看着儿子眼底那抹化不开的戾气,心里直发寒。他总觉得,儿子自从摔了一跤后,就像变了个人,身上那股狠劲,根本不像个年轻人该有的。 但他不敢劝,只能叹了口气,默默去收拾地上的狼藉。 傻柱被打残的事,像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湖面,不仅震住了四合院,连隔壁几个院子都知道了陈凡的凶名。有人偷偷报了警,但警察来了一看傻柱那副惨样,再听院里人七嘴八舌一说前因后果,加上陈凡拿出傻柱先动手的证据,最后也只是警告了陈凡几句,让他以后别下手那么重,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经此一事,陈凡彻底成了四合院的禁忌。没人敢跟他说话,没人敢看他的眼睛,甚至没人敢在他出门的时候在院里逗留。整个院子死气沉沉的,连孩子哭都被大人死死捂住嘴,生怕惹恼了那个“煞星”。 但陈凡的戾气并没有因此消减,反而像野草一样疯长。他看着院里那些人恐惧的眼神,心里没有丝毫快意,只有一片冰冷的荒芜。 他知道,这些人不是服了,是怕了。一旦他露出半点软弱,这些豺狼虎豹立刻就会扑上来,把他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必须更狠,必须让他们彻底绝望。 他把目标对准了贾张氏。这老虔婆贼心不死,前几天居然趁他不在家,偷偷翻他家的垃圾桶,想找些能卖钱的东西,被陈建国抓了个正着。 陈凡没当场发作,只是在心里记了一笔。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让贾张氏永无翻身之日的机会。 机会很快就来了。 月初发粮票的日子,贾张氏又想故技重施,假装摔倒,把秦淮茹手里的粮票蹭掉,再假装无意捡起来占为己有。结果被陈凡看了个正着。 “贾张氏,你的手还想不想要了?” 冰冷的声音像从地狱里传来,贾张氏吓得一哆嗦,手里的粮票掉在了地上。 陈凡走过去,一脚踩在粮票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里的杀意让她浑身发抖。 “我……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陈凡蹲下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那只手上次被他用柴火抽过,现在还留着疤,“上回偷东西,我断了你半只手;这次想抢东西,你说我该卸你哪?” “不要!求求你不要!”贾张氏彻底崩溃了,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饶了我这一次!” 周围的人远远看着,没人敢上前。 陈凡冷笑一声,没卸她的手,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这是他从黑市上弄来的,锋利得很。 他抓住贾张氏的手指,在她惨叫声中,用刀背狠狠砸在她的指关节上。 “咔嚓!咔嚓!”几声脆响,贾张氏的两根手指以诡异的角度弯了下去。 “啊——!”凄厉的惨叫划破了四合院的死寂,听得人头皮发麻。 “记住这种疼。”陈凡扔掉小刀,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再敢有歪心思,下次就不是手指这么简单了。” 贾张氏疼得晕死过去,被随后赶来的贾东旭拖回了家。从此,这老虔婆彻底蔫了,见了陈凡就躲,连走路都贴着墙根,再也不敢多嘴多舌。 解决了贾张氏,陈凡的目光又落在了阎埠贵身上。这老小子算计了一辈子,最近居然打起了陈凡家地窖的主意,想趁夜挖洞偷东西,结果被陈凡埋在门口的碎玻璃扎了满脚。 陈凡没打他,只是把他偷东西的证据——一只带血的鞋子,扔到了院里的公告栏上。 阎埠贵的名声彻底臭了,在学校里被同事指指点点,在家里被老婆孩子埋怨,没过多久就灰溜溜地搬离了四合院。 刘海中见势不妙,也赶紧找关系调了工作,带着全家搬走了。 曾经鸡飞狗跳的四合院,转眼间就空了大半。只剩下秦淮茹一家,还有被打残的傻柱,以及缩在屋里不敢出来的许大茂。 陈凡站在院里,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心里没有丝毫平静,只有一股越来越浓的戾气。 他知道,这些还不够。 许大茂还在,傻柱还在,秦淮茹也还在。 这些人,都是潜在的威胁。 尤其是许大茂,这孙子阴得很,上次被打后就像缩头乌龟一样,谁也不知道他在憋着什么坏。 陈凡的眼神越来越冷,杀意像藤蔓一样缠绕住心脏。 斩草,必须除根。 他开始留意许大茂的动向,发现这孙子最近总是偷偷摸摸地往城外跑,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天夜里,陈凡悄悄跟了上去。 城外的乱葬岗,阴风阵阵,鬼火闪烁。许大茂拿着纸钱和供品,在一个新坟前烧着,嘴里念念有词。 陈凡躲在暗处,仔细一听,差点笑出声。这孙子居然在求死人保佑,想让陈凡倒霉。 “真是个蠢货。” 陈凡冷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根绳子,慢慢走了出去。 许大茂听到脚步声,吓得一哆嗦,回头看到陈凡,魂都飞了:“你……你怎么来了?” “来送你上路。” 陈凡的声音冰冷刺骨,手里的绳子像毒蛇一样缠向许大茂的脖子。 许大茂吓得屁滚尿流,转身就想跑,被陈凡一脚踹倒在地。 “饶命!陈凡饶命啊!”许大茂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再也不敢了!真的再也不敢了!” “晚了。” 陈凡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绳子猛地收紧。 许大茂的惨叫声在乱葬岗里回荡,很快就弱了下去,最后彻底没了声息。 陈凡松开手,看着地上的尸体,眼神冰冷。 斩草,除根。 他挖了个坑,把许大茂埋了进去,连个标记都没留,仿佛这个人从未存在过。 做完这一切,他转身离开,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四合院,天已经快亮了。陈凡洗了洗手,看着镜子里自己冰冷的眼神,没有丝毫愧疚,只有一片死寂。 他知道,自己手上沾了血,再也回不去了。 但他不后悔。 在这个吃人的年代,在这个禽兽遍地的四合院,想要活下去,想要保护自己和家人,就必须比禽兽更狠,比魔鬼更毒。 从今往后,这四合院,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和他爹了。 他走到窗边,看着天边泛起的鱼肚白,眼神里的戾气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不见底的冰冷。 游戏,还没结束。 傻柱,秦淮茹…… 他的目光扫过那两家紧闭的房门,嘴角勾起一抹森然的笑意。 该清的,还得清干净。 第8章 血洗消失 许大茂的消失像投入湖面的石子,起初还激起些涟漪。娄晓娥哭哭啼啼找了几天,院里人也议论了几句,但没人敢往陈凡身上想——或者说,没人敢说出来。陈凡那双眼,冷得能冻死人,谁提谁倒霉。 秦淮茹是最先察觉到不对劲的。她不止一次看到许大茂偷偷摸摸跟在陈凡身后,也隐约知道两人积怨极深。但她不敢说,甚至不敢表现出丝毫怀疑,只是每天更加小心翼翼地过日子,尽量避免和陈凡照面。 傻柱成了废人,胳膊断了后没接好,成了歪的,干不了重活,被轧钢厂辞退了。他整天窝在家里喝酒,喝醉了就哭,哭易中海的“恩情”,哭自己的“委屈”,偶尔也会对着陈凡家的方向骂几句,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生怕被听见。 陈凡对这一切视若无睹。他每天照旧往供销社送货,空间里的作物换来了越来越多的钱和票,他甚至托李主任买了台缝纫机,给陈建国做了身新棉袄,又给家里添置了煤炉,冬天不用再挨冻。 但他身上的戾气不仅没减,反而像发酵的毒药,越来越浓。他看谁都像藏着刀子,听谁说话都像在算计。院里的寂静让他烦躁,偶尔响起的咳嗽声都能让他瞬间绷紧神经。 他知道,这是杀了许大茂后的后遗症。手上沾了血,心就再也静不下来了。 “小凡,要不……咱们搬走?”陈建国看着儿子日渐阴沉的脸,终于忍不住开口。这院子太压抑了,他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搬走?”陈凡眼神一厉,“搬到哪去?换个地方,就没有像许大茂、贾张氏那样的人了?爹,躲是躲不掉的。” 他要的不是逃离,是彻底掌控。这院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得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活着,直到他确认再也没有威胁。 他的目光,落在了傻柱身上。 这残废就是颗定时炸弹,虽然现在蔫了,但保不齐哪天就会被人当枪使。留着始终是个祸害。 解决傻柱,不用脏了自己的手。 陈凡开始留意傻柱的动向,发现他每天傍晚都会偷偷去后街的杂货铺买酒,而且欠了不少酒钱。 机会来了。 这天,陈凡提前去了那家杂货铺,给老板塞了五块钱和一张工业券。 “帮个忙。”陈凡的声音没什么温度,“待会儿有个断了胳膊的人来买酒,你就说他欠的钱该还了,要是还不上,就卸他另一条胳膊抵债。” 老板看着钱和票,又看看陈凡冰冷的眼神,吓得赶紧点头:“成……成!” 傍晚,傻柱果然摇摇晃晃地来了,嘴里还哼着跑调的小曲。 “老板,来瓶二锅头。” “酒钱呢?”老板硬着头皮问道,按照陈凡的吩咐,脸上摆出凶狠的表情,“你都欠了快十块了,今天再不还,我卸你另一条胳膊!” 傻柱醉醺醺的,没反应过来:“急啥?记账上……” “记账?我看你是想赖账!”老板冲后面喊了一声,出来两个壮汉,都是附近的地痞,被陈凡请来看戏的。 “你们干啥?”傻柱吓得酒都醒了一半,连连后退。 “干啥?拿你胳膊抵债!”壮汉上前就抓。 傻柱虽然废了一条胳膊,但常年干体力活,力气还是有的,当下就和壮汉打了起来。但他毕竟少了条胳膊,没多久就被打倒在地,另一条胳膊也被硬生生打断了。 “啊——!”惨叫声穿透了整条街。 陈凡就站在街角的阴影里,冷冷地看着这一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傻柱被抬回四合院时,已经奄奄一息。秦淮茹看着他血肉模糊的胳膊,吓得脸色惨白,却不敢说一句多余的话。 陈凡站在门口,看着被抬进屋里的傻柱,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又少了一个祸害。 接下来,是秦淮茹。 这个女人看似无害,甚至有些可怜,但陈凡忘不了她那些不动声色的算计。她对傻柱的利用,对院里男人的拉拢,都透着一股精明。留着她,说不定哪天就会给你背后捅一刀。 对付女人,要用软刀子。 陈凡开始有意无意地在供销社提起秦淮茹,说她日子过得有多难,说她丈夫死得早,说她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多不容易……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她需要“帮助”。 很快,就有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了秦淮茹。 一个在厂里当小组长的老光棍,听了陈凡的“介绍”,觉得秦淮茹好欺负,开始天天往四合院跑,缠着秦淮茹,又是送粮票又是送布票,嘴里说着“帮衬”,眼神里的龌龊藏都藏不住。 秦淮茹吓坏了,想躲,却被老光棍堵在家里;想喊人,院里的人要么装聋作哑,要么躲得远远的——谁都知道这是陈凡搞的鬼,谁敢插手? 她去找傻柱帮忙,傻柱两条胳膊都断了,自身难保,只能哭着说对不起她。 她去找陈凡,跪在地上求他放过自己。 “陈凡兄弟,我知道错了,我以前不该算计你,你放过我……”秦淮茹哭得撕心裂肺,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陈凡坐在院里的石凳上,手里把玩着一颗空间里的核桃,眼皮都没抬:“我没做什么啊。人家看你可怜,想帮你,你该谢谢人家才对。” “不是的!是你!都是你安排的!”秦淮茹嘶吼着,像疯了一样。 “哦?”陈凡抬眼,眼神冰冷,“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可别乱说。诬告可是大罪。” 秦淮茹看着他冰冷的眼神,突然明白了。这个人,根本不是人,是魔鬼。他不会动手打她,却要一点点折磨她,直到她彻底崩溃。 绝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秦淮茹。她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 那天晚上,四合院静得可怕。半夜里,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接着是“扑通”一声闷响。 陈凡推开窗,看到秦淮茹躺在院里的地上,一动不动,脑袋下面流出一滩黑血。她是从房顶上跳下来的。 三个孩子的哭声划破了夜空,却显得那么微弱。 陈建国站在陈凡身后,看着地上的尸体,浑身发抖,嘴唇哆嗦着:“你……你逼死了她……你真的逼死了她……” “是她自己想死。”陈凡的声音平静得可怕,“我没碰她一根手指头。” “你比杀了她还狠!”陈建国吼道,指着陈凡,“你变了!你变得我都不认识了!你是个魔鬼!” 陈凡没说话,只是关上了窗,把外面的哭声和血腥味都关在了外面。 他知道自己变了。从杀了第一个人开始,从被那些算计和欺辱逼到绝境开始,他就已经不是原来的陈凡了。 但他不后悔。 不狠,死的就是他和爹。 天亮后,警察来了,勘察了现场,最终定性为“自杀”。秦淮茹的三个孩子被远房亲戚接走了,四合院彻底空了。 只剩下陈凡和陈建国,还有两条胳膊断了、疯疯癫癫的傻柱。 傻柱每天坐在门口,对着空气傻笑,嘴里念叨着“对不起淮茹”“一大爷我错了”,偶尔看到陈凡,就吓得浑身发抖,像见了鬼一样。 陈建国彻底垮了,整天躺在床上,不说话,不吃饭,眼神呆滞,像个活死人。陈凡用空间泉水给他灌下去,他才能勉强活着。 四合院成了真正的鬼院。风一吹过,空荡荡的院子里就发出呜呜的声响,像在哭。 陈凡每天照旧打理空间,送货,赚钱。他把赚来的钱都堆在屋里,堆成了小山,却再也没有当初的踏实感。 他身上的戾气浓得化不开,像一层黑色的壳,把他和整个世界隔绝开来。他看天是灰的,看地是黑的,看自己的手,仿佛永远沾着洗不掉的血。 他偶尔会坐在院里,看着空荡荡的四周,想起前世的实验室,想起那片奇异的白光,想起刚到这个院子时的惶恐和愤怒。 他赢了。 他把所有想害他的人都解决了,他掌控了这个院子,他和爹活了下来。 可为什么,心里会这么空? 那天晚上,陈凡做了个梦。梦里,他回到了刚到这个院子的时候,贾张氏还在骂街,傻柱还在跟许大茂吵架,易中海还在装模作样地主持公道……一切都那么吵,却又那么真实。 他醒过来,看着空荡荡的院子,突然想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起身,走到傻柱面前,傻柱吓得缩成一团。 “想走吗?”陈凡问道。 傻柱愣愣地看着他,不敢说话。 “我送你走。” 陈凡把傻柱拖上板车,拉到了城外的精神病院,给了院长一笔钱,让他“好好照顾”。 然后,他回到院子,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把陈建国背在背上。 “爹,咱们走。” 陈建国没有反应,像个木偶。 陈凡背着爹,走出了这个充满了血腥和戾气的四合院。阳光照在他身上,却暖不了那颗早已冰冷的心。 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他只知道,这个院子,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而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戾气和狠劲,或许会跟着他,一辈子。 车轱辘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单调的声响,像在为这座死去的四合院,奏响最后的挽歌。 第9章 恶念如影 离开四合院的那天,天阴得厉害,像是要下雨。陈凡背着陈建国,一步步走出那条熟悉的胡同,身后是紧闭的院门,门环上还沾着没擦净的暗红痕迹——那是傻柱和贾张氏的血。 他没回头。 这地方像个烂疮,扒开了全是脓水,留着只会烂到骨头里。 他在城郊租了个小院子,独门独户,周围都是种地的农民,相对清净。他把陈建国安顿好,用空间泉水一点点吊着他的命,老人依旧沉默,眼神空洞,像被抽走了魂魄。 陈凡不在乎。活着就好,至于其他的,他顾不上,也不想顾。 他依旧往供销社送货,只是换了个点,离得远些,很少再进城。空间里的作物越种越多,他甚至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种上些普通的蔬菜,掩人耳目。 日子看似平静,像一潭死水。 但那股戾气,从未离开。 它藏在陈凡的眼底,藏在他握紧的拳头上,藏在他深夜惊醒时冰冷的汗里。 这天,他去供销社送货,遇到了以前四合院的邻居,是那个搬走的三大爷阎埠贵。 阎埠贵显然也认出了他,吓得脸都白了,转身就想跑。 “三大爷,跑啥?”陈凡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冰冷刺骨。 阎埠贵腿一软,差点摔倒,转过身,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陈……陈凡啊,好巧,好巧……” “不巧。”陈凡走到他面前,眼神像刀子一样剜着他,“我找你有事。” “事?啥……啥事?”阎埠贵吓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你搬走的时候,是不是顺手牵走了我家的一个木箱?”陈凡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压迫感,“里面装着我爹的抚恤金,不多,也就几十块。” 他根本不记得什么木箱,这只是个由头。他就是看不得阎埠贵这幅苟活的样子,想找点事,发泄心里那股无处安放的戾气。 “没……没有!我没拿!”阎埠贵连连摆手,脸涨得通红。 “没拿?”陈凡冷笑一声,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我都看见了,你半夜偷偷摸摸从我家地窖里翻出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真的不是我!你弄错了!”阎埠贵急得快哭了。 周围的人围了过来,指指点点。 陈凡不管不顾,拖着阎埠贵就往外面走:“走,跟我回院里对对质!看看是不是你拿的!” “放开我!我不去!”阎埠贵拼命挣扎,却哪有陈凡的力气大,被他像拖死狗一样拖着走。 他把阎埠贵拖到城郊的烂泥塘边,一脚把他踹了进去。 “啊——!”阎埠贵惨叫着,浑身沾满了腥臭的烂泥。 “说!拿没拿?”陈凡站在塘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里的疯狂让人心惊。 “没拿!我真的没拿!”阎埠贵哭喊着,在烂泥里扑腾。 “不说实话是?”陈凡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他旁边的泥水里,溅了他一脸泥,“不说我就砸死你!” “我说!我说!”阎埠贵彻底崩溃了,“是我拿的!是我拿的!我还给你!我马上还给你!” “早说不就完了?”陈凡冷笑一声,转身就走,“明天把钱送到我租的院子里,少一分,我就把你扔进永定河喂鱼!” 阎埠贵瘫在烂泥塘里,看着陈凡离去的背影,哭得像个孩子。他根本没拿什么木箱,却不得不承认,因为他知道,这个疯子真的会杀了他。 第二天,阎埠贵凑了五十块钱,送到了陈凡的院子里,然后就带着全家离开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陈凡拿着那五十块钱,扔在桌上,看着它,眼神冰冷。 心里的戾气,并没有因为发泄而减少,反而像野草一样疯长。 他开始变得越来越暴躁,一点小事就能点燃他的怒火。卖菜的小贩多收了他两分钱,他把人家的摊子掀了;邻居家的鸡跑到他院里下蛋,他把鸡抓住,当着邻居的面活活摔死。 周围的人都怕了他,见了他就躲,背地里叫他“疯狗”。 陈建国看着儿子一天天变得不像人,眼里终于有了点神采,是绝望的神采。他开始绝食,水米不进。 陈凡用空间泉水灌他,他就拼命往外吐,嘴里喃喃着:“造孽啊……造孽啊……” 陈凡没辙,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一天天衰弱下去。 这天晚上,陈建国突然精神好了些,拉着陈凡的手,浑浊的眼睛里流着泪:“小凡……收手……别再造孽了……爹快不行了……爹想干干净净地走……” 陈凡看着爹枯瘦的手,那双手曾经那么有力,如今却像枯枝一样,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一下,密密麻麻地疼。 “爹……”他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喉咙像被堵住了一样。 “听爹的……”陈建国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离开这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活着……别再害人了……” 说完,他的手垂了下去,眼睛永远地闭上了。 “爹——!” 陈凡的嘶吼声划破了夜空,带着从未有过的绝望和痛苦。 他守着陈建国的尸体,坐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眼神空洞。 第四天,他亲手挖了个坑,把爹埋在了院子后面的菜地里,没有立碑,只有一抔新土。 处理完爹的后事,陈凡把院子里的东西都烧了,包括那些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作物和钱票。 他背着一个简单的包袱,离开了城郊的小院,像个游魂一样,漫无目的地走着。 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爹走了,那个唯一牵挂的人走了。 他曾经以为,狠一点,就能活下去,就能保护想保护的人。可到头来,他保护了谁?他只留下了满手的血腥和一座空坟。 路过一条河,河水很清,映出他自己的脸。 那张脸上,满是戾气和疲惫,眼神像死灰一样,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锐利和光彩。 他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原来,他才是那个最该被清除的祸害。 他一步步走进河里,冰冷的河水没过了他的膝盖,没过了他的胸口,没过了他的头顶。 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实验室,看到了那片带着草木清香的奇异白光,听到了爹在喊他的名字。 “小凡……回家了……” 是啊,该回家了。 河水依旧流淌,仿佛从未有过这么一个人。 只是偶尔,在京城南锣鼓巷附近的那座废弃四合院里,有人说,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听到里面传来男人的嘶吼,还有女人和孩子的哭声,听得人头皮发麻。 那是戾气凝结的回响,是永远也散不去的罪孽。 第10章 血火焚心 河水没顶的瞬间,陈凡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窒息的痛苦裹着刺骨的寒意,像无数根冰针扎进骨髓,意识沉入无边的黑暗。 可再次睁眼时,他却躺在一片烂泥里,浑身湿透,腥臭的味道直冲鼻腔。不远处是呜咽的河水,天边挂着残月,冷光惨白,照得四周像坟场。 “没死成?” 陈凡低笑,笑声嘶哑得像破锣,胸腔里翻涌着说不出的戾气。连死都这么难?老天爷是觉得他造的孽还不够,要留着他继续折腾? 他挣扎着爬起来,浑身骨头像散了架,每动一下都疼得钻心。空间还在,意识沉入时,那半亩地和泉眼依旧安在,只是泉水泛着诡异的暗红,像是掺了血。 “连你也在嘲笑我?”陈凡盯着那暗红的泉水,眼底的疯狂几乎要溢出来。他伸手去舀,泉水沾在手上,竟像烙铁一样烫。 他猛地缩回手,看着掌心被烫出的红痕,突然笑了,笑得癫狂:“好!好得很!死不了,那就接着造!谁也别想好过!”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只是凭着一股戾气往前闯。饿了就从空间里抓把生米塞进嘴里,渴了就喝路边的脏水,累了就倒在破庙里睡。身上的衣服烂成了布条,头发像枯草,眼神却越来越亮,亮得像淬了毒的刀。 半个月后,他晃进了一个叫“李家屯”的村子。村口的老槐树下,几个村民正围着一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年轻人,骂骂咧咧。 “狗娘养的!敢偷队里的粮食,活腻歪了!” “打断他的腿!看他还敢不敢!” 年轻人蜷缩在地上,嘴里呜呜咽咽地求饶,正是从四合院跑掉的傻柱。他被精神病院赶出来后,一路讨饭到了这,饿极了才偷了队里的红薯。 陈凡站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傻柱的两条胳膊依旧是歪的,断了的地方肿得像馒头,此刻被人踩着背,脸贴在泥地里,比狗还不如。 “住手。” 陈凡的声音不高,却像一道惊雷,炸得几个村民愣在原地。他们转头看他,见是个疯疯癫癫的乞丐,顿时没了顾忌。 “哪来的疯子?滚远点!”一个络腮胡村民吼道,抬脚就往陈凡身上踹。 陈凡没躲,硬生生受了这一脚,身子晃了晃,眼底的戾气瞬间炸开。他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猛地扑上去,抱住络腮胡的腿,张嘴就咬。 “啊——!”络腮胡惨叫一声,感觉腿骨都要被啃下来了,疼得浑身发抖。 其他村民吓了一跳,抄起手里的锄头扁担就往陈凡身上砸。 陈凡像感觉不到疼,只顾着撕咬,嘴里满是血腥味,眼神里的疯狂让所有人都头皮发麻。这哪是人?分明是头疯狗! 混乱中,不知是谁一锄头砸在陈凡背上,他闷哼一声,倒在地上,却还在死死咬着络腮胡的腿不放。 “疯子!真是个疯子!”村民们吓坏了,也顾不上傻柱了,拖着重伤的络腮胡屁滚尿流地跑了。 场上只剩下陈凡和傻柱。 傻柱从地上爬起来,看着倒在血泊里的陈凡,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想跑。 “站住。”陈凡挣扎着坐起来,背上的伤口渗出血,染红了身下的泥土,“傻柱,你跑什么?” 傻柱腿一软,跪在地上,涕泪横流:“陈凡大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放过我!我再也不敢了!” “放过你?”陈凡笑了,笑得咳出血沫,“我爹让我放过你,老天爷让我放过你,可谁放过我了?” 他一点点爬向傻柱,每爬一步,地上就留下一道血痕。 傻柱吓得连连后退,屎尿都快出来了:“别过来!你别过来!” 陈凡没停,终于爬到他面前,伸手抓住他歪掉的胳膊,猛地一拧。 “咔嚓——!” “啊——!”傻柱发出杀猪般的惨叫,那条本就残废的胳膊彻底废了,只剩下一层皮连着。 “这只胳膊,是你欠我的。”陈凡的声音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另一只,是你欠秦淮茹的。” 他又抓住傻柱的另一条胳膊,同样的手法,同样的狠戾。 惨叫声戛然而止,傻柱眼睛瞪得溜圆,活活疼死了。 陈凡松开手,看着傻柱死不瞑目的脸,没有丝毫反应。他从空间里舀出那暗红的泉水,抹在自己背上的伤口上。 泉水接触伤口的瞬间,传来剧烈的灼痛,像是有无数条虫子在啃噬血肉,但伤口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果然有用。”陈凡低笑,眼底的疯狂更盛。这泉水,竟成了他的疗伤药,只是这代价,是让他的戾气越来越重。 他在李家屯待了下来,住在村头的破庙里。村民们被他打怕了,没人敢惹,只是暗地里叫他“血疯子”。他偶尔会去村里的菜地偷点菜,谁要是敢拦,他就敢把对方的胳膊拧断。 渐渐地,没人敢管他了。他成了李家屯的噩梦,孩子们夜里哭,只要说“血疯子来了”,立马就不敢出声。 这天,村里来了个穿中山装的男人,说是来调查“外流人员”的,看到陈凡时,眼睛亮了。 “你是陈凡?”男人问道,语气带着审视。 陈凡抬头,眼神冰冷:“你是谁?” “我是街道办的,姓王。”男人拿出个小本子,“有人举报你在京城杀了人,还逼死了妇女,是不是真的?” 是阎埠贵。陈凡瞬间就明白了。那老小子跑了还不安分,居然敢举报他。 “是又怎么样?”陈凡的声音没有丝毫温度。 王干事显然没料到他这么坦白,愣了一下,随即厉声道:“跟我走一趟!” “你抓得住我吗?”陈凡笑了,缓缓站起来。他的身形依旧消瘦,但浑身散发的戾气却让王干事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你想拒捕?”王干事色厉内荏地掏出手铐,“我警告你,抗拒从严!” “从严?”陈凡猛地冲上去,速度快得像一阵风。王干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一脚踹在胸口,倒飞出去,撞在墙上,口吐鲜血。 陈凡捡起地上的手铐,在手里把玩着,一步步走向王干事。 “你知道吗?我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装模作样的东西。”他蹲下身,用手铐狠狠砸在王干事的脸上,“拿着个破本子就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了?” “啊——!”王干事的鼻梁被砸断了,疼得惨叫。 “说,阎埠贵在哪?”陈凡的声音像冰锥,“不说,我就把你的手指头一根一根掰下来。” 王干事吓得魂飞魄散,哪还敢隐瞒,哆哆嗦嗦地说出了阎埠贵的地址——他躲在邻县的一个亲戚家。 “早说不就完了?”陈凡笑了,猛地用力,手铐“咔嚓”一声锁在了王干事的脖子上,另一端拴在旁边的柱子上。 “你……你要干什么?”王干事惊恐地看着他。 “送你上路。”陈凡站起身,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谁让你多管闲事。” 他转身就走,任凭王干事在身后疯狂挣扎哭喊。破庙的门被他一脚踹关,隔绝了所有声音。 第二天,破庙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冲天,映红了半边天。村民们不敢靠近,只能眼睁睁看着破庙烧成一片灰烬,里面传来的惨叫声直到火灭了才消失。 陈凡站在远处,看着那片火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火光照在他眼底,映出的只有一片死寂的红。 他要去邻县,找阎埠贵。 这笔账,该清了。 一路上,他像一头失控的野兽,谁挡路就杀谁。抢了路人的衣服和钱,杀了想抓他的联防队员,甚至放火烧了一个举报他的村庄。 戾气像附骨之疽,彻底吞噬了他。他不再是人,只是一个被仇恨和疯狂驱动的杀人机器。 找到阎埠贵时,那老小子正在亲戚家的猪圈里喂猪,满脸褶子堆着谄媚的笑,给亲戚递烟。 陈凡站在猪圈门口,身上的血腥味让猪都躁动不安。 阎埠贵转头看到他,手里的烟杆“啪嗒”一声掉在地上,脸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像见了鬼一样。 “三……三大爷,好久不见。”陈凡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鬼!你是鬼!”阎埠贵瘫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往后爬,“你不是死了吗?你怎么没死?” “托你的福,没死成。”陈凡一步步走进猪圈,脚下的猪粪溅得到处都是,“我来谢谢你,送你上路。” “不要!求求你不要!”阎埠贵哭喊着,“我给你钱!我给你磕头!你放过我!” 陈凡没理他,抓起旁边的粪叉,猛地刺了下去。 惨叫声被猪的嚎叫声淹没,鲜血混着猪粪,溅得满地都是。 陈凡站在一片狼藉中,看着粪叉上的血肉,突然觉得一阵恶心,弯腰剧烈地呕吐起来。吐出来的只有酸水,却带着浓浓的血腥味。 他抬起头,看着天边的残阳,像一块凝固的血。 他赢了吗? 他杀了所有他想杀的人,报了所有他想报的仇。 可为什么,心里会这么空? 爹的脸,秦淮茹的脸,傻柱的脸,许大茂的脸……一张张脸在他眼前闪过,最后都变成了血糊糊的样子。 “啊——!” 陈凡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扔掉粪叉,用拳头疯狂地砸着自己的头。 “造孽啊……造孽啊……” 他爹临死前的话,像魔咒一样在他耳边回响。 他踉踉跄跄地走出猪圈,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扭曲的蛇。 路过一条河,和当初他跳的那条很像。 陈凡笑了,一步步走了进去。 这一次,他没有挣扎。 冰冷的河水裹着他,沉入黑暗。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他仿佛看到了爹在对他笑,还有那个刚到四合院时,眼神清澈的自己。 “爹,我错了……” 河水依旧流淌,带着他的罪孽和戾气,奔向远方,再也没有回头。 很多年后,李家屯的老人还会提起那个“血疯子”,说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杀了人就会放火,最后被河水收走了魂魄。 而京城南锣鼓巷的那座四合院,早已被拆了,盖起了高楼。没人记得那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也没人记得有个叫陈凡的年轻人,曾在那里,用戾气和鲜血,写下过一段扭曲而绝望的人生。 只有那片意识深处的种植空间,随着他的死亡,彻底消散在天地间,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第11章 临世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陈凡感觉自己像沉在万年寒潭底,意识被冻成了冰,连思考都做不到。他以为这就是终结,是他屠戮半生应得的报应。 可猛地,一股灼热的剧痛从灵魂深处炸开! 像是有烧红的烙铁狠狠捅进了天灵盖,又像是被万千钢针穿透了四肢百骸。他想惨叫,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嗬嗬的破风声,意识在剧痛中被强行拽回,眼前炸开一片刺目的血红。 “咳……咳咳……” 他呛咳着,口鼻里涌出带着铁锈味的液体,黏糊糊地糊在脸上。挣扎着睁开眼,入目是熟悉的斑驳墙皮,糊着的旧报纸边角卷起,露出后面发黑的霉斑——这是……四合院他那间破屋的天花板? 怎么回事? 陈凡猛地坐起身,浑身的剧痛让他龇牙咧嘴,低头一看,身上的衣服还是那件被河水泡烂的破布条,皮肤却光洁如新,连之前被打的伤疤都消失无踪。 他下意识地摸向背后,那里本该有被锄头砸出的深可见骨的伤口,此刻却平滑一片。 “操!” 一声低骂,戾气瞬间从牙缝里挤出来。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回到了这个鬼地方?老天爷是玩他呢? 他踉跄着爬下床,环顾四周。屋里的摆设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桌上还放着他没喝完的玉米糊糊,已经干成了硬块,墙角的蛛网都没动过。 不对。 陈凡的目光落在床头的日历上——1966年,8月15日。 这个日期像一道惊雷劈在他天灵盖! 这是他刚把许大茂埋进乱葬岗的第三天!是他还没对傻柱下手,秦淮茹还没死,陈建国还躺在炕上咳嗽的日子! 他……回来了? “嗬……呵呵……哈哈哈哈!” 陈凡突然笑了起来,笑声从干涩到癫狂,最后变成近乎野兽的咆哮。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不是因为喜悦,而是因为极致的荒谬和怨毒。 死不了!连阎王爷都不收他! 那好!那就接着杀! 既然老天爷非要他把这血路走到底,那他就索性走得彻底些!把那些藏在暗处的魑魅魍魉,一个个揪出来,挫骨扬灰! 他走到炕边,看着躺在床上咳嗽的陈建国,眼神复杂了一瞬,随即被更深的戾气覆盖。爹,这一世,我不护着你了。护着你,只会让你被这世道啃得连骨头都不剩。这一次,我带你一起……踏血前行! “爹,起来。”陈凡的声音冷得像冰,“从今天起,这院里的规矩,咱们说了算。” 陈建国被他吓了一跳,看着儿子眼底那股熟悉的、几乎要凝成实质的戾气,嘴唇哆嗦着:“小凡……你……” “别废话。”陈凡打断他,从空间里舀出泉水——这次泉水不再是暗红,而是黑得发稠,像融化的墨汁,散发着淡淡的腥气,“喝了。” 陈建国看着那黑水,满脸犹豫。 “喝!”陈凡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不容置疑的狠戾。 陈建国被他吓得一哆嗦,赶紧接过碗,捏着鼻子灌了下去。刚喝下去,就剧烈地咳嗽起来,脸涨得通红,像是有团火在肚子里烧。 “这是……” “活命的东西。”陈凡面无表情,“喝了它,你就不会再病了,也不会再任人欺负了。” 他知道这黑泉有问题,比之前的暗红泉水更邪性,但他不在乎。在这吃人的世道,善良是原罪,只有变得比恶鬼更狠,才能活下去! 处理完陈建国,陈凡转身走出屋。 院里静悄悄的,许大茂家的门紧闭着,傻柱应该在厂里上班,秦淮茹家的烟囱冒着烟,飘来淡淡的玉米糊糊味。 一切都和“上一世”一模一样。 但陈凡知道,不一样了。 他不再是那个还想保留一丝底线的陈凡了。他是从地狱爬回来的恶鬼,带着满身的怨煞,要把这院子里的活物,一个个拖下去陪他! 他径直走向贾张氏家,一脚踹在门上。 “哐当!” 木门应声而裂,露出里面正在啃窝头的贾张氏。 贾张氏吓得一哆嗦,窝头掉在地上,抬头看到陈凡,魂都飞了:“陈……陈凡?你……你想干啥?” “不干啥。”陈凡走进屋,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她,“上一世,你偷我家东西,我断了你两根手指。这一世,我提前收点利息。” “你说啥胡话呢?”贾张氏被他说得莫名其妙,却本能地感到恐惧,一步步往后退,“我告诉你,你别乱来!东旭马上就回来了!” “贾东旭?”陈凡笑了,笑得森然,“他回来得正好,省得我再跑一趟。” 他猛地冲上去,速度比上一世快了数倍,贾张氏甚至没看清他的动作,就被他一把抓住头发,狠狠掼在炕沿上。 “啊——!” 额头撞在坚硬的炕沿上,瞬间开了个口子,血顺着脸往下淌,糊住了她的眼睛。 “陈凡!你个小畜生!我跟你拼了!”贾张氏彻底疯了,像泼妇一样扑上来撕咬。 陈凡侧身躲过,反手抓住她的胳膊,不是拧断,而是用指甲深深掐进她的皮肉里,一点点往下剜! “啊——!!!” 凄厉的惨叫响彻整个四合院,贾张氏疼得浑身抽搐,看着自己胳膊上的肉被一点点剜下来,白森森的骨头都露了出来,吓得直接晕死过去。 陈凡甩了甩手上的血污,看着晕过去的贾张氏,眼神没有丝毫波动。这才只是开始。 他转身走出屋,正好撞见下班回来的贾东旭。 贾东旭看到陈凡满身是血,又看到自家破掉的门和屋里传来的惨叫,顿时红了眼:“陈凡!你对我妈做了什么?!” “没什么。”陈凡舔了舔嘴角的血,笑得像头嗜血的狼,“给她放点血,让她长长记性。” “我草你妈!”贾东旭嘶吼着扑上来,手里还攥着刚从厂里带回来的扳手。 陈凡不退反进,侧身躲过扳手,左手抓住他的手腕,右手成拳,带着风声砸在他的肘关节上。 “咔嚓!” 一声脆响,贾东旭的胳膊以诡异的角度弯折,扳手“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啊——!” 陈凡没停,又是一拳砸在他的另一个肘关节上。 两声惨叫几乎连成一片,贾东旭瘫在地上,两条胳膊都废了,疼得满地打滚,看着陈凡的眼神里充满了极致的恐惧。 “这是利息。”陈凡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欠我的,欠我爹的,我会一笔一笔,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他转身就走,留下满地的血腥和惨叫,像没事人一样回了屋。 院里已经炸开了锅,秦淮茹抱着槐花站在门口,吓得脸色惨白,浑身发抖;三大爷阎埠贵从门缝里探出头,看到地上的血,吓得赶紧缩了回去;二大爷刘海中想出来主持公道,刚迈出脚就被陈凡投来的冰冷眼神钉在原地,再也不敢动。 没人敢报警,没人敢说话。 陈凡的狠戾,比上一世更甚,带着一股玉石俱焚的疯狂,让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疯子,是真的敢杀人的! 回到屋里,陈建国看着他满身的血,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怕了?”陈凡问,语气平淡。 陈建国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叹了口气:“小凡,你……你这是把路走死了啊……” “死路?”陈凡笑了,“这世上哪有什么活路?只有杀出来的血路!爹,你看着,用不了多久,这院里就清净了。” 他走到床边,坐下,意识沉入空间。那半亩地依旧在,黑泉泛着诡异的光,土地却变成了暗红色,像浸透了血。他试着种下一颗红薯,红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芽、生长,结出的果实却不是金黄,而是暗红,像一块块凝固的血疙瘩。 陈凡拿起一个“血红薯”,闻了闻,有淡淡的腥气。他咬了一口,味道和普通红薯没区别,只是咽下后,丹田处升起一股暖流,浑身的疲惫一扫而空,戾气却更盛了。 “好东西。” 他低笑,眼神越来越亮。这空间,随着他的怨煞重生,也变得邪性起来。正好,他需要力量,需要足够的力量,把这些碍眼的东西,全部碾碎! 傍晚,傻柱回来了,一进院就看到贾东旭瘫在地上哀嚎,贾张氏被抬出来时已经奄奄一息,顿时炸了毛。 “谁干的?!谁他妈的敢在院里动手?!” 没人敢告诉他。 傻柱的目光扫过四周,最后落在陈凡家门口,那扇门紧闭着,像一张择人而噬的嘴。 “陈凡!是不是你干的?!”傻柱冲到陈凡家门口,使劲踹门,“你给我出来!我草你祖宗!” 门“吱呀”一声开了。 陈凡站在门后,手里把玩着一把磨得锃亮的剔骨刀,刀身上映出他冰冷的脸。 “你刚才说什么?” 傻柱被他手里的刀和眼神里的杀意吓得一哆嗦,嚣张气焰瞬间灭了一半,但还是硬着头皮吼道:“是不是你把贾东旭和张大妈打成这样的?你太不是东西了!” “是又怎么样?”陈凡走出屋,剔骨刀在手里转了个圈,寒光闪烁,“你想替他们出头?” “我……”傻柱看着那把刀,心里发怵,却还是梗着脖子,“你这样是犯法的!我要去报警!” “报警?”陈凡笑了,一步步逼近,“你去啊。你看看警察来了,是抓我,还是先把你挪用厂里饭盒、偷鸡摸狗的事抖出来,让你蹲大牢?” 傻柱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没想到陈凡连这些事都知道。 “你……你别胡说!” “我胡说?”陈凡猛地抬手,刀光闪过,贴着傻柱的耳朵划过,削掉了他一缕头发,“要不要我现在就去厂里,跟你们领导好好聊聊?” 傻柱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就跪了下去:“别……别去!我错了!我不该吼你!” “晚了。”陈凡的声音冰冷刺骨,“上一世,我废了你两条胳膊,让你活着比死了难受。这一世,我觉得……还是直接点好。” 刀光再次亮起,映着傻柱惊恐的脸。 惨叫声在四合院里响起,比之前贾东旭的惨叫更凄厉,更绝望。 秦淮茹捂住槐花的眼睛,浑身抖得像筛糠,却不敢发出一丝声音。她知道,这个院子,彻底成了地狱。而陈凡,就是那个执掌地狱的阎罗。 陈凡擦了擦刀上的血,看着地上的尸体,眼神没有丝毫波动。 一个。 还有许大茂,阎埠贵,刘海中……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院里紧闭的房门,嘴角勾起一抹森然的笑意。 别急,一个个来。 这一世,他要让这四合院,真正变成一座尸山血海! 戾气如同实质的黑雾,在他周身弥漫,连天边的晚霞都被染成了诡异的血红。 血途已启,再无归途。 第12章 临门 傻柱的尸体就躺在中院,血流了一地,在夕阳下泛着黑红的光。没人敢靠近,连最贪小便宜的阎埠贵都缩在屋里,透过门缝偷偷看,算盘珠子拨得飞快,不知道在算什么阴账。 陈凡把剔骨刀扔在一边,刀身的血迹顺着纹路流淌,像一条小蛇。他走到井边,打了桶水,慢悠悠地洗手,仿佛刚才只是宰了一头猪,而不是一个人。 “小凡……你真的杀了他……”陈建国拄着拐杖走出来,看着地上的尸体,腿肚子都在转筋。黑泉确实让他身体好了不少,甚至能下地走路了,但眼前这血腥的一幕,还是让他心头发寒。 “杀了。”陈凡擦干手,语气平淡,“这种人,留着也是祸害。爹,你得习惯。” 习惯?习惯杀人?陈建国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儿子已经彻底疯了,或者说,彻底成了这乱世里该有的样子——狠,才能活。 夜幕降临,四合院被死寂笼罩,连虫鸣都消失了。偶尔有风吹过,卷起地上的血腥味,钻进每个人的鼻子里,让人不寒而栗。 许大茂缩在家里,背靠着门板,手里攥着把菜刀,浑身发抖。傻柱的惨叫声像魔咒一样在他耳边回响,他知道,下一个就是他。陈凡那双冰冷的眼睛,白天时在他窗户纸上晃了好几圈,那是在告诉他——跑不掉。 “东旭……张大妈……傻柱……”许大茂嘴里念念有词,脸上全是冷汗,“不关我的事啊……都是陈凡干的……要找去找他……” 他想跑,可双腿像灌了铅,怎么也迈不开步。他怕,怕一出门就撞见陈凡,怕那把剔骨刀落在自己脖子上。 后半夜,许大茂迷迷糊糊刚要睡着,突然听到“吱呀”一声——他家的窗户被撬开了。 “谁?!”许大茂吓得魂飞魄散,举起菜刀就砍过去。 刀砍在空处,他只觉得后颈一麻,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陈凡拖着许大茂的尸体,像拖一袋垃圾,走到后院的枯井边。这口井早就废了,里面堆满了垃圾,臭气熏天,是个藏尸的好地方。 他把许大茂扔下去,又搬了几块大石头压在上面,听着石头砸在尸体上的闷响,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上一世埋在乱葬岗,这一世给你找个‘家’。”陈凡对着井口低语,像是在跟尸体说话,“安心去,很快……就有人来陪你了。” 处理完许大茂,天快亮了。陈凡回屋睡了一觉,醒来时,院里已经炸开了锅。 傻柱的尸体被发现了,阎埠贵第一个嚷嚷着要报警,刘海中却拦着,说家丑不可外扬,想私下处理。两人吵得面红耳赤,秦淮茹抱着孩子,缩在门口瑟瑟发抖,贾东旭躺在屋里哼哼唧唧,没人敢管。 陈凡走出屋,伸了个懒腰,仿佛没看到院里的乱象。 “三大爷,二大爷,吵什么呢?”他笑眯眯地问,眼神里的戾气却让两人瞬间闭了嘴。 阎埠贵咽了口唾沫,强笑道:“没……没什么,就是商量着……怎么处理傻柱的后事。” “后事?”陈凡嗤笑一声,“一个杀人犯,有什么后事好处理的?直接拖出去扔乱葬岗就是了。” “杀人犯?”刘海中愣了一下,“傻柱啥时候杀人了?” “我说是就是。”陈凡的声音陡然变冷,“他偷了队里的粮食,还想非礼秦淮茹,被我撞见,失手杀了。怎么?你们有意见?” 他的目光扫过两人,带着赤裸裸的威胁。 阎埠贵和刘海中吓得连连摇头:“没意见!没意见!你说得对!” “那就赶紧处理掉,别脏了院里的地。”陈凡说完,转身回了屋,留下两人面面相觑,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找了块破席子,把傻柱的尸体卷起来,偷偷拖出去扔了。 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没人敢报警,没人敢声张。陈凡的狠戾已经彻底震慑了所有人,在他们眼里,陈凡说的话,就是规矩,哪怕那规矩是血淋淋的。 接下来的几天,四合院安静得可怕。阎埠贵和刘海中见了陈凡就绕道走,秦淮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贾东旭依旧躺在屋里,只是哼哼声越来越小,大概是疼得麻木了。 陈凡却没闲着。他用空间里的黑泉和作物,和黑市上的一个“老大”搭上了线。那老大是个满脸横肉的光头,据说手上有好几条人命,起初根本没把陈凡放在眼里,直到陈凡当场用黑泉治好他手下一个被打断腿的小弟,又拿出几株长得比人还高的药材,光头才彻底服了,一口一个“凡哥”,对他唯命是从。 有了光头的势力,陈凡的“生意”做得更大了。空间里的作物源源不断地运出去,换成钱、票,还有各种各样的“硬货”——枪、炸药、管制刀具,甚至还有几本伪造的身份和介绍信。 他把这些东西藏在地窖里,像囤积弹药的士兵,随时准备着下一场“战争”。 陈建国看着地窖里的东西,吓得整夜睡不着觉:“小凡,你弄这些东西干啥?这是要掉脑袋的!” “掉脑袋?”陈凡笑了,拍了拍身边的步枪,枪身冰冷,带着金属的腥气,“有了这些,掉的就是别人的脑袋。爹,你记住,在这世道,道理是讲给死人听的,拳头才是硬道理。” 他的眼神越来越冷,越来越像个真正的枭雄,或者说,恶鬼。 这天,光头带了个人来见陈凡,说是有“大生意”。 来的是个穿着军装的男人,肩上扛着一杠三星,眼神锐利,带着军人特有的干练。他看到陈凡时,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传说中的“凡哥”这么年轻。 “陈兄弟,久仰。”男人伸出手,“我姓赵,在军区后勤处任职。” 陈凡没握手,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有事说事。” 赵军官也不尴尬,收回手,开门见山:“我听说陈兄弟有门路弄到好药材?军区里有位老首长病重,急需一批野山参和雪莲,只要能弄到,价钱不是问题,甚至……我可以给你弄到城里户口和正式工作。” 陈凡笑了。城里户口?正式工作?这些东西,在前世他或许会稀罕,但现在,对他来说屁都不是。 “药材我有。”陈凡站起身,“但我不要钱,也不要户口。” “那你要什么?”赵军官皱起眉。 “我要枪,要子弹,要手榴弹,越多越好。”陈凡的声音没有丝毫温度,“还要军区的通行证,能让我在京城畅行无阻。” 赵军官脸色变了:“陈兄弟,你要这些东西干什么?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别管我干什么。”陈凡走到他面前,眼神里的戾气让赵军官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你只需要告诉我,换不换。” 赵军官看着陈凡冰冷的眼神,又想起老首长危在旦夕的样子,咬了咬牙:“好!我换!但你必须保证,这些东西不会用来干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 “放心。”陈凡笑了,笑得森然,“我只杀该杀的人。” 三天后,赵军官如约而至,带来了一箱子武器和一张烫金的通行证。陈凡也信守承诺,从空间里拿出了几支年份久远的野山参和雪莲——这些都是他用黑泉催熟的,药效比天然生长的还要强。 赵军官验货后,满意地走了,临走前看陈凡的眼神充满了复杂,大概是在担心自己养出了一头无法控制的猛兽。 陈凡看着满箱子的武器,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有了这些,他就能把这四合院,乃至整个京城,搅个天翻地覆了。 他把武器藏好,走出地窖,正好看到阎埠贵鬼鬼祟祟地从他门口经过,手里拿着个小本本,不知道在记什么。 “三大爷,忙呢?”陈凡的声音突然响起。 阎埠贵吓得一哆嗦,小本本掉在地上,脸色惨白:“没……没忙……就是出来透透气……” 陈凡弯腰捡起小本本,翻开一看,上面密密麻麻记着他每天的行踪,还有他和光头交易的时间地点,甚至连他地窖的位置都画了个圈。 “你倒是挺上心。”陈凡笑了,眼神却冷得像冰,“想报警抓我?” “不……不是!我就是……就是随便画画!”阎埠贵连连摆手,吓得魂都飞了。 “随便画画?”陈凡把小本本揣进怀里,一步步逼近,“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陈凡!你不能杀我!”阎埠贵突然喊道,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知道易中海的秘密!他把钱藏在房梁上!还有刘海中,他偷偷和寡妇勾搭!我都告诉你!你放过我!” 陈凡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这老小子,为了活命,还真是什么都敢说。 “早说不就完了?”陈凡拍了拍他的脸,“不过,知道了秘密,你觉得你还能活吗?” 阎埠贵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如纸,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你……你……” 陈凡没给他说完的机会,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进了屋。 很快,屋里传来一阵沉闷的响声,然后归于寂静。 半个时辰后,陈凡走出屋,拍了拍手上的灰,仿佛只是碾死了一只蚂蚁。 他抬头看向易中海和刘海中家的方向,眼神冰冷。 阎埠贵说了两个秘密,那他就去“验证”一下。 易中海家的门虚掩着,老头大概是听到了动静,正趴在门缝上往外看,看到陈凡,吓得赶紧缩回了头。 陈凡推门而入,易中海吓得连连后退:“陈凡!你……你闯进来干什么?我要喊人了!” “喊。”陈凡走到房梁下,抬头看了看,“看看是你的声音大,还是我的子弹快。” 他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指着易中海的脑袋。 易中海吓得腿一软,瘫在地上,脸色惨白:“别……别开枪!有话好好说!” “房梁上的钱,拿下来。”陈凡的声音没有丝毫温度。 易中海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肯定是阎埠贵那老东西告的密!他咬着牙,颤颤巍巍地搬来梯子,爬上房梁,取下一个用油布包着的包裹。 陈凡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和票,还有几块银元,数量不少,看来这老头这些年没少搜刮。 “还有吗?”陈凡问道。 “没……没有了!就这些!”易中海哭丧着脸。 陈凡没信,用枪指着他:“搜。” 易中海不敢反抗,只能任由陈凡在屋里翻找,最后在炕洞里又找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些金银首饰。 “藏得挺深啊。”陈凡笑了,把东西全部揣进怀里,“这些东西,就当是你这些年作威作福的利息了。” 他转身就走,根本没理会瘫在地上的易中海。 走到门口,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对了,忘了告诉你,阎埠贵死了。你要是不想步他后尘,就老实点。” 易中海吓得浑身一抖,看着陈凡离去的背影,眼里充满了绝望。 陈凡没回屋,而是径直走向刘海中家。 刘海中家的门紧闭着,陈凡直接一脚踹开。 屋里,刘海中和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女人正抱在一起,吓得尖叫起来。那女人陈凡认识,是隔壁院的寡妇,没想到和刘海中勾搭上了。 “二大爷,挺会享受啊。”陈凡笑眯眯地说,眼神里的戾气却让两人魂飞魄散。 “陈凡!你……你出去!”刘海中慌忙推开女人,想整理衣服。 “出去?”陈凡走到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说,我要是把这事捅到你单位去,你这‘领导’还能当多久?” “不要!求求你不要!”刘海中彻底慌了,他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名声和职位,“我给你钱!我给你票!你放过我!” “钱和票就免了。”陈凡笑了,“我要你去做件事。” “什么事?”刘海中颤声问道。 “把易中海藏钱的事,捅到街道办去。”陈凡的声音冰冷,“就说他贪污院里的公款,中饱私囊。” 刘海中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陈凡的意思——借刀杀人,让易中海身败名裂。 他看着陈凡冰冷的眼神,不敢拒绝:“我……我去……” “最好别耍花样。”陈凡拍了拍他的脸,“不然,你和这寡妇的事,明天就会传遍整个京城。” 说完,他转身就走,留下吓得瑟瑟发抖的两人。 走出刘海中家,陈凡站在院里,看着满天的繁星,嘴角勾起一抹森然的笑意。 易中海,刘海中…… 下一个,就是你们了。 这四合院的血,还没流够呢。 戾气如同黑雾,在他周身弥漫,连月光都被染成了冰冷的颜色。这座曾经充满了家长里短的四合院,正在他的手中,一步步变成真正的人间炼狱。 第13章 枪鸣 刘海中终究还是把易中海藏钱的事捅到了街道办。 他不敢不捅。陈凡那眼神里的狠戾像毒蛇,缠得他喘不过气,夜里一闭眼就是自己和寡妇被扒光了示众的场景。与其被陈凡慢慢折磨死,不如拼一把,或许还能借街道办的手,给陈凡找点麻烦。 街道办的人来了,在全院人的注视下,从易中海家搜出了那些钱票和金银首饰。易中海百口莫辩,被当场带走,临走前看陈凡的眼神,怨毒得像要吃人。 陈凡就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又一个。 院里更空了。贾东旭不知何时没了声息,大概是疼死了,贾张氏疯了,整天坐在门口傻笑,嘴里念叨着“血……好多血……”;刘海中惶惶不可终日,见了谁都点头哈腰,活像个丧家犬;秦淮茹抱着孩子,眼神空洞,像尊没有灵魂的泥塑。 陈凡却越来越不对劲。 他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坐在院里,对着空气说话,时而狂笑,时而痛哭。黑泉的力量越来越强,他的身体越来越好,力气大得能一拳砸穿土墙,可脑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越来越浑。 他总觉得有人在跟他说话。 是许大茂的声音,在枯井里哀嚎,说脖子被石头压断了,疼得厉害;是傻柱的声音,在乱葬岗里哭,说胳膊断了,冷得慌;是贾张氏的声音,在耳边尖叫,说胳膊上的肉被剜下来了,血流不止…… 这些声音像无数只虫子,钻进他的耳朵,爬进他的脑子,日夜啃噬着他的神经。 “闭嘴!都给我闭嘴!” 他会突然发狂,拿起枪对着空无一人的院子扫射,子弹打在墙上,溅起一片尘土,吓得院里的人缩在屋里,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陈建国看着儿子一天天疯癫,心里又疼又怕。他试过劝,试过哭,甚至试过用黑泉泼他,可都没用。陈凡只是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嘴里念叨着:“爹……他们都来了……好多人……你看……” 陈建国知道,儿子的精神彻底垮了。那黑泉,那沾满鲜血的杀戮,终究还是把他自己拖进了地狱。 这天,陈凡又坐在院里傻笑,手里把玩着一颗空间里结出的血红色果实,像捧着一颗跳动的心脏。 “甜……真甜……”他一边笑一边啃,血红色的汁液顺着嘴角往下淌,像在吐血。 秦淮茹抱着槐花,缩在屋里,看着窗外陈凡那疯癫的样子,眼泪无声地往下掉。她后悔了,后悔当初不该算计陈凡,后悔没早点带着孩子跑。可现在,一切都晚了。 突然,陈凡停止了笑,猛地抬起头,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秦淮茹家的方向,嘴角咧开一个诡异的弧度:“秦淮茹……你看……傻柱来接你了……” 秦淮茹吓得魂飞魄散,死死捂住槐花的嘴,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陈凡站起身,一步步走向秦淮茹家,手里还攥着那颗没吃完的血果,红色的汁液滴在地上,像一串血珠。 “开门……开门啊……”他一边砸门一边笑,“傻柱在下面等急了……我送你下去……” 门板被他砸得咚咚响,眼看就要被砸破。秦淮茹抱着孩子,缩在墙角,浑身发抖,绝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 就在这时,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扩音器的喊话声: “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陈凡砸门的动作停了,愣了一下,随即狂笑起来:“哈哈哈哈!来了!终于来了!你们终于来接我了!” 他转身冲向院门,速度快得像一阵风。 陈建国从屋里冲出来,想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爹!你看!他们来接我了!好多人!都穿着黑衣服!跟我一样……都带着血……” 院门外,黑压压的一片,全是穿着制服的警察,手里端着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院门。为首的是赵军官,他脸色凝重,看着院门的方向,眼神复杂。 他终究还是报了警。陈凡的疯癫和杀戮已经超出了他的控制,再放任下去,不知道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更何况,军区里已经有人查到了他和陈凡的交易,他必须做出了断。 “陈凡!出来投降!”赵军官拿着扩音器喊道,“你还有机会!” “机会?”陈凡猛地拉开院门,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那颗血果,脸上身上全是红色的汁液,像刚从血池里爬出来,“我不需要机会!我等你们很久了!” 他的眼神涣散,却又透着一股疯狂的兴奋,仿佛看到的不是枪口,而是亲人。 “许大茂……傻柱……贾张氏……你们看……我来了……”他喃喃着,张开双臂,像要拥抱什么。 “放下武器!”警察厉声喊道,手指扣在扳机上,随时准备射击。 “武器?”陈凡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血果,又看了看腰间的枪,突然笑了,“对……我有这个……” 他猛地拔出枪,不是对准警察,而是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小凡!不要!”陈建国冲了出来,撕心裂肺地喊道。 陈凡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清明,随即又被疯狂覆盖:“爹……对不起……我回不去了……你……好好活着……” 他没有扣动扳机。 因为警察开枪了。 “砰!砰!砰!” 几声枪响,在寂静的四合院里格外刺耳。 陈凡的身体晃了晃,低头看了看胸口,鲜血从衣服里涌出来,染红了他手里的血果。他似乎没感觉到疼,只是愣愣地看着,然后缓缓倒了下去。 倒下的瞬间,他好像看到了爹在对他笑,看到了刚到四合院时,那个眼神清澈的自己,还看到了许大茂、傻柱、贾张氏……他们都在对他笑,笑得像庙里的泥塑。 “原来……你们都在啊……” 他笑了,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弧度,鲜血从嘴里涌出来,染红了身下的土地。 眼睛,永远地闭上了。 陈建国冲过去,抱住陈凡的尸体,哭得撕心裂肺:“小凡!我的儿啊!你醒醒啊!爹不怪你了……爹不怪你了……” 可尸体已经冰冷,再也不会回应他。 警察冲了进来,确认陈凡已经死亡,收队离开。赵军官站在门口,看着陈凡的尸体,叹了口气,转身离去。他知道,这件事还没完,但至少,暂时结束了。 四合院又恢复了寂静,只剩下陈建国的哭声,还有秦淮茹压抑的啜泣。 阳光照在陈凡的尸体上,照在那片被染红的土地上,照在满院的狼藉和血腥上,却怎么也驱不散那股深入骨髓的寒意。 陈凡死了。 死在了他最疯狂的时候,死在了他曾经最想掌控的四合院里。 他没有跑,也没想跑。或许在他心里,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杀戮的尽头,终究是毁灭,要么毁灭别人,要么毁灭自己。他选择了后者,或者说,是被自己的疯狂和戾气,推向了后者。 几天后,陈建国拖着病体,把陈凡埋在了院子后面的菜地里,就在他自己未来的那块坟地旁边。没有墓碑,只有一抔新土,和旁边陈凡母亲的坟,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家。 埋了儿子,陈建国锁上了院门,再也没有出来。有人说他饿死了,有人说他病死了,没人知道确切的消息。 秦淮茹带着孩子,离开了四合院,没人知道去了哪里。据说有人在南方看到过她,头发白了大半,抱着一个傻了的孩子,在街边乞讨,嘴里总是念叨着“别杀人……别杀人……” 刘海中因为举报易中海有功,没被追究和寡妇的事,但也没了往日的风光,在厂里被边缘化,没过几年就退休了,老死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小胡同里。 易中海被查出贪污,判了刑,出狱后成了孤家寡人,在养老院里苟延残喘,临死前总是对着墙念叨“我没错……我没错……” 曾经鸡飞狗跳、血雨腥风的四合院,渐渐被人遗忘。 几十年后,这里被拆了,盖起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没人知道,在这片繁华的土地下,埋着一个叫陈凡的年轻人,埋着他的疯狂、他的戾气、他的罪孽,还有他那被黑泉和杀戮彻底吞噬的、本该平凡的一生。 只有偶尔在深夜,住在高楼里的人会说,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哭,还有人在狂笑,听得人心里发毛。 或许,那是陈凡的魂,还困在这片土地上,困在他自己亲手制造的地狱里,永远也出不来了。 第14章 万界浮沉 枪声的余响在意识深处炸开时,陈凡以为会迎来预想中的剧痛与黑暗。 可没有。 胸口的灼热感像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盈,仿佛卸下了千斤枷锁。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悬浮在半空中,低头能看见四合院里那个倒在血泊中的“自己”——狼狈、扭曲,沾满了血污与疯狂,像一件被丢弃的破烂衣裳。 陈建国扑在“尸体”上痛哭的身影,警察收队时的冷漠,赵军官转身离去的决绝……这一切都像褪色的老电影,在他眼前缓缓流动,却再也勾不起丝毫波澜。 没有恨,没有悔,甚至连最后一丝戾气都烟消云散。 “原来……是这样。” 一个念头在意识中升起,清晰得如同镜面映物。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死亡了。 记忆的碎片像决堤的洪水,汹涌而来—— 有在星际战场上,被虫族撕碎躯体时的剧痛;有在修仙界,渡劫失败被天雷劈成飞灰的灼热;有在魔法大陆,被盟友背刺,心脏插着魔法剑的冰寒……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一次又一次的“醒来”,他像个被困在轮回里的旅人,背着越来越重的记忆与戾气,在一个又一个世界里跌跌撞撞,直到这次落在这座四合院里,将积攒的怨毒与疯狂,彻底泼洒在那方小小的天地间。 “怪不得……”陈凡的意识低语,带着一丝恍然。 怪不得他总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怪不得他对杀戮有着近乎本能的熟练,怪不得黑泉的邪性能轻易侵蚀他的心神——那些都不是这一世的“陈凡”该有的东西,而是无数个前世积攒的沉疴,像附骨之疽,跟着他的灵魂穿梭万界。 他低头看向那具逐渐冰冷的躯体,看着那摊蔓延开的血迹,突然觉得可笑。 为了这点方寸之地的恩怨,为了那些鸡毛蒜皮的算计,他竟把自己逼到了那般疯魔的境地,像头困在笼子里的野兽,用血肉模糊的冲撞,来对抗无形的樊笼。 “解脱了啊……” 意识发出一声轻叹,像是卸下了背负千年的重担。 悬浮在四合院上空的灵魂开始变得透明,周围的景象在飞速后退——胡同、街道、京城的城墙……整个世界像被按了快进键的胶片,浓缩成一个模糊的光斑,最后彻底消失在视野里。 眼前不再是具体的景象,而是一片混沌的虚空,无数光点在远处闪烁,像缀满星辰的夜空。每一个光点都在微微颤动,散发着不同的气息——有的温暖,有的冰冷,有的充满生机,有的死气沉沉。 “这就是……世界的本质?” 陈凡的意识靠近一个光点,瞬间被一股吸力包裹。 他“看到”了那个世界的景象:蔚蓝的星球,葱郁的森林,穿着兽皮的原始人围在篝火旁,眼神里闪烁着对自然的敬畏。那是一个刚刚诞生智慧的世界,像个襁褓中的婴儿,纯净得让人心颤。 他没有停留,意识轻轻一挣,便脱离了那个光点的引力。 又一个光点散发着金属的冷光,靠近后,耳边充斥着机械的轰鸣。那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科技世界,摩天大楼直插云霄,飞行器在楼宇间穿梭,人类的脸上却带着麻木,眼神被虚拟屏幕的蓝光映照得空洞。 再换一个光点。仙气缭绕,御剑飞行的修士划破长空,法宝碰撞的光芒比太阳还耀眼。可深入其中,却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算计与厮杀,为了资源,为了境界,为了长生,每个人都像上紧了发条的机器,在杀戮与掠夺中狂奔。 一个接一个的世界在他意识中掠过。 有魔法与骑士并存的中古世界,贵族的优雅下藏着最肮脏的交易;有丧尸横行的末世,人性的光辉与丑恶在废墟中交织;有只有海洋的水世界,人鱼的歌声里裹着致命的诱惑…… 每一个世界都是一个独立的“泡泡”,被无形的壁垒包裹着,在这片虚空中漂浮、碰撞、诞生、湮灭。而他的灵魂,就像一个不请自来的访客,能轻易穿透那些壁垒,在无数泡泡间自由穿梭。 “原来我不是特殊,只是……忘了。” 陈凡的意识终于明白。 他不是某个世界的“陈凡”,不是星际战士,不是修仙者,也不是魔法学徒。他就是他,一个纯粹的灵魂,一个在无数世界的生灭中穿梭的旅人。死亡不是终结,只是从一个泡泡,进入另一个泡泡的仪式,是卸下旧皮囊,轻装上路的契机。 之前的痛苦与疯狂,不过是因为他被困在“陈凡”这个身份里,被这具躯体的欲望、记忆、执念所束缚,忘了自己本就不属于那里,忘了死亡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终点。 “四合院的那段日子……就当是一场醒得慢了点的噩梦。” 意识中,最后一点属于那个世界的印记——陈建国的眼泪,秦淮茹的绝望,傻柱的哀嚎,许大茂的恐惧——都像被清水洗涤过一般,渐渐淡去。不是遗忘,而是释然。那些人和事,不过是他在那个泡泡里,扮演的角色所经历的剧情,剧终了,角色该退场了。 他的灵魂在虚空中缓缓旋转,周围的光点仿佛感受到了他的变化,纷纷投来“注视”。之前的戾气与疯狂消散后,他的灵魂散发着一种温润而通透的光泽,像一块被打磨过的玉石,既不刺眼,又难掩其华。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大,都要纯粹。之前在各个世界积累的力量没有消失,只是不再被负面情绪裹挟,变得收放自如。那些杀戮的技巧,修仙的法门,科技的知识,魔法的咒语……都化作了灵魂的一部分,沉淀下来,成为他行走万界的底气。 “接下来……去哪?” 没有目的地,没有目标,甚至没有了必须要做的“任务”。这种彻底的自由,让他的意识感到一丝久违的轻松。 他看向远处一个散发着柔和金光的光点,那里传来让灵魂都感到温暖的气息。或许,去看看一个和平的世界,感受一下没有杀戮的日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又或者,那个散发着蛮荒气息的光点也不错,去体验一下与天地搏斗的原始与纯粹。 甚至,那个已经濒临破碎的光点,去看看一个世界走向终结时,会是怎样的景象。 陈凡的意识笑了,那是一种纯粹的、不带任何杂质的愉悦。 他不再犹豫,意识化作一道流光,朝着那个散发着金光的光点飞去。穿过无形的壁垒,落入那个世界的瞬间,他感觉到一丝熟悉的束缚——那是新的身份,新的记忆,新的“皮囊”正在与他的灵魂融合。 但这一次,他没有抗拒,也没有迷失。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要去往何方。 这具新的躯体或许会有新的烦恼,新的挑战,甚至新的死亡。但那又如何? 死亡是解脱,是升华,是让灵魂在无数世界的历练中,变得更加通透、更加自由的阶梯。 虚空中,那个属于四合院世界的光点依旧在闪烁,只是光芒越来越黯淡,或许过不了多久,就会彻底湮灭在这片混沌里。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那个曾经困在四合院里,被戾气与疯狂吞噬的“陈凡”,终于在枪声中挣脱了枷锁,化作了自由的灵魂,在无数世界的泡泡间,继续他未完的旅程。 前路漫漫,星海无垠。 而他的脚步,才刚刚开始。 第15章 猫主子 穿过金光泡泡的瞬间,陈凡做好了迎接新身份的准备——是王公贵族还是街头乞丐?是御剑高手还是魔法学徒?哪怕是头老虎狮子,凭借他纵横万界的灵魂强度,也能分分钟混成兽中之王。 然而,当意识彻底融入新“皮囊”时,他懵了。 首先是视野变低了,原先平视能看到的桌子腿,现在得仰头九十度;其次是四肢不太对劲,毛茸茸的,还多了一条甩来甩去的尾巴;最后,他尝试着开口说句“hello”,结果喉咙里只发出了“喵呜”一声。 低头(如果猫有低头这个概念的话)一看,雪白的爪子,粉粉的肉垫,浑身上下毛茸茸——他,陈凡,叱咤过星际、渡劫过修仙界、在四合院杀得血流成河的灵魂大佬,这次穿成了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奶猫。 “……” 陈凡,哦不,现在该叫凡凡了,用爪子捂住脸(猫爪版捂脸),陷入了沉思。 这算什么?灵魂升华后的福利?让他体验一把岁月静好的宠物生活? 正琢磨着,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姑娘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声音甜得发腻:“小猫咪~你好可爱呀~妈妈!快来看!这里有只小奶猫!” 凡凡警惕地弓起背——想当年在末世,这种看起来无害的小丫头,掏出来的可能是把激光枪。他刚要摆出“大佬猫”的威严,小姑娘已经一把将他抱了起来,使劲往怀里蹭:“软乎乎的!像!” 凡凡:“……” 尊严呢?他的灵魂尊严呢? 更过分的是,小姑娘还对着他的脸“唧”亲了一口,口水糊了他一脸。凡凡气炸了,挥舞着小爪子想去挠,结果爪子还没碰到人家,就被小姑娘的妈妈接了过去。 “朵朵,轻点,别吓着小猫。” 女人声音温柔,手指轻轻抚摸着他的背,触感还挺舒服。凡凡僵了一下,可耻地有点想呼噜。 不行!陈凡!你是杀过……呃,反正你是见过大世面的灵魂!不能被这点小恩小惠收买! 但女人的手太会摸了,力道适中,顺着毛发生长的方向,从头顶摸到尾巴根,凡凡感觉自己浑身的毛都舒展开了,喉咙里不受控制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完了,一世英名,栽在一只手底下了。 这家人姓林,爸妈是普通上班族,小姑娘林朵朵刚上幼儿园。他们见凡凡长得漂亮(雪白长毛蓝眼睛,标准仙女猫配置),又像是被遗弃的,就把他捡回了家。 接下来的日子,凡凡开启了“猫主子”的幸福(?)生活。 林朵朵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冲到猫窝前,用她还没换牙的奶音跟他汇报:“凡凡凡凡!我昨晚梦见你会飞哦!你是不是神仙变的?” 凡凡翻了个白眼——何止会飞,劳资还会御剑、会开机甲、会扔手榴弹呢。但他只能回一句:“喵。” 林妈妈每天下班会买新鲜的鸡胸肉,水煮得嫩嫩的,撕成小块喂他。有一次忘了买,给了他一把猫粮,凡凡当场绝食抗议——想当年他在修仙界,吃的都是千年灵果万年雪莲,区区猫粮也配进他的嘴? 结果饿到半夜,实在扛不住,偷偷摸摸爬去粮盆边啃得香。第二天被林爸爸抓个正着,拍着他的屁股笑:“还挺傲娇,饿了不也得吃?” 凡凡:“……” 要不是打不过你们人类,我早把这破盆掀了! 最让他崩溃的是洗澡。 林妈妈每周要给他洗一次澡,美其名曰“保持仙女猫的优雅”。凡凡最怕水——倒不是怕淹死,想当年他在水世界能跟人鱼打架,但被人按在盆里搓澡,这也太没尊严了! 每次洗澡,他都跟打仗一样,爪子乱挥,叫声凄惨,把浴室搞得一团糟。林朵朵在门外拍着门喊:“凡凡加油!打败妈妈!” 凡凡:“喵呜!(这叫什么加油!是求救啊!)” 洗完澡被裹在毛巾里擦干,林妈妈还会给他吹毛。吹风机“呜呜”的声音吓得他炸毛,活像一只蓬松的蒲公英。林朵朵指着他笑:“凡凡变成啦!” 凡凡气的想咬人,结果刚张开嘴,就被林妈妈塞了个猫条。 “乖~吃完就不生气了啊。” 凡凡:“……” 行,看在猫条的份上,暂时饶过你们。 虽然每天都在“维持大佬尊严”和“真香”之间反复横跳,但不得不说,这种日子还挺……轻松。 没有打打杀杀,不用算计谁要杀他,更不用半夜被冤魂追着跑。每天的任务就是吃、睡、被撸,偶尔陪林朵朵玩会儿逗猫棒——当然,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在“陪人类幼崽练习反应能力”。 有一次,林爸爸加班晚归,累得在沙发上直叹气。凡凡跳上去,用头蹭了蹭他的手。林爸爸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摸了摸他的头:“还是凡凡懂事,知道心疼人。” 凡凡扭过头,假装是不小心蹭到的,但尾巴尖却悄悄翘了起来。 还有一次,林朵朵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欺负了,回家哭鼻子。凡凡跳上她的膝盖,用爪子轻轻拍了拍她的脸,把自己最喜欢的毛线球推到她面前。 林朵朵抱着他,眼泪鼻涕蹭了他一身:“凡凡,还是你对我最好。” 凡凡叹了口气——算了,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这次就允许你蹭,下不为例。 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泡泡”散发着金光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没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只有一蔬一饭的温暖,一家人的互相惦记。这种平淡,比他经历过的任何刀光剑影都要安稳,像晒在阳光下的被子,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这天,凡凡躺在窗台上晒太阳,看着林爸爸在厨房给林妈妈打下手,听着林朵朵在客厅唱跑调的儿歌,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当不成叱咤风云的大佬,当个被全家宠着的猫主子,好像也没那么丢人。 他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埋进柔软的肚皮里。 管他什么万界穿梭,什么灵魂升华,先睡个午觉再说。 至于以后会不会又穿去别的世界?会不会再遇到腥风血雨? 凡凡甩了甩尾巴,懒得想了。 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哦不对,以他现在的体型,兵来只能躲沙发底,水来只能等林妈妈救。 算了,不想了,先当几天祖宗再说! 阳光下,雪白的猫咪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尾巴尖轻轻晃着,像是在为这平淡又温暖的日子,打一个慵懒的节拍。 第16章 人类太傻 凡凡觉得,自从当了猫主子,他的主要工作不是吃睡,而是给这家人收拾烂摊子。 就说林朵朵,这小丫头不知道随谁,动手能力极强,破坏力更是直逼他当年在四合院掀桌子的水平。 那天凡凡正在猫爬架顶端闭目养神,假装自己是俯瞰众生的王者,突然听到“哗啦”一声——林朵朵把妈妈新买的花瓶打碎了。 小姑娘吓得脸都白了,看看地上的碎片,又看看门口的方向,突然眼睛一亮,朝猫爬架跑过来,指着凡凡喊:“妈妈!是凡凡!凡凡把花瓶碰下来了!” 凡凡:“???” 他爪子都没离开猫爬架,怎么碰?用意念吗? 林妈妈走过来,看着满地狼藉,又看看凡凡那一脸“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无辜表情,居然信了!还点着凡凡的鼻子说:“凡凡,下次不许调皮了,这花瓶可贵了。” 凡凡气炸了,当场从猫爬架上跳下来,冲到林朵朵面前,对着她的小拖鞋“嗷呜”就是一口——敢栽赃陷害本喵?活腻歪了! 结果林朵朵“哇”地一声哭了:“凡凡咬我!它知道错了还不承认!” 林妈妈赶紧把朵朵抱起来哄,顺便瞪了凡凡一眼:“你看你,还凶朵朵,做错事要道歉!” 凡凡:“……” 行,你们人类赢了。他扭头回猫窝,决定三天不理这对母女。 当然,骨气只坚持了一天半。第二天中午,林妈妈做了香喷喷的小鱼干,凡凡闻着味儿就忍不住了,假装路过,在林妈妈脚边蹭来蹭去,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讨好声。 林妈妈被逗笑了,捏起一块小鱼干递给他:“知道错啦?下次不许随便咬人了。” 凡凡叼着小鱼干跑回猫窝,心里默念: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长大了,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除了背锅,凡凡还得负责“拯救”这个家的智商。 林爸爸是个出了名的马大哈。有一次出门上班,鞋穿反了都没发现,还是凡凡追到门口,抱着他的裤腿咬,又对着他的鞋“喵喵”叫,才让林爸爸低头看了一眼。 “哎哟,多亏了凡凡,不然到公司要被同事笑了。”林爸爸摸着凡凡的头,一脸庆幸。 凡凡翻了个白眼——就这智商,能在公司混下去也是个奇迹。 还有一次,林妈妈做饭忘了关火,自己在客厅看电视看入迷了。凡凡闻到焦糊味,急得在厨房门口转圈,对着客厅“喵呜喵呜”地狂叫。 林妈妈没反应,林朵朵还跟着学:“凡凡叫得真难听。” 凡凡气得直冲厨房,跳上灶台,用尽全身力气把锅铲扒到地上,“哐当”一声巨响,终于惊动了林妈妈。 “哎呀!我的锅!”林妈妈冲进厨房,赶紧关火,看着已经烧糊的菜,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凡凡,你真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 凡凡蹲在灶台上,尾巴高高翘起——那是当然,没有本喵,你们早被自己蠢死了。 日子一天天过,凡凡在林家的地位越来越高,简直成了说一不二的“祖宗”。 林朵朵画画,画的全是他:“这是凡凡在飞,这是凡凡在吃鱼,这是凡凡打败了大狗!” 林爸爸出差,每天都要视频看他:“凡凡今天有没有调皮?有没有想我?” 林妈妈更是把他当儿子养,买了各种猫玩具、猫衣服,甚至还想给他织毛衣。 凡凡对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嗤之以鼻——想当年他穿的铠甲,比这结实一百倍!但每次林妈妈把衣服往他身上套,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两下,就任由她折腾了。 主要是看在林妈妈每次套完衣服,都会奖励他一大块鸡胸肉的份上。 这天,林家来了个客人,是林妈妈的闺蜜王阿姨,带着她家的狗——一只叫“旺财”的泰迪。 旺财一进门就冲凡凡狂吠,大概是觉得凡凡抢了它“宠物界颜值担当”的地位。 凡凡懒得理它——想当年他在末世,跟变异犬打架的时候,这小泰迪还不知道在哪呢。 但旺财得寸进尺,居然冲过来想闻他的尾巴。凡凡眼神一冷,侧身躲过,抬起爪子,“啪”地一下拍在旺财的脸上。 旺财懵了,大概没想到这只看起来软乎乎的猫居然敢动手。它愣了两秒,夹着尾巴躲到王阿姨身后,再也不敢出声了。 王阿姨目瞪口呆:“你家猫……还会打人?” 林妈妈骄傲地抱起凡凡:“那是,我们凡凡可厉害了,谁也欺负不了。” 凡凡得意地甩了甩尾巴——那是,也不看看本喵是谁。 下午,林朵朵在客厅玩积木,搭了个歪歪扭扭的“城堡”,非要凡凡进去“参观”。凡凡勉为其难地走进去,刚站稳,城堡“哗啦”一声塌了,正好把他埋在下面。 林朵朵吓得赶紧把积木扒开,抱着凡凡检查:“凡凡你没事?对不起对不起!” 凡凡抖了抖身上的积木渣,看着林朵朵快哭的样子,心里叹了口气——算了,看在你这么笨的份上,不跟你计较了。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林朵朵的手。 林朵朵瞬间破涕为笑:“凡凡不生气啦!太好了!” 凡凡看着她灿烂的笑脸,突然觉得,当只猫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虽然这些人类有时候很傻,很麻烦,还总给他找事,但他们的眼神里没有算计,没有仇恨,只有满满的喜欢和在乎。这种感觉,是他在以前那些世界里,从未感受过的。 晚上,一家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凡凡趴在林朵朵的腿上,舒服地打着盹。林爸爸在给林妈妈剥橘子,林朵朵在给他顺毛,电视里放着无聊的动画片,窗外传来邻居家的笑声。 一切都那么平淡,又那么安稳。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 管他什么万界穿梭,什么灵魂升华呢。 现在这样,挺好。 至于以后会不会又去别的世界?会不会遇到更奇葩的事? 凡凡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到时候再换个身份,继续当大爷呗。 反正以他的灵魂强度,到哪不能混得风生水起? 不过眼下嘛……还是先睡个好觉,明天争取多骗两块鸡胸肉再说。 夜色渐深,客厅的灯光暖暖地照着,凡凡的呼噜声和电视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平淡又温馨的小夜曲。 猫主子的幸福生活,还在继续。 第17章 猫生迷惑 凡凡觉得自己最近有点“猫生迷茫”。 倒不是因为林朵朵又把他的毛梳成了地中海造型,也不是因为林爸爸总趁他睡觉偷偷拍他的丑照当屏保,而是他发现,人类这种生物,实在太让人费解了。 就拿看电视来说。 林家人看电视的时候,情绪总是忽上忽下。看个苦情剧,林妈妈能抱着纸巾哭半小时,边哭边给凡凡擦眼泪:“凡凡你看,她好可怜啊……” 凡凡:“???” 屏幕里那女的不是还有饭吃有衣穿吗?比当年在末世啃树皮强多了,有啥好哭的? 看个喜剧片,林爸爸能笑得拍大腿,差点把趴在腿上的凡凡颠下去。凡凡一脸冷漠地看着他——这剧情还没当年他在星际监狱里听的冷笑话好笑,笑点在哪? 最让他无法理解的是看恐怖片。 明明吓得抱着枕头发抖,还非要睁着眼睛看,嘴里念叨着“好可怕好可怕”,手里的薯片却咔嚓咔嚓吃得香。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屏幕里披头散发的“鬼”,再看看吓得缩成一团又不肯关掉的林朵朵,满脑子都是问号。 有一次,屏幕里的“鬼”突然跳出来,林朵朵吓得尖叫一声,手里的薯片撒了一地。凡凡被她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一爪子拍过去,正好拍在林朵朵的脑门上。 林朵朵:“……” 凡凡:“……” 空气安静了三秒,林朵朵“哇”地一声哭了:“凡凡你居然打我!你跟鬼一伙的!” 凡凡:“???” 我明明是在救你啊!这届人类太难带了! 除了看电视,人类的“清洁仪式”也让凡凡摸不着头脑。 林妈妈每天早上要对着镜子涂涂抹抹半小时,脸上拍得“啪啪”响,还往眼睛上画颜色。凡凡蹲在洗手台上,看着她把自己折腾得像个调色盘,心里嘀咕:这要是在修仙界,早被当成走火入魔了。 林爸爸更奇怪,每天早上要拿着个小刀片在下巴上刮来刮去,刮得满脸泡沫,时不时还会割个小口子。凡凡试图阻止过——有一次趁他不注意,把刀片扒到了地上,结果被林爸爸追着打了半天屁股。 “你这小捣蛋,知道这刀片多贵吗?”林爸爸气呼呼地说。 凡凡委屈极了——劳资当年在科技世界用的激光剃须刀,比这破刀片高级一百倍!割伤自己多蠢! 最让他崩溃的是林朵朵的“过家家”。 小姑娘不知从哪翻出来一套旧娃娃的衣服,非要给凡凡穿上,还把他塞进一个小婴儿车里,推着他在客厅转圈。 “宝宝乖~妈妈带你去公园玩~”林朵朵奶声奶气地说。 凡凡:“喵呜!(放我出去!我不是宝宝!我是你祖宗!)” 他挣扎着想跳出来,结果衣服太紧,卡在猫爬架上,半天动弹不得,最后还是林妈妈过来救了他。看着林朵朵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凡凡决定——三天不理她! 当然,这骨气在闻到小鱼干香味的那一刻,就碎得连渣都不剩了。 日子就在这种鸡飞狗跳的迷惑行为中一天天过去,凡凡也渐渐摸出了人类的“套路”。 比如,林妈妈说“凡凡过来,妈妈给你好吃的”,十有八九是要给他剪指甲;林爸爸说“凡凡真乖”,大概率是想趁他放松的时候撸他的肚子;林朵朵说“凡凡我们玩个游戏”,基本就是想把他当成玩具折腾。 凡凡学会了见招拆招:听到剪指甲就装睡,肚子被撸得不耐烦了就用尾巴拍他的手,林朵朵要折腾他就往床底下钻。 人类果然还是斗不过猫主子的智慧!凡凡对此很得意。 这天,家里来了个特殊的客人——林朵朵的爷爷,一个戴着老花镜、看起来很严肃的老爷爷。 爷爷一进门就皱着眉:“养这玩意儿干啥?又脏又掉毛。” 凡凡当场就不乐意了——想当年在魔法世界,精灵族见了他都得行鞠躬礼,你个老头居然敢嫌弃我? 他悄悄绕到爷爷身后,趁他不注意,跳上沙发,对着他的裤腿“嗷呜”就是一口,然后迅速跳回林朵朵怀里,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爷爷:“哎哟!这猫还敢咬人!” 林朵朵赶紧护住凡凡:“爷爷你是不是吓到它了?凡凡很乖的!” 凡凡在林朵朵怀里蹭了蹭,还冲爷爷翻了个白眼。 爷爷气得吹胡子瞪眼,却也没真把他怎么样。吃饭的时候,林妈妈给凡凡准备了小碟子,里面是清蒸鲈鱼,爷爷看着凡凡吃得香,突然说:“给我也来块鱼。” 林爸爸愣了一下:“爸,你不是不爱吃鱼吗?” “我尝尝这猫吃的鱼有多香。”爷爷板着脸说。 凡凡:“……” 人类的嘴,骗人的鬼。 下午,爷爷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凡凡趴在旁边打盹。突然,爷爷的报纸掉了,他弯腰去捡,动作有点慢。凡凡看了一眼,用爪子把报纸推到他面前。 爷爷愣了一下,看着凡凡,嘴角难得露出点笑意:“嘿,这猫还挺通人性。” 他伸出手,想摸摸凡凡的头,凡凡犹豫了一下,没躲。 爷爷的手有点粗糙,但很温暖,轻轻摸着他的背,动作还有点笨拙。凡凡舒服地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原来,严肃的老爷爷也不是那么讨厌嘛。 晚上,爷爷要走了,临走前看了凡凡一眼,对林朵朵说:“好好待它,别欺负它。” 林朵朵使劲点头:“爷爷放心!凡凡是我的好朋友!” 凡凡蹲在门口,看着爷爷的背影,突然觉得,人类好像也没那么难理解。 他们会哭,会笑,会害怕,会嘴硬,会因为一点小事开心半天,也会因为一点小伤难过好久。他们很笨,很麻烦,还总爱做些莫名其妙的事,但他们的心,好像是热的。 就像现在,林爸爸在厨房洗碗,林妈妈在给林朵朵讲故事,窗外的月光洒进来,落在地板上,暖洋洋的。 凡凡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跳上沙发,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躺下。 管他人类有多奇怪呢。 反正,他们是他的家人。 至于以后会不会有更奇怪的事发生? 凡凡想了想,管他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就用猫爪拍他们的脑袋! 夜色渐深,屋子里的灯一个个熄灭,只剩下客厅的小夜灯亮着。凡凡蜷缩在沙发上,听着林朵朵均匀的呼吸声,沉沉地睡了过去。 梦里,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在四合院里厮杀的陈凡,但这次,没有血腥,没有戾气,只有林朵朵的笑声,和林妈妈温暖的手。 原来,当只被宠爱的猫,是这种感觉啊。 还不赖。 第18章 劲敌 凡凡觉得,自己在家中“食物链顶端”的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挑战来自王阿姨家的泰迪旺财。自从上次被凡凡一爪子拍懵后,这货像是打开了什么奇怪的开关,隔三差五就缠着王阿姨往林家跑,美其名曰“拜访朋友”,实则眼神里的倔强明晃晃写着——“我一定要赢回来”。 这天下午,旺财又来了。一进门就直奔猫爬架,对着顶端的凡凡狂吠,尾巴摇得像个电动马达,不知道的还以为它在热情打招呼。 凡凡蹲在最高层,居高临下地睨着它,爪子优雅地舔了舔——跟个傻子似的,吠得再响,能上来咬我吗? 林朵朵在旁边拍手:“凡凡!旺财来找你玩啦!” 凡凡:“喵呜。(谁跟狗玩?掉价。)” 旺财似乎听懂了这声嘲讽,急得在猫爬架下转圈,突然猛地一蹿——试图跳上最低层的踏板。结果动作太急,“哐当”一声撞在架子上,脑袋磕出个红印,疼得它夹着尾巴呜咽。 凡凡:“……” 就这?还想挑战本喵? 王阿姨笑得直不起腰:“旺财你行不行啊?连只猫都比不过。” 旺财不服气,缓过劲来又开始尝试,这次学聪明了,顺着架子腿往上爬。可惜泰迪腿短,爬了半截就滑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 林朵朵指着它笑:“旺财像个小皮球!” 凡凡趴在顶层,用尾巴尖扫了扫旁边的绒毛老鼠玩具,眼神里充满了“王者的蔑视”。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旺财的执着。 接下来的日子,旺财像是报了“宠物体能班”,每天准时来林家报道,雷打不动地练习爬猫爬架。从摔得四脚朝天,到能勉强扒住第二层踏板,进步神速。 凡凡开始有点警惕了——这狗勾虽然傻,但毅力可嘉啊。 更让他不爽的是,旺财居然学会了“讨好人类”这一招。 林爸爸下班回家,旺财就摇着尾巴扑上去,用脑袋蹭他的裤腿,还会站起来作揖,看得林爸爸心花怒放,偷偷给它喂牛肉干。 凡凡:“???” 这是我家!我的牛肉干! 林妈妈在厨房做饭,旺财就蹲在门口,时不时“汪汪”叫两声,像是在帮忙“望风”,乐得林妈妈多给了它半碗鸡胸肉。 凡凡蹲在冰箱顶上,看着那半碗本该属于自己的鸡胸肉,气得胡须都翘起来了——卑鄙!居然用这种手段抢食! 最过分的是林朵朵。旺财不知道从哪学的,会把林朵朵丢在地上的玩具捡回来,还会用爪子轻轻拍她的手,哄她开心。林朵朵越来越喜欢它,甚至抱着旺财说:“旺财比凡凡听话多了。” 凡凡:“喵呜!(你再说一遍?!)” 他当场从冰箱顶上跳下来,冲到林朵朵面前,对着旺财的屁股就是一爪子。旺财吓得“嗷”一声窜出去,躲到王阿姨身后,委屈巴巴地看着林朵朵。 林朵朵:“凡凡!你怎么又欺负旺财!” 凡凡:“……” 这日子没法过了!人类都是大猪蹄子! 为了挽回“家庭地位”,凡凡决定主动出击。 他开始研究旺财的“弱点”。经过几天观察,他发现这货怕水——上次林妈妈拖地,拖把刚沾到水,旺财就吓得躲到沙发底下。 凡凡眼睛一亮,计上心来。 这天,旺财又来“挑战”猫爬架,正费劲巴拉地往第三层爬。凡凡瞅准时机,从旁边的窗台跳下来,爪子精准地拍在旁边的洒水壶开关上。 “哗啦——” 半壶水正好浇在旺财头上。 旺财:“汪?!” 它瞬间僵住,浑身的毛被水打湿,贴在身上,像一只落汤鸡,原本蓬松的尾巴变成了细面条,耷拉在屁股后面。 几秒钟后,旺财反应过来,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连滚带爬地冲出门,把王阿姨都吓了一跳。 “哎哟!这是咋了?”王阿姨赶紧追出去。 林朵朵看着落荒而逃的旺财,又看看一脸无辜的凡凡,突然明白了什么,指着凡凡笑:“是你干的?凡凡你太坏了!” 凡凡甩了甩爪子上的水珠,高傲地扬起头——兵不厌诈,懂不懂? 经此一役,旺财老实了好几天,没敢再来。凡凡重新夺回“家庭c位”,每天被林朵朵抱着撸,鸡胸肉也回到了自己碗里,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然而,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旺财带着“秘密武器”卷土重来了。 那天,王阿姨牵着旺财进门,凡凡正趴在沙发上打盹,听到动静睁开眼,差点从沙发上掉下去——旺财脖子上居然挂着一个小铃铛,一走就“叮铃叮铃”响,最过分的是,它背上还背着个迷你小书包,里面不知道装了啥。 “这是……”林妈妈也愣住了。 王阿姨得意地说:“我给旺财报了个‘宠物才艺班’,学了新本事,今天来给你们表演表演。” 凡凡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只见王阿姨一声令下:“旺财,转圈!” 旺财立刻原地转了三圈,脖子上的铃铛叮铃作响,逗得林朵朵直笑。 “打滚!” 旺财麻利地打了个滚,动作流畅,比之前摔得四脚朝天好看多了。 “拜年!” 旺财站起来,前爪并拢,对着林家人作揖,小书包在背上一晃一晃的,萌得不行。 林爸爸拍手叫好:“可以啊旺财!比我们家凡凡能干多了!” 凡凡:“???” 我会开罐头你会吗?我能跳上冰箱你能吗?才艺?本喵的高冷就是最大的才艺! 王阿姨看凡凡一脸不屑,故意说:“旺财,把你书包里的东西拿出来给凡凡看看。” 旺财听话地取下小书包,从里面叼出一个小皮球,放在地上,还用鼻子拱了拱,像是在邀请凡凡一起玩。 凡凡:“……” 幼稚! 但林朵朵已经被吸引了,拿起皮球逗旺财:“旺财真厉害,还会自己带玩具!” 看着林朵朵和旺财玩得不亦乐乎,凡凡心里酸溜溜的——这狗勾居然用这种低级趣味讨好人类,太可恶了! 不行,他必须拿出点真本事,让人类看看谁才是真正的“顶流”。 凡凡眼珠一转,跳上茶几,对着林妈妈的手机“喵呜”叫了一声。 林妈妈疑惑地拿起手机:“凡凡要干嘛?” 凡凡用爪子在屏幕上点了点,正好点开了相册。他记得里面有林爸爸上次偷拍他睡觉的丑照,还有林朵朵把他梳成地中海的“黑历史”。 但他要找的不是这些。 凡凡熟练地用爪子划着屏幕,终于找到了目标——一段他之前趁林家人不在,偷偷打开电视看《动物世界》的视频。视频里,他蹲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狮子捕猎,还时不时对着屏幕“嗷呜”两声,那专注的小模样,不知道被谁录了下来。 林妈妈一看就笑了:“哎哟,我们凡凡还会看《动物世界》呢?是不是在学本事啊?” 林朵朵凑过来看:“凡凡看得好认真!比旺财聪明!” 凡凡得意地扫了旺财一眼——看到没?这叫格调!看狮子总比玩皮球高级? 旺财似乎被刺激到了,突然对着电视里的狮子“汪汪”狂吠,好像在说“我不怕你”。结果电视里的狮子吼了一声,旺财吓得立马闭了嘴,夹着尾巴躲到王阿姨身后。 林家人笑得前仰后合。 凡凡优雅地跳下茶几,走到旺财面前,用头轻轻蹭了蹭它的脸——算了,看在你这么蠢萌的份上,以后允许你每周来玩一次。 旺财愣了一下,随即摇着尾巴,用舌头舔了舔凡凡的耳朵。 凡凡:“!!!” 呸!口水! 他嫌弃地甩了甩头,转身就走,却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好像……有个狗勾朋友,也不是那么糟糕? 至少,以后家里的剩饭,可以让它帮忙解决了。 傍晚,王阿姨要带旺财走了,旺财却赖在门口不肯动,非要用爪子把那个小皮球塞给凡凡。 凡凡:“……” 拿走拿走,本喵才不玩这种幼稚的东西。 但他还是用爪子扒了一下皮球,表示“收到了”。 旺财这才满意地跟着王阿姨走了,临走前还回头“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说“明天见”。 林朵朵抱着凡凡,笑得一脸开心:“凡凡,你和旺财成好朋友啦!” 凡凡打了个哈欠,懒得理她,心里却在想:明天该用什么招数“欺负”旺财呢? 嗯……或许可以把它的小书包藏起来? 夜色渐浓,凡凡躺在窗台上,看着天上的月亮,尾巴尖轻轻晃着。 原来,当猫主子的日子,不止有吃睡和被撸,还可以有这么多“乐趣”。 至于以后会不会有更有趣的事发生? 凡凡想,管他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哦不,现在是“狗来猫挡”,其乐无穷。 反正,有这家人在,有这个傻乎乎的狗勾作伴,日子总不会无聊。 他打了个盹,梦里好像又和旺财抢皮球,结果把皮球拍到了林爸爸的茶杯里,溅得林爸爸一脸水…… 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19章 社交圈 凡凡最近有点“社交焦虑”。 起因是林朵朵幼儿园组织春游,非要带着他一起去。林妈妈拗不过,只好给凡凡装在透气的猫包里,拎着就出了门。 一出门,凡凡就后悔了。 外面的世界太吵了!汽车鸣笛声、小贩叫卖声、小孩子的哭闹声……比他在修仙界听的雷劫还闹心。他缩在猫包里,只敢露出两只眼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这些两脚兽走路飞快,万一踩到本喵怎么办? 到了公园,更是开了眼界。 草地上全是小屁孩,追着跑着尖叫,手里的风筝线甩得像鞭子。凡凡被林朵朵抱在怀里,看着一个风筝“啪”地掉在他面前,吓得他一激灵,爪子差点挠到林朵朵的脸。 “凡凡别怕,是风筝呀。”林朵朵笑着摸摸他的头。 凡凡:“喵呜!(这玩意儿飞得比御剑还不稳,一看就不是正经东西!)” 更让他头大的是,公园里的“同类”太多了。 有只肥硕的橘猫趴在长椅上,肚子吃得圆滚滚,见了凡凡只是抬了抬眼皮,继续打盹,一副“这片公园我罩着”的大佬样。凡凡看它那体型,默默往后缩了缩——打架肯定打不过,先认怂。 有只三花猫带着几只小奶猫,在灌木丛里钻来钻去。三花猫警惕地盯着凡凡,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生怕他欺负自己的孩子。凡凡赶紧转过头,假装看风景——本喵才不跟带崽的母猫一般见识。 最让他无语的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奶牛猫”,不知道是不是脑子不太好使,居然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圈,转着转着“咚”地撞在树上,晕乎乎地晃了晃,又接着转。 凡凡:“……” 这届同类的智商,有点堪忧啊。 林朵朵见他总往猫堆里瞅,以为他想交朋友,把他放在地上:“凡凡,你去跟它们玩呀。” 凡凡刚落地,那只奶牛猫就颠颠地跑过来,围着他闻来闻去,尾巴甩得像个拨浪鼓。凡凡被它闻得不耐烦,抬起爪子想拍开,结果奶牛猫以为他在跟自己玩,兴奋地跳起来,一爪子拍在凡凡脸上。 凡凡:“!!!” 反了你了! 他当即回敬一爪子,俩猫瞬间扭打在一起。当然,主要是凡凡单方面“教育”奶牛猫——毕竟是在四合院练过的灵魂,对付这种傻猫还是绰绰有余。 林朵朵吓得赶紧把它们拉开:“不许打架!” 奶牛猫被打得有点懵,蹲在地上委屈地舔爪子。凡凡抖了抖毛,高傲地扬起头——让你知道谁是老大。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凡凡抬头一看,差点没气笑了——居然是旺财! 王阿姨也带着旺财来公园了,这货不知道从哪叼了根树枝,正跟在几个小孩后面跑,脖子上的铃铛叮铃叮铃响,傻得冒泡。 “旺财!”林朵朵喊了一声。 旺财听到声音,立刻叼着树枝跑过来,看到凡凡,眼睛一亮,把树枝往凡凡面前一放,摇着尾巴邀功——像是在说“你看我找到好东西了”。 凡凡:“……” 一根破树枝有什么好得意的? 但他还是用爪子扒了扒树枝,算是给了面子。 接下来的时间,凡凡被迫开启了“社交模式”。 林朵朵和小朋友们玩游戏,他就被一群小屁孩围着看,有人想摸他的毛,有人想喂他薯片,还有人拿着玩具枪对着他“砰砰”开枪。凡凡气得想挠人,又被林朵朵按住:“凡凡要乖哦。” 乖?本喵当年在星际战场手撕虫族的时候,你祖宗都还没出生呢!凡凡心里吐槽,身体却很诚实地任由小屁孩们摆弄——主要是看在林朵朵给了他一根小鱼干的份上。 旺财倒是玩得不亦乐乎,跟着小朋友们跑前跑后,一会儿捡球,一会儿追蝴蝶,累得吐着舌头喘气,还不忘时不时跑到凡凡面前刷存在感。 凡凡蹲在草地上,看着这只傻狗和一群小屁孩疯玩,突然觉得,这样好像也挺热闹。 至少,比在四合院的时候,只有风声和自己的呼吸声强。 中午,林妈妈铺了块野餐垫,拿出面包、火腿、水果,还有凡凡的专属鸡胸肉。凡凡刚叼起鸡胸肉,就被旺财盯上了,这货蹲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尾巴摇得像电动马达。 凡凡犹豫了一下,把鸡胸肉往旺财面前推了推。 旺财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叼过去,吃得狼吞虎咽,吃完还不忘舔舔凡凡的爪子表示感谢。 凡凡:“……” 算了,看在你这么能打的份上(指被打不还手),赏你一口。 旁边的王阿姨笑着说:“你看它们俩,还挺要好。” 林妈妈也笑:“是啊,跟两个小孩子似的。” 凡凡听到“小孩子”三个字,傲娇地扭过头,却忍不住用尾巴尖扫了扫旺财的脑袋。 春游结束,回家的路上,凡凡缩在猫包里,累得打盹。林朵朵抱着猫包,叽叽喳喳地跟妈妈说今天玩了什么,还说凡凡和旺财打架了,又和好了。 凡凡迷迷糊糊地听着,觉得这小丫头的声音还挺好听。 回到家,他倒头就睡,一觉睡到天黑。醒来时,发现林爸爸在给他的猫窝铺新的软垫,林妈妈在厨房给他煮小鱼干,林朵朵趴在床边,用手指轻轻戳他的耳朵。 “凡凡,今天玩得开心吗?” 凡凡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用头蹭了蹭林朵朵的手。 开心。 原来外面的世界,虽然吵,但也挺有意思的。 有傻乎乎的狗勾作伴,有吵吵闹闹的小屁孩围观,有阳光,有草地,还有吃不完的小鱼干。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当个普通的猫,过普通的日子,这么舒服呢? 凡凡舔了舔爪子,决定以后多跟林朵朵出门“社交”——当然,前提是旺财也跟着,有个“垫背”的,打架的时候不至于太丢人。 至于以后还会遇到什么奇葩的同类,或者更傻的狗勾? 凡凡想,管他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哦不,现在是“友来猫迎”,热闹就好。 反正,有这家人在,有旺财那个傻狗陪着,去哪里都不怕。 窗外的月光洒进屋里,照在凡凡毛茸茸的身上,他打了个小呼噜,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梦里,他好像又在公园草地上,追着旺财跑,后面跟着一群笑哈哈的小屁孩,铃铛声、笑声、猫叫声、狗叫声,混在一起,像一首乱糟糟却又很快乐的歌。 真不错啊。 第20章 搞事 凡凡觉得,日子过得太安逸,容易让人(猫)失去斗志。 作为一只经历过万界厮杀、在四合院血洗过恩怨的灵魂,他体内的“搞事基因”早已刻进骨子里。最近看着林家人其乐融融、旺财傻吃闷睡的样子,他总觉得手痒——得找点乐子,给这平淡的生活加点“料”。 于是,凡凡的“搞事清单”,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正式出炉了。 搞事第一弹:给林爸爸的鱼“搬家” 林爸爸最近迷上了钓鱼,每天晚上都要对着鱼缸里的新钓来的金鱼傻乐,还跟凡凡炫耀:“凡凡你看,这鱼多漂亮,比你还乖。” 凡凡:“???” 乖?本喵的字典里就没有这字! 报复计划在深夜实施。凡凡借着月光,悄咪咪溜到鱼缸边。鱼缸盖是玻璃的,有点沉,但难不倒他——想当年在科技世界,他连合金门都能撬开。 他用爪子扒住缸沿,借力一蹬,玻璃盖“咔哒”一声滑开一条缝。鱼缸里的金鱼大概是察觉到动静,尾巴甩得欢。 凡凡盯着那些游动的金色身影,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他伸出爪子,精准地捞起一条金鱼,动作快得像闪电。 金鱼在他爪子里扑腾,凡凡却一脸淡定,叼着鱼,轻手轻脚地跑到林朵朵的玩具屋,把鱼放进了她的玩具小泳池里。 接着是第二条、第三条……直到鱼缸里只剩下两条最丑的金鱼,凡凡才满意地把玻璃盖归位,还顺便用爪子擦掉了自己的爪印。 第二天一早,林爸爸习惯性地去看鱼,当场傻眼了。 “我的鱼呢?!”他对着空荡荡的鱼缸哀嚎,“我昨天刚钓的五条锦鲤,就剩两条了?” 林妈妈闻声赶来,也懵了:“是不是被猫吃了?凡凡!” 凡凡正蹲在沙发上,一脸无辜地舔爪子,听到喊自己,还“喵”了一声,像是在说“不关我的事”。 就在林爸爸要把凡凡抓来“严刑拷打”时,林朵朵举着玩具泳池跑出来:“爸爸!你看!你的鱼跑到我的泳池里啦!” 泳池里,三条金鱼正在浑浊的水里扑腾,旁边还漂着个塑料小鸭子。 林爸爸:“……” 林妈妈:“……” 凡凡适时地冲林朵朵“喵呜”叫了一声,像是在表扬她“发现得好”。 林爸爸看着凡凡那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气笑了:“好你个凡凡,居然给我玩‘鱼搬家’?看我不收拾你!” 凡凡早就预判了他的动作,“嗖”地一下窜到窗帘后面,只露出个脑袋,冲林爸爸做鬼脸(猫版)。 最后,林爸爸也没真揍他,只是把鱼捞回鱼缸,还加了个更沉的盖子。 凡凡蹲在窗帘后,舔了舔爪子——第一弹成功!就是这盖子有点碍事,下次得想办法弄开。 搞事第二弹:给旺财的“惊喜”礼物 旺财最近总爱往林家的花园钻,不知道在刨什么。凡凡观察了几天,发现这货居然在埋骨头——王阿姨给它的排骨,它舍不得吃,全埋在土里当“宝藏”。 凡凡灵机一动,一个“大礼”正在酝酿。 他趁林家人不在,溜到花园,凭着敏锐的嗅觉,很快找到了旺财埋骨头的地方。那货埋得还挺深,用爪子刨了半天,才挖出三根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 凡凡叼着骨头,跑到院子角落的泥地里,把骨头重新埋好,还在上面拉了一泡屎,用土盖严实——这叫“标记领地”,懂不懂? 做完这一切,他还故意在埋骨头的地方踩了几个明显的猫爪印。 下午,旺财果然来了,直奔它的“宝藏地”,开始刨土。刨了半天,啥也没找到,急得“汪汪”叫。 凡凡蹲在墙头,饶有兴致地看着它。 旺财不死心,扩大范围刨,终于在泥地里闻到了骨头的香味。它兴奋地扑过去,使劲刨土,结果一爪子按在了凡凡的“标记”上。 “汪!”旺财瞬间僵住,抬起爪子闻了闻,那表情,像是吞了苍蝇。 凡凡在墙头上差点笑出声——活该!让你藏私房菜! 旺财气得原地转圈,对着墙头的凡凡狂吠,像是在骂“是不是你干的”。凡凡优雅地舔了舔爪子,还冲它挥了挥尾巴——是又怎样?有本事上来打我啊。 最后,旺财气呼呼地跑了,估计是去找王阿姨告状了。 凡凡跳下墙头,在旺财刨过的地方撒了泡尿——这地方现在是本喵的了! 搞事第三弹:林朵朵的“神秘画作” 林朵朵最近在学画画,老师让画“我的家人”。小姑娘画了爸爸、妈妈,最后轮到凡凡时,却犯了难。 “凡凡,你说我把你画成什么颜色好呢?”她拿着蜡笔问。 凡凡:“喵呜。(当然是高贵的白色!)” 但他转念一想,不如帮她“加点创意”。 趁林朵朵去拿橡皮的功夫,凡凡跳上桌子,爪子在红色蜡笔盒里蘸了蘸,然后“啪”地一下,拍在画纸上。 一个鲜红的猫爪印,正好印在“爸爸”的脸上。 林朵朵回来看到,先是一愣,随即拍手笑:“凡凡你也想画画呀?这个爪印真好看!” 凡凡:“???” 这小丫头的审美有点独特啊。 他索性再接再厉,又蘸了点蓝色,拍在“妈妈”的裙子上;蘸了点黄色,拍在“自己”的画像旁边,像个小太阳。 等林妈妈进来时,就看到一幅“抽象派大作”——爸爸脸上一个红爪印,妈妈裙子上一个蓝爪印,旁边还有个顶着黄色太阳的白猫,旁边署名“林朵朵和凡凡合作”。 林妈妈笑得直不起腰:“朵朵,这是你画的?太有创意了!” 林朵朵得意地说:“是凡凡帮我画的爪印哦!” 凡凡蹲在旁边,尾巴翘得老高——没想到?本喵还是个艺术家! 晚上林爸爸回来,看到自己脸上被印了个红爪印,指着凡凡说:“好啊你,不仅搞我的鱼,还敢毁我的形象?” 凡凡:“喵呜。(艺术,你不懂。)” 搞事第四弹:深夜“演唱会” 凡凡发现,人类对“噪音”的容忍度很低,尤其是在晚上。 于是,在一个林爸爸第二天要早起开会的夜晚,凡凡决定开一场“个人演唱会”。 凌晨三点,万籁俱寂。凡凡悄悄溜到客厅,站在沙发上,对着窗外的月亮,开始“歌唱”。 “喵——呜——喵——呜——” 他的声音穿透力极强,时而高亢,时而婉转,时而像婴儿啼哭,时而像狼嚎,把他在各个世界听过的声音都模仿了一遍。 第一声“喵呜”刚落下,林爸爸的卧室就传来动静。 “什么声音?”林爸爸迷迷糊糊地问。 “好像是凡凡在叫。”林妈妈也醒了。 凡凡听到动静,唱得更起劲了,还加了点“舞蹈动作”——在沙发上跳来跳去,爪子踩得沙发“沙沙”响。 “这猫半夜不睡觉叫什么?”林爸爸气冲冲地打开卧室门,就看到凡凡站在沙发上,仰着头“引吭高歌”。 “凡凡!别叫了!” 凡凡看了他一眼,非但没停,反而叫得更大声了,还冲他做了个鬼脸(猫版)。 林爸爸气得想抓他,凡凡却“嗖”地一下窜到猫爬架顶端,继续“演唱”。 最后,林爸爸没办法,只好拿了条小鱼干,哄着他:“凡凡乖,吃了鱼干睡觉好不好?明天给你买大鸡腿。” 凡凡见好就收,叼着小鱼干回猫窝,心里美滋滋——不仅成功打扰了人类睡觉,还赚了条鱼干,血赚! 第二天,林爸爸顶着黑眼圈去上班,被同事笑了一路。 搞事清单持续更新中…… 凡凡的搞事行为,像一颗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总能在林家激起欢乐的涟漪。林家人嘴上抱怨着“凡凡太调皮”,眼里却满是宠溺;旺财每次被凡凡捉弄,下次还是会颠颠地跑来,像是乐在其中。 这天傍晚,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林爸爸在厨房给林妈妈打下手,林朵朵在客厅给旺财梳毛,夕阳的金光洒在他们身上,温暖得像幅画。 他甩了甩尾巴,心里的“搞事基因”又在蠢蠢欲动——明天,该给旺财的骨头里塞点猫薄荷了,看看那傻狗会不会醉倒。 至于搞事会不会被揍? 凡凡舔了舔爪子,一脸无所谓。 反正,他们舍不得。 毕竟,他是这个家的“祖宗”啊。 窗外的晚霞染红了半边天,凡凡打了个哈欠,开始琢磨明天的新花样。 搞事的日子,还长着呢。 第21章 这届虫子有点嚣张 凡凡最近发现,家里藏着一批“不速之客”。 起初是林妈妈尖叫着从厨房跑出来,指着墙角说:“有蟑螂!好大一只!” 凡凡当时正趴在沙发上打盹,闻言不屑地抬了抬眼皮——蟑螂?当年在末世,他连人头大的蟑螂精都手撕过,这小玩意儿也值得大惊小怪? 林爸爸拿着拖鞋冲过去,“啪”地一声拍下去,结果蟑螂没拍到,倒把地板拍了个印子。那蟑螂灵活得很,“嗖”地一下钻到了冰箱底下。 林爸爸蹲在冰箱前,跟蟑螂展开了“持久战”,最后气得把拖鞋一摔:“明天买蟑螂药!” 凡凡:“……” 就这战斗力,还不如本喵。 他优雅地跳下沙发,走到冰箱旁,耳朵动了动,精准定位到蟑螂的位置。然后,他伸出爪子,对着冰箱底轻轻一勾。 “嗖”——一只油光锃亮的蟑螂被他勾了出来,还在地上飞快地爬。 林妈妈吓得躲到林爸爸身后:“凡凡小心!” 凡凡没理她,只是盯着蟑螂,像猫捉老鼠一样,等蟑螂爬到面前,猛地一爪子拍下去。 没拍死,蟑螂装死不动了。 凡凡:“???” 还挺狡猾。 他用爪子拨了拨蟑螂,蟑螂立刻“诈尸”,又开始狂奔。凡凡玩心大起,追着蟑螂在客厅里转圈,爪子时不时拍一下,却不拍死,把那只蟑螂吓得魂飞魄散。 林爸爸看得目瞪口呆:“凡凡这是……在玩?” 林朵朵拍手叫好:“凡凡加油!抓住它!” 最后,凡凡玩腻了,一爪子把蟑螂拍扁,然后用鼻子顶到林爸爸脚边,像是在说“喏,给你”。 林爸爸:“……” 谢谢,大可不必。 他捏着鼻子,用纸巾把蟑螂包起来扔掉,回头对凡凡竖大拇指:“行啊凡凡,比我厉害!” 凡凡得意地翘着尾巴——那是当然,本喵可是“灭虫小能手”。 原以为解决了蟑螂,就能清净几天,没想到更大的“劲敌”出现了。 这天晚上,凡凡正睡得香,突然感觉鼻子痒痒的,他打了个喷嚏,睁眼一看,一只蚊子正停在他的鼻尖上,还在“嗡嗡”叫。 凡凡:“!!!” 胆大包天!居然敢吸本喵的血! 他猛地抬起爪子拍过去,结果蚊子飞了,爪子结结实实地拍在自己脸上。 “喵呜!”(疼死本喵了!) 蚊子似乎觉得他好欺负,在他头顶盘旋,“嗡嗡”声像是在嘲笑。凡凡气得炸毛,在猫窝里跳来跳去,追着蚊子打,结果把猫窝都弄塌了。 动静惊动了林妈妈,她打开灯,看到凡凡对着空气“喵喵”叫,地上还有塌了的猫窝,顿时明白了。 “是不是有蚊子呀?”林妈妈拿起电蚊拍,“妈妈帮你打。” 凡凡见有人帮忙,暂时停了手,蹲在旁边“指挥”——用爪子指着蚊子飞的方向:“喵!(在那!)” 林妈妈拿着电蚊拍挥了半天,也没打到,蚊子灵活得像架小飞机。 “这蚊子成精了?”林妈妈气喘吁吁地说。 凡凡:“喵呜。(让开,看我的!)” 他弓起身子,像蓄势待发的箭,眼睛死死盯着在空中盘旋的蚊子。就在蚊子飞近的瞬间,凡凡猛地一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爪子精准地拍中了蚊子。 “啪”一声轻响,蚊子被拍死在他的爪子上。 凡凡落地,得意地甩了甩爪子,还在林妈妈面前走了个猫步——看到没?比你的电蚊拍好用多了。 林妈妈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凡凡真棒,是妈妈的好帮手。” 凡凡舒服地眯起眼睛,心里却在嘀咕:这蚊子血真难喝,还是小鱼干好吃。 本以为虫子的事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旺财又惹来了新麻烦。 那天,旺财叼着个沾满泥巴的球跑到林家,球上还缠着几根草。凡凡凑近一闻,差点没晕过去——一股腥臭味,还夹杂着点奇怪的蠕动感。 他用爪子扒开草一看,好家伙,球上居然爬着几只肥硕的潮虫,正慢悠悠地蠕动。 凡凡:“!!!” 这傻狗是从哪弄来的“礼物”? 旺财还不知道自己闯了祸,把球往凡凡面前推,摇着尾巴邀功。凡凡吓得往后一跳,对着球“嗷呜”狂叫——快把这玩意儿弄走! 林朵朵跑过来,看到球上的潮虫,也吓得尖叫:“妈妈!有虫子!” 林妈妈赶紧拿来镊子,把潮虫一个个夹走,又把球扔进垃圾桶,还把旺财赶出了门:“以后不许带这种脏东西来!” 旺财委屈地“汪汪”叫了两声,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凡凡蹲在沙发上,看着旺财的背影,心里有点复杂——虽然这傻狗总惹麻烦,但看它那委屈样,好像……有点可怜? 晚上,林爸爸回来,听说了潮虫的事,笑着说:“旺财这是把它的‘宝贝’拿来跟凡凡分享呢。” 凡凡:“……” 谁要跟它分享虫子!晦气! 不过,他还是趁林家人不注意,偷偷把自己碗里的半块鸡胸肉叼到了门口——就当是……安慰那傻狗一下,下不为例。 第二天,旺财果然又来了,看到门口的鸡胸肉,眼睛一亮,叼起来吃得香,吃完还对着凡凡的窗户“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说“谢谢”。 凡凡趴在窗台上,假装没听见,尾巴却悄悄翘了起来。 虫子的风波渐渐平息,但凡凡“灭虫小能手”的名声却在小区里传开了。邻居家的阿姨见了林妈妈就夸:“你家凡凡真厉害,连蟑螂蚊子都怕它,不像我家那猫,见了虫子跑得比谁都快。” 林妈妈笑得合不拢嘴,回家就给凡凡加餐——一大块清蒸鱼。 凡凡吃得满嘴流油,心里却在琢磨:下次要是再遇到虫子,得让旺财也练练胆,总不能每次都让本喵出手,多掉价。 这天傍晚,凡凡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晒太阳,看着林朵朵在浇花,林爸爸在修篱笆,远处传来旺财“汪汪”的叫声,一切都那么岁月静好。 突然,一只蝴蝶飞到他面前,翅膀扇得“沙沙”响。凡凡眼睛一亮,猛地扑了过去——玩心又上来了。 蝴蝶被他追得四处飞,凡凡在院子里上蹿下跳,把花盆都碰倒了两个。林妈妈在旁边喊:“凡凡别闹了!小心摔着!” 凡凡哪听得进去,一心只想抓住那只蝴蝶。最后,他跳上墙头,眼看着就要抓住蝴蝶,结果脚下一滑,“咚”地一声摔了下去,正好摔在赶来的旺财身上。 旺财:“汪?!” 凡凡:“喵呜!” 俩“活宝”滚作一团,逗得林家人哈哈大笑。 凡凡从旺财身上爬起来,抖了抖毛,瞪了旺财一眼——都怪你!坏了本喵的好事! 旺财却摇着尾巴,用舌头舔了舔他的脸,像是在安慰。 凡凡:“……” 算了,看在你当“肉垫”的份上,原谅你了。 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洒在一人一猫一狗身上,笑声传遍了整个小院。 凡凡看着眼前的景象,突然觉得,就算每天要跟虫子斗智斗勇,要被傻狗连累,好像……也挺有意思的。 至少,不会无聊。 至于以后还会遇到什么奇怪的虫子,或者更傻的狗勾? 凡凡打了个哈欠,懒得想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哦不,虫来猫挡,狗来……狗来当肉垫。 反正,有这家人在,有旺财这个“最佳损友”陪着,日子总不会平淡。 他伸了个懒腰,在夕阳的余晖里,眯起了眼睛。 明天,该去找点什么乐子呢? 嗯……或许可以把林爸爸的钓鱼竿藏起来? 想想就很有趣。 第22章 年度大戏 林爸爸心血来潮,说要搞个“家庭运动会”,增进感情。凡凡蹲在沙发上听着,尾巴尖不屑地扫过抱枕——不就是人类折腾自己的把戏?本喵才不掺和。 结果第二天一早,他就被林朵朵塞进了“参赛选手”的队伍里。 “凡凡,我们今天比三项:跳远、跳高、还有‘寻宝’!”林朵朵举着自制的号码牌,往凡凡脖子上一套,“你是3号选手!” 凡凡低头看了看脖子上写着“3”的硬纸板,爪子一扒就想扯下来——这玩意儿比当年在修仙界戴的锁妖链还丢人! “不许摘!”林朵朵按住他的爪子,“赢了有大奖!是你最爱吃的进口猫罐头!” 进口猫罐头?凡凡的耳朵动了动。行,看在罐头的份上,陪你们玩玩。 第一项:跳远 赛场设在客厅,林爸爸用粉笔在地上画了条起跑线,终点线是沙发前的地毯。 “规则是从起跑线跳到地毯上,跳得最远的赢!”林爸爸宣布完,自己先示范了一把,“咚”地一声落在地毯中央,得意地拍胸脯,“看我的!” 林妈妈笑着跳了一下,比林爸爸近了半脚。 轮到林朵朵,小姑娘憋足了劲,结果起跳太急,差点摔个屁股蹲,跳得比妈妈还近,气得噘嘴。 “凡凡到你了!” 凡凡蹲在起跑线前,优雅地舔了舔爪子。跳远?当年他在星际训练营,能跳三米远,这点距离算什么? 他后腿一蹬,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精准地落在了林爸爸的肚子上。 “哎哟!”林爸爸被砸得闷哼一声,差点喘不过气。 凡凡:“???” 失误,纯属失误! 他赶紧从林爸爸肚子上跳下来,假装刚才那下是热身,重新蹲回起跑线。这次他收敛了力道,轻轻一跃,正好落在地毯最边缘,比林爸爸还远了一厘米。 “凡凡赢了!”林朵朵拍手欢呼。 林爸爸揉着肚子,瞪了凡凡一眼:“你这猫是不是故意的?专砸我?” 凡凡舔了舔爪子,一脸无辜——谁让你挡着本喵的落点了? 第二项:跳高 道具是林妈妈晾衣服的绳子,被林爸爸架在两把椅子中间,高度调到了半米。 “规则是从绳子上跳过去,不碰掉绳子就算赢!” 林爸爸先上,他弓着身子助跑,结果起跳太早,“咚”地撞在绳子上,绳子带着衣架“哗啦”一声掉下来,砸了他一头。 凡凡蹲在旁边,笑得胡须都在抖——就这?还敢当裁判? 林妈妈比较灵巧,轻轻一跃就过去了,赢得林朵朵一阵鼓掌。 林朵朵学着妈妈的样子助跑,结果跑到绳子前突然刹车,踮着脚从底下钻了过去,还理直气壮地说:“我也过去了呀!” 林爸爸哭笑不得:“钻过去不算!要跳!” 最后轮到凡凡。他看着那根晃晃悠悠的绳子,突然想起当年在魔法世界,跳过燃烧的火圈拿奖励的日子。 他助跑两步,后腿发力,身体像片羽毛似的轻盈跃起,爪子甚至没碰到绳子,就稳稳落在了对面。落地时还不忘甩了甩尾巴,堪称教科书级示范。 “哇!凡凡好厉害!”林朵朵眼睛都亮了。 林爸爸摸着下巴,突然说:“不行,难度太低了!再加高!” 他把绳子往上提了提,差不多到他膝盖的高度。林妈妈试了试,差点被绳子绊倒;林朵朵直接放弃,蹲在旁边给凡凡加油。 凡凡再次起跳,这次他故意放慢了速度,在越过绳子的瞬间,尾巴尖轻轻一勾—— “哗啦!”绳子又掉了。 但他的身体已经落在了对面。 “算不算?”林妈妈笑着问。 林爸爸看着满地的衣架,又看看凡凡那“不关我事”的表情,气笑了:“算……算你赢!这猫成精了!” 凡凡得意地翘着尾巴——想难住本喵?再练十年。 第三项:寻宝 林爸爸提前把三个“宝藏”藏在了家里:一块巧克力(给林朵朵)、一片面膜(给林妈妈)、还有凡凡的进口猫罐头(大奖)。 “找到自己的宝藏就算赢!” 哨声一响,林朵朵就像脱缰的小野马,冲进卧室翻枕头;林妈妈慢悠悠地在客厅转悠,眼神扫过书架和花盆;凡凡则循着罐头的香味,直奔目标——厨房的柜子顶。 他记得林爸爸昨天偷偷把罐头藏在那了。 柜子太高,凡凡跳了两下没够着,急得“喵喵”叫。林朵朵听到声音跑过来,看到柜子顶上的罐头,踮着脚也够不着,干脆搬来小板凳,踩着凳子把罐头够了下来。 “凡凡!我帮你找到啦!” 凡凡叼过罐头,用头蹭了蹭林朵朵的手——算你有点用。 这边刚拿到罐头,就听林妈妈喊:“我找到我的面膜啦!在花瓶后面!” 只有林爸爸,在屋里转来转去,把沙发垫都翻了个底朝天,愣是没找到自己的巧克力。 “奇了怪了,我明明藏在……”他话没说完,突然低头看了看肚子,“哎哟!” 原来他刚才示范跳远时,巧克力从口袋滑出来,掉进了裤腰里,被衬衫盖住了。 全家笑得直不起腰。 “爸爸是个大笨蛋!”林朵朵指着他喊。 凡凡蹲在旁边,叼着罐头,尾巴拍得地板“啪啪”响,像是在嘲笑。 颁奖仪式 林爸爸顶着“最后一名”的怨念,给大家发奖。林朵朵拿到巧克力,笑得像颗小太阳;林妈妈把面膜贴在脸上,说要“永葆青春”;凡凡则被授予“最佳运动员”称号,奖品是那罐进口猫罐头,外加林朵朵亲手做的“金牌”——用瓶盖粘的金箔纸。 凡凡把罐头叼到猫窝,却没急着吃。他看着林家人互相打趣,看着林爸爸被林妈妈追着打(因为藏面膜时差点把花盆碰倒),看着林朵朵举着巧克力跑来跑去,突然觉得,这罐头的香味,好像不如家里的笑声好闻。 他跳下猫窝,把罐头推到林朵朵面前——分你一半,看在你帮我寻宝的份上。 林朵朵眼睛一亮:“真的吗?可是这是你的大奖呀!” “喵呜。”(本喵大方。) 最后,罐头被分成了四份,林爸爸林妈妈各尝了一小口(说太甜),林朵朵吃了一半,剩下的全进了凡凡肚子。 夕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把一家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凡凡舔着爪子上的罐头味,听着林爸爸说“下次运动会比爬树”,听着林妈妈说“比包饺子”,听着林朵朵说“还要跟凡凡一组”,突然觉得,当只“显眼包”参赛猫,好像也挺不错。 至少,有罐头吃,有架吵,还有人陪着疯。 至于下次运动会要不要赢? 凡凡打了个哈欠。再说,反正不管输赢,罐头和笑声,总不会少的。 他往林朵朵怀里一钻,决定先睡个午觉。梦里好像又在跳高高,这次他故意把绳子勾到了林爸爸的头上,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嗯,这梦不错,比罐头还甜。 第23章 鬼屋探险 林朵朵最近迷上了“鬼故事”,天天缠着林爸爸讲,听完又吓得不敢一个人睡,非要抱着凡凡才能入梦。凡凡被她勒得喘不过气,心里直嘀咕:就那些披头散发的玩意儿,有当年在末世追着他跑的变异体吓人? 这天,林爸爸突发奇想:“要不咱们在家搞个‘鬼屋’?让朵朵练练胆子!” 林妈妈举双手赞成:“我看行!顺便治治凡凡总半夜跑酷的毛病,吓吓他!” 凡凡蹲在沙发上,耳朵抖了抖——吓我?当年在修仙界,我连阎王殿都敢闯,你们这小打小闹的,不够看! 鬼屋搭建进行时 傍晚,林家人开始“动工”。林爸爸把客厅的灯换成了红色的小夜灯,光线昏暗得像血盆大口;林妈妈用白床单罩住椅子,冒充“幽灵”;林朵朵则负责在地上撒“纸钱”——其实是她画废的涂鸦纸。 凡凡被林朵朵拉来当“监工”,被迫看着他们把好好的客厅折腾得乌烟瘴气。尤其是那个“幽灵”,风一吹床单飘起来,看着不像鬼,倒像只脱毛的鸡。 “凡凡你看!吓人不?”林朵朵指着“幽灵”问,眼睛亮晶晶的。 凡凡:“喵呜。(蠢死了。)” 他趁林家人不注意,偷偷用爪子把“幽灵”的床单扒下来一角,露出底下的椅子腿——让你装神弄鬼。 探险小队集结 晚上八点,“林家鬼屋”正式开业。探险小队成员:队长林爸爸(自封的,拿着个手电筒充作“探照灯”),队员林妈妈(抱着抱枕,随时准备尖叫),队员林朵朵(表面勇敢,实则紧紧攥着凡凡的爪子),以及“特邀嘉宾”凡凡(被迫营业,一脸冷漠)。 “探险规则:从客厅走到卧室,中途不能开灯,不能尖叫超过三次,否则算失败!”林爸爸压低声音宣布,手电筒光打在脸上,试图营造阴森感。 凡凡打了个哈欠——就这? 第一关:客厅“幽灵阵” 刚走进客厅,红色小夜灯的光瞬间把一切都染成诡异的颜色。林爸爸故意咳嗽一声,吓得林妈妈“啊”地叫了一声。 “犯规一次!”林爸爸一本正经地说。 林妈妈瞪他一眼:“都怪你!” 凡凡懒得理他们,径直朝“幽灵”走去。那“幽灵”被风吹得晃晃悠悠,林朵朵吓得往林爸爸身后躲:“凡凡别去!是鬼!” 凡凡:“喵。(傻样。)” 他走到“幽灵”跟前,用爪子一扒,床单“哗啦”掉下来,露出底下的椅子。林朵朵:“……” 林爸爸:“……” 林妈妈:“噗嗤。” “这不是幽灵!是椅子!”林朵朵又气又笑。 凡凡得意地甩甩尾巴——看,本喵一眼就看穿了。 第二关:地板“陷阱区” 林爸爸在地上铺了层塑料泡沫,踩上去“嘎吱”响,还撒了些玩具蜘蛛(软胶做的)。 “据说这里有‘恶鬼’的脚印,踩错了会被抓住脚踝哦!”林爸爸故意拖长音调。 林妈妈刚踩了一步,“嘎吱”声吓得她赶紧缩回脚:“我不敢走了!” 林朵朵倒是想试试,结果刚迈出脚就踩到个玩具蜘蛛,“哇”地一声跳起来,正好撞在林爸爸身上。 “犯规两次!”林爸爸扶住她,强忍着笑。 凡凡看他们磨磨蹭蹭,干脆自己先走。他轻盈地跳上泡沫,避开玩具蜘蛛,像走猫步似的,“哒哒哒”就穿过了“陷阱区”,还回头冲他们“喵”了一声——快点,磨磨蹭蹭的。 “凡凡好勇敢!”林朵朵立刻忘了害怕,跟着凡凡的脚印往前冲。 第三关:卧室“哭声”之谜 卧室里更黑,林爸爸提前用手机藏在枕头下,放着断断续续的“鬼哭声”(其实是林妈妈录的猫叫,故意放慢了速度)。 “听!有女鬼在哭!”林爸爸压低声音,手电筒光扫过衣柜,“说不定就藏在里面!” 林妈妈紧紧抓住林爸爸的胳膊,脸都白了:“要不……咱们回去?” 林朵朵也有点怕,攥着凡凡的爪子更紧了。 凡凡却竖起了耳朵——这“哭声”怎么这么耳熟? 他循着声音走到床边,跳上去,用爪子扒拉枕头。手机露了出来,屏幕还亮着,正播放着诡异的“哭声”。 凡凡一爪子拍在手机上,“哭声”戛然而止。 世界安静了。 林爸爸:“……” 林妈妈:“……” 林朵朵:“是爸爸的手机!” 凡凡低头看着手机,又抬头看林爸爸,眼神里充满了“就这?”的嘲讽。 林爸爸尴尬地挠挠头:“呃……这是考验大家的观察力!凡凡通过了!” 终极boss:“厨房黑影” 探险队刚松口气,突然听到厨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还闪过一个黑影! “有东西!”林妈妈吓得钻进林爸爸怀里。 林爸爸也紧张起来,举着手电筒照过去:“谁?!” 黑影动了动,还发出“呜嗷”的声音。凡凡眼睛一亮——这声音,怎么像那个傻狗? 他抢先冲进厨房,果然看到旺财正叼着块剩骨头,蹲在橱柜底下,脖子上的铃铛还在“叮铃”响。估计是从院子翻墙进来的,想偷点吃的。 “旺财?!”林朵朵又惊又喜。 旺财看到凡凡,吓得骨头都掉了,夹着尾巴想躲,结果被凡凡一爪子按住了屁股。 “汪!”(救命!) 林爸爸林妈妈跟进来看见,又气又笑。林爸爸拎起旺财的后颈:“好你个小偷!居然敢闯我们家鬼屋!” 探险结束,笑料百出 “鬼屋探险”以旺财被“逮捕”告终。林爸爸的“幽灵”被凡凡拆穿,“哭声”是手机录音,“黑影”是偷骨头的旺财,全程没一个真吓人的,反倒笑料不断。 林妈妈一边给旺财擦爪子(沾了厨房的灰),一边笑:“亏我还吓得心怦怦跳,原来是只笨狗。” 林朵朵抱着凡凡,得意地说:“还是凡凡厉害!什么鬼都不怕!” 凡凡舔了舔爪子——那是,本喵当年在冥界跟黑白无常都打过招呼,这点小场面算什么? 不过,他看了看林爸爸被林妈妈数落的样子,又看了看旺财叼着骨头讨好林朵朵的傻样,突然觉得,这“鬼屋”虽然不吓人,倒也挺有意思。至少,能看到人类抱在一起尖叫,看到傻狗被抓包的怂样,比独自在猫窝睡觉好玩多了。 后续:后遗症与新玩法 自从“鬼屋探险”后,林朵朵胆子没大多少,反倒迷上了“角色扮演”。她天天披着床单当“幽灵”,追着旺财跑,喊着“我要抓你当祭品”,吓得旺财见了她就躲。 林爸爸则把红色小夜灯留了下来,说“增加点氛围”,结果半夜起夜被自己的影子吓了一跳,差点摔进卫生间。 凡凡最惨,被林朵朵逼着当“小鬼差”,脖子上挂着根红绳,上面串着个瓶盖做的“令牌”,天天跟着她“巡逻”。 这天,凡凡趁林朵朵不注意,叼着“令牌”跑到厨房,把旺财的骨头藏进了米缸。旺财找了半天找不到,急得“汪汪”叫,围着凡凡转,像是在求他帮忙。 凡凡蹲在米缸上,尾巴拍得缸沿“啪啪”响——想知道在哪?求我啊。 最后,旺财对着凡凡作揖又摇尾,凡凡才慢悠悠地用爪子指了指米缸。旺财赶紧扒开米,把骨头叼出来,叼到凡凡面前,像是在“进贡”。 凡凡:“喵呜。(算你识相。)” 林朵朵进来看到,拍手笑:“凡凡你是大王!旺财是小跟班!” 凡凡得意地翘着尾巴,心里却在想:下次让林爸爸把鬼屋升级一下,最好弄点真虫子当“陷阱”,看旺财还敢不敢来偷东西。 夜色渐深,凡凡躺在林朵朵身边,听着隔壁旺财做梦还在“呜呜”叫,听着林爸爸在客厅跟林妈妈说“下次玩密室逃脱”,突然觉得,当个“小鬼差”也不错。至少,有跟班伺候,有乐子可寻,还有人类陪着疯。 至于下次“密室逃脱”要不要帮忙拆穿? 凡凡打了个哈欠。再说,反正不管怎么玩,最后被吓的、被坑的,总不是他这只见过大世面的猫主子。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梦里好像又在拆“幽灵”的床单,这次还把林爸爸的拖鞋藏进了“幽灵”肚子里,气得林爸爸追着他跑了半宿。 嗯,这梦真热闹,比鬼故事好听多了。 第24章 黑暗料理 林妈妈看了档美食节目,心血来潮要搞“家庭厨艺大赛”,主题是“创意家常菜”。凡凡蹲在冰箱上,听着林爸爸拍胸脯说要露一手“祖传红烧肉”,林朵朵举着蜡笔喊要做“彩虹蛋糕”,尾巴尖忍不住抽搐——就这俩货的手艺,能做出能吃的东西? 果然,开赛当天,厨房就成了“战场”。 参赛选手与参赛作品 林爸爸:主打菜“祖传红烧肉”,配菜“拍黄瓜”。据说红烧肉的秘方是他爷爷传下来的,放多少糖多少酱油都有讲究。 林妈妈:主打菜“松鼠鳜鱼”,配菜“凉拌木耳”。她说要展现“江南女子的细腻”,结果光是处理鱼就吓得尖叫三次。 林朵朵:参赛作品“彩虹蛋糕”,实则是用橡皮泥混着面粉捏的“疙瘩”,还硬说是“创意料理”。 凡凡:被林朵朵强拉来当“试吃评委”,脖子上挂着个纸做的“评委证”,上面画着他的丑照。 厨房惨案现场 林爸爸的红烧肉刚下锅就出了岔子。他说“祖传秘方要多放糖”,结果半袋白糖倒下去,锅里瞬间冒起“糖烟”,糊得像块黑炭,还带着股焦糊味,呛得他直咳嗽。 “不对啊……我爷爷当年不是这么教的……”林爸爸挠着头,对着黑炭似的肉发呆。 凡凡蹲在灶台边,看着那锅“焦炭”,心里嘀咕:这要是在末世,都能当武器砸变异体了。 林妈妈那边更热闹。她怕鱼滑,用毛巾裹着鳜鱼刮鳞,结果鱼尾巴一甩,拍在她脸上,吓得她手一松,鱼“啪”地掉进水池,溅了她一身水。 “啊——!”尖叫声差点把厨房顶掀了。 凡凡吓得一激灵,从灶台上跳下来,以为有刺客闯进来,结果看到林妈妈举着锅铲,对着水池里的鱼“宣战”:“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你!” 最后鱼是收拾好了,可下锅油炸时,油星子溅得到处都是,林妈妈左躲右闪,像在跳踢踏舞,好不容易炸成型,鱼尾巴还断了一半,看着像只“残疾松鼠”。 林朵朵在旁边的小桌子上“创作”,把红的绿的橡皮泥往面粉里揉,还倒了半瓶牛奶,搅得像盆呕吐物,边搅边喊:“凡凡你看!我的蛋糕会发光!” 凡凡:“……” 这孩子怕不是被橡皮泥糊了脑子。 试吃环节:凡凡的“渡劫”时刻 好不容易到了试吃环节,林爸爸端着他的“祖传红烧肉”,林妈妈捧着她的“残疾松鼠鱼”,林朵朵举着她的“橡皮泥蛋糕”,齐刷刷看向凡凡。 “评委凡凡,请打分!”林爸爸一脸期待。 凡凡咽了口唾沫,觉得这比当年在修仙界渡雷劫还紧张。 他先闻了闻红烧肉——焦糊味里混着甜味,像烧糊的糖块。试探性地伸出爪子,扒了块小的,舔了舔。 齁甜!还带着股糊味!凡凡当场打了个哆嗦,赶紧跑到水盆边喝了三大口水。 “怎么样怎么样?”林爸爸追问。 凡凡:“喵呜!(难吃死了!)” 林爸爸不信,自己尝了一口,脸瞬间皱成包子:“哎哟!怎么这么甜?我是不是把盐当成糖了?” 凡凡翻了个白眼——现在才发现? 接着试吃松鼠鳜鱼。林妈妈给鱼浇上糖醋汁,看着亮晶晶的,卖相还行。凡凡叼了块鱼肉,嚼了嚼,没尝出鱼味,光尝到料酒味了——林妈妈为了去腥,倒了小半瓶料酒。 “喵……”(一股酒精味,猫都醉了。) 林妈妈自己尝了尝,咳得直摆手:“这……这怎么跟喝料酒似的?” 最后轮到林朵朵的“蛋糕”。小姑娘献宝似的递到凡凡面前:“凡凡快尝尝!我放了牛奶,可香了!” 凡凡看着那盆五颜六色的糊糊,往后退了三步。这玩意儿看着就有毒,吃了怕是要当场去见阎王爷。 “凡凡不喜欢吗?”林朵朵瘪着嘴,快哭了。 凡凡没办法,硬着头皮,用爪子沾了点糊糊,舔了舔。 面粉的生味混着橡皮泥的塑料味,还有牛奶的腥气……凡凡感觉自己的猫生受到了侮辱,转身就往猫砂盆跑——再不走,就要吐在厨房了。 “凡凡怎么跑了?”林朵朵急了。 林爸爸探头一看,哈哈大笑:“估计是被你的‘创意蛋糕’吓着了!” 意外冠军与“安慰奖” 厨艺大赛以“全军覆没”告终。林爸爸的红烧肉被倒进垃圾桶,林妈妈的松鼠鳜鱼勉强能吃,但没人敢多夹,林朵朵的橡皮泥蛋糕被林妈妈偷偷扔掉,换了块正经蛋糕哄她。 “冠军是谁呢?”林朵朵捧着蛋糕问。 林爸爸指着凡凡:“我觉得是凡凡,至少他敢试吃所有东西,勇气可嘉!” 凡凡:“???” 这也能算冠军? 他被强行戴上“厨艺大赛金奖”的桂冠——还是林朵朵用彩纸做的,上面画着个歪歪扭扭的猫爪。 “奖品是……进口猫罐头一罐!”林妈妈笑着说。 凡凡眼睛一亮——早说有罐头,刚才就不用遭那罪了! 林爸爸和林妈妈则获得“安慰奖”——林朵朵亲手画的“奖状”,上面写着“最有创意奖”和“最敢下手奖”。 后续:厨房禁令与“黑暗料理”后遗症 自从厨艺大赛后,林爸爸被禁止碰红烧肉,理由是“浪费猪肉”;林妈妈做鱼必须林爸爸在旁边看着,免得她再被鱼“袭击”;林朵朵则被没收了所有橡皮泥,换成了可食用色素,结果她用色素把米饭染成彩虹色,说要做“彩虹饭”。 凡凡也落下了后遗症——只要看到林爸爸进厨房,就躲到沙发底下;听到林妈妈说“今天吃鱼”,就往床底钻;看到林朵朵拿面粉,就假装睡觉。 这天,林爸爸偷偷摸摸进了厨房,手里拿着包冰糖,估计又想尝试他的“祖传秘方”。凡凡从沙发底下探出头,对着他“喵呜”叫了一声。 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把冰糖藏起来:“凡凡你别叫!我就试试……就试一次!” 凡凡跳出来,用爪子扒着他的裤腿,把他往厨房外拖——再让你祸祸,这个家就没吃的了! 林爸爸被拖得连连求饶:“好好好!不试了!咱们吃外卖还不行吗?” 最后,一家人坐在客厅吃外卖,林爸爸啃着炸鸡,林妈妈喝着奶茶,林朵朵抱着彩虹饭(用可食用色素做的,居然还能吃),凡凡则叼着他的进口猫罐头,吃得津津有味。 林爸爸看着凡凡,突然说:“其实……外卖也挺好吃的,比我的红烧肉强。” 林妈妈笑着说:“那以后别搞什么厨艺大赛了,想吃啥点外卖。” 林朵朵举着鸡腿:“赞成!凡凡也喜欢外卖!” 凡凡舔了舔爪子,深表同意。 折腾了半天,还是外卖香啊。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有厨艺大赛? 凡凡打了个哈欠,懒得想了。反正不管他们做什么黑暗料理,最后总会有罐头等着他,这就够了。 他往林朵朵怀里一钻,听着他们讨论明天点什么外卖,心里盘算着——明天要吃那家带小鱼干的,据说老板会给猫咪加量。 嗯,还是外卖靠谱。 第25章 春节奇遇 离春节还有三天,林家就已经弥漫着“鸡飞狗跳”的年味。林爸爸在贴春联,结果把“福”字贴倒了不说,还差点从梯子上摔下来;林妈妈在炸丸子,油星子溅得满身都是,活像个斑点狗;林朵朵则拿着压岁钱,缠着要给凡凡买“新年礼物”——一个会响的红色领结,据说是“猫咪过年必备”。 凡凡蹲在沙发上,看着这混乱的一幕,尾巴尖抖了抖——人类过年真麻烦,还不如在猫窝里睡大觉。 贴春联惨案与“福”字的一百种贴法 林爸爸号称“书法爱好者”,非要自己写春联。结果“春风入喜财入户”写成了“春风入喜才入户”,“才”字还少了一横,被林妈妈笑了半天。 “这叫通假字!懂不懂?”林爸爸嘴硬,拿着胶带就要往门上贴。 凡凡看他贴得歪歪扭扭,强迫症都犯了,跳上桌子,用爪子把春联扒正了点。 “嘿!凡凡还懂审美!”林爸爸乐了,干脆让凡凡当“监工”,贴歪一点就被凡凡一爪子拍回去。 好不容易贴好春联,轮到贴“福”字。林爸爸说“福到福到,必须倒着贴”,结果倒着贴成了“畐”,底下的“田”字被门框挡住了一半。 林朵朵指着喊:“爸爸!福字没穿裤子!” 全家笑得直不起腰,凡凡更是笑得在沙发上打滚——这水平,还不如他用爪子划的好看。 炸丸子现场:凡凡的“救场时刻” 林妈妈炸丸子的手艺堪称“灾难级”。第一锅丸子刚下锅就散了,变成一锅“肉渣汤”;第二锅炸得太老,黑得像煤球,咬一口能硌掉牙。 “奇了怪了,我明明按菜谱来的啊……”林妈妈对着菜谱发呆。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那锅“煤球”,突然想起自己在修仙界炼丹的日子——火候不对,材料比例也错了。他用爪子扒了扒旁边的面粉袋,又指了指油壶,像是在说“多放点面粉,少点油”。 林妈妈半信半疑地照做,第三锅丸子居然炸得金黄圆润,还冒着香气。 “凡凡你是炼丹猫吗?太神了!”林妈妈激动地抱起凡凡亲了一口。 凡凡:“……” 要不是怕你们饿肚子,本喵才不管。 结果林朵朵看到丸子,非要学着炸,拿着小勺子舀了一勺面糊,结果手一抖,全浇在了凡凡的尾巴上。 “喵呜!”(烫死本喵了!) 凡凡吓得蹦起来,尾巴上挂着面糊,像拖着个小面团,逗得全家直笑。最后林妈妈用温水给他洗了半天,尾巴上的毛都打结了,活像根拖把。 年夜饭的“惊喜”:饺子里的硬币与猫毛 年夜饭的重头戏是饺子,林妈妈说要在饺子里包硬币,吃到的人来年财运亨通。结果她包得太急,把一枚硬币包成了“露馅饺子”,还没下锅就掉了出来。 “这叫‘财外露’,好兆头!”林爸爸捡起来擦了擦,又塞回一个饺子里。 凡凡蹲在旁边看,突然觉得屁股有点痒,忍不住用爪子挠了挠,结果几根雪白的猫毛飘进了饺子盆里。 林妈妈没注意,随手就把那盆饺子下了锅。 吃饺子时,林爸爸第一个吃到硬币,举着硬币得意地喊:“我中了!我来年要发大财!” 林朵朵急得扒拉自己碗里的饺子,突然“嗷”一声叫:“我吃到一根毛!” 大家凑过去一看,一根雪白的猫毛缠在饺子上,还带着点面粉。 “这是凡凡的毛!”林朵朵指着凡凡笑,“凡凡也给我们送祝福了!” 凡凡:“……” 这祝福你们也敢要? 最后林妈妈把那碗带猫毛的饺子端走了,说是“留给凡凡当宵夜”,凡凡气得差点把猫碗掀了。 红包风波:凡凡的“压岁钱” 大年初一,林朵朵收到了爷爷奶奶的红包,非要给凡凡也包一个。她把自己的五块钱塞进红包,还在上面画了只歪歪扭扭的猫,写上“凡凡新年快乐”。 “凡凡,这是你的压岁钱!要收好哦!”林朵朵把红包挂在凡凡的脖子上。 凡凡叼着红包,觉得沉甸甸的,跑到猫窝前,用爪子扒了个坑,把红包埋了进去——这可是本喵的“私房钱”。 结果旺财来拜年,闻到“宝藏”的味道,对着猫窝狂刨,把红包刨了出来,叼着就跑。 “旺财!那是凡凡的钱!”林朵朵追着喊。 凡凡气得炸毛,追着旺财在院子里转圈,一个叼着红包跑,一个龇着牙追,活像上演“猫鼠大战”。最后还是林爸爸出面,把红包抢回来还给凡凡,顺便敲了旺财一脑袋。 凡凡把红包叼回猫窝,这次用石头压住了,还对着旺财“嗷呜”叫了一声——再敢动本喵的钱,咬死你! 新年烟花:凡凡的“应激反应” 大年初二晚上,外面放起了烟花,五颜六色的在天上炸开,好看是好看,就是太响。凡凡最怕巨响,吓得钻进沙发底下,用爪子捂住耳朵(猫爪版捂耳朵)。 林朵朵想把他拉出来看烟花,凡凡死活不肯,在沙发底下“喵喵”叫,像只受惊的小老鼠。 “凡凡别怕,烟花不咬人。”林朵朵蹲在地上,给凡凡递小鱼干。 凡凡叼过小鱼干,还是不肯出来。直到烟花放完,外面安静了,他才探头探脑地钻出来,看到地上散落的烟花纸,还对着哈了半天气,像是在“示威”。 林爸爸笑着说:“我们凡凡还是只胆小猫啊。” 凡凡:“喵呜!(那是你们不懂巨响的可怕!)” 春节尾声:凡凡的“新年愿望” 春节假期快结束时,林家人围坐在一起,说新年愿望。林爸爸说要多赚点钱,给凡凡买进口罐头;林妈妈说要瘦十斤,顺便教会凡凡握手;林朵朵说希望凡凡能陪她玩到一百岁。 轮到凡凡,他跳到桌子上,用爪子扒了扒林爸爸的钱包(要罐头),又拍了拍林妈妈的瑜伽垫(别减肥了),最后舔了舔林朵朵的手(陪你玩可以,别薅我毛)。 “凡凡的愿望好实在啊!”林妈妈笑着说。 凡凡得意地甩了甩尾巴——那是,本喵的愿望从来都很实际。 春节就在这样的欢声笑语中过去了,家里的春联还歪歪扭扭地贴着,炸丸子的香味还飘在厨房,凡凡脖子上的红领结有点勒,但他懒得摘了。 他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渐渐恢复平静的街道,听着林爸爸在算春节花了多少钱,听着林妈妈在说明天要吃剩饺子,听着林朵朵在给旺财打电话(说下次来玩要带肉干),突然觉得,这吵吵闹闹的春节,好像也挺有意思。 至少,有吃不完的小鱼干,有家人的笑声,还有个傻狗可以欺负。 至于明年春节要不要再这么折腾?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只要有罐头,折腾就折腾。 反正,有家在,有他们在,再麻烦的节日,也会变成甜的。 他舔了舔爪子,开始盘算明年的压岁钱要藏在哪——或许,可以埋在旺财的骨头旁边,吓它一跳。 嗯,这个主意不错。 第26章 花粉过敏 春天一到,林家人就像按了重启键的玩具,突然变得格外有活力。林爸爸扛着鱼竿喊着要去“钓春鱼”,林妈妈拎着篮子说要去挖野菜,林朵朵则举着风筝跑遍了整个院子,嚷嚷着“凡凡快看!我的蝴蝶能飞上天!” 凡凡蹲在晒太阳的藤椅上,看着这三个“春日躁动症”患者,尾巴尖懒洋洋地扫着地面——春天有什么好?花粉满天飞,虫子到处爬,还不如在猫窝里睡大觉。 花粉过敏事件:谁才是“过敏冠军” 最先出问题的是林妈妈。她挖野菜回来,脸上起了一串小红疹,打喷嚏打得停不下来,抱着纸巾盒哀怨:“早知道不去挖那破荠菜了,痒死我了!” 林爸爸幸灾乐祸:“让你臭美,非要摘野桃花戴头上。” 凡凡凑过去闻了闻,林妈妈头发上还沾着点花粉,他打了个喷嚏,鼻子瞬间痒得不行,忍不住用爪子去挠,结果越挠越红,活像只刚偷吃完辣椒的猫。 “哎哟!凡凡也过敏了!”林朵朵指着他的鼻子笑。 凡凡:“喵呜!(都怪这破花粉!)” 更绝的是林爸爸。他嘲笑完别人,自己去钓鱼时摘了朵油菜花别在耳朵上,回来后眼睛肿成了核桃,连看鱼漂都得眯着眼,被林妈妈笑了整整一晚上:“你这是想当‘采花大盗’,结果被花给‘盗’了?” 最后一家三口一猫,围着桌子涂药膏,林妈妈涂脸,林爸爸抹眼睛,凡凡被林朵朵按住爪子,往鼻子上抹儿童止痒膏,场面活像个“过敏病友交流会”。 “看来咱们家就朵朵不过敏。”林爸爸瓮声瓮气地说,眼睛肿得只剩条缝。 林朵朵得意地晃着脚丫:“因为我是小仙女!” 凡凡翻了个白眼——是因为你没去摘花揪草。 风筝劫:蝴蝶风筝与“猫形风筝” 林朵朵的蝴蝶风筝终于飞起来了,彩色的翅膀在天上飘,引得她在草地上追着跑,喊着“凡凡快看!飞好高!” 凡凡蹲在篱笆上,看着那只摇摇晃晃的蝴蝶,突然觉得碍眼——飞得再高,有本喵当年在修仙界御剑飞得高? 他正想着,一阵风吹来,风筝线“啪”地断了,蝴蝶风筝晃晃悠悠地朝邻居家的屋顶飘去,卡在了烟囱上。 “我的风筝!”林朵朵急得快哭了。 林爸爸自告奋勇去够风筝,搬了梯子架在邻居家墙上,刚爬了两步,梯子“哗啦”一声散架了,他结结实实地摔在草地上,屁股疼得直咧嘴。 凡凡看得直乐——就这身手,还想当“救风筝英雄”? 最后还是凡凡出马。他顺着墙根爬上屋顶,轻盈地跳到烟囱旁,用爪子抓住风筝尾巴,猛地一拽,风筝“嗖”地掉了下去,正好砸在赶来帮忙的旺财头上。 旺财:“汪?!” 林朵朵捡起风筝,发现翅膀摔破了个洞,瘪着嘴说:“不能飞了……” 凡凡跳下屋顶,抖了抖爪子上的灰,心里正得意,突然被林朵朵按住:“凡凡!你这么会爬高,不如你来当我的风筝!” 凡凡:“???” 你再说一遍? 林朵朵真去找了根绳子,非要拴在凡凡脖子上,说要“放猫风筝”。凡凡气得龇牙咧嘴,一爪子拍在她手背上,趁她松手的功夫,叼起风筝线就跑,把线缠在了晾衣绳上,自己蹲在绳上荡秋千,气得林朵朵追着他喊:“凡凡坏!还我绳子!” 野菜宴:黑暗料理升级版 林妈妈没放弃她的“春日养生计划”,把挖回来的野菜洗干净,非要做“野菜宴”——荠菜饺子、马齿苋凉拌、蒲公英泡水。 饺子刚出锅,林爸爸尝了一个,脸都绿了:“这荠菜是不是没洗干净?有点苦啊。” 林妈妈瞪他:“懂什么?这叫清苦回甘!” 凡凡被林朵朵塞了半只饺子,嚼了两口就吐了——比上次的红烧肉还难吃!苦得他直伸舌头。 凉拌马齿苋更绝,林妈妈放了半瓶醋,酸得林朵朵直皱眉:“妈妈!我的牙要被酸掉了!” 最后那壶蒲公英水,被林爸爸误当成茶水喝了一大口,当场喷了出来:“这是什么玩意儿?比中药还难喝!” 野菜宴最终以“全家点外卖”告终。林爸爸啃着炸鸡说:“还是肉好吃。”林妈妈喝着奶茶叹气:“看来我不是当养生达人的料。”林朵朵抱着薯条,给凡凡喂了根,说:“凡凡,下次我们还吃这个。” 凡凡叼着薯条,心里嘀咕:早这样多好,折腾那些野草干嘛? 春日午睡:谁抢了谁的地盘 天气暖和了,凡凡最喜欢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晒太阳午睡。但他很快发现,这个“风水宝地”成了全家的抢。 林爸爸说“男人需要阳光补钙”,躺在藤椅上翘着二郎腿,没多久就打起了呼噜,口水差点流到凡凡的专属垫子上。 凡凡气得用爪子拍他的脸,林爸爸迷迷糊糊地把他扒开:“别闹,让爸睡会儿。” 林妈妈说“女人需要阳光美容”,把藤椅占了,敷着面膜晒太阳,面膜纸被风吹得翘起来一角,像个女鬼。 凡凡跳上去想抢地盘,被林妈妈按住撸毛:“凡凡真乖,陪妈妈晒会儿。” 最过分的是林朵朵,带着旺财来抢位置,一人一狗一猫挤在藤椅上,旺财的尾巴扫得凡凡一脸毛,林朵朵还在中间唱跑调的歌:“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 凡凡忍无可忍,对着旺财的屁股就是一爪子,旺财疼得跳下去,林朵朵被吓了一跳,也跟着跑了,藤椅终于回到了凡凡手里。 他舒舒服服地蜷成一团,晒着暖洋洋的太阳,听着屋里林爸爸被林妈妈追着打的声音(因为他偷偷把蒲公英水倒了),听着林朵朵和旺财在院子里疯跑的声音,突然觉得,这吵吵闹闹的春天,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至少,阳光是暖的,薯条是香的,还有人陪着抢地盘。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抢藤椅?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当然要抢。不然,这春天也太无聊了。 他往藤椅深处钻了钻,梦里好像又在放风筝,这次他把林爸爸的帽子当风筝放,引得大家笑个不停。 嗯,这梦真不错,比蒲公英水甜多了。 第27章 夏日争夺战 夏天一到,空气像被点燃的棉花,热得人喘不过气。林家人的活动范围瞬间缩小到空调房,连旺财都懒得动,趴在树荫下吐舌头,唯独凡凡,依旧活力四射——主要是因为他发现,空调房的沙发底下,藏着林朵朵偷偷塞的小鱼干。 空调争夺战:谁先抢占“最佳乘凉位” 林家只有客厅一个立式空调,制冷范围有限,沙发正对面的“黄金c位”成了全家争抢的目标。 林爸爸每天下班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抱枕扔在c位,宣布“这块地归我了”,然后瘫在上面刷手机,肚子上的肥肉随着呼吸起伏,活像块颤动的五花肉。 林妈妈不服气,端着水果盘往c位一坐:“我做饭最累,该我坐!” 林朵朵则仗着人小,直接钻进两人中间的缝里,把自己挤成个肉夹馍:“我是小孩,我怕热!” 凡凡蹲在旁边的茶几上,看着这三个为了空调位置争得面红耳赤的人类,尾巴尖不屑地扫过遥控器——就这点出息?当年在沙漠世界,他四十度高温都能睡大觉。 但他很快也加入了“战局”。因为c位的地毯最软,还能时不时蹭到空调吹出来的凉风,简直是猫生极乐。 他的战术是“趁虚而入”。趁林爸爸去厕所的功夫,一个箭步跳上c位,蜷成毛球霸占地盘;等林妈妈起身去倒水,他就往她常坐的位置一躺,用尾巴盖住脸假装睡觉。 最绝的是对付林朵朵。小姑娘刚坐下,他就假装撒娇,往她腿上一钻,用头蹭她的手,等她撸得兴起,他已经在c位占据了半壁江山。 “凡凡你太狡猾了!”林朵朵戳着他的屁股笑。 凡凡舔了舔爪子——兵不厌诈,懂不懂? 西瓜惨案:凡凡的“偷瓜”计划 夏天的灵魂是西瓜。林爸爸买了个二十斤的大西瓜,抱回家时累得哼哧哼哧,切开后红瓤黑籽,甜得流蜜,看得凡凡眼睛都直了。 “凡凡不能吃西瓜,会拉肚子。”林妈妈把他扒开,给林朵朵挖了一勺最中间的瓤。 凡凡:“???” 凭什么人类能吃,猫不能吃?这西瓜一看就合本喵胃口! 他的“偷瓜计划”在深夜实施。客厅的茶几上还剩半块西瓜,用保鲜膜盖着。凡凡跳上茶几,爪子扒拉半天没弄开保鲜膜,急得“喵喵”叫。 最后他灵机一动,用爪子把西瓜推到地上,“咚”一声,保鲜膜裂开个口子,甜香味瞬间飘了出来。 凡凡赶紧把头凑过去,对着裂口狂啃,红瓤沾了满脸,连胡子上都是,活像只刚偷吃完血的吸血鬼。 第二天一早,林爸爸看到地上的西瓜残骸和凡凡脸上的红印,当场笑喷:“凡凡你是属獾的?偷瓜偷得一脸证据!” 凡凡舔着嘴边的瓜瓤,一脸无辜——要不是你们不给我吃,我至于偷吗? 结果当天下午,凡凡果然拉肚子了,被林妈妈拎去宠物医院,灌了半瓶难喝的药,还被禁止靠近任何水果,气得他对着冰箱哈了半天气。 泳池风波:旺财的“狗刨式”与凡凡的“优雅泳姿” 林爸爸为了降温,买了个充气泳池,灌满水放在院子里,成了林朵朵和旺财的“夏日乐园”。 旺财一进泳池就疯了,狗刨式打得水花四溅,把水泼得满地都是,还非要邀请凡凡一起玩,用湿漉漉的爪子扒拉他的毛。 凡凡嫌弃地往后躲——本喵的毛是用来保持优雅的,不是用来泡水的! 但他很快发现,泳池边的阴凉地是个乘凉的好地方,于是蹲在旁边,看着旺财和林朵朵疯闹。 林朵朵玩嗨了,突然把凡凡抱起来,说要“教他游泳”。凡凡吓得魂飞魄散,在泳池里扑腾得比旺财还厉害,爪子拍得水花比狗刨式还猛,最后好不容易抓住池边,浑身湿淋淋地爬上来,活像只落汤鸡,气得对着林朵朵龇牙。 “凡凡的泳姿好搞笑!”林朵朵笑得直不起腰。 凡凡抖着身上的水,心里把这小丫头记恨上了——等你睡着,就把你的玩具熊扔进泳池! 夏夜纳凉:蚊子的“自助餐”与凡凡的“狩猎场” 晚上太热睡不着,林家人搬着小板凳在院子里纳凉,林爸爸摇着蒲扇讲鬼故事,林妈妈给林朵朵扇风,凡凡则蹲在墙头,开启“夜间狩猎模式”。 院子里的蚊子多得像乌云,嗡嗡叫着俯冲下来,专叮暴露在外的皮肤。林爸爸的胳膊上很快起了一串包,他边挠边骂:“这蚊子成精了,专叮我!” 林妈妈也被叮了好几个包,气得把蒲扇递给林爸爸,自己去拿花露水,结果喷得太猛,呛得林朵朵直咳嗽。 只有凡凡,在墙头上优雅地走着猫步,时不时跃起,精准地拍死一只蚊子,动作快得像闪电。 “凡凡好厉害!蚊子都怕他!”林朵朵拍手叫好。 凡凡得意地甩甩尾巴——这些小虫子,还不够本喵塞牙缝的。 但他很快发现,蚊子好像把他当成了“移动自助餐”,总在他耳边嗡嗡叫,气得他在院子里追着蚊子跑,最后一头撞在树干上,晕乎乎地晃了晃,逗得林家人笑了半宿。 “凡凡也有失手的时候啊。”林爸爸笑着说。 凡凡捂着撞疼的头,心里嘀咕:要不是天黑,本喵能让它们全军覆没! 夏日尾声:冰棒与“和解” 夏天快结束时,林爸爸买了箱冰棒,放在冰箱最底层。林朵朵拿了根草莓味的,非要分凡凡一口。 凡凡想起上次吃西瓜拉肚子的教训,扭头就走,结果被林朵朵拉住尾巴,硬塞到嘴边。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甜丝丝的,带着点凉意,居然还挺好吃。 “好吃?”林朵朵笑得像颗小太阳。 凡凡没说话,只是用头蹭了蹭她的手——算你有点良心。 林爸爸看着他们,突然说:“明天去买个小风扇,放凡凡的猫窝旁边,省得他总抢空调位。” 林妈妈笑着说:“再买个冰垫,让他睡得舒服点。” 凡凡蹲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话,尾巴尖轻轻晃着。其实他抢的不是空调位,也不是冰棒,而是这份吵吵闹闹的陪伴——比独自在阴凉地睡觉,有意思多了。 夜色渐深,院子里的蝉鸣渐渐稀疏,林家人搬着小板凳回屋了,旺财也打着哈欠回了自己家。凡凡蹲在墙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舔了舔爪子上残留的冰棒味。 夏天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至少,有西瓜(虽然拉肚子了),有泳池(虽然成了落汤鸡),还有人愿意分你一口冰棒。 至于明年夏天要不要再跳进泳池?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看在冰棒的份上,可以考虑一下——但前提是,林朵朵得先学会怎么抱猫。 他跳下墙头,慢悠悠地回猫窝,梦里好像又在追蚊子,这次他把蚊子全拍进了林爸爸的茶杯里,气得林爸爸追着他跑了半条街。 嗯,这梦真凉快。 第28章 混战 秋天一到,天高气爽,林家门口的老槐树开始掉叶子,黄澄澄的铺了一地,像块巨大的地毯。凡凡蹲在台阶上,看着林爸爸拿着扫帚“唰唰”扫落叶,尾巴尖忍不住跟着节奏晃——这场景,像极了当年在魔法世界,精灵族清扫落叶准备庆典的样子,就是林爸爸的动作粗鲁了点,不像精灵那么优雅。 落叶埋猫计划:谁把谁埋了 林朵朵看着满地落叶,突发奇想:“爸爸!我们把凡凡埋起来!像埋宝藏一样!” 林爸爸举着扫帚大笑:“好主意!让凡凡当回‘落叶精灵’!” 凡凡:“???” 本喵是高贵的灵魂旅者,不是你们埋来埋去的玩具! 他刚想跳开,就被林朵朵按住,林爸爸则捧着一大捧落叶,“哗啦”一声盖在他身上。凡凡瞬间被埋得只剩个脑袋露在外面,黄澄澄的叶子沾了满脸,活像只刚从土里刨出来的土豆。 “凡凡变成小刺猬啦!”林朵朵拍手笑,还往他背上撒了几片叶子。 凡凡气得在叶子堆里挣扎,结果越动陷得越深,最后四肢乱蹬,把叶子刨得满天飞,溅了林爸爸一脸。 “哎哟!这猫成精了!”林爸爸抹着脸上的叶子,笑得直不起腰。 凡凡趁机钻出“叶堆陷阱”,抖了抖身上的叶子,对着林爸爸的裤腿就是一口——让你埋本喵! 最后,这场“埋猫大战”演变成了“扔叶子混战”。林爸爸扔一把落叶,林朵朵捡起来扔回去,凡凡则在中间窜来窜去,用爪子拍飞靠近的叶子,三个人(猫)玩得满头大汗,院子里的落叶被折腾得比没扫时还乱。 林妈妈出来看到,叉着腰喊:“刚扫好的地!你们又给我弄乱了!罚你们三个去捡板栗!” 板栗奇遇:扎手的“宝藏”与旺财的“铁嘴功” 捡板栗的地方在郊外的山坡上,林爸爸拎着麻袋,林妈妈拿着夹子,林朵朵则背着小篮子,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凡凡被塞进猫包,一脸生无可恋——好好的猫窝不待,来这满是刺的地方遭罪。 板栗长在带刺的壳里,像个绿色的小刺猬,掉在地上滚来滚去。林爸爸伸手去捡,“哎哟”一声缩回手,指尖被扎出个小红点:“这玩意儿还挺凶!” 林妈妈用夹子夹开一个,露出里面棕色的板栗,得意地说:“得用工具,笨手笨脚的。” 凡凡蹲在旁边的石头上,看着那带刺的壳,突然想起当年在修仙界被“刺藤妖”扎屁股的经历,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林朵朵学着妈妈的样子用夹子夹,结果没夹住,板栗壳滚到凡凡脚边,他条件反射地一爪子拍过去——“嗷呜!”刺扎进了肉垫,疼得他直跳脚。 “凡凡也被扎了!”林朵朵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凡凡:“……” 这破板栗,迟早把你们都扎一遍! 正说着,旺财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估计是跟着王阿姨来的,看到地上的板栗壳,以为是什么好吃的,张嘴就咬。 “咔嚓”一声,带刺的壳居然被它咬开了!旺财叼出板栗,吐在地上,还用爪子扒了扒,像是在邀功。 林家人都看呆了:“旺财这嘴是铁做的?” 凡凡看着旺财那得意的样子,气得用爪子把板栗扒到坡下——让你抢本喵的风头! 最后,麻袋里的板栗一半是林妈妈用夹子夹的,一半是旺财用嘴啃的,林爸爸和凡凡则负责“摸鱼”,一个蹲在树下抽烟,一个趴在石头上舔爪子。 秋日野餐:板栗烧鸡与“猫爪印”饭团 捡回来的板栗被林妈妈做成了板栗烧鸡,香味飘满了整个院子,凡凡蹲在厨房门口,口水差点流到地上——这味道,比上次的野菜宴强一百倍! 林爸爸提议去公园野餐,林妈妈欣然同意,还做了饭团,用海苔剪出眼睛鼻子,贴在饭团上,说是“猫咪饭团”。 凡凡看着那些长得歪歪扭扭的“猫脸”,总觉得像林爸爸被蜜蜂蛰了的肿脸,忍不住“喵”了一声。 野餐地点选在湖边的柳树下,秋风一吹,柳叶飘落在餐布上,倒有几分诗意。板栗烧鸡刚打开盖子,香味就引来了一只流浪猫,蹲在不远处,眼巴巴地看着他们。 林朵朵想把自己的饭团分给流浪猫,被林爸爸拦住:“别靠太近,小心被挠。” 凡凡却跳下餐布,叼了块鸡肉,放在流浪猫面前。流浪猫警惕地闻了闻,叼起鸡肉跑到树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凡凡真善良!”林朵朵拍手说。 凡凡:“……” 他只是不想被这只瘦猫抢了“猫界老大”的风头。 旺财也想来蹭吃,结果被林妈妈按住:“你刚啃了带刺的板栗,嘴太臭,离远点!” 旺财委屈地耷拉着耳朵,凡凡趁机冲它做了个鬼脸(猫版)。 秋困大战:谁先在阳光下睡着 秋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得人直犯困。林家人吃完饭,躺在餐布上晒太阳,没多久就开始“秋困大赛”。 林爸爸头枕着麻袋,肚子一鼓一鼓地打着呼噜,嘴角还挂着点烧鸡的油星;林妈妈靠在树上,眼睛闭着,手指还在轻轻敲着膝盖,像是在打拍子;林朵朵趴在凡凡身边,嘴里叼着根草,没多久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凡凡也有点困,他蜷在林朵朵旁边,晒着太阳,听着湖边的风声和家人的呼吸声,突然觉得眼皮越来越沉。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在四合院里挣扎的陈凡,但这次没有血,没有恨,只有温暖的阳光和板栗的香味。他看到林朵朵的笑脸,听到林妈妈喊他“凡凡”,还有旺财那傻乎乎的“汪汪”声。 原来,不用刀光剑影,不用勾心斗角,也能活得这么踏实。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彻底睡了过去。梦里,他和旺财在落叶堆里打滚,林爸爸举着扫帚追他们,林妈妈站在门口喊“吃饭啦”,声音像秋天的阳光一样暖。 野餐结束时,林爸爸抱着睡着的林朵朵,林妈妈拎着空饭盒,凡凡则趴在林爸爸的肩膀上,还在打着小呼噜。旺财跟在旁边,尾巴摇得像个小马达。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空气中还飘着板栗烧鸡的香味。 凡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猫窝里,爪子边放着半块板栗——估计是林朵朵偷偷塞给他的。 他舔了舔板栗,心里想:秋天好像也挺不错。 至少,有落叶可以埋,有板栗可以吃,还有人愿意在你睡着时,轻轻给你盖片叶子。 至于明天要不要再去捡板栗?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看在烧鸡的份上,可以考虑——但前提是,让旺财先去啃开所有带刺的壳。 他往猫窝深处钻了钻,准备继续睡。窗外的老槐树还在掉叶子,一片叶子飘落在窗台上,像给这个秋天,盖了个温柔的章。 第29章 冬日囧事 冬天的风跟末世的冰锥似的,刮在脸上生疼。凡凡缩在猫窝里,听着窗外的呼啸声,尾巴把自己裹成个毛团——还是猫窝暖和,人类非要折腾着出门,怕不是冻傻了。 可林家这仨人,偏要在冬天搞出点“大动静”。 暖气争夺战:谁的脚先伸进猫窝 林家的暖气片是老式的,挂在客厅墙上,热得能烤红薯。一到冬天,暖气片旁边的地毯就成了“黄金地段”,凡凡每天雷打不动地占着,把肚子贴在地毯上,舒服得直打盹。 但人类显然不打算让他独享。 林爸爸下班回家,脱了鞋就往地毯上踩,还故意把脚往凡凡旁边凑:“凡凡,借点地方暖暖脚,冻成冰棍了。” 凡凡:“喵呜!(滚!这是本喵的地盘!)” 他抬起爪子拍开那只臭脚,结果林爸爸皮糙肉厚,压根没感觉,还得寸进尺地把另一只脚也伸过来。 林妈妈更绝,端着毛线筐往地毯上一坐,织毛衣的针“哒哒”响,时不时还把线团滚到凡凡肚子上:“凡凡帮妈妈压着线团,不然跑了。” 凡凡被线团硌得难受,想挪个地方,又被林妈妈按住:“别动别动,快织完了。” 最过分的是林朵朵,写完作业就往地毯上一躺,脑袋直接枕在凡凡的屁股上:“凡凡的毛好软,当枕头正好!” 凡凡:“……” 再枕下去,本喵的尾巴都要被你压麻了! 最后,暖气旁边的地毯上,总是挤着一个人、一只猫,外加两只时不时伸过来的脚,活像幅“冬日挤暖图”。凡凡每次都气得胡子翘,但真要把他们赶开,心里又有点空落落的——毕竟,暖和的地方挤一挤,好像更暖了。 雪人惨案:凡凡的“雪猫”分身与旺财的“拆家”行为 下了场大雪,院子里白茫茫一片,林朵朵兴奋得穿着棉袄就往外冲,拉着林爸爸要堆雪人。 “我要堆个跟凡凡一样的雪人!”小姑娘指着猫窝里的凡凡喊。 凡凡:“???” 本喵这么高贵,岂是一堆雪能模仿的? 林爸爸倒是听话,滚了个大雪球当身子,又滚了个小雪球当头,还找了根胡萝卜当鼻子,两颗黑纽扣当眼睛。林朵朵则在旁边插了根树枝,说是“凡凡的尾巴”。 雪人堆好了,歪歪扭扭的,胡萝卜鼻子还往下掉,怎么看都像只被冻傻的土拨鼠。 “不像凡凡,像旺财!”林妈妈笑着说。 正说着,旺财果然从外面窜进来,看到雪人,以为是新玩具,上去就用爪子扒,两下就把胡萝卜鼻子扒掉了,还对着雪人头狂啃,没多久就把雪人啃得只剩个底座。 “旺财!你赔我的雪人!”林朵朵气得追着它打。 凡凡蹲在门口,看着那堆被啃烂的雪,心里平衡了——还好不像本喵,不然面子都没了。 但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林朵朵没堆成雪人,转头盯上了他,非要把他裹成“雪球”。她找了条红围巾,把凡凡裹得像个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推到雪地里:“凡凡也来感受一下雪!” 凡凡在雪地里挣扎,围巾缠得太紧,差点喘不过气,最后一使劲,连猫带围巾滚进雪堆,变成了只“雪猫”,逗得林家人笑了半天。 “凡凡的毛沾了雪,像撒了糖霜!”林朵朵抱着他往屋里跑,生怕他冻着。 凡凡抖着身上的雪,心里把这小丫头记在“黑名单”上——等开春了,就把她的袜子藏进雪地! 冬日美食:火锅里的“猫爪印”与凡凡的“偷肉”计划 天冷了,林家人总爱在家吃火锅,咕嘟咕嘟的汤冒着热气,羊肉卷、肥牛卷堆了满满一盘,看得凡凡眼冒绿光。 “凡凡不能吃辣,也不能吃肉太多,会拉肚子。”林妈妈把他扒开,给林朵朵夹了片虾滑。 凡凡:“……” 人类就是规矩多! 他的“偷肉计划”在火锅沸腾时实施。趁林爸爸去拿饮料,林妈妈低头给林朵朵擦嘴的功夫,凡凡跳上桌子,爪子快如闪电,叼起一片肥牛就跑,躲到沙发底下狼吞虎咽。 “我的肥牛呢?”林爸爸回来发现少了一片,挠着头纳闷。 凡凡舔着嘴边的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但他很快就栽了。第二次偷肉时,爪子刚碰到羊肉卷,就被林妈妈按住:“好你个小馋猫!我说肉怎么少得这么快!” 她没真罚他,只是夹了片没沾辣的白菜叶,放在凡凡碗里:“吃这个,乖。” 凡凡看着白菜叶,心里老大不乐意,但还是乖乖吃了——看在她没抢回肥牛的份上。 吃到一半,林朵朵突然指着锅边笑:“妈妈你看!凡凡的爪印!” 大家凑过去一看,锅边果然印着个小小的猫爪印,沾着点红油,像个滑稽的印章。 “肯定是刚才偷肉时踩的!”林爸爸笑得拍桌子。 凡凡:“……” 失策,忘了擦爪子。 冬日午睡:谁占了谁的被窝 冬天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暖洋洋的,最适合睡觉。凡凡的首选是林朵朵的被窝,又软又暖,还有小姑娘身上的奶香味。 但林朵朵总爱跟他抢。她钻进被窝,把凡凡搂在怀里,没多久就打起了小呼噜,胳膊压得凡凡喘不过气。 凡凡想跑,又怕吵醒她,只好委屈地缩在她胳膊底下,心里嘀咕:等你醒了,就把你的小熊扔到床底! 结果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被裹在被子里,林朵朵早就跑出去跟旺财玩了,他挣扎了半天,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活像只刚破壳的小鸡。 林爸爸的被窝也试过,太大,太空,还总有股烟味;林妈妈的被窝铺了绒布,倒是软,但她总爱翻身,好几次差点把凡凡压成猫饼。 最后凡凡发现,最舒服的地方,还是大家一起窝在沙发上。林爸爸靠在左边,林妈妈靠在右边,林朵朵躺在中间,他就蜷在林朵朵腿上,盖着同一条毯子,听着电视里的声音,没多久就一起打盹。 偶尔林爸爸的呼噜声太大,林妈妈会拍他一下;林朵朵翻身压到凡凡,他会轻轻咬她一口;凡凡的尾巴扫到林妈妈的脸,她会笑着把尾巴塞回毯子里。 这大概就是冬天最暖的样子——不用抢,不用争,挤在一起,就很暖和。 冬日尾声:凡凡的“新年愿望” 雪停了,阳光出来了,冬天快过去了。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院子里融化的雪水,听着林爸爸说“明年冬天要给凡凡买个电热毯”,听着林妈妈说“要织件毛衣给凡凡穿”,听着林朵朵说“要堆个不会被旺财啃的雪人”,突然觉得,这个冬天虽然冷,却没那么难熬。 至少,有暖气可以抢,有火锅可以偷,还有人愿意把你裹成粽子,怕你冻着。 至于明年冬天要不要穿毛衣?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看在电热毯的份上,可以试试——但要是不好看,本喵就当场扒下来,扔给旺财当玩具。 他跳下窗台,往林朵朵怀里一钻,准备继续睡。梦里好像又在雪地里打滚,这次他把旺财的尾巴埋进雪里,引得大家笑个不停。 嗯,这梦真暖,比火锅还暖。 第30章 四季 凡凡趴在窗台上,看着窗外抽芽的柳枝,尾巴尖轻轻扫过窗台。又是一年春天,院子里的月季冒出了粉嫩的花苞,旺财趴在篱笆边打盹,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身上,舒服得让人想叹气。 他来这个家,好像已经很久了。久到记不清刚来时的警惕,久到习惯了林朵朵睡觉时会把腿压在他身上,久到听见林爸爸哼跑调的歌也不会觉得刺耳,久到林妈妈喊“吃饭啦”,他会第一时间冲到厨房门口。 清晨的粥香 每天天刚亮,厨房就会飘来淡淡的粥香。林妈妈总爱早起熬粥,白粥熬得糯糯的,上面浮着一层米油,有时会加几颗红枣,有时会切半根南瓜,甜丝丝的,闻着就让人安心。 凡凡会蹲在厨房门口,看着林妈妈用勺子轻轻搅动锅里的粥,蒸汽模糊了她的眼镜,她时不时抬手擦一下,动作慢悠悠的,像在进行什么神圣的仪式。 “凡凡醒啦?”她总会笑着看他一眼,“等会儿给你煮个鸡蛋黄,拌在猫粮里。” 凡凡“喵”一声应着,尾巴尖扫过门框——知道了,快点,本喵饿了。 等林爸爸和林朵朵揉着眼睛出来,一家人围着桌子喝粥,林爸爸会抱怨“粥太淡”,林妈妈会瞪他“淡点养胃”,林朵朵则把自己碗里的红枣夹给凡凡,说“凡凡吃了会长高高”。 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落在粥碗里,泛着细碎的光。凡凡舔着碗里的蛋黄,听着他们小声拌嘴,突然觉得,这样的清晨,比他在任何世界经历过的喧嚣都要珍贵。 午后的阳光 午后的阳光最适合睡觉。客厅的沙发被晒得暖暖的,凡凡会抢占最中间的位置,蜷成一个毛球,把脸埋在爪子里。 林朵朵写作业累了,会凑过来,轻轻趴在他旁边,下巴垫在他的背上,小声说:“凡凡,这道题好难啊。” 凡凡懒得睁眼,只是尾巴尖动了动——难就难呗,本喵又不会做。 但他不会躲开,任由小姑娘把重量压在自己身上,听着她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听着窗外的麻雀叽叽喳喳,听着林爸爸在书房打盹的呼噜声,不知不觉就一起睡过去。 有时林妈妈会过来,给他们盖上薄毯子,动作轻得像羽毛。凡凡眯着眼看她,她会笑着捏捏他的耳朵:“睡,别着凉。” 阳光慢慢移过沙发,在毯子上投下晃动的光斑,像谁在轻轻眨眼。凡凡觉得,这样的午后,时间好像被拉得很长很长,长到足够让他忘记所有过去的颠沛流离。 傍晚的散步 晚饭过后,林家人总爱去小区里散步。林爸爸牵着林朵朵的手,林妈妈跟在旁边,手里拎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给凡凡的零食。 凡凡不喜欢被抱在怀里,总爱自己走在前面,竖着尾巴,像个威风的小哨兵。遇到熟悉的邻居,人家会笑着说:“凡凡又出来巡逻啦?” 他会傲娇地扭过头,却在经过人家脚边时,轻轻蹭一下——算你有眼光。 林朵朵会捡路上的小石子,偷偷塞给凡凡,说“这是给你的宝石”。凡凡会叼着石子跑两步,然后嫌弃地扔掉,惹得小姑娘追着他喊“凡凡坏”。 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林爸爸的影子最高,林妈妈的影子最温柔,林朵朵的影子蹦蹦跳跳,凡凡的影子小小的,却紧紧跟在他们后面。 风吹过树梢,带着晚花的香气。凡凡看着前面三个说说笑笑的背影,突然觉得,这样的散步,比任何惊心动魄的冒险都要让人踏实。 深夜的陪伴 有时林朵朵会做噩梦,哭着喊“凡凡”。凡凡会从猫窝里跳出来,跑到她床边,用头蹭她的脸,把爪子搭在她的手背上。 小姑娘会慢慢安静下来,抓着他的爪子重新睡着,呼吸变得均匀。凡凡会蹲在床边守一会儿,听着她小声的梦话,直到确定她不会再哭,才悄悄回窝。 有时林爸爸会加班晚归,带着一身疲惫,看到凡凡蹲在门口等他,会笑着摸他的头:“凡凡还没睡啊?等我呢?” 凡凡会“喵”一声,看着他换鞋、洗手,然后跟到客厅,看他泡一杯热茶,坐在沙发上发呆。他不会打扰,只是趴在旁边的地毯上,陪着他一起沉默。 有时林妈妈会失眠,坐在沙发上织毛衣,针脚歪歪扭扭的,嘴里念叨着“这件给朵朵穿,这件给凡凡……” 凡凡会跳上沙发,趴在毛线筐旁边,看着她手里的线一点点变短,变成袖子,变成领口。她会时不时摸摸他的毛,说“凡凡的毛真软,比毛线暖和多了”。 深夜的屋子安安静静的,只有钟表的“滴答”声,和偶尔的猫叫、叹息。凡凡觉得,这样的夜晚,比任何华丽的宫殿都要让人安心。 日子就该这么慢慢过 又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林爸爸在修坏掉的自行车,林妈妈在院子里浇花,林朵朵和旺财在追一个掉在地上的羽毛球,笑声像银铃一样。 凡凡蹲在门廊上,看着这一切,打了个哈欠。阳光落在他身上,暖洋洋的,肚子里装着刚吃的小鱼干,舒服得不想动。 他想起刚来时,总觉得这样的日子太普通,太乏味,没有厮杀,没有奇遇,没有波澜壮阔。可现在才明白,原来最难得的,就是这样的普通。 普通的清晨,普通的午后,普通的傍晚,普通的深夜,普通的一家人,和一只普通的猫。 但因为有了彼此,普通的日子就变得闪闪发光。 林朵朵跑过来,把羽毛球塞到他爪子里:“凡凡,该你玩啦!” 凡凡用爪子扒了扒羽毛球,看着小姑娘期待的笑脸,突然觉得,就这样。 就这样慢慢过下去,看着林朵朵长大,看着林爸爸的头发慢慢变白,看着林妈妈的皱纹慢慢变深,看着旺财变成老狗,看着院子里的月季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至于以后会不会再去别的世界?会不会遇到更奇怪的事? 凡凡甩了甩尾巴,懒得想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如果可以选择,他更想守着这扇门,守着这家人,守着这些普通又温暖的小日子。 他跳下门廊,叼着羽毛球,朝林朵朵跑去。小姑娘笑着追过来,旺财也摇着尾巴跟在后面,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边。 日子嘛,就该这么慢慢过。 挺好的。 第31章 智商碾压 凡凡最近发现,人类总爱耍些“小聪明”,以为能瞒过他这双看透世事的猫眼。殊不知,他当年在星际学院玩的计谋,比林家人加起来的都多——就这点伎俩,顶多算“幼崽级迷惑行为”。 林爸爸的“藏酒大计”与凡凡的“拆台小术” 林爸爸最近迷上了喝啤酒,每天晚上想偷偷喝一罐,又怕林妈妈念叨“伤身体”,于是发明了“藏酒三十六计”。 第一计:藏在鞋柜最底层,用旧报纸裹着,以为能掩住酒香味。结果凡凡路过鞋柜,闻着那股麦芽香,当场用爪子扒开报纸,把啤酒罐扒到地上,“哐当”一声响,引来了林妈妈。 林爸爸:“……” 这猫鼻子是狗鼻子转世吗? 第二计:藏在衣柜的西装口袋里。凡凡趁他上班,跳上衣柜,对着西装口袋一顿掏,把啤酒罐掏出来,滚到林朵朵面前。小姑娘举着啤酒罐喊:“妈妈!爸爸的衣服里藏着好喝的!” 林妈妈:“好啊你,藏到衣柜里了?” 林爸爸晚上回来,被林妈妈罚跪遥控器(换台就挨揍),凡凡蹲在旁边,舔着爪子看好戏——让你跟本喵斗。 最后林爸爸没办法,只好求凡凡:“凡凡,爸给你买进口罐头,你别拆穿我行不?” 凡凡叼着他递过来的小鱼干,假装答应,心里却在想:明天把你藏在床底的酒,叼到旺财窝里去。 林妈妈的“减肥谎言”与凡凡的“现场抓包” 林妈妈喊着要减肥,嘴上说“晚上只吃沙拉”,背地里却在厨房偷偷藏零食——巧克力、薯片、小蛋糕,把橱柜塞得满满当当,还以为凡凡不知道。 凡凡可是厨房的“巡逻队长”,她藏零食的动作,全被他看在眼里。 有天晚上,林妈妈锁了厨房门,以为能安心吃蛋糕。凡凡跳到窗台上,用爪子扒开没关严的窗户,钻进去,正好撞见她满嘴奶油,手里还拿着半块蛋糕。 “喵呜!”(被我抓到了!) 林妈妈吓得差点把蛋糕掉地上,慌忙把蛋糕塞进抽屉,擦着嘴说:“凡凡你怎么进来了?妈妈在给你准备明天的猫粮呢。” 凡凡跳上抽屉,用爪子一扒,蛋糕露了出来,上面还沾着林妈妈的口红印。 “好好,我就吃一小口。”林妈妈举白旗投降,分了点蛋糕屑给凡凡,“这事你别告诉朵朵爸。” 凡凡叼着蛋糕屑,尾巴翘得老高——算你识相,但下次藏零食,记得找个本喵够不着的地方。 结果第二天,林妈妈发现自己的减肥药被凡凡扒到了垃圾桶里,旁边还放着半块啃过的蛋糕——像是在说“吃这个没用,不如吃蛋糕”。 林妈妈气得追着凡凡打:“你这猫成精了!还管起我来了!” 林朵朵的“作业小抄”与凡凡的“意外曝光” 林朵朵写作业总爱偷懒,数学题不会做,就把答案写在小手背上,以为老师看不见。凡凡蹲在旁边看她写作业,早就发现了这个小秘密。 有天下午,林爸爸检查作业,指着一道错题问:“朵朵,这道题怎么错了?你不是说会做吗?” 林朵朵支支吾吾,手往后背藏。凡凡一看机会来了,跳上桌子,用爪子扒开她的手——手背上的答案清清楚楚。 “好啊你,还敢抄答案?”林爸爸假装生气。 林朵朵脸都红了,瞪着凡凡:“凡凡你出卖我!” 凡凡:“喵呜。(谁让你上课不认真听。)” 最后林朵朵被罚重写三遍,凡凡则被她“禁足”——不许进她的房间。但没过半小时,小姑娘就抱着小鱼干来求和:“凡凡对不起,你进来,我给你吃鱼干。” 凡凡叼着鱼干,得意地晃了晃尾巴——想跟本喵冷战?还嫩了点。 全家的“愚人节计划”与凡凡的“反杀” 愚人节那天,林家人串通好要“整”凡凡。林爸爸把小鱼干换成了狗粮,林妈妈把猫砂盆挪到了厕所角落,林朵朵则把他的猫窝换成了旺财的狗窝。 凡凡早上起来,叼起“小鱼干”一尝,差点吐出来——这馊味,是旺财昨天没吃完的狗粮!他抬头一看,林家人正躲在门后偷笑。 凡凡:“……” 敢耍本喵?等着瞧。 他假装生气,钻进旺财的狗窝(其实是为了埋伏)。等林爸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他悄悄溜过去,对着他的拖鞋撒了泡尿——让你换我小鱼干。 林妈妈在厨房做饭,他跳上灶台,把她刚切好的土豆扒到地上,还踩了几个猫爪印——让你挪我猫砂盆。 林朵朵在画画,他跳上桌子,用爪子蘸了点墨汁,在她的画纸上印了个爪印,正好盖在她画的小猫咪脸上——让你换我猫窝。 等林家人发现“惨案”,个个气笑不得。林爸爸举着尿湿的拖鞋追他,林妈妈捡着地上的土豆骂他,林朵朵举着画纸喊“凡凡毁了我的画”。 凡凡在客厅里上蹿下跳,灵活得像道闪电,最后跳到窗帘后面,探出头冲他们做鬼脸(猫版)。 “这猫太记仇了!”林爸爸喘着气说。 “谁让你们先惹他的。”林妈妈笑着摇头,“愚人节反被猫整,传出去要笑死人。” 最后,林爸爸给凡凡换了新的小鱼干,林妈妈把猫砂盆挪回原位,林朵朵则在画纸上的猫爪印旁边画了个小太阳,说“这样更好看”。 凡凡蹲在沙发上,舔着爪子,看着这三个被自己“智商碾压”的人类,心里得意极了——跟本喵斗?再练十年。 智商碾压的“副作用” 自从愚人节反杀后,林家人再也不敢随便“招惹”凡凡了,甚至有点“怕”他。 林爸爸藏酒时,会先看凡凡在不在附近;林妈妈吃零食时,会分点给凡凡“封口”;林朵朵写作业时,会主动把小手背亮出来给凡凡看,证明“没抄答案”。 凡凡对此很满意——这才对嘛,本喵的智商,值得你们敬畏。 这天,林爸爸又想藏酒,刚把啤酒罐塞进沙发缝,就看到凡凡蹲在对面看着他。他赶紧把啤酒罐拿出来,递给凡凡:“凡凡,爸不藏了,给你……呃,给你玩?” 凡凡用爪子扒开他的手,把啤酒罐推到垃圾桶里——喝酒伤身体,本喵这是为你好。 林爸爸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行行,不喝了,陪你玩会儿球。” 凡凡看着他拿起逗猫棒,突然觉得,偶尔“智商下线”配合一下人类,好像也挺有意思。 至少,能换个清净,还能顺便监督他们“改邪归正”。 夕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林爸爸举着逗猫棒,凡凡在地上跳来跳去,林妈妈在厨房喊“吃饭啦”,林朵朵的笑声从房间里传出来。 凡凡跳起来,精准地咬住逗猫棒上的羽毛,看着林爸爸无奈又宠溺的笑脸,突然觉得,这些被他“智商碾压”的人类,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毕竟,他们的小聪明里,藏着的都是对他的在意啊。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继续“碾压”他们? 凡凡舔了舔羽毛,心里想:看情况。要是他们乖,就少欺负点;要是不乖……嘿嘿,本喵有的是办法。 他松开嘴,又跳向空中,逗得林爸爸哈哈大笑。客厅里的笑声,像撒了把糖,甜丝丝的。 第32章 猫与狗 凡凡最近多了个“副业”——监督旺财减肥。起因是王阿姨说旺财胖得跑不动路,让林家人帮忙管着点,别总给它喂肉。凡凡一听这任务,当即挺直了尾巴——终于有机会光明正大地“欺负”这傻狗了。 减肥计划第一天:狗遛猫还是猫遛狗? 林爸爸给旺财制定的减肥计划第一条是“晨跑三圈”。清晨六点,他就把睡眼惺忪的旺财和一脸不情愿的凡凡拽到小区操场。 “旺财,跑起来!”林爸爸拍了拍旺财的屁股。 旺财耷拉着耳朵,一步三晃,像只没上油的老发条狗。凡凡蹲在旁边,用爪子扒拉它的尾巴——快点,别耽误本喵回笼觉。 结果旺财被扒得不耐烦,突然窜出去,凡凡没站稳,被它拖着在操场滑了半圈,爪子都磨出了火星子。 “喵呜!”(你个疯狗!) 凡凡气得跳起来,对着旺财的后腿就是一爪子。旺财疼得“嗷”一声,跑得更快了,把林爸爸都甩在了后面,活像场“狗遛猫”的荒诞剧。 最后三人(一猫一狗一人)气喘吁吁地回家,旺财瘦了二两(汗),凡凡瘦了零点五两(气的),林爸爸瘦了半斤(追他俩累的)。林妈妈看着这狼狈样,笑得把豆浆都喷了:“你们仨是去减肥还是去拆操场?” 减肥计划第二天:素食主义的“骗局” 林妈妈给旺财准备的减肥餐是“水煮青菜拌狗粮”,绿油油的一碗,看得旺财直反胃。凡凡蹲在旁边,叼着自己的小鱼干,故意唧嘴——让你平时抢本喵的吃的。 旺财看着凡凡的小鱼干,又看看自己碗里的青菜,突然“呜”一声哭了,眼泪嗒嗒掉在地上,活像被地主克扣了口粮的长工。 林朵朵心一软,偷偷从冰箱里拿了块火腿,想塞给旺财。凡凡眼疾手快,一爪子拍掉火腿,还冲林妈妈“喵”了一声——有人犯规! 林妈妈把火腿收走,摸着旺财的头说:“乖,吃青菜长高高。” 旺财委委屈屈地叼了根青菜,嚼了半天咽下去,然后趁大家不注意,偷偷把剩下的全扒到了凡凡的猫碗底下——让你告状,本狗不吃,你也别想清净! 凡凡发现时,猫碗底下已经堆成了青菜山,气得他把青菜全扒到旺财头上,俩活宝当场在客厅里追打起来,把林爸爸的拖鞋都撞飞了。 跨界合作:偷肉联盟的诞生 减肥计划实施到第三天,旺财饿得眼冒绿光,凡凡也看腻了它的惨样——主要是没人抢食,吃着没滋味。 一个深夜,凡凡蹲在厨房门口,对着旺财“喵”了一声——想不想吃肉? 旺财耳朵一竖,使劲点头,尾巴摇得像电动马达。 “偷肉联盟”正式成立。凡凡负责开锁(用爪子扒拉冰箱门的锁扣),旺财负责望风(用鼻子闻有没有人类靠近)。分工明确,配合默契,颇有当年凡凡在末世组队劫物资的风范。 凡凡扒了半天,冰箱门“咔哒”一声开了条缝。旺财兴奋地想钻进去,被凡凡一爪子按住——小声点! 它俩偷偷摸摸叼了块腊肉,躲到阳台角落分赃。凡凡叼着半块肉刚要下嘴,突然听到客厅有动静,赶紧用爪子把肉埋进花盆土里约——人类来了! 林爸爸果然起夜,看到阳台有黑影,举着扫帚喊:“谁在那?!” 旺财吓得钻到花盆后面,凡凡则淡定地跳上窗台,假装赏月。林爸爸没发现异常,嘟囔着回了屋。 等脚步声走远,旺财钻出来,对着花盆狂刨,结果把肉刨到了楼下,还带下来半盆土,正好扣在路过的王阿姨头上。 “哎哟!这谁家的狗在捣乱!”王阿姨的骂声传来。 凡凡:“……” 猪队友! “案发现场”与人类的“反杀” 第二天一早,王阿姨就找上门,手里还拿着半块沾着土的腊肉:“朵朵妈,你看这是不是你家的?昨晚差点砸到我!” 林妈妈一看就明白了,指着正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凡凡和旺财:“肯定是这俩活宝干的!” 林爸爸把俩“嫌犯”叫到面前,拿出腊肉当证据:“老实交代,谁偷的?” 旺财吓得夹着尾巴,往凡凡身后躲。凡凡则昂首挺胸,一脸“与我无关”。 林朵朵突然指着花盆:“爸爸你看!花盆里有狗毛!” 旺财:“汪?!” 出卖狗啊! 林爸爸又指着凡凡的爪子:“凡凡的爪子上有冰箱锁扣的划痕!” 凡凡:“喵呜!”(栽赃陷害!) 铁证如山,俩活宝被“判处”——旺财罚饿一顿,凡凡罚三天不许吃小鱼干。 看着旺财趴在地上装死,凡凡蹲在猫窝里生闷气,林家人笑得前仰后合。林爸爸摸着下巴说:“我看它们俩挺有默契,不如组个‘拆家组合’?” 林妈妈白了他一眼:“再组下去,咱们家就得搬去操场住了!” 合作的“意外收获” 偷肉事件后,凡凡和旺财的关系居然变好了。大概是“共患难过”,旺财见了凡凡不再咋咋呼呼,凡凡也偶尔会把自己的猫粮分它一口(当然,前提是旺财先把肉让出来)。 这天,林朵朵在院子里放风筝,风筝线缠在了树上,怎么也弄不下来。她急得快哭了,喊凡凡和旺财帮忙。 凡凡跳到树上,用爪子扒拉风筝线,旺财则在树下蹦蹦跳跳,想用嘴咬。结果凡凡一使劲,风筝线断了,风筝掉下来,正好罩在旺财头上,把它裹成了个“狗形粽子”。 “哈哈哈!旺财变成木乃伊啦!”林朵朵笑得直不起腰。 凡凡蹲在树上,也笑得胡须发抖。旺财在地上滚来滚去,想把风筝弄下来,结果越滚缠得越紧,最后只能可怜巴巴地看着凡凡,发出“呜呜”的求救声。 凡凡跳下树,用爪子轻轻一勾,风筝就掉了下来。旺财感激地舔了舔凡凡的脸,凡凡嫌弃地甩了甩头,却没躲开。 林爸爸看着这一幕,笑着说:“你看它们俩,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妈妈也笑:“说不定能成小区里最火的‘猫狗cp’。” “cp”的日常:吵吵闹闹的温馨 “猫狗cp”的日常,其实就是吵吵闹闹。凡凡抢旺财的窝,旺财偷凡凡的玩具;凡凡在旺财的饭里撒猫砂,旺财在凡凡的猫爬架上撒尿;但只要有外人欺负林朵朵,俩活宝会立刻统一战线——凡凡挠腿,旺财咬鞋,配合默契得像演练过八百遍。 有次邻居家的小孩抢林朵朵的皮球,凡凡当场跳到那小孩头上,薅得他哭爹喊娘,旺财则叼着皮球躲到林朵朵身后,冲着那小孩狂吠。吓得那小孩再也不敢来捣乱。 林朵朵抱着凡凡,摸着旺财的头,得意地说:“我的凡凡和旺财最厉害了!” 凡凡舔着爪子,心里想: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本喵才懒得动。 旺财则摇着尾巴,把皮球往凡凡面前推——给你玩,下次打架还叫我。 夕阳下,一人一猫一狗的影子被拉得很长,皮球在地上滚来滚去,笑声洒满了整个院子。 凡凡突然觉得,有个傻狗当“队友”,好像也挺不错。至少,拆家有人帮忙背锅,打架有人帮忙壮胆,连抢食都变得更有意思了。 至于减肥计划?早就被俩活宝抛到脑后了。林爸爸看着它们又在分一块腊肉,笑着摇了摇头:“算了,胖就胖点,开心最重要。” 凡凡叼着自己的半块肉,冲旺财龇了龇牙——这次算你赢,下次本喵一定抢回来! 旺财则叼着肉,跑得飞快,尾巴摇得像面小旗子。 日子就在这样的吵吵闹闹中慢慢过着,像颗裹着糖衣的坚果,有点硬,有点甜,还有点让人上瘾。凡凡觉得,这样的日子,比任何惊心动魄的冒险都要踏实。 至少,身边有吵吵闹闹的伙伴,有笑口常开的家人,还有吃不完的肉。 挺好的。 第33章 宠物界顶流 凡凡最近发现,林朵朵总拿着那个发光的小方块(手机)对着他拍,嘴里还念叨着“凡凡看这里,笑一个”。后来他才知道,这小丫头在网上给她开了个账号,叫“凡凡的幸福生活”,粉丝居然有好几百——人类真是闲得慌,看只猫吃饭睡觉也能乐半天。 顶流的“烦恼”:摆拍与真实的差距 林朵朵为了让凡凡“涨粉”,开始强迫他摆拍。今天让他戴着粉色蝴蝶结趴在蕾丝垫上,明天让他叼着小花篮假装采花,后天甚至想给它穿裙子——凡凡忍无可忍,一爪子拍飞裙子,对着镜头龇牙咧嘴,结果那张“凶巴巴”的照片,点赞量居然比之前的摆拍都高。 “原来大家喜欢凡凡霸气的样子!”林朵朵恍然大悟,开始抓拍凡凡的“真实日常”。 凡凡打哈欠被拍,配文“猫主子的起床气”;抢旺财的骨头被拍,配文“食物链顶端的蔑视”;甚至蹲在猫砂盆里发呆,都被拍下来,配文“思考喵生”。粉丝越来越多,还有人留言“求凡凡的同款猫粮”“想看凡凡和旺财打架”。 凡凡:“……” 这群人类的审美,比旺财的智商还堪忧。 傻狗的“逆袭”:流量密码竟是它 真正让账号爆火的,居然是旺财。 那天林朵朵拍凡凡晒太阳,旺财突然跑过来,对着凡凡的屁股就是一口,凡凡疼得跳起来,反手一爪子拍在旺财脸上,俩活宝滚作一团。这段“猫狗大战”的视频被发到网上,一夜之间火了,播放量破万,评论区全是“哈哈哈哈旺财好勇”“凡凡的反应好快”“求更新!想看它们打一百回合”。 林爸爸看着手机,摸着下巴说:“我看这账号得改名叫‘凡凡和旺财的相爱相杀’。” 从此,旺财成了“常驻嘉宾”。林朵朵拍凡凡喝水,旺财非要凑过去抢镜头,结果把水洒了一脸;拍凡凡爬树,旺财在树下蹦蹦跳跳,结果撞到树干,晕乎乎地晃了晃;拍凡凡睡觉,旺财偷偷把凡凡的尾巴当玩具,被凡凡一脚踹醒。 每次旺财出镜,评论区都笑得更欢。有人说“旺财是来搞笑的”,有人说“凡凡的高冷人设全被旺财毁了”,还有人给旺财起了个外号——“行走的笑点制造机”。 凡凡气得想挠人——本喵的顶流位置,居然被一只傻狗抢了? 粉丝见面会:小区遛弯变“大型追星现场” 账号火了之后,麻烦也来了。凡凡和旺财出门遛弯,总被小区里的阿姨奶奶围住。 “这就是凡凡?比视频里还好看!”张阿姨伸手想摸。 “旺财呢?让我看看这只傻狗!”李奶奶拿着手机追着旺财拍。 凡凡被摸得毛都乱了,想躲却被林朵朵按住:“凡凡乖,跟粉丝打个招呼。” 旺财则被吓得夹着尾巴躲到林爸爸身后,结果尾巴被阿姨们拽着摸,吓得“呜呜”叫,活像只被围观的珍稀动物。 有次一个小姑娘举着手机追凡凡,差点被石头绊倒,凡凡眼疾手快,用爪子勾了她一把,结果被拍下来,配文“凡凡救美!暖心主子”,又涨了一波粉。 凡凡:“……” 本喵只是怕她撞到本喵的贵体。 商单邀约:当猫和狗也有“工作” 居然有宠物用品店找林朵朵,说想请凡凡和旺财拍广告,给的报酬是“一年的进口猫粮和狗粮”。林爸爸一口答应:“能给我省钱,拍!” 拍摄当天,凡凡和旺财被打扮得花里胡哨。凡凡穿了件小西装,旺财戴了个领结,站在镜头前,表情僵硬得像俩蜡像。 摄影师让凡凡“笑一个”,凡凡龇牙;让旺财“摇尾巴”,旺财吓得夹起尾巴;让它俩“友好互动”,凡凡对着旺财的脸就是一爪子。 折腾了一下午,总算拍了几张能用的。林妈妈看着照片,笑得直不起腰:“凡凡像个被迫营业的总裁,旺财像个被绑架的人质。” 拿到报酬后,凡凡的猫粮升级成了进口冻干,旺财的狗粮也换成了牛肉味的。凡凡叼着冻干,看着旺财狼吞虎咽,心里稍微平衡了点——看在冻干的份上,就原谅这傻狗抢镜了。 顶流的“塌房危机”与人类的“控评” 人红是非多,猫红也一样。有天一个网友留言:“凡凡是不是胖了?脸都圆了。” 结果引发了一场“骂战”,有人说“胖了才可爱”,有人说“主人不会控制饮食”,甚至有人上升到“虐猫”。 林朵朵急得快哭了,拿着手机给林妈妈看:“他们说我虐待凡凡!” 林妈妈笑着安慰她:“别理他们,凡凡吃好喝好,胖点才健康。” 林爸爸则在评论区“控评”:“我家凡凡是壮,不是胖!看这肌肉线条!” 还配了张凡凡跳起来拍蚊子的照片,结果被网友调侃“这是脂肪在颤抖”。 凡凡看着他们为了自己的体重吵架,叼来自己的猫碗,往里面倒了半罐冻干——本喵吃多少,轮得到你们管? 最后还是旺财救场。林朵朵拍了段旺财偷吃凡凡冻干,被凡凡追着打的视频,配文“能吃是福,抢食更健康”,评论区瞬间画风一转,全是“哈哈哈哈旺财又挨打了”“凡凡的战斗力没变,没胖”。 凡凡:“……” 傻狗总算有点用了。 顶流的“退休生活”:还是晒太阳最舒服 账号火了半年后,林朵朵的新鲜劲过了,更新越来越慢。粉丝虽然还在涨,但她更愿意带着凡凡和旺财去公园玩,而不是对着手机拍来拍去。 有天林爸爸问:“不拍视频了?粉丝该跑了。” 林朵朵抱着凡凡,摸着旺财的头说:“没关系呀,凡凡和旺财开心最重要,粉丝可以看我们以前的视频。” 凡凡舒服地眯起眼睛——这小丫头总算说了句人话。 从此,“凡凡的幸福生活”账号停更了,但凡凡和旺财的“幸福生活”还在继续。它们还是会打架,会抢食,会一起被林家人吐槽,但再也不用被迫营业,不用对着镜头摆拍,不用被一群陌生人围着摸来摸去。 凡凡趴在院子里的藤椅上,看着旺财追蝴蝶,林朵朵在旁边笑,林爸爸在修自行车,林妈妈在浇花,阳光暖洋洋的,风里带着花香。 他打了个哈欠,心里想:什么顶流,什么流量密码,都不如晒太阳舒服。 至于那些粉丝?就让他们在回忆里,看本喵如何“吊打”傻狗。 他往藤椅深处钻了钻,把尾巴搭在旺财的头上——傻狗,给本喵当回枕头。 旺财哼唧了两声,没躲开。 日子嘛,还是这样吵吵闹闹、安安静静的好。 第34章 带娃修罗扬 自从林小乐学会蹒跚学步后,凡凡那原本平静如水、无忧无虑的猫生便彻底被打破,并从此迈入了“地狱模式”之中。这个小家伙简直就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永动机啊!整日里如影随形地追逐着它四处乱窜,同时还口中不停地叫嚷:“猫猫!猫猫!”其稚嫩而清脆的嗓音响彻整个房间。不仅如此,这小鬼头还用那双胖乎乎的小手紧紧揪住凡凡的尾巴不肯松手,那股子劲道丝毫不逊色于当年传说中的修仙界法宝——捆仙绳呢!此时此刻的凡凡心中不禁暗暗揣测道:难道说这臭小子其实是旺财转世投生来寻仇雪恨的不成? “小乐!那不能吃!”林妈妈每次都吓得魂飞魄散,扑过去抠他嘴里的毛。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小乐被抠得眼泪汪汪,嘴里还含着半根猫毛,心里嘀咕:让你薅!卡喉咙了? 结果这小子屡教不改,甚至学会了“声东击西”——先指着窗外喊“鸟!”,趁凡凡转头的功夫,一把抓住他的后颈毛,笑得露出两颗小牙,活像个得逞的小土匪。 林爸爸看得直乐:“这小子以后肯定是个战术大师,专门克凡凡。” 凡凡气得对着小乐的屁股拍了一爪子,结果爪子刚碰到,小乐“哇”地一声哭了,哭得比被踩了尾巴的猫还惨。林朵朵冲过来护着弟弟:“凡凡不许欺负小乐!” 凡凡:“……” 本喵这是正当防卫! 最后他被罚没了一顿小鱼干,看着小乐被林妈妈抱在怀里喂奶,还冲他做鬼脸,气得差点把猫窝拆了。 猫砂盆的“神秘吸引力” 凡凡最不能理解的是,人类幼崽为什么对猫砂盆情有独钟。林小乐总爱趁大人不注意,扒着猫砂盆边缘,伸手去够里面的猫砂,抓起来一把,笑得像捡到了宝贝。 “林小乐!那是便便盆!”林爸爸拎着他的后领把他拽走,小崽子还攥着一把猫砂不放,差点撒进嘴里。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自己的“厕所”被当成玩具,尊严受到了严重践踏。他试图用爪子拍小乐的手,结果这小子以为在跟他玩,笑得更欢了,甚至想跳进猫砂盆里打滚。 最后林爸爸只能给猫砂盆加了个盖子,凡凡每次进去“如厕”,都得先跟试图扒盖子的小乐斗智斗勇——这日子没法过了! 有次凡凡刚上完厕所,没来得及盖盖子,小乐就扑了过来,一把抓起他刚埋好的“成果”,举着喊:“粑粑!” 凡凡:“!!!” 本喵要杀了这小崽子! 他当场炸毛,追着小乐满屋跑,小崽子举着“战利品”咯咯笑,林家人则手忙脚乱地又追猫又追娃,客厅里一片混乱,活像上演“生化危机”。 玩具争夺战:猫和娃的终极对决 林小乐的玩具堆成了山,却偏偏喜欢凡凡的玩具——羽毛逗猫棒、毛线球、甚至是凡凡啃了一半的磨牙棒。 凡凡叼着毛线球刚想玩,小乐就爬过来抢,俩“幼崽”抱着毛线球拔河,一个“喵喵”叫,一个“啊啊”喊,谁也不让谁。 林朵朵在旁边当裁判:“凡凡让着点弟弟嘛。” 凡凡:“喵呜!”(凭什么!) 他猛地松口,小乐没站稳,“咚”地坐在地上,愣了两秒,开始嚎啕大哭。凡凡叼着毛线球,得意地在他面前转圈,结果被林妈妈一把抢过毛线球,塞给了小乐:“给弟弟玩会儿怎么了?你当哥哥的。” 凡凡:“……” 谁跟他是兄弟! 更气人的是旺财,这傻狗居然帮着小乐抢玩具。小乐指哪,它就叼哪,甚至把凡凡藏在沙发底下的老鼠玩具都叼了出来,献给小乐当“贡品”。 凡凡看着这对“狗崽联盟”,气得一爪子拍在旺财头上——叛徒! “带娃工具猫”的自我修养 尽管天天被小乐折磨,凡凡却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带娃技能”。 小乐学走路摔跤时,他会用尾巴轻轻扫他的脸,像在安慰;小乐被林朵朵抢了玩具哭时,他会叼来自己的玩具老鼠,塞到小乐手里(虽然心里骂骂咧咧);甚至有次小乐爬到院子里的台阶边,差点摔下去,凡凡眼疾手快,用身体挡住了他,自己被撞得趔趄了两步。 林妈妈看到这一幕,红了眼眶:“我们凡凡真是只善良的好猫。” 凡凡:“……” 别误会,本喵只是怕他摔死了,没人给我解闷。 但他不得不承认,小乐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林朵朵小时候;被他舔手时,会咯咯地笑,不像旺财那样会咬他的爪子;晚上睡觉,会抱着他的尾巴不放,呼吸轻轻的,没平时那么讨厌。 有次林小乐发烧,哭了一整夜,林妈妈抱着他哄,凡凡就蹲在旁边,用头蹭他滚烫的小脸,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呼噜”声。奇怪的是,小乐居然慢慢安静下来,抓着他的爪子睡着了。 林爸爸看着这一幕,悄悄对林妈妈说:“你看,凡凡比旺财靠谱多了。” 旺财趴在门口,委屈地“汪”了一声——关我啥事! 修罗场里的“小确幸” 这天,林小乐拿着块饼干,颠颠地跑到凡凡面前,举着递给他:“猫猫!吃!” 凡凡警惕地闻了闻,没发现陷阱,小心翼翼地叼过来,嚼了嚼——还挺香。 小乐看着他吃完,笑得露出小牙,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然后转身爬走,继续去霍霍旺财的狗窝了。 凡凡蹲在原地,摸了摸自己的头,突然觉得,这小崽子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至少,他会分饼干给自己,会在摸他的时候轻轻的,会在看到他时笑得像颗小太阳。 林朵朵跑过来,抱着凡凡说:“凡凡,小乐长大了肯定会保护你的!” 凡凡舔了舔她的手,心里想:等着,等他长大,本喵就把这些年被薅的毛,全薅回来! 夕阳照进屋里,小乐在跟旺财抢骨头,林爸爸在修被小乐拆坏的玩具车,林妈妈在厨房喊“吃饭啦”,声音里带着笑。 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场“带娃修罗场”,虽然鸡飞狗跳,却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毕竟,吵吵闹闹里藏着的,都是热热闹闹的日子啊。 他伸了个懒腰,准备去抢小乐手里的骨头——从娃娃抓起,让他知道谁才是家里的老大。 至于能不能抢过? 凡凡甩了甩尾巴,管他呢,先挠他一爪子再说! 第35章 家庭旅行 林爸爸突发奇想,说要带全家去邻市的动物园玩,美其名曰“让小乐见见世面,让凡凡感受一下同类的霸气”。凡凡蹲在猫包里,听着林朵朵兴奋地打包零食,林妈妈对着小乐的尿不湿发愁,尾巴尖抽了抽——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这趟旅行怕是要变成“灾难现场”。 出发前的“行李大战” 林妈妈收拾行李时,把凡凡的猫砂盆、猫粮、玩具老鼠一股脑塞进后备箱,差点把林爸爸的钓鱼竿挤断。 “凡凡不用带这么多东西?”林爸爸试图抗议。 “万一他水土不服怎么办?万一动物园没有猫厕所怎么办?”林妈妈振振有词,又塞进一包湿巾,“还得给凡凡擦爪子。” 凡凡:“……” 本喵没你想的那么娇弱。 林朵朵则把自己的零食往包里塞,薯片、巧克力、果冻堆成小山,还偷偷往凡凡的猫包里塞了袋车厘子:“凡凡,咱们路上吃。” 最离谱的是旺财,王阿姨听说他们要去动物园,非要让旺财跟着“长长见识”,塞了个狗背包,里面全是旺财的肉干,结果这傻狗上车前激动得跳进泥坑,浑身沾满泥浆,被林爸爸拽去冲了三遍才勉强干净,上车时还在滴水,把后座弄成了“沼泽地”。 凡凡缩在猫包角落,看着旺财甩着湿哒哒的尾巴,心里祈祷:这趟千万别出什么幺蛾子。 车程中的“鸡飞狗跳” 车刚开半小时,麻烦就来了。林小乐不知怎么摸到了凡凡的猫包,小手伸进来薅猫毛,疼得凡凡“喵呜”叫,在包里扑腾,差点把猫包挠破。 “小乐!别薅凡凡!”林妈妈把他的手拽出来,小崽子不乐意,开始哭,哭声比发动机还响。 林爸爸试图用玩具哄,结果小乐一把抢过玩具,扔到了驾驶座底下,哭得更凶了。凡凡在猫包里翻了个白眼——这小魔王,出门就该把他拴在车顶。 好不容易哄好小乐,旺财又开始不安分,大概是晕车,趴在后座哼哼唧唧,突然“呕”一声,把早上吃的狗粮全吐在了凡凡的猫包上。 “汪……”旺财吐完还委屈地蹭了蹭猫包。 凡凡:“!!!” 本喵要跳车! 他在猫包里疯狂挣扎,林朵朵手忙脚乱地擦猫包上的呕吐物,林妈妈抱着小乐防止他被波及,林爸爸一边开车一边回头喊“别让凡凡跑出来”,车厢里乱成一锅粥,车厘子滚得满地都是,被旺财踩得像红色的泥团。 凡凡看着自己的“零食”变成“狗脚泥”,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这趟旅行,他跟这傻狗势不两立! 动物园里的“身份错位” 到了动物园,凡凡以为能清净点,结果更糟。林爸爸把他从猫包里放出来,让他“自由活动”,自己则抱着小乐去看老虎。凡凡刚伸了个懒腰,就被一群小朋友围住:“快看!这里有只猫!” “这猫好胖啊!” “它是不是动物园里跑出来的?” “妈妈,我想摸它!” 凡凡:“……” 本喵是家猫!不是动物园的 ate(囚犯)! 他想钻回猫包,结果被一个小姑娘抓住尾巴,吓得他猛地窜出去,正好撞在观光车上,把司机吓了一跳。林朵朵追着喊“凡凡别跑”,旺财则以为在玩游戏,跟着凡凡疯跑,俩活宝把动物园的草坪搅得鸡飞狗跳,惊飞了一群鸽子。 最离谱的是,他们跑到猴山附近,一只老猴子朝凡凡扔香蕉皮,正好砸在他头上;凡凡气得冲猴子龇牙,结果猴子们集体朝他做鬼脸,还扔了个没吃完的苹果核,砸中了追过来的旺财。 “汪!”旺财疼得蹦起来,对着猴山狂吠。 林爸爸抱着小乐赶过来,看着被猴子欺负的猫和狗,笑得直不起腰:“你们俩是来给猴子表演的?” 凡凡叼起苹果核,精准地扔回猴山,砸中那只老猴子的脑袋——敢惹本喵?给你点颜色看看! 野餐时的“食物保卫战” 中午在动物园草坪野餐,林妈妈铺好餐布,刚把三明治摆出来,林小乐就爬过去,抓起一个三明治,啃了两口扔给旺财;旺财叼着三明治跑开,被凡凡一爪子拍掉,叼到自己窝里——傻狗不配吃人类的食物! 林朵朵试图分凡凡半块蛋糕,结果小乐爬过来抢,小手直接插进蛋糕里,抓着一把奶油就往凡凡脸上抹。 “喵呜!”(你个小混蛋!) 凡凡的脸瞬间变成“奶油猫”,气得他抖了抖毛,把奶油甩了小乐一脸,俩“白脸”对视一眼,同时开始“攻击”对方:凡凡用爪子拍小乐的手,小乐抓着凡凡的耳朵不放,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林爸爸举着手机拍个不停:“这画面太珍贵了,必须存下来,等小乐长大给他看。” 林妈妈则在旁边劝架:“别打了别打了,蛋糕都被旺财吃了!” 凡凡和小乐同时停手,转头一看,旺财正叼着最后一块蛋糕,躲在树后狼吞虎咽,嘴角还沾着奶油——这傻狗,居然趁乱偷袭! 返程路上的“和平共处” 玩了一天,大家都累瘫了。返程时,林小乐靠在林妈妈怀里睡熟了,口水蹭了妈妈一肩膀;旺财趴在后座,打着震天响的呼噜,尾巴还时不时抽一下;凡凡缩在猫包里,舔着爪子上残留的奶油,看着窗外掠过的风景,突然觉得没那么气了。 林朵朵靠在爸爸座位后,轻轻摸了摸凡凡的猫包:“凡凡,今天玩得开心吗?猴子是不是很讨厌?” 凡凡“喵”了一声——还行,至少比旺财可爱点。 车开进小区时,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林爸爸把睡着的小乐抱下车,林妈妈拎着大包小包,林朵朵抱着凡凡的猫包,旺财摇着尾巴跟在后面,影子被拉得长长的,像一串糖葫芦。 凡凡从猫包里探出头,看着这吵吵闹闹的一家人,突然觉得,这场“灾难旅行”好像也没那么糟糕。至少,看到了会扔香蕉皮的猴子,吃到了没被旺财抢走的半块蛋糕,还把奶油抹在了小乐脸上——值回票价了。 回到家,凡凡第一时间跳进猫窝,准备睡个天昏地暗。林朵朵把一块新的车厘子放在他旁边:“凡凡,给你留的,没被旺财踩过。” 凡凡叼过车厘子,嚼了嚼,甜丝丝的。他看着林朵朵的笑脸,突然觉得,下次要是还去旅行,或许……可以考虑带上旺财? 当然,前提是,让那傻狗睡车顶。 他打了个哈欠,把车厘子核吐到猫砂盆里——完美的一天,以“报复”傻狗结束。 第36章 春晚 离过年还有一周,林爸爸就张罗着要办“家庭春晚”,说要“找回小时候的年味”。凡凡蹲在沙发上,听着他唾沫横飞地分配任务——林妈妈负责包饺子当“观众零食”,林朵朵表演唱歌,他自己表演“祖传魔术”,最后还要给凡凡和旺财加个“宠物才艺秀”。 凡凡舔了舔爪子——就这群人的才艺?怕是还不如旺财拆家好看。 节目彩排:人类的“大型翻车现场” 林爸爸的魔术是“大变活人”,道具是他那件能装下三个林朵朵的军大衣。他让林朵朵钻进大衣里,然后猛地掀开,喊一声“变!”——结果林朵朵没藏好,脚还露在外面,在地上踮着脚尖转圈,活像只被装在麻袋里的小天鹅。 “爸!你这魔术太假了!”林朵朵扯着大衣出来,头发乱得像鸡窝。 林爸爸尴尬地挠头:“失误失误,正式演出保证没问题。” 林朵朵的唱歌节目更绝,她要唱《小燕子》,结果唱到“小燕子穿花衣”时,突然忘词,对着天花板“啊”了半天,最后急得跳脚:“凡凡!你帮我唱!” 凡凡:“喵呜。”(本喵只唱猫语版。) 林妈妈的“节目”是包饺子,但她包的饺子不是露馅就是歪歪扭扭,下锅煮的时候,一锅饺子煮成了“面片汤”,她还嘴硬:“这叫‘元宝汤’,寓意好!” 凡凡蹲在灶台边,看着那锅糊糊,突然觉得人类的才艺表演,还不如看旺财啃骨头有意思。 宠物才艺秀:傻狗的“神操作”与凡凡的“摆烂式表演” 林爸爸给旺财安排的才艺是“钻火圈”——当然,火圈是用红绳做的,架在两把椅子中间。旺财第一次钻就撞在了红绳上,把椅子撞翻了,自己摔了个四脚朝天,逗得林朵朵笑得直拍桌子。 “傻狗!用点心!”林爸爸扶着椅子,给旺财做示范,结果自己钻的时候,肚子卡在红绳中间,进退两难,活像只被卡住的肥海豹。 凡凡被安排的才艺是“站立转圈”,林朵朵拿着小鱼干在他面前晃:“凡凡转一个,转一个有奖励!” 凡凡看了眼小鱼干,又看了眼在旁边“表演”狗啃泥的旺财,突然站起来,慢悠悠地转了半圈,然后“扑通”一声躺下,对着林朵朵露出肚皮——表演结束,该给奖励了。 “凡凡你耍赖!”林朵朵气鼓鼓地把小鱼干扔给他。 凡凡叼着小鱼干,得意地晃尾巴——摆烂也是一种才艺,懂不懂? 春晚正式开始:饺子里的“惊喜”与魔术的“终极翻车” 除夕晚上,“家庭春晚”在客厅拉开帷幕。林爸爸用红布做了个简易舞台,林妈妈把小乐放在婴儿车里当“首席观众”,自己坐在旁边煮饺子,时不时往嘴里塞一个。 第一个节目是林朵朵唱歌。这次她没忘词,就是跑调跑到天边去了,“小燕子”被她唱成了“小鸭子”,凡凡听得直打哈欠,爪子都快把沙发挠出个洞。 第二个节目是林爸爸的魔术。他吸取教训,让林妈妈钻进大衣里,还特意用围巾盖住她的脚。掀开大衣时,他得意地喊:“变!”——结果林妈妈钻得太急,把大衣的扣子拽掉了,滚到小乐的婴儿车里,小崽子一把抓住扣子,塞进嘴里啃。 “哎哟!那不能吃!”林爸爸手忙脚乱地去抠,魔术彻底变成了“大型救场现场”。 第三个节目是“饺子抽奖”。林妈妈在三个饺子里包了硬币,说吃到的人“来年走大运”。结果林爸爸吃到两个,笑得合不拢嘴,说自己“要发大财”;林朵朵一个没吃到,气得噘嘴,凡凡趁她不注意,从她碗里叼走一个饺子,“咔嚓”一声咬到硬币——本喵也走大运! 压轴大戏:猫狗联合表演“拆家现场” 最后的“宠物才艺秀”,林爸爸想搞个“升级版”——让旺财钻红绳圈,凡凡在旁边“伴舞”(其实是用爪子拍旺财的屁股)。 旺财这次总算钻过去了,还得意地摇尾巴,结果转身时没注意,尾巴勾住了红绳,把椅子又带倒了,正好砸在凡凡的猫窝上,把凡凡的小鱼干罐子砸翻了,鱼干撒了一地。 凡凡:“!!!” 这傻狗是故意的! 他当场炸毛,对着旺财的屁股就是一爪子,旺财疼得“嗷”一声,跳起来撞翻了林爸爸的魔术道具(那件军大衣),俩活宝在“舞台”上追打起来,把林妈妈刚端上来的饺子盘都撞翻了,饺子滚得满地都是。 小乐在婴儿车里看得兴奋,拍手“咯咯”笑,还试图爬出来加入“战局”。 林爸爸举着相机,非但不劝架,还喊:“好!这才是最精彩的节目!有活力!” 林妈妈叉着腰笑:“你们仨今晚都别想吃饭!把地上的饺子舔干净!” 春晚尾声:乱成一团的温馨 最后,“家庭春晚”在一片混乱中结束。地上撒着饺子、鱼干和军大衣,林爸爸的相机里存满了凡凡和旺财打架的照片,林朵朵的嗓子因为笑太多而沙哑,小乐的手里还攥着那枚魔术扣子。 林妈妈端出备用的饺子,大家围着茶几坐下,边吃边笑。林爸爸说:“明年咱们还办,我保证魔术不翻车。” 林朵朵说:“我要教凡凡和旺财跳双人舞!” 凡凡叼着鱼干,看着这群笑得东倒西歪的人类,突然觉得,这乱七八糟的“春晚”,好像比电视里那些正经节目有意思多了。至少,没人在乎你唱跑调还是魔术翻车,大家笑成一团,比任何完美的表演都让人暖和。 旺财凑过来,用头蹭凡凡的脸,大概是在求和。凡凡没躲开,只是用爪子把最后一块鱼干扒到自己面前——这次原谅你,下次再砸我猫窝,就把你尾巴拴在红绳上。 窗外的烟花“砰砰”炸开,照亮了客厅里的笑脸。凡凡打了个哈欠,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她哼着跑调的《小燕子》,闻着饺子的香味,突然觉得,这样吵吵闹闹的年,真好。 至于明年的“家庭春晚”?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可以考虑给旺财的“火圈”加点难度——比如,把红绳换成林爸爸的领带。 他闭上眼睛,梦里好像又在追打旺财,这次把它的尾巴缠在了林爸爸的魔术大衣上,引得小乐笑得口水直流。 嗯,这梦真热闹,比饺子还香。 第37章 换家 林爸爸升职后,家里要搬到更大的房子去。消息一出,林家就像被捅了的马蜂窝——林妈妈对着一柜子衣服发愁,林爸爸扛着纸箱转圈,林朵朵抱着凡凡哭:“凡凡会不会不认识新家呀?” 凡凡蹲在纸箱上,看着他们忙得鸡飞狗跳,尾巴尖抽了抽——不就是换个地方睡觉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 打包灾难:猫毛与袜子的神秘失踪案 打包第一天,林妈妈就发现了个大问题:家里的袜子总少一只,而且箱子里的衣服上,总能沾着凡凡的猫毛。 “凡凡!是不是你把我的袜子藏起来了?”林妈妈举着只单只的红袜子,对着凡凡审问。 凡凡舔了舔爪子——谁稀罕你的破袜子?本喵只是在纸箱里磨爪子时,顺便把它们扒到床底了。 更绝的是林爸爸,他打包书房时,把凡凡的猫抓板当成“废纸”塞进了纸箱,结果凡凡半夜把纸箱扒开,把猫抓板拖出来,还在他的公文包上挠了三道印子——敢动本喵的东西?给你点教训! 林朵朵的打包方式更离谱,她把自己的玩具和凡凡的玩具老鼠混在一起,说要“让它们在新家做邻居”,结果凡凡把所有玩具老鼠叼回猫窝,还对着她的芭比娃娃哈气——别想让这些塑料玩意儿跟本喵抢地盘。 最后,打包进度停滞不前,林妈妈的袜子凑不齐双,林爸爸的公文包多了几道“猫爪防伪标记”,林朵朵的芭比娃娃被凡凡推到了垃圾桶旁。 旺财的“搬家助攻”:越帮越忙的傻狗 王阿姨听说他们要搬家,特意让旺财来“帮忙”——其实是怕它在家拆家。结果这傻狗来了之后,彻底把搬家现场变成了“灾难片拍摄地”。 它叼着林爸爸的拖鞋跑,把拖鞋扔进装餐具的纸箱,吓得林妈妈赶紧去抢救;它对着打包好的衣服箱撒尿,说是“留下气味,方便找路”;最过分的是,它把凡凡藏在床底的小鱼干叼出来,当着凡凡的面吃得一干二净,还摇尾巴炫耀。 凡凡气得追着旺财满屋跑,俩活宝撞翻了五个纸箱,把林妈妈叠好的被子扯成了抹布,最后双双被林爸爸拎着后颈扔进阳台,像两只待处理的“捣蛋分子”。 “早知道不让你来了!”林爸爸指着旺财骂,结果旺财对着他的裤腿撒了泡尿——这是本狗的地盘标记! 林爸爸:“……” 今天就该把这傻狗炖了! 搬家前夜:猫主子的“领地标记”计划 搬家前一晚,凡凡进行了“最后的领地巡视”。他跳上窗台,对着外面的老槐树哈气——本喵走了,你们这群麻雀别太嚣张;他钻进林朵朵的衣柜,在她的毛衣上蹭满猫毛——这是本喵罩着的小丫头,谁敢欺负她试试;他甚至跳上林妈妈的梳妆台,把她的口红扒到地上——记得给本喵买新罐头,不然下次扒你的面霜。 林朵朵看着他忙忙碌碌,笑着说:“凡凡舍不得这个家呀。” 凡凡:“喵呜。”(谁舍不得?本喵是在做交接仪式!) 结果半夜,他被一阵哭声吵醒,发现林朵朵抱着枕头坐在地上,说“不想离开自己的小床”。凡凡叹了口气(猫版),跳过去用头蹭她的脸,把自己的玩具老鼠塞进她手里——别难过,本喵陪你去新家。 林朵朵抱着凡凡,慢慢睡着了。凡凡蹲在她旁边,听着窗外的风声,突然觉得,这旧房子好像真的有点舍不得。 搬家当天:猫狗的“运输惊魂” 搬家公司的车来了,凡凡被塞进猫包,旺财被拴在车后座,俩活宝一路“隔包相望”,眼神里全是“你别靠近我”。 车开了没十分钟,凡凡就开始晕车,在猫包里吐了,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旺财则兴奋得不行,对着窗外的狗狂吠,结果被一辆卡车的喇叭吓破胆,缩在角落瑟瑟发抖,还把口水蹭在了凡凡的猫包上。 “汪……”旺财试图用舔毛来示好。 凡凡:“喵呜!”(离我远点!你这傻狗!) 到了新家,林爸爸把凡凡从猫包里放出来,他刚落地就开始“巡逻”,对着墙角撒尿,在沙发上挠爪印,把每个房间都标记了一遍——从今天起,这里是本喵的地盘! 旺财也想跟着标记,结果刚抬起腿,就被林妈妈一把按住:“不许在新家撒尿!去厕所!” 傻狗委屈地耷拉着耳朵,看着凡凡在各个角落“宣示主权”,只能用鼻子偷偷闻闻,不敢造次。 新家的“混乱适应期” 新家比旧家大,但也更乱。林爸爸找不到自己的刮胡刀,最后在凡凡的猫窝里找到了;林妈妈的锅铲被旺财叼到了阳台,上面还沾着狗毛;林朵朵的作业本上,多了几个凡凡的爪印,据说是“猫咪签名”。 最麻烦的是小乐,他对新家的楼梯充满好奇,总爱往上爬,每次都被凡凡用爪子扒下来——摔下去磕掉牙,本喵可不管。 有天晚上,凡凡起夜,发现小乐居然爬到了二楼,正趴在楼梯口哭。他叹了口气,用尾巴勾住小乐的衣服,把他一点点拖下来,送到林妈妈床边。 林妈妈醒来看到,摸着凡凡的头说:“我们凡凡真是个好哥哥。” 凡凡:“……” 别给本喵戴高帽,我只是怕他半夜哭吵醒我。 适应期里,最搞笑的是旺财,它总找不到新家的门,好几次想出去,结果一头撞在玻璃上,把自己撞得晕乎乎的,逗得林家人笑了好几天。凡凡蹲在旁边看热闹,觉得这傻狗总算有点用了——能给大家解闷。 新家的第一顿晚饭:混乱中的温馨 搬家后的第一顿晚饭,林妈妈做了火锅,说是“暖房”。大家围坐在餐桌旁,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突然觉得这陌生的房子有了家的味道。 林爸爸举杯(其实是饮料):“祝我们在新家,凡凡不拆家,旺财不闯祸,小乐不爬楼梯!” 林朵朵说:“祝凡凡每天都有小鱼干!” 凡凡叼着自己碗里的冻干,对着旺财龇了龇牙——看到没?本喵的待遇比你好。 旺财委屈地舔了舔爪子,林妈妈夹了块肉给它:“咱们旺财也有肉吃。” 小乐在婴儿车里,抓着凡凡的尾巴啃,笑得口水直流。凡凡懒得理他,任由他抓着,自己专心致志地对付冻干。 火锅的热气模糊了眼镜,笑声飘出窗外,和着远处的车声,变成了新家的第一支“交响乐”。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好像……在这里也不错。 至少,房间够大,够他和旺财打架;阳台够宽,够他晒太阳;最重要的是,这群吵吵闹闹的人类,还在身边。 他往林朵朵身边凑了凑,听着她叽叽喳喳地说“明天要给凡凡在阳台搭个猫爬架”,突然觉得,搬家这事儿,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至于以后要不要继续欺负旺财?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当然要。不然,这新家也太无聊了。 他看着旺财偷偷叼走林爸爸碗里的丸子,心里已经盘算好了——等会儿就去告诉林爸爸,让这傻狗今晚没肉吃。 嗯,新家的日子,就从“坑狗”开始。 第38章 宠物幼儿园 林朵朵上了幼儿园之后,每天都会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今天老师又教我们唱新歌啦!”或者抱怨道:“那个讨厌的小明总是抢我的积木呢!”看着孩子如此开心,林妈妈也感到十分欣慰。 有一天晚上,正当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吃饭时,林朵朵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对妈妈说:“妈妈,我觉得幼儿园可好玩儿啦!要是咱家院子里也能开一家‘宠物幼儿园’就好咯!这样一来,凡凡和旺财就能一起当小老师,给那些没有家的流浪猫猫狗狗们上课啦!” 听到女儿的这番话,林妈妈顿时眼前一亮,心想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于是她立刻点头表示赞同,并决定第二天就在院子里着手准备开办“宠物幼儿园”。 然而,此时正趴在沙发上打盹儿的凡凡却被母女俩的对话惊醒了。它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正好看到妈妈站在客厅中央,一脸兴奋地比划着什么。紧接着,只听见妈妈说道:“明天咱们就在院子里搞一个大派对!邀请所有的邻居朋友们都来参加,顺便把小区里的流浪猫狗也都叫过来……” 凡凡一听,瞬间睡意全无,它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妈妈。心里暗自嘀咕:啥玩意儿?居然要让本喵去给那群脏兮兮、臭烘烘的流浪猫当老师?而且还要跟那只傻乎乎的旺财搭档?这女人莫不是脑子坏掉了! 开学第一天:学员比老师还嚣张 “宠物幼儿园”的“学员”来了——三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猫,一只瘸腿的老黄狗,还有旺财的远房亲戚,一只叫“煤球”的小黑狗。凡凡看着这群“学生”,个个眼神里带着“不好惹”的气息,尤其是那只三花流浪猫,对着他的猫碗龇牙,活像来抢地盘的。 林妈妈给“老师们”戴了纸做的“教鞭”——凡凡的是根鸡毛掸子,旺财的是根拖把杆。旺财叼着拖把杆,兴奋地围着学员转圈,差点把老黄狗绊倒。 “旺财老师,要保持威严!”林朵朵板着脸训它。 旺财委屈地放下拖把杆,蹲在地上吐舌头——本狗哪有威严? 凡凡的“第一堂课”是“礼仪课”,教流浪猫们“不许抢食”。他示范着用爪子小口扒拉猫粮,结果三花流浪猫直接跳进猫碗,狂吃起来,其他两只流浪猫也跟着哄抢,把猫碗都掀翻了。 凡凡:“喵呜!”(反了你们了!) 他冲上去想教训三花,结果被对方一爪子拍在脸上,疼得他炸毛。流浪猫们“嗖”地窜上墙头,对着凡凡哈气,像在嘲笑他“自不量力”。 林朵朵气得叉腰:“你们不听话!罚站!” 凡凡蹲在地上,摸着被拍疼的脸,第一次怀疑猫生——当老师比打变异体还难。 课程升级:傻狗的“体育课”与猫的“摆烂式教学” 旺财负责的“体育课”更离谱。它的教学内容是“捡飞盘”,结果自己追着飞盘跑,把学员们忘得一干二净。煤球跟着它疯跑,老黄狗趴在地上喘气,流浪猫们蹲在墙头,像看傻子似的看它们。 “旺财!你是老师!不是学员!”林爸爸把飞盘捡回来,塞到它嘴里。 旺财叼着飞盘,茫然地看着老黄狗——它不动啊,咋教? 凡凡的“文化课”(其实是教怎么用猫砂盆)彻底摆烂。他把猫砂盆搬到院子中央,自己跳进去示范,结果流浪猫们理都不理,转身就往花丛里钻——谁用这玩意儿? 凡凡:“……” 爱学不学,本喵罢工了。 他跳到墙头,和流浪猫们并排蹲着,看着旺财被煤球追得满地跑,老黄狗在旁边打哈欠,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反正工资(小鱼干)照拿,何必较真? 午餐时间:抢食大战与“老师”的尊严扫地 林妈妈准备的“午餐”是一大盆猫粮和狗粮。开饭时,流浪猫和煤球像饿狼似的扑上去,老黄狗被挤得没地方站,只能在旁边哼哼。 凡凡想维持秩序,叼着一块猫粮递给老黄狗,结果被三花流浪猫一把抢走,还在他爪子上挠了道血痕。 “喵!”(本喵跟你拼了!) 凡凡彻底怒了,冲上去和三花滚作一团,猫毛满天飞。旺财见状,也加入战局,对着煤球狂吠(其实是想抢它嘴里的狗粮),院子里瞬间变成“猫狗混战现场”。 林朵朵举着小旗子喊“停”,根本没人理她;林爸爸试图拉架,被凡凡的尾巴扫了一脸猫毛;林妈妈端着水盆出来,想泼醒它们,结果脚下一滑,整盆水泼在了自己身上,成了“落汤鸡”。 最后,午餐以“盆空粮尽”告终。凡凡蹲在地上舔爪子上的伤口,三花流浪猫蹲在墙头舔毛,俩“仇家”对视一眼,谁也没再动。旺财叼着半块狗粮,讨好地递到凡凡面前——算赔罪? 凡凡一巴掌拍开,心里却有点佩服这三花——打架挺厉害,比旺财强。 “毕业典礼”:最乱的仪式与最暖的告别 “宠物幼儿园”只办了三天,就因为“教学秩序混乱”被林妈妈紧急叫停。但最后一天,她还是张罗了“毕业典礼”,给每个“学员”发了小饼干当“毕业证”。 流浪猫们叼着饼干,窜上墙头,三花回头看了凡凡一眼,像是在说“下次再战”;老黄狗叼着饼干,慢悠悠地走了,临走前蹭了蹭旺财的腿;煤球最黏人,抱着旺财的脖子不肯走,被王阿姨硬拽回去了。 凡凡蹲在院子里,看着它们离开,突然觉得有点空落落的。林朵朵抱着他说:“凡凡当老师好厉害!” 凡凡:“喵呜。”(厉害个屁,脸都被挠了。) 但他摸了摸口袋里林妈妈奖励的“优秀教师”小鱼干,突然觉得,这三天虽然鸡飞狗跳,却也挺有意思。至少,他知道了流浪猫抢食有多狠,旺财当老师有多不靠谱,还有……原来被需要的感觉,还不赖。 晚上,凡凡睡得正香,突然听到窗外有动静。他跳上窗台,看到三花流浪猫蹲在楼下,嘴里叼着只老鼠,放在了门口——算还他那碗猫粮? 凡凡愣住了,看着三花窜进夜色里,尾巴高高翘着,像个骄傲的胜利者。 他跳下窗台,把老鼠叼到垃圾桶旁(本喵才不吃这玩意儿),心里却有点暖。 或许,当老师也不是那么糟糕? 他打了个哈欠,回猫窝睡觉。梦里,他和三花并肩蹲在墙头,看着旺财被煤球追得绕着院子跑,老黄狗趴在旁边,笑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嗯,这梦比当老师有意思多了。 第39章 居家闹剧 凡凡最近发现,人类的居家生活比修仙界的打坐有意思多了——尤其是林家人的“迷惑行为”,简直能让他笑掉猫胡子。比如林爸爸总爱把臭袜子塞到沙发缝里,林妈妈洗袜子时能把洗衣粉撒成“雪花”,林朵朵则热衷于给旺财梳毛,结果把狗毛梳得满天飞,活像个移动的蒲公英。 洗衣机惊魂:凡凡的“滚筒探险” 林妈妈洗衣服时,总爱把脏衣服先堆在洗衣机上。凡凡看着那圆滚滚的“洞穴”,总觉得里面藏着小鱼干——毕竟人类总把好东西往各种容器里塞。 这天趁林妈妈去接电话,凡凡一个箭步跳上洗衣机,爪子扒着边缘往里瞅。滚筒里黑黢黢的,还带着股洗衣液的香味,他好奇心发作,“嗖”地跳了进去,想看看里面到底有啥宝贝。 结果刚站稳,洗衣机突然“轰隆”一声启动了!滚筒开始旋转,凡凡吓得在里面“喵呜喵呜”叫,爪子扒着内壁,像在玩滚筒版“极限挑战”。衣服甩得他晕头转向,一件红毛衣糊在他脸上,差点把他憋死。 “凡凡?你在哪?”林妈妈挂了电话,听到洗衣机里有猫叫,打开一看,当场笑喷——凡凡被红毛衣缠成了“红毛怪”,眼睛瞪得溜圆,胡子上还沾着泡沫。 她赶紧关掉洗衣机,把凡凡抱出来。凡凡抖着身上的水和泡沫,活像只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落汤鸡,对着林妈妈龇牙咧嘴——你这破机器想谋杀本喵! 最后林妈妈用吹风机给他吹毛,热风把他的毛吹得乱七八糟,像个炸开的蒲公英。林爸爸回来看到,笑得直拍大腿:“凡凡这是想给自个儿洗个澡?” 凡凡:“喵呜!”(再笑就把你袜子扔马桶里!) 拖鞋失踪案:旺财的“零食储备”与凡凡的“背锅日常” 林爸爸的拖鞋最近总失踪,一只红一只蓝,每次丢一只,剩下的那只孤零零地躺在鞋架上,像个失恋的单身汉。 “肯定是凡凡干的!”林爸爸指着趴在沙发上的凡凡,“这猫总爱叼东西藏起来!” 凡凡:“???” 本喵才不稀罕你那臭拖鞋! 他用爪子指了指旺财的狗窝——凶手在那儿! 林朵朵跑过去一看,果然在旺财的垫子里找到了三只拖鞋,一只红的两只蓝的,上面还沾着牙印。旺财缩在角落,夹着尾巴装可怜,活像个被抓包的小偷。 “旺财!你怎么吃拖鞋啊?”林朵朵又气又笑,把拖鞋拽出来,上面的牙印深得能当模具。 林爸爸拿着拖鞋,对着旺财的屁股拍了两下:“再敢咬,就把你送王阿姨家去!” 旺财“呜呜”地哭,凡凡在旁边幸灾乐祸地舔爪子——让你平时抢本喵的小鱼干,遭报应了! 可没过两天,林妈妈的棉拖鞋又少了一只。这次旺财全程被林朵朵盯着,没机会下手。凡凡正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却发现自己的猫窝里多了只棉拖鞋,上面还沾着几根猫毛——好啊,这傻狗居然会栽赃陷害! 他叼着拖鞋冲到旺财面前,往它脸上一摔,俩活宝当场在客厅里追打起来,把林爸爸的茶杯都撞翻了。最后林妈妈在床底下找到了另一只棉拖鞋,原来是小乐爬着玩时塞进去的。 凡凡:“……” 白跟傻狗打一架。 厨房大战:凡凡的“偷鱼计划”与林妈妈的“反侦察” 林妈妈买了条大草鱼,准备晚上做红烧鱼。凡凡蹲在厨房门口,盯着那条鱼流口水——这玩意儿比猫粮香多了! 他的“偷鱼计划”在林妈妈去阳台晾衣服时实施。踮着脚尖溜进厨房,爪子刚碰到装鱼的盘子,就听到林妈妈的脚步声。凡凡急中生智,一头钻进橱柜,把自己藏在锅碗瓢盆后面。 林妈妈进来看到盘子动了动,疑惑地四处看了看,没发现异常,又转身出去了。凡凡刚想钻出来,就听到林朵朵喊:“妈妈!凡凡在橱柜里!” 原来这小丫头早就看到他了,故意没作声。凡凡气得瞪她,林朵朵捂着嘴笑,还冲他做鬼脸。 “好你个小馋猫!”林妈妈把他从橱柜里拎出来,对着屁股拍了两下,“再偷鱼,今晚没你的份!” 凡凡委屈地蹲在角落,看着林妈妈处理鱼,尾巴耷拉得像根蔫了的黄瓜。结果晚上吃饭时,林妈妈还是夹了块没刺的鱼肉给他,嗔怪道:“下次想吃跟我说,别偷偷摸摸的。” 凡凡叼着鱼肉,心里有点暖——算你有点良心。 可他刚吃完,就看到旺财叼着块鱼骨头从厨房跑出来,上面还带着点肉。凡凡瞬间忘了感动,追着旺财就跑——敢抢本喵的鱼骨头! 遥控器争夺战:谁才是电视的“主人” 晚上看电视,遥控器是“兵家必争之地”。林爸爸想看球赛,林妈妈想看连续剧,林朵朵想看动画片,凡凡则想趴在遥控器上睡觉(因为那地方暖和)。 林爸爸刚把遥控器拿到手,凡凡就跳上去,一屁股坐住,尾巴还盖住了按键。林爸爸想把他挪开,凡凡爪子一伸,按住遥控器不放,还对着他“喵”了一声——本喵看上的地方,谁也别想动! 林妈妈趁机把遥控器抢过去,调到连续剧。凡凡不乐意了,用爪子扒拉她的手,结果按到了“音量键”,电视里的女主角突然尖叫起来,把小乐吓哭了。 “都别争了!”林妈妈把遥控器往茶几中间一放,“谁也不许碰!” 林朵朵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把遥控器塞给凡凡,让他“保管”。凡凡叼着遥控器跑到猫爬架上,蹲在最高层,看着下面三个人类因为看不成电视而唉声叹气,得意地甩了甩尾巴。 最后林爸爸只能给大家讲笑话,林妈妈抱着小乐唱摇篮曲,林朵朵则趴在凡凡旁边,听着他呼噜呼噜的声音。客厅里没有电视声,却比平时更热闹了。 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样也挺好。至少,没人跟他抢猫爬架了。 夜深了,凡凡躺在自己的猫窝里,听着隔壁房间林家人的笑声,爪子边还放着那只被他“缴获”的遥控器。他舔了舔爪子,心里想:人类的居家生活虽然吵,但好像……也挺有意思的。 至少,有鱼吃,有架打,还有人会在你偷东西时,偷偷给你留一口。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偷鱼? 凡凡打了个盹,心里想:看情况。要是林妈妈做红烧鱼,就再冒险一次。 他往猫窝深处钻了钻,梦里好像又在洗衣机里转圈,这次他把林爸爸的臭袜子全扔进了滚筒,转出来的全是小鱼干。 嗯,这梦真不错。 第40章 狗粮雨 凡凡最近怀疑天上的神仙在摸鱼——前一天热得能煎鸡蛋,第二天就刮起能吹走旺财的大风,第三天居然飘着雪花夹着太阳,把林家人忙得像团团转的陀螺,也让他的猫生多了不少“意外惊喜”。 大风天的“风筝复仇记” 前阵子被风筝砸过脑袋的旺财,对所有带线的东西都充满敌意。这天刮大风,小区里的孩子们在放风筝,一只绿色的“大蜈蚣”摇摇晃晃飞过来,正好卡在林家院子的槐树上。 旺财瞬间炸毛,对着“大蜈蚣”狂吠,蹦起来想咬,结果被绳子缠住了脖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活像只被线团困住的笨蜘蛛。 “旺财你别动!”林爸爸拿着剪刀出来,刚靠近就被旺财甩了一脸狗毛。 凡凡蹲在门廊上看好戏,尾巴尖跟着风的节奏晃——让你上次咬本喵的尾巴,遭报应了。 突然一阵狂风袭来,“大蜈蚣”风筝线断了,拖着旺财就往天上飞!旺财吓得“嗷嗷”叫,四脚朝天蹬来蹬去,像个会飞的狗形风筝。 林朵朵吓得直哭,林爸爸跳起来够绳子,结果被风筝拖着跑了半米,差点跟着一起飞。凡凡看得爪子都抓紧了门框——这傻狗要是真飞上天,以后谁陪本喵打架? 还好风筝线没那么结实,“啪”地断了,旺财“咚”一声摔进花坛,压塌了林妈妈刚种的郁金香。 “汪……”旺财从花丛里钻出来,脸上沾着花瓣,狼狈得像个战败的花仙子。 凡凡忍不住“喵”了一声——笑得本喵胡子都歪了。 雷雨天的“躲猫猫大赛” 雷雨夜来临时,林家人的反应比猫还夸张。林爸爸怕打雷,总爱躲在沙发后面,手里还攥着个抱枕;林妈妈一边安慰吓得发抖的林朵朵,一边念叨“快把窗户关上,别招雷”;最淡定的居然是小乐,听着雷声还咯咯笑,伸手想去抓闪电。 凡凡本来也怕打雷(毕竟在末世被雷劈过),但看着人类这副怂样,突然觉得自己很勇敢。他跳上沙发,用爪子拍了拍林爸爸的脑袋——别怕,本喵罩你。 林爸爸感动得把他搂进怀里,结果一个响雷炸响,他吓得一哆嗦,把凡凡扔了出去,正好砸在林妈妈的毛线筐里,被缠成了“毛线猫”。 “喵呜!”(你个胆小鬼!) 凡凡挣扎着钻出来,毛线在他身上绕了好几圈,像穿了件破烂的毛衣。林朵朵看着他,忘了害怕,指着他笑:“凡凡变成蜘蛛侠啦!” 外面雷声滚滚,屋里乱作一团。凡凡叼着一团毛线甩来甩去,林爸爸举着抱枕挡头,林妈妈追着凡凡解毛线,小乐在婴儿车里拍着小手笑,雷声仿佛都变成了背景乐。 等雨停了,凡凡身上的毛线终于解开了,他累得瘫在猫窝上,看着林爸爸还在沙发后面瑟瑟发抖,突然觉得——人类有时候比猫还需要保护。 “太阳雪”天的“狗粮雨” 最离谱的是“太阳雪”那天,天上挂着太阳,却飘着鹅毛大雪,林妈妈说是“老天爷在撒糖”。凡凡蹲在窗边,看着雪花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突然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像极了修仙界的“灵晶雨”,就是没那么值钱。 王阿姨带着旺财来借酱油,看到这奇景,笑着说:“这天气适合吃火锅!”结果转身时没拿稳手里的狗粮袋,“哗啦”一声,狗粮撒了一地,被风吹得漫天飞,真成了“狗粮雨”。 旺财当场疯了,追着空中的狗粮跑,跳起来用嘴接,活像只训练有素的杂技狗。凡凡也被这阵仗惊到了,跳出门廊,爪子一挥,精准拍中一粒狗粮,叼在嘴里嚼了嚼——嗯,比林爸爸的臭袜子味强。 “凡凡也爱吃狗粮?”林朵朵惊奇地睁大眼睛。 凡凡赶紧吐出来,用爪子擦嘴——本喵只是试试毒! 最后,林家院子里落满了狗粮,像铺了层芝麻。旺财吃得肚皮滚圆,瘫在地上哼哼;凡凡的猫毛上沾了好几粒,被林妈妈一粒粒摘下来,笑着说:“今晚给你加个鸡腿,补偿一下。” 凡凡:“……” 这还差不多。 沙尘天的“蒙面大侠” 刮沙尘暴那天,天空黄得像林妈妈炸油条的油,出门走两步就能吃一嘴土。林爸爸戴着口罩眼镜,裹得像个阿拉伯王子,去买酱油,结果回来时眼镜上全是土,差点撞在电线杆上。 “这鬼天气,出门等于吃土!”他摘下口罩,吐了口唾沫,里面果然有沙子。 林妈妈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还是挡不住沙尘往里钻,桌子上俩小时就能积一层灰。凡凡的猫窝里也落了灰,他气得用爪子扒拉,结果扬起一阵“猫毛沙尘暴”,呛得自己直打喷嚏。 林朵朵突发奇想,给凡凡和旺财做了“蒙面装备”——用纱布给凡凡做了个小口罩,给旺财戴了顶林爸爸的旧帽子。 凡凡戴着口罩,呼吸都费劲,爪子一扒就掉;旺财的帽子总往下滑,遮住眼睛,走路跌跌撞撞,像个醉汉。俩“蒙面大侠”在屋里转圈,逗得林家人笑个不停。 “凡凡别扒,戴上能防沙!”林朵朵按住他的爪子。 凡凡:“喵呜!”(再戴本喵就罢工!) 最后沙尘没挡住,倒把家里折腾得更乱了。凡凡的口罩挂在了吊灯上,旺财的帽子掉进了猫砂盆,林爸爸清理时还差点当成猫屎铲了。 天气大乱斗后的“家庭火锅” 不管天气多乱,林家人总有办法找到乐子。大风天追风筝,雷雨天躲猫猫,太阳雪天接狗粮,沙尘天扮大侠,最后都以一顿热热闹闹的火锅收尾。 这天晚上,窗外还飘着零星的雪花,屋里的火锅咕嘟咕嘟冒着泡。林爸爸给凡凡的碗里夹了块羊肉,林妈妈给旺财扔了根骨头,林朵朵喂小乐吃面条,面条粘得小乐满脸都是。 凡凡舔着碗里的肉,听着林爸爸抱怨“明天要是再刮风就不出门了”,林妈妈说“等天晴了去公园放风筝”,突然觉得,这些被天气折腾的日子,好像也没那么糟。 至少,风再大,家里有暖气;雷再响,身边有彼此;就算下“狗粮雨”,也有人笑着给你擦嘴。 他打了个饱嗝,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窗外的雪停了,月亮从云里钻出来,照亮了院子里还没化的积雪和散落的狗粮。 凡凡闭上眼睛,梦里好像又在下“狗粮雨”,这次他和旺财合作,他用爪子拍,旺财用嘴接,最后赢了满满一盆小鱼干。 嗯,这梦真饱。 第41章 家电对抗赛 林爸爸跟风买了个扫地机器人,圆滚滚的像只白色小乌龟,一启动就“嗡嗡”叫着满屋跑。凡凡第一次见这玩意儿,以为是来抢地盘的新物种,当场炸毛,对着机器人哈气,开启了“猫与机器”的世纪大战。 扫地机器人vs猫主子:谁才是家里的“清洁霸主” 扫地机器人刚上岗那天,凡凡正在客厅打盹,被“嗡嗡”声吵醒,睁眼就看到个白家伙冲自己跑来。他吓得一激灵,跳上沙发,对着机器人龇牙——哪来的野东西,敢闯本喵的地盘! 机器人可不管他,顶着凡凡的怒视,继续往前冲,差点撞到沙发腿。凡凡觉得被挑衅了,跳下去对着机器人的“脑袋”就是一爪子,把上面的感应头拍得“咔咔”响。 “凡凡别闹!这是帮咱们扫地的!”林妈妈过来拉架。 凡凡:“喵呜!”(这玩意儿想谋杀本喵!) 他绕着机器人转圈,时不时伸爪子拍一下,像在跳“迷惑敌人舞”。机器人被他拍得偏离路线,一会儿撞撞茶几,一会儿蹭蹭电视柜,把林爸爸的拖鞋都扫到了沙发底下。 “你看你,越帮越忙!”林爸爸把凡凡抱开,机器人终于挣脱“魔爪”,兢兢业业地往床底钻,结果拖出一团陈年猫毛,像朵灰色的蒲公英,飘得满屋都是。 凡凡蹲在沙发上,看着那团猫毛,突然觉得这机器人还有点用——至少能帮他清理“作案证据”。 洗衣机的“复仇”:凡凡的毛衣变“缩水玩偶” 上次洗衣机惊魂后,凡凡对那台滚筒机器敬而远之,直到林朵朵给它织了件小毛衣。粉蓝色的线,上面还绣着个歪歪扭扭的小鱼,凡凡穿上后,被林家人笑了半天,说像“刚从童话里跑出来的小猫仙”。 凡凡挺喜欢这件毛衣,吃饭睡觉都穿着,结果沾了不少猫粮渣。林妈妈说“给你洗洗”,凡凡没反抗——毕竟干干净净的才能当“仙猫”。 可他忘了,人类的洗衣机是“毁衣神器”。等林妈妈把毛衣从洗衣机里拿出来,凡凡当场傻眼:原本合身的毛衣缩成了迷你版,套在头上连耳朵都露不出来,活像个被捆住的粽子。 “哈哈哈!凡凡变成小老头啦!”林朵朵笑得直不起腰,还拿着手机拍照。 凡凡气得在地上打滚,想把毛衣蹭下来,结果越蹭越紧,最后卡在脖子上,只能露出两只眼睛,像只被扔进面粉袋的土拨鼠。 林爸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毛衣扯下来,凡凡对着那团皱巴巴的毛线哈气——洗衣机,你给本喵等着! 当晚,他就把林爸爸的袜子塞进了洗衣机的排水管,第二天林妈妈洗衣服时,水管堵了,水漫了一地,她叉着腰骂:“肯定是凡凡干的!” 凡凡蹲在猫爬架上,假装听不懂——这叫“复仇”,懂不懂? 微波炉的“魔法”:旺财的肉干变“黑炭” 林妈妈用微波炉热牛奶时,旺财总爱蹲在旁边流口水,它觉得这台会发光的机器是“美食制造机”。有天林朵朵给旺财喂肉干,傻狗叼着肉干跑到微波炉前,用鼻子拱按钮,像是想让机器“加工”一下。 凡凡蹲在冰箱上,看着这傻狗的迷惑行为,等着看好戏。果然,林爸爸路过时没注意,以为旺财叼的是块废纸,随手扔进微波炉,还按了“加热三分钟”。 三分钟后,微波炉“叮”一声响,林爸爸打开门,一股焦糊味扑面而来——肉干变成了块黑炭,冒着青烟,像块刚从火山里挖出来的石头。 旺财吓得后退三步,对着微波炉狂吠,像是在骂它“毁了本狗的晚餐”。 凡凡笑得在冰箱上打滚,爪子差点把冰箱贴扒下来。林爸爸捏着那块“黑炭肉干”,哭笑不得:“旺财,以后想吃热的跟我说,别自己瞎折腾。” 结果旺财记仇,第二天趁林爸爸不注意,把他的拖鞋叼进微波炉,幸好被林妈妈及时发现,不然家里怕是要上演“拖鞋爆炸”。 空调的“偏心”:凡凡的专属冷风与林爸爸的“热馒头” 夏天又到了,空调成了全家的命根子。但这台老空调有点“偏心”,冷风总往沙发这边吹,林爸爸坐的单人沙发像个“火炉”,他总抱怨“空调是不是针对我”。 凡凡却乐得自在,趴在沙发正中央,享受着专属冷风,肚子吹得凉飕飕的,舒服得直打盹。林爸爸想把他挪个地方,凡凡爪子一扒,死活不动——想抢本喵的冷风?没门! “凡凡,给爸让个地方,快热成狗了!”林爸爸试图用小鱼干诱惑。 凡凡叼过小鱼干,往旁边挪了挪,只让出个巴掌大的地方,还故意把尾巴搭在林爸爸的腿上——想乘凉?就得听本喵的。 林爸爸只能委屈巴巴地挤在边儿上,汗流浃背像个刚出锅的热馒头。林妈妈看着这爷俩,笑着说:“要不咱们再买个小风扇?给你爸单独吹。” 凡凡听到“小风扇”,耳朵一竖——那岂不是又多了个抢地盘的?不行! 他当即跳起来,把林爸爸的报纸扒到地上,用爪子指着空调遥控器——给本喵调低点!让这胖老头也凉快凉快! 林爸爸愣了愣,突然笑了:“你这猫,还挺护着我。” 凡凡:“喵呜。”(谁护着你!本喵是怕你热死了没人给我开罐头!) 家电混战的“终极赢家” 家里的家电每天都在上演“宫斗剧”:扫地机器人追着凡凡跑,凡凡把机器人的充电线扒到床底;微波炉被旺财视为“仇敌”,见了就吠;空调冷风总往凡凡那边飘,气得林爸爸想给它贴“封条”。 但奇怪的是,这些鸡飞狗跳的日子,反而让家更像个家。林妈妈边骂洗衣机缩水,边给凡凡织新毛衣;林爸爸边抱怨空调偏心,边给凡凡的猫窝垫凉席;林朵朵边笑旺财的“黑炭肉干”,边偷偷给它塞新零食。 凡凡趴在沙发上,看着扫地机器人终于找到充电座,“嗡嗡”地充起电来,像个累坏的小战士;旺财趴在空调出风口,享受着漏出来的一丝冷风,睡得口水直流;林家人围在餐桌旁吃饭,笑声比微波炉的“叮”声还响亮。 他打了个哈欠,觉得这些会叫会转的铁家伙,其实也没那么讨厌。至少,它们让这个家更热闹了,也让他知道,就算有再多机器,人类最在乎的,还是彼此和这只总爱捣乱的猫。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跟扫地机器人打架?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当然要。不然,这日子也太无聊了。 他往沙发深处钻了钻,梦里好像又在跟机器人赛跑,这次他把机器人引到旺财的狗窝旁,傻狗一屁股坐上去,把机器人压得“咔咔”响,逗得林家人笑个不停。 嗯,这梦真热闹。 第42章 昆虫反击战 夏天一到,林家就成了“昆虫乐园”。蟑螂在厨房探头探脑,蚊子在耳边唱摇篮曲,连蜘蛛都在墙角织起了网。凡凡作为“家庭护卫队队长”,决定对这些不速之客宣战——当然,前提是别让他正面硬刚(毕竟他当年在末世被变异蟑螂追过,心里有点阴影)。 蟑螂惊魂:人类比猫还怂 林妈妈做饭时,突然尖叫一声,手里的锅铲都飞了:“蟑螂!有蟑螂!” 凡凡正在猫爬架上打盹,被这声尖叫吓得一哆嗦,低头一看,一只指甲盖大的蟑螂正从橱柜底下窜出来,跑得比旺财追兔子还快。 林爸爸闻声赶来,抄起拖鞋就要拍,结果看到蟑螂往自己脚边跑,吓得跳上椅子,比林妈妈叫得还响:“别动!别往我这儿跑!” 凡凡:“……” 俩大活人,居然怕这么个小玩意儿? 林朵朵更绝,抱着凡凡的脖子发抖:“凡凡!快打它!你是英雄!” 凡凡被她勒得喘不过气,心里把这小丫头骂了八百遍——要当英雄你自己当,本喵怕这玩意儿身上有细菌! 最后还是凡凡“智取”:他假装要扑,把蟑螂引到旺财的狗窝旁,旺财被惊动,一口下去,咔嚓一声,蟑螂成了“狗零食”。 林家人看得目瞪口呆,林爸爸从椅子上下来,拍着旺财的头说:“行啊傻狗,关键时刻还挺管用!”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旺财得意地摇尾巴,心里酸溜溜的——明明是本喵的计谋,功劳却被傻狗抢了! 蚊子军团:人类的“防蚊大战”与猫的“蚊子自助餐” 蚊子比蟑螂更讨厌,白天躲起来,晚上出来“嗡嗡”叫,专叮林朵朵和凡凡。林朵朵腿上被叮了好几个包,痒得直哭;凡凡的耳朵也没能幸免,被叮得肿了个小包,活像个迷你小蘑菇。 林妈妈买了蚊香、电蚊拍、防蚊贴,把家里弄得像个“防化部队基地”。林爸爸举着电蚊拍满屋晃,嘴里还念叨“让你叮我闺女”,结果一不留神,电蚊拍怼在了自己脑门上,“啪”地一声,打得他眼冒金星。 “哎哟!这玩意儿还电自己人!” 凡凡蹲在沙发上,看着他抱着脑袋龇牙咧嘴,笑得胡须都在抖。更绝的是,他发现蚊子好像挺喜欢自己——大概是猫血比较香?但他身手敏捷,蚊子刚靠近,就被他一爪子拍死,偶尔还会舔舔爪子上的“蚊子汁”。 林朵朵发现后,惊得张大嘴巴:“凡凡!你吃蚊子!” 凡凡:“喵呜。”(高蛋白,懂不懂?) 从此,凡凡多了个“兼职”——晚上蹲在林朵朵床边,当“活体灭蚊器”,一只蚊子都别想靠近。林爸爸看着他精准拍蚊的样子,感慨道:“这猫比电蚊拍管用多了!” 蜘蛛的“艺术网”:林妈妈的崩溃与凡凡的“玩具” 林妈妈最怕蜘蛛,看到墙角有蜘蛛网就浑身发抖。有天她打扫卫生,发现阳台角落挂着个巨大的蜘蛛网,中间还蹲着只指甲盖大的小蜘蛛,吓得她当场把扫帚扔了,抱着林爸爸的胳膊不敢动。 “快!把它弄走!” 林爸爸硬着头皮,拿了张报纸想去捅,结果蜘蛛没下来,网却被捅破了一半,蛛丝粘了他一手,像戴了副“银丝手套”。 凡凡觉得这网挺有意思,像个天然的捕虫陷阱。他跳上阳台,对着破网拍了拍,小蜘蛛吓得缩成一团。凡凡玩心大起,用爪子勾住蛛丝,把蜘蛛当成“秋千”荡来荡去,吓得小蜘蛛差点晕过去。 “凡凡别玩了!快弄死它!”林妈妈在屋里喊。 凡凡充耳不闻,玩够了,叼着蜘蛛跑到林妈妈面前,像是在邀功。林妈妈吓得尖叫着躲进卧室,凡凡愣在原地——好心给你送“战利品”,你咋还吓哭了? 最后林爸爸把蜘蛛扔到了楼下,凡凡还对着窗外“喵”了半天——本喵的新玩具没了! 蚂蚁搬家:凡凡的“调虎离山”与旺财的“蚂蚁自助餐” 厨房掉了块饼干渣,引来了一群蚂蚁,排着队往墙缝里钻,像条会动的黑线。林妈妈拿开水烫,结果蚂蚁没烫死多少,墙皮被烫掉了一块。 凡凡蹲在旁边观察,发现蚂蚁对甜食毫无抵抗力。他叼来半块巧克力,放在院子里的石板上,果然,蚂蚁大军浩浩荡荡地转移了目标,全去搬巧克力了。 “凡凡真聪明!”林朵朵拍手叫好。 凡凡得意地摇尾巴,刚想欣赏自己的“调虎离山计”,就见旺财叼着巧克力跑了,连带着上面的蚂蚁一起,“咔嚓咔嚓”嚼得津津有味。 “旺财!那上面有蚂蚁!”林朵朵追着喊。 旺财根本不理,嚼完还舔了舔爪子,对着凡凡摇尾巴——谢了啊,这“巧克力蚂蚁套餐”挺香。 凡凡:“……” 猪队友!白瞎了本喵的计谋! 昆虫反击战的“战后总结” 经过一系列“人虫大战”,林家总结出了一套“防昆虫秘籍”:凡凡负责拍蚊子抓蜘蛛,旺财负责消灭蟑螂和蚂蚁(顺便当零食),林爸爸负责清理战场(和尖叫),林妈妈负责后勤保障(和躲在卧室)。 晚上睡觉前,林朵朵数着自己腿上没被蚊子叮的皮肤,笑着说:“凡凡和旺财都是大英雄!” 凡凡舔着自己的爪子,上面还残留着蚊子的“余香”;旺财趴在床边,打了个饱嗝,大概是下午的蚂蚁还没消化。 林爸爸看着窗外的月光,感慨道:“其实这些小虫子也挺顽强,跟咱们凡凡似的。” 凡凡:“喵呜。”(谁跟它们似的!本喵比它们高贵多了!) 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些斗智斗勇的日子,好像也挺有意思。至少,蟑螂让他发现旺财居然是“除虫小能手”,蚊子让他成了林朵朵的“守护神”,蜘蛛让他知道林妈妈也有胆小的一面,蚂蚁让他的“计谋”有了用武之地。 他打了个哈欠,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窗外的蛐蛐开始唱歌,像是在为这场“战争”奏响尾声。 至于明天会不会有新的昆虫入侵? 凡凡眯起眼睛,心里想:来,本喵和傻狗随时奉陪! 他蹭了蹭林朵朵的手,梦里好像又在玩蜘蛛秋千,这次旺财没抢他的玩具,反而帮他挡着林妈妈的“追杀”。 嗯,这梦真不错。 第43章 植物大战 林妈妈突然迷上了养花,客厅窗台、阳台角落,甚至凡凡的猫爬架旁边,都摆满了花盆。多肉圆滚滚的像绿色宝石,月季开得姹紫嫣红,吊兰的叶子垂下来,像给窗户挂了层绿帘子。凡凡蹲在旁边,看着这些不能吃、不能玩的玩意儿,心里嘀咕:人类真是闲得慌,养这些还不如多给本喵买几罐小鱼干。 多肉惨案:凡凡的“磨爪练习册” 林妈妈最宝贝那些多肉,给它们起了名字——“胖雪球”“绿宝石”“紫珍珠”,每天早晚都要浇水、施肥,比照顾小乐还上心。凡凡看着那些胖乎乎的叶片,总觉得手感不错,很适合磨爪子。 趁林妈妈去接电话,凡凡跳上窗台,对着“胖雪球”的叶片就是一爪子。“咔嚓”一声,最肥的那片叶子被他扒了下来,黏糊糊的汁液沾了他一爪子。 “凡凡!你干什么!”林妈妈挂了电话,看到这一幕,气得声音都变了。 凡凡叼着多肉叶片,心虚地想溜,结果被林妈妈一把抓住后颈,像拎小鸡似的拎起来。“胖雪球”的“尸体”躺在窗台上,旁边的“紫珍珠”也被他踩得歪歪扭扭,像刚被台风袭击过。 “你这猫怎么这么坏!”林妈妈把他扔到沙发上,心疼地捧着“胖雪球”,“我的宝贝啊……” 凡凡蹲在沙发上,看着她对着一堆破叶子唉声叹气,突然觉得有点愧疚——早知道这玩意儿这么重要,就去挠旺财的狗窝了。 但愧疚只持续了三分钟。晚上趁林妈妈睡着,他又跳上窗台,对着另一盆多肉“绿宝石”下了手——谁让你长得这么像猫抓板! 第二天林妈妈发现时,差点当场哭出来,指着凡凡骂:“你是跟我的多肉有仇吗?” 凡凡:“喵呜。”(谁让它们挡着本喵看麻雀。) 最后林妈妈没办法,给多肉罩上了铁丝网,凡凡只能蹲在旁边,对着那些圆滚滚的叶片流口水(不是想吃,是想挠)。 月季的“狗厕所”命运:旺财的“标记领地” 月季开花时香得能飘出半条街,林妈妈把最大的那盆搬到院子里,说要“让邻居也欣赏欣赏”。结果这举动,给月季招来了灭顶之灾——旺财看上了这个“风水宝地”。 那天林爸爸带旺财在院子里玩,傻狗突然跑到月季花盆旁,抬起后腿,对着花盆就撒了泡尿。淡黄色的尿液顺着花盆流下来,把月季的叶子都溅湿了。 “旺财!你这傻狗!”林爸爸气得追着它打。 旺财夹着尾巴跑了,留下那盆月季在院子里“瑟瑟发抖”。林妈妈出来看到,当场就炸了,抱着月季花盆哭:“我的花啊!被狗尿浇了!这还能活吗?” 凡凡蹲在门廊上,看着那盆沾了狗尿的月季,笑得胡须都在抖——傻狗就是傻狗,标记领地也不看地方。 更绝的是,旺财好像爱上了这个“厕所”,第二天趁人不注意,又去给月季“施肥”。这次林妈妈早有准备,拿着喷壶等着,对准旺财的屁股就是一通喷水,把傻狗浇得像只落汤鸡,夹着尾巴躲进狗窝,半天不敢出来。 从此,那盆月季旁边多了个小栅栏,上面还挂着块牌子,是林朵朵写的——“旺财与狗,不得靠近”。 吊兰的“荡秋千”游戏:小乐的“扯叶子大赛” 吊兰的叶子又长又软,垂下来正好到小乐够得着的高度。这小崽子刚学会走路,摇摇晃晃地走到窗边,抓住吊兰的叶子就拽,嘴里还喊着“摇摇!” 一片叶子被他扯下来,他举着当玩具,笑得口水直流。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吊兰像被剃了头似的,光秃秃的杆子上只剩几片碎叶,心里想:这小崽子比本喵还能祸祸。 林妈妈看到时,气得拍了小乐的手一下:“不许扯花!” 小乐“哇”地一声哭了,抓着吊兰的杆子更使劲,结果把整盆吊兰都拽倒了,泥土撒了一地,像给地板铺了层黄地毯。 凡凡:“……” 人类幼崽的破坏力,堪比末世的变异体。 林妈妈一边哄小乐,一边收拾残局,嘴里念叨:“养你们仨,比养一个植物园还累。” 凡凡听了,赶紧往猫窝钻——别把本喵算进去,本喵只挠了几盆多肉而已! 施肥大战:林爸爸的“馊主意”与凡凡的“精准投弹” 林爸爸见林妈妈的花长得不精神,出了个馊主意:“用鱼肠施肥,保证长得旺!”他偷偷把杀鱼剩下的肠子埋进月季花盆里,说这是“纯天然有机肥”。 结果鱼肠在土里发酵,散发出一股恶臭,引得苍蝇蚊子嗡嗡叫,连隔壁王阿姨都来敲门:“你们家什么东西坏了?这么臭!” 林妈妈捂着鼻子,把林爸爸骂了一顿,逼着他把鱼肠挖出来扔掉。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林爸爸顶着臭味挖土,笑得差点从猫爬架上掉下来。 更搞笑的是,凡凡趁林爸爸不注意,叼了块没埋好的鱼肠,精准地扔进了他的茶杯里。等林爸爸挖完土,端起茶杯就喝,“咕咚”一口,把鱼肠咽了下去,当场吐得昏天暗地。 “凡凡!我杀了你这只坏猫!”林爸爸吐得眼泪都出来了,追着凡凡满屋跑。 凡凡上蹿下跳,笑得尾巴都直了——让你用馊东西祸祸花,遭报应了! 植物大战后的“和解” 尽管家里的花草总被折腾得半死不活,林妈妈还是没放弃,换了更结实的花盆,把多肉放在凡凡够不着的高处,给月季围上更粗的栅栏,吊兰则挂在天花板上,像个绿色的吊灯。 凡凡偶尔会跳上冰箱,对着高处的多肉龇牙,却再也没机会下手;旺财路过月季时,会下意识地绕着走,大概是怕被喷水;小乐想扯吊兰,林朵朵就会把他抱走,说“这是妈妈的宝贝”。 有天下午,凡凡蹲在窗台上晒太阳,看到林妈妈在给多肉浇水,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嘴角带着笑,不像平时那么凶。旁边的“胖雪球”重新长出了小叶片,虽然没以前胖,却透着股韧劲;月季开了朵新花,红得像团小火苗;吊兰的叶子垂下来,扫过凡凡的耳朵,痒痒的。 凡凡突然觉得,这些花草好像也没那么讨厌。至少,它们让窗台变得热闹,让空气里有了香味,还能让林妈妈笑得那么温柔。 他打了个哈欠,往花盆旁边挪了挪,小心翼翼地没碰到叶片。林妈妈看到了,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凡凡知道爱护花草了?” 凡凡:“喵呜。”(看在你给我喂小鱼干的份上。) 夕阳照进屋里,给绿色的叶片镀上了层金边。凡凡看着窗外的麻雀落在月季栅栏上,闻着空气里淡淡的花香,突然觉得,养这些玩意儿,好像……也挺不错的。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挠多肉?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看情况。要是它们长得太嚣张,本喵就再“教育”一下。 他闭上眼睛,梦里好像躺在一片多肉堆里,叶片软乎乎的,比猫窝还舒服,旁边的月季开得像小太阳,旺财蹲在栅栏外,不敢进来捣乱。 嗯,这梦真香。 第44章 家猫遇上野猫 凡凡最近总觉得院子墙头有人“偷窥”。每天清晨他蹲在门廊上晒太阳,总能瞥见墙头上闪过几道灰扑扑的影子,绿莹莹的眼睛在暗处亮着,像揣了几颗会动的玻璃珠。后来他才看清,是几只流浪猫,领头的是只三花猫,左耳朵缺了个角,眼神里带着股野劲儿——一看就是这片地盘的“土霸王”。 初次交锋:猫界的“地盘宣言” 三花第一次闯进院子,是为了抢凡凡的猫粮。那天林朵朵忘了关纱门,凡凡正低头啃冻干,就见一道灰影“嗖”地窜进来,叼起他的猫碗就跑。凡凡气得炸毛,追出去时,三花已经跳上墙头,蹲在上面啃他的冻干,还冲他龇牙,露出尖尖的犬齿。 “喵呜!”(放下本喵的粮!) 凡凡也跳上墙头,俩猫隔着半米对峙。三花的体型比他瘦,但骨架更结实,尾巴竖得像根钢针;凡凡养得油光水滑,肚子上的肥肉晃了晃,气势却没输——好歹也是见过末世大场面的猫,还怕你只土霸王? 三花大概是被他的“肥壮”唬住了,叼着猫碗往后退了退,突然“喵”一声,从墙头跳下,钻进了隔壁的灌木丛。凡凡追到墙根,看着空荡荡的墙头,心里有点得意——算你识相。 可当天下午,他就发现自己的猫窝顶上多了一泡猫尿,骚气冲天——三花这是在宣示主权,把他的地盘划进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凡凡气得在院子里转了三圈,对着墙头狂骂(猫语版),最后叼来林爸爸的臭袜子,扔在墙头上——这才是真正的“生化武器”! 野猫军团的“日常骚扰” 三花不是孤军奋战,它身后跟着两只跟班:一只瘸腿的黑猫,一只瘦得只剩骨头的橘猫。三只猫组成“野猫军团”,天天在林家院墙附近晃悠,把凡凡的生活搅得鸡犬不宁。 它们会趁林家人不注意,跳进院子偷旺财的狗粮(旺财那傻狗居然不反抗,还凑过去一起吃);会在凡凡的猫爬架上留下抓痕,像是在说“这玩意儿归我了”;最过分的是,三花居然勾引凡凡去“闯荡江湖”,每天清晨在墙头叫他,声音又尖又利,把林朵朵都吵醒了。 “凡凡,外面的猫在叫你呢。”林朵朵揉着眼睛,趴在窗边看,“它们是不是想跟你玩?” 凡凡:“喵呜!”(谁跟它们玩!一群土包子!) 他虽然嘴上嫌弃,却忍不住观察这群野猫。三花打猎很厉害,经常叼着麻雀、老鼠在墙头上炫耀;黑猫虽然瘸腿,却异常灵活,能从围墙上精准跳到晾衣绳上;橘猫最怂,却最能吃,抢起食来比旺财还疯。 有次凡凡看到橘猫被俩流浪狗欺负,三花和黑猫居然冲上去帮忙,虽然打不过,却硬是把橘猫护在了身后。凡凡蹲在门后,心里有点复杂——这群野小子,倒还挺讲义气。 “物资交换”:家猫的罐头与野猫的猎物 林朵朵发现凡凡总对着墙头看,以为他“孤单”,偷偷把猫粮倒在院墙边,想“招待”野猫。结果三花带着跟班天天来蹭饭,把林妈妈买的进口猫粮吃了大半,气得她对着墙头骂:“再敢来偷粮,就放旺财咬你们!” 旺财听到自己的名字,凑到墙边“汪汪”叫了两声,结果被三花一爪子拍在鼻子上,疼得缩回去,再也不敢靠近。 凡凡看着野猫们吃得香,心里有点不平衡——凭什么本喵的粮要分给它们?但他发现,三花每次来吃猫粮,都会留下点“回礼”:有时是只死老鼠(凡凡假装没看见),有时是只羽毛鲜艳的鸟(被林爸爸扔了),有次居然叼来半条小鱼,放在凡凡的猫窝边,像是在说“等价交换”。 凡凡犹豫了半天,把林妈妈刚给的金枪鱼罐头扒开,叼了一块放在墙根。三花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叼起罐头跳上墙头,居然没独吞,分给了黑猫和橘猫。 两只猫蹲在墙头上,你一块我一块地啃罐头,阳光照在它们身上,居然有点温馨。凡凡蹲在院子里,也叼起自己的罐头,慢慢嚼着——算你懂规矩。 暴雨夜的“临时同盟” 一场暴雨来得猝不及防,狂风卷着雨点砸在窗户上,像有人在外面敲鼓。凡凡缩在温暖的猫窝里,突然听到院墙外传来凄厉的猫叫,像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了。 他跳上窗台,借着屋里的灯光一看,三花和橘猫被困在院墙外的排水管里,水流顺着管道往下灌,俩猫冻得瑟瑟发抖;黑猫大概是去找救援,不见踪影。 “喵呜!”(活该!谁让你们总来捣乱!) 凡凡嘴上骂着,爪子却不自觉地扒开了纱门。雨太大,他刚冲到院墙边就被淋成了落汤鸡,冷得直打哆嗦。三花看到他,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叫得更急了。 凡凡咬着牙,用爪子扒拉排水管的盖子,可盖子太滑,怎么也打不开。这时林爸爸拿着雨伞出来倒垃圾,看到这一幕,愣了愣,赶紧走过来:“凡凡,你想救它们?” 凡凡对着排水管“喵”了一声,林爸爸恍然大悟,用工具撬开盖子,把冻得快僵的三花和橘猫抱了出来。 “这俩猫怎么在这儿?”林爸爸把它们带进屋,林妈妈虽然不情愿,还是找了条旧毛巾,给它们擦身上的水。 三花和橘猫缩在墙角,对着暖炉发抖,看凡凡的眼神里没了平时的敌意,多了点复杂的东西。凡凡蹲在对面,舔着自己湿漉漉的毛,心里有点得意——看,还是本喵有办法。 地盘划分:猫界的“和平协议” 暴雨过后,野猫军团再也没闯进院子偷粮。三花会准时出现在墙头,凡凡也会跳上去跟它蹲一会儿,俩猫不说话(猫语也没交流),就看着远处的麻雀飞,像是在共同守护这片天空。 林朵朵依然会在院墙边放猫粮,三花它们会等凡凡吃完了再过来,橘猫抢食时,三花还会用爪子拍它——大概是被林家的规矩“驯化”了。 有天凡凡看到黑猫的瘸腿好了些,能跳得更高了;橘猫也胖了点,不再像根细竹竿;三花的毛色虽然还是灰扑扑的,却亮了不少,左耳朵的缺口在阳光下,居然有点威风。 它们依然是野的,会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会为了地盘跟别的猫打架,会在深夜的巷子里发出凄厉的叫春声。但凡凡知道,它们心里有了片柔软的地方——至少,不会再在他的猫窝顶上撒尿了。 夕阳西下,凡凡跳上墙头,三花已经等在那里。远处的电线杆上落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叫。凡凡突然觉得,有这么群“邻居”也不错。 至少,日子不会太无聊。 他对着三花龇了龇牙,三花也回敬了一个鬼脸,俩猫突然一起跳下墙头,追着一只路过的肥老鼠跑远了。林朵朵趴在窗边,看着它们的背影,笑着说:“凡凡有朋友啦。” 凡凡跑着跑着,突然觉得风里的味道都变甜了。或许,家猫和野猫之间,也能有不用言说的默契。 至于那只肥老鼠最后归谁? 凡凡跑得更快了——当然是归本喵!毕竟,罐头是本喵家的,老鼠也该是本喵的! 第45章 追狗 清明节前几天,林妈妈就开始念叨要回老家扫墓,还得带着凡凡和旺财——用她的话说,“让祖宗也见见家里的新成员”。凡凡蹲在行李箱上,听着林爸爸打包纸钱、供品,林朵朵给旺财系红绳(说是“辟邪”),总觉得这趟行程要出幺蛾子。 出发前的“祭品保卫战” 林妈妈买了些糕点当供品,装在一个红盒子里,放在茶几上。凡凡闻到香味,趁她去阳台晾衣服,偷偷跳上茶几,爪子扒开盒子,叼起块绿豆糕就跑。 “凡凡!那是给祖宗的!你也敢吃?”林妈妈回来看到,气得追着他打。 凡凡叼着绿豆糕,在客厅里上蹿下跳,绿豆糕渣掉得满地都是。旺财闻到味,也加入“抢食大战”,对着凡凡狂吠,结果被绿豆糕渣呛得打喷嚏,活像只被胡椒面辣到的傻狗。 最后林爸爸出手,把凡凡按住,从他嘴里抢下半块绿豆糕,哭笑不得:“你这猫,连祖宗的东西都敢动,是想被列祖列宗念叨吗?” 凡凡:“喵呜!”(好吃的凭什么不能吃!) 他被关了半小时“禁闭”,出来时发现红盒子里的糕点少了一半——林朵朵趁大人不注意,偷偷塞给旺财两块,傻狗正躲在狗窝里,唧唧吃得香。 凡凡:“……” 合着就欺负本喵? 回老家的“晕车交响曲” 回老家的路要走两小时,凡凡和旺财被塞进同一个航空箱,放在后备箱。刚开半小时,旺财就开始晕车,在箱子里哼哼唧唧,还吐了凡凡一身。 “喵呜!”(你这傻狗!脏死了!) 凡凡气得在箱子里扑腾,爪子把旺财的耳朵挠得通红。旺财疼得“嗷嗷”叫,吐得更厉害了,航空箱里瞬间变成“呕吐物与猫毛齐飞”的灾难现场。 林爸爸停下车,打开后备箱,差点被熏晕:“你们俩是在里面打起来了?” 凡凡顶着一身狗呕吐物,瞪着旺财;旺财缩在角落,夹着尾巴装可怜。林妈妈找了湿巾,给凡凡擦了半天,才算勉强能看。 “早知道就不带你们来了!”林妈妈一边擦一边骂。 凡凡心里嘀咕:谁稀罕来这破地方! 祖坟前的“追狗大会” 到了老家,林家人去山上扫墓,凡凡和旺财被留在院子里。旺财大概是闻到了田野里的味道,突然挣脱绳子,疯跑出去,对着远处的鸡群狂吠。 “旺财回来!”林朵朵追着喊。 凡凡蹲在门槛上,看着傻狗被鸡群追得满地跑,笑得胡须都在抖。结果旺财慌不择路,居然冲进了别人家的菜地,把人家的油菜踩倒一片,还对着一个坟头撒了泡尿。 “谁家的狗!敢在这儿撒野!”一个老大爷举着锄头追出来。 林爸爸赶紧道歉,拉着旺财往回跑;林妈妈跟在后面赔笑脸;林朵朵急得快哭了;凡凡则被这阵仗惊到,跟着跑了两步,结果被路边的野草勾住爪子,摔了个四脚朝天。 最后林爸爸给了老大爷五十块钱,才把这事了结。旺财被拴在院子里,对着凡凡“呜呜”叫,像是在抱怨他不帮忙。 凡凡:“喵呜。”(谁让你闯祸!活该!) 供品的“二次分配” 扫墓回来,林妈妈把剩下的供品摆在院子里的石桌上,说是“让祖宗尝尝”。凡凡盯着那块没被他吃掉的绿豆糕,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趁林家人进屋喝水,他跳上石桌,叼起绿豆糕就跑,刚想下嘴,就被旺财的鼻子顶了一下——傻狗也想吃。 俩活宝抱着绿豆糕在院子里打滚,绿豆糕被压成了泥,沾得它们满脸都是。林朵朵出来看到,笑得直拍大腿:“凡凡和旺财变成绿脸怪啦!” 林爸爸举着手机拍照,说要“留作纪念”;林妈妈叉着腰骂:“你们俩连祖宗的供品都抢,是想挨揍吗?” 凡凡叼着最后一小块绿豆糕,跑到墙角偷偷吃掉,看着旺财被林爸爸用扫帚追着打,心里乐开了花——总算没白来,至少抢赢了傻狗。 老家的“夜间探险” 晚上住在老家的老房子里,凡凡总觉得有动静。窗外的树枝被风吹得“哗哗”响,像有人在挠窗户;墙角的老鼠“吱吱”叫,跑得比旺财还快;最吓人的是,院子里的老井里,总传来“咕嘟咕嘟”的声音。 旺财吓得缩在林朵朵脚边,浑身发抖;凡凡强装镇定,蹲在窗台上观察,突然看到一道黑影从墙头窜过——是只野猫! 那野猫叼着只老鼠,冲凡凡龇了龇牙,像是在炫耀。凡凡不服气,跳出院墙,想跟它“比划比划”,结果追着野猫跑了半条街,差点找不到回家的路。 最后还是林爸爸拿着手电筒找到他,把他抱回来,骂道:“你这猫,大半夜不睡觉,想在老家当野猫吗?” 凡凡舔着爪子上的泥,心里想:那野猫也没本喵厉害,至少本喵敢跟人类回家。 返程前的“纪念品” 临走前,林妈妈在院子里摘了些青菜,说要带回去吃。凡凡趁她不注意,把昨天抢供品时沾了绿豆糕渣的爪子往青菜上蹭——这是本喵的“纪念品”。 旺财则在林爸爸的行李箱上撒了泡尿,大概是想“标记”一下,证明自己来过。 林爸爸发现时,气得差点把旺财扔在老家;林妈妈看着青菜上的猫爪印,笑着说:“凡凡还知道给青菜加调料呢。” 凡凡:“喵呜。”(这叫留名,懂不懂?) 返程路上的“和平共处” 回去的路上,凡凡和旺财被分开装在两个航空箱里,总算没再打架。旺财大概是累坏了,在箱子里睡得打呼噜;凡凡看着窗外掠过的田野,突然觉得这趟老家之行也挺有意思。 至少,他抢赢了供品,追赢了野猫,还在老家的青菜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 林朵朵靠在座位上,摸着凡凡的航空箱说:“凡凡,下次还来老家玩好不好?” 凡凡打了个哈欠,没理她——下次再来,得让旺财多抢几块供品,本喵才懒得动手。 车开远了,老家的房子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凡凡闭上眼睛,梦里好像又在跟那只野猫抢老鼠,这次旺财帮他把风,结果被老鼠绊倒,摔了个四脚朝天。 嗯,这梦真热闹。 第46章 猫狗掀翻宠物派对 小区物业不知抽了什么风,居然要办“第一届宠物狂欢节”,说是要“增进邻里情谊,促进宠物社交”。消息一出,林朵朵举着凡凡的爪子欢呼:“凡凡可以交朋友啦!”凡凡蹲在她怀里,看着窗外摇尾巴的旺财,总觉得这群两脚兽又要搞出什么幺蛾子——但听起来,好像会很热闹。 派对前的“造型灾难” 为了让凡凡和旺财“体面出席”,林妈妈下了血本:给凡凡买了件印着小鱼干的背带裤,给旺财缝了件红色的小坎肩,还在旺财的耳朵上别了朵塑料小黄花。 凡凡穿上背带裤,走路都顺拐,尾巴被裤腰勒得直抽抽,对着镜子里的“花衬衫猫”龇牙——这玩意儿比末世的锁链还难受! 旺财更惨,坎肩的扣子总开,林妈妈用别针别上,结果别针扎到它的肉,傻狗对着镜子狂吠,以为里面有狗欺负自己,对着镜子又扑又咬,把林妈妈刚梳好的毛折腾得像鸡窝。 “你们俩能不能乖点?”林妈妈气得直跺脚,最后干脆把凡凡的背带裤脱了,给旺财的坎肩换成松紧带的,“就这样,别丢人就行。” 凡凡松了口气,甩甩尾巴——这还差不多。旺财则叼着那朵塑料花,跑到凡凡面前炫耀,被凡凡一爪子拍飞,花落在小乐的婴儿车里,小崽子抓着花往嘴里塞,笑得口水直流。 派对现场:猫狗的“社交修罗场” 狂欢节设在小区广场,物业搭了个小舞台,挂着“宠物友好”的横幅,桌子上摆满了宠物零食和玩具,十几只猫狗被主人牵着,场面堪比小型动物运动会。 凡凡一进场就成了“焦点”——毕竟是小区网红账号的“顶流”。王阿姨家的煤球(旺财的远房亲戚)摇着尾巴跑过来,对着凡凡的脸闻来闻去,被凡凡一爪子扒开;张奶奶的京巴狗穿着粉色裙子,追着旺财的尾巴跑,傻狗吓得躲到林爸爸身后,耳朵上的小黄花掉了都没发现。 最热闹的是“宠物才艺秀”。有只边牧表演算数,主人问“1+1等于几”,它就叫两声,引来一片掌声;有只鹦鹉站在猫背上,跟着音乐唱歌,猫却一脸生无可恋,像被绑架的人质。 轮到旺财时,林爸爸让它表演“钻圈”,结果傻狗看到旁边有只萨摩耶在吃火腿肠,直接冲过去抢,把圈撞翻在评委(物业经理)头上,逗得全场笑翻。 “旺财!回来!”林朵朵追得满头大汗。 凡凡蹲在旁边看热闹,突然被主持人点名:“有请‘凡凡的幸福生活’主人公凡凡,表演个节目!” 林朵朵把凡凡抱上台,举着小鱼干引诱:“凡凡,跳一个!” 凡凡看了眼台下的猫狗,突然跳到舞台中央,对着边牧的方向龇牙——敢在本喵面前耍威风? 结果边牧以为在挑衅,冲上来对着凡凡狂吠,俩动物在舞台上绕着横幅转圈,把横幅扯得歪歪扭扭,最后凡凡一爪子拍在边牧的鼻子上,边牧吓得呜咽着跑下台,全场掌声比刚才更响了。 林爸爸举着手机拍得手酸:“咱们凡凡这是‘霸气侧漏’啊!” 零食争夺战:从“优雅”到“混战” 才艺秀结束,到了“零食自助”环节。物业准备了鸡肉干、牛肉粒、小鱼饼干,堆成小山,让猫狗自己吃。 一开始还算和谐:京巴狗小口舔着酸奶,煤球叼着鸡肉干跑到角落慢慢啃,凡凡优雅地叼起一块小鱼饼干,刚想下嘴—— “汪!”旺财像颗炮弹冲过来,一口咬住凡凡嘴里的饼干,俩活宝当场拔河,饼干碎渣溅了旁边泰迪狗一脸。 泰迪狗急了,对着旺财的屁股就是一口;煤球想劝架,结果被泰迪狗误伤,也加入战局;那只被凡凡打跑的边牧不知从哪冒出来,对着凡凡狂吠,像是要报仇。 场面瞬间失控:狗毛满天飞,猫爪到处挠,主人拉都拉不住。凡凡被三只狗围在中间,居然丝毫不慌,左一爪子右一爪子,把泰迪狗的蝴蝶结扒掉,把边牧的项圈扯松,最后叼起最大块的牛肉干,跳出包围圈,蹲在舞台顶上慢慢啃,像个打赢了仗的将军。 林妈妈看着自家猫在“狗堆”里杀出一条血路,又气又笑:“这猫,真是个混世魔王!” 宠物运动会:猫狗的“速度与激情” 最后的“运动会”更是笑料百出。“障碍赛跑”中,旺财跑到一半,被场边的母狗吸引,赖在原地不肯走,被林爸爸拽着项圈拖到终点,得了倒数第一;凡凡则对跑道上的塑料隧道情有独钟,钻进去就不肯出来,在里面打了三个滚,把隧道拱得像条扭动的毛毛虫。 “两人三足”(其实是“主人+宠物三足”)项目,林朵朵牵着凡凡,刚走两步就被凡凡绊倒,摔了个屁股墩,凡凡趁机叼起地上的玩具老鼠,冲过终点线,居然得了第一名。 “我们赢啦!”林朵朵爬起来,抱着凡凡又蹦又跳。 凡凡叼着玩具老鼠,对着台下的旺财晃了晃——傻狗,学着点! 最搞笑的是“宠物时装秀”。有只猫穿着蝙蝠侠披风,却吓得缩在主人怀里发抖;有只狗穿着恐龙套装,跑起来像只瘸腿的怪兽;凡凡被林妈妈硬套上之前的背带裤,走了两步就把裤子蹬掉,光着屁股跑下台,引来全场哄笑。 物业经理拿着话筒喊:“凡凡这是‘返璞归真’!有个性!” 狂欢节尾声:猫狗的“友谊万岁” 派对结束时,所有宠物都得了纪念奖——一个印着“小区最萌宠物”的小挂牌。凡凡的挂牌被他扒下来当玩具,旺财的则挂在狗窝上,和那朵塑料小黄花作伴。 回家的路上,凡凡趴在林朵朵怀里,舔着爪子上的肉干渣;旺财跟在后面,尾巴摇得像小旗子,嘴里还叼着煤球送的狗咬胶。小区里还回荡着笑声,路灯把人和动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一串会动的糖葫芦。 “今天玩得开心吗?”林妈妈问凡凡。 凡凡打了个哈欠,算是默认。他看着旺财被小石子绊倒,又傻乎乎地爬起来,突然觉得,有这么多猫狗一起疯,好像比在家欺负傻狗有意思多了。 至少,今天他知道了边牧的鼻子很软,泰迪狗的蝴蝶结很好扒,煤球抢食时会让着自己,还有……原来自己在小区这么“有名”。 林爸爸看着手里的照片,全是凡凡打架、旺财出糗、林朵朵摔倒的瞬间,笑得直不起腰:“明年还来!一定更热闹!” 凡凡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她哼着跑调的歌,闻着空气里残留的零食香味,突然觉得,这样热热闹闹的日子,真好。 至于明年要不要穿背带裤?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看在牛肉干的份上,可以考虑——但前提是,让旺财穿裙子。 他闭上眼睛,梦里好像又在舞台上打架,这次所有猫狗都帮他,把边牧追得绕着广场跑,林朵朵举着小鱼干喊加油,声音比所有狗叫都响亮。 嗯,这梦真热闹,真高兴。 第47章 三花猫 自从宠物狂欢节之后,小区的猫狗们像是结了“江湖盟约”,每天清晨都在中心花园集合:旺财和煤球追着蝴蝶跑,京巴狗和泰迪狗凑在一起晒太阳,连那只总被凡凡欺负的边牧,见了他也只是象征性吠两声——凡凡蹲在樱花树上,看着这“和谐”的场面,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直到某天墙头闪过一道熟悉的灰影,他才反应过来:那群野猫还没“归顺”呢。 野猫军团的“入会申请” 三花带着黑猫和橘猫闯进中心花园那天,差点引发“猫狗大战”。边牧对着它们狂吠,泰迪狗躲在主人身后发抖,旺财想上去凑近乎,被三花一爪子拍在鼻子上,委屈地缩到凡凡树下。 “这不是上次抢你猫粮的野猫吗?”林朵朵指着三花,拉着凡凡的爪子,“凡凡,它们来干嘛?” 凡凡跳下樱花树,对着三花龇牙——想抢地盘?先问问本喵! 三花却没应战,反而叼来一只肥硕的麻雀,放在凡凡面前,尾巴难得地没竖成钢针。凡凡愣了愣,这才发现野猫们瘦了不少,大概是最近不好找食。 “它们是不是饿了?”林朵朵从兜里掏出半包猫粮,倒在地上。 橘猫想冲上去抢,被三花按住。三花对着凡凡“喵”了一声,像是在说“规矩我们懂”。凡凡叼起麻雀,扔给旁边流口水的旺财——算你识相,本喵赏你顿肉。 从此,野猫军团成了花园的“编外成员”:三花蹲在墙头放哨,黑猫和橘猫帮着“驱赶”偷花的老鼠,作为交换,林朵朵和几个邻居会定期在墙角放猫粮。边牧虽然还对它们有敌意,但被凡凡“教育”过几次(挠秃了它两只耳朵),也不敢再乱吠了。 “捉鼠特工队”的乌龙事件 小区花坛最近总被老鼠刨得坑坑洼洼,物业贴了告示,说要下老鼠药。林朵朵急得直跳:“会毒死凡凡和三花的!” 凡凡召集“动物联盟”开了个会(其实是对着猫狗们龇牙叫了一通),组建了“捉鼠特工队”:三花负责侦查,黑猫和橘猫负责堵洞,凡凡和旺财负责“正面围剿”,边牧因为体型大,被安排放哨。 行动当晚,月黑风高。三花在花坛边“喵”了一声,示意发现目标。凡凡和旺财埋伏在冬青丛后,看着三只老鼠从洞里窜出来,正想扑—— “汪!”旺财太激动,提前冲了出去,结果被树根绊倒,滚到老鼠洞前,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老鼠们吓得缩回去,再也不肯出来。 “你这傻狗!”凡凡气得拍了旺财一爪子,三花和黑猫在旁边“嗤嗤”地笑(猫版嘲笑)。 更乌龙的是边牧,它以为有敌人入侵,对着月亮狂吠,把保安引来了。保安拿着手电筒照过来,看到一群猫狗围着花坛,吓了一跳:“这是在开动物大会?” 最后老鼠没抓到,特工队被保安“驱散”,凡凡蹲在墙头,看着旺财被林爸爸拎回家,气得胡子都歪了——猪队友,毁我大事! “跨物种友谊”:京巴狗和橘猫的秘密基地 谁也没想到,小区里最先打破“猫狗隔阂”的,是京巴狗和橘猫。 京巴狗是张奶奶的心头宝,每天被抱着出门,性格软得像;橘猫是野猫军团里最怂的,抢食总被三花欺负。不知从哪天起,有人看到京巴狗偷偷把张奶奶给的肉干藏在假山后,橘猫会准时出现,叼着肉干躲到灌木丛里分享。 有次张奶奶发现狗碗里的肉干少了,跟着京巴狗到假山后,正好撞见橘猫叼着肉干跑,气得她对着灌木丛骂:“你这小野猫,居然骗我们家贝贝的吃的!” 橘猫吓得窜上树,京巴狗却挡在张奶奶面前,对着她摇尾巴,像是在求情。张奶奶哭笑不得,从那以后,每天都多准备一份肉干,让京巴狗“送”给橘猫。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京巴狗和橘猫在假山后互相舔毛(狗舔猫,猫嫌弃地躲开,又忍不住蹭回去),突然觉得这俩家伙有点傻,又有点暖。 暴雨天的“集体避雨” 一场雷暴雨来得猝不及防,花园里的猫狗们慌了神:边牧钻到凉亭下发抖,泰迪狗被主人抱走时还在呜咽,野猫们想跳上墙头,却被风吹得站不稳。 凡凡叼着林朵朵给的伞布(她本想给凡凡遮雨),跑到假山后,把伞布铺在石洞里——这是他平时晒太阳的秘密基地,够大,能容下好几只猫。 三花犹豫了一下,带着黑猫和橘猫钻了进去;京巴狗也跟着跑过来,挤在橘猫旁边;旺财不知从哪冒出来,浑身湿透,摇着尾巴想进去,结果体型太大,把洞口堵了一半,引得里面的猫狗一阵骚动。 “傻狗出去!”凡凡对着旺财龇牙,用爪子把他扒开,自己守在洞口,像个把门的将军。 雨越下越大,石洞里挤着五只动物:三花舔着黑猫的湿毛,橘猫靠着京巴狗取暖,凡凡蹲在最里面,听着外面的雨声和旺财在洞外“呜呜”的哼唧声,突然觉得这石洞比家里的猫窝还暖和。 雨停时,夕阳从云里钻出来,给湿漉漉的花园镀上了层金边。猫狗们从石洞里钻出来,抖着身上的水,彩虹挂在天边,像座彩色的桥。林朵朵举着手机跑过来,拍下了这一幕:凡凡蹲在洞口,三花站在他旁边,京巴狗和橘猫挨在一起,旺财摇着尾巴甩水,彩虹正好落在它们头顶。 这张照片后来成了“凡凡的幸福生活”账号的置顶,配文是:“小区动物联盟,雨天也不散。” 联盟的“年终总结” 秋末的时候,小区物业给“动物联盟”发了“特殊贡献奖”——一箱进口猫粮和狗粮,据说是奖励它们“减少了老鼠破坏,增进了邻里感情”。 颁奖那天,所有动物都到齐了。三花叼着奖品箱的绳子,凡凡和边牧一左一右“护送”,旺财叼着箱子角,像个卖力的搬运工,后面跟着京巴狗、橘猫、黑猫和泰迪狗,浩浩荡荡往林家门口走,引得邻居们都出来看,笑得前仰后合。 林爸爸把奖品倒在院子里的大盆里,猫狗们围着盆吃饭,居然没打架:三花让着橘猫,凡凡分给旺财一半,京巴狗把肉干推给橘猫,边牧吃两口就抬头看看,像在放哨。 林朵朵坐在台阶上,数着它们的尾巴:“一只、两只、三只……哇,有七条尾巴在摇!” 凡凡舔着爪子,看着这群曾经的“敌人”现在的“盟友”,突然觉得,小区的日子比末世有意思多了。没有变异体,没有厮杀,只有抢不完的猫粮、追不完的老鼠,和一群吵吵闹闹却会互相取暖的伙伴。 至于明年联盟会不会扩招? 凡凡看着墙头新来的一只小白猫,心里想:得先让它过了三花这关再说。 他往盆里又扒了块肉干,这次旺财没抢,反而用鼻子推到他面前——傻狗,总算有点长进了。 夕阳把它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串连在一起的黑珍珠。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样的日子,热热闹闹的,真好。 第48章 抢粮大战 小区动物联盟的和平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一袋进口金枪鱼猫粮彻底破裂。那天林妈妈买了袋据说是“猫界米其林”的猫粮,林朵朵刚倒在院墙边,三花就带着野猫军团来了,边牧也领着京巴、泰迪等“狗派”闻着味凑过来——一场猫狗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导火索:金枪鱼猫粮引发的血案 那袋金枪鱼猫粮确实香,隔着三米都能闻到鱼肉的鲜味。凡凡刚叼起一块,边牧就“嗷”一嗓子冲过来,庞大的身躯差点把猫粮盆撞翻。 “汪!”(这玩意儿闻着不错,给我尝尝!) 凡凡当场炸毛,一爪子拍在边牧鼻子上,把鱼肉拍飞出去,正好落在三花面前。三花叼起鱼肉,对着凡凡“喵”了一声——算你会来事。 “狗不能吃猫粮!”林朵朵举着小铲子赶边牧,“会消化不良的!” 边牧哪听得进去,对着猫粮盆狂吠,泰迪狗趁机叼走一块,被橘猫追得绕着花坛跑;京巴狗想偷偷蹭点,被黑猫一爪子按住尾巴,疼得“呜呜”叫;旺财最搞笑,它分不清猫狗阵营,一会儿帮凡凡挡边牧,一会儿跟着泰迪抢猫粮,活像个叛变三次的“双面间谍”。 凡凡和三花对视一眼,居然达成了“抗狗同盟”:凡凡跳上矮墙,居高临下挠边牧的耳朵;三花带着黑猫橘猫,专攻泰迪和京巴的后腿;猫粮盆被橘猫扒到冬青丛里,猫狗们围着灌木丛混战,毛屑和猫粮渣飞得到处都是,像在下“猫狗雪”。 最后林爸爸提着水管冲过来,水柱对着混战中心一喷,猫狗们瞬间四散奔逃,只剩下凡凡蹲在墙头,嘴里还叼着半块金枪鱼,对着落荒而逃的边牧龇牙——这局,猫赢了! 第二轮:地盘争夺战之“凉亭归属权” 凉亭是小区最凉快的地方,夏天总有猫狗在里面乘凉。以前猫狗各占一半,自从猫粮大战后,边牧就想把猫赶出去,天天带着狗群守在凉亭门口,见猫就吠。 三花第一个不服,大清早带着黑猫橘猫抢占凉亭,把狗群的垫子扒到地上,还在柱子上留下抓痕——猫界地盘标记。边牧气得用爪子拍柱子,把凉亭的木头挠得“咯吱”响,像在搞拆迁。 凡凡得知后,搬来了“救兵”:林朵朵把她的小椅子搬到凉亭,宣布“这是凡凡的专属座位”;王阿姨路过看到,也帮腔:“狗太大只,坐凉亭里挡路,让猫住!” 边牧哪肯认输,居然带着狗群在凉亭外“静坐示威”:边牧蹲在门口,泰迪和京巴守着台阶,旺财夹在中间,一会儿看看狗群,一会儿瞅瞅凉亭里的凡凡,尾巴摇得像拨浪鼓。 僵持到中午,太阳晒得狗群蔫头耷脑,凡凡却在凉亭里舔着林朵朵给的冰酸奶,惬意得很。三花突然跳上凉亭顶,对着狗群“喵”了一声,黑猫和橘猫从冬青丛里窜出来,叼走了边牧的水碗。 边牧气得想追,刚站起来,就被凡凡从凉亭里扔出来的玩具老鼠砸中脑袋——这局,还是猫赢! 第三轮:技能pk赛之“谁是捕猎王者” 边牧不服气,到处跟狗吹嘘“猫只会抓老鼠,狗能抓兔子”。这话传到三花耳朵里,它当即决定跟边牧比捕猎:谁先抓到活物,谁就是小区“捕猎王者”。 比赛当天,动物们全来围观。林朵朵当裁判,举着小旗子喊“开始”,凡凡和三花、边牧同时冲了出去。 边牧跑得最快,对着草丛里的动静猛扑,结果叼出来一只癞蛤蟆,吓得它赶紧甩掉,差点把自己吓瘫;三花钻进灌木丛,很快叼出一只肥老鼠,甩在地上,老鼠还在蹬腿,引来一片猫叫好(“喵喵”声此起彼伏);凡凡最“鸡贼”,它根本没去找猎物,而是蹲在鸟窝下,等一只麻雀落下来,一爪子按住,叼着飞到边牧面前晃了晃,气得边牧直转圈。 “凡凡赢了!”林朵朵举旗宣布。 边牧不甘心,对着凡凡狂吠,结果没注意脚下,踩中了自己刚才甩掉的癞蛤蟆,“嗷”一声跳起来,后腿上沾着蛤蟆黏液,吓得在原地打转,逗得围观的人和动物笑翻了。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边牧的窘样,心里想:傻狗,捕猎靠的是脑子,不是傻跑! 终极对决:“跨物种障碍赛”的意外结局 物业为了“缓和矛盾”,搞了场“跨物种障碍赛”,猫狗混组比赛,规定哪组先跑完三个障碍(钻隧道、跳栅栏、过独木桥),就算赢。 凡凡被迫和旺财一组(林朵朵安排的),三花和京巴一组,边牧则跟泰迪一组。发令枪一响,边牧带着泰迪冲在最前面,钻隧道时把泰迪挤得卡在里面,自己却浑然不觉;三花和京巴配合不错,顺利过了前两关,结果京巴在独木桥上腿软,死活不肯动;凡凡懒得跑,被旺财拖着往前冲,钻隧道时居然把旺财的尾巴踩住,俩活宝在隧道里卡了半分钟。 眼看边牧要赢,突然从栅栏外窜进来一只黄鼠狼,对着边牧的尾巴就是一口!边牧吓得魂飞魄散,从独木桥上摔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泰迪狗吓得钻进隧道,正好把卡住的旺财顶了出来。 凡凡趁机跳上独木桥,刚想冲线,却看到三花对着黄鼠狼龇牙——这小东西敢在猫的地盘撒野?凡凡当即改变路线,和三花左右夹击,把黄鼠狼赶得屁滚尿流。 等它们回头,发现旺财居然摇摇晃晃地冲过了终点线,嘴里还叼着凡凡的尾巴尖——这傻狗把拽尾巴当成了“ teawork”! 裁判(物业经理)懵了半天,宣布:“凡凡和旺财组……赢了?” 林朵朵抱着凡凡欢呼,边牧趴在地上装死,三花对着凡凡“喵”了一声,像是在说“算你运气好”。 战后和解:共享的肉干与未凉的硝烟 大战结束后,林妈妈买了一大袋混合肉干,在凉亭里办了场“和解宴”。猫狗们蹲在一起,居然没打架:凡凡分给三花半块鸡肉干,三花回敬他一只蜻蜓(凡凡假装没看见);边牧吃着牛肉粒,偶尔看凡凡一眼,没再吠;旺财最忙,一会儿给京巴舔毛,一会儿帮橘猫挠痒,成了“和平使者”。 林爸爸看着这一幕,笑着说:“其实它们哪是真打架,就是闲的。” 凡凡舔着爪子,心里却明白:下次再有金枪鱼猫粮,该打的架还得打。但他看着凉亭外夕阳下的猫狗影子,突然觉得,有架可打,有对手可斗,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 至少,不会无聊。 他跳上墙头,对着天边的晚霞“喵”了一声,三花在另一棵树上回应,边牧在底下“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说“明天再战”。 凡凡甩甩尾巴,心里想:奉陪到底。 至于明天比什么? 他看着旺财叼着肉干跟边牧分享,突然有了主意:就比谁能把这傻狗忽悠得更惨。 嗯,这主意不错。 第49章 智商为零 小区的猫狗们大概是闲出了新高度,最近净干些让人笑掉大牙的事。凡凡蹲在樱花树上当“观察员”,每天都能看到刷新认知的迷惑操作——比如旺财把自己卡在栅栏里,边牧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龇牙,三花偷了张奶奶的毛线球缠成了“猫版木乃伊”。这日子,比看林爸爸演魔术还热闹。 旺财的“栅栏越狱计划”与“卡头惨案” 旺财不知从哪听说隔壁小区的狗粮更好吃,天天琢磨着“越狱”。它盯上了小区西门的铁栅栏,那栅栏缝隙不算宽,但够它钻个脑袋——至少它是这么认为的。 某天清晨,凡凡被一阵“呜呜”声吵醒,探头一看,差点从树上笑掉下去:旺财把脑袋卡在栅栏缝里,身体在外面扭来扭去,像条被钓住的胖头鱼,尾巴拍得地面“啪啪”响,嘴里还叼着半块从家里偷的肉干,大概是想“带干粮跑路”。 “汪……呜呜……”旺财看到凡凡,眼里泛起泪花,像是在求救。 凡凡蹲在树上,欣赏了十分钟“卡头表演”,才慢悠悠地跳下树,用爪子拍了拍旺财的屁股——傻狗,让你总抢本喵的罐头。 恰好晨练的张奶奶路过,看到这一幕笑得直咳嗽,赶紧喊来保安。两个保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栅栏撬开点缝,把旺财的脑袋拔出来。可怜的傻狗,脖子上勒出一圈红印,见了栅栏就绕着走,连路过都得夹紧尾巴,活像个刚从“刑场”下来的逃犯。 林爸爸看着旺财的红脖子,一边给它涂药膏一边笑:“让你贪心,现在知道‘脑袋大脖子粗’的坏处了?” 旺财委屈地舔了舔凡凡的爪子——还是猫聪明,会爬树。凡凡嫌弃地抽回爪子,心里却有点得意:那是,本喵当年在末世钻的洞,比这栅栏缝难多了。 边牧的“镜子仇敌”与“智商下线时刻” 边牧向来以“狗中智商担当”自居,直到小区超市门口摆了面大镜子。这傻狗第一次路过,看到镜子里有只“长得一样的狗”,当场炸毛,对着镜子狂吠,以为来了个抢地盘的。 “汪!汪汪!”(你谁啊?敢来我的地盘!) 镜子里的“狗”也对着它龇牙,边牧更急了,扑上去对着镜子又抓又咬,把镜面划得全是爪印。超市老板出来看到,气得拿着扫帚赶它:“这狗疯了?跟镜子较劲!” 边牧被赶跑了,却没放弃。第二天它带了“援兵”——泰迪和京巴,对着镜子展开“围攻”。三只狗对着镜子狂吠,爪子拍得镜子“咚咚”响,引得路人纷纷拍照,说这是“狗界行为艺术”。 凡凡蹲在超市屋顶,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看着边牧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虚张声势,突然觉得“狗中智商担当”这头衔,怕不是花钱买的。 最搞笑的是,有次边牧扑得太猛,鼻子撞到镜子上,“咚”一声撞出个红印,疼得它夹着尾巴跑了,镜子里的“狗”也跟着“跑了”。从此边牧见了镜子就绕道,大概是觉得那只“狗”太厉害,打不过。 林朵朵指着边牧的红鼻子笑:“凡凡,它是不是比旺财还傻?” 凡凡舔了舔爪子——傻不傻不知道,但肯定没本喵聪明。 三花的“毛线球陷阱”与“猫版木乃伊” 三花最近迷上了偷毛线球。张奶奶织毛衣时,总把毛线球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三花瞅准机会就叼走,躲到屋顶上玩。 有次它偷了个粉色毛线球,大概是玩得太嗨,把自己缠成了“木乃伊”——毛线从脖子缠到尾巴,只露出两只瞪得溜圆的眼睛和一个尖尖的鼻子,像个刚从埃及跑出来的猫形粽子。 更惨的是,它从屋顶往下跳时,被毛线勾住了爪子,悬在半空中晃来晃去,吓得“喵喵”叫,声音又尖又利,把半个小区的猫狗都引来了。 旺财对着空中的“粉色粽子”狂吠,以为是什么新物种;边牧蹲在底下转圈,大概在琢磨怎么“解救”;凡凡则跳上旁边的树,对着三花笑得胡须乱颤——让你偷东西,遭报应了! 最后还是林爸爸搬来梯子,把三花救下来,用剪刀剪了半小时才把毛线弄开。三花重获自由后,对着毛线球哈气,再也不敢碰了,大概是留下了“心理阴影”。 张奶奶看着被剪得乱七八糟的毛线,哭笑不得:“这野猫,比我家贝贝(京巴狗)还淘气。” 橘猫的“自助餐阴谋”与“撑到走不动路” 橘猫的字典里只有“吃”字。它发现小区门卫李大爷心软,总给流浪猫狗喂吃的,就天天蹲在门卫室门口装可怜,用脑袋蹭李大爷的裤腿,把李大爷哄得眉开眼笑,顿顿给它加餐。 其他猫狗见了,也想分点吃的,却被橘猫用“眼神杀”吓退——这是本橘的地盘,谁也别想抢! 有天李大爷做了红烧肉,给橘猫盛了一大碗。橘猫大概是饿疯了,埋头狂吃,把一碗肉连汤带汁全干了,结果撑得站不起来,躺在地上像个圆滚滚的橘色气球,肚子鼓得能反光。 三花和黑猫想把它拖走,结果拖了两步就拖不动,气得对着它龇牙;凡凡路过,用爪子拍了拍它的肚子,硬邦邦的,像揣了块石头。 最后还是林朵朵叫来林爸爸,把橘猫抱回了家,喂了助消化的药。橘猫躺在凡凡的猫窝里,哼哼唧唧了一下午,连平时最爱的小鱼干都没碰——大概是吃伤了。 林妈妈看着橘猫的肚子笑:“这猫,是想把自己吃成猪啊。” 凡凡蹲在旁边,突然觉得自己每天吃三顿猫粮,简直是“自律典范”。 猫狗迷惑行为大赏的“终极赢家” 小区物业把猫狗们的迷惑行为拍下来,贴在公告栏上,搞了个“最迷惑动物”投票。结果旺财的“卡头照”、边牧的“镜子大战”、三花的“毛线木乃伊”和橘猫的“撑肚照”并列第一,物业还给它们发了“奖状”——其实是印着它们糗样的小挂牌。 凡凡看着旺财戴着“卡头大王”的挂牌摇尾巴,三花叼着“毛线达人”的挂牌跳上墙头,突然觉得,这群家伙虽然傻,却傻得挺可爱。 至少,它们让小区的日子充满了笑声。 傍晚,凡凡蹲在樱花树上,看着旺财和边牧追着蝴蝶跑(边牧还是会绕着镜子走),三花和橘猫在屋顶晒太阳(橘猫的肚子还是有点鼓),夕阳把它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一串会动的笑话。 他打了个哈欠,心里想:明天又会有什么新乐子呢? 或许,该怂恿旺财再去试试栅栏? 凡凡甩了甩尾巴,跳下树,往家的方向走。远处传来林朵朵的叫声:“凡凡!回家吃罐头啦!” 嗯,还是罐头最靠谱。至于那些傻猫狗的迷惑行为? 明天再看也不迟。 第50章 动物大联欢 凡凡最近发现小区的“动物版图”在扩张——除了猫狗,居然冒出了刺猬、鸽子,甚至还有人在中心花园的池塘里养了金鱼。这些新成员一来,原本的猫狗大战瞬间变成“全员大乱斗”,每天的热闹程度堪比赶大集。凡凡蹲在假山石上,看着刺猬把边牧扎得嗷嗷叫,鸽子偷了橘猫的猫粮,突然觉得:这小区快成动物乐园了。 刺猬军团的“扎狗神功” 最先“入侵”的是刺猬。不知从哪跑来三只小刺猬,白天躲在花坛底下睡觉,晚上出来找虫子吃,浑身的尖刺像插满了牙签,走起路来一颠一颠,像团会移动的毛栗子。 边牧第一次见刺猬,好奇地用鼻子去闻,结果“嗷”一声跳起来——鼻子被扎了个小红点,疼得它围着刺猬转圈,想咬又不敢下嘴,活像个被针扎怕了的小孩。 “汪!汪汪!”(你这小东西怎么浑身是刺!) 刺猬缩成个球,根本不理它。凡凡蹲在旁边看好戏,看着边牧用爪子扒拉刺猬,被扎得连连后退,最后灰溜溜地跑了,笑得胡须都在抖。 旺财也想凑热闹,结果更惨——它试图用嘴叼刺猬,尖刺直接扎进了它的嘴唇,疼得傻狗满地打滚,嘴里还“呜呜”叫,像在哭。林朵朵跑过来,费了半天劲才把刺猬从它嘴里弄出来,旺财的嘴唇肿得像根香肠,见了刺猬就绕着走,连路过花坛都得夹紧尾巴。 只有三花敢惹刺猬。它会用爪子轻轻拨弄刺猬球,等刺猬松开,就叼起旁边的虫子跑,气得刺猬在原地打转。凡凡觉得这招挺厉害,偷偷学了两招——下次边牧再嚣张,就把刺猬扔它窝里。 鸽子帮派的“空袭战术” 小区的鸽子越来越多,领头的是只灰鸽子,翅膀上有块白毛,天天带着十几只鸽子在广场上盘旋,堪称“空中帮派”。它们最擅长“空袭”——趁猫狗不注意,俯冲下来叼走地上的食物,动作快得像闪电。 有次林朵朵给凡凡倒猫粮,刚转身,灰鸽子就带着“小弟”俯冲下来,叼起猫粮就飞,凡凡跳起来抓,只抓到几根鸽毛。灰鸽子落在路灯上,对着凡凡“咕咕”叫,像是在嘲笑。 “喵呜!”(有种你下来!) 凡凡气得在广场上转圈,鸽子们却在他头顶盘旋,时不时扔下点鸽屎,有一滴还正好落在他的尾巴上——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更气人的是,鸽子们还敢抢狗的食物。边牧叼着块肉干,刚想下嘴,就被灰鸽子俯冲叼走,边牧气得对着天空狂吠,声音都喊哑了,鸽子们却在云层里“咕咕”笑,像在开空中派对。 最后还是林爸爸出手,在广场上挂了个稻草人,鸽子们才收敛了点。但它们贼得很,见稻草人不动,就敢落在上面歇脚,灰鸽子甚至还在稻草人头上拉了泡屎——这哪是怕了,分明是挑衅! 凡凡对着稻草人上的鸽子龇牙,心里想:等本喵学会爬树,就把你们的窝端了! 金鱼家族的“围观吃瓜” 中心花园的池塘里,有人放了几十条金鱼,红的、金的、花的,在水里游来游去,像会动的宝石。它们虽然不能上岸,却是最合格的“吃瓜群众”——每天趴在水面上,看着岸上的猫狗刺猬打架,看得津津有味。 有次边牧和旺财打架,滚到池塘边,溅了一身水,金鱼们吓得四散游开,过了会儿又凑回来,围着它们在水里转圈,像在看笑话。林朵朵指着金鱼笑:“它们在说‘加油’呢!” 凡凡也喜欢蹲在池塘边看金鱼。他发现有条红金鱼特别胖,游得最慢,总被其他金鱼欺负,像极了被橘猫抢食的京巴狗。凡凡偶尔会叼点面包屑扔给它,红金鱼就摇着尾巴游过来吃,算是建立了“跨物种友谊”。 三花却对金鱼没兴趣。它觉得这些鱼“中看不中吃”,还不如池塘边的青蛙好吃。有次它蹲在池塘边抓青蛙,差点掉进水里,吓得金鱼们在水面上跳,像在鼓掌。 乌龟的“慢动作反击” 张奶奶养了只巴西龟,放在池塘边的盆里,偶尔会把它放到池塘里游泳。这乌龟爬得慢,性子却倔,谁惹它,它就伸长脖子咬谁,虽然咬不疼,却特别执着。 旺财第一次见乌龟,好奇地用鼻子去闻,乌龟“咔嚓”一口咬住了它的鼻子,任凭旺财怎么甩头都不松口。傻狗疼得“嗷嗷”叫,在广场上跑了三圈,乌龟还挂在它鼻子上,像个绿色的鼻环。 “快把它弄下来!”林朵朵追着旺财跑,笑得直不起腰。 最后张奶奶用剪刀撬开乌龟的嘴,旺财的鼻子上留下个红印,见了乌龟就躲,连盆都不敢靠近。凡凡觉得这乌龟挺厉害,对着它“喵”了一声,乌龟却缩成个壳,根本不理——大概是觉得猫没威胁。 只有刺猬敢跟乌龟叫板。它会缩成球,跟乌龟壳碰一碰,“咚咚”响,像在比谁的壳硬。俩小家伙一个缩成球,一个缩成壳,在池塘边对峙,能僵持一下午,看得金鱼们都浮到水面上围观。 动物大联欢的“意外合作” 小区物业办了场“动物趣味运动会”,连刺猬、鸽子、乌龟都算上了,项目乱七八糟:刺猬赛跑(其实是比谁滚得快)、鸽子衔物(叼着小旗子飞)、乌龟游泳(比谁游得慢),最后还有个“跨物种接力赛”——猫叼着接力棒传给狗,狗传给刺猬,刺猬滚到池塘边,让乌龟叼着接力棒游到终点。 凡凡和旺财一组,三花和边牧一组,刺猬、鸽子、乌龟当“特邀嘉宾”。比赛开始,凡凡叼着接力棒,跑得比兔子还快,把棒传给旺财,傻狗却叼着棒往反方向跑,引得全场笑翻。 三花和边牧配合不错,很快把棒传给了刺猬。刺猬缩成球,滚向池塘,却被鸽子“空袭”——灰鸽子叼走了接力棒,在天空盘旋,像是想自己赢。 “咕咕!”(这玩意儿亮晶晶的,归我了!) 全场都在喊“放下”,结果灰鸽子一紧张,把接力棒掉在了池塘里,正好落在红金鱼旁边。乌龟慢悠悠地游过去,叼起接力棒,游向终点——最后居然是乌龟赢了! 张奶奶抱着乌龟领奖,笑得合不拢嘴:“我们老慢赢啦!” 凡凡蹲在林朵朵怀里,看着乌龟被举起来,刺猬在旁边缩成球,鸽子在头顶盘旋,猫狗们围着池塘叫,突然觉得,这乱七八糟的运动会,比上次的宠物派对有意思多了。 至少,他知道了刺猬的刺有多尖,鸽子有多贼,乌龟有多慢,还有……原来跨物种也能合作,哪怕最后赢的是只乌龟。 回家的路上,旺财的嘴唇还肿着,却摇着尾巴追蝴蝶;凡凡的尾巴上还沾着点鸽屎,却觉得挺光荣。小区的路灯亮了,照着一群摇摇晃晃的动物影子,像一串会动的灯笼。 凡凡打了个哈欠,心里想:明天要不要去池塘边看看红金鱼? 嗯,顺便再看看刺猬有没有扎到边牧。这日子,热热闹闹的,真好。 第51章 奇葩才艺 小区物业大概是被上次的运动会启发,又折腾出个“动物奇葩才艺大赛”,规定不管是猫狗还是刺猬鸽子,只要能表演“让人笑出声”的才艺,就能赢一袋进口零食大礼包。消息一出,动物们的主人比动物还激动,天天在家给自家宠物“特训”,搞得小区里鸡飞狗跳——凡凡蹲在晾衣绳上,看着王阿姨追着煤球学“作揖”,张奶奶给乌龟套呼啦圈,笑得爪子差点抓不住绳子。 刺猬的“呼啦圈灾难” 张奶奶大概是觉得自家乌龟太慢,转头给刺猬报了“呼啦圈”项目。她找了个最小号的塑料呼啦圈,硬是往刺猬身上套,结果呼啦圈卡在刺猬背上的尖刺里,取不下来也转不动,刺猬缩成个球,像个扎满牙签的甜甜圈,在地上滚来滚去,把张奶奶的老花镜都撞飞了。 “你这小祖宗,转啊!”张奶奶追着刺猬捡眼镜,刺猬却滚进了冬青丛,呼啦圈挂在树枝上,把它吊成了“刺猬风铃”,吓得“吱吱”叫。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刺猬四脚朝天蹬来蹬去,笑得肚皮都颤了。林朵朵跑过去帮忙,费了半天劲才把呼啦圈扯下来,刺猬的尖刺掉了好几根,委屈得缩在张奶奶手里,再也不肯碰呼啦圈——大概是留下了“心理阴影”。 比赛当天,刺猬的“才艺”变成了“原地缩球”,任凭张奶奶怎么逗,它就是不肯动,最后评委(还是物业经理)笑着说:“这叫‘静态艺术’,有创意!”给了个参与奖。张奶奶气得把参与奖的小鱼干全塞给了凡凡——凡凡叼着鱼干,觉得这刺猬虽然没才艺,却挺会“躺赢”。 鸽子的“踢踏舞与空袭失误” 养鸽子的李大爷不知哪根筋搭错,居然想教鸽子跳“踢踏舞”。他在鸽笼里铺了块木板,对着鸽子喊“跺脚”,鸽子们却以为他要喂食,围着他的脚“咕咕”叫,拉了一鞋的鸽屎。 李大爷不甘心,又给领头的灰鸽子报了“衔物绕桩”,就是让它叼着小旗子,绕着五个塑料桩飞一圈。结果灰鸽子太兴奋,叼着旗子直冲评委席,把物业经理的假发都掀了,小旗子挂在假发上,像个滑稽的小丑帽。 全场笑得前仰后合,灰鸽子却以为自己完成了任务,落在经理头上“咕咕”叫,等着领奖。李大爷脸红得像关公,抱着鸽子就跑,嘴里念叨:“这鸽子成精了!成精了!” 凡凡看着那顶挂着小旗子的假发,笑得从树上掉下来,砸在旺财头上。傻狗以为有敌人,对着假发狂吠,引来得奖的刺猬又缩成了球——这连锁反应,比才艺本身还搞笑。 乌龟的“慢动作碰瓷” 张奶奶没放弃,又给乌龟报了“障碍赛”,说是“发挥它的优势”。赛道是用积木搭的小山洞,乌龟需要从山洞里爬过去。结果这老慢(张奶奶给乌龟起的名)爬得比蜗牛还慢,别的动物都比完了,它才刚爬到第一个山洞前。 更绝的是,它爬到山洞一半,突然不动了,脖子伸得老长,对着旁边的裁判(一只泰迪狗)“咔嚓”一口,咬住了泰迪的尾巴。泰迪吓得蹦起来,拖着乌龟跑了半圈,老慢却死活不松口,像个赖皮的老头在“碰瓷”。 张奶奶急得直跺脚:“老慢!松口!那是裁判!” 最后还是林爸爸用菜叶引诱,老慢才松嘴,慢悠悠地爬向终点,全程花了半小时——破了小区“最慢纪录”。评委们却给了它“最佳毅力奖”,张奶奶抱着乌龟哭:“我们老慢终于得奖了!” 凡凡叼着自己的零食,看着老慢趴在领奖台上,觉得这乌龟是真厉害——慢到极致就是赢。 猫狗的“祖传艺能翻车现场” 猫狗组的才艺更是“车祸现场”。边牧表演“算数”,主人问“3减1等于几”,它居然叫了四声,被台下的灰鸽子“咕咕”嘲笑;泰迪狗跳“华尔兹”,刚转两圈就踩到自己的裙子,摔了个四脚朝天;煤球学“拜年”,却对着评委撒了泡尿,气得王阿姨追着它打。 轮到凡凡和旺财,林朵朵给它们报了“双人钻圈”——凡凡跳圈,旺财钻圈。结果凡凡跳得太用力,把塑料圈撞飞了,正好砸在旺财头上,傻狗吓得钻进狗窝不肯出来,任凭林爸爸怎么拉都没用。 “凡凡!你赔我的旺财!”林朵朵气鼓鼓地拍凡凡的屁股。 凡凡:“喵呜。”(谁让它站得太近!) 最后俩活宝以“钻圈失败+狗窝躲猫猫”结束表演,台下笑得比刚才还响。物业经理举着话筒喊:“这叫‘真实’!我们就需要这样不做作的才艺!”硬是给了它们个“最佳搞笑奖”。 金鱼的“水下杂技”与意外惊喜 池塘里的金鱼也没闲着,李大爷的孙子给它们搞了个“水下套圈”——用竹竿吊着小塑料圈,让金鱼钻过去。红金鱼最胖,钻圈时卡在中间,进退两难,引得岸上的动物们一阵骚动:刺猬缩球,乌龟伸脖子,鸽子在水面盘旋,像在给它加油。 最后红金鱼用力一扭,总算钻了过去,溅起的水花打湿了凡凡的爪子。凡凡甩甩爪子,突然觉得这胖金鱼挺可爱,比橘猫还执着。 比赛结束时,所有动物都得了奖,连金鱼都收到了一包鱼食,由李大爷的孙子倒进池塘,红金鱼抢得最欢,尾巴拍得水面“啪啪”响。 赛后的“零食狂欢” 所有奖品——零食大礼包被堆在广场中央,物业经理一声令下,动物们冲上去疯抢:凡凡叼着小鱼干跳上树,旺财抱着牛肉粒滚到狗窝,刺猬背着瓜子缩成球,鸽子叼着面包屑飞上天,乌龟慢悠悠地爬向菜叶,红金鱼在水里抢鱼食,连平时最怂的京巴狗都抢了块肉干,躲在假山后偷偷吃。 夕阳把广场染成金红色,动物们的影子和零食袋的影子混在一起,像幅乱糟糟的油画。林朵朵坐在台阶上,看着凡凡和旺财分享零食,笑得眼睛都弯了。 凡凡舔着爪子上的鱼干渣,看着灰鸽子把面包屑掉在边牧头上,边牧气得追着鸽子跑,刺猬趁机偷了边牧的牛肉干,滚进了灌木丛——这日子,比任何才艺表演都热闹。 他打了个哈欠,心里想:下次再有这比赛,还来。 至于表演什么才艺? 凡凡看着旺财把自己的奖品拖进狗窝,突然有了主意:就表演“如何把傻狗的零食骗到手”,保证比钻圈搞笑。 嗯,这主意不错。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远处的笑声和池塘里的水声,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52章 生存挑战赛 小区最近在搞“节约粮食”活动,物业把投喂点的零食减了一半,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以前敞开吃的时候还好,现在僧多粥少,动物们为了抢口吃的,愣是把小区变成了“战术演练场”。凡凡蹲在晾衣绳上,看着刺猬用尖刺运瓜子,鸽子组队围堵猫粮盆,突然觉得:饿肚子果然能激发“兽性”。 刺猬的“尖刺运输术”与“偷粮翻车” 刺猬们为了多存点粮,发明了“尖刺运粮法”——把瓜子、面包屑扎在背上的尖刺上,一趟能运十几颗,像背着个移动粮仓。领头的大刺猬最厉害,甚至能把一小块饼干扎在背上,得意洋洋地往花坛底下的窝里跑。 凡凡第一次见这操作,看得直愣神——这玩意儿比旺财用嘴叼高效多了。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天大刺猬偷了林朵朵放在窗台的饼干,背上扎了三块,正想溜,结果被旺财发现了。傻狗对着刺猬狂吠,刺猬吓得缩成球,结果饼干掉在地上,被旺财一口吞了,连渣都没剩。 大刺猬气得在原地转圈,背上的尖刺都竖起来了,却不敢跟旺财硬刚,只能眼睁睁看着到嘴的饼干没了。凡凡蹲在旁边,笑得差点从绳上掉下来——这招“偷鸡不成蚀把米”,演得不错。 更惨的是小刺猬,它学大刺猬运瓜子,结果扎了颗带壳的瓜子,卡在刺中间取不下来,急得“吱吱”叫。最后还是凡凡用爪子帮它扒下来,小刺猬居然对着凡凡“咕噜”叫了两声,像是在道谢。 林朵朵看到了,笑着说:“凡凡,你成刺猬的小帮手啦!” 凡凡:“喵呜。”(谁帮它!本喵只是看它傻得可怜。) 鸽子的“空袭编队”与“撞玻璃惨案” 鸽子们为了抢猫粮,组建了“空袭编队”:灰鸽子当指挥,负责观察人类动向;白鸽子当先锋,俯冲叼粮;其他鸽子负责掩护,对着试图抢粮的猫狗狂飞,用翅膀扇它们的脸。 这套战术一开始挺管用,凡凡的猫粮被它们叼走好几次,气得他蹲在猫粮盆旁守了一下午,总算拍到了灰鸽子的翅膀,疼得它“咕咕”叫,好几天不敢靠近。 但鸽子们有个致命弱点——分不清玻璃和天空。有次灰鸽子带着编队去抢三楼阳台的狗粮,俯冲时没看清关着的玻璃窗,“咚”一声撞在上面,像片被拍扁的树叶,慢慢滑下来,晕乎乎地掉在花盆里,嘴里还叼着半块狗粮。 凡凡正好蹲在二楼窗台,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他看着灰鸽子从花盆里爬出来,摇摇晃晃地飞起来,结果又撞在对面的玻璃上,这次直接掉在地上,装死装了十分钟,逗得凡凡笑得胡须都直了。 从此,鸽子们的“空袭编队”解散了,改成了“地面偷袭”——趁人不注意,偷偷叼一口就跑,像群小偷。 乌龟的“守株待兔”与“慢工出细活” 老慢(张奶奶的乌龟)虽然爬得慢,却深谙“守株待兔”之道。它发现李大爷每天早上七点会在池塘边喂鱼,顺便给它扔片生菜,就每天六点半准时爬到池塘边,伸长脖子等,雷打不动。 有天李大爷来晚了,老慢等得不耐烦,居然慢悠悠地爬上岸,往李大爷家的方向挪,爬三步歇五分钟,愣是爬了半个小区,把张奶奶急得在后面追:“老慢!你去哪啊!回来!” 最后老慢爬到李大爷家门口,被出门倒垃圾的李大爷发现了,笑着把它抱回池塘,还多给了它两片生菜。老慢叼着生菜,得意地在水里游了两圈,像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凡凡蹲在池塘边,看着老慢慢悠悠地吃生菜,突然觉得这乌龟挺有智慧——反正跑不过,不如用毅力耗。 猫狗的“声东击西”与“反间计” 猫粮减半后,猫狗们的“抢粮大战”升级成了“战术对决”。边牧学会了“声东击西”:假装去抢刺猬的瓜子,引开凡凡的注意力,趁机让泰迪偷猫粮;凡凡则联合三花玩“反间计”:故意把半块饼干扔在边牧和泰迪中间,看着它们为了抢饼干打起来,自己则叼着猫粮盆溜之大吉。 旺财是个“墙头草”,谁给它吃的就帮谁。边牧给它块肉干,它就帮边牧挡凡凡;凡凡扔给它条小鱼干,它就转头对着边牧狂吠,活像个被零食收买的“叛徒”。 有次凡凡和三花把猫粮藏在假山后,刚想分着吃,就被旺财出卖了——这傻狗对着假山狂吠,把边牧和泰迪引来了。凡凡气得一爪子拍在旺财头上,三花则叼着猫粮就跑,结果慌不择路,撞在老慢的盆上,猫粮撒了一地,被赶来的刺猬们一拥而上,抢了个精光。 “汪?”旺财歪着头看凡凡,像是在问“我做错了吗”。 凡凡:“喵呜!”(你这傻狗!吃里扒外!) 最后大家都没吃到猫粮,饿着肚子各自散去,只有刺猬们背着满背的猫粮,在花坛底下偷偷乐——这大概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生存挑战赛的“意外收获” 几天后,物业发现动物们为了抢粮快打起来了,赶紧恢复了投喂量,还加了个“自助粮箱”,让动物们自己按需取食。 粮食充足了,动物们的“战术”却没丢:刺猬还是爱用尖刺运粮,只是不再偷了;鸽子们放弃了空袭,改成排队叼粮,灰鸽子甚至会让着小鸽子;老慢依然每天去池塘边等生菜,只是不再爬那么远了;猫狗们虽然还会抢,但再也不用玩“反间计”了,旺财也终于不用当“叛徒”了。 凡凡蹲在粮箱旁,看着大家有序地取食,突然觉得,这场“生存挑战赛”也不算坏事。至少,它让大家学会了想办法,学会了合作(虽然偶尔会翻车),还让他知道了刺猬的尖刺不仅能扎人,还能运粮,鸽子撞玻璃的样子有多傻。 林朵朵拿着小鱼干走过来,递给凡凡:“凡凡,以后不用抢啦。” 凡凡叼过小鱼干,往她怀里蹭了蹭。远处,旺财和边牧分享着一块肉干,刺猬们在花坛边晒太阳,鸽子们在天空盘旋,老慢在池塘里慢悠悠地游——这大概就是最好的结局。 至于以后还会不会用“战术”抢粮?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看情况。要是有特别好吃的,偶尔还是可以“战术”一下的。 他看着旺财被边牧的尾巴扫倒,笑得在地上打滚,突然觉得,有粮吃,有架打,有傻狗可以欺负,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53章 冰棍 夏天热得像个大蒸笼,小区的动物们都蔫了——边牧趴在树荫下吐舌头,舌头耷拉得像块抹布;橘猫躲在空调外机旁,把自己摊成一张“猫饼”;连最闹腾的旺财,也只敢在早晚出来晃悠,中午就缩在狗窝里吹风扇。凡凡蹲在林朵朵的窗台前,看着外面的热浪扭曲了空气,突然觉得:再不想办法消暑,这群家伙怕是要热成“狗肉干”“猫肉脯”了。 冰棍引发的“物种冲突” 林朵朵拿着根绿豆冰棍出门,刚撕开包装,就被动物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旺财摇着尾巴凑上来,鼻子都快贴到冰棍上;边牧蹲在旁边,眼神直勾勾的,口水滴在地上,汇成一小滩;三花带着黑猫橘猫,蹲在矮墙上,绿莹莹的眼睛盯着冰棍,像盯着救命稻草。 “你们不能吃太多冰的。”林朵朵咬了一小口,把剩下的举得高高的,“只能舔一下哦。” 她先给旺财舔,傻狗激动得差点把冰棍咬下来,舌头在冰棍上狂甩,绿豆渣粘得满脸都是,像个长了绿胡子的小老头;轮到边牧,它倒是斯文,轻轻舔了两下,结果冰棍化了点水,滴在它鼻子上,凉得它打了个喷嚏,逗得林朵朵直笑;三花最贼,趁林朵朵不注意,跳起来叼走了冰棍,带着黑猫橘猫窜上屋顶,三只猫围着冰棍舔,绿豆水顺着屋顶流下来,滴在路过的泰迪狗头上,吓得泰迪以为下“绿雨”了。 凡凡看得眼馋,跳上屋顶想分一杯羹,结果三花把冰棍往橘猫怀里一塞,对着凡凡龇牙——这是猫界的战利品,狗和家猫勿扰! 凡凡气得一爪子拍在三花头上,冰棍“啪嗒”掉在地上,摔成了绿豆渣和木棍。三只猫愣在原地,看着凡凡的眼神像是要吃人。凡凡则跳下屋顶,对着林朵朵“喵”了一声——本喵不是故意的,但谁让它们不分给我。 最后林朵朵又买了两根冰棍,才算平息了这场“冰棍战争”。只是从此,小区的动物们见了冰棍,眼睛都比平时亮三分,像群盯着糖果的孩子。 “水池争霸赛”与“落水惨案” 中心花园的喷水池成了消暑宝地。物业每天中午开半小时喷泉,动物们就围着水池打转,等着水停了进去“泡澡”。 旺财是第一个下水的,它“扑通”一声跳进池子里,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旁边的边牧,边牧气得也跳进去,俩狗在池子里扑腾,把水搅得像泥浆,金鱼们吓得躲在池底,半天不敢出来。 凡凡蹲在池边,看着它们把水池搅成“泥潭”,心里想:傻狗就是傻狗,洗澡哪有舔冰棍舒服。 结果他没得意多久,就被三花推了一把,“噗通”掉进了水池!冰凉的水瞬间浸透了猫毛,凡凡吓得在水里扑腾,爪子乱抓,居然抓住了边牧的尾巴,把傻狗拽得一个趔趄,差点也摔倒。 “凡凡!”林朵朵跑过来,把凡凡捞起来。凡凡甩着身上的水,活像只落汤鸡,瞪着屋顶上偷笑的三花,气得胡子都竖起来了——此仇不报,本喵就不姓凡! 更惨的是刺猬,它们想在池边喝水,结果被跳水的旺财溅了一身泥,尖刺上沾着黑泥,像团会动的煤球,气得在池边转圈,却不敢下水,只能用爪子扒拉池沿,把泥蹭得更匀了。 最后喷水池被动物们折腾得像个泥潭,物业不得不提前关掉,还贴了告示:“禁止动物入内泡澡”。但这怎么可能拦得住想消暑的动物们?第二天一早,就有人发现边牧和旺财趴在干涸的池底,把瓷砖当凉席,睡得正香。 “空调外机占领战”与“挤成肉干” 空调外机是除了水池外最受欢迎的消暑地,尤其是张奶奶家的外机,制冷效果好,外机壳子凉得像冰。橘猫最先发现这个宝地,天天趴在上面,把自己摊成一张薄饼,连三花叫它抢粮都不动。 后来消息传开,外机就成了“兵家必争之地”。京巴狗想挤上去,被橘猫一爪子拍下来;泰迪狗试图偷偷趴在旁边,结果被橘猫用尾巴扫了下去;最后连刺猬都想来凑个热闹,缩成球滚到外机旁,试图蹭点凉气,被橘猫一脚踹开。 凡凡也看上了这个地方。他趁橘猫去抢猫粮,偷偷趴在外机上,刚想打个盹,就被回来的橘猫发现了。俩猫在空调外机上对峙,谁也不肯让,最后居然挤在了一起,你压着我的尾巴,我踩着你的爪子,活像两块被挤成肉干的猫饼。 张奶奶出来倒垃圾,看到这一幕笑得直咳嗽:“你们俩是想把自己冻成冰棒吗?” 她找了块纸板,垫在旁边的墙上,算是给它们加了个“副机位”。凡凡和橘猫这才各占一块地方,对着对方龇牙,却谁也没再动手——毕竟,凉快点比打架重要。 “夜间乘凉大会”与“蚊子受害者联盟” 晚上凉快些,动物们会聚集在中心花园的凉亭里“乘凉大会”。边牧和旺财趴在石桌上,对着月亮“汪汪”叫,像是在唱山歌;三花和凡凡蹲在栏杆上,看着远处的萤火虫,尾巴偶尔会碰在一起;刺猬们缩成球,在石凳底下滚来滚去,像群会动的毛栗子;老慢(乌龟)被张奶奶放在凉亭中央,伸着脖子看大家,像是在主持会议。 但好景不长,蚊子成了最大的麻烦。这些吸血鬼专叮毛茸茸的动物,旺财的耳朵被叮了好几个包,痒得它用爪子狂挠,把耳朵挠得通红;边牧更惨,肚子上被叮了一片,像长了红疹子;凡凡和三花身手敏捷,能拍死蚊子,但也架不住蚊子多,耳朵上还是被咬了个小包,痒得它直晃脑袋。 最后动物们组成了“蚊子受害者联盟”:凡凡负责跳起来拍蚊子,三花负责钻进草丛赶蚊子,边牧和旺财负责用尾巴扇风,刺猬们缩成球,用尖刺当“防蚊盾”。林朵朵看到了,拿来驱蚊液,给它们挨个喷了点,蚊子果然少了些。 凡凡舔着被喷了驱蚊液的爪子,觉得味道有点怪,但至少不用再挠耳朵了。凉亭里又恢复了热闹,旺财和边牧又开始对着月亮叫,这次的声音里,少了点烦躁,多了点惬意。 消暑大作战的“意外收获” 夏天快结束时,动物们都黑了一圈(被晒的),瘦了一圈(折腾的),但关系却比以前更好了。旺财会把自己的凉席分给边牧一半,三花会把抢到的冰棍让凡凡舔一口,橘猫会和刺猬分享空调外机的位置,连老慢都学会了在凉亭里“听”大家聊天(虽然它可能听不懂)。 林朵朵看着凡凡趴在空调外机上,和橘猫挤在一起,笑着说:“夏天真好,大家都成好朋友了。”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才不是朋友,只是暂时休战。但他看着远处旺财被边牧的尾巴扫倒,笑得在地上打滚,突然觉得,这个热得能煎鸡蛋的夏天,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至少,有冰棍吃,有水池泡,有凉席躺,还有一群吵吵闹闹却能一起消暑的“战友”。 至于明年夏天要不要再战? 凡凡看着飘落的第一片落叶,心里想:当然要。不然,怎么抢得到最好吃的绿豆冰棍呢? 他往空调外机深处缩了缩,感受着最后一点凉意,梦里好像又在抢冰棍,这次他和三花联手,把旺财和边牧耍得团团转,最后俩猫分食了一整根冰棍,甜得连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甜。 第54章 中秋闹剧 中秋临近,小区里飘着月饼的甜香味,连空气都变得黏糊糊的。林妈妈买了几盒月饼,摆在茶几上,有五仁的、豆沙的、莲蓉的,最让凡凡感兴趣的是那盒“火腿月饼”——光听名字就比猫粮香。动物们好像也闻到了味儿,最近在林家院墙外晃悠的次数越来越多,连平时躲在池塘里的老慢(乌龟),都爬到了院门口,伸长脖子往里瞅。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这群“月饼探子”,心里冷笑:想抢本喵的月饼?没门! 月饼失窃案:谁偷了半块五仁月饼? 林朵朵偷吃月饼时,掉了半块五仁的在院子里,她刚想捡,就被妈妈叫去写作业,忘了这回事。等她记起来跑出去,月饼早就没了影,地上只剩点芝麻和瓜子仁。 “肯定是凡凡!”林朵朵指着蹲在墙头的凡凡,凡凡正舔着爪子,像在销毁证据。 “喵呜!”(冤枉!本喵才不吃带瓜子的玩意儿!) 凡凡用爪子指了指院墙外——凶手在那儿! 林朵朵探头一看,三花正蹲在墙头上,嘴角还沾着点月饼渣,旁边的橘猫肚子鼓鼓的,打了个饱嗝,一股五仁味飘了过来。真相大白:是野猫军团干的! 林爸爸笑着说:“五仁月饼争议大,没想到猫还挺爱吃。” 凡凡气得跳下墙头,追着三花跑了半条街,最后把三花堵在樱花树上,俩猫对着龇牙,像在进行“月饼主权”辩论。最后三花从树上扔下来一颗瓜子,算是“赔偿”,凡凡叼着瓜子回来,心里还是愤愤不平——半块月饼换一颗瓜子,这生意太亏了! 兔子的“不速之客”与“背锅日常” 小区突然来了只白兔子,据说是隔壁楼李奶奶养的,趁人不注意跑了出来。这兔子胆子小,见了谁都躲,偏偏长得圆滚滚的,像块会动的奶黄月饼,成了动物们的“重点关注对象”。 最惨的是,它一来就成了“背锅侠”。旺财偷了林妈妈的月饼,就往兔子窝里塞;边牧叼走了张奶奶的月饼,也往兔子旁边扔;连橘猫抢了凡凡的火腿月饼,都假装是兔子干的。 兔子被吓得缩在灌木丛里,浑身发抖,见了谁都用后腿蹬地,像在说“不是我干的”。凡凡蹲在旁边观察了半天,觉得这兔子比旺财还傻,居然不知道反抗,活该被欺负。 有次林朵朵给兔子喂胡萝卜,正好撞见边牧往兔子窝里塞月饼皮,当场把边牧训了一顿:“不许欺负小兔子!”边牧夹着尾巴跑了,兔子却对着林朵朵的手啃了一口,把胡萝卜叼走了,逗得林朵朵直笑:“原来你也不是好欺负的呀。” 凡凡看着兔子抱着胡萝卜啃,突然觉得它有点可爱——至少比抢月饼的三花强。 “赏月大会”的混乱现场 中秋当晚,林家人在院子里摆了月饼、水果,准备“赏月”。凡凡蹲在桌子上,盯着那盘火腿月饼,口水快流下来了;旺财趴在桌腿旁,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豆沙月饼,尾巴摇得像拨浪鼓。 突然,院墙外传来“咕咕”声,灰鸽子带着鸽子帮派俯冲下来,叼起一块莲蓉月饼就飞,凡凡跳起来抓,只抓到一根鸽毛;紧接着,三花带着黑猫橘猫翻墙而入,直奔火腿月饼,与凡凡在桌子上展开“猫爪大战”,月饼渣掉得满地都是;旺财想趁机叼块豆沙的,却被跳下来的边牧撞了个满怀,俩狗滚作一团,把果盘都撞翻了。 最离谱的是那只白兔子,不知从哪钻出来,居然叼起一块五仁月饼,蹲在角落里啃得津津有味,边牧看到了,想过去抢,结果被兔子用后腿蹬在鼻子上,疼得“嗷嗷”叫。 林爸爸举着手机拍视频,笑得直不起腰:“这哪是赏月,分明是动物抢食大赛!” 林妈妈叉着腰骂:“你们这群小祖宗,再闹就把你们扔出去!” 动物们才不管,该抢的抢,该啃的啃,最后连躲在假山后的刺猬都跑出来,用尖刺扎了块月饼皮,缩成球滚回了窝。 月饼引发的“外交和解” 闹够了之后,动物们居然自发形成了“月饼分食协议”:凡凡和三花分火腿月饼,旺财和边牧分豆沙月饼,橘猫独占莲蓉的,鸽子们叼着剩下的碎屑飞上天,兔子啃五仁的,刺猬们分月饼皮,连池塘里的红金鱼,都收到了林朵朵扔下去的一小块莲蓉,在水里欢快地游来游去。 月亮升得老高,像个巨大的银盘子,照在动物们的身上,它们的影子和月饼的影子混在一起,像幅乱糟糟的团圆画。林朵朵摸着凡凡的头,说:“凡凡,中秋节要团团圆圆呀。” 凡凡舔着爪子上的月饼渣,看着三花把自己的火腿月饼分了一半给橘猫,边牧帮旺财舔掉脸上的豆沙,突然觉得,吵吵闹闹的团圆,也算一种团圆。 至于明年中秋还抢不抢月饼? 凡凡瞪大眼睛盯着墙壁,只见一只雪白可爱的小兔子正在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美味可口的五仁月饼,那模样简直萌翻全场。此刻,它吃饱喝足后便静静地趴在窗台上,仰头望着夜空中高悬的明月,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之中。 凡凡见状,心中暗自思忖道:“哼,可恶啊!居然敢跟本大爷抢食物?不过没关系,下一次我一定要抢到两份才行——一份留给自己慢慢享用;至于另一份嘛那就分一半给那个傻乎乎的家伙。”想到这里,凡凡忍不住嘴角上扬,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来。 随后,他轻轻挪动身体,向身旁的林朵朵怀中拱去,并将小脑袋瓜紧紧贴住她温暖柔软的胸口。此时此刻,从远方传来阵阵欢快愉悦的笑声以及各种小动物此起彼伏的叫声交织在一起,宛如一场盛大而热烈的音乐会。尽管场面有些混乱不堪,但这种氛围却令凡凡感到格外亲切与温馨,因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真切感受到那种属于家庭特有的浓厚气息。 不知不觉间,困意渐渐袭来,凡凡缓缓闭上双眼进入梦乡。在梦中,他似乎再次置身于激烈争抢月饼的场景当中。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回其他动物竟然全都主动退让开来,甚至就连一向霸道蛮横的三花也破天荒地将一块硕大无比、香气四溢的火腿月饼小心翼翼地推送到他跟前。刹那间,一股甜蜜幸福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使得凡凡开心得连嘴边的胡须都情不自禁地抖动起来。 哇哦,如此美好的梦境真是太美妙啦! 第55章 乱动的动物们 秋天一到,小区的梧桐叶落得像下雨,踩在地上“沙沙”响,成了动物们的新玩具。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场由落叶引发的“运动会”悄然开幕——参赛选手从猫狗扩展到松鼠、黄鼠狼,甚至连藏在草丛里的蟋蟀都来凑数。凡凡蹲在银杏树上,看着松鼠抱着松果从叶堆里窜出来,黄鼠狼偷了旺财的骨头藏进落叶下,突然觉得:这秋天,比夏天还热闹。 松鼠的“松果障碍赛”与“偷粮惯犯” 小区的老松树上住了三只松鼠,整天抱着松果在树枝间蹦跶,像群捧着宝贝的小财迷。它们最擅长在落叶堆里玩“障碍赛”——从这棵树的叶堆跳到那棵树的叶堆,谁先把松果藏进十个不同的叶堆,谁就赢。 领头的大松鼠最贼,不仅藏自己的松果,还偷别的松鼠的。有次它趁小松鼠埋松果,偷偷把人家的松果刨出来,塞进自己的颊囊,鼓鼓囊囊的像塞了俩核桃,跑起来一颠一颠,逗得凡凡在树上直笑。 小松鼠发现后,气得对着大松鼠吱吱叫,还把大松鼠藏在银杏树下的松果扒出来,扔进了池塘——红金鱼们围着松果转,大概在研究这硬邦邦的玩意儿能不能吃。 大松鼠气坏了,居然报复到凡凡头上。凡凡在树上打盹,它偷偷把松果扔下来,砸在凡凡的尾巴上,凡凡跳起来去抓,它却“嗖”地窜到另一棵树上,对着凡凡龇牙,像在说“来抓我呀”。 “喵呜!”(你这小毛球,敢惹本喵!) 凡凡在树枝间追了大松鼠三圈,最后大松鼠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了林朵朵堆的落叶城堡,松果滚了一地,被赶来的旺财一口吞了——这下偷鸡不成蚀把米,大松鼠蹲在树枝上,看着旺财嚼松果,气得尾巴都竖成了鸡毛掸子。 黄鼠狼的“落叶偷袭术”与“偷鸡不成蚀把骨头” 黄鼠狼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瘦得像根柴禾,眼睛亮得像贼。它最擅长利用落叶当掩护,偷偷摸摸靠近目标——比如旺财的骨头、边牧的肉干,甚至三花藏在树洞里的小鱼干。 有次它盯上了旺财埋在落叶下的牛棒骨,趁着傻狗打盹,扒开落叶刚想叼走,结果旺财突然醒了,对着它“汪”一声,吓得黄鼠狼叼着骨头就跑,旺财在后面追,俩家伙在叶堆里滚来滚去,像两个会移动的黄团子。 最后黄鼠狼慌了神,骨头掉在地上,它自己钻进了冬青丛,尾巴尖还露在外面,抖个不停。旺财叼着骨头,对着冬青丛狂吠,凡凡蹲在旁边看热闹,突然发现黄鼠狼的尾巴尖沾了片梧桐叶,随着它发抖的节奏晃来晃去,像挂了个小旗子。 更搞笑的是,黄鼠狼居然记仇。第二天它趁旺财不注意,把一片沾满泥的落叶扔进了狗窝,结果被三花发现了,追得它绕着小区跑了五圈,最后钻进老慢(乌龟)的盆里,把老慢吓得缩成个壳——这黄鼠狼,惹了猫还敢躲乌龟窝里,怕是忘了猫和乌龟最近正“结盟”呢。 蟋蟀的“落叶音乐会”与“噪音扰民” 草丛里的蟋蟀们组成了“交响乐团”,每天傍晚就在落叶堆旁开唱,“瞿瞿瞿”叫个不停,声音尖得能穿透三层窗户。林爸爸说这是“秋声”,林妈妈却捂着耳朵说“吵死了”,连老慢都伸出脖子,对着草丛瞪眼睛,大概也觉得吵。 它们不光自己唱,还搞“擂台赛”——谁叫得最响、最久,谁就是“歌王”。有只大蟋蟀嗓门特别大,能从傍晚叫到半夜,把边牧都吵得睡不着,对着草丛狂吠,结果被蟋蟀的叫声盖过,活像个没开嗓的合唱团成员。 凡凡觉得这“音乐会”挺有意思,蹲在草丛边听,居然学会了跟着节奏摇尾巴。三花骂它“没出息”,却也忍不住凑过来,用爪子扒拉草叶,想看看这小虫子长啥样——结果蟋蟀没抓着,反而被跳出来的癞蛤蟆吓了一跳,窜到凡凡背上,把凡凡吓得在叶堆里打了个滚。 林朵朵拿着放大镜观察蟋蟀,说它们是“秋天的小歌手”,还把面包屑撒在草丛边。蟋蟀们却不领情,只顾着叫,有只胆大的居然爬到面包屑上,边吃边叫,像在开“演唱会兼自助餐”。 猫狗的“落叶城堡大战”与“埋尸现场” 林朵朵和几个小孩在广场上堆了座落叶城堡,有门有窗,还有个尖尖的顶,像童话里的小房子。这城堡成了猫狗们的新战场——凡凡和三花说这是“猫堡”,旺财和边牧说这是“狗堡”,天天围着城堡吵。 最后它们决定用“埋东西”决胜负:谁能在城堡里埋三样最“珍贵”的东西,城堡就归谁。 凡凡埋了自己的小鱼干、林朵朵的橡皮和三花的羽毛;三花埋了偷来的松果、抓来的蟋蟀和凡凡的猫毛;旺财埋了牛棒骨、咬坏的球和边牧的项圈;边牧埋了肉干、捡来的硬币和旺财的狗绳。 结果埋到最后,城堡被刨得乱七八糟,像个被打劫过的坟头。林朵朵气得叉腰:“你们这群破坏狂!我的城堡!” 凡凡蹲在废墟上,看着旺财叼着自己埋的小鱼干啃,边牧把硬币扒出来当玩具,突然觉得这“大战”赢不赢都一样——反正最后都是一团乱。 最绝的是老慢,它居然趁乱爬进城堡废墟,把自己埋进落叶里,只露出个脑袋,像个“落叶罐头”。张奶奶找了半天,最后在叶堆里摸到个硬壳,才把它扒出来,笑着说:“你这老东西,也学年轻人玩埋尸啊?” 落叶运动会的“意外奖牌” 运动会没设裁判,也没颁奖,但动物们好像都赢了:松鼠们把松果藏遍了小区的每个角落,黄鼠狼偷到了半块边牧的肉干,蟋蟀们的演唱会场场爆满,猫狗们把落叶刨得满天飞,连老慢都在叶堆里晒了个舒服的太阳。 凡凡趴在银杏树上,看着夕阳把落叶染成金红色,松鼠抱着松果钻进树洞,黄鼠狼叼着肉干溜进灌木丛,蟋蟀的叫声渐渐低了下去,旺财和边牧趴在叶堆里,尾巴上沾着枯叶,像两只会喘气的小刺猬。 他打了个哈欠,觉得这秋天真好。有吃的,有玩的,有小毛球可以欺负,还有永远刨不完的落叶堆。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折腾? 凡凡看着大松鼠从树洞里探出头,对着他晃了晃松果,突然有了主意:去偷它藏在梧桐树下的“秘密松果库”! 他跳下树,踩着落叶“沙沙”响,远处传来林朵朵的叫声:“凡凡!回家吃秋刀鱼啦!” 嗯,先吃饭,偷松果的事,明天再说。反正这落叶,能玩一整个秋天呢。 第56章 生存魔幻记 冬天的冷风像小刀子,刮得人脸生疼。小区的动物们都变了样:凡凡的毛厚得像件皮大衣,旺财缩成个毛球,连最野的三花,都开始往林家门口的暖气片旁边凑。为了过冬,这群家伙各显神通,把小区折腾得像个“动物版生存综艺现场”,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刺猬们在纸箱里堆成“刺球塔”,鸽子们围着垃圾桶的热风口打转,笑得爪子差点打滑。 刺猬的“纸箱争夺战”与“刺球叠叠乐” 物业清理垃圾时,扔了几个装家电的大纸箱,瞬间成了刺猬们的“抢手货”。三只刺猬为了抢最大的纸箱,在垃圾站旁边打了起来,缩成球互相撞,“咚咚”响得像敲鼓,最后大刺猬赢了,却把纸箱撞出个大洞,气得它对着洞“吱吱”叫,小刺猬们在旁边偷着乐。 还是凡凡“仗义”,叼来林朵朵不要的旧毛衣,扔进破纸箱——好歹能挡点风。刺猬们立马和解,钻进纸箱,把毛衣扒拉到身上,三只挤成一团,尖刺交错着,像堆扎满牙签的,远远看去,还以为是团会动的毛线球。 有天林朵朵路过,想看看它们,刚伸手,就被纸箱里的刺扎了一下,吓得她缩回手:“你们这是在练‘铁布衫’吗?” 刺猬们探出脑袋,对着她“咕噜”叫,像是在说“别打扰我们冬眠”。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把自己裹成刺球,突然觉得这招挺聪明——比旺财钻狗窝靠谱多了。 鸽子的“热风口朝圣”与“烟囱惊魂” 鸽子们发现,小区锅炉房的烟囱旁边最暖和,尤其是烟囱排出的热气,能把羽毛都烘得发烫。每天清晨,灰鸽子就带着“帮派”成员,蹲在烟囱下的平台上,翅膀展开像块烤饼,对着热风口“咕咕”叫,像群围着壁炉祷告的信徒。 但这“朝圣”风险不小。有次风大,把灰鸽子的羽毛吹得贴在烟囱上,烫得它“扑棱”一声飞起来,屁股上的毛焦了一小块,像沾了块黑炭。其他鸽子吓得四散飞开,过了半天又凑回来,大概是冷得实在受不了。 更惊险的是,有只小鸽子想钻进烟囱旁边的缝隙取暖,结果卡在里面,扑腾得羽毛满天飞。还是凡凡路过,用爪子把它扒了出来,小鸽子吓得直发抖,对着凡凡“咕咕”叫,像是在道谢。凡凡嫌弃地甩甩爪子——要不是看你长得像块烤乳鸽,本喵才不管。 从此,鸽子们见了凡凡,居然会主动让开热风口的最佳位置,灰鸽子甚至会叼来根干草,放在凡凡面前——这大概是鸽界最高礼仪了。 黄鼠狼的“偷菜大作战”与“辣椒误事” 黄鼠狼大概是饿疯了,居然盯上了张奶奶在阳台种的白菜。它趁张奶奶开窗通风,“嗖”地窜进去,叼起片白菜叶就跑,气得张奶奶举着扫帚追:“你这小贼!连菜都偷!”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黄鼠狼叼着白菜叶,跑起来像片被风吹动的枯叶,笑得胡须直颤。但这小贼没得意多久,就栽在了辣椒上。 张奶奶种的辣椒红得像小灯笼,黄鼠狼大概是觉得好看,叼了个最大的,想尝尝滋味。结果刚咬一口,就辣得直蹦,在雪地里打滚,眼泪鼻涕流了一脸,嘴里“吱吱”叫,像是在喊“救命”。 旺财路过,好奇地凑过去闻,被黄鼠狼喷了一脸口水(大概是辣出来的),傻狗也辣得直打喷嚏,对着黄鼠狼狂吠,像是在骂“什么破玩意儿”。 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觉得这黄鼠狼总算栽了——让你偷东西,不知道人类的辣椒是“生化武器”吗? 猫狗的“暖气片归属权”与“抱团取暖翻车” 林家的暖气片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凡凡每天早上抢占客厅的暖气片,把自己摊成“猫饼”,连尾巴都贴在上面;旺财则盯着卧室的暖气片,趁林朵朵睡觉,偷偷钻进去,把自己挤成“狗卷”。 有天凡凡起晚了,客厅的暖气片被三花占了,它正对着暖气哈气,爪子烤得通红。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俩猫在暖气片上打了起来,结果把林妈妈晾在上面的袜子扒了下来,正好盖在三花头上,把它吓得窜到窗帘上,像只挂在墙上的“袜子猫”。 林妈妈气得把它们都赶下床:“再打架就把你们扔出去冻着!” 俩猫委屈地蹲在地上,看着对方的怂样,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最后凡凡往旁边挪了挪,给三花让了个地方,俩猫挤在暖气片上,你压着我的爪子,我踩着你的尾巴,居然也相安无事——毕竟,暖和比打架重要。 旺财更惨,它想跟边牧分享楼道的暖气片,结果俩狗太胖,把暖气片上的阀门挤坏了,热水流了一地,把它们的毛都泡湿了,冻得直发抖,像两只刚从冰窖里捞出来的落汤鸡。 冬日惊喜:雪地里的“动物联欢会” 第一场雪下得挺大,小区白茫茫一片,像铺了层糖霜。动物们忘了抢地盘,在雪地里疯玩起来:旺财和边牧追着雪花跑,爪子在雪地上踩出梅花印;三花和凡凡在雪堆里打滚,把自己滚成雪球;刺猬们从纸箱里探出头,对着雪花“吱吱”叫;鸽子们落在雪枝上,翅膀一抖,雪花掉下来,砸得底下的黄鼠狼一激灵。 林朵朵堆了个雪人,给它戴了顶红帽子。凡凡跳上去,把帽子扒下来,戴在自己头上,对着旺财摇尾巴,傻狗以为有新玩具,扑过来抢,结果帽子被撕成了碎片,雪人也被撞塌了,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雪停时,动物们的脚印在雪地上画了幅乱糟糟的画,像群孩子的涂鸦。凡凡趴在林朵朵怀里,看着远处的刺猬钻回纸箱,鸽子们飞回热风口,黄鼠狼缩在垃圾桶后面舔爪子,突然觉得,这冬天虽然冷,却比秋天还热闹。 至少,有雪可以玩,有暖气可以蹭,有傻狗可以欺负,还有一群吵吵闹闹却能一起过冬的伙伴。 至于明年冬天要不要继续抢暖气片? 凡凡舔了舔爪子上的雪,心里想:抢!但下次要抢最大的那块,给三花留个边儿就行。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窗外的风声和远处的狗叫声,觉得这样的冬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雪地里打滚,这次所有动物都让着他,连黄鼠狼都把偷来的白菜叶叼给了他,甜得他胡子上的雪都化了。 嗯,这梦真暖。 第57章 春节鞭炮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小区里挂起了红灯笼,家家户户贴春联,空气里飘着糖果和炸肉的香味。动物们也跟着躁动起来——旺财对着红灯笼狂吠,三花偷了对联上的红绒球当玩具,连池塘里的红金鱼都像是知道要过年,游得比平时欢实。凡凡蹲在年货堆上,看着林妈妈炸丸子,油星溅得噼里啪啦,突然觉得:这年味儿,比末世的硝烟好闻多了。 年货保卫战:从腊肉到糖果 林妈妈把腌好的腊肉挂在阳台,油亮亮的像块琥珀,香味飘得半条街都能闻见。这可引来了“不速之客”——三花带着黑猫橘猫,蹲在阳台外的空调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腊肉,尾巴摇得像小旗子。 凡凡早就把腊肉当成了“战略物资”,每天守在阳台,见猫就哈气。有天林妈妈忘了关阳台门,三花趁机窜进来,叼起最小的一块腊肉就跑,凡凡跳起来追,俩猫在客厅里上演“猫肉大战”,腊肉油滴得满地都是,把林爸爸刚拖的地踩成了“梅花油田”。 “凡凡!三花!给我站住!”林妈妈举着锅铲追,结果被地上的油滑了一跤,坐在地上直骂,“你们俩是想把年过错成劫吗?” 最后腊肉掉进了旺财的狗窝,傻狗以为是给它的年货,抱着啃得满嘴流油,三花和凡凡蹲在旁边瞪它,气得胡子都直了——忙活半天,便宜了这傻狗! 腊肉没了,动物们又盯上了糖果。林朵朵的糖果盘里有水果糖、巧克力、酥糖,五颜六色的像堆小宝石。刺猬们最机灵,趁人不注意,用尖刺扎起水果糖,滚回纸箱里当“年货储备”;鸽子们则俯冲叼走酥糖,落在电线上“嘎嘣嘎嘣”嚼,糖渣掉下去,砸得路过的边牧一脸。 最绝的是那只黄鼠狼,它居然偷了块巧克力,躲在冬青丛里啃,结果吃得太急,巧克力粘在牙上,张着嘴“吱吱”叫,像颗长了毛的黑牙怪,被凡凡撞见,笑得在雪地里打了个滚。 鞭炮惊魂:狗的“原地起飞”与猫的“隐身术” 年三十晚上,小区里开始放鞭炮,“噼里啪啦”响得像炸锅。这可把动物们吓坏了——旺财听到第一声炮响,直接从狗窝里“原地起飞”,跳上沙发,钻进林朵朵怀里,浑身发抖,尾巴夹得像根面条;边牧更惨,吓得跳进了池塘,虽然水不深,却把自己冻成了“冰狗”,被主人捞上来时还在哆嗦。 猫们的反应就“优雅”多了:凡凡钻进衣柜,把自己塞进毛衣堆,只露出两只眼睛;三花躲进油烟机管道,结果被油烟呛得打了个喷嚏,从里面滚了出来,满脸黑灰,像只刚从烟囱里爬出来的煤球;橘猫最狠,直接跳进老慢(乌龟)的盆里,把老慢挤得缩成壳,俩家伙在盆里抖成一团,像个会移动的“哆嗦球”。 只有鸽子们不怕鞭炮,甚至觉得热闹——灰鸽子带着“帮派”在鞭炮旁盘旋,炮仗炸开的火星溅到翅膀上,它们也不躲,反而“咕咕”叫得更欢,像是在给鞭炮“伴唱”。林爸爸笑着说:“这鸽子,比边牧还胆大。” 鞭炮放完,动物们才敢出来,一个个蔫头耷脑的:旺财的耳朵还贴在头上,边牧的毛冻成了冰碴,三花的黑脸上沾着根羽毛,凡凡从衣柜里钻出来,毛衣上的毛粘了一身,像只长了白胡子的老猫。 林朵朵给它们挨个顺毛,笑着说:“不怕不怕,鞭炮是年兽变的,吓跑了年兽,我们就能平安过年啦。” 凡凡舔了舔她的手,心里想:年兽哪有鞭炮吓人。 红包风波:刺猬的“刺上红包”与狗的“吞钱惨案” 大年初一,林朵朵给长辈拜年,得了不少红包,随手放在茶几上。旺财以为是好吃的,趁人不注意,叼起个红包就跑,躲在狗窝里“嘎嘣嘎嘣”啃,把红包纸咬得稀碎,里面的五块钱被它当成肉干,咽进了肚子里。 “旺财!你居然吞钱!”林爸爸掰开它的嘴,只掏出点红纸渣,气得追着它打,“你这傻狗,知道这能买多少根火腿肠吗?” 旺财夹着尾巴跑,五块钱在它肚子里,大概正硌得慌。凡凡蹲在旁边看热闹,突然发现刺猬们在茶几底下转悠——原来它们盯上了红包里的硬币,想用尖刺扎走当“压岁钱”。 有只小刺猬太贪心,扎了三枚硬币,结果爬不动,在地上翻了个跟头,硬币滚出来,正好落在老慢的盆里。老慢伸出脖子,对着硬币“咔嚓”一口,居然想把硬币当饼干啃,吓得张奶奶赶紧把硬币捡走:“你这老东西,想把牙硌掉啊?” 红包风波还没结束,鸽子们又来添乱。灰鸽子叼走了林朵朵掉在地上的红包角,当成战利品,挂在自己的窝边,引得其他鸽子羡慕不已,纷纷去抢人类掉的碎纸片,把鸽窝装饰得像个“废品回收站”。 新年联欢会:动物们的“跨物种拜年” 大年初二,小区里办了场“新年联欢会”,人类唱歌跳舞,动物们也有“节目”。林朵朵抱着凡凡,给大家拜年,凡凡配合地摇了摇尾巴,引来一片掌声;旺财被林爸爸推上台,表演“作揖”,结果它对着台下的母狗摇尾巴,把“作揖”做成了“求婚”,逗得大家直笑。 动物们也在台下搞起了“跨物种拜年”:凡凡给三花舔了舔耳朵上的灰,算是“猫界问候”;旺财叼着自己的肉干,送给边牧当“新年礼物”;刺猬们滚着水果糖,分给老慢一颗(虽然老慢不吃);鸽子们在台上盘旋,撒下捡来的彩纸片,像在撒“新年红包”。 最感人的是那只黄鼠狼,它不知从哪叼来只肥老鼠,放在林朵朵脚边,像是在拜年。林朵朵吓得跳起来,凡凡却明白它的意思——这大概是黄鼠狼能拿出的最贵重的“年货”了。 联欢会结束时,物业给每个动物都发了块宠物饼干,凡凡叼着饼干,看着大家在雪地里分享,突然觉得,这吵吵闹闹的新年,比任何时候都温暖。 年后余波:动物们的“新年后遗症” 春节过后,动物们都得了“新年后遗症”:旺财见了红包就躲,大概是怕再被打;边牧听到“鞭炮”两个字就发抖,连气球爆了都吓得钻桌底;刺猬们的纸箱里堆了一堆糖果纸,像个“甜蜜垃圾场”;老慢的盆里还留着枚硬币,大概是它的“新年纪念品”。 凡凡趴在暖气片上,舔着爪子上的饼干渣,看着窗外的红灯笼被风吹得摇晃,心里想:这年,过得真热闹。 至于明年春节要不要再抢腊肉? 凡凡看着旺财叼着新的肉干,摇着尾巴过来讨好它,突然觉得,抢不抢都行——反正最后总能从傻狗嘴里骗到点。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糖果味,听着远处隐约的笑声,觉得这样的新年,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抢腊肉,这次所有动物都让着他,连旺财都帮他挡着林妈妈的锅铲,甜得他胡子上的糖渣都化了。 嗯,这梦真甜。 第58章 倒春寒 春天本该暖烘烘的,偏生来了场倒春寒,冷风裹着雨丝,把刚冒头的嫩芽都冻得蔫头耷脑。小区的动物们更惨——凡凡刚褪了点冬毛,冷得缩成毛球;旺财前两天还在雪地里打滚,现在冻得直舔爪子;连最耐冻的三花,都开始往林家的煤炉边凑。为了扛过这波“寒流偷袭”,动物们的操作一个比一个离谱,凡凡蹲在厨房窗台上,看着刺猬把棉花塞进刺里,鸽子围着排气管蹦迪,笑得差点从窗台上滑下去。 刺猬的“棉花盗窃案”与“行走的棉球” 林妈妈拆旧棉袄,拆出一堆棉花,随手放在院子里晒。结果转身的功夫,棉花就少了一半——刺猬们趁她不注意,用尖刺扎着棉花,滚回了纸箱,像群驮着白云的小刺猬。 大刺猬最贪心,扎了满满一背棉花,跑起来像个会移动的棉球,路过的旺财好奇地凑过去闻,被棉花糊了一脸,傻狗以为是新玩具,对着大刺猬狂吠,结果被棉花里的线头缠住了嘴,“呜呜”叫着原地打转,活像只被线团困住的笨狗。 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觉得这刺猬比橘猫还会过日子。但这“好日子”没持续多久,就栽在了雨水里。倒春寒的雨是冷的,刺猬们背上的棉花吸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把它们压得直打晃,尖刺上的棉花泡成了浆糊,像群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 林朵朵看到了,笑着给它们换了新棉花,还在纸箱外裹了层塑料布。刺猬们缩在温暖的纸箱里,对着林朵朵“咕噜”叫,大概是在说“谢谢”。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把棉花扒拉到肚子底下,突然觉得这招“偷棉花取暖”,比三花钻油烟机靠谱多了。 鸽子的“排气管蹦迪”与“羽毛烫卷事件” 小区的汽车排气管成了鸽子们的“新欢”。车主开车离开后,排气管还带着余温,灰鸽子就带着“帮派”成员,围着排气管蹦蹦跳跳,翅膀展开像块烤饼,对着热气“咕咕”叫,像群在迪厅里围着暖炉跳舞的醉汉。 有只小鸽子太兴奋,居然把脑袋伸进了排气管,结果被里面的热气烫得“扑棱”一声飞起来,头顶的羽毛卷成了小卷,像戴了顶羊毛帽。其他鸽子吓得四散飞开,过了会儿又凑回来,大概是冷得实在受不了——毕竟,冻成冰鸽和烫成卷毛鸽,还是后者更体面点。 更绝的是灰鸽子,它发现林爸爸的摩托车排气管最暖和,每天等林爸爸下班,就蹲在旁边“守株待兔”。林爸爸发动摩托车时,灰鸽子还舍不得走,被尾气吹得羽毛倒竖,像个炸开的鸡毛掸子,却硬是蹲在原地,对着排气管“咕咕”叫,像是在喊“再热点!再热点!” 林爸爸笑着说:“这鸽子,怕是想把自己烤成乳鸽。”凡凡蹲在车棚顶上,觉得这灰鸽子比边牧还执着——为了取暖,连命都快不要了。 黄鼠狼的“偷袜子大作战”与“臭袜子反击” 黄鼠狼大概是觉得自己的毛不够厚,盯上了人类的袜子。它趁林朵朵在院子里晒袜子,“嗖”地窜过去,叼起只红袜子就跑,气得林朵朵举着晾衣杆追:“你这小贼!连袜子都偷!”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黄鼠狼叼着红袜子,跑起来像拖着面小红旗,笑得胡须直颤。这小贼把袜子套在身上,大概是觉得暖和,居然敢大摇大摆地在小区里晃,结果被边牧发现了。 边牧对着穿红袜子的黄鼠狼狂吠,黄鼠狼吓得窜上树,袜子挂在树枝上,像面迎风飘扬的小旗帜。边牧围着树转,对着袜子叫,大概是觉得这玩意儿比黄鼠狼更可疑。 最搞笑的是,黄鼠狼贼心不死,又偷了林爸爸的臭袜子。这袜子大概是穿了一周没洗,黄鼠狼刚套上,就被熏得直蹦,在地上打滚,袜子掉下来,它还对着袜子狂踩,像是在骂“什么鬼东西”。 旺财路过,好奇地凑过去闻,结果被臭袜子熏得晕头转向,对着黄鼠狼狂吠,像是在说“你居然敢带这种生化武器”。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觉得这黄鼠狼总算栽了——让你偷东西,不知道人类的臭袜子是“终极杀器”吗? 猫狗的“煤炉争夺战”与“烤毛翻车” 林家的煤炉成了“香饽饽”。凡凡每天早上抢占煤炉边的小板凳,把自己摊成“猫饼”,连尾巴尖都凑到炉边,烤得滋滋响;旺财则盯着炉边的地毯,趁林妈妈不注意,偷偷钻进去,把自己裹成“狗卷”,鼻子差点碰到炉壁。 三花也想来分一杯羹,趁凡凡打盹,偷偷蹲在板凳另一边。凡凡醒了,俩猫在板凳上对峙,谁也不肯让,结果把板凳挤翻了,煤炉里的火星溅出来,把凡凡的尾巴毛燎了一小撮,吓得他窜到桌子上,对着三花龇牙——此仇不报,本喵就不姓凡! 边牧更惨,它想跟旺财分享地毯,结果俩狗太胖,把地毯挪到了炉边,毛被火星烫得卷了一块,像沾了团黑毛线。边牧疼得“嗷嗷”叫,对着旺财狂吠,像是在骂“都怪你太胖”。 林妈妈看着这群围着煤炉烤毛的动物,又气又笑:“再烤下去,你们都要成烤猫烤狗了!”说着给它们铺了块厚垫子,放在离煤炉远点的地方。凡凡和三花挤在垫子上,你压着我的爪子,我踩着你的尾巴,居然也相安无事——毕竟,暖和比打架重要。 倒春寒里的“意外温暖” 寒流没持续多久,太阳出来后,小区又暖和起来。动物们脱下“棉衣”(刺猬的棉花被林朵朵收走了,鸽子的卷毛慢慢长直了,黄鼠狼的袜子早被扔了),在草地上撒欢:旺财和边牧追着蝴蝶跑,尾巴上的燎毛晃来晃去;凡凡和三花在树枝间蹦跶,凡凡尾巴上的焦毛像个小绒球;刺猬们从纸箱里钻出来,在阳光下晒刺,像群摊开的毛栗子;鸽子们在天空盘旋,翅膀展开像块白手帕。 林朵朵躺在草地上,看着动物们疯玩,笑着说:“春天真好,大家都不冷了。” 凡凡舔着爪子,看着旺财被蝴蝶吓得蹦起来,突然觉得,这倒春寒虽然折腾,却也挺有意思。至少,他知道了棉花能当棉袄,排气管能当暖炉,臭袜子能当武器,还有……原来抱团取暖,比单打独斗暖和多了。 至于下次寒流来怎么办? 凡凡看着三花叼来片刚发芽的嫩叶,放在他面前,突然觉得,不用愁。反正这群家伙,总有新招。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青草的香味,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春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煤炉边烤毛,这次所有动物都让着他,连旺财都把最暖的地毯让给了他,暖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暖。 第59章 春日迷惑行为 春天一到,小区的动物们像是被施了“降智魔法”,净干些让人笑到打鸣的事。凡凡蹲在樱花树的树杈上,看着旺财对着自己的影子狂吠,边牧把蒲公英当敌人追,三花试图用爪子捞水里的柳絮,突然觉得:这春天,比冬天的寒流更能让人“神志不清”。 旺财的“影子仇敌”与“镜中狗大战” 旺财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对自己的影子产生了“深仇大恨”。阳光好的时候,它蹲在地上,盯着自己的影子龇牙,影子也跟着“龇牙”;它扑上去咬,影子也跟着“扑”,气得傻狗在地上打滚,把自己的影子搅成一团乱麻,还对着乱麻狂吠,像是在骂“你怎么不按套路来”。 林朵朵看着它跟影子打架,笑得直不起腰:“旺财,那是你自己呀!” 旺财哪听得进去,追着影子绕着花坛跑,跑着跑着,看到了小区超市门口的大镜子,镜子里有只“长得一样的狗”正对着它龇牙。这下更不得了,傻狗对着镜子狂吠,爪子拍得镜子“咚咚”响,把超市老板都引了出来:“这狗是想跟镜子比谁嗓门大?” 凡凡蹲在超市屋顶,看着旺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开战”,尾巴摇得像拨浪鼓——这傻狗,怕不是把镜子里的狗当成抢地盘的了。最后旺财扑得太猛,鼻子撞在镜子上,疼得“嗷嗷”叫,夹着尾巴跑了,镜子里的“狗”也跟着“跑了”,算是“打赢了”。 从此,旺财见了镜子就绕道,大概是觉得那只“狗”太厉害,但见了影子,还是会忍不住扑上去——毕竟,影子没镜子硬,好欺负。 边牧的“蒲公英围剿战”与“花粉过敏惨案” 边牧大概是闲出了新高度,把蒲公英当成了“入侵物种”。只要看到蒲公英,它就冲上去踩,毛茸茸的种子被踩得满天飞,像群小伞兵。有次它追着一朵蒲公英跑,结果蒲公英被风吹到了它鼻子上,痒得它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把自己吓了一跳。 更惨的是,边牧好像对花粉过敏。春天的花粉飘得到处都是,它一出门就打喷嚏,打得眼泪直流,鼻子上沾着花粉,像戴了个黄口罩。主人给它戴了防花粉的头套,它却觉得憋屈,对着头套狂咬,把好好的头套咬出个洞,鼻子从洞里伸出来,继续打喷嚏,活像个戴破口罩的滑稽演员。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边牧一边打喷嚏一边追蒲公英,笑得胡须都直了——这狗,怕是把自己折腾成“花粉战士”了。有次边牧打喷嚏时,正好对着凡凡,把花粉喷了凡凡一脸,凡凡气得一爪子拍在它头上,边牧委屈地“呜呜”叫,像是在说“我不是故意的”。 三花的“柳絮捕捞计划”与“毛线球执念” 三花迷上了捞柳絮。春风一吹,柳絮像雪一样飘,落在池塘里,像群白蝴蝶。三花蹲在池塘边,伸出爪子去捞,捞了半天捞不着,气得对着柳絮龇牙,结果柳絮飘到它鼻子上,痒得它打了个喷嚏,掉进了池塘边的泥里,把自己弄得像只泥猫。 凡凡跳下去把它拉上来,三花甩甩身上的泥,溅了凡凡一脸,俩猫对视一眼,突然觉得有点好笑——为了堆破柳絮,至于吗? 但三花的“迷惑行为”不止于此。它不知从哪又偷了张奶奶的毛线球,这次学乖了,没把自己缠成木乃伊,而是把毛线球推到池塘里,看着毛线球在水里漂,以为是只新的“柳絮船”。结果毛线球吸了水,沉了下去,三花急得用爪子捞,把毛线缠了一爪子,像戴了个毛线手套,怎么解都解不开。 最后还是林爸爸用剪刀把毛线剪开,三花看着自己光秃秃的爪子,对着池塘“喵”了一声,像是在跟沉没的“柳絮船”告别。凡凡蹲在旁边,觉得这猫虽然野,却傻得挺可爱——比偷腊肉时顺眼多了。 刺猬的“滚草垛大赛”与“刺上挂草事件” 刺猬们从纸箱里钻出来,迷上了滚草垛。小区草坪刚修剪过,堆了几个草垛,刺猬们把草垛当成“游乐场”,缩成球从草垛上滚下来,草屑沾得满身都是,像群会移动的草团子。 大刺猬滚得最欢,从草垛上滚下来,正好撞在路过的黄鼠狼身上,把黄鼠狼吓得窜出去三米远,回头对着大刺猬“吱吱”叫,像是在骂“你这草球想碰瓷啊”。大刺猬缩在草里,一动不动,大概是在装死。 更搞笑的是小刺猬,它滚草垛时太用力,把自己滚进了荨麻丛,刺上挂了一堆荨麻叶,疼得它在地上打转,“吱吱”叫个不停。凡凡路过,用爪子把它扒出来,小刺猬对着凡凡“咕噜”叫,像是在道谢。凡凡嫌弃地甩甩爪子——要不是看你挂得像团绿刺猬,本喵才不管。 从此,刺猬们滚草垛时,总会给凡凡留个最佳观赏位,大刺猬甚至会滚到凡凡面前,展示自己刺上的草屑,像是在说“你看我厉害不”。凡凡舔了舔爪子,觉得这大概是刺猬界的“社交礼仪”——比鸽子叼干草高级多了。 黄鼠狼的“掏鸟窝未遂”与“羽毛遮脸” 黄鼠狼大概是想换换口味,盯上了树上的鸟窝。它爬上树,刚想伸手掏,就被鸟妈妈啄了脑袋,疼得它“嗖”地窜下来,脑袋上还沾着根鸟毛,像戴了个羽毛发卡。 凡凡蹲在树杈上,看着黄鼠狼顶着鸟毛跑,笑得差点从树上掉下去。这小贼没吸取教训,第二天又去掏另一个鸟窝,结果被鸟爸爸追着啄,吓得它钻进了冬青丛,鸟毛掉了一地,它却捡了根最长的,叼在嘴里,像是在炫耀“我跟鸟战斗过”。 有次它叼着鸟毛路过林家门口,被旺财发现了。傻狗对着它狂吠,黄鼠狼吓得把鸟毛扔到旺财脸上,趁机溜走。旺财被鸟毛糊了一脸,对着空气狂吠,像是在跟鸟毛打架,逗得林朵朵直笑:“旺财,你连羽毛都怕呀?”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旺财对着鸟毛龇牙,突然觉得,这春天的动物们,智商是真的集体下线了——但好像,也因此更热闹了。 春日迷惑行为大赏的“无冕之王” 小区物业把动物们的迷惑行为拍下来,贴在公告栏上搞投票,结果旺财的“影子大战”、边牧的“花粉喷嚏”、三花的“柳絮船”、刺猬的“草球滚”和黄鼠狼的“羽毛发卡”并列第一,物业给它们发了“最佳迷惑奖”——其实是印着它们糗样的小徽章。 凡凡看着旺财戴着“影子战神”的徽章摇尾巴,三花叼着“柳絮船长”的徽章跳上墙头,突然觉得,这群家伙虽然傻,却傻得生机勃勃,像春天里冒出来的嫩芽,带着股不管不顾的劲儿。 傍晚,夕阳把小区染成金红色,动物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旺财还在追自己的影子,边牧对着蒲公英打喷嚏,三花蹲在池塘边看柳絮,刺猬们在草垛上滚来滚去,黄鼠狼叼着鸟毛,在花丛里窜来窜去。 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春天真好。有阳光,有柳絮,有傻狗可以嘲笑,还有永远看不完的热闹。 至于明天会不会有新的迷惑行为? 凡凡看着旺财被自己的影子吓得跳起来,突然觉得,肯定会。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花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春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看旺财追影子,这次所有动物都在笑,连柳絮都飘得像在鼓掌,暖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热闹。 第60章 夏日捉虫 夏天一到,小区的虫子们集体“复工”,知了在树上“知了知了”叫得像开演唱会,螳螂在草丛里举着“大刀”巡逻,蜗牛背着壳在墙上爬,慢得像挂了个迷你房车。动物们也跟着忙活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捉虫锦标赛”悄悄拉开帷幕——凡凡蹲在葡萄架上,看着旺财追着蝴蝶摔进泥坑,三花对着螳螂哈气却不敢下嘴,突然觉得:这夏天的虫子,比月饼还让人着迷。 螳螂的“大刀威慑”与“猫口逃生” 草丛里的螳螂是“虫界霸王”,尤其是那只绿螳螂,体型比别的螳螂大一圈,前肢的“大刀”闪着寒光,连麻雀见了都得绕着走。三花第一次见它,好奇地用爪子去扒拉,结果被螳螂的大刀划了一下,疼得它“喵”一声跳开,对着螳螂龇牙,却再也不敢靠近。 凡凡觉得这螳螂挺有意思,蹲在旁边观察。绿螳螂大概是觉得自己很威风,居然对着凡凡举起大刀,像是在挑衅。凡凡懒得理它——跟虫子较劲,太掉价。 但旺财可不管这些。傻狗看到螳螂,以为是新玩具,冲上去就想叼,结果被螳螂的大刀勾住了鼻子,疼得它“嗷嗷”叫,在地上打滚,螳螂却死死钳住不放,像个挂在狗鼻子上的“迷你收割机”。 “旺财!别动!”林朵朵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把螳螂摘下来,绿螳螂还举着大刀对着旺财晃,气得旺财对着空气狂吠。凡凡蹲在葡萄架上,看着旺财鼻子上的红印,笑得胡须都在抖——这傻狗,连虫子都打不过。 从此,旺财见了螳螂就绕着走,绿螳螂则成了草丛里的“霸主”,三花路过都会主动让路,算是达成了“虫猫互不侵犯条约”。 知了的“噪音攻防战”与“猫爪弹弓” 树上的知了叫得震天响,尤其是中午,能把人从午睡中吵醒。边牧最受不了这噪音,对着树狂吠,试图把知了吓下来,结果嗓子喊哑了,知了叫得更欢,像在嘲笑它“嗓门没我大”。 凡凡觉得这噪音太吵,决定出手。他爬上树,对着知了栖息的树枝猛蹬,树枝摇晃,知了“扑棱”飞起来,凡凡跳起来一爪子拍过去,没拍到知了,却把一片叶子拍进了自己嘴里,呛得他直咳嗽。 三花看得着急,也爬上树,结果脚一滑,从树上摔下来,正好砸在树下乘凉的刺猬身上,刺猬缩成球,把三花弹出去老远,像个被猫爪弹飞的毛球,逗得路过的林朵朵直笑。 最后还是林爸爸出手,用竹竿捅了捅树枝,知了飞起来,凡凡趁机跳起来,总算拍到一只,叼着战利品跳下树,对着边牧晃了晃——看到没?本喵比你厉害。 边牧对着凡凡叫,像是在说“有本事再拍一只”。凡凡:“喵呜。”(懒得理你。) 被拍下来的知了成了旺财的玩具,傻狗叼着它跑,知了还在“知了”叫,像是在喊“救命”,引得一群小屁孩跟着追,小区里热闹得像赶庙会。 蜗牛的“慢动作逃亡”与“盐巴惊魂” 蜗牛是小区里的“慢性子代表”,背着壳在墙上爬,半天挪不了半米,连老慢(乌龟)都比它快。但这慢动作,偏偏成了动物们的“新宠”。 刺猬们喜欢用尖刺碰蜗牛的触角,蜗牛吓得把触角缩回去,过半天再伸出来,刺猬们就再碰,乐此不疲,像在玩“伸缩玩具”;鸽子们则对着蜗牛的壳“咕咕”叫,大概是觉得这硬壳能当饭碗;最绝的是旺财,它把蜗牛放在地上,用鼻子拱着玩,蜗牛被拱得翻了个身,壳朝天,半天翻不过来,傻狗居然对着它摇尾巴,像是在说“加油”。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蜗牛在地上打转,突然想起林朵朵说的“盐巴能让蜗牛化掉”(其实是脱水)。他偷偷叼来一小撮盐,撒在蜗牛旁边,蜗牛爬过盐堆,身体立刻缩了缩,凡凡吓得赶紧用爪子把盐扒开——这玩意儿太厉害,还是不玩了。 结果这一幕被三花看到了,它居然学凡凡,叼来盐撒在另一只蜗牛身上,蜗牛缩成一团,三花吓得窜到树上,对着凡凡“喵”了一声,像是在说“这东西是魔法吗”。凡凡:“喵呜。”(别学我!) 从此,小区的蜗牛们多了个“天敌”——不是盐巴,是总在旁边鬼鬼祟祟的俩猫。 黄鼠狼的“捕蝉大计”与“黄雀在后” 黄鼠狼大概是想换换口味,盯上了树上的知了。它爬上树,刚想伸手抓,就被突然飞出来的麻雀啄了脑袋,疼得它“嗖”地窜下来,正好落在凡凡面前,吓得凡凡一爪子拍在它头上——这小贼,居然敢在本喵的地盘撒野! 黄鼠狼没吸取教训,第二天又去捕蝉,这次学聪明了,趁麻雀不在,悄悄爬上树,抓住了一只知了,正想下树,却被树下的边牧发现了。边牧对着树狂吠,黄鼠狼吓得一哆嗦,知了掉下去,正好砸在边牧头上,边牧叼起知了就跑,黄鼠狼气得在树上“吱吱”叫,像是在骂“煮熟的鸭子飞了”。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黄鼠狼顶着一头树叶从树上下来,觉得这“捕蝉大计”真是“黄雀在后”——不,是“边牧在后”。最搞笑的是,黄鼠狼后来居然联合了灰鸽子,它负责爬树抓知了,鸽子负责望风,抓到的知了一人一半(其实是一鼬一鸽),合作得还挺默契。 林爸爸看着这俩“跨物种搭档”,笑着说:“这黄鼠狼,还懂‘合作共赢’呢。”凡凡觉得这小贼是真聪明——比旺财强多了。 捉虫锦标赛的“无冕之王” 锦标赛没设奖品,但动物们好像都赢了:凡凡拍下来的知了最多,成了“捕蝉冠军”;三花虽然没抓到螳螂,却吓得螳螂不敢靠近草丛,成了“威慑之王”;旺财把蜗牛玩得团团转,成了“慢动作大师”;黄鼠狼和鸽子的“捕蝉组合”效率最高,成了“最佳搭档”;连刺猬们都因为碰蜗牛碰得最勤,成了“最有耐心奖”。 傍晚,夕阳把小区染成橘红色,知了的叫声渐渐低了下去,螳螂躲回草丛,蜗牛还在墙上慢慢爬。动物们聚在中心花园,凡凡叼着知了,三花舔着爪子,旺财玩着蜗牛壳,黄鼠狼和鸽子分享着最后一只知了,刺猬们缩成球滚来滚去,像群会动的毛栗子。 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夏天真好。有虫子抓,有热闹看,有傻狗可以欺负,还有永远忙不完的“捉虫任务”。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比赛? 凡凡看着旺财被蝴蝶吓得跳起来,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花露水味,听着远处的蝉鸣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夏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捉知了,这次所有动物都帮他把风,连螳螂都举着大刀给他指路,最后他抓到了满满一嘴知了,香得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香。 第61章 夏日寻宝 夏夜的小区像被撒了把碎星子,路灯昏黄,蝉鸣渐歇,却藏着比白天更热闹的秘密。凡凡蹲在林家屋顶,看着手电筒的光柱在草丛里晃来晃去——林朵朵和几个孩子在玩“寻宝游戏”,据说埋了些糖果和小玩具。这可把动物们的好奇心勾了起来,一场由人类游戏引发的“动物寻宝热”,在月光下悄悄上演。 刺猬的“地下粮仓”与“糖果大搬家” 孩子们埋宝藏时,刺猬们躲在冬青丛里看得一清二楚。等孩子们一走,大刺猬就带着小刺猬们开工了——用尖刺扒开松软的泥土,把埋在地下的水果糖、奶片叼出来,运回自己的纸箱“粮仓”。 它们的“搬运术”堪称一绝:小刺猬用尖刺扎着水果糖,像背着彩色的小灯笼;大刺猬更厉害,能把整包奶片搂在怀里,肚皮贴地爬,活像个推着货物的小商贩。凡凡趴在墙头,看着刺猬们来来回回搬运,突然觉得这群小家伙比橘猫还会囤货。 但“寻宝”也会翻车。有只小刺猬贪心,扎了三颗水果糖,结果爬斜坡时没站稳,连“糖”带“刺”滚了下去,正好撞在路过的黄鼠狼腿上。黄鼠狼被吓了一跳,低头一看是糖果,居然叼起一颗就跑,气得小刺猬在原地“吱吱”叫,像在骂“强盗”。 大刺猬见状,居然带着其他刺猬追了上去,用尖刺围成个圈,把黄鼠狼困在中间。黄鼠狼看着一圈“刺球”,吓得把糖果吐出来,窜进了灌木丛——看来在“护粮”这件事上,刺猬们比谁都团结。 鸽子的“空中侦察”与“羽毛标记法” 鸽子们也想分杯羹,灰鸽子带着“帮派”在小区上空盘旋,用“空中侦察”锁定孩子们埋宝藏的地方。它们发明了个笨办法:发现可疑地点,就叼根羽毛扔下去做标记,结果风一吹,羽毛飘到了池塘里,把红金鱼吓了一跳,还以为是新食物。 有次灰鸽子发现林朵朵把一块巧克力埋在了樱花树下,赶紧俯冲下去,想用喙扒土,结果巧克力太硬,啄了半天没动静,反而把嘴硌得生疼,对着树干“咕咕”叫,像是在骂“这破玩意儿怎么这么硬”。 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跳下树,用爪子扒了两下,巧克力就露了出来。灰鸽子以为凡凡要抢,对着他的爪子就啄,凡凡反手一爪子拍在它头上,灰鸽子委屈地“咕咕”叫,却不敢再动。凡凡叼起巧克力,没吃,反而扔给了灰鸽子——看在你侦察半天的份上,赏你了。 从此,灰鸽子见了凡凡,居然会把自己找到的“宝藏”(其实是片碎饼干)叼过来分享,算是“投桃报李”。凡凡嫌弃地躲开,心里却有点得意:本喵的面子,还是挺大的。 旺财的“嗅觉失灵”与“错把石头当肉干” 旺财的鼻子平时挺灵,一到寻宝就掉链子。林爸爸故意把块肉干埋在花坛里,让它找,傻狗闻着味儿冲过去,扒了半天,居然叼出块石头,还叼着石头摇头摆尾,像是在炫耀“我找到啦”。 林爸爸笑得直揉肚子:“傻狗,这是石头!肉干在那边呢!” 旺财哪肯信,叼着石头跑,结果石头太重,“啪嗒”掉在地上,砸了它的爪子,疼得它“嗷嗷”叫,对着石头狂吠,像是在骂“你居然敢骗我”。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对着石头龇牙,笑得尾巴都在抖——这智商,怕是被夏夜的蚊子叮傻了。 更搞笑的是,旺财后来把目标盯上了老慢(乌龟)的盆。它大概是闻着盆里有股鱼腥味,以为藏了宝藏,对着盆狂扒,把老慢吓得缩成壳,盆里的水溅了旺财一脸,傻狗甩甩头,继续扒,像是不把老慢扒出来不罢休。 最后张奶奶赶来,把旺财赶跑,指着盆里的老慢说:“你这傻狗,想把老慢当宝藏挖出来啊?”旺财委屈地蹭张奶奶的腿,像是在说“它藏得太好,我没认出来”。 三花的“夜猫突击队”与“偷挖邻居家的红薯” 三花带着黑猫橘猫,组成了“夜猫突击队”,不满足于找孩子们的宝藏,居然盯上了王阿姨种在院子里的红薯。它们趁王阿姨关灯睡觉,翻墙而入,用爪子扒土,把刚长熟的小红薯扒出来,叼着就跑,在院子里留下一串小坑,像被老鼠刨过。 王阿姨早上起来一看,气得叉腰骂:“哪来的野猫,敢偷我的红薯!” 三花它们可不管,把红薯藏在树洞里,当成“储备粮”。凡凡发现后,也想分点,三花居然很大方,推给它半块,俩猫蹲在树洞里,对着月光啃红薯,甜得胡须都在颤——原来这比猫粮好吃多了。 但好景不长,王阿姨在院子里放了个捕鼠夹(其实是吓唬野猫),三花没注意,爪子被夹了一下,疼得它“喵”一声窜上树,从此再也不敢去王阿姨家,见了捕鼠夹就绕道,像个被打过的小偷。 黄鼠狼的“偷鸡不成蚀把米”与“误闯儿童帐篷” 黄鼠狼大概是饿疯了,居然想偷张奶奶养的小鸡。它趁张奶奶没关门,溜进鸡窝,刚想叼走只小鸡仔,就被鸡妈妈发现了,鸡妈妈扑上来啄它的脑袋,小鸡仔们也跟着“叽叽”叫,把整个小区的狗都引来了。 黄鼠狼吓得窜出鸡窝,慌不择路,居然钻进了孩子们搭在广场上的帐篷。帐篷里的孩子们正在讲故事,突然看到只黄鼠狼钻进来,吓得尖叫,黄鼠狼也吓得直蹦,在帐篷里乱窜,把帐篷的拉链都撞开了,最后从帐篷里窜出来,正好撞在赶来的边牧身上,被边牧摁在地上,动弹不得。 张奶奶赶来,看着被摁住的黄鼠狼,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小贼,偷鸡不成,差点成了孩子们的‘故事道具’!”最后把黄鼠狼放了,警告它“再敢来偷鸡,就把你炖了”。 黄鼠狼连滚带爬地跑了,从此见了鸡窝就绕着走,见了帐篷更是躲得远远的——大概是怕再被孩子们的尖叫吓破胆。 月光下的“宝藏分享会” 寻宝热持续了几天,动物们的“宝藏库”都堆得满满当当:刺猬的纸箱里全是糖果,鸽子窝里藏着碎饼干,三花的树洞里有红薯,旺财的狗窝里堆着石头(它大概觉得这是宝贝),连老慢的盆边都放着凡凡叼来的半块红薯。 某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动物们居然自发搞了场“宝藏分享会”。凡凡把红薯分给三花,三花把糖果分给刺猬,刺猬把奶片分给鸽子,鸽子把饼干渣分给旺财,旺财……旺财把石头推给了边牧,边牧对着石头闻了闻,居然叼着跑了,像是真把它当成了宝贝。 林朵朵趴在窗台上,看着月光下的动物们分享“宝藏”,笑着说:“凡凡,它们好像在过家家呀。”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这不是过家家,这是动物界的“财富密码”。 他看着旺财被边牧的尾巴扫倒,笑得在地上打滚,突然觉得,这夏夜的寻宝游戏,比白天的捉虫大赛还好玩。至少,它让大家学会了找东西,学会了分享(虽然偶尔会偷),还让他知道了红薯比猫粮甜,刺猬的粮仓有多满,黄鼠狼偷鸡时有多狼狈。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寻宝? 凡凡看着灰鸽子在屋顶上对着月亮“咕咕”叫,像是在报告新发现的宝藏地点,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远处的虫鸣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夏夜,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树洞里啃红薯,这次所有动物都把最好的宝藏推给他,连旺财都把最圆的石头送给了他,甜得他胡子上的糖渣都化了。 嗯,这梦真甜。 第62章 囤货 秋风一刮,小区的动物们像被按了“囤货开关”,个个忙得脚不沾地。松鼠抱着松果在树上飞窜,像群扛着炮弹的小士兵;刺猬把瓜子扎满背,活像移动的坚果刺猬;连最懒的橘猫,都开始往树洞里塞小鱼干。凡凡蹲在银杏树上,看着松鼠为了抢一颗松果打架,黄鼠狼偷偷摸摸往自己窝里搬花生,突然觉得:这秋天,比超市打折还让人疯狂。 松鼠的“松果银行”与“防偷三十六计” 松鼠们的“松果银行”藏在老松树的树洞里,大松鼠每天都要清点库存,像个严谨的银行行长。为了防偷,它们发明了一堆歪招:在树洞门口撒松针当“警报器”,谁踩上去就“沙沙”响;把最瘪的松果摆在洞口当“诱饵”,好的全藏在最里面;甚至让小松鼠轮流站岗,看到可疑动物就“吱吱”叫,像群拿着对讲机的保安。 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住黄鼠狼。这小贼不知从哪学的本事,居然会模仿松鼠的叫声,趁站岗的小松鼠分神,“嗖”地钻进树洞,叼起两把松果就跑,等大松鼠发现时,树洞里只剩一堆松针和几个烂松果,气得大松鼠对着黄鼠狼逃跑的方向跳脚,尾巴竖得像根炸毛的鸡毛掸子。 更绝的是,大松鼠居然找凡凡“求助”。它叼着颗最饱满的松果,放在凡凡面前,对着树洞“吱吱”叫,像是在说“帮我看仓库,这松果归你”。凡凡叼过松果,心里想:看在松果的份上,就帮你盯两天。 结果凡凡刚蹲在树上,就看到黄鼠狼鬼鬼祟祟地来了。凡凡“喵”一声跳下去,一爪子拍在黄鼠狼屁股上,小贼吓得叼着的松果都掉了,窜进灌木丛,尾巴尖还沾着颗松果,像挂了个小灯笼。大松鼠在树上“吱吱”叫好,像是在喊“打得好”。 刺猬的“瓜子运输专线”与“扎满山楂果” 刺猬们的囤货目标是瓜子。小区超市门口总有老人嗑瓜子,地上堆着不少瓜子壳,刺猬们就扒开壳找瓜子仁,用尖刺扎着往纸箱里运,一趟能扎十几颗,像列“瓜子小火车”。 有只小刺猬太贪心,看到张奶奶晒的山楂果,觉得红彤彤的好看,也想往背上扎。结果山楂果太圆,扎不住,滚得满地都是,小刺猬追着山楂果跑,尖刺上的瓜子全掉了,最后只扎到颗烂山楂,气得在地上转圈,像团会移动的“愤怒小毛球”。 凡凡蹲在旁边看热闹,看着小刺猬背着烂山楂往纸箱爬,笑得肚皮都颤了。林朵朵跑过来,捡起地上的瓜子仁,放在小刺猬面前,小刺猬对着她“咕噜”叫,像是在道谢,然后把烂山楂扔掉,重新扎瓜子,这次学乖了,只扎最稳妥的。 刺猬们的纸箱很快堆成了“瓜子山”,大刺猬却突然变得大方,会把瓜子分给路过的京巴狗。京巴狗叼着瓜子,跑回张奶奶身边,张奶奶笑着说:“这刺猬,比贝贝(京巴狗)还懂事。”凡凡觉得,大概是囤太多,吃不完了。 旺财的“骨头储蓄罐”与“埋错地方闹笑话” 旺财迷上了埋骨头。林爸爸每天给它一根牛棒骨,它啃两口就舍不得吃,叼着往花园跑,找个地方刨坑埋起来,像在存“狗界养老金”。可这傻狗记性太差,埋完就忘,第二天又叼着新骨头埋,结果花园里到处是它的“骨头储蓄罐”,连林妈妈种的月季花都被刨了,气得林妈妈追着它打:“你这傻狗,想把花园改成坟场啊?” 更搞笑的是,旺财居然把骨头埋在了老慢(乌龟)的盆底下。老慢爬出来晒太阳,正好把骨头扒了出来,叼着骨头(其实是用嘴拱)往池塘爬,像是想把骨头当“过冬口粮”。旺财发现后,对着老慢狂吠,老慢却缩成壳,把骨头压在底下,任凭旺财怎么叫都不动,活像个“占着骨头不撒手的老顽固”。 最后还是林爸爸把骨头挖出来,还给旺财,傻狗叼着骨头,对着老慢的盆狂扒,像是在说“以后不许偷我的钱”。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旺财把骨头埋进狗窝——这次总算找对地方了。 三花的“鱼干囤积战”与“被老鼠偷家” 三花不知从哪弄来一堆小鱼干,藏在废弃的排水管里,每天都要去数数,像个守财奴。它怕被凡凡发现,总趁凡凡睡觉的时候去添鱼干,结果凡凡早就发现了,只是懒得跟它抢——本喵的罐头比鱼干好吃多了。 可三花防住了凡凡,没防住老鼠。排水管里住进了一窝老鼠,趁三花不在,把鱼干偷得只剩两根,还在排水管里拉了堆老鼠屎,像是在“宣示主权”。三花发现后,气得对着排水管狂挠,把管子挠出个洞,老鼠们从洞里窜出来,吓得三花跳上墙头,对着老鼠龇牙,却不敢下去——原来猫也有怕的东西。 凡凡跳下去,三下五除二把老鼠赶跑,叼起剩下的两根鱼干,扔给三花。三花看着鱼干,又看看凡凡,突然用头蹭了蹭凡凡的爪子,算是道谢。凡凡嫌弃地躲开,心里却有点得意:关键时刻,还得靠本喵。 黄鼠狼的“花生劫案”与“偷鸡不成改偷粮” 黄鼠狼大概是被松鼠的“松果银行”刺激到了,居然盯上了李大爷晒的花生。它趁李大爷午睡,叼着布袋(不知道从哪叼来的破布)去偷花生,一趟能装半袋,往返跑了三趟,把李大爷的花生偷了小半筐,藏在冬青丛里,像个“地下粮仓”。 李大爷发现花生少了,气得拿着扫帚在小区转悠,看到黄鼠狼从冬青丛里钻出来,嘴里还叼着颗花生,当场追了上去:“你这小贼!偷完鸡想偷花生啊?” 黄鼠狼吓得把花生吐出来,窜进了刺猬的纸箱。刺猬们缩成球,对着黄鼠狼扎,黄鼠狼被扎得“吱吱”叫,从纸箱里滚出来,正好撞在赶来的边牧身上,被边牧摁在地上,嘴里的花生撒了一地,像场“花生雨”。 李大爷看着被摁住的黄鼠狼,哭笑不得:“算了算了,看你也饿,剩下的花生给你留两把。”黄鼠狼像是听懂了,对着李大爷“吱吱”叫,边牧这才松开它,黄鼠狼叼起花生,窜进灌木丛,这次没跑远,蹲在丛里啃花生,大概是觉得“不偷也能有吃的”。 秋日囤货大赛的“意外赢家” 秋天快结束时,动物们的囤货都有了着落:松鼠的“松果银行”在凡凡的看守下,堆得满满当当;刺猬的纸箱里瓜子和山楂果(林朵朵给的)堆成了山;旺财的狗窝里埋着三根骨头,总算没忘;三花的排水管里重新囤了鱼干,这次加了“凡凡看守”服务;黄鼠狼的冬青丛里有花生,不用再偷了。 凡凡蹲在银杏树上,看着动物们守着自己的“宝藏”晒太阳,松鼠抱着松果打盹,刺猬缩成球滚来滚去,旺财趴在狗窝上哼哼,三花舔着爪子数鱼干,黄鼠狼啃着花生看风景,突然觉得,这囤货的秋天,虽然忙乱,却很踏实。 林朵朵拿着相机,拍下这一幕,笑着说:“凡凡,它们好像在过丰收节呀。” 凡凡舔了舔爪子,心里想:大概是。 至于冬天会不会饿肚子? 凡凡看着旺财叼着骨头,跑过来讨好它,突然觉得,肯定不会。反正这傻狗的骨头,最后都会进本喵的肚子。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秋天的桂花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秋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吃松果,松鼠们把最大的松果推给他,刺猬们用尖刺扎着瓜子喂他,甜得他胡子上的花生渣都化了。 嗯,这梦真香。 第63章 冬日 冬天的冷风吹得像哨子,小区的动物们彻底放弃了“户外活动”,集体进入“宅家摆烂模式”。凡凡窝在林家的暖气片上,看着窗外飘雪,刺猬在纸箱里堆成“刺球塔”,鸽子蹲在屋檐上缩成“灰疙瘩”,突然觉得:这冬天,躺着不动就是最大的胜利。 刺猬的“纸箱堡垒”与“起床困难症” 刺猬们把纸箱改成了“多层堡垒”,底层铺棉花,中层垫干草,顶层堆树叶,钻进里面就不肯出来,像群冬眠的“毛栗子罐头”。大刺猬是“起床困难户”的代表,每天太阳晒到纸箱顶,它才慢悠悠地探出头,打个哈欠,再缩回去,像是在说“再睡五分钟”。 有次林朵朵想看看它们,刚掀开纸箱盖,就被里面的“刺球瀑布”吓了一跳——小刺猬们被惊醒,滚作一团,尖刺互相勾着,像串扎满牙签的糖葫芦。大刺猬被吵醒,对着林朵朵“吱吱”叫,像是在骂“谁让你掀我被子”。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刺猬们重新堆成球,大刺猬把最暖和的棉花都扒到自己肚子底下,小刺猬们挤在旁边,气得用尖刺轻轻扎它,像在抗议“不公平”。凡凡觉得这场景眼熟——跟旺财抢暖气片时的自己一模一样。 最绝的是,刺猬们为了少出门,居然学会了“储备尿液”。以前每天要出来尿一次,现在能憋三天,纸箱角落里堆着团吸满尿的棉花,像块“生化武器”,连路过的黄鼠狼都绕着走,大概是被熏着了。 鸽子的“屋檐雕塑”与“集体发呆大赛” 鸽子们放弃了“空中巡逻”,集体蹲在居民楼的屋檐上,缩着脖子,翅膀贴紧身体,像排灰扑扑的雕塑。灰鸽子是“发呆冠军”,能对着雪地蹲一下午,动都不动,路过的麻雀以为它冻僵了,凑过去啄它的羽毛,它才慢悠悠地晃一下脑袋,像是在说“别打扰我思考鸟生”。 有只小鸽子大概是蹲麻了,想飞起来活动活动,结果刚展开翅膀,就被风吹得打了个趔趄,差点从屋檐上掉下去,吓得它赶紧缩回翅膀,继续蹲着,比之前更僵硬了,像块被冻住的小年糕。 凡凡趴在窗台,看着鸽子们集体发呆,突然觉得它们像群退休老干部,每天的任务就是“晒太阳、看风景、不动弹”。有次林爸爸在楼下撒面包屑,鸽子们居然没动——大概是觉得“下楼太累,饿肚子也比吹风强”,最后还是麻雀们冲上去抢光了,气得灰鸽子对着麻雀“咕咕”叫,却依然没动地方。 黄鼠狼的“偷被窝计划”与“被猫抓包现场” 黄鼠狼大概是冻坏了,居然打起了“偷被窝”的主意。它趁林朵朵开窗户通风,“嗖”地窜进卧室,想钻进被窝取暖,结果刚跳上床,就被守在床边的凡凡一爪子拍在屁股上,疼得它“吱吱”叫,窜回了窗外,尾巴尖还沾着根林朵朵的头发,像挂了根白丝线。 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黄鼠狼在雪地里蹦跶,笑得胡须直颤——这小贼,居然敢跟本喵抢被窝,怕是忘了上次被辣椒辣哭的事。 但黄鼠狼没放弃,又盯上了旺财的狗窝。它趁旺财出门溜达(其实是被林妈妈拽出去上厕所),钻进狗窝,把自己裹在旺财的毛毯里,像条黄色的小蛇。结果旺财回来,对着狗窝狂吠,黄鼠狼吓得从毛毯里滚出来,毛毯缠在身上,像穿了件破烂的披风,跑起来一颠一颠,逗得林朵朵直笑:“这黄鼠狼,还挺会找地方。” 猫狗的“暖气片沙发争夺战”与“摆烂姿势大赏” 林家的暖气片成了“豪华沙发”,凡凡和旺财每天的任务就是“抢占最佳位置”。凡凡发明了“摊饼式”——肚子贴紧暖气片,四肢展开,像块被烤软的猫饼干;旺财则擅长“卷饼式”——把自己盘成圈,尾巴盖住脸,像个毛茸茸的狗团子。 有天凡凡起晚了,暖气片被旺财占了,傻狗正对着暖气哈气,爪子烤得通红。凡凡气得跳上去,俩家伙在暖气片上挤来挤去,结果把林妈妈晾在上面的袜子挤掉了,正好掉在凡凡头上,把他盖成了“蒙面猫侠”,逗得林朵朵拍着桌子笑。 三花偶尔会来蹭暖气,它不跟凡凡抢,而是蹲在暖气片旁边的小板凳上,发明了“侧躺式”——一只爪子搭在暖气片上,另一只垂着,像位优雅的“猫贵妃”,只是嘴角挂着点冰碴,大概是从外面进来的。 凡凡看着三花的“贵妃躺”,突然觉得有点好笑——平时野得像只狼,一到冬天就成了娇小姐,连走路都怕踩脏了爪子。 乌龟的“冬眠摆烂王”与“被误认为石头事件” 老慢(乌龟)是小区的“摆烂天花板”,从立冬开始就缩在盆里,一动不动,连头都不伸出来,像块灰绿色的石头。张奶奶每天给它换温水,它都没反应,张奶奶一度以为它冻僵了,用手戳了戳它的壳,它才慢悠悠地晃了一下,像是在说“别碰,我在冬眠”。 有次小区保洁阿姨来打扫,差点把老慢的盆当成“废弃石头盆”端走,张奶奶吓得赶紧拦住:“这是我家老慢!活的!”保洁阿姨凑近一看,老慢的壳上还结了层薄冰,确实像块冻住的石头,笑着说:“这乌龟,比石头还安静。” 凡凡路过张奶奶家,看着盆里的老慢,突然觉得它才是“摆烂赢家”——不用抢暖气,不用囤粮食,缩在壳里就能过冬,比自己和旺财省心多了。有次他用爪子拍了拍老慢的盆,老慢没动,他又拍了拍,还是没动,最后他对着盆撒了泡尿(别问猫为什么这么做,大概是宣示主权),老慢依然没动,算是“摆烂完胜”。 冬日摆烂大赛的“无冕之王” 小区物业大概是闲得慌,搞了场“冬日摆烂大赛”,投票选出“最能躺”的动物。结果刺猬们以“七天不出箱”当选“团队冠军”,灰鸽子以“蹲屋檐五小时不动”当选“发呆冠军”,老慢以“全冬不露头”当选“终极摆烂王”,凡凡和旺财则因为“每天抢暖气但从不打架”,得了个“和谐摆烂奖”。 颁奖那天,物业经理举着奖杯(其实是个装猫粮的空罐子),对着动物们喊:“恭喜各位‘摆烂大师’!冬天就该好好休息!”动物们没反应——刺猬在纸箱里睡觉,鸽子在屋檐发呆,老慢缩在盆里,凡凡和旺财趴在暖气片上,连眼皮都没抬。 林朵朵看着这一幕,笑得直揉肚子:“它们大概是觉得‘领奖太累,不如躺着’。” 凡凡舔了舔爪子,觉得确实如此。冬天的意义,不就是不用干活、不用打架、不用抢地盘,舒舒服服躺着吗? 雪停了,太阳出来了,照在暖气片上,暖烘烘的。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旺财在梦里蹬腿,大概是梦见在雪地里追蝴蝶;窗外的鸽子们依然蹲在屋檐上,像排安静的雕塑;张奶奶家的盆里,老慢还是没动。 他往暖气片深处挪了挪,觉得这样的冬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暖气片上摊成饼,旺财把最好的位置让给了他,刺猬们的纸箱里飘出瓜子香,鸽子们的发呆大赛他赢了第一名,暖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暖。 第64章 开春摆焕 冬天的尾巴刚翘起来,小区的动物们就像被按了“重启键”,一个个从“摆烂模式”切换到“返工状态”,只是这返工的姿势,比冬眠时还离谱。凡凡蹲在刚抽芽的柳树枝上,看着刺猬把囤的瓜子全撒了,鸽子飞起来撞了墙,黄鼠狼偷白菜时摔进了泥坑,突然觉得:这群家伙怕不是把脑子冻僵了。 刺猬的“开工仪式”与“瓜子雪崩” 刺猬们从纸箱里钻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清点“年货”。大刺猬扒开棉花,想把囤的瓜子倒出来晒晒,结果爪子一滑,整堆瓜子“哗啦”一声滚了出来,像场“瓜子雪崩”,在雪地上撒了一地,引得麻雀们“呼啦”围上来,啄得“叽叽喳喳”响。 大刺猬急得在瓜子堆里转圈,用尖刺扎起瓜子往回运,可刚扎起三颗,就被麻雀们叼走两颗,气得它对着麻雀“吱吱”叫,却不敢冲上去——毕竟,被一群麻雀啄脑袋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刺猬们更惨,学着大刺猬扎瓜子,结果扎到颗冻硬的瓜子,尖刺被崩了一下,疼得它在地上打滚,瓜子撒得更欢,像在给麻雀们“加餐”。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刺猬们忙得团团转,最后只收回半捧瓜子,笑得胡须都直了——这开工第一天,就赔本了。 林朵朵跑过来,帮刺猬们赶走麻雀,还把自己的饼干捏碎撒在旁边:“别抢了,给你们吃这个。”刺猬们对着她“咕噜”叫,像是在道谢,然后把饼干碎和剩下的瓜子混在一起,重新埋进土里,大概是觉得“换个地方囤,这次肯定丢不了”。 鸽子的“复飞训练”与“撞墙惨案” 鸽子们蹲了一冬天,翅膀都快忘了怎么扇。灰鸽子想带“帮派”重新占领天空,结果刚飞起来两米高,就被风吹得打了个趔趄,翅膀撞到旁边的电线杆上,“咚”一声掉下来,正好落在凡凡面前,嘴里还叼着根被撞下来的羽毛,像在展示“飞行成果”。 凡凡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这傻鸟,怕不是把自己撞成脑震荡了。 更惨的是那只小鸽子,它学着灰鸽子飞,结果没掌握好方向,一头撞在居民楼的玻璃上,像片被拍扁的树叶,慢慢滑下来,晕乎乎地晃了晃脑袋,对着玻璃里的自己“咕咕”叫,大概是在骂“谁挡我路”。 鸽子们的“复飞训练”成了小区一景:有的飞着飞着掉下来,有的撞在树上,有的干脆贴着地面扑腾,像群被拔了毛的鸡。最后灰鸽子放弃了,带着大家重新蹲回屋檐,只是这次蹲得没那么稳,总像要滑下来,活像群站不稳的“老干部”。 黄鼠狼的“偷菜复工”与“泥坑惊魂” 黄鼠狼大概是饿坏了,复工第一天就盯上了张奶奶的菜园。园里的青菜刚冒芽,嫩得能掐出水,它趁张奶奶浇水的功夫,“嗖”地窜进去,叼起颗菜苗就跑,结果脚下一滑,摔进了浇菜的泥坑里,成了只“泥黄鼠狼”,菜苗掉在泥里,被它踩得稀烂。 张奶奶看着泥坑里的黄鼠狼,又气又笑:“你这小贼,一冬天没见,本事没长,胆子倒大了!”说着用树枝把它扒出来,黄鼠狼抖了抖身上的泥,溅了张奶奶一裤腿,然后“嗖”地窜进灌木丛,只留下个泥乎乎的影子,像块会跑的烂泥。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黄鼠狼在灌木丛里蹭泥,结果越蹭越脏,尾巴上的毛粘成一绺一绺的,像根拖把,笑得差点从墙上掉下去。这小贼大概是觉得“偷菜太危险”,下午居然叼来只肥老鼠,放在张奶奶门口,像是在“赔罪”,气得张奶奶把老鼠扔给了路过的三花。 猫狗的“运动康复课”与“胖成球惨案” 凡凡和旺财一冬天没动,都胖了一圈。凡凡跳上窗台时,肚子卡在窗框上,费了半天劲才挤进去,引得林朵朵直笑:“凡凡,你该减肥啦!” 旺财更惨,以前能轻松钻过的狗洞,现在卡在中间,进不去也出不来,前腿扒着洞外的土,后腿在洞里蹬,像只被夹住的胖泥鳅。林爸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拽出来,傻狗的肚子上勒出一圈红印,对着狗洞“呜呜”叫,像是在骂“谁把洞改小了”。 为了减肥,俩活宝被迫上“运动康复课”:林朵朵扔球让旺财追,傻狗跑两步就喘,舌头耷拉得像块抹布;凡凡被林爸爸逼着爬树,结果爬到一半滑下来,摔在旺财身上,俩家伙滚作一团,像两个会喘气的毛球。 三花路过,看着它们的惨样,对着凡凡“喵”了一声,像是在嘲笑“胖成这样还动”。凡凡气得想追,结果刚站起来就打了个趔趄——看来减肥这事,急不来。 乌龟的“慢启动模式”与“晒太阳翻车” 老慢(乌龟)的复工最“佛系”。张奶奶把它从盆里捞出来,放在阳光下的石板上,它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地爬了两厘米,然后又缩成壳,像是在说“再晒会儿,不急”。 有次石板被晒得太烫,老慢想挪个地方,结果爬得太急,从石板上滚了下来,摔在草丛里,壳朝上,四肢朝天蹬,像个翻不过来的王八,逗得路过的刺猬们围着它转,尖刺轻轻碰它的壳,像是在帮它翻身。 最后还是凡凡路过,用爪子把它扒过来,老慢伸出脖子,对着凡凡“咔嚓”一口,没咬到,却把凡凡吓得跳开——这老东西,好心帮你,还想咬我? 老慢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慢慢爬回石板,这次没缩壳,而是对着凡凡伸了伸脖子,像是在道歉。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慢悠悠地晒太阳,突然觉得这“慢启动”也挺好——至少不会像黄鼠狼那样摔进泥坑。 返工季的“意外收获” 动物们的返工虽然闹了不少笑话,却也有意外收获:刺猬们学会了和麻雀“共享瓜子”,你一颗我一颗,倒也相安无事;鸽子们虽然飞得还是歪歪扭扭,却能勉强从屋顶飞到地面,抢到面包屑的效率高了不少;黄鼠狼放弃了偷菜,改去捉老鼠,居然成了小区的“捕鼠小能手”;凡凡和旺财瘦了点,至少能钻过窗台和狗洞了;老慢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石板周围半米,算是“重大突破”。 傍晚,夕阳把小区染成金红色,动物们聚在中心花园:刺猬们在晒瓜子,鸽子们在低空盘旋,黄鼠狼叼着老鼠向张奶奶“邀功”,旺财追着蝴蝶跑(虽然跑不快),凡凡蹲在柳树上梳理毛发,老慢趴在石板上,像块安静的绿石头。 林朵朵坐在长椅上,看着这热闹的一幕,笑着说:“春天真好,大家都动起来了。” 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旺财被蝴蝶吓得蹦起来,突然觉得,这闹哄哄的返工季,比冬天的摆烂日子有意思多了。至少,有瓜子可以抢,有飞不起来的鸽子可以笑,有胖成球的傻狗可以欺负,还有永远想不到的新笑话。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返工”? 凡凡看着灰鸽子又一次撞在电线杆上,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春天的青草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春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追蝴蝶,这次跑得飞快,旺财和边牧都被甩在后面,刺猬们的瓜子撒了一地,像给他铺了条金色的路,暖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热闹。 第65章 夏日泼水 夏天热得柏油路能煎鸡蛋,小区的动物们快被烤成“肉干”。不知是谁先发现的,物业浇花的水管成了“消暑神器”,一拧开,清凉的水“哗啦啦”喷出来,瞬间成了动物们的“快乐源泉”。凡凡蹲在石榴树上,看着旺财被水管喷得四脚朝天,刺猬缩成球在水洼里滚,突然觉得:这夏天,玩水比舔冰棍带劲多了。 水管争夺战:狗的“水枪大战”与猫的“偷袭战术” 物业的老李师傅每天中午来浇花,水管一出水,旺财和边牧就像疯了一样冲上去,对着水流狂吠,爪子拍得水花四溅,活像两只在喷泉里撒欢的“落水狗”。老李师傅故意把水管抬高,水流像条银蛇,俩狗跳起来咬,结果摔进泥里,变成“泥狗”,引得旁边的麻雀“叽叽喳喳”笑。 凡凡和三花不喜欢“正面硬刚”,玩的是“偷袭”。等老李师傅收水管时,它们突然窜出来,用爪子扒拉水管头,残留的水“滋”地喷出来,正好浇在旺财脸上,傻狗吓得蹦起来,对着空气狂吠,凡凡和三花则窜上树,对着它龇牙——这叫“智取”。 有次凡凡玩得太疯,爪子勾住了水管,被老李师傅拖着跑了半条路,像只被拴着的“拖把猫”,毛全湿透了,贴在身上像块黑抹布。林朵朵跑过来救它,笑得直不起腰:“凡凡,你这是在表演‘拖把成精’吗?” 凡凡甩甩身上的水,对着三花“喵”了一声——都怪你不帮忙!三花蹲在树上,尾巴尖还在滴水,却笑得胡子都抖了。 池塘“潜水大赛”与“金鱼抗议” 中心花园的池塘成了“天然泳池”。旺财和边牧比赛“潜水”,其实就是把头扎进水里,看谁憋得久。旺财憋了三秒就抬起头,鼻子上挂着片荷叶,像戴了个小帽子;边牧憋了五秒,抬起头时嘴里叼着条水草,得意地甩尾巴,结果水草甩进了眼睛里,疼得它“嗷嗷”叫。 凡凡蹲在池边,看着它们把池塘搅成“泥浆”,金鱼们吓得躲在假山后,红金鱼最胖,被搅起的泥沙糊了一脸,对着岸上的狗“吐泡泡”,像是在抗议“污染水质”。 三花不知从哪找来个塑料盆,跳进池塘,把盆扣在头上,像戴了个“潜水帽”,在水里扑腾,结果盆翻了,扣住了它的脑袋,它在水里乱撞,像个会移动的“倒扣花盆”,逗得凡凡在岸上直笑。 最后还是林爸爸把盆捞起来,三花甩甩头上的水,对着凡凡龇牙——要不是你笑出声,本喵才不会慌! 刺猬的“水洼打滚”与“刺上挂浮萍” 刺猬们不敢下水塘,就在旁边的水洼里玩。它们缩成球,在水洼里滚来滚去,尖刺上沾着浮萍和泥,像团会移动的“水藻球”。大刺猬滚得太用力,从水洼里滚出来,撞在老慢(乌龟)的盆上,把老慢吓得缩成壳,盆里的水溅了刺猬一身,像是在“反击”。 小刺猬们学大刺猬滚水洼,结果滚到了荨麻丛里,刺上挂着荨麻叶,疼得它们“吱吱”叫,在水洼里拼命蹭,把水都搅浑了,像在洗“药浴”。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把自己折腾得又疼又痒,突然觉得这招“自讨苦吃”,比旺财还傻。 林朵朵路过,给它们撒了把面包屑,刺猬们立马忘了疼,凑过来抢,水洼里的泥溅了它们一脸,像群长了胡子的“小老头”。凡凡叼起块面包屑,扔给红金鱼——还是鱼聪明,待在水里不惹事。 黄鼠狼的“偷西瓜皮”与“滑滑梯惨案” 黄鼠狼不知从哪偷了块西瓜皮,叼到池塘边,把它当成“滑滑梯”,站在西瓜皮上往水洼里滑,“嗖”地一下,滑得老远,得意地“吱吱”叫。 有次它滑得太猛,西瓜皮翻了,它直接摔进泥坑,变成“泥黄鼠狼”,爪子还抓着半块西瓜皮,像举着个“盾牌”。旺财路过,对着它狂吠,黄鼠狼吓得窜上树,西瓜皮掉下去,正好扣在旺财头上,傻狗对着池塘照了照,以为自己戴了顶“绿帽子”,气得对着树狂吠。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黄鼠狼在树枝上蹭泥,结果越蹭越脏,尾巴上的毛粘成一绺一绺的,像根拖把,笑得差点掉下去。这小贼大概是觉得“西瓜皮滑梯”太危险,下午居然叼来片荷叶,铺在水洼边,继续滑,结果荷叶一湿就烂了,它又摔进泥里——看来“翻车”是命中注定。 鸽子的“喷水浴”与“羽毛打结” 鸽子们也想玩水,却不敢靠近池塘,只能等老李师傅浇花时,凑过去让水流浇在身上,像群在淋浴的“落汤鸽”。灰鸽子最讲究,只让水流浇翅膀,不让浇脑袋,结果翅膀的毛全湿透了,耷拉下来像块破布,脑袋却干干爽爽,像个戴了假发的“绅士”。 有只小鸽子太贪心,钻进水管喷出的水幕里,结果羽毛全被冲得打结,像团乱麻,飞都飞不起来,只能蹲在地上“咕咕”叫,像是在哭。凡凡路过,用爪子帮它扒了扒羽毛,小鸽子对着凡凡“咕咕”叫,像是在道谢。凡凡嫌弃地甩甩爪子——要不是看你可怜,本喵才不管。 从此,鸽子们见了凡凡,居然会主动让开水管的最佳位置,灰鸽子甚至会叼来根水草,放在凡凡面前——这大概是鸽界最高礼仪了,比之前的干草高级多了。 泼水节的“意外和平” 玩了一整天,动物们都累坏了:旺财趴在树荫下,舌头伸得老长;边牧的毛纠结在一起,像块抹布;凡凡和三花蹲在屋顶,舔着湿漉漉的爪子;刺猬们缩在纸箱里,尖刺上的浮萍还没掉;黄鼠狼在灌木丛里蹭泥,越蹭越脏;鸽子们蹲在电线上,晒着湿透的羽毛,像排挂在绳上的“腌肉”。 老李师傅收工时,看着这群“落汤鸡”,笑着说:“今天这水,没白浇。”林朵朵拿着毛巾,给凡凡擦毛,凡凡舒服地眯起眼,听着远处的蝉鸣和动物们的打呼声,突然觉得,这吵吵闹闹的泼水节,比任何消暑方式都快活。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玩? 凡凡看着旺财被夕阳照得像块“金毛面包”,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花露水味,听着池塘里的水声和远处的笑声,觉得这样的夏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玩水,水管的水流变成了小鱼干,他和三花叼着鱼干在水面飞,旺财和边牧在水里追,刺猬们的尖刺上挂满了西瓜,甜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甜。 第66章 鬼屋探险\ 小区那栋废弃的老楼突然成了“网红鬼屋”,据说半夜有“怪声”,窗户还会自己晃。人类小孩组队去探险,动物们也跟着凑热闹——旺财以为有新玩具,边牧想证明自己胆大,三花纯粹是闲的,凡凡则蹲在墙头,准备看这群家伙出洋相。 老楼门口的“怂包集结号” 刚到老楼门口,刺猬就打了退堂鼓。大刺猬缩成球,小刺猬们全躲在它身后,尖刺碰在一起“咔咔”响,像堆会发抖的仙人球。旺财对着黑洞洞的门口狂吠,结果回声把自己吓了一跳,夹着尾巴躲到边牧身后,傻狗的影子在墙上晃,活像个被拉长的“胆小鬼”。 三花故作镇定,迈着猫步往里走,刚踩上台阶,头顶“哗啦”掉下来片枯叶,吓得它原地蹦起三尺高,窜回凡凡身边,尾巴炸得像朵蒲公英。凡凡用爪子拍它的脑袋——怂样!三花瞪它一眼,却不敢再上前。 最绝的是那只黄鼠狼,不知从哪钻出来,叼着只死老鼠,想当“探路先锋”,结果刚进门就被门槛绊倒,老鼠掉在地上,它自己摔进蜘蛛网里,像只被捆住的“黄焖鸡”,在地上挣扎,引得外面的动物们一阵骚动。 楼梯间的“幽灵脚步声” 进了楼,楼梯吱呀作响,像有人在上面走。边牧壮着胆子往上爬,爪子踩在木头上“咚咚”响,回声在楼道里荡,吓得它一步三回头,结果没看路,从台阶上滚了下来,正好砸在旺财身上,俩狗滚作一团,对着天花板狂吠,像是在骂“谁推我”。 凡凡和三花贴着墙根走,突然听到“滴答”声,抬头一看,是屋顶漏的雨,滴在积水里,像有人在哭。三花对着水滴哈气,结果影子映在水里,被风吹得晃,它以为是“水鬼”,对着水面拍了一爪子,溅了自己一脸泥,逗得凡凡直笑。 刺猬们在一楼转圈,尖刺勾住了垂下来的电线,一拽,头顶的灯泡晃了晃,突然亮了(接触不良),吓得它们“嗷”一声全缩成球,在地上滚来滚去,像群失控的“刺球炸弹”,撞得墙角的扫帚倒下来,“啪”地砸在地上,把外面的鸽子都惊飞了。 房间里的“会动的窗帘” 二楼的房间里,窗帘被风吹得飘来飘去,像有人在后面躲着。灰鸽子带着“帮派”飞进去,想看看里面有啥,结果翅膀被窗帘缠住,扑腾得羽毛满天飞,窗帘被扯下来,盖在刺猬们身上,把缩成球的它们裹成了“窗帘粽子”,只露尖刺在外头,看着像团会动的“拖把”。 旺财挣脱边牧,冲进房间,对着窗帘狂扒,结果扒出只大老鼠,吓得它“嗷”一声跳上桌子,把桌上的破瓷碗扒到地上,“哐当”一声,在寂静的楼里炸响,所有动物都吓得往门口窜,像被捅了的马蜂窝。 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它们慌不择路,突然发现墙角有只大蜘蛛,正对着旺财的尾巴织网——原来“幽灵”是它!凡凡一爪子拍过去,蜘蛛掉在地上,被赶来的三花摁住,俩猫对视一眼,突然觉得这“鬼屋”也没那么可怕。 阁楼的“怪声来源” 最上面的阁楼据说怪声最多。动物们凑到门口,听到里面“悉悉索索”响,像是有人在磨牙。黄鼠狼自告奋勇,从门缝钻进去,过了会儿,里面传出“吱吱”叫,大家以为它出事了,结果它叼着只肥老鼠跑出来,尾巴上还缠着团毛线,像挂了个“战利品”——原来怪声是老鼠啃东西! 阁楼里堆着旧家具,旺财钻到柜子底下,想找“宝藏”,结果被卡住,进退不得,对着外面“呜呜”叫,声音在空屋里荡,像“鬼哭”。林朵朵带着小孩们正好上来探险,看到卡在柜子里的旺财,笑得直拍墙:“傻狗,这是被‘鬼’抓了?” 凡凡跳上柜子,用爪子扒旺财的屁股,把它推了出来,傻狗摔在地上,正好压在刺猬的“窗帘粽子”上,刺扎得它蹦起来,对着刺猬狂吠,刺猬们从窗帘里滚出来,尖刺上还挂着线头,像群刚从“纺织厂”逃出来的。 出门后的“集体幻觉” 逃出老楼,动物们像丢了魂。旺财看到自己的影子在地上晃,以为是“跟屁鬼”,对着影子狂踩,结果把爪子踩疼了,坐在地上哼哼;边牧看到晾在外面的白床单,以为是“幽灵”,冲上去撕,被主人拽着耳朵拖走,嘴里还“嗷嗷”叫;三花路过垃圾桶,被里面的反光吓一跳,对着铁皮桶拍了半天,把自己的爪子拍疼了。 只有凡凡和灰鸽子还算镇定。凡凡蹲在墙头,看着这群“惊弓之鸟”,觉得这趟“鬼屋探险”值了——比抢冰棍热闹多了。灰鸽子则叼着根从阁楼捡的羽毛,送给凡凡,像是在说“合作愉快”。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余晖洒在花园里,仿佛给整个园子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此时,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们正聚集在这里,相互之间用舌头轻轻舔舐着对方的毛发,似乎在彼此安慰。 仔细看去,可以发现刺猬们身上的尖刺竟然还缠绕着一些线头,而旺财的爪子则呈现出鲜艳的红色,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再看看三花,它那原本柔顺光滑的尾巴此刻也没有被完全梳理整齐,显得有些凌乱不堪。至于一旁的黄鼠狼,则正津津有味地啃咬着手中的老鼠,看起来就像是在细细品味着自己的探险成果一般。 就在这时,林朵朵走了过来,她轻轻地抚摸着凡凡的毛发,并微笑着说道:你们这些小家伙啊,哪里是去探险呀?简直就是跑去表演滑稽剧啦!听到这话,凡凡调皮地伸出舌头舔了舔林朵朵的手掌心,心中暗自思忖道:嘿嘿,这个地方真是有趣极了,等下一次我还要再来呢——毕竟看着这群小伙伴们闹出各种笑话实在是太好玩儿咯! 夜幕降临后不久,困意渐渐袭来,凡凡很快便进入了梦乡之中。在睡梦中,他仿佛置身于一座古老的楼房内,成为了那里当之无愧的王者。所有的动物见到他都会瑟瑟发抖、不敢靠近,甚至就连传说中的也要恭恭敬敬地给他献上美味可口的鱼干作为贡品……哇哦,这场梦境可真是够威风凛凛的呢! 第67章 鸽子 小区要办“邻里节”,物业突发奇想,加了个“动物才艺秀”,让居民带着自家宠物亮本事。这下可把动物们的胜负欲勾起来了——旺财对着镜子练作揖,边牧叼着飞盘转圈,连最野的三花都开始偷偷学钻火圈(其实是钻林朵朵的呼啦圈)。凡凡蹲在晾衣绳上,看着刺猬用尖刺扎破气球,鸽子叼着纸牌乱晃,突然觉得:这群家伙为了出风头,真是啥招都敢使。 刺猬的“尖刺杂技团”与“气球爆炸惊魂” 刺猬们的节目是“尖刺扎气球”。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在林朵朵的指导下,把彩色气球推到面前,然后猛地缩成球,用尖刺“噗”地扎破,气球爆鸣声吓得小刺猬们直哆嗦,却还要强撑着鞠躬,像群被吓坏的小演员。 正式比赛那天,大刺猬太紧张,一缩球,尖刺没扎中气球,反而勾住了旁边的彩带,把彩带卷了一身,像个扎满彩条的“刺球烟花”。它慌得在台上滚了一圈,彩带缠得更紧,气球被它压破好几个,“砰砰砰”响成一片,吓得台下的京巴狗钻到桌子底下,连评委都笑得直拍桌子。 小刺猬更惨,它想扎个粉色气球,结果没控制好力度,尖刺扎太深,气球碎片粘在刺上,像挂了片塑料花。它急得用爪子扒,结果把另一个气球扒到地上,被路过的旺财踩爆,“砰”一声,吓得它缩成球滚下台,正好落在评委脚边,评委笑着给它打了个“勇气奖”。 鸽子的“算命摊”与“纸牌乱飞事件” 灰鸽子不知从哪学的本事,居然搞起了“鸽式算命”。它的窝旁边摆着个小纸盒,里面放着写着“大吉”“小凶”的纸牌,谁把面包屑放在盒边,它就叼张牌递过去,像个戴羽毛帽的算命先生。 邻里节当天,灰鸽子的“算命摊”前排起了队。有个小孩放了块饼干,灰鸽子叼出张“大吉”,小孩乐得拍手;张奶奶放了把小米,它叼出张“小凶”,张奶奶瞪它一眼:“你这破鸽子,敢咒我!” 最搞笑的是,灰鸽子大概是饿了,叼牌时顺便把面包屑叼走,结果纸牌撒了一地,它对着乱飞的纸牌“咕咕”叫,像是在骂“怎么不听话”。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用翅膀扒拉纸牌,结果把“大凶”扒到了旺财面前,傻狗对着纸牌狂吠,吓得灰鸽子叼起“大吉”就飞,活像个骗了钱跑路的假道士。 旺财的“算术表演”与“数数翻车” 林爸爸教旺财学“算术”——其实是认数字牌,叼对了就给肉干。旺财学得挺认真,能叼对“1”和“2”,林爸爸就敢报它能算“1+1=2”,还报了才艺秀。 上台那天,主持人举着“3”的牌子问:“旺财,这是几?”傻狗歪着头看了半天,叼起旁边“2”的牌子就跑,台下笑成一片。林爸爸赶紧喊:“错了!是3!”旺财以为要抢它的牌,叼着“2”绕着舞台跑,边跑边叫,像在宣布“这是我的”。 最后林爸爸用肉干引诱,它才把“2”放下,结果叼起了“5”,主持人笑着说:“看来旺财觉得自己能得5分啊!”旺财对着肉干摇尾巴,根本不管台下笑得多欢——对它来说,有肉干就是满分。 三花的“钻圈绝技”与“卡圈现场” 三花报名了“钻圈”,林朵朵用呼啦圈当道具,教它从圈里跳过去。三花练得挺好,能轻松钻过直径半米的圈,可到了赛场,物业搞了个更小的铁圈,大概是给小猫准备的。 三花看着小铁圈,犹豫了半天,猛地一跳——前腿过去了,肚子卡在圈里,像块被穿在铁环上的猫饼。它挣扎着往后退,结果铁圈勾住了它的毛,越挣越紧,最后只能吊在圈上“喵呜”叫,像个被挂起来的战利品。 凡凡跳上台,用爪子把铁圈扒开,三花窜出来,对着凡凡龇牙,却不敢再靠近铁圈。台下的林朵朵笑着喊:“三花,你这是表演‘卡圈’呢?”三花甩甩尾巴,跳下台,把凡凡的尾巴咬了一口——都怪你笑我! 黄鼠狼的“捕鼠献艺”与“老鼠反杀” 黄鼠狼不知被谁报了名,表演“捕鼠”。它被关在铁丝笼里,笼子里放着只老鼠,本想展示“闪电捕鼠”,结果那老鼠是只“越狱高手”,居然从笼缝里钻了出来,还对着黄鼠狼“吱吱”叫,像在挑衅。 黄鼠狼气得在笼子里转圈,爪子扒得铁丝“哗啦”响,却抓不到老鼠。老鼠更得意,跳上笼子顶,对着黄鼠狼的脑袋撒了泡尿,然后窜进了观众席,吓得小孩们尖叫。 最后还是凡凡出手,三两下把老鼠按住,叼到黄鼠狼面前。黄鼠狼对着老鼠龇牙,却不敢下嘴——大概是被尿浇怕了。台下笑着喊:“这黄鼠狼,被老鼠欺负了!”黄鼠狼缩在笼子里,像个输了架的小痞子。 老慢的“龟速爬行”与“睡过头事件” 老慢(乌龟)被张奶奶报了“爬行比赛”,说是展示“慢生活的智慧”。别的乌龟(其实是别的居民带的)爬得虽慢,好歹在动,老慢却缩在壳里,任张奶奶怎么戳都不动,像是睡过头了。 张奶奶急得喊:“老慢!醒醒!该你表演了!”老慢慢悠悠地伸出头,对着张奶奶眨眨眼,然后往反方向爬,把张奶奶气得笑:“你这老东西,故意捣乱是?” 最后老慢爬到了裁判脚边,裁判笑着给它贴了个“最佳淡定奖”,它居然停下了,对着裁判伸脖子,像是在道谢。凡凡觉得,这老乌龟才是真聪明——反正爬不快,不如装睡讨奖。 才艺大赛的“神秘大奖” 比赛结束,所有动物都得了奖:刺猬们是“最萌刺团”,灰鸽子是“最佳骗术奖”,旺财是“最执着算术家”,三花是“卡圈勇士”,黄鼠狼是“被鼠反杀奖”,老慢是“淡定之王”。 物业发的奖品是超大包宠物零食,动物们围着零食堆疯抢,刚才的“对手”全成了“抢友”:刺猬用尖刺扎饼干,鸽子叼着肉干飞,旺财和边牧分享火腿肠,三花和凡凡分小鱼干,连老慢都被张奶奶喂了片菜叶,算是沾沾喜气。 林朵朵抱着凡凡,看着热闹的场面,笑着说:“其实大家都赢了,对不对?”凡凡舔着爪子上的鱼干,看着旺财被饼干渣糊了一脸,突然觉得,输赢不重要——有零食,有热闹,有傻狗可以笑,就是最好的大奖。 至于明年还来不来参赛? 凡凡看着灰鸽子叼着“最佳骗术奖”的奖牌向它炫耀,突然觉得,必须来。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抢食声,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领奖,所有动物都把奖牌给了他,连老慢都把“淡定之王”贴在了他背上,甜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甜。 第68章 暴雨求生 夏天的暴雨来得比旺财的喷嚏还急,前一秒还晴空万里,后一秒就乌云压顶,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下来,把小区的动物们浇得措手不及。凡凡蹲在林家的窗台上,看着刺猬把纸箱顶在头上当伞,鸽子钻进垃圾桶避雨,突然觉得:这暴雨天,比邻里节的才艺秀还让人笑到打鸣。 刺猬的“纸箱潜艇”与“飘向池塘事件” 刺猬们的纸箱成了“应急救生艇”。大刺猬带着小刺猬钻进纸箱,把纸箱顶在背上,四只爪子扒着箱沿,像群划着潜艇的小水兵。可纸箱经不住暴雨泡,没多久就软塌塌的,被雨水冲得在地上漂,像艘失控的小纸船。 更惨的是,水流把纸箱往池塘的方向冲,大刺猬急得用爪子扒地,结果爪子打滑,纸箱“嗖”地一下冲进了池塘,变成了“沉船”。刺猬们从纸箱里钻出来,在水里扑腾,尖刺上沾着纸浆,像群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碎纸机”。 凡凡趴在池塘边的柳树上,看着它们在水里乱蹬,突然觉得这场景眼熟——跟三花上次扣着塑料盆跳水塘一模一样。林朵朵跑过来,用捞鱼网把刺猬们捞上来,大刺猬抖着身上的水,对着凡凡“吱吱”叫,像是在骂“看什么看,还不帮忙”。凡凡甩甩尾巴——谁让你们把纸箱当船的? 鸽子的“垃圾桶避难所”与“被误扔事件” 鸽子们躲进了小区的绿色垃圾桶,把垃圾桶当成“安全屋”。灰鸽子站在桶沿上“放哨”,其他鸽子缩在里面,翅膀互相挤着,像群塞在罐头里的沙丁鱼。 有个保洁阿姨没看里面,拎起垃圾桶就往垃圾车倒,鸽子们“扑棱”一声全飞出来,翅膀上沾着烂菜叶和果皮,像群刚从垃圾堆里越狱的“丐帮弟子”。灰鸽子最惨,头上顶着块香蕉皮,对着保洁阿姨“咕咕”叫,像是在骂“你眼瞎啊”。 凡凡蹲在垃圾车顶上,看着鸽子们对着天空盘旋,香蕉皮从灰鸽子头上掉下来,正好砸在旺财头上。傻狗以为是天上掉吃的,张嘴就接,结果咬了一嘴香蕉味,对着鸽子狂吠,像是在说“什么怪东西”。 旺财的“雨伞船”与“顺流而下记” 林朵朵把一把破雨伞扔在院子里,旺财以为是新玩具,叼着伞柄就往外跑,结果被风吹得打了个趔趄,雨伞“呼”地张开,像只倒扣的大蘑菇。傻狗钻到伞底下,居然把雨伞当成了“小船”,在积水里踩着玩,伞骨被它踩得“咯吱”响,像随时会散架。 突然一阵大风刮来,雨伞带着旺财往小区门口飘,傻狗吓得在伞底下“嗷嗷”叫,爪子扒着伞布,像个在激流里挣扎的探险家。路过的边牧想救它,结果被雨伞带得一起飘,俩狗在伞底下挤成一团,像两块被塞进伞里的肉干。 最后雨伞撞在电线杆上,“哗啦”散了架,旺财和边牧滚进积水里,浑身湿透,对着电线杆狂吠,像是在骂“都怪你”。凡凡蹲在门楼上,看着它们甩着身上的水,把泥溅到彼此脸上,笑得胡须都在滴水。 三花的“空调外机躲雨”与“被排水管淋事件” 三花躲在张奶奶家的空调外机上,本以为能避雨,结果空调排水管漏了,水“滴答滴答”全浇在它头上,像在给它“洗头”。三花气得对着排水管哈气,爪子拍得外机“咚咚”响,结果排水管被拍得更歪,水浇得更猛,把它淋成了“落汤猫”,毛贴在身上,像块黑色的湿抹布。 凡凡跳过去,用爪子把排水管扒正,水流顺着管子滴到地上,三花总算不被浇了。它甩甩头上的水,对着凡凡龇牙,却往旁边挪了挪,给凡凡让了个地方。凡凡蹲下来,看着雨点击打在外机上,突然觉得这“洗头服务”虽然,可没人想要。 有只小老鼠从墙缝里钻出来,想躲到外机下,被三花一爪子拍飞,掉进积水里,像块会游泳的黑煤球。凡凡觉得三花这次总算干了件正事——至少比抢鱼干时顺眼。 黄鼠狼的“偷雨衣计划”与“被吹成风筝事件” 黄鼠狼盯上了晾在阳台的雨衣,趁李大爷关窗的功夫,叼起件黄色雨衣就跑,想把雨衣当成“防水披风”。结果雨衣太大,被风吹得展开,像只黄色的大蝴蝶,把黄鼠狼吊得离地面半米高,像个被风吹起来的风筝,在小区里飘来飘去。 它吓得“吱吱”叫,爪子死死抓住雨衣,却怎么也挣脱不开,最后撞在老慢(乌龟)的盆上,雨衣罩住了盆,把老慢和黄鼠狼一起扣在里面,像个会移动的“黄色蒙古包”。 张奶奶听到动静,掀开雨衣,看到黄鼠狼和缩成壳的老慢挤在一起,笑得直咳嗽:“你这小贼,偷雨衣还把自己套进去了?”黄鼠狼窜出来,钻进灌木丛,雨衣上的帽子还套在头上,像个戴黄帽子的小贼,跑起来一颠一颠,逗得张奶奶直笑。 暴雨后的“泥坑狂欢” 雨停后,小区成了“泥坑乐园”。动物们忘了刚才的狼狈,在泥坑里撒欢:旺财和边牧比赛打滚,把自己滚成“泥狗”,尾巴上的泥甩得像流星;三花和凡凡在泥坑边扑蝴蝶,爪子沾了泥,拍在对方脸上,像两只互相画鬼脸的猫;刺猬们从纸箱里钻出来,在泥里找蚯蚓,尖刺上沾着泥,像群会动的“泥栗子”;鸽子们在积水里洗澡,把羽毛洗得干干净净,灰鸽子甚至敢落在凡凡旁边,用翅膀蹭他的爪子——算是和解了。 林朵朵举着相机,拍下动物们在泥坑里疯玩的样子,笑着说:“你们这是把暴雨变成派对了呀。”凡凡舔了舔爪子上的泥,觉得这派对确实不错——比躲雨有意思多了。 夕阳出来了,把积水照得金灿灿的,动物们的影子在水里晃,像群跳踢踏舞的小丑。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旺财被边牧的尾巴扫进泥坑,突然觉得,这暴雨天虽然折腾,却也挺快活。 至少,有纸箱船可以笑,有垃圾桶避难所可以看,有傻狗当风筝可以乐,还有雨后的泥坑可以玩。 至于下次暴雨要不要再躲? 凡凡看着天边又飘来朵乌云,突然觉得,当然要——不然哪来这么多乐子。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雨后的青草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雨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泥坑里打滚,所有动物都把最软的泥让给它,连旺财都用尾巴给它扇风,暖得他胡子上的泥都化了。 嗯,这梦真快活。 第69章 中秋 距离中秋还有半个月,小区的空气里已经飘着甜丝丝的味道——人类开始烤月饼了。这可把动物们的馋虫勾了出来,一场围绕“月饼”的明争暗斗提前打响。凡凡蹲在林妈妈的厨房窗外,看着旺财对着烤箱流口水,刺猬把月饼模具当玩具,突然觉得:这群家伙为了口吃的,智商都快追上当兵的了。 月饼模具的“跨界使用”与“刺猬的印糕梦” 林妈妈买了套木质月饼模具,上面刻着“福”字和花纹,用完就放在窗台晾干。大刺猬路过,看着模具上的圆坑,以为是给它们量身定做的窝,带着小刺猬们往上蹲,结果模具太小,仨刺猬挤成一团,尖刺卡在花纹里,像块扎满钉子的月饼,拔都拔不下来。 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跳过去用爪子扒拉模具,“啪嗒”一声,模具掉在地上,刺猬们滚出来,尖刺上还挂着木屑,像群刚从木工房逃出来的小贼。大刺猬对着模具“吱吱”叫,像是在骂“怎么这么小”,然后居然推着模具往纸箱滚,大概是想改造成“印糕工具”——用尖刺沾点泥巴,往模具里一压,就能做出“刺猬牌土月饼”。 林朵朵看到这场景,笑着给它们撒了把桂花:“加点料,更像月饼哦。”刺猬们把桂花扎在刺上,推着模具继续走,活像群推着烤箱的小面包师,逗得凡凡在窗台上直甩尾巴。 兔子的“莲蓉陷盗窃案”与“豆沙替代计划” 那只白兔子不知从哪闻见了甜味,居然盯上了王阿姨晾在阳台的莲蓉陷。它趁王阿姨转身拿糖,“嗖”地窜过去,叼起块莲蓉就跑,结果陷太黏,粘在了它的门牙上,它跑起来,陷随着嘴巴晃悠,像挂了块粉色的小窗帘,引得路过的麻雀跟着飞,以为是新食物。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兔子对着池塘照倒影,试图用爪子把莲蓉扒下来,结果越扒粘得越牢,整个嘴巴都被糊住,像戴了个粉色口罩,连胡萝卜都啃不了。王阿姨追出来,看着兔子的糗样,又气又笑:“你这小馋鬼,莲蓉陷是你能吃的吗?” 兔子大概是觉得莲蓉太麻烦,转头盯上了旺财的豆沙月饼(林爸爸给的)。它趁旺财打盹,叼起月饼就跑,傻狗醒了追,俩家伙围着花坛转圈,兔子急了,把月饼往草丛里一埋,自己蹲在上面,像个守护宝藏的小卫兵。旺财对着它狂吠,它却用后腿蹬地,像是在说“这是我的”。 最后林朵朵把月饼挖出来,掰了半块给兔子,半块给旺财,俩家伙才算和解——看来在吃的面前,动物也懂“平分”。 鸽子的“月饼碎屑收集站”与“翅膀粘糖事件” 鸽子们在小区各个垃圾桶旁设了“收集站”,专门捡人类扔掉的月饼碎屑。灰鸽子最聪明,它发现林朵朵家的窗台最容易掉渣,每天准时蹲在窗台上,林妈妈一开窗,它就“咕咕”叫,像在提醒“该掉渣了”。 有次林朵朵吃枣泥月饼,掉了块在窗台上,灰鸽子叼起来就飞,结果枣泥太粘,粘在了它的翅膀上,它飞起来摇摇晃晃,像只绑了糖块的风筝。其他鸽子追着它要,它急得钻进树洞里,结果翅膀被粘在树皮上,动弹不得,对着外面“咕咕”叫,像是在求救。 凡凡跳上树,用爪子把枣泥扒下来,灰鸽子才得以脱身,对着凡凡“咕咕”叫了半天,第二天居然叼来根红绳,放在凡凡面前——大概是鸽界的“谢礼”,想给凡凡绑个蝴蝶结。凡凡嫌弃地躲开,心里却有点得意:本喵的面子,果然大。 猫狗的“月饼口味之争”与“偷尝翻车” 凡凡和三花为“哪种月饼最好吃”吵了一架。凡凡觉得火腿月饼最香,三花偏爱椰蓉的,俩猫谁也说服不了谁,居然搞起了“偷尝大赛”——凡凡偷了林妈妈的火腿月饼,三花偷了张奶奶的椰蓉月饼,在屋顶上“交换品尝”。 结果凡凡咬了口椰蓉,觉得太甜,呸呸吐出来,三花叼着火腿月饼,居然吃得津津有味,还对着凡凡龇牙,像是在说“你不懂欣赏”。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月饼掉在地上,被路过的黄鼠狼叼走,气得俩猫对着黄鼠狼追了半条街,最后还是空手而归。 旺财则在“月饼品鉴”上栽了跟头。它趁林爸爸不注意,偷吃了半块五仁月饼,结果瓜子壳卡在牙缝里,疼得它用爪子扒嘴,像在表演“狗版拔牙”。林爸爸笑着用镊子把瓜子壳夹出来:“傻狗,五仁月饼的坑,你也敢踩?”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旺财对着剩下的五仁月饼龇牙,突然觉得:还是猫粮靠谱。 黄鼠狼的“月饼礼盒探秘”与“被干燥剂吓退” 黄鼠狼盯上了小区超市门口的月饼礼盒,它趁店员不注意,钻进个打开的礼盒,想看看里面有啥宝贝。结果礼盒里没月饼,只有包干燥剂,它以为是吃的,叼起来就啃,“咔嚓”一声,干燥剂裂开,里面的粉末撒了它一脸,吓得它“吱吱”叫,窜出礼盒,对着干燥剂狂踩,像是在打“怪物”。 店员看到这场景,笑得直不起腰:“这黄鼠狼,连干燥剂都敢吃?”凡凡蹲在货架上,看着黄鼠狼在地上打滚,把粉末蹭掉,尾巴上还沾着点白,像根撒了面粉的拖把,笑得胡须都在抖。 大概是被干燥剂吓怕了,黄鼠狼再也不敢碰礼盒,改去偷人类掉在地上的月饼渣,每次叼到渣,都要先闻半天,确认不是“怪物”才敢吃,像个谨慎的美食家。 中秋前哨战的“临时停火协议” 离中秋越近,动物们的“月饼争夺”越激烈,最后居然自发形成了“停火协议”:凡凡和三花分火腿、椰蓉;旺财和边牧分豆沙、枣泥;刺猬们捡月饼屑,用模具做“土月饼”;鸽子们收集碎屑,灰鸽子负责和凡凡“换食”;兔子守着它的半块豆沙,谁也不给;黄鼠狼则专攻“无人看管的渣”,倒也饿不着。 林朵朵坐在院子里,看着动物们各吃各的,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抢月饼,分明是在过家家呀。”凡凡舔着爪子上的火腿渣,看着旺财被豆沙噎得直翻白眼,突然觉得,这抢来的月饼,好像比林朵朵给的猫粮香多了。 至于中秋当天要不要抢更大的月饼? 凡凡看着三花叼着块椰蓉月饼,偷偷往它这边挪了挪,突然觉得,必须抢——但可以分它一半。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空气中的甜香味,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中秋前奏,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抢月饼,这次所有动物都把最大的那块推给他,连兔子都把胡萝卜月饼(林朵朵做的)送给了他,香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香。 第70章 落叶 秋天的落叶堆成了山,小区物业突然宣布要“清理落叶,美化环境”,这可戳了动物们的痛处——落叶堆是松鼠的粮仓、刺猬的游乐场、黄鼠狼的藏身洞,哪能说清就清?一场由动物主导的“落叶复国运动”,在扫帚和垃圾袋的威胁下,轰轰烈烈展开了。 松鼠的“松果炮弹营”与“坚果空袭” 松鼠们把落叶堆当成“战略要塞”,大松鼠自封“总司令”,带着小松鼠们在树上组建“炮弹营”——把囤积的松果当成炮弹,谁拿扫帚靠近落叶堆,就往下扔松果。 物业的老李师傅刚挥起扫帚,“啪”一声,松果砸在扫帚上,吓得他手一抖,扫帚掉在地上。小松鼠们在树上“吱吱”叫,像在喊“缴械不杀”。老李师傅捡起扫帚想继续,结果被松果砸了后脑勺,疼得他捂着脑袋骂:“这群小毛球,成精了!” 凡凡蹲在树枝上,看着松鼠们把松果扔得又准又狠,突然觉得它们比旺财还懂“战术”。有只小松鼠扔偏了,松果砸在路过的三花头上,三花气得窜上树,对着松鼠龇牙,结果被大松鼠推下来的枯叶埋了半截,像只戴了叶帽的猫,逗得凡凡直笑。 刺猬的“尖刺排雷队”与“滚叶堵路” 刺猬们组成“排雷队”,任务是阻止垃圾袋靠近。它们缩成球,在通往落叶堆的路上滚来滚去,把落叶扫成一堆堆,像设了路障。保洁阿姨推着垃圾桶过来,被刺猬们的“落叶路障”挡住,气得用夹子扒拉,结果夹子被大刺猬的尖刺勾住,怎么拽都拽不下来,活像在跟刺猬“拔河”。 小刺猬们更绝,它们钻到垃圾袋底下,用尖刺把袋子扎出一个个小洞,落叶从洞里漏出来,又堆回地上,保洁阿姨刚装半袋,回头一看,漏的比装的还多,气得直跺脚:“这哪是清理,简直是返工!” 林朵朵路过,看着刺猬们把漏出来的落叶重新堆成小山,笑着说:“你们这是在给落叶‘搬家’呀?”大刺猬对着她“咕噜”叫,像是在说“这是我们的家”。凡凡蹲在旁边,突然觉得这群小家伙虽然小,骨头倒挺硬。 黄鼠狼的“游击小分队”与“偷扫帚事件” 黄鼠狼成了“游击队长”,专干“偷袭”的活。它趁老李师傅喝水的功夫,叼起扫帚就跑,把扫帚拖进冬青丛,用落叶埋起来,像在藏“战利品”。老李师傅发现扫帚没了,围着小区找了三圈,最后在冬青丛里扒出个扫帚柄,气得他对着灌木丛骂:“小贼,有种别躲!” 黄鼠狼还偷垃圾袋,叼着袋子跑没影,等再看到时,袋子被挂在树杈上,里面塞满了枯叶,像个会晃的叶灯笼。物业经理路过,看着树杈上的“灯笼”,哭笑不得:“这黄鼠狼,还懂装饰?” 凡凡看着黄鼠狼躲在丛里,盯着老李师傅的新扫帚流口水,突然觉得它比边牧还执着——为了落叶堆,连偷东西都更有章法了。 猫狗的“声东击西组”与“假动作迷惑” 凡凡和三花负责“声东击西”。凡凡假装去挠老李师傅的裤腿,吸引注意力,三花就趁机把扫帚推到池塘里,看着扫帚漂在水上,像只木船。老李师傅发现扫帚又没了,指着凡凡骂:“你这坏猫,跟松鼠一伙的?”凡凡甩甩尾巴,跳到树上——反正你抓不到。 旺财和边牧则玩“假动作”。它们对着落叶堆狂吠,像是要帮忙驱赶动物,结果老李师傅一靠近,俩狗就冲上去咬他的裤脚,把他往反方向拽,傻狗的尾巴摇得像拨浪鼓,像是在说“这边好玩,别去那边”。 林爸爸路过,看着旺财把老李师傅拽到花坛边,笑着说:“你这傻狗,帮倒忙还挺积极。”旺财对着他摇尾巴,根本不知道自己坏了“大事”——在它眼里,只要有玩的,帮谁都一样。 鸽子的“空中侦察队”与“粪便空袭” 鸽子们在天上组建“侦察队”,灰鸽子是“队长”,负责监视人类的动向。谁拿工具往落叶堆走,它就带着鸽子们俯冲下去,对着那人头顶“空投”——其实是粪便。 有个穿白衬衫的物业员工刚走到落叶堆旁,就被鸽子粪砸中肩膀,白衬衫上多了个黄点,气得他对着天空骂:“这群瘟鸽,敢空袭我!”灰鸽子在天上“咕咕”叫,像是在回应“再来一次”。 凡凡蹲在屋顶,看着鸽子们把“空袭”搞得有模有样,突然觉得它们比刺猬还狠——至少刺猬不扔“生化武器”。有只小鸽子没瞄准,粪便掉在凡凡头上,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小鸽子吓得窜回鸽群,灰鸽子居然带着鸽子们盘旋示威,像在说“敢打我小弟?” “复国运动”的意外结局 动物们的“复国运动”持续了三天,物业的清理工作愣是没推进多少。最后物业经理哭笑不得,决定“妥协”——在小区角落留一块地方,专门堆落叶,供动物们“使用”。 消息传来,动物们像打了胜仗:松鼠把松果搬回新落叶堆,刺猬们在里面滚来滚去,黄鼠狼把偷的扫帚叼出来,放在新堆旁当“守卫”,鸽子们在上面盘旋,像是在巡逻,旺财和边牧则趴在旁边,对着落叶堆摇尾巴,大概是觉得“战争结束,该玩了”。 老李师傅路过新落叶堆,看着动物们各忙各的,笑着扔了把瓜子在地上:“算你们赢了,以后这片归你们管。”松鼠们立刻冲过去抢瓜子,把“复国”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引得大家直笑。 凡凡蹲在新落叶堆旁,看着三花被小刺猬们用落叶埋了半截,还在跟它们抢瓜子,突然觉得,这场“战争”赢不赢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保住了自己的窝,还闹了不少笑话。 夕阳把落叶染成金红色,松鼠抱着瓜子打盹,刺猬缩成球滚来滚去,黄鼠狼叼着偷来的饼干渣,鸽子们在天上画圈。凡凡打了个哈欠,觉得这样的秋天,真好。 至于明年要不要再“复国”? 凡凡看着老李师傅给新落叶堆浇了点水(大概是怕着火),突然觉得,必须的——毕竟,跟这群家伙一起“战斗”,比晒太阳有意思多了。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落叶的清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指挥动物们“战斗”,松鼠的炮弹打得更准,刺猬的路障堆得更高,连旺财都学会了叼松果,最后它们把落叶堆建成了城堡,他站在塔顶,所有动物都对着他叫,威风得很。 嗯,这梦真威风。 第71章 零食大作战 冬天的风刮得像砂纸,小区的动物们懒得动弹,却把“抢零食”当成了头等大事。人类扔的饼干渣、小孩掉的辣条、超市漏的瓜子,都成了“战略物资”。凡凡蹲在林家的暖气片上,看着刺猬用尖刺扎辣条,黄鼠狼叼着饼干渣搞“外交”,突然觉得:这冬天的零食战场,比夏天的泼水节还热闹。 辣条引发的“物种冲突”与“辣哭惨案” 小区超市门口总有小孩吃辣条,红色的油渣掉在地上,像块块迷你红烧肉。旺财第一次闻到这味儿,以为是新口味肉干,冲过去舔了一大口,结果辣得直蹦,在雪地里打滚,舌头伸得老长,像块挂在嘴边的红抹布。 凡凡看得乐不可支,跳下暖气片,凑过去闻了闻,辣条的香味混着辣味,居然有点诱人。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辣得眼睛都眯起来,却忍不住又舔了一口——这玩意儿比猫粮刺激多了! 刺猬们也想尝鲜,大刺猬用尖刺扎起一小块辣条,刚想往嘴里送,就被辣得“吱吱”叫,把辣条甩在地上,对着雪堆狂蹭嘴巴,像在洗“辣椒浴”。小刺猬们学样,结果个个辣得缩成球,在雪地里滚来滚去,像群会移动的“红辣椒”。 最绝的是那只黄鼠狼,它叼着辣条想炫耀,结果没抓稳,辣条掉在鼻子上,辣得它在冬青丛里蹦跶,打喷嚏打得像打机关枪,鼻子红得像颗小草莓。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对着辣条又爱又恨,突然觉得辣条这东西,真是“动物界的魔鬼”。 饼干渣的“外交价值”与“鸽子的贡品体系” 鸽子们把饼干渣当成了“硬通货”。灰鸽子发现,只要把捡到的饼干渣送给凡凡,就能换来窗边的最佳晒太阳位,于是每天准时叼着渣来“进贡”,像个称职的外交官。 有次灰鸽子来晚了,最佳位置被三花占了,它急得对着三花“咕咕”叫,把饼干渣往三花面前推,像是在说“让给我,这是好处费”。三花叼过饼干渣,居然真的让了位,俩家伙蹲在窗台上,像达成了某种“鸽猫协议”。 凡凡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灰鸽子比边牧还懂“外交”。更搞笑的是,灰鸽子后来把“贡品体系”推广到了全小区:给刺猬们送渣,换它们的纸箱避雨位;给黄鼠狼送渣,换它不偷鸽蛋;甚至给旺财送渣,换它不追着鸽群跑——傻狗居然真的接受了,叼着渣摇尾巴,像收了保护费的保镖。 瓜子的“地下交易”与“刺猬的仓储帝国” 刺猬们的纸箱成了“瓜子仓库”,大刺猬每天带着小刺猬在小区搜罗瓜子,把纸箱堆得像座小山。它们还搞起了“地下交易”:用三颗瓜子换鸽子的一片面包屑,用五颗瓜子换黄鼠狼的一只小虫子,交易时还会用尖刺互相碰一下,像在盖章签约。 有天林朵朵撒了把瓜子在雪地里,刺猬们立刻围成圈,用尖刺把瓜子扒拉到一起,然后按“贡献值”分配——大刺猬拿最多,小刺猬们分剩下的,像个严谨的小公司。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把瓜子藏进刺里,突然觉得刺猬这物种,比橘猫还会过日子。 边牧不知从哪听说了“瓜子仓库”,居然想抢。它对着纸箱狂吠,大刺猬带着小刺猬缩成球,用尖刺对着边牧,像群举着长矛的小士兵。边牧被扎了一下,疼得“嗷嗷”叫,再也不敢靠近——看来在零食面前,弱小也能战胜强大。 巧克力的“致命诱惑”与“旺财的偷尝惊魂” 林爸爸藏在抽屉里的巧克力,成了旺财的“终极目标”。傻狗趁人不注意,扒开抽屉,叼起块黑巧克力就跑,躲在狗窝里啃得满嘴流油,像只偷喝了墨水的熊。 林朵朵发现后,吓得赶紧去抢,巧克力已经被啃了一半。她查资料说狗不能吃巧克力,急得抱着旺财往宠物医院跑,傻狗还以为要去玩,摇着尾巴舔她的手,嘴里的巧克力渣蹭得她一胳膊都是。 结果医生检查完,说量太少没事,旺财只是有点兴奋。回家的路上,傻狗对着路边的电线杆狂吠,跑起来像阵风,大概是巧克力的劲儿上来了。凡凡蹲在墙头,看着它疯疯癫癫的样子,突然觉得巧克力这东西,真是“狗界的兴奋剂”。 糖果的“甜蜜陷阱”与“黄鼠狼的蛀牙危机” 黄鼠狼迷上了水果糖,尤其是橘子味的,叼到就藏在树洞里,像藏着宝贝。它大概是觉得糖越甜越好,居然连白砂糖都偷,趁张奶奶晒糖罐的功夫,叼起块糖就跑,结果糖太黏,粘在了牙上,怎么抠都抠不下来,对着池塘照倒影,像长了颗白胡子。 张奶奶发现后,笑着用镊子帮它把糖取下来:“小贼,再吃糖,牙都要掉光了!”黄鼠狼“吱吱”叫,像是在保证,转头却又偷了颗水果糖,藏得更隐蔽了——看来甜蜜的诱惑,谁都挡不住。 凡凡路过树洞,闻到糖果的香味,居然也忍不住扒开树叶,叼起颗糖舔了舔,甜得胡须都在颤。三花跳过来抢,俩猫在雪地里滚作一团,糖果掉在地上,被路过的老慢(乌龟)踩住,老慢缩成壳,把糖压得扁扁的,像块透明的琥珀。 零食大战的“年终总结” 冬天快结束时,动物们的“零食战绩”如下:凡凡成了“辣条品鉴师”,能分辨出微辣和特辣;灰鸽子建立了“饼干渣外交体系”,统治了小区半壁江山;刺猬们的“瓜子帝国”囤货超过百颗;旺财因为偷巧克力,被罚了三天肉干;黄鼠狼的牙上多了个小黑点,大概是蛀牙的前兆。 林朵朵看着它们的“年终总结”,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抢零食,分明是在演《动物版商战》。”凡凡舔了舔爪子上的糖渣,看着旺财对着辣条流口水却不敢碰(被林爸爸揍过),突然觉得这场零食大战,比抢暖气片有意思多了。 至于明年要不要继续? 凡凡看着灰鸽子叼着新捡的饼干渣,冲它摇尾巴,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奶糖味,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冬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吃辣条,这次所有动物都把最大的那块让给它,连旺财都帮它挡着林爸爸的扫帚,辣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够劲。 第72章 春日搬家忙 春天一到,小区的动物们突然集体犯了“搬家瘾”——刺猬嫌纸箱漏风,想换个朝阳的窝;鸽子觉得旧窝太挤,要扩建“空中别墅”;连最懒的橘猫,都开始往阁楼里拖小鱼干。凡凡蹲在刚抽芽的香椿树上,看着黄鼠狼叼着偷来的袜子当“搬家袋”,旺财把狗窝拖到太阳底下转圈,突然觉得:这群家伙搬家的姿势,比冬天抢辣条还离谱。 刺猬的“棉花迁徙队”与“滚下坡事件” 刺猬们要把家从冬青丛搬到花坛边,据说那里阳光好。大刺猬带着小刺猬,用尖刺扎着过冬的棉花,像群背着白云的小移民,一步一挪往花坛挪。路过斜坡时,小刺猬没站稳,连“刺”带“棉”滚了下去,棉花飞得到处都是,它自己撞在树干上,缩成球,尖刺上挂着片枯叶,像个扎满碎纸的毛栗子。 大刺猬急得用爪子扒拉棉花,结果把棉花扒成了絮,风一吹,飘得像下雪,刺猬们追着棉花跑,活像在玩“抓雪花”游戏。凡凡蹲在树枝上,看着它们把搬家变成“棉花放飞现场”,笑得肚皮都颤了——就这点本事,还想换窝? 林朵朵跑过来,帮它们把棉花重新团好,还找了个更大的纸箱当“新家”。刺猬们钻进纸箱,对着林朵朵“咕噜”叫,像是在道谢,然后把棉花扒拉到肚子底下,居然开始打盹——看来搬家太累,先歇会儿再说。 鸽子的“空中别墅计划”与“油烟机惊魂” 灰鸽子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觉得普通鸽窝配不上自己的“身份”,居然想在居民楼的油烟机排气管上搭窝。它叼着树枝往排气管里塞,结果被油烟呛得直咳嗽,羽毛上沾着油星,像只刚从炸锅里捞出来的“油鸽”。 更绝的是,有户人家炒菜,油烟机“呼”地喷出股热气,把灰鸽子的羽毛燎了一小撮,吓得它“扑棱”一声飞出来,对着排气管“咕咕”叫,像是在骂“这破别墅还会喷火”。其他鸽子凑过来,对着排气管转圈,大概是在研究“如何改造喷火别墅”。 凡凡趴在窗台上,看着灰鸽子叼着湿泥巴往排气管上糊,想堵住喷口,结果泥巴被热气烤干,掉下来砸在它头上,逗得凡凡直笑。最后灰鸽子放弃了“别墅梦”,灰溜溜地回了旧窝,只是每次飞过那户人家的窗户,都绕着走,像在躲避“火灾现场”。 黄鼠狼的“搬家袋风波”与“臭袜子遗弃事件” 黄鼠狼的“搬家袋”是偷来的——林爸爸的旧袜子。它把偷来的瓜子、羽毛塞进袜子,拖着往假山挪,想在假山缝里安新家。路过张奶奶家时,袜子被门槛勾住,扯开个洞,瓜子撒了一地,引来一群麻雀,像在开“瓜子宴”。 黄鼠狼气得对着麻雀龇牙,结果脚一滑,袜子掉进了张奶奶的鸡窝,被鸡妈妈当成“入侵者”,追着啄了半条街,它吓得把袜子扔了就跑,像甩个烫手山芋。傻狗旺财捡到袜子,叼着跑,结果被袜子里的羽毛呛得打喷嚏,对着袜子狂吠,像是在骂“什么破烂行李”。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黄鼠狼蹲在假山缝里,对着空袜子发呆,突然觉得这小贼也挺惨——偷了半天,家没搬成,还丢了“行李”。傍晚,黄鼠狼居然叼来只肥老鼠,放在林爸爸门口,像是在赔罪,林爸爸笑着把老鼠扔给了三花,算是“原谅”了它。 猫狗的“领地争夺”与“床垫拉锯战” 凡凡想把窝从暖气片旁搬到阳台的纸箱里,结果三花抢先一步,把自己的小鱼干全堆在里面,对着凡凡龇牙——这是我的地盘!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俩猫在纸箱里打了起来,小鱼干撒得满地都是,引来刺猬们捡漏,像群趁火打劫的小毛贼。 旺财则在跟边牧抢床垫。林妈妈把块旧床垫扔在院子里,俩狗都想当成“新家”,叼着床垫的两个角往自己窝里拖,床垫被扯得像块拉面条,中间的棉絮露出来,飘得像蒲公英。最后床垫“咔嚓”一声裂开,俩狗各叼半块,对着对方狂吠,像是在说“这半是我的”。 林爸爸看着它们的“拉锯战”,笑得直摇头:“俩傻狗,一块破床垫,至于吗?”结果旺财叼着半块床垫,往林爸爸脚边蹭,像是在求安慰,边牧则叼着自己的半块,蹲在旁边委屈地哼唧——看来在搬家这件事上,狗比猫还爱较真。 老慢的“慢节奏迁徙”与“花盆定居记” 老慢(乌龟)的搬家堪称“龟速典范”。张奶奶想把它从阳台挪到院子里,它却不紧不慢地爬,爬三步歇两步,还对着路过的蚂蚁“打招呼”(其实是伸脖子)。从阳台到院子不过五米,它爬了整整一上午,中途还在花盆旁边睡了一觉,像个逛公园的老干部。 等张奶奶中午来看,发现老慢居然钻进了空花盆里,把自己缩成壳,卡在花盆中间,像个长在土里的绿石头。张奶奶想把它弄出来,它却纹丝不动,像是在说“这花盆就是我新家,不走了”。 凡凡蹲在花盆旁边,看着老慢把花盆当成“私人别墅”,突然觉得这老乌龟才是搬家界的“智慧担当”——不用费力气,找个现成的地方就行。有次刺猬们滚棉花路过,差点把花盆撞翻,老慢居然伸出脖子,对着刺猬们“咔嚓”一口,没咬到,却把刺猬们吓得缩成球,像被定住的刺球。 搬家季的“意外和谐” 折腾了半个月,动物们总算“乔迁新居”:刺猬们在花坛边的纸箱里晒太阳,鸽子们的旧窝加了层新树枝,黄鼠狼在假山缝里藏了新偷的饼干,凡凡和三花平分了阳台纸箱(谁也打不过谁),旺财和边牧把破床垫拼在一起,居然成了“双狗豪华床”,老慢则在花盆里扎根,再也没挪过地方。 傍晚,夕阳把小区染成暖黄色,动物们在新家里各忙各的:刺猬们用尖刺整理棉花,鸽子们互相梳理羽毛,黄鼠狼在假山缝里探脑袋,旺财和边牧趴在床垫上打盹,老慢的花盆里落了片花瓣,像给它戴了朵小帽子。 林朵朵坐在长椅上,看着这和谐的一幕,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搬家,分明是在过家家呀。”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旺财被边牧的尾巴扫醒,对着空气狂吠,突然觉得,这场吵吵闹闹的搬家,比冬天窝在暖气片上有意思多了。 至于下次要不要再搬家? 凡凡看着灰鸽子又在研究楼顶的天线,大概是想建“更高档的别墅”,突然觉得,肯定要——不然哪来这么多乐子。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春天的花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指挥搬家,刺猬们的棉花没被吹走,鸽子们的别墅没喷火,连老慢都爬得飞快,最后它们的新家连成一片,像个动物小镇,他站在屋顶上,所有动物都对着他叫,威风得很。 嗯,这梦真热闹。 第73章 夺葩宠物 小区新搬来户人家,养了只训练有素的金毛,会作揖、会转圈,还会帮主人叼拖鞋,成了动物界的“明星”。这下可把小区原住民们的攀比心勾起来了——谁还没点才艺咋地?一场轰轰烈烈的“宠物模仿秀”就此展开,凡凡蹲在晾衣绳上,看着刺猬用尖刺夹拖鞋,鸽子对着镜子啄羽毛,笑得爪子都快抓不住绳子了。 刺猬模仿金毛作揖:尖刺勾住裤腿事件 大刺猬看金毛作揖能讨肉干,也想学。它让小刺猬们当观众,自己蹲在地上,前爪往胸前抱,结果尖刺太长,没抱住爪子,反而勾住了路过的林朵朵的裤腿,吓得林朵朵蹦起来,刺猬被拖着跑了半米,像个挂在裤脚上的“刺球挂件”。 “祖宗,你这是作揖还是绑架啊?”林朵朵哭笑不得地把它摘下来,大刺猬还不死心,对着她继续“作揖”,尖刺又勾住了她的鞋带,把鞋带缠成了乱麻。凡凡蹲在旁边,看着林朵朵低头解鞋带,大刺猬趁机用尖刺夹了块她掉在地上的饼干,像举着战利品,得意地缩成球滚回纸箱——看来模仿不成,抢吃的倒是挺顺手。 更绝的是小刺猬,它学着金毛转圈,结果转得太急,从花坛上滚下来,尖刺扎进了旺财的狗窝,像个钉在布上的图钉,傻狗回来一看,对着它狂吠,它却缩在里面不出来,大概是觉得“这窝借我用用”。 鸽子模仿猫咪洗脸:翅膀打结惨案 灰鸽子看凡凡每天舔爪子洗脸,觉得“猫式优雅”比扑棱翅膀高级,也想学。它站在窗台上,抬起翅膀往脸上抹,结果翅膀太僵硬,没抹到脸,反而勾住了旁边的晾衣绳,把自己吊成了“鸽式风筝”,翅膀扑腾得像个失灵的风扇。 其他鸽子围过来看热闹,有只小鸽子想帮它,结果自己的翅膀也缠了上去,俩鸽子挂在绳上,像串被风干的鹌鹑,引得麻雀们在旁边“叽叽喳喳”笑。凡凡跳上去,用爪子扒开绳子,灰鸽子跌下来,对着凡凡“咕咕”叫,像是在骂“都怪你不早点帮忙”,却又忍不住对着玻璃照了照,继续用翅膀抹脸——这次学乖了,只敢轻轻碰。 有次灰鸽子抹脸太投入,翅膀扫掉了窗台上的肥皂盒,肥皂掉在地上,被路过的边牧踩了一脚,边牧滑得四脚朝天,对着鸽子狂吠,灰鸽子却蹲在窗台上,继续“优雅”地抹脸,像个没看见的“高冷艺术家”。 黄鼠狼模仿边牧叼飞盘:偷盘不成反被砸 黄鼠狼看边牧叼飞盘能得主人夸奖,也想试试。它趁小孩们玩飞盘,偷偷窜过去,想叼起落在地上的盘,结果飞盘太滑,叼不住,反而被飞过来的另一个飞盘砸中脑袋,疼得它“吱吱”叫,对着飞盘狂踩,像是在骂“这破玩意儿还敢打我”。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它抱着飞盘啃,把盘啃出了个小洞,小孩们发现后追过来,它叼着破盘就跑,盘边的塑料碴刮得它嘴巴疼,却硬是不肯松口——大概是觉得“就算破了,也是我的战利品”。 后来它学聪明了,不叼飞盘,改叼张奶奶的抹布,学着边牧叼拖鞋的样子,把抹布叼给张奶奶,以为能得奖励,结果张奶奶以为它又来偷东西,拿起扫帚就赶,它吓得把抹布扔在她脚边,窜进灌木丛,委屈得直抖——明明是好心,怎么还挨揍? 旺财模仿老慢爬:龟速移动笑翻全场 旺财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觉得老慢“慢悠悠的淡定”比疯跑酷,居然学着它在地上爬。它把肚子贴在地上,四肢慢慢挪,像只被按了慢放键的狗,路过的小孩指着它笑:“看,这里有只假乌龟!” 林爸爸喊它回家吃饭,它还在爬,爬三步歇两步,像在逛公园,气得林爸爸走过去把它抱起来,它却在怀里挣扎,非要继续爬——大概是觉得“龟式优雅”还没练到位。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被抱走时还伸着爪子划地,像只倔强的毛毛虫,笑得胡须都直了。 有次旺财爬到老慢的花盆边,对着老慢“汪汪”叫,像是在说“你看我学得像不”,老慢却缩在壳里,理都不理它。傻狗不甘心,趴在旁边继续爬,爬着爬着睡着了,口水淌了一地,把老慢的花盆底都浸湿了——看来模仿太累,还是睡觉舒服。 三花模仿金鱼吐泡泡:呛水出洋相 三花看池塘里的金鱼吐泡泡挺好玩,居然也想试试。它蹲在池边,把头扎进水里,学着金鱼呼气,结果没掌握好力度,呛得直咳嗽,抬起头时鼻子里还冒了个泡,像个装了水的喷壶。 凡凡跳过去,用爪子拍它的脑袋,三花却瞪它一眼,继续扎进水里——这次更狠,直接把整个脸埋进去,结果被水底的石子硌了鼻子,疼得它“喵”一声窜上树,对着池塘龇牙,像是在骂“这水底下有暗器”。 有个小女孩看到了,笑着扔给它个吹泡泡的玩具,三花叼起来,对着池塘吹,泡泡飘在水面上,像群透明的小气球,金鱼们游过来啄,三花蹲在树上,看着泡泡破掉,突然觉得“猫式吹泡”比学金鱼吐泡有意思多了——至少不会呛水。 模仿秀的“意外收获” 模仿秀闹了半个月笑话,动物们虽然没学会多少“才艺”,却都有了新技能:大刺猬用尖刺夹东西越来越熟练,成了“刺猬界的搬运工”;灰鸽子的“翅膀抹脸”成了鸽群新潮流,个个都想当“优雅鸽”;黄鼠狼放弃了飞盘,改叼树枝搭窝,居然搭得像模像样;旺财虽然没学会爬,却变乖了,不再到处疯跑;三花迷上了吹泡泡,每天蹲在池边等小孩们来玩。 林朵朵看着它们的“新技能”,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模仿,分明是在开发新天赋嘛。”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灰鸽子用翅膀抹脸抹得羽毛打结,突然觉得,这些失败的模仿,比金毛的完美表演有意思多了——至少笑点够多。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模仿? 凡凡看着刺猬们用尖刺夹着瓜子,互相“作揖”似的递来递去,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香皂味,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梦里,他好像看到所有动物都学会了新技能:刺猬用尖刺跳踢踏舞,鸽子用翅膀写毛笔字,黄鼠狼叼着飞盘转圈,旺财和老慢比赛爬,三花吹的泡泡里都坐着小金鱼,热闹得像场动物狂欢节。 嗯,这梦真精彩。 第74章 夏日降温 夏天热得柏油路能煎荷包蛋,小区的动物们快被烤成“肉干”,为了降温,它们把人类的降温神器玩出了新花样。凡凡蹲在空调外机上,看着旺财抱着冰块啃,刺猬钻进冰箱底,笑得胡须都快融化了——这群家伙为了凉快,连命都快豁出去了。 冰块引发的“王位争夺”:旺财啃冰崩牙事件 林妈妈买了袋冰块放院子里降温,旺财看到像发现了新大陆,抱着块冰就啃,冰碴子粘得满脸都是,像长了白胡子。边牧看到也想抢,俩狗围着冰块转圈,谁也不让谁,最后冰块被撞碎,碎冰溅了它们一脸,像在玩“冰雨洗礼”。 最惨的是旺财,它叼着块尖角冰使劲咬,“咔嚓”一声,冰没碎,牙差点崩掉,疼得它对着冰块狂吠,像是在骂“你居然敢咬我”。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着它用爪子扒拉冰块,把冰扒到太阳底下,结果冰越化越小,最后只剩一滩水,傻狗对着水滩发呆,像在哀悼“逝去的王位”。 刺猬们也来凑热闹,大刺猬用尖刺扎起小块冰,想运回纸箱当“降温宝”,结果冰化得太快,水顺着尖刺流到肚皮上,凉得它“吱吱”叫,把冰扔在地上,对着水滩打了个滚——看来冰没留住,凉水澡倒是蹭了一个。 风扇的“危险游乐场”:鸽子被吹成风筝 小区物业在广场放了台落地扇,对着纳凉的居民吹,这可成了动物们的“新玩具”。灰鸽子想试试“风里飞”,站在风扇前张开翅膀,结果被风吹得往后飘,像只失控的风筝,翅膀扑腾得像个破布条,引得围观的小孩直笑。 更绝的是有只小鸽子,居然想飞到风扇叶上,结果翅膀被扇叶扫了一下,吓得它“扑棱”飞起来,撞在旁边的灯柱上,晕乎乎地掉在地上,对着风扇“咕咕”叫,像是在骂“这玩意儿太凶”。 凡凡蹲在灯柱上,看着鸽子们对着风扇跃跃欲试又不敢靠近,像群怕被吹走的蒲公英。三花不知从哪窜出来,对着风扇哈气,结果被吹得满脸毛都贴在脸上,像块被压平的猫饼,它气得一爪子拍在风扇罩上,把扇叶拍得“哐当”响,吓得鸽子们全飞了——看来猫的脾气比风扇还烈。 冰箱的“清凉陷阱”:刺猬被关事件 张奶奶家的冰箱底有缝,凉风往外冒,成了刺猬们的“避暑圣地”。大刺猬带着小刺猬钻到冰箱底下,把肚皮贴在冰凉的地上,舒服得“咕噜”叫,像躺在冰床上的小皇帝。 有次张奶奶开冰箱门拿菜,一只小刺猬没注意,跟着菜叶子窜了进去,张奶奶关上门才发现里面多了个“刺球”,吓得赶紧打开,小刺猬冻得直哆嗦,从冰箱里滚出来,身上还沾着片白菜叶,像个会移动的“冰镇菜卷”。 凡凡蹲在厨房窗外,看着小刺猬在太阳底下晒肚皮,把白菜叶晒得蔫蔫的,突然觉得这小家伙胆子真大——为了凉快,连冰箱都敢闯。大刺猬大概是怕它再闯祸,用尖刺把它拱回纸箱,像在教训“调皮鬼”。 空调外机的“烫屁股宝座”:凡凡的降温翻车 凡凡把空调外机当成“观景台”,刚开始吹着外机排出的凉风,舒服得眯起眼,结果正午太阳一晒,外机越来越烫,把它的肚皮烫得“喵呜”叫,窜起来时尾巴尖还沾了点外机上的灰尘,像戴了个黑手环。 三花看到它的糗样,居然学着它蹲到外机上,结果刚蹲稳就被烫得跳起来,对着凡凡龇牙——你居然骗我!凡凡甩甩尾巴,跳到旁边的遮阳棚上,看着三花在原地转圈,爪子在地上蹭来蹭去,像在踩风火轮,笑得胡须都抖了。 后来俩猫达成共识:空调外机只在早晚蹲,正午改去车库门口,那里阴凉,还能蹭到进出车辆带的风,像个的“自然空调”。有次一辆车开太快,风把三花的毛吹得竖起来,像只炸毛的黑刺猬,凡凡在旁边笑得直打滚。 水坑的“泥浆浴”:旺财的降温新招 小区浇花的水管漏了个洞,在地上积了个小水坑,成了旺财的“私人浴场”。傻狗每天都要在水坑里打滚,把自己滚成“泥狗”,泥浆顺着毛往下滴,像个会走路的泥雕塑。 林妈妈看到想把它拉走,它却往水坑里一趴,四脚朝天蹬,溅了林妈妈一裤腿泥,气得林妈妈拿水管冲它,它反而张开嘴接水,像在喝“泥浆饮料”,逗得旁边的小孩直拍巴掌。 边牧也来蹭澡,俩狗在水坑里扑腾,把水溅得像下雨,路过的刺猬们被溅了一身泥,缩成球滚开,像群被打跑的“泥弹”。凡凡蹲在墙头上,看着它们把水坑搅成“泥浆池”,突然觉得这降温方式虽然脏,却比舔冰块痛快多了——至少不用担心崩牙。 降温大战的“意外和谐” 折腾了一夏天,动物们总算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降温法:凡凡和三花霸占车库门口的阴凉地,旺财和边牧承包水坑,刺猬们守着冰箱底和纸箱,鸽子们在风扇周围“安全距离”盘旋,连老慢(乌龟)都被张奶奶放进了装满凉水的盆里,伸着脖子吐泡泡,像在说“这才叫舒服”。 傍晚,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色,热气渐渐退去,动物们聚在中心花园:旺财甩着尾巴上的水珠,边牧舔着爪子上的泥,凡凡和三花梳理被风吹乱的毛,刺猬们从纸箱里探出头,鸽子们在枝头整理羽毛。 林朵朵坐在长椅上,看着它们满足的样子,笑着说:“你们这哪是降温,分明是在玩花样百出的夏日游戏呀。”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旺财被边牧推进水坑,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路过的灰鸽子,突然觉得,这场热出来的闹剧,比冬天窝在暖气片上有意思多了。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降温? 凡凡看着天边最后一抹晚霞,听着远处传来的蝉鸣,突然觉得,必须继续——毕竟,夏天的快乐,一半都在跟炎热斗智斗勇里。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花露水味,听着池塘里的水声和动物们的打呼声,觉得这样的夏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车库门口吹凉风,所有动物都挤在旁边,旺财的泥水坑变成了清水池,刺猬的冰箱底飘出冰淇淋香,连风扇都变成了会飞的云朵,凉丝丝的,舒服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凉快。 第75章 秋日丰收 小区的菜园子丰收了,玉米黄澄澄挂在杆上,南瓜圆滚滚躺在地里,连向日葵都举着饱满的花盘,像群晒得黝黑的胖娃娃。这可把动物们的“捣乱因子”勾了出来——人类忙着收菜,它们忙着“添乱”,凡凡蹲在篱笆墙上,看着刺猬用尖刺扎玉米,黄鼠狼抱着南瓜啃,笑得差点从墙上滚下去。 玉米地的“攻防战”:刺猬的“玉米导弹”与旺财的“啃棒骨误会” 大刺猬看人类掰玉米时“咔嚓”一声特解压,也想学。它抱着根嫩玉米使劲啃,没啃下来,反而被玉米须缠了满脸,像戴了顶黄流苏帽子。小刺猬们更绝,用尖刺扎起玉米棒往纸箱拖,结果玉米太重,拖不动,反而被玉米带着滚进了菜畦,把王阿姨种的青菜压塌一片,气得王阿姨举着扫帚追:“这群小刺头,想拆我菜园子啊!” 凡凡蹲在篱笆上,看着刺猬们把玉米当“导弹”,滚得满地都是,突然觉得它们比边牧还能闹。旺财路过玉米地,看到地上的玉米棒,以为是大号骨头,抱着就啃,啃了半天啃不动,反而被玉米皮割了嘴,疼得它对着玉米狂吠,像是在骂“这骨头怎么这么硬”。 最搞笑的是灰鸽子,它叼着玉米粒想往窝里运,结果玉米粒太滑,掉在头上,顺着脖子滑进翅膀里,它吓得在玉米地里扑腾,翅膀带倒了好几根玉米杆,像个闯了祸的“飞贼”,引得王阿姨对着天空骂:“连鸽子都来捣乱,这日子没法过了!” 南瓜地的“堡垒争夺战”:黄鼠狼的“南瓜屋”与老慢的“意外坐垫” 黄鼠狼看中了个最大的南瓜,想把它当成“冬天的堡垒”。它抱着南瓜啃了个洞,钻进去试了试,正好能容下自己,得意地“吱吱”叫,结果钻得太进去,卡在里面出不来,像块被塞进南瓜里的黄年糕。 凡凡路过,看着南瓜在地上滚来滚去(黄鼠狼在里面挣扎),像个会移动的“南瓜灯笼”,笑得直拍爪子。王阿姨发现后,用刀把南瓜切开,把黄鼠狼倒出来,它浑身沾着南瓜瓤,像只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小兽,对着王阿姨龇牙,却不敢再靠近南瓜地——大概是被“南瓜监狱”吓怕了。 老慢(乌龟)也来凑数,它爬进南瓜地,把圆滚滚的南瓜当成“坐垫”,趴在上面晒太阳,结果南瓜太滑,它一翻身滚了下来,摔在向日葵杆上,把花盘撞得掉下来,瓜子撒了一地,像场“葵花籽雨”。张奶奶赶来,看着老慢四脚朝天蹬,笑着说:“你这老东西,想把南瓜当床睡啊?” 向日葵的“瓜子劫案”:鸽子的“空中搬运”与刺猬的“刺上仓储” 向日葵的花盘成了“瓜子仓库”,鸽子们和刺猬们抢得不可开交。灰鸽子带着“帮派”俯冲下来,用喙啄下瓜子往窝里运,一趟能叼三颗,像群空中搬运工;刺猬们则用尖刺扎着花盘往纸箱拖,花盘太大,拖不动,就在原地啃,瓜子壳掉得满身都是,像群披着盔甲的吃货。 有次俩伙“抢”同一个花盘,鸽子在上面啄,刺猬在下面啃,花盘被扯得晃晃悠悠,最后“咔嚓”一声掉下来,砸在路过的三花头上,三花吓得窜上篱笆,对着它们龇牙,像在骂“谁砸我”。凡凡蹲在三花旁边,看着花盘里的瓜子撒了一地,俩伙立刻停战,抢着捡瓜子,突然觉得它们比旺财还懂“见利忘义”。 更绝的是小刺猬,它把瓜子扎在尖刺上,结果扎得太密,想舔都舔不到,急得在地上打滚,瓜子撒了一地,引来蚂蚁军团,像支黑色的小军队,搬得比它还快。小刺猬对着蚂蚁“吱吱”叫,却抢不过,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利品”被搬走,像个被抢了糖的小孩。 红薯地的“地下偷袭”:三花的“挖薯大计”与凡凡的“意外收获” 三花不知从哪听说红薯甜,带着凡凡去偷挖王阿姨种的红薯。它用爪子扒土,凡凡在旁边望风,结果三花太急,爪子挖到块石头,疼得它“喵”一声跳起来,把旁边的红薯藤踩得稀烂,像在搞破坏。 凡凡懒得理它,自己扒了半天,还真挖出块小红薯,叼着就跑,三花气得追上来抢,俩猫在红薯地里滚作一团,把土刨得像个战场,王阿姨赶来时,看到的就是俩只“泥猫”在抢红薯,气得她挥舞扫帚:“你们俩捣蛋鬼,给我滚!” 凡凡叼着红薯跳上篱笆,三花跟在后面,嘴里还叼着半块被抢碎的,俩猫蹲在墙上啃,甜得胡须都在颤——看来这红薯确实比猫粮好吃。王阿姨看着它们的馋样,没再追,反而摘了个小的扔过去:“吃吃,别再刨我的地了!” 丰收季的“捣乱总结” 折腾了半个月,动物们的“捣乱成果”如下:玉米地被滚得一片狼藉,南瓜地少了个“最大堡垒”,向日葵的花盘剩了一半,红薯地被刨得像月球表面,只有老慢最安分,除了摔了个跟头,啥也没干。 王阿姨看着菜园子,又气又笑:“这群小东西,比我家孙子还能闹。”林朵朵路过,看着凡凡尖刺上沾着南瓜瓤,三花嘴里叼着红薯皮,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捣乱,分明是帮着收菜嘛——就是方式野了点。” 凡凡舔了舔爪子上的红薯渣,看着旺财对着玉米棒继续啃(大概还没放弃),突然觉得,这丰收季的捣乱,比夏天的降温大战还快活。至少,有玉米可以滚,有南瓜可以钻,有红薯可以偷,还有永远抢不完的瓜子。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捣乱? 凡凡看着灰鸽子叼着向日葵花盘往窝里飞,突然觉得,必须继续。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空气中的泥土香,听着远处的笑声和动物们的叫声,觉得这样的秋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红薯地里挖宝,这次所有动物都帮他扒土,玉米变成了小鱼干,南瓜里盛满了瓜子,连老慢都帮他拖着最大的红薯,甜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甜。 第76章 冬日囤货翻车 冬天的冷风吹得像刀子,小区的动物们又开始了“囤货大计”,只是今年的囤货操作,比去年还离谱。凡凡蹲在林家的暖气片上,看着松鼠抱着冻成冰的松果啃,三花的鱼干粘在冰面上扯不下来,笑得尾巴尖都在抖——这群家伙怕是把“囤货”玩成了“行为艺术”。 松鼠的“松果冰窖”:啃冰崩牙与滑梯运输 松鼠们把松果藏在了假山后的石缝里,本以为能当“天然冰窖”,结果寒流一来,松果全冻成了冰疙瘩,硬得能砸开核桃。大松鼠抱着冰松果使劲啃,“咔嚓”一声,松果没啃动,牙差点崩掉,疼得它对着石缝“吱吱”叫,像在骂“谁把我的粮冻成石头了”。 小松鼠们学聪明了,想把冰松果滚回树洞,结果石缝太滑,松果一滚就顺着斜坡往下滑,像个小冰球,小松鼠追在后面跑,结果自己也滑倒了,跟着松果一起滚,最后撞在凡凡蹲的暖气片上,晕乎乎地抬头,尖刺上还沾着片雪花,像个戴了白绒帽的小笨蛋。 凡凡用爪子扒了扒冰松果,松果纹丝不动,反而把爪子冻得冰凉,它甩甩爪子,看着松鼠们对着冰疙瘩发愁,突然觉得:还是猫粮靠谱,至少不会冻成石头。 三花的“鱼干冰雕展”:粘在冰面与偷猫大战 三花把小鱼干藏在了池塘的冰面上,以为能“保鲜”,结果气温骤降,鱼干和冰面冻在了一起,像件透明的冰雕艺术品。它用爪子扒了半天,鱼干纹丝不动,反而把爪子粘在了冰上,疼得它“喵呜”叫,在冰面上蹦跶,像只被粘住的蚂蚱。 凡凡跳过去,用爪子帮它把冰敲碎,鱼干总算拿下来了,却冻得硬邦邦,像块小木板。三花叼着鱼干想跑,结果被路过的黑猫盯上,俩猫在冰面上抢鱼干,脚下一滑,滚作一团,像两个黑毛线球在冰上滚,鱼干飞出去,正好掉在旺财嘴里,傻狗叼着鱼干跑,气得俩猫对着它狂追。 最后鱼干被旺财啃得只剩个尾巴,三花和黑猫蹲在冰面上,对着彼此龇牙,像在互相怪罪——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的冻红的爪子,突然觉得这鱼干吃得真费劲。 黄鼠狼的“花生冻库”:偷菜被冻与冰面打滑 黄鼠狼盯上了李大爷腌在窗台的咸花生,趁李大爷不注意,叼起半袋就跑,想藏在冬青丛当“冻库”。结果花生袋没扎紧,撒了一路,它回头捡,脚踩在结了冰的路面上,“啪嗒”摔了个四脚朝天,花生撒得像星星,它躺在地上,看着花生被冻在冰里,气得“吱吱”叫,像在骂“这冰面太滑”。 更惨的是,李大爷发现花生被偷,举着扫帚追出来,黄鼠狼吓得窜进雪堆,结果雪太深,把它陷在里面,只露个尾巴尖在外头,像根插在雪地里的黄毛线。凡凡路过,用爪子把它扒出来,它抖了抖身上的雪,叼起颗冻花生就跑,大概是觉得“偷都偷了,不能白跑一趟”。 旺财的“骨头冰藏”:埋雪找错与啃冰解渴 旺财把骨头埋在了雪地里,想当“冬天的储备粮”,结果记性太差,埋完就忘,第二天对着雪地乱扒,把林妈妈种的冬青苗扒出来好几棵,气得林妈妈追着它打:“你这傻狗,想把花园改成雪地迷宫啊?” 傻狗不知从哪扒出块冻硬的肉干(大概是去年的),叼着就啃,肉干太硬,它啃得牙床疼,居然对着雪堆啃雪解渴,雪渣粘得满脸都是,像长了白胡子。林爸爸看着它对着雪堆“吃播”,笑着说:“旺财这是在吃‘雪花冰淇淋’呢。”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把雪扒得像个小坑,自己跳进去打了个滚,变成“雪狗”,对着凡凡摇尾巴,像是在邀请它一起玩。凡凡嫌弃地躲开——谁要跟傻狗在雪地里打滚。 鸽子的“面包屑冰存”:叼冰渣与集体打滑 鸽子们把捡来的面包屑藏在了空调外机下,结果外机滴水,把面包屑冻成了冰坨。灰鸽子想叼块冰坨回窝,结果冰太滑,叼不住,反而被冰坨砸了脚,疼得它“咕咕”叫,对着冰坨转圈,像在研究“怎么下嘴”。 有次一群鸽子抢冰坨,挤在结了冰的空调外机上,结果脚下一滑,全摔了下去,像串掉在地上的灰饺子,引得路过的小孩直笑:“看,鸽子下饺子啦!” 凡凡蹲在屋顶,看着它们在雪地里扑腾,翅膀上沾着雪,像群会飞的雪球,突然觉得这群鸽子比刺猬还笨——至少刺猬不会在冰上打滑。 囤货翻车季的“意外温暖” 折腾了半个冬天,动物们的囤货大多以“翻车”告终,但小区的人类却悄悄帮了忙:王阿姨在篱笆边撒了把玉米,李大爷把剩下的花生放在窗台,林妈妈给旺财准备了加热的肉干,张奶奶把老慢的盆搬进了屋里。 动物们渐渐明白,不用费劲囤货也饿不着,于是放弃了“冰藏计划”,改成“集体讨食”:松鼠蹲在王阿姨窗台等玉米,鸽子围在李大爷门口等花生,旺财跟着林妈妈要肉干,凡凡和三花则霸占着林家的暖气片,谁也不让谁。 大雪纷飞的傍晚,动物们聚在林家的屋檐下避雪:松鼠抱着玉米打盹,鸽子们挤在一起取暖,旺财趴在门口打呼,三花和凡凡在暖气片上对峙,像对谁也不服谁的冤家。 林朵朵看着这一幕,笑着说:“你们这哪是囤货,分明是在演‘冬日温馨喜剧’呀。”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旺财被雪落在鼻子上惊醒,对着雪花狂吠,突然觉得,这翻车的囤货季,比顺利囤货还有意思。 至少,有冰松果可以笑,有鱼干冰雕可以看,有傻狗埋错骨头可以乐,还有人类偷偷给的温暖。 至于明年要不要继续囤货? 凡凡看着灰鸽子叼着李大爷给的花生,冲它摇了摇尾巴,突然觉得,必须继续——毕竟,不翻车几次,怎么算过冬呢?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暖手宝味,听着窗外的风雪声和屋里的笑声,觉得这样的冬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暖气片上晒太阳,所有动物都挤在旁边,松鼠的松果没冻成冰,三花的鱼干没粘在冰上,旺财的骨头埋在了狗窝里,暖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暖。 第77章 春日风筝 春天的风像个调皮的孩子,卷着风筝在天上飞,小区广场成了风筝的海洋——蝴蝶、老鹰、孙悟空,五颜六色的风筝在天上飘,把动物们的好奇心勾到了天上。凡凡蹲在柳树梢上,看着旺财追着风筝跑成了陀螺,刺猬被风筝线缠成了毛线球,笑得爪子差点从树枝上滑下去。 风筝线的“缠绕陷阱”:刺猬的“毛线球”与黄鼠狼的“跳绳困局” 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在广场边晒太阳,没注意地上的风筝线,小刺猬一打滚,线缠在了尖刺上,越滚缠得越紧,最后像个被线捆住的毛线球,在地上滚不动,对着大刺猬“吱吱”叫,像在求救。大刺猬急得用爪子扒线,结果自己也被缠住,俩刺猬在地上滚作一团,风筝线把它们绑成了“刺球粽子”,引得放风筝的小孩拍着手笑:“看,会动的毛线球!” 凡凡跳下来,用爪子把线扒开,刺猬们总算挣脱,尖刺上还挂着线头,像群刚从纺织厂逃出来的小工人。黄鼠狼也来凑热闹,它把地上的风筝线当成“跳绳”,跳得正欢,结果被线绊倒,线缠在了脖子上,它吓得在广场上狂奔,风筝线被拉得笔直,像牵着个黄色的小风筝,差点把放风筝的老爷爷拽个跟头。 老爷爷看着黄鼠狼脖子上的线,哭笑不得:“你这小贼,想上天啊?”凡凡蹲在旁边,看着黄鼠狼被线拽得东倒西歪,尾巴上的毛被线缠成了小辫子,笑得胡须都在颤——这大概是第一个想“被风筝带走”的黄鼠狼。 风筝的“坠落事故”:鸽子的“老鹰追击”与三花的“蝴蝶战利品” 广场上有只老鹰风筝飞得特别高,灰鸽子大概是觉得被挑衅了,带着鸽群冲上去“迎战”,对着风筝猛啄,结果翅膀被风筝的飘带缠住,和风筝一起掉了下来,像架坠机的小飞机,羽毛落得满地都是。 放风筝的小孩跑过去,看着鸽子和风筝缠在一起,笑得直不起腰:“这鸽子,还想跟老鹰打架?”灰鸽子挣脱飘带,对着风筝“咕咕”叫,像是在骂“有种别掉下来”,然后灰溜溜地飞回鸽群,大概是觉得丢了面子。 三花则盯上了只蝴蝶风筝,它蹲在墙头,看着风筝在天上飘,突然窜出去,爪子拍向风筝,结果没拍中,反而被风筝线勾住了爪子,像被钓住的猫,悬在半空晃悠,对着凡凡“喵呜”叫,像在喊“快救我”。凡凡跳过去,用爪子把线咬断,三花摔在地上,对着蝴蝶风筝龇牙,突然觉得这“蝴蝶”比真蝴蝶难对付多了。 旺财的“追风筝马拉松”:误吞线轴与撞树惨案 旺财把追风筝当成了“人生大事”,不管是蝴蝶还是孙悟空,只要飞起来,它就像按了启动键的马达,追着风筝跑,舌头耷拉得像块抹布,尾巴摇得像拨浪鼓。有次它追着只金鱼风筝跑,没看路,一头撞在柳树上,“咚”一声,晕乎乎地坐在地上,对着树狂吠,像是在骂“谁挡我路”。 更绝的是,它追风筝时踩到了掉落的线轴,线轴滚起来,它以为是新玩具,叼起来就啃,结果线轴上的线缠了一嘴,像戴了个毛线口罩,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对着林朵朵“呜呜”叫,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林朵朵帮它把线弄出来,笑着说:“傻狗,风筝是天上的,不是地上的肉干!”旺财摇着尾巴,等她一松手,又追着风筝跑了,像个永远不知道累的疯子。凡凡蹲在树上,看着它被风筝线绊倒,在地上打了个滚,继续追,突然觉得这傻狗的快乐,简单得有点傻气。 老慢的“风筝观察员”:被风筝砸与淡定围观 老慢(乌龟)被张奶奶放在广场边的石板上,成了最淡定的“风筝观察员”。它伸着脖子看天上的风筝,一动不动,像个戴绿帽子的老学者。有只断了线的孙悟空风筝掉下来,正好砸在它身上,把它吓得缩成壳,风筝的飘带盖住了壳,像给它盖了条花被子。 张奶奶赶来,把风筝拿开,看着缩成壳的老慢,笑着说:“你这老东西,被孙悟空砸了也不躲?”老慢慢慢伸出头,对着风筝的方向眨眨眼,继续趴在石板上,像是在说“这点小事,不值当动”。 凡凡蹲在旁边,看着老慢被小孩们的风筝线绕了一圈又一圈,依然稳如泰山,突然觉得这老乌龟才是“境界大师”——任你风筝满天飞,我自岿然不动。有只小刺猬滚过来,差点撞在老慢身上,被它慢悠悠地伸出脖子顶了一下,小刺猬吓得缩成球,像被点了穴。 风筝捣乱联盟的“意外收场” 傍晚,风筝渐渐落了,广场上留下满地的线轴和飘带,动物们也闹累了:刺猬们的尖刺还缠着线头,灰鸽子在整理被扯乱的羽毛,黄鼠狼蹲在冬青丛里啃着偷来的饼干(大概是补偿自己被线缠的委屈),旺财趴在地上吐舌头,三花在舔被线勾疼的爪子,老慢依然趴在石板上,像块没动过的绿石头。 林朵朵给凡凡顺毛,看着广场上的“残局”,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捣乱,分明是给风筝节加了场动物喜剧呀。”凡凡舔了舔她的手,看着旺财被林爸爸拽着回家,还回头对着天上最后一只风筝狂吠,突然觉得,这场追风筝的闹剧,比抢鱼干有意思多了。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捣乱? 凡凡看着天边最后一只风筝消失在云层里,听着小孩们的笑声渐渐远去,突然觉得,必须继续——毕竟,春天的快乐,一半都在跟风和风筝较劲里。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青草香,听着远处的鸟叫和动物们的打呼声,觉得这样的春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也飞了起来,爪子抓住了最大的那只老鹰风筝,所有动物都趴在风筝上,旺财的尾巴缠着飘带,刺猬们的尖刺挂着线轴,老慢缩在风筝的翅膀上,他们飞得比云还高,吓得地上的人都在喊“快看会飞的猫”,威风得很。 嗯,这梦真高。 第78章 夏日停电 夏天的午后,太阳把小区烤得像个蒸笼,突然“啪”一声,停电了。空调停了,风扇歇了,连冰箱都成了“保温箱”,人类忙着找扇子,动物们却把这场停电变成了“生存挑战赛”。凡凡蹲在林家的凉席上,看着旺财把舌头伸得像块抹布,刺猬在瓷砖上摊成“刺饼”,笑得胡须都粘在了凉席上。 冰箱的“身份反转”:刺猬的“避暑洞”与黄鼠狼的“偷冰失败” 林妈妈打开冰箱散热,冷空气“呼”地冒出来,大刺猬带着小刺猬钻了进去,把冷藏室当成“天然冰窖”,缩在蔬菜格里,尖刺蹭得黄瓜“沙沙”响,像在给黄瓜“按摩”。林朵朵发现时,刺猬们正抱着冰块打盹,冰块化了一半,水顺着它们的肚皮流,把冷藏室的抽屉淹成了“小池塘”。 “你们这是把冰箱当游泳池啦?”林朵朵哭笑不得地把它们拎出来,刺猬们的尖刺上还挂着片生菜叶,像群戴了绿帽子的小贼。黄鼠狼也盯上了冰箱,它趁林妈妈关门的间隙钻进去,想叼块冰出来,结果冰箱门“咔哒”关上,把它关在了冷冻室,等林爸爸发现时,它冻得直哆嗦,像块刚从冰柜里捞出来的冻黄鳝,连偷冰的力气都没了。 凡凡蹲在冰箱顶上,听着里面传来“吱吱”叫,突然觉得这小贼也算“为凉牺牲”——至少比旺财聪明,知道冰箱里凉快。 凉席的“铁板之争”:猫狗的“摊饼大赛”与旺财的“毛毡事件” 林家的凉席成了“黄金宝地”,凡凡和三花展开“摊饼大赛”——凡凡把肚皮贴在凉席上,四肢展开,像块被压扁的黑猫饼;三花则侧躺着,一只爪子搭在凉席边缘,像块优雅的黑椒牛柳。俩猫谁也不让谁,在凉席上挤来挤去,把林朵朵的作业本都挤到了地上,气得她拍着桌子笑:“你们俩再挤,凉席都要被压塌了!” 旺财也想蹭凉席,结果它一上去,热烘烘的肚皮把凉席捂得发烫,凡凡和三花嫌弃地跳开,傻狗却在上面打了个滚,毛被凉席的纹路印出格子图案,像块刚出炉的毛毡,引得林爸爸举着手机狂拍:“旺财这是穿了格子衫啊!” 更绝的是,旺财在凉席上睡午觉,流的口水把凉席泡出个狗脸形状,等来电后林妈妈擦凉席,那印子半天擦不掉,成了“旺财到此一游”的永久纪念。 瓷砖地的“降温神坛”:刺猬的“刺饼”与老慢的“龟式铁板烧” 客厅的瓷砖地比凉席还凉快,刺猬们在上面展开“降温大比拼”。大刺猬把自己摊成扁平状,尖刺贴在瓷砖上,像块撒了芝麻的刺饼;小刺猬们则叠在一起,把最胖的那只压在底下,像堆会呼吸的肉夹馍。凡凡路过时,不小心踩在大刺猬身上,被尖刺扎得“喵”一声跳起来,刺猬们却纹丝不动——大概是凉得不想挪窝。 老慢(乌龟)也来凑数,它趴在瓷砖上,把四肢和脑袋全伸出来,像块正在降温的绿石头。张奶奶怕它着凉,想把它挪到垫子上,结果它扒着瓷砖不放,爪子在地上划出“沙沙”声,像在说“这地方凉快,不走”。最后张奶奶没办法,拿了块湿毛巾盖在它背上,它居然舒服得缩了缩脖子,像在享受“冷敷服务”。 水盆的“救命稻草”:鸽子的“洗澡派对”与三花的“猫式潜水” 林妈妈在院子里放了盆水降温,鸽子们把它当成“游泳池”,灰鸽子带着鸽群在里面扑腾,羽毛湿得像块破布,水溅得满地都是,像在举办“泼水节”。有只小鸽子太兴奋,一头扎进水盆,羽毛全湿透,飞起来像只落汤鸡,对着太阳抖翅膀,想把毛晒干,结果阳光太毒,把它晒得晕乎乎,差点一头栽进花丛里。 三花看着眼馋,也跳进水盆,想试试“潜水”,结果盆太小,它一进去水就漫了出来,把自己浇成落汤猫,毛贴在身上像块黑抹布。凡凡蹲在墙头,看着它对着水盆哈气,爪子拍得水花四溅,像在跟水盆打架,笑得差点从墙上掉下去——这大概是最狼狈的“潜水员”了。 停电夜的“星空狂欢”:动物们的“月下派对” 到了晚上还没来电,小区的人类搬出躺椅在院里纳凉,动物们也聚在一起搞“月下派对”。旺财和边牧追着萤火虫跑,像两只追星星的笨狗;凡凡和三花蹲在墙头,看着刺猬们在草丛里滚来滚去,尖刺上沾着露水,像挂了串珍珠;灰鸽子带着鸽群在天上盘旋,翅膀被月光照得银闪闪,像群会飞的精灵;老慢趴在张奶奶脚边,对着月亮伸脖子,像在跟嫦娥打招呼。 林朵朵躺在躺椅上,摸着凡凡的毛,听着远处的蝉鸣和动物们的叫声,笑着说:“停电也挺好,能看到这么多星星,还能看你们闹笑话。”凡凡舔了舔她的手,看着旺财被萤火虫吓得蹦起来,突然觉得,这没电的夜晚,比吹空调还快活。 半夜来电时,空调“嗡”地启动,动物们被吓了一跳:刺猬们缩成球滚进草丛,鸽子们“扑棱”飞上天,旺财对着空调狂吠,像在骂“这玩意儿怎么突然活了”。凡凡跳回凉席,感受着空调的凉风,却有点怀念刚才的热闹——至少,没电的时候,大家都在一块儿疯。 至于下次停电要不要再闹? 凡凡看着三花叼着片荷叶从水盆里钻出来,荷叶上还滴着水,突然觉得,必须闹。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花露水味,听着空调的风声和远处渐渐安静的蝉鸣,觉得这样的夏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瓷砖地上摊成饼,所有动物都挤在旁边,水盆里的水变成了小鱼干汤,刺猬们的尖刺上挂着冰淇淋,连老慢都在追萤火虫,凉丝丝的风里全是甜味,舒服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凉。 第79章 伪装大师 秋天的风像个顽皮的画家,把树叶染成金的、红的、黄的,然后“哗啦”一抖,全撒在地上,小区成了彩色的地毯。动物们突然玩起了“伪装游戏”——谁能藏在落叶里不被发现,谁就是“隐身冠军”。凡凡蹲在银杏树上,看着刺猬缩成球冒充松果,鸽子趴在地上假装枯叶,笑得爪子把树枝都抓出了印子。 刺猬的“松果模仿秀”:被小孩捡走事件 大刺猬最会伪装,它缩成球,在松针堆里滚了滚,尖刺上沾满松针和土,远看像颗圆滚滚的松果,连颜色都分不出来。有个穿红衣服的小孩路过,以为是颗大松果,伸手就把它捡了起来,捏着它的刺往兜里塞,吓得大刺猬差点憋不住气,却硬是没动——这要是被发现,伪装冠军就没了! 小孩把“松果”揣在兜里,跑向妈妈:“妈妈你看,我捡了个超大的松果!”大刺猬在兜里急得直冒汗,尖刺不小心勾住了小孩的衣角,小孩一拽,“噗”地把它甩了出来,掉在地上滚了两圈,松针撒了一地。小孩愣了愣,指着它喊:“呀,松果长腿跑啦!”大刺猬趁机滚进草丛,对着小孩的背影“吱吱”叫,像在骂“差点被你当零食吃了”。 小刺猬们学不会“松果装”,就在枫叶堆里打滚,尖刺上扎满红枫叶,像团会移动的小火球。凡凡蹲在旁边,看着它们以为自己藏得很好,结果枫叶太红,在地上格外显眼,被路过的三花一爪子就扒了出来,像戳破了个彩色的气球。 鸽子的“枯叶伪装术”:被扫进簸箕惨案 灰鸽子的伪装更绝,它挑了片最大的梧桐叶,叼着盖在背上,然后趴在地上,翅膀收紧,脖子缩起来,远远看去,就像片卷边的枯叶,连叶脉的纹路都模仿得像模像样。保洁阿姨推着扫帚过来,根本没发现这片“枯叶”会动,扫帚“呼”地一下,把它和真叶子一起扫到了簸箕里。 灰鸽子在簸箕里挤得够呛,旁边全是干枯的树枝和碎叶,它大气不敢喘,生怕一动就露馅。保洁阿姨把簸箕往垃圾车倒,灰鸽子跟着叶子一起“哗啦”掉进去,在车斗里滚了两圈,终于忍不住扑腾起来,翅膀把枯叶扇得满天飞,像场“落叶雨”。保洁阿姨吓了一跳:“这叶子怎么还会飞?”灰鸽子趁机飞出垃圾车,羽毛上沾着碎叶,像只刚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叶鸽”,对着保洁车“咕咕”叫,像是在骂“差点把我当垃圾扔了”。 小鸽子们学不会“枯叶躺”,就在地上蹦蹦跳跳,假装是被风吹动的叶子,结果跳得太欢,被旺财发现,追得它们满天飞,伪装游戏变成了“逃命大赛”。 黄鼠狼的“树皮隐身法”:被老慢识破 黄鼠狼盯上了小区的老槐树,它把自己蹭得满身灰,然后贴着树干蹲好,尾巴卷起来,身体缩成条,远远看去,像块凸出来的树疤,连颜色都一模一样。它得意地眯着眼,看着路过的刺猬和鸽子都没发现它,心里正美呢,突然感觉有东西碰它的尾巴——低头一看,是老慢(乌龟)! 老慢不知什么时候爬了过来,正用脑袋顶它的尾巴,像在研究“这树疤怎么软乎乎的”。黄鼠狼吓得差点跳起来,却硬是憋住了,对着老慢龇牙(当然,老慢看不出来),结果老慢更来劲,伸出脖子蹭它的肚皮,凉丝丝的,把黄鼠狼痒得直抖,差点笑出声。最后它实在忍不住,“嗖”地窜下树,老慢还在原地伸脖子,像在说“怎么树疤跑了”。 凡凡蹲在树杈上,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笑得肚子都疼了——没想到伪装大师会栽在最慢的乌龟手里。 猫狗的“色彩混淆计”:凡凡的“银杏装”与三花的“枫叶障眼法” 凡凡挑了棵银杏树,把金黄的银杏叶扒拉下来,盖在自己身上,只露出两只眼睛,趴在树枝上一动不动。林朵朵来找它,在树下转了三圈都没发现,嘴里念叨:“凡凡去哪了?难道被风吹走了?”凡凡憋得爪子都麻了,差点笑出声,结果尾巴一痒,甩了一下,银杏叶“哗啦”掉了一地,暴露了行踪。林朵朵叉着腰笑:“好啊,你这只‘银杏猫’,居然敢骗我!” 三花的伪装更耍赖,它找了堆红枫叶,直接钻进去,只露出个脑袋,以为这样就没人发现。结果枫叶太轻,风一吹全飘走了,把它光秃秃地露在外面,像个被扒了衣服的小偷。它气得对着风龇牙,凡凡在旁边笑得直打滚,被它一爪子拍在脑袋上——笑什么笑,你不也被发现了? 旺财的“失败伪装”:滚成“落叶球”与被当成拖把 旺财的伪装堪称“灾难现场”。它想学着刺猬缩成球,结果太胖,缩不起来,就在落叶堆里打滚,把自己滚成了个“落叶球”,叶子从耳朵上挂到尾巴尖,像只刚从树叶堆里捞出来的拖把。它以为自己藏得很好,蹲在原地不动,结果林妈妈拿着扫帚过来,以为是团脏树叶,拿起扫帚就往它身上拍,吓得它“嗷”一声跳起来,落叶撒了一地,像场小型爆炸。 “傻狗,你在这装什么呢?”林妈妈又气又笑地给它摘叶子,旺财委屈地哼唧,尾巴上还挂着片梧桐叶,像个失败者的徽章。凡凡蹲在墙上,看着它被林妈妈拽着走,落叶从身上掉下来,像在撒花瓣,突然觉得这傻狗的伪装虽然失败,却比谁都热闹。 伪装大赛的“无厘头冠军” 天黑时,动物们聚在中心花园,评选“伪装冠军”。大刺猬因为差点被小孩当松果捡走,得了“最惊险奖”;灰鸽子因为被扫进簸箕还没暴露,得了“最顽强奖”;老慢因为识破了黄鼠狼的伪装,得了“最火眼金睛奖”;旺财……得了“最搞笑奖”,奖品是块肉干,它叼着肉干,尾巴上的梧桐叶还没掉,傻呵呵地摇尾巴。 凡凡蹲在领奖台上(其实是块大石头),看着大家的滑稽样,突然觉得输赢根本不重要——藏在落叶里听风声,看人类路过时的表情,被发现时的慌张,比拿冠军有意思多了。 风又吹过,树叶“哗啦”落下,盖住了它们的脚印。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刺猬们又开始缩成球,鸽子们趴回地上,觉得这场游戏大概永远不会结束。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桂花香,听着落叶的沙沙声和远处的笑声,觉得这样的秋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伪装,这次谁也没发现它,连风都绕着它吹,落叶在它身边堆成了城堡,它是城堡里最神秘的隐身大王,连老慢都找不到它。嗯,这梦真安静。 第80章 冬日雪地 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猝不及防,像老天爷撒了把盐,把小区盖得白茫茫一片。动物们的“冬眠计划”瞬间泡汤,全冲到雪地里撒欢——雪球扔得满天飞,冰面滑得人仰马翻,凡凡蹲在林家的屋檐上,看着旺财被雪球砸成“雪狗”,刺猬滚成“白团子”,笑得爪子都冻麻了。 刺猬的“雪球装甲”:滚雪变胖与卡洞事件 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在雪地里玩“滚装甲”,它们缩成球,在雪堆里滚来滚去,雪花粘在尖刺上,越滚越厚,最后变成一个个圆滚滚的“雪刺猬”,像堆会移动的糯米团子。大刺猬滚得太投入,把自己滚成了“超级大雪球”,卡在了栅栏的缝隙里,进不去也出不来,四只小爪子在雪地里蹬得飞快,像个被卡住的陀螺。 凡凡跳过去,用爪子扒拉它身上的雪,扒了半天,才露出尖刺的尖,大刺猬“吱”地叫了一声,像是在喊“轻点”。林朵朵路过,看着卡在栅栏里的“大雪球”,笑得直不起腰:“你这是想把自己快递出去啊?”她用手把雪扒掉,才把大刺猬拽出来,这家伙抖了抖身上的雪,居然还想再滚——看来“装甲”没穿够。 小刺猬们更淘气,它们把雪球推到老慢(乌龟)的盆旁边,想给老慢“盖被子”,结果雪球没推稳,“哗啦”砸在盆上,雪溅了老慢一身,把它冻得缩成壳,半天不敢伸头。小刺猬们对着壳“吱吱”叫,像是在道歉,又像是在笑它胆小。 鸽子的“雪地觅食战”:抢面包屑与集体打滑 雪一停,鸽子们就开始“扫雪觅食”。灰鸽子带着鸽群,用爪子扒开积雪,找人类埋在下面的面包屑,扒得雪沫子满天飞,像群戴羽毛帽的清洁工。有只小鸽子扒到块大面包,叼着就想跑,结果脚踩在结冰的路面上,“啪嗒”摔了个四脚朝天,面包掉在雪地里,引来一群麻雀哄抢,气得它在地上扑腾,翅膀把雪扫得像喷雾。 灰鸽子想“主持公道”,结果飞过去时没站稳,也在冰上滑了一跤,翅膀擦着冰面滑出半米远,像个在冰上打滑的灰抹布。凡凡蹲在电线上,看着鸽群在冰面上你滑我我撞你,像群跳冰上芭蕾的笨鸟,笑得羽毛都快竖起来了。 最绝的是,有只鸽子叼着面包屑想飞回窝,结果被风吹得往后飘,面包屑掉在它自己头上,雪和面包屑混在一起,像戴了顶奶油帽,它对着雪地里的影子“咕咕”叫,大概是在欣赏自己的新造型。 黄鼠狼的“雪地偷袭”:偷围巾当披风与冰洞掉坑 黄鼠狼不知从哪偷了条小孩的红围巾,叼着在雪地里跑,围巾在身后飘,像个披着红披风的小侠客。它想偷袭鸽子的面包屑,结果脚一滑,摔在雪地里,围巾把自己缠成了红粽子,只露个脑袋在外头,对着鸽子“吱吱”叫,像是在放狠话,却连站都站不起来。 更惨的是,它钻冰洞想捉鱼(其实是冻住的池塘),结果冰面太薄,“咔嚓”一声裂了个缝,它半个身子掉进去,卡在冰里,像块被冻在冰箱里的黄肉干。凡凡路过,用爪子把冰刨开,它才得以脱身,浑身湿淋淋的,冻得直哆嗦,红围巾早就不知所踪,像个丢了披风的落魄侠客。 张奶奶看到它的惨样,扔了块烤红薯在雪地里,黄鼠狼叼着红薯就跑,大概是觉得“取暖比偷袭重要”。凡凡看着它把红薯埋在雪地里(大概想当储备粮),突然觉得这小贼总算干了件靠谱的事。 旺财的“雪球大战”:扔雪球砸自己与冰面溜冰 旺财把雪球玩成了“武器”,它用爪子扒拉雪,团成球,对着边牧扔过去,结果准头太差,雪球砸在自己鼻子上,雪沫子溅得满脸都是,像长了白胡子。边牧笑得在雪地里打滚,结果滚到冰面上,顺着冰面滑出去老远,像个失控的毛球,撞在树上才停下,晕乎乎地摇脑袋。 傻狗觉得“溜冰”好玩,也跑到冰面上,四肢张开,像只大青蛙,结果一使劲,“啪”地摔了个四脚朝天,肚子贴在冰上,凉得它“嗷”一声叫,却赖在冰上不起来,大概是觉得“凉得过瘾”。林爸爸拿着相机拍它,它还对着镜头摇尾巴,雪从它身上掉下来,像在撒白糖。 凡凡蹲在墙头,看着旺财和边牧在冰上互相追逐,你撞我我绊你,滚得像两个雪球,突然觉得这俩傻狗比刺猬还会找乐子——至少刺猬不会在冰上自虐。 猫狗的“雪地寻宝”:凡凡的“冻鱼干”与三花的“冰下探险” 凡凡在雪地里发现了块冻硬的鱼干(大概是林妈妈冬天晒的),叼着往屋檐跑,想当成“私藏零食”,结果鱼干太滑,掉在雪地里,顺着斜坡滚下去,正好滚到三花面前。三花叼起鱼干就跑,凡凡气得追上去,俩猫在雪地里你追我赶,脚印踩得像幅抽象画,最后鱼干被冻在冰里,谁也抢不到,气得它们对着冰面龇牙,像在骂“这冰太坏”。 三花不甘心,用爪子刨冰,想把鱼干弄出来,结果爪子被冻在冰上,疼得它“喵呜”叫,凡凡跳过去,用爪子帮它把冰扒开,它甩甩爪子,居然把鱼干让给了凡凡——大概是觉得“命比吃的重要”。凡凡叼着鱼干,蹲在屋檐上啃,冰碴子粘在胡须上,像挂了串小冰晶,心里却有点暖。 雪地大乱斗的“温暖收场” 玩到傍晚,动物们都累坏了:刺猬们缩在纸箱里,雪从尖刺上慢慢化掉,像在淌汗;鸽子们蹲在窝里,互相啄掉身上的雪,灰鸽子的奶油帽早就没了;黄鼠狼抱着烤红薯的残渣打盹,尾巴缠在身上当被子;旺财趴在暖气旁,舌头伸得老长,雪水从它身上滴下来,在地上积了个小水洼;凡凡和三花挤在林家的暖气片上,爪子还带着雪的凉气。 林朵朵给凡凡擦爪子,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雪天,笑着说:“你们这哪是玩雪,分明是在演‘动物版冰雪奇缘’嘛。”凡凡舔了舔她的手,看着旺财被林妈妈用毛巾包成“粽子”,还在摇尾巴,突然觉得,这场冻出来的热闹,比窝在暖气片上有意思多了。 至于明天要不要继续玩雪? 凡凡看着窗外又飘起了小雪花,三花的眼睛亮了起来,突然觉得,必须玩。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暖手宝味,听着暖气片的水流声和远处隐约的笑声,觉得这样的冬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又在雪地里追鱼干,所有动物都在旁边帮忙,雪球变成了小鱼干,冰面变成了奶油蛋糕,刺猬的尖刺上挂着糖葫芦,连老慢都在雪地里打滚,甜丝丝的雪落在嘴里,凉得他胡子都在笑。 嗯,这梦真甜。 第81章 毛线团 春天的风又开始“调皮”,小区广场的风筝比去年更花哨——有拖着长尾的凤凰,有会发光的星星,甚至还有只跟旺财差不多大的“巨型腊肠犬风筝”。动物们的捣乱技能也跟着升级,凡凡蹲在最高的杨树上,看着刺猬挂在风筝尾巴上飘,黄鼠狼抱着风筝线当秋千,笑得爪子差点把树枝抠出洞来。 刺猬的“风筝尾巴漂流记”:高空尖叫与坠落在狗窝 大刺猬不知哪来的勇气,居然顺着凤凰风筝的线往上爬,想看看天上的风景。爬到一半,爪子没抓稳,“嗖”地一下顺着线滑下去,正好挂在风筝的长尾上,像个挂在绸带上的刺球挂件。风筝被它拽得晃悠,大刺猬吓得在尾巴上乱蹬,尖刺勾住绸带,越缠越紧,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跟着风筝飞,像在坐“空中过山车”。 放风筝的叔叔发现风筝不对劲,使劲往回收线,大刺猬跟着绸带“啪嗒”掉下来,不偏不倚砸进旺财的狗窝,把窝砸出个洞,自己则裹在绸带里,像个被捆住的粽子,对着探头来看的旺财“吱吱”叫,像是在喊“快救我”。傻狗以为是新玩具,对着它狂吠,结果被绸带缠住脖子,俩家伙在狗窝里滚作一团,像个会移动的彩色毛线球。 凡凡跳下来,用爪子把绸带扒开,大刺猬抖了抖身上的毛,再也不敢靠近风筝线——看来高空漂流的滋味,一次就够了。 黄鼠狼的“风筝线秋千”:荡秋千被带飞与挂在灯柱上 黄鼠狼盯上了星星风筝的线,它抱着线打了个结,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当秋千,荡得不亦乐乎,像个玩嗨的小猴子。突然一阵大风吹来,风筝线被拽得笔直,把它带着飞了起来,它吓得死死抱住线,像个被风筝牵着的黄气球,在广场上空飘来飘去。 最后风筝线卡在了路灯的挂钩上,黄鼠狼被吊在灯柱半腰,对着地面“吱吱”叫,像在求救。保洁阿姨路过,看着挂在灯柱上的黄鼠狼,笑着拿来梯子把它抱下来,它抖了抖尾巴,居然还想往风筝线那边窜——大概是觉得“秋千虽险,刺激够劲”。 鸽子的“风筝群架”:啄风筝被线缠与集体坠机 灰鸽子看到“巨型腊肠犬风筝”,以为是真狗抢地盘,带着鸽群冲上去“理论”,对着风筝猛啄。结果翅膀被风筝线缠成一团,十几只鸽子吊在风筝上,像串挂在绳上的灰饺子,风筝被拽得往下掉,“哗啦”一声栽进花丛里,鸽子们扑腾着挣扎,羽毛落得像下雪。 放风筝的小孩跑过来,看着缠成一团的鸽子和风筝,笑得直拍腿:“这鸽子,还真把假狗当对手了!”灰鸽子挣脱出来,对着“腊肠犬风筝”龇牙,大概是觉得输了面子,转头却叼了根风筝线的线头,送给凡凡当“赔礼”——看来鸽界的“外交”技能,连打架后都不忘用。 旺财的“追风筝升级版”:咬风筝被拖着跑与撞进稻草人 旺财看到“腊肠犬风筝”,以为是同类来抢食,对着风筝狂追,一口咬住风筝的耳朵,结果被风筝带着在广场上狂奔,像只被牵着的拖把狗。它死死咬着不放,被风筝拖得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最后“咚”一声撞进菜园的稻草人怀里,风筝挂在稻草人头上,旺财则卡在稻草人的胳膊中间,像个被抓住的小偷。 林爸爸赶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稻草人戴着风筝头,怀里卡着只“泥狗”,旁边的菜园被踩得乱七八糟。他笑得直不起腰,把旺财拽出来,傻狗嘴里还叼着块风筝布,像在炫耀“战利品”。凡凡蹲在篱笆上,看着它被林爸爸训得耷拉着耳朵,尾巴却还摇着,突然觉得这傻狗的快乐,简单得让人羡慕。 老慢的“风筝观察员ps”:被风筝线绕圈与淡定啃菜叶 老慢(乌龟)被张奶奶放在广场边的石板上,继续当它的“观察员”。这次它没被风筝砸,却被星星风筝的线绕了三圈,像个被缠上彩带的绿陀螺。它慢悠悠地伸脖子,对着线研究了半天,居然开始用嘴啃线,大概是觉得“这玩意儿妨碍我看风景”。 张奶奶过来给它换菜叶,看着绕成圈的老慢,笑着说:“你这老东西,看个风筝还把自己缠成礼物了?”老慢不理她,继续啃线,啃不动就换个姿势,对着风筝的方向伸脖子,像在说“天上那亮晶晶的,比菜叶好看”。 三花的“风筝线钓鱼”:勾住袜子当收获与被凡凡嘲笑 三花不知从哪学的新招,它蹲在墙头,用爪子勾着段风筝线,线尾拴着片树叶,像在“钓鱼”。结果没钓来东西,反而勾住了晾在楼下的红袜子,它得意地把袜子拖到屋顶,以为是“大收获”,对着凡凡龇牙,像是在炫耀。 凡凡看着它叼着红袜子在屋顶转圈,像只偷了红领巾的猫,笑得胡须都在抖。三花气得把袜子往凡凡头上扔,结果袜子挂在了树枝上,像面小红旗,引得路过的麻雀围着叫,像在唱赞歌。 升级版闹剧的“意外惊喜” 傍晚收风筝时,广场上一片狼藉:凤凰风筝的尾巴少了块绸布(被大刺猬勾走了),星星风筝的线缠成了团(黄鼠狼的杰作),腊肠犬风筝的耳朵缺了个角(旺财咬的),只有老慢旁边的石板上,散落着几片风筝线和鸽子羽毛,像场闹剧的纪念品。 动物们聚在林家院子里,互相舔毛清理:大刺猬的尖刺上还挂着绸带线头,黄鼠狼的尾巴沾着草屑,灰鸽子在整理被拽乱的羽毛,旺财趴在地上打呼,三花在跟凡凡抢小鱼干,老慢则缩在盆里,对着天上最后一抹晚霞发呆。 林朵朵看着它们的糗样,笑着说:“你们这哪是捣乱,分明是给风筝节加了场‘动物特别版’节目啊。”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三花叼着抢来的小鱼干,尾巴上还沾着根风筝线,突然觉得,这场升级版的风筝闹剧,比去年的更热闹,也更有意思。 至于明年风筝节要不要再升级? 凡凡看着灰鸽子叼着片风筝布,往窝里飞,像是在准备明年的“武器”,突然觉得,必须升级。 他往林朵朵怀里钻了钻,闻着她身上的青草香,听着远处的风铃声和动物们的打呼声,觉得这样的春天,真好。 梦里,他好像也飞到了天上,爪子抓住了最大的凤凰风筝,所有动物都坐在风筝尾巴上:大刺猬在绸带上打滚,黄鼠狼荡秋千,旺财啃着风筝上的棉花(以为是肉干),三花叼着红袜子当旗帜,老慢则趴在风筝头上,像个指挥长,他们飞得比云还高,连太阳都对着他们笑。 嗯,这梦真高。 第82章 野营 林朵朵说要带动物们去郊外露营,消息刚传出去,整个小区的毛孩子们就炸了锅——旺财叼着狗绳在门口转圈,三花把猫包扒得稀烂,连最懒的老慢都从盆里爬出来,对着背包蹭了蹭,像是在报名。出发那天,后备箱塞得像个动物园:笼子里的刺猬团成球,猫包里的三花瞪着眼,狗笼里的旺财吐着舌头,连老慢都被塞进了带透气孔的纸箱,只有凡凡优哉游哉蹲在副驾,尾巴扫得车窗“啪嗒”响。 帐篷灾难现场:刺猬扎破气垫,三花拆帐篷当猫抓板 到了露营地,林朵朵刚把帐篷支架支起来,大刺猬就从笼子里溜了出来,大概是觉得气垫软乎乎的舒服,“噗通”一声扎了上去——只听“嘶”的一声,气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下去,它自己则被弹得滚到草丛里,尖刺上还挂着块塑料皮,像个挂了勋章的小战士。 “祖宗!这是新买的气垫啊!”林朵朵手忙脚乱地补气垫,三花趁机跳上帐篷顶,把防水布当成了新的猫抓板,爪子“咔咔”挠得欢,没一会儿就扯出个三角形的洞,风一吹,帐篷像个漏风的气球,“呼啦啦”地晃。 旺财见三花在帐篷上蹦,也跟着凑热闹,叼着帐篷绳往死里拽,结果把地钉拽松了,刚支好的帐篷“哗啦”一声塌下来,正好把正在补气垫的林朵朵扣在底下。凡凡蹲在旁边看得直乐,爪子扒拉着帐篷布,想看看里面的人是不是变成了“粽子”。 最绝的是老慢,它被放在帐篷边晒太阳,不知什么时候爬进了折叠椅的缝隙里,等林朵朵把帐篷重新支起来,才发现这老东西把自己卡成了“椅子馅”,四肢伸得笔直,像块嵌在木头里的绿果冻,费了半天劲才把它抠出来,壳上还沾着木屑,气得林朵朵戳它的壳:“你是来露营的还是来拆家的?” 钓鱼变“被鱼钓”:旺财咬钩被拖进河,凡凡捞鱼反被虾夹 林朵朵在河边架起鱼竿,旺财蹲在旁边流口水,大概把鱼饵当成了肉干。突然鱼竿猛地往下一沉,它以为有肉干掉水里了,“嗷”一声扑过去,结果鱼钩勾住了它的项圈,鱼一使劲,直接把它拖得在岸边滑了三米远,半个身子栽进浅水区,溅起的水花比鱼还大。 “傻狗!那是鱼!不是肉干!”林朵朵拽着鱼线往回拉,结果鱼没钓上来,倒把旺财拽得像个落水狗,项圈上还挂着只扑腾的小鲫鱼,它却以为是战利品,叼着鱼尾巴甩来甩去,差点甩到凡凡脸上。 凡凡嫌它们吵,自己跑到上游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想抓条小鱼当零食。它蹲在石头上,爪子刚伸进水里,就感觉一阵刺痛——原来是只大河虾,举着钳子夹住了它的爪尖,像挂了个活吊坠。凡凡吓得猛地甩爪子,结果虾钳夹得更紧,把它拽得在河边转了三圈,最后一头扎进芦苇丛,虾才“啪嗒”掉下来,钳子里还揪着撮猫毛。 “喵呜!”它对着虾龇牙,结果那虾居然蹦起来,又对着它的鼻子夹了一下,疼得它原地炸毛,引得躲在芦苇里的刺猬“吱吱”笑,尖刺上还沾着气垫的塑料皮。 烧烤架成战场:黄鼠狼偷香肠,鸽子抢玉米,三花烤胡子 傍晚烤串时,香味引来了附近的黄鼠狼,这家伙不知从哪钻出来,叼起一根香肠就跑,林朵朵追了三步就笑倒了——它没注意香肠签子还插在上面,跑起来签子在地上拖出道小沟,像拖着把微型长矛,最后被树根一绊,“啪”地摔了个狗吃屎,香肠滚到旺财面前,傻狗一口吞下去,连签子上的木刺都没吐。 灰鸽子带着鸽群闻香而来,它们不抢肉串,专盯烤玉米,一只鸽子叼着半根玉米飞,结果玉米粒撒了一路,引得路过的蚂蚁排着队来搬,像条会动的黑线。有只肥鸽子吃得太急,玉米渣粘在嘴角,被林朵朵拍了张照,看起来像长了圈金胡子。 三花大概是饿疯了,居然跳上烧烤架旁边的石头,伸爪子去够烤肠,结果尾巴尖扫过炭火,“滋啦”一声,毛被燎了一小撮,吓得它“喵”地弹起来,尾巴竖得像根避雷针,对着烧烤架哈气,仿佛那不是烤肠,是仇家。凡凡看得直乐,冲它龇牙,结果被一爪子拍在头上——看来嘲笑同类是要付出代价的。 夜宿闹剧:刺猬钻睡袋,老慢堵门口,旺财追萤火虫把自己缠在树上 入夜后,林朵朵把睡袋铺在帐篷里(这次加了层防刺垫,以防刺猬再搞破坏),结果大刺猬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睡袋底层,等她躺进去,感觉后背硌得慌,伸手一摸,摸到个圆滚滚的刺球,吓得差点蹦起来。把刺猬揪出来时,它还不乐意,尖刺勾着睡袋布,像在说“这地方归我了”。 老慢不知怎么爬进了帐篷门口,正好把出口堵得严严实实,林朵朵想出去拿水,推了它半天没反应,这家伙缩在壳里装死,最后只能从三花挠破的洞钻出去,差点卡在洞口,像块被挤成饼的面包。 最热闹的是旺财,它追着萤火虫跑进树林,结果被藤蔓缠成了个“狗粽子”,只露个脑袋在外头哼哼。林朵朵打着手电找到它时,它还在对着萤火虫摇尾巴,尾巴上缠着圈藤蔓,像戴了个绿色的花环。凡凡跟在后面看热闹,被萤火虫晃了眼,一爪子拍空,差点掉进小溪里,吓得赶紧抱住旁边的树干,结果爪子被树皮粘住的树脂粘住了,半天甩不开,像戴了个棕色手套。 半夜下雨,雨水从三花挠的洞灌进帐篷,把睡袋打湿了一半,刺猬团成球滚到林朵朵脚边取暖,三花蜷在她枕头边,尾巴还在为白天燎了毛的事生气,时不时甩一下。凡凡被粘住的爪子好不容易弄下来,舔了半天还是觉得黏糊糊,只能委屈地蹲在角落看雨,倒是老慢,在帐篷门口被雨水浇得透湿,却睡得比谁都香,壳上的水珠亮晶晶的,像戴了串珍珠。 清晨收拾残局:帐篷多了七个洞,鱼竿缠成毛线团,凡凡爪子粘了片枯叶 第二天早上,林朵朵看着露营地的景象,突然觉得这不是露营,是渡劫——帐篷上除了三花挠的洞,还有刺猬扎的小孔、旺财啃的牙印,加起来正好七个,像个七星瓢虫;鱼竿被旺财当玩具咬得缠成一团,上面还挂着片狗毛;烧烤架上剩着半根被黄鼠狼摔断的香肠,旁边散落着鸽子的羽毛和玉米渣;凡凡的爪子上还粘着片枯叶,是昨晚粘树脂时带下来的,甩了半天甩不掉,像戴了朵小野花。 可看着动物们的样子,她又忍不住笑:刺猬的尖刺上挂着片烤玉米叶,三花的胡子被燎得卷卷的,旺财嘴里叼着根啃了一半的树枝(大概以为是肉干),老慢的壳上还沾着露水,凡凡蹲在石头上舔爪子,阳光照在它身上,把那片枯叶照得金灿灿的。 “算了,”林朵朵捡起地上的垃圾,笑着摇摇头,“下次还来。” 凡凡好像听懂了,对着她晃了晃爪子上的枯叶,像是在点头。远处,被旺财追过的萤火虫又飞了起来,像撒在天上的星星,落在刺猬的尖刺上,落在旺财的耳朵上,落在老慢的壳上,把这场乱糟糟的露营,镀上了层亮晶晶的光。 第83章 野外灾难日 露营第二天,林朵朵突发奇想:“咱们试试野外生存!”结果这句话成了动物们的“受难宣言”。凡凡蹲在歪脖子树上,看着旺财把蘑菇当肉干啃,刺猬在荆棘丛里拔不出刺,笑得爪子抓不住树枝,差点跟着一起“生存挑战”——摔进底下的泥坑。 找水大作战:黄鼠狼误闯烂泥塘,三花把马蜂窝当水壶 太阳晒得地皮冒烟,动物们渴得直吐舌头。林朵朵说“跟着苔藓走能找到水”,可这群家伙根本分不清苔藓和青苔,全凭瞎闯。黄鼠狼最急,闻着点潮湿味就往灌木丛钻,结果一头扎进烂泥塘,半个身子陷在里面,像块刚从泥潭里捞出来的黄年糕,爪子扑腾得越欢,陷得越深,最后只剩个脑袋露在外头,对着天空“吱吱”叫,像在喊“救命”。 凡凡跳过去,用爪子勾住它的尾巴(这是唯一没沾泥的地方),使劲往外拽,拽得黄鼠狼“吱哇”乱叫,像被拔了毛的黄鼠狼。好不容易拖出来,这家伙抖了抖身上的泥,居然还想往另一个土坡冲——大概是闻着那边有“水味”,结果被林朵朵一把按住:“那是蚂蚁窝!你想喝蚂蚁汤啊?” 三花则把目标盯上了树上的马蜂窝,大概是看它圆滚滚的像水壶,扒着树干往上爬,爪子拍得蜂巢“嗡嗡”响。没等林朵朵喊住,一群马蜂“轰”地飞出来,对着三花狂蛰,吓得它“喵呜”一声窜下来,在地上打了个滚,脑袋上肿起三个包,像顶了三颗红樱桃,对着马蜂窝龇牙,却再也不敢靠近。 最淡定的是老慢(乌龟),它缩在壳里,大概是觉得“渴死也比瞎闯强”,被林朵朵放进装了点雨水的小水坑,立刻伸脖子猛喝,像台小型抽水机,看得旺财直眼红,对着水坑狂吠,结果被林朵朵敲了脑袋:“那是给老慢的,你喝那边的溪水去!” 抓鱼变“被鱼戏”:旺财咬鱼钩,凡凡被螃蟹夹,刺猬当“浮标” 溪水边成了“捕鱼灾难现场”。旺财看到林朵朵钓鱼,以为是在捞肉干,扑腾着跳进水里,结果鱼钩勾住了它的耳朵,疼得它在水里乱蹬,把鱼全吓跑了,自己却被鱼线缠成了“狗形风筝”,林朵朵拽着线往回拉,它还以为在玩拔河,使劲往水里挣,最后“噗通”一声,把自己拽进深水处,呛得直冒泡泡。 凡凡嫌它笨,自己蹲在石头上守株待兔,想等鱼游过来再扑。结果鱼没等来,等来只大螃蟹,举着钳子横着走,对着它的爪子就是一下,夹得凡凡“喵”地跳起来,爪子上挂着只螃蟹甩不掉,像戴了个活吊坠,最后甩进刺猬堆里,把刺猬们吓得缩成球,螃蟹则钻进石缝,再也不出来了。 刺猬们想帮忙,大刺猬带着小刺猬跳进浅水区,以为能把鱼赶到岸边,结果它们太重,一进去就往下沉,尖刺在水面上露个小尖尖,像串会移动的浮标。有只小刺猬被水流冲得往下漂,正好撞在旺财屁股上,傻狗以为被鱼偷袭,回头一口咬住小刺猬的刺,疼得自己“嗷嗷”叫,小刺猬也吓得缩成球,被它甩到草地上,像颗被扔出去的刺球炸弹。 觅食“毒蘑菇”事件:旺财啃菌子翻白眼,鸽子啄毒果呕吐 找吃的比找水更离谱。旺财看到草丛里的彩色蘑菇,以为是“花肉干”,叼起来就啃,嚼了两口,突然翻白眼倒在地上,四脚朝天蹬,像抽风一样。林朵朵吓得赶紧把它嘴里的蘑菇抠出来,发现是有毒的毒蝇伞,赶紧拿清水给它漱口,傻狗吐着舌头,口水淌得像条小溪,半天缓不过来,看蘑菇的眼神都带了恐惧。 灰鸽子带着鸽群啄野果,结果啄到了没成熟的酸浆果,酸得它们直吐口水,在地上蹦跶,像群被酸到的跳棋,有只鸽子还把果子吐在凡凡头上,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把它吓得飞进树丛,结果撞在树枝上,掉下来片羽毛,像在赔罪。 三花总算干了件正事,在树洞里找到几颗野栗子,叼回来想炫耀,结果被刺猬们盯上,大刺猬用尖刺把栗子扎走,小刺猬们分着啃,壳掉得满地都是,三花气得对着它们哈气,却不敢真下手——怕被扎成筛子。凡凡蹲在旁边,看着三花把最后一颗栗子藏进树洞里,自己偷偷扒出来啃了,气得三花在树下绕圈,像在骂“小偷”。 搭庇护所:帐篷被风刮走,树枝砸老慢,刺猬当“钉子” 傍晚起风,林朵朵想搭个简易庇护所,用树枝和树叶搭个棚子。结果刚搭到一半,一阵大风刮来,把树叶全吹跑了,树枝砸在老慢的壳上,“咚”的一声,老慢缩得更紧了,半天不敢伸头。 旺财想帮忙,叼着树枝往棚子上放,结果放反了,树枝倒下来,正好砸在林朵朵头上,疼得她龇牙咧嘴。三花则把树叶往自己窝里扒,想搭个“私人豪宅”,凡凡看不惯,一爪子把树叶扒回庇护所,俩猫在地上滚作一团,把刚整理好的树枝全弄散了。 刺猬们最“有用”——大刺猬让小刺猬们用尖刺把树叶钉在树枝上,像群会移动的钉子。结果钉得太牢,风一吹,树叶没掉,树枝却被拽断了,砸在刺猬堆里,把它们吓得滚成球,像串被打翻的刺球糖葫芦,滚到旺财脚边,被傻狗当成玩具,扒拉着玩了半天。 夜宿“惊魂”:黄鼠狼偷鸟蛋被鸟追,凡凡抓老鼠反被蛇吓 夜里的野外更热闹。黄鼠狼不知从哪找到个鸟窝,叼着鸟蛋想溜,结果被鸟妈妈发现,追得它在树林里狂奔,鸟蛋掉在地上摔碎了,蛋黄糊了它一脸,像戴了个黄面具,最后钻进树洞,鸟妈妈还在树洞口盘旋叫骂,像在喊“偷蛋贼滚出来”。 凡凡饿了,想抓只老鼠当宵夜,追着老鼠钻进灌木丛,结果老鼠没抓到,撞见条小蛇,吓得它毛发倒竖,原地蹦三尺高,窜回庇护所时,尾巴上还沾着片树叶,像面逃跑的小旗帜,引得三花对着它龇牙笑,被它一爪子拍在头上——嘲笑同类的下场总是这么快。 旺财守在庇护所门口,对着月亮狂吠,大概是觉得“这样显得自己很勇敢”,结果引来只刺猬,缩成球滚到它脚边,吓得它蹦到林朵朵怀里,抖得像筛糠,刺猬则在地上滚了圈,像在嘲笑“胆小鬼”。老慢在角落里睡得安稳,壳上落了片树叶,像盖了层小被子,仿佛外面的热闹都与它无关。 生存“总结大会”:个个带伤,却乐在其中 第二天早上,动物们的“生存成果”如下:旺财舌头被毒蘑菇染成紫色,走路还打晃;三花头上的包消了点,却添了道被树枝划的小口子;凡凡的爪子被螃蟹夹得有点肿,尾巴上还沾着逃跑时带的树叶;黄鼠狼脸上的蛋黄洗不掉,像长了黄疸;刺猬们的尖刺上挂着树叶和草屑,像群会移动的小灌木丛;只有老慢,除了壳上多了道树枝砸的浅痕,啥伤没有,还在慢悠悠地啃青苔。 林朵朵看着它们的惨样,突然觉得这“野外生存”更像“野外受难”,可看着旺财对着溪水照自己紫色的舌头,凡凡舔着被夹的爪子还不忘瞪三花,她又忍不住笑:“下次还来吗?” 凡凡对着她晃了晃尾巴上的树叶,像是在说“来”。远处的溪水潺潺流,鸟妈妈还在骂偷蛋贼,毒蘑菇在阳光下闪着诡异的光,可在动物们眼里,这乱糟糟的野外,好像比小区里的水泥地有趣多了——至少,能被螃蟹夹,能被蛇吓,能啃口毒蘑菇翻白眼,这些“灾难”,都是在家遇不到的乐子。 林朵朵收拾东西时,发现凡凡偷偷藏了颗野栗子在窝里,三花的爪子边沾着点蛋黄(大概是趁黄鼠狼不注意蹭的),旺财的尾巴上挂着片刺猬的刺,像个英勇的勋章。她笑着摇摇头,把这些“战利品”留在了野外——说不定,下次来,还能看到它们的痕迹呢。 第84章 乐子 自从上次野外生存闹了一堆笑话,动物们居然爱上了这地方——用林朵朵的话说,“这群家伙是把‘受难’当‘团建’了”。这次再来,它们居然自带“装备”:刺猬背着捡来的塑料瓶盖当“水壶”,黄鼠狼叼着根细树枝当“长矛”,连老慢都被张奶奶塞进了个铺着干草的木盒,说是“移动堡垒”。凡凡蹲在后备箱上,看着旺财把尾巴缠成圈当“背包”,突然觉得这场生存之旅,怕是比上次更离谱。 抓虫大赛变“被虫耍”:刺猬扎满毛毛虫,旺财追蝴蝶撞树 林朵朵说“蛋白质是生存的关键”,让它们学着抓虫。刺猬们把目标锁定在毛毛虫身上,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冲进灌木丛,用尖刺往毛毛虫堆里扎,想搞个“虫肉串”。结果毛毛虫太滑,扎是扎住了,却顺着尖刺往身上爬,没一会儿,大刺猬就被毛毛虫缠成了“毛掸子”,绿乎乎的虫子在它背上蠕动,吓得它在地上打滚,把小刺猬们撞得东倒西歪,像群被打翻的刺球。 凡凡蹲在石头上看得直乐,爪子扒拉着旁边的草,想看看这“毛掸子”要滚到什么时候。结果滚过来一只毛毛虫,顺着它的爪子往上爬,吓得它“喵”地弹起来,在原地蹦了三下,把毛毛虫甩进旺财嘴里——傻狗以为是肉干,“唧”嚼了两下,突然吐出来,对着草堆狂吠,大概是觉得“这肉干怎么有毛”。 旺财嫌毛毛虫难吃,转头去追蝴蝶,黄的、白的、花的,追得它在草地上绕圈,舌头甩得像块红布。有只蓝蝴蝶停在树干上,它猛地扑过去,“咚”一声撞在树上,晕乎乎地滑坐在地上,蝴蝶却“扑棱”飞走了,气得它对着树狂啃,树皮掉了一地,像在给树“理发”。 最绝的是黄鼠狼,它举着“长矛”(细树枝)去捅马蜂窝,想抓只马蜂当“零食”。结果马蜂没抓到,反而被蛰了屁股,疼得它在地上蹦跶,“长矛”甩得像风车,最后扎进刺猬堆里,把正忙着抖毛毛虫的大刺猬扎了个趔趄,俩家伙对着彼此龇牙,像在互相怪罪。 搭窝大赛成“豆腐渣工程”:三花的“树屋”塌成饼,鸽子的“草棚”被风掀 为了晚上能睡个好觉,动物们展开“搭窝大赛”。三花看中了棵歪脖子树,叼着树叶往树杈里塞,还偷了林朵朵的围巾当“屋顶”,得意地在窝里转了三圈,结果树枝“咔嚓”一声断了,窝连猫带围巾摔下来,塌成了块“猫饼”,围巾缠在它身上,像个被包成粽子的失败者。 凡凡看得直摇头,自己选了个岩石缝,叼来干草铺了铺,刚想进去歇会儿,就被刺猬们抢占了——大刺猬带着小刺猬挤在缝里,尖刺把干草戳得满天飞,像在搞“拆迁”。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把大刺猬拍得滚出来,尖刺上还挂着根干草,像个戴了绿帽子的逃兵。 鸽子们想搭个“集体宿舍”,灰鸽子带着鸽群叼来茅草,在矮树丛上堆了个草棚。结果刚搭好,一阵风吹来,草棚被掀得满天飞,像场“茅草雨”,砸得路过的旺财直打喷嚏,对着天空狂吠,以为是天上掉吃的了。灰鸽子不甘心,又叼来片塑料布(大概是从垃圾场捡的),结果塑料布被风吹得裹住了它自己,像个会飞的塑料袋,引得其他鸽子围着它转圈,像在看杂耍。 老慢的“移动堡垒”成了全场最稳的窝——木盒放在岩石下,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它缩在里面,偶尔伸头看看其他动物的“豆腐渣工程”,像个验收工程的老专家,看得林朵朵直笑:“还是老慢懂生存啊。” 找盐记变“舔石头大赛”:凡凡舔出一脸灰,旺财啃土被呛 林朵朵说“野外缺盐,舔石头能补矿物质”,这话被动物们听成了“石头是零食”。凡凡选了块看起来最干净的青石,伸舌头舔了舔,没尝出味,又使劲舔了两下,结果把石头上的灰舔了一脸,像只刚从烟囱里钻出来的猫,对着溪水照倒影,气得用爪子拍水面,溅了自己一身泥。 旺财觉得凡凡舔的石头不够“高级”,跑到山坡上找了块红石头,抱着就啃,土渣掉得满脸都是,呛得它直咳嗽,像台生锈的鼓风机。林朵朵跑过去把它拉开,发现红石头上全是蚂蚁,傻狗居然还在唧嘴,大概是觉得“带肉的石头更美味”。 刺猬们把盐当成了“宝贝”,大刺猬用尖刺把块盐砖(林朵朵带的)扎起来,拖着往窝里运,结果盐砖太沉,拖不动,反而被盐砖带着滚下山坡,像个会移动的盐球,把小刺猬们吓得四散奔逃,以为是“怪物来了”。最后盐砖摔碎在老慢的“堡垒”旁,老慢伸头舔了舔,大概觉得味道不错,居然慢悠悠地爬过去,把碎盐砖扒到自己身边,像在圈地“占盐”。 夜间巡逻变“幽灵惊魂”:黄鼠狼装神弄鬼,三花被影子吓破胆 天黑后,动物们自发组织“夜间巡逻队”,结果成了“装神弄鬼大赛”。黄鼠狼叼着根荧光棒(不知从哪捡的),在树林里窜来窜去,荧光棒的绿光把它的影子拉得老长,像只绿色的幽灵。旺财看到影子,以为是怪物,追着影子狂吠,结果被树根绊倒,摔进泥坑,成了“泥幽灵”,对着黄鼠狼的影子继续叫,傻得让凡凡直摇头。 三花蹲在岩石上放哨,月光把树影投在地上,风一吹,影子晃来晃去,它以为是鬼,吓得弓起背,对着影子哈气,爪子拍得地面“啪啪”响,结果影子越晃越厉害,它“喵呜”一声窜进凡凡的窝,把凡凡挤得差点掉出去,自己缩成球,连尾巴都不敢露。 凡凡被它吵得没法睡,出去想看看究竟,结果看到刺猬们排着队,尖刺上扎着萤火虫,像串会移动的小灯笼,慢悠悠地从面前滚过,吓得三花在窝里“喵”地叫了一声,以为是“鬼火”。最后还是老慢淡定,缩在“堡垒”里,任凭外面闹翻天,照样睡得香,壳上的盐砖碎渣闪着亮晶晶的光,像盖了层星星。 生存“乐子总结”:伤没少受,笑没少闹,下次还来 第二天收拾东西时,林朵朵看着这群“生存达人”的模样,笑得直不起腰:凡凡的脸还沾着灰,像只小花猫;三花的尾巴因为昨晚吓的,到现在还夹着;旺财的鼻子上沾着土,打个喷嚏就掉渣;黄鼠狼的荧光棒还叼在嘴里,像叼着根魔法棒;刺猬们的尖刺上挂着萤火虫的尸体和干草,像群移动的“垃圾站”;只有老慢,除了壳上多了层盐霜,啥变化没有,正慢悠悠地爬向溪水,大概是想喝点水漱漱口。 “你们这生存,怕是把‘乐子’放第一位了?”林朵朵给凡凡擦脸,凡凡却趁机舔了舔她的手,尾巴摇得像小旗子。远处,旺财又在追蝴蝶,这次没撞树,却把刺猬的“盐砖运输车”撞翻了,刺猬们对着它“吱吱”叫,它却摇着尾巴凑过去,像在道歉,结果被尖刺扎了鼻子,疼得“嗷嗷”叫,引得大家直笑。 回程的路上,动物们睡得东倒西歪:旺财把头枕在凡凡身上,口水淌了凡凡一胳膊;三花蜷在猫包里,爪子还抓着片从窝里掉下来的树叶;刺猬们挤在笼子里,尖刺互相勾着,像团分不开的毛线球;老慢在木盒里伸着脖子,大概还在回味盐砖的味道;只有黄鼠狼,叼着荧光棒,眼睛瞪得溜圆,大概在策划下次的“幽灵计划”。 林朵朵看着它们,突然觉得所谓野外生存,不一定非要学多少技能,只要这群家伙能在一起闹,能在追蝴蝶时撞树,能在舔石头时呛到,能在装幽灵时被自己吓着,这趟旅程就值了。 她摸了摸凡凡的头,凡凡蹭了蹭她的手心,像是在说“下次还来”。车窗外的树影往后退,像串没看完的笑话,而动物们的梦里,大概又在抓毛毛虫、搭歪窝、追着影子跑——毕竟,野外生存的乐子,永远比困难多。 第85章 水上乐园 小区旁新开了家水上乐园,林朵朵带着动物们去“尝鲜”。结果这群家伙把泳池当成泥潭,把滑梯玩成蹦床,把遮阳伞弄成了“海盗船”。凡凡蹲在遮阳棚顶上,看着旺财从滑梯上滚进浅水区,刺猬用尖刺扎游泳圈,笑得尾巴尖都快掉进水里——这哪是水上乐园,分明是动物们的“拆家现场”。 泳池混战:刺猬扎破游泳圈,黄鼠狼偷水枪当“武器” 最大的成人泳池成了“主战场”。林朵朵刚把充气游泳圈扔进水里,大刺猬就带着小刺猬扑上去,用尖刺往圈上扎,大概以为是能吃的“软面包”。“噗嗤”一声,游泳圈瘪了一半,像个泄了气的气球,大刺猬被弹得滚进水里,呛得“吱吱”叫,尖刺上还挂着圈上的塑料皮,像戴了串透明项链。 “你们是来游泳的还是来拆圈的?”林朵朵气得把刺猬捞起来,放在岸边的遮阳伞下,结果小刺猬们顺着伞杆爬上去,把伞布当成了“滑梯”,一个个滚下来,正好砸在路过的旺财头上,傻狗以为被砸了“暗器”,对着遮阳伞狂吠,尾巴甩得像个螺旋桨,溅得周围人一身水。 黄鼠狼不知从哪偷了把小孩的水枪,叼着在泳池边跑,见谁喷谁。它对着灰鸽子喷水,把鸽子的羽毛喷得湿漉漉,像只落汤鸡;对着三花喷水,三花气得跳起来抢水枪,结果脚下一滑,摔进旁边的儿童泳池,溅起的水花比它还高,像个会移动的喷泉。 最绝的是,黄鼠狼对着林朵朵的后背“滋”了一枪,然后叼着水枪躲进充气城堡,等林朵朵追过去,它突然从城堡缝里钻出来,又“滋”了一枪,气得林朵朵伸手去抓,结果抓了把空气,自己却被城堡的滑梯绊倒,坐在水里直笑——这小贼比旺财还能闹。 滑梯惊魂:旺财滚成“肉球”,凡凡刹不住车撞墙 彩虹滑梯成了“事故高发区”。旺财看人类从滑梯上“嗖”地滑下来,觉得好玩,也跟着爬上去,结果太胖,卡在滑梯中间,前爪蹬得飞快,后爪却纹丝不动,像只被卡住的大肉虫。旁边的小孩笑得直拍水,它急得“嗷嗷”叫,最后用力一挣,“噗通”一声滚下来,在滑梯上留下道湿乎乎的印子,像条会移动的泥鳅,掉进水里时还溅了旁边穿比基尼的阿姨一身水。 凡凡嫌它笨,自己优雅地跳上滑梯,前爪一松,顺着滑梯往下滑,风把它的毛吹得贴在身上,像块黑色的绸布。眼看要到终点,它想刹车,结果滑梯太滑,“咚”一声撞在池边的墙上,脑袋晕乎乎的,尾巴尖还沾着片叶子,像戴了个小徽章。三花在旁边看得直乐,结果自己滑的时候更惨——爪子勾住了滑梯的纹路,被倒挂在半空中,像只被吊起来的黑猫腊肉,气得对着凡凡龇牙,却忘了自己还挂着。 刺猬们也想玩滑梯,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往上爬,尖刺把滑梯刮出一道道白印,像被指甲划过的塑料板。爬到一半,小刺猬没抓稳,滚了下来,正好砸在刚从水里冒头的旺财背上,傻狗以为被鱼咬了,猛地蹦起来,把小刺猬甩飞出去,落在遮阳伞的顶上,像个挂在伞上的刺球装饰品。 充气城堡“坍塌”事件:鸽子当“侦察机”,老慢堵门成“路障” 充气城堡里的“战斗”比泳池还激烈。灰鸽子带着鸽群飞进去,把城堡当成“空中堡垒”,在里面扑腾,翅膀把城堡的气阀扇得“嘶嘶”响,城堡慢慢瘪下去,像块被踩扁的面包。有只肥鸽子卡在城堡的窗户缝里,进不去出不来,对着外面的同伴“咕咕”叫,像在求救,引得小孩们围着拍照,说“这鸽子成雕塑了”。 老慢被林朵朵放在城堡门口的阴凉处,结果它不知什么时候爬进了城堡,正好把出口堵得严严实实。想出来的小孩差点踩到它,吓得跳起来,结果把旁边的充气香蕉踩破了,“噗”地喷出股气,把老慢吹得在地上滚了两圈,像个被风吹动的绿陀螺。等林朵朵把它捞出来,它的壳上还沾着城堡上的卡通贴纸,像贴了块彩色补丁。 旺财在城堡里追黄鼠狼,俩家伙撞来撞去,把城堡的“墙壁”撞得东倒西歪,最后“哗啦”一声,城堡的一个角塌了下去,把正在里面打滚的三花埋在底下,只露个尾巴在外头摇,像个会动的黑毛线球。凡凡跳进去把它扒出来,三花抖了抖身上的塑料屑,对着旺财和黄鼠狼龇牙,像是在骂“两个笨蛋”。 漂流河“堵船”大战:刺猬当“浮标”,凡凡偷划橡皮艇 漂流河本是最悠闲的项目,却被动物们变成了“堵船现场”。林朵朵躺在橡皮艇上晒太阳,凡凡跳上去,用爪子当桨,划得有模有样,结果划到河中央,被一群“浮标”拦住了——刺猬们把自己团成球,在水面上漂来漂去,像串会移动的刺球灯笼,大刺猬还故意往橡皮艇底下钻,把艇顶得摇摇晃晃,像在玩“顶牛”。 “你们是想把船掀翻吗?”林朵朵伸手把大刺猬捞上来,放在艇上,它却顺着艇边往下滑,尖刺勾住了艇的布料,像个挂在船边的锚。凡凡嫌它碍事,一爪子把它推下去,结果大刺猬的尖刺勾住了凡凡的尾巴,把它也拽进水里,俩家伙在水里扑腾,像两只落水的猫和刺猬,引得旁边的漂流艇都停下来看笑话。 黄鼠狼则把目标盯上了小孩的水枪船,叼着船尾的绳子往反方向拖,小孩气得用桨拍水,溅了黄鼠狼一身,它却叼着绳子不放,像在玩拔河,最后船翻了,小孩掉进水里,它叼着绳子跑,像个打赢了的小海盗,结果没跑两步,被漂流河的水流冲得往后退,像在跳滑稽的倒退舞。 美食区“抢劫”事件:鸽子偷冰淇淋,旺财啃冰棍棍 水上乐园的美食区成了“觅食战场”。灰鸽子看到小孩手里的冰淇淋,俯冲下去叼了一块就飞,结果冰淇淋化得太快,滴了它一身,像只沾了奶油的灰鸽子,落在遮阳棚上,对着凡凡“咕咕”叫,像是在炫耀“战利品”,结果被凡凡一爪子拍飞,冰淇淋掉在旺财头上,傻狗以为是新口味肉干,伸舌头舔得满脸都是,像只戴了白胡子的老狗。 三花则盯上了冰柜里的冰棒,趁店员不注意,跳上柜台,用爪子扒开冰柜门,叼起一根绿豆冰棒就跑,结果冰棒太滑,掉在地上,摔成了两截,引来一群麻雀哄抢,气得它对着麻雀龇牙,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利品”被分食。 最离谱的是旺财,它把小孩扔掉的冰棍棍当成了宝贝,叼着在乐园里跑,见谁都摇尾巴,像是在炫耀“我有零食”。结果棍上的糖渣化了,粘得它一嘴都是,它用爪子去挠,把糖渣抹得满脸都是,像只长了白胡子的小丑狗,引得路过的人都笑着给它拍照,它还以为在夸它,尾巴摇得更欢了。 闭园前的“集体洗澡”:动物们把泳池搅成泥潭 快闭园时,动物们在泳池里展开“最后的狂欢”。旺财和边牧(不知什么时候跟来的)在水里扑腾,把池底的泥沙全搅了起来,泳池瞬间变成了“泥潭”,浑浊的水里只能看到两只狗屁股在晃,像两只会移动的潜水艇。 刺猬们在泥潭里打滚,尖刺上沾满泥,像群会移动的泥球,滚到林朵朵脚边,把她的拖鞋都拱掉了,气得她跳起来去抓,结果自己也滑倒在泥潭里,变成了“泥人”,引得动物们围着她叫,像是在嘲笑“人类也掉坑了”。 凡凡和三花嫌泥潭脏,跳上遮阳伞顶,用爪子互相舔毛,结果三花的爪子上沾着冰淇淋渣,把凡凡的毛都粘成了一绺一绺的,像梳了个非主流发型,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把她拍进泥潭,溅得自己也一身泥,俩猫在泥潭里打了起来,像两只滚动的泥球。 只有老慢,被林朵朵放在干净的浅水区,慢悠悠地伸脖子喝水,看着眼前的“泥潭大战”,像个淡定的旁观者,壳上的卡通贴纸被水泡得有点皱,却依然贴得牢牢的,像是在说“你们闹你们的,我喝我的水”。 回家路上的“后遗症”:满身泥巴,却乐在其中 回家的车上,动物们挤在一起,个个像从泥潭里捞出来的:凡凡的黑毛变成了灰毛,尾巴尖还沾着片树叶;三花的脸上有几道泥印,像只戴了面具的猫;旺财趴在后座,舌头伸得老长,口水混着泥水滴在座位上,像个会漏的水龙头;刺猬们缩在笼子里,尖刺上的泥结成了块,像群小泥雕;黄鼠狼叼着根抢来的冰棍棍,眼睛瞪得溜圆,大概还在回味今天的“战绩”;老慢的壳上沾着点泥,却依然慢悠悠地伸着脖子,像在总结今天的“见闻”。 林朵朵看着它们,身上的泥还没洗干净,却笑得停不下来:“你们这哪是去水上乐园,分明是去拆乐园的?”凡凡蹭了蹭她的胳膊,把泥蹭了她一身,像是在说“下次还来”。 车窗外的夕阳把云染成了金色,像块融化的冰淇淋。动物们的梦里,大概又在滑梯上打滚,在泳池里搅泥,在充气城堡里追跑——毕竟,水上乐园的快乐,就是要闹得一身泥,笑得直不起腰,才够味。 林朵朵摸了摸凡凡的头,心里想着:下次来,得给它们带个超大号游泳圈——当然,得是防刺的那种。 第86章 小区日常 小区的日子像杯温吞的白开水,可动物们总能在里面搅出点浪花来。凡凡蹲在林家窗台,看着旺财把林爸爸的拖鞋藏进狗窝,三花在吊兰里踩出个“猫形坑”,突然觉得这群家伙的日常,比水上乐园的闹剧还让人笑到打鸣。 花盆惨案:三花的“厕所选址”与吊兰的“猫形秃斑” 林妈妈新买了盆吊兰,绿油油的垂下来像串绿帘子,三花一看就挪不动腿了——这地方隐蔽、柔软,简直是“私人厕所”的最佳选址。趁林妈妈不在家,它偷偷钻进花盆,后腿一蹲,前爪扒拉着叶子,把吊兰踩得东倒西歪,泥土刨得满地都是,像场小型泥石流。 等林妈妈发现时,吊兰的叶子断了一半,花盆里多了坨“猫式纪念物”,三花正蹲在旁边舔爪子,一脸“我做得不错”的无辜样。“你这逆子!”林妈妈气得举起鸡毛掸子,三花“嗖”地窜上衣柜,对着她龇牙,尾巴却心虚地夹着,吊兰的叶子还挂在它的尾巴尖上,像挂了串绿色的小旗子。 凡凡蹲在书架上看得直乐,结果被迁怒——林妈妈以为是它干的,抓起它的后颈皮就往阳台扔,凡凡“喵呜”叫着抗议,爪子蹬到了旁边的仙人掌,刺扎得它原地蹦三尺高,把仙人掌也带倒了,花盆碎得像块拼图,刺撒了一地,像给阳台铺了层暗器。 最后林妈妈只能把吊兰移到高处,三花不甘心,天天蹲在茶几上仰着头看,脖子伸得像只鹅,凡凡路过时故意撞它一下,它就对着凡凡的尾巴哈气,像在骂“都怪你”。 拖鞋失踪案:旺财的“宝藏收藏”与林爸爸的“赤脚上班” 旺财最近迷上了“收藏”,而它的收藏对象有点特别——林爸爸的拖鞋。每天早上林爸爸一换鞋,它就叼着拖鞋往狗窝钻,把两只拖鞋并排摆好,像放了两尊宝贝,谁靠近就对着谁龇牙,连林朵朵想摸一下都被吼。 有天林爸爸急着上班,到处找不到拖鞋,最后在狗窝深处扒出来时,拖鞋上沾着狗毛和口水,鞋头被啃出几个牙印,像块被啃过的面包。“傻狗!这是鞋不是肉干!”他气得把拖鞋往地上摔,旺财以为是在跟它玩,叼着拖鞋跑,绕着客厅转了三圈,把林爸爸的袜子也勾了下来,像拖着面小旗子。 最后林爸爸只能穿着林妈妈的粉色拖鞋去上班,同事见了笑他“怕老婆”,他对着电话里的林朵朵叹气:“你家狗快把我拖鞋当传家宝了。”而旺财呢,趁林爸爸不在,又把拖鞋叼回狗窝,还往旁边塞了根啃剩的骨头,像是给“宝藏”配了祭品。 凡凡蹲在鞋柜上,看着旺财趴在拖鞋上打呼,尾巴还搭在鞋面上,像在守护金银财宝,突然觉得这傻狗的脑回路,大概是用肉干做的。 晾衣绳风波:鸽子的“羽毛装饰”与凡凡的“走钢丝” 小区的晾衣绳成了动物们的“娱乐场”。灰鸽子带着鸽群落在绳上,把羽毛蹭在衣服上,像是给人类的衬衫加了点“自然装饰”。有件白衬衫被它们蹭得全是灰羽毛,林妈妈收衣服时还以为是发霉了,抖了半天,羽毛飞得像下雪,引得旺财追着羽毛跑,在晾衣绳底下钻来钻去,把刚晾的裤子拽下来三条,像在扯彩带。 凡凡则把晾衣绳当成“走钢丝”的舞台,它踮着脚尖在绳上走,尾巴翘得像根平衡杆,走到中间时突然来了阵风,绳子晃得像波浪,它吓得爪子一松,“啪嗒”掉下来,正好砸在路过的刺猬身上,刺猬缩成球滚了两圈,尖刺勾住了凡凡的尾巴,把它拖得在地上蹭出半米远,晾衣绳上的袜子也跟着掉下来,罩在凡凡头上,像戴了个花帽子。 刺猬们趁机捡漏,用尖刺扎起袜子往纸箱拖,大概是想当“新窝垫”。大刺猬拖着只红袜子跑,被张奶奶家的鸡看到,以为是虫子,追着啄了半条街,红袜子被啄出个洞,像面破了旗,大刺猬气得缩成球,把鸡的腿毛都扎掉了几根,鸡“咯咯”叫着跑了,像个败阵的将军。 垃圾桶混战:黄鼠狼的“零食淘宝”与刺猬的“包装回收” 小区的垃圾桶是动物们的“零食宝库”,每天傍晚都得上演场“资源争夺战”。黄鼠狼最会淘宝,它钻进垃圾桶,叼着半根火腿肠就跑,包装纸挂在尾巴上,像拖着张奖状,结果没跑两步,被出来倒垃圾的王阿姨撞见,王阿姨举着扫帚追,它吓得把火腿肠吞进肚子,包装纸卡在喉咙里,咳得直翻白眼,像只被噎住的黄鼠狼。 刺猬们不抢吃的,专捡亮晶晶的东西——糖纸、塑料瓶、铝箔纸,全用尖刺扎着,拖回纸箱当“装饰品”。大刺猬扎了片铝箔纸,在太阳底下晃来晃去,反光刺得凡凡睁不开眼,凡凡气得一爪子拍过去,铝箔纸被拍飞,落在旺财头上,傻狗以为是新玩具,对着空气狂咬,把铝箔纸撕成了碎片,像撒了把银色的星星。 有次刺猬们拖回来个薯片袋,袋里还有点渣,引得蚂蚁排着队来搬,从垃圾桶一直爬到刺猬的纸箱,像条会动的黑线。大刺猬想赶蚂蚁,结果一打滚,把薯片袋压破了,渣撒了一地,蚂蚁们搬得更欢了,气得它对着蚂蚁“吱吱”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利品”被分食。 楼道探险记:三花的“楼层巡逻”与老慢的“电梯惊魂” 三花最近成了“楼道霸主”,每天都要从一楼巡逻到六楼,谁家门口放了猫粮碗,谁家的鞋柜没关严,它门儿清。四楼的李奶奶家总放着小鱼干,三花就天天蹲在她家门前,用爪子扒门,“喵喵”叫得像在撒娇,李奶奶一开门,它就窜进去,跳上茶几叼起鱼干就跑,尾巴扫得茶杯“叮当”响,像个惯犯。 老慢(乌龟)也跟着“探险”,不过它的速度有点感人。张奶奶带它下楼晒太阳,结果它爬得太慢,被关在了电梯里,等张奶奶发现时,电梯已经到了十八楼。物业的人打开电梯门,看到老慢缩在角落,壳上沾着片落叶,像个被遗忘的绿石头,大概是被电梯的“神速”吓傻了,半天不敢伸头。 凡凡跟着林朵朵下楼扔垃圾时,在三楼的楼梯间发现了只蟑螂,它追着蟑螂跑,爪子把楼梯扶手的漆刮掉了一块,结果蟑螂钻进了灭火器箱,它也跟着钻进去,把灭火器撞得“哐当”响,引得邻居开门看,它从箱子里钻出来,脸上沾着层白灰,像只刚从面粉袋里钻出来的猫,吓得邻居“哎呀”一声关了门。 阳台“演唱会”:鸽子的“清晨噪音”与刺猬的“夜聊大会” 每天天不亮,灰鸽子就带着鸽群在林家阳台开“演唱会”,“咕咕咕”叫得比闹钟还准时,调子跑得比旺财追蝴蝶的路线还偏。林朵朵把枕头蒙在头上,凡凡则跳上窗台,对着鸽群龇牙,结果灰鸽子不怕它,反而叼了根树枝扔进来,正好砸在凡凡头上,像在扔“邀请函”。 到了晚上,刺猬们的“夜聊大会”就开始了。纸箱里传来“吱吱”的叫声,时而尖锐时而低沉,像在吵架又像在说悄悄话。有次大刺猬大概是生气了,把小刺猬推出了纸箱,小刺猬在地上滚了圈,尖刺勾住了旺财的狗绳,傻狗睡得迷迷糊糊,一翻身把小刺猬拖到了院子里,小刺猬“吱吱”叫着抗议,把旺财吵醒了,它对着刺猬狂吠,结果吵醒了全小区的狗,吠声此起彼伏,像场狗叫交响乐。 林爸爸被吵得睡不着,披件衣服出来骂:“大半夜的不让人安生!”刺猬们立刻闭了嘴,旺财夹着尾巴钻回狗窝,凡凡蹲在窗台偷笑,看着林爸爸踩在自己早上刨出来的仙人掌刺上,“嗷”地跳起来,像只被扎了屁股的兔子。 日常总结:鸡飞狗跳,却暖得像杯热奶茶 日子就这么吵吵闹闹地过着:三花依然惦记着吊兰,只是每次都被林妈妈的鸡毛掸子赶下来;旺财的拖鞋收藏又多了双林朵朵的运动鞋,林朵朵只能光着脚追它;凡凡在阳台的仙人掌旁做了标记,再也没敢靠近;刺猬们的纸箱里堆满了糖纸,阳光照进去,像撒了把星星;老慢被张奶奶看得紧,再也没机会进电梯“探险”。 傍晚林朵朵坐在沙发上,凡凡趴在她腿上,三花蜷在旁边的抱枕上,旺财把脑袋搁在她的脚边,外面传来刺猬的“夜聊”和鸽子的晚归声,像首乱糟糟的歌。林朵朵摸着凡凡的毛,突然觉得这鸡飞狗跳的日常,比任何热闹都让人安心。 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窗外的月亮,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有架吵,有架打,有拖鞋可以抢,有花盆可以霍霍,最重要的是,身边这群家伙,吵吵闹闹,却谁也离不开谁。 梦里,它好像又在晾衣绳上走钢丝,这次没掉下来,三花的吊兰没被踩秃,旺财的拖鞋没被林爸爸发现,刺猬们的糖纸闪着光,像片永远不会暗的星空。嗯,这梦真甜。 第87章 日常添乱 小区的日常就像个没拧紧的水龙头,总有些水滴石穿的闹腾。凡凡蹲在洗衣机顶上,看着旺财把袜子当拔河绳,三花在快递箱里玩“消失术”,突然觉得这群家伙的每一天,都能凑成一本《添乱百科》。 洗衣机惊魂:刺猬的“滚筒探险”与凡凡的“甩干体验” 林妈妈洗衣服时总爱把脏衣篓放在地上,这可给了动物们可乘之机。大刺猬带着小刺猬钻进篓里,大概以为是“温暖的小窝”,结果被林妈妈连同衣服一起扔进了洗衣机。“轰隆”一声,洗衣机启动,刺猬们在滚筒里被甩得像个陀螺,尖刺勾住了毛衣的线头,把毛衣搅成了“刺猬毛毡”。 等林妈妈发现时,洗衣机里飘着几根刺,滚筒壁上挂着毛线,刺猬们缩在角落,像几颗被甩晕的刺球,尖刺上还缠着片袜子。“你们是想给衣服加‘防滑颗粒’吗?”她气得把刺猬倒出来,小刺猬滚到旺财脚边,傻狗以为是新玩具,用爪子扒拉,被尖刺扎得“嗷嗷”叫,对着刺猬龇牙,却不敢再碰。 凡凡则对洗衣机的“甩干功能”很好奇,趁林妈妈不注意跳进去,爪子扒着滚筒边缘,想看看里面到底在转什么。结果林朵朵按错了按钮,洗衣机突然开始脱水,它被离心力甩得贴在筒壁上,像张被压扁的黑猫饼,等停下来时,毛被甩得根根直立,像只炸毛的蒲公英,对着镜子哈气,大概觉得自己变丑了。 快递箱大战:三花的“城堡攻防”与黄鼠狼的“宝藏挖掘” 小区门口的快递柜旁总堆着废弃纸箱,这成了动物们的“城堡”。三花看中个最大的纸箱,叼着干草铺进去,把它改造成“私人城堡”,谁靠近就哈气——连凡凡想进去躺会儿都被挠了一爪子,气得凡凡把纸箱的底扒了个洞,三花从洞里掉出来,像只被戳破的猫罐头,对着凡凡龇牙,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城堡”成了“漏底船”。 黄鼠狼则把纸箱当成“宝藏库”,它钻进快递箱,把里面残留的泡沫粒扒出来,撒得像场“雪”,引得旺财追着泡沫跑,在纸箱堆里钻来钻去,把纸箱撞得东倒西歪,像在拆积木。有个纸箱里还剩着半盒饼干,黄鼠狼叼着饼干跑,泡沫粒粘了一身,像只撒了糖霜的黄鼠狼,被追来的小孩吓得窜进冬青丛,饼干渣掉得满地都是,引来蚂蚁搬了三天三夜。 最绝的是老慢(乌龟),它爬进个扁纸箱,把自己卡在里面,只露个脑袋在外头,像块装在盒子里的绿点心。张奶奶找了它半天,最后在纸箱堆里发现时,它正伸着脖子啃旁边的饼干渣,壳上还沾着片泡沫,像戴了顶白帽子。 窗台花盆:凡凡的“日光浴宝座”与鸽子的“粪便施肥” 林朵朵的窗台摆着几盆多肉,凡凡把它们当成了“日光浴专区”。它趴在花盆之间,把多肉的叶子压得扁扁的,像块被坐过的绿色饼干,有盆玉露被它压破了,汁液流得像眼泪,它却毫不在意,还把爪子搭在花盆沿上,像个占山为王的土匪。 林朵朵发现时气得想揍它,结果凡凡一甩尾巴,把旁边的仙人掌扫到地上,刺撒了一地,像给窗台铺了层暗器。她只能捏着鼻子收拾,凡凡则蹲在窗帘杆上,看着她的背影舔爪子,像在说“谁让你把花盆放我地盘”。 鸽子们也爱来窗台“施肥”,灰鸽子带着鸽群落在窗台上,对着多肉拉粑粑,精准得像台施肥机。有盆多肉的叶子上堆满了鸟粪,林朵朵清理时差点吐出来,对着天空骂:“你们是来养花还是来下毒的?”灰鸽子却在旁边的电线上“咕咕”叫,像在嘲笑“人类不懂自然肥料”。 楼道垃圾桶:旺财的“夜宵自选”与刺猬的“包装收集” 楼道里的垃圾桶是旺财的“夜宵摊”,每天晚上它都要溜出去“觅食”,把垃圾桶扒得底朝天,剩菜叶子撒得像地毯。有次它叼着块鱼头跑回来,鱼头太大,卡在喉咙里,咳得直翻白眼,林朵朵用镊子才把鱼头夹出来,它却还想扑上去抢,像块没记性的狗肉干。 刺猬们则对垃圾桶里的包装纸情有独钟,糖纸、薯片袋、牛奶盒,全用尖刺扎着拖回纸箱,把纸箱堆成了“废品站”。大刺猬扎了个薯片袋,袋子里还剩点渣,它舔了半天舔不到,急得在地上打滚,薯片渣撒出来,被路过的蚂蚁搬了个精光,气得它对着蚂蚁“吱吱”叫,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零食”跑掉。 凡凡蹲在楼梯扶手上,看着旺财把垃圾桶里的骨头叼回狗窝,刺猬把牛奶盒当头盔顶在头上,突然觉得楼道里的日子,比家里热闹多了——至少有吃有玩,还有架可以看。 小区长椅:老慢的“日光浴场”与猫狗的“地盘之争” 小区的长椅成了“日光浴场”,老慢每天被张奶奶放在椅面上晒太阳,四肢伸得像块绿抹布,舒服得直晃脑袋。有只麻雀落在它背上,它也懒得动,像块没知觉的石头,麻雀啄了啄它的壳,大概觉得不好吃,扑棱着飞走了,留下根羽毛,像给它戴了朵小帽子。 凡凡和三花则为长椅的“使用权”天天打架,凡凡早上先占了位置,三花中午就来抢,俩猫在椅面上滚作一团,把老慢吓得缩成壳,滚到椅子底下,像块被踢走的绿皮球。最后总是凡凡赢,它蹲在椅背上舔爪子,三花蹲在地上瞪它,像只气鼓鼓的黑猫警长,直到张奶奶来把老慢放回椅子,俩猫才悻悻离开——大概是怕被张奶奶的拐杖打。 旺财路过时总爱在长椅旁撒泡尿,像是在“标记地盘”,结果被保洁阿姨用扫帚赶,它却以为在跟它玩,绕着长椅跑,把阿姨的拖把都撞翻了,拖把水溅了老慢一身,把它的壳洗得亮晶晶的,像块刚打蜡的绿石头。 日常“添乱”总结:一地鸡毛,却暖得像团毛线 日子就这么在“添乱”中过着:洗衣机里偶尔还会发现几根刺猬刺,林妈妈洗衣服前总得先检查一遍;快递箱堆成了小山,三花和黄鼠狼每天都要上演“城堡攻防战”;窗台上的多肉换了批耐揍的品种,凡凡依然把它们当枕头;楼道里的垃圾桶每天都要被扒一次,保洁阿姨见了旺财就吹哨子;长椅上的老慢还是那么淡定,任猫狗打架,任麻雀落背,像个看透世事的老神仙。 傍晚林朵朵坐在长椅上,凡凡趴在她腿上,三花蹲在旁边的草地上,旺财趴在她脚边打呼,老慢在椅面上晃脑袋,远处传来刺猬的“吱吱”叫和鸽子的“咕咕”声,像首乱七八糟的歌。林朵朵摸着凡凡的毛,突然觉得这一地鸡毛的日常,比任何精心安排的热闹都让人踏实。 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天边的晚霞,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有架吵,有架打,有纸箱可以钻,有花盆可以压,最重要的是,身边这群家伙,吵吵闹闹,却谁也离不开谁。 梦里,它好像又在洗衣机里转圈,这次没被甩晕,三花的纸箱没漏底,旺财的鱼头没卡喉咙,刺猬的薯片袋里装满了零食,老慢的壳上落满了羽毛,像个戴了王冠的国王。嗯,这梦真暖。 第88章 蹦迪 小区物业办了场“业主运动会”,动物们不知怎么也掺和了进来,把正经比赛变成了搞笑现场。凡凡蹲在观礼台边缘,看着旺财跑百米时追蝴蝶,刺猬跳高时扎破气球,笑得爪子把栏杆抓出了印子——这哪是运动会,分明是动物们的“才艺表演”。 百米赛跑:旺财的“s形跑法”与鸽子的“低空飞行” 百米赛道刚画好,旺财就对着终点线狂吠,尾巴摇得像个马达,仿佛已经拿了冠军。裁判一吹哨,它“嗖”地窜出去,跑了没三步,突然拐了个弯——原来看到了只黄蝴蝶。蝴蝶往东飞,它就往东追,蝴蝶往西拐,它就往西跑,赛道被跑出个“s”形,像条贪吃蛇在地上游走。 旁边的边牧都快跑到终点了,它还在追蝴蝶,最后被林朵朵拽着项圈往终点拖,四脚在地上蹬得飞快,像在跳“太空步”,引得观众笑成一团。冲过终点时,它嘴里还叼着片蝴蝶翅膀,像是在炫耀“战利品”,结果被裁判判了“偏离赛道”,取消成绩,气得它对着裁判狂吠,尾巴却委屈地夹着。 灰鸽子也来凑数,它觉得“飞行比跑步快”,贴着地面飞,结果翅膀扫到了旁边的赛道标志,标志倒下来,正好砸在追上来的旺财头上,傻狗“嗷”地叫了一声,转头去咬标志,把赛道搅得像团乱麻。最后鸽子虽然先到终点,却被裁判判了“低空干扰”,同样取消成绩,它对着裁判“咕咕”叫,像是在骂“不讲理”。 跳高比赛:刺猬的“气球惨案”与三花的“借力失败” 跳高用的横杆被换成了彩色气球串,裁判说“跳过气球不碰破就算赢”。刺猬们第一个上场,大刺猬缩成球,小刺猬们用尖刺把它推起来,像个会移动的刺球炮弹。结果用力太猛,大刺猬没跳过气球,反而一头扎进气球串里,“砰砰砰”几声,气球全被扎破,碎片飞得像彩雨,大刺猬从碎片里滚出来,尖刺上挂着气球皮,像穿了件花外套。 裁判刚说“犯规”,小刺猬们就集体滚过去,把剩下的气球全扎破了,像是在抗议“规则不合理”,气得裁判吹哨子,它们却对着哨子“吱吱”叫,像在比谁嗓门大。 三花的跳高方式更绝,它想借着旁边的矮树跳,结果爪子没抓稳,从树上滑下来,正好撞在气球串上,气球破了一半,它自己摔在地上,尾巴上挂着片红气球皮,像戴了个蝴蝶结。凡凡蹲在树杈上看得直乐,被三花瞪了一眼,赶紧假装看风景,爪子却差点把树枝掰断。 拔河比赛:黄鼠狼的“偷绳术”与猫狗的“窝里斗” 拔河用的绳子刚摆好,黄鼠狼就盯上了——它想把绳子拖回窝当“床垫”。趁大家不注意,它叼着绳子的一端就跑,结果绳子被两队人拽得紧紧的,它被吊在半空中,像个黄色的小旗帜,两队人一使劲,它“嗖”地被甩出去,撞在观礼台的柱子上,晕乎乎地掉下来,嘴里还叼着一小截绳子,像在说“我没输”。 凡凡和三花被分到了一队,结果没拔两下就内讧了——三花觉得凡凡拽得太用力,用爪子拍它的脑袋,凡凡反手一爪子挠在它背上,俩猫在绳子旁边打了起来,把绳子缠成了团,像个毛线球。对方队趁机把绳子拽过去,赢了比赛,凡凡和三花还在地上滚,像两只打架的毛线团,引得观众拍着手喊“加时赛”。 旺财也想参加拔河,结果咬错了方向,帮着对方队拽,把自己队的人拽得东倒西歪,林朵朵气得拍它的屁股,它却以为在鼓励它,拽得更欢了,最后绳子被扯断,它摔了个四脚朝天,嘴里还叼着半截绳子,像在炫耀“我赢了”。 投掷比赛:刺猬的“刺球炸弹”与老慢的“龟速滚动” 投掷比赛比的是“谁扔的东西最远”,动物们的“投掷物”有点特别——刺猬们把自己当成了“炸弹”。大刺猬让小刺猬们把它推出去,结果小刺猬用力过猛,把它推到了旁边的水池里,“噗通”一声溅起水花,像颗落水的炮弹。大刺猬从水里冒出来,尖刺上挂着水草,像穿了件绿蓑衣,对着小刺猬“吱吱”叫,像是在骂“没轻没重”。 老慢的“投掷”堪称“龟速”,张奶奶把它放在斜坡上,让它自己滚下去,它却慢悠悠地伸脖子,半天挪不动一步,像块生了根的绿石头。旁边的小孩急得喊“加油”,它才象征性地滚了半米,停在原地不动了,引得大家笑它“重在参与”。张奶奶笑着把它抱起来:“你这老东西,是来晒太阳的?” 凡凡则把目标盯上了裁判手里的哨子,它跳起来想抢,结果没够着,爪子拍在裁判的帽子上,帽子掉下来,盖住了旁边的投掷线,裁判弯腰捡帽子时,凡凡趁机叼走了哨子,窜上树,对着人群“喵喵”叫,像在宣布“比赛暂停”。 障碍赛:鸽子的“抄近路”与旺财的“拆障碍” 障碍赛的赛道上摆着跨栏、钻洞、平衡木,动物们的表现更是离谱。灰鸽子嫌跨栏麻烦,直接从障碍上方飞过去,结果翅膀撞在横杆上,掉下来根羽毛,像在交“过路费”。有只肥鸽子想钻洞,结果太胖卡在洞口,进不去出不来,对着外面的同伴“咕咕”叫,像在求救,最后被裁判用手推了出来,屁股上沾着洞边的草屑,像穿了条毛裤。 旺财把障碍赛当成了“拆家现场”,跨栏被它撞得东倒西歪,钻洞的架子被它啃得缺了个角,平衡木被它踩得断成两截,像在给赛道“装修”。林朵朵追着它打,它却以为在玩,绕着障碍跑,把剩下的跨栏全撞倒了,像在玩“多米诺骨牌”,最后扑进林朵朵怀里,舌头舔得她满脸口水,像在撒娇“别生气”。 刺猬们则在障碍赛里玩起了“捉迷藏”,大刺猬带着小刺猬钻进钻洞的架子里,任凭裁判怎么喊都不出来,最后裁判伸手去掏,被尖刺扎得“哎哟”叫,它们才慢悠悠地滚出来,尖刺上沾着架子上的布条,像群戴了绶带的冠军。 运动会“颁奖礼”:个个有奖,笑料百出 虽然比赛一团糟,物业还是给动物们发了“安慰奖”——用肉干做的奖牌。旺财叼着奖牌,尾巴摇得像朵花,结果奖牌太大,卡在了它的嘴缝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像戴了个金色口罩,引得大家直笑。 凡凡的奖牌被三花抢了去,俩猫在领奖台上打了起来,奖牌掉在地上,被老慢慢悠悠地爬过去,用壳压住了,像在宣布“归我了”。张奶奶笑着把奖牌捡起来,挂在老慢的壳上,它伸脖子蹭了蹭,像在说“谢谢”。 刺猬们的奖牌被串在尖刺上,大刺猬带着小刺猬在场地里转圈,像在游行,奖牌上的肉干被它们舔得干干净净,只剩个空架子,像串银色的项链。黄鼠狼则偷了块奖牌藏在树洞里,大概是想当“传家宝”,结果被灰鸽子发现,叼走了奖牌架子,气得它对着树洞“吱吱”叫,像在骂“小偷”。 夕阳西下,运动会结束了,动物们叼着奖牌(或空架子)各回各家,赛道上还留着旺财撞翻的跨栏、刺猬扎破的气球碎片、凡凡掉落的猫毛,像场热闹的纪念。林朵朵牵着旺财,凡凡跟在旁边,看着三花叼着空奖牌架子往家跑,突然觉得这场乱糟糟的运动会,比任何正经比赛都让人开心。 凡凡舔了舔爪子,看着天边的晚霞,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有比赛可以闹,有奖牌可以抢,有架可以打,最重要的是,身边这群家伙,吵吵闹闹,却总能把平淡的日子过成笑话。 梦里,它好像又站在领奖台上,脖子上挂着最大的肉干奖牌,三花的奖牌被它抢了,旺财的奖牌没卡住嘴,刺猬的奖牌上全是肉干,老慢的奖牌在壳上闪着光,台下的人都在喊“猫冠军”,威风得很。嗯,这梦真甜。 第89章 母猫带娃 小区的动物们添了新成员——三花生了一窝小猫,旺财也当爹了(虽然它总把小狗当成会动的肉干),连刺猬妈妈都拖着三只小刺猬在草丛里晃悠。凡凡蹲在墙头,看着三花教小猫爬树结果自己摔下来,狗妈护着小狗对着旺财龇牙,突然觉得“母子乐子”比运动会还热闹,像开了家永远不打烊的搞笑铺子。 三花的“育儿翻车现场”:教爬树反摔,教捕猎被鸟啄 三花当妈后脾气变了——以前见谁都哈气,现在护着小猫时连凡凡都敢挠。她想教小猫爬树,选了棵最矮的石榴树,自己先示范,结果爪子没抓稳,“啪嗒”摔在地上,四脚朝天,像块翻过来的黑猫饼。三只小猫蹲在树下,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没学爬树,反而跟着滚了两圈,把地上的落叶滚得满天飞,像在玩“落叶澡”。 “看清楚了!要这样!”三花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土,重新上树,爪子紧紧扒着树干,结果小猫们没学她扒树,反而把树底下的花盆扒了个底朝天,泥土撒得像场小泥石流,把林妈妈刚种的月季压断了两根。三花气得从树上跳下来,对着小猫们哈气,小猫们却围着她的尾巴转,把尾巴当成了新玩具,咬得她“喵呜”叫,像在喊“别咬了!是尾巴不是老鼠!” 教捕猎时更离谱。三花发现只麻雀,示意小猫们“潜伏”,结果最小的那只小猫太兴奋,“喵”地叫了一声,把麻雀吓跑了。三花气得拍了小猫一巴掌,自己追上去想显身手,结果麻雀飞起来,对着她的鼻子啄了一下,疼得她原地炸毛,小猫们却在旁边“喵喵”笑,像在看妈妈的笑话。凡凡蹲在墙头上看得直乐,被三花瞪了一眼,赶紧假装看云,爪子却把墙皮抠下来一小块。 狗妈的“护崽大战”:把旺财当敌人,跟扫帚比嗓门 旺财的“媳妇”是只温顺的金毛,生了三只毛茸茸的小狗,狗妈护崽护得像座移动堡垒。旺财想凑过去看看,刚伸鼻子,就被狗妈“嗷”地一声凶回来,吓得它往后跳了三步,尾巴夹得像根面条。“那是你儿子!”林朵朵推着旺财往前凑,狗妈却以为是来抢崽的,扑上去对着旺财的耳朵咬了一口,疼得它“嗷嗷”叫,再也不敢靠近,只能蹲在三米外看着,像个被孤立的可怜虫。 更绝的是,林妈妈拿扫帚打扫狗窝,狗妈以为是来伤害小狗的,对着扫帚狂吠,前爪扒着扫帚杆不放,像在跟扫帚打擂台。扫帚被她拽得东倒西歪,狗毛和灰尘飞得像下雪,林妈妈笑得直不起腰:“我是来给你家打扫卫生的,不是来抢崽的!”狗妈却不听,直到林妈妈把扫帚放下,它才叼着扫帚的毛,把扫帚拖到窝旁边,像缴获了件“战利品”,守着扫帚和小狗,谁也不让碰。 小狗们渐渐长大,开始学着走路,走两步就摔一跤,像三只滚动的毛球。有只小狗摔进了刺猬的纸箱,刺猬妈妈吓得缩成球,小狗却以为是新玩具,抱着刺猬啃,被尖刺扎得“呜呜”叫,狗妈冲过去把小狗叼回来,对着刺猬的纸箱狂吠,刺猬妈妈趁机带着小刺猬滚进草丛,像群逃跑的刺球炮弹。 刺猬妈妈的“拖崽日常”:用刺运娃,跟蚂蚁抢食 刺猬妈妈带崽的方式最“硬核”——小刺猬们怕丢,就用尖刺勾住妈妈的背,像挂了三个小包袱,刺猬妈妈走到哪,它们就晃到哪,像个移动的刺球糖葫芦。有次刺猬妈妈爬台阶,小刺猬没抓稳,“啪嗒”掉下来,在地上滚了三圈,正好滚到旺财脚边,吓得它赶紧缩成球,旺财刚想扒拉,就被刺猬妈妈“吱吱”凶回来,只好眼睁睁看着刺猬妈妈把小刺猬重新勾到背上,像在装货物。 找吃的时,刺猬妈妈让小刺猬们在旁边等着,自己去扒垃圾桶,结果小刺猬们跟蚂蚁抢面包屑,抢不过就用尖刺扎蚂蚁,把蚂蚁扎得团团转,却还是抢不到,急得在地上打滚,面包屑粘在刺上,像挂了串小珍珠。刺猬妈妈叼着块饼干回来,见小刺猬们对着蚂蚁生气,就把饼干分成小块,用刺扎着给它们,像在分“战利品”,小刺猬们立刻忘了蚂蚁的事,抱着饼干啃得满脸都是渣。 凡凡路过时,故意把一片树叶踢到小刺猬面前,小刺猬以为是吃的,用刺扎着往嘴里送,结果扎到了舌头,疼得“吱吱”叫,刺猬妈妈对着凡凡“吱吱”凶,像在骂“别欺负我崽”,凡凡赶紧跳开,觉得这刺猬妈妈比三花还护短。 鸽子妈妈的“空中育儿”:喂娃喂成“口水浴”,护巢啄拖把 灰鸽子当了妈妈,在空调外机下搭了个窝,里面有两只没长毛的小鸽子,像两团红肉球。鸽子妈妈喂娃时总掌握不好分寸,把嘴里的食物往小鸽子嘴里塞,结果塞得太急,口水全溅在小鸽子脸上,像给它们洗了个“口水浴”,小鸽子闭着眼睛“啾啾”叫,大概是觉得“有点窒息”。 有次林妈妈拿拖把打扫空调外机,鸽子妈妈以为是来拆窝的,扑上去对着拖把猛啄,羽毛掉得像下雪,拖把上沾满了灰鸽毛,像个鸡毛掸子。林妈妈笑着把拖把挪开:“我不碰你家崽,就是拖拖灰!”鸽子妈妈却不依不饶,跟着拖把飞,啄得拖把杆“笃笃”响,直到林妈妈进了屋,它才飞回窝,对着小鸽子“咕咕”叫,像在说“别怕,妈妈打跑敌人了”。 小鸽子长出羽毛后,鸽子妈妈教它们飞,结果第一只小鸽子刚飞起来就撞在墙上,掉下来落在凡凡旁边,凡凡叼着它送回窝,鸽子妈妈居然没啄它,反而“咕咕”叫了两声,像在道谢。凡凡愣了愣,突然觉得这鸽子妈妈比三花懂礼貌——至少不会随便挠人。 母子乐子的“暖心底色”:吵架也是爱,护短是本能 傍晚的小区像块被晒暖的棉花,动物妈妈们带着崽聚在草坪上:三花把小猫搂在怀里舔毛,小猫们却在她肚子上踩来踩去,像在练“猫爪功”;狗妈趴在地上,小狗们钻在她肚子底下喝奶,旺财蹲在旁边,终于敢偷偷碰了碰小狗的尾巴,狗妈没凶它,反而往旁边挪了挪,像在说“这次允许你靠近”;刺猬妈妈带着小刺猬在草丛里找虫子,小刺猬们跟着妈妈的脚印走,像串会移动的小灯笼;鸽子妈妈站在窝边,看着小鸽子笨拙地扇翅膀,眼神软得像团云。 林朵朵坐在长椅上,看着凡凡蹲在旁边,尾巴轻轻扫着地面,突然觉得这些“母子乐子”里,藏着暖暖的东西——三花摔下树时,第一时间看的是小猫有没有事;狗妈对着旺财凶,却会在小狗冷时把它们搂得更紧;刺猬妈妈拖着小刺猬爬台阶,再累也不会丢下一个;鸽子妈妈啄拖把,不过是怕崽受伤害。 凡凡好像也懂了,它跳上三花旁边的石头,看着小猫们打闹,没再捣乱,三花也没凶它,只是用尾巴把离得太远的小猫勾回来,像在守护自己的小世界。 夜色渐浓,动物们回了窝,草坪上只剩几片被小猫扒掉的叶子,几根狗毛,还有刺猬妈妈拖崽时留下的小坑,像串温暖的脚印。林朵朵摸着凡凡的头,觉得这些吵吵闹闹的母子日常,比任何笑话都让人心里发软。 凡凡打了个哈欠,看着三花的窝透出暖黄的灯光(林朵朵给它们搭的小窝),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有小崽可以闹,有妈妈可以护,有架可以吵,最重要的是,这份乱糟糟的爱,比任何东西都实在。 梦里,它好像也有了窝,里面有只跟三花一样的母猫,还有几只毛茸茸的小猫,正踩着它的肚子玩,暖得它胡子都在笑。嗯,这梦真软。 第90章 鸡飞狗跳 小区的猫界,凡凡和三花永远是主角——不是在抢地盘,就是在抢零食,偶尔还会联手搞点“破坏”,把林家搅得像个猫爪游乐场。林朵朵常说:“这俩猫凑一块儿,比旺财拆家还让人头疼。”凡凡蹲在冰箱顶上,看着三花把偷来的小鱼干藏进沙发缝,尾巴尖勾着片薯片,突然觉得猫的日子,就该这么热热闹闹。 沙发争夺战:凡凡的“领地标记”与三花的“迂回战术” 林家的布艺沙发是“兵家必争之地”,尤其是靠窗的那个角落,晒得着太阳,还能看鸟。凡凡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抢占沙发,把肚皮摊在垫子上,爪子搭在扶手上,像个宣布“此座归我”的国王。三花偏不服,她不硬抢,而是绕到沙发后面,用爪子勾住沙发套,一点一点往上爬,像个搞偷袭的特工。 等爬到凡凡头顶,她突然往下一蹦,正好坐在凡凡的尾巴上,凡凡疼得“喵呜”叫,跳起来反击,俩猫在沙发上滚作一团,抱枕掉得满地都是,像场枕头大战。林妈妈拿着鸡毛掸子过来时,凡凡立刻装作被欺负的样子,缩到沙发角落,三花则叼起个抱枕就跑,把抱枕拖到猫爬架上,像缴获了战利品,气得林妈妈对着猫爬架笑:“你这是把抱枕当盾牌了?” 最绝的是下雨天,沙发套被林妈妈洗了,换了新的亚麻布套。凡凡和三花谁也不想弄脏新垫子,居然达成了“和平协议”——凡凡占左边,三花占右边,中间留条缝,像划了条“楚河汉界”。结果旺财跑进来,一屁股坐在中间,把俩猫挤得东倒西歪,凡凡和三花难得联手,对着旺财的屁股一顿猛拍,把傻狗赶得嗷嗷叫,俩猫对视一眼,像是在说“算你识相”。 偷零食大赛:三花的“冰箱探险”与凡凡的“零食转移术” 林朵朵总把零食放在茶几上,这成了俩猫的“自助餐厅”。三花擅长“高空作业”,她能顺着冰箱侧面的把手爬上去,打开冷藏柜的抽屉,叼出里面的芝士片,再顺着原路滑下来,芝士片粘在她的肚皮上,像块黄色的铠甲,落地时还不忘用爪子扒拉两下,生怕掉了。 有次她偷了片火腿,想藏进猫窝,结果被凡凡发现,凡凡假装路过,用尾巴一扫,火腿掉在地上,他叼起来就跑,三花气得在后面追,俩猫围着餐桌转了八圈,火腿被叼得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个边角,凡凡得意地吞下去,三花对着他的尾巴哈气,却发现自己的猫窝里,不知何时多了半包凡凡藏的小鱼干——原来凡凡早就用了“声东击西”之计。 凡凡的“零食转移术”更隐蔽。他会把偷来的牛肉干藏进林朵朵的拖鞋里,把饼干渣塞进书架的缝隙,甚至把半块巧克力(林朵朵说猫不能吃,他只是想藏着玩)埋进花盆的土里,上面盖片叶子,像个微型藏宝点。有次林朵朵穿拖鞋,脚一伸就踩到块硬硬的东西,倒出来一看是牛肉干,上面还沾着猫毛,她举着牛肉干问凡凡:“你这是给我留的‘惊喜’?”凡凡蹲在鞋柜上,尾巴摇得像没事猫。 猫爬架上的“王位之争”:凡凡的“登高望远”与三花的“偷袭绝技” 猫爬架最高层的小平台,是小区猫界的“王位”,谁站在上面,谁就是“猫王”。凡凡擅长爬高,三两下就能窜到顶层,蹲在上面舔爪子,俯视整个客厅,像个巡视领地的将军。三花爬得慢,却会搞“夜间偷袭”——等凡凡在平台上睡熟,她踩着下层的柱子,悄悄往上爬,用爪子轻轻拍凡凡的耳朵,凡凡被弄醒,一抬头,三花已经跳上平台,把他挤了下去,自己占了王位,对着他龇牙,像在说“兵不厌诈”。 有次俩猫在爬架上打架,把挂在旁边的风铃撞得叮当作响,林朵朵以为进了贼,拿着扫帚出来,结果看到凡凡挂在爬架中间,爪子勾着铃铛,三花蹲在顶层,尾巴扫得另一个铃铛直晃,俩猫像在表演“铃铛舞”,气得她把扫帚一扔,笑着说:“你们这是开演唱会呢?” 最搞笑的是旺财也想爬猫爬架,结果太胖,卡在了两层之间,前爪扒着上层,后爪蹬着下层,像只被夹住的大肉虫。凡凡和三花蹲在旁边看,凡凡还用爪子拍了拍旺财的屁股,傻狗以为在鼓励他,使劲一挣,把猫爬架的板子压断了,自己摔在地上,疼得嗷嗷叫,俩猫却在爬架上“喵喵”笑,像在嘲笑“笨狗不配爬高”。 浴室探险记:凡凡的“水滴捕捉”与三花的“浴缸游泳梦” 浴室是俩猫的“神秘基地”。凡凡喜欢看水滴从淋浴喷头滴下来,他蹲在浴缸边,爪子伸得长长的,想抓住水滴,结果水滴没抓住,爪子却被溅得湿漉漉,像戴了个水晶手套。林朵朵洗澡时,他就蹲在马桶盖上,盯着水花看,偶尔被热水汽熏得眯起眼,像在享受“桑拿”。 三花则有个“游泳梦”,她总把浴缸当成“泳池”,跳进去就想划水,结果浴缸太滑,她站不稳,在里面打了个滚,像只掉进碗里的黑猫汤圆,气得对着浴缸哈气,爪子拍得水花四溅,把自己淋成了落汤猫。凡凡蹲在门口看,被溅了一脸水,他甩甩头,跳进去想把三花拽出来,结果俩猫在浴缸里滚作一团,把沐浴露的泡泡弄了满身,像两只穿了白棉袄的猫。 林朵朵洗完澡出来,看着浴缸里的“泡沫大战”,突然觉得这俩猫比洗洁精还能制造泡泡。她把俩猫抱出来,用毛巾擦干,凡凡的毛被擦得像朵蒲公英,三花的尾巴却硬邦邦的,像根黑色的棍子,俩猫对着镜子看,突然互相舔起毛来——大概是觉得“泡沫兄弟”该互相帮忙。 夜间跑酷大赛:凡凡的“屋顶飞檐”与三花的“地板漂移” 半夜的林家,永远有“猫影幢幢”。凡凡喜欢在屋顶跑酷——从衣柜跳到书架,从书架窜到冰箱顶,再从冰箱顶一跃到窗台,爪子踩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响声,像个轻量级拳击手。有次他跳得太急,撞在窗帘杆上,把窗帘拽了下来,自己裹在窗帘里,像个黑色的粽子,在地上滚了两圈,把三花笑得在猫窝里直抖。 三花则擅长“地板漂移”,她在客厅的地板上冲刺,跑到沙发边猛地一拐弯,爪子在地板上划出“吱吱”的声,像辆漂移的赛车。有次她漂移时没刹住,一头撞在墙角的盆栽上,花盆倒了,土撒了一地,她却从土里钻出来,爪子扒着片叶子,像在说“我没事”。 林朵朵被吵醒,打开灯,看到凡凡裹在窗帘里,三花蹲在土堆上,俩猫都装作“我什么都没干”的样子,她突然觉得又气又笑,只能叹口气:“你们这是半夜施工队啊?”凡凡蹭了蹭她的腿,尾巴勾住她的裤脚,像在撒娇,三花则叼起片叶子,往她手里送,像在赔罪——这俩猫,永远知道怎么让人消气。 猫界日常总结:吵吵闹闹,却谁也离不开谁 日子就在抢沙发、偷零食、爬高、跑酷中过着:沙发的靠窗角落永远有俩猫的爪印,茶几上的零食总少那么一两口,猫爬架的顶层每天都要上演“王位之争”,浴室的浴缸里偶尔会有猫毛漂浮,半夜的地板总响起“咚咚”的跑酷声。 林朵朵坐在沙发上,凡凡趴在她腿上打呼,三花蜷在旁边的抱枕上,尾巴尖偶尔扫过凡凡的耳朵,凡凡动了动,却没醒。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把俩猫的毛染成了金色,像两块温暖的猫饼。她突然觉得,这俩猫的吵吵闹闹,早就成了日子里的调味剂——没有它们抢沙发,沙发会显得太冷清;没有它们偷零食,零食会吃得没那么香;没有它们半夜跑酷,夜晚会显得太安静。 凡凡咂了咂嘴,像是在梦里抢小鱼干。三花睁开眼,看了看凡凡,又看了看林朵朵,轻轻“喵”了一声,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窗外的鸟在叫,旺财在院子里追蝴蝶,刺猬的纸箱里传来“吱吱”声,而林家的沙发上,两只猫正享受着属于它们的,吵吵闹闹的小日子。 嗯,这样的日子,真好。 第91章 猫界迷惑行为 林家的两只猫,凡凡和三花,总能把平凡的日子过出花样——纸箱在它们眼里是宇宙飞船,镜子里的倒影是“新朋友”,连林朵朵的拖鞋都能玩成拔河绳。林爸爸常说:“这俩猫要是上幼儿园,肯定是最让老师头疼的‘捣蛋双子星’。”凡凡蹲在纸箱顶上,看着三花对着镜子哈气,尾巴尖勾着只毛线球,突然觉得当猫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又离谱。 纸箱宇宙探险:凡凡的“船长梦”与三花的“拆船行动” 林朵朵网购的快递箱还没来得及扔,就被俩猫抢占了。凡凡先钻进去,把纸箱当成“宇宙飞船”,爪子扒着箱壁,对着窗外“喵喵”叫,像在跟星星打招呼。三花不甘示弱,叼着块小毯子塞进箱底,宣布“这是我的船舱”,凡凡想把毯子拽出来,俩猫在纸箱里拔河,把纸箱拽得变了形,像艘快要散架的破船。 最绝的是,凡凡想从“飞船”里“发射”出去,后退几步猛地往前冲,结果纸箱太矮,他一头撞在箱顶上,“咚”的一声,把纸箱撞出个洞,脑袋从洞里伸出来,像只卡在罐头里的猫,引得三花在旁边“喵喵”笑,用爪子拍他的耳朵,像在嘲笑“船长撞礁了”。 林朵朵把破纸箱补好,画了几个窗户和方向盘,凡凡立刻钻进去,蹲在“方向盘”(其实是个瓶盖)前,爪子转着瓶盖,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在开飞船。三花则把纸箱的另一面啃出个缺口,宣布“这是逃生舱”,结果钻进去时太急,把缺口啃得更大,自己卡在里面,尾巴露在外面摇来摇去,像面求救信号旗。凡凡从“驾驶舱”探出头,用爪子把她拽出来,俩猫挤在同一个纸箱里,把“宇宙飞船”挤成了“罐头”,却谁也不肯出去——大概觉得挤在一起更暖和。 镜子前的认亲大会:三花的“敌人警报”与凡凡的“自拍秀” 客厅的穿衣镜成了俩猫的“新伙伴”。三花第一次照镜子,看到里面的“黑猫”对着自己哈气,立刻炸起毛,弓着背对着镜子狂凶,爪子拍得镜面“啪啪”响,像在跟镜中猫打架。凡凡路过,好奇地凑过去,镜子里的“黑猫”也凑过来,他伸出爪子碰了碰镜面,镜中猫也碰了碰,他觉得好玩,对着镜子舔爪子,镜中猫也跟着舔,他突然对着镜子眨眨眼,像在跟新朋友玩游戏。 三花见凡凡跟“敌人”互动,气得冲过去推开他,自己对着镜子龇牙,结果不小心把镜台上的梳子碰掉了,梳子砸在地上,吓得她“喵”地跳起来,以为是镜中猫扔的“暗器”,钻进沙发底半天不敢出来。凡凡则趁机霸占镜子,对着镜面梳理胡须,把尾巴翘得高高的,像在拍“猫界时尚大片”,偶尔还对着镜子歪歪头,仿佛在欣赏自己的美貌。 林朵朵化妆时,凡凡就蹲在镜子旁,看着她涂口红,突然跳上梳妆台,用爪子蘸了点口红,在镜子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爪印,像在签名。三花从沙发底钻出来,看到爪印,以为是镜中猫的“挑衅”,用爪子去擦,结果把口红蹭得满脸都是,像只戴了红面具的猫,凡凡笑得在地上打滚,被三花一爪子拍在头上——嘲笑同类是要付出代价的。 毛线球大战:凡凡的“捕猎演练”与三花的“织网计划” 林妈妈织毛衣的毛线球,是俩猫的“头号玩具”。凡凡把毛线球当成“猎物”,蹲在沙发上盯着球,突然扑过去,用爪子按住,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在捕猎。三花则把毛线球当成“织网材料”,叼着线头在客厅里跑,毛线拖得满地都是,像在织一张巨大的网,结果自己被毛线缠成了“猫形毛线团”,只露个脑袋在外头,对着凡凡“喵喵”叫,像在求救。 凡凡想帮她解开,结果越解缠得越紧,俩猫在毛线里滚作一团,把林妈妈刚织了一半的毛衣都拽了下来,针脚被扯得乱七八糟,像团没头绪的乱麻。林妈妈拿着棒针出来,看着俩“毛线猫”,气得笑出声:“你们这是想给我当毛线球吗?”她边解毛线边骂,凡凡却趁机舔了舔她的手,三花则叼起一根毛线,往她手里送,像在赔罪——这招对人类永远管用。 最离谱的是,俩猫把毛线球藏进了老慢的盆里,老慢缩在壳里,被毛线缠了个结实,像个绿色的毛线团。张奶奶来找老慢,看到盆里的“毛线团”,差点以为老慢长了毛,解开毛线才发现里面缩着只乌龟和半个毛线球,笑得直拍腿:“这俩猫,连老慢都敢欺负!” 窗台观鸟行动:凡凡的“潜伏术”与三花的“突袭失败” 窗台外的树枝上总停着麻雀,这成了俩猫的“电视”。凡凡擅长“潜伏”,他趴在窗帘后,只露出两只眼睛,盯着麻雀一动不动,爪子按在窗台上,像个等待命令的狙击手。三花则急性子,看到麻雀就想扑,爪子拍得玻璃“咚咚”响,把麻雀吓得飞起来,她却对着玻璃哈气,像在骂“跑什么”。 有次一只肥麻雀落在窗台上,离玻璃只有一拳远,凡凡和三花同时扑过去,“咚”的一声撞在玻璃上,俩猫晕乎乎地滑下来,额头撞得红红的,像戴了小红花。麻雀在窗外歪着头看,仿佛在嘲笑“两只笨猫”,凡凡气得对着玻璃龇牙,三花则跳上窗台,用爪子扒拉窗户锁,想出去“报仇”,结果把锁扣弄坏了,窗户关不严实,灌了一晚上风,林朵朵冻得裹紧被子,对着俩猫骂:“你们是想让我冻成冰棍吗?” 凡凡后来学聪明了,他发现只要蹲在窗台不动,麻雀会落得更近,有次一只麻雀甚至隔着玻璃啄他的爪子,他猛地伸出爪子,差点把玻璃拍碎,麻雀吓得飞进树丛,他却得意地对着三花舔爪子,像在说“看我多厉害”。三花不屑地扭过头,却偷偷学着他的样子蹲在窗台,只是没坚持三分钟就忍不住扑了出去——急性子改不了。 猫界“兄弟情”:打架是日常,护短是本能 虽然天天打架,凡凡和三花却很护短。有次邻居家的大橘猫来抢猫粮,凡凡先冲上去,对着大橘猫哈气,三花立刻绕到大橘猫身后,用爪子拍它的屁股,俩猫一前一后,把大橘猫赶得落荒而逃,然后转头就为了最后一口猫粮打了起来,像对“塑料兄弟”。 林朵朵带凡凡去宠物医院打针,三花在家把猫爬架扒得稀烂,像在发泄不满;轮到三花去绝育,凡凡守在门口等了一下午,林朵朵回来时,发现他把三花最喜欢的毛线球叼在门口,像在迎接。 傍晚,俩猫挤在窗台上看夕阳,凡凡的尾巴搭在三花身上,三花的头靠在凡凡的肩膀上,难得没打架。林朵朵看着它们的影子被夕阳拉得长长的,像两只连在一起的黑猫,突然觉得这俩猫的吵闹里,藏着种奇怪的温柔——就像人类的兄弟姐妹,吵得再凶,也见不得别人欺负对方。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爪子搭在玻璃上,看着外面归巢的麻雀,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好——有架打,有球玩,有鸟看,还有个能一起捣乱的伴。三花蹭了蹭他的耳朵,像是在说“明天继续抢纸箱”。 梦里,它们好像又在纸箱里探险,这次的纸箱变成了真的宇宙飞船,飞到了星星上,毛线球变成了星球,镜子里的猫跟它们一起玩,连老慢都伸出脖子,想跟它们一起上飞船。嗯,这梦真热闹。 第92章 三花猫的飞船 凡凡和三花的“纸箱宇宙飞船”还没飞够,就被林朵朵的大扫除打断了。她把破纸箱捆起来要扔,凡凡死死扒着箱底不肯松爪,三花则跳上纸箱顶,用爪子勾住林朵朵的袖子,俩猫一上一下,像在进行“护箱保卫战”。林朵朵被拽得哭笑不得:“这箱子都破成这样了,给你们买新的行不行?”凡凡“喵”了一声,像是在讨价还价,爪子却把箱底抓得更紧——对猫来说,旧纸箱的味道里藏着无数探险的回忆,新的哪有这么香。 最后林朵朵妥协了,把纸箱放在阳台角落,还找了块旧毛巾铺在里面。凡凡立刻钻进去,在毛巾上踩奶,三花则叼来自己最爱的羽毛逗猫棒,塞进纸箱当“武器库”。俩猫在纸箱里挤了一上午,阳光透过纱窗照在它们身上,绒毛都泛着金芒,像两只偷藏在宝藏箱里的小兽。 镜子里的“分身”成了新伙伴 三花对着镜子哈气的毛病没改,却渐渐发现镜中猫的“脾气”和自己一模一样——她龇牙,镜中猫也龇牙;她摇尾巴,镜中猫也摇尾巴。有天林朵朵敷着面膜路过,三花正对着镜子歪头,突然看到镜中猫身后站着个“白脸怪物”,吓得“喵呜”一声窜到窗帘上,把窗帘扯下来半截。凡凡被响声吸引,跑过去一看,对着镜子里的“白脸怪物”(其实是敷面膜的林朵朵)好奇地闻了闻,结果被林朵朵一把抱起来:“小机灵鬼,知道不是敌人啦?” 自那以后,三花虽然还是对镜中猫保持警惕,却学会了“观察”——凡凡对着镜子梳理胡须时,她就蹲在旁边看,偶尔用爪子碰碰镜面,看镜中猫会不会还手。有次凡凡把爪子按在镜面上,镜中猫也按上来,俩猫的爪印在镜面上重合,凡凡突然对着镜子眨了眨眼,三花居然也跟着眨了眨,像是在模仿“外交礼仪”。 林朵朵把这一幕拍下来发了朋友圈,配文:“猫界也流行照镜子臭美了?”评论区炸开了锅,有人说凡凡是“自恋猫本猫”,有人说三花是“警惕性担当”,还有人建议给镜子贴层防刮膜——毕竟俩猫的爪子已经在镜面上留下了不少“艺术爪印”。 毛线球缠出的“生死之交” 被毛线缠成球那次,凡凡费了俩小时才把三花解开,自己却被缠了一尾巴的线。三花抖掉身上的线头,第一反应不是跑,而是用爪子帮凡凡扯尾巴上的线,结果越扯越乱,最后俩猫拖着半截毛线,像拖着条长尾巴,在客厅里追来追去,把毛线拖得满地都是,活像两只移动的“毛线拖把”。 林妈妈拿着剪刀赶来时,气得手都在抖:“你们俩!这是我给你张奶奶织围巾的线!”凡凡立刻装可怜,用脑袋蹭林妈妈的裤腿,三花则叼起一团没缠乱的毛线,放在她脚边,像在赔罪。林妈妈看着它们湿漉漉的眼睛,气瞬间消了一半,边剪线边叹:“真是上辈子欠你们的。” 从那以后,凡凡和三花好像达成了“毛线同盟”——凡凡负责把毛线球滚到隐蔽的角落(比如沙发底、床底下),三花负责“放哨”,只要林妈妈拿起棒针,三花就“喵”一声示警,俩猫立刻躲起来,等风声过了再偷偷把毛线球扒出来。有次它们把毛线藏在老慢的盆后面,老慢缩在壳里不敢动,等林妈妈发现时,老慢的壳上都缠满了线,像穿了件毛线衣,张奶奶来领老慢时笑得直不起腰:“这是给老慢织了件过冬的新衣服?” 窗台观鸟进阶成“战术合作” 三花的急性子没改,但学会了“听指挥”。凡凡蹲在窗帘后盯麻雀时,会用尾巴轻轻拍窗台——一下是“准备”,两下是“扑”。有次凡凡连拍两下,三花猛地扑向玻璃,麻雀惊得飞起来,却没注意凡凡早绕到了阳台另一边,等麻雀飞过来时,他突然从花盆后跳出来,吓得麻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晾衣绳上,掉了根羽毛。 俩猫盯着那根羽毛研究了半天,凡凡用爪子拨了拨,三花用鼻子闻了闻,最后凡凡把羽毛叼进纸箱,当成“战利品”收进了“武器库”。林朵朵看着那根麻雀羽毛,突然觉得好笑:“你们这是把窗台当成捕猎场了?”凡凡对着她“喵”了一声,像是在炫耀。 后来它们发现,只要凡凡蹲在左边窗台,三花蹲在右边窗台,麻雀就会被困在中间——当然,这招只成功过一次,因为三花总是忍不住先扑。那唯一成功的一次,俩猫得意地在客厅里跑酷,尾巴翘得老高,像是打了场胜仗。 医院风波里的“塑料兄弟情” 凡凡感冒发烧时,林朵朵带他去宠物医院打针,三花在家闹了一天,把凡凡最喜欢的纸箱啃得稀烂,像是在发泄不满。等凡凡蔫蔫地回来,三花立刻凑过去闻他身上的味道,闻到消毒水味时“喵”地叫了一声,像是在骂“坏地方”。凡凡没力气理她,趴在窝里发抖,三花居然把自己的羽毛逗猫棒叼进他窝里,算是“慰问品”。 轮到三花去绝育,凡凡的表现更绝——林朵朵把三花放进猫包时,凡凡突然跳上桌子,把林朵朵的眼镜扒到地上,像是在阻止。等三花带着伊丽莎白圈回来,走路摇摇晃晃的,凡凡居然没嘲笑她,反而用脑袋蹭她的脸,帮她舔掉嘴角的口水。三花戴着圈不方便吃饭,凡凡就把猫粮叼到她嘴边,自己只吃她剩下的。 林朵朵看着凡凡把最爱的冻干让给三花,突然鼻子一酸——平时抢粮抢得像仇人,关键时刻倒挺讲义气。她偷偷拍了张照片,照片里三花戴着圈,凡凡蹲在旁边,俩猫的尾巴缠在一起,像个解不开的结。 纸箱飞船的“星际旅行” 秋末的午后,阳光懒洋洋的,凡凡和三花又钻进了阳台的旧纸箱。凡凡把爪子搭在“方向盘”(瓶盖)上,三花则叼着那根麻雀羽毛,当成“导航仪”。林朵朵坐在阳台看书,听着纸箱里传来“呜呜”的叫声,像是飞船启动的声音。 突然,凡凡从纸箱里探出头,对着天空“喵”了一声,三花也跟着探出头,俩猫盯着天上的流云,尾巴在纸箱上扫来扫去。林朵朵顺着它们的目光看去,云朵像艘巨大的飞船,正慢慢飘过屋顶。 “你们想去云上面看看吗?”她笑着问。 凡凡转过头,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三花则跳上她的膝盖,把脸埋进她的怀里——或许对它们来说,有纸箱,有毛线球,有窗台的麻雀,有彼此,还有林朵朵的怀抱,就已经是最好的“星际旅行”了。 纸箱里的“宇宙”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两只猫和一堆乱七八糟的“宝藏”;但纸箱里的快乐很大,大到能装下整个秋天的阳光,和两只猫吵吵闹闹却又分不开的日子。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靠在三花的背上,三花动了动耳朵,没躲开。窗外的麻雀飞回来了,落在窗台上,歪着头看纸箱里的俩猫,像是在说“明天再战”。 嗯,明天又是值得期待的一天。 第93章 猫猫拆家 林家的两只猫,凡凡和三花,大概是把“日常”过成了“闯关游戏”——每天的任务就是解锁新的捣乱方式,从窗帘到键盘,从花瓶到拖鞋,没有它们不敢霍霍的东西。林朵朵常对着满地狼藉叹气:“我养的不是猫,是两只长了毛的拆迁队。”凡凡蹲在路由器上,看着三花把卷纸扯成“雪花”,尾巴尖还勾着个瓶盖,突然觉得当猫的乐趣,就在于把人类世界搅成猫爪形状的样子。 窗帘秋千事件:凡凡的“高空飞人”与三花的“布艺解构” 客厅的落地窗帘成了俩猫的“游乐场”。凡凡喜欢从窗帘顶部往下滑,爪子勾着布料,“刺啦”一声滑到底,布料被拉出几道白痕,像被指甲划过的奶油蛋糕。他还会站在窗帘杆上,把窗帘当成披风甩来甩去,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他晃动的影子,像个跳皮影戏的大侠。 三花则擅长“解构主义”——她不滑,专扒窗帘的流苏,把穗子一根一根扯下来,堆在地上像堆毛线。有次她扒得太投入,爪子勾住了窗帘的挂钩,整面窗帘“哗啦”一声塌下来,把她罩在里面,像个被布裹住的粽子,只露个尾巴在外头摇,引得凡凡蹲在沙发上“喵喵”笑,用爪子拍打着窗帘,像是在给她“鼓掌”。 林妈妈缝窗帘时,俩猫蹲在旁边监工,凡凡趁她不注意,用爪子勾走了针线盒里的毛线,三花则叼起剪刀套(幸好没叼剪刀)往猫爬架跑,气得林妈妈举起顶针威胁:“再捣乱就扎你们的小爪子!”凡凡立刻把毛线放在她脚边,三花则把剪刀套当成玩具,滚来滚去,像在说“我只是玩玩”。 键盘争夺战:凡凡的“打字表演”与三花的“键盘按摩” 林爸爸的笔记本电脑一打开,俩猫就像收到信号的雷达。凡凡喜欢蹲在键盘上,爪子随便一踩,屏幕上就跳出一串乱码,像在写“猫界密电”。有次林爸爸正在写报告,凡凡一屁股坐在“回车”键上,把没写完的文档发了出去,林爸爸对着屏幕发呆,凡凡却得意地舔爪子,像在说“看我多高效”。 三花则把键盘当成“按摩垫”,用爪子在按键上踩来踩去,力道大得能把“删除键”按凹下去。她尤其喜欢在林爸爸视频会议时捣乱,把脸凑到摄像头前,对着屏幕里的人“喵喵”叫,像在打招呼,害得林爸爸只能解释:“不好意思,我家猫想发言。” 为了防猫,林爸爸买了个键盘防尘罩,结果凡凡和三花合伙把罩子扒下来,凡凡咬着罩子的边往后拖,三花在前面用爪子扒,像两只拉雪橇的猫,把罩子拖到猫窝旁,当成了新的“地毯”。林爸爸看着被踩出脚印的键盘,突然觉得还不如不买——至少原来的键盘没被当成拔河绳。 花瓶碰瓷现场:凡凡的“精准撞击”与三花的“无辜路过” 客厅的青花瓷花瓶是林妈妈的宝贝,却成了俩猫的“碰瓷道具”。凡凡跳上茶几想够饼干时,总会“不小心”撞一下花瓶,花瓶晃了晃,里面的富贵竹掉片叶子,他就趁机钻到沙发底,装作“不是我干的”。有次他撞得太用力,花瓶“哐当”一声摔在地上,碎片溅得像星星,他吓得窜到窗帘杆上,蹲在上面往下看,像个肇事逃逸的嫌疑猫。 三花更擅长“无辜路过”——她从茶几旁走过时,尾巴总会“不经意”地扫过花瓶,花瓶摇摇晃晃,她却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等花瓶摔了,她才慢悠悠地回头,对着碎片“喵喵”叫,像在说“怎么回事呀”。林妈妈知道是她干的,想抓她时,她早就钻到床底,只露个尾巴尖在外头摇,气得林妈妈对着床底骂:“你这演技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后来林妈妈把花瓶换成了塑料的,凡凡和三花发现撞起来没声音,摔下去也不碎,立刻失去了兴趣,转头去霍霍旁边的鱼缸——把爪子伸进水里捞鱼,溅得满地都是水,像场小型水灾,吓得金鱼在缸里乱撞,像群被猫爪追的逃兵。 拖鞋失踪升级:凡凡的“拖鞋叠叠乐”与三花的“拖鞋藏猫猫” 旺财偷拖鞋的毛病没改,俩猫也加入了“拖鞋游戏”,只不过玩法更高级。凡凡喜欢把林朵朵的拖鞋一只一只叼到猫爬架顶层,堆成“拖鞋塔”,最高的一次堆了三只,像座歪歪扭扭的小塔。林朵朵早上找不到拖鞋,抬头看到猫爬架上的“杰作”,气得踩着林爸爸的拖鞋去够,凡凡蹲在旁边看,像在欣赏自己的艺术品。 三花则擅长“藏猫猫”——她把拖鞋叼到各种隐蔽的地方:沙发垫底下、衣柜深处、甚至老慢的盆旁边。有次她把林妈妈的棉拖鞋藏进了米缸,林妈妈淘米时摸到毛茸茸的东西,吓得差点把米缸掀了,倒出来一看,拖鞋上沾着米粒,像穿了件白大褂,三花蹲在门口“喵喵”笑,被林妈妈追着打,窜得比兔子还快。 最绝的是,俩猫合作把全家的拖鞋都藏了起来,林爸爸上班时只能穿林朵朵的粉色拖鞋,林朵朵出门倒垃圾只能光脚,旺财想出去遛弯,发现自己的狗绳也被藏了起来(大概是凡凡和三花怕它抢功劳),气得对着猫爬架狂吠,凡凡和三花却在猫窝里打呼,像没事猫一样。 冰箱探险20:凡凡的“开门密码”与三花的“冷藏库躲猫猫” 俩猫早就不满足于偷冰箱里的零食了,现在开始挑战“开冰箱门”。凡凡发现冰箱门的把手能勾住爪子,他跳起来用前爪勾住把手,身体往下一坠,冰箱门就“吱呀”一声开了条缝,他把头伸进去闻,像在检查库存。有次他勾得太用力,冰箱门“啪”地全开了,冷气“呼”地冒出来,冻得他打了个喷嚏,赶紧窜开,结果被林朵朵抓个正着,拎着后颈皮往客厅扔,像扔只不听话的小煤球。 三花则喜欢钻进冰箱的冷藏库,趁林妈妈拿牛奶时溜进去,把自己缩在蔬菜盒里,像块待冷藏的黑猫肉干。林妈妈关冰箱门时没注意,直到晚上拿鸡蛋才发现她,她冻得浑身发抖,却对着林妈妈哈气,像在说“这地方凉快”。凡凡看到她被冻得直哆嗦,居然把自己的毛毯叼进冰箱,大概是想给她“保暖”,结果毛毯被冻得硬邦邦,三花更嫌弃了。 为了防猫开冰箱,林爸爸在把手上挂了个铃铛,凡凡一勾把手,铃铛就“叮铃铃”响,像在报警。结果俩猫把铃铛扯下来,凡凡叼着铃铛在前面跑,三花在后面追,铃铛响了一路,像在开巡逻队,气得林爸爸把铃铛系在旺财脖子上——这下轮到旺财被追了,傻狗叼着铃铛跑,把客厅的椅子都撞翻了,像场闹剧的收尾。 猫界日常总结:拆家是本能,卖萌是技能 日子就在拆窗帘、踩键盘、摔花瓶、藏拖鞋、开冰箱中过着:窗帘的流苏越来越短,键盘的按键越来越松,塑料花瓶上全是猫爪印,拖鞋总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冰箱把手上的铃铛换了一个又一个。 但林朵朵看着凡凡把偷来的小鱼干分给三花,三花把最暖的猫窝让给感冒的凡凡,突然觉得这些拆家的“罪行”都变得可爱起来——凡凡踩键盘时,会故意在她写稿时留下个“喵”字;三花藏拖鞋时,总会给她留一只;俩猫撞翻花瓶后,会蹲在旁边等她骂,骂完了再蹭她的腿撒娇。 傍晚,凡凡趴在林朵朵腿上打呼,三花蜷在旁边的抱枕上,尾巴尖偶尔扫过凡凡的耳朵。窗外的晚霞把天染成了橘色,像块融化的猫罐头。林朵朵摸着凡凡的毛,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突然觉得被拆家也没关系——毕竟,能被两只猫这么认真地“捣乱”,也是种难得的幸福。 凡凡咂了咂嘴,像是在梦里抢小鱼干。三花睁开眼,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林朵朵,轻轻“喵”了一声,像是在说“明天继续拆家”。 嗯,明天的窗帘和键盘,怕是又要遭殃了。 第94章 迷惑行为大赏 林家的两只猫,凡凡和三花,仿佛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纸箱在它们嘴里能变成“迷宫城堡”,袜子能被缠成“绷带”,连林朵朵的发圈都能玩成“套圈游戏”。林爸爸看着满地的“猫式杰作”,笑着说:“这俩要是生在古代,怕是能把皇宫搅得鸡犬不宁。”凡凡蹲在书架顶上,看着三花把发圈套在尾巴上转圈,爪子还扒着只没啃完的纸箱角,突然觉得猫的日常,就该这么“没正形”。 纸箱迷宫工程:凡凡的“隧道挖掘”与三花的“城墙破坏” 林朵朵新换的快递箱比上次的大两倍,凡凡和三花立刻启动“改造计划”。凡凡负责“挖隧道”,用牙齿在纸箱侧面啃出个圆形小洞,脑袋钻进去拱,把里面的隔板顶得东倒西歪,像在搞地下施工。三花则负责“拆城墙”,爪子对着纸箱的盖子猛挠,把硬纸板挠出一道道白痕,像给城墙画了幅抽象画。 等林朵朵发现时,纸箱已经被改造成了“迷宫”——侧面有三个猫洞,顶上有个天窗,里面的隔板被啃得像锯齿,凡凡从这个洞钻进去,三花从那个洞钻出来,在迷宫里玩“捉迷藏”,爪子踩得纸板“哗哗”响,像两只在纸壳里打滚的咖啡豆。 最绝的是,凡凡把迷宫的“出口”挖在了林妈妈的缝纫机底下,三花追他时一头撞在缝纫机踏板上,“咚”的一声,把踏板撞得翘起来,线轴掉了一地,像撒了把彩色的小轮子。林妈妈拿着顶针出来,看着从缝纫机底钻出来的三花,爪子上还挂着线头,气得笑出声:“你们这是把纸箱迷宫挖进我工作室了?” 袜子绷带事件:凡凡的“战利品收集”与三花的“包扎游戏” 林朵朵的袜子总莫名其妙失踪,最后总能在猫窝里找到——凡凡喜欢把袜子叼到窝里当“战利品”,一只一只堆起来,像座小小的袜子山。有次他叼了只红袜子,没注意袜子上的松紧带松了,套在自己脖子上取不下来,像戴了个红色围脖,三花见了,对着他的“围脖”猛扑,俩猫在地上滚作一团,红袜子被扯得更长,最后缠在凡凡的爪子上,像打了个歪歪扭扭的绷带。 三花觉得这“绷带”很有趣,开始把其他袜子往凡凡身上缠,凡凡被缠得像个木乃伊,只露个脑袋在外头,气得“呜呜”叫,却挣脱不开,只能任由三花在他身上“包扎”。林朵朵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凡凡像个被捆住的黑粽子,三花正把只蓝袜子往他尾巴上套,像在给伤员绑绷带,她笑得直拍腿:“你们这是在玩医院游戏吗?” 后来凡凡学会了“反击”,他把三花的猫薄荷玩具藏进袜子里,三花找了半天没找到,急得在袜子山里刨来刨去,把袜子刨得满天飞,像场袜子雨,落在路过的旺财头上,傻狗以为是新玩具,叼着袜子跑,把猫窝都拽翻了,凡凡和三花对着他龇牙,像在骂“抢战利品的小偷”。 发圈套圈大赛:凡凡的“精准投掷”与三花的“尾巴杂技” 林朵朵的发圈总被俩猫当成“套圈”。凡凡喜欢把发圈叼到茶几上,用爪子往三花的头上套,套中了就得意地甩尾巴,套不中就用爪子扒拉三花的耳朵,像在说“你动什么动”。三花则擅长“尾巴杂技”,她把发圈套在尾巴尖上,摇着尾巴转圈,发圈在她尾巴上转得像个小轮子,偶尔没抓好,发圈飞出去,正好套在凡凡的鼻子上,把他吓得原地蹦三尺高,像只被扎了的气球。 有次林朵朵刚买了包新发圈,还没拆封就被凡凡扒开了,他叼着发圈往猫爬架上扔,三花在下面接,俩猫玩得不亦乐乎,发圈掉得满地都是,像撒了圈彩色的小圆环。林妈妈扫地时,在沙发缝里扫出二十多个发圈,对着俩猫骂:“你们这是把家里变成发圈批发市场了?”凡凡却叼起个粉色发圈,往林妈妈手里送,像在说“给你玩”。 鱼缸钓鱼升级版:凡凡的“鱼竿制作”与三花的“渔网计划” 鱼缸里的金鱼早就被俩猫折腾得见了猫就躲,这次它们玩出了新花样。凡凡把林朵朵的毛线针叼到鱼缸边,线头垂进水里,像在做“鱼竿”,金鱼以为是吃的,凑过来啄,他猛地把针一提,差点把金鱼拽出水面,吓得金鱼在缸里乱窜,像群被追的小炮弹。 三花则把林爸爸的旧渔网(其实是捕蝴蝶的网)拖到鱼缸旁,想把鱼捞上来,结果渔网的网眼太大,捞了半天只捞到片鱼鳞,气得她把渔网往鱼缸上一扣,网柄掉进水里,溅得她满脸都是水,像只刚洗过澡的落汤猫。凡凡蹲在旁边看,笑得尾巴都在抖,被三花一爪子拍在头上,委屈地转过头,却偷偷把毛线针往鱼缸里又送了送。 林朵朵发现时,鱼缸里漂着毛线针,旁边扔着破渔网,金鱼缩在缸底不敢动,凡凡和三花正对着鱼缸龇牙,像在商量“下一步计划”。她赶紧把渔具收起来,结果凡凡当天就把鱼缸上的假山石扒到了地上,大概是想给金鱼“毁家”,气得林朵朵把假山石放在高处,凡凡则蹲在旁边仰着头看,像个执着的小偷。 沙发抠洞工程:凡凡的“洞穴挖掘”与三花的“棉花收集” 客厅的布艺沙发被俩猫盯上了——凡凡喜欢在沙发扶手的角落抠洞,爪子把布料勾出一根根线头,像在挖洞穴,他钻进去把脑袋埋在里面,只露个屁股在外头,像块黑色的补丁。三花则把抠出来的棉花叼到猫窝,堆成个小棉团,像在收集“云朵”,有次她叼棉花时太急,被线头缠住了爪子,在地上滚了两圈,把棉花滚得满身都是,像只长了白毛的黑猫。 林妈妈发现沙发上的洞时,气得举起鸡毛掸子,凡凡立刻从洞里钻出来,用脑袋蹭她的腿,三花则把棉团往她手里送,像在赔罪。林妈妈看着它们湿漉漉的眼睛,气瞬间消了,只能叹口气:“你们这是想在沙发里搭窝啊?”她用针线把洞缝好,结果第二天就被凡凡抠了个更大的洞,大概是在抗议“手工太差”。 最搞笑的是,旺财也想学猫抠沙发,结果笨手笨脚把沙发垫拽了下来,棉花撒得像下雪,凡凡和三花趁机冲过去抢棉花,仨动物在棉花堆里滚作一团,像三个会移动的毛球。林爸爸回来时,看着满地的棉花和沙发残骸,突然觉得这不是家,是动物们的“拆家游乐场”,却忍不住笑着拿起手机,给它们拍了张“犯罪现场合影”。 猫界日常总结:捣乱是主业,卖萌是副业 日子就在啃纸箱、缠袜子、套发圈、捞金鱼、抠沙发中过着:纸箱迷宫越挖越复杂,袜子山堆得越来越高,发圈在屋里到处飘,鱼缸里的金鱼见了猫就躲,沙发上的洞补了又抠,抠了又补,像块永远缝不好的补丁。 但林朵朵看着凡凡把偷来的棉花分给三花,三花把最暖的袜子让给凡凡当枕头,突然觉得这些捣乱的日常里,藏着暖暖的东西——凡凡抠沙发洞时,总会给三花留个位置;三花收集棉花时,总会把最软的那团给凡凡;俩猫捞金鱼被发现时,总会一起挨骂,挨完了再一起蹭她的手撒娇。 傍晚,凡凡趴在沙发的“洞穴”里打呼,三花蜷在旁边的棉花堆上,尾巴搭在凡凡的背上。夕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把它们的影子投在地上,像两只连在一起的小兽。林朵朵坐在地毯上,看着它们的睡颜,突然觉得被捣乱也没关系——毕竟,能被两只猫这么认真地“折腾”,也是种难得的幸运。 凡凡咂了咂嘴,像是在梦里抢棉花。三花动了动耳朵,往凡凡身边凑了凑,轻轻“喵”了一声,像是在说“明天继续抠沙发”。 嗯,明天的沙发,怕是又要多几个洞了。 第95章 冰块 夏天一到,林家的两只猫就开启了“避暑大作战”——凡凡把冰块叼进猫窝当枕头,三花蹲在风扇前“吹毛造型”,连林朵朵的凉席都被它们霸占成了“猫式凉榻”。林妈妈摇着蒲扇说:“这俩猫比人还会享受,怕是生错了物种,该当熊猫的。”凡凡趴在冰块上,看着三花被风扇吹得毛发乱飞,尾巴尖还沾着片冰碴,突然觉得夏天的乐趣,全在这些凉丝丝、凉飕飕的小玩意儿里。 冰块争夺战:凡凡的“冰枕特权”与三花的“偷冰计划” 林朵朵冻了盘冰块降温,刚端到客厅,凡凡就跳上茶几,用爪子勾住一块往猫窝跑,冰块在地板上滑出条水痕,像条会逃跑的小银鱼。他把冰块塞进猫窝,自己趴在上面,爪子搭在冰上,舒服得直哼哼,像个抱着冰棍的小孩。 三花见了眼馋,趁凡凡打盹,偷偷把冰块叼到沙发底下,结果冰块化得太快,弄湿了沙发垫,她却把湿漉漉的垫子当成“水床”,在上面滚来滚去,把水渍蹭得像幅抽象画。凡凡醒来发现冰块没了,循着水痕找到沙发底,俩猫为了半块融化的冰碴打了起来,爪子拍得地板“啪啪”响,冰碴被踩得稀碎,像撒了把透明的星星。 林朵朵看着满地的水和猫毛,气得把剩下的冰块放进高脚杯,凡凡和三花够不着,就蹲在杯口旁边守着,像两只等待投喂的小馋猫。冰块化了半杯,凡凡突然跳上餐桌,用爪子把杯子扒倒,冰水洒了一地,他趁机舔地上的水,三花则把头扎进空杯里,结果被杯口卡住,像戴了个透明头盔,气得在地上转圈圈,凡凡笑得在水里打滑,像只踩在冰面上的黑泥鳅。 风扇游乐场:三花的“吹毛秀”与凡凡的“风扇冲浪” 客厅的落地扇成了三花的“专属造型台”。她蹲在风扇前,把毛对着出风口,风一吹,毛发全往后飘,像个正在走红毯的猫模特。有次她站得太近,尾巴被扇叶卷了一下,吓得“喵呜”一声窜到窗帘上,尾巴竖得像根避雷针,却还是忍不住回头看风扇,大概觉得“又怕又好玩”。 凡凡则把风扇当成“冲浪板”——他跳上风扇顶部,爪子扒着扇罩,风扇摇头时,他就跟着左右晃,像在玩“旋转木马”。有次风扇晃得太急,他没抓稳,“啪嗒”掉下来,正好砸在路过的旺财头上,傻狗以为被暗器袭击,对着风扇狂吠,把扇叶上的猫毛吹得满天飞,像场黑色的毛毛雨,三花在旁边“喵喵”笑,被凡凡一爪子拍在脑门上,委屈地蹲回风扇前,继续她的“吹毛大业”。 为了抢风扇前的最佳位置,俩猫发明了“轮流制”——凡凡上午蹲左边,三花下午蹲右边,中间用林朵朵的发圈划了条“楚河汉界”。结果有天下午突然停电,风扇停了,三花对着不动的扇叶哈气,以为是它“偷懒”,用爪子拍得扇罩“咚咚”响,凡凡则钻到风扇底座下,把那里当成“避暑洞”,俩猫在黑暗里互相舔毛,倒比平时和睦了不少。 凉席霸占记:凡凡的“大字型占领”与三花的“边缘偷袭” 林朵朵的竹凉席刚铺好,凡凡就跳上去,四脚张开呈“大”字,把凉席占得满满当当,像块摊平的黑猫饼。三花没地方躺,就蹲在凉席边缘,用爪子一点一点往里挪,凡凡被挤得不耐烦,用尾巴抽她的脸,三花却不气馁,趁凡凡翻身的瞬间,猛地往中间一钻,俩猫在凉席上滚作一团,把凉席的竹片都蹭掉了两片,像在玩“竹片拼图”。 林朵朵睡午觉时,俩猫就挤在她脚边,凡凡把爪子搭在她的脚踝上,三花则把脸埋进她的拖鞋里(大概觉得拖鞋有凉意),结果被林朵朵翻身时压到尾巴,疼得“喵”地叫了一声,却不肯挪地方,像两块粘在凉席上的猫膏药。 最绝的是,俩猫把凉席的一角啃出个洞,钻进去把自己藏起来,只露两只眼睛在外头,像两只躲在竹丛里的小野兽。林妈妈打扫时没注意,差点坐在上面,看到洞里的猫眼才吓得跳起来:“你们这是想给我来个‘猫口夺席’啊?”凡凡从洞里钻出来,用脑袋蹭她的腿,三花则叼着片竹屑,往她手里送,像在赔罪——这招对心软的人类永远百试百灵。 西瓜闹剧:凡凡的“瓜皮沙发”与三花的“瓜籽埋土” 林爸爸买了个大西瓜,切开时汁水溅了一地,凡凡和三花立刻凑过去,对着西瓜瓤“喵喵”叫,像在讨食。林朵朵挑了块没籽的给它们,凡凡舔了两口就腻了,转头去啃西瓜皮,把瓜皮啃得坑坑洼洼,像块被老鼠咬过的海绵,他还把瓜皮拖进猫窝,当成“夏日沙发”,趴在上面打呼,瓜皮的汁水把他的肚皮染成了淡红色,像穿了件小肚兜。 三花则对西瓜籽情有独钟,她把瓜籽一颗一颗叼到阳台的花盆里,用爪子埋起来,大概以为能长出西瓜树。有次她埋得太急,把瓜籽塞进了仙人掌的盆里,被刺扎得“吱吱”叫,却还是坚持把最后一颗瓜籽埋好,像个执着的小农夫。 林爸爸吃西瓜时,凡凡就蹲在他腿上,爪子搭在西瓜皮上,趁他不注意舔一口,三花则跳上餐桌,把爪子伸进西瓜盘里,捞起块瓜瓤就跑,汁水洒得像条红色的小路,引得旺财追着她跑,把餐厅的椅子都撞歪了,像场“西瓜追逐战”。最后三花把瓜瓤藏进凡凡的“瓜皮沙发”里,俩猫一起分享,倒把旺财忘在了脑后,傻狗蹲在旁边流口水,像个被冷落的可怜虫。 夏夜追萤火虫:凡凡的“荧光捕猎”与三花的“灯笼收藏” 小区的夏夜总有萤火虫飞,这成了俩猫的“夜间娱乐”。凡凡像个经验丰富的猎手,蹲在草丛里盯着萤火虫,翅膀一闪,他就猛地扑过去,爪子在草里扒拉半天,却只抓到片叶子,气得对着夜空龇牙,像在骂“会飞的小骗子”。 三花则把萤火虫当成“小灯笼”,抓到一只就用爪子捧着,跑回猫窝想藏起来,结果萤火虫从指缝里飞走,她对着空爪子发呆,像个丢了玩具的小孩。有次她抓到只萤火虫,不小心捏得太用力,萤火虫不亮了,她急得用爪子拍,把萤火虫拍得飞起来,却再也不发光,气得她在草丛里打滚,把露水都蹭到了身上,像只刚洗过澡的黑猫。 凡凡后来学会了“守株待兔”,他蹲在萤火虫常出没的月季花丛里,等萤火虫落在花瓣上,就慢慢伸出爪子,轻轻一按,居然真的抓到一只,他叼着萤火虫跑回窝,三花立刻凑过来,俩猫对着会发光的小虫子研究了半夜,像在看什么稀世珍宝。林朵朵半夜起来喝水,看到猫窝里闪着微弱的绿光,笑着摇摇头——这俩猫,连夏夜的星星都想据为己有。 夏日日常总结:暑气再盛,也挡不住捣乱的热情 夏天就在抢冰块、吹风扇、占凉席、啃西瓜、追萤火虫中慢慢过着:猫窝里总躺着融化的冰块,风扇罩上粘满了猫毛,凉席的洞越抠越大,阳台的花盆里埋着永远长不出的西瓜籽,夏夜的草丛里总有两只猫在追会飞的“小灯笼”。 林朵朵坐在凉席上,凡凡趴在她的腿上,肚皮上的西瓜红还没褪,三花蜷在旁边的瓜皮沙发里,尾巴尖扫过凡凡的耳朵。窗外的蝉鸣此起彼伏,像在唱夏天的歌。她突然觉得,这些带着凉意的闹剧,比空调的冷风更让人觉得夏天有滋味——凡凡抢冰块时的急不可耐,三花被风扇吹乱毛的傻样,俩猫挤在凉席上的暖烘烘,都是独属于夏天的、毛茸茸的快乐。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爪子搭在林朵朵的手腕上,上面还沾着点冰碴。三花睁开眼,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窗外的萤火虫,轻轻“喵”了一声,像是在说“明天还要抓灯笼”。 嗯,明天的夏夜,草丛里又会多出两只追光的小身影了。 第96章 夏日大乱斗 夏天的小区像个大蒸笼,动物们却把“避暑”过成了“闹剧”。凡凡蹲在树荫下,看着刺猬把西瓜滚成泥球,黄鼠狼叼着冰棍棍窜进冬青丛,旺财和边牧在喷泉里扑腾,突然觉得这哪是避暑,分明是动物界的“夏日狂欢节”,热闹得能把太阳都笑歪。 刺猬家族的“西瓜奇遇记”:滚成泥球,扎成“水果串” 张奶奶家的西瓜放在院门口乘凉,被刺猬一家盯上了。大刺猬带着三只小刺猬,围着西瓜转了三圈,大概觉得这圆滚滚的东西比垃圾桶里的糖纸好玩。大刺猬先试着用尖刺扎西瓜,“噗嗤”一声,西瓜皮被扎出个小洞,甜水顺着刺流下来,它舔了舔,眼睛瞪得溜圆,像发现了新大陆。 接着,刺猬们开始“滚西瓜”——大刺猬用刺勾住西瓜皮,使劲往后拖,小刺猬们在旁边推,西瓜在地上滚得歪歪扭扭,像个不听话的绿皮球。滚到喷泉边时,西瓜“咚”一声掉进水里,溅起的水花把刺猬们淋成了“落汤刺”,西瓜也裂成了两半,红瓤漂在水面上,像朵会沉的花。 刺猬们可没扫兴,跳进水里抢西瓜吃,尖刺上扎满了瓜瓤和籽,像串会移动的“水果串”。有只小刺猬吃得太急,把瓜籽吸进了鼻子,打了个喷嚏,把瓜籽喷得满天飞,落在旁边晒太阳的老慢壳上,老慢缩了缩脖子,大概觉得“这雨下得有点甜”。 最后,刺猬们把剩下的西瓜皮拖回纸箱,大刺猬趴在瓜皮上打呼,小刺猬们用刺扎着瓜籽当玩具,纸箱里红一块绿一块,像个被打翻的水果摊。凡凡路过时,故意把瓜皮踢了踢,被大刺猬“吱吱”凶回来,只好悻悻离开——看来在吃的面前,刺猬比三花还护短。 黄鼠狼的“冰棍大劫案”:偷成“糖水怪”,藏进树洞里 小区小卖部的冰柜成了黄鼠狼的“目标”。它趁老板打瞌睡,叼起根绿豆冰棍就跑,冰棍化得快,糖水顺着它的黄毛流下来,把它变成了“糖水黄鼠狼”,爪子粘得像涂了胶水,跑起来一扭一扭,像只喝醉的小野兽。 它把冰棍藏进树洞里,刚想享受,就被路过的灰鸽子发现了。灰鸽子俯冲下来,对着冰棍啄了一口,黄鼠狼气得跳起来去咬,俩家伙围着树洞转圈,冰棍在争抢中化成了水,顺着树干流下来,像给树浇了杯甜水。黄鼠狼叼着剩下的冰棍棍,对着鸽子龇牙,鸽子却“咕咕”叫着飞走了,大概觉得“没味道的棍子谁要”。 没过多久,黄鼠狼又盯上了小孩手里的奶油冰棍,它偷偷跟在后面,趁小孩不注意,一口咬在冰棍上,奶油粘了满脸,像戴了个白胡子。小孩吓得哭起来,它叼着半截冰棍窜进灌木丛,结果被巡逻的保安看到,保安举着扫帚追,它慌不择路,把冰棍蹭在了旺财身上,傻狗以为是新口味肉干,舔得满脸都是奶油,像只戴了面具的小丑狗。 猫狗喷泉大战:旺财的“狗刨式海啸”与边牧的“花式跳水” 小区中心的喷泉成了狗狗们的“泳池”。旺财和新来的边牧比赛“谁溅的水花大”,旺财使出“狗刨式”,爪子拍得水面“啪啪”响,水花溅得比喷泉还高,把旁边看孩子的阿姨裙子都淋湿了,阿姨气得骂“疯狗”,它却以为在夸它,刨得更欢了。 边牧则擅长“花式跳水”,它从喷泉边缘跳进去,在空中扭个圈,再“噗通”一声落水,像只训练有素的跳水运动员。有次它跳得太急,脑袋撞在池底的瓷砖上,晕乎乎地浮上来,尾巴都不摇了,引得旺财对着它狂吠,像在嘲笑“笨蛋”。 凡凡和三花蹲在喷泉边的长椅上看热闹,三花突然被溅了一脸水,气得跳下去想挠旺财,结果脚下一滑,摔进浅水区,变成了“落汤猫”,对着旺财哈气,却被旺财用爪子泼了一脸水,气得她窜上岸,抖得凡凡一身水,俩猫对着狗狗们龇牙,像在骂“不讲武德”。 最后保安来赶狗,旺财和边牧慌不择路,从喷泉里跳出来,甩得满地都是水,像两只移动的洒水车,跑过刺猬的纸箱时,把刺猬们的“西瓜皮床”都浇透了,大刺猬对着它们“吱吱”叫,它们却头也不回——在“逃命”面前,梁子先记下了。 鸽子军团的“面包屑战争”:抢成“羽毛风暴”,叼到仙人掌上 小区的长椅旁总有老人喂鸽子,这成了鸽群的“战场”。灰鸽子带着鸽群俯冲下来,翅膀扇得像风车,面包屑被扇得满天飞,像场“食物雨”。有只肥鸽子抢得太急,被同伴挤得撞在长椅腿上,晕乎乎地掉了根羽毛,却还是不忘叼起块面包屑,像个执着的吃货。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它们抢食,突然跳下去,用爪子拍飞了肥鸽子嘴里的面包屑,肥鸽子气得对着他“咕咕”叫,凡凡却叼着面包屑跑,引得鸽群在后面追,羽毛掉得像下雪,落在刺猬的纸箱上,大刺猬抖了抖,把羽毛扎在背上,像戴了朵白花儿。 最绝的是,有只鸽子把面包屑叼到了仙人掌上,大概觉得这里安全,结果想啄食时,爪子被刺扎了,面包屑掉在刺中间,它急得在仙人掌旁转圈,引来蚂蚁排着队来搬,像条会动的黑线。凡凡路过时,一爪子把仙人掌扒倒,面包屑滚出来,他叼起来就跑,气得鸽子对着他的背影“咕咕”骂,却只能看着蚂蚁把剩下的渣搬光。 老慢的“夏日悠闲记”:壳上晒西瓜籽,被当“绿石头” 老慢的夏日生活很简单——找个晒得着太阳的地方,一趴就是一下午。张奶奶把它放在喷泉边的石头上,它缩在壳里,只露个脑袋,像块长满青苔的绿石头。有小孩路过,以为是雕塑,伸手摸了摸,它慢悠悠地伸脖子,吓得小孩“哇”地叫起来,像发现了会动的石头。 刺猬们滚西瓜时,掉了些瓜籽在它壳上,它也懒得抖,任由瓜籽在壳上晒得干裂,像撒了把黑色的星星。黄鼠狼偷冰棍路过,把冰棍棍放在它壳上,大概是想当“标记”,它还是不动,直到张奶奶来收它,才发现壳上堆了堆“杂物”,笑着说:“你这老东西,成了动物们的‘置物架’了。” 傍晚,老慢被张奶奶放进盆里,它伸脖子喝了口水,看着远处打闹的猫狗、抢食的鸽子、滚瓜皮的刺猬,突然觉得这些吵闹也挺好——至少证明夏天没那么无聊。它慢悠悠地爬了两步,把爪子搭在盆沿上,像在说“明天还来晒太阳”。 夏日大乱斗总结:热得冒汗,笑得打颤 太阳落山时,小区渐渐安静下来:刺猬们在纸箱里舔瓜籽,黄鼠狼在树洞里舔爪子上的糖水,旺财趴在林家门口,舌头伸得老长,边牧被主人牵着回家,路过时还不忘对着旺财叫两声,像在说“明天再战”;鸽子们落在电线上,梳理着被风吹乱的羽毛;老慢缩在盆里,壳上的瓜籽被张奶奶扫掉了,却留下了几道浅浅的印子。 林朵朵坐在院子里,凡凡趴在她腿上,三花蜷在旁边的凉席上,尾巴尖还沾着点喷泉的水。晚风带着点热意,吹得树叶“沙沙”响,像在说白天的热闹。她看着这群闹了一天的动物,突然觉得夏天的快乐,就是要热得冒汗,笑得打颤,才够味——刺猬滚西瓜的憨,黄鼠狼偷冰棍的贼,猫狗打水仗的疯,鸽子抢面包的急,老慢晒太阳的懒,凑在一起,就是最热闹的夏日故事。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埋进林朵朵的怀里,三花蹭了蹭他的耳朵,像是在说“明天去抢刺猬的瓜皮”。远处的喷泉还在“咕嘟”冒泡,像在为明天的闹剧伴奏。 嗯,明天的太阳升起时,小区的动物们,又该闹起来了。 第97章 秋日乌龙事件 秋天一到,小区的动物们像按下了“搞笑开关”——松鼠把坚果藏进旺财窝里,公鸡把刺猬当成足球追,连老慢都被落叶埋成了“绿毛球”。凡凡蹲在银杏树上,看着满地乱窜的“活宝”,尾巴扫落一片金黄的叶子,突然觉得秋天的风里,都飘着笑料的味道。 松鼠的“坚果银行劫案”:藏进狗窝,堆成“坚果山” 小区的松树结了果,松鼠一家开启了“囤粮模式”。大松鼠叼着松果在树上跳,小松鼠们跟在后面,把松果往各种奇怪的地方塞——花坛的土里、空调外机的缝里、甚至林朵朵的自行车筐里,像群移动的“坚果快递员”。 最绝的是,大松鼠看中了旺财的狗窝——它觉得这地方暖和又隐蔽,趁旺财出去遛弯,叼着坚果一趟趟往狗窝里运,半天就堆起座“坚果山”,还在上面铺了片银杏叶当“封条”,像在宣告“此窝归松鼠所有”。 旺财回来时,看到狗窝里的坚果,以为是林朵朵给的新零食,张嘴就咬,“咔嚓”一声咬碎了松果,坚果壳扎得它直吐舌头,像在吃“带刺的饼干”。大松鼠在树上看得直急,对着旺财“吱吱”叫,旺财却以为在夸它,把坚果壳嚼得更欢,气得大松鼠把松果往它头上扔,砸得旺财“嗷嗷”叫,对着树狂吠,像在跟空气吵架。 最后松鼠一家只能另找地方——它们把坚果藏进了老慢的盆里,老慢缩在壳里,任凭坚果在旁边滚来滚去,像块淡定的绿石头。张奶奶来喂老慢时,差点被坚果绊倒,笑着说:“这松鼠是把老慢的盆当成粮仓了?” 公鸡的“刺猬足球赛”:追着扎屁股,踢成“刺球点球” 张奶奶家的大公鸡最近迷上了“新玩具”——刺猬。它大概觉得刺猬缩成球时圆滚滚的,像个会动的足球,只要看到刺猬一家在草丛里晃,就扑过去用爪子扒拉,把刺猬扒得滚来滚去,像在踢点球。 有次大公鸡踢得太用力,刺猬没站稳,滚到了它的脚边,尖刺正好扎在它的爪子上,疼得它“咯咯”叫,跳得比窗台还高,像只被踩了尾巴的鸡。但它记吃不记打,没过多久又追着小刺猬跑,小刺猬吓得缩成球,被它踢得在地上转了三圈,撞在凡凡的爪子上,凡凡一爪子把刺猬拍回去,正好砸在公鸡的屁股上,尖刺扎得公鸡“嗷”地叫了一声,再也不敢靠近,像个败阵的将军。 刺猬妈妈看不下去了,带着小刺猬“反攻”——趁公鸡睡觉,把它掉在地上的羽毛扎在背上,像穿了件鸡毛披风,然后集体缩成球,堵在鸡窝门口。公鸡醒来想出去,差点踩在刺猬身上,吓得往后跳,结果撞到了鸡窝的栏杆,把鸡冠都撞红了,像戴了朵大红花,引得路过的鸽子“咕咕”笑,被它追着啄了半条街。 黄鼠狼的“玉米棒盗窃案”:啃成“狼牙棒”,藏进冬青丛 小区的菜园里种了几棵玉米,黄澄澄的玉米棒成了黄鼠狼的目标。它趁夜深人静,叼着根玉米棒往回跑,玉米须缠在它的尾巴上,像拖了把小扫帚,跑起来“沙沙”响,像个偷玉米的小贼。 它把玉米藏进冬青丛,用叶子盖好,然后坐在旁边啃,玉米粒掉得满地都是,像撒了把黄色的珍珠。啃到一半,它发现玉米芯挺好玩,叼着往树干上砸,“咚咚”响,像在敲鼓,结果把巡逻的保安引来,它吓得叼着玉米芯就跑,玉米芯上还剩几颗玉米粒,像个带刺的狼牙棒。 凡凡和三花蹲在墙头看,三花突然跳下去抢玉米芯,黄鼠狼气得跟她打了起来,玉米芯被抢得飞来飞去,最后掉进了刺猬的纸箱里,大刺猬用刺扎着玉米芯,像举着个奖杯,小刺猬们围着转,像在庆祝“战利品”。黄鼠狼对着纸箱“吱吱”叫,却不敢靠近——毕竟刺猬的尖刺比三花的爪子还厉害。 猫狗的“落叶大战”:凡凡堆“猫形落叶堆”,旺财刨出“狗式地道” 秋风扫落叶,小区的草坪上堆起了金黄的叶子,这成了凡凡和旺财的新战场。凡凡喜欢把落叶扒到一起,堆成个“猫形堆”,自己钻进去,只露两只眼睛在外头,像个埋伏的狙击手。旺财路过时,被落叶堆绊了一下,凡凡突然从里面跳出来,吓得它“嗷”地叫了一声,对着落叶堆狂吠,把叶子刨得满天飞,像场金色的雪。 旺财觉得刨叶子很好玩,在草坪上刨出个“狗式地道”,前爪蹬得飞快,落叶被刨得像波浪,连埋在地下的刺猬纸箱都被它刨了出来,大刺猬缩成球滚到一边,对着旺财“吱吱”凶,旺财却以为在跟它玩,用爪子扒拉刺猬,被尖刺扎得直甩头,像在跳奇怪的舞蹈。 三花则把落叶叼到猫爬架上,铺成“落叶床”,凡凡想上去躺,被她挠了一爪子,俩猫在爬架上打了起来,落叶掉得像下雨,落在路过的老慢壳上,老慢缩了缩脖子,把落叶抖掉,像在说“别打扰我晒太阳”。最后林妈妈拿着扫帚来扫,凡凡和三花立刻装作“与我无关”,蹲在旁边舔爪子,旺财则叼着片大叶子跑,像在炫耀“我有新玩具”。 鸽子的“羽毛换粮计划”:叼毛换面包,撒成“羽毛地毯” 灰鸽子最近学会了“等价交换”——它发现老人喜欢捡漂亮的羽毛,就叼着自己的羽毛往老人脚边送,换面包屑吃。有只聪明的鸽子甚至叼着凡凡掉的黑毛去换,老人笑着给了它一大块面包,它得意地“咕咕”叫,引得其他鸽子纷纷效仿,把自己的羽毛拔下来叼去换粮,草坪上落满了羽毛,像铺了块彩色的地毯。 凡凡蹲在树上,看着自己的毛被当成“货币”,气得跳下去想啄那只鸽子,结果被鸽子群围攻,羽毛掉得比它们还多,像只被拔了毛的黑猫,三花在旁边“喵喵”笑,被凡凡一爪子拍在头上,委屈地蹲回墙头,看着凡凡被鸽子追得乱窜,像在看一场“黑猫逃兵记”。 最离谱的是,有只鸽子叼着黄鼠狼的黄毛去换粮,老人以为是老鼠毛,吓得把面包扔在地上,鸽子们一拥而上,抢得羽毛乱飞,把路过的老慢都埋成了“羽毛球”,张奶奶来领老慢时,扒了半天羽毛才找到它的壳,笑着说:“你这是被鸟当成窝了?” 秋日乌龙总结:风里有笑,叶里藏闹 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小区的动物们渐渐安静下来:松鼠在树洞里数坚果,公鸡缩在鸡窝理被扎乱的羽毛,黄鼠狼抱着玉米芯打呼,凡凡和三花挤在落叶堆里取暖,旺财趴在门口啃玉米棒,鸽子们落在电线上梳理羽毛,老慢被张奶奶抱回家,壳上还沾着片银杏叶。 林朵朵坐在长椅上,看着这满地的“乌龙痕迹”——狗窝里的坚果壳,草坪上的狗刨坑,刺猬纸箱里的玉米芯,树上挂着的羽毛,突然觉得秋天的快乐,就藏在这些乱糟糟的闹剧中。松鼠囤粮的急,公鸡踢球的憨,黄鼠狼偷玉米的贼,猫狗刨叶的疯,鸽子换粮的精,老慢晒太阳的懒,凑在一起,就是最热闹的秋日画卷。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埋进落叶堆,三花蹭了蹭他的耳朵,像是在说“明天去抢松鼠的坚果”。远处的银杏叶还在往下落,像在为明天的闹剧铺场。 嗯,明天的小区,又该热闹起来了。 第98章 糗事 冬天一到,小区的动物们像是集体喝了“傻气水”——凡凡钻烟囱变成“黑猫炭”,旺财追雪花摔成“狗式溜冰”,连刺猬都冻得在暖气片上打哆嗦。林朵朵裹着羽绒服站在门口,看着这群在雪地里撒欢的“活宝”,笑得围巾都滑到了脖子上,心想:这哪是过冬,分明是动物界的“冬日喜剧专场”。 凡凡的“烟囱探险记”:钻进去是黑猫,爬出来是煤球 林家的烟囱好久没烧火,凡凡大概觉得那是“神秘洞穴”,趁林爸爸不注意,“嗖”地窜了进去。烟囱里黑黢黢的,全是烟灰,他在里面拱来拱去,想找条“出口”,结果把烟灰蹭得满身都是,连胡须上都挂着黑灰,活像只刚从煤堆里钻出来的小野兽。 等他终于从烟囱顶爬出来时,正好赶上林妈妈在扫雪,看到个“黑煤球”从烟囱上跳下来,吓得手里的扫帚都掉了:“哪来的野猫!”凡凡“喵呜”叫着凑过去,想蹭蹭她的腿,结果把黑灰蹭了她一裤腿,像幅抽象的水墨画。 林朵朵把他拽到浴室洗澡,温水一冲,黑灰顺着水流下来,浴缸里顿时像掺了墨汁,凡凡被洗得直哆嗦,却不忘用爪子拍水,溅得林朵朵满脸都是“煤泥水”。洗完吹干,他的毛变得又软又蓬松,只是耳朵缝里还藏着点黑灰,像戴了副迷你墨镜,三花见了,对着他的耳朵哈气,像是在嘲笑“洗不干净的脏猫”。 旺财的“雪花追逐战”:追成“白胡子老头”,摔出“狗啃泥” 第一场雪下得不大,雪花飘在地上像撒了把盐,旺财却看得眼睛发直。它对着雪花狂吠,像是在质问“你是谁”,雪花落在它鼻子上,化成水,它就伸舌头去舔,结果越舔越起劲,对着天空仰着头,雪花落了满脸,胡子上结了层白霜,像个戴了白胡子的老头。 追雪花时更离谱——它看到片大雪花飘向冬青丛,猛地扑过去,结果脚下一滑,在雪地上打了个滚,摔了个四脚朝天,像只翻过来的白面包。它爬起来想继续追,又没站稳,“啪叽”摔了个屁股墩,疼得“嗷嗷”叫,却还是盯着雪花不放,一瘸一拐地追,把雪地里踩出串歪歪扭扭的脚印,像条会移动的虚线。 凡凡蹲在窗台上看,笑得尾巴都在抖,三花则跳下去,用爪子拍了拍旺财的屁股,像是在说“笨蛋”。旺财以为在跟它玩,扑过去想咬三花的尾巴,结果又摔了一跤,把旁边的雪堆撞塌了,雪埋了它半截身子,只露个脑袋在外头,对着凡凡龇牙,像在骂“别笑了”。 刺猬的“暖气片争夺战”:挤成“刺球饼”,扎漏暖水袋 刺猬一家怕冷,把目标盯上了人类的暖气片。大刺猬带着小刺猬,趁张奶奶开门时溜进屋里,直奔客厅的暖气片,缩成球挤在上面,像串挂在暖气片上的刺球糖葫芦。张奶奶发现时,暖气片上的毛衣被扎出了好几个洞,像块带眼的抹布,气得她举起扫帚,刺猬们却缩成球滚到沙发底,尖刺勾住了沙发套,像在玩“拔萝卜”。 林朵朵家的暖气片也没能幸免——三花把刺猬偷偷叼进屋里(大概是觉得“冷了该分享暖气”),结果刺猬们在暖气片上打架,滚来滚去,把林妈妈放在旁边的暖水袋都扎漏了,热水流得满地都是,像场小型水灾。凡凡跳过去想把刺猬赶跑,被大刺猬的尖刺勾住了爪子,疼得他原地蹦高,把书架上的书都撞掉了,像下了场“图书雨”。 最后张奶奶把刺猬们装进纸箱,放在阳台的暖气片旁,纸箱上戳了几个洞,像个“刺猬暖气房”。刺猬们在里面挤成一团,小刺猬的尖刺扎在大刺猬身上,大刺猬也不生气,大概觉得“挤着更暖和”,凡凡路过时,故意把纸箱踢了踢,被大刺猬“吱吱”凶回来,只好灰溜溜地走开——在暖气面前,刺猬比谁都横。 黄鼠狼的“腊肉盗窃案”:叼成“冰疙瘩”,藏进雪堆里 王阿姨把腊肉挂在阳台晒,被黄鼠狼盯上了。它趁王阿姨做饭,叼着块腊肉就跑,腊肉上的绳子缠在它的尾巴上,像拖了块红色的冰疙瘩,跑起来一颠一颠,像只扛着战利品的小海盗。 它把腊肉藏进雪堆里,用爪子扒了些雪盖住,像个简易的“冷藏库”。等它晚上来吃时,腊肉冻得硬邦邦,咬了半天咬不动,气得它用爪子拍,把腊肉拍得滚出雪堆,正好落在巡逻的保安脚边,保安捡起腊肉,看着黄鼠狼对着他龇牙,笑着说:“小贼,还敢偷腊肉?” 黄鼠狼不死心,第二天又去叼,结果被王阿姨的大黑狗发现,追得它绕着小区跑了三圈,腊肉掉在雪地里,被旺财捡了去,叼回狗窝当玩具,咬得满是牙印,像块带花纹的红色木头。黄鼠狼看着旺财啃它的“战利品”,气得在旁边转圈,却不敢靠近——毕竟大黑狗还在不远处盯着呢。 鸽子的“面包屑抢食赛”:抢成“雪球大战”,冻成“冰鸽子” 冬天的面包屑成了鸽子的“硬通货”,灰鸽子带着鸽群,只要看到有人喂面包,就一拥而上,翅膀扇得雪花满天飞,像场“面包屑引发的雪球大战”。有只肥鸽子抢得太急,被同伴挤得掉进了雪堆,扑腾了半天才爬出来,羽毛上结了层冰,像只穿了冰铠甲的鸽子,飞起来“咯吱咯吱”响,像在撒玻璃渣。 凡凡蹲在屋顶看,突然跳下去,用爪子拍飞了肥鸽子嘴里的面包屑,肥鸽子气得对着他“咕咕”叫,凡凡却叼着面包屑跑,引得鸽群在后面追,雪花被翅膀扇得像下雨,落在凡凡的毛上,化成水,把他淋成了“落汤猫”,三花在旁边“喵喵”笑,被凡凡一爪子拍在头上,委屈地蹲回屋顶,看着凡凡被鸽子追得乱窜,像在看一场“黑猫逃冰记”。 最离谱的是,有只鸽子把面包屑藏进了老慢的壳缝里,老慢缩在壳里,任凭面包屑在里面冻成冰,张奶奶来喂老慢时,敲了敲壳,听到“咯吱”响,还以为老慢长了结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面包屑冰,笑得直拍腿:“这鸽子是把老慢当冰箱了?” 冬日糗事总结:冷得发抖,笑得发烫 太阳落山时,雪停了,小区的动物们渐渐安静下来:凡凡趴在暖气片上打呼,耳朵缝里的黑灰还没掉;旺财蜷缩在狗窝,嘴里叼着冻硬的腊肉;刺猬们在纸箱里挤成一团,像串刺球饼干;黄鼠狼躲在冬青丛,舔着爪子上的冰碴;鸽子们落在电线上,羽毛上的冰在夕阳下闪着光;老慢被张奶奶抱进屋里,壳上的面包屑冰被敲掉了,却留下了几个小坑。 林朵朵坐在暖气旁,手里捧着热奶茶,凡凡趴在她的腿上,三花蜷在旁边的抱枕上,尾巴尖偶尔扫过凡凡的耳朵。窗外的雪反射着月光,像铺了层银霜。她看着这群闹了一天的动物,突然觉得冬天的快乐,就是要冷得发抖,笑得发烫,才够味——凡凡钻烟囱的憨,旺财追雪花的傻,刺猬抢暖气的横,黄鼠狼偷腊肉的贼,鸽子抢面包的急,老慢晒太阳的懒,凑在一起,就是最热闹的冬日故事。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埋进林朵朵的怀里,三花蹭了蹭他的耳朵,像是在说“明天去抢鸽子的面包屑”。远处的路灯亮了,雪地上的脚印被新雪慢慢盖住,像在为明天的糗事留白。 嗯,明天的太阳升起时,小区的动物们,又该闹出些新花样了。 第99章 闹剧 春节的脚步一近,小区的动物们也跟着“忙”了起来——凡凡把林妈妈晒的鱼干叼上树,旺财把红包当成肉干啃,连刺猬都拖着春联边角当“新披风”。林朵朵贴春联时,看着这群比人类还忙活的小家伙,笑得手里的胶带都粘错了地方,心想:这哪是过年,分明是动物界的“新春搞笑联欢会”。 凡凡的“鱼干藏宝行动”:叼上树顶当“年货储备”,结果冻成“冰鱼干” 林妈妈在阳台晒了一串鱼干,准备过年招待客人,凡凡早就盯上了这“猫界顶级年货”。趁大人忙着贴春联,他叼起最大的那条鱼干就跑,爪子扒着树干“嗖嗖”往上爬,把鱼干挂在银杏树梢最细的枝桠上,像挂了个红色的小灯笼,得意地蹲在旁边舔爪子,仿佛宣布“这是我的年夜饭”。 北风一吹,鱼干在树顶晃来晃去,没过半天就冻得硬邦邦,像块红色的冰疙瘩。凡凡想吃时,爪子刚碰到鱼干,就被冻得“喵呜”叫,缩回来舔爪子,像摸了块烙铁。他不甘心,跳起来去够,结果鱼干没够着,自己差点从树上摔下来,爪子在树干上划出三道白痕,像在写“求救信号”。 三花看他在树上急得转圈,偷偷爬上另一根树枝,用爪子一拍,鱼干“啪嗒”掉在雪地里,她叼起来就跑,凡凡气得在后面追,俩猫在雪地里滚作一团,鱼干被踩得满身是雪,像裹了层糖霜。林朵朵发现时,鱼干已经冻成了“冰坨”,她捡起来扔进厨房,凡凡蹲在窗台上盯着厨房门,像个被没收糖果的小孩。 旺财的“红包大作战”:把红包当肉干啃,碎纸粘成“红胡子” 林爸爸给邻居家的小孩发红包,不小心掉了个在地上,旺财以为是新口味的肉干,一口叼起来就跑,跑到狗窝旁使劲啃,红包纸被啃得稀碎,红色的纸屑粘了它一嘴,像长了把红胡子,它还得意地甩尾巴,把纸屑甩得满天飞,像撒了把红色的星星。 有个红包里还揣着张百元大钞,旺财把钞票叼出来,当成“玩具”在地上拖,钞票被雪水浸得皱巴巴,像块腌过的纸。林朵朵发现时,钞票上全是狗牙印,她气得追着旺财打,傻狗以为在跟它玩,叼着钞票绕着院子跑,把晾衣绳上的香肠都撞掉了,香肠滚进刺猬的纸箱,大刺猬用刺扎着香肠,像举着根红色的战利品,对着旺财“吱吱”叫,仿佛在说“谢啦,笨蛋”。 最绝的是,旺财把邻居家小孩的红包也叼了回来,小孩哭着来找,林朵朵只能拿着粘满狗毛的碎红包道歉,小孩看着旺财嘴上的红胡子,突然“噗嗤”笑出声:“阿姨,你家狗长胡子啦!” 刺猬的“春联时装秀”:拖春联边角当披风,墨汁蹭成“花脸猫” 张奶奶贴春联时,不小心撕下来一角,被刺猬一家当成了“新披风”。大刺猬用刺扎着春联边角,在雪地里跑来跑去,红色的纸角在风里飘,像面小旗子,小刺猬们跟在后面,把地上的墨汁蹭得满身都是,背甲上黑一道红一道,像群刚从墨缸里爬出来的小怪物。 它们还把春联碎片拖进纸箱,铺在里面当“红毯”,大刺猬趴在上面,小刺猬们围着它转圈,像在开“新春时装发布会”。凡凡路过时,故意把纸箱踢了踢,春联碎片飘出来,大刺猬气得缩成球,滚到凡凡脚边,用尖刺扎他的爪子,凡凡疼得跳起来,把旁边的灯笼撞得晃来晃去,灯笼里的蜡烛被风吹灭,像只瞎了眼的大南瓜。 张奶奶来收春联碎片,发现刺猬们的背甲上全是墨汁,笑着说:“你们这是给自己盖了个‘福’字章啊?”她把碎片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大刺猬却叼着片没墨的红纸,往她手里送,像在讨新年红包。 黄鼠狼的“糖果大盗记”:偷水果糖当“宝石”,粘在牙上拔不掉 小区超市门口摆着年货糖果,黄鼠狼趁老板转身,叼起袋水果糖就跑,糖袋被它的尖牙咬破,橘子味的硬糖滚得满地都是,像撒了把彩色的宝石。它叼着颗最大的糖,藏进树洞里,用爪子扒着糖纸啃,结果糖纸没啃开,糖果却粘在了牙上,它急得用爪子抠,把糖抠成了黏糊糊的一团,糊了满脸,像戴了个橘色的面具。 凡凡蹲在树上看得直乐,跳下去想抢糖果,黄鼠狼叼着糖就跑,俩家伙围着冬青丛转圈,糖果黏在黄鼠狼的胡子上,像挂了颗橘色的珠子。最后糖果掉在雪地里,冻成了“冰糖球”,凡凡和黄鼠狼对着冰糖球龇牙,谁也不敢下嘴——毕竟冻得能硌掉牙。 有只小刺猬路过,用刺扎起冰糖球,拖回纸箱当“新年礼物”,大刺猬舔了舔,被冰得缩成球,小刺猬们却抢着用爪子拍,把冰糖球拍得粉碎,像撒了把彩色的玻璃渣。 鸽子的“年糕抢夺战”:把年糕当飞盘,粘在电线杆上拔不掉 林妈妈蒸了年糕,放在窗台晾凉,被灰鸽子当成了“飞盘”。它俯冲下来,用爪子扒拉年糕,年糕掉在地上,滚到电线杆旁,另一只鸽子飞过来,叼起年糕就往天上飞,年糕太黏,粘在了它的爪子上,它越飞年糕晃得越厉害,最后“啪”地粘在了电线杆上,像块贴在墙上的米糕。 鸽子们围着电线杆转圈,对着年糕“咕咕”叫,像在商量怎么把它弄下来。凡凡跳上电线杆,用爪子扒拉年糕,年糕没下来,反而把他的爪子粘住了,他急得在电线杆上转圈,爪子上的毛都被粘掉了几根,像只被胶水粘住的黑猫。 林朵朵来解救时,凡凡的爪子和电线杆上的年糕已经冻在了一起,她只能用温水慢慢浇,年糕化了一半,凡凡的爪子终于挣脱出来,却粘了满爪子的米浆,他甩着爪子跑,把米浆甩得三花满脸都是,三花气得对着他哈气,像只被糊了脸的花猫。 春节闹剧总结:年味儿里藏着笑,吵闹中裹着暖 除夕夜,小区里鞭炮声此起彼伏,动物们都躲回了窝:凡凡趴在林朵朵的腿上,看着窗外的烟花,爪子还沾着点年糕浆;旺财蜷缩在狗窝,嘴里叼着个没啃烂的红包角;刺猬们挤在纸箱里,春联碎片盖在它们身上,像盖了层红被子;黄鼠狼在树洞里舔爪子上的糖渍;鸽子们落在电线上,看着烟花“咕咕”叫,像在说“新年好”。 林朵朵摸着凡凡的毛,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突然觉得这吵闹的春节,因为这群小家伙变得更有滋味了——凡凡偷鱼干的执着,旺财啃红包的憨傻,刺猬披春联的机灵,黄鼠狼偷糖果的狡黠,鸽子抢年糕的笨拙,都是独属于新年的、毛茸茸的快乐。 凡凡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埋进林朵朵的怀里,三花蹭了蹭他的耳朵,像是在说“明年还要偷鱼干”。窗外的烟花还在绽放,照亮了雪地里动物们的小脚印,像串歪歪扭扭的省略号,预示着明年还有更多热闹的故事。 嗯,明年春节,这群小家伙肯定还会闹出更多笑话。 第100章 元宵 元宵节的灯笼刚挂上,小区的动物们就按捺不住了——凡凡把煮好的汤圆扒到地上当皮球踢,旺财追着灯笼跑,一头扎进泥坑,连刺猬都拖着灯笼穗子在草丛里晃。林朵朵提着兔子灯出来时,看着这群比灯笼还晃眼的“活宝”,笑得灯笼都差点脱手,心想:这哪是闹元宵,分明是动物界的“搞笑游园会”。 凡凡的“汤圆足球赛”:把芝麻馅当颜料,滚成“黑煤球” 林妈妈煮了一大碗芝麻汤圆,刚端上桌,凡凡就跳上餐桌,一爪子把汤圆扒到地上。滚烫的汤圆在地板上滚出几道黑痕,像支没墨的毛笔在写字,他追着汤圆跑,用爪子把汤圆踢得团团转,芝麻馅溅得满身都是,活像只刚从墨缸里捞出来的黑猫。 三花也来凑热闹,叼起个没破的汤圆往猫爬架跑,汤圆太滑,从她嘴里溜出来,滚进了老慢的盆里,老慢缩在壳里,被汤圆撞得晃了晃,像块被碰了一下的绿石头。三花气得对着老慢哈气,老慢却慢悠悠地伸脖子,舔了口汤圆的芝麻馅,大概觉得“这玩意儿有点甜”。 林朵朵收拾残局时,发现沙发底下藏着三个汤圆,全冻成了硬疙瘩,凡凡正蹲在旁边,用爪子拍着硬汤圆,像在玩石头。她把汤圆扔进垃圾桶,凡凡立刻扑过去扒垃圾桶,被她拎着后颈皮扔回猫窝,他却委屈地对着垃圾桶“喵喵”叫,像在说“我的足球呢”。 旺财的“灯笼追逐战”:追成“泥狗”,把灯笼穗子当拔河绳 小区挂了串红灯笼,旺财对着灯笼狂吠,以为是会发光的猎物。灯笼被风吹得晃来晃去,他追着灯笼跑,从小区东头跑到西头,路过喷泉时没注意,“噗通”一声掉进没结冰的泥坑里,溅得满身是泥,像只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土狗。 他爬出来还不忘追灯笼,泥爪子在灯笼布上印了串梅花印,像给灯笼盖了个“狗章”。有个灯笼的穗子垂到地上,他叼着穗子就往后拖,灯笼被拽得歪歪扭扭,绳子眼看就要断,他却以为在拔河,拽得更欢,把路过的刺猬一家吓得缩成球,滚到冬青丛里不敢出来。 林朵朵拿着水管想给旺财冲澡,他却以为在跟他玩,叼着灯笼穗子绕着水管跑,把水管缠成了麻花,水溅得满地都是,像场小型春雨。最后灯笼穗子被拽断,他叼着穗子跑回狗窝,把穗子垫在底下当枕头,泥爪子把狗窝踩得像个泥潭,林朵朵看着他满足的睡颜,气得笑出声:“你这是给灯笼‘收尸’呢?” 刺猬的“元宵灯会探险”:拖灯笼纸当“彩衣”,把蜡烛油蹭成“金盔甲” 有个灯笼被风吹倒,玻璃罩摔碎了,刺猬一家立刻围上去“探险”。大刺猬用刺扎起灯笼的红纸,拖在身后当“彩衣”,小刺猬们则对着蜡烛油舔来舔去,把油蹭得满身都是,背甲上亮晶晶的,像穿了件金盔甲。 它们把灯笼骨架拖回纸箱,当成“元宵花灯”,大刺猬蹲在骨架中间,小刺猬们围着转圈,像在开“灯会”。凡凡路过时,故意把骨架踢翻,大刺猬气得缩成球,滚到凡凡脚边,用尖刺扎他的爪子,凡凡疼得跳起来,把旁边的元宵灯(小孩玩的手提灯)撞翻了,灯光在地上晃来晃去,像只逃跑的萤火虫。 张奶奶来捡灯笼碎片,看到刺猬们的“金盔甲”,笑着说:“你们这是给自己贴了‘金箔’过年啊?”她把骨架捡走,大刺猬却叼着片红纸片,往她手里送,像在讨元宵吃。 黄鼠狼的“元宵糖果劫”:偷糖纸当“彩帽”,把水果糖冻成“冰宝石” 小区超市的元宵糖果摆成了堆,黄鼠狼趁老板算账,叼起袋水果糖就跑,糖袋被它咬破,橘子糖、草莓糖滚得满地都是,像撒了把彩色的珠子。它把糖纸扒下来,叼在头上当“彩帽”,在雪地里跑来跑去,像个跳傩舞的小妖怪。 它把水果糖藏进树洞,想等化了再吃,结果天气太冷,糖冻得硬邦邦,像块彩色的冰。它叼着冰糖往石头上砸,想砸开,结果冰糖没碎,反而把它的牙硌得生疼,气得它对着树洞“吱吱”叫,像在骂“冻成石头的骗子”。 三花发现了树洞,叼走颗草莓糖,跑回猫窝舔,糖太冰,把她的舌头粘住了,她急得用爪子扒嘴,把糖扒得满脸都是,像只长了红胡子的花猫。凡凡蹲在旁边看,笑得在地上打滚,被三花一爪子拍在头上,委屈地转过头,却偷偷把剩下的冰糖扒到自己窝里——大概觉得“看也得看个够”。 鸽子的“元宵面包宴”:抢成“羽毛雨”,把面包屑粘在灯笼上 有老人在广场喂面包,鸽子们一拥而上,翅膀扇得像风车,面包屑被扇得满天飞,像场“食物雪”。灰鸽子抢得最凶,叼着块面包就往灯笼上飞,想把面包藏在灯笼顶上,结果面包屑粘在了灯笼布上,像给灯笼绣了朵白花。 凡凡蹲在灯柱上,看着灰鸽子在灯笼上踩来踩去,突然跳下去,用爪子拍飞了它嘴里的面包,灰鸽子气得对着他“咕咕”叫,凡凡却叼着面包跑,引得鸽群在后面追,羽毛掉得像下雨,落在刺猬的纸箱上,大刺猬抖了抖,把羽毛扎在背上,像戴了朵白绒花。 最离谱的是,有只鸽子把面包屑粘在了蜡烛灯笼上,面包屑被烤得焦香,引来了蚂蚁,蚂蚁排着队往灯笼上爬,像条会动的黑线。凡凡路过时,一爪子把灯笼拍灭,面包屑掉下来,他叼起来就跑,气得鸽子对着他的背影“咕咕”骂,却只能看着蚂蚁把剩下的渣搬光。 元宵喜乐闹总结:灯影里藏着笑,甜味里裹着暖 月亮升起来时,灯笼的光映红了半边天,动物们渐渐安静下来:凡凡趴在林朵朵的腿上,胡子上还沾着点芝麻馅;旺财蜷缩在狗窝,嘴里叼着灯笼穗子打呼;刺猬们挤在纸箱里,金盔甲在月光下闪着光;黄鼠狼躲在树洞里,舔着爪子上的糖渍;鸽子们落在电线上,看着灯笼“咕咕”叫,像在说“元宵快乐”。 林朵朵提着兔子灯,看着凡凡打哈欠的样子,突然觉得这吵闹的元宵,因为这群小家伙变得更有滋味了——凡凡踢汤圆的调皮,旺财追灯笼的憨傻,刺猬披红纸的机灵,黄鼠狼偷糖果的狡黠,鸽子抢面包的慌忙,都是独属于元宵的、甜丝丝的快乐。 凡凡蹭了蹭林朵朵的手,三花跳上她的另一条腿,把脸埋进她的怀里,像是在说“明年还要抢汤圆”。远处的烟花又响了起来,照亮了雪地里动物们的小脚印,像串歪歪扭扭的省略号,预示着往后的日子,还会有更多热热闹闹的故事。 嗯,明年元宵,这群小家伙肯定还会闹出更多让人笑出声的荒唐事。 第1章 穷书生 凡凡再次睁开眼时,后脑勺的钝痛比被三花挠破头皮还难受。他想甩甩尾巴平衡身体,却只摸到两条硬邦邦的东西——低头一看,是穿着灰布裤子的腿,不是毛茸茸的后腿。 “喵……啊?”他想叫一声,喉咙里却滚出个嘶哑的“啊”,惊得他差点从硬板床上滚下去。低头打量全身:瘦得像根晾衣杆的胳膊,裹着补丁的粗布褂子,还有双手——没有尖爪,只有十个指甲盖,泛着不健康的青白。 这不是猫身。 凡凡,不,现在该叫他“凡凡”的人形了,傻愣愣地坐了半天,终于从混沌的记忆里扒拉出点线索:他穿越了,穿成了个叫“沈凡”的穷书生,家徒四壁,唯一的财产是张快散架的书桌,以及……肚子里饿得能吞下一头牛的空腹。 “咕噜——”肚子叫得比旺财追刺猬时的吠声还响。他摸了摸肚子,下意识想弓起身子舔舔爪子,却差点把胳膊肘拐到自己脸上。这具身体太陌生了,像套不合身的戏服,连走路都顺拐。 他跌跌撞撞扑到书桌前,桌上空空如也,只有砚台里干硬的墨块,和一本翻得起毛的《论语》。饥饿感像潮水般涌来,他盯着桌腿——这木头桌子的腿,看起来和以前林家沙发腿一个材质,啃起来应该…… “咔嚓。” 牙齿咬在木头上的瞬间,凡凡猛地回过神:不对!人是不啃桌腿的!他慌忙松嘴,桌腿上留着两排浅浅的牙印,像只饿疯了的兔子啃的。他摸了摸嘴角,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幸好这破屋连条像样的地缝都没有。 正懊恼时,门外传来“吱呀”声,一个穿着粗布裙、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端着个破碗进来,见他醒了,眼睛一亮:“沈大哥,你可算醒了!我娘熬了点米汤,你快趁热喝。” 凡凡盯着那碗米汤,黄澄澄的,飘着几粒米,香气直往鼻子里钻。他想扑过去抢,却想起三花抢食时的丑态,硬生生刹住脚,学着记忆里“书生”的样子,拱手作揖,结果手滑差点打翻碗,幸好小姑娘眼疾手快扶住了。 “沈大哥,你摔晕头了?”小姑娘抿着嘴笑,把碗递给他,“快喝,前儿你为了抄书,从梯子上摔下来,可把我们吓坏了。” 凡凡接过碗,手指触到温热的碗壁,突然想起林朵朵冬天给他暖爪子的样子。他学着人喝东西的姿势,端起碗往嘴里倒,结果喝得太急,米汤顺着下巴流进脖子,像只漏了的茶壶。小姑娘看得直乐,递给他块粗布巾:“慢点喝,没人抢你的。” 喝完米汤,凡凡才有力气打量这“新世界”。破屋一间,土墙斑驳,屋顶漏着光,墙角堆着半捆柴火,唯一的“家具”是他刚啃过的书桌和身下的硬板床。这条件,比刺猬的纸箱好不了多少。 “沈大哥,你要是没事,我先回去了,我娘还等着我喂猪呢。”小姑娘起身要走,凡凡突然想起什么,对着她“喵……呃,那个,多谢。” 小姑娘笑着摆摆手:“谢啥,你帮我们村娃子写字,我们给你口饭吃,应该的。” 门关上后,凡凡瘫坐在地上,盯着自己的手发呆。这双手不能爬树,不能挠三花,不能拍旺财的屁股,唯一的用处……他拿起桌上的毛笔,蘸了点口水在桌面上画了只歪歪扭扭的猫,像只被踩扁的黑猫饼。 “唉。”他叹了口气,这声叹气像被掐住脖子的鸽子叫,难听极了。穿成人形是好事,可没鱼干没猫粮,连桌腿都不能光明正大地啃,这日子怎么过? 正发愁时,肚子又开始叫。他摸了摸肚子,目光落在窗台上——那里晒着串干辣椒,红得像过年的灯笼。以前三花偷吃过辣椒,辣得满地打滚,他当时还笑她傻,现在……他咽了口唾沫,爬过去摘下个辣椒,犹豫了半天,闭着眼塞进嘴里。 “咳咳!咳咳咳!” 辣味瞬间在嘴里炸开,像吞了团火,从舌头烧到喉咙,再到五脏六腑。凡凡咳得直不起腰,眼泪鼻涕一起流,像只被扔进辣椒罐的猫。他跌跌撞撞扑到水缸边,舀起冷水往嘴里灌,结果灌得太急,水从鼻子里喷出来,呛得他差点背过气。 折腾了半天,辣味总算退了点,他瘫在水缸旁,舌头麻得像块木头。这时才后知后觉:人不仅不能啃桌腿,还不能乱啃辣椒。 傍晚时,门外又传来动静,这次是个背着柴捆的老汉,看到他在门口发呆,把柴放下说:“小沈,醒了?听说你摔了,我让老婆子给你蒸了个菜窝窝,趁热吃。” 凡凡接过窝窝,粗面做的,硬邦邦的,里面掺着野菜,味道像啃树皮。但他饿坏了,三口两口就吞了下去,噎得直翻白眼,老汉看得直乐:“慢点吃,锅里还有。” 原来这老汉是村长,沈凡这书生是外地来的,家道中落,流落到这村子,靠给人抄书、教娃子认字换口饭吃。前几天爬梯子给祠堂抄对联,脚下一滑摔了下来,就把“凡凡”给摔进来了。 “小沈啊,你这身子骨弱,别硬撑着。”村长蹲在他旁边抽烟袋,“过几天镇上有庙会,你要是能写对子,去摆个摊,多少能换点钱。” 凡凡点点头,心里却打鼓:写对子?他以前只会在猫爬架上踩梅花印,写对子怕是比让旺财学爬树还难。 但为了不饿肚子,他只能硬着头皮应下来。晚上,他坐在书桌前,就着月光练字。毛笔在他手里像条不听话的泥鳅,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福”字像个歪嘴的猫,“喜”字像只缺腿的狗。他越写越气,把笔一扔,趴在桌上就想睡,结果闻到桌上的木头味,又差点咬下去——还好及时忍住了。 半夜,他饿得睡不着,悄悄溜出门。村里静悄悄的,只有狗吠声和虫鸣。他凭着猫的本能,摸到村头的鸡窝旁,看着窝里的老母鸡,眼睛亮得像两颗星。以前在林家,他总偷鸡蛋吃,现在…… 他学着猫的样子,弓起身子,踮着脚靠近鸡窝,刚想伸手去摸,老母鸡突然“咯咯”叫着扑腾起来,翅膀扇得他满脸鸡毛,还在他手背上啄了一下,疼得他差点叫出声。 “谁啊?偷鸡呢?” 一声大喝,凡凡吓得魂都飞了,转身就跑,跑得顺拐都忘了,像只被追的兔子,连鞋跑掉了一只都没察觉。跑到破屋门口,他才发现手心被啄出个红印,又疼又窘——穿成人形,连只鸡都斗不过,还不如当猫时威风。 他瘫在门口,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想念三花。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还在抢沙发,旺财有没有又偷拖鞋,刺猬一家的西瓜吃完了没……想着想着,眼眶有点湿。 “喵……”他下意识叫了一声,却只发出个沙哑的气音。 原来当人,连想家都不能痛痛快快叫出来。 但日子总得过下去。凡凡捡起地上的破鞋,拍了拍上面的土,一瘸一拐走进屋。明天,他还得学写字,还得想办法换吃的,还得……适应这双没爪子的手,这条不能摇的尾巴,这个吵吵闹闹却又无比新鲜的人形世界。 他摸了摸桌上自己画的歪猫,突然笑了——不管是人是猫,能活着,能吃着,能闹着,就挺好。 至于庙会写对子……大不了写得像猫爬,反正村里的娃子也看不懂,说不定还觉得新奇呢。 嗯,就这么办。 第2章 空间开荒 沈凡(凡凡的人形)花了整整三天,才勉强学会用两条腿走路不摔跟头。这期间,他把破屋的门槛蹭掉了半块(走路顺拐卡的),把村长家送的粗布袜子穿反了四次(总觉得该像猫爪一样团起来),甚至对着铜镜里那个瘦巴巴的书生发呆——这张脸没胡子没绒毛,连耳朵都圆乎乎的,一点没有三花那种尖耳立起来的威风。 更让他头疼的是,肚子饿的频率比当猫时还高。书生沈凡本就体虚,他接手这具身体后,总觉得五脏六腑都在唱空城计,啃桌腿的念头一天能冒出来八回,全靠村长家送来的野菜窝窝硬压下去。 这天夜里,他饿得翻来覆去,下意识蜷起身子,想像以前那样团成猫饼取暖,手却不小心按到了胸口——那里贴身藏着块黑不溜秋的玉佩,是原主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据说是沈家唯一的念想。他摸着玉佩,突然觉得掌心一阵发烫,像揣了块刚从灶台里扒出来的火炭。 “嗯?” 沈凡猛地坐起来,眼前的景象让他差点咬掉舌头——破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雾蒙蒙的空地,脚下是黑黝黝的沃土,空气里飘着股甜丝丝的味道,比林朵朵买的进口猫罐头还香。他试探着往前走了两步,脚下的土松松软软,踩上去像踩在晒过太阳的猫窝垫上。 “这是……啥?”他挠挠头,突然想起以前听林朵朵讲过的穿越小说,“空间?” 他试着在心里默念“出去”,眼前一花,又回到了破屋的硬板床上。再念“进来”,立刻又站在了那片沃土中央。来回折腾了三趟,他终于确定——自己不仅穿成了人,还带着个随身空间! 沈凡蹲在空间里,摸着黑土地傻笑。当猫时总羡慕林朵朵能囤一柜子零食,现在他有自己的“秘密仓库”了!他试着用手刨了刨土,指甲缝里立刻塞满了黑泥,这感觉熟悉得让他心头一热——像以前在林家花盆里埋小鱼干时的手感! 空间不大,也就半亩地的样子,最里头还有个巴掌大的小水洼,水清澈得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泛着淡淡的白光。沈凡跑过去,掬起一捧水喝,甜丝丝的,顺着喉咙滑下去,刚才还饿得抽抽的肚子居然舒服多了,连头晕眼花的毛病都轻了。 “灵泉?”他眼睛亮了,这水比小区喷泉的水干净多了,以前三花总嫌喷泉的水有消毒水味,这水要是给她喝,保管能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兴奋劲过后,沈凡开始发愁:有地有水,可种啥?他当猫时只知道鱼干要晒、猫粮要倒,种地这种技术活,比让他学写“之乎者也”还难。他蹲在灵泉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突然一拍大腿——他不会,原主的记忆会啊! 这几天断断续续融合的记忆里,原主沈凡虽然是书生,却跟着过世的老爹学过几天农桑,知道啥时候种萝卜、啥时候栽青菜。沈凡闭着眼,把那些零碎的记忆拼凑起来,再结合自己当猫时观察林妈妈种菜的经验(比如浇水不能太勤,不然会烂根),心里渐渐有了谱。 第二天一早,他揣着两个野菜窝窝,假装去后山挖野菜,实则钻进了空间。他学着记忆里的样子,用手当锄头,在灵泉边刨出一小块地。当猫时练出的爪子力气(现在变成了手劲)居然派上了用场,刨起土来比村里的老农用锄头还利索,就是指甲缝里全是泥,看着像只刚掏过老鼠洞的猫。 他把从村长家讨来的半把青菜种子撒下去,又用灵泉水浇了点水。刚做完这些,就见撒了种子的地方冒出点点绿光,嫩芽“蹭”地一下就长了半寸高,吓得他差点坐在地上。 “这……这长太快了?”他戳了戳嫩芽,嫩得能掐出水,比林妈妈种在阳台的菜苗精神十倍。看来这空间不仅能种地,还带着催熟功能,以后饿肚子是不可能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凡彻底开启了“空间开荒+适应人形”的双重模式。白天,他跟着村里的老农学认农具(把镰刀当成大号猫爪刀,差点割到自己),学着用扁担挑水(总觉得该像叼猫条一样用嘴叼,结果差点闪了腰);晚上,他就钻进空间折腾—— 他把灵泉旁边的土翻了又翻,种上了萝卜、白菜、小葱,甚至把村长给的半块红薯埋了进去,第二天就长出了绿油油的藤蔓,挂满了红通通的红薯,像串挂在枝头的小灯笼。 他还在空间里犯了不少“猫习性”的错:想给菜苗除虫,下意识就想伸舌头舔(赶紧用手按住嘴);看到灵泉水清澈,总觉得该跳进去洗个澡(想起自己是人,硬生生忍住);甚至把成熟的萝卜拔出来,抱着啃得满脸是泥,像只偷挖菜的土拨鼠,被进来查看的自己吓了一跳——这吃相,跟三花抢小鱼干时一模一样。 适应人形的过程也没少闹笑话。村里的孩子来找他学写字,他握着毛笔的手总不自觉想缩成爪子,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人”字像只缺腿的猫,“大”字像只摊平的狗,气得孩子们直喊“沈大哥写的是虫爬字”。 他还学不会人类的“客气”。张婶送给他一篮子鸡蛋,他想谢谢,结果嘴一秃噜说成了“喵……多谢张婶”,把“喵”字卡在喉咙里,变成了奇怪的气音,张婶笑着说:“小沈是不是嗓子不舒服?快回去歇歇。” 最离谱的是,他看到村里的大黄狗追兔子,下意识就想冲上去帮忙,跑出去两步才想起自己是人,不能跟狗一起疯,硬生生刹住脚,站在原地手舞足蹈,像个抽风的稻草人,把大黄狗都看愣了。 这天傍晚,沈凡钻进空间,看着绿油油的菜地和满架的红薯,心里踏实多了。他摘了颗最大的白菜,又拔了几根小葱,打算晚上给自己做顿像样的饭菜。他学着记忆里的样子,把白菜洗干净(用灵泉水洗了三遍,总觉得洗不干净会有虫),找了个破陶罐,架在柴火上煮。 白菜煮熟的香味飘出来,混着灵泉水的甜味,勾得他直咽口水。他盛了一碗,烫得直吹,却忍不住往嘴里送,清甜的味道在舌尖散开,比野菜窝窝好吃一百倍。他吃得急,汤汁洒在粗布褂子上,像只打翻了食盆的猫,却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吃完饭,他坐在门槛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发呆。手里把玩着那块能进空间的玉佩,冰凉的触感让他想起当猫时趴在冰箱顶上的惬意。虽然现在没有三花抢沙发,没有旺财追着跑,没有林朵朵摸他的头,但有了这空间,有了能填饱肚子的菜,有了慢慢适应的人形生活,好像也没那么难熬。 他试着像人类那样叹气,却轻轻笑了出来。以前当猫时总盼着能上桌吃饭,现在不仅能自己做饭,还有片能随便折腾的地,这日子,其实也不错。 至于以后?先把菜种好,把字练好,把这穷书生的日子过出点滋味来。说不定哪天,还能在这古代世界遇到像林朵朵那样的好人,像三花那样的“损友”,像旺财那样的傻大个呢? 沈凡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带着满身的泥土味和饭菜香,回屋睡觉去了。梦里,他好像又钻进了空间,看到菜地里长出了鱼干形状的青菜,灵泉里游着会发光的小鱼,而他自己,正蹲在菜地里,用人类的手,像猫一样,快乐地刨着土。 嗯,明天该在空间里种点豆子了,听说豆子能发豆芽,脆生生的,像猫条一样好吃。 第3章 种田与生存 沈凡(凡凡)的种田事业渐渐步入正轨。空间里的菜长得疯快,头天种下的小白菜,第二天就能掐尖吃;撒下去的萝卜籽,三天就冒出绿油油的缨子,看着比村里老农学了半辈子种的菜还精神。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钻进空间里“巡视领地”,像只守着粮仓的猫,把成熟的菜摘下来,分门别类码在空间角落——那里被他用灵泉水冲刷出一块平地,权当“储物间”。 可新的问题来了:光自己吃,根本消耗不完空间的产出。小白菜长老了会抽苔,萝卜埋在土里会糠心,灵泉水灌溉的菜又鲜又嫩,放久了可惜。沈凡蹲在空间里,看着堆成小山的青菜,突然想起当猫时的“生存法则”——吃不完的要藏起来,或者换点别的好处。 他摸了摸下巴(这动作总让他想起林爸爸思考时的样子),眼睛亮了:换东西啊! 村里的王婶家养鸡,每天都有鸡蛋;李伯家种着几棵果树,秋天能收果子;就连村长家,也有个养着十几只兔子的笼子。他要是用新鲜蔬菜去换,岂不是能改善伙食?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沈凡摘了满满一篮子水灵灵的小白菜和几根翠绿的小葱,这些菜沾着灵泉水的湿气,看着就比村里地里长的精神。他提着篮子,站在王婶家院门口,酝酿了半天,才学着人类打招呼的样子喊:“王婶,在家吗?” 王婶正蹲在鸡窝旁捡鸡蛋,见是他,笑着应道:“是小沈啊,有事?” 沈凡把篮子往前递了递,脸有点红(他还不习惯跟人这么“客气”):“我……我自己种了点青菜,想跟您换几个鸡蛋。” 王婶探头一看,眼睛直了:“哎哟,这菜咋长得这么好?绿油油的,比镇上集市卖的还鲜!”她也不客气,从屋里拿出个小陶罐,往里面装了六个鸡蛋,“拿着,这菜值当!” 沈凡捧着鸡蛋,心里比偷吃到小鱼干还美。他刚要走,王婶又喊住他:“对了小沈,你这菜咋种的?有啥诀窍不?我家那菜地,长出来的菜净是虫眼。” 沈凡心里咯噔一下——总不能说自己有个带灵泉的空间?他挠挠头,想起当猫时听林妈妈说过“多晒太阳多浇水”,便胡诌道:“就……就多浇水,多翻翻土,可能……可能是我运气好?” 王婶被他逗笑了:“你这书生,还挺实在。行了,以后有多余的菜,尽管来跟我换,我家鸡蛋多着呢!”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交易”,沈凡胆子大了起来。他用空间里的萝卜换了李伯家的半袋红薯,用鲜嫩的菠菜换了村长家兔子下的崽(当然不是真换崽,是换了些兔毛,他想着冬天冷了能做个毛垫子,像猫窝一样暖和),甚至用一把水灵的香菜,换了张屠户家剩下的猪骨头——熬成汤,白花花的,喝着比野菜窝窝香十倍。 村里人渐渐发现,这穷书生沈凡不仅不再愁吃,日子还越过越滋润。他的脸渐渐有了血色,瘦得像晾衣杆的身子也结实了些,连走路都不再顺拐,偶尔还能帮着村里写写信、记记账,换回些杂粮米面。 但“猫习性”偶尔还是会冒出来捣乱。 有次帮张婶写家书,张婶家的芦花鸡跳上桌子,啄他砚台里的墨。换作别人,大概会把鸡赶下去,沈凡却下意识地弓起背,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声——那是当猫时护食的姿势。张婶看得直乐:“小沈,你跟只鸡较啥劲?”他才反应过来,尴尬地挠挠头,把鸡赶下去时,还不忘学猫的样子,用手指弹了弹鸡的脑袋。 还有一次,村里的小孩在晒谷场玩陀螺,陀螺转得飞快,像只撒欢的小兽。沈凡看得入了迷,蹲在旁边,爪子(手)不自觉地跟着动,最后居然忍不住伸手去扒拉陀螺,结果被陀螺转得手打了个红印,疼得他“嘶”了一声,像只被扎了爪子的猫,引得孩子们笑成一团。 他最大的“秘密”,还是空间。为了掩人耳目,他每次从空间拿菜,都要假装是从后山挖的;灵泉水也不敢直接用,总是先倒进破陶罐,放一夜再拿出来用,生怕别人看出水的异样。有次村长来送杂粮,正好看到他往菜地里浇水(其实是从空间拎出来的灵泉水),随口问:“你这水咋看着这么清?”吓得他手一抖,半罐水都洒在了地上,支支吾吾说:“是……是从山涧接的活水。” 日子就在这种“适应人形+守护空间”的节奏里慢慢过着。沈凡渐渐摸出了规律:白天像个正经书生,帮村里人干活换口粮,顺便观察人类的习性;晚上钻进空间,侍弄菜地,或者躺在灵泉边的草地上,看着头顶的雾气发呆,想念林家的沙发和三花的呼噜声。 这天,他正在空间里给萝卜浇水,突然发现灵泉边多了点新东西——几颗圆润饱满的种子,不知道是哪来的,黑亮亮的,像极了林朵朵喂仓鼠的瓜子。他试着把种子埋在灵泉旁边的沃土上,第二天居然长出了藤蔓,上面还结了几个小黄花,看着像要结果的样子。 “这是……啥?”沈凡蹲在藤蔓前,挠了挠头。他对植物的认知,还停留在青菜萝卜的阶段,这种会爬藤的植物,他当猫时只在林朵朵的阳台上见过——好像叫……黄瓜? 没过几天,藤蔓上果然挂了几根翠绿的小黄瓜,顶花带刺,看着就脆生生的。沈凡摘了一根,用灵泉水冲了冲,咔嚓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水在嘴里爆开,比他吃过的任何菜都爽口。他眼睛一亮:这东西好!能直接吃,还能换更多东西! 他把黄瓜摘下来,装了满满一篮子,这次没去换鸡蛋,而是直奔镇上。他记得村长说过,镇上的酒楼收新鲜蔬菜,给的价钱公道。 第一次进镇,沈凡像只闯进陌生地盘的猫,东张西望,眼睛不够用。镇上比村子热闹多了,有叫卖声、马蹄声、说书先生的惊堂木声,还有穿着绫罗绸缎的有钱人,看得他直缩脖子——总觉得这些人身上的味道,比三花抢来的咸鱼干还“呛”。 他找到村长说的“迎客楼”,鼓起勇气拦住个跑堂的:“请问……你们收蔬菜吗?” 跑堂的上下打量他一番,见他穿着粗布褂子,篮子却干干净净,掀开盖布一看,眼睛顿时直了:“这黄瓜……长得真好!多少钱?” 沈凡哪知道市价,想起村里鸡蛋的价钱,试探着说:“十……十个铜板?” 跑堂的乐了:“你这书生,卖菜跟送菜似的?这样,二十个铜板,以后有新鲜菜,尽管送过来!” 沈凡捏着沉甸甸的二十个铜板,手心都出汗了。这是他穿成人形后,第一次靠自己挣到“钱”,比当初叼到最大的鱼干还让他激动。他没舍得花,攥着铜板在镇上转了一圈,最后买了两本蒙学课本(想着能教村里娃子认字,换点人情),还买了块最便宜的麦芽糖——甜丝丝的,像三花偷吃过的蜂蜜,他想尝尝,人吃甜的,是不是也像猫一样开心。 回到村里时,天已经黑了。沈凡坐在破屋的门槛上,剥开麦芽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甜味在舌尖化开,暖烘烘的,一直甜到心里。他想起当猫时,林朵朵也会偶尔给他喂点猫条,那种满足感,和现在一模一样。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那里藏着他的秘密,也藏着他活下去的底气。虽然还是会怀念毛茸茸的尾巴,会在看到老鼠时下意识想扑,会在喝水时想舔着喝,但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变成“沈凡”,一个能靠自己双手挣饭吃的书生。 空间里的黄瓜还在疯长,灵泉水依旧清甜,村里的人情味像晒过的猫窝一样暖。沈凡嚼着麦芽糖,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觉得,不管是人是猫,只要心里踏实,日子就能过出滋味来。 明天,该去摘点新长的小白菜,给王婶送去。她上次说,想尝尝用这菜做饺子馅,是什么味道。 嗯,就这么办。 第4章 市井初体验 沈凡(凡凡)的黄瓜生意在迎客楼站稳了脚跟。跑堂的小李见他送来的菜总带着露水般的鲜灵,且日日新鲜不断,便跟掌柜的提了一嘴,掌柜的亲自来看过一次,捏着根顶花带刺的黄瓜尝了尝,当即拍板:“以后你家的菜,我们迎客楼包了!价钱给你再涨五个铜板,但得保证供应。” 沈凡乐得差点把篮子扣在头上。他现在每天清晨往镇上跑一趟,送完菜揣着铜板回来,日子过得比以前啃野菜窝窝时踏实多了。只是这“跑堂”的活儿,总让他想起当猫时跟着林朵朵去菜市场的情景——人多、嘈杂,还得时刻提防被“碰瓷”。 这不,麻烦很快就找上门了。 镇上有个专做蔬菜生意的王二,见迎客楼突然不再从他那里进货,打听之下才知道是被个穷书生抢了生意。这天沈凡送完菜往回走,刚出镇子,就被王二带着两个伙计拦在了路口。 “小子,就是你抢了我的生意?”王二三角眼一吊,语气不善。 沈凡心里一紧,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这姿势像极了三花被大橘猫堵在墙角时的样子。但他很快想起自己现在是人,不能像猫一样夹着尾巴逃,便硬着头皮道:“我……我只是卖自己种的菜,没抢谁的生意。” “哼,自己种的?”王二往他篮子里瞥了一眼(篮子是空的,菜刚送完),“我看你是从哪儿偷来的?不然哪来那么多新鲜菜?” 沈凡气得脸发红,猫的本能让他想龇牙咧嘴,却只能攥紧拳头:“我的菜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种的,绝不是偷的!” “少废话!”王二使了个眼色,两个伙计立刻围上来,“要么,以后你的菜低价卖给我,由我送进迎客楼;要么,就别想再往镇上送菜!” 沈凡往后退了一步,脑子飞快地转着。他知道硬碰硬肯定吃亏,得想个办法脱身。突然,他瞥见不远处有个穿官服的人骑马过来,像是巡逻的衙役,灵机一动,故意提高了声音:“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抢东西不成?我要去报官!” 王二没想到这穷书生敢喊,愣了一下。趁这功夫,沈凡猛地侧身,像只灵活的猫一样从两个伙计中间钻了过去,撒腿就跑。他跑得飞快,顺拐的毛病都跑没了,身后传来王二的怒骂声,却怎么也追不上——毕竟,论“逃命”的本事,他当猫时早就练得炉火纯青。 跑回村里,沈凡才发现后背全是汗。他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喘气,心里又气又怕,却也生出点小得意:原来人想逃,也能像猫一样快。 经此一事,沈凡学乖了。他不再直接从大路走,而是绕着村子后山的小路去镇上,那条路崎岖难走,却隐蔽,像猫最喜欢钻的矮树丛。他还在篮子底下藏了块小石子——不是为了打架,是为了遇到危险时能扔出去吸引注意,就像他当猫时会用爪子拨弄东西转移视线一样。 更重要的是,他开始琢磨怎么把生意做得更稳。光靠黄瓜和青菜不行,得有点“特色”。他钻进空间,看着灵泉水边新长出来的几株植物犯愁——那是他上次从镇上买麦芽糖时,顺手捡的几粒番茄种子种上的,现在已经结出了红彤彤的果子,圆滚滚的,像村里小孩玩的琉璃球。 “这东西能吃吗?”沈凡捏着个番茄,犹豫半天。他当猫时没见过这玩意儿,记忆里也没有相关的信息。他试探着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水立刻在嘴里爆开,比黄瓜多了点层次感,好吃! 他眼睛一亮:就用这个! 第二天,沈凡除了送黄瓜,还特意带了几个洗干净的番茄,递给迎客楼的掌柜。掌柜的见这果子红得透亮,从没见过,好奇地尝了尝,顿时眉开眼笑:“这叫什么?味道绝了!凉拌、做汤肯定都好吃!” “这叫番茄。”沈凡胡诌了个名字(他也不知道叫啥,只觉得“番”字像外来的,瞎蒙的),“是我偶然得到的种子,就长了这几个。” 掌柜的当即拍板:“这番茄我全要了!五十个铜板!以后有多少要多少!” 五十个铜板!沈凡心里乐开了花,比第一次换到鸡蛋时还激动。他突然明白,空间里的东西不仅能填饱肚子,还能变成“稀罕物”,帮他在这镇上站稳脚跟。 从那以后,沈凡的“货单”越来越丰富。空间里的蔬菜仿佛知道他的心思,什么稀罕长什么:有像小灯笼一样的青椒(辣得他直吐舌头,却被迎客楼的厨子奉为珍宝),有爬满架子的豆角(嫩得能掐出水,比村里种的长一倍),甚至还有几株草莓,红通通的挂在叶间,像撒了一地的红宝石。 这些“稀罕菜”让迎客楼的生意越来越好,掌柜的对沈凡也越发客气,不仅每次都多给几个铜板,还偶尔留他吃顿饭。沈凡第一次吃到自己种的菜做的菜,看着盘子里油亮的番茄炒蛋、翠绿的清炒豆角,心里暖烘烘的——这感觉,比当猫时抢赢了三花还满足。 但“猫习性”的坑,还是时不时会踩。 有次掌柜的留他吃饭,桌上摆着条鱼。沈凡盯着鱼眼睛,下意识就想伸爪子去扒(猫总爱先挠鱼眼睛),手刚伸到一半,才想起这是在饭桌上,慌忙缩回来,假装擦嘴,脸都红了。掌柜的看在眼里,只当他是穷书生没见过世面,笑着把鱼往他跟前推了推:“吃啊,小沈,这鱼是新鲜的,尝尝。” 还有次去送草莓,路过镇上的糕点铺,闻到里面飘出的奶油香,他突然停下脚步,像只被香味勾住的猫,站在门口挪不动腿。铺子里的伙计见他盯着橱窗里的奶油蛋糕发呆,笑着问:“想买一个?”他才回过神,摇摇头,脸红红地走了——他想起三花偷舔林朵朵的奶油蛋糕,被拍了脑袋,现在自己居然也看呆了,真是没出息。 日子久了,沈凡在镇上也算小有名气。大家都知道有个姓沈的书生,种出来的菜又鲜又稀罕,连迎客楼都抢着要。王二之类的角色再也不敢来找麻烦,毕竟谁也不想得罪迎客楼的生意伙伴。 沈凡用攒下来的铜板,把破屋修了修,换了新的门板,还买了张像样的桌子(再也不用啃桌腿了)。他甚至给空间里的菜地做了规划:哪块种青菜,哪块种瓜果,哪块留着种稀罕物,井井有条,像个真正的农夫。 这天晚上,他坐在修好的屋里,借着油灯看书(是本从镇上淘来的农书),窗外传来村里的狗吠声。他放下书,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突然觉得很踏实。从刚穿来时连走路都顺拐,到现在能靠自己种的菜在镇上立足,这一路跌跌撞撞,像只学飞的猫,摔了无数次,却终于找到了平衡。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这古代世界还有多少新奇事等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又变回猫。但他不再害怕了。 有空间里的沃土和灵泉,有自己慢慢适应的双手和双脚,有村里人的善意,有镇上的生计……这样的日子,不管是人是猫,都值得好好过下去。 明天,空间里的草莓该熟了,得早点起,送最新鲜的去迎客楼。掌柜的说,要给新来的贵客尝尝鲜呢。 嗯,得选最红最大的那些。 第5章 意外人脉 沈凡(凡凡)的草莓在迎客楼大受好评。那位“贵客”据说是京城来的大官,尝了一口草莓,当即问掌柜的:“这等鲜果,从何处寻来?”掌柜的连忙把沈凡夸了一通,说这是本地一位书生种的,不仅有草莓,还有许多别处见不到的稀罕菜。 贵客听得稀奇,竟让人传话,想见见这位“会种稀罕菜的书生”。 沈凡接到消息时,正在空间里给青椒藤搭架子。他手里还攥着根竹条,闻言差点把竹条捏断:“见……见大官?”他这辈子(包括当猫时)见过最大的“官”,是小区里戴着被看章巡逻的保安大爷,这突然要见京城来的大官,吓得他尾巴尖都要翘起来——哦不对,他现在没尾巴了,只能攥着竹条手心冒汗。 “小沈,别紧张。”迎客楼的掌柜亲自来接他,拍着他的肩膀笑道,“这位周大人是个随和的,就想问问你这菜是怎么种的,你照实说就行。” 沈凡硬着头皮跟着去了。他穿着自己最好的一件粗布褂子(洗得发白,但浆洗得干净),走路又有点顺拐,像只被拎去见主人的紧张小猫。 周大人住在镇上的驿站,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穿着藏青色的便服,没穿官袍,看着倒像个教书先生。他见沈凡进来,放下手里的茶碗,笑着指了指椅子:“坐,沈小友。” 沈凡坐下时,椅子发出“吱呀”一声,吓得他差点跳起来。周大人见他拘谨,没直接问菜的事,反而聊起了农事:“听说沈小友是读书人,怎么想起种菜了?” 沈凡定了定神,想起自己编的“家道中落,务农为生”的说辞,讷讷道:“回大人,晚辈……晚辈家道中落,只能靠种菜糊口。” “哦?”周大人眼里闪过一丝兴趣,“可你种的菜,并非寻常品种。就说那红果(指番茄),老夫在京城都未曾见过,你是从何处得来的种子?” 来了!沈凡心里咯噔一下,手心的汗把衣角都浸湿了。他总不能说种子是从空间里凭空冒出来的,只能继续胡诌:“是……是晚辈偶然从一位行脚商人那里换来的,他说这是西域传来的品种。” 周大人没追问,反而拿起桌上的一颗草莓(掌柜的特意留的),慢悠悠道:“这草莓酸甜可口,汁水丰沛,绝非寻常土地能种出来。沈小友种地,定有诀窍?” 沈凡脑子飞快地转,想起村里老农学的“看天看地看水”,含糊道:“晚辈……晚辈只是运气好,寻到一处好水土,浇水施肥勤了些。” 周大人笑了,没再追问,反而和他聊起了各地的农作物,从南方的水稻到北方的麦子,说得头头是道。沈凡虽然不懂这些,但他有空间灵泉水的“实践经验”,偶尔插一两句“浇水要选清晨,土壤要松透”之类的话,竟也歪打正着,让周大人频频点头。 临走时,周大人让随从给了沈凡一袋银子,说是“买种子的钱”。沈凡吓得不敢接,周大人却道:“拿着,老夫也爱摆弄些花草,说不定以后还要向沈小友讨教呢。” 沈凡揣着沉甸甸的银子,走出驿站时,腿都在抖。他回头看了眼驿站的大门,突然觉得这位周大人不像想象中那么可怕,倒有点像林爷爷——林爷爷也总爱笑着问他“凡凡今天想吃什么鱼干”,眼神里的温和很像。 这次见面后,沈凡的日子又有了新变化。周大人在镇上待了半个月,期间总让人来请沈凡去驿站“聊天”,有时是聊农事,有时是让他帮忙看看驿站院子里种的花草(沈凡全靠空间灵泉的经验瞎指点,居然还挺管用),甚至还送了他几本关于农桑的书。 沈凡渐渐不那么紧张了。他发现周大人虽然是大官,却一点架子都没有,吃的也是粗茶淡饭,看到院子里有蚂蚁搬家,还会蹲下来看半天,像个好奇的小孩。有次沈凡不小心把茶水洒在了书上,吓得脸都白了,周大人却笑着说:“无妨,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供着的。” 这让沈凡想起当猫时,林朵朵的书被他踩了脚印,她也只是笑着擦干净,从没真的生气。 周大人离开前,给了沈凡一块腰牌,说以后去京城,可以凭这个找他。沈凡把腰牌像宝贝一样藏在胸口,和玉佩贴在一起。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去京城,但这份善意,让他心里暖烘烘的。 周大人走后,沈凡在镇上的名声更响了。连县令都知道有个叫沈凡的书生,不仅会种菜,还得了京城大官的赏识。以前对他爱答不理的镇上商户,现在见了他都主动打招呼,王二之流更是躲得远远的,生怕惹祸上身。 沈凡没被这些“优待”冲昏头脑。他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空间里的菜和一点点运气。他依旧每天去菜地(空间)忙活,依旧给迎客楼送菜,只是偶尔会拿出周大人送的农书看看,学着上面的法子改良“种植技术”——比如给番茄搭更高的架子,给草莓盖地膜(用空间里的树叶代替),做得像模像样。 “猫习性”的趣事,也换了新花样。 周大人留下的书里,有本讲花鸟鱼虫的,里面画了只波斯猫,蓝眼睛,长毛,像团雪白的绒球。沈凡看着画,突然觉得眼熟,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不是小区里那只总欺负三花的大白猫吗?他对着画里的猫“喵”了一声,刚出口就捂住嘴,脸红得像番茄。 有次去镇上送菜,看到个小孩手里拿着个逗猫棒,羽毛晃来晃去。沈凡的眼睛瞬间被吸引,脚步都放慢了,像只被逗猫棒勾住的猫。小孩见他盯着看,举着逗猫棒问:“先生,你要玩吗?”他慌忙摆手,快步走开,心里却直嘀咕:那羽毛看着真不错,比三花那根旧逗猫棒漂亮多了。 他还在空间里开辟了个“小角落”,用灵泉水养了几条从河里捞的小鱼(空间里的水居然能养鱼)。他没事就蹲在旁边看鱼游来游去,像当猫时趴在鱼缸前一样,一看就是半天。有次捞鱼时没抓稳,鱼蹦到了菜地里,他扑过去抓,结果压坏了两棵小白菜,气得他对着鱼“呜呜”叫,像在骂“调皮鬼”。 日子一天天过,沈凡的破屋渐渐有了家的样子。他用攒的钱买了新被褥,铺在硬板床上,软乎乎的,像晒过太阳的猫窝;他给窗户糊了新纸,不用再担心漏风;他甚至在门口种了两株月季,是用空间灵泉水浇的,开得比谁家的都艳。 村里的小孩总爱来他屋里玩,看他看书,听他讲镇上的事。沈凡教他们认字,用空间里的草莓招待他们,看着孩子们吃得满脸是红汁,像群小花猫,他就忍不住笑——这感觉,像极了林朵朵看着他和三花抢零食时的样子。 这天傍晚,沈凡坐在院子里的月季旁,看着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色。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和腰牌,心里很平静。从刚穿来时的惶恐不安,到现在能从容应对生活,他像一只慢慢褪去野性的猫,学会了在人类的世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他不知道未来会遇到什么,不知道空间里还会种出什么稀罕东西,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一直保持人形。但他不再害怕了。 有土地,有朋友,有能填饱肚子的饭菜,有偶尔冒出来的“猫习性”带来的小快乐……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明天,该给周大人写封信了,告诉他驿站院子里的那株兰花,用他说的法子养,已经冒出新芽了。 嗯,还要问问京城有没有卖逗猫棒的,他……他是想给村里的小孩买一个。 第6章 农舍 沈凡的日子像空间里的藤蔓,悄无声息地爬满了烟火气。他不再是那个连走路都顺拐的窘迫书生,破屋被他收拾得窗明几净,门口的月季开得如火如荼,连墙角都被他种上了几株薄荷,风一吹,满院都是清清凉凉的味道,像林朵朵夏天喷的花露水。 村里的孩子们成了他屋里的常客。每天放学,一群小萝卜头就背着书包涌进来,趴在他新做的木桌上写大字,叽叽喳喳的,像一群刚出窝的小麻雀。沈凡教他们认字,给他们讲书上的故事,偶尔还会从空间里摸出几颗草莓或番茄当“奖励”,看着孩子们吃得嘴角发红,他就忍不住想起当猫时,林朵朵给它和三花分零食的场景——原来分享的快乐,不管是人是猫,都一样真切。 有个叫小石头的孩子,家里穷,买不起笔墨,总是用树枝在地上练字。沈凡看在眼里,悄悄用攒的钱给他买了支最便宜的毛笔和半刀草纸。小石头拿到笔时,眼睛亮得像星星,怯生生地问:“沈大哥,这……这真是给我的?”沈凡摸了摸他的头,像林朵朵摸他的毛一样,轻声说:“拿着,好好写。” 那天晚上,沈凡钻进空间,看着长势喜人的蔬菜,突然觉得这片土地不仅能长出粮食,还能长出比粮食更珍贵的东西。 他的“猫习性”在孩子们面前暴露得最多,却也最温暖。 孩子们写字时,他总爱蹲在旁边看,像只守着幼崽的猫。有个孩子握笔姿势不对,他伸手去纠正,手指触到孩子的小手时,下意识地蜷了蜷——那是猫爪收尖的动作,却让孩子觉得格外亲近,咯咯地笑起来:“沈大哥,你手好痒呀。” 有次孩子们在院里玩“官兵抓强盗”,沈凡被拉去当“强盗头子”。他跑得飞快,躲在月季花丛后面,探头探脑的样子像极了偷吃鱼干时的三花。孩子们找不到他,急得直喊,他突然从花丛后跳出来,吓得孩子们尖叫着散开,他却像只得逞的猫,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村里的大人们也渐渐依赖上了沈凡。张婶家的鸡下蛋少了,会来找他问是不是饲料不对(他其实不懂,只能胡诌“多喂点青菜”);李伯家的果树不结果,会来请他去看看(他偷偷给树根浇了点灵泉水,没过多久还真结了果);就连村长,遇到邻里纠纷,也爱找他去说和——大家都说,沈书生看着文弱,说起话来却让人心里熨帖,像晒过太阳的被子。 沈凡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明明没学过调解纠纷,可每次说的话总能说到点子上。后来他想明白了,大概是当猫时听多了林家人聊天,潜移默化里学了点人情世故——猫总是最懂人类情绪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道主人是开心还是生气。 他和迎客楼的掌柜也处成了朋友。掌柜的姓刘,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总爱拉着沈凡喝酒。沈凡酒量浅,两杯就脸红,像只醉醺醺的猫。刘掌柜就笑他:“你这书生,喝酒还没我家闺女能喝。”说着,却把碟子里的花生往他跟前推了推。 有次沈凡送菜晚了,刘掌柜非但没怪他,还留他吃饭,说:“路上是不是遇到事了?慢慢走,菜晚了没关系,人没事就好。”沈凡心里一暖,想起那天帮小石头家修漏雨的屋顶,耽误了时间,原来有人会为他担心。 他开始学着像人类一样“关心”别人。王婶的孙子生病了,他从空间里摘了几颗最甜的草莓送去,说“吃点甜的,病好得快”;李伯的腿摔伤了,他每天去帮着挑水劈柴,动作虽然笨拙,却干得认真;甚至连以前总找他麻烦的王二,家里遭了虫害,菜都蔫了,他也偷偷给送去了一小袋用灵泉水泡过的种子,没留名字。 这些事做得悄无声息,像猫在夜里悄悄给幼崽喂奶,不求回报,只觉得该这么做。 空间里的秘密,他依旧守得很紧,却也渐渐有了“共享”的痕迹。他发现灵泉水不仅能浇菜,还能让伤口好得快——有次小石头在山上摔破了膝盖,他偷偷用灵泉水给洗了洗,第二天伤口就结痂了。从那以后,他总会装一小瓶灵泉水带在身上,遇到谁有个小伤小病,就借口“山涧的活水,干净”,给人擦擦。 这天,沈凡正在空间里摘黄瓜,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小石头,手里捧着个粗布包,红着脸说:“沈大哥,我娘给你做的布鞋,谢谢你给我的笔。” 布鞋针脚有点歪,却纳得很厚实,里面还垫着层软乎乎的棉絮,像猫窝的垫子。沈凡接过鞋,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太阳。他穿惯了草鞋,第一次穿上布鞋,脚底板传来的温热让他鼻子有点酸——原来被人惦记的感觉,这么好。 晚上,他坐在灯下,摩挲着那双布鞋,突然想给林朵朵写封信。虽然知道她收不到,却还是拿出纸和笔,一笔一划地写:“朵朵,我现在过得很好,有地方住,有饭吃,还有人给我做布鞋……就是有点想你,想三花,想旺财。” 写着写着,眼泪滴在了纸上,晕开了墨迹。他慌忙擦掉,像只被发现哭了的猫,有点不好意思。 日子就在这样的温情里慢慢淌过。沈凡依旧每天种地、送菜、教孩子写字,偶尔会犯点“猫习性”的小迷糊,却越来越像个真正的“沈书生”。他不再刻意怀念过去,因为现在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太多值得珍惜的东西。 空间里的灵泉依旧潺潺流淌,菜地里的黄瓜顶着嫩黄的花,草莓红得像玛瑙。沈凡站在地里,深吸一口气,泥土的芬芳里混着青草的香,让他觉得踏实。 他知道,不管是人是猫,生活的本质都是一样的——有吃的,有暖的,有关心的人,有守护的事。 明天,该给刘掌柜送新摘的青椒了,他说要做道“虎皮青椒”,下酒最好。 嗯,得摘最辣的那些,刘掌柜就爱这口。 第6章 农舍 沈凡的日子像空间里的藤蔓,悄无声息地爬满了烟火气。他不再是那个连走路都顺拐的窘迫书生,破屋被他收拾得窗明几净,门口的月季开得如火如荼,连墙角都被他种上了几株薄荷,风一吹,满院都是清清凉凉的味道,像林朵朵夏天喷的花露水。 村里的孩子们成了他屋里的常客。每天放学,一群小萝卜头就背着书包涌进来,趴在他新做的木桌上写大字,叽叽喳喳的,像一群刚出窝的小麻雀。沈凡教他们认字,给他们讲书上的故事,偶尔还会从空间里摸出几颗草莓或番茄当“奖励”,看着孩子们吃得嘴角发红,他就忍不住想起当猫时,林朵朵给它和三花分零食的场景——原来分享的快乐,不管是人是猫,都一样真切。 有个叫小石头的孩子,家里穷,买不起笔墨,总是用树枝在地上练字。沈凡看在眼里,悄悄用攒的钱给他买了支最便宜的毛笔和半刀草纸。小石头拿到笔时,眼睛亮得像星星,怯生生地问:“沈大哥,这……这真是给我的?”沈凡摸了摸他的头,像林朵朵摸他的毛一样,轻声说:“拿着,好好写。” 那天晚上,沈凡钻进空间,看着长势喜人的蔬菜,突然觉得这片土地不仅能长出粮食,还能长出比粮食更珍贵的东西。 他的“猫习性”在孩子们面前暴露得最多,却也最温暖。 孩子们写字时,他总爱蹲在旁边看,像只守着幼崽的猫。有个孩子握笔姿势不对,他伸手去纠正,手指触到孩子的小手时,下意识地蜷了蜷——那是猫爪收尖的动作,却让孩子觉得格外亲近,咯咯地笑起来:“沈大哥,你手好痒呀。” 有次孩子们在院里玩“官兵抓强盗”,沈凡被拉去当“强盗头子”。他跑得飞快,躲在月季花丛后面,探头探脑的样子像极了偷吃鱼干时的三花。孩子们找不到他,急得直喊,他突然从花丛后跳出来,吓得孩子们尖叫着散开,他却像只得逞的猫,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村里的大人们也渐渐依赖上了沈凡。张婶家的鸡下蛋少了,会来找他问是不是饲料不对(他其实不懂,只能胡诌“多喂点青菜”);李伯家的果树不结果,会来请他去看看(他偷偷给树根浇了点灵泉水,没过多久还真结了果);就连村长,遇到邻里纠纷,也爱找他去说和——大家都说,沈书生看着文弱,说起话来却让人心里熨帖,像晒过太阳的被子。 沈凡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明明没学过调解纠纷,可每次说的话总能说到点子上。后来他想明白了,大概是当猫时听多了林家人聊天,潜移默化里学了点人情世故——猫总是最懂人类情绪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道主人是开心还是生气。 他和迎客楼的掌柜也处成了朋友。掌柜的姓刘,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总爱拉着沈凡喝酒。沈凡酒量浅,两杯就脸红,像只醉醺醺的猫。刘掌柜就笑他:“你这书生,喝酒还没我家闺女能喝。”说着,却把碟子里的花生往他跟前推了推。 有次沈凡送菜晚了,刘掌柜非但没怪他,还留他吃饭,说:“路上是不是遇到事了?慢慢走,菜晚了没关系,人没事就好。”沈凡心里一暖,想起那天帮小石头家修漏雨的屋顶,耽误了时间,原来有人会为他担心。 他开始学着像人类一样“关心”别人。王婶的孙子生病了,他从空间里摘了几颗最甜的草莓送去,说“吃点甜的,病好得快”;李伯的腿摔伤了,他每天去帮着挑水劈柴,动作虽然笨拙,却干得认真;甚至连以前总找他麻烦的王二,家里遭了虫害,菜都蔫了,他也偷偷给送去了一小袋用灵泉水泡过的种子,没留名字。 这些事做得悄无声息,像猫在夜里悄悄给幼崽喂奶,不求回报,只觉得该这么做。 空间里的秘密,他依旧守得很紧,却也渐渐有了“共享”的痕迹。他发现灵泉水不仅能浇菜,还能让伤口好得快——有次小石头在山上摔破了膝盖,他偷偷用灵泉水给洗了洗,第二天伤口就结痂了。从那以后,他总会装一小瓶灵泉水带在身上,遇到谁有个小伤小病,就借口“山涧的活水,干净”,给人擦擦。 这天,沈凡正在空间里摘黄瓜,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小石头,手里捧着个粗布包,红着脸说:“沈大哥,我娘给你做的布鞋,谢谢你给我的笔。” 布鞋针脚有点歪,却纳得很厚实,里面还垫着层软乎乎的棉絮,像猫窝的垫子。沈凡接过鞋,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太阳。他穿惯了草鞋,第一次穿上布鞋,脚底板传来的温热让他鼻子有点酸——原来被人惦记的感觉,这么好。 晚上,他坐在灯下,摩挲着那双布鞋,突然想给林朵朵写封信。虽然知道她收不到,却还是拿出纸和笔,一笔一划地写:“朵朵,我现在过得很好,有地方住,有饭吃,还有人给我做布鞋……就是有点想你,想三花,想旺财。” 写着写着,眼泪滴在了纸上,晕开了墨迹。他慌忙擦掉,像只被发现哭了的猫,有点不好意思。 日子就在这样的温情里慢慢淌过。沈凡依旧每天种地、送菜、教孩子写字,偶尔会犯点“猫习性”的小迷糊,却越来越像个真正的“沈书生”。他不再刻意怀念过去,因为现在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太多值得珍惜的东西。 空间里的灵泉依旧潺潺流淌,菜地里的黄瓜顶着嫩黄的花,草莓红得像玛瑙。沈凡站在地里,深吸一口气,泥土的芬芳里混着青草的香,让他觉得踏实。 他知道,不管是人是猫,生活的本质都是一样的——有吃的,有暖的,有关心的人,有守护的事。 明天,该给刘掌柜送新摘的青椒了,他说要做道“虎皮青椒”,下酒最好。 嗯,得摘最辣的那些,刘掌柜就爱这口。 第7章 雨天 入夏后,连场大雨缠上了村子。雨点砸在瓦片上“噼里啪啦”响,像无数只小爪子在挠,沈凡趴在窗边,看着院门口的积水汇成小溪,心里有点发懒——这天气太适合睡觉了,像以前在林家,雨天窝在沙发里打呼,能从早到晚不出窝。 他本想钻进空间侍弄菜地,可听着雨声,眼皮越来越沉,索性脱了鞋,盘腿坐在新做的藤椅上(刘掌柜送的,说比硬板床舒服),捧着本农书,没看几行就打起了盹。梦里又回到了林家,三花正抢他的猫窝,旺财趴在脚边流口水,林朵朵在厨房喊:“凡凡,开饭啦!” “喵……”他嘟囔了一声,猛地惊醒,窗外的雨还在下,藤椅被他压得“咯吱”响。他摸了摸嘴角,有点不好意思——当人这么久,还是改不了雨天犯困的毛病。 正想找点事做,就听到院门口传来“哗啦”一声,像是有人滑倒了。沈凡披上蓑衣跑出去,只见小石头抱着个破陶罐,摔在泥水里,罐子里的杂粮撒了一地,正被雨水泡成糊糊。 “小石头,咋了?”沈凡赶紧把他扶起来,见他膝盖擦破了皮,渗着血珠。 小石头眼圈红红的,带着哭腔说:“我……我娘让我去镇上换点盐,雨太大,罐子滑……” 沈凡心里一软,把他拉进屋,用灵泉水给他清洗伤口(这次没瞒着,只说“这水干净”),又找了件自己的旧褂子给他换上(太长,像穿了件袍子)。“别哭,盐我这儿有,你拿去用。”他从柜子里摸出一小袋盐——这是上次用番茄跟杂货铺换的,还没开封。 小石头捧着盐,眼泪掉得更凶:“沈大哥,我娘说不能白要你的东西……” “拿着,”沈凡揉了揉他的头,像揉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猫,“等雨停了,你帮我把院里的杂草拔了,算抵账,好不好?” 小石头这才点点头,攥着盐袋子,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凡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村里大概还有不少人家缺盐。这连场大雨,山路难走,镇上的盐车进不来,估计不少人家的盐罐子都空了。他翻了翻自己的“存货”,除了盐,还有些用菜换来的杂粮和干货,都是空间产出换来的,足够他吃很久。 “反正空间里的菜吃不完……”他摸了摸下巴,像只盘算着怎么分食的猫,心里有了主意。 雨稍小些时,沈凡披上蓑衣,拎着个大竹篮,里面装着盐、杂粮,还有些空间里摘的番茄和黄瓜,挨家挨户地送。“张婶,家里盐够吗?我这儿多了点。”“李伯,尝尝这番茄,生吃能解渴。” 村民们又惊又喜,要给他钱,他却摆摆手:“都是自己种的,不值钱,大家别客气。”有人硬要塞给他几个鸡蛋或一把青菜,他也不推辞,笑着收下——他知道,太过客气,反而生分。 送完一圈回到家,沈凡的蓑衣都湿透了,像只落汤猫。他脱下蓑衣,刚想烤烤火,院门口又传来敲门声,这次是个陌生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沈凡沈书生家吗?” 沈凡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个穿着青布长衫的年轻人,背着个书箱,淋得像只落汤鸡,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用油布裹着的东西。 “我是,请问你是?” 年轻人作了个揖,苦笑道:“在下柳文轩,从邻县来,本想往京城去,谁知遇上这场大雨,盘缠被偷了,实在走投无路,听闻沈书生是个善人,想……想讨碗水喝,借个地方避避雨。” 沈凡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眉眼清秀,虽狼狈却不失斯文,不像坏人,便侧身让他进来:“先进来,外面雨大。” 柳文轩连声道谢,走进屋,小心翼翼地把怀里的油布包放下,解开一看,里面竟是几卷书,被保护得完好无损,一点没湿。 “这是……”沈凡有点惊讶。 “是在下的心血,”柳文轩摸了摸书卷,眼里满是珍视,“虽不值钱,却是在下多年的批注,丢不得。” 沈凡心里一动——这爱书的样子,倒有点像以前总趴在林朵朵课本上睡觉的自己。他给柳文轩倒了杯热水,又找了身干净的衣服让他换上(也是自己的旧褂子,柳文轩穿正好),“先暖暖身子,雨停了再说。” 柳文轩接过水杯,眼眶有点红:“沈兄真是好人,萍水相逢,竟如此相待……” “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沈凡笑了笑,想起自己刚穿来时的窘迫,“我去给你热点粥,你先烤烤火。” 他转身去厨房,刚把空间里的大米拿出来,就听到屋里传来“哗啦”一声,像是书掉在了地上。他赶紧走出去,只见柳文轩正蹲在地上捡书,其中一本摊开着,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字迹娟秀,见解独到。 “柳兄也爱读这些?”沈凡凑过去看了看,居然是本农书,跟周大人送他的那本有点像。 柳文轩见他感兴趣,眼睛一亮:“沈兄也喜欢农桑?不瞒你说,在下最喜研究这些,总觉得‘民以食为天’,能让百姓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这话说到了沈凡心坎里。他当猫时饿过肚子,穿来后也饿过,太明白“吃饱饭”有多重要。两人一聊起农书,顿时忘了时间,从作物习性聊到灌溉技巧,柳文轩的理论知识扎实,沈凡的“实践经验”(空间种植)独特,竟越聊越投机,像两只找到了同类的猫,相见恨晚。 雨停时,沈凡留柳文轩住下。柳文轩也不客气,说:“沈兄若不嫌弃,在下愿留在这里帮忙,等攒够了盘缠再走,绝不白吃白住。” 沈凡正愁没人能聊这些“种地”的事,自然乐意:“求之不得。” 晚上,两人挤在一张床上(沈凡的床虽小,挤两个瘦书生还够),柳文轩说起自己的志向,想编一本详尽的农书,让天下百姓都能学会种出好粮食。沈凡听着,心里突然冒出个念头——或许,他的空间,不止能让自己吃饱饭。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看着窗外渐亮的月光,第一次觉得,这场大雨带来的,不止是麻烦,还有意外的缘分。 明天,得让柳文轩看看空间里的菜,他肯定会大吃一惊? 嗯,就这么办,不过得先想个借口,不能暴露空间的秘密。 第7章 雨天 入夏后,连场大雨缠上了村子。雨点砸在瓦片上“噼里啪啦”响,像无数只小爪子在挠,沈凡趴在窗边,看着院门口的积水汇成小溪,心里有点发懒——这天气太适合睡觉了,像以前在林家,雨天窝在沙发里打呼,能从早到晚不出窝。 他本想钻进空间侍弄菜地,可听着雨声,眼皮越来越沉,索性脱了鞋,盘腿坐在新做的藤椅上(刘掌柜送的,说比硬板床舒服),捧着本农书,没看几行就打起了盹。梦里又回到了林家,三花正抢他的猫窝,旺财趴在脚边流口水,林朵朵在厨房喊:“凡凡,开饭啦!” “喵……”他嘟囔了一声,猛地惊醒,窗外的雨还在下,藤椅被他压得“咯吱”响。他摸了摸嘴角,有点不好意思——当人这么久,还是改不了雨天犯困的毛病。 正想找点事做,就听到院门口传来“哗啦”一声,像是有人滑倒了。沈凡披上蓑衣跑出去,只见小石头抱着个破陶罐,摔在泥水里,罐子里的杂粮撒了一地,正被雨水泡成糊糊。 “小石头,咋了?”沈凡赶紧把他扶起来,见他膝盖擦破了皮,渗着血珠。 小石头眼圈红红的,带着哭腔说:“我……我娘让我去镇上换点盐,雨太大,罐子滑……” 沈凡心里一软,把他拉进屋,用灵泉水给他清洗伤口(这次没瞒着,只说“这水干净”),又找了件自己的旧褂子给他换上(太长,像穿了件袍子)。“别哭,盐我这儿有,你拿去用。”他从柜子里摸出一小袋盐——这是上次用番茄跟杂货铺换的,还没开封。 小石头捧着盐,眼泪掉得更凶:“沈大哥,我娘说不能白要你的东西……” “拿着,”沈凡揉了揉他的头,像揉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猫,“等雨停了,你帮我把院里的杂草拔了,算抵账,好不好?” 小石头这才点点头,攥着盐袋子,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凡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村里大概还有不少人家缺盐。这连场大雨,山路难走,镇上的盐车进不来,估计不少人家的盐罐子都空了。他翻了翻自己的“存货”,除了盐,还有些用菜换来的杂粮和干货,都是空间产出换来的,足够他吃很久。 “反正空间里的菜吃不完……”他摸了摸下巴,像只盘算着怎么分食的猫,心里有了主意。 雨稍小些时,沈凡披上蓑衣,拎着个大竹篮,里面装着盐、杂粮,还有些空间里摘的番茄和黄瓜,挨家挨户地送。“张婶,家里盐够吗?我这儿多了点。”“李伯,尝尝这番茄,生吃能解渴。” 村民们又惊又喜,要给他钱,他却摆摆手:“都是自己种的,不值钱,大家别客气。”有人硬要塞给他几个鸡蛋或一把青菜,他也不推辞,笑着收下——他知道,太过客气,反而生分。 送完一圈回到家,沈凡的蓑衣都湿透了,像只落汤猫。他脱下蓑衣,刚想烤烤火,院门口又传来敲门声,这次是个陌生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沈凡沈书生家吗?” 沈凡开门一看,门口站着个穿着青布长衫的年轻人,背着个书箱,淋得像只落汤鸡,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用油布裹着的东西。 “我是,请问你是?” 年轻人作了个揖,苦笑道:“在下柳文轩,从邻县来,本想往京城去,谁知遇上这场大雨,盘缠被偷了,实在走投无路,听闻沈书生是个善人,想……想讨碗水喝,借个地方避避雨。” 沈凡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眉眼清秀,虽狼狈却不失斯文,不像坏人,便侧身让他进来:“先进来,外面雨大。” 柳文轩连声道谢,走进屋,小心翼翼地把怀里的油布包放下,解开一看,里面竟是几卷书,被保护得完好无损,一点没湿。 “这是……”沈凡有点惊讶。 “是在下的心血,”柳文轩摸了摸书卷,眼里满是珍视,“虽不值钱,却是在下多年的批注,丢不得。” 沈凡心里一动——这爱书的样子,倒有点像以前总趴在林朵朵课本上睡觉的自己。他给柳文轩倒了杯热水,又找了身干净的衣服让他换上(也是自己的旧褂子,柳文轩穿正好),“先暖暖身子,雨停了再说。” 柳文轩接过水杯,眼眶有点红:“沈兄真是好人,萍水相逢,竟如此相待……” “出门在外,谁没个难处,”沈凡笑了笑,想起自己刚穿来时的窘迫,“我去给你热点粥,你先烤烤火。” 他转身去厨房,刚把空间里的大米拿出来,就听到屋里传来“哗啦”一声,像是书掉在了地上。他赶紧走出去,只见柳文轩正蹲在地上捡书,其中一本摊开着,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字迹娟秀,见解独到。 “柳兄也爱读这些?”沈凡凑过去看了看,居然是本农书,跟周大人送他的那本有点像。 柳文轩见他感兴趣,眼睛一亮:“沈兄也喜欢农桑?不瞒你说,在下最喜研究这些,总觉得‘民以食为天’,能让百姓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这话说到了沈凡心坎里。他当猫时饿过肚子,穿来后也饿过,太明白“吃饱饭”有多重要。两人一聊起农书,顿时忘了时间,从作物习性聊到灌溉技巧,柳文轩的理论知识扎实,沈凡的“实践经验”(空间种植)独特,竟越聊越投机,像两只找到了同类的猫,相见恨晚。 雨停时,沈凡留柳文轩住下。柳文轩也不客气,说:“沈兄若不嫌弃,在下愿留在这里帮忙,等攒够了盘缠再走,绝不白吃白住。” 沈凡正愁没人能聊这些“种地”的事,自然乐意:“求之不得。” 晚上,两人挤在一张床上(沈凡的床虽小,挤两个瘦书生还够),柳文轩说起自己的志向,想编一本详尽的农书,让天下百姓都能学会种出好粮食。沈凡听着,心里突然冒出个念头——或许,他的空间,不止能让自己吃饱饭。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看着窗外渐亮的月光,第一次觉得,这场大雨带来的,不止是麻烦,还有意外的缘分。 明天,得让柳文轩看看空间里的菜,他肯定会大吃一惊? 嗯,就这么办,不过得先想个借口,不能暴露空间的秘密。 第8章 农舍论道 柳文轩在沈凡家住了下来。两个书生,一间破屋,倒也相处得其乐融融。柳文轩性子温和,手脚勤快,每天帮着沈凡劈柴、挑水,把屋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沈凡则负责“后勤”,每天从空间里拿出新鲜蔬菜,变着花样做些简单的饭菜——番茄炒蛋、清炒豆角、凉拌黄瓜,虽然朴素,却因为食材新鲜,吃得柳文轩赞不绝口。 “沈兄,你这菜到底是怎么种的?”柳文轩嚼着脆生生的黄瓜,眼睛瞪得溜圆,“这黄瓜入口清甜,带着股水汽,比我在家吃过的贡品还爽口!” 沈凡正在给院子里的薄荷浇水(用的是掺了点灵泉水的井水),闻言笑了笑,把早就编好的说辞搬出来:“家传的一点小法子,说穿了也简单,就是浇水勤些,土壤松些。” 柳文轩却当了真,拉着他问东问西,从播种时间问到施肥种类,恨不得立刻就去沈凡的“菜地”看看。沈凡心里发虚,只能找借口推脱:“最近雨水多,菜地泥泞,等天晴了再带你去。” 他所谓的“菜地”,其实是村外的一小块荒地,他偶尔会去那里做做样子,真正的“菜地”还在空间里藏着呢。 白天,两人多半在屋里看书。沈凡看周大人送的农书,柳文轩则对着自己的批注本琢磨,偶尔抬起头讨论几句,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摊开的书页上,安静得能听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像猫爪踩过落叶的轻响。 沈凡的“猫习性”,在柳文轩面前暴露得最“文雅”。 看书累了,沈凡总爱蜷缩在藤椅上打盹,姿势像只团起来的猫,怀里还抱着本书当枕头。柳文轩见了,从不叫醒他,只是悄悄给他盖上件薄毯,自己则挪到桌边继续看书。有次沈凡做梦,大概是梦到了追蝴蝶,爪子(手)在空中胡乱扒拉了几下,正好拍在柳文轩的胳膊上,他猛地惊醒,对上柳文轩含笑的眼睛,脸“腾”地红了,像只被抓包的偷睡猫。 柳文轩爱喝茶,沈凡便学着用灵泉水泡茶。灵泉水本就清甜,泡出来的茶更是香气四溢。沈凡泡茶时,总爱盯着茶杯里旋转的茶叶发呆,像在研究什么高深学问,其实只是觉得茶叶打转的样子很像三花追着自己尾巴跑的傻样。柳文轩见他看得入神,便问:“沈兄在想什么?”他慌忙摇头:“没……没什么,就是觉得这茶叶挺好看。” 两人也会一起去村里走走。柳文轩对什么都好奇,看到田埂上的野菜会蹲下来辨认,听到鸡叫会琢磨这鸡是不是健康,活脱脱一个“农痴”。沈凡跟在他后面,听他絮絮叨叨讲各种农作物的特性,偶尔插一两句“这菜要多浇水”“那草要趁早拔”,都是从空间种植里总结的经验,却总能让柳文轩茅塞顿开。 “沈兄,你明明是书生,怎么对种地这么在行?”柳文轩忍不住问,“莫非你家以前是务农的?” 沈凡含糊道:“算是,小时候跟着家里人学过一点。”他心里却在想:要是让你知道我有个能催熟蔬菜的空间,你怕是要惊掉下巴。 柳文轩没再追问,反而来了兴致:“沈兄,我看你这院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我们辟出一小块地,种点东西试试?就当是……实践我的农书理论?” 沈凡心里咯噔一下,生怕他看出什么破绽,但看着柳文轩期待的眼神,又不忍心拒绝,只能点头:“好啊,正好我也想试试。” 说干就干。两人在院子角落翻出块地,柳文轩负责规划,什么地方种青菜,什么地方种萝卜,画了张详细的“菜园图”,像模像样;沈凡负责“动手”,他假装从屋里拿出种子(其实是从空间里取的),学着柳文轩教的法子播种、浇水。 柳文轩看得认真,时不时指点:“沈兄,这覆土不能太厚,不然芽顶不出来。”“浇水要沿着根浇,别把种子冲跑了。”沈凡一边应着,一边偷偷往水里掺了点灵泉水——他实在好奇,用灵泉水种在“外面”的地,会不会也长得飞快。 结果没让他失望。第二天一早,两人去看时,种下的青菜籽居然冒出了嫩芽,嫩得能掐出水,比正常发芽快了足足三天!柳文轩惊得合不拢嘴,围着菜地转了三圈,喃喃道:“不可能啊……按说至少要五天才能发芽,这……这简直是奇迹!” 沈凡心里偷乐,表面却一本正经:“可能……可能是这地方水土好?” 柳文轩点点头,眼里闪过一丝狂热:“一定是这样!沈兄,我们再种点别的试试!”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成了“疯狂的农夫”。柳文轩负责记录“实验数据”,每天什么时候浇水,嫩芽长了多少,都记在本子上;沈凡负责“暗中加料”,每天偷偷往菜地里浇点灵泉水,看着蔬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心里既得意又紧张。 没过多久,院子里的小菜地就郁郁葱葱了。青菜绿油油的,萝卜缨子鲜嫩嫩的,连柳文轩随手撒的几粒豆角种子,都爬满了搭好的架子,开出了淡紫色的小花。 “太神奇了!”柳文轩捧着他的记录本,激动得手都在抖,“沈兄,我觉得我们能写出一本划时代的农书!就叫……就叫《新农记》!” 沈凡看着他兴奋的样子,突然觉得,藏着空间的秘密虽然辛苦,却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他想起当猫时,三花发现新的纸箱会兴奋地打滚,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除了种地,两人也会聊起别的。柳文轩说起他在邻县的经历,见过灾年百姓的疾苦,所以才想编一本实用的农书,让大家能多打些粮食;沈凡则说起他“听来的”各地趣闻(其实是当猫时在林家听的新闻),从京城的繁华说到江南的水乡,听得柳文轩眼睛发亮。 “沈兄,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沈凡一愣,才想起自己说漏嘴了,赶紧补救:“都是听行脚商人说的,我哪去过那么多地方。” 柳文轩却没怀疑,只是叹了口气:“等我编完农书,一定要去各地走走,亲眼看看沈兄说的那些风景。” 沈凡看着他眼里的憧憬,突然觉得,或许他也可以借着柳文轩的眼睛,看看这个古代世界更多的地方。 这天晚上,两人坐在院子里乘凉,薄荷的清香混着菜地里的泥土味,格外舒服。柳文轩望着天上的月亮,突然说:“沈兄,谢谢你收留我。遇见你,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沈凡心里一暖,像被灵泉水浇过的菜苗,舒服又踏实。他想起刚穿来时的惶恐,想起遇到的村长、王婶、周大人,还有现在的柳文轩,突然觉得,不管是人是猫,能遇到这些温暖的人,就是最大的幸运。 “我也一样,”他看着柳文轩,认真地说,“遇到你,我也很幸运。” 柳文轩笑了,从书箱里拿出个小小的木刻,递给他:“这个送你,我自己刻的,像不像你打盹的样子?” 沈凡接过来一看,木刻上是只团成球的猫,眯着眼睛,怀里还抱着本书,憨态可掬。他忍不住笑出声——这家伙,原来早就发现了。 他把木刻揣进怀里,像揣着个暖乎乎的小太阳。 明天,该种点什么呢?柳文轩说想试试种玉米,听说产量高,能让百姓吃饱饭。 嗯,就种玉米。用灵泉水浇出来的玉米,说不定能长得比人还高呢。 第8章 农舍论道 柳文轩在沈凡家住了下来。两个书生,一间破屋,倒也相处得其乐融融。柳文轩性子温和,手脚勤快,每天帮着沈凡劈柴、挑水,把屋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沈凡则负责“后勤”,每天从空间里拿出新鲜蔬菜,变着花样做些简单的饭菜——番茄炒蛋、清炒豆角、凉拌黄瓜,虽然朴素,却因为食材新鲜,吃得柳文轩赞不绝口。 “沈兄,你这菜到底是怎么种的?”柳文轩嚼着脆生生的黄瓜,眼睛瞪得溜圆,“这黄瓜入口清甜,带着股水汽,比我在家吃过的贡品还爽口!” 沈凡正在给院子里的薄荷浇水(用的是掺了点灵泉水的井水),闻言笑了笑,把早就编好的说辞搬出来:“家传的一点小法子,说穿了也简单,就是浇水勤些,土壤松些。” 柳文轩却当了真,拉着他问东问西,从播种时间问到施肥种类,恨不得立刻就去沈凡的“菜地”看看。沈凡心里发虚,只能找借口推脱:“最近雨水多,菜地泥泞,等天晴了再带你去。” 他所谓的“菜地”,其实是村外的一小块荒地,他偶尔会去那里做做样子,真正的“菜地”还在空间里藏着呢。 白天,两人多半在屋里看书。沈凡看周大人送的农书,柳文轩则对着自己的批注本琢磨,偶尔抬起头讨论几句,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摊开的书页上,安静得能听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像猫爪踩过落叶的轻响。 沈凡的“猫习性”,在柳文轩面前暴露得最“文雅”。 看书累了,沈凡总爱蜷缩在藤椅上打盹,姿势像只团起来的猫,怀里还抱着本书当枕头。柳文轩见了,从不叫醒他,只是悄悄给他盖上件薄毯,自己则挪到桌边继续看书。有次沈凡做梦,大概是梦到了追蝴蝶,爪子(手)在空中胡乱扒拉了几下,正好拍在柳文轩的胳膊上,他猛地惊醒,对上柳文轩含笑的眼睛,脸“腾”地红了,像只被抓包的偷睡猫。 柳文轩爱喝茶,沈凡便学着用灵泉水泡茶。灵泉水本就清甜,泡出来的茶更是香气四溢。沈凡泡茶时,总爱盯着茶杯里旋转的茶叶发呆,像在研究什么高深学问,其实只是觉得茶叶打转的样子很像三花追着自己尾巴跑的傻样。柳文轩见他看得入神,便问:“沈兄在想什么?”他慌忙摇头:“没……没什么,就是觉得这茶叶挺好看。” 两人也会一起去村里走走。柳文轩对什么都好奇,看到田埂上的野菜会蹲下来辨认,听到鸡叫会琢磨这鸡是不是健康,活脱脱一个“农痴”。沈凡跟在他后面,听他絮絮叨叨讲各种农作物的特性,偶尔插一两句“这菜要多浇水”“那草要趁早拔”,都是从空间种植里总结的经验,却总能让柳文轩茅塞顿开。 “沈兄,你明明是书生,怎么对种地这么在行?”柳文轩忍不住问,“莫非你家以前是务农的?” 沈凡含糊道:“算是,小时候跟着家里人学过一点。”他心里却在想:要是让你知道我有个能催熟蔬菜的空间,你怕是要惊掉下巴。 柳文轩没再追问,反而来了兴致:“沈兄,我看你这院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我们辟出一小块地,种点东西试试?就当是……实践我的农书理论?” 沈凡心里咯噔一下,生怕他看出什么破绽,但看着柳文轩期待的眼神,又不忍心拒绝,只能点头:“好啊,正好我也想试试。” 说干就干。两人在院子角落翻出块地,柳文轩负责规划,什么地方种青菜,什么地方种萝卜,画了张详细的“菜园图”,像模像样;沈凡负责“动手”,他假装从屋里拿出种子(其实是从空间里取的),学着柳文轩教的法子播种、浇水。 柳文轩看得认真,时不时指点:“沈兄,这覆土不能太厚,不然芽顶不出来。”“浇水要沿着根浇,别把种子冲跑了。”沈凡一边应着,一边偷偷往水里掺了点灵泉水——他实在好奇,用灵泉水种在“外面”的地,会不会也长得飞快。 结果没让他失望。第二天一早,两人去看时,种下的青菜籽居然冒出了嫩芽,嫩得能掐出水,比正常发芽快了足足三天!柳文轩惊得合不拢嘴,围着菜地转了三圈,喃喃道:“不可能啊……按说至少要五天才能发芽,这……这简直是奇迹!” 沈凡心里偷乐,表面却一本正经:“可能……可能是这地方水土好?” 柳文轩点点头,眼里闪过一丝狂热:“一定是这样!沈兄,我们再种点别的试试!”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成了“疯狂的农夫”。柳文轩负责记录“实验数据”,每天什么时候浇水,嫩芽长了多少,都记在本子上;沈凡负责“暗中加料”,每天偷偷往菜地里浇点灵泉水,看着蔬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心里既得意又紧张。 没过多久,院子里的小菜地就郁郁葱葱了。青菜绿油油的,萝卜缨子鲜嫩嫩的,连柳文轩随手撒的几粒豆角种子,都爬满了搭好的架子,开出了淡紫色的小花。 “太神奇了!”柳文轩捧着他的记录本,激动得手都在抖,“沈兄,我觉得我们能写出一本划时代的农书!就叫……就叫《新农记》!” 沈凡看着他兴奋的样子,突然觉得,藏着空间的秘密虽然辛苦,却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他想起当猫时,三花发现新的纸箱会兴奋地打滚,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除了种地,两人也会聊起别的。柳文轩说起他在邻县的经历,见过灾年百姓的疾苦,所以才想编一本实用的农书,让大家能多打些粮食;沈凡则说起他“听来的”各地趣闻(其实是当猫时在林家听的新闻),从京城的繁华说到江南的水乡,听得柳文轩眼睛发亮。 “沈兄,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沈凡一愣,才想起自己说漏嘴了,赶紧补救:“都是听行脚商人说的,我哪去过那么多地方。” 柳文轩却没怀疑,只是叹了口气:“等我编完农书,一定要去各地走走,亲眼看看沈兄说的那些风景。” 沈凡看着他眼里的憧憬,突然觉得,或许他也可以借着柳文轩的眼睛,看看这个古代世界更多的地方。 这天晚上,两人坐在院子里乘凉,薄荷的清香混着菜地里的泥土味,格外舒服。柳文轩望着天上的月亮,突然说:“沈兄,谢谢你收留我。遇见你,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沈凡心里一暖,像被灵泉水浇过的菜苗,舒服又踏实。他想起刚穿来时的惶恐,想起遇到的村长、王婶、周大人,还有现在的柳文轩,突然觉得,不管是人是猫,能遇到这些温暖的人,就是最大的幸运。 “我也一样,”他看着柳文轩,认真地说,“遇到你,我也很幸运。” 柳文轩笑了,从书箱里拿出个小小的木刻,递给他:“这个送你,我自己刻的,像不像你打盹的样子?” 沈凡接过来一看,木刻上是只团成球的猫,眯着眼睛,怀里还抱着本书,憨态可掬。他忍不住笑出声——这家伙,原来早就发现了。 他把木刻揣进怀里,像揣着个暖乎乎的小太阳。 明天,该种点什么呢?柳文轩说想试试种玉米,听说产量高,能让百姓吃饱饭。 嗯,就种玉米。用灵泉水浇出来的玉米,说不定能长得比人还高呢。 第9章 智慧 沈凡和柳文轩在院子里种的玉米,成了全村的稀罕物。别家的玉米刚没过膝盖,他们家的已经蹿到一人多高,绿油油的叶子像把把大扇子,风一吹“哗啦啦”响,比旺财摇尾巴的声音还热闹。 柳文轩每天都要围着玉米地转三圈,拿着尺子量株高,数叶片,把数据记在本子上,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沈兄,你看这玉米穗,比我见过的都饱满!”他指着玉米杆上刚冒头的穗子,眼里闪着光,“等成熟了,我们脱粒下来,分给村里人种,明年大家都能吃上饱饭!” 沈凡点点头,心里却有点打鼓。这玉米是用灵泉水浇的,长得快,结的穗也大,可要是真分给村里人,种不出同样的效果,岂不是让他们失望?他琢磨着,得想个办法,既不暴露空间的秘密,又能让玉米种在普通地里也能有好收成。 他偷偷在空间里试验——把用灵泉水浸泡过的玉米种子,和普通种子一起种在没浇灵泉水的地里。结果发现,泡过灵泉水的种子,虽然长得不如空间里快,却比普通种子健壮得多,抗虫害能力也强。 “有了!”沈凡像只找到藏食地点的猫,眼睛一亮。他可以提前用灵泉水浸泡种子,再交给村里人,这样既能提高产量,又不会引起怀疑。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柳文轩,柳文轩立刻拍着大腿叫好:“沈兄,你这法子太好了!我们可以先在村里试种,成功了再推广出去!” 两人说干就干。沈凡负责“泡种子”(偷偷用空间灵泉水),柳文轩负责记录浸泡时间和种子变化,像两个严谨的“科学家”。泡好的种子颗颗饱满,透着股水润的光泽,看着就比普通种子有活力。 村里的人听说他们要推广新玉米种,半信半疑。“沈书生,这种子真能高产?”“别是看着好,结不出粮食?”沈凡也不辩解,只是笑着说:“大家先少种点试试,要是不行,损失也不大。” 最后,有几户胆大的人家试种了,其中就有小石头家。小石头的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自家地里种了半亩,每天都去看,比伺候祖宗还上心。 沈凡和柳文轩也没闲着。他们每天都去各家的玉米地看看,柳文轩负责指导除草、施肥,沈凡则假装“闲逛”,趁人不注意,往地里浇点掺了灵泉水的井水——他还是不放心,想再帮一把。 玉米长势果然没让人失望。试种的玉米虽然没院子里的长得快,却比村里其他玉米健壮不少,叶片绿油油的,没遭一点虫害。小石头的爹每次见了沈凡,都笑得合不拢嘴:“沈书生,你这种子真是神了!我家那玉米,看着就比别人家长得好!” 沈凡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像只偷吃到鱼干的猫,悄悄松了口气。 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风波就来了。 这天,沈凡和柳文轩正在院子里给玉米施肥,突然听到院门口传来喧哗声。出去一看,只见几个穿着官服的人站在门口,为首的是个尖嘴猴腮的中年人,身后还跟着王二。 “你就是沈凡?”尖嘴猴腮的人斜着眼打量他,语气不善。 “在下是,不知官爷找我何事?”沈凡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祥的预感。 “有人告你私藏良种,意图不轨!”那人拿出一张纸,晃了晃,“王二说,你种的玉米长得异常,定是用了什么旁门左道的法子,甚至……可能是妖术!” 王二在一旁煽风点火:“官爷,您可别信他!这小子来路不明,种出来的东西也邪门得很,保不齐是想祸害咱们村!” 柳文轩气得脸都白了:“你胡说!沈兄的玉米种是好东西,能让大家多打粮食,怎么会是妖术?” “是不是妖术,搜一搜就知道了!”尖嘴猴腮的人一挥手,“给我搜!” 官差们立刻冲进院子,翻箱倒柜,把屋里弄得乱七八糟。沈凡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怕搜,反正空间的秘密藏得严实,可看着他们把柳文轩的书扔在地上,把自己种的玉米揪下来扔得满地都是,心疼得像被爪子挠过。 “住手!”沈凡忍不住喝了一声,像只被惹急了的猫,浑身的毛都要竖起来,“你们凭什么乱搜?凭什么糟蹋粮食?” “凭什么?就凭我是本县的粮官!”尖嘴猴腮的人冷笑,“有人举报,我自然要查。要是搜不出东西,我赔你就是!” 可他们翻了半天,除了几本书、几件旧衣服,还有院子里的玉米地,什么“旁门左道”的东西都没找到。尖嘴猴腮的人有点不甘心,又把目光投向院角的小菜地:“把这些菜都拔了,带回衙门查验!” “不许动!”沈凡扑过去护住菜地,那是他和柳文轩一起种的,每颗菜都像他们的孩子,“这些菜是用来吃的,不是什么妖物!” 官差们想推开他,柳文轩却挡在他前面:“官爷,这些菜只是长得好,绝非妖物。若您不信,可带回查验,但请别糟蹋了。” 就在这时,村长带着几个村民赶来了。“李粮官,这是怎么了?”村长皱着眉问,“沈书生是个好人,他的玉米种帮了我们村不少忙,怎么会是妖术呢?” “就是!我家种了他的玉米,长得可好呢!” “王二就是嫉妒,他自己的菜种不好,就见不得别人好!”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帮沈凡说话,场面顿时热闹起来,像群护崽的老母鸡。 李粮官见众怒难犯,又没搜出什么证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瞪了王二一眼,心里暗骂这蠢货报假案,却只能硬着头皮说:“既然没搜出东西,那此事就先作罢。但若再有人举报,休怪我不客气!”说完,带着官差灰溜溜地走了。 王二见势不妙,想偷偷溜走,却被小石头的爹一把抓住:“你这小人,敢诬陷沈书生,看我不揍你!”村民们也围上来,对着他指指点点,王二吓得抱头鼠窜,再也不敢来了。 风波过后,院子里一片狼藉。柳文轩默默地收拾着地上的书,沈凡则蹲在菜地旁,看着被踩坏的青菜,眼圈有点红。 “别难过,”柳文轩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至少他们没发现什么,而且,村里人都信你。” 沈凡抬起头,看着围在院门口关切的村民,心里突然暖暖的。他想起当猫时,林朵朵被邻居误会,他冲上去对着邻居哈气,虽然没什么用,却也是在保护她。现在,这些村民也在保护他。 “谢谢你,柳兄。”他轻声说。 “谢什么,我们是朋友啊。”柳文轩笑了,露出一口白牙,“走,我们把地重新种上,这次种点更耐活的,让他们想踩都踩不坏!” 沈凡也笑了,像只雨过天晴后舒展身子的猫。 他知道,以后可能还会有麻烦,空间的秘密也总有暴露的风险。但只要有这些温暖的人在,有柳文轩这样的朋友在,不管是人是猫,他都有勇气走下去。 明天,就种点土豆。柳文轩说土豆埋在土里,不容易被糟蹋,还能填饱肚子。 嗯,就种土豆。 第9章 智慧 沈凡和柳文轩在院子里种的玉米,成了全村的稀罕物。别家的玉米刚没过膝盖,他们家的已经蹿到一人多高,绿油油的叶子像把把大扇子,风一吹“哗啦啦”响,比旺财摇尾巴的声音还热闹。 柳文轩每天都要围着玉米地转三圈,拿着尺子量株高,数叶片,把数据记在本子上,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沈兄,你看这玉米穗,比我见过的都饱满!”他指着玉米杆上刚冒头的穗子,眼里闪着光,“等成熟了,我们脱粒下来,分给村里人种,明年大家都能吃上饱饭!” 沈凡点点头,心里却有点打鼓。这玉米是用灵泉水浇的,长得快,结的穗也大,可要是真分给村里人,种不出同样的效果,岂不是让他们失望?他琢磨着,得想个办法,既不暴露空间的秘密,又能让玉米种在普通地里也能有好收成。 他偷偷在空间里试验——把用灵泉水浸泡过的玉米种子,和普通种子一起种在没浇灵泉水的地里。结果发现,泡过灵泉水的种子,虽然长得不如空间里快,却比普通种子健壮得多,抗虫害能力也强。 “有了!”沈凡像只找到藏食地点的猫,眼睛一亮。他可以提前用灵泉水浸泡种子,再交给村里人,这样既能提高产量,又不会引起怀疑。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柳文轩,柳文轩立刻拍着大腿叫好:“沈兄,你这法子太好了!我们可以先在村里试种,成功了再推广出去!” 两人说干就干。沈凡负责“泡种子”(偷偷用空间灵泉水),柳文轩负责记录浸泡时间和种子变化,像两个严谨的“科学家”。泡好的种子颗颗饱满,透着股水润的光泽,看着就比普通种子有活力。 村里的人听说他们要推广新玉米种,半信半疑。“沈书生,这种子真能高产?”“别是看着好,结不出粮食?”沈凡也不辩解,只是笑着说:“大家先少种点试试,要是不行,损失也不大。” 最后,有几户胆大的人家试种了,其中就有小石头家。小石头的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自家地里种了半亩,每天都去看,比伺候祖宗还上心。 沈凡和柳文轩也没闲着。他们每天都去各家的玉米地看看,柳文轩负责指导除草、施肥,沈凡则假装“闲逛”,趁人不注意,往地里浇点掺了灵泉水的井水——他还是不放心,想再帮一把。 玉米长势果然没让人失望。试种的玉米虽然没院子里的长得快,却比村里其他玉米健壮不少,叶片绿油油的,没遭一点虫害。小石头的爹每次见了沈凡,都笑得合不拢嘴:“沈书生,你这种子真是神了!我家那玉米,看着就比别人家长得好!” 沈凡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像只偷吃到鱼干的猫,悄悄松了口气。 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风波就来了。 这天,沈凡和柳文轩正在院子里给玉米施肥,突然听到院门口传来喧哗声。出去一看,只见几个穿着官服的人站在门口,为首的是个尖嘴猴腮的中年人,身后还跟着王二。 “你就是沈凡?”尖嘴猴腮的人斜着眼打量他,语气不善。 “在下是,不知官爷找我何事?”沈凡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祥的预感。 “有人告你私藏良种,意图不轨!”那人拿出一张纸,晃了晃,“王二说,你种的玉米长得异常,定是用了什么旁门左道的法子,甚至……可能是妖术!” 王二在一旁煽风点火:“官爷,您可别信他!这小子来路不明,种出来的东西也邪门得很,保不齐是想祸害咱们村!” 柳文轩气得脸都白了:“你胡说!沈兄的玉米种是好东西,能让大家多打粮食,怎么会是妖术?” “是不是妖术,搜一搜就知道了!”尖嘴猴腮的人一挥手,“给我搜!” 官差们立刻冲进院子,翻箱倒柜,把屋里弄得乱七八糟。沈凡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怕搜,反正空间的秘密藏得严实,可看着他们把柳文轩的书扔在地上,把自己种的玉米揪下来扔得满地都是,心疼得像被爪子挠过。 “住手!”沈凡忍不住喝了一声,像只被惹急了的猫,浑身的毛都要竖起来,“你们凭什么乱搜?凭什么糟蹋粮食?” “凭什么?就凭我是本县的粮官!”尖嘴猴腮的人冷笑,“有人举报,我自然要查。要是搜不出东西,我赔你就是!” 可他们翻了半天,除了几本书、几件旧衣服,还有院子里的玉米地,什么“旁门左道”的东西都没找到。尖嘴猴腮的人有点不甘心,又把目光投向院角的小菜地:“把这些菜都拔了,带回衙门查验!” “不许动!”沈凡扑过去护住菜地,那是他和柳文轩一起种的,每颗菜都像他们的孩子,“这些菜是用来吃的,不是什么妖物!” 官差们想推开他,柳文轩却挡在他前面:“官爷,这些菜只是长得好,绝非妖物。若您不信,可带回查验,但请别糟蹋了。” 就在这时,村长带着几个村民赶来了。“李粮官,这是怎么了?”村长皱着眉问,“沈书生是个好人,他的玉米种帮了我们村不少忙,怎么会是妖术呢?” “就是!我家种了他的玉米,长得可好呢!” “王二就是嫉妒,他自己的菜种不好,就见不得别人好!”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帮沈凡说话,场面顿时热闹起来,像群护崽的老母鸡。 李粮官见众怒难犯,又没搜出什么证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瞪了王二一眼,心里暗骂这蠢货报假案,却只能硬着头皮说:“既然没搜出东西,那此事就先作罢。但若再有人举报,休怪我不客气!”说完,带着官差灰溜溜地走了。 王二见势不妙,想偷偷溜走,却被小石头的爹一把抓住:“你这小人,敢诬陷沈书生,看我不揍你!”村民们也围上来,对着他指指点点,王二吓得抱头鼠窜,再也不敢来了。 风波过后,院子里一片狼藉。柳文轩默默地收拾着地上的书,沈凡则蹲在菜地旁,看着被踩坏的青菜,眼圈有点红。 “别难过,”柳文轩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至少他们没发现什么,而且,村里人都信你。” 沈凡抬起头,看着围在院门口关切的村民,心里突然暖暖的。他想起当猫时,林朵朵被邻居误会,他冲上去对着邻居哈气,虽然没什么用,却也是在保护她。现在,这些村民也在保护他。 “谢谢你,柳兄。”他轻声说。 “谢什么,我们是朋友啊。”柳文轩笑了,露出一口白牙,“走,我们把地重新种上,这次种点更耐活的,让他们想踩都踩不坏!” 沈凡也笑了,像只雨过天晴后舒展身子的猫。 他知道,以后可能还会有麻烦,空间的秘密也总有暴露的风险。但只要有这些温暖的人在,有柳文轩这样的朋友在,不管是人是猫,他都有勇气走下去。 明天,就种点土豆。柳文轩说土豆埋在土里,不容易被糟蹋,还能填饱肚子。 嗯,就种土豆。 第10章 囤粮日常 秋意渐浓时,沈凡和柳文轩种的土豆迎来了丰收。这土豆是柳文轩从一位云游僧人那里换来的种子,圆滚滚的,埋在土里像群藏猫猫的胖娃娃。两人拿着锄头刨土豆,一刨就是一窝,最大的那颗比沈凡的拳头还大,乐得柳文轩抱着土豆转了三圈,像得了宝贝的孩子。 “沈兄,你看这产量!”柳文轩数着筐里的土豆,眼睛发亮,“这一窝就收了二十多个,要是全村都种,冬天就不愁没粮了!” 沈凡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堆成小山的土豆,心里也踏实。他当猫时就有囤粮的本能,总爱把鱼干藏在沙发底下,现在看着这满筐的土豆,那种“过冬不愁”的安全感,比当猫时藏满一柜子零食还强烈。 “得挖个地窖存起来。”沈凡提议,“不然冬天会冻坏的。” 柳文轩举双手赞成:“我来设计!地窖要防潮、通风,还得结实,能存到明年开春!” 两人说干就干。柳文轩画了张地窖图纸,设计得方方正正,还留了通风口;沈凡则负责出力,他力气比看起来大(大概是当猫时爬树练的),一锄头下去能刨起一大块土,挖地窖的速度比村里最壮的汉子还快。 村民们见了,也赶来帮忙。张婶送来了刚蒸的馒头,李伯带来了自家酿的米酒,小石头和几个孩子则围着地窖跑来跑去,帮着递工具,像群忙碌的小蚂蚁。沈凡看着这热闹的场面,心里暖烘烘的——这感觉,像冬天里一群猫挤在一起取暖,明明是各自出力,却透着股抱团的热乎气。 地窖挖好那天,全村人都来帮忙存土豆。大家把土豆上的泥土擦干净,按照大小分类,大的放在通风好的地方,小的则装在麻袋里,码得整整齐齐。沈凡偷偷往地窖角落堆了些用灵泉水浇灌的土豆,这些土豆不仅个头大,还特别耐放,他想留着冬天给大家应急。 柳文轩拿着本子记账,把每家帮忙的工时都记下来,笑着说:“等明年土豆丰收了,按工时分粮,绝不亏待大家!”村民们都笑了,说:“沈书生和柳先生是好人,我们信得过!” 地窖口用石板盖着,沈凡还在旁边种了丛荆棘,像只护食的猫,悄悄守护着这过冬的口粮。 冬天来得猝不及防,一场大雪把村子裹成了白茫茫一片。沈凡的破屋被雪压得“咯吱”响,柳文轩却在屋里生了盆炭火,两人围坐在火边,就着灯光看书,偶尔啃口烤土豆,暖乎乎的,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舒服。 “沈兄,你说我们的农书什么时候能编完?”柳文轩咬着土豆,含糊不清地问,“我想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写进去,还有你那灵泉水……哦不,是你家传的浇水法子。” 沈凡心里一跳,假装没听懂:“快了,等开春收集完各地的资料,应该就能定稿了。”他往火里添了块柴,火星子“噼啪”跳,像在替他打掩护。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等农书编完,就把灵泉水的“用法”模糊地写进去,比如“取清晨露水或山涧活水,浸泡种子可壮苗”,既不算撒谎,又能让百姓受益,至于真正的秘密,他会永远藏在心里。 大雪封山后,村里断了去镇上的路。有几户人家存的粮食不多,眼看就要断顿,沈凡看在眼里,悄悄和柳文轩商量:“我们地窖里的土豆多,分点给大家?” 柳文轩立刻点头:“我正想跟你说呢!粮食就是用来吃的,放着发霉不如给需要的人。” 两人打开地窖,装了满满几筐土豆,挨家挨户送去。“张婶,这土豆耐放,炖着吃暖身子。”“李伯,给您留了几个大的,烤着吃香。”村民们接过土豆,眼圈都红了,说:“又给你们添麻烦了。”沈凡却笑着说:“都是街坊,客气啥。” 送完土豆回来,沈凡发现筐里还剩几个小土豆,便洗干净放在火边烤。土豆烤得焦香,他拿起一个,刚想咬,突然听到院门口传来“呜呜”的声音,像只受伤的小狗。 他和柳文轩对视一眼,披上蓑衣出去看。雪地里蜷缩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狗,浑身冻得发抖,嘴里还叼着个冻硬的土豆块,大概是刚才送土豆时掉的。 “这狗……”柳文轩有点犹豫,“怕是饿坏了。” 沈凡蹲下身,那小狗警惕地往后缩,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像只被欺负狠了的野猫。沈凡想起自己刚穿来时的样子,心里一软,把手里的烤土豆掰了一半,递过去:“吃,不抢你的。” 小狗盯着他看了半天,大概是闻到了香味,终于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叼起土豆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得太急,差点噎着。沈凡又把剩下的半块也递过去,看着它吃完,眼睛亮晶晶地望着自己,像在道谢。 “留下。”沈凡摸了摸小狗的头,它的毛又硬又涩,像把枯草,“给它取个名字,叫……旺财?” 柳文轩没听过这名字,觉得挺顺口:“旺财?好,听着就喜庆,能带来财运。” 沈凡心里却有点发酸——不知道小区里的旺财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在偷拖鞋,是不是还会被三花欺负。 旺财(这只小狗)就这样在沈凡家住了下来。它很懂事,不吵不闹,每天趴在炭火边睡觉,偶尔会跟着沈凡去地窖取土豆,像个尽职尽责的小护卫。沈凡给它用旧衣服做了个窝,就在自己的床旁边,夜里能听到它轻轻的呼噜声,像只乖巧的小猫。 有了旺财,日子似乎更热闹了。柳文轩看书时,旺财会趴在他的脚边;沈凡做饭时,它会蹲在灶台旁等着,偶尔沈凡会扔给它块土豆皮,它都吃得津津有味。沈凡看着它,总想起以前和三花、旺财抢食的日子,嘴角忍不住上扬。 大雪下了三天三夜,村里的柴火快烧完了。沈凡和柳文轩带着旺财,踩着没过膝盖的雪去后山捡柴。旺财跑前跑后,鼻子在雪地里嗅来嗅去,突然对着一棵大树狂吠。两人走过去一看,树洞里居然藏着一窝小兔子,冻得瑟瑟发抖,大概是找不到食物饿坏了。 “这可怎么办?”柳文轩看着小兔子,犯了难。 沈凡想了想,把怀里揣的烤土豆掰碎了,放在树洞口:“先给它们点吃的,等雪停了再说。”他没敢把兔子带回家,怕旺财把它们当成猎物,只能每天来送点吃的,像在照顾一群特殊的“邻居”。 这天晚上,沈凡钻进空间,看着里面绿油油的蔬菜,突然觉得这空间不仅是他的依仗,更是连接他和这个世界的纽带。他用空间的菜换来了信任,用空间的种子换来了希望,现在,又用空间的余粮温暖了寒冬里的生命。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又看了看睡在脚边的旺财,听着柳文轩均匀的呼吸声,心里平静又踏实。 不管是人是猫,不管有没有空间,能守着这点烟火气,守着身边的人(和动物),就是最好的日子。 明天,雪应该会停了?得去看看树洞里的小兔子,顺便给旺财找点肉骨头——总吃土豆,该馋了。 嗯,就这么办。 第10章 囤粮日常 秋意渐浓时,沈凡和柳文轩种的土豆迎来了丰收。这土豆是柳文轩从一位云游僧人那里换来的种子,圆滚滚的,埋在土里像群藏猫猫的胖娃娃。两人拿着锄头刨土豆,一刨就是一窝,最大的那颗比沈凡的拳头还大,乐得柳文轩抱着土豆转了三圈,像得了宝贝的孩子。 “沈兄,你看这产量!”柳文轩数着筐里的土豆,眼睛发亮,“这一窝就收了二十多个,要是全村都种,冬天就不愁没粮了!” 沈凡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堆成小山的土豆,心里也踏实。他当猫时就有囤粮的本能,总爱把鱼干藏在沙发底下,现在看着这满筐的土豆,那种“过冬不愁”的安全感,比当猫时藏满一柜子零食还强烈。 “得挖个地窖存起来。”沈凡提议,“不然冬天会冻坏的。” 柳文轩举双手赞成:“我来设计!地窖要防潮、通风,还得结实,能存到明年开春!” 两人说干就干。柳文轩画了张地窖图纸,设计得方方正正,还留了通风口;沈凡则负责出力,他力气比看起来大(大概是当猫时爬树练的),一锄头下去能刨起一大块土,挖地窖的速度比村里最壮的汉子还快。 村民们见了,也赶来帮忙。张婶送来了刚蒸的馒头,李伯带来了自家酿的米酒,小石头和几个孩子则围着地窖跑来跑去,帮着递工具,像群忙碌的小蚂蚁。沈凡看着这热闹的场面,心里暖烘烘的——这感觉,像冬天里一群猫挤在一起取暖,明明是各自出力,却透着股抱团的热乎气。 地窖挖好那天,全村人都来帮忙存土豆。大家把土豆上的泥土擦干净,按照大小分类,大的放在通风好的地方,小的则装在麻袋里,码得整整齐齐。沈凡偷偷往地窖角落堆了些用灵泉水浇灌的土豆,这些土豆不仅个头大,还特别耐放,他想留着冬天给大家应急。 柳文轩拿着本子记账,把每家帮忙的工时都记下来,笑着说:“等明年土豆丰收了,按工时分粮,绝不亏待大家!”村民们都笑了,说:“沈书生和柳先生是好人,我们信得过!” 地窖口用石板盖着,沈凡还在旁边种了丛荆棘,像只护食的猫,悄悄守护着这过冬的口粮。 冬天来得猝不及防,一场大雪把村子裹成了白茫茫一片。沈凡的破屋被雪压得“咯吱”响,柳文轩却在屋里生了盆炭火,两人围坐在火边,就着灯光看书,偶尔啃口烤土豆,暖乎乎的,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舒服。 “沈兄,你说我们的农书什么时候能编完?”柳文轩咬着土豆,含糊不清地问,“我想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写进去,还有你那灵泉水……哦不,是你家传的浇水法子。” 沈凡心里一跳,假装没听懂:“快了,等开春收集完各地的资料,应该就能定稿了。”他往火里添了块柴,火星子“噼啪”跳,像在替他打掩护。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等农书编完,就把灵泉水的“用法”模糊地写进去,比如“取清晨露水或山涧活水,浸泡种子可壮苗”,既不算撒谎,又能让百姓受益,至于真正的秘密,他会永远藏在心里。 大雪封山后,村里断了去镇上的路。有几户人家存的粮食不多,眼看就要断顿,沈凡看在眼里,悄悄和柳文轩商量:“我们地窖里的土豆多,分点给大家?” 柳文轩立刻点头:“我正想跟你说呢!粮食就是用来吃的,放着发霉不如给需要的人。” 两人打开地窖,装了满满几筐土豆,挨家挨户送去。“张婶,这土豆耐放,炖着吃暖身子。”“李伯,给您留了几个大的,烤着吃香。”村民们接过土豆,眼圈都红了,说:“又给你们添麻烦了。”沈凡却笑着说:“都是街坊,客气啥。” 送完土豆回来,沈凡发现筐里还剩几个小土豆,便洗干净放在火边烤。土豆烤得焦香,他拿起一个,刚想咬,突然听到院门口传来“呜呜”的声音,像只受伤的小狗。 他和柳文轩对视一眼,披上蓑衣出去看。雪地里蜷缩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狗,浑身冻得发抖,嘴里还叼着个冻硬的土豆块,大概是刚才送土豆时掉的。 “这狗……”柳文轩有点犹豫,“怕是饿坏了。” 沈凡蹲下身,那小狗警惕地往后缩,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像只被欺负狠了的野猫。沈凡想起自己刚穿来时的样子,心里一软,把手里的烤土豆掰了一半,递过去:“吃,不抢你的。” 小狗盯着他看了半天,大概是闻到了香味,终于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叼起土豆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得太急,差点噎着。沈凡又把剩下的半块也递过去,看着它吃完,眼睛亮晶晶地望着自己,像在道谢。 “留下。”沈凡摸了摸小狗的头,它的毛又硬又涩,像把枯草,“给它取个名字,叫……旺财?” 柳文轩没听过这名字,觉得挺顺口:“旺财?好,听着就喜庆,能带来财运。” 沈凡心里却有点发酸——不知道小区里的旺财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在偷拖鞋,是不是还会被三花欺负。 旺财(这只小狗)就这样在沈凡家住了下来。它很懂事,不吵不闹,每天趴在炭火边睡觉,偶尔会跟着沈凡去地窖取土豆,像个尽职尽责的小护卫。沈凡给它用旧衣服做了个窝,就在自己的床旁边,夜里能听到它轻轻的呼噜声,像只乖巧的小猫。 有了旺财,日子似乎更热闹了。柳文轩看书时,旺财会趴在他的脚边;沈凡做饭时,它会蹲在灶台旁等着,偶尔沈凡会扔给它块土豆皮,它都吃得津津有味。沈凡看着它,总想起以前和三花、旺财抢食的日子,嘴角忍不住上扬。 大雪下了三天三夜,村里的柴火快烧完了。沈凡和柳文轩带着旺财,踩着没过膝盖的雪去后山捡柴。旺财跑前跑后,鼻子在雪地里嗅来嗅去,突然对着一棵大树狂吠。两人走过去一看,树洞里居然藏着一窝小兔子,冻得瑟瑟发抖,大概是找不到食物饿坏了。 “这可怎么办?”柳文轩看着小兔子,犯了难。 沈凡想了想,把怀里揣的烤土豆掰碎了,放在树洞口:“先给它们点吃的,等雪停了再说。”他没敢把兔子带回家,怕旺财把它们当成猎物,只能每天来送点吃的,像在照顾一群特殊的“邻居”。 这天晚上,沈凡钻进空间,看着里面绿油油的蔬菜,突然觉得这空间不仅是他的依仗,更是连接他和这个世界的纽带。他用空间的菜换来了信任,用空间的种子换来了希望,现在,又用空间的余粮温暖了寒冬里的生命。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又看了看睡在脚边的旺财,听着柳文轩均匀的呼吸声,心里平静又踏实。 不管是人是猫,不管有没有空间,能守着这点烟火气,守着身边的人(和动物),就是最好的日子。 明天,雪应该会停了?得去看看树洞里的小兔子,顺便给旺财找点肉骨头——总吃土豆,该馋了。 嗯,就这么办。 第11章 开春 冰雪消融时,村子像只刚睡醒的猫,伸着懒腰舒展开来。柳树枝冒出嫩黄的芽,田埂上的野菜钻出绿脑袋,连旺财(小狗)都变得活泼起来,每天追着蝴蝶跑,把院子里的积雪踩得乱七八糟,像团撒欢的毛球。 沈凡和柳文轩忙着规划新一年的种植计划。柳文轩想把土豆推广到邻村,沈凡则琢磨着在空间里试种水稻——他记得林妈妈说过,南方人都吃大米,要是能在北方种出水稻,百姓的口粮就更稳了。 “水稻喜水,咱们这的土地怕是不太合适。”柳文轩对着农书皱眉,“而且需要灌溉,咱们村只有一口老井,不够用啊。” 沈凡心里却有底。空间里的灵泉水取之不尽,他可以偷偷引到田里试试,就算失败了,也能积累经验。“先试试,”他笑着说,“说不定能成呢?” 两人说干就干,在村外找了块靠近溪流的洼地,翻土、引水,忙得脚不沾地。村民们见了,又来帮忙,有的送种子,有的送农具,连王二(经过上次的事,老实多了)都扛着锄头来帮忙,嘴里念叨着:“沈先生,柳先生,我也想学着种水稻,给家里多攒点粮。” 沈凡和柳文轩相视一笑,没提过去的事,只是笑着说:“一起种,一起收。” 这天傍晚,两人刚把水稻种子播下去,村口的邮差突然送来一封信,信封上盖着京城的印章,收信人是“沈凡先生”。 沈凡接过信,手指有点发颤——是周大人寄来的!他拆信时,手抖得差点把信纸撕烂,像只拆快递的猫,既期待又紧张。 柳文轩凑过来看,只见信上的字迹苍劲有力,说他已回到京城,感念沈凡送的“番茄种子”(其实是沈凡托人捎去的空间番茄)在京中长势极好,连宫里的娘娘都赞不绝口;还说他向户部举荐了沈凡的“新农法”,若有机会,想请沈凡去京城一趟,和农学馆的先生们交流交流。 “京城!”柳文轩眼睛一亮,“沈兄,周大人这是要给你机会啊!去了京城,我们的农书就能被更多人看到了!” 沈凡捏着信纸,心里五味杂陈。他对京城不好奇是假的——当猫时,林朵朵总看古装剧,里面的京城繁华得像个大游乐场。可他又舍不得村里的一切:熟悉的土地,热情的村民,还有身边的柳文轩和旺财。 “我……我再想想。”他挠挠头,像只拿不定主意的猫。 柳文轩看出他的犹豫,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关系,想清楚再决定。不管你去不去,我都支持你。要是你去了,我就在村里继续种咱们的地,等你回来给我讲京城的新鲜事。” 沈凡心里一暖,像被灵泉水浇过的秧苗,踏实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凡一边侍弄水稻田,一边琢磨去不去京城。他问旺财:“你说,我该去吗?”旺财歪着脑袋,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在说“去哪都行,跟着你就好”。他又去问树洞里的小兔子(它们开春后没走,在附近安了家),小兔子竖着耳朵蹦跶,像是在鼓励他“去看看”。 村民们也听说了这事,张婶送来一篮子鸡蛋:“小沈,去京城是好事,别忘了给咱们村争光!”李伯塞给他一包新炒的花生:“路上带着吃,到了京城别想家,常写信回来。” 沈凡把大家的话记在心里,突然觉得,去不去京城,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这天夜里,他钻进空间,看着长势喜人的水稻(灵泉水果然管用,已经冒出绿油油的芽),又看了看角落里堆着的、准备分给村民的土豆种子,心里渐渐有了答案。 “柳兄,我想好了。”他走出空间,对正在看书的柳文轩说,“我去京城。” 柳文轩抬起头,眼里没有惊讶,只有欣慰:“想通了?” “嗯,”沈凡点头,“去看看京城的农学馆,把咱们的种植方法记下来,回来教给更多人。而且……”他笑了笑,“我还想看看京城有没有卖逗猫棒的,给旺财带一根。” 柳文轩被他逗笑了:“放心去,家里有我呢。水稻田我会照看好,村民们也会帮衬,等你回来,咱们的水稻说不定都能收割了。” 出发前的几天,村里像过年一样热闹。张婶给沈凡缝了件新褂子,针脚细密,比上次的布鞋好看多了;李伯给他编了个结实的竹筐,装行李用;小石头和孩子们围着他,叽叽喳喳问京城有多大,有没有老虎(他们从说书先生那听的)。 沈凡一一应着,把空间里的灵泉水装了满满一葫芦(怕路上生病),又把周大人给的腰牌贴身藏好,还带上了柳文轩送他的那本《新农记》手稿——那是他们一起写的,字里行间都是两个人的心血。 出发那天,天刚亮,柳文轩就牵着村里的老黄牛来了(给他当坐骑),旺财跟在旁边,摇着尾巴,像是要跟着去。 “在家好好听话,”沈凡摸了摸旺财的头,“等我回来给你带肉骨头。” 旺财“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答应。 村民们都来送行,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沈凡骑上黄牛,慢慢走远。沈凡回头挥了挥手,看到柳文轩站在最前面,手里还拿着他忘带的那包花生,正笑着朝他喊:“路上小心!” 阳光洒在身上,暖融融的。沈凡骑着黄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心里既忐忑又期待。他不知道京城有什么等着他,不知道会不会遇到新的麻烦,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变回猫。 但他不怕了。 他的竹筐里装着村民们的牵挂,怀里揣着柳文轩的信任,胸口贴着空间的玉佩和周大人的腰牌,身后是他慢慢爱上的土地和人。 不管是人是猫,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心里装着这些温暖,就永远不会迷路。 “驾!”沈凡轻轻拍了拍老黄牛,“咱们走,去京城!” 老黄牛“哞”地叫了一声,迈着步子往前走,旺财追了几步,又停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像是在说“早点回来”。 路还很长,但沈凡知道,这一路,一定不会孤单。 嗯,京城,我来了。 第11章 开春 冰雪消融时,村子像只刚睡醒的猫,伸着懒腰舒展开来。柳树枝冒出嫩黄的芽,田埂上的野菜钻出绿脑袋,连旺财(小狗)都变得活泼起来,每天追着蝴蝶跑,把院子里的积雪踩得乱七八糟,像团撒欢的毛球。 沈凡和柳文轩忙着规划新一年的种植计划。柳文轩想把土豆推广到邻村,沈凡则琢磨着在空间里试种水稻——他记得林妈妈说过,南方人都吃大米,要是能在北方种出水稻,百姓的口粮就更稳了。 “水稻喜水,咱们这的土地怕是不太合适。”柳文轩对着农书皱眉,“而且需要灌溉,咱们村只有一口老井,不够用啊。” 沈凡心里却有底。空间里的灵泉水取之不尽,他可以偷偷引到田里试试,就算失败了,也能积累经验。“先试试,”他笑着说,“说不定能成呢?” 两人说干就干,在村外找了块靠近溪流的洼地,翻土、引水,忙得脚不沾地。村民们见了,又来帮忙,有的送种子,有的送农具,连王二(经过上次的事,老实多了)都扛着锄头来帮忙,嘴里念叨着:“沈先生,柳先生,我也想学着种水稻,给家里多攒点粮。” 沈凡和柳文轩相视一笑,没提过去的事,只是笑着说:“一起种,一起收。” 这天傍晚,两人刚把水稻种子播下去,村口的邮差突然送来一封信,信封上盖着京城的印章,收信人是“沈凡先生”。 沈凡接过信,手指有点发颤——是周大人寄来的!他拆信时,手抖得差点把信纸撕烂,像只拆快递的猫,既期待又紧张。 柳文轩凑过来看,只见信上的字迹苍劲有力,说他已回到京城,感念沈凡送的“番茄种子”(其实是沈凡托人捎去的空间番茄)在京中长势极好,连宫里的娘娘都赞不绝口;还说他向户部举荐了沈凡的“新农法”,若有机会,想请沈凡去京城一趟,和农学馆的先生们交流交流。 “京城!”柳文轩眼睛一亮,“沈兄,周大人这是要给你机会啊!去了京城,我们的农书就能被更多人看到了!” 沈凡捏着信纸,心里五味杂陈。他对京城不好奇是假的——当猫时,林朵朵总看古装剧,里面的京城繁华得像个大游乐场。可他又舍不得村里的一切:熟悉的土地,热情的村民,还有身边的柳文轩和旺财。 “我……我再想想。”他挠挠头,像只拿不定主意的猫。 柳文轩看出他的犹豫,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关系,想清楚再决定。不管你去不去,我都支持你。要是你去了,我就在村里继续种咱们的地,等你回来给我讲京城的新鲜事。” 沈凡心里一暖,像被灵泉水浇过的秧苗,踏实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凡一边侍弄水稻田,一边琢磨去不去京城。他问旺财:“你说,我该去吗?”旺财歪着脑袋,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在说“去哪都行,跟着你就好”。他又去问树洞里的小兔子(它们开春后没走,在附近安了家),小兔子竖着耳朵蹦跶,像是在鼓励他“去看看”。 村民们也听说了这事,张婶送来一篮子鸡蛋:“小沈,去京城是好事,别忘了给咱们村争光!”李伯塞给他一包新炒的花生:“路上带着吃,到了京城别想家,常写信回来。” 沈凡把大家的话记在心里,突然觉得,去不去京城,似乎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这天夜里,他钻进空间,看着长势喜人的水稻(灵泉水果然管用,已经冒出绿油油的芽),又看了看角落里堆着的、准备分给村民的土豆种子,心里渐渐有了答案。 “柳兄,我想好了。”他走出空间,对正在看书的柳文轩说,“我去京城。” 柳文轩抬起头,眼里没有惊讶,只有欣慰:“想通了?” “嗯,”沈凡点头,“去看看京城的农学馆,把咱们的种植方法记下来,回来教给更多人。而且……”他笑了笑,“我还想看看京城有没有卖逗猫棒的,给旺财带一根。” 柳文轩被他逗笑了:“放心去,家里有我呢。水稻田我会照看好,村民们也会帮衬,等你回来,咱们的水稻说不定都能收割了。” 出发前的几天,村里像过年一样热闹。张婶给沈凡缝了件新褂子,针脚细密,比上次的布鞋好看多了;李伯给他编了个结实的竹筐,装行李用;小石头和孩子们围着他,叽叽喳喳问京城有多大,有没有老虎(他们从说书先生那听的)。 沈凡一一应着,把空间里的灵泉水装了满满一葫芦(怕路上生病),又把周大人给的腰牌贴身藏好,还带上了柳文轩送他的那本《新农记》手稿——那是他们一起写的,字里行间都是两个人的心血。 出发那天,天刚亮,柳文轩就牵着村里的老黄牛来了(给他当坐骑),旺财跟在旁边,摇着尾巴,像是要跟着去。 “在家好好听话,”沈凡摸了摸旺财的头,“等我回来给你带肉骨头。” 旺财“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答应。 村民们都来送行,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沈凡骑上黄牛,慢慢走远。沈凡回头挥了挥手,看到柳文轩站在最前面,手里还拿着他忘带的那包花生,正笑着朝他喊:“路上小心!” 阳光洒在身上,暖融融的。沈凡骑着黄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心里既忐忑又期待。他不知道京城有什么等着他,不知道会不会遇到新的麻烦,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变回猫。 但他不怕了。 他的竹筐里装着村民们的牵挂,怀里揣着柳文轩的信任,胸口贴着空间的玉佩和周大人的腰牌,身后是他慢慢爱上的土地和人。 不管是人是猫,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心里装着这些温暖,就永远不会迷路。 “驾!”沈凡轻轻拍了拍老黄牛,“咱们走,去京城!” 老黄牛“哞”地叫了一声,迈着步子往前走,旺财追了几步,又停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像是在说“早点回来”。 路还很长,但沈凡知道,这一路,一定不会孤单。 嗯,京城,我来了。 第12章 赴京 沈凡骑在老黄牛背上,晃晃悠悠往京城赶。老黄牛性子慢,走得比旺财散步还悠闲,沈凡倒不着急,正好趁机看看沿途的风景——田野里的麦子泛着青,河边的柳树垂着绿,偶尔有几只麻雀落在牛背上,叽叽喳喳的,像在跟他搭话。 他这辈子(包括当猫时)从没出过远门,看什么都新鲜。路过小镇,他会盯着捏糖人的摊子看半天,觉得那五颜六色的糖人比空间里的草莓还诱人;走到河边,他会停下来让老黄牛喝水,自己则蹲在岸边,看水里的鱼游来游去,手痒得想伸进去抓——这是当猫时留下的“捕鱼本能”,幸好及时忍住,不然非得掉河里不可。 第一天住店就闹了笑话。店家给了他一间房,铺着干净的被褥,他却不习惯睡床,总觉得不如自己那硬邦邦的硬板床舒服。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蹲在窗台上,像只守夜的猫,盯着月亮发呆。店里的伙计起夜看到,吓得差点喊“闹鬼”,等看清是他,哭笑不得:“客官,床在屋里呢,蹲窗台上干啥?” 沈凡红着脸跳下来,含糊道:“透气,透气。” 第二天路过一片杏林,熟透的杏子落了一地,黄澄澄的像撒了满地金珠子。沈凡想起三花最爱吃林朵朵买的杏干,忍不住跳下车,捡起几个品相好的,用灵泉水洗了洗,刚要往嘴里塞,突然窜出个小屁孩,叉着腰喊:“这是我家的杏!你凭啥吃?” 沈凡愣住了,像只偷东西被抓包的猫,慌忙把杏子递过去:“对不起,我不知道……” 小屁孩却不依不饶,抱着他的腿不放,非要他赔银子。沈凡正尴尬,一个农妇跑过来,揪着小屁孩的耳朵骂:“没规矩的东西!人家是路过的客人,你也敢讹?”她给沈凡道了歉,还塞了满满一布袋杏子,“别跟孩子一般见识,路上吃。” 沈凡接过布袋,心里暖烘烘的。他把袋子里的杏子倒出一半,塞进小屁孩怀里:“给你,甜的。”小屁孩愣了愣,抓起一个啃起来,含糊道:“谢……谢谢哥哥。” 走了没多远,天突然变了脸,下起了瓢泼大雨。沈凡赶紧牵着老黄牛躲进路边的破庙,庙里已经躲了不少人,有行商的、赶路的,还有个卖唱的姑娘,抱着琵琶瑟瑟发抖。 沈凡把老黄牛拴在柱子上,自己找了个角落坐下,刚想拿出干粮,就见那卖唱姑娘被两个醉汉缠上了。“小娘子,唱个曲儿听听呗?”“陪哥哥们喝两杯,少不了你的好处!” 姑娘吓得脸色发白,抱着琵琶往后缩。沈凡心里的“猫毛”瞬间竖了起来——他最看不惯欺负弱小,就像以前在小区,看到大黑狗欺负流浪猫,他总会冲上去哈气。 他站起身,故意咳嗽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股冷意:“光天化日,欺负一个姑娘,算什么本事?” 醉汉们转过头,见他是个文弱书生,不屑地笑了:“哪来的穷酸,也敢管爷爷的闲事?” 沈凡没说话,只是慢慢走过去,挡在姑娘身前。他没学过打架,但当猫时练出的敏捷还在,真要动手,未必会输。就在这时,庙里的其他路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出声:“人家姑娘不容易,别欺负她!”“再闹我们报官了!” 醉汉们见众怒难犯,骂骂咧咧地走了。姑娘对着沈凡福了福身,声音哽咽:“多谢公子相救。” 沈凡摆摆手:“举手之劳。”他把自己的干粮分了一半给她,“先垫垫肚子。” 姑娘叫阿秀,是去京城寻亲的,没想到遇上大雨,还差点被欺负。她抱着琵琶,给沈凡唱了支曲子,琴声悠扬,像山涧的流水,听得沈凡忘了赶路的疲惫。 雨停后,大家结伴同行。阿秀的琵琶弹得好,路上总能引来不少人听,偶尔有人打赏,她会分一半给沈凡:“若不是公子,我怕是早就走投无路了。”沈凡推辞不过,就用这些钱给大家买些茶水点心,像个操心的“猫妈妈”,总想着让身边的人都舒坦点。 这天路过一个驿站,沈凡突然想起周大人的信,便想去借笔墨写封回信。驿站的驿丞见他穿着普通,本不想搭理,直到沈凡拿出周大人给的腰牌,驿丞的态度顿时变了,点头哈腰地把他请进上房:“不知是周大人的贵客,失敬失敬!” 沈凡被他的态度转变弄得浑身不自在,匆匆写了封信,说自己在路上,不日便到京城,就赶紧离开了。他实在不习惯这种前倨后恭的嘴脸,还是村里人的直来直去更合心意。 离开驿站没多远,就看到路边围着一群人,指指点点的。沈凡挤进去一看,只见地上躺着个老汉,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像是犯了急病,旁边还倒着辆独轮车,车上的草药撒了一地。 “这不是张郎中吗?”有人认出了老汉,“怕是赶路太急,犯了心口疼。”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可咋整?” 沈凡心里一动,想起自己葫芦里的灵泉水。他挤到前面,对众人说:“我这里有瓶山泉水,或许能救急。” 众人半信半疑,有人说:“这时候了,死马当活马医!” 沈凡拧开葫芦,小心地给张郎中灌了两口灵泉水。没过多久,张郎中的脸色居然缓和了些,嘴唇也有了血色,慢慢睁开了眼睛。 “水……水……”张郎中虚弱地说。 沈凡又给了他两口,他才缓过神来,抓住沈凡的手:“多谢……多谢小友救命之恩,这水……” “是山涧的活水,碰巧管用。”沈凡赶紧打断他,怕露了馅。 张郎中是去京城送草药的,他坚持要报答沈凡,沈凡却指着地上的草药说:“不如您给我讲讲这些草药的用处,我正好想学学。” 张郎中乐了,忍着疼给沈凡讲起草药的药性,什么草能治咳嗽,什么花能止血,讲得头头是道。沈凡听得认真,像只好学的小猫,时不时点头记在心里——他觉得这些知识说不定以后能用得上。 天黑时,他们在附近的村子借宿。张郎中拉着沈凡的手说:“小友,你是个好人。到了京城,若是有难处,就去东市的‘百草堂’找我,那是我师弟开的,报我的名字就行。” 沈凡谢过他,心里又多了份底气。 一路走走停停,沈凡的竹筐里多了不少东西:阿秀给的绣帕(上面绣着朵杏花,针脚细密),张郎中送的草药图谱,还有沿途孩子们塞给他的野果子(虽然已经蔫了)。这些东西不值钱,却像一颗颗暖珠,串起了这段旅程的温情。 离京城越来越近,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有骑马的官差,有坐轿的富商,还有背着行囊的学子。沈凡骑着老黄牛,穿着粗布褂子,在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却没人敢小看他——因为他身后跟着阿秀(抱着琵琶,气质出众),旁边走着张郎中(虽带病容,却自有气度),连老黄牛都被他们喂得油光水滑,透着股不一般的安稳。 沈凡摸了摸怀里的《新农记》手稿,又看了看身边的人,突然觉得,这段赴京的路,比他想象中热闹多了。 明天,应该就能看到京城的城墙了? 嗯,到了京城,先找个地方住下,然后去见见周大人,告诉他,这一路的见闻,比书里写的还精彩。 第12章 赴京 沈凡骑在老黄牛背上,晃晃悠悠往京城赶。老黄牛性子慢,走得比旺财散步还悠闲,沈凡倒不着急,正好趁机看看沿途的风景——田野里的麦子泛着青,河边的柳树垂着绿,偶尔有几只麻雀落在牛背上,叽叽喳喳的,像在跟他搭话。 他这辈子(包括当猫时)从没出过远门,看什么都新鲜。路过小镇,他会盯着捏糖人的摊子看半天,觉得那五颜六色的糖人比空间里的草莓还诱人;走到河边,他会停下来让老黄牛喝水,自己则蹲在岸边,看水里的鱼游来游去,手痒得想伸进去抓——这是当猫时留下的“捕鱼本能”,幸好及时忍住,不然非得掉河里不可。 第一天住店就闹了笑话。店家给了他一间房,铺着干净的被褥,他却不习惯睡床,总觉得不如自己那硬邦邦的硬板床舒服。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蹲在窗台上,像只守夜的猫,盯着月亮发呆。店里的伙计起夜看到,吓得差点喊“闹鬼”,等看清是他,哭笑不得:“客官,床在屋里呢,蹲窗台上干啥?” 沈凡红着脸跳下来,含糊道:“透气,透气。” 第二天路过一片杏林,熟透的杏子落了一地,黄澄澄的像撒了满地金珠子。沈凡想起三花最爱吃林朵朵买的杏干,忍不住跳下车,捡起几个品相好的,用灵泉水洗了洗,刚要往嘴里塞,突然窜出个小屁孩,叉着腰喊:“这是我家的杏!你凭啥吃?” 沈凡愣住了,像只偷东西被抓包的猫,慌忙把杏子递过去:“对不起,我不知道……” 小屁孩却不依不饶,抱着他的腿不放,非要他赔银子。沈凡正尴尬,一个农妇跑过来,揪着小屁孩的耳朵骂:“没规矩的东西!人家是路过的客人,你也敢讹?”她给沈凡道了歉,还塞了满满一布袋杏子,“别跟孩子一般见识,路上吃。” 沈凡接过布袋,心里暖烘烘的。他把袋子里的杏子倒出一半,塞进小屁孩怀里:“给你,甜的。”小屁孩愣了愣,抓起一个啃起来,含糊道:“谢……谢谢哥哥。” 走了没多远,天突然变了脸,下起了瓢泼大雨。沈凡赶紧牵着老黄牛躲进路边的破庙,庙里已经躲了不少人,有行商的、赶路的,还有个卖唱的姑娘,抱着琵琶瑟瑟发抖。 沈凡把老黄牛拴在柱子上,自己找了个角落坐下,刚想拿出干粮,就见那卖唱姑娘被两个醉汉缠上了。“小娘子,唱个曲儿听听呗?”“陪哥哥们喝两杯,少不了你的好处!” 姑娘吓得脸色发白,抱着琵琶往后缩。沈凡心里的“猫毛”瞬间竖了起来——他最看不惯欺负弱小,就像以前在小区,看到大黑狗欺负流浪猫,他总会冲上去哈气。 他站起身,故意咳嗽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股冷意:“光天化日,欺负一个姑娘,算什么本事?” 醉汉们转过头,见他是个文弱书生,不屑地笑了:“哪来的穷酸,也敢管爷爷的闲事?” 沈凡没说话,只是慢慢走过去,挡在姑娘身前。他没学过打架,但当猫时练出的敏捷还在,真要动手,未必会输。就在这时,庙里的其他路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出声:“人家姑娘不容易,别欺负她!”“再闹我们报官了!” 醉汉们见众怒难犯,骂骂咧咧地走了。姑娘对着沈凡福了福身,声音哽咽:“多谢公子相救。” 沈凡摆摆手:“举手之劳。”他把自己的干粮分了一半给她,“先垫垫肚子。” 姑娘叫阿秀,是去京城寻亲的,没想到遇上大雨,还差点被欺负。她抱着琵琶,给沈凡唱了支曲子,琴声悠扬,像山涧的流水,听得沈凡忘了赶路的疲惫。 雨停后,大家结伴同行。阿秀的琵琶弹得好,路上总能引来不少人听,偶尔有人打赏,她会分一半给沈凡:“若不是公子,我怕是早就走投无路了。”沈凡推辞不过,就用这些钱给大家买些茶水点心,像个操心的“猫妈妈”,总想着让身边的人都舒坦点。 这天路过一个驿站,沈凡突然想起周大人的信,便想去借笔墨写封回信。驿站的驿丞见他穿着普通,本不想搭理,直到沈凡拿出周大人给的腰牌,驿丞的态度顿时变了,点头哈腰地把他请进上房:“不知是周大人的贵客,失敬失敬!” 沈凡被他的态度转变弄得浑身不自在,匆匆写了封信,说自己在路上,不日便到京城,就赶紧离开了。他实在不习惯这种前倨后恭的嘴脸,还是村里人的直来直去更合心意。 离开驿站没多远,就看到路边围着一群人,指指点点的。沈凡挤进去一看,只见地上躺着个老汉,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像是犯了急病,旁边还倒着辆独轮车,车上的草药撒了一地。 “这不是张郎中吗?”有人认出了老汉,“怕是赶路太急,犯了心口疼。”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可咋整?” 沈凡心里一动,想起自己葫芦里的灵泉水。他挤到前面,对众人说:“我这里有瓶山泉水,或许能救急。” 众人半信半疑,有人说:“这时候了,死马当活马医!” 沈凡拧开葫芦,小心地给张郎中灌了两口灵泉水。没过多久,张郎中的脸色居然缓和了些,嘴唇也有了血色,慢慢睁开了眼睛。 “水……水……”张郎中虚弱地说。 沈凡又给了他两口,他才缓过神来,抓住沈凡的手:“多谢……多谢小友救命之恩,这水……” “是山涧的活水,碰巧管用。”沈凡赶紧打断他,怕露了馅。 张郎中是去京城送草药的,他坚持要报答沈凡,沈凡却指着地上的草药说:“不如您给我讲讲这些草药的用处,我正好想学学。” 张郎中乐了,忍着疼给沈凡讲起草药的药性,什么草能治咳嗽,什么花能止血,讲得头头是道。沈凡听得认真,像只好学的小猫,时不时点头记在心里——他觉得这些知识说不定以后能用得上。 天黑时,他们在附近的村子借宿。张郎中拉着沈凡的手说:“小友,你是个好人。到了京城,若是有难处,就去东市的‘百草堂’找我,那是我师弟开的,报我的名字就行。” 沈凡谢过他,心里又多了份底气。 一路走走停停,沈凡的竹筐里多了不少东西:阿秀给的绣帕(上面绣着朵杏花,针脚细密),张郎中送的草药图谱,还有沿途孩子们塞给他的野果子(虽然已经蔫了)。这些东西不值钱,却像一颗颗暖珠,串起了这段旅程的温情。 离京城越来越近,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有骑马的官差,有坐轿的富商,还有背着行囊的学子。沈凡骑着老黄牛,穿着粗布褂子,在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却没人敢小看他——因为他身后跟着阿秀(抱着琵琶,气质出众),旁边走着张郎中(虽带病容,却自有气度),连老黄牛都被他们喂得油光水滑,透着股不一般的安稳。 沈凡摸了摸怀里的《新农记》手稿,又看了看身边的人,突然觉得,这段赴京的路,比他想象中热闹多了。 明天,应该就能看到京城的城墙了? 嗯,到了京城,先找个地方住下,然后去见见周大人,告诉他,这一路的见闻,比书里写的还精彩。 第13章 初入京城 远远望见京城城墙时,沈凡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那城墙比村里的老槐树粗十倍,青砖黛瓦连绵不绝,城门处车水马龙,叫卖声、马蹄声、车轮声混在一起,比镇上赶集热闹一百倍,看得他眼睛都直了,像只第一次进大观园的猫。 “这就是京城啊……”他喃喃自语,连老黄牛都仰着头“哞”了一声,像是在惊叹。 阿秀笑着说:“沈公子,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我去寻我亲戚,您也歇歇脚。”张郎中也道:“我先去百草堂交差,回头再去找你。” 三人在城门口分了手,沈凡牵着老黄牛,站在人潮里,突然有点发懵——京城太大了,大得让他不知道该往哪走,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他跟着人流往前走,眼睛不够用似的东张西望:卖糖葫芦的小贩举着红彤彤的串儿穿梭,说书先生在茶馆门口拍着惊堂木,穿绫罗绸缎的小姐丫鬟坐在马车里,帘子掀开一角,露出鬓边的珠花……这一切都新鲜得让他忘了走路,好几次差点被马车撞到,幸好老黄牛机灵,总能及时停下。 找客栈又闹了笑话。他走进一家看起来干净的客栈,掌柜的见他牵着牛,穿着粗布褂子,皱着眉说:“本店客满了。”沈凡不信,明明门口还挂着“有空房”的牌子,可他嘴笨,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牵着牛走了。 接连被两家客栈拒之门外,沈凡才明白——人家是嫌他土气,不像住得起客栈的。他有点生气,又有点委屈,像只被主人赶出家门的猫,蹲在墙角摸着老黄牛的脖子发呆:“咱们长得是寒碜了点,可也不是坏人啊。” 老黄牛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在安慰。 正发愁时,一个穿短打的伙计路过,见他可怜,指着不远处说:“往前走到巷子口,有家‘顺安客栈’,掌柜的是个实在人,你去试试。” 沈凡谢过伙计,牵着牛往巷子走。顺安客栈不大,却收拾得干净,掌柜的是个圆脸的中年人,见他牵着牛,也没嫌弃,笑着说:“牛可以拴在后院,给它点草料就行。住店是?给你间上房,便宜点,三十文一天。” 沈凡松了口气,赶紧点头:“谢谢掌柜的!” 安顿下来后,沈凡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买“礼物”。他记得答应过柳文轩,便揣着银子往集市走。京城的集市比他想象中还热闹,有卖玩具的、卖吃食的、卖布料的……他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看到了逗猫棒,羽毛做的,五颜六色,比他想象中好看。 “老板,这个多少钱?”他指着逗猫棒问。 老板见他穿着普通,随口道:“一两银子。” 沈凡吓了一跳——一两银子能买半车土豆了!他吐了吐舌头,赶紧放下,心里嘀咕:京城的东西也太贵了,旺财,对不住了,回去我给你拔根鸡毛自己做一个。 他没买逗猫棒,买了点京城特产的糕点,打算带给柳文轩和村民们尝尝,又买了块肉骨头,用油纸包好——虽然不能给旺财带逗猫棒,带根肉骨头也算没食言。 第二天,沈凡按照周大人信上的地址,去户部衙门拜访。衙门门口站岗的侍卫见他穿着粗布褂子,拦住不让进:“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沈凡拿出周大人给的腰牌:“我找周大人,是他让我来的。” 侍卫见了腰牌,态度顿时变了,恭敬地说:“原来是周大人的客人,您稍等,小的这就去通报。” 没过多久,周大人的随从匆匆跑出来,笑着说:“沈先生,周大人正在会客,让您先去偏厅稍等。” 沈凡跟着随从走进衙门,心里直打鼓。户部衙门比村里的祠堂气派多了,红墙金瓦,雕梁画栋,连地上的石板都擦得锃亮。他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踩脏了地,像只踮着脚走路的猫。 偏厅里已经有几个人在等,都是穿着官服的,见沈凡进来,都好奇地打量他,眼神里带着点轻视——大概从没见过穿着粗布褂子的“客人”。 沈凡假装没看见,找了个角落的椅子坐下,手里紧紧攥着那本《新农记》手稿,手心都出汗了。他想起柳文轩的话,告诉自己别紧张,他是来交流农法的,不是来比衣服的。 等了约莫一个时辰,周大人才走过来,脸上带着歉意:“沈小友,让你久等了。” “不碍事,周大人。”沈凡赶紧站起来。 周大人拉着他的手,对在场的人介绍:“这位就是沈凡沈小友,我跟你们说过的,种出番茄、土豆的那位年轻人。” 众人这才收起轻视,纷纷拱手:“久仰沈先生大名。” 沈凡红着脸回礼,心里有点飘飘然——还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先生”。 周大人带着沈凡去了农学馆。农学馆里有不少先生,都是研究农桑的,见了沈凡,就拉着他讨论起种植技术。沈凡把自己在村里的实践经验(当然隐去了空间的事)说了说,从灵泉水浸泡种子的效果,到土豆的储存方法,讲得头头是道,连几位老学究都频频点头。 “沈小友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见识,难得!难得!”一位白胡子先生抚着胡须赞叹。 沈凡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和朋友一起琢磨的,还有很多不足。” 周大人笑着说:“我就说沈小友是个可塑之才。这样,你先在农学馆住下,和各位先生多交流交流,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求之不得,赶紧答应了。 在农学馆的日子,沈凡像块海绵,拼命吸收着知识。他跟着先生们看农书、做实验,甚至去京郊的皇家田庄考察,看到了比村里大十倍的稻田,比空间里长得还壮的玉米,眼界大开。 但“猫习性”还是时不时冒出来。 农学馆的先生们爱喝茶,沈凡跟着喝了几次,却总觉得不如灵泉水解渴,每次喝茶都偷偷往杯子里兑点灵泉水(他装在小葫芦里带在身上),结果被一位先生发现了:“沈小友,你的茶水怎么比我们的甜?”吓得他赶紧说:“可能是……是我这杯子的缘故。” 田庄里养了只白猫,总爱趴在晒谷场上睡觉。沈凡见了,总忍不住想凑过去,像以前和三花那样互相舔舔毛。有次他蹲在白猫旁边,学着猫的样子“喵”了一声,白猫吓得炸了毛,对着他哈气,引来一群人围观,他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还保留着囤粮的习惯。农学馆的伙食不错,每天都有肉,他却总把馒头偷偷藏起来,塞在枕头底下,像只怕饿肚子的猫。有次被打扫的杂役发现了,杂役笑着问:“沈先生,您这是怕晚上饿啊?”他红着脸点点头,心里却在想:万一哪天粮食不够了呢? 日子久了,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有点“怪”却很实在的年轻人。先生们欣赏他的实践经验,杂役们喜欢他的随和(他从不摆架子,还会帮着干活),连那只白猫,后来见了他也不炸毛了,偶尔会允许他摸两下。 这天,沈凡收到了柳文轩的信,说村里的水稻丰收了,村民们都念叨着他,还说旺财长得壮实了,天天守在村口等他回去。 沈凡拿着信,心里暖暖的。他站在农学馆的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想家了。 但他知道,他还不能回去。他要把学到的知识都记下来,编进《新农记》里,等回去的时候,要让村里的土地长出更多粮食,让更多人过上好日子。 嗯,再待一阵子,等把皇家田庄的水稻种植方法学透了就回去。 旺财,等着我给你带肉骨头啊。 第13章 初入京城 远远望见京城城墙时,沈凡的心跳得像揣了只兔子——那城墙比村里的老槐树粗十倍,青砖黛瓦连绵不绝,城门处车水马龙,叫卖声、马蹄声、车轮声混在一起,比镇上赶集热闹一百倍,看得他眼睛都直了,像只第一次进大观园的猫。 “这就是京城啊……”他喃喃自语,连老黄牛都仰着头“哞”了一声,像是在惊叹。 阿秀笑着说:“沈公子,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我去寻我亲戚,您也歇歇脚。”张郎中也道:“我先去百草堂交差,回头再去找你。” 三人在城门口分了手,沈凡牵着老黄牛,站在人潮里,突然有点发懵——京城太大了,大得让他不知道该往哪走,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他跟着人流往前走,眼睛不够用似的东张西望:卖糖葫芦的小贩举着红彤彤的串儿穿梭,说书先生在茶馆门口拍着惊堂木,穿绫罗绸缎的小姐丫鬟坐在马车里,帘子掀开一角,露出鬓边的珠花……这一切都新鲜得让他忘了走路,好几次差点被马车撞到,幸好老黄牛机灵,总能及时停下。 找客栈又闹了笑话。他走进一家看起来干净的客栈,掌柜的见他牵着牛,穿着粗布褂子,皱着眉说:“本店客满了。”沈凡不信,明明门口还挂着“有空房”的牌子,可他嘴笨,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牵着牛走了。 接连被两家客栈拒之门外,沈凡才明白——人家是嫌他土气,不像住得起客栈的。他有点生气,又有点委屈,像只被主人赶出家门的猫,蹲在墙角摸着老黄牛的脖子发呆:“咱们长得是寒碜了点,可也不是坏人啊。” 老黄牛舔了舔他的手,像是在安慰。 正发愁时,一个穿短打的伙计路过,见他可怜,指着不远处说:“往前走到巷子口,有家‘顺安客栈’,掌柜的是个实在人,你去试试。” 沈凡谢过伙计,牵着牛往巷子走。顺安客栈不大,却收拾得干净,掌柜的是个圆脸的中年人,见他牵着牛,也没嫌弃,笑着说:“牛可以拴在后院,给它点草料就行。住店是?给你间上房,便宜点,三十文一天。” 沈凡松了口气,赶紧点头:“谢谢掌柜的!” 安顿下来后,沈凡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买“礼物”。他记得答应过柳文轩,便揣着银子往集市走。京城的集市比他想象中还热闹,有卖玩具的、卖吃食的、卖布料的……他在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看到了逗猫棒,羽毛做的,五颜六色,比他想象中好看。 “老板,这个多少钱?”他指着逗猫棒问。 老板见他穿着普通,随口道:“一两银子。” 沈凡吓了一跳——一两银子能买半车土豆了!他吐了吐舌头,赶紧放下,心里嘀咕:京城的东西也太贵了,旺财,对不住了,回去我给你拔根鸡毛自己做一个。 他没买逗猫棒,买了点京城特产的糕点,打算带给柳文轩和村民们尝尝,又买了块肉骨头,用油纸包好——虽然不能给旺财带逗猫棒,带根肉骨头也算没食言。 第二天,沈凡按照周大人信上的地址,去户部衙门拜访。衙门门口站岗的侍卫见他穿着粗布褂子,拦住不让进:“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沈凡拿出周大人给的腰牌:“我找周大人,是他让我来的。” 侍卫见了腰牌,态度顿时变了,恭敬地说:“原来是周大人的客人,您稍等,小的这就去通报。” 没过多久,周大人的随从匆匆跑出来,笑着说:“沈先生,周大人正在会客,让您先去偏厅稍等。” 沈凡跟着随从走进衙门,心里直打鼓。户部衙门比村里的祠堂气派多了,红墙金瓦,雕梁画栋,连地上的石板都擦得锃亮。他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踩脏了地,像只踮着脚走路的猫。 偏厅里已经有几个人在等,都是穿着官服的,见沈凡进来,都好奇地打量他,眼神里带着点轻视——大概从没见过穿着粗布褂子的“客人”。 沈凡假装没看见,找了个角落的椅子坐下,手里紧紧攥着那本《新农记》手稿,手心都出汗了。他想起柳文轩的话,告诉自己别紧张,他是来交流农法的,不是来比衣服的。 等了约莫一个时辰,周大人才走过来,脸上带着歉意:“沈小友,让你久等了。” “不碍事,周大人。”沈凡赶紧站起来。 周大人拉着他的手,对在场的人介绍:“这位就是沈凡沈小友,我跟你们说过的,种出番茄、土豆的那位年轻人。” 众人这才收起轻视,纷纷拱手:“久仰沈先生大名。” 沈凡红着脸回礼,心里有点飘飘然——还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先生”。 周大人带着沈凡去了农学馆。农学馆里有不少先生,都是研究农桑的,见了沈凡,就拉着他讨论起种植技术。沈凡把自己在村里的实践经验(当然隐去了空间的事)说了说,从灵泉水浸泡种子的效果,到土豆的储存方法,讲得头头是道,连几位老学究都频频点头。 “沈小友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见识,难得!难得!”一位白胡子先生抚着胡须赞叹。 沈凡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和朋友一起琢磨的,还有很多不足。” 周大人笑着说:“我就说沈小友是个可塑之才。这样,你先在农学馆住下,和各位先生多交流交流,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求之不得,赶紧答应了。 在农学馆的日子,沈凡像块海绵,拼命吸收着知识。他跟着先生们看农书、做实验,甚至去京郊的皇家田庄考察,看到了比村里大十倍的稻田,比空间里长得还壮的玉米,眼界大开。 但“猫习性”还是时不时冒出来。 农学馆的先生们爱喝茶,沈凡跟着喝了几次,却总觉得不如灵泉水解渴,每次喝茶都偷偷往杯子里兑点灵泉水(他装在小葫芦里带在身上),结果被一位先生发现了:“沈小友,你的茶水怎么比我们的甜?”吓得他赶紧说:“可能是……是我这杯子的缘故。” 田庄里养了只白猫,总爱趴在晒谷场上睡觉。沈凡见了,总忍不住想凑过去,像以前和三花那样互相舔舔毛。有次他蹲在白猫旁边,学着猫的样子“喵”了一声,白猫吓得炸了毛,对着他哈气,引来一群人围观,他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还保留着囤粮的习惯。农学馆的伙食不错,每天都有肉,他却总把馒头偷偷藏起来,塞在枕头底下,像只怕饿肚子的猫。有次被打扫的杂役发现了,杂役笑着问:“沈先生,您这是怕晚上饿啊?”他红着脸点点头,心里却在想:万一哪天粮食不够了呢? 日子久了,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有点“怪”却很实在的年轻人。先生们欣赏他的实践经验,杂役们喜欢他的随和(他从不摆架子,还会帮着干活),连那只白猫,后来见了他也不炸毛了,偶尔会允许他摸两下。 这天,沈凡收到了柳文轩的信,说村里的水稻丰收了,村民们都念叨着他,还说旺财长得壮实了,天天守在村口等他回去。 沈凡拿着信,心里暖暖的。他站在农学馆的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突然想家了。 但他知道,他还不能回去。他要把学到的知识都记下来,编进《新农记》里,等回去的时候,要让村里的土地长出更多粮食,让更多人过上好日子。 嗯,再待一阵子,等把皇家田庄的水稻种植方法学透了就回去。 旺财,等着我给你带肉骨头啊。 第14章 农学馆 沈凡在农学馆待了三个月,从最初的手足无措,渐渐变得从容。他跟着先生们研究土壤改良,记录不同作物的生长周期,甚至参与了京郊田庄的灌溉系统改造——虽然他提的建议总带着点“野路子”(比如“清晨浇水比正午好”“杂草要连根拔才不会复生”),却总能歪打正着,解决不少实际问题。 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起了波澜。 这天,农学馆的李博士(负责皇家田庄的作物培育)气冲冲地闯进议事厅,手里举着一株蔫巴巴的玉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京郊田庄的玉米突然大面积枯萎,用了多少法子都没用,再这样下去,秋收要打水漂了!” 众人围上去看,那玉米叶子发黄卷曲,根须发黑,明显是得了怪病。几位老学究皱着眉讨论,有的说是虫害,有的说是土壤问题,争执了半天也没个定论。 沈凡凑过去,仔细闻了闻玉米杆,又捏了捏土壤,突然想起空间里的菜苗——有次他不小心把洗碗水倒在菜地里,菜苗就变成了这副模样,后来才知道是水太“油”,烧坏了根。 “李博士,”他犹豫着开口,“田庄最近是不是换了灌溉的水源?” 李博士一愣:“没错,前阵子引了护城河的水,比以前的井水方便多了,难道……” “护城河的水看着干净,其实里面有不少油脂杂物,”沈凡解释道,“玉米的根嫩,经不起这些东西‘烧’,时间长了就会枯萎。” 这话一出,众人都愣住了。李博士皱眉:“可我们过滤过了啊。” “普通过滤没用,”沈凡想起空间灵泉水的清澈,“得用细沙和木炭多滤几遍,把油脂吸干净才行。” 李博士将信将疑,但眼下没别的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赶紧让人按沈凡说的法子改造灌溉系统。 三天后,李博士兴冲冲地跑回来,手里举着一株绿油油的玉米:“活了!真活了!沈小友,你真是神了!” 原来他们改用过滤后的水浇灌,枯萎的玉米竟慢慢缓了过来,新抽出的叶子嫩得能掐出水。农学馆的先生们看沈凡的眼神彻底变了,再没人觉得他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反而纷纷请教他各种种植难题。 沈凡被捧得有点不好意思,只能老实说:“这些都是我在村里种庄稼摸索出来的,不算什么本事。” 可他没注意到,角落里有双眼睛正冷冷地盯着他——那是刚从南方调来的王博士,一直觉得沈凡“没读过几本农书,全靠运气”,见他出了风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没过多久,王博士负责的水稻田出了问题——稻穗长得饱满,却结不出实,像是被什么东西“啃”过。他一口咬定是沈凡搞的鬼:“肯定是你嫉妒我负责的田庄,偷偷下了手脚!” 沈凡又气又急,像只被冤枉的猫,浑身的毛都要竖起来:“我没有!” 周大人闻讯赶来,看着空瘪的稻穗,皱起了眉:“都别吵,先查清楚原因。” 沈凡蹲在稻田里,仔细翻看稻穗和叶片,突然发现稻杆上有几个细小的虫洞,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是稻螟虫!”他肯定地说,“这种虫子藏在稻杆里,啃食稻穗的养分,外面看不出来。” 王博士却冷笑:“你怎么证明?别是想找借口脱罪!” 沈凡没理他,只是对周大人说:“找些煤油来,再拿根针。” 众人不解,却还是照做了。沈凡用针挑开有虫洞的稻杆,果然挑出一只白白的小虫子,他把煤油滴在虫洞里,没过多久,就看到虫子从里面爬出来,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这种虫子怕煤油,”他解释道,“只要在虫洞滴点煤油,就能杀死它们。” 王博士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再也说不出话来。周大人瞪了他一眼:“查清楚再说话,别冤枉了好人!” 经此一事,沈凡在农学馆彻底站稳了脚跟。连最挑剔的老学究都对他赞不绝口:“沈小友的实践经验,比我们埋在书堆里有用多了!” 沈凡却没骄傲,反而把自己的经验和农学馆的理论结合起来,把《新农记》的手稿改了又改,添了不少新内容:如何过滤灌溉水、如何防治稻螟虫、如何让土豆储存更久……柳文轩的字迹旁,渐渐多了他的批注,两种笔迹交织在一起,像两个人在纸上对话。 这天,周大人把沈凡叫到书房,递给他一份奏折:“我把你的种植方法写进了奏折,陛下看了很满意,说要召见你。” 沈凡吓得差点把奏折掉在地上:“见……见陛下?” “别怕,”周大人笑着说,“陛下也是个务实的人,就想听听你讲讲百姓种地的难处,还有你的好法子。” 见皇帝的前一晚,沈凡紧张得睡不着,像只即将被带去看兽医的猫,在屋里踱来踱去。他把《新农记》手稿翻了又翻,把想说的话在心里练了无数遍,生怕说错一个字。 第二天,沈凡跟着周大人走进皇宫,心里的紧张被眼前的景象冲淡了几分——皇宫比他想象中朴素,没有说书先生说的“金砖铺地”,只有干净的石板路和郁郁葱葱的树木,空气里甚至飘着泥土的清香,像个大农庄。 皇帝在御花园见了他。出乎意料的是,皇帝很年轻,穿着普通的龙袍,正蹲在菜园里摘黄瓜,看见沈凡,笑着招手:“你就是沈凡?过来,尝尝这黄瓜,是朕亲手种的。” 沈凡走过去,接过黄瓜咬了一口,脆生生的,有点像空间里的味道。他突然不紧张了,像和村里的长辈聊天一样,说起了村里的土豆、水稻,说起了柳文轩的农书,说起了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风调雨顺,有口吃的”。 皇帝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你说得对,百姓的日子过好了,国家才能稳。你的农书,朕看过了,很好,要尽快刊印,发给各地的农户。” 沈凡心里一热,连忙跪下:“谢陛下!” “起来,”皇帝扶起他,“朕赏你个‘农科博士’的头衔,留在农学馆,继续研究农法,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个穿成穷书生的猫,居然能得到皇帝的赏识。 离开皇宫时,周大人拍着他的肩膀说:“这下放心了?你的本事,终于能帮到更多人了。” 沈凡看着手里的“农科博士”令牌,突然想家了。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柳文轩,告诉村里的张婶、李伯,告诉旺财——他们的努力,终于被看到了。 他给柳文轩写了封信,说自己很快就回去,带着刊印好的《新农记》,带着皇帝的赏赐,带着满肚子的新知识。 信的最后,他写道:“京城很好,但没有村里的土豆香。等我回去,我们一起种出更多粮食,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饱饭。” 放下笔,沈凡看着窗外的月光,像看到了村里的老槐树。他知道,京城的繁华再盛,也比不上故土的暖。 回去的日子,不远了。 嗯,回去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一根真正的逗猫棒——这次,一定要买最好的那种。 第14章 农学馆 沈凡在农学馆待了三个月,从最初的手足无措,渐渐变得从容。他跟着先生们研究土壤改良,记录不同作物的生长周期,甚至参与了京郊田庄的灌溉系统改造——虽然他提的建议总带着点“野路子”(比如“清晨浇水比正午好”“杂草要连根拔才不会复生”),却总能歪打正着,解决不少实际问题。 可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起了波澜。 这天,农学馆的李博士(负责皇家田庄的作物培育)气冲冲地闯进议事厅,手里举着一株蔫巴巴的玉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京郊田庄的玉米突然大面积枯萎,用了多少法子都没用,再这样下去,秋收要打水漂了!” 众人围上去看,那玉米叶子发黄卷曲,根须发黑,明显是得了怪病。几位老学究皱着眉讨论,有的说是虫害,有的说是土壤问题,争执了半天也没个定论。 沈凡凑过去,仔细闻了闻玉米杆,又捏了捏土壤,突然想起空间里的菜苗——有次他不小心把洗碗水倒在菜地里,菜苗就变成了这副模样,后来才知道是水太“油”,烧坏了根。 “李博士,”他犹豫着开口,“田庄最近是不是换了灌溉的水源?” 李博士一愣:“没错,前阵子引了护城河的水,比以前的井水方便多了,难道……” “护城河的水看着干净,其实里面有不少油脂杂物,”沈凡解释道,“玉米的根嫩,经不起这些东西‘烧’,时间长了就会枯萎。” 这话一出,众人都愣住了。李博士皱眉:“可我们过滤过了啊。” “普通过滤没用,”沈凡想起空间灵泉水的清澈,“得用细沙和木炭多滤几遍,把油脂吸干净才行。” 李博士将信将疑,但眼下没别的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赶紧让人按沈凡说的法子改造灌溉系统。 三天后,李博士兴冲冲地跑回来,手里举着一株绿油油的玉米:“活了!真活了!沈小友,你真是神了!” 原来他们改用过滤后的水浇灌,枯萎的玉米竟慢慢缓了过来,新抽出的叶子嫩得能掐出水。农学馆的先生们看沈凡的眼神彻底变了,再没人觉得他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反而纷纷请教他各种种植难题。 沈凡被捧得有点不好意思,只能老实说:“这些都是我在村里种庄稼摸索出来的,不算什么本事。” 可他没注意到,角落里有双眼睛正冷冷地盯着他——那是刚从南方调来的王博士,一直觉得沈凡“没读过几本农书,全靠运气”,见他出了风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没过多久,王博士负责的水稻田出了问题——稻穗长得饱满,却结不出实,像是被什么东西“啃”过。他一口咬定是沈凡搞的鬼:“肯定是你嫉妒我负责的田庄,偷偷下了手脚!” 沈凡又气又急,像只被冤枉的猫,浑身的毛都要竖起来:“我没有!” 周大人闻讯赶来,看着空瘪的稻穗,皱起了眉:“都别吵,先查清楚原因。” 沈凡蹲在稻田里,仔细翻看稻穗和叶片,突然发现稻杆上有几个细小的虫洞,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是稻螟虫!”他肯定地说,“这种虫子藏在稻杆里,啃食稻穗的养分,外面看不出来。” 王博士却冷笑:“你怎么证明?别是想找借口脱罪!” 沈凡没理他,只是对周大人说:“找些煤油来,再拿根针。” 众人不解,却还是照做了。沈凡用针挑开有虫洞的稻杆,果然挑出一只白白的小虫子,他把煤油滴在虫洞里,没过多久,就看到虫子从里面爬出来,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这种虫子怕煤油,”他解释道,“只要在虫洞滴点煤油,就能杀死它们。” 王博士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再也说不出话来。周大人瞪了他一眼:“查清楚再说话,别冤枉了好人!” 经此一事,沈凡在农学馆彻底站稳了脚跟。连最挑剔的老学究都对他赞不绝口:“沈小友的实践经验,比我们埋在书堆里有用多了!” 沈凡却没骄傲,反而把自己的经验和农学馆的理论结合起来,把《新农记》的手稿改了又改,添了不少新内容:如何过滤灌溉水、如何防治稻螟虫、如何让土豆储存更久……柳文轩的字迹旁,渐渐多了他的批注,两种笔迹交织在一起,像两个人在纸上对话。 这天,周大人把沈凡叫到书房,递给他一份奏折:“我把你的种植方法写进了奏折,陛下看了很满意,说要召见你。” 沈凡吓得差点把奏折掉在地上:“见……见陛下?” “别怕,”周大人笑着说,“陛下也是个务实的人,就想听听你讲讲百姓种地的难处,还有你的好法子。” 见皇帝的前一晚,沈凡紧张得睡不着,像只即将被带去看兽医的猫,在屋里踱来踱去。他把《新农记》手稿翻了又翻,把想说的话在心里练了无数遍,生怕说错一个字。 第二天,沈凡跟着周大人走进皇宫,心里的紧张被眼前的景象冲淡了几分——皇宫比他想象中朴素,没有说书先生说的“金砖铺地”,只有干净的石板路和郁郁葱葱的树木,空气里甚至飘着泥土的清香,像个大农庄。 皇帝在御花园见了他。出乎意料的是,皇帝很年轻,穿着普通的龙袍,正蹲在菜园里摘黄瓜,看见沈凡,笑着招手:“你就是沈凡?过来,尝尝这黄瓜,是朕亲手种的。” 沈凡走过去,接过黄瓜咬了一口,脆生生的,有点像空间里的味道。他突然不紧张了,像和村里的长辈聊天一样,说起了村里的土豆、水稻,说起了柳文轩的农书,说起了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风调雨顺,有口吃的”。 皇帝听得认真,时不时点头:“你说得对,百姓的日子过好了,国家才能稳。你的农书,朕看过了,很好,要尽快刊印,发给各地的农户。” 沈凡心里一热,连忙跪下:“谢陛下!” “起来,”皇帝扶起他,“朕赏你个‘农科博士’的头衔,留在农学馆,继续研究农法,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沈凡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个穿成穷书生的猫,居然能得到皇帝的赏识。 离开皇宫时,周大人拍着他的肩膀说:“这下放心了?你的本事,终于能帮到更多人了。” 沈凡看着手里的“农科博士”令牌,突然想家了。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柳文轩,告诉村里的张婶、李伯,告诉旺财——他们的努力,终于被看到了。 他给柳文轩写了封信,说自己很快就回去,带着刊印好的《新农记》,带着皇帝的赏赐,带着满肚子的新知识。 信的最后,他写道:“京城很好,但没有村里的土豆香。等我回去,我们一起种出更多粮食,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饱饭。” 放下笔,沈凡看着窗外的月光,像看到了村里的老槐树。他知道,京城的繁华再盛,也比不上故土的暖。 回去的日子,不远了。 嗯,回去第一件事,就是给旺财一根真正的逗猫棒——这次,一定要买最好的那种。 第15章 归乡前 沈凡要回村的消息像长了翅膀,很快传遍了农学馆。先生们舍不得他走,拉着他问东问西,有的塞给他新刊印的农书,有的把自己研究半生的笔记塞给他:“拿着,回去用得上,遇到难题就写信来问。” 李博士更是拉着他去京郊田庄,把改良后的灌溉系统仔仔细细讲了一遍,还让他带了些新培育的玉米种子:“这品种抗虫害,产量高,回去种种看,定能让村里人多收几担粮。” 沈凡把这些东西一一收好,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火炉。他本以为京城是个冷冰冰的地方,没想到竟也藏着这么多温情,像冬天里挤在一起取暖的猫,看似疏远,实则心连着心。 周大人特意摆了桌酒席为他践行。席间,周大人把一本盖了章的《新农记》递给她:“这是第一批刊印的,陛下亲笔题了字,你带回去,也算给村里的乡亲们一个交代。” 沈凡接过书,只见封面上“新农记”三个大字苍劲有力,果然是皇帝的笔迹。他小心地抱在怀里,像抱着块稀世珍宝——这不仅是他和柳文轩的心血,更是天下农户的希望。 “周大人,谢谢您。”沈凡举起酒杯,第一次主动喝了口酒,辣得喉咙发烫,心里却敞亮,“若不是您,我这乡下来的书生,哪能有今天。” 周大人笑了:“是你自己有本事,也是这农桑之事该有新面貌了。回去好好干,朕……陛下还等着你的好消息呢。”他顿了顿,又道,“对了,给你备了辆马车,装种子和书方便,路上也能快些。” 沈凡心里一热,刚想推辞,周大人却按住他的手:“拿着,这不是给你的,是给那些等着吃饱饭的百姓的。” 离开京城前,沈凡去了趟百草堂。张郎中听说他要走,拉着他的手舍不得放:“怎么不多待些日子?我还想跟你讨教灵泉水……哦不,是山涧活水的用法呢。” 沈凡知道他还惦记着救命的水,便从葫芦里倒出半瓶灵泉水,装在小瓷瓶里递给她:“这水您留着,遇到急病或许能救急,只是……别让人知道来源。” 张郎中接过瓷瓶,像捧着圣旨似的小心收好:“放心,我懂。”他又塞给沈凡一大包草药,“这是治风寒和外伤的,路上带着,以防万一。” 沈凡还去了阿秀说的亲戚家。阿秀已经找到了亲人,在京城开了家小绣坊,见沈凡来,高兴得眼睛都红了:“沈公子,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她拿出一匹绣着稻穗图案的布,“这是我特意给你绣的,回去做件新褂子,也算我谢你当初的救命之恩。” 布上的稻穗金黄饱满,针脚细密,像真的能结出粮食来。沈凡摸了摸布料,软乎乎的,心里也软乎乎的。 最后,他去集市买了支最漂亮的逗猫棒——羽毛是彩色的,柄上还刻着花纹,花了他整整二两银子,肉疼得他直咧嘴,却还是宝贝似的揣在怀里。“旺财,这次肯定给你带个好的。”他小声嘀咕,像在跟远方的小狗保证。 出发那天,天刚亮,顺安客栈的掌柜就来敲门,手里提着个食盒:“沈先生,给你备了些干粮,路上吃。这京城的糕点,带回去给村里人尝尝。” 沈凡看着他冻得通红的手,心里一暖:“掌柜的,谢谢您。” “谢啥,”掌柜的笑了,“你是个好人,该有好报。以后路过京城,还来我这住。” 马车驶出京城时,沈凡掀开帘子回头望。城墙依旧高大,城门处依旧人来人往,可他心里不再是刚来时的茫然,反而多了份牵挂——这里有惦记他的人,有他留下的足迹,就像另一个家。 路上比来时顺多了。马车跑得稳,装着满车的种子、农书和温情,沈凡坐在车里,翻着《新农记》,看着自己和柳文轩的字迹,嘴角忍不住上扬。 路过当初躲雨的破庙,他特意停下,给庙里的神像添了点香火钱,想起那天一起躲雨的行商和阿秀的琴声;路过杏林,他又买了一布袋杏子,这次没人拦他,卖杏的老汉还多送了他几个:“后生,看着面善,多拿点。” 走了约莫半个月,终于看到了熟悉的村子轮廓。沈凡的心“砰砰”直跳,像揣了只蹦跶的兔子,他掀开车帘,远远就看到村口的老槐树下站着一群人,像等主人回家的猫,伸长了脖子望。 “回来了!沈先生回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人群顿时涌了过来。 柳文轩跑在最前面,穿着沈凡给他做的旧褂子,头发有点乱,却笑得像朵花:“沈兄!你可算回来了!” 沈凡刚跳下车,就被一群孩子围住了。小石头拉着他的衣角:“沈大哥,你带京城的糖人了吗?”“你见着皇帝了吗?他是不是戴着金帽子?” 沈凡笑着从车里拿出糕点分给孩子们:“糖人没带,带了更好吃的,皇帝……他跟咱们村长差不多,就是穿的衣服好点。” 正说着,一道黄影“嗖”地窜过来,扑到他腿上,是旺财!它长大了不少,像只半大的狼狗,却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抱着他的腿舔个不停,尾巴摇得像拨浪鼓。 沈凡笑着蹲下来,从怀里掏出逗猫棒,在它眼前晃了晃。旺财的眼睛瞬间亮了,跟着逗猫棒蹦来蹦去,一会儿跳起来够,一会儿原地转圈,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看,给你带的礼物。”沈凡把逗猫棒塞到它嘴里,旺财叼着跑开了,像得了宝贝似的跟其他狗炫耀。 张婶和李伯也挤过来,拉着他问长问短:“京城是不是跟画里一样?”“皇帝真的会种庄稼?”沈凡一一答了,把带来的种子分给大家:“这是京城来的新种子,产量高,咱们明年一起种。” 晚上,柳文轩在沈凡的破屋(他一直帮着打扫,还新换了窗户纸)里摆了桌酒席,村长和几个相熟的村民都来了。大家围着桌子,喝着李伯酿的米酒,吃着张婶做的菜,听沈凡讲京城的事——农学馆的先生、皇宫的菜园、皇帝的黄瓜,听得大家眼睛发亮。 “沈兄,你真给陛下讲了咱们的土豆?”柳文轩激动得脸通红。 “讲了,”沈凡笑着说,“陛下还说,要让全国都种土豆呢。” “那咱们的《新农记》……” “刊印了,”沈凡拿出那本盖了章的书,递给柳文轩,“你看,陛下还题了字。” 柳文轩捧着书,手指抚过封面,眼泪“嗒嗒”掉在书页上,却笑得像个孩子:“太好了……太好了……” 沈凡看着他,又看了看满桌的笑脸,突然觉得,这趟京城没白去。他不仅带回了种子和知识,更带回了让大家相信“日子会更好”的底气。 夜深了,大家渐渐散去。沈凡和柳文轩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旺财趴在他们脚边,嘴里还叼着那根逗猫棒。 “沈兄,以后有啥打算?”柳文轩问。 “种庄稼,”沈凡望着村里的田地,月光下像铺了层银霜,“把新种子种下去,把农学馆的法子教给大家,让咱们村、邻村,甚至更远的地方,都能吃饱饭。” 柳文轩点点头:“我跟你一起。” 沈凡笑了,像只找到了归宿的猫,心里踏实又温暖。他知道,未来的路还长,可能会有风雨,可能会有难处,但只要身边有这些人,有这片土地,有怀里的农书和心里的念想,就没什么好怕的。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空间里的菜大概又长好了,明天得进去摘些新鲜的,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嗯,就这么办。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希望。 第15章 归乡前 沈凡要回村的消息像长了翅膀,很快传遍了农学馆。先生们舍不得他走,拉着他问东问西,有的塞给他新刊印的农书,有的把自己研究半生的笔记塞给他:“拿着,回去用得上,遇到难题就写信来问。” 李博士更是拉着他去京郊田庄,把改良后的灌溉系统仔仔细细讲了一遍,还让他带了些新培育的玉米种子:“这品种抗虫害,产量高,回去种种看,定能让村里人多收几担粮。” 沈凡把这些东西一一收好,心里暖得像揣了个小火炉。他本以为京城是个冷冰冰的地方,没想到竟也藏着这么多温情,像冬天里挤在一起取暖的猫,看似疏远,实则心连着心。 周大人特意摆了桌酒席为他践行。席间,周大人把一本盖了章的《新农记》递给她:“这是第一批刊印的,陛下亲笔题了字,你带回去,也算给村里的乡亲们一个交代。” 沈凡接过书,只见封面上“新农记”三个大字苍劲有力,果然是皇帝的笔迹。他小心地抱在怀里,像抱着块稀世珍宝——这不仅是他和柳文轩的心血,更是天下农户的希望。 “周大人,谢谢您。”沈凡举起酒杯,第一次主动喝了口酒,辣得喉咙发烫,心里却敞亮,“若不是您,我这乡下来的书生,哪能有今天。” 周大人笑了:“是你自己有本事,也是这农桑之事该有新面貌了。回去好好干,朕……陛下还等着你的好消息呢。”他顿了顿,又道,“对了,给你备了辆马车,装种子和书方便,路上也能快些。” 沈凡心里一热,刚想推辞,周大人却按住他的手:“拿着,这不是给你的,是给那些等着吃饱饭的百姓的。” 离开京城前,沈凡去了趟百草堂。张郎中听说他要走,拉着他的手舍不得放:“怎么不多待些日子?我还想跟你讨教灵泉水……哦不,是山涧活水的用法呢。” 沈凡知道他还惦记着救命的水,便从葫芦里倒出半瓶灵泉水,装在小瓷瓶里递给她:“这水您留着,遇到急病或许能救急,只是……别让人知道来源。” 张郎中接过瓷瓶,像捧着圣旨似的小心收好:“放心,我懂。”他又塞给沈凡一大包草药,“这是治风寒和外伤的,路上带着,以防万一。” 沈凡还去了阿秀说的亲戚家。阿秀已经找到了亲人,在京城开了家小绣坊,见沈凡来,高兴得眼睛都红了:“沈公子,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她拿出一匹绣着稻穗图案的布,“这是我特意给你绣的,回去做件新褂子,也算我谢你当初的救命之恩。” 布上的稻穗金黄饱满,针脚细密,像真的能结出粮食来。沈凡摸了摸布料,软乎乎的,心里也软乎乎的。 最后,他去集市买了支最漂亮的逗猫棒——羽毛是彩色的,柄上还刻着花纹,花了他整整二两银子,肉疼得他直咧嘴,却还是宝贝似的揣在怀里。“旺财,这次肯定给你带个好的。”他小声嘀咕,像在跟远方的小狗保证。 出发那天,天刚亮,顺安客栈的掌柜就来敲门,手里提着个食盒:“沈先生,给你备了些干粮,路上吃。这京城的糕点,带回去给村里人尝尝。” 沈凡看着他冻得通红的手,心里一暖:“掌柜的,谢谢您。” “谢啥,”掌柜的笑了,“你是个好人,该有好报。以后路过京城,还来我这住。” 马车驶出京城时,沈凡掀开帘子回头望。城墙依旧高大,城门处依旧人来人往,可他心里不再是刚来时的茫然,反而多了份牵挂——这里有惦记他的人,有他留下的足迹,就像另一个家。 路上比来时顺多了。马车跑得稳,装着满车的种子、农书和温情,沈凡坐在车里,翻着《新农记》,看着自己和柳文轩的字迹,嘴角忍不住上扬。 路过当初躲雨的破庙,他特意停下,给庙里的神像添了点香火钱,想起那天一起躲雨的行商和阿秀的琴声;路过杏林,他又买了一布袋杏子,这次没人拦他,卖杏的老汉还多送了他几个:“后生,看着面善,多拿点。” 走了约莫半个月,终于看到了熟悉的村子轮廓。沈凡的心“砰砰”直跳,像揣了只蹦跶的兔子,他掀开车帘,远远就看到村口的老槐树下站着一群人,像等主人回家的猫,伸长了脖子望。 “回来了!沈先生回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人群顿时涌了过来。 柳文轩跑在最前面,穿着沈凡给他做的旧褂子,头发有点乱,却笑得像朵花:“沈兄!你可算回来了!” 沈凡刚跳下车,就被一群孩子围住了。小石头拉着他的衣角:“沈大哥,你带京城的糖人了吗?”“你见着皇帝了吗?他是不是戴着金帽子?” 沈凡笑着从车里拿出糕点分给孩子们:“糖人没带,带了更好吃的,皇帝……他跟咱们村长差不多,就是穿的衣服好点。” 正说着,一道黄影“嗖”地窜过来,扑到他腿上,是旺财!它长大了不少,像只半大的狼狗,却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抱着他的腿舔个不停,尾巴摇得像拨浪鼓。 沈凡笑着蹲下来,从怀里掏出逗猫棒,在它眼前晃了晃。旺财的眼睛瞬间亮了,跟着逗猫棒蹦来蹦去,一会儿跳起来够,一会儿原地转圈,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看,给你带的礼物。”沈凡把逗猫棒塞到它嘴里,旺财叼着跑开了,像得了宝贝似的跟其他狗炫耀。 张婶和李伯也挤过来,拉着他问长问短:“京城是不是跟画里一样?”“皇帝真的会种庄稼?”沈凡一一答了,把带来的种子分给大家:“这是京城来的新种子,产量高,咱们明年一起种。” 晚上,柳文轩在沈凡的破屋(他一直帮着打扫,还新换了窗户纸)里摆了桌酒席,村长和几个相熟的村民都来了。大家围着桌子,喝着李伯酿的米酒,吃着张婶做的菜,听沈凡讲京城的事——农学馆的先生、皇宫的菜园、皇帝的黄瓜,听得大家眼睛发亮。 “沈兄,你真给陛下讲了咱们的土豆?”柳文轩激动得脸通红。 “讲了,”沈凡笑着说,“陛下还说,要让全国都种土豆呢。” “那咱们的《新农记》……” “刊印了,”沈凡拿出那本盖了章的书,递给柳文轩,“你看,陛下还题了字。” 柳文轩捧着书,手指抚过封面,眼泪“嗒嗒”掉在书页上,却笑得像个孩子:“太好了……太好了……” 沈凡看着他,又看了看满桌的笑脸,突然觉得,这趟京城没白去。他不仅带回了种子和知识,更带回了让大家相信“日子会更好”的底气。 夜深了,大家渐渐散去。沈凡和柳文轩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月亮,旺财趴在他们脚边,嘴里还叼着那根逗猫棒。 “沈兄,以后有啥打算?”柳文轩问。 “种庄稼,”沈凡望着村里的田地,月光下像铺了层银霜,“把新种子种下去,把农学馆的法子教给大家,让咱们村、邻村,甚至更远的地方,都能吃饱饭。” 柳文轩点点头:“我跟你一起。” 沈凡笑了,像只找到了归宿的猫,心里踏实又温暖。他知道,未来的路还长,可能会有风雨,可能会有难处,但只要身边有这些人,有这片土地,有怀里的农书和心里的念想,就没什么好怕的。 他摸了摸胸口的玉佩,空间里的菜大概又长好了,明天得进去摘些新鲜的,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嗯,就这么办。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希望。 第16章 田埂 沈凡归乡后的日子,像空间里的灵泉水,平静却充满生机。他和柳文轩一起,把从京城带回的新种子分到各家各户,手把手教大家种植技巧——玉米要深栽,水稻要勤换水,土豆切块时得带芽眼。 村民们学得认真,连以前总偷懒的王二,都扛着锄头天天往地里钻,嘴里念叨着:“沈先生说了,这新种子能多打两担粮,得好好伺候。”沈凡看着他黝黑的脸,心里明白,谁都想过好日子,以前的恩怨,早该像地里的杂草一样拔掉了。 新种子没让人失望。秋天收割时,玉米杆子比人还高,穗子饱满得压弯了腰;水稻颗粒圆润,亩产比往年翻了一倍;土豆挖出来时,一窝能装小半筐,个个圆滚滚的,像堆在地里的金元宝。 村里的打谷场热闹得像过年。男人们挥着镰刀收割,女人们忙着脱粒,孩子们在谷堆旁打滚,笑声能传到二里外。沈凡和柳文轩站在田埂上,看着这丰收的景象,相视而笑,眼里的光比天上的太阳还亮。 “沈兄,你看,”柳文轩指着远处,“咱们的《新农记》真的管用。” 沈凡点头,心里却在想:是这片土地管用,是大家的汗水管用,也是空间里那汪灵泉,默默滋养着这一切。他悄悄往村里的水井里滴了几滴灵泉水——不是为了让庄稼长得更快,是想让大家喝的水更甜些,身体更结实些。 丰收后,村里盖起了新瓦房。张婶家的新屋最先盖好,房梁上挂着沈凡送的玉米串,金灿灿的;李伯家的院子里晒着新收的稻谷,香得能引来蝴蝶;就连小石头家,也用卖粮食的钱,给窗户糊了新纸,再也不用怕漏风了。 沈凡的破屋也翻新了,柳文轩干脆搬过来和他住,两人的屋子中间打通,变成了个小院子,种着从京城带回来的月季,开得比以前更艳。院子里还搭了个葡萄架,夏天能遮凉,秋天能吃果,旺财总爱趴在架子下打盹,嘴里还叼着那根逗猫棒,毛被太阳晒得油光水滑。 日子富足了,村里的“文化生活”也丰富起来。沈凡和柳文轩在村头盖了间小学堂,教孩子们读书写字,也教大家看《新农记》。沈凡教认字时,总爱用地里的庄稼做例子:“‘禾’字像不像稻穗?‘米’字就是米粒堆在一起。”孩子们学得快,没多久就能认出不少字,连村里的老人,都拿着《新农记》来请教:“沈先生,这‘深耕’是啥意思?” 沈凡的“猫习性”,在安稳的日子里变得更温和了。 他还是爱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一看就是半天,柳文轩见了,也不催他,只是默默递杯茶水;他吃鱼时,依旧习惯先挑鱼眼睛(虽然知道人不该这样),每次都被柳文轩笑着拍下手:“又忘了自己是人了?”;他冬天还是爱蜷缩在藤椅上打盹,像只揣着手的猫,旺财会趴在他脚边,一人一狗,暖融融的。 有次,县里的县令来视察,见村里变化这么大,拉着沈凡的手说:“沈先生,您真是我们县的福星啊!朝廷要表彰您,您想去县衙当差吗?” 沈凡笑着摇头:“大人,我还是喜欢种地,喜欢教孩子们认字。在这里,我踏实。” 县令也不勉强,只是给村里送了块“农桑模范村”的牌匾,挂在学堂门口,金光闪闪的,比什么官帽都让村民们自豪。 周大人偶尔会寄信来,问村里的收成,说京城的农学馆还惦记着他,让他有空再去交流。沈凡每次都回信说:“等村里的水稻种出更好的品种,一定去京城汇报。”他知道,自己和京城的缘分,没断,只是换了种方式延续。 张郎中也来过几次,每次都背着药箱,说是来给大家义诊,其实是想跟沈凡讨教“种植心得”。沈凡知道他还惦记着灵泉水,却没再给——不是小气,是觉得,日子该靠自己的双手过,太过依赖“奇迹”,反而不踏实。张郎中也懂,只是每次来,都要喝口村里的井水,咂咂嘴说:“还是你们村的水甜。” 阿秀也寄过信,说她的绣坊生意很好,绣的稻穗图案很受欢迎,还说要给沈凡和柳文轩各做件新袍子。沈凡回信让她别忙活,说村里的布就很好,结实。 岁月像田埂上的草,一岁一枯荣,转眼又是三年。 这三年里,村里的庄稼一年比一年好,附近的村子都来学种植方法,《新农记》传遍了周边州县,连远处的农户都知道,有个沈书生,种出的粮食能让人吃饱饭。 小石头长大了,成了学堂里最聪明的孩子,说以后要像沈先生和柳先生一样,编农书,教大家种地;旺财也老了些,跑不动了,却还是每天守在学堂门口,看着孩子们上课,像个尽职尽责的门卫。 这天,沈凡和柳文轩坐在葡萄架下,翻着新修订的《新农记》,里面添了不少村民们摸索出的土法子。 “沈兄,你说,咱们是不是该去更远的地方走走?”柳文轩突然说,“把这些法子教给更多人。” 沈凡看着远处金黄的稻田,又看了看身边的柳文轩,看了看趴在脚边的旺财,笑了:“好啊,等收完这季稻子,咱们就去。带上《新农记》,带上种子,也带上……旺财。” 旺财像是听懂了,摇了摇尾巴,舔了舔他的手。 夕阳西下,把两人一狗的影子拉得很长。田埂上,有村民扛着锄头回家,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学堂里,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空间里,灵泉水潺潺流淌,青菜绿油油的,像永远不会老去的春天。 沈凡摸了摸胸口的玉佩,又看了看手里的《新农记》,突然觉得,不管是人是猫,不管活在哪一世,能守住一方土地,能护着身边的人,能让日子像田里的庄稼一样,一季比一季好,就是最圆满的人生。 至于未来? 未来就在脚下的泥土里,在手里的种子里,在孩子们的笑声里,在每一个踏实度过的日子里。 嗯,就这样,挺好。 第16章 田埂 沈凡归乡后的日子,像空间里的灵泉水,平静却充满生机。他和柳文轩一起,把从京城带回的新种子分到各家各户,手把手教大家种植技巧——玉米要深栽,水稻要勤换水,土豆切块时得带芽眼。 村民们学得认真,连以前总偷懒的王二,都扛着锄头天天往地里钻,嘴里念叨着:“沈先生说了,这新种子能多打两担粮,得好好伺候。”沈凡看着他黝黑的脸,心里明白,谁都想过好日子,以前的恩怨,早该像地里的杂草一样拔掉了。 新种子没让人失望。秋天收割时,玉米杆子比人还高,穗子饱满得压弯了腰;水稻颗粒圆润,亩产比往年翻了一倍;土豆挖出来时,一窝能装小半筐,个个圆滚滚的,像堆在地里的金元宝。 村里的打谷场热闹得像过年。男人们挥着镰刀收割,女人们忙着脱粒,孩子们在谷堆旁打滚,笑声能传到二里外。沈凡和柳文轩站在田埂上,看着这丰收的景象,相视而笑,眼里的光比天上的太阳还亮。 “沈兄,你看,”柳文轩指着远处,“咱们的《新农记》真的管用。” 沈凡点头,心里却在想:是这片土地管用,是大家的汗水管用,也是空间里那汪灵泉,默默滋养着这一切。他悄悄往村里的水井里滴了几滴灵泉水——不是为了让庄稼长得更快,是想让大家喝的水更甜些,身体更结实些。 丰收后,村里盖起了新瓦房。张婶家的新屋最先盖好,房梁上挂着沈凡送的玉米串,金灿灿的;李伯家的院子里晒着新收的稻谷,香得能引来蝴蝶;就连小石头家,也用卖粮食的钱,给窗户糊了新纸,再也不用怕漏风了。 沈凡的破屋也翻新了,柳文轩干脆搬过来和他住,两人的屋子中间打通,变成了个小院子,种着从京城带回来的月季,开得比以前更艳。院子里还搭了个葡萄架,夏天能遮凉,秋天能吃果,旺财总爱趴在架子下打盹,嘴里还叼着那根逗猫棒,毛被太阳晒得油光水滑。 日子富足了,村里的“文化生活”也丰富起来。沈凡和柳文轩在村头盖了间小学堂,教孩子们读书写字,也教大家看《新农记》。沈凡教认字时,总爱用地里的庄稼做例子:“‘禾’字像不像稻穗?‘米’字就是米粒堆在一起。”孩子们学得快,没多久就能认出不少字,连村里的老人,都拿着《新农记》来请教:“沈先生,这‘深耕’是啥意思?” 沈凡的“猫习性”,在安稳的日子里变得更温和了。 他还是爱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一看就是半天,柳文轩见了,也不催他,只是默默递杯茶水;他吃鱼时,依旧习惯先挑鱼眼睛(虽然知道人不该这样),每次都被柳文轩笑着拍下手:“又忘了自己是人了?”;他冬天还是爱蜷缩在藤椅上打盹,像只揣着手的猫,旺财会趴在他脚边,一人一狗,暖融融的。 有次,县里的县令来视察,见村里变化这么大,拉着沈凡的手说:“沈先生,您真是我们县的福星啊!朝廷要表彰您,您想去县衙当差吗?” 沈凡笑着摇头:“大人,我还是喜欢种地,喜欢教孩子们认字。在这里,我踏实。” 县令也不勉强,只是给村里送了块“农桑模范村”的牌匾,挂在学堂门口,金光闪闪的,比什么官帽都让村民们自豪。 周大人偶尔会寄信来,问村里的收成,说京城的农学馆还惦记着他,让他有空再去交流。沈凡每次都回信说:“等村里的水稻种出更好的品种,一定去京城汇报。”他知道,自己和京城的缘分,没断,只是换了种方式延续。 张郎中也来过几次,每次都背着药箱,说是来给大家义诊,其实是想跟沈凡讨教“种植心得”。沈凡知道他还惦记着灵泉水,却没再给——不是小气,是觉得,日子该靠自己的双手过,太过依赖“奇迹”,反而不踏实。张郎中也懂,只是每次来,都要喝口村里的井水,咂咂嘴说:“还是你们村的水甜。” 阿秀也寄过信,说她的绣坊生意很好,绣的稻穗图案很受欢迎,还说要给沈凡和柳文轩各做件新袍子。沈凡回信让她别忙活,说村里的布就很好,结实。 岁月像田埂上的草,一岁一枯荣,转眼又是三年。 这三年里,村里的庄稼一年比一年好,附近的村子都来学种植方法,《新农记》传遍了周边州县,连远处的农户都知道,有个沈书生,种出的粮食能让人吃饱饭。 小石头长大了,成了学堂里最聪明的孩子,说以后要像沈先生和柳先生一样,编农书,教大家种地;旺财也老了些,跑不动了,却还是每天守在学堂门口,看着孩子们上课,像个尽职尽责的门卫。 这天,沈凡和柳文轩坐在葡萄架下,翻着新修订的《新农记》,里面添了不少村民们摸索出的土法子。 “沈兄,你说,咱们是不是该去更远的地方走走?”柳文轩突然说,“把这些法子教给更多人。” 沈凡看着远处金黄的稻田,又看了看身边的柳文轩,看了看趴在脚边的旺财,笑了:“好啊,等收完这季稻子,咱们就去。带上《新农记》,带上种子,也带上……旺财。” 旺财像是听懂了,摇了摇尾巴,舔了舔他的手。 夕阳西下,把两人一狗的影子拉得很长。田埂上,有村民扛着锄头回家,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学堂里,传来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空间里,灵泉水潺潺流淌,青菜绿油油的,像永远不会老去的春天。 沈凡摸了摸胸口的玉佩,又看了看手里的《新农记》,突然觉得,不管是人是猫,不管活在哪一世,能守住一方土地,能护着身边的人,能让日子像田里的庄稼一样,一季比一季好,就是最圆满的人生。 至于未来? 未来就在脚下的泥土里,在手里的种子里,在孩子们的笑声里,在每一个踏实度过的日子里。 嗯,就这样,挺好。 第17章 稚子入学 九月的风带着秋老虎的余威,却吹不散胡同里的热闹。陈默站在小学门口,看着石头背着崭新的书包,和小远、陈雪茹家的儿子一起,跟着老师走进校门,心里忽然有种空落落的踏实。 这几年,院里的孩子们像雨后春笋似的蹿高,一个个到了上学的年纪。石头是老大,去年就背着书包进了学堂,今年轮到小远和陈雪茹的儿子;丫蛋和陈雪茹的女儿明年也要上幼儿园了,就连最小的安安,也能咿咿呀呀地跟着哥哥姐姐后面喊“上学”。 “孩子们都上学了,你倒成了闲人。”梁拉娣手里拎着刚买的菜,笑着打趣。她刚送完孩子,额头上沁着薄汗,却掩不住眼里的轻快。 陈默接过菜篮子,顺手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闲人好啊,能在家陪你们。” 这话倒不是客套。孩子们上学后,家里确实清净了不少。梁拉娣不用整天围着孩子转,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打理院子和琢磨吃食上;丁秋楠重新拾起了医书,偶尔去街道诊所帮忙,也算没荒废手艺;陈雪茹的绸缎庄生意稳定,每天去店里转一圈,剩下的时间就回家绣花、做衣裳。 陈默自己在厂里也清闲。维修厂的规模稳定下来,规章制度都理顺了,他这个副厂长不用事事亲力亲为,每天去厂里签个到,处理些文件,下午就能早早回家。 日子像杯温吞的茶,不浓烈,却余味悠长。 这日下午,陈默处理完厂里的事,没直接回家,而是骑着自行车在四九城的街巷里晃悠。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里飘着烤红薯的甜香和煤炉的烟火气,让人心里熨帖。 他先是去了德胜门附近的胡同。这里曾是他常来的黑市,如今早已恢复了往日的模样,门口摆着修鞋的摊子,墙根下坐着晒太阳的老人,孩子们在巷子里追逐打闹,哪里还有半分当年的阴森。 陈默在一家老茶馆门口停了下来,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壶茉莉花茶,一碟瓜子。茶馆里人不多,几个老伙计凑在一起下棋,棋盘上“将”“帅”声此起彼伏;角落里有个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着《三国演义》,引得听众阵阵叫好。 这场景,让陈默想起了后世的咖啡馆,却比咖啡馆多了份烟火气和人情味。他抿了口茶,看着窗外慢悠悠走过的行人,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 正看得入神,隔壁桌的两个老人聊起了海鲜的事。 “要说这几年日子好,还得说那海鲜换粮食的路子,”穿灰布褂子的老人呷了口茶,“那时候我家小子在维修厂,每月都能分点带鱼、虾干,靠着那点油水,全家才没饿垮。” “谁说不是呢,”另一个戴瓜皮帽的老人接话,“听说那路子是维修厂一个姓陈的科长打通的,真是个能人!” 陈默听着,没说话,只是嘴角忍不住上扬。他从没想过要留名,却没想到,自己当初的一个举动,竟被这么多人记在心里。 喝完茶,陈默骑着自行车往南走,不知不觉到了王府井。这里比胡同里热闹得多,商店鳞次栉比,橱窗里摆着时髦的衣裳、崭新的自行车,还有琳琅满目的零食,引得路人驻足观看。 他走进一家新华书店,里面挤满了人,大多是学生和年轻人,手里捧着书看得入神。陈默在里面转了转,买了本《西游记》和几本连环画——是给孩子们的礼物。 出了书店,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是前面的糕点铺在卖萨其马。陈默排队买了两斤,这东西甜而不腻,孩子们都爱吃。记得粮荒时,别说萨其马,就连窝头都吃不饱,如今却能光明正大地排队买来当零嘴,日子的变化,都藏在这些细微的滋味里。 路过一家照相馆时,陈默停下了脚步。橱窗里摆着不少全家福,照片上的人笑得眉眼弯弯。他忽然想起,自家还没拍过全家福呢。 “等周末,带全家来拍张照。”陈默在心里盘算着,想象着孩子们穿着新衣裳,梁拉娣、丁秋楠和陈雪茹站在自己身边,那画面一定很温馨。 往回走的时候,路过轧钢厂。门口的宣传栏里贴着大红的喜报,上面写着“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还贴着工人们的合影,个个精神饱满。陈默看到了王科长,他站在第一排,笑得格外灿烂。 想当初,两人为了海鲜的路子来回奔波,如今厂里效益好了,王科长也升了职,成了厂里的红人。陈默心里替他高兴,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有时候就是在这样互相扶持中慢慢沉淀下来的。 回到胡同口时,正赶上放学。孩子们像一群小麻雀,叽叽喳喳地从巷口涌进来,石头举着张满分的试卷,老远就喊:“爸!妈!我考试得了一百分!” 梁拉娣和丁秋楠早就等在门口,看到孩子们回来,赶紧迎上去,接过书包,问着学校里的事。陈雪茹也从绸缎庄回来了,手里拿着给女儿买的糖葫芦,引得孩子们围着她转。 “爸,你去哪了?”小远凑过来,好奇地看着陈默手里的书和糕点。 “去给你们买了点东西。”陈默笑着把连环画分给孩子们,萨其马则递给梁拉娣,“给孩子们当零嘴。” “又乱花钱。”梁拉娣嘴上嗔怪着,眼里却满是笑意,转身就去给孩子们洗水果。 晚饭格外丰盛。梁拉娣做了红烧肉,炖了鸡汤,还炒了几个青菜,都是院里种的,新鲜得很。孩子们围坐在桌前,一边吃着饭,一边叽叽喳喳地讲着学校里的趣事——石头得了小红花,小远和同学比赛跑步赢了,丫蛋画的画被老师贴在了墙上。 陈默和三个女人听着,时不时笑着插话,屋里的气氛热闹又温馨。 吃完饭,陈默坐在院里的石凳上,看着丁秋楠在给孩子们检查作业,梁拉娣在收拾碗筷,陈雪茹则在灯下绣花,绣的是朵盛开的牡丹,针脚细密,颜色鲜亮。 月光洒在院里,给一切都镀上了层银辉。墙角的蛐蛐不知疲倦地叫着,远处传来隐约的歌声,是隔壁的年轻人在唱新学的歌。 陈默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孩子们在身边长大,爱人在身边相伴,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不用再提心吊胆,可以安安稳稳地享受这平淡的幸福。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想起在黑市上的搏杀,想起那些饿肚子的日日夜夜,恍如隔世。那些艰难的岁月,像一块磨刀石,磨掉了他的浮躁,也让他更懂得珍惜眼前的安稳。 “在想啥呢?”丁秋楠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件刚织好的毛衣,“给你织的,试试合不合身。” 陈默接过毛衣,触手温暖。他穿上身,大小正好。“真合适,辛苦你了。” “跟我还客气啥。”丁秋楠笑着帮他理了理衣领,“孩子们都睡了,早点休息。” 陈默点点头,却没动。他想多坐会儿,多看看这院里的一切,多感受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 夜空很蓝,星星很亮,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钻。陈默知道,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还会有风雨,但只要这个家还在,只要身边的人还在,他就有勇气去面对。 孩子们会慢慢长大,会上学,会工作,会有自己的家庭;他和梁拉娣、丁秋楠、陈雪茹也会慢慢变老,头发会变白,皱纹会爬上脸颊。但只要这个小院还在,只要这份情谊还在,日子就会像这院里的月季花,一年比一年开得鲜艳。 陈默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嘴角带着满足的笑意。他往屋里走去,脚步轻快。明天,他打算带着全家去拍全家福,还要去公园划船,让孩子们好好玩玩。 日子还长,慢慢来,总能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 第17章 稚子入学 九月的风带着秋老虎的余威,却吹不散胡同里的热闹。陈默站在小学门口,看着石头背着崭新的书包,和小远、陈雪茹家的儿子一起,跟着老师走进校门,心里忽然有种空落落的踏实。 这几年,院里的孩子们像雨后春笋似的蹿高,一个个到了上学的年纪。石头是老大,去年就背着书包进了学堂,今年轮到小远和陈雪茹的儿子;丫蛋和陈雪茹的女儿明年也要上幼儿园了,就连最小的安安,也能咿咿呀呀地跟着哥哥姐姐后面喊“上学”。 “孩子们都上学了,你倒成了闲人。”梁拉娣手里拎着刚买的菜,笑着打趣。她刚送完孩子,额头上沁着薄汗,却掩不住眼里的轻快。 陈默接过菜篮子,顺手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闲人好啊,能在家陪你们。” 这话倒不是客套。孩子们上学后,家里确实清净了不少。梁拉娣不用整天围着孩子转,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打理院子和琢磨吃食上;丁秋楠重新拾起了医书,偶尔去街道诊所帮忙,也算没荒废手艺;陈雪茹的绸缎庄生意稳定,每天去店里转一圈,剩下的时间就回家绣花、做衣裳。 陈默自己在厂里也清闲。维修厂的规模稳定下来,规章制度都理顺了,他这个副厂长不用事事亲力亲为,每天去厂里签个到,处理些文件,下午就能早早回家。 日子像杯温吞的茶,不浓烈,却余味悠长。 这日下午,陈默处理完厂里的事,没直接回家,而是骑着自行车在四九城的街巷里晃悠。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里飘着烤红薯的甜香和煤炉的烟火气,让人心里熨帖。 他先是去了德胜门附近的胡同。这里曾是他常来的黑市,如今早已恢复了往日的模样,门口摆着修鞋的摊子,墙根下坐着晒太阳的老人,孩子们在巷子里追逐打闹,哪里还有半分当年的阴森。 陈默在一家老茶馆门口停了下来,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壶茉莉花茶,一碟瓜子。茶馆里人不多,几个老伙计凑在一起下棋,棋盘上“将”“帅”声此起彼伏;角落里有个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着《三国演义》,引得听众阵阵叫好。 这场景,让陈默想起了后世的咖啡馆,却比咖啡馆多了份烟火气和人情味。他抿了口茶,看着窗外慢悠悠走过的行人,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 正看得入神,隔壁桌的两个老人聊起了海鲜的事。 “要说这几年日子好,还得说那海鲜换粮食的路子,”穿灰布褂子的老人呷了口茶,“那时候我家小子在维修厂,每月都能分点带鱼、虾干,靠着那点油水,全家才没饿垮。” “谁说不是呢,”另一个戴瓜皮帽的老人接话,“听说那路子是维修厂一个姓陈的科长打通的,真是个能人!” 陈默听着,没说话,只是嘴角忍不住上扬。他从没想过要留名,却没想到,自己当初的一个举动,竟被这么多人记在心里。 喝完茶,陈默骑着自行车往南走,不知不觉到了王府井。这里比胡同里热闹得多,商店鳞次栉比,橱窗里摆着时髦的衣裳、崭新的自行车,还有琳琅满目的零食,引得路人驻足观看。 他走进一家新华书店,里面挤满了人,大多是学生和年轻人,手里捧着书看得入神。陈默在里面转了转,买了本《西游记》和几本连环画——是给孩子们的礼物。 出了书店,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是前面的糕点铺在卖萨其马。陈默排队买了两斤,这东西甜而不腻,孩子们都爱吃。记得粮荒时,别说萨其马,就连窝头都吃不饱,如今却能光明正大地排队买来当零嘴,日子的变化,都藏在这些细微的滋味里。 路过一家照相馆时,陈默停下了脚步。橱窗里摆着不少全家福,照片上的人笑得眉眼弯弯。他忽然想起,自家还没拍过全家福呢。 “等周末,带全家来拍张照。”陈默在心里盘算着,想象着孩子们穿着新衣裳,梁拉娣、丁秋楠和陈雪茹站在自己身边,那画面一定很温馨。 往回走的时候,路过轧钢厂。门口的宣传栏里贴着大红的喜报,上面写着“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还贴着工人们的合影,个个精神饱满。陈默看到了王科长,他站在第一排,笑得格外灿烂。 想当初,两人为了海鲜的路子来回奔波,如今厂里效益好了,王科长也升了职,成了厂里的红人。陈默心里替他高兴,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有时候就是在这样互相扶持中慢慢沉淀下来的。 回到胡同口时,正赶上放学。孩子们像一群小麻雀,叽叽喳喳地从巷口涌进来,石头举着张满分的试卷,老远就喊:“爸!妈!我考试得了一百分!” 梁拉娣和丁秋楠早就等在门口,看到孩子们回来,赶紧迎上去,接过书包,问着学校里的事。陈雪茹也从绸缎庄回来了,手里拿着给女儿买的糖葫芦,引得孩子们围着她转。 “爸,你去哪了?”小远凑过来,好奇地看着陈默手里的书和糕点。 “去给你们买了点东西。”陈默笑着把连环画分给孩子们,萨其马则递给梁拉娣,“给孩子们当零嘴。” “又乱花钱。”梁拉娣嘴上嗔怪着,眼里却满是笑意,转身就去给孩子们洗水果。 晚饭格外丰盛。梁拉娣做了红烧肉,炖了鸡汤,还炒了几个青菜,都是院里种的,新鲜得很。孩子们围坐在桌前,一边吃着饭,一边叽叽喳喳地讲着学校里的趣事——石头得了小红花,小远和同学比赛跑步赢了,丫蛋画的画被老师贴在了墙上。 陈默和三个女人听着,时不时笑着插话,屋里的气氛热闹又温馨。 吃完饭,陈默坐在院里的石凳上,看着丁秋楠在给孩子们检查作业,梁拉娣在收拾碗筷,陈雪茹则在灯下绣花,绣的是朵盛开的牡丹,针脚细密,颜色鲜亮。 月光洒在院里,给一切都镀上了层银辉。墙角的蛐蛐不知疲倦地叫着,远处传来隐约的歌声,是隔壁的年轻人在唱新学的歌。 陈默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孩子们在身边长大,爱人在身边相伴,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不用再提心吊胆,可以安安稳稳地享受这平淡的幸福。 他想起刚穿越时的惶恐,想起在黑市上的搏杀,想起那些饿肚子的日日夜夜,恍如隔世。那些艰难的岁月,像一块磨刀石,磨掉了他的浮躁,也让他更懂得珍惜眼前的安稳。 “在想啥呢?”丁秋楠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件刚织好的毛衣,“给你织的,试试合不合身。” 陈默接过毛衣,触手温暖。他穿上身,大小正好。“真合适,辛苦你了。” “跟我还客气啥。”丁秋楠笑着帮他理了理衣领,“孩子们都睡了,早点休息。” 陈默点点头,却没动。他想多坐会儿,多看看这院里的一切,多感受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 夜空很蓝,星星很亮,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钻。陈默知道,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许还会有风雨,但只要这个家还在,只要身边的人还在,他就有勇气去面对。 孩子们会慢慢长大,会上学,会工作,会有自己的家庭;他和梁拉娣、丁秋楠、陈雪茹也会慢慢变老,头发会变白,皱纹会爬上脸颊。但只要这个小院还在,只要这份情谊还在,日子就会像这院里的月季花,一年比一年开得鲜艳。 陈默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嘴角带着满足的笑意。他往屋里走去,脚步轻快。明天,他打算带着全家去拍全家福,还要去公园划船,让孩子们好好玩玩。 日子还长,慢慢来,总能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