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兵马虎符,铁骑横推人间》 第1章 土匪的俘虏 【灵感来源,作者玩骑砍上瘾了想用骑砍招兵的金手指写一本书】 【本书主角自己当皇帝,不扶持女帝,希望各位别被书评区一个叼毛带歪。】 【有部分感情戏,但不是后宫,不会见个女的就走不动道,见个女的就要打桩,属于慢热型的感情戏,如果不喜欢请直接离开,别多嘴谢谢,多嘴了我也不会听。】 咔嚓,咔嚓。 杂草丛生的山林内,人践踏杂草的咔嚓声此起彼伏。 邓儒的手上带着一套木质的枷锁,脚上上还套着一串镣铐。 他的身后还跟着三个身穿粗布衣服,农夫打扮的人。 他们同样套着枷锁,手上脚上都带着镣铐。 而在一旁,是十个模样凶狠,持刀带棒的土匪,他们眼神警惕的观察着周围,时不时拿着木棒在邓儒和三个农夫身上敲一下。 比起邓儒和三个农夫,他们的气质就要显得凶悍很多。 “走快点。” 为首的土匪呵斥道。 “” 邓儒没有说话,只是按照土匪们的话加快了脚步。 也不知道,这些土匪,要把他关到哪里去。 他刚穿越到这个世界,什么都搞不清楚,身上就自带的二十五两银子,还有一个虎符,以及一把破铁剑。 虎符是由一种黑色的玉石材质打造而成的,看上去很酷。 他发现虎符里面,可以用银子来招兵买马。 一两银子一个兵。 他当即就把二十五两的启动资金全部招了兵,但很可惜虎符似乎有上限,二十个兵,便不能够再招了。 而且 他花了二十两银子招来的兵马,是二十个手持镰刀,身穿粗布衣服,身形单薄佝偻的老农民。 当时他寻思着,老农民就老农民,喂饱了拿上刀剑就是兵。 但没想到,还未等他开创一番宏图大业,便出师未捷身先死,遇到了一帮子土匪。 他们要他交命或者交钱,选一个。 土匪人不多,十五个人。 而他的老农民,加上他,有二十一个人。 这邓儒哪里受过这种气?他当场就拔剑,带领着二十个老农民a了上去。 但很可惜,没a过人家。 这帮子土匪的刀剑比老农民们的镰刀要锋利。 他们穿着的兽皮衣服防御能力要比老农民们的粗布衣服高一点。 常年打家劫舍的他们,战斗本能和经验更不是邓儒和二十个老农民能够比的。 所以,随着老农民们一个个倒下,原本的人数优势,也彻底的失去了。 邓儒和土匪们打出了十七比五的战损比后,便和剩下的三个老农民一起成为了土匪们的俘虏。 在这崎岖的山路中戴着镣铐和枷锁行走。 而他此刻唯一的依仗,能够招兵的虎符,因为银子被抢走,也招不来一点兵了。 面对着十个凶神恶煞,杀人经验丰富,装备精良的土匪。 带着枷锁的邓儒想不到任何办法,能够逃走。 除非这时候老天爷打个雷之类的,把面前这些家伙全部劈死。 不然他就只能任人鱼肉了。 “一个公子哥,带着二十个泥腿子,还让我们死了五个兄弟,你值得骄傲了。” 为首的土匪吐了口口水,拍着邓儒的肩膀,感叹道。 他打家劫舍十多年。 还从未遇到过能够让他们损失兄弟的泥腿子。 邓儒是第一个。 “那还真是感谢你看得起。” 邓儒淡淡的说了句,不知道为何,明明是刚穿越来,他却能够听得懂这个世界的语言,也会这个世界的语言。 交流上,并没有什么障碍。 “你也不用太沮丧,来咱们山寨,挖挖矿,砍砍树,一辈子就几年了,熬一熬就过去了。” 土匪头子哈哈笑着,眼神中带着一丝嘲弄。 似乎是在嘲笑邓儒自不量力,带着二十个泥腿子就想靠着人数优势把他们弄死。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子哥。 邓儒没有接话,只是在脑中思索着,该如何逃出生天。 周围树林很密,阳光照进来也不觉得很热,这里的山路很崎岖。 他一个二十一世纪被宅家两个字荼毒的老青年,是不可能在这崎岖山路走跑赢这十个山贼的。 就在邓儒苦苦思索自己该如何求生时。 一支利箭破空而来,一箭精准的射在邓儒身边土匪的脖子上。 利箭穿颈而过。 那土匪捂着自己的脖子,鲜血止不住的从脖子流下,死死的瞪大着眼睛,似乎对自己的死亡有些不可置信。 不止是他,就连邓儒自己也是一脸的懵。 这是什么情况? 他刚来这个世界,没什么人脉,不可能有人来救他。 但这一箭歘的一下贯穿他身边土匪的喉咙,没有射偏半分,这足以说明对方确实是来救他的。 不等其他土匪过多反应,又是几支利箭破空而来,将邓儒身边那几个土匪尽数射杀。 剩下的土匪们终于反应了过来,他们没有选择拼命,而是向着另一边飞快的逃命。 对方的箭法准的可怕,很明显是精锐中的精锐。 不是他们这些小土匪能够斗的。 邓儒和三个老农民一起,呆呆的看着那些土匪逃走。 有个倒霉蛋脚步慢了几分,便被两箭射杀当场。 那将他和二十个老农兄弟轻松解决的土匪们,就这么被人轻松的解决了。 邓儒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他看着箭矢射来的方向,传来了吱呀吱呀的声音,还有甲片摩挲发出的哗啦声。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两个身材高大,身穿一身鱼鳞甲,头戴簪缨铁盔,脸上戴着防护用的铁面具,面具上刻画着一道凸起,作为换气的鼻,只在两只眼睛处露出了小小的孔洞,看上去十分的滑稽。 但一想到这么滑稽的面具,它的佩戴者却在瞬息间杀掉了十个凶悍的土匪。 这面具瞬间便不再滑稽起来,相反,还有了几分威严。 邓儒感受到了,正规精锐和散兵游勇的区别。 这是真正的以一敌十。 不靠武侠或者玄幻小说中的内力和灵力。 靠着果断的心性,干脆利落的杀人手法,精良的装备,在瞬息间,就将杀了他十七个老农民的十个土匪屠杀的一干二净。 这让邓儒震惊之余,又多了几分羡慕。 什么时候,自己招来的老农民们,也能够变成这样武装到牙齿的全甲精锐。 “感谢两位军爷救草民和三位兄弟性命。” 邓儒没有犹豫,戴着枷锁和镣铐,便给这两个甲士行礼。 两个甲士从土匪尸体身上搜出钥匙,将邓儒和三个老农的镣铐枷锁给解下来。 枷锁和镣铐砰砰两声掉在地上,邓儒只感觉浑身无比的轻松。 “跟我们来。” 两个甲士的声音透过他们的面具传出来,显得沉闷,却能够震慑人心。 邓儒没有抗拒,带着三个老农民跟着两个甲士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不知道这两个甲士要带他去哪里,但总归,不会有比进土匪窝更糟的情况了。 跟着两个甲士穿过弯弯绕绕的山路,邓儒又回到了当初,刚刚穿越来的官道上。 那里鲜血遍地,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的尸体。 大部分是他招来的老农民们的尸体。 土匪们的尸体只占了一小部分。 而在那官道旁,矗立着两匹战马,还有三名人马具甲的精锐骑士,以及二十来个身穿劲装的,似乎类似于辅兵的人物。 而三个精锐骑士的装扮,与将邓儒一行救出来的两个甲士一般无二,一身精锐的鱼鳞甲,防御极强,腰间配着一把弯刀,一袋箭矢,左手拿盾,右手持矛,马背上还挟带着一把长弓。 很明显,是精锐中的精锐。 那为首的铁骑看向两个甲士,点了点头,对邓儒夸赞道:“你们打得很不错。” 而他的声音出来,则让邓儒有些始料未及。 因为声音的音调,很明显比普通男子的声音要高上许多。 这是属于女子的声音。 第2章 土匪又来了 “你们很不错,面对凶神恶煞的土匪,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 “考不考虑来我们雁归城入伍?” 那为首之人并不在意邓儒的惊讶,和无礼的打探目光,反而向邓儒抛出了橄榄枝。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杀人技巧,也不是天生的力量。 技巧可以练,力量可以吃东西弥补。 果断的心性,永不逃跑的决心,这才是一个战士最宝贵的东西。 心性,一开始没有,就很难有。 “” 邓儒愣了一下,面前这个看上去地位很高的女人,居然要招揽他? “小子,小姐亲自招人,这可是” 一旁那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甲士出言催促道。 但很快,便被那所谓的小姐给制止住了。 她似乎只想要那种,真正打心底里想要参军入伍的人。 她不想让自己招来的人掺杂任何其他的想法。 “小姐” 邓儒张了张嘴,身旁甲士的话语,算是彻底坐实了为首之人的女子身份。 倒不是觉得女子不能参军入伍。 只是面前的女子,和他想象中的军娘,差了很多。 她一身被铁甲裹得严严实实的,脸上戴着的铁面具也是和两个甲士一样滑稽粗糙的面具。 与漫画影视中那种,只遮住眼睛,或者嘴巴来证明她是男是女的面具完全不同。 若是不听声音,根本不能确定她是男是女。 不过邓儒转念一想,也是想通了。 像电视剧那样的装扮,上了战场,只怕不是打仗的,是给敌军加美色buff的。 而像眼前这位小姐的装扮,才像一个真正要上战场的女将军。 真正的女将军,根本不可能凭打扮看出她的性别。 木兰从军十二年都没人知道她是女子身。 想通了这点,邓儒开始认真思考起,投靠这位雁归城的小姐的可行性。 老实说,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世道,应该找一个有权有势的人靠着,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如今有这么位小姐向他抛橄榄枝,他应该接着才对。 但那是普通人穿越的做法。 而他,有个金手指的,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单干,明显更容易闯出一番名堂。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肯定会安心投靠一个大佬,而现在他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就这么寄人篱下,他心有不甘。 而自己单干的话。 就算是不小心死了,那也是自己的选择,怪不得任何人。 想到这,邓儒拱手一拜道:“多谢小姐救命之恩,还请小姐告知草民名号,日后草民若是有了出息,今日救命之恩,定当回报。” 邓儒一语双关,拒绝了这位小姐的招揽,也告诉这位小姐,自己日后若是闯出名头来,会来回报今日的救命之恩。 他邓儒,绝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也罢,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不勉强。” “若是有想法,便来雁归城城主府来寻我,我给你安排入伍。” 这位小姐声音清冷,对于邓儒的拒绝,似乎也并不遗憾,紧接着,她从腰间解下一个袋子,扔给邓儒道:“这里面有些钱财,你拿着当盘缠。” “多谢小姐好意。” 邓儒接过钱袋子,并没有拒绝。 不管是用虎符招兵,还是吃饭,他确实都需要钱财。 不能为了面子不要钱,看来,又欠了这位小姐一个人情。 日后混出名堂,那必定是要报此恩情。 与那小姐一行人分别,看着五名全副武装的铁骑带着他们的随从在官道上打马而去,邓儒再次生起了羡慕的感觉。 等五人远去,邓儒打开了钱袋子。 只见里面满满当当的装满了银子,沉甸甸的,粗略估计,至少六十两银子。 忽的,邓儒感觉自己藏在脚底的虎符有些异样。 他脱下鞋子,将虎符拿了出来,嗯,都有些腌入味 幸好,他一生谨慎,在招完兵后就将虎符藏进了鞋底子里,不然他这唯一的倚仗,只怕也要被土匪们搜刮了去。 只见此刻,他手中,原本黑色的虎符,发出了金色的光芒来,一股信息传入了邓儒的脑海中。 接收完虎符的信息后,邓儒面露欣喜之色,看向面前的三个老农。 虎符提示他,因为之前和土匪们打了一仗,老农们积攒了些战斗经验,可以花三两银子,给这三位老农升级。 邓儒没有犹豫,在这个世界,这些绝对忠诚于他的士兵便是他的依仗。 能够给他们升级,他求之不得。 邓儒向虎符传达了升级的想法。 很快,那雁归城小姐给的钱袋子便轻了一些。 而面前的三个老农在一阵华光过后。 他们原本单薄的身形变得壮硕。 身上单薄的粗布衣服,也填充上了一些棉花,脑袋上多了一顶兽皮帽子,用来防护一些飞石之类的攻击。 手中生锈的镰刀,也变成了明晃晃的大刀,还配上了一把粗糙的木盾。 邓儒看向三个老农民,只见他们头上,原本大燕农民的名称变了。 变成了大燕乡勇民兵几个字。 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从耕种的农民,变成了拥有战斗技巧,耕战一体的军人。 将三个老农升级成民兵,邓儒又花了十七两银子,将二十个人员补齐。 看着在一众老农中鹤立鸡群的三个民兵,邓儒心中也是有了些成就感和盼头,这三个都是他真金白银买来,真刀真枪磨练出的精锐啊。 只要自己慢慢发展,迟早有一天,这些老农,也能够变成那样人马俱甲的精锐部队。 只不过上限二十有些可惜,不知道人数上限有没有办法也升一下。 不然就算以后二十个老农全部升级成全甲的精锐,只怕也不能够在这世界掀起什么大风浪来。 邓儒收起虎符,带着二十个手下开始收拾战场。 这些土匪们的装备也是值钱的。 到时候找个村子啊,镇子啊一卖,就又是几两银子到手。 官道上,二十个人在忙碌着,埋尸的,舔包的,分工明确。 许久过后,一行人终于将战利品收拾妥当,准备离去。 忽的,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那位小姐又回来了?” 邓儒有些疑惑,感受着地面的震动,和马蹄踏地的声音,难不成那个小姐后悔,要强行拉他入伍? 但很快,邓儒便知道了。 这不是那位小姐又回来了。 这是那些跑掉的土匪带人重新回来找场子了。 药丸。 那位小姐的全甲精锐不在,他一个人面对一帮土匪和一个骑马的土匪老大。 这根本是痴心妄想。 邓儒只感觉自己是老糊涂了,居然忘记那两个甲士并没有对土匪赶尽杀绝,他居然还带着这些老农们慢悠悠的捡装备。 真特么是活该。 “好啊,你果然还埋伏了人,大当家,就是这家伙,杀了我们十一个弟兄。” 一个之前跑掉的土匪指着邓儒,对着身旁一个骑马汉子狐假虎威。 那汉子身材雄壮,肩披兽皮,一把子络腮胡,头上还带着一顶不知道从哪缴获的铁盔。 他这一身,一看防御就很强。 “列阵!” 邓儒不打算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逃跑上。 对面拥有一匹马,他不可能跑得掉,逃跑只会让那土匪大当家杀得更爽。 “喝!” 邓儒二十个手下立刻围绕着邓儒形成了一个包围圈,三个手持木盾的民兵挡在最前面。 列阵的过程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就是你小子,杀了我十一个弟兄?” 那大当家拔刀出鞘,刀锋直指邓儒说道。 “对,是我。” 邓儒没有说什么,不是他杀的,是什么雁归城小姐杀的之类的。 他们不会信是一回事。 人家刚救了他,就把人卖了,这不好。 哪怕人家雁归城小姐不怕这些小小土匪,但俗话说小鬼难缠,这些土匪不跟人玩正面,也会让人家头疼。 “好啊,拿命” 那大当家怒喝一声,就要打马来冲击邓儒列好的圆阵。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身后一个模样瘦小的男子拦住了。 那瘦小男子走到大当家身侧,那大当家也弯下腰,让那瘦小男子附耳言道:“大当家,这人我们不能杀。” 第3章 我们暂且把他留下 “为什么?” 那大当家远远没有瘦小男子这般谨慎,直接一句为什么问出口来。 瘦小男子拍了一下自己的脸,似乎对于自己有这样的大哥感到很无奈,但他依然解释道。 “大当家,我们刚死了十一个弟兄,咱们山寨已经只剩下七十个弟兄了,七天后就是咱们跟黑虎寨那帮狗日的拼刀的时候,这时候跟这些明显不简单的泥腿子打,得不偿失。” 大当家闻言沉思了片刻,他又问道:“那怎么办?难道我们十一个弟兄就这么白死了?” 瘦小男子闻言也是有些犯了难,他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眉毛拧在了一起,似乎也在思索着,该如何处理邓儒这一干人。 猛地,他一拍手,似乎想到了什么绝妙的计策。 他再次与大当家耳语道:“老大,这人既然能够把一群泥腿子训得跟兵一样,那他肯定也能够把咱们的弟兄们训练好,这样咱们把他留下,让他训练咱的弟兄们,等七天后,跟黑虎寨的那帮家伙拼完刀” 瘦小男子说着,在脖子那里做了一个抹的姿势。 意思很明显。 用完就杀,毫不留情。 “” 妈的,要说悄悄话就不要做肢体动作啊混蛋! 邓儒很无语的看着做着抹脖子动作的瘦小男子。 他已经清楚,不管这些土匪接下来要说什么,他终究难逃一死。 但是,似乎能够拖延一些时间。 “哈哈哈,我的意思是,阁下既然杀了我那么多弟兄,那自然要留下来,当我的弟兄,不然我这死去的十一个弟兄,该去哪里找?” 那大当家大笑着,将刀收了起来。 他身后,那些土匪有些懵。 怎么回事? 他们不是来找场子的么? 怎么突然就认怂了? 这不是他们的大当家!他们的大当家没有这么怂的。 “在下青牛寨大当家,蛮牛,敢问兄弟如何称呼?” 这大当家不但收起了刀,还转头想要和邓儒互通姓名。 一众山匪都有些泄了气。 他们还以为能够抢上一波。 邓儒看着对他笑脸相迎的蛮牛,如果不是那瘦小男子自作聪明的做个抹脖子的动作。 他估摸着就信了这个蛮牛的话,会觉得他是个外粗内细的好汉子。 但现在,他知道,这家伙心里憋着坏。 但无妨,好歹能够拖延一段时间。 等这段时间里,他再去想办法。 于是邓儒一拱手道:“在下邓儒,与众兄弟云游至此,你那兄弟不分青红皂白便要杀我,我还以为你们山匪都是不讲理的,没想到蛮当家的,还是个心胸宽广的好汉呐!” “!!!” “他奶奶的谁不讲” 一众土匪刚想骂娘。 但回头一想,不对啊,他们土匪本来就不讲理的啊。 他们没道理骂娘啊。 “哈哈哈,原来是邓儒老弟啊,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误会,都是误会。” 蛮牛哈哈笑着,从马上翻身下来,张开双臂,大步走到邓儒面前,做足了姿态。 在蛮牛靠近的过程中,邓儒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虎符似乎又有了反应。 它向邓儒传递了一个信息。 部队上限提高了。 现在可以招三十个老农民了。 邓儒大脑瞬间空白。 他刚刚做了什么,让虎符的部队上限提高了? 邓儒在脑海中迅速复盘刚刚的举动。 名字! 是了,他向这蛮牛报出了他邓儒的名字。 而后便是部队上限出现了变化。 而名字代表的,是名声,他邓儒的名声在这些土匪传起来了,于是就多了十个名额。 看来接下来的目标很明确了,若是能够活下去,那他就要狠狠的搞钱,搞名声。 而现在,还是先活下去比较重要,这些土匪可不是安分守己的良民。 邓儒并不觉得凭着三个升级的民兵,就能够扭转颓势。 “蛮大哥哪里的话,大哥愿意放咱一条生路,咱感激不尽,不知道大哥要咱如何感谢?” 邓儒十分客气的拱手道。 “咳咳,这个啊,老弟啊,哥也不瞒着你,咱青牛寨,最近跟黑虎寨的人闹了点矛盾,也就地盘的那点事,原本我们是稳的,但是,你杀了咱十一个弟兄,现在就有点危险了,你看你要不要弥补一下?” 蛮牛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邓儒的脸色变化。 “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大哥哪里的话,就是可惜,咱这么些兄弟,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庄稼把式,看上去很精锐,但打起来都是些花架子,怕是帮不得大哥什么忙。” 邓儒与面前的蛮牛说着,言下之意便是,送死的买卖,他是不会做的。 “诶,贤弟言重了,哪里是花架子,大哥我就爱这些花架子,你给咱们青牛寨的弟兄们都练成这样的花架子,那十一个弟兄的命,大哥就与你一笔勾销了,如何?” 见邓儒要拒绝,蛮牛连忙解释着。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蛮牛自然也清楚这个道理。 比起将邓儒当成外援来用,他和军师更想要邓儒把他青牛寨的人都训练成这种训练有素的战士。 只要成功了,等到击败黑虎寨,他青牛寨就是这方圆百里最强大的山寨。 “原来如此,大哥哪里的话,咱杀了你十一个弟兄,自然该还你更强大的战士,这事,包在咱身上。” 邓儒松了口气,既然面前的蛮牛让他训练士兵。 那就说明他有充足的时间来给自己准备活路。 至于说训练士兵能不能成功 作为一个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外加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当年军训如何被训得跟狗一样的,他可是记得的。 虽然只是针对学生的军训,但在这个时代,已经够用了。 邓儒摆了摆手,让列阵的一众兵丁散开路来。 “哈哈,贤弟应下此事,是大哥天大的荣光,来来,贤弟带上你的弟兄们,随大哥回寨中一聚,大哥为你大摆宴席,咱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蛮牛见邓儒不管是动作,还是话语,都明显的接受了他的提议,他当即与邓儒勾肩搭背,带着邓儒一同向着青牛寨的方向走去。 若是不知二人心中所想,旁人定会以为,这是一场感天动地的绿林豪杰结义。 二人一路勾肩搭背,时不时大笑一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多好的兄弟。 只留下那一众土匪们呆在原地陷入了沉思,但一想到自家老大都跟人和解了,他们似乎也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跟人拼刀子了,便也都收起了刀枪棍棒,一大群人乌泱泱的向着青牛寨走去。 第4章 邓儒的野心 深夜,青牛寨灯火通明。 蛮牛吩咐寨子中的山匪将库存都搬了上来。 大鱼大肉,好酒好菜。 蛮牛为了七天后与黑虎寨的人拼刀,做足了牺牲。 “来,贤弟,喝!” 蛮牛与邓儒勾肩搭背,手中拿着一个酒碗,姿态豪爽。 “来,大哥,喝!” 邓儒拿着酒碗与蛮牛碰杯,而后将酒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这个时代的酒不是现代的蒸馏酒,现代的酒只有酒精味,很苦。 这个时代的酒是由粮食啊,水果酿造,在酒味之外,还有粮食和水果的清甜。 一碗下去,都不觉得嗓子难受。 “哈哈哈,老弟爽快人!” 见邓儒一口将一大碗酒饮下,蛮牛对邓儒的观感都改变了不少。 “大哥啊,你说你们要和那青牛寨火拼,不知道,那青牛寨配置如何?” “有多少弓手,有多少刀盾手,又有多少矛兵?” 喝完酒,邓儒开始问起了正事。 蛮牛的脸色有些古怪,他出言纠正道:“贤弟啊,我们是青牛寨,跟我们火拼的是黑虎寨。” “” 邓儒脸色有些黑,你别说,这酒虽然没有后世的酒那么苦涩,但不知不觉,就醉得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 实在是泡妹子的首选,妹子喝着喝着就往床上倒了。 当然,也有可能你的酒量还不如人妹子。 “这不重要,只有七天时间,大哥你得告诉咱,咱才能够对症下药啊。” 邓儒说道。 七天时间,想要把一帮子土匪训练成百战百胜的精锐。 这有点难。 如果能够知道对面黑虎寨是个什么配置的话。 凭借他邓儒骑砍玩三年的经验,毫不夸张的说,对症下药,还是问题不大的。 至于为什么,他本来应该想办法逃命的,却选择留下来认真研究战术。 这自然是因为。 在拥有了三十个老农民后,比起逃跑,邓儒有了个更大胆的计划。 他要占据这个青牛寨,以此作为他在这个世界发展的根基。 而七天后,与那黑虎寨的拼刀,便是这计划中关键的一环。 “原来如此,也不妨与贤弟直说了,那黑虎寨与咱们青牛寨一般,九十来号人,原本咱们青牛寨是与他们打个旗鼓相当的,但” 蛮牛没有说下去了。 毕竟再说下去友谊的小船就翻了。 他们青牛寨原本是八十四个战斗人员,虽然人数少了点,但是这是群战,他蛮牛有信心自己一个人弥补这一点人数差距。 但是又被邓儒杀了十一个。 这下蛮牛便没有信心了。 “嗐,不说这个,那青牛,啊呸,黑虎寨,与咱们青牛寨是差不多的,大家干的都是打家劫舍的活,欺负欺负小村庄里的人,不需要个甚么鸟弓。” 蛮牛大手一挥,表示他们土匪瞧不上娘们唧唧的弓箭。 当然,这是他的一面之词。 而事实上是,他们缺乏有力的弓箭制作材料。 箭矢的制作也考验工艺。 一般上好的箭矢只有军中,和山下的猎户有,而猎户,是在官府有登记的,包括他们的弓一起。 猎户一般都是军中退伍回来的人担当,他们都是军中老手,与他国发生战事,猎户直接就能够入伍。 是属于优质兵源,自然不是他们这些土匪能够劫的。 而他们自己制作的弓,弓弦软趴趴的,箭矢也粗制滥造,箭头只能够用箭杆子削尖了当箭头。 这样的箭矢,别说配软趴趴的弓了。 就算是配军中劲弓,也杀不了人。 再加上,拉弓也需要很大的力气,他们山寨就只有他和几个当家的能够长时间拉弓。 其他的,拉个五六下就软趴趴了。 他们青牛寨是这个情况,隔壁黑虎寨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当然,这都是一些损自己威风的话。 在邓儒面前,蛮牛自然要说一句。 什么鸟弓,他们土匪不屑于用这种娘们唧唧的东西,真男人都是真刀真枪的跟人干仗。 再问,再问给你头盖骨拧下来当碗使。 “没有弓手么,那这样,便好办了。” 邓儒点点头,听见没有弓手,他的脑海中已经想好了,明日该训练这些土匪练个什么东西。 嗯,古罗马的乌龟阵。 虽然很原始,但是在这种没有弓手,没有骑兵,没有投石车的土匪火拼上,非常有效。 几乎可以说是可攻可守,密不透风。 与这些土匪饮酒到半夜,邓儒才在蛮牛的安排下到一个房间中就寝。 该说不说,虽然蛮牛要杀他,但蛮牛做的姿态挺足。 听带自己来的小土匪说,这个房间原本是蛮牛他亲妹妹的,但因为他邓儒是贵客,所以,蛮牛把他亲妹妹赶去了一般土匪的房间。 根据这个房间的干净程度来看,邓儒相信这是那蛮牛的亲妹妹的房间。 整个房间很空旷,除了一张床外就只有一张方桌,和两把椅子,以及一个搭配着铜镜的梳洗桌,很显然曾经是个女性的房间。 走到床榻上坐下,邓儒拿出虎符,又花了十两银子,将老农民补充到三十个。 这十个将会老农民将会在明天一早直接到山寨来投靠他。 毕竟,凭空变出十个人,很诡异。 虎符会自动在人前给兵马安排一个合理的来源,当然,没人的时候,虎符便会凭空生成兵马。 花掉十两银子,原本那雁归城小姐给的六十多两银子,便只剩下三十多两了。 等七天后拼刀,让老农民们去杀点人混点战功经验值,刚好能够全部升级成民兵。 三十个身强力壮的民兵,足够他在这个山寨里立足。 想到这,邓儒便安然入睡。 他并不担心这些土匪会在半夜把他弄死。 那些土匪还需要靠他渡过七天后与黑虎寨的战事。 土匪再蠢,也不会做自掘坟墓的事情。 第二日,清晨。 邓儒从床上起身,在后山处撇了根柳枝,找到山泉处刷了下牙。 山匪们很穷,搞不到刷牙用的东西,邓儒只能够将就一下。 “贤弟啊,山门口来了十个泥腿子,说是你的仆人。” 远处,蛮牛那粗大的声音响起。 邓儒将口中含着的山泉水一口吐掉,回应着蛮牛:“啊对,是咱的仆从,大哥让他们进来。” “大哥,山寨有鼓或者旗子么?” “鼓?有的,之前抢过一个商队,缴获过一面鼓。” 蛮牛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要鼓,但他毕竟不是什么兵法大家,只是一个靠山吃山,靠村吃村的山匪,这方面,他自然选择全权听邓儒的。 “如此甚好,大哥将我那十个家仆送来,将鼓备好,让弟兄们在演武场集合,马上开始练兵。” 邓儒点点头,山寨的条件不至于差到难以想象。 第5章 训练山匪 演武场上,青牛寨中的土匪们歪七扭八的汇聚在了一起。 乱糟糟的聚成一团,别说去打仗了,就算是小学生,在纪律性这方面,也要比这些土匪要强上一些。 当然,也仅仅只是纪律性。 这些劫匪们都是散兵游勇,让他们小规模的逞勇斗狠,打家劫舍,他们可以。 一旦让他们上了真正的大战场。 那就跟当年那十几岁就杀人的秦舞阳进了秦王宫一样,当场得尿裤子。 “贤弟,鼓来了!” 远处,蛮牛招呼着几个山匪,扛着一顶大鼓飞奔过来。 轰的一声,大鼓坠地,发出撼天般的响声。 “大当家这是要做什么?” 一众土匪围着这顶大鼓瞧着。 “这不是咱上次打劫雁归城一个商队的鼓么?大哥不是说已经找好买家了,又把它搬出来做什么?” 有土匪认出了这面鼓。 毕竟整个山寨就这一面鼓。 鼓这玩意,一面好鼓,要取牛皮制作,光这一点,就能难倒很多人。 更别说,他们这群打家劫舍的土匪了。 他们基本上不事生产,只做大自然的搬运工。 基本上都是抢到什么,就用什么。 “都站好!” 蛮牛走到一众山匪面前,中气十足的大喝一声。 他指着邓儒对着这些土匪说道:“相信兄弟们也知道了,这位邓贤弟,是咱请回来的兵法大家,为了六天后与黑虎寨的战斗,咱将请他来训练你们,从此刻开始,他的话,就是咱的话,他要你们做什么,你们就给老子一丝不苟全部照做!” 蛮牛话说完,山匪们一片沉默。 啊? 自家大哥在说什么? 训练? 这是他们这些山匪该做的么? 他们都把脑袋别裤腰带上了,人死鸟朝天,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还训练什么? 但此刻大哥已经这般说了,他们也不敢多反驳。 毕竟黑虎寨占据人数优势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他们想要赢,那确实要找些歪门邪道。 哦不对,这是兵法,是正道。 邓儒走到这些土匪面前,一脚踏在大鼓上,大鼓再次发出了砰的声响,仿佛是在骂娘。 他拔出腰间铁剑,学着当年一些教官们的痞子模样,指着面前的土匪道:“从今天开始,以及往后六天的时间的,我都会在这训练你们,相信各位会渡过很愉快的七天。” “现在,站在原地,由我来给你们调整站位。\" 邓儒看着这些土匪,命令道。 这些土匪虽然心中不满邓儒这么个公子哥打扮的人来命令他们。 但想到这是自家大当家的命令,还是忍了过来。 邓儒清点了一下人数,抛去蛮牛,总共七十二个土匪。 再加上他二十七个老农民和三个民兵。 也就是拢共一百零二单八将 嗯让他算一下,摆成方阵的话,作为一个纯种的华夏人,邓儒开始在心中默念乘法口诀。 七七四十九,八八六十四,九九八十一 嗯,有点难算,但这不重要。 先排着看看,哪里人多了拿掉,哪里人少了补上就是了。 邓儒开始给这些人一个个亲自安排站位。 弄到最后,弄了拢共六排,每排十七个人。 已经够摆成乌龟阵了。 当然,邓儒也不会忘记,把自己的老农民们安排进去k头。 老农民们需要杀人才能够升级成民兵。 “贤弟啊,你这些人手是” 蛮牛看着也被邓儒编入阵中的那二十七个老农民和三个民兵问道。 “大哥既然委托我办事,那位定然要办到最完美。” 邓儒说道,他当然不会说是让自己的人进去混点经验值。 这些事情不用跟蛮牛说。 蛮牛听到邓儒的话,一时间有些语塞,他看着邓儒一脸真诚的模样。 再看看阵中那二十七个面黄肌瘦的老农民和三个稍微好点的民兵。 自己这位随手捡来的贤弟,是真的在认真帮他办事啊。 虽然邓儒一开始杀了他十一个弟兄,但邓儒此刻是真的在用心弥补。 这些面黄肌瘦的老农民,应该是自己这位贤弟的心腹,原本他可以坐看自己和黑虎寨的人火拼,而后坐收渔翁之利,可他没有,他居然主动加入。 这可是火拼,是真刀真枪的,见血的,死人的火拼。 枉他蛮牛居然想着等着与黑虎寨拼杀后,便将邓儒鸟尽弓藏。 蛮牛的心情此刻有些复杂。 “大哥,安排人手,将外围这四十二个人,全部安排上大盾,能办到么?” 邓儒指着方阵说道。 乌龟阵也不用太过于无赖,毕竟只是打土匪。 有个阵就行了,不需要像影视剧里一般,头顶上都要顶个盾牌。 至于丢过来的石头和那些软趴趴的箭矢,这些山匪们的兽皮帽子就能够有很好的防护。 “多大的盾牌。” 蛮牛看着面前的方阵问道。 他虽然不是很懂,但是感觉很牛逼的样子。 “一人高,比人稍宽些。” 邓儒说道。 “这,有些难度,需要一点时间,你得让兄弟们抽些空出来。” 蛮牛面露难色。 盾牌的制作水平不是很高,只是对于木材质地有些要求。 但是邓儒要求的数量有些多。 这就需要一些时间。 “这不归我管,我只负责白天训练他们,至于晚上,他们要干什么,我不管。” 邓儒不在乎蛮牛有多为难,反正是他们请他来训练土匪的。 既然请了他,那就得拿出姿态来。 “这倒也是,贤弟说得对,那除了盾牌之外,可还有需求?一并说出来。” 蛮牛想着,既然要动工,那就索性一次性动了,该买的买,该动的动。 “我中心的那些手下全部安排上长矛,大哥可能办到?” 邓儒指着中间那一圈,属于自己的老农民们说道。 “这贤弟放心,大哥自然能够办到,寨子里有库存,就有着上百杆长矛,虽然质量不咋地,但捆扎实了,一样能用。” “如此甚好,那大哥便给兄弟们发放装备,除去外围的盾手,和中心的矛手外,其余人等,尽数佩刀。” 安排完装备的事宜,邓儒便走到大鼓旁边,拿起擂鼓用的擂鼓锤,对这些山匪说道。 “当你们听到一声鼓响,便是集合,记住你们身边的人,记住你们此刻的站位,我给你们两息时间,一声鼓响后,我要看到你们尽数复位。” 说罢,邓儒伸出手,往下一划,大喝道:“解散!” 第6章 咱不想杀了 邓儒一声令下,这些山匪都有些懵逼起来。 怎么个事? 他们不是要训练么?为什么要解散? “没听到贤弟的话?赶紧给老子解散!慢一步,老子一脚踹你们身上!” 蛮牛大声呵斥道。 邓儒为了他们训练做到这个地步,那他这个青牛寨大当家的,自然不可能让自己这些小弟们坏了训练大事。 听到自家大当家的命令,这些山匪纷纷散开来。 一个个勾肩搭背的离开了。 邓儒那些手下,也被邓儒命令散开。 邓儒看着那些山匪一个个走远,在觉得距离已经够了之后,邓儒呵呵一笑,拿起鼓面上的擂鼓锤,心中只道:“来,异世界的土匪们哟,感受一下华夏军训的恐怖!” 而后,一锤狠狠砸向鼓面。 咚! 一声鼓响在山寨中回荡。 邓儒的那三十个兵马迅速的找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站定。 而那些山匪则是有些茫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两息过后,邓儒又捶了一下鼓面。 咚! 此刻,这些山匪才反应了过来,一个个乱糟糟的向着自己原本的位置跑去。 但刚刚的他们已经彻底的放松了。 早已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站位。 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把邓儒的话放在心里。 但凡他们认真的记一下自己身边的老农是什么样的面孔,他们也不至于这般糟乱。 这些山匪轰乱了足足有四分钟,才彻底恢复原本的站位。 邓儒看着这些山匪,脸色阴沉。 “这就是你们的行动力?简直不堪入目,你们这样的人上了战场,也只会被治一个扰乱军心之罪,还谈什么建功立业!” “给我趴下!” 邓儒指着这些山匪痛骂道。 当然,这些经验,自然也是学的当年的教官们。 这些土匪们一个个面面相觑,想着六天后的战斗,他们忍了。 一个个老老实实的趴了下来。 “谁让你们五体投地?给我以手脚撑地,趴好了!” 邓儒指着这些山匪骂道。 一个个山匪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但还是按照邓儒的吩咐,用手脚撑着地面,将整个身子架空起来。 邓儒满意的点点头。 这自然是来自于当年军训的两大惩罚之一,平板撑。 当年烈日暴晒下,将手放到那跟铁板烧一样的梆硬地板上,那滋味可不好受。 至于说第二大酷刑军队蹲什么的。 见效有点慢,就没必要了。 “趁着这段时间,将你们自己身边人的脸,给我记住了,两息内,你们要迅速的找到自己身边的人,并且站好!” 烈日暴晒下,邓儒穿行在这些土匪身边,看到有姿势不标准的,便上去就是一脚,而后帮他们调整一下姿势。 开始十几秒还好,这些土匪并没有感受到多痛苦。 最多就是手被地面的石头硌得慌。 但二十秒后,他们便开始额头冒汗,只感觉自己的手臂麻木,胸腔开始发疼。 这种疼痛很难受,几乎让他们整个人都僵化。 有些土匪渐渐的坚持不住,直接趴在了地上。 而有些土匪,还在咬牙坚持着。 似乎是想要当个犟种。 “好,解散!” 邓儒拍了拍手,对这些土匪说道。 惩罚的目的是让人长记性,而不是非要把人整死。 听到能够解散,这些土匪们一个个就好像那军训的学生一样,松了口气,纷纷起身准备离开。 但这次的他们,留了个心眼子,随时准备往回跑。 但邓儒的那一声鼓响,好似悬在他们头顶的利剑一般,迟迟不落下。 大概过了五分钟,这些土匪们甚至开始以为今天的训练已经结束了。 一个个彻底松了口气,有的坐在地上,抱怨着邓儒整这些不知所谓的花活。 有的抱怨着邓儒惩罚太过严苛。 他们宁肯被打一顿,也不肯趴在地上做那种被羞辱的姿势。 毕竟他们是土匪,皮糙肉厚的,不怕挨打。 咚! 就在土匪们已经松了口气的时候,又是一声鼓响。 !!!! 这些土匪先是一愣神,而后瞬间反应过来,一个个争先恐后的向着自己原本的站位跑去。 有了之前的教训,他们这时已经记好了自己身边之人。 最先站好的是那些老农民们,而老农民们之后,则是那些站在老农民身侧的土匪们。 最后,才是那些身侧是土匪的土匪们。 但由于先前的松懈,这些土匪们依然花费了一分多钟,才将队伍站好。 “嗯,你们这些废物,此刻才算有了些许样子,但还不够!给我趴下!” 邓儒看着这些山匪,继续骂道。 一分钟,有这一分钟,对面的土匪都冲到面前来了,他们还在乱糟糟的找位置。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让他们直接一窝蜂上,说不定还能杀几个。 土匪们一个个哀嚎着,老老实实的趴了下来。 蛮牛在远处看着自己的小弟们被这般训着,满意的点点头。 他早就听人说什么,宝兵锋从磨砺出。 就得狠狠练。 山寨的聚义堂内。 蛮牛坐在为首的椅子上,他身旁坐着的,是他的军师。 也就是当初说要留下邓儒的瘦小男子。 “咱不想杀他了。” 蛮牛说道。 “???大哥,怎能妇人之仁啊?” 军师猛地瞪大了眼睛。 “这贤弟也算是为咱山寨真正出了力,咱这么卸磨杀驴,怕是不好。” 蛮牛叹了口气,敲打着自己座下,那虎皮打造的椅子。 这老虎是他当年带着一干兄弟用陷阱坑杀的,杀了这老虎,他便坐稳了这大当家的位置。 “大哥!你这是妇人之仁!成不得大势,你别忘了,咱们那些弟兄,可是杀了他十七号人,您觉得您不想杀他,他难道不想杀我们么?” 军师看得很远,他很清楚,他们青牛寨和邓儒之间只是虚与委蛇。 等到七天之后,就看谁最先收纳黑虎寨的残余力量,而后便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怎么可能说不杀就不杀了? “可这贤弟,他现在正在帮咱训练兄弟,还亲自派人上阵,此人待咱如此真诚,咱却心怀鬼胎,唉,咱虽是土匪,却也是拜过忠义帝君,你让咱把忠义二字往哪放?” 蛮牛脸色纠结的说道。 “” 军师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脸上。 如果不是打不过,他这一巴掌就拍蛮牛脸上了。 忠义,忠义。 要是真忠义,他们就不会上山来当土匪了。 这年头还不是什么乱世,种地能活,为什么上山当土匪,纯粹是犯了事,或者游手好闲的懒汉。 当然,也有些官逼民反的,但他们青牛寨绝对不属于此例。 “诶,你说,咱把妹子嫁给他,怎样?” 蛮牛突然觉得自己想到了一个绝好的方案。 “您,高兴就好。” 军师表示并不是很想说话,但他转念一想。 蛮牛确实有个妹妹,生的也挺精致的,不算美的天仙,但也绝不普通。 如果说,让蛮牛的妹妹嫁给邓儒的话。 再让蛮牛的妹妹时不时吹吹枕边风,或许,他们真的能够和解。 “那便如此定了,咱这就去找妹子与她说道说道。” 蛮牛一拍掌,而后便头也不回的走出聚义堂。 第7章 咱给你安排个婚事 演武场上,邓儒不断的训练着这些土匪,折磨着这些土匪们的神经。 想要速成,那就要把阵型变成这些土匪们的肌肉记忆。 这个过程,需要个两三天。 只要阵型摆好了,乌龟阵便算是完成了大半,至于在阵型中如何发挥,乌龟阵作为最简单的阵法。 并不需要担心在阵型中如何发挥。 会劈,会砍,会刺,站得住阵脚,便是成了。 “小妹啊,你看咱这贤弟咋样,可能为良配?” 远处,蛮牛指着训练土匪的邓儒,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粗布衣服,虽然不是什么绫罗绸缎,但在这山寨中,已经够好了。 她长得确实也挺好看,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脸上没有一点痘印之类的东西。 “是个俊俏的公子哥呢,但是大哥,我并不想嫁人。” 蛮小妹摇了摇头,拒绝了蛮牛的提议。 不知道为何,邓儒的模样虽然也算得上玉树临风,但她就是喜欢不起来。 相反,还很厌恶。 仿佛邓儒杀了她全家一般,只要一见到邓儒,就打心底里生出一股厌恶感来。 “啧,难搞。” 蛮牛挠了挠头,不知道这个情况到底该怎么办。 “小妹啊,要不再考虑考虑?这位贤弟可是个良配啊,胸怀大度,还是个兵法大家,你看咱们那些弟兄,被他训得服服帖帖的,他似乎还是个落难的公子哥,等他东山再起” 蛮牛不死心的继续劝说着。 “大哥,你难道不知道,这些落难的公子哥们,最是薄情么?” 蛮小妹一语堵住了蛮牛的话头。 蛮牛这辈子没读过多少书,自从上山为匪以来,便只知道打打杀杀。 哪里懂这些。 “小妹这话甚么意?我这贤弟胸怀宽广,怎会是那薄情之辈?” 蛮牛不解道。 “大哥你啊,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我听军师他说了,当初要杀这人的是你,现在不杀的又是你。” 蛮小妹叹了口气,指着远处的邓儒说道:“大哥你不想想,我们青牛寨杀了他十七个弟兄,但凡是一个有血性的,像大哥你这样坦诚的人,他能忍得下这口气么?” “那必定是不能忍,若不是有黑虎寨那帮狗日的在,我早就将他五马分尸了。” 蛮牛也很快的意识到了问题。 蛮牛并不蠢,只是如蛮小妹所说的一般,容易想一出,是一出。 像邓儒这样的人,这种落魄的公子哥,怎么可能会打心底里和他蛮牛这样的山匪头子称兄道弟? 这种落魄的公子哥,别说瞧得起山匪了,就算是普通的百姓,他们也是瞧不起的。 而能够忍住心中的厌恶,与他们这些山匪称兄道弟。 他在图些什么? 想通了其中关键的蛮牛不禁冷汗直冒。 这山寨里面最值钱的,就只有他蛮牛的这颗项上人头了。 “小妹,你当真是一言让兄长提什么玩意来着,哎呀不管了,你说得对,像他们这样的公子哥,是不可能看得起我们土匪的。” 蛮牛庆幸自己醒悟得早,不然真的傻乎乎的放下了杀心,那只怕自己这颗项上人头什么时候被取掉都不知道。 蛮牛已经决定了,等六天后,与黑虎寨的火拼结束,便找个由头将邓儒给杀了。 “大哥你啊,不能老是这样想一出是一出,你身上关系着的可是山寨兄弟连同他们家眷一百多人的性命,那些山下说书人的绿林豪杰传,你也要少听点。” 蛮小妹摇了摇头,自己这大哥的脑子,纯粹就是被那些说书人们口中的绿林豪杰给毒害了。 “呵呵,小妹教训的是,不过小妹啊,哥还是要让你嫁给他,既然他想要哥的脑袋,那哥自然也要他的脑袋,你帮咱监视着他,吹吹枕边风,缓解他的疑心。” 蛮牛咬着牙说道。 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什么之身。 嗯,那个句又忘了,但这不重要。 既然邓儒能够用看似真诚的行为让他蛮牛放下戒心。 那他蛮牛也能够用嫁妹妹这种事情,来让邓儒放下戒心。 蛮小妹这么大个美人枕边风一吹,他还不信,这邓儒还能够有那么大的戒心。 “大哥,都说了不要想一出是一出,他这般落魄权贵的公子瞧不上山匪头头的你,难道就能瞧得上山匪头头妹妹的我了?” 蛮小妹只感觉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大哥知道,不需要他瞧得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日久了,自然就生情了。” 蛮牛憨憨的笑着。 听着蛮牛的话,蛮小妹的脸猛地一红,虽然知道自家大哥不是那种爱说荤话的人,但这正经的词汇经过他这一解读,居然有些荤头。 “行了大哥,就听你的。” 蛮小妹叹了口气,这对于山寨来说也是一场豪赌。 若是赌赢了,山寨能够收获一批会军阵的兄弟,和收编的黑虎寨山匪。 还有邓儒那一批三十个手下。 这些一收,那青牛寨就是方圆数十里,最强的山匪。 到时候再东征西讨一番,只怕就连官府,也剿不动他们了。 这是值得的,哪怕要赔上她蛮小妹的声誉。 “哈哈哈,咱就与他说一番,量他也不敢拒绝。” 蛮牛哈哈笑着,便向着邓儒的方向走去。 在蛮牛和蛮小妹商量的这段时间内,邓儒已经将这些山匪们初步训练出了个样子。 此刻他们列阵的时间已经能够控制在三十秒内。 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够了。 邓儒不打算让这些土匪训练的太快。 这样会让他的价值变少,会让这些土匪们的杀心提前。 得慢慢来。 一定得拖到与黑虎寨拼刀的时候。 与养寇自重,是同一个道理。 “贤弟啊!” 远处,蛮牛那宏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大哥有何事交代?” 邓儒看向蛮牛,他这时注意到蛮牛身边又多了个女人。 长得挺精致的,看上去也很干净,不像山匪窝窝里的女人。 这应该就是蛮牛的妹妹的。 “贤弟啊,你如此大度,为兄也是非常开心呐,这,是咱的小妹,年方二八,还未婚嫁,我这有心撮合你二人啊。” 蛮牛指着蛮小妹对邓儒介绍道。 邓儒愣了愣。 啊? 邓儒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大大的问号。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蛮小妹,只怕名义上是来嫁给他给他当老婆的。 实际上,是来监视他的。 就跟当年的孙氏嫁给刘皇叔一样。 危险得很。 “哈哈哈哈,大哥这是哪里话” 面对这种情况,邓儒的大脑中迅速做出了应对,他一把将手捏在了蛮小妹那挺翘的屁股上,大笑道:“那咱却之不恭了,正好咱也未曾娶妻,小妹这般貌美,也符合咱的审美呐。” 拒绝? 这是土匪的大本营,他没有能力拒绝。 现在拒绝,只会引起蛮牛的疑心。 今朝这份屈辱,他邓某记下了,等日后有了机会,他定是要百倍奉还的。 “哈哈哈,贤弟不嫌弃咱妹子,咱就高兴呐,这样,待到黑虎寨之事一了,为兄便为你二人安排婚事,如何?” 蛮牛见邓儒没有丝毫拒绝的模样,也是大笑起来。 看看,不管这些贵公子们鬼点子再怎么多,在他的地盘,都得给他盘着。 有了自己妹子在邓儒身边做眼线。 那么不管邓儒再怎么耍花招,他都能够掌握第一手动向。 这怎么输?他蛮牛实在想不通这该怎么输。 “自然,大哥说什么时候完婚,便什么时候完婚,我那三十个弟兄,就当咱给大哥下得聘礼,等到日后,咱把山寨壮大起来,再还妹子一个十里红妆!” 邓儒摸着蛮小妹的翘臀,脸上带着淫贼专属的淫笑。 这一副玩世不恭的公子哥模样,并没有让蛮小妹和蛮牛看轻他多少。 “全凭兄长做主。” 一旁蛮小妹低着头,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显然没有想到邓儒会这么直接,一巴掌拍在她屁股上。 果然,跟这些贵公子们玩心眼,会赔的很惨,只希望不要把自己身子也搭进去就好。 这些豆腐便宜,就让邓儒占着。 第8章 公子可否发发慈悲? 邓儒接下来的时间,以训练体能的理由,让这些山匪们做着俯卧撑。 以此来延缓训练的进度。 至于说会不会做俯卧撑真的就把力量做上去,从而造反更难? 这不太可能,毕竟这些土匪们也只是刚刚过了温饱线。 三天吃不上一顿肉,力量是不可能涨上来的。 就算真的有土匪天赋异禀,靠着俯卧撑涨了点力气。 那也无妨。 七天时间涨的那点力气,够干什么? 邓儒要做的,就是将阵型成型的时间一步步变慢。 最好卡在七天后,他们还需要依靠老农来站位,这样才是最保险的。 蛮牛不懂这些,自然不会在这方面起疑心。 结束一天的教官生涯。 邓儒回到房间,便准备继续两眼一闭,登录周公幻境。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总感觉身上黏糊糊的。 嗯,说起来,穿越到这个世界也有两天了,此刻正是秋老虎浓烈的时候,天气炎热。 这在前世,在南方城市生活的邓儒,一天不淋两个澡就感觉人要寄了。 在大热天洗个热水澡后,感受着那种晚风吹来的温差,那是他前世觉得最舒服的时候。 而现在两天了,别说洗澡,就是刷牙洗脸这些也是将就的。 今天还训练这些老土匪们,在太阳底下直接对着脑袋晒。 而且,这张床,它还没有后世那种凉席,不知道是没有条件,还是没有发明出来,邓儒觉得是后者。 不过这点还行,毕竟这里是类似于华夏古代的时候,这时候环境还没有被现代工业污染,温室效应还没开始,晚上风吹吹,也不算太热,就是白天出的一身汗,让邓儒翻来覆去睡不着。 “公子,您睡了么?” 门外,响起了蛮小妹的询问声。 “?” 邓儒有些疑惑,不知道这蛮小妹来做什么。 虽然自己答应了蛮牛,要娶这蛮小妹。 但两人心里应该都清楚,这只是在互相间与虎谋皮。 不可能有什么感情,更不可能今晚就圆房。 所以,她来做什么? 难道这就要做戏做这么全,今晚就圆房? 这样邓儒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作为一个异世来客,除非有什么救命之恩,不然他对这个世界的人是不会有什么愧疚和责任感的,更别说他和这蛮小妹一伙还互相想要对方性命。 他是真的能够做到提起裤子不认人,全垒打后杀人灭口的事情。 “未曾。”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邓儒并不是特别害怕。 总不能这些土匪见识短小,觉得现在的阵法就算成型了,要来卸磨杀驴了。 那要真是这样,邓儒也只能认栽了。 很快,蛮小妹端着一个木桶走了进来。 “公子,奴烧了些热水,可要沐浴一番?” 蛮小妹问道。 “?” 嘶,邓儒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这蛮小妹是肚子里的蛔虫么,怎么知道他现在特别想要洗个澡? 似乎是知道邓儒心中所想,蛮小妹笑了一下,柔声解释道:“奴在大哥劫来的书中看过,像公子这样的富家少爷,一天至少要沐浴三次,奴想着公子来山寨一天了,如今秋老虎杀人得很,只怕是不自在,便自作主张烧了些热水,若是公子不愿意,奴便离开。” 听到蛮小妹要离开,邓儒连忙出声道:“不,放哪,你做得很好。” 邓儒从床上下来,借着明朗的月光看清这个洗澡桶,很大,都够一个人直接躺下去了,应该也是他们劫的哪个富贵人家的。 邓儒都不敢想这大热天躺进去得有多舒服。 “既然公子喜欢,那奴便将热水添上。” 蛮小妹轻轻一笑,便退出了房间。 不多时,她便提着两桶冒着热气的水快步走了过来。 该说不愧是山寨里的女子,虽然看上去有些柔弱,但那小麦色肌肤下藏着的,是富有爆发力的力量感。 毕竟那大桶子,一桶水估摸着得三十斤起步了。 一般的没锻炼的宅男都不一定能够提起一桶健步如飞,而她一个人提了两桶。 两桶热水倒了进去,她又去提了一桶冷水过来,试了试水温,觉得差不多后,便抬头对邓儒说道:“公子,水温差不多了,可要奴服侍您沐浴,毕竟,似您这般的富家少爷” “如此甚好。” 邓儒想都没想,直接应了下来,而后宽衣解带,将穿越前去参加spy时穿的汉服全部脱掉,就剩一条大裤衩子,直接往木桶中一坐。 而后整个人缓缓躺下。 一天的汗水都被这一桶热水洗净了。 那叫个巴适。 “爽~” 邓儒一声爽字说出口,忽然他感觉有些不对劲。 一只柔嫩的手在他的身上反复游走,摸得他心痒痒的。 邓儒这才想起来,刚刚蛮小妹说的好像是服侍他洗澡? 不过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摸一摸,又不是真的透上了。 白爽白不爽。 “公子生得好生健壮。” 蛮小妹的夸赞声在邓儒耳边响起。 邓儒穿越前虽然是个宅男,但为了能够长久的,更好的宅,更放心的宅,防止猝死,他的作息基本上很健康,每天都有保持健身,基本上身材不说绝顶,也算是很不错的。 就是很可惜,他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在杀人这方面的经验,比不过那些土匪,不然也不可能打出十七比五这种战损比。 没有回应蛮小妹的夸赞。 感受着那柔嫩的手指在自己身上游走,邓儒非常的享受。 说起来,前世作为一个宅男,那是连妹子的小手都没牵过。 如今有这么个妹子给他做马杀鸡,那滋味,确实挺新鲜。 “公子,能否放过我们?” 忽的,蛮小妹在邓儒耳边又说了一句话。 “” 听到蛮小妹的话语,邓儒的脸色没有表现出多少震惊。 他想要杀掉蛮牛,只要不是傻子,心里就肯定明白。 他本来就没打算用太多的阴谋,他所作的都是阳谋。 他就是要杀蛮牛,但你敢提前杀他么? 杀了他,可就没人帮你青牛寨练兵了,你能打得过拥有二十多人数优势的黑虎寨么? 更别说,杀了他,他三十个老农民,战斗力再怎么弱,也能再让青牛寨减员个七八个。 你青牛寨敢赌么? 那自然是不敢的。 相比起蛮小妹知道自己要杀蛮牛一行人。 邓儒更加好奇的是,她为什么不继续跟他一起演下去了。 本来大家兄友弟恭妻贤演得好好的,蛮小妹突然将这窗户纸捅破了,是为的什么? “我看得出来,公子虽然与兄长表面上兄友弟恭,以弟自称,可公子的眼神,公子的神态,从未有过身陷匪窝的慌张,这与我们曾经绑架过的富家公子们完全不一样,公子,胜券在握。” “奴不知道公子的底气是什么,但奴想请公子发发慈悲,放过我们。” 蛮小妹的语气诚恳。 这让邓儒一时间的不知道怎么回应。 这一上来就服软,老实说,对他这种吃软不吃硬的人来说,确实有点管用。 但也仅仅只是一点。 在自己的生命安危面前,自己的性格也得让路。 邓儒的大脑飞速的运转,他在思考蛮小妹这一通操作的行为逻辑。 她难道真的认为蛮牛和青牛寨不是他邓儒的对手? 未必。 邓儒思考了一会儿,脑海中闪过一道灵光。 示敌以弱? 是了,他邓儒可以装孙子,难道蛮小妹就不能装孙女么? 她甚至装的更绝,直接将双方心照不宣的事情故意揭破,让人觉得她无比的真诚。 这样,她不仅能装一波孙女,还能试探出他邓儒真正的意图。 想到此次,邓儒不打算继续装孙子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会有错,装沉默更容易露馅。 不妨随心去做,至少在山匪们没有训练好之前,他们不敢杀他。 凭的,就是个有恃无恐。 邓儒大笑几声,学着那些女频小说里霸总的模样,伸手捏住了蛮小妹光洁的下巴,脸色玩味。 “你倒是聪慧,说说,想让本公子如何发慈悲?” 第9章 你不配 “嗯” 蛮小妹闷哼一声,感受着自己脸上那只有力的大手,她一时间心神有些慌乱。 邓儒的反应出乎了她的预料。 原本她以为邓儒会继续装孙子。 亦或者装傻,一问三不知。 再不济,也不至于会这么好诈。 根据她这两天的观察,邓儒应该是那种极其擅长隐忍的公子哥。 怎么会做出这般肆意张扬的姿态? 难道他真的有后手? 亦或者,他在打肿脸充胖子? 不,不对,蛮小妹在脑海中疯狂将自己的想法成立又推翻。 她就知道,跟这些从小苦读史书的公子哥们玩心眼子,根本玩不过。 她现在脑子有些慌乱,不知道该如何将现在的行为继续下去。 “怎么,让本公子发慈悲,又不告诉本公子,该如何发这个慈悲,你是在觉得本公子很好玩?” 邓儒呵呵一笑,用力将蛮小妹那精致的脸扭过来。 老实说,他果然不适合演什么霸道总裁。 但能够除了霸总纨绔的风格,他不太会演胜券在握。 不,不是不会演,而是不会在一个女人面前演正儿八经的胜券在握。 或者说,这个女人她不正儿八经的出牌,那他邓儒也只能乱七八糟的出牌。 毕竟,如果这女人要是正儿八经的出牌,他邓儒也有应对办法。 从某种层面来说,她做得挺不错的。 让邓儒大脑一时间陷入宕机,只能用这般乱七八糟的方式应对。 “公子不如,公子在奴身体里留下公子的种子,这样,公子也能放心了,不是么?” 蛮小妹强行挤出一个笑容,看上去似哭似笑的,没有半点魅惑力。 “你?” 邓儒看着蛮小妹,有些震惊作为一个古代女子,竟然能够说出这种淫词艳语来。 不过想来这女人是土匪窝里长大的,与寻常女子不同,也是正常。 邓儒大笑一声,松开了手,将手搭在木桶边缘,他轻蔑道:“你还不配。” 不是什么女人甘愿献身,男人就要跟失了智一样屁颠颠赶上去说好啊好啊的。 那三百来斤的大坦克献身你会屁颠屁颠上去么? 蛮小妹虽然不是什么三百来斤大坦克。 但她动机不纯,又想要他邓儒性命,光就这两点,让邓儒相信一个区区血缘关系就能将她捆绑。 那未免太小瞧了蛮小妹,也小瞧了邓儒自己。 “公子说的话好伤人,日久生情,现在奴不配,不代表日后不配。” 蛮小妹面露委屈,柔声细语的说着。 “哦?好啊,本公子耐心有限。” 邓儒再次学着那些纨绔们的模样,伸手挑起蛮小妹的下巴。 “今天过去,便只剩五天了,五天时间,要么死,要么生,就看你的本事了。” 邓儒毫不介意将自己行动的时间说出来。 算是故布疑阵,且不说蛮小妹相不相信这个时间。 就算真的相信了。 她敢在这五天时间内杀了他么? 土匪们只是没读过多少书,不是傻子,不可能做这种自毁长城的事情。 就算要做,也得等到匈奴都被驱逐了才能把长城推了。 说完这些,邓儒便不再理会蛮小妹。 整个人躺在木桶里,舒舒服服的享受着。 一旁的蛮小妹自觉的将邓儒扔到地上的衣物捡起。 “公子,奴帮您将这些衣物拿去浣洗一下,奴衣柜里有那么一两件贵公子们穿的衣物,虽比不上公子您的丝绸衣物舒适,但也质量不错,您将就一下。” 说罢,便抱着邓儒的衣物走了出去,临走前,还留下了一条这个时代男子穿的大裤衩子,估计是怕邓儒身上没有大裤衩子穿,还特意将邓儒衣服中藏着的钱袋子留了下来。 显然,她想要刷邓儒的好感度,看不上钱袋子里那三十多两银子。 不然一般的山匪,看见装着三十多两银子的钱袋子,哪里会这么轻描淡写的放下? 早就偷偷摸摸的收好,寻个好地方,买通一下官府,过逍遥的一生了。 一夜过去,邓儒果然在衣柜中找到了几套看上去质量很不错的男子衣物。 很显然,应该是这些山匪打劫的哪个倒霉富家公子哥们的。 指不定上面还有魂环。 不过邓儒并不在意,作为二十一世纪优秀青年,他不信牛鬼蛇神。 就算有魂环,自己能招天下兵马的虎符还镇不住他一个区区魂环? 估摸着是蛮牛看这衣服质量不错,就给了蛮小妹,如今刚好让他邓儒穿上。 在蛮小妹的服侍下将衣物穿上,邓儒只感觉神清气爽。 这一个澡洗的,非常舒坦。 邓儒走出去,只见自家的老农民们都拿到了长矛。 部分土匪也拿上了木质的盾牌。 但数量稀少,只有十面。 距离要求的四十二面,还差了些。 但这只是时间问题。 “集合!” 邓儒一锤子将鼓敲得震天响。 这些土匪们集合得飞快,将自己的装备都丢在了一边,生怕晚了一步,就又被邓儒这老变态体罚。 那滋味,就跟慢刀子割肉一样,不好受。 邓儒看着这些山匪将盾牌啊,刀子丢在地上。 不由得咧嘴一笑。 好,又找到挑刺的点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挑刺,不断的挑刺,将训练的时间放慢。 邓儒走到一个土匪面前,土匪被邓儒直勾勾的眼神盯着,只觉着浑身不自在。 “那个,教官,我喜欢女人。” 土匪似乎被盯得神志不清了,嘴里面蹦出来这一句话来。 嗯,教官,是邓儒让土匪们对他的称呼。 也是过了一把教官瘾。 这倒霉蛋的话音落下,整个土匪群哄然大笑起来。 “笑什么?好笑么?” 邓儒厉声呵斥着这些土匪。 “你看看你们,撩凯子,斗鸟子,泡马子,一个个的,有要上战场的样?” 而后邓儒一把抓起喜欢女人兄的衣领子,怒斥道:“还有你,作为一个战士,一天到晚脑子里面不是女人就是腚眼子,我问你,你的武器呢?你的刀呢?” 这土匪被喷的满脸唾沫星子,他慌张的想要找自己的刀。 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刀。 之前跟人玩飞刀还在树上插着 “教官,刀在那,我这就去拿。” 他话音都带着颤音,话语显得语无伦次。 “现在?晚了!黑虎寨的人冲到你面前了,你跟他们说,对不起,先别打,等我捡个刀,你觉得他们会搭理你?” 邓儒的怒骂声在土匪耳边响起,土匪将自己的脑袋缩进了脖子里面。 他想挣脱,却发现眼前人的力量远远不是他能够挣脱的。 邓儒只是刚穿越来,杀人不如这些土匪,但力量方面,活在现代社会,还经过一些训练的他,自然要比饥一顿饱一顿的土匪要强上不止一星半点。 第10章 战斗 接下来五天的时间。 邓儒便在训练这些土匪中度过。 当然,那蛮小妹依然在努力的想配上一个种子。 各种嘘寒问暖,渴了送水,饿了送吃的,衣服脏了她主动帮忙浣洗。 她可谓是无微不至。 若不是暗藏杀心,那定是一个极好的妻子。 老实说,邓儒也有那么一瞬间是心动的。 毕竟,前世,作为一个死宅,他听的都是些冷言冷语,从未有过这么一个人,为他嘘寒问暖,揉肩捶背。 可以说做到了极致。 邓儒在心中也是不由得感叹,若这蛮小妹,是个良家女子,便好。 但邓儒并没有忘记自己的野心,自己的想法。 借着这份感觉,他与蛮小妹演了几分入情至深的样子。 这种样子,不是那种一脸色眯眯的猪哥相。 而是怎么说,是那种一举一动,眼神中透露出的爱意。 而且还是要由厌恶转变过来。 这种变化极其难演。 但不过这是小问题,邓儒虽然不是什么专业演员,但借着那份遗憾的感觉,再以辅以脑海中想象前世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姑娘的脸,倒是也演了个七八分相似。 以至于蛮小妹都认为,她自己快要成功了。 也借着蛮小妹的机会,邓儒故意放缓了训练的步骤。 刚刚好,卡在了最后一天,将乌龟阵练成。 一眨眼五天过去。 青牛寨与黑虎寨约定好拼刀的日子到了。 今日,将决定邓儒,青牛寨,黑虎寨,三方势力的命运。 若是拼刀没有拼成,那邓儒和青牛寨就成了小丑。 若是拼刀成功了,却没有杀死蛮牛,那邓儒和黑虎寨就成了小丑。 若是成功的杀死了蛮牛,那青牛寨和黑虎寨便成了小丑。 总之,今天必定有两方冤种成为小丑。 “贤弟啊,今日与那黑虎寨一战,可有信心?” 蛮牛骑着他那匹矮脚马走来。 今日的蛮牛所穿的装束,是七天前所穿的那套。 一套兽皮披肩,一顶铁盔,一身皮甲,胸口还挂着个护心镜。 腰长刀,执短锤,一副沙场战将的姿态。 而实际上,他只是个山匪头头。 “咱也不敢打包票,毕竟自古以来,半场开庆功宴的,嗯,都没好下场。” 邓儒非常谦虚的说道。 实际上,现在的这些山匪们,去对付同样是山匪的黑虎寨,完全能够给对面削个零蛋。 刚穿越来之所以邓儒带着二十个老农民打不过土匪。 事发突然是一点,老农民们身体瘦弱,也没有足够的装备摆阵,战斗经验缺乏,才是导致邓儒失败的原因。 而如今,邓儒指挥的是一群杀伐经验丰富,身体素质和对手相当,训练了整整七天的土匪们。 削个零蛋,完全没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半场开香槟容易变成追悼会。 所以邓儒还是决定谦虚一下。 “哈哈哈,贤弟谦虚了,等降服黑虎寨的那些小王八蛋,咱就给你和小” 蛮牛哈哈大笑着,谈笑间就要立下两个旗。 这给邓儒吓得连忙出声打断。 “大哥稍安!此事战胜再说,战不胜,一切都是空谈!” 蛮牛脸露尴尬之色,眼神中闪过一丝的 遗憾? 他觉得,可能蛮小妹还是没有将邓儒拿下,这下,还是得直接动武。 可惜了,这几天他听蛮小妹的进展,以为蛮小妹已经把邓儒拿下了,他蛮牛的杀心都小了。 毕竟要是能成一家人,他蛮牛还是挺惜才的。 但如今邓儒这一出言打断,很明显有问题。 “好,那便战后再说。” 蛮牛也不在此时发作,只差最后一步了,等到收编黑虎寨,今晚便是邓儒的死期。 “公子,这件皮甲您穿着,刀剑无眼,莫要伤了自己。” 蛮小妹捧着一件,似乎是野猪皮还是熊皮缝制的衣服。 邓儒看不出这是哪种皮,毕竟他是死宅,不是什么专业的野生动物专家。 但看上去,防御力应该挺高。 邓儒接过这件皮甲,点点头道了声谢。 临了还不忘含情脉脉的望一波。 将这件皮甲穿上,邓儒和蛮牛等人便带着一众山匪和老农民们向着和黑虎寨约好的地方走去。 双方约定的地方是一条官道。 官道宽敞,没有什么树林遮掩,找不到什么可以利用的地形优势,更不存在什么本土作战的优势。 可以说,确实是个公平的地点。 当邓儒和蛮牛带着青牛寨众人赶到官道上时,对面黑虎寨的人早已在原地等候多时。 稀稀拉拉的九十来号人,在官道上,或蹲或站,或倚靠着石头。 很快,从这稀稀拉拉的九十多号人中,走出了一个身高体壮的汉子。 他也是一身兽皮披肩的打扮。 他便是黑虎寨的大当家,绰号黑虎,至于他真正的名字,已经没人知道了。 就跟蛮牛和蛮小妹的名字,也并非他们的真名一样,作为出名的山匪,他们都有自己的匪号。 此刻是初秋季节,很炎热,但为了小命,和撑起体型威慑对面,蛮牛和黑虎都不在意秋老虎的炎热。 “呸,蠢牛,你可算来了,老子等的黄花菜都凉了。” 黑虎骂骂咧咧的,对于蛮牛让他多等了这么久表示很不满。 蛮牛自然也不会就这么受着这份骂,他一口老痰吐到地上骂道:“蠢猫,说好的大正午决斗,你大上午就来了,怪老子?” “少特娘废话了,既然来了,就开始,一直打下去,直到你们开始逃命为止,不管死多少人。” 黑虎骂骂咧咧的,他扫视了一圈青牛寨的人。 发现青牛寨不知何时竟然有了一百多号人。 不过,其中二十多人,都是那种瘦不拉几,没几把子力气的泥腿子。 这样的人,说不定刚见血就开始逃命了,黑虎并不在意。 打架,可不是看谁人多,谁就能够赢的。 “好,那就来!” “贤弟!擂鼓!” 蛮牛对着山崖上,拿着擂鼓锤,充当战场指挥的邓儒大喊道。 在两人交谈的过程中,邓儒已经让几个土匪扛着大鼓上了一处山崖。 不算太高,离地面就三四米左右。 站得高一点,能够更好的观察好战场局势,做出更好的判断。 此刻的黑虎寨众人,距离青牛寨众匪还有一百米左右,此刻便擂鼓列阵的话,只怕那些黑虎寨山匪便发觉不对,开始逃跑了。 若是这样,他邓儒练兵的目的可就黄了。 邓儒对着蛮牛摆了摆手,示意现在并非最佳的时机。 远处的黑虎这才发现,山崖上居然还站着一个人,他顿时脸色大变。 “蠢牛,你他娘想埋伏老子?” 地形优势不管在哪,那都是最好的东西,要远胜于人数优势。 而此刻那三米高的山崖上居然被蛮牛还藏了一个人。 他能藏一个,那就能够藏第二个,第三个。 “你瞎嚷嚷什么,那是我贤弟,他不参战,只是为我们充当乐师,擂鼓助威罢了。” 蛮牛不屑地抠了抠大鼻嘎达,还对着黑虎弹了一下。 黑虎看了眼山崖上的邓儒又看了眼满脸不屑的蛮牛,他冷笑道:“他但凡要是出手,老子就是扔石头砸,也要给他砸下来。” “随你。” 蛮牛依然是那副不屑的姿态。 邓儒就擂鼓指挥一下,自然不算出手。 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有恃无恐了。 黑虎退回了属于他黑虎寨的阵营,他大手一挥道:“兄弟们,杀他个屁滚尿流,青牛寨的那群娘们,美食,财物,都是我的了!” 第11章 赛博老将,在线指挥 “哦吼!!!” “抢了他们的女人!” 一众黑虎寨山匪得了黑虎的命令,一个个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嚎叫着向着青牛寨山匪的方向冲去。 山崖上,邓儒看着乌泱泱向着青牛寨阵营冲来的九十来号,黑虎寨山匪们。 九十个人,听上去并不多。 但铺在地上,也是乌乌泱泱,浩浩荡荡的。 虽然算不上绵延不绝,但也足够有压迫感。 作为一个骑砍三年老玩家,邓儒自认为也算得上是个赛博老将了。 面对敌人,根据他赛博从军多年的经验。 虽然游戏和现实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其中一些经验是共同的。 比如说,得学会藏拙,学会勾引。 现在这些土匪还不能展现出阵型。 当年作为赛博老将,经常碰到一些步兵强悍的敌人占据地形优势后便躲在树林里死耗着,进树林里他的骑兵冲不起来,强冲只能陷在步兵阵里,那可死老惨了,因此他的骑兵只能和步兵干瞪眼耗着,最终无奈撤退,不然冲进树林损耗太大心疼。 现在也是这样,成阵后的青牛寨山匪的行军速度很慢,不如黑虎寨山匪们散跑。 太早列阵他们便会发现青牛寨山匪不对劲,只怕会立刻跑路,不敢冒进。 那时青牛寨便只能够和黑虎寨土匪干耗着了。 当然,青牛寨也可以选择散阵去追击黑虎寨。 但那样黑虎寨以逸待劳,只怕会损失惨重。 更别说,他的老农民升级混经验的计划,也会失败。 所以,一定要把握住结阵的时机。 太远不行,黑虎寨发现不对便能够直接逃跑。 太近不行,黑虎寨都冲到面前了,结阵都来不及了。 这个时间,这个度,便要靠邓儒用自己赛博老将多年的经验去估算。 赛博老将的经验也不知道能不能适用在现实。 邓儒也不清楚,但他愿意赌一把。 很快,随着黑虎寨的山匪越来越近。 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青牛寨的山匪们一个个握紧了手中的长刀和盾牌。 耳朵时刻注意着远处即将传来的鼓声。 他们的神经处于时刻紧绷的状态。 经过七天的训练,他们已经成功的被邓儒训出肌肉记忆。 哪怕睡觉都要紧紧的握住自己的装备。 他们看着黑虎寨那些人越冲越近,渐渐的,最近的一个人,与他们只剩下了八米的距离。 咚! 一声鼓响在山崖响起,以极快的速度传入众人耳中。 “列阵!” 青牛寨阵营中央,邓儒指挥三个民兵大吼一声。 很快,那些土匪们便循着自己的肌肉记忆,迅速的找到自己曾经队伍旁边的老农民,在自己的位置站定。 面向那些黑虎寨山匪的方向,举起了十七面一人高的木盾。 一些跑得飞快的黑虎寨土匪被青牛寨的土匪们围入阵中,他们的人数有十个。 在他们准备大开杀戒时,早已将挥刀练成肌肉记忆的青牛寨土匪们直接将他们干脆利落的抹了脖子。 一个个倒在了青牛寨的阵中。 而在阵中绞杀这些倒霉蛋的同时,邓儒的那些老农民们早已举起了三米长的长枪。 一簇簇枪尖从盾阵中伸出。 一些速度要处于第二梯队的黑虎寨山匪们看到那明晃晃的枪尖想要停下,但很快,被自己身后刹不住脚的猪队友给一把撞到了枪尖上。 直接白白送了性命。 咚!咚!咚! 又是两声鼓声从山崖传来。 青牛寨的山匪们迅速反应,这是行军的鼓声。 三声鼓则进,四声则退,两声变阵。 很快,黑虎寨的土匪们便看见了令他们此生难忘的一幕。 原本跟他们一样是散兵游勇,只知道单打独斗,逞勇斗狠的青牛寨山匪们。 化作了一座浑身长刺,以木为墙的战争堡垒,战争堡垒的下方是一条条粗壮有力的双腿。 这台战争机器迈着有力的步伐,伴随着一声又一声,节奏紧凑,却又泾渭分明的三声鼓响。 那枪尖反射着烈日的光辉,闪耀着他们的眼睛。 战争机器整齐的脚步,沉重的脚步声震慑着他们的心神,以至于让他们一时间忘记了逃跑。 这台战争机器好似会吃人一般,将他们呆愣在原地的兄弟吞噬进体内,在它前进一段距离后,只留下满身刀痕的尸体。 “嘶,怪物,怪物啊!” 这些黑虎寨的山匪们此刻已经损失了四十个人,他们只剩下了五十来号山匪。 但他们此刻已经无心恋战。 那好似乌龟一般的阵法,他们根本近不了身。 他们的刀砍在那木盾上,根本破不了盾,只能深深的陷在上面,而后被赶来的长枪一枪封喉。 他们开始逃跑,开始丢弃自己手中的大刀,或是逃命,或是直接蹲在原地,不敢直接投降,不敢再战。 “哈哈哈,贤弟!好样的。” 蛮牛大笑一声,拍马向前,高高扬起手中刀与锤,开始追杀逃跑的黑虎寨众人。 “!!!狗娘养的蠢牛,你他娘竟然请官军来冒充你的人。” 黑虎目眦欲裂的大骂着,事到如今他哪里还不明白。 这阵法,这训练有素的步伐,这果断的杀伐技巧,哪里是那些半吊子青牛寨山匪能够弄出来的。 这该死的,看上去五大三粗跟他黑虎一样憨厚老实的蛮牛,竟然还他妈知道请外援了! 这不公平! “这是我贤弟,甚么官军,瞪大你眼看清楚咯!黑猫子,你现在就两个选择,投降,死!” 蛮牛大笑着,纵马赶上到黑虎的面前,一刀横在黑虎的脖子上。 黑虎呆愣的看着面前的蛮牛。 他再看了眼那青牛寨的阵线,事实也确实如此,他在那阵中还看见了一些眼熟的身影。 这,确实是青牛寨的那些山匪们组成的阵线。 也就是说,短短七天的时间,这些散兵游勇一样的山匪,居然成了正规军一样的存在? 难道他们被招安了?这是官府联合蛮牛给他黑虎下的套? 不可能,他们黑虎寨还远远没有到官府需要下套才能剿灭的范围。 他清楚,山匪都是官府养的猪崽子,平常啃啃韭菜,保持一个瘦小的体型,不会有事。 而一旦啃到了人的孩子,或者说,成熟了,肥了,那就是杀猪吃肉的时候了。 但黑虎仔细想了想,他黑虎寨远远没有到杀猪吃肉的时候,也没有打劫到什么达官显贵。 也就是说,青牛寨是有高人指点,而非与官府勾结。 黑虎将目光看向山崖上,那看似只是在擂鼓助威的邓儒。 他此刻才明白过来,一声鼓响,是结阵,三声鼓响,是进军。 那看似只是在擂鼓助威,可实际上,是在以鼓声坐镇,指挥着这上百人的战场。 咚!咚! 又是两声鼓响。 随着两声鼓音落下,那些土匪们先愣了瞬间,但很快反应过来。 瞬间将阵型散开,大步去追击那些逃跑的黑虎寨山匪。 或是直接一刀,一枪杀死,或是束缚住其双手,将其收降。 进退有度,时机把握都非常的好。 赛博老将,恐怖如斯。 “我,黑虎寨,降了。” 黑虎长叹一声,举起双手,跪在地上。 黑虎寨的众匪见自家大哥都降了,一个个跟着跪了下来。 此刻的他们,零零散散只剩下了二十三号人。 还有几个倒霉蛋的脖子上还架着刀,脖子上还渗出了血来。 黑虎寨的山匪们,成功的,被削了零蛋。 第12章 老兄弟们升级 战斗结束,一众青牛寨土匪开始打扫战场。 该绑的绑,该拿的拿。 邓儒从那山崖上抓着几个石块爬了下来。 他感应着自己的虎符,虎符提示,这一仗下来全部的老农民都可以升级为民兵,而且,那三个民兵也能够提升一个等级了。 邓儒的目标已经达到了。 他的钱升级这一波,还能剩二两银子。 三个民兵也能升级,是他预料之外的惊喜,这让他今晚的行动又多了几分的保障。 看来,这一仗三个民兵杀伤甚多。 而且,经过这一战,他的名声似乎也在两个寨子中传出来了。 部队上限从三十提升到了四十。 但是现在他暂时是没得银子了。 先带着着三十号兵继续闯荡着。 等今晚杀死了蛮牛后,再细细打算。 “贤弟啊!” 蛮牛似乎有一定的丞相属性,邓儒这边还在寻思着怎么弄死他。 他那边便又吆喝上了。 “贤弟啊,这次可多亏了你啊,咱这些弟兄,一个没死,他们黑虎寨死了一大半,哈哈哈!” 蛮牛现在的心情非常好。 他的人手保存的非常完整,黑虎寨也已经毫无战意,归降了他。 那么今天过后,他青牛寨,就是这附近最大的山寨。 至于邓儒? 要是识趣,他蛮牛也惜才,若不识趣,杀了便是。 “大哥哪里话,这都是兄弟们有灵性,一教就会,一学就废,啊不对,一学就飞,一飞冲天呐。” 邓儒十分谦虚的将功劳推了出去。 “哈哈哈,贤弟不愧是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这说话就是中听啊,贤弟啊,咱看你跟小妹的感情也是如那啥似那啥,如今一切尘埃落定,咱决定今晚就在山寨大摆宴席,为你和小妹办一个婚宴,你意下如何?” 蛮牛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邓儒。 这是他给邓儒的最后一次机会。 先前可以说邓儒是因为一些神神鬼鬼的迷信不愿意答应。 那么现在尘埃落定,总要给个答案。 若是愿意和他蛮牛成为一家人,那便罢了。 若是不愿意,那邓儒就只能去死了。 “小妹这些天的举动,打动了我,自然是可以的。” 邓儒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将这件事答应了下来。 “哈哈哈,如此,大好,大好!” 蛮牛大笑着打马扬长而去。 “贤弟啊!为兄先回去与山寨女眷们为你和小妹安排婚宴,先走一步!” 回到青牛寨,邓儒将自己的三十个兵都召到面前。 将老农民们尽数升级成了民兵。 此刻他的房间内,满满当当的挤满了三十个,大燕乡勇民兵的标识。 拥有了木盾和长刀,战斗力大大的提升,不需要配合那些山匪,他们也能够自行结阵。 而面对原本就已经成为民兵,最早跟着他的三个老兄弟。 邓儒对于他们的升级,一时间有些犯难。 大燕乡勇民兵在接下来有两个路线可以升级。 一是大燕轻甲矛士。 一是大燕轻甲弓手。 理论上来说,邓儒应该选择轻甲矛士。 毕竟在山匪中混,大家都没有弓手,矛士已经足够应付了。 有了三个矛手,他们结阵也更完整一些。 但是,有句话说得好。 我可以不用,但我不能没有。 邓儒的脑海中再次回忆起七天前,那两个甲士,用一把弯弓,射杀十个土匪的场景。 弓这种武器,只要准头足够,那么只需要两三人,便可团灭十人,数十人。 想到这,邓儒不再犹豫,花了九两银子,将这三个老兄弟升级成了轻甲弓手。 只见三道华光亮起,三个老兄弟的外貌再次发生了变化。 他们的身形变得更加的高大,更加的健硕。 他们的眼神变得锐利,手臂更加的富有力量感,这很符合一个弓手的条件。 身上的棉甲变成了反射着粼粼光辉的铁扎甲,穿在身上为他们提供了有力的防护,只可惜,他们的手臂不知是为了更好的射箭,还是因为经费有限,轻甲兵种都是这般,他们并未穿着臂甲。 他们头顶的兽皮帽,变成了一顶范阳笠。 看上去防御力似乎不如兽皮帽,但其中内嵌棉花,倒也不算弱上太多。 他们的腰间挎着一袋箭囊,箭囊中存放着二十根箭矢,另一侧腰间有一把短刀,用于敌人冲到近前后防身所用。 背后背着一张弯弓,那是他们的主要武器。 弓弦不算特别绷紧,也不算特别软绵无力。 算是一把普通的弓。 邓儒看着三个弓手腰间的短刀,思索了片刻,将其中一个的短刀拿了下来,佩在了自己的身上。 “晚上之后还你。” 邓儒说道。 不过很快他又反应过来,这三个老兄弟,虽然他以老兄弟称呼他们。 但他们是没有意识的,类似于npc一样的存在。 他们只能够执行他邓儒的命令。 是最纯粹的战争机器。 只是他们长得跟人似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面容,让他一时间有些以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人。 将一切准备妥当,邓儒便开始静待时机。 现在还不是杀死蛮牛的最好时候。 这几天他也调查明白了。 真正死忠于蛮牛的,核心管理层土匪也就十七个人。 其他的土匪,都是来混口饭吃,谁赢,他们就跟谁。 但是如果是白天就动手的话,他们是肯定不会遵循谁赢帮谁的准则的。 毕竟现在在山匪们看来,他邓儒是毫无赢面的。 虽然邓儒有自信就算整个青牛寨一同来攻,他也能将这些人全部剿灭。 但伤亡肯定会出现。 这些民兵和弓手都是他一点一点攒下来的家底,不能够随意的送死。 要把伤亡控制到最低。 是夜,青牛寨再次灯火通明,张灯结彩。 人们大口喝着酒,大口吃着肉。 “我们小妹啊,今天就要嫁人咯。” 蛮小妹的房间内,一个妇人为蛮小妹精心的打扮着。 这妇人不是蛮小妹的母亲,是山中年纪比较大的女眷。 但蛮小妹和蛮牛早已没了母亲,这位年纪最大的妇人,在他们眼中,与母亲没什么区别。 虽不是看着长大,但这么多年的照顾下来,他们之间感情深厚。 “嗯。” 蛮小妹点点头,看着妇人为自己打扮,梳妆。 她紧紧的捏着藏在袖子中的短刀。 自己那想一出,是一出的兄长,最终还是心软了。 但她不会。 自家的兄长没有成大事的能力,这没问题,她来帮兄长善后。 邓儒必须要杀。 这样的富家公子哥,没有江湖草莽的义气。 蛮小妹很清楚这一点,哪怕现在能够一时半会的将其用感情困住,他最终还会为了他的野心杀死他们。 权贵最是薄情,哪怕是落魄的权贵。 哪怕这段时间,邓儒看上去已经被她打动,有了副郎情妾意的模样。 但蛮小妹更清楚,男女之情,只是短暂的冲动,过了一段时间后,便只剩下索然无味。 那时,他们依然会死。 与其一时心软,不如先下手为强。 第13章 大婚 “恭喜啊教官,蛮小妹可是咱们山寨最美的女人,娶了她,您下半生还是下半身,那可老有福咯。” 几个山匪乐呵呵的举起酒碗与邓儒碰杯。 “哈哈哈,贤弟啊,咱一辈子都没让妹子受过委屈,以后咱就把她交给你了,你可不能让她受了委屈啊。” 蛮牛哈哈哈笑着,与邓儒勾肩搭背。 他是真的高兴,与邓儒成为一家人代表什么? 代表着他能够有一大票的训练有素的手下,有一位战场出神入化的将军(单指土匪单打独斗层面) 再往远一点,再野心一点,做大做强,被官府诏安,当个一城之主,也未尝不可啊。 蛮牛将自己的未来想得非常的好。 确实如蛮小妹和青牛寨的军师所说。 他这人,脑瓜子想一出是一出,看似耳根子软,好拿捏。 但实际上,他今日可能会为了一个念头饶你一命,明日就有可能为了一句谗言要你性命。 这种人,就算最开始也没有要人性命的心思,也是跟不得的。 就跟明末的崇祯皇帝一样,虽然有想要挽救江山的心思,但前一秒还抓着你的手泪眼婆娑的说爱卿,大明就交给你了,你是大明最后的希望,下一秒就因为怀疑你拥兵自重,待价而沽,给你砍咯,直接人头落地。 阴晴不定,性情难测。 他把你当成大明最后希望时的泪眼婆娑是真,挥刀砍下你九族头颅时的决绝也是真。 但用自己的命去还他一时兴起的泪眼婆娑,推心置腹,这不值得。 “呵呵,自然,自然。” 邓儒呵呵笑着,青牛寨还是挺穷的,连件大红的婚服都凑不出来。 他堂堂新郎官儿,虽然是假的,连一件新郎官服儿都没有。 实在寒酸。 “时候不早了,贤弟快些去洞房,莫要让小妹等急了。” 蛮牛推了邓儒一把,露出一个大家都懂的笑容。 “哈哈,大哥说得是,可不能让夫人等急了。” 邓儒哈哈笑着,双手扶着腰带,大摇大摆的向着贴着囍字婚房走去。 邓儒一把将门推开。 便看见那盖着大红盖头,一身大红嫁衣,双手搭在腿上,静静坐着的蛮小妹。 这件嫁衣,似乎是蛮小妹父母为她准备了很多年的,看上去有些旧了。 “夫人哟,我来了。” 邓儒走上前,掀开了她的红盖头,露出了盖头下那精致的脸。 邓儒看着她,老实说他此刻一个想法涌上心头。 蛮小妹穿着大红嫁衣,杀了她,她会不会变成怨鬼? 他要不要去找两个道士画点符? 邓儒将这不着边际的想法摇出。 蛮小妹这一身有些黯淡的红嫁衣,应是她父母为她亲手缝制的,不知多少年岁。 不知是蛮父蛮母对女儿的爱,还是蛮小妹这一身嫁衣的模样,让邓儒想到了谁谁谁。 邓儒一时间有些恍惚,心中有些感叹,但他的手却并不会因此软下来。 “夫君,你来了。” 蛮小妹柔声细语的从床上起身,走到邓儒的面前伸手为他整理了一下衣领。 而在她的袖子中,一柄短刀从她的手中滑出,缓缓靠近邓儒的脖子。 蛮小妹看着这张与她也算是朝夕相处了七天的脸。 一时间,她竟真的有些舍不得痛下杀手来。 但很快,蛮小妹就定住了心神。 她知道,这种区区七天的感情,是假的,总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寡淡无味的。 她把心一横,便要将短刀狠狠的插进邓儒的脖子中。 但还没等她挥舞短刀,她只觉得脖子处一凉,紧接着温热的液体从她的脖子处流下。 她瞪大了眼睛,捂着自己的脖子,死死的盯着邓儒。 她的手渐渐的随着血液的流失,失去了气力,她手中的短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只见邓儒不知何时,已经将他腰间的短刀拔出,那把短刀上,她蛮小妹的血正在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 “犹豫,就会败北,你犹豫了。” 邓儒平静的在她耳边说道。 从蛮小妹将刀放在他脖子后的那一刻,邓儒就能够感受到,脖梗后面的丝丝凉意。 怎么说,刀刃啊,枪尖啊,这种利器指着人的时候,人是会有感觉的。 一种冰凉,瘙痒的感觉。 邓儒也感受得到,蛮小妹犹豫了那么片刻。 也就是这么片刻,他便果断拔刀,一刀将其抹了脖子。 老实说,他也恍惚了片刻,但好在,他恍惚的那一瞬间,比蛮小妹要早。 “这七天,很感谢你的照顾,但很抱歉,咱们注定不是一路人。” 蛮小妹快要死去,邓儒这才放心下来,与她说了一番心里话。 确实,这七天蛮小妹将他服侍的很好,除了没有陪睡之外,其他的,无可挑剔。 让邓儒这么一个死宅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感受过的温暖。 不管她是不是心怀鬼胎,她做的事情,确实无可挑剔。 哪怕她拔刀了,他邓儒也是怀着一丝愧疚杀的她。 虽然,这愧疚不多。 蛮小妹强行扯出一个笑脸,声音嘶哑道:“没什么好抱歉的,是我输了。” “只求公子,莫让兄长死得太痛苦。” 蛮小妹似乎并没有什么怨恨的情绪,话音说完她便闭上了眼睛,感受着生命从自己的体内缓缓的流逝。 过了半分钟左右,蛮小妹才算彻底没了声息。 “我会厚葬你。” 邓儒看着面前早已没了生机的新娘,新娘温香软玉的身体也在渐渐的失去体温。 若蛮小妹死前大声的诅咒他,他也不会觉得太过分。 毕竟任谁任劳任怨的服侍了一个人七天,却被人没有半点犹豫的杀掉,都会咒骂其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而她没有,她看得似乎很开,她只是扯出一个笑脸,说上一句,是她输了。 赢了就是赢了,输了就是输了。 这番姿态,邓儒很敬佩。 他向来敬佩这样胸怀广阔之人,敬佩临死前说出这是辩证法的胜利的伟人,敬佩临死前大笑非天命乎的布衣天子。 敬佩所有笑看生死的人,因为他邓儒做不到。 蛮小妹虽然要杀他,但那也只是各为前程,立场不同,谈不上善恶好坏。 将蛮小妹的尸体抱到床上,邓儒坐在床角,等待着时机。 他用虎符指挥着自己的三十个手下,让他们暗中寻找落单的蛮牛的亲信,将其暗杀。 至于蛮牛,邓儒要等到他落单时再杀,不能在大庭广众下杀他。 蛮牛的武力值很高,寻常三四个人不是蛮牛的对手。 更别说,蛮牛的在青牛寨中的威望还是够的。 大庭广众下杀他,难保不会被他登高一呼反杀。 邓儒要确保这场山寨内的权力变更是如春雨般细密无声,却又迅速。 婚房外,那青牛寨的军师缓缓摸到门口。 不知为何,虽然邓儒一切都表现得合乎常理,似乎已经被蛮小妹的柔情打动。 但作为军师的直觉,他总觉得心中不安。 似乎一切不该这么顺利。 但很快,这军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只见婚房的门打开,一只有力的大手死死的捂住他的脸,让他发不出声音。 一把短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连往他脖子上捅了足足十刀,脖子都快被捅断了。 确定这军师彻底没了声息,邓儒左看右看,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将这尸体拖进了婚房中。 这军师也是蛮牛的亲信之一,还是主张直接弄死他邓儒的人之一。 邓儒自然是不能让他活着。 他如今自己送上门来,对于杀人已经熟练的邓儒,本身力气就要比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要大一些,更别说这瘦弱军师了。 杀他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第14章 夺权 酒宴一直在持续着,看样子,这些土匪们打算借着这次酒宴通宵达旦,开怀畅饮。 而在那些没人发现的地方,蛮牛的心腹们被邓儒的手下一个接一个的拔除。 训练有素的民兵们在力量和武器跟上来后,最开始被土匪吊打惨相便再也不会发生了。 不过似乎是那军师死前下了什么命令,这些蛮牛的心腹并非毫无防备。 还是让一个民兵挂了彩。 但还好,只是手臂受了点小伤。 这民兵要是死了,邓儒得心疼死。 这二十七个民兵,三个弓手,可是他谋划了整整七天七夜才谋划来的家底。 一个民兵就是二两银子,古代一个普通人家想要攒下二两银子,至少得要一年半载的。 就是不太清楚这些老弟兄们,会不会跟他玩的骑砍一样,后续还要继续发饷银啥的。 如果要继续给这些人发饷银的话,那这些老弟兄们的价值还得往上升升。 总而言之,不管是民兵还是弓手,那都是他的老宝贝们。 一个都不能死。 “大人,我家公子请您过去一趟,说出了点状况。” 解决完所有的蛮牛心腹,便轮到蛮牛了。 邓儒派了一个民兵,去将蛮牛请来。 “?状况,能出什么状况?” “罢了,咱跟你进去看看什么情况。” 蛮牛喝个大醉,也不管这其中是否有什么不对劲,摇摇摆摆的跟着这民兵向着婚房走去。 刚踏入婚房,常年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蛮牛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好浓的血腥味。 像是死了四五个人的样子。 这让蛮牛猛地清醒过来,也顾不得酒意,快步向着房间内走去。 他一眼,便看见房间内严阵以待的十个民兵,还有倒在地上,脖子汩汩冒着鲜血的军师。 那大红的婚床上,也浸染着暗红的血迹。 此时,蛮牛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双手颤抖的举起。 他最亲近的两个人,最为他着想的两个人。 他的妹妹,他的军师。 死了。 “啊啊啊啊!你个人面兽投胎的畜生!我待你如此恩义,究竟有何处对不住你!” 蛮牛双眼通红的怒吼,拔出腰间佩刀,就要冲向一众民兵拥护的邓儒。 “兄长这话可就错了,无非是兄长利用我,我也在利用兄长罢了,何来恩义二字能谈?” “至于小妹,我邀她投诚委身与我,她不愿,还与我大打出手,我堂堂丈夫岂容她这妇人与我犟嘴,因此我当场拔剑斩了她。” 邓儒不断激怒着蛮牛,他的话语落下,蛮牛的愤怒值直接到达了顶点。 他朝着邓儒冲去,手中大刀胡乱的挥舞 ,将一件又一件家具劈的稀烂 。 邓儒指挥着十个民兵在着房间内进退有序,这边持盾罢,那边挥刀斩下。 打得蛮牛应接不暇。 但哪怕有指挥,训练有素,十个人想要轻松无伤拿下蛮牛,还是有些难度。 他不愧他蛮牛的名号,一把子蛮力,甚至一刀劈下,能直接将民兵的盾从手中砍下来。 婚房外,山寨内。 婚房中蛮牛的怒吼,打斗的动静,自然引起了青牛寨和黑虎寨众匪的注意。 一个个急冲冲的冲向婚房,想要看看什么情况。 很快,婚房的门口出现了两队严阵以待的民兵,他们手持木盾,执长刀,目光危险的盯着这些土匪们。 这两队民兵中,还有三个弓手搭箭,随时拉弓,仿佛谁第一个冲上来,那谁便第一个死一般。 这些山匪没有了蛮牛心腹的指引,那是散兵游勇中的散兵游勇。 此刻没有人敢做第一个冲上前的倒霉虫。 而黑虎寨那帮子刚刚收编的山匪,自然不会为蛮牛卖命。 山寨上下近一百号土匪,就这么被十七个民兵,三个弓手强行控在了原地。 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婚房内,一众民兵和蛮牛的战斗仍在继续。 邓儒躲在民兵们庇护下,安然的坐着喝茶。 顺便指挥着民兵们该往何处躲,又该哪个民兵出刀。 作为一个赛博老将,杀人是不需要亲自动手的。 当然,主要的是,他打不过蛮牛。 如果为了一时托大,提着剑,或者从弓手那拿的小刀就上,一不小心死了,那可就真的前功尽弃了。 谨慎,是他七天前,在地上捡装备被这群土匪逮了个正着后,痛定思痛,奉为圭臬的人生信条。 小心使得万年船。 房间内叮叮当当的刀刃碰撞声此起彼伏。 民兵们与蛮牛交手已久,却迟迟拿不下他,只能在他身上添上一处又一处新的刀伤。 蛮牛那一身熊皮披肩防御力极强,他的皮甲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所做,坚硬的很。 他脑袋上那顶铁盔也未曾摘下来,防御力极强。 说实话,邓儒觉得自己还是有一点托大。 应该让民兵在他进来前把他铁盔抢了的。 这样的话,任他蛮牛武功盖世,力能扛鼎,一刀砍脑袋上也是会死。 不像现在,一刀砍蛮牛脑袋上只能听到叮的一声,给他本就晕乎乎的脑袋再敲懵逼一下。 但这懵逼一下,并不能影响蛮牛的战斗。 他的战斗是势大力沉的,疯狂的劈砍。 这样下去,蛮牛的死是迟早的事情,力气再怎么大,他也是个人,这般势大力沉,不计后果的挥砍,终究会有疲惫的时候。 但邓儒不能够拖太久。 外头的山匪们虽然此刻已经被威慑住了。 迟则生变,难保黑虎寨不会和青牛寨联合起来把他邓儒这个外人赶出去。 他需要在青牛寨的山匪反应过来之前,就把蛮牛的人头砍下。 蛮牛依然在愤怒的劈砍着,他好似不知疲倦一般。 妹妹的死,心腹军师的死,都让他的心如同坠入阿鼻地狱,受无数烈焰灼烧一般。 火辣辣的疼。 他不该的,他早就应该听军师的,听妹妹的,趁着邓儒立足未稳,就杀了他。 跟这些公子哥们玩心眼子,他怎么可能是对手,怎么可能? 只可惜,一切已经晚了,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用尽全力,杀了邓儒。 为他的妹妹,为他军师,报仇。 “果然,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确实是头蛮牛,但可惜,我还藏了一手。” 邓儒摇了摇头,淡定的喝了口茶,眼睛死死的盯着蛮牛的动作。 他的民兵每一步,都是在以一种特定的站位,将蛮牛往一个特定的地方引。 一步,两步,很近了。 在蛮牛往门后站定的那一刻,民兵们也迅速的在门后让出了空位。 砰! 三只大脚将婚房的门猛地踹倒。 那简陋的木门应声倒地,露出了门后拉弓搭箭的三名弓手。 三名弓手将弓拉开,瞄准蛮牛。 砰! 弓弦发出一声巨响,一支箭矢狠狠的射向蛮牛。 一箭直接射穿蛮牛的胳膊。 看得出来,三个弓手的准头不太行,这么近的距离,理应一箭爆头,却只是射中了胳膊。 蛮牛的动作一滞,他疼得龇牙咧嘴,但很快又恢复了过来,继续提刀战斗。 但很快,又是砰的一声,一支箭直直的插在他的背后。 砰,又一箭直接射中他的右腿。 三名弓手你方唱罢我登场,一箭又一箭,根本不给蛮牛停歇的时机。 许久,蛮牛身上足足插了十二支箭矢后,方才被最后穿喉而过的一箭,结束了他的生命。 噗通一声,浑身插满箭矢,好似一只刺猬的蛮牛跪倒在地,他身上的皮甲早已被鲜血渗透,口中,喉咙处都流着鲜血。 眼睛死死的瞪着,死不瞑目。 邓儒将手中的茶盏放下,起身走到蛮牛的尸体前。 他看了一眼。 为了妹妹报仇能做到这个地步,硬扛着十三支箭矢,数十道刀伤。 老实说,如果是邓儒自己,他可能,在第二刀砍身上的时候,就开始投降了。 蛮牛或许不是个值得跟随的人,但他确实是一个好哥哥。 “我会为你兄妹二人厚葬的。” 邓儒轻声说罢,越过蛮牛的尸体,走出了婚房。 婚房外,二十个兵马依旧严阵以待。 近百个土匪依然紧紧的盯着他。 邓儒没有理会他们,而是带着自己的三十个手下向着山寨的聚义堂走去。 那些土匪们不知道邓儒要做什么,但依然死死的跟着邓儒。 似乎要随时一拥而上,将邓儒撕碎。 但不知为何,他们谁都没有动作,没有谁去当那个出头鸟。 邓儒将短刀交给原本的弓手。 这个弓手射出了终结蛮牛生命的最后一箭。 他,又能提升一下了。 但此刻并不是给这个弓手升级的时候。 邓儒腰配长剑,一身在这个时代显得十分华贵的衣物还带着血迹。 三十兵马分列两侧,死死的盯着那些土匪们。 缓步走到曾经蛮牛的座椅前,一张披着虎皮的宝座。 邓儒大马金刀的坐下,手撑着脑袋,目光好似不经意的瞥过黑虎寨的黑虎。 黑虎被邓儒的目光看的一个哆嗦。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猛地跪下大声道。 “拜见大当家,大当家一统绿林,万年万年万万年!” 随着黑虎的下跪,原本黑虎寨的山匪们也明白过来,自己要跟的这位新老大,前途不小。 “拜见大当家,大当家一统绿林,万年万年万万年!” 黑虎寨的山匪们一个接一个的跪下,只剩下青牛寨的山匪们还在犹豫,但很快,随着第一个墙头草的下跪。 他们也便再也没有了矜持,一个接一个跪在了地上,恭贺声一声又一声,此起彼伏,在山寨中回荡。 “大当家,万年万年万万年!” 第15章 野心的暴涨 邓儒借着月光,看着月光下一个又一个乌黑的脑袋死死的将头抵在地面。 此刻,他忽然明白了,为何人们总是痴迷权势。 仅仅只是一个山寨的大当家,便有一种豪迈之感在心中升腾而起。 那要是 那天下至尊的皇帝,该如何? 万千铁甲金光闪闪,无数文臣武将低眉俯首高声万岁。 那场景,定是豪迈无比。 男儿当如此啊。 邓儒的心中,一种名为野心的火,越烧越旺。 “从今日起,我便是这山寨大当家,我会带你们,走向大富大贵的日子,当然,如果你们识趣的话。” 邓儒看着这些山匪,说出了他杀了蛮牛来的第一句话。 “大当家放心,我等日后必以大当家马首是瞻!” 黑虎第一个出声道。 他看得很清楚,邓儒这样的落魄公子哥,会练兵,会兵法,心又狠,手又辣。 跟着这样的人混,只要运气好,难保不会有一个通天的前程。 那是真的通天呐。 作为曾经的黑虎寨大当家,黑虎自认看人很清楚,刚刚那一瞬间,他看到了。 看到了邓儒眼中那仿佛要将天烧个窟窿般的野望。 “我等为大当家马首是瞻!” 山匪们一个接一个的立下誓言,生怕晚了,便被邓儒拖出去砍了。 此刻青牛寨的山匪们也算是看清了形势。 山寨中上百号人。 三十号人是邓儒忠心耿耿的手下,其中还有三个是能拉弓的精锐。 而黑虎寨的人投的比谁都快。 他们根本无力回天。 更何况,蛮牛已经死了,回天也没用。 “今日便散去,明日将蛮牛与小妹厚葬,军师随便找个草席裹了。” 邓儒撑着头,对这些土匪吩咐道。 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今天,他大概是没有地方睡觉了。 他原本睡觉的地方,也就是今天的婚房,原本蛮小妹的房间,停着三具尸体。 他就算再怎么唯物主义,跟尸体睡,蛮小妹的还好,蛮牛和军师的,那是真膈应。 算了,在这虎皮椅子上也能将就着睡。 “大当家对蛮当家情深义重,我等感激涕零。” 一众青牛寨山匪说道,也不知是几分真心,几分奉承。 不过邓儒不在乎。 他打了个哈欠,将这些山匪遣散。 今夜的腥风血雨便算是过去了。 他依靠着身下的虎皮椅子,两眼一闭,便准备休息。 但很快,他感觉不舒服。 身上又是汗,又是血,得去洗个澡。 有点想蛮小妹了,她烧的热水,温度正好的。 他觉得自己此刻有点不是个东西,人都杀了,只有这种时候才能想起人家的好来。 邓儒在心中自嘲了一下。 杀人所需要的,不过只是一时的气血上涌,或者是莫名其妙的极致冷静。 但在杀完人后,那人曾经所存在的一切痕迹都消失不见时。 才会有一种,惆怅,孤寂之感。 邓儒摇了摇头,将这些念头去掉,他瘫在椅子上,招呼着两个民兵拿来两把扇子,给他扇着凉风,这才在这炎热的天气中有几分舒适感。 秋老虎应该逞凶不了几天了,再过几天估摸着气温便能够降下去。 邓儒在心中漫无目的的胡思乱想着,眼睛缓缓闭上,感受着身边手下扇的凉风 老实说,没有蛮小妹扇的舒服,她扇的还自带香气。 邓儒不禁在心中苦笑,自己杀人时杀的果断干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怎么反倒是杀完人后,还不断伤春悲秋起来了。 说起来,这还是自己第一次,亲手尝试杀人,看着生命因为自己的轻轻一个动作便缓慢流逝。 感觉,很怪。 邓儒迫使自己不去想这些,放空自己的思想,缓缓的陷入梦乡。 次日一早,邓儒被黑虎从睡梦中唤醒。 他迷糊的睁开眼,只见黑虎带着一干人满脸恭敬的在他面前。 “大当家,我们已经找弟兄下山去找村庄的木匠定了两副棺材,马上就要送来了。” 黑虎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弯着腰,一副恭顺模样。 “嗯,我知道了。” 邓儒从虎皮椅上起身,扭了扭有些不适的脖子。 他走出聚义堂,走出山寨,又在老地方随手撇了根柳枝。 说起来这大概是他撇的第八根柳枝了。 柳树要是有灵估计也要骂一句妈卖批。 邓儒刷着牙,脑海中思考着接下来的路该如何去走。 如今他已经统一了青牛寨和黑虎寨,山寨规模达到了一百多人,若是算上非战斗人员,也就是那些女眷,孩童。 那也有三四百人了。 可以说是附近最大的山寨。 按理说,他应该趁势追击,将附近的山寨尽数收入囊中。 最终做大做强,拥兵上千,甚至上万,然后让官府都要敬重他几分。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 官府啊,官府是什么? 是封建时代的天,是高高在上的天,是拥有雷霆之怒,动辄抄家灭族的天。 一个山匪团子在官府眼皮子底下打家劫舍也就罢了。 你竟然还想做大做强? 那这山匪团伙在历史上,估计只能留下一句话。 某某帝某某年,某某县,时有贼人邓儒汇聚贼众过万,意图反抗朝廷,英勇的某某县县令带兵平叛,帝大悦,着其升官发财 至于说,为什么明明说的是拥兵上千,却说成贼众过万。 那不夸大一点,怎么显得县令劳苦功高? 说到官府。 邓儒忽然想起,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也算是有些时日了。 虽然不知道为何,自己居然天生就懂这些人的语言文字,也不知道为何,没有后世网友们口中说的,穿越过去就是一个危险的移动生化源之类的。 但他确实是身穿的,除了文字和语言,便没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任何记忆。 包括这个世界的历史。 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官府是个什么成分。 是封建帝制,还是天子诸侯共治,亦或者共和元老制等等这些。 不一定华夏人面孔就一定是一个皇帝坐拥天下。 怎么说,历史是个巧合,没有什么是必然发生的,这又不是地球,它的古代历史不是板上钉钉的过去式,而是正在进行时。 想要去理解这个时代的官府,就要去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 一点都不了解,就要把山寨做大做强,那是二愣子的做法。 怎么了解,这是个问题。 问那帮子土匪子? 丫的大字不识几个,能知道个什么。 在这种时代,历史那都是高深的知识,都是被权贵所把持,普通百姓只能通过流传出来的只言片语去了解大概。 更别说这些大字不识,打家劫舍的山匪们了。 说到权贵 邓儒记得自己好像认识这么一位权贵。 邓儒眼睛瞬间一亮。 对了,那位救过自己一命的雁归城小姐。 连出行都有四个精锐铁骑相随,本身更是一身铁甲防护的严严实实。 她,定然是个权贵。 若是能够寻到她,去借阅一下史书,或许,也能够有几分可能。 第16章 我们没有路引 心中定下了去找那雁归城小姐的想法。 邓儒将口中的漱口水一口吐出去,便起身回到山寨,找到了黑虎。 “你知道雁归城么?” 邓儒问道。 “大当家,您,问雁归城做什么?” 黑虎有些茫然,雁归城他倒是知道,但那可不是山匪能够想的地方。 寻常山匪打家劫舍都是打打村子。 而雁归城,是一座城池。 是离青牛寨最近的一座城池。 他知道自家老大野心大,但没想到野心这么大啊。 一百来人他敢打城啊他。 邓儒看着黑虎的脸色变了又变,便知道,他大概是想多了,他解释道:“我去雁归城找人。” 闻言,黑虎松了口气。 邓儒野心要是真有那么大的话,那他可要考虑带着兄弟们把邓儒直接绑了去邀功了。 这不是野心了,这是不识天高地厚的二愣子啊。 不过还好,眼前的邓儒并不是那不识得天高地厚的二愣子。 只是去雁归城找人罢了。 “看你表情,你是知道雁归城在何处了?等安葬完蛮牛和蛮小妹,你便和我一同去。” 邓儒说道。 黑虎闻言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他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大当家,咱们这些土匪没有路引子,是进不了雁归城的。” 邓儒瞬间沉默了。 路引? 那是什么东西? 哦,好像是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们为了防止牛马乱跑而给牛马打的编号? 靠,他一个穿越者,又不是本地的牛马,哪来的编号。 直接出师未捷身先死。 不对。 邓儒忽然想起来,当初那小姐说,如果反悔了,随时可以去雁归城去找她。 她应该能想到自己是没有路引的。 那么,她应该会给他留下一些,能够找到她,证明她身份的东西,让城门口的士兵不敢拿他。 邓儒很快反应过来。 那个钱袋子。 应该跟普通的钱袋不一样。 “你先去安排蛮牛兄妹的葬礼,按照习俗办。” 邓儒对黑虎吩咐罢,便大步离去,走到聚义堂内的虎皮座椅上,找到了当初那位小姐给他的钱袋子。 他仔细观察着这个钱袋子。 之前一直没有观察仔细。 如今仔细一看,这钱袋子,确实与普通的钱袋子不一样。 这钱袋子上,绣着的是一只神兽的脑袋。 邓儒不是很清楚,这个神兽是什么东西。 毕竟,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看到这个,邓儒的心便放下了一半。 这样带着这个钱袋子去雁归城,应该不会被士兵拦下了。 就算被不识货的拦下来了,自己强调一下,但凡智商在线的士兵,都会把这个钱袋子给上级看一看。 那样子,自己照样能够找到那位小姐。 如何进城的问题解决了。 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需要邓儒去解决。 那就是拿什么东西,去换取史书一观。 总不能空手去? 且不说他和那位小姐非亲非故,这般几次三番的麻烦她。 就算那位小姐心胸宽广,不介意这些麻烦。 他邓儒自己的面子也过不去。 得去山寨里面找点值钱的东西带走,也算是还那六十多两银子。 就是不知道山寨里的东西值不值六十两银子了。 但总要点最值钱的东西过去,不管值不值六十两银子,心意得到。 思索完这些事情,便是将昨夜射杀蛮牛的那名弓手升级。 邓儒将那弓手召来,与其大步走向后山,青牛寨山匪们藏财物的地方。 他现在身上就二两银子了。 根据之前升级的财力来看。 老农民到民兵是一两银子。 民兵到轻甲弓手是三两银子。 那么从弓手到之后,估摸着得九两银子往上了。 而他身上,就二两银子。 亏贼。 难怪古代那么多昏君文臣嚷着要裁军。 自己这一次性的买卖都贵得有点承受不住了。 更别说古代那些军队们每天要吃喝拉撒,每天装备需要维护,每个人的饷银需要发。 还需要确保在各级将领层层剥削后,还有有足够的饷银发到兵士手里。 不然兵变了,那些盘剥的将领可不会帮你说话,他们只会把锅一推,悄悄把银子往裤裆子里一藏,在兵变的士兵面前说上一句皇帝老儿昏庸,众将士跟本将一起打进去讨回饷银! 将这些胡思乱想从脑袋中抛去,邓儒来到青牛寨山匪们藏银子的山洞里。 昏暗的山洞里放着一些简陋的木桶,木桶中堆着一些银子,铜钱。 足足有三大桶子。 数额有些多,邓儒数不完,他直接拿出虎符扫了一下,便知道了银子的数量。 银子大概有个一百五十多两,铜钱算不出,虎符不要铜钱,这挑食的玩意儿。 这钱财看上去很多,但却是青牛寨算上家眷上百号人,积攒了十数年的钱财。 平摊下来,这真算不上多。 甚至还有点穷。 不过这不归邓儒考虑, 之前如何,他懒得管。 既然他来了,他就要搞钱,不然可养不起这些军士和山匪们。 邓儒先拿十两银子,又增添了十个老农民。 现在他的部队已经有了四十人了。 而后邓儒又看向自己面前的老兄弟。 按照游戏的说法,蛮牛作为一个小boss,他给的经验是真的多。 一条命就让一个披甲的弓手升级了。 看着面前的弓手,虎符给出了两条升级路线。 一个大燕熟练劲弓手。 九两银子,顾名思义,应该是提升了弓箭的质量,以及更高的准度,和更丰富的作战经验。 而另一个,就值得说道了。 这个出现选项的出现让邓儒眼前一亮。 大燕轻甲骑射手。 听名字,应该就是原本的轻甲弓手加了匹马。 这个,四十两银子。 邓儒沉默了。 四十两银子。 坑爹啊! 知道四十两银子什么概念么? 他可以招四十个老农民了! 整整四十个老农民啊。 再进一步,如果他原本就有四十个老农民的话,那就是四十个民兵啊! 再进一步,那就是十三名弓手啊! 再进一步那就是四个劲弓手。 你他 不对,不能爆粗口。 他一个轻甲弓手配匹马,他就要自己四十两银子? 这就相当于花了四十两银子买一匹马。 诶等等,四十两银子买一匹马,好像还挺值? 不过还是不行,四十两银子太贵,山寨里人吃马嚼的,这一百多两银子撑不了多久。 他得省着点。 忽的,邓儒看到骑射手的升级信息旁边还有一串提示。 如果自己有马的话,升级成骑射手,便只要九两银子。 听着这个提示,邓儒记起来,蛮牛那匹天天骑着的矮脚马,似乎还在山寨内。 那么现在选择就很明显了。 骑射手才是正道。 根据他前世当赛博老将的经验,一个兵种一旦在骑兵与步兵之间确定了路线便不能够更改。 而骑兵的上限,大部分都要比步兵高。 毕竟岳爷爷的背嵬军只是个例。 邓儒毫不犹豫的,选择花九两银子,连带着蛮牛的那匹马一起。 将眼前的这位老兄弟升级成了大燕轻甲骑射手。 一阵华光闪过。 只见邓儒的面前,原本站在他面前的老兄弟变了模样。 他身形又高大了几分。 快要有个一米八。 老兄弟在原本扎甲的基础上,又多了一副披膊,手上似乎是为了适应缰绳,带上了一副黑色的手套。 他脑袋上的范阳笠也变了材质。 一顶铁质的范阳笠戴在了他的头上,更显几分杀气。 腰间的短刀变成了一柄修长的马刀,从被迫近身后防身,变成了大胆突进后的马上劈砍。 除了老兄弟本身的变化之外。 那匹曾经属于蛮牛的矮脚马的变化,更是令邓儒吃惊。 原本这匹马毛色暗淡,身形瘦小,搭配着壮硕的蛮牛好像随时都要被压垮似的。 而现在,它毛色油光发亮,身形变得强壮,四蹄还为了长途奔袭装上了马蹄铁。 那老兄弟端坐于马鞍之上,左手扶刀,右手执弓,端的是个威风凛凛。 马身处还悬挂了三袋箭囊,一袋箭囊中有三十支箭矢。 拢共九十支箭矢,再加上老兄弟身上箭囊的二十支箭矢,便是一百一十支箭。 续航足够。 第17章 大哭一场 给老兄弟升完级,邓儒便前往了演武场上。 此时的演武场挂满了白布,白幡。 要知道昨夜,那还是红灯笼,红布匹,一副喜庆之相。 今日,便变成了白布白幡。 邓儒在众山匪的瞩目下,倒了一碗酒,扑通一声跪在两副棺材面前,大声道:“大哥!小妹,今生你我三人不得已为敌,是我邓儒对不住你们,这碗酒你们路上喝着,慢些走,几十年后,我再来寻你们呐!” 说罢,邓儒将手中的酒倒在地上,而后又强迫自己回想一些伤心的事情,大声的哭起来。 哭的震天动地,撕心裂肺,好似真情流露。 这一幕让青牛寨的土匪们看了一个个都议论纷纷。 “大当家怎么哭的这么伤心,难道,蛮大当家和蛮小妹的死另有内情?” “大当家对蛮当家和小妹都是厚葬,独独对军师却是随意裹个草席子一埋” “你是说,军师挑拨了蛮当家和大当家的关系,才会导致昨夜的血案发生?” “是了,不然为什么,昨日大当家和蛮当家称兄道弟,还娶了小妹,如此大好的情谊怎么会沦落到刀剑相向,定是奸人挑唆!” “天杀的军师,是他害死了蛮当家和小妹!” 众人的议论传到了邓儒的耳中,邓儒对此并不理会,只是一个劲大哭着,一边哭一边悔恨的流泪,说自己不该动手杀了小妹,不该杀了蛮牛。 十分里面有两份真。 要成大事,就得会哭。 将士战死,要哭。 亲信死了,要哭。 百姓苦了,要哭。 只有哭了,人们才会觉得你有很多的苦衷。 这一哭,便为的是收买人心。 至于他们怎么想的,邓儒并不在乎,甩锅给了军师,只能说是一个意外之喜。 他要牢牢抓住这些山匪的忠心。 接下来一连七天,邓儒都在棺材面前,给蛮牛和蛮小妹二人守灵。 哭,只能够赢得一时信任。 而行动,能够将这份信任无比加深。 蛮牛和蛮小妹已经死了,死人不会说话,最终的解释权在邓儒的手中。 而邓儒,则用七天的守灵,这份情真意切的行动,向这些山匪们解释了,自己当初杀蛮牛和蛮小妹是多么的身不由己。 虚伪也好,小人也罢,很多人要的就是这个态度。 等七天回魂夜过后,邓儒亲自带人为蛮牛抬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 后山上,众匪将两副棺材分别落入土中。 邓儒一铲子,一铲子的将土填上。 一边填,一边哽咽着:“大哥,小弟没本事给你办副上号棺材,你莫要嫌弃啊。” “小妹啊,这辈子你我做不成夫妻,若是有缘,下辈子再聚啊。” 一旁的土匪们看着邓儒一边哽咽,一边将土填上。 “大当家真的情深义重啊。” “是啊,是啊。” 邓儒耗时七天演的这场情深义重的哭戏,彻底赢得了青牛寨山匪们的认可。 将二人埋葬,邓儒又亲自给二人烧了三炷香,这方才准备离去。 “你这虚伪的小人!为蛮子和小妹偿命!” 忽的,一道愤怒的声音响起。 邓儒愣了一下,他记得蛮牛心腹应该都被他清除干净了。 再加上自己这七天演的哭戏,就算还有忠于蛮牛的,也该归心了。 怎么还有人要给蛮牛报仇? 只见一个模样看上去已入中年的妇人手拿一把小刀冲了上来。 “是李婶?李婶可是把蛮当家和小妹当儿女照顾的,她肯定要为他们报仇的。” 一旁的青牛山土匪认出了这位妇人。 “去你的,老东西!” 黑虎眼疾手快,一巴掌拍掉了李婶手上的短刀。 又补了一记窝心脚,将李婶踹倒在地。 “呸,竟然敢害大当家,蛮牛那厮之所以死,那都是被那军师挑唆,你这不分青红皂白的老东西,竟然将刀子对准我们大当家。” 黑虎呸了一口老痰,大骂道。 “黑虎!休得无礼,李婶与兄长小妹二人情同母子,如今气血上涌,为儿女报仇也是人之常情,将她带下去,好生照顾。” 邓儒出言制止了黑虎,紧接着又对黑虎吩咐着。 一个老妇人而已,找人把她关起来,好吃好喝的供着就行了。 没必要杀了,徒生是非。 好不容易让青牛寨彻底归心,他可不想为了一个老妇人,就坏了自己演了七天的戏才得来的人心。 “这可大当家,这老东西差点要了您的命” 黑虎明白了邓儒要做什么,为此,他决定再添上一把火,不把这火烧的又旺又猛,又怎能体现邓儒呼风唤雨的及时? 反正他叫黑虎,不妨就唱一回黑脸。 “是要我的命,我的命就在这,随她来,是咱对不住蛮大哥蛮小妹,她心中有怨,咱能理解,带下去,好生照顾李婶。” 邓儒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好似能原谅一切一般。 “唉,好,咱听大当家的便是了。” 黑虎说罢,似是无赖的叹了口气,招呼了几个黑虎寨的土匪,将李婶给架着走。 接下来她的日子不会难过,但,想要个人身自由,却是不可能。 一场遇刺的插曲结束,邓儒便带着这些山匪们回了山寨。 邓儒找来黑虎。 “今日事了,你带咱去一趟雁归城,顺便,拿点值钱的东西过来,要贵重的,咱要去还个人情。” 黑虎看着面前张口就要值钱东西的邓儒。 一时间心里有些麻瓜,这肉还没吃到,自己就要掉块肉才出去。 这小弟当的,有点憋屈。 但是没办法,且不说人在屋檐下,就算是为了日后通天的前途,他也得忍下此时的一点小付出。 “大当家,我们黑虎寨之前上山挖到过一株人参,找村里的行脚大夫鉴定过是四百年的,或许” 黑虎说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肉疼之色。 这四百多年人参,确实价值不菲。 至少值一百五十两银子。 但是,他们卖不出去啊。 卖不出去,这四百年人参就只能够放着吃灰,那还不如直接给邓儒做个顺水人情。 为什么卖不出去? 一株四百年人参,少说一百五十两银子,这还是有价无市的。 还能卖得更贵。 但是,买得起的人,在城里,他们这些山匪进不去。 而他们进得去的,是村里,村里那帮子穷光蛋一点钱都没有。 至于说地主老爷? 啊,这个时代村子里没有地主老爷这种东西。 或者说,有,但是他们在城里。 他们进不去。 “四百年人参?嗯,如此也算是能还些人情了,甚好,将人参取来。” 邓儒对于黑虎的回答非常满意。 黑虎很识趣,很有眼力见,可以考虑以后着重培养一下。 “好嘞大当家的,咱这就回黑虎寨,将东西取来,正好黑虎寨就在去雁归城的路上,您要不要和咱一块去?” 黑虎搓着手,一副期待的模样。 邓儒看着黑虎,他并不怕黑虎在黑虎寨设下埋伏。 黑虎寨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就剩下一些老幼妇孺,根本没有设下埋伏的能力。 “甚好,待本当家点齐人马,便与你同去。” 邓儒满意的点头,随后便去山寨中,将自己新招的十个老农民召来。 这次出行,他不打算带民兵或者精锐。 毕竟他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不知道官府管的是严是松。 老农民们就算了,带刀带盾的民兵,带甲带弓弓手,甚至还有骑马挟弓骑射手。 这妥妥的私人武装,在华夏的封建时代,要是身上没个一官半职的有这些部队,那分分钟就是个抄家灭族。 不然就是占山为王。 所以还是十个老农民最为稳妥。 第18章 进雁归城 带了些银子,找来十个老农,邓儒便和黑虎去了趟黑虎寨。 黑虎寨的钱财不比青牛寨少,甚至还要多出许多。 毕竟黑虎寨养活的人口,就要比青牛寨多一些。 在寨子口等了片刻,邓儒便见到了那四百年的人参。 这株人参被黑虎寨的人用一个看起来就很精致的盒子装着。 邓儒不确定这是多少年份。 毕竟,他又不是学中医的。 黑虎说是四百年那就是四百年。 反正,根据他的刻板印象,人参这玩意,不管多少年,都老值钱了。 “嗯,带路。” 邓儒将这株人参别在腰上,对黑虎说道。 “是,大当家,对了大当家,那个,咱没有路引” 黑虎试探着问道。 “路引的事情我已经解决了,你带路便是。” 邓儒说道。 黑虎闻言也是放心了几分。 他可不想刚到雁归城门口,就因为没有路引被抓进牢里。 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不管是黑虎寨,还是青牛寨,还是其他什么牛马寨,都没有进城的手段。 至于说贿赂守城的门卫? 别想了,人家长官就在旁边盯着,城墙上还有长官的长官,城楼里还坐着长官的长官的长官。 你贿赂了门卫,但不贿赂人家长官,人家长官就会把你逮进去。 你贿赂了长官,不贿赂长官的长官,那长官的长官没有好处,也会给你逮进去。 而这些人的胃口,是随着官职逐渐倍增的。 这一套下来,没个上百两别想进去。 上百两,这几乎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了,自然不可能用在贿赂门卫身上。 就是不知道,邓儒到底有什么手段,信誓旦旦的说已经解决了路引的事情。 黑虎心中疑惑,但他也知道,做下属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能过度的好奇。 上司总有些自己想不到的人脉和手段,这很正常。 雁归城距离青牛寨要走两天两夜的路程。 算上路上修整的时间。 邓儒一行人走了三天,才风尘仆仆的走到雁归城。 得益于这三天时间,炎热的秋老虎也退去了,天气凉爽了不少。 这一路上除了腰酸背痛腿抽筋之外,也不算遭罪 好,就是很遭罪,这该死的古代社会,连个出租车都没有。 山寨里就一匹马,而他们这里有十二个人。 就算骑马了,还要顾忌其他人的速度,马上颠起来也不比走路好受多少。 邓儒一行人来到雁归城。 顺着目光看去。 这是一座很标准的古代城池。 受限于时代的生产力和技术限制,城墙不算高大,六米左右。 当然,若是算上那城楼,大概便有了个十来米。 城墙由青石砌成,城墙上还有一座精致的城楼,非常的古风古韵。 城墙上开着一道主门,两道副门,主门上挂着雁归二字的牌匾,那字雕的龙飞凤舞,非常滴有神韵。 平常时三道大门皆可进出百姓,而若是到了战时,三道大门便不会允许百姓进出。 邓儒一行人跟着进城的人群排着队。 这些进城的百姓穿着朴素,一身的麻布麻衣。 而邓儒这一身,穿越前因为觉得好玩买的古装,在这个时代不管是布料,还是质感就要显得,华贵许多。 嗯,很显眼。 以至于到了他接受城门士兵排查时,这些士兵甚至都不敢过多的为难。 认为他是某个有权有势人家的少爷。 “大人,您的路引可否给卑职一观?” 为首的士兵在排查完邓儒确定没有携带什么违禁的物件之后,便向邓儒问道。 “出来的急,忘记带了。” 邓儒是面不改色的说道。 此话一出,城门口的士兵们瞬间警戒起来。 身后黑虎悬着的心,也是彻底的死了。 对于城门这些士兵来说,面前的邓儒还有些棘手。 你说抓? 他可能是某个富贵人家,或者有权有势人家的少爷。 抓了他,万一他真的是忘记带路引了,记仇了怎么办? 你说不抓? 他们长官就在城墙上看着,把一个没有路引的人放进城,他们谁都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好在,邓儒接下来的话让他们松了口气。 “在下受城主府中一位小姐相邀,这钱袋是信物,二位军爷若是不信,可以找你们长官看看。” 邓儒说着,解下了腰间的钱袋,递给为首的士兵。 为首士兵接过钱袋子,左右打量了一眼。 当他看到钱袋上绣着的神兽脑袋时,他和同伴对视了一眼。 “大人请在这边等候一番,我们需要去向将军确认。” 说罢,他便转身跑向城楼。 过了许久,才见他快步的跑回来,将钱袋子递给邓儒道:“大人久等,将军辨认无误,这确实是城主府的物件,您请进。” 邓儒嗯了一声,接过钱袋,而后指着黑虎和十个老农说道:“他们是我的随从。” 那士兵立马会意,点头道:“大人放心,他们都可以跟您进去。” 邓儒点点头,便带着黑虎和十个老农走进了雁归城。 城墙上的城楼内。 一个身披鱼鳞甲的中年男子看着邓儒一行人进城的背影,眉头紧紧的皱着。 “将军,那钱袋,真的是城主府的?” 一旁的副将询问道。 “不清楚,虽然绣的神兽确实是城主府的标志,但难保不是造假。” 中年男子说道。 “那将军您还” 一旁副将有些不理解,既然不能确定那是真的,为什么还要放这一行人进去? “拦住他们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宁肯多甩点锅,也不要多得罪人,我是不能够确定那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我也不能确定那是假的。” “是假的还好,我们放走了他,还可以与城主推脱说我们眼光不佳,可若是真的,我这一拦,岂不是让他记恨上了?你看他那一身锦衣华服,定是个与城主府平辈论交的富权贵之家。” “就算这一身锦衣华服都是他们造假的,能做到这个地步,其能力,其心智,其胆气,也是不可小觑,得罪他,我们何必?” “咱就是个看大门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将军说得头头是道,将副将说得眼冒星光,只觉得自己这位将军,有大智慧,有混迹官场的大智慧。 他要学的,还多着。 第19章 汗流浃背了老弟 邓儒一行人在一番打听下,知道了城主府的位置。 老实说,邓儒也不是很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政治体系。 城主府这种玄幻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东西,居然在这里出现。 一个县城的最高行政官员不应该叫县令么? 怎么叫城主。 挺奇怪的。 走了许久,还未曾走到城主府,便听到了一道清冷的声音。 “我听人说,有个贵公子哥在找我,还拿着我给的信物,一个钱袋子?” “原来是你,怎得,想清楚了,要来我雁归城入伍?” 邓儒和黑虎一行人看向声音发出的地方。 一个身着一袭男子劲装,腰长刀,扎着一头利落单马尾的女子从拐角处走出,倚靠在一面墙上。 女子胸怀不算广阔。 毕竟,一个从军的女子,胸怀太广阔影响作战。 她容貌可以说是上佳,比蛮小妹的容貌还要好看几分。 “草民,见过小姐。” 邓儒认出了这位雁归城小姐。 虽然当初她的声音被铁面覆盖导致有些沉闷。 但此刻这道清冷的声音,确实很符合当时他对这位小姐的想象。 “小姐误会了,草民并非是来入伍的。” 邓儒说着,招了招手,身后的黑虎立刻会意,将那装着四百年人参的盒子拿了出来。 这一路上邓儒嫌它挂腰上碍事,便准备让一个老农民拿着。 但黑虎这小子自告奋勇,便让他拿着了。 “当初小姐救了草民性命,草民不胜感激,救命之恩难以为报,草民与兄弟们在山上挖到一株人参,便想着,送予小姐,以偿还部分恩情。” 邓儒说着,将装着人参的盒子递给面前的小姐。 她接过盒子,打开看了一眼。 “嗯,四百年的人参,市面上值个三百两银子,你应该不止是来送个人参?” 这位小姐也算是见多识广,一眼便看出了人参的价值。 这么有价值的东西,她自然认为,邓儒不光是来送东西,应是另有所图。 “小姐慧眼,实不相瞒,草民不知为何,除了语言和文字外,失去了之前的所有记忆,一睁眼处,便是当初那二十个兄弟喊草民少爷。” 邓儒隐瞒了自己是穿越者的事实,只说自己得了失忆症,失去了记忆。 对一切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曾经学过的文字和语言。 这小姐闻言认真的打量了邓儒一眼,她问道:“那你是,要我雁归城帮你寻找身世?那这一株人参价格可不够,你衣着光鲜,来头定是不小,三百两银子,不够。” 在这位小姐看来,邓儒既然失去了记忆,还被人叫少爷,那肯定是原本家室遭遇了重大变故,而邓儒的衣着,毫不夸张的说,比她这位雁归城小姐的衣物还要光鲜几分。 这样的家室,所遭遇的变故,三百两银子,不够。 毕竟,一旦去探查,那就代表着引火烧身。 “不,小姐误会了,那些前尘往事,草民早已不在意,既然上天给了草民一个失去记忆的机会,那便是让草民重新来过,正所谓,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草民只想抓住当下的时日。” “草民只是想借小姐家中史书一观,好知世间往事,草民也不至于在这世道两眼一抹黑。” “当然,草民也知史书宝贵,小姐若是不愿,草民这就退去。” 听着邓儒的侃侃而谈,这位小姐那一直平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感兴趣的神色。 她笑了一下,伸手拍了一下邓儒的肩膀道:“有意思,像是能做大事的人,我准了。” “跟我来。” 说罢,带着邓儒一行人向着城主府走去。 “哦,对了,只能你一个人去,我城主府也不能进太多无关紧要的人。” 那小姐突然回头指着跟在邓儒身后的一众人说道。 “黑虎,你先带弟兄们找个地方落脚,咱办完事情再来寻你们。” 邓儒也十分的听劝。 人家虽然身份应该很高贵,但大庭广众之下,领着一大帮子老爷们进家门,别说在这古代了,在现代都会有一帮子长舌妇长舌汉们嚼舌根。 只带他邓儒一个的话,还能够说是商谈要事,毕竟他邓儒穿的衣服也不算是普通人家能穿的。 说起来,这身穿越前带来的衣物,是真的给他省了很多的事,带了很多便利。 至少别人张口喊的是公子,而不是臭要饭的。 那小姐带着邓儒到了城主府口。 城主府上挂着的雁归城主府五个字的牌匾。 其他的基本上和一般的古代建筑并无区别。 两扇高大的红漆实木大门,目测每扇有个四米高,两米宽。 门上镶嵌着两座神兽脑袋的雕像。 邓儒依然认不出那是什么神兽。 他可能有点脸盲。 这个他应该是见过的,但是想不起来叫什么了。 “这是狴犴,传说中龙的九子之一,代表着公正,镶嵌在我们城主府门口,好让百姓明白,我们会公正的对待他们。” 一旁的小姐见邓儒看那神兽雕像脑袋看许久,便解释道。 “多谢小姐解惑。” 邓儒有些受宠若惊的道了声谢。 这位小姐,还真是意外的好说话。 跟着她穿过重重叠叠的庭院,似乎是到了一个书房的地方。 她从一座书架中取出一本较薄的蓝皮书递给邓儒。 邓儒咧了咧嘴角,这史书好薄。 “史书太厚,还有很多不知真假的神话,我选了一本精简些的给你,该记录大事,都有记载,而且当朝修的史书是不准流入民间的,因此,我只能给你前朝修的史书,若是看到不解处,可以问我。” 似乎是看懂了邓儒心中所想,她解释道。 “多谢小姐。” 邓儒道了声谢,便翻开了史书。 但只是看到第一页,他便愣住了。 这 这 只见第一页史书上赫然写着几个上古先贤的名字。 燧人氏传火,有巢氏筑屋,神农氏尝百草 邓儒额头有些冷汗,他一直认为自己穿越的是一个架空的世界,但这些名字出来。 他瞬间就有些懵逼了。 这分明是华夏上古时代,那些先贤们的名字。 “不,等等,这不一定就是华夏,毕竟有巢氏,神农氏,燧人氏,这些都是根据职能命名的名字,或许是部族,或许是人,这种名字重合只是巧合罢了。” 邓儒在心中宽慰着自己。 相比起穿越到华夏古代,他更想的是,穿越到一个架空的世界。 为什么? 因为穿越到华夏古代,改变过往的话,那你根本不清楚未来到底会有怎样的改变,是变好,还是变坏,改变之后,自己还会不会存在? 这些,都没有人能够确定,这因果太大,他承担不起。 而若是一个架空的异世界,他就完全不用担心改变的后果,因为在时空上,它与自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自己处于是正在进行时。 这因果,他担得起。 第20章 不妨,重唱大风歌 邓儒强定心神,继续翻看下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他更慌了。 若是有巢氏,神农氏,燧人氏这些先贤是巧合。 那黄帝大战蚩尤又是怎么回事? 后面怎么还有夏商周? 而且为什么,这些夏商周发生的事情,跟他所熟知的历史一模一样? 这要也能是巧合,他邓儒当场把面前这小姐的袜子啃了。 坏了,自己可能真的穿越到古代了。 邓儒看着这些东西,额头的冷汗是越来越密。 以至于身边的小姐都看出了邓儒神色不太对。 “你怎么了?为何脸色如此难看?” 她心中奇怪,也不掩饰,直接问道。 她还是第一次看见,看史书看得汗流浃背的。 “没什么,只是看见先贤们的故事而激动。” 邓儒强行解释道,可不敢让她看出一点端倪来。 老实说,看到现在其实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但为了知道现在是何朝代,邓儒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当他继续看下去时,他突然就不是那么汗流浃背了。 只见秦之后的朝代,竟然并不是汉,而是楚。 项羽依然存在,他和虞姬在史书上从悲情英雄与美人,变成了天子与帝后。 而那位高唱大风歌的布衣天子,却没在史书上留下只言片语。 也不知是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刘邦,还是刘邦因为其他什么的意外死去,亦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错过了芒砀山起义。 邓儒更愿意相信是第一个,或者第二个。 毕竟像刘邦这样的人,哪怕错过了芒砀山起义,只要让他嗅到机会,他便能够顺势而起。 这样的人,不可能因为错过了一个机会,就失去了在史书上的只言片语。 也就是说,这已经是一个与地球截然不同的平行世界。 邓儒悬着的心也算是彻底放下。 好消息,是架空的。 坏消息,只空一半。 好消息,这玩意哪怕空一点,就彻底没影响。 邓儒继续看了一下,项羽建立的大楚从立国到灭亡有整整六百多年。 在最后一任楚天子在国都自焚后,以燕国国君率兵攻入国都,建立大燕为结束。 至此,这本蓝皮书邓儒便翻完了。 根据那小姐说的,当朝史书不能流入民间来看。 此时,正是大燕时期。 而根据史书中对时代的介绍。 自秦亡后,到大燕建立,人们重新捡起了周朝的分封制度。 而不是郡县制度。 并且随着大楚六百年的发展,分封制度愈来愈完善,权力越来越分散。 渐渐的,变成了类似于地球中世纪欧洲的情况。 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史书中介绍,楚天子坐拥天下,共分封了十七个诸侯国,原本是十八路诸侯,但本该为汉王的刘邦不知去向,这个世界,只有十七路诸侯。 十七个诸侯国又将城池分封给了这些年间的功臣。 也便是,城主。 这个制度与帝国制度比起来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百姓的怒火烧不到朝廷。 一般最多最多,烧到一个诸侯国的国君为止。 换个诸侯国君,那朝代便能继续下去。 这也便是大楚持续了六百年的原因。 “小姐,我们大燕已经多少年了?” 邓儒抬头看向面前的小姐问道。 “嗯,不算笨嘛,大燕至今已经有了三百年历史。” 这小姐眯着眼笑道。 嗯,也就是说,按照分封制来说,大燕正值壮年。 若是按照帝国制度来说。 该完犊子了。 既然这样,邓儒就当它该完犊子了。 “小姐,我有一事不是很明白,难道没有人想去,建立类似于秦皇大一统功业么?” 邓儒指着史书问道。 “” 那小姐的脸色变了变,她左右看了看,确定这里没人方才松了口气。 “秦皇?功业,你在说什么胡话,一个二世而亡的暴政朝廷,怎么可能有人去学它?你这话当我面说,我可以念在你失去了记忆,不懂事,但下次不要再说了。” 她的脸色有点难看,但很显然,她并不认为秦的大一统是什么功业。 也不认为秦始皇是什么明君。 这倒是正常,毕竟,除了后世网络发达的时代,哪怕是继承了秦朝帝制的地球古代。 也没有一个皇帝愿意听到有人夸自己像秦始皇的。 更别说,这个连秦朝帝制都未曾继承的时代了。 尤其是,秦之后的政权居然是项羽的楚。 项羽是什么人?是对秦恨之入骨的楚国贵族,入咸阳第一件事就是烧秦王宫。 哪怕是当年与咸阳百姓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的刘邦,其史官笔下的嬴政都是负面大过正面。 如今换了最恨秦人的项羽坐天下,那自然是要对秦始皇和他的帝国大黑特黑。 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这位小姐自然不会认为秦始皇是什么好皇帝。 正所谓,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 邓儒也从这位小姐的话中听明白了一些事。 那就是,没有什么东西是必定会发生的,没有什么政体是必定先进的,所谓的没有嬴政也有李政,没有刘邦也有张邦,不过是后世人看着史书中的故事而陷入局限产生谬论。 刘邦的作用,在华夏历史中的作用,其实是被后世网友严重低估了的。 后世网友提到刘邦,大多是抛子大师,白登之围,老流氓之类。 而提到华夏维持千年之大一统,民族融合。 大多也都会说,这全都是秦始皇嬴政的功劳。 但大多数人都没有想过,秦朝作为一个二世而亡的国家,它是一个失败的政体。 而用这么个失败的政体,去作为承载新国家的肱骨,需要多大的决心和胆气。 而这,是众诸侯不曾有的,项羽或许有,但他,是楚国的贵族,不可能去选择秦国的体制。 只有刘邦,一个布衣出身的帝王,他有这份魄力,有这份胆量,有这份决心。 也有将还是草稿的郡县制缝缝补补,不断完善的智慧。 而且,刘邦的出现,是对陈胜吴广那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最好诠释。 他没有给自己找什么牛逼的老祖宗,他大胆的承认了自己本就是一闾左之人,提三尺剑平天下。 他就是布衣出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而这个世界,他没有出现。 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被身为楚国贵族的项羽一脚踢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这个世界的项羽统一天下,告诉了天下百姓,王侯将相,都有种。 天下,只有贵族诸侯们能互相争夺。 平民,不可染指。 以至于到了史书中,这个世界的大楚王朝亡国,也是由诸侯们造反导致。 而不是,百姓造反。 整个史书中除了陈胜吴广一场农民起义外,再也看不到一场记录在史册中的农民起义。 邓儒收起这些想法。 他忽然,心中生起一股豪情来。 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又有了这么个能招天下兵马的虎符在。 莫不是,老天爷让他代替那位布衣天子,以闾左之身,提三尺剑,平定天下。 再次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四个字,搬到人心面前。 再次高唱大风歌? 第21章 小姐要不要一支义军? “小姐,草民大胆问一下,我们这是哪个国?” 立下了一番豪情壮志,邓儒开始回归最现实的问题来。 他现在连自己身处哪个国都不清楚。 希望这些国名没有什么变化。 “我们这?我们这是越国,是当年楚天子亡国后,燕天子新封的。” 这小姐介绍道。 邓儒心中了然,越国这个国家在春秋战国都是毫无疑问的大明星。 尤其是三千越甲可吞吴。 但,越国在这个世界,很早就被楚国给干掉了。 甚至都还没等到秦国来。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轮jian也轮不到你。 但是,越国的贵族似乎还没有完全死完。 前世秦朝之后便是汉,是大一统的郡县制。 这些六国余孽们在经历了四百年大汉后彻底没有了冒头的机会。 而这一世,秦之后是楚 ,越国的贵族们牢记着复国的梦想。 最终在楚亡国时,与燕天子一同攻入楚国国都,最终获得了曾经的封地。 看得出来,越国贵族们一向很擅长忍辱负重的复仇。 也就是说,他现在是处于燕朝越国雁归城的位置。 雁归城倒是没听说过,应该是燕或者楚这两个时期新建的。 他记得前世看过一份春秋战国时期的地图,越国似乎它好像和吴国一样靠海? 这倒是个惊喜。 毕竟若是有技术的话,那海,就是个好东西。 那就代表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大把大把的兵。 确定了自己在何处,邓儒开始思考起,该如何将青牛山的土匪洗白上岸。 他在翻看史书的过程中。 发现有一个名词出现的很频繁。 义军。 这史书中所记载的义军,和邓儒所了解的华夏的义军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邓儒所了解的古代义军,是指百姓自发的,为了某种大义,聚集在某个人的旗帜下,要么造反,要么驱逐蛮夷。 在前世,义军这个词多在宋朝出现。 毕竟朝廷无能,就只能让百姓亲自提刀了。 而邓儒在这个世界史书上所看到的义军二字,通常还伴着另外一个字眼。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国君雇佣一支义军击败某某国君的军队。 是的,这个世界的义军被赋予了雇佣关系。 从单纯的一个大义出头,变成了类似于西方雇佣兵的性质。 仔细想来这也很正常,前世之所以在华夏古代,就算有雇佣关系,也是朝廷和一整个种族之间的雇佣,而不是单个的军队。 雇佣兵这个概念可谓少的可怜,自然是因为雇佣兵这种体量的军队,根本不足以左右一场大一统王朝战斗的胜利。 而现在,因为历史出现了偏差,这个世界的华夏走向了类似于西方的彻底分封的制度。 各个国君之间高度自治,甚至在天子无能时,还拥有对他国发动战争的权力。 一堆鼻屎嘎达大小的诸侯国之间互相攻伐,雇佣兵这种金钱性质的小规模军种便开始活跃起来。 只不过这个世界叫得好听一点,叫义军。 土匪如果想要洗白的话,在战争时期摇身一变成为义军,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哪个国家正在开战。 按理说现在的燕王朝才三百年,燕天子对各个诸侯的掌控力应该还在。 “小姐,草民想问一下,如今天下诸侯国,可有正在互相征伐的?” 邓儒问着面前的小姐。 有这么大个本地土着导航,不用白不用。 “有啊,我们越国和吴国正在开战。” 小姐的回答有些出乎邓儒的意料。 这算不算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天子不管么?” 邓儒有些疑惑。 “天子?” 小姐闻言冷笑一声,她指着天空道:“愿他长寿。” 很显然,从此刻开始,燕天子已经失去了对大部分诸侯国的掌控。 邓儒很明显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 时代的洪流是在滚滚前进的,前世周朝分封制的经验已经不适用于这个世界的燕朝分封制。 燕朝随着他们的发展,已经将分封制走到了一个极致。 天子的权力被无限的分割,诸侯的权力变得前所未有的高度自治。 那么,六百五百年才开始失去诸侯掌控的经验已经不适用于这个世界了。 只怕从燕天子建立燕朝的那一刻起,燕朝便失去了对诸侯国的掌控。 就如同欧洲的那些昙花一现的帝国一样,名存实亡。 “咳咳,那么这位小姐,既然越国与吴国正在发生战争,您,可愿雇佣一支百战百胜的义军呢?” 邓儒咳嗽了两声,眯起个鬼迷日眼的笑脸对这位小姐道。 既然这个世界的权力高度的分散,那么只要成功洗白,前世王朝对甲胄的管控,是不存在的。 “百战百胜的义军?你?” 小姐的脸色显然是很怀疑。 毕竟在半个月前,自己刚从土匪手中救下面前这个鬼迷日眼的家伙的时候。 他身边就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农民。 这一个人,加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农民,百战百胜? 开什么玩笑。 邓儒十分自信的拍着胸道:“对,就我。” 他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虽然百战百胜是他吹出来的。 但混一混小规模的战场,肯定是没问题的。 “你这么自信?看样子你这半个月闯出了些名堂。” 这小姐被邓儒自信的神色所蛊惑,她相信了邓儒的鬼话。 当然,百战百胜的鬼话,她是不信的。 她是相信邓儒这不见的半个月闯出了点名堂,还拉出了一支人马。 至于说什么样的人马? 这小姐也能猜得出个大概。 毕竟需要当义军洗白的,那只有山匪强盗之流了。 “一点小成就,还不敢在小姐面前称名堂。” 邓儒挠了挠头,谦虚道。 “行,走,我跟你去一趟。” 小姐说着,起身将自己的刀重新挎在了腰间。 “啊?您去?” 邓儒有些懵,不知道这位小姐要干什么。 “验货啊,不验货我怎么能够确定这是一支百战百胜的义军呢?” 小姐那漂亮的脸上露出一个略显俏皮的笑。 邓儒点点头,确实,总不能够凭他空口白牙一句话,就让人家小姐花真金白银雇佣一堆山匪。 看来接下来,他得让山匪们展露一些实力了。 好,也没什么能够展露的,只希望这位小姐的眼界不要太高。 能够看得起他青牛寨的那帮子半路出家的山匪们。 在确定要跟邓儒去山寨验货之后,那小姐在书房中翻找了一阵,找出了一张写满字的纸,以及笔墨砚还有一方印泥等东西,全部装进了一个包裹里。 那张写满了字的纸,则由她亲自别在腰间。 应该是类似于合同之类的东西。 将东西准备妥当,那小姐靠在门边,对着邓儒努了努嘴道:“走,带我去验货。” 邓儒看着她那不同于这个时代女性的自信。 老实说,他有那么一丢丢,为这位小姐所着迷了。 毕竟在这个还是类似于封建古代的时代,一个从军入伍,英姿飒爽的姑娘。 确实,很不一样。 第22章 骑马 出城的路上,由于有这位小姐在,再加上之前邓儒已经被排查过一遍,士兵们对他有印象。 那个士兵和那位将军与副将们见到骑马跟在小姐身后的邓儒时,也是庆幸的松了口气。 显然,他们放对了。 出了城,邓儒纵马赶上那位小姐至于黑虎,他让黑虎跟着自己的老农民们自己慢慢走。 这匹骏马,毛色是油光发亮的乌黑色,四蹄健硕而有力,看上去一脚就能给人踢死。 根据这位小姐说的,这是加入雁归城的义军首领都有的赏赐,一匹宝马,一把宝刀,以及一些银子。 当然这些赏赐,都是根据义军的军队质量来决定。 这位小姐说,她相信邓儒这样的人拉出的队伍定然不凡,所以便自作主张从马场中牵了一匹宝马过来。 若是军队能够入她的眼,这匹宝马,便是邓儒的了。 这是邓儒人生第一次骑马,有点不太稳当,坐在马上摇摇晃晃的。 之所以没能掉下去,还是得感谢他前世在健身房练出的好核心。 核心力量强了,平衡性也差不到哪里去。 但是,没有经过一定的训练,想要完美的驾驭马匹,纯粹的痴人说梦。 “你不会骑马?” 小姐看了一眼将一匹好马骑的东倒西歪的邓儒。 这个时代,作为一个权贵子弟,不会弓马,是可耻的。 毕竟,这个时代不是原本的大一统时代了。 原本的大一统时代只有东南西北,四处边疆。 而其中,除了北面那群骑着骏马,拉弓射箭,高举弯刀的长生天宠儿们之外。 西南方向是弱的一批的东南亚,西边还有一座天然屏障隔离,东面也是弱得一批的小鬼子,只有明朝时期东面才有一些倭寇需要戚家军的精锐防范。 至于清朝末年那没什么好说的,烂透了,哪怕大航海时代四面都是列强,我们的八旗老爷们依然在听曲逗鸟儿。 总而言之,大一统时代,有足够的资格和自信,养得起一批只会舞文弄墨的翩翩君子和长袖善舞的大家闺秀们。 而这个时代,是分封的时代,每一个国家都有可能面临四面的敌国。 有可能前一天还在笑眯眯的说着两国邦交,下一天就四国联军兵临城下。 在这个时代,一个贵族子弟不会骑马射箭,舞刀弄枪,那是绝对可耻的。 对于这一整支贵族而言,下一代不知兵,不会骑马射箭,舞刀弄枪,也是毁灭性的打击。 不过,这小姐转念一想。 邓儒刚开始都沦落到被山匪欺负了,估计他身后的家族也早就灭了。 现在还是个失忆的可怜娃儿,就算曾经是个弓马娴熟的汉子,现在也早就跟记忆一起丢了,倒也正常。 想到了这,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了些许怜悯。 唉,真是个可怜的娃儿。 想了想,她出声道:“你若是不会骑,可与我同乘一匹,先感受一下马的规律,再自行掌握。” 邓儒闻言整个人都是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啊这,同骑一匹。 这小姐这么开放的吗? 还是说他邓儒太封建了? 邓儒有些扭捏的道:“小姐这不好,草民不过” “扭扭捏捏的,我都不在意,你在意些什么?我不喜欢不会骑马的将军。” 那小姐说罢,一把抓住邓儒的手臂,直接将邓儒拉了过去。 邓儒没有抵抗,借着这位小姐的力从自己的马上到了她的马上。 嘎嘣一下,邓儒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好像是马骨头? 马兄啊,你死哦,马兄还没死,邓儒觉得自己哭丧哭的有点为时尚早。 “抱紧我的腰,我观你根基很稳,不像是个只会吟诗作画的公子哥,想来是因为失忆忘了骑马的感觉,现在好好感受一番,马的动作,马在奔跑中的震动,适应它,相信你很快便能够重新纵马。” 这小姐声音非常的严厉,姿态非常正经。 脸上表情一板一眼,好似传说中刚正不阿的大将军。 她似乎根本不在意邓儒一个大老爷们抱她的腰会不会起什么生理反应。 邓儒见她这般豪爽的姿态,便也不再扭捏。 轻轻将手环在她的腰上。 感受到邓儒似乎已经抱紧了她,这小姐一甩缰绳,胯下骏马直接大步狂奔起来。 雁归城的马匹似乎被训练的非常的好。 准备在验货成功后赏赐给邓儒的宝马,没有人的驾驭,却也无半点逃跑的心思,而是扬起马蹄,跟紧着二人胯下骏马的步伐。 前面的小姐纵马奔腾,身后的邓儒紧紧抱着她的腰,生怕被马给甩下去。 感受着迎面而来的风儿刮过脸庞。 邓儒忽的想起了前世的一首歌 让我们红尘作 过了,过了,他跟这小姐不是这种关系,作不了伴。 不过这小姐确实说得不错,感受着马匹在胯下奔腾的震动,他确实感觉,自己似乎找到了某种规律。 现在再让他去驾驭那匹骏马,绝对不会出现摇摇晃晃的情况。 骏马的速度很快。 邓儒和黑虎一行人走了三天三夜的路程。 两匹骏马,仅仅只用了半天,便到了。 听到邓儒说已经到了地方,这小姐当即勒住缰绳,胯下骏马前蹄高高扬起,发出阵阵嘶鸣声。 邓儒只感觉坐在后座的自己整个人都快要掉下去。 若不是核心练的还算过得去,再加上他抱的确实紧,只怕此刻他已经掉到马下,吃一嘴泥巴。 不过有一说一,刚刚这小姐勒马的动作是真的帅气,在昂扬的嘶鸣声下,马蹄高扬,一个英姿飒爽的沙场女将端坐马鞍之上,一手用力勒马。 若是能把身后那个煞风景的家伙去掉,就更好了。 邓儒非常清楚自己的定位。 嗯,煞风景的家伙。 “武功底子还不错,居然没有掉下去。” 前面小姐夸赞了一句。 “呵呵,呵呵,可能,草民前世应该是什么武将。” 邓儒呵呵尬笑了两声,嗯,赛博武将,曾建立过一统卡拉迪亚大陆的功业。 “下马。” 她并不与邓儒互相恭维打趣,只是催促着邓儒下马。 说罢,她便当先翻身下马,动作干脆利落,可谓是个英姿飒爽。 “这地方,似乎是当初,你被那些土匪绑住的地方,你把他们收服了?” 这小姐脸上露出些许的意外神色。 仅凭着三个瘦弱的老农民,就收服了一群穷凶极恶的山匪。 手段确实不错。 “不,还有另一批山匪。” 邓儒实话实说,一点都不带谦虚的。 “手段不错,但,两批山匪的话,最多二百来人,山匪本身又是逐利之人,只能打得起顺风仗,哪怕是势均力敌的战斗,他们也会畏惧逃跑,不堪大用,是不够资格成为义军的。” 这小姐先是毫不吝啬自己夸赞,邓儒能够收服山匪,手段不错。 然后又是毫不客气的贬低了一番山匪。 当然,也不能够说是贬低。 这就是山匪的真实面貌。 一群打家劫舍之人,有利则高扬弯刀,大叫着一拥而上,毫无章法。 无利可图便龟缩山寨,不事生产。 面对势均力敌,军容整齐的正规军,未战先怯,只需死伤一两人,便能够让他们全军溃散。 这般,确实不够。 “若是只有这两批山匪的话,我便也不用看了,虽然我很想将你们一伙收入麾下,但,山匪不行。” 这小姐脸色有些遗憾的说道。 “诶,小姐,此话为时尚早,我们够不够资格成为义军,还是得您先看过,再做定论。” “未曾看过真面目,便如此鲁莽轻敌,小姐,这不是一个沙场将军该有的品德。” 邓儒见自己想要洗白上岸的行动即将失败,他连忙出声挽留。 虽然对于黑虎寨的山匪,他没有什么自信。 但对于青牛寨和自己的民兵们,他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嗯” 小姐凝眸沉思了片刻,而而后她笑了一下。 “不得不承认,你的嘴很会夸人,我喜欢,你说得对,不亲自了解一支军队,就直接以经验武断,确实不是一个沙场将军该有的品质。” “既然如此,我便与你上山去看一看。” 第23章 可能入法眼? 山寨里,青牛寨和黑虎寨的山匪们或躺或坐,或是划拳摇骰。 总而言之,很是混乱。 毕竟,邓儒和黑虎这两个能够说得上话都不在山寨里面。 而那些民兵在邓儒不下达命令的情况下,是根本不会去主动行动的。 他们一般会自动在山寨附近巡逻,或者在了望塔上,手拿弓箭俯视周遭。 只有在邓儒下达指令的时候,他们才会说话或者行动。 山寨门口。 邓儒走到大门口那面大鼓面前。 从收编黑虎寨一战后,这面大鼓便一直放在这,以至于都有些蒙尘了。 邓儒从鼓上取下擂鼓锤,狠狠的一敲。 咚! 巨大的鼓声在回荡在整个山寨。 黑虎寨的山匪们有些茫然,但他们的心猛然一紧。 还记得当初,就是这样的鼓声。 基本上,这样的鼓声响起一下,他们就要死去一个兄弟。 这是死神的鼓声! 而青牛寨的山匪们先是愣了好一会儿。 他们已经有了十天不曾训练了。 对这鼓声有点生疏了。 但当他们看到那些正在巡逻的民兵们在飞速的往演武场赶来的时候。 属于魔鬼训练七天的恐怖记忆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脑海。 他们猛地丢下了自己手中的活儿,有些正在撒尿的伙计甚至连腰带都来不及系好。 他们飞快的跑向自己的仓库,拿起曾经属于自己的装备。 刀,盾,矛,而后一个个使足了吃奶的劲往演武场跑去。 由于十天未曾训练,他们列阵的速度要慢了很多。 足足用了半分钟,才将阵线列好。 这让邓儒很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不过这不满意仅仅只是对于他而言的。 而对于邓儒身旁的小姐而言,这样的速度,她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在来之前,她已经做好了最烂的打算。 毕竟只是一些山匪,能够做到身强力壮就不错了。 如今还这般的有纪律。 看其站立的方位,手持的装备,似乎还是一种很原始的阵法。 虽然原始,但还是那句话,对于山匪来说,已经很好了。 能够让一群闻利而来,闻血则退的散兵游勇们做出阵列,还明白什么是纪律。 这至少得是一个久经战阵沙场老兵才能做到。 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邓儒是个失忆的人。 失忆了还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她此刻只觉得,邓儒失忆前绝对是哪个以武力着称的大将世家的公子。 只有这样的家世,才能让一个人在失忆后仍旧能够将土匪们训练出纪律,练出阵法。 而且,这些土匪其实还不是最让她惊艳的。 最让她惊艳的是那些穿着朴素的民兵们。 他们的行动,他们的效率,他们的眼神,都好似最精锐的老兵。 在组成阵列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没有分毫的拖泥带水。 几乎是在鼓响起的一瞬间,他们便奔向了演武场站定。 除此之外,还未完,一阵马蹄声响起。 只见一匹颇为神俊的骏马,高扬着马蹄,载着一名身材高大的武士奔腾而来。 那武士穿戴一身铁甲,铁制的范阳笠,面容肃穆。 腰间携带一把马刀,一袋箭囊,背后还背着一把弯弓。 武士来到二人面前大概四米的距离,方才勒马,展现出了极高的骑术。 他翻身下马,一手拄地,单膝跪着,沉声道:“公子,青牛山山匪外加我们三十个弟兄,尽数在此,请公子检阅。” 邓儒满意的点点头,其他的都只是小菜。 这个花了他四十两银子的骑射手,才是征服这位小姐的大菜。 什么?你说他只花了九两银子? 什么话,什么话这是,蛮牛的马不要钱呐? 这可是他的精锐,老家底子! “他应该是你曾经的家将?为何不向他问问你的身世?” 看到这名骑射手的出现,小姐的心中有了一丝了然。 一个失忆了的人,怎么可能将土匪练出战阵来。 想来,应该是这位家将的功劳。 这家将一身铁甲,铁盔。 身材充满着力量感,身上充满着的肃杀的气息。 尤其是那一手马术,可以说得上是人马合一,甚至不输草原上的那些游牧儿们。 “既然我沦落至此,身世早已不重要,倒不如重整旧部,东山再起来得实在。” 邓儒这般解释道。 “如何,小姐,我这些人手,可能入得了小姐的法眼?” 邓儒指着自己这一票子人说道。 民兵和他的三个老弟兄是他的底牌,他还不信这样的兵,还不够资格当一支雇佣军。 “出乎我的意料,你说得对,在没见到之前便武断,不是一个沙场武将所为。” “你这支义军,我雇佣了,找个桌子签兵契。” 小姐此刻心中庆幸自己并没有因为邓儒收编的是土匪就走了。 不然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甚至还有可能是哪支落魄武将家的家将,就会在她眼皮子底下沦落为匪寇了。 签了邓儒这一支义军,再给邓儒一点时间,相信他们雁归城在越国的影响力,能够再往上提一提。 甚至封个男爵也不是不可能。 在这个时代,承袭了周天子的分封制。 爵位制度,也是有,王公侯伯子男六个爵位。 其中王公侯三个爵位,那是独属于国君的爵位。 伯爵,子爵,男爵,这三个爵位则是属于国君麾下的城主和臣子们的。 但爵位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封的。 哪怕是最低的男爵,都需要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而巧得很的是,雁归城,没有这个影响力。 整个城只供养得起十个具装铁骑的雁归城在越国说不上话。 “那真是太好了,祝我们合作愉快。” 邓儒没有太大的意外之色。 毕竟他可是连家底儿都掏出来了,要是还拿不下这位小姐,那真就只能说这小姐眼光儿真高。 他高攀不起。 二人在山寨中找了张桌子,那小姐将腰间的契拿出来,而后又将包裹中的印泥,印章,笔墨砚这些东西倒出来。 倒了点水,这位小姐开始磨墨。 她一边磨一边道:“兵契上的规则有些复杂,你失忆了,想来也是记不得,我给你讲一下成为雁归城义军后的待遇,和要做的事情。” “首先是赏赐,一把宝刀,一匹骏马,还有一套甲。” “关于待遇的话,这里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我们一次性给你五千两白银,从此不再付一分一毫的银两。” “另一个是每月百两白银,直至契约解除,或者说因为其他原因,你战死了,你如果有父母子嗣的话,你父母子嗣可以继续领,但没有的话,白银便不再继续发放。” “待遇就是这些,这个一会看你选择,我接下来说下成为义军后你需要做的,你能做的,以及一些不能做的。” “成为义军后,你拥有剿匪的权力,这个你本来是没有的,但是看你失忆了,我便当你是成为义军后收编的这两支土匪。” “其次,义军内士兵的武备,饷银,粮草训练,等等都由你自己负责,雁归城不需要对这些负责。” “除去这些之外,一旦越国有战事发生,,国君,或者我们召你参战,你必须参战,并且要服从指挥,这是你作为义军的义务。” “义军在战争斩杀敌军一人,便可寻国君或者雁归城领取赏银一两,赏赐根据敌军地位有不同的变化。” “除此之外,若无战事发生,义军去向,要做什么,雁归城不过问。” “可以说,除去打仗时需要你们出力服从指挥外,你们义军拥有充分的自主权。” “但有一点,不可杀良冒功,不可劫掠百姓,不可做出对国君和雁归城不利的事。” 说完这些,小姐也磨好了墨,她指着桌子上的契约继续道:“兵契上要说的就是这些,你看能接受么?接受的话,便签字画押。” 第24章 契约,成 听着她的描述,邓儒又看了眼兵契上的字。 基本上要表达的和小姐说的是同一个意思。 不过小姐的话要更口语化一些。 老实说,这些条件,都符合他的心理预期。 至于说国君和雁归城诏令必须参战这种。 这是肯定的,作为雇佣兵,人家出钱你出命,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不然人家雇佣你干什么? 难道你家雇佣兵里面都是一堆大美人让人家养着养眼么?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除了这个要求外,剿匪权,还有其他一切东西都由自己负责,这非常符合邓儒的预期。 尤其是高度的自主权。 这是邓儒非常需要的。 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兵天天待在校场里跟雁归城的军爷们一起操练。 他的兵要去打仗才能够变成精锐。 这高度的自主权,就很符合他的预期。 至于说,一口气拿五千两银子,和每个月拿一百两银子比起来。 邓儒觉得,还是每个月拿一百两银子比较合适。 毕竟五千两银子换算成每个月一百两,那就是五十个月。 顶了天四年多钱。 每个月拿一百,若是有了孩子,那哪怕他邓儒真的嗝屁了,雁归城还是得出钱养着他的孩子。 不过这个基本上不做考虑。 总而言之,只要干满五年,那就是大赚。 干不满五年,那就是亏了。 而且,虽然一次性拿五千两,听上去很好,直接五千两嗷嗷爆兵横扫天下。 但首先有两点就处理不好。 虎符招来的兵马升级的条件,可不仅仅是要钱,他们还需要战斗的经验。 有了五千两,没有经验,那也是白搭。 就算邓儒虎符兵马没有这些限制,有银子就能升,有银子就能招,那也最多招他个一百个顶尖精锐铁骑。 这突然出现的精锐,不管是对于雁归城还是其他的贵族们,那只怕都不能够接受。 更何况,虎符的兵马有着诸多的限制,不可能说五千两一到啊,全员升级成精锐铁骑。 就以目前来说,一边剿匪,一边用剿匪得来的经验,已经是足够升级所用了。 而到了需要五千两的时候,那说明部队至少全员都是中级兵了,邓儒有自信自己就能够随随便便搞五千两。 五千两这个数字,对于邓儒来说,属于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数字。 不如每个月一百两,这样哪怕他邓儒日后指挥出现失误,把自己的手下全部葬送了,只要雁归城和他的兵契还在,他邓儒的还活着,他就能够借着雁归城的一百两银子迅速东山再起。 未虑胜,先虑败,这是一个想要做大事的人,最基本的能力。 不能想当然的觉得,啊,我有了虎符,我就肯定能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拿着五千两立刻开始滚雪球,利滚利的。 那样一不小心跌倒了,连东山再起的资本都没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爬起来。 更何况。 最重要的一点。 不会真有人觉得,一次性拿五千两这么多的钱,明晃晃的告诉对方我不愿意长期干下去,对方还能让你活着? 五千两,这他妈可是五千两,不是五千块钱,更不是五千块石头。 这对于一个城池来说是整整一年一大半的税收。 这种情况下,选五千两,能有活路? “条件不错,每个月给我们一百两银子就行。” 邓儒说道。 听到邓儒的选择,对面小姐满意的笑了下。 其实五千两银子和每个月一百两,就是个试探。 看这支义军愿不愿意长期干下去。 拿五千两的肯定是不准备长期干下去的,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在这支义军叛变之后将其剿灭。 而拿每个月一百两的,少说至少是要干个五六年的,这样的义军是值得信任的。 说起来也巧,她手上就有两支义军。 正好收了邓儒这支义军,她所能收的义军便满了。 这是国君为了防止贵族做大做的限制。 男爵以下的没有爵位的贵族,只能收编三支义军。 再收编的话,那么就要考虑自己收编的第四支义军能否挡住国君和其他城主们的铁骑了。 “既然同意了,那就签字,给你的义军取个名,然后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摁个手印。” 那小姐指着兵契说道。 义军得有个名字。 就跟西方某某什么黄金佣兵团,野猪佣兵团一样,得有个好听的,让人一下就能记得住的名字。 “名字么” 邓儒看着兵契上,军字前面空着的地方,那明显是让他取名字的地方。 说到军队的名字,他第一时间想起的是名震天下的铁浮屠。 但那是金人的军队。 而且他这个小山匪和三两个正规军组成的义军,用铁浮屠,显然是不行。 然后,他又想到了天策。 嗯,当年的唐太宗就有着天策上将之名。 但是这个名他怕是背不动。 这不是迷信。 而是在这个时代,你取这个名,那是找屎啊。 当今天下可是只有一个天子,天子是天的儿子。 而你,受天驱策,你要做什么? 跟天子平起平坐么? 所以,这个很酷的名字,只能够含泪否决。 邓儒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朴素一点。 他想了一个,在后世已经用烂了,但在这个世界,却从未出现过的名。 不,也不能说从未出现。 至少,未曾大规模运用的名字。 邓儒接过笔,在军字前面,一笔一划,认真的写了一个汉字。 汉。 这个字单独拎出来并不好听,但它组成的词汇,星汉灿烂,银汉迢迢等等,都是极好听的。 据说汉,除了代表汉族之外,曾经还代表了银河的意思。 “汉军?虽然不怎么好听,但,挺好记的。” 一旁的小姐给出了她大概算是认可的点评。 至少这个平平淡淡的名字,比起她见过的一些什么,嗜血军啊,什么血狼军这些一看就知道二臂小孩的取的二臂名字中听一些。 至少读起来不会让人觉得脸面全无,不忍直视。 “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而后压个手印。” 她指着左下角说道。 邓儒在左下角签下他的名字,距离墨水干涸还有一段时间,小姐将纸又拿了过来,她提起笔准备在上面也写下自己的名字。 “邓儒是你的名字?” 那小姐看了眼邓儒的名字。 她忽的,似乎大概,知道了邓儒的家世? 她记得自己之前听说过一个战功赫赫的家族,被吴国利用主场优势团灭了。 其家主好像还是个伯。 巧的是,这个家族,和邓儒同姓。 但她并不打算告诉邓儒。 毕竟,他自己说的,他不想知道过去,他要自己独自去建立一个新的功业。 她可是个体贴下属的好将军。 “嗯,如假包换。” 邓儒点点头,就在这小姐知道他名字的那一瞬间。 他发现,自己能够带的兵,又多了。 这次不一样,这次足足涨了四十个。 他现在能够带整整八十个人。 只能说,不愧是雁归城的小姐,她知道自己的名字,要比蛮牛和黑虎那两山匪头头加起来还多一倍。 收起调侃的心思。 邓儒看着这位小姐在兵契上签下了她的名字。 一个秋字,一个缘字。 就是不知道这位小姐还有没有字什么什么的。 时隔整整十七天,邓儒也算是终于知道了这位救命恩人的名字了。 一直喊她小姐,还从未想过去探究她的名字。 秋姓,老实说这姓还蛮少见的。 难怪那座城要叫雁归城。 毕竟秋天大雁南飞嘛。 “来,摁个手印。” 在邓儒沉思的时候,名叫秋缘的小姐将兵契再次递到邓儒面前。 在她的名字上面,已经摁上了一个红红的手指印。 只差邓儒一个手印了。 邓儒没有犹豫,用足了力气在印泥上摁了一下,然后用大拇指在自己名字上猛的摁下。 “其实,你不用力,印泥也能沾上。” 秋缘有些许无奈的说道。 “习惯,大力出奇迹。” 邓儒挠了挠头,有些尴尬。 “那么,合作愉快,邓儒,希望你的汉军,将来能够成为一支名震天下的铁军。” 秋缘眯了眯眼,将兵契再次别在腰上,收起了所有的东西。 做完这些,她忽然耸了耸肩,玩笑道:“你看,当初你拒绝我,但现在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虽然只是义军,但也算是在我雁归城入伍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都是眯着的,仿佛在看一个百般挣扎之后,又落入陷阱的倒霉蛋儿。 邓儒也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 “可能,这就是命运弄人。” 他说道。 “嗯,不多说了,大概五天后,我们会派人来给你送汉军的军旗,以及你汉军首领的令牌,甲胄,宝刀,以及汉军这个月的饷银。” “哦,对了,那匹马,也是你的了,过一会它会自己过来找你的,可要好好待它。” 秋缘说着,背起了行囊便准备离开。 此行能够雇佣这么一支训练有素,潜力颇大的义军,她很满意。 虽然现在人数不多,但她相信这个叫邓儒的家伙,应该是能够将汉军做大做强的。 “小姐慢走,此地与雁归城相隔甚远,可要在下派人相送?” 出于对秋缘的安全考虑,邓儒觉得还是应该派人去护送一下。 毕竟秋缘哪怕是一个沙场的武将,武功不俗。 但这一路上山匪那么多人,怕是不好。 “也行,出来的急,没有带兵器,确实需要人护送,你那家将能否借我用一用?” 秋缘虽然久经沙场,但她并不托大。 没有弓箭,没有刀剑,没有甲胄。 她与普通女子唯一的区别就是身手矫健了些,力气大了些。 至于说战马? 那得大规模骑兵奔腾起来才有效果。 若是一人一骑,遇到些绊马索,铁蒺藜之类的东西。 战马不仅不能够提供助力,还会给她摔成傻子。 有那么个护卫,确实很重要。 “自然可以,保护雇主,我们义军的职责。” 邓儒说着,招了招手,那骑射手便纵马来到了二人面前。 “小姐,末将奉公子之命,护您回城。” 第25章 大唐啊 派了骑射手护送秋缘回那雁归城后。 邓儒开始思考起,接下来的路。 如今是成功的洗白成了官身 嗯,应该勉强算是官身。 安全问题,目前是不用考虑了。 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钱财了。 俗话说,天底下的纷争,无外乎就是为了钱,权。 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一番后。 权是为了什么? 为了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驱使他人为自己攫取资源。 而钱是什么? 钱是统治者为自己土地上资源所铸造的替代品。 玩一下文字游戏,毫不夸张的说,天底下所有的事情,所有的战争,都是为了钱。 一分钱,他难倒英雄汉呐。 邓儒接下来的打算,是去行使自己剿匪的权力。 通过剿匪来慢慢的滚雪球。 但这其中会不可避免的要收编山寨里幸存的土匪。 而收编就代表着山寨里要吃饭穿衣的嘴越来越多。 嘴越来越多就代表着钱的消耗就越来越多。 而根据青牛寨后山那点破银子来看。 指望靠剿匪收获大量的银子这是纯粹的痴人说梦。 指望着雁归城那边每月一百两银子的军费来养活这些人,更是痴人说梦。 别说这些土匪吃饭的嘴了。 他的兵,升级要钱,吃饭要钱,维护甲胄马匹要钱。 这些,都要钱。 尤其维护甲胄和马匹,这在日后绝对是肉眼可见的一笔大支出。 仅凭剿匪和每个月雷打不动的一百两银子。 不够。 他要去搞一些赚钱的路子。 打劫是肯定不行的,成为了义军还是得有最基本的契约精神。 “或许,我可以将这些土匪训练一下,开一个镖局,让他们自己给自己赚钱?” 邓儒脑海中突然就蹦出了这么一个想法。 他很清楚自己的优势。 在这个时代,经过战阵训练的土匪,是一般的土匪所不能,不敢比拟的。 也就是,武力。 武力是他对其他土匪的优势。 而商人最是惜命,如果有这么个镖局来保护他们。 就是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镖局存在。 有机会再去雁归城了解一下。 至于说现在,还并不是很缺银子。 剿匪和雁归城每月一百两银子目前来说是够了的。 倒也不用太操之过急,得细细谋划。 至于说什么,研发火药啊,研发玻璃,研发什么什么好东西啊。 报一丝啊,动手能力差,研发不出来。 这条路子从穿越来的那一刻就被否决了。 看看能不能碰运气跟洋人搞一些海外交易,买些中原没有的东西。 毕竟越国这旮旯应该是有港口的。 按照时间线的推算。 现在是大秦灭亡后九百到一千年左右。 那么按照原本的时间线,现在应该是唐朝。 唐朝啊 邓儒想到这,有些感叹。 因为刘邦没有存在过,导致那个在历史中留下辉煌一笔的大唐盛世也消失不见。 最终换来的是类似于西方的大分裂。 “想当年大唐三万人打人阿拉伯二十万,在盟军叛变的情况下都能斩敌好几万” “卧槽,阿拉伯。” 邓儒有些汗流浃背了。 他记得阿拉伯和大唐的恒罗斯之战,就是在天宝年间发生。 而天宝年间,距离大秦灭亡 正好也是九百多年将近一千年的时候。 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东方的华夏出了意外的话,那么此刻分裂成一大堆杂七杂八诸侯国的大燕。 需要面对的,是一个正在高速崛起的,横跨欧亚的大帝国。 阿拉伯,也称大食帝国。 前世阿拉伯帝国碰上的是武德正盛的大唐,还是天宝前期,开元盛世。 被吊起来打,虽然阿拉伯赢了,还是靠的大唐仆从军叛变才能赢的。 恒罗斯之战后阿拉伯便停下了东扩的脚步。 而大唐继续向西发展它的影响力。 但现在可不同了。 分裂成无数诸侯国的华夏,能够抵挡得住一个统一的帝国么? 帝国的政体,对于分封制,那可是碾压的。 无论是在兵力的调动,还是后勤的补给,亦或者国民的凝聚力。 老实说,邓儒此刻是有些头皮发麻了。 若是不能够赶在阿拉伯帝国东扩前统一华夏,只怕这个平行时空的华夏大地生灵涂炭都是轻的。 甚至很有可能,原本四大老玩家唯一存在的一个老玩家,也要就此不复存焉。 该死的,刘邦要是自然死亡或者压根没出生过还好。 要是被哪个穿越者中项羽或者秦始皇的迷弟迷妹弄死的,那人可真是个历史罪人。 邓儒收起这些杞人忧天的心思。 在自己还没有发展好之前去担心这些,那纯粹的就是杞人忧天。 还是先把自己的班底发育好,这样就算真的有阿拉伯帝国入侵,那他也能够稳坐钓鱼台。 三天后,邓儒派去护送秋缘的骑射手和黑虎等人一同回来了。 这三天时间,邓儒将自己手下亲兵补齐,补上了八十人。 在拥有了这八十人员亲兵后,邓儒将自己的亲兵单独编了一支编队。 这些亲兵是要随他征战四方的。 而山匪们? 是他用来搞钱的。 毕竟就算再怎么训练,山匪们也有一个特点。 打不了硬仗。 他们只能打顺风仗。 但凡出现了一些伤亡,山匪们逐利而聚的心性便开始发作,阵线就会飞快的崩溃。 但是如果只是去护镖的话,会列阵的山匪们,其实已经够用了。 什么? 你说要是有武林高手劫镖怎么办? 小说看多了。 武林高手他挨一枪也得死。 还不是火药枪,是红缨枪。 小说里那种武林高手在军阵中杀个七进七出那也只是小说罢了。 一个没有甲胄,没有经受过军事训练,只是训练过几分单打独斗本事的武人。 他遇到军阵的第一反应应该想的是赶紧跑路。 不跑路? 那说明他初出茅庐,武功心法不到家。 总而言之,情况就是这么情况。 邓儒打算将黑虎寨和青牛寨的土匪们训练一番,变成一支训练有素的镖队。 然后他带领亲兵一边剿匪,一边练兵,一边收编幸存的土匪,编入镖队接受训练。 然后邓儒雁归城的令牌,官服这些东西下来后,再去打听打听,这一行有没有人做。 有人做了的话,行情怎么样。 这些东西都没问题的话,那他的大汉镖局可就要开业了。 第26章 剿匪 从青牛寨和黑虎寨的武器库里,寻了五十根长矛给新招募的五十个老农民们。 此刻的青牛寨正在扩建中,黑虎寨的家眷们也从黑虎寨搬迁了过来。 土匪们白天忙着建造房屋,晚上抽一个时辰出来训练战阵。 邓儒给这些土匪们编了个新的战阵,不再是乌龟阵了。 但由于,这些土匪依然不会用弓,再加上,他手里除了自己三个老兄弟的弓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能够形成有效杀伤的弓。 便依然只能够摆一些比较原始的阵法。 比如说,雁形阵。 圆阵这些。 而且由于护镖的人数也不可能太多,邓儒又亲自给他们分了一些编队 除去他的亲兵外,整个山寨就九十来个能够战斗的土匪。 邓儒将他们分成三十来个人一组,去训练一些阵法,以及阵型的变换。 而后,邓儒将这些训练的要素告诉了黑虎。 让黑虎亲自操持这些东西。 邓儒便带上自己的亲兵们前去剿匪。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自己的这些老农民,老弟兄们升级。 在这混乱的,前途未知的世道,只有自己手底下这些老弟兄们,才能够给他那么些许安全感。 将训练土匪,扩建山寨的事情交给了黑虎,再从黑虎那打听了一下最近山寨的方位。 邓儒便翻身上马,摇摇晃晃的带着八十名亲兵出征了。 八十号人。 一名骑射手与邓儒并肩而行,两名弓手紧随其后。 而后便是一长串的刀盾民兵位于中央的位置。 末尾处是四十名老农民手持长矛。 若不看老农民们的装束,光看这阵容,旁人必定会认为这是一支精锐之师,要出征讨贼。 只可惜雁归城那边制作的大汉军旗还没送到。 不然让骑射手扛着军旗,那更显几分威风凛凛。 若是甲胄再一到,那更帅了几分。 但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 军队开拔,行了大概半个时辰的路程,邓儒和一众亲兵到了一个山路口。 这山路口有些狭窄,莫说骑马。 就是想让人步行通过,也只能让一个人通行。 这让邓儒军队的军阵和人数优势都发挥不出来。 不过 邓儒的军队好像没有人数优势。 毕竟,山匪都是八十人起步的。 青牛寨在没被邓儒和秋缘干死十一个山匪的时候也有八十多个人。 黑虎寨原本更是有九十多号人。 老实说,邓儒此刻有些犹豫。 他军队最大的优势就是令行禁止,军阵能够瞬息结成。 还有一名骑射手,若是在官道上,可以配合军阵进行骚扰掠阵。 但,若是上山剿匪,那就是土匪们的主场。 在山林里面,军阵列不开,这些山匪只怕会让他邓儒的军队吃一些苦头。 但是,话虽是这么说,但他邓儒也不是完全没有优势。 至少,他邓儒的行踪,不被这座山上的山匪所知晓。 他和山匪的信息,是不对等的。 而他所掌握的信息,是要高过这些山匪的。 思索再三下,邓儒决定上山剿匪。 毕竟雁归城附近的土匪,大多都是占山为王的山匪。 若是因为地形优势便不敢上山,那军队还练什么级? 拿普通老百姓练级么? 且不说心里过不去那道坎,就算过得去,雁归城的具装铁骑们可不是吃素的。 “上山!两名民兵前锋举盾,弓手居中观察四周,发现山匪探子立刻射杀,农夫随时待命回收箭矢。” 邓儒下达了一连串的指令。 让民兵当前锋自然是因为民兵配备了木盾这种防护装备。 让弓手居中自然是为了更快的发现山匪而后射杀。 剩下的二十五名民兵则位于行伍末尾,随时准备变阵。 可惜了,这是真实世界,不是卡拉迪亚大陆。 如果是卡拉迪亚大陆,邓儒就直接孙子兵法有云,一键f1+f6系统ai托管。 f3不行,f3直接无脑冲锋,在这山林里面是绝对要损失大批的。 说不定连他这好不容易练上来的三个老弟兄都要死完。 当然了,这些都是扯蛋。 这个世界没有f1,只有手操指挥。 老老实实指挥这些亲兵才是正道。 沿着羊肠的山路一路上山,一路上,三个弓手射杀了五六个放哨的山匪。 由阵中的农夫去将箭矢回收。 弓箭就是这点好,随时能够回收利用。 只要尾部的平衡羽不损坏,那就能够继续用。 哪怕箭头损坏了,也不过是损失那么一点穿透力而已。 一路上了山,羊肠小道终于变得宽敞。 邓儒看到了那座山寨。 山寨叫什么名字他忘了,黑虎是说过的,但他没记。 在他看来名字这种东西属于无关紧要的。 毕竟只是土匪的名字。 除非是什么名震天下的精锐的军队名,才有记忆的价值。 “官!!!” 了望塔上,一个土匪正要出声提醒寨中的山匪。 但很快,就被邓儒的骑射手一箭贯穿了咽喉。 该说不说,升级为骑射手后,其弓术,还是强上了一些的。 至少跟杀蛮牛那一夜的十二支箭,箭箭避开要害比起来,这一次,要好上很多。 杀了那个土匪,邓儒的军队迅速结阵。 前,左,右三边由民兵举盾,三名弓手位于阵尾。 四十老农高举长枪位于阵中。 军阵飞速的冲向寨门,趁着寨门未曾关闭,邓儒的军队冲杀进去。 所到之处,山匪不是被一枪捅死。 便是被末尾三名弓手持剑射杀。 一场碾压般的战斗开始了。 这些散兵游勇般的山匪根本阻挡不了邓儒的军队。 一个接着一个倒在了长枪箭矢之下。 还有一些倒霉蛋没有死透的,被路过的民兵顺手就补了一刀。 不多时,这些山匪们便开始抱头逃窜,丢下了寨口二十来具尸体。 见这些山匪们的士气已经散的差不多了,邓儒便一声令下,将阵散开,让民兵前去追杀。 又杀了十来个山匪后,邓儒觉着差不多了,便拔出腰间长剑,高声大喊。 “投降者免死!” 听到这句话,有的山匪求生心切,瞬间抱头蹲下。 那高举着屠刀收割他们性命的民兵们居然真的从他们身边掠过,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见到有人投降真的免过一死后,越来越多的山匪开始抱头蹲下。 他们将手中的兵器丢到了地上,等待着自己成为阶下囚的命运。 第27章 三十名弓手 “官爷,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那些剩下的土匪们被邓儒的民兵押到了他们的演武场上。 邓儒的八十个亲兵分列两旁。 这一仗打得很轻松,甚至连孱弱不堪的老农民都未曾损失一个。 而这一仗下来,二十个老农民能升级成民兵。 二十七个民兵全部都能够进行升级。 三个老兄弟中的两个也能够升级成骑射手,或者老练弓手。 “你们的财宝放在何处?” 邓儒拔出腰间铁剑,横在一个土匪的脖子上。 “在,在在聚义堂的地下室里。” 那被邓儒用剑指着的土匪颤颤巍巍的说道。 “带路。” 邓儒说着,押着这土匪,带着三个老弟兄做护卫,向土匪藏钱的地下室走去。 地下室非常的阴暗潮湿,而且狭窄。 只能够容纳一个人通过。 时不时还有些耗子的尸体散发着臭味,混合着地下室潮湿的空气味道。 非常的难闻。 很难受,但是,只是待一会,还是能够勉强忍受。 找到这些土匪藏钱的地方。 邓儒用虎符扫了一下这些箱子啊,桶子。 扫出了一百二十三两银子。 升级两个老兄弟要花八十两银子。 升级二十个老农民要二十两。 也就是合起来一百两。 二十七个民兵要升级的话,就是八十一两银子。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要么,放弃升级老兄弟为骑射手。 要么,放弃民兵的升级。 老农们只能够称做添头。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 毕竟很快雁归城那边的银子便能够送来了。 到时候不管是老弟兄还是民兵们,都能够升级。 邓儒先花了二十两银子将老农民们全部升级成民兵。 从老农民到民兵的战力,提升,那是质变。 再根据现在的情况需要。 他现在需要的是上山剿匪。 山上,骑射手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而二十七个射手就不一样了。 那已经可以形成小规模箭雨了。 按照每个轻甲弓手二十支箭矢的情况来看。 整整六百支箭。 这箭落下去,哪个土匪能够挡得住。 而如果将八十两银子拿去升级两个骑射手的话,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思虑再三下,邓儒将这二十七个民兵尽数升级成了大燕轻甲弓手。 现在这里还剩下个二十二两银子。 三十个弓手,齐射之下,邓儒想不通有什么山寨能够挡得住。 不过 这些民兵都升级成了弓手。 那么也就意味着。 现在只剩下二十个新升上来的民兵和三十个老农民能够抗线了。 单兵种的话,邓儒总感觉有些没有安全感。 剿匪还好,毕竟山匪都是些散兵游勇。 但一旦打正规战争。 自己如果全是弓手的话 没有步兵抗线,对面骑兵一冲,那他的弓手就烂了。 不过有一说一,这似乎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 毕竟他是雇佣兵,是听人指令打仗的,那就代表着,能够让他单独带兵发挥的时间是很少的。 大部分应该是带着自己的兵跟国君,或者雁归城的军队协同作战。 那么全是弓手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样还能够更好的在每一场战斗中保全自己的兵种。 但虽然话是这么说,这只是幻想的最完美的情况。 保不齐就有要让他的军队单独执行任务的时候。 看样子,下次要考虑去升级一些大燕轻甲矛士来填补这一空缺。 至于数量,就定在五十名弓手,三十名矛士好了。 步兵不用多了,能抗线,能防骑就行。 给弓手创造足够多的输出空间和时间,这是步兵的任务。 当然,还有攻城先登,也是步兵的任务。 “一会,让你们的人,带着这些财宝,搬去青牛寨。” 思考完接下来军队的结构和升级路线,邓儒指着这些财宝对身边的山匪说道。 “是,是,官爷。” 一旁的山匪忙不迭的点着头,邓儒说什么,他都应下。 他们山匪为祸一方,看上去非常的威风凛凛。 但碰上了正规军,那就是吃糠喝稀的份。 根本不敢反抗一点。 邓儒看着这些财宝。 他的心中,对于这些财宝的用处,又有了些新的想法。 当然,在这之前,还是先剿匪。 从地下室中离开,邓儒一抬手,自己的那些亲兵便整齐的转身,再次开拔。 “????” 山寨中剩下的土匪都愣了神。 这些军爷杀了他们那么多人,现在说走就走了? 不带走他们去邀功? 不拿他们的钱财? “官官爷,您不派人看着我们?” 那最开始被剑架着脖子的土匪连滚带爬跑过来问道。 老实说,现在这个情况,自己等人被当成俘虏押走才是最好的情况。 现在这样,杀了人,放了火,结果这群官兵直接一走了之。 他们实在很慌。 “自己带着财宝去青牛寨。” 邓儒瞥了他一眼,声音平静道。 “我们,自己?” 土匪指着自己的脑袋。 啊? 他咽了口唾沫,又问道:“那,官爷,您不怕我们跑了么?” 听到他的这话,邓儒只是淡然看了他一眼,冷声道:“我不在乎。” 倒也不是真的不在乎。 他还是在乎的,毕竟押着土匪去剿匪,万一这些土匪突然倒戈了怎么办? 押在队伍里也会拖慢行军速度。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这些土匪看着,自己的士兵是升不了级的。 士兵升级不能被这个世界的人看到。 反正他剿匪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剩下的人和钱财都是个添头,他相信这些逐利而聚的土匪都是些聪明人。 知道该怎么选。 是就剩下二十个人过上人人喊打,城进不去,村也没能力劫,亡命天涯的日子,再打一场,被其他山寨吞并。 还是老老实实的带着财宝去青牛寨投靠。 不再过多停留,邓儒带着自己的亲兵们下了山。 下山后,自己和骑射手的两匹骏马老老实实的待在山脚等候着,没有被人骑走,也没有到处跑掉。 该说不说,虎符出品的马,就是通人性。 雁归城养的马也挺通人性的。 翻身上马,邓儒马不停蹄的带着剩下的士兵前往下一个山寨。 等到军队彻底消失在众人视野中时,一道巨大的华光闪耀在管道上。 原本还有些破破烂烂的军队,瞬间变了个模样。 原本二十七个身无寸甲的民兵纷纷穿上了铁札甲,戴上了棉制范阳笠。 腰长弓,配短刀,挟箭囊。 身材也变得高大了许多。 而二十个更加破烂,甚至就连衣衫也是破烂的老农民们,则升级成了身无寸甲的民兵。 若是抛去末尾那三十个老农民。 那这就是标标志志的正规军,还是一般军队不能比拟的精锐。 毕竟一般的军队,不管是士气,还是令行禁止的程度,都远远的比不上邓儒手底下这支亲兵。 第28章 剿到同行了 带着焕然一新的军队,邓儒继续踏上了剿匪练兵的道路。 行至下一个目标。 这个山寨的山路要宽敞许多,能够由五人并肩而行。 看样子,这山寨的山匪,也是颇为自信。 敢把山道修这么宽,或者敢选这么宽的山道的。 多半是自信不怕一般的官兵来剿的。 也就是说,这是个硬骨头。 邓儒来之前找黑虎打听过。 黑虎只说这是一个跟他们一样,劫掠村庄的山匪。 至于人数有多少。 不清楚。 但想来不会超过一百来个。 邓儒当时自然也是这么认为。 但现在看来,敢将山路修这么宽的土匪,绝对是不一般的。 需要慎重对待。 邓儒竖起手。 瞬间,军队开始列阵。 二十个民兵举盾顶在前方。 三十老农持矛跟在后方,组成盾阵。 邓儒和骑射手,于中央受到保护。 而二十九名弓手则位于阵后五米距离,与盾阵保持一定的间距。 之所以与盾阵保持一定的间距。 即是抱了保留精锐的心思。 也是抱了一旦发现不对随时撤退的心思。 在邓儒的指挥下,军阵开始缓慢的沿着山路前进。 走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的山路。 邓儒借助着战马的身高优势,看到了那座山寨。 那山寨修得极为恢宏。 至少,要远远比他见过的黑虎寨,青牛寨,还有之前剿灭的那座山寨,恢宏得多。 他们甚至还有木头搭建的城墙。 城墙上,还站着十来个手持弓箭的山匪。 “来人止步!” 那山寨城墙上的山匪拉弓搭箭,直直的指着邓儒的军阵。 看着这些山匪,邓儒更加确定了,这个山寨是个硬骨头。 一般一百来人,七八十人的山寨。 上上下下凑不出来一个弓手。 而这个山寨,居然凑出来了十多个。 那边,山寨的大门被几个山匪推开。 一个身骑骏马的中年人,穿着一身扎甲向着邓儒的军阵奔来。 他的手中还拿着一块令牌。 “我乃雁归城麾下义军,前方何部兵马,来我军寨有何贵干?” “???” “军寨?” 邓儒有些懵了。 自己来剿匪,怎么还剿到同行了。 想到这,秉承着不伤了和气的想法。 邓儒让军阵变换出一条路,走到那人面前道:“我乃雁归城新编义军,此来是行使剿匪之权,未曾想到剿了同袍,我这便退去。” 邓儒说罢,便准备打马回营。 “原来是同袍啊,敢问兄台姓名,义军又是何番号?” 那汉子见是同行,也便放松了警惕。 毕竟同在秋缘手下做事的,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不可能伤了和气。 “在下邓儒,所率军队番号为汉,敢问兄台?” 邓儒没有犹豫,将自己的姓名报出。 毕竟虎符是自己名声越大,能够统帅的兵马就越多。 如今对方也是一个小有权势的义军首领。 邓儒自然要与对方互通姓名。 果然,当邓儒的名号报出的那一刻,自己的部队上限瞬间又加了十五个。 看样子,报名字增加的部队上限,和对方的名望权势有很大的关系。 与黑虎和蛮牛互通姓名,自己只涨了十个兵的上限。 与秋缘互通姓名,自己涨了四十个兵的上限。 与面前这个同行互通性命,则是涨了十五个兵的上限。 看样子,这个同行势力在蛮牛和黑虎之上,在秋缘之下。 如果真要打,邓儒觉得自己也是能够打得过的。 毕竟,这个同行只比蛮牛高了五个上限。 说明他的势力也仅仅只是比青牛寨强了一半罢了。 而且邓儒看他的胯下骏马的成色,要比自己胯下这匹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说明什么? 说明在那秋缘心中,他汉军的精锐度,是要在这中年人之上的。 “在下方屠,我军番号为血鹰,久仰兄台大名。” 那方屠一拱手道。 “好中二的名字” 邓儒在心中吐槽,他邓儒也不是个喜欢背地里吐槽别人的人,有什么问题,他就要当场说出来。 只见他一拱手,大声道:“血鹰军,方兄好大的才华,取这名字,属实惊艳到了在下。” 嗯,不说出来就不算背后蛐蛐别人了。 “哈哈哈,邓兄的汉军也不错啊,简朴中让人感觉一丝奢华,细细品味之下,这名字是越嚼越有味啊。” 方屠也是大笑着和邓儒来了一波商业互吹。 毕竟是同行,而且是没有利益冲突的同行。 自然是不可能说话夹枪带棒的。 什么? 你说同为义军,必定会有利益冲突? 拜托,他们拿死工资的。 每个月就一百两。 哦,一百两还是邓儒才有的待遇。 方屠的义军每个月才六十两。 就这死工资拿着,哪来的什么利益冲突。 他们义军只看钱财,不掺和政治。 什么权力斗争,那都是城主们,贵族们要去考虑的事情。 他们义军要考虑的,就是赚钱。 打仗拿敌军的脑袋赚钱。 当然了,找老乡借脑袋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其他义军不清楚,越国的军功审查机制那是非常的严格。 在这么多年的分封制下来,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风俗,每个国家的人都有自己的服装,发式特征。 如果你交上去的这颗脑袋不符合敌国人的特征,那基本上就判定你是杀良冒功。 轻则十大板,重则直接下狱砍头。 什么?你说这脑袋你砍下来的时候就已经稀碎了,认不清了? 那没办法咯,这颗脑袋只能作废咯。 怪自己运气不好去。 所以说,义军之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利益冲突的。 基本上,大家都老老实实砍敌军脑袋,然后混军功就完事了。 毕竟那点死工资,可不够养活那么多吃饭的口。 最重要的经济来源还是军功。 “既然这次是误会,方兄,在下便先走一步。” 邓儒对着方屠抱拳道。 老实说,如果不是过不去雁归城那一关,他还是想试试把方屠给剿了的。 老是打顺风仗可没意思。 “哈哈,误会一场罢了,邓兄自行便是,若是有闲暇,可要记得来我血鹰寨喝上那么一两壶酒。” 方屠没有阻拦,他双手抱拳,目送邓儒离去。 见方屠没有阻拦的心思,邓儒也双手抱拳,调转马头,率领军队径直离去。 这次多加了十五个部队上限,也不能算是毫无收获。 回去拿点钱补上这十五个空缺便是。 邓儒现在只想赶紧回山寨,好好找黑虎兴师问罪,好好问问清楚。 特娘的,是官是匪都分不清,怎么做的情报工作? 幸亏他邓儒现在也是有官身,再加上一大票的精锐让方屠也不敢轻举妄动。 不然只怕自己这好不容易攒下的家底,都要凉在这。 第29章 抓点人来 从那血鹰寨离开。 邓儒便收起了今日征伐的心思。 带着一众成功升级的亲兵回到青牛寨。 这出去一趟,瞬间大变样的亲兵,让一众山匪都愣了神。 什么鬼,这些大铁疙瘩,大铁罐头们都是从哪里来的。 他们明明记得,自家大当家出去前,这些兵大部分都还是穿的大棉袄子啊? 怎么突然就变成铁甲了? 这怎么回事? 众多土匪都很茫然。 但仔细想想,像邓儒这样的人,来历神秘。 他们这些人都不清楚邓儒到底从何而来。 只知道他一来,便改变了青牛寨对黑虎寨的劣势,让他们将黑虎寨削了个零蛋。 而后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蛮牛的势力全部拔除,斩杀蛮牛。 一举成为了他们的大当家。 像这样的人,似乎有自己的军备库,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黑虎。” 邓儒对着黑虎喊了一声,示意他过来。 黑虎搓着手,踮着脚,一副谄媚模样的奔了过来。 “今日可有山匪来投?” 邓儒先是问了一下自己第一批剿灭的山匪们。 “有,有的,按照大当家您的吩咐,我把他们分别散编进方阵了,让他们和我们青牛寨,黑虎寨的兄弟们互相熟络,避免形成派系。” 黑虎指着那些正在列队的山匪们说道。 原本这个时候,他们应该是造房子的。 但是邓儒说过,有新来的土匪投靠,那么第一时间将人打散,编入各自编队中,晚上和山匪们一同训练。 这样做,即是为了防止某一派系坐大产生异心,或者产生什么类似于朝廷的党锢之争之类的东西。 他们算是半个军队,军队不需要派系争斗,他们需要的是老老实实听令打仗。 其二,也是为了更好的训练。 老兵带新兵,新兵混成了老兵,再带新兵。 随着人越来越多,他手下的编队也就能够越来越多。 编队越多,能够跑的镖就越多。 能跑的镖越多,就代表钱越多。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利滚利滚利滚利滚利滚利,滚n个利,直接滚上雪球。 经典利滚利,永不过时。 “嗯,你做得不错,你给我的第二个目标,怎的是个义军营寨?” 邓儒开始兴师问罪。 情报工作很重要。 这次还好只是碰到同行。 要是下次碰到吴国或者国君的军队,那直接就是凉凉。 “啊?义军营寨?这这怎么可能,大当家的,不是咱唬你,咱亲眼看着他们去劫掠村子,怎么可能是义军营寨?” 黑虎脸上也是个大写的懵。 他之所以确定那是土匪,就是因为他和弟兄们去劫掠村寨的时候,刚好看到那旮旯的人也在劫掠村寨。 “劫掠村子?什么时候?” 邓儒听到黑虎说的这句话,心思顿时沉了下来。 或者说,有点激动。 这是同行。 但同行得有个标准。 当时兵契上写的明明白白,不准伤及百姓。 而黑虎明明白白的看见那方屠的人劫掠百姓。 那就代表了他违反了兵契。 用某三话来说就是,他已有取死之道。 灭了这血鹰军,让他成为自己汉军的养料。 这是邓儒此刻谋生出的想法。 “大当家的,既然人家是义军,有可能,是在被招安之前当土匪的?” 黑虎有些迟疑道。 邓儒都说那是义军营寨,黑虎也不由得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 “不,这不可能。” 邓儒摇了摇头。 先前自己带秋缘上山招安的时候,听到自己收编的是两支土匪,秋缘的脸上很明显是失望的表情。 这说明她看不起土匪作为义军。 要知道,邓儒收编的是两支土匪,合在一起,是能够让虎符开放二十个部队上限的存在。 而那方屠,只能让虎符开放十五个部队上限。 如果他们是土匪,那说明只会比青牛寨强上那么一星半点。 这样的山寨,根本不可能入得了秋缘的法眼。 说明方屠的这支义军,在成为义军之前,断然不可能是什么土匪之流。 或许是逃兵,或许是专门当雇佣兵的存在。 只有曾经当过兵的人,才有可能入得了那秋缘的法眼。 “你,是多久看到他们劫掠百姓的?” 邓儒又问道。 虽然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但邓儒还是要考虑一下。 至少,得去找到证据。 “两天前回来的路上,小的还远远看见他们从那山上下来,直奔一座村庄而去。” 黑虎说道。 “两天前啊。” 邓儒点点头,也就是说,两天前,这个方屠的山寨还在劫掠百姓。 想要找到证据,应是不难。 “我拨你五名弓手,五名刀盾手,于山脚蹲伏,一旦看见他们有人下山劫掠,当即逮捕回来,明白么?” 邓儒看着黑虎说道。 逮到他们劫掠百姓的证据,这样对雁归城那边也有交代。 至于说,前一秒还在称兄道弟,下一秒就在思索怎么给人灭了会不会太薄情,太寡义,太人面兽心了点? 他一个在异世界无依无靠,没有逆天背景,没有贵族爸妈,没有富婆软饭吃的,只有一块冰冷的破铜烂铁,无依无靠的小可怜。 不心狠手辣,不人面兽心一点,那就得轮到别人心狠手辣,人面兽心了。 想要在世间立足,当学高祖之风,对手下对百姓,要宽厚,论功行赏不有丝毫含糊。 得军心,得民心,得人心。 对敌人要两面三刀,不得在乎丝毫脸面。 两面三刀又如何?流氓又如何?只要成功了,哪怕是流氓,世人也得在流氓二字后面加上天子二字,称上一声陛下。 “这,大当家的,这样会不会太伤雁归城那边的情谊了。” 黑虎有些犹豫。 他是知道的,他们现在也是属于雁归城的义军。 他们去剿血鹰寨,那得用同室操戈来形容。 只怕,对雁归城那边,不好交代。 “伤你妈个头,让你带兵是去拉屎的么?抓人就是了。” 邓儒习惯性的骂了一句。 没办法,伤你妈个头这个小阁老口头禅太上头。 不接这一句,他要难受一辈子。 “是,大当家。” 黑虎连忙带着邓儒拨给他的十个亲兵离开了山寨。 黑虎此刻的心情非常的慌。 要知道在杀蛮牛的时候,邓儒都没有骂过人。 现在邓儒把他骂了。 这说明什么? 黑虎不是很清楚,但他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要是让他知道,这只是邓儒顺口的一个口癖,也不知道他做什么感想。 第30章 青天大老爷 将黑虎和十个亲兵派出去后。 邓儒又带了些人,找到了之前的那个土匪。 “你们的财宝,都带过来了?” 邓儒问道。 土匪连连点头,不敢违背道:“官爷,都带过来了,都在那放着呢。” 邓儒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之前在地道中看到的铜钱,珠宝,还有一些家具之类东西都堆积在一起。 “嗯,不错,你带路,带本官去你们经常劫掠的村寨。” 邓儒满意的点了下头,看样子这些山匪们还是聪明的。 至于说,为什么要去他们经常劫掠的村寨。 有些东西,当然要取之于民,还之于民了。 当然,除了银子。 银子是真的要用。 这些铜币,粮食之类的留一点,其他全部还给百姓。 一来落个好名声,获取民心。 二来嘛,邓儒也需要将自己的名声打出去,提高部队的上限。 剿匪的所得,自然只能留下小部分,以及所有银子,然后将其他大头还给百姓。 “好,好的,官爷。” 可能是碍于邓儒的气场过于强大,这土匪说话都有些磕巴。 邓儒招了招手,手底下的亲兵们开始搬运钱财。 除了一小部分的粮食外,其他财宝,邓儒尽数搬走。 “带路。” 邓儒对土匪说道。 在这土匪的带路下,邓儒的军队再次开拔。 走了大概得有一个时辰的路程,邓儒终于看到了有炊烟升起的村落。 “官爷,就是这了,张家村,我们经常来这儿打秋风。” 土匪指着那远处炊烟升起的村落说道。 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村民们已经开始生火做饭。 闻着炊烟的气味,邓儒都有些饿了。 这个时代的饭 嗯,邓儒只能说一言难尽。 没有各种调料,肉的味道也一般。 不过烤肉嘛,味道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邓儒穿越到这个世界来,就没吃过一顿好的。 当然了,这是对于前世来说的。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一顿饭能有碗肉粥喝,便是个大户人家了。 邓儒这大批的军队出现,自然引起了一些村中闲汉的注意。 此刻是秋收的季节,这些闲汉们一般都是地主家的打手,或者说,纯粹的该溜子。 “有官军来了!” 不知道是哪个闲汉大喊了一声,一个又一个的村民从他们所住的茅屋,木屋中跑了出来聚集在村口处。 看规模,有个五六百号人。 “官爷,您来做什么,现在好像还没到交税的时候。” 一个老者拄着拐杖来到骑着高头大马的邓儒面前。 看着这拄着拐杖的老者,邓儒连忙翻身下马,搀扶着他。 “官,官爷,使不得,使不得,老朽一介残废之躯,怎能让官爷搀扶,脏了官爷的手,就不好。” 老者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 平常那些个鸟官儿,别说是眼前这位手握兵马的军爷了。 就算是那些个没甚实权的文官,看他们这些村民,那都是鼻子扬天上去了。 哪里会肯亲自来搀扶他这么个老东西? “长者言重了,在下邓儒,乃是雁归城新收编的义军领袖,我们的兵马营寨就扎根在这附近一带,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能够打交道。” “这些,是你们村庄近些年来被山匪劫掠的财物,其中一些被山匪损耗了些,其他的,我们尽数归还。” 邓儒说着,神色诚恳的握着老者枯瘦的双手。 什么?你说银子? 我不道啊,剿的时候银子就没了。 那山匪占山为王这么多年,损耗大很正常? 银子被山匪花完了也很正常? 嗯,主打一个不粘锅。 再说了,就知足,这年头当兵的都是把脑袋别裤腰带上过日子的,谁家好人剿匪还把赃款还给被害人的? 像邓儒这种只留银子和一小部分粮食的,那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官了。 果不其然,老者听了邓儒的话,枯瘦的手都在颤抖。 他看着邓儒身后那一个个列阵整齐的威武壮汉们。 那些壮汉们手中或者拿些麻袋,或者提着木桶。 但里面装着的,都是粮食,铜钱,还有一些布料。 这些,都是他们被附近土匪们劫走的宝贝啊。 “官爷,您” 老者双手颤抖,身后那些村民们不等老者发话,一个个主动的跪了下来,齐声高喊:“青天大老爷。” “诶,你们这是做什么,快些起来。” 邓儒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伸手去搀扶这些村民们。 见搀扶不动,他方才大声道:“各位乡亲们放心,我们当兵吃饷,保护一方平安,是我们的责任,有我们汉军驻扎在这附近,各位乡亲便不用担心土匪之祸患。” “谢官爷,谢官爷为我们夺回粮食,官爷大恩大德,我们无以为报。” 众村民跪在地上,眼睛通红,泪水打湿了他们的粗布褴褛的衣裳。 像他们这样命如草芥的佃农,那都是贵族老爷们的私有财物。 他们自己的财物,那是少的可怜的。 就这,还要被山上的土匪们层层盘剥一遍,他们的衣物,他们一日三餐,基本上只能以一些小米就着大碗清水和一些野草充饥。 就算有军队去剿匪,那剿匪所得的东西,大多也都是全部被军队充作军饷,哪里会重新奉还给他们? 因此,邓儒看见的他们,每一个都是衣衫褴褛,身形消瘦。 老实说,邓儒觉得,自己真的落草为寇了,看着这些衣衫褴褛,身形削瘦的村民们。 他可能,真的下不去手。 邓儒张了张口,不知道为何,他之前想好了的,每个月让村民们交一两银子保护费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算了,他不缺这一两银子。 邓儒将老者扶起,沉声道:“长者放心,有我们在,你们不必担心土匪劫掠,可以安心过些日子。” 这倒是一番肺腑之言了。 他不想再靠着压榨这些已经不堪重负的农民们起家。 还是去压榨雁归城的老爷们。 让亲兵们将钱财粮食放下,邓儒便带着军队前往下一个经常被劫匪们光顾的村寨。 当然,邓儒并不知道哪些钱财是哪个村庄的。 他只是根据被劫掠村庄的数量,来决定将这些财物分成数份而已。 这可能对一些被劫得多一点的村庄不太公平。 但他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离开这个村子时,邓儒的亲兵上限又多了五个。 现在,他的兵马已经突破了一百大关。 招满一百个亲兵后,邓儒便不打算再招兵了。 至少,目前不打算。 已经养不起了。 现在还有五十个老农民没有升级成民兵。 还有一堆的兵马等待着升级成高级兵。 邓儒是打算把这些兵马都培养成骑兵的。 毕竟在这古代世道,骑兵就跟现代战场的坦克一样,是版本答案。 而一个骑兵,是四十两银子。 一百个骑兵就是四千两银子。 这还是初始的骑兵。 高级的骑兵,邓儒都不敢想象要多少的银子。 等钱财多一点,第一批兵马兵强马壮的时候,再去考虑再招一些老农民。 现在,这些已经够用了。 第31章 拖下去砍了 送还完钱财,已是深夜。 邓儒带着军队回到了山寨。 花了点小钱,将老农民们又补充了二十个。 现在开始,他的亲兵队伍,已经突破了一百大关。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 一百人,只要把他们全部练成顶尖的精兵。 那么足以在这分裂的世道,搅动起一丝风云。 毕竟,练一批初始的骑射手都要四千两银子。 更别说,全部练到顶尖了。 那怕是几万两银子都打不住。 邓儒突然就开始对自己的前途担忧起来。 这虎符凭空招兵,完美执行指令是它的优势。 但是这个吞金大户,没点本事,是真的供不起。 不能一辈子当个雇佣兵。 得考虑立点军功,向越国的国君讨几个封地。 这个时代,城主和中世纪欧洲的领主们一样,是有收税权的。 一座城池的税收上来,不说大富大贵。 至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巴巴的,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青牛寨,聚义堂内。 黑虎的运气不错,今天就让他抓到了出去打秋风的血鹰寨义军。 黑虎押着一个壮汉跪在邓儒的面前 ,双手抱拳道:“大当家,幸不辱命,他们来了十二个打秋风的,我们杀了八个,抓了四个回来。” 邓儒闻言满意的点头。 他能感受到,黑虎没有说谎。 带出去的五个民兵已经能够升级成弓手了。 五个弓手的想要升级的经验值不是很够,因此没有升级。 “是你!你敢抓我,你不怕雁归城的军队来找你兴师问罪么?” 那被押在地上的壮汉认出了邓儒,他愤怒的质问道。 这就是白天还在和他们的首领称兄道弟的家伙。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如此两面三刀。 “兴师问罪?哈哈哈,好词汇。” 邓儒闻言大笑几声,他一拍宝座扶手。 “令牌军旗未到,此刻我们还是匪,不是军,待到军旗令牌一到,前尘往事一笔勾销,莫说杀了你,就是踏平你血鹰军,也是一笔勾销,他雁归城兴什么师,问什么罪?” 在这个时代,成为义军之前,有可能是土匪,有可能是到处烧杀劫掠的逃兵。 亦或者家道中落的贵族。 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仇怨,有过很多的肮脏事迹。 但无妨,只要是在军旗和令牌没到之前做的。 那便既往不咎。 哪怕签了兵契,只要证明身份的军旗和令牌未到,那便不算是义军。 当然了,邓儒并没有想要钻这个空子,来直接覆灭血鹰寨的打算,那秋缘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他现在还没有与一城抗衡的底气。 他只是以此来告诉这壮汉。 自己根本无所畏惧。 哪怕杀了他,等到他成为义军之后,前尘往事,都是一笔勾销的。 要想活下去,就老老实实回答他的问题。 “” 大汉沉默了。 邓儒没有一句假话。 虽然踏平血鹰寨,雁归城不兴师问罪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杀了他,雁归城一笔勾销,是完全有可能是事情。 硬气? 老实说,他硬不起来了。 这世上所有东西,哪怕是牢牢握在手里的东西,也不一定会一直属于自己。 只有命,从出生到死亡,是一直拿在自己手里的。 他惜命。 “大人饶命,是小的唐突了。” 大汉跪在地上,没有丝毫的犹豫。 “你倒是识时务,说,你们下山,是去做什么?” 邓儒很满意这人的识时务。 “打打秋风。” 大汉跪在地上,额头流着些许冷汗道。 他清楚,自己这一说,他便只有一个机会了。 在雁归城那边。 面前的邓儒问他这些,那定然是要对他们血鹰寨动手。 一旦在雁归城那边,他也这般说了,那血鹰寨就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他此刻说什么,不重要,能够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打秋风啊” 邓儒在口中将打秋风这句话重复了几遍。 不知道为何,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些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村民们。 他们,是真的苦啊。 贵族要他们的钱,要他们的粮食。 土匪要他们的钱,要他们的粮食,有时候还要他们的命。 现在就连明明和雁归城签了不可侵犯百姓条约的义军都要找他们打秋风。 怎么,雁归城外的百姓,就不是百姓,是野人了? 周天子都死了多少年了,早就没野人这说法了。 邓儒自问,自己算不上一个好人。 现在看来,当个坏人也不彻底。 “拖下去砍了。” “还有那三个,也砍了。” 邓儒挥了挥手,示意让自己的手下把这些人拖下去砍了。 “明日点齐军队,出征。” 邓儒话音落下,场内一片寂静无声。 点齐军队,出征? 征谁? 总不能是雁归城? 只能是血鹰寨了。 这是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哪怕是黑虎,也没有想到邓儒会选择明日出征。 这是连雁归城的面子都不给了。 “大人,大人,您不能杀我,我是被逼的,您不能杀我啊,我能给您作证,我活着,雁归城那边,您也好交代啊。” 两名民兵将还在求饶的汉子拖了出去。 只听得手起刀落的声音,那汉子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便已经是人头落地。 “大当家,我们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平了血鹰寨,雁归城那边,不好交代。” 黑虎满脸担忧之色。 他没有想到,自己看好的,有勇有谋,心狠手辣的大当家,居然会做出这种莽夫才会做的事情。 实属不智。 “多拖一天,便多一个百姓被抢,多一户人家失去他们过冬的口粮,我食我禄,民脂民膏。” “衣食父母,衣食父母,百姓既然用他们税银供养我们,那他们便是我们的父母,你,难道忍心看自己的父母被人抢走过冬的粮食?” 邓儒看着黑虎问道。 “大当家忧国忧民,黑虎佩服,只是,雁归城那里” 黑虎在心中叹了口气。 倒是没想到,自己 这位心狠手辣的大当家,连蛮牛的恩情都不顾,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将蛮牛兄妹杀了的大当家。 居然会为了如草一般春风吹又生的平民百姓去这般鲁莽行事。 “军旗未到,虎符未到,我们还不是他雁归城的义军,若他雁归城觉得血鹰寨劫掠百姓是对,那我们再另投他家便是。” 邓儒厉声道。 这就是他的想法,如果雁归城觉得血鹰寨劫掠百姓是对的,要责罚他邓儒,要兴兵来伐。 那他邓儒就带着青牛寨远走高飞,另投他城。 甚至另投他国,也不是不行。 他是雇佣兵,是打工的,给谁打工不是打? 天底下的城主们,国君们,多了去了。 反正都是华夏子孙,邓儒打起工来也不会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至于说秋缘的救命之恩,若她秋缘真的觉得劫掠百姓无伤大雅,那就只能日后寻机再行报答。 却是不会与她共事了。 第32章 箭雨 第二日一早。 邓儒将昨夜五个民兵升级成了弓手。 如今他的军队中,有农民五十人,民兵十五人。 弓手三十四人,骑射手一人。 一百人的军队,也算得上是配置齐全。 原本邓儒昨夜是想带着山匪们一同出征。 哪怕不能出力,举个盾,也是可以的。 但他思来想去。 这次的对手不是土匪。 而是同为义军的血鹰寨。 虽然邓儒有信心将血鹰寨剿灭。 但,加上了土匪,那就不一定了。 俗话说,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可他邓儒显然没有韩信的本事。 还未训练成精锐的土匪加入军队里面,一旦出现伤亡,是会起反作用的。 冲散阵型什么的,是最基本的操作。 要是这些土匪求生意志上来了,说不定还会帮着血鹰寨反咬他的军队。 所以,邓儒不打算带他们出去。 他们还是老老实实的去当镖师。 邓儒看着这支属于自己的军队。 从最开始的二十老农民的规模,连十个山匪都打不过,还不幸被俘的规模。 到如今人数过百,披甲率几乎过半。 心中没有成就感是不可能的。 当年玩骑砍那会,最有意思的就是从零开始,一步一步的将军队扩大,将军队练成精锐。 那种半精锐,半民兵的时候,是最有感觉的。 邓儒再次带着这些军队出了山寨。 上百人,浩浩荡荡的向着血鹰寨的方向行军。 行了一个时辰的路程,邓儒便带着这些亲兵到了那条山道。 邓儒与队伍中唯一的骑射手翻身下马。 血鹰寨是有弓手的。 而他的军队,大部分都是步兵。 在一群弓手的注视下,在步兵群中骑着高头大马鹤立鸡群,这是一种厕所打灯的行为。 不管是自己的小命,还是那名花了自己四十两银子的骑射手的性命。 都是不能够轻易损失的。 不过在下马前,邓儒让几个民兵将骑射手马上的那三个箭囊给取了下来背在身上。 拢共九十支箭。 这说不定就能够改变战局。 邓儒扬起手臂,开始排兵布阵。 这是一个能够并肩通过五人的山路。 正好可以让他十五名民兵分列三行。 其中两行民兵位于最前方,第一排正前方举盾,第二排将盾举过头顶四十五度角,防御抛射的箭矢。 而后面则是一排排举着长矛的老农民。 在老农民的阵列之后,是又一派将盾举过四十五度角的民兵。 他们可以很好的为弓手防御箭矢。 其中三个民兵的背上还背着骑射手马上拿下来的箭囊。 布好阵型,邓儒再次指挥军队缓步行军。 待到军阵来到血鹰寨前。 那些山匪们早已登上木墙,呆呆的看着邓儒的军阵。 方屠走上城墙,看着邓儒的军阵,脸色露出一丝阴霾。 如果邓儒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那他还能够理解成来喝酒的,来与他方屠交朋友。 如果邓儒是第一次来,他方屠也可以认为,邓儒是迷路了,才误入他血鹰寨的营地。 但,邓儒这第二次,将军阵摆在了他血鹰寨的脚下。 其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邓儒老弟!你将军阵摆到我血鹰寨下,难道就不怕雁归城问罪么?” 方屠站在城墙上,高声道。 而回应他的,是一支利箭,直接从他的脑袋边上擦过。 那是邓儒从一旁的弓手手中拿来的弓。 虽然没有回应,但番,已经是最好的回应。 不怕,懒说,配听。 或许箭矢愿意倾听方屠的高论,但在那之前,需要箭矢与方屠做一番亲密接触。 邓儒将弓送还给身旁的弓手。 将手高高举起,而后落下。 瞬间,三十五名弓手齐齐拉弓搭箭。 “放箭!” 木墙之上,方屠大声的对其他人,下达了他的命令。 他惊恐的捂着自己的耳朵,赶紧的跑下了城墙。 只差半分,那一支箭矢就要直接将他的脑袋穿过。 方屠认为,这是邓儒在告诉他,若是他继续站在城墙上,邓儒能瞬间要了他的命。 但其实,这却是他想多了。 邓儒现在还在后悔为什么不瞄偏一些。 毕竟若是能够直接一箭射下方屠首级,那么这对于血鹰寨的士气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他瞄着方屠的脑袋射出那支箭,却没想到箭矢直接穿着方屠的脑袋过去。 很显然,这是因为他在此之前,完全没有接触过射箭。 能拉开弓,还是前世当宅男的时候刷到过那些传统弓爱好者们上传到网上的教学,这才凭着记忆学了个几分相似。 在邓儒一声令下后,三十五支箭矢直冲长空。 虽然算不上铺天盖地。 却也让木墙上,血鹰军那零星几个弓手们无处躲避。 在他们还没来得及拉弓搭箭时,数根箭矢直插他们体内,将他们的性命无情的夺取。 “上去,都上去,这该死的畜生,以为仗着几个弓手,就能拿下我血鹰寨?我血鹰寨的箭也未尝不利!” 方屠大声的吆喝着自己身后那些士兵。 整个血鹰寨内有两百人。 其中能够连续拉弓的弓手有三十二人。 能够使用的弓有四十把。 方屠让自己这边的弓手弯着腰上了城墙。 在木墙后将箭搭上弓弦,而后在方屠的口令下,这些弓手齐齐将身子探出木墙,将箭矢射出。 而此刻,邓儒这一方也已经再次拉弓搭箭,将箭矢射出。 两波箭矢互相射向了对方的阵营。 邓儒这边木盾挡下了一些箭矢。 但仍有一些箭矢射杀了一些倒霉的老农民。 但还好,老农们便宜,而且是虎符出品,并非有灵魂有思想的人,死了,不心疼。 而木墙上那些血鹰寨的弓手就惨上许多。 他们还没来得及躲回木墙,便有大半人被箭矢夺取了性命。 还未等他们反应过来,又是一波箭矢射向他们。 邓儒开始让自己的弓手们采取轮换制度。 一排射完,第二排射上。 基本上箭雨没个停歇的。 躲在城墙上的弓手们还好。 但躲在城内的那些普通的士兵,可就惨了。 他们人数太多,占地太广,盾牌不足以防护所有的箭矢。 而邓儒这边的箭矢又是冲天而降。 没射中倒也罢了。 基本上射中。 要么是让人站不起来的脚。 要么是直接要人性命的脑袋。 基本上一旦射中,那就是个死。 没有别的路能选。 一波波箭矢落下。 这些士兵们的心理防线都开始渐渐崩塌了。 他们不清楚这该死的箭矢还要射多久。 不清楚对面的箭矢到底还有多少。 而自己这方的弓手早就随着对方的箭雨而倒下。 零星两三个,根本组织不起有力的反击。 第33章 杀降 城寨中,每一发箭矢落入人群,都在撼动着城寨内士兵的心弦。 部队的士气开始越来越低迷。 决定战争胜利的因素有很多。 但其中最关键的,仍然是士气二字。 不管是占据地形优势也好,人数优势也好,装备也罢。 士气散掉了,这些都是枉然。 “他们的箭到底还有多少。” 一个躲在城墙后面的士兵发出了疑问。 他将场内诸多人的疑问给问了出来。 这天杀的箭,到底还要落多久? 哪怕这些箭矢每一波落下能够带走的性命有限。 “我们,要不,降了?” 有人已经心生胆怯,想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这句话出来,城寨内的众人沉默了下来。 是啊,降了。 他们和这汉军,似乎,并没有什么仇怨。 没道理,他们不能降。 等到今日过去,他们再找雁归城的人主持公道。 “降了。” 方屠看着自己这边已经动摇的军心。 他知道,自己拦不住这些手下了。 他又不是神鬼志传中的神仙妖魔,没有一人扭转战局的能力。 他清楚,一旦自己要阻止这些手下投降。 只怕这些手下会瞬间将他们的刀对准他。 军心已散,无力回天。 伴随着吱呀一声,血鹰寨的城门被这些人打开了。 方屠举着白旗走了出来。 邓儒看着缓缓打开的血鹰寨山门。 老实说,他本来是打算直接让民兵搭人梯上城墙的。 这墙并不高,就两米左右。 现在方屠居然自己将城门打开。 “我们投降,别打了,我们投降。” 方屠举着白旗,高声大喊道。 邓儒闻言举起手,示意自己的弓手们停止射击。 看着方屠一行人高举着双手慢慢走来。 看着他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距离那大门有了一定的距离后。 邓儒再次一挥手。 老农和民兵们瞬间蹲下,五支箭矢直直的射向方屠一行人。 第一排射罢,便迅速蹲下,第二排将箭矢射出。 “!!!!你!!” 方屠人都懵了。 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无耻到这个地步。 他们都已经放下武器,手无寸铁,准备投降。 结果对面居然依然不依不饶,势要将他们赶尽杀绝。 “你如此狠辣残忍对待同僚,难道就不怕雁归城问罪吗?” 方屠大声质问着。 “你如此狠辣残忍对待百姓,难道就不怕老天爷问罪吗?” 一句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改了寥寥几个字的话语从邓儒口中还了回去。 还是让人做个明白鬼死的好。 “你!” 方屠被邓儒的话噎住了。 他没想到自己劫掠村子的事情居然被邓儒知道。 这代表着,邓儒只怕已经找到了证据,哪怕他方屠侥幸活下来,闹到雁归城,邓儒也有理。 “哈哈哈哈,好好好,是我栽了,但你千不该,万不该,对我们赶尽杀绝。” 方屠忽的大笑起来,他看着邓儒的军阵,一字一句的说道:“匹夫!你可知穷寇莫追!” 他转头对着自己的手下,大声道:“兄弟们,这该死的家伙不给我们活路,如今投降是死,冲,还有一线生机!” 原本自己的手下,是抱着保存性命的心思,早已是斗志全无。 而如今,邓儒居然不肯给他们活路。 那他们便是一支乞活军。 人为了能够活下去,所爆发的战力,所拥有的士气是很强大的。 方屠一行人拔出自己的佩刀,向着邓儒的军阵冲来。 他们此刻已经是悍不畏死的状态。 一般的军队见到这般癫狂的敌人,大部分士兵都会有一丝胆寒。 但很不巧,邓儒的军队属于二般的。 他们甚至都没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识。 士气这个东西,对于邓儒的军队来说,不存在。 或者说,邓儒军队从始至终,都是满士气。邓儒不急不慢,等待着这些人冲锋的过程中,又让弓手们射出了几支箭矢。 到了现在,其实弓手们的箭囊中已经不剩下几根箭矢。 指挥着弓手们又射了两波箭,这些人便冲了过来。 邓儒立刻指挥前线两排民兵举盾。 后排的农民用长矛开始铆足了劲往外捅着。 任由他如何士气如虹,邓儒的军队好似海岸边矗立的磐石,任他千般浪打,万般涛锤,自是巍然不动。 在这狭长的山路上,邓儒的军阵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而对面,方屠的部队,虽然被激发了求生意志,铆足了劲用他们的刀攻击着邓儒的盾阵。 但很显然,这一切都于事无补。 他们被激发出来的力量是很强大。 但面对一支没有感情,只有指令的军队,这根本于事无补。 他们大部分人只能含恨倒下。 其中方屠本人,更是倒霉的死在了第一波枪阵之下。 为了求生而爆发出的士气来得快,来得容易。 但同时,去得也快。 随着他们发现负隅顽抗根本没有效果之后, 这些血鹰寨的士兵开始迷茫了。 他们如今,已经只剩下四十二个人了。 两百多人,死得只剩下了四十二人。 “投降者,免死。” 忽的,一句在他们耳中好似天籁的声音响起。 “大人,我们降了。” 一个个飞快的跪在了地上,生怕慢了一秒,便命丧当场。 血鹰寨前,尸体遍布这条山路。 有些是邓儒军阵中的老农的。 也有些是民兵的。 这些虎符招来的兵马,并无感情。 但他们似乎依然是属于人的范畴,也会疲倦。 这不是心理上的疲倦,而是肉体上的,肌肉的疲劳。 举盾久了,难免有些力不从心。 这些民兵就这样死在了这样的情况下。 民兵死了三个。 而老农们除了第一波与血鹰寨对射时死掉的八个倒霉蛋们,基本上没有伤亡。 总体来说,这一仗,是赚的。 不能因为兵死了要花钱重新招就害怕打仗。 钱不用来打仗,难道用来交赔款么? 不用来打仗,有的时候甚至连赔款都没机会交。 一支精兵,是一个将领的胆,也是一个国家大声说话的底气。 这一波下来,又能升级一批。 精锐度又能上去。 这自然是值得的。 “带上你们的人,配合我的部队,打扫战场。” 邓儒指着剩下的四十二个血鹰寨士兵说道。 之所以不早早接受他们的投降。 其一,方屠不死,他心有不甘,也不安心。 其二,一百多人在军阵中,他不敢想象这些人能够搞出怎样的暴动。 而现在,人数只剩下了四十二个,就算血鹰军再次暴动。 邓儒也有自信将他们尽数镇压,而损失不大。 第34章 军队大变样 将战场打扫干净,邓儒招来一个血鹰寨俘虏,让他带自己日常去搜刮一番战利品。 主要还是银子。 如今死了十一个兵。 补充兵员需要银子。 经过这番杀戮,士兵们都多多少少分到了许多的人头。 能够升级的士兵也多,这也需要银子。 血鹰寨作为义军,这些年又常年打秋风。 只怕银子不少。 应该能够弥补这次的空缺。 血鹰寨存放银子的地方是个木屋。 这一点倒是比上次剿的那伙山匪要好。 至少气味闻着舒适些。 血鹰寨的地盘也蛮大的,演武场很宽广,甚至还修建有点将台,不过说是点将台,其实就是一座高台。 山路也宽敞,方便他日后骑兵行军。 邓儒产生了一丝搬家的想法。 这丝想法越来越强烈。 但,想要落实到位,还是得看那位秋缘小姐的态度。 若她计较血鹰寨的覆灭。 那还搬什么家,直接跑路了。 若她不计较血鹰寨的覆灭,那邓儒就考虑带着一家老小搬家了。 秋缘的态度决定了邓儒下一步该怎么走。 至少,邓儒觉得,愿意花心思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这样的人,应该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 但这也说不准。 这世上,权贵的心思,最是难猜测。 毕竟他们这辈子都浸淫在勾心斗角的路上。 什么事都不能绝对。 邓儒在决定覆灭血鹰寨的那一刻,便已经在心中做好了两种准备。 收起思绪,邓儒开始清点财产数量。 用虎符扫了一番。 总共七百多两银子。 看样子,这血鹰寨确实赚的盆满钵满。 不一定全是打秋风得来的。 毕竟吴越两国此刻正在开战,血鹰寨混到军功也是正常的。 只是很可惜,现在这些银子,都要便宜了某个吃银子的大户。 邓儒先用补齐了十一个农民。 而后又将原本的四十二个农民全部升级成了民兵。 总共花费五十三两银子。 而后又将原本剩下的十二个民兵升级了十个大燕轻甲矛士。 两个大燕轻甲弓手。 这一战农民全部升级后,只剩下了十一个新招募的农民。 十一个农民,自然是不够组成枪阵的。 像这种狭小,却又刚刚好的地形,不是每次都有的。 十一个农民不够。 邓儒便提前升级了十个轻甲矛士。 这一波又花了三十六两银子。 血鹰寨的七百多两还剩个六百出头。 而他的轻甲弓手们,这一战有十二人可以升级成大燕轻甲骑射手。 亦或者,大燕熟练劲弓手。 梦想着打造一支顶尖全骑兵阵容的邓儒自然不会节省这么点银子。 全部升级成大燕轻甲骑射手。 这一下,又花了四百八十两银子。 这一战下来,所收获的银子直接损耗了大半。 现在的血鹰寨已经穷的跟青牛寨,黑虎寨这些土匪一样,只剩下一百两银子。 但由于血鹰寨已经被邓儒杀的不剩多少人了,倒也没什么差别。 经过这一战。 邓儒军队现在的配置是。 大燕农民十一。 大燕乡勇民兵四十二。 大燕轻甲弓手二十四。 大燕轻甲矛士十。 大燕轻甲骑射手十三。 比较可惜的是,老兄弟没有升级。 他现在还是轻甲骑射手。 看来下一个阶段,所需要的人命很多。 不过也是,弓箭在没有形成大规模箭雨前,杀伤不大。 事到如今,邓儒也算是看明白了虎符兵种的升级规律。 首先是跟军功制一样的杀敌。 一个人头一两钱一样,按照一个人头多少多少经验。 然后,再根据敌军首级地位的不同,来决定是往上提升经验,亦或者往下调经验。 就比如当初最先升级成骑射手的老兄弟。 就是因为杀了一个蛮牛。 蛮牛作为青牛寨大当家,地位自然是青牛寨最高的。 他的武力也是最高的。 杀了他,那经验值给的自然是多的。 其次。 每次参加战役,也能够得到一定的经验值。 就比如说民兵这一战大部分人都没有杀人。 他们只是举盾。 但是靠着之前积攒的经验,再加上这一次战场的经验。 他们自然的全员晋级。 倒也算是非常公平。 毕竟有些兵种,他就注定不可能杀敌。 比如说,医疗兵,工程兵,盾手之类的。 盾手还有可能,毕竟要上战场,也是配了刀的。 没道理医疗兵和工程兵不上战场,不杀敌,你就说他们没有贡献。 清点好剩下的财物,邓儒转头看向自己身边那原本血鹰寨的士兵。 “从今天开始,到我回来之前,血鹰寨上下由你调度,不要想着什么花招,雁归城也庇护不了你们。” 邓儒说罢,也不等这士兵的回应,便离开了这座山寨。 调转军队,准备回青牛寨。 估摸着雁归城的人就这几天来了。 他要早做准备。 可不能让上级寒心呐。 在拥有造反的实力之前,他还是得在人雁归城的屋檐下老实做人。 当然了,跑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带着军队下了山。 走到无人处时,军队中的亲兵们开始被一道华光包裹。 紧接着,原本八十九人的军队,瞬间又变成了一百人。 十二个民兵们分别变作了轻甲弓手和轻甲矛士。 其中,十个轻甲矛士,身披铁扎甲,着红色底布衣,头戴范阳笠。 肩膀上为了防御,还专门配上了甲片缝制的披膊。 防御力要比轻甲弓手们高一些,但高不了太多。 手上拿着一杆四米长的长矛,矛尖闪烁着寒光,仿佛在告诉世人,这是一杆能够要人性命的大凶之器。 除了一杆四米大矛作为主武器之外。 他们的腰间还挂着一把长刀。 刀身笔直,一面开刃,样式似乎与传说中的唐军制式军刀,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唐刀,有那么几分相似。 除此之外,他们的背部,还背着一个背囊。 背囊中有三根枪尖冒着寒光。 那是用来投掷的标枪。 嗯,阿塞莱导弹制式标枪。 以后和人开战,弓手先射一波。 等人近些了,弓手和矛士再一起丢标枪。 杀伤最大化。 那可谓是非常的完美。 最后,邓儒的军队中还多了十二名轻甲骑射手。 这些骑射手们骑着高头骏马,在老兄弟的带领下,整齐的行在道路上。 端的是个威武不凡。 如今邓儒的军队已有四十八人披甲。 再差两个,他的军队就能够达到历朝历代标准军队的披甲率了 也就是百分之五十。 这是大部分古代盛世王朝一般军队的标准披甲率。 第35章 偶遇 邓儒带着自己的部队走在回山寨的路上。 今日剿灭血鹰寨,已经算是大赚一笔,不必执着于剿匪。 实际上是邓儒率军出征前忘记询问黑虎其他山寨的位置。 再加上这次收获确实颇丰。 他便就此作罢。 骑着马,摇摇晃晃,慢慢悠悠的走在官道上。 跟第一次骑马时的摇摇晃晃不同。 这次邓儒是故意摇晃,这样会让人有一种很悠闲的感觉。 经常出入这种生死厮杀的地方,哪怕有自信自己的军队能够碾压山匪,可历史上被石头砸死,被流矢射死的精锐军队的将领多了去了。 你说对?孛儿只斤蒙哥? 因此,邓儒要自己给自己一点松弛感。 闲庭信步的纵马漫步,就是保持松弛感的一种方式。 走在这山路上,忽的,邓儒看到远处的官道上,出现了一些旗帜。 紧接着,是一批看上去跟黄豆大小的小人露出了身形。 当然,黄豆大小只是因为他们太远了,在邓儒的视角中,他们便是黄豆大小。 但随着队伍越来越近,邓儒看见了一个熟人。 雁归城的秋缘。 她骑着她那匹高大的战马,身边跟着四个具装铁骑,不知道当初救他邓儒的那两个在不在其中。 除了四个具装铁骑外,她身后还跟着许许多多的骑马的侍从。 那些侍从没有穿甲,仅仅是腰间佩戴一把长刀用以防身。 看得出来,就算是雁归城,想要养出全员穿甲的军队,也是不太可能。 这边邓儒发现了秋缘的队伍。 那便自然也是发现了邓儒。 秋缘身旁的一名具装铁骑打量着远处的邓儒一行人,露出了警惕的神色。 “小姐小心,前方出现大量军队,不知是敌是友。” 四名具装铁骑当即加快了战马的速度,挡在了秋缘的面前。 “不必。” 秋缘抬起手,示意这四名具装铁骑退下。 四名铁骑让出道路,秋缘加快了马匹的速度纵马向着邓儒的军队而去。 邓儒看着那秋缘亲自纵马而来,想着既然要当人手下的雇佣兵,那姿态得做出一些,便也纵马向前了一段路,来到秋缘的面前,双手抱拳道:“卑职,见过小姐。” “嗯” 秋缘点了点头,她看向邓儒身后的军队。 忽的,她感觉自己的记忆好像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 邓儒的军队,之前似乎只有一名穿甲的轻骑? 就连能够拉弓射箭的轻甲弓手,也只有两名。 那时,邓儒队伍中还多的是孱弱不堪的老农民。 可这才几天未曾见,怎么孱弱不堪的老农们只剩下了十来个。 而穿上了甲胄的弓手们却是达到了二十多个。 还有十个穿甲的长矛手。 以及最重要的,十三个骑射手。 这变化,不能说很大,只能说是翻天覆地。 而且似乎,这支军队的人数,也翻了一倍? 不过想到,邓儒很有可能是那位满门忠烈的家族幸存后人。 有这般底蕴,似乎也正常? 秋缘不再过多的怀疑。 她看向邓儒军队的弓手们,那些弓手们背负着的箭囊中,很多露出来的箭羽,都沾上了鲜血。 显然刚经历过一番杀伐。 “你去剿匪了?” 秋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这人迫不及待的去行使他的剿匪权去了。 至于说,劫掠百姓? 秋缘并不认为邓儒会做这样的事情。 如果,他真的是那位满门忠烈的家族后人的话。 “嗯,剿匪了。” 邓儒点了点头,并不否认。 劫掠百姓的不是匪是什么? 为什么会有兵过如梳的说法,不还是因为封建时代的大部分兵,那就是匪。 是一群懂军阵的匪。 “这个方向是血鹰寨?你把血鹰寨剿了?” 秋缘很快发现了不对。 邓儒来的方向,是去血鹰寨的路。 血鹰寨和青牛寨并不是一条直线的道路。 他们是一条岔路。 邓儒不太可能是顺路的。 “小姐慧眼,卑职瞒不过小姐。” 邓儒轻笑一声,也不否认。 也没必要否认。 早晚都要让人知道的。 现在就看这秋缘气量如何了。 “看你的态度,你知道他们是我雁归城手下义军了?” 秋缘的脸色顿时有些阴沉下来。 她是很看好邓儒这支部队。 但这不代表她允许有人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将她的手下杀死,还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她面前。 “知道。” 邓儒依然是那副坦然的姿态,他知道,他剿了,如何呢? “你得给我个理由,不然,很难善了。” 秋缘冷着脸说道。 她的手已经放到了腰间宝刀的位置。 很显然,一旦邓儒给的理由不是她满意的,她是会拔刀的。 她给过邓儒机会。 哪怕邓儒说上一句,他不知道那是雁归城的义军,她也能就着这个台阶下来,将此事揭过。 但邓儒没给她这个台阶。 但她愿意再给一次机会。 在她的心中,拥有正规军队,有可能是某个忠烈家族遗孤,家将无数的邓儒。 价值是要高过区区血鹰寨的。 而现在,是邓儒的第二次机会。 是揭过此事,还是结果此事,就看邓儒如何编造这个理由。 只要理由过得去,她便将此事揭过。 若邓儒当真一点面子都不给她,那她便将此事结果。 “身为义军,却劫掠百姓,不是匪,是什么?” 邓儒问道。 “劫掠百姓?可有证据?” 秋缘把手从靠近刀的位置离开,显然是放下了几分杀心。 血鹰军如何,她其实并不清楚。 毕竟只是一伙雇佣军,虽然名义上是她的军队,但他们只有发生战争时才会听取调动。 名义上是上下级关系,但其实,只是甲乙方的关系。 但老实说,她当初招揽这伙义军的时候,就觉得他们这名字取得一股匪气,让人难以直视。 他们干劫掠百姓的事情,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天高皇帝远的,她并不清楚。 “有。” 邓儒一点谎都不带撒的。 “那便拿来。” 秋缘说道。 邓儒摇了摇头,道:“人证,抓到时候热血上头,砍了,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悔,应该多留他一天。” “也就是说,你没有证据?” 秋缘似乎是被气笑了,她笑着鼓起掌来。 “好,好啊,没有证据,便杀了自己的同僚,还大言不惭的来我面前耀武扬威。” “你说说,我到底要怎么处置你,才能够弥补我的损失?” 说罢,她猛地拔出腰间宝刀。 她的速度极快,邓儒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她的刀便已经出鞘。 只能说,不愧是真正上过沙场的人。 身后,邓儒的那些亲兵见邓儒这个虎符主人被拔刀威胁。 他们也瞬间拔出腰间的佩刀,弓手开始自发的拉弓搭箭,务必要保住邓儒的安全。 秋缘身后,随着她拔刀,邓儒军队的严阵以待,她身后的四名铁骑也夹起骑枪,似乎随时准备将邓儒的军阵冲碎。 身后,那些骑马的侍从们,也拔出了腰间的佩刀。 现场瞬间一片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第36章 处置 当时那把刀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 但是四分之一炷香之后,那把刀的女主人将会彻底地爱上我。 因为 这都是我的白日做梦。 邓儒感受着那刀尖距离自己的喉咙只差轻轻往前一递。 冰冷的刀尖已经触及到了他的脖子上的皮肤。 在这生死攸关之际,邓儒却不知为何,想起了星爷的经典台词。 现场的氛围一片的剑拔弩张。 不管是自己的亲兵,还是秋缘带来的那四个精锐和侍从,都做好了撕碎对方的准备。 而这一切的一切的决定权,都在面前这个手执长刀,英姿飒爽的沙场女将的手中。 她若要杀他,那他手底下的军队,也不会让她好过。 虽然对面有四个精锐具装骑兵。 但四个精锐,改变不了战局。 自己的亲兵也并非当初随便来一伙土匪便能够拿捏的孱弱之辈。 在这紧张的氛围中,秋缘忽然又笑了,她将刀尖轻轻的从邓儒的脖子划过,用刀尖挑起邓儒的下巴,用一种,女上位的姿态道:“便处置你,赔我一支,更好的义军。” “要纪律严明,要与百姓秋毫无犯,要勇猛,要令行禁止。” “你,可愿?” 她说完,便将刀重新收入刀鞘。 她其实已经相信邓儒说的,血鹰寨劫掠百姓的事情。 毕竟,如果真的没有证据的话,那他们就是编,也要编一个证据出来。 而不是说,曾经有过人证,热血上头,杀了。 她现在只是想要些利息,或者说,回个本。 也算是个投资。 在邓儒还未起势前投资。 “我剿灭了小姐的义军,自然,要赔小姐一支更好的义军。” 邓儒微微一笑,接受了秋缘的要求,身后的亲兵队伍将佩刀入鞘,秋缘身后的扈从们也将刀枪收好。 虽然听上去和当初对蛮牛的话是一样的。 但结果是不一样的。 至少,秋缘的队伍里,没有自作聪明的军师做抹脖子的动作。 秋缘还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自然不会想着恩将仇报。 “如此,甚好,跟我来。” “此行本就是给你送义军装备而来,只是没想到半路便碰上了你。” “那便现在将这些装备交予你。” 秋缘说着,调转马头,向着自己扈从们的方向打马去。 邓儒不怀疑她有什么其他的心思,跟着秋缘到了他们的队伍前。 果然,秋缘的队伍里,有着三辆驴车。 驴车上堆放着一些箱子,还有一些麻袋之类的东西。 “银子,粮草,甲胄,军旗,武备,都在这三辆车上。” 秋缘指着三辆驴车说道。 “你带走。” 邓儒看着三辆驴车,装得满满当当的。 还是由秋缘亲自护送。 看得出来,她心里其实是很重视他邓儒这一支义军的。 当然,如果所有义军她都是亲自送的话,那当邓儒没说这话。 “多谢小姐。” 邓儒翻身下马,对着秋缘行了个礼。 他看着这三车的粮草辎重,心中是大喜过望。 原本他以为,雁归城最多给他一套甲,一杆旗帜,一个令牌,还有这月的工资就没有了。 却没有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多其他的东西。 尤其是,邓儒还在这些军备中,看到了弩。 弩这东西好啊。 虽然个人手持弩的上限和花样没有弓高,当然了,如果有待击发装置,能装填发射物就算弩的话,那弓的上限是不如弩高的。 但弩这东西的出现,其实就和当年第一批火枪一样。 它的训练成本够低廉,生产工艺虽然要比弓复杂一些,但也不算太多。 因此它是能够大量生产,且大量装备的武器。 哪怕是一个从未经受过训练的农民,只要能够手脚并用将弩箭上弦,那他便有资格手持弩箭与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弓手一战。 弩箭,正好可以装备给他手底下的那些土匪们,让他们也拥有远程作战的手段。 如此,他大汉镖局的身价还能往上涨一涨。 一旁,秋缘从腰间拿出一块令牌,扔给邓儒。 “这是你汉军的令牌,拥有了这个令牌,雁归城可以随意你进出,不必再借助我的钱袋子。” 邓儒接过令牌,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雕刻着一个类似于繁体的汉字。 他的心中不由得生起了几分的归属感。 当然,不多。 “多谢小姐。” 邓儒再次拿着令牌行礼。 “若是有时间,带着你的兵来雁归城的军营,和我雁归城的儿郎们练上一练,交流交流。” 秋缘说罢,便再次调转马头,准备回雁归城。 她出来本来就只是为了将这些东西送到邓儒的手上。 也不是为了叙旧什么的。 事情办完了,她自然就走了。 “卑职明白。” 邓儒也翻身上马,招呼着身后的亲兵,将这三辆驴车往青牛寨的方向赶去。 有了这些弩箭。 邓儒觉得自己青牛寨那些土匪镖师们今天的训练便可以改了。 哦,对了,剿灭血鹰寨一事已经过去。 他们汉军可以搬家了。 那些土匪们不用修建房屋了,他们可以把时间全部花在训练和打猎这件事上。 说起来这应该也能算是一件事。 毕竟打猎的同时,也能够训练土匪们的配合。 上古时期,就有很多的君王以打猎磨练士兵。 “这可真是位,能成大事的奇女子。” 邓儒看着那秋缘远去的背影,喃喃着。 他不确定秋缘是否真的相信了他给出的理由。 她若是相信了,这说明她懂得民心,也懂得人心。 若是不信,那更能说明,她能为了拉拢他邓儒,毫不犹豫的抛弃已经没有价值,早已死去的多时的方屠。 这更是一个枭雄才能有的风范。 不管是哪一种,都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收起心思,邓儒从驴车中拿起那杆汉军的旗帜。 这是一杆红底黑字的大旗。 红色的底色上绘着祥云般的花纹,显露其精美。 一个类似繁体的汉字跃然其上,显露出一丝低调古朴的气势。 将大旗举起,邓儒打马而去,纵马的速度极快,劲风吹打,那旗帜便迎风招展,更显露几分威风。 邓儒此刻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暴发户,在迫不及待的向世人展示着自己的财产。 这面旗帜,或许将如同一些暴发户的财富一样名扬天下。 也或许,会像更多的暴发户一样,在一顿狂欢后默默无闻,甚至销声匿迹,尸骨无存。 这一切,都掌握在邓儒自己的手中。 第37章 搬家 邓儒带着军队和粮草军械回了山寨。 看着正在忙做一团准备扩大青牛寨的山匪们。 他拍了拍手吆喝道:“手上的活都停上一停。” 土匪们停下了手中的活,将木头啊,锯子之类的东西都放到了地上。 “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是打家劫舍的土匪了。” 邓儒话音落下,这些土匪都愣了一下。 不打家劫舍? 那他们做什么? 他们只会打家劫舍啊。 成为雁归城义军的事情只有邓儒和黑虎知晓,他们只知道几天前来了个很好看的城里女人,跟邓儒聊了一阵后就走了。 当时他们还以为是邓儒要续弦了。 也没往招安这方面的去想。 邓儒看着众脸茫然的山匪们,他从一个亲兵手中接过旗帜,举到众匪面前。 “从今日起,我们便是雁归城的义军,是官身,不必担心官军围剿,也不必再打家劫舍。”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此后,我汉军的旗帜,将插遍这天下每一座城的城头。” 话音落下,一众土匪一脸的茫然。 他们还是不清楚,作为土匪,不打劫了,该干什么。 邓儒说这些话,说得好听,但终究还是没有道清本质。 看着这些土匪,邓儒忽然意识到。 这些土匪其实和大部分百姓一样。 他们不关注自己是否会飞黄腾达,也不关注自己将来是官身还是白身亦或者匪身。 他们只关心的是,自己以后, 有没有手段让自己稳定的吃上一口饱饭。 百姓的手段是种地,是经商。 他们的不会种地,头脑也不足以支持他们经商。 他们的手段便是打家劫舍。 邓儒想了想,换了个说辞道:“以后,我们有官粮吃了,不用再打劫了。” 这些土匪们瞬间听懂了。 以后有官府养他们了,他们不用打家劫舍了。 “汉军万岁!” “大当家万岁!” 山匪们开始高呼万岁,齐声高呼着,声浪一遍又高过一遍。 土匪们不懂什么荣誉,他们只知道,自己有稳定吃饱饭的路子了。 还不用打家劫舍了。 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不用像耗子一样在山林里东躲西藏,也可以进城看看城市的繁华。 当然了,他们想要进城得持有汉军的令牌,不然城门口的士卒依然是不放行的。 看着土匪们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邓儒再次拍手道:“现在,带上所有的财物,粮草,一切生活用物,我们,搬家!” “是!” 这些土匪,不,现在该称为士兵了。 别不拿雇佣兵当兵。 他们一个个打足了精神,开始搬迁自己的生活用具,还有后山的财宝,粮食。 将这些东西收拾着,大包小包的装着。 士兵们开始将这些东西运往血鹰寨。 青牛寨,黑虎寨要收拾的东西并不是很多。 毕竟他们在转职前只是普普通通的山匪。 因为辎重的缘故,这一次前往血鹰寨,花了两个时辰。 也就是四个小时的时间。 到了血鹰寨,邓儒让人将粮草财宝全部放进血鹰寨的仓库和粮仓中。 让这些士兵们选择好新的住处后,邓儒便让他们在演武场集合。 “你们中间,有谁的眼神,谁的准头比较好的,站出来。” 邓儒看着这些原本的土匪们。 有了秋缘那边提供的弩箭,他便有了组织弩手队伍的准备。 他在路上清点了一下,秋缘提供的弩箭总共有四十把。 八十袋箭囊,每袋箭囊中有十五支箭矢。 如果按照一人两袋箭囊的配置的话,比他手底下轻甲弓手们的箭囊还多十支。 也就是说。 将来由土匪转型培养的弩手成型后,他们的输出时间是要比轻甲弓手要长久的。 而弩手的成型,是很快的。 快则三天,长则一个星期左右。 便能够彻底成型。 随着邓儒的话音落下,从人群中慢慢的挤出了五十来号人。 山匪们确实不会用弓箭。 而弩属于官府管制物品,他们搞不到。 但是,路边随处可见的石头用来打鸟,他们还是能够找到的。 不管是用弹弓还是直接用手扔。 眼神准不准,他们心里有数。 “很好,跟我来,我来教你们用弩。” “我会测试你们的天赋,合格的四十人编入我军新成立的弩手队伍。” 邓儒说罢,便拿起一把弩,带着这些士兵,走向靶场。 是的,血鹰寨有专门练习弓弩的靶场。 毕竟血鹰寨有弓手,自然也需要靶场。 至于说打猎? 那山上又不是天天有猎物。 邓儒来到距离靶子一百米左右的位置,看向周围的士兵道:“从这里开始,用这把弩,将箭矢射出,三环内合格,合格者可以入弩手队伍,享受每月一两银子的俸禄。” 听到每个月能领一两银子,这些士兵们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想当年他们都是扔石头打飞鸟的,打一些不会动的靶子,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邓儒看着这些土匪们的积极性被调动,也是颇为满意。 他开始展示弩的用法。 “首先,将弩弦拉至弩身上凸起处。” 邓儒说着,一只脚踩住弩臂,一手拉动弩弦,将弦拉至弩的牙上。 “而后,将箭放入凹槽内。” 说着,邓儒从一袋箭囊中取出一支箭来放到了弩上。 还好,作为骑砍老玩家,第一人称视角用过弩。 虽然不算熟练,但是至少知道怎么用。 “最后,三点一线,瞄准目标,扣动扳机。” 邓儒将手中已经上好弦,放好箭的弩端平,瞄准了远处的箭靶,扣动了扳机。 随着砰的一声响起。 箭矢被弩弦从箭槽中抛射出去。 一箭,命中箭靶正心。 “大当家神威!” 一群士兵们给邓儒拍起了马屁。 邓儒自己都是有些懵的。 他自己都不清楚,怎么就正中靶心了。 他将这归咎于运气。 他在扣动扳机的时候都在祈祷只要不脱离箭靶就不算丢了面子。 结果没想到,直接正中靶心。 看来老天爷都站在他这边。 “现在,这里有十个靶子,你们十人一组,进行测试。” 邓儒指着远处的车上的弩道:“一人一把,拿上十把。” 说罢,这些人便开始飞速的行动。 跑到驴车边,拿了十把弩,老老实实的排好了队。 不得不说,每天的训练是非常有效果的。 现在这些山匪们,已经和正经的士兵没太大区别的。 在纪律性方面,他们会主动排好队列。 很快,十名当先测试的山匪手脚并用,给弩上了弦。 第38章 再入雁归城 “一环,不合格!” “三环,合格!” “哦,五环内,非常好!” “卧槽,这个谋杀长官的给我轰出去打二十大板。” 随着一个失手提前,扣动扳机的倒霉蛋被拖走,被拿着木板子打了二十大板。 邓儒悬着的心才是松了口气。 刚刚差一点,他就在检查成绩的时候,与死神接吻了。 那一支箭矢当时距离他的脑袋只有一厘米左右的偏差。 他现在还能感觉太阳穴附近凉飕飕的。 忽略掉这个小插曲。 邓儒继续开始考验士兵们的成绩。 “一环,不合格!” “四环,合格!” 一股浓浓的斗之气三段的既视感。 不过邓儒不是被测试的废材,而是测试人的主考官。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 五十多个人也完成了他们的测试。 总共淘汰了十三个人。 还剩下三十八个人。 嗯,还差两个满编,邓儒便破例将两个二环的选手也给编入了队伍中。 这给那两个士兵激动的。 原本他们以为他们领不到这每个月一两的银子了。 现在这种失而复得,让他们激动无比。 邓儒看着自己编好的这支弩手队伍。 将弩分发给他们。 为他们配备了两袋箭囊。 看着手持军弩的他们,不知为何,邓儒想起了一位故人。 瓦兰迪亚神射手。 这是骑砍中的一个兵种,他们也是手持军弩,腰佩长刀。 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背后还背了一面半人高的大盾。 有了这面大盾,那些弩手们进可远程输出,退可举盾抗击骑兵冲阵。 可以说是平民兵种的神。 邓儒想着,要不要给自己的这些弩手们也配一面大盾。 进可远程输出。 退,也可以举盾结阵。 哪怕来不及把大盾从背上取下来。 也可以瞬间转身,然后弯腰,防御敌军抛射的箭矢。 一般箭矢盾牌是能够防御得住的。 除非哪个倒霉蛋被床弩那跟标枪一样的箭矢给干死了。 那是纯属倒霉。 不作数。 但很快,邓儒又将这个计划取消掉了。 采取它的理由有很多。 否定它的理由只有一个。 土匪们并不像游戏npc一样不知疲倦,他们如果一直背着大盾,还要上弩,是极其耗费体力的。 可能别人能拉二十支箭矢出去。 背上大盾,便只能够射十五支,甚至更少。 而弩手与弓手一样,注定是远程输出的兵种,他不可能有太多的机会去与人拼刀。 防御敌方的骑兵自然有长矛手,拒马,铁蒺藜,以及己方骑兵去担任这些责任。 真正需要弩手去面对骑兵们的时候,其实并不多。 那游戏中那个射手的配置主要是因为人家战场不大,骑兵随时能够绕过步兵往你弩手脸上突才显得合理罢了。 抛弃了这个无厘头的想法,邓儒开始指挥这些弩手们有序的训练。 四十个人,正好能够分成十人一组,手底下四支镖队,每支镖队分到十人。 等明天,他就亲自带着十三名骑射手去雁归城考察一下行情如何。 至于为什么带十三名骑射手。 那自然是路途遥远,一路上山匪称霸,还是得带点护卫。 这年头有这些山匪在,哪怕有路引,普通老百姓也是不敢出门的。 次日清晨。 邓儒起了个大早。 嗯,作为义军的首领,他自然是把整个山寨最好的住处给霸占了。 不,不能说霸占,他只是行使对住处的一天十二时辰使用权罢了。 山寨是属于整个义军的。 邓儒和骑射手们带了些银子,大概有个二百多两。 别上令牌,一名骑射手执着汉军军旗,一行人向着雁归城纵马而去。 由于没有步兵队伍的拖累。 十四个人骑马,只是花了半天左右,便到了雁归城。 还能在雁归城吃一顿午饭。 再次来到雁归城的城门。 邓儒看着门口那些士兵。 他在其中,还看见了两个有些熟悉的面孔。 他上次来雁归城的时候,也是这两人给他拦住。 得亏他那一身衣服好看,再加上有秋缘的钱袋子做信物,不然他就得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而这一次,邓儒慢悠悠的和十三名骑射手纵马来到城门执勤的士兵面前。 “大人,雁归城内不能纵马,还请谅解。” 两名士兵走了过来,对邓儒说道。 雁归城内不让纵马。 毕竟雁归城那么多百姓在街上,马要是受惊了,便又是几场惨案。 倒是能够理解。 当然,这个规矩对城主府的人不奏效。 邓儒对于这个规矩表示理解,直接翻身下马,将马的缰绳交给两个士兵。 “还望两位好生照看在下的这些战马。” 邓儒说着,塞给了两个士兵一人一两银子。 而后又将令牌给两个士兵看了一眼。 两个士兵确认无误后,收下了银子拱手道:“大人放心,您的战马,我们会喂最好的饲料。” 邓儒满意的点头,而后便带着十三名下了马的骑射手进了城内。 当先一步,是去打听城中可有镖局,或者类似于镖局的存在。 邓儒将十三名骑射手分散出去,让他们去打听。 这十三名骑射手,就类似于他的分身似的。 不过没有属于玄幻小说中分身们的感官共享。 也就是说,他们要是打听到了消息,还是要回来汇报。 在这期间,邓儒也没有闲着。 他仗着自己一身的锦衣华服,专门去找那些看上去很富贵的公子哥们聊天。 “兄台,在下是国都来的行脚商人,这一路匪患颇多,在下人手折损严重,敢问,这附近,可有能够招募的护卫?” 邓儒找到了一个锦衣华服的男子。 这男子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情报信息也不可能落后。 他们说没有,那雁归城就多半没有了。 说起来,应该去找秋缘问一下的,毕竟人家是雁归城的城主千金。 她肯定是知道的。 但,人家毕竟是雁归城的城主千金,还手握兵权,定然是个大忙人。 这种事情,还是自己问问就行了,没必要麻烦人家。 “护卫?” 那位公子哥看了眼邓儒,他指了指右手边道:“从这里往东走五百步,有一条巷子,里面有很多的闲散汉子,他们有的是从军中退下来的好手,有的是在城中厮混的混混,招他们的价格从几百钱到十两银子不等。” 有护卫,但没有组织,没有镖局这种统一行情的东西。 而且一个人十两银子,这是暴利啊,军中好手,邓儒这里也不缺。 看样子镖局确实能够作为一条路子。 邓儒闻言点点头,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态,从腰间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公子哥道:“多谢兄台解惑,在下告辞。” 那公子哥看着一两银子,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虽然他并不缺这一两银子。 但银子嘛,谁会嫌少? 眼前这位行商倒是会做人,连回答个问题都能给一两银子。 可以结交。 想到这,这位公子伸出手,拦下了正准备离去的邓儒。 “兄台留步,在下是城主府的人,若公子能够出得起银子,在下可以为你引荐一批更加精锐的护卫,他们是军中好手,定然能护得兄台和兄台的货物平安。” 第39章 婚约 “城主府?” 邓儒愣住了。 难道说,雁归城没有镖局之类存在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城主府将业务包揽了? “难道城主府也承包护送商队的业务么?” 邓儒问道。 公子哥闻言摇了摇头,他笑道:“当然不是了,我们城主府一般只护送一些其他城主,或者贵族们的商队,当然了,如果您出得起钱,我们也是能够出人护送的。” 公子哥意思是,我们城主府,没有这个业务。 一般只是对那些官方的商队负责。 至于民间商人们的商队。 那就得看商人们能够出得起多少钱了。 毕竟城主府养兵,也是需要钱的。 邓儒心中咯噔了一下。 也就是说,这个业务,已经被城主府承包了。 虽然不是官方的,明面上的。 但是私底下, 那些有钱的大商队们,在面对一个新兴的镖局,和久负盛名的城主府之间。 选谁,这还用说么? 而且,客源只是其中一个阻碍。 城主府的面子才是最大的阻碍。 还是兵太少了。 邓儒在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 要是有一万兵,他他妈敢打太原。 哪里还用像现在这样磨磨唧唧的。 “原来如此,咳咳,在下一介草民,哪里能让城主府的官家们亲自护送,在下还是去找那些闲散汉子。” 邓儒咳嗽了两声,当即就准备离开。 此时此刻他哪里敢真去城主府。 要是碰到了秋缘,怎么说? 说一句,嗨嗨嗨,我来抢生意的来了。 先不说秋缘是怎样的反应,他觉得,城主府的反应肯定不会小。 这小子刚成为义军第一天就倒反天罡上了,简直不可饶恕。 “诶,兄台此言差矣,哪里什么官家不官家的,只要出得起钱,您就是官家。” “跟我来你。” 邓儒抗拒的模样让这公子哥有了一丝怀疑。 他不顾忌邓儒的抗拒,直接生拉硬拽的将邓儒拽走。 被拖着走的邓儒有些懵逼。 他这是第一次,穿越到这个世界,碰见的,除了黑虎和蛮牛那两个蛮汉之外,第三个能够在力量上直接把他拖着走的。 关键是还是一个公子哥。 邓儒开始怀疑这个公子哥的身份了。 他该不会是城主府的哪个武将? 城主府内。 一个斥候跑到秋缘的面前,向她汇报着一些情报。 “小姐,情报确认无误,国君的队伍就在八百里开外,他们遭遇了大量吴军,此刻正在对峙。” “国君有精兵三千,吴军看上去人数很多,似乎有上万人。” “国君求援的信使正在路上,我们的兄弟先一步回来了。” 秋缘听着斥候的情报,脸上露出了一丝激动的神情。 “我这便向父亲提议出兵,你先下去叫兄弟们准备好。” 国君遇到袭击,而他们雁归城一旦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在信使到来之前,便出军支援。 那相信封个爵位,定然是跑不掉的。 至少,男爵起步 “是,小姐。” 斥侯恭敬的应下,而后迅速离开。 秋缘怀着激动心情,快步向着城主府最中心的房间内走去。 那房间,是她父亲处理公务的地方。 她推开房间大门,脸上是难掩的欣喜。 “父亲,好事,大好事,国君被吴军围困,我们立刻派兵救援国君,定能被国君封为男爵。” 房间内,一个一手执笔,在桌案上书写着什么的中年人抬起头来。 他身穿一身的青色长衫,显得很有文人风度。 他的眉毛很浓,给人一种,浓眉大眼,很忠厚的感觉。 嘴角处留着一圈短短的胡茬子,不知道是天生长不长,还是有意修剪过。 他便是雁归城的城主,也是秋家的家主,秋无忌。 秋无忌看了眼自己这有些毛毛躁躁的女儿,他笑了笑道:“缘儿你来的正好,为父有些事要和你说。” “不,父亲,现在什么事情都没有去支援国君重要,其他的事情,等救完国君再谈。” 秋缘将秋无忌的话头堵了回去。 她现在一门心思只想赶紧立下这天大的功绩,好让家族封个男爵。 “不,国君不重要,接下来为父说的事才重要。” 秋无忌摇了摇头,给秋缘急切的内心泼了盆冷水。 “你不用嫁给那合阳城城主的儿子了。” 秋无忌的话让秋缘愣了一下。 紧接着,她的脸上露出了比得知国君遭遇包围时还要惊喜的表情。 “父亲此话当真?” 秋缘问道,想要家族封爵,喜欢刀兵戎马,她做这一切的目的,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让父亲取消她跟一个与秋家同为城主家族的娃娃亲。 也就是俗话说的联姻。 她并不是从出生起就喜欢兵马纵横的。 她小时候还是很喜欢打扮自己,也喜欢那些漂亮的小首饰。 在她的五岁的时候,秋无忌带她去了合阳城,见了那位城主的儿子。 告诉她,这是她未来的夫君。 那时候给她的打击是很大的,她不喜欢莫名其妙的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 就算她真的要嫁人,那她也要嫁自己选择的人。 而不是一个,迫于各种算计之下,点出的一个公子哥。 所以,她回来后就问父亲,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她不嫁给那个公子哥。 父亲没有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违背之类的。 只是告诉她一句话。 “你若能成为一名功勋卓着的沙场将军,那他便配不上你,婚约,父亲自然便给你解除了。” 从那以后,五岁的秋缘便将自己的裙子全部丢掉,换上了更方便行动的男子衣物。 她抛弃了那些繁复的首饰,精美的发簪,扎起了一个利落的马尾。 她将大家闺秀们读的儒学经典丢弃,开始钻研史书,兵书,跟着府内的家将们习练武艺。 只为了父亲承诺的那一句,你若是能成为一名功勋卓着的沙场将军,那城主府的公子,便配不上你了。 她便这样练了十年,在十五岁后,成功的统领了一支二百人的侍从军队。 后来,又经过了五年的南征北战,雁归城的将士们对她也渐渐的心服口服。 她也打过很多胜仗,也不是没有吃过败仗。 毕竟,哪有将军不吃败仗的。 但她总能在最关键的地方赢得胜利,赢得将士们的尊重。 现在看来,她已经也赢得了父亲的尊重。 如今,已经双十年华的她,彻底摆脱了那该死的婚约。 “自然是真的,为父什么时候与你说过假话?为父又给你定了门亲事,这次,对方是子爵的儿子。” 秋无忌接下来的话,却是宛如一道晴天霹雳,击中秋缘的心头。 秋缘脸上喜悦的表情渐渐的消去,脸上渐渐的浮现出一丝的激动。 “!!!” 她心中满是不解,疑惑,愤怒。 什么意思?那合阳城城主的儿子配不上了,便又给她说了一个子爵的儿子? 什么意思? 难道她秋缘这辈子就要被一个又一个的婚约束缚? (ps:这里是题外话,在古代周朝和周朝以前,爵位是王公伯侯子男这些,并不是西方的爵位,而在汉代开始男爵子爵是被称为县男,县子这种称呼,但是这个架空世界并没有出现汉朝,郡县制没有传承下去,所以男爵子爵就用男爵子爵称呼,可能有点出戏,毕竟在西方各种翻译进入后,男爵子爵伯爵公爵渐渐的就成了西方人的专属称呼了,很出戏,各位包含一下。) 第40章 他们生来便是鸟 “父亲!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我嫁给子爵的儿子?我们这次救下国君,我们自己就是子爵!” 秋缘猛地拍着秋无忌的桌子,眼眶通红,显然是被秋无忌做的事气得不轻。 “我们自己是子爵?哈哈,缘儿你太天真了,你以为国君是什么?” 秋无忌哈哈笑着,他指着门外的天空说道:“你当他是越国的天么?” 笑着笑着,秋无忌的脸上有了一些唏嘘,他看着桌子上的那一纸书信。 “我们这位国君啊,年轻时也曾励精图治,招贤纳士过,他也曾经幻想过像当年的勾践一样,带领越国吞并吴国,成为名垂青史的千古明君。” “但实际上,他这一辈子,都在各处奔波剿灭城主贵族们的反叛,安抚各处饿得吃不起饭的流民们。” “他,早就无力回天,他给的爵位,毫无用处。” 秋缘被秋无忌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吓得不轻。 可这也从侧面的证明了。 国君,早已是没有实权的国君。 不然,国君又怎会刚好只带了三千人巡视国土时被吴军围困? 国君已经失去了对越国的掌控。 国君,被架空了。 他封的爵位,毫无用处。 其他的贵族们,不认。 “那又如何,难道就凭着依附那些贵族们,家族就能变好么?” 秋缘仍是不死心的质问着。 “父亲,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成为男爵,子爵,甚至伯,侯,为什么一定要我去依附那些人的儿子们?” “父亲,你太迂腐了!” “我现在能将数千兵马,等到将来,我未必不能将万兵,十万兵。” 她的情绪显然很激动。 不仅仅是因为对于又一个婚约的愤怒。 还有对于父亲的失望。 父亲明明承诺过她,只要她成为一个功勋卓着的沙场将军,他便取消婚约。 她做到了,可父亲却可笑的用文字游戏的方式来违规了。 “迂腐?你说为父迂腐?” 秋无忌冷笑两声,他站起身来,看向窗外,厉声质问道:“你以为凭着一腔热血就能够称王称霸?” “你以为凭借着一腔武勇便能纵横世间?” “你以为只要你努力了,一切都必将有回报?一切承诺就必将兑现?” “你说我迂腐,我笑你天真。” “是为父把你保护的太好了,让你有了这么多天真的想法。” 秋无忌指着天空飞过去的一行飞鸟继续道:“那一行飞鸟为何能纵横天空?是它们努力吗?是它们战功卓着吗?” “不!” 秋无忌突然又大喝一声,将这些东西通通否认。 “是因为他们的父,他们的娘,是能够翱翔的鸟,所以他们生来翱翔高天。” “人也一样。” “天子的儿子永远是天子,王的儿子永远是王,侯伯公子男爵们的儿子,永远拥有他们的爵位。” “人一生下来,便被分了三六九等。” “你以为我让你嫁过去是在害你?不我是在帮你,帮你未来的儿子,你现在能嫁给男爵,你将来的儿子便是男爵,你若能嫁给子爵,你将来的儿子便是子爵。” “你也母凭子贵。” “你不能将兵,便嫁给城主的儿子,你能将一百兵,就嫁给男爵儿子,将一千兵嫁子爵儿子,将万兵,便嫁伯爵的儿子,将十万,嫁侯爵的儿子。” “婚姻,永远是向上攀爬最快的途径。” 秋无忌说罢,便不做了声。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等待着自己女儿的回答。 噌! 一声刀刃出鞘的声音响起。 一把冰冷的刀刃被抵在了秋无忌的脖子上。 秋缘冷着脸,语气也有了几分冰冷道:“或许父亲你说的是对的。” “但比起你的道理,女儿更明白了另一个道理。” “你活着,我便永远不能掌控我自己的人生,我便永远要做你的傀儡,要做你向上攀爬的工具。” “我能将多少兵马,不过是加重你向上攀爬筹码道具罢了。” “那今天,女儿这个道具,要弑主了。” “雁归城兵马皆归我所控,今日你死,雁归城便是女儿的,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能掌控我的人生。” 说罢,秋缘看着这个将自己养大的男人。 她要一剑将这中年人的脖子捅个对穿。 如此,她才能够彻底掌握自己的人生。 将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他人的承诺上,真是不可靠。 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 说出口的承诺与平常吐在地上的口水没有什么区别。 毫无作用。 “哈哈哈,缘儿啊,你太天真了。” 秋无忌只是默默的摇头。 任由刀刃在自己的脖子上反复的摩擦。 “我说了,你很天真,你似乎觉得武力能够解决一切,在你眼中用武力杀了我这个父亲,你便能够走上自己的人生。” “可你有没有想过,雁归城这块地,有多少人顶着,有多少游荡的义军们盯着,想要彻底翻身成为贵族?” “你今日杀了我,明日,你手底下的三支义军便会瞬间禀报男爵,将雁归城破掉,你也会成为他们的玩物,这可比嫁给子爵的儿子,要惨得多。” “来,杀了我,杀了生你养你的父亲。” 秋无忌说着,甚至还走上前一步,将秋缘的刀往自己脖子上架了一下。 秋缘握着刀的手在颤抖。 不管是秋无忌说的结局,还是亲手杀死父亲带来罪恶感,都让她的手在颤抖。 很快,她颓然的放下刀。 她还是做不到。 不管是能力,还是遵从自己的心意。 她做不到亲手杀了这个将自己养大的男子,也没有能力面对杀了秋无忌后,各方讨伐的局面。 她心还是软了,还是犹豫了,还是太过瞻前顾后了。 若是换了邓儒来,早就二话不说将秋无忌给嘎了,至于以后怎么办,自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天意会给出答案。 但在那之前,邓儒一向信奉先尽人事。 见秋缘将刀放下,秋无忌咧嘴笑了起来。 “你看,你就是这样天真,这样的你,连在杀了我之后的身后事都处理不了,你谈何掌握自己的人生?” “还是老老实实接受为父的安排,嫁给子爵的儿子,给他生一个孩子,这样我的外孙,你的儿子,就是子爵了。” “为父这是为你好。” 秋无忌说罢,闲庭信步的重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慢悠悠的写着给子爵的回信。 第41章 你去吧 秋缘整个人都变得颓然起来。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放什么狠话。 只是将刀收入鞘中,快步的离开了这个书房。 她很失望,也很不爽。 父亲满口的教育着她,满口的为她好。 可她甚至都不知道要嫁的是个什么牛鬼蛇神。 明明,她已经很努力的在摆脱这样的命运。 秋缘脚步都不再如以往那般龙行虎步,现在的她脚步踉跄,眼眶通红。 整个人都不似那曾经英姿飒爽的沙场女将。 她走到城主府门口,依靠着门口的神兽雕像坐下,呆呆的望着天空。 “鸟,生来便是鸟么。” 秋缘看着从空中飞过的一行飞鸟,喃喃着秋无忌说的那番话。 “小姐,您怎么坐在这,兄弟们已经在准备了,随时等您的命令。” 那先前的斥候又折返了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原本应该很兴奋的秋缘只是摇了摇头。 “让兄弟们都散了,不去了。” 驰援国君的意义已经没了,就没必要让手底下的士兵白白送命了。 他们也是爹生娘养的。 “这,好,小姐。” 斥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也知道这些事情大概不是他一个小小斥候能够了解的,便匆匆离开。 斥候离开了,秋缘依然只是坐在这城主府门口,眼眶通红,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兄台,真没必要,我真不需要城主府的护卫。” “诶,兄台哪里话,你们这些行商的,一路上多遇山匪,多危险,货物又那么贵重,那些闲散混混保护不好你们的,还得看我们的城主府的军队。” “兄台,在下出不起这个钱啊。” “兄台哪里的话,只是问个话就给一两银子,在下从未见过像兄台如此富裕的人,那定然是能付得起银子的,就算不够,就当我们城主府交兄台这个朋友,也不是不能少。” “兄台啊,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在下。” “少废话了,赶紧跟我进来。” 远处,传来一道吵闹的声音。 秋缘抬起头,顺着声音看去。 她看到了两道都很熟悉的身影。 “诶?姐,你坐在那门口干什么,正好,来活了,我抓到个肥羊,出手问个话就是一两银子,他的商队要找护卫,你看有没有弟兄有空的陪他去一趟。” 那拖着邓儒的公子哥看到秋缘后满脸高兴的打着招呼。 很显然,这力气是遗传。 “你下去。” 秋缘只是看了公子哥和邓儒一眼,也没了什么兴趣。 只是挥了挥手,让公子哥离去。 “啊?好,好,唉,可惜了这么一只肥羊。” 公子哥的脸上有些错愕,但还是离开了。 “商队?找护卫?” 秋缘抬头看着面前的邓儒,脸上露出一丝狐疑的神色。 “额,其实是,我想搞点银子,想让山匪们出去当护卫,就想问问城里有没有同行,取取经,额,倒是没想到问到小姐的胞弟了。” 邓儒挠了挠头,有些尴尬。 不过,今天的秋缘怎么有些不一样。 眼眶红红的,鼻头也有些红,像刚哭过似的。 而且虽然秋缘征战沙场,不会像大家闺秀们一样不沾一点灰尘。 但也不会就这样一点形象都不顾,就这么整个人坐在地上? “这样那你去办。” 秋缘只是点了点头,让邓儒自己去办就是了。 至于说会不会抢了城主府的生意。 她现在不在乎,也不想在乎。 “你遇到什么伤心事了?” 邓儒蹲下身,有些试探着问道。 “” 秋缘抬头看了邓儒一眼,似乎对于邓儒居然会死皮赖脸的留下感到意外。 在她的印象里,邓儒这个人,学不会低声下气,死皮赖脸的。 就连剿了她手底下的一支义军,还敢大摇大摆的走到她面前来,义正言辞的说自己只是剿了一支匪。 “嗯。” 秋缘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 邓儒愣了一下,他其实也就是客气客气,随便问一下。 在他想来,像秋缘这样的沙场女将,碰到了事情,那都是自己扛的。 哪怕是被人问起,她应该也只会说一句,没事,你不用管,我自己可以。 然后他邓儒就可以借坡下驴直接跑路,去开创他的大汉镖局了。 结果邓儒万万没想到,她居然直接就承认了。 她确实遇到了伤心事。 天杀的,他邓儒可不会安慰女人。 你见过宅男会安慰女人的吗? “咳咳,像小姐这样的女子,哭成这样,那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咳咳,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讲给在下听一听。” 邓儒咳嗽了两声,在秋缘身边的石阶上坐下。 秋缘没有给他下驴的坡,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聊下去了。 “” 秋缘偏过头,看了邓儒一眼。 没有说话。 “小姐不愿意说,也是正常的,谁都有些难过的事情,但这些事情终究会过去,人还是要向前看的。” “我前几天做梦,梦见过一个很喜欢的姑娘,可惜没能向她表明心意,那时候梦中的我,就觉得这真是天塌了般的天大事情,后来梦醒了也回味了许久,但现在看来,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邓儒硬着头,给秋缘讲着一些鸡汤。 混合着一些他前世的记忆讲一下。 “你的梦,很丰富多彩。” 秋缘只是这么说了句。 很显然,并没有起到太大的安慰作用。 这很正常,很多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人告诉他或者她。 哎呀,这不是什么大事,你现在看来这个事很大,可当你过去了,回过头来再看,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包括邓儒,也是这么安慰别人的。 可人们,包括邓儒似乎都忘了。 人不活在未来。 未来,当下的事情或许会显得很渺小。 可在当下,这就是天大的,能压垮一个的人事情。 走不出去,那就没有未来。 人是活在当下的。 就像在步入社会后看,没有书读,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人也饿不死。 可在上学的时候,没有书读,那就是能把人逼死的,天大的事情。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劝说当事者一切事情都会过去。 哪怕这个人是未来的他自己。 “你能陪我走走么?” 忽的,秋缘突然出声道。 似乎她觉得,能有个人陪着走一走,散散心,心情会好上一些。 不,请容许我拒绝,我还要去开镖局,我还要搞钱。 我不擅长安慰女人,我要走。 这,是邓儒心中的想法。 “好的,这是卑职的荣幸。” 而这,是邓儒嘴上说出来的话。 别人是口嫌体直,他是心嫌口直。 “多谢。” 秋缘道了声谢,便从石阶上起身,稍微简单的拍打一下身上的尘土,她便迈开脚步下了城主府门前的台阶。 而邓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老老实实的跟在她的身边,似乎还真打算开解开解她? 邓儒都觉得自己有些不像自己的。 作为一个西格玛男人,曾经还亲手杀死未婚妻。 虽然那未婚妻只有短短七天的感情,连床都没上过。 他不像一个会因为对方是女人就走不动道儿的人。 对于此刻自己的表现,邓儒将其归咎于新鲜感。 一个沙场女将,一直以坚毅,英姿飒爽的形象示人,她突然露出了悲情的一面。 作为一个人的好奇心,邓儒自然想去了解更多。 嗯,应该是这样。 邓儒对这个解释很满意。 第42章 王侯将相? 陪着秋缘走在街道上。 邓儒感觉自己有些不自在。 但,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作为一个城主府千金,一个沙场女将,秋缘也没有像一般偶像剧里面的女主一样,东跑着看一下,西边跑着看一下。 这也要买一个,那也要买一个。 她就是默默走在路上,也不东看西看,也不东拉西扯。 邓儒都不知道她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这个时代,像雁归城这样的城池,铺上地砖的路不多。 大部分比现代农村里的地,还要差一点。 不过胜在整齐,不算难走。 走到一个巷口面前,秋缘突然停下了脚步,说了她来的第一句话。 “其实,我并不喜欢带兵打仗。” “不,也不能说不喜欢,我并不是那种从小就与众不同的女人,从小便不爱红装爱戎装,从小便不爱梳妆打扮,只爱舞刀弄棒。” “不是这样的。” 邓儒听着秋缘的讲述,一时间,这个信息它有点过于摧毁他的三观。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带兵打仗,别说一个女子,就算是男子,都要逃避兵役。 毕竟在这个时代,可没有民族感,责任感的加持。 在邓儒看来,像秋缘这样的人,那定然是,从小便与众不同,不爱红装爱戎装的那种巾帼英雄。 结果她张口便推翻了他的刻板印象。 她似乎,很小的时候,也喜欢穿裙子,也喜欢梳妆打扮? 那到底是为什么,会让她将这些爱好抛弃,而过上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五岁那年,我的父亲带我见了一个小男孩,他告诉我,那是我婚约对象,我的未来夫君,我不愿意嫁给那个男孩,我问我的父亲,我能不能取消这个婚约。” 秋缘继续说着,她似乎并不在乎邓儒有没有回话。 她只是觉得有些东西,一个人堵在心里,不舒服。 她想讲出来。 “那你的父亲说了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你不能胡闹么?” 邓儒问道。 说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记得他前世玩骑砍,在游戏里面娶老婆,就喜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毕竟,他是个玩家,去亲自跟没有意识的npc谈恋爱,即蠢,又浪费时间(关键是大部分游戏女npc丑得好似车力巨人再世。) 为了节省时间,他一般会随便找一个贵族领主,啪一下甩人几万金币脸上,然后随便找个女npc结婚,能生娃就行。 毕竟那个骑砍游戏主角是有几率战死的,没有后代和老婆的话,存档就结束了。 虽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糟粕,但想来,对于那些贵族公子哥们来说也和邓儒玩游戏时的心态一样。 啪甩人几十万,你女儿是我的了。 谈恋爱? 谈鸡毛啊,先做后爱。 “不,他没有,他告诉我,我只要成功的成为一个功勋卓着的将军,他便帮我取消这个婚约。” 秋缘继续说着。 说她从那之后便开始了苦读兵书,史书,开始习练武艺。 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能够真正威震一方的女将军。 她付出了很多努力。 她一直讲着,直到讲完今天,城主府内书房中发生的事情。 “我懂了。” 邓儒听着秋缘讲了这么多,他也大概能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能够理解秋缘此刻的心情。 这不是对嫁人的愤怒,也不是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悲哀。 她大概只是,对自己的父亲很失望。 就像,一个学生被父母承诺,考到多少多少分,就给你买心爱的玩具,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然后学生开始努力的学习,最终达到了这个分数,但父母却以为学生学业重要为理由,冠冕堂皇的失约。 而那学生只是努力了一个学期,最多半年。 可秋缘为了她父亲的一个承诺,努力了十五年。 其中还有五年出生入死,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只为了让父亲履行约定。 但换来的,却是父亲一句,将一百兵嫁男爵,将一千兵嫁子爵。 这又怎能不心寒? “所以,你认为,我父亲说得对么?” 秋缘忽然又问道。 “嗯从时代和大局的角度来说,你父亲确实是对的,如果想要向上攀爬,在这个世道,要么你的兵马超过所有人,要么你的智谋超过所有人,若都没有,便只能靠着裙带关系。” “毕竟,人生的分水岭,是羊水啊。” 邓儒说道。 “果然,你们啊,都喜欢以所谓的大局来绑着人,以自以为老成的话语来教人。” 秋缘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倒也没有太失望,她又不是来寻求邓儒帮助和认同的。 她只是随便找个人倾诉一下,顺便,再完成她的一些目的。 至于邓儒是个什么想法,她其实并不在意。 邓儒只是一个她比较看好的手下罢了。 “但是——我还没说完呢,你不要像你父亲一样武断啊小姐。” 邓儒又伸出一只手,笑道。 “嗯?你还有高论么?” 秋缘看着邓儒,眼中有些好奇。 她还是很好奇的,邓儒到底有怎样的高论。 毕竟,她以前很很看好这个从路边救下来的公子哥。 她觉得这个人是有些不一样的。 “当然,高论谈不上,姑且算是一个青年子弟没被人世拷打的疾世愤俗的言论。” 邓儒眯着眼,微微一笑。 “你知道,我当初读从你这里借来的史书,我最喜欢谁么?” 邓儒反问着秋缘。 “黄帝?” 秋缘不理解邓儒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但她还是说了一个人。 “黄帝啊,他是整个天下的人文初祖,一切自他而始,他自然伟大,但,我在史书中最喜欢的,并不是他。” 邓儒先是说了黄帝的优点,但紧接着又否认了。 他确实敬仰人文初祖,但要论最喜爱的历史人物,黄帝太过光耀,赋予太多神话色彩,倒不像人了,像神。 所以,谈不上喜爱,只有敬仰。 “我记得你之前问过我,为什么世人不延用秦皇的体制,你喜欢秦皇?” 秋缘想了想,又说道。 “秦皇一统六合八荒四海,坐拥天下,书同文车同轨,整合前人经验,做出开创性的政体,我自然是敬仰他,但,我最喜欢的,依然不是他。” 邓儒再次否定。 他对秦始皇的看法,也如同黄帝一样,史书中,网络上,对秦始皇的描述太过单一片面。 要么就是暴到了极致的暴君。 要么,就是神到了天上的神君圣主。 倒不像个人了,像神,像妖,像魔,却不像人。 所以啊,他对始皇帝,也只有对其功绩的敬仰,并没有产生,这个人好棒,我要学习他的感觉。 “那,文王?” 秋缘又猜了一个人。 文王拉车八百步,周朝天下八百年。 在网络上所谓最后一个人皇的玄幻论调出现之前,他就是正儿八经圣君模板。 随着网络发酵,连人族内奸这种可笑言论都能广为传播就有些变味了。 但很可惜,邓儒依然只有敬仰,并不喜欢。 “其实啊,我喜欢的人物正好是,为秦朝敲响那丧钟,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吴广二人。” 邓儒笑了笑,他敬仰秦始皇,但这不代表他就要讨厌站在秦始皇对立面的人,还贬低他们。 其实他最敬仰的还是,那说出青年人是八九点种太阳的伟人。 但这个世界的历史只有陈胜吴广,那便是陈胜吴广。 任何站在人民一边的人,哪怕只是曾经站在,那他也喜欢。 他喜欢的是站在人民一边的他们,而不是腐化堕落的他们。 “谁告诉你父亲的王侯将相,就该有个种?鸟儿生来便能飞翔是因为他们是鸟儿?早个成千上万年,天上的鸟也得在地上爬,天上的人,也得埋着头种地。” “是,没错,早已可以翱翔天空的飞鸟可以轻松吃掉地上的爬虫,成为贵族的人们可以随意捏死我这样的普通人,但这影响我瞧不起他们么?这影响我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么?” “其实我在读过史书后,我就很喜欢这句话,哪怕这句话能够让人粉身碎骨。” “但,我始终认为,人,只有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才最终算是个人。” “不按照贵族老爷们制定的规则活着又如何?他们无非就是能赐我一死罢了。” “在实现活着的这条道路上,哪怕成为了尸骨。” “那我也是自由的灵魂。” “而屈从于世俗权贵,按照他们的要求过我自己的一生,那哪怕活着。” “那我只是麻木的肉体。” 第43章 不爱君王,爱反贼 邓儒的话说完,秋缘的那已经不是那么通红的眼睛,就那么有些呆呆的看着他。 大概,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是她这种生在王侯将相有种的世界的人,不敢去想的。 但邓儒不一样,邓儒就敢想,他就是瞧不起权贵们。 除了能赐他一死,又能如何呢? 家人? 若我薄情寡义毫不在乎,又能如何呢? 他啊最喜欢,举杯笑王侯。 世俗的权势休想束缚我,世俗的压迫到我头上我遍去打破它,若我力有不逮,我便一死了之,自有后来者。 “不爱君王,爱反贼,你倒是开天辟地,头一号。” 秋缘喃喃着,这是她现在对邓儒的印象。 一个,不爱君王,爱反贼的怪人。 或许,还有几分天分。 很危险。 但她并不在乎。 她那好似哭过一阵的脸上似乎已经恢复成了平常模样,露出了一个笑容。 “不过,我喜欢你的思想,或许,它能给我一点盼头。” 嗯,不是喜欢这个人。 她喜欢邓儒讲述的,这狂的没边的思想。 若不能按自己的想法活这一辈子,要迁就这个世道,要迁就权贵们的欲望。 那,只是行尸走肉。 而若是按自己的想法活一辈子,哪怕死在这路上。 灵魂也是自由的。 “哈哈,若是在下这份悖逆之言能够给小姐一点盼头,那也是在下的荣幸。” 邓儒挠了挠头。 不知道为何,他感受到,除了面前的秋缘外,还有几道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一种,被人暗中盯着的感觉。 或许,是他经常出生入死,养出了这种第六感。 也有可能,是虎符给的特异功能,总而言之,他确实感受到有目光在窥探他。 “这次,多谢你了,我记得你是来要组建护卫商队的权力?” 或许是常年的征伐已经将这位沙场女将的心磨练的无比坚韧。 只是找邓儒倾诉一番后,她便又恢复了那一副,嗯,干练将军的模样。 “嗯,小姐也是知道的,养兵费钱。” 邓儒挠了挠头,说道。 来雁归城跟人家抢生意,还被逮着了。 还莫名其妙当了一波抚慰犬,不对,抚慰人。 “我之前好像是说直接给你这个权力?” 秋缘又问道。 “额,好像是这样。” 邓儒点点头。 他不知道秋缘这个时候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难道,她反悔了? “我反悔了。” 果不其然,秋缘的下一句话,就让邓儒心里一个咯噔。 不是,这娘们怎么回事? 啊? 忘恩负义是? 用完就扔是。 好歹别人用完就扔还扔两百块钱呢。 这娘们说出去的话,还反悔呢? “小姐,这玩笑不好笑,真的。” 涉及自身赚钱的路子,邓儒当即出声抗议。 “我想给它加一个条件,你若是能够答应,从今天开始,你们义军的军饷,每月三百两,所有途经雁归城的商队,我都会推荐他们去你那里寻求护卫。” 秋缘只是这么说道。 她当然不是用完就扔的那种人。 她只是,改变了一些想法。 “三百两?” 邓儒忽的,有些明白了什么。 三百两,就说明,他一支义军吃三支义军的饷。 而且是三支像汉军一样规模的义军。 什么情况下一支军队能够吃三军的饷? 那就是另外两支军队被打空的时候。 “小姐要弑父?” 邓儒看了眼周围,声音也不由得放轻了一些。 “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秋缘没有点头,但她的这句话,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 她把邓儒当成了心腹。 既然秋无忌说,杀了他,会让三支义军和各地城主前来瓜分雁归城。 那,她就拉拢一支义军,剿灭两支义军。 用剩下的时间,彻底掌控整个雁归城,而后出城拯救国君,获得法理上,国君的支持,以及国君那三千精锐。 此间越国又与吴国有战事。 只要渡过第一波围剿,再获得国君的支持,其他的城主,贵族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她这个新的雁归城城主。 雁归城的兵马为她所掌控,弑父只需要一念间。 既然这父亲要死死的掌控她的人生,那她也可以没有这个父亲。 “” 邓儒看着面前这个女子。 不知为何,他在这女子的身上看到了一丝果决,还有一丝,枭雄的味道。 他更是看到了 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杀掉蛮牛,杀掉蛮小妹时的自己。 同样的心狠手辣,同样的觉得自己走投无路。 或许当时的蛮牛可能根本就没想杀自己。 只是因为军师的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让怀疑的种子难以去除。 可能,那秋无忌根本就没想要彻底的掌握秋缘的人生。 但他的食言,终究会让他自己尝到苦果。 “你,觉得我,太恶毒了,是么?连自己亲生父亲都想杀。” 秋缘看着邓儒,露出一丝苦笑。 如果可以,她并不想走到这一步。 但她,更难以接受那日后被彻底掌握,暗无天日的人生。 “不,卑职祝小姐,得偿所愿。” 邓儒没有说什么。 他不是秋缘,自然不可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上太多。 毕竟,如果让他经历秋缘所经历的,可能在秋无忌拿出那张与子爵联姻的信的时候,他就拔刀给人脖子捅了。 这父亲既然能够把女儿十五年的血汗,五年间出生入死的努力,当成自己家族往上攀爬的筹码。 当做随意抛弃的东西。 那自然就不能怪自己的女儿心狠了。 人是有思想,有血肉的人,而不是工具,如果有人想要把孩子当成工具,那孩子自然也不会把他当成父亲。 “多谢。” 秋缘道了声谢,而后,她从腰间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地图。 想拿出笔,在上面画些什么。 但她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带笔。 没有丝毫犹豫,她当即一刀划破手指,在地上的几座山上标记了一下。 而后她将地图交给邓儒。 “这是附近那些义军们的地址,你去剿灭他们,所得的战利品,一切军备,尽数归你,我不取分毫,剿灭他们,你还可以凭人头来我这领每个人头一两银子的赏赐。” 她神色认真的说着。 邓儒看着,挠了挠头,玩笑道:“听上去是让在下做白手套啊,小姐不会在事后让在下校场领饷,不带军备?” “只要你不杀良冒功,我便不会把你和你的汉军丢弃。” “我只有你能够信任了。” 秋缘苦笑着说道,她哪里还有心思搞这些。 事情还没做完就想着名声,自然不可能。 而且,她也不可能为了名声去杀了愿意在这个时候跟着她干的邓儒。 邓儒愿意做这个白手套,已经说明了很多东西,她自然不可能去灭了这么个能干的心腹。 “那,在下甚是荣幸。” 邓儒弯腰鞠躬,而后给自己带来的士兵们下达了城门集合的命令。 他很乐意当这个白手套。 倒也不是因为多信任秋缘。 只是单纯的因为他需要发战争财罢了。 他的部队可是很烧钱的。 “嗯,有点可惜,父女反目成仇的戏码是看不到了,果然,八卦吃瓜是刻在华夏人骨子里的天性,我也不例外。” 邓儒在心中吐槽了一番,找了个摊子吃了碗馄饨,便继续向城门口赶去。 他清楚,既然秋缘想要弑父,那他这边就拖不得。 至少得尽快将离雁归城最近的那支义军给剿了。 第44章 江湖人拦路 来到城门口,此时他手下的十三名骑射手已经在城门口等候。 邓儒快步赶了上去,城门口几个士兵似乎早已经收到了什么指令,甚至都未曾查看一下令牌,便将十三匹战马还给了邓儒一行人。 邓儒一行人骑上马,便开始往血鹰寨赶去。 先去将自己的一众亲兵招来。 至于说山匪们,他们还需要再练一个星期,才能够形成有效的战力。 而这件事,是雁归城之间的内斗。 当年伟人曾说过,抗日战争快不得,解放战争拖不得。 便是因为,内斗必须要非常快的结束,要让其他虎视眈眈的群狼们没有一点反应时间。 此时也是此理。 快速剿灭秋缘在地图上标注的义军。 怀揣着那一份带血的地图,不知道为何,邓儒心中竟然有了一种。 当年刘皇叔奉衣带诏讨贼的使命感。 可能,当年刘皇叔也是这样,小心翼翼的在怀中揣着献帝给的衣带诏。 忽的,邓儒发现,前方的官道上竟然闪烁着一丝的亮光。 那是 “吁!” “我是铁蒺藜!” 邓儒欲言又止,悬崖勒马,十三名骑射手齐齐将马停住,看着前方闪烁着亮光的铁蒺藜。 他老早就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 大概是什么时候有这种感觉的? 或许是,从那秋缘约他出去走走的时候? 从那之后,他就感觉一直有人跟着他,在观察他。 现在看来,这份感觉并不是错觉。 有人要杀他。 这个人,有可能是秋缘,也有可能是秋无忌。 邓儒在心中认为是后者多一些。 或许,秋缘在约他一起走走的时候,还存了些别的心思? 毕竟连他这样的半吊子武将都能够感受到有人在跟踪。 秋缘这样久经沙场的武将,没道理就感觉不到。 她在利用他邓儒。 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又没什么感情,那相互之间自然是利用。 就像邓儒只是利用她搞钱一样。 她也会利用邓儒达成一些目的。 比如说吸引火力,亦或者,当后世偶像剧中的挡箭牌? 反正,现在追杀来了。 “阁下若是只有这么些人,那,阁下就要留下自己的性命了。” “或者,阁下直接束手就擒,我们也好向雇主交代。” 身后,走出二十来个戴着斗笠,身穿粗布衣服的汉子,拦住了邓儒的退路。 不像军人,像江湖人。 也就是说,嗯,粗鄙武夫。 “若我说不呢?” 邓儒反问道。 他搞不懂这二十个人,哪里来的自信,来剿他。 那为首的汉子看着邓儒身后那十三名身穿扎甲,头戴铁范阳笠的骑射手。 说实话,他心里是有点发虚的。 在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他是拒绝的。 一般的时候,他们这帮闯江湖的,虽然个人武功很高,一个能打个三四个人。 但是碰上军队,尤其是配备长矛的军队。 他们就只能够赶紧跑路,哪怕对面人数比自己还要少。 但是! 那话又说回来了。 现在面前的这支队伍。 总共十三名骑射手。 而官道又比较狭窄,不适合骑射手们进行游走射击。 路上还有铁蒺藜进行拦截。 而且,对面只有十四个人。 而他们,有二十六个人。 优势在我。 干了。 干完这一票,他日后也能够跟同行吹嘘,说自己杀了一票正规军。 还是骑兵呢。 “那就只能请阁下,赴死了!” 那为首的黑衣人当即掏出自己背后的朴刀。 那是一杆类似于演义中,二爷青龙偃月刀一样的大刀。 不过,他这个比二爷的关刀要略显粗糙。 充其量是一把菜刀配一杆长杆罢了。 不过长杆武器,在高手的手中,防骑的效果不错。 邓儒就曾经见过,曾有一位隐藏在民间高手农夫,手拿一把粪叉子,把他高速奔跑的具装铁骑给截停。 但是! 不是谁拿个长杆子就能够防骑的。 至少,不包括面前这些自大的江湖武人。 邓儒没有与他们过多废话,直接让十三名骑射手拉弓搭箭。 一轮下来,二十来人就射死了五个。 而这时候,他们甚至都没有冲到面前。 骑射手们便再次拉弓搭箭,又射死了六个。 二十六个人,便瞬间只剩下了十五人。 这些江湖武人除了个人的武力之外,甚至还不如土匪。 他们脑袋和心脏挨一箭,照样得死。 死了十一个人后,这些江湖武人们的心境便被开始撼动了。 他们想要逃命了。 他们可谓是转身就跑,没有一丝的犹豫。 那些朴刀被他们直接扔在地上,逃的飞快。 这些江湖武人对于军阵的了解还是太粗糙。 以为没了长矛,布上了铁蒺藜,便能够对付得了全副武装的骑射手。 就算骑射手跑不起来。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骑射手面前这些人,那也是以高打低,一射一个不吱声。 就比如现在,他们居然觉得,人的两条腿,凭借着他们常年习练武艺,就能够跑赢战马的四条腿。 邓儒抬起手,示意这些骑射手们不要停。 继续放箭。 一箭又一箭射出去,那些江湖武人们又倒了一批。 邓儒这才下令让他们纵马前去追击。 骑射手们放下长弓,拔出腰间的长刀,开始在溃逃的江湖武人中砍杀起来。 一砍,一个不吱声。 最终,只剩下了一个戴着斗笠的汉子跪在地上,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之心。 “说,雇主是谁,你可以选择宁死不屈,但,我也会成全你。” 邓儒纵马来到这汉子面前,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是城主府的管家,他出钱,让我们监视小姐,我们看到小姐跟着你一起,就去跟管家汇报,管家说杀了你。” 汉子有些口吃的将事情讲完。 “也就是说,是秋无忌了?” 邓儒也算是明白了。 难怪秋缘提出来要和自己单独走走,只怕是早就发现了这批不专业的江湖人在监督,从而拿他邓儒当个挡箭牌? 啧,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如果不是有十三名骑射手在,他邓某今天就得命丧黄泉了。 但考虑到,这女人可能根本就不了解她的父亲有多果决,有多心狠手辣,邓儒还是不打算将这笔账算到秋缘的头上。 毕竟,救命之恩能够抵得过很多账。 除非故意想害他邓儒的性命,不然看在曾经救命之恩的份上,邓儒都可以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是管家,我们对接的就是管家。” 汉子说道。 “哦,那就是秋无忌。” 邓儒点点头,毕竟他相信秋无忌经营这么多年,就算兵权不握在手,至少城主府的内政,他是握在手里的。 这倒也是符合。 所以,邓儒决定把这笔账算在秋无忌头上。 不过,一个死人,就没必要了。 反正秋无忌都快死了。 邓儒招了招手,让手下的骑射手将这汉子一并砍死。 反正,要做到不留后患。 在汉子瞪大的眼中,他缓缓倒了下去。 杀完这一批来追杀的江湖武人。 邓儒让骑射手们将箭矢捡回来,地面上的铁蒺藜清理干净,而后便继续上马赶路。 一边赶路,一边用虎符调动剩下的八十七名士兵,让他们带些梯子,便向着地图上标注的最近的义军营寨行军。 第45章 弑父 雁归城内。 此时雁归城的城门被紧紧的关闭着。 城主府门口,一众士兵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这些年带着他们出生入死的小姐的命令。 秋缘看着自己长大的这座府邸。 纵使心中有万般不舍,她也知道,此刻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 难道自己就甘心做一个所谓的子爵夫人? 不,谁谁的夫人,那不属于她的未来。 她到现在都不理解,明明秋无忌让她去军伍中磨练自己,养出了极强的个性。 却又要用婚姻将她的个性强行拔掉。 那不行的。 至少,现在的她,不接受这样的结局。 秋缘拔出腰间的长刀,身后的士兵们瞬间明白了意思。 一众人撞开了城主府的大门,将那些丫鬟仆人制伏在地,砍杀了要去通风报信的管家。 他们随着秋缘一路深入这座奢华的府邸。 直到,来到了秋无忌的书房门口。 他们此刻没有一个人敢进入其中。 毕竟,这是他们曾经的城主。 “这是我跟他的恩怨,你们不必插手。” 秋缘说着,推开了书房的大门。 里面,秋无忌端坐在书桌前,将毛笔放到一边。 他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我的人说,你去见了一个男人,他似乎和你说了什么,看样子说的东西很大逆不道。” 秋无忌斜靠在椅子上,目光审视的看着秋缘。 “确实大逆不道,但,女儿喜欢这大逆不道的言论。”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贵族们早个千百年,他们的祖先也在地上种地。” 秋缘说着,提着刀,接近着自己的父亲。 “所以,这就是他教给你的东西?杀死自己的父亲?” 秋无忌眯着眼,诘问着自己的女儿。 “我不知道鸟儿为什么生来就能飞翔,但父亲,我知道,被关在笼中的鸟儿,它能否拥抱蓝天,只能由笼子主人的心情决定,而我,不想做那笼中鸟。” 秋缘说罢,便再也没有了一丝的犹豫,一刀插进了自己父亲的心脏。 “咳,很好。” 秋无忌吐了一口血,只是说了一句很好。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心脏被钢刀贯穿,鲜血慢慢的溢出。 生命从他的身体中流失。 “你,有资格掌握,自己的人生。” 秋无忌看着自己的女儿,再次吐出了一句话,便将头颅彻底的低了下去。 他的身体再也没有了生机。 在秋无忌的心中,提不起刀的女儿太过心软,没有资格掌握自己的人生。 而现在的秋缘,能够提得起刀,敢将刀放在这个时代好似苍天一般的父亲的脖子上。 她现在,有资格掌握自己的人生。 “” 秋缘没有说话,她看着自己的手。 这双曾经在战场上夺走很多人性命的手,如今夺走了自己亲生父亲的性命。 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清楚,只觉得,现在的一切,都好空,空空如也。 脑海中什么也没有。 忽得,她似乎在桌子上看到了一张信。 那信上写了一些字。 写的,封面上写着秋缘亲启这四个字。 不是秋无忌经常挂在口中的缘儿,而是秋缘。 秋缘看着这封信,不知道为何,她怕打开它,但她的手却没有停下,拿起了信,将信封拆开。 【我想,我不知道我们的想法,到底谁是对,谁是错。】 这是信开头的第一句话。 可能,这是一个父亲,在与女儿产生分歧的时候,做出的反思。 秋无忌在用自己老成的话语骂走了秋缘后,他确实也想过,自己这样到底是否是对的。 【但不管谁对谁错,我欺骗了你,整整十五年,这一点,我错得彻底。】 【或许,我不给你这个希望,让你乖乖的做一个大家闺秀,千金小姐,你今天也不会这般失望。】 【我也想过,就这样兑现了当年承诺,你不用嫁人,和你弟弟一起陪在为父身边,又怎会有今日?】 【可这名利场就如同汹涌大河,入了河,我便是一叶孤舟,自是不进则退。】 【不,甚至是粉身碎骨,也说不清的。】 秋无忌在信中说了自己的难处,也说了自己曾经的想法。 他毕竟也是一个父亲,他只有两个孩子。 不像天子,王公们一般,妻儿成群,甚至都认不清自己的孩子是哪个和哪个。 还要去翻个起居录才能知道这是自己的孩子。 他自然是疼爱这两个孩子的。 不管是秋缘,还是秋缘的胞弟,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但,入了这名利场,有些事情,稀里糊涂的,就做下了。 手下人的欲望,自己的欲望,一切的一切,谁又说得清。 【但,我并不想将这份苦衷与你多说,我给你了一个考验,那便是弑父。】 【你若能下定决心杀死自己的父亲,拥有面对那些后事的能力,那,恭喜你,你不再是缘儿了,你是能够掌握自己人生的秋缘。】 【你,长大了。】 【只有拥有弑父的狠辣和面对后事深思熟虑的手段,你才能够以一介女儿身在这世道立足,掌控自己的人生。】 【原本我连信封都不该留下的,这样会让你感到愧疚,但仔细想来,我还是不想在自己女儿心中留下一个太差的形象,也算是,一份私心。】 【说到底,还是我这个父亲不称职,随意许下了承诺却不愿做到,为了自己的一丝私欲,便要牺牲自己的孩子,嫁给一个素不相识,连品行都不知几何的男子。】 【有时我也会想,若是你母亲还在世,她是否会拦着我些,亦或者我还是如现在般固执,骂她是妇人之见,如骂你天真一般。】 【多说倒也无益,帮我葬在你母亲的墓旁便好,我啊,想她了。】 秋无忌放不下自己的欲望,也不能放下。 若秋缘没有杀他,那他便将秋缘嫁出去。 因为连弑父都做不到的秋缘,根本没有资格在这样的世道,握着一座城池活下去。 嫁人,才是她的归宿。 若她动了杀心,将之付之行动,那她便有资格在这样的世道,闯出一番名堂。 那,作为一个父亲,便也能够放心了。 说到底,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看着自己孩子长大的父亲,心中还是盼望着自己的孩子能够过上孩子自己想要的生活。 只是,这个代价,它很大,很沉重。 “” 秋缘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感想。 信封上的字断断续续的,有些地方还有些湿润。 自己的父亲,是哭了的。 他或许,真的也有自己的难处。 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她不会怪秋无忌为什么不说这一切,为什么不在自己刀子插进去之前说出来。 秋无忌要的就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儿。 只有这样的女儿,才能够在这样尔虞我诈的世道中存活下来。 连父亲都能手刃的人,才能够在该杀的时候杀,该放的时候放。 她自然也不会怪邓儒给她讲那些大逆不道的言论。 如果不是自己打心底里认同,那又怎会被大逆不道的言论所打动。 她就是喜欢那样的言论,那是她的本心。 她更不会怪自己。 秋无忌是真的要把她嫁给子爵的儿子。 而那,不是她想要的未来。 沉默了许久,秋缘最终跪了下去,在秋无忌的尸体面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对父亲的恨,对父亲的悔,都随着这三个响头,烟消云散。 “爹。” 秋缘只是喊了声爹,便不再说话,擦去眼角的眼泪,将信封拿到一盏烛火前,看着它,看着这一纸书信,化为飞灰。 第46章 屠寨 深夜,距离雁归城最近的一处义军营寨。 邓儒和一行人来到此地时,已经是深夜。 借着营寨的火光,拔除掉军寨周边的暗哨,邓儒这边隐藏于夜色的山林中,甚至都不需要自己举起火把。 也就是,他们现在,是处于一种敌明我暗的状态。 他们现在,悄悄的,打枪滴不要,如果能混进去能够很好的减少伤亡。 但城门紧闭,如果想要进去的话,必须要用到梯子。 但一旦用了梯子,目标就非常明显。 所以,邓儒决定赌一把。 城墙并不高,搭人梯便能够上去。 而人梯,可以分批次的,小心翼翼的到达城楼下。 这样被发现的概率不大。 然后让上去的士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城墙上的看守。 大概有十个人。 杀了十个人之后,再去打开城门。 这个任务,邓儒决定让五个民兵混合着六个轻甲矛士去完成这个任务。 看看能不能顺势给民兵升个级。 很快,二十二个士兵趁着夜色来到了城墙的视野盲区,在老农的助力下,十一个精锐登上了城墙。 登上城墙后的他们看了一眼墙后面,有一些士兵在巡逻,但大多睡眼惺忪。 两边都有女墙遮挡视线。 他们蹲伏着前进,将城墙上的士兵一个接一个干掉。 紧接着,一个个配合着下了城墙,将城门附近的六个守军干掉。 很快,他们拔掉了城寨大门上的门栓,打开了大门。 而后他们瞬间在城门结矛阵,死死的守住已经打开的城门,防止城寨内的士兵将门关上。 在城寨外的邓儒看到城门已开,当即指挥着剩下的士兵迅速的与已经占据城门的士兵汇合结阵,而后杀入城寨中。 一百多号人结一个阵太过浪费效率。 邓儒一般采取两个民兵搭配一个弓手,一个矛士,或者一个农民的搭配。 让他们互相配合,迅速绞杀还没来得及反应的士兵们。 不多时,整个城寨内也已经是尸横遍野。 邓儒现在士兵,基本上只要指挥的人不是一头猪,亦或者对方是什么全甲精锐。 在打同样人数的战争中,基本上可以做到零伤亡。 哪怕是数倍于己,伤亡也能够控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中。 邓儒指挥着士兵有序进行绞杀。 整个城寨内很快尸横遍野。 一个披着扎甲的汉子从一个房间冲了出来。 “你是哪支部队,可知我铁虎军乃是雁归城麾下义军!” 那汉子大吼道。 “我邓儒,剿的就是你这支义军。” 邓儒回应道。 如果不是为了部队的上限提升,他是连喊这一嗓子都懒得喊的。 他并没有杀人前还要报个名的习惯。 但,虎符会帮他培养这个习惯。 “好,好得很,你把我的人杀的尸横遍野,你想好怎么死了么?” 那汉子愤怒的大吼了三声好。 他本来正美滋滋的搂着美人睡着觉,突然外面就响起了刀兵碰撞的声音。 起初他还以为是什么东西掉地上了,并没有理会。 直到这声音越来越频繁,还伴随着惨叫声。 他才反应过来,是有人打进来了。 这才匆匆的在美人们的服侍下披上甲胄,冲杀出来。 但很快,当这汉子看向身边的场景时。 只见一个个手举盾持刀,架矛,拉弓搭箭的士兵就那么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其中快有一半人都披上了甲胄。 这已经要比某些正规军还要正规了。 而他这边,哪里还有人啊,一个站着的都没有了。 有些还在呼呼大睡的,已经被邓儒的士兵拉起来,捆了上去。 “大爷饶命!” 秉承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 汉子当即跪了下来,将自己的手中的大刀扔掉。 “” 邓儒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看这汉子长得五大三粗,一出场还放了狠话。 原本以为会是个狠角色,会让他牺牲一些士兵。 但没想到,这狠话放得,做事,却这么的怂。 “捆了。” 见不过是一个败军之将,邓儒也懒得和其计较,当下便让士兵们将其捆了。 此刻,整个铁虎军三百四十二号人。 死了二百九十一号人。 被俘虏了五十一号人。 嗯,这个多出来的一就是他们的头头。 看着这些被捆着跪在地上的俘虏,邓儒一时间,感觉 这俘虏疑似有点多了。 而且,他这次是作为白手套来参战的。 怎么说呢,虽然说秋缘可能不会做卸磨杀驴的事情。 但,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把柄这种东西,还是少留一点比较好。 哪怕将来,这些义军杀了之后,秋缘真的要卸磨杀驴,那他也能大言不惭的问她。 小娘们,你人证呢? 钱?钱哪来的钱?那都是百姓的钱! 总而言之,死不认账。 人不能因为对一个人信任,就毫无防备之心,这又不是玄幻小说的世界,取一滴魂血或者立一个天道大誓就能百分百信任。 这个世界,知人知面不知心。 把人想坏一点,比把人想好的生存概率要大很多。 邓儒学着当初青牛寨军师的模样,做了个手势。 全杀了。 男女老少,一个不留。 这些没有自我意识的士兵们手起刀落之下,没有丝毫的心软。 一个个人头滚滚落下。 一声声的咒骂声,男子奋力起身垂死挣扎的撞击声。 刀刃砍入那些血肉,鲜血崩裂的声音。 此起彼伏。 迅速的杀掉了这些战俘,那些士兵开始搜捕残余的幸存的人。 不管男女老幼,便是要做到个不留活口。 邓儒听着四处响起的惨叫,咒骂声。 他的手有些颤抖。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下令做出类似屠城一样的举动。 以前不管怎样互相攻伐,他始终会留下别人的家人。 但这一次,为了不留证据,他杀死了整座城寨里,不论男女老幼至少八百多号人。 这种罪恶感,让他有些难受。 是的,心狠手辣了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罪恶感。 毕竟以前再怎么说,也可以是说,立场不同,亦或者其他什么来告诉自己,自己杀的人不无辜。 而这一次,是在纯粹的杀戮无辜。 仅仅是为了以后可能的翻脸,不留下证据。 渐渐的声音停了下来。 整座山寨,寂静无声,没有了一个活口。 八百多号人的鲜血流淌在地面上,仿佛在述说着邓儒的罪行。 “” 邓儒没有说话,只是做了个手势,让士兵们寻找铁虎寨的财物。 他若真是心慈手软的良善之辈,早就死在那大婚之夜了。 不可能有今日。 只是,第一次屠戮无辜,心中难免愧疚罢了。 ps:兄弟们一点题外话,卧槽,我怀疑我见鬼了,我后台的评论数嗷嗷涨,但是我至少有一半的评论我都看不到,明明后台显示我有三百五十六条评论,但是我能看到的只有二百多条,想回消息都没得回。 第47章 大燕先登勇士 剿灭了城中所有人,邓儒让士兵们寻找铁虎寨藏起来的财宝。 这一战下来,十个矛士能够升级。 十一个老农也能够升级。 其中还有一些弓手和民兵,也能能够进行升级。 而且,第一个成为骑射手的老兄弟,如今也能够进行升级。 按照曾经玩骑砍的经验来算,升级的老兄弟已经是一个光荣的五级高级兵种了。 平民的神。 而最关键的是。 这一战,竟然是个毫发无伤。 一百对三百多号人,毫发无伤。 邓儒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被埋没的战争天才了。 当然了,邓儒也知道,这种成功是不太可能复刻的。 首先是环境,这座寨子四面都是山林,只有一条能够供三人并排过的小路。 其次寨子附近的暗哨被发现的早,及时的进行了清除。 最后是时间, 深夜,这些人都还在呼呼大睡,就算醒来了,想要恢复一般的作战能力,也需要时间。 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才能打出这样的战损比。 不然真要一百对三百,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想要没有损伤是不太可能的。 找到了铁虎寨储存钱财粮草的地方。 邓儒先是扫了一下,扫出了白银一千一百多两。 这毫无疑问是一笔大财,这支义军很显然工资很高,平常军功也不少,如果不是占据天时地利人和,邓儒必定是打不出这样的战损比的。 花了十一两,将老农们全部升级成了民兵。 这一战,三十二个民兵也能够进行升级。 邓儒花了九十六两分别升级了十六个轻甲矛士,和十六个轻甲弓手。 而后是原本十个轻甲矛士的升级。 虎符给出了三个升级路线。 大燕熟练矛士——九两银子。 大燕先登勇士——十两银子。 大燕轻甲枪骑兵——四十两银子。 “大燕先登勇士?新兵种啊?” 邓儒摸着下巴,喃喃着。 大燕先登勇士,顾名思义,应该是专门用于攻城的士兵。 当年的网络上流传着古代的三大军功,先登,斩将,夺旗。 先登就是攻城时第一批攻上城墙的部队。 毫无疑问是精锐中的精锐。 原本,在这些兵种中,邓儒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枪骑。 毕竟,谁能够拒绝重骑兵冲阵时的浩大声势? 但,邓儒看着先登勇士这四个字,他第一次在骑兵和其他兵种面前陷入了犹豫。 谁又能拒绝先登之功,斩将夺旗? 况且,他接下来还要去拔出义军,登上城墙,清除守军这件事,这些先登勇士们毫无疑问是专业对口。 就他了! 大燕先登勇士! 有些肉疼的花了一百两银子,将十个轻甲矛士全部升级成了大燕先登勇士。 由于此刻的城寨中早已没有了人,升级几乎是立刻见效。 一道华光在漆黑的夜里闪过。 面前原本的十个轻甲矛士瞬间变了模样。 他们身形高大,长得五大三粗。 头顶簪缨盔,脸戴链甲护面,着一身扎甲,肩膀上披着兽皮与扎甲结合的披膊,不管是防御力,还是舒适度,都要比平常的扎甲要高,其胸口配备一面护心镜,腰环虎皮扞腰,用以保护腰部和携带武器。 他们武器配置方面。 腰间两柄唐朝制式军刀,一柄重四斤的破甲锤子,背着三根标枪,用来投掷杀死远处来不及杀死的敌人,手上挂着一面小盾,用来抵挡城墙上的箭矢。 可以说,这样的配置,已经是这个时代精锐兵种之一了。 退,他们可以用小盾结阵,也可以用标枪充当长矛。 进,他们可以投射长矛,钉死敌人。 也可以手持唐刀砍杀没有甲胄,或者轻甲目标,哪怕一不小心砍坏了一把,他们也能立刻换上第二把继续劈砍。 若是遇上同样精锐的重甲目标,他们也可以额使用重达四斤左右,头重脚轻的破甲锤给予敌人近距离的震荡伤害。 可以说,除了骑术不够精湛,不能够充当骑兵外,在攻城战上,他们绝对是相当全能。 邓儒对于这十个大猛男是非常的满意。 接下来覆灭义军的战争中,他觉得,这些大猛男们,绝对能够起到奇效。 而对于接下来,轻甲弓手们的升级。 邓儒自然毫无意外的选择了全部升级成骑射手。 原因无他,骑射手能够携带的箭矢数量是绝对要比熟练弓手多的。 毕竟,有马匹帮助携带箭囊,而士兵一个人携带比起来,明显是第一个要多。 而至于准头? 我一通箭雨下来,我管你准头不准头的? 你的城墙和你的弓手一样可笑。 这又不是游戏,一箭射身上只能扣点血,射对位置了那就是一箭毙命。 这一通升级下来,邓儒的轻甲骑射手们,多了十八个。 花了七百二十两。 这给邓儒肉疼的。 还好之前没有选择升级成轻甲枪骑兵。 不然钱根本不够。 难怪当年名震天下的静塞军满编也才三千人。 这多了是真养不起啊。 而接下来,是重头戏。 最开始跟随他的,虎符招来的三个老兄弟之一。 如今,要升级了。 下一个升级路线,一百二十两银子。 名字叫,大燕冠军斥候。 五级兵,如果这虎符跟自己玩的骑砍一样的话,那这大燕冠军斥候,便是天底下,屈指可数的精锐之一。 冠军,什么是冠军? 勇冠三军。 武力值能够称得上勇冠三军,那确实算得上屈指可数的精锐。 而斥候,则是古代军中用来侦查敌军的士兵,这一类兵,一般是速度,机敏,眼力,都是军中最佳的士兵。 冠军斥候什么含金量,不必多说。 如果能够升到六级兵,估计便是天底下最精锐的一号兵了。 就是这玩意确实耗损银子。 升一个一百二十两, 什么概念? 他邓儒,全军上下,快三百号人,也才让秋缘给出了一个月一百两工资。 现在,升级一个大燕冠军斥候。 就要把他之前一个月的工资,还倒欠五分之一个月的工资扔里面。 属实是四脚吞金兽。 但,养不起也得养。 钱不用来养兵,难道用来交赔款么? 邓儒对此表示鄙夷。 一咬牙,升了。 一百二两银子就这么花了出去。 这一波升级,花了他整整一千零四十七两银子。 这如果不是有战利品在,谁敢这么造。 得亏他能以战养战,不然养不起。 将钱花了出去。 只见面前的老弟兄又变了模样。 手臂和腰背变得更加有力,身材也是更高大了些。 原本的铁制范阳笠变成了簪缨铁盔,铁盔下方延伸出一圈铁质,兽皮边的护脖。 将老弟兄的整个脑袋,除了一双眼睛外,都很好的防护起来。 没有面甲,可能是为了更好,更方便射箭瞄准,也有可能是单纯的,钱不够。 原本类似于背心的扎甲,则变成了类似于唐边军的一身甲胄,以两枚护心镜,兽皮边做衬,以扎甲为核心。 防御力极高。 他的弓也变了,弓弦紧绷的同时,却不给人一种轻轻一拉就能崩断的感觉。 很显然是一把劲弓。 他的腰间还挂着一把小弩,一手大小,腰间也为这把小弩配上了一袋小型箭袋。 或许是用来悄无声息射杀敌人,亦或者执行什么暗杀任务,或者单纯就是为了打人一个出其不意。 与先登勇士一样,老兄弟的腰间也悬挂着两把军刀,但看上去材质更好一些。 毕竟是一百二两银子。 而他的箭囊,也从马上的三袋,变成了五袋,身上的一袋变成了两袋。 箭囊中的箭也从三十支变成了四十支。 整整二百八十支箭。 最关键的是,每支箭,无论是材质,还是锋利程度,都要远远的胜过之前的箭矢。 最后,是马匹的变化,变得更加神俊,也披上了链甲马铠,但只有前半身有,不知道是为了减轻马儿负担还是单纯经费不够。 总而言之,这一笔钱,花的很值。 ps:我靠,这章写的真累,以前玩骑砍不觉得,现在设计华夏式的兵种和兵种树是真的烧脑子,又要查各种各样甲胄部位的名字,又要查他们的防护效果,还有各种武器装备,以及考虑升级之后会不会迈太大了,导致后面兵种不好升级,最关键的是,名字是真难想。 然后,我在番茄创了个群,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进来玩玩。 第48章 诱敌 现在,邓儒的军队拥有五级兵种,大燕冠军斥候一名。 四级兵种,大燕先登勇士十名,大燕轻甲骑射手三十名。 三级兵种,大燕轻甲矛士十六名,大燕轻甲弓手二十二名。 二级兵种,大燕民兵二十一名。 也就是说,现在邓儒的军队已经彻底没有老农民这种低级的战力。 最次,也是全副武装的民兵。 披甲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七十九。 已经算的上是一支精锐了。 若是再算上这些士兵们不惧生死,令行禁止的特性。 已经可以算作是精锐中的精锐了。 这都是他辛辛苦苦打下来的 家底啊。 真不容易啊。 从二十个老农民被十五个土匪吊打。 到现在一百人吊打半正规军的三百人义军。 不过,有一说一家底这个词,是不是出现的有点频繁了。 邓儒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太过珍惜。 毕竟,这些没有意识的兵招来就是打仗的,不打仗招他们干什么。 “就地休整一晚,明日继续出发。” 邓儒下达了命令。 这些士兵终究还是人的躯体,也是需要休息,需要进食的。 在地图上,至少还有四支义军等着他去剿灭。 这些,都是不能留活口的。 这秋缘,可真是够信任他的,把这么重的任务交给他。 如果自己的士兵不能够升级的话,估摸着早就疲惫不堪了。 信任他邓儒的能力也好,还是心中怀有异样心思也罢。 事已至此。 先睡觉。 邓儒伸了个懒腰,随意的挑了个房间走去。 此刻秋风萧瑟,天气凉爽,一天下来也没有多少不适。 邓儒将床角边上,两具赤裸的女尸搬出了房间。 这应该是铁虎军首领的房间,毕竟一般的兵丁,房间里没有这么高质量的美人。 哪怕死了,也能够看得出她们生前的精致。 将两具尸体搬出去,邓儒关上门,往床上一倒,便是呼呼大睡。 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太耗精气神。 又加上连夜行军,连夜征伐,邓儒的心弦此刻早已疲惫不堪,只想睡个好觉。 两眼一闭,便不知天昏地暗。 房间外,那些虎符招来的士兵,都是随意找个地方就地一睡,没邓儒这么娇气。 丝毫不在意地上是尸堆,是血水汇成的泥潭。 次日清晨,邓儒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 说起来,昨晚倒是,久违的做了个美梦。 梦到自己一统了天下,还娶了燕朝太后做老婆,,美女成群呐,那燕朝的皇帝还得喊他一声父皇。 不过很可惜,梦醒了。 整个房间空荡荡的,别说美人了,美人尸体倒是有两具,在门外躺着。 门外,亲兵们也睁开了眼睛。 开始等待邓儒的指令。 邓儒看着城寨内的尸体,还有那些财物。 想了想。 还是决定先行行军,至于尸体的掩埋,财物的托运,等明日让土匪们来做。 毕竟土匪们就是类似于辅兵的角色,就是干这些杂活的。 真正打硬仗还是得看自己手下这些亲兵。 唤来这些亲兵,下了山,开始向一个较近的义军营寨而去。 这片土地上,除了已经签了兵契的义军。 还有很多游荡的义军。 他们有的很强大,拥兵上千人,钱财堆积如山。 有的很弱小,甚至还不如一般的土匪。 而一般强大到一定程度的义军,是有资格成为城主的。 当然,前提是那个城已经没有主人了。 也就是说啊,秋缘给的这些名单,他们分开来不一定很强大。 但是合在一起,兵力至少两千人往上。 不然没有资格入主雁归城。 邓儒对此不做评价。 估摸着,秋缘不一定存在坐看狗咬狗,同归于尽的心思。 但她多半做了削弱他邓儒力量的心思。 一个已经下定决心弑父的女人,她的心,自然不可能百分百信任任何人。 所谓的她只能信任他邓儒了,只怕也是嗯半分真半分假。 这次事情结束,他必须要狠狠讹诈一波。 他得让这娘们知道,请神容易,他送神难。 行军一个半时辰,邓儒看到了目的地。 这个城寨了不得。 他就建立在一片开阔地带。 建在平原上,而不在山上。 看样子对自己的实力是非常自信。 光看那城墙,就跟之前的城寨不同。 这个城寨是由夯土打造的城墙。 城墙上光是弓手便有三十多名。 如果强行攻城的话,哪怕拥有了十个先登勇士,绝对能够在城墙上站住阵脚,但损失也不会小到哪里去。 这里是开阔地带。 周边是一片平原,和一条官道,其中平原半壁是石头滩,而石头滩边是溪流,看流速和清澈程度,应该没不过膝盖。 很适合骑兵战斗。 尤其适合骑射。 如果说,能够把城寨内的人忽悠出来的话。 那战损绝对能够少上很多。 其实把城寨里面的人忽悠出来也很简单。 要示敌以弱。 但不能太弱,太弱了傻子都知道怎么回事。 把三十一名骑兵藏在山林中。 还剩下六十九个兵。 可惜了,要是身上有银子的话,招点老农来充数也不错。 但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根据自己队伍的精锐程度,应该能够把那城寨中的士兵忽悠出来。 毕竟,自家可是有十个全甲精锐,先登勇士。 抛去三十一个骑射手外。 还有四十八个披甲士兵。 以及二十一个民兵。 这样的阵容,应该足以让城内人相信自己是率领全部人马来打他们的。 如果他们不信的话。 那邓儒就只能够采取强攻了。 损伤大点就大点。 练兵就是拿来用的,不用,难道摆在家里好看么? 心中拿定主意,邓儒便让三十一名骑射手隐入山林中。 再让剩下的士兵散开阵型一窝蜂的冲出去,但是同时这些士兵的站位要保证城寨的箭矢尽可能少的杀伤。 邓儒散开阵型的目的,就是让对面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世家大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来刷功绩。 正规军,加一窝蜂的指挥。 这样配置,也是义军们刷战绩最好的配置。 邓儒觉得,这些人,不会不心动。 当然了,也不排除他们会害怕这背后可能存在的贵族而不敢轻举妄动。 但邓儒觉得,这些无主的义军,个个都是嗯凶狠之辈。 他们一般都会带着赌徒心理。 毕竟贵族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 只是面对国君的时候,他们才是铁板一块。 杀了一伙贵族,完全可以作为投靠另一伙贵族的投名状。 第49章 野战 随着士兵们向着城寨的逼近。 那些城墙上的弓手们纷纷开始拉弓搭箭。 “下面的部队,你们再靠近一步,我们便要放箭了!” 为首的一个弓手说道。 “那你便放!” 邓儒站在两个民兵的木盾保护下,大声道。 “狂妄!” 那为首的弓手,似乎也是这个义军的首领。 他拉弓搭箭,瞄准了邓儒。 一箭射出,直直冲向邓儒的面门。 但很可惜,被民兵的两面木盾挡了下来。 “” 城墙上,那义军首领看着自己的箭矢插在邓儒身边两个护卫的盾牌上。 就刚刚这一箭,他就能够看出来,对面的那个人,不属于什么沙场老将,或者什么天才少年将军。 至少,反应就不对。 作为一个正常的沙场老将,在他仅仅只有一支箭矢的情况下,早就能够偏头躲过去。 再不济,也会穿戴整齐,铁盔,铁甲这些必然是要安排上。 而邓儒,却是直直的挨了他这一箭,若不是有护卫相护,这一箭便已经让其命丧黄泉。 不知道是胆大心细,还是初出茅庐。 这义军首领认为是后者。 为什么? 面相太年轻了,胆大心细,一般至少得三十岁久经沙场,才能这般从容。 同时与身边的士兵要长久磨合,建立信任。 相信士兵有能力第一时间举盾挡下箭矢。 而这,不可能是城下这么个贵族公子哥能有的。 “杀出去。” 首领一咬牙,做了一个违背额,大胆的决定。 他要杀出去,生擒这个不知天高地厚,以为仗着一批披甲士兵就能胡作非为的公子哥。 他当披甲的士兵是什么? 天神吗? 在这平原地区,拥有人数优势的他,是不怕占据精锐优势的正规军的。 只要生擒了这家伙,那些甲胄,利刃,弓箭,以及那些高大的兵士,就都是他的了。 到时候再拷问出这家伙属于哪个贵族,他用这家伙的人头去对立的家族投靠。 这是一笔风险不大的赌博。 很快,那城寨的城门开了。 从里面一窝蜂的杀出来,乌泱泱的,差不多六百号人。 其中甚至还有五名骑马的士兵,他们高举着长刀向着邓儒冲来。 “秋缘啊秋缘,你可真是害苦了朕啊。” 邓儒一时间也有一点麻瓜。 但很快,他嘴角咧开一抹笑,这义军首领这么快就出城,也不枉费他亲自出来,寸甲不着,将性命托付在两个民兵手上,亲自来当这个诱饵。 一百对六百。 优势在我!怂什么,不带怂的! “圆阵!” 邓儒一声令下,十名先登勇士装备最是精锐,面朝敌军冲来的方向举盾严阵以待。 二十一名民兵举着盾牌将邓儒和十名矛士,弓手们死死护在身后。 看着那些士兵越冲越近,直到冲进百米范围内,邓儒才开始下令将这些人射杀。 二十二名弓手拉弓,十六名矛士和十名先登勇士们拔出自己的标枪。 箭雨,标枪,如同暴雨击打鲜花一般,狠狠的向着人群落下。 这一波箭雨标枪,瞬间就带走义军密集阵型三十多条人命。 那义军首领见状,当即让士兵将阵型散开。 毕竟面对箭雨,在没有盾牌的情况下,松散的阵型伤亡要小一些。 六百来号人散开来,更是给人一种铺天盖地的感觉。 如果邓儒这边的士兵是七十个普通精锐的话,说不定早就不会顾及他这个统帅,直接跑路了。 但好在,他的士兵都是没有意识,没有恐惧的精锐。 他们能够做到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稳定的拉弓搭箭,投掷标枪。 矛士的标枪不准,但是那十个先登勇士的标枪,基本上每一次投掷,都能干死一个敌人。 甚至还把敌方一个骑马的士兵给干了下来。 等到敌军冲到近前,将邓儒的军阵团团围住时,他们已经损失了近一百号人。 至于说他们为什么还没有士气崩溃而撤退,自然是因为他们认为,凭借自己的人数优势,只要能够冲到阵前,就能过瞬间把邓儒所布的这个荒唐可笑的圆阵淹没。 哪怕此刻邓儒的军队并没有死一个人。 他们也自信的认为凭借近乎十倍的人数差距,能够轻松吃下这股不知天高地厚的精锐。 见这些士兵冲到了阵前,为首的十个先登勇士直接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开始疯狂劈砍。 十六名矛士开始发力。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密集的敌人,阵内的弓手甚至不用特意瞄准,只需要避着点自己人,就能一箭取人性命。 阵外的民兵阵线非常稳定,甚至十个先登勇士还隐隐有冲出包围的趋势,但为了阵型稳固,邓儒并未让他们冲杀出去。 见敌人已经对自己形成了包围圈,收缩了阵型,紧密的将自己的阵型围住。 邓儒当即便向藏在山林中的骑射手们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三十一名骑射手从密林间纵马而出,马蹄声在密林间响起,激出无数飞鸟,只见他们高坐马背之上,拉弓搭箭,神武不凡,三十一支箭矢射出,瞬间夺走了三十一名敌人的性命。 这不是因为骑射手们瞄的准,只是单纯的因为这些敌人的阵线太过紧密,又出来的匆忙,似乎他们觉得六百人吃下七十人,在还有五名骑兵的情况下,优势在他们。 因此,他们连盾牌都没有携带,便冲了出来,现在只能成为骑射手们的活靶子。 邓儒的那名冠军斥候拉弓的速度要明显比其他三十名骑射手快上许多,在其他骑射手还在取箭之时,他已经射出了第二支箭矢,准确无误的夺走了一个敌人的性命。 在骑射手们的游走射击下,外围的敌人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当他们纵马游走到城门处时,六名骑射手翻身下马,将打开的城门彻底关闭。 关上城门后,六名骑射手再次翻身上马,继续对敌人的军阵进行游走射击。 很显然,邓儒不打算放任何一个人逃进城中。 他打算用野战彻底解决掉这些敌人。 第50章 我服了 随着骑射手们的发力,这些围困的士兵也渐渐的军心开始了动摇。 再不动摇也没办法了,他们已经死了快三百人了。 将近一半的人。 而被他们包围的盾阵却好似磐石一般坚不可摧。 尤其是那十个身披重甲的家伙,他们一刀砍在这些大铁疙瘩们的盔甲上,那跟无伤没区别啊。 而伴随着那些重甲士兵冷冽眼神一同落下的刀刃却能够每一刀都精确的要了他们的命。 可以说,邓儒这边的阵线之所以能够在近十倍的兵力差距下稳住。 弓手和这十个先登勇士们,功不可没。 渐渐的开始有士兵溃逃了。 随着一个士兵的溃逃,带动着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逃命。 不多时,便演变成了一场大溃败。 他们丢下了三百多具尸体,而邓儒这边,仅仅只是死了三个民兵。 嗯,就算这样,邓儒也是心疼的。 整整三个民兵啊。 想当年,他从土匪中发家,也就靠三个民兵。 现在他们死了。 哦,虽然不是当初那三个民兵。 当初那三个已经变成骑射手了。 也就当初三个老兄弟运气好,赶上了升级,升得快。 若是这三个老兄弟,是真的伴随着自己起家的三个活生生的老兄弟。 只怕,早就死在了他发家路上哪一场战争中。 难怪,自古以来开国皇帝都是孤独的。 所谓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实在是幸运不过,只有盛世王朝,战事稀少才有可能。 现实情况只怕大多是,十五从军征,十六便魂归。 见那些人开始忙着逃窜,邓儒也并未急着去追杀。 毕竟他能够坚守到现在,精锐度其实起到的作用没有阵型大。 若是现在散掉阵型,困兽犹斗的敌人只怕会瞬间调转方向,再次冲来。 得等到了一定距离,才能散开阵型去追杀。 而在这之前,让弓手们用弓箭给予追杀。 这一通之下,便又死了数十人。 等到他们跑开了一定的距离,邓儒这才让士兵们散开阵型前去追杀。 当邓儒看到那十个先登勇士,一马当先,跑得飞快,甚至几乎要与队伍脱节时。 他不由得有些震惊。 那先登勇士身上的甲,少说四五十斤。 还有那么多的装备,还经历了一场大战。 就算这样,都能够跑这么快。 这身体素质。 不愧是单挑王啊。 这还只是四级兵。 不知道到了五级兵,那会不会变成单挑王中王。 让士兵们前去追杀了一阵,骑射手们也拔出刀来,仗着战马的优势在敌军阵中来回冲撞,践踏,劈砍。 真就是个骑马与砍杀。 一场战斗终于结束。 大部分的敌人已经抱头蹲下。 此时的他们还剩七十个人。 六百对一百,被打得只剩七十个。 可以说是 一点都不会玩。 这场战斗邓儒总结了一下。 他胆子大是一点。 最重要的是对面的指挥太菜,太过急功近利。 连盾,弓这些都不带,就想着带六百来人就能够生擒他邓儒。 那他不死谁死。 他但凡带个十几面盾,都不至于差点被邓儒削零蛋。 毕竟这场战斗下来,弓手们杀伤甚多。 基本上全部弓手都能够进行一波升级。 就是 银子怕是有点吃不消。 整整八百八十两银子啊。 这谁受得了。 希望这个山寨里面能够跟上一个铁虎寨一样,至少有个千两银子。 不然还真吃不消。 至于其他的升级,好消息,先登勇士们战功卓着,都可以升级了。 坏消息,不知道银子够不够。 看了眼这些俘虏。 邓儒便没有选择全杀了。 作为一支无主的义军。 说好听点,是义军。 说难听点,那就是匪。 只不过是占山为王,更加强大的匪。 而作为有主的义军,所拥有的剿匪权中,所谓的匪,就包括这些无主的义军。 所以,面对这些,倒是不用考虑杀人灭口。 自己剿灭他们,是天经地义。 “跟我混,或者,死。” 邓儒将刀架在那义军首领的脖子上,语气冷冽的说道。 “” 义军首领咽了口唾沫。 “小子李荣,携李家庄义军,誓死跟随大人!” 义军首领跪在地上,将脑袋死死的抵着。 “李荣?李家庄?” 邓儒一时间有些懵。 一般义军那都是给自己取个牛逼轰轰的名字。 比如说啊,血鹰啊,铁虎啊等等。 一听就知道是山匪头头转行来的。 李家庄,这怎么听都像是正规军。 不过 这李荣不会跟大唐李家有什么关系? 应该没有,毕竟李唐王朝是关陇地区起家的。 而这李家庄,是在越国境内。 越国跟关陇地区隔了十万八千里了。 “诶,大人有所不知,我们是从秦地搬迁来这里的,原本都是良民,但自从秦亡后,原本的秦地被魏韩赵三国瓜分,现在三国年年战争,我们不得以整个庄子都拿起武器,举庄搬迁来了越国。” 李荣见邓儒似乎对他李家庄义军的番号有些疑惑,便当即解释起来。 “哦,原来如此,从秦地来的。” 邓儒有些了然。 等等,秦地? 那就是秦国的土地咯?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战国时期的秦国土地,跟陇西挺近的? 这该不会真是当年的李唐皇室那一支? 不过 就算是也没用,他来了这个世界,那他就要尝试去登那个九五之位。 至于原本这个时代的皇室? 嗐,异世界的前朝余孽,说什么胡话呢。 朕就是天命正统啊。 什么?你说你有传国玉玺? 来你看着我节制天下兵马的虎符,再告诉我谁是天下正统? 天子!兵强马壮为之! “不错,从现在开始,你便跟着我汉军混。” 邓儒拍了拍李荣的肩膀,而后便向着李家庄的城寨走去。 小弟是收了,但这不代表他不拿钱了。 小弟也得交保护费。 “是,大哥!” 李荣啪的跪在地上,不敢有丝毫异心。 六百人打一百人都没拿下来,还能有个什么异心。 对面就死了三个,自己这边死了五百多个。 这哪里还敢有异心啊。 那是一点都不敢有。 输得心服口服的。 李荣只是没有想到,居然真的有这样的年轻将军,带兵不一定有多少年,能跟士兵有这么默契的信任。 输的不冤啊他。 第51章 老兵带你捡肥皂 让李荣带路去李家庄的仓库。 邓儒用虎符扫了一下银子。 李家庄的银子没有铁虎寨多。 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没有找雇主,也就没有工资的缘故。 一个庄子才六百两银子。 六百号人,不知道囤了多久,才囤了这六百两。 这钱,还真难挣钱。 邓儒想了想,决定部队上限全部补上。 他这些天分发粮食,剿匪,剿义军,名声提升了很多。 他现在能够带二百个兵。 花了一百零三两银子,补上了死掉的三个民兵的空缺,和多出来的一百个位置。 邓儒有些懵的。 按理说,自己最近哪怕天天剿匪,还利给民,积攒的声望,一百七十个位置顶天了。 现在居然有两百个带兵上限。 这好像不太对? 邓儒想了想,不去纠结这些,反正能够多带兵,那是好逝。 不用太计较。 花了一百零三两银子后,李家庄的银子便只剩下了五百来两。 弓兵们现在全部都能升级成骑射手。 但是,银子不够。 轻甲矛士们现在也都能够升级。 还有十八名民兵也都能够进行升级。 一些骑射手也能够进行升级。 但是,目前资金比较紧张。 所以,邓儒决定,先将那十六名矛士,升级成先登勇士。 先登勇士的能力,邓儒已经见识到了。 军阵还不是先登勇士发挥的地方。 他们真正发挥的地方,是攻城略地。 这么一个全副武装的大铁疙瘩登上了城墙。 在狭小的城墙下,基本上全无敌手。 这玩意,多搞点,拥有自己的城了,不管是攻城掠地也好,还是自立为王也好。 这玩意绝对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花了一百六十两银子,邓儒将十六名矛士升级成了大燕先登勇士。 现在,他队伍中有了二十六个大铁疙瘩。 而后,又花了五十四两银子,将十八名民兵升级成了大燕轻甲弓手。 至于为什么不是大燕矛士。 主要还是考虑目前阵容搭配的问题。 弓手还是少了点。 现在手底下二百号人,至少要一百号弓手,才能算合格。 在邓儒的预想中,这是一支全骑兵的精锐铁骑。 其中至少一百五十个骑射手。 骑射手这玩意在古代战场上,注意避着点铁蒺藜和拒马,那简直就是无赖一样的存在。 想打想留,全由骑射手一方决定。 你哪怕龟缩在阵里,骑射手也能够用箭矢抛射,扰得你烦不胜烦。 如果不是见识到了先登勇士的作用,邓儒是打算弄一大半骑射手的。 将这些升级完成便只剩下了十个先登勇士的升级。 这十个先登勇士的下一级别,名字叫大燕先登斩马冠军。 不提冠军二字。 单单提斩马二字,便能够感受到一股震天的杀气扑面而来。 当年大唐曾经这么形容一位无双战将。 当嗣业刀者,人马俱碎。 斩马冠军,不说跟当年的李嗣业一个级别,那至少,一刀下去人马俱碎,应该能做到? 不然他凭什么叫斩马冠军? 不过这么猛的称呼,也是有代价的。 升级他们,需要三十两银子。 一个步兵,硬生生的逼近了骑兵的价格。 足以见得他们的勇猛。 邓儒没有犹豫,又花了三百两银子,将十个先登勇士们升级成了大燕先登斩马冠军。 这时,虎符提醒他,有一支兵种树走到了极点,已经升无可升了。 虎符此刻开启了一个功能。 叫老兵带你捡肥皂。 额 这其实是邓儒恶搞的名字。 这个新功能是,顶级的兵种可以帮忙训练低级的兵种。 也就是说,原本必须要参加战斗,杀敌,才能够获得的经验值。 现在只要在军队中,就能够获得了。 是每天结算一次。 队伍里的顶级兵种越多,每天能够获得的经验就越多。 这也就代表着。 邓儒得考虑一下,多搞一些先登勇士了。 毕竟勇士的性价比很高,一旦升级为顶级兵种,就能够给他的部队带来更多的加成。 整理好虎符,邓儒带着人走了出去。 “你给我拿五十面盾,五十三根长矛,能做到么?” 邓儒看向李荣问道。 刚招了一百零三个新的农民。 农民本身的装备太烂了。 一杆镰刀连土匪都打不过。 而现在他原本的盾阵核心,老民兵们已经升级了。 而二十六个先登勇士,也很显然已经远远不够在阵线上使用。 所以,需要老农民们暂时充当盾兵和矛士。 “大哥说笑了,区区五十盾,五十三根矛,我李家庄还是能够做到的。” 李荣低头哈腰道。 “嗯,你李家庄的银子,我拿走了,你若是对故土没有什么怀念之情,就让你的人,搬迁到,这个位置。” 邓儒说着,拿出秋缘给的地图,在血鹰寨的位置指道。 “大哥放心,我的东西,就是您的东西,您拿自家的东西,不用跟咱说,搬迁这事,咱兄弟们也不会不同意。” 李荣此刻已经算是打心底里认同邓儒这个老大了。 他也想通了。 能够一百打六百的不稀奇。 但是一百打六百,差一点就削了零蛋的。 那绝对是绝世的将才种子。 跟着这样的老大。 只要机灵点,贴心点,起步就是封侯拜相。 所以,李荣的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 邓儒说什么,那他就做什么,绝对不违背一星半点。 抱好了这个大腿,说不定他李家也能够当个爵。 “嗯,去准备。” 邓儒看着李荣的神情,怎么说,他能够从李荣的神情和表情察觉到一些东西。 比如说,这家伙好像有点疑似迪化了。 迪化好,迪化的手下忠心。 好不好用的另说,主要是忠心。 忠心就好。 花了一刻钟左右,李荣拉来了三辆驴车,驴车上堆满了盾牌和邓儒所要求的长矛。 “老大,东西都在这了,您要不要查看一下?” 李荣指着三辆驴车道。 “不必,我从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邓儒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兵将这三辆驴车赶走。 “老大好气魄,小子佩服!” 听到邓儒这番话,李荣更加确信自己跟了一个能够成事的老大。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听上去只是简简单单的八个字。 可要做到又谈何容易。 除非开了上帝视角和读心术,不然根本难以做到这一点。 可见自己跟的这位老大, 很不一般呐。 邓儒没有理会李荣的迪化之路,他带着亲兵们离开了李家庄。 不过,还拖着三辆驴车。 等到渐渐的远离了李家庄的视线,邓儒的军队再次变了样子。 乌泱泱的多了一百零三号人。 在邓儒的指挥下,分别拿上了属于他们的大盾和长矛。 李荣没有辜负邓儒的信任。 并没有在军备这件事上动什么手脚。 给的盾和长矛都是质量很不错的长矛。 尤其是长矛的长度,能够躺两个曹操。 也就是三米多。 而后十名先登勇士,也在一阵华光过后,变成了大燕先登斩马冠军。 他们的头盔变了模样,变成了类似于步人甲的那种一体式铁盔,一缕红缨簪在盔顶,象征着敌我。 铁盔下悬挂着甲片缝制的护脖。 平常时可以将护脖悬挂在头盔边上,打仗时可以瞬间将其解下来,提供很好的防护。 而他们的脸上,也戴上了一面较为滑稽的铁面具,只留着两个保留视线的孔洞和鼻子呼气的孔洞。 除此之外,他们的脖子,手臂上也增添了一层锁子甲来加固防御。 手上还穿戴上了兽皮手套。 身上的甲胄也变成了类似于宋代的步人甲,胸前依然镶嵌着两面护心镜。 腰间有环着兽皮扞腰,以及一颗虎首兽吞,似乎是为了装饰,亦或者,加强一下腰间的防御。 他们的体型更加的高大,一眼望过去,几乎已经快要达到了两米的身高。 体重看上去,至少二百斤起步。 这要是加上那一身武装到牙齿的甲胄,不知道什么样的马能够承受得住。 难怪,他们只是步兵。 这一身铁疙瘩,什么马坐上去那都得死啊。 而他们的武器装备,则是放弃了原本的小盾,换上了一杆类似于关刀,朴刀的大刀。 似乎是,传说中战无不胜的大唐陌刀。 杆子长度相当于一个始皇帝。 也就是一米九。 再加上五十厘米长的刀身。 这一刀下去,难怪能够号称斩马。 这一杆陌刀所用的材质,看上去应该都是顶尖的材料,没有一点的廉价感。 总而言之,值! 而除了这一柄人马俱碎的陌刀之外,他们的腰间悬挂着三柄制式军刀,以及两柄战锤。 还有原本的三把标枪变成了六把。 腰间还别着一把手弩,和两袋小型箭袋。 每袋箭袋里有二十支小箭。 可谓是舍弃了小盾的防御后,将输出贯彻到了极致。 至于说,他们没盾了,怎么面对飞来的箭矢? 且不说就这一身甲胄,大部分箭矢连穿透都做不到。 就算能穿透,邓儒的军队里也不是只有这一支兵种。 其他兵种还是可以作为炮灰,用来掩护斩马冠军和先登勇士破阵。 并不用担心太多。 第52章 毁灭你,与你何干 带着全新的军队前去征讨下一支义军。 现在秋缘地图上标注的义军已经只剩下了三支。 剿灭了这三支义军后。 基本上就可以去跟秋缘复命去了。 那时候,他一定要狠狠的敲诈这娘们一笔。 让他打仗,连敌军基本信息都不说。 抱的什么心思? 如果只是抱的削弱势力的心思,那他邓儒可以看在曾经救命之恩的份上,不计较。 敲一笔银子就完事。 若是抱着让他邓儒和这些义军一起同归于尽的心思。 那他可得让这娘们付出点代价。 救命之恩也不能让他去死啊。 说实话,如果不是有救命之恩在,从这娘们不告诉他敌人信息的那一刻,他就准备给人砍了。 再次开始行军,到达下一处义军城寨。 这次的义军城寨比较小。 依然是熟悉的山林。 越国的地界应该是在,现代江苏往下的位置。 毕竟,吴国位于越国的北面。 而孙权所在的位置就是江苏一带。 孙权为什么会被称为东吴鼠辈,自然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地方,是曾经吴国所在的封地。 而这一带地方,山脉其实算不上特别多。 距离华北平原都不算远了。 雁归城应该属于临近平原和山林地带的交汇处。 邓儒有幸去观察过雁归城的四面八方,一面是山林重重,一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 也就是说,雁归城应该属于越吴的交界处? 邓儒也不是很懂,他地理挺渣的。 而秋缘给他标记的这些义军所在,大部分都是在山林地带。 来到新的义军城寨下。 在报了一番姓名后,邓儒开始指挥众多士兵攻城。 这波义军看得出来非常的怕死,他们的城墙足有三米高。 这时候,就需要用到梯子。 老农们举着长枪和大盾,掩护着身后的战友们抵达城墙下。 还有一部分老农举着盾掩护弓手阵地。 邓儒这边足足七十一名弓手。 光弓手数量,就碾压对面。 对面才十个。 但这也更让邓儒感到有些遗憾。 越弱的义军,财力定然不太行。 更何况,这还是一支野军。 没有雇主,就没有固定的收入。 吃喝拉撒,都要自己出钱解决。 这样的军队,存不下多少钱。 但看在经验值的份上,邓儒还是在指挥着士兵们进行攻城。 让士兵们举着五架木梯子来到城寨下面等候。 弓手们开始发力清除城墙后面的目标。 邓儒望着那山寨简陋的木门。 又看了眼自家斩马冠军们那明晃晃的陌刀 一时间,他觉得,比起蚁附攀爬。 似乎 直接把城门劈开,损伤会更低? 邓儒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于是,一边下令上弓手压制城墙上的弓手,一边让十名陌刀队移动到那破旧的木城门前。 十个身高近两米的重甲壮汉铆足了劲,高高举起手中的陌刀,一齐向着城门劈去。 砰的一声。 城门瞬间就被劈开。 露出了里面畅通无阻的道路。 这城寨的城门还是太简陋,如果换了雁归城的城门,别说十个陌刀壮汉。 就是一百个,也很难劈开。 见劈开了城门,邓儒立刻下令让前面的士兵向两旁分撤。 城墙上的弓手已经被邓儒这边的弓手们压制死了。 嗯,是物理意义上的压制死了。 莫得一个活口。 城门大开,邓儒让自己这边的弓手将弓的角度下调,对准破开的城门后,还一脸懵逼的敌军。 嗖的一声。 一支箭矢直直插入对方士兵的头颅。 七十多名弓手,箭矢一根接着一根,如同暴雨般不断的击打着地方士兵的身体,盾牌,以及他们的心弦。 他们的士气也随着弓手们的箭矢一步步走向冰点。 那城寨内的义军首领见自家的士兵士气已经快要支撑不住。 他当即拔出腰间的长刀道:“将士们,如今我们已无退路,杀!” 说随着他一声令下,那些士兵们开始冲出城寨。 乌泱泱的,两百多号人。 原本是有三百来号的。 箭矢射死了一批。 等到他们冲出城门时,迎接他们的不是军队的混战。 而是十把明晃晃的陌刀从城门两边狠狠落下,将他们的人连同盾牌一起劈成了两半。 连人带盾劈成两半的威慑力是很大的。 一时间,所有敌军都懵了。 他们有没有看错? 人! 活生生的人! 连带着他的盾牌和皮甲一起被劈成了两半? 这还打鸡毛啊? 投了将军。 此刻,他们也看清了周围那明晃晃的二十来个铁疙瘩。 想不看清的都难。 那二十来个铁疙瘩,在太阳的照耀下,耀眼得好像太阳亲封的骑士一样。 “大大人,我们投降!” 一群敌军啪的跪在地上,没有丝毫的犹豫。 邓儒皱着眉头看着那些敌军。 “我不需要这么多俘虏。” 邓儒说罢,两边的先登勇士和斩马冠军们再次挥舞起了他们的屠刀。 两旁的农民也开始用长枪将人捅杀。 俘虏太多了不好管理。 经验值也不够。 “我们与阁下素不相识,阁下当真要赶尽杀绝?” 那义军首领有些悲怆的质问道。 邓儒被问得有那么一瞬间愣神。 是啊,他什么时候开始,从素不相识的人,都要赶尽杀绝了? 但也只是一瞬罢了,在这个世道,不赶紧用赶尽杀绝把兵练起来,换来的只能是别人,异族的斩尽杀绝。 而他们的斩尽杀绝,可不讲道理。 邓儒看了眼那义军首领,只是用一句三体的经典台词淡淡回道:“毁灭你,与你何干?” “” 那义军首领听到这句话,仿佛被抽走了全部的精气神。 颓然的跪倒在地上。 他不理解,为什么自己只是在这里占山为王。 想着重新做个土匪,打打秋风,不参与外界争斗。 怎么就,招惹了这么一群人。 那些大铁罐子,甚至要比附近城池中最精锐的士兵装备更加精良。 那些军队的训练有素,根本不是他的这些乌合之众一般的手下能够抵挡的。 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当真不能饶我们一命么?” 那义军首领不死心的问道。 邓儒依然摇头,他看了眼战局。 这些义军已经被杀得只剩下六十人。 可以考虑收编了。 “可以,投降或者,继续厮杀。” 邓儒的话语听在他们的耳中好似天籁一般。 那些幸存的士兵们早已丧失了斗志,将手中的刀往地上一扔,纳头便拜。 那义军首领听到邓儒松口,整个人松了口气,趴在了地上。 用尽他毕生的力气道。 “我们,愿降。” 第53章 连下三城 俘虏了这批人,邓儒进行了一番老流程。 找了一下这支义军存放财宝的地方。 用虎符扫了一下。 整整九百多两的银子。 这是超过邓儒想象的富。 毕竟,这种没有雇主的义军,理论上是不可能攒下这么多钱的。 要知道李家庄六百号人,也才攒了那么几百两银子。 而这支义军,不过三百来号人,却拥有将近一千两银子。 这可真是 出乎意料。 拥有了这九百两银子,之前那二十二个弓手都能升级成骑射手。 没有犹豫,花八百八十两,将二十二个弓手全部升级成了骑射手。 这一战下来,还有很多士兵能够进行升级。 但是,钱目前来说,有点紧张。 邓儒目前决定用剩下的五十二两银子,将五十二个农民升级成民兵。 至于其他的,打下接下来的两个寨子再说。 升完兵种。 依然是老流程,让这个义军的首领带着他们的人和粮食财物去血鹰寨。 不过此刻征伐了许久,已经过了正午。 邓儒打算先吃顿饭再继续征伐。 用这座义军寨中的粮食做了顿饭,邓儒与一众亲兵用过饭,休整了一刻钟后,便继续踏上了征伐的道路。 说起来,他也算是,一天之内连下四城了。 嗯,还有两座没有拿下,但估摸着只要不超过李家庄,那都是轻轻松松的。 虽然这些城只是比村庄强上一些的城寨。 但多少,那也算是半个城了。 跟影视剧里面那些影楼里面的道具城差不多。 甚至还不如道具城。 但那也是城。 毋庸置疑,他邓某军事天才。 嗯,毋庸置疑。 邓儒骑在马上,在心中自夸了一阵。 带着休整好的亲兵继续前往下一座城寨。 再下两座城寨,秋缘给的地图上标注的义军便都彻底剿灭了。 他这边算是仁至义尽了的。 就是不知道秋缘那边,有没有能力熬得过弑父后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和后果。 但那,跟他没有关系。 哪怕雁归城被越国其他贵族给攻破了,他也无非就是换个地方当雇佣兵而已。 什么? 你说要死战才能够算得上忠诚? 不是,一个月一百两,你谈鸡毛忠诚。 一个人一个月一百两,那他邓儒肯定忠诚。 但他手下几百号人,一个月一百两。 分下来一个人一两都分不到,忠个屁,剿灭完义军,再临阵放上三四箭,也算对得起秋小姐当初的救命之恩了。 来到下一个城寨处。 看着城寨上熙熙攘攘的人,邓儒这次决定不再弄什么攻略了。 他飘了,他打算强攻一次。 在报了姓名,大致清楚敌军人数后,邓儒立刻让自己的弓手们放箭。 箭矢铺天盖地的向着城寨抛射而去。 已经是大半骑射手的弓手方阵,抛射箭矢的速度要远远比以往快上了五分之一左右。 毕竟弓手到骑射手的升级主要是在马匹,装备,箭矢数量,以及马术这些地方体现。 弓箭的速度能够快上五分之一,已经是不错了。 城墙上的弓箭手们被压的抬不起头来。 邓儒自己的民兵顶着盾,架着梯子,向着城寨飞奔。 将梯子稳稳的靠在城墙,民兵们举盾掩护着先登勇士们蚁附登城。 先登勇士后面跟着的,是背着六杆标枪和一把大陌刀的斩马冠军们。 邓儒今天就要挑战一下,看看这些顶级的大铁罐子们,到底能够单挑多少人。 大铁罐子们很快登上了城墙,他们迅速向着对方靠拢,将路上遇见的敌人毫不留情的斩杀。 先登勇士和斩马冠军们迅速汇合,摆开阵型。 他们开始向着城墙下的敌军投掷标枪。 敌人的弓手都在城墙上。 现在已经被勇士们绞杀了。 剩下的都是一些持刀和盾,或者长矛的士兵。 在先登勇士和斩马冠军们的标枪下,他们的盾牌好似纸糊的一般。 尤其是斩马冠军们的标枪。 那一枪下去,好像导弹似的,一枪下去,盾牌连着人一起扎死。 而且城墙外的邓儒也没有闲着,指挥着弓手将箭矢抛射到城寨后的敌军阵营。 邓儒根据之前报出姓名后,所加的部队上限推算,这个城寨应该是有四百到五百人左右。 很多。 若是早上,他还需要去勾引一下,尝试着把人唤出来。 但是此时的他,也已经是今非昔比。 区区五百人。 不过土鸡瓦狗。 这五百多人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斩马冠军们的发挥很牛。 他们的力气似乎比当初的蛮牛还要强上一倍。 一刀下去,别管是带盾牌的盾兵,还是没有盾牌的刀兵,或者矛兵。 那都是一刀死。 不会出第二刀。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们在入阵劈砍之前,还会先用手弩消耗敌军一波。 直到敌军冲到近前,才在先登勇士们的掩护下,换上陌刀继续劈砍。 随着先登勇士们站稳脚跟,邓儒让民兵和农民们也开始借助楼梯攀上城墙,给先登勇士们进行掩护。 随着邓儒这边的士兵登上城墙的人数越来越多,敌军的损伤渐渐被扩大了。 邓儒这边,随着最后一个老农登上城墙,用他们的长矛给予助力后。 邓儒开始让弓手们也进行登楼,占据制高点,开始进行居高临下的射箭。 随着邓儒的军队彻底占据城墙。 那些城内的敌军已经只剩下了两百号人。 也已经是斗志全无,四下逃窜。 但在邓儒的精锐士兵面前。 逃跑,显然是毫无作用的。 邓儒现在的弓手们占据着制高点,俯瞰整个城寨。 基本上只要不躲入房子中,都逃不过被箭矢射杀的命运。 哪怕躲入了房间中,也会被先登勇士,斩马冠军,亦或者两个民兵两个农民的组合破门追杀。 在将人数控制到一百以下后。 邓儒再次喊出了那句经典的话。 投降不杀。 那些逃窜的士兵们听到了这句话后,才从躲着的房间中走了出来,将刀,矛一扔,跪在了地上,等待着邓儒的处置。 他们的首领已经在先前先登勇士们蚁附登城时便死了。 此刻的他们,组织不起有效的反抗,也不想组织反抗。 面对这些恐怖的大铁疙瘩,他们根本毫无胜算。 他们此刻只想赶紧跪下来,求的一条性命在。 ps:昨天晚上有兄弟跟我说记不清兵种树,我把目前暂定的大燕兵种树放在这,以后有可能会改,有可能不会,暂时是这个。 第54章 拥有了资格 进入城寨内,将里面的五百两银子一扫而空。 老实说,邓儒有点嫌弃。 五百多人的义军,才五百两银子。 够谁花的? 啊? 让隔壁老外看见还以为我们花不起银子呢! 真的是。 当然,虽然嫌弃,但邓儒也没有说就不用了。 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五百两已经很多了。 虽然最近剿的义军军寨那都是五百两起步。 让他对钱都有点失去概念了。 这真是个吞金大户。 很快,邓儒根据目前的需求,用五十一两银子,升级了五十一个老农民。 而后,又花了一百五十六两银子。 将五十二个民兵,分别升级成了二十六名轻甲弓手,和二十六名轻甲矛士。 这一下子,便是花掉二百零七两银子。 还剩三百两银子。 邓儒打算将十六名先登勇士,升级十个。 这一下,便是花去了三百两银子。 真的,如果不是可以以战养战的话,那真是多少银子,都不够分的。 现在,他的军队中。 有顶级兵种,大燕先登斩马冠军二十名。 勉强算是顶级的大燕冠军斥候一名。 四级兵种,大燕轻甲骑射手五十二名。 大燕先登勇士,六名。 三级兵种,大燕轻甲矛士,二十六。 大燕轻甲弓手,四十四。 以及,盾阵核心兵种,二级兵种,大燕乡勇民兵,五十一个。 拢共二百人。 这一战有斩马冠军和先登勇士当前锋,压根没死人。 就是有些斩马冠军和先登勇士的甲上插的箭比较多 像铁做的刺猬。 也幸亏这些义军的箭矢和弓不太给力,不然多半是要折上一两名的。 就邓儒现在这一支军队,放到任意一个万人战场上,只要是势均力敌的战场,或者一方稍弱的战场。 他的军队加进去,能够立刻扭转颓势。 现在邓儒的这支军队,已经初步的拥有了搅动天下风云的资格。 当然了,仅仅只是资格。 若想左右天下风云,还不太够。 若是能够配上诸葛武侯那样的顶尖谋士。 那这就够了。 但很显然,邓儒并不是诸葛武侯那样的顶尖谋士,或者高顺张辽那样的猛将。 所以,二百人,还是仅仅只有资格。 左右天下风云,还不太够。 一千人,这样的军队,一半升到四级以上。 那就能够彻底左右这个分裂华夏的天下大势。 要知道当年张八百也就八百个精锐,追的东吴十万人嗷嗷叫。 两百人的精锐,已经是能够初步左右天下风云了。 依然是老流程,让剩下的义军自觉点,做个聪明人,带着东西财物家眷去血鹰寨投靠。 今天一天收编那么多人,邓儒有点怀疑自家血鹰寨是不是能够住下这么多人了。 住不下也没事,让他们修,顺便把血鹰寨扩大。 今日只剩下了最后一个目标。 邓儒希望这一支义军,能够给他些惊喜。 最好富得流油,银子上千两的那种。 这样,他好给自己的老兄弟升级。 是的,老兄弟也能够升级了。 只是 要三百六十两银子。 总得来说就是 血他妈贵。 也正因为太贵了,不知道性价比如何,邓儒才一直没有给老兄弟升级。 将最后一个城打下,若是银子很多的话,邓儒便决定给老兄弟升级。 他也很好奇,顶尖的骑射手。 到底有多么强大。 毕竟,老兄弟是他队伍里,唯一一个即将升到六级的兵种。 斩马勇士也才五级。 收起这些心思,邓儒快马加鞭的向着下一个目标赶去。 他现在就想赶紧剿灭完最后一个义军,然后吃一顿好的,睡一顿好觉,明天去找那秋缘算账。 来到最后一支义军的城寨下。 这支义军的城寨给邓儒的第一感觉是。 噢哟,有戏! 那城墙修的很高,快要有四米高了。 那城门,也不是那种破旧的木头城门,而是城里那种大户人家的朱红大门。 而且,这座城寨也是修建在平原上,显然对自己的武备很是自信。 那城墙四方,光是弓手,就站了四十来个。 老实说,邓儒想要对李家庄的战术,对这支义军故技重施。 毕竟,在这周围都是平原,显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行军,邓儒已经到了不知道哪个鬼地方了。 那些山呐,都已经成了远远的小山丘了。 很显然,他已经跑很远了。 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老实说,看着这座城寨,邓儒生出了一丝占为己有的心思。 毕竟,它太大了,要远比血鹰寨宽广许多。 能放的东西,能住的人,也要多许多。 而且它离官道也很近,将来建立镖局,也方便走镖。 总而言之,这是块风水宝地。 能占,必须占下来。 周围的平原地势,让邓儒很想要故技重施。 虽然说事不过三。 但且不说,诱敌之计还没用第三次。 就算是第三次,也是不同的目标。 不过 邓儒看着周围光秃秃的环境。 好,他承认,想要藏人,确实是想多了。 显然,这个环境并不适合诱敌。 自己这边有多少人,对面看得清清楚楚。 想到这,邓儒也不装了。 指挥着士兵开始拉弓搭箭,准备攻城。 在例行流程,报了一番姓名后,邓儒直接指挥弓手们进行射击。 整整九十多支箭矢化作雨点向着城墙上的敌军弓箭手倾斜而去。 邓儒再次指挥着民兵和先登勇士们在弓手的掩护下抬着梯子靠近城墙。 在他们靠近城墙后,邓儒也并不急着让他们蚁附攻城。 而是继续让弓手用漫天箭雨覆盖敌军。 城墙上四十名敌军弓手从四方城墙赶来,与邓儒的军队进行对射。 但很可惜,他们的火力,没有邓儒这边猛。 俗话说得好,穷则战术穿插。 富则火力覆盖。 而此刻,邓儒毫无疑问是那个狗大户。 箭雨好似不要钱一般的射。 基本上,城墙上的那些弓手们,是露头就秒,不露也秒。 ps:打骑砍上瘾了,更新太晚了,兄弟们今天就更这两章了,抱歉哈,晚安各位,玛卡巴卡。 第55章 乐武伯 城墙上的四十个弓手在组织了一番还击后,便被邓儒军队的弓箭手们压的根本抬不起头来。 毕竟,邓儒这边九十七个弓箭手,在小范围内,已经能够形成避无可避的密集箭雨了。 那些弓手还活着,纯粹是因为躲在墙后面。 见那些弓手已经被彻底压制,时不时还会死上那么一两个。 邓儒开始指挥先登勇士们蚁附攀城。 邓儒根据报姓名后所开放的部队上限,大致的估计了一下这个营寨应该有六七百人左右。 依然是老一套的战术,先登勇士们手持刀盾进行掩护身后的斩马冠军们。 等到他们在城墙上站稳脚跟,便让大批量的士兵开始蚁附登城,占据城墙,形成以高打低的优势。 说实在的,对于攻城,如果不是自己这边的弓手数量要远远高过对方。 邓儒是真的不敢去碰城墙的。 毕竟,在敌人以高打低的情况下,自己这边的士兵的脑袋,那就是明晃晃的暴露在敌人的眼中。 而且敌人的弓箭在占据高地的情况下,射的也要更远些。 此刻,先登勇士们已经登上了城墙,开始了对那些弓手们的杀戮。 那些没有甲胄的义军弓手,在先登勇士们的大刀下,根本毫无抵抗力,被轻松解决。 双方争夺的城墙下,都不断的有士兵开始登上城墙,与对方进行绞肉战。 毕竟,双方都清楚,这场战斗,谁占据了城墙,谁就赢了一大半。 但很显然,拥有二十六个大铁疙瘩。 二十六个小铁疙瘩。 五十一个训练有素的民兵。 在绞肉这件事上,对面并没有占据多少上风。 邓儒这边的军队在城墙上站稳脚跟后,便开始不断的安排弓手进行蚁附登城,让他们占据制高点。 邓儒那一百多个士兵在绞肉这一方面,可以称得上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 他的士兵们在击退了陆续上城墙的敌军后,开始结阵据守几个楼口。 那些楼口是敌军登上城墙的道路。 占据了这些楼梯,敌军的人数优势,便发挥不出来了。 见自己的士兵们占据了几个楼梯口,邓儒当即把握时机,让大批量的弓手们开始蚁附登城楼。 弓手们登上城墙后,迅速的寻找制高点,开始对敌军进行以高对低的射击。 原本的那些弓手,还有初级的骑射手们,准头是不太行的。 但现在,以高打低的情况下。 他们也能够做到了两箭杀一个人,三箭爆一个头。 而那老兄弟更是离谱,一箭一个头,没有一箭是浪费的。 随着邓儒的弓手们尽数登上城墙。 局势瞬间陷入了一边倒的大屠杀。 他们的盾牌根本无法在这种情况下将他们整个护住。 总会有视角被弓手们抓住,然后一箭爆头。 七百多号人,被硬生生杀的只剩下了三百多人。 四百多具尸体,倒在了城墙上各个角落。 尤其是各个楼梯口,尸体密密麻麻的堆成了小堆。 这场面,一般的人看了,多少都有些生理不适。 不过,很显然,邓儒的兵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人。 他们不会有半点的生理不适。 很快,那些士兵们的士气便被坚如磐石的军阵和倾盆而下的箭雨动摇。 他们开始有人溃逃。 渐渐的,溃逃从小规模的溃逃变成大规模的溃逃。 他们惊恐的打开了城门,向着城寨外跑去。 根本没有一丝想要反抗的想法。 邓儒自然也没有放过他们的打算,除了让弓手继续射击之外。 还让其余士兵解散阵型,追杀出去。 没有了斗志的敌军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而邓儒的这些亲兵们,就好像入了羊群的狼一般,大肆杀戮,没有遇到一丝一毫的反抗。 很快,这些士兵便被绞杀得只剩下了七十来号人。 此刻,邓儒方才开口道:“投降者,免死!” 剩下的士兵听到了这句话,瞬间连逃跑的心思都没有了。 因为他们惊恐的发现。 那些该死的大铁疙瘩可怕的很,明明穿着那么厚重的衣服,带着那么多的东西,拿着那么重的武器。 偏偏特娘跑得还比他们快。 这他妈还是人吗? 这根本就不是人啊他们。 “带我去你们的仓库。” 在亲兵的保护下,邓儒来到这些人面前,随意指了一个人说道。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 那被邓儒指着的人没有像以往邓儒俘虏的人一样,惶恐的带着邓儒去找他们的宝藏。 他是厉声的质问着邓儒,仿佛有什么底气一般。 “” 一剑将其封喉,邓儒擦了擦剑刃上的血迹。 或许这人真的有什么底气认为在他说出这句话后,邓儒会妥协,会让他活下去。 但很显然,邓儒并不喜欢这种被迫的,被威胁的感觉。 “你,来说说,他刚才想说什么?” 邓儒又随意的指了一个俘虏问道。 那俘虏见到了自己同伴的死,显然就没有那么底气了。 他恐惧着,颤抖着道:“我们我们是乐武伯的私兵您攻打我们,乐乐武伯他老人家不会放过您。” 听上去像是威胁,但是很怂。 “哦,伯爵啊,那没事了。” “带我去你们的财宝处。” 邓儒的表情似乎并不把这位所谓的乐武伯放在眼里。 伯爵的话,算得上这个时代位高权重的爵位了。 王公侯伯子男。 其中王,一般是天子和最强大的几个诸侯国的国君才有的爵位。 公侯,一般是普通和弱小的诸侯国国君拥有的爵位。 或者在末期,强大的诸侯国也会给自己治下的贵族封个侯,以示僭越。 而伯爵,就已经是一个诸侯国中,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了。 但是! 不慌! 拿完钱财,就把这些人全杀了,最近吴军又在这一带活动。 正好,最近秋缘在谋划着救国君。 只要救下国君后,让国君说这些人是吴军杀的,谁还敢说个不? 就算有人敢说,那也查不到他邓儒的头上。 他往深山老林里一躲,只要秋缘不检举揭发他,在这个时代,想要找到他,那可就难了。 至于秋缘会不会检举揭发他。 他相信,秋缘不会蠢到这个地步。 毕竟在这个时候,只有他邓儒,他这个被她救过命的人,是值得信任那么一些的。 但凡聪明点的人,都不会做这种自断臂膀的事情。 若她真的蠢到这个地步,也不可能掌控住雁归城的兵马。 第56章 发财了!哦,又破产了。 让那俘虏带着自己去了他们的宝库,找到了财宝。 用虎符在他们的仓库粗略一扫。 这一扫,就差点给邓儒下巴都惊掉了。 整整八千两银子! 整整八千七百两银子! 他妈的发财了沃柑! 邓儒一时间嘴角的笑怎么也压不下去。 他现在可爱死秋缘给他的这个任务了。 这可是笔巨款。仔细算起来,这一仗,足足赚了上万两银子了。 血特么赚。 整整八千多两银子,他岂不是想升谁就升谁? 而且这一仗下来,全军两百个士兵,都分到了些人头。 基本上,全部都能够升级一遍。 钱不钱的不重要,主要是这一仗混的经验多。 这一仗打的,他军队又能大换血一波。 不愧是伯爵大人的私兵。 那还真是有钱呐。 真想把这伯爵也打了,不知道能爆多少金币,能爆多少经验。 当然,这个想法邓儒目前还是只在脑海里面想一想。 毕竟一个普通诸侯国的伯爵,坐拥的私兵那都是上万的。 其中披甲的精锐,应该也有个千把人。 就目前来说,还得掂量一下。 老惯例,先花了一百五十三两银子,将民兵们都变成轻甲矛士和轻甲弓手。 分别是,二十六个轻甲弓手,和二十五个轻甲矛士。 而后,又花了一千七百六十两银子,将原本的四十四名轻甲弓手尽数升级成了骑射手。 而后又花了六千二百四十两银子,将五十二名骑射手,尽数升级为了冠军斥候。 看着六千多两银子瞬间消失。 邓儒一时间愣住了。 等下 六千两 就这么没了? 才升级了五十二冠军斥候,六千多两就这么没了? 他打这一仗,才缴获个八千七百两啊喂! 他这里还有一个老兄弟,三百六十两银子,和二十五个轻甲矛士,六个先登勇士没升呢。 现在已经花掉八千一百五十三两了。 这他妈 真就吃金大户了。 邓儒真的想说一句。 哥们,真养不起了。 让他算一下,一个顶尖的骑射手。 从招揽这个骑射手开始。 农民阶段一两银子,民兵阶段一两银子,弓手阶段三两银子,骑射手阶段四十两银子,冠军斥候一百二十两银子,六级骑射手三百六十两银子。 也就说 一个顶尖的骑射手,就要花掉五百二十五两银子。 这还不算他吃饭睡觉打豆豆花的钱。 真的,养不起,养不起啊。 也就是说,当初如果他真的,去领了那五千两,而不是要每个月一百两。 他也就最多升级十个顶级的骑射手。 不对,还不够,毕竟还有二十五这个零头。 九个,九个顶了天了。 难怪啊,古代那些精锐部队,不是八百,就是一千多,六百,这些数字。 破万的大部分都是步兵精锐。 骑兵是真的耗钱啊。 这要是养八百个顶尖骑射手,国库都得吃空? 肯定? 虽然很心疼,但—— 为了见证顶尖骑射手的优秀作战能力。 邓儒还是咬牙,花了三百六十两银子,将老兄弟升级了。 六级骑射手,大燕玄甲斥候。 这三百六十两银子一花。 今天的战利品就只剩下一百八十七两了。 连在先登勇士和矛士之间二选一,都做不到了。 邓儒想了想,毕竟先登勇士们跟斩马冠军间的差距,在此刻的战场上,不算特别重要。 也就不急着去升级斩马冠军了。 他决定先将十五个矛士,升级成先登勇士。 这一下,又花去一百五十两银子。 现在,整个战利品就只剩下了少得可怜的三十两银子孤零零的躺着。 而从此刻开始。 邓儒的军队,正式迈入了百分百披甲的正牌精锐阵营。 二十六名轻甲弓手,三十六名轻甲矛士,二十一名先登勇士,四十四名轻甲骑射手,五十二名冠军斥候,二十名斩马冠军。 以及——一个大燕玄甲斥候。 部队里的第一个六级兵。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今天真是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他部队迎来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六级兵。 用完了这里的钱。 邓儒看向身边的带路俘虏。 他没有丝毫犹豫,当即拔剑将其抹了脖子。 从知道这里是个伯爵的私兵府开始,他就没打算让这里留下一个活口。 反正,杀降这件事,也不是第一次干了。 很快,收到了他指令的亲兵,也开始了手起刀落,将投降的俘虏尽数斩杀。 不过还好,这些俘虏们的家眷并没有在这座城寨中。 显然,私兵和拖家带口的义军,还是有区别的。 随着整座城寨空无一人,邓儒的士兵们开始了属于他们的变化。 五十一个民兵消失了。变成了二十六和二十五个披甲的弓手和矛士。 这些数量上的变化,邓儒已经不是很在意了。 他现在更在意的是,老兄弟的武力值。 这位,大燕玄甲斥候。 到底值不值这三百六十两银子。 只见这老兄弟的甲胄的颜色,与其他士兵的甲胄颜色不同。 他的甲胄,似乎更偏向于将领的甲胄。 一身漆黑,倒也符合玄甲二字。 铁盔依然还是原本的制式铁盔,簪缨盔,扎甲护脖,但他的脸上覆盖了一张铁面具。 不过他的这个眼睛处开的洞,要大上许多。 显然是为了方便瞄准。 不过他铁盔的颜色变了,变成了玄黑的颜色。 他的身上里外穿了三层甲。 一层皮甲,一层锁子甲,一层山文甲。 山文甲由黑色兽皮边包裹,和一种不知道是黄铜,还是金子,亦或者是其他金属的甲片缝制。 甲片的部分闪闪发光,金光闪闪。 跟玄甲二字不太符合,倒像金甲。 其他的,兽吞,护腰,护心镜,都做得很到位。 个人的防御方面,可以说,又进步,进步得很不错。 而且增加的重量也不算多。 也不需要太好的防御,毕竟作为顶尖的骑射手,他的作用应该是干扰敌军,而不是拿着刀去劈砍冲阵。 而他的战马,也变得更加神俊,肌肉饱满,毛色光泽发亮。 但很可惜,这些变化邓儒看不到。 战马也被披上了半身山文甲,虽然只有半边,但那半边的防护,已经做得非常到位。 就连眼睛处都做了防护,虽然马匹什么都看不见了,但这更方便老兄弟掌控它。 战马的屁股也并非没有防护,但为了重量,只是做的皮甲。 除了这些防具坐骑的变化外。 老兄弟原本腰间的制式军刀,也变成了,类似于可汗卫士的偃月刀,背在身后。 杆子长一米四,比原本的制式军刀要长。 可别小瞧了这长度,在敌军近身的情况下,那就是一寸长一寸强。 而老兄弟的弓,也变了模样。 邓儒认不出这是什么种类的弓。 但是他拿在手里,尝试拉开,用尽全身力气,也只拉开了四分之一左右。 可谓是一把劲弓。 要知道他的力气,在这个时代,不说是顶尖,至少也算是中等偏上的那一批。 他用尽全身力气都只能拉个半开,这就足以说明很多了。 这弓,牛逼! 值! 至于箭矢方面,数量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每支箭囊加了十支箭矢,七个箭囊,加了七十支。 现在携带了三百五十支。 箭矢露出来的部分,也看上去更加的规整,更加的锋利。 似乎,是传说中的破甲箭。 而除了这些变化外,马匹上还挂着一把备用的劲弓,似乎是为了防止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说弓弦断了之类的事情发生。 而相应的,原本冠军斥候的配备的手弩,便不见了踪影。 显然是被替换掉了。 第57章 遭遇战 嗖——! 一声弓箭离弦声响起。 三支箭矢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命中了箭靶的靶心。 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天光黯淡。 一般人别说命中靶心了。 就算是不脱靶,也有一定的难度。 但,邓儒刚升级的这位老兄弟。 在一百五十米开外,三箭齐发,哪怕天光黯淡,依然三箭正中靶心。 很牛逼,非常牛逼。 邓儒已经想不出什么形容词了。 他只觉得,这三百六十两,那可太值得了。 百发百中的弓马箭术,再加上老兄弟自带的三百五十支箭矢。 在保证他生存的情况下,老兄弟一人,就能消灭三百五十个无甲,轻甲,乃至一些重甲目标。 可以说,在某些情况下,老兄弟一个人,就能够决定一场数百人战斗的胜负。 弓术,装备,防御,这些邓儒都很满意。 马匹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至少,要甩了邓儒那匹从雁归城获得的战马十条街。 而且这马是披了半身马甲的,都能够比雁归城的战马要快上许多。 验收了成果后,此刻天色已晚。 邓儒便让自己的这些亲兵们就地烧火做饭,休息一晚,明日启程回去。 现在的军队规模不大,打的仗都是以少打多的战斗。 后勤都可以打到哪就在哪里就食。 等到后期打大规模战争了,像现在这样打到哪吃到那,就不太现实了。 甚至可能一座城都不够军队吃的。 毕竟,大规模的战争,算上民夫,战斗人员,那都是几十万起步。 一座城都不够吃。 古代除去那些繁华的大城之外,一般的城池,几万人,十万人顶了天了。 自然是不够动辄几十万大军的大规模军团就食。 次日一早,邓儒便带着士兵们出了城门。 由于 此处是平原地带,再加上山路十八弯的,走了一整天,一路上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地势来作为地标 邓儒记不得来时路了。 邓儒拿出了地图,又重新规划了一条路。 一条,比较直一点的路,走当年的秦驰道,直通雁归城。 虽然远了点,但是 它有地标。 不像山沟沟里,地标都没有。 重新规划了路线,邓儒带着军队开始重新踏上归途。 向着北边,依着官道走了两个时辰左右。 也就是四个小时的时间。 现在按照地球时间来算的话,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的时间。 走了四个小时。 再走个一里路,便有个岔路口,往右拐,走上一里,再往南走上 邓儒也不清楚要走多少。 反正,那上面写着的,右拐后往南走,直达雁归城。 至于走有多远。 邓儒不清楚。 但是,这地图应该是不会有太大的错的。 毕竟秋缘在地图上标注的那些义军,他都分毫不差的找到了。 继续走了一里路。 忽的,邓儒停下了马。 他听到了 厮杀的声音。 声势很大,似乎,至少有个万人以上的规模。 战场上擂鼓助威的声音都传到了他这边,都能够模糊的听到一些鼓声。 “嘶,不会这么巧?” 邓儒有些倒吸了口凉气。 这附近在打仗的,万人以上规模的。 似乎就只有 越国国君和吴国军队的战斗。 说不定,那个秋缘也在那里。 这下是不得不去了。 邓儒也很好奇,如果自己在一代国君面前显露威名,他的军队,能够开放多少的上限。 这些重重诱惑之下,邓儒决定 去看看。 嗯,就瞅瞅。 邓儒下令让步兵们在原地停留,摆好阵型,随时待命。 毕竟,如果情况不对要跑路的话,这些步兵也不用担心两条腿跑不掉了。 很快,邓儒带着部队中的九十七名骑射手,向着喊杀声传来的方向打马而去。 九十七名骑兵在平原上奔腾,扬起的尘土不可不谓声势浩大。 虽然达不到遮天蔽日的程度。 但也是烟尘滚滚,马蹄声震天的响。 很快,邓儒看见了远处尸横遍野的战场。 一方士兵簪着红缨盔,身披铁札甲背心。 其中有一些更是身着重甲,站在军阵最前方稳住阵型。 显然是精锐。 这些重甲轻甲士兵加起来,有一千多人。 这跟当初秋缘所描述的国君三千人军队有些差异。 但这么久了,战死了一些士兵,也很正常。 如果算上边上那些只着了皮甲,亦或者未曾着甲的士兵的话,那便有了七千多人。 边上还有数百名骑兵在边上待命,随时准备应对对方的骑兵。 而对面的军队,他们的衣物与越军的红底不同,他们的衣物是白底。 在精锐度方面,他们不如国君的这些亲卫们。 但,他们人多。 有一万多人。 他们似乎并不急着与国君厮杀,而是让人先用箭矢消耗越国的军队。 越军中至少有五千多人已经露出了疲态,显然已经不堪久战斗。 但与之相比,吴军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们的军队也鏖战了三天,士气蹉跎。 他们比越军好上一些的,无非就是,军队里的箭矢还剩下很多。 能够继续与国君消耗。 邓儒站在远处,粗略的估计着战场的形势。 然而不等他多做太多的打算。 吴军的骑兵在看到他军队的红底汉字旗后,便直接冲杀了过来。 他们虽然不知道汉军。 但他们知道红底是越国军队的颜色。 邓儒的这支精锐度极高的生力军,便被他们视作了威胁。 对面的骑兵动了,越军的骑兵自然也不可能看着吴军将这支不知道从哪里的援军给提前截杀。 一个身穿重甲的将领带着数百越军骑兵开始了对吴军骑兵进行拦截。 他们将两米长的骑枪夹在腋下,组成雁形阵,让马匹快速的奔腾起来。 邓儒见两方军队的骑兵都向自己这边冲来。 看着越军的骑兵离自己这边越来越近,邓儒当即便生出了诱敌深入,将这股吴军骑兵彻底吃掉的想法。 他向着越军骑兵的将领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稍微放缓些速度。 邓儒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懂他的手势,看不懂也没招。 他开始指挥着自己的九十七名骑兵向着南边撤退。 他故意将速度放慢些,让敌军认为自己这支骑兵是千里奔袭而来,疲惫不堪。 待到敌军骑兵近了些后,便开始让自己的骑射手们一边放箭,一边慢慢撤退,做出一副垂死挣扎的假象。 第58章 破阵 一边后撤,邓儒指挥着骑射手们在平原上一字排开,他自己跑在最前面。 用骑射手对待直接追过来的敌人,一字排开是最好的选择。 命中率最高,也不容易误伤战友。 骑射手们齐齐弯弓射箭,打下了一波又一波的敌人。 邓儒的骑射手们就这样死死的一边吊着这些骑兵,一边不断的回击。 基本上每射一波,敌人便要倒下六七十个。 尤其是老兄弟,百分百中。 那越军的骑兵将领似乎领会到了邓儒的意思,他们的骑兵开始缓慢放缓了脚步,死死的跟在吴军骑兵右侧三百米的方位。 这个距离,足够让骑兵冲起来了。 等到吴军的骑兵将领发现不对劲,想要撤退时候。 越军的将领瞬间下达了冲阵的指令,一个个齐齐调转马头,加紧长枪,以雁形阵再次向着吴军骑兵冲去。 邓儒见状也调转马头,但他也不追,而是让骑射手们站稳脚跟,对吴军进行火力压制,以此来拖慢吴军回军阵的脚步。 在两方的配合之下,吴军的千人骑兵队,被当成狗子一样玩弄于鼓掌中。 此刻的吴军,距离军阵已经跑出了一里地。 身侧三百米就是越军的冲阵骑兵。 身后一百米就是邓儒的骑射手。 而他们在经过邓儒的一波消耗之后,已经只剩下了七百来人。 与越军的骑兵队伍几乎相当了。 很快,在三四秒中后 越军的骑兵狠狠的插进了吴军骑兵右翼。 他们根本来不及调转马头与越军骑兵对冲。 越军骑兵狠狠的凿进吴军的骑兵队伍之中,留下了一大堆插着长枪的尸体。 没有人去回过头捡长枪。 毕竟在战场上,像他们这种冲阵的骑兵,冲一般的溃逃步兵还好。 冲击步兵枪阵,那基本上就是一次性道具。 去捡长枪,会大大的降低他们的存活率。 一般的精锐骑兵,多少都会带个两杆长枪,一杆冲阵,一杆备用。 主打一个一击得手,立刻脱战,不能有丝毫的恋战心思。 两杆都用完后,如果还没有冲散敌军的阵型。 那估摸着他们也早就死了。 随着越军骑兵从吴军骑兵的阵型中冲出。 有些人挂了彩,有些人永远倒在了地上。 不过他们比起吴军骑兵的伤亡,还是少数。 毕竟这一波,带走了吴军四百多条性命,其中还包括吴军骑兵将领的性命。 现在的吴军骑兵,已经是乌合之众。 不需要长枪,只需要拔出马刀,肆意追杀便是。 越军骑兵的将领比较幸运,他并没有死在冲阵上,只是甲胄处被砍上了几处刀痕。 也是能够修复的。 随着吴军的骑兵化作乌合之众开始溃逃。 邓儒当即下达了追杀的指令。 那越军将领很知趣,并没有抢功的打算,而是让自己的这边的骑兵退到一边。 让邓儒的骑射手们尽情施为。 随着老兄弟,和一众冠军斥候开始发力,一波波箭雨齐射而下。 很快,吴军的骑兵彻底被打空了编制。 只剩下一匹匹没了主人的战马,挂着箭伤或者刀伤,茫然的站在原地。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去” 一旁,越军的骑兵将领纵马来到邓儒身旁,发出了询问。 邓儒听出了这人的声音。 是秋缘这女人。 毕竟比起秋缘不戴面具时候的声音,邓儒更熟悉的还是她出手救下他的那天,戴着面具的沉闷女声。 “原来是小姐,我说何人竟然能这么懂在下心意,进退有度。” 邓儒对着秋缘吹了一阵彩虹屁。 “虽然这次合作很愉快,但我还是想问一问小姐,为何我所面对的义军营寨,其中有人人数几乎要过了千人?” 邓儒不忘记自己找到秋缘的第一个目标。 那就是敲诈勒索加质问。 如果不是他有虎符,如果真的只有展现在秋缘面前的那一批兵马。 估摸着在打李家庄的时候,他邓儒就要被生擒了。 这不能不质问。 “等此间战事结束,我再与你解释。” 秋缘明显是愣了一下,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调转马头,带着越军的骑兵向着吴军的军阵冲去。 上万人的吴军方阵。 带着骑兵冲阵,看上去简直就是疯了才会做出来的行为。 邓儒懒得去劝阻她,毕竟作为一个沙场老将,她应该有自己的理解。 至于她说的,战事结束再解释,邓儒姑且愿意等一等。 至于打仗,他邓儒有自己的节奏。 他下令,让骑射手们聚集起来,成菱形阵型,开始围绕着吴军的军阵进行射击。 吴军的军阵分了三个方阵。 每个方阵中心是弩手和弓手,以及一些刀盾手们。 外围也是刀盾手和矛士的组合。 用骑射手进行骚扰,这个战术就以目前来说,是最合适的。 毕竟吴军的骑兵在刚刚已经被邓儒和秋缘率领的骑兵部队打空了编制。 见自家又来了增援,并且瞬间打空了吴军的骑兵编制,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 越国的国君,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当即下了命令,让自己的步兵阵型开始向着吴军的阵型行军。 为的,就是撕开一个口子,让吴军腹背受敌。 可以说,这一场战斗,越军的指挥很在线。 至少这反应速度,和执行能力,就担得起精锐二字。 国君的精锐开始尝试身先士卒,撕裂吴军的方阵。 而秋缘所率领的越军骑兵则并没有选择傻乎乎的直接冲阵。 他们的枪还在那些吴军尸体上插着,根本来不及拔下来。 那是马匹冲撞的速度加持的长枪,没个一时半会,很难拔下来。 而战场形势瞬息万变。 现在可能是因为邓儒的加入,让战场形势有了好转。 一会儿就指不定是哪方的加入,再次让战场形势逆转。 有了机会,就一定要迅速把握住。 所以秋缘并没有让那些士兵去捡起长枪。 而是直接拿着长刀在两侧骚扰,扰乱吴军阵型。 做的是和邓儒的骑射手一样的事情。 很快,在双方骑兵的合力下,吴军的阵型左右开始乱了起来。 左右一乱,便连带着中间也一起乱了起来。 渐渐的,整个吴军的方阵开始乱成了一锅粥。 国君的精锐开始从正面战场撕破吴军的防线。 第59章 三万两 随着吴军阵型的混乱,吴军的战斗力开始直线下降,甚至大打折扣。 这就是骑兵的作用。 在双方都有骑兵的情况下,他不一定会有太大的作用。 甚至说,全部是骑兵的队伍,在面对全部是步兵的队伍时,在指挥得当的情况下,也不一定会讨得多少便宜。 但是你让人步骑协同打你步兵,那你就只能够被当成孙子一样打。 哪怕占据着人数的优势,此刻的吴军也只能够被打得溃不成军,乱成了一锅粥。 从军阵处撕开了口子,国君的那些精锐们冲进去就是一顿劈砍,没有丝毫的犹豫。 邓儒看着这一幕,一时间,有些怀念自己的先登勇士们了。 这要是让自己的先登勇士和斩马冠军们冲进去,那不是一顿乱杀? 可惜了。 当时应该让他们跟着来的。 这样又是一波经验值。 随着吴军军心的混乱,阵线的口子被撕开。 他们的矛阵也维持不住起来。 那些士兵们开始溃逃。 邓儒的骑射手们自始至终都在一旁环绕着吴军的军阵进行骑射,打一个骚扰,也不贪功冒进。 当然了,也不是邓儒不想贪功,但那都是明晃晃的银子,一个兵二百两,谁敢拿他们冲。 老兄弟更是五百两的价格,够一个山寨吃十年多了都。 但秋缘那几百个骑兵可不惯着这些吴军,在没有矛阵的威胁下,他们开始在边缘砍杀着还在试图维持阵线的吴军。 邓儒甚至有些怀疑,如果不是长枪插在那些吴军尸体上拔不出来,他们估计还敢再拉开距离冲一波。 似乎一点都不带怕死的。 吴军的阵线已经彻底维持不住,吴军的督战队们再也无力维持住战场的秩序,许多的士兵开始溃逃起来。 邓儒见状,便让自己的骑兵,除了老兄弟之外,都换上了军刀,开始劈砍。 阵线一乱,人心不稳,敌军开始溃逃的时候,就是骑兵真正发大力的时候。 这时候,骑兵杀伤甚多。 不多时,国君的军阵也开始完成了反包围,将吴军拦在其中。 但是包围缺了一个口子,让吴军的士兵有一丝生的希望。 毕竟困兽犹斗,围师必阙,穷寇莫追。 像什么斩草除根,斩尽杀绝,这并不适用于战场上,至少不适用于此刻的战场。 这些吴军说到底,大部分也就是个当兵吃饷的。 他们不会为了家国大义死战到底,但你如果把他们围起来,连一个突破的缺口都不给他们。 那他们是会为了自己的生命死战到底的。 那时候,人员伤亡大了,甚至被反杀了,那就只能坐着哭去。 国君或者国君身边的将领显然很懂这一点,哪怕被吴军围困了数天,也不曾为了泄愤,将吴军死死围困。 而是放了一个缺口。 吴军开始溃退,有的直接将武器一扔,跪在了地上选择投降。 这一战结束。 总共杀敌五千人,俘虏三千人,逃了四千多人。 吴军的将领也在一众亲兵的掩护下骑马跑了。 他那马应该是塞外的或者哪个优良产马地的宝马,跑得飞快,不管是秋缘的骑兵,还是邓儒的骑射手都追不上。 老兄弟的马或许能够追上。 但那样便与大部队脱节了。 老兄弟可是值五百两银子的昂贵兵种,邓儒不打算让他去冒险,就为了抓回一个吴军将领。 虽然可能抓了这个吴军将领,去找国君换赏赐,说不定能得个一千两来着。 但那得抓得到。 那老壁灯身边可是有着几十个亲兵。 那些亲兵可不是什么杂牌兵,甲胄齐全,武器精锐。 老兄弟不一定能杀得了他们。 邓儒做做样子,便让老兄弟回来了。 “你来得真是时候,老实说,我都没有想过你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亲兵,你家族给你留的东西,还真多。” 战争结束,秋缘如约骑着马来到邓儒身边。 她先是对邓儒又拉出一支近乎百人,弓马娴熟的精锐感到一丝震惊。 毕竟在她当初刚去验收邓儒这支义军的时候。 披甲的才三个。 而这里,光是重甲,就有五十三个。 看来,邓儒那因为失去记忆,不知是何方神圣的家族,给他留了很多东西。 “所以,小姐是否该给在下一个解释?” 邓儒看着面前这个连面具都没摘的女将。 他现在要根据这人怎么想的,来决定他以后的动作。 她应该庆幸她对他邓儒有救命之恩。 不然他邓儒早就效法温侯奉先,一戟把自己的两任老板攮死了。 “没什么不好说的,我想用那些义军来试探你。” “你的来历很神秘,你说你自己失忆了,不记得很多东西,可你的兵马,你的军备,每一天都在变化,所以我想知道,你到底还有多少亲兵。” 秋缘并没有扭捏的不愿意解释。 她将她的想法和怀疑都说了出来。 “哈,真是好笑,小姐那天拿着地图,用血写着,说只有我一个人能信任了,我当时还当我自己是奉了帝王衣带诏的刘皇叔呢。” “看来,小姐还是喜欢说一些,言不由衷的废话。” 邓儒听到这话,也是气笑了。 一边说着只有他能信任了,一边连义军的情况都不告诉他,让他带着兵去莽。 虽然自己的有秋缘赠送的战马,马的速度不错,跑路不成问题。 但他的兵可都会死在那。 哦,也不一定都死在那,毕竟他的兵训练有素,反杀也问题不大。 她估计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没有告诉他那些义军的具体配置。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算是一种信任? 信任他邓儒的兵足够训练有素? 信任他肯定还有后手? 但总而言之,这女人,心可真够狠的。 也让这娘们赌对了,他的兵马,还真不是一般的多。 “抱歉,是我言不由衷,两面三刀,你若想要补偿的话,我秋缘不会有半个不字。” 秋缘带着一丝歉意,这事确实是她做得不厚道。 一边说着只能信任邓儒了。 一边又想要借义军知道邓儒到底还有多少底牌。 “哈哈哈,小姐爽快人,其实小姐信任不信任我,这对我不重要,说到底,我想要的,还是钱,至少三万两。” 邓儒笑了两声,伸出三根手指,张口就要三万两银子。 他并不在乎秋缘是否信任他,他只要落到实处的好处。 毕竟看得出来,秋缘确实不是有意要置他于死地。 不然就他行军的那段时间,她就可以让雁归城的骑兵快速到达各个义军营寨,让这义军合在一起拦截他。 那样任他的士兵如何训练有素,他也活不成。 至于说,不信任他? 这算什么事情,世上人不信任他的多了去了,他不信任的人也多了去了。 他邓儒杀妻杀兄成为山匪头头,虽然是义的。 这个只要找山匪打听一下就能知道。 而他这样的人,却拥有着她秋缘看不透的兵力。 她忌惮,怀疑,很正常。 想要试探也是正常的。 与其在乎一个女人是不是信任自己,那还不如趁着这件事,狠狠敲诈一笔。 他邓儒,说小气也小气,说疑心重也重,但他该大度的时候,大度得起来。 “三万两” 秋缘沉默了片刻。 这数额太大。 雁归城一年的税收也才万两。 除去练兵,上贡,城市维护等等各类开销,每年就只能剩下个四五千两。 也就是说,邓儒张口就要雁归城差不多十年的存款。 但,谁让这事,她理亏。 她点了点头。 “没问题,三万两,回雁归城便凑齐了给你,这是补偿。” 邓儒也是很满意秋缘的爽快。 不对,这应该不叫爽快,这叫挨打立正。 “其次,我汉军的薪资。” 还没等邓儒继续提要求,秋缘便道:“你汉军薪资,六百两一月,除此之外,一些军械甲胄,我会再安排人给你送过去。” “” 邓儒哑然的张了张口。 他能说,他只是想要四百两一个月么? “好,小姐爽快人,那在下便看在小姐曾经救命之恩的情况下,愿意再信任小姐一次,但也请小姐明白一句话,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若小姐继续怀疑在下,那在下也不会再为小姐效力,当然,钱照给,不能缺。” 邓儒说罢,便不再与秋缘搭话,而是去那国君那里。 他来这一趟的目的除了敲诈秋缘外,就是为了在国君那里露个脸。 如今第一个目的达到了,他自然要去达成第二个目的。 第60章 好孩子,你还活着啊 邓儒纵马前去国君的大纛处。 越国的国君,一个老头,就坐在那大纛旁的一辆战车上。 “此战,寡人多谢两位将军驰援即时,若无两位将军,只怕寡人,要去那吴国做一次阶下” 国君一边说着,转过身来,看向前来拜见或者说,看他的二人。 嗯,毕竟是国君,秋缘当然不可能不来拜见,她接下来还需要求国君办事的。 “你你有几分眼熟。” 忽的,国君不顾自己年迈的身躯,翻身下了马车,快步走到邓儒的面前。 “将军可否下马,让寡人好好看看你?” 国君伸出颤抖枯瘦的手,对邓儒说道。 这让邓儒一脸的懵逼。 不是,哥们,他没龙阳之好啊。 老爷子你这把年纪了,他才刚来这个世界,新号,别搞啊。 “在下邓儒,见过国君。” 邓儒翻身下马,微微弯腰,向着国君行礼。 兵马上限+300 国君牛逼。 邓儒在心中感叹,不愧是国君,哪怕没有实权,那也能给他加整整三百的兵力。 有一说一,这个时代有一点很不错,不论是百姓还是贵族,见到国君都不必下跪。 臣子百姓见到国君,是没有必要下跪的,一般行礼就好。 一旁的秋缘也翻身下马,向着国君行礼,但她没有自我介绍。 或许已经介绍过了,或许是看国君此刻似乎还有话要跟邓儒说,就没有自讨没趣。 “好孩子,你说你叫什么?” 国君紧紧抓住邓儒的手,反复确认的问道。 “邓儒。” 邓儒心中只感觉一阵完犊子。 这国君一把年纪了,不会是龙阳之好? 当然了,邓儒也知道,龙阳之好也不可能会这么激动。 只有一种可能,他邓儒不管是名字,还是样子,都对上了这位国君那位很重要的故人。 不然堂堂一国之君不会如此失态。 问题是,他是身体穿越过来的,他在溪边刷牙的时候看过自己的脸,就是自己前世原本的模样。 更别说一些衣物啊什么的。 那都是自己前世眼前一黑前穿的衣服。 “好孩子,好孩子,原来你活着,活着就好啊,寡人对不住你父亲啊。” 国君似乎压根就没看到邓儒那懵逼的眼神,只是一个劲的说着。 “” 邓儒沉默了,他觉得这个身份认了的话,会对他很有利? 无非就是白认个爹而已。 反正穿越了,在这个世界举目无亲的。 看这国君的模样,那个白认的爹,说不定,还死了。 那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了。 “王上,他失忆了,以前的记忆都没有了。” 一旁的秋缘给国君解释了一下。 毕竟,如果邓儒还不做出点反应,说不定就会让国君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而这一句失忆了,那就能够让国君彻底确定,面前的邓儒就是他要找的人。 “失忆了啊,失忆了啊,可怜的孩子,是寡人对不住你的父亲,寡人没能压得住那些豪强,是寡人对不住啊。” “还好,还好,一切为时不晚,好孩子,你还活着,你们家的精锐还在,你们家族还有复兴的希望,寡人这就把你们家族的爵位重新” 国君的话刚说一半, 忽的,他想到了什么,在邓儒期待目光中,疯狂摇头。 “不,不行,现在给你封伯爵,那是害了你,这样,寡人先封你个子爵,你们家的城池还剩下一座,你去那里。” 国君似乎对那位跟邓儒长得很像,姓氏一样的兄台的父亲很愧疚,他想要弥补些什么。 “额,哪座城” 邓儒有些疑惑道。 有秋缘说的失忆做前提,他现在这副模样,倒也算是正常。 不会引起国君的怀疑。 白嫖一座城,毫无疑问,很爽。 这样他的经济问题,能够减轻很多。 “离此处倒也不远,等打扫完战场,寡人带你去看。” 国君说道。 “多谢王上美意,此事不急,额,这位秋小姐出兵支援您,您不该嗯,给点赏赐么?” 听到国君要带他立刻去城池看一眼,邓儒当即便把话头引到了秋缘那边。 毕竟秋缘为了这件事谋划了许久。 此刻若是因为他要去看城池而耽误了,不说她会不会因此记恨。 但想来也是遗憾的。 一旁的秋缘看了邓儒一眼,面具下的目光有些复杂。 毕竟她不信任他,派他去做些损伤很大的事情,就为了试探出邓儒到底有多少底牌。 可此刻,邓儒却不计前嫌为她说话。 当然,这是她想多了,邓儒单纯看在三万两银子,和每月六百两银子的份上。 钱能通神的。 “嗯,是该给点赏赐,是该给点赏赐,你虽然失忆了,但还是这么宽厚。” 国君点着头,他看向秋缘。 “寡人被围困,周边权贵豪强尽皆装聋作哑,只有姑娘率兵驰援,是我越国忠臣,忠臣,该奖励,只是寡人目前早已没有了太多实权” “这般,不如寡人便也封你个子爵,虽然并无太多权力,可终究能够方便行事上许多,日后与人说起,你也是个有爵位的贵族,遇见贵族也不必弯着腰说话,寡人也只能给你这些了。” 国君苍老的脸上的闪过一丝的无奈。 他早年间,也是一个胸怀壮志的王。 他带着越国向着吴国悍然开战,想要重新摘取先祖勾践的荣光。 事实上,那一战打得很成功。 越国连下吴国五座城池,打得吴国前任国君,一个苍老的老头子,在他面前低着头祈求他的怜悯。 如果不是燕天子出面调解,各路大国施压,今日便没有吴国。 但可惜的是,燕天子出面了,各路大国兵临城下,他作为国君,只能无奈退兵。 虽然他麾下的贵族们还在叫嚣着要打进燕都去,改朝换代。 但他也知道,越国根本没有能力面对各个诸侯国的合击。 而吴国,在此基础上,又付出了五座城池的赔款,才就此结束。 这是在国民眼中巨大的胜利。 但却是战略意义上极度失败的战争。 这场战争耗损了越国王室的精锐,耗损了百姓的生活质量,损失了太多,换来了十座空城。 换来了几个贵族的做大。 他们占据了新拥有的城池,成为了越国最具话语权的家族,他们抱团在一起,搜刮着民脂民膏,架空国君。 其中一位跟邓儒同姓的伯爵,也在这些家族中。 但他与国君自幼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在这些家族中,他是支持国君的。 这个家族还存在的时候,国君与这个家族联合,还能够勉强把持住越国的权力中枢。 但是,这个家族在五年前,吴国悍然撕毁和平条约,与越国开战后,彻底不复存在。 对外宣称是不小心,踏入了吴军的包围圈中,被不幸围杀。 只有国君知道,这个家族,是被那些贵族们给坑了。 如今,他被吴军围困,只怕也是那些贵族们的手段。 他老了,但尚有尖牙利齿,有三千精锐在王都威慑。 这些贵族们想要换个更听话的国君。 第61章 给你指条明路 “多谢王上赏赐!但臣不要爵位,臣想请王上来雁归城暂住几天,臣雁归城百姓也好沾一沾王上的光。” 秋缘对国君行礼道。 爵位什么的,确实能够让贵族们对她以礼相待。 但在弑父这一大污点面前,子爵爵位,根本不够看。 只有武力,才能够渡过她的这一次劫难。 “哦?” 国君显然是愣了一下,但他也知道,他封的爵位,除了一点面子上好听之外,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作用了。 这是权力被分裂到极致的时代。 这是兵强马壮者为王的时代。 这是真正弱肉强食的时代。 面对救驾之功,只封个空有头衔的爵位,确实不厚道。 “要寡人去你雁归城暂住几天?” 国君看了眼秋缘,现在是看不出她有什么表情。 但国君环顾了一圈。 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你,需要寡人的兵?” 毕竟,这年头,真正尊王的没有多少人了。 从春秋无义战开始,再后来又发展了整整九百多年。 首先衰落的是天子的权威,再到后来是部分没有实权的王室。 再到最后,是大部分王室衰落。 只剩下一些强而有力的王室,仍然掌控着国内的命脉。 曾经他越国也是这样的。 但当年那看似大胜,实则大败的战争过后,他的权力,也衰落了。 这年头,如果你问一个贵族,他生活在谁的国家里。 那他一定会环顾四周,看着他的封地,他的城池,他的仆从,他的百姓,他的军队,然后回过头来告诉你。 这是他的一言堂,他的国度。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让国君进入城池就蓬荜生辉什么的,纯粹是屁话。 他一个糟老头子,这姑娘自然不可能是图他的人,那他作为一个国君,拥有的是什么呢? 三千满编的精锐部队,放到城里,足以面对三万敌军。 他虽然老了,可曾经也是个拥有雄心壮志的国君。 如果不是手下的贵族们失控,如果不是与他交好的家族被围杀灭族。 他在史书上,可以成为越王勾践,当年随燕天子破楚的先祖之下,第一圣明的越国国君。 哪怕现在他失去了对越国的掌控,但凭借着开疆拓土的功绩,他依然能够稳居明君之位。 这点小心思,他看得出来。 “不敢瞒王上,臣确实需要借助王上兵马。” 秋缘知道,既然目的已经被看穿了,那么面对国君,是没必要打什么弯弯绕绕的。 她现在有救驾之功,想要借兵马解决困境,这是属于正常范围内的索要赏赐。 “为何?” 国君问道。 兵马不是小事,三千兵马,虽然现在被打的只剩了两千多。 但若是借给了秋缘,秋缘转头就投靠吴国,或者其他的诸侯国。 那也不是一件小事。 “她杀了她爹,现在雁归城是她的地盘,弑父上位得位不正,周围贵族会来讨伐她,说起来,如果她不杀了她爹的话,她还不能带兵来救您呢。” 邓儒在一旁说道。 语气有些轻佻,把弑父这么一件天大事情,说得好像秋缘只是随便杀了只坤哥一样。 邓儒也是考虑到,弑父这一点,由秋缘本人说出来,会有那种,嗯十恶不赦的感觉。 就像他自己说自己失忆,会给国君留下一种顺势冒认身份的感觉。 所以,他在这里作为第三者替秋缘说出来。 “弑父?为何弑父?” 国君皱了皱眉。 “弑父就是弑父,至于为何弑父,这不重要,王上。” 秋缘苦笑着摇头。 弑父的理由说起来太荒诞了。 说简单点,说轻松点,把一切的附加的影响去掉,那就是,她爹让她嫁人,她不想嫁,于是她就杀了她爹。 若是说得大义凛然一点,那就是她不想人生被一辈子操控,于是她提起了刀去反抗自己的父亲,并杀死了他。 但不管怎么说,弑父就是弑父。 是轻佻的不想嫁人就杀了也好,还是大义凛然的不想被掌握人生拔刀反抗也罢。 都改变不了弑父这一个事实。 “哼哼,已经杀了,为何杀,确实不重要,但寡人已经老了,这人一老啊,就特别喜欢听听别人的家长里短。” 国君哼哼了两声,在关于这一点,国君不愧是纯正的华夏人。 爱听八卦。 或许是因为已经老了,年轻时所有的雄心壮志都已经收敛,他现在就是一个爱听八卦,游山玩水,享受人生的小老头。 秋缘沉默了一下,但为了借到国君的兵马,还是说了出来。 “臣的父亲给臣安排了两门婚事,臣不愿,便带人杀了他。” “哈哈哈,那如此,确实也做得不差。” 国君大笑了两声,秋缘虽然只是说了三言两语。 但他也是个老狐狸,这三言两语,已经能够推测出很多东西了。 他也是个权贵,他也是个父亲,他也曾经年轻过。 权贵之间的事情,他最是了解不过。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 有人选择默默顺从,那自然也有人选择反抗。 反抗能有什么错呢? 一个固执的家伙为了自己往上爬,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的,唯一的选择就是让他死上一死。 这种人或许有些在死前会悔悟一下,但大多数,都不会悔悟的。 站在国君的角度,他要谴责弑父这一行为。 但站在他自己的角度,他赞赏这样的行为。 或许太过极端,但,确实别无选择,拔刀反抗总比温顺的承受要好。 “只是可惜啊,你若杀的是你叔伯亦或者老舅之类的人,寡人倒是可以留下兵马替你挡一二。” “但你偏偏杀的你的父亲,寡人若是留下兵马,那寡人这一把年纪的身后名,可就保不住了,你的救驾之功还不够。” 国君摇头叹息着,他这个年纪了,已经没多少年能够活了。 最在乎的,其实就是身后的名声。 哪怕他一生是失败的,但那些贵族们会看在他当年发动战争壮大了他们势力的份上,在专属于越国的史书上,给他留个好名声。 而救驾之功,显然不值得让他用自己的身后名来奖赏。 但国君还是选择给秋缘指一条路。 “不过,寡人可以给你指条明路,这些俘虏,都是当兵吃饷的,谁给他们钱,他们就给谁打仗,寡人走后,就当没来过此处,根据国法,你有权处理自己的俘虏,至于能否让这些俘虏成为你的战士,这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第62章 你要不要学些武艺? “多谢国君提点。” 秋缘对国君恭敬的行了个礼。 虽然没有要到国君的亲兵来帮助守城。 但,如果能够把这些俘虏全盘收下。 那么守住雁归城,是有可能的。 只要能够守住第一波,那么拿下雁归城的收益和付出就不成正比了,那些贵族们自然会散去。 毕竟贵族们想要的只是利益。 当利益小于需要付出的代价时,他们自然就不会行动了。 真正想要拼命拿下雁归城的人,已经被邓儒带人清掉了。 只有义军,才会拼命想要拿下雁归城,得一个官身。 “就这样,寡人再封你个子爵,再赏你一万两白银。” “孩子,你要不要现在就去你的城看一看?” 国君在说完给秋缘的赏赐,又握着邓儒的手亲切的问道。 “嗯不必了,在下相信王上给在下的,定然不是一座破烂之城。” 邓儒一把拒绝。 他还打算留下来守雁归城混经验呢。 作为雇佣兵,那当然是哪里有仗打,就留在哪里。 国君闻言脸色一僵,他叹了口气道:“这,孩子,这,唉,寡人与你直说了,自从你家被覆灭后,你家城池中那些富庶的,有价值的城池都被分走了。” “六。” 国君的言下之意就是,你家城池就剩下个破烂了。 寄了。 邓儒对此只能说个六字。 他妈的。 贼老天这不是存心压制他发展么? 给不起就别 算了,仔细想想,这也是正常的。 那些贵族就好比一批猎人,他们一起围猎杀死了一头大象,他们会将大象的血肉,象牙,等等值钱的东西留下么? 哪怕就算是骨头架子都要卖到私人博物馆去换一笔不菲的钱财。 只有大象肠子里的答辩才会被他们留下。 那是取之无用,去之也不可惜的东西。 “在下多谢国君,国君能为额虽然我也不太清楚,但姑且就算是我家,能为我家保存一城之地,在下已经很感激了。” 邓儒调整了一下心态。 白嫖的城,在乎那么多干什么? 什么样的城不是被发展出来的? 那时候拿到那座城,工坊,市场一点 额,骑砍玩多成后遗症了。 总而言之,奇观一建,开放点通商优惠,出人保护行商,后期在行收税,再用绝对的武力枪杆子把地主打一打,把地分给农民,轻徭薄赋。 这一套流程下来,白银嗷嗷进的。 “好孩子,委屈你了,等寡人回王宫,便将封你子爵的旨意下来,还有给这位姑娘的封赏,你二人封赏会一并下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寡人的封赏能够给到活人手上。” 国君意有所指的说着。 说罢,他便重新回到了他的战车上。 告别了国君的队伍。 秋缘和邓儒押着吴军三千多人的俘虏,踏上了回雁归城的路。 “现在,是不是该称呼你子爵大人了。” 秋缘骑着马,在邓儒身边说道。 老实说,邓儒没有选择去跟国君直接去他的城池落脚,让她很意外。 他似乎,还打算留下来帮她抵御那些即将到来的贵族联军? 对于邓儒的身世,她其实有过猜测,毕竟越国对的上号的就那么一家。 虽然,这不是邓儒的身世。 但此刻种种巧合之下,这身世,他不认,也得认了。 “小姐在说什么话,国君旨意一到,小姐便也是子爵了,真是可笑,你父亲千辛万苦的想让你嫁个子爵,现在他一死,你立刻就自己成了子爵。” “人呐,总要自己去达成一些成就,才最有成就感,才像真正活过一朝。” 邓儒骑着马打趣道,身边是老弟兄在跟随护卫着。 “你怎么,不跟国君去你的城池看一看,你现在也是有城池的人了,还是子爵,不能再当义军了。” 秋缘似乎觉得自己这番话有些歧义,似乎有些赖账的嫌疑,她补充道:“当然,每月六百两的银子,我会照付。” 这是她欠邓儒的,哪怕邓儒成了子爵,有了他自己的城,这账,她也不会赖掉。 “小姐讲诚信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城池之事不急,在下的部队还需要经历一些战争的磨练,而小姐这里即将爆发战事,在下自然要带着部下们磨练一番。” 邓儒非常实诚的说道。 他一会还要去把老农招满。 这一波下来,他的部队人数已经到了六百大关。 可谓是收获颇丰。 等那些贵族们来攻打雁归城,自己再让亲兵们守一守,混点经验值。 把兵练上去,这样将来去掌管自己手底下的城池的时候。 也能够以绝对的武力,推行他想要推行的政令。 “多谢。” 秋缘觉得邓儒这话好像是在扯淡,又好像是在找借口。 或许他只是想报答她当初的救命之恩? 但总而言之,邓儒做的,确实比她厚道很多。 这让她有些愧疚。 毕竟,如果不是邓儒的部队确实有后手的话。 那邓儒很有可能会因为她的试探,损失很多的士兵。 那些士兵,可都是邓儒手底下,对他们家忠诚无比的,类似于死士的存在。 感情只怕也是深厚无比。 毕竟,一帮士兵,能够在一个家族失势后,继续辅佐这个家族的成员。 那自然是对这个家族感情深厚,忠诚无比的。 推心置腹的换位思考一下,秋缘觉得如果自己的雇主,就因为一点怀疑,就让她去带着一些人面对人数远胜的敌人。 她,会很愤怒。 但邓儒没有,相反还以德报怨的,要帮她守下雁归城。 “你,要不要学武?” 秋缘突然问道。 出于对邓儒的愧疚,她想做些补偿,想到邓儒失去了记忆,马术,武艺都不再娴熟,她便想着教一教邓儒。 “学武?不必,在下又不是武将,只需要站在远处指挥士兵就行了。” 邓儒看向秋缘,虽然现在看不到她的表情。 但他肯定,这女人她愧疚了。 有愧疚是好事啊,这样能拿到更多好处。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可能不知道何时就从你疏忽的地方钻出一股敌军,若是你能学些武艺,能大大的增加你在战场上的存活机会。” 秋缘说道。 作为一个武将,大部分武将的武艺都是很娴熟的。 再不济,也是马术娴熟,跑得飞快。 为的,就是应付各种突发情况。 不过这边建议比起武艺,还是骑术更有用一点。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能打不如能跑。 再能打,你也打不过十来个人合力,能跑,你能跑得过一两百个人追你。 只要那一两百人里面没有一个能够跑得过你的,那就算他们把人数再加几倍,也逮不着你。 你说对,光义老弟。 “小姐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有亲兵护佑,大概也不需要面” “那如果敌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你的亲兵呢?” 秋缘不等邓儒继续说完,便问道。 “那是我家斥候失职,连如此大规模的敌军都未曾发现,我活该死。” 邓儒义正言辞的说道。 能够打赢他的亲兵,那至少得有几百号人。 而且必须得是骑兵,步兵跑得没他的马快。 如此大规模的骑兵,自己的斥候竟然发现不了,那不是活该被捉么? “” 秋缘似乎也没有想到邓儒这么能言善辩。 她现在好像无话可说了。 确实,如邓儒所说,如果数百人的骑兵队伍都发现不了的话。 那这场战争就是一场活该失败的战争。 “但” 她张了张口,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 “不过小姐说得有几分道理,总会有那么些意外,需要在下亲自提刀上阵的时候,比如说,刺杀?比如说,遭遇战,这些都很有可能,确实需要一番武艺和精良的甲胄傍身。” 邓儒忽的又不抬杠了。 虽然战阵中一般不需要武艺这种东西。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一旦学成,那也是一项傍身的东西。 就比如说,等自己日后出了名的时候,总会遇到一些刺杀之类的东西。 那时候,拥有武艺,很显然要比没有武艺要好上很多。 至于说 周边会安排一些护卫的武士? 嬴政表示你说得对。 总有武士也来不及反应的时候。 性命还是要托付在自己手里更好。 第63章 那没意义 邓儒最终还是决定了和秋缘学一学武艺。 毕竟,多一分本事,就多一分保障。 他要把自己练成像邦子那样的六边形战士。 要武力有武力,要谋略有谋略,要政治会搞政治。 当然了,这只是目标。 能不能练成。 那不一定。 只能说,尽力。 一路上两人便没有再说什么话了。 也不是很熟。 一路无言的回了雁归城。 秋缘给邓儒安排了住处,邓儒的那些亲兵们也被她安排了不错的住处。 “你先在这住着,等战争过后,我会让人把三万两白银给你,嗯,你如果今天没事的话,就跟我去习武。” 给邓儒安排的房间内,秋缘对邓儒说道。 “行。” 邓儒其实也很好奇,传说中的功夫,到底是怎样的。 老是听人说,后世的功夫是被阉割过的功夫。 古代的功夫是杀人技。 他也很好奇,这个世界,没有被阉割过的功夫,到底是什么模样。 飞檐走壁? 应该是可以的,毕竟后世的武当山某道长,和一些跑酷大神们,都能够做到类似的效果。 “那你,准备准备,嗯,做好心理准备,会很累。” “我在演武场等你。” 秋缘说罢便离开了。 “先透支我下个月的银子。” 不等秋缘走远,邓儒又说道。 他打算把人扩充到六百人。 需要四百两银子。 “没问题,不用透支,就当我赔你的。” 秋缘说道。 “还有什么问题么,一并都说了。” “那当然有,战利品我要分走四分之一。” 邓儒一点都不知道要脸。 六百人参战就要要走四分之一的战利品。 “只要能守下来,战利品分你一半。” 秋缘没有一丝的犹豫。 “怎么突然这么好,你不会想要守下城之后就给我杀了?” 邓儒有些狐疑的问道。 “你,可你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盟友了,试探便已经是顶天了,不会的,你放心。”、 秋缘叹了口气说道。 信任这玩意一旦崩塌,就很难再建立了。 说到底也是她太过多疑。 这事,怪她。 但她也确实不可能再干试探的事情了。 毕竟邓儒都愿意留下来帮她守城了,还不能说明信任么。 邓儒大概是这世上,她唯一可以真正信任的盟友了。 俗话说得好,再一再二不再三。 但在她这里,再一了,便不要再二了。 “明智的选择,小姐,若你能一直如此信任在下,在下也不会辜负你这番信任。” 邓儒咧嘴笑了笑。 希望秋缘这次不要再说违心的废话。 若这一次再是废话。 那他可就不客气了。 拥有两百精锐的他,完全有能力,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再来一次青牛寨之变。 不过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不会杀了她,只会软禁她。 “希望。” 秋缘叹了口气,便准备离开了。 邓儒要习武的话,还是得准备一些东西。 比如说,药浴。 如果不上药的话,对于身体的损耗很大,老了会落下一身的病。 而且身体会变得有些畸形。 比如手掌肿大之类的,膝盖变形这些。 所以药浴是必须的。 “那什么,你爹呢?” 邓儒突然又问道。 好似那不谙世事,不知天高地厚,哪壶不开提哪壶的跋扈少爷。 “你呵,埋了,当天杀了,当天埋了。” 秋缘似乎也没有想到邓儒还会问这个问题。 “够狠,我喜欢。” 邓儒竖了个大拇指,对秋缘夸赞道。 当天杀当天埋,连回魂夜都不等一下。 可以说,真的够狠了。 “那还真是荣幸。” 秋缘也学着邓儒说话的方式,笑了一下,说这是她的荣幸。 “掌控自己人生的感觉如何?” 邓儒又问道。 面对这个问题,秋缘久违的沉默了,没有立刻给出回答,许久,她耸了耸肩:“也就这样,感觉没有想象中的爽快。” 杀了自己的父亲,换来了掌控自己的人生。 值得么? 这个问题从弑父后她就一直在想。 “那你可必须爽快起来,那不然的话,你的父亲可就白死咯。” 邓儒大咧咧的翘着二郎腿,似乎是在嘲讽,又似乎是在有意指点些什么。 “你呵呵呵,你说得对。” 秋缘听到邓儒这么失礼的话,她第一反应是想骂人的。 但她也不是那么鲁莽的人,仔细想了想,邓儒说得也有几分道理。 若杀了父亲之后,没有感觉到快乐,那父亲就是白死了。 不,准确的来说是。 他在告诉她,既然做下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去思考另一种可能的未来了。 那没有意义。 父亲的死就没了意义,她背上的骂名,也没了意义。 “还有什么要问的么,一并问了。” 秋缘继续问道。 “没有了,小姐去准备去,我随时在这准备等小姐教我习武。” 邓儒坐在摇椅上,双手抱在脑袋后面,舒舒服服的一摆。 好似天地间的一切都与此刻的他没有关系,他只想慢慢的摇一摇椅子。 “你这失忆的人,想得倒是比许多历经世事的人还要通透。” 秋缘笑了一下,便离开了房间。 去吩咐府里的下人去熬煮药材,去寻了些沙袋,砖石等等东西做了准备。 “失忆的人,这个身份,还真是挺好用的。” 邓儒躺在摇椅上,想着秋缘离开前的这句话。 准确的来说,是失忆的人这四个字。 这个身份确实给了他不少便利。 有人问起他从哪里来。 我失忆了。 只要有秋缘背书,基本上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毕竟从秋缘口中说出口,比他自己说出口,要有可信度一些。 包括国君也没有怀疑。 靠着这个身份,白嫖了一座城。 果然,白嫖是人生理想。 “东西都准备好了,你要不要现在就去,还是说休息一会儿?” 准备好习武所需的东西的秋缘又走了回来。 “就现在。” 邓儒瞥了眼秋缘说道。 没必要休息什么。 他又不是什么懒汉。 毕竟这个世界也没有时间大盗——手机。 除了练武,今天也没什么其他的事情需要做。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明天去血鹰寨把自己的人都拉过来守城。 第64章 练武 跟着秋缘来到了演武场。 演武场上早已摆满了十八般兵器。 大多都是战场厮杀所用。 想练剑? 什么娘娘腔用的娘们唧唧的东西。 真男人,不说鞭打九州四海,锏砸四海八荒。 最次,最次,也要扛起刀来,在战场上砍得人头滚滚。 “这些兵器我都要练么?” 邓儒指着那武器架上,朴刀,戟,五米长矛,三米长枪,弯刀,大刀,还有弓,鞭,锏,锤。 对了,鞭不是那种s的鞭,是那种铁做的,一体式的,类似于大铁棒的东西。 武将标配的那种。 “兵器现在还不行,你得等把你的身体筋骨打熬好,再用去根据你的喜欢选择武器的使用。” 秋缘说道。 也就是说,身体不行,用啥武器,都不挥舞不了几下就得气喘吁吁。 把基础打好,再学技巧。 “那我现在做什么?” 邓儒有些好奇的问道。 一刻钟后。 在秋缘的帮助下,松了一番筋骨,热了下身后。 邓儒脑袋上顶着一盆水,双手提着两桶水,以一种被矫正过后的马步姿势蹲着。 这两桶水提在他的身前。 现在还好,每个桶子只有十斤水,还没装一半。 还能够坚持。 毕竟前世也是练过扎马步的。 不过那个时候手里提的哑铃。 一个十斤的那种。 现在提的是水桶。 但似乎水桶的受力不太均匀,邓儒感觉这要比举哑铃累。 “不是,上来就这么高难度?” 邓儒震惊道。 不是,这不是古代吗? 不是古代武术吗? 打坐呢? 内力呢? 这些去哪里了? 那这跟后世撸铁有什么区别? 哦,这个纯天然是? “高难度么?也还行,我十二岁的时候举的这个重量。” 秋缘摇了摇头,还不忘记给邓儒补上一刀。 “不是,我们不该先,练一下吐纳打坐么?” 邓儒有些不解的问道。 “那个?那个是要长时间去练的,你每天晚上花一个时辰自己练一下就好了。” “吐纳打坐,主要练的还是你体内的一口气,靠吐纳打坐,将这一口气变得绵长,这样你在与人对战的时候也能够更加持久。” “但人家那个是从小就开始练的,你现在练,效果不大,但你如果愿意去花时间自己练的话,也是能够延年益寿的。” 秋缘解释道。 总而言之就是。 邓儒太老了,练那玩意没用。 那玩意听着玄乎,其实也就那样。 就好像,一个人跑步的时候,跑一半就会气喘吁吁,嗓子像出血一样,腥甜腥甜的。 而打坐吐纳的人,他们能够凭着自己练的一口气,让这个气喘吁吁,慢上许多。 他们也就能够跑得更远,打得更久。 “那你记得要教我嗷。” 邓儒说道。 他还是对打坐这种事情有几分神秘向往的。 “嗯,你放心,会教的。” 秋缘嗯了一声。 像邓儒这样的人,她也见过一些,听了些民间说书人的话本子,江湖人们的自吹自擂,就觉得打坐吐纳好似能成仙似的。 这没事的,多吐纳一下就知道那纯粹是做梦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这些凡夫俗子没仙根。 过去了三分钟,邓儒感觉自己的手和腿已经失去了知觉了。 脑袋上水盆里的水在不断的晃动,嗷嗷往下掉。 “那个,能休息一下么,秋教头?” 邓儒咬着牙道。 “那香都没烧到一半,你这以后要是娶了妻,怕是要让人空守闺房了。” 秋缘指着一旁的香打趣道。 嗯,她在嘲讽邓儒是个虚比。 但邓儒哪里能受这种委屈。 “焯,加钟,给我加钟,加水!” “不就一炷香么,算什么,爷也是有肌肉的好。” 邓儒瞬间就被激起了斗志。 你可以说他废物,体能差。 但你不能说他会让妻子空守闺房。 这明摆着说他虚么? 什么话这是! “加水就不必了,那会伤到筋骨,就撑一炷香。” 秋缘见自己的激将法起了作用,也便不再多说什么。 至于加水那是不可能的。 后世健身的都知道一开始不能够上大重量,那样对筋骨会有些不可逆的损伤。 得不偿失。 秋缘作为自小习武的武将,自然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 哪有那么多玄乎的武功,仙法。 都是科学。 很荣幸,凭借着穿越前打的基础。 邓儒咬牙坚持到了一炷香。 一炷香一到。 他整个人直接连水都来不及放下,就扑通一声瘫倒在地上。 水桶,水盆里的水浸湿了衣衫他也毫不在意了。 就当洗了个澡了。 他现在已经感觉,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臂,自己的脖子。 都不属于自己了。 也就是俗话说的 脖子以下瘫痪。 “挺不错的,你底子很好,多练一下,未尝不能成为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当然,那样死亡的概率太大了,我并不建议去当个猛将。” 秋缘来到邓儒面前,夸了邓儒一下。 这倒是没有商业互夸。 一炷香的时间,还拿着两个十斤的水桶,脑袋上还顶着水盆扎马步。 寻常人就是光蹲个马步,四五分钟就要寄了。 而邓儒拿着这些蹲了快十五分钟。 已经可以称得上一句牛逼了。 “谢谢嗷。” 邓儒喘着气,仍然不忘回个嘴。 主打一个事事有回应,句句气死人。 “嗯,休息一下,一会继续,加点重量。” 秋缘此刻的话,好似地狱里上来的恶魔,深深敲击着邓儒的灵魂。 卧槽,还加重量? 这不是要他命吗? 啊? 但一想到,日后或许可以成为一个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武将。 那种威风。 一想到,日后有类似荆轲的人物来刺杀他,他反手给人嘎了。 那种刺激。 他还是忍了下来。 “不加重量也行,那就加点时间。” 秋缘说道。 “那还是加重量。” 在长痛和短痛之间,邓儒毫无疑问的选择了短痛。 听到邓儒的选择,秋缘忽的露出了一个属于恶魔的笑来。 她俯下身,靠近邓儒,轻声道:“逗你玩的,不管是时间,还是重量,都要增加。” “女娲” 邓儒在这一刻,再次回忆起了被教官支配的恐惧。 天杀的,这就是报应么。 自己当初把青牛寨山匪当狗一样训,现在轮到秋缘把他当狗一样训了。 他妈的,天道沧桑,老天饶过谁啊。 总有一天,他要百倍还,把秋缘当 这个不能说,这个说了这个世界就没了。 秋缘还是很厚道的,给了他将近五分钟的休息时间。 随意的走了走,活动了一下筋骨。 邓儒便再次的提起了水桶,顶起了水盆。 我已出舱,感觉良好。 有前面一炷香的时间打底,邓儒此刻的感觉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波动了。 当然,这只是刚刚开始,难受还在后头。 毕竟马步这种东西,都是时间越久越特么难受。 第65章 药浴 很快,邓儒开始了一整天的受虐之旅。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更大重量,更长时间的站桩。 还有类似于后世的抗击打训练,不过用来训练的那玩意,根据秋缘的说法,应该是用什么草药混合砂石包裹的沙包。 不过,跟一般的沙包不同,一般的沙包是挨打的,她那个沙包,是来打他的。 邓儒一度怀疑她是不是想要公报私仇。 但秋缘义正言辞的表示自己不是那样的人,这就是练武的流程。 把皮肤变得皮糙肉厚,打熬筋骨皮,这才刚到皮肉阶段。 还让他多做点心理准备,日后只会更惨。 邓儒看她说得义正言辞,只能默默的挨着那一顿顿毒打。 随着沙包击打在他的身上,邓儒感觉自己竟然天杀的有了点酸爽感觉。 他他妈不会是什么抖? 经过了整整一天的训练。 天色都暗下来,邓儒方才从这魔鬼训练中解脱出来。 不,还没有解脱。 只见秋缘手下的人,搬着一个类似于沐浴桶的木桶走了过来。 那木桶还冒着热气,一看就能烫死人的那种。 桶中的水是褐色的,是用中药熬煮出来的汁水。 秋缘把手伸进木桶里面,试了一下水温道:“刚好,快趁热进来。” “” 邓儒有些不太相信这个皮糙肉厚的女人说的话。 他现在他妈的一身是伤,血淋淋啊。 好像进了趟锦衣卫的诏狱似的。 上半身基本没有一块好肉了。 邓儒决定自己试一下水温。 他把手放进木桶里。 “卧槽!你要煮人啊。” 邓儒猛地就把手松回来了。 他妈的,他能够保证,就这个药水,至少特么八十度往上。 他在这里面泡着 包熟的,老弟。 “磨磨唧唧的,进去你。” 秋缘没有给邓儒反抗的机会。 经过一个下午的训练,邓儒现在已经筋疲力尽。 他现在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秋缘直接给邓儒提起来就往木桶里面摁。 “嗷——!!!” 邓儒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 是的,他形容不出来,身上无数的渗血的伤口被这些高温的药液烫着。 不管是高温,还是那些药性,都足以让一个满身是伤的成年人感受到千刀万剐的痛楚。 而他,要一次性经历两种痛苦。 “嗷嗷嗷,让我出克,让出去,嗷嗷。” 邓儒一个劲的想逃离这个魔窟,但很显然,此刻筋疲力尽的他,根本就不是秋缘的对手。 他被秋缘死死的摁在这个木桶里。 “坐好,你越挣扎,越疼,享受痛苦,适应它,很快的。” “这一桶药浴要花一百两银子呢,别浪费了。” 秋缘一边摁着邓儒,一边试图跟邓儒讲一下道理,让邓儒不要那么害怕。 “嘶要死,要死,要死。” 邓儒没有回秋缘的话,他现在脑子里面就一个想法。 死了算了。 什么一桶药浴一百两银子,什么享受痛苦。 去他妈的。 他现在就想试试死上一死,看看阎王爷的酷刑有没有这么牛逼。 “忍一忍,忍一忍,练武都是这么过来的。” 秋缘倒也没有像当年邓儒训土匪们一样采用辱骂式的训练法。 她只是一个劲的劝邓儒忍一忍。 “我特么,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要杀你爹,他妈的从小这么痛过来,他张口一句改主意了,换我我早特么提刀砍了。” 邓儒的牙齿都在打颤。 老实说,他根本不敢想象,以他一个成年男子,还是经常锻炼的成年男子都感觉到仿佛刀子跟骨头上划一样的痛苦。 秋缘要从多少岁来着? 六岁还是九岁,他记不清了,反正那么小一个女孩,练得浑身是伤,往这药浴里面滚,那么多年就为了自己父亲的一个许诺。 结果这父亲反悔了。 这不砍,他邓儒都觉得憋屈。 而且女性的身体素质相较于男性天生就处于弱势,想要追上这天生的劣势,那肯定要付出成倍的努力,感受成倍的痛苦。 “你,这么痛还不能让你闭上嘴?” 秋缘狠狠的在邓儒身上唯一一块好肉上拧了一下。 她感觉邓儒的话疑似有点密了,她一时间有了一种想要直接把面前的人摁死在药桶里面的想法。 “嘶,够够够。” 邓儒疼的龇牙咧嘴的。 现在慢慢的适应了这种疼痛之后,虽然还是疼的咬牙切齿,但是,勉强能够维持清晰的思绪了。 但是—— 由于思绪清晰了,感受到的疼痛更疼了。 他奶奶的。 “要是还是疼,就叫出来,这没啥丢脸的,叫一下就会舒服些。” 秋缘一旁提醒道。 “酸q啊,嗷——!” 邓儒先是客客气气的道了声谢,然后毫不客气的嗷了出来。 声音惊天动地,那不是一般的大。 “嗷嗷嗷嗷!” 嗯,还嗷得很有规律。 邓儒觉得自己此刻应该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歌唱方式。 当然,包不好听的。 “我不需要谁来给我弑父的行为正名,他是我的父亲,我不想被他掌控嫁人,杀了他,这本身就是我的自私,没什么好说的。” “弑父这件事,跟你更没有关系,人是我要杀的,你的道理是我认同的。” 秋缘在一旁说道。 她没有在发现父亲还是疼爱她之后,就把愤怒的目标转向教唆她弑父的邓儒。 光这一点,其实就比很多人好上很多倍。 毕竟,历史上很多青史留名的人,在人教唆后,去杀了一个人,最后发现自己杀错人之后,转手就把教唆他的人给杀了。 以此来掩盖自己的多疑,薄情,凉薄,亦或者心中的一些恶念。 来告诉世人,大家都看到了啊,是这个小人挑唆我和挚友,或者父母,或者兄弟之间的关系,害的我失手杀了他们,都是这个小人挑唆! 然而实际上,如果自己心里不认同,真正相信对方,又怎会因为旁人三言两语便动了杀心? 有的更是直接授意旁人来挑唆自己,好找个借口杀人。 而秋缘则是堂堂正正,把弑父这个罪名自己背了上来,没想过找任何一个可怜的背锅侠。 明明除了邓儒之外,她还有个老弟可以背锅。 甚至就算是已经死去,不能张口的秋无忌,她也没有抹黑他,来以此彰显自己弑父的名正言顺,在这个时代,只要编一句,啊,父亲强了她,像后世某个蛋糕店小女孩似的,就能够把自己身上的罪名洗得干干净净,然后让秋无忌遗臭万年。 毕竟这年头可没监控,至于那个什么证明贞洁的,随便拿根东西也就弄破了,秋无忌又死了,直接就是个无口不能辩。 但她没有这么做。 哪怕是在国君面前,也只是说,父亲要她嫁人,她不愿,便杀了父亲,这么非常客观,不夹杂一点情绪的话。 其他附加的条件,父亲的承诺,父亲的出尔反尔,自己受过的苦,出过的力,一概不说。 就像她自己说的,不需要任何人为她的这次所作所为正名,父亲就是父亲,养大她的恩情不能忽视,但不杀他,那暗无天日的人生她不能接受,在这样的冲突下,她杀了她的父亲。 所有的事情,都是她自己要做的,父亲有错,只错在出尔反尔,其他的方面父亲没有一点错,其他的人,更是一点错没有。 “其实,我觉得,嘶,嗷,算了,我没什么觉得的,嘶嗷那啥,有点饿了,教头你管饭么。” 邓儒一边龇牙咧嘴,一边艰难的抬起手竖起个大拇指。 他觉得秋缘这个人怎么说,虽然说曾经对他不够信任。 但是她挨打够立正啊。 要赔偿给赔偿,要啥给啥,还教他武艺。 就是这武艺,有点痛苦,嘶 不信任也不是什么大事,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信任一个莫名其妙,手底下还不知道有多少底牌的人。 说句不好听,谁能在一开始就直接信任一个陌生人? 信任是要慢慢培养的。 秋缘这人,在他心里,一直是一个英姿飒爽,敢作敢当的形象,虽然说,她太敢做了点。 弑父这事一般人真干不出来。 就算是邓儒自己自认为心狠手辣,也只是杀了一个刚认识没几天的蛮小妹,名义上的未婚妻。 还有一个蛮牛。 父母怎么说,他还是不敢杀的。 当然了,如果设身处地去想,他觉得,他敢杀。 但这是秋缘自己的家事,邓儒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外人,是没有资格评价什么的。 所以,他没什么觉得的。 第66章 穷文富武 “嗯,你等会,现在军营那边已经到了饭点了,我去给你打点过来算了,我去让后厨给你弄点肉。” 秋缘看了眼天色。 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这个点一般雁归城的军营就开饭了。 她一般吃穿都是跟军营里的士兵一样。 除了疯狂练武的那些年顿顿有狗肉,鸡肉,鸡蛋,猪肉还有一些河鱼之外。 在带兵的这些年,她基本上吃的和士兵们是差不多的。 小米粥管够,配上一点肉羹,野菜,还有一些酱油。 相较于其他的城主贵族,雁归城对士兵是很好的,整座城养了四千名士兵,十名具装骑士。 基本上顿顿有肉,碗里有油水,有盐。 这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但这对于任何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城主来说,都是值得的。 只有士兵吃得比家里好了,他们才会把军营当家,才会肯为城主卖命。 可以说,一般情况下,军营的伙食,已经足够满足士兵们普通的一天训练的消耗了。 但邓儒现在很明显的,小米粥配一点肉羹,明显不够。 这么练,要是没有足够的食物补充,是会死人的。 就算不死,那也得废掉半条命。 不然为什么说穷文富武。 学文,你只需要买上四书五经,或者其他经典。 甚至你这些都不用买,给私塾夫子交钱,找他借,只要你有一点读书的才情,夫子们甚至会给你银两作为补贴。 因为你很有可能是他们日后的金字招牌,甚至是官场上的人脉。 除此之外,你再也不用花一分额外的钱。 唯一的风险就是书读多了,身体变得孱弱,眼睛近视了点。 但那是少部分情况。 而练武就不一样了。 练武的器材要钱,一个精通杀伐技巧,武艺高超的老师更不是普通人家找的起的,那都是朝廷武将世家中的人。 一般的江湖武人教的技巧,在战阵上不太有用。 能遇到隐世的老武将,那是不可多得的好运气。 除了这些之外,每天的伙食,不说顿顿有肉,基本上一天一顿要有肉。 还不能是一点肉沫肉羹搞点油水糊弄过去。 要正儿八经的大肉块。 最后是药材,要请得起专业的郎中,配上专门的药,不然很容易在练武的途中落下病根。 然后再训练的途中,难免磕磕碰碰,难免头破血流的,郎中也要一直请着。 这些,任何一项,都不是一个普通人家能够拿出来的。 读书,你咬咬牙,在一些造纸术,印刷术发达的年代,你能够买到一两本启蒙书。 只要你有悟性,有能力,愿意学,基本上还有机会进私塾。 虽然那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但好歹也有个桥能让你过不是? 武就不一样了,武是悬崖,能过去的那都是天生跳跃能力强的豹子,猴子,或者天生就能飞的鸟。 普通人家把牙咬碎了,也请不起一个教习。 “谢谢嗷,那什么,让后厨把肥肉炸香点,炸出来的油留着炒蔬菜,肥肉太腻了,偶不爱吃。” 邓儒丝毫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还提起了条件。 “嗯,记住了。” 秋缘点头应下。 虽然她有点想骂人。 有肉吃就不错了,还要炸香点。 什么世家少爷? 失忆了还不忘记怎么享受生活。 她有点想让后厨就随便弄一弄,至于邓儒,爱吃不吃。 但想了想,这样做不太厚道。 那些榨出来的油还可以给将士们加点荤腥。 最多就是要多等一会罢了。 说起来还是个不错的提议。 邓儒看着秋缘去后厨吩咐做饭。 他一时间,竟然有了一种,上学时,老师因为其他事情要离开教室的感觉。 他,想赶紧逃出这个嘶疼死人的木桶。 但,他妈的,太疼了,疼的站不起来。 跑不掉 “我想回家,我想妈妈做的红烧土豆了。” 邓儒躺在药桶里,他现在连抬手都是个困难,只能勉强抬头看着落日缓缓落下。 此刻已经是深秋时节,秋风肃杀,很多的虫子都已经开始被冻死了,基本上没有多少蚊虫了。 落日是纯粹的落日,没有蚊虫的嗡嗡声扰人心智。 “古人望月时常说,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太阳也是一样呐。” “不知道,现在照着我的这太阳,能不能照到后世这个平行世界的我身上。” “也许我根本就不会在这个平行世界出生?” 邓儒躺在木桶里胡思乱想着。 他想的东西有很多,爸妈,小时候的同学,敬爱的老师,痛恨过的老师,学生时代喜欢过的女生,小时候幻想过的白日梦 很多很多,基本上都是些胡思乱想。 没办法,如果不胡思乱想转移下注意力的话,他现在应该会疼的两眼一黑直接晕过去。 现在水冷了一点,痛感消减了许多,但这些药性仍然在刺激着他的伤口。 邓儒躺在木桶里,看着太阳缓缓落下,天边泛起晚霞。 不知道为何,他胡思乱想中,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的台词。 “我觉得它像。晚霞的眼睛。” “你怎么不说是朝霞的眼睛。” “我更喜欢晚霞。” “为什么。” “晚霞消失后可以看到星星,朝霞消失以后,就只剩下····” “只剩下光天化日下的现实了。” “是,是啊。” 嗯,那是本科幻小说,非常的硬核,但却不只有冷冰冰的科学理论。 邓儒很喜欢面壁者和幻想的少女的那一段。 说起来他曾经也幻想过,额,那长相大概就和她没有脸,只有一头标志性的马尾。 幻想嘛,太真实了就会分不清现实了。 邓儒胡思乱想的时间过去了很久,秋缘那边终于带来了邓儒的伙食。 那是满满一大碗的小米饭,肉,还有一些蔬菜。 练武虽然要吃肉,但也不可能只吃肉,常年浸淫身体的武人们比谁都更清楚饮食的规律重要性。 “吃饭了。” 秋缘把碗筷递到邓儒面前。 “” 邓儒看着面前的饭菜。 老实说,跟后世的饭菜没法比,毕竟各种调料调味,料酒去腥。 这里 寄。 他在山寨那会,都是厚颜无耻的吃些烤肉就着些炒青菜。 而且 他现在 邓儒艰难的抬了一下手 然后又猛地砸了下去。 他妈的。 寄中寄。 “你算了,我喂你,我去给你拿个勺。” 秋缘从未有一天感觉到教人武功是这么麻烦的事情。 说起来,她以前练到动不了的时候,是 哦,是她母亲喂得她,父亲忙,或许他在许下诺言后早就在无尽的忙碌中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承诺过这件事了。 后来母亲去世了,她也慢慢的习惯了高强度的训练,能自己吃得了饭。 “谢谢嗷,麻烦你了。” 邓儒有些不好意思。 他堂堂七尺男儿,向来肠胃坚硬,从来不吃软饭,让人喂饭 除了特别小的时候,基本上,没有过。 秋缘又端着碗离开了,只留下邓儒继续躺在药桶里胡思乱想。 他感觉,自己可能,明天回不了血鹰寨了。 ps:今天可能会更三章左右,我打算推进下男女主的感情线,所以会显得有些水,还请见谅,实在不喜欢的话,跳过就好,推感情线就三章左右就要继续干正事了。 第67章 能不能让他们通过你,来到我们的世界 不多时,秋缘又重新端着饭菜回来了。 她手里拿着个汤勺。 嗯,投喂什么的,筷子明显不如勺子好使。 “” 秋缘在碗里舀了一勺,送到邓儒嘴边。 “张嘴。” 秋缘说道。 不带一丝的感情,好似一个无情的喂饭机器。 邓儒乖乖照做。 毕竟现在的他,那是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 不用怀疑,这个时候别说秋缘了,来个六岁的小屁孩都能把他弄死在这旮旯。 一口又一口的饭菜喂到了嘴里。 虽然不是很香。 但是现在他饿得慌,不香也香。 “明天你休息一天,后天继续练。” 秋缘打破了无情的喂饭机器模式。 “好的教头。” 邓儒松了口气。 这特么要是天天练,他怀疑自己迟早得死。 “话说教头啊,守下雁归城后你有没有什么打算,还打算占着雁归城当个一城之主么?” 邓儒问道。 “嗯,我没什么野心。” 秋缘嗯了一声。 她确实没有什么野心,纵横疆场,青史留名,那并不是她自己想要追求的。 她只是一路按照当年与父亲的约定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而这么走下去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掌控自己的人生。 但,在这个世道,掌控自己的人生,可远比掌控世界这个野心还要大。 帝王都身不由己啊。 “那,教头,你觉得你还有资格没有野心么?” 邓儒又意有所指的说道。 “你在说什么。” 秋缘将手中的勺子握紧了些。 感觉从邓儒嘴里面说出来的话,大多都不是她爱听的。 但却很现实。 邓儒口中唯一不符合现实的话,那大概就是当初那一句,王侯将相也不许掌控他的人生了。 那是她唯一喜欢的话。 但,人是要活在现实里的,所以,邓儒的话,她一般都是,愿意听一听。 “你背上了弑父的骂名,将士们呢?他们可是也背上了弑主的罪名,为什么愿意背上这个罪名,难道仅仅是因为对你感恩戴德么?难道,他们甘心做一个小城的士兵么?教头。” 邓儒说的话狠狠的扎进了秋缘的心。 她似乎想要反驳。 难道,自己的将士跟随自己,难道不是因为多年的同生共死? 可她也知道,那纯粹是天方夜谭。 将士们跟随她,大概是觉得,这个常年带着他们打胜仗的女将军,会让他们比在那个只缩在书房里发号施令的城主带领下,更上一层楼。 可如果她没有让让他们更上一层楼呢? 他们估计会很快的挑选一个能够带他们再次更上一层楼的人。 这个人或许是她的胞弟,或许是她的哪个叔伯。 甚至,是眼前的邓儒。 她此刻,站在了父亲的位置上,也终于明白了父亲在信纸上最后所说的那一句。 一入名利场,则如大河行舟,不进,则舟毁人亡。 进了,也许就能够上岸,也许,毁在上岸的路上。 “你说得对,我确实没有退路了但我很好奇,你真的失忆了?” 秋缘觉得,眼前的邓儒,根本不像他所说的那般,是个失忆的公子哥。 他可能根本就没有失忆。 一个失忆的人,他是什么都不懂的,他会跟孩童一样对一切充满好奇,天真。 纯粹。 这个纯粹不一定非要是纯粹的善良。 也有可能是纯粹的恶。 都有可能,但唯独不可能,在该善的时候善,该恶的时候恶,那是饱经风霜的成年人才有的能力。 “确实是失忆了,但是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个老神仙,他让我大梦了二十年,见过一个全新的世界。” 邓儒一边吃着秋缘送到嘴边的饭,一边有些无所谓的说道。 他倒也没有直截了当的说,自己是个穿越者。 虽然也不清楚为什么不能说,可能,容易被抓去切片? 而梦这个玄乎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是很丰富的,是很包容的,人们愿意相信各种各样的梦。 黄粱梦,浮世梦等等。 反正话点在这,能不能看透他话中的意思,就要看秋缘自己的悟性。 “全新的世界么?那是个怎样的世界?” 秋缘问道。 她的手机械的当着喂饭机器,但她的思绪已经被邓儒口中那梦里全新的世界这几个字吸引。 “那个梦中的世界,在秦皇之后,还有后来者,一个布衣,靠着自己当上了秦的亭长,后来还成为了秦皇之后的下一个皇帝,那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是一句空话。” “他建立了一个叫汉的朝代,这个朝代存在了四百年,比楚还短,却让后世中原百姓都冠上了他的名,不管后世朝代如何变迁,种族如何变化,融合,只要接受了他的文化,百姓们便是汉人。” 邓儒说道。 他这辈子最喜欢的两个人物,一个是准备跌的粉身碎骨的 一个是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刘邦。 秋缘听着邓儒的讲述,她并不清楚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就像那个世界的人们,可能也不太清楚,将周朝的分封制进行到底,演化到底,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毕竟西方虽然也更加分化,但那终究是西方,与东方还是有不同的。 她看着邓儒,想起了邓儒似乎给他的义军命名成汉军,她问道:“这就是你给你的义军称为汉军的原因么?” 邓儒点了点头,说道:“我很喜欢那布衣天子,但其实梦中更喜欢的并不是他,另有其人。” “一个,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第一个站在百姓的面前,把那些权贵们吓得瑟瑟发抖的人。” 秋缘听到邓儒的话,不由得笑了:“看来,不管是梦里,还是现实里,你都是一个充满反骨的家伙。” 在这个时代,反骨可不是一个好话,传到国君,或者什么大贵族耳朵里,那是要掉脑袋的。 不过她喜欢。 她就喜欢面前这人的反骨。 她感觉,邓儒是这个大家都天生弯着腰的时代,除了天子之外,唯一一个敢直着腰说话的人。 邓儒摇了摇头,这一摇头,给他脖子疼够呛,但他还是坚持道:“我不喜欢不管什么都要反的人,我喜欢的是,站在百姓身边的人,在贵族们眼里,这样的人,自然一身反骨,可在百姓眼里,他们,是神仙,是菩萨,是太阳,但他们自己却说,百姓才是太阳。” 这些话,邓儒一般是不和人说的。 之所以和秋缘说,是因为他知道,秋缘并不是一个站在权贵层面说话的人。 至少,不是百分百站在权贵层面。 也就俗称的,她不会轻易举报他。 有这个信心,他才敢说。 “之前我说过你的梦还挺多姿多彩,现在看来,不是一般的丰富。” “这样的人,我也喜欢。” “但,你这番话,在我面前说说便算了,像你这样的人,是有自己的识人手段的。” 秋缘本来还想说,一下不要在别人面前说这番话。 但她想了想,自己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邓儒的心思要比她深沉的多。 至少在观人心这方面。 他要比她厉害得多。 “跟我混,到时候成了,我封你做个开国大公,历史上第一个女大公,怎样。” 邓儒突然说道。 “我没那个野心。” 秋缘摇了摇头,似乎是拒绝了邓儒的话。 但她又话锋一转:“可我觉得,你能梦到那样的人物,还喜欢上他们,你肯定是有他们的品质的,我可以帮你。” “能不能,让他们通过你,离开你的梦,来到我们的世界,帮一帮这些,百姓?” “百姓好似杂草一般被随意宰杀,欺辱,我不喜欢,你可能觉得我这么个弑父的凉薄女人说这种很可笑,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 第68章 路遥且阻 “让我梦中的人,通过我来到这个世界,哈哈,挺好。” 邓儒又念了一遍秋缘说得这句话。 让他们的思想在另一个世界继续庇护着需要庇护的百姓。 只是啊,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做到哦。 摆在他面前的,是时代的认知,贵族们的阻拦,百姓的愚昧,生产力的落后。 以及,他自己的半吊子。 这些,都是阻拦在这条路上的大山。 时代认知的局限性会让大部分这个时代的人看不出这条路的未来如何,他们就不会跟着他赌。 走上这条路,就注定与所有贵族站在了对立面,这无关那个贵族是好人坏人,对百姓好不好,只要走上这条路,贵族就是敌人。 这个时代百姓的愚昧,没有自己的认知,信息的停滞,让他们只能够贵族说什么,他们信什么,贵族让他们当炮灰,他们会认为这是贵族老爷们送他们上天堂,你要庇护他们,他们甚至会认为你在阻拦贵族老爷们给他们施舍。 这不怪百姓,这只能怪这个时代的知识被垄断,生活资源被垄断,百姓都活不下去,谁会跟着你? 最后是生产力的落后,哪怕突破了前面重重阻碍,终于到下达了自己想要的政令,并且通行,什么鼓励经商,鼓励大航海,什么民为主,起初或许还好,等到两年后就会发现。 我这英明神武的皇帝治下,百姓怎么都饿死了?他们怎么都要吊死我啊?我明明是想让他们吃饱饭啊。 他们都是贱民!暴民,一群愚昧的不识我这伟大战略的暴民! 那不废话,都活不下去了,谁特么管你的远见。 抛开时代生产力来推行的所谓先进政策,那都是在开时代的倒车。 上古时代还是部落联盟制度,跟现在的推举国家领袖政策还差不多呢,为什么?因为上古时代随便采摘野果子,种点地,打点猎,就能让所有人吃饱了。 上古时代人少啊。 最后,是他自己的半吊子,那些该具备的知识并没有具备,仅凭一腔热血,改变不了太多。 他啊,只能走一路算一路。 所以,他也不敢拍着胸保证能够创建一个想象中的好世界。 他只能说,哈哈,挺好。 “嗯,张嘴。” 一勺饭菜再次送到邓儒嘴边,秋缘这次的话多了些感情,至少不是冷冰冰的喂饭机器了。 虽然邓儒没有告诉她,到底能不能做到。 但她觉得,邓儒是有这样的想法的。 他似乎并没有觉得,像她这样连弑父这种事都能干出来的人,说心疼百姓这种话很搞笑。 挺好的。 嗯,看来后天沙包捶打得更用点力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呐。 这可不是恩将仇报,这是她尽职尽责。 “” 不知道为何,邓儒感受到了一股凉意。 “这水是不是冷勒,要不再加点热水。” 邓儒感觉自己后背发凉,寻思着是水冷了,毕竟这么久了。 “有么?我看看。” 秋缘皱了皱眉,水应该不至于凉这么快? 她把手伸进木桶里。 嗯,温的,不算冷。 不过考虑到邓儒是从滚烫的时候进来的。 现在温了,那体感可能跟不上,感受到的就是冷了。 于是她道:“泡了这么久,也差不多了,可以出来了。” 邓儒点点头,用双手撑着自己从木桶上站 “嗷——嗷嗷——我靠。” 邓儒此刻明白了一句谚语的来历。 牵一发而动全身。 他此刻就是这种感觉。 这只是动一下,手啊,脚啊,膝盖啊,腰子啊,脖子啊,他娘的浑身都撕心裂肺的疼。 要了老命。 “” 秋缘看着邓儒疼得嗷嗷叫。 她倒也没觉得邓儒有多做作。 毕竟这种情况,她也是体会过的。 那是真的疼的嗷嗷叫。 不过那个时候她母亲还在,她没有像邓儒这样,直接嗷一嗓子,嗷个不停。 毕竟她不想在母亲面前丢脸的。 而邓儒显然没有这个顾虑,她秋缘对于邓儒来说,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盟友。 而且这个盟友,还有点熟。 不需要太顾及形象。 “天杀的,就这个苦,学完之后不能飞檐走壁我都觉得亏了。” 邓儒吐槽道。 当然,他只是吐槽,也并不是真的想要学会什么飞檐走壁,只要能够打赢这世上大部分武将就行了。 他不贪心的,嗯,真的不贪心。 “飞檐走壁?那也可以的。” 秋缘突然说道。 “啊?” 邓儒人傻了。 他只是随口一说,难不成还真可以? 那跟飞有什么区别? “虽然做不到直接一跳就跳到屋檐上,但是借一些力,用一些提气纵身的法子,还是能够做到的,” 不过这些一般都是江湖武人之间装逼耍帅的用法。 一般武将虽然会,但是他们一般不用。 人再怎么练,最快的人也不一定能够跑过最慢的马。 高大孔武的武将骑着跑得最快的汗血宝马,双手举起两米长的关刀朝你这江湖武人一刀劈下,别说活着。 能让武将这样全副武装劈你一下,你这江湖人都足以名留青史了。 所以,飞檐走壁的,一般是练武的时候附带的,作为沙场将军,他们一般不会特地去练。 “教头,我想学这个,我想学这个,我就想学点跑路的。” 邓儒说道。 武力什么的不重要。 他就想学点轻功跑路。 君不见自古采花贼,哪个是武艺高强才能采花的,那都是轻功高强,来无影去无踪 当然了,他当然不是要去当什么采花贼。 作为一个拥有虎符的人,他的士兵,是不会受士气,将旗等等因素影响的。 只要他想跑,他的士兵就会无条件的掩护他跑路。 所以,他想学点跑路的。 这年头还是保命更重要。 “不学无术,这个不需要你专门去学,你把基础打好,自然就能飞檐走壁。” 秋缘虽然不知道邓儒心中所想,但她觉得。 作为一个上战场的将军,不学沙场拼杀之道,学些跑路的门道,这样的将军,是带不好兵的。 仗还没开打,将军就想着跑路,成什么样子。 “嘿,嘿,你不懂,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邓儒呵呵笑道。 “你放心,轻身功夫再好,也跑不过马,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去练。” 秋缘觉得不能够让邓儒走到歪门邪道上去,她给邓儒泼了盆冷水。 “哦,那什么,教头,我先去睡了。” 一听这轻功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无敌,邓儒瞬间就没了兴趣。 睡觉睡觉。 他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受这么多苦,到底是为了什么? 邓儒此刻肯定是想不到,现在所受的这些累,这些苦。 在将来,他指挥失当,即将兵败的时刻,是能够给他博得一线生机的。 对于沙场武将们来说,任何一线生机,都足以用无数的血汗去搏一搏。 第69章 话太密了 “嗯,练武之后休息是很重要的,确实建议你直接换身衣服就去睡觉,你如果没有带换洗衣物的话,我胞弟的衣服可以借你穿穿。” 对于邓儒垂头丧气的话语,秋缘并没有听出其中那种失望的语气。 她反而非常认同,让邓儒现在就滚去睡觉。 练武嘛,练的无非就是,筋骨皮,精气神。 筋骨皮,可以通过击打,举重,站桩,以及各种摸爬滚打来训练。 而精气神,一般就只能靠睡功,打坐,吐纳,冥想这些来培养。 因此,在一天的练武结束后,要么就去睡觉去。 其间可以通过一些,类似于道家的睡功之类的睡觉姿势,来达到更好的效果。 这边不建议双修,那样会死人的。 或者,就是打坐,冥想一会。 听说有些厉害的道家,佛家高人,可以靠着冥想来彻底代替睡眠,也不知真假。 或许也有可能只是他们打着打着就睡过去了,别人也不道,他们自己也不道,就说可以靠冥想打坐来代替睡眠。 当然,这只是猜测。 “那多谢了,嗯?话说,你杀了你你弟弟是怎么处理的?” 邓儒突然想起当初那个非要拉着他来城主府找护卫的年轻人。 他妈的,他说了不来不来,这狗这小登非要拉着他来。 但总归来说,是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 硬要拉着他,估计也是觉得他这个商队首领比较肥,或者说,他怀疑他邓儒是什么间谍。 这年轻人现在估计不太好受。 毕竟当初看他和秋缘的关系,是属于关系比较好的姐弟关系。 并不是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 敬重的姐姐杀了把自己养大的爹,这估计,啧啧。 邓儒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没什么,他被我关起来了让他冷静冷静。” “也算是一种后手,如果我没能守下雁归城,就把他放出来,让他杀了我,这样他继承雁归城就是名正言顺的。” 谈及自己的亲弟弟,秋缘脸上倒是有了些愧疚。 毕竟整件事情下来,要说谁最无辜,就只有那个天性好动的傻小子了。 “嗯,确实周到。” 邓儒点点头,而后他试图从木桶中走出来。 每抬一下腿,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疼痛。 要命。 “嗷,嘶,嗷,嘶” 邓儒非常有节奏嗷嗷叫。 “你这,有点夸张了。” 秋缘不是没见过嚎的,她当年也带过自己的弟弟练武。 那小老弟嗷嗷叫的,甚至比邓儒叫得更大声,更惊天动地。 但是,没有嗷得像邓儒这样有节奏。 而且小老弟第一天练完,他便打死不再碰武功了。、 “一点都不夸张,是真的疼。” 邓儒说着终于将两条腿都迈出了木桶。 猛地一下,他腿就弯了。 幸好秋缘眼疾手快,将他搀扶住了,不然他可能当场就跪在这了。 站不稳,根本站不稳。 要命。 “你,还能自己走回去么?” 秋缘看着邓儒这模样,一时间心里也没个底。 但想到自己第一天练武的时候,是被母亲抱回房间的。 自己小老弟第一天练武的时候,是被下人抬回房间的。 是直接从药桶子里面抬走的。 这么看来,邓儒还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还能自己走出药桶子,就是站不稳。 听到秋缘的询问,邓儒勉强挤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来:“悬。” 而后一个悬字出口。 “算了,我扶你回去。” 秋缘有些无奈,但毕竟邓儒现在这副模样,嗯,归根结底是因她而起。 毕竟练武,又不是邓儒自己要求的,是她想要补偿邓儒提出来的。 秋缘把邓儒吃的干干净净的饭碗放到地上,开始搀扶着邓儒往邓儒暂住的房间走去。 挺艰难的。 倒不是因为邓儒太重,她扶不起。 而是因为邓儒这么半个人趴她背上,很影响她走路。 一路上,邓儒不知道是因为半坦白似的说出了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因此打开了话匣子,还是如何。 他的嘴就没停下来过。 “教头。” “嗯?” “你好香啊,教头。” “你要死?” “嘿嘿,牡丹花下死,那做鬼也风流,” “我不记得在药浴里放了什么致幻的药材。” “谁知道,可能水太烫了,给我烫糊涂了,教头你别在意。” 又过了一会儿,邓儒安静了没多久的嘴又开始。 “教头?” “干什么?” “没事,我就喊喊。” “没事就别张你那张嘴。” “话说,教头,你第一天练武是不是也像我这么惨。” “嗯,比你这还要惨些,那时候动不了。” “哦——,那是谁送教头你回房间的,你老弟么?” “不,是我母亲。” “哦,令堂安好么。” “在我十三的时候她去世了,得了些病,郎中们没治好,她就走了。” “额抱歉啊教头。” “没事,你把嘴闭上就行。” “好的教头。” “闭上嘴。” “yes,sir!” “???你这哪族的蛮夷语言。” “鸟语。” “” 好不容易,终于将邓儒送回了他房间,秋缘总算是松了口气。 她不记得自己在药浴里放了什么致幻的药物。 可能是,哪些药物中和在一起,有了类似酒水的效果? 她不清楚。 但是这一路上,邓儒这家伙,话太密了。 这一路上对于秋缘来说,毫无疑问,是种折磨。 “你先躺一会,我去给你拿点衣物。” 秋缘说罢,便直接飞快的离开了。 邓儒猛地张大了嘴。 我靠,踹你死康夫! 几乎是几个辗转腾挪之间,秋缘就消失了。 话说这个速度,她真的跑不过马么? 张口闭口相信科学,转眼就御剑飞走了是? 啊? 邓儒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这虽然比他想象的,直接一跳就是三四米的轻功要弱很多。 但绝对要比被秋缘打击后,降低标准的轻功想象,强很多。 只是两三秒的时间,秋缘就消失了。 过了大概几分钟,秋缘又从房檐上跳了下来。 她的手上还捧着一套青色的男式服装。 “喏,给你。” 她将衣服扔给邓儒,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跳走了。 好像邓儒是什么吃人猛兽一样。 单纯的只是被邓儒逼逼叨的念得烦了。 绝对不是因为第一次挨一个赤裸上半身的男子那么近。 作为一个沙场武将,自然不会因为挨男子近了就落荒而逃。 毕竟作为一个将军,士兵们难免训练的热了就要赤裸上身。 她看得多了,当然不可能因为这件事就落荒而逃。 绝对不可能的。 只是单纯的因为邓儒话太密了,她不想多待。 “六。” 邓儒捧着衣服,将衣服随便往床边一放,就准备两眼一闭睡觉了。 他要加紧练武。 争取以后,他老了,他就去当道士。 装成一个高深莫测的世外高人老道长。 然后背着手,在一群小年轻面前,说一声,要相信格物致知。 最后转头就跳上三米多高的房顶。 那想想就很爽。 ps:下一章开始就继续开始主线了,我不知道,各位对这一段感情戏是什么看法,但我只想说,从主角被秋缘救下开始,感情戏就注定是他俩,我也不会写什么后宫来搞各种各样的感情戏来水文,但是男女主的感情戏我肯定是要写的,不然到后来的态度转变就显得很突兀,这不好,然后如果对女主不满意,我只能说,移除书架就好,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欢的完美的异性,我写的只是我想写的,至于她有没有性张力,有没有勾起各位的欲望,我不知道,我只想写我认为与主角搭配的女主,众口难调,我能力有限,不可能写出各位都满意的女主,番茄的书多了是,不缺哥们一本,打差评,随意,只要别在我面前嚼舌根子,把星点成一星也没问题。 另外,我不喜欢有一点感情戏就搁那嗷嗷乱叫的,真的,既没礼貌,又很烦人,本来写历史文要面对的自以为是的杠精就多,最近杠精更是多得很,心里憔悴,还要面对有一点感情戏就要嗷嗷乱叫的读者,我真的很烦,心力憔悴,已经不可能有太好的态度对待各种各样的指责了。 可以说我玻璃心,可以说我小气,但我想如果各位放在我这个位置上,面对着成百上千的杠精,相信各位的心态也不会比我好上太多。 不喜欢感情戏就跳过,实在不喜欢就走,不用在我面前说太多话,感谢各位尊重。 第70章 晚安,玛卡巴卡 嘶 次日,清晨。 邓儒睁开了眼。 他现在有一种感觉。 自己好像 高位瘫痪了。 动不了,根本动不了一点 原来在运动过后,最难受的不是当场,而是运动过后的第二天。 他感觉自己现在连穿衣服都是个困难。 不过好在,今天休息。 邓儒用虎符给自己的亲兵下了命令。 让他们出城,去血鹰寨把他们黑虎他们接过来。 得了邓儒虎符指令的亲兵,立刻在老兄弟的带领下,出了雁归城的军营,向着血鹰寨的方向纵马赶去。 由于基本上在营救国君一战中,互相认识,军营中的人也没有过多的阻拦邓儒的老兄弟。 这算得上是一次倾巢出战了。 以前邓儒打仗,都只带老弟兄们。 毕竟他们士气不会崩,随时指挥,用得得心应手。 而这一次,是人越多越好。 毕竟守城的话,拿着弩和他们对射,一样的。 守城的话不用担心扰乱阵型这个问题。 “邓公子,请问您醒了么?” 忽的,门外响起了一道敲门的女子声音。 听声音肯定不是秋缘,应该是,丫鬟? “额醒了。” 邓儒回应道。 “小姐说您,昨日练武有些过度,下床可能会有些艰难,她让奴婢等人来服侍您更衣,早食。” 门外的丫鬟说道。 听她们说奴婢等人,看样子她们来的人应该还不少。 “哦吼,这人够意思,还找丫鬟帮我穿衣服,好好好,够意思的。” 邓儒一时间有了点兴趣,秋缘这人够意思嗷,还给他安排美人服务。 咦,这在前世哪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他当即道:“多谢,在下确实有些行动艰难,还请帮在下更衣。” 随着他话音落下,三个身形单薄,穿着朴素的丫鬟走了进来。 也不算穿得特别朴素,至少比起来平民百姓来,她们的衣服材质很不错。 就是,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纹路。 所以显得朴素。 身形单薄自然是因为这个时代吃得少,就算是秋缘那样的,也一般是跟士兵一起吃小米粥,配点肉沫罢了。 但她们的精气神其实不错,不像受过虐待,或者故意被挨饿的模样。 三个丫鬟,两个空手,一个捧着碗热气腾腾的大白米粥? 噢哟,这待遇确实不错。 白米饭,虽然在后世,那都是最基本的饭菜,只要不是贫困偏远山区,白米饭基本上是家家户户的标配。 而在这个时代,还是那句话,秋缘这样的小姐都喝的小米粥。 白米饭,估计也就过年吃。 虽然这里是白米粥。 够义气,够厚道。 “公子,小姐告诉您,虽然有药浴垫底,但您今天最好别一直躺在床上,多走走,才不会落下什么病根。” 一个丫鬟说道。 “怎么听得跟康复训练似的。” 邓儒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个什么大手术一样,还多走走。 走个锤哦,他现在就想躺着。 “这奴婢不知。” “奴婢这就服侍您穿衣。” 为首的丫鬟说罢,便跟另外一个空手的丫鬟一起,来到邓儒面前,搀扶着邓儒起床。 替他穿上衣服。 “ad好羞耻。” 邓儒感觉自己像他也不知道像什么。 但一想到他年纪轻轻还要人帮忙穿衣,还要人帮忙搀扶。 顿时就没有了被两个美人一同服侍的快乐了。 只剩羞耻了。 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邓儒可算是从床上站起来了。 你别说,经过昨天一天的训练,他现在感觉自己是身轻如燕,好似随时都能升天。 当然他不知道,当年魏晋时期嗑五石散和带清时期嗑大麻的人跟他有一样的幻觉。 而且他这更严重,他现在感觉身体不像自己的。 “公子,奴婢喂您喝粥。” 穿好了衣物,那个捧着粥的丫鬟说道。 “好,多谢。” 邓儒没有拒绝。 他现在真的感觉自己就跟高位截瘫的病人一样。 他看了眼今天的早餐。 白米粥上还飘着许多的肉条。 可以说是非常大方了。 还是碗瘦肉粥。 就是不知道盐放得足不足。 尝了一口,嗯,盐味挺足的。 在三个丫鬟的服侍下,更衣,吃完饭,邓儒开始尝试着走出去消消食。 作为一个纯正的老地球正华夏旗,饭后必须走一走,不然浑身不得劲。 在尝试着走了一分钟左右后 晚安,玛卡巴卡。 “诶,你说这小被怎么就这么舒服呢?” 邓儒裹着被子,再次安详的闭上了老眼。 邓儒再一次的,进入了梦乡。 没办法,昨天真的是身心的双重打击,身心俱疲。 晚上睡一会,疼一会,压根就睡不好这个比觉、 邓儒沉浸在了和周公约会中。 直到中午送饭的丫鬟,才再次将他唤醒。 中午的饭菜更加丰盛,是大白米饭,配上炖的鸡肉,和一些个青菜。 吃完饭,邓儒再次作为一个老地球正华夏旗的身份,尝试着去走一走消消食。 在尝试着走了两分钟后 晚安,唔西迪西。 “比早上多坚持了一倍的时间,邓儒你已经很棒了,晚安,唔西迪西。” 邓儒再次裹上了小被,安详的合上了眼。 岁月静好。 第三次醒来,是丫鬟捧着晚饭来了。 晚饭要少一点,但是质量上一点不差。 大肉炖黄豆,还加点素菜汤。 “黄豆,嗯?话说这个时代没有东汉,那是不是代表着没有豆腐,那我是不是能” 邓儒在心中有了一个发财的想法。 豆腐好啊,豆腐妙啊,豆腐西施润这个暂且不提。 但很快,这个想法被他放弃了。 为什么? 因为他只会吃,不会做。 哦,他会做,会红烧,会煮,会做麻婆豆腐,但是独独不会点豆腐。 于是,在吃完饭后,邓儒抱着遗憾,再次作为一个老地球华夏旗尝试着去走一走,消消食。 这一次,可喜可贺,他坚持了三分钟。 晚安,依古比古。 “比中午又多坚持了一会,我已经是一个三分钟持久男了,邓儒你真棒,晚安,依古比古。” 邓儒盖上了已经有了感情的被子,抱着对豆腐的遗憾进入了梦乡。 说起来,今天整整一天,秋缘都没来看过他这个病号。 都是让丫鬟来送餐,帮他更衣。 啧,真是个绝情的人。 第71章 大当家啊! 第二天,邓儒起来。 不知道是药的缘故,还是休息的好,亦或者是已经特么习惯了。 今天的他,伸伸脖子,伸伸腿。 嗯,一点屁事没有。 就是有些关节还隐隐作痛。 除此之外,一切安好。 而今日,秋缘也如期而至,再次把他拉去练武。 “昨天去收编那些俘虏,所以让小莲几人来照顾你,她们照顾没有不周?” 秋缘问道。 “没有,非常好,她们照顾的非常巴适。” 邓儒自然不可能说那三个丫鬟的坏话。 说不定他明天还要靠这三个丫鬟照顾呢,再说了,她们确实做得没啥好挑剔的。 秋缘闻言点点头:“那就好,开始,今天继续练武。” 说罢,便要拉着邓儒继续去演武场。 “敲打麻袋!” 邓儒出言制止了秋缘。 他要先找她要了四百两银子。 趁着这把血鹰寨唤过来的时间。 给四百老农安排一个合理的出场。 在做完了这些后。 邓儒再次开始了一天的折磨。 在血鹰寨前往雁归城的路上。 “嘿,兄弟,咱大当家到底什么来头,这几天不见,怎么都混成雁归城的正规军了。” 黑虎带着一众山匪,义军,大大小小,将近四五百号人走着。 他在老兄弟旁边询问着。 毕竟在这些人里,黑虎就看老兄弟的装备最好。 让他羡慕不已。 那大金甲子,看上去起码得几百两,甚至千两银子往上啊。 “” 老兄弟没有邓儒的指令,他自然不可能主动回黑虎的话。 “” 黑虎见自讨了个没趣,只能够默默走开。 同时心中暗骂。 “他妈的,不就是早跟了大当家一些时间嘛,拽个…啊你。” 嗯,很显然,黑虎非常,非常,非常的不爽。 同时他在心中打定主意,一定要狠狠的跪舔邓儒,给他自己也舔出这一身大金甲子。 这大金甲子太帅了。 还有那马,那弓。 额地娘,每一个,都不是他这山贼头头曾经能够见到的好东西。 “停!” 老兄弟突然伸出手,让身后的山贼,义军们停下脚步。 黑虎和李荣二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只能让自己管辖的人停下脚步。 只见从道路两边,乌泱泱的出现了整整四百来号,手持镰刀的老农。 他们衣服各式各样,但是都很破旧。 身形佝偻。 “敢问可是少爷的人马,我们听闻少爷还活着,特来投奔。” 一个身形看上去稍微健康一点老农说道。 “对,我们是邓儒少爷的人马,你们跟着我们走。” 老兄弟说道。 这是虎符给众人一众山匪义军安排的情景剧。 很快,四百号老农乌泱泱的加入了队伍。 “咕噜咱们大当家,好像,有点,强过头了。” 黑虎咽了口唾沫。 他没想到邓儒的号召力,隐藏的势力居然这么强。 虽然那只是四百个身形佝偻的老农民。 但是身形佝偻到这个程度,饭都吃不饱,还不忘记继续效忠邓儒。 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怎样的忠诚? “我感觉,我在他们的眼神里,看到了对一个伟大信仰,伟大人物的坚定忠诚。” 李荣也是在一旁说道。 很显然,他们,成功的迪化了。 第三天。 结束了一天训练的邓儒疲惫的睁开了眼。 很显然,昨天,又是一整天的魔鬼训练。 他,再一次,光荣的高位截瘫了。 三个丫鬟再次如期而至。 捧着瘦肉粥走了过来。 邓儒吃完早饭。 这次连走都走不动了。 只能安详的盖着小被,再次进入梦乡。 “大当家!大当家,俺们来看你勒!”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吵闹的声音,还有密集的脚步声。 好不容易刚刚睡着的邓儒被这吵闹声吵醒。 他满脑黑线。 ad,应该给老兄弟下个指令,让他把黑虎带去军营的,直接拉去训练的。 他他妈好不容易睡过去,又被吵醒来。 邓儒疲惫的睁开眼,看向门外。 门外,他似乎还听见了三个丫鬟的声音。 “你们不能进去,邓公子正在休息。” “你他娘放屁,咱大当家什么时候日上三竿还睡觉,他一般太阳刚出来就带兵剿匪去了,他是我见过最勤快的大当家。” 这个声音很明显是黑虎的。 “诶,你这人好生粗俗,说了你们的大当家在休息,我还能骗你们不成?” 这是那个照顾邓儒的丫鬟说的。 “哼,谁知道呢,你们这些人,跟着那些当官的,当贵族的人,谁知道你们是不是藏了一肚子坏水,我告诉你,今天我们见不到大当家,我们就把你们这城主府拆了。” 这显然是李荣的声音。 李荣的李家庄因为原本处于秦地,因为贵族们的欲望,而变成了四战之地。 他自然是对贵族,对当官,没有多少好感。 不然凭借他李家庄大几百号人,在哪都能混一个不错的义军身份。 “他娘的,黑虎,李荣,你俩给我滚进来。” 邓儒对这两个打扰他睡觉的下属,没了多少的好脸色。 他现在就想骂人,骂死这两玩意儿。 “” 听到房内邓儒的声音,场外众人都沉默了。 三个丫鬟双手叉着腰,还朝着房间努了努嘴。 那意思仿佛在说。 黑子!说话! 咳咳,实际上她们的意思是,你们自己听听,这是不是你们的大当家。 搁这闹,你们大当家不满了。 “咳咳咳,咳咳,抱歉,抱歉。” 两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只能悻悻的弓着腰走了进去。 他们当然不可能滚进去。 那太丢面子。 很快,他们就看见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脸衰样的邓儒。 “!!!!大当家!!” 黑虎见到邓儒这副模样,当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滑跪了过来。 真的,他这滑跪,邓儒看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真特娘的专业。 “大当家,您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是雁归城他们虐待你,折磨你了么?大当家,只要你一声令下,俺黑虎,立刻跟兄弟们,踏平这雁归城,咱自己做官儿。” 黑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嚎着。 好像邓儒被雁归城嘎了一样。 “你他妈,老子还没死,你搁这哭丧呢?” 邓儒艰难的抬起手,随意的抓起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就砸在了黑虎头上。 他妈的。 他就算没死都要被黑虎这家伙吵死了。 第72章 咱们有好日子呢 黑虎一时间被邓儒的动作吓得有点慌。 自己这样,难不成,冲撞了他老人家? “嘶,嗷,他娘的。” 邓儒疼得是龇牙咧嘴的。 “大当家,您怎么了,您怎么搞成了这个样子,连床都下不来了。” 黑虎一脸的担忧。 邓儒可是他的金大腿,他黑虎能不能从山匪头头黑虎,变成汉镇国大公黑虎,就看邓儒这条金大腿抱得稳不稳啊。 现在邓儒这个龇牙咧嘴的样子。 不知道是受了怎样的虐待。 他还能好了么? 邓儒看着黑虎这一脸担忧的模样,气也消了点。 毕竟是自己的下属。 一个担心自己的下属,总比随时随地想着背刺自己的下属要好不少的。 于是,邓儒开始吩咐着黑虎李荣两人。 “老子,好嘶。好得很,就是这些天,跟雁归城的小姐练武,练的有些伤筋动骨而已。” “等我练成了绝世武功,我直接带着你们统一世界,称王称霸。” “黑虎,李荣,你俩带着我们的人,去雁归城军营,跟他们的士兵,一起磨合训练一下。” “过几天,或者几个月,反正就最近这段时间,可能会有大战发生,我们帮他们守下雁归城,然后我们就能拿到至少三万两白银。” “老子前几天,救了国君,国君给咱封了个子爵,有了自己带亲兵队伍的权力,还有了自己的城,等守下雁归城,拿到财宝,咱们就去走马上任。” “到时候,兄弟们都是子爵亲卫,你俩,是亲卫统领,月俸禄十两银子起步。” 邓儒深谙高祖精髓。 下属嘛,能打,能骂。 但是你得给人好处。 月俸禄十两银子。 对于团体来说,有点少。 但对于个人来说,那已经算得上很多,很多了。 都够一个人至少四五年吃喝不愁。 当然,住得另算。 听到邓儒这一连串的话,好似跟交代遗言似的。 李荣和黑虎二人张了张嘴,有些哑然。 他们真的有一种额被老大临终托孤的感觉。 尤其是,邓儒一连串交代了这么多事情,什么救了国君,被封了爵,还拿了一座城,还敲了雁归城至少三万两白银? 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将死的雄主,在告诉自己的心腹。 我在这个地方还有后起的精锐,少主若能辅佐 啧。 当然他们也知道,邓儒现在身体其实好得很,至少气色上,不是短命鬼的相。 只是练武练的而已。 他们也很好奇,什么武功,能练得下不来床。 毕竟就他们所知,能够下不来床的 总而言之,咳咳。 “大当家威武!” 两人听着邓儒这段时间做的牛逼事,那叫一个心悦诚服。 大当家牛逼。 以后他们就也是官老爷呐。 “嘶,少吹老子的马屁了,没事就赶紧去带着弟兄们练兵,荣华富贵咱争取来一个开头了,能不能享受好,并扩张壮大,就看你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了。” 邓儒并不想过多搭理这两个打搅他美梦的家伙。 如果不是现在身体抱恙,他飞起就是一脚给这两家伙干飞二里地。 “大当家放心,我二人必定让弟兄们守下雁归城。” 两人说罢,便屁颠屁颠的,逃得飞快。 邓儒看这两家伙,跑得似乎还有些兴奋? 二人退了出邓儒的房间,还关上了门。 “额地娘,老李,你听到没,三万两,至少三万两啊,额滴个亲娘,俺黑虎这辈子,别说见了,就是听都没听过这么多钱呐。” 黑虎脸色非常激动。 虽然三万两,是雁归城给邓儒的。 但他们作为邓儒忠心耿耿的下属,邓儒有了三万两,还能亏待了他们不成? 对? “你个山野土鳖,重要的是那三万两吗?重要的是大当家成贵族了,子爵,子爵,那可比男爵老爷们还高一个级别,还有了自己的城,雁归城能够拿出三万两,你觉得国君封给大当家的城池,不能有源源不断的三万两?” “更重要的是,咱们不是匪了,也不是什么义军了,别人打了,杀了我们,都不用说半个废话,现在咱们是正经的官军。” 李荣也是满脸的激动,他激动的跟黑虎抱在一起了都。 子爵,官军,还有城。 这每一件,都是让他这种没有身份的义军激动的事情。 钱财都是其次。 最重要的是身份。 但对于黑虎来说,最重要的是钱财。 而现在。 两个愿望,一次满足。 两个临时的老兄弟,抱在一起,激动的好像那多年的老夫妻一样。 嗯,气氛他有点,焦灼 两人没有发现,屋顶上,有个人正看着他们。 “这两个人,看上去大大咧咧的,怎么会在这家伙手下身居高位的。” “或许,越是心机深沉的人,就越是喜欢心思的单纯的人?” 秋缘在这屋顶上已经看了许久了。 包括邓儒和黑虎,李荣的对话。 她虽然已经对邓儒有了一半以上的信任。 但正如黑虎和李荣所说。 若是邓儒稍微有一点想要颠覆雁归城的想法。 凭他现在的力量,完全能够做到。 她现在,不能靠自己一个人的喜恶,就能够决定对一个人是否彻底信任。 她肩上扛着的,是整个雁归城的安危。 所以,还是要来看一下,邓儒和黑虎,李荣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 所幸,谈的内容让她松了口气。 除了彻底放下对邓儒的戒备心思之外,她还是更好奇。 怎么邓儒手底下,会有这么心思单纯的两个人。 看其地位似乎还在邓儒军中占据不低的地位。 一点成功便高兴的手舞足蹈,光天化日之下便失了态。 或许,越是心思深沉的人,便越不能信任同样心思深沉的人? 嗯,心思单纯黑大虎,天真烂漫老李荣。 但实际上,邓儒,黑虎,李荣,还有秋缘四个人中。 心思最单纯的,其实是看似心狠手辣直接弑父的秋缘。 她弑父,仅仅只是为了不想被一直操控着嫁人,而不是为了往上爬,不断的往上爬。 而黑虎和李荣两人不同。 他们虽然没有杀过什么直系亲属,但他们的心思却跟单纯不沾边。 黑虎和李荣他们心思复杂,就复杂在,他们能够很好的摆正自己的位置。 他们清楚,只要狠狠抱紧邓儒这条大腿,他们就能够一路高升。 所以,他们才不会在邓儒面前表示自己很有城府,你快来弄死我们。 与其说他们没有城府。 倒不如说,他们是老虎,但,邓儒是拥有一座肉仓,以及无数肉仓潜力的人。 而他们为了邓儒已经展露出来的肉仓,和未来可能获得的无数座肉仓,他们会主动的躺在地上,自己把锋利的爪子咬断,露出自己柔软的肚皮,来告诉人类,自己没有恶意,自己不会伤人。 这就是他们的城府。 自古以来城府,心思深沉的人多了去了,为了显露自己聪明才智而投机取巧的用各种无底线奇谋的人也多了去了。 但懂得藏拙示弱的人却并不多。 第73章 十抽二 赶走两人,邓儒松了口气。 再次舒适的盖上小被闭上了眼。 周公嘿嘿嘿,俺老邓又来捏。 邓儒想着,迷迷糊糊准备再次入睡。 忽的,门吱呀一声,被非常轻的推开了。 门外的阳光照射进来。 邓儒: “有完没完!还有完没完了!” 邓儒愤怒的大骂。 还让不让人睡个好觉了? 啊? 还有什么人要来访问,看望他邓某的,赶紧一次性来全了。 别打扰他睡觉了,ok? “” 刚推门进来的秋缘被邓儒愤怒的声音骂得愣了一下。 好像,她来得不是时候。 “嘶,啊,原来是教头啊,教头好啊,教头有什么事赶紧说了,我想睡个好觉。” 邓儒看着秋缘,怒气没有消多少。 不管是谁,打扰他睡觉,就算是最忠心的下属,也得挨他一记飞踢。 不过秋缘不行。 倒不是尊重女性这种扯蛋理由。 单纯的是,这两天练武下来,邓儒深刻的感受到了自己和秋缘的武力差距。 他怕他一击飞踢过去,那边就随手一个巴掌,给他薅在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武力使他尊重。 “看样子,打扰你美梦了,我想来感谢你一下。” “但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秋缘这征战沙场受过许多伤,伤筋动骨都没说过半个不字的将军,此刻居然有些扭捏。 倒不是因为男女关系扭捏。 只是单纯觉得,邓儒做得实在太过厚道。 把家底都拉过来助她守城。 自己却还在屋顶上偷听,还不小心打扰了人家的美梦。 “嘶?教头,你就不能挑个正常点的时候么?明天反正还要继续练武。” 邓儒有些不理解这女人的脑回路。 感谢他? 你要怎么感谢? 献身吗? 谢谢嗷,他现在只想睡个好觉,不需要。 “抱歉,打扰到你了。” 秋缘说着,转头准备离开。 “等下,教头,既然来都来,那就说说怎么打算感谢在下。” 邓儒拦下了转头离开的秋缘。 他妈的,醒都醒了,不听完,那岂不是太亏了? 秋缘闻言停下了脚步,她此刻觉得自己脑子确实有些,不太正常。 对啊,都已经把人喊醒了又走,那岂不是太不厚道了。 直接把话说完不行么? 于是,她在房间里搬来张椅子,坐到床边道:“如果雁归城能够守下来,它应该有你一份,所以,若是雁归城能够守下来,以后雁归城的收入十抽二,给你。” “那雁归城每年的收入是多少?” 邓儒没有拒绝,他留下来守城就是为了要好处的。 秋缘愿意给,那自然是最好的。 “一万多两,十抽二给你大概是每年两千两左右。” 秋缘说道。 其实雁归城的收入,真正来算的话,应该是四五千两。 毕竟养兵,城市维护,给大贵族们上贡这些,都要钱。 其中养兵和给大贵族们上贡要的钱是大头。 能够剩下来的,就三四千两,有的时候收入多,能剩个五千两。 这才算是雁归城真正的收入。 但既然是感谢,她并不打算那么没诚意。 “每年两千多两,等下,你一年十抽二都才两千多两,那你之前说的补偿每月六百两?” 邓儒忽然间就发现了一些盲点。 那这么算下来,雁归城严重入不敷出啊。 秋缘听到邓儒的提问,她眼眸微垂,似乎在思考了一会,没多久她笑了一下,似乎是觉得邓儒这么个眼里只有钱的财迷还会关心她雁归城是不是入不敷,让她有些感动。 她道:“万两只是税收入,我们雁归城还有些其他的收入,一些土产,还有护镖之类,租借士兵之类的收入,能付得起,这个不用你担心。” “我们雁归城自己这些年也攒了几万两。” “完全够的。” 邓儒闻言点了点头,他想了一下道:“十抽二还是算了,二十抽一,你雁归城的银子可是我打算留着日后要是战事失利,准备东山再起的,我可不能竭泽而渔。” 十抽二,亏这女人想得出来。 那可是一整年收入的五分之一。 资本家都不敢抽这么狠呐,也就后世写小说的稿费,中彩票,这种意外所得的税才敢抽五分之一。 嗯,没错,写小说的稿费也被归于意外所得,税得抽五分之一。 不过国家有政策,下一年年初会退一些,多的退少的补。 所以,秋缘这娘们是完全把她雁归城的税当意外所得了啊。 “不,就十” 秋缘似乎还想说什么,嗯,完全就是崽卖爷田心不疼的模样。 这秋无忌要是还活着非得气得拿鞭子抽她。 当雁归城的税是什么? 你是报恩了,他雁归城的财政可就要赤字了。 邓儒拦住了她,他觉得这女人她有点一根筋,他继续道:“你与其给我十抽二,不如拿这十抽二给百姓,百姓过上好日子了,你雁归城的税收能更多,那时候就算我二十抽一,也能有两千两。” “懂么?” “百姓,才是一切的基础。” “你们拥有这样高度的财政自主权,这在我梦中世界,不知道能让多少心怀苍生,却因为无权无钱最终只能看着百姓受苦困顿而死的君主羡慕不已,你应该好好利用这些钱,多为百姓做事。” 说这些话,倒不是邓儒有多高风亮节,不爱钱什么的。 他要真不爱钱,他每月六百两都不要了。 雁归城要是每年税收大几十万,或者大几万都行。 那每年十抽二,他要。 毕竟每月六百两对于每年大几十万的城来说那就是洒洒水。 但是byd,你一年就一万多两,每月给完六百两,一年下来渣都不剩下多少了。 在这样的基础上,你还要十抽二来感谢他邓儒。 怎么,你送财童子啊你? 你雁归城百姓就不是人嗷? 心意,他领了,钱,你小子拿回去。 多给百姓做事,他心就甚是欣慰了。 听到邓儒说,拿着钱为百姓做点事,秋缘还是放弃了十抽二来感谢邓儒的想法。 邓儒说得确实有道理,若是能够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他们的钱自然就多起来了,钱多起来了。 那哪怕二十抽一,也要远胜过现在的十抽二。 但她虽然想通了这些,却依然还有些不懂。 “这些钱,为百姓做事,可,钱要如何为百姓做事?从别的城买粮食发给他们么?” 秋缘问道。 这就是她的疑惑。 在她的眼中,钱是用来买东西,养军队的。 可如果全用来买东西,发给百姓的话,那岂不是会养一群,只会眼巴巴的等着城主府发救济粮的懒汉? 这显然不太行。 但除了这些之外,她就不清楚,到底要如何才能够将银子用在百姓身上了。 听到秋缘的疑问,邓儒总算是松了口气,秋缘这人还是不错的,赏罚分明。 至少帮她守城,她就愿意把雁归城的税直接拿五分之一出来给他。 这跟直接把雁归城五分之一给他没啥区别。 他想了想,想要把钱,花在刀刃上,其实很简单,但也不简单。 你得有高度的权力收拢在自己手中,才能够让利民的政策通行下去。 你与民放利,那就是在与地主老爷们争利。 没有高度集中的权力,你若是发布一个政令,还要找贵族老爷们投票决定,那你基本上不用想。 而巧得很,这个时代的城主们,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和自治权。 这也是他当初,国君给他一座破烂小城,他也没有拒绝的缘故。 只要拥有高度的自治权,只要拥有愿意为民请命,与地主争利的决心,和拥有镇压一城的武力。 再破烂的小城,也能发展成国际大城。 当年的北上广深中的深,它也就是个小渔村。 破城还比小渔村高个级别呢。 第74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如何用钱来造福百姓,这个事情说来复杂,但也不算很复杂。” “光买东西,然后送给他们,是肯定不行的。” 邓儒觉得秋缘是个可造之材,只要不过度想要干涉掌控她的人生,她多半不会跟你反目成仇。 至少现在是如此,这个盟友是值得交的。 所以,可以勉强指点一二。 “嗯,你说,若是我雁归城能够发展,将来不会少了你的一份。” 秋缘一脸认真的听着邓儒的讲述。 邓儒做过一个世界大梦,她清楚知道,邓儒拥有一个全新的知识,一个不同于这个世界的知识。 可以这么说,就算邓儒在梦中世界是个最蠢的蠢货。 只要他不倒霉,来到这个世界的智者面前,随便说一句那个世界的全新理念,对于这个世界的人,就是一个启发。 他的话,绝对值得认真倾听。 “那我可就不藏私了,你,有没有去城外的村庄看过?” 邓儒没有提出方案,而是问了秋缘这么一个问题。 秋缘听到邓儒询问,她低下头,回忆起来。 她去过村庄,也正因此,她想过给百姓好日子。 可她不知道从何做起。 她对邓儒道:“去过,他们不像人,像” “像鬼,像地狱中饿鬼道爬出来的饿鬼,对么?” 邓儒说出了秋缘心中的想法。 秋缘点点头,认同了邓儒的比喻。 那些百姓,瘦小,身材干枯。 皮肤黝黑黝黑的。 别说什么身材壮硕,皮肤黝黑了。 强健的身体不属于他们。 “他们过得很惨,种出来的粮食,地里的老鼠们,虫子,鸟雀们,先要吃过一遭。” “时不时这边洪涝,那边干旱,又要害他们一遭。”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先秦时的歌谣,已经说出了他们的生活。” “但地里的硕鼠,鸟雀,虫子,能吃多少呢?繁杂,沉重的需要供养的地主阶级,才是压在他们头上最大的硕鼠。” “最后,是山里的土匪们又劫上一波,他们种出来的粮食,能有几分归属他们?” “你说十抽二与我做感恩,可他们却是十抽十的给了旁人。” “困苦的农民养起了庞大的,不劳作的地主阶层。” “他们的地,不属于他们,他们的粮食,也不属于他们。” 邓儒说着之前所见到的村庄百姓的惨状。 他们吃不起饭。 他们吃的都是些野菜。 有的甚至,一大碗水,配上一片野菜叶子,便自欺欺人,说这是汤了。 有时候形势好,能弄点盐巴舔舔,补充点体力。 其实如果不算上天灾的话,他们种出的粮食,完全足够他们吃上好几年。 可为什么他们连一顿饭都吃不饱? 经过九百多年的积攒下来,各国的贵族,地主们,已经多到了中原这片土地完全无法负载的程度。 就算没有邓儒来到这个世界,洗牌也只是这几年的事情。 “一个人当了官,便想让自己一家都成了贵族,便想让自家的狗都吃上一份官粮,让自家的狗都站在百姓的头上耀武扬威,他家的狗咬死了百姓,他第一时间想的也是百姓的肉太柴会塞了狗的牙,而不是杀了人要怎样接受律法的制裁。” “所以,你觉得这样的世道,这样生活的百姓,他们能够创造多少的财富?” “一分都不会有。” 邓儒说罢,便没有再说下去,他看着秋缘的脸色,在观察她的反应。 看看她此刻会想些什么。 只要她有片刻动容,邓儒都认为她是个可造之材。 “那要怎样改变这样的现状。” 秋缘问道。 她只是问一下,但她其实也想到了。 只是,那似乎,太极端了。 “你觉得呢?你手中有兵有将,那些地主贵族们都在城中,城门一关不会有一个人跑出去。” “现在是最简单的阶段,天下所有贵族大多腐败,你只需要快刀斩乱麻,把地主们全杀了,把地还给百姓,建立起新的,简化的官员体系,让百姓只交你城主府一份税,甚至再减些税,那你的雁归城就会越来越繁荣,若是你再愿意出兵将周围的匪寇剿灭,那就更好了, 你雁归城就是百姓们心中的天府之国。” “当然你还要防御层层关联的贵族们的反扑,被煽动的百姓,若你能做到我说的这些,这个过程,我可以再帮你。” “掉一掉贵族的头,骂名我来担。” 邓儒说到这句话,似乎也被自己随意改编的话给逗乐了,嘴角扯出一个笑来,看上去有些阴森。 此刻的他躺在床上,让他有了几分,历史中所记载的那些病弱毒士的形象。 不过,那些所谓的毒士们的毒,都用在了毫无反抗之力的百姓身上。 李儒的焚烧洛阳城烧死没能力逃走的百姓无数。 程昱的肉干军粮,多半也是杀的手无寸铁的百姓。 自古以来,百姓就是被丢掉,弄死,蹂躏,毫不心疼的耗材。 他邓儒偏不,他偏要毒掉老爷们的脑袋。 老爷们总说苦一苦百姓,骂名他们来担。 苦n的头,还是掉一掉老爷您的头,骂名不用老爷您担,他来担着。 若秋缘能做,或者说愿意去做这些,他可以担着这个骂名。 若不愿意,便算了。 听到邓儒的这些话,秋缘的大脑不知道为何,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 这是她根本没有想过的东西。 毕竟为了百姓,去杀贵族,还是杀得人头滚滚。 这,难道贵族的命,便不是命了么? 是了,毕竟她终究也算半个贵族。 “你不愿意么,那也没事,等我带着兵打下一座又一座城池的时候,我会亲自去做这些。” 邓儒看出了秋缘脸上的犹豫。 这不怪她,没人能跳出时代的局限,也没人愿意跳出时代的局限。 局限,与其说是局限,倒不如说,是舒适区。 你以为古代的帝王真不知道让利于民便能国富民强。 或许有些确实不知道,但大部分,都知道,但时代的局限是局限,也是他们的舒适区。 他们只需要躺在祖宗的功劳簿上去享福,安安稳稳过完一辈子就行了。 国富民强,没必要,反正他们现在的国家也不会受到威胁。 与其被集团层层阻拦,落得个遗臭万年,哪怕成功,结果也不一定如意。 不如安心的躺着交给下一代,下一代再交给下一代。 “不,我想,你说得很对,地主们太多了,太陈杂了,他们又惜命的很,真正劫匪来临时,又保护不了百姓,百姓们养了一群毫不劳作,劫匪来临时就把百姓扔出去当挡箭牌的蛀虫,不,他们比蛀虫还要恶毒。” “你说得对,我手上有兵有将,他们的家人,是普通的百姓,只是,我手下的一些将军” 秋缘确实对邓儒说的做法有了几分心动。 但,她手底下的将军们,也是地主的家人。 这不好动。 邓儒欣慰的笑了,秋缘有这个想法,想这么做,就好。 至于说这些附带的困难,他有解决的办法,只是需要时间。 “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你需要开设学堂,用这些钱,给那些草根百姓机会,让他们一步步替代你手下的将军,官员。” “实在不行,如果你愿意相信我,让我手底下的人,暂时控制住他们。” “当然这些事,得等守下雁归城后再做。” 第75章 僧是愚氓 “我还有个问题,你说的这些,都是给百姓造福的政策,为什么,你会说除了勾连的贵族外,还要提防被煽动的百姓。” “如果真的做到了那些,百姓还会被贵族驱使么。” “他们应该没有你说得那么” 秋缘已经认可了邓儒的想法,但她唯独还有这一句话不理解,她眉头紧皱着。 不明白邓儒为什么。 即说要搞政策,造福百姓。 又说要提防百姓,被人驱动。 难道百姓,就这么拎不清是非? 听到秋缘的问题,邓儒沉默了一下。 做出造福百姓的政策,百姓依然有可能帮着贵族来打你。 是的,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甚至会有人借机说,百姓就是贱皮子,劣种,穷山恶水的刁民,只有他们这些世习礼仪,锦衣玉食的贵族们才是道德高尚的。 “我和你说个故事,我在梦里梦见的一个故事,说起来按照年数推算,这故事就发生现在这段时间左右百年。” 邓儒没有第一时间选择讲些什么大道理,比起大道理,故事,更能让人开悟。 “嗯,你说。” 秋缘点点头,示意自己愿意听邓儒说的故事。 “在这个世界不知哪个角落,有一个和尚,他有一只猴子做徒弟,猴子神通广大,五百年前大闹天上王都,能凭一己之力搅得天翻地覆,自封个齐天大圣,一双火眼金睛能明辨善恶是非,世间一切在他眼中如同掌上观纹,毫无秘密可言。” 邓儒要给她讲的,是西游的故事,准确来说,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 这个世界有佛教,有和尚,毕竟佛教有利于统治,贵族们便引入了这个宗教。 “神通广大的猴子为什么会做一个和尚的徒弟?” 秋缘问道。 “谁知道呢,或许只是因为那故事中和尚能够拯救众生?这我也不清楚。” 邓儒耸了耸肩,身上旧伤一发给他疼得好一阵龇牙咧嘴。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和尚和猴子走到了一处名为白骨岭的地方,那地方有个妖怪叫白骨夫人,善伪装,她最开始伪装成一个妙龄姑娘,去找和尚讨口水喝,而实际上却是要吃了这和尚。” “和尚肉眼凡胎,看不出妖怪真身,可孙大圣却是火眼金睛洞若观火,看得真切。于是他出手打走了这妖怪。” “和尚却不是那么高兴了,毕竟他肉眼凡胎,看什么都不得真切,他只当自己这神通广大的大徒弟仗着武力打死了一个良家妇女,再加上一旁他的二徒弟煽风点火,便训斥着孙大圣。” “后来那妖又变作老妇,来寻找自己走失的女儿,更是让和尚相信了自己徒弟是个滥杀无辜的坏种,要赶走他。” 秋缘听着邓儒所讲述的,三打白骨精,她大概,明白了邓儒想讲些什么。 “你是说,你现在就是那神通广大,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而贵族们是白骨精,二徒弟,百姓是那空有善心,却肉眼凡胎的和尚。” “是这样么?” “聪明,是这样。” 邓儒露出欣慰的笑,他继续道:“和尚肉眼凡胎,就好似百姓不识大字,不明世事,和尚会被变化多端的白骨精所蛊惑,百姓也会被掌控言语权的贵族所蛊惑。” “说到底,还是话语权,还是要让百姓识字,明理,孔夫子说有教无类,便是要让百姓都长出一双洞若观火的火眼金睛。” “毕竟” 邓儒说到这,他想起曾经有诗人对三打白骨精中愚昧不堪的唐僧气愤不已,给一位伟人写了首诗来指责唐僧。 但那位伟人却只是同样回了一首诗,大气的很的诗。 “我梦中有位伟人做了首诗,它很好,很大气,很好的诠释了三打白骨精的内涵。” 邓儒说着,用力从床上下来,嘶,浑身的疼。 但出于对这首诗作者的尊重,他必须得站着念,不能躺着,哪怕是个浑身都刮骨一样的疼,毕竟他作为青年,可是那作者眼中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 蓬勃朝气。 他更不会为了青史留名什么的,就恬不知耻的说这是自己文思泉涌,突有所悟想出来的诗。 “你怎么突然站起来了,你现在既然疼,还是躺着好一些。” 秋缘似乎还懂得关心人,她出言劝阻道。 “不必,这首诗,他必须得站着念,坐着,躺着都不行,跪着,更不行,还得大声的念,让老天爷听一听呐。” 邓儒说着,走到门口,看了眼天气,阳光万里的。 可这阳光万里下的世道,却是黑云重重,雷声滚滚,压的百姓喘不过气来。 “你很敬仰那首诗的作者?他是谁?” 秋缘也听懂了邓儒话中的意思。 “一个,嗯,普通的人。” 邓儒这么说道,毕竟涉及那位,任何的赞美都不够的。 不如普通的人,来得个返璞归真。 邓儒看着天空,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这世道真有个什么老天爷在俯瞰着世间,万里晴空下,一道惊雷炸响,好似天怒。 理论上来说,此刻这么邪门的雷声,邓儒应该害怕得闭上嘴,防止真的被雷给劈死。 但他偏不。 “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魅必成灾。”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今朝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你听呐,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魅必成灾。” “百姓不是不辨是非,他们只是被蒙住了眼睛,我想如果可以,我要去把蒙住他们眼睛的布摘下来。” 邓儒说得一片真诚,气势上仿佛有万丈豪情。 那位的诗似乎自带浩然正气,让人念诵起来便自觉豪情壮志自心中升起。 要把愚氓的僧人教化,要学那神通广大的孙大圣,教人握紧拳头,澄清天地寰宇。 那一声惊雷似乎只是一次自然巧合,在邓儒念完诗后,便没了动静。 又似乎只是警告,邓儒没有继续做什么逆时代的举动,便消散一空。 秋缘愣着神,刚刚的雷声显然把她这种生长在封建时代的人给吓得不轻。 那是天威啊。 但越是如此,越能体现出这诗的重要性,也越能体现出,邓儒梦中的世界,是可行的。 “诗很好,所想要表达的,也很好,如果你真的能够做成的话。” “或者你,能比肩尧舜,不,在尧舜二帝之上。” “话说,你不打算把这首诗说成是自己的么,或许你能凭着这首诗名扬天下,毕竟这是你梦里的诗,说是你的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白骨精的故事不在这存在,能不能名扬天下还有点问题。” 邓儒摇了摇头,他咧嘴一笑:“不,有些事能做,有些事该狠狠的做,有些事是底线,不能做,一点头也不能开。” “这首诗冠我的名,我不配。” “而且,在做下比肩尧舜的大业前,你能不能先扶我一把,装大了,下不来台了。” 邓儒感觉自己现在浑身都在疼,但这是值得的,无妨。 就好似世间百姓,虽然想要站起来不容易,但只要起来了,再躺下去,跪下去就也难了。 “” 秋缘显然没想到邓儒再最后说得是下不来台这种话,一时间她还没反应过来。 “快,站不住了,腰酸背疼腿麻浑身难受。” 直到邓儒讲这句通俗易懂的话说出来,她才反应过来,邓儒现在还是个,嗯,重伤号。 她连忙将邓儒重新扶着躺回到床上。 第76章 贵族出兵 送走了秋缘,邓儒再次的裹上了小被。 虽然人有豪情壮志,但此刻,先小睡一会。 虽然,自己是伟人眼中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但现在是太阳暂且落山休息的时候。 晚安,玛卡巴卡。 有一说一,这小被,真不错,等守下雁归城问问能不能把小被带走。 什么小被,这是他不会说话的贴心老婆! 晚安,唔西迪西。 两眼一闭,就是睡。 不知过了多久,但邓儒感觉好像只过了一小会。 一道阳光照射进来。 你嘛! 到底有完没完了! 邓儒大怒。 他把手伸出被窝,竖起一个中指,这古代人估摸着看不懂的手势是他最后的倔强。 “邓公子,该吃饭了” 三个丫鬟看着邓儒那倔强的中指,都是三脸懵逼。 她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对于这个在后世代表贬低的中指,看在她们眼里其实是 咳咳。 “哦,不好意思,刚醒。” 邓儒听到是吃饭,再次从床上坐起来。 人是疼的,饭是要吃的。 接下来整整两个月的时间。 邓儒收编的山匪,义军,还有四百老农们被混编在了一起,组成好几个编队,在雁归城的军营里为即将可能到来的与贵族联军的战斗做准备。 组成阵型,用来面对城墙上敌军可能会攀爬上来的先登死士们。 先登死士们大多都是身强体壮,身着轻甲,重甲的刀盾手。 而老农们,山匪们的身体素质虽然不咋地,但是能够凭借着主场优势,在城墙上列阵,来抹平这个身体素质的差距。 古代的城墙很宽广,有的大城的城墙的宽度甚至不输一条马路。 这就是邓儒把山匪们召集过来的目的。 至于邓儒的那两百号老弟兄,他们不需要训练,他们只需要吃好喝好就行了。 他们的战斗力是能够随时保持的。 不过偶尔,邓儒也会请秋缘帮忙带着老弟兄们出去剿剿匪。 随着人数达到六百上限,可能是虎符不太信任邓儒的能力,亦或者是突破六百大关都有的功能。 现在只要邓儒愿意开放,老弟兄们是可以交给旁人指挥的,这也是为了防止以后人数多了,邓儒的能力跟不上来。 毕竟大几万,大几十万的战场上,一个人根本不可能看到全局。 但是,目前来说,这些由邓儒信任所指认的暂时指挥官,他们是做不到对老弟兄们如臂指使的。 做不到像邓儒一样,心里刚想一个阵型,老兄弟们瞬间就开始列阵。 他们需要像指挥正常的士兵一样,用旗帜,声音来指挥。 这也是一些保护措施,为了防止虎符的存在暴露。 秋缘的指挥能力很强,剿匪这种事,一直是零伤亡。 就是比较可惜,像大号土匪,也就是无主的义军,已经被邓儒在那几天里剿完了。 剿匪的收益远远没有剿义军来得快,来得大。 这比较遗憾。 什么?你说老弟兄们被秋缘带着出去剿匪,邓儒在干啥? 他练一天躺一天的躺了两个月。 但所幸!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练成了。 虽然只是半成,比不了秋缘这样从小练起的。 现在的他,练三天躺一天。 这是很大的进步。 他这两个月的日子大概是。 第一天练武,第二天床上躺。 而秋缘这两个月的日子大概是。 第一天教邓儒练武,第二天出去帮邓儒带兵剿匪。 虽然她也不懂为什么邓儒这么执着于剿匪。 可能,这就是他说的先打掉百姓头上的硕鼠? 她不清楚,但她知道每个将领都有自己的保持军队血性的办法,有的是打猎,有的是去异国边境打秋风,有的是上阵杀敌。 可能邓儒保持军队血性的办法就是为百姓剿匪。 这挺不错的,她觉得可以在雁归城推广一下。 嗯,要是让邓儒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干出个抢生意的,他指定得骂娘。 不过也没啥,反正守下雁归城,邓儒就跑去自己的城池走马上任了。 秋缘在雁归城剿匪,他邓儒去新地方剿匪,顺便打仗,这不冲突。 练了两个月基础功,打熬筋骨的邓儒,此刻已经能够选择自己想要习练的兵器了。 在秋缘的推荐下,他选择了一把两米六左右长度的大枪。 以及一把大概有四五石左右的弓。 再加把贴身肉搏的佩刀啥的。 这一般就是一个沙场武将的标配了,有的还会换成一些类似亢龙锏之类的奇门武器。 但一般武器越怪,死的越快。 一般出名的武将都用得奇门兵器,那是因为不出名都死了, 能用这种奇门武器出名的,他用大枪一般能更出名。 邓儒这边,练兵,练武的进度都在齐头并进。 而远在百里,数百里,甚至千里之外。 秋缘弑父上位的消息,还是传到了那些贵族们的耳中。 雁归城这座城池早年间在秋无忌父亲,也就是秋缘爷爷的带领下,并没有选择像任何贵族站队。 但这也并不是秋老爷子比秋无忌聪明,亦或者多么高瞻远瞩。 曾经,越国王室,姒家还能够掌控越国。 贵族们并没有发展壮大,因此那个时候站队任何一个贵族,都是对国君的不敬,是主动把刀递给了其他的贵族。 那是死路。 秋老爷子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并没有选择把自己的女儿,秋缘的一个早早逝去的姑姑嫁出去。 那姑姑虽然早逝,但一辈子一直陪在她自己的父亲身边,也从未有过什么身不由己的委屈。 她的命,要比秋缘好上不少。 父亲宠爱,哥哥也对其偏爱有加,侄子侄女也敬重她。 虽然她三十多岁便逝去了,但在这个普遍短命的时代,她倒也不算早逝,只能算是身体不好。 而到了秋无忌当城主的时候,一切就变了。 国君发动了对吴国的战争,结果导致了数个贵族依靠战功坐大,国君被架空,越国正式进入了贵族把持的阶段。 这个时候,雁归城想要更进一步,就只能选择依附其中的一个派系。 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去依附其他派系,自己落个逍遥自在。 在没有把柄在其他贵族手里的时候,一般是安全的。 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有时候人想要搞你,你又没有足够自保的实力和背景。 那你手里拿一袋洗衣粉,那也是核武器。 所以,秋无忌在这样新的时代背景下,他选择了和自己父亲不同的路。 把女儿嫁出去,去亲近其中一个派系。 让他的雁归城拥有自保的力量。 但实际上,站队什么的,也并不安全。 毕竟老爷们手底下送死的炮灰,也是站队的炮灰。 说到底,雁归城拥有站队和不站队的资格,而不是加入或者死的选择。 其本身是有一定的实力的。 至少在非贵族阶层,雁归城是属于第一梯队。 这也是无数贵族愿意,想要拉拢的雁归城的原因。 再加上秋缘在她参军入伍后,立的战功不少,这给雁归城的价值又加了几分。 现在的贵族们,对于雁归城就只有一个想法。 要么,在我们手里。 要么,在阎王手里。 而此刻,秋缘弑父上位的消息传到了他们的耳中,这更是给了他们一个出兵的理由。 毕竟,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与吴国的战争只是他们为了削弱国君与吴国达成的一些协议。 他们的主力军大多都还在自己的手中。 他们现在依然能够抽出兵力来,去取得这座一年能有一万两白银税收的,算得上半个富庶之城的城池。 第77章 战争的阴云 又过了一个月。 邓儒差不多将拉弓练的算是很娴熟了。 拉弓主要考验的还是体力。 其他的就是一些姿势,和准头上的小细节。 很不巧,邓儒的体力在经过两个月的魔鬼训练后。 已经达标了。 除此之外,他的枪法,也算是有了个门外汉的水平。 扫,扎,拿,打,挑,刺,这些基本动作,他也算是练的有几分熟练了。 基本上,现在让他去打以前的自个。 毫不夸张的说,不拿武器能打五个。 拿了武器,能打十个,甚至十二个。 当然,前提是以前的自个讲点武德,不要一人一只手,把他手啊脚啊全搂住。 但是就邓儒对自己的了解。 这 多半是会的。 所以说,哪怕真的有了能够一打五的本事。 还是不能够一打五的。 除非你能够不让人近身。 但凡让一个人近了身,一群人扑上来给你活活控死,你哭都没地方哭。 邓儒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二个年头。 说是第二个年头,其实也才过了半年左右。 毕竟邓儒刚穿越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是八九月份,秋季最炎热的一段时间。 而后,过了秋老虎,便是十月份左右,天气转凉。 最后又在雁归城过了三个月,此刻已经是新的一年。 邓儒也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年号,反正这不重要。 下了好几场雪,天还有些冷,不过他练了武,身体素质嗷嗷往上升,一点也不觉得冷。 说起来,来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新春佳节,他都没过。 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没有春节,还是雁归城现在面临着战争的危机,秋缘他们也没有过节的心思。 一直在整军备战。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邓儒估算的月份和这个时候的月份对不上。 毕竟,按照年份推算,现在用的是农历,他根据天气对月份的推算是按的阳历。 至于这个世界的历法,他没去了解过。 来到雁归城的第三个月零五天。 雁归城外三百里外,被撒出去的斥候们发现了大队的人马。 他们打着各色各样的旗帜,旗帜书写着各自的阵营。 按照斥候们的说法,他们四面八方都有人到来。 每面人数从一万到两万左右不等。 倒也不是贵族们拿不出更多的人来。 而是在他们心中,雁归城只值这么些人的牺牲。 多了,就得不偿失了。 毕竟付出和收获得成正比,不然就是得不偿失。 而且,每面一万到两万的敌人,还是一堆贵族的联军凑在一起凑出来的。 他们旗帜各异,甚至除了衣服的大红底色之外,头顶的簪缨颜色都是各异的。 有红有绿有蓝有白有棕的。 总而言之 像杂牌军。 这也是分封制的一大特点。 你基本上除了单一贵族的军队外,很难看到服装统一,旗帜统一的军队了。 以至于看上去就像杂牌军一样。 至于战斗力 战斗力也不算很高。 毕竟是各自贵族手底下的私兵,他们很难聚集在一起听从一个或者几个将领的指挥。 各个将领各个贵族都有想法。 哪怕偶尔在一个很有威望的大贵族,亦或者国君的号召下,暂时的将军队整合。 也很容易打一半,贵族们就因为心疼自己部队的损失而撤出战场,最终导致全员的大溃逃。 至于说,因为一己私利,导致全员大溃逃,那位贵族良心会不会疼? 贵族表示:疼n个比,溃逃死的是别人的兵,继续打下去死的是老子的家底,兵都是老子花钱,花时间养起来的,搁你你选死谁? 总而言之,一般这种军队的战斗力,很差。 或许在几千人,几百人的战场上,能够把大一统帝国的军队吊起来打。 因为这个数量一般是一家贵族就能够拿出来的私兵数量,不需要跟其他贵族混合。 但在大规模的战场上,对上大一统帝国的军队,他只能被吊起来打。 你以为蒙古吊打欧洲诸国单单靠的是骑射么? 不是的,靠的统一的调度,先进的火器,先进的炼铁技术锻造的先进甲胄,最后是凶悍的战斗意志。 这些都碾压欧洲分裂诸国,才造成的吊打。 雁归城的城主府内。 在得知敌人即将到来的时候,邓儒便驱散了城主府里一帮子人。 嗯,这权力他还是有的。 看着这三个月,秋缘剿匪剿来的四千多两银子。 而自己的士兵们,现在很显然都能够升级一波了。 看得出来,秋缘带着他们打了很多很硬的仗。 那些老农民们大多也能够升级成民兵。 毕竟,他有老兵带你捡肥皂这个设定,顶级兵种能够给低阶兵种提供经验值。 这三个月下来,老农们都能够升级了。 但老农们升级的话,影响太大了。 毕竟四百号体弱多病的老农,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变成身体正常的民兵。 哦,眼皮子底下变不了,总而言之,要么一直变不了,要么就找个地方让他们偷偷升级。 但,还是那句话,四百号体弱多病的老农,变成了四百正常民兵,是个人都会怀疑这不对。 毕竟人数,样貌,都能对上。 而且守城战,老农们升级成民兵作用不大,反正经验就在那攒也不会消失。 邓儒并不打算升老农。 他打算给这二百老兄弟升级。 现在的守城战,骑兵提升作用不大。 再加上他确实需要一些性价比很高的步兵。 没办法,骑兵太贵了,死一个得心疼半年。 就比如说老兄弟,玄甲斥候。 一个成型的玄甲斥候,从他从农民开始升级,得花五百两银子。 日常的甲胄维护,玄甲斥候的吃喝,战马的吃喝,那都是烧银子。 玄甲斥候这一辈子,能花至少一千两银子不算多。 而一个步兵,就比如说,大燕斩马冠军这么强力的兵种。 一刀下去,人马俱碎。 从他老农阶段开始,到斩马冠军的阶段拢共只需要花四十五两银子。 甲胄维护这些,也要比老兄弟的负担轻松很多。 若是日后打大规模军团战争,还是得多招步兵。 而且骑兵的作战,多有限制,比如说山林,攻城守城,在城门破掉之前,战马发挥不了作用。 骑兵为辅,步兵为主。 自己之前的路线有点错误,只觉得骑兵一定牛逼,没算他们的消耗。 现在及时更正路线。 四百步配二百骑兵,这是他这三个月,在练武之余,和秋缘以及她手底下一些将军学习讨论之后,研究出的军队配置。 一百骑射,一百陷阵重骑兵,一百五十步兵盾阵,二百五十弓手。 性价比最高。 在确定好二百老弟兄的升级路线后,邓儒开始着手升级。 毕竟马上要进行守城,自然是越快确定越好。 第78章 大燕重装神射手 首先是二十六个轻甲弓手。 目前邓儒有九十七名骑射手。 在升四个。 升了四个就是一百零一个骑射手。 嗯,在邓儒的心中,老弟兄,已经算得上一种特殊的存在了。 他是跟着自己的第一批人啊。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 还是从跟青牛寨土匪打遭遇战的时候幸存下来的三个老农之一。 还有两个 总共幸存下来的,就三个。 老兄弟抢占先机,比另外两个老弟兄升级的快。 因为他杀的人多。 在邓儒心中,老弟兄已经是他的胆了,是类似于小队长一样的存在。 可惜没有意识,不能真正的成为小队长。 要是能够诞生意识就好了。 但总而言之,不管老兄弟诞生不诞生意识,能不能指挥。 在邓儒心中,他就是一个小队长一样的存在。 所以,一百骑射里,并不包括老弟兄。 花了一百六十两银子,从轻甲弓手中补充了四个骑射手。 还剩下二十二名轻甲弓手。 邓儒没有犹豫,将他们全部变成了熟练弓手。 花了一百九十八两银子。 可以说,在守城战方面,他们性价比很高。 他们的弓术的进阶,要比骑射手的弓术多。 虽然说,骑射要求的弓术,比步射要求高,但这不代表,熟练弓手的弓术不如骑射手。 轻甲骑射手的弓术对标的是轻甲弓手。 打个比方,如果轻甲弓手的弓术是四十,而骑射要求的最低弓术是四十五到五十。 那么骑射手的弓术就是五十到六十,只是刚好卡在最低要求上。 而熟练弓手的弓术,是八十。 熟练弓手的弓术对标的是冠军斥候。 当然,冠军斥候的弓术还是要比熟练弓手强一些的,斥候是九十到一百。 根据马的颠簸程度,有个十单位的波动。 而步弓,一般没有这个波动,唯一的波动是体力和风向的波动。 当然了,在大规模的战场上,准头并不重要,远不远比起准不准要重要很多。 大规模战场都是靠的火力覆盖。 除非你要狙杀对面将军。 这个任务一般是交给床弩这种,一箭能给敌人穿成人肉串,一箭能干两千米的大家伙去做的。 在这样的大家伙面前,什么重甲亲兵,一视同仁。 当然了,两千米那个是北宋的三弓床弩,其他的大家伙还是要差了点射程和威力的。 但是——面对重甲目标而言。 不差。 照样一箭下去穿个串子。 至于投石车什么的,那是面对城墙时候的利器,一般的话,杀生效率不如床弩。 毕竟,投石车的准头全靠随缘。 床弩是可控的。 轻甲弓手们在一阵华光闪过后。 瞬间,他们的布料的范阳笠,换成了一顶甲片镶嵌的铁盔,两边有两片顿项做防护。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费不足,没有先登勇士们那种全包裹的铁顿项,而是两片布料的顿项,兽皮边,棉布为主体,内里镶嵌贴片,将熟练弓手们的脖子很好的防护起来。 也没有先登勇士们的铁面具,不知道是因为经费不足,还是单纯的要射箭瞄准什么的。 邓儒觉得应该是前者,单纯的经费不足。 毕竟老弟兄那个骑马射箭的玄甲斥候,都有铁面具做防护。 他们的甲胄,是类似于唐边军的黑色扎甲,有兽皮边包裹,两面护心镜在胸口,可能是因为常年与异族作战,甲胄有了一定的吐蕃的风格。(本来想放图的,我记得之前看到有人穿过的,但是百度上找不到,就算了) 兽皮束腰包裹在腰间,携带着两袋箭袋,一袋箭袋三十支箭矢。 腰间悬挂一柄制式军刀留作近身作战之用。 邓儒本来以为,一波升级就算完了。 但邓儒很快发现,好像 熟练劲弓手们,还能升级? 是的,他们还能生。 啊呸,还能升。 鬼知道秋缘带着他们打了多少仗,这经验值攒的。 二十二个熟练劲弓手们的下一个阶段叫。 大燕重装神射手。 五级兵。 二十七两银子。 步兵中的顶级兵种了。 可以说是,性价比天花板。 六级骑兵得是贵族们才玩得起的贵族天花板。 邓儒没有犹豫,现在花钱,就越能多几分胜算。 尤其是步兵这种性价比高的兵种。 毕竟斩马冠军和先登勇士比起来的提升也不是一星半点。 花了594两银子,将熟练弓手们升级成了大燕重装神射手。 这些大燕重装神射手们,手持四石劲弓。 腰间悬挂三个箭袋,一个箭袋四十支箭矢,箭也换成了破甲的锐利箭矢。 因为是步弓,没有马匹帮忙,携带的箭矢数量要逊色骑射很多。 最关键是,四石劲弓。 黄忠知道? 老了都能干一群武将的那个猛人。 他开三石劲弓。 也就是说,一个重装神射手,比黄忠牛逼。 当然了,如果把黄忠年轻一些,说不定也能随随便便拉开个四五石弓。 但重装神射手们之所以拉四石弓,是还要考虑到持久力的影响。 若是不考虑持久的影响,五六石,说不定也是能拉的。 但要考虑持久和穿甲兼顾,这些年轻力壮,远超常人的大小伙子们,就只能够拉四石弓了。 就算是四石弓,那也不是一般人能拉起来的。 邓儒估算了一下,唐代一石是一百多斤,四石弓,至少是五百多斤的力。 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拉的东西。 反正邓儒试了一下。 他拉不动。 这还是他经受了秋缘魔鬼式训练后增长的力气,都拉不动这个弓。 可以说,这些神射手们,已经初步的具备了,狙杀敌军将领的能力。 这钱花的,是非常值得的。 毕竟狙杀敌军将领,这可是对敌军的一大打击。 除了弓的变化,还有近战武器,也由制式军刀变成了一把钉锤。 四十厘米长的柄,镶嵌着一朵全铁的锤头和钉子。 一锤下去,钝击和锐击伤害拉满。 这个钉锤有四五斤重。 至于其他的防御装备。 也有变化,他们的顿项变成了铁制的,类似于步人甲的顿项,也如同先登勇士一般戴上了铁制的面具,防御迎面飞来的流矢和刀剑劈砍。 由于不需要考虑马匹的承重能力和速度,他们的甲胄也是武装到牙齿,是类似于宋代的步人甲。 防御力是扎甲的巅峰,也可以说是冷兵器防御的巅峰。 至于说西方的板甲 那个时候已经是火枪与蒸汽的工业时代的,不算。 手上戴着皮手套,为了更加的方便他们进行射箭。 毕竟拉弓拉久了,手也勒得疼,戴上皮手套就能够方便许多。 第79章 镇国矛士 升级完弓手。 花了922两银子。 剩下的,是轻甲矛士们的升级。 邓儒想了想。 现在是守城阶段。 攻城主要分为蚁附,撞城门,打塌城墙,楼车登城,这四条路线。 这四条路线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而这些路线中,作为守城方,手持长矛是很有利的。 所以邓儒并不打算现在升级他们成为枪骑兵,或者先登勇士。 他打算升级一下矛士。 三十六个轻甲矛士兵,升级成熟练矛士。 一个熟练矛士九两银子。 升。 便宜,太便宜了。 在经历过培养骑兵的折磨后,邓儒发现步兵的性价比真是太高了。 在士气不崩的情况下,步兵甚至比骑兵还好用。 当然,只是在不崩的前提下。 但巧的很,他的虎符,不知道士气是什么。 花了三百二十四两银子。 将矛士升级成了熟练矛士。 熟练矛士的甲胄与熟练弓手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看得出来,少了一两银子,那装备待遇就是差了很多。 熟练矛士和熟练弓手的差别只体现在武器装备上。 熟练矛士手持一根四米长的长矛,没有配盾,因为他们的力量有限,长时间端起长矛已经很不容易了。 毕竟熟练矛士要做的,就是端起长矛,握紧长矛,如墙而进,不断的向前推进,直到敌人全部倒下,在他们的长矛上串起敌人头颅做成的糖葫芦。 当然,除了长矛之外,他们还配备了一把弩。 单手弩。 威力不太大,大概是用来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的。 箭矢也只带了十支。 除了长矛,单手弩之外,便是大燕军士们常带在手上的制式军刀。 这就是熟练矛士的配置。 总体来说,还是值得的。 而且 熟练矛士们的经验也足够升到下一级了。 鬼知道秋缘带着他们打了多少仗。 虽然经验值会有一定程度的积攒,但是每一个阶段升级后,都会损耗一定的经验值。 很少出现升一级,然后立马就能再升一级的情况。 除非经验积攒的实在太多了。 看得出来,她很喜爱这些令行禁止的大宝贝们,哪怕只是用他们剿匪她都上瘾。 而现在。 大燕熟练矛士的下一个阶段。 名为大燕重装镇国矛士。 二十七两银子。 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大燕重装镇国矛士。 能用得上镇国二字,便能够知道,这是一个王朝的中流砥柱兵种。 他不像玄甲斥候那样兼具速度与准度,不像斩马冠军那样力拔山兮气盖世。不像神射手们那样能开四石之弓,指哪打哪。 至于说,枪骑兵的顶尖兵种,邓儒目前还没升一个枪骑兵,不清楚顶级枪骑兵有什么不同。 但从目前,镇国二字来说,这些兵种,一定是大燕王朝大批量武装的精锐,中流砥柱。 又花了972两银子,将三十六个熟练矛士升级成了重装镇国矛士。 镇国矛士们身材高大健壮,身披重型扎甲,头顶簪缨铁盔,一圈铁制顿项将他们的脖子保护的严严实实。 脸上佩戴一面滑稽的铁面具。 偶尔露出一些属于链甲的部分,告诉世人,面前的这个铁疙瘩,可穿了不止一层甲。 腰间悬挂一把骨朵用来应对攻城,巷战时和阵线被撕裂时与人的贴身格斗。 其余的,单手弩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有一个曹操那么高的大盾。 盾的材质由铁边包裹着硬木制成,上面绘画着青面獠牙的恶鬼来震慑敌军。 而他们的长矛,从四米变成了两个曹操那么长 也就是三米二。 但长矛的质量和韧性要提高了很多。 毕竟还要举盾,就不能够兼顾矛的长度了。 像传说中亚历山大的马其顿方阵那种,士兵拿一面大盾,还单手持六米长的矛 当乐子看看得了。 没必要当真。 毕竟,六米长的长枪,且不说材料问题,会不会因为太长而导致不堪一击。 就单说举着它一直保持战斗 悬,只能说悬。 也有可能是那时期有什么特殊木材,能让长枪在六米长度不失去其韧性和硬度,还能在那样的长度下保持轻便。 不过重量可以靠个人的身体素质弥补,但其本身的材质 这也说不准,所以也只能说个悬。 一般长枪都在三到四米多的长度。 五米是顶天了。 骑枪会更短一些,两到三米左右。 在战斗的时候,这些镇国矛士们就会将盾牌立在地面上,用一只手和身体稳固盾牌。 将长枪搭在盾牌上,用腋夹住长枪,来达到和双手矛士们差不多的效果。 也正因此,这些镇国矛士们,才被赋予镇国之名。 他们通常站在军阵的第一排,拥有防御力最好的甲胄和装备,用来死死的抵御敌人的骑兵和冲锋而来的步兵。 对于他们身后的步兵和弓手们来说,这些大铁疙瘩们,就是镇国之士。 稳稳的守住最前方的阵线,不会后退半步。 升级完这些镇国矛士们。 已经花了2218两银子。 四千两已经花去了一半。 剩下的,还有二十一个先登勇士们的升级。 三十两银子。 邓儒没有犹豫,将他们升级成了斩马冠军。 花了630两。 剩下的就是关于冠军斥候和大燕轻甲骑射手们的升级。 轻甲骑射手们现在有四十八。 能够升级的有四十八个。 包括那今天刚升上来的四个骑射手,现在也能够升级的成冠军斥候。 但是 缺钱。 不过问题不大,找秋缘赊点。 相信她不会介意这些的。 脸? 什么脸啊,他邓儒要是要脸就不会混到现在这个地步。 要脸就给蛮牛当小弟去了,要脸就死在那新婚夜了。 再说了,他出人出力的,赊点银子怎么了? 啊? 对。 邓儒算了一下,一个冠军斥候的价格是一百二十两银子。 四十八个轻甲骑射手,要全部升级, 要5760两银子。 而他现在只有1784两银子。 “快,速度要快,去城主府的财库搬四千两银子来。” 邓儒给步行速度最快的斩马冠军们下达了命令。 四千两而已,到时候扣在秋缘给他的三万两里就行了。 至于说如果秋缘问起四千两干什么去了。 那废话,当然是去嫖窃敌军的指挥艺术去了。 对。 冠军斥候们也能够升级,但就目前而言,邓儒没有把冠军斥候们升级的打算。 太贵了,升级他们至少要个一万八千两。 这么多两银子消失,就算和秋缘关系再好,她也得过问的。 这个时候再说嫖窃敌军的指挥艺术。 就有点 不合适,把人家当傻子了。 什么指挥艺术要两万两银子? 啊?镶金边啊? 又不是什么决定国运的大战。 情报肯定是不值两万两的。 很快,斩马冠军们搬来了四千两银子,邓儒迅速的将四千两银子连同着之前剩下的银子一起给轻甲射手们升级。 而后又让一个斩马冠军迅速的将剩下的24两三瓜两枣送回秋缘的财库 嗯,如果秋缘知道的话,指定会说大可不必的。 整整八千多两,就剩24两,这合适么? 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现在,邓儒的军队里面,除了四百老农之外。 就剩下一百冠军斥候,不是顶级兵种了。 剩下的九十九个兵,都是顶级兵种。 如果硬算的话,冠军斥候们其实也能够算是顶级兵种,当然,要除去玄甲斥候和顶尖枪骑。 二百顶级兵种,已经足够决定这场战争的胜负了。 除非敌军用什么,水淹,火攻,围困这些政策。 但是这不太可能。 敌军的目的是占据这座城池,拥有雁归城百姓创造的财富。 既然是要财富,那他们就不会用水淹这种几乎要把城市毁掉的战术。 除非逼急了。 但等到敌军被逼急了。 邓儒有自信在野战上主动出击战胜他们。 第80章 上城墙 “将军,将军,小姐吩咐奴婢,让奴婢带您去武备库领一套甲,城战上流矢,飞石过多。” 一个城主府的丫鬟小跑过来道。 守城战虽然总体来说优势是要比攻城的人大的。 但对于将领来说,守城的危险度还是要比攻城高的。 尤其是那种想要鼓舞士气的将领。 对面的投石机一投,砸碎一些砖块什么的,往脑袋上一掉,那不说死,那也是个昏迷的下场。 有的时候,对面投石机走了狗屎运,把城墙砸塌了一个缺口,人掉下去也得死。 更别说还有对面铺天盖地的流矢了。 不穿甲胄,基本上危险系数直线上升。 邓儒没有拒绝,当即让丫鬟带路,让自己一百来个骑兵留守,其他士兵先去登城墙。 至于说,一百个箭术高超的骑兵为什么不去。 这,邓儒自然对他们另有安排。 比起登城墙增加一百零一个弓手,他对于这些骑马的健儿们另有他用。 总而言之不能让马的钱白花了。 更不能让这些至少花了他二百来两银子的大宝贝们嗝屁了。 死一个骑射的钱都能培养五个神射手了。 不能轻易死。 尤其是死在守城这种骑兵发挥不了优势的地方。 赶到雁归城的武备库,邓儒在丫鬟的帮助下披上了一套,介于步人甲和山文甲之间的甲胄。 不,准确的来说是。 步人甲的披膊,山文甲的主体,还有一顶簪缨盔,簪缨盔上镶嵌着顿项保护脖子,盔内填充有棉花和兽皮做缓冲。 还有一套链甲做衬。 以及一面黄铜打造的面具。 他妈的,这就不是一套。 这就是好几个甲凑在一起,硬凑出来的。 “唉,体谅一下,毕竟人家连贵族都不是,有这么一身甲东拼西凑出来就不错了。” 邓儒叹了口气,穿戴起这身甲胄后。 将那面具也戴上。 瞬间,他的视野就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这不行,这有点影响指挥。 他的两百精锐可是救火队,一旦形势观察错误,那导致的损失可就大了。 “算了,别着,需要时候再戴着。” 邓儒把面具别在腰间。 别说,这一身甲穿上,再加上他体格子本来就算中等偏壮的那一类。 整个人瞬间就有那种威武将军的感觉了。 可惜现在要打仗了,不然他指定得撒泡尿好好显摆一下 拿上一把弓,一杆枪,配上一把刀,邓儒奔赴城楼。 雁归城和大部分的城墙一样,是四四方方的。 但也并不是完全的四四方方,每隔一百五十米左右,便有一处突出的平台。 这一处平台可以使蚁附登城的士兵腹背受敌。 而攻破城门后,也并不是就代表着雁归城完蛋了,攻城方可以歇一会了。 雁归城的四面城门后面并不是直接就进入城内本体。 在居民区和城门间还有一道瓮城。 说是城,其实就是两道城墙间的夹层。 有五十米左右宽,五十米左右长。 一旦进入了瓮城,那箭矢,滚木,石头,等等守城的东西,那就是四面八方的砸下来。 进入瓮城,往往是攻城士兵伤亡最大的时候,甚至要比蚁附登城时还要大。 毕竟蚁附的时候,不会一大批一大批的死。 所以,孙子兵法有云f1+f3。 咳咳,串戏了。 是孙子兵法有云: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 一般攻城的人,只要不是时间紧任务重,都会先围他几个月,轮流派兵骚扰,让城墙上的士兵整日处在神经紧绷之中。 不会一上来就全军出击。 如果能直接给人围得弹尽粮绝就更妙了。 “来了。” 城楼上,秋缘早早的就在那等着了。 远处大概一里地,也就是五百米外,平原上乌泱泱的铺满了敌人。 漫山遍野的。 至少有三四万人。 他们打着颜色各异,字符各异的旗帜,以此来区分敌我。 很多人对人数都没点概念,或者说,对于史书上动不动几十万的大战看麻了。 但实际上,两千来号人,就能够铺满一个操场。 上万人,就足以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而这里,是三四万人。 “斥候打探清楚敌军大概有多少了么?” 邓儒走到城墙边,看着远处的敌人。 这人太多了,人挤着人,旗帜连成一片,好似一条彩色的织带。 “正面城墙有四万多人,斥候不敢多深入,而另外三面城墙,各有一万来人。” “粗略估计一下,至少八万人不会少。” “不过还好,他们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壮丁。” 秋缘说着斥候打探来的情报。 有没有援军不清楚,但应该还有个一两千人用于护送粮草。 所以粗略估计,八万人不会少。 毕竟每面也不是标标准准的说一万就是一万,说四万就是四万。 “大部分都没有穿甲,我粗略看了一下,一百个人里才有两个甲士。” “这似乎,要比营救国君那场容易?” 邓儒有些自信道。 毕竟,如果精锐度不够的话,那些非精锐,是会拖精锐的后腿的。 当年玩骑砍的时候,拿三百精锐打两千士兵,只要指挥得好,也能打。 尤其是守城战,三百守三千都没问题。 当然了,邓儒也知道,这不是游戏,这人死了就真的死了,除了他的士兵外,都是有士气,精神等等因素影响的。 这有点难。 “他们有八万人,就算一百个人里才两个甲士,那也有一千多人。” “我们雁归城的甲士,才十个。” “你那边,我看到的也才五六十个。” 秋缘不知道邓儒这莫名其妙的自信哪里来的。 是的,他们口中的甲士,是重甲士兵。 也就是除了面具之外,一身铁疙瘩的重甲士兵。 不一定人马具甲,但他们身穿的一定是类似于步人甲的重型步兵甲。 仅仅只是穿一件背心甲的话,只能够称为士兵,而不是甲士。 哪怕只是重甲士兵之间的比拼,敌人也比他们多了至少二十来倍。 悬,太悬了。 如果不是有城墙做守,而是单纯的野战的话,老实说,她只能够做好让士兵掩护精锐撤退的打算。 也幸好是守城战,管他什么重甲兵,滚木床弩热油金汁下来,也得凉凉。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精锐率,他们精锐率太低。” “坏了,他们好像打算就这么围着。” 邓儒摆了摆手,看着下方敌人。 那些敌人已经开始就地扎营,还有些人开始去就地采集材料,去搭建重型的配重投石机,看样子,他们并不打算用人命来进攻。 毕竟,八万人攻城,哪怕攻的只是一个几千人的城池。 那损失也不是这些爱惜羽毛的贵族们能够接受的。 现在的他们时间不紧,任务不重,自然是打算把雁归城慢慢围起来,围的弹尽粮绝。 第81章 他们也能死 “他们围他们的,我们也不会被动挨打。” 秋缘看着在一里外扎营的敌军。 她感觉 这些人明显对她雁归城的投石机和床弩不是那么的信任。 五百米就敢扎营。 当然了,投石机和床弩的杀伤是有限的。 想要逼这些人作战,还是得靠骑兵。 准确来说,是骑射手。 而且还得是轻骑。 你不是要扎营吗?你不是要围城吗? 你不是要困得我们弹尽粮绝嘛? 好,那我也不守这个城了,我就骚扰你。 我就派骑射手骚扰你的军阵。 你一百个里面才两个重甲兵,六十多个壮丁农奴。 你拿什么抵挡? 你说你有步弓,我们骑射一来就跟我们对射? 不好意思啊,我们不跟你对射呢,我们就射你的步兵。 反正能射死几个是几个,射不死不亏。 你要是用弩兵来射,我直接就跑,你两条腿还能跑得过四条腿? 等你的弩兵能够射到我们的骑射手,你就已经进入我们城墙上的弓手的射击范围了。 你步弓射程是要远一些,那又如何? 我们城墙上面的也是步弓。 高打低还没你这低的射的远,那我这城墙不是特么白建了? 总而言之,就是打一个袭扰。 看双方谁最先憋不住气。 是攻城的一方先憋不住气,还是守城的一方粮食先断绝。 不过一般来说 是守城的先弹尽粮绝。 毕竟,骑射手们的骚扰,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成效。 全靠随缘。 马匹太过颠簸,能够在马匹上瞄准,并且百发百中的骑射手太少。 大部分都是直接四十五度角拉弓,箭雨覆盖,然后随缘。 能死几个死几个。 “他们似乎有人要过来。” 邓儒指着远处几个骑马的人说道。 那几个人穿的光鲜亮丽,不像来打仗的。 像开屏的孔雀,来求偶的。 “不用理他们,无非就是劝降的,当然,你现在想投降,我也不会阻止你。” 秋缘看了一眼,便没有再去看。 这个时代的贵族惯例罢了。 打仗之前先交涉一下,你说一句,我说一句。 “那还是算了,来人,给我拿支箭来,我看看能不能射死一个。” 邓儒呵呵笑着,在知道对面这些衣着光鲜的公子哥们是来劝降的贵族之后,他心中便有了一番激怒对方早点攻城的想法。 一旁有亲兵将箭矢递到他手中。 “等一下,别,射死了他们就彻底不死不休了,雁归城承受不了实权贵族们的怒火。” 秋缘拦住了邓儒。 这不是她圣母,打仗归打仗,射死了敌方的贵族,那就是要与对方不死不休。 就目前而言,雁归城承受不住。 “” 听到秋缘的话,邓儒放下了箭。 这让秋缘松了口气,毕竟,在她看来,邓儒对贵族可谓是恨之入骨。 她怕劝不住。 到时候雁归城要面对子爵男爵们的怒火,雁归城没有能力应对。 应对贵族们的贪欲,就已经要让她想尽了办法,拉拢邓儒,营救国君,收缴俘虏。 如果要面对贵族们的怒火,那什么样的办法,都不太奏效了。 “你听听这是什么话。” 邓儒小声的怒斥道,而后,他大声吆喝道:“这天下打仗,百姓死的,咱们当兵的死的,他们贵族老爷们就死不得?哪有这样的道理!” 说罢,他一脚踏在城楼上,拉弓搭箭,瞄准了那几个纵马赶来,光鲜亮丽的公子哥们。 顺便,他也给自己手下的大燕神射手们下达了命令。 务必,不能放走一个。 不是要围城吗? 骑射手袭扰死的终究是被拉上来的壮丁,最多死一两个普通兵。 贵族们可不会在乎大头兵们死了多少。 现在就不一样了。 这几个贵族公子哥死了。 那他们可就没心思围城了。 邓儒拉弓瞄准,将弓拉满。 这弓的劲道很足,大概有个三石。 大概有个四五百斤的力道。 砰! 一箭射出,同时手底下的几个神射手也一同将箭矢射出。 运气很好。 七支箭矢划过长空,精准无比的落在了那些贵族公子们的脑袋上。 那几个贵族公子哥们甚至连名字都来不及说,就滚落马来。 他们的战马依照惯性往前跑了几步,在发觉身上的重量减轻后,它们立刻撒欢了逃走。 只留下几个贵族公子哥们的尸体,还被马蹄践踏了几下。 “天下打仗,哪有只让百姓死,不让贵族死的道理。” 邓儒收起弓箭,乐呵呵的说道。 “你” 秋缘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有那么一瞬间,是真的想要骂人的。 但想了想,或许这就是代价。 从当初邓儒和她说过他的梦之后,她就应该明白,眼前这个人,不会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做事。 他有他的规矩,他有他的喜恶。 接受他来帮助守城,就注定要顺着他的心意来。 “唉,也罢,就这样。” 秋缘叹了口气,人无完人,既然接受了邓儒的兵马,那就也要接受邓儒这不属于这个世界,棱角分明的性格。 天下没有完美的事情。 邓儒看着秋缘,虽然看不见她的脸色,但邓儒也能够想到,她的脸色此刻定然是差极了。 但无妨,他自然不是像三儿一样,只顾着自己痛快,不顾苍生黎民的人。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无非是日后他们会来报复雁归城罢了,无妨,我办法把他们的仇恨引到我这边,你,不用担心。” “而且杀了他们,也不仅仅只有坏处,你看。” 邓儒说着,指着城楼上,雁归城的士兵们。 秋缘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些士兵们一个个情绪高涨。 其中以邓儒带来的黑虎李荣两人为最。 黑虎举着手里的大刀片子,大叫道:“大当家干得漂亮,这些细皮嫩肉的王八羔子,早该特娘的死一死了。” 李荣也是跟着道:“咱们要跟对面的人狗脑子打出来了,他们穿得光鲜亮丽的在后面看戏,天底下这么好的事都让他们占了,去他妈的。” 两人的话语,和激动的肢体动作极其富有感染力。 以至于她雁归城的士兵,乃至于一些从吴军那里招纳的降兵都是激动万分。 是了,天下打仗怎么只能让百姓去死,总该让贵族也死一下,才能让百姓的心里平衡。 而且这份情绪,并不会波及到她。 因为秋缘不是那种让百姓打仗,自己躲在后面看戏的贵族公子哥们。 她每次都是身先士卒的。 可以说,是跟着士兵们一起在生死场里打滚的。 自然不会波及到她。 邓儒这一箭,直接将雁归城的军心给射上来了。 “快,准备,对面攻城了,他们急了,小狗死了,老狗急了。” 一旁的黑虎哈哈大笑着指着远处,连刚扎到一半的营寨都来不及管顾的大军。 他们甚至连配重投石车都没造上几台,携带的弩车还没开始组装,就开始要攻城了。 很显然。 那几个死掉的贵族公子哥们,绝对是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们的嫡子或者非常重要的晚辈。 “哈哈哈,老李形容得好啊,小狗们死了,那老狗可不急坏了。” 邓儒哈哈大笑,黑虎的形容虽然粗俗,但是非常的贴切。 大头兵死了多少都不伤心,死了儿子就立马气急攻心,那可不就是狗么。 那贵族不是狗是什么? 邓儒大手一挥,开始指挥着自己的手下准备守城。 同时还让自己的骑射手们分成四股,随时待命,这些骑射手们虽然现在不能发力,但一会他可是有很大的作用。 第82章 把他也砍了 “他们怎敢,怎敢如此?安敢如此?” 在贵族们的军营处,几个身着甲胄,胡子花白的老登在营帐里气得走过来过去。 “老夫惜才,才让幺儿去劝她归降,嫁入我乐武伯爵府,为老夫效力。” “这女人如此不识抬举,等老夫破城,定要,定要将她打成军妓。” “然后千刀万剐,撒让盐,熬得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个老贵族气得连话都说不顺畅。 那被射死的公子哥中,有一个是他的儿子。 还是他最有出息,他花了重金培养,琴棋书画,武功谋略,政治人心样样精通的儿子。 现在,他死了。 死了! 他最珍惜的儿子死了! 他定要让这些人血债血偿。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他每次拉人上战场,死的,也是别人最珍惜的儿子。 也是,贵族老爷们不在乎。 甚至只要自己不上战场,一些挥斥方遵的平民百姓也不在乎别人是怎么死的。 “几位大人,如此这般匆忙攻城,我们的弩车,投石机,楼车,云梯都未建造妥当,只怕伤亡会大得出奇。” “末将知道您悲伤,可两军交战,切忌意气用事,末将斗胆请几位大人节哀。” 一个将领壮着胆子劝说着面前几位死了崽暴跳如雷的贵族老爷们。 “????节哀?死得他娘的不是你儿子,你当然节哀了,来人,把他儿子给我拖出来砍了。” “不,他也一起砍了。” “再有扰乱军心者,一如此将!” 那看上去身份最高的贵族老爷手指哆嗦的指着那出言劝说的将领。 “?????” 你妈的昏君,哦不对,这比配不上这个词。 n的昏主。 那将领在心中大骂。 “我操你妈。” 那将领直接骂出了口。 九族? 九族不重要了,他和他最亲的儿子都快死了,哪管什么九族。 先操了这些昏主的老娘再说。 “你!!!!来人,给我拖下去凌迟处死。” 那贵族指着将领,几乎气得快跳脚。 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死了儿子,还要被手底下人骂娘? 啊? 还是当着面骂。 两个人高马大的甲士走了过来,把将领给拖了出去。 那将领被拖出去前还在大骂。 “乐武伯,我操你妈,我操你全家祖宗,你他娘死儿子,你他娘死得好,这仗让你这么打下去,你他娘也得来陪老子,那姓秋的敢杀爹,敢杀你儿子,难道还缺你一个老乌龟王八蛋?” 对于将领的辱骂,这位乐武伯毫不在意。 就算真的打败了,他的马,那可是关外进口的汗血宝马。 还能跑不掉不成? 真的打败了,他回去重整旗鼓,带上上个十万大军给这里平了。 以报他幺儿的血海深仇。 “你脑子里面的想法真的,就目前而言,很不错,他们好像失了智。” 秋缘看着那城墙下乌泱泱的冲过来的部队。 他们扛着一架又一架的梯子就冲过来了。 连冲车,云梯,楼车这些尽量削减守城方优势的装备都没有建造。 连投石机,都只造了两架。 弩车就更别说了,除了他们自己带的十来架,其他的根本没有。 如果说,之前守城,她只有六成把握的话。 那么现在守城,她将有九成九的把握。 别问为什么少了一点,少了一点是怕邓儒这莽子骄傲。 “我没有计策,我只是单纯的觉得,死亡,不该独属于平民阶级。” 邓儒呵呵一笑。 从穿越来的时候他就想这么干了。 “嗯,也许你是对的,但现在,该准备守城了,他们已经进入弓箭范围了。” 秋缘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和邓儒多说。 敌人越来越近。 她要指挥士兵守城了。 守城对于将领来说是最轻松的作战环境之一。 也是上限最低的作战环境。 野战的话,可以有以步胜骑的神话,可以有以少打多的传奇。 可以指挥阵型的变幻,指挥地形的优势,指挥粮草的运输和围堵。 但守城就只需要。 守他娘的。 哪里缺了堵哪里。 很快,城墙上的士兵开始拉弓搭箭,射击敌方的士兵。 后勤的部队快速的将一捆又一捆的箭矢,滚木,石块搬了上来。 空气中开始弥漫着一股臭味。 “这下是真的在煮屎了。” 邓儒在心中吐槽,他强行压制住想呕吐的冲动。 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汁。 士兵们在城墙上垒起灶台,将早就煮得滚烫的粪水搬上来,继续放在炉灶上。 务必保证这些大宝贝们淋在敌人脑袋上的时候是喷香的,是滚烫的 呕。 邓儒觉得自己可能忍不了。 “要是实在觉得难以忍耐,可以用手帕毛巾沾点水堵住鼻子,会好受很多,若还不行,你可以先下城墙,反正这城墙上也是很危险。” 秋缘看出了邓儒的窘迫状态。 也是,第一次打这种大规模守城战,他可能压根就没接触过金汁这种东西,呕。 虽然接触过的她也是有些忍不住,但不会像邓儒一样反应那么大。 别说邓儒了,现在的士兵有一个算一个,都受不了这个气味。 煮金汁的士兵更是直接用毛巾沾水捂着口鼻。 要不是这玩意落到敌人头上的杀伤效果非常的好,他们是真的不想煮。 “好主意,借条毛巾,呕,这战场玩的,呕,真阴啊。” 邓儒让亲兵去取了条毛巾沾水给他。 这种金汁什么的,简直是要了人命,也不知道其他士兵怎么受得了这个味道的。 可能,久了,就习惯了? 城墙下,敌军的弓弩手们开始进入了射击的距离,他们开始举起弓弩对着雁归城还击。 由于雁归城的士兵们处于一个以高打低的状态。 敌军弓弩手的箭矢够呛能打到他们的身上。 就算打到了,那么远的距离,那么高的高度,等到打中的时候,其势能也削减了许多,只要有一身背甲,基本上就能够做到无伤,除非被倒霉的一箭爆头。 而敌军的弓弩手,则完完全全的将脑袋暴露在了他们的视野中。 基本上一射一个准。 任何的掩体在最高的城墙面前都显得非常的可笑。 城楼上的弩炮也对准了那些重甲士兵们。 虽然够呛能打中,但只要打中了,那就是不亏的。 城楼上的投石车也开始装填石块。 他们将石块刷上漆油,而后搬到投石车的发射板块上,用火点燃。 最后发射。 一块块带着长长黑烟的火球向着敌军的阵地呼啸着冲去砸入地面。 虽然 也够呛能砸中人。 但这些石块的威力也不在于砸人。 主要就是个干扰。 要是能砸中重甲精锐,那就血赚。 而且,为什么要刷上漆油,点燃石块。 为的也不是砸中人。 而是石块受不了高温爆炸后的溅射伤害。 那就是范围aoe了。 虽然炸重甲目标够呛,但炸无甲的目标,一砸一个不吱声。 第83章 露头就秒 “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邓儒看着下方疯狂围攻的敌军说道。 “什么问题。” 秋缘不解。 “其他三面城墙好像没动静。” 邓儒说道。 是,整个雁归城战场,只有这南面城墙陷入了敌军的疯狂进攻。 而其他三面城墙,没有动静。 因为敌军没有动静,秋缘也没有大胆的将其他三面城墙的守军调过来。 “因为他们没死儿子。” 秋缘学着邓儒说话的方式回答了邓儒的问题。 简单的很,因为他们没死儿子,所以他们还能保持冷静。 而南面主攻的贵族死了儿子,所以他们保持不了冷静。 就这么简单。 “哈哈,哈哈,那可真是不错。” 邓儒哈哈笑了两下。 没想到这些贵族的组织松散到了这个程度。 不过这不算什么好消息,他们或许也能够借此保存实力。 得找个机会把他们的儿子也弄死。 当然了,只是想一想。 邓儒相信,那三面城墙的敌人,绝对沉不住气的。 为什么? 毕竟这南面城墙的战场站着全场最多的敌人。 这说明对面的贵族的地位,绝对是这次战争中最高的。 他们死了儿子,怎么会看着其他贵族冷眼旁观,保存实力? 相信过不了多久,那三面城墙的贵族,也会顶不住压力,开始进攻的。 就算这个世界的组织松散,但高级贵族的权势压力,也不是那些小贵族能够承受的。 战争依然在继续。 很快,南面城墙开始将长梯搭在了雁归城的城墙上。 那梯子上有挂钩,将梯子的本体与城墙紧密相连,牢牢的固定在一起。 一架又一架的梯子搭在了城墙上。 城墙下,大量士兵将盾牌举过头顶,防御着箭矢。 一个又一个的士兵在盾阵的掩护下攀上梯子。 但这些士兵,都是没有甲胄的壮丁 什么? 你说那些轻甲,重甲士兵在干什么? 轻甲士兵在等壮丁耗完金汁和石块。 重甲士兵在当督战队 毕竟没有一定的武力,怎么逼迫壮丁卖命。 但城墙上,雁归城的守军也不是傻子。 他们自然不会把用来对付重甲轻甲士兵的巨石,滚木和金汁用来对付这些连甲都没有一层的可怜蛋。 他们用普通的锥头箭招呼着这些壮丁。 基本上一射一个准。 但城墙下的敌军弩手和弓手也不是白痴,他们自然也会用箭矢给予还击,让城墙上的守军不能进行太频繁的射击。 一时间整个战场上,惨叫声四起,箭矢交错,飞石遍地。 尸体一具接着一具沉沉落下,很快就在城墙下堆起了尸堆。 在城墙下弩手们的掩护下,还是有一些壮丁登上了城墙。 而迎接他们的,是城墙上早已举起长矛的老农和土匪们。 基本上老农守住一个梯口,上来一个扎死一个。 非常有效。 “他们似乎打算直接用人命填。” 邓儒看着城墙下的尸堆,皱着眉头道。 尸体太多了,如果不清理的话,他们会很快的堆积起来。 那时候 一些身手较好的精锐,就能够直接踏着尸堆登上城墙。 那时候滚木,石块什么的,作用就不大了。 “看出来了,但是在城墙上,依旧是我们的主场,他们斗不过的。” 秋缘自信的说道。 城墙上,他们有平坦的地形可以结阵以待。 而敌人只有松软的尸堆做承载。 根本列不起有效的阵型。 他们只能够靠着强力的重甲士兵来撕开防线。 只要能够把重甲士兵清除掉,这面城墙,就算是守下来了。 至于其他人数更少,精锐更少的城墙,守下来并没有太大的压力。 “小姐,小姐,其他三面城墙的敌人都转来这边了。” 忽的,一个士兵跑过来说道。 “哦,那这样的话,咱们就只要守一面就够了?” 邓儒听着士兵的话,想当然的道。 “压力会大很多,毕竟尸体堆成路所需要的尸体是有限的。” 秋缘说道。 对面如果所有兵力主攻一面城墙的话,压力会有点大。毕竟城墙就那么高,用尸体堆成上城墙的路,所需要的尸体就那些。 等到尸体堆完了,那么就是无穷无尽的敌军。 “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其他三面城墙的守军调过来。” 邓儒觉得目前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 “是的,但还要等一等,如果这是他们调离的计策那就功亏一篑,我们调转部队的速度是要快过他们的,不必急着一时。” 秋缘解释道。 情况确实没那么糟糕。 守,是肯定能够守下来的。 对面的领导死了崽失了智,他们可没有。 且不说他们会不会因为死了一个崽就失了智把其他人的崽都拿去填人命窟窿。 首先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崽。 所以,没有软肋,不会失智。 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婚不育的胜利。 不过就算对面全部调转过来了,每面城墙也要留一百人继续防守,防止对面进行分兵偷袭。 随着三面城墙的敌人都向着南面城墙靠拢,南面城墙的防守压力剧增。 邓儒现在头都不敢往外探。 呐,看见那城门楼子没? 现在请叫它刺猬楼子。 那城门楼子上插满了敌军射过来的箭。 邓儒不是很敢探头去看,露头就秒啊那真的是。 他手底下有个不信邪的土匪试图用弩瞄准还击。 现在身上已经插了二十来支箭躺着了。 走的很安详。 蛮牛来了都得说一句难兄难弟。 那哥们只是露头一秒,就瞬间被秒。 足足上万名弓弩手组成的箭雨,还不是那种齐射一波一波的,是哗啦啦像暴雨一样绵延不绝的。 现在基本上没有人敢露头,露头就秒。 邓儒感觉自己这些人好像爱情公寓三里展博他们打cs的那一集,面对敌人汹涌的火力,只能够躲在掩体后面哀嚎。 当然,虽然躲在掩体后面,但作为一个将领,作为一个士兵还是不至于这样叫嗷嗷嗷的惨叫。 至于说为什么大家现在都不敢冒头,这城墙还没失守 邓儒背靠着城墙,手中握紧长枪,爬上来一个人,就一枪给他捅下去。 嗯,虽然人不敢冒头,但是枪敢。 再比如 邓儒身边一个士兵趴在城墙后面,学着非州老哥们单手压ak的模样,将弓举过头顶,歘一箭射出去。 怎么说 虽然看不见敌人。 但是下面满地都是敌人,随便瞄。 靠着非州老哥们的随缘枪法和随缘弓法,敌军一时半会还登不上雁归城的城墙。 而且一般的城墙上的凸起都会有一个射击孔,这个射击孔可以让士兵瞄准。 敌军的箭矢一般射不进这个孔。 还是很安全的。 在这同时,伸手把一些石块扔下去,砸死一些人,也能够做到。 靠着这些,南面的城墙,敌人一时半会还攻不下来。 第84章 溃逃 很快,随着三面城墙上的援军赶过来,雁归城再次开始对敌军进行着有效的还击。 毕竟地形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抹平人数的优势。 拥有高对低优势的雁归城弓手们开始对城墙下的贵族联军进行有效的反击。 他们就专盯着那些弓手打。 打弩手没用,弩手打死了,壮丁捡了他们的弩一样能继续作战。 弓手就不一样了。 弓手打死了,除了重甲精锐和一些膂力天生就要强一些的士兵。 就只有同为弓手的人才能够继承他们的弓。 打死一个弓手,他们的射击频率就会慢上一些。 虽然打死一个慢的频率不多。 但水滴石穿,打死的多了,频率自然就降下去了。 很快,城墙下的尸体就开始堆积如山了。 毫不夸张,邓儒蹲在城墙后面,能够看到一只从城墙口伸过来的手。 这也就代表着 敌军要开始踏尸堆了。 要是让他们进瓮城就好了,那样能轻松很多。 但很可惜,没有如果。 也不是没有人去想过把尸体扔掉,但尸体太重,一个人抬费力,两个人抬目标大。 只能够让尸体在城墙下堆着。 一旁的秋缘已经在开始组织士兵构成阵型防线。 邓儒已经将四百老农的指挥权交给了她。 毕竟在指挥这件事上,她应该是比较专业的。 但很可惜,这是守城战。 能玩的花样就那么些。 士兵们呈一字长蛇阵排开,将盾举起,将长矛死死架起,开始与踏着尸堆上来的敌人进行对垒战。 弓手们带着箭筒和箭矢退居二线,走之前还不忘记把投石机和弩车给毁坏。 邓儒没有让自己的那些斩马冠军和镇国矛士们现在参战。 他们要做的,是养精蓄锐,静待时机。 而现在,面对敌人的汹涌大河,显然不是让精锐上场的好时机。 面对汹涌大河,自然是要用横跨一切的大坝拦住。 “推过去!盾阵架在城墙上。” 秋缘在一旁指挥着手下的士兵。 那些士兵们开始整齐的将盾牌举过头顶,将盾牌猛地竖立在城墙上。 长枪如同竹林一般耸立,枪尖闪耀着寒芒,枪尖上沾着的血肉在告诉敌人,它们致命的危险。 很快,对面的壮丁兵们就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的壮丁兵们已经死了上万人。 之所以还没有溃逃,只是因为身后有督战队和那些轻甲兵们看着。 再加上老爷们许诺,赢下这场战争,能有一笔吃喝不愁的钱财,能让他们放纵的奸淫掳掠三天。 他们才继续硬着头皮往前冲。 但不管怎么样,脚下踏着的同袍的尸体,前面反射着寒芒的长枪,都在告诉他们,他们,很有可能享受不到那个待遇。 那根本就是贵族老爷们画的大饼罢了。 哪怕他们真的活了下来,最终享受肆意奸淫掳掠三天待遇的,也不会是他们。 抢来的财宝,也不会属于他们。 毕竟,他们只是被抓来的炮灰罢了。 很快,随着敌军爬着尸体堆踏上城墙。 身后的弓弩手们依然在发力。 他们的箭矢射杀了一些没有配盾的倒霉蛋。 而有一些幸运的,冲击到阵线前的幸运儿,也被雁归城上的长枪所捅杀。 就目前而言,阵线非常的稳固。 很快,贵族联军的弓弩手再次开始发力,不过雁归城守军有城墙,有尸堆,有盾牌做掩护,箭矢杀伤有限得很。 由于之前被射杀了很多的弓手,他们的频率明显慢了很多,甚至不如雁归城这边的射击频率。 很快,那些壮丁又死上了三四千。 这下,他们的心理防线被彻底的击溃了。 他们开始丢下手中的刀,往回跑,但很快被弩手射杀。 要知道,在战场上,从来都是以方向来划分敌我。 你后退了,只要你跟我不是同一方向,只要不是将领的命令。 那不好意思,你就是我的敌人。 这时候,有些聪明的壮丁,就开始捡起队友的刀盾,开始反向冲阵。 不过这一次,他们冲的是队友的阵。 那城墙好似铁壁一般,根本撼动不了分毫。 只有铁壁才能够撼动铁壁,他们这样连背甲都分不到一件的大头兵,凭什么去卖命。 如今的他们,只想活命。 有些壮丁成功的举盾反杀了弩手。 毕竟弩手说白了,身体素质其实好不到哪里去。 身体素质好的是弓手。 而弓手已经被点的差不多了,不剩几个了。 “敌军开始溃逃了,守住了?” “这不行啊,这跟我的目标有点差距。” 邓儒看着溃逃的敌军,有些不太满意这个战果。 在他的想法是,将敌军所有人杀得胆寒,杀得筋疲力尽,然后他一百骑生力军立刻出城门去擒拿对方贵族。 这些贵族他可有大用。 “你的目标?虽然不清楚你的目标是什么,但是,战争还没有结束,现在上来的都是一些抓来的壮丁,他们自己的兵都还没有上来,但是” 秋缘不理解邓儒的目标是什么,但此刻的她松了口气道:“将士们可以休息一会了。” 是的,有敌人帮他们反向冲击敌阵,士兵们可以喘口气了。 虽然这个时间可能会有些短。 但,有喘息时间,总比没有好。 很快,士兵们开始坐了下来,珍惜这片刻的喘息之机。 顺便,他们开始清理城墙边的尸体,将尸体一具接着一具往远处抛去。 有的甚至开始用长矛去拨动尸体。 终于,将尸体堆成的尸山给平了三米左右。 敌军想要再次用尸堆攻城,就必须要再次堆人。 亦或者,搬运尸体。 不管他们做哪种选择,那都是给雁归城当活靶子。 见清理完城墙,那些壮丁们还在溃逃,秋缘索性让早已准备好的后勤送了点吃的上来。 一些干饼子,一些水,来补充一些士兵的体力。 这些后勤大多是城主府中的丫鬟和下人,还有一些城内自告奋勇的妇女们。 至于男丁,他们大多都在搬运一些更重,更臭的东西 比如说金汁,比如说石块。 平日里城主府对雁归城的百姓还算不错,所以这时候调动起百姓来也不算特别的艰难。 让他们搬一搬东西,送一送吃食,他们还是愿意的。 “又是你这丫头啊,谢谢嗷。” 邓儒从一个丫鬟手里接过一张面饼。 面饼不算大,就一个半的手掌那么大。 但胜在充实,能填饱肚子。 这送餐的丫鬟他也认识,这三个月来他跟着秋缘练武,练的筋疲力尽躺在床上懒得动好,实际上是压根动不了的时候,就是这个丫鬟跟着她另外两个小伙伴,或者说,闺蜜?同事? 邓儒也不清楚她们之间的关系。 但总而言之,是她们三个照顾了他整整三个月。 自然是熟的。 “公子客气了,公子留下来帮小姐守城,我们管点吃食,不算什么。” 丫鬟说着,便继续去给其他人送吃食。 “嚯,他们这战斗素质可真够差的,现在还没把阵型列好,壮丁们直接跟他们绞肉了。” 邓儒啃着饼子,一边对着远处贵族联军的军营指手画脚。 贵族联军的指挥很差劲,甚至都不如他邓儒指挥的土匪来得好。 更别说跟秋缘手底下那些训练有素的士兵,以及那十个具装骑士比了。 可能,是因为他们是联军的关系,缺少磨合。 这种联军,连阵都难成,也就只能用来攻城和守城了。 换成一般的野战,只怕是一触即溃。 现在居然被一群求生欲望强烈的壮丁搞得焦头烂额的。 那些弩手都快被壮丁们杀完了。 “所以我打仗一向不喜欢征召壮丁入伍,只会征召一些运粮的民夫。” “战士有战士的使命,百姓有百姓的任务,让百姓去做战士的事情,这肯定是不行的,但这些贵族们似乎不懂这个道理。” 秋缘也摘下了面具,啃着饼子说道。 这个时代的贵族们似乎还是更喜欢人多便是好,人多便是硬道理的战争。 事实上,也确实是,人多的话,一人抓住精锐一条手,那也能把精锐硬生生的磨死。 但很可惜,现实人心都是肉长的,会害怕,会恐惧,也会愤怒,会气血上头。 会想着,都是送死的买卖,凭什么只让我去,你们在后面享清福? 那这样,与其我去打一群既没有恩,没有仇的人,白白送了性命,我不如调刀头,把刀对准你们这些让我们去送死的混蛋。 你们跟我们有仇。 秋缘也是明白这一点,再加上她其实也算的上怜悯百姓的那一类人,她的军队中一般都没有被临时拉来凑数的壮丁。 除了邓儒手下那一批老农和土匪。 秋缘也不知道邓儒给那些老农和土匪们下了什么迷魂汤,死了那么多人了,竟然还没有一个人想着逃跑,想着兵变。 那些土匪们也就罢了,看上去吃得是饱饭,想来邓儒平常也没有亏待他们的饮食。 那些老农呢? 一个个骨瘦如柴的,一看就像饿得快吃不起饭的模样,他们还不跑。 图啥呢? 不过有一说一,这些老农确实有点奇怪,在军营里待了三个月了。 每天顿顿小米粥配肉沫的,不说能长得壮壮实实的? 总该能够长点肉? 结果三个月下来,还是骨瘦如柴的,秋缘都有点怀疑这些老农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了。 肚子里闹蛔虫了?吃下去多少,就被虫子吃多少? 第85章 赌一把 “纯粹的精锐还是不太行的,毕竟精锐也是人,也会精疲力尽,还是得大规模的列装和培养士兵的素养。” 邓儒说道,这也是他没有把土匪义军们全杀掉的原因。 只靠精锐,确实听上去很厉害,但精锐也是人,它不是神,他们的刀也会砍卷刃,他们的箭也会射光,他们的身体也会疲惫,会倒下。 还是得辅以大量的,训练有素的普通士兵来协助精锐,如此才能够,不说百战百胜。 只能说,这样才能够面对大量的战争类型。 当然了,如果你有财力,有本事,把军队全部变成重甲精锐,那当他没话说。 但显然,在踏入工业时代之前,哪怕有虎符,重甲精锐的价格也打不下来。 “你说得没错,反正招民夫打仗,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其实挺蠢的,虽然看上去能消耗对方体力,但大规模崩溃起来,就像现在这样。” 秋缘指着三四百米外,混战成一片的贵族联军战场说道。 我杀不了雁归城已经结成盾阵的军队,我还杀不了你了么? 那些弩手已经被杀得不剩几个了。 那些民夫似乎是为了发泄,还是故意,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他们在杀死弩手后,会专门把弩给一顿砍,损坏那些弩。 可以说,战争局面非常的有利。 贵族联军的弓手被点射的差不多了,而弩手又在这一场兵变中死得差不多了。 虽然弩手只要有弩就行。 但你说气不气,那些民夫把弩给砸坏了。 估摸着现在贵族联军的指挥官已经气的跳脚了。 一群贱民,怎么敢践踏他们的阵线,损坏他们的财物。 然而事实上,贱民真敢。 这些壮丁们的目标已经不是活命了,他们的目标是宣泄怒火,是报仇。 “话说,我们不出去追击么,感觉他们要跑了。” 邓儒此刻有一些蠢蠢欲动。 他想现在就出去,把那些贵族全抓了。 “不行。” 秋缘果断的拒绝了邓儒的这个提议,她解释道:“虽然现在看上去局势对我们有利,但那些民夫终究只是普通百姓,他们的战斗素养是不如正规军的,他们撑不了多久。” “而他们之所以会调转方向对准敌军,自然是因为我们在城墙上固守,他们攻不破,而一旦我们出城,他们很有可能会再次调转方向对准我们。” “就算他们真的继续帮我们,围敌必阙,我们这边也堵着他们,那边也堵着他们,把他们逼急了照样会反咬,会扰乱我们的阵型。” “最后我们的士兵已经鏖战很久,他们需要休息,吃饱饭,才能继续打仗。”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邓儒感觉这人真的在试图教会他守城时机的把握。 但他还是觉得,现在这个机会不主动出击,有些可惜。 “所以呢,我们现在就什么都不做么,如此天赐良机。” 秋缘没有反驳他,只是拿了一壶水递到他面前道:“吃好喝好,好好休息,就是对这时机最好的把握。” 她能理解邓儒此刻想打下一番大战绩的心情。 毕竟自古以来,攻城战争一般守城一方击退敌军就是胜利了。 尤其是砸里面数倍,十倍于自己的敌军,能够坚持到友军牵走敌军就值得大书特书。 而雁归城这座孤城,凭借不足一万的兵力,去面对八万敌军,还能生擒敌军统帅的话。 这足以在史书上大书特书。 这种青史留名的战绩,他激动是正常的。 但不能太激动而昏了头。 现在对时机最好的把握,就是吃好喝好,让将士们好好休息。 急功近利,这不好。 “那,如果他们就这么撤退了,我们会不会很亏。” 邓儒又问道。 “不会,我为什么不让将士们把这尸堆彻底清除干净,就是让他们觉得只要再丢一点人命,我们就是一触即溃,我们的城池他们唾手可得。” 秋缘指着那堆积成山的尸体说道。 她故意没让士兵们把尸体清理掉,就是为了小幅度的抹掉自己这边的地形优势。 但也不至于抹的太狠,三米刚好。 “不愧是你。” 邓儒无话可说了,他决定老老实实啃饼子。 赛博老将,哪里比得上人家血肉老将。 赛博老将打打土匪义军这些没打多少仗的还行,虚拟经验也是经验。 但跟人家这种征战沙场无数的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 他这赛博老将是用数码虚拟环境堆出来的,人家是生死场里,用血肉滚出来的。 那自然是人家更厉害。 过了许久,那边的指挥官似乎终于智商在线了,士兵们结起了盾阵,还给那些壮丁让出了一条路。 意思很明显,要么赶紧捡着你们的命滚蛋,要么就死。 这些壮丁也不是傻子,他们之前冲雁归城的盾阵冲不破,现在冲这些贵族联军的盾阵,自然也是冲不破的。 有一条活路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自然是一窝蜂的逃掉了。 “准备好,要打硬仗了。” 秋缘啃完自己手里的饼子,看着远处结成盾阵的贵族联军。 这些贵族联军很明显就要训练有素的多。 总体还有两万多人。 人数是真抗造。 而最恐怖的不是这些结成盾阵的士兵。 而是他们身后,那一千多名手持双手斧,腰悬长刀的重甲士兵。 那些士兵,是专门破阵的精锐。 对雁归城的盾阵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这些重甲兵威胁很大,而且,他们能够对付重甲兵的投石车和弩机,也被干碎了。 只能硬扛。 那些重甲士兵手持双手斧,腰悬长刀,闲庭信步的在联军盾阵的掩护下缓步走来。 他们的甲胄在阳光下闪烁金光,好似神兵天降一般,压迫感十足。 邓儒见状,当即让自己的斩马冠军和镇国矛士们别休息了,让他们跑到城墙下,随时准备上楼梯支援。 还是那句话,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只有精锐,才能对付精锐。 “对面的重甲精锐太多,你有什么办法么?” 在引来斩马冠军和镇国矛士们之前,邓儒问着身边的秋缘。 看她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毕竟她可不知道自己又新升级了一批斩马冠军和镇国矛士。 那她是做的什么打算? “原本打算用投石车和弩车对付他们的,但是现在来看,我们只能快速的把对面士兵的士气打崩,再造一次兵变,但这是一场豪赌,你知道的。” 秋缘无奈的耸了耸肩。 没有办法。 重甲战士在古代,那就是无赖战士。 从头武装到脚,除了一些手持的重弩能够破甲之外,就只有一些大型钝器能够造成一点伤害了。 “合着你也没把握是么?” 邓儒觉得这人好像有点不靠谱。 “战场哪有百分百的事情,很多事情就是要靠赌的。” “你知道的,我最开始设想的是拿国君的三千精锐帮忙守城,他们可是有着二百重甲。” 秋缘义正言辞的说道,不过说罢,她还补充了一句:“而且,就算重甲士兵武装得很好,他们的脚也是不穿甲的,等他们上来,我们的士兵是以低刺高的状态,或许可以考虑砍马脚,当然,这很难。” “甚至不如直接用矛去尝试用力破甲来得轻松些。” “” 邓儒无语,也就是说,秋缘压根就没有什么很好的办法对付重甲士兵。 什么火烧之类的,这么近的距离,真用火烧,先烧起来的绝对是他们这边。 不过说到破甲 他记得自己的重装神射手们装备的是破甲箭。 而且斩马冠军们装配了六把标枪,标枪的破甲效果也是杠杠的。 一枪下去,直接给人钉死在那,没问题。 想到这,他也是松了口气。 他娘的,还他沙场武将的滤镜啊混账。 他还以为秋缘守城是有什么肯定能对付重甲士兵的手段呢。 结果给他来了一句,赌。 真的,如果不是盟友的话,他现在就一脚踹上去了。 哪有打仗靠赌的,还说得那么义正言辞。 第86章 小子,知道什么叫冠军吗? 城墙上的弓箭手再次开始发力。 这一次,没有投石机和弩车的帮助,守城的压力有些大。 再加上此刻对面的都是精锐。 至少,都是正常的士兵,没有了凑数的民夫。 强度瞬间就上来了。 雁归城的守军们在啃完饼后,精气神又回来了一些,如果不算上那一千个正在缓步逼近的重甲士兵的话。 这场战争的胜负多半是会向雁归城倾斜的。 那些重甲士兵的脚步很缓慢,显然他们要保存住自己的体力。 确保自己冲到阵前时,还有力气破阵。 “这破阵营可是咱们这一脉压箱底的宝贝了,要是还不能拿下雁归城,那损失就太大了。” 远处的贵族联军营地,那些贵族们汇聚在了一起。 他们以那位乐武伯为首。 这一支重甲精锐营并不是哪一个单一贵族的部曲。 而是这些贵族们东拼西凑,寄养在乐武伯麾下的压箱底的宝贝。 要是这些破阵勇士们死了。 那不仅仅是他们,整个越国都算得上元气大伤。 乐武伯绝对会比死了亲儿子更加暴跳如雷。 “绝无可能,重装军士在哪都是碾压,只有重装军士才能对付重装。” “而雁归城,只有十个重装骑兵,这是攻城战,他们发挥不了凿阵的作用。” 乐武伯自信心爆棚。 一千多名重装精锐。 那是钢铁洪流。 谁能挡? 只有钢铁洪流才能够挡得住钢铁洪流。 很显然,雁归城没有这样的资格。 “但愿。” 一个贵族有些担忧。 他感觉,乐武伯这种自信心爆棚的状态,是死了儿子走火入魔了。 包括其他几个贵族,都是走火入魔了。 虽然他能理解,毕竟都是花了大量资源培养的儿子。 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生下来的野孩子。 是真正用心培养的儿子。 但,那被乐武伯拖出去凌迟的将领的话语至今还在他耳边回荡。 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用兵最忌自大。 自大的以为自己知道敌人的全貌,自大到认为自己能横推一切。 老实说,如果不是现在跑路,会拉到这些贵族,尤其是乐武伯的仇恨,他现在应该已经带着自己的私兵跑路了。 毕竟就现在乐武伯这些死了儿子的贵族的状态,他很难相信这些人能赢。 雁归城城墙上的箭雨不断向着敌军的阵营倾洒而下。 贵族联军的盾阵并不能够防御所有的箭矢。 还是有很多人倒在了雁归城的箭矢之下。 但很快,他们还是爬上了尸堆,他们开始在尸堆上用壮丁的尸体铺就一条路出来。 城墙上的雁归城守军再次列起盾阵,与那些贵族联军进行对垒。 由于贵族联军站在尸堆之上,很难站稳脚跟,更别说列阵。 在这场对垒战中,雁归城守军占据了很大的优势。 一具又一具的联军尸体倒下,化作队友向前的踏板。 但很可惜,站在尸堆上的他们结不成盾阵,只能够用人命去填。 这一下,又是上千条人命倒下。 “后撤!让我们来!” 一声大喝响起,那声响如雷鸣一般。 一听就知道是个顶大的好汉子发出的声音。 很快,那些联军士兵开始向后退去。 露出了本来该被他们掩护的破阵营精锐。 那些精锐们身着重甲,手执双手斧,踏着尸堆,向着城墙缓步走来。 “是时候了。” 邓儒没有犹豫,瞬间对自己的重装精锐们下达了集合的指令。 最先到达的是早就在城墙上的重装神射手们。 他们拉开弓,换上了自己的破甲箭,一手抓着三支箭。 嗖嗖嗖,神射手们用三连珠射法向着那些重甲精锐们射去。 破甲箭矢划破长空,带着凄厉的风声射向那些重甲精锐们。 奇迹的是,那些重甲精锐好似能防御一切攻击的甲胄,被神射手们的箭矢轻松穿透,狠狠的扎进了他们的脖子中。 “???” 别说那些破阵营的精锐了。 就算是秋缘都是懵的。 邓儒手底下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帮神射手? 破甲就不说了,毕竟一些重磅的弓和弩也是能有这个效果的。 但是每一发,都准确的打中防御的薄弱处,一箭射穿敌方的脖子,那就太恐怖了。 之前她是看见这些神射手们在守城墙,不过这些家伙小气的很,一直用的雁归城城墙上的箭,再加上距离远,她也没注意到这些神射手们的箭术如何。 而此刻,这些神射手们展露出了他们的箭术。 有戏! 虽然秋缘不知道邓儒什么时候又找来了这么多的神射手。 但此刻,很显然,这些神射手们就是对付重甲精锐们的大宝贝。 他们的安全,至关重要。 “不用管那些人,先破阵!” 为首的破阵营将领大喝着,指挥着自己的手下将注意力放在破阵上。 那些神射手,就算很强力,也终究数量不多。 连三十个都没有。 但只要破掉了敌军的阵型,那么等到后续的部队上来,这些神射手们的箭术再高超,也没用。 那些重装士兵们冒着枪林箭雨,举起了他们手中的双手斧看,势必要将面前的敌人和他可笑的盾牌一起劈得粉碎。 一个又一个重甲士兵高高的举起他们的大斧。 秋缘指挥着士兵们挥动长枪。 士兵们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捅入精锐们防御薄弱的脖子处。 脖子处的项顿不像别的地方,脖子的承重相比起身体的其他部位要脆弱许多。 脖子处的甲胄防御力自然也不高。 捅脖子要省力一些。 当然,如果不捅脖子。 也能够破甲,但那要费力许多。 毕竟长枪被研发出来的一大作用,那就是破甲。 准确来说,长枪的破甲效果可比破甲锤好使。 但是长枪破甲,需要使用者掌握发力的技巧。 也需要用尽全力。 捅进去,拔出来难。 相比起长枪的破甲效果,重装士兵们破阵的速度更快。 就在一个重装士兵的斧头即将把一个士兵连同他的人带盾牌一起劈碎时。 一杆标枪从远处飞来,巨大的力道甚至直接将那重甲精锐撞飞三米多远,连带着标枪一起死死的钉在了尸堆中。 那重甲精锐仅仅只是挣扎着抽搐了两下,便彻底不动了。 “?他娘的,还有高手?” 那将领都傻眼了。 这种标枪他见过,想要用这种标枪破甲,使用者的力道,绝对不是一般的士兵能够达到的。 更别说,直接用标枪把一个重甲精锐创飞三米远。 这他娘是人? 啊? 这他娘到底是不是人啊? “小子,见识一下,何为冠军!” 邓儒指挥着赶来的斩马冠军们,在镇国矛士们的掩护下,投掷着标枪。 只见斩马冠军们将标枪举起,而后,身随腰动,腰随手转,将整个身体的力都作用在了标枪之上。 好像香港游戏打鬼中的官将首一样,将标枪狠狠掷出。 每掷出一支标枪,就有一个重甲精锐被狠狠的创飞两三米远,然后死死的钉在尸堆中。 每个斩马冠军身上都背着六根标枪。 等斩马冠军们扔完标枪,对面估摸着 还他妈能剩一千。 妈的真抗造啊这帮比。 邓儒很想吐槽,很想骂人,但此刻,他也知道还不是骂人的时候。 先把城守下来再说其他。 第87章 绞肉 有了斩马冠军们的加入,雁归城守军们的压力顿时减轻了很多。 邓儒安排镇国矛士们顶了上去。 这些重装重盾的矛士们所拥有的力量,盾牌的质量,都不是雁归城守军能够比的。 也不是面前那些连四级兵种等级都不一定达到的破阵营士兵能够破开的。 这些镇国矛士们,成为了对面的破阵精锐破不开的钢铁防线。 但,虽然有了斩马冠军和镇国矛士的加入。 战局压力小了一些。 但,他们的人数还是太少了。 对面的破阵精锐是他们的十多倍。 终究是顾不到很多地方。 阵型还是被那些破阵精锐给破掉了。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已经死了三百来号人。 但哪怕死了三百多号人,他们依然还有一千多。 这帮比是真的抗造。 他们很快就撕开了阵线。 秋缘那边指挥着士兵变阵。 敌人扑了上来。 但好在,他们破开的阵线并不多,只是一小部分,变阵后,依然能够对敌军进行有效的打击。 敌人又再次的退了回去。 可若是不能够将那些重甲精锐迅速的清除。 阵线被破,与敌军绞肉只是时间问题。 但只要能够把这些重甲精锐快速清除,那么哪怕进入绞肉阶段,也是能赢的。 很快,斩马冠军们的标枪彻底投掷完了。 只剩下了神射手们依然在奋力输出。 基本上每两箭,就能够带走一个重甲精锐。 有时运气好,一箭就能够带走一个。 斩马冠军们拿起了手中的陌刀,向着破阵精锐们的方向缓步走去。 雁归城的士兵们自觉的让出了一条路来。 哪怕只有四十一个人,走出来的压迫感竟然一点也不输对面一千多的破阵精锐。 陌刀如林而立,向着破阵精锐的方向走去。 很快,他们走到了破阵精锐的阵前。 那些破阵精锐们看着那明晃晃的大刀,想到自己那些被标枪干飞三四米的队友。 老实说,他们此刻是有点慌的。 那种巨力,绝对不是他们能够比的。 那只怕,只有传说中,力能扛鼎的楚天子能够比拟。 他们,不行。 不过,身上的重甲还是给了他们一丝的安全感。 至少,甲胄防大刀片子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他们依然在继续破阵。 但很快,他们的幻想便被无情的打破。 只见第一排的斩马冠军们高高举起手中的陌刀,以一种拜年剑法狠狠的向他们劈砍来。 身后,十个雁归城的士兵高举长矛掩护他们大开大合的动作。 一刀劈下。 连人带甲,俱碎。 整整十个重甲精锐,被好似砍瓜切菜一般,劈成了两半。 劈下了十个,第一排斩马冠军迅速在雁归城士兵的掩护下退下。 第二排斩马冠军高举着陌刀,再次使用拜年剑法劈将下来。 十把明晃晃的大刀落下,将对面的士兵连人带甲劈成了两半。 势大力沉,没有丝毫的停滞。 纵享丝滑。 斩马冠军们就这样,一排劈完便迅速撤退,在士兵的掩护下,立刻换上下一排。 一排又一排的大刀砍下。 那些破阵精锐们的数量开始快速的削减。 毕竟,一刀下来,可比丢标枪快多了。 而一刀两半的武力,让那些精锐中的精锐也胆寒起来。 毕竟神射手们,只是用技巧破了他们甲,杀了他们的人。 而这些斩马冠军们。 是纯粹的凭借武力,一刀下来,势大力沉的将他们花了几十上百两银子打造的重甲劈成了两半。 这他妈是人? 啊? 这雁归城从哪里找了这么多楚霸王? 但是,楚霸王们虽然力大,但人少。 这并不影响他们破阵。 他们终究还是将阵型破开了大半,敌军冲了上来。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死了数百人。 阵型破了,接下来就是残酷的绞肉战了。 双方开始了近身的肉搏。 就连秋缘,邓儒,李荣,黑虎这些指挥的,都只能拔刀与敌人进行绞肉战。 一时间,场面十分的混乱。 由于贵族联军们的标志比较混乱,他们经常出现自己人杀自己人的情况。 这在战场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雁归城这边这种情况就要少很多,毕竟他们的簪缨盔上的长缨的颜色是统一的。 见已经开始了绞肉战。 敌军的精锐们也空出了手来,准备找斩马冠军和神射手们狠狠的算算账。 他们认为,在他们的人数优势下,对面斩马冠军们和神射手们定然就无计可施。 然后很快嗷。 他们的幻想就被打破了。 只见斩马冠军们一声大喝,让周围的雁归城士兵迅速散开。 而后,一个斩马冠军一马当先。 将陌刀抡圆了,斜劈而下。 一刀下来,周围顿时就没有活物了。 三个重甲精锐被这斜劈下来的一刀分成了两半。 德芙,纵享丝滑。 绞肉,也是斩马冠军们的主场。 他们的个人武力是当世兵种中顶尖的强大。 另一边,邓儒也在拔刀和敌人作战着。 一刀捅下去,将一个敌人心脏捅穿了个窟窿。 秋缘说得没错,有的时候,将军也会不得已亲自面对敌人。 就像现在,斩马冠军们要去对付精锐。 重装神射手们也在对付精锐。 冠军斥候和老兄弟们在等待时机。 镇国矛士们在帮助雁归城守军稳住仅剩的一些小型盾阵与敌人对垒。 此刻的他,只能与雁归城守军一起跟敌人进行绞肉战。 幸好练了三个月武,不然就之前的体力,大概杀个五六个人就得大口喘气了。 现在杀了十五个都不带喘气的。 一手抓住敌人挥刀的手,一手干脆利落的将敌人抹了脖子。 温热的血溅到脸上,他也不管,继续挥刀。 幸好身边还有雁归城的士兵一起作战,不然一个人面对那些敌军。 就算是西楚霸王,那也是顶不住的。 说起来,这还是他在杀了蛮小妹之后,再一次的亲手杀人。 以前都是指挥士兵作战。 将一个又一个敌军斩下,邓儒瞬间感觉自己这三个月受的苦值了。 他现在,应该也能算得上是一个精锐了。 但,当他抽空看了一眼一旁,秋缘挥刀砍人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好像也不算个精锐? 没什么,就是单纯的,人比人,气死人罢了。 就单论观赏性而言,秋缘杀敌的动作要比他的王八刀看起来英姿飒爽得多。 她的步法灵活,每次出刀基本上都落在了敌人的致命处。 她杀人除了刀之外都不带沾血的。 不像邓儒,现在脸上已经变成关公。 另一边的黑虎和李荣也在奋力的杀敌。 黑虎的招式和蛮牛很像,也是大开大合的拿着大刀片子就是砍。 李荣则要多了些把式,看上去更正规一些。 但说不上谁更厉害,他们二人杀敌一个使用的大刀片子,一个用的是一杆短枪。 用大刀片子的是黑虎,短枪的是李荣。 李荣的枪法很好,基本上一捅一个准。 扎,拦,挑,扫,都是熟练的很。 邓儒觉得他指定是练过一些的。 第88章 大溃逃 绞肉战一度进行到了白热化。 双方士兵的生命都在以很快的方式消失。 不过比起雁归城这一边,贵族联军的士兵生命要消失的更快。 原因自然是,他们的标志太杂了,杀红了眼的士兵可不会管太多,你脑袋上的毛偏红一点,他就要弄死你。 甚至不用红色,棕色的毛也得弄死。 他们自己人都弄死了许多自己人。 但与之相比起来,绞肉战的溃逃率是最低的。 因为他们都杀红了眼,根本不知道谁跑了,谁还活着,谁又死了。 不像在军阵里,一眼就能看出阵型是不是崩溃,是不是该跑路了。 鏖战一直在持续着,不知道过了多久。 直到 “怪物,怪物啊!” 直到一个重甲精锐被吓得丢下武器,飞快的逃走。 他扔下了自己的双手斧和长刀,翻过城墙,跳到尸堆上,连滚带爬的滚下了尸堆,逃命去了。 斩马冠军们的武力彻底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和想象。 他们感觉自己在这些同样的大铁疙瘩面前,与没有穿甲的小兵没有区别。 随着这个重甲精锐的落荒而逃。 越来越多的重甲精锐开始丢盔弃甲的逃命。 斩马冠军们用势大力沉的陌刀劈碎了他们作为精锐的傲气。 他们现在心中只剩下了对这些怪物一样的家伙的恐惧。 哪怕再继续耗下去,或许能够把这些怪物的力气耗完,最后斩下他们的头颅。 但此刻这重甲精锐们的心气已经被消耗干净了。 随着目标明显的重甲精锐惨叫着逃跑。 贵族联军的士兵们开始大规模的溃逃了。 杀红了眼的他们眼神瞬间就清澈了,丢下了刀枪开始逃命。 见到队友开始逃命,一个又一个的士兵丢下了自己手中的刀枪,丢下了自己的对手开始跑路。 连滚带爬的滚下了尸堆。 见敌人终于撤退。 鏖战得有些体力不支的邓儒松了口气。 谢天谢地,这帮东西终于撤退了。 再不撤,他感觉他的大汉大业就要折损在这小小的雁归城了。 靠着柱子一屁股坐下,也不管地上多脏,有多少血肉。 邓儒现在只想好好的喘口气。 “这次能守下城,你的精锐们功不可没,就是可惜,不能全歼敌军了。” 秋缘走到邓儒身边,也靠着柱子一屁股坐下。 “哎呀,大当家,可惜了,那些直娘贼的跑得太快,咱只砍死了四十来个。” 黑虎走了过来,也靠着柱子一屁股坐了下来,看上去他的精神头很不错。 “咱杀了五十多个,比黑虎这小子杀的多。” 李荣也走了过来,靠着黑虎坐了下来。 “” 邓儒不想说话。 合着就他杀的最少? 秋缘就不用问了,她杀得最多的。 一般邓儒杀一个的时候,她就已经去杀第二个了。 “谁说不能全歼敌军的,我的兵又没全上场。” 邓儒不想跟这些人讨论杀了多少敌人,而是转过头说道。 只见他打了个响指。 城门打开的隆隆声响起。 老兄弟骑着战马,带着弯弓,身后乌泱泱的跟着一百名冠军斥候,直奔敌军大本营。 百匹战马汇聚在一起,烟尘滚滚,马蹄声震天响。 战马的速度很快,老兄弟手持偃月刀,劈砍着那些逃窜的敌军。 身后的一百名冠军斥候也在用他们的刀劈砍敌军。 面对这些逃窜的敌军,邓儒的想法是能砍死就砍死,不能砍死就放。 老兄弟们的目标是那些贵族们。 这些东西,值钱。 哪怕死了也值钱。 “倒是忘了,你还有这些骑射精锐。” 秋缘一时间有些无言以对。 当时战场危急到生死存亡的时候,邓儒都没把这些骑射手们拿出来。 看得出来,他很适合当个将军。 沉得住气。 在不用的时候,坚决不用。 而现在到了该用的时候,没有一分犹豫,就用了。 而且这些精锐也很厉害,哪怕邓儒没有发布指令,仅仅只是观察动静,就能知道到了该出击的时候。 “哈哈哈,这些狗娘养可值钱了,他们儿子死了,他们也不能跑啊。” 邓儒哈哈大笑,他现在已经开始想象着用这些贵族老爷们换取利益了。 他要尽可能多的敲诈这些贵族老爷们。 要弥补这场战争的损失。 这场战争,他死了三百二十一个老农,土匪 土匪不清楚,土匪不像虎符的兵一样,能够直接由虎符告诉他谁谁谁阵亡了。 斩马冠军也死了一个。 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损失。 只要是斩马冠军死了一个让他心疼。 一个斩马冠军,那就是四十五两银子,外加培养的时间成本。 心疼啊。 不过比起老兄弟来说,还不算特别心疼。 当然最心疼的还是那三百二十一个已经攒了经验,可以升级的老农。 他们这一死,经验都白搭了。 要是这次从贵族身上敲诈出的银子不够,他会考虑在敲了银子之后再杀人。 “这次真的很感谢你,如果没有你,那上千个重甲精锐,会让我很头疼,甚至,根本受不住。” 秋缘诚恳的感谢着邓儒,而后她似乎有些扭捏的,支支吾吾了半天,才继续开口:“这次的战利品,你全拿走,如果可以的话,那三万两银子,我希望能晚一点给你,大概晚一个月左右,将士们的抚须需要钱,现在雁归城的财政有些周转不开。” 她想要用这次打仗的所有战利品换三万两银子晚些给到邓儒。 毕竟,战死将士的抚恤金是绝对不能亏待的。 “行,三万两慢点给,我不急。” 邓儒没有驳回秋缘扭捏了半天才说出的请求。 晚一点而已。 而且给士兵抚恤这个理由,确实让他无法拒绝。 战利品慢慢卖的话,也能够卖的大几万,甚至十万两。 如果那些精锐士兵的甲胄没有被劈碎的话,十万两以上是可能的。 但是劈碎了的话还得降降价。 当然,也可以选择自己找人修复,自己穿上。 但那显然性价比不高。 用这些甲胄换来的钱去换一批斩马冠军,性价比更高。 “多谢。” 秋缘心中十分感激。 将士的抚恤金是肯定要给的,一个人死亡的抚恤金至少得三十两银子。 还得防着那些将领盘剥克扣。 与之相比起来,只能先慢一下邓儒那边答应的赔偿了。 如果他不急的话。 如果他急,自己这边也只能咬牙送去找些办法凑了。 有一个月时间作为过渡,显然会宽松一些。 “大当家,那些甲,咱们这些兄弟能不能搞两件穿一穿。” 黑虎见邓儒此刻居然这么好说话,整整三万两银子,说缓就缓,他此刻也大着胆子跟邓儒提请求。 “滚犊子。” 邓儒毫不留情的呵斥了黑虎。 谁都来提要求,那岂不是显得他是个健达奇趣蛋了? 三个愿望你一次满足是? “嘶,大当家好没道理,如此重色而轻下属,怎能成大业。” 黑虎委屈巴巴的。 “哈哈哈,黑虎你小子就是太急了,那边秋姑娘提个要求,大当家答应了,你这边又提个要求,大当家又答应,那岂不会显得大当家好似软柿子,谁都能提上那么一两个要求?” 李荣唱着白脸,两人一同将邓儒捧得高高的。 这让邓儒很是受用。 邓儒出言道:“也不是不能给你们一套甲胄,那些重甲看见没,你们自己去挑两件合身的,去捡着穿,当然,修复的钱,你们自己出。” 黑虎和李荣毕竟也是跟着他混的,自然不能穿的太寒酸。 “那些普通士兵的甲,你们扒个几百件给弟兄们穿,不能让弟兄们太寒酸了。” 毕竟守城手下的土匪和义军们也是卖了很大力的。 自然不能够一点奖励都不给。 太寒酸了。 黑虎听到自己也能拿上一套重甲,跟那老兄弟一样,威风凛凛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是怎么也止不住。 这次他发自内心的想笑啊。 修复甲胄要几个钱啊。 随便找个山下铁匠铺帮帮忙,都能修。 毕竟甲胄是战争必需品,需求量很大,所以很多铁匠多多少少都掌握着修复的工艺。 黑虎嘿嘿笑着:“大当家,咱黑虎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就是跟了您啊。” 不知为何,黑虎这话邓儒听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去去去,跟你老儿,说得跟你在跟老子搞龙阳一样,是跟我混,不是跟了我,注意一下语序。” 黑虎面对邓儒的驳斥只是嘿嘿笑着:“是是,跟大当家混,跟大当家混。” 第89章 擒王之功 城墙下。 老兄弟骑着骏马,奔腾在战场之上。 挥舞着的偃月刀每一下都能夺走一个人的性命。 他的目标大多都放在那些溃逃的重甲精锐之上。 因为邓儒给他们下达了指令。 “挑值钱的打。” 现在的他们,在忠诚的执行着邓儒的命令。 挑值钱的打。 除了贵族老爷们,没有什么比精锐更值钱的了。 一路上,很快,老兄弟带着一百冠军斥候杀入敌营。 看见衣着华贵的,便往他们腿上射上一箭,让他们跑无可跑。 那些有些骑上战马准备跑路的,斥候们便一箭射杀战马,再往那些贵族的腿上补两箭。 百发百中。 不多时,整个营地都是贵族们的哀嚎声。 忽的,老兄弟似乎看到了什么。 很远的地方,有一个骑着战马的老头模样的物体。 身边还跟着数十名骑兵形状的物体。 老兄弟没有丝毫犹豫,纵马跟了上去。 他的战马极快,周围的一切都好似化作了无数线条,从老兄弟的两边划过。 渐渐的,那老头和对面的骑兵的模样越来越清晰。 老头衣着华贵,显然是个贵族。 “快,拦住他,拦住他!” 乐武伯回头看了一眼,仅是一眼,便让他吓得亡魂大冒。 只见一名人马具甲的骑士扬起满天的尘土向着他飞奔而来。 那匹战马在承载了那般重量的情况下,竟然还要比他胯下这匹关外购买的汗血宝马要快上许多。 如果再不拦住那骑士,他乐武伯很有可能 乐武伯回想起那将领死前的话,一瞬间他老脸上冷汗直冒。 他还没活够,还不想死。 二十来名骑兵得了命令,调转马头,夹紧骑枪,向着老兄弟加速冲来。 他们的手中有一面筝形盾,用来防御一些箭矢。 老兄弟见状,也不慌不忙,等待着他们的马匹加速。 紧接着,他再次拉满弓,这一次,他瞄准的马匹的脑袋。 马匹的加速度对于骑枪来说是一大加持。 自古以来就有着骑枪之下,众生平等的说法。 但相对的,马匹的速度,对于敌方的矛和箭矢,也是有加持的。 自古以来便有射人先射马这一谚语。 如此高速的奔跑,老兄弟一箭射出,本就能够破甲的破甲箭矢落在了那些马匹脑袋上。 瞬间,对面二十名骑兵人仰马翻。 老兄弟见状又一边补了几箭,待冲到近前,换出偃月刀,将这些骑兵的脑袋砍下。 而后看向那正骑马逃离的乐武伯。 老兄弟纵马赶上,在乐武伯惊恐的目光中越过了他,向右前方继续纵马。 而后他转身拉弓搭箭,瞄准了乐武伯的战马。 老兄弟再次拉满弓,一箭射出,将马匹射杀。 老兄弟没有逼停战马的手段,只能选择将战马射杀。 也幸亏这一幕没让邓儒看到。 一匹关外的好马,那可是几百上千两银子啊。 他得心疼死。 乐武伯瞬间滚下马来,他这一把老骨头被这么一摔,是彻底动弹不得了。 老兄弟用偃月刀一把挑起乐武伯,放到了他的战马上。 便向着远处赶去。 在这无人的角落,没有人注意到,老兄弟的眼神,似乎要灵动了许多。 雁归城的城墙上。 邓儒靠着柱子休息着。 忽的,他的脑海中响起了一道声音。 【八面威风杀气飘,擒王保驾显功劳!】 一串诗词。 卧槽,蒸蒸日上! “不是,你还抄上诗了,你要抄就好好抄啊,人家蒸蒸日上写赵云的,你抄成什么样了,勤王保驾,你写擒王保驾,什么魔改。” 邓儒在心中吐槽着这莫名其妙响起的诗。 但很快,他懵逼了。 虎符向他释放了一个信息。 老兄弟 捉拿了敌军最高统帅。 立下了擒王之功。 可封骠骑将军。 也就是说,老兄弟能当官了。 立下如此不世之功,何不直接封个王得了。 那道信息还在询问他,给老兄弟取个什么名字。 从今天起,老兄弟就是将了,而不是一个大头兵。 是能够统帅一军的真正心腹。 “说起名字,我记得我之前玩骑砍的时候,跟人开玩笑说,这些刚招的一级兵,那都是跟着我从村里出来的好小伙啊,这个是二狗,那个是三狗,那个四狗,那个是大壮儿” 邓儒在心中回忆着自己当初玩骑砍时的峥嵘岁月。 当然,随着后来自己征战的时间日久。 二狗三狗四狗大壮儿都死了。 虽然手下的兵有了四百多号,也全部都成了高级兵,但他们,都不是二狗三狗四狗大壮儿了。 很快,虎符给邓儒传递了一个信息。 骠骑将军二狗正在赶来的路上 “???卧槽,不是你他妈。” 邓儒懵逼了。 不是,他就回忆一下往昔峥嵘岁月,你这虎符特么也太不智能了? 自己这老兄弟,就叫二狗了? 他姓什么啊? 难不成跟他一样姓邓啊? 要是姓邓的话,难不成叫邓二狗? 啊你混蛋! 算了,不要姓了,骠骑将军二狗。 好听! 好听就完事了。 谁说不好听就拉去砍了。 来不及为骠骑将军二狗的名字而悲伤了。 接下来赶到战场的是,骠骑将军二狗的培养路线。 虎符给出了四种培养路线。 三军统帅。 陷阵战将。 游骑将军。 内政总管。 根据邓儒的选择不同,虎符会给老兄弟灌入不同程度的芝士,哦不,知识。 选择三军统帅,就会给老兄弟灌输孙子兵法这些兵书,以及四渡赤水,巨鹿之战,逐鹿之战,等等这些人类历史上大兵团作战的巅峰战争历程。 选择陷阵战将 这个不会灌输什么东西,它会给老兄弟最敏锐的直觉,让老兄弟能够把握住每一次冲阵的时机。 很显然,这个没鸟用。 第一,邓儒没有陷阵营。 第二,老兄弟是骑射手发展而来,这条路子显然明显不适合他。 若是选择了游骑将军,虎符就会将人类史上骑射巅峰,蒙古骑兵的骑射迂回包抄战术灌入老兄弟的脑子里面。 若是选了内政总管,则会灌输一些齐民要术,资本论,等等这些人类史上对于政治,人心研究的知识。 除了陷阵战将这玩意可以迅速抛弃之外。 其他三个,邓儒感觉都很有用。 三军统帅的话,那是大兵团作战,也就是至少十万人。 韩信曾经说过,汉王能将十万军,而他自己多多益善。 这可不是对刘邦的贬低,而是对刘邦的肯定。 自古以来能够统帅大兵团作战的人,少之又少,每一个都能青史留名。 比如李靖,韩信,卫青,白起,等等这些历史知名将领,都是统帅大兵团的典范。 很显然,如果要考虑战争,那么第一个是很好的选择。 虽然 现在的邓儒并没有大兵团让老兄弟带领。 但是做人的目光不要那么短浅。 看到那四渡赤水了没有? 将这一战役放到老兄弟的脑海里面,要是能够学到那一位战略的一点芝麻,二狗他就足以在当世纵横了。 蒙古骑射之法,他算个屁啊,哪里有四渡赤水这些大兵团迂回作战牛逼的。 关键是,大兵团肯定是比大规模骑射省钱的。 所以,游骑将军也可以排除。 现在就剩下内政总管和三军统帅了。 邓儒觉得,就以目前而论,他是有点需要内政总管,因为他即将去接管一座城池。 但长远来看,将来的大兵团作战,显然更适合老兄弟。 至于管理城池,他觉得自己可以暂时尝试,顶上去。 第90章 二狗 在百般的考量之下,邓儒还是决定让二狗 成为了他的三军大元帅。 至于内政官 现在还是打天下的阶段,尤其是打天下刚刚起步的阶段。 现在他只有一座破城,要考虑的不是打天下之后的治理。 他缺一位用兵如神的将军。 一位能像当年那位一样把敌军耍得团团转的大将军,大元帅。 随着决定了二狗的培养路线 二狗的眼神也瞬间清明起来。 他捆着乐武伯来到了敌军的营地。 他对冠军斥候们下达了命令。 “把这些财主老爷们都捆起来,拖着走。” 冠军斥候们得了他的命令,开始寻找着绳索,将那些双腿中箭,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贵族老爷们捆了起来。 他们一手执马鞭,一手牵着绳子。 好似拖死狗一般,将这些双腿中箭的贵族老爷们拖在地上拖行。 明明他们有更省力,更方便的办法。 毕竟运粮食的驴车也是能够用来运人的。 但老兄弟偏不 现在应该叫二狗将军了。 二狗许是在那些资料,文章,历史战争中学到了什么东西。 他的眼神看万物带上了颜色,对待贵族,他非常不喜。 所以他要折磨这些贵族们。 应该不是看四渡赤水觉醒的,毕竟那位没有这么极端。 大概是看了什么,闯王,大西王,黄巢之类的东西,学了他们的思想。 嗯。 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不过这大概也不是什么坏事。 分封贵族们在这片土地上盘根错节了上千年。 早已是根深蒂固。 矫枉怎能不过正,要是就是连根拔起,杀得干净。 “他们回来了,天爷啊,他们拖着的是什么?” 城墙上一个士兵惊恐的出声道。 一群士兵到了城墙边上,去看看什么东西,让那士兵如此的震惊。 邓儒一行人也不例外。 他也很好奇,二狗做了什么让这些士兵如此的震惊。 很快,他也懵逼了。 只见百余骑精锐斥候,一手执拿着两三根缰绳,缰绳的末尾。 是一个个不成人形,衣服也不见过往光鲜亮丽的老爷们。 老爷们双腿上的箭矢还被死死的插着,他们的双腿无法行走,他们的上身被强行拖起。 “你这个手下” 秋缘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这似乎,世间莫大的侮辱,也不过于此了。 “别看我,我没让他这么做,可能,你不知道,他从小就没了爹娘,哎呀,他的爹娘是被贵族老爷们用马活活拖死的,所以他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 邓儒编起瞎话来那是一套又一套的。 “你自己的记忆都没了,还记得别人的事?” 秋缘有些不太相信。 “他不会说嘛。” 邓儒说道。 “似乎,没问题。” 秋缘相信了邓儒的这个说法。 那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将领对贵族们此刻的做法,确实河里。 非常核理。 “诶,对嘛,咱们可是出生入死的战友,我怎么会骗你,我可是非常理性的革命派,绝对不会做出把贵族老爷们凌迟处死这种泄愤行为的,我们的革命宗旨就是理性的推翻阶级压迫,你可能听不太懂,不过这不重要。” 邓儒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的,他觉得自己虽然不喜欢贵族,但也是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因为他会把贵族们光鲜亮丽的衣服也扒掉再拖着走,让百姓看看,他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内在和百姓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才叫革命嘛,革命的每一个行为都是有象征意义,有实际意义的。 单纯因为厌恶去做,那叫泄愤。 “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很,厉害。” 秋缘不知道怎么接邓儒的话,因为每个词,都是她没有听过的,没有见过的。 她大概只听懂了最后那一句,你可能听不太懂,不过这不重要。 什么嘛,被神仙带去做了一个梦了不起了。 对于邓儒的这句话,秋缘的内心生出了一点小小的不满。 她感觉自己好像被看扁了。 一个从小苦读兵书的人,被看扁了。 很不爽。 城墙下,老兄弟带着一众冠军斥候缓缓纵马来到城墙下。 他翻身下马,双手抱拳恭敬道:“启禀主公,骠骑将军二狗幸不辱命,擒得敌军最高统帅在此!” 说着,他将乐武伯给拽下马来,硬摁着乐武伯的脑袋给城墙上的邓儒磕头。 “好,甚好,二狗将军辛苦了,速速归城。” 邓儒大笑道。 倒也不是因为擒拿了敌军最高统帅而高兴。 只是,他好像听到了一些言论,让他感觉到,给老兄弟一不小心取名二狗,似乎,还有一些别样的好处? “二狗?这名字怎么听着像我们村里那个傻蛋似的。” “邓公子的军队里面,叫二狗的人都能当将军啊,那我们如果去他的军队,是不是也能” “咳咳,住嘴,小姐对我们难道还不好么?” 总而言之,二狗这个名字,连姓都没有。 在这个时代,是标准的平民,甚至是贱民,奴隶的名字。 而作为平民,贱民,奴隶的名字。 拥有这个名字的二狗,在邓儒的军队中竟然能够统帅一支弓马娴熟,人马具甲的精锐。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邓公子任人惟贤惟德,不在乎出身! 跟着这样的队伍混,他们有希望! 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实力,自己的才华,那么自己也能像那位二狗将军一样,穿上最华丽的甲胄,骑上最快的骏马,拉上最好的弓,带领最精锐的部队,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属于他们最传奇的传说! 二狗这个名字,只要报出来,就能够让邓儒的军队天生的在数量庞大的农民阶级站住脚跟。 只要再培养一些百姓去当一些无关紧要的官。 继续印证这一点。 那么,这支队伍前途光明。 第91章 五百万 二狗抓着乐武伯上城楼复命。 邓儒看着这个跟着自己一路走来出生入死的老兄弟。 从现在开始。 老兄弟拥有了自己的想法,拥有了指挥大兵团的本事。 但同时 他也不再是百分百忠心了。 倒也不是说他一定会背叛。 而是虎符在告诉他。 老兄弟有了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想法,那肯定会有自己的喜恶。 这是肯定的,任何事情都有双面性。 你要他多智近妖,要他指挥千军,那他就必定拥有自己的个性,拥有属于自己的锋芒。 若想要他百分百忠心,就必定要让他蠢笨如石头,毫无个性。 就像曾经曾经网上一个很火的段子。 一个网友说他家的猫很乖,不叫不闹,任人去摸,结果去医院检查,它是个弱智。 乖就代表没有主见,没有主见,要么是藏的好,要么,就是真的蠢。 聪明的猫,或者聪明的人,必定不会是乖巧听话的。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没有什么是十全十美的。 而作为一个真正成熟的君主,要做到是在适应下属锋芒的同时,打磨他。 用自己的魅力,用适当的奖惩去打磨他。 就像当年的刘邦在保持自己的个性的同时,能够接纳其他谋士,将军的个性,并且将他们调和一样。 而二狗的性格是在阅读了古往今来的兵书后诞生的。 他的性格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 极端左翼。 用诗词来形容就是,他怜悯,他庇护,他可怜,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百姓们。 如果不想让二狗背叛,那么就不要做屠城,烧村子,劫掠百姓,拿老乡当军粮等等这些畜生行为。 包括敌国的百姓,也不能有分毫的伤害。 在二狗的意识中,战争与百姓无关,敌国的百姓也是百姓。 天下只有阶级之分,没有民族之分。 没必要做这么极端,在只要不屠城,不烧村子,不劫掠,压榨百姓。 在不做这些行为的情况下,二狗不会背叛。 而一旦做了,二狗瞬间就会自立为王,带着人来讨伐你。 而与之相对应的,如果你虐待贵族,惩罚贵族,将贵族的东西分给百姓或者奖励军队,做出有利于百姓的政策和举动,那么就会大大的增长二狗的好感度。 哪怕是拿贵族当军粮,二狗的好感度也会涨。 二狗此刻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激进的阶级斗士。 这就跟骑砍的好感度系统一样,二狗现在已经从没有意识的兵变成了npc,一旦做出违反npc性格的事情。 就会降低好感度,好感度会随着你做这些事情越来越多最终降低到负数,然后npc背叛。 另外提一嘴。 刚刚邓儒跟秋缘瞎编的二狗的父母的故事,已经被虎符当真,编入了二狗的记忆中。 所以 在二狗的记忆中,他原本有一个很幸福的平民家庭,每天小米粥喝着,小青菜吃着,偶尔能有点肉沫加一加荤腥。 然后在某一天,两个天杀的贵族老爷为了取乐拖死了他的父母,官府还给了他二十大板子说他冲撞了老爷们的珍贵的气数。 让老爷们晦气了。 这在古代是非常常见的,毕竟皇权不下乡,到了县,乡一级基本上就是当地豪强的一言堂。 这在这个贵族权力高涨的时代更是如此。 因此当时的秋缘也只是怀疑了一下邓儒是不是现编的,但也没有过多的怀疑,因为她知道邓儒描述的是普遍的现象。 而后在二狗的记忆中,是邓儒的出现,给了一点报仇的机会。 邓儒伸出手仿佛太阳一样问他,想报仇吗,想报仇就跟我来。 然后,他就入伍了。 这就是虎符给他编造的记忆。 这让二狗现在对邓儒的好感度是八十。 零的好感度是陌生人,或者一面之缘。 二十的好感度是好友,见面很热情打招呼的,但有背叛的可能。 四十基本上就是死党,可以说一起逛青楼,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的关系。 六十就是死忠,大概类似诸葛丞相对刘备的忠心度。 而八十,可以说是非常高了,在二狗心中,邓儒就是他心中的信仰,一道光。 只要邓儒不作死,二狗可以说是会忠心一辈子。 哪怕邓儒死了,二狗也会继续忠心他的子嗣,世代为臣的那种。 “干得不错,让我看看,这个老毕老家伙是什么高级贵族。” 邓儒夸奖了一下二狗。 言下之意就是,让我看看这是多少两银子。 看着头发花白,乱糟糟,胡子一大把的老登。 这老登的衣服满是灰尘,再不见光鲜亮丽的模样。 “不要杀老夫,不要杀老夫,你要多少银子,老夫都给。” 此刻,乐武伯的脑海中依然回荡着那将军临死前的话。 “那秋缘敢杀她爹,敢杀你儿子,还怕少了你个老壁灯?” 啊,当然了,这是被乐武伯的大脑进行恐怖加工后的话。 将领当时虽然大骂了乐武伯,但没有这么骂。 听到这老头的话,邓儒大概明白,这老头已经被吓破胆了。 面对一个被吓破了胆子的人,那简直就是想要榨多少,就能榨多少。 邓儒轻笑:“杀你?你一条贱命值几个钱?” “我有很多钱,我是乐武伯爵,我坐拥越国境内五分之一的城池,我能给你很多钱,至少四百万。” 乐武伯见自己有了活路,当即匆忙的说道。 存银和每年的收入不能一概而论的。 毕竟,一个几百上千年的大族,所囤积的钱财,是恐怖的。 就算是明末那些才百十来年的达官贵人们,在李自成入关后,都被抄出了几千万两。 而且只是京城一城的财富,那时天下最富庶的扬州之类的地方还没抄。 乐武伯为了活命拿出四百万两,很正常。 不过这四百万拿出来,估计乐武伯爵府的元气得狠狠大伤一波。 “四百万,买一个伯爵的命,好像不够哦?” 邓儒呵呵笑着,他这笑看在乐武伯的眼里,那就是索命的丧钟。 不够!不够!不够! 这两个字不断的在乐武伯的脑海中回荡着。 邓儒要狠狠的,将这些人的钱榨空。 这些人,将来可都是他潜在的敌人,他怎么可能不削减这些敌人。 而且,邓儒这么疯狂压榨乐武伯,二狗的好感度也是在蹭蹭的涨啊。 至于说,等到钱财来了之后,要不要放走乐武伯。 嘿,你还真打算跟老爷们讲信用啊? 更何况,这乐武伯他可是有印象的,自己还剿了他手底下一支私兵。 还赚了八千两。 邓儒对这老小子的印象就是两个字,有钱。 人傻,钱多,速抓。 倒是没想到二狗居然抓的是这家伙。 而且,贵族联军如此疯狂的攻城,想来也是受了他的指使。 也就是说,他杀的那些公子哥里,有一个是乐武伯的儿子。 就这样的情况下。 让乐武伯活着? 他睡觉都不踏实。 “五百万,五百万已经是我们全部存银了,再多,老夫实在拿不出来了。” 乐武伯急匆匆的说了第二个数字,生怕邓儒一言不合就砍了他。 “五百五十万,一两不能少。” 邓儒伸出五根手指。 他此刻心中难掩激动。 整整五百万两。 这能升多少老兄弟?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这还追求什么性价比。 啊? 全员骑射好? 啊? 当然了,这也只是说说。 战场还是讲究多兵种配合的。 蒙古军队西征也不是像网上说的那样单纯靠着骑射碾压。 在吸纳的宋金夏三朝的技术后,他们也是走的多兵种配合。 只是因为游牧民族更擅长骑射,所以世人才多传,他们是以骑射取的天下罢了。 就好像,长城这个东西,因为是秦始皇最出名,所以世人都说秦始皇修筑长城。 当然,因为什么出名就不多赘述了。 而因此人们都忽略战国时期北边每个诸侯国都在修建这个东西一样。 人们总是很喜欢用一个耀眼的人或事物盖过其他所有的努力和付出。 “五百三十万,这已经是我们乐武伯爵府的全部了,实在拿不出来了。” 乐武伯的精气神都没了,颓然的好像一个数天没有吃饱饭的老乞丐。 看得出来,这确实是他乐武伯爵府能够拿出最多的银子了。 毕竟,虽然越国算得上诸侯国中的大国,占据了很多港口。 但他也只是个伯爵罢了。 虽然越王在法礼上,也只是个侯,只比伯高一级。 但这个时代,假王压真公的事情并不少见。 周礼早就名存实亡了,王公侯这三个爵位的实际地位排的很乱。 还是得用国土面积和实力来说话。 第92章 务必不要让他们活着离开 从乐武伯这里压榨了五百多万两,邓儒便让人将其押到了雁归城的地牢里。 他让人给这些贵族老爷送去笔墨,让他们去信给族人,将赎金送来。 若是族人给的赎金让他邓儒不满意,他会立刻操刀子砍人。 将近十万的军队被这些贵族老爷们葬送,他们此刻自然没有能力再起十万大军来攻打雁归城。 就算有十万的人数,估摸着也就只会是一些农奴组成的临时兵了,这种兵的战斗力极其差,根本不用担心。 而且—— 古代的地牢可不是什么好地方,这些贵族老爷们待上个一两天估计都得疯。 为了早点回去,他们估计也会飞快的写信,写上最多的钱财,只求能赶紧回去。 “两位子爵大人!” 忽的,城墙下又来了一批人,大概有一百左右的骑兵。 为首之人衣着华贵,但须发皆白,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显然哪怕不是贵族,那也是权势之家。 而他们的队伍中,押着一批衣着光鲜的人。 那些人被麻绳捆着,显然,也是贵族。 那为首的人哈哈笑着,对着城墙上的邓儒拱手道:“除恶务尽啊,两位子爵大人,这些放走的战俘,咱帮您们送回来了。” “另外,咱还为您二位带来了国君的册封旨意。” 为首的老者正是来宣读国君册封旨意的使者。 他其实很早就带着旨意在附近徘徊了。 只是得了国君的旨意,让他在一旁看着。 看看,邓儒是否,能够担得起他家族的复兴的重任。 这守城就是国君的考核,若是能够抵挡住乐武伯的势力,那就说明邓儒通过了考验,拥有了独当一面的实力。 若是不能,封子爵,封城,那是害了邓儒。 不如让他直接死在这守城战里。 若是能,便立刻带着旨意和赏赐册封二人。 这不是国君心狠。 毕竟国君也没有多少的实权了。 但是—— 邓儒这次居然守下了雁归城,还重创了乐武伯的八万大军。 整整一千多名重装精锐。 乐武伯的势力从此一落千丈。 等到老者回去复命,国君那边,也会有一些行动。 毕竟,曾经也是拥有雄心壮志的青年。 怎会甘心王室的权力一辈子被架空? “” 邓儒看着城墙下那老者。 那老者,不知道为何,给他一种感觉。 这老登会飞。 可能,那老者鹤发童颜的模样,让邓儒不由自主的想象到了神话中的仙人。 “多谢老先生帮我们擒得俘虏,老先生既然知晓我们被封为子爵的消息,那想来是国君的人了?” “既如此,还请老先生入城一叙。” 邓儒语气几分恭敬的说道。 毕竟还是需要国君的几分法理。 “哈哈,那老夫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那老者翻身下马,只见他几个龙行虎步间,便踏着尸堆上了城墙。 “卧槽,他真会飞啊?” 邓儒懵逼了。 不过,跟真的飞有区别。 这老者只是在爬松软的尸堆,速度极快,步伐极稳。 并不是那种,一跳两三米,左脚踩右脚上天的那种飞。 但这已经足够让邓儒吃惊了。 尤其是这老者还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这是人啊? 别告诉他等到后面他要面对炼气筑基修士啊。 那可真操蛋了。 邓儒现在是个什么感觉。 他感觉自己像被朱七拆了a8的小阁老。 “恭喜两位守下了雁归城,为国君除了一大患。” “这些只是国君的第一批赏赐,等到国君逐渐收回权力,他给二位的赏赐会更多。” “在这里,老夫有些事需要与邓大人私下商量,还请借一步说话。” 老者一串话下来。 向邓儒传达了两个信息。 国君马上会知道雁归城守下来的消息。 同时,国君会着手收回权力。 毕竟乐武伯受到了重创。 不管是联纵也好,还是吞并也罢。 总之国君处境不会比现在更差。 毕竟,乐武伯刚刚战败,消息都不一定能够传出去。 “老先生有何话要说,此处都是在下心腹,不必避讳。” 邓儒见识到了这老者龙行虎步的姿态,自然是不放心一个人跟着他去的。 身边有秋缘,有黑虎,有李荣,有二狗,还有那些亲兵在,显然能安全不少。 “如此也好,你这孩子失忆了,倒是谨慎了许多。” 老者也不坚持,他让自己的人将雁归城的士兵隔开。 “国君他希望,乐武伯,最好走不出雁归城,如果可以,所有来攻的贵族,都不要走出雁归城。” 老者说道。 “嘶。” 邓儒倒吸了一口凉气。 国君,好像,比他想的要狠。 “国君希望能够迅速的收拢乐武伯的残余势力,那些贵族们的探子,老夫已经全部抓起来了,是杀是留,还是让他们交些赎金,由孩子你自己决定,不过国君还是希望,你能杀了他们,如此,国君收拢乐武伯势力才能名正言顺。” 老者没有藏着掖着的心思。 似乎在他心中,面前的邓儒不需要怀疑。 “这样啊,还请老先生回去告诉国君,这些贵族,不会有人活着回去。” 邓儒一口答应了下来。 且不说他压根就没打算拿到钱之后就把贵族放了。 就说现在,他确实需要有人能够牵制贵族。 而国君这个 他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和国君的关系。 他的长相可能和国君的一个心腹的孩子很像,而那个心腹和他心腹的孩子,已经死了。 所以大概是能够一直冒充的。 就目前而言,可以把国君算作他阵营的大腿。 额老腿。 国君强大了,就自然能够牵制住那些贵族。 那他就可以放心的在敌后运动了。 有国君牵制,又有这些贵族们的家族的爆金币。 他完全可以安安心心发育。 光是乐武伯,就爆了五百万两的银子。 五百万两什么概念? 二狗知道。 二狗在当将军之前,他也只要五百多两。 也就是说,等乐武伯的钱财一到,邓儒再去敌后打打游击,以战养战一下。 他能够爆一万个二狗。 一万个二狗什么概念? 一万个人马具甲,弓马娴熟,力能破甲,死战不退的骑射手。 有这,再配上二狗的指挥,毫不夸张的说,可以雄踞一隅而吞天下也! 就是比较可惜,部队上限有限制,目前来说只能爆六百个二狗。 这也就是贵族们的第二个作用了。 邓儒打算一会去那些贵族们面前一个一个露一下脸,涨涨声望。 那时候,应该至少能爆一千多个二狗。 ps:兄弟们昨天关于二狗有可能背叛的设定有些争议,我在这里说一下我的想法,首先二狗不是必定会背叛,二狗只是因为有了自己的意识,然后才有了自己喜恶,你不可能说一个人有了自己的意识了,他还能够做到像教员一样战争智慧,却还没有自己喜恶像个傀儡,这很明显不真实,不可能。 至于说不让二狗诞生意识什么的,很明显是没有懂参透四渡赤水的含金量,如果仅仅只是因为他有了自己的喜恶就要废弃的话,这明显是因噎废食。 而且关于让二狗当指挥官,也是很多兄弟跟我提的,虽然我当时也有军功od的想法。 而且,主角是掌握着二狗的好感度的,也就是说真的做了让二狗厌恶的事情,比如屠城,压榨百姓,根据事情大小来扣好感度,主角能够瞬间得知,并且做出策略调整,八十多的好感度有很多的容错率。 是,我知道这种东西说出来,在如今爽文遍地的情况下确实是个毒点,但我就是想写,就是想让二狗来给主角一个警醒,就是不想让主角当个屠城拿人肉当军粮的畜生,所以,如果想要看屠城,看压榨百姓的,可以直接走。 最后,大家都知道,我这里是写的类骑砍同人文,用的是骑砍金手指,我是要做到还原的,就比如说,但凡玩过骑砍,招揽过npc的都知道,每个npc都是有自己的性格的,他们有的喜欢屠城,有的很正义,而你一旦做出违背他们喜恶的事情,好感度就会变低,这是游戏里的设定,我作为一个同人文,照搬这个设定,是完全没问题的。 第93章 这对黄了,嗑下一对 在答应了老者的请求后,邓儒接收了老者的那些战俘。 老者便马不停蹄的离开。 显然,他急切的要把邓儒守下雁归城的消息告诉国君。 消息这种东西,都是具有时效性的。 一旦错过了最佳时机,那么哪怕是国君,也只能吃残羹剩饭了。 邓儒和秋缘拿着代表国君册封的四件套。 一把宝剑,一套华丽的山文甲,一枚代表子爵身份的玉佩,一封契约,代表着受封的家族将永远的忠诚于国君。 当然,人们都知道的,这种契约是废纸。 首先,邓儒没有家族。 其次,邓儒注定是要造反的,最多看在国君的份上,灭越国会晚一点。 这种契约,就是废纸,这毫无疑问。 不过对于现在的邓儒来说,这个东西,很有用。 不管是法理上征召流民,还是说征讨不臣,用以练兵。 都很有用。 亦或者颁布自己想要的政令。 拥有这一纸契约,天然就拥有正统的优势。 如今武力,正统他都占据了,等到了新城,他想不通还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拦他推行新政。 而且,比起秋缘来,他还多了一个东西。 城主金印。 嗯,他这边是五件套。 城主金印上刻着六个字。 镇北城城主印。 听名字,似乎应该是很靠近吴越边境的城池。 按理来说,这种边陲重镇的价值应该很高,不应该没有人占据。 邓儒也不是很清楚,但既然分到了他的手里,那他自然是要去拿下的。 管他城墙上是其他贵族还是什么妖魔鬼怪的。 通通拿下。 “恭喜啊,以后就不是秋小姐了,是秋子爵了。” 邓儒将国君送的五件套递给黑虎,让黑虎先帮他保管着。 “嗯,多谢。” 秋缘点点头,算是回应了。 面对邓儒的调侃,她想不到该回些什么。 “如今城也守下来了,我三个月前跟你说的事情,考虑得怎样?趁着我人还在雁归城,尽早给个答复?” 邓儒靠在一根柱子旁,颇有几分风流少年味道。 “?” 一旁,黑虎,李荣,哪怕是刚刚有了意识的二狗都竖起了耳朵。 三个月前?考虑得怎样,趁着人还在? 什么事情需要趁着人还在? 难道是 “嗯或许,我过几天给你答复,你说的东西,太我不确定这是否能行,但或许我会按照你说的做。” 秋缘知道邓儒说得是什么。 把地主全部抓起来砍头,把地分给百姓。 可这,要很大的毅力。 而且,地主们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不是一句话说砍就能砍的。 黑虎,李荣,二狗,六只耳朵耷拉了下去。 看来距离他们有个大嫂还差得远。 啧,不过好像也差不了多远了? “行,正好我还需要等这些人把信送到,把银子运来,既如此,我便再多等几天。” 邓儒呵呵笑着,倒也不急着逼秋缘现在就下决定。 想要让一个封建时代的人反封建,这本身就需要很多的精力。 这不是一句两句话能改变的。 至于说,为什么不让人直接把银子送到镇北城去。 第一,他还要去处理这些贵族,银子到了之后还不能够放人,他需要与那些贵族交涉一下。 第二,他不知道镇北城是个什么情况,银子直接送去那里,怕不安稳。 邓儒的设想是先从贵族们那里赚取声望,然后将兵力上限提高,最后等银子到,自己先带着人去镇北城探路,这一路上剿匪练兵升级,然后等到了镇北城,足以面对大部分的情况。 而邓儒现在的兵力。 守城有余,但攻城不够。 所以一旦有变,那几百万两的启动资金,可以说就是给他人做了嫁衣。 当然还是保险些比较好。 至于秋缘会不会为了几百万两动心而杀了他。 这个事情,只能说,有很大把握她不会这么做。 但不能绝对。 至少雁归城的风险是已知的,可控的。 而镇北城的风险,是未知的,不可控的。 相比起来,邓儒自然会选择可控的风险。 “恭喜你,这一次算是赚足了钱。” 秋缘没有回应邓儒,而是转了个话题,道了声恭喜。 毕竟,邓儒这次可真的是赚了个盆满钵满了。 她这边三万两,乐武伯那边五百多万两,其他大大小小的贵族,多多少少都是万两起步。 然后这些战利品,还能够武装自己的军队啥的。 就算卖钱,慢慢卖,也是几十万两银子。 哪怕邓儒抽风了,脑子瓦特了,给这些装备全融了,换成铁水,只卖铁,也能卖个万两银子。 当然,邓儒不可能抽这个风。 “干什么?干什么,这些银子可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家底,一两不分的啊。” 邓儒瞬间双手抱臂,从风流少年的模样变成了守财奴。 “啊一西。” 一旁的黑虎等人看了直呼内行。 不是,老大,钱是你命啊? 这姿态不得让咱们未来嫂子看轻了? 这个时候不应该大手一挥,拿出两百万支票甩人脸上,说赏你了么? 没希望了,没希望了,这一对没希望,嗑下一对。 “真是个财迷。” 秋缘喃喃一句,神色倒也没有什么失望。 她自己说的,要拿战利品换邓儒宽限一个月的时间。 那这些钱,自然是和她无关的。 几百万,一千万,都和她没有一两关系。 她是有这个认知的。 她只是觉得,邓儒现在这个谈钱色变的样子,真的,挺有趣的。 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守财奴的人。 “唉,秋子爵这话就说错了,不是俺老邓财迷,是俺老邓苦日子过怕了啊,当年一个人,没有记忆,在这世上乱窜,挖观音土,挖野菜吃,穷怕了。” 邓儒编起瞎话来是脸不红心不跳的。 “你当初跟我说的是你刚睁开眼就遇上了土匪。” 秋缘毫不留情的揭穿了邓儒编的瞎话。 但也仅仅只是揭穿了这个瞎话而已。 邓儒脸色一僵,他觉得现在自己这样,好像确实有点不太厚道,于是他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不过,考虑到秋子爵对咱不错的份上,俺老邓面对恐惧,我们的佣兵契约,可以解除。” 邓儒觉得,还是决定给秋缘一点好处。 毕竟是长期盟友,自然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把关系搞得太僵。 嗯应该算是好处。 他现在已经有几百万两银子了,还有了自己的城池。 秋缘每月给六百两的这种三瓜两枣,他看不上。 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波肥了。 但三万他还是看得上的。 “没救了,没救了,散了散了。” 一旁的黑虎和李荣只觉得这一对肯定要黄,瞬间没了兴致,二人勾肩搭背的离开。 离开前根据邓儒的嘱咐,让土匪和义军们开始跟着雁归城的士兵们打扫战场。 在生死场里滚了一遭,他们现在要去青楼快活快活。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京城富贵迷人眼呐。 虽然雁归城不是京城,但好歹够让他们这些一辈子连城都没进过的土包子迷了眼了。 比如现在,黑虎就迷上了逛青楼。 至于说李荣 他迁徙到越国前就在秦地迷上了。 第94章 这个事情,这辈子可能做不完 两个家伙跑去了青楼。 城楼上就只剩下了邓儒和二狗,还有秋缘三人。 至于,那些正在打扫战场的士兵,自然不算。 毕竟他们忙着打扫战场。 “怎么,守下了雁归城,你看上去似乎并不高兴,难道是因为把战利品全让给我,你不甘心么?” 邓儒看着秋缘,她此刻已经把面具摘下了,面具下的脸还是沾了些鲜血,看得出来,她也不可能一直保持杀人不沾血的本事。 她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喜悦的表情。 这不该啊,毕竟守下了雁归城,那可就是海阔凭鱼跃了。 “你真是个财迷的,三两句不离钱。” 秋缘被邓儒噎的说不出什么话了,只能再吐槽了邓儒的财迷属性。 “啧,这话不对,这世界上至少有九成的矛盾是钱引发的,另外一成是没有钱引发的,总而言之,我爱钱,这是没毛病的。” 邓儒反驳道。 什么财迷,他不认可。 “我就是觉得,你这样满口百姓的人,却满口的钱,感觉,挺嗯,挺矛盾的。” 秋缘倒也没有觉得邓儒满口钱财的守财奴有什么不好。 就是觉得,他和他满口的百姓,有些冲突。 毕竟,贪财的不可能爱民,爱民的不可能贪财,这是自古以来史书中不变的道理。 “哪有什么冲突的,爱钱是爱钱带来的便利,带来的作用,如果我说我要这些钱是为了实现我的目标呢?” 邓儒呵呵笑道。 “似乎,也不冲突。” 秋缘点点头,邓儒说的很容易理解。 毕竟钱这东西,确实能通神。 很多事情,都需要钱。 她现在不要钱,只是因为她没有想要达成的目标罢了。 是的,她现在很迷茫。 似乎,守下了雁归城就是她的全部了。 现在雁归城守下来了。 她好像,一下子就失去了人生目标了。 “嘿,你这又不是为了钱,这么一副苦瓜脸干什么,如今城守下来了,不应该劫后余生,喜极而泣么?” 邓儒伸手在秋缘面前划拉了两下。 “?也是,哈哈,活下来了,真好。” 秋缘配合着哈哈笑了两声,而后又没了表情。 “不是哥们你搁这哄小孩呢?” 邓儒无语。 “你有时候确实挺像个小孩的,这么说,也没错。” 秋缘微笑着,一手拄着城墙,撑着脑袋看着邓儒。 “男人至死是少年,你不懂。” “嗯,少年挺好的,少年有自己的理想可以去实现,有自己追随一生的梦中人,而我,在守下雁归城后,就失去了目标。” 秋缘没有嘲笑邓儒一把年纪二十多岁还装嫩,反而附和着。 邓儒的状态让她很羡慕。 他有着自己明确的,想要用一生去实现的目标。 为了这个目标,他贪财如命,他敢深入各个生死场里打滚。 这个目标不是来自父亲哄骗式的任务。 是他在认识这个世界的全貌后,发自内心的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这,是她秋缘做不到的。 她秋缘前半生的目标,是父亲给的,父亲带着哄骗的性质给的目标。 她去实现这个目标,结果父亲却反悔了。 或者说,父亲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遵守那个该死的约定。 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她最后的目标,最后父亲给她的目标,是守下雁归城。 如今,也做到了。 她已经不知道要做什么了。 继续往上爬? 在越国是没有希望的,吴国也没有。 越,吴,韩,齐,赵,魏,这些国,都没有希望。 而且她也没有兴趣,对权势,没有兴趣。 因为她没有需要权力去完成的目标。 “我当是什么呢,原来就是迷茫了啊,这简单,来,跟我一起投身反封建的伟大事业中,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这个目标,别说一辈子了,几辈子都有可能要花出去。” 邓儒哈哈笑着,再次向秋缘抛出了橄榄枝。 虽然有了二狗当统帅,但军队不可能只有一个将领。 他军队确实很缺将领。 能够带兵的,二狗绝对算一个。 他邓儒赛博老将算一个。 李荣黑虎两个,勉强算。 他们两个还需要战争的磨练。 他们只适合肉搏。 对战阵,对军阵对垒,对骑兵的指挥。 毫不夸张,他们会被秋缘甩三四条街。 “几辈子?” 秋缘发现了一些盲点。 “对,几辈子,甚至数十代人,革地主老爷们的命嘛,地主老爷们怎么会乖乖被革,他们会挑动舆论,会传播一些有利于他们的价值观,会带人走弯路,会做很多事情,很多自认成熟老成的百姓会被煽动会跟着一起反对我们,但哪怕这件事需要很多代人,我们还是要做,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打算。” “这可是能做一辈子的目标,如何,有没有想法把这件事作为你下半生的目标?” 邓儒呵呵笑着,他虽然将这件事说得困难重重,但他脸上却没有丝毫绝望,或者压力山大的表情。 “把一辈子,耗费在一个需要几辈子的目标上,这辈子,能看到成就么?” 秋缘沉思着,她似乎真的在考虑这个问题了。 “不一定,你也可以认为,是我给你编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谎,但,时间会证明一切。” “不过,时间的证明,说不定我们这一辈子也看不到。” “我只能说,现在就做这些,对于整个世界为时尚早,但,它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至少,后世人再次被地主压迫时候,他们透过史书往前看时,会看到一簇篝火,一簇来自前人的篝火,指引他们,给他们信心。” “我梦中的人曾经说过一句话,叫,自有后来人,也叫,一万年以后啊,还有革命。” “我最后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做这件事?” 邓儒的一串话下来,秋缘的大脑里面有了许多的想法。 许多年后再想起来今天,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去想的。 她或许在心中也有了答案。 把一辈子奉献给一个看不到结果的事业,听上去,很伟大,不是么? 所以,她答应了。 “好,或许这辈子看不到答案,但我觉得,你说得对,当后人再被贵族欺负的时候,他们翻开史书回头望时,会看到我们给他们点燃的篝火。” “而且哪怕这样,我也觉得,你给的目标,比我父亲给的,实诚。” 第95章 诸位大人,交点赎金先啦 听到秋缘的回答,邓儒咧嘴一笑,他伸出手:“那么,欢迎你。” “我还是那句话,这是个很不错的事业,一辈子,很短,它做不完,但做的每一步,都会有意义。” “嗯。” 秋缘也试探着伸出手,跟邓儒行了个握手礼。 不过她的手套都还没脱。 也就是在此时。 邓儒发现,秋缘的脑袋上,出现了和二狗一样,类似于好感度的东西。 秋缘的好感度是 三十。 嗯,虽然看上去,很低。 但好感度零是陌生人,好友的好感度是十。 三十,那是挚友。 这么看,已经很高了。 再往上涨,那就不是朋友了。 那 得是忠心耿耿的下属。 而且等到了好感度五十,就代表着这个人这辈子都不会背叛你了。 那么那个时候,虎符会再次解锁一个功能。 那就是把军队交给这个好感度五十以上的人,让他或者她来帮忙培养军队。 而将军队交过去之后,邓儒手中的军队就会减少,从而可以招揽更多的新兵。 当然,邓儒也可以选择将新兵扔过去,让他们帮忙培养,自己手底握着最精锐的兵力。 但就目前而言,没有人可以让他交付亲兵。 二狗不行,二狗是虎符招来的,他自己都要占据一个虎符的格子。 邓儒也发现了一件事,在好感度达到三十之后,他是能够看到别人对他的好感的。 那么也就代表着一件事。 黑虎和李荣这两浓眉大眼的对他的好感居然连三十都没有。 不行,得把他们打两大板子。 一天过去。 战场的打扫还在继续。 雁归城的地牢内。 两个甲士押着一个又一个的贵族来到了一个黑袍人的面前。 贵族们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阳光,一个个激动异常。 “咳咳。” 贵族们面前,黑袍人咳嗽了两下,退下了自己的帽子。 “诸位,容在下自我介绍一下,在下邓儒。” “是国君新封的子爵,承蒙国君与雁归城秋小姐嘱托,将各位托付与我。” 黑袍人正是邓儒。 昨日成功的招揽了秋缘之后,他便回去休息了。 毕竟鏖战了将近一天,再不休息人就得废了。 今天才想起来去看望这些贵族,压榨这些贵族们。 “你你说你姓什么?” 听到邓儒的名字,一众贵族瞬间炸开了锅。 尤其是邓儒说出国君两个字之后,他们更是情绪激动。 与此同时,邓儒的带兵上限也在蹭蹭的涨。 六百,七百,八百,九百,一千,一千二,一千三,一千四,一千五 一直涨到了足足两千五百才堪堪停下。 邓儒心中那叫一个乐开花。 两千五的亲兵。 等到这些贵族们的银子一到。 他邓儒可就算是飞黄腾达了。 两千五百,只要一路上剿匪,练兵。 等到了镇北城,那就是两千五百的全甲精锐。 这,谁敢阻拦,哪个敢拦? 这种喜悦之下,地牢里阴暗潮湿,混杂着粪便,老鼠腐臭尸体的气味,也不是那么难闻了。 “你,你是望北伯的后代?” 乐武伯颤抖的走了出来,他到此刻,才认真的打量起了面前的邓儒。 “诸位大人觉得呢?” 邓儒没有直接应下。 因为他确实不是,这只是巧合而已。 “报应,报应啊,当年我们坑了你父一家,如今你将我一脉尽数打尽,难道这就是因果报应么?” 乐武伯声音颤抖,脚步踉跄的后退了两步。 失败不可怕,可怕的失败了,还落到了自己亲手坑害之人的后代手里。 那,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在下没心情听诸位大人讲什么因果报应,在下只求财,不求命,当然,如果诸位给出财,不合在下心意,那在下,也会求命。” 邓儒没有理会乐武伯的失态。 越国的那些事跟他没有关系,望北伯跟乐武伯的恩怨,跟他一个冒名顶替的人并没有什么关系。 “大人慷慨,我们这便给家人写信。” 贵族们听见有活路,他们瞬间松了口气,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来到摆好纸笔的桌案前,开始给自己的家人写信。 有邓儒的威胁在,再加上邓儒那可能的,仇人之子的身份。 他们不敢往少了填。 一个个只敢往高了填。 不是五万,就是十万,几十万。 有这些银子到手,邓儒这辈子需要考虑的,就不是银子的问题了。 而是如何去练兵,搞声望。 乐武伯那里五百万,这里几万,几万,十万的一搞,至少也能有个二百来万。 抽出一百万去搞民生,也能搞一万多的玄甲斥候。 这辈子都不用愁钱了可以说。 一万多玄甲斥候,配上二狗的指挥艺术,已经足以吞噬天下。 当然,还是那句话,战争不是单一兵种的舞台秀,战争是多兵种配合的绞肉场。 单一兵种是很容易被针对,被克制的。 单一兵种也发挥不了二狗的指挥艺术。 很快,这些贵族们都写好了给家人的信。 他们将信封好,一个个老老实实的交给邓儒。 期盼着等他们的家人送钱来,邓儒会按照传统,收下那些不菲的赎金,而后将他们放走。 但很可惜。 邓儒从最开始就没打算放他们回去。 “嗯,诸位大人甚好,我看到了诸位大人的诚意,但,还是要劳烦诸位大人在牢房中委屈些时日,等到银两一到,在下即刻放人。” 邓儒收起这些贵族的信封,将其交给一旁秋缘手底下的士兵。 让他们去安排驿站将这些信封送出去。 到时候,天下都会知道,攻打雁归城的贵族们全部被雁归城俘虏。 而在其中,一个叫邓儒的年轻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嗯,这是昨天晚上,邓儒和秋缘商量 好,是邓儒一口一个好姐姐求来的结果。 他希望能够把这次战果的名声推到他的头上。 毕竟虽然邓儒的斩马冠军在这场战斗中发挥了阵斩精锐的作用,但秋缘的指挥,手下士兵的士气,死战不退的意志,也是这场战斗胜利的关键。 将名声全部揽到自己一个人头上,确实不厚道。 但他确实很需要这次名声。 所以,在昨天晚上,夜黑风高,他,潜入了秋缘的房间。 然后,一口一个好姐姐,求着她,让情报人员宣传这次战果,将功劳着重推到他邓儒的头上。 他对秋缘声称的是,他想名留青史,也需要这份名声,好在将来方便行事。 而实际上,他是需要通告天下,将这份战果揽到自己头上的声望。 全歼贵族联军八万,俘虏乐武伯等等一众贵族。 这份战绩,足以轰动天下。 那时,这份声望加持下的部队上限,绝对是恐怖的。 所以,邓儒为了这些部队上限,那是连脸都不要了,昨儿晚上一口一个好姐姐的求人家。 为此还不惜免了秋缘三万银两的债务。 毕竟都是一伙人了,没必要了。 而一口一个好姐姐的后果就是,形象有点崩塌了。 但是无妨,秋缘最终受不了他软磨硬泡的攻势,答应了下来。 但她也提了个要求,情报人员也必须要着重说一下雁归城将士们是如何视死如归的。 也就是,她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如何。 但她作为一个将军,自然得考虑自己手底下士兵如何想的。 最终敲定下来,情报人员日后宣传的点就变成了,英明神武的邓儒指挥着悍不畏死的雁归城将士们,全歼了贵族联军十万,重甲士卒三千人。 俘虏了乐武伯等一干人。 嗯,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但,要的就是夸大,但是,也不是特别夸大的这种效果。 保不齐就有二傻子信了呢? 第96章 刷李荣黑虎好感度 从雁归城的地牢离开,身边还跟着两斩马冠军,两重装神射手随身护卫。 钱也敲诈了,名声也打出去了。 他现在,好像什么也不缺了。 哦,缺士兵们的经验。 不过经验的事情,可以交给二狗去解决。 二狗是谁? 是参透了四渡赤水的大将,他去剿匪,练兵,虽然说是大材小用。 但绝对能够保证零伤亡。 而且在剿匪的过程中,因为剿匪是在为百姓做事,二狗的好感度也是在蹭蹭的涨。 现在已经涨到九十了。 不过由于现在手底上银子还有点欠缺,经验值只能在那先攒着,等贵族们的银子到了,再行升级。 毕竟 秋缘那边是一滴也榨不出来了。 她现在要用银子解决战死将士的抚恤,要忙着修缮城墙,恢复民生,还要帮某个很需要名声的家伙宣传名声。 这些,都需要钱。 她,榨不出一滴了。 而血鹰寨那里存的几百两银子 已经用来招老农了,算上死掉的一个斩马冠军,现在有四百零一个老农。 反正,二狗的指挥艺术,能够让老农民发挥出堪比斩马冠军的作用。 所以,暂时不急。 等到那些老壁灯把银子送到了,他的部队就可以开始大换血了。 在这之前,他已经把要做的都做完了,还有一些要做的事情分给了二狗,以及一些政治方面的事情还要等秋缘忙完善后工作后,才能继续开展。 这么盘算下来,貌似就黑虎,李荣这两玩意比较闲了。 对了,这两玩意好感度还没到三十,不行,得打他们一顿。 咳咳,总而言之,就目前来看,最闲的,好像就是他了。 除了那两个天天勾栏听曲的之外。 准确来说,这两还是他的手下,跟他一伙的。 也就是说,最闲的就是他们这一伙人了。 说起来还真的蛮不好意思的。 不过,除了这些发展的正事之外。 他还有一件事可以去做。 提升一下秋缘,黑虎,李荣这三个的好感度。 尤其是秋缘的好感度。 她已经三十了,距离五十应该也不远了。 那时候他就可以考虑告诉她虎符的事情,将一些民兵交给她,让她帮忙练练兵了。 五十的好感度,已经足够冒险了。 毕竟一个人再怎么样,带的兵也是有限的。 把兵分出去,再合成军团,这是邓儒玩骑砍的时候经常做的。 至于说将这件秘密告诉了秋缘,她万一背叛了怎么办。 这个事情不能说绝对。 但能够查看好感度的邓儒,就跟拥有了读心术一样,反制手段很多。 这世上哪有密不透风的墙,哪有没有风险的赌博。 抛开秋缘的好感度不谈。 李荣黑虎这两小子 果然还是要先打一顿,不然心里不得劲。 秋缘这个战略盟友的好感度都三十了。 这两“忠心耿耿的手下”好感度居然还没到三十。 不行,越想越不爽。 是他对这两人不够好么? 好像还真的不够好。 算了,不打了。 确实,作为一个上司,他确实对他们两个做得不太厚道。 该有的奖赏都没到位。 也不怪他们好感度没三十。 总而言之,现在邓儒要做的就是把这三个人的好感度刷上来,尽量都刷到五十。 李荣黑虎那边其实还好说。 知道如何最快的提升一个男人对你的好感度吗? 跟他一起逛青楼,你请客。 那好感度,保证蹭蹭的涨。 秋缘那边就有点麻烦了,邓儒并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做不到投其所好的提升好感度。 但所幸,秋缘的好感度是直接表现出来的。 涨了一点,低了一点,都能够观察。 可以用穷举法嘛,一个一个试。 从兵书,从盔甲,宝剑,宝马,钱,钱可以直接排除,秋缘要是喜欢钱她不可能对邓儒有三十的好感度。 毕竟邓儒拿了几百万两没分给她一两。 但她依然对邓儒有三十的好感度。 邓儒觉得刷好感度是真麻烦,以前在骑砍刷好感度都是直接,抓了放,放了抓,一直刷。 等到对方加入自己的阵营后就更简单了。 直接用一大堆真金白银的声望把一整个家族对自己的好感都提上去。 可惜了,这里不是游戏,做不到用声望和银子提好感。 当然了,针对大部分人,银子提升好感还是有用的,比如说黑虎和李荣。 邓儒现在就在前往去找黑虎李荣这两个家伙的路上。 根据二狗来人的侦查,黑虎李荣此刻正在雁归城的一个,野鸡巷子潇洒。 额,这个野鸡巷子就是类似于后世的站街女。 后世很多人都说站街女放古代是青楼的妓子啥的。 嗯,想多了,高了,说高了。 一般青楼那都是权贵,或者官方开的。 而那些站街的,是属于私人的,野鸡巷子。 一般这种地方,要么是活不下去了,出卖身体,要么就是被诱拐拐骗,亦或者是一些黑帮团伙在这种僻静巷子强行掳走妇女强迫他们。 总而言之,是很烂的地方。 虽然青楼和后世的足浴店也很烂,但相互比较一下,还是这坨屎更臭。 邓儒找到了一个野鸡巷子,顺着二狗派人告诉他的位置,找到了一间房间。 里面传出了一些,很躁动的声音。 听得出来,黑虎和李荣这两小子体力不错。 邓儒选择等一会。 毕竟他是来刷好感度的。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正在舒坦的时候被人打断萎掉,那是极其降好感度的事情。 至于这种野鸡巷子,邓儒准备刷完好感后去找秋缘说一下,如果可以,能取缔取缔掉,能抓抓。 只留官办的青楼,至少官办的能够保证大部分的风尘女子是自愿的。 而这些野鸡巷子,至少大半的不是自愿的。 黄赌毒三个字,每一个都是庞大的黑色产业链。 但事情也不能做得太急,所以邓儒并没有打算把雁归城所有的皮肉行业取缔。 这是古代,饱暖思淫欲,人们的娱乐方式就只有那么些。 把所有皮肉行业都抓了,那雁归城估计就废了。 也就俗称的,步子太大容易扯蛋。 要知道就算是现在,明里暗里的都有很多那种,全国可飞,或者说泡脚店子什么的。 娱乐方式如此丰富的现代都抓不完,更别谈古代了。 很多事情,不能着急,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来,哪怕知道慢一天,一小时,就会有很多人受苦受折磨,也快不得。 这世道就是这么的,傻逼。 等了大概三分钟,屋子里面的声音渐渐的停了。 看得出来,黑虎和李荣两个叼毛应该属于速射流。 没有了阻碍,邓儒开始敲响了他们的房门。 “谁啊,三十文钱一次。” 一个人骂骂咧咧的矮小男子从房间中走了出来。 他的脸上带着刀疤,应该属于本地的黑帮团伙,闲散汉子。 没少打架应该。 “滚一边去,老子来找人。” 邓儒一把把这矮小汉子推开。 那矮小汉子刚想发作骂人,便看到了邓儒身后跟着四个铁疙瘩。 尤其是前排两个铁疙瘩,那两把明晃晃的斩马刀。 他果断的,认怂了。 “军爷您请,您请。” 矮小汉子扯出个笑脸,向着邓儒做出了请的手势。 第97章 走,去鸳鸯楼 邓儒走进屋子里,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 邓儒看向两张毯子上的四个人。 看了下黑虎和李荣,两个人脱得挺光的。 他们身下的妇女也脱得挺光的。 就是年纪,好像偏大。 样貌,好像偏丑。 不,直接说了,又老又丑。 邓儒觉得,自己如果去找的话,这样的,得倒贴他钱,至少一百万来补偿心理损失他才愿意。 怎么说,坦克知道,这两个不算坦克。 但是,就是皮肤皱巴巴的。 也不是老年人的那种皱巴巴。 是很松弛的,像是生过很多孩子的那种。 也是,这种野鸡巷子没有很好的避孕手段。 哪怕她们曾经是风华正茂的少女,在这里接上十来年的客人。 甚至都不用十来年,五年。 就足以让她们变成猎奇本子里生了一群哥布林的母巢。 如果是自愿的也就罢了,只能说自己选的路。 如果是被强迫的,或者被自愿的,那是真的很可怜。 而看那门口那矮小男子脸上的刀疤,找人的神态,多半,这两个妇女不会是自愿的。 或许她们曾也是风华正茂的少女,憧憬过她们自己的未来如何如何,结果因为人祸被绑来了此地,成了那人和其背后团伙的赚钱工具。 “穿好衣服。” 邓儒对黑虎和李荣两个人说道。 说起来,不管那两个妇女的遭遇是怎样的。 他会想办法去改变现在这些人的处境,该打的打,该抓的抓,该养的养,该放的放。 但现在—— 黑虎和李荣他两个手下,居然嫖这样的。 属实让他感到有些丢脸。 造孽啊。 “是大当家。” 黑虎李荣两人咽了口口水,颤颤巍巍的穿好了自己的衣服,像两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跟着邓儒走了出去。 在他们看来,邓儒在他们心中形象应该是,最厌恶嫖妓这种行为的。 如今被抓了个正着。 啧,他们感觉一会他们得遭老罪了。 三十军棍估摸着都轻了。 出了地方,邓儒看了眼矮小的黑帮男子。 想了想,还是没有选择现在就拔剑将其砍了。 杀了这个人,背后估计还有一个团伙,还有千千万万的人。 只有政令,只有真正落到实处的政令,才能够做到解决这些人。 至少,解救大部分人。 现在,不过是逞一时匹夫意气,不计后果罢了。 “唉,也是怪我,给你们的饷银太少了,让你们释放压力都只能找这样的货色。” 邓儒长长的叹了口气,拍了拍二人的肩膀道。 黑虎和李荣两人都懵了。 怎么个事? 这是自家大当家么? 听大当家这意思 难道要带他们去更好的青楼耍一耍? “我之前打探过,有个雁归城有个鸳鸯楼,里面的姑娘呐,都可以称为仙子啊,你们跟着我出生入死的,作为大当家,自然要带你们玩最美的妞。” “走,跟我去鸳鸯楼。” 邓儒两手搂住二人的脖子,二话不说,带着二人就要去鸳鸯楼。 黑虎和李荣二人都傻了。 此刻,在他们的心中,邓儒的形象无限的拔高了起来。 叮,叮。 邓儒清晰的看见,黑虎,李荣二人的脑袋上。 浮现了两个三十。 看见没,看见没—— 男人间的友谊,无需多言。 走,洗脚去。 这可比刷秋缘的好感简单多了。 如果不是秋缘属性好,啊呸,要不是秋缘熟读兵书,他是不太想费太多时间去刷这个好感度的。 哪有黑虎和李荣这两人好感度刷的容易啊。 “大当家,您不是在和那个,秋小姐感情正浓嘛,这个时候去青楼,不太好?” 忽的,李荣开口问道。 他这绝对属于哪壶不开提哪壶。 “?谁跟你们说的我和她感情正浓了?” 邓儒有些懵逼,李荣这家伙说得什么屁话。 “那您之前说,要秋小姐趁着您还在雁归城给您一个答复?” 李荣问道。 “我是问她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创业,你想得什么东西,啊,黑虎你别告诉我你个浓眉大眼的也是这么想的?” 邓儒看向二人。 二人连连摇头。 感情原来是他们想多了,他们还以为要有大夫人了。 切~~ “不说这些,走,我们去鸳鸯楼。” 面对二人的想歪,邓儒并不是很在乎,毕竟身正不怕影子斜。 不是,就是不是,没得感情就是没得感情。 三人勾肩搭背的去了鸳鸯楼,身后两个斩马冠军和两个重装神射手随行护卫着。 进了鸳鸯楼,邓儒掏三两银子,给了门口的龟公当入场费。 嗯,他比起秋缘来还算宽裕一点,他手头现在大概能够榨出十来滴银子。 也就是十二三两的样子。 在雁归城这种,非国都的青楼里面,是绝对够用了的。 三人一进去,黑虎和李荣顿时被里面的莺莺燕燕给吸引了。 两个人眼睛瞪得老大,眼睛瞪得像那个咸蛋超人似的。 两眼都快瞪成咸蛋了。 “哈哈哈,大当家,俺黑虎一辈子都要跟着您。” 黑虎擦了擦嘴角口水,随手抹了一把路过美人的翘臀说道。 “俺李荣也一样。” 李荣也是同样的擦了擦口水。 三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入座,随手点了点酒菜吃喝。 再喊了三个美人服侍。 三个美人,只要一两银子。 比老农性价比高。 好,性价比还是比不过老农,毕竟老农是真卖命啊。 你让三个美人去卖命,她们估计悬。 至于说,逛青楼的重头戏,酱酱酿酿什么的,那当然得是晚上再做。 李荣和黑虎二人已经在野鸡巷子里发泄过了,他们现在处于贤者时间。 “诶,多亏跟了老大您呐,不然咱们哪里能享受到这种繁华,可惜了蛮牛那小子了,想不开,非要跟老大您作对。” 黑虎喝了口酒,感叹道。 “确实,可惜了顶好一个汉子,重情重义的,但我容不得他。” 邓儒没有训斥黑虎揭他的黑历史。 杀蛮牛这件事有什么好掩盖的,本来就是要杀的。 人秋缘弑父都不屑于隐藏呢,他杀蛮牛遮遮掩掩什么。 “你二人年长我几岁, 我虚做这大哥,但有些事情,我还是得请教你们呐。” 邓儒喝了口酒,对二人说道。 二人瞬间来了几分精神,看了眼身边服侍的两位美人。 邓儒伸手:“不必,她们可以留下,不是什么机密。” 二人点点头,黑虎再次一口酒喝尽,擦了擦胡子上的酒水:“大哥,您有什么要问的,咱黑虎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副豪爽侠士的模样。 李荣也是点点头,表示他也一样,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们之前,猜得有几分对,咱呐,确实想追一追秋小姐这等女中豪杰,那要追呢,就要投其所好,就要有诚意,咱呐,这方面经验确实不足,二位哥哥想来长咱几岁,想来应该比咱要懂一些。” 邓儒当然不可能说,自己要刷人家好感,解锁将领。 这种虎符的机密,对才刚刚三十好感度的酒肉挚友黑虎李荣二人,是不可能说得。 除非成为好感五十,忠心耿耿的酒肉下属,才能够说。 所以,他便假托求爱之名,向这两人询问。 三个人一起动脑筋,总比他一个人动脑筋的穷举法要快得多? 对? 第98章 搞束花 “哦~~” 李荣和黑虎二人听了邓儒的话,瞬间露出了一副,我们懂的表情。 与此同时,邓儒看到,二人脑袋上的好感度又涨了三点。 看见没,男人之间的友谊,就这么简单。 一起洗脚,一起当军师,一起同窗 “老大,这件事情,你问咱,那就是问对了,咱年轻时,那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俏后生——” 黑虎拍着胸哈哈道。 一旁他身边服侍的美人看了眼黑虎的脸和那身材 悬。 “” 邓儒也觉得黑虎在吹牛逼。 十里八乡有名的俊俏后生要是长黑虎这样。 那十里八乡估计也凑不出一个好苗了。 一旁的李荣也是脸色变了又变,最终一句放屁还是没有说出口。 “诶,你们什么意思,这眼神是瞧不起俺黑虎?诶,别看我现在这五大三粗的模样,当年我在村里也是个远近闻名的白面书生,只不过后面当了匪,因为形势所迫才练成这五大三粗的模样而已。” 黑虎囔囔着,显然是对邓儒,李荣,还有三个服侍美人怀疑的眼神表示不满。 “好好好,俊俏后生,俊俏后生,来,俊俏后生,说说你的高论。” 邓儒像哄小孩似的哄着黑虎。 “诶,看看,看看,老大就是老大,明察秋毫啊。” 黑虎哈哈大笑着,许是为了验证他自己白面书生的说法,还拽了个成语。 这让黑虎白面书生的可信度增加了那么一点。 毕竟,蛮牛那老大粗拽个成语可是拽不出完整的。 而黑虎却能够拽出完整的。 嗯,说明他还是读过那么一丢丢书的。 “诶,要咱说啊,这追女人,就得投其所好,秋小姐喜欢什么?精锐,兵书,宝剑,宝马?” 黑虎说道,听到黑虎的说法,邓儒瞬间就觉得,这黑虎和自己想一块去了。 沙场武将喜欢的就那么几样,精锐部队,邓儒手下确实有,还不少,但这个不可能给。 至少在秋缘的好感度达到五十之前,不可能给。 宝马,邓儒手底下没有。 贵族联军倒是有一些好马,不过都死了。 还有那么几匹活着的,也都准备卖掉了。 而且,那些马里面,除了乐武伯被射杀的那匹汗血马之外,就没有比秋缘自己那匹马更好的马了。 秋缘自己的马,据说是她小时候出城跟父母去玩,那马还是匹小马驹的时候,自己从密林里跑过来的。 就很他妈玄幻。 像神兽认主似的。 像什么宝剑兵书什么的就不用想了,邓儒在后世看的兵书也就三十六计。 人家这个时代,三十六计可是将领必读读物之一。 别想了。 “咱认为,这些,通通都不是秋小姐会喜欢的。” 哪知,黑虎突然一挥手,将前面的论调尽数推翻。 “嘿,老黑你这话就不太对头了,一个沙场武将,不爱兵书,不爱宝剑,不爱精锐,那她爱什么?” 一旁的李荣被黑虎这个反转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邓儒也是,他更好奇黑虎能有什么高论了。 难道黑虎当初说是十里八乡有名俊俏后生的鬼话是真的? 那倒是可以考虑把黑虎往内政型人才培养。 他真的,追妹子都不忘记处理正事,哭死。 黑虎呵呵一笑,他故作神秘的吐出了一个字:“花。” “花?” “花?” 邓儒和李荣二人皆是愣了一下。 秋缘会喜欢花? 这黑虎推测的什么瘠薄。 果然了,什么十里八乡的俊俏后生,都是编的。 “老黑你特么就是在吹牛,那秋小姐怎样的人物,怎么可能跟寻常女子一样喜欢花?” 李荣在一旁骂道。 黑虎这家伙,尽出些馊主意。 亏他老李还以为他老黑是个知识分子。 原来是个芝士粉子。 “等等或许还真有可能。” 邓儒刚想出言反驳一下黑虎,但他仔细想了想,他记得秋缘曾经说过,她练武读兵书,都是为了父亲的约定。 而在父亲与她约定之前,她是喜欢正常女子都喜欢的东西的。 说不定,她真的会喜欢花呢? 试试,一朵花又花不了多少钱。 想到这,邓儒留下了五两银子给二人。 “你们先喝着,我去试试。” 邓儒说罢就离开了,邓儒很明显的看到,在银子放下后,黑虎和李荣的好感度又涨了五点。 距离五十也很近了。 不过,现在他俩的好感度不重要了,他俩的好感度只需要砸钱洗脚就行了。 秋缘的好感度就比较难刷。 现在有了思路,自然得去实践一下。 “看见没,老大不比咱们了解秋小姐?他都认可俺黑虎的说法,” 见自己的建议被邓儒采纳,黑虎那鼻子都要翘天上去了。 看看,看看。 我就说我黑虎是知识分子,你老李还不信! “让你小子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啧,老大走了,咱俩喝,陪着老大的美人也归算了,咱换一个。” 李荣笑骂着,他本来还想说直接让之前陪着邓儒的那个美人来服侍他们来着。 但想了想,这样好像,有点不太行。 他还是决定换个人。 作为一个下属,啥时候都要保证自己的想法中不能带有一点,悖逆的成分。 哪怕只是一个娼妓,也不能用老大用过的。 哦,虽然老大还没用就走了。 但那也不行,想也不能想。 离开了鸳鸯楼,邓儒四下打量着。 买束花儿。 好像,其实也没必要是花。 毕竟,如果按照正常的女儿家的话,什么金银首饰什么的,她们应该也是喜欢的。 甚至比花效果更好。 但这时候只是个试探,花太多钱万一没效果就不好了。 所以还是花,先试一试,如果有效果,再换成金银首饰啥的。 不过,好像这个时代,就没有卖花的? 算了,在路上折一支看看。 邓儒抱着碰运气的想法,在路上走着。 “阿嚏——” 邓儒重重的打了个喷嚏,周边的寒风有些凌冽 花什么花,这是冬天,哪怕不是严冬冷冽,也是春寒料峭,哪个花敢开。 寄。 第99章 叮,好感度+10 最终,邓儒还是如愿以偿的摘了枝花。 诚然,春寒料峭,亦或者腊月寒冬的时候,大部分的花都谢了。 但,还有一支花,在开着。 嗯,梅花,这种花一般都被养在那些读书人家的院子里, 一支梅花出墙来,邓儒就顺手就折了一支。 不,梅花大概不能够用枝来形容,它的枝很短。 感觉哪怕秋缘真的喜欢花,如果不喜欢梅花的内涵的话,她大概不会喜欢这么短小的花的。 但没事,花只是陪衬。 他邓儒还可以靠三寸不烂之舌。 带着刚摘下的梅花,趁着花还新鲜,邓儒小跑着去了城主府。 城主府门口,两个参加了守城战斗的士兵都认得邓儒。 他们对邓儒是有几分敬仰的,没有丝毫阻拦,就放了行。 邓儒那四个亲兵跟着他们一起在城主府的门口站岗子。 寻到秋缘处理公务的房间,邓儒推开门。 “咦,你今天这打扮怎么跟平常不一样?” 邓儒一下子愣了一下。 面前的秋缘虽然坐在那案桌后面,但她那好似万年不变的男子劲装换掉了。 换成了,宽袍大袖的青色薄纱衣裙。 也不算多艳丽,就很普通的女子服装。 但穿在秋缘身上,就感觉,挺不对劲。 而且,她以前经常扎着的干练马尾今天也没扎,但似乎因为已经忘记了女子该怎样梳一个华丽的头型,她的头发没有做任何的打理,就那么随意的披散着。 “哦,雁归城守下来了,我也不用去履行父亲的约定了,我想试试,重新穿一下这些小时候憧憬过的衣物。” 秋缘将毛笔搁在砚台上,耸耸肩,回应着邓儒的疑惑。 “那感觉怎样?” 邓儒非常自来熟的抽了张椅子坐下问道。 “不怎样,就跟守下了雁归城一样,我本来以为,我会很兴奋,会很高兴,但,你也看到了,我在这里平平静静的处理将士们的抚恤问题。” 秋缘摇了摇头,脸上也没有失望,但也没有欣喜。 或许再穿一次女子衣裙,对于她来说,只是一个常年压抑留下来的强烈愿望。 跟她的本意,并不相配。 就跟,后世那些从小接触不到手机电脑,将手机电脑当成自己毕生夙愿的小孩一样。 等他们长大后,有空闲了,有能力实现过往愿望,有的会通宵达旦的弥补曾经的自己。 而大部分却只会看着电脑苦笑一句,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秋缘此刻大概也是这样的心情。 “嗐,所以说啊,有什么想要实现的愿望,最好当下,或者短时间内实现,等时间长了,一年两年还好,五年十年的,那就变了味了。” 邓儒在一旁充当点评家。 “所以你来做什么。” 秋缘问道,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此刻的邓儒应该是去审问那些贵族去了,不知道结果怎么样。 看他心情,结果应该挺不错? 不过昨天晚上这贼眉鼠眼的家伙摸到她房间软磨硬泡是真的挺烦,希望他今天不要继续像昨晚那么贱兮兮的。 “哦,我之前去野鸡巷子抓黑虎和李荣两个没出息的家伙,我看了些东西,想跟你说一下。” 邓儒没有直接将路上摘的那朵梅花送给秋缘。 毕竟,这样容易显得动机不纯。 所以,还是得先抛些东西出来。 “野鸡巷子?那是什么?” 秋缘愣了愣神,显然是不懂邓儒对那种站街女的称呼。 “就是非官方的娼妓场所,一般都是巷子什么的,这些不正规的东西大多由黑帮所掌控,就别如我今天抓黑虎李荣时看到他们两个身下的妇女,肚皮松垮,不知生了多少孩童,若是自愿那是咎由自取,可秋小姐,你觉得这些非官方的妓子,有几个是自愿的?” 邓儒说道。 邓儒清晰的发现,在说完这些后,秋缘的脑袋上三十的好感度瞬间又升了五个点。 看样子,只要做些对百姓好的事情,秋缘对他的好感度就会好上许多。 听到邓儒的描述,坐在案桌前的秋缘叹了口气。 “这样么,这些内政方面的事情我了解的不多,以前都是父亲管理的,他默许这些人的存在,估计也是为了些钱财,毕竟养兵需要很多钱。” “不过你既然把这些捅到我面前,那我也不能不管的,你说得对,如果自愿还好,可这些非官方的皮肉场所,她们大多不是自愿的,等战死将士的抚恤,雁归城恢复好后,我会跟打地主一同对这些人进行查办。” “该打的打,该杀的杀,该放的放。” “那些被强迫的女子,我会找人安排她们的营生,愿意继续去鸳鸯楼的就去,想要学门手艺的,我去花点钱让城里的手工艺人们教教她们。” 秋缘可以说没有丝毫的迟疑。 她甚至将这件事放到了和打地主一个层度。 如果不是还有将士们的抚恤没到位,城市的修缮还没做好。 她估摸着会立刻下令去做这件事情。 “哈哈,那就好,对了秋小姐,咱在来得路上,看到一簇花开得好看,在下记得你说过,你其实还是挺喜欢正常女儿家喜欢的事物的,便顺便摘了一朵送你。” 邓儒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从身后取出那朵梅花递给秋缘。 他妈的,怎么搞得跟求爱似的。 要死,尴尬的要死。 邓儒心中只有两个字,大写的尴尬。 “花,这个时节,开的只有梅花了多谢了。” 秋缘从邓儒的手中接过梅花。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邓儒感觉,秋缘的脸,似乎,比平常红了一些。 大概是错觉,像秋缘这样的人,同骑一匹马都不带脸红喘气的,怎么可能收朵花就脸红。 不过—— 她好感度又加了十点。 这次比推行利民政策还加的多。 看来,她真的很喜欢花。 邓儒决定明天再摘一朵送她,只要能够再加五点好感度,他的部队上限就能够增加了。 多一个打工仔帮他练兵。 她还得谢谢咱呢。 “你身上,好像有女子的体香,是去野鸡巷子沾上的么?” 秋缘将梅花别在发间,随口问道。 “没,后面看他俩过得有点苦,我有点于心不忍,带他们去了趟鸳鸯楼,可能是那时候沾上的,” 邓儒甚至没有丝毫掩盖自己去逛青楼的想法。 他跟秋缘又不是男女关系,自然没有掩盖的必要。 “原来是去鸳鸯楼。” 秋缘点点头,那朵被她戴在头上的梅花跟着一晃一晃。 显然,她也不惊讶于邓儒会去鸳鸯楼,毕竟在这个时代,男子去青楼,那不叫烂人,那叫风流。 如果能留一两首诗,那就是名流。 邓儒看着秋缘那脑袋上别着的梅花。 他忽然感觉,不能说这朵梅花天生就配秋缘。 就是,有一种,秋缘戴上这朵梅花,就仿佛直接换了个人似的。 如果之前的她是英姿飒爽的沙场武将。 那现在,披散着发丝,穿着一身青色衣裙,别着一朵梅花的她,就像小说中经常描述的邻家青梅。 她好像能够在这两种气质中自如的切换。 “我记得,我梦中的家乡里,好像流传过这么一个说法。” 邓儒突然说道。 “什么说法。” 秋缘抬起头来,看向邓儒,不知道他又要说些什么。 “今生头上簪花,下辈子,下下辈子,生生世世,都会漂亮。” 邓儒笑呵呵的说道。 “你这样的人,还会信这种下辈子,下下辈子?” 秋缘有些不信的看着邓儒。 就目前邓儒展现出的性格,和他的认知来看。 秋缘认为邓儒这样的人是不会相信有什么下辈子,下下辈子的。 邓儒点点头,他确实不信什么下辈子,下下辈子,至少,在穿越之前,他是不信的,现在 信了一点。 他咧嘴一笑:“嗯,确实不会信,我这辈子都是非常坚定的唯物主义,不信什么牛鬼蛇神,在我梦醒之前,现在的话,我希望能够有下辈子,如果可以,下辈子再喊上一批人,一辈子接着一辈子直到把我梦中的事业做完。” “当然了,如果最好的话,我希望下辈子那批人里,也能有你。” 话音落下。 叮,好感度+10 第100章 贪污 我靠,我靠? 这就55了? 这好感度涨得未免 太诡异了? 好,邓儒觉得自己有必要收回那句话。 秋缘的好感度,要比真金白银给出的李荣黑虎两个叼毛的好感度好刷多了。 邓儒现在有点懵逼。 他刚刚只是说了句大实话,啊,就,好感度就涨了十点? 这真的有这么容易吗? 下次他去跟李荣黑虎两个说句大实话试验下。 那么接下来 秋缘的好感度已经到五十五了。 完全符合带兵的要求了。 要不要分兵呢 分兵可是个重要的决定。 这代表着,他邓儒赖以生存的底气,彻底暴露在他人的面前。 如果是别人的话,五十的好感度,他不敢赌。 就比如说,李荣黑虎这两个叼毛。 他们如果真的被逛窑子到了五十的好感度,邓儒也是不敢分兵给他们的。 为什么? 既然他们可以被邓儒带去逛窑子刷好感,那他们也可以被其他人带去逛窑子刷好感。 好感度来得轻易,来得太容易复制。 他俩如果要带兵,好感度至少八十,还要随时防备。 因为刷他们好感度的方式太容易复制,太脆弱了。 秋缘就不一样,她大概是因为,另一个世界那崇高的理想,才会对他邓儒有好感度。 这个是不太容易复制的。 至少这个时代的人,大部分没有这种理想。 能出一两个忧国忧民的人,就算不错了。 秋缘好感度的不可复制性,让邓儒觉得现在跟她坦白这些,风险是要比那李荣和黑虎两个窑子哥要小的。 但今天就坦白这些的话,根据秋缘的智商来看,她估计能够想明白一些东西 不太保险,还是明天再来。 感觉好感度可能会降。 毕竟,刚刚送个花,就立刻说,我其实有个大宝贝要给你看看。 这是个人都能想到,这家伙原来图谋不轨、 所以,还是明天。 这就跟把妹一样,邓儒虽然不知道怎么把妹,但上学那会看的青春恋爱小说还是蛮多的。 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心急,稳住,把好感度稳住最重要。 奇怪怎么感觉这么怪。 算了,一定是错觉。 “你还有事么?” 对面的秋缘看着邓儒那欲言又止的模样,询问道。 “嗷,暂时没事了。” 邓儒摆了摆手,起身就准备离开。 明天再说,后天也行。 反正不能是刚送完花的今天。 明天再送朵花试试,看看好感度能不能再涨十点。 他可真机灵嗷。 “你没事了,那正好,我这里有点事想向你请教一下。” 哪知邓儒刚准备走,秋缘又出声道。 “?什么事情。” 邓儒又老老实实的坐了回去。 “还是关于将士抚恤的问题,你知道的,我最近一直在忙这个。” 秋缘叹了口气,她伸手揉着她自己的额头,显然一副极为头疼的样子。 一不小心碰到了头上的梅花,她顺手扶正了一下。 “嗯,抚恤还能出什么问题?” 邓儒问道。 “我给战死士兵定的抚恤是每人十两银子,受伤的士兵根据伤情一到五两银子不等,但有士兵告诉我,他的一个同袍家里却只收到了三两银子,为此很多人都在骂我们城主府凉薄。” “说到底就是有人贪了这笔抚恤,然后骂名让我们城主府背了,我们发下去的是实打实的十两银子,可到了将士家人的手中,却只剩下了三两。” 秋缘说道,三两银子还是今早她去军营里看望受伤士兵的时候知道的。 昨天下午开始城主府的财政库就开始陆陆续续给就近的战死士兵家属发抚恤了。 在这方面,她一向是要求最快的。 结果昨天下午发的钱,今天就让她知道了每个将士到手才三两银子。 “嗷,这简单,谁负责发放的,全砍了,一个不留,九族都砍了。” “直接全部拉到菜市口全部斩首,贪得最多的凌迟了。” 邓儒毫不在意的说道。 不就贪污嘛,乱世用重典,都砍了就完事了。 就这世道,关于贪污,所有官员上上下下全砍了,都还能有漏的。 跟他们废什么话,他们就欺负你老秋是知识分子。 “我就知道不该问你。” 秋缘捂着脸,有些没脸看。 邓儒给出的建议非常的简单粗暴。 虽然肯定是有效的。 但她难道就不知道砍人有效果嘛。 她肯定知道啊。 问题是能砍嘛? “你的脑子里面,除了砍人,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秋缘吐槽道,她想了想,还是给邓儒解释道:“我把抚恤都交给手底下的将军去发的,他们刚刚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如果现在砍了,将士们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是我秋缘害怕他们功高震主什么的。” “那时候,我可真就是百口莫辩了。” 秋缘的解释还是很容易懂的。 人家刚跟你出生入死,现在你反手就要给人砍了。 那谁还愿意跟着你混呢? “为什么不能辩驳,你低估了将士们对公正待遇的渴望,相信我,如果想要砍掉手底下这帮人,再扶持一帮新的人,绝对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 “人都是想往上爬的,那些将军被砍了,这代表着雁归城空出了大量诱人的职位,正好,扶持那些草根嫡系,那时候,这些草根嫡系,可就你真正的嫡系了。” “至于那些将军,他们贪污将士抚恤金额,这理由,还不够么?” 邓儒说道。 怎么说,贪污这种事情,可大可小。 可以重重的拿起,轻轻的放下。 也可以轻轻的拿起,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死对面。 而现在,是轻轻拿起,而后砸死对面的时候了。 当然,这得看秋缘的意思。 如果她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 用更温和的办法,保证抚恤金到士兵的手里。 “你这么说,倒是有些道理,但是就这么杀了他们,是不是显得太凉薄了。” 秋缘沉默了片刻,说道。 她还是觉得,人家刚刚在战场上出生入死。 反手就砍了 不说忍不忍心,至少传出去,不好听,影响也不太好。 “我懂了,你是不想让雁归城的名声变坏,这个好说,我来办,全雁归城的人都知道我虽然名义上是你手底下的义军,但我本身是一个子爵,手底下的兵不比你的差,你管不了我,你杀他们,会让城主府在雁归城失去一些民心,而我来杀,你再派人来说刀下留人,就让你老弟来,让他来说刀下留人,记得慢一些。” “如此,再把你打算小惩他们的宣告书懊悔的说一通,你就能两面讨好了。” 邓儒大概也清楚了秋缘在顾忌些什么。 不管怎么说,这些将军虽然都是贪污了的人。 他们虽然大多有地主背景,大多都是终究会在秋缘决定取缔地主后的敌人。 但现在,他们刚刚为雁归城出生入死。 他们有的人甚至只是为了能够去上几次好窑子,就贪了这几两,十两,百两银子。 杀了他们,哪怕有证据证明他们贪污,终究会在人心里留下凉薄的形象。 会损失很多的人心。 雁归城是秋缘的基础盘,基础盘的人心是不能丢太多的。 第101章 秋衍 “” 听到邓儒这一长串的言论。 秋缘想了想。 邓儒说的办法,确实比较简单,也挺有效。 至于说,会不会有演戏的嫌疑。 怎么说 在这个还比较淳朴的时代 主要是这个时代的百姓一点书都没读过,斗大字不识几个,你演戏,能看出来的不多。 就算有人看出来了,只要你雁归城的态度给到了。 那么他们多半就不会闹事了。 毕竟,事不关己嘛。 态度在那就行。 但是,秋缘现在还是有个顾虑。 “你来当这个恶人,他们将来报复的目标,可就是你了,你” 秋缘罕见的有些担忧起邓儒来。 地主们的报复可不是开玩笑的。 她这个城主都得掂量掂量。 邓儒现在毫无根基的 是,他的那些精锐们确实很能打,但是地主们不会跟你明着来的。 “笑话,我怕死人报复?更何况,雁归城是你的根基,你需要名声,而我的根基,在镇北城,我需要在镇北城的名声,在雁归城的名声,臭了就臭了,你这盟友的名声香了,才重要。” 邓儒毫不在意的挥了挥手,反正等银子到了,他就准备走了。 名声臭不臭的,不重要。 他不需要。 “多谢。” 秋缘最终还是同意了邓儒给出的方案。 由邓儒的人操刀,由她的人去唱白脸。 她得到好名声,成个双面不粘锅,邓儒得了个凉薄小人的臭名声。 “既然下定决心了,就去把你老弟放出来。” 邓儒看着秋缘头上又涨了三点的好感度,不由得心情大好。 虽然五十好感度就能带兵了,但好感度这玩意,谁会嫌它低了? 现在秋缘的好感度已经很高了。 邓儒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好感度,该是个什么身份。 大概都快到六十了。 还差两点,那就是死忠的那种。 而且比较方便的是,秋缘的性格大概和二狗差不多,但也差了许多。 二狗太极端。 秋缘是只要做出利民的事情,她的好感度就会涨一些,做出一些有利于她本身的事情,她的好感度也会涨。 而做出对二狗有利的事情,二狗的好感度不会涨。 如果非要比较的话,秋缘更像个人,有自己的处事观念,有自己的善恶,除此之外,她也会在乎自己的利益,在乎谁对她好,对她不好。 而二狗的心中只有百姓,没有自我,或者说,二狗的自我,早就在邓儒编造的,很多年前父母被贵族老爷们纵马拖死的记忆中死掉了。 剩下的只有一个坚定的进步青年二狗。 二狗的心中只有阶级斗争四个字。 “你说秋衍么,确实该把他放出来了。” 秋缘猛地想起,自己的小老弟还被自己关在他的房间里。 虽然每天都有丫鬟伺候,也不算委屈了他。 但禁足了整整三个多月。 是个人都要疯了。 “哦,你小老弟原来叫秋衍啊。” 邓儒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认识他?” 秋缘疑惑。 “不认识。” 邓儒摆了摆手,他一个异界来客,怎么可能认识土着。 “那你这一副原来是他的表情。” “习惯性而已。” “” 秋缘不再接邓儒的话,从椅子上起身,径直走出房间。 “我去把秋衍放出来,你要不要一起,还是我把他带过来,你跟他商量?” “我跟你一块去。” 为了省时间,邓儒决定还是跟着秋缘一块去,放完,谈完就可以直接走。 跟着秋缘来到一个,装饰算是比较奢华的房间。 通过房间的门估算,这房间内空间应该挺大的。 大概有个,四五十平米? 反正对于邓儒来说,如果在后世,他有这样一个房间,配台电脑,除去锻炼和吃饭的时间,他能在房间宅到天荒地老。 不,不用电脑,在小时候他没有电脑手机的时候,捧着本三体什么的,都能在房间里宅到天荒地老。 不过这,是古代。 在这个时代,别说几十平了,几百平也得疯啊。 啥娱乐手段都没有的。 唉,可怜的娃儿。 邓儒对此房间里的秋衍表示怜悯。 但这跟他没关系,这是秋缘的家事。 秋缘推开门,邓儒跟着她走了进去,这房间还算干净整洁。 看得出来丫鬟们,或者秋衍应该时常打扫。 “老规矩,吃得放那,你们出去。” 在角落里,一张床上,一个躺着的青年发出了声音。 等了一会。 似乎没有听到平常放下碗筷的声音,那青年才有些不耐的从床上坐了起来骂骂咧咧:“我说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你们不用来劝我,她这辈子都洗不掉她弑父的污点,她有本事就再杀了我!” “” “” 回应秋衍的没有平常丫鬟们的耐心宽慰,而是一片沉默声。 “妈呀,鬼啊!” 秋衍的目光看向了门口,瞬间他就懵逼了。 一个披头散发,穿着绿色裙子,头上还戴着梅花的女人站在门口。 身边还站着个挺眼熟的男人。 哦,那女人也挺眼熟,好像他老姐。 但是—— 他老姐绝对不会穿这种衣服。 更不会在头上戴花! 除非老姐被人夺舍了! “看得出来,你小老弟对你这新打扮挺震惊。” 邓儒耸了耸肩,调侃道。 “见笑了。” 见自己亲弟弟这副见了鬼的表情,秋缘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似乎啊,在自己亲弟弟眼中,自己就该是个,只爱戎装的将军? 挺,秋缘也不知道自己此刻是个什么滋味。 “秋衍,是我。” 秋缘对秋衍说道。 听到秋缘的声音,秋衍这才冷静下来。 眼前这个人,真是他老姐? “你来干什么?你杀了爹,你觉得我会原谅你?” 秋衍怒斥着,秋无忌平常对他们姐弟其实还是很好的,对秋衍很好,对秋缘也很好。 不过培养秋衍花的心思要更多些,毕竟在秋无忌的心中,秋缘是要嫁出去的,对秋缘好,是弥补那份愧疚。 而秋衍是他的接班人,他一般对秋衍是以内政官的方向培养。 所以,在秋衍心中,秋无忌是无可挑剔的好父亲。 他继续怒斥着:“你个狼心狗肺的,爹不过是让你嫁人,你不嫁不就行了,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那可是爹啊他对我们那么好。” 秋衍说着说着,眼眶通红的抱着枕头大哭起来。 场面一时间陷入了一种尴尬。 邓儒是个外人,自然不好管秋缘的家事。 秋缘嘛,她对秋衍心怀愧疚,也不好这个时候反驳,或者说些什么。 很多事情,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解释得清楚的。 场面一度陷入尴尬。 两人都没说话,只让秋衍一个人搁那嗷嗷哭。 等他什么时候哭累了,再把这家伙放出去。 第102章 两个大鼻窦 秋衍一直在那骂,他把他毕生所学的所有词汇都用了出来。 对于这些,邓儒没兴趣听,所以,他直接走出了房间。 毕竟,这不是他的事情。 等秋缘什么时候把她小老弟安抚好了,他再去商量。 然而 只听见啪的一声。 再是吱呀一声。 门打开了。 秋缘神色平静的走了出来,只是她的左手还有些发红。 她使刀枪一般都是用的右手,不是什么左撇子。 看得出来,用左手扇大鼻窦大概是她这个当姐姐仅存的善良了。 大概是小老弟骂得太脏了,她没忍住。 “所以,你出来了,还要不要把他放出来。” 邓儒虽然觉得此刻追问,有点咄咄逼人的感觉。 但是,这个不行,换下一个就是了。 至于秋缘的家事,当然得她自己解决。 “放,肯定是要放的,他是我弟弟,哪怕他恨我,我也放了他的。” “我果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姐姐。” 秋缘说道。 看得出来,秋衍骂得确实让她很破防。 破防的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姐姐。 当然,她肯定也不是个好女儿。 “行,行,行,那这样,我去帮你劝一下,劝得动,咱们的计划就让他来,劝不动,啊你就把他放了,” 劝不动的话,就不会告诉秋衍关于计划的事情,也不用担心他会坏了计划。 只不过因为秋衍是秋缘的亲弟弟,更能够代表城主府。 但这,也不是非他不可。 至少还有其他能够代表城主府的人。 只是没有秋衍作为秋缘亲弟弟,秋无忌亲儿子的身份那么有说服力。 “你?好,我相信你。” 秋缘本来想说,你大概不行。 毕竟这是家事,邓儒是个外人,他是没有办法说上太多东西的。 更别说劝动秋衍了。 但想了想,万一呢,对? 还是要相信自己选择的盟友。 不相信邓儒,她也要相信自己的眼光。 得了秋缘的许可,邓儒一脚将门踹开。 “” 秋缘忽然觉得,有时候对一个人太信任,不是什么好事。 就这副样子,她觉得,邓儒要是能够劝动秋衍。 那她 她直接 算了,她也不知道她要直接干什么。 邓儒将大门一脚踹开,大步走了进去。 那挨了姐姐一巴掌的青年的脸上还有着红红的巴掌印。 “哟,开门红嗷。” 邓儒打趣着走到秋衍旁边坐下。 “你,是你?我记得你,你当初说自己商队要来雁归城找护卫,你来做什么?难道我姐姐就是因为被你诱惑,才不愿意嫁给子爵的儿子,才要杀了爹么?” “你这混账,一个商人,哪里比得上子爵的儿子?姐姐真是瞎了眼。” 秋衍一连串的话,让邓儒满脑门的黑线。 好,他觉得秋衍的脸上一个红巴掌印不够对称。 得再来一巴掌。 左右对称才好看。 这倒霉孩子在胡说些什么? 好好的战略盟友被这倒霉玩意说成小情人了都。 啧,这么编排自己老姐,难怪挨巴掌。 “诶,你这孩子说的什么屁话,我警告你啊,不要逼我扇你嗷。” “第一啊,我是子爵,比你爹给你姐找的子爵儿子要牛逼得多。” “第二嗷,我跟你姐,只是合作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更不是情人关系,再搁这造谣,别逼我在你脸上再扇一个巴掌印。” 邓儒威胁着秋衍。 “还说你俩没有奸情,连扇我巴掌的理由都一样!” 秋衍红着眼,愤怒的说道。 “” 啪! 一个大鼻窦准确无误的落在的秋衍另外半边脸上。 如果是之前,邓儒可能要掂量一下秋衍这小子的力气,他打一比斗过去,会不会打不过。 但此刻,今非昔比了。 他邓某也是练过的。 他妈的,一口一个奸情。 他也忍不住。 此刻,秋衍的脸上,一左一右,一大一小两个巴掌印非常的对称。 打完这个巴掌,邓儒就走出了房间。 他怕自己继续待下去,容易给秋衍脑壳削了。 秋缘见邓儒也出来了。 她也听到了里面的交谈和响亮的巴掌声。 秋缘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显然,对于这个结果她早有预料。 就是可怜了小老弟,挨了两个大鼻窦。 “不行,我得再去一次。” 邓儒深吸一口气。 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还忽悠不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屁孩么? 啊? 这太丢份! 邓儒再次一脚将门踹开,秋缘甚至都没来得及拦,邓儒就再次进入了秋衍的房间。 “听好了,我来这里不是来听你这么编排我跟你姐的,我是来劝你的。” “至于你听不听,那是你的事情,我说完就走。” 邓儒说道。 “劝我?这是我们家的家事,你用什么身份劝我?我姐夫吗?” 秋衍依然不依不饶,他似乎站定了二人有奸情这一观点,然后进行火力输出,试图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对,就以你姐夫的身份,现在可以劝你了么?” 邓儒有些不耐烦了,既然这秋衍就这么认定了他和秋缘有奸情,那就让他认定去。 “???” “???” 别说秋衍懵逼了。 门外的秋缘脸都红到耳朵根了。 他在说些什么? 这是能够应下的东西么? 这种关系真不能随便应的。 他在梦中的世界看的,学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真的一点礼制都没有了么? 但秋缘也知道此刻大概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 秋衍那倒霉孩子似乎已经认定了邓儒奸夫的身份。 邓儒怎么辩解没用,一时气急说这种话,也是能够理解。 “怎么,哑巴了?你不是说我跟你姐姐是情人关系么?好,是,没错,啊对,就是情人关系,现在够不够资格了?” 邓儒忍住啪啪两个巴掌扇秋衍脸上的冲动说道。 “好,算你狠,姐夫,你要说什么东西?” 秋衍一咬牙,直接认下了邓儒这个所谓的姐夫。 “” 六。 邓儒没想到秋衍还真敢认。 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是你们的家事,事情很复杂,对,我这个外人,其实不该多说些什么,但是我觉得,你似乎对于事情的全部经过了解的不够清楚。” “我觉得,我有必要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完完整整的说一遍给你,那时,你再自己判断,决定。” 邓儒觉得秋衍之所以那么的恨秋缘。 其实从秋衍的第一句话就能够知道为什么了。 不过让你嫁个人而已。 秋衍似乎觉得,这个时代女子嫁人,不是什么很大不了的事情。 他并不清楚事情的全貌。 他估计也不知道秋无忌的出尔反尔。 毕竟,秋缘想要在秋衍的心中维护住秋无忌那完美的父亲形象。 而秋无忌,估计也不想让秋衍知道他的想法,也不想让秋衍太早知道,一个家族要在这世道往上爬,得付出些什么东西。 当然,这些东西,得让秋衍自己定夺。 如果知道了全貌,他依然责怪秋缘,不能说明他没良心,只能说,思想不同,路不同。 第103章 那是一堵无限的墙,她躲不掉 “我问你,如果说,你爹,要为了家族利益,让你娶一个,至少重二百来斤,满脑肥肠,脸上全是痘,痘印,一坐下来就能把你那玩意压垮,还冒油的女人,你,愿意么?” 邓儒给秋衍举了一个能够让他感同身受的例子。 “愿意,大不了我不和她洞房,我纳妾不就是了。” 秋衍说道。 “呐,你看,你不能和你姐姐感同身受,这个世界,你作为男子,妻子不好看,丑陋,你可以纳妾,可以纳很多很多漂亮的小妾,而你姐姐呢?她做为女子,她能纳妾嘛?她嫁给子爵的儿子,她有资格纳妾吗?她只能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是么?嫁给一个满脑肥肠的子爵儿子,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你觉得如果不让你纳妾,你只能与那满脑肥肠的女子洞房,你还能接受?” 邓儒对于秋衍说自己能纳妾的说法,有点想给他一巴掌。 这可真是小少爷啊。 一点都不会换位思考。 让他换位思考,他还真就只换一点点。 “嘶。” 秋衍想象了一下那样的场景。 一个,三百来斤,满身肥肉,那地方油的发光的女子向着他压来。 呕 报一丝,生理不适了。 他大概也能够理解一点自己的姐姐了,毕竟,她是真的不能够纳妾的。 但很快,他摇了摇头。 “你放屁,我姐姐的未婚夫,我见过,他虽然不算英武,但也绝非你说的那么丑陋不堪。” 秋衍反驳道。 秋无忌给秋缘选的未婚夫他也见过。 “此言差矣,你为什么会觉得三百斤的女子恶心?说到底,因为你不爱她,而你姐姐,也不爱那个子爵的儿子,当然,我说的是极端情况,可对于一个一辈子只能结一次婚的人来说,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那和你每天面对三百斤女子有什么区别?” 邓儒非常擅长诡辩,一番偷换概念,代换下来,将秋衍说得哑口无言。 很显然,秋衍被邓儒说服一半了。 姐弟俩有一个算一个,都挺好忽悠。 “可就算那样,她也不该杀了爹,大不了不嫁,不就行了么?” 秋衍眼眶通红的说道。 “这就是另一件事了,你为什么会觉得,你姐姐的请求,能够让你爹爹同意?要知道,在你姐姐杀你爹之前,他心中想的,依然是将你姐姐嫁出去。” 邓儒对于秋衍这个天真的想法感到好笑。 秋缘当时但凡有其他选择,秋无忌的态度但凡有丝毫的松软,秋缘也不会走到弑父那一步。 若不是他邓儒吹了吹耳边风,秋缘甚至依然下定不了决心。 可惜的是,秋无忌的态度,没有丝毫的松软。 “而且,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你姐姐,难道从小就喜欢戎装么?作为一个弟弟,你见到你姐姐身着一次正常女子衣裳,便大喊鬼怪,我觉得你这个弟弟,不称职。” 邓儒可是记得秋衍在面对秋缘时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 他觉得这个弟弟。 确实该打。 对自己的姐姐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难道不是么?” 秋衍反问道。 “如果你是我弟弟,我现在已经又一个巴掌过去了。” 邓儒实诚的说道。 “我不是你弟弟。” 秋衍说道。 “你难道真的不记得,你姐姐在很小的时候,穿的是裙子,戴的是首饰发簪?哦,按照你姐弟俩的岁数算的话,好像你也两三,三四岁,不记得正常。” 邓儒突然想起来,秋缘练武的时间是蛮早的。 那时候秋衍可能压根就不记事。 可能在秋衍心中,自己的姐姐一直都是一个,不爱红装爱戎装的独特女子。 贬低一点说就是,男人婆。 “那你总该记得,在子爵儿子之前,你父亲还让你姐姐嫁给一个城主的儿子,不是么?” 邓儒说道。 “有印象。” “我跟他见得不多。” 秋衍点头。 “如果我告诉你,你的父亲曾经告诉过你姐姐,只要她能够带兵打仗,能够成为一个熟读兵书的将军,便帮她取消那个婚约呢?” “怎么可能,父亲如果真的说了,他怎么可能还会让姐姐再嫁” 秋衍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显然,他也明白。 毕竟,从某种角度来说,秋无忌也算是完成了对秋缘的承诺。 解除了那个婚约。 不是么? 只是又谈了一个婚约罢了。 “爹他真的这样对姐姐么?” 秋衍的声音越来越虚了,显然,在他心中一个言必出,行必果,伟岸雄壮的父亲形象。 崩塌了。 “若是你父亲真的履行了约定,你姐姐会弑父么?要知道,哪怕是被耍成了这样,你姐姐依然犹豫了,如果算了,这个不便多说。” 邓儒觉得自己没必要跳出来拉仇恨。 秋缘自己说的,弑父这件事,就是她自己的本意。 跟他邓儒的耳边风妹关系嗷。 都别瞎说嗷,他邓儒从不做吹耳边风的小人的嗷。 “你父亲用一句随口的诺言,让你姐姐努力了十多年,你说她天生就爱戎装,可她在这一切结束后,第一时间就是换上了寻常女儿家的装束,还簪上了一朵梅花。” “其他我不知道,我跟着你姐姐练了三个月的武,你跟着你姐姐练过一天,我记得你姐姐说的,你在床上躺了三天都起不来,而这样的日子,你姐姐十多年如一日。” “而你姐姐十多年的努力,本以为能换来父亲的一句你做得很好,我会兑现诺言。” “但是没有,你的父亲对你姐姐说的是,能带一百兵嫁给男爵的儿子,带一千兵嫁给子爵儿子,带一万兵嫁给伯爵儿子。” “你父亲在那一刻,彻底成为了挡在你姐姐前路上的一大堵墙,这堵墙向上无限的高,向下无限的深,向两边无处的长,她避无可避,想要看到未来,她能做的,只有打破这堵墙,或者,遵循墙的路,回头去过她费尽心思,拼尽全力去逃离的生活。” “这堵冷冰冰的墙,连一句抱歉都没有说。” “你父亲有无数机会,可以让你姐姐放下杀心,比如说,说一声抱歉,比如说,软一下,再给她定个目标,比如说从一开始就不给她这压根没打算实现的承诺,他都可以活下来,但他都没有做。” “是,诚然,在这过程中,如果没有你家族的资源,你姐姐走不到今天,可她真的想走到今天么?或许她就想做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也说不定?” “抛开个人意愿去谈资源的倾斜,那是在扯蛋。” “我跟你姐姐接触的时间不长,你姐姐给我的印象怎么说,她对于自己利益在乎,但不多,她会有些疑心,她毕竟是个将军,带兵打仗,自然要多思多虑,疑心重些很正常。” “但就她对于百姓的态度而言,若是不把她逼到绝路,她绝对不会走上弑父这条路。” “若是给她一个选择,她绝对不会选择生在这狗屁城主府的家里,给她一个普通人家的生活,估计,她会很开心,当然,最好父母能够重承诺,能够真正爱她。” 第104章 不是哥们? “我能跟你说的,就这些,看得出来,你很震惊,你姐姐都没跟你说过这些,你父亲也是,或许你母亲会告诉你,但是你姐姐说过,你们的母亲似乎很早就病逝了。” “你姐姐对你是有愧疚的,所以她不会告诉你,她也要维护你父亲在你心中的形象,至于你父亲为什么不告诉你,我不知道,或许是不想让你有负担?总而言之,话,我说在这了,要不要原谅你姐姐,看你,你不原谅,你姐姐也会放你走。” “只不过,可能,以后就需要你自己一个人讨生活了。” “当然了,说了这么多也不是说你姐姐就没错,毕竟不管在哪,弑父,就是错的,她自己也认,我一个外人,自然是没资格为你们的家事洗白。” 邓儒说完就离开了。 这件事嘛,其实也不用太多的花里胡哨的话。 只要把真实情况,每件事情的影响,一件一件剥开来,摆在秋衍的面前。 相信他能够明白,就关于弑父这件事,若是换成他,他的选择,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当然,他要是还是不肯原谅秋缘,那也没辙。 换个人去演戏就是了。 也不是非秋衍不可。 “完事了,能不能说动,就看他自己的想法了。” 邓儒拍了拍手道。 “谢谢。” 秋缘点点头,主动的忽略了邓儒冒认秋衍姐夫这件事情。 那不重要。 “就等一天,他要是没想通就罢了,想通了你就叫人来知会我一声,我来与他说说计划。” 邓儒说道,忽的他下意识的看向秋缘的脑瓜顶。 卧槽? 八十? 不是,你秋大锤啊? 邓儒懵逼了。 之前不是离六十还差一点么? 怎么突然,突然她就八十了? 都快跟二狗一样,这核理吗? 这不合理啊? 他做什么了么? 他就是给了秋衍一比斗啊 嗷,懂了,原来打弟弟能涨姐姐的好感度。 现在再回去打两巴掌能不能把好感度刷到一百? 他很好奇一百的好感度是什么模样。 秋衍:女娲。 这好感度来得太莫名其妙,太容易,让他邓儒感觉有些不太靠谱了。 这虎符 它不会坏了? “你,刚刚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邓儒有些迟疑的抬手问道。 虎符应该是不会出错的。 总不可能是打了秋衍一比斗,让秋缘好感度涨了。 除了弑父之外,秋缘这个姐姐应该是很合格的。 毕竟,真正心狠的,早就把秋衍也杀了,不留一点后患了。 不可能打她老弟一巴掌,她就好感度涨。 思来想去,只有可能是刚刚跟秋衍的谈话,秋缘听到了。 “嗯,全听到了,倒是谢谢你,能替我说这么多话,我很感谢。” 秋缘点点头,没有隐瞒。 全听到了,那自然也包括冒认姐夫这件事。 “!!!!!” 秋缘的话好似一道晴天霹雳一般击中了邓儒的脑瓜顶子。 不是? 这房间隔音效果这么差的么? 不对啊,要真那么差,为什么秋缘和她老弟的对话,他邓儒听不到? 只听到了一声响亮的比斗? 而且,什么感谢能涨二十一点好感度啊? 以身相许的感激都涨不了这么多? 要知道,一般相濡以沫的夫妻,按照虎符的标准算,他们的好感度也就三四十。 一些可以为对方殉情的夫妻,好感度也就六十。 八十 二狗为什么能够有八十好感度,那是因为有虎符编造的记忆和相同目标,以及虎符出品,基础的六十好感度加成,才能到八十。 而秋缘呢? 她是被他邓儒用一言一语,硬生生刷上来的八十好感度。 这意味着什么? 邓儒咽了口唾沫。 这这 这不对? 邓儒看着面前,那脸色有些红润的姑娘。 他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耍大了。 她对自己,真的只有盟友的感情么? 今天的好感度涨的真的不正常。 他老邓应该没有这么大魅力? 应该? 他可是天天撒泡尿当镜子的人,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邓儒并没有直接尝试去问秋缘。 他直接走了。 这他妈好感度涨的太诡异了。 他也没学什么小黄文里面才有的催眠术。 而且,最关键的是什么? 最关键的是,如果没有虎符的话,自己甚至都没有察觉到秋缘的好感度居然这么高了。 这真的很恐怖,兄嘚。 一个人的态度变化。 他邓儒不应该看不出来。 当年蛮小妹要杀他,他一眼就看出来那老娘们图谋不轨。 可秋缘呢? 他根本看不出来,她的举动和两个月前有什么不同。 要说不同,大概就是她的猜疑心没有了,多了几分信任。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不同了。 如果不是虎符突然提醒他,秋缘的好感度都特么赶到八十了,他还不知道秋缘可能有别的心思。 这不对劲,自从秋缘换上女装后,这好感度涨得太不对劲了。 老实说,邓儒现在很慌。 之前杀蛮小妹,是因为没有感情,她又想杀他,接触时间不长,而且蛮小妹对他没有救命之恩之类的免死金牌在,所以手起刀落,毫不犹豫。 但此刻,邓儒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继续刷好感度刷到一百? 那真的会出逝的。 邓儒回到住处。 他在房间来回踱步,两条浓密的眉毛紧紧的挤在一起。 他慌了,真的慌了。 他只是想要个打工仔,要个革命盟友。 可真没想要个老婆。 至少在目前而言,真没想要个老婆。 “不不不,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谁规定男女之间好感度到八十就一定是至死不渝的爱慕的,革命战友不行么?” 邓儒突然出声。 似乎是找到了主心骨,他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猛地给自己灌了一大口茶。 其实想要验证秋缘八十的好感度到底是友谊,还是男女之情,其实很简单。 去对她做一些比较越界的动作,看看她的反应,就能够试探出来。 但邓儒感觉,就以此刻而言。 他大概不太敢。 万一他妈的没有火花,试出火花来了,就真的寄了。 作为一个异界来客,在这个世界好不容易打拼出了一点根基。 不能够太早的给自己找一个所谓的软肋。 不过,按照秋缘的武力值,她大概不会是软肋。 但还是不太行,至少,此刻不太行。 第105章 你为何不换梅花 一天过去。 邓儒翻来覆去在床上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早,他是黑着个眼圈起来的。 这跟当初蛮小妹是完全不一样的。 如果非要极端一点形容的话。 蛮小妹大概就是那种,很容易一眼就看出来的玉体横陈。 而秋缘则像是那种,喂喂,这么多年不见,你怎么还是这样那种。 虽然她并不是这种。 但二者的差距就是这样。 一者是有心的接近,有目的的靠近,目的是要了他的命。 而秋缘是慢慢的发展,从互相之间有点怀疑到信任。 到现在她居然有八十的好感度。 就,很明显是不一样的。 终于,邓儒还是下定了决心,决定去试探试探。 逝一逝。 总好过这么僵着。 邓儒随意的洗漱了一下,就去了城主府。 门口的两个士兵换了人,不过依然对他很恭敬。 “邓大人,昨天没睡好么?” 两个士兵热切的问道。 “啊,对,没有咋睡好。” 邓儒打了个哈欠,回应着两人,头也不回的踏进了城主府。 “听说昨天邓大人和他的两个下属去了鸳鸯楼,想来,啧啧,那可真是个神仙日子。” 一个士兵呵呵笑道。 邓儒和黑虎,李荣三个人一起去鸳鸯楼的事情并不算什么秘密。 毕竟随身携带四个大铁疙瘩,显眼得很。 “诶,你这消息过时了,我这里的消息是,昨天大人很早就从鸳鸯楼出来了,然后来了我们城主府找小姐,他就算是要” 另一个士兵的消息显然更加的灵通,昨天一个站岗的士兵是他老乡。 一个村子出来的。 经常一起互相分享第一手消息(八卦) “嘶可不敢胡说啊。” 一旁的士兵说道。 “没事,我们偷偷的说,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 那个士兵挤眉弄眼道。 两个士兵的造谣,邓儒并没有听到。 他此刻正顶着个黑眼圈,推开了秋缘办公的房间门。 “你老弟想开了没,我们的计划能继续进行么?” 邓儒站在门口,一副肾虚佬的模样问道。 今天秋缘又换回了她的劲装,扎起了单马尾。 不过,她发间的梅花却没有换下,依然簪在发间。 这让邓儒心里一个咯噔,不好的预感增加了。 这还用试探个毛线啊。 一朵随处可以摘下来的梅花。 一朵他随手摘的梅花,人家换了一切装束,却独独没有换下它,还当个宝一样簪在发间,这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好。 “你怎么,这副样子,昨天晚上没睡好么?” 秋缘没有回答邓儒的问题,而是看着他一脸肾虚,两只眼睛发黑的样子关切的询问着。 “没什么,我忧国忧民,忧的,不用担心,我悠得住。” 邓儒咧着个嘴,呵呵笑着。 但他此刻的神态,显然并不是那么悠得住。 “行,我一会找人去给你抓点安神的药,或许你能够睡得安稳些。” 秋缘点了点头,也并没有多想。 她对于自己的面部表情管理非常的自信。 完全没有丝毫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尴尬。 如果不是虎符那异常飙升的好感度,邓儒说不定一辈子都发现不了。 “你劝说的很有效果,秋衍对我的态度缓和了不少,虽然还怨着我极端的杀了父亲,但也愿意坐下来和我谈谈了,我估摸着应该明天就能够好了。” “或许真就像你说的那样,把所有的细节说开,摆在他的面前,他是能够明白的。” 秋缘没有说什么明白谁对谁错,弑父这件事,本来,就是她错了。 是世道所规定的,不管在哪个世道。 断然都没有弑父之人能留个好名声的道理。 “嗯,那我明天再来找你商量计划。” 邓儒说着,悄无声息的用手握住秋缘的一只手。 “?” 秋缘愣了一下,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而后迅速的将手抽开。 秋缘别过脸,咳了两声,脸上的红晕被她强行压下,脸色恢复了正常。 “你昨天去鸳鸯楼后,倒是有些色胆了。” 她这么说道。 “寄。” 邓儒已经确定了大半。 秋缘对自己有了男女之防。 要知道,在之前,在她的好感度没有到三十之前。 她是连共骑一匹马,手摸到她腰上都不会有丝毫在意的好汉子。 啊呸,好女子。 而现在,仅仅是摸了一下她的手,她就瞬间脸红,将手抽走。 寄了,这下真的寄了。 自古最难扯得清的,就是情债了。 他邓儒莫名其妙就在这个时代留下情债了,那他妈真的,作死啊这是。 但其实仔细想来,秋缘其实 还是很不错的,对。 对于男女问题来说,似乎,选择秋缘,也不错? 也算是一起出生入死,一起浴血奋战过,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也算得上感情深厚了。 还互相袒露心扉,交谈一些秘密。 而且她好感度都八十了,绝对不可能背叛。 更不会戴绿帽什么的。 那么——问题来了。 要不要给自己,找个对象呢? √或者x 总要选一个,对。 而且这个时代,你没有老婆的话,短时间还好。 如果时间长了,你还没老婆,尤其四五十岁的时候,还没老婆,那么就没人愿意跟着你混了。 为什么? 难道古人就那么爱管闲事? 这倒跟爱管闲事没有关系。 人家跟你混,为的是什么? 钱财,地位,长久的钱财,长久的地位。 短期内跟你混,能够获得短暂的钱财和地位。 可若是你没有子嗣,你的基业传承不下去,那么对于跟着你混的人来说,他们就获得不了世袭的钱财和地位,以及权力。 他们权力,财富,地位,都只能随着没有子嗣的你,跟着你的帝国,基业,一起葬送,最后被其他人代替。 想到这,邓儒咳嗽了两声:“其实,我这个人对感情很专一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才想着去占便宜,绝对不会是因为好色什么的。” “哦,不是好色啊。” 秋缘点点头,表示理解,她低下头,继续去处理城墙修缮的拨款等等事宜。 抚恤什么的,得等邓儒把那些贪污的将军和官员的九族砍了,才有会继续进行。 忽的,秋缘似乎后知后觉的想起什么。 她猛地抬起头,脸第一次红得跟桃花一样,满脸羞红。 “你你,刚刚在说些什么?” 秋缘第一次如此口齿不清的说一句话。 她懵了。 邓儒刚刚说得什么东西? 啊? 喜欢一个人才想着去占便宜? 那他刚刚摸她的手,是在占便宜,是在说他喜欢她? 不是,你 “我说,我这个人挺专一的,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想着去占便宜,当然了,除了一些迫不得已的情况,比如说要虚与委蛇的时候。” 邓儒的话没说太满,毕竟他之前跟蛮小妹虚与委蛇的时候也占过蛮小妹的便宜。 “但很显然,现在,我不需要跟秋小姐你虚与委蛇。” 邓儒眯着黑了一圈的双眼,平静的说着一些他现编的情话。 “!!!你你登徒子你” 秋缘显然没有想到邓儒会这么直接。 是,她确实对邓儒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但,难道不该遵循传统,互相之间再多了解了解,再见上几面么? “说什么登徒子,我姓邓,不姓登。” “难道秋小姐对我没有感觉么,我昨天送的花,秋小姐现在还别在发间。” “那那只是忘记换了。” “可是为什么秋小姐昨天的衣服,发型都换了,独独没有换下这朵梅花?” “那是因为因为” “秋小姐可不像一个扭捏的人,明明在许久之前,我与小姐同乘一匹马,手放到小姐腰间,小姐也不会有一丝的变色,可如今不过是将手放到了小姐手上,小姐就羞红了脸,连话都说不顺畅。” 面对邓儒一步步的追着杀,秋缘瞬间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辩解。 说实话,她确实,虎符的好感度没错,邓儒的推测也没错。 可,她过不了一个关。 她为什么弑父? 因为她不想攀附权贵,因为她想掌控自己的人生。 可如果,真的与邓儒成为一对,那她的父亲,不就白死了么? 是的,很复杂的关系,很复杂的感情。 但此刻面对邓儒的步步紧逼。 最终不知道为何,她头脑一热,将手中的笔啪的一声放在了砚台上。 猛地站起身来,走到邓儒身边。 “你说得句句在理,是的,倒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虽然这样感觉不太好,但此刻,我选择遵从你的方式,遵从我自己的想法。” 秋缘说着,邓儒都没有反应过来,她一把将邓儒拉起。 她看着邓儒顶着黑眼圈的脸,算不上特别俊俏,但也算是能看。 她发现,邓儒好像要比她高上一些好,是高上许多。 她选择了主动踮起脚来,亲上了邓儒的脸。 邓儒懵了一下,怎么原本是他占据的主导地位,直接被秋缘翻转了? 不是,要翻天啊? 但此刻,邓儒也不想想那么多了,秋缘是个不错的姑娘,至少在男女感情方面,她似乎很纯情。 他并不想辜负了人家。 二人亲在了一起,邓儒抽空一脚踹上了房门,耳鬓厮磨在了一起。 第106章 我有个大宝贝给你看看 邓儒抱着怀中的姑娘。 怀中的姑娘并没有给他一种,很软的感觉。 不知道是因为身体紧绷,还是说,她练的。 身体有点硬邦邦的。 但是—— 抛开触感不谈。 很香,确实很香。 秋缘的身上,确实有一股香味,不知道是用了什么类似香囊的东西,还是说这就是她的体香。 亦或者药缸子里泡了十多年,泡出来的。 当然,邓儒此刻也不想想太多。 来,妹子,继续吃个嘴子。 是什么遮挡住了他的眼睛! 是阳光! 等等,他妈哪来的阳光,门不是被他踹上了么? 这身位,窗户的光透不进来的啊? 邓儒抽空看了一眼。 只见门不知何时又打开了。 门口还站着个一脸呆滞的人。 “姐,姐夫,啊,你们,啊,你们继续。” 秋衍将门一关,飞快的逃了。 看得出来,如果之前还有怀疑的话,此刻。 这个姐夫的身份,算是坐实了。 “!!!” 秋缘显然也注意到了刚刚发生的一切。 光天化日之下,头脑一热,跟一个男人在房间里卿卿我我,搂搂抱抱。 还被自己亲弟弟撞见了。 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等等,等一下。” 秋缘推开了脸皮子明显要厚的多的邓儒。 “嗐,不就是被小舅子撞见了么,他都那么大了,问题不大。” 邓儒摆了摆手,毫不在意。 脸皮非常的厚。 “那是他年龄大不大的问题么?” 秋缘又羞又怒的说道。 光天化日之下和男子卿卿我我,还被弟弟撞见。 这对于她这个封建时代的女子而言,显然,不太合适。 名声不好听。 忽的,她声音又弱了下去,细声细语的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娶我?” “我现在,应该,算是你的人了。\" 嘶—— 邓儒倒吸一口凉气。 娶秋缘的话。 他还没有想好这个问题。 但是—— 总要给人家一个名分不是么? “你觉得什么时候娶你好呢,我不知道,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双方的势力都还太过弱小,我们要做的事情太过庞大,现在我觉得为时尚早,至少,得拥兵过万,嗯,有了与天下对抗的底气了。” “而且,你不是我的人,哪怕以后婚礼成了,我们应该也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是谁的人。” “应该是平等的夫妻关系。” “你知道的,我脑子里面有另一个梦中的世界,哪怕平等这个东西,在那个梦中很多人看来都是很可笑的,是上层用来攫取利益的手段,但总有人会把它奉为圭臬,当做人生的信仰,去实施。”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喜欢结了婚什么的,就低人一等了,我们还是盟友,也可以是夫妻,恋人,但总归,是平等的关系,对。” 虽然不能够确定,什么时候娶秋缘。 但二人关系,他其实并不希望因为结了婚了,就开始变了。 她或者他就自觉的低人一等了。 那不好。 可以让步,但不能在地位上彻底的成为另一个物种。 “好,那我等你。” 秋缘点点头,她脑袋上的好感度,因为邓儒的一番话,又增加了五点。 非常的可怕。 似乎她也很喜欢邓儒的观点。 平等这个词,说出来很可笑,但总要有人去践行的。 总不能,在我之上,众生平等,自我之下,尊卑有序。 不是么? 如果不是很多事情都在限制着,邓儒其实最想做的,是把天下人都解放出来。 让种田的,只是种田的打工人,经商的,只是经商的打工人,当官的只是当官的打工人,皇帝,只是管理的打工人。 没有地位尊卑的区别,只有分工的不同。 社会理念的终极形态。 不过可惜,太阳没有做到,他,在这个时代,这个生产力情况下,也不可能做到。 “对了,我有件事情,想和你说一下。” 邓儒看着秋缘脑瓜顶上,那几乎快到一百的好感度。 他心情是挺复杂的。 明明他也没有特意的去撩拨秋缘。 只是 跟着她练武,敲诈了她一笔银子,留下来帮她守城,然后和她说了下理想 怎么就发展成这样了呢。 有点懵逼。 但正事还是要做的。 “什么事情。” 秋缘问道,她脸上的红晕都还没褪去。 显然刚刚头脑一热的举动后劲很大。 “你知道的,神仙让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有另一个世界。” 邓儒说道。 “嗯,这个你已经说过很多遍了。” 秋缘点点头,对于邓儒的这句话,她并不怀疑。 最多,是怀疑这个神仙的真实性。 “除了让我做一个梦之外,神仙还给了我一个法宝。” 邓儒深吸一口气,坦白道。 “什么法宝?” 秋缘眼睛猛地瞪大。 他在说什么东西? 法宝? 这是这个世界该存在的东西么? “啊,你看我的那些老农民,那些士兵,是不是会时常怀疑,他们为什么会这么令行禁止,为什么会这么听话?” 邓儒引导着秋缘,让她能够接受一下。 “你是说,你用那神仙的法宝,抽走了他们的灵魂?” 秋缘似乎是什么志怪传说听多了,第一时间是这种反应。 邓儒猛地一拍脑袋。 不是姐们,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色的人? “不对,你不会是这样的人,你说过的,你想让百姓当人,那你怎么可能会答应用这种剥夺人灵魂的法宝。” 秋缘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还好,我在你心里的形象不错。” 邓儒呵呵笑一下,他左右看了看,又一脚将门踹上,门栓拴上,窗全部关上。 帘子都拉上,确保不会有人听到,或者看到。 “” 秋缘对于邓儒这番小心谨慎的举动并没有异议。 毕竟涉及到所谓的神仙法宝,再怎么小心谨慎也没问题。 “来,哥给你看个大宝贝。” 邓儒轻声说道。 秋缘满脸的黑线,这糟糕的台词是什么鬼东西。 邓儒说着,将鞋子脱下。 将虎符倒了出来。 该说不说,虎符是真的入味了。 这是他打小用来藏宝贝的办法,一般什么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家里面每天给的一块钱的零花钱什么的,他就会藏在鞋子底下,需要花的时候再拿出来。 基本上藏在鞋子里的钱就没有丢过。 就是可能,给到老板用来换辣条的时候会让老板辣鼻子。 但这无伤大雅。 这种他赖以生存的宝贝。 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醒来的时候,他一般都是直接放在鞋子里,确保自己能够随时感受到它的存在。 睡觉的时候一般都拿个钱袋子装着,放到枕头底下,在枕头外面另外再放一个钱袋子,里面装着五六两银子,用来应付一些可能出现的梁上君子。 还是那句话,如果这种涉及生命的东西都能够不小心丢了。 那他邓儒活该死在这时代。 “” 在邓儒说出自己有神仙法宝的时候,她想过很多法宝出现的可能。 比如说,手指一伸,华光一闪,法宝自现。 又比如说,点上三柱高香,三叩九拜,恭请法宝下凡什么什么的。 但是她左想右想,愣是没想到。 堂堂法宝,竟然特娘的从邓儒的套脚的鞋子里抠出来。 她清晰的看见,那虎符出来的那一刻,虎符在冒热气啊! 那得入味了? 啊? 这真的是神仙法宝吗? 第107章 你不怕遭天谴么? 秋缘嘴角抽了抽,指着面前这个几乎快腌入味了的虎符。 “法宝?” “什么法宝塞脚底下,神仙没劈死你么?” 看得出来,秋缘对于邓儒把法宝塞鞋子底下这件事,可谓是槽点满满。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这都是小逝。” 邓儒咳了两声。 他挠了挠头,继续道:“这法宝是我赖以生存的东西,怎么慎重,也不为过,虽然狼狈了点,但是起码能保证安全。” 两个人的交谈声音都很轻。 像是在耳语似的。 “那它的作用是什么。” 秋缘拿起那虎符,打量着。 不知道为何,是脑抽了,还是怎么的,她把虎符放到鼻子边嗅了一下。 “——哦,呕——” 秋缘一时间没有忍住,直接呕了出来。 这么长时间,邓儒一直把它塞在脚下,什么脚汗啊,脚气,还有鞋子的烘热的环境。 每一样,对于虎符来说,都是大染缸。 它,早就不干净了。 不知道是不是不信邪,秋缘还将虎符第二次放到鼻前嗅了一下。 呕—— 她再一次没忍住,最终还是小心翼翼的放到了桌上。 “你这个,你这么糟践神仙的法宝,你不怕你那个神仙劈死你么,呕。” 秋缘不敢置信的问着邓儒。 如果是一般的东西,藏鞋子里就藏了。 这种传说中的法宝,藏鞋子里,真的不会被赠宝的神仙劈死或者收回法宝么? 邓儒尴尬的咳了两声,开始给秋缘讲解虎符的作用,来转移秋缘对于鞋底藏宝这件事的槽点。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拥有这个虎符,你就能够召唤一支百分百听命于你的部队,一两银子,一个人。” “但最开始,只能够招揽类似于农民的士兵,虽然百分百听命,但体能,经验方面有很大的不足。” “不过带着他们打仗,随着他们斩杀敌人,或者参与战斗的次数下来,他们会积攒经验,升级成正规军,直到军中最精锐。” “也就是你看到的,我的二狗,还有他手底下那批斥候,以及我的陌刀军和重装矛士,都属于升级上来的军中最精锐。” “不过招揽的部队有人数的限制。” “但是会随着部队主人声望的提升,而增加部队的人数限制,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部队只能够招二十个老农民,说起来,如果不是你给我的六十两银子,我可能已经死在青牛寨了,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有两次。” 邓儒说着,眼中有些感激。 当初如果不是秋缘救了他一次,他可能就被土匪当场嘎了。 如果没有秋缘一时欣赏,给的六十两银子,他升不了民兵。 仅仅靠着三个民兵,和人数不占优势的老农和青牛寨土匪对抗,不可能。 就单说蛮牛那可怕的武力值,就不是老农们能够对付的。 蛮牛的武力值,他现在估算了一下,大概在先登勇士之上,斩马冠军之下。 也就是说,蛮牛一个人穿着他那身皮甲,就完全能够视老农们的军阵于无物。 “所以,我当初见到的,宁死不退的农夫,其实是,你这个虎符招来的兵马么?” 秋缘一边问着,一边又捏起虎符,再次尝试着放到鼻前嗅一下。 这一次要好很多,她没有直接呕出声来。 邓儒感觉她好像自己之前养的一只猫儿。 不是性格和长相,地位的错觉。 而是秋缘现在这副频繁作死的模样。 明明知道这虎符入味了,还要去尝试,还要试验几遍。 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就跟他前世养的那只猫一样,明明知道水杯掉地上会被他狠狠打一顿。 诶,就是要碰,诶,我就是玩儿。 “对,就是这个虎符招来的兵马。” 邓儒点头,算是确定了秋缘的疑惑。 “那我当初见到的那些披甲的斥候,我以为是你失去记忆前的家将的人,也是” 秋缘又问道。 “对,也是。” 邓儒点头,确定了秋缘的猜测。 “你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我,不怕我和别人说么?” 秋缘问道。 “怕。” 邓儒毫不犹豫的说道。 “多谢噗,你怕你还告诉我。” 秋缘刚想说一句多谢信任,但她猛地反应过来邓儒说的是怕,不是不怕。 “所以,以后你得跟我一起睡了,不然我怕你说梦话被人给听了去。” 邓儒玩笑道。 秋缘的脸又是一红。 她最近脸真的很容易红,邓儒怀疑她是不是得了什么病。 邓儒咳了一下,脸色正了起来,严肃道:“不开玩笑了,是,虽然是有点怕你会说,但,咱俩什么关系,我相信你,不会背叛我,这是必要的冒险。” “什么冒险,你难不成打算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我保管?那你这可太” “不是,这个不是,这个是我在这个世界的立身之本,除了我自己之外,我不会把它交给任何人,哪怕是你,希望你能够理解,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放在任何人手里,它都不如在自己手里安心。” 邓儒说道。 “嗯,毕竟是神仙给你的法宝,很重要的东西,放你自己手里,哪怕弄丢了,也是自己弄丢的,我能理解。” 秋缘并不觉得邓儒这是什么小气,或者不信任的行为。 毕竟这东西太重要了。 这放出去,不管是哪个贵族,都会疯抢。 燕天子得了,燕天子的权威将再次得到彰显,贵族得了,他们将能够再次重建秦皇那样的大一统功业。 是的,现在很多的贵族,都想着再做一次大一统帝国的皇帝。 这不是他们多有格局,多有民族归属感,多么的以天下为己任,在这个时代,民族,纯属扯蛋。 他们只是想要,以天下之粮,供养其一家。 只是,不够,能力不够,权力不够,声望不够,民心不够。 只有野心够了。 贵族之间权力已经极度的分散,除非彻底推倒重建,不然在这极致的分封大厦的废墟上开出的,只会是另一个分封的嫩芽。 “所以,你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告诉我,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告诉我它的存在么,倒也不用如此。” 秋缘皱着眉头,看着邓儒。 她不敢想象,这样的大秘密,让她守着,万一她哪天真的说梦话什么的,被其他人听了去,她会有多么的自责。 “不,当然不是,我说了这是一次必要的冒险,既然是冒险,我就肯定是要得到些与之相匹配的回报。” 邓儒说着,拿起虎符,不知道为何,这虎符仿佛散发出一种无穷的魅力。 【闻我~】 【闻我~】 【闻一闻~】 在这股无穷魅力的驱使下,邓儒也踏上了作死之路。 哦——呕—— 邓儒猛地呕了出来。 这他妈是人能做出来的味道? 呕 “噗,你这你当我那副表情是在跟你作秀的么,你还去闻。” 秋缘都被逗乐了。 “法宝,他有妖术,呕,是正常,呕,的。” 邓儒强硬的断断续续说了几句话。 “咳咳,言归正传。” 花了一番时间,邓儒终于把虎符的味道从鼻间散掉。 他咳嗽了两声,再次的做出了一脸正色的表情。 “嗯,你说。” “我现在,可以分五百兵给你,这五百兵马,会对你言听计从,我这里有两个方案,我给你一百精锐,四百老农,让或者,全部给你老农。” “然后我这边的话,等那边的银子到了,我会分你四十万两做启动资金。” “我算了一下,如果你要全部练成最精锐的斥候,也只要三十万两左右,剩下的全部交给你,是做民生也好,还是做城防也罢,亦或者扩充军队,都行。” 第108章 去跟死人道歉 秋缘听着邓儒给出的方案。 她脑壳瞬间一团乱麻。 多少? 分她多少? 四十万银子? 五百个忠心耿耿的士兵? 不是,她真的没这么贵 啊不是,她这 这种巨大的意外让她有些语无伦次,思绪都不正常起来。 “这你,四十万,五百个能够言听计从的精锐,这是不是太。” 秋缘的语序都有些不太正常了。 四十万啊,她雁归城城主府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存银。 最多十万顶天了。 “我们现在是夫妻关系,是一体的,对,对你好点,那就是对我自己好点,而且也不是给你,就相当于,我出四十万两,你帮我练兵,其中三十万左右,是练到顶级的必要资金,剩下的银子,是你帮我练兵的报酬。” “说起来,你还是当的打工人,不用做出这副亏欠了我的模样,我们是紧密的盟友。” 邓儒拍了拍秋缘的肩膀,宽慰道。 “我们现在还没有举办婚礼。” 秋缘对于邓儒一口一个夫妻关系,臊得脸红、 “咳,这没差别,如果你想,我现在就可以让人去准备,筹办婚礼,可是我觉得这样不够正式,总有一种仓促的感觉。” 邓儒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嗯,还有点图谋不轨。 “好,好,那,我就答应你了,你给我拨五百个新兵,我帮你把它们练好,你随时可以收回去。” 秋缘说道。 “嗯,你不说我也可以随时收回去的,毕竟是神仙给我的法宝。” 邓儒将目光瞥向一边,有些不自在的说道。 “好。” “那就这样了,等到贵族的银子到了,我分四十万两和五百新兵给你,他们随你操练,使用,当然了,出现伤亡,可以随时用银子补上。” “哦对了,我刚刚看你老弟那样子,应该是原谅你了,我们的计划可以实施了,趁着现在这个机会,把所有参与了贪污的,没有参与贪污的贵族,都抓起来。” “然后你这边尽早写上一纸特赦书,交给你老弟,让他看准时机,在那些贵族们人头落下的时候,卡点去。” 邓儒对秋缘安排了一些,嗯,最近需要去做的事情。 “嗯,我这边会尽早安排的。” 秋缘点点头。 她也知道,看刚刚秋衍的样子,似乎已经原谅她了。 那计划应该是可以继续下去了。 “那我这边去找你老弟谈一下。” 邓儒说着,便直接离开了,顺手还不忘记再次把门关上。 嗯,习惯了。 随手关门,那可是个好习惯嗷。 离开房间。 邓儒也算是了些心事。 只觉得,身上担子松了一些,但是不多。 毕竟,未来路还长着呢。 在路上,邓儒就碰到了秋衍这小子。 “姐姐夫?” 秋衍显然是不太适应邓儒的这个新称呼。 昨天是说了。 但是 那是在气头上。 “诶,小舅子。” 邓儒似乎非常享受这种仗着身份作威作福的感觉。 “你们,你们昨天不是还说清清白白的么,两个人还一人打我一巴掌,你们今天怎么” 秋衍捂着自己的脸,十分委屈的问道。 这让他感觉他成为了这小两口py的一环了。 “昨天我确实还不是你姐夫,但你这小舅子神助攻啊,于是我今天就是你姐夫了。” 邓儒非常实诚的说道。 要说感情为什么能发展这么快。 秋衍这小舅子昨天的表现确实功不可没。 “啊?我?” 秋衍指着自己的脑袋,发出了疑惑。 “对,你,你今天想通了?不恨你姐了?” 邓儒问道。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姐夫你说得对,如果让我面对姐姐面对的事情,我不可能做得比他好,毕竟,当年父亲让我背书,说要奖励我一匹小马,我花了三个月,背下了,可父亲没有给我小马,我就气得对他大骂,这件事记到今天。” “可姐姐呢,如果姐夫你说的都是真的,那她十多年来受的苦,十多年来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只能换来父亲的食言,我觉得,我可能会比姐姐做得还过激。” “她平常对我也挺好的,我大概,是没资格恨她的。” 秋衍说道。 长姐如母,自从母亲去世后,一直都是秋缘这个当姐姐的在教育,照顾他。 他哪里有太多的资格去恨这个姐姐呢? “不恨了就好,正好,我和你姐姐有个计划,需要你配合一下。” 邓儒欣慰的拍了拍秋衍的肩膀,对这小舅子也有几分满意。 看看,人嘛,总是对事不关己的事情指指点点的,说弑父怎样怎样的,当他们将自己代入进去的时候,只会觉得。 卧槽这老逼登我当初怎么不多捅他几刀? 你麻痹还写信想让老子愧疚一辈子?老辈子给老子死! 反正,事不关己嘛。 “计划?什么计划?” 秋衍懵了一下,他歪了歪脑袋,显然是不理解。 “是这样的,我和你姐姐,最近打了个打胜仗,但是了死了很多将士,他们也有爹妈,也有兄弟姐妹,他们死了,家里的顶梁柱就塌了,所以啊,我们要银子,给他们重新立一根银子做的顶梁柱,虽然比不了当年的血肉顶梁柱,可终究是有个念想不是?” 邓儒说道。 “额姐夫,你说得是给将士抚恤。” 秋衍感觉邓儒好像把他当白痴了。 “啊对,现在有人要贪墨这些家庭唯一的念想,然后百姓的怒火却发泄到了你姐姐和你姐夫我身上,你觉得这合适嘛?” 邓儒继续问道。 “他娘的,死人银子也贪啊?” 秋衍怒道。 “对,贪了死人的银子,那自然得亲自去跟死人道歉,你觉得呢,小秋?” 邓儒欣慰的拍着秋衍的肩膀说道。 “没毛病,姐夫你没毛病,贪死人银子,那就得让他们亲自去跟死人道歉。” 秋衍怒气冲冲的模样,像个热血少年。 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能够演戏的城府。 但那不重要。 百姓只是要的城主府一个态度。 仅此而已。 第109章 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 “所以,一会你去跟你姐姐商量,什么时候动手,名单什么时候出来,什么时候送他们去道歉,这件事情,迟早得安排好。” 邓儒对秋衍说道。 “放心姐夫,我一定去跟姐姐商量好的。” 秋衍仿佛接到了什么偌大的使命,一副视死如归的眼神。 “嗯,好样的,精神点,别丢份!” 邓儒直接拱火三件套扔了上去。 “是!” 处理公务的房间里。 秋缘此刻,人都是有些嗯,懵的。 她的心大概就和昨天邓儒发现,秋缘可能不是单纯的革命友谊一样。 就,挺乱,挺复杂的。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发展到了今天这一步。 邓儒怎么就敢对她这么信任,把这么天大的秘密都告诉了她。 “姐,姐夫让我来找你商量贪墨抚恤的事情,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么?” 门外,响起了秋衍那毛毛躁躁的声音。 似乎,他真的看开了很多。 “谁教你喊的姐夫,他不是你姐夫,至少目前不是。” 秋缘红着脸,显然现在还不能够接受二人身份的变化。 哪怕秋衍都认了邓儒这个姐夫了。 “我懂,我懂,早晚的事情,姐,姐夫让我来和你商量那些贪墨人员事宜,我们需要做什么?” 秋衍对此毫不在意,在事不关己的事情上,他有着一颗秋家专属大心脏。 至少在除了情感问题外,他们秋家人基本上都是遇事不慌的大心脏。 秋缘是这样,秋衍是这样,秋无忌也是这样。 当然了,亲情也属于感情的一种,在这方面他们没有大心脏。 就比如说现在,秋衍其实还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杀了父亲的姐姐。 他只是知道,自己若是站在秋缘的角度,做得不会比秋缘好而已。 他现在只是在用大大咧咧的态度来遮掩。 恨,是不怎么恨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姐姐。 “事情很简单,我这里会出具一份名单,还有一个熟悉雁归城的普通士兵协助你姐协助他去抓人。” “然后我会给你一份特赦书,里面是一封将那些贪污罪责的人重重拿起,轻轻责罚的信。” “但是你不能够太早出现,你要等到那些地主,将军们人头落地后,再姗姗来迟。” 秋缘给秋衍说了一下她和邓儒的计划。 “啊?姐,这怎么可以,那骂名不都让姐夫背了么,我们雁归城不能这样。” 秋衍瞪大了眼睛,他觉得这个计划。 不行。 这不符合秋无忌从小教给他的信义二字。 “你姐我说了第三遍了,他不是你姐夫,他不在雁归城发展,雁归城的骂名对他来说没有影响,我们和他是合作关系,我城主府需要在雁归城的名声,只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我们在雁归城发展好了,才能更好的帮助你姐夫,我呸,你这臭小子给你姐我都带偏了,才能更好帮他,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秋缘无奈的给秋衍解释,分析着。 最开始她也是不答应的。 但是,邓儒都说了,他不在雁归城发展,他有自己的城。 他不需要这个名声。 还有这臭小子,邓儒到底给他说了什么,一口一个姐夫叫得殷勤的。 要死啊? “这样啊,那好姐。” 秋衍听到这,才是点了点头,觉得这件事能行。 毕竟这件事做下来不会损害邓儒的利益。 不违背父亲教给他的信义两个字。 回到房间,邓儒拿了点银子,继续带着李荣黑虎两个去刷好感度。 不过这次,他没点妹子。 这年头,像他这么洁身自好的好男人不多咧。 “大哥,秋小姐,她真的被您拿下了?” 李荣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 黑虎那不靠谱的家伙出的主意,竟然意外的靠谱? “呵呵,本公子出马,还有什么拿不下的,对。” 邓儒呵呵笑着,手心有点冒冷汗。 毕竟,拿下的过程,可不像他跟李荣黑虎吹的那样轻松。 “大哥牛!” 两人啪啪鼓掌。 “你们先吃着,诶,这地方咱就不多待了。” 邓儒例行公事甩下三两银子交给二人,然后就走了。 他可是记得,昨天送花的时候,身上在鸳鸯楼沾的胭脂味被秋缘闻得清清楚楚。 这姑娘,五感敏锐得惊人。 不管是听力,嗅觉,视力,还是其他什么的,她都要比邓儒要灵敏得多。 昨天没有确定关系,她可能不在乎。 今天在一起了,那还在鸳鸯楼,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刷完两兄弟好感度就走得了,别多留了。 “诶,老大这将来会是个惧内的。” 黑虎啧啧咂舌,调侃着。 “嗐,那样厉害的女子,谁不怕啊,她就算不是咱们大嫂,咱们也怕啊。” 一旁的李荣说道。 “啧啧,就是可怜了老大,以后估计就,不能像咱们一样潇洒快活了。” 黑虎感叹着,仿佛看到了邓儒的悲惨未来。 “你这话说的,老大什么时候跟咱们潇洒快活过,他就是看咱们过得太惨了,才带我们来鸳鸯楼见见世面。” 李荣反驳着黑虎,为邓儒正名道。 嗯,至少在雁归城这么久,邓儒都没有想过去青楼。 倒也不是因为一身正气,能够克制心中不断膨胀的欲望。 也不是小左小右给力。 主要是,那三个月,他一直在,练武,躺,练武,躺,这样的循环中循环。 就算是有心,他也无力。 就很操蛋。 秋缘那边,熟悉雁归城的士兵和秋缘整理出的名单在一大早就送到了。 上面写满了。 贪污的将军,和本地的地主,以及他们的关系网。 邓儒接过名单看了一眼。 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了名字。 字迹各有不同,应该不是秋缘一个人写的。 整整五千多人。 雁归城的百姓算上城外的农户们,也才几万人。 而这几万人,要供养三四千人的军队。 要供养庞大的行政系统。 还他妈要供养这些靠着祖宗荫庇,拿着一块地混吃等死的混账们。 整整五千人。 这能活个鸡毛。 “去,二狗,把李荣黑虎叫来,你们带着兄弟们,照着名单抓人,用我们的人抓。” “全部抓起来。” 邓儒对着早早待命的二狗说道。 “是,主公!” 二狗领命应下,接过那一纸的名单。 光是看一眼,都不由得觉得心惊。 一座城就有这么多的地主,地主间又有地主,地主们相互庇护。 这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是个头? 这天下什么时候,能够好的起来。 “记住咯,一定要快。” “抓人要快,砍头要快,拖不得。”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请主公放心,二狗必不辱命。” 二狗恭敬的应下,而后便拿着那一纸的名单大步的离去。 他先是去鸳鸯楼找了还搂着美人睡觉的黑虎李荣。 这让黑虎李荣对二狗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在得知是邓儒的命令后,他们就不是那么敢直线下降了。 没办法,他们睡妹子的钱都是邓儒给的,能够进城,也是全靠邓儒的荫庇,他们可不敢对邓儒有什么不满。 第110章 你演得真好啊 今日,雁归城的四面城门再次紧闭。 雁归城内,家家户户中,那些奢华之家的大门被一群身着铁甲,手持陌刀的大汉用力劈开。 一个又一个人被大汉们押着出去。 “狗兄,大当家说小孩也抓么?” 李荣问着一旁的二狗。 二狗只是冷冷的吐出一个字。 “抓!” 不管男女老幼,一概抓了。 要的就是斩草除根。 不留一个人。 或许会有人觉得太残酷,但,贵族老爷们对百姓做得事情,一死是便宜了。 阶级斗争,本就残酷。 有人想通过躲入暗道,米缸什么的来逃过一劫。 但很可惜,虎符的士兵没有意识。 他们大多靠气息辨认敌人,视力只是辅佐。 躲到哪里,这些人都会被虎符招来的士兵们找到,并且抓出来。 大街小巷上,到处是踹门的士兵,奔跑抓人的士兵。 一个又一个地主家的人被查抄。 被全部压到了城市中心的菜市口上。 在许多百姓的注视下,这些人被一字排开,站满了菜市口。 邓儒站在那些百姓面前,告诉百姓这些人的罪状。 “这些狗日的家伙,前方吃紧,后方紧吃,城主府给战死士兵发了十两的抚恤银子,他们吞了足足七两,死人银子都贪大半,乡亲们,你们告诉我,这还是人吗?” “你们家里有儿子入伍的,哪天他们不幸战死,你们难道愿意坐视他们的抚恤银子被贪墨么?” “城主府的秋小姐心软,看在他们为了城主府打过几场仗,想要重重拿起,轻轻放下,给他们一次机会。” “秋小姐下不去的手,我来下,若是给了他们机会,谁给战死的士兵们机会?” “所以,定斩不饶!” 邓儒一声令下,手底下的士兵开始砍头。 头颅数百数百的滚落。 人头到处的滚。 有人在喊着冤枉,但没人去听他们的。 确实,这里面有些是没有贪墨,不过,都是地主,顺手的事罢了。 随着人头滚滚,鲜血直流。 有些拜神拜佛的百姓,拿着一些发黑的馍馍,饼子,在地上沾了沾,又将沾着鲜血的食物捧在怀里,带了回去。 “人都死了,血还要被他们拿着沾吃的?怎么这么” 一旁的李荣皱着眉头,对于百姓的这种行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人血馒头? 大概是。 “沾着吃好啊,他们把百姓当牛羊,把自己当人,那就,让百姓喝了人的血,重新从牛羊变成人。” “百姓只是一时愚昧,能教,可他们是坏在骨子里。” 邓儒对于百姓沾人血做馒头,带回去治病祈福,却有着另一番的见解。 百姓为什么会用食物沾血。 因为他们觉得这样能治病,能取悦神灵,给家人祈福。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因为贵族垄断了知识获取的渠道,他们没有知识,他们只能将所有的一切都归于鬼神。 所以啊,吃了贵族的血,变成人。 “主公大善。” 一旁的二狗发自内心的称赞着。 他的好感度,又涨了。 二狗好感度是真快到一百了。 随着人头滚滚,那五千多口人,便全部死尽了。 过了一会儿。 “刀下留我我滴娘啊” 秋衍才拿着城主府的特赦书姗姗来迟。 他看着地上满地尸体。 他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哇哇哭。 “啊呀,邓公子你怎么能这么冲动,姐姐说了,只要让他们归还贪墨的银子就够了啊,哪里需要砍得人头滚滚啊,他们都是为了我雁归城出生入死的将军啊。” 秋衍哇哇大哭,那演得就像死了亲 好,这个他真的死了。 看来,这哭得应该是有几分真情流露的。 “哼,贪墨死人抚恤,只有被贪墨的人能决定原不原谅他们,我送这些人下去见他们,让他们亲自去取得原谅。” 邓儒说罢,大袖一甩,带着自己的人全部走了。 只留下雁归城的人开始收场。 这一出演下来,一个仁慈,心疼士兵,也念旧的城主形象就留下来了。 而邓儒,则是一个毫不讲情,只论是非的铁面形象。 也算不得负面形象。 至少两个形象,都挺遭百姓喜欢的。 如此算来,也不算太坏的结果。 “你小子,演得好啊, 不知道还以为你死” 在城主府,邓儒拍着秋衍的肩膀夸赞着秋衍的精湛演技。 不过话说一半就咽回去了。 毕竟,死了亲爹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形容。 对于秋衍来说,那就是事实。 “哈哈,那是,那是,不瞒着姐夫说,我的演技那是一等一的。” 秋衍挠着头,显然是没有明白邓儒后面那欲言又止的话是什么意思,只当是邓儒的夸赞。 “哈哈,哈哈,一等一好啊,一等一好,以后有这类的活,姐夫我还找你。” 邓儒庆幸秋衍这小子没有听清他之前说的话,打着哈哈敷衍了过去。 “地主清理完了,现在是不是要考虑把地分发给农民们了。” 秋缘在后面看着两人之间交谈。 她对于二人一口一个姐夫你,姐夫我。 已经免疫了。 麻了,这个称呼改不了。 希望邓儒能够快点娶她,早点把这个称呼坐实算了。 懒得解释了。 她很高兴,自己弟弟,看上去和邓儒关系不错。 将来也不用担心二人会有矛盾。 她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太众叛亲离。 邓儒笑着点点头,然后他提醒了秋缘一些注意事项。 “是要考虑了,不过在那之前你得先把抚恤金的事情搞上去,我这边建议,你把十两银子调成十五两银子发过去,当着士兵们的面,发下去。” “你现在已经失去了地主们的支持,只能够继续去寻找基层的支持,然后,砍了那些将军,仅仅靠着现在仅存的两三个草根将军,士兵的调度也会出些短暂的停滞,你得赶紧培养,拔上来一批新的草根将军。” “这些将军没有地主势力的支持,他们只能靠你,会是你最好的死忠。” “把这些做完,就拥有了强力执行政令的基础,才可以把田地分下去。” 第111章 摸不着头脑 “好,就依你的。” 秋缘听着邓儒的这些安排,只觉得,没有看错人。 至少,他是有一套后备方案,心中有一条路的。 而不是头脑一热,说,我要万民昌盛。 喊个口号。 然后呢? 喊了口号之后呢? 该做些什么让利于民的政策呢? 这个政策颁布之后,贵族的反扑该如何解决呢? 都没有下落。 邓儒这边,心中有路,或许这条路上遍布荆棘,看不到尽头。 但他有这条可以走的路。 而不是头脑一热,说要天下人人平等,万民昌盛,却始终在哪里迈脚都不知道。 “还有,在百姓分到田地之后,你得组建一支,百姓自己的监督队伍,而且,每个监督队伍,都不能是当地村民的子嗣兄弟,确保分到地,要落实到分到的人的手里,而不是搞一批新的地主出来。” “这大概会是一笔很大的花销,不过,万两银子应该也够了,那些地主剿灭了,他们金库里应该能够搜出个大几万十来万两银子。” 邓儒继续说着接下来给秋缘或者说,给雁归城百姓安排的计划。 “在分好田地之后,这支监督队伍也不用解散,直接变作治安司,日也巡逻,夜也巡逻,但不能给他们太大的权力。” “这些东西有点复杂,真正落实到位,得看你的想法。” “在这过程中,我之前跟你说的,私妓野巷的问题,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这些解决了,可以尝试着操办学堂,让普通百姓的孩子读个书,当然,这些的话,就等贵族们的银子到手了再去做。” “说起来,只是送银子的话,那些家伙应该快到雁归城了。” 安排完这些,基本上就够秋缘忙上许久了。 “嗯,我都会做的,说起来,银子快到了,你” “对,我快走了。” 邓儒点点头,没有东拉西扯。 等银子到了,他就去镇北城发展。 那句话怎么说来说,单管太无趣了,双管齐下才能高潮。 得做两手准备。 镇北城那边发展起来,他就能够去尝试着造一些东西,颁布一些,开民智的举措。 到时候,两城互相呼应。 以两城之地,窥视天下。 “好,毕竟你心中是有大事业的,想让你留在雁归城发展,是不可能的,希望你去了镇北城,嗯,不要,算了,你去了镇北城好好发展,我等你兑现你承诺。” 秋缘叹了口气,她其实本来想说,去了镇北城,不要又勾搭上了哪家小姐什么什么的。 但想了想,邓儒似乎,不像那种人。 而且,她也没必要管这些。 在这个时代,哪个有出息的男的不纳三四个小妾的。 不过她还是希望,邓儒这种诉说了那么崇高理想的人,不要是那种人。 “哈哈,放心,等我什么时候拥兵上万,能够窥视天下了,我就派人向你提亲。” 邓儒听懂了秋缘的言外之意,他哈哈一笑,只觉得秋缘这模样,有几分可爱。 “嗯,好,我继续去处理公务去了,你要是没事就和小衍聊聊,要是有事的话,就去忙。” 秋缘说着,转身快步的走了。 几乎没有片刻停留。 羞死个人了。 “姐夫,你怎么还拥兵上万再向我姐提亲的,我姐不是那种攀附权势的人,你现在就向她提亲,她不会拒绝的。” 秋衍在一旁拱火道。 看得出来,他很认邓儒这个姐夫。 因为他觉得,这个姐夫,比他这个当弟弟的还要关注秋缘。 前天谈话时,秋缘的很多细节,他这个弟弟从来没有注意过。 可邓儒却记得清清楚楚。 他,秋衍,认可这个姐夫了! 其他人来,都不好使。 以后要是姐姐和人结婚,对象不是邓儒,他是绝对会大闹的。 “嗐,感情这种事情,你这小毛孩不懂,以后你遇到心爱的姑娘,就会懂的。” 邓儒拍了拍秋衍的肩膀,老气横秋的说道。 其实他也不懂,他只是觉得,如果实力不够的话。 娶妻会有很多变故。 等实力够了就好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雁归城的人们依然在忙碌着。 军队中空出来了很多的职位,城主府又把给战死士兵的抚恤变成了十五两,让士兵们非常的高兴。 死了人? 那跟他们有鸡毛关系,贪污抚恤,死得该。 那可是抚恤。 将士们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底气,就是这十两银子。 可是居然有人想把他们这唯一的指望给贪污。 这他妈谁能忍? 死得好。 死了把位置空出来让他们上。 他们也未尝不能传一下秋缘的命令! 毕竟,雁归城的常备军才两三千人。 真正的指挥是秋缘。 一般的将领,只需要把秋缘的命令准确的传递到位就行了。 这并不需要熟读兵书,也不需要有多少的文化。 更不需要身经百战。 安稳了军队的事情。 秋缘又按照邓儒的指点,开始从军队和民间挑选好手,再从城主府里选一些识字的丫鬟组建督察卫,开始告诉民间将那些地主的田地,无偿的分给百姓。 百姓拥有耕种的权力,但没有在土地上建房啊,买卖等其他权力,有效的防止土地兼并。 而且从此他们只需要交城主府这一份赋税,这份赋税还被秋缘不断的削减,基本上对于农户已经构不成负担。 督查卫的人会到每个村庄,确认田地都落实到位。 至于为什么督察卫里面还有城主府的丫鬟。 因为读书的都被砍了,就城主府里那十来个丫鬟识字,懂得些算术。 管家也是识字,懂算术的。 不过在之前秋缘弑父的时候砍了。 偌大的雁归城,识字的,不超过三位数。 也就数十个人。 不过这不重要,好歹还有识字的。 人才可以慢慢培养。 政权稳固就行。 暂时的知识分子断层只是短痛。 可要是地主阶级长期存在,那就是长久的痛了。 而且还会越来越痛。 最终病入膏肓,为此亡了国,灭了种。 总而言之。 最近这几天,百姓高兴了,基层士兵也高兴了。 就是,地主老爷们,不高兴了。 因为他们,有点摸不着头脑,搞不清现状了。 第112章 抓住狗尾巴 时间过去了十二天左右。 这十二天,邓儒基本上,没事干。 秋缘忙得很,都没时间和他加深感情。 这让邓儒很是孤独,寂寞,伤心,冷。 鸳鸯楼他不是很想去,基本上打发了李荣黑虎几两银子就让他们自己去了。 二狗依然在带兵的路上。 陆陆续续的,有人带着赎金来了。 对于这些人,邓儒让他们在那些地主们空出来的宅子里暂做等待。 等人齐了,这些送钱的贵族他另有妙用。 大概又过了三天。 大概所有人都将银子送齐了。 邓儒粗略的估计了一下。 这一次送来的银子,大概已经有了七八百万两了。 看得出来,这是连老底都掏出来了。 说起来,这半个月,自从邓儒和秋缘表明心意后。 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至今停留在搂搂抱抱的层面。 邓儒觉得,自己应该是给穿越者丢脸了。 换一般的,现在已经开始全垒打了。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七八百万两的银子。 已经足够作为邓儒横扫天下的启动资金了。 等到他去了镇北城,就可以开始横扫天下的道路了。 镇北城的位置,他听国君的使者,那个老那个老人家说了。 位置挺好的。 放在越国的角度来看,那是一座边陲小城。 又破,又小。 还时不时会被吴军打秋风。 是个,食之无味,弃之不可惜的城池。 但是—— 如果放在整个天下的角度来看。 那座城池,位于雄鸡胸腔偏下一点的位置。 可以辐射整个天下。 只要经营得好了。 那么将来作为首都,也未尝不可。 在城主府里。 挤满了各大贵族的公子哥们。 他们都是乐武伯一系的人。 如今乐武伯一系已经被削得可怜了。 如果只是死了那几万大头兵的话。 乐武伯一系不会元气大伤。 但是! 那上千个重装步兵死了。 那是真的元气大伤了。 他们现在根本没有和邓儒大声说话的底气。 邓儒让他们等着,他们就只能够等着。 很快,城主府里拥进来了一批手持陌刀的甲士。 将这里团团围住。 “这,你们雁归城要干什么?想通吃么?” 那些贵族弟子们质问着那些甲士。 但很显然,邓儒的斩马冠军们不会回应他们的话。 “诸位稍安勿躁。” 邓儒像一个反派似的拍着手从斩马冠军们的簇拥中走了出来。 “不妨与诸位打开天窗说亮话。” “人,你们带不走了,唉,你们也知道的,地牢阴暗潮湿,老爷们娇生惯养的,住不惯,死了好多,他们这一死,那尸体又发了臭,又把另一批老爷们也吓死了。” “所以啊,唉,你们带不回你们父亲,或者爷爷,或者叔叔伯伯什么的了,但是诸位,那家主之位,也空悬呐,如今你们掌握这第一手消息,难道就不想做些什么?” 邓儒的话,让这些公子哥们似乎反应过来了什么。 对啊,爹死了。 但这事只有我们知道。 “这样,我这里呢,伪了些遗书,到时候你们把自己的名字一填,反正,只有你们来过雁归城,真真假假的,他们也看不出来。” “至于说字迹,啧,人之将死,很多东西,他就跟以往不一样了,字迹有些变化,也很正常,不是么?” 邓儒甚至还非常贴心的给这些人准备了遗书。 至于说,为什么要让这些人去当家主,是他闲得蛋疼么? 那倒也不是。 只是随意走的一步闲棋而已。 能成成,不能成也没损失。 “今日之事,诸位,我雁归城呢,是不会往外传的,但是如果,诸位再兴兵来伐的话,我不敢保证,我们雁归城的情报系统,会不会在大街小巷,传一些大实话。” 让这些贵族不想着再次兴兵讨伐雁归城只是其中的一个目的。 邓儒还有其他的目的要达成。 这个把柄捏在手里,他能用这些贵族成很多的事。 “这我们知道了。” 这些公子哥们一个个都做出了他们的选择。 爹? 爹他妈算个屁啊。 坐上家主之位,他们可比现在威风。 当然,也不是不想给父亲报仇。 而是 那一把把明晃晃的大刀很明显在告诉他们。 要么,今天成为雁归城一系的贵族。 要么,成为阎王一系的贵族。 你总得选一个。 “诶,诸位好见识,来,我这里念到家族名号的,来我这里领遗。” 邓儒说着,一旁跟着过来的一个丫鬟就开始念名字了。 没办法,知识分子嘎完了,秋缘很忙,秋衍那小子不知道哪里鬼混去了,不过之前看他跟李荣黑虎两个一起去了鸳鸯楼,估摸着是学坏了,或者本来就是蔫坏的。 只能让丫鬟来帮忙唱名了。 “乐武伯家属!” “在这!” “青田子爵家属!” “在这!” 随着一个接着一个的家属领了遗书。 邓儒又对这些人说道:“一会你们爹啊爷啊伯啊叔啊的尸体,赶紧拉走啊,给我们雁归城地牢的环境都搞臭了。” “是,是,是。” 这些人此刻都没有了反抗的心思,他们此刻唯一的想法就是。 赶紧应付了邓儒,赶紧走了。 顺便在路上多找点护卫,省的死在了不知名的马匪的马蹄下。 “好,那诸位,有缘再见,希望诸位当了家主,成了伯啊子啊男啊,莫要忘了在下今日的话哟。” 邓儒拍了拍手,示意自己手底下的人把这些公子哥们送出去。 这就是他当初跟秋缘说的,能够有效的防止那些死了儿子的老狗们的反扑的手段之一。 老狗死了,小狗也死了。 那不就没有狗反扑了么? 对? 再给狗的势力们找一个新的老大,拿住狗尾巴。 这样,也不用担心他们身后势力的反扑了。 更何况,国君那边还在发力呢,也不知道如何了,发了多少力了。 “嗯,银子到了,准备上任鹅城,啊呸,镇北城。” 邓儒此刻心情大好,现在银子到了,把给秋缘的四十万两银子留下,招满兵马,分秋缘五百老农。 然后,走马上任镇北城~ 新官上任美滋滋。 “今天就走,带上二狗,让李荣黑虎他俩慢点。” 邓儒在心中想着,他看向身边,秋缘府中的丫鬟。 这丫鬟好像是叫什么名字来着,小莲还是小翠。 总感觉有点脸盲。 “小翠啊,你家小姐现在忙不忙。” 邓儒询问道。 “姑爷,我是小莲,小姐她现在应该在忙,不过如果是见您的话,她大概会抽时间的。” 小莲捂着嘴轻笑道。 显然,对于被邓儒叫名字,已经是她们这些丫鬟的娱乐项目之一。 她们城主府里有几个丫鬟是亲姐妹,长得也非常相似,只有一些细微差别,经常会让邓儒犯脸盲。 至于说,小莲为什么会喊邓儒叫姑爷,那自然是因为秋缘有个好弟弟,在府中到处宣传邓儒是他姐夫。 而面对老弟到处跳起来传的传言,不管是邓儒,还是秋缘,都没有人出来澄清。 他们便知道了,秋衍那小子说得没一句假话。 “这样啊,那行,她应该不急着一会,我去找她一下。” 邓儒想着,便大步去了秋缘办公的房间。 自从守下雁归城后,秋缘基本上天天待在房间里,也不太动弹。 看得出来,战后的各种事宜,分田地的各种突发事件,让她这个已经习惯了沙场快节奏的武将有点焦头烂额。 所以天天待在房间里,处理那些公务。 第113章 走马镇北城 “在忙什么?” 邓儒推开秋缘的门,就看见秋缘装模作样的拿着笔,在写写画画些什么。 然而 她的笔压根没沾墨。 “你要走了么?” 秋缘见邓儒的目光放在她那没有沾墨的笔上,一时间有些 局促。 就好像,假装学习被家长抓到的学生。 “嗯,我打算今天就走,银子我会让二狗给你留下四十万两,你拿着这些银子,好好对百姓。” “然后,那五百名” 邓儒看了一眼,又一脚给门踹上,门栓拴上。 窗户,窗帘,天窗,全部拉上。 “由于是仙家法宝,五百名老农会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来主动投奔你,到时候你接收一下。” 邓儒来到秋缘身旁,轻声附耳道。 秋缘只感觉自己耳朵有些痒痒的,脸有些烫烫的,她咳嗽了一声:“我听力很好,你不用附耳说。” “那不行,慎重点。” 邓儒尴尬挠头,掩盖自己想占便宜的事实。 “好,嗯,那这一路,你多小心,虽然一般的土匪伤不了你,但现在和吴国开着战,这一路上难免遇到吴军的正规军,你部队虽然忠心,战力也很强大,但,终究还是人数太少。” 秋缘知道,邓儒是留不住的。 她只能希望邓儒能够一路安全的到达镇北城,安全的推行他想要推行的政令。 “嗯,我会的,话说,我要走了,不跟我亲个嘴子么?” 邓儒好不知羞耻的指了指自己的脸。 “你,又不是拿着你那几百人去碰人家吴国国都了,还亲” 秋缘被邓儒那不正经的话语弄得十分尴尬,且局促。 而且,亲个嘴子这种话,她显然,说不出口。 “好好,那等我稳固了镇北城,发展好了,就来找你提亲咯。” 邓儒有些失望的摆了摆手,表示这不重要。 嗯,不过是硬撑罢了。 这恋爱谈的,了无生趣。 嗯,了无生趣。 邓儒这么想着的时候,脸上突然传来一阵,有些温软,湿润的触感。 嗯,还有点香香的。 秋缘站在他的右前方,低着头,红着脸,双手交叠在身前,有些细声细语的嚅嗫:“好了,你要的我也给你了,快去你的镇北城。” “如果可以的话,到了镇北城,给我寄几封信。” “诶,好嘞,相信我,我不会让你久等的。” 邓儒现在感觉自己干劲满满,打开了门,跟秋缘挥手道别。 一路小跑着出了门。 一边跑,还一边哼着小曲儿。 “咱们个老百姓呐,今个儿真高兴。” 从鸳鸯楼里找到秋衍,黑虎,李荣这三个老嫖客。 邓儒跟他们说了一下自己今天就要离开雁归城的事情。 顺便安排李荣黑虎两个人留下多守一段时间。 跟他们说的是,要让他们看看贵族们的反应,确保雁归城的安全。 实际上,是邓儒要独自练兵。 有人看着,兵练不好。 安排完了这些。 邓儒又找到二狗,让他带人清点四十万两白银留下,给秋缘做启动资金。 然后,他自己带着七百多万两白银,喜滋滋的上路。 花了一千多两银子,把老农招到了两千三百个。 而后,又花了大十几万两银子。 把原本的六百兵马。 分别升级成了。 斩马冠军,一百名。 斩马冠军原本就有四十个,除了在雁归城战死的那个倒霉弟兄之外。 只需要升级六十个。 而后,是大燕重装神射手,二百个。 重装神射手原本就有二十二个。 升级他只花了一百七十三个老农。 大燕镇国矛士,一百个。 当然,原本就有三十六个镇国矛士。 实际上只升级了六十四个。 然后—— 关于大燕玄甲斥候,算上二狗,一共二百个。 总共六百个顶级兵。 这放哪,基本上都是可以吊打的。 就是这银子,也哗啦啦的掉。 这十二天来,二狗到处带着人剿匪,基本上经验值都是一路狂攒。 只等今天升级了。 而现在要做的,是继续在路上,把一千九百个老农,全部练成顶级兵。 邓儒带着六百顶级精锐,一千九百老农,以及七百多万两银子,浩浩荡荡的出发。 队伍很长,目标也很显眼。 但基本上,没有人敢打这支队伍的主意。 那二百来个玄甲斥候。 足以让数千人的军队胆寒。 更别说,这不是单一兵种的军队,这是多兵种配合的完备体系的军队。 除了战车兵没有之外,其他的基本上该有的都有。 想要打这支队伍的主意。 少说一万兵,并且都得是正规军。 不然基本上就是送。 一路上,邓儒去村子打听匪寇,二狗带着老农们去剿匪。 因为银子已经差不多够了,邓儒现在需要名声和经验。 那些土匪的赃款,基本上全部还之于民。 一路上一边走,一边赚取名声。 对了,雁归城到镇北城这段路,山路很少,基本上都是平原。 也正因此,那些土匪,很少,但一旦聚集,就是呼啸贼众千人以上的大匪寇。 占据一个大城寨。 几乎只差一步就能洗白成义军的那种。 历史上那些靠着雇佣义军打赢战争的国君,基本上雇佣的就是这种大匪寇。 至于贼众上万的。 那个不叫贼,那个得叫人家男爵大人。 邓儒一路赚取名声,升级兵马。 一路走,一路停。 走走停停的,走了一个月,连雁归城到镇北城一半的路程都没有走完。 要知道,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够雁归城到镇北城往返一次了。 而且—— 邓儒感觉自己好像 又他妈迷路了。 这是个甚么地方? 怎么连个参照物都没有。 诶,那些村民怎么这么眼熟? 我草,鬼打墙? 但还好,二狗作为虎符出品的将军,仿佛天生就拥有gps定位一样准确,知道军队的行踪在哪。 也正因此,邓儒已经放心的将军队全权交给二狗指挥。 邓儒决定自己还是安安心心的当一个小废物。 哦,大废物。 带兵带兵不如二狗,不如秋缘。 导航导航还天天迷路。 不活捏! 在又走了十天后,邓儒等人终于看见了—— 一座山。 “?不是,这一望无际的平原哪来的山?人工假山吗?” 邓儒懵了。 只见一望无际,只剩下炊烟,官道,房屋,平整麦田的平原上。 突兀的拔起一座山。 山不算高,却是郁郁葱葱,山间隐隐有庙宇浮现。 庙宇间似乎还有人影在打坐。 这显然很不正常,山不正常,人不正常,庙更不正常。 第114章 归隐地 “二狗,在你的gps定位里有这座山么?” 邓儒问着一旁定位准确的二狗。 他觉得这座山不正常。 而且心中隐隐有种感觉。 要上这座山看一看。 不,准确的来说,是虎符给他的感觉。 “回主公,二狗没看见您说的山。” 二狗愣了愣。 是的,除了邓儒之外,都看不到这座山。 很显然,这座山,跟虎符是一类的东西,是配套的东西。 哪怕是二狗这个虎符出品的人,也看不到。 因为他此刻已经是npc了。 这座山让邓儒想起之前玩骑砍时,见过的一个东西。 归隐地。 上去看看,或许,能够明白一些东西,有一些别的收获? 邓儒这么想着,于是便翻身下马,对二狗吩咐:“我去去就回,你带着兄弟们在附近驻守,顺便去问问远处百姓附近可有匪寇劫掠,若有一并剿了。” 邓儒说罢,便向着远处的青山走去。 二狗领了邓儒的命令,带着大军向着附近的村庄而去。 邓儒独自一人,顺着一条山间小路,缓步的上了山。 周边树林被风吹得沙沙的响,落叶飘在地上,阳光透射到地面。 确实是很美的风景。 作为归隐地,确实是不错。 但很显然,现在并不是归隐的时候。 邓儒只是在这座青山这里了解一些东西。 迎着山间小路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邓儒见到了那座庙宇。 庙宇前,有个头发花白,胡子悠长,手执拂尘的老道人端坐。 老道人睁开眼,打了个稽首。 “无量天尊,老道见过居士。” “看居士的打扮,想来定是山下那些,高举的长刀,骑着骏马在这片天下攫取财富的权贵。” “” 妈,好熟悉的台词。 邓儒心中一万个槽想吐。 不是,这玩意谁设计的,改都不改一下么? “攫取权力,是为了更好的造福百姓。” 邓儒例行公事一样走了个流程。 老道人摇了摇头,他叹道:“每一个贵族都是这么说的,他们说等他们攫取了权力,获得天下至尊的位置,就会让天下的百姓过上不愁吃穿,不受压榨的日子。” “然而事实上,等他们真正的坐上了那个位置,百姓却并没有过得更好,百姓看上去比之前好,不过是因为战乱死的百姓太多了,地宽广了,他们就活下来,就过得好了。” “百姓还是百姓,而他们,却让他们的子孙当了千年百年的王侯。” 老道人话音落下,邓儒沉默了片刻。 看得出来,这老道人虽然有些台词是照搬的归隐地,但他似乎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程序。 “我觉得我跟他们不一样。” 邓儒想了想,试探着说道。 “不一样?他们也这么说过,他们或许曾经真的想要给百姓做一番实事,可当他们登上那个位置,眼睛就渐渐的被皇宫摘星楼的给拔高了,他们看不到下面的百姓了,也不见曾经的自己了。” “你为什么会觉得你不一样?” “保证自己跟他们不一样的办法也有,你把虎符交给其他人,留下来与老道一同于庙间清修,一同坐问黄老。” “????” 逼养的图穷匕见了是? “等等——你的意思,我能修仙?” 邓儒突然发现了什么盲点。 老道人点了点头,他捋着胡须笑道:“将虎符交予他人,在此间与老道一同长生不死,见大地上频繁换人间,见日月轮转,见沧海桑田,自此长生万万年。” 长生不死,这是个多大的诱惑啊。 为了长生,有人劳民伤财,出海寻仙。 有人屠戮万人,只为了虚无缥缈的长生大药。 有人将子孙的血液换给自己,以图延长那么一点,哪怕一点。 但有人却说—— “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 邓儒对老道说出了当年那位的话来。 一万年太久,活得太久,那可太无趣了。 我们,只争朝夕。 “善,大善,居士能说出这般话,老道觉得你的话有了几分可信。” 老道人哈哈大笑,笑着笑着,竟不顾形象的脱下了鞋子,抠起脚来。 完全不顾自己道家高人的形象。 邓儒看见,老道人的大腿上,有着许多的黑痣,大概,七十来颗。 看来,这老道人的修行,也不咋地嘛。 连身上的残缺都不能去除。 跟他想象中的修仙差远咯。 “你和虎符是什么关系。” 邓儒询问着眼前的老道人。 “虎符?如你所见这是归隐地,虎符的每一任主人都会在这里,选择归隐山林,放下权力与欲望,虎符每次只会认主一人,你是这一任主人,那虎符就只会认你为主,谁也夺不走。” 老道人抠着脚,一边说着,他抠完脚,还放到鼻尖闻一下,然后瞬间露出一个呕的表情、 “你是虎符的上一任主人?” 邓儒询问道。 “不,准确的来说,是上一任的上一任的上一任,我的下一任是项羽,下下任是那位燕王朝的天子,我不记得那燕天子叫什么名字了,我只记得,他们没有选择归隐,而是霸着虎符直到死去。” “他们死后,虎符就开始再次的寻找它的下一任主人,” “也就是你了。” 老道人说道,看得出来,他真不是什么npc。 “下一任是项羽,那你是,秦始皇嬴政?” 邓儒询问道。 “错,但是很近了。” 老道人哈哈笑道。 “?胡亥?” 邓儒又问道。 “错,但很近了。” 老道人又说道。 “扶苏?” 老道人依然摇了摇头。 “那你到底是谁。” 邓儒有些不耐烦了。 “我?我是大秦治下,泗水亭亭长,刘季。” 老道人语出惊人。 “你不去建立大汉,你搁这猫着?” 邓儒懵逼了,他说怎么在历史上找不到这个刘邦。 感情这刘邦已经上归隐地修道长生了? “建立大汉?那是什么?有点耳熟,当年虎符选择了我,还没来得及干一番大事业,就看到了归隐地,我选择了归隐。” 老道人,或者说刘季,亦或者刘邦,对邓儒说道。 “行,很草率,但在长生面前,人间的权势似乎真的不算什么,你会做出这种选择,我不意外。” 邓儒觉得这很草率,但仔细一想,也很合理。 谁能够拒绝长生呢? 刘邦当年说出,此非天命,是因为他已经六七十了,活了大半辈子。 该见的见过,该享受的享受过了。 他才会说出,非天命乎? 而这个世界的刘邦,初出茅庐,就拿到了虎符,然后上了归隐地出家,成为了一个道士。 他没有原本的刘邦那样的见识。 “我还有个问题,虎符招兵后,花掉的银子,去了哪里。” 邓儒问道,虽然银子作为货币的流通性是可以被替代的,毕竟在寻常百姓家,根本用不到银子,大多用的是铜币。 就算用银子,银子被他招兵搞完了,等他一统天下,可以去推行新的流通的货币,甚至还能搞一波类似美元的货币霸权。 但,怕就怕,要是银子都用来招兵了,以后的人们发展科技了,会不会有些技术需要银子,却被老祖宗花完了。 那可就操蛋了,属于是拔苗助长了。 “你说那些银子?它们会自动的分散到天下各地的银矿,亦或者寻常百姓家中,或者什么财库中去,并不会因此消耗。” 刘季满不在乎的说道。 他觉得邓儒完全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虎符已经有很多任主人了,每一任主人都会招兵买马。 要是会耗尽,早特么把银子耗完了。 “这样啊,对了,你之前说每一任虎符的主人都会上归隐地归隐,那为什么我只看见了你一个。” 邓儒又有些好奇的问道。 “他们?你说黄帝,帝喾,颛顼,尧舜禹汤那些先贤么?他们去后世了。” “我本来也想去的,但是我功德不够,你知道的,我还没干一番大事业,就上山归隐了。” “后世那可是个好时代,一个普通人都要比帝王的生活要好得多。” 刘季摆了摆手,老脸上罕见的有了些遗憾之色。 “这样啊,于民有功者,终回于民,好啊,好得很结局。” 邓儒喃喃着,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如何,打算归隐嘛?” 刘季问道。 “归隐后虎符可以转交给你的家人,比如说你的妻子,儿子,或者孙子什么的,当然,也可以选择让它继续在世间流传,直到找到下一任的主人。” 第115章 人间多久,我活多久。 听到刘季的第二次邀请。 邓儒认真的想了想。 长生,真的很好么? 长生它只是个伪命题。 宇宙都有可能嗝屁,一个小小星球上连摇篮都出不了的生物还妄想着永恒不朽。 挺可笑的。 而且,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啊。 他还答应了秋缘,要给后世人留一簇篝火呢。 “不了,长生而已,我若是做成了事业,人间多久,我活多久,那才有趣呢。” 邓儒呵呵笑着,拍去身上的尘土,顺着来时路下了山。 归隐地。 或许等到他功成名就了,他会回来看一看。 但,长生。 他不屑。 人活那么久干什么,又不能真正的永恒不死,活再久那也是乌龟王八蛋。 老而不死是为贼。 现在的他可能还会是热血的青年,等老了呢?千年万年后呢? 会不会成为祸害世间的人? 祸害罢了。 一万年太久,人,只争朝夕。 “哈哈哈,无妨,归隐地就在这,你若后悔了,随时可以回来。” 刘季哈哈笑着,他看着邓儒摇着头。 似乎是在感叹,又是个热血的少年。 热血的少年会热血到死,也有可能在死亡前惊恐的,一步一步的,哪怕用手也要爬上这座山,祈求长生。 他不知道邓儒会是哪一种。 但,热血的少年所能做的事情,总归是让他期待的。 邓儒下了山。 二狗那边已经成功的剿了一支匪回来了。 该说不唠,二狗效率真的高。 “走,继续行军。”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在知道了虎符消耗的银子会重新回归天地后,也便不在乎了。 花,大把大把的花。 银子花完,还会重新回归天地,那四舍五入,不就等于没花么? 的兵啊这是。 又花了十多天。 邓儒终于到了镇北城。 邓儒手中的兵马,已经成功的。 坐拥三百斩马冠军,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七百镇国矛士,三百玄甲斥候。 按理来说,经验值是不可能涨得这么快的。 但是。 虎符在二狗诞生的时候就解锁了一个功能。 除了老兵带你捡肥皂这个功能之外。 还有二狗带你捡肥皂。 总而言之,二狗作为一个参透了四渡赤水的统帅。 他也是能够每日给士兵提供经验值的。 而且要比一般的顶级兵种多。 再加上随着部队里的顶级兵种越来越多。 每日那些老农,新兵们分到的经验也就愈来愈多。 至于说,为什么没有练重骑兵。 因为邓儒发现,秋缘的部队栏里。 那些升级的士兵。 基本上 全是大燕轻甲枪骑兵。 不知道是不是她有点忙,士兵目前最高级的只有轻甲枪骑兵。 至于说,秋缘升级兵种的思路,邓儒大概也能够猜的到一二。 卧槽,这个兵悍不畏死,不用来破阵太特么可惜了,全升重装骑兵。 咳咳,当然了,秋缘肯定不会这么粗俗。 她的想法大概是,既然有这些悍不畏死,没有意识的士兵在。 就没必要让有血有肉,有家人的士兵们再去担任破阵这一危险的行业了。 这些兵死了,用钱可以再招。 而那些有血有肉的士兵死了,他们家里顶梁柱就塌了。 反正,秋缘的兵,就是他的兵,他的兵就是秋缘的兵。 不用分家的。 所以,邓儒便没有多此一举,再去练破阵重装骑兵了。 破阵这件事,斩马冠军可以胜任。 三百成规模的斩马冠军,基本上指哪打哪,打哪破哪。 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基本上就跟巴弓似的,那射击速度,那穿甲力度。 堪称古代版加特林。 他见过二狗单单指挥这一千二百神射手,把一座山寨射成了大刺猬。 恐怖如斯。 三百玄甲斥候,则完美的承担了侦查,骚扰敌阵,清剿敌军骑兵的作用。 而七百镇国矛士,他们将是邓儒手中最坚固的盾。 往那一杵,就如同万古青石一般不可动摇。 基本上不来个斩马冠军一样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或者重装骑兵直接拿着四米大枪破阵,不然基本上他们的阵型稳如老狗。 “大人,我们到地方了。” 二狗指着远处的镇北城说道。 “哈哈,哈哈,他妈的,终于到了。” 邓儒此刻,头发乱糟糟的,一身衣服脏得几乎像是在猪圈里滚过一样。 将近一个月,风餐露宿。 睡也睡不好,恰也恰不好。 连换洗的衣物都忘记带了。 好在,此刻,终于结束了。 马上,他就要入主镇北城城主府。 成为一方诸侯了。 然而,当他真正看到那座所谓的镇北城的时候。 他人傻了。 城池破破烂烂的就不说了。 那城门上那块镇北两个字的门匾。 摇摇晃晃,都快掉下来了。 城墙上稀稀拉拉的站着百来个,按年龄能当他邓儒爷爷的爷爷兵。 此刻,老弱病残,这四个字,深刻形象的出现在了邓儒的眼中。 “前方何方兵马,此为镇北城,止步” 城楼上,一个老爷子用他那快断气的嗓子对邓儒的队伍吆喝着。 “我收回我之前的想法。” 邓儒扯了扯嘴角,只觉得自己之前左担心,右担心大概是白操心了。 而且来这之前制定的计划,估摸着,也要全部推倒重来。 什么杀地主,分田地什么的 就这个犄角旮旯,就这门匾都没两块地的地方,能引来地主? 全部推倒重来。 “我乃越国国君亲封子爵,镇北城城主邓儒,此乃城主金印!” 邓儒对着城门上那个老爷子说道。 “什么?你说你叫什么?我年纪大了,耳朵有点不太好使!” 城墙上的老爷子用他嘶哑缓慢的声音回应道。 “不是,这玩鸡毛啊。” 邓儒真的很想,很想吐槽。 “我是国君亲封的,子爵!镇北城的城主,邓儒!城主金印!在这!” 邓儒用自己当年跟自家老爷子说话的方式,一段一停顿的对着门上的老爷子说道。 “啊?” 那老爷子愣了一下,显然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很快,他反应了过来,脚步一个踉跄,飞快的下了城楼。 那脚步,跟他刚刚那一副半截脖子入土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邓儒都懵逼了。 不是,这是老弱病残? 那他是什么? 小弱病残吗? 不多时,那老爷子从城楼上跑了下来。 以一个非常丝滑的滑跪来到了邓儒的面前。 “小老儿,见过公子,公子啊,没想到您还活着啊。” 那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 “???” “六。” 邓儒都不用问,就知道,这个老头儿,估摸着又把他当成那位和他在这个时代,同名同姓,说不定样子还一样的家伙了。 但很可惜,他不是。 但是,问题不大,他可以是。 只要这个身份对他有好处,那他就可以是。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没好处,那随意。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有坏处。 别,千万别来沾边,我是二十一世纪好少年,不是你们这的封建贵族的儿子。 别来沾边嗷。 但现在,很显然,应该是有好处的。 就这个老兵的态度来看。 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甚至同模样的家伙,他的家族对手底下人应该不错。 国君也说过,你还是那么宽厚这种话。 所以,可以继续冒认。 “老人家起来,你说东西,我失忆了,记不太清了。” 邓儒将老兵搀扶起来。 将老兵有可能的嘘寒问暖,有可能的询问,用万能的失忆大法搪塞了过去。 第116章 两封信 “啊,公子失忆了?唉,失忆了好啊,失忆了好啊,过往的悲痛都不记得了,好啊。” 似乎邓儒遇到的那位仁兄的每个熟人,都会说上一句,失忆了好。 国君好像说过, 那送信的老头也说过,这个老头也说了。 真不知道那位仁兄经历了什么。 不过,这跟他没有关系。 “哈哈,是啊,前尘往事什么的都不重要,人要向前看啊老先生,让我们入城。” 邓儒拍了拍老者身上的尘土,哈哈笑着。 “好,好,小老儿这就带公子您入城。” 老人家激动地说着。 他带着邓儒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入了城。 邓儒和二狗两人入住了镇北城的城主府。 镇北城的城主府,在宽广,奢华程度上,一点都不输给雁归城的城主府。 而且最关键的是。 这城主府还特别干净,看得出来,这些老兵们都时常来打扫。 与那老者聊了一番。 邓儒也知道了老者的身份,老者姓陈,是那个和他神似的人的家兵之一。 当年那一仗,老人家因为年事已高,便没有应征前去。 也就因此活下来。 镇北城里面,像这位陈老一样的兵挺多的。 毕竟,那城墙上,那一排兵的年龄加起来,比中华上下五千年还大几年。 就离谱。 “陈老,把镇北城的税收账本拿来给我看看,啊,还有镇北城现在管事的,都让他们来见我。” 邓儒对着那陈姓老者说道。 “好的公子,我这就让那些老伙计们来见您。” “他们要是知道您还活着,一定很高兴。” 陈老呵呵笑着,脚步飞快的就走了。 邓儒都有些震惊。 这老头,脚步真快啊。 这还是城墙上那个,马什么冬,什么冬梅的聋哑老头? 真滴牛逼。 “二狗,去帮我拿点笔墨过来,还有信纸啥的。” 邓儒对二狗说道。 在离开雁归城前,秋缘说了,到地方了给她写封信报个平安。 那就写封信。 可不能让人空担心。 毕竟这一路上,耽误的时间也够久了。 “是,主公。” 二狗领命应下,取来了纸笔。 邓儒磨好墨,看着面前的信纸。 一时间竟然还不知道该怎么落笔。 说一说这一路上见闻? 这一路上见闻好像没什么好说的。 也就,归隐地这件事比较新奇。 可以给秋缘说,但是。 就怕别人偷看。 不过这问题不大,让几名玄甲斥候星夜奔驰去送信就好了。 不怕玄甲斥候偷看。 毕竟玄甲斥候不是二狗,更不是李荣黑虎这两老嫖客。 然后现在到了雁归城,还得另外写一封信给李荣黑虎,让这两个比赶紧回来。 别天天搁鸳鸯楼泡了,钱不是那么花的。 玄甲斥候的脚程挺快的。 从镇北城到雁归城,应该五六天就能够到。 想了想,邓儒还是决定给秋缘说说归隐地的见闻。 那可太神奇了。 她一定会很喜欢。 诶,等等,话说古代写信是什么比格式来着? 邓儒突然愣住了。 唉,不管了,就当写作文得了,不会写信还不会写作文么? “二狗,你去门口看着,陈老带人过来了让他们先等等,等我写完信,再让他们进来。” 邓儒对二狗说道。 既然要给秋缘说说归隐地的事情,那肯定是不能够让陈老和镇北城的那些管事的官员看见的。 “二狗领命。” 二狗抱拳走了出去,将门一关,双腿大开,站在门口。 手扶着腰间的腰刀,颇有几分门神的气态。 有了二狗看门,邓儒这边放下心来,开始写信。 【我已经到了镇北城,一切安好,路上未曾碰到吴国军队,亦或者其他贵族的报复武装,挺可惜的。 不过一路剿匪过来,我已经坐拥两千五百重装甲士,距离向你提亲的时日,已经不远了。 我在路上碰到了一个跟虎符这个神仙法宝有关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归隐地,是一座青山,里面的树,万古长青,更神奇的是,我在里面碰到了虎符的上一任的上一任的上一任主人。 他叫刘季,在我梦中的世界,他在后面应该改名叫了刘邦,建立了自秦之后的第二帝国,汉,但他放弃了他的使命,跑去了归隐地寻求长生。 想来,他不如我梦中的刘季远矣,毕竟,我梦中的他,可是能对大夫说出,得天下是天命,生死亦是天命的人,怎会为了长生放弃自己的使命。 这老家伙活了挺久了,几百年,九百年?快一千年了? 他邀请我留下来,将虎符交于旁人,与他一同清修,共同叩问长生,以此证明我不是贪恋权势的人。 我拒绝了他,想来,长生大概不如你有趣。 咳咳,当然了,这是趣话,一万年太久了,我只争朝夕,我有自己使命,自己梦想要去完成,自然不会上山去求那囚笼般的长生。 说起来,他与我说,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这些上古先贤们,都曾经是虎符的主人,他们都对人间有大功德,去了后世,一个人人都非常幸福的世界去享清福去了。 我想,如果我们能够将这个事业做成,或许我们应该也能有那个资格,去后世享享清福,甚至,说不定我还带你一起去。 啊,对了,关于兵种的升级,你做得很好,就全部升级成重装铁骑,我这边就缺这个。 如果还缺银子了,尽管写信告诉我,我会派人给你送去。】 邓儒写完这些,将其放到一边等待自然晾干。 然后,拿起了另一封信纸写到。 【我在镇北城站稳了脚跟,赶紧滚回来,别一天天就知道嫖,早晚死女人肚皮上。】 写完,邓儒吹了口气,将这张信纸一同放在旁边晾干。 嗯,可谓说是态度差距非常的明显。 对这两老嫖客没什么好说的,赶紧滚回来跟他一起创立大汉就完事了。 毕竟他俩的好感度,从来不体现在他邓儒对他们的态度上。 而秋缘的好感度,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邓儒的态度。 所以给两方的信,也是截然不同。 在两个信封上写下收信人的姓名,邓儒唤来了二狗。 “你去安排几个弟兄,让他们快马加鞭,将这两封信,一封送到秋小姐手中,记住,给秋小姐的信一定要她亲自开,至于李荣黑虎这两个家伙,直接去鸳鸯找他们。”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是,主公。” 二狗接过信封,便大步离开了。 其实倒也不用说得这么详细。 基本上一个念头,那些二狗就能让那些玄甲斥候完美的执行邓儒心中的想法。 之所以说出来,不过是因为习惯而已。 毕竟,二狗现在已经是人了。 第117章 镇北城 不多时,那陈老便带着一众稀稀拉拉的 看上去年龄加一起至少大几千岁的老头们走了进来。 “公子,老弟兄们都在这了。” 陈老头指着身后那一排稀稀拉拉的老头们说道。 老头们看着邓儒,一个个都非常的激动。 “真的是公子啊。” “太好了,公子还活着!” “” 邓儒都不知道那个人到底对这些人多好。 让这些人看到他,都这么的激动。 而且,这几个老头的脑袋上一个个的。 三十好感,四十好感,五十好感,六十好感,三十二好感。 他都没见过这些老头。 直接好感拉满。 要知道就算是秋缘。 他也刷了三个月好感呢。 “咳咳,自我介绍一下,我不知道我失忆前是什么身份,但此刻,我是镇北城的城主,国君亲封的子爵,前来带领你们发展。” 邓儒咳嗽了一声,对这些老头儿们说道。 这些老头,鬼知道他们还能活几年。 “是,城主!” 老头们一个个都立正了。 邓儒对此很欣慰。 “麻烦几位将城中有多少户百姓,去年的税收情况,拿来给我看看。” “我好确定接下来该给镇北城如何确定发展路线。” 邓儒对这些老头说道。 “公子英明!” “公子哪怕失忆了,依然是老伯爷最聪慧的子嗣。” “是啊,是啊。” “” 老头们似乎是头号疯狂粉丝,见邓儒一时间关注的是民生,就给邓儒夸上天了。 “???” 六。 邓儒对此还能说什么? 这些老头,能用。 但是不能重用。 像给秋缘一样分兵给他们,显然是不行的。 秋缘还年轻,没有子嗣,兵能够长久带着。 这些老头就不一样了。 那年纪,那一大把的胡子,指不定哪天就嘎巴一下,嘎了。 而他们有子嗣,有子嗣就代表着不可能百分百的忠诚。 这些小老头们跟秋缘没有可比性。 那些老头们将这些年镇北城的税收,财库的支出,等等账本都拿了过来。 一溜烟的全扔到了邓儒的案桌上。 “” 我需要场外援助。 我非常需要场外援助。 我非常非常需要场外援助。 “罢,罢,罢,这些东西,不看了!” 邓儒连道三声。 这都快赶上他脑袋的一摞账单,一张一张翻下去,鬼知道要多久。 读万卷书,不如行上万里路。 纸上的账单终究是纸上的。 真正想要知道百姓过得怎样,那就亲自下去看看。 “几位老人家在这里待一会,我亲自去看看雁归城百姓的生活如何。” 邓儒说罢,满身的灰尘都没来得及清理,就又出了城主府。 百姓生活的怎样,可以和雁归城做个对比。 “公子,我们这里,常年被吴军打秋风,防备松懈,百姓过得,很苦。” 陈老头站出来说道。 “这不是问题,我还怕他不来打秋风。” 邓儒说道。 吴军打秋风,说到底是武备松弛。 镇北城只能够与雁归城互为邻里。 可就算那样,一匹脚程很好的战马,也要星夜奔驰跑上五天。 期间只能有吃饭睡觉的时间休息。 等到镇北城被打秋风的消息传到雁归城,那些打秋风的吴军早已满载财宝,高高兴兴的回了家。 你换成其他边陲重镇看看,你看看谁敢来打秋风? 还没等那些吴军撤退,狼烟就飘起来了,距离不远的其他城镇就立马出兵了。 更何况,其他边陲重镇都是重兵把守。 而 邓儒都不想说这些老弱病残的代言人了。 而现在,他来了。 他带着两千五百重装精锐来了。 吴军不来个十来万人,别想拿下这座城。 打秋风,来多少抓多少,那都是的精壮劳力,说不定还有的战马什么的。 所以,这点基本上,不用担心。 现在的主要是,搞经济。 要把经济搞上去,把镇北城和他邓儒的名声搞出去。 对了,说到名声。 这都快大几个月了。 秋缘那边的情报工作人员应该已经在传播消息了? 为什么他的兵马还没涨。 涨得只是这些天来剿匪,帮助村民得来的声望。 现在的兵马上限是两千八。 秋缘那边的情报人员传播情报的声望,妹涨一点。 不知道是效率慢,还是其他什么的原因。 邓儒跟着几个老头儿一同出了城主府,去看看镇北城的百姓到底过的是什么日子。 根据几个老头的指引,到了他们口中,镇北城最繁华的街道。 这条街道上,稀稀疏疏的游荡着瘦得如同枯骨的百姓。 偶尔有几个叫卖的摊贩。 可他们叫卖的,是担子中满眼茫然的婴儿。 几斤几两,多大年岁,肉质松不松软。 “” 好了,邓儒已经知道了,镇北城短期内,是不会有收入的。 易子而食在镇北城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了。 还得倒贴钱进去。 城外估计也不用看了,城内都成这个样子了,城外的田地估计早就荒废了,没有百姓耕种了。 那么现在的主要目标就得从搞钱,变成救灾了。 人才是根本。 百姓都饿死了,那一切都是空谈。 现在得想想办法,去搞些粮食。 粮食,有两条路搞。 抢。 吴军能打镇北城的秋风。 如今他邓儒来了,镇北城也能打吴军的秋风。 买。 雁归城那里粮食不少。 但雁归城的存粮富余的也不多,邓儒并不打算让自己老婆紧巴巴的过日子。 所以,还是抢更靠谱。 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国君买点粮食。 众所周知,自古以来老头都是最有钱的。 别看人老头现在被架空,可怜巴巴的。 实际上随手一赏就是一万两银子。 国都可一直在人老头手里握着的。 当然,也就只握着个国都了。 或许在那之前还有个镇北城。 估摸着老头可能觉得,这镇北城是真的废,正好,他邓儒又出来了,就顺手把这玩意丢他手里了。 毕竟如果老头真的对他邓儒好的话。 早就该顺便送点粮食来。 镇北城什么比情况他心里没数么? 果然,君王哪有什么真正的感情的。 “陈老,你在这里待着久,可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吴军营地?” 邓儒询问着身边的陈老头。 他准备今天就让人去抢点粮食过来。 然后顺便再找点人,去国都给国君送个信。 信的内容就写。 【老壁灯,快饿死了,赶紧打点钱过来。】 第118章 百骑劫营 “回公子,距离此地往东百里左右,有一吴军军寨,就是他们经常带着人来我们这打秋风。” “具体人数老儿不知,但不会少于八百之数。” 陈老头对邓儒恭敬的答道。 “那,他们那可有粮食?” 邓儒问道。 “他们打了我们这么久的秋风,粮食定然是有的。” 陈老头说道。 “好,那就今夜奇袭,把他们粮食都弄过来。” 邓儒拍板定下今天的计划。 从吴军那里搞点粮食。 然后赈灾,安排百姓回归田地,恢复耕种。 等到百姓都有饭吃了,再开始安排经济发展。 饭要是都吃不饱了,还谈什么经济。 夜袭其实是最适合邓儒手底下这帮子兵的打法。 原因无他,单纯因为,这帮子兵。 他是没有意识的。 没有对黑暗的迷茫和恐惧,他们也不需要太多的火把来照亮敌方。 只需要让二狗举个火把,他们只需要跟着二狗就行了。 这个时代的夜盲症,很严重。 基本上打火把都看不太清。 这也是为什么史书上,大家对于夜袭这件事,都是大书特书的原因。 因为没人想得到,卧槽,那黑灯瞎火的,这他妈能成? 大家都是夜盲症,凭啥你他妈看得清。 基本上,古代的普通军队很难夜袭。 而邓儒,二狗,还有那些虎符兵马,则没有这个困扰。 都是个顶个健康的人。 没有夜盲症。 下午。 二狗安排五个玄甲斥候去雁归城送信。 一般在这个时代,五个玄甲斥候,只要碰上的不是武侠小说里面那种内力的高手,或者几百人的军队。 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危险。 信是稳得很的。 花了三百两银子,补了三百老农。 邓儒穿上国君御赐的山文甲,腰长刀,披挂整齐。 一旁的二狗早早的等候着。 “主公,二百九十四名玄甲斥候整顿完毕。” 邓儒点点头。 这些玄甲斥候快速奔驰的话。 百里距离,也就是四五十公里左右。 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能够到。 这一两个小时还是考虑到要保持好马的体力,做的粗略估算。 若是不考虑体力,按照玄甲斥候战马的那比汗血宝马都快一大半的脚程。 半小时不到就能够到。 “好,此次夜袭,全权交给二狗你指挥,务必让兄弟们都活着回来。” 邓儒对二狗说道。 让兄弟们都活着回来,倒不是他圣母到连没意识的兵都珍惜了。 主要是,这些可都是玄甲斥候。 他妈的,五百多两啊。 死一个就是五百多两。 算上培养他们的时间成本。 这是真心疼,不是假心疼。 “是,主公!” 二狗可谓是一个非常全能的人才。 不管是战略眼光,还是战术。 他都吊打邓儒。 但无妨。 牢韩还吊打牢刘呢,不照样给牢刘做事。 当领导的怎么可以嫉妒下属。 不过这一次,虽然是让二狗带队。 但他邓儒也是要亲自去的。 原因无他。 他就想看看二狗是怎么指挥一场奇袭的。 要是能够学个一星半点的,那就更好了。 毕竟,刘邦虽然被项羽打败,但他从没犯过战略上的大错。 刘邦自己也是一个当时第一梯队的将军。 被人诟病最多的五十万打三万,其中大部分都是诸侯联军,人心不齐。 面对项羽,输了正常。 打仗可不是人越多越好,不然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就不是一句夸奖了。 但牢邦本身的军事实力是不需要太多质疑的。 翻身上马,邓儒跟着二狗自带的gps定位开始前往吴军的营寨。 有一说一,二狗这自带的gps定位。 他是真的羡慕。 对于一个现代路痴来说,导航就是他的命。 一个死宅,出门大部分东西都可以不带,但是一定要带个导航。 毕竟,天天宅的天昏地暗的,方向感早就不多了。 二百余骑玄甲斥候,在二狗的带领下,在整个平原上分散开来。 战马脚步平稳,不快不慢。 在这平原上,敌军基本上不太可能有什么暗哨之类的东西。 没地方躲。 二狗让玄甲斥候们保持体力。 走一段,歇息一段。 看到吴军营寨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左右。 当然,这是邓儒估算的时间。 具体是晚上几点。 谁知道呢,这个时代又没有一走一两年都不会停的钟。 邓儒只能看着月亮的位置来进行估算。 该说不说,这个时代没有工业污染。 那月亮是真亮。 但还好,现在还没到夏天,夏天那个大月亮才是真的亮瞎眼。 现在进行夜袭还有成功率。 二百余骑分别在吴军营寨三百米处勒马,将吴军的营寨包围。 吴军显然防备松弛,对于他们来说,镇北城的那些老弱病残根本没有防范的必要。 而雁归城的精兵距离他们又远得很。 他们对于镇北城,几乎是不设防。 这更加便宜了邓儒和二狗。 他们的营寨是那种,围栏围住,内有上百帐篷的那种临时营寨。 就是不知道他们把粮食放在哪了。 这几乎是对骑射最友好的优势。 营寨门口只有稀稀拉拉的四五人站岗。 还都睡眼惺忪的。 二狗没有犹豫。 在分析了周围的地形,吴军的情况,镇北城的情形之后。 他断定,营寨内绝对没有伏兵。 上百个帐篷,每个帐篷睡十来人,营帐内大概有一千多吴军。 但此刻他们正在酣睡。 此刻进去,绝对是一场大胜。 二狗一声令下。 他亲手将几个睡眼惺忪的吴军守卫射杀。 二百余骑翻身上马,于三个方向开始进攻。 他们在二狗的授意下,故意将马蹄声弄得震天响。 一支支箭矢划破长空,落入吴军营寨中。 如此动静自然引起了吴军营寨中的注意,有些动作快的,匆忙的起身跑出营寨,但很快就被赶来的玄甲斥候一刀砍下头颅。 很显然,在这种突发情况下,这些常年打老弱病残秋风的吴军,根本经不起考验。 不管是反应,应对,还是武力,都不堪一击。 他们所谓的靠屠戮百姓培养的嗜血习性,在玄甲斥候面前,就如同烫死一个蚂蚁窝就自称屠戮众生一样可笑。 玄甲斥候不愧是顶级的六级精锐。 邓儒感觉,哪怕不用二狗指挥,自己来指挥,这一波也能打个零伤亡。 玄甲斥候们进退有度,并没有出现乱作一团,一阵乱砍的情况。 他们分为三波。 一波持刀劈砍冲锋,另外两拨拉弓射箭,对遗落的敌军进行点杀。 就这样,一波冲完,另一波拉弓的便接着冲,冲完的那拨玄甲斥候便停下马来,一字排开,开始进行点杀。 毕竟,要论准头,肯定是停马,占据马匹身高优势的准头更准一些。 二狗清楚的知道,这次打的不是骚扰,而是歼灭战,对于弓手的准头有很高的要求。 玄甲斥候在二狗的指挥下,进退有度。 基本上不会出现,自己人射杀自己人,马踩着马,或者说偃月刀太长卡了刀的情况。 一时间,整个军营都是吴军的惨叫声。 由于二狗指挥着玄甲斥候们从三面进攻,三拨轮替,在这茫茫黑夜中。 那些吴军只觉得这次来的敌军绵绵不穷,战马的马蹄声连绵不绝,他们好像根本看不到活路。 不多时,整个营地,已经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第119章 桥头堡 没过多久,四处的惨叫声渐渐的平息了下来。 一名玄甲斥候从一个明显比其他帐篷奢华的帐篷提溜出来一个壮汉。 那壮汉满脸的惊恐。 显然是没有想到,在这地方,居然还有越军的正规军。 “说,你们的粮仓在何处?” 邓儒来到壮汉面前,将刀放到壮汉的脖子上威胁道。 在这营帐里找半天了,除了抓出一堆俘虏和一些兵器甲胄,以及一些金银细软之外。 粮食只看见了一点点。 基本上就是一些千百号人一周的口粮。 虽然很多,足够解镇北城的燃眉之急,但很显然,仅仅是解燃眉之急,是不够的。 “粮仓?粮仓不在我们这啊大人。” 那壮汉显然没有想到,两百多骑弓马娴熟的精锐铁骑,百里奔袭,竟然只是为了他们这里的粮食。 “那粮仓所在何处,有多少兵马把守,若一个说不准,我便砍了你的头。\" 邓儒呵斥道。 “在在五十里外,有我军关隘,有三千兵马把守,粮仓都在那里。” 这壮汉显然是很怕死的,将一切东西都说了个清楚。 甚至连三千兵马中有一千多是凑数的民兵都说了。 “” 有点难办了。 这次出行只带了两百玄甲斥候。 而那关隘,是一座坚城。 不,说城有点夸张,是一座堡。 一座吴军在当年的对外战争失败后,在原吴国境内,现越国边界修建的一座桥头堡。 其内不仅粮草众多,其内自有一口水井,三千兵把守,还配备狼烟。 一旦有敌人来犯,即刻点燃,吴边境的各处部队即刻驰援。 显然,二百玄甲斥候,并不足以拿下一座由夯土砖石打造的坚固堡垒。 得靠大军压过去。 “也罢,这些粮草也够用了。” 邓儒打算先让手下的亲兵休整几天,再对那座桥头堡做一些打算。 当然,最好在这期间给国君去信一封,说自己要拔掉那个桥头堡,但是缺少物资。 简而言之就是。 登,要打架,没吃得了,给点吃的,我帮你拔个蛀牙。 不然自己出钱又出人,冒着被围歼的风险,去打那个难啃的桥头堡,结果只能得到一个破堡和堡里的粮食,那就太亏了。 “走,二狗,我们回城。” 打定了主意,邓儒对二狗说道。 二狗没有犹豫,当即就调转马头,让手底下的玄甲斥候们押着那些俘虏,俘虏们押着一车又一车的粮食,踏上回镇北城的道路。 显然,对于二狗来说,二百人,打三千人的桥头堡,也不值得。 二狗是战略统帅,不是霍去病那样的战术统帅。 他擅长的是几万对十几万,而不是几百对几千。 奇袭是战术,大规模军团战的围剿,围点打援,互相驰援,互为犄角等等一系列是战略。 虽然二狗的战术也挺高的。 但战术高,也不是神仙。 奇袭桥头堡的收益和可能的风险并不成正比,作为一个战略统帅,要避免这样的冒险。 如果一个将军在明知道对面各种条件都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还要选择去赌一把,心中还没有个腹稿,那他就不可能跟战术高沾边。 由于回营带上了俘虏和粮食,邓儒部队的速度也慢了许多。 第二天早上,才重新回到镇北城。 回到镇北城,连续奔袭一天一夜,邓儒也丝毫不能够休息。 他要立刻把粮食煮成粥,发下去,让百姓看到他和一众玄甲斥候脸上的疲惫,告诉百姓,他们的新城主,是一个把他们放在心上的好城主。 只有这样,接下来的事情,才能够更顺利的推进。 只有稳稳的扎根住群众的基础,才能够在这世道闯出一番天地。 天还未亮,邓儒就让陈老头一行人,带着手底下的兵,在城门口升起了柴火,支上一口口大锅。 将从吴军军营劫来的粮食,全部倒进锅中,一锅炖煮。 热气腾腾的冒着。 “粥要稠,不要在乎粮食有多少,不够了再去抢,找国君,找那些贵族买,总而言之,不要吝啬了给百姓的粮食。” “劫来的粮食里有肉,不要搞大块的,细细的全剁成臊子,让百姓们每人都能尝到一丝肉沫便好。” 邓儒对煮粥的陈老头等人说道。 “公子放心,我们有把握。” “没想到公子不仅没死,还坐拥如此多的善战精锐,老伯爷泉下有知,想来也能安心了。” 老头们三句不离夸,这让邓儒很无奈。 不多时,已经有百姓聚集起来。 他们瘦得皮包骨头,有的嘴角带着一丝的血丝,不知吃的是什么肉。 但也能猜得到。 邓儒没有用什么以工代赈的办法。 这些百姓现在需要的是吃,吃好。 就他们现在这副模样,根本做不了工,以工代赈只是笑话。 就算要以工代赈,那也得等到他们有些力气了再说。 “乡亲们,我邓儒,是国君亲封的镇北城城主,初来乍到,没什么好送各位乡亲的,昨夜我与众将士星夜奔驰,奇袭吴军大营,缴获粮草” 邓儒说着,突然醒悟过来,百姓哪里听得懂这么多花里胡哨的,他一挥手:“今日,在此架起大锅数口,将粮食一并煮了,与诸位乡亲共分。” 话音落下,那些瘦得皮包骨头,如同饿鬼一样的百姓们瞬间激动了。 官府,终于管他们了。 自从当年的老伯爵战死后,镇北城就成了三不管地带。 留下的老弱病残能够凭借城池坚守,可却保护不了城外的村庄。 城池需要村庄的农田供养。 没有了村庄的输血,城池不过一个庞大的公墓,里面的人只能慢慢等待死亡来临。 百姓们老老实实的在大锅前排起了长队。 这当然不是百姓们多么懂秩序。 主要是斩马冠军们明晃晃的大刀立在那,基本上没人敢触霉头。 闻着小麦,肉,蔬菜混在一个锅里煮的香气,他们的口水已经止不住。 这些东西混在一起煮,对于现代人来说可能有点难以下咽。 可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上珍馐,龙宫海味。 “二狗,安排弟兄们去砍些树,我们打造攻城器械。” “我去给国君那老毕那老人家去信一封,你安排几个斥候去送信。” “找他借点粮食,要点钱。”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做完这些,他就算去睡个好觉。 一路上他就没睡过好觉,算上昨夜星夜奔袭,两天没睡。 再不睡个好觉,他感觉就他这个小身板,要寄。 “是,主公。” 第120章 惊喜连连 【老登(划掉),尊敬的王上,臣邓儒,已到达了您册封的封地镇北城,镇北城中百废待兴,百姓民不聊生,外有吴军时不时劫掠良田,百姓根本无法耕种,臣想着,数日后打造攻城器械,将他们打秋风的桥头堡拔除,但无奈镇北城武备松弛,百姓民不聊生,缺少粮草臣请王上拨些粮草兵器,好为王上拔除敌人。】 邓儒将信吹了吹,将其装入信封,交给一旁等待的三名玄甲斥候。 三名玄甲斥候得了命令,便轻装简从,离开了城主府。 做完今天要做的事情,邓儒两眼一闭,往床上一躺,就是睡个天荒地老,地老天荒。 不行了,两天两夜没睡觉,自从出来后就没有睡过一个舒坦觉。 如今到了城主府,他一定要好好的,睡个安稳觉。 真巴适。 一觉睡醒,邓儒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 只看见,天边依然是日出正好。 就是这日出他怎么,有点红过头了。 忽的,邓儒感觉自己的虎符有些异动。 虎符带兵的上限在疯狂的增加。 给百姓施粥时,上限已经增加到了三千。 而此刻,虎符的上限好似坐上了火箭一样,一路飙升。 三千,三千五,四千,四千五,五千 足足八千之数,才略有减缓的势头。 真就八千子弟出江东了属实是。 邓儒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之喜弄得有些茫然。 自己只是施粥,应该不至于涨这么大的声望? 要知道在国君面前扬名,也才涨了 涨了多少来着? 他忘了,但也就三位数。 在那些贵族们面前露脸,露了一堆贵族,也才涨到两千五。 而此刻,他竟然从三千,直接飙升到八千的兵马上限。 而且势头还在以几十,几十的涨。 估摸着如果一直涨下去,突破一万大关,只怕就在今天,或者明天。 思来想去,能够造成这样大声望的。 只有一战覆灭十万大军这种传言才能够达到了。 也就是说,秋缘那边开始发力了。 估摸着,在知道虎符和声望的绑定之后,秋缘就开始更加卖力的书写他邓儒的传奇事迹,并让情报人员宣传。 “主公,城外来了个老者带着一大队的车队,说自己是国君的人。” 忽的,二狗大步走来说道。 “?我穿越了?” 邓儒有些懵逼。 他不是才把给国君的信封交给三个玄甲斥候么? 怎么今天就来人了? 他不记得自己领悟了什么玄幻小说里的时空法则啊? “那他带了什么东西没有?” 邓儒问道。 如果没有带东西那就扔出去。 “有的,有很多粮食,装在大袋里,运在驴车上,很多,很多,很多,数不清的多。” 二狗夸张的形容着。 “那还等什么,快快请他们进来。” 邓儒激动道。 好,他收回之前的不敬。 国君老爷子还是爱他的。 感动。 “是,主公。” 二狗领了命,快步向着城外走去。 不多时,之前在雁归城见过的老者,笑呵呵的走了进来。 邓儒清晰的看到,老者的脑瓜顶上没有数字。 显然,老者的好感度并不高。 不过也正常,毕竟,他跟这老登并不熟。 “又见面了,老人家。” 邓儒拱手行了个礼。 “见过子爵大人。” 老者象征性的回了个礼。 “国君让老夫给子爵大人送来一批粮食,小麦,粟米,等一干五谷,共计三千石。” 老者的话让邓儒感到惊喜。 三千石粮食。 听起来不太多。 但是按照唐代的一石来计算,一石粮食够一个现代必须把米煮得满满当当的普通人吃上三十五天。 而若是换成较为浓稠的粥,则可以吃上五十,甚至六七十天。 而此刻镇北城里 能不能有一万百姓都不一定了。 徐老头他们在两三年前身体还特别硬朗的时候还统计过,那个时候城里的百姓就已经只剩下三千多户了。 也就是三千家人,根据这个时代一家四五口来算,一万多人。 那还是两三年前,这两三年后不知道又饿死了多少。 已经足够解决现在镇北城粮食紧缺的危机了。 撑过这段时间,去把桥头堡打下来,把粮仓搞过来,这样又能让镇北城百姓吃饱饭。 正好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在让百姓休养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恢复生产。 该种地的种地,该做手工的做手工。 “还请老先生替在下谢谢国君,这三千石粮食,来得非常及时。” “不知道国君现在过得怎样了。” 邓儒询问着国君的近况。 他在想要不要把刚刚交给三个玄甲斥候的信让他们再拿回来。 嗯,拿回来算了,但是打桥头堡这件事,必须要让面前的老者知道。 打桥头堡这么大的事情,不让国君知道,那就亏了。 三千多人的桥头堡,要知道雁归城在没有收编吴军俘虏之前,也就才三四千人。 这相当于要把雁归城打下来。 野战比拼的是精锐程度。 而攻城,就是要比拼谁更有耐心,谁填线的人更多了。 要打下一座坚城,都是围,用石头砸,用攻心技劝降。 想要靠精锐速通一座城,除非那座城是草原上的帐篷群落,不然基本上别想。 哦,某个女真人兵临城下搁那打开城门跳大神的某皇帝也得另算。 “国君现在一切很好,你们守下雁归城后,重创了乐武伯一脉的力量,听说他们的最近家主都换了,老夫出来许久,也不知道真假,但如今看到你,想来是真的,毕竟你失忆前,对这些同为贵族的人也没有手软过。” “国君以乐武伯一脉无故对雁归城用兵为由,收拢了乐武伯的残余势力,那些贵族当然不愿意,他们搬出了那位秋姑娘弑父之事,说乐武伯讨伐雁归城乃是讨伐不道,用来驳回国君的行动,但国君只用了一句话便将贵族们的驳回给驳回了回去。” “国君说了,秋姑娘弑父,虽于道德败坏,但那是人家家事,而乐武伯一脉,却发兵讨伐,兴师动众,所犯之事,便不再是家事,是国事,如今乐武伯因为私心导致我越国损失八万好儿郎,自当收回其所有封地权力。” “那些贵族们一个个都哑口了。” “而后国君又不计前嫌的拉拢了另一脉伯爵,你失忆了,就不说他的名号了,现在国君的势力已经压过了另外两家,也正因此,才能抽得出这三千石粮食出来,运给你。” “出发前还交代老夫,一定要好好看看你有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过得好不好,那秋姑娘有没有少了你的吃穿。” “国君对你可是喜欢的紧。” 老者说着越都在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总而言之就是,国君非常快速的抓住了这个机会,将政局逆转了过来。 他再次的成为了一个拥有实权的国君,他封的爵位,再次拥有了效果。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时势造英雄。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抓住时势给的机会,乘风而起成为英雄。 如果雁归城没有守住。 这个不做考虑。 如果国君当年没有保存自己的力量和三千精兵。 那么怕雁归城守住了,乐武伯的势力被大大削弱,他也只能坐看其他伯爵们瓜分乐武伯。 如果国君没有果断出手的心性,在乐武伯大败后依然畏手畏脚。 左思右想,想自己的三千兵能不能应付得了贵族,那些贵族会不会听自己的话,手底下的兵会不会被收买,这会不会是乐武伯联合雁归城做的局等等乱七八糟的。 那他也只能坐视乐武伯被架空。 甚至他自己本身的王权也会被再次削弱。 哪怕好一点,也断然恢复不了如今的实权,最多生存空间上因为贵族们互相争夺乐武伯的遗产,而获得一丝喘息之机。 第121章 再给点呗 对于国君收回权力这件事,邓儒还是有几分高兴的。 国君不能太弱了,太弱牵制不了贵族,他发展不好。 国君也不能太强,太强了,就难免有些猜忌。 所以,这个状态,最好。 国君需要镇北城和雁归城的支持。 但国君本身也有实力。 而且最关键的是,国君这小老头儿估摸着是活不了多久了。 一大把年纪了都。 在古代已经是高危人群了。 随时都有可能,嘎嘣一下,没了。 他死了,造他的反,就不用有太多的心理负担。 什么?你说他后代? 他对我好,关他后代几把事,我不认识。 “那真是太好了,愿陛下早些立下宏图伟业,对了,老先生,我这里还有件事。” 邓儒搓着手,左右看了看。 “我想要把吴军的桥头堡拔下来,但是,我们的物资很紧缺。” 邓儒兴奋的苍蝇搓手。 国君现在收回权力了,那给他拨一点小小的战争财款,不过分? 国君啊,我可是您发小的后代啊,虽然是伪造的。 老者先是愣了一下,对于邓儒的话,他有些疑惑,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爽朗的笑指着邓儒:“你这贪财的小混蛋,要钱都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嘿嘿,嘿嘿。” 邓儒对此不反驳,只是嘿嘿的笑了两声。 那是他贪财吗? 这是他为镇北城百姓贪的! 他这是大义! “短时间内给你拨送钱粮是不可能的了,老夫从镇北城回去,都要一月左右,国君就算同意了,他的粮草至少也要三个月后才能够送到。” “不过,老夫会与国君说的,若你真的拔掉了那座桥头堡,国君会予你赏赐。” 老者并没有完全同意邓儒的请求。 毕竟,时间上是来不及的。 “没事,只要国君愿意给粮草,多久我们都愿意等。” 邓儒呵呵笑道。 国君给的三千石粮食已经够镇北城的百姓吃个十来天了。 有这些时间,他完全可以去让百姓恢复生产。 这块地方很适合种地。 之所以会饥荒,会人相食,是人祸,而不是天灾,人祸可治,天灾难违。 如果不是有吴军时不时打秋风的话。 这块地方会是一个很好的鱼米之乡也说不定。 哦,好像没有鱼。 不过这不重要。 总而言之,治理镇北城的难度并不是地狱级。 “老先生一路舟车劳顿,要不要休息一下。” 邓儒询问着老者。 “不必了,我们今天就要回去向国君复命,小家伙,祝你好运。” 老者拒绝了邓儒的挽留。 邓儒也松了口气。 显然,他就是客气客气。 镇北城的粮食他们自己吃都不够,要是还要用来招待老者一行从国都的来的人。 很显然,老者明白他们镇北城现在的处境。 也就不留下来了。 不过 老人家身体素质是真顶啊。 舟车劳顿数月来镇北城,又马不停蹄,舟车劳顿继续踏上回城的路。 这是真牛逼啊。 他邓儒一个跟着秋缘练了三个月武的小年轻,这么走上一遭都感觉遭老罪了。 这老人家一把老骨头。 不仅身上脸上不带一点脏乱,那精气神都要胜过等他邓儒百倍。 不是,不要告诉他,等到他集齐上万精锐的时候,你们就开始修仙了啊? 那可真是,田文镜,我上早八了。 当然,邓儒也知道这不太可能。 传统武术或许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还有杀人技巧等功夫。 或许再离谱一点,有些轻身的法子,一跳两三米高,飞檐走壁什么的。 但是像小说里那样,飞剑杀人,拳罡吹死人,寿元千百载什么的,是肯定不存在的。 只是这老头的健康程度太让人感到惊讶了而已。 送走了老头,邓儒让另一批老头们开始清点国君老头送来的粮食。 让他们做好计划,每天熬多少,给百姓分发下去。 他让二狗告诉百姓,城主府分发的粮食还会持续五天,五天后他们就得自己去准备耕种粮食。 当然,在拥有收成前,城主府会一直给他们安排米粥,让他们不至于饿死。 对于吴国桥头堡,邓儒一边派两三名玄甲斥候去打探虚实。 虎符那边,部队人数的上限已经到了整整一万人。 不过,不知道为何,到了一万人之后,上限便没有再涨了,不知道是虎符彻底到极限了,还是说有其他的解锁条件。 但就以目前而言,统一中原,一万虎符精锐,配上二狗,足矣。 邓儒花了几千两银子,将部队人数补满。 七千五百名老农,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成功进化成顶级精锐。 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进化成顶级精锐,但邓儒大概清楚,如果再不解决粮食危机。 这七千五百名老农,可能会饿死一大半。 要知道镇北城的百姓也才几千人,几千人根本供养不起一万人的军队。 所以,桥头堡的攻打,迫在眉睫。 最多这几天,就必须拿下来。 而对于桥头堡的攻打。 邓儒在百姓中选了一批能工巧匠。 由于邓儒给他们分发粮食,甚至每碗稠粥里面都有肉丝,他们很感恩邓儒的赈灾举动。 招募能工巧匠这一步并没有受到太大阻碍,基本上还有力气的都来了。 邓儒让他们帮忙打造弩车,投石车,楼车,云梯的配件。 当然不可能现在就组装好。 那样会大大的拖垮行军的速度。 一般攻城器械都是到城下再组装的,将攻城器械的组件拆开,用马车,驴车等等运送,会快很多。 不过—— 情况也没有太糟糕。 老头送来的粮食里,还有许多的粮种。 百姓们饿得皮包骨了,暂时没有力气去种粮食。 但是七千五百老农有。 他们可以先暂时代替百姓把田种上。 他们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老农们本来就是农民背景,打仗他们可能不在行,只能配个长矛弩机盾牌这些不需要太多技巧和力气的装备混经验。 但他们的种地技术是实打实的。 一天就开垦了十来亩田地。 目前来说,情况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五天时间很快过去。 国君送的粮食明显快不是那么够用了。 而邓儒这边的攻城器械组件都已经打造好了。 所以—— 桥头堡里的粮食,他邓儒,要定了。 如果还不够,那就再打深一点。 实在不行,一路打一路抢,把吴国打穿。 且不提邓儒这边准备如何去攻打桥头堡。 那五名送信的玄甲斥候,在经过五天的送信后,终于,将邓儒的信送到了秋缘,黑虎李荣三人手上。 嗯,送信的玄甲斥候找到黑虎李荣时,他们仍旧在鸳鸯楼。 这是他们这一个多月的行程日记。 【大当家离开的第一天:想他,怀念他带我们去鸳鸯楼的日子。】 【大当家离开的第二天:想他,但更想鸳鸯楼姑娘们的腿子。】 【大当家离开的第三天:去鸳鸯楼。】 【】 【大当家离开的第十天:大当家?谁是大当家?唉,不记得了,去鸳鸯楼。】 【不知道谁离开的第十一天: 跟秋衍那小子一起去鸳鸯楼。】 第122章 回信 鸳鸯楼这边,李荣和黑虎二人收到邓儒的信,他们一个个抱着妹子哭天喊娘。 “哎呀,翠兰啊,俺黑虎舍不得你啊。” “官人,奴家也舍不得你啊。” “金莲啊,俺李荣也舍不得你啊” “” 也得亏送信的玄甲斥候没有意识,不然他们一定要狠狠的吐槽黑虎李荣这两个叼毛浮夸的演技。 也得亏邓儒没在,要是在的话,定然就是一人一脚踹翻在地。 还特么跟青楼女子玩上情深义重了。 这一个多月他们睡了多少金莲翠兰的姐妹,都不惜的说。 不过最终,两人还是被三个玄甲斥候给强行架着离开了。 他们武力值虽然算得上乘,但很显然,他们打不过军中最精锐的玄甲斥候。 只能被强行拖走。 而在另一边,忙于土地改革,整治强迫娼妓等等一众雁归城问题的秋缘也收到了玄甲斥候送来的信。 玄甲斥候非常的可靠,他们基本上能够准确无误的将信送到该送到的人手上。 不会出现什么,把该给黑虎李荣的信送到秋缘手上这种情况。 秋缘今天给自己放了个小假,没有在她经常办公的房间,而是在一个小凉亭里喝着茶,晒着太阳。 她手里拿着邓儒写的信。 一边为邓儒安全到达镇北城感到高兴,一边感叹着那归隐地的神奇。 “这世上,还真有那秦皇寻找多年的长生?” “或许,就是因为见过,才会那么执着于出海寻仙?” 秋缘轻轻喝了口茶,感叹着。 猛地,她又看见信上,邓儒说自己拒绝了刘季的邀请。 还留了一段情话。 “噗——” 秋缘没有忍住,一口滚热的茶水从嘴里喷出来。 这,这人怎么回事,三句两头的不离撩拨。 说什么长生不如她有趣。 她哪里比得上长生的。 那可是秦皇都抵挡不住的诱惑。 秋缘忍着羞涩,继续看了下去。 看到邓儒说一路剿匪,已经坐拥两千五百重装精锐时。 她不由得再次感叹,这仙家法宝,当真强大。 只是剿了一路的匪,就已经坐拥两千五百重装精锐。 要知道,当初乐武伯一脉,整个势力加起来,也最多才两千名重装甲士。 这也是为什么乐武伯一脉雁归城一战输麻了的原因。 他们原本想的是直接重装甲士出现,让雁归城直接投降。 那样打都不用打。 但没想到雁归城不仅头铁,还真的把他们的甲士给杀完了。 直接输麻了。 看来,邓儒在信中说得那些上古先贤拥有这法宝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毕竟这样的法宝,谁拥有了,谁就拥有坐拥天下的实力。 这太逆天了。 紧接着,秋缘又看到,邓儒说距离向她提亲的日子,估摸着不会远了。 不过,秋缘此刻对于邓儒各种骚话大概已经免疫了。 脸不红了。 她收起信纸,回到房屋,找了个火折子,将信纸点燃。 待到信纸彻底成为一堆灰烬,她又把这些灰扔到池子里。 这样最保险。 毕竟,涉及到了虎符,秋缘也知道,必须得谨慎。 做完这些。 秋缘又回到房间,取出纸笔,磨墨,开始写回信。 【你的信我收到了,我这边一切都很好,按照你的说法给百姓土地后,他们种地的效率都高了很多,或许,这就是你曾经说过的,给地主老爷种地,和给自己种地的区别? 土地收为城主府所有,禁止买卖后,基本上没有新的地主出现了,他们没有能力从城主府的手里用各种理由进行所谓合理合法的抢走百姓的地。 不过,在打击娼妓这方面,并不是很顺利,虽然抓住了很多你口中的黑帮团伙,全部拉到菜市场砍头了,那些妇女也都按照她们自己的意愿,要么送到了鸳鸯楼,要么重新安排织娘教她们纺织等各种手工,让她们自己养活自己,但有些,已经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们活得很痛苦,但只能尽量请大夫帮她们医治。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砍了他们的头后,有很多百姓抱怨,那些野鸡巷子被取缔后,鸳鸯楼他们又去不起总而言之,是很……低俗的抱怨,我并不想理会,但声音太大,又不得不理会,我去信给鸳鸯楼,拨钱给他们扩大规模,招募自愿的妇女,让他们降低点价钱,才让抱怨的声音稍微小了些。 或许这就是温饱思淫欲,温饱好了,就开始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没有了,便会抱怨。 但总而言之,抱怨没有这些,总比抱怨没有饭吃要好。 我要说的就这些了,不知道你在镇北城过得怎样,需不需要我这边给你帮助,如果需要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不要自己一个人扛着。 另外,你关于那些士兵的提升建议,我觉得可以,以后都会以陷阵铁骑的路线去培养他们。 最后】 秋缘写到这,笔停了一下。 脸红了一下,她继续写到。 【我等你早些来娶我。】 写完这些,她才将信放到一边晾干。 晾干后,由于篇幅在这个时代显得有些长,她对折了几下,才放到信封里,交给送信的玄甲斥候。 另一边,邓儒这边。 在准备好了行军的粮草军械后,他便准备出发去讨伐吴军军营了。 国君给的粮食明显快要不够了。 还能再够百姓吃上三四天。 这三四天时间,必须要把桥头堡拿下来,取来粮食。 用抢回来的粮食换取发展时间。 只有发展起来了,才能够让百姓吃饱饭。 抢,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此刻,镇北城下,足足一万的军队。 不过没有打什么旗帜,毕竟这里全是虎符的兵马,不需要旗帜和大纛来鼓舞士气,分辨敌我。 在这些天里,老农们全部进化成了轻甲弓手和矛士。 在解锁了老兵带你捡肥皂这个技能后,随着顶级兵种越来越多,士兵们每天能够获得的经验,也是越来越多。 基本上,不需要去战斗,不需要去练兵,只要放在那,他们就能够飞快的积攒经验。 那么哪怕日后有了战损,有这些成型的老兵带领,也能得到飞快的补充到顶级兵种。 可以说,无敌了孩子。 战斗素质是翻倍了的。 拿下一座小小的桥头堡,邓儒觉得应该是够了的。 但是仅仅是拿下,还不够。 要快速的,要以闪电般的速度拿下。 “乡亲们,城主府的粮食不够吃了,我带人去吴军营地,把属于你们的粮食抢回来!” 邓儒骑马在大军前,对着眼巴巴望着他们的镇北城百姓说道。 “城主大人,您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是啊,粮食什么的不重要,您能平安回来才是最重要的。” 几个百姓泪眼汪汪的说道。 他们此刻,比秋缘都盼着邓儒能平安。 这些天,邓儒对他们的好,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要是没有邓儒,他们现在还在买自己的孩子,跟别人换着孩子吃。 是邓儒顶着黑眼圈,冒着生命危险,趁着夜色,带着二百来人从吴军那里抢来了应急的粮食。 这些,他们都是听陈老头说了的。 “乡亲们放心,我威武之师,可投鞭断流,岂会折戟沉沙在他一个小小的吴军堡垒上?” “乡亲们放宽心,等着我们把粮食给你们运回来!” 邓儒说罢,调转马头,攥紧缰绳,对着大军道了声。 “开拔!” 整整一万的军队在平原上调转方向,向着吴军桥头堡的浩浩荡荡的行军。 战马嘶鸣,脚步齐整浩荡,尘土飞扬。 邓儒骑着马在军阵中央,感受着这威武壮观的场面。 一时间只觉着心潮澎湃。 想当初,他带着二十个农民,被十来个土匪弄掉。 如今,他带着一万精锐,去攻打吴军的堡垒。 这一万精锐,足以左右一国兴衰。 说起来,他现在已经坐拥一万兵马了,是不是该 不行,还太早了,等坐拥一万顶级兵。 邓儒在心中想着。 第123章 再次夜袭 大军浩浩荡荡,带着一天的粮草,以及驴车马车拉的攻城器械的组件等等上了路。 由于有这些辎重的拖累。 原本半天能到的地方,现在要一天左右,算上士兵扎营休息的时间。 到吴军俘虏带路的桥头堡前时。 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 一路上,吴军堡垒的斥候都被最精锐的玄甲斥候悄无声息的拔掉。 没有一个吴军斥候回来禀报敌情。 因此当吴军看见正在组装攻城器械的军队时。 已经是晚上了。 也就是说,这又是一场夜袭。 这是二狗专门找的时间点,夜晚对于虎符的军队十分的有利,只要利用的好,完全可以用一夜的时间将城堡拿下。 一万大军将吴军的堡垒围的水泄不通。 根本派不出斥候去送信。 而狼烟,在这漆黑的夜空中点燃,根本传不出多远的信息。 只有点燃狼烟的微弱火光能够告诉最近的友军,这里被围困了,快来支援。 但微弱的火光是传递不了太多的信息的。 也就是说,如果吴军挺不过这一夜,他们根本等不来援军。 天时地利,此刻被邓儒占据。 二狗已经开始让手下的士兵打造攻城器械。 投石车已经打造好,开始搬运从镇北城运来的石块进行投掷。 没办法,桥头堡这种军事要地附近,是跟不可能给你就地取材挖石块的机会的。 方圆十里的石块都被吴军打磨好存放在堡垒里了。 不仅是石块,像什么木头啊,能编织绳索的草啊,以及各种各样的战略资源,甚至一些城墙附近高过城墙的山,都要全部清除掉。 这就是坚壁清野。 所以攻城一般只能够自己从城里运送石块,攻城器械的组件这些东西。 想要临时伐木打造,基本上是痴人说梦。 将投石车,弩车,还有那种并发弩车等等一系列的攻城器械打造好。 二狗便开始下令让士兵开始拉弓搭箭。 让矛士们举盾掩护弓手,安心输出。 无数的箭雨向着那堡垒倾泻而去。 在这黑灯瞎火的夜晚,看不太清箭雨的猛烈程度。 但是能够从军阵中时不时响起弓弦猛然归位的声音就能够判断出。 那城墙指定已经成刺猬了。 这可比骑砍里的三百巴弓还猛地多,毕竟这里有四千多的弓手。 而且由于古代夜盲症严重。 再加上今天天气似乎都不咋好,月亮都被乌云遮蔽。 对面那是一点都看不清。 直到中箭死了一大批人,他们才发现。 卧槽,对面这帮比不讲武德! 死了一大批人,才堪堪找掩体蹲下,以非洲老哥们ak点射法,向着邓儒这边的军阵还击。 但很可惜,他们的箭矢大多都被轻甲和镇国矛士们的盾牌挡住了。 轻甲矛士的盾牌是邓儒早些天给他们配的。 镇北城虽然太多东西都荒废,但是盾牌嘛,多得很,够用。 而由于邓儒这边的大规模箭雨覆盖,对面的士兵根本都来不及操控那些床弩,投石机等等守城器械。 金汁都没来得及熬。 在箭雨的掩护下。 邓儒这边二十来架楼车开始开始缓缓的向着一方城墙推进。 楼车里藏着大量的斩马冠军,以及重装神射手们。 神射手们站在楼车的顶层,专门留出来的射击的地方,以比城墙还高五十厘米左右的方位开始点射。 神射手们的箭术没的说,再加上以高打低。 基本上每一箭都能带走一个敌人。 “主公,照这个情况下去,不必太阳东升,我们便能拿下此城,说不定连一个弟兄都不用死。” 二狗看着这情况,比邓儒还要高兴。 这些弟兄,在他的记忆里,有很多都是跟他一同入伍,感情深厚的弟兄。 能不死,就不死。 可以说,他比邓儒还要珍惜这些真金白银买来的兵。 斩马冠军们登城绞肉的实力他心里门儿清。 可以说,只要那些楼车,不被堡垒的投石机砸毁。 那么基本上,这场战斗就能够无伤通关了。 而投石机—— 现在他们被邓儒这边的弓手们压制,别说去操纵投石机了。 那是连头都不敢冒。 所以说,这场战斗,只要在我方箭矢耗尽前,将楼车送到。 那么这把,稳了! 就算轻甲弓手的箭矢耗尽了,楼车上那些百发百中的神射手们,也有能力点掉那些试图操纵投石机的敌人。 很快,在万众的瞩目下。 第一架楼车的挡箭板,兼踏板,猛地搭在了城墙上。 楼车上的神射手们迅速的点掉了城墙附近持矛的敌人,让他们的阵型溃散。 楼车中的十五名斩马冠军齐齐掷出他们的标枪,将敌人狠狠的钉在墙上,撕裂敌军的阵型。 紧接着他们掏出陌刀,开始冲入敌阵进行劈砍,厮杀。 随着第一架楼车靠拢,一架又一架的楼车被搭在了城墙上, 斩马冠军和重装神射手们开始发力了。 邓儒觉得,如果自己此刻能够看到击杀弹幕的话,此刻定然是一大片的绿屏。 当年刚开始玩骑砍霸主,招巴弓攻城刷屏的时候,那感觉,简直比打胶蛇了还爽。 随着斩马冠军们占据城墙。 二狗开始指挥着镇国矛士和轻甲矛士们扛着长梯进行攀登。 毕竟楼车虽然也能上人,但效率太低。 长梯什么的,也是要用上的。 城下的弓手们也停止了火力压制。 因为他们距离太远,准度不够,容易误伤自己人。 只留下楼车上的那些重装神射手们在点掉那些威胁极大的敌人。 二百名玄甲斥候则游弋在城堡四周,观察有没有偷摸溜出去报信的漏网之鱼。 时不时往城墙上射上一箭。 不多时,随着矛士们也登上城墙。 城头变换上了越国的王旗 是的,没有举白旗,而是举起了越国国君那老头子他们的家的王旗。 这让邓儒很想吐槽。 byd,这就是桥头堡? 随时准备对家旗帜叛逃的软骨头桥头堡? 这是真的离谱。 不过也能够理解。 毕竟,在这个时代,家国情怀,是很少的。 民族情绪,更是没有的。 除了天生好杀的那些人之外。 基本上,都是来混口饭吃。 大家都是混饭吃的,互相之间留一线,杀一半差不多得了,再杀,再杀我们就叛变到你们这边。 就很离谱。 “进城!” 见城头变换王旗,邓儒便带着人马,通过楼车上了城墙。 “你们这谁是管事的?” 邓儒环顾一周,看着这些吴军士兵问道。 “我,大人,我是管事的,原本陈将军是管事的,但是他被你们射死了,我是他的副将,现在这里我是管事的。” 一个将领打扮的人走了出来,卑躬屈膝的说道。 他的武器已经被卸掉了。 “咦,真是个倒霉蛋,你们这里的粮草都放在哪里?” 邓儒感叹了一下一个堂堂将领,居然被乱箭射死了,有点可惜。 不过,正事还是要干的。 “粮草?有的有的,就在城堡内,我们城堡除了防御工事和水井,其他的都是粮仓,有后方送的,有从越国镇北城境内抢的,都有。” 副将生怕自己被那些可怕的战马冠军一刀砍成两半,说话都非常的利索。 生怕晚了一句话,就被邓儒认为自己没有价值,给一刀砍了。 第124章 做个交易 那副将满脸惶恐的带着邓儒一行人去了城堡内的粮仓。 粮仓堆积的很满,小麦,粟米,等等各种各样的粮食。 甚至还有一些蔬菜,肉类,虽然不多,但也已经很可观了。 尤其是谷物,粗略估计,规模看上去比国君送的三千石还要多上一倍。 看样子,这帮人没少去镇北城打秋风欺负老弱病残。 但是如果仅仅是这些粮食,也不够撑到收获的时候。 越国这地方的田挺不错的,粮食两季一熟。 但,那也是六个来月啊。 在六个月之前,镇北城的粮食都得靠对外进口和对外掠夺来解决。 邓儒更倾向于对外进口。 主要是一直掠夺下去,不是个事。 这个桥头堡的粮食还好,是吴军经常打镇北城的秋风,存下来的粮食。 归根结底,是镇北城的粮食。 他邓儒不过是抢回来了。 这无妨。 但如果继续用对外掠夺的方式的话。 敌国军队没了粮食,那他们会找谁? 老乡,我找你借点粮食,诶,你这人头有点像军功啊,借我用一下啊。 贵族施压军队,军队施压百姓。 在人民军队出现前,自古如此。 那有人肯定会说,敌国的百姓关你屁事。 糊涂! 什么敌国的百姓,那将来都是他大汉天下的子民。 就跟骑砍一样,一旦选择自立的路线,你就必须对那些贵族,抓了放,放了抓,疯狂刷好感一样。 什么敌人的贵族,这些将来都是我的贵族。 只有拥有这样宽广胸怀的,才配得上自立。 不然就等着被齐宣后国内各地起狼烟,三百巴弓都救不来。 当然,风灵月影宗另算。 如果走贸易的话,会温和许多。 毕竟他现在一万上限被锁死了,还不知道怎样才能够继续解锁上限。 士兵的精锐度打完这一仗估摸着就只需要等老兵慢慢带他们捡肥皂就好了。 对战争的依赖性不多了。 等经济发展起来,经济发展起来,后勤就不会差。 强大的后勤配上一万指哪打哪的军队。 再招募一些良家子入伍,告诉他们打下来的土地,都是他们自己的,而不是哪个地主,或者哪个贵族的。 将这些良家子的战斗力发挥到极致。 一统天下,足够了。 至于所谓的良家子是什么。 这是汉唐的说法,就是指的受过教育,拥有土地,甚至打仗都能自备装备盔甲的地主家的儿子。 但在邓儒这里,这个标准变通一下,只需要受过教育,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仗就够了。 装备,军队给他配,土地,军队给他家分。 总不可能,啊,我有了虎符,我就只用虎符的兵? 我虎符上限一万,你真就当我只有一万兵啊? 真要那么死板那就跟离了金手指脑袋里面只剩豆腐渣,看爽文把脑子看成浆糊的人没区别了。 天刚亮。 邓儒带着大量的粮食回镇北城。 邓儒还留下了,一些粮食,以及三千名轻甲弓手在这座堡垒。 打都打下来了,不要就太可惜了。 那还有一口水井呢。 将来吴军来讨伐了,轻甲弓手们也能够及时点燃狼烟传递军情。 更别说,他还需要让国君老头来验收成果,给点奖赏。 “你们是吴国人,想来对吴国的路,应该很熟悉。” 邓儒骑着马,身旁是被戴上枷锁的吴国战俘。 人数还有一千多人。 “这,大人,您不会,要用这一万兵打我们吴国?” 那副将咽了口唾沫。 他不清楚邓儒能打下几座城。 但他的老家离吴越边境很近,如果邓儒要打吴国。 那他的一家老小,都跑不掉。 “不,我打算给你们白银千两,去帮我去吴国采购粮食,采购一万石粮食,剩下的钱,我不在乎你们用它们做什么,我只要一万石粮食,如果我见不到,我即刻发兵攻打边境。” “到时候,屠城烧村,我不能保证那些人里,有没有你的亲人朋友。” 这个时代,很多东西跟唐朝差不多,唐朝一两银子能买二十石粮食。 白银千两,一万石粮食。 哪怕加上运输成本,这对于这副将来说,也是很合算的买卖。 也不怕这副将跑了,毕竟边境守军,他们大部分都是直接从边境的百姓家里招募的。 这么一威胁,他估计也会在乎家人性命。 “这大人,我,我没有这个能力啊。” 副将哭丧着脸。 那可是粮食,一万石。 就算有千两白银,确实也能买到。 吴越之地不缺粮食。 但是 他运不过来啊。 走私这种事情,还是走私粮食,被抓到那就是砍头的。 “那你能不能见到你们边境的最高的将领,本官亲自跟他做买卖。” 邓儒想了想,确实,一个镇守桥头堡的副将,想要运来一万石的粮食。 确实有点强人锁男了。 不过作为镇守桥头堡的副将,向边境最高长官传话,应该能够做到? 毕竟好歹也是个桥头堡的副将,汇报重要军情也用得上。 “这,这可以,但是,小人不敢保证将军能够同意。” “你只管传话就是。” 邓儒说道。 说到这,他就有点羡慕那些穿越的理科生了。 什么玻璃,火药,肥皂,鸡精什么搞出来。 交易属性直接点满了。 属于是放骑砍直接能靠交易统一天下的那种。 令人羡慕。 说到这个。 或许可以考虑,去激发一下劳动人民的智慧? 所有发明创造,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无数前人用经验总结,积累,厚积薄发创造出来的。 要相信劳动人民的智慧。 他造不了火药,肥皂,镇北城几千人,难道就不会有人灵光一闪。 诶,我想到了新的死法,哦不,发明么? 最重要的是当局政府的激励政策做好。 把人民往这方面去引导。 决定了,回镇北城就去制定政策,颁布这些法令。 邓儒心中打定了主意。 要跟人做交易,就要有自己的特色土特产。 要有特色土特产,就必须要依靠劳动人民的智慧,带动土特产。 至于说旅游业什么的,这个可以直接枪毙。 这是古代,没有那么多的闲人到处跑着旅游。 那些贵公子们在镇北城不会享受到特权,基本上没有吸引他们的地方。 邓儒不会为了旅游业这点蝇头小利,还不一定能够得到的蝇头小利就放弃自己确定的发展路线。 就跟国家不会因为一丁点有钱人润老美,就让这旮旯也变成有钱人为所欲为的天堂一样。 是,人都会向往天堂,但那不代表有钱人的天堂,也是草民的天堂。 清楚自己的根立在哪,才能够更好的发展。 当然,就目前而言,他跟人交易的土特产 只有银子。 大几百万呢。 虽然现在升级兵种花了很多钱。 但还是剩下几百万。 够买粮食了。 “小人一定帮大人将话传到将军那里。” 那副将恭敬的应下,生怕邓儒反悔。 “来,二狗,给他解绑。” “若是你们的将军同意交易,就让他派人将信送到我镇北城。” 邓儒招了招手。 二狗立刻上前,将这些战俘解绑。 这些战俘他是肯定会放的。 毕竟,现在镇北城缺粮食,他不可能养着这些战俘。 镇北城也不需要劳动人口,目前而言已经够了。 但是如果就那么放了,有点不甘心,思来想去,还是让他们发挥一点余热得了。 传个话,就算没传到,他也不会损失什么。 第125章 激励 过了一天半,邓儒的队伍终于到了镇北城门口。 城门口,徐老头带着镇北城的百姓眼巴巴的望着北方,都快望成了望夫石了。 终于,他们看到了那日日夜夜盼着的队伍露出了连天的黑线。 七千军队行军,虽然不如去的时候那么壮观。 但依然震撼。 “乡亲们!我们不负众望,奇袭敌军桥头堡,将粮食带回来了!” “整整六千多石粮食,还有肉和蔬菜,今天能吃点好的了!” 还未到城门口,邓儒那比百姓还激动几分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什么?粮食抢回来了?” “城主大人说粮食已经抢回来了?太好了,太好了。” “城主他老人家,真是青天大老爷啊。” “快,快让咱看看,城主老人家有没有受伤,手下的儿郎们可还安好?” 一个个百姓很是激动。 他们从易子而食到现在顿顿有粥喝,粥里有肉沫。 靠的都是这位千里奔袭到处从敌军手里抢粮食的城主大人啊。 关键是,这位城主大人,吃的东西,竟然并不比他们好。 就是碗里多了点肉沫。 除此之外,他的粥跟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这是难得的青天父母官啊。 “乡亲们,大家气色都好了不少,我会在今天制定好镇北城的律法,明日,便安排大家恢复生产,大家放心,你们的地,我们的子弟兵帮你们种好了,你们只需要日常维护好它们,税法也不会太多,总而言之,会让大家满意的!” 邓儒给这些百姓打了一针预防针。 毕竟白吃了这么久,难免有些人产生了惰性。 也就是,田也不想种了,就想领城主府的救济粮当懒汉。 这肯定是不行的。 他这边军队一万。 百姓几千,都要人养活。 要是再养上一批懒汉,那他可真就是,上早八了。 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可养不起懒汉。 不像后世,还能在网上啪啪的码点小字,挣点小钱,当个懒汉足不出户。 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显然是不支持大量的脱产者的。 “城主,如果没有您,我们早就饿死了,您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 几个百姓坚定的说道。 “哈哈,好,二狗,安排弟兄们煮粥,我去安排些政策,顺便给国君送封信。” 邓儒说着,便打马向着城主府而去。 回到镇北城的城主府。 邓儒习惯性的哈了口气,磨墨,铺纸,开始写给国君的信。 【老老成稳重,英俊潇洒,仙风道骨的国君陛下,臣邓儒,已拿下吴军桥头堡,从此我越国军队,进可攻,退可守,也可与我镇北城驻军形成犄角之势 但,我军粮草依然略显不足,还请伟大的国君陛下,为臣拨些粮草,万分感激! 另——臣恭贺国君陛下收回权力,国君陛下万年万年万万年!】 原本习惯性的写了个老登,但很快就被邓儒改了过来。 改成了一通的彩虹屁。 邓儒寻思着,这彩虹屁已经拍了,那就多拍点,万一能够再多要到点粮食呢? 对? 他镇北城现在要武力有武力,要钱有钱,唯独就是缺了粮食喂饱百姓,将这一切变作吞噬天下的资本。 为什么没有资本? 因为镇北城太小,百姓太少,后勤撑不起来。 至于说打到哪抢到哪,他又不是草原上挥马鞭的蛮子,自然不可能。 为什么之前能够打到哪抢到哪。 那是因为打的都是些土匪,义军这种寨子,一般人都杀完了。 这种土匪,义军全部杀绝,那是清除威胁社会稳定的因素。 而那时候部队规模又小,只有一两百,三四百人。 一个山寨的粮食够吃好久好久。 现在不行了,现在部队规模有了整整一万,后期还会招募良家子入伍,以及押送粮草的民夫入伍。 初步估计至少十万人。 这样的军队,只有抢光一座城,才能够喂饱。 那么抢光一座城之后呢? 当地的百姓吃什么? 饿死么? 但凡想要天下坐得稳,都不可能用这种打到哪抢到哪的事情。 为什么岳飞的背嵬军能够吊打金人。 因为他的纪律性是封建军队中最好的。 为什么当年的先辈能够吊打国党。 因为他们的纪律性好,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扎根群众基础,而不是像现在某些忘本的畜生调侃的那样,除了一针一线全拿走。 当初与其说是运输大队长口中的八十万对六十万优势在我。 倒不如说是他运输大队长八十万对战四亿人民的汪洋大海。 “给国君的信写上了,接下来要出台一些政策了,现在的主要目标是搞钱,粮食已经种下去了,只要维护等待了,急也没用,但挣钱不一样,挣钱得快点搞上。” “那么就要激励人民的创造性,伟人说过,人民创造历史,人民的创造性是不可小觑的,我虽然造不出来跨时代的东西,知识储备不够,这些百姓未尝没有办法。” 邓儒在心中想着,换了纸,继续落笔。 【一鼓励百姓向城主府提交自己所打造的新奇物件,一旦被城主府采纳,根据物件作用不等,获得一至百两白银的奖励。】 一两银的价值是一千文,如果单纯用粮食换算的话,相当于后世一千块钱。 但考虑到古代粮食要比后世珍贵很多。 一两银子的价值应该翻上四五倍。 这一条放到后世就是专利奖之类的,研发出一个新奇物件就给四五千到四五百万人民币不等。 只有有利益驱使,诱惑,才能够让百姓愿意花费精力,时间,去投入到研发之中。 真正要靠着对发明的热爱去研发,那样的人是很少的。 【二一旦被新奇物件被城主府采纳,那么城主府将出资全力助其生产,并且将该物件获得利益分与创造者四分之一,城主府将保护该人对其创造物的专属权,任何未经其本人允许的生产,都将受到城主府的打击。】 嗯,这一条就是对专利的保护和利用了。 当然得保证这个人在研发出来后,后续的利益保障。 这样才能保证这个人能够继续投入生产发明中去,而不是被,啊这个抄袭,这个那什么等等琐事烦扰。 目前而言,邓儒对于发明创造的激励,能够想到的,就这两样了。 目前而言,这两样已经足够了。 光是百两银子的利益,就够驱动很多百姓了。 而且目前,百姓的吃喝由城主府负责,他们完全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去发明,去创造。 只要一千个里面,有一个能入眼的。 那就是赚了。 主打一个量大管饱。 不过,说到激励,邓儒觉得,应该还可以再加一条。 【三若发明物被城主府选中,并给城主府带来大量收益,城主府将授予其男爵爵位,免其赋税。】 嗯,要说这个时代人们最需要什么。 钱,以及贵族的身份。 男爵爵位,他邓儒目前确实没资格封。 但也只是目前罢了。 等到他拳头够大了,别说一个男爵了,他指着一条狗说这是某某王公,其他人也得捏着鼻子认下。 第126章 土地划分 规划好发明创造的激励措施。 接下来就是对土地的诠释这些东西了。 也就是初步的土地法。 农民要恢复生产,就要让他们种得安心。 【一每人分三亩田地。】 邓儒其实最开始想得是每家分十亩田的。 那样的话,能够把一部分的农民从土地上转到其他的行业。 但想了想,现在是缺粮的时候。 还是多种地,多开荒比较好。 等到粮食危机渡过了,再考虑城主府出台政策,扶持农户中的多余人员去进行转型。 由城主府去补贴。 得亏雁归城那一仗,让他接下来十来年都不用愁钱花。 邓儒继续写着。 【二百姓享有土地的种植权力,种植所得的粮食,只需以一百抽五交给城主府。】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完全交给个人的。 交给个人,他们就会疯狂的扩张自己手里拥有的土地。 最终成为新的一批地主。 虽然收归政府所有,也不能够彻底杜绝。 但,是能够起到很有效的作用的,至少,在将来出现一位想要有大作为的皇帝时,他不会那么捉襟见肘,在祖宗法理上,他会有很大的合法性。 摸着国家过河,总比自己东摸西索的要容易一些。 【三百姓只需要对城主府负责,城主府只对百姓负责,任何个体,集体,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百姓收取税务,违者,一律杖毙,不得留情。】 规矩摆在这,落实又是另一回事,但拥有虎符兵马落实起来,甚至要比后世都容易一些,冷冰冰的程序要比所谓热血的人执行起来有效。 起码程序不会在乎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当然,他们也没有家人。 立下这三条规矩,其他的法律可以继续沿用越国的制度。 只是需要废除掉对贵族有利的那些政策,以及一些不太合理的政策。 现在是乱世。 乱世应该用怎样的法令? 约法三章。 简单,有效,惩罚与奖赏皆重。 让人能够一眼看懂,向往而又害怕,不敢触碰。 看似宽松,但惩罚的严重性却又让人不敢去触碰。 这就是乱世最有效的法律。 写完这些,邓儒将笔一扔,整个人往床上一倒。 嗯,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今天,先好好休息休息。 两眼一闭,再一睁。 已经是深夜了。 靠,睡早了。 坏事。 谁家好人大白天睡觉的。 这一睡直接睡一下午,晚上醒来了。 这可真是 一次非常糟糕的睡眠体验。 现在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 邓儒想了想,直接点上了一盏烛灯,继续对着草创的几条法律修修改改。 一直修修改改改,删删减减。 在门外站岗的二狗看了都直呼主公太努力了,真是为百姓殚精竭虑的好主公。 深夜点烛处理公务,这谁能够做到。 二狗好感度,再加一。 好,二狗的好感度早就满百了,加不了。 就二狗这个忠诚度,不是机器人,胜似机器人。 第二天一早,邓儒将昨夜修改了一晚上的草案交给二狗。 “安排弟兄们丈量开垦好的土地,分给百姓。” “务必要落实到位,不要让任何人插手。” “安排陈老将这份激励百姓创造发明的法令去当众宣读,告诉他们,我们镇北城想要发展起来,全仰仗他们。” “城主府全力支持他们放开自己的想法,并将这想法付诸实现。” 二狗接过草案,认真的点了点头。 他大概清楚,这份草案,或许能够成为颠覆贵族们的一大基石。 贵族没了赖以依仗的土地,便废了一半。 而他们的暴力机构,显然是比不过镇北城的暴力机构的。 这两大倚仗拔掉,那么这一代贵族的末日,就不远了。 至于以后—— 以后的事,天晓得,没人会晓得。 “对了,主公,前去给那位秋小姐和李荣黑虎三人送信的兄弟们回来了,接待李荣黑虎二人的三个兄弟还在路上与他们磨蹭,但,给秋小姐送信的两个兄弟已经回来了,还带来了给您的回信。” 二狗拿出一封信,递给邓儒。 信封完好无损。 二狗没有偷看一点。 这就是百分百好感度,嗷嗷忠诚,各种细节都能体现出来。 邓儒从二狗手中接过信,算算时间,从他出征到回来,也有个四五天了。 以玄甲斥候的脚程,确实已经到了。 “我知道了,你先去办这些事情。” 邓儒毫不避讳,当着二狗的面就开始拆信。 他相信二狗既然没有偷看信封,那现在也不会去偷看。 “诶,不愧是我老婆,这字写得都那么漂亮。” 邓儒看着信封上,秋缘书写的字迹夸赞道。 秋缘的字算不上娟秀派的,但也不算豪放派的。 就,很中规中矩的那种。 毕竟秋缘是读兵书,带兵打仗为主,想要练一手好字,时间并不宽裕。 没有像寻常武将一样鸡爪子挠出来的就很不错了。 邓儒这波属于是没活硬夸。 但,问题不大,自己老婆自己不夸,谁去夸,对? 虽然她听不到。 看了眼秋缘的回信。 有感叹归隐处和长生很神奇的片段。 有说她最近处理政务困扰的地方。 就比如说,野鸡巷子取缔后,有很多人抱怨。 秋缘对于他们的抱怨有些不太满意,但她也知道,抱怨没有爱做的事情做,总比抱怨吃不起饭要好。 这件事其实也挺好解决的。 目前而言雁归城的温饱问题其实还是存在的。 并没有达到一大批闲汉吃饱了撑的就想去日常用品批发部(rp)这种情况。 就算有不满,也只是小范围的。 大部分人依然忙碌在田间,为了明年,后年,后面几十年的粮食而劳作。 就算想去日常用品批发部,他们也没有时间。 这种事情,让它晾在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且大部分的农民,自己都是有老婆的,哪怕大部分姿色上都………… 但野鸡巷子里的被迫为娼的姑娘们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那种在这个时代没有老婆,脑子里只有那些事情的,基本上是些闲汉,他们对社会危害不大,就算真要闹。 这种闲汉,挨两杀威棒就老实了。 而秋缘的处理也可以说是挺中规中矩的,让鸳鸯楼降价,让只属于富贵阶层的鸳鸯楼变成平民能够消费得起的地方。 目前来说,还算不错。 不需要他这边,搞点什么,斗地主啊,四川麻将啊之类的棋牌游戏去消遣。 毕竟木头也挺值钱的,不能浪费。 百姓冬天取暖都没解决呢,还用木头去造麻将,那不纯纯本末倒置么? 这些事情不用理会。 邓儒继续往下看,紧接着就是秋缘一些关心的话了。 说让他有事情需要帮忙就说,不要一个人扛着。 “诶嘿,我老婆在关心我,嘿嘿。” 邓儒非常兴奋,笑得像小本子地铁上的痴汉。 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异性,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性,发自内心的嘘寒问暖和关心。 这搁前世当宅男的时候哪里有这待遇。 是,他确实还会去一些健身房健身,也会看到一些身材很好的健美小姐姐。 但是——那些健美的小姐姐,别说说话了,就是看,他都很少看一眼。 社恐。 作为宅男就算去健身房都是自己戴个耳机自己按照网上搜的教程练。 面对曾经蛮小妹虚情假意的温柔乡,他都差点沦陷,要不是生死危机在,估计还做不到那么手起刀落。 现在面对一个大美人真心实意的嘘寒问暖,毫无疑问,邓儒沦陷得很快。 而这个沦陷的状态,在看到秋缘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点兵,点兵,把我的一万兵马都招过来,我要铺上百里红毯,去娶老婆!” “啊?主公,现在点兵么?” 二狗显然不清楚邓儒为什么跟发了癫一样。 作为虎符出品的统帅,他对感情是一窍不通的,他不会理解邓儒此刻的状态。 “咳咳,不不不,现在还早,等我们把镇北城发展起来。” 邓儒还是冷静了下来,放弃了现在就点兵,用一万精锐去展示肌肉,迎娶秋缘的想法。 嗯,好事不怕晚。 现在虽然已经有了一万兵马,且这一万兵马会很快全部成为顶级兵。 可若是没有一个强大的后勤支撑,这一万兵马只会是无根浮萍。 而一个强大的后勤,要么需要民心,走到哪,哪里就有百姓自发的给你捐粮食。 要么拥有一个强大的后方基地。 第一个,邓儒目前做不到。 所以他必须要着手第二个,一个强大的后方基地做支撑。 不知道为何,在邓儒的心中,把娶老婆和自立,看成了同样难度的事情。 第127章 张忠 回到房间,邓儒又开始写给秋缘的回信。 他感觉自己这些天,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写字。 再这样下去,他估摸着可以成为一个书法大家都说不定了。 【多谢老婆的关心,我这边一切都好,虽然镇北城百废待兴,粮食稀少,但国君赏赐了三千石粮食,又从吴军那里总共抢了七八千石的粮食,我接下来准备去吴军边境的最高将领做交易,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跟我做这个交易,想来是愿意的,若是不愿,我这一万甲士,也不是吃素的。 我还打下了吴军的桥头堡,进可攻退可守,优势宰窝。 关于你所说的一些失去行动能力的可怜妇女,其实我这边的意见是,不如遵从她们的想法,她们若想痛快些,就让她们痛快些离开世界,免受这世间苦难,她们若想回家,那就送她们回家,一直养着她们,于她们,于城主府,都是一种负担。 世间本就有很多的无奈事,你我不是神仙,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虽然不能面面俱到的后果,具体到她们身上,可能就是一座缓缓倒下的大山。 但,我们也只能尽人事。 关于野鸡巷子取缔后的抱怨,扩建鸳鸯楼是个不错的解决办法,毕竟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人有闲钱,闲时去逛窑子,那些有闲钱,有时间的人的抱怨,掀不起什么风浪。 另外,我这边已经坐拥一万兵马,很快他们就都能够成为世间一等一的精锐。 也就是说,咳咳,咱俩成亲的时间,大概是不远了。】 邓儒写到最后一句话,整个人还有点不好意思。 说到底,他撩妹的经验也不多。 把信折好,放到信封里,交给一个玄甲斥候,让他代为送信。 说起来。 好好的玄甲斥候,被他用成了信使。 要是这个世界玄甲军的缔造者知道了,估计得气得掀棺材板子。 堂堂百战精锐,用来送信。 你他妈真是暴殄天物! 当然,邓儒大概是听不到那位早已作古的将军的怒斥了。 毕竟这种久负盛名的军队,大部分都是在王朝开国时期才有的。 尤其是玄甲斥候这种六级的顶级兵种。 那位将军只怕不知道死了几百年了。 写完信,邓儒就准备开始处理积压了几天的政务。 不过镇北城百废待兴,哪怕积压了几天,也才那么一两件事情要处理。 并不麻烦。 三天时间过去。 二狗将邓儒创立的新法令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说给镇北城的百姓听。 关于创造发明专利这些。 那些百姓有兴趣,但不多。 主要是对一到一百两银子有兴趣。 但无妨,邓儒相信,只要设置的奖励引起了人们兴趣。 那么人们将能够爆发无穷的潜力。 百姓们在听到只用交城主府一份税,而且那份税还低得可怜后,他们瞬间斗志满满。 这个时代,落到手里的税赋削减,才是实打实的。 至于激励创造。 确实有人动心。 也有人付出了行动。 但就目前而言,他们交上来的东西,让邓儒不是很满意。 其中有一个老爷子削的木雕不错。 邓儒给了他二两银子,让他再接再厉,争取削出大木雕,传神的木雕,给神仙们雕上像。 那老爷子拿到了二两银子,被全城百姓都看到了。 他们确信了,邓儒没有诓骗他们。 只要给出的东西被城主府认为有价值,那就是几两,甚至几十一百两银子到手,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百姓们热情高涨。 农闲之余,就专门捣鼓些木头活计,期望自己的手工能够被邓儒看中,然后也赏个几两银子。 但很可惜,除了第一个老爷子雕的木雕有点外贸价值之外,其他人捣鼓的东西,基本上 没啥用。 但是邓儒并不气馁,很多的重大发明,往往就是需要前人们无数的看似没用的小玩意们的积累,才能喷发出来。 邓儒并不着急。 嗯,这三天时间,黑虎李荣两个家伙也哭丧着脸回来了。 邓儒让他们带着他们手底下的土匪和义军滚出去打打猎什么的、 算是发挥一下他们的余热。 邓儒打算有机会把大部分土匪遣散,重新编成百姓。 只留下一部分身强力壮,且听话的。 毕竟,他不需要土匪作为军队,他现在需要的是听话的,纪律性强的正规军。 这段时间,土匪们杂糅的成分太杂了,纪律性也不高。 他现在也不需要土匪们去组成商队赚钱了,那点钱只是杯水车薪。 他们唯一的优势是经历过雁归城的守城战。 但是,如果是单打独斗,当然是土匪要好一些。 但他接下来的战争,每一场,都会是大规模战争。 大规模战争比拼的纪律性。 养着几百土匪,没啥用基本上。 主要是有二狗在,这些土匪能干的事,基本上都不能干,而且他们作为白手套的作用,也有限。 属于是,食之有点味道,但弃之不可惜。 至于说,让这些土匪去当个治安队什么的。 开什么玩笑,他们可是土匪。 当治安队,让他们去敲诈百姓么? 习性是很难改变过来的。 还是让他们散编成百姓,赠与他们田地,让他们去种地来得安稳。 又是两天过去。 镇北城迎来了一个比较特殊的客人。 一个面容粗犷,长得五大三粗的汉子。 汉子带着一百重装骑兵,逼近镇北城下。 他便是吴越边境的最高将领。 吴国的大将军。 吴越边境是吴国重点防守的边境,没有之一。 他们镇守的将军,也是国内地位最高的武官。 见到这位大将军兵临城下,邓儒没有犹豫,让人打开了城门,甚至都没有让他们卸甲下马的打算,算是做足了他的诚意。 那大将军见到邓儒这般作态,心中也是有几分的满意。 不枉费他只带一百余骑,深入越国境内。 能放心一百重装骑兵入城,如果不是蠢得一点兵事都不知,那就是有自信,有胸怀,有态度。 他倒是有些期待,这个越国境内新兴的贵族公子,能给他带来怎样的利益。 “幸会幸会,在下越国子爵邓儒,不知将军如何称呼?” 邓儒对着这位将军拱手道。 那将军入了城门,让自己一百重装骑兵将武器交给一旁等待的斩马冠军们。 看到斩马冠军身后那些玄甲斥候。 这将军心中一个咯噔。 再一看面前的这个年轻人。 卧槽,这不上次他们围剿越国国君碰到的那个家伙么? 如果不是这家伙突然带着几十骑马弓手杀出来,他吴军绝对不可能大败。 他,也不可能骑着汗血宝马狼狈逃窜。 “咦,将军面容有些眼熟啊。” 此刻,邓儒也终于发现这将军的脸有些眼熟。 好像就是当初,吴军围剿国君,结果大败后逃掉的高级将领。 当时他还想让二狗追上去把他抓回来拿着。 “邓公子,幸会,本将乃吴国大将军,张忠,若是不错的话,公子确实没认错,当初,本将正是指挥围剿贵国国君的最高统帅。” 张忠脸不红心不跳的在邓儒面前说出了,他被邓儒追着砍的黑历史。 “” 吴国,大将军,指挥围剿国君的最高统帅。 byd当初早知道是这么条大鱼,说什么也不能给他放跑了。 邓儒很明显有些后悔了。 但此刻显然不是抓这位张大将军的时候。 他还需要从这位张大将军手中,购买粮食。 第128章 交易 镇北城城主府。 邓儒与张忠相对而坐。 二人身后各自站着身高力壮的甲士,好像要一言不合的就干上一架似的。 陈老头过来为二人奉上了两杯热水。 没办法,镇北城物资紧缺得紧,能有热水就不错了,茶叶,那是一丁点都没有。 “如今我镇北城百废待兴,张将军海涵一下。” 邓儒捧着手中的热水,有模有样的吹了口气说道。 “无妨,本将也不爱整寻常贵族们的风雅。” 张忠摆了摆手,一口将杯中热水喝尽。 “我手下的将军和我说,你需要粮食,你愿意出钱买?” 张忠擦了擦胡须上的水渍,话语直入主题,没有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对,如将军所见,我镇北城百废待兴,士兵还好,吃不饱了可以带着他们去抢,而百姓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田上种地。” 邓儒话外的意思带着些威胁。 你愿意做交易,我的百姓和我的士兵,就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 你若是不愿意做交易,我们就是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精锐。 他手底下的兵强马壮,张忠也都看到了。 若是他想,绝对能给吴军边境造成很大的困扰。 相信这不是张忠想要看到的。 “你在威胁本将?” 张忠冷哼一声。 他确实看到了邓儒手底下的士兵。 个个都顶尖的精锐。 哪怕装备稍次的那一批,也是令行禁止,能够瞬间成阵的精锐。 这样的精锐,邓儒手底下,在桥头堡有三千,在这里,有七千。 整整一万人。 再配上那些吃不饱的百姓当后勤,那么哪怕吴国能够消灭这支军队,但吴越边境至少要再后退数百里。 这,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他张忠并不想成为吴国的罪人。 但是—— 他话又说回来了。 难道跟邓儒做交易,邓儒就不打他了么? 自古以来把安稳的因素寄托在敌人是否劫掠的国度,有几个能有好下场? “将军可以当我这是威胁,但,若是将军愿意卖我粮食,我这一万精锐的首要目标,不会是吴国。” 邓儒也不跟张忠打什么弯弯绕绕。 张忠的性格他看得不多,但就以张忠目前的表现来分析他的性格,这位张将军应该是个喜欢直来直往的。 坦诚布公的交谈,要比藏着掖着的黑话更加让他喜欢。 “哈哈哈哈,好个首要目标不是我吴国,那邓公子首要目标是谁?邓公子能坐拥这一万精锐,绝不是你自己口中一个小小的子爵能够做到的,说起来,本将倒是记得越国境内有个邓姓望族,只可惜,被本将灭了族。” 张忠的话让邓儒有些懵。 不是,冤家路窄成这样? 当初把这张忠打得狼狈逃窜就罢了,他冒领身份的家族,竟然就是被张忠带人灭的? 这还真是冤家路窄。 而且,邓儒肯定不能够说,自己跟那家族没有关系,不会为他们报仇。 这样只会让张忠彻底放弃跟他做生意的想法。 草,他当年玩骑砍最烦的就是这说服阶段。 一个个的,都是犟种。 说起来,他冒认的那个家族叫什么来着? 望北伯? 啊对,好像是听那些贵族们说过这个名字。 “原来是将军带兵围的我父亲,但在下并不怪将军,我望北伯一系,与其说是被将军围杀,倒不如说是被那些狗日的贵族坑害,所以,我的复仇怒火,会先对准越国境内的贵族,其次,才会是将军的吴国,若是将军愿意与我做交易,吴国的排序,还会再往后稍稍。” “说起来,我现在应该是将军的盟友,而不是敌人,毕竟,等我兵精将广之后,对越国其他贵族开战,受益的,还是吴国。” “至于那时候,将军会不会面对一个更强大的越国,那都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情,不是么?” 张忠听着邓儒纯粹的述说着其中的利害关系。 “你这么说,在我这看来,确实于我百利而无一害,你,难道不怕我在你和越国贵族们开战的时候,偷个桃子?” 张忠依然没有被说动,他只是觉得眼前的邓儒实在有趣。 不打那些弯弯绕绕。 “那张将军大可带兵来,大不了我打一座城,我就退一座城,收缩我的防线,一步步的收缩,哪怕打下来的城大半落入将军之手,我也是赚的。” 邓儒说道。 这是他当年玩骑砍时,面对两个,甚至三个以上的国家齐宣时的做法。 我不管其他国家,收缩自己的防线,就先死死的盯着其中一个国家打。 直到把他打灭国。 只要不是战略要地,收缩防线还能更方便防守,调动军队,版图大了就要麻烦许多。 而且灭完一个国的收益,在这其中,不管被人偷了几座城的桃子,都是赚的。 更何况,此刻的他只有一座城,还是一座破烂的城,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怎样,他都是赚的。 至于说在这段时间中,吴国壮大什么的。 他又不是傻子,自然有手段防止吴国壮大。 等到那时候,一万顶尖的精兵,和强大的后勤,再加上已经发展起来的军队,足够支撑他,跟两个,甚至三个,四个国家开战。 毕竟,这又不是大一统的帝国,战争的难度要比在大一统王朝造反容易很多。 分封制度,不论是军队的调度,还是军队的战斗力,都是不如大一统的王朝的。 分封制度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在南边,中原,这些远离北方游牧民族的地方,也能够诞生历经百战的优秀将领。 但军队不需要太多的优秀将领,它需要的,是一个能指挥百万大军的优秀统帅,以及能够严格执行统帅命令的各级将领。 一群百战百胜的同级将领聚在一起,那军队可能就不会那么百战百胜了。 “有意思,虽然不知道你面对两国夹击的底气是什么,是纵横家那帮子连纵抗衡的嘴皮子功夫?还是确实有实力,我不清楚,但你这生意,我确实能做。” “但给敌国偷运粮食是大罪,你告诉我,你对粮食的需求,必须很大,你给的银子,必须够多,我才能够和你做这个生意。” 张忠很显然是已经被说动了。 他是不知道邓儒的底气是什么,但他明白自己的底气是什么。 是日日夜夜驻守在吴越边境的大好儿郎们。 如果一件事情畏首畏尾的,那他也坐不到将军这个位置上。 他不需要知道敌人的底气,他有自己的底气。 嗯,说是自大,也没什么不妥。 “将军觉得多少粮食,多少银子合适?” 邓儒问道。 做交易,哪有自己先给价格的。 得看对方的出价,合不合理,值不值得,能不能讨价还价。 张忠身子往后一躺,指着他身后那一百名重装骑士。 “你知道的,我们当将军的,要喂饱的人很多,尤其是我们这种边境将领,贵族们的势力盘根错节,我需要喂饱他们,手底下的将军,也需要喂饱,这一路下来,没有二十万银子,打不住,而这仅仅只是喂饱我们的钱,你购买粮食,还得另算。” “当然了,与喂饱我们的银子比起来,粮食的钱,倒是显得不起眼了。” 张忠甚至把收受贿赂都说得这么直接。 邓儒也挺喜欢跟这样直接的人做生意的。 没有那些弯弯绕绕,不用担心他在话语里面藏些暗话来坑害你。 第129章 成交 “哈哈哈,好说,好说,银子不是问题,来,张将军,这里是一百两银子,先送给将军身后的诸位兄弟,去勾栏酒肆潇洒潇洒。” 邓儒拍了拍手,一旁就有斩马冠军取来了一百两银子,一两一两的分发到张忠身后一百甲士的手中。 “哈哈哈,邓公子很上道啊,跟邓公子这样的人做生意,张某也很愉快,说说,邓公子需要多少万担粮食?” 张忠很满意邓儒这番举动。 喂饱他手下的亲兵,那就是在喂饱他。 没毛病。 跟他这种级别的将领做生意,银子必须得万两起步。 而吴越两国现在是敌国。 做生意就得十万两起步。 不然风险和收益就不成正比,他不会答应。 “多多益善,我这边可以给出五十万两的银子,其中多少进了将军的口袋,我不管,但我至少要一百万石粮,若是还能有些鸡鸭牛羊等畜肉,那便更好。” 刨去给手下士兵升级的费用,他这边的城主府财政还可以有一两百万自由支配的白银。 而对一个城的运转开销,只需要一万两白银,就够了。 其他的都是可以自由支配的。 五十万两银子买一百万石粮食,如果只是单纯的换算价值的话。 那邓儒很明显,亏得裤衩子都不剩了。 一两银子能买二十石粮食。 五十万两银子,至少能买一千万石的粮食。 但价钱不是这么算的。 银子,除了附加给它的交易价值之外,在工业发展起来之前。 它本身是一文不值的。 它不是百姓的刚需。 而粮食,是刚需,不管在什么时候,它都是刚需。 你可以没有银子花,但你三四天没有米吃,那你就会头晕眼花,两腿发软。 十来天没有米吃,那就得直接去见远方的太奶。 一两银子二十石粮食,只是官方定的普遍交易额罢了。 但私底下,粮食的价格至少要高出几倍。 尤其是在一些缺少粮食的地区,还要贵上许多的。 再加上如同张忠自己所说的,这是一步险棋,险棋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 他要喂饱边关上上下下的士兵,将领,贵族势力。 要冒着被人抓住尾巴砍头的风险。 这么多的风险,自然要有足够的利益。 买卖不一定要大,但他所获得的利益,一定要大。 “哈哈哈,邓公子爽快人,这笔生意,我张某做了,至于交易地点,就定在你们打下的堡垒处,如何?” 张忠显然对邓儒提的条件感到很满意。 他是一个草根将军。 是一个因为幸运,被吴王看中,专门提拔上来,用以制衡各个贵族的大将军。 而这样的草根将军,没有贵族们代代积累的财富,靠着吴王的宠信富贵一时。 这也代表着。 他很缺钱。 乐武伯能够为了保命拿出几百万。 而你让张忠为了保命,他最多能挤出来几万银子。 说不定连几万银子也挤不出来。 这个时代的财富分配是极度的不均匀的。 可能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才几百万两,千万两,但是你往那些伯爵家的地窖剐一剐,砍一砍,准能搜出至少百万两血红血红的大银子。 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拿封建王朝一年的收入去质疑贵族们代代的积累。 “好,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 见张忠答应,邓儒也很满意。 一百万石的粮草,这已经足够百姓吃上许久。 足够撑到收获的时节了。 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做生意嘛,不要看自己损失了什么,要看自己的损失,能不能解决自己目前的刚需。 至于为什么非要找张忠做生意。 主要还是离得近,再加上张忠权力大,能够调动很多粮草。 而那些越国的贵族,不仅离得远。 关键是,他现在冒认的那位望北伯后裔的身份,是让这些贵族恐惧的,他们不可能卖给他粮食。 只有张忠有希望卖给他粮食。 国君也有希望,但是对于国君,邓儒更喜欢白嫖。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想白嫖这位半边脖子都快入土的小老头儿。 送走了张忠一行。 邓儒便又没了事情做。 不也不能说是没有事情做,只是没有新的事情要做。 他现在要做的,还是那老三样。 户口普查,分发土堆,普及政令知识。 不过邓儒还准备筹办一所学堂。 招收十四到十五岁的青年。 他,亲自去教。 嗐,虽然他自己也只是个半吊子,但目前而言,半吊子够用了。 半吊子草创的学堂,在千百年后,会被后人完善成一座桃李满天下的学府。 还是那句话,相信人民。 至于为什么,是十四到十五岁的青年。 因为六到十岁的太小,教了他们还要等好几年才能走马上任。 十四到十五岁的青年教了,一两年就能去上任。 而十八到二十岁,在这个时代,他们已经跟后世的中年人差不多了,意识形态已经僵化。 教他们一些东西,他们会自认为老成的说,哼,幼稚之言。 当然了,这不是最重要的,再怎样的思想僵化,打两棍就软乎了。 主要还是十八到二十岁,他们已经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了。 他们得从事生产工作。 而十四到十五岁,他们从事的生产工作没有十八到二十岁那么繁琐重要,他们有空闲时间去读书。 邓儒要的,就是这一小批人。 慢慢的来,慢慢的教。 总有一天,潜移默化的火种,哪怕被熄灭了,也能死灰复燃。 在人的心中。 不过就目前而言,还是得让他们先吃饱饭。 同天时间。 邓儒给秋缘的回信又到了秋缘的手中。 今天的秋缘没有休息,也没有处理公务。 她在视察雁归城军队改革后的效率。 效率还是不错的,虽然那些将军死了,有一小部分死忠不满。 但是在挨了太想进步的战友们两比斗之后,他们就老实了。 毕竟战友们都太想进步了。 那么多空出来的位置,他们都可以上。 他们之前还羡慕邓儒手下的二狗,明明是个贱民的名字,却当了邓儒手底下的骠骑将军。 而他们这些三狗,四狗,大壮,二壮。 现在也有这个当将军的机会,哪里能让那些死忠破坏了。 挨两比斗就老实了。 总而言之,军队的战斗力没有下降,还有了小幅度的提升。 更别说那些将军还是因为贪污抚恤死的。 死得其所,活该。 拿到邓儒信的秋缘当即就回了城主府。 毕竟,她不知道邓儒的信里面会写什么乱七八糟的,不能够给别人看的东西。 果不其然,第一句话就让她脚指头抓地。 什么叫多谢老婆关心,亲都还没成,老婆就先叫上了。 真的,很不要脸。 但是她好像,不怎么抗拒。 在看到邓儒说镇北城百废待兴的时候,秋缘的脑瓜子里突然就有了些想法。 她记得,城主府里,还有几百石的粮食。 当然了,这只是城主府的粮食,雁归城另外有粮仓,存粮有个一万多石,用以面对天灾人祸。 还有些,肉啊,蔬菜之类的,不过蔬菜和肉是,估摸着运不到了。 毕竟这年代没有冰箱和冰车,不可能随时随地的降温保鲜。 “给他送点过去,虽然不多,但也能应急一下。” 秋缘并不打算把一万多石粮仓里的粮食给邓儒。 因为她给邓儒送粮食,仅仅是因为二人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两人的关系。 仅仅只是她给邓儒的,只代表她自己。 她没有权力代表全城的百姓,把全城百姓的应急粮食送给邓儒。 但城主府里的几百石粮食,她有这个权力。 不过在那之前,还需要说服个人。 秋缘在看完邓儒的信后,习惯的将信纸放到烛台上烧干净。 忽的,她猛然发现,这次邓儒的信里好像并没有提及仙家法宝有关的事情。 不用阅后即焚。 算了,这不重要,现在她要去说服一些人,然后再拨一些粮食给邓儒那边送过去。 第130章 武威伯 鸳鸯楼内。 失去了嫖友的秋衍很郁闷。 他感觉李荣黑虎二人走后,身边的妹妹身上的体香都不香了。 嗯?等等,这身边妹妹的体香怎么还有药香味? 不对劲! 秋衍猛地反应过来。 鸳鸯楼妹妹们的体香那大半都是脂粉的香气。 而自家老姐不一样,她身上有着常年药浴腌入味的苦气。 不,也不能说是苦气,类似于煎中药的药味。 这闻一下就能分辨出来。 而这鸳鸯楼的妹妹们又不练武,哪来的药味。 也妹听说哪个妹妹生病了啊? 果不其然,等待秋衍僵硬的转过头时。 他发现自家老姐正笑眯眯的站在他的身后。 鸳鸯楼的龟公老鸨一脸恭敬的站在老姐的身后,生怕她是不是来把鸳鸯楼也取缔了的。 “姐?” 秋衍试探性的喊了一声,试图唤醒为数不多的姐弟情。 但想了想,他放弃了,他弱弱的说了声。 “轻点打,姐。” 天杀的,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逛窑子被亲姐姐逮到更丢人的吗? 哦,大概是有的,比如说写书被亲姐姐看到什么的。 “在你心里你姐姐我就是这样的人?” “算了,你跟我出来。” 秋缘满脸黑线。 她又不是什么古板的姐姐。 逛青楼什么的,在这个时代,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要打? 再说了,这家伙跟着邓儒那两个手下天天泡在青楼,当她不知道么? 她要是不知道,这个城主当得可就太失败了。 要打早就打了,哪里还用等到现在。 “好的,姐。” 秋衍蔫巴巴的跟着秋缘走出了鸳鸯楼。 “你觉得,你姐夫对你怎么样?” 大概是脱敏训练久了,秋缘现在自己都习惯性的嗯,默认了邓儒是秋衍姐夫的身份。 “那肯定是很好的,我逛” 秋衍话刚说一半,突然觉得自己不能出卖邓儒,便住了嘴。 虽然邓儒从来不跟他们一块嫖。 但是出钱帮他们嫖,自己不嫖,这说出去谁信啊? 姐姐肯定会怀疑。 所以,不能说,绝对不能说。 “” 秋缘突然感觉自己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秋衍那没说完的话,明显是逛青楼。 而结合前后语境。 秋衍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他逛青楼的钱都是邓儒出的。 “既然这样,你愿不愿意,为你姐夫做些牺牲。” 秋缘并不去计较这些细节。 秋衍只是说是邓儒给他出的钱,不是邓儒带他逛的楼。 就算是邓儒带他逛的楼,那也没事。 “什么牺牲?” 秋衍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沟子。 没办法,刚从青楼出来,难免往下三路去想 “你姐夫他不是去了镇北城么,镇北城缺粮食,我想着啊,匀出四百石粮食给他送过去,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们喝点粥对付对付。” 秋缘觉得自己这个亲弟弟好像废了。 要不要养个新 哦,两个创号模块,一个病逝了,一个被她捅死了。 创不了新号了。 算了,废了就废了,好歹也是自己亲弟弟。 只是脑回路不正常而已。 “原来是这样啊,姐,四百石粮食够么,要不要送几千石过去,我记得我们雁归城粮仓不是有万石么?” 秋衍把捂住皮燕子的手放了下来,长长的松了口气。 不就是喝一段时间的粥么? 问题不大。 “那是百姓的粮食,你姐夫那样心系百姓的人要是知道我拿百姓的粮食去支援他,他虽然不会说什么,但肯定会很愧疚,四百石是我们城主府自己能挤出来的粮食。” 秋缘说道。 她考虑的很全面的。 “这样啊,随意啦,随意啦,我喝粥么的事的姐。” 秋衍非常大度的表示没得问题。 “好,我替你姐夫谢谢你。” 秋缘满脸笑意的拍了拍秋衍的肩膀。 这个弟弟虽然脑回路不正常。 但至少,嗯,心地善良,不是么? 秋衍觉得为了姐夫饿点,嗯,不算什么。 毕竟姐夫还给钱给他逛青楼呢。 在秋衍想来,既然是城主府给邓儒支援粮食。 那应该是,整个城主府上上下下,一起喝着稀粥什么的。 但很快,他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秋衍捧着碗,看着自己碗中的稀粥,稀粥上飘着两片肉。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算得上很不错的一顿饭了。 他又看了眼秋缘碗里,跟他一样,只有一碗稀粥,碗里的两片肉甚至比他碗里还要小一点。 但当他出去,看到那些丫鬟下人们,跟平常一样的稠粥,蔬菜,还有五六片肉片后。 他破防了。 不是,说好的一起节衣缩食,怎么就他们两姐弟节衣缩食? 其他人呢? “你知道的,小翠小莲她们从小就没了父母,被卖进我们城主府,姐姐我舍不得让她们给我们一起喝稀粥。” 秋缘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 啊一西。 他说为什么自家老姐捧着稀粥跟做贼一样跑进房间里来吃,还非要拉上他一块。 ,是怕小翠小莲她们愧疚? 秋衍有点崩溃。 但是,看在邓儒曾经出钱给他逛鸳鸯楼的份上,他忍了。 十天过去。 邓儒给国君送信的玄甲斥候,也到了国都。 玄甲斥候带着给国君的信一路奔驰。 路上有士兵阻拦,他也不管不顾,直接冲了过去。 那些士兵看他人马具甲,又如此急躁,还以为是什么八百里加急的军情,就直接给他放了过去。 毕竟,玄甲斥候的行动逻辑是类似程序一样死板的。 他只会执行命令。 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让他停下脚步。 就这样,奇迹般的,玄甲斥候一路到了王宫,才翻身下马。 根据搜索找到国君所在。 快步的穿过一众禁军,跑进王宫中,直接跪下,将信封举过头顶。 却是一言不发。 王宫内的众多贵族大臣一脸懵逼的看着这名玄甲斥候。 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 送信? 送信为何不发一言? “王上,这好像是望北伯家小公子的手下的精锐铁骑。” 一旁,那邓儒已经见过两次的老者在国君耳旁附耳道。 国君一听,顿时就来了兴趣。 “快快,将信封呈给寡人。” 国君高兴道。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关注邓儒。 前些天听老者与他言说,邓儒要去打桥头堡。 如今邓儒那边就派手下送来了信。 那想来,定是捷报。 “那将士,快将你家主人的信封呈上。” 老者对着那名玄甲斥候说道。 但很可惜,他没有玄甲斥候的权限。 他无权使唤。 见玄甲斥候依然无动于衷。 王宫内一片哗然。 显然现在对王权的尊重远远弱于对拳头的尊重。 但如此不尊重王权的表现,这是在找死啊。 哪知道国君是哈哈笑了两声,似乎并不反感。 “哈哈哈,好啊,好得很啊,不听王令听将令,如此将士,我越国军队才能百战百胜啊。” “阿童啊,劳烦你亲去将信给寡人取来。” 老者听令,亲自将玄甲斥侯手上的信件取了过来。 “让寡人看看,这小家伙又说了什么好消息?” 国君对邓儒是真的喜欢得紧。 毕竟,邓儒现在的身份,不仅仅是他好友的唯一后代。 还是他的福星。 如果没有邓儒和秋缘赢下雁归城之战,他也不可能这么光速的收回权力。 国君拆开了信封。 取出了里面的信。 一股彩虹屁扑面而来。 就是为什么老成的老要写两个? 国君不是很懂。 但他觉得这应该是邓儒那小家伙对他老头子这般年纪的感叹。 嗯,应该是。 这不重要。 “好,好,好,拿下了桥头堡,这是去掉了我越国的眼中刺啊,好小子,要赏赐,哪怕失忆了还是这么贪财,直率,好小子。” 国君现在是什么状态。 大概就和家里刚养猫的铲屎官一样。猫拉屎都可爱的那种。 邓儒要赏赐,他都觉得这是邓儒直率。 他喜欢得紧。 “来啊,阿童,再从我们府库里拨款一万石粮草,拨银子五万两,一并赏赐给他,再封他个伯爵。” 国君对身旁的老者说道。 “是,王上,他们家的爵位,还叫望北么?” 老者在一旁询问道。 国君摇了摇头,叫望北伯的被人坑死了,连带着他国君的势力都一落千丈。 这个名字,不吉利,得换。 国君道:“不,不能叫望北了,这个名字不吉利,叫,武威,武威伯。” “以武,扬威。” 第131章 人 “伯爵?王上,不可啊,当年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哪怕这人是望北伯之后,也不可啊。” 一个臣子跳了出来,声泪俱下的劝阻。 “住嘴,寡人封谁,还用你指手画脚?” “望北伯为国战死,他的儿子,理应继承他的爵位,他的封地,他的财富。” “自古如此!” 国君一声怒斥,将臣子驳斥了回去。 国君的态度摆了出来。 便没有人做声了。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只要这个伯封下去。 越国,将彻底重回王室的掌控。 谁都拦不住的。 镇北城内。 这十多天的时间。 邓儒也没有闲着。 他真的去创办了一座学堂。 位置就选在城主府。 不过还没有招收学生。 他在编写教材。 主要是思想品德方面,还有一些对于后世来说非常基础的天文物理的数学知识。 再深一点的。 他教不了,这些学生估摸着也学不会。 一口吃不成胖子。 十天时间,跟他做交易的张忠也成功的把一百万石粮食运送到了桥头堡。 张忠非常的有商业道德,什么小动作都没搞。 说一百万石,就是一百万石。 目前而言,镇北城的粮食危机已经解决了大半。 只要保证这批粮食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烧掉,或者放些老鼠什么的东西。 基本上,镇北城肯定能够撑到收获。 不过很可惜,发明创造的激励措施,百姓们所上交的发明 邓儒觉得如果这个时代有我爱发明的话,那么大概可以给这些发明出一个合集了。 有些是有点小用的,但大部分,都是 没啥用的东西。 没有交易价值,没有推广价值。 更没有什么技术难度。 不过邓儒依然没有放弃这个想法。 只要有一个人灵光一闪,开发出跨时代的东西,那就是赚的。 反正,他需要付出的东西又不多。 十二天过后。 “大当家,城门外又来了一批人,说要见您。” 这一次,是李荣黑虎二人充当起了传令兵的身份。 毕竟人家二狗是三军统帅,能够很好的训练士兵。 而李荣黑虎两个,嗯,当个传令员得了。 “嗯?谁,你们认识么?” 邓儒问道。 “这,有些眼熟,但我们当时在城墙上,认不清楚,听城门的陈老说,是雁归城的人。” 李荣说道。 “雁归城?他们来做什么?” 听到是自家老婆那边来得人,邓儒明显是有些疑惑。 上次去信后,秋缘就没有回信,那个玄甲斥候也在邓儒的安排下,一直待在雁归城。 让他作为一个信使,随时随地准备传递信件。 “额,好像是送粮食,光我们看到的,就有很多粮食。” 李荣说道。 “” 邓儒有些无语。 诶哟,这傻姑娘,怎么就听不懂人话呢。 他信里说的清清楚楚,他这边能够搞定。 还送粮食。 他这边都一百万石粮食了。 都够撑几年了。 但是,仔细想想,还是挺暖心的,不是么? 人家看到镇北城百废待兴,缺粮食,就立马给你送粮食过来,后面的所有话,都全部当做不看见。 全部当做他邓儒是在强撑罢了。 也是关心才会这样,要不关心,你镇北城没粮食关我屁事,爱咋咋地。 啊,对了,我这边又缺银子了,提款机给点钱花花。 当然,秋缘肯定不是这样的人。 “把他们请进城,安排他们休息一段时间,然后把粮食带回去,我这边已经有一百万石了,再给他们送点粮食回去。” 邓儒摆了摆手。 他并没有见这批人的打算。 他还要忙着编纂教材。 又不是秋缘亲自来。 说到秋缘。 他最近又给手下士兵升级了一波。 距离预期的目标,是越来越近了。 不管是自立,还是娶老婆,都近了。 现在只需要好好发展经济就行了。 他最近打算减轻关税,来吸引一些行脚商人进行贸易。 虽然说 他镇北城确实没什么特产。 但是降低过路的商税,就是最大的特产。 毕竟,这年头贵族们的经济来源,很大一部分就是各种苛政杂税。 两天后,邓儒成功的编纂好了教材。 他向镇北城的百姓发出了公告。 凡是家中有十四,十五岁的适龄青年,都可以送入学堂。 在入学期间,学堂学子及其家庭的伙食由城主府承包。 若有优秀学子,可以直接进入城主府管理体系担任管理人员,或者留任学堂当个先生。 这个条件对于镇北城的百姓毫无疑问是无比诱人的。 尤其是城主府承包伙食这一条。 他们纷纷把家里符合年龄的孩子送进了邓儒的学堂。 但,很可惜。 哪怕全城百姓积极性很高。 也只凑出了四十来个适龄青年。 四十二个人。 就是这个新开的学堂的全部学子。 邓儒给这个学堂取名薪火。 这是他的希望,他希望,一些东西,能够随着学子们一代代的薪火相传下去。 看着学堂里,这一个个面黄肌瘦,头发干枯,一点也没有读书人气质的青年。 邓儒觉得,自己好像。 设置的年龄依然偏大了。 十四岁,他们也已经被这个世界打磨的麻木了。 只是没有二十来岁的人那么深刻罢了。 他们应该属于初入社会,碰了些壁的那一类。 大概相当于,后世二十五到二十六岁刚毕业的大学生。 刚入社会,碰了个满头包,但远远没有四五十岁的人碰得包多。 属于,开始被打磨,但还没有彻底被打磨的那一批。 邓儒叹了口气,他拿起毛笔,写下了一个人字。 似乎从古至今,人这个字的变化,一直不大。 一撇,一捺,就是个人字了。 他将这张写了人字的字沾到墙上,对这些青年说道。 “来,孩子们,今天,我教你们识字。” “有没有人知道,这个字念什么?” 对面的四十二个青年整齐的摇了摇头。 “大人,我们不识字的。” 一个青年说道。 他们不识字,说的,也都是一些带着地方口音的地方话。 “这个字啊,就是人,你们叫我大人,我是人,但你们也是人,你们看它,一撇一捺,就是人了。” “天下的安定,由人来决定,人过得好了,天下就安定了,人过不好了,天下就乱了。” 邓儒给这些青年讲解道。 “每个人的分工不同,我们这些人的责任,就是让其他人把日子过好,让天下安定。” “可是大人,之前的大人说,我们不是人,说我们不如他们手底下养的狗。” 还是那个青年,提着他的问题。 他不是要抬杠,他只是单纯的认为,邓儒教给他的,似乎和之前的贵族教给他的不一样。 听到青年话,邓儒摇了摇头,指着人字道:“你看这个人,他像什么。” “他像一个站着的人,为什么只有站着,才是人字?跪着,坐着,不行么?不行的,只有站着,顶天立地的站在天地间,挺起脊梁,才能够被称为人。” “他们说得或许也不无道理,你们见到他们,膝盖便弯了下去,跪了下去,自然是狗都不如,因为狗,它也不跪着。” “要想成为一个人,就要站着,不准跪下,谁让你们跪下,你们就要捏紧拳头,握住一切能够反抗的武器,告诉他,你不是狗,你是人。” “然后,砍死他。” “把一切不让你们当人的人打倒,消灭,让他们跪下当不成人,让你们,成为人。” 邓儒的话,深深的刺入这些还未被社会彻底打磨的青年心中。 十四五岁,正是热血的年纪。 也是叛逆的年纪。 这番话,很叛逆。 他们,很喜欢。 “那,大人,可以带着我们成为人吗?” 那青年继续问道。 “当然,但在我带领你们之前,你们需要自己先握紧拳头,不做牛马,要做人。” 第132章 发展 邓儒看着这些眼神中,有了一丝清灵的青年们。 他知道,今天的话,将如同一个火种一般。 在他们心中,将他们干枯的心灵燃烧。 他们的心,原本只是一个一片充满杂草,枯枝,枯叶,枯木的荒林。 他们麻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人。 他们只知道地主老爷说他们是牛马。 但今天,却有人告诉他们。 你们是人,不是狗,人要站起来,站起来,谁让你们跪下去,你就砍下他的头,让他躺下去。 这句话好像干枯的山林迎来了一点火星。 让整片山林,燃起了熊熊烈火。 青年或许也会麻木,可他们麻木的心是干枯的山林。 干枯,是能被点燃的。 那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的麻木,是百年千年的冰川。 他们需要山火燎原后的烈火才能融化。 一切事情,都需要循序渐进。 后世历史上的所有革命,都是从青年开始的。 不管是贵族的青年,还是平民的青年。 青年,是热血的,是未来的象征。 不止一位伟人说过,青年呐,是八九点钟的太阳。 青年麻木了,未来也就麻木了。 青年热血了,未来是沸腾的。 邓儒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可以说是十分的平淡。 他只做了三件事。 推行土改,鼓励耕织。 在青年们的心中,废黜管理阶级的神圣性,让他们知道,他们也是人,管理阶级也是人,只是分工不同,没有谁生来就该高高在上,压迫,奴役,是不合理的。 也是在告诉这些青年,警告这些青年,将来他们成了管理阶级,不要忘了今天他所说的话。 人们能为了站起来,把他们选上去,人们也能为了站起来,把他们砍倒。 以及,发展商业,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鼓励百姓发明特产。 邓儒发现,百姓们上交的发明创造,似乎已经被第一个得奖的木雕老爷子给局限住了。 他们觉得,木雕,是最容易得奖的。 邓儒不得不在这个过程中,让二狗李荣两人又出台了对于发明的解释,告诉百姓,发明不仅仅只是木头制品。 还有美食,生活用具,农耕用具,等等各行各业能够有用的东西。 思路打开后。 这些百姓们纷纷开始找了新的路子去尝试。 他们成功的 做出了一堆的黑暗料理,以及全自动巴掌机这种东西。 当然了,这个时代没有全自动的,只是类似的调侃罢了。 其中有个黑暗料理,二狗吃了都吐了。 足以说明很大的问题。 要知道二狗的记忆,可是正儿八经的贫农阶级。 他对于食物的接受度是非常高的。 可以说,哪怕是吃屎,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也能够面不改色。 但,能让二狗吐出来。 足以说明,这玩意比屎还难吃三百倍以上。 邓儒觉得这是在对粮食的浪费,因此,他把那个做出二狗都吐了的所谓美食的家伙推出去打了五个大板。 把食物做得这么难吃,是对食物的亵渎。 这段时间里,国君的赏赐,和封号也到了。 国君的赏赐非常大方,让邓儒一度想直接说一句,公若不弃,儒愿拜为义父。 不过,邓儒只留下了封号,其他的城池,他没有要。 因为离镇北城太远,他鞭长莫及,形成不了一个完善的版图。 中间还隔了许多其他贵族的城池。 一旦自立,这些贵族四面八方之下,他会疲于应对,军队会过于分散。 一句话,地大了,不利于造反自立。 他也没有哪个时间经营个十年二十年,把整个境内土地经营得铁桶一块。 他最多五年就要造反。 当然,最好国君在五年内老去了。 如果没有的话,他估摸着会选择调转矛头去打吴国。 毕竟国君确实对他不错。 还冒认了人家故友儿子的身份,在他活着的时候造反,有点过意不去。 邓儒就这样,一边经营着镇北城。 一边发展军队。 在等到了第一次收获粮食后,他开始招揽流民,也给流民分地。 镇北城周围的荒地很多。 不愁没有地分。 等到地不够分了,邓儒就开始安排他们从事其他行业。 邓儒的军队很快的,全部升到了满级。 他有玄甲斥候一千名。 大燕重装神射手,四千五百名。 大燕先登斩马冠军,一千名。 大燕镇国矛士,三千五百名。 这样一支功能齐备的军队,想守下任何一座城,都是轻轻松松。 在这个过程中,镇北城的经济也得到了充足的发展。 百姓们的创造力虽然千奇百怪,但也依然造出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比如说,水力锻铁装置。 用周边河流的流速推动水车,水车带动连动装置,最终力大砖飞的打铁。 这个装置给铁器的产量,质量都提上去了不少。 邓儒给那个发明这个装置的工匠赏了整整一千两白银,并且承诺只要城主府还在一天,就会给他铁器销量相应的分成。 还有一些各种各样的特色美食,虽然黑暗料理很多,但也有很多百姓创造出了真正的美食。 这些,都被作为镇北城的特产,经过那些行脚商人的手销往各地。 当然,除了这些发明之外,还有很多的农户发明了各式各样新奇的,能够大大增加播种效率的农具。 虽然效率提升不是特别的牛逼,但也是很大的进步啊。 但邓儒比较遗憾,都是一些,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 并没有出现基础理论的突破性进展。 什么是基础理论的突破性进展。 最开始,人们总结自然规律,发现最浅显的力的作用,发明了弓,投石机,床弩,等等这些最基础的武器和工具。 而后来,人们开始发现隐藏在浅显的作用力下的,蒸汽,火药,电力,这些基础的力,发明了,灯泡,火车,汽车等等。 到后来,人们开始尝试利用核能。 而现在, 镇北城百姓的发明都停留在,更好的弓,更好的投石机,更好的床弩等等这些最粗糙的运用上。 北宋的三弓床弩,将三条弓臂以特殊方式组合,能够打出两千米的距离,威力和力量与后世的狙击枪都有几分不相上下。 但你如果真让北宋的军队和现代随便一个国家的团级编制的部队作战,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北宋军队被吊起来打。 基础理论的运用决定文明在此处的上限。 可全新基础的发现,能够彻底拔高文明的下限。 当然了,邓儒也知道,一口吃不成胖子。 等到这个世界把现有基础该运用的,都运用得差不多了。 那么,他们自然会开始寻求更好的能源,研究更深的基础知识。 毕竟,现在的生产力,可不够让所有人都吃饱饭的。 时间过去了两年。 两年的时间,邓儒发展经济,建立学堂,招收流民,颁布税法。 做出了很多的改革。 大多都是摸着国家过河。 但也做出了自己的见解,自己改写。 变得,更符合这个生产力更加落后的时代。 当然,还有时不时和秋缘互通书信。 两年时间,邓儒靠着轻徭薄赋,分发土地,政府扶持创业,等等一系列措施吸引流民百姓。 又占据天时地利,这两年时间,未有天灾人祸,田地丰收。 将镇北城,从最开始一个饭都吃不饱的边塞小城 发展成了一个享誉吴越,坐拥十三万人口,拥虎符精兵一万,良家子组成的精锐部队两万。 总计三万的军队。 拥有完善的执法机关,完善的市政维护系统,完善的排水系统的大城。 当然了,这么多的福利措施,当年从雁归城一役中收获的银子。 也差不多消耗殆尽了。 不过,还好,镇北城在这两年也创造了不下八十万两白银的收入。 也算得上能够良性发展。 那两三百万两的投入,再有个两三年,就能够收回来。 第133章 两年后 两年后,镇北城。 邓儒依然在薪火学堂里教着学生。 当年的那一批青年,最小的,也有了十六岁。 他们也成为了一个跟他一样,半吊子的老师。 或者进入了行政系统,去规划土地,管理百姓。 两年时间出师。 他这大概,算得上是最快出师的学堂了。 现在的这一批学生,比当年多了很多。 光他教的,就有三百人。 都是十四岁,十五岁的青年。 他们的神情,也不再只有麻木,在镇北城,他们拥有了对未来的希望。 他们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们也不知道。 至少,他们看到了巡逻的治安司的差役,只需要喊一声差役叔叔,而不是差爷。 说起来,这两年时间,邓儒发现,这个世界其实是有类似春节的节日。 只是刚好,他刚来的那一年,因为战事紧张,秋缘没有选择过春节。 雁归城的百姓也没有心情过春节,或许也是没有能力过春节。 这个时代的纸是很贵的,红色的春联,只有大户人家才贴的起。 而且战争呐,一旦城破,人家可不跟你讲什么同胞情谊的。 烧杀抢掠,一个不少的。 所以,那年的春节,邓儒在床上睡了一天。 嗯,刚好是练武的一天过后。 “孩子们呐,这个字念人,两年前我告诉过你们的师兄,说啊,要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站起来的人。” “谁要你们跪下去跪拜他,让你们做不成人,你们就要带着其他被他强迫的人,站起来,砍下他的头颅,让他做鬼,让自己,做人。” 邓儒依然站在这些青年们的对面。 比起两年前。 他又老了两岁。 不过,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就没有去记自己的年纪了。 他现在是二十五还是二十六来着? 算了,就当二十六。 邓儒在这两年里送走第一批的学生。 又迎来了第二批的学生。 看着这些青年,干净的衣着,丰润的脸,乌黑的头发。 看得出来,这两年,生活确实比之前的镇北城要好了很多。 因为城主府的空间不够了。 他在城中建立了一个新的薪火学堂。 好能够承载更多学生。 在其他的房间内。 也坐着一百到两百个不等的青年。 他们,由曾经选择留校来的青年教授他们知识和道理。 在其他的教室里,响起了同样的声音。 “诸生,这个字啊,念人,城主大人告诉过老师,我们要当人,而不是牛马,也要把别人当人,而不是自己当人,把别人当牛马,我们要站起来,把所有不让人站起来的人都打倒,现在或许我们还不够资格,但,城主大人会带着我们,创造那个理想的,人人都能真正站起来成为人的世界。” 其中话语掺杂了曾经那批学生自己的理解。 但核心的意思,却没有变味。 一代又一代的,将这个理念传承下去。 给学生们上完课。 邓儒便照常回了城主府处理一些政务。 镇北城发展起来,要处理的东西,就比以往要多了很多。 为了保证公正。 他一般都是直接过目。 一定要亲自接受。 尤其是那种百姓受冤屈的案子,他是绝对不会假手于旁人。 现在还好,只是一座城。 他能够处理过来。 但日后如果真的打下了天下,不知道还能不能处理过来。 那时,又该如何保证他选出的保民官们,能够真正尽到保护民众的目的呢? 他不知道。 他只能够尽可能在发动统一天下的战争前。 多教一些学生,多让他们知道,别人不让你们当人,是不对的,要砍下他们的脑袋。 你们不让别人当人,也会有人来砍下你们的脑袋。 至于他们能不能听得进去,能不能把这个理念当成认真实施的理念。 他不知道。 他只能尽力。 “嗯?黑虎这小子要娶亲了?” 邓儒处理着政务,凭着自己的理念去判断着一些呈上来的冤案。 突然,他在一众冤案中,看到了一份请柬。 是一份婚礼请柬。 上面写着黑虎的真名。 叫陈远行。 就,挺离谱的。 至于邓儒为什么知道这个陈远行是黑虎的真名。 那是因为黑虎在陈远行这个名字后面备注了,括号,黑虎。 这五大三粗的小子真名居然他妈的这么文艺,邓儒还是第一次知道。 至于说,跟他结婚的另一个女子。 叫什么胡莲。 邓儒有点印象。 是镇北城去年新创立的青楼里的几个头牌之一。 这黑老粗,逛窑子上瘾了,娶个媳妇还找窑姐儿。 邓儒很想吐槽。 但他还是选择尊重且祝福。 至少 老黑虎这家伙不用担心戴绿帽了不是么? 娶个青楼头牌,那不是已经满头绿了么? 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疼。 当然了,作为新时代的青年,邓儒还是选择去掉刻板印象。 虽然镇北城的青楼姑娘都是由他邓儒亲自把关,确认真的是自愿的才准入青楼为妓子的。 但难保人家浪女回头了呢? 邓儒选择在请柬上回了个批注。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准你休沐一月。】 【到时候我会去讨杯喜酒喝。】 邓儒写完,又看了眼日期。 嗯,这小子把婚礼定在明天。 还行,明天有点时间。 可以去抽空吃个席。 不过,黑虎这小子都结婚了。 他这边。 镇北城如今算得上欣欣向荣。 如今手下的军队也绝对称得上百战百胜。 一万顶尖的虎符精锐,就足够抗衡几个国家了。 再加上两万,依赖着镇北城分配的土地的良家子士兵。 城池内还有两千名可以随时转编为正规部队的治安司差役。 再加上水力锻铁带来的优质箭矢,和大量配备的神臂弩。 以及比起其他地方,要优质一些的甲胄和兵器。 在虎符上,远程部队走的是巴弓的路子,精锐,射速快,人数稀少。 而在征召的良家子部队里。 则走的是类似于骑砍里瓦兰迪亚神射手,量大管饱,射程长,穿透力强大的弩手路线。 两万名良家子战士,有一万五千把神臂弩。 还有两千五百刀盾手,和两千五百长矛手。 他镇北城现在,拥有和骑砍里瓦兰迪亚一样,最全面的兵种线。 至于说,陷阵骑兵。 嗯,在秋缘那边,有五百顶尖大燕破阵铁骑。 这么想来,确实是时候了。 第134章 黑虎的婚礼 第二天,邓儒应邀去参加黑虎这小子,哦不对,应该是陈远行这小子的婚礼。 不过邓儒还是更习惯喊他黑虎。 能有个这样文艺的名字,看得出来,黑虎确实如他自己在两年前说的那样,读过书。 家里富贵过。 虽然不知道为啥就上山落了草,成了匪。 今天黑虎这小子,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 一身的大红新郎官服,胸前还戴着朵大红花。 对着一切来往宾客说着同喜同喜。 来往宾客不多,大多是黑虎的嫖友,还有一些镇北城新招募的,他的同僚。 嗯,黑虎在他自己的强烈请求下,在那些义军和土匪重新转编为百姓之后。 他成了行政系统的人员。 而李荣则继续的当着一个将军,带领良家子部队。 偶尔来帮邓儒处理下政务。 说起来,一年前,把义军和土匪重新转编为百姓的时候,那些义军和土匪们,并没有被狡兔死走狗烹的愤怒。 相反,他们很高兴。 如果不是为了讨生活,谁愿意在死人堆里打滚,在刀尖上舔血呢? 每天看着自己杀死的人死在自己面前。 真以为杀人很好玩,嗜血很酷么?一般有这种想法的,多半是看小说把脑壳看傻了的中二病。 很多人以为,杀人,刀一抹,然后就看着对方流血倒下就好了。 但实际上,杀人要比想象的恶心得多。 首先,人,除非一刀捅进脑袋或者脖子,不然是很难一刀毙命的,得连续捅好几刀,好几枪。 其次,人倒下,并不是只会流血,所谓的杀完人还病娇舔舔手上和刀尖上的血大概率是不可能的。 除非真的是变态。 人死后还有碎肉,碎肉中黄黄的脂肪粒。 人死后,身体是彻底失去掌控了的。 也就代表着,死人是夹不住屎尿屁的。 在战场上杀死一个人,往往还伴随着屎尿横流等等东西。 如果杀的那人还是个便秘或者痔疮,那你可有福了。 在肚子里发酵了四五个星期的答辩都能嘎出来。 那些味道,可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更别说这个时代,是短兵相接的时代。 你要真杀完人还舔舔血,那你确实会舔到血,但还会舔到脂肪粒和屎尿屁。 更别说,做这些事情,你还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战争,远没有一些人所想的那般轻松儿戏。 而在镇北城当一个百姓,衣食住行都能安稳。 要比当兵,舒服不少。 而有对比,自然也能凸显出,良家子部队的战斗力。 在镇北城这种高福利的政策下,都愿意放弃安稳生活,跑去当兵的两万良家子,其战力,不必多说。 “你小子,怎么娶了个窑姐当老婆?” 黑虎第一个跑到邓儒这来敬酒。 邓儒当场就把他的疑惑问了出来。 娶什么不好,娶个青楼女子。 用小阁老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商人玩剩下的艺伎,你都当个宝贝似的娶到家里。 “咳咳,大当家,这您有所不知了,胡莲她,大啊,以后俺黑虎的孩子肯定饿不着。” 黑虎做了个夸张的手势。 好,不用继续听了,邓儒清楚了。 大,果然,大是一个男人不能拒绝的特点。 尤其是该大的大,该瘦的瘦那种不怎么符合自然规律的体型。 他前世看片也不能拒绝大的诱惑。 找片子首选大,其次演技,最后颜值。 “那就这样,早生贵子啊你小子。” 邓儒真诚的送上了他的祝福。 “哈哈哈,多谢大当家,您的嘱咐,俺黑虎收下了,对了大当家的,这都两年多了,您和雁归城求秋小姐的事情” 黑虎试探着询问道。 至于说,他为什么要问邓儒的私事。 他只是一个下属。 但,上司的婚配,对于下属来说,也是件大事。 毕竟,这都快两年,这两人都没说要办个婚礼,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几次。 唯一几次见面还都是秋缘那边抽空过来见邓儒的。 也就是人家秋小姐冰清玉洁,守身如玉,换了别的姑娘,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两年没见,你信不信再见到人家,人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爹了。 黑虎甚至都怀疑,邓儒和秋缘已经闹掰了。 这不怪他如此上心,在古代,在家本位的时代。 你要是没有子嗣,别人跟着你干,是没有未来的。 一两年还好。 十年二十年,你还没生个带把的继承人,除非是特别死忠的,不然基本上都。 散了,散了,这个人的承诺只能在他这一代兑现的,散了散了。 这也是当初邓儒为什么要对秋缘发起攻势的其中一个小原因之一。 是掺杂了点利益算计的。 不过哪怕掺杂了一些利益算计,他们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是纯爱了。 不是什么包办的婚姻。 很多人对包办婚姻有一层滤镜,觉得门当户对,那必定是知书达理,温尔尔雅,帅气逼人或者美艳动人。 而实际上,在古代的包办婚姻,就跟给家里猫配种一个,有个崽就行了。 别的,至于对方怎么样。 只能说,在古代,哪怕是大户人家,好看的也不多。 毕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又常年接触不到太多阳光,除了基因好到逆天的,基本上能好看就有鬼了。 玩过骑砍的都知道,给自己儿子娶妻,还要看一看对方女儿的属性好不好,毕竟是要嫁入自己的家族的,要么带兵,要么管城。 而给女儿嫁出去,随意了随意了,管他什么歪瓜裂枣,只要是自己阵营那些家族的男子,都行。 毕竟自己家族,给女儿带兵还要自己花钱,嫁出去了,女儿带兵,就不用自己花钱了。 早点嫁出去给本国王创造利益去你。 所以说,包办婚姻这个东西,它真没一些人幻想的古代天堂一样美好。 先辈们革了一辈子命一定要废除的那些东西,它不一定比现在一些东西更坏,但它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我啊,我打算明天带人去趟雁归城,和她商讨这些事情,目前不清楚,不过,你做好准备,接下来,我们会有很多硬仗要打,你黑虎现在可是我们镇北城的内务大总管了,不要因为娶了娇妻就松懈啊。” 邓儒说道。 算是给这些一路跟着他的手下一个回应。 他们打下来的基业,不会只存在于他们这一代。 你小子大可放心。 “大当家您放心的,咱黑虎什么时候因为逛窑子就马虎过!” 黑虎拍着胸保证道。 “嗯,那咱就放心了,去忙你的去,我去找李荣他们喝几杯。” 邓儒挥了挥手,让黑虎这个当新郎官的去忙他的去。 打发走了黑虎。 邓儒没有如跟黑虎说的那样,去找李荣喝几杯。 而是随便找个角落,自己吃喝。 李荣那小子吹牛逼吹得正嗨,就懒得去打搅了。 黑虎和那青楼头牌儿的婚礼进行着。 邓儒看到了黑虎娶的那个新娘子。 嗯,确实大。 有红盖头在,他看不清脸。 但透过嫁衣显露出的身材,确实没的说。 不然也当不成头牌。 邓儒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黑虎这小子眼光好,还是眼光差。 他感觉,黑虎明显就是被当成老实人接盘了。 但就冲那个身材,老实说,只要要价不过分,邓儒觉得黑虎这小子应该是不亏的。 邓儒坐的地方非常的不起眼。 婚礼还没结束,他就偷偷的离开了。 这个时代的婚礼是要举行个一天一夜的。 而邓儒,显然没有那个时间耗个一天一夜。 黑虎也知道的,他这个城主忙得很,想来他也不会在意他邓儒提前离场的无礼。 第135章 普通人罢了 从黑虎的宅子离开,到回城主府的路上。 邓儒对于镇北城的变化很满意。 当年的百姓叫卖的,也不再是他们的孩子。 而是他们这两年研发的镇北城特产美食。 忽的,邓儒看到一个卖树苗的老伯。 镇北城经过这两年的发展。 卖的东西已经不止是局限于温饱。 还有很多,例如拨浪鼓,花种,等等之类用来娱乐身心的物件。 当然了,在那方面娱乐身心的也有,毕竟也不是谁都去得起青楼。 “老伯,你这有没有梅树的树苗?” 邓儒在卖树苗老伯的摊位前蹲下,反复的翻看着。 他想买一棵梅树的树苗回去种着。 “有的,公子,呐,这株就是了。” 老伯挑出了一株梅树的树苗说道,那树苗上还裹着一圈的泥土,泥土用麻布包裹着。 哪怕不立刻种土里,常年保持湿润的话,应该也能活许久。 “好,多少钱,我要了。” 邓儒说道。 “四十文钱公子。” 老伯说道。 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变成了分封的诸国,但是,秦朝大一统的度量衡,货币这些,却是保留了下来。 或许他们也觉得,那么多国家,那么多种货币,那么多的测量标准,极为不便。 邓儒点点头,从腰间的钱袋子里掏啊掏,掏出了几钱碎银子交给老伯。 “嗯,身上找不出铜板子,用碎银子老伯,嗯,不用找了。” 邓儒说道。 他出门基本上不带铜钱。 “啊这,这,公子,这怎么行,一棵树苗值不了那么多钱。” 老伯连连摆手,表示这不行。 “那你帮我送到家,这样就拥有和这粒碎银子匹配的身价了,不是么?” 邓儒没有强求,相反,他挺欣赏老伯这种做生意的态度的。 既然他不愿意收取货物价值之外的财富,那就让他的货物配得上这粒碎银子的价值。 比如说,送货上门什么的。 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一千文钱。 一粒碎银子就相当于,反手掏出一二百块。 根据碎银子的大小来决定。 邓儒掏的这颗碎银子,大概就相当于掏了二百块来买五十块的东西。 明显是不值得的。 “这好,公子家住何处,老汉我定然为这棵树苗裹上最精美的布,让它配得上公子给的价钱。” 老伯没有拒绝,只说着要让这棵树苗配上邓儒给的碎银子。 不然这不符合他做生意的诚信。 “送到城主府。” 邓儒说道。 “城主府?公子是在为城主大人做事?那这银子老汉我不能收。” 老伯连忙摆手,表示自己不愿意收钱。 可以说,有感激,但更多的,是老百姓对官府天然的畏惧。 官府老爷们要东西,那怎么能给钱呢? “不是为城主做事,是在为百姓做事。” 邓儒谦虚道,随后他又道:“既然是为百姓做事,那便没有买东西不给钱的道理,那就不是为百姓做事了,是自己要站在特权上。” 老伯听不懂什么是特权。 但他听到为百姓做事,就觉得,自己千里迢迢逃荒来了这镇北城,没有来错地方。 别的地方的管理人员,都恨不得把百姓身上的最后一点油脂都要压榨出来。 直言不讳的说百姓是便宜的耗材,是生来就该被压榨的牛马。 连装,都不愿意装一下。 可这个城,为城主府办事的公子却说,为百姓做事。 哪怕是装的,也比装都不愿意装的其他贵族,要好上无数倍。 更何况,他在这里的生活,确实很好。 没有压在头上的苛政杂税,没有随时随地欺压百姓的差役。 镇北城的城主靠着强大的军队和对管理人员严苛的法令维持着这一切。 “公子啊,您在城主府做事,一定见过城主大人,他是怎么做到让老爷们不欺负我们的,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是不是会喷火,会吐水,如同天上神仙降世啊。” 老伯大着胆子询问着面前的邓儒。 “”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这么夸人家,人家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呢。 邓儒在心中尴尬的挠了挠头。 “没有,城主大人呐,就是个跟你我一样的普通人,两条腿,两只手,一个脑袋,脑袋上一个鼻子一张嘴,一双眼睛一双耳。” “他不是什么神仙降世,也没有神仙授意他。” 虽然有虎符帮助。 但邓儒并不希望给自己塑造什么君权神授的形象。 他要做的,是打破百姓心中统治者高不可攀的形象和地位。 既然如此,他就不可能在自己登上统治者之后,用神话,将自己的地位巩固。 那将来,百姓造他后代的反,会难很多。 “哈哈哈,是老汉俺想多了,是啊,也只有跟我们一样是人,才能够体谅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才能够去压着那些老爷啊。” 老伯也哈哈的笑着,似乎是有些感慨。 “没错,只有人才能够体会人的苦难的,高高在上的神仙老爷们不会下凡来救世人的。” “从来没有神仙救世人的,都是人救人,才会被人当成神。” 邓儒说罢,便起身准备离开,离开前,他指了指地上的梅树苗道:“老伯啊,可别忘了给咱把东西送到城主府。” “好的,公子,老汉我不会忘的。” 邓儒点了点头,便继续走上了回去的路。 在邓儒离开后。 那卖树苗的老伯,缓缓的将自己脸上的面具撕了下来。 露出了邓儒在两年前,在归隐地时见过的,老年刘季的脸。 “神仙从来凡人做啊。” “人们当了皇帝,都想给自己安排个神仙做靠山,我当年还想安个赤帝当我的老爹来着,这小子却说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虎符这一任主人,或许真能让百姓过上那么十来年的好日子。” 老刘季呵呵的笑着。 不过看样子,他的长生,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特殊之处。 除了长生之外,神话中附带神通,都不存在。 毕竟,连一个简单的易容,老刘季都是戴面具完成的。 而不是说,大手一挥,法术自生啥的。 第136章 来吧,结个婚 第二天,邓儒告诉学堂里的学生们,休沐一个月。 他,有要事要办。 至于是什么要事。 嗯,终身要事。 他带着三百玄甲斥候,打着这两年新制作的汉军大纛,浩浩荡荡的出了镇北城。 骑行的速度非常的快,仿佛把胯下骏马累死一般。 邓儒大概是有些等不及了。 一连狂奔了七天七夜。 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邓儒基本上都在骑马赶去雁归城的路上。 两年没见自己老婆了,嗯,甚是想念。 带着三百玄甲斥候赶路了七天七夜,终于到了雁归城。 雁归城这两年的发展,其实也还算不错。 在给农民分上土地后,秋缘又带着五百骑兵天天剿匪练经验。 由于秋缘时不时就去剿匪,雁归城方圆百里,大大小小的匪寇,基本上,全没了。 百姓安心种地,安心收成。 地主死完了,百姓的税赋减轻了不少。 秋缘在这两年按照邓儒的说法,尽量在基层行政人员招一些分到地的农家子弟做差役。 让他们和原有的治安司相互监督。 基层官吏盘剥百姓的事情也少了很多。 在秋缘杀了一批被抓到现行的基层官吏后,这种情况更是大大的减少。 雁归城的给的俸禄足够养活一家三口,没必要去冒生命危险从百姓身上盘剥微薄的油水。 虽然人的贪心很难满足,但在利益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情况下,人会收起自己的贪心。 比如说,你想去冰箱拿瓶可乐,但是此刻的你躺在床上刷着手机懒得动。 你想去拿可乐喝,这是利益,而离开床放下手机会让你觉得很不爽,这是你需要付出的。 可乐带来的爽感没有一直躺床上舒舒服服刷手机顺便打个胶来得爽,所以,你不会去拿可乐。 当然,也会有意志坚定的想要去拿可乐,但是不多。 总而言之,雁归城这两年的发展,也算得上欣欣向荣。 老天爷也很给面子。 这一带,风调雨顺。 田亩丰收,百姓们都有闲钱养些鸡鸭猪这些家畜家禽了。 也就是说,百姓们现在不仅能够不用只喝粥,还能偶尔吃得起一顿鸡蛋,或者猪肉,鸡肉,鸭肉这些荤菜了。 不过鸡肉鸭肉比猪肉要少一些。 毕竟鸡鸭下蛋的性价比是要比杀鸡取肉的性价比高的。 除非是招待什么重要客人,不然百姓不会杀鸡吃肉。 雁归城外。 邓儒命令三百玄甲斥候远远的扎营。 而他自己,则独自骑着马向着雁归城而去。 哪怕过了两年,城门口守城的那个士兵还是没有换。 他对邓儒可谓是印象深刻。 那士兵非常惊喜的想要上报,但被邓儒给拦住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久别重逢,那个叫惊喜。 惊喜嘛,那肯定不能让秋缘提前知道的。 他翻身下马,将马交给士兵保管,自己一个人去了城主府。 城主府门口。 秋衍这小子穿着一身甲,学着士兵们的模样在门口有模有样的站岗。 也不知道他发的什么神经。 “姐夫!” 秋衍看见了邓儒,那是非常的高兴。 可以说,雁归城里,除了秋缘之外,最喜欢邓儒的就是秋衍这小子了。 无他,因为对秋衍够好。 时不时让玄甲斥候带信的时候给捎他几两银子去逛鸳鸯楼。 “嘘,别告诉你姐我来了,来,去鸳鸯楼玩去,好孩子。” 邓儒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习惯性的掏了一两银子给秋衍。 “咳咳,姐夫,我在站岗呢,不能擅离职守,话说,两年了,你现在是来打算娶我姐了么?” 秋衍拍了拍自己的腰刀,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说是站岗,其实大概是秋缘看他太闲了,一天天就泡在鸳鸯楼,她怕把她秋家唯一的香火给养废了,就给秋衍安排了一个站岗的位置。 “没错,以后咱就是你货真价实的姐夫了。” 邓儒拍着秋衍的肩膀,欣慰道。 “好了,不跟你闲扯了,我去找你姐去了,给她个惊喜。” 邓儒说罢,推开城主府的门,走了进去。 循着记忆里的方向,邓儒左转右转,找到了秋缘经常处理政务的房间。 根据两年来书信来往来看,秋缘一般除了出去剿匪练兵,一般都会在这里处理公务。 而秋衍没有说他姐不在城主府。 秋缘在办公的可能性很大。 邓儒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里面果然传出了秋缘的声音。 “进。” 听到敲门声,秋缘随意的喊了声进,便没有再理会。 没办法,她跟邓儒一样,作为城主,都是很忙的。 但这次,她等了许久,都没听见开门的动静。 这让秋缘有些恼火,不知道是哪个恶作剧的丫鬟。 不对,府里的丫鬟没这么拎不清轻重,恶作剧也不会挑她工作的时候。 而其他人,也没这个胆子。 包括秋衍那小子。 她和邓儒之间用来送信的玄甲斥候没有恶作剧的概念。 那么,只有一个人有这个恶作剧的可能了。 虽然,有点不太可能,毕竟,两年没见了,还隔那么远。 但,刨去所有不可能的答案后,最不可能的答案,往往就是最正确的。 秋缘放下笔,快步走到门前,将门打开。 啪,门外空无一人。 “别躲了,你躲的都没秋衍那小子小时候躲猫猫躲得好。” 秋缘走到一根柱子前,扯着一个露出来的钱袋子,连带着将某人也一同扯了出来。 嗯,别说她五感强过常人了。 就算是普通人,看到那么明显一个钱袋子,都知道这家伙躲了个寂寞。 “嘿嘿,嘿嘿,这不是我躲得差,是你眼神好。” 邓儒哈哈的尬笑了两声。 还想玩个惊喜来着。 “你怎么过来了,镇北城那边出什么事了么?” 秋缘问道。 “嗯,出事了。” 邓儒点头道。 “???” 秋缘的脸上瞬间有了丝紧张的神色,她的目光在邓儒身上反复打量着,似乎在检查邓儒有没有因为他口中出的事而缺胳膊少腿。 不过目前看来,应该一切良好。 “出大事了,黑虎那小子居然都结婚了,我羡慕嫉妒恨了,所以我也想结婚了。” 邓儒将手放在胸前,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说道。 仿佛真的出了什么天大事情。 “” 秋缘刚被邓儒一句出大事给弄得紧张不已。 马上就被邓儒一句他也想结婚了给雷得不轻。 “噗,你。” 秋缘红着脸,伸手在邓儒身上拍了一下,似乎是在对他不正经的姿态表示抗议。 “你的意思是,你,要来娶我了,是么?” 秋缘红着脸,试探着的,问着面前的人。 面前这个,在两年前确认了关系后,就一直只用书信来往了两年的意中人。 “yes。” 邓儒说道。 “噎死?什么意思,你噎着了么?” 秋缘紧张的问道。 可能是这种大事情即将发生,让她的脑子有点不太清醒了。 “咳咳,这是我在梦中一个国家的语言,是是的意思,不是噎死了。” 邓儒咳了两声,解释道。 “稀奇古怪的。” 秋缘给出了她的评价。 “来,两年了,我们该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宜了,比如说,我们婚礼在哪办,该邀请哪些亲朋好友见证,比如说该花多少银子,该趁着结婚这件大事给百姓多颁布一些什么福利政策,这可都是很重要的。” 邓儒张开双臂,做出想要拥抱的姿势说道。 不过他脸上多少是有些尴尬的。 这场他打算准备的婚礼并不纯粹,他是知道的。 “好。” 秋缘嘴角勾起浅浅的笑意,一双眼眯成一条缝。 邓儒把一个婚礼说得能做这么多事,她也能够听得出来,这婚礼不纯粹。 掺杂了很多,邓儒想借着这场婚礼去完成很多的目标。 但,那不重要。 她不在乎这些,两年的等待能有个结果,就好。 第137章 商量 “我打算,给这场婚礼,花个几千两” 房间内,二人坐在一张,长椅上。 长椅的材质是竹子做的。 古代的人们偏爱竹子做家具。 主要是夏天凉快。 很难想象,此刻的秋缘,居然能够做出一副小女儿家的姿态,将头靠在邓儒的肩膀上。 也没有说,彻底的依偎在邓儒怀里,只是将头靠在邓儒的肩膀上,便没了其他更加亲密的动作。 也不需要其他更亲密的动作。 二人商讨着关于十几天后的婚礼事宜。 “不用花这么多的,婚礼只是个行事,我的父母已经不在了,这个形式没有奢华的必要了,就像你当初说的那样,这些钱与其给我一场奢华的婚宴,不如,给百姓一场奢华的大餐。” 秋缘摇了摇头。 一场婚礼几千两。 如果真这么做了。 你邓儒口口声声说为了百姓,为百姓做事情。 要消除世上的不平等。 可现在百姓想要掏出一粒碎银子加餐都要犹豫几个月。 你邓儒却办个婚礼就挥手几千两。 这让百姓看到,你所立足的理论,又该如何取信于人? 是,打拼大半辈子,难道就不能享受享受么? 可选了这条路,哪里有能够享受的。 “你这姑娘,真是太为我想了点,不过——这种事情其实不需要你担心的,谁说我们的婚宴,百姓就不能参加了呢?到时候几千两,请百姓吃顿好的,” 邓儒心中也是挺感动的。 不过他有办法,既能够花大钱,办个好的婚礼,不落下面子。 也能够,不落人口舌。 不能亏待了这个心里只有他的姑娘。 这是邓儒的想法。 所以婚礼必须得办的非常有面子。 “这,好。” 秋缘不再劝。 邓儒愿意花大钱,让她做为妻子,有面子。 那,她也不想拒绝。 而且邓儒说的请全城百姓吃上一顿,想来,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这果然啊,是一场不纯粹的婚宴呢。 但,她不在乎这场婚宴纯粹不纯粹,那只是个形式。 她在乎的,并不在此。 “除了请百姓吃饭之外,我还打算,嗯,邀请国君来参加,不知道他老人家能不能受得了舟车劳顿。” 邓儒突然又说道。 邀请国君,倒并不是因为有什么算计。 比起勾心斗角,互相算计,他更喜欢堂堂正正的碾过去。 他只是单纯的觉得,婚礼,少了长辈,难免太过滑稽。 黑虎那小子的婚礼都把那个青楼头牌父母,还有黑虎他自己那不知道从哪个山旮旯的叔祖父给找了出来当见证。 而他邓儒和秋缘的婚礼。 是没有长辈的。 秋缘的家族可以说是,草根家族。 秋缘的爷爷,原本只是一个,平民。 当然,彻底的草根平民是不可能的,秋缘的爷爷属于是有点小钱,能够自备装备盔甲和战马的精锐骑士。 当年跟着前任国君打仗,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受封在雁归城当城主。 雁归城还是他自己改的名字。 秋缘跟邓儒说过她的爷爷,在信里说的。 秋缘的爷爷,大概是一个非常符合西方小说形象塑造的骑士。 他忠君爱国,他庇护弱小,他能征善战,他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他知书达理,他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娶了一个老婆,生了秋无忌和秋缘的姑姑一对兄妹。 或许是受了老父亲影响,秋无忌也推崇一生一世一双人,也只生了秋缘和秋衍这一对姐弟。 当然,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跟秋缘有关系的长辈 都死了。 姑姑是病死的,母亲也是病死的,父亲 这个不提。 爷爷早就老去了。 其他的旁支亲戚。她是不熟悉的。 她爷爷当年是被赶出去的,后来发达了成了城主,她爷爷虽然原谅了那些亲戚,但也没有过多往来。 所以说,秋缘这边,是请不到长辈的。 而邓儒这边 他一个穿越者哪里来的长辈。 要有长辈就有鬼了。 只有国君这个小老头,在他冒认的身份的作用下,愿意认他当个晚辈,对他很好。 所以说,邓儒才想着请国君来参加婚宴。 “国君?他,会来么?” 秋缘愣了一下,她对于国君的印象还是在两年前刚救下国君的印象。 一个被架空的可怜老头。 邓儒这两年和国君一直都有书信往来。 以及,国君以各种借口,各种理由给邓儒赏赐。 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国君的支持,这镇北城发展不到现在这么好。 这也是邓儒明明第一年就有造反的实力了,却迟迟不肯造反的原因。 他甚至想着要不要撕毁盟约先对张忠开刀。 背刺生意伙伴,还是一个互相防备的生意伙伴,要比背刺一个对他很好的敦厚长辈,心中好受很多。 有时候,他宁肯这个国君,是个对他左防备,右防备,左也要削藩,右也要削藩的薄情帝王。 可惜这小老头不是。 “应该会,毕竟,咱和国君那小老头关系不错的。” “咱们的婚礼,要是没个长辈见证着,总感觉少了些什么。” 邓儒说道。 “嗯,这些,都依你的。” 秋缘嗯了一声,婚宴要请谁,都会有谁,邓儒又打算借助婚宴做些什么,她其实并不是很在乎。 这些只是形式而已。 “我打算,成亲后,嗯,把雁归城给秋衍管理。” 秋缘忽然又说道。 她不想再继续用书信传个几年的信息了。 秋衍这两年,看的,做的,对于雁归城的发展路线了解的差不多了。 他能够接这个班。 而最重要的是。 早已习惯了在沙场上指点江山的她,已经适应不了管理内务的平静生活了。 一两年还好,继续这样下去,她感觉她要疯。 她还是更习惯带着部队在战场上辗转腾挪。 “行,成亲后,你来我镇北城,当个大将军不行,大将军有二狗那小子了,算了,让他当个大元帅,当然了,这不是看轻了你,你知道嘛,二狗是虎符的产物,他领悟了世界所有的兵书融会贯通,嗯,他当大元帅是绝对没问题的。” “他战术层面肯定没你强,所以你更适合当个小规模战场百战百胜的将军,嗯,你也知道的,大规模战争是一场又一场的小规模战争来决定胜利的,你的位置很重要。” 邓儒没有拒绝秋缘的提议。 秋缘这两年把雁归城管理的很好,秋衍只需要按部就班的上任,别天天往那个鸳鸯楼里钻就行了。 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含量。 更何况,当年的秋无忌,就是在把秋衍往城主的路子上培养的。 他适合这个岗位。 而秋缘,已经定型了,她只适合当个冲锋陷阵的将军。 “你不用解释这么多的,且不提我本就信任你,二狗我知道他,他的战略眼光比我强,更适合当统帅三军。” 秋缘被邓儒这急于解释的模样给逗笑了,伸手摸了摸邓儒的脑袋,笑道。 “哈哈,你能理解咱,那就再好不过了。” 邓儒哈哈笑了两声,脸上带着心思被戳穿的尴尬。 他确实挺怕秋缘误会的。 觉得他是在瞧不起她,或者要把她排出权力中心,边缘化什么的。 其实他完全没有这些想法,但万一秋缘多想了呢? 对。 第138章 大燕破阵铁骑 二人就这么相互靠在椅子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谈着十来天后的婚礼事宜。 “对了,你要不要现在就和我回镇北城?” 邓儒询问着秋缘。 “也行,这样能省了很多时间。” 秋缘点点头,毕竟镇北城距离雁归城还是很远的。 她现在跟着邓儒过去,也省的两边书信继续奔波了。 忽然秋缘似乎想到了什么,她抬起头,对邓儒道:“对了,你之前给我的五百兵马,他们现在已经全部变成重骑兵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他们的模样。” “五百陷阵重骑兵么?” “也好,我们去看看。” 邓儒点了点头。 这些陷阵重骑兵,在秋缘把第一个升到顶级之后,虎符就告诉了他这个兵种的名字。 叫,大燕先锋破阵铁骑。 虎符告诉了他这些兵种的甲胄穿搭和武器装备,不过没有看到模样。 确实有点可惜。 现在去看看,也正好。 说起来,别人约会,都是去什么小桥流水人家,去什么烟雨江南,再不济也是什么古城。 他约会,他老婆带他去军营看兵。 真不错啊。 “那走,别在这里赖这了。” 秋缘显然是不习惯这样两个人如胶似漆的靠着。 一会儿还能够适应,时间久了,她就有些不适了。 当然,也有可能就是单纯的,脑袋靠邓儒肩膀靠得脖子有点酸了,她想散散步缓一缓。 二人来到军营。 给大燕先锋破阵铁骑待的军营是秋缘为他们单独建造的。 因为虎符兵种的特殊性,秋缘没有对他们百分百的掌控权,不能让他们在平常看起来跟常人一样。 只能单独给他们建一个军营,对外宣称是精锐部队专用训练场地。 邓儒看到了自己手底下,唯一没有见过的兵种树的庐山真面目。 他们的战马高大雄壮,战马身披整整三层甲。 一层棉甲,一层锁甲,一层扎甲,将战马包裹的宛如一辆古代的重型装甲一般。 破阵铁骑的战马在虎符上显示的数据和玄甲斥候不同。 玄甲斥候将速度和稳定性点满了。 而破阵铁骑的战马,速度可能和一般的马差不多,但它的负重和自身的体重,点满了。 大燕先锋破阵骑兵所担任的职责和玄甲斥候不同。 玄甲斥候负责骚扰,保护步兵阵线。 如果说步兵阵线是炮台的话,那么玄甲斥候的职责就是保护这座攻击力极大的炮台,阻拦任何想要袭扰这座炮台的敌人。 以及,骚扰敌方的炮台。 所以,玄甲斥候对速度和箭术的要求极高。 而先锋破阵铁骑的任务,自始至终只有一个。 靠着势大力沉的冲锋,将地方的炮台砸出一个口子。 甚至,砸塌它。 他需要势大力沉的体重,和极高的防御。 速度,反而是他最后需要考虑的东西。 速度慢下来,反而还能够提高在冲阵情况下,面对长枪林立的枪阵的存活可能性。 毕竟你速度快了,撞到敌人枪尖上的力量,也会更大。 目前把速度降下来,把体重弄上去,防御弄上去,对于破阵骑兵来说,毫无疑问是个更好的方案。 只要能够比人快就行了。 一匹中速奔驰的重型马匹套着三层甲胄驮起一名二百来斤的重装骑士向你冲来。 相信我,那冲击力不会比高速奔驰的马匹小到哪里去。 毕竟,骑兵破阵,靠的是势,什么是势。 数百骑兵汇聚,扬起烟尘滚滚,大地震动,向着你的军阵冲来。 除了百战老兵,很难有手不抖的士兵。 除了势,就是靠着马匹的冲撞伤害,直接冲过去,便能够依靠着速度加持的体重将敌人的阵地砸出一大片的真空地带。 最后,是手中的骑枪。 用一般三到四米长的骑枪将敌人捅个对穿。 太长不行,太长的话,一般的木头做的杆就容易弯到地上。 那别说冲阵了,可能冲阵的路上就因为重心不稳翻了。 而这批冲阵铁骑。 他们的甲胄,叠的很厚,与他们的战马一样。 还额外穿戴了一层兽皮扞腰, 头戴一顶铁胄,铁面具下,还链接着一层锁子甲做防护。 而关于他们的武器,除了一杆四米长的冲阵长枪外。 还配备了一面圆形的东方骑兵盾,用来抵挡地方的小规模弩箭。 毕竟那种磅数很大的弩,光靠甲是扛不住的。 得配面盾。 至于说弩车的箭 那就只能,算你倒霉了。 除了一面标配的盾和长枪之外。 他的腰间配备了两把骨朵和一把关刀。 嗯,两把骨朵更容易打配合。 这些,是用来在冲阵后战马不小心嗝屁了,或者不小心摔落马下后,用来跟敌人近身肉搏,继续撕裂敌军阵型的装备。 他们为撕裂敌军阵型而生,死,也死在撕裂敌军阵型的路上。 而除了这些外,他们还额外配备了六支标枪。 可以说,这就是斩马冠军们把陌刀换成了骑枪,配了面盾,配了匹牛逼轰轰的战马。 “老实说,这些士兵,是我见过最完美的士兵,他们悍不畏死,他们力大无穷,他们能够把人的身体发挥到极致,不知道疼痛和疲倦,也不知道害怕。” “拥有着最优良的甲胄和最锋利的刀枪,以及最优良的战马,而这些,居然只要五百多两银子。” 秋缘抚摸着一名破阵铁骑的战马感叹道。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套普通的重装甲胄,不是那种最优良的甲胄,一套下来,没几百两银子,你别想要。 而在虎符这里,只给你算原材料的钱,几百两银子,甲胄,人,刀枪剑戟,战马,给你安排全了。 “是啊,非常的值。” 邓儒也是感叹道。 如果按一般的发展,他想要拥有虎符标准的一万的重甲精锐,至少要统治华夏一大半的版图,并且还是最富庶的地方,召集最优秀的工匠,选拔最悍不畏死的士兵。 才有可能。 还要配备辅助的侍从,一个重甲精锐至少需要三个侍从服侍。 这是有钱都买不来的。 你必须得实打实的占据那些土地,拥有那些资源。 而在虎符这,只要你有钱,就能够拥有。 “拥有了这些军队,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学着秦皇一统天下么?” 秋缘问道。 “对,是有这个打算,我打算先动手那些越国贵族,以复仇的名义,这样也不算辜负了国君对我的好,如果国君在我剿灭越国贵族的时候老去了,我就顺便对越国王室也动手,若是没有,那便把越国王室放到最后。” 邓儒说着自己接下来的打算。 首先是目标的选择。 国君对他真的很好,让他对国君开刀,他是不怎么下得去手的。 但是可以等国君老死。 这可怜的小老头儿,如今已经是七老八十了。 在古代这是高龄高危人群。 最多个,三四五年,这小老头估摸着就会寿终正寝了。 “没想到你,还挺有良心。” 秋缘明显顿了一下。 她是没想到,邓儒居然会因为国君的存在,而愿意把越国王室作为最后下手的对象。 “哈哈,没办法,只有真心能换真心,国君真心待我,我真不好在他活着的时候就造反。” 邓儒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他把一切都算得很好。 不过他漏算了一个问题。 一个七八十岁还坐在国君位置上的人,盼着这老头寿终正寝的人,可不多。 第139章 啊? 二人商议着这些事情。 邓儒写了一封信,交给玄甲斥候,让他送往国都。 至于其他的。 二人在雁归城休息了一天。 第二天,才踏上了去镇北城路。 在临走前。 秋缘把城主的印信交给了秋衍。 “小老弟啊,你姐走后啊,这雁归城你就是老大了,我是不会继续给你钱去鸳鸯楼了,府库里的钱你也别动,我和你姐会定期来检查的,缺了少了的,都会问你干了什么。” “当然了,精神点嗷,别沮丧,你姐还是给你留了不少钱,让你娱乐的,只是府库里的钱,是百姓的,你动了,那不好,知道。” 邓儒拍着秋衍的肩膀,给他交代着管理雁归城的事情。 有些事情秋缘这个姐姐不太好说,他来说。 “嗯嗯,姐夫你放心,我拎得清轻重。” 秋衍瞬间立正。 嗯,小伙立正了。 “嗯,不错,很有精神,别丢份,你可是你父亲培养的城主,我相信雁归城在你的治理下,能比你姐治理时还好。” 邓儒拍着秋衍的肩膀鼓励道。 嘶,什么东西掐我老肉,哦,老婆,那没事了。 很显然,秋缘对于邓儒这种踩一捧一式的激励法有点小小的不满。 “总而言之,咳咳,我们走了,你想来看你姐,随时都能来,我们也会时不时回来看看你。” 邓儒说罢,便翻身上马,准备回镇北城去筹办婚宴。 “记住了,保护百姓,不要让他们被人欺负了,嗯,就这些了,其他的你按部就班也行,姐姐相信你。” 秋缘也对秋衍说着一些告别的话,而后便也上了马跟着邓儒等人一同离开了雁归城。 “放心,姐,姐夫,我不会把雁归城搞的一团糟的!” 秋衍挥着手,声音洪亮的喊着。 见秋衍这般精神,邓儒和秋缘也就放心的调转马头回镇北城。 好样的,很精神。 又花了十来天回了镇北城。 在这途中,邓儒跟着秋缘去了一趟秋无忌和秋缘母亲的墓前。 扫扫墓,说一些你们放心之类的话。 秋缘倒是说了很多的话,不过邓儒并没有去听,毕竟有些都涉及到秋缘的隐私了。 虽然二人很快就要成亲了。 但夫妻之间,还是要有各自的小秘密的。 只要不是藏人的大秘密就行。 二人回到镇北城。 并没有立刻回城主府,邓儒带着秋缘在镇北城逛了一圈。 让她体验一下,百姓们稀奇古怪的发明创造。 有些东西,有些美食,连邓儒都会觉得意外。 因为那是他在后世也未曾吃过的。 百姓们的创造力是一把干枯柴火。 没有火源的时候,他们自然是一潭死水,任由浸泡。 但只要来上那么一点火星,那么便是一把熊熊烈火。 邓儒点燃了这把干柴,让它燃起了火。 但他,也控制不了火的走向,控制不了方向。 但目前而言。 挺不错的。 秋缘在逛了一路下来,也是认可了邓儒对于百姓创造力的评价。 确实,不需要什么神仙皇帝,只需要一个安稳的秩序,一点点引导,百姓自己能过得很好。 但很可惜,在这个时代,安稳的秩序需要一个有威望有权力的铁腕皇帝来稳固。 你哪怕是罗马搞的共和制,到后面还是有了皇帝。 二人回了城主府。 城主府门口,李荣走来:“大当家的,国君的那位老先生又来了。” 邓儒愣了一下。 谁? 那老头啊? 不对啊,他信不是才刚发出去没多久么? 这老头有千里耳啊? 就他回镇北城这段时间,绝对只够玄甲斥候从雁归城到王都。 而老者要从王都到镇北城。 就算他他妈会轻功,会飞檐走壁,也得走上一个来月。 也就是说,这老人家很早就来了。 “带我去见他。” 老人家出来,一般都是传递些重要信息,一般寻常信息,嘘寒问暖,送些银子钱粮什么的,国君一般都是随便派些信使来传递。 而只有一万两白银以上的事情,这位老者才会亲自护送。 见到了老者,他的第一句话,就让邓儒有些震惊。 “王上薨了。” 老者长叹了一口气说道。 邓儒懵逼了,自己虽然想着等国君死了就造反。 但他也没诅咒国君现在就死啊。 怎么回事 虽然说国君年纪大了,随时随地都可能嘎嘣一下,走了。 但这么说走就走 这,也太草率了。 “消息在王都被公子白封锁了,你不知道很正常,我也是费了很大的功夫才逃出来。” 老者解释道。 “逃?国君不是老死的么?” 邓儒发现了盲点。 “他就算真的要老死,也不会是现在。” “他身体好得很,一直没有生病,两年前还在国内巡视,怎么可能会突然老死。” “他的武艺比老夫还强上许多,练的还不是那种透支生命的武功,怎么可能走在老夫前头。” “是公子白,也是太子白,杀了王上,或许他早就猜到了,公子白四十九岁了,他都满头白发了,可王上却依然生龙活虎,他怕自己走在王上前头,所以,他亲自送王上,走在他的前头。” “这该死的畜生,王上临死前想吃上一口鱼汤,他却说鱼汤难熬。” 老者恶狠狠的说着。 他也知道公子白为什么说鱼汤难熬。 曾经楚成王在临死前求一口熊掌拖延时间。 但,国君绝无拖延时间的想法。 他是真的只想再喝一口鱼汤。 作为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贴身侍卫。 老者清楚国君的性格。 而且 鱼汤不难熬。 “这” 邓儒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你说高兴? 那是不可能的。 国君对他很好,国君死了,他是高兴不起来的。 可你非要说他难过。 这公子白又怎么知道,他夺的不是王位,夺的是死神的镰刀啊。 原本国君在位,这个镰刀会晚上几年落下。 但现在。 不会了。 而且国君就是被他自己的儿子杀死的。 邓儒造反起来,更不会有心理负担了。 那公子白政变的原因,其实也不难猜。 天下岂有五十年太子? 五十岁搁一般皇帝都是快老死的年龄了,更别说太子了。 这太子怕自己走在国君前头,一秒王位的快感都享受不到,为此政变,很正常。 古往今来这样的政变很多。 只是难猜的是,双方近五十年的父子情谊,那公子白竟不知自己父亲,真的只是想喝一口鱼汤。 还用成王典故来讥讽他自己的父亲。 这才是最难绷的。 第140章 吃他娘,喝他娘 “我原本还想请国君参加我和秋姑娘的婚宴,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邓儒叹了口气,心中有些遗憾。 看样子,他们这个婚礼,是注定一个长辈都没有了。 “老先生 ,我打算为国君报仇,起兵反了他这不孝子,您,可愿助我?” 邓儒对老者说道。 老者姓童,是跟着国君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侍卫,比国君小上一岁。 但这只是他对外的身份。 其实,这位童老先生,在多年前的对吴战争中,规划了很多极其漂亮的战略。 他其实是一位战略眼光极好的谋士。 “你能有这份心,很好,国君没有白对你好。” “老夫此来找你,便是想让你出兵,去灭了公子白那畜生。” “虽然他是国君子嗣,他杀国君,也在我们的预料中,可这畜生竟连一碗鱼汤都不愿给国君熬。” “哪怕他让国君临死前喝上一口鱼汤,老夫也断然不会来找你。” 童老脸上带着一丝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公子白发动政变,是国君,是他,都能够预测到的事情。 毕竟,公子白太老了。 模样看上去甚至和他,和国君都是同辈的人了。 他会恐惧,会恐惧自己明明身为太子,可能连一天的王位都坐不了。 这很正常。 他们,不管是国君,还是他,都不会对这个五十岁还在太子位置上的可怜蛋造反有什么不满。 国君对公子白甚至都不做防备。 明晃晃的告诉公子白,这位置,你想要,你随时都可以拿去。 但很可惜,在公子白眼中,并没有太多的亲情。 或许五十年的太子生涯,早就让他把亲情都磨灭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 邓儒在镇北城筹备他和秋缘的婚礼。 同时,开始大规模的招收良家子,大规模的让镇北城的行政人员去教更多的青年。 从十四到二十岁,都要。 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是在向镇北城百姓释放一个信号。 要打仗了。 而且还是硬仗。 要很多的行政人员去管理新的城池,要更多的人去参与战争。 这让一些人很兴奋。 战争带来死亡和离别。 同时也会给活下来的胜者带来荣耀和财富。 不过,可能是因为镇北城的福利待遇太好。 符合筛选条件,并且愿意入伍都已经在良家子部队当兵了。 其他的人,要么是身体素质太差。 要么是身体素质达标了,但不愿意放弃目前安稳的生活。 但这并不重要。 只要不是少的离谱,在千以上的单位,向来贵精不贵多的。 如果有沙比说靠人海战术堆死人。 要么是没被玩骑砍刷过屏。 要么他眼中滥竽充数的人不是人,是虎符那种和机器人差不多的,悍不畏死,没有意识,不知疼痛的老丧尸。 三天后的深夜。 镇北城城主府内。 此刻,邓儒手下,镇北城话语权最高的几个人都坐在这。 邓儒,秋缘,李荣,黑虎,二狗,还有刚刚加入的童老。 他们这三天要忙的事情很多。 “相信各位都已经知道了,最近我放出的风向。” “我们镇北城,反了。” 邓儒坐在主位上,对着自己手底下这帮子老伙计,还有老婆说道。 “主公,我们起兵的话,口号是什么?” 二狗当先说道。 虽然二狗的心中有很多的口号腹稿。 但最终的敲定,还是要由邓儒来拍板。 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这种神话色彩的口号。 还是说什么,我望北伯一脉才是正统之类的。 “你们觉得呢?” 邓儒看向房内众人。 众人的身影在烛火的映照下,显得阴暗,庞大。 给人一种吞噬一切的感觉。 “既然你是为国君报仇,那自然要打出为国君报仇的口号来,吸引国君曾经的嫡系来投奔你。” 童老说道。 这是在他,在他这个被时代局限的人看来,能够为邓儒争取最大利益的口号。 他还是用的以贵族治理,讨伐贵族的那一套。 “不可,若是以为国君复仇作为依据,公子白是国君子嗣,他明显比邓儒更占据正统,而且话语权掌握在那些贵族手中,他们说国君是老死的,曾经嫡系只怕也不会有太多怀疑。” 秋缘摇了摇头,驳回了童老的提议。 童老有战略眼光,但他此刻显然已经被仇恨遮蔽了眼,也被时代遮住了眼。 确实,就以目前而言,就两个口号路子。 要么苍天已死。 要么正统在我。 但很显然,邓儒论正统性是一个外人,肯定不如公子白。 更别说,她清楚邓儒的野心,她知道邓儒不会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越国。 那么邓儒的口号,肯定不能够局限在一个小小越国正统上。 “嘿,哪有那么麻烦,要咱说,兵强马壮为王,咱们现在兵精将广,任他公子白有着千员将,也绝不是我们的对手。” 黑虎比较推崇不搞这些花里胡哨的。 直指问题本质。 黑虎也清楚,邓儒的立足之本,不在贵族,更不在那虚无缥缈的望北伯子嗣的身份。 邓儒的立足之本。 在百姓,在于这些愿意放弃安稳生活报效城主的良家子。 还有那一万,他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士兵。 要什么口号,口号是喊给需要拉拢的人听的。 他们不需要拉拢那些狗屁贵族。 “哈哈哈,黑虎说得有几分道理,但口号,还是要有的。” “但我们的口号,不决定我们要拉拢谁,要如何确定自己的正统性。” “大家都是老弟兄了,都知道我们没有什么正统性可言,我们只能靠百姓。” “但话虽如此,我们虽然不用证明正统,但,我们得需要让我们的将士,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打仗。” 邓儒说着,伸手点在桌上早就命匠人打造,勘探两年之久的大燕地图上。 “那主公的意思是?” 二狗看向邓儒,他心中隐隐有种感觉,他想的口号,和邓儒的口号,在用意上,只怕是不谋而合了。 邓儒咧嘴一笑,随意道:“吃他娘,喝他娘!” “开了城门迎汉王,汉王来了,把地拿!” 嗯,闯王有话要说。 其实邓儒挺欣赏闯王的口号的。 非常明确简单的指出了,我们为什么造反,跟着我们干有什么好处,以及,我们是站在哪一边的。 这个口号,都能够简单明确的指出来。 我们造反,因为百姓吃不饱饭。 我们造反了,就要让百姓有自己的地,有一口饱饭吃。 我们,是站在百姓这边的军队。 就这么简单。 百姓也不需要听懂太多。 只用听到一句把地拿,就够了。 第141章 种树 众人也都认为邓儒定的这个口号很不错。 不难懂。 能够让这个口号所面向的群体完美的明白造反所要表达意思。 只有童老,在听到邓儒说出这个口号的时候。 他明白过来。 邓儒心中,只怕早就想造反了。 如果他真的是因为国君被害,才想着为国君报仇的话。 他的口号,不会这么完美,不会这么目的明确。 除非天生就是为造反而生的天才。 之所以迟迟未反,只怕也是因为国君对他很好,他忍不下心。 如此想来,自己那老伙计真是可悲。 真心对待的人,一个比一个盼着他早些老去。 这世道,当真悲凉。 次日,在确定了造反的各项事宜后。 便是邓儒自己的私事了。 镇北城花费了三天,耗资五千两白银的婚宴开场。 镇北城的大街小巷张灯结彩。 一张张桌子被拼接在大街小巷上。 百姓们在差役们的安排下坐在桌子前。 由差役们给百姓们摆上一桌又一桌的好菜。 当然,这些好菜可能对于后世人来说,难以下咽。 一桌子人,只有一盘肉菜。 但粟米饭能够管够,那些素菜的油水也很足。 这对于百姓来说,已经算得上一顿大餐了。 而且,不花钱。 吃一天。 菜会换三次,第一次的肉菜是猪肉,第二次是鸡肉,第三次是鸭肉。 这对于百姓们来说,是天大恩赐。 他们自然就不会在意,邓儒一场婚宴花了多少钱了。 他们只会觉得。 城主大人结婚这种事情,都还想着他们,要他们吃上一顿饱饭。 这样的城主,上哪里去找? 这样的城主娶妻,他们打心眼里为城主高兴。 只希望城主娶的姑娘能早点给城主生个大胖小子,好让这么好的城主继续连任下去。 秋缘这些天来到镇北城,其实都没有住在城主府。 邓儒本来是想让她住城主府的。 但,没办法,这是传统。 娶媳妇得让媳妇坐轿子到你家。 你媳妇直接睡你家,轿子都不用抬,这不符合规矩,不符合传统。 所以这些天,秋缘一直住在客栈里,只有商量事情的时候才会来城主府。 迎亲的队伍从城主府出发, 到这些天秋缘所住的客栈,接到穿着大红嫁衣,梳妆打扮好的秋缘,花费了不少的功夫。 “大当家的,恭喜恭喜,您终于和秋姑娘修成正果了。” 黑虎双手作揖,对着邓儒一个劲的道着恭喜。 “哈哈哈,是啊,不容易啊。” 邓儒也是这么回应着,一边与周边的宾客敬酒。 城主府里的宾客不多。 是陈老头,童老头,还有跟着他一路打来的一些留下来的义军,土匪。 大部分是义军。 他们不会种地了,继续当兵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还有一些,是镇北城行政系统的人员。 受邓儒的影响,他们并不做谄媚模样,只是遥遥的敬酒,对邓儒道声恭喜大人迎娶美娇娘之类的吉利话。 邓儒穿着大红的新郎官服,高兴的和周围的人敬酒。 说起来,这是他第一次穿新郎官服。 跟蛮小妹的婚礼,他穿的是自己穿越时候带来的衣服。 穿着那身衣服把蛮小妹嘎了。 说起来。 或许从衣着上,就说明了一切。 他们不在乎他,新郎官服也不准备半件。 他也不在乎他们,因此穿什么衣服都是一样。 而这次,他在乎对面那个姑娘。 对面那个姑娘也在乎他。 酒宴一直持续到晚上。 邓儒告别这些宾客,迈过层层庭院,来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口。 由于二人的长辈都不在,所以拜堂这个环节,他们直接跳过了。 有些草率,但也挺合理。 毕竟,夫妻对拜,那个床上对拜就好了。 天地,也并不值得拜,一个概念罢了。 再加上二人也并不喜欢这些繁文缛节。 很多事情,能跳过,他们都是直接跳过。 总不可能跳过这些就跳过人生了? 邓儒站在房门口,手搭在门上,心情有些激动。 作为一个老处男。 今天,他终于是翻身了。 两年啊,两年啊,确定关系两年了,终于走到今天。 邓儒吞了唾沫,缓缓推开了门。 房间内。 他的新娘子穿着大红色的嫁衣,盖着红盖头坐在床边,双手搭在腿上,她那不算白嫩光滑的手指紧紧的攥在一起。 看得出来,她也很紧张。 大家都是第一次。 邓儒缓步走上前,伸手轻轻的拉下秋缘头上的红盖头。 秋缘的脸上没有画什么浓妆,就是抿了口胭脂,让她的嘴唇显得更加的红润,鲜艳。 “我们,开始?” 秋缘有些紧张的东张西望。 她还没有做过那种事情。 连听,都只是偶尔听到小莲小翠们在偷偷摸摸的说些荤八卦才了解。 而那些事情,要注意什么,要怎么样,她了解的不多。 母亲去得早,没有和她说过这些。 父亲的身份也比较尴尬,不会和她说这些。 她在听小莲小翠两个人聊荤八卦的时候了解到这玩意大概会很疼。 不过后面会很爽。 至于这么疼,怎么爽。 她不清楚。 “咳咳,不急,在洞房前,我们先种个东西。” 邓儒咳嗽了两声,而后在房间里翻找了一下。 找到了当初从那老伯手里买的梅树树苗。 “当时黑虎那小子成亲,我离开他的婚宴的时候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卖树苗的老伯,说起来,我们真正缘分的开始,就是从那一朵梅花开始的,所以我从他那里买了一棵梅树苗。” “我想着在成亲之夜,种下它,或许别有一番意义。” 邓儒说着,还翻找出了铁锹这些农具。 那老伯后来送货上门的时候,他还问过那老伯,这梅树苗不种下去能活多久。 那老伯吹着牛逼说,这梅树苗包牛逼的,只要一直不种,它就一直不会死。 当然,邓儒是不信的,不过现在看来,确实能活挺久。 “好。” 秋缘笑了笑,她觉得这挺有意思的。 新婚之夜不洞房,改种树。 两个人来到屋前空地,一个挖土,一个扶着树苗。 “等下,你知道梅树要怎么种么?” 邓儒突然问道。 “你你不知道么?” 秋缘愣住了。 “不道啊,我没学过这个。” “” “嗐,这不重要,是死是活,看老天爷的意思。” 忽略掉这个不重要的小插曲,二人继续开始忙碌着。 两个对于种树这件事一窍不通的家伙,在梅树苗非常幸运的情况下,种活了它。 “希望这树,能越长越高。” 邓儒看着这棵小树苗,由衷的期许着。 “虽然我觉得我们两个没有种树经验的人种下它,它注定命运多舛,但,万一它运气好呢?” 秋缘也是眯着眼笑着。 不仅仅是种树,他们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经验的。 没有种树经验的人种的树,注定是命运多舛。 但,万一树运气好呢? “雀食嗷,万一它运气好呢?走,树我们种下了,我们去种点别的。” 邓儒开着黄段子。 “啊?” 秋缘显然是没有听懂邓儒的荤段子。 种点别的? 什么意思? “咳咳,我的意思是,该洞房了。” 邓儒一把抱起秋缘,秋缘被邓儒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有些不知所措,但她并没有挣扎,而是顺从的被邓儒抱着,用更省力的姿势挂在邓儒身上,让他更省力些。 抱着秋缘回到房间,邓儒一脚把门踹上,焊死了门。 邓儒刚打算顺便熄个灯什么的,却被秋缘给制止了。 嗯,秋缘很想研究一下,这种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如同小莲小翠说的那样,先疼后爽什么的。 吹灭了灯,不好研究。 点着灯,看得清些。 一件件的衣衫被二人褪下。 双方彻底坦诚相见。 邓儒根据多年研习脚盆老师们教学视频的经验。 很顺利的找到了点位。 然后,他发动了技能,死荆之枪! 然后,他秒了。 秒了 这让邓儒人都愣住了。 当然,这不是邓儒身体素质差。 不管男性打多久的手枪,手枪持续时间多久。 在他们第一次进行实战的时候,一般都会因为牛牛的敏感而被秒杀。 这不是身体问题,只是单纯的没有适应。 邓儒在一阵失落后,在秋缘的鼓励下,再次使出了超绝必杀技,死荆之枪。 这一次,他没有被秒杀。 很显然,不敏感了。 这一次,足足八分钟。 邓儒成功的证明了自己的身体素质。 不说杠杠的,至少是正常人类的范畴。 第142章 反 二人一直折腾到了很久。 倒也不是邓儒持久。 嗯,主要是次数多。 对于这件事情。 如果要邓儒用一个字来形容。 爽。 两个字形容。 巴适。 秋缘的身体不像那些普通姑娘一样软软的。 也不是梆硬梆硬的。 怎么说,很q弹。 至于其他的感受。 邓儒不好形容。 主要是怕形容出来遭遇大恐怖。 不过,秋缘似乎没有那层膜。 第一次的时候并未如同情色小说里那样落一大片红。 但这不代表秋缘的第一次不是邓儒的。 没有处女膜,对于秋缘这样练武的女子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层膜在后世,都会因为各种剧烈运动而导致破裂,脱落。 更别说秋缘练武的强度要比后世的剧烈运动强上不知道多少。 那层膜破裂是很正常的事情。 邓儒好歹也是个二十一世纪经常刷到医生科普的优秀青年,当然知道这一点。 因此他也并不惊讶,也没有质问什么的。 次日清晨。 二人由于折腾的很晚,所以起的也比较的晚。 一直到日上三竿。 秋缘才率先睁开了眼睛。 她躺在被子里,回忆着昨天晚上。 她感觉,从小莲小翠她们那听的荤段子都是假的。 她并没有感觉到很疼。 也没有说血嗷嗷流。 不过确实,有点舒服。 秋缘把自己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个脑袋。 脸上还有些潮红。 邓儒虽然说,不像小莲小翠荤段子里面那些跟牛一样的人,一做就是几天几夜。 但是,好歹他百战不殆啊。 对,这个精神,值得表扬。 “咳咳,起床了,懒猪。” 秋缘轻轻拍了一下身边人的脑袋。 “!!!” 邓儒猛地睁开眼睛,看了眼周围。 太阳都照进来了。 “卧槽,说好的今天是起兵的日子,我居然睡过头了。” 邓儒懵逼了,他慌忙的穿上一件又一件衣服。 “现在去也不迟的,不要着急。” 秋缘在一旁宽慰道。 虽然说,她也觉得邓儒给他自己的日程安排太紧了。 昨天结婚,今天就造反。 但也不用这么急,衬衣都穿反。 “嗷嗷,也是啊。” 邓儒有些尴尬的将自己的衬衣调整过来。 然后开始在秋缘的帮助下披甲。 两人都知道今天是要宣布造反的日子。 为此,除了新婚该有的东西,两套甲胄都放在房间里了。 在秋缘帮助下穿好甲胄,邓儒也开始帮秋缘穿好她的甲胄。 待到两人都穿戴整齐,才一同出了房间。 造反的议事地点,他们选在了东边城楼上。 毕竟城主府 嗯,用来办银趴,啊不对,婚礼了。 “昨天感觉怎么样。” 两人骑在马上,路过大街小巷。 大街小巷挂着的红灯笼什么的,都还没有撤去。 不过桌子什么的,倒是撤去了。 地面也打扫的很干净。 “嗯很舒服。” 秋缘为了不伤邓儒的自尊心,就没有把后半句实话说出来。 那就是,嗯,跟她想象的,有挺大的差距。 这就没必要说了。 很舒服就行了。 她开心了,邓儒也开心。 多好。 “哈哈哈,那可是,我苦练多年,那必须舒服。” 邓儒毫不羞耻的自夸着。 “苦练,多年?” 秋缘感觉自己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咳咳,哪个,你知道的,士兵在不上战场之前,都要把自己的刀枪用手擦的锃光瓦亮的。” 邓儒感觉秋缘似乎是误会了,什么,连忙解释道。 秋缘刚开始还没听懂,但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如果邓儒把男女之间的事情比作真刀真枪的上战场。 那么士兵们用手保修维护武器就是 “啊?你,噗,你不是去过青楼么?” 秋缘被逗乐了。 她记得邓儒应该是去过鸳鸯楼的。 至少就在她碰见邓儒的这两年里。 哪怕邓儒人不在鸳鸯楼,还经常出资资助秋衍那小子去鸳鸯楼。 要说邓儒不去,她大概是不信的。 “青楼?可别瞎说,我是守法公民,那种地方,我梦里没去过,醒来后,在梦里养成习惯了,也不去,去也是带李荣黑虎这两个家伙去,你知道的,人之间的情感,总要有些东西维系。” 邓儒当即表示自己的冰清玉洁的,你别瞎想。 他去鸳鸯楼那都是为了刷李荣黑虎的好感。 虽然李荣黑虎这两小初生啊不对,这两哥们涨到五十就涨不动了,这让邓儒很不放心把虎符的部队权限交给他们。 “这样啊。” 秋缘点点头。 虽然她对于邓儒如果逛青楼这件事,持乐观放纵的态度。 毕竟这个时代,对于男子逛青楼,是看得很开的。 除了个别思想有洁癖的姑娘会在乎自己的另一半不准他们逛青楼之外,大部分的都是持放之任之的态度,有的甚至会鼓励丈夫去纳妾。 不过,她虽然不在乎这些,但她也希望邓儒能够是个洁身自好的男子。 就目前来看,邓儒做的不错。 两人一路走马到东城墙下。 此刻,东边城区的大道,嗯,没有被清空。 百姓们还是可以照常的摆摊。 不过就是道路的两旁每隔十米便站着一名身披重甲的士兵。 以及,中间的道路被清空了。 本来百姓们应该是怨声载道的。 不过,谁让邓儒昨天请全城百姓吃了整整一天的大餐? 什么? 占道影响我们的民生? 滚n的犊子,没城主大人,我们能有民生吗? 我们他妈的还搁大街上卖孩子呢。 警告你嗷,别想挑拨我们和城主大人官民一家亲的鱼水之情嗷。 信不信给你吊水车上跟着水车一起沉沉浮浮啊? 两人来到东城门下。 这里的士兵的密度明显就要比之前高了很多。 两米便有一名重装甲士。 他们都是邓儒手底下的重装矛士。 邓儒和秋缘到城门底下时。 他们便拔出腰刀,用刀把敲击盾牌,将盾牌敲得砰砰作响。 战刀敲击盾牌的声音伴随着他们的战吼声。 极为震撼人心。 邓儒和秋缘翻身下马,在一片的盾牌敲击声,战吼声中走过。 感受着这令人热血沸腾的声势。 邓儒的记忆不由得再次回到两年前,刚刚从蛮牛手下夺下青牛寨时。 他曾幻想过天下至尊的皇帝,会是何等的雄壮。 如今看来。 天下至尊的皇帝,他也不过如此。 论精锐程度,没有人是他手底下这支虎符精锐的对手。 二人走上城楼。 二狗,李荣,黑虎,童老头,陈老头,这些镇北城的核心层早已在此等候。 二狗身披一身将军宝甲,手中捧着一把宝剑。 他恭敬的弯着腰,将宝剑呈给邓儒。 邓儒拿过宝剑,将宝剑拔出,缓缓走到城墙前,将城墙上,那一面风吹的呼呼作响的越国王旗猛地砍断。 城墙下,数量在扩编后达到了三万的良家子们看着邓儒将越国的王旗砍断。 紧接着,一旁的黑虎将大汉的王旗插了上去。 “兄弟们,起兵,反了那无道的昏君,让其他的同胞也生活在我大汉的王旗下!” 黑虎用他的大嗓门大声的向着城墙下吼着。 下面,三万良家子,他们的刀剑,盔甲,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他们密密麻麻的将整个天地占满。 他们纷纷举起自己的刀盾,齐整的敲击,齐整的嘶吼。 “反!” “反!” “反!” “大汉,万岁!” 第143章 起兵 邓儒在镇北城斩越王王室王旗起兵反越。 并且将独立的消息伴随着口号昭告全境。 镇北城这么多年的发展,可不仅仅只是发展了兵马。 还发展了一个非常强力的情报组织。 这个组织由邓儒直接掌控。 大概类似于清朝的粘杆处,明朝的锦衣卫,唐朝的不良人这种。 不过这里得强调一下,这个组织更接近于唐朝的不良人。 唐朝的不良人是一个类似于辅警的存在,因为其遍布大唐各地,所以有时会充当一些,做脏活,收集情报,散播情报之类的活计。 不良们的权力不高,没有动漫不良人里宣传的那么牛逼哄哄有逼格,但是在唐朝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明朝的锦衣卫,清朝的粘杆处,则是单纯的收集情报,监察百官。 不良人主打的就是一个,人多,流氓,接地气。 而邓儒这个情报组织也是如此。 人多。 在这些年如同当年的地下我党一样,遍布全国各地每座城镇。 拥有着他们自己的接头暗号。 虽然效率不高。 但是瓷实,耐用。 发动起来,他们能够在大街小巷宣传镇北城的优秀,镇北城是如何如何的优待百姓。 这个组织是邓儒防止掌握话语权的士绅抹黑镇北城的方法之一。 拥有这个情报组织,拿下一些城池,会轻松很多。 而这个情报组织的名字。 嗯,邓儒没有给他们取名字,他们目前明面上与唐朝的不良人一样属于治安机构。 “诶,你们听说了吗,北边的那位,据说是望北伯后裔的武威伯,他老人家造反了。” 越国的某个城池内的街头菜市场,一个身穿粗布衣衫的汉子和身旁面容削瘦的菜农交谈着。 “望北伯?武威伯,谁啊?” 菜农一脸茫然。 “” 汉子拍了一把自己的脸。 他果然如同上级所说的那样,他规矩化了,不适合这一行。 如果不是城主大人的这个情报组织不以精英程度筛选人的话,他是根本进不来这个组织的。 “咳咳,就是北边有个城的城主,他老人家造反了,他老人家说,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城门迎他老人家,他老人家来了,我们还能分地呢。” 这汉子说道。 “啊?真的假的,他老人家来了,我们这,我们就能分到地?” 那菜农两眼放光的问道。 “我还能骗你?你看我这么壮实,那都是因为我表哥就在那座城落户,他就是分到了地,每年只用给城主府交一份粮,没有其他杂七杂八的贵族地主来收他的粮食,他都能够省粮食来给我一口饭吃。” 汉子指着自己说道。 这是邓儒制定的言说战略。 派一群身材壮实的汉子去散播跟其他城池的百姓散播这些话。 那效果,纯纯活广告。 话术让他们自由发挥。 反正,挑选的这些壮汉,在镇北城其实也不是最壮的那批,但也不是最瘦的那批。 所以哪怕,这些百姓到了镇北城,发现被骗了,也不会觉得被骗的很离谱。 起码地,是真的分。 夸大营销肯定是有的,但是不会过度的夸大。 这一幕在大街小巷都在发生着。 甚至有些情报组织的从业者,自发的组织起一批孩童,唱着起了童谣。 那些童谣,也是些关于什么公子白要完蛋啊,邓儒要成王啊之类的。 受到这些歌谣,还有那些情报人员散播信息的影响。 一时间,很多人,人还在自己的城市,心,就已经飞到了镇北城上去了。 舆论的高地,与其等着掌握话语权的贵族们把他邓儒塑造成吃人,杀人的恶魔,让百姓人人怕他,让他邓儒每攻一座城池,就要遭遇到百姓誓死的抵抗。 不如让他先一步,将镇北城是个天府之国的舆论散播整个天下。 哪怕夸张点,也没什么。 反正,镇北城的生活,就是要比其他城池生活得更好。 这样,他邓儒,他的大汉,便是人心所向。 那些邓儒的情报人员在全国各地散播着镇北城的好处。 说在镇北城,百姓才真正的成了人。 在镇北城,没有地主老爷们,管理他们的人,都是很和善的小伙子们。 在镇北城,没有那么多苛捐杂税。 在镇北城,你不仅可以分到地,你还可以拥有来自城主府的补助,没有人可以用各种手段,抢走属于你的地。 在这些情报人员的描述中,镇北城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完美的乌托邦社会。 邓儒一向信奉,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这一句话。 起初,那些贵族们并不在意。 因为在他们看来,一群平常都吃不饱的贱民,就算知道了有更好的地方,又能如何? 优秀的战士掌握在他们的手中,而不是贱民的手中。 成百上千的贱民造反,只需要五十名训练有素的战士前去,便能够镇压。 但很快,一件事情的发生,让这些贵族们真正的开始恐惧了起来。 当邓儒的大军兵临一位男爵的城下。 无数弓弩蓄势待发时。 由邓儒手底下的情报人员组织,由民众自行发动的暴动,杀死了躲在城主府里的子爵大人,打开了城门。 不费一兵一卒,便占据了一整座城池。 在占据了那座城池后,邓儒手下的人迅速按照邓儒的行动方针,发动数十年如一日的在这座城中生活的百姓,寻找那些躲起来的,贵族,地主,全部拉到菜市口砍头,同时将地主们的田地收纳,分给百姓。 并且迅速的布置早已建立的百人行政班底,清点田亩数量,落实到位。 一瞬间,血流成河,但流的,都是老爷们的血。 那些守城的基层士兵,在男爵死后,甚至都没有做太多的反抗,便将城头的旗帜变换。 整座城就姓了汉。 当兵无非吃饷罢了,很明显,汉军的人,吃的东西要比他们好得多,至少汉军精神饱满,身体壮实,武器精良。 去哪当兵,自然不用多言。 总有人喜欢无视基层的力量。 但吕布,张飞,这些声名赫赫的人,却都死在无名小卒的手底下。 子爵城池沦陷后,那些各个贵族的斥候们将城池的战况报告给了那些贵族。 此刻,这些贵族们才开始害怕起来。 是,寻常时候,百姓造反,确实不值一提。 可若是汉军兵临城下,城内百姓再造反呢? 那还来得及吗? 他们开始大肆的抓捕那些散播消息的情报人员。 但很可惜,为时已晚。 这些情报人员早已成了类似西方教廷的神父一样的存在,扎根于民众之中。 官兵要抓拿他们。 民众就会把他们藏起来,或者直接让他们成为自己的远房亲戚。 你如果硬要抓,他们甚至会暴起杀死官兵。 百姓不是绵羊,他们只是缺少了人去组织起他们的从众心理。 而现在,邓儒派去的情报人员,给了他们希望,给了他们描绘了一个完美的天府之国。 那天府之国太美好,太完美了,和他们现在身处的人间炼狱根本不能做在一起作对比,那是对天府之国的亵渎。 在这些人的组织下,百姓们拧成了一股绳,甚至连一些官兵都帮着藏匿那些情报人员。 贵族们的抓捕计划频频受挫。 这些情报人员成为了悬在贵族们脖子上,时不时显形的隐形匕首。 让他们如鲠在喉。 第144章 这场战争拖不得 掌握了话语权的汉军,一路势如破竹。 基本上,汉军攻城,都不用死人。 准确来说,是不用死自己人。 这些贵族们,第一次面对信息洪流的冲击。 而不是钢铁洪流。 他们曾经信赖的城堡已经不能庇护他们。 他们的城堡被百姓们从内部攻破。 城堡不是他们的庇护所。 而他们唯一的机会。 就是在野战上,击败汉军,趁着汉军还未发展起来,将汉军一把掐灭。 可就算那样,后勤方面的保障,也会有很大的拖累。 后勤要从百姓的手中征收粮食,要百姓去运送粮食。 可这个时代不是后世一挺机枪就能压万人的时代。 被组织起来,拧成一股绳的百姓,已经不再是任由他们拿捏了。 至少,你想要百姓帮你运粮,你所需要的看守百姓的兵丁,就是运粮百姓的一倍以上。 因为已经出了很多例,百姓杀了看守兵丁,带着粮草举家投靠汉军的事情了。 至于拿精锐看守运粮百姓? 不是哥们,你当汉军的精锐是吃屎啊? 精锐拿去看运粮百姓,谁去战场上抗衡汉军? 这些贵族们要面对的已经不是四万汉军了。 而是四万汉军,加上整个越国境内,整整五百多万的百姓。 越国虽然不是人口大国,但也多少算是个大国,大燕的百姓总共有五六千万口。 毕竟大燕也是有过几个盛世的。 不过现在正在逐年衰减。 现在的战场局势。 对于汉军来说非常的明朗。 汉军从起兵起到现在,才过去了一个多月。 但占据的城池,已经多达二十来座。 军民官一体,将整个北境打造的铁板一块。 等到吴国的张忠收到邓儒造反的消息的时候。 他正准备出兵偷桃子,却发现,越国的边境。 嘿,他娘了个巴子的,比他妈之前更稳了,刀亮兵壮的,根本打不动。 他只能放弃这个机会。 毕竟,很有可能,一不小心,他张忠就会再次成为吴国的千古罪人。 两年前围剿越国国君已经让他背负很多骂名了。 这次他万万不敢轻举妄动。 汉军的军队也是越打越多,从原本只有三万的良家子部队。 渐渐的扩充到了八万,这个数字还在往上飙升。 邓儒顺着先辈们的脚步,顺着先辈们开拓的路,一步一步的走在这个比当年先辈们容易许多的战场上。 可谓是势如破竹。 人民的汪洋大海将越国的旧贵族淹没,已是迟早的事情。 但现在,还差一脚。 旧贵族们还有着许多被他们供养的军队。 这个数量很多,大概在十万左右。 而其中的精锐,类似于西方骑士阶级的精锐,汇聚在一起,大概有个八千到一万左右。 汉军现在吃掉的,都是两年前,乐武伯的势力,乐武伯的势力本就已经被打残的差不多了,两年来国君的掌控扶持,才让他们喘过口气来。 而其他贵族的势力,虽然不说没有受到打压,但是实力削减的并没有乐武伯那样强大。 他们依然能够凑出一万的重甲精锐。 或者说是,凑出一万套重甲。 至于穿重甲作战的人,肯定是没有邓儒手底下虎符的精锐叼的。 但也依然是个阻碍。 把这些精锐吃掉,才能够彻底将越国的旧贵族势力拔除。 汉越边境军营里。 邓儒一行人看着地图。 地图上,汉军占领的地图已经全数标红。 可以说,整个越国北方已经全面沦陷。 但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目前的战争形式非常顺利,但我们也不要太过乐观,我们虽然只与吴越接壤,但越国却还与其他几个国度接壤,一旦我们造反的消息被那些其他国度知晓,那么我们很有可能被扑灭在萌芽之中。” “解放战争拖不得。” “我们的存在,注定与贵族老爷们相悖,他们会如同疯子一般上来啃咬,扑灭我们,试图抹掉我们存在过的一切痕迹。” “这些贵族老爷们的尸首,就不可能一下子被推到坟墓里,他们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要把我们腐蚀的臭气。” “我的目标是,在半年内,消灭所有越国贵族残余势力,再用两月时间巩固统治,来应对其他国家联军的进攻。” 邓儒站在中央,身着一身的山文甲,倒是有了几分大将的风范。 这是他作为一个主公要做的。 考虑周围所有因素,指定出一个目标。 而二狗要做的,就是根据他给出的这个目标,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力量、 敌方的,我方的,去实现这个目标。 “主公,吞下越国不难,主公散播我镇北城信息,提前占据舆论高地是一个很正确的行为。” “如今我军所到之处,百姓皆竭诚欢迎,家家户户喜迎汉王,只求着我们的军队能够早点打到他们的城池,为他们分上数亩薄田。” “说到底,那些城池,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的阻力,只有越国那一批的脱产军队,他们与普通士卒不同,他们已经彻底的背离了民众,站到了贵族一边。” “只要能够把他们吃掉,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去不断的接收,接收,再接收。” “把他们吃掉也不难,我们的士兵不管是精锐度,还是战斗的意志,都要远远强过他们。” 二狗在地图上不断的指着,不断的挪动着地图上代表着敌我的兵棋。 按着他的构想,一步步不断的挪动兵棋。 “我们需要一场大胜,一场堂堂正正的大胜来让百姓相信我们军队,能够带领他们走向光明的未来。” “同样,敌军也需要一场大胜,来告诉百姓,他们眼中的救世主不过是一个自顾不暇的废物,让百姓偃旗息鼓。” “依照我的经验来看,越国的军队骑兵稀少,他们的军队更多的是山地军,也就是说,他们的主战场一般会选在山地。” “但是——这是最粗浅的想法,敌军要考虑的不仅仅只是自己军队的优势,还要考虑这场战争带给他们的影响。” “若是靠地形取胜,他们做不到扑灭百姓希望的目标,他们需要一场堂堂正正的胜利,因此,我觉得,他们会把战场,选在这。” 二狗把所有的兵棋推到一处地方。 那是距离汉军营地最近,地势较为平坦,适合骑兵发挥的地盘。 二狗之所以认为敌人会把战场选在这地势平坦的战场。 不仅仅是因为敌人需要一场堂堂正正的胜利。 而且,敌人也会认为,汉军,也需要一场堂堂正正的胜利。 而在双方的情报体系里,对方都不擅长骑兵作战。 至少,在双方的情报体系里,对方都没有大规模作用于平原破阵的骑兵部队。 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 越国没有,是真的很少。 因为平原地区,适合养马的地区,都在其他国家手里。 而唯一能够用来跑马的小平原,现在还在汉军手里。 但注意,是跑马,不是养马。 这平原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种地了,没用来养马。 秋缘那雁归城的骑兵部队,还是秋缘的爷爷,秋无忌他爹,咬碎了牙,为了自己骑士的荣光,从其他国家手里买来的马。 才拉出了那么一批像样的骑兵部队。 而在越国情报系统里,汉军没有骑兵部队,只是单纯的。 他们不知道而已。 第145章 敌后运动 二狗的推测不无道理。 此刻的贵族们在公子白的王令下,组成了贵族联军。 原本应该是有几十万的。 但此刻,他们是万万不敢用百姓当填线炮灰了。 他们为什么不据城坚守打合围战。 那是因为城里的百姓不向着他们,城不安全。 把百姓带到前线。 前线也不安全了。 他们只能够带着自己的脱产军队,大多都是从贵族或者富农,地主们的挑选的子弟。 十万军队。 这是他们把家底都掏出来了。 这仗要是输掉了,那他们就彻底无了。 他们需要一场大胜仗,掐灭掉百姓心中的希望。 各地的军队都在往二狗所指的那处平原汇聚。 而二狗,则早早的安排好了人在那里扎营。 不过这场战争的指挥官不是二狗。 二狗只给出了战略。 也不是秋缘,而是几个从学堂出来的新秀。 当然了,二狗在一旁指正他们的错误。 这样一场重要的战争自然不可能全权交给新秀将领。 在敌后。 有一批又一批的粮草从各地的运粮队将粮草运往前线。 但很显然,邓儒并不会让他们安全的把粮草运到前线。 秋缘带着人马,埋伏在那些运粮士兵们的必经之路。 她带的都是些玄甲斥候,还有一些从敌后发展来的弩手。 带着这些兵,充分的发挥游击战的优势。 秋缘没有指挥过万人以上的大规模作战的经验,但她小规模作战的经验丰富,也很擅长如何隐蔽军队踪迹,非常的适合在敌后运动。 用来牵制敌人的大部分力量,让他们应顾不暇。 邓儒也清楚秋缘擅长的事情,所以他把秋缘派去当游击队长,并且拨了五百玄甲斥候交给她指挥。 他和秋缘不是说,结了婚,谁就是谁的附庸了。 秋缘就是个花瓶了什么什么的。 秋缘依然有她自己的责任,有她自己需要做的事情。 随着敌人的运粮队伍越来越近。 秋缘和众多后方招揽的弩手们埋伏在山林两侧。 而玄甲斥候们则远远的在道路的远处等待着秋缘的指令。 该说不说,越国的地形真的很适合打伏击,两面多山林。 只要弓弩手们埋伏在山林两侧,大规模的交叉火力网之下,根本不可能有活口。 而且秋缘出手,基本上不会找那些大规模的运粮队伍。 那样很容易放走活口,暴露实力。 她基本上都是找那些小规模的运粮队伍。 配上玄甲斥候,基本上不会留下一个活口。 他们在战后会用石头,把那些尸体上的箭伤砸成石头砸出来的伤口,以此来伪装成百姓哗变的行为。 “放箭!” 秋缘对着身后的士兵们下了命令。 瞬间,她这边山上的弩手们显出身形,将早已上弦处于待击发状态的箭矢射了出去。 密集的箭雨覆盖,根本没有想到大后方也能有敌人的运粮兵瞬间懵逼了。 他们根本来不及组织有效的盾阵和车阵进行抵抗。 一时间死伤大半。 见对面的山林冒出无数箭雨。 说起来,弩这东西,算是邓儒除了甲胄之外,打造得最多的了,镇北城甚至拥有一套完整的神臂弩生产线。 另一边山林里埋伏的弩手们也瞬间冒头,发出了处于待击发状态的箭矢,形成了极为密集的箭雨。 两波箭雨过后,双方便没有继续射击。 而是五百名玄甲斥候骑着他们的骏马向着车队奔来,向着那些明显穿着兵服的士兵拉弓搭箭,或者提刀就砍。 不多时,整个战场上就已经只剩下了运粮的民夫。 有弩手出现,对这些民夫道。 “乡亲们,我们是汉军的队伍,你们可以像我们一样,投靠汉军,或者说,带上这些粮食,回村子里让乡亲们吃几顿饱饭,没必要为压榨我们的人卖命,不是吗?” 这些民夫听了弩手的话。 一般都会搬着粮食就往自己村子里跑,或者说,反手把衣服一脱,加入汉军。 像这些弩手一样。 原本秋缘的敌后运动队伍只有五百名玄甲斥候的。 是这些弩手,在杀了监督他们运粮的官兵之后,她出面去把他们编入汉军的。 她特意派人给邓儒送信,让他多送些弩箭过来。 或者说,直接用缴获的越军弩箭。 基本上整个越国境内的村庄,都有这些弩手的存在。 也就是说,只要秋缘想要发动一场敌后运动,只要派玄甲斥候们去各个村庄吆喝一声,基本上都能召集个几百人的。 秋缘看着百姓们有的选择加入弩手队伍,有的选择带着粮食逃跑。 还有些百姓死在了箭雨的误伤之下。 这没办法。 箭雨不长眼,比起在敌军人数没有削减之前牺牲已经投靠汉军的弩手。 很显然,先消耗一波敌军,才是一个将军该做的事情。 至于百姓,她能做的,只能让这些百姓多带点粮食银子回去,赔偿他们那些被误伤的同乡家属。 更何况,他们这么做,也是为了让百姓能有更多的活路。 只要哗变,暴动的百姓多了,那么贵族们就会放弃用百姓运送粮食。 就像他们放弃守城一样。 百姓便不用背井离乡上战场去当苦力,当炮灰。 这一路上千里迢迢,山路崎岖,饿死,累死的百姓不知道会有多少。 就算把粮食运到了前线,真正能够回去的,人也不会有很多。 秋缘看着那些弩手们拔出敌军身上的箭矢,然后从路边捡起石头,往那些箭矢的伤口处狠狠的猛砸。 不知道为何。 她突然有一种反胃的感觉涌上来。 “唔呕。” 秋缘连忙向着一旁的山沟沟里吐了出来。 吐了好一阵,她才缓过劲来。 “将军,您怎么了?” 一旁有弩手关切的问道。 “没事,没事,可能是路上吃坏了东西。” 秋缘摆了摆手,表示不用担心。 但很显然,吃坏东西这种事情,根本不存在。 且不说她吃的都是些很正常的食物。 就算是一般的有毒植物,她的身体对毒药的抗性也是很高的,一般那种小呕吐,小腹泻的野菜根本不可能让她吐出来。 至于说,战场太惨烈让她反胃,这更加是扯蛋。 从练武到现在,她不知道打了多少次仗,不知道在死人堆里爬过多少次。 根本不可能是因为看见了死人裸露的血肉,脂肪之类的东西而反胃。 她见得多了。 “我该不会” 秋缘心里一个咯噔,她似乎想到了一个可能。 应该,不至于? 可千万不要是现在,现在是和越国旧贵族打仗的关键时刻。 她抽不出大量的空闲时间。 第146章 恭喜汉王 秋缘解散了弩手部队,让他们回家休养,好好保存实力。 她有些事情需要回汉军军营一趟。 之后她便带着五百玄甲斥候踏上了回汉军军营的道路。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仅要绕过吴军的关隘。 她自己的身体方面,似乎也是骑一段时间的马,就要吐上一回。 走的很慢。 走马数天,才重新回到汉军军营。 “什么?你说你可能,怀了?” 邓儒有些懵逼的看着秋缘。 秋缘有些迟疑的点点头。 她也不太确定。 她只是听人说,女子怀孕都会吐一阵。 而她之前在战场上呕吐显然没有任何她清楚的来由。 “这不可能啊,我都抛外面了,就那一次” 邓儒有些懵逼。 他知道秋缘接下来有很大的任务。 而且,他知道这个时代女子生育,那都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 妈的,至于说后世那些打拳的说什么自己奶奶搁他妈地里一蹲就生下他爹什么的小初生。 那多半都是在为了打拳而故意眼瞎不看大数据,只拿他奶他爷说话。 生孩子死了的,他们都看不到。 更别说,他口中的他爷他奶,多半张爷李奶王孙。 什么意思呢? 就是姓张的爷爷,姓李的奶奶,他妈的居然会有个姓王的孙子。 所以邓儒每次和秋缘行房的时候,都会故意的嗯,将子孙后代抛洒在体外。 唯一一次进去。 还是第一次,被秒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卧槽,不是,没这么准? 一发入魂? 可是如果按照时间来算。 距离第一次行房过去了一个多月。 而按照生理学上,女子出现孕吐反应的时间的五到八周。 坏了,时间真的对得上。 “可能就是那一次怀上的?” 秋缘也不确定的提出了这个可能。 很显然,在这方面,她只能说,邓儒说是什么可能,那她就说是什么可能。 因为她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怀没怀。 “嘶,请随军大夫来,速度去请。” 邓儒倒吸了一口凉气。 秋缘如果这个时候真的怀了。 不仅仅代表他这边暂时失去一个大小规模突袭很厉害的将军。 更是代表着,他老婆要去鬼门关上走一遭,在这个卫生,医疗条件都无比落后的古代。 能不能活下来,全他妈看天命。 这真的是,操蛋了。 在邓儒看来,秋缘说她怀了,跟在后世好不容易谈了个女朋友,结果女朋友说她得癌了一样操蛋。 不多时,随军大夫在士兵的指引下快步的赶到了军营。 一路上,士兵已经把情况告诉了大夫。 大夫也知道,城主,不,汉王的夫人有可能怀了,这对于汉军阵营来说,无疑是天大的事情。 马虎,怠慢不得。 随军大夫苍老的手搭在秋缘的手腕处。 细细的把着秋缘的脉。 嗯,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脉象啊。 脉象主人的身体健康得很,这点没的说。 所以,身体不适的呕吐,可以直接排除。 嗯,也确实摸到了喜脉。 好,无数条件直接排除。 经过随军大夫慎重的盘查后,老人家直接站了起来,双手抱拳,喜笑颜开的贺喜。 “恭喜汉王,贺喜汉王” “完蛋。” 邓儒和秋缘二人心中同时生起这个念头。 秋缘为什么会觉得完蛋,倒也不是她不想生下邓儒的孩子。 而是现在,战场需要她。 可她却怀上了。 这真的,完蛋。 后方经营了一个多月,终于经营上的一千多名的弩手敌后运动队伍,至少得雪藏九个月以上。 而邓儒,则是单纯的觉得。 坏了,自己媳妇要上鬼门关走一遭了。 果然,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夫人这明确是,有喜了。” 大夫的话彻底给二人悬着的心踹了下去。 “好,好,赏,有赏,去领赏去老先生。” 邓儒强行扯出一个笑来,让手下士兵带着大夫去领取赏赐。 此刻营周围都只有斩马冠军们进行守卫。 “完了,当初就该狠狠读书,把套套研究出来的。” 邓儒长长的叹了口气。 听说这年代有堕胎的药,但是很可惜。 嗯,那样对于母亲的身体会有很大很大的损害。 显然是不能用的。 “媳妇啊,后方战场的事情,嗯,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让李荣那小子带人去,他虽然不如你会打,但稳扎稳打,不出大问题,他还是能做到的,你安心回镇北城城养胎。” “算了,这里全权交给二狗了,我陪你回你镇北城养胎。” 本来打算让秋缘自己回镇北城的。 但想了想,如今前方战场方针已经确定下来了。 二狗是个杰出的统帅,有他在,能够稳住军心。 他邓儒留在这也没用,还不如一直看着秋缘。 万一出什么意外,他能第一时间赶到。 “好像,也只能这样了,不过,你不用这么紧张的,我一个人能行,我好歹也是从小习武,在药罐子里泡大的,身体没你想的那么一碰就碎。” 秋缘看着邓儒紧张得好像她秋缘生了孩子就会死一样的神色。 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这家伙,太悲观了。 “啊啊,也是啊,你从小练武鬼门关里走过来的,怎么可能生个孩子就。” “不过你放心,这些段时间,我会照顾好你的。” 邓儒也觉得自己大概是太紧张了。 秋缘是什么人? 一拳能给他镶墙上,下都下不来的人。 生孩子对于她来说,大概不会是鬼门关。 是他邓儒关心则乱了。 “嗯,行。” 秋缘点点头。 她也知道,现在的战场其实对于邓儒的需求并不大。 邓儒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剩下的是二狗和其他将军的事情的。 原本这些将军里该有她一个的。 但很可惜。 她居然真的,中奖了。 唉,有点烦,想吃点酸辣味的东西。 她本来还打算在敌后多劫几个运粮队,搞些大动静的。 结果出师未捷,将军怀了。 不过还好,邓儒手底下也不是只有她一个能用的将军,她回镇北城养胎。 还有李荣能够顶上。 黑虎不行,黑虎现在是内政官了。 他不打仗了。 “你说,我这一胎,是会生个男孩,还是女孩。” 秋缘有一搭没一搭的问着。 “不道啊,嗐,咱不搞男女歧视那一套,男孩女孩咱都喜欢。” 邓儒说道。 “那,还是男孩,毕竟,男孩能让你手底下的人安心。” “嗐,这话说的,女孩也一样能,你不也当了两年雁归城城主嘛,事实证明你比你爹做得更好,关键看我们怎么教。” “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毕竟大家都只认男孩是血脉的延续。” “嗐,你放心大胆把这孩子生下来,是男是女不重要,反正谁蛐蛐,我就把谁算了,我不搞这种封建地主的把戏,嗯,我就扣谁俸禄。” “扣得他嗷嗷叫的那种。” “噗,倒也不用这样。” 第147章 大战 邓儒连夜带着秋缘和一百名玄甲斥候护送着回了镇北城。 秋缘既然怀孕了,再待在战场上就很不方便了。 同时他还去信给雁归城的秋衍,告诉他,嗯,你小子可能是要当舅舅了,把小莲小翠这两个小姑娘送来照顾你姐姐。 毕竟,哪怕二人是夫妻。 邓儒做事情终究还是带着几分毛手毛脚,有些事情也不太方便。 小莲小翠不一样,她们跟秋缘感情深厚不说。 也比邓儒更会照顾人。 这边邓儒和秋缘回镇北城不谈。 二狗这边的工作量确实增加了。 走了个统管大局的主公,还走了个敌后经验丰富的将军。 这仗打的,那是真操蛋。 二狗揉着自己的眉心,只觉得自家主公和秋小姐真的太不小心了。 “现在敌人已经到了几路诸侯了?” 二狗询问着身边的那些年轻将军们。 这些,都是汉军将来的中坚力量。 得着重培养。 “回将军,已经到了五路诸侯的兵马,他们确实如您所料的一般,选择与我们决战,我们要不要围点打援?” 一个名年轻的将领问道。 “或者我们出几百精锐斥候,时不时去袭扰他们一下,让他们疲于应对?” 另一名年轻将领说道。 “” 二狗揉眉心的动作更加用力,更加的痛苦了。 这两个将领,都是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最标准的作战。 袭扰,围点打援。 但如果真这么做了,就与他们所要达成的战略目的相差甚远了。 打仗,打的不是胜利。 而是要达成自己的战略目的。 为了达成战略目的,哪怕一直输,也没有关系。 只要赢了最后一场收官之战就行。 当然了,这么说不是说这一场仗也要输。 而是说,袭扰,围点打援,都会过早的暴露我军的虚实。 这样,敌方看到后,只怕就会丧失一定的斗志,达不到一举围歼,震慑天下的战略目的。 这些将领。 要学的,还很多。 “你们这是典型的,兵书读多了,主公教给你们的东西虽然都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在战场上,没有什么理论是错误的,关键在于如何利用好这些理论。” “理论说高打低拥有着绝对的优势,可历史上被围在高山上饿死的军队数不胜数。” “理论说绝境可激发斗志,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因此有无数初出茅庐的将领学着项王破釜沉舟,结果,敌方直接打开了口袋,破釜沉舟的士兵们直接一骨碌丢盔弃甲全当了逃兵。” “所有理论都是正确的,但同时它们又都是错误的,战场上从无常事,更无百战百胜的理论。” “至于它们何时错误,何时正确,这,便要靠你们的脑子,去思考,判断。” “不要想着在战场上一招鲜吃遍天,那是战士们才拥有待遇,他们不需要复杂的招式,作为将领,则最忌讳一招鲜吃遍天。” “因为这般,你们会形成你们特色的打法,不管是擅长突袭,还是擅长防守,等到你们打出了名声,敌人就会根据你们的名声,来对你们的战法进行针对性的围剿。” “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便是如此。” “真正擅长打仗的人,是不可能立下风格鲜明的大功业的,当然,我这句话也并不完全正确,有的时候,一个将领打出的鲜明风格,有可能只是他们想让你知道的风格,是具有诱导性的。” 二狗一句句的指导着这些年轻将军们。 看得出来,二狗是真的没有藏私货。 他把他打仗的经验都告诉了这些年轻的将军们。 让他们牢牢的记住这些东西。 打仗很多理论,只需要记住就好,不要把这些理论奉为圭臬。 战场上只有一句话通用。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士兵需要不断练习三板斧,捅刺,劈砍,挡,这三板斧,便可以大大的提高作战效率。 但三板斧是战士的特权,将军没有这个特权。 将军需要把所有兵法理论都背下来,把所有战场常识都记住。 融会贯通。 就像韩信一样,人人都说韩信善战,是顶尖的战略家。 可是有人能够从韩信一生所有大大小小的战绩中分析出他的作战风格吗? 并没有。 “而我们现在的战略,是一举歼灭他们,打出赫赫威势,让后续所有城池,望风而降。” “打不出这个效果,我们就要一步步的慢慢去攻坚,这个过程中,浪费的时间,牺牲的士兵,后续一系列的战略目的达不成,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二狗说罢,再次挥了挥手,让这些将领们重新说一遍他们的想法。 在一番指点过后,这些将领们的想法要贴近战略了不少。 这让二狗满意了一些。 五天后 随着各路贵族的军队赶到战场。 贵族联军十万人, 汉军八万人。 近二十万人在战场上摆开阵型。 贵族联军占据了人数优势。 而汉军,则占据了精锐优势。 毕竟汉军这边拥有精锐中的精锐虎符兵马九千多人。 本来有一万的,其中一百玄甲斥候被邓儒带走了。 不过这无伤大雅,汉军依然拥有五百破阵铁骑和九百名玄甲斥候。 不过二狗把这些骑兵藏着,并未显露其真面目。 毕竟,在双方已经摆好军阵的战场上。 骑兵的作用只能是袭扰。 破阵铁骑倒是有破阵的大作用。 不过若是破阵铁骑太早亮出来,敌军看到这些大家伙,估计就胆寒了。 主要目的还是藏拙。 真要用这些骑兵,二狗有无数种方法可以让他们发挥最大的作用。 双方的大军在战场上摆开阵势。 双方的军旗迎风飘荡,形成了一排由旗帜组成的长河。 不过区别是,贵族联军的长河五颜六色。 汉军的长河颜色统一,血红血红的。 双方的王旗大纛高高的树立在中军之中。 双方的鼓手开始齐齐擂动战鼓,战鼓大多由牛皮,犀牛皮这些兽皮制作。 鼓声擂动,震慑人心。 听说上古时期黄帝斩夔牛用夔牛皮做战鼓,那个战鼓,老牛逼了,鼓声如惊雷。 不过,很显然,那种神话里的东西,现实大概是没有的。 有也大概是灭绝了。 伴随着鼓声,双方的军阵开始快速变化。 战场上当先的,是箭雨覆盖。 箭雨覆盖,不讲什么准头。 “风——大风!” 汉军的弩手部队喊着古老的,祈求风向庇佑的口号,快速走到军阵中等偏前的位置,开始四十五度角扣动扳机进行抛射。 大规模的箭矢如暴雨般砸向贵族联军的军阵。 贵族联军及时的列盾阵防御箭矢,但也依然有不少倒霉蛋在这场密度极高的箭雨中丧生。 汉军的军队根据邓儒的发展战略。 除了部分刀盾手和长矛手之外,其余一律装备劲弩,刀盾。 盾是小盾,刀是弯刀。 用来应对守城或者敌军破阵后的近身肉搏。 其他的,都装备弩。 拥有了水车锻造,汉军的生产线要比这个时代的其他诸侯国快上不少。 不过邓儒还是更馋蒸汽锻造。 弩手们射出箭雨后,汉军的顶尖力量之一,四千五百神射手,开始向着敌军军阵进行自由抛射。 以此来压制敌军的弓弩手还击,给弩手争取上弦的时间。 弓手的速射在机枪被发明出来之前,都是很难被淘汰的。 毕竟不管是火枪还是弩,他们的上弦,上弹时间的空档,都实在太长。 需要弓手去弥补上弦空档期。 不过在后来火枪大规模列装后,排队枪毙战术的出现,就把弓从大规模战场上淘汰了。 第148章 对垒 神射手箭雨用来压制对方毫无疑问是对神射手们百发百中天赋的浪费。 压制的效果并不理想。 毕竟数量相对于大批量的弩手部队形成的大规模覆盖的箭雨而言。 神射手们的箭雨虽然快,但覆盖面积小。 对面很快就组织起了箭雨反击。 汉军的镇国矛士和刀盾手们迅速结成盾阵防御箭的落下。 但哪怕这样,还是有些箭矢落入了汉军的阵营,进行了有效的杀伤。 双方互相抛射箭雨,进行杀伤。 但与之相比起来,是越军的伤亡更大。 毕竟汉军成建制的,大量的弩手部队在对射中是无解的。 除非拿机枪跟他们对射。 要知道当年潘德拉克战役,那库赛特享誉天下的骑射手都险些没干过老瓦兰的弩手部队。 如果不是帝国的那些武装到牙齿的精英具装铁骑及时赶到的话,说不定就被老瓦兰当野怪刷了。 总而言之,大量的弩手部队,在冷兵器时代,有点过于无赖。 骑兵冲阵在弩手面前也不是很无解。 弩跟弓不同,弩是能够一直处于待击发状态,能够一直进行瞄准。 而弓拉开久了不放,对射手体力是一种极大的考验。 弩可以等到你骑兵冲进,瞬间万箭齐发,把冲阵的骑兵大量大量的射下马来。 弩可以说是远程步兵的反骑利器。 在发现自己一方对射处于劣势之中后。 贵族联军中,被推举出来指挥联军的统帅当即下令全军以一字长蛇盾阵紧密推进。 七万人组成紧密一字长蛇阵踏着整齐步伐向着汉军军阵缓慢推进。 五六米的长矛如同长在盾阵上的刺,向着汉军军阵释放着危险的气息。 如此能够以最少的盾牌,防护最多的兵士。 剩下的三万名弓弩手依然在以抛射对汉军进行反攻。 很显然,越军最高统帅认为在人数占优,兵源占优的情况下,对方靠着大量装备的弩占据了优势,那么再与对方对射下去,毫无疑问是一种徒劳消耗自己军阵实力选择。 盾阵,对垒,以己方的优势对地方的劣势,才能够避免这种徒劳的消耗。 在越军的统帅看来。 盾阵对垒,无疑是精通山地作战,精通步战的越西,越南,越东这三个地方联军的优势。 越军贵族联军的兵源就取自于越国境内这三个多是崇山峻岭的地方。 他们擅长步战,擅长与敌人近身缠斗。 贵族联军的兵源来自于地主的儿子,贵族们的子侄,以及各种各样精英阶层的青年们。 他们拥有良好的伙食,拥有大量脱产的时间用以战阵的训练。 而汉军的兵源取自越国平原最多的北方,却没有平原专属的骑兵,兵源也是从刚刚从贵族们压迫中解放出来的农民。 为此他们甚至只有用不需要大量时间训练的弩来装备这些农民的儿子。 汉军的大量士兵甚至都只有一件皮制的背甲和一顶铁制的头盔。 这无一不在说明,只要盾阵接壤,对垒上。 汉军必败。 从那些弩手们现在还在奋力上弩,对他们的军阵进行平射还击。 没有一丝一毫结阵的迹象也能够看出来。 汉军根本没有对垒的经验。 这让越军的统帅更是兴奋,只觉得自己做了一个让他足以成为千古名将的决定。 历史无数次的证明,有的时候,名留青史,不需要本人有多聪明,只需要对手犯的蠢够蠢,纸面实力却又够强,就足够了。 虽然现在的盾阵依然在被汉军的弩手骚扰,每走一步,都会倒下一些倒霉蛋。 但是无妨。 只要接壤上,汉军的大量弩手就会被限制手脚,只靠对垒,汉军必败。 二狗站在汉军的军阵后面,军阵人太多了,他看不清战场的局势。 但随着弩箭钉在盾牌上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便能够知道,敌军已经在按照他想法去走了。 也不枉费他让士兵们藏拙至此。 是,确实,汉军的士兵大多都只装备了皮质背甲。 是,汉军的士兵,确实大量都是来自于农民的儿子,甚至没接受过几次专业的训练,为此只能够装备一些弩箭来达到最大规模发挥战力的作用。 但,他们并没有发现,已经有一些只穿皮甲的汉军士兵从军阵中退下,换上了原本属于他们的重装甲胄。 汉军藏在军营营帐里的破阵铁骑们也随时准备上马,破阵,杀敌。 汉军虽然有大量的士兵确实都是刚训练了一个星期就上战场的弩手。 但是—— 大部分汉军士兵出身农家,对与贵族抱有血海深仇这点就不提了。 在战场上,愤怒能够提供战力加持,但还不够。 汉军原本的三万良家子部队,都是常年接受过对垒战阵训练的,他们拥有站住脚的实力。 除了原本的一万虎符精锐有重甲之外。 汉军还额外打造了五千套重甲。 装备给顶在最前方的刀盾手。 可以说,在盾阵方面,汉军是不逊色这些越国精锐的。 更别说。 他们还藏着一千斩马冠军呢。 这些贵族但凡研究一下当年乐武伯失败的因素,他们就不会觉得跟汉军对垒会产生一面倒的优势。 但很可惜,当年各个贵族前来侦查的贵族斥候,都被国君派的童老带人给逮起来了。 邓儒对待活着的乐武伯一系贵族更是直接斩首,不留余地。 骗钱又骗人。 他们对于那场战役,至今不知道详情。 就算有部分人知道详情,也只当那是逃出来的人在放屁。 什么鬼,那么大的大刀片子? 一刀下去,人和重甲都劈碎? 你在讲什么神话故事? 你见过靠劈砍破甲的? 还一百劈死一千多? 你咋不说太一神降世给你们一千多重装破阵勇士全烧了呢? 这还靠谱点。 总而言之,没人信啊。 就是因为斩马冠军们的战绩太离谱,离谱到根本没人相信。 随着越军盾阵的缓慢接近。 汉军也开始紧密的结成盾阵。 不过,汉军结盾阵的脚步明显慌乱,组织难以有度。 这当然是二狗故意为之。 这个距离,越军要保持盾阵,速度不可能快。 一旦快了,那二狗真的做梦都要笑醒。 那么紧密的盾阵越军加快速度,越军就等着大规模踩踏事件发生。 因此,汉军有充足的时间扮演匆忙结阵的模样。 直到越军推进到只剩下十米左右的距离,汉军才匆匆结出盾阵,与越国的军队对垒。 七百名镇国矛士位于盾阵的第一线,用他们的肩膀,长矛,死死的抵挡住越军的盾阵。 其他的汉军良家子们也死死的立住盾牌,架起长矛。 双方盾阵最先接触的,是双方的长矛。 双方的长矛将双方的盾阵隔开了一个中空地带。 越军的战士们非常的兴奋。 他们的重甲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他们嘶吼着,用身体推进着盾牌,将自己这边的盾阵尽力的逼近汉军的盾阵。 他们自信,只要接近盾阵,凭借着他们强悍的身体,凭借着他们精良装备,和常年的配合。 定然能将这群孱弱的贱民组成的起义军撕碎。 可在他们看不见的汉军营地中,五百名破阵铁骑,缓缓的牵着他们高大的骏马,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军营。 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动静,让这些越军发现。 战场上战士的嘶吼上,长矛戳击盾牌的声音太大。 遮掩了骑士们的马蹄声。 也遮掩住了越军胜利的希望。 第149章 破阵! 双方的对垒在僵持着。 盾牌和矛尖碰撞。 时不时有标枪,飞刀,石块之类的投掷物从双方的盾阵中飞出,落入敌军盾阵中带走一些倒霉蛋。 而后盾阵中的战友在倒霉蛋战死后迅速补上倒霉蛋的位置。 这就是盾阵。 人死了,阵也不能乱。 乱了,军心就散了,就是屠杀。 像电影里演的那种,双方军队明明都摆好阵型了,结果一到交战,就是单对单,将对将,王对王的格斗。 然后——伟大的,身强力壮的北方游牧勇士们就用他们壮实的肌肉将我们弱小可怜,瘦弱矮小,文明象征的中原王朝的废材嗷嗷撕碎。 然后这个时候,往往还会有一个个人武力高强的中原王朝将领,要么是我们的男主,要么是我们女主的心上人。 靠着强大的个人武艺在捉对厮杀的战场上扭转战局。 然后这个时候导演们就会告诉观众,我们中原王朝能够胜利,靠的就是这位某某将军强大的武艺~ 妈的一天天的纯粹扯犊子,拿他妈历史当武侠,啊不对,仙侠拍。 真要到了要士兵捉对厮杀的地步,军心早散了。 至于斗将,春秋时期还比较流行,到后期基本不流行。 双方的对垒基本上在稳扎稳打的进行。 双方互有伤亡。 高傲的贵族兵们发现,战场并没有像他们预想的那样,汉军的阵线在接触后一触即溃。 居然和他们陷入了僵持的状态。 汉军身后的那些重装弓手们和轻甲弩手们夹杂在盾阵的第二排,总会抓住他们轮替的间隙,将他们的人用弓箭射杀。 尤其是那些重装弓手们的箭矢极为锋利,箭术极为精湛,不管是重装士兵还是轻甲士兵,那锐利的箭矢必定能准确无误的射在防御最薄弱的脖子上,将他们的人射死。 那些重装弓手们在对垒中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对,还有一些不知道从哪旮旯干来的势大力沉的标枪,给他们的麻烦也很大。 见过连人带盾一块飞上天吗? 没见过。 我们见过! 他妈的,看着战友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飞天肉串,那种恐惧感,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偏偏,他们还在对方的军阵看不到这些势大力沉的标枪的主人。 很显然,二狗把斩马冠军们隐藏的非常好。 这种看不到的恐惧感,才是最让人恐惧的。 若他们不是贵族兵,而是被强行拿刀架着脖子上战场的民兵。 在看到战友成为飞天肉串的那一刻,他们就开始逃命了。 这情况根本和他们幻想的他们摧枯拉朽般把汉军打得一触即溃的场景根本不一样。 再这样继续下去。 只怕他们会输。 他们还有三万弓箭手在后方因为盾阵对垒的状态而跟汉军的大量弩手们一样投鼠忌器。 但也正因此,他们这边是没有人数优势的。 汉军有八万人,他们只有七万人。 但,他们毕竟是贵族兵,是脱产阶级,是能够脱产训练的精锐。 他们战力,心性,自然和用人数衡量战力的普通民兵不同。 他们有信心把这些老农民的儿子们击溃。 但很快。 一声声地动山摇的齐整马蹄声响起,让他们甚至一时间都忘记了推进。 骑兵? 这声音,而且是至少上千名重骑兵一齐纵马才能拥有的动静。 他们出生较晚,没有和吴军的骑兵对峙过。 但他们的父辈,在当年老国君的带领下,和吴军的重骑兵对峙过。 吴军地处平原地带,拥有一些不错的养马地。 养起了规模上万的骑兵,其中每十个骑兵里就夹杂着一个重装骑兵。 他们父辈形容过,吴军的骑兵奔腾起来,好似地龙翻身,让人难以抵抗。 如果不是老国君身先士卒,带领着越北地区的数量稀少的骑兵与吴军骑兵对冲周旋的话,他们根本拿不下吴国那么多的城池。 而现在,他们已经没有英勇善战的老国君带领,连越北地区为数不多用来训练骑兵的平原也已经丢失。 他们连用来周旋的少量骑兵都没有,只有将领们才有那么一两匹买来的宝马。 那么,你指望高贵的老爷们骑着马去阻拦那些悍不畏死的精锐铁骑吗? 现在的越军,有效的反骑手段只有两个。 盾阵,弓弩。 而盾阵推进的距离已经太远太远。 那些跑起来地动山摇的重装骑兵们看上去已经武装到了牙齿。 这个距离下的弓弩,箭矢射到那些铁骑们的甲胄上,估摸着会被直接弹开。 少量的弩车根本做不到不误伤己方而准确的点杀敌方汉军铁骑。 汉军的大量后排的弩手听到铁蹄声,开始脱离盾阵,组成散兵阵型,开始将手中的弩箭向着越军的弓弩阵营抛射。 以此达到压制越军弓弩手的目的,为破阵铁骑创造安全的破阵环境。 因此,此刻能够对破阵铁骑造成威胁的,就只剩下了那些结盾阵的士兵。 这些士兵只有赶紧变阵。 以盾阵应对那些冲击而来的全险半挂们。 而汉军士兵不可能在他们变阵的时候追击,破阵铁骑从右侧冲杀而来,他们变阵在右应对汉军的五百全险半挂。 而一旦汉军跟着变阵与他们对垒,在那样的速度下,全险半挂们要么自己摔狗啃泥,要么不管不顾,破自己人的阵。 要是真有汉军跟着他们变阵对垒,他们真的是做梦都要笑醒。 很显然,汉军的年轻将领们没蠢到这个地步。 在汉军的军阵中,随着破阵铁骑们扬起漫天尘土,挟山摇地动之势冲击敌阵。 散在军阵各处用标枪阴人的斩马冠军们也开始向着右侧靠拢。 很显然,右侧,是突破口。 不管破阵铁骑们牺牲多少。 越军的军阵,必定维持不住。 那时候,就是斩马冠军们的陌刀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为首的一名破阵铁骑一马当先,他看着如林而立的越军枪阵,没有丝毫的畏惧之色。 在靠近军阵前,他们先将背上的标枪掷出,钉死了一大批的越军士兵。 虎符的兵种没有意识,他们是最完美的战士,能够将他们的职责发挥到极致。 尤其是破阵,陷阵。 他们最擅于此。 在靠近越军军阵只有百米后,他们当即散开阵线,以雁形阵,为首的破阵铁骑放弃了标枪消耗,左手举起东方骑兵盾,右臂夹紧长枪,数米长的长枪指向敌军的军阵。 刹那间,他们骑着战马,狠狠的撞向了越军的军阵。 在无数越军士兵的视角中,那些好似无边无际的高大猛兽,高举着长矛,仿佛要将他们撕碎吞掉。 砰! 一声巨响! 第一名铁骑的长矛狠狠的捅进越军的枪阵之中。 他们的长矛捅进越军的身体,战马撞塌了越军的盾阵,一匹匹战马踏进军阵,将军阵撞得稀碎。 一个又一个越军士兵被撞飞,捅飞,被撞破了胆气! 而破阵铁骑们的战马也因此惨叫着嘶鸣着倒下。 大量大量的破阵铁骑摔下马来,用自己的身体撕开了无数道口子。 还有行动能力的破阵铁骑挥舞着关刀, 将撕开的口子维持扩大。 大量的关刀在军阵中乱舞,夺走一个又一个越军士兵的性命。 但陷入阵中,关刀也显得有些乏力。 一名又一名的破阵铁骑在下马后被枪阵夺走性命。 仅仅是一波冲阵,破阵铁骑便已经死伤大半。 但他们的死伤,发挥了最大的作用。 汉军的盾阵让开了数道口子。 上千名斩马冠军挥舞着陌刀向着已经被撕裂的阵型狂奔而去。 他们的陌刀又重又长。 挥舞起来,每一下都能夺走数名越军精锐的性命。 随着斩马冠军们的加入,越军的军心开始崩溃。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钢铁怪物。 全身被重甲包裹,身背数杆标枪,腰悬好几把武器,却依然行动自如,那沉重的,正常人光是抬起来就要废好大力气的陌刀,被这些怪物挥舞得虎虎生威。 他们的重装精锐,在这样的怪物们的面前,好似泥捏的一般。 被一刀连人带甲,劈成两半。 这些重装猛士陷入阵中,完全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随着他们的陷阵,那些汉军的重装神弓手们也跟随着他们的脚步,开始拉弓搭箭。 对他们进行精准无比的狙杀。 而他们自己这边的越军弓弩手,却因为他们早已走远,与汉军对垒接壤而投鼠忌器。 他们的弓弩手,没有那些重装神弓手那般精湛无比的弓术。 就算有。 如此距离,就算精准的射在那些重装猛士们的身上,也会被他们的甲胄弹开。 无法抵抗! 根本无法抵抗! 那些逃出来的乐武伯一系的士兵没有说谎! 这些挥舞着怪异大刀的怪物,根本无法抵抗! 没有人能够挡得住。 哪怕是他们这些精通步战的贵族精锐。 也无法抵抗。 没有人能够在阵中乱斗斗过这些该死的重装猛兽! 面对这样根本不符合常理的怪物,越军中已经有人害怕了。 在被斩马冠军阵斩数千人后,有越军士兵开始丢盔弃甲,开始逃命。 他们如果不逃,有序撤退,说不定还能凭着弩车和弓手耗死斩马冠军。 但现在,他们有人逃了。 阵型就散了。 一个人逃,就足以上一个万人以上的阵型散乱,而此刻,越军心生退意的士兵无数,付之行动的士兵更是不在少数。 阵型彻底散乱,汉军的士兵乘胜追击,散开盾阵,枪阵如林前冲,将那些逃窜的越军士兵狠狠的捅杀。 大量的弩手开始在汉军那些年轻将领的组织下,开始散开阵型,远处的越军弓弩阵线进行冲杀。 而这时,二狗藏着的九百玄甲斥候,也登场了。 第150章 十三骑 随着前线盾阵的溃败,后方的弓弩部队也开始逃窜。 大规模部队都在溃逃,仅仅凭他们,根本无法挽回这溃逃的趋势。 唯有靠着距离的优势,跑得比其他战友快,才能有一线生机。 拦? 怎么拦? 汉军有大量的弩手抛射出大量的箭雨压制他们的弓弩。 结成枪林阵型的汉军正在以极快的速度摧枯拉朽的碾过一切试图反击,慢下脚步越军士兵。 汉军还有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重甲马弓手,那些马弓手的箭术可怕得一批,基本上跟那些地上的重装弓手一样,一箭就能带走一个敌人。 关键,他们还拥有那些地上重装弓手所没有的,快得可怕的速度。 结阵拦住溃兵让他们滚回去继续作战纯粹是痴人说梦。 赶紧跑,把其他战友甩在身后,甩出一条生路,才是正道。 越军的统帅人都傻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在他的想法中,本该破破烂烂,不堪一击的农民军。 竟然在正面战场上,在盾阵对垒的战斗中。 抗住了他们贵族子弟的猛攻。 更没有想到。 在这些穷得饭都不一定吃得饱的农民军里,竟然冒出来了五百骑人马具甲的重装铁骑。 那样的战马,根本就不是吴越地区该有的马种。 更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一千个,根本不属于普通人范畴的怪物。 那些怪物,和那些破阵铁骑,才是这场战斗,他们贵族联军溃败的真正原因。 在双方对垒的战场最右翼。 这一片平原上,躺着整片战场最集中,最多的尸体。 这些尸体大多血肉模糊。 破阵铁骑的五百匹战马全数倒下。 有的还在发出细微的喘息声,但被长矛贯穿的身体,已经在告诉它们。 它们这些没有意识,为破阵而生,为破阵而死的战马,对这人间,已经没有多少停留的时间了。 这片战场上的尸体最是难以入目,他们要么是跌落马来,被数杆长矛刺死,要么是被战马高速运动冲撞而死,或者跌落马下摔死,要么,便是被斩马冠军拦腰斩断。 这些尸体,大多都已没了人样。 他们的血肉,肢体,内脏暴露在战场上,诉说着战争的残酷。 忽的。 一个躺在这片修罗场的尸体动了动。 那是一个破阵铁骑。 他的身上插着数杆长矛,数把钢刀。 身上的扎甲都崩了好几个口子,看上去已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茫然的看着周围的尸山血海,手中拄着关刀,站立着。 与此同时,也有少量的破阵铁骑从尸堆中站起。 他们都茫然的看着周围的尸山血海。 五百骑破阵铁骑,到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寥寥十三人。 他们的战马更是无一幸存。 破阵重骑这种专为破阵而生的重骑,只有大一统,拥有广袤养马地的国家才能用得起。 人不说,战马基本上,不会有幸存的。 镇北城城主府里。 邓儒看着虎符提示破阵铁骑一个又一个死去。 他不由得一阵又一阵肉疼。 虽然破阵铁骑不是他亲自养起来的精锐。 但也终究是花了几十万两真金白银养起来了。 就这么死得只剩下了十三名。 想要让他们重新恢复战力,还得重新在虎符上为他们购买新的战马。 这是真的,耗钱啊。 但虽然耗钱,这耗的钱显然是值得的。 虽然他没有身临前线,看到战况,但只要破阵铁骑出动了。 基本上就已经是大局已定了。 毕竟,之前还能看到镇国矛士和重装神射手们战死的消息。 现在已经看不到了,而他们还剩下很多,这足以说明战场已经胜利了。 【马踏铁金阵,威震八万兵!】 一句诗号通过虎符在邓儒眼前显露。 嗯,这是个熟悉又陌生的东西。 这说明,又有虎符士兵立下大功,可以敕封为将军了。 根据这个诗号来看,应该是破阵铁骑。 不过,这打油诗好像是虎符自个瞎编的,他没在蒸蒸日上里面看到过。 嗯不错,有进步,瞎编总比瞎几把改编好,没玷污人家原诗。 邓儒看了一眼。 这一战,破阵铁骑立下破阵,陷阵,这种战争胜利因素的大功。 而—— 由于五百破阵铁骑,死得只剩下了十三骑。 所以—— 十三骑,共同分享了这次军功。 邓儒这次倒是没有犹豫。 虽然他现在马上要进入治理天下的阶段了。 但眼下他更需要一些能够带领军队打胜仗,让二狗如臂指使的将军。 而且正好十三骑,他便让这十三骑,一名当陷阵将军。 十二名当游击将军。 也就是一人统领破阵铁骑。 十二人统领玄甲斥候。 至于这十三人的名字 “十三骑啊名字就叫” 邓儒的脑海中刚冒出一个念头,但他立刻就想到了二狗的前车之鉴。 立刻收起了这个念头。 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大傻二傻三傻被他强行压了下去。 “媳妇,媳妇,我有个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邓儒啪啪的就去找秋缘去了。 反正,他们马上就要有孩子了,给这十三骑取名,就当练习练习。 将来给孩子也能取个好名字。 邓儒找到秋缘时,秋缘正坐在凉亭里喝茶。 毕竟,她现在是个孕妇了,这段时间不太适合练武了。 她也没有那么武痴,自然是优哉游哉的享受一下难得闲暇。 就是她此刻有点愁眉苦脸的。 破阵铁骑们战死的战报,她作为破阵铁骑的直接统帅,也是能够收到的。 看着自己含辛茹苦,跟带孩子一样,带到精锐的五百铁骑,破阵一次死得只剩下了十三人。 虽然虎符士兵没有意识,但她这心里,可比邓儒难受多了。 毕竟,也是她带了整整两年的兵。 “媳妇!媳妇,我来找你商量个事!” 邓儒毛毛躁躁的跑了出来,坐到凉亭里,一把搂过秋缘还没喝完茶牛饮了而尽。 “什么事情,这么毛毛躁躁的。” 秋缘责备了邓儒一声。 “破阵铁骑死得只剩下十三人了。” 邓儒说道。 “嗯,我知道。” “但你不会是因为这个事情这么高兴,他们虽然没有意识,可也是你真金白银养起来的。” 秋缘说道。 看秋缘这模样,邓儒就知道她指定是想歪了方向。 邓儒解释道:“诶,哪里的话,你知道的,二狗就是曾经的玄甲斥候,立下大功才拥有的意识。” “现在他们十三骑在战争中因为破阵扭转战局,立下赫赫战功,也能像二狗一样,拥有意识,拥有名字。” 秋缘听到邓儒的解释,瞬间因为五百铁骑战死的难过也消散了几分。 五百没有意识的铁骑战死,换来十三名拥有意识,拥有人性的铁骑的新生。 这,似乎是不亏的。 “那你打算给他们取什么名字?” 秋缘也有几分高兴的问道。 这些十三骑,都是她带出来的,她很乐意看到这十三骑拥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识。 而名字,是一个有感情的人,必须的东西。 “额还没想好,你知道嘛,二狗的名字,当时就是我瞎几把想了一下二狗,可怜的二狗从此就只能叫二狗了,所以我现在是连名字都不敢想,想着来找你,看看你能不能帮忙取几个好名字。” 邓儒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说起来,还真是对不起二狗啊。 “噗,原来二狗的名字是这么来的。” 秋缘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紧接着,她指了指自己。 “有个问题,你看我,我像是那种文采斐然的姑娘么?” 秋缘笑眯眯的指着自己的脸,反问着邓儒。 意思很明显,你邓儒找她来帮十三骑取名字,你不如去找大街上找两算命的,好歹他们取的名字有理有据。 第151章 好像没好到哪去 “” 邓儒大概也想到了什么。 秋缘读的大多都是兵书。 她可不会取什么意义深厚的名字。 让她取,她估计 也会取一些二狗,大傻,大壮之类的名字。 充其量从她看得兵书上抄一些勉强能成的二字成语做名字。 “要不就叫他们,秋一,秋二,秋三,秋四,秋五一直到秋十三?” 邓儒试探着提议道。 嗯,很好,只是提议,虎符并没有像二狗一样直接采纳。 “为什么跟我姓?他们是你的兵。” 秋缘并没有吐槽这个奇怪的数字名。 毕竟,就二人这个取名废来看,一二三四五,确实简单明了。 她比较在意,为什么要叫秋一秋二,而不是邓一邓二。 这是邓儒的兵,她只是代练,应该冠上邓儒的名字。 “你的姓我的姓都一样,他们是你带起来的兵,当然冠你的姓了。” “毕竟,你看啊,你将来肚子里的孩子要冠我的姓的,难道还不许你给几个将冠你的姓么?” 邓儒笑嘻嘻的打趣着。 “油嘴滑舌的,好,那我就把他们当我的家将了,你别说,秋一秋二,还真有种,嗯,那些权谋故事里高门大户人家的私人武装的感觉了。” 秋缘没有再拒绝。 二人的相处,除了最开始互相不熟悉的时候,有算计之外。 现在基本上不可能有什么算计了。 为你好就是真的为你好,愧疚就是真的愧疚,不包含其他任何的目的。 “那就这样了,诶,你别说,秋十一,秋十三这个两个名字还真挺好听的,前提是秋一秋二秋五秋六他们没意见。” 邓儒忽然觉得用数字给这些虎符将领起名字,嗯,还挺有逼格的,也不脱离群众。 毕竟大部分百姓取名字都是。 刘大,刘二,刘三。 重八,重五,五四,五六这样子的数字名字。 排老几,就是什么名字。 “好了,好了,带上你的秋一秋二继续忙去,我这边不用你操太多心。” 秋缘摆了摆手,忽的,她又拿起之前被邓儒牛饮而尽的茶杯。 她眨眨眼,笑眯眯道:“帮我再倒点,谢谢。” “咳咳,好的媳妇。” 邓儒接过茶杯就再次跑开了。 回到镇北城也有段时间了。 小莲小翠那两个双胞胎丫鬟,估摸着应该还在来的路上。 秋缘虽然有了身孕,但因为时间还短,胎儿可能都还没成型。 她的行动并没有什么不便。 每天就喝喝茶,看看书,偶尔去军营里看看,再去街上逛逛,看看最近的镇北城粮价有没有过高了,有没有过低了。 她虽然不算特别忙,但也没有半点作为一个孕妇该有的自觉。 虽然,也根本不需要人照顾。 就是最近她的口味比较偏向重口了点。 比较喜欢吃些酸的,辣的,什么重口,她爱吃什么。 这个时代辣椒还没引进过来,辣味是用的其他调味品。 这不重要。 邓儒感觉自己,嗯,白回来了。 不过也不算白回来,虽然秋缘不需要身边一直有人陪着,寸步不离的照顾。 但这些天出去打仗,案牍上积压了很多的案子,很多的公务要处理。 说真的,如果真的要做的一个合格的皇帝,还不想被臣子处处瞒着,且不说能不能做到,就算能做到,估摸着也会被累死。 一城尚且如此,一国,一整个中原帝国,到时候真的统治起来。 别他娘说统一全世界了,能抽空给小日子做个物理绝育手术,都不错了。 当然了,宁肯不一统世界,这个小日子绝育手术也是必须要做的。 华夏子孙,向来十世之仇犹可报也。 战场上,二狗看着大溃败的敌军,让士兵们喊出了优待俘虏的口号。 毕竟,这么追下去,难免会有漏网之鱼。 围城必阙啊。 追得太紧,凭借九百玄甲斥候,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跑掉。 但若是给他们放个口子,告诉他们优待俘虏。 那么愿意逃跑得人就会大大减少了。 什么? 你问二狗是不是真的要优待俘虏? 不是,老弟,你看白起他放过人家赵国降卒了么? 白起还说要让赵国将士们回家呢。 回了吗? 回个屁啊,骨灰都飞不回去,活埋的。 总而言之,你切记,战场上说出来的话,就当放屁,生命权力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有回家的资格。 这场战争下来。 汉军战死破阵铁骑四百八十七骑。 弩手战死一千多人。 他们大多是在箭雨对射时和对垒战中被敌军的标枪,飞镖,飞刀这些抛射物给击中战死的。 对垒战对体力是个极大的要求,但只要体力坚持住,基本上在盾阵被破,或者有骑兵冲阵前,基本上伤亡是很少的。 斩马冠军一个没死。 就很牛逼。 斩马冠军有他们自己专属的陌刀阵,结阵陷入敌阵后,竟然在敌军的枪林阵下,保证了斩马冠军的零伤亡破阵。 至于重装神射手们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的重甲基本上不是那些随缘投掷物能够破掉的。 不是所有标枪投手都叫冠军。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大胜。 一场堂皇正大,能够给予越国百姓无数信心的大胜。 这一战过后,越国的贵族再也没有能够与汉军相抗衡的精锐部队。 民心不在。 他们的灭亡已成定局。 现在要做的,就是派出数路大军,围城,接收各路城池,一路打到王宫去。 这个过程,一定要快。 要快到其他诸国都还没来得及收到消息,越国便悄无声息的变作了汉国。 二狗写了一封捷报。 “十三啊,这次战役,你们破阵营的兄弟们,牺牲很大,这封捷报,理应由你们传递给主公。” 二狗将捷报递给拥有了意识的秋十三。 很奇怪,没有一个人怀疑这突兀的出现在他们脑海中的概念。 秋一秋二秋三,一直到秋十三,是秋小姐培养的忠心耿耿的家将。 而秋十三,则是秋小姐麾下破阵营的统帅。 秋一到秋十二是邓儒安排的玄甲斥候们的小队长。 这个概念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所有人的脑子里面,却没有人怀疑。 秋十三拿着捷报,骑上成为将领后,虎符给配发的战马,向着镇北城的方向打马而去。 很显然,在非常突兀成为将领的情况下。 虎符会强行给其他人植入合理化的记忆,让将领们的出现不突兀。 第152章 变换人间 接下来的战局随着小平原一战的胜利,已经彻底明朗。 那些投降的贵族降卒,二狗安排着士兵将他们尽数坑杀。 此战一出,彻底震惊天下。 没有人想到,一支由贱民组成的队伍,竟然能够击败由贵族军队组成的精锐大军。 在二狗坑杀了所有越军降卒之后,汉军的威名更是达到了一个空前的程度。 占据了舆论战优势的邓儒,在收到捷报后,迅速安排情报组织将二狗宣传成了一个对贵族深痛恶绝,对百姓如同宽厚长者一般的优秀统帅。 事实上,这也确实就是二狗的性格,倒也没有虚假宣传。 统一天下,争夺的,就是这个话语权。 谁说话,百姓听得进去,谁说话,百姓爱听,谁就能够在乱世占据一席之地。 二狗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一支又一支的小股部队包围城池,发动民众运动。 短短三月,越国全境便已经沦陷大半。 汉军又扩军了七万人,如今整整拥有了十五万的军队。 战死的破阵营,邓儒也花了银子全部补上了。 多花了几天时间。 邓儒先把五百玄甲斥候拨到秋缘名下。 又招了五百老农进队。 凭借着队伍里顶尖兵种的训练,五百老农飞快的变成了五百破阵铁骑,又再次把他们划分到了秋缘的名下。 说起来,随着秋缘的名声也渐渐的传播,秋缘所能够带的兵,也多了一些。 但是多的不多。 秋缘的带兵上限有零有整的,作为强迫症的邓儒选择依然是五百破阵铁骑。 秋缘对此也不在意,因为她也是个强迫症。 必须得是整数,有零有整的看着别扭。 随着时间的推移,秋缘的肚子也是肉眼可见的有些大了。 很显然,毫无疑问,大夫没有误诊。 这让邓儒和秋缘悬着的心,算是彻底死了。 二人不再抱有什么侥幸心理,开始坐等秋缘肚子里的小生命的诞生。 秋衍那边,在收到自己要当老舅的消息后,他亲自护送着小莲小翠来了。 但由于他已经是城主,不可能离开太久。 跟自家姐姐姐夫聊了会后,秋衍就又回去了。 不过他挺高兴的,毕竟,他要当老舅了。 邓儒感觉秋衍这个家伙比他和秋缘两个要当老爹老妈的都要高兴。 小莲小翠来了之后,照顾秋缘要方便了许多。 越国王都中。 刚刚当上国君不久的公子白听着手下人的汇报。 “联军十万精锐,全军覆灭。” “我境沦陷过半。” “十万贼众直逼近国都而来。” 五十岁才坐上王位的公子白一遍遍的重复着斥候的战报。 手指一下,又一下的敲打着王位的扶手。 嗓音嘶哑,低沉,比起他的父亲,他更像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 “十万人啊,十万精锐,竟然被八万农民军围杀覆灭。” “农民军啊,连书都没读过,饭都吃不饱的农民军,他们居然会打仗了。” “武威伯,哦不,汉王,他谋划已久啊。” “如此想来,寡人与这汉王,竟也是同类人。” 他自嘲的笑着。 他似乎是在笑自己的父亲,真心对待的人,都盼着他早些死。 也似乎是在笑自己,刚登上王位不久,便又要被撵下去。 大势已去,已经五十岁的他看得见,看得清。 “来人,传寡人王令,王城百姓,将士,不必抵抗,寡人自缢于这王宫,将这大好江山交予汉王,望他勿伤百姓一人。” 公子白长长的叹息一声。 “王上不可啊,我越国江山两千载春秋,岂能交予外人?” “是啊王上,王城尚有精兵数千,贼众不过十万草寇流民” 下方的臣子贵族们纷纷劝说着。 “草民流寇?八万吞十万精锐的草民流寇?” 公子白冷笑一声。 他自缢,不是为了什么气节。 也不是真的为了百姓。 他自然是不甘心的。 所以,他自缢而死,留下勿伤百姓一人的话语。 来恶心恶心打着百姓旗号一路打来的汉军。 虽然这句话,他自缢的行为,都改变不了越国即将亡国的事实。 却能用这一句话,来让极易动摇的大部分百姓心中产生一种。 原来公子白也不错的想法。 只需要一句话罢了。 虽然不能颠覆汉军势如破竹的攻势,却能让汉军在王城的统治不像在其他城池一般轻松。 公子白的侍从取来了一尺白布悬于梁上。 老人没有说话,将脖子往圈中一伸。 侍从将椅子拿开。 那一尺白布紧紧的勒住老人的脖子,夺走他的生命。 “王上!” 一群臣子贵族哭喊着,不过没有一人上前阻拦。 他们也清楚,只有公子白自缢,王令发出。 才能让王城变得跟其他城不一样。 但也仅仅只是 跟寻常攻城战一样而已。 十万精锐都打不过八万农民军。 如今城中只有数千士兵。 汉军又大量装备劲弩,弩车,投石车等攻城利器。 守不了多久。 他们有些人,已经开始谋划着逃离王城。 公子白自缢在了王宫之中。 这位五十岁的老人,可能也未曾想到,他会如此草率的退场。 本来,在他的想法中,他本该坐上这王位,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超过自己的父亲。 让他的功,能盖过他的过。 只是未曾想到,刚坐上没有几天,便落得个自缢王宫的下场。 贵族们所料的不差。 公子白自缢,也改变不了王都沦陷的结局。 等到二狗率领十万汉军赶到王城时。 万箭齐发之下,守军坚持了不到三天,便举起了白旗。 毕竟,越国大半已经落入汉军的掌控。 百姓自发的帮汉军打造军械,运送物资,后勤可以称得上源源不绝。 箭雨根本不带停。 关键是,围困王都的这几天,其他城池沦陷的速度也是一点都不慢。 整个王都看不到一点胜利的希望。 王都沦陷后。 二狗迅速安排人更换了王城的行政体系。 将越国的王室,贵族等所有人,屠戮一空。 关于越国王室的屠戮,二狗犹豫过。 毕竟,老国君对邓儒很不错。 但现在,邓儒不在前线,二狗觉得,这或许也是邓儒的另一个态度,借着秋缘怀孕需要照顾,来告诉二狗。 我不知道,你放手去做。 至此,整个越国彻底在汉军的掌握中。 而这个过程,算上行军的时间。 半年不到。 可以说,除了吴国边境的张忠之外,其他诸侯国包括燕天子,都不知道此刻的越国已经换了人间。 第153章 给他们取个名 汉军花费了半年,推翻了越王室的统治。 将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上千年的越国贵族大刀阔斧的彻底斩除。 这是一片新的人间。 是这片架空的大陆上还未曾出现过的新人间。 而一手将崭新人间带到这个世界的邓儒。 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虽然他早就花费两年的时间培养在战后即时重建的行政人员。 但很显然,行政人员的数量还是太少了。 不够用。 现在的行政人员数量,想要够用的话,只有两条路能走,要么开源,要么节流。 开源就是抢银行,啊不对,开源就是加紧扩招行政人员,在这期间只能事急从权,通过简单的政审来筛选人员。 但哪怕是最简单的政审,也筛掉了一大批的人。 通过政审的人,太少,根本不够。 为什么? 因为政审你得让人识字? 可现在识字大多都在天上待着了。 因为杀得太狠了,在后世甚至有人怀疑,邓儒和他的大元帅二狗,是不是两个绝望的文盲,妒忌贵族精英们的才华,才会攻下一座城,就屠尽一座城的贵族。 那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节流。 尽量的精简一切可以精简的行政机构。 但这样做听上去很好。 却很容易造成地方官一家独大,那样,百姓就只能赌,赌新上任的官,是不是能够一直清廉,一直为民请命,一直心怀苍生了。 但凡地方官有了一点腐化堕落的迹象。 那当地百姓的天,就又黑了。 邓儒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够是从早期的良家子部队中选一些人退役,让他们去各地其他的地方当官。 他们都是镇北城的百姓,家里人都在镇北城。 去其他地方当官,贪污,压榨百姓的可能性要远远比本地人低上一些。 现在邓儒要做的,就是静静的蛰伏,发展。 养精蓄锐。 等到时机成熟,一举昭告天下,将整个大燕都颠覆。 而现在,显然还不够。 钱不够,人不够,装备更不够,两年来生产的大量弩箭已经配发完了,现在的弩已经不够了,连人手一把都做不到,更别说弩这东西,它贼容易坏,需要大量的后备进行更换了。 邓儒清楚的知道,一旦发动对其他国家的战争,他要面对的,不是单一的两个诸侯国。 而是整个天下的诸侯联军。 因为他的政权,具有颠覆时代的作用。 而颠覆时代,注定就要面对时代的反扑。 时代的反扑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得住的。 也就是有虎符,邓儒才敢逝一逝。 不管是开时代倒车,还是开时代快车,都是在颠覆时代。 这种事情 你想看看某个看似开快车,实则在开倒车的所谓穿越者头颅现在在哪里躺着嘛。 邓儒可不想学王莽。 不过还好,这个时代消息传递的速度很慢,当年的秦驰道虽然保留了,可却有了那么多诸侯国的界别。 因此,想要从越国,将消息传递到最近的吴国都需要个大半年。 邓儒有充足的时间发展 时间过去了大半年。 邓儒没有选择定立国都,也没有选择直接登基。 而是在推翻越国后偃旗息鼓了起来。 仿佛越国还是原来的那个越国。 只有镇北城对面的张忠知道,此时的越国,已经换了人间。 但张忠却并没有向吴国王都汇报的打算。 他似乎有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 秋缘生产的日子,也到了。 邓儒停下了所有事物,就站在房间门口等着。 房间里时不时传来秋缘的闷哼声,这让邓儒非常的紧张。 秋缘没有痛苦的哭嚎,这让邓儒的心稍微安定了一点。 在屋外大概等了两个时辰。 房间的门终于打开了。 “大人,恭喜大人,母子平安,是对龙凤胎儿。” 助产的产婆擦着汗,脸上带着贺喜的笑走了出来。 邓儒瞬间松了口气。 母子平安就好。 龙凤胎什么的,不重要。 “赏,重重有赏。” 邓儒对婆子说道。 “感谢大人,多谢大人。” 接生的婆子高兴得合不拢嘴。 汉王宽厚,大方,是出了名的。 他给的赏赐,绝对能让她和她那些帮着助产的姐们一辈子衣食无忧的。 邓儒快步踏进房间里。 生产过后,哪怕是秋缘这样的身体,此刻也显得有些虚弱。 “你来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这两小冤家,可真是差点要了我的命。” 秋缘怀中抱着两个襁褓的中的孩子,有些虚弱的抬头,对着邓儒笑道。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邓儒在床边坐下,从秋缘手中接过两个孩子。 两个小家伙圆嘟嘟的,都很健康,时不时哼哼唧唧的,也不哭,也不闹的。 看来,两个小家伙都继承了他们妈妈优秀的身体素质。 “给他们取个名字。” 秋缘说道。 “名字啊我感觉,我这个姓,他好像取不出好听的名字。” 邓儒想抬手挠挠头,发现自己怀里抱着孩子,只能无奈放弃他这个老习惯。 “噗,也不一定要好听啊,名字嘛,是你对他们的希望,不是么?” 秋缘轻轻笑着,完全没有想到,她这句话,对两个孩子的未来一辈子是多大的伤害。 有一说一,邓这姓,确实很难有什么好听的名字。 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这个姓的伟人,也从不以名字好听为特点。 是他们的事迹要远远超过他们的名字。 毕竟,想把一个跟登差不多读法的姓的名字想的好听,确实蛮难的。 “嗯,一个叫为民,一个叫保民。” 邓儒纠结了半天,最终说道。 “?????” 秋缘瞬间傻了。 老娘费劲巴拉生了两个小孩子,是让你这么偷懒的么? 你好歹翻点经典什么的再精挑细选一下啊。 就这么一拍脑袋,为民,保民? 这两个名字,男孩还好。 还有个女孩呢,你女孩叫邓保民,你看这合适嘛? “哥哥可以叫为民,但是妹妹的名字,你必须重新给我想一个。” 秋缘拧着邓儒的耳朵,强迫他把那个难听的名字从女儿的身上丢掉。 “诶诶诶,轻点,轻点,好好好,我重新想,重新想。” 邓儒被拧着耳朵,连连讨饶。 他也觉得,女孩叫保民为民什么的,似乎确实有些草率了。 但是,女孩名字该叫什么,他确实不怎么会。 邓儒看着秋缘,又看了看怀中的两个孩子。 他们啊,是他这个世界存在的证据之一。 那确实,应该好好想想他们的名字。 哥哥继承他和秋缘的理想,就叫为民。 这没什么。 毕竟他这个比姓,取不出好听的名字。 在原来的世界,他爹,他爷,他堂哥,堂妹,大叔二伯他们的名字,都不好听。 如果不是秋缘不愿意,他都想让两个孩子跟秋缘姓。 秋好听啊。 秋随便取个字都好听,只要不是大力,大粪,这种明显难听的名字。 不然这个姓可以带动很多普通的字让它们变得好听。 而邓就不一样了,这个姓能让很多好听的字变得普通。 他不一定难听,但肯定一听就泯然众人。 邓儒是真的想让自己两个娃跟秋缘姓的,只可惜秋缘死活不同意。 “你说,叫她浣纱,怎么样?” “我不想给她取什么,那种瑶啊凤啊的,太高了,太远了,我希望的孩子,能永远不要唾弃普通的人,溪边浣纱的姑娘,是普通姑娘们的真实写照。” 邓儒说道。 秋缘听着邓儒的话,想了想。 浣纱,虽然直接说出来就是洗衣服什么的。 但是这么一说,也是挺好听的。 至少,这个名字比保民适合姑娘家。 “好,那么就这么定了,哥哥叫为民,妹妹叫浣纱。” 第154章 长安城 “我打算啊,我们就要了保民和浣纱两个孩子,以后就都不要孩子了。” 邓儒坐在床边,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跟秋缘说着。 “我们就好好教他们两个。” “嗯,依你的。” 秋缘点点头,对于这件事,她并不拒绝。 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就没必要再生了。 是真的很疼,虽然跟她当年练武的疼还是差了点。 对于那种事情,她也不是那么的,欲求不满。 当然,绝对跟邓儒的身体素质没有关系。 嗯,没有关系。 “我打算,过两天,就称王,立国都。” 商量完以后不生孩子这件事,邓儒又开始说起了一些正事。 “你还真是,一刻也不休息啊。” 秋缘似乎是吐槽,也似乎是担忧的说了句。 “没办法,很多事情都拖不得,也慢不得,我们没有称王,一年还好,一些想要死灰复燃的家伙躲在深山里,但时久了,百姓就不认我们了。” “现在我们得赶快称王,确认我们的正统性,定下国都。” 邓儒说道。 “那国都你打算定在哪里,我觉得镇北城不错的,他这个位置虽然在越国不是很好,但是放眼整个大燕,它的位置很不错。” 秋缘提议道。 “嗯,我也是这么打算的,镇北城的地理位置是块大平原,四面八方都很通达,也靠近大海,将来有机会,可以建立港口,去海外看看。” “现在主要的是,镇北城得改个名字,毕竟作为国都,仅仅只镇北,太小家子气。” 邓儒调侃道。 “那你有什么想法嘛。” “有的,我打算去给它取名,长安。” “长安?名字确实不错啊。”(汉朝时长安城才正式更名长安,在此之前是周朝国都镐京,因此不会出现两个长安的情况。) “那是,这是我梦中最强盛的王朝的国都。” “那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像你梦中最强的王朝一样强大。” “那是肯定的。”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便敲定了这个新生的国家的最重要的东西。 很快,镇北城在邓儒的旨意下,正式更名长安。 在三天后,邓儒让信使昭告天下。 越更为汉,国都长安,他邓儒,正式登基,称帝。 是的,直接称帝,不是称王。 此举可谓是直接向全世界诸侯国宣战了。 但邓儒并不害怕。 此刻的大汉,军民上下一心。 后勤完全充足。 粮草足备,军械质量过硬。 军队数量更是达到了三十万。 这还仅仅只是常备军的数量。 可以说,完全有这个资格,对整个大燕宣战。 而大燕根本不可能上下一心,来讨伐他。 分封制根本发挥不了华夏这片土地的全部力量。 在宣布了大汉建立后,邓儒当即再次点二狗为将,他亲自出征吴国。 吴国有大片的平原。 若是能够直接拿下吴国,则汉军不再需要依靠虎符的玄甲斥候和破阵营那数量稀少的精锐铁骑。 也可以玩一玩大量的骑兵冲锋。 前前后后,相距不过十天时间。 也就是说。 邓儒的两个孩子刚出生十天,邓儒就跑出去打仗了。 秋缘对于这件事,她也不说什么。 其实如果不是刚生产,如果不想落下后遗症,需要一些康复的疗程的话,她也是直接就跟着邓儒去亲征吴国了。 至于孩子,孩子还小,可以交给乳娘照顾的。 嗯,二人大概都不算是合格的父母。 五天后,邓儒亲自带着二十万大军,分三路,兵临吴军边境大本营。 在下令攻城前。 邓儒收到了一封信。 一封来自张忠的信。 他邀请邓儒在夜晚于双方的中间区域会面。 作为多年的合作伙伴,邓儒选择了去会面。 深夜,邓儒身披重甲,不过却未带一兵一卒,来到了战场中央。 对面,也有一骑披甲汉子纵马赶来。 三年时间,张忠的胡子又长了不少。 “邓公子,哦不,汉王。” 张忠颇有些调侃的打趣着。 “张将军,如今半夜三更,约我前来,所为何事?若是退兵,大可不必,我不会退兵。” 邓儒开门见山的说道。 “退兵?不不不,汉王,我是来投诚的。” 张忠语出惊人。 “为何?吴王待你不好么?” 邓儒问道。 “吴王将我从一草根扶持到这般地位,手握大权,众多贵族怕我,自然是极好,可他,终究不懂我们这样的人。” “也终究,不会信任我这样的人。” “我是草根,是贱民,他从未信任过我,我虽手握大权,可只是他制衡其他贵族的一把刀,这把刀可以是张忠,可以是王忠,刘忠,谁都可以当得了。” “我握着的权力如同泡沫,等到他不需要我了,他一碰,就碎了。” 张忠说道。 “有意思,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懂你这样的人,我会信任你?” “你能背叛吴王,难道还不会再背叛个汉王么?” 邓儒反问道。 “不,我觉得你会懂的,懂贵族对我们的天然不信任,天然的蔑视,因为你,绝对不是贵族,不是望北伯家的公子。” “你确实长得和望北伯的公子一个样子,性格方面也有些相似,甚至连名字,都差不多,但——” “望北伯的公子早已被我手下的士兵亲手,一刀一刀的剁成了肉酱,怎么可能,还如此白净完好的出现?” 张忠张口便说出了被隐瞒许久的,那跟邓儒相似之人的下落。 “这样啊。” 邓儒也算是明白过来,为何张忠会认为自己能够懂他。 自己和那位望北伯家的公子长相一样,名字一样,性格都有几分相似。 而那位公子,早已被张忠派人剁成了肉酱。 那么在张忠的心中,他邓儒是个在主子死后,冒认主子身份的替身罢了。 替身,大多都是和张忠一样的草根。 被当成工具的草根。 唯一不同的是,张忠是被当成刀,而在张忠的理解中,他邓儒,是被当成挡箭牌。 “你猜的确实不错,你我同为草根,我自然也能理解,贵族们对草根的轻蔑。” “但我还是不够信任你,这样,你我里应外合,将吴国边境的贵族,尽数杀绝,以此来证明你的决心,如何?” 邓儒说道。 这是让张忠自绝在吴国的退路。 吴王要的是张忠和贵族制衡,而不是张忠杀了所有贵族。 就好像,一条狗,你养着它,让它去吓人,看家护院,这没问题。 可一旦这条狗咬死了你的家人,朋友,或者说,随便一个路人。 那你就只能送它去死。 不然等待你的,只有无尽的唾弃。 “好,汉王果真枭也,我张某做了,明日此时,汉王尽可攻城。” 张忠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心中早就有了投诚的想法。 相比起把他当做刀的吴王,他更愿意在这大肆屠戮贵族,同样出身草根,同样被当成工具的汉王手下做事。 在他看来,只有邓儒,才能够理解他这样的人。 而吴王,不是。 第154章 长安城 “我打算啊,我们就要了保民和浣纱两个孩子,以后就都不要孩子了。” 邓儒坐在床边,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跟秋缘说着。 “我们就好好教他们两个。” “嗯,依你的。” 秋缘点点头,对于这件事,她并不拒绝。 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就没必要再生了。 是真的很疼,虽然跟她当年练武的疼还是差了点。 对于那种事情,她也不是那么的,欲求不满。 当然,绝对跟邓儒的身体素质没有关系。 嗯,没有关系。 “我打算,过两天,就称王,立国都。” 商量完以后不生孩子这件事,邓儒又开始说起了一些正事。 “你还真是,一刻也不休息啊。” 秋缘似乎是吐槽,也似乎是担忧的说了句。 “没办法,很多事情都拖不得,也慢不得,我们没有称王,一年还好,一些想要死灰复燃的家伙躲在深山里,但时久了,百姓就不认我们了。” “现在我们得赶快称王,确认我们的正统性,定下国都。” 邓儒说道。 “那国都你打算定在哪里,我觉得镇北城不错的,他这个位置虽然在越国不是很好,但是放眼整个大燕,它的位置很不错。” 秋缘提议道。 “嗯,我也是这么打算的,镇北城的地理位置是块大平原,四面八方都很通达,也靠近大海,将来有机会,可以建立港口,去海外看看。” “现在主要的是,镇北城得改个名字,毕竟作为国都,仅仅只镇北,太小家子气。” 邓儒调侃道。 “那你有什么想法嘛。” “有的,我打算去给它取名,长安。” “长安?名字确实不错啊。”(汉朝时长安城才正式更名长安,在此之前是周朝国都镐京,因此不会出现两个长安的情况。) “那是,这是我梦中最强盛的王朝的国都。” “那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像你梦中最强的王朝一样强大。” “那是肯定的。”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便敲定了这个新生的国家的最重要的东西。 很快,镇北城在邓儒的旨意下,正式更名长安。 在三天后,邓儒让信使昭告天下。 越更为汉,国都长安,他邓儒,正式登基,称帝。 是的,直接称帝,不是称王。 此举可谓是直接向全世界诸侯国宣战了。 但邓儒并不害怕。 此刻的大汉,军民上下一心。 后勤完全充足。 粮草足备,军械质量过硬。 军队数量更是达到了三十万。 这还仅仅只是常备军的数量。 可以说,完全有这个资格,对整个大燕宣战。 而大燕根本不可能上下一心,来讨伐他。 分封制根本发挥不了华夏这片土地的全部力量。 在宣布了大汉建立后,邓儒当即再次点二狗为将,他亲自出征吴国。 吴国有大片的平原。 若是能够直接拿下吴国,则汉军不再需要依靠虎符的玄甲斥候和破阵营那数量稀少的精锐铁骑。 也可以玩一玩大量的骑兵冲锋。 前前后后,相距不过十天时间。 也就是说。 邓儒的两个孩子刚出生十天,邓儒就跑出去打仗了。 秋缘对于这件事,她也不说什么。 其实如果不是刚生产,如果不想落下后遗症,需要一些康复的疗程的话,她也是直接就跟着邓儒去亲征吴国了。 至于孩子,孩子还小,可以交给乳娘照顾的。 嗯,二人大概都不算是合格的父母。 五天后,邓儒亲自带着二十万大军,分三路,兵临吴军边境大本营。 在下令攻城前。 邓儒收到了一封信。 一封来自张忠的信。 他邀请邓儒在夜晚于双方的中间区域会面。 作为多年的合作伙伴,邓儒选择了去会面。 深夜,邓儒身披重甲,不过却未带一兵一卒,来到了战场中央。 对面,也有一骑披甲汉子纵马赶来。 三年时间,张忠的胡子又长了不少。 “邓公子,哦不,汉王。” 张忠颇有些调侃的打趣着。 “张将军,如今半夜三更,约我前来,所为何事?若是退兵,大可不必,我不会退兵。” 邓儒开门见山的说道。 “退兵?不不不,汉王,我是来投诚的。” 张忠语出惊人。 “为何?吴王待你不好么?” 邓儒问道。 “吴王将我从一草根扶持到这般地位,手握大权,众多贵族怕我,自然是极好,可他,终究不懂我们这样的人。” “也终究,不会信任我这样的人。” “我是草根,是贱民,他从未信任过我,我虽手握大权,可只是他制衡其他贵族的一把刀,这把刀可以是张忠,可以是王忠,刘忠,谁都可以当得了。” “我握着的权力如同泡沫,等到他不需要我了,他一碰,就碎了。” 张忠说道。 “有意思,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懂你这样的人,我会信任你?” “你能背叛吴王,难道还不会再背叛个汉王么?” 邓儒反问道。 “不,我觉得你会懂的,懂贵族对我们的天然不信任,天然的蔑视,因为你,绝对不是贵族,不是望北伯家的公子。” “你确实长得和望北伯的公子一个样子,性格方面也有些相似,甚至连名字,都差不多,但——” “望北伯的公子早已被我手下的士兵亲手,一刀一刀的剁成了肉酱,怎么可能,还如此白净完好的出现?” 张忠张口便说出了被隐瞒许久的,那跟邓儒相似之人的下落。 “这样啊。” 邓儒也算是明白过来,为何张忠会认为自己能够懂他。 自己和那位望北伯家的公子长相一样,名字一样,性格都有几分相似。 而那位公子,早已被张忠派人剁成了肉酱。 那么在张忠的心中,他邓儒是个在主子死后,冒认主子身份的替身罢了。 替身,大多都是和张忠一样的草根。 被当成工具的草根。 唯一不同的是,张忠是被当成刀,而在张忠的理解中,他邓儒,是被当成挡箭牌。 “你猜的确实不错,你我同为草根,我自然也能理解,贵族们对草根的轻蔑。” “但我还是不够信任你,这样,你我里应外合,将吴国边境的贵族,尽数杀绝,以此来证明你的决心,如何?” 邓儒说道。 这是让张忠自绝在吴国的退路。 吴王要的是张忠和贵族制衡,而不是张忠杀了所有贵族。 就好像,一条狗,你养着它,让它去吓人,看家护院,这没问题。 可一旦这条狗咬死了你的家人,朋友,或者说,随便一个路人。 那你就只能送它去死。 不然等待你的,只有无尽的唾弃。 “好,汉王果真枭也,我张某做了,明日此时,汉王尽可攻城。” 张忠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心中早就有了投诚的想法。 相比起把他当做刀的吴王,他更愿意在这大肆屠戮贵族,同样出身草根,同样被当成工具的汉王手下做事。 在他看来,只有邓儒,才能够理解他这样的人。 而吴王,不是。 第155章 故技重施 二人在商量了一番后,便各自回了军营。 静待第二天攻城号子响起。 时间很快过去。 第二天如期而至,汉军的攻城号子及时的响起。 汉军大军列开阵势,张弓搭弩,将第一波箭雨火速的射了上去。 城墙上的吴军士兵很快的就开始上了城墙进行防御。 但不知为何。 他们连一根箭矢都没射出,便倒了下去。 城门缓缓的打开。 张忠从里面,提着四五颗头颅走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王上,吴国贵族们在边境的人人头,都在此处。” 张忠大笑道。 “好,张将军,带上你的人,来我帐下。” 邓儒对于张忠如此毫不犹豫,手起刀落就给这些共事多年的同事给刀了,他也不由得有了几分佩服。 不过,确实,天天面对甩脸子的同事。 估计换谁,谁都想刀。 贵族怎么可能会把平民当同类看待? 哪怕张忠手握边疆极大的权力,但他所真正能够掌握的兵马,其实只有边疆兵马的一半。 那些贵族看张忠的眼神,估摸着就跟看老板家里养的狗差不多。 心情好了喊上一句,旺财大人,心情不好了,一脚踹过去,骂一声狗东西。 而汉军不同。 汉军全军上下,都是平民构成。 唯一能够算得上贵族阶级的,就只有一个邓儒。 张忠心里还清楚,邓儒这个贵族还是顶替的。 他也是个平民。 平民看平民,虽然也会有不爽,也会互相之间有憎恨。 但是如人看狗一般的蔑视,却是不存在。 而除了邓儒之外,勉强能够算得上几分贵族阶级的,就只有秋缘了。 但秋缘显然也是入不了贵族们的眼的,除非她嫁给某某某个贵族当夫人。 秋缘的爷爷只是个被地主家赶出来的平民。 可以说,真要追本溯源起来,整个大汉,挑不出一个三代以内是贵族的人。 这也是张忠果断跳反的原因。 在大汉,他能够堂堂正正的挺起腰杆子,当人,而不是当狗,或者,手中的刀。 在张忠带着他手底下的亲兵,一群平民兵跳反之后,整个吴越边境彻底在邓儒的掌控之中。 在掌控了边境后,邓儒并没有急于动兵,而是继续走着老三样。 掌控舆论,散播汉军天威,散播汉军宽待百姓,汉军给百姓分地的等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这些舆论组织的成员,邓儒早在拿下越国的时候,就开始往吴国等等周围各国散了。 邓儒在等舆论发酵。 很显然,当某个吴王睡醒之后。 第一个面对的,不会是张忠投降的军报。 而是百姓们在大街上讨论着大汉如何宽厚的对待百姓。 在休整了一番后。 邓儒继续让二狗带兵去攻城拔寨。 对吴国的战争,其实还是不能拖。 为什么,自古吴越都是一起念的,不分家的。 把吴国也快速的拿下来,建立一支快速机动的骑兵部队。 这是接下来的战略目标。 吴国有大量的平原,非常的适合种地。 他们的粮食产量很高。 至于矿产,邓儒不是很清楚,但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二狗对此并没有制定什么周密的计划。 他打算重新施展面对越国时候的战争策略。 先攻一城,看看舆论对吴国百姓的影响。 再来确定是继续故技重施,还是再制定其他的新计划。 很显然,在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吴国的第一座城池之后。 二狗便当即确定了故技重施的做法。 而在确定了将战略重施后,便是要确定战术。 别看吴国第一次吴越大战被老国君压着打,打下了好几座城。 这不是吴国军队战力太弱,而是老国君太强。 能够做到以王的身份,亲自带领骑兵周旋大量骑兵的国王,能有几个? 老国君就是一个。 国君亲自骑马冲锋,王纛在战场上不断的前进,试问这样,士气怎能不高涨。 士气高涨的军队,作战自然也勇猛。 而越军本就擅长步战,快速攻城,快速守城,以及各种各样的防骑阵法和弩车,弩箭,是越国针对吴国骑兵的利器。 而吴军本身战力,虽然不如当年的越军,但肯定是比现在的越军强的。 毕竟,这些年一直在卧薪尝胆的,是吴国,不是越国了。 他们的战马要比以往更肥,兵器要比以往更利。 所以战术,还是要考量的。 而这,就不是二狗需要过多参与的了。 有秋一到秋十三这十三将在,他们的战术,会很好。 邓儒把秋十三安排去带破阵营。 把秋十二,十一,分别安排去带弩手部队和步兵方阵。 而后又把秋一到秋十,分别安排去带玄甲斥候。 把一千名玄甲斥候拆分成了十支分队,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玄甲斥候的作用。 不管其他军队怎么拆分。 虎符的一万精锐,邓儒是不会去把他们拆分的。 这一万精锐在哪,哪里就是汉军的主战场。 在一步步的蚕食掉吴国的城池后。 吴国的贵族们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 娘勒,敌人都他娘快打到家门口了! 这倒也不是他们不警觉。 那些在城中逐渐流传谣言他们也知道。 但在他们想法中,大汉要消化掉越国的国力,怎么着也得要个一年半载的。 这种一步步蚕食天下的战争,他们没有打过。 但他们有过例子。 当年的秦始皇。 每灭一国,都要耗费三四年。 也正因此,在他们想来,汉军灭掉越国,自然要花费一番功夫,才能够再进攻吴国。 吴越边境陈兵数万,也不是汉军轻轻松松就能够攻破的。 但很显然。 他们没有想到,汉军靠着扎实的群众基础,仅仅半年就消化掉了越国的国力。 更没有想到。 妈的,有二五仔。 总而言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怪吴国后知后觉,卧薪尝胆尝了个几把。 但吴国多年的卧薪尝胆还是有效果的。 至少他们的组织能力很快速。 在得知到汉军的行踪后,就迅速的动员了十五万大军,其中还有一万多名骑兵。 虽然披重甲的骑兵就只有一千名。 而人马具甲的重骑兵就更是只有三百人。 吴军的十五万大军,也如同越军一般,走进了二狗给他们指定好的战场之中。 第155章 故技重施 二人在商量了一番后,便各自回了军营。 静待第二天攻城号子响起。 时间很快过去。 第二天如期而至,汉军的攻城号子及时的响起。 汉军大军列开阵势,张弓搭弩,将第一波箭雨火速的射了上去。 城墙上的吴军士兵很快的就开始上了城墙进行防御。 但不知为何。 他们连一根箭矢都没射出,便倒了下去。 城门缓缓的打开。 张忠从里面,提着四五颗头颅走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王上,吴国贵族们在边境的人人头,都在此处。” 张忠大笑道。 “好,张将军,带上你的人,来我帐下。” 邓儒对于张忠如此毫不犹豫,手起刀落就给这些共事多年的同事给刀了,他也不由得有了几分佩服。 不过,确实,天天面对甩脸子的同事。 估计换谁,谁都想刀。 贵族怎么可能会把平民当同类看待? 哪怕张忠手握边疆极大的权力,但他所真正能够掌握的兵马,其实只有边疆兵马的一半。 那些贵族看张忠的眼神,估摸着就跟看老板家里养的狗差不多。 心情好了喊上一句,旺财大人,心情不好了,一脚踹过去,骂一声狗东西。 而汉军不同。 汉军全军上下,都是平民构成。 唯一能够算得上贵族阶级的,就只有一个邓儒。 张忠心里还清楚,邓儒这个贵族还是顶替的。 他也是个平民。 平民看平民,虽然也会有不爽,也会互相之间有憎恨。 但是如人看狗一般的蔑视,却是不存在。 而除了邓儒之外,勉强能够算得上几分贵族阶级的,就只有秋缘了。 但秋缘显然也是入不了贵族们的眼的,除非她嫁给某某某个贵族当夫人。 秋缘的爷爷只是个被地主家赶出来的平民。 可以说,真要追本溯源起来,整个大汉,挑不出一个三代以内是贵族的人。 这也是张忠果断跳反的原因。 在大汉,他能够堂堂正正的挺起腰杆子,当人,而不是当狗,或者,手中的刀。 在张忠带着他手底下的亲兵,一群平民兵跳反之后,整个吴越边境彻底在邓儒的掌控之中。 在掌控了边境后,邓儒并没有急于动兵,而是继续走着老三样。 掌控舆论,散播汉军天威,散播汉军宽待百姓,汉军给百姓分地的等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这些舆论组织的成员,邓儒早在拿下越国的时候,就开始往吴国等等周围各国散了。 邓儒在等舆论发酵。 很显然,当某个吴王睡醒之后。 第一个面对的,不会是张忠投降的军报。 而是百姓们在大街上讨论着大汉如何宽厚的对待百姓。 在休整了一番后。 邓儒继续让二狗带兵去攻城拔寨。 对吴国的战争,其实还是不能拖。 为什么,自古吴越都是一起念的,不分家的。 把吴国也快速的拿下来,建立一支快速机动的骑兵部队。 这是接下来的战略目标。 吴国有大量的平原,非常的适合种地。 他们的粮食产量很高。 至于矿产,邓儒不是很清楚,但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二狗对此并没有制定什么周密的计划。 他打算重新施展面对越国时候的战争策略。 先攻一城,看看舆论对吴国百姓的影响。 再来确定是继续故技重施,还是再制定其他的新计划。 很显然,在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吴国的第一座城池之后。 二狗便当即确定了故技重施的做法。 而在确定了将战略重施后,便是要确定战术。 别看吴国第一次吴越大战被老国君压着打,打下了好几座城。 这不是吴国军队战力太弱,而是老国君太强。 能够做到以王的身份,亲自带领骑兵周旋大量骑兵的国王,能有几个? 老国君就是一个。 国君亲自骑马冲锋,王纛在战场上不断的前进,试问这样,士气怎能不高涨。 士气高涨的军队,作战自然也勇猛。 而越军本就擅长步战,快速攻城,快速守城,以及各种各样的防骑阵法和弩车,弩箭,是越国针对吴国骑兵的利器。 而吴军本身战力,虽然不如当年的越军,但肯定是比现在的越军强的。 毕竟,这些年一直在卧薪尝胆的,是吴国,不是越国了。 他们的战马要比以往更肥,兵器要比以往更利。 所以战术,还是要考量的。 而这,就不是二狗需要过多参与的了。 有秋一到秋十三这十三将在,他们的战术,会很好。 邓儒把秋十三安排去带破阵营。 把秋十二,十一,分别安排去带弩手部队和步兵方阵。 而后又把秋一到秋十,分别安排去带玄甲斥候。 把一千名玄甲斥候拆分成了十支分队,这样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玄甲斥候的作用。 不管其他军队怎么拆分。 虎符的一万精锐,邓儒是不会去把他们拆分的。 这一万精锐在哪,哪里就是汉军的主战场。 在一步步的蚕食掉吴国的城池后。 吴国的贵族们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 娘勒,敌人都他娘快打到家门口了! 这倒也不是他们不警觉。 那些在城中逐渐流传谣言他们也知道。 但在他们想法中,大汉要消化掉越国的国力,怎么着也得要个一年半载的。 这种一步步蚕食天下的战争,他们没有打过。 但他们有过例子。 当年的秦始皇。 每灭一国,都要耗费三四年。 也正因此,在他们想来,汉军灭掉越国,自然要花费一番功夫,才能够再进攻吴国。 吴越边境陈兵数万,也不是汉军轻轻松松就能够攻破的。 但很显然。 他们没有想到,汉军靠着扎实的群众基础,仅仅半年就消化掉了越国的国力。 更没有想到。 妈的,有二五仔。 总而言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怪吴国后知后觉,卧薪尝胆尝了个几把。 但吴国多年的卧薪尝胆还是有效果的。 至少他们的组织能力很快速。 在得知到汉军的行踪后,就迅速的动员了十五万大军,其中还有一万多名骑兵。 虽然披重甲的骑兵就只有一千名。 而人马具甲的重骑兵就更是只有三百人。 吴军的十五万大军,也如同越军一般,走进了二狗给他们指定好的战场之中。 第156章 反骑先锋 依然是一大片的平原上。 主要是吴国除了平原基本上找不到几座山。 吴军十五万,汉军二十万,在这片战场上集结。 如此大量的军队集结在一个地方。 军队的吃喝拉撒,都是一个大问题,很考验双方统帅的水平。 不过双方的统帅水平都是很在线的,没让军队吃喝拉撒的问题影响军队的战斗力。 这一战二狗依然采用藏拙的战法。 吴军的战法,他们了解过,而汉军的战法,他们没有地方去了解。 除了汉军士兵之外,所有了解汉军战法的亲历者。 都死了。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而吴军的战法,可以从当年的越军老卒,老国君,童老,这些人的口中了解。 不过老国君已经仙逝了,从他口中了解的不多。 吴军的战法可以说是速胜流。 弓弩齐发压制对手,步兵前压,骑兵与步兵两侧,待到冲到敌军阵前五百米左右,便开始集群冲锋。 骑兵破阵,步兵枪阵跟随。 基本上一波就能够确定胜负。 汉军针对吴军的战术做出了十足的克制。 尤其是玄甲斥候,针对这种一波流战术,完完全全的是克制。 双方很快开始摆开阵势。 吴军仗着大量骑兵的优势,开始使用起了他们传统的一波流战法。 大量的箭雨在战场上交错着落下。 吴军的步兵阵线开始举盾前压。 一万多名骑兵分列两侧,开始缓步在步兵阵线的掩护下向前压进。 很快,吴军的阵线就到了他们骑兵冲锋的最短距离。 他们的骑兵开始大量的冲锋。 汉军的弩手走出盾兵的保护范围,呈蹲下,弯腰,直立的三排火力网,向着敌军的骑兵射出弩箭。 大量的弩箭射出。 瞬间就有大量骑兵在冲锋路上被射落马来。 弩是远程兵种在火枪,火炮,机枪,没有发明之前面对骑兵的最有效的武器。 一批汉军弩手射出自己弦上的箭矢,便立刻后退入盾阵之中。 换下一批弩手继续射出他们的箭矢。 大量大量的骑兵被射落战马。 吴军大量骑兵奔跑的速度本身就很快,还没有穿铁甲,面对劲弩,只有一死。 汉军射出了三波箭雨,那些吴军骑兵终于冲到了近前。 而等待他们的,却并不是一冲就垮的步兵阵线。 但当他们冲到近前时,已经剩不下多少骑兵了。 吴军统帅的思维太过僵化。 在人数相当的战争中打一波流,是有奇效的。 但是现在,很显然,汉军远远多于吴军的。 说句粗话。 老二狗这辈子第一次打这么富裕的仗。 大量的弩手弓弩齐发,箭雨呈扇形向吴军的骑兵攒射。 等到吴军冲到近前时候,只剩下了零星数百身上扎着数根箭矢的全甲铁骑。 他们的位置又极其分散。 根本不足以对汉军的军阵形成威胁。 后续的部队由于还有一段距离 他们现在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立刻分散跑路。 仗着甲胄之利,再次聚集,等双方步兵接壤,以点破面。 但很可惜,他们已经冲过头了,撤不回去了。 数百精骑,在战场上极其分散,冲进了由镇国矛士所抗住的盾阵中,如同泥牛入海一般,销声匿迹。 虽然冲倒,撞死了一些抗在第一线的士兵。 但没有聚集起来的骑兵,全甲不全甲,其实和普通的骑兵差别不多。 只有聚集起来的铁骑,才能够形成一道钢铁洪流,将盾阵彻底撕碎。 对面,吴军的步兵和弓手都懵逼了。 对面汉军甚至都没出骑兵。 他们的三板斧就被弄废了斧头。 现在该怎么办? 虽然他们也擅长盾阵对垒。 可对面的汉军,可是吸纳了越国国力的军队。 而越军,是整个七国之中,最擅长山地,盾阵作战的王牌部队。 跟越军对垒,完全没希望。 对面的吴军统帅第一时间也是没有反应过来。 一万多骑兵啊。 他就是一万头猪,那也得抓半天? 结果一万骑兵进去,连个浪花的翻不起? 汉军的弩手居然如此训练有素,面对上万骑兵冲锋,竟然手都不带抖一下? 吴军的普通士兵只看到了自己接下来盾阵对垒可能要完蛋。 而吴军的统帅看得远得多。 就汉军这一波,一万骑兵快要冲脸上了还能够手不抖,心不跳的把弩机上的箭矢射出。 汉军的箭雨抛射,也能够薄纱他们。 更别说,汉军还有人数优势。 要完蛋。 吴军统帅此刻脑门上冷汗直冒。 下令撤退? 那就更加完蛋了。 把后背交给敌军,把军心交给天意。 完蛋得只会更快。 你也想当逃兵将军吗? 逃兵将军也不是谁都能当的,要有序撤退,要在敌军的追杀下保存大量的有生力量。 有序撤退是很难做到的。 一般的撤退都是大规模溃逃,各自为战,等到主将彻底逃出去后再收拢溃兵。 这期间死了多少人,你只能求菩萨告奶奶保佑你的兵个个都是华夏队长,以一敌百,还能跑得飞快。 不然等你收拢溃兵的时候,十不存一都是理想状况。 在清剿掉吴军的骑兵部队之后,汉军的军阵开始大量的向着吴军军阵推进。 在推进的过程中攒射箭雨。 每一波推进,吴军就要倒下许许多多的人。 吴军统帅也知道,此刻待着不是个事了。 只有破釜沉舟了。 跑是不能够跑的,只能对垒试试了。 毕竟那些汉军士兵的甲胄看上去也不是那么的精良。 说不定没有当年越军对垒那么强呢? 更别说,汉军那么多的弩手,在盾阵对垒战中是要被束缚手脚的。 说不定他们,真能赢呢? 总而言之,人生苦短,何妨一逝? 吴军士兵在各级将官的命令下,也开始了盾阵前进,箭雨掩护之下,也让汉军有了一些损失。 但不大。 毕竟汉军占据人数优势,而这人数优势中有一大半以上都是强弓劲弩。 吴军想要在对射中取得优势,基本上是痴人说梦。 双方的军阵踏着那些骑兵的尸体在缓步推进中接壤。 他们再次开始了胶着的对垒战斗。 双方嘶吼着,嚎叫着,将标枪,飞刀,斧子,甚至是石头,等等各种被用来在对垒中对敌杀伤的投掷物被高高的投了出去。 在盾阵对垒中最有效的杀伤就不是刀剑了,而是这些投掷物。 枪尖跟这些投掷物比起来都要排在第二位。 毕竟枪矛的杀伤,也多半是靠着捅进盾阵一些不那么严丝合缝的地方,进行捅杀。 这样的地方在盾阵里虽然不算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多。 第156章 反骑先锋 依然是一大片的平原上。 主要是吴国除了平原基本上找不到几座山。 吴军十五万,汉军二十万,在这片战场上集结。 如此大量的军队集结在一个地方。 军队的吃喝拉撒,都是一个大问题,很考验双方统帅的水平。 不过双方的统帅水平都是很在线的,没让军队吃喝拉撒的问题影响军队的战斗力。 这一战二狗依然采用藏拙的战法。 吴军的战法,他们了解过,而汉军的战法,他们没有地方去了解。 除了汉军士兵之外,所有了解汉军战法的亲历者。 都死了。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而吴军的战法,可以从当年的越军老卒,老国君,童老,这些人的口中了解。 不过老国君已经仙逝了,从他口中了解的不多。 吴军的战法可以说是速胜流。 弓弩齐发压制对手,步兵前压,骑兵与步兵两侧,待到冲到敌军阵前五百米左右,便开始集群冲锋。 骑兵破阵,步兵枪阵跟随。 基本上一波就能够确定胜负。 汉军针对吴军的战术做出了十足的克制。 尤其是玄甲斥候,针对这种一波流战术,完完全全的是克制。 双方很快开始摆开阵势。 吴军仗着大量骑兵的优势,开始使用起了他们传统的一波流战法。 大量的箭雨在战场上交错着落下。 吴军的步兵阵线开始举盾前压。 一万多名骑兵分列两侧,开始缓步在步兵阵线的掩护下向前压进。 很快,吴军的阵线就到了他们骑兵冲锋的最短距离。 他们的骑兵开始大量的冲锋。 汉军的弩手走出盾兵的保护范围,呈蹲下,弯腰,直立的三排火力网,向着敌军的骑兵射出弩箭。 大量的弩箭射出。 瞬间就有大量骑兵在冲锋路上被射落马来。 弩是远程兵种在火枪,火炮,机枪,没有发明之前面对骑兵的最有效的武器。 一批汉军弩手射出自己弦上的箭矢,便立刻后退入盾阵之中。 换下一批弩手继续射出他们的箭矢。 大量大量的骑兵被射落战马。 吴军大量骑兵奔跑的速度本身就很快,还没有穿铁甲,面对劲弩,只有一死。 汉军射出了三波箭雨,那些吴军骑兵终于冲到了近前。 而等待他们的,却并不是一冲就垮的步兵阵线。 但当他们冲到近前时,已经剩不下多少骑兵了。 吴军统帅的思维太过僵化。 在人数相当的战争中打一波流,是有奇效的。 但是现在,很显然,汉军远远多于吴军的。 说句粗话。 老二狗这辈子第一次打这么富裕的仗。 大量的弩手弓弩齐发,箭雨呈扇形向吴军的骑兵攒射。 等到吴军冲到近前时候,只剩下了零星数百身上扎着数根箭矢的全甲铁骑。 他们的位置又极其分散。 根本不足以对汉军的军阵形成威胁。 后续的部队由于还有一段距离 他们现在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立刻分散跑路。 仗着甲胄之利,再次聚集,等双方步兵接壤,以点破面。 但很可惜,他们已经冲过头了,撤不回去了。 数百精骑,在战场上极其分散,冲进了由镇国矛士所抗住的盾阵中,如同泥牛入海一般,销声匿迹。 虽然冲倒,撞死了一些抗在第一线的士兵。 但没有聚集起来的骑兵,全甲不全甲,其实和普通的骑兵差别不多。 只有聚集起来的铁骑,才能够形成一道钢铁洪流,将盾阵彻底撕碎。 对面,吴军的步兵和弓手都懵逼了。 对面汉军甚至都没出骑兵。 他们的三板斧就被弄废了斧头。 现在该怎么办? 虽然他们也擅长盾阵对垒。 可对面的汉军,可是吸纳了越国国力的军队。 而越军,是整个七国之中,最擅长山地,盾阵作战的王牌部队。 跟越军对垒,完全没希望。 对面的吴军统帅第一时间也是没有反应过来。 一万多骑兵啊。 他就是一万头猪,那也得抓半天? 结果一万骑兵进去,连个浪花的翻不起? 汉军的弩手居然如此训练有素,面对上万骑兵冲锋,竟然手都不带抖一下? 吴军的普通士兵只看到了自己接下来盾阵对垒可能要完蛋。 而吴军的统帅看得远得多。 就汉军这一波,一万骑兵快要冲脸上了还能够手不抖,心不跳的把弩机上的箭矢射出。 汉军的箭雨抛射,也能够薄纱他们。 更别说,汉军还有人数优势。 要完蛋。 吴军统帅此刻脑门上冷汗直冒。 下令撤退? 那就更加完蛋了。 把后背交给敌军,把军心交给天意。 完蛋得只会更快。 你也想当逃兵将军吗? 逃兵将军也不是谁都能当的,要有序撤退,要在敌军的追杀下保存大量的有生力量。 有序撤退是很难做到的。 一般的撤退都是大规模溃逃,各自为战,等到主将彻底逃出去后再收拢溃兵。 这期间死了多少人,你只能求菩萨告奶奶保佑你的兵个个都是华夏队长,以一敌百,还能跑得飞快。 不然等你收拢溃兵的时候,十不存一都是理想状况。 在清剿掉吴军的骑兵部队之后,汉军的军阵开始大量的向着吴军军阵推进。 在推进的过程中攒射箭雨。 每一波推进,吴军就要倒下许许多多的人。 吴军统帅也知道,此刻待着不是个事了。 只有破釜沉舟了。 跑是不能够跑的,只能对垒试试了。 毕竟那些汉军士兵的甲胄看上去也不是那么的精良。 说不定没有当年越军对垒那么强呢? 更别说,汉军那么多的弩手,在盾阵对垒战中是要被束缚手脚的。 说不定他们,真能赢呢? 总而言之,人生苦短,何妨一逝? 吴军士兵在各级将官的命令下,也开始了盾阵前进,箭雨掩护之下,也让汉军有了一些损失。 但不大。 毕竟汉军占据人数优势,而这人数优势中有一大半以上都是强弓劲弩。 吴军想要在对射中取得优势,基本上是痴人说梦。 双方的军阵踏着那些骑兵的尸体在缓步推进中接壤。 他们再次开始了胶着的对垒战斗。 双方嘶吼着,嚎叫着,将标枪,飞刀,斧子,甚至是石头,等等各种被用来在对垒中对敌杀伤的投掷物被高高的投了出去。 在盾阵对垒中最有效的杀伤就不是刀剑了,而是这些投掷物。 枪尖跟这些投掷物比起来都要排在第二位。 毕竟枪矛的杀伤,也多半是靠着捅进盾阵一些不那么严丝合缝的地方,进行捅杀。 这样的地方在盾阵里虽然不算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多。 第157章 灭吴 双方的盾阵对垒再次陷入了胶着。 不过双方的弓弩部队依然在对对方的弓弩部队进行着杀伤。 不过很显然,在抛射方面,汉军占优。 汉军有的可不仅仅是大量的弩手。 还有四千五百重装神射手来弥补弩手们火力的空档。 可以说,如果不是有督战队看着, 吴军的弓弩手要比跟汉军对垒的同袍们更快的溃逃。 盾阵对垒的僵持并不会持续太久。 因为汉军的破阵铁骑,即将在秋十三的带领下,踏碎吴军的阵线。 这可以说是汉军的常用战术了。 盾阵对垒,与敌军僵持,吸引敌军注意力。 而后以五百破阵铁骑冲破敌军的盾阵。 再由斩马冠军入阵扩大口子,引起敌军溃败。 最后,由步兵组成枪林阵,对敌军进行冲锋捅杀。 在这套战术没有被流传出去之前,针对克制之前。 屡试不爽。 很快。 吴军士兵们便听到了他们熟悉的马蹄声。 在很多年前,这是他们的先辈用来踏碎敌军阵线的美妙战鼓。 而现在。 卧槽,骑兵都死完了,哪来的马蹄声? 动静这么大,至少千余骑啊。 这只有可能,是汉军的骑兵部队冲锋的声音。 虽然很难以相信,只有少量平原的越国竟然培养出了上千骑兵。 但此刻,不得不信了。 可相较于越国,吴国的士兵向来都是跟在骑兵部队后面。 冲杀敌军。 他们哪里有过像越军精锐部队那样丰富的反骑经验? 他们甚至连临时变阵都变得七扭八歪的。 秋十三带领的破阵营毫不费力的凿开了吴军的军阵。 他们却只损失了不到十个兄弟。 斩马冠军们迅速跟上,杀入阵中,进入了一边倒的屠杀。 继斩马冠军之后,便是汉军的枪林阵杀入吴军阵中,将吴军的阵线彻底撕裂。 吴军的前线瞬间开始了溃散。 吴军的统帅看着开始逐渐溃逃的己方步兵阵线,他也知道,这场仗,他们输定了。 他们没有料到汉军竟然也有破阵的骑兵。 更没有料到,汉军的劲弩手竟然那么训练有素。 战争这件事,其实打的就是一个千变万化,打得就是一个出其不意。 面对已知的对手,不管他们怎么强大,总能绞尽脑汁想出应对的办法。 除非对方强到跨越了时代。 可面对一个强大,还懂得藏拙的对手。 当你认为你的军队哪怕不能大胜,也能和对方僵持时,对方突然就把他藏着的王牌部队亮了出来。 并且将你所估算的局势砸了个粉碎。 这才是最可怕的。 吴军开始大量溃逃,由秋家将带领的十支玄甲斥候开始纵马追赶。 一边追赶,一边喊着投降不杀。 古代信息传输的速度很慢,汉军杀降的事情有张忠从中作梗阻拦,甚至根本就没有传到吴国。 所以,投降不杀这句话,对于吴军看来,是有实际作用的。 而在越军的在天之灵看来。 【投降不杀是君的谎言。】 嗯,大概就是这样。 汉军接收了大量的吴军降将,降兵。 大概有五六万左右。 而后—— 在邓儒的一声令下之下。 将吴军尽数坑杀。 毕竟,这个时候的吴军,能够拉上来的队伍,也大多都是贵族的子弟兵。 他们也怕百姓在战场上临时倒戈。 纣王的惨痛教训已经够了。 在坑杀了吴国最精锐的一批军队后。 汉军开始高歌猛进,一路攻城掠地,发动百姓,屠戮贵族,接收降俘。 汉军好似一把镰刀,将这片土壤上长出的无数名为贵族的杂草割去。 不,说是镰刀,也并不贴切。 倒不如说,是一双无情的大手,将在这片土地上耕耘了千年的贵族们,连根拔起。 杜绝他们将华夏变成无数分裂的印度的可能性。 吴军在这场惨败之后,也步入了越国的后尘,再也组织不起像样的反抗。 在汉军攻入吴国三个月后,吴王都也宣告沦陷。 吴王被张忠亲手砍下了脑袋,作为给邓儒的投名状。 其余王都贵族,都被二狗下令处死。 吴国的均田运动也开始了。 占领吴国后,邓儒开始在吴国推行新政,均田地,派遣新的官员。 汉军再次偃旗息鼓,开始修生养息。 而等到大燕诸多国家反应过来之后。 他们派去打探的斥候打回的消息让他们彻底的吃了一惊、 卧槽? 越国怎么没了? 卧槽? 吴国也没了? 老吴啊,老越啊,你们怎么死得这么快啊!!! 这他娘是什么速度啊? 一年灭一国? 不对,半年灭一国。 还是他们这种,跟他们一个体量,在这片土地上扎根近千年的大国。 不是那种游离于中原之外,只敢眼馋中原肥沃土地,整个国家加起来不一定有十个兵的撮尔小国。 这种速度,让剩下的五个国家胆寒。 让燕王室惊惧。 这种速度,让他们想起了九百多年之前的另一个国家。 秦。 关键是,这征服的速度,消化速度,要比秦还快上数倍。 这更让他们胆寒无比。 于是,在五个国家,包括燕天子的斥候回到他们的王宫,汇报了前线的情况后。 燕天子向天下发出了讨汉的王令。 五个国家的国君汇聚在了燕都,商讨着讨汉的事宜。 对于大汉的出现,他们惊恐无比。 他们害怕,这又是一个虎狼之秦。 而汉吞并吴越的速度,要比当年的秦还要快,对吴越贵族的根除程度,比当年的秦,还要狠。 一些侥幸逃出来的吴越贵族的口中得知。 那汉军每到一城,便发动当地百姓寻找地主,贵族,一旦发现,无论男女老幼,尽数杀尽,焚尽。 这么狠毒,很显然,一旦攻入他们的国家,他们也逃不了。 而且有的贵族发现,最近他们城里的百姓,看他们的眼神,似乎跟以往有些不一样了。 以往的百姓,看都不敢看他们一眼。 偶尔有敢抬头的,便是立刻将头低下。 只有少量人,敢用仇视的眼神望着他们,但那些人,都被他们挖掉双眼,砍掉四肢,吊在了城门上。 而现在,这些百姓的眼神变了。 他们的眼神中,不是麻木,也不是仇恨,而是在记忆。 似乎是在记住他们的模样,在等待着什么时机。 而汉军的事迹从吴越幸存贵族们的口中吐出时。 这些五国贵族们,也终于明白,自家封地中那些百姓,到底在等什么时机。 他们在等待他们心中天兵下凡来拯救他们。 第157章 灭吴 双方的盾阵对垒再次陷入了胶着。 不过双方的弓弩部队依然在对对方的弓弩部队进行着杀伤。 不过很显然,在抛射方面,汉军占优。 汉军有的可不仅仅是大量的弩手。 还有四千五百重装神射手来弥补弩手们火力的空档。 可以说,如果不是有督战队看着, 吴军的弓弩手要比跟汉军对垒的同袍们更快的溃逃。 盾阵对垒的僵持并不会持续太久。 因为汉军的破阵铁骑,即将在秋十三的带领下,踏碎吴军的阵线。 这可以说是汉军的常用战术了。 盾阵对垒,与敌军僵持,吸引敌军注意力。 而后以五百破阵铁骑冲破敌军的盾阵。 再由斩马冠军入阵扩大口子,引起敌军溃败。 最后,由步兵组成枪林阵,对敌军进行冲锋捅杀。 在这套战术没有被流传出去之前,针对克制之前。 屡试不爽。 很快。 吴军士兵们便听到了他们熟悉的马蹄声。 在很多年前,这是他们的先辈用来踏碎敌军阵线的美妙战鼓。 而现在。 卧槽,骑兵都死完了,哪来的马蹄声? 动静这么大,至少千余骑啊。 这只有可能,是汉军的骑兵部队冲锋的声音。 虽然很难以相信,只有少量平原的越国竟然培养出了上千骑兵。 但此刻,不得不信了。 可相较于越国,吴国的士兵向来都是跟在骑兵部队后面。 冲杀敌军。 他们哪里有过像越军精锐部队那样丰富的反骑经验? 他们甚至连临时变阵都变得七扭八歪的。 秋十三带领的破阵营毫不费力的凿开了吴军的军阵。 他们却只损失了不到十个兄弟。 斩马冠军们迅速跟上,杀入阵中,进入了一边倒的屠杀。 继斩马冠军之后,便是汉军的枪林阵杀入吴军阵中,将吴军的阵线彻底撕裂。 吴军的前线瞬间开始了溃散。 吴军的统帅看着开始逐渐溃逃的己方步兵阵线,他也知道,这场仗,他们输定了。 他们没有料到汉军竟然也有破阵的骑兵。 更没有料到,汉军的劲弩手竟然那么训练有素。 战争这件事,其实打的就是一个千变万化,打得就是一个出其不意。 面对已知的对手,不管他们怎么强大,总能绞尽脑汁想出应对的办法。 除非对方强到跨越了时代。 可面对一个强大,还懂得藏拙的对手。 当你认为你的军队哪怕不能大胜,也能和对方僵持时,对方突然就把他藏着的王牌部队亮了出来。 并且将你所估算的局势砸了个粉碎。 这才是最可怕的。 吴军开始大量溃逃,由秋家将带领的十支玄甲斥候开始纵马追赶。 一边追赶,一边喊着投降不杀。 古代信息传输的速度很慢,汉军杀降的事情有张忠从中作梗阻拦,甚至根本就没有传到吴国。 所以,投降不杀这句话,对于吴军看来,是有实际作用的。 而在越军的在天之灵看来。 【投降不杀是君的谎言。】 嗯,大概就是这样。 汉军接收了大量的吴军降将,降兵。 大概有五六万左右。 而后—— 在邓儒的一声令下之下。 将吴军尽数坑杀。 毕竟,这个时候的吴军,能够拉上来的队伍,也大多都是贵族的子弟兵。 他们也怕百姓在战场上临时倒戈。 纣王的惨痛教训已经够了。 在坑杀了吴国最精锐的一批军队后。 汉军开始高歌猛进,一路攻城掠地,发动百姓,屠戮贵族,接收降俘。 汉军好似一把镰刀,将这片土壤上长出的无数名为贵族的杂草割去。 不,说是镰刀,也并不贴切。 倒不如说,是一双无情的大手,将在这片土地上耕耘了千年的贵族们,连根拔起。 杜绝他们将华夏变成无数分裂的印度的可能性。 吴军在这场惨败之后,也步入了越国的后尘,再也组织不起像样的反抗。 在汉军攻入吴国三个月后,吴王都也宣告沦陷。 吴王被张忠亲手砍下了脑袋,作为给邓儒的投名状。 其余王都贵族,都被二狗下令处死。 吴国的均田运动也开始了。 占领吴国后,邓儒开始在吴国推行新政,均田地,派遣新的官员。 汉军再次偃旗息鼓,开始修生养息。 而等到大燕诸多国家反应过来之后。 他们派去打探的斥候打回的消息让他们彻底的吃了一惊、 卧槽? 越国怎么没了? 卧槽? 吴国也没了? 老吴啊,老越啊,你们怎么死得这么快啊!!! 这他娘是什么速度啊? 一年灭一国? 不对,半年灭一国。 还是他们这种,跟他们一个体量,在这片土地上扎根近千年的大国。 不是那种游离于中原之外,只敢眼馋中原肥沃土地,整个国家加起来不一定有十个兵的撮尔小国。 这种速度,让剩下的五个国家胆寒。 让燕王室惊惧。 这种速度,让他们想起了九百多年之前的另一个国家。 秦。 关键是,这征服的速度,消化速度,要比秦还快上数倍。 这更让他们胆寒无比。 于是,在五个国家,包括燕天子的斥候回到他们的王宫,汇报了前线的情况后。 燕天子向天下发出了讨汉的王令。 五个国家的国君汇聚在了燕都,商讨着讨汉的事宜。 对于大汉的出现,他们惊恐无比。 他们害怕,这又是一个虎狼之秦。 而汉吞并吴越的速度,要比当年的秦还要快,对吴越贵族的根除程度,比当年的秦,还要狠。 一些侥幸逃出来的吴越贵族的口中得知。 那汉军每到一城,便发动当地百姓寻找地主,贵族,一旦发现,无论男女老幼,尽数杀尽,焚尽。 这么狠毒,很显然,一旦攻入他们的国家,他们也逃不了。 而且有的贵族发现,最近他们城里的百姓,看他们的眼神,似乎跟以往有些不一样了。 以往的百姓,看都不敢看他们一眼。 偶尔有敢抬头的,便是立刻将头低下。 只有少量人,敢用仇视的眼神望着他们,但那些人,都被他们挖掉双眼,砍掉四肢,吊在了城门上。 而现在,这些百姓的眼神变了。 他们的眼神中,不是麻木,也不是仇恨,而是在记忆。 似乎是在记住他们的模样,在等待着什么时机。 而汉军的事迹从吴越幸存贵族们的口中吐出时。 这些五国贵族们,也终于明白,自家封地中那些百姓,到底在等什么时机。 他们在等待他们心中天兵下凡来拯救他们。 第158章 五国联军 五国合兵四十万,兵发汉地。 啥? 为啥是四十万? 按理说,一个吴国,一个越国,都能够拿出十万左右的精锐。 当然,就算是精锐,披甲率也不高。 只是身份地位罢了。 这就是分封制的弊端了。 哪怕燕王室拥有实权。 分封的诸侯依然会各怀鬼胎,出工不出力。 因为他们地,他们的兵,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私有物,而不是天子的部队。 至少连名义上都不是。 他们都想着借着伐汉一战削弱对方。 毕竟,在他们看来,五国联军,他汉军又刚刚占据吴越之地,根基未稳。 其军队战力,应该与当年东出之前的秦相当。 强大,但还没到需要举全天下之力扛之的地步。 在他们看来,一个半大国的国力,就足以将汉掐灭。 而这个过程中,谁派兵最多谁就是冤大头。 在这种情况下,五个跟吴越同体量,甚至更大体量的国家。 竟然连五十万大军都不愿意掏出来。 四十万大军从五国出发,于燕都会师,这一路上走走停停的,最快都要大半年的时间。 大军赶路,可不像一般的小股部队,几十人骑着快马一路狂奔。 大军里面有步兵,有弓弩手,有粮草辎重,有各种军械的组件。 大量士兵要吃喝拉撒,这些都得考虑。 士兵不是机器人,也需要休息。 哪怕古代对人权这两个字基本当擦屁股纸,但也基本上三天要睡一觉。 不然不说士兵早晚造反,觉都睡不好的士兵,上了战场那可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的。 搁后世,大军行军直接靠着四通八达的大量高速铁路,直接朝发夕至。 但在这里,叭行。 这里就是得老老实实的走上大几个月的路。 不然当年的秦始皇为什么三四年才能干碎一个国。 还是行军速度太慢了。 他们行军的时间,就又给邓儒争取了大量的发展时间。 在情报人员带回诸侯联军的消息后,邓儒迅速的扩充军队,鼓励耕战。 尤其是骑兵。 汉军只有小规模的精锐骑兵。 缺少了大规模成势的骑兵。 而吴军平原广阔,确实盛产骑兵。 但,那都是脱产的贵族老爷们。 哪怕是没有甲胄的骑兵,也大大小小是一个地主。 众所周知。 现在他们都上天堂,哦不对,这里是华夏,他们应该是去地府报到了。 也就是说,现在吴军的骑兵传承是 断层了。 让老农大叔们放下他们熟悉的农具和镰刀,拿上他们不熟悉的缰绳和马鞭,这需要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不过,还好,新生的秋家将们是最优秀的将领。 他们最擅长的不是带领骑兵。 而是训练骑兵。 毕竟骑兵因为其高机动性,所能摆开的阵型不多。 一般都是一线天阵型齐头并进,亦或者雁形阵来回穿凿。 越复杂的阵型,对于大量的骑兵来说,那是一场灾难。 可能还没到冲锋呢,自己人就被自己人绊倒一大堆。 所以骑兵难,难的一般不是在作战方面的多变。 骑兵的变化没有步兵阵型变化多样。 骑兵将领最难的还是对时机的把握,和骑兵训练的成本。 而新生的秋家将们能够很好的将训练成本和训练时间压缩到最低。 原本培养一个马术娴熟的骑兵,至少得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让骑兵驯服战马,熟悉战马。 这才初步具备了一个骑兵基础的能力。 骑马。 而这,只是一个骑兵最基础的能力。 其他的,马上战斗,长途奔袭,各种各样的情况应对,都需要进行训练。 邓儒学得快,那是因为他只学了个骑马赶路。 他还不能长时间骑着,不然子孙袋子受不了。 邓儒在吴国设立了骁骑卫,让秋家十三将留在那里负责骑兵的训练。 吴国的土地改革,在进行初步落实后,后续的事情他则交给了黑虎去负责。 什么? 这些东西都交给别人? 他做什么? 他忙着给大汉的下一代进行教育。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学堂里的学生。 接下来的统一战争,邓儒全权交给二狗负责。 二狗百分之百的好感度,他并不担心二狗会因此而造反。 当然了,也不是单纯的因为好感度而信任。 邓儒也清楚,有的时候,人向前一步,不一定是这个人自己的想法,而是后面有贱b在他妈推他。 二狗不一定想反,但他手底下的人出征久了,难免会觉得二狗功劳比他这汉王还大。 那时候,二狗不想反,估摸着他手底下的人会偷摸摸造反,然后把二狗推上去。 也不是不可能。 说白了,邓儒从来没有真正的信任过除了结婚后的秋缘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他之所以敢放心的让二狗全权指挥,是因为全大汉最精锐的部队在他手里握着。 就算二狗手底下的人觉得二狗功高了,想瞒着二狗造反。 他的破阵铁骑,玄甲斥候,斩马冠军,镇国矛士,重装神射手,会教这些人做人。 就算是秋缘,他也是有秘密的,就比如说,在秋缘的眼中,另一个地球,一直是他邓儒被老神仙赐予的黄粱一梦。 镇北城。 不,如今该称长安城了。 长安城内的薪火学堂,随着时间的流逝,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 学堂内的老师也在增加。 邓儒已经不怎么上课了。 但他还是会抽空随机去一些教室,给一些学生讲些东西。 这么做,是尽力避免,小部分的学生自认天子门生,高人一等。 大家都是天子门生,就不存在谁高谁一等了。 当然,彻底杜绝,是不可能的。 他只能尽力。 现在还好,当官大部分,不是天子门生,就是从龙之臣。 他们的优越感还没有体现出来。 但等到统一天下后,在各地建立学堂。 他邓儒总不可能在全国巡游,去讲课? 等到后面,还要开科举。 这更难。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很多事情,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随着年岁渐长,邓儒也越来越感觉,自己此刻,越来越能够理解那位老人年迈时候的一些想法。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可朝夕不够啊。 邓儒站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丝毫不知道疲倦的给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讲着人人平等,讲着如何要做一个人。 讲着什么武力斗争,什么是刀枪里出政权,什么是,得人心者,得天下。 就如同当年的一些弯路一样。 这是邓儒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用他人力所能企及的力量做出的一些努力。 让他建立的这个大汉,能腐化得慢一些。 邓儒一如既往的结束了他的课。 回到了城主府。 不,现在应该叫王宫了。 他日子过得还算节俭,城主府到现在,除了薪火学堂搬迁了之外,基本上就没有扩张过多少。 四年前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坐在王宫里处理政务,秋缘带着两个孩子来找他。 两个小家伙已经一岁了,他们身体真的都继承了他们的母亲。 走得非常的稳。 两双小腿扑腾扑腾的迈着就跑了过来,嗲声嗲气的喊着:“爹爹。” 这两个小家伙张口第一个说的话肯定是妈妈。 毕竟不管哪个人种,哪个时代,新生儿开口喊的基本上,都是妈妈这个音。 再加上这一年邓儒都在外面打仗,不在他们身边。 但他们第二个学会的词还是爹爹。 毕竟,秋缘教得好。 “诶哟,我滴两个小宝贝来看爹爹了啊。” 邓儒抱起两个小家伙。 秋缘基本上每天都会带着两个小东西来看邓儒。 邓儒很忙,她不清楚邓儒在忙些什么。 不过秋缘知道,只要她来找邓儒,邓儒总会放下手里的活,休息那么一会。 所以她就每天带着两个小家伙来找邓儒。 “听说斥候说,燕天子召集了五个诸侯国的联军,要来讨伐我们。” 秋缘搬了张椅子,在邓儒身旁坐了下来。 “嗯呐,五个国家,加上燕王室,凑了四十万军队。” “这四十万还不是跟吴越两国那样,尽是贵族子弟的精锐,我们的舆论战还没发挥作用,他们做不到和吴越贵族一样恐惧,所以这四十万军队里,至少二十万民夫。” 邓儒说到这都有些想笑,这是纯纯给他大汉送发育时间。 果然啊,人类从历史中吸取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在历史中吸取教训。 当年的秦,就是因为六国互相猜忌,互相削弱,才导致秦成功的蚕食天下。 如今这五国又要重来一遍。 第158章 五国联军 五国合兵四十万,兵发汉地。 啥? 为啥是四十万? 按理说,一个吴国,一个越国,都能够拿出十万左右的精锐。 当然,就算是精锐,披甲率也不高。 只是身份地位罢了。 这就是分封制的弊端了。 哪怕燕王室拥有实权。 分封的诸侯依然会各怀鬼胎,出工不出力。 因为他们地,他们的兵,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私有物,而不是天子的部队。 至少连名义上都不是。 他们都想着借着伐汉一战削弱对方。 毕竟,在他们看来,五国联军,他汉军又刚刚占据吴越之地,根基未稳。 其军队战力,应该与当年东出之前的秦相当。 强大,但还没到需要举全天下之力扛之的地步。 在他们看来,一个半大国的国力,就足以将汉掐灭。 而这个过程中,谁派兵最多谁就是冤大头。 在这种情况下,五个跟吴越同体量,甚至更大体量的国家。 竟然连五十万大军都不愿意掏出来。 四十万大军从五国出发,于燕都会师,这一路上走走停停的,最快都要大半年的时间。 大军赶路,可不像一般的小股部队,几十人骑着快马一路狂奔。 大军里面有步兵,有弓弩手,有粮草辎重,有各种军械的组件。 大量士兵要吃喝拉撒,这些都得考虑。 士兵不是机器人,也需要休息。 哪怕古代对人权这两个字基本当擦屁股纸,但也基本上三天要睡一觉。 不然不说士兵早晚造反,觉都睡不好的士兵,上了战场那可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的。 搁后世,大军行军直接靠着四通八达的大量高速铁路,直接朝发夕至。 但在这里,叭行。 这里就是得老老实实的走上大几个月的路。 不然当年的秦始皇为什么三四年才能干碎一个国。 还是行军速度太慢了。 他们行军的时间,就又给邓儒争取了大量的发展时间。 在情报人员带回诸侯联军的消息后,邓儒迅速的扩充军队,鼓励耕战。 尤其是骑兵。 汉军只有小规模的精锐骑兵。 缺少了大规模成势的骑兵。 而吴军平原广阔,确实盛产骑兵。 但,那都是脱产的贵族老爷们。 哪怕是没有甲胄的骑兵,也大大小小是一个地主。 众所周知。 现在他们都上天堂,哦不对,这里是华夏,他们应该是去地府报到了。 也就是说,现在吴军的骑兵传承是 断层了。 让老农大叔们放下他们熟悉的农具和镰刀,拿上他们不熟悉的缰绳和马鞭,这需要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不过,还好,新生的秋家将们是最优秀的将领。 他们最擅长的不是带领骑兵。 而是训练骑兵。 毕竟骑兵因为其高机动性,所能摆开的阵型不多。 一般都是一线天阵型齐头并进,亦或者雁形阵来回穿凿。 越复杂的阵型,对于大量的骑兵来说,那是一场灾难。 可能还没到冲锋呢,自己人就被自己人绊倒一大堆。 所以骑兵难,难的一般不是在作战方面的多变。 骑兵的变化没有步兵阵型变化多样。 骑兵将领最难的还是对时机的把握,和骑兵训练的成本。 而新生的秋家将们能够很好的将训练成本和训练时间压缩到最低。 原本培养一个马术娴熟的骑兵,至少得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让骑兵驯服战马,熟悉战马。 这才初步具备了一个骑兵基础的能力。 骑马。 而这,只是一个骑兵最基础的能力。 其他的,马上战斗,长途奔袭,各种各样的情况应对,都需要进行训练。 邓儒学得快,那是因为他只学了个骑马赶路。 他还不能长时间骑着,不然子孙袋子受不了。 邓儒在吴国设立了骁骑卫,让秋家十三将留在那里负责骑兵的训练。 吴国的土地改革,在进行初步落实后,后续的事情他则交给了黑虎去负责。 什么? 这些东西都交给别人? 他做什么? 他忙着给大汉的下一代进行教育。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他的两个孩子,还有学堂里的学生。 接下来的统一战争,邓儒全权交给二狗负责。 二狗百分之百的好感度,他并不担心二狗会因此而造反。 当然了,也不是单纯的因为好感度而信任。 邓儒也清楚,有的时候,人向前一步,不一定是这个人自己的想法,而是后面有贱b在他妈推他。 二狗不一定想反,但他手底下的人出征久了,难免会觉得二狗功劳比他这汉王还大。 那时候,二狗不想反,估摸着他手底下的人会偷摸摸造反,然后把二狗推上去。 也不是不可能。 说白了,邓儒从来没有真正的信任过除了结婚后的秋缘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他之所以敢放心的让二狗全权指挥,是因为全大汉最精锐的部队在他手里握着。 就算二狗手底下的人觉得二狗功高了,想瞒着二狗造反。 他的破阵铁骑,玄甲斥候,斩马冠军,镇国矛士,重装神射手,会教这些人做人。 就算是秋缘,他也是有秘密的,就比如说,在秋缘的眼中,另一个地球,一直是他邓儒被老神仙赐予的黄粱一梦。 镇北城。 不,如今该称长安城了。 长安城内的薪火学堂,随着时间的流逝,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 学堂内的老师也在增加。 邓儒已经不怎么上课了。 但他还是会抽空随机去一些教室,给一些学生讲些东西。 这么做,是尽力避免,小部分的学生自认天子门生,高人一等。 大家都是天子门生,就不存在谁高谁一等了。 当然,彻底杜绝,是不可能的。 他只能尽力。 现在还好,当官大部分,不是天子门生,就是从龙之臣。 他们的优越感还没有体现出来。 但等到统一天下后,在各地建立学堂。 他邓儒总不可能在全国巡游,去讲课? 等到后面,还要开科举。 这更难。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很多事情,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随着年岁渐长,邓儒也越来越感觉,自己此刻,越来越能够理解那位老人年迈时候的一些想法。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可朝夕不够啊。 邓儒站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丝毫不知道疲倦的给一批又一批的学生讲着人人平等,讲着如何要做一个人。 讲着什么武力斗争,什么是刀枪里出政权,什么是,得人心者,得天下。 就如同当年的一些弯路一样。 这是邓儒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用他人力所能企及的力量做出的一些努力。 让他建立的这个大汉,能腐化得慢一些。 邓儒一如既往的结束了他的课。 回到了城主府。 不,现在应该叫王宫了。 他日子过得还算节俭,城主府到现在,除了薪火学堂搬迁了之外,基本上就没有扩张过多少。 四年前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坐在王宫里处理政务,秋缘带着两个孩子来找他。 两个小家伙已经一岁了,他们身体真的都继承了他们的母亲。 走得非常的稳。 两双小腿扑腾扑腾的迈着就跑了过来,嗲声嗲气的喊着:“爹爹。” 这两个小家伙张口第一个说的话肯定是妈妈。 毕竟不管哪个人种,哪个时代,新生儿开口喊的基本上,都是妈妈这个音。 再加上这一年邓儒都在外面打仗,不在他们身边。 但他们第二个学会的词还是爹爹。 毕竟,秋缘教得好。 “诶哟,我滴两个小宝贝来看爹爹了啊。” 邓儒抱起两个小家伙。 秋缘基本上每天都会带着两个小东西来看邓儒。 邓儒很忙,她不清楚邓儒在忙些什么。 不过秋缘知道,只要她来找邓儒,邓儒总会放下手里的活,休息那么一会。 所以她就每天带着两个小家伙来找邓儒。 “听说斥候说,燕天子召集了五个诸侯国的联军,要来讨伐我们。” 秋缘搬了张椅子,在邓儒身旁坐了下来。 “嗯呐,五个国家,加上燕王室,凑了四十万军队。” “这四十万还不是跟吴越两国那样,尽是贵族子弟的精锐,我们的舆论战还没发挥作用,他们做不到和吴越贵族一样恐惧,所以这四十万军队里,至少二十万民夫。” 邓儒说到这都有些想笑,这是纯纯给他大汉送发育时间。 果然啊,人类从历史中吸取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在历史中吸取教训。 当年的秦,就是因为六国互相猜忌,互相削弱,才导致秦成功的蚕食天下。 如今这五国又要重来一遍。 第159章 你该休息休息 “相比起当年秦皇建立的帝国,燕天子和他的朝贡体系,确实,落后了许多。” “北方边境很多次被游牧入侵,若不是游牧常年吃不饱,穿不暖,铁器,甲胄都不如我们,估摸着,这天下就已经不再是燕天子的天下了。” “这些诸侯国都只站在自己的利益去考虑,这确实为我们争取了不少的时间。”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秋缘一边说着,一边从邓儒怀里接过女儿。 这小丫头在喊了声爹爹后就在邓儒怀里挣扎个不停,显然是不习惯邓儒抱她。 相比起谁抱都行的为民,浣纱这小丫头对于邓儒这个在外征战了一年的父亲并不是很亲近。 她更亲近秋缘这个每天都陪伴在他们身边的母亲。 “战场上的事情,我打算全权交给二狗去指挥了,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这边啊,得加紧,趁着还未统一中原,赶紧指定一些,嗯,祖训。” 邓儒说道。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骑砍牢玩家,一般都知道。 一些利民的政策,利于皇室的政策,一定要在独立的国家还只有自己一个家族的时候就立下。 那个时候,阻力最小。 等到以后,做大做强了,招募的家族多了,你再想颁布利民的政策。 那真的是,阻力重重。 想要阻止别人废除这个政策就要容易许多。 秋缘看着邓儒这好像要用几年把几百年事情都做完的模样,她不由得有些担忧。 “你真的,一天到晚在忙,嗯,权力政治,很多事情我没你懂,但关于身体这方面我比你懂一些,你再这样忙到三更半夜点蜡烛都在忙下去,身体迟早会垮的。” 秋缘试着再一次劝说道。 这已经是她,第五次尝试劝邓儒多休息休息了。 邓儒现在的日常是什么? 早上天不亮起来,把政务处理了,该批准的批准,驳回的驳回,满嘴放屁讨好谄媚的折子找到人抓起来打一顿。 然后便是去学堂教课,一般教课要教一个时辰。 然后又是回去批折子,写接下来的发展策略想法,一直到午夜子时才回房间和她一起休息。 不,不是接下来的,秋缘看过一些邓儒的想法,他是想把接下来几百年的发展路子都规划好。 可人终究只是人啊,把以后几百年的路都规划着,那就不是人能做到的了。 秋缘感觉,邓儒现在已经渐渐有些,背离当初和她说的理想的初衷了。 不是说,邓儒由屠龙少年变成恶龙了这种恶俗桥段。 而是,他越来越急切了。 明明当初说的,是点燃一个火种,让后世人知道。 剩下的,交给天意。 而邓儒现在在做的,是在把这个火种,做成长明灯。 他这样下去,根本没有忙完的时候。 “我也知道,但我现在多谋划一点,多试一点,百姓不受欺负的时间,就能长一点。” 邓儒叹了口气,逗弄着怀中的为民。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也是在为自己的子孙谋些东西。 让利于民,让百姓过得好,让百姓认可你的政权,你的政权才能稳固啊。 把天下人的后辈都视作自己的后辈,这样,才是真正的为后辈负责。 他感觉自己似乎真的有些变了。 什么时候变的? 明明在最开始,他只是想要活下去,也想要做一番大事业,当当皇帝。 怎么就变成了这么个理想主义者? 好像,是当年的秋缘说了那句,想让梦中人通过他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行动,他的思维便有了很大的改变。 他开始变成了最真挚的理想主义者。 因为,他想让那边的偶像,真的通过他,来到这个世界,拯救这个世界的人。 偶像们,对于权力,是不屑一顾的。 权力,是他们实现抱负的工具,而非目的。 所以,他便也渐渐的,不再将权力的巅峰,当成自己的目标。 与其建立一个像元朝一样随着忽必烈死去就昙花一现的广大版图。 不如,耕耘这华夏的土地,让这片土地上的百姓过得好。 让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如同大一统一般,深深的植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的心中。 “我知道啊,但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太急了,你还有很多时间,能慢慢去做。” 秋缘对于邓儒表示理解,但她还是希望邓儒能够多出去走走,休息休息。 “你就当,体恤民情嘛,你要治理百姓,哪有天天在这府里治理的,不是么?” 秋缘决定从别的方面劝邓儒去休息。 邓儒好像并不在意他自己的身体怎样。 邓儒看着秋缘。 说起来,如今来到这世界,也有四年了。 他邓某都快奔三了。 认识秋缘,也有四年了。 秋缘应该和他差不多? 或者比他小两岁来着。 她的脸上是看不到一点岁月的痕迹啊。 也有可能单纯的就是因为秋缘本来就很年轻。 他这异界生活,过得,嗯,算得上很幸福了。 有个爱他的老婆,有两个娃,娃怎么样,目前还看不出来。 还有自己能够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业。 老婆还非常关心他,这让他,嗯,尸体暖暖的。 啊不对,心里暖暖的。 “你说得对,想要创造一个好的社会,统治者,不能脱离群众太久,太久了,发的政令,都飘到天上去了。” 邓儒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规划大汉未来的笔。 “我们出去走走。” 他对秋缘提议道。 “可以。” 二人收拾好东西,其实也没什么要收拾的,就是带了点碎银子,上街准备买点东西。 还带上了两个孩子。 “我想跟你说件事。” 街上,秋缘突然停下脚步,对邓儒说道。 “什么事情?” 邓儒有些疑惑,不知道秋缘有什么需求。 在他看来,秋缘最近确实比较清闲,她应该是没什么需求的。 或许是两个孩子有什么需求。 “我想去前线带兵,真的,在长安城带了一年的孩子,我算是明白了一些事情,我大概,是闲不住的。” 秋缘神色认真的说道。 “去前线打仗么?” 邓儒看着秋缘。 他倒不会跟秋缘说什么,你去前线了,谁带孩子什么的。 他也能带,就算他不能带,小莲小翠这两个小丫头,哦,现在应该是两个大姑娘了。 也能帮忙带。 “嗯,就像我当初说的,明明带兵打仗,是父亲给我的目标,我是不喜欢的,可渐渐的习惯了后,重新做一个正常的姑娘生活,我却也不习惯了,我还是更习惯,上战场。” 秋缘叹了口气,从她当初第一次尝试穿纱裙开始,就应该明白这一点。 如此说来,她和邓儒生下为民和浣纱两兄妹,是对两兄妹的不负责。 但没有办法。 二人当初根本不想怀上两兄妹来着。 两兄妹真的是纯纯意外。 来自于邓儒第一次经验不足直接被秒后来不及抽枪的意外。 “好前线很危险,不过,前线战士能慷慨赴死,我们也不能怕死,你既然想去前线的话,那我也跟你一起去,我上前线,能给将士们来点士气加成。” 邓儒想了想,他跟秋缘一起上前线的话,对士兵们的士气,是一个很大的加成。 或许能够将统一的进程加快,也说不定。 第159章 你该休息休息 “相比起当年秦皇建立的帝国,燕天子和他的朝贡体系,确实,落后了许多。” “北方边境很多次被游牧入侵,若不是游牧常年吃不饱,穿不暖,铁器,甲胄都不如我们,估摸着,这天下就已经不再是燕天子的天下了。” “这些诸侯国都只站在自己的利益去考虑,这确实为我们争取了不少的时间。”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秋缘一边说着,一边从邓儒怀里接过女儿。 这小丫头在喊了声爹爹后就在邓儒怀里挣扎个不停,显然是不习惯邓儒抱她。 相比起谁抱都行的为民,浣纱这小丫头对于邓儒这个在外征战了一年的父亲并不是很亲近。 她更亲近秋缘这个每天都陪伴在他们身边的母亲。 “战场上的事情,我打算全权交给二狗去指挥了,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这边啊,得加紧,趁着还未统一中原,赶紧指定一些,嗯,祖训。” 邓儒说道。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骑砍牢玩家,一般都知道。 一些利民的政策,利于皇室的政策,一定要在独立的国家还只有自己一个家族的时候就立下。 那个时候,阻力最小。 等到以后,做大做强了,招募的家族多了,你再想颁布利民的政策。 那真的是,阻力重重。 想要阻止别人废除这个政策就要容易许多。 秋缘看着邓儒这好像要用几年把几百年事情都做完的模样,她不由得有些担忧。 “你真的,一天到晚在忙,嗯,权力政治,很多事情我没你懂,但关于身体这方面我比你懂一些,你再这样忙到三更半夜点蜡烛都在忙下去,身体迟早会垮的。” 秋缘试着再一次劝说道。 这已经是她,第五次尝试劝邓儒多休息休息了。 邓儒现在的日常是什么? 早上天不亮起来,把政务处理了,该批准的批准,驳回的驳回,满嘴放屁讨好谄媚的折子找到人抓起来打一顿。 然后便是去学堂教课,一般教课要教一个时辰。 然后又是回去批折子,写接下来的发展策略想法,一直到午夜子时才回房间和她一起休息。 不,不是接下来的,秋缘看过一些邓儒的想法,他是想把接下来几百年的发展路子都规划好。 可人终究只是人啊,把以后几百年的路都规划着,那就不是人能做到的了。 秋缘感觉,邓儒现在已经渐渐有些,背离当初和她说的理想的初衷了。 不是说,邓儒由屠龙少年变成恶龙了这种恶俗桥段。 而是,他越来越急切了。 明明当初说的,是点燃一个火种,让后世人知道。 剩下的,交给天意。 而邓儒现在在做的,是在把这个火种,做成长明灯。 他这样下去,根本没有忙完的时候。 “我也知道,但我现在多谋划一点,多试一点,百姓不受欺负的时间,就能长一点。” 邓儒叹了口气,逗弄着怀中的为民。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也是在为自己的子孙谋些东西。 让利于民,让百姓过得好,让百姓认可你的政权,你的政权才能稳固啊。 把天下人的后辈都视作自己的后辈,这样,才是真正的为后辈负责。 他感觉自己似乎真的有些变了。 什么时候变的? 明明在最开始,他只是想要活下去,也想要做一番大事业,当当皇帝。 怎么就变成了这么个理想主义者? 好像,是当年的秋缘说了那句,想让梦中人通过他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行动,他的思维便有了很大的改变。 他开始变成了最真挚的理想主义者。 因为,他想让那边的偶像,真的通过他,来到这个世界,拯救这个世界的人。 偶像们,对于权力,是不屑一顾的。 权力,是他们实现抱负的工具,而非目的。 所以,他便也渐渐的,不再将权力的巅峰,当成自己的目标。 与其建立一个像元朝一样随着忽必烈死去就昙花一现的广大版图。 不如,耕耘这华夏的土地,让这片土地上的百姓过得好。 让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如同大一统一般,深深的植根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的心中。 “我知道啊,但你也不要把自己逼太急了,你还有很多时间,能慢慢去做。” 秋缘对于邓儒表示理解,但她还是希望邓儒能够多出去走走,休息休息。 “你就当,体恤民情嘛,你要治理百姓,哪有天天在这府里治理的,不是么?” 秋缘决定从别的方面劝邓儒去休息。 邓儒好像并不在意他自己的身体怎样。 邓儒看着秋缘。 说起来,如今来到这世界,也有四年了。 他邓某都快奔三了。 认识秋缘,也有四年了。 秋缘应该和他差不多? 或者比他小两岁来着。 她的脸上是看不到一点岁月的痕迹啊。 也有可能单纯的就是因为秋缘本来就很年轻。 他这异界生活,过得,嗯,算得上很幸福了。 有个爱他的老婆,有两个娃,娃怎么样,目前还看不出来。 还有自己能够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业。 老婆还非常关心他,这让他,嗯,尸体暖暖的。 啊不对,心里暖暖的。 “你说得对,想要创造一个好的社会,统治者,不能脱离群众太久,太久了,发的政令,都飘到天上去了。” 邓儒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规划大汉未来的笔。 “我们出去走走。” 他对秋缘提议道。 “可以。” 二人收拾好东西,其实也没什么要收拾的,就是带了点碎银子,上街准备买点东西。 还带上了两个孩子。 “我想跟你说件事。” 街上,秋缘突然停下脚步,对邓儒说道。 “什么事情?” 邓儒有些疑惑,不知道秋缘有什么需求。 在他看来,秋缘最近确实比较清闲,她应该是没什么需求的。 或许是两个孩子有什么需求。 “我想去前线带兵,真的,在长安城带了一年的孩子,我算是明白了一些事情,我大概,是闲不住的。” 秋缘神色认真的说道。 “去前线打仗么?” 邓儒看着秋缘。 他倒不会跟秋缘说什么,你去前线了,谁带孩子什么的。 他也能带,就算他不能带,小莲小翠这两个小丫头,哦,现在应该是两个大姑娘了。 也能帮忙带。 “嗯,就像我当初说的,明明带兵打仗,是父亲给我的目标,我是不喜欢的,可渐渐的习惯了后,重新做一个正常的姑娘生活,我却也不习惯了,我还是更习惯,上战场。” 秋缘叹了口气,从她当初第一次尝试穿纱裙开始,就应该明白这一点。 如此说来,她和邓儒生下为民和浣纱两兄妹,是对两兄妹的不负责。 但没有办法。 二人当初根本不想怀上两兄妹来着。 两兄妹真的是纯纯意外。 来自于邓儒第一次经验不足直接被秒后来不及抽枪的意外。 “好前线很危险,不过,前线战士能慷慨赴死,我们也不能怕死,你既然想去前线的话,那我也跟你一起去,我上前线,能给将士们来点士气加成。” 邓儒想了想,他跟秋缘一起上前线的话,对士兵们的士气,是一个很大的加成。 或许能够将统一的进程加快,也说不定。 第160章 邪恶的东方大魔王即将吞并整个世界 邓儒安排好了长安城的事宜。 其实长安城的很多事情都能够自己运转融洽了。 只是邓儒似乎有点,不信任他人,总觉得哪怕是自己亲手培养的官员,也会有徇私舞弊,也会有官官相护吃人的现象。 一定要自己经手才放心。 但实际上这是多余的。 哪怕有人不认可邓儒的理论,他们也不会蠢到在这个时候坏了大汉这艘船的龙骨。 他们作为这艘船上的乘客,船沉了,对他们没有好处。 更何况,在建立这艘船之前,他们还把海里的鲨鱼实行赶尽杀绝了。 一旦大汉这艘船沉了,他们是真的会完蛋,那比死还恐怖无数倍。 两个娃儿,就交给小莲小翠这两姑娘照顾。 邓儒和秋缘夫妻二人便再次披着甲,前往了前线。 当然,带了些护卫。 二人虽然武力值都算得上很高,邓儒一个打三四个普通人没问题,骑马六七个。 秋缘就更不用说了,她的力量本就不差,可能他们秋家基因比较好,她的力量不比邓儒差太多。 再加上她对力量的运用技巧,要比邓儒熟练得多。 说白了。 她能打三个邓儒。 哪怕经过两年生孩子,和带孩子导致的不能继续习练武艺,而导致力量速度各方面身体机能有些衰退。 但绝对不会太多。 毕竟多年的苦不算白吃的。 不过哪怕是这样,两人也是不会傻到千里迢迢去前线还不带个护卫。 那是纯找死。 哪怕二人轻装简从,快马加鞭,赶到前线,也是花费了不少功夫。 其中,邓儒这个老路痴,在这大平原上还没本事硬装,带了一堆弯路。 看得出来,四年前上任镇北城迷路的惨痛教训还没让他老实。 或者说,单纯好了伤疤忘了疼。 他这路痴,开局能活下来也是,纯粹靠老天眷顾。 当然了,这其实也不能赖邓儒路痴,大平原确实缺少很多参照物。 以前在山林里当土匪剿义军的时候,他虽然也绕过一些弯路,但总归能够找到参照物。 作为在深山老林里的农村长大的孩子,邓儒对深山的参照物有着敏锐的观感和深刻的记忆。 但在大平原就不行了。 在邓儒看来,平原上百姓的村落又太过同质化。 认不清路,也是挺正常的。 最后还是在秋缘这个本世界土着的帮助下,才顺利到达前线。 到前线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二狗都已经主动出击,在前线拿下了许多城池了。 在邓儒将舆论战掀起后,拿下城池,对于汉军来说,反而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毕竟强大的堡垒都是从内部开始沦陷的。 而舆论战,能够很有效的做到这一点。 面对高墙坚城,和各种各样的护城工事。 相同兵力,哪怕是精锐,也啃不下一座军民一心上下抗敌的城池。 但打舆论战,发动内部百姓,甚至是底层士兵,让守城将领腹背受敌。 就要轻松很多。 甚至一两千人,就能拿下一座五千多守军的大城。 邓儒一手舆论战打出来。 对这个世界,将思维还停留在战场上士兵拼杀,天时地利,水淹火烧,等等战场杀伤为主的贵族来说,是一场降维打击。 关键是,邓儒的舆论战里面的信息,都是大半真,小半假的。 是有口碑保证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现在的情况大概是—— 赳赳老燕,喜迎汉王。 大汉的边境每天都在二狗的有序指挥下西扩。 只有一些,单纯的军事关隘比较难啃,还不能越过去。 但也只是相当于寻常城池而言难啃罢了,在大汉的箭雨之下,没有什么军事关隘能够撑过十轮齐射。 那些关口,二狗一般都会派遣大量军队进行攻打。 主打一个能速战速决就绝不拖着。 什么?以多胜少,胜之不武? 吗夸的,这是战争,谁管你武不武。 好像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以少胜多,才能够称得上一代名将一样。 二狗每天都在指挥着士兵将前线往前压。 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或许等到那些五国,哦,算上燕王室的话,六国联军集合兵发的时候。 可能就会发现。 咦? 燕王城对面的城池怎么打着一面汉字旗啊? 咦,燕陪都的守军士兵怎么穿得有些不一样了。 总而言之,汉军攻城拔寨的速度,在这个时代,已经称得上是闪电战了。 二狗每攻下一城,除了必要的土改和插入官员之外。 还会留下少量士兵,招走一批青壮。 如此下来,既能够将统治维护好,还能够在攻城拔寨的过程中训练士兵。 也不用担心这些士兵兵变,这些士兵来自五湖四海,各个城池,甚至各个国家。 他们基本上没有兵变的基础。 人,基本上是越打越多。 汉军现在人数都快逼近六十万了。 怎么说,几十万军队也并不夸张,又不是长久养着的长时间脱产的军队。 在乱世,像那种几十万互砍的战绩,是很有可能的。 毕竟,乱世,直接拖着就上战场了。 民夫? 民夫拿上矛那也是兵啊。 拿上矛照样也能捅死一个高速奔跑的骑兵。 当然,前提是他不因为害怕而跑路。 而且最关键的是,乱世嘛,豪门大族也不得不散财去养军队。 这样,也导致了乱世时期滋生大量军阀。 二人到了前线,二狗安排着军队有条不紊的占据着一个个城池,将五国的机动部队往中部平原处逼。 现在的汉军,在吸收了吴国的土地后,拥有了大量的骑兵。 再加上汉军的弓弩作战,也比较适合平原。 二狗作为统帅,在汉军人数相较于五国联军仍旧在劣势的情况下,自然是要选择地势优于己方的地势。 值得一提,在五国中三国沦陷大半的情况下,五国联军已经不再是四十万了。 而是被增派到了八十万。 他们就算再怎么蠢,再怎么被互相争斗迷了眼睛,在自己国家沦陷大半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增兵了。 另外两个国家也认得清形势。 再不全力阻止,那真的,他们也幸存不了。 最开始,汉军刚刚宣布造反,那是越国境内的暴民造反。 等到汉军吞并越国时候,那是可恶的军阀头子欺负了我们在越国的亲戚。 等到汉军汉军吞并吴越时,那是一个冉冉升起的大国,对我们有着不小的威胁。 而现在,则是东边的邪恶大魔王即将吞没整个世界,我们若不能联合起来,就只有被他吞没的下场。 第160章 邪恶的东方大魔王即将吞并整个世界 邓儒安排好了长安城的事宜。 其实长安城的很多事情都能够自己运转融洽了。 只是邓儒似乎有点,不信任他人,总觉得哪怕是自己亲手培养的官员,也会有徇私舞弊,也会有官官相护吃人的现象。 一定要自己经手才放心。 但实际上这是多余的。 哪怕有人不认可邓儒的理论,他们也不会蠢到在这个时候坏了大汉这艘船的龙骨。 他们作为这艘船上的乘客,船沉了,对他们没有好处。 更何况,在建立这艘船之前,他们还把海里的鲨鱼实行赶尽杀绝了。 一旦大汉这艘船沉了,他们是真的会完蛋,那比死还恐怖无数倍。 两个娃儿,就交给小莲小翠这两姑娘照顾。 邓儒和秋缘夫妻二人便再次披着甲,前往了前线。 当然,带了些护卫。 二人虽然武力值都算得上很高,邓儒一个打三四个普通人没问题,骑马六七个。 秋缘就更不用说了,她的力量本就不差,可能他们秋家基因比较好,她的力量不比邓儒差太多。 再加上她对力量的运用技巧,要比邓儒熟练得多。 说白了。 她能打三个邓儒。 哪怕经过两年生孩子,和带孩子导致的不能继续习练武艺,而导致力量速度各方面身体机能有些衰退。 但绝对不会太多。 毕竟多年的苦不算白吃的。 不过哪怕是这样,两人也是不会傻到千里迢迢去前线还不带个护卫。 那是纯找死。 哪怕二人轻装简从,快马加鞭,赶到前线,也是花费了不少功夫。 其中,邓儒这个老路痴,在这大平原上还没本事硬装,带了一堆弯路。 看得出来,四年前上任镇北城迷路的惨痛教训还没让他老实。 或者说,单纯好了伤疤忘了疼。 他这路痴,开局能活下来也是,纯粹靠老天眷顾。 当然了,这其实也不能赖邓儒路痴,大平原确实缺少很多参照物。 以前在山林里当土匪剿义军的时候,他虽然也绕过一些弯路,但总归能够找到参照物。 作为在深山老林里的农村长大的孩子,邓儒对深山的参照物有着敏锐的观感和深刻的记忆。 但在大平原就不行了。 在邓儒看来,平原上百姓的村落又太过同质化。 认不清路,也是挺正常的。 最后还是在秋缘这个本世界土着的帮助下,才顺利到达前线。 到前线花费了不少的时间。 二狗都已经主动出击,在前线拿下了许多城池了。 在邓儒将舆论战掀起后,拿下城池,对于汉军来说,反而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毕竟强大的堡垒都是从内部开始沦陷的。 而舆论战,能够很有效的做到这一点。 面对高墙坚城,和各种各样的护城工事。 相同兵力,哪怕是精锐,也啃不下一座军民一心上下抗敌的城池。 但打舆论战,发动内部百姓,甚至是底层士兵,让守城将领腹背受敌。 就要轻松很多。 甚至一两千人,就能拿下一座五千多守军的大城。 邓儒一手舆论战打出来。 对这个世界,将思维还停留在战场上士兵拼杀,天时地利,水淹火烧,等等战场杀伤为主的贵族来说,是一场降维打击。 关键是,邓儒的舆论战里面的信息,都是大半真,小半假的。 是有口碑保证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现在的情况大概是—— 赳赳老燕,喜迎汉王。 大汉的边境每天都在二狗的有序指挥下西扩。 只有一些,单纯的军事关隘比较难啃,还不能越过去。 但也只是相当于寻常城池而言难啃罢了,在大汉的箭雨之下,没有什么军事关隘能够撑过十轮齐射。 那些关口,二狗一般都会派遣大量军队进行攻打。 主打一个能速战速决就绝不拖着。 什么?以多胜少,胜之不武? 吗夸的,这是战争,谁管你武不武。 好像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以少胜多,才能够称得上一代名将一样。 二狗每天都在指挥着士兵将前线往前压。 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或许等到那些五国,哦,算上燕王室的话,六国联军集合兵发的时候。 可能就会发现。 咦? 燕王城对面的城池怎么打着一面汉字旗啊? 咦,燕陪都的守军士兵怎么穿得有些不一样了。 总而言之,汉军攻城拔寨的速度,在这个时代,已经称得上是闪电战了。 二狗每攻下一城,除了必要的土改和插入官员之外。 还会留下少量士兵,招走一批青壮。 如此下来,既能够将统治维护好,还能够在攻城拔寨的过程中训练士兵。 也不用担心这些士兵兵变,这些士兵来自五湖四海,各个城池,甚至各个国家。 他们基本上没有兵变的基础。 人,基本上是越打越多。 汉军现在人数都快逼近六十万了。 怎么说,几十万军队也并不夸张,又不是长久养着的长时间脱产的军队。 在乱世,像那种几十万互砍的战绩,是很有可能的。 毕竟,乱世,直接拖着就上战场了。 民夫? 民夫拿上矛那也是兵啊。 拿上矛照样也能捅死一个高速奔跑的骑兵。 当然,前提是他不因为害怕而跑路。 而且最关键的是,乱世嘛,豪门大族也不得不散财去养军队。 这样,也导致了乱世时期滋生大量军阀。 二人到了前线,二狗安排着军队有条不紊的占据着一个个城池,将五国的机动部队往中部平原处逼。 现在的汉军,在吸收了吴国的土地后,拥有了大量的骑兵。 再加上汉军的弓弩作战,也比较适合平原。 二狗作为统帅,在汉军人数相较于五国联军仍旧在劣势的情况下,自然是要选择地势优于己方的地势。 值得一提,在五国中三国沦陷大半的情况下,五国联军已经不再是四十万了。 而是被增派到了八十万。 他们就算再怎么蠢,再怎么被互相争斗迷了眼睛,在自己国家沦陷大半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增兵了。 另外两个国家也认得清形势。 再不全力阻止,那真的,他们也幸存不了。 最开始,汉军刚刚宣布造反,那是越国境内的暴民造反。 等到汉军吞并越国时候,那是可恶的军阀头子欺负了我们在越国的亲戚。 等到汉军汉军吞并吴越时,那是一个冉冉升起的大国,对我们有着不小的威胁。 而现在,则是东边的邪恶大魔王即将吞没整个世界,我们若不能联合起来,就只有被他吞没的下场。 第162章 狗屁不通 因为行军问题,与五国联军的决战,拖了一年,才在二狗的逐步紧逼下。 双方在天下中心的平原上,摆开了阵势。 双方加起来快超过百万的大军,在高空中显得如同蚁群一般的在这片大地上黑压压的铺开。 汉军五十万,五国联军六十万。 嗯,原本联军有八十万的。 其中二十万被秋缘带人打游击,分而击之,在路上干散了。 本就是民夫加正规军的组合,自然一散,就没了。 至于汉军,军队总数是七十万。 其中二十万留守各城池。 五十万在这里和敌军展开决战。 嗯,邓儒御驾亲征。 不过邓儒对于战术上,尤其是这种百万级别的大兵团作战,并不发表看法和意见。 他的作用是什么? 吉祥物,鼓舞士气的吉祥物。 邓儒对于自己的认知很清晰。 知道王纛前压对士气作用么? 没事,邓儒也不知道。 不过邓儒清楚,给我冲,和跟我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士气的鼓舞,也是不同的。 邓儒和一众汉军高级将领,身穿甲胄,骑着战马,位于军阵的最前方,在高大的王纛之下。 有一众斩马冠军和破阵铁骑护卫王纛。 也保护着一众将领的安全。 你问邓儒为什么这么勇? 因为对面也这么勇。 对面一群身穿华丽甲胄的将军骑着高头大马,站在燕天子的王旗之下。 对于这种双方高级将领都站在前方的情况。 一般是不会有什么投石机,弩车狙杀的情况的。 因为大家都能狙杀对方,所以大家都不会狙杀对方。 看着对面黑压压的大军。 邓儒紧紧的握紧手中的缰绳,心中还是难免有些激动。 可以说,这是统一天下的最后一战了。 这一战,双方都将家底掏了出来。 汉军如果战败,就只剩下二十万大军。 看上去很多,但分散在各个城池,根本难以调集。 一旦此战失败。 那么,燕王朝将以风卷残云之势,横扫天下。 如果燕天子能力强一点,说不定能借机,恢复燕朝开国天子的荣光。 当然,这一战失败,对于燕天子来说,后果也是不能承担的。 战阵对面,迎面驶来一辆马车。 马车上站着燕王朝的当朝天子。 那也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子。 老头子身穿一身的帝王冕服,头戴十二旒冕平天冠。 模样威风。 他在汉军阵前一百米停下马车,拿出一封王令大声宣读。 大概就是什么叛贼啊,不尊礼法啊,之类的话。 邓儒表示,听不懂。 “狗屁不通的东西。” 邓儒怒斥一声,表示你他娘的在放屁。 那老头子被邓儒这一句话给整懵了。 不是,你他妈自己听听,这是一个王,该说出来的话么? 啊? “你你!!” 这老头子显然还是活得少了,或者见得短了。 泼皮无赖,燕天子是见过的。 可是,有权有势的泼皮无赖。 他没见过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让人把邓儒这个失礼的家伙抓起来? 不是,你有没有看到对面那五十万的军队啊? 抓不动啊。 “哈哈哈哈,放你娘的狗屁去,什么狗屁天子,不如咱们王上一根毫毛!” 邓儒手下的将士们也跟着起哄,他们挥舞刀盾,显得威势十足。 “你,你们,寡人的大军会让你们后悔!” 小老头显然是被气到了,手指哆嗦的指着邓儒。 最终还是让身边的亲卫驾着马车返回了。 “这燕天子,怎么攻击性这么弱。” 邓儒吐槽道。 他就是说了句狗屁不通,就给这小老头气得手指发抖了。 嗯,像后世还没受过网络毒害的小屁孩一样,骂一句脏话都觉得受到莫大的侮辱。 当然了,受了网络毒害的那一批就不用说了。 邓儒见过邻居家六岁小孩张口操你妈的臭闭口他爹臭菊花的。 忽的,邓儒猛地发现,那燕天子身旁驾车的亲卫转过了身子,他拉满大弓,箭矢稳稳的停在弓臂上。 那燕天子根本就不是来说废话的。 他是来让他亲卫找出谁是汉王,来直接斩首的。 娘的,这老壁灯能当天子果然不是骂一骂就哭戚戚的纯真老头。 这老壁灯,来就没憋着好屁。 邓儒身边的都是斩马冠军这种没带盾牌的士兵。 而且,那亲卫转身的动作太快,太过干脆利落。 哪怕身边是镇国矛士,他们也来不及反应。 那亲卫直接一箭射出。 那箭矢以一种几乎不被肉眼观察到的速度向着邓儒的脑袋飞来。 邓儒敢保证,这个速度的箭矢,他就算带着铁盔,佩着面甲,也是会被一箭爆头的。 他妈的,终日打雁,没想到竟然会被雁啄了眼。 邓儒现在脑子都有点懵,肌肉惯性让他下意识的就准备翻身下马。 但,比箭矢更快的,是一把刀。 那刀恰到好处的横在了邓儒的面前,那燕天子亲卫的箭矢不偏不倚的射在了刀刃上。 箭矢巨大的力道甚至将厚重的刀背扎出了一个小口。 但却是拦下了这很有可能会要了邓儒老命的箭矢。 那把刀也因为箭矢巨大的力道而掉到了地上。 邓儒回过头一看,嗯,果不其然,是秋缘替他拦下了这一箭。 这一箭让秋缘手也有点发麻,那燕天子的亲卫,绝对不是普通人。 秋缘的刀可不是那种薄刃刀,她的刀背是经过了加厚处理的。 用起来更持久一点。 结果居然差点被射穿了。 但好歹是拦下了。 “保护王上!” 秋缘对周围的破阵铁骑下了指令。 劫后余生的邓儒松了口气,他捡起将秋缘的刀贯穿的箭矢,将其掰成两半。 高高举起。 “去你的老东西,你那亲卫就是废物一个,看看什么叫亲卫,老子这才叫亲卫!” 邓儒大声的对正在驾车逃离的燕天子大骂。 见自家王上安好,一点毛都没被擦掉,汉军的士气大涨。 当年刘邦被项羽差点一箭干死,硬是撑着致命伤说只是被射中了脚指头稳固军心。 而他邓儒,不是刘邦,那燕天子的亲卫,更不是力拔山兮的楚霸王。 他的媳妇,嗯,也不是半点武力都没有的娥姁。 不过,虽然他刚刚下马也说不定能够躲过去,但,若是没有秋缘反应及时。 他可能真的有至少百分之六十的可能嘎掉。 秋缘真是,一次又一次救了他老命。 能遇到秋缘,真的,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如果没有秋缘,他都不知道死几遍了。 秋缘反应,五感,都是异于常人的,或许是天生的,也许是练武练出来的。 就像当初,邓儒跟她的小老弟秋衍谈话,她隔着墙,隔着门,都能够听得到二人交谈的内容。 她能够敏锐的感知到即将到来的威胁,并且身体本能的去规避,抵御风险。 秋缘能够在无数次战场上活下来,靠得可不仅仅是幸运。 邓儒在秋缘和一众破阵铁骑的掩护下,进入了阵中苟着。 毕竟他已经被认出来了,再站在前排,被狙杀了可就不好了。 对面的燕天子也是早早的就在阵中躲了起来。 生怕邓儒让手下猛将回敬一箭。 他的亲卫虽然力大无穷,但可没有汉王亲卫那敏锐的五感,能够帮他及时挡下箭矢。 一路上,秋缘还跟邓儒打趣着,当初就该让他多留两个月,跟着她多练两个月武。 那样说不定遇到今天的情况,他自己就能翻身下马躲过去。 而不是待在马上,箭矢都快到脑袋上了,才知道赶紧下马。 而在战场上,随着燕天子亲卫射向邓儒的这一箭。 双方的战争彻底展开了 第162章 狗屁不通 因为行军问题,与五国联军的决战,拖了一年,才在二狗的逐步紧逼下。 双方在天下中心的平原上,摆开了阵势。 双方加起来快超过百万的大军,在高空中显得如同蚁群一般的在这片大地上黑压压的铺开。 汉军五十万,五国联军六十万。 嗯,原本联军有八十万的。 其中二十万被秋缘带人打游击,分而击之,在路上干散了。 本就是民夫加正规军的组合,自然一散,就没了。 至于汉军,军队总数是七十万。 其中二十万留守各城池。 五十万在这里和敌军展开决战。 嗯,邓儒御驾亲征。 不过邓儒对于战术上,尤其是这种百万级别的大兵团作战,并不发表看法和意见。 他的作用是什么? 吉祥物,鼓舞士气的吉祥物。 邓儒对于自己的认知很清晰。 知道王纛前压对士气作用么? 没事,邓儒也不知道。 不过邓儒清楚,给我冲,和跟我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对士气的鼓舞,也是不同的。 邓儒和一众汉军高级将领,身穿甲胄,骑着战马,位于军阵的最前方,在高大的王纛之下。 有一众斩马冠军和破阵铁骑护卫王纛。 也保护着一众将领的安全。 你问邓儒为什么这么勇? 因为对面也这么勇。 对面一群身穿华丽甲胄的将军骑着高头大马,站在燕天子的王旗之下。 对于这种双方高级将领都站在前方的情况。 一般是不会有什么投石机,弩车狙杀的情况的。 因为大家都能狙杀对方,所以大家都不会狙杀对方。 看着对面黑压压的大军。 邓儒紧紧的握紧手中的缰绳,心中还是难免有些激动。 可以说,这是统一天下的最后一战了。 这一战,双方都将家底掏了出来。 汉军如果战败,就只剩下二十万大军。 看上去很多,但分散在各个城池,根本难以调集。 一旦此战失败。 那么,燕王朝将以风卷残云之势,横扫天下。 如果燕天子能力强一点,说不定能借机,恢复燕朝开国天子的荣光。 当然,这一战失败,对于燕天子来说,后果也是不能承担的。 战阵对面,迎面驶来一辆马车。 马车上站着燕王朝的当朝天子。 那也是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子。 老头子身穿一身的帝王冕服,头戴十二旒冕平天冠。 模样威风。 他在汉军阵前一百米停下马车,拿出一封王令大声宣读。 大概就是什么叛贼啊,不尊礼法啊,之类的话。 邓儒表示,听不懂。 “狗屁不通的东西。” 邓儒怒斥一声,表示你他娘的在放屁。 那老头子被邓儒这一句话给整懵了。 不是,你他妈自己听听,这是一个王,该说出来的话么? 啊? “你你!!” 这老头子显然还是活得少了,或者见得短了。 泼皮无赖,燕天子是见过的。 可是,有权有势的泼皮无赖。 他没见过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 让人把邓儒这个失礼的家伙抓起来? 不是,你有没有看到对面那五十万的军队啊? 抓不动啊。 “哈哈哈哈,放你娘的狗屁去,什么狗屁天子,不如咱们王上一根毫毛!” 邓儒手下的将士们也跟着起哄,他们挥舞刀盾,显得威势十足。 “你,你们,寡人的大军会让你们后悔!” 小老头显然是被气到了,手指哆嗦的指着邓儒。 最终还是让身边的亲卫驾着马车返回了。 “这燕天子,怎么攻击性这么弱。” 邓儒吐槽道。 他就是说了句狗屁不通,就给这小老头气得手指发抖了。 嗯,像后世还没受过网络毒害的小屁孩一样,骂一句脏话都觉得受到莫大的侮辱。 当然了,受了网络毒害的那一批就不用说了。 邓儒见过邻居家六岁小孩张口操你妈的臭闭口他爹臭菊花的。 忽的,邓儒猛地发现,那燕天子身旁驾车的亲卫转过了身子,他拉满大弓,箭矢稳稳的停在弓臂上。 那燕天子根本就不是来说废话的。 他是来让他亲卫找出谁是汉王,来直接斩首的。 娘的,这老壁灯能当天子果然不是骂一骂就哭戚戚的纯真老头。 这老壁灯,来就没憋着好屁。 邓儒身边的都是斩马冠军这种没带盾牌的士兵。 而且,那亲卫转身的动作太快,太过干脆利落。 哪怕身边是镇国矛士,他们也来不及反应。 那亲卫直接一箭射出。 那箭矢以一种几乎不被肉眼观察到的速度向着邓儒的脑袋飞来。 邓儒敢保证,这个速度的箭矢,他就算带着铁盔,佩着面甲,也是会被一箭爆头的。 他妈的,终日打雁,没想到竟然会被雁啄了眼。 邓儒现在脑子都有点懵,肌肉惯性让他下意识的就准备翻身下马。 但,比箭矢更快的,是一把刀。 那刀恰到好处的横在了邓儒的面前,那燕天子亲卫的箭矢不偏不倚的射在了刀刃上。 箭矢巨大的力道甚至将厚重的刀背扎出了一个小口。 但却是拦下了这很有可能会要了邓儒老命的箭矢。 那把刀也因为箭矢巨大的力道而掉到了地上。 邓儒回过头一看,嗯,果不其然,是秋缘替他拦下了这一箭。 这一箭让秋缘手也有点发麻,那燕天子的亲卫,绝对不是普通人。 秋缘的刀可不是那种薄刃刀,她的刀背是经过了加厚处理的。 用起来更持久一点。 结果居然差点被射穿了。 但好歹是拦下了。 “保护王上!” 秋缘对周围的破阵铁骑下了指令。 劫后余生的邓儒松了口气,他捡起将秋缘的刀贯穿的箭矢,将其掰成两半。 高高举起。 “去你的老东西,你那亲卫就是废物一个,看看什么叫亲卫,老子这才叫亲卫!” 邓儒大声的对正在驾车逃离的燕天子大骂。 见自家王上安好,一点毛都没被擦掉,汉军的士气大涨。 当年刘邦被项羽差点一箭干死,硬是撑着致命伤说只是被射中了脚指头稳固军心。 而他邓儒,不是刘邦,那燕天子的亲卫,更不是力拔山兮的楚霸王。 他的媳妇,嗯,也不是半点武力都没有的娥姁。 不过,虽然他刚刚下马也说不定能够躲过去,但,若是没有秋缘反应及时。 他可能真的有至少百分之六十的可能嘎掉。 秋缘真是,一次又一次救了他老命。 能遇到秋缘,真的,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如果没有秋缘,他都不知道死几遍了。 秋缘反应,五感,都是异于常人的,或许是天生的,也许是练武练出来的。 就像当初,邓儒跟她的小老弟秋衍谈话,她隔着墙,隔着门,都能够听得到二人交谈的内容。 她能够敏锐的感知到即将到来的威胁,并且身体本能的去规避,抵御风险。 秋缘能够在无数次战场上活下来,靠得可不仅仅是幸运。 邓儒在秋缘和一众破阵铁骑的掩护下,进入了阵中苟着。 毕竟他已经被认出来了,再站在前排,被狙杀了可就不好了。 对面的燕天子也是早早的就在阵中躲了起来。 生怕邓儒让手下猛将回敬一箭。 他的亲卫虽然力大无穷,但可没有汉王亲卫那敏锐的五感,能够帮他及时挡下箭矢。 一路上,秋缘还跟邓儒打趣着,当初就该让他多留两个月,跟着她多练两个月武。 那样说不定遇到今天的情况,他自己就能翻身下马躲过去。 而不是待在马上,箭矢都快到脑袋上了,才知道赶紧下马。 而在战场上,随着燕天子亲卫射向邓儒的这一箭。 双方的战争彻底展开了 第163章 决战 百万人的大战一触即发。 双方先是各自射出几轮箭雨试探。 这一程序,往往的是汉军占据优势。 事实也是如此。 汉军的侧重就在弓弩,自然是占据了一些优势。 但燕天子麾下的联军数量要多于汉军,精锐占比也不少。 所以汉军的这个优势,并不大。 甚至在人数劣势的情况下,继续对射下去。 汉军的优势有可能会变成劣势。 而燕天子这边也差不多。 汉军占优是他们无法忽视的问题。 如果让汉军一直占优下去,他们这边有很多民夫的士气会大受打击。 双方开始各自派出小股骑兵前去试探,骚扰。 汉军的玄甲斥候在缠斗这方面非常擅长,甚至可以说是吊打。 进,可远程弓箭射杀。 退,可一刀偃月刀带走。 在缠斗这方面,玄甲斥候已经是顶级。 哪怕是草原上那些马背上的民族穿上重甲了,也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几波互相试探下来,燕天子的斥候部队,基本上被削了个零蛋。 燕天子的斥候们死伤惨重。 而邓儒的玄甲斥候,一个没死。 这给燕天子这死老头气得够呛。 他大燕的精锐斥候,竟然被一群起义的农民削成了零蛋? 奇耻大辱! 在斥候部队惨败之后, 燕天子部队的统帅开始出动战车部队和大量的骑兵部队,在一众步兵方阵的掩护下前进。 毕竟还是占据人数优势,自然是他们主动进攻。 双方的箭矢,流石,疯狂的砸向对方的军阵。 造成了大量的伤亡。 随着军阵的接近。 燕军的骑兵开始越过步兵方阵,向着汉军的军阵发起冲锋。 而汉军的骑兵并未动作。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 骑兵先手,毫无疑问是放弃了自己机动部队的一些优势,但也同时将骑兵的势发挥出来了。 说不出个优劣与否。 毕竟,兵无常势。 汉军士兵拉起大量拒马桩。 嗯,没放铁蒺藜,那玩意放了,自家骑兵也就不太好搞了。 只能少量的放。 在拉起拒马桩的同时,汉军的弩手开始了对骑兵呈扇形攒射。 这是骑兵最怕的打法之一。 除非后退,乱己方军阵,不然就只能硬扛这扇面箭雨。 大量大量的骑兵被射下马来。 但也有大量的骑兵冲到近前。 有的骑兵被拒马桩给拦住,也有骑术好的骑兵纵马越过拒马桩,冲到汉军阵前。 然后白给。 汉军的秋十三开始率领着破阵铁骑和汉军的骑兵对那些士兵呈现两面包夹芝士。 这些骑兵的速度太快,与后续的步兵方阵脱节,他们只能够承受来自汉军方阵的弩手,矛兵,盾兵,以及冲阵骑兵的夹击。 很快,他们就好像一块落入锅里的猪油,瞬间融化。 看得出来,对面应该是燕天子在指挥。 而这位燕天子。 他跟某位又菜又爱玩的涅雷采斯皇帝一样,都不知兵,还瞎指挥。 整整五万骑兵,就这样被葬送殆尽,只剩下一些残兵逃了出去,但也无力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冲阵了。 随着燕军骑兵的溃逃。 单纯的燕军步兵方阵就成了待宰羔羊。 毕竟,燕军的步兵,没有越军的精锐。 甚至还不如吴军。 吴军当年与汉军决战的部队可没有民夫。 而燕国军队,有着大量的民夫。 这就注定导致他们,在步兵方阵接壤时候,将要遭受毁灭性的打击。 邓儒觉得,自己可以把这次行动,嗯,称为,燕天子的愚行了。 二狗自然抓住这次机会, 大量的箭雨倾洒向燕军的步兵方阵。 汉军的步兵方阵也开始缓步前进。 打得像回合制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 汉军方阵分四个方向行军。 汉军行军的脚步谨慎,不是一窝蜂的直接冲上去。 每走一段距离,汉军的将士便抛射一波箭雨,而后再推进。 汉军的骑兵在两翼,随时准备冲阵夹击。 汉军骑兵数量不多,只有一万多人。 毕竟哪怕秋家十三将的训练很有效果,但毕竟时间太紧,而且合格的马匹也不太够,故此只训练了一万来人。 精锐度方面,也是,嗯,不太行。 但无妨。 这一万骑兵清楚的知道他们的使命,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次性的。 就跟红警里的五十块动员兵好兄弟一样。 向死而生。 他们知道,在他们死后,大汉会安置好他们的亲人。 双方的军阵很快就接触在了一起。 在骑兵,战车部队都被葬送,军阵中还掺杂了大量民夫的情况下。 燕军的军阵可以说是溃散的很快。 仅仅只是鏖战了半个时辰不到,燕军的士兵就开始了溃散。 其中,自然也不乏汉军将士一边打,一边喊着一些口号的功劳。 比如说,何必给老爷们卖命。 跟我们混,我们不需要老爷们。 等等之类的话语激起对面燕军阵中,那些被迫顶在前排的民夫心中的怒。 那些顶着的民夫,要么逃了,要么反了。 但这还不足以彻底冲散燕军的军阵。 毕竟能够参加决战的军队,除了杂牌民夫,就是各国的王牌军了。 面对民夫哗变,这些王牌军有充足的经验。 真正给这些军队致命一击的。 是秋缘率领的破阵营。 邓儒本来不想让秋缘去的。 毕竟,破阵铁骑的职责,二人都清楚。 破阵铁骑的伤亡率太大了,一不小心就可能嗝屁。 当时与越军一战,那刷屏似的死亡报告,可不是开玩笑的。 管你是武功盖世的高手,还是刚刚学会骑马的炮灰。 面对如林而立的枪林阵,那就是个死。 但他还是被秋缘两句话给说服了。 “你说了,我们的事业,是让天下人人平等,那么就断然没有,我们在后面看着百姓去送死的道理。” “做好表率,才能让人信服的。” 秋缘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那哪怕邓儒在不愿意,也只能让她上场了。 但邓儒也相信,秋缘是不太可能死在冲阵上的。 她的五感强的可怕,第六感,也就是直觉,也是不讲道理的敏锐。 她必定能够抓住时机,将敌军一冲而散。 邓儒没有跟着去,毕竟他清楚自己的功夫,陷阵。 如果说秋缘去还有百分之六十的生还几率的话。 他去,百分之十,还要看老天爷给面子。 甚至还会拖累秋缘的生还概率。 毕竟,关心则乱。 因此,在双方鏖战正酣时,忽的。 一面宽大的汉军王纛在燕军侧翼出现。 敌军王纛出现在己方军阵代表什么? 要么,敌军主帅被斩,要么,敌军已经突破了他们的军阵。 主帅被斩,显然不可能,毕竟现在汉军还在有条不紊的执行着各种各样的战斗指令。 如果主帅被斩,汉军就算一时半会没散,那也不可能再有什么明显的战术迁移。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 他们的阵线被破了。 秋缘率领着五百破阵铁骑,和一千汉军精锐骑兵,由军中膂力过人的破阵铁骑扛纛,直冲燕军侧翼。 燕军失去了骑兵,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反制的手段。 临时变阵,也根本来不及,他们陷在阵中,根本脱不出身来。 除了后方的箭雨能够给破阵营造成威胁之外,其他的,根本不值一提。 秋缘选的时机非常到位。 第163章 决战 百万人的大战一触即发。 双方先是各自射出几轮箭雨试探。 这一程序,往往的是汉军占据优势。 事实也是如此。 汉军的侧重就在弓弩,自然是占据了一些优势。 但燕天子麾下的联军数量要多于汉军,精锐占比也不少。 所以汉军的这个优势,并不大。 甚至在人数劣势的情况下,继续对射下去。 汉军的优势有可能会变成劣势。 而燕天子这边也差不多。 汉军占优是他们无法忽视的问题。 如果让汉军一直占优下去,他们这边有很多民夫的士气会大受打击。 双方开始各自派出小股骑兵前去试探,骚扰。 汉军的玄甲斥候在缠斗这方面非常擅长,甚至可以说是吊打。 进,可远程弓箭射杀。 退,可一刀偃月刀带走。 在缠斗这方面,玄甲斥候已经是顶级。 哪怕是草原上那些马背上的民族穿上重甲了,也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几波互相试探下来,燕天子的斥候部队,基本上被削了个零蛋。 燕天子的斥候们死伤惨重。 而邓儒的玄甲斥候,一个没死。 这给燕天子这死老头气得够呛。 他大燕的精锐斥候,竟然被一群起义的农民削成了零蛋? 奇耻大辱! 在斥候部队惨败之后, 燕天子部队的统帅开始出动战车部队和大量的骑兵部队,在一众步兵方阵的掩护下前进。 毕竟还是占据人数优势,自然是他们主动进攻。 双方的箭矢,流石,疯狂的砸向对方的军阵。 造成了大量的伤亡。 随着军阵的接近。 燕军的骑兵开始越过步兵方阵,向着汉军的军阵发起冲锋。 而汉军的骑兵并未动作。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 骑兵先手,毫无疑问是放弃了自己机动部队的一些优势,但也同时将骑兵的势发挥出来了。 说不出个优劣与否。 毕竟,兵无常势。 汉军士兵拉起大量拒马桩。 嗯,没放铁蒺藜,那玩意放了,自家骑兵也就不太好搞了。 只能少量的放。 在拉起拒马桩的同时,汉军的弩手开始了对骑兵呈扇形攒射。 这是骑兵最怕的打法之一。 除非后退,乱己方军阵,不然就只能硬扛这扇面箭雨。 大量大量的骑兵被射下马来。 但也有大量的骑兵冲到近前。 有的骑兵被拒马桩给拦住,也有骑术好的骑兵纵马越过拒马桩,冲到汉军阵前。 然后白给。 汉军的秋十三开始率领着破阵铁骑和汉军的骑兵对那些士兵呈现两面包夹芝士。 这些骑兵的速度太快,与后续的步兵方阵脱节,他们只能够承受来自汉军方阵的弩手,矛兵,盾兵,以及冲阵骑兵的夹击。 很快,他们就好像一块落入锅里的猪油,瞬间融化。 看得出来,对面应该是燕天子在指挥。 而这位燕天子。 他跟某位又菜又爱玩的涅雷采斯皇帝一样,都不知兵,还瞎指挥。 整整五万骑兵,就这样被葬送殆尽,只剩下一些残兵逃了出去,但也无力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冲阵了。 随着燕军骑兵的溃逃。 单纯的燕军步兵方阵就成了待宰羔羊。 毕竟,燕军的步兵,没有越军的精锐。 甚至还不如吴军。 吴军当年与汉军决战的部队可没有民夫。 而燕国军队,有着大量的民夫。 这就注定导致他们,在步兵方阵接壤时候,将要遭受毁灭性的打击。 邓儒觉得,自己可以把这次行动,嗯,称为,燕天子的愚行了。 二狗自然抓住这次机会, 大量的箭雨倾洒向燕军的步兵方阵。 汉军的步兵方阵也开始缓步前进。 打得像回合制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 汉军方阵分四个方向行军。 汉军行军的脚步谨慎,不是一窝蜂的直接冲上去。 每走一段距离,汉军的将士便抛射一波箭雨,而后再推进。 汉军的骑兵在两翼,随时准备冲阵夹击。 汉军骑兵数量不多,只有一万多人。 毕竟哪怕秋家十三将的训练很有效果,但毕竟时间太紧,而且合格的马匹也不太够,故此只训练了一万来人。 精锐度方面,也是,嗯,不太行。 但无妨。 这一万骑兵清楚的知道他们的使命,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一次性的。 就跟红警里的五十块动员兵好兄弟一样。 向死而生。 他们知道,在他们死后,大汉会安置好他们的亲人。 双方的军阵很快就接触在了一起。 在骑兵,战车部队都被葬送,军阵中还掺杂了大量民夫的情况下。 燕军的军阵可以说是溃散的很快。 仅仅只是鏖战了半个时辰不到,燕军的士兵就开始了溃散。 其中,自然也不乏汉军将士一边打,一边喊着一些口号的功劳。 比如说,何必给老爷们卖命。 跟我们混,我们不需要老爷们。 等等之类的话语激起对面燕军阵中,那些被迫顶在前排的民夫心中的怒。 那些顶着的民夫,要么逃了,要么反了。 但这还不足以彻底冲散燕军的军阵。 毕竟能够参加决战的军队,除了杂牌民夫,就是各国的王牌军了。 面对民夫哗变,这些王牌军有充足的经验。 真正给这些军队致命一击的。 是秋缘率领的破阵营。 邓儒本来不想让秋缘去的。 毕竟,破阵铁骑的职责,二人都清楚。 破阵铁骑的伤亡率太大了,一不小心就可能嗝屁。 当时与越军一战,那刷屏似的死亡报告,可不是开玩笑的。 管你是武功盖世的高手,还是刚刚学会骑马的炮灰。 面对如林而立的枪林阵,那就是个死。 但他还是被秋缘两句话给说服了。 “你说了,我们的事业,是让天下人人平等,那么就断然没有,我们在后面看着百姓去送死的道理。” “做好表率,才能让人信服的。” 秋缘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那哪怕邓儒在不愿意,也只能让她上场了。 但邓儒也相信,秋缘是不太可能死在冲阵上的。 她的五感强的可怕,第六感,也就是直觉,也是不讲道理的敏锐。 她必定能够抓住时机,将敌军一冲而散。 邓儒没有跟着去,毕竟他清楚自己的功夫,陷阵。 如果说秋缘去还有百分之六十的生还几率的话。 他去,百分之十,还要看老天爷给面子。 甚至还会拖累秋缘的生还概率。 毕竟,关心则乱。 因此,在双方鏖战正酣时,忽的。 一面宽大的汉军王纛在燕军侧翼出现。 敌军王纛出现在己方军阵代表什么? 要么,敌军主帅被斩,要么,敌军已经突破了他们的军阵。 主帅被斩,显然不可能,毕竟现在汉军还在有条不紊的执行着各种各样的战斗指令。 如果主帅被斩,汉军就算一时半会没散,那也不可能再有什么明显的战术迁移。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 他们的阵线被破了。 秋缘率领着五百破阵铁骑,和一千汉军精锐骑兵,由军中膂力过人的破阵铁骑扛纛,直冲燕军侧翼。 燕军失去了骑兵,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反制的手段。 临时变阵,也根本来不及,他们陷在阵中,根本脱不出身来。 除了后方的箭雨能够给破阵营造成威胁之外,其他的,根本不值一提。 秋缘选的时机非常到位。 第164章 天下一统 随着汉军王纛突进燕军阵中。 燕军的士气彻底崩溃,汉军士气大涨。 这次甚至都没轮到斩马冠军们出手,燕军的阵型便被破掉。 燕军溃败。 汉军生擒燕天子等一众诸侯。 俘虏了二十来万的燕军。 跑掉,嗯,不计其数。 战场规模太大了,根本不可能做到抓到每一个逃掉的人。 不过抓不抓得到,已经不重要了。 基本上俘虏都在这了。 邓儒再次发动了群众基础,让那些民夫指认出平日里逞威风的贵族兵们。 然后一律突突。 至于那些民夫,邓儒则是让他们回去等待着大汉的王师解放他们的城池,或者,去其他大汉境内的城池入户。 亦或者暂时编入汉军。 燕天子等一众诸侯,也死在了汉军的屠刀下。 那燕天子个人武力极强的亲卫。 也被十个重装矛士用长矛给捅死了。 那亲卫武力很强,一个斩马冠军跟他单挑,竟然还有些单挑不过。 还是十个重装矛士不讲武德群殴他,才一人一枪给他捅死了。 这场战争,也是渐渐的进入收尾了。 随着这场战役的胜利。 燕王朝便再也没有了可战之兵。 也不能说没了可战之兵,至少,没了可以随时支援的机动部队。 没了机动部队不谈。 这一战,各个诸侯国的首脑贵族都在邓儒的手里了。 尤其是燕天子。 这些人邓儒没有现杀。 他要留着,在登基那天杀。 这些人啊,代表着的是旧的阶层的最高层。 自然,要在新政权建立的当天处死。 只有他们当着百姓的面死了,百姓身上的枷锁才能够彻底消失。 接下来的一路,汉军攻城掠地。 速度非常的快。 赳赳老燕,喜迎汉王。 如果抛开行军赶路的时间,统一整个中原,灭掉五国,只花了不到半年。 当然,如果算上赶路的时间的话,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将这场大战的胜利果实消化。 也就是,在那场大战后,又花了两年时间,才将大燕的版图彻底收复。 在这两年时间,邓儒登基称帝,在长安城的行刑场将燕天子一干人等全部斩首。 象征这片土地上那,陈旧的时代,彻底落幕。 以血腥,极端的暴力,完成了这场时代的更迭。 两年的时间,也不仅仅只是打下了燕原有的版图。 还打通了西域,打通了西北方的草原。 汉朝的军队跟西北方的草原部落打了一仗。 很显然,草原部落被碾压了,乖乖的当了大汉的小弟,并发誓会保护来往的商队,和大汉的子民。 邓儒建立的大汉不像刘邦当年的大汉一样,多年的战争下来民不聊生,科技断层,生产力下降,天子都找不出八匹一样的马拉车。 邓儒建立的大汉,一路势如破竹的拿下燕朝所有版图,发动百姓进行阶级斗争,拥有根深蒂固的群众基础,鼓励百姓发明创造,军队装备精良,大多装备劲弩强弓。 面对这样的军队,还在部落时代,装备落后,兵种单一,战术也单一的游牧民族,只能被吊打。 游牧民族的军队甚至还在用着骨头打磨的箭矢,青铜箭都是少量精锐才能装备的。 说白了,箭矢都破不了甲。 这大汉的军队要是输了,二狗可以去尝试上吊了。 统一了大燕,打通了西域后,邓儒又派黑虎带兵十万,去了趟东瀛。 这趟没让二狗去指挥。 毕竟二狗,做不来绝种的事情。 作为穿越者,什么都可以不做,但只要混出头了,去给东瀛做个绝育手术,是肯定要做的。 除非这个穿越者不是本土的。 但是很快,黑虎又带着大军回来了。 他告诉邓儒,那旮旯没人。 只有一些穿着草裙阿巴阿巴的野人,他按照邓儒的命令,也给杀了。 这让邓儒很疑惑。 东瀛那旮旯,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文明的。 他们在唐朝还派过遣唐使啥的。 所以,他让人翻了一下历朝历代的史书。 最终发现,哦,当年这个世界的徐福出海寻仙丹没选好日子,被风浪淹死了。 他们祖宗没有徐福带去的先进技术。 所以,还在那阿巴阿巴。 没办法,老天爷不给饭吃。 抛开这个绝育小插曲。 邓儒掌握了天下后,便开始了治理天下。 鸣人鸣言说得好,打天下的人只需要疯狂的砍人就行了,可治天下的人,就需要考虑很多了。 天下如果治不好,秦,隋,元。 都是优秀的例子。 你能够靠武力打下很多的疆土,按照后世很多人说得,杀就完事了。 可你再怎么杀,你人也只有几十年。 除非你在修仙。 你人一死,只靠杀戮建立的王朝,注定分崩离析。 甚至不用等到你死,手下人就会忍不住压力给你杀了。 治天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多。 而想让百姓过好的天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更多。 幸好,邓儒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也在治理天下,所以现在治理起来,也不算困难重重。 毕竟阻力已经杀完了。 后世一些主张武力的网友还是有几分正确的。 武力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顽固的东西。 现在治理显得很轻松。 大汉采用流官制度。 也就是一任官员任期五到十年不等。 在各个基层任职。 任期结束,即刻调离。 官员在其家乡没有行政权,只有在任区内拥有。 总而言之,都是在尽可能的,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政策。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邓儒也不能够保证这些政策,会完美的执行下去。 大汉建立之初,文盲遍地,官员并不多。 大部分官员都是由邓儒亲自教导,根正苗红的一代学员。 他们是遭受过贵族剥削,日子过得苦难的一代。 他们知道邓儒的出现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也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 他们之中,压榨百姓的,不多。 在他们的任期内,百姓日子宽松,赋税轻松,生活也逐渐的富裕起来。 第164章 天下一统 随着汉军王纛突进燕军阵中。 燕军的士气彻底崩溃,汉军士气大涨。 这次甚至都没轮到斩马冠军们出手,燕军的阵型便被破掉。 燕军溃败。 汉军生擒燕天子等一众诸侯。 俘虏了二十来万的燕军。 跑掉,嗯,不计其数。 战场规模太大了,根本不可能做到抓到每一个逃掉的人。 不过抓不抓得到,已经不重要了。 基本上俘虏都在这了。 邓儒再次发动了群众基础,让那些民夫指认出平日里逞威风的贵族兵们。 然后一律突突。 至于那些民夫,邓儒则是让他们回去等待着大汉的王师解放他们的城池,或者,去其他大汉境内的城池入户。 亦或者暂时编入汉军。 燕天子等一众诸侯,也死在了汉军的屠刀下。 那燕天子个人武力极强的亲卫。 也被十个重装矛士用长矛给捅死了。 那亲卫武力很强,一个斩马冠军跟他单挑,竟然还有些单挑不过。 还是十个重装矛士不讲武德群殴他,才一人一枪给他捅死了。 这场战争,也是渐渐的进入收尾了。 随着这场战役的胜利。 燕王朝便再也没有了可战之兵。 也不能说没了可战之兵,至少,没了可以随时支援的机动部队。 没了机动部队不谈。 这一战,各个诸侯国的首脑贵族都在邓儒的手里了。 尤其是燕天子。 这些人邓儒没有现杀。 他要留着,在登基那天杀。 这些人啊,代表着的是旧的阶层的最高层。 自然,要在新政权建立的当天处死。 只有他们当着百姓的面死了,百姓身上的枷锁才能够彻底消失。 接下来的一路,汉军攻城掠地。 速度非常的快。 赳赳老燕,喜迎汉王。 如果抛开行军赶路的时间,统一整个中原,灭掉五国,只花了不到半年。 当然,如果算上赶路的时间的话,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将这场大战的胜利果实消化。 也就是,在那场大战后,又花了两年时间,才将大燕的版图彻底收复。 在这两年时间,邓儒登基称帝,在长安城的行刑场将燕天子一干人等全部斩首。 象征这片土地上那,陈旧的时代,彻底落幕。 以血腥,极端的暴力,完成了这场时代的更迭。 两年的时间,也不仅仅只是打下了燕原有的版图。 还打通了西域,打通了西北方的草原。 汉朝的军队跟西北方的草原部落打了一仗。 很显然,草原部落被碾压了,乖乖的当了大汉的小弟,并发誓会保护来往的商队,和大汉的子民。 邓儒建立的大汉不像刘邦当年的大汉一样,多年的战争下来民不聊生,科技断层,生产力下降,天子都找不出八匹一样的马拉车。 邓儒建立的大汉,一路势如破竹的拿下燕朝所有版图,发动百姓进行阶级斗争,拥有根深蒂固的群众基础,鼓励百姓发明创造,军队装备精良,大多装备劲弩强弓。 面对这样的军队,还在部落时代,装备落后,兵种单一,战术也单一的游牧民族,只能被吊打。 游牧民族的军队甚至还在用着骨头打磨的箭矢,青铜箭都是少量精锐才能装备的。 说白了,箭矢都破不了甲。 这大汉的军队要是输了,二狗可以去尝试上吊了。 统一了大燕,打通了西域后,邓儒又派黑虎带兵十万,去了趟东瀛。 这趟没让二狗去指挥。 毕竟二狗,做不来绝种的事情。 作为穿越者,什么都可以不做,但只要混出头了,去给东瀛做个绝育手术,是肯定要做的。 除非这个穿越者不是本土的。 但是很快,黑虎又带着大军回来了。 他告诉邓儒,那旮旯没人。 只有一些穿着草裙阿巴阿巴的野人,他按照邓儒的命令,也给杀了。 这让邓儒很疑惑。 东瀛那旮旯,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文明的。 他们在唐朝还派过遣唐使啥的。 所以,他让人翻了一下历朝历代的史书。 最终发现,哦,当年这个世界的徐福出海寻仙丹没选好日子,被风浪淹死了。 他们祖宗没有徐福带去的先进技术。 所以,还在那阿巴阿巴。 没办法,老天爷不给饭吃。 抛开这个绝育小插曲。 邓儒掌握了天下后,便开始了治理天下。 鸣人鸣言说得好,打天下的人只需要疯狂的砍人就行了,可治天下的人,就需要考虑很多了。 天下如果治不好,秦,隋,元。 都是优秀的例子。 你能够靠武力打下很多的疆土,按照后世很多人说得,杀就完事了。 可你再怎么杀,你人也只有几十年。 除非你在修仙。 你人一死,只靠杀戮建立的王朝,注定分崩离析。 甚至不用等到你死,手下人就会忍不住压力给你杀了。 治天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很多。 而想让百姓过好的天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更多。 幸好,邓儒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也在治理天下,所以现在治理起来,也不算困难重重。 毕竟阻力已经杀完了。 后世一些主张武力的网友还是有几分正确的。 武力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顽固的东西。 现在治理显得很轻松。 大汉采用流官制度。 也就是一任官员任期五到十年不等。 在各个基层任职。 任期结束,即刻调离。 官员在其家乡没有行政权,只有在任区内拥有。 总而言之,都是在尽可能的,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政策。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邓儒也不能够保证这些政策,会完美的执行下去。 大汉建立之初,文盲遍地,官员并不多。 大部分官员都是由邓儒亲自教导,根正苗红的一代学员。 他们是遭受过贵族剥削,日子过得苦难的一代。 他们知道邓儒的出现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也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 他们之中,压榨百姓的,不多。 在他们的任期内,百姓日子宽松,赋税轻松,生活也逐渐的富裕起来。 第165章 点燃了 邓儒的镇北城府从城主府,升级到了王宫,又升级到了皇城。 但规模,却从来都没有大规模的变动过。 百官上朝,依然是那小小的庭院里。 数年来,只扩建了一处会议庭院。 供给百官议事。 其他的,宫女,太监,后宫。 一概没有。 邓儒知道,那些封建皇朝的皇帝,天子,国王们。 把王宫,皇宫,修得又高又大,巍峨无比。 为的,是保持神秘,为的,是让人敬畏,害怕。 但他不需要。 他不需要人们怕自己。 让百姓怕他,容易,可让百姓爱他。 从古至今,做到的人不多。 所以,邓儒一套城主府,一直用到了登基称帝。 他的两个孩子,也在这城主府里长大。 两个孩子性格很好。 可以说,是对于他和秋缘两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结成体。 这让邓儒对他的这两个继承人很满意。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 邓儒并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继承这个皇位。 可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 一下子就废除这么多年的家天下,毫无疑问是在痴人说梦。 邓儒清楚的知道,自己做出的很多政策,已经是在大跨步了。 步子再大一点,蛋蛋就没了。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 邓儒这一代人也在渐渐的变成了老头子。 他的两个孩子彻底长大。 为民被他派出去管理一县之地,培养能力。 而浣纱,则跟着她娘秋缘去学些兵法武艺。 这些年来,汉军的将士们在整个世界打出了赫赫声威。 无数国家赶来朝贡这个缓缓升起的强大帝国,企图获得祂的庇护。 大汉的民生发展,科技发展也在飞速的爆炸着。 火药,印刷,各种各样的机械结构,被有了富足生活的百姓发明了出来。 他们或许会继续发展下去,邓儒也不知道。 这没什么不可思议的,毕竟当年的西方,也是从文艺复兴解放了思想开始科技大爆炸。 而现在,这片土地上百姓思想的枷锁,被邓儒拿下来了。 他们不需要邓儒,又需要邓儒。 他们不需要邓儒给他们带来异世界的高端科技,高端技术。 但他们需要邓儒,来取下他们心中的枷锁。 人民的力量,是无限的。 这片土地,要先西方一步,开始了属于它的科技大爆炸。 当然,至于会爆炸到何种程度。 邓儒不知道。 又是很多年过去,院子里,邓儒和秋缘新婚之夜种下的梅树长得很高了,结下的梅子不管是用来煮酒还是直接吃,味道都很好。 二人的身体也渐渐的感受到了死神的召唤。 秋缘这个身体素质明明好到离谱的人,却是先邓儒一步离开了这个世界。 邓儒对此,毫无办法。 秋缘离他而去的那一天,早已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他,从二人一起种下的梅树上摘了点梅子,温了一壶酒,一个人慢慢的喝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小树长大了,老树总是要死去的,不然会遮了小树们的光。 秋缘离开后的第五年。 邓儒也八十多岁了。 他能够感觉到,死神已经在向他招手。 邓儒在为民和浣纱两兄妹的搀扶下,坐起身来,走到了庭院中。 当年他和秋缘在新婚之夜栽种的梅树,如今竟也能替他遮住烈日的阳光了。 “我感觉啊,你们娘亲在等着我了。” 邓儒在二人的搀扶下,坐在了庭院的椅子上,他缓缓倒下一壶酒,对两兄妹说道。 “父皇,您在说” 两兄妹刚想说些什么。 但却是止住了话头。 他们也知道,没必要再说什么自欺欺人的话了。 连他们的孩子都已经成年了。 邓儒怎么可能,还会一直活下去。 “你们知道么,其实当年啊,我也只是想随随便便的,当个皇帝就好了,没那么伟大的皇帝,就是当个自私的皇帝。” 邓儒确实已经老了,他也像大部分的老人一样说起了从前。 “是你们的母亲,这个明明强到离谱,却先我一步走了的姑娘,她跟我说,她想让我描述的那些,梦中的,伟大的人,通过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你们二狗叔也知道的,他倒是活得久啊,你们黑虎叔,李荣叔都走了,他还活着,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但他是绝对值得信任的。” “当年,我本来只是打算说一些很高大上的目标,来忽悠她来帮我来着,没想到,这一忽悠,我就脱不了身了。” 邓儒呵呵笑着,他那已经有些转不动的脑子里面,回忆起了很多的事情。 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马灯? 他确实要死去了。 如今他算起来,应该也有,八十多岁了? 至于八十几,他也记不清了。 毕竟,他二十来岁的时候,就记不清自己是二十几了。 “我啊,最后还是想跟你们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邓儒对两人说道。 “不管你们想要在我死后,废除我定下的什么政策,你们都不要废除我鼓励百姓发明的政策。” “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啊,是落后的,我们现在,还能靠着积蓄,让百姓人人吃得饱饭,可时间久了啊,就不行了,我们啊,是在和时间赛跑。” 邓儒说罢,便不再看他们。 他感觉自己的眼中看到的东西都开始模糊起来了。 脑海中真的会闪过很多的回忆。 有他牙牙学语时的记忆,后来上学,进入社会,一不小心就穿越过来,被土匪劫,遇到秋缘,后来杀蛮牛兄妹夺权,到后来营救国君,学武,说起来,学武那三个月,大概是他最快乐的三个月了。 痛并快乐着。 再到后来到镇北城,发展政策,扩张军力,开始鲸吞天下。 再后来,就是坐了天下,治理天下。 他不像那些穿越者前辈们那样,喜欢疯狂的扩张版图。 他喜欢的,是让华夏这片土地上的人,人人平等。 为了这个目标,他,和他的妻子秋缘,付出了一辈子的努力。 仿佛间,他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军,还有,当年那个看着和普通姑娘其实也没什么不同的秋姑娘。 到最后,他甚至还看到了。 刘季? “倒是没想到啊,你竟然真的不贪恋这一切,兑现了给百姓的承诺。” 刘季拿着拂尘,出现在了邓儒的面前。 “哈哈哈,我也没想到,如今我竟然啊,跟你一样老了。” 邓儒不知为何,竟恢复了几分的精气神。 “要不要去归隐地呢?你和你妻子的功绩,足以去后世享福了。” 刘季说道。 “去后世吗?和秋缘么?” 邓儒问道,如同当初在归隐地一样,一问一答。 “是的,你妻子的魂魄,因为功德,被归隐地收留了,你二人都可以去后世的。” 刘季说道,他的老脸上,也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哈,那就去。” 邓儒说着,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他的灵魂,缓缓的飘起,在一股强大力量的指引下,被吸引去了一个全新的地方。 那,便是刘季口中的,后世。 他大概错了,那是一个,比他所来的地球,科技还要发达的时代。 那里的人,无比幸福。 看到那些人,他便知道,自己和秋缘所做的一切,没有白费。 火种,终究是燃成了燎原大火,将整个世界,点燃了。 第165章 点燃了 邓儒的镇北城府从城主府,升级到了王宫,又升级到了皇城。 但规模,却从来都没有大规模的变动过。 百官上朝,依然是那小小的庭院里。 数年来,只扩建了一处会议庭院。 供给百官议事。 其他的,宫女,太监,后宫。 一概没有。 邓儒知道,那些封建皇朝的皇帝,天子,国王们。 把王宫,皇宫,修得又高又大,巍峨无比。 为的,是保持神秘,为的,是让人敬畏,害怕。 但他不需要。 他不需要人们怕自己。 让百姓怕他,容易,可让百姓爱他。 从古至今,做到的人不多。 所以,邓儒一套城主府,一直用到了登基称帝。 他的两个孩子,也在这城主府里长大。 两个孩子性格很好。 可以说,是对于他和秋缘两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结成体。 这让邓儒对他的这两个继承人很满意。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 邓儒并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继承这个皇位。 可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 一下子就废除这么多年的家天下,毫无疑问是在痴人说梦。 邓儒清楚的知道,自己做出的很多政策,已经是在大跨步了。 步子再大一点,蛋蛋就没了。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去。 邓儒这一代人也在渐渐的变成了老头子。 他的两个孩子彻底长大。 为民被他派出去管理一县之地,培养能力。 而浣纱,则跟着她娘秋缘去学些兵法武艺。 这些年来,汉军的将士们在整个世界打出了赫赫声威。 无数国家赶来朝贡这个缓缓升起的强大帝国,企图获得祂的庇护。 大汉的民生发展,科技发展也在飞速的爆炸着。 火药,印刷,各种各样的机械结构,被有了富足生活的百姓发明了出来。 他们或许会继续发展下去,邓儒也不知道。 这没什么不可思议的,毕竟当年的西方,也是从文艺复兴解放了思想开始科技大爆炸。 而现在,这片土地上百姓思想的枷锁,被邓儒拿下来了。 他们不需要邓儒,又需要邓儒。 他们不需要邓儒给他们带来异世界的高端科技,高端技术。 但他们需要邓儒,来取下他们心中的枷锁。 人民的力量,是无限的。 这片土地,要先西方一步,开始了属于它的科技大爆炸。 当然,至于会爆炸到何种程度。 邓儒不知道。 又是很多年过去,院子里,邓儒和秋缘新婚之夜种下的梅树长得很高了,结下的梅子不管是用来煮酒还是直接吃,味道都很好。 二人的身体也渐渐的感受到了死神的召唤。 秋缘这个身体素质明明好到离谱的人,却是先邓儒一步离开了这个世界。 邓儒对此,毫无办法。 秋缘离他而去的那一天,早已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他,从二人一起种下的梅树上摘了点梅子,温了一壶酒,一个人慢慢的喝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小树长大了,老树总是要死去的,不然会遮了小树们的光。 秋缘离开后的第五年。 邓儒也八十多岁了。 他能够感觉到,死神已经在向他招手。 邓儒在为民和浣纱两兄妹的搀扶下,坐起身来,走到了庭院中。 当年他和秋缘在新婚之夜栽种的梅树,如今竟也能替他遮住烈日的阳光了。 “我感觉啊,你们娘亲在等着我了。” 邓儒在二人的搀扶下,坐在了庭院的椅子上,他缓缓倒下一壶酒,对两兄妹说道。 “父皇,您在说” 两兄妹刚想说些什么。 但却是止住了话头。 他们也知道,没必要再说什么自欺欺人的话了。 连他们的孩子都已经成年了。 邓儒怎么可能,还会一直活下去。 “你们知道么,其实当年啊,我也只是想随随便便的,当个皇帝就好了,没那么伟大的皇帝,就是当个自私的皇帝。” 邓儒确实已经老了,他也像大部分的老人一样说起了从前。 “是你们的母亲,这个明明强到离谱,却先我一步走了的姑娘,她跟我说,她想让我描述的那些,梦中的,伟大的人,通过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你们二狗叔也知道的,他倒是活得久啊,你们黑虎叔,李荣叔都走了,他还活着,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但他是绝对值得信任的。” “当年,我本来只是打算说一些很高大上的目标,来忽悠她来帮我来着,没想到,这一忽悠,我就脱不了身了。” 邓儒呵呵笑着,他那已经有些转不动的脑子里面,回忆起了很多的事情。 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马灯? 他确实要死去了。 如今他算起来,应该也有,八十多岁了? 至于八十几,他也记不清了。 毕竟,他二十来岁的时候,就记不清自己是二十几了。 “我啊,最后还是想跟你们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邓儒对两人说道。 “不管你们想要在我死后,废除我定下的什么政策,你们都不要废除我鼓励百姓发明的政策。” “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啊,是落后的,我们现在,还能靠着积蓄,让百姓人人吃得饱饭,可时间久了啊,就不行了,我们啊,是在和时间赛跑。” 邓儒说罢,便不再看他们。 他感觉自己的眼中看到的东西都开始模糊起来了。 脑海中真的会闪过很多的回忆。 有他牙牙学语时的记忆,后来上学,进入社会,一不小心就穿越过来,被土匪劫,遇到秋缘,后来杀蛮牛兄妹夺权,到后来营救国君,学武,说起来,学武那三个月,大概是他最快乐的三个月了。 痛并快乐着。 再到后来到镇北城,发展政策,扩张军力,开始鲸吞天下。 再后来,就是坐了天下,治理天下。 他不像那些穿越者前辈们那样,喜欢疯狂的扩张版图。 他喜欢的,是让华夏这片土地上的人,人人平等。 为了这个目标,他,和他的妻子秋缘,付出了一辈子的努力。 仿佛间,他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将军,还有,当年那个看着和普通姑娘其实也没什么不同的秋姑娘。 到最后,他甚至还看到了。 刘季? “倒是没想到啊,你竟然真的不贪恋这一切,兑现了给百姓的承诺。” 刘季拿着拂尘,出现在了邓儒的面前。 “哈哈哈,我也没想到,如今我竟然啊,跟你一样老了。” 邓儒不知为何,竟恢复了几分的精气神。 “要不要去归隐地呢?你和你妻子的功绩,足以去后世享福了。” 刘季说道。 “去后世吗?和秋缘么?” 邓儒问道,如同当初在归隐地一样,一问一答。 “是的,你妻子的魂魄,因为功德,被归隐地收留了,你二人都可以去后世的。” 刘季说道,他的老脸上,也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哈,那就去。” 邓儒说着,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他的灵魂,缓缓的飘起,在一股强大力量的指引下,被吸引去了一个全新的地方。 那,便是刘季口中的,后世。 他大概错了,那是一个,比他所来的地球,科技还要发达的时代。 那里的人,无比幸福。 看到那些人,他便知道,自己和秋缘所做的一切,没有白费。 火种,终究是燃成了燎原大火,将整个世界,点燃了。 完结了,各位再见 嗯,真的完结了。 仓促完结的原因,前面也说了,就不复述了。 确实是被那些评论气得不轻。 所以我这本书,也不会在后台申请完结,等到断更十五天后就会隐藏下架。 因为我不想再看见那些杠精。 说一下写这本书的原因。 最关键原因还是缺钱嘛,所以想要写本书。 然后那段时间正好玩骑砍上瘾,当时脑子里面在构思新书的金手指。 就想到了骑砍的招兵的这个金手指。 当时第一次玩的时候被土匪给俘虏了,所以我的这本书的开头也是主角被土匪俘虏了。 完美复刻我的骑砍人生。 然后想到我之前,这个号的第一本书,也是一本历史文,也是秋缘和邓儒作为男女主。 那本书太监了,所以我想要再写一本历史题材的。 就这样,这本书就出来了。 最开始,看到有很多人看,我还是挺高兴的。 后来,也是因为我做,我知道,经常把一些灵光一闪的灵感加进书里面,就比如说,秋缘弑父啊,练武啊,这些情节。 其实本来是没有的,但是某天我出去骑自行车,听着歌,听着一首京剧,我就灵光一闪,就把这个情节加进去了。 然后就走掉了很多读者。 也有很多兄弟说这个情节很好,人设立住了什么的。 总而言之是一把双刃剑,但很显然,它坏的那面更锋利一点。 嗐,没办法,我这个人容易想一出是一出。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的失败,我这个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虽然我很恨这本书的里的那些杠精,但这本书完蛋,确实跟这帮臭比没关系。 然后,关于结尾,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的。 邓儒为人人平等做了一辈子的事情,让他看见后世真的人人平等了,科技还无比发达了。 他能够在那里面生活,和秋缘一起,这无疑对他是最好的结尾。 就像 如果未来我们真的能够实现gongchan并且大家都能吃饱饭,让前辈们来到那个时代,对于前辈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尾。 书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感谢各位兄弟的支持,没能够写长,写得精彩,我很抱歉,但也没办法挽回了。 还是那句话,希望各位,一路顺风,万事如意。 另外的话,关于新书,我确实会写新书,而且我这边已经开头了。 历史题材我是不会去碰了。 杠精太多,不管杠得对还是杠得错,我都不想再看。 我还是重新去写那些,我写的顺手的老题材。 也就是香火信仰的玄幻流,核心也是主角实现人人平等的那种。 妈的,这本书一堆喷老子主角圣母的,那我下本书主体直接定在圣母,妈,我他妈直接从书名就筛掉这群。 我下本书,我他妈就写主角作为一个立志实现人人平等的神仙,帮自己信徒反抗不公平待遇, 嗯,然后新书世界观是和我钓鱼那本的世界观互通的,钓鱼老书的兄弟可以期待一下。 再次,万分感谢各位的不嫌弃,和支持。 完结了,各位再见 嗯,真的完结了。 仓促完结的原因,前面也说了,就不复述了。 确实是被那些评论气得不轻。 所以我这本书,也不会在后台申请完结,等到断更十五天后就会隐藏下架。 因为我不想再看见那些杠精。 说一下写这本书的原因。 最关键原因还是缺钱嘛,所以想要写本书。 然后那段时间正好玩骑砍上瘾,当时脑子里面在构思新书的金手指。 就想到了骑砍的招兵的这个金手指。 当时第一次玩的时候被土匪给俘虏了,所以我的这本书的开头也是主角被土匪俘虏了。 完美复刻我的骑砍人生。 然后想到我之前,这个号的第一本书,也是一本历史文,也是秋缘和邓儒作为男女主。 那本书太监了,所以我想要再写一本历史题材的。 就这样,这本书就出来了。 最开始,看到有很多人看,我还是挺高兴的。 后来,也是因为我做,我知道,经常把一些灵光一闪的灵感加进书里面,就比如说,秋缘弑父啊,练武啊,这些情节。 其实本来是没有的,但是某天我出去骑自行车,听着歌,听着一首京剧,我就灵光一闪,就把这个情节加进去了。 然后就走掉了很多读者。 也有很多兄弟说这个情节很好,人设立住了什么的。 总而言之是一把双刃剑,但很显然,它坏的那面更锋利一点。 嗐,没办法,我这个人容易想一出是一出。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的失败,我这个想一出是一出的性格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虽然我很恨这本书的里的那些杠精,但这本书完蛋,确实跟这帮臭比没关系。 然后,关于结尾,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的。 邓儒为人人平等做了一辈子的事情,让他看见后世真的人人平等了,科技还无比发达了。 他能够在那里面生活,和秋缘一起,这无疑对他是最好的结尾。 就像 如果未来我们真的能够实现gongchan并且大家都能吃饱饭,让前辈们来到那个时代,对于前辈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尾。 书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感谢各位兄弟的支持,没能够写长,写得精彩,我很抱歉,但也没办法挽回了。 还是那句话,希望各位,一路顺风,万事如意。 另外的话,关于新书,我确实会写新书,而且我这边已经开头了。 历史题材我是不会去碰了。 杠精太多,不管杠得对还是杠得错,我都不想再看。 我还是重新去写那些,我写的顺手的老题材。 也就是香火信仰的玄幻流,核心也是主角实现人人平等的那种。 妈的,这本书一堆喷老子主角圣母的,那我下本书主体直接定在圣母,妈,我他妈直接从书名就筛掉这群。 我下本书,我他妈就写主角作为一个立志实现人人平等的神仙,帮自己信徒反抗不公平待遇, 嗯,然后新书世界观是和我钓鱼那本的世界观互通的,钓鱼老书的兄弟可以期待一下。 再次,万分感谢各位的不嫌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