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丈夫在城里娶妻,我嫁军官》 第1章 媳妇变妹妹? “南初!” “你丈夫回来了!” 腊月二十四,眼见要过年了。 窗外的寒风呼啸而过,小河村银装素裹。 灶房里,南初穿着一件洗的发白还带补丁的棉袄子,坐在小凳子上,洗着全家人的衣服。 那水冰冷刺骨,手刚伸进,那泛黄的肌肤立刻变得惨白一片,离开水面后,又紫红有些发肿。 提起衣服放在搓衣板上,直到双手变得僵硬、刺痛到麻木,她似没有感觉低着头继续洗着。 婆婆说家里柴火要用到年后,可能不够,用完了得花钱买,家里没钱,让她省着点,便没烧热水洗。 就在这时。 刘金花推门进来喊了一嗓子。 南初起初没有太大的反应,脑子里想着快点洗完衣服,给婆婆、小姑子、小叔子做晚饭。 突然! 她猛地抬头! 从片刻的呆愣到惊喜! 去京都读大学的丈夫回来了! 喜上眉梢,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在农村等了四年,天天盼着,终于将人盼回来了! 生怕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她急忙起身,匆忙之间不小心绊倒了脚下的凳子,来不及扶正,便三两步跑回房中。 扑到镜子面前时,却看见里面有些憔悴的容颜时,心里不由地咯噔一下,秀眉微皱了一下。 这些年她给许家当儿媳妇,就像田里的老牛只知道埋头苦干,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伺候公婆。 还要带小叔子小姑子,下地干活的同时还要做家务,根本没打扮自己,此刻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都说男人娶妻,以贤惠为荣。 没了那姣好的容貌,就冲着她这些年的贤惠,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份上,他应该不会嫌弃自己。 想到这里她松了口气,伸手将耳边的碎发小心翼翼地撩到耳后,内心期待的同时又很害怕。 想着今晚他们应该会圆房,她就能成为他真正的妻子,小脸一红,笑着骂自己不知羞,想远了。 丑媳终要见丈夫。 她鼓起勇气准备出去。 却不想又被刘金花给拦住了,她欲言又止,说话都不利索了,“南初啊,你可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你男人……” “还带回来……” “一个女人。” “两个孩子。” “说……” “是他妻子和儿子。” 最后一句话一出,南初如被泼了一盆冷水遍体生寒,他的妻子是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别的妻子。 她想。 或许是刘金花搞错了。 待走进堂屋,里面欢笑一堂。 烧了炕,热气逼人,嫌热,大家都把厚重的外套给脱了,但南初还是冷的打了一个寒颤。 四年未见。 她一眼便认出了许以安。 他是从小河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去京都读大学,如今再见,早已褪去了泥腿子样。 成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他衬衣上套着一件棕色毛衣,修身的裤子衬的腿又长又直,二分发型戴了眼镜,显得整个人书生卷气,文质彬彬,很是好看。 而他身边站着的女人。 烫了一头时髦的小卷发,穿着红色的毛衣,长裤下是一双高跟皮鞋,站在那就跟外国电影明星一般很有气质。 两人站一起。 可谓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那年轻漂亮又时髦的女人,就是他城里的妻子,在她对照下,她像农村三四十岁大妈。 顿时心里不是滋味。 她寄人篱下,还一无所有。 只有一腔真心也喂了狗,她拿什么和这个女人抢自己丈夫? 屋里这么多人。 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那女人就像家中女主人一般,大大方方地将面前的两个小男孩推到了公婆面前。 “爸,妈,这是你的大孙子,叫许从文,这是你小孙子,叫许从武,他们是双胞胎,三岁了。” 城里小孩长得白白嫩嫩,比乡下娃子好看多了,公婆将孙子抱在怀里,笑的合不拢口。 嘴里夸赞的话是一句接一句,“儿媳妇啊,你肚子就是争气,这一下就生两个大孙子,是我们老许家的大功臣啊。” “站着干嘛,坐啊。” 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一面,南初站在那,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笑话,扯着嘴角想笑,却比哭还难看。 仿佛置身在黑暗的大海中,狂风暴雨,却不知向何处躲藏,不想难堪,正欲转身悄悄出去。 却不想婆婆喊住了她,“南初,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眼力见,没看见家里来人了吗?傻站着干嘛,赶紧去烧水泡茶啊。” 这一喊。 便吸引所有人注意力。 包括许以安也看向了她,眼神淡漠仿佛不认识。 南初身影一僵,脚下如灌铅一般抬不起来,自从她来到这个家后,便一直都是她在干活,婆婆也使唤习惯了。 可如今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儿媳妇,他们又以什么身份使唤她?又把她当成什么?鼻子一酸,眼尾微微泛红。 “这位是?” 见儿媳妇询问。 婆婆这才反应过来坏事。 有些事她一直没有对南初说,最开始是不知如何开口,到了后来,便想着再拖一拖。 等时机到了。 再慢慢告知此事也不迟。 拖到最后就忘了,如今两个儿媳妇见面,顿时慌了,但看着两个大孙子的份上,只能委屈南初了。 便开口给她安了一个新身份,“这是南初,远房亲戚家的孩子,爸妈都不在了,我们见她可怜,就让她寄住在家里。” 婆婆说到这的时候看向了南初,内心还是有些许愧疚,口气不由地放软了些,“这些年以安不在家,都是她在照顾我们,是个好孩子。” 说完又对南初介绍道,“南初,这是你大哥在城里娶的媳妇,和他一样是大学生,叫姜玉华。” “她可是厂长的女儿,按规矩,你应该喊一声大嫂,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还是他们老师做媒。” “你也别在这里傻站着了,你大哥大嫂侄子回来过年,长途跋涉,此刻也应该饿了,你赶紧去做晚饭去。” “我记得家里买了肉和面粉,正好一家团圆是值得庆祝的好日子,我们晚饭就做饺子吃。” “对了,你大哥要喝酒,你再去跑趟你三叔家,要瓶酒来,不要掺水的假酒,要他珍藏。” 南初站在那,没动。 张嘴几次想要说什么,都被婆婆强势打断,不对,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婆婆了,应该喊一声许母。 原本不想哭,可那泪水像断线的珍珠怎么也抓不住,质问的话语也堵在喉咙,问了有什么用?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都三岁了,加上十月怀胎,也就是说,两个人刚去上大学的时候就搞上了。 与其被人看笑话,还不如体面地离开这里,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她垂下眼帘后退一步。 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屋里还传来许母的斥责声,“南初这孩子就是被我们惯的有些小性子。” “爱慕虚荣,看见咱们大队的大队长女儿刘金花穿皮鞋,她也想要,我没给她买。” “这不。” “大过年的闹脾气。” “不管她,我们继续聊你们。” “虽然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在我们乡下,还是要办酒,大家才承认你们是夫妻。” “不如过年前。” “请亲朋好友来吃饭。” 南初离开许家,却一个人都没追来,内心的悲凉无处可藏,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呜咽,只能麻木地向前走着。 没有钱。 没有家。 没有家人。 看着白茫茫的前路,竟然不知何去何从,狂风呼啸而过,让她感觉到这个冬天格外冷。 冷到血肉冻成冰,冷到骨子里都有了缝隙,疼,特别疼,疼到她呼吸不过来,很想解脱。 走到河旁,止了步。 六年前,父母带回来一个女孩说是他们亲生女儿,将她赶出家门,当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不允许带走。 大冬天,没有钱的她,无地可去,想去找工作,厂里都不缺人,邻居见她可怜将她带回家。 谁知道醒来。 就被卖到乡下给植物人冲喜。 当时想着,家回不去了,不如留在这也是一个活路,她嫁了,摆了宴席,没有领结婚证。 谁知道新婚夜,丈夫醒了。 看到她这个新婚妻子后直骂荒唐,从未碰过她,却又没赶她走,直到他考上大学再也没回来。 再见却等来背叛。 如今城里的家人不要她了,她的户口也落在了许家,没有介绍信想离开都不行,身无分文,靠着她双腿走出农村又何去何从? 如果她死了。 许以安会不会愧疚? 包括父母、婆婆他们这些人会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呢?这个念头涌上心头便一发不可收拾,犹如那罂粟迷人心智。 如果有来生,希望有人能够爱一下自己,哪怕只是一分钟,南初闭上双眼纵身一跃,坠入寒冷的冰水之中。 第2章 让我成为你的女人 天都快黑了。 南初也没进屋喊他们吃饭。 许母便去了灶房瞧瞧怎么回事,却发现里面漆黑一片,见冷锅冷灶根本没有人,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她深呼吸了两下才缓过来,顿时气急败坏地骂了道,“这死丫头真是的,越大越不听话。” “就是说她两句不是而已,就跑出去了,水也没有烧,饭也没有做,连灶台的火都熄了。” 看着盆里未洗完的衣服,她眼皮跳了两下,无奈叹息,“还得我这个老婆子亲自上阵,饿着自己,也不能饿着两个宝贝孙子。” 只是这个点做饺子来不及了,幸好过年,家里备了不少年货,便掏出腰间系的一大把钥匙。 她打开了锁着的橱柜,将里面藏着的面条、鸡蛋、猪油都拿了出来,这些都是好东西。 全是她特意留给儿子、城里儿媳和孙子吃的,怕南初偷吃平时都锁了,如今不在正好省了一口粮。 “妈,饭做好了吗?”许以安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没有看见南初也没在意,“玉华和两个孩子都饿了,都等着要吃饺子。” 自从南初嫁进来后,许母当了婆婆,就没有再干过活,许久没生过火了,动作难免有些生疏。 眼睛不好,没注意脚边放的是柴火被打湿了,拿起就往灶膛一扔,结果浓烟滚滚呛的她直咳嗽。 连眼睛也被熏直流泪。 她用手背擦了一下,这才开了口,“南初这孩子闹脾气,没做,今儿我给你们煮鸡蛋面,明儿我再给你们包饺子。” “妈,我来。”许以安上前帮忙。 却被母亲推开了,嘴里还是那句说不烦的老话,“不用不用,你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以后要干大事之人,怎么可以做女人的事情。” 许母是传统封建的女人,骨子里认为做饭是女人的事,要是儿子因为帮忙做饭的事传出去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母亲倔强。 许以安也没办法。 这火终于还是生好了,许母站起身,只是弯腰久了有些不适,头也有些晕,果然年纪大了,不能像年轻的时候那么能干了。 自己儿子回来,都想着帮忙。 南初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不做饭了,真是越想越生气,看来这些年太过于纵容,养成坏习惯。 许母拿起水缸上的水瓢,往锅里添了几勺水,见门外没人,这才小声地对着儿子抱怨起来,“以安,你说南初这丫头,我们也白养了她六年。” “我从来没求过让她报恩,这些年还用着你寄回来的钱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她却为了一件小事生气不做饭。” “不是自己生的,果然养不熟。” 说起南初,许以安神情变得有些恍惚,这姑娘是人贩子拐到乡下,被母亲买回来的。 很意外,她从未想过逃。 自从嫁进许家后,不哭不闹,乖巧懂事还很勤快,像保姆一样,将他们全家人都照顾的妥妥当当。 除了奢求过他和她圆房外,从未奢求过其他不属于她的东西,想着她今儿泛红的眼眶。 他眼皮一跳,不由地问了一句,“妈,你给儿子说一句实话,南初今儿为什么会闹脾气?” 她不是这样的人。 突然发问,许母心中打鼓。 所以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足,那眼睛珠子都不敢落在儿子身上,生怕他看出什么,“不是说了,这丫头想要皮鞋我没买。” “不就是一双皮鞋,明儿去城里的时候,给她买就是。”许以安觉得这是一件小事,没必要在大过年的时候闹的这么僵。 “那怎么行!”许母不同意。 她给他算起了账,“皮鞋一双可要二十多,有这钱,买十几斤肉回来吃不香吗?一看你就是不会过日子的!” “妈。”许以安无奈。 “今儿她闹着要皮鞋,你买!明儿她闹着要金山银山,你也买不成?”自家儿子心善,许母生怕他被人骗。 便婆口婆心的叮嘱道,“儿啊,你要记住她和我们不是一家人,给她吃给她穿,也算我们一家仁至义尽。” “否则。” “升米恩,斗米仇。” 许以安点了点头,“妈,我知道了。” 他觉得母亲说的有道理,他们一家养了南初六年,她为了一件小事连饭都不做,确实让人有些心寒。 儿媳妇和孙子第一次回家过年,许母自然得好生招待,便给家里每个人煮了鸡蛋面,又煎了一个荷包蛋。 包括南初也有。 只是她身为长辈,是不会放下身段求小辈原谅,便让女儿去屋里,喊他们堂姐吃饭,结果发现屋里没人。 做顿饭。 腰酸背痛。 以前这些活都是南初干。 许母心里憋着火,看她可怜的份上也没过多计较,如今见她走了气的筷子摔在桌上,“不就是不给她买皮鞋,她还学会离家出走了。” “妈,这大晚上的她会去哪?”许以安心里也有些气,可是想着她一个女孩子家,大晚上在外面不安全,便问了一句。 “她又没钱又没家人能去哪,肯定是又去找刘金花,想要穿她的皮鞋,不管了,我们吃我们的。”许母说完。 便将南初那碗面分给了儿子和两个孙子,心里骂了一句,死丫头,既然脾气大就饿着。 至于南初。 她没有死成。 跳下去的那一瞬间。 就被老地主的孙子给救了上来,冻的全身发抖,连路都走不动,是陆霄骁脱掉棉衣将她裹成粽子扛回了家。 他将她安置在他屋里,又把烧的旺的炭盆给端了进来,还拿来一套干净的衣服和毛巾。 走之前不放心不厌其烦地叮嘱道,“这是我妹妹的衣服你应该能穿,马上换上,我就站在门外,有事喊一声。” 说完准备出去。 南初却红着眼拦在门前。 她看着他,委屈的没有说话。 而是伸手巍巍颤颤地解开了自己的扣子,一颗,两颗,那洁白无瑕的脖子就这样裸露了出来,还有水痕。 “你干啥?”陆霄骁大惊。 南初脱掉棉袄子,觉得它又脏又丑像她这个人一样,便扔在了地上,“你把我从水里捞了出来,对我有肌肤之亲了,你必须对我负责!” 这年月,搂搂抱抱都是乱搞男女关系,要是外人被发现,要么脖子套着破鞋拉去游街,要么被拉去枪毙。 陆霄骁脸色铁青,当时只顾着救人,没想到面前的女人恩将仇报,他咬牙切齿,“我不说,你不说,没人知道我抱过你!” “你不仅抱了,你还亲了我。”说话间南初又伸手脱掉一件,红色的肚兜衬的身上的皮肤很白。 红白相间,昏黄的灯光照在上面带着些许难以抵抗的诱惑,陆霄骁不是君子,却也不是色胚。 从未看过姑娘身子,他咬牙移开了视线,“我不是亲你,我是在救你,在医学上来说那是人工呼吸!” 话音刚落。 冰冷的身体入怀。 南初双手死死地环着他的脖子不放开,将头埋在他胸口,声音低沉,“我嫁过人,但我丈夫没和我圆房。” “我为他守身如玉,守了六年的活寡,成了老姑娘,他读大学四年,今天回来了,不仅有了妻子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儿子都三岁了。” “婆婆却说,我只是他的妹妹。” “我一无所有,无家可归,也没有家人了,你要是嫌我脏,你推开我,我会穿着自己的衣服离开这里,我是生是死都与你无关。” “你要是不嫌我脏,今晚就要了我,在我身体上刻下你的印记,让我成为你的女人,让我给你生孩子。” 第3章 但生孩子我不行 陆霄骁没推开南初。 不是他不想,是那满是茧子的手指刚触碰到那抹柔软,烫的他立刻缩了回来,手足无措,连说话都开始变得不利索起来。 “那个……” “你先放开我!” “我们有话好好说可以吗?” “关于你丈夫抛妻另娶,我可以带你去妇联举报他,让他和第三者牢底坐穿,你不能因为一个渣男而和陌生男人那个。” “这是对你自己不负责。” “你不要冲动行事,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可能是坏人,可能是专门打女人的家暴男,也可能是杀人犯,你和我在一起不一定会幸福。” 南初沉默了一下,“你有对象吗?” 陆霄骁愣了一下,“没有。” “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 “大了。” “什么?” “下面。” “握草!” “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是男人就行。”南初踮起脚尖,仰着头,笨拙地凑了上去,冰冷的唇触碰到那一抹温暖,便再也没有回头路。 陆霄骁连连后退,直到后背撞在满是土的墙壁上退无可退,只能歪头躲闪开来,“你放开我,我会打女人的。” “你这个女流氓!” “唔唔~” 后续的话,堵在唇,淹没在喉。 陆霄骁脑子有些晕乎乎,只听到女人的声音不断地在耳边徘徊,带着哭腔,带着请求,很无助的样子,“给我好不好?” “好。” 他其实不讨厌她。 那一夜,下大雪了。 南初没有回家,许家没有出来找。 他们一家人阖家欢乐,正围着烧旺的火炉嗑着瓜子,吃着橘子,聊着许以安和姜玉华在城里的生活。 直到第二天。 没人烧水做早饭。 昨晚吃的碗也没人洗。 早就被南初伺候习惯的许母,见这死丫头偷懒不干活,便怒气冲冲地冲进她的房间,正准备大声质问她要闹到什么时候。 双目看着床上躺着的人后愣在了原地,家里没有多余房间,昨晚想着她不在,便将屋子腾出来给两个孙子睡。 儿子只是回来过年,年后就会带着媳妇和孩子回城里,想着就委屈南初几天,但未想过,她回来睡哪。 许母沉默了。 但并未觉得自己错。 他们白养了南初六年,在吃穿上也从未亏待过她,就为一件小事就闹着离家出走,惯的。 果然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现在的儿媳妇是厂长的女儿,还给他们家生了两个大孙子,又是第一次回家过年,自然不能让她帮忙干活。 还是得把南初找回来干活,村里的刘金花特别爱往这个丫头面前凑,想到这,许母冒着风雪去一趟大队长家。 心里想着自个是长辈,亲自去请她回来,已是放下身段,南初作为一个晚辈就应该顺着她给的台阶下。 而此刻的南初正躺在床上。 她刚醒,双眼正无神地看着破旧的房梁,上面有一只黑色的蜘蛛正吊在一根蛛丝上。 昨夜的荒唐历历在目。 这是她这辈子做的最离经叛道的事情,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为丈夫守身如玉的妻子,贤惠懂事的儿媳妇。 与见一面的男人睡在一起。 明明有种报复的快感,心中却又夹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哀,眼眶骤红,滚烫的泪水无声地顺着眼角滑落。 她知道。 自己这么做不对,可是她做了。 就像绝望的人,在最后抓住救命稻草,不管不顾,这是她活下来的唯一信念,她忍不住将自己身体缩进一团。 “疼?”耳边传来询问。 陆霄骁醒了,将她搂在怀中。 昨儿他也是第一次,没经验,没轻没重的应该是把她弄疼了,想到这里心里一阵歉意,就更加心疼她了。 疼。 身上疼。 但心更疼。 被家人抛弃、欺骗。 多年积累的委屈在这一刻彻底爆发,覆水难收。 南初感觉自己要溺死了一般,身子颤抖忍不住哭出了声,“对不起,我昨晚不应该强迫你,你明明好心救了我,我还不要脸欺负你。” “你打我,狠狠打!” “哎呀,我的小祖宗,别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暴。”陆霄骁头疼,他真的不会哄女人,以前都把女人凶走,这招对南初没用。 无奈。 只能耐着性子安慰。 结果越安慰,怀里的女人哭的就越凶,打是不可能打,他这是遇到命中克星了,没有办法的他,都想跟着她一起哭了。 绞尽脑汁都没想出办法,最后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了,“你说,只要你不哭,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情,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行不行?” 南初哭的声音小了,显然在听。 陆霄骁见有效果,来劲了,“实在不行,我把骗你的渣男打一顿,你告诉我,他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 “你打不过他。”南初说道。 “你咋知道我打不过。”陆霄骁不服。 南初哭够了,眼睛肿肿的,脑子也清醒不少,心里也舒服很多,她声音沙哑着说道,“你昨晚连我都推不开,你怎么打。” “我……” 陆霄骁百口难辩,急了,“我怎么推不开,我只是不打女人,你要不是女人,我早就把你揍成猪头了。” “对不起。”南初道歉。 “那个,昨晚……我还是行?”陆霄骁故意转移了话题,眼神飘忽,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连说话也开始变得结结巴巴起来。 体验感,很差。 但南初没打击他,“很棒。” 陆霄骁有自知之明,“你就哄我玩。” 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跟三岁小孩一样是个幼稚鬼呀,南初认真的想了想说了不伤人的话,“那请陆同志下次再接再厉?” “好的,首长!”要不是陆霄骁睡在被窝里,都得给她敬礼,终于把小祖宗哄好了,不容易,“南初,今儿,我们去领结婚证,我得对你负责。” “你没有家,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你没有家人,我就是你的家人,我要是骗你,你拿着结婚证去妇联举报我,让我牢底坐穿。” 南初抬眼,看着他。 长得就让人想犯罪的脸,昨儿不管不顾也是这张脸,做了,就得负责,南初不会像许以安一样始乱终弃。 她点了点头,“好,领结婚证,我也得对你负责,我会努力赚钱养你,也会天天给你做好吃的,给你洗衣服,给你生孩子。” “我会做一个好妻子,爱你,照顾你。” 陆霄骁眼睛一亮,笑了。 他真的捡了一个宝贝,“傻瓜,赚钱是男人的事情,你全做了,那我干什么,以后我们一起赚钱做饭洗衣服。” “但生孩子我不行。” 第4章 怕你前夫看见? 大队长家有些远。 加上下雪后路滑,不好走。 许母走到半道的时候,下坡没看清楚,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她躺在地上嗷嗷叫半天都没有缓过来。 衣服沾着雪也湿了一大半,冷的她直哆嗦,此刻又饿又疼又冷,对南初的怨念更加深了。 家里的儿子儿媳孙子都还等着南初做饭,她不得不从地上费劲爬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走。 炊烟袅袅。 说明大队长家有人。 走近敲门,出来的正是刘金花。 南初不在她家,许母不信,仗着自家是长辈横冲直撞地进去找,连床下都不放过。 惹得大队长亲自出面,问出了什么情况,事情闹大了,连许以安也被喊了过来。 此刻他才知。 母亲当年并未告知南初,他们的婚事作废,反而让她顶着许家儿媳妇的身份为他又守了四年活寡。 村里姑娘十五岁就开始相对象,最迟十八岁就要嫁人,被这么一闹,南初二十一岁了,都被拖成老姑娘了。 又嫁过人。 怕是以后找不到什么好人家。 许母却不当回事,“这丫头无父无母,我们当初好心收了她,养了这么多年,留在家里伺候我这个老婆子不过分。” “再说了,我真让她走,她能去哪,还不是死皮赖脸地赖在我们家里白吃白住,不是自己生的,果真是靠不住,就为一件小事闹离家出走。” “妈,你不应该瞒着她。”许以安一直都不喜欢南初,但他摔伤脑子成植物人时,是她冲喜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更是以妻子责任,日夜照顾他这个病人,甚至在他不能下床的那段日子为他擦过身子,还为他把屎把尿,直到他康复为止。 他应该是感恩她的。 但想到她曾经见过自己狼狈不堪丑陋的一面,又觉得十分不自在,这也就是为何他去上大学后从未回来。 他怕。 怕见着她。 今年回家也是爸妈想见孙子,岳父岳母那边也催他带着媳妇见公婆,四年了,记忆也开始模糊了,想着见面也不碍事。 昨日一见。 确实没什么感觉。 只觉得她瘦了很多,长得也不怎么好看,还莫名其妙地哭了,原以为是为了一双皮鞋,现在看来是因为他不做声地在城里娶妻生子。 母亲此举,让许以安在村里成了抛妻另娶的渣男,他后悔了,早知道会如此就不应该回来。 不回来,那南初还是他在农村的乡下媳妇,会把他的父母、弟弟、妹妹照顾好。 而他不过是多养一个人而已,也花不了两个钱,相当于请了一个保姆帮他照顾家人,很划算。 如今。 只能先把人找到。 南初身上没钱,不可能去城里。 这大冬天的走夜路,怕不是得被冻死。 大队长喊来村里的青年,让大家分头找,但很快就有了消息,说有人看见南初昨晚被陆霄骁带回了家。 那小子,成分不好。 爷爷是地主,爸爸是地主儿子,母亲又是资本家的女儿,纷纷在岁月的长河里被逼死了,就留下三个孩子相依为命。 陆霄骁从小就是混小子,偷鸡摸狗的事情没有少做,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祸害,惹急了,他还敢大晚上套麻袋打人,还让人找不到证据。 他只是一个孩子,大伙也拿他没办法,总不能逼死老的,又去逼死小的,只要不是杀人放火,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加上他是家里的长子,以长哥为父自居的他,小小年纪就开始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养着弟弟妹妹,看着也是挺可怜。 但没想到。 他居然敢轻薄许以安乡下媳妇! 大队长带着乡里乡亲来的路上,南初正在屋里洗澡,是陆霄骁亲自烧的热水,又一桶一桶地提进屋,倒进洗澡盆子里。 怕她冷。 还加柴火烧热了炕。 这是她在许家没有的待遇。 烧水废柴,许母不允许她浪费 所以日常洗澡对她而言,是一种奢侈,天热出汗有味的时候,借着洗脸洗脚的水用毛巾擦一下一身就行。 冬天不洗,也不碍事。 连陆霄骁给她的衣服也是全新没穿过的,过年有穿新衣习惯,他攒钱请人给小妹做的,特意做大了些,想着长大一点也能穿。 没想到,南初穿着正合适。 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衣领,遮住了脖子上的暧昧的痕迹,“你把新衣服给了我,你小妹不会生气吗?” 看着她的小动作,陆霄骁吃醋。 他上前一步,伸手从背后将她拥入怀中,在她耳朵上亲了一下,故意发出很大声,“遮着干嘛,怕你前夫看见?” 南初也是初经人事,哪经得起他这般孟浪的行为,腿肚子一软,瘦弱的身子便瘫在他怀中久久起不来。 顿时又羞又怒,“不是!” “他已有妻,根本不会在乎。”说到这,她眼神不由地黯淡下来,他是她的第一个丈夫,照顾了他两年,又苦苦等了四年。 不爱,那是假的。 马上放下,哪有那么容易。 此刻说不上是不甘,还是报复。 陆霄骁将她衣领扯下,“你要是想报复他,就给他看,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前妻被别的男人碰是什么滋味。” “那样。” “他就明白你此刻的心情。” 南初抬眼,看着镜中的陆霄骁。 他正笑吟吟地看着她,人畜无害,与昨晚那个被她逼着强上的人没两样,单纯,善良,只是心里隐隐觉得…… 他没这么简单呢? 见她不说话,他又拉起她的衣领气呼呼道,“不想给他看就不给,这么委屈巴巴的看着我干嘛,搞得像我欺负你一样。” “你要记住,是你逼良为夫,你上了我,就得对我负责,说好的,你要赚钱养我,给我做饭洗衣服生孩子。” “他要是来找你,你不能跟他走抛弃我,那样我会哭的,哭的很大声,我还会去妇联举报你这个女流氓始乱终弃。” 南初靠在陆霄骁怀中,没有动。 闻着他衣服上肥皂的香味,安静的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听久了都会感觉一阵酥麻。 好似耳朵被狠狠侵犯,让人想怀孕,胸膛也会无声地震动,让人莫名地感到安心,她说,“陆霄骁,我不会当第三者。” “我说了会对你负责,就绝对不会抛弃你,你要是真的怕我跑了,那你晚上努力点,让我给你生个孩子。” 得到想要的答案,陆霄骁呲着一口大白牙乐开了花,说话也有底气了,“我可不是那种用孩子才能绑住女人心的渣男。” “你看看你,好瘦,以后多吃点肉,把身体养的白白胖胖,你晚上强我的时候才有力气,你说对不对?” “你正经点,现在是白天。”南初羞的抬起握成拳的右手捶打了一下他的胸膛,这男人三句话离不开那事,果真是刚开荤热上头。 “什么,白天也想要,我行,就是不知道媳妇行不行,要不,我们试试?”说着陆霄骁抱着她咬着耳朵便上了床。 第5章 她就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南初! 你个婊子! 原来早和野男人搞上了! 许以安站在窗外,眼眸阴沉。 得知南初顶着他媳妇的身份,在他读大学的四年里一直在乡下照顾他的母亲和孩子,心底生出些许愧疚。 害怕她被村霸玷污,便先大队长等人一步跑来救人,却不想看到这么香艳的一幕。 她居然不要脸不要皮,心甘情愿承欢在一个泼皮身下,任他亵渎,连最基本的妇道都不守了。 下贱的。 跟妓女一样。 他不喜欢南初。 也不承认她是他妻子。 她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他应该高兴才对,这样她就不用继续赖在许家不走,也不会装可怜纠缠着他,闹着和她圆房。 他结婚了。 也不用给她一个交待。 没有了所谓的乡下媳妇,就不存在抛妻另娶,他对现在的岳父、岳母、妻子、儿子也有一个交待,前途里不会有任何污点。 可他高兴不起来。 还生出一丝不甘心。 胸口莫名地发堵,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就是很难受,似有乌云密布怎么都驱散不开。 她原本就是他的女人,他从未碰过她,却亲眼看见她被一个泼皮染指?最重要的是在他还是植物人的时候,她以照顾的名义看光他的身子。 苦涩的味道在嘴里泛滥成灾,心中生出被一个女人背叛的感觉,难受的红了眼,说不出的不痛快。 好似。 她就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此刻只要他喊一声抓奸,这对狗男女行的苟且之事就会曝光在大众面前无法躲藏。 只要他一口咬死,那陆霄骁就是欺辱女性,安上乱搞男女关系必定没有好下场。 可那样…… 南初就毁了。 这世道活着就已经不容易了,她又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要是真的毁了名声,可想而知,以后日子有多艰难。 就像旧时代的可怜女子,被逼着为娼,最后就算从了良,在世人眼里还是妓,是肮脏、下作、丑陋的代表。 被亲人嫌弃,被世人唾弃,命好的遇良人暂且能安度一生,命不好的被继续糟蹋,染了脏病,甚至走上绝路跳了井。 他不想南初和那些女人一样,被世道硬生生逼死,也不想让外人知道后笑话,他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肮脏不堪的乡下媳妇。 唯有陆霄骁死。 才能保她清白一世。 在瞬息之间许以安想了很多,他忍住破门而入杀了他们冲动,默不作声地转身离开,在半道拦住了找来的大队长等人。 南初不知,许以安来过。 她被陆霄骁带着走出了家门,今儿他们要去领结婚证,他怕她冷着,特意给她戴上了他的帽子和围巾。 但上面有他的汗味,南初撅嘴。 见她嫌弃,陆霄骁不生气,还在笑,笑意直达眼底藏都藏不住,那模样就跟隔壁那抢到骨头的狗崽子,咧开的嘴没合拢过。 他闻了闻,确实有一点点汗味,没严重到熏死人地步,只能耐心解释,“乖,家里没新的,路上先将就着,去城里给你买新的好不好?” “好。”南初妥协。 见他笑,她也笑,心里甜滋滋。 他宁愿自己挨冻,也不愿她冷着。也不是不愿意给她最好,只是现在没有。如此一想,自家男人的汗味还是能忍一忍。 与许家比较,她大冬天冷水洗衣服不仅没有人担心,许母怕她烧热水浪费柴火,怕水用完了来不及挑。 至于许以安从不拿正眼瞧她,从不给她好脸色,从不关心她是否冷着饿着,对她的厌恶表现的淋漓尽致。 南初是个人。 她也怕苦,也怕被辜负。 每次都忍受不下去的时候,是刘金花不知从哪学来的鸡汤,天天在耳边念叨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说她不悔的付出和苦苦的等待,都被老天爷看在眼里,迟早都会有回报,她以前不信,如今看着面前的男人却信了。 其实村里后生结婚,请亲戚朋友父老乡亲来家里随便吃顿饭热闹一下就行,南初和许以安当初就是这么办的。 可这次她是铁了心想要摆脱许家,陆霄骁也怕媳妇被许家抢回去,于是二人一拍即合,酒席可以不办,结婚证必须领。 只要领了证,他们就是法律保护的夫妻,连户口也得从许家迁到陆家,到时候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拆散他们。 许是死过一次,南初也想开了。 这天下的好男人遍地都是,真的没必要在许以安这一棵树上吊死,与其让他们后悔,不如过好自己小日子。 至于陆霄骁是不是好人?南初不知。 但能在大冬天跳河救下一个陌生人,说明是个爷们,生命旦夕之间至少靠得住!要是靠不住也没有关系,离婚换一个就行。 她这么说的时候,陆霄骁一脸不爽。 可男人说再多承诺也只是画大饼,没意思。 他这个人比较实务,为了表示自己不是许以安那种渣男,便将家里所有藏钱位置告知,藏的位置还多。 可谓是狡兔三窟。 给自己留了不少退路。 还说什么男人有钱就变坏,但家里有一个媳妇管钱,他想出去浪也没有一个子,自然也就浪不起来,就不存在乱搞。 按照流程,领结婚证先去村里打证明,却不想这一路他们很顺畅,村支书二话不说,拿起章就给他们盖了。 陆霄骁又从旁人家借来二八大杠,让她坐在后座上,让她双手抱着他腰,让她脸贴着他背就不怕被冷风吹。 就跟当爹的照顾小孩,极有耐心。 两个人就这样向着城里出发,南初整个人贴着陆霄骁的背上,今天领结婚证,要拍结婚照,所以他也换上新衣服。 衣服上没汗味,只有一股淡淡地肥皂味,闻着的时候莫名地让人觉得很安心,可不知为何南初心里一直感到惴惴不安。 很怕。 怕这幸福如泡沫幻影。 她一夜未归,许家不曾有人找来,心里不由地生出一丝悲凉,狗处久了都有感情,却不想这人比不上狗。 昨晚还想着死了让他们后悔去,现在觉得可笑至极,这世界上没有谁离不开谁,她死了,许以安会带着妻儿继续在城里生活。 婆婆有了两个大孙子,可以尽情地享受着天伦之乐,小叔子小姑子也长大了,他们也要去追逐属于他们的人生。 而她在这个家庭里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一个而又尽心尽力的老妈子,也就是城里人所说的保姆。 第6章 失踪了 进了城。 二人直奔照相馆。 老师傅眼睛毒的很,他一眼看出他们是结婚的新人,笑着恭喜的时候夸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顺便提议。 可以多换几套衣服拍。 随着改革的春风吹响,整个社会都开放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追求美,学那劳什子西洋人穿什么西装和婚纱,说拍结婚照好看。 他便找熟人,弄了不少来。 店里西装的款式少,看着大同小异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婚纱设计却大胆很多,各种风格不说,颜色五花八门红的绿的紫的都有。 拍的多,衣服就穿。 对于婚纱南初真的很心动,但没行动,若不是遇到陆霄骁,她现在还穿着破袄子,今儿能穿上新衣服还是人家亲妹妹的。 结婚照而已,有一张就行。 她终还是咬牙坚持,拒绝了老师傅诱人的提议,拉着陆霄骁的手臂坐在了凳子上。 现在的她无依无靠身无分文,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吃香的喝辣的,只求有这么一个靠得住的人能给她避一下风雨就行。 她不敢奢求太多。 也不想浪费陆霄骁的钱。 陆霄骁也是无父无母,身为长哥还要养活弟弟妹妹,身为他的妻子,从要嫁给他那一刻起就得为未来作打算。 随着“咔嚓”一声,这一刻被定格。 南初看着镜头笑,眼底皆是幸福满足,他和许以安都没有拍过结婚证,这也是她的第一次。 陆霄骁看着南初,眼中的爱意随风起,似卷起那片漂泊在外的落叶,怎么也不肯离去。 老师傅眉眼笑弯,多拍了两张。 洗照片需要时间,不急就一两天后取,着急就得另外加钱,这次南初没来得及阻止,陆霄骁财大气粗就交了钱。 让老板加急。 他急着去领结婚证。 老师傅表示明白,但再急也得等一个小时才能取照片,这期间他们可以出去吃个饭,或者去供销社买点结婚用的东西。 这一大早赶来,腹中空空。 被这么一提醒,南初这才后知后觉很饿,从昨儿起,她就没吃东西,是受到的打击太大,悲伤过度忘了,也是一夜劳累忘了。 以前许母老是说家里很穷,家里人多粮食少,让她少吃点,每次她做好饭的时候便让她干这干那,等她忙完上桌就剩下残羹剩饭。 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让她饿习惯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却不想陆霄骁大惊小怪想起没吃东西。 拉着她。 直奔国营饭店。 走路都嫌太慢了,还要跑着去。 也不问她要吃什么,扯着嗓子对着窗口里的大姐报了一连串,如此南初面前摆了一大桌。 放眼望去五花八门,有饺子、茶叶蛋、面条、包子、油条、豆浆、稀饭、糖油饼…… 陆霄骁拿起筷子递了过来,“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便都点了,你喜欢吃啥就吃啥,吃不完的我来解决。” 四周很嘈杂。 大家一边吃一边唠嗑。 南初仿佛听不见一般,直勾勾的盯着陆霄骁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莫名地鼻子一酸,红了眼。 她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滚烫的泪水,无声滑落,她不是父母亲生被赶出家门,她无依无靠是个孤女,许家一直看不起她。 她从来不相信这世间有无缘无故的好,她相信只要她肯付出便能换回等价的尊重,但陆霄骁却打破了她的坚信。 原来。 不付出也会得到爱。 陪伴六年也比不上他们在一起的一天。 见她又哭了,陆霄骁一个头两个大,嘴里又开始念念有词,“我的小祖宗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了。” “乖,别哭了,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再说了不对你好,你跑了,不对我负责怎么办,我岂不是亏了。” “不跑。”南初破涕为笑。 她男人这么好,傻子才跑。 陆霄骁重新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个饺子放在她的碗里,“不跑就对了,来,多吃点,养胖胖。” “好。”南初吃饺子。 吃着吃着,便想到了昨儿,许母让她包饺子给许以安和他妻儿吃,她没做就跑了,也不知道他们最后有没有吃到。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现在吃到了,还不用自己做,想到这里心里一阵痛快,心情好,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打饱嗝了。 陆霄骁没吃,还在投喂。 南初怕被活活撑死,赶忙将剩下的全部推在他面前让他吃,服务员站在不要浪费粮食的标语下,眼神不友好地看着他们。 啪啪~ 陆霄骁胃口很大,埋着头,三两下搞定她吃剩的食物,吃完那小腹都没变化,这点吃食显然不够他卡牙缝。 担心浪费粮食的南初,看着桌上吃光的碗盘目瞪口呆,旁边的服务员也一脸不甘的走开,手痒痒想揍人,结果失望了。 吃饭。 用了二十多分钟。 距离取照片还早,陆霄骁便又拉着南初去了供销社,直奔帽子围巾的地方,他答应的事情绝对会做到。 过年,肯定要红色的。 便挑了红色毛线针的围巾,至于帽子不用挑好看,注重保暖就行,陆霄骁似怕自己帽子围巾汗味熏到她,脱的那是一个麻利。 换上新的问,“没汗味了。” 南初点头,“没了。” 陆霄骁双耳冻的通红,便戴上了自己的帽子和围巾,有些湿,显然是南初出汗沾上了,可是他不嫌弃。 媳妇出的汗,香的! 两人又去了衣服店,妹妹新衣没了,得重新给她买,要不然过新年没新衣,会哭鼻子,当哥哥的可受不了看她委屈样。 陆霄骁还想给南初买,她拒绝了。 过完年就开春了,天气也就跟着暖和,有一套衣服过冬就行,没必要这么浪费。 换洗没衣服。 以前旧衣服将就着穿。 这钱还得留着以后过日子。 媳妇这么省钱,让他这个即将为人夫的男人没成就感,赚钱为啥,就是为了花,不花留着也不能生崽崽呀。 也是。 不是自己的钱。 别人问也不好意思伸手白要。 陆霄骁明白问题的关键后,不由分地往南初兜里塞了一大把钱,再次财大气粗的表示,让她想要什么自己买。 南初笑笑,没拒绝。 她想说,这一天,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如果可以的话,她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和面前的男人永不分开。 可是。 他们还是走散了。 到了取照片的时间,陆霄骁说结婚了,就算不办酒席,也得按照传统准备一套全新的喜被回去,寓意在一起一辈子。 便让她去取照片,他去买喜被。 明明只是一条街隔着,用不了几分钟,可是当她将照片取到手,看着照片中的人傻傻地望着她笑时。 陆霄骁,失踪了。 第7章 我是你养的狗吗? 南初走出照相馆。 她手里拿着一张黑白的合照,满心欢喜的等着陆霄骁,直到夕阳西下,寒风呼啸而来,大雪纷飞落在地上。 老板都要关门了。 他都没有再出现过。 炙热的心一点一点冷却,说好的买喜被用不了两分钟,说好的今天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为什么不见了。 泪水如烧沸的热水,烫的她眼睛生疼,很快模糊了视线,如断线的珍珠一颗接着一颗掉落在雪地中。 恍惚之间。 她又想起了六年前的冬天。 父母不要她了,将她无情地赶出了家门,宁可看着她活活冻死在外,也不愿开门。 原以为邻居是好心人,却不想是人贩子的帮凶,将她迷晕后,带到偏僻的乡村,当成一件商品随意贱卖陌生人。 嫁给许以安那天,她的身子都冻僵了,她当时只求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便已心满意足,但他发了很大的脾气,将她赶出房间。 那晚,她以为自己会被冻死,可是她从小就命硬的很,怎么折腾都死不了,在柴房睡了一晚硬是苟活了下来。 回想起这些。 南初喉咙发出呜咽。 此刻她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事情,不然陆霄骁为什么要丢下她,说好的在一起一辈子,他怎么可以失诺? 他不是那种人! 他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想到这里,她不傻站了。 而是伸手抹干眼泪,冲进店里冲进人群,拿着照面对着售货员和来往的路人询问,“请问你们有没有看到这个男人,他是我爱人。” 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看见,有路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建议她去派出所求助公安同志。 天黑了。 路灯亮了。 行人都回了家。 南初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偶有狗吠声从远方传来,其中伴随着酒鬼的叫骂声。 她浑浑噩噩不知何去何从,只有满天雪花陪伴,但兜里的照片和钱莫名地让人安心。 她想,他不见了没关系,她会去找他,她答应过他,要对他负责,必须说到做到。 南初是第一次进城,不熟悉路。 向着路人打探,找到了当地派出所的位置,她脚已经被冻僵了,到地的时候发现亮着灯,有公安同志值班。 她带着一身寒气走进去,拿出手里的照片指着陆霄骁告诉公安同志,她的爱人不见了,希望他们帮忙找一下。 却在这时。 许以安出现了。 他铁青着脸走了过来,抢走她手里照片,拿出他和她的身份证明文件递给了值班的公安同志查看,很是抱歉的说道,“你好,我是小河村的许以安。” “这是我妹妹南初,她小时候受过刺激,脑子有些不正常,经常跑出来找人,希望没有给你们来带麻烦,我现在就带她回家。” 确认身份无问题。 他便拽着南初的手臂离开。 公安同志并没有阻拦,因为他也是小河村的人,知道许以安,是他们这里出去的大学生,考上了京都大学,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撒谎。 肯定是妹妹不听话,闹脾气。 许以安的手如钳子,抓的南初手臂生疼,不管她如何挣扎,都甩不开他的挟制,“许以安,你放手!” 许以安拽着她。 疾步冲到无人的小巷。 将她狠狠地推到一旁的墙壁上,脸色阴沉的可怕,对着她就是一阵低吼,“南初,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要不是你闹着离家出走,妈也不会为了找你摔了一跤,幸好不严重,但不能下地行走,需要躺着休养一段时间。” “你现在最好老老实实的跟着我回去,家里还等着你做饭过年,否则,别怪我把你当疯子,用绳子绑着你回去!” 南初仰头,看着他。 巷子里昏暗,路灯照不全,完全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有那一双眼睛摄入心魂,以前怕这双眼不敢直视,如今却无所谓。 她问,“我闹?闹什么?” 许以安沉默,没有回答,不,对着她,他一向是高高在上不屑回答,他伸手拽着她手臂,“跟我回家!” 他亲自来接她。 已是放下男人自尊。 她若懂得,就应该听话跟他回去。 可南初如今不想懂了,他要装糊涂,她却偏不如他愿,无情地撕开了这层遮羞布。 “许以安,你已经有妻子儿子了,你现在让我回去,是以什么身份回去?是你正妻?还是不要脸抢别人丈夫的第三者。” 对! 她就是骂他妻子不要脸,抢别人丈夫! 话音一落,南初右脸颊被扇了一巴掌,打的又狠又绝,疼的她双眼直流,怎么也止不住,胸腔好似被挖了一个洞,血流不止,冷到骨子。 “清醒了吗!”许以安咬牙质问。 南初泪眼婆娑的看向面前的男人,她抬手也朝着他的脸打去,可惜,他们力量悬殊,她扇到半空的手被他抓住。 抓的很用力。 骨头都要被捏碎了。 许以安一脸不可置信,“南初,你疯了,你居然想打我!”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单纯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吗? 记忆里,她永远唯唯诺诺,胆小如鼠,生怕惹他生气,不管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看他脸色,做什么事情都要问他一遍。 但面前的女人,却变了。 变得跟疯子一样,不可理喻。 他不喜欢她现在这个样子,原本讨厌她以前的样子,此刻却开始怀念起来,那时,她满心满眼都是他,装不下其他人。 他想让她变回去! 南初笑了,从喉咙里发出呵呵笑声,在黑暗之中听着有些瘆人,她问,“凭什么你能打我,我就不能打你?” “我是你养的狗吗?还是你家奴隶?你高兴的时候和我说两句话,不高兴的时候就打我骂我羞辱我?” “可惜我不是狗!也不是你奴隶!现在是新社会,人人平等,妇女也能顶半边天,你就算是大学生也不能欺负我!” 说着说着,她放声大哭。 哭的伤心欲绝,痛不欲生。 也不知道是脸疼,还是心疼。 许以安心疼她这个样子,将她拉怀中,真心道歉道,“对不起,我不应该动手打你,我只是被你气的失去理智。” “你以后只要乖乖听话,不离家出走,不夜不归宿,我就不打你了,你不是狗,也不是奴隶,你是我干妹妹,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 “还有,我不知道我妈没有告诉你,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婚姻不作数,我以为你知道,所以在老师撮合下和厂长的女儿在一起,还结婚生子。” “我不是故意让你为了我守四年活寡,我以后都不会抛下你了,我带你回城里去,以后我们生活在一起。” “你要是嫁人,我给你找好人,你不嫁,我养你一辈子,不哭了不哭了,我带你回家,我不会再让人欺负你。” 南初一直哭,哭的停不下来,哭的脑子里嗡嗡作响,直接昏厥过去,她没说,她难过,不是因为他娶妻生子。 她难过,是陆霄骁不要她了。 第8章 他说,他这是为她好。 “许以安!” “你这个混蛋!” “你怎么敢这么对我!” 歇斯底里的怒吼被一道门关上。 许母站在门口瞪大了眼睛,看着儿子抱着前儿媳妇回来,惊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新儿媳妇还在家里,要是她也跟着闹起来,这年还能好好过?都怪南初这个死丫头,大过年的不安生。。 南初想跑。 被许以安一把抱住甩在床上。 不知从哪找到的麻绳,将其五花大绑,嘴里发狠地说道,“南初,你听好了,你和谁在一起我都不反对,唯独陆霄骁这个小混混不行!” “放开我!” 南初挣扎间,露出脖颈暧昧。 许以安眼眸深沉,伸手掐住她的下巴,不顾她的剧烈反抗,将药带水灌入她的嘴,直到亲眼看她吞咽下去才放开。 南初狼狈不堪地趴在床边,剧烈咳嗽着,胃里翻腾的厉害,下一秒就吐了出来。 只是吃进肚子里的药物却怎么也吐不出来,她看着他,声音嘶哑带着哭腔地问道,“你给我吃了什么药!” 她没病! 根本不需要吃药! “避孕药!”冰冷无情的三个字从许以安薄唇吐出,在他发现她和陆霄骁睡在一起后,便去医院买了此药。 南初一脸震惊,不敢置信。 她以前看不懂许以安,但从他行为举止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不喜欢她,还讨厌她,可如今此举又是为何? 想着她可能会有陆霄骁的孩子,却被他无情地扼杀在摇篮里,顿时崩溃大吼,“许以安,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凭什么你就可以抛妻另娶还生孩子,我就不能出去找别的男人生孩子,你是我的谁,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他想说。 他是她男人。 可话到嘴边却又生生咽下。 许以安看着那张情意绵绵的合照,她从未见过南初笑的如此开心,觉得刺眼,将其撕的粉碎扔进了尿桶,连底片也不留。 他说。 他这是为她好。 未婚先孕的女人在世人眼里都是荡妇。 还对外宣称她受了刺激,脑子出了问题,现在是一个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疯子,不得已才将她关在屋里。 等过完年。 就带她去京都治疗。 乡里乡亲信了,因为他是小河村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前途似锦,以后说不定还能当大官,他们这些贫穷老百姓得罪不起。 甚至为了儿孙未来,还得讨好。 而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只能靠着男人养才能活着的女娃,重男轻女自古到今都存在,改革开放,却改不了代代相传留下的封建思想。 说这女娃是给别人家养的赔钱货,也只有男娃才能传宗接代,才能给他们养老送终,村里不知道多少女婴被溺死在尿桶里。 唯有娶媳妇时,才想起女人好。 南初住的屋子没有窗户,有两道门,其中一道通堂屋,另一道通灶房,不透气的缘故,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味,不是很好闻。 平时都是开门通风,现在从外被锁上了,不开灯,四周很黑,什么都看不见。 嗯南初头疼欲裂,死死咬着牙不作声,只是睁着眼茫然地看着前方,卷曲着身体没有说话。 许以安坐在床边,眼神淡漠。 以前从不抽烟的他,此刻却一根接着一根没停过,烟雾弥漫,火星闪烁,灰白的地面上满是的烟蒂和烟灰。 他说。 “南初,我给你两个选择。” “要么以我妹妹的身份去城里,给我带孩子做饭。要么我送你去精神病院,到时候就算你哭着求我,我也不会放你出来。” “你好好考虑,明日给我答案。”他说完也不等她回答,扔掉手中抽了半截的香烟,抬起满是尘的皮鞋将其踩灭。 站起身来走出房门,还上了锁。 黑暗里就只剩下南初,她分不清现在是黑夜还是白天,脑海里想的都是陆霄骁,想他是不是没有找到她,先回村里了。 想他会不会来找她,只是她等了很久很久,都没有等到他来,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让她认真思考起未来。 死过一次,她不会死了。 她要好好活下去,找到陆霄骁,问他为什么突然抛下她不见了,是后悔了,还是出事了,不管什么原因,这一次她都不会放手。 他是她的男人,谁也不能抢走,哪怕他日后结了婚生了孩子,她也要拨乱反正,心中有了目标便不再坐以待毙。 如今她弱,谁都可欺。 那不如先示弱,脱离困境,来日方长,要不然按照许以安说一不二的性子,真的有可能把她送到精神病院。 她不能去! 许以安胡子拉碴的回了房间。 橘黄的灯泡一直亮着,姜玉华没有睡,手里捧着一本杂书看的认真,见他进来问了一句,“你要带她去城里?” “嗯。”许以安很是敷衍的应了一声,他为了南初的事情奔波了一天,很累,脱掉外套便上了床睡觉。 “她和我们一起住?”姜玉华刘金花将书合拢。 “我们两个工作忙,你也不爱做家务,带她去正好给我们带孩子做饭洗衣服,只给一口饭吃,买两件衣服就行。”许以安闭上眼。 姜玉华没说话,但脸色阴郁变得不好看,她第一眼就不喜欢南初,乡下丫头没规矩。 她这么大的脾气,是她去城里伺候他们,还是他们伺候她,她这么脏,身上还有跳蚤,传染给他们咋办? 南初不做饭,许母摔了一跤要躺着养,姜玉华从小有保姆带,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结婚后学了两天就不干了。 做饭的活。 落在了小姑子许以丽身上。 她一个还没嫁人的小姑娘,正是想着天天玩的年纪,被逼着做饭,委屈的一肚子怨气,以前都是嫂子做,为什么现在要她做。 不开心,做出的饭也难吃,不是盐放多了就是炒糊了,被许母劈头盖脸的教训了一顿,说她被南初惯坏了。 什么都不会做,以后嫁人了肯定会被婆婆骂,为了磨练她的厨艺,以后家里的饭都由她做,做不好,就不准出家门。 许以安端着饭菜,进了屋。 看着南初睁着眼睛,“想好了吗?” 原来已经第二天了,经过一夜的调整,她情绪也逐渐平复下来,她说出自己的选择,“我跟你去城里,但离开之前,我想去一趟陆霄骁家。” 许以安没反对,同意了。 他不怕南初跑了,她一个一无所有无依无靠的孤女,身上也没什么钱,也没有身份证明文件,跑不了。 他让她先吃东西。 又出去拿了一套干净但破旧的衣服过来,“去之前,将你肮脏的身体洗干净,换上干净的衣服,不要让外人看见那些痕迹。” “嗯。”南初没拒绝。 许以安将陆霄骁给她的新衣服以及围巾帽子全部扔进灶膛里,烧了,她是他的,她怎么能随便要其他男人的东西。 他不介意她被陆霄骁碰过,但她必须重新变回以前的样子,那个以他为天为全世界的单纯勤劳的小姑娘。 南初安静地看着,没有阻拦。 只是火光映在瞳孔之中剧烈燃烧,闪过一丝复杂,烧了这些又有何用,也改变不了她将心和身体给了陆霄骁。 第9章 他嫌她脏。她也嫌他脏。 南初终于走出了那间满是香烟味、熏的都要窒息而亡的房间,闻着新鲜的空气,她深深地吐了一口浊气。 冷风狠厉地扇在脸颊上,她伸手下意识想用围巾挡,却在脖颈之间摸了一个空,陆霄骁送她的围巾被烧了。 目光不经意看向手腕,有被勒过的痕迹,她拉了拉衣袖,将其遮住,抬腿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着。 内心平静。 没有丝毫的激动。 身后跟着许以安。 直到按照记忆的路线来到熟悉的院子时,发现那里早已覆盖着层层白雪,连一个脚印都没留下,显然很久没人来过。 大门锁着。 窗帘却没拉。 她踩着雪走近一看。 屋里根本没有人,空荡荡的好似很久没人住过,不知为何,她看到这一幕一点都不意外,好似早就在意料之中。 路过的乡里乡亲都说。 现在改革开放了,百姓能过好日子了。 广播里天天都在说沿海城市建了很多厂,很多外国友人、华侨投资,需要大量工人,村里好多后生都心动。 但家里老人压着,不让去。 陆霄骁无父无母,觉得种地没有出息,便在过年后,让大队打了三份身份证明,就带着他弟弟妹妹南下打工赚大钱去了。 南初安静地听着,没有出声打断。 许以安站在她身旁,叹了一口气,伸手给她整理了一下衣领,遮住玉颈上的暧昧,似不经意间低语,又带着浓浓的警告。 “南初,你父母不要你了,陆霄骁他是一个什么都做得出来的泼皮无赖,至始至终都是玩你罢了,玩完就不要了。” “只有我要你,你以后乖点,还像以前一样听话懂事,我就永远不会抛弃你,保证你这辈子衣食无忧。” 若是以前。 南初会为这话感动。 可如今他已有妻儿,还有什么脸说这种话,她已经不爱他了,也不稀罕他要她了,是她选择不要他了。 他嫌她脏。 她也嫌他脏。 新年初八那日。 南初踏上去京都的火车。 乡里乡亲都跑来送行,将她挤到一边,热情地将带来的东西送给许以安和他媳妇,说他以后发达了,记得想着村里人。 这些人中。 只有刘金花来给南初送行。 这个其貌不扬的乡下姑娘拉着她的手红了眼落了泪,她说,她错了,什么守得云开见月明,那都是屁,这世上的男人都靠不住。 她决定了,南下打工去。 只有手上有了很多钱,才不会像她亲妈一样,五十块钱卖给她爸,然后像母猪一样生个不停,大肚子时还伺候了公婆男人,最后得病死了。 苦了一辈子,没享过一天福。 打铃了,广播提醒旅客上车了。 刘金花还有很多话没说,见来不及了,便将手中的包袱塞到了她怀里,恋恋不舍道,“南初,不要忘了我。” “绿水青山,有缘再见,等我南下打工有钱了发达了,就去京都找你,到时候我们俩姐妹一起打天下。” “记得,照顾好自己!” 火车轰鸣,窗外的风景开始倒退。 南初抱着包袱坐在位置上,双眼无神地看着止步于站台的人,恍惚之间,好似看到陆霄骁的身影,他还是穿着那日新衣。 笑着。 向着她挥手告别。 再眨眼,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初嘴唇紧抿着,睫毛轻颤。 脑海里不由地想着刘金花最后欲言又止的模样,她说,许以安不是好人,去了京都,想办法离开他。 刘金花给的包袱她没打开,放在行李架上,中途去厕所的时候,许以安拿下来检查了一遍里面的东西。 见是做的新衣服鞋子,又系好原封不动地放回去,他以为南初没发现,其实,这一切都被她看在眼里。 许以安不信她,怀疑她,她都知道,陆霄骁给她的东西,除了钱,其他都被他毁了,现在也翻不出什么来,便不在意。 路上人多眼杂,许是怕她跑了。 许以安还将小儿子硬塞她怀中,他说,她以后不能再白吃白住了,以后她的职责就是照顾孩子和做家务,现在提前上岗。 拿孩子当工具人,渣男。 南初没告诉许家,她是京都人。 再次回来,看着熟悉却早已不认识路。 离开六年的变化还是很大,至少路上的行人穿着花里胡哨很是流行,还扛着录音机,放着从未听过的流行歌曲。 歌词是“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 南初觉得这歌很好听,她喜欢。 他们挤上公交车,前往四合院。 许以安家是三代贫农,在城里没房子,和姜玉华结婚后便一直跟着岳父岳母住。 虽然大家没明说,但他也算上门女婿,只是生的孩子还是姓许,他大学毕业也是岳父安排的工作。 从厂里最基层的技术员干起,要是他争气点搞点什么发明专利出来,以后升职也快,加上有人脉随随便便当个主任、副厂长什么的没问题。 南初的到来,二老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把她当场了普通保姆,安排进两个孩子旁的杂物间,又叮嘱各项事宜。 比如,姜厂长不爱吃香菜,姜主任不爱吃大蒜,姜玉华不爱吃辣,许以安不爱吃甜食,家里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她都必须牢记。 照顾孩子更麻烦些。 许学文每日早上要喝牛奶,许学武每日隔多久要喝一次奶粉,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尿布要勤换洗,衣服也要每天换洗等等。 有钱人家,规矩多。 南初左耳进右耳出,显然她没心思伺候小三和私生子,许是看她年轻不靠谱,家里的老妈子并没有辞退。 姜厂长表示,让她多学点,以后嫁人了,去婆家也用得上,又说她年纪不小了,到时候他给她介绍厂里的工人当对象。 乡下姑娘能嫁给工人子弟,是高攀。 那高高在上施舍的语气,真的让人喜欢不起来,见她没有感恩戴德的样子,姜主任笑笑让老头子少说两句,小丫头不爱听。 女婿的干妹妹,还是得给一分薄面。 姜厂长冷哼一声,拿着报纸继续看,乡下来的丫头连最基础的为人处世都不懂,不讨人喜欢,但胜在目前没什么心眼。 但日后见的好东西多了,那就不好说。 不管这些人如何揣测她,南初不在意,无依无靠的孤女寄人篱下,本就是看人脸色生活,她早应该习惯才是。 要是天天想着委屈,那不得气出一身病。 刚进门没歇脚,姜家老妈子便拉着她去小厨房干活,说姜厂长女婿女儿孙子回来了,今儿怎么也得吃顿饺子。 团团圆圆,好兆头。 南初抿嘴,又是饺子。。 第10章 她没有找过他 她为什么这么做? 阴暗潮湿的劳改所里,陆霄骁躺在大通铺上百思不得其解,脑海里还在不断地回荡着那句是南初同志实名举报你。 他被剃了光头。 穿着一身囚服。 囚服上写着他的名字。 曾经牛叔说过,他这偏执的性子和他那恋爱脑的妈一模一样,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女人栽跟头成为阶下囚,甚至丢命。 以前,他嗤之以鼻。 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不得不信。 可是想着她流在他手指上的泪水如此滚烫,想着她在他身下一遍又一遍喊着他的名字,想着她拍结婚证时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容。 他不后悔。 狱友苏三是个话唠,进来后嘴就没停过,他舔着干裂的嘴唇不服的说了这么一句,“谁说元宵节吃饺子,我们哪就吃汤圆。” 可惜,没人理他。 闲得无聊,他就用手抠脚底板的死皮,抠完还放在鼻尖闻了闻,“喂,小兄弟,老哥我是打人被抓进来的,你是咋进来的?” “不会是犯流氓罪,哈哈~” 嬉笑的声音不断回荡,苦中作乐。 陆霄骁切了一声,嗤之以鼻,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但在听到饺子和流氓罪这些字眼时,翘着二郎腿抖个不停的脚停了一下。 见他这样。 苏三心中一紧。 感觉自己猜到真相了! 于是瞪着一双大眼八卦道,“不会不会不会?你这小子长得人模狗样,不用耍流氓,也有不少女人投怀送抱,怎么会犯流氓罪?” “流氓罪没犯。”陆霄骁道。 又补充一句,“被女流氓欺负了。” 此话一出,所有人哈哈大笑,觉得这事忒有意思,苏三也不抠脚了,来了兴趣,“小兄弟,在场的都是自家兄弟,没有外人。” “这样,你详细地展开说说女流氓怎么欺负你的,咱们不能只说开头和结尾,要有过程,还不得少于八百字。” 这一群色胚。 陆霄骁心中骂了一句。 天天吃窝窝头嘴里都淡出鸟味了,早知道有牢狱之灾,那天就该多吃点,他咂了一下嘴,“给根烟我就说。” 苏三心疼,不想给。 但这天天关着无聊的很,再不搞点八卦来听的闷死,内心挣扎一番,这才擦了一下手,骂骂咧咧从铺盖下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烟盒。 给的心不甘情不愿,嘴里还骂骂咧咧,“老子费其八劲搞来的烟,全都便宜你这臭小子了,自己抽一根。” 陆霄骁伸手,抽了两根。 不是什么好烟,最屁的那种,口感极差,但在劳改所里有的抽就不错了,自然不会挑三拣四,霄骁也没嫌弃,叼在嘴里, 苏三也叼了一根,用火柴点燃,然后用点燃的香烟帮他点燃,吞云吐雾后开了口,“烟给了,赶紧说后续。” “后续啊。”陆霄骁望天。 敷衍了一句,“赛过活神仙。” “就这!”苏三嫌弃的撇了撇嘴,他还想听农汉推车啥的劲爆内容,结果说了一句废话,显然被这小子耍了。 见他不愿说也没逼他,“那你咋进来的?” “被举报。”陆霄骁声音淡淡。 他永远忘不了,腊月二十五那日。 借着买喜被的名义去了服装店,结婚,肯定要穿大红的喜服,别的女人有的,他媳妇也必须有,正准备给她一个惊喜。 哪知道冲进来一帮公安同志将他抓走,戴上手铐被送上车的时候,那时他还看见了那傻姑娘正拿着照片傻乐。 “被那个女流氓举报了?”苏三追问。 陆霄骁没说话,但那眸子瞬间黯了下来,原本他还担心南初见不到他会哭鼻子,却不想公安同志告诉他。 是南初同志实名举报,说他耍流氓,以及投机倒把牟利,还将他藏钱的位置告知,经过搜查共收缴赃款三百四十八块。 想到这。 他嘴角泛起一丝苦涩。 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恨不得吸进肺里。 不久前,弟弟妹妹给了信,报平安,说他们已经安全到了舅舅家,很快就会救他出来。 又提了两句南初,说她跟着前夫去了京都过好日子去了,根本没有去家里找过他。 女流氓,渣女,不负责。 见他怨念深重的样子,显然被女人坑了,同样身为男人的苏三感同身受啊,“小兄弟啊,其实老哥懂你,我跟你讲。” “我媳妇出轨了,和一个小白脸搞在一起,我气的拿起斧头就去砍这对狗男女,结果呢,还把自己搞进劳改所。” “我日夜深刻检讨仔细琢磨,再和各位老兄讨论后得出了一个人生结论,为了一个女人拼命,不值得。” “到时候。” “你跟老子出去干一票大的。” “等赚了大钱,有了豪车豪宅,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必在一个烂货身上浪费时间和金钱,想开点。” 陆霄骁吐了一口烟圈,眼眸闪烁,“值不值得另说,但有人敢碰我的女人,不给点教训,怎能出得了这口恶气。” 南初不知道。 陆霄骁被“她”举报坐牢了。 此刻的她被姜家老妈子喊进厨房,明面上是让她包饺子,实际是敲打给她立规矩,比如,这当保姆是不允许上桌和主家吃饭。 还说了什么,南初不记得了。 只是看着窗外的夕阳有些恍惚,仿佛又看见她上学迟到,被教导主任抓住罚站的情形,当时身边还站了一个男生。 他是谁? 想不起来了。 反正记得他给了她一颗糖,甜的。 正想的入神,耳边突然拔高了音调,“你记住了吗?” 南初回神。 抬眼看着面前的老女人。 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但大家都喊她田嫂。 南初看到田嫂的第一眼起,就想到了乡下的前婆婆,尖酸刻薄,对着外人是一副嘴脸,对着她又是一副嘴脸。 显然。 他们都不喜欢她。 南初也不需要他们喜欢,也没必要讨好,没有回答便抱着包袱转身走人,气的田嫂直跺脚还跑去找姜主任告状。 也就在这时。 姜玉华想起乡下的事。 便顺口提了一句,她婆婆说,南初这姑娘有些爱慕虚荣,看着大队长家女儿有一双皮鞋就想要,没给她买就闹脾气,不做饭,还离家出走夜不归宿。 闻言。 姜厂长对南初更不喜了。 只是她是女婿家的人,不好多说什么,便敲打了一句,“以安,你干妹妹年纪也不小了,还是找个好人家嫁了。” 言外之意。 这种人来家里当保姆,请不起。 知道真相的许以安并没有为南初洗白,如今他在厂里还没站稳脚跟,需要岳父提携,便配合的点了点头。 “我这干妹妹以前不这样,许是我不在家的这些年,跟村里的姑娘学坏了,爸爸放心,我会找她聊聊让她以后不会再犯。” “希望如此。”姜厂长抖了抖报纸冷哼一声。 第11章 给她一个教训 当一个人不喜欢你时,你活着都是错。 南初记得陆霄骁说过这句话,说的时候红着一双眼,狠狠地贯穿了她的灵魂,烙进她的血肉。 印象深刻,永生难忘。 后面还有一句,但没听清。 却在此刻她想发笑,她进门被拉进厨房,连自己房间都不知道在哪时,姜玉华却说,她屋里新买的皮鞋不见了 只是陈述事实,听着并没有其他意思,但她说完后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南初,今儿家里就只来了一个外人,来了还丢东西。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在场所有人都看向了南初,冷笑着。 眼中带着讥讽和不屑,就像那丑陋的魑魅魍魉一般无声嘲笑着,好似在说,果然是乡下来的,手脚不干净。 姜家人很有默契地没有开口,而是看好戏地看着她,直到许以安站起身来高声质问道,“南初,是不是你偷的!” 他其实知道她没偷。 但她是他来带来的人,姜家人见她不听田嫂的话,这是故意发难敲打,他顺势而为教训,让她听话罢了。 听话有什么不好? 可以留下来,有饭吃,有水喝,还有地方睡觉,要不然她一个没爸没妈要的孩子无处可去,他也是为她好。 “你有证据吗?”南初问。 “怎么没有!”田嫂提着南初的行李大步流星地走出来,当着她的面,将包袱打开,露出里面的女士皮鞋。 新的。 在阳光下黑的发亮。 南初进门后,行李就放在门口没拿进来,这期间任何人都可以触碰,有心人想害她,怎么解释都是废话而已。 与其划开肚子,像小丑一样大喊大叫哭着自证清白,不如闭嘴,还不用浪费口水,应该配合演出的她,在此刻轻笑一声。 见她桀骜不驯的样子,姜家人没得到想要的结果,只能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许以安也没有拦,他觉得他这个前妻越来越不听话了,确实该让她尝尝苦头。 于是。 她被送到了派出所。 被关起来的陆霄骁,躺的骨头都酥软了。 他坐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松松骨头,就在这时,门从外面被打开,传来了教官严厉地声音,“陆霄骁,出来。” 他穿上鞋下了地,活动了一下冷的有些发僵的双腿,这才慢悠悠地走了出去,呼吸着新鲜空气顿时活了过来。 屋里的那帮老爷们脚太臭了,熏的他脑子有些发闷,他被带到了院子,那里站着一个身穿军装的男人。 未靠近。 便感觉到一股杀气。 天不怕地不怕的陆霄骁,在见到此人后不由地挺直身板,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舅舅。” 陆霄骁的舅舅,陆为战。 在十五岁入伍,上过战场,杀过敌人,抗过洪救过灾,荣誉奖状勋章获过不少,称一句铁血男儿不过分。 唯一遗憾的是,妻子难产而死时,他都没来得及回来看最后一眼,留下一个孩子交于父母带,导致儿子性子顽劣,桀骜不驯,对他感情淡泊。 他可能不是称职的丈夫和爸爸,但他是一个有责任的男人,无法陪伴,却能护一家平安,他转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妹妹留下的儿子。 眼里满是心疼,“你妈,为了一个男人,离家出走音讯全无。你为了一个女人,甘愿一辈子留在乡下当一个泼皮无赖。” “结果怎样?” “你妈死了,你也想走她老路?” 声音发寒,颇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味。 陆霄骁嘴唇抿成一条线,他没资格反驳,如果不是弟弟妹妹去找舅舅,他现在估计已经被拉去枪毙,坟头草都长出来了。 “举报内容不实,我没耍流氓,也没有投机倒把,至于那些钱是您这些年寄来的。”还有一部分是陆霄骁响应国家号召摆摊挣得,但他没说。 陆为战冷哼一声,“希望你谨记这次教训,男子汉大丈夫,不立,谁都可欺,连保护自己妻儿都做不到。” “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读军校,入伍当兵,这才是你该走的路,至于你弟弟妹妹,我会安排他们读书考大学。” “可有意见?” 陆霄骁有意见。 他说,“我可以读军校,也可以入伍当兵,但我必须要娶一个人,她落水我相救,已经有了肌肤之亲,我得对她负责。” 说话之声铿锵有力,亦如他决心。 陆为战气急败坏,这模样和他当年鬼迷心窍的妹妹一模一样,他咬牙说道,“你简直顽固不化无药可救!” 不知从哪吹来一股春风,带着寒气。 从不肯服软的陆霄骁这次低了头,“舅舅,只要您肯成全,我一切听你安排。”他只要她,他和他母亲一样都为爱疯魔。 妹妹的悲剧不能在她孩子身上上演,陆为战没有一口拒绝,来之前便已经调查过,“我听说她叫南初。” “恩。”陆霄骁点头。 陆为战继续说道,“她结过一次婚,她丈夫叫许以安,此人是京都大学生,为了前途,抛妻另娶攀上京都姜家。” “她举报你后,便跟着许以安踏上了去京都的火车,看来她很爱她丈夫,愿意和别的女人共享自己丈夫。” “这样的女人真的值得吗?” 这个问题根本无需思考,陆霄骁便给出了他想要的答案,“她第一次给了我,也就是说,许以安从未碰过她。” “所以,我不管她心里装的是谁,她已经是我的人,我就必须抢回来!”陆家的男儿没有一个是孬种,说到做到。 陆为战眼眸一亮,很满意他的回答。 男人想要什么就去争取,敢作敢当,而不是瞻前顾后犹犹豫豫,要是他像孬种一样只想逃避,那还真不敢让他去当兵,怕他上战场尿裤子,当逃兵,丢不起这张老脸。 但为了防止他骄傲,便不客气地打击道,“许以安是一名大学生,还是厂里技术员,就你一个臭名昭着的村霸用什么抢?绑架?囚禁?还是拐走?这些犯法行为。” “真心。”陆霄骁吐出两个字。 陆为战呵呵,“真心有用,你会被举报?” 爱慕虚荣、背后捅刀子、脚踏两只船的女人他不喜欢,但为了外甥走上正途,他也做出了退步,“你想和南初结婚,可以。” “但你先去军校报到,通过考核后我会安排你们俩私底下见一面,要是她愿意等你四年,我就同意你们俩在一起。” 第12章 姐姐,你也被卖给傻子当媳妇吗? 许以安说,他愿意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她回去,肯给姜家所有人下跪磕头认错。 保证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乖乖听话做好保姆本分内的事情,他今天就不送他去派出所。 南初直接拒绝了。 姜玉华的那双皮鞋是在商场购买有收据,查证确定是三十五块一双,金额不大,双方和谈就行,但她不配合,所以被拘留十五日。 她被关了起来。 许以安走之前复杂地看了她一眼。 他说,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变得这么不听话,希望她在拘留所里好好改造,要不然就把她送回乡下。 他想。 她很爱他。 为了不离开他。 以后肯定会听话懂事。 可是他忘了,南初是人,不是宠物。 她已经不爱他了,自然不会一味的听话,特别建立在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上,她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最重要的是这里已经不是偏僻的农村,这里是她熟悉的大城市,她有脚会自己离开,也能找到求生的路子。 许以安一走,南初报了案。 说自己在六年前被邻居联合人贩子拐卖,卖到偏僻的农村,给一个植物人冲喜,而买家就是刚刚那个人的母亲。 于是,她从犯罪者,成为受害者。 公安问她为何现在才报案。 她解释,她被卖到的地方是偏远农村,没钱,也不认识路,说的话也没有人相信。 通过调查,她确实是京都人,却并没有人前来报失踪,便打电话通知她的父母来一趟,对方表示忙,没空,让她自己回家。 无奈。 公安只能送她回去。 南初父母都是医生,平时很忙,不在家,所以当她重新回到医院职工房的时候,迎接她的是她的妹妹,南婉。 南家真千金。 当年就因为她,南初被赶出家门。 南婉看到南初被两名公安带回来的时候,那水汪汪的大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和惊慌,但一下秒却恢复成和颜悦色的模样。 很惊喜的喊道,“姐姐,你离家出走六年,终于舍得回来了,要是爸爸妈妈知道了,他们肯定会很高兴。” “都怪我不好,当年要不是我摔坏姐姐的英雄牌钢笔,姐姐也不会离家出走,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沈哥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南婉口中的沈哥哥,叫沈贺然。 他是南初的未婚夫,其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祖辈是共所以在六七十年代平安无事,与南家是世交。 “爸妈在家吗?”南初问。 南婉摇了摇头,“爸妈不在家,这个点他们在医院上班,”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两个公安,弱弱地问了一句,“是姐姐做了什么坏事吗?” “不是。”公安回答。 “哪是?”南婉眨眼,很是好奇。 “你姐姐六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偏远农村,现在才回来报案,我们需要你父母确定她身份。”公安如实回答。 “啊,姐姐被人贩子拐卖到了偏远农村,好可怕啊。”南婉吓的小脸惨白,“我听说,好些女孩子被卖去给傻子当媳妇。” “姐姐,你也被卖给傻子当媳妇了吗?”她像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说话的话语天真无邪,让人感觉不到恶意。 但南初却在南婉眼里看到转瞬即逝的欣喜,是她错觉吗?这个妹妹自从被爸妈带回来,就表现的柔柔弱弱。 像瓷娃娃一般,得小心呵护,否则一碰就得掉金珠子,喘不上气,说是从小养在农村,身体不好导致。 爸妈说,当年如果不是他们抱错了孩子,他们亲生女儿不会代替她吃这么多,所以,他们恨她,恨不得她去死。 可惜,那年冬天她没冻死,她回来了,他们肯定会很失望,明明是很伤心的事,但南初却不难过。 估计是最近打击受多了,有些麻木了,亦或者她不爱他们了,所以不在乎了,她现在唯一在乎的是陆霄骁。 不管他在哪。 她都要找到他。 在此之前,得摆脱许以安。 茫茫人海寻人极其困难,她得赚很多很多的钱,才能在全国报纸上、电视台、广播台登寻人启事找他。 “姐姐,你生气了?” 见她不说话,南婉金豆子都流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说你有一个乡下傻子丈夫的,我一定帮你隐瞒,我不会让沈哥哥知道。” “那样的话。” “你还是可以嫁给沈哥哥。” “可是你嫁给沈哥哥,那你乡下的傻子丈夫怎么办?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抛弃他,他就娶不到媳妇了,好可怜。” “花钱娶媳妇,媳妇却跑了,那他们家岂不是断子绝孙,姐姐也太狠心了,我要是姐姐,既然嫁给他们家,肯定给他们生了儿子再回来。” 南初送了她两个字,“有病。” 有病的南婉哭的更伤心了,因为姐姐骂她,说明不喜欢她,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眼睛和鼻子都通红一片。 爸妈回来。 正好看到这一幕。 这可是他们宝贝疙瘩,平时都是当成小公主宠着,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见她哭的伤心,心疼的不得了。 赶忙上前问道,“婉婉咋了?” 南婉指着南初,“爸妈,姐姐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我好像说错话了,姐姐生气了,她骂我有病。” 南父转身。 抬手就是一巴掌。 南初没有防备,右脸颊此刻火辣辣的疼,但她眼泪好似在过年期间掉完了,此刻只感觉眼睛干涩的很。 南父气急败坏,怒声大吼,“你当初生你妹妹的气,闹着要离家出走,既然这么有骨气,那你还回来干什么。” “回来就欺负你妹妹,还不如死在外面。”恶毒的话语一句接着一句,六年后重逢,并没有改变当初的厌恶。 他们还是老样子,讨厌她。 南初也不想回来,但她失踪了六年,没有一个人去报案,她说,“我回来,只是让你们证实我就是南初。” “证实完,我就走。” 南初知道,这里不是她的家。 公安了解相关的情况后走了,至于帮助人贩子拐卖的邻居不是本地人,在南初失踪那日就搬走了。 他们是哪里人?搬去了哪里?不清楚?需要去调查,涉及跨省犯案,需要当地人派出所配合,难度有些大,让她做好长期的心理准备。 而且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很难认定她是拐卖,还是跨省结婚,南初报案的目的,只是想拿回城市户口,恢复自由身,不受许家拿捏,已做好坏人不会绳之以法的心理准备。 第13章 知错了吗? 十五日后。 许以安来到派出所。 他想问南初知错了吗? 他想看到她说知错了,想看她害怕恐惧哭泣扑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样子,想让她回去给姜家人下跪磕头认错。 却被告知。 她已经离开了。 许以安一愣,眉头紧蹙。 心里上说不上是失望还是愤怒?他想,她为什么不等他来接他?她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真是越来越不听话! 他虽然娶了妻生了子,但心里还有她的位置,甚至已经顾不上被江家人的怀疑,将她带到城里。 让她有机会待在他的身边,和他过日子,他们可以一起住大房子,吃香的喝辣的,她还不满足? 母亲说的没错,升米恩,斗米仇。 看来南初这次还没有接受够教训,行,他就看她一个孤女,在京都没钱没熟人没有户口没有介绍信的黑户,怎么活下去。 他就等着她哭着回来求他,到时候可不是下跪磕头认错这么简单,想到这他转身就要离开派出所。 谁知。 被拦下来接受调查。 询问六年前他母亲是否参与买卖人口,他如实回答,六年前他受伤成了植物人。 只知。 亲戚确实介绍对象给他冲喜。 他个人读过书,知道包办婚姻是不对的,不承认这段婚姻,曾经还想赶那姑娘走。 那姑娘当时十几岁被父母赶出家门,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他母亲见她可怜,才收留她,当干女儿养。 所说的信息和南初说的差不多,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这更属于离家出走跨省结婚,公安感谢他的配合。 他这才知。 南初是京都人。 许以安索要了南初父母家地址,骑着自行车找了去,开门的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她说。 她叫南婉,是南初的妹妹。 得知他上门是找南初,便委屈的红了眼,她说,姐姐被公安带回来过,闹了很大的一通脾气,便又离家出走了,至今音讯全无。 她问。 他是她的乡下丈夫吗? 请求他务必找到姐姐,她害怕她一个人在外面会出事,父母担心她,她的未婚夫也担心他,只要她肯回来,她愿意折寿十年。 许以安才知,南初在六年前是和家里人闹脾气才会选择离家出走,根本不是什么被拐卖,真是一个骗子撒谎精。 还没她妹妹懂事。 南初去了哪? 她并没有被拘留。 确认是被拐卖人口的身份后,便在公安帮助下,顺利拿回了自己的城市户口,有了户口,就能留在京都,不用当黑户。 可以光明正大的住旅社、找工作等。 南家没有她的容身之地,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离开,连那堆留在姜家的破烂行李都没要。 无处可去,只能无所事事地走在街头闲逛着,想着未来何去何从,改革开放,社会百花齐放。 老百姓也可以自由地做一些小本买卖,可以自己开店当老板,当个体户,但上面给出的政策也不完善。 依旧很多人以投机倒把的罪名被抓,比如大家都在讨论个体户雇佣员工二十人以上是属于违法行为,是资本家的言论等等。 南初一个普通人,只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安身立命,但随着知青大返城后,工厂就这么几个,无法提供更多工位出来。 这导致很多年轻人失业,无所事事。 他们整天在街上游手好闲当混混,她只是在路边吃了一碗馄饨的功夫,旁边巷子传来好几次打架斗殴的声音。 闲得无事。 她当乐子听了半天。 这才知打架不过是为了一个姑娘,出于好奇抬眼看了一眼,也不是什么倾城倾国的角色,但不得不承认比她年轻漂亮。 那姑娘注意到她看过来的视线,没有恶意和鄙视,她双手揣牛仔裤兜里,顶着一张大红唇很酷的问一句,“你这个老女人看什么?” 南初不想惹事,友善地笑了笑。 她并没有回答,而是站起身起身走了,从黎明走到天黑,从天黑又走到天亮。 用着那双眼,看尽这繁华背后的平凡生活,找工作困难,如今唯一的出路便是当个体户。 最后。 止步于一家出租的店面。 走进去看了一圈,发现店面不是很大,大概有二十平方左右的样子,不是市中心,也只有冤大头才愿意来租。 但租金极其便宜,每月三块。 南初原本身无分文,但去领结婚证的那日,陆霄骁给了她一把钱,用了一点,现在还剩下一百二十七毛二分,是一笔不小的巨款。 房东很爽快。 签了半年合同,十八块。 南初借了一块纸板和笔,写上招理发师放在了门口,然后开始打水打扫卫生,墙壁刷了大白很干净,不用装修,但得添物件。 是的。 她准备开理发店。 在个体户政策里面,这是保守又安全的一个项目,不起眼,纯靠手艺吃饭的生意。 不算投机倒把,出事的概率相比起其卖东西低,所需理发所需的物品也不会如米粮一样限购。 求稳的她,只想挣钱,没想一夜暴富,要是没有招到理发师也没有关系,反正她也要租房,怎么也不亏。 却不想招理发师的纸板刚放出去没多久,门从外被推开,进来的是一个女孩,看着挺眼熟。 女孩看到她的时候,小嘴微张很惊讶,下意识地伸出食指指着她说,“老女人,是你!” 这一声老女人。 让南初想起这人是谁。 是前些日子她在街边吃馄饨时看热闹,巷子里两波打群架争抢的对象,名字叫颜听雪。 她从电视上看到女明星发型后,很喜欢,便去拜师学艺,学会了理发、烫发等。 还找关系,花大价钱搞来了烫发的工具,私底下没少拉人练习,原本以为学了一门手艺可以养活自己。 谁知道理发店嫌弃她是一个年轻姑娘不敢要,这年月当工农兵最自豪,做买卖都是投机倒把的坏人。 而这理发属于服务行业,难免会有肢体上的接触,还得卖笑,女人干这个跟以前风尘女有什么区别。 所以。 大多数理发店不要女理发师。 有也是专门服务于女性顾客。 怕未婚的名声毁了嫁不出去,怕已婚的丈夫和婆家觉得丢脸,要是家里有人来闹事,这生意没法做下去了。 南初本就是一个女人,敢开店做生意,自然不会歧视女性,只是这女娃有点不礼貌,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才二十一岁。” “呀,你不说,我都以为你三四十岁了,长得和我妈一样老。”颜听雪这嘴不适合开口说话,容易得罪人。 在农村当了六年的老妈子,还肤白貌美才有鬼叫,南初也没生气,颜听雪这姑娘就是个刚出社会愣头青,没心眼,啥都实话实说。 不像家里真千金妹妹,挺会恶心人。 颜听雪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她道歉,但不是真心道歉,而是为了这份工作,要不然家里会断她经济,逼她嫁人。 南初没和小姑娘计较,还拉着她一起创业,两人不谋而合,门面有了,烫发的机器有了。 执照不好办,也被颜听雪搞定,理发店就在他们探索中开起,是赚是亏那就得看天意。 第14章 看好他,别让他跑了! “陆霄骁。” “你又去打电话啊?” “到底是哪个漂亮的姑娘让你天天惦记,跟着了魔一样,每天按时报到自己的行程。”正在做俯卧撑的室友打趣。 “那是你嫂子。”陆霄骁回了一句便起步跑去了电话亭,那里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他按照规矩排到最后。 他已经按照要求,通过了各项考核正式进入军校,该与南初见面,他拨通了陆为战家中的电话,里面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喂”。 “舅舅,找到她了吗?”他问。 听筒里突然安静,就在陆霄骁以为对方挂了电话准备重拨的时候,终于从里面传来了不紧不慢的声音,“找到了,她出国了。” 路灯昏黄。 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陆霄骁眼眶很热,似有烈火在灼烧,却干的没有一滴泪水掉下,呼吸却在这时候乱了节奏,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脑海里走马观花,爷爷走了,妈妈走了,爸爸也走了,他想随着他们一起走,但他们说,他是哥哥,得要保护弟弟妹妹。 他以为。 他已经习惯被抛弃。 可是在这一刻,却依旧觉得整个天塌了,如果不曾拥有,是不是不会这么心疼,他问,“她为什么出国?” 声音很冷。 如北极多年不化的冰山。 听筒里的声音稳而硬,“她报案说自己被拐卖到农村六年,被大家怀疑早就没了清白,家里觉得她是个耻辱便将她送到国外。” “许以安没帮她?”陆霄骁问。 陆为战拿看着手中文件翻了一页继续说道,“许以安也被公安调查,询问是否参与买卖人口,他说他与南初没有任何关系。” “他家见她可怜,才收留在家,只把她当成干妹妹养着,证据不足,无法定案拐卖,这很可能被判定离家出走跨省结婚。” 她是被拐卖到他们村,陆霄骁一直都知道,只是她无处可去,才会选择留下来,从未想过逃跑,心甘情愿的成为许以安的妻子。 若如不是许家欺人太甚逼她如此,她也不会以清白为赌注,冒着被世人异样眼光打量和唾弃的未来选择去报案。 从此以后。 所有人提起南初,就跟说妓女一样。 八卦她被拐卖到乡下,被几个傻子瘸子男人上过,笑着说她失去贞洁怎么还有脸活着。 只要知道这事的人没死,她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陆霄骁不想看到这个局面,她出国也好。 可是她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异国他乡怎么活,他抖动一下嘴唇问道,“可以帮她吗?” 听筒里安静很久。 久到他以为不会回答时,才又传出声音,“她已经出国了,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但是她被拐卖的事情,我会派人去查。” “谢谢。”陆霄骁挂了电话。 他如行尸走肉的走出了大厅,走进了黑暗,走到无人的角落,看着那森寒的双开铁门他很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 可他终还是理智的止了步。 雨滴无情地打在他的身上,湿透了衣服,寒意如密密麻麻的蜘蛛网让他喘不过气,他想大叫却出不来声。 他的女孩啊,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却不能在她身边,舅舅说的没错,他太弱了,太垃圾了,连自己所爱都护不住。 就在这一刻,有什么在胸腔发芽,不受控制地茁壮成长,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变强,他要带着一身荣耀去寻她,保护她。 南初。 你一定要等我。 电话被挂,陆为战心中不安,第一时间拨通了值班室的电话,找到了陆霄骁的指导员,“他去了哪?” “他在操场淋雨。” 他很怕这小子犯浑,从军校跑出去,到时候就算有他护着,人生轨迹也回留下一笔,“看好他,别让他跑了!” 陆为战没撒谎,他找到了南初。 只是她并未听从家里的安排去国外,而是选择了离开了家,在偏僻的地方开了一家不起眼的理发店,叫新明星理发店。 他推开门。 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 里面虽然装修的简简单单,但胜在整齐有序还干净,墙壁上贴满了各种明星发型的照片。 他显然不喜。 随即清冷声音脱口而出,“理发。” 走出来一个温婉的女人,穿着宽松的毛衣和裤子,剪短了头发,整个人看上去干净脱俗,很亲和。 陆为战看过照片,知道她就是南初。 村姑进城三日都得变洋气,更别提她,本来就不丑,在城里好吃好喝的养了一段日子,再经过一番打扮,自然变漂亮了。 “同志,想剪什么发型?”她声音温和,柔声细语,犹如春日里的一道春风,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备心, “头发太长了,你剪短就行。”陆为战眼神淡漠看不出情绪,他坐在椅子上,双眼透过玻璃漫不经心地打量面前的女人。 “好。” 南初原本不会剪发,但店里缺理发师。 招不到人,她便自个学理发,她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不怕外人流言蜚语,所以男顾客都是她接的多,简单。 女顾客多是烫发,麻烦些。 陆为战是个古板老旧之人,又站在舅舅的角度看外甥媳妇,对她抛头露面其实挺不满意,但却什么也没有说。 女人,无依无靠,不就得自己出来挣钱,按照现在的说法,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这么一想对她又有些佩服。 颜听雪端着饭回来。 见她上阵,吓的赶紧把饭盒放桌上。 上前抢过她手里的剪子,将她扶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姐姐,你现在怀孕了,医生说让你多休息,这个头我来剪。” 怀孕了? 陆为战看向她的肚子。 宽松的衣服看不出什么,看来怀孕不久,显然是跟许以安来到京都后才有的,怕是这家店也是许以安给的钱。 想到外甥被绿,他气的起身走人,出门的时候把门砸的很响,这种朝三暮四的女人,怎么配成为他们陆家外甥媳妇。 “诶,这人怎么走了?” 颜听雪觉得这人有毛病,“真是莫名其妙,姐姐,他不理发就算了,来,我们吃饭,正好肚子饿了,我买了你最爱的饺子。” 又是饺子,南初愣神。 第15章 这孩子不能留 被许以安强行灌下避孕药,南初以为她不会怀上陆霄骁的孩子,就在两天前,她突然直犯恶心吃不下饭。 去医院检查,说怀孕了。 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她想。 那天窗外的阳光很是刺眼,身体发寒,对突如其来的惊喜手足无措,脑子嗡嗡直叫,医生说了什么不记得了。 她一脸茫然地站起身,正准备转身离开,却不想眼前一黑,轻飘飘的身体栽倒在地,不觉得疼。 再次醒来后,她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医生,这个孩子不能留,我要她打掉他。” 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她选择报案的那一刻,让世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被拐卖到乡下,被男人糟蹋过的女人。 女人离婚都会被骂、被娘家嫌弃丢脸、被世道不容的年月,她背负了骂名无所谓,却不想孩子承受这些子虚乌有的骂名。 也不想孩子出生,被说成不知名的野种,他是无辜的,如果做父母的不能给孩子撑下一片天,就让他重新去寻找更好的父母。 医生说,想要将孩子打掉,需要结婚证和她丈夫的同意。南初垂下眼帘,嘴角轻颤,孩子的爸爸不要他们了,她去哪儿找。 走出医院的那一刻,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像孩子在抚摸她的脸庞,好似在无声地说着,妈妈,你不要我没有关系,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她闭上眼。 泪水从眼角流下。 再睁眼,视线朦胧,她好像又看见了陆霄骁站在不远处,她问他,陆霄骁,是你把我从绝望中拉出来。 你告诉。 我该怎么办? 只要你说要这个孩子,我愿意生下他,也愿意用尽全力护他长大,可是,我怕我做不到,你快点回来好不好? 她像一个迷路的小孩,站在十字路口却不知何去何从,汽车飞驶而过,旁边的夫妻抱着孩子有说有笑, 世界好似在这一刻变得安静,而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大声地喊着她的名字,“南初!不要怕!我来了!” 是颜听雪,接到自己在医院昏倒的消息,给顾客理发理到一半就跑来了,她像天使,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赶来。 她的背后。 是一道炫目的彩虹。 她说,你有宝宝了,太好了,那我岂不是要当小姨了,孩子多久出生,是不是要准备小衣服小裤子小鞋子。 可惜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那我们男孩的女孩的都准备好,还得买奶粉、尿布……我爸妈喜欢孩子,到时候让他们准备。 自始至终,颜听雪没问,她没结婚为什么会怀孕,也没有问孩子爸是谁,从头到尾都为孩子的到来而高兴。 南初心咯噔一下,恍然大悟,她这个当妈妈的狠心,想要亲手杀死自己孩子,却不想却有外人为孩子的到来而高兴和期待。 她再也忍不住,狠狠地扑进了颜听雪的怀里放声大哭,“谢谢,谢谢你能来,要不然我真的会放弃这个孩子。” 陆霄骁,这是你给我指的路吗?留下孩子等你回来?回应她的是颜听雪的声音,“南初,不要怕,天塌了,有我给你撑着。” “你细胳膊细腿撑得住吗?”南初笑。 “撑不住,我还有爸妈给我撑着,他们敢不管我小外甥,我就离家出走,不认他们了。”颜听雪嘿嘿。 这傻姑娘。 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孩子。 但也说明父母很爱她,才会将她保护的单纯善良,何其幸运在茫茫人海中听到那句,老女人,你看我做什么? 要是当时她骂回去,又是怎样的结局?他们还会不会志同道合一起开理发店吗?颜听雪是不是听从家里安排嫁人,而她又在何处呢? 就在南初看着饺子愣神之际,理发店的门从外被推开,又是那个讨厌的声音,“姐姐,我听说你怀了乡下傻子丈夫的孩子?” 那恶心的嘴脸,让人想吐。 来人却没自知之明,“那沈哥哥咋办?他知道你回来后很高兴,还到处找你,他肯定不会介意你肚子里有孩子。” “可是你乡下傻子丈夫不要了吗?” “抛夫另嫁,会被骂的,要是姐姐可以两个都嫁就好了,这样姐夫可以给姐夫生孩子,也可以和沈哥哥在一起。” 句句为她着想,句句都在骂她是被男人糟蹋不要脸的烂货,南初不是傻子,自然听懂了话语之中言外之意。 南婉和南初一样大,却喜欢喊对方姐姐。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很小,其实都二十一岁的人了,还故作天真无辜,也就哄哄傻子,明白人都把她当成脑瘫。 比如,颜听雪,特别讨厌南婉。 觉得南婉这人很装,说话的时候还故意发出嗲嗲的尾音,这就是为何她能和南初走在一起,两人三观一致。 “这里没外人,别装了。”听的她昨夜吃的饭都要吐出来了,再听下去,她拳头都要硬了,她会打女人。 “颜姐姐,我是说错话了吗?我要是真的说错话了,那对不起,你不要生气嘛。”说着说着那金豆子就流出来了。 有顾客上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在欺负人,开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颜听雪可不想她和南初开起的店被小婊子毁了。 最后闭了嘴,郁闷中。 南初胃口不好,吃一口饺子就想吐,停了筷子将饭盒推到一边,她用手帕擦了擦嘴,“有什么事情你直说,不要在这里哭哭啼啼。” “爸妈让你回家一趟。” 南初没有房子,户口还是挂在南家。 她原本也没有和他们联系,是南婉被好朋友带来做头发,无意间碰到的,世界真小,“有什么事吗?” 口气疏离,划清二者距离。 南婉又开始嘤嘤嘤,“姐姐,你离家出走这么多年,难道不想爸爸妈妈吗?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很伤心。” 翻译一下,大概意思是,没事,就是喊你回家吃饭,你不吃就是不孝顺。 南初美目之中闪过一丝疑惑,显然不信,父母恨不得她去死,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的找她回去吃饭这么简单。 她看着南婉,自己这个假千金让位,将南家女儿的身份还给了她,为何她还是要与自己纠缠不清呢? 想不明白,便不再想。 她以店里忙为由,拒绝了回南家。 第16章 他死了 南初还是回了南家,被逼的。 不回去南婉就站在理发店门口哭的那是一个梨花带雨,让人疼惜,跟死了亲爹娘一样,惨的就差配个调。 唱。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 理发店刚起步,生意还行。 定价是根据具体项目收费,最便宜的就是男士剪发,重点还是推烫发,最便宜都要两块。 这生意时好时坏,生意不好一天赚十块,生意好的时候净赚五六十块,基本站一天,忙的连吃饭都没空,手软疼的厉害。 南婉大着肚子有些吃不消,还是得招人,但比较起来,干这个比上班挣的钱多。 有了钱,到时候就去商场,买个收音机回来,好妹妹要是再在理发店门口哭,她就放这首小白菜,路人路过还以为搞文艺演出。 说是喊她回来吃饭,进门一看吃的全是昨儿的剩饭,连肉沫星子都看不到一粒,萝卜白菜也不知在寒酸谁。 南初如今不缺这口饭钱,她心里清楚的很,今儿回家吃饭本是鸿门宴,也没指望吃上。 颜听雪原本想陪她回来,奈何她家里人来电,喊她回家一趟,说是她奶奶突然病了。 南父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南母在饭桌边拿着钢笔算着账,见她回来连眼都没抬一下,更别提打招呼。 喊她回来,又将她当透明人,如果是以前的南初,肯定会委屈地流了眼泪,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才会惹得父母不开心。 可如今。 她已经不在乎了。 嫌脏,连凳子都不肯坐,站在门口随时离开的架势,“说,喊我回来有什么事?” 声音冷冰,连爸妈都不喊了。 离家出走六年连最基本的礼貌都忘了,南父抬眼,南母拿笔的手不由地抖了一下,顿时露出不喜的神色。 他们缓缓抬头,怒不可遏,“南初,你怎么变得这么下贱,居然跑出去和野男人搞在一起,还撒谎说被拐卖,有你这样的女儿是我们耻辱!” 熟悉的话语。 让南初后退半步。 南初,你说你怎么这么笨,连一个简单的算术题都不会,我怎么生出你这样的女儿,我怀疑是不是生的时候护士抱错了孩子。 南初,别的孩子都能考一百分,为何你只能考九十几分,你让我在外人面前丢尽了脸,你给我滚,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南初—— 南初—— 以为不在乎,原来再上演一次,南初依旧觉得喘不过气,像被人用绳子死死地勒着脖子,她咬紧牙齿。 “你们让我回来,就是骂我的吗?如果是这样没必要了,你们女儿是南婉,我不是,要是没其他事我走了。” 她转身,想离开。 南婉却抢先一步关上门,“姐姐,爸妈找你回来不是骂你,他们有事情和你商量,你不要急着走好不好?” 南初看着这个妹妹,笑不达眼底。 南婉总是这样,在父母面前表现的乖巧懂事听话聪明,是爸妈的小棉袄,也是小宝贝,相比起来,自己是反面教材。 回来之前。 她还曾想过。 是不是爸妈后悔,意识到这些年做了很多伤害她的事,却不想越期待失望越大,不想被这些人纠缠不清。 她说,“有什么事快说?” 见她桀骜不驯的样子,南父冷哼一声,朽木不可雕也,还是南母开了口,“我听说你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出怀孕了?” 南婉反问,“有问题?” 南母抄起玻璃杯狠狠地朝着南初摔来,她没来得及躲开,额头被砸中,如刀尖刺进肌肤,疼的她后退一步。 玻璃杯落地,发出“砰”的一声,碎片四溅开来,落在南初的脚边,亦如她这个人,在遇到陆霄骁和颜听雪前,从未有人爱过她。 她嘴唇崩成一条线,心里不是滋味,多年的害怕恐惧无所遁形,呜咽之声从喉咙发出,却又被她强压下去。 耳边传来辱骂之声,“你个不孝女,你未婚有孕,你还敢去医院检查,我要是你,早就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一了百了。” “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我怎么生出你这样的女儿,你简直就是我们南家的耻辱,你知不知道,现在全医院的都知道我有个女儿。” “她叫南初,被拐卖到乡下,被那些肮脏下贱的乡下男人给糟蹋了,你为什么回来,你为什么要去报案,你失去清白的时候就应该去死!” 南初深深叹了一口气,将不断涌上心头涌到喉的委屈一次又一次压抑下去,“南女士,六年前我就被证实不是你的女儿。” “所以,你没有生过我。” “六年前的冬天,我穿着一件单衣,身无分文被你们赶出家门,从那天开始,南初就死了,冻死在寒冬腊月。” “我不是你们女儿,你们没有资格管我,也没有资格干涉我的人生,请你们记住,你们的亲生女儿是南婉。” 南初抬脚。 踩在玻璃碎片上。 她转身,抬手去开门。 却不想这些人不肯放过她,“是,你不是我们的亲生女儿,可是,我们养了你十五年,十五年的养育之恩你打算怎么还?” “你们想怎么还?”南婉问。 南母的话让她坠入冰库,“我给你安排了打胎手术,明日早上十点准时去,那这十五年的养育之恩便算还清。” “这个野种……不能留!” 孩子啊,听到了吗?你还没出生便有人开始骂你野种,南初不想看到的局面提前上演,原本坚定的心又开始动摇。 或许。 打掉。 才是最准确的答案。 南初没有回答,头也不回地走了。 月色朦胧,路灯昏暗,行人匆匆,但脸上却带着笑,嘴里嘀咕着,“给女儿买的大白天奶糖,她看见肯定会高兴坏了。” 晚上温度低,冷风吹来。 南初忍不住伸手去拉围巾遮一下脸,却不想抓了空,围巾被许以安烧了,后来为了省钱,她没买过。 她仰头望天,水雾的眼眸含着思念,可这最后的一抹希望,也被撕的粉碎,有人寄了一封信到理发店。 里面有一张照片,是陆霄骁,他顶着光头穿着囚服站在刑场,他看着她,年少轻狂中带着炙热的爱恋。 里面有一封信,说。 他死了。 第17章 只有我,不嫌弃你,也不会抛弃你。 许以安找上门的时候。 南初的新明星理发店被砸了,里面的物品东倒西歪被毁了,满地的狼藉,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动作漫不经心地点了一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呛的直咳嗽。 散发金黄的阳光从空荡荡的门窗洒了进来,落在数不清的玻璃碎片上,她眼珠子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却并不伤心。 意料之中,不是吗? 当她没有听南父南母的话去医院将肚中的孩子打掉,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不知从哪传来谣言说她勾引有妇之夫的男顾客,未婚搞大肚子。 说的有鼻子有眼好似亲眼看见,便来了一帮妇女带着兄弟儿子上门开始砸东西,她没有阻拦,就安静地在一旁看着。 陆霄骁是她的光,照亮她的前路,他如今却死了,那她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她脑海里一直重复的想着这个问题。 有人走近。 遮住了她的光都未察觉。 许以安伸手夺走她手中冒着星火的香烟,怒不可遏,“你一个女孩家家抽什么烟,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吗?” 南初看着空荡荡的手指,眼神恍惚,她为什么要抽烟呢?只是桌上有,只是想试试,便鬼使神差拿起来。 真特么难抽! 但还有大把的人爱! 许以安拿着她抽过的烟含在嘴里,湿润的烟蒂让人心旷神怡,似亲吻上那双诱人的唇,他坐在了沙发上。 他说,“南初,你怎么这么下贱。” “宁可张开双腿去勾引男人,也不愿意跪下来磕头认错留在姜家当保姆,现在知道赚钱没有那么容易了。” “你要是真的不想留在姜家做保姆,我可以送你回乡下,你继续伺候我妈,我养你一辈子,这样你不用对着其他男人陪笑。” 说到这他吐了一口眼圈,那高高在上的语气好似对她的一种施舍和怜悯,“你要是真的喜欢孩子想生一个。” “我也可以去乡下的时候和你圆房,让你当孩子的妈,大家都知道你是我乡下媳妇,你怀孕生子也没人敢说什么。” “只是以后你不能再来城里找我,也不能出现在姜家人面前,你要是做的到,我现在就送你去火车站。” 女人离开男人就活不下去了吗?南初的脑子在此刻变得有些迟缓,许以安是这么认为,身边的人也这么认为。 多年潜移默化,她也这么认为。 所以依靠男人并没有错,前提那是自己法律上的丈夫,而不是去当见不得光的情妇,她没有这么下贱。 她说,“许以安,我应该给你一巴掌,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动手吗?不是我还爱你,也不是我舍不得,是我感恩你给过我的温暖。” “你知道吗?” “你曾经耀眼的像海岸灯塔,你说读书能改变命运,你说你要考最好的大学,你意气风发亦如指点江山的帝王。” “你都做到了。” “我还记得,你宁愿自己冻着,也要将棉被分我一半,你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留一口粮食让我不至于饿死。” “你告诉我,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妇女也能顶半边天,你说我很好,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和孝顺的儿媳妇。” “你说,等你功成名就回来,就和我圆房,将全家都接到城里去享福,但没想到,你去城里没多久就娶妻生子。” “变得像条狗一样,可怜。” “我不恨你,还挺同情你,上门女婿不好当,在三年自然灾害,我爸家里闹饥荒,他为了活下去选择入赘。” “这成了他这辈子最大的耻辱,不管他再努力再优秀,那些人都会说,他是靠着女人才有如今的成绩。” 南初那天说了很多很多,全都是推心置腹发自内心,许以安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只记得他影子变得很长很长。 他说,“你是女人,张开双腿就能赚钱,赚不到没关系,回家相夫教子就行。但男人在外打拼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也没有退路。” “你爸后悔,我可不会后悔。” “南初,你这么善良,没心眼,又心软,你在复杂的社会根本活不下去,只有我,不嫌弃你,也不会抛弃你。” “想通了,就来找我。” 那天后,连颜听雪也消失了。 南初看着桌上来历不明的信封,里面除了照片和信,还放着一张去国外的机票和二十张面值一百的外汇券。 真是大手笔,她想不出来是谁这么好心,在她走投无路之际出来帮她,她命里可没有这样的贵人。 她拿起火柴轻轻地划燃,将陆霄骁坐牢的照片烧了,火光剧烈跳跃落在地上,映的那双眸子发红。 房东听到消息也来了,将房租全部还给了她,连水电费都不收了,怕惹麻烦,只希望她马上离开。 南初起身,走了。 又去了遇到颜听雪的那个巷子,看到几个小混混靠着墙角抽烟,便喊了一声,“喂,你们几个接活吗?” “有钱?”最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不太友善,看过去,整个人站在阴影中,烟雾缭绕,高大威猛。 “外汇券行吗?”南初问。 在票证年月,外汇券算得上是票证里的“天花板”级别,普通人望尘莫及,拥有者要么是来此旅游办事的外国人,要么是华侨。 持有外汇券者,可以到特殊的地点,比如友谊商店购买人民币无法购买的紧缺稀有商品,票贩子最爱。 “违法的活,不干。”男人心动了。 见这生意有戏,南初开了口,“不违法,只是有人看我是女人,好欺负,故意带人砸了我的理发店,还造我黄谣。” “我要求很简单,你带着人挨家挨户的找到这些人,让他们赔偿理发店里砸毁的东西,不行就送他们去坐牢。” “至于报酬。” “面值一百的外汇券一张。” 外汇券在黑市,翻三倍都有人抢。 男人抬腿走了出来,长得就刚从监狱出来的样子,凶神恶煞,显然是这群人的头头,他叫宋祈年,“你岂不是亏了。” 南初看着他没有反对,显然这活是接了,便拿出了一份名单递给了他,“确实有点亏,所以有两家需要你们上点心。” “姜家诬陷我偷东西,逼我下跪磕头认错,还送我去派出所,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手段,让他们也进去蹲几天就行。” “南家造我黄谣,你们派人隔三差五的去他们所在的厂子、医院、家属区造他们黄谣就行,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这应该不过分?” 第18章 逼婚 宋祈年说,“你一个姑娘未婚先孕在这世道不好活,得给孩子找个爸,这样你不会成为人人可欺的荡妇,孩子也不会被骂野种。” 这天,是七月半。 下雨了,南初神情淡漠不知在想什么,她对着供桌上无名无姓的牌位点了三根香,然后插入了香炉中。 新明星理发店没有被白砸。 在宋祈年铁血手腕下,那些闹事之人被逼着四处借钱倾家荡产甚至跳河的情况下,按照物品原价给了三倍赔偿,并告知是有人让他们这么做。 目的,是为了逼走南初。 背后搞鬼之人是谁,没有人知道。 对方很聪明,未显身,而是找道上的兄弟与他们联络,每家给五十块干这事,要是早知道是宋哥的女人,他们不敢放肆。 线索就在这里断了,但不用猜也知道,想让她离开的不是姜家,就是南家,只要对付他们两家就对了。 宋祈年表示,姜家和南家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之人,关系复杂,牵扯实在太多,对付起来没这些垃圾容易。 要是乱来,很容易进局子。 南初表示一点都不急,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她还是按照约定,给了一百元的外汇券。 那些人所给的赔偿,她只收了原价,多余的都给了那些辛苦跑腿的兄弟,见她这么大方,他们便帮她找房子门面。 不久后,南初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更大的新明星理发店,宋祈年入股,不仅出钱还出房,并配备了更好的设施。 国营理发店主打实惠,他们个体户理发店想要做大肯定不能和公家抢饭,最终决定走中高端路线为主,以明星模板做新潮流造型。 跟风四联理发店,主烫发。 但颜听雪不见了,南初剪头发的手艺属于半吊子那种,只能糊口,赚不了大钱,宋祈年下面有个从港岛回来的小弟,叫阿辉。 是专业美容美发形象设计师,但他这个人比较娘,翘兰花指,爱打扮,被人歧视看不起,被骂是二椅子。 但工作负责,上岗后,亲自做了一本厚厚的明星发型相册,其中包括港星、外国明星、最近上演电影电视剧爆火的明星。 他会根据顾客的选择和需求以及脸型来设计美发,但现在最流行的女性发型还是卷花头,后面剪齐的大波卷和“招手停”式的硬硬刘海。 这年月不仅女性追求美,连男性也开始追求潮流个性,这是一个巨大潜在的客户群体,把握好收入翻倍。 理发师不用动脑,熟练生巧,宋祈年便让手下学理发,有了这门手艺,这辈子都不愁吃饭问题,也不用打打杀杀在刀口上挣钱, 学全套,时间太久。 便分类学习,一些人剪发,一些人洗头,一些人烫发,一些人染发,又高薪挖来一批技术好的老理发师来店里。 新明星理发店正式开业。 开业当天,优美动情的流行音乐从录音机放出来,声音之大,连隔壁老板和附近居民都跑出来看热闹。 那些站在街角的混混被阿辉改造后,个个成了各有特色的男模特,站在门口排成两排,成了这条街最靓的仔。 手上还举着牌子,写着为庆祝新明星理发店开张,半价优惠半个月,老顾客带新顾客送一次剪发机会。 如果对造型不满意,可以预约时间,重做一次造型,此举除了拉客户,还让大家多练习,快速上手,熟能生巧。 为了扩大收入,还会推销洗发水等产品,通过顾客使用反应,再去厂家进货,从而赚钱其中差价。 在思想依旧保守年月,女模特不好找,便贴了好几种女明星海报,都是家喻户晓的存在,吸引不少顾客进门。 在国外电视剧影响下,大家都开始勇于尝试新发型,在女性客户还在犹犹豫豫的时候,男性顾客已经进了门。 生意火爆,收入比以前翻了好多倍,这比打架砍人占地盘赚的还要多,就是总有阿猫阿狗眼红想跑来惹事,都被宋祈年收拾了。 日子平稳,且有了盼头。 有了钱,大家都考虑娶媳妇和造孩子。 宋祈年的意思是,“我媳妇死了,你男人也死了,我孩子需要妈,你孩子需要爸,不如以后我们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这世上没有人无缘无故的对你好,到头来都是有所求,南初盘着从寺庙求来的佛珠,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宋祈年这人除了长得凶点外,但人好,敢作敢当很爷们,是个值得托付,没答应,是因为她并不爱他,对他也只是感激。 没拒绝,是二人现在是合作关系,他们一旦闹僵那涉及问题太多,除了利益分割外,那些闹事之人将卷土重来。 未婚先孕的女子在这世道没人权,做了伤风败俗的事情,是个人都可以唾骂欺负,她睫毛弯弯沉下了眼帘。 眸底,闪过一丝迷茫。 在得知陆霄骁死的那一刻,她才决定留下这个孩子,为了给他留后,也为了给自己一个念想,她要带着孩子替他好好活着。 但还是开了口,“宋哥,你帮我这么多,我不能骗你,你要是想要新明星理发店,我可以不眨眼拱手相让。” “至于结婚……” “暂时没这打算。” 父亲的厌恶,许以安的背叛,陆霄骁的去世让她喘不过气,她说,“我现在只想把这个孩子平安生下来,将他养大。” 新明星理发店开在闹市区,加上价格贵,随着理发师越来越多,手艺越来越精,口碑好,抢占市场先机,竞争对手少的情况下。 不用交几百块的房租,去掉水电费和人工工资,顺带向顾客推销美发产品,每个月纯收入达上万,在人均还是几十块工资的年月,他们已成了万元户。 若是以前一心当贤妻良母的自己,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一个女人,也会像男人一样出来赚钱不说,还赚的比男人多。 简直就跟做梦一样,像踩在棉花上飘飘然不真实,但她不贪心,赚够奶粉钱就已满足,以后打算买个房子安身立命,不用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生活。 在巨大的利益和女人之间,正常的男人肯定都会选择前者,可惜宋祈年这人比较贪心,二者皆想要。 赚钱靠脑子和时机。 女人得追求,得去爱,他们才会心甘情愿投入男人怀抱,在家里当一个贤妻良母,他一个男人要赚钱,没空照顾孩子和母亲。 他需要一个贤妻,他儿子需要良母,他母亲需要一个孝顺的儿媳妇,只要她愿意嫁给他,她就可以不用抛头露面,在家里好好养胎等他回家吃饭就行。 她生的孩子。 他也会当亲生孩子对待。 他们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他将手中削好皮的苹果递到了她的面前,“不急,好事多磨,你怀孕要多吃水果。” 兔子逼急了都会跳起来咬人,更何况是人。 他相信南初会答应,这是她最好的选择,否则没有他,她带着孩子无法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他不否认,他确实有点趁人之危。 但这是双赢的结局不是吗? 第19章 算计 宋祈年还说,他是二婚,而她又未婚先孕影响不好,为了她着想,不用办婚礼,去民政局领个结婚证就行。 酒席省下来的钱,用来好好过日子。 那样她也不用浪费钱在外租房子,女人大着肚子在外一个人住也不安全,到时候搬去和他妈住一起,老人家也能帮她照顾孩子。 女人长期抛头露面确实不是事。 以后还是按照老传统,男主外,女主内,他带着下面的兄弟全权负责经营新明星理发店,而她在家当太太享福就行。 类似的口气,也曾出自许以安。 如果是以前没见过世面、也没有被逼着出来闯荡的的南初,或许没有异议,有男人养着,还不用干活,心里美滋滋。 可天下并没有午餐,当人家妻,端人家饭碗,就得被人家管,天天守着一大家子,洗衣做饭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没有自由,哪里都去不了。 伺候人的活不好干,做得好那是做媳妇的本分,应该的。做的不好,只要一个不顺心就得被挨骂。许家人就是活生生例子。 以前是没门路,赚不到钱,没法子才依靠男人过活,可她赶上好时候,国家改革开放,颁发了新政策。 全国妇女也解放了,也能顶半边天,只要胆子足够大,就算没文化,也能和男人一样出来下海赚钱。 既然现在有这样的条件。 为何还要回去做一个无偿保姆? 同为男人,陆霄骁就是特殊一类。 他说,男人赚钱就是给媳妇花,连媳妇都舍不得给,那就是不拿媳妇当自家人,说完就将家里全部财产告知。 如果是真的穷另当别论。 但她和宋祈年并不穷,是万元户。 在月工资还是二十块的年月里,只要不是去买电视、冰箱、洗衣机、摩托车、小轿车等奢饰品,就是一笔巨款。 他们不差钱。 他却办婚礼酒席都要省? 不办婚礼酒席,连亲戚朋友也不喊,这要是放在古代,和小妾进门有什么区别,偷偷摸摸就跟见不得光一样。 还说她租房子是浪费钱,南初没有家,没有家人,孤家寡人一个,赚的钱就是花给自己和即将出生的孩子。 省来要给谁用? 很快南初就知道宋祈年为何这么想。 原来是他妈在吹耳边风,说这女人有钱就变坏了,只有没钱靠着男人养着,才能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好好过日子。 宋祈年为何信? 是因为南初未婚先孕。 口口声声说着不在乎,可是心里依旧是个疙瘩,也觉得她是那种水性杨花四处招惹男人不会踏实过日子的女人。 南初原本不信他会这么想,按月分红迟迟未发,他以资金周转为由没给,还以走私国外最先进的理发工具为由向她借钱。 他知道她有二万多,便要借二万多,说她拿着这么多钱也没地方花,不如投资新明星理发店赚更多钱。 如果她不信他。 他可以打一张借条。 这事还是阿辉为了感谢她让他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悄悄告知,而其他员工显然把她当成宋祈年养着的女人。 当兄弟的还一起瞒着和撒谎,帮着出主意将钱骗走,等以后他们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借走的二万多也不用再还。 得知真相的南初,沉默了很久。 新明星理发店执照写着南初名字,但店里面全是安排的是宋祈年的兄弟,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也守不住,想要夺回来的几率为零。 合伙做生意,本来就要承担风险。 目前唯有保住手中的钱才是明智选择,存银行也会被偷走,不如变成一套房子,以后就算不嫁人,她和孩子也有个家。 她借着去医院为借口避开宋祈年的眼线,四处打探哪里有人卖房,这年月单位分房,大家不卖房买房,为了工作方便换房的有不少。 跑了很多天,都没收获。 就在她快放弃的时候,在街上遇到了消失很久的颜听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妮子跑上来就抱着她哭。 “南初,真的是你,太好了,你不知道我找你都找疯了!”那委屈的口吻,搞得她好像是抛弃闺蜜的渣女。 见她大着肚子,不方便。 颜听雪便带着她去个体户开的饭馆,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喊来服务员,点了几个店里的招牌菜。 两人边吃边叙旧。 原来颜听雪突然消失,是有人给她爸妈打小报告,说她和一个未婚先孕道德败坏的女人合伙开理发店。 她爸妈为了骗她回去,装病,然后将她关在家里哪都不能去,等她重获自由的时候,新明星理发店关门了,南初也失踪了。 闹市区新开的新明星理发店,她认为就是南初开的,便去那里找人,可那里工作人员统一口径说不认识此人。 直到今天她出来相亲,两人才重逢。 南初也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告知,颜听雪听到她要买房子,顿时来了精神,“听你这么说宋祈年这人还行,为人仗义。” “当生意合作伙伴,可以。” “但结婚意义就不一样了。” “你是女人,在思想还没开化的年月,未婚先孕就是原罪,加上你怀的孩子又不是他亲生的孩子,他防着你和孩子也是理所当然。” “但你没有家人朋友帮衬,给自己和孩子留条后路也是理所当然,我认识一个老头,老伴早年去世了,儿女都是当兵的,光荣牺牲了。” “现在就他一个孤家寡人孤零零地住在皇城边四合院,面积大概六百平方,带院一进一出,是私房,只要一万就到手。” “可他有要求,买房可以,但以后必须给他养老送终,好些人心动,但他脾气古怪,人长得丑的不要,太胖不要。” “口臭不要,不爱干净的不要,没毛病也挑出毛病,太难伺候了,渐渐地,也就没人再提买房子的事情。” “我去过,四合院地理位置好,可惜我没这么多钱,要不然我也想买,不就是养一个脾气古怪老头,请个保姆伺候就行。” “我可以带你去看看,买不买另说。” 这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南初想着去看看也行,看又不会掉块肉,于是二人吃完饭便去了四合院。 老头无聊的很,躺在门口躺椅上,百无聊赖地逗着笼中鸟,见他们来,招呼了一声,“呦,两个小丫头吃了吗?” “没吃呢,要不大爷请客?”颜听雪笑道。 老头具体叫什么,大家不记得,熟悉的都叫他大爷,他笑骂道,“你这丫头没大没小,老人家你也敢逗着玩。” “也不看看你牙齿上还沾着葱花,看样子又是钱多了,下馆子去了。”这样的对话隔上几日上演,没真生气。 “大爷,什么都瞒不过你。”颜听雪说完便将南初推到了他面前,将来意告知,希望他高抬贵手不要再没事找事了。 大爷不乐意,他哪有没事找事。 傲娇的他翻了一个大白眼,大概的了解了南初的情况后点了点头,很意外地没找茬,居然同意了。 “看在丫头肚子里的小子和我有缘分,我把主屋收拾出来,你们找个黄道吉日搬进来就行,对外称我女儿孙子就行。” 第20章 救我! 南初相信颜听雪不会坑自己,大爷看着也不像坏人,便很干脆地交了一万块现金,当场结清。 大爷也是爽快之人,将四合院的地契交给她,这年月是不允许私人买卖房屋,但悄悄交易也不会有人知道。 在二人走出四合院的时候,颜听雪嘀咕一句,“你怀的是男是女连医生不知道,大爷却说是小子,怕不是想孙子想疯了。” “不要在背后说别人坏话。” 南初刚提醒完,背后就传来大爷的声音,“还是南丫头懂事,不像某些丫头大嘴巴,迟早祸从口出。” 颜听雪脸皮厚,不怕被骂。 大爷也习惯了,“我刚刚翻了一下黄历,八月初八是个好日子,你那天搬过来,到时候还能一起过中秋节,小雪也来。” 搬家的前一天,宋祈年来了。 他并不知道南初买了一套四合院,而是带她回家吃饭,说兄弟们日夜不休地理发辛苦了,让聚聚,作为老板娘的她肯定不能缺席。 找不到借口拒绝,只能去。 宋祈年家在大杂院,是五六十年代私房改造后由国家分配的公租房,可以代代租住的房子,她也是第一次来。 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坐了不少的兄弟,个个手里夹着烟,吞云吐雾,大声吹着牛逼,时不时还传来大笑声。 不想吸二手烟的南初没进去。 却听见他们说什么有个女人长得丑头发少,居然还跑来烫发,烫了就跟老巫婆一样,她还觉得好看,真是败家娘们。 这帮混混很多没读过书,学理发也不需要什么脑子,有手有眼就行,但没想到他们会在背后这么议论顾客。 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他们犯了忌讳,就在她准备进去制止此人继续胡说八道时。 她被一个老女人给拦住了,他就是宋祈年的母亲,宋母,长得就很艰苦朴素、吃苦耐劳。 见她来。 宋母热情地拉着她直奔厨房去,嘴里还说着,“屋里都是老爷们,你去了也无聊,来帮我做饭,咱们聊聊天。” 南初:…… 她大着肚子,还让她做饭? 宋祈年在一旁看见了也没阻止,说他妈说的对。 不就是做饭打一下下手,南初意思意思一下做个样子,宋母见她偷懒也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打探她的情况。 问她哪年出生,听到她属牛,说牛好,勤劳能干能吃苦,宋祈年属猴,他们以后在一起,就是天作之合。 不仅家庭旺。 事业财运子孙旺。 又问她孩子几个月了,预产期是多久,是狗宝宝还是猪宝宝,南初也没觉得这些问题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便如实说了。 宋祈年看着母亲和南初在一起聊的开心,他也开心,在母亲言传身教下,南初也能成为和他母亲一样的贤妻良母。 看来,好事将近。 摆好饭菜,准备吃饭。 宋母却拉着她来到灶房,塞给她碗筷,还婆口婆心地教育道,做人儿媳妇得有眼力见,家里来了客人,女人是不能上桌吃饭。 南初:…… 还没进门,就各种规矩? 要是进了门,怕不是要三从四德。 宋母出生时,还没解放,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很正常,她没有必要去计较。 但心里还是多少不舒服,觉得待在这让人感觉窒息,南初随便应付了几口便放下碗筷。 正准备找个借口走人。 腹部突然一阵巨疼直袭天灵盖,有液体顺着大腿根流在了水泥地上,见情况不对,她赶紧让宋母去叫宋祈年送她去医院。 却不想宋母反手,关上了门。 她说,“怀个孕而已,你没必要大惊小怪,流血是正常现象,再说女人流血晦气,男人见了会影响男人运气,不能让宋祈年看见。” “你忍忍,忍一会就好了。” 南初没学过医,也知道怀孕流血不正常,虽然不知道宋母为何拦着,但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有事。 可是疼得喊不出声,只能跌跌撞撞走过去,将碗盘全扔在地上,堂屋喝酒吹牛声音大,根本没听见。 但砰砰作响的声音,却吸引了大杂院其他租客的注意,他们连忙跑来询问出了什么事,意识到不对。 阿辉第一个站起来冲去灶房,结果门从里面锁着,根本打不开,他一边敲门一边大喊,“南初姐,你在里面吗?” “救我!”南初用尽所有力气大喊。 “你别喊!”宋母着急,上前就要捂住她的嘴巴,但看到她手里拿着的菜刀后,却又止住脚步,只能站在原地干着急。 下一秒,门被撞开。 原以为来的是宋祈年,却不想是阿辉,那个有些娘娘腔,被人骂二椅子的软蛋。 他看着流在地上的血,惊的连正常的呼吸都忘了,上前二话不说将她抱起夺门而出。 等宋祈年出来,就看到他们孤男寡女在光天化日之下搂搂抱抱在一起,大家都知道,南初是他的女人。 就算她出事了,也应该由他出面才对,还轮不到这个小子。其他兄弟也出来了,看到这一幕,觉得他们老大头上青青绿。 未婚先孕的女人能有什么好货色,现在更加证实南初这个女人四处勾引男人,连二椅子都不放过,不值得老大为她付出这么多。 他们早忘了,新明星理发店是南初出钱带头开起,解决了他们没工作的问题,当时还感恩戴德说要好好干。 不,他们没忘,他们只是挣了钱飘了,最后把这份功劳归功于宋祈年身上,他们认为没有宋祈年,南初啥也不是。 南初没看出来,阿辉力气很大。 他硬着头皮咬着牙抱着她一路跑到医院,冲进去就开始大喊大叫,“医生,医生,快救人,她流血了,肚子里还有孩子!” 他喊的撕心裂肺,都哭了。 甚至南初被抬上病床时,他还跪在地上求医生要保住她和孩子的命,说完实实在在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 这一幕看的在场的人唏嘘不已, 南初哭了,不知是疼的,还是难受的,每次为她拼命的都是陌生人,他们给了她新生,他们让她好好活下去。 而口口声声说喜欢她的许以安、宋祈年,每次她出事时,都不在,所以她无法自欺欺人,去嫁不爱她的人。 后来。 她问阿辉。 为何为她拼命。 他说,因为你是第三个不歧视我的人,你把我当人看,你让我找到了自我价值,让我有了活下去的欲望。 她对阿辉有知遇之恩。 那陆霄骁,他又为何不要命地去救她?可惜他死了,再也没有人告诉她答案,希望他在天有灵保佑孩子平安。 第21章 大半夜恋爱脑发作,这是病。 救我! 熟悉的呼喊,让睡梦中的陆霄骁猛地睁开了双眼,入目的是一片黑暗,入耳的是如轰炸的鼾声。 他冲出寝室,直奔值班室。 拿起桌上座机的听筒,歪头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手指微微有些颤抖地拨通了一个熟记于心的号码。 刺耳尖锐的铃声在黑暗中响起,如催命符,响了一声又一声,死寂的屋子没有人接听。 他又换了一个号码,可依旧没有人接听,就在他决定放弃,准备自己跑出去找人的时候,电话通了。 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喂?” 他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 然后用着陌生的口气一字一顿地说道,“舅舅,我梦见南初出事了,她在医院,流了很多血,很可能会死。” 陆为战:…… 大半夜恋爱脑发作,这是病。 看来得找一个专业的心理医生给这小子看看,要不然好好的当兵苗子硬是被一个女人毁了,那得多可惜,他敷衍了一句,“我知道了。” 说完。 便准备挂电话。 显然没把这事当回事,却不想听筒里传来一句,“舅舅,我没有开玩笑,要是她真的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为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真的值得吗?陆为战很想问一句,但最终还是选择闭了嘴。 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子,当年难产的时候去世,他却不在身边,这是他一生遗憾,“放心,我会派人去找。”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后,陆霄骁这才挂了电话,只是魂不守舍地走出值班室。 他抬头仰望着夜空,发现月越来越圆,算算日子也快到中秋佳节了,那他和她,何时才团圆? 第四人民医院。 突然来了一群特殊医护人员,他们联系了院长后,便直奔南初所在的手术室,进去后很久都没出来。 病患。 南初,女,21岁。 怀孕八个月左右,大出血。 经过紧急检查后发现,她服用了堕胎药,还是民间不靠谱的土方子,要不是送来及时,怕不是一尸两命,到时候就算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上面给的指令是全力以赴救治,务必保住大人和孩子,如果不行,自然是保大,出了任何问题有人承担。 最优秀的医疗团队在此,阎王来抢人都不可能,最后母子平安,只是孩子早产加上药物作用很虚弱,被放进保温箱二十四小时治疗观察。 南初也被送进了单人间病房,有专人实时看护,直到各项数据平稳,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这些人才离开。 阿辉以为他们只是普通医生,也没过多询问,而是不作声地守在床边,祈祷南初快点醒过来。 这些医疗团队是陆为战安排,得知她和孩子平安无事后,松了一口气,站在办公室,听着下面人汇报。 南初得知陆霄骁死讯和照片后,收下了外汇券和机票并未选择出国,而是开了一家更大的新明星理发店。 气的他后槽牙都咬紧了,又听到她怀孕八个月还吃堕胎药,简直是不要命的操作,也不知道她父母怎么教的。 不对。 她那父母也是有病。 亲生女儿不疼,抱一个来疼。 陆霄骁没有再去询问南初消息,原本以为他放下了,却不想还能梦到,相信科学的他,此刻也觉得无稽之谈。 瞎猫碰上死耗子,肯定是凑巧。 陆霄骁跟他妈一样偏执的性子,要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当舅舅的一直骗他,会不会学他妈,抛弃家人私奔? 为了防止这一天,他得提前断掉这个可能,反正陆家不可能让一个道德败坏的女人进门,“这女人一直不结婚,我心里不踏实。” “既然她不想出国,那老刘你派个人去,给她介绍对象,现在的女人不都想嫁军官,当什么军官太太。” “我记得老张不错,虽然四十二岁了,但有担当有能力,身体素质不错,从来不乱搞,媳妇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儿子奶奶在带。” “职位也是个团长,养家糊口没问题,他一直想给孩子找个后妈,到时候二人结婚,南初也不用带着孩子抛头露面。” “直接去随军。” “也不会有什么阿猫阿狗欺负。” “到时候她过的好了,陆霄骁也不可能去抢别人媳妇,这小子年纪也不小了,也该给他安排结婚对象。” 陆为战站在窗边,升起的太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也曾给过陆霄骁和南初在一起的机会。 可是南初却怀了许以安的孩子,如果他们是普通人家可以不在乎,但他们不是。 他这样做也是为了两个孩子好,希望他们以后知道真相,不要怨恨他这个始作俑者。 南初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暗。 昏黄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空荡荡的病房,像那迷人的烟雾,让人不由地感觉一阵窒息。 身上湿漉漉的很粘糊,出了大量的虚汗打湿了衣服,嘴里铁锈味肆意弥漫着,双唇发白干裂开来,鼻翼之间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南初姐,你醒了!” 南初看向阿辉,他一脸惊喜。 也不知道他到底哭了多久,眼睛都肿成核桃,看上去很是滑稽,“昨天谢谢你,要不是有你在,孩子怕不是保不住了。” 她声音嘶哑,不像自己的。 “南初姐,这是我应该做的!”阿辉心里有个疑问很久了,“只是孩子都八个月了,你为何还会吃堕胎药,医生说你这样做很危险。” 南初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呼吸缓慢地摇了摇头,“都八个多月了,我怎么可能会去吃堕胎药,那可是我和他的唯一的孩子。” 最后一句,说的很轻。 阿辉急眼了,“那医生怎么会说你是吃了堕胎药大出血?总不可能医生诊断错了,还是有人要害你?” 二人,都想要了宋祈年。 南初累了,“阿辉,你去报案,说有人给我下药,想害我命。报完案,你打这个电话,让她找人来帮我搬家。” 她也不敢相信。 吃顿饭而已,差点要了她和孩子的命。 与宋祈年合作以来顺风顺水,没有产生矛盾,总不至于她不嫁给他,他就杀她?他不是这样的人。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刚从鬼门关回来,在没有人护着的情况下报案是最好的选择,让公安去调查所谓的真相。 第22章 你只是失去孩子,她却要内疚一辈子 意料之中,真凶不是宋祈年。 意料之外,真凶是他的母亲,宋母。 至于原因也荒唐可笑至极,在听说儿子找到儿媳妇后,她便找大师询问二人属相是否合,得知旺她儿子后,连她未婚先孕也不在乎了。 只是南初怀的孩子今年出生,属狗,会克她属鸡的亲孙子,为了宋家不断子绝孙,为了家宅安宁她自作主张给她下了堕胎药。 想着打了,以后再和她儿子生一个就是,何必要留一个野种出来丢人现眼,字字句句都是为了她这个准儿媳妇好。 就连公安听闻此事后,也不由地瞠目结舌,只能感慨一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宋母落网,但那个所谓的大师却不知所踪。 那大师是别人推荐,是她带着诚心登门拜访,去问的时候屋里很黑,根本看不清里面坐的是男还是女,线索就在这里断了。 宋祈年来的时候带着一身寒气,脸色很难看,显然没想到南初会报案,现在他母亲被拘留。 是判刑。 还是放人。 就得看受害者的态度。 如果和解,自然好办。 如果要按照法律程序公事公办,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下非法堕胎药差点吃死人,涉及故意伤害罪,最少坐三年牢。 他此行来。 就是让南初给和解书。 心中郁闷之极,说话的口气难免冲了些,“南初,我妈也是为了我们未来着想,才会给你下堕胎药,你不理解她的用心良苦。” “也得体谅一下作为父母,在艰苦年月里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她还没有享过一天福,你不会想看她坐牢。” “我希望你签下这份和解书。”说完便递过来一份手写的信签纸,上面写着自愿放弃追究责任等字眼。 两个人虽说当不成夫妻,好歹一路创业多少有点感情,当个普通朋友不过分,结果她在手术室生死未卜的时候他却没来。 是他母亲偷偷给她下堕胎药,他不关心她身体情况如何,反而来质问,甚至谅解书上连医药费不给,就让她放弃追究一切责任。 以前。 他不是这样。 刚认识的时候他挺仗义。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 是他们有了钱,成了万元户。 站在所有普通人的头顶,便有了高高在上的感觉,他甚至开始瞧不起未婚先孕的她。 娶她? 是因为好拿捏,是因为他是她最好的选择,是因为她有贤妻良母好儿媳的潜质,等发展到以后,是不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陆霄骁说的没错,有些男人有了钱之后就忘了初心,花花世界太美容易迷眼,人性是经不起考验。 果然做人不能一夜暴富,容易飘。 既然对方要撕破脸皮,她也懒得再维持二人的关系,“宋祈年,你让我为你妈考虑,那我这个当妈的八月怀胎容易吗?” “你妈偷偷给我下堕胎药,差点害死我和我的孩子,你关心过一句吗?我的孩子现在就在保温箱里,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命。” “他原本可以健健康康出生,是你们让他未出生体验人心险恶,是你们让他提前来到这个世界遭受病痛折磨。” “你在为你母亲报不平,谁来为我和我的孩子伸张正义?公安冤枉你妈了吗?我和孩子差点死了不是事实吗?她有什么不平。” “那按照你的逻辑来,我为了你儿子不被你母亲教坏,送你母亲坐牢,那你是不是也得举双手赞成?” 南初很少与人争论,口舌之争没必要,可如今她也是气的,见她如此伶牙俐齿,与平时温婉模样不存。 原来。 她平时懂事都是装的。 他说,“你只是失去一个孩子,等以后我们结婚了再生一个就行,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你怀的是不知名的野种,你这么在乎干嘛!” “而我妈不一样,她给你下药,害你早产,是为了我们一家和睦,她会为此愧疚一辈子,你又不是不能生了,你能不能不要胡闹了!” 这是南初听过最恶心的话,且出自口口声声说爱她、会将她孩子当成亲子对待、想娶她的宋祈年之口。 她还没有答应和他在一起,他便已经将她当成自己对象告知众人,他们家更是把她当成宋家未来的儿媳妇看待。 他还说,什么差点死了,是医生为了骗钱夸大其词,他妈怀他们的时候还要下地干活,生孩子跟拉屎一样容易。 堕胎的土方子很多人吃过,都没事。 就她吃了出事,说明算命大师的说得对,这个狗年出生的孩子不好,还没出生就她这个属牛的母亲。 她大着肚子第一次上门,他儿子就无缘无故地摔出了鼻血,说明鸡犬不宁。 他属狗的孩子克他属鸡的儿子,留着也是一个祸害,不如打了,对大家都好。 他也是为她好! 躺在病床上的南初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许以安为她好,灌她避孕药,让她去给他和他媳妇孩子当保姆,当见不得光的情妇为他生子伺候乡下老母和弟妹。 宋祈年为她好,是不问她意见,想要她当一个贤妻良母,伺候他母亲和孩子,下堕胎药让她在鬼门关走一圈。 她现在算想明白了。 这些人所谓对她好,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前提牺牲她,所谓爱不过是男人的占有欲作祟,“宋祈年,我从未想过嫁给你。” “既然你觉得我生的孩子克你儿子,会闹到你家和睦,会让你断子绝孙,那正好,以后我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从此,不再有瓜葛。” “至于新明星理发店,算是感激你这几个月来护我平安,帮我做饭,明儿,你就去把执照换成你名字。” “想要我签下谅解书,可以,我儿子早产,身体虚弱,想要养回来得花费不少钱,所以请准备两万的赔偿再来。” 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钱。 见多说无用,宋祈年也不再继续。 他从烟盒里抽出一个烟叼在嘴里,随着“啪”的一声,用打火机点燃,完全无视墙上禁止抽烟标语。 他帮了她这么多,她不记得。 只记得他妈给她下堕胎药,为了一个野种值得吗?心拔变得凉拔凉,突然觉得面前的女人不过如此。 新明星理发店,他付出很多。 给他也是理所当然,他也不会给她。 他吐了两口烟圈后才开了口,整个人站在阴影中看不清表情,“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就算我把新明星理发店给你,你也守不住,那就归我。 “我会给你二万的补偿。”说完便冷着一张全世界都欠他的臭脸转身就走了,“哐当”一下,将门砸的特别响。 第23章 到时候别哭着回来求我! “我宝贝孙子呢!” 人未到,便已经听到嚷嚷声。 原来是南初八月初八未搬来,大爷便打电话问了颜听雪啥情况,买了房子就打算不管他这个孤寡老人了是不是? 他要批评! 现在的年轻人! 完全没有一点信用! 他一口气骂了长篇大论,骂完心里舒服了,痛快了,身子也舒服了,这才喝口上好的毛尖茶,继续问他那么大一个带球的便宜女儿呢? 颜听雪无语,这老头肯定是一个人在家憋久了不说话,故意找她一次性说完,她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垃圾桶。 她告诉他,不是南初不守信用,是被人下了堕胎药差点一尸两命,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现在还躺在医院出不来。 女儿孙子出事了,他二话不说,揣着钱、拉着颜听雪就去了医院,嫌弃走路慢,还让她骑自行车带他这个老头来。 美其名曰,让她锻炼身体。 被当苦力的颜听雪,哭唧唧。 大爷快步走进病房,看到了南初没死,还活着,便不关心她了,翻箱倒柜还爬床下。 手上比划的同时,嘴上还大声嚷嚷着,“我那么大的孙子呢?我咋没有看见呢?我还想听他叫我爷爷呢!” 颜听雪:…… 面对老顽固,老顽童。 她无语死了,“大爷,你用你快掉光头发的脑袋好好想想,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可能在床下面。” 大爷抬起下巴,不服,“我有没生过孩子,我咋知道,我见过的孩子会爬会跳会喊人,可调皮了,揍起来也哭的响亮,跟唱红歌一样有气势,是当兵的好料子。” 颜听雪:你赢了! 见两人无时无刻都在斗嘴,南初笑了,这对忘年之交感情真好,她开口解释道,“孩子早产,各项器官发育都不成熟,体温调节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温度的影响,现在被放在保温箱里还出不来。” 大爷欲言又止,但还是没有憋住心里话给说了出来,“这小子刚出生就住狗窝,不愧是属狗,命硬的很。” 南初:…… 颜听雪:…… 这老头,能说人话吗? 那是保温箱,不是狗窝。 矫正很多遍,他就是说那是狗窝。 甚至嫌弃还要抱走,说这医院水平不行,怎么也得送到军医院去,医生好说歹说孩子不离开保温箱,才放弃这个念头。 孩子太小,不好看,不好玩。 没听到宝贝孙子喊爷爷的他,忒失望,这才将目光移向南初,干巴巴问了两句,“报案没?谁给你下堕胎药,知道是谁不?” “早知道会出这事,还看什么黄道吉日,当天搬进来多好,有我看着,我看谁敢来欺负我女儿和孙女。” “大爷,我会解决。”南初道。 老人家年纪不小了,那经不起折腾啊,能亲自跑一趟来看她和孩子,心里已经很感激。 大爷不乐意了,“喊什么大爷,喊爹!老子都认女儿孙子了,你还大爷大爷,传出去,岂不是乱了辈分。” “爹?”南初试探性喊了一声。 “诶~”被喊的大爷心里那是一个美啊,他拍着胸膛保证道,“你放心,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我不会让你白受欺负。” 南初是不幸的,她的悲剧是从父母不要她开始遇到不少坏人。南初又是幸运的,涅盘重生后遇到不少好人。 后来,宋祈年又来了。 除了带来二万块的现金,还有转让店铺的协议,以及赔偿谅解书,南初收了钱,签了字,以后他们再无瓜葛。 走之前他说了一句,“你妹说的没错,你和我在一起就是为了钱,揣这么多现金,我看你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能不能保住。” “到时候别哭着回来求我!” 宋祈年和南婉认识?南初心中骇然。 怪不得他一直说无法对付姜家和南家,原来早就勾搭上了,只是为了稳住她,才会一次又一次地骗她。 想必,他们很早就开始打新明星理发店的主意了,南婉啊南婉,她的好妹妹,都把她逼走,为何还要来干涉她的生活。 是抢走她的父母、未婚夫、合作伙伴……看着她一无所有流落街头才罢休吗?当然,这只是她个人猜测,没有实际证据。 而阿辉救她,也被开除了。 所有人的理发技术都是他所教,防止他出去另开理发店或者加入竞争对手家打工,还打断他的双手。 得知这个消息,南初冷了脸。 当初宋祈年和她合伙开新明星理发店,不就是为了让兄弟们走正道,如今却眼睁睁地看着他兄弟打断阿辉的双手没阻拦。 这是又准备继续当混混? 颜听雪削着苹果,很惊讶地问道,“新明星理发店一个月收入达上万,你就这么拱手让出去了,你是不是傻啊?” 要是留着。 那就是金山银山。 南初却不这么认为,“新明星理发店能月收上万是抢占先机,提前霸占了市场,没有竞争对手,服务好,手艺好。” “但你现在去看就会发现,附近新开了很多高档理发店,大家知道这行业很赚钱,都跟风开了起来,也提供卷发服务,甚至为了拉顾客上门,又是打折又是送礼物。” “有了竞争对手,收入大打折扣。” “加上宋祈年不善管理,唯亲是用,理发店里都是他的兄弟,还放任他们辱骂顾客,抽烟,不尊重女性。” “顾客花钱是享受服务,服务不到位自然去其他理发店,不到半个月,别说月收过万,他们就出现经营亏损。” “根本不用我们亲自动手,就会关门大吉,我与其要一个不赚钱的店,不如把钱拿到手,到时候他会发现。” “辛辛苦苦干了这么久,店没了,钱没了,全都给我打白工,想想心里就痛快,但按照他们性子肯定会来找我要钱。” “这钱,得花出去。” 想到这南初问,“小雪,你帮我打听还有谁要卖房子啊,临街最好,国家开放政策,支持个体户发展。” “按照这个趋势,以后想开店的就更多,只要我们买下一条街的房子,就可以当包租婆,收租过日子。” “你买得起一条街?”颜听雪好奇。 “买不起,只是打一个比喻。”南初买了四合院就剩下三万多,他们能月收过万,说明其他人也能。 要是人人都能月收过万,那钱不值钱,所以与其存着贬值,得安置产业,自古到今,最值钱的是房子和门面。 要是五六十年代,她不敢投资房产。 但现在改革开放了,随着经济大力发展,老百姓的日子也会越来越好,等有了钱,就开始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 却不想,宋母找上门。 第24章 女人不能惯,越惯也不听话 “南初啊,我也是为了你好,才打掉你肚子里的孩子,你怎么能不和我儿子结婚呢?” “大师算过了,你们生肖合,你们八字也合,只要在一起,你绝对旺我儿子和孙子。” “我儿子孙子好,你这个当媳妇当后妈的日子才过的好,你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老祖宗都说过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娶妻娶妻,烧饭洗衣,这女人只有嫁给男人才能活,只有伺候男人才能过好日子。” “你那孩子命真的不好,他是属狗的,还未出生便差点克死属牛的你,还让我属鸡孙子摔倒流了一场鼻血,你咋就不相信我呢?” “我老婆子也是为你们考虑,你可以怨我一辈子,但你不能拿自己终身大事来赌气。” “你可是未婚先孕,走出去都被大伙吐唾沫星子,能找到什么好婆家,也就我家儿子不嫌弃。” “就算有其他男人不嫌弃你,可是你带着一个拖油瓶,还是一个能吃的儿子,谁家也不敢让你们母子进门。” “也就我老婆子心肠好,只希望你和我儿子好好过日子,不计较你未婚先孕和肚里孩子。” “反正这孩子也生下来了,你要是真的舍不得,那我就给他找个好人家收养成不?” “我认识一对夫妻,他们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就想收养一个,以后给他们养老送终。” “他们都是老师,送过去,肯定会好好把你儿子好好养大,这样你也能放心和我儿子结婚。” “你要真喜欢孩子,就早点和我儿子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这样我也能早日抱上大孙子。” “我现在年轻,趁着干的动,我还能给你们带带孩子,这样你以后也能轻松些。” “我查了最近的黄道吉日,八月十五中秋节,正好是结婚的好日子,到时候我让宋祈年来接你。” 病房里。 就宋母一个人在说。 颜听雪看着报纸翻白眼,南初吃着苹果左耳进右耳出,但某些人就是不识趣,说个没完。 连护士都进来两趟,说病人需要休息让她离开,她也不闹事,只是一哭二下跪求别赶她走。 这样的人,不好对付。 只是可怜了两人耳朵,都要被念出茧子了,要不得孩子还在保温箱,南初都不想待在医院了。 医院空气都是药味,难闻。 见她不说话,宋母以为她害羞默认答应了,便兴奋地站起身,“那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就走了。 颜听雪放下报纸,从窗户看到老女人走远,这才八卦上前,“什么事情说定了,我咋没听懂?” “估计她脑子有病。”南初一脸无辜地说道,杀她孩子,还想让她嫁进宋家,确实病的不轻。 儿子要结婚,宋母高兴。 去了一趟供销社,掏出儿子给她的生活费,买了一斤橘子味的水果糖、五斤生瓜子。 提回大杂院,路上见人就发,说她儿子八月十五就要领结婚证了,让大家高兴高兴。 大家都是一个院的,不提前把话给清楚,等他儿子把南初带回来,被误会成乱搞男女关系就不好了。 那天宋母被公安带走,全院的人都知道了,她给准儿媳下堕胎药,差点害死人。 还以为婚事会黄,没想到女的大肚不计较,大柱三十都还是老光棍,嫉妒这样的人家也有女的看得上。 不像他,好歹也是一个厨子,平时分兜里也有两个钱,相亲后,咋都看不上他。 心里酸酸的他就是不说,只是阴阳怪气地问了一句,“宋母,你儿子结婚不请客吃饭?” “我儿子说了,又不是头婚,不用这么麻烦,领个结婚证就行。”宋母笑着说道。 他们家亲戚都不在城里,南初那边也和家里闹翻,就算办酒席也来不了两个人,收不回多少钱。 与其被白吃白喝,不如存着给孙子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分配工作,再娶个高门媳妇。 “宋母,话不是这么说,虽然不是头婚,好歹也得请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吃顿饭,要不然女的不明不白进门,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才在一起。”大柱也是实话实说。 要是男方尊重女方,该有的仪式不应该少才对,不说八抬大轿,好歹正儿八经请客,否则被外人议论,不知道的还以为女的有问题。 宋母犹豫了,“我问问我儿子,毕竟儿大不由娘,是他结婚,我这当妈的也管不了这么多。” 寒暄几句,回了家。 宋祈年躺在床上没说话,看样子有些颓废,他确实看不起南初,但他又好到哪里去。 名声不好的巷霸,个体户在很多人眼里就是投机倒把,是坏人,有女人主动往上凑也是看上他的赚了两个钱。 也就南初,从未看不起他,也把他当朋友处,两个人曾经共同创业无话不说。 她长的还行,和他结婚就是最好的选择,她为什么会拒绝,他真的想不通为什么。 宋母走进来,兴高采烈的和他分享了好消息,“儿子,我去找南初了,她答应和你去领结婚证了。” “这孩子其实挺懂事,好说话,我还说把她儿子送给别人养,她也没有拒绝,显然是想通了。” “等你这小子把她娶进门,你得好好对她,孩子这这事,我们宋家确实做的不对。” “夫妻夫妻,就是一体,她的钱也是你的钱,你作为男人得养家糊口,你让她把钱全部上交给你。” “男人掌管家里的经济大权,以后才能硬着身板说话,日子都看好了,就八月十五。” “对了,我查过了,猪年宝宝克生肖猴的你,你可千万别让她怀孕,鼠年孩子旺你和南初,可是克孙子。” “等牛年你们再生。” 宋祈年后续没听进去,脑子里不断地回荡着,她同意和他去领结婚证,就知道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过不下去。 这才一天不到就低头了,看来这女人不能惯,越惯越不听话,还得听他妈的话,给脸色才行。 第25章 对,就该南初上门求他! 八月十五,中秋节。 在这阖家欢乐的日子里,好些人都想做个漂亮的发型,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回家。 除了在亲戚、对象、外人面前显摆外,单身的顺便趁着放假相个亲,遇个良人。 但新明星理发店却在这一天选择了关门休息,借着宋祈年结婚的由头,去他家吃吃喝喝。 有顾客上门,都被赶走了。 大伙刚进门,就看到宋祈年坐在沙发上放收音机,里面放着流行的歌曲很是好听,是个女的唱的。 逍遥自在,好不快活。 有人看了一眼钟,“老大,都十点三十七分了,你还不去接大嫂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慌啥,让她等!”宋祈年很霸气地吐出这几个字,心里还气南初报案,让他母亲被拘留,让他们一家成了大杂院的笑话。 这帮兄弟看热闹不嫌事大,个个大着嘴巴支持,“老大早该硬气了,她这种未婚先孕的女人,送给我都嫌弃。” “也就老大和阿姨心肠好,看她可怜,愿意让她进门,能嫁给老大,是她十辈子修来福气。” “我看老大也不去接了,直接等着她自己找上门,又不是不认识路,这么矫情干嘛!” 以前,宋祈年不介意南初未婚先孕这种事,都是成年人,有需求,懂得都懂,他十几岁就不是处了。 但身边的人说多了,那种事,男人就是风流韵事,说出来有面子,女人就是不洁身自好,丢脸。 再加上未婚先孕找不到好男人,他觉得自己娶南初,是对她救赎,她得对他感恩戴德。 特别是南初这次没错,却选择了低头,更说明这一点,于是那大男子主义膨胀的无法收拾的地步。 对,就该南初上门求他! 南初可没打算上门求他,也没打算等他,她一大早就被赶出医院,说恢复的很好,没必要浪费一张床位。 只是孩子还在保温箱,不能探视也不能陪同,等情况好转,便会打电话给他们接孩子。 可怜的孩子,出生就没爸,还看不到亲妈,南初感慨一句,就走出了医院。 原本以为没人接。 却不想作为无业游民的颜听雪,闲的没事去一辆人力三轮车,很豪爽地招呼着,“姐们,上来,我拉你回家!” 南初看了一眼她那双大长腿,以及适合游玩的漂亮衣服,恐怕蹬三轮有些难度。 她问,“你真的行吗?” “女人不能说自己不行,要不然找不到好男人!”颜听雪说完还想秀秀肌肉,但她没有。 算了,肌肉啥的也不好看。 南初将信将疑地上了车厢,怕她技术不行双手死死地拉住两边,她不是怕死,是怕摔成残废。 摔成残废,她还咋养儿子,以后也会成为儿子的累赘,看着颜听雪不熟练地坐上车,心里更紧张了。 “你有驾驶证吗?”南初问。 “人力三轮车,要啥驾驶证,你放心,我是老司机,技术杠杠好。”颜听雪说完一脚蹬下去,车没动。 再试一下,还是没动。 世界变得安静,麻雀从她们头顶飞过,还发出超级大声地嘲笑,所以事没成之前千万别放狠话,容易打脸。 “那个,可能是我最近吃的太多骑不动。”颜听雪尴尬地解释道,又小声嘀咕怀疑人生。 “明明载大爷的时候很顺利,为啥变了个人就不行了,难道是南初吃的太胖了?” “说的这么大声,我听见了,医生说我一百一十斤,体重偏瘦,不胖,谢谢。”南初很礼貌的陈述事实。 “不胖不胖,我们都不胖,我再试试力。”颜听雪深呼吸,咬牙,猛地一脚蹬去,车终于动了。 就是不能追求速度,好几个路人从她们身边走过,像看傻子一样投来异样的目光。 南初低头,有些丢脸。 走路的比骑车的快,要不是她身子还在恢复期,都想换她来骑,最重要姐妹好心盛情难却,不能下车。 今日天气不错,出太阳了。 看着颜听雪嘿咻嘿咻费劲骑车的背影不由地莞尔一笑,看着她,突然想起刘金花那个姑娘。 也不知南下后,过的怎样? 宋祈年原本等南初着急,自个上门求他去领结婚证,到了下午三点,门口依旧没出现她的身影。 心浮气躁,很是不爽。 兄弟们都在一旁看着,多少有些下不来台子,还是有人看不下去了,站起来劝了一句,“老大,姑娘家脸皮薄,你还是去接一下。” “要不然民政局下班,今儿可就领不到结婚证了,看好的喜日耽搁了,又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今天大喜日子,我给她面子。”宋祈年顺着台阶下,站起身,衣服还是昨儿穿的那件。 完全没有结婚穿新衣的意思,他出门后推着自行车骑上去,然后向着医院出发。 等到的时候被医护人员告知,人已经出院了,他怀疑他们是不是路上错过了,又去她家找。 结果,门锁着。 大力敲了半天,才被邻居告知她早就搬走了,还是她朋友带人来搬的,让他别扰民了。 她搬家。 他不知道。 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能去哪?不会回家了,毕竟她父母都是医生,家庭条件挺好。 她混不下去,求父母也正常。 喜讯都放出去了,今日新娘没接回去,他不得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他默不作声骑上自行车。 来到医院家属区,熟门熟路的走到二楼敲门,开门的南母,见是一个不认识的男子皱了一下眉。 “有事?”她问。 “阿姨您好,南初在家吗?”宋祈年问。 见一个男的找南初,南母开始认真审视面前的男人,衣服不好好穿好,头发打了摩丝,那味道真冲人,怎么看都像一个街头小混混。 那死丫头怀的野种,不会是这货的,想到这里她开始警惕起来,“你找她有事?” 宋祈年只见过南母,知道南母未见过他,“我是她对象宋祈年,我们说好的今天和我一起去领结婚证。” “结果她今天出院了,租的房也退了,我以为她回家了,便来问问她是不是在家。” 第26章 无媒苟合的玩意 “我怎么就生了一个报应!”南母将宋祈年打发走,关上门,就气不顺地骂出声。 “怎么了?”南父问道。 他坐在沙发上,抖了抖手里的今日报纸,早就听到门外的动静,只是隔得远,二人说话又特别小声,没听到说话内容。 南母见他一天天滴地就只知道看报纸,看报纸能把事情解决掉?她口气不好地吼道,“还能怎么,不就是那个不听话的死丫头,野种没打掉,还在医院生了出来。” 南父算了一下大概时间,“她怀孕也就八个多月,还没有到预产期,怎么提前生了?” “坏事做多了,早产呗!”南母咬牙切齿,“怪不得最近在医院,同事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劲,我一直找不到原因出自哪,原来是死丫头给我丢人现眼。” “现在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我有个未婚先孕的女儿,她还和一个街头混混搞在一起,今儿还要领结婚证。” “谁同意结婚!父母没同意,彩礼也没有,婚礼也没有,穿一件破衣服推着破自行车就要娶媳妇。” “啊呸。” “无媒苟合的玩意。” 越说越气,气的南母恨不得剁了这对狗男女,她家就没出过这么不要脸的姑娘,被人轻视成这样,还厚着脸皮要嫁过去。 不自尊自爱。 结了婚也迟早离。 南父表现的无所谓,他将手中的报纸翻了一面继续看着,上面写着国家开始落实计划生育。 生儿子的还好,生女儿的这下子可要哭鼻子了,他说,“她找个人结婚不正好,肚里的野种有了爹。” “要不然医院那帮人天天闲的没事干,私底下猜她被拐卖到乡下,被几个男人上过。” “你觉得丢脸,还能骂回去,我作为男人和领导还什么都不能说,要我说就是你当年没有教好。” “你要是愿意辞职在家带孩子,她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要怨,怨你自个去,女人家家不相夫教子,天天要跟男人比个高低。” “结果怎样,我都当副院长了,你还是一个累死累活的兵兵,也不知道你图什么。” “男人工作上就是比女人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你们女人就只适合生生孩子、做做家务。” 南母呵呵,“你怎么升副院长的自个心里不清楚吗?你一个上门女婿,要是没南家,你连大学都读不起。” 南父呵呵,“那也得我有实力,才爬上今天这个位置,你喜欢的那个小白脸他有这个实力吗?” 南母呵呵,“你喜欢的那个女人不就被小白脸娶走了,看来某些人连小白脸都不如。” “有意思吗?”南父变了脸。 “没意思。”南母神色恍惚。 互揭伤疤,确实挺没劲。 他们所爱之人,都不爱他们,这是心中的刺,拔掉舍不得,不拔又一直疼。 要不是那个死丫头,他们也不会旧事重提,南母发话了,“我不管你想什么法子,那野种不能留。” “至于南初,我对她很失望,要是再让她胡闹下去,南家在京都就别想再混下去了。” “知道了。”南父合拢报纸,拿起座机的听筒,拨了一个号码,“给我查一个病人,叫南初,早产……” 宋祈年下了楼,神情恍惚地走出医院家属院,南母说,南初没有回家,那她去了哪? 天色渐暗,下班了。 今日就算找到人,也领不到结婚证了,他有些后悔了,要是他早点去医院接人,现在都有媳妇了。 他又去了一趟医院,找医护人员打探南初去向,可是病人隐私怎么可能随意透露给外人。 没有办法,只能回家。 刚进大杂院,大柱嗑着瓜子看着他空荡荡的自行车后座问,“宋祈年,你妈不是说你今天结婚吗?” “咋没看到新娘子,不会是你舍不得给彩礼、办酒席跑了,我瓜子喜糖都吃下了,不会让我吐出来。” 大柱,老光棍一个。 找不到媳妇看见别人就酸,宋祈年懒得和他啰嗦,“放心,糖和瓜子我家还是请得起。” 说完脚一蹬,冲到家门。 他从车上跳下来,放下脚撑,便黑着脸进了屋,兄弟们在屋里已经吃上喝上了。 乌烟瘴气,乱成一团。 见他一个人回来,带着围裙的宋母往外看,“我见你们一直不回来,便让他们先吃上了。” “儿媳妇呢?咋没有跟着你一起进来,不会是害羞了,没关系,屋里都是自家人。” 宋祈年没说话,进屋锁门。 情况不对,发生啥事了?宋母出门一看,哪有什么儿媳妇,只有大柱笑嘻嘻地站在那嗑瓜子。 还好心说了一句,“别看了,你儿子没把媳妇接回来,现在的年轻人真的会玩。” “才把人家害的早产,不当回事就算了,结婚连基本的尊重都不给,下午三点才穿着旧衣服去接人领结婚证。” “二婚就不把女方当人了,还娶什么媳妇,晚上自己右手勤快些,确实比女人舒服。” “娶媳妇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要是有个做生意的女人愿意嫁给我,我大晚上就去她家门口守着。” “到时候媳妇有了,娃也有了,钱也有了,多好的事情,有些人就是想不通,果然是赚大钱了,成老板了,人飘了。” “这也看不起,那也看不起,也不想想以前是什么样子,窝囊的连媳妇都跑了。” 宋母想不通,明明和那姑娘说好的今天领证,咋就没来,见这老光棍越说越离谱。 怕儿子听见心里更加不舒服,顿时急了,“大柱,你少说两句,你找不到媳妇,也不能让我儿子也找不到啊!” 说起这事,大柱那就有好几笔账算了,“我为什么找不到媳妇,你心里不是清楚的很!” “每次老子相亲对象来,不就是不在背后说什么生肖不合婚姻不顺,现在怎样,报应来了。” “人家还没进门,就悄悄给人下堕胎药,还想娶媳妇,这事我都得在大街小巷多给你宣传宣传。” “我倒要看,以后还有哪个女人敢进你宋家门,既然不让我娶不了媳妇,那你儿子和我一样当一辈子老光棍。” 第27章 不要脸,连外甥的女人也抢! 颜听雪双手抓着车把,纤细的双腿用力,嘿咻嘿咻,大力出奇迹,骑到了路口处。 正准备上马路,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结果脚一滑,硬生生把刚借来的人力三轮车给蹬坏了。 祸不单行,还追尾。 最后南初没有如愿坐上人力三轮车,还帮忙推回去,累的气喘吁吁不说,还赔了撞人和撞车钱。 大爷听后。 无情地大声嘲笑着。 颜听雪更郁闷了,她原本是想让南初舒舒服服坐车回来,哪想到流年不利出这档子事。 心情不爽,连面对一桌美食都打不起劲,这是她人生的耻辱,以后不得被大爷笑话一辈子,可怕。 “别想了,来,多吃肉肉,下次再蹬人力三轮车就有力气了。”南初一边夹菜一边说道。 “下次我会继续努力滴!”颜听雪化悲愤为食量,没办法,大爷祖上可是御厨,他做的那是人间美味。 但他懒。 不爱做饭。 今日不仅是中秋佳节,又是南初搬来的大喜日子,他才舍得露一手,要不然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吃他做的饭。 大爷无语死了,端起长辈的态度教育道,“蹬三轮就是力气活,你又不为此当生计,努力干啥。” “姑娘家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就应该趁着自己年轻,赶紧找个靠谱能干的好男人嫁了。” 这熟悉的话术爸妈天天说,颜听雪都能倒背如流了,顿时咬牙切齿表示不喜欢听,“大爷,是我爸妈找你,让你催我快点结婚的?” 大爷也郁闷,“他们找不到你,就跑来烦我,我都快烦死了,老头子想清净多活两年,我能不帮着他们一起催你快点结婚吗?” “叛徒!”颜听雪哼哼,“回去我就给他们说大爷孤独了,让他们帮你介绍一个老伴,那个安婆婆就不错。” “不错个屁。”大爷骂道。 提起此事就一肚子火,“那老太婆凶得很,这不让我干那不让我干,还要我卖四合院给她儿子做生意,我有金山银山也养不起!” “你个小没良心的,学会了祸水东引,转移敌人注意力,将炮火对准敌人阵地,找个好男人结婚有这么难吗?” “那是大爷您教的好,再说好男人哪里这么好找!”颜听雪用筷子戳着米饭,他们介绍的那些她都不喜欢。 却不想,大爷语出惊人。 走在思想的最前端,“找不到有什么关系,你学学南初,去父留子生个娃来玩也不错。” “到时候把生下来的孩子扔给你爸妈,任务完成了,你也可以继续自由自在地玩。” 南初瞠目结舌,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没几个人敢说出来,“爹,你这样会教坏孩子。” 现在这个风气,还没有开放到如此地步,说严重点,叫乱搞男女关系,被抓到可是要坐牢。 南初未婚先孕为何没有事? 那是因为她被拐卖到乡下,和男人结过过婚,虽然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但办过酒席也被承认。 大爷却不在乎,“怕啥,她爸妈自个逼得,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她一个懂事的丫头,总不能因为我老头子一句胡话就乱来。” “女儿啊,你别看这丫头长得很听话的样子,打小就叛逆,上房揭瓦的事没少干,跟个男孩子一样。” “她要是这么好糊弄,早就被她亲爸妈忽悠嫁人了,至今没就范,是因为她就是个人精,聪明着呢。” “但她乱来也不怕,她亲爸带着帽子两张口,本事不小,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护着她绰绰有余。” “大爷,您老别光着说话啊,多吃菜!”颜听雪咬着牙一股脑门地往他饭碗夹菜,全是他不爱吃的。 再让他说下去,她三岁要娶邻家漂亮男孩为媳妇的事情就瞒不住了,她可不想旧事重提。 大爷看了一眼碗里的菜,也提起筷子礼尚往来,“丫头,来来来,你也多吃点苦瓜,苦上加苦。” 颜听雪最讨厌吃苦瓜。 于是,这一老一小就开始互相夹对方不喜欢的菜,都是脸上笑嘻嘻的说着恭维话,心里却p。 南初被他们行为逗乐了,两人发现忽略了南初,便也给她夹菜,结果三人碗都被堆满了。 大爷不让浪费粮食,三人以吃撑结束,碗筷一扔,搬来三把躺椅放在院子里,旁边桌上放着水果月饼。 往躺椅一躺,盖着薄毯,就能看到又大又圆的月亮,这是南初有生之年第一次和家人过中秋。 她想,这辈子都忘不了。 过节被催婚的不止颜听雪,还有陆霄骁,他完成今日训练,就被警卫员开车接回大院。 进入军校后是不能随意出入,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上级命令,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出来。 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被关久了,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可惜直到家门口,也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 下车后,正衣冠。 抬头挺胸向着屋里走进去,完全没了乡下时吊儿郎当的模样,女眷们忙着做饭,男人们则坐在客厅,聊着最近工作情况。 “我的大外孙回来了。” 慈眉善目的陆奶奶上前,拉着他的手热泪盈眶地抚摸着,心疼啊,“你那舅舅也是,把你接回来就扔军校,和你爷爷一样都是硬心肠。” “我想见你一面都不容易,今儿终于回来了,长高了,也结实了,都黑成炭了,训练很辛苦。” “奶奶,不辛苦。”陆霄骁答。 “苦了孩子你了,生下来就没有享过一天的福,还把弟弟妹妹拉扯大,你爸妈也是可怜人。”陆奶奶说着哭了。 “当初要是同意他们结婚,哪有后来的事情,都怪你爷爷和舅舅,铁齿心肠死脑筋。” 陆爷爷冷哼一声。 那丫头为了一个男人抛弃家人,反而成他错了?结果怎样?不听父母话去私奔。 还不肯回头认错,结果过的人不人鬼不鬼,连孩子也跟着遭罪,宁死也瞒着家里,也不要家里帮助。 倔驴! 眼见要吵起来,陆为战不得不站起来平息怒火,“爸,妈,今天是一家团圆的好日子。” “趁着陆霄骁、陆易凡、陆佳佳三个孩子都回来了,我们就拍一张全家福怎样?” “拍!”陆奶奶道。 可惜,少了四个人。 舅妈难产去了,陆霄骁的父母也去了,陆墨白这个表弟一身反骨,说亲妈都死了,团圆不了。 让今日团圆饭没有太多滋味,明明是阖家欢乐的一天,整个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就跟死寂一般静的诡异。 陆爷爷开了口,“我记得陆霄骁不小了了,有二十了,也该找个对象结婚生子了。” “为战,你这个当舅舅的得为你外甥的事情多上点心,看看哪家姑娘合适,就介绍两人认识,让你妈早日抱上曾外孙。” 陆霄骁结婚一事,陆为战早就和父亲通过气,接着今日便说了出来,“颜家有个叫颜听雪姑娘不错。 “今年二十岁了,文文静静长得挺漂亮,懂事又礼貌,我正想安排他们过两天见一面。” “我有喜欢的人了,其他姑娘再好我也不会去相亲。”陆霄骁什么事情都可以妥协,唯独感情不行。 陆奶奶惊喜,“呀,我家大外孙都有喜欢的姑娘了,姓谁名谁,哪家的姑娘啊,要不要奶奶请媒婆上门给你们说亲?” “虽然现在不再讲究三媒六聘、三书六礼、八抬大轿、十二版帖、十里红妆了,但该有的礼节不能少。” “奶奶,我喜欢的人在哪?那就得问舅舅了。”陆霄骁如今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摆布,没能力反抗,但可以借助其他人反抗。 陆奶奶一听,不得了了。 顾不上什么修养就开骂,“陆为战你这个小王八蛋,不要脸,连外甥的女人也抢,你要不要脸!” 陆为战:? 陆霄骁:! 第28章 被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骗得人财两空 “妈,我当舅舅的怎么可能抢外甥的女人,我是那种人吗?”陆为战为自家亲妈脑洞大开而感到头疼。 他都四十多岁了的人了,就算真的要续弦,也不可能朝小姑娘下手,老牛吃嫩草这种事,他做不出来。 更何况还是外甥的女人,别人的不要脸,他可要脸,可惜陆奶奶不听不听就是不听。 她发了话,“既然你没抢你外甥的女人,行,那你把人带回家来,让我老婆子好好看看未来外孙媳妇。” 陆为战一口拒绝,“妈,不是我不带,是她被拐卖到乡下失了清白,她父母觉得丢脸,就把她送到国外,不是我不想找,是军人不能随意出国。” “这……”陆奶奶有心无力,她语气委婉地问道,“大外孙啊,你真的就认定这个姑娘了?” “奶奶,她失足落水,是我把她救上来,我和她有了肌肤之亲,我得对她负责一辈子。”陆霄骁态度坚定。 “就算她已经结婚生子,你也要对她负责一辈子不成?”陆为战言语带棒的讽刺道。 陆霄骁不赞同,“舅舅,你会因为国家落后、贫穷等而放弃爱国吗?我想不会。” “爱人也是一样,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一直热爱而不放弃,忠诚而又坚定。” “作为军人,守护国家,不就得为了守护我们所爱之人,让他们平安健康快乐地生活。” “所以,就算她结婚生子,我也会像守护国家一样守护着她,我会是她这辈子最坚强的后盾。” “说的好!”陆奶奶鼓掌,“小小年纪就懂的这么多大道理,可比两个顽固派强。” “你放心,他们不帮你找,奶奶就算不要这张脸,也要去挨家挨户求老友帮忙。” 陆爷爷:老顽固一号。 陆为战:老顽固二号。 两人被骂,皆是一脸不爽。 这场中秋过的真糟心,最终在不快中落幕,陆霄骁被送回军校,怕他继续留在这肯定闹得家宅不宁。 下次再聚,得等过年了。 南初身体已没什么大碍,但还是待在屋里坐满了月子,怕她一个人闷,颜听雪住下。 天天陪她聊天,给她读报纸,还把家里的收音机搬来,两人一起听歌曲听故事。 大爷见四合院有了人气,心情一高兴就每天研究月子吃食,做药膳,将两个丫头养的胖了一圈。 南初日子过得逍遥,两耳不闻窗外事,由于她新住处没有告诉任何人,导致宋家找她都快找疯了。 这期间。 新明星理发店上报纸媒体了。 起因是被多人举报骚扰女顾客,还用伪劣产品,导致许多消费者洗发后头皮发炎、过敏、脱屑、起皮疹,眼睛疼痛。 被强制关门调查。 好几个兄弟被公安抓走,证实他们确实在理发过程中,对漂亮的女顾客开黄腔。 为了在短时间内赚到更多钱,他们压缩成本,与提供美发美容产品的工厂毁约,与个体户小作坊合作。 那产品经过检测,硫、汞、苯等重金属超标,有的甚至是直接由香精、工业烧碱等勾兑而成。 想要将兄弟从派出所捞出来,重新开业,就得花大价钱捞人,以及赔偿顾客损失。 可惜这段日子店里没生意,也就没赚到钱,以前赚的,都被南初要挟给全要走了。 人财两空,他颓废不已。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开始怀疑,是不是南初因爱生恨报复他们一家,所以在暗中搞得鬼。 找不到人,便得不到答案。 宋母见儿子日渐消瘦的身子,心疼的不得了,想要扭转局面,就得把南初给找回来。 她属牛。 旺自家属猴的儿子。 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儿子才能走上做强做大名利双收的老板,只是她去医院打听很多次。 医护人员以病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病人去向,她塞钱、送水果、请吃饭都没用。 宋母没读过书,但是她明白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只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她便日夜守在医院里,就跟那祥林嫂般不厌其烦的对着遇到的每个人重复诉说着。 “我记得清楚的很。” “那日我来到医院和我那准儿媳妇说好的,八月十五那日她和我儿子去领结婚证,她答应了。” “我便日夜去买了喜糖瓜子,告知大伙我儿子要结婚的喜是,结果到了八月十五。” “我儿子骑着自行车,欢天喜地地来医院接她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结果她不见了。” “连租的房子也退了,她一个未婚先孕的姑娘,又和家里闹翻了,刚生下孩子能跑去哪?” “我儿子怕她出事一直找,还去她父母那问了,结果她父母根本不知道她怀孕生子的事。” “许是她觉得未婚先孕丢脸,根本没回家,也没有和家人联系,我怕她出事才来医院要她联系方式。” “但医院不给,我想啊,她从我儿子这里骗走两万多,肯定是贿赂了这里的医护人员隐瞒她的行踪。” “我可怜的儿子啊,被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骗得人财两空,我去报案,公安局说不管这事。” “那些钱都是我儿子带着他兄弟赚的血汗钱,你们就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婆子,告诉我她去了哪?” “我儿子响应国家号召,创业开店当个体户,早就成了万元户,要是真把她找回来,我们可以给好处费。” “什么,想嫁给我儿子,要是你家姑娘属牛,我当然不反对,我这个人开朗的很。” “不看儿媳妇家事,只要这人贤惠能干、跟我儿子好好过日子、把我孙子当亲儿子就行。” 最开始,大家以为她吹牛。 月工资几十块年月,想要成为万元户难上青天,可这年月万元户都会登报,于是她找来一份旧报纸。 上面写了,曾经巷霸改邪归正,顺应改革春风成为个体户,创业成万元户的光荣事迹。 新明星理发店开业至今,南初怀孕便很低调,对外都说宋祈年是老板,说的人多了,大家便信了。 如此媒体采访,找的他。 见她儿子真的是有钱人,便有人动了小心思,便拉着她来到无人的走廊,“我给你查过了。” “你准儿媳妇留的地址还是她原来租房的地方,至于电话护士长留着,其他人也查不了,但她早产生下的儿子还在医院……” 第29章 将野种解决掉 对! 就是这个野种! 不仅克他母亲,还克她孙子! 原本宋母还有些怀疑,见他出生后,所有的事情都往最坏的地方发展后,说明是真的。 只要将野种解决掉,那南初还会回来和她儿子结婚,想到这里宋母脸上露出疯狂的笑容。 为了儿子和孙子,她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于是她从兜里掏出五十块塞到小护士手里。 语重心长的说道,“丫头,你真的人善心美,我儿子肯定喜欢,我今儿出门没揣多少钱。” “就这么多,你拿去买件好看的衣服,再去吃点好的,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南初儿子在哪?” 这年月,几块钱可以去国营饭店吃顿肉,这五十块不是小数目,随身带着说明真有钱。 由此小护士更加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只要能嫁给万元户吃香的喝辣的,谁还要这又受气又工资低还要被老涩批骚扰的工作。 怕被人发现,她将五十块悄悄塞进裤兜里,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孩子在二楼育婴室保温箱里。” 刚说完,便听到有脚步声,吓得小护士转身装作不认识匆匆离开,宋母也赶紧下了楼梯。 宋母不当祥林嫂了,而是像电影里的敌特一样,潜伏在医院,时刻观察着育婴室门口的情况。 这里有护士二十四小时守着,会定时定点进去喂奶、换尿布、打扫卫生,外人是禁止进入。 她想要进去很难。 除非是内部人员。 于是她又找到那个护士,对方起初还是有些犹豫,宋母打包票道,“放心,我不会牵连你。” “你帮我把里面的小护士喊出来几分钟就行,事成之后,我再给你五百块的好处费怎么样?” 有利。 才有动力。 小护士在心里衡量再三,嫁给这老女人儿子的事能不能成都是一回事,钱到手才是王道。 五百块,是她两年工资。 再说她只是叫同事,交代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又不是偷孩子,就算查到也没有证据。 思至此。 她同意了。 事情进展极其顺利,宋母按照小护士的提醒,来到育婴室最中间保温箱第二个靠墙的位置,抱走了孩子。 中途有人问,她就说自己是孩子的亲奶奶,说孩子早产,在保温箱里待了几天,现在出院了。 孩子妈还在坐月子,来不了。 没有办法,她这个吃闲饭的老婆子辛苦跑一趟,说这话脸不红心不跳,丝毫没有心虚的表现。 就这样她抱着孩子大大方方走出了医院,完全没有引起怀疑,怕有人发现追上来,脚步匆忙钻进了巷子。 孩子用包被包着,很瘦很小,就跟山里饿的枯瘦如柴的小猴子,看上去很可怜,但他再可怜,也是属狗。 想到这她心肠一冷,专挑僻静的小路去了人烟稀少的郊区,找个没人的地方,往地上一放,完事。 刚想走。 孩子就哭了。 不知是不是地面太凉,还是吹来的风太冷,声音不洪亮,有些像猫叫,嘤嘤嘤的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她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小小的眼睛和鼻子都红了,泪水花了颜,小嘴一张一合似冷的瑟瑟发抖。 当妈的真的看不得这种场面,心疼如刀割,“孩子,要怪就怪你妈,不守妇道在外乱搞,未婚先孕。” “你就算活着,也是一个被人骂的小野种,你放心,婆婆会吃斋念佛,祈祷你重新投胎到好人家去。” 贫瘠的土地上,有着一棵低矮的歪脖子树,发黄的树叶飘落,被遗弃的孩子哭声越来越小。 当天,南初接到电话。 说是她在医院的孩子死了,土方子打胎药伤到了孩子心肝肾肺,原本情况慢慢好转,却在今日突然恶化没有抢救回来。 怀孕八个月,就被强行出生在这个世界,小小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看一下亲人,就被送到小小盒子。 南初眼眶很热,她和颜听雪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的时候,孩子用白布包着,送进了停尸房。 需要火化,五元钱。 那天,好像下了一场暴雨。 窗户开着,冰冷的雨水溅在南初的身上,她想,她这个当妈妈的,此刻应该为孩子的离去嚎啕大哭。 可是她没有哭,哭不出来。 只感觉到身体的温度在一点一点地变凉,遍体生寒。 孩子出生后,她昏迷了。 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被送进消过毒不能让人探视的保温箱,她这个当妈妈的连孩子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只听护士说过,生下来的时候很瘦很小,满脸青紫似活不长,可他还是活了下来。 当时医生还很担忧地说着,每天都很乖,乖的过分,不哭不闹,怕是伤了大脑成了一个傻子。 闪电如刀子一般划破了雨夜,照亮了整个城市,衬的南初的脸色很白,白的不似正常人。 陆霄骁,你真的好心狠,自个死了就算了,连孩子都带走了,为什么连最后念想都不给我! 怀上孩子的那刻,她从最初的迷茫到欢喜,从欢喜到幸福,从幸福开始期待这个小生命出现。 她求佛,她带着开光的佛珠,只望孩子平平安安地出生长大,却不想结局确实如此残酷。 既然是悲剧,为何给希望,既然给了希望,为何让她绝望,赚再多的钱又怎样,救不回孩子。 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很想从窗台直接跳下去死了算了,说不定他们母子还能在地府相遇。 是颜听雪从身后紧紧地抱住她,她靠在她怀里,发现她身体柔软一点都不结实,只是那点暖意让她再也舍不得离开。 就像一瘾君子,沾上了毒,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她还有家人,还有朋友,她不能死。 孩子去了也好,否则拖着痛苦的病体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一种折磨,希望他早日投胎,去一个有父母、爱他能护他的家庭。 南初出现在医院,便有小弟通知了宋祈年,生怕她又消失,他骑着自行车淋着大雨穿梭在城市道路上。 路灯昏暗,落叶飘落。 随着“吱嘎”一声,突然急刹车停在了医院门口,他将自行车推倒在地,脚下踉跄跑进了医院。 他看见了她,胖了。 她也看见他,像条丧家之犬。 他冲了上来,头发雨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南初,现在只有你能救新明星理发店和我兄弟了,能不能借……” “不能!” 他话未说完,被强行打断。 南初的声音变了尖锐刺耳,带着深圳地厌恶和恨意,看他的眼神似在看仇人,错觉吗? 第30章 那她的儿子,是死是活? “除非我的孩子活过来,否则,别想我会帮你和你兄弟!”南初说完,与宋祈年擦肩而过,正准备走出医院。 手腕,却被抓住。 力气之大,是要捏碎股骨头。 她瞳孔在这一瞬间剧烈收缩,疼痛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眼神冷意越发坚定,像不化的冰山。 宋祈年抬眼,看着她。 他说,“你莫不是忘了,当初要不是我和我兄弟帮了你,你现在还被一帮人追着打骂是勾引有妇之夫、未婚先孕的烂货。” “如果没有我和我兄弟,新明星理发店不可能这么快重开,做强做大,让你成为万元户。” “你现在有了钱,就想一脚把我和我兄弟踢开,做梦,我告诉你,你要是不把钱拿出来。” “我就……” 南初不等他把话说完便笑了,“你就怎样?杀了我?你确实是你母亲亲生的,都是杀人犯。” “你妈杀我孩子。” “而你……想杀我。” “你真以为我怕死,我告诉你,我是死过一次的人,我不怕死,我是为了孩子才愿意事事息事宁人。” “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彻底翻脸,给别人留一分情面,就是给自己孩子留后路,可是如今不需要了。” “我的孩子已经死了,没了牵挂,所以你杀我威胁不到我,你想杀我,来,用刀往我脖子这么来一刀。” “就算我死了,我的钱你也得不到,我也不会帮你和你兄弟,我会看着你们全部下地狱,给我孩子陪葬。” 宋祈年高个,凶狠,看着就像混社会的不好惹,颜听雪并没上前帮忙,而是喊来了医院保卫科的人。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让他放人。 他却怎么也不肯松手,“南初,你是不是一直在算计我,让我帮你开新明星理发店,又以早就亏损的店骗走我所有钱。” 呵~ 男人~ 成功了就是自己有本事。 失败了就是被女人骗了。 南初觉得他像个小丑,明明从一事无成的巷霸混成万元户,只要不乱来日子肯定越过越好。 可一夜暴富,飘了。 她说,“五十步笑百步,你当初和我一起开新明星理发店,不也是看中了能赚钱才投资。” “你想我嫁给你,何尝不是打的霸占新明星理发店的主意,至于为何亏损你心里不清楚吗?” “你的好兄弟为了赚外快,大量采购有问题的美容美容产品,报假账,这事别说你不知道。” “要不是阿辉告诉我,你瞒着我在合同上是签字,我也不知道你们背着我干了这么多缺德事。” “是你和你兄弟贪婪,才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别一出事就推卸责任,这个黑锅我不背,”南初甩开了他的手。 “自作孽,不可活。” 她走了两步,犹豫了一下,脚步又停了下来,“我再给你指条明路,你真的想要救你的兄弟,可以去试试民间借贷,就是利息有点高。” 随着改革春风,由于有需求,民间借贷由此诞生,但没有相关规范的政策和监管力度,很混乱。 借一万,利滚利,几天功夫不还,欠款就变成二万,如此类推,最后再变三万四万五万六万七万八万…… 很多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还为此背负上巨债还不起,被逼债的走投无路终还是选择了自杀。 如果是普通人,南初都不会好心推荐走这条路子,可宋祈年是谁,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跟他妈一样,狠着呢。 宋祈年果然去搞民间借贷,把他兄弟从监狱里捞了出来,甚至赔偿了消费者医疗费后,又开起新明星理发店。 他还以为生意像以前红火,月收过万很快还清高利贷,谁知道顾客早就去了其他理发店。 名声烂大街了,他们降价打折都没有用,门口冷冷清清,唯有乞丐路过的时候脱了裤子在角落撒了一泡冒着热气的黄色尿液。 大家还要生活,见赚不到钱,他所谓的兄弟走的走,跳槽的跳槽,还趁着半夜将店内值钱的东西偷走去买。 放高利贷的天天上门让还钱,威逼利诱恐吓不断,报案也没用,他们又没有动手打人,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为今之计。 只有南初能救他们一家子。 宋母真有干特务的潜质,她在茫茫人海中四处打探蹲守,又在供销社门口蹲到了南初出没。 上前就拉着她的手臂不让走,嘴里还嚷嚷着,“南初,你儿子都死了,按理说他就不克你了。” “没有了克星,你现在应该和我儿子顺理成章结婚才对,你怎么还没有嫁给我儿子?” 也不知她多久没洗头洗衣了,油光的头发上散发着恶臭,还能看到某种小生物在上面蹦哒着。 南初嫌恶心,甩开了她,“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不愿意旺你儿子,既然你害死了我的孩子,那我要你儿子给我孩子陪葬。” 宋母见她不开窍,气啊。 就苦口婆心地开口劝道,“你咋这么倔,不就是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你要是真的喜欢孩子,和我儿子多生几个。” 孩子在她眼里,不算人命? 南初恶寒,“我嫌弃你孙子克我儿子,要不你把你孙子杀了,我再嫁给你儿子,给你多生几个孙子?” “那怎么能一样?”宋母不满。 她满口义正言辞,“我孙子可是宋家独苗苗,以后要给宋家传宗接代,我怎么可能杀他!” 南初呵呵,“你孙子是你宋家的独苗苗,我儿子还是我南家的独苗苗,既然你做不到,就别来烦我。” 可惜死老太婆,缠人的很。 说不过就开始抓着她的裤子跪在了地上,当着群众的面大声求着,“南初啊,当我这个老婆子求你了。” “你不和我儿子结婚没关系,可是你得把骗我家的钱还给我们,那是我儿子起早贪黑挣的血汗钱。” “我们一家还指望着这笔钱去救命,你就当行行好,放过我们一家子,你去骗其他有钱人家行吗?” 此话一出,顿时惹来四周热心地群众窃窃私语,大家见宋母可怜,都一把年纪了还给小年轻下跪。 大家纷纷指责南初,说她丢女人的脸,居然骗婚,骗老人家血的汗钱,甚至还有人嚷嚷着去派出所。 义愤填膺。 场面一片混乱。 还没有等南初发挥,宋母的报应就来了,来了几个穿着制服的公安,原本以为他们来抓南初这个骗子。 很意外的是,他们上前就将宋母团团围住,不留后路,还亮出了自己的证件,“宋家媳妇,我们接到报案。” “说第四医院有男童失踪,有不少目击者看见你抱着一个孩子离开,请你配合,跟我们回去一趟,接受调查。” 这样的反转,让群众懵逼。 随后南初也得知,宋母把她的儿子抱出医院扔到荒郊野外,可为什么医院又告知她,她的孩子死了呢? 那她的儿子,是死是活? 第31章 不会是你儿子吧? 九月初九,重阳节。 这天没下雨,大太阳,秋高气爽,是秋日里难得的好天气,南初站在山坡上,她面前立着一座坟。 墓碑上所写。 其夫陆霄骁,其子无名。 但坟墓里只有儿子被火化后的骨灰,她连和陆霄骁的结婚照都没能留住,更别提找到他的尸体。 暖风吹过。 拂过额前碎发。 随着爱自己的一个接着一个的离开,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注定一生孤独终老。 唯有不爱她,厌恶她,算计她之人各个都飞黄腾达,日子越过越好,父母是,许以安是。 至于宋祈年,不提也罢。 当公安抓宋母那一刻,她这个做母亲的很卑鄙自私地想过,被偷走的是她的孩子,死的是别人家孩子。 那样,好歹有活着的机会。 但实际上,被偷走的并不是南初的孩子,报案的是一对今年结婚的夫妻,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意义非凡。 那名产妇被自家小侄子不小心推了一下摔下楼梯,怀孕才二十八周,冒着生命危险早产了。 没能护好孩子,很是自责。 得知宋母把他们孩子偷走扔在荒郊野外后,他们并未放弃,开车赶去,待找到目的地的时候。 那里发生泥石流。 他们哭着冲进去,跪趴在地。 想用着双手把孩子给刨出来,但手被石子划破,鲜血染红了泥土,依旧找不到孩子。 襁褓中早产的婴儿,脆弱的要靠保温箱活着,根本经不起风雨,昨日暴雨,怕不是早就死了。 呜呜哭声。 随风飘了很远很远。 将新生婴儿故意抛弃获救希望渺茫之地,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没有找到尸体,无法定罪。 最终,宋母以拐骗儿童判有期徒刑五年,得到这个结果,那对夫妻依旧不能接受。 继续上诉! 颜听雪点了三炷香,插在墓碑前的土地上,燃烧的纸钱随风飘起,星火闪烁很快熄灭,黑烟飞舞。 做完这一切,她才缓缓起身,“南初,回去,孩子爸在下面,他肯定能照顾好孩子。” “嗯。”南初点头。 二人转身,离开此地。 明明没有感冒,陆霄骁连打了好几个的喷嚏,室友打趣,说,肯定是嫂子在骂他不回家。 他笑笑,不语。 只是喉咙快速滑动,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自从那日梦到她出事后,舅舅给了他一张照片。 黑白的,没有彩色。 他却在上面,看到她很幸福。 是在一家新明星理发店面前,她温柔地笑着,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说着什么,很是恩爱的样子。 不是她的丈夫许以安,那个攀龙附凤的小白脸大学生也不配,是另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 这男人长得很高很凶的样子,应该能好好地保护她,她大着肚子,他们还有了孩子,她应该很爱他。 她结婚了,有了新的爱人,也有了新的家庭,她不要他了,她就是一个渣女,提了裤子就不认人了。 可是她这么坏,他还是爱,他就像一个卑鄙的第三者,在黑暗中悄悄地窥探着她的幸福。 思念并未随着时间而消散,因为看不见而越发的执着,唯有拼命训练的才压制住那份蠢蠢欲动。 他接到命令,进行野外拉练三十公里的考核,如此天未亮,随着冲锋号响起,随着大部队冲进漆黑的林子。 月光朦胧。 什么都看不清。 他身子狼狈地穿梭在其中,因未看清前路,从高坎上摔了好几次,伤痕累累却不觉得疼痛。 他们得按照规定的时间,平安到达目的地,中途想要放弃,发射手中信号弹就可以得到救援。 但淘汰,也表示失败。 陆霄骁不能失败,他得拼尽全力翱翔天空,才能再次光明正大地站在她的面前,所以他从来不喊苦不喊累。 跑到精疲力尽的时候,脚步不由地慢了下来,他隐约听到不远处传来有猫叫。 他偏移指定路线,走了过去。 发现草丛里有一个弃婴,蹲下身笨拙地将其抱起,借着月光发现小家伙的小脸冻的通红一片。 小家伙见是他,嘿嘿笑了。 就跟个小傻子一样,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南初,那个善良又单纯的傻姑娘。 在生命和前途之间,他选择了发射救援信号弹,这也表示考核失败,成绩上会被打一个大大的红叉。 借着军车在,小孩第一时间被送到军区医院,检测发烧四十度,明明在陆霄骁怀里乖的像只猫。 但换一个人,便哭闹不止。 为了给小家伙好好治疗,陆霄骁不得不临时当起了奶爸,二十四小时不离人,在病房守着。 他身上穿的还是在泥地里滚了几圈的作战服,臭烘烘的他自个都嫌弃,还是医生给了他一套干净的衣服和水。 让他在病房帘子后擦擦换上,孩子原本体弱,现在生病,免疫力更差,不能接触任何脏东西。 直到第三天。 孩子病情稳定。 只是神情怏怏,没什么精神。 军校的负责人已经开始联系公安寻找他的父母,但并没有人报案说孩子失踪,有可能会送到孤儿院。 教导员来时,怒气冲天。 因为陆霄骁第二次中途放弃考核的事情,他差点气的吐血,每一次优异的成绩决定了这些学生以后去向。 他这么做,在毁自己前途。 但他们选择身为军人,不就应该保护人民,见死不救和杀人犯又有什么区别,思至此他叹了一口气。 只是能矛头引向孩子父母,“这些为人父母的怎么都这么不负责,只为了贪图一时欢愉。” “生而不养,为何还生,这已经是你捡回来的第二个孩子了,第一个还在保温箱里放着。” “估计是家里穷,发现生下来的孩子身子不好,没钱治疗就遗弃了。”陆霄骁会这么想,是因为两个孩子身子都不好。 教导员,叫常谷广。 他是山里孩子,三代贫农,穷的住茅屋吃糠咽菜,当年弟弟生病了,就是没有钱治死的。 这世道穷人确实不容易,当年为了让全家都活下来,他去报名当了兵,每年补贴都寄家里不留一分。 他在心里感慨一句过去,似不想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而是看着病床上的小家伙露出慈父的表情。 看了半天觉得这脸有些熟悉,猛地抬头看上陆霄骁,“这个小家伙长得还挺像你,不会是你的儿子?” 第32章 不是天生长得很娘 陆霄骁捡回来的第一个孩子,在军区医院得到了很好的治疗,恢复的很好,再也没有病弱的样子。 在公安的帮助下,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他并不是被遗弃,而是被坏人抱走扔在荒郊野外。 得知是被陆霄骁所救,他们当即跪下磕头,感谢他让他们一家团聚,还让他认下这个干儿子。 盛情难却,也只能应了。 至于那个谢礼没收,不合规矩。 但第二个孩子就没这么幸运,不管是公安还是医院,都没有谁丢孩子,很大几率是被遗弃。 这小家伙很有个性,谁都不给好脸色,除了睡着的时候很乖,但一旦醒来便会哭闹不止。 检查后发现没病,这长得很天使的小恶魔把军区医院的医生护士折磨的都想跟着哭。 唯独陆霄骁是例外。 他一来,小家伙不哭了,还嘿嘿笑个不停,加上二人长得很像,外人都说他们是亲父子。 这么小的孩子送去孤儿院,没有父母罩着很可怜,大家怂恿陆霄骁收养他当儿子得了。 南初结婚了,还有了孩子,他也不可能去当第三者,也不可能再和别的女人结婚,养个儿子玩也不错。 于是。 他收养了这个孩子。 跟他姓陆,名初新,寓为不忘初心,也为新的生命,新的开始,望小家伙有个好的未来。 此事,陆为战没有阻止。 最高兴的莫过于陆奶奶,她早就想抱曾孙曾外孙,可家里孙辈孩子不争气,于是把陆初新当亲曾外孙养。 不仅请来经验丰富的保姆,还请了奶妈,弄了婴儿房,小家伙在陆家地位高于所有人。 就连陆爷爷也被撒尿的份,气的他拿着棍子就想教育这个胆大包天、敢在司令脸上撒尿的小家伙。 只是假装凶,吓吓而已,他可没舍得真下手,可陆初新不怕,又对他那张老脸撒了一泡热乎乎的尿。 陆爷爷自闭了,他就长得这么不讨小孩喜欢?但见过小家伙在儿子陆为战身上拉稀后,他心情好了。 他的待遇,高于儿子。 至少这个宝贝曾外孙没往他身上拉稀,除了陆霄骁和陆奶奶,家里所有成员都被小恶魔折腾过。 陆霄骁趁着给孩子上户口,去了新明星理发店,可惜那里人去楼空,听说老板欠了高利贷,跑了。 南初的消息,又断了。 偌大的京都,茫茫人海,他们何时才能再见,在他转身之际,许以安陪媳妇在理发店烫发。 再见到那张熟悉的脸后,顿时惊的站起身,刚想追上去,却发现他上了车,这才不得不止步。 是陆霄骁。 他不是因为耍流氓、投机倒把被枪毙了吗?怎么还活着! 看着他怀里抱着一个孩子,许以安又觉得可能是两个长得像的人,只是心里隐隐不安。 不管那人是不是陆霄骁,他和南初都不可能在一起,毕竟,他以南初的名义举报了陆霄骁。 想到南初,他就很气,闹脾气也有个限度,他等着她在京都吃尽苦头后来求他原谅。 到时候他大发慈悲,送她回乡下去继续伺候他的家人,想到这里不由地开始皱眉。 她失踪很久,他也没她音信。 南初最近都没怎么出门,就跟着大爷在厨房学做吃食,直到冬月初八,她生日的时候。 阿辉找上了门。 他被打断的双手治好了。 此行来是送信,是宋祈年亲笔所写给她的信,内容是他欠了高利贷,在京都待不下去了。 走了。 选择南下淘金。 对于孩子的事情,他很抱歉,但逝者已逝,无法改变,他便将自己的儿子赔给她当儿子。 也将新明星理发店留给了她,营业执照还是她的名字,并未过户,附带的还有门面的地契。 南初没要新明星理发店,也没收养他的孩子,她永远不会原谅他家所作所为,也不想再与他家再有任何瓜葛。 最后还是阿辉将新明星理发店改头换面重新开张,至于宋哥留下的那个孩子,也被他收养了。 他说。 宋哥其实是好人。 曾经他因为长得娘,是个二椅子天天被那些人欺负,是宋哥帮了他,没有嫌弃他,收他当小弟。 要是没有宋哥,他早死了。 人嘛,不可能完美,有善有恶才真实,宋哥在对待南初感情上,确实走上偏执之路。 但他,确实喜欢过南初。 只是被亲妈和兄弟洗脑,加上暴富后飘了,才会走到今日这个局面,幡然醒悟后,做什么都来不及了。 阿辉还说,他其实不是天生长得很娘,也不是天生的二椅子,是家里穷养不起两个儿子。 村里男人娶不到媳妇,他爸妈为了赚钱,才将他当成姑娘来养大,他们曾经很爱他。 却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以五百块的高价卖给邻村男人当媳妇,是男是女晚上洞房就知道了。 男人发现他是男的后,拳打脚踢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还带着一帮人找他父母算账。 他为了活命,半夜拖着残躯跑了出来,被村里人发现后,被逼得直接跳了海,被人救了。 醒来。 已是港岛。 身无分文又是黑户的他,在那里活的人不人鬼不鬼,是认识一位大叔,教他理发烫发。 学会了手艺,才活了下来。 只是后来大叔被帮派的人杀了,店也被砸了,无处可去的他回了大陆,想回去看看父母怎样。 才知,他们将他卖了五百块,当天就带着弟弟跑了,对于他的死活,从来都没有关心过。 阿辉真的喝多了。 他那天说了很多很多。 第二天醒来便去理发店,剃了一个平头,他说,这样,以后没人再说他娘了,也不会骂他二椅子。 他还说,南初姐,宋哥不在,既然你把理发店给我,以后就由我来保护你。 宋哥的孩子我也会好好教育,不会让他走他爸和他奶奶的老路,也不会让他来脏了你的眼。 你和宋哥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让我堂堂正正地做人,没有你们,我阿辉什么都不是。 他跪下磕头,拦都拦不住。 理发店生意重新上路不容易,但每个月利润也有几千块,他除了拿工资和开店所需资金。 其余利润分成两份,其中一份交给了南初,另外一份养宋哥儿子,他不是贪心之人。 那天南初没说话,喝了很多酒。 大家初遇时,从未想过未来会变成如今这般结局,要说后悔吗?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路,还得往前走。 至少她强了陆霄骁不后悔,怀了他的儿子不后悔。 要是没许家,她不知道被人贩子卖给什么人渣败类。要是没宋祈年,她成不了万元户,也买不到四合院。 说不定早被南家给活活逼死。 祸福相依谁说的清楚,有失必有得,得到的越多,失去的就越多,可是付出的代价难以让人接受。 第33章 都十八岁的男人还和亲妈睡一个被窝 生了孩子,加上月子里补的好,让南初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丰满了,根本不需要刻意打扮。 只提一个菜篮子走出去,不管老的中的少的,只要是男的,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多瞅她两眼。 细打听。 二十二岁。 结过婚,生过孩子。 男人死了,孩子早产没了。 住在四合院,这么漂亮的寡妇不嫁人可惜了,有媳妇的只能心动,没媳妇的已经开始行动。 这不。 媒婆又上门了。 热情地跟自家人一样,拉着南初掏心掏肺的说着心里话,“大妹子啊,人这一辈子长的很。” “你还年轻,总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守一辈子活寡,白天还好,出门了还能找个说话的解解闷。” “到了晚上,女人也得有需求,没男人得多寂寞难耐啊,天天不那啥,跟当尼姑有啥区别。” “我们又把话说回来,你一个女人没男人没孩子,等老了之后,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 “身体好不觉得,生了病,躺在病床上起不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连个端屎端尿伺候的人都没有一个。” “王婆你知道,儿女都下乡当知青回不来,家里就她一个人,疾病发作都没有人知道。” “最后咋样?” “活活饿死在家里。” “尸体都臭了烂了,闻到味了,街坊邻居才知道她死了,连收尸的人都没有,火化后就扔臭水沟,惨的很。” “你不要嫌大姐话多,我天天跑来给你介绍对象,也是为了你好,你看其他人谁没事给你说媒。” “我上次给你介绍的二婚离异男带孩子你不喜欢,没关系,这次来,我给你介绍年轻小伙。” “刚满十八岁,在肉联厂上班,只要你嫁过去,天天吃肉没有问题,他家住在肉联厂家属区。” “你看,男的家里有房,有工作,还是个没开苞的年轻小伙,你赚了,父母也是开明之人。” “不嫌弃你嫁过人,听说你生过儿子,还很高兴,证明你身体好,能早日让他们抱上孙子。” “彩礼五百块,三转一响都有,只要你开金口同意,趁着年前好日子,把婚事给办了,明年就能抱孙子。” “你看,怎样?” 媒婆把嘴都说干了,这寡妇都没舍得抬手倒一口水给她喝,顿时脸上笑嘻嘻,心里却是p。 要不是说成这单媒,就能赚二十块的红包钱,她才不会一次又一次登门看人脸色浪费口水。 不就是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在这里装什么清高,有男人要就不错了,还在她面前端着。 以上,都是心里话。 她可没有蠢到当着当事人的面把这些话说出来,只是回去的时候,忍不住和小姐妹吐槽两句。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就是一个不安生,四处勾引男人的狐狸精,要他们说这种女人,就应该拉去枪毙。 “不怎么样!” 南初未答,身后传来男人却说出了她的心声,回头一看,是阿辉提着一只鸡和一条鱼大步流星走了进来。 “孙媒婆,你说的那小子不会是张大壮,肥的跟头猪一样,晚上睡觉怕不是都得压死人。” “胖就算了,还是妈宝。” “都十八的大男人,还天天和亲妈睡一个被窝不说,还喝他妈的奶,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夫妻。” “你要是再敢上门介绍这种不三不四的人给我南初姐,我也不介意让你儿子娶个烂货回家给你添堵。” 没男人的女人,好拿捏。 但有男人护着的女人,不敢惹。 媒婆也是欺软怕硬看脸色的存在,阿辉是个大老板,她不敢蹬鼻子上脸,尴尬地笑了两声,走了。 刚走出门,喉咙发出贺的一声,就往地上吐了一口黄色浓痰,嘴里骂骂咧咧,“无媒苟合的狗男女,不要脸。” “生怕别人看不见,光天化日之下就搞在一起,害的老娘二十块的红包没了,真是晦气。” “这些男人也是眼瞎,好人家的姑娘不喜欢,偏偏喜欢这种不要脸骚货,不就是长得好看些。” “就这种玩意,娶回家,也得跟别的男人跑,不跑,也得跟公公叔叔伯伯弟弟哥哥搞一起。” “你特么地再说一句!”阿辉拿着菜刀凶神恶煞地追了出来,吓得媒婆脸色大变,嗷嗷叫着跑了。 街坊邻居看了,笑哈哈。 寡妇,在大众口中,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贬义词,只要和这词沾上边的女人,都成为流言蜚语的女主。 打扮漂亮了,就是勾引男人。 和男人多说两句,就是不要脸。 和男人走一起,就是两个人有一腿。 南初都习惯了,不习惯怎样,像个泼妇,从街头斗争到街尾?她不管怎么做,都堵不住群众吃瓜的嘴。 见媒婆像过街老鼠一样彻底跑没影,阿辉才提着菜回来,“南初姐,下次遇到这种人赶出去就行。” “无碍,就当看笑话找乐子。”南初说道,无良媒婆天天上门也不错,吃瓜打发无聊时间。 于是她很好奇地发问道,“就刚刚孙媒婆说的那小子,都十八了,还喝他妈奶真的假的?” 这种隐私的事,外人应该不知,但阿辉知道,“那小子的嫂子在理发店烫发的时候,和姐妹聊天时说的。” 女人一多,八卦多。 不想知道也难,说到这的时候,他想起了正事,“对了,南初姐,今儿有人说,她亲戚家孩子被狐朋狗友带着混社会。” “被人安排杀猪盘,借民间借贷去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父母逼得没有法子卖工作卖房子。” “房子哪的?”南初惊喜。 她对工作的兴趣不大,但对买房子的事情格外的热衷,特别是临街的门面,基本不缺租户。 “不是市中心,偏僻地段,临街的老平房,私房,四十平房,对方要价三万。”阿辉回答道。 这是狮子大开口,乱喊价,想钱想疯了,南初瞬间没了兴趣,“要三万,那算了。” 她想捡漏,并不想当冤大头。 “什么三万?”颜听雪走进来,听阿辉说了房子的事后认真想了想,“我听我爸说那地段规划修车站。” “但批文没下来,目前不确定,可以先关注着,要是价格下来了,倒是可以入手先囤着。” “目前买房,只赚不亏。” 大爷曾隐晦地提到过,颜听雪亲爸有一个帽子两个口,意为官,没说破,但南初心里有数。 她笑了笑,“阿辉,那你关注一下那套房子,他那破房子最多值一千,要是高了就不要,亏。” “至于工作,可卖个人情。” 第34章 男人看不上没关系,东西随便吃。 平时。 颜听雪穿的随意。 今儿不是什么特殊日子,却化了妆盛装出场,不仅烫了一头小卷发,还穿风衣和高跟皮鞋。 南初嗑着瓜子问,“又去相亲?” 颜听雪走过来叹了一口气,“我现在算发现了,这女人到了年龄不结婚,就跟刚出狱的光头囚犯,走哪都遭人白眼。” “还说,这女的这么大年纪还嫁不出去,怕不是有病,八婆,整天没事就胡说八道。” “还不,到了年底,这相亲成了每日任务,每天三个,上中晚各一个,什么大学生、科员都见了一遍。” “我爸妈问我,喜欢啥样?” “我随口说一句喜欢八块腹肌,他们便让我去部队单位搞的舞会联谊,说看中了谁给家里说声就行,到时候安排相亲。” “不去还不行。” “否则就禁我足。 “南初,你陪我去呗。”颜听雪拉着南初手撒娇道。“身为好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不能拒绝我。” “我去不合适。”南初为难。 颜听雪帮了她很多,这个小小的请求不过分,只是她身份很尴尬,是个生过孩子的寡妇,也不是单位的人。 去了。 会连累姐妹名声。 颜听雪可不在乎这些,“我给我爸说了,让你陪我一起去,他同意了,还给我们安排好了。” “走,我给你捯饬一下,让你绝世美貌迷倒那些兵哥哥,到时候领一个回家把好日子过。” 颜父颜母是不同意自己女儿和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搞在一起,但看在大爷的面上也没再阻止。 此次舞会联谊在军校,二人坐公交慢慢摇过来,原本想着迟到一两分钟关门就不用参加了。 谁知。 刚到门口。 就被热情地迎接进去。 此次舞会联谊在大礼堂,进了校门,要走一段距离,到了地点的时候,里面已经歌声载舞眼花缭乱。 男人身穿军装,抬头挺胸,那挺拔的身姿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女人脖子上系着丝巾,在舞池婀娜多姿地跳动着。 颜听雪目标明确,拉着南初的手腕直奔食物区,“来,姐妹别说我压榨你,男人看不上没关系,东西随便吃。” “这橘子汽水不错,国产的,还有这巧克力,国外的,在友谊商店卖的老贵了,我平时都舍不得买。” “大爷听说搞联谊,他却不能参加,都快哭成泪人了,走之前特意提醒我,给他带好吃的回去。” “幸好。” “我背了包。” 南初在她热情招呼下,左手拿着开了盖的汽水,右手拿着一块巧克力,嘴里还被塞了橘子味的糖。 看样子,他们此行目的,根本不是来参加舞会联谊,而是蹭吃蹭喝,这感觉……还挺爽! 两个人长得虽然不是倾国倾城,但好歹也漂亮,其中有兵哥过来,绅士的邀请他们跳舞。 但都被颜听雪委婉拒绝了。 她操着一嘴土话,像个没见识的乡巴佬一样说道,“同志,俺们是从乡下来的,不会跳舞,只会吃。” 显然,吃比跳舞重要。 再说他们不想找对象,直接拒绝比较好,否则搞暧昧,容易擦枪走火出事故,他们不当渣女。 就在二人躲在角落,欢乐的吃吃喝喝时,却从旁边传来一声惊呼,打断了这愉快的时光。 “姐姐。” “真的是你!” 这熟悉又让人恶心的声音,让南初有些反胃,抬头一看,正是她的妹妹南婉,南家真千金。 今儿她是特意打扮过,显然也是来参加舞会联谊,没想到,他们会在这里意外见面,真晦气。 碰到这绿茶,显然没好事。 南初拉着颜听雪准备走人,却不想被好妹妹的同伴给拦住了,不出所料她就开始大嘴巴。 “姐姐,你怎么一直不回家啊,你知不知道爸爸妈妈很担心你,生怕你又被人贩子拐到乡下给傻子当媳妇。” “你乡下的丈夫都找上门了,说你偷雇主的皮鞋,被拘留十五天,你没等他接你就跑了。” “你怎么能偷东西呢?你要是没有皮鞋,你可以回家来,爸妈给我买了很多皮鞋,我可以送给你。” “对了,你城里的相好也几次找来过,他跟爸妈说,你们八月十五都商量好了领结婚证,结果你跑了。” “姐姐,他们都是好男人,你怎么能玩弄他们的感情呢?你这是骗婚,乱搞男女关系。” 说到最后。 她情绪激动。 还故意提高音调。 顿时吸引了大家注意力。 站在一旁的负责人紧皱眉头,露出不悦的神色,此次舞会联谊,是为了解决单位部队单身男女结婚问题。 这是为人为民的大好事,怎么能让人砸场子坏事,她快步走过来询问出了什么情况,尽量将影响降到最低。 南婉一脸单纯道,“啊,主任,我只是看到我姐姐也在这里,实在是太开心了,说话大声了些。” “可是,她结过婚,有过对象,还生过孩子,她怎么来参加单位和部队举办的舞会联谊呢?” 说到这。 南婉捂住了嘴。 她惊慌失措地看着南初,歉意地说道,“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说漏嘴的,我只是太过惊讶。” 南初:假! 颜听雪:真假! 这演技,真是不咋滴。 可惜其他人看不出来,对于此次与部队联谊选人,主任都是精挑细选,都是清白家姑娘。 对于结过婚、有对象之人,是绝对不能进来,见南初和颜听雪不顾形象的在这里吃吃喝喝。 主任脸色顿时不好看,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单位的形象,“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怎么混进来的?” “我叫颜听雪,她叫南初,我们不是混进来的,而是收到邀请来的。”颜听雪一脸淡定。 主任没有听过这两个名字,顿时厉声道,“不是我们单位的职工,怎么会收到邀请,我看你们在撒谎。” “你们最好老实交代,怎么混进来蹭吃蹭喝的,否则,我会亲自把你们扭送到公安局。” 听到姐姐要被抓到公安局,南婉这个当妹妹的急得都快哭出来了,赶忙出声,口不择言的说道。 “姐姐,我们主任是个好人,只要你坦白从宽,全部交代,她就不会送你去公安局。” “虽然。” “你曾经离家出走。” “当保姆的时候,偷走雇主家的皮鞋被拘留十五天,但我相信,你改过自新,不会再犯。” 第35章 是她,逼自己的! “像你这么说,我未婚有孩子,也不能参加此次舞会联谊?”夹杂噪音的音响里传来男人质问声。 声音很熟悉! 熟悉到南初红了眼! 她猛地抬头望去,讲台之上,男人身穿军装,拿着话筒,眼神冷漠地看着她,浓浓恨意不加掩饰。 她身影颤抖,后退一步。 身子撞在了放食物的桌子上,汽水瓶落地发出砰的一声滚了一圈,她嘴唇蠕动低声道,“不可能,不可能……” 他。 不是死了吗? 他身穿囚服,剃了光头,被执法人员押着站在刑场的样子至今都忘不了,难不成照片能作假? 可照片怎么作假? 而且世界上也不可能有长得这么如此像的人,他的声音还在继续说着,“舞会联谊,只是给大家认识的机会。” “并未写明嫁过人、生过孩子、有过对象的不能参加,还有,这位女同志是我邀请来的。” “如果有意见,可以找我!” “舞会继续。” 话音一落,音乐声重新响起。 虽然陆霄骁的身份被刻意隐瞒,大多数不知道,但南婉知道,他是陆司令的亲外孙。 陆司令已退了下来,如今挂了一个闲职,但他儿子在军中任重要职务,前途似锦。 他出面解释。 自然没人敢闹事。 而南婉今晚的目标,也是这个好看的兵哥哥,只要拿下陆霄骁,她以后就可以成为军官太太。 而爸妈,也是这个意思。 只要他们家攀上陆家,南家地位也更上一层楼,到时候想要什么好处,无需开口便有人送来。 南婉见到正主出场,也懒得再搭理南初这个贱货,她像个小公主一般,笑吟吟地贴上去。 红着脸,羞涩地小声问道,“兵哥哥,我叫南婉,是单位的文员,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言下之意,我看上你了。 南婉长得很甜,很清纯,很少有男人能拒绝她的邀请,她很自信,陆霄骁会拜倒在她石榴裙下。 可惜。 她猜错了。 陆霄骁冷着一张脸,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不好意思,我未婚有孩子,不适合当你舞伴。” 声音不屑一顾。 完全没将其当回事。 说完,还将脸撇向一边。 二根手指在鼻前扇了扇,很是嫌弃这女的一身骚狐狸味,也不知道喷了多少劣质香水,都腌入味了。 南婉从羞涩,变成尴尬。 站在陆霄骁面前像犯错的小孩,局促不安,正当不知如何是好时,旁边长得有些方脑袋的兵哥走过来邀请她跳舞。 她不甘心。 但还是同意了。 看到这戏剧的一幕,颜听雪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发出一声不屑地轻呵声,“真把自己当回事,还不是被拒了。” “南初,你这个好妹妹三番五次地找你麻烦,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确定是亲姐妹吗?” “不是。”南初声音干涩,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陆霄骁身上,“就当她是南家的真千金,我是个假货。” 听着这意思,里面有故事。 颜听雪虽然好奇,但没有过多询问人家的家事,毕竟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她家也有。 见南初神色恍惚有些不对劲的样子,她担心地问道,“你咋了?是不舒服吗?要是不舒服,我们现在离开。” “等我回去,就把我家老头骂一顿,都是他办事不稳妥,害的我们在这里被误会成小偷。” “不是。”南初摇头。 陆霄骁背着她,坐在凳子上。 脊梁挺直,早就没了乡下时的吊儿郎当的样子,就跟换了一个人,让她熟悉中带着陌生。 颜听雪见南初一直看着一个兵哥哥的背影,试探问道,“难不成是因为那个为我们解围的兵哥哥?” “嗯。”南初点头,眼神迷离,似通过他看到他,声音淡淡道,“他和孩子他爸长得一模一样。” 陆霄骁父亲家成分不好,政审就过不了,上大学都不可能,自然也不可能跑来当兵。 “握草!”颜听雪一脸八卦,“原来孩子爸长得这么帅,你不说,我都差点相中这兵哥了。” “不管他是不是孩子爸,既然你们今日在此相见,说明有缘分,择日不如撞日,去,把他拿下。” 南初摇头,他是兵,以后有大好的前程,而她现在……“我是寡妇,还生过孩子,怎么配得上。” “你傻啊。”颜听雪恨铁不成钢。 “没听他刚刚说,未婚有孩子,你看礼堂这么多兵哥,就他站出来为你解围,说明什么。” “说明他看上你了!” “你再不争取机会,就被其他狐狸精勾走了,你看,有一个女的上去邀请她跳舞了。” 确实。 这是第三个了。 虽然每一个都被他拒绝。 颜听雪看不下去了,拉着南初的手臂走上前,大大咧咧道,“喂,这位同志,我朋友想邀请你跳一支舞。” 不是询问。 坐椅子上的陆霄骁,其实知道南初一直在看他,他在等她上前找他,等她给他一个解释。 明明是她强要他,为何要去举报他耍流氓?是她同意领证结婚,为什么举报他投机倒把? 她不知这样做会害死他吗?她男人抛妻另娶,为何她还要作贱,不要脸地跟着他来到首都? 她都报案,说自己被拐卖,被卖到乡下男人当媳妇,为何,又很快和别的男人结婚生子? 可等了半天,她都未上前。 就在他快失去耐心,忍不住上前质问的时候,她一脸狼狈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满眼都是他。 他想傲气一点,拒绝。 气气这个坏女人,可话到嘴边,却又答应了,自己委屈的同时,又心疼她,舍不得她受到一点伤害。 他站起身。 绅士地伸出手。 颜听雪直接将南初推到他怀中,熟悉的味道萦绕在鼻间,没有香水,只有她的体香,干净,好闻。 “我不会跳舞。”南初局促。 “我教你。”陆霄骁动作温柔地搂着她的腰,他不在的日子,她有听话,好好吃饭长肉肉。 他带着她进入了舞池之中,他的步伐很慢,声音低语,在她耳边响起,“跟着我的节奏走。” “嗯。”南初应了一声。 脚步凌乱,完全跟不上。 陆霄骁也不着急,很有耐心。 独留颜听雪一个人寂寞地坐在椅子上,喝着汽水,那欣慰的样子,就跟亲妈把闺女嫁出去一样。 这桩婚事,她保定了。 有人欢喜,有人不爽,在一旁跳舞的南婉看着南初抢走了她的男人,顿时心生嫉妒,恨意滔天。 对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以前只是单纯的想赶她走,看来,自己还是太善良了,现在却恨不得杀了这个贱人。 是她,逼自己的! 第36章 对于你,我永远学不会拒绝。 南初从未想过,会有一天,会在璀璨的灯光之下,人群之中,她会和自己所爱之人十指相扣。 随着音乐,共舞。 只是一支曲的时间很短很短,短到她一句话都未敢说出口,生怕将这美好的梦境给打破。 直到二人快分开那一刻,南初终于说出了藏在心中的那句话,“我以为……你会像拒绝其他人一样拒绝我。” 她声音带着害怕,怕什么? 如果不是光天化日之下,陆霄骁很想狠狠地亲吻上那红润的嘴唇,很想带着她私奔到天涯海角。 可肩上的责任不允许他这么做,尖锐的喉结似乎要划破那层薄薄的皮,缓缓地上下滑动。 动人的,不可诉说的。 明明她是他的女人,可此刻他却连抚摸她的脸都做不到,他不能让她成为别人口中的荡妇。 情止于唇齿,藏于心。 礼义廉耻,让他们此刻保持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距离,他声音低哑,“对于你,我永远学不会拒绝。” 亦如,那晚,他心甘情愿。 原本只是怀疑,但此话一出南初的心里便有了答案,她惊喜问道,“陆霄骁,是你,是你对不对?” “对。” 还想问。 可这支舞结束了。 他们就像传说中的梁山伯和祝英台一般不得不分开,手指上,还残留着对方留下的余温。 舞会联谊最终走到最后一秒,他随着人群把她送到门口,四目相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便是。 “南初,来军校找我。” 你会来?陆霄骁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地加了一句,终还是害怕她不来而没敢说出口。 不来,写信也好。 天色已晚,南初走在路灯下,脑海里想着他的节奏往前往后,回味着与他的每一分每一秒。 她不贪心,有他便满足,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原本已死的心,在这一刻却活了过来。 “我现在有些嫉妒孩子爸了。”颜听雪吃醋了,以前南初眼里有她,如今和她在一起,魂却早飘走了。 “听雪,我真的太高兴了,他还活着。”南初心跳如小鹿乱撞,直到分离都没有停止下来。 那种欢愉,谁人能懂。 反正颜听雪不懂,她母胎单身到至今还从未真正爱上过谁,喜欢过谁,也未曾对谁心动过。 靠近她的。 都因为她的好父亲。 但她能感觉到好姐妹的开心,这是她所向往的、最真挚、最单纯、没有夹杂利益的感情。 陆霄骁吗?她重复这个名字。 其实她没有告诉南初,此人是她爸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两家认识,都有意撮合他们两个。 只是。 两个孩子都不愿意。 才变相地弄了这个舞会联谊,让他们认识,没有父母逼迫,说不定有了感觉、看对眼走在一起了呢? 缘分这东西,谁说的清楚。 她看陆霄骁第一眼,确实有了心动的感觉,人长得帅,特别是为他们解围的那一刻,酷毙了。 这样的好男人,哪里找。 可惜,名花有主,她不可能抢自己好姐妹的男人,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兄弟姐妹,实在不行,叔叔舅舅啥的也行。 其他人随着单位的公车离开,他们二人属于闲杂人员,便只能站在站牌下苦哈哈地等着公交车。 可今晚不知为何,都到点了,这公交车却迟迟不来,空荡荡的路上连路人都没有,树叶随风飘落。 偶尔有一只炸毛的野猫尖叫着,快速跳进了附近的草丛里,就在这时,从不远处走来一群人。 他们推着自行车,看衣着打扮像是街边混子,他们嘴里叼着点燃的香烟,手里拿着长长的砍刀。 来者不善! 与此同时,陆霄骁回到宿舍。 他上半身躺在被子上,左手从枕头下摸出被撕了一半的照片,右手手指有节奏地在膝盖敲打着。 嘴角上扬,心旷神怡。 今日在礼堂遇到南初,纯粹是一场意外,是参加舞会联谊的同学,临时生病让他顶上,露脸走一个过场。 谁知。 刚进去。 就看见有人对南初发难。 那一刻他的心情是激动的,想也不想就走上讲台,拿起话筒,告知所有人他是未婚有孩子。 他是她的人,永远是。 她变得漂亮了,那双眸子犹如钻石般璀璨夺目,只是一眼,便让多少男人为其神魂颠倒。 他不是第一个。 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想将她娶回家的念头犹如春日里的杂草,随风生长,可惜,属于他们的时光太短了。 他们之间有很多私密话,在公众的场合下不方便说,他也没有来得及问,她有没有结过婚。 见他思春的样子,室友们都开始嗷嗷叫了起来,羡慕的,“陆霄骁,今晚这位是嫂子?” “对。”他没否认。 “我天,嫂子好漂亮啊,她家里还有没有亲姐妹,堂的表的也行,优先考虑一下我们这帮兄弟。”室友也想找个漂亮对象脱单。 陆霄骁对南家,不甚了解。 舅舅只是简单提过一句,说她父母都是医生,还有一个抱来的妹妹,叫南婉,在家很受宠。 今晚见过,很狐臭那个。 还邀请他跳舞,想到这不由地皱了下眉觉得晦气,“今天舞会联谊上出现的女同志都不错,你们可以去认识了解一下。” 言外之意,没戏。 室友们一脸遗憾,哎呦连天、悔不当初的样子,这演技,不去当演员演戏,都对不起观众。 “跟嫂子一起来的那个姑娘你们看见没有,就不错,可惜人长得漂亮,开口一句俺、老乡,差点把我吓痿了。” 有人呵呵,早就看穿了一切,“你嫌弃人家姑娘声音难听,人家姑娘还没看上你。” “知道人家亲爹是谁吗?你要是能把人家闺女娶回家,你以后不仅能分配在京都,还能步步高升。” “她亲爹是谁?”有人好奇。 “不告诉你们。”他转头看向陆霄骁问道,“老陆,今晚舞会联谊我拍了照片,怎样,十块钱一张要不要?” 攒钱养孩子的陆霄骁,今儿难得大方了一次,开口很爽快,“有多少,我要多少,包底片。” “得了,今后你就是我爷。” 原本以为,这次久别重逢,他们两个人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命运总是对他们开玩笑。 她失踪了,杳无音信,他后来寻遍整个京都,都没有找到她,那晚的舞会就像一场梦,难忘。 第37章 她的存在,只会毁了他。 手术室门口。 南初一身是血的站在那。 她没有受伤,只是脑子有些蒙,双手哆嗦的有些厉,心脏砰砰剧烈跳着,整个人魂不守舍。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只是等公交车的功夫,就被一帮混混给盯上了,他们自称是菜刀帮。 说看上他们,想玩玩。 随着知青大返程,待业青年急剧增加成了无业游民,后来加里森敢死队播出,受外国文化影响。 街头出现不少犯罪小团体,闲的无事寻衅滋事,治安越来越差,如今的女孩子都不敢穿裙子出门。 宋祈年那类,只是小打小闹。 今儿他们却碰到硬茬,甚至有人不怀好意地举着相机,想将二人被伦奸的过程给拍下来。 是阿辉见她迟迟不归家,不放心,便和几个兄弟去接,谁知道刚到,就看到他们被包围。 二话不说。 掏出家伙就干。 就连颜听雪也加入这场恶斗,结果死的死伤的伤,南初想大叫一声,可喉咙好像被堵住了。 什么也说不出来,她从阿辉的外套里掏出一包烟和一盒火柴,机械地蹲在角落里点了一根。 直到公安来,将她带走。 黑暗的屋子,冰冷的椅子,墙壁上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反复地询问着,答案依旧不变。 走出来的时候,神经恍惚,已不知何年何月何日,身体轻飘飘地,好似吹来一阵风就能将其卷走。 等南初回到医院的时候,才得知颜听雪已经被带走,阿辉也脱离了生命危险,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只是一泼未平一泼又起,有人举报她投机倒把,执法人员便去四合院,想搜查出违禁物品。 把大爷气的不轻,骂他们这些人拿着鸡毛令胡作非为,他直接打了一个电话,这些人才离开。 而理发店的员工找不到阿辉,也找上门,说工商局的将理发店查封,说有人举报他们使用违禁商品。 只要与南初有关的事和人都受到了牵连或者毁灭性打击,这是一场有预谋针对她的事件。 目的。 是要逼死她吗? 不知是南家,还是其他家,可明知道又怎样,她一个无依无靠无背景的普通人,能拿他们怎么办? 夜,很深。 南初整个人蜷曲在棉被里,呼吸缓慢而悠长,在这一刻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地渺小。 这也就是为何,许以安会攀上姜家这条船,因为他看的明白,靠他一个农家子弟留在京都不可能。 陆霄骁,我该怎么办? 她看着窗外的明月,很是迷茫,很想不顾一切地去找他,可她不想成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累赘。 说好的,赚钱养他。 在屋子里浑浑噩噩过了几日,大爷安抚她不要担心,有他在,绝对不会让她出任何事。 这天。 陆为战找上门。 他说,他是陆霄骁的舅舅,可以帮她解决目前的困境,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她离开京都。 南初没说话。 他继续说着,有陆家在,陆霄骁的未来前程似锦,以后不管是在军政都有一席之地,他的妻子也得门当户对。 她的存在,只会毁了他。 南初还是没说话,脑海里一直重复着那句,来军校找我,她知道,他出不来,只能她去找他。 她肯定会去。 直到杯中的茶水凉透后,她才开了口问了一句,“就算我离开,你也能保证陆霄骁会按你的意思走?” “这个不用你管。”陆为战这话已经表明了一切,陆霄骁很有主见,不会让人随意摆布他的人生。 南初倒掉杯中茶,重新沏了一杯端到他的面前,“我可以选择离开,但我也有几个要求。” “第一,你得给我一份不限时间全国走的证明文件,第二,再给我一份购买货车证。第三,给个电话,以后有什么事情方便联系。” “东西到手,我就走。” 陆为战想也不想直接拒绝,“购车证和电话可以有,但不限时间全国走的证明文件绝对不可能。” “不一定是证明文件,也可以是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可以证明身份,又可以去任何地方就行。”南初说道。 “我总是待在一个地方,陆霄骁肯定会找到我,你也不想我们在一起,这对我对你都很有利。” “好。”陆为战同意了。 南初拿到东西,就走了。 留了一封信,包括四合院的地契,以及理发店转让说明书,当天不辞而别,登上南下的火车。 这年月去外地并不安全,人贩子猖狂,抢劫犯玩命,小偷无处不在,她随身带了面粉、辣椒面。 至于值钱东西,贴身带着。 和陌生人保持距离,给的食物和水都不要,特别是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妇人孩子好人都要警惕。 她坐在卧铺上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发呆,后来上来一个穿着中山装戴眼镜的男人。 他是厂里采购员,坐车无聊。 两个人就聊了一会,都是他一个人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安静地听着,天南地北都涉及。 什么地方橘子好吃,什么地方的苹果正宗,什么地方的甘蔗不错,简直就是一个吃货。 还说有一个傻子,光靠卖瓜就赚了几百万,被国家点名,上了报纸,老百姓都在说这是资本家。 在信息封闭、出远门需要介绍信的年月,很多信息需要通过收音机、电视机、报纸、口口相传等方式获取。 收音机几百,电视机几千,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加上很多人没有读过书不识字,连报纸都不会看。 那剩下的唯一获取信息的渠道,就是口口相传,从这位采购员讲述中,南初才意识到。 所谓的万元户,也不过如此。 比如她手上三万看着多,但只能买辆货车,随着经济发展,大家都变得有钱后,那钱也不再值钱。 采购大哥,去羊城进货。 南初闲的无事便跟着去看看,买进卖出利润翻倍,看着简单,但操作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国企还好,有相关证件。 个体户进货,提到火车上就被投机倒把的名义给没收,要是运气不好,人也得跟着进局子。 心里有了数,南初便去市中心的位置租了一处房子,紧靠派出所,相对而言比较安全。 她原本打算买个车开个店,从老乡那收购水果售卖,自给自足,却不想碰到了乡下好友,刘金花。 第38章 她是他的妈妈吗? 遇到刘金花,是意外。 她在火车站摆摊,卖衣服。 如今早就没了乡下姑娘的样子,烫了一头漂亮的卷发,穿着毛衣和时下最流行的喇叭裤。 扯着嗓子,吆喝着。 见到南初的时候,刘金花也很惊讶,生意也不做了,卷起铺盖,带着她回到自己的住处。 是一间破旧又潮湿只有十平方的屋子,东西太多,显得凌乱,桌上还放着吃剩的菜。 “坐床上。”刘金花招呼着。 南初坐了几天火车,衣服上全是味和泥,怕弄脏床,便将桌子下面的凳子搬出来坐。 她问,“你一直在羊城?” 刘金花提起地上的保温瓶,扒开塞子洗了一下杯子,才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刚南下的时候被骗了。” “那个王八蛋不是好人,说带我南下打工,结果把我转手卖给山里给傻子当媳妇。” “后来呢?”南初问。 刘金花也渴了,喝了一杯水。 她才继续说道,“后来啊,我趁着那家子睡着的时候,偷了灶房的菜刀,趁着晚上就跑了出来。” “全村的人抄起家伙都跑出来追我,根本跑不了,但我也豁出去了,谁要是敢拦我,我就砍死他这个龟儿的。” “有几个男的不怕死,想背后偷袭抢走我手里的菜刀,我直接朝着他命根子砍去。” “这辈子,怕是废了。” “当时差点就被抓回去了,后来也是走投无路了,跳了海,被人救了,这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三言两语,道出过去。 说的轻松,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当时有多惊心动魄,但这年月敢跑出来闯的,没一个容易。 南初深有体会,想到过往不由地唏嘘不已,此行也是被逼离开,“你跑出来后没和家里联系吗?” 说到这。 刘金花眼神一暗。 她叹了一口气,“联系了,知道我被拐卖后,家里觉得我被糟蹋了,丢脸,寄了五十块断了关系。” “这不,没地去,为了活下去,就在这里租了房子,再去批发市场倒腾点货,每日出去摆摊赚点钱。” “运气好,每天赚几十块,运气不好,遇到市场管理员来,全部没收,这个月白干了。” “你呢?”刘金花问。 “我听你的话,去了京都之后,就甩了许以安,开了一家理发店。”南初也三言两语说完。 刘金花打趣道,“哟,你日子混的挺不错,都当个体户了,那你咋还南下呢?不是特意来看我的?” 南初点头,“得罪了人,不想连累其他人,想着你说过会来羊城,就来试试能不能遇到你。” 真是一对难姐难妹,跑这么远也能遇到,果然气场相合,刘金花问,“以后都在羊城?” “嗯,眼见快过年了,也不知道能去哪,就先在这租了房子,暂时在这里待一阵子。”南初回答。 “你说你,长得漂亮,怎么没在京都找个靠谱的男人嫁了,女人在外混没那么容易。”刘金花感慨。 “你后悔了?”南初反问。 “不知道。”刘金花迷茫。 要是不南下打工赚大钱,她现在就和她亲妈一样,嫁给了村里人,过着一眼望到头的日子。 南初知道她从来不会后悔,只是缺个机会,于是提议道,“我打算过年前赚一笔,怎样,你要参加吗?” “做什么?”刘金花有兴趣。 “以物换物,开车去村里低价收购水果,然后用水果换农产品,再以高价售卖出去,但目前缺司机。”南初说了自己想法。 “我认识一个当兵的,叫张军,就是他把我从海里救出来,会开车,就住在我家隔壁。”刘金花惊喜。 第一次合作,资金全部由南初出,刘金花和张军出人工和技术,按照市场价格给他们开工资。 二人都同意了。 南初先去厂里提车,加满油。 然后按照火车上采购员所提供的信息,分别向各个村落出发,以最低价进水果的同时。 向老乡打探,其他村种植什么,或者生产什么农副产品,价格如何,或者他们紧缺什么物资。 多耗点柴油,便换取完整交易信息和线路,目前暂时用不上,但不代表以后用不上。 秋收早过了,大多数农民家里都有小麦、玉米、水稻、鸡蛋等农产品,这类物资很好换。 要是运气好,他们还能到某些专门种植油菜、大豆的生产大队,换取到菜油、豆油等。 以物换物,基本一天跑下来,可赚几百块,比直接卖还赚钱,特别是与村里人打好关系,熟悉路程后。 趁着过春节,家家户户都舍得花钱进年货,购买平时舍不得吃的东西,进账纯利润高达五万。 那钱,都得用麻袋装。 刘金花和张军也是第一次见面这么多钱,瞠目结舌,双眼冒绿光,显然没想到以物换物这么赚钱。 但没嫉妒。 第一,他们拿不出三万。 第二,这年月的货车属于公车,个人不允许购买,随着政策放开才允许个人购买,但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还得需要有关系。 第三,他们没有可以去全国的工作证。 他们三人,忙到大年二十九才得以回家休息,累的胳膊都快抬不起来,南初也没有抠门。 买了鸡鸭鱼肉,请吃饭。 见二人都没有动歪心思,便提出成立个体户,长期合作,南初出资金占大头,股份占六成。 张军开货车,占二成。 刘金花销售,占二成。 没人反对,便签下协议。 羊城四季如春,挺适合养老。 就是天气一热蟑螂挺多,回南天就跟进了水帘洞,加上经济特区,可以倒腾很多好东西,便在这里买了一套房。 装修后,花几千装了一个座机,随时联系业务,有困难时,也会打电话骚扰一下陆为战,让他帮忙解决。 为了随时了解外面的世界变化,还买了收音机、电视机等,每日都会准时收听新闻联播。 日子,就在忙忙碌碌中过着,钱也越赚越多,南初和过去的人和事断的干净,谁也不知道她在羊城安了家。 她想,她会在这过一辈子,偶尔会想起陆霄骁,想着他可能当了军官,娶了媳妇生了孩子。 谁知。 有一天。 她打电话给陆为战,却被一个小孩接到,他问,她是他的妈妈吗?而陆霄骁正坐在一旁听。 第39章 他结婚生子了 随着经济大力放开,南初也在羊城成立了运输公司,张军联系了靠谱的战友前来开货车。 业务扩展,需要多购买几辆货车,她便又打电话请陆为战帮忙,基本早上和晚上都有人接。 “喂”一声。 不是熟悉的声音。 “喂,你好,我是陆初新,你是我妈妈吗?”谁知,这次接电话的是个声音糯糯的小朋友。 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一个可爱的小朋友,她不由地放柔语气,“小朋友你好呀,我不是你妈妈哦。” “你不是我妈妈?那你是谁?”小小的脑袋里装着大大的疑惑,陆初新真的在很努力地思考这个问题。 南初以为,他是陆为战的儿子,便张口说了一句她后悔的话,“小朋友,我是你爸爸的朋友。” 陆初新小嘴啦一阵分析,“爸爸有很多很多男朋友,他们坏坏,抽烟喝酒打牌样样来。” “还骗我的压岁钱!”咬牙切齿。 “爸爸没有女朋友,爸爸说,他的女朋友只有妈妈一个,你是爸爸朋友,那你肯定是我妈妈!” “妈妈,我好想好想你,你不要再生爸爸的气回来好不好,陆初新没有妈妈,天天被欺负。” “好可怜滴~” 陆为战这人看着挺负责,怎么会让孩子受欺负呢?真是不靠谱的爹,听着那可怜的小语气,南初都想哭了。 可她什么都做不了,“小朋友乖,我不是你妈妈,我有事找你爸爸,让你爸爸接电话好不好?” “好哒,妈妈~” 听筒里,传来小孩喊声,“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妈妈找你,快接电话,要不然妈妈等着急了。” 没等多久。 传来一声“喂”,让人想怀孕。 南初揉了揉被酥到的耳朵,这才进入了正题,说出希望对方帮忙,她这次想多进几辆货车。 可说完,对面没声音。 她一阵狐疑,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打错电话了,便试探性地问了一声,“是陆为战吗?” 过了很久,久到她都要挂电话了,听筒里才传出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喊着他的名字。 “南初?” 呼吸急促而又短暂。 带着急切,似要顺着电话线爬过来。 吓的南初哐的一下,挂了电话,心有余悸,怎么也没有想到,和陆为战相安无事联系了几年,今儿却遇到陆霄骁和他儿子。 果然。 他已结婚生子了。 惊魂未定的同时,难过的就像哑巴吃了黄连,苦到心坎,无处诉说,莫名地想大声哭。 可哭有什么用? 所有委屈最终吞入喉。 原本以为随着时间,她已经放下对他的执着,可只是一个声音一个名字,便让她万劫不复。 回头仔细一想,她应该说她不认识南初就行了,挂了电话,岂不是掩耳盗铃,坐实了猜测。 尖锐刺耳的铃声,突然响起。 生怕是陆霄骁打过来,她坐在椅子上不敢接,接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不想知道他过的很幸福。 她怕自己当第三者,想去破坏。 也不想告诉他,媒婆踩烂她家门槛,但她至今还单身,孤苦伶仃地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 成年人的世界,是不需要博取别人的同情,她只能让自己投入忙碌之中,累到昏厥忘记一切。 连做梦,都是奢侈。 只有这样,才不会思念他,只有赚到很多很多的钱,才不会害怕被人拿捏,才不会寄人篱下,才有安全感。 那句养他,不是画大饼。 这些年她真的在很努力很努力追上他的步伐,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商人,在世人眼中,就是一个充满铜臭味、低贱、不择手段的坏人,若如不是陆为战护着。 以她干的事,早就被抓千百遍,她没有犯法,投机取巧赚了钱,惹得某些人眼红不断举报罢了。 张军进来,“怎么不接电话?” 南初声音晦暗,“是军哥回来了,麻烦你接一下电话,要是找南初,你就说没有这个人。” 她的过去,除了刘金花,其他人都不知道,她不愿意说,大家也很有默契地没有过多询问。 但大家心里都有数,她一个女人南下闯荡,不是和家里闹翻了,就是出过什么变故。 张军表示明白,便接了电话,但不是陆霄骁打过来,而是某个老乡问他们今年要橘子吗? 随着承包制政策落实后,全国的老百姓都开始承包土地,除了种植外,也开始大力搞养殖。 但分散的小农户找不到销路,只能拉着板车去城里卖,但当季的农产品在当地烂大街,卖不起钱,也卖不起量。 是南初进村,给了希望。 张军让老乡不要着急,他们会安排工作人员进村去看看,会根据橘子质量来决定要不要。 要是品质好,会当天拉走一车,商量长期合作,要是品质差,就算价格低他们也不会买。 要了地址和联系人,就挂了。 销售和业务的事情一直都是刘金花在负责,她如今是公司二把手,张军是车队一把手。 此事,二人商议就行。 自从公司不缺人后,南初不跟着车队跑了,她一般在公司当吉祥物,遇到重大决定由她拍板。 比如张军今天来,就是有事商量。 “南初,最近大家跑车挺辛苦,连晚上都在加班,你看能不能给点福利,不让兄弟们寒了心。” 初期,南初跟着货车跑,夏天坐在车里就跟坐在蒸笼里全身都是汗,冬天又冷死人,开车确实辛苦。 她也不是资本家,自个赚了钱也不能亏了卖命的兄弟,要过年了,业务也多了,她赚的也多。 “过年还在跑车的工资发三倍,今年收购来的水果、菜油、鸡蛋、家禽等,让财务留下一部分发给大家当年货。” “要是外地不能回家,那就请兄弟们来家里吃顿年夜饭,看看春晚,唠唠嗑,热闹热闹一下,你看怎样?” 大家拼命干活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过上吃饱喝足的好日子,南初发的工资,可比厂子里高。 现在有钱有年货,能让所有兄弟家里过个好年,张军自然没意见,于是此事没有异议,就这样决定。 南初晚上的时候,又给陆为战打了一通电话,这次是他本人所接,二人很有默契的没有提陆霄骁。 她的要求,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他都尽量满足,连他也开始分不清楚帮她是承诺还是私心。 但南初,开始怕接电话,每次听到铃声都如惊弓之鸟,日日惶恐,后来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心里又是一阵失望。 她不知,她在期待什么,他都结婚生子了,她难不成还去当第三者,她不会作贱如此。 就此,彻底放下。 第40章 要我教你,你当初是怎么强要我的吗? 大年三十。 大家聚在一起吃年夜饭。 刘金花喝多了,红着一张桃花脸又开始帮她做媒,“南初,你长得漂亮又有钱,也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 “咱们这帮兄弟都当过兵,靠谱,目前都还单身,要是你看上谁说一声,好姐妹帮你保媒。” 南初笑骂,“去去去,你这死妮子还有心思管我,人家张军这些年对你跑前跑后言听计从,你该给人家一个名分了。” “确实该给名分了。”刘金花说这话的时候,眼中有些迷茫,母亲之死,带给她的阴影太大。 她根本不相信自己能遇到好男人,怕自己的一腔真心喂了狗,可张军这些年一直默默地守在她身边,护着她。 冰山的心,也该融化了。 张军也是个汉子,他真心喜欢刘金花这个姑娘,她仗义,她真实,她爱钱爱的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热情似火。 只是守着,便心满意足。 这些年也规规矩矩,从未对她做过越矩的行为,三十岁的人了,那方面纯情的还像小男孩。 如今听到她给名分,笑了,眼中带着泪花,也不知道是心疼这姑娘愿意走出来,还是感动。 “亲一个!” 趁着气氛到,有人大喊。 张军红了脸,让他们不要胡闹,他怕闹下去,他和她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这也就是为何这么多年他不敢告白。 却不想刘金花心一横,终于迈出走向幸福的第一步,她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双手抓着他的脖子,不让他逃。 俯下身。 蜻蜓点水触碰一下。 两人皆是一愣,很甜。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但此刻有情人终成眷属,看的南初大叫着不愧是她姐妹,真敢亲! 是狼人,比狠多一点。 刘金花和张军商量,过完年就去领结婚证,到时候去饭店订几桌,请各位兄弟姐妹大吃一顿。 随着爆竹声响,新年了。 再热闹的聚会,也会到谢幕退场的时候,刘金花和张军将南初送到家门口后,便去过他们二人世界。 不羡慕,那是假的。 月光阴冷,照的人影孤独。 喝的脑子有些昏的南初,醉眼朦胧地看着空荡荡的街道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心里感慨万千。 命煞孤星的她,只适合单身,不然害人害己,她想陆霄骁了,此刻的他应该娇妻儿子在怀,享齐人之福。 酸了酸了,不想了,再想下去都想号啕大哭了,大年初一要是哭了,这一年到头都得哭。 憋住。 大年初二再哭也不迟。 她从兜里掏出钥匙,开了门。 屋里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走进去准备开灯,却不想“砰”的一声巨响,门却关上了。 她站在黑暗里想了很久,发麻的脑子有些不好使,最终得出结论,觉得是今夜的风大,才会把门吹关上,便没有太在意。 脱了鞋和袜子,光脚踩地。 灯也懒得开,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呼吸沉重,很困,很想睡觉,她打了个哈欠就闭上了眼。 下一秒。 沙发下陷。 身上多了一个人。 南初真喝多了,要是平时,她早就吓得推开此人,可如今,她只是睁开了那双醉眼看着。 视野朦胧,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刀削的脸庞,如尖刀的喉结,她问,“你想做什么?” 声音淡淡,像问吃了吗? 他说,“你说,我应该做什么?我是先脱掉自己的衣服,然后抱着你,求你强我,还是求你强我呢?” 南初张嘴,久久未出声。 只是呼吸变得急促,胸腔里的心脏犹如被针刺了一下,很疼,那晚如一场梦,那么的不真实,又那么难忘。 如今重新上演,不是滋味。 他已经有了妻子,还有了儿子。 再来找她就是出轨,他这样做,会毁了他的前程,她虽不舍,终还是生涩地开了口拒绝,“陆霄骁,不要这样。” 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或许很重要,但或许可有可无,没必要这么执着,这是她这些年得出的结论。 陆霄骁的手指温柔地抚上她的脸庞,有茧子,有伤口,摸着不舒服,他问,“不要这样,是那样?” “陆霄骁。”南初叹气。 “嗯?要我教你,你当初是怎么强要我的吗?”黑暗中陆霄骁,带着怒意地脱掉了身上的衣服。 如古铜的肌肤,暴露在月光下,散发着致人的气息,让南初口干舌燥,她想是酒喝多了。 春梦。 都做的如此真实。 皮带解开,她贪婪地看着,视线并没有避开,亲眼看着他的手,伸向了最后一条的苦茶子。 南初抓住了他的手,“够了。” 就算这是春梦,她也不应该亵渎她所爱之人的身体,也不该像小偷一样,偷有妇之夫。 “大了。”他说。 “什么?”南初恍惚,很熟悉。 “要了我好不好?”那声音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南初不断沉沦,好想溺死在这场春梦中。 “求你要我好不好?” 熟悉的话语曾从南初的口中说出,可今晚,这句话并不是她说出口,听着,脸红心跳。 让人难堪,让人羞耻,让人心旷神怡,让人呼吸困难想要更多,她极其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 身体变得酥软,好似被电了一般,抓着他的手也变得无力,但她还是咬着牙,坚持着什么。 “南初,强要了我好不好?”那个声音还在继续说着,如影如随,像梦魔一样怎么也摆脱不了。 早知道。 就不喝这么多酒了。 她的手一松,掉落在沙发上,两人的气息就这样交缠着。 她不动。 他也不动。 四目相对,他也不离开。 他就这样安静地趴在她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看着她的眉,看着她的睫毛,看着她的眼。 就这样维持了很久,久到南初终于受不了了,“陆霄骁,你这样趴着不累吗?也不怕血液不循环。” “不累。” “习惯了。” 明明陆霄骁说的很平淡,但南初却不由地一阵心疼,她问道,“陆霄骁,这些年很辛苦?” 回应她的。 是喉咙呜咽声。 他没有哭,只是红了一双眸子,委屈的就像一个孩子,他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她,好似在无声骂她渣女。 “陆霄骁。”南初不敢看他。 “我是个男人,我也有需求,我很久没解决过了,帮我好不好?”陆霄骁用下巴蹭了蹭她的脸,呼吸沉重。 胡子拉碴,真的很扎。 南初这人吃软不吃硬,他真的很会示弱,虽然,他装的,她叹了一口气终还是抬头吻了上去。 如果是梦,就不要醒来,就这样沉沦,但他的回应是如此的炙热,连技术也还是那么差。 这么多年。 还是没长进。 陆霄骁啊,我该拿你怎么办? 第41章 她有他还不够,还想着与别的男人相亲? 谁也无法预料。 意外和明天到底哪个先来? 南初就一普通人,从未做过恶,却经历了不少意外,于是她不再开始期待明天,只好好地过好当。 当第二日天亮时,宿醉的后果便是头痛欲裂、口干舌燥,身体飘飘然,根本没有什么力气。 而枕边。 空无一人。 被单冰冷,好似无情地嘲笑着某人的痴心妄想,南初用手遮住了眼睛,如掉落无尽深渊,不断坠落。 安静的屋子,冰冷的空气,时间好似在这一刻停止,胸腔的空虚怎么也填不满,像溺水的人儿只能无力地挣扎。 意料之中,不是吗? 他已经结婚生子,怎么可能还会千里迢迢跑来找她,父母都不要她,前夫都抛弃她。 没人会要她,也没人爱她。 但是没有关系,她会爱自己,想着自己藏了一屋子的钱,安全感满满,不由地嘴角上扬。 “叮铃铃~” 电话突然响了。 为了方便随时接听电话,南初在卧室的床头柜装了电话分机,她伸手就可以够到听筒。 拿起放在耳边。 含糊地“喂”了一声。 听筒里,随着滋啦声,传来刘金花的大嗓门,“南初,葛大娘今儿包了饺子,我让老李给你送过去了。” “别说姐妹脱单就忘了你,咱们车队的老李可一直喜欢你,有房子,有存款,人长得也不错。” “不花心,也不乱来,特别顾家,还会做饭,家里父母也是文化人,开明,不介意嫁过人。” “你要是觉得中,就试试,到时候我们还可以一起办婚礼,你要是觉得不行,也没有关系,咱换一个。” 听到饺子。 南初扭紧了眉。 也不知是头疼的厉害,还是想起了某些不好的回忆,伸手揉了揉太阳穴,连嘴都懒的张,敷衍地“嗯”了一声。 刘金花就像老母亲,操碎了心。 她咋呼呼道,“我的大小姐,你也别再睡了,老李马上就到了,乖,起来收拾一下自己,打扮好看一些。” “知道了。”南初无奈。 她放下听筒,双手抱着被子。 不想起床,便放空大脑,双眼无神地望着碎花的窗帘发呆,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日的那通电话。 陆霄骁连儿子都有了,她到底还在期待着什么呢?或许,她确实该找个男人好好过日子了。 她一个女人,漂泊异乡,无依无靠走到今天,不是她有多坚强,也不是她有多励志,是生活所逼。 夜半时分。 她也会感到孤独。 都说烟酒不是好东西,可这玩意只要沾上便会上瘾,压力大,不知所措时,麻痹神经挺好。 而她不知道的是。 陆霄骁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在听到电话铃声响起的那一刻,与她同时拿起了电话的听筒放在耳边。 不小心…… 听到全部内容。 直到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他才回过神来放下,手里夹着一根烟,忘了抽,烧了大半截。 烟灰坠落,四散开来。 薄唇紧抿,醋意大发,不由地在心里骂了一句,渣女,她有他还不够,还想着与别的男人相亲? 南初以为,昨日只是一场醉后不顾礼义廉耻的春梦罢了,回味无穷,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她闭着眼起了床,拿着干净的衣服进了卫生间,当热水淋在身上时,舒服的全身毛细孔都张开了。 发现身上却多了不少红点,她也没有太在意,毕竟羊城的冬天也有蚊子,她早就习惯了。 穿上干净衣服,神清气爽。 剪的短发也不知不觉长了,她用黑色的橡皮筋随意地扎了一下,很家常,并未特意打扮。 敲门声响起,肯定是老李来了,南初随手将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扭动到清洗的位置,这才走出去开门。 门外的男人不高,大概一米七左右,长着国字脸,看着就靠谱的类型,还一说一个笑,“南初,新年快乐~” “金花说,年前的时候,你一直忙着公司的事情,没时间去备年货,家里什么吃食都没有。” “现在大年初一出去吃,饭店什么的也没营业,便让我提些饺子来,我给你放进冰箱。” 说完便熟门熟路的进了厨房。 在八十年代,大家还买不起黑白电视机的时候,南初家里已经用上了彩色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等。 大多国外货,品质还不错。 放这年月,也算是小康家庭,这也是没办法,现在的娱乐活动少,赚了钱只能往这方面花。 南初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早上六点二十分,这早餐不吃也罢,“老李,你这么早来,还没吃?” 老刘打开冰箱,将饺子放进去。 他说道,“我还没吃呢,你昨日喝了不少酒,又吐了,金花担心你醒来胃不舒服,想吃东西,便让我赶紧送过来。” 两家隔的还是有些远,跑来跑去得耽搁不少时间,南初便开了口,“那留下来一起吃。” “好嘞,那我给你煮,正好我提了些菜过来,全放冰箱了。”老李趁着有机会,赶紧表现自己。 “对了,我还提了一些水果过来,都是你爱吃的,你要是饿了,胃不舒服,可以先吃着垫垫肚子。” 南初也不能让客人单独在厨房里给她做吃食,只能留下来在一旁帮忙,两人随意聊了几句。 话题无非是围绕车队。 这年月运输其实不好搞,短途都是熟人还好,长途就麻烦,除了关卡卡的紧外,小偷、油耗子、抢劫犯不少。 初期开荒,其实并不顺利。 当时南初也跟车,还遇到过手持枪的杀人犯,张军当过兵,制服此人,她才得以捡回一条小命。 自从八三年严打后,治安相对好了很多,但那次事件后,车队都备了真家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虽然有陆为战帮忙,但当时她真的是用命赚钱,什么都亲力亲为,幸运的是熬了过来,才过上现在好日子。 但很多人没这么幸运,下海淘金本就是瞎子过河前途未卜的事,有些人送了命,有些人投机倒把坐了牢,有些人倾家荡产。 两人聊的认真,都没有发现客厅沙发上还坐着一个人,他没说话,安静地听着她这些年过的日子。 她一个女人,却提着脑袋干着男人的活,他不佩服,他只心疼,疼的连这些年对她的恨都忘了。 眼尾泛红,不是滋味。 直到饺子煮好盛到碗里后,南初小心翼翼地端着发烫的碗走进客厅,正欲放在桌子上时。 她脚步一顿。 再也走不动道了。 第42章 谁家朋友会上床? 陆霄骁! 他怎么在她家里? 南初一脸惊愕地站在那看着他,难道昨晚不是梦?她心脏砰砰跳着,都已经分不清是喜,还是难过。 老李将厨房收拾干净后,也拿着筷子和醋碟也跟着走了出来,却见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很意外,“南初,这位是?” 面前男人身穿军装,就像一把随时可以出鞘的利剑,虽然此刻还在剑鞘中,却有着凌冽的寒光。 老李也当过几年兵,心里很清楚,这是被岁月打磨锤炼千百遍后,才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只是他不能理解的是,南初一个普通女人,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 怕不是…… 旧情人? 见老李发问。 陆霄骁配合地抬头看向了南初。 他很想知道,他在她眼中算什么? 睡一晚就可以丢的奸夫?为了前夫可以将他送进监狱的情夫?还是可以用来交换利益的存在? 如果是可被利用,那他还高兴,至少她需要他。如果是前者,那他真的适合当奸夫情夫。 南初站在原地,喉咙发紧。 几年未见,他越发像他舅舅,变得成熟稳重,喜怒不形于色,不再是那个被她逼到墙角不知所措的乡下小子。 也不再是舞会上,教她跳舞神采飞扬的青年,他如今只是往那里一站,就让人特有安全感。 熟悉。 又陌生。 如今回头看去,他们相识相知相爱不过三天不到,为何却又如此刻骨铭心,再也忘不了? 或许是。 他是她生命尽头的一道光,他给过别人不曾给过的爱,他是孩子爸爸,是她唯一的男人。 可这些…… 她都不能说。 陆为战说过,她已经身陷泥潭中,要是她真的爱陆霄骁,不是将他一起拖入万劫不复的泥潭,而是放手。 看着他高飞。 看着他像雄鹰一样自由飞翔。 她做到了放手,他也做到了高飞,在两个男人的注视下,南初开了口,“这是我的朋友。” 是的。 他们只能是朋友。 陆霄骁嗤笑一声,不是滋味。 他在心里自嘲道,谁家朋友会上床? 昨夜热情似火,天亮就翻脸不认人的渣女,还当着他的面,在大年初一和别的男人相亲。 “朋友吗?以前怎么没见过。”南初的过去就连刘金花知道的也不多,更别提只是一个公司的老李。 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她来自哪里,父母又是谁,为何一个人南下,跟男人一样不要命地挣钱。 她是女人,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只要嫁给一个好男人,就能过上衣食无忧,不是偏见,是事实如此。 “老家朋友。”南初补充一句。 说的好像没有毛病,二人确实在老家认识,陆霄骁也没反驳,“南初,你不给我介绍一下这位?” 在老李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同样在打量老李这个人,不高,不胖,看着年纪也比他大上许多。 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输在了哪里?她宁愿跑到羊城和这样的人相亲,也不愿意承认他的存在。 南初被陆霄骁盯的有些炸毛,赶紧将饺子放在了桌上,她与老李的事显然不成,自然得划清关系。 她说,“他是公司车队的。” “那个……” “你也没吃,吃吗?” 陆霄骁接到她的电话后,便什么都没有带,买了车票,直接南下,到的时候已是大年三十。 他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看着别人家灯火通明阖家欢乐的场景,腹中却是饥肠辘辘。 都回家过年了,卖吃食的都没有。 到她家的时候,漆黑一片,没人,怕再次错过便一直在门口守着,从昨儿他就没吃东西。 看着桌上饺子。 他提醒道,“只有两碗。” 也就是说,她根本没煮他的。 老李是过来人,早看出来两个人不对劲了,但他还是笑着配合,“冰箱还有不少饺子,我去给你下。” “你吃多少?” 说完,便准备去厨房。 “不用麻烦了,我和南初吃一碗饺子就行,我想,她不会介意。”陆霄骁礼貌笑笑谢绝了他的好意。 还不等老李说话。 陆霄骁已经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饺子吹了吹放在南初嘴边,“你昨晚就说饿了,赶快吃。” 这话说的含糊不清,但作为过来人听得明白,二人昨晚就在一起,孤男寡女在一起能干嘛。 怕是。 睡了。 南初脖子上还有一些红点,不像是蚊子咬的,看到这里老李明白,二人真的是旧情人,识趣点他该走人。 但这夫妻做不成,还是朋友。 他不放心南初,便装作不懂的样子也坐了下来,看看什么情况,便笑着说道,“葛大娘山东的,包的饺子不错。” “你们能在羊城吃到这么正宗的饺子不容易,你们先吃,要是不够,我再去厨房给你们煮。” 陆霄骁咬了一口,“我在京都天天吃饺子,吃的都有些腻歪了,反而对这羊城的吃食感兴趣。” “南初,你在羊城也待了这么多年,肯定对这里的吃食了如指掌,不如过几天带我出去吃?” 在诡异而又尴尬的气氛中,大家吃完了饺子,陆霄骁起身收拾碗筷,主动去了厨房,水声哗啦啦,像这个家的男主人。 老李确定南初安全,没有被这个男人胁迫后,这才提出离开,走之前还提醒有事打电话。 不知为何。 突然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没过多久,家里的电话又响了,南初接起,听筒里传来刘金花咋呼呼地声音,“姐妹,有戏吗?” 陆霄骁正好走出厨房,端着削好的苹果走出来,塞到她手里,她到嘴的话瞬间咽下去,淡淡道,“没戏。” “看来你们俩没缘分,可惜了,老李确实是个好男人,但没关系,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们再找?”刘金花没有放弃。 声音太大,坐在一旁的陆霄骁都听得清清楚楚,见她犹豫不决的样子,便凑过去帮她回答。 “她喜欢的人。” “在京都,羊城没有。” 此话一出,听筒里一阵安静,陆霄骁见对方不说话,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调换着频道。 “南初啊,刚刚是谁在说话呀?”过了很久很久,听筒里才传来刘金花不敢置信的声音,不近男色的姐妹开窍了,谁懂啊! “以后再跟你慢慢说。”刘金花也认识陆霄骁,南初现在也解释不清楚他们二人关系,只能拖。 “好,今天大年初一得拜年,到了中午的时候,你来家里吃饭。”刘金花又补充了一句,“把你家里的男人也带上。” 家里没吃食,不带上就饿肚子,南初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客厅里只有电视机发出的声音。 陆霄骁不说话。 南初也不说话。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机的画面,谁也没有打破这一刻的和谐,就像一对多年的老夫妻一样。 第43章 对,我喜欢的是你舅舅。 “啪”的一声。 电视机突然黑了屏。 嘈杂的房间瞬间安静下来,静的都可以清晰地听到对方的呼吸的节奏,带着不知名的情绪。 “渣女。”陆霄骁骂了一句。 他好似又回到那一天,他机械地重复着她曾经说过的话,“明明说好的和我领结婚证。” “说对我负责。” “说会努力赚钱养我。” “说天天给我做好吃的,说给我洗衣服,说给我生孩子,说会做一个好妻子,爱我,照顾我。” “南初,你做到了吗?”说到最后,他低吼出声,委屈地喉咙发出呜咽,泪水无声地滑落。 “你说的每一字每一句,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无数日夜的思念,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和消息。” “我只有靠着那一点点可怜的回忆麻醉自己,我想,忍忍就过去了,说不定多年后我会忘记你。” “可是你知道吗?” “我忘不了!每一分每一秒的回忆就像刺在身体的尖刀,每想一点就痛如刀割,我疼的好多次坚持不下去。” “我后来报名上了前线,在炮火连天的地界,我想,等你收到我战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 “可是我没死,也幸好我没死,要不然我也不会重新接到你电话,走到你的面前。” “南初,你真的不要我了吗?”终在这一刻,陆霄骁不再躲闪,红着眼看向了日夜思念的人儿。 面对他的深情告白,她依旧无动于衷地坐在那里,不肯回头看他一眼,恨和爱在这一刻纠缠在一起,解脱不得。 明明两个人坐的很近很近,伸手便可以触碰到对方,可是无形之中却有着跨越不过去的沟壑,深不见底。 肉体触手可及,可心呢? 陆霄骁这次真的很自私,踏过尸海才找回到的人儿,肉体也要,心也要,哪怕不择手段。 他问,“南初,你到底要怎么才肯爱我,你告诉我,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哪怕……” “要我命也给。” 也就羊城,冬日还暖阳,让南初再也没有体验过寒冷,看着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 眩晕的,闭了上眼。 可空气之中不知何时,已出现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将她紧紧地困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她站起身只想逃离,“陆霄骁,我要的你永远给不了,你回去,以后不要再来羊城了。” 他怎么可能让她逃避,他起身抓住她的手腕,将她重新按坐在沙发上,他用身体压上去,四目相对。 他问,“我给不了,那陆为战就能给是吗?你喜欢上他了对不对?你们早在一起了对不对?” “那通电话,那熟练的语气,说明你们一直都有联系,却一直瞒着我,让我像小丑一样演着独角戏。” “这样的我,让你们觉得可笑至极是吗?要是我没有接到这通电话,你们就准备一直看下去对吗?” 南初看着陆霄骁,她很想说不是这样的,可是张了张嘴,到口的思念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脱口而出的却是伤人的话,无情地像刀子,伤人伤己,她看着他说,“对,我喜欢的是你舅舅。” “他比你成熟稳重,他比你有男人味,他比你懂女人,他权势滔天能给我想要的一切。” “你看看我现在住的大房子,你看看我现在过的生活,不用寄人篱下,锦衣玉食,不受欺负。” “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舅舅给我的,而你呢?你能给我什么,你连保护我都做不到。” “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吗?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被困在军校出不来的时候,是你舅舅帮我摆平一切。” “你努力十年二十年,才能爬到你舅舅所在的位置,所以,我为什么不选择他,而选择你。” 泪水不受控制,大颗大颗落下,滚烫的,炙热的,灼烧着两个人的心,似要烧死二人。 “我不信。”陆霄骁摇了摇头,看着她的眼问道,“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在骗我对不对?” “我是那样的人。”南初眼神变得坚定而不再退缩,她在世人眼中,已成了妓女一样的存在。 她何必。 拉他下水。 她抹掉脸上的泪水,“因为我想要摆脱许以安,才爬上你的床,我想让你帮我回家。” “可是你真没用,占了我便宜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害的我被囚禁被羞辱被送进公安局拘留。” “成为人人唾弃,被拐卖,被乡下男人睡,失去清白,未婚先孕的女人,他们问我为什么不去死。” “那时候,你在哪!” “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南初再也忍不住,吼出了声,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 那不堪的过往,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他们只会被藏在心底,直到某天再旧事重提。 疼的她。 恨不得打昏自己。 陆霄骁想要吻她,她却偏开头无情地说道,“陆霄骁,你走,我以前不爱你,以后也不回去。” 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他已不是那个成分不好的乡下小子,她也不是被人抛弃无路可走的可怜。 他的未来,前途似锦。 她的未来,在陆为战一念之间。 她不想一无所有,再次成为他的累赘他的负担他的阻碍,他们二人像平行线一样永不相交,顶峰相见不好吗? 当他看了她最后一眼,当他放开她,当他转身,当门关上的那一刻,南初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崩溃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不记得自己说了多少次对不起。 可是她所受的苦难,自始至终都与陆霄骁无关,却为了推开他,将所有责任都推到他身上。 他该多自责!多痛苦! 而他所受的苦难,又能推给谁,他是男人,但不是铁人,他也会疼,也会受伤,也会流泪。 她除了在这里说对不起,她什么也做不到,错就错在,她投错胎,无法强大到保护自己的爱人。 陆霄骁,我爱你,以前爱,以后也会爱,如果我的存在会成为你走向成功的阻碍,我可以永远消失。 明明房间堆满家电,落在南初眼里却空荡荡一片,她可能永远失去他了,她想最后看他一眼,她起身跑了出去。 空荡荡街头。 早没了他踪影。 她笑了,走了好,走了好,像她这样的灾星,永远不要接触,可她像个迷路的小孩,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第44章 假戏真做,当他舅妈 到了饭点的时候,南初没来。 刘金花一直打她家电话,但一直处于占线的状态,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对方正在通话中,也有可能听筒没放好。 对于三百六十五天,就连大晚上都守着电话,生怕错过赚钱机会的人,这样的情况这很不正常。 询问老李,说她家里来了一个军官,说是她老家朋友,两个人关系密切,应该是旧情人见面。 刘金花最开始还以为是许以安那个渣男找上门,但他一个大学生不可能当军官,预感不妙便饭都不吃了。 听筒一甩,快步了出去。 “金花你去哪儿?” “南初可能出事情!” 张军等人也不吃了,跟着刘金花直奔南初家,到的时候门锁着,窗帘也拉着,任他们怎么喊也没人理。 正想踹门,门开了。 南初站在那问,“有事吗?” 刘金花看她很正常,便狐疑地看了眼她的身后,屋里空荡荡,根本没外人,她小心翼翼地问一句,“你还好吗?” “我很好啊。”南初说完还笑一个。 “那个我们打电话打不通,就来看你是不是出事了。”刘金花还是觉得不对劲,可没证据。 “可能听筒没放好。”南初解释。 随后又说道,“金花,最近我可能来小日子了,有些不舒服,公司的事情你看着点,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哦,好。”刘金花点头,随即反应不对劲,差点忘了正事,“公司的事情过了年再说,我们来是接你过去吃饭。” 南初摇了摇头,“昨儿喝酒喝多了,胃有些不舒服,暂时不想吃,你们回去,要是饿了,我下挂面就行。” 看她脸色不好,刘金花也没坚持,让她注意身体,有事打电话,叮嘱一通后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南初关上门。 漆黑的屋子让她放下所有伪装,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客厅,座机的听筒被拿下放在桌子上。 她想安静待一会,不想被任何人和事情打扰,她坐在陆霄骁曾经坐过的位置,感受他曾经的温度。 开了一瓶白酒,仰头一大口。 辛辣的液体像刀子狠狠地划过舌头、划过喉咙,在空空如也的胃里翻腾,搅她的脸色苍白。 酒精上头,麻意攀爬上每一根神经,她的思维、她的动作都变得很缓慢,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痛也感知不到了。 空空如也的心,舒服了。 直到大年初三的时候,刘金花带着人再次找上门,进门酒气冲天,南初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 只是喝多了,没事。 待她醒时,便遭到刘金花一阵劈头盖脸的怒骂,“你想死吗?一连三天不吃饭,喝酒能喝饱吗?” 头疼,吵得很。 南初用被子蒙头,依旧隔绝不了这无止休的声音,最后只能可怜巴巴地求饶,“我错了,别骂了。” “以后,我都不会喝了,我保证。”她真的就放肆这一次,痛过了,以后的路还得继续走下去。 她的此类保证就像发屁,刘金花真是快气死了,“下次再喝,我就打包行李,搬过来和你住在一起,天天盯着你。” “别,你和我住一起,那张军岂不是要独守空房,你忍心吗?”南初嘿嘿笑着委婉拒绝。 “南初,在我心里,你比张军还要重要千倍百倍,你不仅是我朋友、我家人,还是我恩人。”刘金花坦白。 “我被拐卖过的人,名声没了,要是没有你,我可能在羊城混不下去,不想活活饿死,估计得学那些女人去卖了。” “哪能过上如今好日子……” “不会的。”南初拉住她手,“就算没有我的,张军不是一直守着你,他其实比我还要重要,好好珍惜。” 她错过了。 她姐妹不能再错过。 张军退伍军人,家庭普通,父母都是普通农民,不是高门,心底纯良,他们都不介意刘金花过去。 是好人。 能幸运碰到好男人,早该嫁了。 刘金花今日来的目的,可不是闲聊,说自己的终身大事,而是公司来了一个大客户,给了一个大单子。 说此次合作要是满意,以后会和他们长期合作,就是很急,对方需要一批物资在初八之前送到京都。 听到京都二字,南初皱眉。 想到离开不到二天的陆霄骁,大过年的长途跋涉的跑来找她,结果得到的,是指责嫌弃。 他一走便来大单,有这么巧吗? 心里隐隐觉得不安,便开始猜测,这个大客户不会就是他,难不成他因爱生恨想毁了她? 思至此。 心口一疼。 如果他真的这么想,那如他愿又如何。 可运输公司不是她一个人创建,其中还有刘金花和张军的心血,但对方给三倍的价格,稳赚不赔。 做生意。 本来就有赌的成分。 她犹豫了一下心里没底,便拨通了陆为战的电话,估计过年在家的缘故,很快就有人接了。 “南初?”对方压低了声音。 “嗯,是我。”南初应了一声,便将京都有人买货的事告知,想让他查查,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但她没有提陆霄骁。 最后得知,是正常单。 南初松了一口气,不是就好。 但过年缘故,不是本地的员工,都回家过年去了,有些人一时半会回不来,也就是说可能她亲自开车前往。 “南初,陆霄骁找到你了,对吗?”陆为战的声音带着深深地疲惫,显然,有些事情超过他的范围。 南初没否认,“嗯,找来了。” 她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但你放心,我和他已经说清楚了,我不爱他,也不会和他在一起。” “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他以为我喜欢你,我便顺着他话,说了我喜欢你,可能他会找你。” 醉了两天,也该醒了。 听筒里呼吸一窒,“南初,家里的已经给陆霄骁安排了未婚妻,这人你也认识,叫颜听雪。” “婚期。” “原本定在年后。” 南初咬唇,嗯了一声。 陆霄骁的声音还在继续,“原本这婚事水到渠成,但陆霄骁现在知道你在羊城,恐怕有变。” “你也不想抢朋友未婚夫,既然你说了喜欢我,不如,来京都陪我演一场戏,与我结婚,当他舅妈,断了他念想可好?” “我行吗?”南初嗤笑。 其中含义为何,大家心知肚明。 陆为战叹了一口气,“嫁给陆霄骁可能不行,但嫁给我没太大问题,我结过婚,有孩子。” “二婚老男人娶妻,没有这么多条条框框,而且我的政治生涯走到头了,也无需女人来助力。” “你知进退,很合适。” “你好好考虑,嫁给我,可以让陆霄骁死心,我也可以护你一世平安,不让阿猫阿狗找你麻烦。” 第45章 他对她,也开始了威胁。 这单子。 南初还是接了。 要是真的亏了,她会用存款来补偿大家的损失,做好心理准备后,便和车队的人出发了。 张军老司机,经验足,他一般在最前头开路,南初和刘金花在中间安全位置,后头是其他人顶上。 因为是长途人不够。 基本在公司的人都来了。 买家早就打好了关卡,这一路走来都很通畅,但晚上的时候还是让小偷爬了车,及时发现。 偷的不多,正常损耗。 但越接近京都,南初越心慌。 她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但第六感告诉她,虽然没证据,但此次交易肯定没有这么简单的。 或许此次回来,便再也走不了。 带着这个猜测,他们最终还是一路开着货车来到了京都地界,对方按照规矩,查他们证件。 结果就在这时。 说发现有问题,将他们扣下。 待了大概半天时间,问题不大。 除了南初的证件有问题,需要送到其他部门进行审查,让她配合一下,不要擅自离京都外。 其他人证件归还。 这笔大单也确实没问题,到了地方钱货两清,还开了正规发票,对方当场还和他们签了长期合作。 可目前问题是…… 南初没证件,走不了。 对方要求,还需要一批紧急物资,如此车队必须马上回羊城再拉过来,否则违约需要付三倍赔偿。 她想借电话,打给陆为战,让他帮忙处理证件的问题,可这些人根本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直到一辆吉普车停在她面前。 车窗缓缓打开,陆霄骁面无表情地坐在驾驶座上,冷冷看了她一眼,薄唇轻张吐出两个字,“上车。” 果然,是他。 南初现在可以肯定,此次京都之行是陆霄骁手笔,将她引到京城,扣下证件哪里都去不了,赶走她的朋友。 那只剩下她一人,无地可去。 此次,就连陆为战都没有查出来,看来他比他们想象之中成长的还要快,这样的他很陌生,让人畏惧。 见她站在原地,不为所动。 陆霄骁也不着急,伸手拿起车上烟盒后抽出一根缓缓说道,“你应该不想你的朋友因为你也被扣下来。” 何时。 他对她。 也开始威胁。 车队的人留下,他们面临巨额的违约金不说,公司的业务也会耽搁,算下来,损失不是他们能承受。 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南初,终还是选择了妥协,既然陆霄骁送她一份大单子,让她大赚一笔,不要白不要。 走之前,吩咐张军和刘金花二人,让他们按照要求送货便可,有合同在,对方不敢违约。 有事。 她会打电话给他们。 与他们告别后,这才打开车门,她没去坐副驾驶的位置,而是上了后座,无形中拉开了与的陆霄骁距离。 陆霄骁玩着手里打火机,点燃了嘴上叼的烟,通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后,便启动了车子。 去哪? 南初不知。 两人都未说话。 最后车子停在了郊区四合院门口,陆霄骁下了车,顺手打开了后排车门,目光示意她下车。 南初下了车。 他关上车门,拉着她的手腕便走进了四合院,直到来到正厅,发现里面有几人正在打麻将。 吵的正凶,说有人出老千。 但看见他们来后,不吵了,纷纷起身看热闹,“老陆,这就是咱们的嫂子?长得……挺朴素的!” 想夸漂亮,但夸不出来。 南初开货车,路上爬上爬下,身上的衣服自然脏的不堪入目,到了地方,也没有清洗一下,脸上还有机油。 “对,她是你们嫂子。”也就陆霄骁不嫌弃她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依旧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嫂子好。”几个好哥们也很给面子,纷纷笑着打招呼,要不是某人盯的紧,都想上来握个手。 顺便八卦一下,“嫂子啊,你咋让陆霄骁这个不近女色的和尚看上的?是有啥秘诀吗?” 他们几个家里都有好姐姐好妹妹,没少撮合,可是姐姐妹妹再乖再漂亮,也入不了某人的法眼,所以取外号和尚。 陆霄骁懒得搭理他们,拉着南初直接去了主卧,刚进去,她脚步一顿,这和她羊城房子布置一模一样。 他说道,“去卫生间洗洗,干净的衣服已经备好了,我就在外面,有事情喊一声就行。” 熟悉的话语,熟悉的场面,让二人不由地愣在原地,那深藏在心底的回忆再次浮现心头。 他们清楚的记得那晚,陆霄骁从河里将南初救起抱回家,也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她堵住了门,脱了衣服。 可今日…… 他看了她一眼。 她站在原地不为所动。 陆霄骁眼神晦暗,终什么也没有说走了出去,他到底在期待什么,已经不可能了不是吗? 他关上门,背靠在墙上,心烦意乱地他看着天空,是的,就算她恨他,他也要将她困在身边一辈子。 是她。 先主动招惹他的,不是吗? 既然招惹了,就得负责到底,什么爱不爱,此刻已经不重要,只要人在身边,看着安心就行。 南初叹了一口气,走进卫生间,里面什么都准备好了,连女人私密的小衣服小内内都有。 她红了脸,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以去买这个,不怕被人笑话吗?再说他怎么知道她尺寸。 估计是那晚…… 热水,从头淋下来。 驱赶了长途跋涉的疲倦,洗发水搓了泡沫,盒子里的香皂很好闻,连毛巾也是新准备的。 脸上油渍都洗掉了后,她换上他准备好的衣服,用干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走了出来。 头发太长了,干活不方便,有空还是得去一趟理发店,剪成短发,谁知道走出来便看见陆霄骁。 他正看着她。 见她看过来,便移开了视线,“里面有吹风机,吹干了去前厅吃饭,我那几个兄弟都还等着。” 这一天折腾下来,都六点了。 也该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南初拿起吹风机吹了两下,见差不多干了,便随意披在肩上跟着他一起去吃晚饭。 四合院有保姆,叫钱大娘。 因为几人救过她儿子的命,知道他们招保姆,便知恩图报,跑来给他们做饭、打扫卫生。 做的饭菜不错,南初很喜欢。 见她吃的欢,陆霄骁眉毛上扬,但依旧冷着一张脸给她夹菜,看着嫂子碗里堆成山的肉肉,几个哥们脸都黑了。 终于有人坐不住,站起身来,伸手就想掀桌子,“陆霄骁,你见色忘友,有了嫂子忘了兄弟!” “今日,我要和你绝交!” 陆霄骁充耳不闻,顺便将剩下的菜全部赶到自己碗里,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大口吃肉。 在部队就这样,吃的慢的舔盘子。 最后还是南初看不下去,将碗里的菜分给其他人,几个脸色好看了,纷纷夸嫂子漂亮贤惠好女人。 有奶就是娘,损样。 吃完饭后聊聊天,天色也不早了,南初打着哈欠回了房,正欲关门,陆霄骁的脚插在了中间。 第46章 很丑,别看。 屋檐下。 挂着红色的灯笼。 藏在其中的灯泡亮着,散发出来的红光照在陆霄骁的身上,看上去半脸惨白,半脸红晕。 冰冷的表情泛着寒光,眸中的复杂带着意味不明的深情,月光深寒,黑夜无边,亦如鬼新郎。 他说,“这是我的房间!” 南初问,“那我的房间呢?” 陆霄骁高大的身子前倾,伸手轻轻一用力便推开即将合上的门,当着她面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你和我一间。” 男未婚女未嫁,不明不白住在一起岂不是乱套了,要是放在八三严打,得直接拉去枪毙。 四合院里还住着其他人,南初的名声早就烂透了,她个人倒是无所谓,但是陆霄骁不一样。 他恋爱脑,不顾前程,她却不允许他胡来,“我们住一屋不合适,我还是去其他房间睡。” 她想出去。 可陆霄骁挡在门前一动不动,不管世人怎么看待,在他心里,她将自己献祭给他时,便是他的妻。 他漆黑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她,像千年寒铁打造的锁链,将她死死锁着,困在他的眼中。 那双唇不自觉地抿成一条线,似在隐忍,“其他的房间都住满了,以后你都得和我住在一个房间。” 南初小嘴微张,正想说什么。 但他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如果你想你的公司和朋友出事,现在可以走出这道门,我不拦你。” 是的,那份利润可观、长期合作的合同,是通往财富自由的道路,也是困住她的契约。 贪婪的背后,其实是他对她的算计,是逼不得已地威胁,也是逼迫她一步步的手段罢了。 是爱而不得,是无可奈何,是不伤害她的前提下能得到她,是给予她所要,卑微到尘埃。 这一刻。 他不否认,他很卑鄙。 鼻子微酸,眼尾上扬不自觉地染上了红晕,那份倔强和偏执,让他不想退缩,也不想再放手。 南初看在眼里,也开始心酸,自始至终她都不怕他的任何威胁,只是不愿他一步步走向歪路。 四目相对。 是她先移开视线。 成年人的爱情没有年少纯粹,其中包括太多的东西,有责任、有柴米油盐所需的金钱、有前程未来…… 他的未来,前途光明,有她。 她的未来,如过悬崖,每一步都得小心谨慎,经不起风吹雨打,错一步便万劫不复,不敢有他。 “我去洗澡了,你先睡。”陆霄骁知道她已经妥协了,他却没有一丝开心,影子在灯光下拉的很长。 门关上。 他靠在墙上。 粘稠的空气变得清晰。 南初伸手揉了揉太阳穴,这样的陆霄骁她总是得打起百分之二百的精神去应付,有些疲惫。 进了卧室,放了女士棉质睡衣,她换上后躺在床上的一层,冰冷的床单让她忍不住缩了一下腿。 京都的冬天,比羊城冷。 盖上棉被,侧躺着对着墙,长途跋涉的她终忍不住困意,合上了眼,迷糊之中只感觉进入一个火热的怀抱。 她嗯了一声,“陆霄骁?” “是我,睡。”在他细声细语的回答下,她的意识再次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却不再觉得冷。 舒服的,忍不住眯了一下眼,那乖巧听话的模样,就好像一只被摸顺毛的小猫,可爱。 第二日,南初睡到自然醒,她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歪头望去,枕边空荡荡根本没人。 亦如她贪婪的心,填不满。 她刚洗漱完,便看见出去晨跑的陆霄骁走了进来,他看了她一眼,“你醒了,去前厅吃早餐。” 说完。 便进了卫生间。 关上门,哗啦啦水声传出来。 她不喜欢闻汗味,他都记得,待他洗干净,光着膀子走出来的时候,却见南初还站在原地。 四目相对,他一脸错愕。 她睫毛轻颤,目光下移,不自觉地落在他的身上,那古铜的肌肤上,粉红的嫩肉特别地刺眼。 无数的线条交错,伤痕累累,似被画家遗弃的画作,在岁月腐蚀下,变得斑驳陆离而又怪异。 “很丑,别看。” 陆霄骁冷声说了一句,与她擦肩而过进了卧室,那温热带着皂香很好闻,他拿出干净的衣服穿上。 此刻心里无比地庆幸,这次伤痕没有留在脸上,要不然……他真的没有勇气走到她的面前。 她记得。 他说过,他去了前线。 她也打听过了,现在确实在打仗,在云都边境,肉体锻炼的再强悍,也扛不住真枪真炮的干。 在别人眼里。 他或许是英雄。 可在她眼里,却是心疼。 他背着她站着,久久不回身。 英雄也是普通人,也会怕被所爱之人嫌弃,但南初并不会嫌弃,她压住哽咽说,“不丑,真的。” 亦如。 那夜,他不曾嫌弃她。 他们爱的,是对方这个人,不管美貌与丑陋,不管身份与地位,不管富有还是贫穷。 他们灵魂都站在同一个角度,平等地看着对方,是世人偏见,是社会的制度,让他们渐行渐远。 有那么一瞬间,南初想不顾一切地奔上去将他抱住,明明相爱的人,为什么要顾及他人眼光和规矩。 可是她不能! 抬起的腿,最终缩了回去。 陆为战的话还在耳边,南初,就算我同意你们在一起,但世间闲言碎语终会毁了你们。 不是我不容你们,是世道如此,要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便不会有法律、道德、制度。 只有社会发展,只有爬到最高,才能打破世人固有的思维和行为,这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可孤援无助而又一无所有的你,靠着一腔真心,真的和陆霄骁奋战到底走向成功吗? 他不会嫌弃你是累赘,他会带着你负重前行,很累很累,能不能坚持到最后谁也不知道。 他在努力往上爬。 她也紧紧跟着他的步伐。 陆霄骁手指微微颤抖,动作不灵活地扣上了最后一颗扣子,“你怎么还站在这?是有什么事吗?” “等你。”她说。 简简单单两个字,让陆霄骁心猛地跳了一下,“下次不用等我,不然早餐冷了口味不好,对胃也不好。” 怕她等急了,他转身,走过来拉住她的手腕向着前厅而去,她看着他的背影,就想这样走下去。 多希望。 永远不要停。 可路终有尽头。 第47章 得改口喊她舅妈。 在陆为战眼里,陆霄骁只是一只狼崽子,成长再快,也做不到在偌大的京都只手遮天。 第二日,他得到具体消息后,便开车找上了门,在看见南初的那一刻,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笑。 “南初,走。” 为何有些翻山越岭费尽心思也留不住自己所爱之人,而有的人只是站在那高高在上唤一声便能得到所有。 是至高无上的权利,是无法衡量的金钱,是高不可攀的身份,还是无可撼动的地位? 南初起身,正准备走。 陆霄骁却死死抓住了她的手腕,很用力,很用力,他说,“南初,求你,别走好不好?” 她回头,看向他。 他的目光如摇摇欲坠地危楼,只需要轻轻一推,便会尘土飞扬,崩塌成废墟,那么地脆弱。 可脆弱中,藏着一份坚毅。 南初动摇了,她反手握住他的手再也舍不得放开,但陆为战已经将她拉离他的身边。 走之前留下一句,“正月二十,元宵节之后,我和南初,你和颜听雪,会一起举办婚礼,到时候你得改口喊她舅妈。” 南初走了,没有回头。 陆为战为了开了副驾驶车门,她坐了上去,在车子启动的时候,她通过后视镜发现门口空荡荡。 冷冷的风透过窗户吹了进来,吹的她的长发随风飘扬,遮住了眼,乱了心,仿徨而迷茫。 她说,“您所谓的为他好,是真的是为他好吗?我觉得您是在毁他,我不会和您结婚,也不会和您演戏。” “请停止!” “对他的伤害!” 回应她的,是风声。 陆为战伸手,将车上的一份文件扔给了南初,“你就不想知道三年前是谁找混混来伦奸你的吗?” “打开看看。” 南初打开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一张张盖了手印的认罪书,这所谓菜刀帮是受人指使来找她麻烦。 而所有的口证都指向一个人,她的那个好妹妹,也就是南婉,只是证据不足的缘故无法抓人。 南初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陆霄骁通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将车停在了荒无人烟的地段,看着望不到头的长城回答道。 “她想成为陆家外甥媳妇,可惜,她根本没这个资格,我派人调查过她,有点小心机,难登大雅之堂。” “怎样,做个交易?” “只要你同意和我结婚,我会帮你的好妹妹找一个好婆家,让她后悔打陆家的主意,也后悔欺负过你。” “不做。”南初拒绝。 “那你怎么对付她?”陆为战耻笑。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也找一帮人去伦奸她,现在是法治社会,容不得你这般乱来。” “还是说你找上门,无痛无痒的骂她一顿打她一巴掌,换来一阵羞辱,南初啊,不是我看不起你。” “是你没有靠山,任何人都可以欺负你,我只是一句话,你羊城的运输公司便会消失。” “你这年赚的钱,只需要举报你投机倒把便会全部没收,你也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你知道吗?你拼命努力换来的一切并不一定真正属于你,除了我,其他人也帮不了你。” “你这个好妹妹就不一样了,不管她做什么,你爸妈都会倾尽所有护着,他们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她。” “如果不是我查过医院资料,比对过你们一家的血型,我都开始怀疑,她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可事实证明,你才是。” 南初将凌乱的头发别在耳后,什么真假千金,那不过是父母自欺欺人,想要护着一个抱来的野种。 她一直都知道,哪怕可笑的他们曾拿出各种证据说她是假千金。可为什么这么做,却又不得而知。 既然父母不要她了,作为女儿的她也不要他们了,没有什么好纠结,可为什么他们逼人太甚。 如果。 拐卖只是一场意外。 她的回归并未伤害任何人,可他们却因为她被人玷污清白,而派人来砸了她的明星理发店。 如果不是她被逼的走投无路,才不会去找宋祈年这帮混混帮忙,从而导致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如果不是舞会那场意外,她的朋友不会受到伤害,她也不会抛弃陆霄骁选择南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所有苦难的开头,都来自她的亲生父母,如果不爱,可以不生,既然生了为何无止休的伤害。 南初转头。 看向了陆为战。 她的思绪从未有过的清晰,她的眼睛明亮的如黑夜里的繁星,只是一眼便再也移不开视线。 她说,“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走投无路了,法律也无法将恶人绳之以法,那犯法又如何。” “我无依无靠,孤立无援,一无所有,这不代表我活该被欺负,也不代表被欺负了不反击。” “您说的对,我没有能力去惩治这些欺负我的人,但没关系,我可以等,等时机一到给对方致命一击。” “就算找上门被羞辱又如何,她羞辱我一次,我打她一次,打到她不敢开口说话,打到她怕我惧我。” 这些年成长的不止陆霄骁,在外经历大风大雨的南初,早就已不是那个需要父母护着的小孩。 也不再是没了男人,就无法活不下去的家庭主妇,都说读书明智,可行万路开眼界。 什么贤妻良母、什么女人应当以家庭为先,当她赚到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钱后,她所想要的更多。 “所以,如果我不答应和你结婚,你便毁了我,那毁就好了,反正你都说了我孤家寡人一个。” “我怕什么。” “反倒是您该怕,怕我不顾一切地回去找陆霄骁,怕我毁了他,怕你陆家后继无人就此陨落。” 陆为战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神采飞扬的南初,笑了,当初那个看到死人都瑟瑟发抖的女孩。 在他一手栽培下,长大了。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是三两日必打来的那通求助电话,是她开始学会装可怜的语气。 是她需要他、离不开他、只能求她。 是看着她学会自立自强,从以物换物到创建运输公司,是看着她开始变得自信飞扬。 放手吗? 他不会放手。 陆家基因里从来没有放弃一说。 南初,真像路边杂草,生命力顽强的让人可怕,当初要是她南下,选择老老实实地嫁人,就不会有今日的局面, 第48章 跟别的野男人跑了。 距离婚期。 还有一个星期。 南初没有证件,不能离京。 身无分文的她,被陆为战开车直接带回了大院,门口有哨兵站岗,普通人无法自由出入。 她并未同意和他结婚,他也没逼,只是安排她暂时住在这,要是反悔了,可以随时找他。 他很忙。 白日基本不在。 也没有限制她的自由,客厅的电话允许她随便用,也就在这日,她接到了刘金花的电话。 说他们在路上遇到一帮凶徒,老李伤及内脏,普通医院救不了,需要联系更好的医生,可是他们没有门路。 森严的屋子,单色调的家具。 南初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与地上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她双手握紧着听筒,脑海里想着可找之人。 南父南母是医院的人,但她回去求他们也没有用,求来的……只有无止境的羞辱和谩骂罢了。 还能找谁? 陆霄骁? 颜听雪? 他们在哪,她都不知道。 至于其他人都是普通人而已,根本没有门路。 在这一刻,她突然理解陆为战为何会有恃无恐,保证她会答应她会和他结婚,因为出了事,她只能找他。 也只有他能帮她,可以这么说,在这个世上,他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人,就连陆霄骁也做不到。 最终。 南初还是选择了妥协。 车队的人不仅仅是公司员工,也是她曾经出生入死的伙伴,也是在羊城互相照顾的家人。 她。 不能见死不救。 就像张军一样,与她只是合作伙伴。 但他也曾经拼命,从一个杀人犯手中救过她,不仅仅是他曾经当过兵,也是他将她当成亲人。 也正是因为他们这些普通人团结在一起才有了今天的运输公司,才过上了别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陆为战闻言,并未过多为难。 拿起听筒立刻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并出言安慰她道,“你放心,我已经派最好的医疗团队前往,你的朋友保证没事。” “谢谢。”这两个字,南初已经说了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出于真心,因为他每次帮她都另有目的。 却始终…… 没真正伤过她。 如果没有陆霄骁,他确实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无所不在,总会在她不知所措时。 伸出援手。 为她撑起一片天。 可是没有陆霄骁,她也不会好好地活到今天,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光鲜亮丽地站在这里。 她现在所有一切,何尝不是沾陆霄骁的光,他不在身边,却又如影如随从未离开过。 “我答应嫁给你。”这几个字对南初而言很是沉重,她说的很快,怕再犹豫一下就说不出口。 与人命比起来,嫁人不值一提,只是配合演戏而已,她不擅长,但在这一刻可以去学。 学着,不爱他。 很快,到了元宵节佳节,这是一个阖家欢乐的日子,南初作为陆为战的未婚妻,得陪着他一起回家见父母。 为了给二老留下好印象,见面礼他都帮她提前准备好了,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常见的水果、衣服等。 全部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到了地方后,有人提了进去,她挽着陆为战的手臂进了屋。 第一眼,便看见陆霄骁的身影,他孤独地站在窗台边,整个人陷入阴影中,烟雾缭绕,看不清神色。 显然。 从她下车。 他的目光都在她身上,直到进屋。 四目相对,他的眼神已没了爱意,她移开了视线,就这样结束,她也不值得他再爱。 她想。 她是自私的。 上次,为了朋友,放弃了他。 这次,为了一条人命,放弃了他。 此刻她才发现,他永远都不是她的第一选择,可若是他出事,她会拼尽所有奔向他去救他,哪怕付出性命。 陆为战扶着南初的肩,将她带到了陆父陆母面前,“爸妈,这是南初,你们未来儿媳妇。” 陆母出生资本家,是一个娇养的大小姐,就算头发花白,那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优雅。 高高在上,却又亲和。 她很喜欢南初这孩子,打扮的干干净净很有灵气,还将传陆家儿媳妇的玉镯戴在她手腕上。 这是…… 认可了她。 陆父只叮嘱他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没事多回家陪陪陆母就行,也并没有过多要求什么。 自家儿子一把年纪了,他找的人心里肯定有数,他这个做父亲的没必要过多干预孩子的事。 婚期。 和陆霄骁同一天。 儿媳妇和外甥媳妇同时进门,双喜临门,是个好兆头,也不用大办,请来亲戚朋友热闹一下就行。 虽然一切从简,但颜家的意思是该有的规矩一样不能少,三媒六聘还是得有,不八抬大轿,好歹有个婚车。 外甥媳妇有的,儿媳妇也有,不能因为是二婚就亏待了她,真有亏待也会在其他方面补偿。 南初并不想风风光光嫁进来,只是演戏而已,领个结婚证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 可陆为战不同意,他的妻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领进门,岂不是被人看低,该给她的尊重,不能免。 整个过程,陆霄骁都坐在她能看到的位置,她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他的身上,但很快移开。 他嗤笑一声,清晰可闻。 今日再见,南初内心五味杂陈,不知如何面对他,又想到日后他们二人经常在一个屋檐下见面。 他会喊她舅妈。 昔日爱人成了外甥,可笑至极,若如不是亲身经历,她都不敢相信天下有这种荒诞之事。 陆为战一直护在南初身边,她和陆霄骁面对面却没说过一句话,她也看到了他的儿子。 很可爱。 胖乎乎地像头小猪。 陆母说,这孩子可怜的很,从小身体就不好,不是感冒就发烧,天天往医院跑,瘦的跟猴子一样。 是陆霄骁一宿一宿抱着,守着,小家伙不喜欢吃药,他就陪着吃,才有了如今这健康的体格。 不否认,他是一个好爸爸。 南初垂下眼眸,她想到自己早产的儿子,还没有见过天上的太阳,便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要是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他的爸爸肯定会很爱很爱他,可是,他的命,和她这个当妈妈的一样不好。 “他妈妈呢?”她问。 这是她今天和陆霄骁见面以来,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答,“他妈妈不要他了,跟别的野男人跑了。” 第49章 再爱,也不能当第三者 正月二十,出太阳了。 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 改革开放后,婚礼也多种多样。 因为颜听雪喜欢中式婚礼,如此南初也配合穿了一套大红的嫁衣,还盖上了红色的盖头。 没有家人朋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旅馆里等着出嫁,直到门从外被打开,有人走了进来。 她看到一双擦的乌黑发亮的皮鞋停在她的面前,往上便是黑色的裤子,再往上便被盖头遮住视线。 来人不说话。 她试探问道,“是陆为战吗?” 他嗯了一声,将她腾空抱起。 她吓得脸色煞白,伸手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脖子,狼狈而又低喘,“只是演戏而已,没必要抱。” 回应她的,是胸腔之中炙热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以及鞭炮声、说话声、欢笑声、起床声…… 这是她第二次结婚了。 依旧没有家人的祝福,依旧是嫁给自己不爱的陌生男人,她知道,自己不会幸福,也不配拥有幸福。 这就是她的命,认命。 她带着自己悲惨的宿命,与她所爱的之人,在同一天,和不爱的人,在大家的祝福下拜了堂。 作为新娘子的她被送进喜房,新郎官被宾客拉去喝酒,门一关,彻底隔绝了外面的声音。 她掀开了盖头,扔在床上。 看着桌上放着一瓶酒,想必,就是今夜洞房花烛的交杯酒,她起身走了过去,扭开瓶盖。 拿着瓶子塞嘴里,熟悉的辛辣让她莫名地感到心安,空腹的胃如刀割,直到剩下麻木和迟钝。 她想,喝醉了,就不在乎陆霄骁娶了别的女人,她也不在乎是谁和她上床,泪水从眼角滑落。 为什么人与人不一样呢?有些人可以轻而易举得到所爱,而有的人拼尽全力也爱而不得。 头重脚轻,身子不稳,踉跄后退撞在床沿上,她重重一倒摔倒在床,眼前叠影重重看不清。 可下一秒,她看到了三个陆霄骁,就站在她的面前,三个脑袋,像怪物,可是依旧帅气逼人,好看! 好看到,她哭了。 她说,“陆霄骁!” “我好想你!” “好想好想你!” “可是我找不到你!” “你知道吗?我去军校找你了,可他们说没有这个人。”南初摊开双手,在半空比划了一下。 “我这么大一个的陆霄骁,我明明在军校亲眼见过,还和我跳舞了,为什么他们会在说你不在呢?” “我好害怕。” “我真的好害怕。” “那天舞会联谊后,死人了。” “好多好多好多的血,喷在了我的脸上,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我当时只想去找你,可是不管我怎么找,我都找不到你,明明说好的领结婚证,为什么你不见了。” “这么大的一个活人,说不见了就不见了,明明是你先跑的,明明是你先不要我的。” “你为什么不要我,陆霄骁,你也嫌弃我被拐卖过,嫁过人,身子不干净,还未婚先孕对不对?” “可是,我就和你上过床,我怀的孩子也是你的,是个儿子,可是我没有保护好他。” “他死了。” “他死了。” “他要是还活着,现在肯定和你儿子一样大,一样可爱,可惜,他死都没有见过自己爸爸。” “你知道吗?他不哭不闹,医生都夸他是个好孩子,可惜他的命不好,成为了我的孩子。” “要是他投胎在一个幸福的家,那他不会早产,会有爸爸妈妈爱,不用孤零零地躺在棺材里。” “陆霄骁,要是那个冬天你不救我就好了,我是一个灾星,谁和我在一起都会出事。” “要是我死了,大家都不会因为我受到伤害,我也不会这么痛苦,活着为什么这么累。” “我好想死,可是我又不想死,因为,我想见你,想问你过的好吗?想说,我好爱好爱你。” “陆霄骁。” “我好爱好爱你。” 南初还想说,可是有人讨厌,堵住了她的嘴,蜻蜓点水,轻轻摩擦,软软的,似在安抚着她的情绪。 “南初。”他轻声地唤着,带着无限的缠绵,将她深藏心底的爱意带着她的痛苦委屈吞入口中。 “我知道你爱我,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是我没用,是我没有好好保护你,以后不会了。” “以后,你便是我陆霄骁明媒正娶的妻子,受法律保护,再没有人能抢走你,也没有人敢随便欺负你。” “我疼你,我爱你,我给你家,我们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他的唇覆盖在她的眼上。 “你不是灾星,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灾星,只是坏人太多,你太善良,他们便欺负你罢了。” “以后,他们再敢欺负你,你直接上去给他们一巴掌,要是打不过,我帮你打好不好?” 南初贪婪地看着他,不敢眨眼,生怕他从她的眼前消失,“可是,你和颜听雪结婚了。” “陆霄骁,我不能再爱你了,颜听雪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恩人,我怎么能抢她的丈夫呢?” “再爱,也不能当第三者,你知道吗?我曾经也爱过许以安,因为我觉得他是我的救赎。” “后来我发现,他就是一坨屎,他再也不配我爱了,他不要我了,那我也不要他了。” “但陆霄骁你不一样,你是大大的好人,你前途无量,你应该值得拥有更好的姑娘。” “是我不配。” 她垂下眼帘,眸中再无光。 她爱的和爱她的都不在了,她好孤单,她好寂寞,内心的绝望从一个小口子变成深不见底的洞穴。 她像井底之蛙,抱着双腿,仰着头颅,眼睁睁地看着她的世界被井盖盖住再也没有了光。 “南初,配不配,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我说配,我们就配,什么前途无量,我不稀罕。” “曾经,我也是人人可欺辱的乡下泥腿子,你是城里姑娘,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很久了,要不是你把我当乞丐,好心给我馒头和钱,我早就饿死。” “是你先救了我,从那天开始,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人也是你的,我找你很久很久很久了。” 第50章 老男人,提了裤子不认账! 大喜之日,喝酒难免。 陆霄骁这小子不知何时溜了,陆为战作为舅舅,也作为新郎官之一,只能留下来应付宾客。 被灌了一杯接一杯,酒量再好,此刻也有了些许醉意,只是沉着一张脸少言少语,别人也看不出来。 直到月上树梢,人散去,满地的狼藉诉说着今日的喧闹,他也没想到,人到中年的他结婚了。 若如是他以前的妻子,此刻会体贴地给他煮醒酒汤,但他看着紧闭没有反应的房门,不由地轻叹一声。 就算是演戏,在新婚洞房之夜也不能冷落自己的妻子,他去卫生间洗漱完才走进喜房。 里面并未给他留灯,窗帘拉着,入目漆黑一片,待眼睛适应黑暗后,看见大红的喜被微微隆起。 里面睡着的是他的新婚妻子,怕吵醒熟睡中的人儿他并未开灯,关上房门便走了过去。 他坐在床沿,正准备伸手解开衣服的扣子,却不想身后有一双手主动攀爬上他的肩膀,从领口伸了进去。 换成平时,敢背后偷袭,早就一个过肩摔不死也残废,可如今他却一动不动,任她胡作非为。 只是那双小手灵活滑嫩,捏住了不该捏的地方,就算他意志再坚定,也经不起这般挑逗。 妻子去世后,他也禁欲多年。 但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在那方面也有需要,经常忙着工作能克制,此刻他胸膛激烈起伏着,呼吸也变得沉重。 那双手解开了他的衣服扣子,顺着凹凸有型的胸膛一路下滑,直到落在皮带上,什么意思不用明说都懂。 陆为战抓住了那双不安分的手,靠在她怀中,青筋冒起,喉咙压抑不住、带着一丝欢愉和痛苦地低吼一声。 他唤她的名字,“南初~” 他抓的实在是太过用力,她吃疼地轻呼出声,可还没来得及挣脱,人就被推倒。 他俯身而上。 将她困在狭小的怀抱之中。 鼻翼之间,全是他的味道,不像女人那般幽香,而是男人味,浓烈的就像年代久远的烈酒,很醉人。 口干舌燥的她有些不适偏了头,陆为战并未让她如愿,修长分明的手指插入她的发间。 他就像饥渴很久的饿狼,凶狠地好似要咬碎她的骨头血肉,见她嘤嘤哭出声,又放轻了动作。 温柔的似要将她溺死在怀中,直到她累的昏睡过去,他将她抱在怀中,用指腹擦掉她眼角的泪后,也合上了眼。 他想。 她不爱他没关系。 他们以后有大把时间培养感情。 每天早上五点,陆为战都会准时起来晨跑,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就算昨晚洞房睡得晚也改不了。 他睁开眼,看着乖乖躺在怀中的妻子露出了笑,可下一秒他笑不出来,因为南初的头发长而直。 而她怀中的女人,是卷发。 他惊地猛地起身,这才看清楚面前的女人不是南初,而是他的外甥媳妇,也就是陆霄骁的妻子,颜听雪。 该死! 她怎么会在他床上! 那昨晚洞房花烛夜,他岂不是睡错人,是啊,南初不爱她,是不可能对他这么主动。 可酒精上脑,美人入怀,终将他最后的理智烧掉,如今彻底清醒后,才意识不对劲在哪。 颜听雪也醒了,她将眼睛睁开一道缝隙,看着老男人大惊小怪的样子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臭当兵的,体力真好。 说完又合上眼,沉沉睡去。 昨晚,他折腾的太凶了,她第一次哪经得起这么折腾,现在只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 陆为战眼眸深沉,他掀开了被子下了床,穿戴整齐后,便离开了房间,他此刻要验证心中猜测。 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哒哒哒哒的声音,急促而又刺耳,像敌人进攻的信号。 他冷着一张脸,快步走到陆霄骁房间门口,用力扭了扭门把手,发现从里面锁了。 压着的一肚子邪火无处发泄,最后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他一脚狠狠地踹在门上。 “砰”的一声巨响,木制的房门应声摔倒在地,溅起一地灰尘,在阳光下疯狂的狂魔乱舞着。 不出所料,他亲眼看见了陆霄骁和南初睡在一张床上,不是走错房间,这特么就是小狼崽搞得鬼! 怪不得陆霄骁会突然答应娶妻,原来他根本没有放弃南初,而是在新婚之日,换掉二人的新娘。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设计下套? 怕是要追溯到从他南下,在羊城找到南初开始,他猜到了她会拒绝,也猜到他这个当舅舅的想法。 酒喝多了,头疼。 被吵醒的南初睁了开眼。 视线模糊看不清,她缓了好一会才看见陆为战站在门口,嘀咕了一句,“你怎么站在那……” 说到这。 感觉不对劲。 陆为战站在门口,那她抱着的男人又是谁,她脑袋僵硬地向下看去,看着陆霄骁的脸时,吓得赶紧放开了他。 “你……他……” 现在是什么情况? 南初一脸不解,新婚洞房,她和陆霄骁睡一起,那颜听雪怎么办?怕不是得恨死她。 早知…… 昨晚就不喝酒了。 这样也不会出这样的荒唐事。 可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如今尴尬的局面。 书房。 传来女人怒吼声。 “陆为战你这个老男人,昨儿晚上睡了我,今儿提起裤子不认人,你把我颜听雪当成什么了。” “我可是清清白白人家的姑娘,是你陆家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回来的媳妇,你还夺走我的第一次。” “还像一头牛一样,把我折腾的半死不活,我没有找你算账,你居然想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我告诉你,不可能!” “反正你碰我,你陆为战就是我颜听雪的男人,你得对我负责,至于什么南初趁早忘了。” “她现在可是你的外甥媳妇,你这个当舅舅的居然惦记外甥媳妇,也不怕被人笑话。” 这女人真是什么话都敢往外说,老男人,像头牛,陆为战太阳穴突突,他不喜欢这种女人。 他更喜欢温婉居家、性格好、明事理知进退的女人,面前这个……就跟疯丫头一样,不可理喻。 他是娶妻。 不是养女儿。 第51章 你总不能把你的女人让给我吧 陆霄骁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他会按照陆为战安排的路走。 但不代表事事都会听他话,他有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以前是能力不足,身不由己,无法反抗。 可如今后浪推前浪,在这场无声的对弈中,他胜利了,他说,“舅舅,既然已经错了。” “那就将错就错。” “你总不能把你睡过的女人再让给我,要是传出去了,咱们陆家还怎么做人。” “闭嘴!”陆为战目眦尽裂。 他都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尝试过失败的滋味了,如今,却败在自己亲手培养的外甥身上。 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骄傲的同时,也压不住胸中怒火。 他伸手拿起桌上的砚台,朝着陆霄骁那张得意忘形的脸砸去,真是越看越生气。 陆霄骁歪头,轻松躲开。 可惜了那上好的砚台,被砸掉一个小角,是清代紫袍玉带葫芦形砚台,古董,老值钱了,有价无市。 陆为战继续说道,“荒唐,颜听雪已经和你打了结婚报告,她是你陆霄骁的妻子。” “我和他在一起。” “那才是陆家笑话!” 关于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陆霄骁站起身,正衣冠,拿出一份早准备好的结婚证,摊开,放在陆为战面前。 “舅舅,认命,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您和颜听雪才是夫妻,南初才是您外甥媳妇。” 结婚证上,是他和颜听雪的名字和照片,陆为战抬眼,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陆霄骁。 言语之间带着警告,“你为了和南初在一起,竟然不择手段,拿一个女人的清白来对付我。” “亏你还穿了这身皮,居然用这种下作的手段,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属于什么行为?” “要是真的追究起来,你不仅仅是违反纪律问题,还是违法,不道德,人品有问题。” “陆霄骁,我让你去当兵,教你为人处世,但我没有教过你伤害女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你知道清白对于女人而言有多重要吗?或许你不在乎,可是世人偏见会害了他们。” “你怎么能这么做,你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你奶奶、你妈妈、你妹妹都是女人。” “南初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本就是好好的一个姑娘,优秀漂亮大方,她原本也有光明的未来。” “为什么走到今天这一步,就因为有你这种人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败类存在。” 陆霄骁是这种人吗? 当然不是! 他本就是从底层爬上来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懂普通人的痛和难,他怎么会伤害一个女人达到自己目的。 他双手揣兜,叹了一口气。 说出了真相,“舅舅,我是您亲手培养出来的,我也曾亲眼看见我母亲被迫害致死。” “我怎么会去伤害一个女人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是颜听雪,她喜欢您,哪怕飞蛾扑火也想嫁给您。” “当然,她也有私心。” “知道您将她的好姐妹逼着离开京都,让南初一个人无依无靠南下生活很多年,她想报复您。” “所以,是她出了结婚换亲这个馊主意,我原本不同意,是您逼我不得不走到这一步。” 陆为战也没想到,给外甥找的门当户对的媳妇,居然喜欢他,现在的小姑娘真是奇怪。 年轻帅气的小男生不喜欢,却偏偏喜欢他这种老男人,喜欢他什么,身上这身皮? 还是年纪大,打扮老气横秋,无趣死板,不会照顾人,大男子主义,忙工作不顾家? 明明打了一手好牌,结果其中一张出了变故,全盘皆输,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瞬间冷静了下来。 似在思考,如何挽回败局。 见他不说话,陆霄骁却有话要说。 他说,“舅舅,被亲人欺骗、多年等待却爱而不得、唾手可得的希望又被人打人绝望的滋味如何?” “这些,都是你打着为我好的名义所做过,我不恨你,因为不是你,我也不会有今日成就。” “可是,您不该逼南初嫁给您,她只能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就算亲人也不行。” “您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毁掉自己的前程和陆家?这些,都是您这些年教我的。” “您以权压人,可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遭同样的报应,颜听雪是一个好姑娘,望您好好对她。” 只要人未死。 那一切都有翻盘的可能。 颜听雪只是一个小孩子,只要他对她冷淡,时间长了,受不了天天守活寡日子,自然会主动选择离婚离开。 不是他不想负责,对他而言,她年纪太小了,她一时冲动,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哪个小姑娘不想被所爱之人宠着爱着疼着陪着,这些都是他给不了的,他给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尊重。 看着这小子狐狸尾巴都要翘上天的样子,陆为战呵呵笑了,突然想到了他那个狡诈的妹妹。 果然是她生的儿子,就连性格脾气都一模一样,他身子前倾,问,“你真的能护住她吗?” “你现在是穿上一张皮,可不代表你无所不能,我记得南初还有一个大学生前夫,至今对她恋恋不忘。” “有一个叫宋祈年的男人,曾经差点和她结婚了,听说南下淘金,搞服装业发了。” “还有一个出国留学多年的未婚夫,父母是大学教授,长得不错,如今也归国了。” “对了,还有我在背后虎视眈眈地盯着你们,只要趁着你不注意,我随时可以将她抢回来。” “而你,只需要一纸调令,你就得乖乖离开京都,你现在的职位还达不到家属随军的条件。” “你离开后。” “用什么来护她。” “她出了事,找不到你,最后还不是得乖乖上门来找我,小子,你确实有些小聪明和小手段,可你太嫩了。” 看着外甥越来越冷的脸,陆为战心情很高兴,他最擅长长期战役,攻人得先攻心。 敌人慌了针脚,露出马脚,只需要致命一击就行,他站起身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路,还长着呢。 陆霄骁不怕苦不怕累,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可以爬的更高,可这些人给他时间吗? 第52章 前夫想包养我? 别人新婚,是恩恩爱爱。 南初新婚,是被陆霄骁拉到了空旷的操场上训练,他的职业无法一直陪在她身边护着她。 那就。 让她强大到无法被欺负! 从锻炼身体和意志开始,学防身招数,看着她累的气喘吁吁的样子,他心疼,却没心软。 他用力地嘶吼着,“用力啊,没吃饭吗,握紧你的拳头,把我想象成你最恨的人,你的敌人,朝着我的脸,狠狠打过来。” 她恨的人,她的敌人,是脸色扭曲的父母、柔柔弱弱装可怜的妹妹、可恶的人贩子…… 她的悲剧。 该由她结束。 她怒瞪着陆霄骁,大喝一声。 挥着拳头朝着他的脸打去,他轻而易举的抓住她的手臂,过肩摔将其狠狠摔倒在地。 阳光刺眼,尘土飞扬。 不疼,是假的,南初咬牙,生理眼泪迷糊了视线,她躺在地上半天都起不来。 她还是很弱。 弱的不堪一击。 她想起许以安曾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不顾她的意愿,以力量的优势强行将她带回家关起来。 女人,就比男人弱吗? 陆霄骁上前,单膝跪地,将她扶了起来,终还是个说出那句,“要不放弃,我可以派人保护你安全。” 想要练就一身真本领,肯定得吃得上苦中苦,可是太苦了,男人都不一定受得了,更别提她一个女人。 南初看着他,笑着摇了摇头,“我不会放弃,我可以,我真的可以,我真的可以。” 她永远忘不了,舞会联谊后,那帮混混找上门的时候,她只能被他们护在身后。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拼命,看着他们受伤,看着他们倒下,她却站在那里无能为力。 她不想再当弱者了! 带着这股信念,她没日没夜的接受特殊训练,疼哭了,擦干眼泪继续,被打趴下,再爬起来。 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看的颜听雪都哭了,“有陆家在,有我在,谁还敢欺负你,不拼命了好不好?” “人生短暂,我们及时行乐,花着男人的钱,在外吃喝玩乐不好吗?为什么要拼命?” 为什么要拼命? 那是因为颜听雪想要什么,她的父母、她的丈夫都会给她,但陆霄骁和南初不一样。 他们没有父母,他们想要什么都必须自己去争取,尝尽人间冷暖,才明白自身强大有多么重要。 再则。 拼命和享乐,不冲突。 南初剪了一头利索的短发,小麦的肤色却更加健康,从被挨打到反击,成功了! 成功的感觉,真好! 这一路都是陆霄骁陪着,亲眼见证她一点一点地成长起来,他为她骄傲和自豪。 他走了。 被上级派去执行任务。 而她也没有停止赚钱的脚步,就在这一年,消费品除粮、油外已基本取消票证,敞开供应。 随着国家政策越来越好,连农民承包土地也赚了大钱,更多的人尝到甜头后,开始贷款做生意。 像理发店、饭馆、衣服店、小卖部遍地开花,货车向个人放开购买后,运输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八十年代初期的万元户,现在已不是什么稀罕名词,经济好,连老百姓都涨工资了。 大家都能吃上肉了,电冰箱洗衣机电视也开始普及,各行各业欣欣向荣繁华一片。 可拐卖妇女儿童依旧猖狂,想到自己的亲身经历,南初想为弱势群体的女性做点什么。 不缺钱的她。 也在这一年开启了家政公司,让没有什么文化、被逼迫走投无路的女性也能就业,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做保姆,培训,为他们寻找合适的雇主,从中获利,就算做慈善也必须要金钱支持。 陆霄骁很支持她的想法,担心她的安全,便安排了两个身手不错的退伍老兵跟着她。 她买了小轿车,带着员工去各个乡镇宣传,也在各大报纸、广播、电视台打广告。 女性能赚钱,就不是赔钱货,家里也不会把他们当商品买卖,甚至支持他们来城里打工。 颜听雪所在的圈子都是有权有势有钱之人,家里都需要保姆,如此雇主这边由她联系。 大家忙起来,时间过得很快。 南初原本准备提前回家陪养子,公司却接到一个雇主的投诉,说他们公司安排的乡下保姆手脚不干净。 偷了雇主家东西,偷的还是女主人的衣服鞋子,人赃并获,现在需要给个说法。 对方来头不小,是某某某大厂的厂长,下面的员工处理不了,南初作为老板不得不亲自来。 可戏剧的是,这家雇主还是南初的老熟人,就是她那抛妻另外娶的大学生前夫,许以安。 他们二个人都在京都,她又站的这么高,他们迟早会见,只是南初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两个人多少年没见了,他如今是厂长了,早没了意气风发,只有岁月沉淀下来的痕迹。 看见她。 他呼吸一窒。 看她的眼神像饿狠的疯狗。 南初很讨厌这个眼神,那种势在必得是他所有物的眼神,他看不起她,又想得到她,真是一个矛盾之人。 他指着她。 说,“我要她当我家保姆。” 南初不爱打扮,她总是一身干干净净的样子,给人一种很普通的感觉,也难怪他会把她当成保姆。 可惜,她不是。 她摇了摇头,拒绝了。 许以安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明白这个乡下妻子,他问,“你一个保姆,干着伺候人的日子。” “永远都不会有出头之日,跟着我不好吗?我现在是厂长,分了房,可以让你衣食无忧。” “你不是有妻子儿子吗?怎么,想包养我?让我给你情妇?我何德何能让你惦记这么多年?”南初觉得讽刺。 他点了一根烟,说道,“有本事的男人,有几个女人不是很正常,只要你同意,以后就是不用再当保姆。” “我可以给你安排住处,每个月给你生活费,你只需要在家做好饭,等我回家就行。” 他想,她会同意的。 他总是这样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从未将她当成平等地的人看待,而她,在他眼。 是依靠男人活的女人,只要给够金钱,便可以出卖身体,他取下衬衣袋上的钢笔。 在翻开记事本,写下一个他办公室的座机电话,撕下那页后,塞到她的手里,“要是你想通了,就来找我。” 第53章 她上了老男人的车 南初笑了。 她如今资产,万为单位。 不是她看不起许以安,他一个厂长每个月也就一百五的工资,除非他私下贪污受贿赚点外快,否则没多少钱。 包养她? 包养的起吗? 现在社会变了,恢复高考后,大学生多如牛毛,很多厂子效益不行,连工资都发不起。 他以前骄傲的资本,在如今已经不值一提,南初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许以安。 “重新认识一下。” “我是家政公司的老板。” “我们是合法经营,公司主要负责提供寻找保姆的业务,至于包养、找情妇业务。” “出门右转。” “建议你去公安局自首。” “对于保姆在你家偷窃的事情,我们会调查,要是情况属实,我们会照价赔偿。” 说到这。 她停顿一下。 意有所指的提醒道,“要是存在雇主诬陷我们员工偷窃,我们会通过法律来解决。” 许以安挑眉。 接过那张名片。 上面写着幸福家政服务公司,中间是南初的名字,下面是本地的座机号码以及公司详细地址。 他一个大学生,靠着岳父的人脉关系,端茶倒水,给领导陪笑,才爬上今日位置。 她一个被父母抛弃、被人贩子拐卖到乡下、高中都还没毕业、无依无靠的女人。 做个体户,还行。 但当一家公司老板,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不信,他眼眸带着戏谑,口无遮拦地讽刺道。 “南初啊,你一个女人也能成为老板?我猜猜,你不会是张开双腿,陪睡陪来的。” 想到这,他觉得恶心。 她真的不知道妇道二字咋写吗?他说,“我真没看出来,你竟然这么饥不择食,是个男人都上。” “以前是陆霄骁那个小混混,如今又是谁?不会是大腹便便、地中海的老男人。” 这世道就是如此,女人有姿色就是狐狸精,女人穿的好看就是到处勾引男人,女人有点钱就是被包养。 可惜。 南初能力有限。 她改变不了世人的偏见,“你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好好大学生,偏偏要当上门女婿。” 许以安的想法总是异于常人,“因为我是男人,因为你是女人,男人可以沾花惹草,但女人必须守妇道。” 曾经的他。 不会说这话。 他会说人人平等,生而自由。 社会真的是一个大染缸,再干净的走进去,也会满身污泥,能走出来的没几个。 “清朝都灭亡了,没想到你还在裹小脚,这嘴是用来说话和吃饭,不是用来喷粪。” “不会说话就闭嘴,要是学不会闭嘴我可以教你。”南初说到这的时候抬起右手。 “啪”的一声。 又快又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打的他身子不稳,狼狈的连连后退撞在墙壁上,他摸着发疼的左脸,透过反光的眼镜。 多年不见,她力气变大了,打的他真疼,他眼底带着玩味,“你居然敢动手打我!” 没人敢打他,除了南初。 她第一次的时候没有打成,这是第二次,她笑笑,“不用谢,我只是还你当初给我的那一巴掌。” 是啊。 那一巴掌。 打的南初真疼,疼到她一直不敢忘记,全部记在心里,就等着有朝一日亲自打回去。 许以安龇牙咧嘴,疼得,“只是家政公司的老板而已,只要我愿意,明天就让你关门歇业,你信吗?” “我信啊,我怎么不信,可那又如何,我又不靠家政公司吃饭。”南初说完,转身走人。 看渣男久了,恶心想吐。 见她要走,许以安想拉他。 南初条件反射,抬手就是一个过肩摔,将他狠狠摔在地上,他吃痛大叫出声,好似听到骨头断掉的声音。 看着就疼,南初蹲在他面前一脸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一不小心,下手就重了些。” “你要是觉得身体不舒服。” “我可以在医院给你包一个月的住院费,要是还不够,还可以提供停尸房火葬场一条龙服务到位。” 许以安看着她,哈哈大笑,也不知道在笑什么,他说,“南初,你就是用这种手段吸引我的注意力。” “你成功了。” “我知道你一个女人无依无靠活着不容易,我不介意你过去到底和几个男人上过。” “只要你今天跟我走,我以后都会好好对你,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我绝对不会再抛弃你,好吗?” 回应他的。 是走远的脚步声。 他家养了她六年,他发了疯找了她四年,他这次不想放手了,她本就是他的妻子! 经过调查,给许以安家安排的小保姆叫招娣,她弟弟谈了一个对象,搞大人家肚子,对方家要五百块彩礼。 要是不给就报案说他强奸,她母亲以死相逼,说城里人有钱,她偷一两件东西绝对不会被雇主发现, 为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为了自己的亲弟弟,她选择了铤而走险,第一次偷就被当场抓住。 招娣跪在地上,哭成泪人。 她凄凄惨惨的说道,“老板,我今年才十八岁,我不能坐牢,你看我这么可怜,帮帮我好不好?” “抱歉,我帮不了你。”南初道。 “你要是真的清白,我会拼尽全力给你证清白,但你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还触犯了法律,送派出所。” 她不是圣人。 不可能去救赎每一个人。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只能尽自己之力去帮助那些努力想活下来之人,至少给他们一条活路。 衣服包包的价格不过百来块,按照合约,公司三倍赔偿给雇主,并重新安排了一个保姆。 此事。 就此告一段落。 南初并未去找许以安,而是将那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揉成一团,垃圾就该扔进垃圾桶。 夕阳西下,下班了。 她走出公司时,门口停着一辆红旗车,车窗摇下来,是陆为战,他看着她说了两个字,“上车。” 自从婚礼之后,如陆霄骁所说将错就错,颜听雪成为他的妻子,他们二人便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她上了车。 而她没看见的是,他们不远处也停着一辆车,许以安坐在驾驶座,看着他上了老男人的车。 他将手搭在车窗上。 喃喃自语,“怪不得不来找我,原来是找了一个有钱的老头子,你以为这样就能跑的掉吗?” 见车子启动,他跟了上去。 第54章 她怀上老男人的孩子。 面对陆为战,南初是尊重的,也是畏惧的,至少在他面前,她很弱,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 他就像天上的太阳,她是地上平平无奇的杂草,他给她一点阳光,她便能疯狂生长。 他高高在上,掌控着她和陆霄骁的命运,她在他面前不敢丝毫反抗,也不想做徒劳的反抗。 在狭小的车内,二人的气息不自觉地交缠在一起,四目相对,又很快偏移开来。 南初不敢看他,眼睛看向窗外,不知他今日为何来找她,忐忑的同时,尊重的称呼了一声,“舅舅。”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称呼他,她喊的有些生疏,他听的也极其别扭,不喜欢这个称呼。 他沉着脸,没有回应。 原本应该成为她丈夫的他,却成为她长辈,空气好似这一刻被抽空,让人窒息。 车子在公路上平稳地行驶着,不知通向何方,她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又想做什么。 陆为战此刻,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已经成了自己外甥媳妇,他什么也做不了。 道德法律身份不允许。 只是,他已经习惯了,在工作疲倦的时候,接到她远在羊城的电话,她会求他,会依赖他。 这样维持了四年。 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从最开始随手的施舍,到后来的等待,他很享受这个过程。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就像沾上了毒上了瘾,喜不喜欢、爱不爱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 他有这个需要。 在外的他高高在上、风光无限,可是高山胜寒,他不能随意露出自己的情绪,到口的话要三思才能说出口。 心中孤寂,又有谁懂。 女人,只要他想要,招手就来,漂亮的躯壳看着养眼,可食之无味,他所想要的更是真实不一样的存在。 而南初。 就是一个例外。 他看见她的灵魂伤痕累累,看着她像蝼蚁一样挣扎,卑微到尘埃,又爬到他跟前。 像黑暗之中的明珠,耀眼。 她是温柔的、善良的、坚毅的、让人感觉到舒服的。再想想家里那个,聒噪的、凶悍的、缠人的,让人头疼。 他冷,她热。 他逃,她追。 那小妮子,越挫越勇。 怎么就被这样一个小孩缠上,还甩不掉,真像当爹的带女儿,打不得,骂不得。 “我出来办事,刚办完,正好从你公司路过,就来接你一起回去。”陆为战并不是特意为她而来。 他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面,这才继续说道,“陆霄骁不是安排了两个人保护你,为何不在?” 声音低沉,带着质问。 那两人都是退休的老兵,都是穷人家孩子,南初想让他们多挣点工资补贴家里。 便安排其他工作,但她没有想到陆为战来是为这个,“那个……我派他们去乡下招工,还没有回来。” 陆为战嗯了一声,看不出情绪。 他说,“他们的工作是保护你,你公司要是缺人,我可以帮你联系其他退伍需要工作的老兵来。” “不用,你帮我够多了。”南初拒绝了,既然二人划清了关系,她就不能再接受他的好意。 陆为战明白她意思,也没强求,他今天来其实还有另外的事找她,“我今晚要出一趟远门,归期不定。” “颜听雪怀孕了,既然你是她的好姐妹,你明天陪她去医院检查,以后有时间也来陪陪她。” 只是那一晚,她就怀上了。 颜听雪听到窗外车子声,欢喜的跑了出来,在看到陆为战深情地看着南初下车的面孔时,脸上笑容一僵。 嫁给他时,就知道他喜欢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为何心里还是酸酸的,难过。 那日。 大太阳。 屋里却很冷。 南初曾经问过她,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后悔吗?她的答案是,她不后悔。 这世间,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幸运的遇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爱情,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接近她的人,图的都是她的家世人脉背景权利,带着利益心思不纯粹,反正都会走到结婚这一步。 不如选择一个门当户对靠谱的男人嫁了,陆家门风很严,而陆为战前妻死后一直未娶,也从未有花边新闻。 她图他长得帅,天天不在家,工资上交随便她花,年纪大,死的快,至少能继承他一半的遗产。 既能帮助好姐妹,还能当一家人。 家里人也不能干涉他们在一起,到时候半夜录像厅看片、舞厅跳迪斯科、看帅哥都有人陪,多好。 不否认一点的是。 陆为战是一个有责任的男人,就算他不喜欢颜听雪,给不了她爱,也能给她一个妻子的尊重。 她没料到。 她对他动心了。 第二日,南初陪着颜听雪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孕妇和孩子都很健康,她不由地想到自己孩子。 不知是不是第一次被下药早产,伤到身体根本,结婚后,他们也洞房了不少次,但她的肚子一直没有反应。 平坦的。 没有一丝赘肉。 对于孩子,陆霄骁不执着,他只希望她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陪着他到老。 颜听雪让她趁着在医院,让医生给她检查一下,不管怎样,心里有个数不会胡思乱想。 要是真的有什么问题,配合医生早做治疗早康复,趁着还年轻,再生一个孩子出来。 检查结果出来了。 说了一堆名词,听不懂。 简单点来说,就是很难再怀上。 这几个字如晴天霹雳,让她呆坐在凳子上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脑海里一直回荡着,为什么会这样? 老天爷无情地剥夺了她做母亲的资格,这对一个女人而言多么残忍,她眼眶微红,魂不守舍。 嘴里尽是苦涩,难以下咽。 在这个年月,不能生的女人必遭世人唾弃,她不怕唾弃,她只是很难过很难过。 可想到自己的命不好,连自己孩子都护不了,不能生也好,让那些孩子能够投生到幸福的家,不用跟着她受苦。 许以安陪怀孕的妻子产检,正好看见了南初,想到昨日他上了老男人的车,今日又来产检。 怕不是。 她怀上老男人的孩子。 第55章 我为你离婚呢?你会回到我身边吗? 南初不知如何开口,告诉陆霄骁她不能怀孕的事,甚至,她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没有哪个男人不要孩子,他或许现在不要,等他年纪大了呢?这种事情谁又说的清楚。 这年月,没有丁克。 谁家要是没有孩子,只会成为大家饭后的八卦,说谁家媳妇肚子不争气生不出来,嘲笑男人不行。 回到家后,她将自己关在房间。 惶惶不安,憋在心里闷得慌,却又不知该找谁诉说,月光阴森,辗转反侧睁着眼到天亮。 疲倦。 又很累。 第二日一大早,电话铃响起,尖锐而又刺耳,像催命符一般,让她太阳穴突突跳不跳。 她胆怯了,不敢接。 她彷徨。 她迷惘。 她开始不自信。 电话铃响了一遍又一遍,由不得她临阵退缩,她最终接起喂了一声,不是陆霄骁,她松了一口气。 但很快神色变得难看起来,呼吸急促,“老板,出事了,招娣吊死在公司门口,公安让我们配合调查。” 南初觉得,她都快成为派出所的常客了,对她做笔录的是老熟人,是当初送她回家的警官之一,韩琛。 再见到她。 他也很意外。 其实他相信她当初被拐卖,可是证据不足,加上家属证词一致,才定性为离家出走跨省结婚。 她是幸运的,至少回来了,还有很多妇女儿童不知所踪,父母哭断肠也没有用。 今日的案件很清楚,是招娣偷窃被送派出所,虽然最后没有被拘留,但她还是选择了自杀。 与南初无关。 也与幸福家政服务公司无关。 此案就到此结束才对,可是招娣的母亲和弟弟带着乡里乡亲来闹,向她索要天价赔偿,要三万。 她拒绝了。 很快,南初便成了大众口中逼良为娼、压榨员工、害死无辜女孩的恶毒资本家。 甚至曝出,她被老男人包养、不要脸当情敌、怀上私生子,各种恶毒的语言都向她攻击而来。 幸福家政服务公司,被封。 结算了工资,员工遣散了,满地的狼藉,南初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被晚霞照的发红。 她想打电话给陆霄骁,可是她不想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想打电话找陆为战,可是如今身份不允许。 颜听雪怀孕,要保持良好心情,不能让她掺和进来,其他人,不想他们为她担心。 在这一刻,她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孤独是一个人的常态,她早就该习惯了才对。 脚步声。 由远到近。 不知是谁。 她抬眼,便看见了许以安。 他原本等着她打电话,求他。 但等了很久,都没有接到她的求助电话,他便亲自来欣赏她从高处狠狠摔下来、狼狈可怜的样子。 他想看她哭的样子,他想看她跪下来求他的样子,他想看她自愿脱下自己的衣服,张开双腿。 想看她求他,让她怀上他的孩子,想看她下贱不要脸的模样,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 可惜。 他失望了。 南初根本没求他。 做生意嘛,本来就是这样,有赚有亏,出事也很正常,没有谁能一帆风顺的走到底,失败才是常态。 公司倒闭,可再创业,可是她的名声却在京都变臭了,没有谁愿意在她手下工作,也不会有顾客上门。 她现在只有一条路,求他。 南初看着他,那眼神,不仅没有了爱意,也没了温和,像看狗一样,看着他,觉得他甚是可怜。 没本事,只会躲在背后搞小东西的小人,付出一条人命,不择手段来给她泼脏水真是愚蠢至极。 可是她又能怎么办? 现在是法治社会,她做不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这不是用钱和拳头解决的事情。 她也不想花冤枉钱摆平此事,害死招娣的间接凶手,是她母亲和弟弟,要是让他们尝到甜头只会助纣为虐。 此风,不可助长。 要不然人命值钱,以后都有人用他人人命来碰瓷,抽烟有害健康,她手抖着点了一根。 脑海里。 是招娣死不瞑目的样子。 好似在无声地控诉着,如果不是她送她去派出所,她也不会死,是她害死了她。 许以安其实很想将她强行带走,像在小河村一样,将她关起来,关到她认错听话为止。 可想到她上次不仅狠狠地出手打了他一巴掌,还摔断了他的骨头,伸出去的手立刻缩了回来。 怕了。 他只得站在距离她一米远的位置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南初啊,别闹了好不好?” “你看,你出事了,你背后的老男人也没有出面给你摆平,说明什么,说明他根本不爱你,不在乎你。” “你还怀着他的孩子,他都不闻不问,显然不是什么好人,我带你去医院打掉孩子,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 “好不好?” 她不说话。 他回忆了曾经,“南初,你是不是忘了,你说过爱我一辈子,你还说想和我洞房,给我生个孩子。” 他温声细语,像哄孩子。 南初只觉得极其恶心,但当事人不自知,还像苍蝇一样,在她耳边嗡嗡个不停。 她说,“许以安,当你领着妻子和儿子回来的那一刻,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再选择你。” “爱你的那个南初,早在那个冬天跳了河,冬天河水有多冷,我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许以安瞪大了眼。 她跳河,他根本不知。 以前,他只记得,他躺在床上不能动,而她,见过他最狼狈最丑陋最不堪的样子。 可如今,他渐渐地开始想起她对他的好,点点滴滴,清晰可见,她会逗他笑,会给他说有趣的故事。 “南初,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要是知道,我……我真的很爱你,你能给我弥补的机会吗?” 南初拿起桌上的座机,朝着他的脑袋狠狠地砸去,“许以安,你闭嘴,你爱我?” “你爱我你会抛妻另娶?你爱我会让我给你家当保姆?你爱我会诬陷我偷东西送派出所?你爱我会让我当见不得人情妇?你爱我会毁掉我?” “你的爱,我要不起!” “我不爱你!” “我就算一无所有,我就算走投无路,我也不会去求你,你知不知道你让人恶心!” 他说,“如果……” “我为你离婚呢?” “你会回到我身边吗?” 第56章 我等你来求我 这还是第一次。 南初在许以安那双无情的眸子里看到了脆弱、哀求之意,他好似在无声的、一次又一次地诉说着。 他后悔了,他真的后悔了,她回来好不好?他可以发誓,他会一心一意的对她好。 只是! 她不信! 她说,“许以安,你听好了,就算天底下的男人死绝,我都不会爱你,也不会回到你的身边。” 声音冷冽,带着决裂,他们早就没有了回头路,她眼神里的没有恨,只有陌生和疏远。 他不配她恨。 这不是许以安熟悉的眼神,她真的变了,变的不再是那个懦弱、可以随意欺负的小可怜。 南初。 希望你不要后悔! 许以安留下这句话,便走了。 声音里带着威胁,他一直是一个誓不罢休之人,他要做的事,从未失败过。 亦如他能在恢复高考的第一年考上大学,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亦如他要成为人上人,攀上京都姜家。 在岳父帮助下,他爬上了厂长的位置,家庭圆满,事业有成,可是他心里依旧觉得空虚。 觉得,缺少什么。 于是,他想到那个单纯的姑娘,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人,那是他心里的白月光,他想得到她。 带着这个执念,他找她。 可是她藏的太好了,整个京都都没有她的消息,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也不可能去其他地方。 直到四年后,再相见。 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让他不愿意就此放手,她会来求他,他会等着她来求他。 随着脚步声渐渐远去,屋里瞬间安静下来,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了下来,手中的烟火星跳跃。 南初想。 她不会后悔。 也从来不会后悔。 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后悔没有用,人只有不断地往前走,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一心一意爱他的时候,他却不爱你,你不爱他了,他却又不愿放手了。 从小,父母就教她,她必须比所有人优秀,每次考试必须第一名,除了语文成绩必须是满分。 只要做不到,就罚跪不准吃饭。 她小时候的时光,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只有学习、吃饭、睡觉,枯燥而又无味。 但她还是让父母失望,她并不是聪明的孩子,她很努力很努力了,距离百分总是差几分。 她总是让他们失望。 由于没有朋友,父母不教,生活常识也很差,她不知道来月经了必须用月事袋。 被欺负了,反抗也没用,他们总是会说,为什么这些人不欺负别人,只欺负你,说明你本身有问题。 我真的有问题吗?她好像看见了儿时的自己站在自己面前,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看着她问。 不然…… 那些人为什么找我麻烦? 那时的自己很瘦很小,肩膀薄弱的经不起风雨,背着沉重的书包,倔强而又坚强,伤痕累累,无人诉说。 南初抬手,想摸她头。 她后退了一步,看着自己手里的烟摇了摇头,你忘了,你闻烟味会呼吸不过来,为什么碰它? 南初沉默,没有说话。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一紧张就想来一根,这不是好动东西,可暂时让她放松下来。 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过去,忘记当下,就这样一个人安静的坐着,看着烟雾升起,烟消云散。 就好像大多数人的人生,努力到最后不过是一场白日梦,她也是众生里不起眼的一个。 她说,不抽了好不好? 南初将烟掐灭,扔进垃圾桶。 小时候的自己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无声地说道,不怕不怕,我会陪着你,永远。 天黑了。 光灭了。 她消失了。 夜色撩人,晚风惬意,路灯为她照亮回家的路,她提着包走在马路上,影子伴随左右。 这一刻。 她是自由的。 回到家,她美美的洗了一个澡准备睡觉时,却接到了一个电话,张军说刘金花不见了。 报了案,可找不到。 她问,怎么会不见呢? 他答,今天有一个自称是她家人的人来找她,她只是出去一会的功夫,人就不见了。 很可能。 被人强行带走。 他说,南初,你认识人,求你帮帮我好不好,只要你帮我找到刘金花,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他当过兵,但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出了事,除了报案,找亲朋好友帮忙找,可效率太低。 但南初不一样。 他知道,她有人脉关系,只要她肯开口,对方一定帮忙,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要不然他不敢想象,刘金花真的在家门口被拐走,那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回来了。 她说,她只能尽力。 南初想到了许以安,他说过,不要后悔,所有人都知道,刘金花是她的朋友,是他找人干的吗? 他现在是厂长,风光无限,为了她这个小角色,做犯法的事,赌上自己的前程,她不信。 陆为战不在,她打给陆霄骁,他让她放心,他会联系舅舅,也会让他朋友帮忙找。 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无信。 南初还是去了一趟办公室,从垃圾桶里捡起许以安电话,她死死握着听筒打了过去。 对方似等这个电话,秒接。 听筒里传来“喂”的声音,是许以安本人没错,南初质问道,“刘金花失踪是不是与你有关?” “呵呵~” 听筒里,传出玩味的笑声。 似接到了他想要的电话,许以安心情很高兴,在她着急的等待中,他缓缓地开口。 “南初,你真的太看得起我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我怎么可能做的出绑架这种事。” “但是……” 说到这的时候。 他故意停顿了一下,耐着听着她呼吸一窒,才说出她想说的话,“我知道刘金花在哪。” 南初知道。 接下来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她应该怎么选择?告诉公安许以安拐人,但她没证据。还是按照他设下的圈套,心甘情愿往下跳。 她不知道。 她问,“刘金花在哪?” 许以安就跟逗狗一样,不急着回答,手指有节奏的敲打桌面反问,“想知道?” “想知道。”南初答。 得到满意答案后,许以安这才谈起了条件,“南初,想知道,那就看你诚意了。”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要是你想通了就一个人来东大街32号,我等你来求我,友情提醒一下。 “你要是来迟了。” “她可能清白不保。” 第57章 算她不要脸? 挂了电话。 南初又给陆霄骁打了电话。 那边依旧没有什么消息,但已经在安排相关人员排查今日出现的车辆、人员,但走流程需要时间。 许以安算好了时间,根本不给她多余时间,要是继续拖延下去,刘金花很可能会失身。 救与不救,皆在一念之间。 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想到刘金花曾经笑着说,有人欺负你,就报我名字。 她还说,姐妹,等我南下打工有钱了发达了,就去京都找你,到时候我们俩姐妹一起打天下。 她说,南初啊,在我心里,你永远比张军都重要,你不仅是我朋友、家人,还是我的恩人。 如果是自己出事,刘金花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救她,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张军更是救过她一命,南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打了一个电话后,便拖着沉重的脚步。 向着许以安给的地址走去。 漆黑的夜啊,无情地吞噬着她的身影,拉长她的影子,孤单地好似走向黄泉路。 这条路很长很长,走下来花尽她所有力气,直到到达目的地,她停住了脚步,伸手敲门。 门没锁。 轻轻一碰就开了。 这屋子面积很小,大概二十平方的样子,布置简单,除了床,就只有桌子和凳子,连卫生间都没有。 许以安坐在床沿上,对于她的出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只是,他不敢靠近她,怕挨打。 南初站在那看着他,“我已经按照你所说,来了,现在,可以告诉我刘金花下落了。” 许以安不着急,提醒道,“桌上有水,你先喝下它,喝完之后,我再告诉你也不迟。” 水里。 怕不是掺了东西。 南初正在思考,是武力解决还是妥协的时候,许以安提醒道,“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我不逼你。” 说的真好听,不逼她。 南初想笑,可又笑不出来,利用朋友的下落让她来献身,这不是逼她算什么? 算她不要脸?下贱? 她问,“你骗我怎么办?” 他在她心里就像一条毒蛇,不是什么好东西,信用值为零,不可信、不可靠近之人。 如果可以,她永远都不想和他见面,再有什么联系,至于报复想过,可是她现在没能力。 为了渣男毁自己,不值得。 “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许以安扶了扶眼镜,刘金花失踪,本来就和他没关系。 他不关心。 也不着急。 着急的是…… 他缓缓抬眼,笑吟吟地看向了南初,见她站在原地不动,似在思考着什么,就在她抬腿准备上前时, 他开了口,“我知道你会一点拳脚功夫,我打不过你,但没关系,你就算今儿把我打死。” “我也不会说。” “我现在给你三个选择,要么转身离开,要么喝了那杯水我立马告诉你,要么打死我我们一起做亡命鸳鸯。” 许以安,偏僻山村的孩子。 他当年能在恢复高考的时候,成为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除了他聪明外,还有他誓不罢休的心态。 所以,只要他认定的事,绝对会做到底,她不按照他设定来,他宁死都不会说,南初刚准备抬起的脚又缩了回去。 终伸手端起了桌上杯子,仰头喝了下去,入口带着些许苦涩,难以下咽,但还是咽了下去。 那洁白的脖子,暴露在空气之中如此的诱人,随着那吞咽的动作,许以安只觉得口干舌燥。 他第一次觉得,她很美,似那纯洁的珠玉,洁白无瑕,太干净,干净的想玷污,狠狠欺负。 南初看着他那疯狗的眼神,不由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见他站起身,她警惕地想要后退。 可身子有些发软,她扶着桌子稳住了自己的身体,“刘金花在哪?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 见药效发作,许以安才站起身来,他身后放着一根电棍,他确实真的怕被打。 “刘金花被她家人带走了,说是给她找了门好亲事,是他们厂里的车间主任,今夜洞房。” 他走到她面前,看着她。 伸手抚上她的脸,“今夜,也是我们夫妻洞房花烛夜,南初,你等这一天等了很久。” 那深情的样子,好假。 “滚!不要碰我!”南初伸手想要推开他,却不想没力气,直接向后摔道。 被他抱住。 他身上,有着墨香。 那是她曾最爱,如今厌恶至极。 他动作难得的温柔,眸中深情带着浓浓爱意,“南初,我没有逼你,是你自己打电话找上门。” 她狠狠地看着他,“许以安,你现在是厂长,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你这样做就不怕我事后告你强奸吗?” 冰冷带着划痕的镜片在灯光下散发着诡异的光芒,让南初有些看不清许以安的脸。 但他嘴角上扬好似笑了,“我们有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夫妻,怎么可能算强奸呢?” “结婚证?”南初脑子变得有些迟钝,她记得他们只是办了酒席没有办结婚证。 “我们一直有结婚证。”许以安抱着她,将她放在了床上,然后拿起桌上的结婚证给她看。 这结婚证,还是七十年代大奖状那种,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她和许以安名字。 这人渣有手段,这玩意也能弄到手,有了这张纸,他就算碰了她也不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每一步都在他的算计之中,又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父母一直说她不聪明。 她还真的不聪明,她垂下眼帘说道,“许以安,放了刘金花,她是无辜的。” “南初,这是别人家事,我怎么管得了呢?”许以安拒绝了,“这门亲事还是她家求的。” “你应该祝福她才对,乡下姑娘嫁给厂里职工,以后就能过上吃香的喝辣的的好日子。” “许以安,我求你,行吗?”南初看着他,眼神里带着乞求,她不想看到有人为她受到伤害。 他说,“那你就求我啊,求我和你圆房,求我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求我让你怀上我们的孩子。” 恶心的话语,堵在喉间。 在他赤裸裸的注视下,南初死死地看着他,眼中再也没有昔日的爱意,更多的是讽刺。 南初移开了视线,声音嘶哑无力地送她三个字,“许以安,我不知道你怎么搞的结婚证的。” “但你这样做是犯法!” 她来,明明应该高兴。 但许以安看着她的眼却高兴不起来,与他想象之中动情的样子根本不一样。 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她真的不爱他了,明明以前她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光。 那光炙热的如太阳,照亮他的整个世界,让他心中阴暗的部分,也得到了喘息。 可这光,消失了。 不,他要她重新爱上他,她只能属于他,任何人,都不能从他的手里抢走她。 陆霄骁不能! 其他人不能! 谁抢,就弄死谁! 第58章 “你个狗东西,也配碰她?” 漆黑的夜,在十字路口处。 猛地冲出一辆吉普车,刺眼的车灯照亮了泥泞的路,飞驰而过,只留下两道题深深的车轮印。 陆霄骁一脚下去踩死油门,握紧方向盘,双眼死死地盯着前方,脑海里不断回想着她身边人汇报。 她说。 失踪时间越久,人就越危险。 许以安知道刘金花的下落,她去找他了,还派了他们在门外候着,听到下落就打电话给你。 陆霄骁一个急刹车,车轮在马路上发出悠长而刺耳的噪音,他打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 眼神看了一眼四周。 向着她给的地址跑去。 到了地方,他一脚踹开门。 便看见许以安想要碰她,上前将人拎起后,狠狠地砸在桌上,“你个狗东西,也配碰她?” “啪”的一声。 桌子四分五裂拼凑不齐。 惨叫之声,响彻整个屋子,碎裂的木屑插入血肉之中,疼得许以安脸色惨白一片,趴在地上半天缓不过来。 只见一双沾着泥的解放鞋从他眼前闪过,他双手撑地,挣扎的抬头看去,竟然是陆霄骁。 风尘仆仆赶来的陆霄骁,寒着脸走到床边,见她穿戴整齐依旧不放心,上前检查,“没受伤?” 脸上、脖子、手上……都没有任何伤痕后,那些害怕的情绪逐渐退散,那眸子才有了温度。 他抱着她,像失而复得的宝贝紧紧地抱着她,那颗心脏因为她的存在重新剧烈跳动起来。 他抱的很紧。 她靠在他怀中。 他的胸膛像一堵结实的墙壁,是温热的、是坚固的,像避风港,又像温柔乡,给她依靠,也是她的退路。 见是他来了,南初安心了。 她摇了摇头,呼吸很轻,“我没受伤,只是被下药了,没什么力气,头也有些昏,刘金花找到了吗?” 她声音低沉,似要睡着一般。 南初并不是一个人来,门外还安排了陆霄骁的人,刚刚只是拖延时间,从许以安口中套话。 要是有危险,喊一声就行。 如果喊不出来,她还带了刀,要是真的有个什么意外,她都想好了同归于尽,又不是没死过。 她不怕死。 只怕救不了人。 陆霄骁鼻子一酸。 此刻她都这样了,关心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朋友,要是得不到答案,怕是今夜都不得安心。 她呀,就是一个傻姑娘,别人对她好一分,她还别人十分,把恩情看的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明明经历过人间黑暗,明明自己都已经伤痕累累,却还愿意保持那份善良,想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他也从黑暗走来,他懂她。 绝望的滋味不好受,他们内心深处都曾渴望有人救救他们,她对他伸出援手,他也是她的希望。 他说,“你放心。” “人已经找到了,她被她家里人绑着嫁给一个三婚家暴男,平安无事,已经护送她回家了。” “幸好。”南初笑了。 声音淡淡道,“她没事。” 那颗提到嗓子的心,落下了。 见她还笑得出来,气的陆霄骁牙咬咬,不由地加重语气,“是,她没事,我完好无缺地给你找回来了。” “可你呢?” “多危险不知道吗?她就真的这么重要,重要你……你有没有想过,你出事了,我怎么办?” 说完,红了眼。 他不要命的往上爬,不就得为了护着她,她倒好,为了朋友,以身犯险套取信息。 但也正好她给的信息及时,要不然刘金花今夜就被人糟蹋了,到时候会发生什么说不清楚。 那时。 绝望的人更多。 南初伸手,想安慰她。 可是她实在太困了,手指动了两下却只能抓住他的衣服,“对不起,是我没用,让你担心了。” 说完,便合上了眼。 手指松开无力滑落,吊在半空。 陆霄骁从来不觉得她没用,他们是人,不是神,他们不是无所不能,他们只能努力强大保护自己不受欺负。 人生漫长,谁又敢说,从未遇到过麻烦困难,只是遇到问题,想办法解决就行。 不应该是互相指责,带着情绪追究是谁的责任,“是我没用,要是我更努力点,就不会让你受委屈。” 他抬腿。 想抱着她离开。 许以安费劲地从砸碎的桌子残肢上爬起来,腹部疼痛的站不住,他看着他们眼神藏不住的恨。 戴着的眼镜也裂开,那张原本书生气的脸在此刻变得阴沉,在这一刻,他的伪装被撕的粉碎。 “陆霄骁。” “你怎么还活着。” 似在自问,也在问他。 言语之中带着惊讶和怒气,要不是这个混混,南初当初怎么可能会选择离开他。 他应该被枪毙了才对! 陆霄骁转身,高大的身影在灯光下更加伟岸,那身军装,好似在嘲讽着某个人不自量力。 要是换成以前,没有身上这张皮的拘束,他早就把这孙子揍得起不来,怎么可能让他再站起来。 他问,“我怎么不能活着?” 许以安后背无力地靠着墙壁,疼痛让他咬紧牙齿,青筋凸起,那双眼睛看着他们不说话。 眼底,只有恨。 看他不说话的样子,陆霄骁心里瞬间有了答案,“难不成四年前,是你以南初的名义举报我?”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但是他一直相信南初不会举报他,他更相信是许以安在背后搞鬼,只是目前没有证据罢了。 陆霄骁开车。 将南初送到最近的医院,经过诊断后并无大碍,只是土方子迷药之类的药物,好好睡一觉就行。 医生说。 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似受过什么严重的刺激,整个人没安全感,不信任他人。 神经紧绷,经常失眠,酗酒酗烟才得以缓解,甚至可能出现幻想,有自言自语的行为。 最好家里人多陪陪。 南初睡梦中也不安生,紧皱着眉头呼吸紊乱,陆霄骁坐在病床边紧紧地握着她的手。 放在唇边,轻轻摩擦着。 太阳升起又落下,屋里重复关灯又开灯,她不醒,他也不动,就这样无言的看着她陪着她。 第59章 被盯上 墙壁上。 写着坦白从宽四个大字。 被打成猪头的许以安,带着伤来到了派出所,不是自首,他是来报案,说陆霄骁拐走他的乡下媳妇。 是的。 谁和他抢人。 他就弄死谁。 这不是说说而已,他曾经举报过陆霄骁耍流氓和投机倒把,没死成没有关系,他可以再让他死一次。 他不会愚蠢到犯法。 他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许以安向公安说,南初是她在乡下娶的媳妇,有结婚证作证,可是她后来跟着野男人跑了。 媳妇跑了,他一个人大男人总不可能为她守一辈子活寡,这才和城里妻子结了婚,有了孩子。 有大队打的证明。 而就在前段时间,他在京都,遇到了自己跑掉的乡下媳妇,发现她和村里混混搞在了一起。 这混混叫陆霄骁。 爷爷是老地主,母亲是资本家的女儿,成分不好,他有前科,曾被举报耍流氓和投机倒把。 理应枪毙,不知为何跑出来,很可能还是一个逃犯,他们最好赶快把他抓起来调查审问。 南初还躺在医院,没有醒来。 陆霄骁就被请进派出所接受调查,走之前,他给她盖好被子,安排人守着她,告诉她,他不会有事,一定要相信他。 他一天一夜未睡,眼眸深沉,下巴冒出青色胡茬,密密麻麻,不颓废,浑身还带着煞气。 为了自证,他亮出了自己的军官证,和当年举报不实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和南初结婚证。 根据调查发现。 两份结婚证都是真的。 许以安时间在七六年,而陆霄骁这份却是今年,从这点可以得出,许以安所言更真。 南初户口在京都,领取结婚证应该在京都才对,许以安的结婚证就不符合规定,陆霄骁的更真。 但这不得不提及南初被拐卖后,被重新办户口的事情,这涉及到相关的部门管理不当,时间久远,跨城,小地方,或许档案都已经找不到了。 要是这个问题真的追究起来,那就是南初犯流氓罪、南初和陆霄骁乱搞男女关系。 不管怎么算。 许以安都是无辜。 甚至还成为了受害者,他还要南向初讨个说法,说他们家里养了六年,她就这样跑了。 他还说,他还要继续举报陆霄骁拐走别人媳妇,派出所管不了,他就向相关部门继续举报。 至于刘金花,是被家人带走逼着嫁人,不属于拐骗,不构成犯罪,最多算家庭纠纷,也不了了之。 此次事件,谁也没得好处,陆霄骁还被许以安给盯上,他就像疯狗咬着他不放。 虽然没有证据,但举报信的事还是影响了陆霄骁,影响不好,他被停职调查,期间哪都不能去。 南初醒来,得知此事。 她沉默了很久很久,这就是为什么出事后,她不愿意陆霄骁牵扯进来,就怕出现这样的局面。 许以安背后是姜家,姜家上面有人护着,能在京都立足之人,背后关系错综复杂。 陆家不怕,只是麻烦。 这日,许以安找到了医院。 他脸上还有伤,没有好,被陆霄骁的人暗中套麻袋打的,但那掩盖不住那得意的神色。 他穿的人模狗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后这才抬眼。 用着怜悯的眼神看着她。 好似,她已经是他囊中之物。 他说,“南初,你看到了,你就是一个灾星,不管谁和你在一起,都会出事。” “也就只有我,自小就命硬,不怕被你克,怎样?跟我走吗?只有我能护着你,让你不被欺负。”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们两人每次见面,他都在用语言贬低她、羞辱她、看不起她。 见她不说话,他继续说着。 “陆霄骁就算军官又怎样,只要我愿意,我想弄死他,如捏死一只蚂蚁这么简单。” “而他,除了找人打我一顿,又能拿我怎么办?我没干过违法的事,谁都别想抓住我小辫子。” “只要你跟我走,我就不会再举报陆霄骁和你私奔的事情,我也原谅你们背着我睡在一起。” “否则。” “你就等着陆霄骁耍流氓,被判死刑,要是陆家人想要捞他,我可以继续往上举报。” 他。 就是一个疯子。 南初坐在病床上,原本惨白的脸没有了血色,她看着他说道,“许以安,我不是灾星!” 这几个字,她加重语调。 窗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似想到什么笑了,眼神温柔,陆霄骁说过她不是灾星。 说是这些人看她无依无靠、太善良好欺负的样子,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她辱她。 她说,“我不会跟你走。” “要是陆霄骁真的被判流氓罪,被判死刑,没关系,我就陪他死,那样我可以和他一起投胎。” “说不定下辈子还能再做夫妻,就算不做夫妻也却没有关系,只要他好好活着,我便满足。”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有光,那是曾经属于许以安的光,可此刻她口中说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 心里。 不是滋味。 带着不甘心。 其实到最后许以安也分不清楚到底是爱,还是执着,让他就此放弃,他不会甘心。 他为了她。 可以不择手段。 南初真的累了,现在只想休息。 她说,“许以安,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了,以后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和你在一起。” 他一次又一次靠近,她一次又一次将他推开,亦如曾经的他们,只是爱与不爱的身份调换了。 烟雾缭绕,迷了眼睛。 他在这一刻安静下来,用着平和的语气问道,“南初,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愿意回到你我的身边?” 时光荏苒,他们已经不再年少,南初也不想和他吵了,“在你娶妻生子那一刻,我们就回不去了。” “我会为你离婚,我会让你看到我的诚意。”许以安见多说无益,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背影看上去有些孤独,跟随的影子好似铁链,锁在他的双腿上,越走越沉,沉的如他心。 第60章 又要分别吗? 几天后。 陆为战回来了。 下了飞机就坐车直奔医院。 防止许以安再找上门,南初被安排了到单人病房,门口有人守着,除了医护人员,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他走进病房的时候。 看见她双手抱着曲着双腿,下巴撑在膝盖上,安静的坐在那,看着窗外叽叽喳喳的麻雀发呆。 脸上麻木,没有情绪。 孤独的像大海里的孤舟,带着死气沉沉,又带着不甘的生机,无声奋力的挣扎着。 听到脚步声。 她心一跳猛地抬头。 看见他的那一刻,她睫毛上扬眸中有了神采,但随即又变得黯淡,发白的小嘴微张着想脱口而出说什么。 最后。 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胆怯的,嗯抿了一下嘴。 压抑许久的泪水,流了下来。 泪水模糊了视线,声音里带着深深地自责,“舅舅,对不起,我好像闯祸了,闯了大祸。” “我没想牵连陆霄骁。” 这还是第一次,见她哭。 脆弱的就像一个瓷娃娃,伸手轻轻碰一下就会碎一般,就这么小可怜,谁舍得向她发脾气。 说到闯祸。 她这还真不算。 纯属被人算计罢了。 陆为战抬腿走到病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眼若寒芒,见她没事,这才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没事,有舅舅在呢,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也会护你们周全,别哭了。” “再说你做的很棒,临危不惧,深入敌营,套取信息,及时解救朋友,要是在部队还得给你颁个大奖状。” 这还是南初第一次做错事,没有被批评,有些不习惯,她欲言又止,“可是,可是陆霄骁他……” 说到这小子,陆为战变了脸,“他活该,做事给人留下把柄,被举报也是正常。” “这事情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只是传的沸沸扬扬影响不好,可能他会被降职、下派到其他地方。” “就当历练,几年就回来了,走之前我会安排他回来陪你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必须走。” 又要分别吗?南初不想。 陆为战看出她的想法,这才开口解释道,“这要是放在八三年,聚众跳舞都被判定乱搞男女关系。” “管你亲爹亲爷是谁,直接拉去法场枪毙了,南初,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结果。” 南初抓紧手中的被子,“可是他没有错啊,是许以安在撒谎,是他抛妻另娶。” “我和陆霄骁在一起时,许以安儿子都三岁了,他没有耍流氓,我们也没有乱搞男女关系。” “当时,我们要去领结婚证,可是他不见了,许以安把我关起来,把我带到京都。” “我知道。”陆为战调查过,“可是口说无凭,现在需要的是证据,许以安那有大队作证。” “证明是你未离婚便跑了,他才会在城里娶妻生子,他背后是姜家,姜家护着他这个女婿。” “是我害了陆霄骁。”南初低头。 “不是我看不起你,你一个人女人还真没这个能力,陆霄骁这些年升的太快,早遭人眼红。” “就算没出这事,我也会安排他去其他地方历练,干出成绩,为以后升职铺路。” “别哭了,眼都红了。” 他从衣服兜里掏拿出一张干净的手绢,为她轻轻地擦拭着脸上的泪水,动作笨拙生疏,显然从未做过这种事。 没有情谊。 只有长辈疼晚辈。 这一幕被姗姗来迟的颜听雪看在眼里,她站在门后,透过门缝,微喘的小嘴抿进嘴里,用牙狠狠地咬着。 转身,走了。 她知道,二人没有什么,可心里很难受,难受的喘不过气,那眼泪顺着眼角流下,委屈的。 “舅舅,我想离婚。”南初说。 这是她这几日深思熟虑后做出来的选择,除了她名声不好,还因为她生不了孩子。 她不能让陆霄骁绝后。 陆为战沉默良久,不得不承认她命不好,离开陆家,怕不是早就被那些豺狼虎豹啃的骨头渣都不剩。 有他在。 还能护她一二。 知道她的担心,“军婚可不是你想离就能离,只要陆霄骁不愿意,你这辈子都离不了。” “以后,都别再提离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事,你生是陆家的人,死也得进陆家祖坟。” 这是陆为战,给她的保证。 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违法违纪,陆家人都不会主动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死亡,才可以另外娶妻。 “你开幸福家政服务公司的事我已经听说了,那都是小事,那户人家我会派人去处理,你不用担心他们来找你麻烦。” “至于你得名声,确实不好。” “我以你的名义,给京大捐了一栋实验楼,实验楼门口,会一直写着你的名字,也算为你正名。” “以后提起南初,就会想到京大的实验楼,而不是抛夫跟野男人私奔、未婚先孕。” 南初震惊。 她没想到陆为战在短短时间内,为她做这么多,道谢的话却不知如何说出口,心里只有感激。 这孩子喜怒全在脸上,对他一点不设防,这到底有多信任他,也不怕被他卖了。 陆为战无奈,怕她误会。 这才开口解释道,“既然你是陆霄骁的妻子,也是陆家的一份子,我自然护着你。” “这些钱,都是这些年你给我寄来的分成,既然这钱来自民,那就用来造福民,也算为你积福。” “对了,最近几年不要再想着去做生意了,避避风头,要是有闲钱,就去多买点房。” “我已经安排你去京大上学,我不需要你成绩有多好,能好好学习,顺利拿毕业证就行。” “想在京都立足,进去后记得多交朋友,以后对你和陆霄骁都有好处,毕竟我也不可能护你们一辈子。” 陆老爷子退下来了,陆家现在由他撑着,但他也有老的一天,他只能给他们铺好路。 怎么走。 就靠他们自己努力。 南初被送回了家,至于许以安最近涉及到贪污案中,被接受调查,自身难保,暂时不会找她麻烦。 第61章 遇到未婚夫 是夜。 南初辗转反侧。 她好似掉进沼泽中,先是双腿被吞没,接着是腰,她想挣扎,结果越挣扎陷的越深。 她心跳加速,呼吸困难,像要闷死其中,耳边回荡着招娣嘶吼声,不断地重复着,你为什么不救我! 声音凄厉,带着恨意,恨到想扒了她的皮,吃她的肉,喝她的血,咬断她的骨头。 南初抱着被子,蜷曲着身体,不知该怎么从中解脱,就在她绝望之际忽然有人抱住了她。 冰冷的身体,有了温度。 带着水汽的香皂味,很好闻,她转身紧紧抱着他,安静地听着他胸膛发出的心跳声。 “砰~砰~砰~” 让她莫名地安心,紧绷的神经也在这一刻放松下来,“陆霄骁,对不起,对不起。” 她除了道歉,就是道歉。 他将她紧紧怀中,“傻瓜,你没有做错事,你不用道歉,要是你朋友换成我的战友,我也会拼命救他。” 陆为战没有责怪她,陆霄骁也没有责怪她,南初更心里更难受了,“如果不是我,许以安也不会对付你。” “与你无关。”陆霄骁开了口。 他自己无能,不会把错往一个女人身上推,“就算没有你,我和许以安也有不共戴天的仇。” 南初不想他难过,爬起身。 借着月光,她看着他的眼,乌黑发亮,像黑宝石一般,璀璨夺目,让人移不开目光。 他看着她的时候温柔似水,眸中带着无尽的缱绻,他伸手,挽起她耳边碎发,喉结轻滑,“要我好不好?” 声音不知何时,变得暗哑。 她伸手抚摸上他发烫的耳,轻轻地揉捏着,俯身吻了下去,带着浓浓的情欲唇划过他的眉眼。 他闭上眼。 感受她的温柔。 他们尽情地沉沦着,是要溺死在这来之不易的欢愉中,明月不知何时偷偷躲在云层之中。 直到一个星期后,陆霄骁走了。 南初也去了京大报到,进入了她的大学生活,离开学校有十多年,再次回归恍如隔世。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她不知道自己即将又要面临什么,为了融入集体,她选择了住校。 她一个人提着行李去了寝室,四张上下铺,八人间,中间放着桌子,上面整整齐齐地堆满了书籍。 有一个女生正倚靠在床边看书,见她来赶忙起身,热情迎上来,“是新同学?” 校园生活简单纯粹,她喜欢。 要是不遇到未婚夫的话,那就更完美了,她的未婚夫叫沈贺然,现在是大学老师。 也是她的老师。 他从小体弱多病,身子单薄,别的男孩子在外疯玩打闹,他只能在屋里看书。 仙姑说他命弱,活不过十八,需要找一个命硬之人与他定下亲事,说不好听点就是借命。 这事他们也没瞒着南初,她小时候也不懂,挺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哥哥,也不介意。 十多年未见,他还是很瘦。 白色的衬衣灌进了风,吹出鼓包露出了那锁骨,个子高,皮肤白,但清清瘦瘦弱不禁风。 家风缘故,天生文人气质。 他站在白杨树下,清澈如泉水的眸子看着她,对着她说的第一句便是,“好久不见。” 他声音好听,很轻,要是唱歌的话或许很好听,她小时候好像听过,但记不清了。 “好久不见。”南初说。 她一直都知道,他的父母希望他以后和他们一样当老师,成为人人尊重的教授。 没想到。 他真的成了老师。 他干净的一尘不染,要不是陆为战安排她进京大,她想,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因为,沈父沈母对儿媳妇的标准是书香门第,她显然不合格,她也只是他借命的工具。 遇见她。 他很意外。 他挑眉笑道,“我去你家找过你很多次,但叔叔阿姨说你去了国外,没想到你会来到京大。” “什么时候回来的?你说你走的时候不说一声,回来也不提前通知,我也好去接你。” 提到父母,南初不由地想起他们扭曲凶狠的面孔,他们从心里厌恶她,甚至带着恨。 他们为什么恨她,她不知。 她从小就很乖,很懂事,学习成绩其实也不错,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但他们还是不满意。 她习惯了。 她说,“我没出国。” 对于这个答案沈贺然愣了一下,南父南母在外都是一副好人面孔,“可叔叔阿姨……” 有些事情,他迟早会知道。 南初也不想隐瞒,直言道,“我已经和他们断绝关系了,他们亲生女儿是南婉,不是我。” 可此事外人都不知。 沈贺然迟疑半晌,斟酌再三,“南初,我知道叔叔阿姨收养了南婉,你心里不高兴。” “但你们毕竟是一家人,这一家人怎么会有隔夜仇,要是有什么误会,可以解释清楚。” “我可以帮你……” 沈贺然整天与书为伴,性子比较单纯,是一个好人,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他的好意,她明白。 可现实很残酷,“没有误会,十年前,我就被他们赶出家门,他们说我不是他们亲生女儿,就这么简单。” 不想提起过去,但不得不提,沈贺然眼底温和,他不信,“要不,我跟你回家,我跟叔叔阿姨好好谈谈?” 他认为。 是她闹脾气。 南初摇了摇头,拒绝了。 这世上也就陌生人愿意信她,这些认识她之人都不信她,久别重逢也随着不信而变味。 她说了一句马上要上课了,便转身走了,操场风大,她的背影单薄却又很倔强。 沈贺然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教学楼后才消失,他不放心她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外生活。 这事。 必须告诉南父南母。 他想着今日下学后,亲自带着她回家,却不想站在办公室门口,看到她上了老男人的车。 那老男人面生,不认识,应该不是南初的长辈,怀疑的种子一旦发芽就停止不下来。 他是谁? 她为什么上他的车? 他们看上去很亲密的样子,难道是他想的那种关系吗?可她是他的未婚妻,怎么可以…… 第62章 我是你未婚夫,我有权管你 到底是谁在撒谎? 下班后,沈贺然拿着备课资料上了公交车,心里带着这个疑问,敲向了南家的门。 开门的是南母。 见是他,脸上顿时喜笑颜开,热情地迎他进门来,“是贺然啊,你是来找婉婉的吗?” “她还没回来,应该还在路上。” “你进屋稍等会,今天家里正好包饺子,你留下来一起吃,吃完再给你爸妈带些去。” 南家祖上,是御医。 后经过战乱,传到南母这一代只剩下一个女娃娃还活着,这才招了上门女婿延续家族传承。 南母在沈贺然印象里,是一个亲和又能干的女人,她在医院是最优秀的医生,还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谁家要是有个难事,准是第一个站出来帮忙,乐于助人,是家属院有名的好人。 她会撒谎?沈贺然不信。 见南母在包饺子,他将备课资料放在桌上,挽起衬衣的袖子,熟门熟路的去水龙头下洗干净双手。 “阿姨,我来帮您。” 南母擀饺皮,以丈母娘看女婿的眼光看待沈贺然,越看越喜欢,“你这孩子读书厉害,人还勤快。” “咱们婉婉以后肯定能嫁给你,真是祖坟上烧高香,我和你妈商量,年底给你们把婚定下。” 南婉成绩好,长得漂亮,那张小嘴特甜,又在医院工作,是正式工,很讨沈家二老喜欢。 相比起南初,他们更中意她当沈家的儿媳妇,以后她生的孩子,肯定又漂亮又聪明。 对于此提议,沈贺然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前些年一直以学业忙工作忙为由拒绝结婚。 可随着二人年纪越来越大,两家渐渐地开始有些着急了,都想着在明年的时候抱一个孙孙。 他似不经意间提起,“阿姨,我未婚妻是南初,如果要订婚,也应该是她才对。” 这个名字,多久没被人提起。 南母身子一僵,手一顿,光是听到都觉得一阵厌恶,但外人在场她未表现出来。 还笑着说道,“南初丫头,不喜欢学习,高中都还没毕业,就闹着辍学不读了。” “你叔叔也是没有办法,只能送她出国了,她出国后不愿意回来,还在那边找了洋鬼子当男朋友。” “所以啊。” “阿姨还是觉得你和婉婉合适。” “你们两个曾经一起上学放学,还读过大学,青梅竹马,互相了解,感情也好。” “以后结婚了,有共同的爱好和话题,这样婚姻也能长久,是南初那孩子没有福气,配不上你。” 这样的话,沈贺然天天听。 以前没有给出准确答案,是不想伤害南婉,她是一个好女孩,如今南初回来了。 他也不再含糊不清,“阿姨,其实我一直把婉婉当亲妹妹,我是不可能和她结婚。” “你这孩子。”南母没生气。 她其实挺喜欢沈贺然,她就希望自己能有这么一个聪明的孩子,唯一不好的就是身体差。 沈贺然手指很长,很巧。 包的饺子还不错,他垂下眼帘继续问道,“阿姨,南初在国外,你们一直都有联系吗?” “有啊。”南母笑的勉强。 做父母的要是被传出不管孩子,岂不是被人戳脊梁骨,也不知道沈贺然为何突然提起南初。 难不成…… 二人见过? 可这孩子不会撒谎,要是碰见肯定对他们说了,她心里惴惴不安,恨不得南初死在外面。 这死丫头这些年做的事情,她丢不起这个人,好不容易平息了四年,她可不想再生事端。 南婉年纪不小了,该嫁人了,要是被南初的事影响找不到好人家,她不得呕死。 “阿姨,能给我一个南初的联系方式吗?好歹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也该关心她一下。” 聊到了最后,沈贺然依旧没要到南初在国外的联系方式,南母说,这些年都是南初联系他们。 她下次联系他们,可以帮他要一个号码,但远洋电话打着贵,让他做好心理准备,可能不会给。 这是被委婉拒绝了。 可是他内心依旧不愿相信,南母南父这样的好人会不要自己的女儿,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能向外人言说的苦衷。 犹豫再三,他没有立刻说出南初在京大上学的事,打算先观望一下,了解事情真相。 第二日。 南初回了学校。 陆为战昨日来接她回家,是因为陆家二老担心她,便喊她回去吃饭,并没有什么大事。 他最近真的很忙,便派了下面的人开车送她,并叮嘱最近留在学校,不要到处乱跑。 出了什么事,记得第一时间给家里打电话,不要自己冒险,要不然家里人都会担心。 她刚下车。 就看见沈贺然站在校门口。 他背脊挺的很直,在外时,着装永远是整齐干净,明明才二十多岁,却已活成老古董。 四目相对。 他眼神淡淡。 她显然不想与他有什么瓜葛,可这是在学校,作为学生的她,还是走到他的面前。 尊敬地喊了一声,“老师早。” “早。”他点了点头,礼貌回应,陌生的像不认识一般,他对谁都是这个态度。 距离上课还有十分钟,南初不再耽搁,转身走人,可沈贺然动作快,挡在了她的面前。 “等等。” 南初没设防。 差点就撞在他怀里。 幸好及时止住了步,她稳住心神问道,“老师,我上课快要迟到了,您还有什么事吗?” 从校门走到教室,这个时间不会迟到,他也只是说一句话而已,“中午吃饭时聊聊?” 南初后退一步,拉开二人距离。 她说,“老师,有些话,我昨日就已经说清楚了,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们已经没什么可聊的。” 刚见面时。 她并未如此抗拒他。 是什么想要和她拉开距离,是他不信她开始,不知为何,心里顿时不是滋味起来。 沈贺然便以为人师表的心态,端正了态度,冷声道,“南初,我是你未婚夫,我有权管你。” “我不能看着你和家里闹僵而坐视不管,也不能看着你一个好好姑娘误入歧途。” 第63章 你为什么要勾引我儿子! “老师。” “我结婚了。” 南初笑着说出这句话。 言外之意,我不是你未婚妻,你也没有权利再管我,大家都是成年人不说明白也懂。 很少有表情的沈贺然,露出错愕的表情,他那干净明亮的眸中,看到她身影渐行渐远。 不知从哪吹来一阵风,将他额前的碎发吹乱了,平静的内心如湖,被人狠狠砸了一块石头。 涟漪扩散,久久不能平静。 随着上课铃声响起,他走进了办公室,今天没课,他来学校,只是为了堵南初。 脑海里想到昨天看到的画面,那个男人有四十了,看年纪,应该结过婚生过子。 她这么年轻漂亮优秀,大把的好男人不选,却嫁给和她爸一样年纪的二婚男人。 图什么呢?钱? 对方开小轿车,他一个老师奋斗十年都不一定买的起,心乱了,整天处于浑浑噩噩之中,想不通,想不明白。 这年月就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和老男人走在一起,是个正常人都觉得图钱。 南初在最后一分钟冲进教室,座位随机,她选择了靠后墙壁的位置,拿出书本开始听课。 课程内容枯燥无味,她听的云里雾里,儿时好记忆不存在了,不得不做笔记画重点。 京大学子,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拔尖人才,在这群学霸之中,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走后门的学渣。 所以陆为战对她要求不高,考试及格,拿京大毕业证就行,触碰不到的圈子,结交人脉关系。 下课了。 她松了一口气。 看着鸡爪一样歪歪扭扭的字,不忍直视,不得不合上书本,十多年没碰笔怎么就退步成这样。 “南初。” 同学凑了过来,“我刚刚坐在窗户边看见你和沈老师站在校门口说话,你们认识吗?” “我打听过了,沈老师二十多岁还单身,长得好看,圈子干净,从不会主动和女性搭话,你是第一个。” “他不会是你有意思……” 南初收起书,不经意间抬眼,赫然对上一双黑眸,是沈贺然,他站在门外他看着她,他的在等她。 她差点忘了,他很倔强,遇到问题必解出答案才罢休,这也是他成为老师的缘故。 好学,有着强烈求知欲。 在大家注目礼下,南初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出教室,顿时,身后传来起一片哄声。 她跟着他一起去了食堂,他掏钱给她打了一份饭菜,她看了一眼,都是她以前爱吃的。 这并不代表他心里有她,而是他从小记性好,哪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都记得。 只是。 这顿饭。 没这么好吃。 他看着她,问道,“你什么时候结的婚?对方姓谁名谁?年纪多大?家庭怎样?为何不邀请我?” 声音淡淡,看不出情绪。 他心中的疑问实在太多了,求知欲强烈的他,必须立刻知道答案,否则寝食难安。 这审问的态度,让南初蹙眉。 她想到了许以安,不想再给陆家带来麻烦,她选择了隐瞒,“老师,您越矩了,这是学生私事。” 见她油盐不进的样子,沈贺然不由地提高了音量,当老师久了,不怒自威,“南初,我在担心你!” 担心? 多么可笑的词…… 南初觉得入口的饭菜食之无味,她放下了筷子,正色道,“沈贺然,我消失也有十多年了。” “现在才跑来说担心,是不是太迟了?我想说,我爱人对我很好,我现在过的很幸福。” “我希望你不要再提及你是我未婚夫的事情,我怕他吃醋,我们两个划清距离比较好。” 南初端着饭,想走。 沈贺然却拽住了她的手腕,要不是他们之间有桌子挡着,要不是他的身体不好,她差点给他一个过肩摔。 他眸底带着一抹复杂和执着,“现在担心也不迟,南初,不要忘了,我是你未婚夫是事实。” “我没有退亲,你却背着我和其他男人结婚,对于你过去消失的十多年没关系,我现在可以慢慢了解。” “只要你愿意说,不管发生过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帮你,坐下来,和我好好谈谈好吗?” 他依旧认为,南父南母是好人不可能抛弃亲生女儿不管,肯定是南初因为父母收养妹妹而置气。 只要说开,便会和好如初。 至于她的那位丈夫,要是好人就罢了,也可以不追究,不是好人,他就算不择手段,也要让他们离婚! 他不介意,娶二婚女。 南初坐在那,却没有张口,她不想将自己伤口撕开,说给一个不信任自己之人。 说了又怎样,换来同情? 还是让她无条件的原谅自己的亲生父母?就因为她是他们亲生?就因为血浓于水? 不! 她不会原谅! 她给过他们机会! 可是他们辱她骂她伤她,甚至还想打掉她的孩子,甚至她怀疑,是他们派人砸了她的明星理发店。 逼她走绝路。 这样的亲人,不要也罢。 南初在京大被沈贺然纠缠上,除了上课时间,他好似无处不在,她走到哪都能看到他。 他说。 他可以等她开口。 但这一幕落在外人眼里,以为他在追求她,两个人都是成年人,年纪差不多大,站在一起郎才女貌。 同学们已经脑补出一场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此事,也很快传到沈家的二老耳中。 不近女色的儿子,突然对女生有了兴趣,说明好事将近,他们从儿子口中问不出想要的答案。 便亲自来学校一探究竟,在见到南初的那一瞬间,沈母震惊的已经站不住身子。 她呼吸不畅,很是难受。 儿子一心教学,有些事不知道。 可是她却知道,南初被拐卖、未婚先孕的事情当时在医院和家属院闹得人尽皆知。 出国。 只是南家遮丑借口。 这样不检点在外乱搞的女人,怎么能进沈家的门,她怎么没想到,这丫头居然跑到京大纠缠她儿子。 儿子也被她迷的失了魂,她很愤怒的抬手,狠狠地她一巴掌,大声地质问道,“你为什么要勾引我儿子!” 第64章 妹妹:很早就喜欢上未来姐夫 南初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头微微的低垂着,双目看着课本,怕忘记,右手拿着圆珠笔记下老师说的重点。 课余时间,喧闹不止。 附近有同学走来走去,她根本没有注意沈母的到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挨了一巴掌。 很疼。 嘴角破了。 手中的圆珠笔在课本上划出一道不规则的直线,划破了纸张,留下了再也合不拢的痕迹。 亦如她那颗伤痕累累的心,被一次次当众凌迟,每次伤害,都来自身边的人。 那一巴掌,打的很响。 教室瞬间安静下来,周围的人愣在原地,投来诧异的目光,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想站出来说两句。 就在这时,门外却传来清冷的嗓音,是姗姗来迟的沈贺然,“妈,你在干什么!” 他性子淡泊,什么事都不会牵动他的情绪,很少生气,但生起气来一发不可收拾,六亲不认。 他冷了脸。 “儿子,我……”沈母想辩解。 沈贺然警告道,“妈,这是我工作的地方,你却来打我的学生,你是想我被学校开除吗?” “请你您立刻离开!” 走之前,沈母还是狠狠瞪了一眼南初,她和儿子有婚约之事,肯定不能在学校闹开。 心里再不舒服,也得离开。 可此事并未随着她离开而结束,南初放下手中的圆珠笔,她顶着泛红的脸颊站起身。 目光冷冷地看着沈贺然,带着嘲讽之意,“这就是你说的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 “对不起。”沈贺然道歉。 他知道,他的母亲一直都不喜欢南初,可没有想到,她会厌恶到当场动手打人的地步。 “我不要对不起,我要的是……”南初抬手,用尽全力,狠狠地朝着沈贺然的脸打去。 他看见了。 但他没躲。 选择了承受。 单薄的身体狠狠撞在课桌上,发出刺耳的噪音,没有血色的脸上留下一个红色的巴掌印。 嘴角。 更是溢出一丝殷红。 她要的是还他一巴掌,如果不是他纠缠着她,沈母也不会找上门来当众羞辱她。 她说,“以后,离我远点。” 他没回答,只是安静的看着她。 他是学校老师,她是学生,只要她没有毕业,他们日后都会相见,这个避免不了。 那天,天气暖和。 低调的南初在京大成为人尽皆知的存在,只是与八卦流言蜚语挂钩,同学开始疏远。 仅仅只是疏远,并未找麻烦,毕竟他们都很忙,忙着学习、实验、考试、上课、谈对象…… 陆霄骁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说他已经到了边境,以后联系可能没这么方便了,他会给她写信。 他问她学校生活怎样?有没有人欺负她?要是有,记得告诉他,联系不上他没关系,告诉舅舅。 她说,好。 她并未告诉他,她在学校里遇到的事情,他在边境守卫国家,她不想让他担心而分心,从而陷入危险中。 他在为他们明天努力。 她也得跟上他的步伐。 操场、走廊、教室……都能看到她孤单的身影,她好似习惯了,并未想着改变。 而是拼命学习,抓成绩。 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天台,努力地背着课本重点,微风拂过,她那乌黑发亮的头发又长了。 南婉原本想当军官太太,过上人上人的生活,可是舞会联谊搞砸了,穷当兵的她又看不上。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也开始着急自己的婚事,家里介绍的什么厂长主任儿子又不喜欢。 又丑又没本事,嫌弃。 如此便盯上了自己的未来姐夫,沈贺然虽然身体差,可长得好看,又是大学老师。 她一直把他当备胎,想嫁给他,虽然比不上军官太太这个身份,但好歹也受人尊敬。 她放低身段,讨好沈家二老,原本水到渠成,眼见年底要订婚,可南初却回来了。 得知这个消息,她将卧室里的东西都砸了一遍,那些废物,当年怎么没有毁了那贱货! 沈母意思让她主动点,每天去学校给他送饭,让大家都知道,沈贺然有对象,让某些人死心。 周二,南婉特意请假。 做好自己的爱心盒饭,去京大。 她以前也来找过沈贺然,加上她嘴甜漂亮,门卫都认识她,让她登记后便放她进去。 现在上课时间,去了办公室,得知沈贺然在上课,她又熟门熟路找到了教室。 看着他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不由地春心荡漾,她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自己未来姐夫。 可是,他对她很冷淡,以前以为是因为姐姐的缘故,他不喜欢她,后来才知他对谁都这样。 南婉目光一转,看向教室里坐着的学生,在偏后的角落里,看见了南初的身影。 自己成绩优秀,也只是上了一个普通大学,为何她一个高中辍学的能来京大上学? 嫉妒,如火山爆发。 正在听课的南初似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眼珠子转动,看向门外,四目相对,不怀好意。 动听的下课铃声响,沈贺然放下手中的粉笔,停止教学,南婉踏着欢快的脚步走进来,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 她天真烂漫的说道,“沈哥哥,我给你送午饭了,是我亲手做的哦,有你最爱的菜菜~” 这是工作场合,不是谈情说爱的地方,沈贺然微微皱眉,只是不想伤害这个单纯姑娘,也没开口责备她。 只是目光…… 有些担心地看向了南初。 她视而不见,收拾着课本,起身便与他们擦肩而过,显然不想和他们有什么瓜葛。 南婉却装作刚看到她的样子,拦住她的去路,很诧异地喊了一声,“姐姐!你真的是姐姐!” “你知不知道,爸妈很担心……” 她要说什么,南初心里跟明镜一般清楚的很,与其让她泼脏水,不如自己泼来的实在。 她抢过好妹妹后续想说的话,总结道,“对,我被拐卖到大山给乡下男人当媳妇。” “当过保姆,偷过东西,还未婚先孕和小混混搞在一起过,南婉,这么说你满意了吗?” 说完,抬眼看向沈贺然,“这就是你想要知道的真相,说,你要怎么帮我?” 第65章 离婚,嫁给我。 时间静止。 四周也安静下来。 未走的同学立足在原地,谁也没有想到南初会突然说出这番话来,包括还没来及搞事的南婉。 “怎么会?”沈贺然问。 他站在讲台上,双眼平静。 像那高高在上的神,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淡漠地看着她,似在问她,又似在问自己。 声音中带着难以相信,他更愿意相信她在骗他,如此死死盯着她,想要得到真正的答案。 “怎么不会?”南初反问。 哪个女孩愿意用这种事情来玷污自己清白,她似笑非笑的看着南婉,“难道我的好妹妹没有告诉过你?” “不应该啊。” “四年前,公安亲自送我回家,当时开门的还是她,她还说我是不是卖给乡下傻子当媳妇。” “我爸妈都知道,他们都没有告诉你吗?他们嫌弃我丢脸来着,安排手术要我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叔叔阿姨应该也知道,不然也不会突然跑来学校打我一巴掌,说我勾引你。” 戏谑的眼神,带着讽刺。 沈贺然原本不信,可是看着南婉闪躲的眼神,心咯噔一下,难不成真的如南初所说。 所有人都知道。 只是,都瞒着他罢了。 难以接受真相的他,消失了。 南初的大学生活依旧,她已经做好了被唾弃和厌恶,可没想到,同学们没歧视,跑来嘘寒问暖。 不仅跑来送来新衣服,还给她打饭送她吃食嘘寒问暖,说有困难就说,大家是同学就应该互帮互助。 大家单纯而又善良,没有算计。 突如其来的温暖让她红了眼,知道她学习跟不上,热心给她补课,不收额外费用。 这也就是为何陆为战把她送到学校来学习,这是一方净土,很适合修身养性,也适合治病。 沈贺然回来,让南初意外。 他是爱自己羽毛之人,从来不会让人抓到污点,事事都要做到最好,是那种别人家小孩。 学习好、长得好、人勤快、奖状荣誉不断……要不是身体不好,他完美的不像人。 她以为,如此要强的他,怕被自己名声所累,会和别的男人一样与她保持距离。 可他回来了。 消失了整整三天,谁也不知道这三天他去了哪,回来的时候,眼窝深陷疲惫不堪,多了一丝人味。 她说,“我以为你不会再出现。” 沈贺然不信南初所言,在这三天时间分别去公安局、医院等找答案,结果让他失望了。 她说的,都是真的。 这种事情,不能与外人诉说。 他一直在认真思考怎么帮助她,什么出淤泥而不染、清者自清,那都是文人的屁话。 直到有了答案。 这才重新来见她。 他说,“我说过,我会帮你。” 有些人对你好无关情爱,只是单纯的责任,因为她是他未婚妻,所以他得对她负责。 “怎么帮?”南初好奇。 “我娶你。”他答,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他眼神坚定,不似玩笑,这是深思熟虑后得到的选择。 就算她满身脏污,他也不怕。 骨子里的清高,让他从不把世人目光看在眼里眼里,也不知人间到底险恶到什么地步。 他太单纯了,单纯到南初都不忍伤害他,“抱歉,我已经嫁人,我的爱人说过,他会保护我。” 所以,不再需要其他人。 沈贺然没想过,她会拒绝。 他问,“南初,你在骗我对不对?你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有好男人娶你回家。” 她说什么,他都不信。 这感觉很累,很累,“到底谁一直骗你,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而且,你也不配被我骗。” “南初,我是你未婚夫!”沈贺然加重语气,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牵绊,也是他唯一帮她的理由。 “未婚夫?”南初重复三个字。 小时候不觉得,长大后觉得荒唐而又好笑,“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我们为何定下这门婚约?” 他知道。 他一直都知道。 见他不说话,南初却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你和我婚约,是你身体不好向我借命罢了。” 虽说不相信封建迷信,可当人走投无路时,也只有相信神,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玄学。 “自始至终,你爸妈都没想过让我嫁给你,你父母不爱我,你不爱我,何必口口声声自称我未婚夫?” 沈贺然眼底闪过一丝痛苦,真相讽刺而又让人难以接受,他一直知道自己身体不好。 医生说,他活不长。 既然活不长,那何须对这个世界投入感情,所以,他谁也不爱,将一生奉献给知识海洋。 直到他这些天打听到她这些年遭受的迫害,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借命导致她命运发生改变? 是不是他的痛苦都被转移到了她的身上?如果不借命,她是不是有个美好的未来。 他欠她的,还不清了。 相信科学,不信命的他,却开始相信命这东西,“我用一生来赔你借给我的命,不够吗?” 这是他目前想到的最好的法子,用他那不怎么结实的肩膀,给她依靠,给她撑起一片天,给她一个家。 至少有他在中间周旋,她和亲生父母能和好如初,和妹妹成为一家人,自己爸妈也会接受她。 “不需要。”南初拒绝。 她看着明媚的天空,脑海里想到了陆霄骁的身影,脸上洋溢地幸福怎么也藏不住,耀眼的很刺眼。 她说,“沈贺然,我有一个很爱很爱我的爱人,在我死亡之际,是他奋不顾身的跳下河把我救起。” “他是唯一一个不嫌弃过去,愿意对我负责的男人,就冲这点,我就会爱他一辈子。” 他们的爱没有细水长流,也没有轰轰烈烈,却深入骨髓,是绝望中唯一的救赎。 又似共同对抗命运的战友,拼搏着挣扎着,执子之手,向着他们的所在的明天一起走去。 沈贺然想到了那个老男人,那个可以当他们爸的老男人,就算他们二人是真爱,也是被世人不容。 他说,“我也能做到。” “所以,南初,离婚,嫁给我。” 第66章 我接你回去 “能做到。” “却从未做过。” “直到失去才愿意?” “沈贺然,你不觉得如今说这些已经迟了吗?这样的好意不要也罢,你自个留着。” “我眼睛不瞎,知道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离婚的,也不会嫁给你。” 南初冷冷地看着沈贺然,右腿向后退了一大步,彻底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 她用行动来拒绝了这个荒谬而又无理的提议,也不需要他高高在上的怜悯和施舍。 因为生不出孩子的事,她确实有想过离婚,却不会为了其他男人而背叛陆霄骁。 她或许自始至终都不懂的真正的爱是什么,但她懂感恩,是陆霄骁奋不顾身救了她命。 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她。 又何谈嫁给沈贺然,她或许不是一个聪明之人,但很多事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的很。 与儿时玩伴重逢,南初最初其实很开心,原本以为他们会成为普通朋友,却不想会走到这一步。 这天说变就变,随着一阵轰鸣声响起,乌云密布,渐渐地下起了毛雨,湿润了大地。 操场上的女同学用手遮住头发跑进教室,男同学却不慌不忙的继续打着篮球,来了一个大满贯。 青春,活力…… 沈贺然都没有,他站在走廊上止不住地咳嗽,那雨滴落在他不断抖动的肩膀上, 咳着咳着,喉咙里一阵血腥味翻涌着破口而出,他咬着牙,硬生生将其咽了下去。 回想他这一生,除了身体不好活不长外,顺风顺水,就没有遭受过太大的挫折。 总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冷漠地看着整个世界,无痛无爱,从未想过以身入局。 可如今却由不得自己,他觉得自己好似做错了事,唯有用余生来弥补才能心安。 他伸手抚上被她打过的脸,红色痕迹已消失,但身上还留有撞桌子的淤青,很疼很疼。 疼得他……难受。 他记得小时候,都是他在前面走着,南初跟在身后追,她总喜欢踩他的影子。 可现在。 他只能站在原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伸手想要挽留,想要追上去,却没有理由。 她真的变了,变得不再像小时候那般听话懂事,从一只糯叽叽的小兔子长成小刺猬。 全身都是尖刺,很扎人,防备心变得很重,不肯再接受别人给予的任何善意。 他说过。 他会帮她。 既然南初这边说不通。 那就从老男人那里入手,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希望他放手,和她离婚。 要是不听,就举报。 有身份地位之人,都不希望这种事情闹大,到时候肯定为了息事宁人而妥协。 思至此。 沈贺然去了档案室。 他从柜子里找出南初的资料,个人信息里写着已婚,她确实没有骗他,她结婚了。 至于丈夫一栏,却空白。 他拿去询问校长,得到的答案是不要多管闲事,做好本职工作,好好教学就行。 南初并不知道,沈贺然会跑去查她档案,回到教室后,便坐回自己位置上。 翻开课本,拿起笔,继续预习老师要讲的内容,天气闷热,额头上出了薄薄一层汗。 “南初!” 有人喊她。 她抬头“嗯”了一声。 是他们班长,“今天是郭雅兰的生日,我们准备晚上去歌舞厅庆祝,你也去。” 她说,“好。” 郭雅兰,她知道。 她本人长得漂亮又文静,父母都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干部,班里很多男生都喜欢她。 南初在学校的日子里,其实不怎么合群,在这里的学生,是有阶级存在的。 权二代是个小集体,他们穿着最时尚的衣服聚一起,高谈政治时局经济未来。 外人,融不进去。 而穷学生则扎堆在一起,他们穿的普普通通,埋头苦学,想要通过此改变命运。 他们胸中有墨,张口就是各种知识理论,但未经过实践,根本经不起推敲。 也有特立独行者,他们不需要融入任何圈子,很多时候安静的就像不存在一般。 泾渭分明。 简直就是一个小社会。 南初在这里,身份很特殊。 不属于高高在上的权二代,也不是需要靠学习改命的穷学生,更没有特立独行。 她是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很多年的一个普通人而已,有着和他们不一样的社会见解,却没有系统的理论知识。 就跟农民给教授讲种地,教授给农民讲文学经济政治,身份地位思想见识都不一样。 这里不需要市侩讨好,交出满意的答卷便能受到该有的尊重,但也仅仅如此。 她学习不好,身份是谜,他们不抗拒她,也没容纳她,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像这种生日聚会邀请,也只是为了人多热闹,是年轻人的一种普通日常生活。 歌舞厅。 南初第一次来。 与小城市不一样,这里灯光璀璨,有着最好的音乐设备,随着狂热的歌曲。 大家跳着唱着,烟雾缭绕,酒杯交错,纸醉金迷,这是八十年代流行之一的娱乐方式。 老一辈的人说,这是坠落。 南初是六十年代出生,她在努力的试着改变,但骨子里还保留着封建传统。 这是在二十几年来畸形教育下所形成,也是社会打压保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 所以,她不习惯这样张牙舞爪的人生,但看着同学热歌热舞,很羡慕他们的自由和洒脱。 没有安全的她,更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看录像带,她和他们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啤酒入口,苦涩一片,四周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有些想陆霄骁了。 想他此刻是在站岗,还是在寝室睡觉,这种思念犹如蚊虫在皮肤上叮了一个包,痒的难受。 可当军嫂就这样,保卫国家的同时,不可能有空陪伴家人,聚少离多的日子总得习惯。 见时间不早了,她起身与同学告别离开,刚走出歌舞厅,便看见沈贺然一动不动的站在路灯下。 他像是被大师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远远看去没有任何瑕疵,与满天飞虫为伴。 他说,女孩子走夜路危险,我来接你回去。他从未绅士过,也从未做过这种事。 第67章 想你了 “南初。” “我想你了。” 听筒里传来陆霄骁的声音,是低沉的、激动的、磁性的……带着压抑不住的思念。 她在他面前,是丑陋的,是肮脏的,是自卑的,是弱小的,是可以不用坚强的。 因为不管她变成什么样,他都不会放弃她,这种安全感让她忍不住贪恋依赖。 她说,“我也想你了。” 声音有些闷,似喝了酒。 他听出来了,可惜他不能将她拥入怀里安慰她,只能带着担忧询问,“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学校有门禁,超时进不去。 陆家有她和陆霄骁的房间,她便打了一个车回去了,屋里关着灯显然都睡了。 她便坐在客厅,抱着座机,拨通了陆霄骁给的号码,在黑暗的保护下说出了思念。 “今天是我同学生日,他们好心邀请我一起去歌舞厅玩,里面很热闹很热闹。” “然后,我就突然想你了,好想好想,陆霄骁,你什么时候能回来,我想抱抱你~” 她听出了,他在笑。 他说,“等过年回去让你抱个够好不好?到时候你站着抱躺着抱趴着抱都行。” “好~”南初也笑。 距离过年还有好几个月,她其实想立刻见到他,可是她没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有些委屈,哭了。 为什么哭,不知道。 好似整个世界就剩下她一个人活着,迷茫,孤寂,“陆霄骁,我去见你好不好?” 他不能回来,她就去找他。 听筒没有声音传出来,四周顿时安静下来,只闻心跳声砰砰砰早已乱成一团乱麻。 “你在哪里?”他问。 “我在家。”她答。 “我……”他刚开口。 她打断了,“我开玩笑的,我知道部队不能随便进,现在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要上课,挂了。” 她不给他答复时间,将电话直接挂了,她很怕,怕被拒绝,怕被认为是无理取闹。 懦弱的人,会被讨厌。 她要学会坚强,学会独立,学会面对流言蜚语,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可是,好累。 南初看着电话,陆霄骁并没有再打过来,心里有些失落,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房间。 重重摔在床上,不想动。 她没看见,其实从她进门那一刻开始,陆为战就站在二楼,看着她发酒疯。 看着她一会笑一会哭,他在考虑以后陆家是不是得禁酒,喝酒对身体不好。 陆奶奶走出房间,走到儿子的身边,语重心长道,“你媳妇当初就是这样,经常晚上躲着哭。” “妈,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可军人扛起枪,就不能时刻陪伴在家人身边,他们还年轻,路还长,得习惯。”陆为战说道。 总得有人保家卫国,总得有人去当英雄,总得有人牺牲,这是他们的责任。 国安,家才在。 国不安,家破人亡。 他们如今能过上安稳富足的好日子,何尝不是先辈们用血肉之躯换来的胜利。 陆奶奶是动荡年月之人,她自然懂,她叹了一口气,拍了拍陆为战的肩膀。 她这个大儿子爬到如今的位置不容易,看着位高权重风光无限,但那都是用命换来的。 可惜了她那前儿媳妇,是个孝顺贤惠的好女人,就是命薄,没享到福气就去了。 让她白发送黑发人,也可怜她那孙子,从小就没有妈,爸也不在身边,养的性格孤僻。 许是陆家做了不少好事,最后儿子有了一个好归宿,女儿的孩子也全部找回来了。 唯有孙子,不肯回来。 陆奶奶就一个心愿,不求儿孙们大富大贵,只求团团圆圆,阖家欢乐,平平安安。 南初是被敲门声吵醒,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她发现自己昨晚趴在床上就睡着了。 果然,酒喝多了。 她起身揉了揉发麻的肩膀,打开了房门,门外是保姆,“陆阿姨让我喊你起床,吃早饭了。” 陆家人对她尊重,对于她过去的不堪从未提过,吃的穿的用的都没有短缺过。 他们骨子里都很善良,也很有教养,只是有时说话做事比较喜欢专横独权说一不二。 南初洗漱完走到客厅,尊重的喊了陆家二老后坐在位置上,陆奶奶将热乎乎的粥推到她面前。 还亲自动手给她剥了一个鸡蛋,说最近学习肯定辛苦,都瘦了,让她多吃点补补。 要是太累,就请假出去玩几天也没有关系,课程跟不上,他们就给她请家教。 他们把她当孩子,宠着。 说完,看了一眼儿子,但陆为战似没有听见,吃着豆浆油条,看着桌上的报纸,没有多说什么。 这态度,是默许了。 但南初拒绝了,吃完早饭她就背着书包去上学,走到门口,陆为战的车停在哪。 他打开车窗,“上来。” 南初只得走过去,打开车门坐了上去,车子开始发动,正是去学校的方向。 “学习跟的上吗?” “还行。” “你高中没毕业,又离开学校这么多年,学习起来确实吃力,我会给你安排家教。” “好。” “在学校有人欺负你?” “没有。” “南初,你现在是陆家人,真有人欺负你,就打回去,只要没打死,陆家都会给你兜着。” “嗯。” “打不过,就打电话给我,我来给你打,以后,别再哭着鼻子回家了,真丢脸。” “嗯。” “你应该多和你舅妈学学,她就跟打不死的小强,越战越勇,不去当兵可惜了。” 这是第一次,陆为战在她面前称呼颜是她的舅妈,显然,两个人的关系有了缓和。 “南初,其实我一直欣赏你的韧性和品质,你可以坚强,也可以不用坚强。” “你可以对家里人说累了,也可以说不想学了,别什么事情都自个憋在心里。” “憋久了,对身体不好。” “还有,姑娘家家的大晚上喝这么多酒,多不安全,下次回家晚了就打电话,让司机接。” “陆家禁烟禁酒,不要让我看你碰这两样东西,要是让我发现再碰,我教训陆霄骁去。” “啊~”南初愣住。 她不能理解的是,她犯错,为何要罚陆霄骁,后来发现,这招真的对她有用。 第68章 他真的出现了,活的! 大学生活是枯燥的,也是生动有趣的,除了繁重的学业外,还开展了各种社团。 其中诗歌潮就此诞生,这成为了许多知识青年勇敢表达自我、青春、爱情、爱国的方式之一。 这对于南初而言,这些都是新奇的,是未知的,过去的她一心想做个贤妻良母。 后来脑子里只有赚钱活下去,让自己不用寄人篱下,直到现在才明白,人生还可以是丰富多彩的。 除了浪漫主义的诗歌外,还有小说、相声、音乐、舞蹈……这是很多普通人未接触的东西。 想要真正融入大学生活,除了学习外,还得懂得现在年轻人所接受的新文化内容。 从歌舞厅可以看出,她的思想是保守的,无法快速接受新事物,就无法和同学有共同的话题。 课间时间,广播响起。 南初的课桌上,放了几本课外书,都是现在最流行的小说,其中作者有金庸、琼瑶等。 她翻开小说的第一页,第一句话还没有看完,广播员好听的声音响彻整个校园。 “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们收到一封来自边境战士的信,他说,他和他的妻子分开很久,甚是想念。” “希望我们帮忙,给大一新生南初同学念一首诗,这首诗的名字叫《致橡树》。” 听到自己的名字,南初瞳孔剧烈收缩,似不敢相信一般,呼吸一窒,猛地抬头。 她不知,京大有几个大一新生叫南初,但有个声音很强烈的告诉她,想念她的肯定是陆霄骁。 喧闹的教室,突然安静。 大家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恍惚的站起身,清楚的听见,“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那声音坚定而又感情,“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南初捂嘴,快要窒息。 这首诗她有听同学讨论过,其中的含义她自然也明白,他在大声地告诉她,他爱她。 这首诗念完,广播里发出滋滋的噪音,就好像一场梦,他从未出现,感觉很不真实。 有种狂欢后的空虚,像是离开水的鱼儿要溺死在其中,可下一秒她瞪大了眼睛。 “南初。” “我爱你。” 八十年代的爱情是含蓄的,也是热烈的,他如此的直白,让所有同学开始沸腾。 他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在你身边,不要害怕,勇敢向前,你是最棒的!” 陆霄骁! 是陆霄骁的声音! 他居然当着全校师生向她告白! 这天是蓝的,这云是白的,这胸腔里的心脏,是为他的深情告白而剧烈跳动。 这场突如其来的浪漫铭心刻骨,比盛大的婚礼还要耀眼,她深陷其中再也不愿醒来。 “大家快看!” “外面有兵哥!” “长得好帅啊!” 随着一声惊呼,南初推开了窗户,她一眼看见了他站在楼下,笑着对她挥手。 她是激动的,是兴奋的,是开心的,是幸福的,是疯狂的,是语无伦次的。 不是梦! 南初想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面前,想摸摸他是不是真的,她急不可耐,攀上窗台就想向下跳。 陆霄骁大惊。 生怕她真的摔下来,上前两步准备随时接住,嘴里大喊着,“危险,走楼梯!” 突如其来的喜悦冲昏了头,南初差点忘了这是二楼,跳下去不缺胳膊,也得躺几天。 过道里。 全是同学挡着。 她已经等不及了,踩上凳子跳上桌,头也不回的大喊一声,“回来给你们擦桌子赔礼道歉!” 那勇敢奔向爱情的样子,让在场的同学都激动万分,这就是他们所追求的青春。 桌子脏了,都是小事。 他们再也坐不住了,纷纷起身挤到了窗台边,伸着脖子,急不可耐的近距离吃瓜。 南初连滚带爬,八百米冲刺跑出了教学楼,口中吐出热气,连空气也变得粘稠。 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她的双腿有些腿发软,怕是黄粱一梦,不敢伸手去碰。 怕碰了,就没了。 她大口大口的喘气,炎热的天气出了汗,她看着他问道,“陆霄骁,是你吗?” “对,是我。”陆霄骁张开双臂笑着说,“你说的要抱我,我来了,想好怎么抱了吗?” 南初狠狠地撞进他怀里,双手死死地抱住他的腰,恨不得融进他的血肉之中再也不分开。 他真的出现了,活的。 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浓浓的味,是汽油味尘土味还有汗味,很刺鼻,不是很好闻。 他不说,但她心里清楚,他是马不停蹄日夜赶了多少路,才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 她此刻不管不顾了,想到他为了她一句话出现,想到他为了她在全校师生面前深情告白。 不感动,是假的。 他们开始的不明不白,他们分开很多次,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扳着手指可以数的过来。 可每次在一起,都是永生难忘,每次分开,都好似在为下一次重新再见做准备。 陆霄骁也将她抱住,俯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回去我们多换个姿势抱怎样?” “我希望你在车上抱我、床上抱我、沙发上抱我、卫生间里的浴缸抱我……” 现在还是大白天,这话越说越离谱,南初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的给了他一拳,“流氓!” 见她还能打人,说明没事。 陆霄骁提着的那颗心彻底放了下来,“是,我是流氓,不是你这个女流氓说要抱我的吗?” “我都乖乖送上门,自愿让你抱了,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抱的姿势,当做奖励我这么听话。” “那个……我只是表达一下我对你的思念,我真的没想到你真的会来。”南初结巴了。 她昨儿纯属喝多了发酒疯,大晚上打电话打了过去嚷着要找陆霄骁,想起来就丢脸。 她想到了什么,伸手推开了他,认真地问道,“陆霄骁,你不会是当逃兵了?” 部队是有纪律有组织,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只要进去了,就必须无条件服从管教。 陆霄骁不是当逃兵,他此次是带着任务而来,他来见南初,也是需要她合作。 走私团伙猖狂,与运输公司有牵连,他此次就是来顺藤摸瓜将其连根拔起。 沈贺然站在窗台,透过玻璃看着楼下站着的两个人,眼眸幽暗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69章 在丈夫面前,未婚夫算个屁 “郭雅兰同学,你好,我是陆霄骁,我妻子打电话给我说,你有邀请她去参加你的生日会。” “但她当时没来得及准备生日礼物,便让我帮忙,给你带了一些东西回来。” 陆霄骁不是空手而来,他将包装精致的礼盒递了过去,里面放着的是港岛买的化妆品。 其中包括口红、美白粉底、睫毛生长灵、珍珠膏……他投其所好,“希望你能喜欢。” 显然,南初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放在心里,他这样做,也是为她和同学打好关系。 阶级不同,交际圈不同。 南初是一个商人,在士农工商的时代,商人身份很低贱,不合时宜的送礼物有讨好嫌疑。 就算不是商人,以她女人的身份送上贵重东西,在没有家世背景的帮衬下,也认为是被男人包养。 这些权二代,不会收。 但陆霄骁的身份不一样,圈子里大多数知道他的存在,与其交好自然好处多多。 被这么帅的兵哥送生日礼物,送的还是她喜欢的,买不到的,郭雅兰受宠若惊。 为了感谢其他老师同学一直以来对南初的照顾,陆霄骁给每个人带了份巧克力当谢礼。 还邀请他们下课后一起去了录像厅和酒玩,说都是朋友开的,也花不了几个钱。 还请来几个未婚想要找对象的兵哥来热闹热闹,要是互相看对眼的还可以试试发展。 将这些人安排妥当,陆霄骁拉着他的媳妇跑了,“南初,我们回家抱还是……” 夜深了。 月色朦胧,四周无人。 晚风吹过,偶闻虫鸣声。 南初将陆霄骁推到树干上,双手环在他的脖间,踮起脚尖,吻上那日思夜想的唇。 他轻笑一声,带着宠溺,没有挣扎,任她在他这里胡作非为,她喜欢,他也愿意。 回应她的同时,那双漆黑的眸子早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正死死地盯着他们。 南初这么做,是做给那个人看的,晚上的那个电话,也是因为这个人? 心思百转有些不是滋味,可心里再苦他也认了,直到他的嘴皮破了,二人才依依不舍松开。 他用手指擦了擦嘴角浸透出来的血,对暗中偷窥的人喊道,“既然都来了,就出来。” 沈贺然被发现后,很淡然。 他慢条斯理的走了出来,在昏黄的灯光下,那张脸白的像一张死人脸,不仔细看像短命鬼。 “你是谁?” “他是谁?” 两人异口同声,问了出来。 不等南初回答,沈贺然已经大大方方站出来承认自己身份,“我是南初的未婚夫?” “原来是未婚夫啊,有所耳闻。”陆霄骁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事,还是陆为战告知。 随后他笑的很得意,“我是南初的丈夫,陆霄骁,国家给我们发了结婚证,合法的这种。” 所以,在丈夫面前,未婚夫算个屁,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一个路人甲而已。 沈贺然眸底闪过一丝异样,对于这个答案猝不及防,他没有想到的是,她的丈夫不是那个老男人。 而是一个年轻帅气身体很好前程似锦的军人,他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就输了。 还输的很彻底,他应该为她找到好归宿应该高兴才对,可是为何内心没有一丝喜悦。 南初并没有阻止他,说明是陆霄骁做的对,她不想和这个人再有什么瓜葛。 也对,自己的未婚妻失踪六年,作为未婚夫也不见找来,这样的男人不行啊,不要也罢。 还是老师,没他靠谱。 于是警告道,“我有听南初说过你,多谢你对她的照顾,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们以后少接触。” “毕竟她是有丈夫之人,要是和你走近了,少不了被非议,成为流言蜚语的主角。” 面对南初本人,陆霄骁发是软萌好欺负的,可面对其他人,就没有什么好态度。 南初低着头,看不清神色。 但冷硬的声音判若两人,“沈贺然,不管我说什么,你一直都不相信我。” “如今你亲眼看见了,这是我的丈夫陆霄骁,我们很相爱,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他们的爱,全校师生见证,炙热的像烧红的烙铁,刻在每个人的灵魂再也忘不了。 这是第一次,沈贺然想要一件东西而得不到,明明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那种心疼。 再次席卷而来。 他咬牙,压住心底那股莫名的悸动,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眼带深意的看了他们一眼后。 这才转身离开。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陆霄骁食指在南初的后颈摩擦了两下,“就因为他不高兴?” 他吃醋了,很酸。 南初安静的抱着他,隔着衣服感觉不真实,那手不安分的从下摆钻了进去。 挨着他滚烫的肌肤,心安。 可这小动作让陆霄骁的小腹狠狠地缩了一下,他伸手将她死死地按在怀中将其困住。 声音低沉沙哑,带着压抑不住的欢愉和痛苦,他说,“你个女流氓,别乱动了!” 长期禁欲可禁不起她这般挑逗,南初没有动,“不是,我只是想你了,我想你陪陪我。” “真的?”陆霄骁不信。 南初点头,“真的,他不配我不高兴,我只是有些累了,我只想你帮我,我不想一个人去面对。” 她没说的是。 许以安的事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再冒险了,她现在只想踏踏实实和陆霄骁过日子。 陆霄骁的突然出现,让她明白,她对他很重要,要是她真的有个什么意外,他真的会疯。 她很寂寞,心很荒芜,怎么也填不满,唯有他在身边,她才真正的觉得心安和踏实。 不想再分开,就想这样永远永远在一起,他是她的家人、是他的爱人、是唯一不会抛弃她的人。 可以说,他是她的全部。 她声音很淡很轻,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害怕,“陆霄骁,你会不会觉得这样的我很没用。” 大家不喜欢弱者,喜欢强者。 可是她不强,还很笨,不是很优秀,她真的在很努力很努力自己解决问题,不麻烦别人。 陆霄骁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你遇到麻烦的第一时间想到我,我很高兴。” “说明你相信我,把我当成你的丈夫,你的倚靠,再说我媳妇很棒的,赚了不少钱。” “我们从现在开始说好,以后呢由我来保护你的安全,你呢,要养我哦。” “我很好养,不用吃好,就是吃的有些多,要是你钱不够,我工资全部上交。” “但现在你的给我灭火。”说完他将她拦腰抱起,不告而别,开车直奔他的私人住宅。 第70章 怕不是早就背着陆首长在外乱搞上了 八四年。 上面提出了双轨制的方案,也就是计划经济的调和市场经济的放结合起来。 起初的目的,是希望激发工厂的积极性,可完成计划指标后,按照市场价格销售,从而带动大型工厂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企业数量剧增,物资依旧供应紧张,导致倒买倒卖的皮包公司出现。 只要能搞到计划经济价格的产品,拿到市场去卖,就算普通人也能赚到大钱。 通过层层的倒卖,市场的价格快速飙升,随着物价的飙升,那纸币也会随之贬值。 比如最近的猪肉的价格,从七八角已涨到二块左右,但老百姓的工资却未上涨。 物价改革,从未停止。 意识到这点的南初,必须将手中的钱变成增值物品,可长期存放的她只能想到房子和地皮。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房改问题提上议程,分房福利不变,但百姓的住房发成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最初的瓦房、平房,通过拆迁改造,变成现在楼房、公寓、别墅等。 其中京都、魔都、经济开发区等地是首要选择,她让刘金花留意这几处。 要是有私人房和地出售,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没有纠纷,可高于市场价格将其拿下来。 运输公司发展到如今,吸纳最多的都是退伍无业的老兵,技术和素质方面都过硬。 全国各地都有分部,但总部依旧在羊城,那里是他们地盘,有着关系人脉。 京都是权利的中心地带,背后没有靠山根本站不稳,就像幸福家政服务公司是个活生生例子。 背后是许以安搞鬼。 但这门生意赚钱,导致很多人推波助澜,在倒闭第二天,隔壁便开了一家完美家政服务公司。 但为了方便南初,运输公司还是在京都郊区弄了分部,留有几个司机和货车等安排。 为了查走私,陆霄骁便以经理兼职司机的身份混入她的公司,他本就是农村出身。 很快和底层人混到一起,大量接触参差不齐的商家,通过筛选而寻找目标。 日子平淡,也就是这样一天天过着,结婚后,没有小说里的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 每天醒来就是想着吃什么、肉价米价又涨价了、隔壁老王的母鸡下了几个蛋。 普通,而又舒心。 原本以为会一直平淡下去,可南初结婚以来肚子一直没反应,流言蜚语便开始出现。 这日,天气不错。 运气也不错,通过颜听雪小道消息,拿下一块不错的平房,虽然在郊区,可在规划区域。 价格也不贵,五千块。 面积大概有二百平方左右,不管拆迁还是原地赔房,还是后续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路上她买了烤鸭、茶叶蛋、瓜子花生核桃回了四合院,想与陆霄骁分享这个好消息。 人还没走到门口,不想路上碰到了几个家庭主妇坐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电视机和收音机普及,可是使用费电,电要花钱,他们过惯了节省的日子舍不得看。 于是,每日干完家务后,八卦成了他们唯一的消遣娱乐活动,见怪不怪。 有时,南初也会加入。 可今日的话题却围绕着她和陆霄骁展开,听到这不由地停住脚步倾听起来。 “陆首长和他媳妇结婚算算日子都快有一年了,至今都没有好消息,不会是不行。” 不能生孩子一直都是南初心里的一根刺,每次看见陆霄骁,她都想告诉他。 可是。 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他是很好很好的男人,他肯定不在乎她生不了,可是她在乎,旁人也在乎。 “我听说,他媳妇曾经被拐卖到偏僻的农村,后来是大着肚子回来的。” “那孩子呢?” “听说早产,没了。” “不可能是早产,肯定是去医院打了,谁愿意给乡下傻子丈夫生孩子。” 陆家将她的事压了下去,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大家该知道的都知道。 只是从冠冕堂皇的说,变成了背着她说罢了,她只是自欺欺人的装作不知。 可事实。 掩耳盗铃。 “啊,那她不会是早产伤了身体,怀不上了,那陆首长不得断子绝孙。” “不对啊,我咋听说陆首长原本就有一个儿子,叫陆初新,怎么会断子绝孙。” “那个儿子我知道,不是他亲生的,是捡的,后来没人要,他好心收养了。” “这养子没有血缘关系,等老了之后肯定靠不住,还是得亲儿子养老送终。” “可媳妇生不出来,他总不能在外乱搞,陆首长也是好人,咋就碰到这种事。” “我好像听说部队有规定,这媳妇生不出孩子可以强行离婚,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也就咱们陆首长心肠好,不嫌弃对方被拐卖过,愿意娶个二婚女回家养着。”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要是他媳妇懂得感恩,就应该离婚。” 离婚。 南初不愿意放手。 她贪恋他对她的好。 可生不了孩子,让她再次成为了世人眼中不好的理由,他们继续说着,“他媳妇也是不守妇道。” “不在家里伺候男人,天天打扮的漂漂亮亮早出晚归,怕不是早就背着陆首长在外乱搞上了。” 有人眼尖,正好看见了不远处站着的南初赶忙小声提醒道,“回来了,别说了!” 大家收到信号,立刻闭嘴。 那双眼睛无处安放,心虚的呵呵两声主动打招呼道,“南初,你回来了。” “嗯。”南初应了一声。 要是平时,邻里邻居的,她买了吃的东西,肯定会热情的分一些给他们。 如今却冷漠的走过,他们说的有部分是事实,解释又有何用,她确实生不出来。 对于他们诬陷,她就算打他们几耳巴子也无济于事,愤怒只会让他们得寸进尺。 邻居们面面相觑。 以前背后说人坏话,从来没被抓住如今却抓个正着,下次出门还是要看看黄道吉日。 要不然像今儿多尴尬。 最主要南初这女人花钱大手大脚,她手指缝漏些吃食,都可以让他们饱餐一顿。 现在没口福了…… 第71章 她生不了,他却想要孩子 “您回来了。” 南初刚走进门,家里的保姆钱大娘便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她将买的东西放桌上。 脱掉身上的外套,挂在了门口的衣架上,看了一眼屋里开口问道,“陆霄骁回来了吗?” 钱大娘给她倒了一杯水,“陆首长来了电话,说有公务,今晚迟些回来,不用等他吃饭。” “嗯,我知道了。”说完,她便进了卧室,拿着干净的衣服去了卫生间。 他们是夫妻,她不能生孩子的事情,不应该瞒着他,她打算今日说出真相。 可吃完饭,看完一部电影,墙上的钟指到晚上九点,他都还没有回来。 钱大娘干完活,坐在一旁陪着她一起等,可那电影演的疯疯癫癫看不懂。 她便默不作声的打着毛衣,直到演完了才开口道,“南初,我最近听到一些风言风语。” “说我生不了?”南初问。 见她知道了,钱大娘也就不再隐瞒了,还好心劝道,“这些八婆闲得没事胡说八道。” “你不要往心里去,生孩子这事急不得,我村里的二丫,以前也是被人说生不了。” “可是后来怎样,她给他男人生了八个儿子,后来走路都挺着腰板没人敢在背后指手画脚。” 女人以生不了为耻,以生女儿而丢脸,以生儿子为荣,也不知从哪传下来的习俗。 洗脑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明明没有法律规定,可大家都默认了这个事实。 白炽灯发亮,电视播放完录像黑了屏,南初端着杯子喝了一口温水却没说话。 要是没有去医院检查,她或许还有侥幸心理,可各项数据证明生不了。 这事钱大娘不知道,她是真的感恩陆霄骁和他朋友救过自己的儿子,也是真心为他们着想。 便说出了自己想法,“你知道二丫怎么怀上的吗?听说,她先去庙里拜了观音。” “又去请高人做法,然后给了她一包生子药,这吃下去立马见效当时就怀上了。” “原本我们都不信,但她刚生下孩子没多久,又怀上了,连医生都说是科学奇迹。” “还找那个高人要药,可惜高人只帮想生孩子之人,等明儿我回家给你求一副药来。” “我去打听过了,这生子药其实也不贵,一包就灵,只要二十块钱,很划算。” “要是你没钱,我可以给陆霄骁说说,让他给我钱,我去给你买回来,明年保准生个儿子。” 南初做生意之事,并未对这些人大肆宣扬,防止某些人眼红暗中使坏。 大家都只知她是京大学生,大学生在这年月可吃香了,受大多数人尊敬。 对于吃药这事,南初有心理阴影,特别是这些来路不明的药,不管效果如何都敬而远之。 她还清楚的记得,宋母悄悄给她下过土方子堕胎药,就那药差点害了她的命。 那种疼,至今忘不了。 如今怀不上,也是因为那药导致早产大出血伤了身体根本,要不然也不会有如今局面。 想到这些人,恨的牙咬咬。 宋母拐骗孩子被判五年,算算日子,距离出牢的日子也快了,大概明年年底。 出于私心,南初其实恨不得她死在里面,可惜在法律面前,她的行为罪不至死。 “大娘,不用了。”南初拒绝了钱大娘的好意,医生没法子治疗的病。 纯靠一包药能怀,太过于天方夜谭,这又不是西游记,现实里没有女儿国的生子泉水。 钱大娘急眼了,“南初啊,这生孩子是人生大事,马虎不得,怎么能不用。” “我们村好多人吃了高人的药都怀了,这药也花不了两个钱,你要舍不得,到时候我给你付了。” “你要是不放心,到时候把药买回来送去医院检查一下,确实吃了没事,你也可以试试。” “说不定怀上了呢?你和陆霄骁年纪也不小了,趁着年轻,还可以多生两个。” “要不然女人年纪大了,生孩子招罪,你不着急,陆首长也开始着急了。” “他父母说不定也想早日抱孙子了,这事,你听我的,陆霄骁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会害你。” 她是好心,可南初不需要。 便拒绝了,“钱大娘,我到时候会去医院检查,至于药的事情就不用了。” 她态度强硬,钱大娘也只好闭了嘴,又低着头,认真地给她女儿织毛衣。 南初见时间不早了,猜测陆霄骁回来还早,便回了卧室,看了会小说,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半夜时,半睡半醒之间感觉有人掀开被子带着一身寒气钻了进来,她知道是陆霄骁回来了。 便翻身将他抱住,他伸手将她抱在怀中,低声耳语道,“把你吵醒了?” 南初嗯一声。 他心旷神怡的用指腹抚摸着她的头发,“那我下次回来晚了就去书房睡,这样不会吵着你了。” “不!”南初拒绝,她声音闷闷的说道,“知道你平安回来了我心里才踏实。” 他职业特殊,她不说,但心里怕他出事,“陆霄骁,我有事情想和你说。” 可话未说出口,就被陆霄骁开口打断了,他说,“正好,我也有事和你说。” “你看舅舅女儿都出生了,我们是不是也该有个孩子。”说着说着他吻上她的额头。 她想说,她生不了。 他却在这时,想要孩子。 以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他不想她未婚先孕被人骂,如今领了结婚证,就没这么多顾忌。 “你想说什么。”陆霄骁湿热的呼吸,重重的地打在南初的耳朵后面。 他的下巴亲昵地抵在她的肩颈间,嗅闻着她身上专属的温暖甜腻香味。 想说的话堵在喉咙,南初还在努力的开口,“陆霄骁,我想告诉你,我……” 他温热的手,早就攀上她那平坦的小肚子,“可惜,现在计划生育,只能生一个。” “要不然儿女我都想要。” “我们以后生个儿子怎样,让这小子护着你,生个女儿也行,我来保护你们娘俩。” “但只要你生的,不管儿子女儿我都喜欢,我们现在抓紧,明年造一个出来?” 字字句句都和孩子有关,结婚后南初早就料到有这一天,可为什么是今天呢? 她望着他的眼,眼底闪过复杂的情绪,她说,“陆霄骁,要是我生不出来呢?” 第72章 堂堂首长,怎么能吃女人剩饭 半夜。 陆霄骁回家。 刚进院就被钱大娘拦住。 她拉着他提了一下最近关于南初的流言蜚语,还好心提过找高人买生子药的事。 民间偏方这种东西没有经过系统检测,不可全信,他拒绝了,说真的有问题他们会去医院检查。 所以…… 他突然想要孩子,并不是真的想要孩子,而是因为担心南初想要,担心她会胡思乱想。 在得知她不能生的情况下,他表现的很平静,只是眼底闪过一丝心疼,他将她搂在怀中安抚着她的不安。 他说,“没事。” “我们搬家。” 他很清楚,八卦之人就是为了满足自己无聊时的猎奇心理,根本不在乎真相是什么。 他们也没必要站出来向这些不相干的人过多解释,就算解释了,也一定会相信。 既然堵不住这些人的嘴,那他们就换一个环境生活,没有必要待在这里受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四合院大门,上了锁。 唯有院中的树枝探出墙头,偷窥着路人匆匆走过的身影,也好似在等它的主人回归。 从那天以后,邻里邻居再也没有见到陆家夫妇回来过,偶尔有人提起都会说。 陆首长是好人,我家儿子从房顶摔下来,是他背着一路跑到了医院才保住了腿。 陆夫人也是好人,心底善良,看见他们这些穷苦的人家不嫌弃,时不时会送他们一些吃食救济。 是他们错,乱说话…… 他们八卦完当晚就后悔了,原本第二日提着东西上门道歉,可谁知已人去楼空。 其实他们真正后悔的原因,不是他们在背后说人坏话,是再也遇不到这样平易近人的贵人了。 普通人能遇到几个贵人,要是他们打好关系,贵人随手给的东西,比他们努力还有用。 可惜,悔不当初。 四合院人多眼杂,各种闲言碎语少不了,陆霄骁便带着南初搬进了人人羡慕的楼房。 里面家具齐全、水电皆通。 可直接拎包入住,面积一百多平方左右,三室一厅一卫一阳台,他们夫妻住足矣。 邻里邻居也是高知识分子和归国华侨等,素质比较高,不会随意打探别人隐私。 女人有了足够资本,才不会被人欺负,所以陆霄骁一直支持南初学习和做生意。 至于家里做饭打扫卫生有保姆,如此钱大娘也跟着来了,这人很勤快,做的饭也合二人胃口。 又到了周一上学的日子,南初早早起来,洗漱换了衣服,出来时看见钱大娘在厨房忙。 火上煮着青菜瘦肉粥,闻着还挺香,原本不打算吃早餐,如今准备吃了再去学校。 钱大娘为她盛了一碗,热气腾腾扑面而来,她小心翼翼吃了一口,便皱起了眉头。 心里琢磨着,味道怎么有些怪,但说不上来到底怪在哪,好像有些苦涩的药味,有些失望。 便放在一旁,不吃了。 站在一旁偷看的钱大娘,见她放下勺子不吃了,急眼了,“南初,你怎么不吃了?” 她苦口婆心的劝道,“我听说早上喝粥对身体好,于是早上五点半就起了床。” “去了菜市场,买的最新鲜青菜和肉,特意给您和陆首长熬的,对身体好,再吃点。” 南初想着她做饭从未失误过,今天还是第一次做的这么怪异,便委婉的提醒道,“这粥……” 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卫生间的门被打开,陆霄骁穿着衬衣,带着一身水汽走了出来。 见南初不听自己的话,钱大娘便向他告状,“陆首长,您看,您平时工作繁忙。” “赚钱养家多辛苦啊,咱们确实不缺钱了,也不能随便浪费粮食,这是不好的习惯。” “想当年饥荒三年,好多人没有食物饿肚子,为了活下去只能啃树皮、吃观音土……” 她这么一说,南初也愣住了。 自己也不是浪费粮食之人,以前饿狠了,发臭的、馊掉的、长毛的饭菜也吃过。 可如今不知是不是有钱了,日子越过越好了,人也飘了,那嘴也渐渐开始挑剔起来。 可不管自己吃不吃,都由不得一个保姆来管,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自己婆婆。 陆霄骁眸底漆黑,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好说话,导致保姆都爬上他头上说教。 可新的一天,他不想为了一件小事破坏南初的心情,便将心底的异样压在心底。 他胃口一直很好,不挑食,自己媳妇剩饭他不介意,“她不想吃,就放着我吃。” 说完,走到桌边。 坐下,正伸手欲端起桌上那碗快冷掉的青菜瘦肉粥,却不想钱大娘手快给端走了。 嘴里还念念有词,“您可是堂堂首长,怎么能吃女人剩饭,传出去不得被人笑话。” “我去厨房重新给您盛一碗,这粥要趁着热乎才好吃。”她一边说一边走进厨房。 陆霄骁每日都会晨跑、锻炼,为了补充营养每日都会喝牛奶,他端起桌上的牛奶仰着头一口干掉。 毫无防备的在南初面前露出喉结的位置,上下滑动着,“乖,今儿怎么只吃一点,是没有胃口吗?” 南初也没有隐瞒,“今天的粥吃起来味道有些怪,不好吃,不知道是不是食材坏了,有些苦。” 所以。 不是她浪费粮食。 是钱大娘做的不好吃。 陆霄骁笑笑,“这样啊,现在重新做肯定来不及了,那就只有委屈你出去吃一顿早餐了。” 目前,也只能这样。 南初看了一眼厨房门口,压低声音问道,“我总感觉今天的钱大娘有些奇怪,你有没有发现?” “嗯,我也发现了。”陆霄骁点了点头,他们是雇主,她只是一个保姆,管的太多了。 不是他看不起人。 只是钱大娘刚刚告状行为,让他生出一丝不满来,自己媳妇吃不吃早餐关她屁事。 她当保姆的见雇主不吃,不是应该检讨一下是不是自己没做好,而不是逼着南初吃。 他说,“那换一个保姆?” “换一个。”南初觉得自己多少有些敏感了,但只要让她不安的存在,还是消失比较好。 第73章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今天。 天气很阴。 欲要下暴雨的样子。 陆霄骁担心南初被雨淋,特意开车送她去学校,目送她进了教学楼后才放心。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深情告白响彻整个校园,南初成了学生老师都认识的风云人物。 大家都知道她有一个保家卫国的军官丈夫,也知道她是京都陆家的外甥媳妇。 以前融不进的圈子,也对她伸来了友善的橄榄枝,大家对她的同情也变成了尊重。 可她目前一心学习,并没有急着去攀关系,有些事情急不得,需要等待时机。 学校生活,是很慢的。 这一节课接着一节课下来,南初疲倦不堪,脑子里除了老师教的知识,根本没空想其他事情。 直到放学,才活过来。 陆霄骁在京都的这段日子,南初都没有住校,每天都会按时回家,今日也不例外。 和同学告别后,便背着书包回到了家,拿出钥匙打开门,结果很意外,发现餐桌上摆了不少美食。 今日。 并不是什么特殊节日。 屋里没开灯,窗户的光照射了进来,在不起眼的角落,钱大娘正坐在角落小声哭着。 呜呜声,甚是吓人。 不知道的路过,还以为闹鬼。 听到有动静,钱大娘缓缓抬头,通过窗外的光可以清楚的看见她那哭红的眼眸子,很是悲伤。 见是南初回来了,她赶紧用围腰擦了擦眼泪鼻涕,站起身开口说道,“南初,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陆首长说。” “让我以后不用来了。” 南初以为,解雇保姆这事,总得耽搁上几日,不曾想,陆霄骁这人喜欢速战速决。 只要是关于她的事,他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而已,怕她难过,连一分钟都不想过多耽误。 说搬家,就找房子搬家。 说辞掉保姆,就辞掉保姆。 她是何其幸运,才能够遇到这样对她掏心掏肺的好男人,好到她都怀疑这是梦,不真实。 幸福的同时,又惶惶不安。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钱大娘还在那自艾自怜的说着,“陆首长可是救了我儿子的救命恩人。” “我心里一直记着的,时时刻刻想着报恩,可他如今要赶我走,那我就没有机会报恩了。 “走之前。” “我自己花钱给你们做一顿饭,全是你们平时爱吃的,有卤猪头肉、白菜肉馅饺子……” 听到饺子,南初心里犯怵,她站在门口久久不能回神,看着这一幕心里有些愧疚。 在想。 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 钱大娘平时工作认真,从未出现过失误,只是今儿早餐做的不好吃就这样辞退了钱大娘。 确实做的有些过分,张了张嘴想让她留下来,但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和陆霄骁商量。 都说女人心软,可钱大娘说了这么多也没见南初松口,心灰意冷,她便主动开了口。 “南初啊,您能不能帮我好好劝劝陆首长,让他不要赶我走,我要是走了谁来照顾他呀。” 南初将包放桌子,脱掉鞋。 世间可怜人何其多,但钱大娘不在其中,“我听说你儿子有出息,考进电厂,现在是一名技术工。” “这技术工工资每个月也有几十块,您看您一把年纪了,也是该回家养老抱孙子享福的时候。” “陆霄骁也是为您考虑,才让您离开,您不要往心里去,我是他媳妇,我总不能亏待了他。” 陆霄骁在大家眼里,是好人。 钱大娘苦思冥想一整天,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唯一做错的便是说了他妻子的坏话。 想到这她好似抓到最后一根救命草般做最后的挣扎,言语之中,更是带着急切,“南初啊。” “是不是我告诉陆首长流言蜚语和买生子药的事,所以您不高兴……才让陆首长赶我走的?” “真的是因为这事,我可以向您道歉,我错了还不行吗?求求您,不要赶我走,我给您跪下来。” 说完。 她膝盖一弯。 真的朝着南初跪了下来,“我真的很想很想留下来照顾恩人一辈子,求求您让我留下来。” “我发誓,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说您的不是,我老婆子会把您当亲闺女来疼爱。” “这是在做什么?”陆霄骁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里不对劲,怕南初出事便急步走了进来。 看到下跪的这一幕顿时心里起了无名火,“钱大娘,您一把年纪给我媳妇下跪,这是想让她折寿不成。” “不,不是……”钱大娘没想到陆首长会突然回来,顿时慌了神,说话也变得语无伦次。 “陆首长,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地板有油,我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您可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我怎么能让您和您的媳妇折寿,我现在就站起来。” “我想着我也要走了,给你们做了最后一顿晚饭,希望你们以后幸福美满、早生贵子。” 想着她今日也要走了,陆霄骁也没好继续发作,伸手拉着南初走到餐桌旁坐下。 钱大娘抹干眼泪和鼻涕,给二位盛饭盛汤,“陆首长,我等你们吃完收拾干净就走。” 既然人都要走了,也不能太过于无情,南初开了口,“钱大娘,您也坐下来一起吃。” 都要走了,哪有心情吃。 钱大娘拒绝了,“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你们平时忙工作忙学业不容易,多吃点补补身体。” 见她不愿,南初也没勉强。 她拿起筷子端起碗,只是入口的饭菜总感觉味道不对,特别是那碗汤,喝了一口就想吐,却吐不出来。 坐在一旁的陆霄骁一直看着她,发现她不对劲后,有些担心,“南初,你怎么了?” 他声音低沉带着宠溺,“是今日做的饭菜不合胃口吗?要是不想吃就不要吃了。” 要不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正常,南初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身体出了问题,她摇了摇头。 呕了半天,眼泪都呕出来了,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漱口,“饭菜有一股怪味,和早点的青菜肉沫粥一样。” 陆霄骁吃了一口饭菜,又喝了一口汤,并没有察觉到不对劲,“没有怪味啊,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他甚至也开始怀疑,南初是不是因为流言蜚语以及生不出孩子的事情感到压力大,出现幻觉。 第74章 男人没有生孩子的功能 “饭菜怎么会有一股怪味,是我没做好吗?我尝尝!”钱大娘从厨房取来干净的勺子。 从南初碗里舀了一点汤,从容不迫的吃进嘴里,唧了两下,“没有怪味啊,很好吃啊。” 那样子,不像装的。 她说道,“南初,你不会是身体不舒服舌头发苦,才觉得今日做的饭菜有怪味。” 这饭菜并不是南初一个人吃,既然陆霄骁没有吃出问题,那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 钱大娘也亲自尝过,加上陆霄骁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她不可能在里面下药才对。 南初试着又喝了一口汤,努力的咽下去,依旧觉得恶心,陆霄骁起身抢走她手里的勺子。 放在了桌子上,“乖,吃不下,就别吃了,我送你去医院看看,钱大娘你收拾一下。” 晚上温度低,外面冷。 他拿起衣架上挂着的外套,给她披在身上,扣好扣子,连脖子都给遮的严严实实。 换上鞋,打开门。 却被门外的一群人吓了一跳,他们惊喜的大喊道,“骁哥,嫂子,听说你们搬家了,我们今日特意带着好东西来庆祝。” 来人,是陆霄骁朋友。 他们个个手里拿着东西,有人抱来音响,有人抱来录像机,有人抱着电视机,有人提来了吉他,有人提来瓜子花生水果卤牛肉啤酒…… 见他们穿戴整齐,似要出门便发问道,“咦,骁哥,嫂子,你们这是在要去哪?” 陆霄骁也没想到,他们今儿居然会过来,“你嫂子不舒服,我带她去医院看看。” “还去什么医院啊,军医大毕业的高材生就在这里,让他给我们嫂子检查一下。”这帮人自来熟。 根本不用主人家招呼,就跟回自己家一样,抱着东西从门缝挤进去,其中有人脚汗,有味。 大家便没有提议换鞋,他们鞋底其实很干净,就算踩脏了,等走的时候拖干净就行,也耽误不了几分钟。 刚进屋,看桌上摆着饭菜。 激动啊,他们就是来蹭饭的。 “嫂子,你不会知道我们几个今天要过来庆祝你们搬家,特意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来招待。” 说完,也不客气。 走到餐桌旁,那屁股还没有挨着凳子呢,便已经伸手拿起桌上筷子就开吃,那是一个狼吞虎咽。 看到这一幕,南初张口想要提醒来不及了,那是她没吃完的剩饭剩菜,这帮人可真不嫌弃。 可下一秒。 他呕的一声。 张口弯腰,就将嘴里的饭菜全部吐在了桌子上,场面十分有味,“啊呸,味道怎么这么怪。” “嫂子,你家饭菜是用中药做的吗?实在是太难吃了,难吃的我都想站在长城上哭了。” “你们是怎么咽得下去,恶心的我胃直抽抽,好难受,不行,我得去卫生间吐吐。” 南初一个人说饭菜有怪味可能是她身体不舒服,那第二个出现说明事情不对劲。 却不想另一个人说,“这饭菜挺好吃的,哪有什么中药味,我看你是最近嘴没味。” 这人,吃的正是陆霄骁刚刚吃过的饭菜,明明同一桌吃饭,却吃出不同的结果。 伴随着干呕声,卫生间传来反驳声,“你嘴才没味,老子中午还去吃甲鱼了,嘎嘎香。” “知道甲鱼不,我跟你讲,那可是好东西,大补,男人吃了身体棒,还是熟人搞来的……” 陆霄骁已经意识到什么,上前,端起南初刚刚喝过的汤抿了一下口,可入口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目光一转,冷若寒霜。 他直勾勾的看着站在一旁不说话的的钱大娘,她站在厨房的门口,在白炽灯照射下脸色十分惨白。 见情况不对,大家都噤了声。 陆霄骁顿时怒火中烧,说话的声音都在一个调上,“钱大娘,你是不是该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为何同一桌的饭菜,我吃的就正常,我媳妇的确是苦味,你到底放了什么东西进去?” 钱大娘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发火,顿时慌了神,“陆首长,陆首长我只是想报恩。” “说清楚!” 钱大娘全部都交代了,说陆霄骁对她儿子有救命之恩,所以她一直想着要报恩。 得知南初不能生,不能让他断子绝孙,便回了一趟乡下,找到那位高人求了一副生子药方。 只是南初不吃,陆霄骁也不同意吃,便暗中下在她饭菜里,只要是她能怀上孩子。 他们夫妻自然会明白她的用苦良心,可那药太苦,怎么也压不下去,这才被发现。 听完这番话,厕所里传来一阵哀嚎声,“啥,饭菜里居然放了生子药。” “那我刚刚吃了,是不是和我姐姐一样,怀孕十月,我不想怀孕啊,怀孕很辛苦!” 明明剑拔弩张的气氛,却被这句话打破了,其他人扶额,觉得有这个兄弟丢脸。 便提醒一句,“你丫的就放心,男人没有那个功能,你这辈子都怀不了孕。” 可惜,某人不信。 还反驳,“你们看西游记去女儿国没有,只要喝了那个水,男人也能像女人一样怀孕。” “这生子药肯定和那个生子泉水一样,妈妈呀,爹爹啊,你们儿子要给你们生孙子了。” 得,对地主家傻儿子解释再多也没用,大家懒得搭理这货,只是有人提醒。 “陆霄骁,你最好带南初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这些所谓的生子偏方。” “都是为了赚钱,没有效果万事大吉,可有人会在里面加违禁的药物。” “从而产生反胃呕吐,不知道的还以为真的怀孕了,甚至长期服用有伤及器官的可能。” 因为不知道药物成分,只能根据以前的经验而推断,陆霄骁二话不说拉着南初走人。 刚出门,身后有人从卫生间狂奔而来,“骁哥,嫂子,你们也带上我。” “我去医院检查怀上没有,要是怀上儿子,我家有了后,我妈就不用再催婚了。” “嘎嘎~” 这货对于怀孕这事,好像挺高兴的,对于这个智障兄弟,只能装作不认识。 第75章 一胎二宝的梦碎了 “医生。” “快快快。” “我吃了生子药。” “现在恶心想吐,你快给我检查一下我怀上没有,我妈说了,最好是一胎二宝。” “毕竟现在国家政策,只允许老百姓生一胎,但老人家一心念着想要儿女双全。” 医生:“……” 心想,哪来的神经病? 不管学不学医,正常人都知道男人生不了孩子,因为没有那个器官,他没事吃生子药干嘛? 但他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就算患者脑子有问题,还是得客客气气的帮其诊断和医治。 他耐心询问,“恶心想吐?这个症状持续了多久了,这期间是不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 得到前因后果后,医生帮其做了检查,并没有大碍,得出结论,可能是吃坏肚子了。 得知自己没有怀孕,那一胎二宝的梦这辈子都别想了,四十度望天,有些淡淡的失望咋回事。 就跟刚躲在屋里打飞机,突然有人闯了进来,从飞到幸福的云端,被折断翅膀打落到寒冬的山村。 这种痛,别人不会懂。 为了防止有后遗症,剩余的生子药残渣也被送去检测,报告第二天才到了陆霄骁手里。 里面检测出有大量的红花,疑似民间堕胎药改良,没有实验过,药效如何不清楚。 但可以确定,不能生子。 也就是说,这所谓的高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为了防止更多的无辜女性遭受迫害,应该捉拿归案。 但通过调查后发现,钱大娘只知道对方的地址,但并没有看到高人长什么样子。 因为她进去的时候,屋里很黑很暗,加上有半仙之称,凡夫俗子不敢亵渎,便没有敢抬头细看。 想生子,得心诚。 为了达成心愿,进屋后,她便对着高人规规矩矩的跪下,闭着眼睛虔诚的磕三个头。 然后起身,向功德箱里塞二十块钱进去,就可以把桌上放着的生子药带回去吃。 而且为了防止药效失灵,必须在三天内服用,说的神神叨叨的,至于高人姓谁名谁,皆不知。 他派人前往的时候已人去楼空,询问乡里乡亲,结果一个两个都摇头说没这回事。 线索,因此而断。 南初不由地想起宋母这人,她也是听信迷信给她下过堕胎药,等公安去调查的时候,高人也是人去楼空。 二者,是否有联系? 这种事情隔几年,连续两次都被她碰见,是专门针对她的阴谋,还是一场意外呢? 在真相大白的那天,显然不会知道答案,经过初步检查,南初身体没有什么大碍。 但陆霄骁不放心,让她留在医院做个全身体检,住的是双人病房,全是消毒水味。 血像不要钱一管接着一管的被抽走,被当成小白鼠的南初神情怏怏,太受罪了。 陪她的,还有陆霄骁兄弟,叫丁文奎,通过聊天得知,是大院里的孩子。 从小被宠着,养成了傻白甜的性子,是那种被人卖了,还能帮人数钱那种。 整天乐呵呵,像没烦恼。 原本家里想送他去当兵,可惜他吃不了苦,便跑出来做生意,被骗的苦茶子都不剩。 是陆霄骁出现,在背后帮他出谋划策,让他赚了一笔钱,就此成了铁哥们之一。 正吃着包子。 门外传来动静。 是钱大娘的声音,“我是陆首长家的保姆,我要见南初,求求你们让我进去见她一面。” “我有很重要的事对她说,你们不让我进去,那我只能撞死在这里了。” 以死相逼,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南初便让他们放入进来,她想看看对方还想说什么。 “南初。”钱大娘喊着。 着急忙慌的走了进来,她还穿着那天的衣服,想必这几日被送去公安一直没来得及换。 头发凌乱,眼窝深陷,眼底还有淤青,原本慈眉善目的脸此刻也变得凄凄惨惨起来。 她哭着说,“南初,我只是想报恩,想让陆首长有儿子,您就大发慈悲放过我们一家子。” 说完,竟然还跪下了。 丁文奎见情况不对,也不再病床上挺尸了,光脚跳下来,拦在了南初面前。 他做生意,迷信。 还找人给嫂子算过八字,说命格不好,还被借命,福薄,这一生多灾多难,哪经得起长辈下跪。 不管真假,小心点没错。 再说他一个男人,家里有杀过鬼子的老祖宗保佑,不怕折寿,被跪了也没事。 “我说钱大娘。”他好言好语的劝道,“有事你就好好说,怎么说跪就跪。” 可惜,说了没用。 钱大娘不愿站起来,还在线放了狠话,“只要南初愿意原谅我,我就起来,要不然,我今儿就跪死在这里,以死谢罪。” 丁文奎很是为难,“这……” 病房瞬间安静下来,太阳从东边升起,金色的光洒在地面,偶尔会从门外传来脚步声、说话声。 原谅吗? 不原谅。 南初呵呵,笑了。 她说,“钱大娘,你报恩,却要赌上我的命,不是我不放过您,是您不放过我。” 钱大娘一个劲的磕头,额头狠狠地砸在水泥地面上,青紫一片,还流了血。 “南初,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给你下生子药,也是为了让你生儿子傍身。” “你不知道,这世道,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多可怜,我们村的翠花因为生不了被男人活活打死。” “打死了连口棺材都不给,直接往山上一扔,被野狗啃食,被蚊虫叮咬,腐烂,成一具白骨。” “隔壁村村的妮子,生不出来被赶回娘家,娘家觉得她丢脸,生生逼着她跳了河。” “还有大队的女知青,多漂亮的姑娘啊,结果生不出孩子,被婆家卖给了老光棍当媳妇。” “我是在帮您啊!” 南初嗤笑一声,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在帮她,谁是真正的得益者还不好说。 “帮我?” “要是我没有察觉饭菜不对劲全吃了,那您现在看到的可能是躺在停尸间的一具尸体。” “要是我死了,您现在就已经成了杀人犯,应该是被抓起来枪毙,而不是跪在这里求原谅。” 第76章 想跪就跪 世人皆知,女人善良。 心肠软,只要打着为她好的名义,流两滴眼泪,跪下来求求,就算天大的事也能原谅。 可善良的背后,是潜移默化的教条,女孩从小要听话,不能像男孩子那般调皮。 事事忍让,学规矩。 我为你好,你就得接受。 我不让你做事,你就不能做。 长大要嫁人,得学会做饭做家务,这样才不会被婆婆嫌弃,要不然没男人要。 小小年纪打扮漂亮做什么,不学好,学生就应该有学生样,你和男同学走的近是不是恋爱了。 我打你,是为你好! 你都这么大了,你让着弟弟妹妹怎么了,你真的不懂事,你怎么这么小气,不能大度点。 南初前半生,就在这样的环境长大,她是不自信的,也是没有主见的,事事考虑别人。 太懂事,懂事到人人可欺,迟来的叛逆,让她不愿意再被过去的枷锁锁住。 她无情的看着钱大娘卖惨,无动于衷,她可怜他们,那这世界上谁又愿意来可怜一下她。 要是靠着哭和下跪就能解决问题,那她不知哭了多少次、又跪了多少次。 可现实告诉她。 这样做没有任何用。 连父母都靠不住的情况下,普通人只有自立、有资本才能在这个社会立足。 老祖宗说,好人活不成,祸害遗千年,南初没能力做好人,也不愿做坏人。 那就做一个冷眼旁观者,“钱大娘,既然您想跪,那我就把病房让给您跪。” 她心里清楚的很,被道德绑架的善良没用,不过是利字当头权衡利弊的结果。 她下床,穿上鞋,拉着丁文奎的手臂离开,还没有走到门口,身后传来“砰”的一声。 回头看去。 钱大娘撞墙了。 雪白的墙壁上,是血。 染的南初的眼睛发红,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丁文奎着急的喊来了医生。 耳边嗡嗡。 她好似听到他们的质问声。 您高高在上身份尊贵,过着吃香喝辣的好日子,为什么就不肯放过我们穷苦人。 只要您一句话原谅,我们也不至于被逼着走进绝路,是您,要害死我们! 她至今没有忘记,为了弟弟娶媳妇的那个小保姆,真的是她逼死他们的吗? 是啊,贫穷之人一无所有,他们只有一条贱命,被逼上绝路,自然能不要脸皮的豁出去。 她错了吗? 她没有错! 要是以死相逼求原谅,可以洗脱身上的罪孽,那这个世界还要法律做什么。 而且,他们根本没有追究钱大娘的法律责任,她也不用面临坐牢的判决。 那她为何如此执着求原谅? 后来,南初才知道,钱大娘是为了她的孩子,她儿子能顺利考上电厂。 是因为她四处说,自己是陆首长亲戚,厂里的人当了真,想攀上这门关系就开了后门。 她女儿也和厂里有前途的大学生职工定下了亲事,原本等着年底结婚。 这些事,陆霄骁知道。 只是没有犯法,也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又是自己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惜,贪婪害了她。 撒了谎自然想法子圆谎,对方暗中送了重礼,找人查过,是一套房子和一万块。 让她找陆霄骁帮忙,让孩子进部队,顺便提携一下,希望以后留在京都坐办公室。 她一个保姆,哪有什么能耐让首长帮自己,便想着借南初肚子创恩情。 只要她让他媳妇怀孕,生个大胖小子出来,那她就成了他们夫妻二人的恩人。 有了恩人这层身份在,那开口帮忙的事自然水到渠成,想到儿子女儿前程,她咬牙决定赌一把。 是个女人都能怀孕,便四处打听生子药方,这才有了后续的一系列事情。 甚至,那些流言蜚语都是她传出去的,只要南初怀了孕,所有人都知道是她的功劳。 可她没想到,陆霄骁和南初会第一时间选择搬家不说,还拒绝了吃生子药。 陆霄骁平时挺和善,是因为他是军人,他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还是国家。 如今有人伤害他的家人,自然不再姑息,直接对外否认了二人亲戚关系。 真相大白,钱大娘的儿子面临被开除,女儿面临被退婚,求陆霄骁没用。 走投无路,才不顾一切的求到南初跟前,大家都是女人,利用同理心装装可怜。 博取同情,只要保住儿子前程和女儿婚事,她做什么都愿意,哪怕去死。 可惜,她就真的去死,也改不了发生的事情,宽大温热的双手从身后出现蒙住了南初的眼睛。 “不要看。”是陆霄骁。 “不看,就能骗自己没有发生过吗?”南初喃喃自语,遮住眼睛,可耳朵还是能听到。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她根本不害怕,她只是把这些丑陋都记在心里,时时刻刻谨记着。 在医院撞墙,死不了。 有医生在,分分钟抢救回来。 南初作为一名雇主,付了钱大娘住院所需的医疗费,结算了最后几日的工资,也算她最后的良知。 新房,刚住进去几天,就发生不吉利的事情,迷信的丁文奎连夜翻看老祖宗留下来的风水书。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此地的风水不好,建议他们立刻马上搬家。 至于咋不好,又说不出一个好歹来,他就是一个半吊子,临时抱佛脚刚学,深究太难为他了。 搬。 必须搬。 反正不缺钱。 医生确定南初身体很健康,不需要住院后,她当天开始收拾行李去了学校。 耽误好几天课,再不去,期末就要挂科了,可刚进教室,大家看她眼神不对劲。 她也没在意。 找了一个位置便坐下。 郭雅兰凑了上来,用书遮住脸小声在她耳边说道,“南初,你没在这几日,你妹来找过你。” “她找我做什么?”看了一眼时间要上课了,南初从书包里拿出今日的课本。 可郭雅兰还没来得及将前因后果说出口,门口就出现一个清瘦的身影。 她双眼微微发红,带着一丝委屈和痛苦,声音哽咽,“姐姐,你能出来一下吗?” 第77章 我不是你妈,也生不出这么大的孩子 南婉怎么又来了?她这次又想做什么?南初大脑飞速的思考着,却不得答案。 丁文奎说,她命格不好。 在医院的时候,提过建议,让她跟着他这个半吊子学一点五行八卦,就算不能改命。 遇到牛鬼蛇神可绕道走,这样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东西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她其实不怎么信这玩意,如今看着南婉出现,忽然觉得多学点东西也没有坏处。 但现在她得赶走这个牛鬼蛇神的玩意,便委婉拒绝,“抱歉,马上要上课了,我不能出去。” 经历两次人命事件后,南初现在拒绝和任何人单独相处,也不去偏僻的地方。 要是发生什么意外,百张口都说不清,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不给敌人机会。 知趣者,识相离开。 可南婉是谁,被南父南母宠上天的小公主,从被收养到至今想要什么给什么。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拒绝,她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人也变得更卑微了。 “姐姐,求你了。” 她声音很低很弱,“我只是想和你说两句话,耽搁不了两分钟,你出来好不好?” 那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小模样顿时夺得大家的同情,大家目光都看向了南初。 帮忙说话,希望她不要这么冷血无情,毕竟是她的妹妹,这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两姐妹,出去说清楚就行。 但南初并未如这些人的愿,拿书的右手下意识的捏紧,声音淡淡的说道,“有事直接说。” 教室里一片安静,大家都在等着后续,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南婉欲言又止。 眼底闪过一丝担忧,犹豫再三也难以启齿,最后咬牙,“姐姐,真的不能出来吗?” 那表情好似在告诉南初,我是为了你好,才不愿意当着大家的面说出口。 可她不领情,“不出去。” 言语直白到连傻子都能听懂的程度,南婉几次欲张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下。 似要说什么不得了的消息,在场的人生怕错过,纷纷屏住了呼吸等待后续。 “姐姐。” “我真的不是……” “故意要抢你未婚夫的。” 她很艰难很痛苦的说出口,“是双方家长都知道你被拐卖嫁了人还弄大了肚子,才撮合我们。” 听到这,南初了然。 南婉这次来是为了沈贺然,他们之间的事,和她有什么关系,便耐着性子听下去。 南婉说,“原本双方家里都已经说好了,年底的时候,会安排我和沈哥哥订婚。” “可是,可是,可是……”她可是了半天,听的大家一颗心吊起,最后才说出真相。 “你已经有了姐夫,为何还来纠缠沈哥哥。”压抑的声音里,带着愤怒和不解。 她提高了音量,“沈哥哥说他的未婚妻是你,要娶也是娶你,他不会和我订婚,也不会娶我。” “姐姐,你要是没结婚,我把沈哥哥让给你又如何,可你不能脚踏两只船。” “你这样做对得起姐夫,对得起沈哥哥吗?他们都是真心爱你,你怎么舍得这么对他们。” “说够了吗?”南初问。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她忍不住嗤笑一声,“南婉啊南婉,我不同父不同母的好妹妹。” “这么多年了,你除了不断的在大家面前抹黑我,就没有其他招数了吗?” 看来,温室里的花朵被保护的太好了,好到有些脑残,这么多年没有进步一点。 可这招再烂,也有人信。 比如南父南母,就算南婉撒再多谎言,他们知道真相,也会无条件的偏爱。 南初一直不懂,为什么,如果自己不是亲生的,可以理解他们不爱自己,可她是啊。 那什么情况下,父母宁愿喜欢外面的野孩子,也不愿意爱自己亲生的孩子? 她真的猜不出来…… 想到这她喉咙发紧,心中沉重的喘不过气,不是不在乎,只是不愿意再去回想。 可有些人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你面前,不断的逼着你去回忆过去的不堪。 她说,“南婉,你想要我的家,我给你,你想要我的父母的爱,我给你,你想要我的未婚夫,我也给你。” “你已经拥有了一切,还跑来找我干什么?难不成找我逼着沈贺然娶你吗?” “你要搞清楚,我不是你妈,也生不出这么大的孩子,你的事我管不着。” “我也不是沈贺然他妈,我无法决定他的婚姻大事,我也没有办法逼他娶你。” “是,他曾经是我未婚夫,和我定下婚事,但没有法律效果,他爱娶谁娶谁,我管不着。” “你真的想嫁给他,应该亲自去找他,而不是跑到我这里哭哭啼啼胡搅蛮缠。” “这招以前对我没用,现在对我没用,就算你哭着回去找爸妈,让他们骂我打我,也没用。” “听懂了吗?” “听懂了就滚!” “我和南家已经断绝关系,我不是你的姐姐,请你以后别再喊我姐姐,也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声音决裂,没有余地。 沈贺然闻声赶来,正好听见了南初所说的一切,脚步一顿,单薄的身影停在走廊。 脑海里,不由地想起那晚她主动吻上那个男人,她以前是胆小害羞的,从未大胆做过这种事。 明明是青梅竹马,却如第一次了解她的另一面,眼底浮出一抹痛苦。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痛苦,只是隐隐觉得自己失去什么,原本属于他的东西。 南婉垂眸,从地面上注意到身后姗姗来迟的影子,晶莹的泪珠从眼角滚落,在阳光下闪发出五彩的光芒。 她瞪大双眼,声音急切。 “姐姐,你在恨我对不对,你恨我当年摔坏沈哥哥送你的钢笔,你恨父母因为我把你赶出家门。” “爸妈是你的爸妈,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沈哥哥是你未婚夫,我也没有想过要抢。”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肯原谅我,是不是我死了你才愿意原谅我。” “才愿意原谅爸妈,才愿意原谅沈哥哥,才愿意回家,如果真的是这样。” “那我愿意去死!” 第78章 我喂她吃屎了吧 去死? 能吓着谁? 南初不慌不忙的从包里抓出一把傻子瓜子,放在嘴里嗑了起来,原来,吃起来的挺香的。 瓜子这玩意,又叫鬼牵手,只要吃起来就停不下,她顺便对着坐在一旁看戏的的郭雅兰问道,“吃吗?” “吃!” 看戏不嗑瓜子,感觉少一半。 对于白嫖的东西,不要白不要,郭雅兰不要南初手上的,嫌少,直接把魔爪伸向她的书包。 好家伙,还不少。 郭雅兰抓了一大把往兜里装,左兜满了,装右兜,“姐妹,你真大方,下次我也给你带好吃的。” 当然,这是客套话,不能当时,平时都是别人给她吃的,她还从未给别人吃的。 不怪她抠,是她爸抠。 天天在她面前哭家里很穷,让她省着点,每个月零花钱给的少,其实是把钱悄悄存起来了。 南婉声情并茂的演这一出,该配合演出的南初却视而不见,还大大方方的嗑起了瓜子。 心中的恨意像一把火越烧越烈,她用手背擦掉脸上的眼泪,毅然转身,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 从二楼跳了下去! 原本动听的上课铃声,此刻却变成了一道催命符,将在场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他们站起来,跑出去救人,连老师也不例外,顿时教室变得空荡荡,看来这堂课是上不了。 想认真学习天天向上、拿到京大毕业证的南初顿时无语,心想,这戏演的真假。 郭雅兰啧啧两声,“你这妹妹真会选位置,这一楼是草坪,二楼到一楼的位置也不高。” “根据自由落体、物品重量、高度来计算的话,百分之八十崴脚,百分之五十摔断腿。” “根据她跳的姿势来算,先着地的大概是屁股、后背、双腿,所以百的死亡率为百分之一。” “也就是说。” “她跳下去根本死不了。” “要是真的想死之人,会默不作声的离开这个世界,而不是像一条狗,跑到门口大吼大叫。” “她大费周章说半天,吸引大家注意力,不过是为了这一刻。”郭雅兰说到这看向南初。 继续道,“她用这种下作法子,就是为了让你背上抢她对象逼死妹妹的骂名,好算计。” “南初,你是不是真的抢她男人还是杀她全家了,让她不择手段、拼上性命也要抹黑你。” 可惜,反了。 是南婉一直在抢南初东西,自己还没有来得及报复,反而被报复之人给惦记上了。 真是可笑。 南初抬头,通过玻璃,看着蔚蓝的天空,那双眸子乌黑发亮,带着一丝嘲讽。 她说,“估计上辈子……” “她是一条狗,我是一个人,我喂她吃屎了,要不然这辈子怎么就咬着我不放。” “这狗就是狗,永远改不了吃屎的坏毛病,她又想抢屎吃,所以缠上我,想让她多喂点。” “这比喻……”郭雅兰愣了一下。 她捧腹大笑,“太形象了,有些畜生喂不熟,不知好歹,得了一次好处就想要更多。” “人心贪婪,怎么也喂不饱,看在你丈夫长得帅,提醒你一下,你这个妹妹是个麻烦精。” “偶尔看她演戏还不错,但没完没了的天天作死就烦了,我劝你,早日将其解决。” 听着外面动静,说有呼吸。 南婉没死,只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大家七手八脚的送到了医务室。 声势浩大,教学楼的学生老师都惊动了,大家窃窃私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场戏只是开始,等待南初的又是什么麻烦呢?她好似已经看到,南父南母找上门的样子。 他们会骂她会打她,会一次又一次的诅咒她不得好死,想到这,她眼尾开始泛红。 不过都是些玩腻的老把戏,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被伤害,她不止一次说自己没用。 可这次,不想再委屈了。 既然郭雅兰示好,自然有后续。 她接着这话说道,“打不能打,杀不能杀,姐妹有什么好主意,要是有好主意,你以后的化妆品我包了。” 郭雅兰只是试探一二,没想到还真的有戏,可化妆品不止几个钱,她还真的看不上。 便继续试探道,“呦,姐妹这么大方,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传说中的万元户,真的是,我可要抱大腿了。” 南初听出话外音,笑了,也不在藏着掖着了,伸出腿,拍了拍,“想抱就抱,姐腿粗。” 郭雅兰眼睛一亮,这大腿她可真的抱上了,得到答案后,她才开口,“其实呢,解决你这个妹妹其实很简单。” “让她麻烦缠身就行,至于什么麻烦很简单,不用打,不用杀,还能让她心甘情愿往里跳。” 三言两语便将南初吸引住,算计人这方面是她弱项,她来了兴趣耐着性子问,“说说?” 见教室没外人,郭雅兰也不用忌讳太多,“这女人都会嫁人,而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改命。” “运气好逆天改命,运气不好坠入十八层地狱,这辈子都不想解脱,而这招对付女人最适用。” “只要给她找个好人家就行,比如这户好人家里有一个缠人的婆婆、有一个好色的公公。” “有一个情绪不稳定家暴占有欲极强的的丈夫、有几个不听话的孩子就能将其困一生。” “有一个在外乱来、杀人放火的小叔子,有一个天天作妖的小姑子、有一帮极品亲戚。” “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可比你打人杀人爽多了,不仅不犯法,而且还能一辈子看好戏。” 这个提议,陆为战提过。 只是诉说的没有这么详细,毕竟身居高位,不能给任何人留话柄,包括身边人。 南初的世界豁然开朗,只有普通人才会打打杀杀,当人到了一定地位,用的是脑子。 可没人教过她这些,但现在慢慢学习也不迟,不是为了害人害己,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但现在,有一个难题。 她开口道,“我这个好妹妹被家里宠坏了,好高骛远,这一般人看不上,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上当。” 第79章 我逼死她?那你就是逼死我的凶手! 南初虽然做了几年生意,但与其打交道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人,这些人都是靠着借贷。 顺着国家改革春风,当个体户、承包土地大赚一笔,在体制内打交道者根本不缺对象。 南家本来就不是普通人家,将其养的娇惯,她根本看不起穷的、丑的、身份地位低的。 要不然她也不会二十六了,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南初没忘,她上次看上的是陆霄骁。 显然,她那时就已经知道京都陆家的存在,可惜,南初的出现,打破了她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沈贺然虽然差了一些,可依旧是大学老师,长得好看,家里不缺钱,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可南初的再次出现,破坏了这水到渠成的亲事,她这才剑走偏锋,以死来威胁。 被提点一下,南初瞬间豁然开朗什么都想明白了,可是她现在缺有钱有颜有身份之人。 郭雅兰见她明白,乐了。 她所在的圈子这类人可不少,在外人模狗样,吃喝嫖赌样样沾,“如果对象有钱有颜还有权呢?” “有人选?”南初真的心动了,就算付出任何代价,她都想给自己的好妹妹找到一个好婆家。 郭雅兰嗯哼一声,“当然有,我这里有不少这样的名单,各行各业,有医生、有干部、有厂长……” “但。” “得等价交换。” “包我化妆品可不够。” 像他们这种人,身份地位在这,从来不缺友情、爱情,只要招招手,便有人送上门,唾手可得。 要不是南初背后是陆家,她也不会主动跑上来交好提点,从小他们父母都教过他们。 人与人的圈子,都是利益长久,明码标价,谁没事吃多了,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还容易惹上一身腥。 就算做慈善,也不亏本慈善,带着目的帮人帮己,这才是双赢互惠互利的局面。 南初已不是那个一无所有、靠着男人才能苟活的可怜女人,她如今有谈条件的资本。 既然对方抛出橄榄枝,她自然不会像以前那般无能,傻傻的哭着跪下求对方帮忙,“你想要什么?” 但为了防止对方狮子大张口,便又补充了一句,“杀人放火、违法违纪的事不干。” 作为陆家的外甥媳妇,受到陆家的庇护,自然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在不伤害陆家的情况下。 他们是一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存在,除非是天大的事,小事她都会选择自己解决,不给人落把柄。 郭雅兰乐了,戒备心真重。 但她理解,经过八三年严打,她爸经常捏她耳朵让她低调点,不然他的官帽都保不住。 她说,“你就放心,我可是大大良民,我还想多过几年好日子,我爸还坐在那个位置,我可不敢乱来。” 交朋友,就得敞开心扉。 郭雅兰也坦白道,“不瞒你,我爸查过你,说你开了一家和运输公司,全国各地都有点。” 南初挑眉,不意外。 听着她继续说着,“我和我朋友想做些小生意,赚点零花钱用用,但没有渠道,到时候需要与你合作。” “就这……”南初笑笑。 说到做生意,她严肃起来,“合作可以,但生意归生意,明码标价我可不会和你客气。” “毕竟我还要赚钱养下面的员工,其中房租、货款、人情……这些都需要大笔开销。” “你放心,按照市场价格来,我爸说了,亲兄弟都桃明算账,人情和生意分开,我懂。” “你只要给我货源运输,人脉关系关卡我都会想法子打通,这些都不需要你来操心。” 合作对象,是郭雅兰。 暗中操控的是她爸,这么好的合作伙伴,南初自然不会拒绝,“好,到时候我会安排人和你谈合作的事情。” 听完这话郭雅兰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和我谈,安排的人靠谱吗?能做最终决定吗?” 很显然,她想和南初谈。 但南初拒绝了,“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当老板,不是全能,也不能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要不然花高价请员工来干什么。” “你放心,安排的人靠谱,你们敲定详细的合作方案,确定没问题,我会在合同上签字。” 郭雅兰也是第一次做这事,背后是她爸指点,可以说一知半解,不懂其中的流程。 既然南初说没问题,那肯定没有什么问题,“那行,约个时间谈,我带人来没问题。” “行,看你时间安排,到时候去饭点定一桌,边吃边说。”南初公事公办走流程。 她现在最该操心的事情还是自己好妹妹的终生大事,“人选名单,什么时候给?” 既然好妹妹觉得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坏了她的姻缘,自然得好好为谋划谋划。 郭雅兰暂时给了三个人选。 第一个,医生,成熟稳重,三十出头,离异,妻子出国,有一子一女,家规森严。 第二个,副厂长,温柔疼人,目前二十七岁,目前二十七岁,其父母都是双职工。 第三个,万元户,年轻有为,二十三岁,跑遍大江南北,门第高,有钱有权。 乍一听,个个都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对象,但从郭雅兰不怀好意的眼神可以看出,没这么简单。 但有些话不适合说透,要是传出去容易得罪人,到时候被人暗中使绊子可就麻烦了。 有脚步声和说话声从门外传来,显然有人回来了,郭雅兰和南初两个人有默契的闭了嘴。 有同学进来,看见南初还坐在教室里,仗着正义的口号讨伐,“南初,你妹妹都被你逼着跳楼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坐着,你怎么可以这么冷血无情、没有人性。” 南初站起身,看着她问,“那你想我怎样?跟着她一起跳下去?那我如你如愿!” “如果我是逼死我妹妹的凶手,那你就是逼死我的凶手。”说完拉开窗户,当着所有人的面跳了下去。 第80章 不就是造谣,谁不会。 当小鹰羽翼丰满时,母鹰会将其带到高处扔下去,目的,是为了让它学会飞翔。 当小鹰能够顺利飞翔后,母鹰又会折断翅膀的大部分骨骼,然后再次从高处扔下去。 小鹰们需要忍受住痛苦,不断拍翅膀生存下来,之后才能飞得高,才能自由的翱翔在天空之中。 南初在跳下去的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小鹰,是痛苦的,也是自由的。 她可以不用跳,可还是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她的青春年少都在懂事听话中。 她厌了,她烦了,她就想彻彻底底的做一次坏女孩,与天斗,与命斗,与这个世界斗。 凭什么所有人的关注点永远都在南婉这个妹妹身上,凭什么就没有人觉得她也会委屈,她曾经也是一个孩子。 作为孩子,不会反抗。 现在成年了,她想放纵自己。 她甚至在内心咆哮,为什么这些人都用死在来逼她,凭什么不逼别人,却逼她,指责她。 是因为父母所言她做的不对,还是她看着好欺负,南初成年了,成年人就该有成年人的样子。 成年人是强大的、勇敢的…… 可是只有她知道,自己内心依旧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没有一丝安全感。 郭雅兰探头,看向窗外。 只见南初四肢摊开,懒洋洋的躺在草坪上,沐浴在阳光下,闻着大自然的清香,享受着微风。 仿佛和天地融在一块,好得很。 她胳膊撑在窗台上,托着下巴懒洋洋的说道,“南初,你白跳了,根本没有人关心你的死活。” 是啊,没人关心。 她早习惯了,反正没人关心也死不了人,因为她不像妹妹,会撒娇会楚楚可怜的哭会哄人…… 自从接触琼瑶写的小说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妹妹就像里面的女主,在大家眼里天生善良而又善解人意。 哭一哭,动动嘴皮子,就算做错了事,捅破了天,都会有人无条件的原谅她,爱着她,宠着她。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南初睫毛轻颤,合上眼。 她如今都还清楚的记得南父南母说过,她蠢笨如猪,她倔强如驴,她这辈子都没什么出息。 如此优秀的他们,怎么会生出她这么一个垃圾出来,他们说,她为什么不去死! 忽然,广播响起。 里面响起不一样的旋律,“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其中一无所有四个字,就像魔咒深深刻在灵魂上,永远忘不了,这首歌南初知道。 是今年工人体育馆举行的百名歌星演唱会上所唱的歌曲,门票五元,她去听了。 这首犀利如刀的摇滚歌。 让她意外的进入了一个汹涌年代的心灵,拥有着与当下仍在密切共振的青春呐喊、反叛能量和天真的勇气。 “啊!”见回来的人越来越多,郭雅兰双手做喇叭状大声喊道,“死人了,亲妹妹联合外人逼死人了。” “快来救人啊!” 喧闹声,震耳欲聋。 其中夹着哭声,“我真的没有逼死她,我只是说了她一句而已,她就跳下去了。” “呜呜,我不是杀人凶手,我只是看不惯她妹妹跳楼了,她还和郭雅兰坐在那有说有笑。” “谁知道……” 谁知道,祸从口出。 有些人就是这样,仗着自己无知的善良,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口诛笔伐害死人。 当他们成为受害者,被泼脏水,这才理解百口莫辩的滋味后,又开始委屈哭泣。 像祥林嫂那般一次又一次的向着世人诉说着自己的无辜,挖开自己的肚子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没人相信。 是的,在她还没有走出学校,南初给她上了一课,这是她人生之中永生难忘的一课。 也正因为这一课,毕业后,她选择了一条艰难的路,成为了一名优秀正直的记者。 拿起话筒,拿起笔,为曾经受过委屈的自己,也为那些被人掐住喉咙无法发声的普通人说出真相。 当然,这是后话。 在郭雅兰拙劣的演技下,南初在地上躺了大半天,昏昏欲睡,才有几个人跑下来。 她被送往了医院进行紧急抢救,陆家第一时间得消息后,派人看守,任何人都不得靠近。 原本姐姐逼死妹妹的风声,瞬间变成了妹妹抢姐姐未婚夫,还以死相逼让姐姐跳楼。 不就是造谣,谁不会。 南初并没有受伤,只是躺在病房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丁文奎盘着双腿坐凳子上。 双手捧着易经,翻阅着。 十年浩劫刚刚结束不久,社会环境大大开放,许多之前被打压的特异功能之人又跳了出来。 比如隔空视物,耳朵识字等。 导致后来整个社会流行气功潮,也让以前的传承又开始流行,比如老祖宗的五行八卦等。 “嫂子,你醒了,我查过了,你这个那个……”他说不清楚,直接做了个总结,“反正是犯水,家庭不和睦。” “咋破局?”南初问。 “书上没写,我也想不出来。”丁文奎着急的抓脑袋瓜子,“你放心,我再多研究研究。” 房门打开,带进一股冷风,皮鞋落地,脚步声如催命符,让屋里的二人都忍不住屏住呼吸。 莫名的……紧张。 抬眼看去,只见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是陆霄骁,他面无表情,眸底掠过危险的暗光。 四目对视。 万物极其配合消了音。 周围静谧到连根针掉落在地的声音都能听的清清楚楚,顿时场面陷入尴尬至极的局面。 南初从容不迫地收回视线,内里的情绪却如同惊涛骇浪般地翻涌,久久不能平静。 今日的陆霄骁,不一样。 少了平时的温柔,多了一丝冷漠。 他搬来凳子默不作声坐下,打开盒饭,拿着筷子,不说话,就夹着饭菜递到了她嘴边。 气氛不对劲啊! 丁文奎怂了,从凳子上站起身,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踮起脚尖抛弃可爱的大嫂,跑了。 南初向他求救。 他只给她留下一个狼狈的背影,跑出去,还不忘把房门给关上,在安静的屋子发出“砰”的一声。 这家伙不靠谱。 南初目光又看向陆霄骁,他依旧不说话,那喂饭的手一直举在半空,她不吃,他就这么举着,看着她。 这是生气了? 自家男人生气了,怎么哄? 第81章 等回家后,把媳妇认错方法都做一遍。 单人间病房,很静。 紧闭的房门和窗户,隔绝了外面的声音,两人面对面坐着不说话,空气都变得稀薄。 窒息慢慢涌上心头,心脏好似被捏紧,挣扎着,剧烈跳动着,想要逃离这个世界。 放纵时的快感,至今记得,那是挣脱束缚勇敢做自己,那是不顾一切的疯狂和刺激。 就连空气都是甜的,她昏暗的世界也变得五彩斑斓,这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坏小孩。 有的,也只是被逼的。 可放纵后的后果,南初没有认真想过,显然,陆霄骁是因为她从二楼跳下来而生气。 像做错事的小孩,她看着他的脸色张了嘴,将到嘴的饭菜小心翼翼的吃进嘴里。 囫囵吞枣,还没有尝出什么味就咽了下去,咽的很困难,差点就把自己给活生生噎死。 心虚的她理不直气不壮的开了口打哈哈蒙混过关,“陆霄骁,那个……今天的天气挺不错的哈,” 结果。 回应她的是空气。 陆霄骁仿佛没有听见,冷着一张生人勿近的脸,又夹了一筷子的饭菜喂到她嘴边。 是的,他生气。 他生气,还不忘喂她饭,怕她饿着肚子,饿瘦了,饿出胃病了,心疼的也只有他。 某些人学不会爱自己,他只能多分些精力来爱来宠,可是这一宠,就宠的无法无天。 这顿饭,吃的心惊胆战。 直到饭盒里吃的干干净净后,陆霄骁才站起身,转身离开,留下一个无情的背影。 南初坐在病床上,不知所措。 回想过去,她难过生气,不是被责骂怒吼,就是一个人关在屋里闷着,没有人会跑来安慰她。 所以,她不会安慰人。 颤抖的嘴唇几次想要喊住陆霄骁却又不知如何继续,她是笨小孩,她就是这么不讨喜。 有些泄气。 可现在有人教她了。 见人走了,丁文奎才鬼鬼祟祟的摸进来,“嫂子,别说我不帮你,这是我刚求救兄弟。” “总结出的十条媳妇认错的方法,你悄悄背下来给骁哥认错就行,保证把他哄的开开心心。” 他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人虽笨,但他的字却很漂亮。 圆滑成一体,很养眼。 上面写着,如果媳妇惹丈夫生气不要怕,第一条,参考负荆请罪,自己跪搓衣板认错。 没有搓衣板可以就地取材,跪缝衣针、跪铁钉、跪菜刀……主打让他心疼和好如初。 南初看的膝盖疼……她没有做杀人放火的事,不用使用酷刑,这招肯定不能用,跳过。 第一条不好使,那参考第二条,大胆的告诉丈夫,自己要认错了,让他跪着听自己道歉。 丁文奎表示,男子汉大丈夫,跪天跪地跪父母怎么可以给妻子下跪,这不是掉男人面子。 兄弟解释,是晚上那种跪……丁文奎显然没有理解兄弟说的什么意思,在文字后面打了一个问号。 白天跪晚上跪有啥区别?来自未婚无对象单纯男人的灵魂拷问,小小的脑袋有大大的问号。 第二条不好使,那就第三条,拽回家,锁上门,扔床上,五花大绑,吃喝拉撒伺候着,啥时候气消啥时候放人。 这后面越写越离谱,正看的起劲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了,发出吱嘎的声音吓的二人差点蹦起来。 是陆霄骁,他去了水房。 湿漉漉的双手拿着洗干净的饭盒和热水壶走了进来,似没有看到窃窃私语的二人。 拿出盆,倒热水。 丁文奎跟踩尾巴的耗子,吓的夺门又跑了出去,那风一般的速度,看的南初目瞪口呆。 陆霄骁见怪不怪,取出干净的毛巾打湿后,走到病床边,擦拭着她脸上的脏污。 动作轻柔,生怕弄疼她。 上次他给她脸色还是结婚前,南初真的受不了这样,她将手中媳妇认错清单塞进枕头。 内容太羞耻,她做不到,犹豫半天她才开了口,“陆霄骁你不要不说话,你这样我害怕~” 陆霄骁抬眸看着她,只是安静的看着她,看着看着眼尾渐渐泛红,带着说不清的情绪。 这世界上,唯有他会真正的心疼她的过去、平时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就怕她受伤。 结果呢。 她居然冒险。 胆大包天,无法无天…… 要是她真的受伤了、出了什么意外他怎么办?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他,不想身边人出事。 以前小,保护不了家人。 可现在他长大了,那种无力感让他有些气馁,有时恨不得将南初装进口袋随时带着。 南初真的后悔了,“对不起,我错了,我不应该从二楼跳下来,你原谅我好不好?” “陆霄骁,我可以对你发誓,我以后不敢了,我要是敢,下次……”她未说完便被他的手心堵住。 他说,“没有下次。” 她错了,他不想指责她,也不想吼骂她,两个人能走在一起不容易,能厮守一辈子更不容易。 所以,夫妻要包容要体谅。 南初不能说话,只能眨了眨眼,点了点头,陆霄骁这才松开手,继续为她擦拭着身体。 他很好哄。 因为他心里有她。 南初看着近在咫尺的面庞,心里想着,有他陪着,真好……她双手环着他的脖子亲了上去。 柔软碰撞,再也不愿放开。 炙热的呼吸之声,他咬了一口她的唇说道,“等回家后,把丁文奎写的媳妇认错方法都做一遍。” 南初身子一僵,家里只有洗衣机没有搓衣板,那她岂不是要跪钉子,她惊恐的睁大眼。 丁文奎躲在门口,拉开门缝,看的那是一个面红耳赤,他长这么大,连女孩的手都没碰过。 姐姐亲妈小姨之类的除外,亲人碰了也没感觉,也不知道他啥时候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要是遇到,他白天就带着她去电影院看庐山恋,晚上去录像厅……啊呸,是去歌舞厅。 晚上去录像厅,是耍流氓。 他偷看的正起劲,不想被人从背后狠狠地推了一下,没有防备,重心不稳把门给撞开了。 那不知廉耻、和男人搂搂抱抱还亲在一起的画面,就暴露在大众面前,大家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82章 你也不配当我的母亲! “你们在干嘛!” 熟悉、怒不可遏的低吼声,让南初整个身体瞬间冰冷下来,她缓缓的抬头看向门口。 正好看见了南母,只见她穿着一身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听诊头揣在兜里。 相比起四年前,岁月并未在她身上留下太多印记,只是那头漂亮的齐耳短发烫过,显得整个人更加有韵味。 看着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人大白天在病房里做伤风败俗的事情,南母双眼燃烧着怒火,像火炉中烧红的煤。 射出滚烫的热度,透露出深深的愤怒和不满,“这是医院,不是你们这些年轻人乱搞的地方!” 要不是这里是医院,有她认识的同事、患者,她真的不介意举报他们乱搞男女关系。 拉去枪毙,都不过分! 南家人的出现,意料之中。 做好心理准备,可见面后,依旧让南初心里莫名的烦躁,那种情绪无法控制,好似被放在炙热的火上烤着。 她放开了陆霄骁,压制住那股无处发泄的邪火问道,“我的主治医师并不是你,请问你有事吗?” 南母看了一眼陆霄骁,这个年轻人看着就不像好人,身上带着戾气,跟街头流氓混混一个样子。 还有门口那个,撅着一个大屁股偷偷摸摸的往病房看,这一看就是一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偷窥狂。 和这帮小畜生在一起,她觉得空气都变得污浊,可她的女儿居然和这种人厮混在一起。 也不知道南初被几个男人搞过,让她觉得恶心,想到流言蜚语,心中的恨意越发的不受控制。 这些小混混不配和她说话,她对着南初命令道,“我有事和你说,其他人都出去。” 陆霄骁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眼睛不自觉的覆上一层冰冷寒意,浓烈的杀机汹涌,气氛紧绷。 正欲开口。 丁文奎却抢先一步,“你是医生就了不起,你凭什么让我们出去,真当我们上面没人,信不信我现在摇人来。” 南母最讨厌这些小混混,没脑子没文化的蠢猪,整天只知道打打杀杀,像打不死的蟑螂。 严打那几年,怎么没有把他们拉去枪毙,真是祸害社会的漏网之鱼,社会耻辱。 “我是她妈!”她咬着牙,说出这四个字,虽然不想承认,可是现在不得不承认。 这身份,比医生好事。 “妈?”丁文奎一脸懵逼的歪头看向南初,谁家妈会这样,看着自家女儿没有好脸色。 不像他妈,漂亮温柔大方知性像个小女生,要全家宠着,说话细声细语还喜欢笑,可好相处了。 和他处的,像姐弟。 世界上的母亲都不一样,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般幸运,南初开了口,“你们先出去。” 有些事,迟早都会面对,也迟早都要解决,陆霄骁这才抬腿,高大的身躯与南母擦肩而过。 丁文奎跟在后面,嘴里还不忘嚷嚷着,“嫂子,就算她是你妈,也不能欺负你。” “有什么事,你大喊一声,我和骁哥就站在门口,保证第一时间冲进来救人。” 这番话,让南初心里一暖。 她抬眼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陆霄骁转身关上门前,看了她一眼,眼神示意他就在门外,放心, 人一走,原本还有一点温度的病房顿时透着一股死气,像医院最底层的停尸房。 就连窗外的阳光,此刻看上去也有些白惨惨的,像死人的脸,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 似无声的嗤笑着,无声的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似要拉他们一起去十八层地狱。 那种被盯上的感觉,很糟糕。 南初觉得很闷,很难受,像喘不过气,像溺水的鱼,像被人凌迟痛苦而不得解脱。 母亲在她心里,像高高在上的神明般,总是眼神冰冷的俯视着她,而她却要卑微的仰望着她。 就算长大,也摆脱不了。 她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最终败下阵来先开了口,“南医生,说,有什么事情?” 可是,南母开口便是指责。 她说,“南初啊南初,你怎么越来越不自尊不自爱了,离家出走,和男人搞一起弄大肚子。” “还和小混混领结婚证,前面已经有两个找上门来过,现在又有两个,你到底是多缺男人!” “你当你是旧时代妓女,这么乱搞也不怕得脏病,你不嫌丢脸,我还嫌丢脸,你就不能学你妹妹一样上进点!” 南初就知道,又是这些话,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可是南母却不厌其烦的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说着。 她笑了,陆霄骁今天没穿军装,但他以前本来就是一个村霸,是小混混也没错。 至于丁文奎可不是什么小混混,他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孩子,可她没有必要解释。 南初不得不提醒,“南医生,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记忆不好,忘了,我们已经断绝关系了。” “忘了没关系,我可以再重复一次我们,我们已经断绝关系了,你已经不是我的母亲。” “我也不是你的女儿,请你以后不要再仗着母亲的身份跑来教训我,你已经没资格了。” 从前的南初,逆来顺受。 从来不敢顶撞母亲,可如今她不听话叛逆的样子,让南母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直到无可压制。 “谁说我没资格,是我,十月怀胎把你生下来,难产,大出血,差点死了知不知道。” “我比谁都有资格管你,这不是你说两句断绝关系,就能断的,要不是我这个当母亲的。” “你根本不会出生在这个世界!”她大声咆哮着,发泄着,那张救死扶伤的脸变得难看。 红了眼,像恶魔。 南初可以自己选择自己出生吗?不能,她出生也是迫不得已,为什么一个母亲生了她,却恨她。 如果不想生,那就不生,自己这个女儿没办法逼母亲生自己,凭什么要把所有错怪在她身上。 南初抬头,直视着母亲满是恨意的目光,她说,“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愿从你肚子生出来!” “我不愿意要你这个母亲!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你也不配当我的母亲!” 第83章 她是你们私生女吗? 南母脑子嗡嗡叫着,不断的重复着南初所说的话,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愿从你肚子生出来! 我不愿意要你这个母亲!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你也不配当我的母亲! 当母亲的可以让女儿去死,可当女儿的没资格说母亲,南母不服大声地叫嚣着。 “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愿生你,可是你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的肚子里,让我的肚子越来越大……” 她陷入什么可怕回忆,似困在其中出不来,挣扎着,痛苦着,最后声音从牙缝中挤出来。 像夜半冤魂尖锐指甲划破物品的声音,近在咫尺,却逃不了,南初受不了打断了,“说够了吗!” “南医生,你不是已经用各种证据证明我不是你亲生女儿吗?你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她越来越看不懂南母,嫌弃她,赶走她,恨不得她去死,现在又来说这些有什么意义? 让她知道,自己是亲生,可依旧得不到母爱,让她痛苦,让她难受,让她永生永世不得解脱。 南母伸手,碰了一下肚子。 她说,“南初,这是你欠我的,你这辈子都还不清,因为你,我肚子上还被划了一刀,丑陋狰狞。” 是个女人都爱美,不愿意在身上留下任何一块伤疤,说到这个伤口,就很疼很疼。 “它时时刻刻的提醒着我,过去的不堪和痛苦,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死。” “你为什么还要出现,你还毁了你妹妹的婚事,你知道她都二十六岁了,再不嫁人就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她会被人笑话!” 南初呵呵,笑了。 她坐在病床上,南母都不关心她这个亲生女儿有没有受伤,进来就是愤怒的指责和咒骂。 甚至还暴露自己的脆弱,是希望自己心软同情让步?她从来都不应该期待母爱。 也不敢期待,她说,“南医生,你说这么多,不就是为了南婉而来的不是吗?” 明明心里知道,可依旧难受。 要不是为了南婉,南母这辈子都不想看到这个女儿,她没有否认,“对,我就是为了南婉来。 “南初,我希望你马上消失,不要再不择手段的跑去京大纠缠沈贺然,他不会娶你。” “你放心,我已经结婚了。”南初手有些抖,声音无力,“沈贺然我还真的看不上。” “至于消失,抱歉,我不可能为了你们这些不想干的人,放弃我在京大的学业。” “你是京大学生?”南母惊讶。 眼中的怀疑说明了她不信,南初也不需要她信,“对,我现在……就是京大的一名学生!” 南母摇头,“不可能,南婉都没能考进去,你怎么可能考的进去,你当初那么笨。” 确实,南初不是考进去的,她高中没毕业,她走了后门,可那又怎样,她进去了。 “京大确实不好进,当年你们想进也没考进去,南婉也没考进去,说明你们笨啊。” 那个笨字拖了长音。 她嘴角上扬,没有隐藏自己的得意洋洋,觉得不够解气,还呵呵的笑着补充一句,“比你们看不起的我,还笨。” 南母眼底闪过一丝复杂,其实很羡慕,也感到很自豪,却不愿意承认,反而从鼻孔里嗤笑一声。 “哼,只不过是京大的一名学生而已,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我警告你,南婉因为你抢沈贺然的事,心理出现问题才会自杀,她要是有事我不会饶你。” 南初问,“真是可笑至极,她南婉没有本事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却要赖在我身上,她是三岁小孩吗?” “出了事,只知道找妈。” “她不腻,你们不腻,我都腻了这种戏码,她有什么事情,你们就把过错归在我身上。” “我从很久就开始好奇,南婉是你们私生女吗?你们为了她,不仅告知大家她才是你们亲生女儿。” “甚至打压恨不得让我这个亲生女儿去死,南医生,你就不能大发慈悲告诉我真相,让我死的明明白白。” 南初真的很想知道真相是什么,可南母的答案是,“南婉,不是什么私生女。” “她就是我们亲生女儿,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你努力一辈子,也比不上她一根手指头。 “南初,你也别想用这种抢妹妹对象方式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不会爱你,永远不会。” “你在我心里,就是一个不听话不懂事学习成绩好差的坏小孩,你永远都比不上南婉。” “我希望……” “你永远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南母说话,永远都是那么伤人。 南初纠正道,“南医生,你要搞清楚,不是我出现在你们面前,是你们一次又一次主动找上门。” “够了,我不想听这些。”南母觉得自己已经看透这个女儿,她就是用这种方式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她成功了,可南母不买账,“我只想问你一句,你真的不打算离开?还要留在京大纠缠沈贺然。” “我不会离开!”南初拒绝! 在南母发疯前,她补充道,“看在南婉是我妹妹的份上,要是沈贺然不要她,我可以帮她介绍对象。” “就你,能介绍什么对象,介绍你这些小混混?”南母觉得南初真的是自不量力。 以前的南初,不认识大人物。 可如今不一样,“南医生,不要忘了,我现在可是京大学生,我的同学都不是普通人,他们认识卫生厅厅长的儿子……” 南母来的时候怒气冲冲,走的时候却神情谨慎,脚步匆忙,直奔院长的办公室。 显然,对于卫生厅厅长的儿子的存在,让她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不明光芒。 南初也是成年后才知,所谓的亲情抵不过权衡利弊后的利益,南家,不甘心只当一个院长。 想继续往上爬就得需要手段,南婉能嫁个如意郎君,南家事业也能进一步得到提升,两全其美的事他们不会拒绝。 陷阱,总是要放上美味诱饵,才能让猎物心甘情愿靠近,哪怕有危险他们都会冒险。 第84章 野种配野种,天生一对 南家和南初一样,看中的都是卫生厅厅长的儿子,也就是那个年轻有为的万元户。 二十三岁。 比南婉小三岁。 这么好的姻缘,轮得到她? 私底下郭雅兰道出了其中秘密,这事情得从卫生厅厅长说起,为了方便后续简称谢厅。 谢厅曾经有三个媳妇。 第一个媳妇,是乡下的。 那是他分配到乡村当医生,在大队长介绍下娶的第一任妻子,是个只会低着头照顾人的贤妻。 后来因为工作分配,回了城。 便把她留在了乡下,她命不好,饿死在三年大饥荒,留下两个孩子,没读过什么书,成为了地地道道的农民。 第二个媳妇,是干部家庭。 后来因为十年浩劫,他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并被下放到农村,妻子与他离了婚。 留下一个儿子,是大学生,聪明伶俐,如今也在单位工作,显然是要步谢厅的后尘。 第三个媳妇,上不得台面。 是老地主的女儿,不满意家里给她安排的婚事,便跟着情郎私奔,来到了城里。 其中发生什么,不知。 反正她后来遇到了谢厅,当了他的保姆,当着当着二人就滚在床单上,第二天就领了结婚证。 怀胎八个月,就生下一个足十月的孩子,亲戚朋友都知道,这孩子是不知名的野种。 而这野种,叫谢家宝,是他没文化的亲妈取的名字,意思就是他是这个家里唯一的宝贝。 被她宠的无法无天,小时候撒泼打滚还爱打架斗殴,长大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胆子大,什么都敢干。 成年了就跑去找女人初次体验、为了多挣点零花钱没少往黑市跑……严打的时候他聪明没干坏事,安生了几年。 他一个野种,不爱学习,初中就辍学不读了,靠着便宜爹养着,将他养大已经是仁至义尽。 至于前程婚事没有替他考虑,有他那个泼辣的娘以及她娘蛮横的一家人护着疼着,也轮不到谢厅管。 所以…… 给南婉介绍的是一个野种。 野种配野种,天生一对,而未来婆婆是无脑的宠儿狂魔,也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 公公从来都不管家里事,做人刚正不阿,南家想要从他这里讨到好处,显然不可能。 酒。 郭雅兰约了谢家宝。 南初也跟着去了,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她没有现身,只是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看了一眼本人。 打扮的很潮流,长的很好看,是现在小女生喜欢的一款,温情的桃花运看谁都是深情款款。 他不是谢厅儿子,还有一个特别显着的地方,那就是谢厅正气凛然的国字脸,而谢家宝是菱形脸。 二人长相没一点相似,也不像他亲妈,那最后总结出来,只能像他未曾谋面的亲爹。 谢家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着郭雅兰挑了一下眼角,吹了一声口哨,“美女,最近怎么有空约我出来。” “难不成是想我了?” 这油腻的样子,真下头。 郭雅兰忍着不适,“正经点,再给我眼抽筋嘴喷粪,我用砖头打爆你的猪脑袋!” “人家这么喜欢你,你好无情好残忍好没良心,我伤心了。”谢家宝伸舌头舔了一下嘴角。 打人威胁没用,郭雅兰只能换一个威胁,“我爸说了,你再骚扰我,就派人去查你的店。” 谢家宝秒变脸,经济命脉被人拿捏住,不得不低头,“我的好妹妹,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我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活。” “你爸要是封了我的店,我还怎么活下去啊,只要你爸不封我店,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面对男人撒娇,郭雅兰只觉得吵得慌,她可不会心软,“少废话,确实有事找你。” “啥事,你说。”谢家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招手,让服务员送来啤酒瓜子花生。 又给郭雅兰安排一杯饮料,她喝了口润润喉,“给你介绍一个对象,你看什么时间有空见一下。” “给我介绍对象?”谢家宝惊讶。 只要他们圈子的都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人,自家有姐姐妹妹的都恨不得藏着掖着,根本不给见。 郭雅兰嗯了一声,“对,比你大三岁,但人漂亮,是个大学生,如今在单位工作。” “家世也不差,父亲是院长,母亲是医生,与你也算门当户对,与你们卫生厅经常打交道。” “这么好?”谢家宝有点不信。 他喝了一口冰啤酒,冷静一下受了刺激的脑子,“那女的不会有什么病、或者未婚先孕那我当接盘侠?” 郭雅兰哈哈大笑,想象力真丰富。 “你放心,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家里管的严,至今没有和男人谈过恋爱,单纯的很。” “原本家里给安排一个结婚对象,但是吹了,女孩年纪大了,要是再不嫁人就成了老姑娘。” “家里着急的很,这才托关系找到我帮忙介绍一个合适的,怎么样,考虑不考虑给句话。” “我总觉得里面有阴谋!”谢家宝其实还是有点小聪明,要不然也不会混成万元户。 见他一脸防备,郭雅兰无语。 但还是透露一点消息,“那给你摊牌,人家父母看上的是你爸,人家姑娘就想找个有钱有颜还有权的,而你全部符合标准。” 被一顿猛夸,谢家宝坐正身体,这要放在过去,他好歹也是一个少爷,被看上很正常。 但让他有些为难的是,“可是我现在还不想结婚,我又不缺女人,只要我有钱大把女人倒贴。” 这种小事,也好意思为难。 郭雅兰说道,“不想结婚,那暂时就不接呗,先去相个亲,见个面,再处个对象。” “你妈不是等着抱孙子,你可以先让她给你妈生个孙子出来,然后再说结婚的事。” “再说了。” “让你娶媳妇,又不影响你在外面玩,你娶了媳妇,你妈不用再催婚,还能当保姆伺候你和你亲妈。” “真的可以吗?”谢家宝眨眨眼,心里总感觉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到底怪在哪里。 郭雅兰凑近,“当然可以,是他们家有求于你家,你什么都不做,她说不得还得主动爬你床。” “只要不违法,不弄死人,要是领了结婚证,你爱怎么玩怎么玩,没有人阻拦你。” 第85章 你妹不会真怀上了准备找个接盘侠吧? 谢厅,南父认识。 工作上说过两句话,但说上关系却没有什么关系,他城里的两个儿子,自然也认识。 他挺喜欢谢厅三儿子,和他亲爹长得一模一样,为人处世很不错,但已结了婚,女方家也是干部家庭。 因为有亲妈在的缘故,小儿子在家挺受宠爱,为了给未来女婿留下一个好印象。 他特意在饭店定了一桌,点的都是大鱼大肉,备了茅台,这一桌下来得花不少钱。 这次郭雅兰和南初没现身,而是坐在角落随意点了两个家常菜,坐在一旁吃瓜看戏。 中午十二点三十二分,谢家宝才骑着摩托车姗姗来迟,打扮的就跟黑涩会老大一样来赴宴。 鼻孔朝天,完全不把南家人看在眼里,坐下也也没有主动打招呼,拿起筷子就吃了一口肉。 直到娇滴滴的南婉起身给他敬酒的时候,他心动了,没想到郭雅兰这个朋友靠谱。 介绍的还是一个绝色,这晚上玩起来得多得劲,娶回家当媳妇……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美人递酒,他自然得喝。 喝的时候那手还不小心的触碰一下南婉的小手手,又滑又嫩,让人忘记所有前任。 二人眉目传情,这酒一杯接着一杯的灌下肚,很快,谢家宝醉的脑子晕乎乎不行了。 他说,他要回家了。 南父南母让南婉亲自送他回去,于是就出现了有意思的一幕,这条街的对面是旅馆。 南婉把人送到旅馆再也没出来,看的郭雅兰和南初目瞪口呆,这也太着急了。 才见第一面而已,就饥不择食的爬了床,她问,“南初,你妹不会真怀上了准备找个接盘侠?” “不知,不了解,等生孩子的时候看月份就知道了。”南初也仔细打量了南婉的肚子,看不出有没有怀孕。 但怀不怀都与她无关,她的任务完成了,至于以后会怎样,那就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只是中间人,介绍人。 可没有让南婉第一次和陌生男人见面就爬床,她以前和陆霄骁,那是走投无路。 可南婉,是被宠大的小公主,她愿意自甘堕落那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谢家宝醉了吗?醉了,可还没有醉到不省人事,他装的……走在路上,他将全身的重量压在南婉身上。 喘着粗气,闻着她身上的幽香,喷了香水,都入味了,他鼻子发痒连续打了两个喷嚏。 南家和旅馆的人认识,早就给他们安排好的房间,是最靠里单人间,不会有人打扰。 谢家宝躺在床上,醉眼朦胧。 他遇到的女人无数,投怀送抱的不少,可这么猴急着要上床的还是第一次见,南婉脱掉衣服。 爬上来时,他的手下意识的摸向她的肚子,就想摸摸,里面是不是已经有了野种。 他可不想和他爸一样当接盘侠,她母亲没有瞒他,她当年走投无路,是怀着身子嫁给他爸。 他亲爹另有其人,他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亲生,但他爸好歹还有三个亲生儿子,他可没有。 可惜肚子软软的,摸不出来。 南婉很主动,俯身吻上他的唇,抓住他的右手放在自己隐秘处……暧昧的气息交缠在一起。 解决一个麻烦,南初和郭雅兰也回了京大,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她从饭馆出来的时候,跟着一个尾巴。 来人,是许以丽。 是南初前夫许以安的妹妹,也是她以前的小姑子,扎着两个大麻花辫,大眼睛眨巴眨巴着。 见南初和另一个女孩走进京大,她也想跟着进去,可是被门卫黑着脸拦了下来,“外人不能进!” 南婉跳楼事件,害他工作失责差点被开除,幸好他大姑妈的大舅子的姐夫的堂妹老公和校长是亲戚。 这才罚款才保住工作,上面领导已经警告过,要是再发生类似的事件那就是开除。 “叔叔,我不是外人,那个南初是我嫂子,我找她有事。”许以丽装可爱的样子说道。 南婉以前也是装可爱装可怜,才混进去的,这次门卫铁了心不放人,“去去去,是你嫂子也不能进。” “叔叔,我不进,我想问我嫂子是这里的学生?”许以丽不敢将乡下那个黄脸婆和大学生联系在一起。 “你嫂子是不是这里学生……你会不知道?”门卫一脸怀疑的看着她,觉得她很可疑。 许以丽点头,她真的不知道。 她老实交代,“我家是乡下的,我哥哥几年前带嫂子进城当保姆,她一直没和家里人联系。” “最近我哥也杳无音信,家里担心他是不是出事了,就让我进城找嫂子问问怎么回事。” “那你等她放学出来再问,京大外人不能进入。”为了学生安全考虑,门卫没有告诉她南初是不是京大学生。 许以丽嘟嘴,无奈,“好。” 她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去了小卖部打了一个电话,听筒里传来许母的声音。 “丽丽,找到你哥了吗?” 许以安很久没和家里联系,也没有再往家里寄钱,许家怀疑他出事,又没有姜家联系方式,只能进城来找。 许以丽捂着话筒,生怕被其他人听见内容,“妈,我没找到哥,但我看到嫂子了。” “你嫂子?”听筒里停顿了一下。 许以丽有两个嫂子,两个嫂子都在城里,许母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个,她赶忙补充,“是南初。” 南初在姜家当保姆,伺候着她的儿子儿媳妇和孙子,许母问,“那你问你嫂子,你哥在哪没有?” “妈,嫂子打扮的可漂亮了,穿着好看的衣服,还去饭馆吃饭,我怕她不认我,就没上前问。”许以丽说。 “我原本一路跟着她,想通过她找到大哥,可她没回家,她现在可是京大的学生。” “和哥一样,是大学生。” 他们在城里无依无靠,现在能找到熟人自然高兴,许母说,让她继续跟着南初。 她带着家里亲戚,来城里。 到时候投靠南初,他们家白养她六年,现在自己儿子还供她上大学,那她发达了,就该养他们一家子。 第86章 他们可能是来找我麻烦的。 偏僻不起眼的墙角,有几个穿的土气的人或坐或躺在地上,怀里抱着包袱眼巴巴的盯着京大校门。 头发也不知有多久没洗过了,头皮屑铺在干枯的头发上,脸上、身上全是拍不掉的尘土。 那样子…… 像极了乞丐。 偶尔有几个慈悲心怀的好心人路过的时候,从兜里摸出一角钱,扔在他们脚边。 他们也不曾说一个谢谢,捡起来就往怀里揣,眼珠子东张西望,怕这些人要回去。 这几人正是许家人,其中有南初的前公公许父、前婆婆许母、前小姑子许以丽、前小叔子许以全。 旁边还有两个身强力壮年纪不大的男子,看上去就不好惹,应该是许家的亲戚。 “丽丽,你嫂子真的在京大?你是不是眼花认错了?”这天干燥的很,许母举着水壶想喝一口水。 可里面空空如也,早喝完了。 她听说女儿找到南初,不仅穿的漂亮,还是大学生,日子可比他们乡下过得滋润。 便连夜收拾包袱,带着全家老小包括亲戚家的孩子一起来投奔,谁知道在京大门口蹲守了快一个星期都没有看到真人。 “妈,我可以发誓,我真的看见嫂子进了京大。”许以丽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说道。 她这次真的没有撒谎,自己是被嫂子带大,就算嫂子化成灰,她也不可能认错。 许母叹了一口气,“这城里吃喝拉撒都要花钱,你哥寄给家里的钱花的差不多了。” “这样干等下去不是办法,今日再等不到你嫂子,我们就得先回村里去再找大队长想法子。” 许以丽嘟着嘴,不说话。 大哥就是偏心,宁愿带嫂子来城里当保姆,过吃香喝辣的好日子,也不愿她来。 她不想再回农村了,农村一点都不好,她想和城里人一样,住楼房,穿新衣服,吃肉。 就在这时,有学生出来。 应该是放学了,许母便厚着脸皮上前打听,“请问同学,你们认识南初吗?我是她的婆婆!” 南初可是陆家的外甥媳妇,婆婆早就没了,而这乡下老婆子居然自称是她婆婆。 这些同学以为她是骗子,赶忙摇头快步走开,“不认识,你去问问其他人。” 又问了几个,都是这样的答案。 找不到儿子,见不到自己的乡下儿媳妇,也不知道城里儿媳妇的联系方式,最后跑去找公安。 得到的结果是…… 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在偌大的京城,不认识人。 他们睡在大街上,什么都没做就收获十块,许母心里感慨万千,城里人就是人傻钱多,连钱都扔。 不像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靠天的穷苦农民,在田地里汗流浃背辛辛苦苦的干了一年,到手也没多少钱。 省吃俭用,才能养活一大家子,看着手中白来的钱,更加坚定了她以后要留在城里的想法。 可是她养大的大儿子并不愿她来城里享福,因为大儿子的工作和房子靠的都是女方家。 以前,她体谅大儿子的不容易,可她儿子有钱不往家里寄,还养乡下媳妇上大学。 想到这…… 心里就不得劲! 未找到合适的新房,加上陆霄骁工作忙,南初最近一直住在学校,没有出去过。 今儿是丁文奎打来电话,他和几个兄弟开了一家歌舞厅,让她带着同学给他热闹热闹。 费用,他全包。 还亲自开车来接,服务周到。 南初走到校门口,带着郭雅兰上了丁文奎的车,至于其他人则上了其他兄弟的车。 时刻盯着校门口的许以丽在这一刻身子动了,她在人群中看见了嫂子,激动万分。 扯着许母的胳膊喊道,“妈,是嫂子,是嫂子,嫂子还坐上小汽车,嫂子真的发达了。” “哪呢?”许母四处瞧。 可人太多,根本没瞧见。 许以丽着急啊,指着不远处的小汽车说道,“就是第一辆小汽车那里,她上车了,她要走了,赶紧去拦住。” 这次跑了,下次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小汽车启动缓缓向前开走时。 许母不要命,猛冲上去。 随着一声尖叫划破空气,丁文奎看着前面突然出现的人踩死刹车,但依旧将人撞倒在地。 坐在驾驶座的他,惊的嘴巴都变成了o型,心有余悸,明明昨儿才看过黄历,说今天是出门的好日子。 没想到…… 差点撞死人。 南初坐在后座,看的清清楚楚,被撞的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前婆婆,为什么前婆婆会出现在学校门口。 是巧合。 还是特意找上门。 就在她心里惊涛骇浪,车窗被敲响发出砰砰砰的声音,前小姑子那张熟悉的面孔出现。 见她看过来,许以丽顿时又蹦又跳惊喜万分的喊道,“嫂子!嫂子!是我呀,许以丽!” “你开门,我也想坐小汽车!” 南初全身汗毛竖起,看到这家人就跟看到了满地的南方大蟑螂一样,恶心的连胃部也开始抽搐起来。 他们怎么来了! “嫂子?”丁文奎透过后视镜一脸疑惑的看着后座的南初问道,“嫂子,这些人你认识?” 陆霄骁确实有个妹妹,长的乖巧懂事听话,可不是面前这位……脸红还有麻子又丑又土。 此次车祸,并不是他的责任,就算真的追究下来,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两个钱就行,他一点都不担心。 但如果是嫂子认识的人,那性质就不一样,不仅得装孙子赔礼道歉,赔偿也要翻倍。 他笨,可他会做人。 南初压抑住心底的恶心,既然这些人出现在她面前,肯定会闹上一通,轻易打发不了,身边人也迟早会知道。 与其让人猜测,心里好奇,私底下查,听着被歪曲的谣言,不如坦坦荡荡的说出来。 “我前夫家人。”她说道。 只是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低沉,目光之中带着浓浓的恨意,她还没来得及去找他们麻烦,他们却送上门。 为了防止朋友误会,做出爱屋及乌的行为,又补充道,“他们可能是来找我麻烦的。” 第87章 前小姑子惦记嫂子新丈夫 “疼!” “好疼!” “撞死人了!” “没人管管吗?” 许母知道,南初恨他们一家。 现在他们找上门,她肯定不会和他们相认,但现在只有她能找到自己的儿子。 见车里一直没人下来问,她也不管不顾了,大大咧咧的躺在地上中气十足的喊着。 这个点,是放学时候。 周围都是学生,很快他们被喊声吸引了注意力,纷纷停住脚步,站在一旁看发生了什么事。 丁文奎得知这帮不是好人,心里顿时有了数,“嫂子,你和雅兰坐在车上不要下来。” “我下去会会他们,看他们准备搞什么鬼!”说完,便打开车门走了下去,先对着许以丽便是一阵警告。 “小妹妹,我劝你别敲了,我这车几十万,你要是敲坏了,到时候卖了你都赔不起这钱。” 他们大队最有钱的万元户,家里也只有一二万,这车居然几十万,她吓的不敢再敲了。 “可我嫂子在你车上!”她眼巴巴的看着车里坐着的人干着急,可是南初根本不看她,将她当成空气无视了。 好气哦! 丁文奎关上车门,走到车前。 看着地上躺着的老女人,血都没见出一点,“阿姨,我告诉你,碰瓷可是犯法的,局子里全是我家亲戚。” “你要是没事,赶紧站起来,要不然我报案了,到时候你还得赔偿我几十万的修车钱。” 可惜这些人,听不懂人话。 许家人上前胡搅蛮缠,“局子全是你家的亲戚又怎样,大家都亲眼看见你开车撞了人。” “是,你们这些城里人有钱有权就无法无天,我们光脚的不怕穿鞋,你要是不承认,不负责。” “我们就算豁出这条全家的命也要去举报,举报没用,我们就去找根绳子去电视台上吊。” 丁文奎以前遇到的都是文化人,再不济也是混道上的,都好说话,如今遇到一帮不讲理还以死相逼。 要真弄出人命,家里再疼他,也得吊着打三天三夜,又有广大群众看着真不好处理。 正为难之际,南初打开车门走了出来,“丁文奎,你跑一趟,去小卖部打电话报公安和救护车电话。” “我和郭雅兰在这里看着。”交通事故最好保留现场查清楚,免得被人碰瓷讹上一辈子。 “好。”丁文奎点了点头,如果对方故意找麻烦,不适合私了,还是走正常程序,他转身向着人群里走去。 看男人听嫂子话,不会是嫂子新找的丈夫?许以丽站在一旁,心里开始盘算小九九。 这男人长的真好看,穿的也好看,还开小轿车,肯定很有钱,要是真的是嫂子的新丈夫。 那她这次说什么也不要回村里,她学她哥找个城里人结婚,以后也过上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 可城里有钱人她都不认识,但嫂子的新丈夫是有钱人,近在眼前……是个好机会。 嫂子很疼自己,肯定不介意自己上她新丈夫的床,成功的男人嘛,有几个女人正常。 她可以不要结婚证,但是嫂子和她新丈夫必须给她零花钱花,让她住在城里,照顾她吃穿住行。 最好也给她买辆小轿车,到时候她穿着漂亮衣服开回农村,和那些小伙伴炫耀,肯定很有面子。 想到这里,她呼吸急促。 心态已经在这一刻变化,好似她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城里人一样,对农村人嗤之以鼻,嫌弃他们又脏又丑又穷。 不像城里人,光鲜亮丽。 她想要留在城里,自然要先讨好自家的嫂子,嫂子以前对她很好,性子软,说两句好话就对她百依百顺。 她主动上前甜甜喊道,“嫂子。” 这个前小姑子就是偷奸耍滑不好惹的存在,南初可不想和她牵扯上关系,“我不是你嫂子,不要乱喊。” 许以丽急眼了,“南初,你就是我嫂子啊,我哥娶你回家的时候,全村都看见了,他们都可以作证,你不能发达了就忘了我们。” “你怕是忘了,你哥哥后来又给你娶了一个新嫂嫂。”南初冷冷说道,觉得这家人记性不咋好。 许以安抛妻另娶,全家都没有觉得他做错,谁叫南初没本事,不仅讨不到大哥的欢心,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 许以丽心里这么想,可那双眼睛一直盯着她的衣服,嘴上继续讨好道,“我不管,我只认你这个嫂子。” “嫂子,你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好漂亮啊,肯定很贵,你能不能借给我穿两天呀。” 看着她眼里透出的贪婪,南初知道和这家人掺和上没好事,“你们怎么知道我在京大?” 看着漂亮衣服,差点忘了正事。 许以丽表示,“我哥很久没和家里联系了,也没有往家里寄钱,我妈担心他出事,便让我来城里找。” “正好那天,我看见嫂子从饭店出来便悄悄跟到了京大,妈听到后,就带着全家赶来。” “让你带我们去找大哥。” 得知自己被跟踪,南初觉得心理严重不适,“抱歉,我和你大哥没在一起,也不知道他在哪,我建议你们去报案,找公安帮忙。” 许以丽不明白,以前听话懂事事事顺着他们的嫂子,如今为何变得如此难相处。 “我们去报案了,公安说让我们回去等消息,这都等了很久了,要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找你。” 南初心里咯噔一下,她想起。 陆为战说过,幸福家政服务公司和许以安的事,他会去处理,许以安失踪是否和他有关? 人间蒸发…… 不会是杀人灭口了? 应该不会,陆家根正红,是不可能做杀人犯法的事,那只有其他可能,是许以安不想见许家人。 亦或者,出了事被困住。 想知道答案,就得回大院亲自去问陆为战,“我给你一个你新嫂嫂家地址,你们直接找上门去就行。” 新嫂嫂脾气大,不好相处,上次她抢了侄子的零食而已,就被她指着鼻子吼了一顿。 许以丽撒娇道,“嫂子,我不去新嫂嫂家,我喜欢你,我要跟你住,你不要赶我走嘛~” “对了,我们来城里寻哥哥,身上的钱花完了,你不能看着我们一家流落街头沿街乞讨。” 第88章 舅舅说,把前夫家人当狗养 得知许家不要脸,此次进城是想以六年养育之恩作为要挟,让她养老,南初顿时沉默了。 不知如何解决,便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台边醒醒脑子,冬天来了,寒风吹在脸上真疼。 许久未碰的烟,又抽上了。 经公安证实,车祸许母负主要责任,送医院检查后,发现她只是轻微擦伤和扭到脚。 并无大碍,但她却一直喊着身上疼,要死了,赖上丁文奎,要他对她负责。 许家几个年轻人,还用身体挡在车前面,不准他将车开走,想开走行,把他们也撞死一了百了。 他们其实心里清楚,丁文奎是南初的朋友,他们明面上难为丁文奎,实则是做给南初看。 她今年已经很低调了,可还是给朋友惹来麻烦,红色的唇微微上扬吐出一阵迷人的烟雾。 花了眼,看不透明天。 她其实挺想找一帮地痞流氓把许家人狠狠揍一顿,让他们滚回乡下去,以后都不敢踏入京都地界。 可这样做了以后,和犯罪分子有什么区别,身为陆家人得为陆家考虑,不能给军人摸黑。 既然自己无法解决,那就请高人指点一二,想到这她掐灭手中还在燃烧的香烟,扔进垃圾桶。 将身上烟味扇了扇,直到闻不出味后,才走出医院,去小卖部花了两角钱给老宅打了一个电话。 没等多久,便从不远处缓缓的驶来一辆小汽车,在她面前停下,南初打开车门坐上去。 到家的时候,客厅没有人。 她上楼梯,直奔二楼书房,敲了敲门,陆为战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门没锁,进。” 扭开门把手,便见陆为战坐在书桌后,低着头写着材料文件,怀里还抱着个吐泡泡的奶娃娃。 这场面…… 还挺和谐。 “许以安?”陆为战停笔。 似思考这是哪号人,“他好像卷入一起贪污受贿案件中,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无法和外界联系很正常。” 说完还不忘提醒一句,“此事属于机密,连家人都不能外透,你心里最好有个数。” “至于姜家人?他们一直为这个女婿跑关系,怕受到牵连,已经提前将女儿和孙子送到了国外。” “让许家人找姜家,没用。” “许家人找不到儿子儿媳,那自然就得赖上你,既然他们让你报恩,肯定不会轻易回去。” “做人,恩情得还。” “就算这恩情是假恩情,不如你就当一次女菩萨,做好人好事给你自己积福。” “不需给他们安排最好,随便给他们找个狗窝安置下来,再塞他们二百块钱打发就行了。” “城里可不比乡下,吃喝拉撒样样都要钱,你给的两百块他们坚持不了多久。” “想要留下来,要么想办法出去赚钱,要么没钱滚回农村继续种地,要么来求你。” “其实不管他们怎么选择,对你都没有任何威胁,相反,我希望他们一直留在城里。” 留下来岂不是养虎为患,给自己增添麻烦,陆为战抬眼,看出她的担心,笑了。 “不要怕被他们缠上,你就当养几条野狗,高兴时,就赏他们肉吃,不高兴就拉紧他们绳子。” “你要知道,他们目前在京都无依无靠,没文化没能力没工作没钱,事事都要依赖你。” “与你被拐时处境一样。”此话一出带着深意,南初瞬间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见她懂了,他继续说道,“也就是说,他们几个人的未来掌控在你的手里。” “作为高高在上的上位者,你完全可以决定他们这些人的人生走向,就像玩游戏。” 习惯说话留七分余地的他,此次说的很直白,就差点手把手教她怎么去收拾这帮不要脸的人。 按照他说法,打人骂人这种低级的手法只会给人留下话柄,影响名声没有任何实质性好处。 以报恩之名,步步引诱,让其坠落自己欲望之中不可自拔,这才是她该学习的手段。 不仅被人感恩,对方贪得无厌还落得好名声,报仇的同时,不会给敌人留下任何威胁。 永远让自己置身于安全中,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难,许家就是一次很好的练手好机会。 陆为战让南初放心大胆的去做,要是出了什么事,只要不是犯法,他帮她做扫尾工作。 是的,陆家孩子能解决的事情他绝对不会随意出手,会锻炼他们这方面的能力。 因为,他不可能当他们一辈子的靠山,除非,他们运气不好,碰到比自己能力强大的敌人。 他不仅在给陆霄骁和南初铺路,还在教他们怎么做人做事,以及如何解决问题。 做人,不要怕麻烦,当成人生试炼成长会很快,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 豁然开朗的南初决定报恩,就看这虚假的恩情对方是否能承受的住,“谢谢舅舅提点。” 走之前。 她似想起什么事情。 停住脚步,窗外阳光照射下,脚下的影子攀爬上桌,“舅舅,您真的很聪明,我很好奇。” 她声音低沉,带着一丝疑惑,“陆霄骁和颜听雪一起换新娘之事,您真的不知道吗?” “毕竟……” “漏洞百出。” “你不是知道答案了吗?”陆为战不答反问,意味深长,“怎么,后悔了,觉得陆霄骁那小子不行?” “您自始至终都不爱任何人,但您是好人。”南初也笑了,“选择陆霄骁我永远不后悔。” 好人牌,陆为战不喜欢。 他低头,看着怀中小女儿睁着水汪汪大眼睛不肯睡觉,便抱着她站起身走过来。 “你抽烟了。” 她想解释,可他根本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我说过,陆家禁烟禁酒,你当耳边风了。” “南初,你要记住,每个人都会有压力,压力的解决方法很多,抽烟喝酒都是下品,伤身也解决不了问题。” “你要是觉得压力大,可以试着去跑步、找人练习散打、旅游、和朋友出去玩乐。” “既然你犯了忌讳,那就让陆霄骁来替你接受惩罚,我会安排他回部队参加新一轮封闭式训练。” 南初:…… 她真的没想坑夫。 第89章 你变坏了 夜,已深。 得到消息的陆霄骁风尘仆仆的赶回老宅,见到南初平安无事的躺在床上睡觉。 不由地松了一口气,便去了卫生间洗澡,褪去一身疲惫,换上干净的睡衣上了床。 南初翻身,抱住他。 “还没睡?”他问。 “在等你。”她答。 声音听上去有些闷,像做错事的孩子,“陆霄骁,怎么办,我好像得罪舅舅了,他要罚你。” 见她可怜兮兮样子,他笑了。 揉着她的小脑瓜子说道,“没事,他年纪大了,到了更年期,脾气阴晴不定正常。” “不就是一次封闭式训练,小问题,不用担心。”累是累了一点,但也没有任何坏处。 南初伸手。 摸进他的睡衣。 沿着凹凸不平的纹路摸索,上面还有伤口没长好,用力一按某人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陆霄骁痛的冷汗直流,在叫出来之前,死死的抓住她那只不安分的手,嗓子发紧的问道,“怎么……不开心?” 有人疼的要死,就是一个人硬撑着不说,南初真的心疼他这么累,又要顾部队,又要顾她。 今日,特意为她回来。 鼻子一酸,有些想哭了。 她其实每次有什么事,第一时间都想找他,可是发现他很累还装没事,就舍不得让他操心。 他和她一样,没有爸妈疼爱。 以前没有和舅舅、姥姥姥爷联系过,他们可以关心他,可真正走近他心里的只有自己。 眼泪无声流下,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口,“嗯,确实不开心,许家的人找来京都了。” “他们一路跟踪我找到了京大,害的丁文奎都被我牵连了,我觉得对不起他!” 墙上,挂着一个钟。 屋里没有开灯,它便在黑夜里滴答滴答的走着,特别安静下来的时候就觉得很吵。 陆霄骁只有南初,南初何尝不是只有陆霄骁,有再多兄弟朋友,也缺少家的感觉。 她就是这样,每次出事,都会胡思乱想,害怕牵连朋友,可是他兄弟就是用来坑的。 而且今日之事,并没有对他兄弟造成什么实质性伤害,用钱能解决的都是小麻烦。 陆霄骁不放眼里,丁文奎同样也没有放在眼里,只有这个傻丫头为了一件小事进了心。 他说,“不用管那小子,这种小事他都解决不了的话,还当什么老板,不如回家啃老得了。” “再说他欠我钱不还,你是我媳妇,你下次使劲坑他,给我收些利息好不好?” 每次从他口中吐出的安慰话 总是别出心裁,南初噗呲一声,笑了,他呀,从不责怪她。 每次都说好的哄她,“许家人找不到许以安,就赖上我,想要我给报恩给他们养老。” 丁文奎见南初不对劲,便打电话给他,将事情始末都告知,陆霄骁其实已经知道此事。 让人从京都消失的法子其实有很多,但都不是上上策,“舅舅教你怎么做了?” 陆为战说了很多,南初反复思考其中的意思后,总结下来就一句话,“嗯,他让我养狗。” 姜还是老的辣,当年许家对待南初,不也是养狗,心情好的时候给你个好脸色。 心情不好的时候,轻者羞辱重则打骂,不给饭吃,关小黑屋,现在只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二者身份,发生变化。 陆霄骁嗯了一声,“这主意不错,反正你现在不缺钱,不如陪他们玩玩。” “他们不是赖上你了吗?那他们想要什么,你就给他们什么,将他们胃口养大养叼。” “直到欲望越来越大,自身能力无法承受的时候,距离自取灭亡就不远了。” 陆家人…… 都很聪明。 南初在这一刻体会到他们的可怕之处,利用人性,将敌人推出深渊爬不出来。 此刻的陆霄骁,与那个傻乎乎的乡野小子不一样,与教她跳舞的兵哥不一样。 与她相处时的温柔不一样,让人产生一种陌生害怕,她说,“陆霄骁,你变坏了。” “坏了你还喜欢吗?”他问。 南初想了想,陆霄骁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最后给出的答案就两个字,“你猜。” 陆霄骁知道自己被耍了,“还说我坏,你也变坏了,欺负我你很开心,嗯。” 被挠痒痒的南初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我错了,我发誓,我不欺负你了。” “嗯?不欺负我了,那你想欺负谁。”陆霄骁眸子乌黑发亮,直勾勾的看着她。 “这辈子只想欺负你。”笑够的南初反攻,将他压在身上,吻上那日夜思念的唇。 那孤独的心靠了岸,出了事情后发现,有家,有家人,有家人陪着的感觉,真的真好。 炙热的呼吸,纠缠在一起。 陆霄骁的声音在耳边,低沉而又带磁性,“不是我变坏,是这些人欺人太甚。” “南初,你要是真的不忍心对他们下手,就待在家里,我安排其他人来做。” “不,我来做。”南初紧紧的抱着陆霄骁,声音而又坚定,没有什么不忍心。 他们想要留在城里想要钱,她可以给他们,但是得寸进尺,就不要怪她翻脸无情。 她其实从内心讨厌被人逼,也讨厌被人控制人生,任何人任何方式都不允许。 只有掌控主动权,才不会陷入被动的状态,这个道理以前没有人教过南初。 但现在明白也不迟,至少事情没有发展到最坏的程度,她还有时间去补救。 第二日,醒来时。 陆霄骁已穿戴整齐,南初很困难的将眼睛睁开一道缝,看了看时间,早上五点钟。 “你要走了。” 她声音嘶哑,模糊不清。 知道她没有睡醒,陆霄骁上前在她额头落下一吻,“我这段时间不能回来陪你。” “你在学校不要单独出来,有事找丁文奎陪着你,放假就回大院来住,保护自己安全。” “好。”南初闭上眼。 想着二人几个月不见,昨儿他就没有一点节制,看着她累瘫的样子不由的苦笑。 他说,“那你在睡一会,保姆做好早饭会喊你,到时候让司机送去你学校。” “好。”南初懒洋洋的应了一声,她真的很困,抱着有他味道的被子,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90章 前小叔子想娶嫂子 南初起不来,旷课了。 但身边却多了一位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家教老师兼职保镖,是位女性,叫田可儿。 陆家派来的人,身份是谜。 长相普通,不起眼,但从挺拔的身姿、炯炯有神的眼睛可以判断出,经过专业训练。 对课本里的知识倒背如流,会在她吃饭、走路等空余时间里为其讲述专业知识。 听不懂没有关系,以真实的例子来分析,让其理解,从浅到深,直到她明白为止。 以陆为战的说法,这样的学习方式叫勤能补拙,有了知识充斥大脑,就没功夫胡思乱想。 学习重要,生活也要继续。 许母一家的事要解决,不然他们天天跑到京大来闹,真的以死相逼对谁都不好。 麻烦,要扼杀在摇篮里。 直到走进医院大门,田可儿才闭上了喋喋不休讲课的嘴,眼观八分不紧不慢的跟在其后。 南初刚走到许母病房门口,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妈,嫂子现在变得好漂亮!” “比咱们村里的那些姑娘漂亮百倍。”说话之人,正是她带大的前小叔子许以全。 被人夸奖,谁不高兴。 许以丽和许以全,都是被南初一手带大的孩子,孩子长大懂事,让她心里顿时感觉一丝欣慰。 许以安和许母不做人,许以丽这姑娘从小爱慕虚荣些,但许以全却从小就听她的话,还经常帮她干活。 看来许家也不是一窝都是坏种,总有一个好的,这小子……她不介意暗中帮一把。 到时候给他安排一个工作,再给他娶个媳妇回来,留在京都好好生活,也不是不行。 正想推门进去,可后面的话让她僵在原地,“你以前总说,大哥不喜欢嫂嫂。” “也生不了孩子,娶回来的媳妇不能浪费了,以后让我和大哥共妻,给老许家传宗接代。” “大哥都娶了新嫂嫂,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你让大哥发话,让她把嫂子嫁给我好不好?” “我喜欢嫂子很久了,以前你总说我年纪还小,还不能娶媳妇,让我再等等。” “现在我都成年了,咱们村和我一样大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我还是光棍。” 共妻,就是一妻多夫。 在穷困、娶不起媳妇的农村很常见,基本都是家里几个兄弟凑钱娶一个媳妇给自己传宗接代。 许家,并不是富裕家庭。 当年,家里所有积蓄都用来供养许以安读书,可以说,他是许家所有人的希望。 都希望他上大学,光宗耀祖,所以他出事后,更是砸锅卖铁也给他买媳妇冲喜。 说实话,许母看不上南初。 觉得她根本配不上自己大学生儿子,但花钱娶回来的儿媳妇,总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那些年,除了想留着南初在家当保姆伺候自己外,便想让等小儿子长大娶自己嫂嫂。 这样可以省下一笔彩礼,最重要南初性子软,好拿捏,有她这个婆婆看着也翻不了天。 特别是这次见南初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坐上小汽车,还有钱了,自然不会再放手。 许母说,“咱们这次进城来找你哥,除了要钱,不就是为了你和丽丽的终生大事。” “你放心,你嫂子疼你,她肯定舍不得看你一直打光棍,会答应嫁给你。” 来的时候,南初吃了午饭,心情好好,养足精神,做好重新面对许家人的心理准备。 此刻听完这些话,只觉得胃里翻腾的厉害,就好像里面的饭菜没有被消化。 而是…… 馊了臭了。 这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恶心二字,真要形容她此刻的感受,那只能说…… 她想划开自己的胃,将恶心的饭菜掏出来,它们多在身体里待几秒都受不了。 南初自认为那些年,自己对许家人不错,自始至终都是感恩他们没有赶自己走,没有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 可他们呢? 对她一直都是算计。 想想也能明白其中道理,在一个家庭里,就媳妇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 而她是被买来的媳妇,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明码标价的货品罢了,根本没将其当人。 他们不尊重她不爱她,也忽然能理解,可她没想到,前婆婆还想过让她一女伺二夫。 村里不仅有共妻,还有公公和死了丈夫的儿媳妇搞上,虽然没有对外明说,但大家都知道。 没有证据,公家也管不了,加上村里大多数都是沾亲带故,自然不会互相举报。 只会悄悄叮嘱一句,别让人抓住把柄,要不然真的闹大了,村里族长都护不住。 “妈,要是嫂子不答应嫁给我呢?”许以全问道,要是以前的嫂嫂,肯定不会拒绝。 可如今她变漂亮了,身边的男人长得帅,还开小汽车,根本不用依附许家活着。 “她可是我家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媳妇,怎么会不答应,她要是真的不答应。”许母说到这。 放低了声音,“到时候直接给她下点药,你们生米煮成熟饭,她不想嫁也得嫁。” “她要是报案说我强迫她呢?”普通老百姓还是害怕公安,所以,许以全心里有些担心。 许母哼了一声,“她要是不听话敢去报案,我们就把她捆了带回农村关起来。” “有你大队长叔护着,没人敢管这事,再说她爹妈都不管她,无依无靠还不是被老娘拿捏。” “只要她成了你的媳妇,那她城里的房子、衣服、存款不都是我们许家的。” “大哥要是知道了,会不会生气呀?”许以全底气不足,弱弱的开口问道。 许以安像许母,有主见,聪明胆子大什么敢做,这才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但许以全却像他那存在感不高的爸,胆小,没本事,啥都听许母的安排。 说起这个大儿子,许母就火冒三丈,“他有什么资格生气,家里花这么多培养他成为大学生。” “他呢?飞黄腾达,成为厂长后却不管家里了,让他安排你和你妹妹进厂。” “他却说你们两个大字不识,是扶不起的阿斗,走后门进去后,只会败坏他名声。” “他有什么名声,要不是老娘支持他娶两个媳妇,他能过上今天的好日子。” “一个媳妇给他钱,一个媳妇伺候他生活,他倒是会享受,却让父母在农村吃苦。” “白眼狼!” “他有两个媳妇,分你一个不是天经地义,他要是敢生气,你让他找我,我给你做主。” 第91章 前小叔子龌蹉的心思 “你是病人家属吗?怎么站在门口不进去。”路过的护士看见南初站在病房门口便问了一句。 声音很大,很严肃。 正说的起劲的许母,惊的立刻闭了嘴,她刚刚只是意气用事,根本不是真的怪大儿子。 她还要靠许以安养老送终,怎么敢得罪他,心里惶恐不安,早知道不多嘴了,都是小儿子闹得。 病房里的声音戛然而止,安静的有些诡异,让人情不自禁联想到那些长久无人居住的空屋。 透露出一股阴森寒冷的气息,仿佛在看不见的地方,正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的盯着你。 即使没有推开病房的门,南初心里也很清楚,屋内的人此刻心怀忐忑、坐立难安。 他们可能提心吊胆地竖着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好似堂下的犯人,听着青天大老爷的判决。 突然被护士灵魂发问,反应慢上两拍的她,根本没有想好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正张嘴,说点什么。 丁文奎却一脸人畜无害从不远处走过来,甩了甩手上的水说道,“护士小姐姐,我们不是病人家属。” “我们是来谈赔偿事宜。”人都有三急,他刚刚去卫生间,身上还有一股尿骚味,真难闻。 怕熏着嫂子,远离了她。 被他挡在身后的田可儿,揉了揉不适的鼻子,眼神怪异的打量他的后脑勺欲言又止。 想问,他是不是尿身上了。 可大庭广众之下,问这种问题肯定让对方没有面子,忍了半天最终还是合上了嘴。 从此以后,丁文奎成了田可儿口中变成了臭男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美妙的误会。 这病房患者,是被车撞的。 护士知道他们来历后,便没有再追究下去,只是走之前,很同情的看了他们一眼。 昨儿他们还在八卦,这司机真倒霉,人长得那么帅,居然被老人家碰瓷赖上了。 公安来调解,也没用。 病患家属一言不合张口闭口就是要死要活,最后商量结果,人道主义多少赔偿一点。 丁文奎不缺钱,赔个几百块是个小问题,虽然靠着其他方式也能解决,但真闹起来麻烦。 他伸手,推开病房的门,带着南初和田可儿一起走进去,这些人可一点都不客气。 看其他病床没人,穿着一身脏衣服就躺上去,洁白的床单被套上也被沾上尘,脏了。 “儿媳妇,你来了。”许母看见南初出现,脸上顿时露出好婆婆的慈爱笑容。 “自从你跟着老大来京都,我就担心你在城里受欺负,天天都念着你、想着你,这有六年没见了。” “你这孩子也是,还在闹脾气怪我当年没有给你买皮鞋,这些年不回去看我,也不打个电话。” “当年啊,也不是老婆子不给你买皮鞋,主要是家里穷,吃饭都成问题。” 有些人撒谎多了,都已经忘了真相是什么,南初从未让许母给她买过皮鞋。 可她并未矫正,无意义。 加上没有证据,纠结这些小事情只会徒添烦恼,便开尊口好心的提醒了几句,“阿姨,你忘了。” “你儿子已经在城里娶妻,你儿媳妇可是厂长女儿,还给你生了两个大胖孙子。” “要是让人知道你儿子娶了媳妇还在外面乱搞,恐怕厂长的位置都保不住。” “他要是知道,他因为你二句话丢了铁饭碗,以后会恨你,不会给你养老。” 在农村,在她的地盘,她有关系人脉,她怎么胡说八道都行,不会有人往外乱说。 可这是京都,不是她一个农妇撒野的地方,她要敢胡说八道岂不是坐实他儿子乱搞男女关系。 但这世界还是男人说了算,至于女人,随便泼泼脏水就能让他们声名狼藉无处申冤。 只要许母咬死,是前儿媳不知廉耻,和野男人私奔,那所有的责任都将推到南初头上。 可如今她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大儿子,还得靠前儿媳妇,便放低了自己态度。 “南初啊,你看我这嘴胡说八道,你不要往心里去,你大哥一直把你当干妹妹疼。” “我也是把你当成干女儿养了六年,你弟弟妹妹也好久没见你,十分想你。” 她别有深意的看了一下二女儿三儿子,说了一句,“你们两个还不快喊姐姐。” “姐姐。”喊了这么多年的嫂子,突然改口让许以丽感觉有些别扭,喊的生硬。 “姐姐。”许以全不一样,他脸色羞红,觉得不好意思,那双满是爱意的眼都不看自己嫂嫂。 男孩子早熟,十三四岁通人事。 他没有对外人说过,他的第一次春梦,梦见的就是自家嫂嫂,那时的她刚从城里来。 还是一个丫头,肤白貌美,贼漂亮,比村里的那些小翠、小花等等好看多了。 他喜欢看她,喜欢跟着她,喜欢收集她用过的东西,甚至有些变态,喜欢偷偷在茅厕旁听她尿尿的声音。 还想和她睡觉,可是她晚上要和大哥睡,他当时恨自己,为啥不快点长大。 长大了,就可以娶嫂嫂,光明正大的和嫂嫂上床生娃娃,这样就不用偷偷摸摸的看着想着。 那赤裸裸不加掩饰的眼神,炙热的好像熊熊燃烧的山火,越烧越烈,耀眼的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 得知眼中的情意不是亲情,而是龌龊的占有后,南初冷漠的看着,连一丝温柔都不再给。 久别重逢以为是惊喜,可如今嫂嫂的冷漠让他如坠冰窟,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她不开心。 这小小插曲,没人发现。 许母还在说着,“南初啊,这两个孩子都是你一手带大,你比我这个亲妈还要像妈。” “都说长姐为母,你看他们两个年纪也不小了,也到了找对象结婚的时候了。” “原本呢……这事该找他们大哥,可他大哥却找不到人,当然,你是他们姐姐,找你也一样。” “你看,你能不能先安排我们在你家住一段时间,找个靠谱的媒人给你弟弟妹妹说亲。” “厂长儿子女儿什么的我们也不敢奢望,我们要求不高,只要家里有房子有车子,是正式工就行。” 第92章 让前夫家人住狗屋 “放心,我不会忘了这些年许家对我的养育之恩,现在走,我带你们去我家。”南初说道。 声音温顺,亦如当年乖巧。 在她转身的那一刹那,仿佛时间凝固了一般,眸底暗流涌动,最后的慈悲被黑暗吞噬殆尽。 整个身躯似要一意孤行穿透浓重的阴,曾经的温柔和善良荡然无存,只剩下一片死寂和冷漠。 许家人以为,南初住的是城里刚建起来的楼房,他们心怀兴奋,提着行李麻溜的起身跟着。 没有小汽车、没有自行车、就连公交车都不用坐,他们以为房子就在医院附近。 可谁知从中午走到下午,双腿开始打颤,都还没有到地方,四周环境越来越偏。 许以全怂了,他靠近亲妈小声嘀咕道,“妈,嫂子不会是想把我们带到偏僻的地方嘎了。” 嘎了,死了的意思。 许母心底也直打嘀咕,她并不清楚南初在门外听到了多少,可杀人是犯法行为。 相处了六年,她了解这个前儿媳妇,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心底善良做不出恶事。 可兔子逼急了都会咬人,总得有个意外的时候,她安慰小儿子,也在安慰自己。 “放心,有你两个堂哥在,不用担心。”他们就怕来城里被人欺负,才请来两个打手。 南初瘦弱,根本构不成威胁。 跟在她身边的女人看上就一普通人,至于丁文奎虽然是男的,但看上去弱不禁风。 二人的对话一字不落的落进了南初的耳朵里,她讥笑一声,便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她就是闲的无聊,遛狗玩,发泄发泄心中不满,才带着他们走这么多冤枉路。 走了这么多路,田可儿连一滴汗都没有流,最可怜的就是丁文奎了,他虚啊。 出门习惯坐车的他,现在双腿都在打颤,可为了嫂子,硬是跟着没有说一句累。 眼见天要黑了,再走下去就真的到了乡下,南初才在废品站停下来,她在京都买的房子地皮挺多。 最差的就在这。 但给许家提供的住处,是在老房子旁边搭建的简易棚子,原本是堆满杂物的狗窝。 她让狗住老房子,让前夫家人住进狗窝,给他们住,有个落脚的地就不错了。 “南初,这是你家?”怀揣住楼房梦的许以丽,被脏乱低矮狭小的屋子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现实,总是很残酷。 可没有想到残酷到这地步,就算不是楼房,好歹也是平房,可这破地方真的能住人吗? 门上,无锁。 推开门走进去一看,屋子很小,只有几平方左右的样子,没有窗户,关上门就黢黑一片。 布置也很简单,只有两张长凳和门板搭建的简易床,床下放着一个满是污垢的尿桶。 不透气,屋里味道很重。 洗的发白的床单上,放着两套漂亮的衣服,还有一双擦干净的皮鞋,与这脏乱的环境格格不入。 它的存在,在提醒着这些人,这里曾经住的是一个女人,这是南初派人临时收拾出来的。 她熟门熟路的走进去,挤挤打个地铺住六个人没问题,“对,这就是我现在住的地方。” “当年被你亲哥带到城里,就被你嫂嫂一家诬陷偷东西,身无分文,走投无路。” “是这里的大娘好心给我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这地方肯定比不上乡下的大房子。” 南初说着,大家听着。 许以安很忙,很少和家里联系,只要每个月往家里寄钱就行,所以许家人也不知道二人来城里发生的事。 她继续说着,“但胜在这里住不要钱,你们要是嫌弃可以去城里租房,以前最便宜的每个月也要二三块。” “可这两年物价飞速上涨,京都寸金寸土,房子本来少,好些人一家几口挤在几平方房子,等着单位分房子。” “你们现在要租房,恐怕房子不好找,租金也水涨船高,估计最便宜也要五六块。” “加上水费电费生活费……每个月开销挺大,不像在农村,走两步路,吃水去井里打就行。” 农村人总觉得城里生活舒服,可这舒服是建立在有钱上面,没钱过得比乡下还难。 许家人脸色不好看,这里比乡下环境还差,要是住在这里被乡里乡亲知道了,岂不是要被笑死。 好好大房子不住,却住狗窝。 许以丽委屈巴巴的上前,拉着南初的衣袖撒娇道,“嫂子,你都能穿漂亮衣服,就不能给我们家租一套房子?” “我穿的漂亮衣服都是同学穿旧了不要的,你要是喜欢,喏,这两套都给你了。”南初说完。 就将床上两套女装塞到了前小姑子的怀中,“我要是有钱,也不会住在这个地方。” 得到心心念念的漂亮衣服,许以丽乐的爱不释手,不枉她跑城里一趟,对嫂子更加喜欢礼物。 至于现在要住的什么地方已经不在乎了,要不是有外人在,不方便,她现在恨不得马上换,可最终还是忍住了。 南初继续说着,“我没钱,为了不饿死,我才去上大学,上大学有补助,刚刚够吃饭的钱。” “天色不早了,你们暂时在这里住下,我住学校,以后你们有什么事,就去找我。” 许母挡在门口,不走开。 笑呵呵开了口,说他们身上的钱快花光了,解决住处问题,可吃饭喝水也是一个问题。 “昨儿以丽给我说了这事,我让同学帮忙,借了高利贷,统共二百块,你们省着花。”南初从兜里摸出一沓钱。 还有一张纸条,“这是你新儿媳妇家,你们要找许以安,可以上门问问,学校晚上查寝,我就先走了。” 原本让他们住狗窝,许家人不高兴,可是南初拿出二百块,他们顿时闭嘴了。 没有怨言,笑脸相送。 许母想着花完了,还找这个前儿媳妇要,看着他们贪婪的面孔南初心中冷笑。 显然。 看出她心中小九九。 这可是民间高利贷,有这么好借的吗?这是一笔送命钱,他们敢来要,那就等着讨债上门。 第93章 让她心甘情愿嫁前小叔子 南初让丁文奎派人,二十四小时盯着许家动向,这帮人有钱后,第一时间就去了饭店。 六个人,点了十块钱的菜,全是肉,个个吃的满口流油,顶着个大肚子出来。 这行为也能理解,普通人突然暴富了,还是一笔意外之财,肯定都会跑去大吃一顿。 可吃了一次美味,就会想吃第二次,怕是给的二百块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而且习惯了山珍海味后,谁还愿意回农村吃糠咽菜,还是那句老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懂得人性后,便能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当然,南初也只是懂得一点点皮毛而已。 再深层一点,舅舅没教。 陆霄骁也没有说,她又不进政坛,小孩子小打小闹就行了,还是希望她开开心心每一天。 许家找到了姜家,门关着,不知道在里面说了什么,反正出来的时候脸色不好。 他们也不出去找工作赚钱,每天无所事事的就跑来京大找南初,可惜被门卫拦住了。 南初每天忙着学习做作业,根本没空搭理他们,又过了一个星期,到周五下午。 刚走到校门口,就听到郭雅兰小声对她说,“那个傻小子喜欢你,天天跑来给你送花。” 抬眼望去,是许以全。 进城三日,只要有钱,舍得打扮自己,村姑都能变美女,泥腿子也能变帅哥。 与刚来城里的那天相比,他如今换上毛衣加外套,裤子修长很衬腿长,脚上穿着新皮鞋。 连头发也用发胶固定过,显然去过理发店,打扮的人模狗样,完全褪去乡下人的肮脏固定印象,像个爱干净的城里人。 这一身下来起码几十块打底,南初以前穷日子过怕了,暴富后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他手上的梅花,显然是从树上刚折下来,还新鲜着,这种不问自取在城里叫偷。 许以全用着她给的钱打扮、用着偷来的花来追她,这行为……简直比他哥还要不如。 他怎么还有脸,每天跑到学校来给她送花,可也说明这人单纯没有脑子好糊弄。 见她出来,许以全红着脸跑上来献上梅花,“南初姐,我妈说,让我接你回家吃饭。” 自从南初上次警告许母后,许以丽和许以全都对她改了称呼,不叫嫂子了,现在叫姐。 回家吃饭?有这么好心? 想到医院母子的对话,这是想给她下药,生米煮成熟饭,让她心甘情愿嫁给前小叔子。 看。 这家人真贪。 给了房子和钱不够,还要打她这个人的主意,南初笑着拒绝了他的好心邀请。 “抱歉,我同学今天要请我去歌舞厅玩,所以不能回去吃饭,怎样,你们要一起去吗?” 来的不止许以全,还有许以丽以及他的两个堂哥,显然想着她要是不回去,就强行带回去。 可她不想打架,更想带着他们去体验一下纸醉金迷、灵魂腐烂的有钱人的上层娱乐生活。 “可是……”许以全犹豫。 今天可是他期盼了很久的、和嫂嫂的洞房花烛夜,要是错过了,就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许以丽便打断了他的话,“南初姐,我们真的可以去歌舞厅吗?” 他们虽然是乡下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可也听过歌舞厅的传说,听说里面都是有钱人。 要是她进去碰见一个万元户大老板的话,以后她就是老板娘,吃香喝辣的不是问题,想想就乐得冒泡。 至于丁文奎,她放弃了。 因为她得知,他根本不是什么有钱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小汽车是人家老板的。 自家大哥可是国营厂厂长,嫂子家也是京都有头有脸之人,司机怎么配得上她。 “你们是我朋友,当然可以去,走。”南初给同学打了一个招呼,就带着四人走路去。 主打一个,省钱,废腿。 南初每日都要锻炼身体,日常走路只是一个小项目,可就苦了穿皮鞋的许以全。 便宜的皮鞋不合脚,磨脚,走路多了,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他几次想要放弃都没能张开口。 早知道就让亲妈来,那样他今日就能当新郎,可是二姐偏偏不帮他,两个堂哥也叛变了。 等到歌舞厅门口的时候,几人大汗淋漓,多日没有洗澡的缘故,身上还散发一股味。 南初隔的近,闻着真臭。 便让他们进去随意玩,想要什么喝的吃的自己去拿就行,她则找了一个角落坐着。 丁文奎见她来,便来作陪。 看着许家人出现,顿时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嫂子,咋把他们带来了?” 南初不爱跳舞,禁烟禁酒。 只能听听歌,现在有人陪她聊天自然好,“他们堵在校门口,想让我跟他们回家吃饭。” “我怕他们在饭菜里下药,不敢跟他们回去,就顺手把他们带过来看看花花世界,开开眼界。” 她那双眼睛在灯光下,透着迷人的光芒,每次陆霄骁算计人时,都会露出这个眼神。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丁文奎是男人,看得出许以全那眼睛就知道他对大嫂不怀好意,现在兄弟不在自然得护着。 他招呼服务员,给南初送来一杯巧克力牛奶,“嫂子,要不我找人警告他们一下。” 鱼饵刚下,愿者上钩,南初端起那杯巧克力牛奶喝了一口,“不着急,让他们先高兴两天。” “等他们一家子把手上的钱全部花光后,你就让那些讨债的人来校门口天天守着。” “他们出现一次,就打一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他们去报案也没有用。” “到时候……” “不仅逼的他们以后不敢再来学校找我,还要逼的他们走投无路,回不了乡下,不得不出来挣钱。” 虽然是她借的高利贷,可用的是许以全的名字,这利滚利,借款二百变三百,三百变四百…… 跟个雪球一样永无停止,南初想想就觉得刺激,“对了,我问一下,最后还不了钱会怎样?” 随着改革的春风吹响整个大地,确实让一批人发了大财,可大多数普通人依旧穷。 丁文奎不干这个,不清楚,只能猜测道,“卖儿卖女,或者被逼着当舞女、陪酒女、b……” 第94章 他身边出现别的女人 随着娱乐场所的出现,又拉开了见不得光的产业,舞女、陪酒女等悄然诞生。 这些人要么是为了钱,要么是被家里人卖到这里,要么是被熟人哄骗下海,要么是走投无路。 各有各的路,谁说的清。 但只要进来,就没一个能干干净净的走出去,无利不起早,你不做别人也会做。 除了会投胎,出生就在罗马的天之骄子外,大多数普通人的人生都不容易。 灯红酒绿,群魔乱舞。 被压抑很久的灵魂,在这一刻得到了解放,他们自由的,是疯狂的,是坠落的…… 进入这里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迷恋上这里,许以丽自小性子大大咧咧之人。 是利己主义,不怕生。 很快和一帮陌生的年轻男女嬉闹在一起,喝酒跳舞,熟练的好似天生就该待在这里。 许以全局促的站在角落,被几个女人包围着,他目光透过人群看向南初,向她求救。 至于他们的两个堂哥,早就被女人带着去了卫生间,至于做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南初突然不喜欢这个地方,起身离开了,向老师请了长假,便留在家里专心学习。 这段日子,消息不断。 许家人像疯了一般找她,闹到了京大,保卫科的、讨债的、公安的都到场。 根据调查,欠债不还钱、还去歌舞厅玩,人证物证都在,所谓前儿媳妇干女儿傻傻分不清、牛头不对马嘴。 最终以影响治安等多项罪名将人带走,关进局子里好几天,人老实了才放出来。 那两个堂哥见势头不对,当天就爬火车跑了,独留许家人留在京都打工赚钱还债。 丁文奎听陆霄骁的话,向各行各业打过招呼,这几人找工作可以录用,让其饿不死就行。 吃了上顿没下顿,每日不知疲惫的忙于生活,显然也没有空来找南初的麻烦。 不杀生,饶其命,苟活着,活在黑暗中,回忆曾经,赎这辈子犯下的罪,是上位者对这些蝼蚁最大的慈悲。 至于怕他们翻身?这种事情谁又说的清楚,总不能因为害怕而杀人灭口。 后续许家人过得怎样,南初没有再过多关注了,反正催债的天天上门找他们谈心。 许父许母年纪大了,住在狗窝里,每天吃不好也睡不好,年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不是这里疼,就是那里疼,可如今连看病的钱都没有,只能拖着,日日夜夜的叫唤着不舒服。 许以丽来找过丁文奎,想来歌舞厅当一名舞女,可是人长的太丑了,被拒了。 许以全是家里的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落在他身上,他混迹在底层搬砖,被兄弟带着赌博。 讨债每次上门,连一毛钱都不给他们留,他们不是没想过跑,可每次跑都会遭到一顿毒打。 年底了。 陆霄骁要回来了。 加上南初生日也快到了,丁文奎便打电话来大胆提议,说到时候歌舞厅关门休息一天。 腾出地给她办生日宴,请当红的歌手和乐队过来热闹热闹,让自己兄弟姐妹都高兴高兴。 南初说,他这是钱多了。 她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小小的生日而已,几个朋友聚聚就行,搞这么大岂不是贻笑大方。 有那多余的钱,不如给她。 别人暴富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快活,她暴富后依旧很低调,太高调不是什么好事情。 高调了,麻烦也多。 就连运输公司,如今都挂名到了张军的头上,对外,大家只知道是由刘金花负责管理。 如果真有人查背后老板,也查不出和南初有关,就算想以此来算计,也没有用。 丁文奎仔细想也是这个理,做人太高调了,岂不是给嫂子树敌,但是也不能太低调。 歌手和乐队肯定要,嘉宾就邀请双方熟人,当然,可以带自己的女伴男伴来。 南初生日这天,天气极其不正常,寒风凛冽,就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生疼。 心绪不宁的她,总感觉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出门的时候,她止步于门口。 看着一望无际的天空,她很清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劫数,不是靠躲就能避开。 该面对的始终还是要面对,大家也是好心,才自掏腰包,给她办这场生日宴。 为了感谢同学曾经邀请她参加生日宴,她这次生日也给其他同学发了请帖,这是礼节。 丁文奎开车,来接她。 颜听雪也在,陆为战以年纪大是长辈便没有来参加,送了她一份生日礼物。 是一只定制钢笔,上面有她名字字母缩写,老派而没有新意,让其想到了未婚夫。 他曾经也送过她一支钢笔,只是被妹妹摔坏了,他们的祝福都是,祝她学业有成。 这么看来,陆为战和沈贺然其实是同一类人,他们无情无爱,他们欣赏美好的事物。 他们一个追求保家卫国,而另外一个追求的是知识的尽头,至于妻子合适就行。 陆家二老也送了礼物,用玉雕琢的一尊送子观音和一副收藏价值很高的枯木怪石图。 拿着送子观音,南初心里沉甸甸的,这是二老希望她给陆霄骁开枝散叶。 可她并未告知,她现在不能生育的事情,陆霄骁和陆为战的意思先瞒着,老人家受不得刺激。 到了歌舞厅,人真不少。 喜欢唱歌跳舞的已经嗨皮了起来,不喜欢的直接去了包间,打麻将、聊天、喝茶去了。 南初坐在大厅,和大家聊天,眼睛看着门口的方向,陆霄骁从部队赶回来,所以要晚一些。 封闭式训练,不能和外界的人有所联系,包括家人也不行,他们很久没有打过电话。 她想他,很想很想他,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能够第一时间看到他的出现。 她的生日愿望,就是希望和他在一起过生日,期盼着,等待着,内心焦灼不安。 时间不紧不慢的走着,窗外的天空暗了下来,星光闪烁,霓虹灯亮了起来。 距离相见的时间越来越近,那颗心也活跃起来,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 直到那个熟悉、日夜思念的身影出现,南初正想起身迎上去,可看见他身旁出现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长得很可爱、很漂亮,身上衣服得体,戴着她曾经熟悉的红色毛线围巾。 那抹红,衬的那张脸又白又嫩,眉眼弯弯,显得整个人娇俏调皮,很有灵气。 他们走在一起,看着对方满是笑意的眼神,说个不停,时不时还会发出笑声。 像…… 无话不说的情侣。 第95章 他认错救命恩人,娶错人 南初睫毛轻颤,心沉谷底。 不好受,说不上为什么,或许她和陆霄骁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他们在一起,都是他耐心的听着她说着最近发生的事情,他会将就着她安慰她。 像对易碎品,小心翼翼。 他从未告诉过他,他身边的事。 以前没有觉得不对劲,可如今看着他开心的样子,亦如他们去领结婚证的那日。 至于后来,总感觉二人之间缺少什么,仔细一想心里了然,对于别的情侣而言。 他们一见钟情、闪婚,在没有共同语言、爱好、缺少了解的前提下,组建了新的家庭。 他们的话题永远都是家庭以及身边发生的人和事情,时间久了,也变得枯燥无味。 激情,早就被熟悉磨平。 她想,她总是麻烦缠身,他应该也厌了这种生活,他现在不是乡野小子,有人喜欢也正常。 可她心里也很清楚,他不是三心二意之人,果然,爱上一个人,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会忍不住胡思乱想,陆为战说这是病,得治,以前嗤之以鼻,如今她觉得有道理。 坐在一旁的丁文奎是嫂子的忠实粉丝,见陆霄骁和其他女人有说有笑走进来。 顿时瞪大了眼睛,察觉不对劲的他,赶紧起身喊了一嗓子,“骁哥,嫂子在这!” 这是提醒。 他是有妇之夫。 陆霄骁听到声音,抬眼看了过来,在看到南初的那一刻,露出了熟悉的笑容。 只是他没有第一时间过来,而是对着那个女人说了一句什么,两个人走了过来。 灯光闪烁,晦暗不明。 两人的影子交缠在一起,南初看的痴迷,直到他坐在她身边搂着她腰问,“媳妇,想我没?” 原本夫妻亲密的行为,此刻让她感觉如坐针毡,身子一僵,总感觉有些不舒服。 她尽量笑着,却很勉强。 女人坐在她的对面,她举手之间温文尔雅,像大家族里培养出来的大小姐。 只是那一坐,将她比下去。 南初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打量南初,她大大方方问道,“陆霄骁,你不给我介绍一下?” “这是我的妻子,她叫南初。”陆霄骁没有发现南初不对劲,很自然的介绍道。 “这位是……” 他正欲介绍面前的女人,却被她打断,“你好,南初,我叫时温妍,你可以喊我阿妍。” “我和陆霄骁是战友,我们曾经一起上过战场,当然,他冲在前线,我在后方治疗。” “当时陆霄骁中了子弹,还是我给他取的子弹,我救了他一命,要不然你见不到他了。” “对了,他昏迷的时候都还念着你名字,早就想见见他口中的女人是什么样子,今日一见,确实长的很漂亮。” 她说话得体,并没有任何冒犯的意思,但南初总感觉很怪,但不知怪在哪里。 直到陆霄骁异性提醒她,“时温妍,按照辈分,你应该喊她一声嫂嫂。” “我不!”时温妍拒绝。 她吐了吐舌头,撒娇道,“南初看着没有比我大多少,我更喜欢喊她姐姐。” “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南初我喊你姐姐好不好?这样显然我们像姐妹。” 听完此话,南初心里了然。 时温妍大概对陆霄骁有意思,她端起桌上的巧克力牛奶喝一口,暖了暖发寒的胃,稳住心神。 别有用心的看了她一眼,不咸不淡的开口说道,“只是一个称呼而已,你想怎么喊都行。” “姐姐你真好!”时温妍说完,还得意洋洋的看了一眼陆霄骁,好似在说你输了。 “你呀。”陆霄骁摇头。 话说多了有些口渴,时温妍也端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口,对比二人杯中颜色不一样。 便好奇的发问道,“姐姐,你喝的那个什么呀,为什么和大家喝的不一样。” “巧克力牛奶。”南初答。 “巧克力牛奶,这个我超级喜欢,我也想喝,店里有吗?”时温妍想喊服务员也给她一杯。 可陆霄骁的话让她消了这个心思,“这个是专门给南初准备的饮料,不对外提供。” 时温妍顿时有些不服气,“大家都是客人,为什么只给姐姐一个人提供呢?” 陆霄骁笑笑,解释道,“因为陆家新出的家规,不能喝酒,但饮料喝多了不好。” “本来出来玩,要是限制太多,岂不是太扫兴,我便提前叮嘱了丁文奎。” “每次她来歌舞厅,让他准备牛奶和巧克力,热牛奶、牛奶巧克力可以换着喝。” 这事,南初不知。 她还以为是丁文奎细心,为她特别给她准备,而这份特别,原来是来自陆霄骁。 心中一暖,便不计较他和美女有说有笑忽视她,不管男人还是女人,身边有异性朋友也正常。 总不能因为结婚了,就不和异性说话,她还经常和丁文奎一起出入有说有笑。 “陆霄骁,你爷们,对姐姐好体贴,我什么时候能遇到这么好的男人。”时温妍羡慕了。 她说,“那今日姐姐来肯定准备了牛奶和巧克力,陆霄骁,可以给我弄一杯吗?我真的很想喝。” 丁文奎平时,很亲和。 他今日却冷了脸,“牛奶巧克力只对我嫂子提供,外人没有,就算陆霄骁开口也是这个规矩。” “还有,嫂子是嫂子,姐姐是姐姐,你要是懂得规矩,你就应该喊嫂子,而不是姐姐。” “什么姐姐,古代小妾喊正妻才喊姐姐,我看你也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咋这么没礼貌。” 被教训的时温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赶紧道歉,“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嫂子大度,应该不会生气。” “大家都知道,我这人不大度,还很小气,也喜欢容易生气。”南初不接受强制原谅。 “你嫂子和你开玩笑,说起来你嫂子对我也有救命之恩。”陆霄骁说起儿时的事。 可话一出口,坐在一旁的南初和时温妍的表情变得很古怪,他们一脸诧异的看着他。 好似听到什么笑话。 时温艰难的开了口,“也就是说……你是把嫂子当成救命恩人,才会娶她的?” “这样说……也没错。”陆霄骁沉思了一下,点了点头,并没有感觉哪里不对劲。 时温妍看了一眼南初,眼神透露出怪异,“陆霄骁,我说有没有可能……你认错人了,也娶错了人。” “当年救你的人……” “其实是我。” 第96章 她喜欢上有妇之夫 “还是说——” “是嫂子告诉你,她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于这个问题,时温妍问的小心翼翼。 言下之意,如果是南初告诉陆霄骁她对他有救命之恩,那就存在欺骗的嫌疑。 说严重点,那她就是一个不要脸的小偷,偷走原本属于别人的爱情、婚姻、丈夫、家庭……以及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如果她是这样的女人,那她就不配成为陆霄骁的妻子,就算不择手段时温妍也要让他们离婚。 虽然陆家压着,可是圈子里大家还是知道,陆霄骁的妻子过去不怎么光彩。 被人拐卖、有过丈夫、未婚先孕、还和混混搅和在一起……也不知道是谁在传,说的有鼻子有眼。 比农村媳妇还要上不得台面的存在,五十年代的时候颁布过新的婚姻法。 说,由于战乱离别。 那些进城的干部,只要和自己的原配三年没有通信,就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 便出现很多离婚不离家,虽然和农村媳妇离婚了,但还是管着她的生活。 然后又在城里,重新娶了一个漂亮、家世不错、又有工作的女大学生。 实则就是两个媳妇,只是一个在农村养着伺候老母带孩子,另外的一个过日子。 大多数男人升官后,为了前途都会抛糟糠之妻另娶,人之常情没什么不对。 女人,也是同理。 这种行为在大众面前可以说是不道德,可人家离婚再娶,合法合规没毛病。 时温妍家长辈,也这样干过。 她真的很喜欢陆霄骁的,他是优秀的,耀眼的,是并肩作战的好战友。 他杀敌人的英姿在她脑海里永远忘不了,他在她心里就是一个英雄。 他是一个绅士的好男人,如今看着他温柔的对他的妻子,也表明他是一个好丈夫。 知道他已婚,她很遗憾自己为何没有早日遇到他,也很痛恨自己爱上有妇之夫。 那些日日夜夜都被噬骨的相思折磨,她知道爱下去不对,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她想靠近他,和他说话,看着他笑,只是当一个普通朋友也心甘情愿。 可如今她才知道,原本这个男人是爱着她的,却被另外一个女人抢走。 心里的蠢蠢欲动,在这一刻再压抑不住,她急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将他抢回来。 南初的身份配不上他,甚至档案上的污点让他走不远,他们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他娶她,他前途无量。 她成为陆霄骁的妻子,可以同意他继续养着南初,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没必要逼进绝路。 随着时温妍的灵魂发问,震耳欲聋的音乐也变得黯然失色,失去原有的滋味。 错了。 从一开始就错了。 南初打小就这样,性子直。 做过就做过,没有做过就没有做过,她从来不会为了得到什么而不择手段。 她没有贪这份功劳,“我从未说过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也不知道此事。” 是的,她不知道。 新婚之夜,她喝醉了。 只记得有人像一只苍蝇,在她耳边嗡嗡叫个不停,好似和她说了什么,但都忘了。 对于过去有污点之人,对于身份低下之人,说什么都不会有人愿意相信。 时温妍不信南初,那双美目带着期待的看向陆霄骁,希望他说出真相。 只要说出真相,她就可以不顾其他人的目光,勇敢的告诉他,她喜欢他。 那样,她就不是第三者,而是被人抢了男人的受害者,陆霄骁离婚再娶她也不会被人辱骂。 大家会拍手叫好,祝福他们。 陆霄骁还沉浸在震惊之中,似为自己认错救命恩人而荒唐,可是他明明记得。 那个女孩走后,有人喊了她的名字,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这辈子都忘不了。 叫,南初。 小时候的模样,与长大后天差地别,不认识很正常,但名字总不可能改变。 可如今有人告知,他错了。 思绪混乱,他此刻不知,他到底爱的是小时候的南初,还是现在的南初。 当执念出现问题,原本的信仰也跟着崩塌,所谓的坚持在此刻变成笑话。 他不自觉地搂紧南初的腰,看着她说道,“她确实没有说过她是我救命恩人。” 眼底,是一抹复杂。 他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心,她对他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是他的妻子,是他的爱人。 可这一切,原本建立在救命恩人之上,没了这层关系,应该不会有任何变化。 时温妍眸底,闪过一丝失望。 南初从未说过她是陆霄骁的救命恩人,也代表她没有冒功抢自己的男人。 她为自己刚刚丑陋恶毒的想法而羞愧,她一个好人家姑娘居然想抢别人丈夫。 可是爱情这东西,会让人失去控制,再理智的人也会为此想要疯狂一次。 想着他们不能离婚,想着她不能成为他的妻,心如刀割,耳边响起轻快而又调皮的旋律。 这首歌曲目前还没有在国内发行,但已在国外发行,名字叫《粉丝回忆》。 开头是这样唱的……“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歌曲的内容描写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女生暗恋男生后害羞又苦闷的情感心理。 亦如,此刻的时温妍。 她温情脉脉的看着陆霄骁欲言又止,他想告诉她,她喜欢他,想嫁给他。 可看着他的妻子和四周的人却没有勇气,真要说出口,那她就是勾引有妇之夫的第三者。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明明是自己的男人,只因为晚一步而错过。 心里的痛苦无人知,也无法向人诉说,便拿起桌上的啤酒,红唇微微张开,喝了一大口。 冰冷的液体入了喉红了脸,睫毛轻颤着像打湿翅膀的蝴蝶让人忍不住怜爱。 她的心底是一片苦涩,荒芜的看不到尽头,真的好不甘心就这么拱手相让。 执着,像一粒被种进土里的种子,被施了肥,被水浇灌,不受控制的发芽破土而出。 耳边的旋律让她入了魔,“总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 第97章 亲眼目睹自己的丈夫被其他女人告白 “南初!” 门口,传来一声呼喊。 南初抬眼望去,发现来人是刘金花和张军,“陆霄骁,我过去和他们聊聊。” 有些事情一时半会说不清,不仅南初需要冷静,此刻陆霄骁和时温妍也需要时间冷静冷静。 “嫂子。”丁文奎跟着站起身,欲言又止,现在留下这孤男寡女并不是什么好事。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来看,妾有情郎没有防备,酒后乱性什么的很可能发生。 从二人有说有笑、关系很好的样子可以看得出,他们志同道合有着共同话题爱好。 他们朝夕相处,迟早就会擦出火花,南初不能随军,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的防备着其他女人钻空子。 如果真有一天会发生,那也是命中注定,她可不想为了男人失去自我。 天天猜测怀疑跑去抓奸,真的很累,而且钱比男人靠谱,虽然她相信陆霄骁不会出轨。 思至此,南初拉住丁文奎的手腕说道,“你跟我走,我和你说些生意上的事。” 这个角落,就留给了陆霄骁和时温妍,她是他的救命恩人,还救了他两次,是该好好谈谈…… 大厅太吵,他们直接去了包间,跟过来的丁文奎不理解,他关上了门便开口提醒道。 “嫂子,你怎么能让他们两个人单独待在一起,那个时温妍一看就是对骁哥有意思。” “我知道。”南初坐下。 刘金花和张军不是外人,她也没有防着他们,“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相信陆霄骁有分寸。” “就算他真的变心了,他也会先和我离婚,而不是背着我和其他女人乱搞。” 都是成年人,不可能像小孩子那般看管着,连小孩子都讨厌被管着,更别提大人。 这点基础信任,还是有。 南初表面上看着云淡风轻,坐在沙发上好似不在乎,可内心的震撼难以用语言形容。 惶恐、迷茫、不安……她不知道陆霄骁是认错人才娶她,他们的开始就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误会现在解开了,连她都不保证这段婚姻是否还会继续,现在的她就算离婚,也能过得很好。 可是心里会缺点啥,对未来也缺少了目标,这种空洞的感觉让她想要逃避。 虽然很想找人诉说,可说了又有什么用,错了就是错了,她伸手从丁文奎兜里掏出烟。 二人关系,像哥们。 相处久了,就跟亲人一样。 没有任何暧昧,只有家人的关心和照顾,“嫂子,你不是已经戒烟戒酒了吗?” “今天我生日,我最大。”南初的内心此刻好似破了一个洞,她需要什么东西来填补。 “哦,那我我陪你抽一根。”丁文奎说道,他看着她心里烦闷不想说,便没有逼着她说。 生意场上烟酒这玩意必沾,男女都避免不了,这是规矩,不抽不喝就是看不起人。 这是不成文的潜规则,你有求助于人,不会,你得学,南初就这么学会的。 那一瓶白酒,领导让干,你不仅要陪着说好话,还得听话,眼睛不眨喝下去。 这样才能拿到利润可观的单子和合同,关系打好了,这礼才能送出去,对方也才安心收。 在社会,没男人护着,女人也得像男人一样拼命干,也只是在陆霄骁面前,她愿意当听话的女人。 刘金花和张军此次来,除了给她庆祝生日,还因为下面员工有求于他们。 起因是八五年裁军,很多没有退伍的兵没有工作,通过战友口口相传。 知道他们运输公司福利好,想来他们运输公司干,可目前运输公司不缺人。 他们的意思是想问问南初,她有关系人脉,能不能给他们介绍工作的门路。 能介绍自然感激不尽,不能介绍也没有关系,他们没有强求她安排的意思。 裁军后,能转业的都转了,有门路的都上了岗,现在来的都是家里穷没关系的普通人。 或者原本有工作,养不活一大家子才另辟蹊径,曾陷入困境的南初理解他们,也想拉他们一把。 可自己能力有限,但旁边这位大少爷就不一样,“丁文奎,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丁文奎门路确实多,主要是家里有大把的关系,“嫂子,找骁哥帮忙不是更好。” 南初不傻,什么事该找陆家什么事不该找陆家门清的很,“这干部上面都盯着,要是掺和进来,被人穿小脚告贪污受贿啥的说不清。” “咱们俩也是普通人,又响应国家政策赚了不少钱,也是该回报社会的时候。” “你看,咱们是不是做点什么赚钱的生意,带动经济的同时,还能解决就业问题。” “只要有资源,现在做什么都赚钱,但不管做什么生意,大家都会跟风而起不长久。”丁文奎分析道。 “而且现在军队经商登了报,很多行业我们竞争不过,饭店、理发店、服装店、水果店都烂大街了,目前入电器行业不错,你怎么看?” 南初摇头,觉得这个提议不怎么妥,“电器行业我们运输公司早就开始涉及。” “不如以你的名义,来成立保安公司、培训公司、投资公司怎么样?我主要出钱。” “你不仅出钱,还得管理、出人脉关系,要是出了什么麻烦,你得想办法解决。” “要是赚了,皆大欢喜,要是赔了,咱们就当买个教训。”南初不缺钱,缺的就是关系网。 丁文奎笑了,“嫂子只管把人和钱给我,我把事办妥,到时候你直接收钱就行。” “好,到时候找个安静的环境商讨具体事宜,签定协议。”谈到赚钱南初来了精神。 这能让她暂时忘记那些糟糕的事情,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时间差不多,他们该出去了。 却不巧看见喝醉的时温妍站在走廊上,死死的抓着陆霄骁的衣服把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陆霄骁,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很久了,明明我才是你的救命恩人,明明是我先遇到的你。” “明明你娶的应该是我,明明我们才是天生一对,为什么却错过了呢?” 亲眼目睹自己的丈夫被其他女人告白,而这个女人还是丈夫的白月光。 那自己算什么,替身?还是偷窃原本属于别人幸福的小偷,南初没有忘记。 是陆霄骁好心救了她,她才能好好的活着站在这里,她却卑鄙无耻的赖上他,可是她给了他一个选择。 推开她,她走。 不推开,她就是他的人。 南初此刻在心里问自己,她错了吗?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要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么做! 第98章 离婚吧,我嫁给你。 “陆霄骁。” “离婚。” “我嫁给你。” 昏暗的走廊,呢喃低语。 南初影子融入黑暗之中,时光荏苒,这熟悉的场面,将她带到二人初识之时。 她也是这般,求他。 陆霄骁是个好人,不否认。 面对心心念的白月光,面对救了自己二次命的救命恩人,他应该不会拒绝。 时温妍真的很漂亮、很可爱、很有灵气,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对未来、对爱情都充满了期待。 这样的姑娘,谁不喜欢? 不像南初一般,被社会这个大熔炉磨平棱角,像秋日的落叶,枯黄了,死气沉沉。 随风掉落,由不得自己。 可能会落入下大雨积起的小水坑里,湿透全身,烂在其中,成为土地的养分。 可能会落入臭水沟中,在黑暗里与蛇虫鼠蚁为伍,不见天日,变臭变烂变的恶心。 可能会被一个学生捡起来,夹在书本里,成为一张书签,上面写着对青春的诗歌。 这就是为何有人常说,找对象不要找原身家庭不好的,因为这些人多多少少有病。 这种病的名字有很多,总结下来叫缺爱、没有安全感、为别人考虑、知道不属于自己便轻易放弃…… “你喝醉了。”陆霄骁声音低沉像哄孩子一般温柔,他扶着时温妍进入了其中的包间。 那扇门轻轻合上,隔绝了所有人的视线,最愤怒的是丁文奎,他撸起袖子就要干。 嘴里还嚷嚷着,“嫂子,你站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就进去把人给你揪出来。” “不用了。”南初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我突然想看长城,你能陪我去吗?不行也没关系。” “啊?”丁文奎懵逼。 大晚上看长城,没病。 但南初已经转身,大步流星的朝着后门走去,伸出右手对他说道,“车钥匙给我。” “哦,好~” 丁文奎有病,跟着去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裤包,老老实实的交出车钥匙,一步三回头,心里喊着骁哥你快出来啊,可那扇门没有打开。 南初上了驾驶座位,熟练的插入钥匙启动了车子,丁文奎小跑过去,刚坐上副驾驶。 她将油门慢慢踩到底,车子不受控制的猛冲出去,窗外风景一闪而过,寒风从未关的窗户吹了进来。 突如其来的速度吓的丁文奎啊啊大叫,他没有系安全带,只能死死的抓着能抓的地方。 “嫂子,开车慢点啊,我怕!”他张口大声喊着,可风灌进他嘴里,呛的他直咳嗽。 大晚上,看屁的长城,乌漆嘛黑能看到啥嘛,丁文奎打开车门,弯腰狂吐,脸色苍白。 “还好吗?”南初问。 丁文奎咬着牙,流着两行清泪勉强维持着笑说道,“只要嫂子你能开心,我就很好。” “噗呲”一声,南初笑了。 可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晕车,下次……下次应该不会了。” 她看着远方,呢喃道。 丁文奎心跳慢了一拍,很爷们的说道,“我说嫂子,我天天开车的人怎么可能晕车。” “只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开快车,还别说,回想起来感觉确实挺爽。” 就是有些丢脸,他坐起身用手巾擦了下嘴角,“嫂子,你开车的技术还真不错,开了很多年?” 她说,“开了有几年,开的货车,最开始路不好,技术不行,连人带车翻进沟里。” “好几次以为死定了,是我那帮兄弟姐妹不要命,直接从坡坎上连滚带爬跑下来救我。” “他们把我救出来的时候,满头是血,以为我死了,哭的就跟死了爹娘一样惨。” 说着说着,她又笑了,其实那次留下了一道不起眼的疤,玻璃划的,根本感觉不到疼。 “嫂子,你别笑,你笑的我有些想哭。”丁文奎福窝窝长大,可没经历过这些。 他虽然二十多岁了,但心态还是跟十七八岁一样,他其实并不是笨,而是被保护的太好。 该懂的,都懂。 见吓着小孩子了,南初立刻闭嘴不说了,显然,没有人喜欢听这些不好的事情。 她拿着打火机按了两下,借着微弱的火光点了一根烟,上面写着抽烟有害健康,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人说话,车内顿时显得有些莫名的静,空旷的山路上,只剩下狂风怒号。 “嫂子,其实呢……”丁文奎组织了下语言,“你和骁哥都是好人,都是从底层爬上来,不容易。” “但你们两个怎么说,有点不懂得怎么去爱,可能是因为家庭原因没有人教的缘故。” “不像我,被家里宠成一个只会吃喝玩乐长不大的孩子,想要什么都能得到。” “我很幸福,在外我照样被骂,他们都在说我是什么纨绔、废物、人傻钱多好骗。” “我知道,他们嫉妒我。” “也只有陆霄骁,他是真心帮我走上路,不仅教我赚钱,开歌舞厅也是他在背后指点。” “我也没什么朋友,嫂子你也是唯一和我交心,不嫌弃我烦、不把我当成外人的人。” “我其实……” “希望你们好。” “普通人家的小姑娘,总以为嫁给干部就能过好日子,可事实并不是如此。” “站的越高,诱惑就越多,能守住本心的就越少,婚姻在此刻也变了质,成了利益砝码。” “爱情是小姑娘所幻想,现实夹杂着太多,再说了,家花哪有路边的野花香,年轻漂亮的总比年纪大的好看。” “但你和陆霄骁不一样,你们是真心爱着对方,你们为着对方努力,不能为了一个时温妍放弃。” 这些道理南初都懂,见的人多了,那个有钱有权背后没有几个小三小四,逢场作戏罢了。 唯一让她止步不前,想要退却的理由,是因为……她叹了一口气,“可我不能生孩子。” “啊!”丁文奎傻了。 南初声音淡淡,“所以,我才想着离婚,时温妍的出现不正好,本来我和陆霄骁在一起就是错的。” “现在正主出现,我这个替身也可以全身退出,拨乱反正,大家都皆大欢喜不好吗?” 这年月,女人不能生孩子是不被世人所接受,要是他找一个不能生,家里再宠也会让他离婚。 丁文奎此刻也闭了嘴,他此刻意识到,他们社会还是太落后,思想跟不上。 他在想,三四十年后,他们国家的人会不会都有书读,都是明事理的文化人。 不会重男轻女,不会歧视不能生育的女性……未来,总是很美好的不是吗? 社会在进步,原本离婚是资本家行为,在女性勇敢的发言下,现在不也离婚自由了吗? 第99章 我有丈夫的,他不让我在外乱搞。 南初的生日愿望落空了,陆霄骁没能陪她过生日,也没有对她说出那句生日快乐。 也对,她的出生就是错误,她原本不该生在这个世界,这个生日过不过都无所谓。 要是事情顺利的话,时温妍有可能已经成了他的女人,他不应该去拒绝不是吗? 这一晚,她没回去。 就坐在车里吹冷风,丁文奎舍命陪嫂子,他相信骁哥有分寸,也祈祷他可不要酒后乱性。 要是他们真的离婚了,那他以后肯定跟着嫂子混,有钱就是娘,这句话没毛病。 把骁哥投资的钱全给嫂子。 让骁哥过穷日子去,到时候他要看看哪个姑娘愿意去守着无趣经常不在家的穷男人过一辈子。 哼哼~ 他一边想一边呵呵的笑着,南初觉得他可能被自己传染,得了不治之症,但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初冬的日出,很冷。 让她想起一首诗,内容是: 太阳初出光赫赫,千山万山如火发。一轮顷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 很美。 窗户从外被敲响。 南初转头望去,很意外。 陆霄骁站在那,看着她,他似不认识她一般,露着一口大白牙,用着土话打招呼道。 “同志,我车坏了,能不能让我搭个便车,出来着急,身上没带钱,但我可以肉偿。” 南初莞尔一笑,摇了摇头,出声拒绝了,“不行的,我有丈夫的,他不让我在外乱搞。” 陆霄骁不屑一顾,“哎呀,你怕啥嘛,这荒郊野外的,他又看不见,我不说,你不说。” “副驾驶的那个小子不说,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试试呗,我身体很棒的啦。” “八块腹肌真材实料,现在可以摸,验验货,绝对是一手,没有被人碰过。” 睡的昏昏沉沉的丁文奎睁开眼睛看着二人对话,拉开车门骂了一句,“你们两个有病。” 骂归骂,但嘴角压不住,使劲的往上翘,离婚个屁,就骁哥重色轻友永远也离不了。 不就是生不了孩子,抱养兄弟姐妹的不就行了,他未来媳妇要是生不了,就这么干。 不行,那离家出走。 草! 陆霄骁走过来,拍了拍丁文奎的肩膀,“兄弟,谢了,下次请你喝西北风。” 喝西北风,你没事! 丁文奎仔细一想,他把他的媳妇拐到荒郊野外,不就应该喝西北风,他自认倒霉。 走远了些,点了一根烟,他也有些寂寞了,啥时候能遇到一个像大嫂一样的女人就好了。 有些人。 不喜欢大嫂这种。 是他没有本事h不住。 他就喜欢,不就是缺爱缺安全感嘛,他有时间陪,有钱砸,天天说爱你都不腻歪。 还能一起做生意,当哥们。 不像时温妍,大小姐,啥样的好男人找不到,偏偏为了爱情连有妇之夫也勾搭。 这点,不得夸夸嫂子。 她做人做事都有底线,事事都在为身边的人考虑,为了朋友家人宁愿牺牲自己。 是个傻姑娘。 可太懂事的傻姑娘,不去争取,容易被忽略,那句话咋说来着,前者不争不抢,后来者居上。 当然,他对大嫂没有什么男女之情,他也是有底线之人,可不会喜欢有夫之妇。 陆霄骁坐上副驾驶,关上了车门,眼睛看着南初,伸手解开了扣子,脱掉了上衣。 “来来来,同志,你亲自来验验货啦,刚做体检,干干净净,绝对没有什么脏病。” “陆霄骁。”南初阻止。 陆霄骁对南初很少犯浑,因为他不喜欢强迫女人,认为对女性更多的是尊重爱护。 这次他真浑,也流氓。 他手开始解皮带,“同志,我真的干净的,没有被其他的女人碰过,你是我的第一个,下面也来检查一下。” 南初抓住他的手,冰冷一片,没有任何暖意,“我答应你搭便车,天太冷了,穿上。” 陆霄骁胸膛起伏,红了眼。 “那我就收点利息。”他语气局促,抓着她的手腕,大力将她拖到自己的怀中紧紧的抱着。 低头,看着熟悉的眉眼,吻上了那抹红唇,柔软的,熟悉的,也是极其不听话的、言不由衷的…… “放开。”南初捶打。 这可是车里,外面还有人。 陆霄骁却发狠,咬了一口。 她也反咬过来,他没躲,最后满口的血腥味,也不知道是谁的血,味道不咋滴。 分开时,嘴疼。 他气的直接一巴掌狠狠的拍在她翘臀上,“跑,我让你跑,大晚上的还开快车,不要命了。” “还开到荒郊野外,孤男寡女的你想干啥?等我死了你找一屋子男人我都管不着。” “现在我没死呢,你就得给我守好妇道,啊呸,嘴里一口烟味,你这是抽了多少。” “你丫的到底知不知道,抽烟有害健康,牙黄、牙变黑、口变臭、伤肺,还浪费钱。” “有时间抽烟,没时间回家嫖我是不是,嫖我,我还能把你这个金主伺候舒服。” 南初看了不远处的丁文奎,虽然他应该听不见,她还是心虚的警告,“你闭嘴!” 陆霄骁傲娇,闭不上。 他生气,“我闭嘴,我闭嘴你就能不跑了吗?你小脑袋瓜一天天到底在想什么。” “转眼,人就不见了。” “要不是有人看见你和丁文奎开车出来,我特么的以为你前夫出来把你绑走了。” 南初趴在陆霄骁胸膛上,感受他身上的温度在渐渐变低,有些无奈,“你能把衣服穿上行吗?大冷天的也不怕感冒。” “不穿,我这么大一个媳妇都跟着我兄弟跑了,冷死我算了,反正也没人疼、没人爱。”陆霄骁磨牙。 “我疼,我爱,行了,快穿好不好啊?”南初投降了,这样的陆霄骁她真的招架不住。 陆霄骁没动,就这样安静的抱着她,看着窗外的日出,他们还没一起看过日出,很美。 他说,“我和时温妍只是战友。” “因为工作关系走的近,你不要多想,至于她在战场上救我,那是她的本职工作。” “就像我保家卫国,那也是我的责任,至于以前的救命之恩,我只认你。” “不管是不是你,我只认叫南初的姑娘,就算不是你,那也是缘分让我们走在一起。” “我对小时候的南初,是感激之情,我对你,是爱,当初没有我们可怜的南初求我。” “我现在还是乡下小子,还是头不肯去城里的倔驴,估计时大小姐见到那时的我,都要吐口唾沫瞧不起我这个泥腿子。” “南初啊,我呢……确实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但我在努力,你喜欢什么样的我都可以做。” 南初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时温妍是个好姑娘,比我好,你怎么就这么执着呢。” 第100章 不如我们离婚,你娶她。 冬日,天寒。 陆霄骁手指逐渐变得冰冷,他用指腹轻轻摩擦着她的红唇,眉骨轻抬,若有所思。 头轻轻一偏,将她挡在他嘴上的手给移开,他轻笑一声,“她好?我就得娶?” “按照你这说法,这世间好姑娘多的数不清,我总不可能全部都娶回家当媳妇。” “那要是我这样做了,和你那个为了前程、抛妻另娶的前夫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你们俩不一样,你是离婚后再娶,他是两个都想要。”南初还是分得清其中区别。 陆霄骁呵呵,本质都一样。 他说,“南初啊,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太懂事了,你能不能不要总为别人考虑。” “我真的希望你能自私点,你可以撒泼,你可以无理取闹,你可以不顾我感受。” “你总是憋着不说,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又不会读心,不能随时随知道你想什么。” 南初推开他的手,坐起身。 拿起扔在一旁的衣服一件一件的给他穿在身上,声音低沉,“昨儿我生日的时候。” “姥姥姥爷请人打造了一尊送子观音给我,他们希望我给你生个儿子出来,给陆家生一个曾外孙。” “你也知道,我不能生育,二老年纪大了,当年失去女儿受到了过严重的打击。” “他们现在的心愿就是看着你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以后当舅舅的接班人。” “他们看中你,用陆家的资源人脉给你铺路,你不能让他们失望对不对?” “既然时温妍喜欢你,又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也喜欢她,不如我们离婚,你娶她。” “南初!”陆霄骁不同意。 他想说什么,却被她伸手堵住了嘴,“你也知道,从小我父母就不喜欢我。” “我没资格撒泼,也没有资格无理取闹,作为你妻子,我不能不顾及你感受和前途。” “特别是对我好的人,我自私不了,别人对我好十倍,我就要对别人好百倍。” “这性子,我改不了。” “你我很清楚,当我们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什么样子我们都喜欢。” “不喜欢的时候,对方原本的优点也变得丑陋不堪,你真的希望我改变吗?” “像个十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姑娘,不顾你的工作,不去赚钱,整天缠着你要你爱我。” “你受得了吗?” “如果你真的喜欢这种,你应该去找时温妍才对,她更符合你心中想要的爱人。” 有些事情不是南初不想说,是说了不能解决,沟通也不会有结果,总得有人做出选择。 南初,她选择放弃。 只要她选择退出,大家都能得到皆大欢喜的结果,陆家二老能抱上曾外孙。 时温妍有情人终成眷属,陆霄骁也不会断子绝孙,至于她,要不是陆家这些年暗中照拂。 她也不会把生意越做越大,赚的盆满钵满,离婚也不亏,她至少有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陆霄骁由着她给自己衣服扣上最后一颗扣子,“南初,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她知道。 这场交谈,没有结果。 孩子的事情一天不解决,就像一根刺,牢牢的插在南初的心头,就算不提也会疼。 陆霄骁打开车门,下了车。 大步绕到另一半坐上驾驶座,启动了车子,车轮快速转动,地上的尘土石子飞溅。 随着一声轰鸣,从丁文奎的身旁路过,听到动静的丁文奎,赶紧追了上去。 “我草!”他骂道。 “你个仙人板板,我还没上车呢,你们夫妻做个人,大冬天把我扔荒郊野外。” “开我的车回去。”冷空气中回荡着这句话,是陆霄骁声音,他把手伸出窗外,比了一个中指。 带他媳妇私奔,活该。 丁文奎不跑了,对着汽车车尾笑着,也比了一个中指,这是他们兄弟间最亲切的问候。 其他人千万不能学,学了容易被兄弟揍成猪头,他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小汽车。 走了过去,打开车门。 车钥匙插着,他哆嗦着身体坐了上去,搓了搓冻僵的手,嘴里骂骂咧咧道,“你个损样。 “只敢对兄弟发脾气,不敢对着自家媳妇发脾气,还老大,怕媳妇,就是妻管严。” “等我回去,我就给大伙宣传宣传你个气管炎。”他启动车子朝着前面的车屁股追去。 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做生意的也不少,但偷鸡摸狗大白天抢劫的也不少。 安全,成了重中之重。 就算报公安,公安也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那保安的存在,成为重中之重。 安保公司成立,很顺利。 安保公司除了提供保安服务外还有催债等业务,有丁文奎在,根本不缺业务。 至于培训公司、投资公司重点是招收大学生,经过专业培训,会安排他们和钱进入被投资公司。 项目吃不下,资金不够,没有资源……这些都不是问题,他们拉其他人入伙。 陆霄骁的几个兄弟里,家里有银行工作的高管、局里有亲戚、各行各业也有认识的人。 从那天以后,丁文奎为了公司忙成狗,根本没有时间再去约南初去歌舞厅玩。 痛,并快乐着。 虽然知道这是陆霄骁报复,可这报复的后果是源源不断的钱,他希望这样的报复多来点。 下次,再带嫂子私奔。 当然,这是后话。 为了安全,陆霄骁压着火气开着车子,速度不快不慢,但是方向不是去城里。 反而距离京城越来越远,荒无人烟,南初看出不对劲,“我们这是去哪?” 通过后视镜他瞥了她一眼,冷哼一声,薄唇微张,简单明了的送她两个字,“私奔!” “私奔?”南初坐不住了。 她转头看着陆霄骁,“那你岂不是要当逃兵?你疯了,当逃兵被抓回去肯定要坐牢!” “我休假了。”他说。 “那也不行,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我得回去学习,陆霄骁,回家好不好?”南初问。 车子一顿,停了下来。 陆霄骁想了一下,又打方向盘回家,“南初,是你说的回家,可不要后悔。” “你想做什么?”南初问。 陆霄骁双眼目视前方,没说话,就他今儿混样,肯定没憋好事,但她又能做什么。 第101章 你把我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 “下车。”陆霄骁一脚油门,直接把丁文奎的车开回了大院,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南初心里惴惴不安,坐在副驾驶没动,她已经猜到,他想要给陆家二老坦白不能生孩子的事。 但他,没给她反悔机会。 见她迟迟不下车,便大步流星的走到副驾驶,将车门拉开,“再不下我抱你进去。” 他敢说,就敢做。 虽然是夫妻,但大白天搂搂抱抱在一起,还是会被说成伤风败俗,南初只得硬着头皮下车。 “陆霄骁~”她想阻止他。 但他已经拉着她的手腕向着老宅走去,今天周末,又是吃早餐的时候,大家都在。 保姆见他们夫妻来,赶忙也给他们准备了早点,很丰盛,有包子馒头、豆浆油条、馄饨~ 趁着家里人都在,陆霄骁清了清嗓子开了口,“姥姥姥爷,我有件事给你们说。” 见他真的要说,南初起身就想要跑,但一只手紧紧的抓着她的手腕不给她这个机会。 迟早都要面对这一天,既然要难堪,既然要被公开处刑,那还是她来把真相说出来。 不管什么结果,她都接受。 可还没等她开口,陆霄骁所说的内容让她呆愣在原地,完全与自己所想的没关系。 他说,“我上战场时。” “不小心伤到命根子,医生说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孩子,所以很抱歉。” “你们想要抱曾外孙的希望落空了,是我不孝,是我没用,让你们失望了。” 是的,他把不能生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以后就算有什么闲言碎语也是对着他。 他不能生,家里人知道,也不会逼着他离婚再娶,那就彻底断了南初离开的念头。 对于孩子,他真的不执着,他在用行动对她证明,他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 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屋子,瞬间变得寂寂无声,所有人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 他们错愕的看着陆霄骁,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担忧,似难以接受这个消息。 没有人说话,甚至连呼吸声都似乎变得沉重起来,入口的食物也如嚼蜡一般难吃。 “怎么会这样?”陆奶奶喃喃自语难以置信,她那孝顺的儿媳妇生产大出血去了。 留一个孙子,不亲。 她可怜的女儿啊,为了追求自由恋爱,跟男人私奔和家里断了联系,不得好死。 多年后,她生的三个孩子找上门,原本以为能过上好日子,如今外孙又…… 他们陆家到底做了什么孽,要让儿孙遭这样的报应,要报应就冲着她这个老婆子来。 她一把年纪了,根本不怕报应,想不通也想不明白,嘴里苦涩一片,心里难受啊。 泪水湿了眼眶,她拿着筷子的手颤抖着遮住眼,仿佛在这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量。 陆爷爷则皱起了眉头,久久不能松开,但眼神里透露出深深的忧虑和无奈。 刚进门的新儿媳妇肚子争气,给他儿子生了一个女儿,可女儿撑不起偌大的陆家。 孙子不听话,不结婚。 他们现在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陆霄骁身上,可没有想到,他居然不能生孩子。 他虽然名下已经有一个儿子,长得还挺像他,可毕竟是捡来的养子,不是亲生。 顿时,整个房间被一种沉重的氛围所笼罩,没有人知道,该如何打破这片沉默。 看着二老失望痛苦,南初想说不是这样的,陆霄骁在骗你们,可话还没说出口。 楼梯口,却先她一步,传来青年愤怒的吼叫声,“陆为战,你个骗子,你骗我回来。” “是因为你选的这个、从农村来的、上不得台面的货色、接你班的人没有用。” “是个中看不中用,生不出孩子的废物,你就骗我回来结婚,给陆家传宗接代,你怎么这么恶心。” “把我妈当生儿子的工具,她生孩子大出血,死在医院,你都没有回来看她一眼。” “现在你又把我当成陆家传宗接代的工具,你根本不爱我妈,也不爱我这个儿子。” “你眼里,只有工作。” “你不要脸,老牛吃嫩草,都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还娶一个小姑娘回来当媳妇。” “有本事,你自己生!” “我告诉你,我是不会听你安排去和某那什么团长女儿结婚,我也不会给陆家传宗接代生孩子。” “我不仅恨你,我还恨你们陆家所有人,我要亲眼看着陆家在京都消失给我妈报仇!” 陆墨白,陆为战亲儿子。 出国留过洋,喝过洋墨水。 穿着定制西装,脚踩皮鞋,长的白白嫩嫩的一看就知道是家里娇养大的小少爷。 脾气…… 还挺大。 他一边说着一边提着行李就要离开这个家,可到门口就被警卫拦下,硬闯的后果是。 被压着送了回来,那细胳膊细腿哪经得起这么折腾,疼得他嗷嗷叫着还红了眼。 “陆为战,你个老王八,有本事你弄死我。”他不服气的叫嚣着主打一个反骨。 陆为战对于这个桀骜不驯、打没用、骂没用、哄没用、好好讲道理不听的儿子。 只有一招,“想走,行。” 他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豆浆,“这些年是我赚钱供你上学、吃喝拉撒、出国留学。” “只要你现在脱掉你身上所有的衣服,留下卡、钱、以及所有值钱的东西。” “写下一张二十万欠条,与我断绝父子关系,那你以后想去哪想干什么……我都不会管。” “脱就脱。”陆墨白有骨气,手脚麻利的脱掉西装,最后就剩下一条红色四角裤。 他犹豫了一下,他不介意出去丢亲爹脸,可是他也要脸,“给我留一条裤子行吗?” “不行!”陆为战拒绝。 看着在场的还有自己奶奶、小后妈、表嫂、表妹,他扯四角裤的手最终没下得去手。 “脱,怎么不脱了,你不是要走吗?”陆为战咄咄逼人,根本不给儿子留情面。 陆墨白胸膛剧烈起伏,他倔强的咬着唇,眼里满满恨意,“脱就脱,你以为我不敢!” “够了!”眼见他真的要脱,陆爷爷一巴掌拍在餐桌上,火了,可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 受了刺激的陆奶奶感觉自己心脏不舒服,她咬牙一直忍着没说,不想孩子们担心。 可下一秒眼前一黑,耳朵边嗡嗡叫着,便不省人事,身子一软向着地面摔去。 事情闹大了。 第102章 他在撒谎! 陆奶奶的情况不乐观,大院卫生所设备不齐全,便被救护车拉到了最近的大医院。 经过紧急抢救脱离危险,目前暂时住院观察,消息传出去后很多人提着水果来看望。 其中包括时温妍。 她来的时候,陆家人被医生喊去诊室,与他们分析一下陆奶奶此刻的身体情况。 独留陆墨白一个人在病房守着,他此刻心情很糟糕,也很自责,瞧见是熟人也没有拦。 时温妍顺利的进入病房,她看着洁白的病床上,正躺着一个面容憔悴的老人。 白发稀疏地散落在枕头上,显得格外凄凉,她眼睛一红,声音哽咽的喊道,“陆奶奶~” 就算人在病中,陆奶奶也依旧保持着笑,声音温和却无力,“你这小丫头咋来了。” 时温妍的父亲曾经是陆爷爷的手下当过兵,两家认识,逢年过节的时候会问候走动一下。 她走到床边,哭成泪人。 坐在凳上,“陆奶奶,您当初对我很好,还给我饼干吃,知道您病了我怎么能不来看望您。” 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还记在心里不忘,是个知恩图报的孩子,陆奶奶欣慰的说道。 “好丫头,你有心了,别哭了,陆奶奶没事,只是老了,身体不如你们年轻人结实。” 时温妍擦掉泪水问,老人家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全身体检,身体一向好,为何会突然进医院? 陆奶奶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原本不该说的,可憋在心里难受,这孩子也不是外人。 便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听闻真相后的时温妍一脸自责,她说,“都是我不好。” 此话一出,陆奶奶也意识到事情不简单,问她怎么回事,她老老实实的将生日那天的事全盘托出。 “要不是我,南初也不会和陆霄骁闹离婚,陆霄骁也不会为了不离婚向你撒下弥天大谎,说自己生不了。” 陆奶奶感觉心脏又疼了,她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将不适生生压下去,“什么意思?” 时温妍蠕动嘴唇,不知道该不该把真相说出口,可看着老人家被气进医院。 瞒着,良心不安。 最终她冒着被天下人指责的可能,把真相说出来,“陆奶奶,生不了孩子的是……南初。” “你胡说八道什么!”坐在一旁的陆墨白听到这句话直接炸了,“本来就是我表哥不行,你赖在我表嫂身上。” “不会说话就滚出去。”他气急败坏的走过来,大力拽着时温妍的手就往病房外拖。 时温妍是医生,没胡说。 她以前给陆霄骁做过身体检查,他命根子好的很,在战场上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既然没有问题,为何要还撒谎,那只说明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的妻子生不了孩子! 为了一个女人说自己不行,让天下人耻笑,她要是南初,绝对不会让自己男人受这种侮辱。 二人拉扯之间,门开了。 南初用网兜提着两个铝饭盒走了进来,她去了一趟食堂,给陆奶奶和陆墨白带了吃食。 见到时温妍出现在这,她心中隐隐猜到了什么,但还是装作不知,“怎么了?” 陆墨白拽时温妍的手腕想要离开病房,不让她继续胡说八道,可晚了,她还是把话说了出来 “南初,明明是你自己生不了孩子,为何要让陆霄骁做个不孝子孙,向长辈撒谎。” “帮你隐瞒你不能生孩子的事情。”她原本只是猜测,如今说出来就是为了诈南初。 南初神情不变,“时医生,这里是病房,病人需要休息,你在这里大吼大叫成何体统。” 她将铝饭盒放下,垂下眼眸继续说道,“墨白,麻烦你把时医生送出去,你奶奶要好好休息了。” 暗恋之人喜欢自己,还想过娶自己,告白失败,这一桩桩血淋淋的真相让时温妍失去理智。 如今被南初警告一番,才想起陆奶奶还在病重,受不得刺激,要是真出了事,陆霄骁肯定恨死她。 她这才离开。 病房门,被关上。 得知自己表嫂不能生孩子,陆墨白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的母亲,他们都是这天下的好女人。 为何老天爷不垂怜,对他们这么残酷,她母亲爱父亲,才不惜性命也要给他生个儿子,没了命。 那表嫂呢? 她的未来会如何? 他才二十多岁,被家里宠的无法无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根本没能力去改变什么。 他迷茫,他无措。 可是母亲拼命生下他,却没有告诉他未来该如何走,父亲长年在部队,不爱他,没空陪他。 他从小是被奶奶带大,可她给的爱代替不了母爱和父爱,他的心一直很空很空。 病房里,很安静。 南初坐在凳子上,凳子上面还残留着上一个人的余温,她说,“姥姥,对不起。” 姥姥泪水无声从眼角滑落,她真的伤心了,“南初啊,你过去怎样姥姥不在乎。” “只要你和陆霄骁好好过日子就行,可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陆霄骁撒谎,替你隐瞒不能生孩子的事情。” “六七十年代,你知道是什么时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时候,陆霄骁是老地主的孙子。” “他爸是老地主儿子,他妈被冠上资本家女儿,他们一家是坏分子,天天拉着批斗。” “他爷爷、他爸爸、他妈妈都是成年人,依旧熬不住那不见希望的苦日子死了。” “大人死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孩子,背着坏成分名声遭尽世间白眼,养大弟弟妹妹。” “这孩子真的不容易,在他舅舅帮助下才过上了好日子,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 “他受了这么多苦,他从来不给家人说,他第一次向家里索求的不是钱不是权。” “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想和她结婚,她虽然嫁过一次人,但她是一个好姑娘。” “她名声不好,可能会拖累陆家的名声,他说,为了不拖累陆家人,他可以不说自己是陆家人。” “他求我,帮他。” “我想啊,这孩子在外吃了这么多的苦,他只是想娶一个姑娘,满足又何妨。” “陆家不是势利眼,二婚的外孙媳妇不是不能接受,你就这样嫁进了陆家。” “孩子啊,不是姥姥想要分开你们,他那个当妈的当初为了爱情不顾家人,害的孩子过得这么苦。” “我得代替他亲妈,负起责任,让这三个孩子走上正道,看着他们结婚生子。” “你懂我说什么吗?” 听着这些话,南初的喉咙像堵了棉花一般,难受,她点了点头,“姥姥,我懂。” 见她懂事,陆奶奶也自责。 老人家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南初,你是好孩子,姥姥真的很喜欢你。” “可是姥姥自私啊,当年没教好女儿,让她葬送一生,我不能再看着陆霄骁这个好孩子断子绝孙啊。” 第103章 前夫出现,离婚吧~ 女儿的死,是陆奶奶这辈子都放不下的一块心病,她心里有悔、有愧、有不甘。 所以她把这份迟来的爱全部都补偿在了陆霄骁的身上,因为这孩子最像他妈了。 得知真相的她,不管谁来了都劝不了她,她是铁了心想要陆霄骁和南初离婚,再娶个媳妇生个孩子。 医生说,她状态不好。 不能再受刺激,不如先安抚好老人家的情绪,做做样子,骗骗她,让她放宽心。 要不然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大家也接受不了,就是要委屈南初一下,让她先搬出家里。 陆奶奶哭着哭着睡着了,梦中都不能安生,嘴里还呼喊着,“我的闺女,别怕,妈在。” 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只是爱自己女儿,只是爱自己外孙,自私一下又有什么错。 南初起身,将被角掖好。 她脚步放轻,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出病房,小心翼翼地将门关上,陆墨白便上前将她拦住。 他说,“表嫂,你不能听奶奶的意思离婚,什么传宗接代,那都是封建思想。” “我们作为一个人,就应该自由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而不是被世俗所控制。” 他声音之大,慷慨激昂,义愤填膺,显然,她和陆奶奶的对话都被他听见了。 陆墨白很幸运,留过洋,接受过新文化的冲击,他的思想领先很多人,可现实是…… 生而为人,很多时候他们都身不由己,这世间谁又比谁自由,说起所谓的自由。 不过是拴在脖子上那条链子的长短罢了,短一些则是禁锢,长一些便是自由。 大道理谁都懂,就好像人人都知道清华北大好,但不是人人都能考进去一样。 知道,能做,是两码事,并不是努力了就有想要的结果,南初拍了拍陆墨白的肩膀。 他也是一个可怜人,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长年不在身边,他就跟个留守儿童一样。 他极端,他偏执,他与这个世界抗争,他所做的一切行为,看上去很幼稚。 却又在对所有人呐喊着,爱我好不好?他只是用着自己笨拙又不伤害人的方式表达着自己。 其实身体里藏着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他不坏,很善良,至少分的清对错。 他们两个人并不熟悉,是第一次见面,但他刚刚愿意站出来帮她,维护她,她都看在眼里。 她说,“你奶奶年纪大了,受不得任何刺激,你也不希望她有什么事,对。” “那我们就应该为了别人委屈自己?”陆墨白真的不甘心,不愿意妥协。 用自己的生命绑架亲人,让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这真的是对的吗? 答案是,不对。 最后愿意选择妥协,是因为他们是一家人,他们爱她,关心她,不愿意她离开。 要是他们不愿意妥协,要是他们坚持害的陆奶奶死不瞑目,那他们便背负上一条人命。 就算没有法律制裁,他们也会良心不安,日日噩梦,这不是她所要的未来。 陆奶奶是陆霄骁的亲人,要是因她而死,就算嘴上不说,也会成为一道永远合不拢的伤。 这些浅显的道理,无人对陆墨白说过,他明白了,也沉默了,他肯定不想奶奶走。 但也不愿意妥协,“表嫂,你要是真的选择和表哥离婚,那我就跟着你一起走。” 他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何想靠近南初,或许是因为听说她生不了孩子可怜她。 亦或者,她像他妈妈。 温柔、善良……好似世间所有美好的品质都在他们身上出现,完美的让人心疼。 南初垂眸,笑了。 现在的年轻人勇敢冲动,不惧怕世间流言蜚语,他们无知无畏敢和天斗敢和地斗。 这是她所羡慕的,也是她想追求的,可他们勇敢的背后,是父母为他们负重前行。 她没有这样的资格,“要是你跟着我走了,家里人肯定急眼,留下来好好陪陪你奶奶?” 陆墨白就算胡作非为,他还有他的家人在,他看着南初,“那你呢?谁又能陪你。” 她的事,他以前就听说过,不是出自亲人之口,而是来自那些难听的流言蜚语。 他知道,她没人要。 她只有陆霄骁,要是连陆霄骁都不要她了,那她就真的成了没人要的可怜。 他至少还有家当避风港,还有爷爷奶奶疼爱,可她没有,这么对比起来,她比他还要可怜百倍。 都是可怜人,他不介意把她当成朋友,将肩膀借给她临时靠一靠,那他们也算难姐难弟。 “她有我陪。”身后传来皮鞋踩在地面发出的哒哒声,停在他们身后,熟悉的声音让南初身子一僵。 转身望去,是许以安。 他西装革履,意气风发,那模样简直不可一世,带着胜利的笑容站在她面前说,“好久不见,南初。” “你怎么在这?”南初问。 她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许以安站在那看着她,不答反问,“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他思索一下,“看来,我出事的事情你也知道了,那是不是说明陆家也在背后推波助澜。” “可能要让你们失望了,我没有贪污受贿,还托陆家的福,此次更上一层楼。” 市国营厂长,正处级。 要是干出一番业绩,那未来前途无量,这是背后之人许给他的承诺和好处。 “你来做什么?”南初问。 “如你所愿,我离婚了。”许以安为了离婚脱了一层皮,可换来的却是自由和光明前程。 他眼睛好似泛着强光,直勾勾的看着南初,像看一只弱小的猎物,势在必得。 他上前一步,想靠近她。 却被陆墨白伸手拦住了,他只得停步说道,“我来是想告诉你,你的儿子没有死。” 她的儿子,南初呼吸急促,那是她和陆霄骁的第一个孩子,她看着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意思?” 许以安抬起手腕,查看了一下手表的时间,“我等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要开。” “想知道你儿子下落,那就离婚后来找我,当然,你也可以不用来,没人逼你。” “或者你可以让陆家人帮你找孩子,他们要是能找到,我把头砍下来让你当凳子坐。” 说完,他便走了。 关了这么久,性子磨平了。 他没有如以前那般像丧家之犬般大吼大叫,如上次一般,将选择权在南初手上。 他被放出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去了一趟理发店,又换上新衣服,走到她的面前。 告诉她,他没被她弄死。 第104章 爱情婚姻重要的不是证,是人。 许以安这人不可信,为了利益连自己妻儿都可以不要的人,显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谁知道他会不会弄一个假孩子来骗她,又像上次一般,机关算尽就为了得到她。 这人,真贱。 天天围着他转,他不喜欢。 现在不爱他了,他又疯狂的纠缠上来,这是爱吗?不,她觉得这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当他得到了,便又觉得食之无味了,像他这种不甘心平庸的人,贪婪的没有底线。 陆奶奶还在病房里躺着,状况不是太好,人心惶惶,这事南初原本打算先瞒着。 可陆墨白嘴快,她还没来得及提醒他保密,他已经把她孩子还活着的消息公之于众。 他目的其实很简单,既然表哥表嫂有孩子,那陆奶奶就不应该让他们离婚。 那现在最重要的是,是从那个渣渣前夫那里抢回孩子……但他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 陆为战查过,南初怀孕的时候是和许以安在一起,很难证明这孩子是陆霄骁的种。 而现在的亲子鉴定,主要是运用的是血液抗原或血型等等,其准确率还不够高。 会出现较多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等结果,把孩子给找回来也不一定能证明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陆初新和陆霄骁长得像,他曾安排人给他们做亲子鉴定,但数据结果表明他们不是。 当然,根据专业人判断,也有可能是数据不准导致,也可能鉴定操作失误都有可能。 这个孩子突然出现的消息,并没有给病房人带来任何喜悦,换来的是愁容满面。 以及…… 陆奶奶的彻底失望。 陆奶奶说,就算她不想和陆霄骁离婚,也不应该利用表弟,撒谎你孩子还活着。 她如果真的有孩子,那这个孩子也有可能是前一个男人的种,这让她不堪的名声更加摇摇欲坠。 狼来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多次撒谎的后果是狼真的来了,但没有人在愿意相信。 撒谎的是自己外孙,讲出真相的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突然跑来说孩子还活着的是自己孙子。 有问题的是南初,与时家姑娘对比起来,陆奶奶固执的认为是她带坏了自家外孙和孙子。 原本只是生气她撒谎,现在觉得她无可救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越想越生气,气到了休克。 又是一场兵荒马乱,医护人员上前进行二次抢救,南初站在角落,被挤出了病房。 陆墨白也被挤了出来,他站在她的面前一脸挫败,手足无措,像个犯错的孩子迷茫而不安。 他低垂着头,插耳的长发遮住了眼,他说,“表嫂,对不起,我只是想帮你。” 谁知道…… 最后帮了倒忙。 他真的很没用,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怪不得他的父亲一直都不喜欢他。 南初并没有怪他,她又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不怕被人说,她只是担心陆奶奶身体承受不住。 而且,也感谢他愿意无条件的相信她,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怀疑那个孩子是野种。 他说,那是他的侄子。 那个被自己亲姥姥姥爷说野种的可怜孩子,他有一个好爸爸,也有一个好表叔。 黄昏时分,冬日的医院显得格外宁静,寒风呼啸着穿过院区,带着一丝丝寒意。 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冰冷的墙上、地上,给整个医院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医院的走廊灯光昏暗,偶尔有护士走过,南初站在那静静地望着夕阳,思绪已飘向了远方。 脑海里,想着孩子。 陆霄骁走出病房,看着那孤独寂寞的背影与黄昏融为一体,心口一疼,上前将她紧紧拥入怀中。 “南初,让你受委屈了,孩子的事情我会去查。”他从未怀疑过孩子不是他的。 他的怀抱,很暖,很结实。 她这辈子都不想离开,“你说我委屈,你不是也委屈吗?为了让我进陆家,你花了不少心思。” 姥姥姥爷舅舅再亲,也没有爸妈亲,对外说他是陆家人,不过也是寄人篱下。 敏感的孩子,其实能清楚的感觉到亲疏有别,这个家里,被偏爱的陆墨白有恃无恐。 而陆霄骁就是口中没有爸妈,需要自己努力努力不断努力之人,被爱却隔着距离。 陆霄骁从兜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红色小盒子,缓缓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对戒指。 他抓着南初的手戴了上去,尺寸刚刚好,他说,“如果我委屈一下,能换取到我们的幸福,哪怕只是暂时的,委屈又何妨。” 他想过,和陆家断绝关系,那自己娶南初不会让任何人为难,可陆奶奶不同意。 她早年间失去了女儿,不愿意让女儿的孩子在外继续吃苦,她要亲眼看着守着才心安。 自己的母亲为了爱情,选择抛弃了家人,让陆家二老伤心欲绝,白发人送黑发人。 作为他们的儿子,应该替她尽生前未尽的孝道,他这才选择留了下来,和他们生活。 他牵着她的手指,让她也帮他戴上戒指,金灿灿的很晃眼,南初摸了摸问道,“黄金的?” 陆霄骁点了点头,戴着戒指的手与她的手十指交叉,“黄金的,原本准备生日的时候给你戴上。” “谁知道你跑了,但现在送也不晚,喜欢吗?我特意找人帮忙定制的,上面有还有我们名字字母的缩写。” 陆霄骁的戒指上,是lnc,南初的戒指上,是lxx,她问,为什么我前面有个l。 他说,冠夫姓,要是她不喜欢就重新做一个,这是他朋友自作主张弄上去的。 南初其实不介意,“还挺重,值不少钱,到时候缺钱了,还能换点生活费。” “好,没钱花就卖了,以后我再给你买。”在陆霄骁心里,这些身外之物都不及南初重要。 “所有人都希望我们离婚,我们还有未来吗?”南初想,要是陆霄骁不当兵就好了。 那他们真的可以不顾一切的去私奔,找个没人的地方,安安静静的过完这辈子。 他说,“离婚,只是多了一个离婚证而已,它并不代表我们的爱会随之破灭。” “结婚证同理,它并不能代表两个人会相亲相爱一辈子,爱情婚姻重要的不是证,是人。” “南初,姥姥身体不好,有生命危险,可能要委屈你一下,你要是不想委屈。” “我可以……” 第105章 抱着可香可香了 在陆奶奶以死相逼下,南初和陆霄骁离婚了,她收拾行李,准备搬出大院。 每次等要走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东西不多,衣服几件,鞋子两双,生活用品不用带。 连照片都没有一张,要是哪天老了,记忆模糊了,怕不是连身边人都不记得。 想到这,她呼吸一窒。 那种孤独感再次席卷而来,似溺水的人儿,呼救不得,只能无能的挣扎着沉溺着。 “表嫂,看这里!” 就在她世界一片黑暗,安静无声的时候,忽然冲进来一道光,房门被打开,陆墨白站在门口。 他举着一台相机嘿嘿,随着快门按下,“咔嚓”一声,她抬头的样子被定格在那一刻。 那胶卷似不要钱一般,对着她猛拍,拍她一个人不够,又把全家人都拉过来拍了一遍。 陆为战抱着小女儿对她说,她还是陆家人。颜听雪哭红了眼,不知如何安慰。 照片里,缺了陆家二老,和还没有放学回家的陆初新,陆墨白后来洗出照片时。 说,还缺一个人。 那就是他的妈妈,她的位置如今被另外一个女人代替,她唯一的照片是结婚证。 随着岁月,变得模糊。 他不想南初留下这个遗憾,他想为她多拍几张照片,让大家都记得她念着她。 陆奶奶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除了保姆和医生外,家里人她谁都不见。 听着楼下动静,闭上了眼。 八十年代离婚,比明星演唱会还要热闹,这不,大院里那些碎嘴的家属都在说。 陆家外孙媳妇生不了孩子,今儿就要被婆家赶出门,这事连三岁孩子都知道了。 这天大院的幼儿园放学,就有同学跑过来扯着嗓子嚷嚷道,“陆初新,你爸妈离婚了。” “你妈不要你了,你爸要给你找后妈,后妈生弟弟,把你这个养子赶出家门。” 这年月离婚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就跟结婚生子一样严肃庄重又热闹,街坊邻居、单位同事、附近亲戚、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会跑来吃瓜看戏。 离婚不是你想离就离,比如你是单位员工,当你有离婚的念头开始,厂长先找你们谈心。 跟着是工会主席,接下来是车间的主任,回到家后,居委会的大妈也找上门来。 这一轮谈了之后,如果你还想离婚的话,那再来一轮,基本上几轮下来后被烦的不想离婚了。 不让离婚的理由有三,第一不是父母包办,第二不是封建买卖,第三你们是自由恋爱。 你要是说夫妻感情破裂,领导会严肃的说,你这是小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在作怪。 离婚真成了,那肯定不是男的有问题就是女的有问题,南初能顺利离婚就是生不了孩子。 组织二话不说,批了。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而言,就是天塌了,可陆初新不是一般的孩子,当他听到爸妈要离婚。 他并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哭哭啼啼、撒泼打滚,而是捡起地上最大最结实的砖头放进书包里。 眼珠子一转。 竟然龇牙笑了。 “陆初新,你爸爸妈妈都要离婚了你咋还笑的出来?”不止大人八卦,连小孩也八卦。 陆初新把书包往肩上一背,拍了拍手上的灰,人小鬼大的说道,“爸妈离婚有什么不好的。” “我早就想换个新爸爸了,我爸爸天天忙,还不让我去找妈妈,说我会打扰妈妈学习。” “现在好了,他们离婚,我就找个不忙的爸爸陪妈妈,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和妈妈在一起。” “而且……” “我早就给我妈妈……” “物色了好几个新丈夫……” “隔壁的秦哥哥是个大学生,又白又嫩又好看,抱着可香可香了,我妈妈肯定会喜欢。” “空军大院的穆大叔,长的就跟港星一样好看,还会照顾人,最重要的是他做的饭饭好吃。” “还有还有,军区医院的纪哥哥说话温柔,打针不疼,妈妈嫁给他,以后看病不要钱。” “我早就想安排妈妈和新爸爸相亲,可是爸爸不同意,他边打我小屁屁边夸我孝顺。” “我也觉得我孝顺!” 小朋友点头,“陆初新说的好有道理,我爸爸臭臭的,我想找个香香的爸爸。” “我爸爸好丑,还怕媳妇,我想要孙悟空那样的爸爸。”说完还拿着棍子比划两下。 有个小朋友问,“可是爸妈离婚会找后妈后爸再生一个弟弟,你们不怕被抛弃吗?” 陆初新拍了拍书包里的砖头,“不怕,我很厉害的,我一个幼儿园小朋友敢打小学生。” “要是爸爸妈妈和别人生了新的弟弟,不要我了,那我就打小学生养活自己。” “看,今天我打了小学生,他给了我一块钱,说我厉害,还想拜我为师。” “陆初新,你好厉害,我长大了能不能嫁给你~”在同学们羡慕的眼神中,在夸奖中。 陆初新回了家,他先跑去看爸妈卧室,发现妈妈在收拾行李,他赶忙一溜烟跑回房间。 爬上凳子,爬上桌子,将小猪存钱罐打碎,然后将里面存的钱拿出来揣进背包里。 陆霄骁提着行李,就一个很轻的包,带着南初离开了老宅,保姆相送塞了些吃食。 说要过年了,怎么能少了香肠腊肉花生核桃,这些都是陆奶奶提前吩咐给南初准备的。 陆奶奶其实心里很清楚,她这样其实做不对,可那口气憋在心里,她受不了啊。 南初抬头,看了一眼楼上,她知道陆奶奶在窗边看着,可是隔着窗帘看不见人。 她鞠了一躬,感谢老人家这段时间对她的照顾和偏爱,便转身上了小汽车。 看她这样懂事孝顺,陆奶奶更后悔了,那双满是皱的手,捂着眼睛呜呜哭了起来。 小汽车渐渐远去,原本热闹的屋子瞬间变得安静,空荡荡的好似少了什么。 房子多,不担心住处。 南初搬到了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四合院,空屋很多,陆墨白提着行李也搬了过来。 旁边就是饭店,想吃走两步路就行,便没有请保姆,陆霄骁亲自把主屋收拾出来。 又去饭店打包饭菜回来,还买了生日蛋糕,显然,今儿要将南初错过的生日给补上。 谁知。 刚准备吃饭。 大门被就砰砰砰敲响,是大院来的人,他们说陆初新放学后就不见了,问是不是跑来找他们了。 第106章 爱人,孩子,我该救谁 陆初新在大家眼里,只是一个养子,又是一个孩子,因此陆霄骁和南初离婚的事并未告知他。 也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如今他突然得到这个消息,或许是一时想不通,闹脾气,离家出走。 问题是大院有警卫站岗,他应该跑不出去才对,可有人看见他一个人出现在街上。 不管消息是真是假,四岁的小孩子突然不见了,为了安全起见,得尽快找回来。 小孩子脚短,总共消失不到二十四小时,这么短的时间肯定是跑不远,他们沿着街道找。 但担心遇到人贩子,公安那边也出动了,根据最新消息,有目击者看见孩子往郊区方向去。 走路实在太慢,南初拿出车钥匙陪着陆霄骁一起,她习惯性的拉开驾驶座的门。 脑海里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可还没来得及深究怎么回事,便被陆霄骁拦住,“我来开。” 他坐上驾驶座,插入钥匙。 她只得绕到车的另一边坐上副驾驶,车子缓缓的向着郊区而去,行人凋零,路灯昏黄。 车窗开着,寒风倒灌进来,像刀子割在脸上,生疼,思绪混乱,南初隐隐觉得不安起来。 这份不安越来越强烈,让她坐立不安,脑海里似走马观花,让她想起无数个熟悉的冬天。 她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她跳进河了,她取了照片站在照相馆门口一直等不到陆霄骁。 出门的时候,桌上摆放的饺子还是热乎的,冒着热气,是她爱吃的猪肉白菜馅。 在这个狭小的车厢里,陆霄骁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不安,他的目光迅速扫过她的面容。 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要不……我先送你去医院看看?” 南初的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焦虑和困惑,双手不自觉地握紧在一起微微颤抖着。 这种不安是无法用现在的科学知识来解释,她只能靠着那点可怜的感知来猜测个大概。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上车开始我心跳的很厉害,我怀疑……是不是陆初新出事了。” “我们离婚的事情应该先和孩子商量,不应该瞒着,他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 后续的话不吉利,没说出来。 陆霄骁轻声安慰道,“我们本来就是为了姥姥的身体着想,先暂时离婚分开一段时间。” “等我退伍申请通过后,我们一家直接离开京都,去南方安家,不再回这个是非之地。” 可这安慰却没有用,南初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而车厢内的寂静和压抑感仍然让她感到不安。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心跳也越来越快,当车厢突然颠簸起来时她的身体猛地一颤,眼中的不安再次浮现。 而就在此刻,陆霄骁抓着方向盘的双手不由地一紧,他踩了好几脚,发现刹车的位置失灵了。 车子每日早上都会检查,今日也不例外,早上检查过,各个部位没有任何问题。 可现在南初的车出了问题,要不是孩子突然失踪要用车,要不是他主动来开车。 他不敢想象,她是不是会突然开车从而出车祸,这是一场意外?还是人为呢?到底谁要让南初死? 他此刻必须找一个草坪的位置,以摩擦力而达到停车,他说,“陆初新不会有事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他的声音坚定而沉稳,让南初感到些许安心,她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认真的看着窗外寻找着。 手表上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随着夜幕降临,视野的最大范围受限,很多黑暗的角落里都看不见是否有人。 孩子只是单纯的离家出走,想要找回来其实很容易,可要是遇到人贩子就不好说。 可就在这时! 前方驶来一辆大货车! 如脱缰野马般向着他们所在方向快猛速冲过来,车前大灯照射出来的白光照进二人瞳孔。 “砰”的一声,两车相撞,轮胎摩擦地面火光四射,金属和玻璃的碎片四处飞溅。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整个世界突然变得安静,变得黑暗,只剩下这个声音。 南初睁眼,努力的想看清楚眼前的事物,可是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她感觉到一双手臂,正将自己护在狭小的怀抱之中,像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 她知道,是陆霄骁。 可看不清让她很害怕,她努力的张开嘴,努力的喊着,声音沙哑又无力,“陆霄骁~” “别怕,我在呢。”微弱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热的液体湿透二人的衣服,是血。 陆霄骁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却依然坚强地支撑着,“南初,我的好南初,你要坚强,你要坚强……” 他喃喃自语,重复着,说到最后直接没有了声音,只有呼吸变得越来越微弱。 “陆霄骁,你什么意思,你这是要丢下我吗?我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的。”南初压着心中恐慌。 “你说话呀!” 可回应她的,是安静。 她不知哪来的力气,暴力的踹开了车门,连摔带爬下了车,借着朦胧的月光。 看见现场一片狼藉,车头严重扭曲变形,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怪兽狠狠的蹂躏过。 挡风玻璃碎成无数片,散落在陆霄骁的肩膀和脑袋上,多处划伤明显,鲜血不断渗出。 南初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唯一的念头就是救他,她将他拖出车子正准备离开。 却不想,车里却再次传来小孩子的哭喊声声,“妈妈~爸爸~哇~新新好疼~” 是陆初新! 他怎么会在车里! 南初将陆霄骁拖到一边放置在地上,又返身去拽后座的车门,将夹在座椅之间的陆初新抱了出来。 小小的身躯带着血,紧闭双眼呢喃着,“妈妈,疼,不要丢下新新,新新会乖会听话……” 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来路的车辆都没有,看着昏迷不醒失血过多的陆霄骁。 看着怀着奄奄一息的孩子,她此刻陷入迷茫,她一人之力不可能带着他们一起离开。 她只能选择着一个,爱人和孩子她应该选谁?她站在十字路口,没有人回答她。 第107章 抛弃你,永远失去你 陆霄骁,对不起,这一次,我又选择抛弃你,她不可能把一个四岁孩子扔在这。 她选择带着孩子一起离开,她呼吸沉重,陆霄骁,你等着,我去找人救你,你一定不会有事。 刚经历一场生死,南初身体发虚的厉害,走路都困难,更别提再带一个拖油瓶。 当初失去孩子的疼涌上心头,为母则刚的她,不知哪来的力气,抱着陆初新一路狂奔。 可这路仿佛看不到尽头,只有呼吸声相伴,只要遇到一个路人,就可以有人一起帮她救人。 可天空不作美,突然打雷,这雨说下就下,迎面而来的大雨,湿漉漉的地面。 皮鞋踩在地上,泥水四溅,脏了衣服,她将孩子护在怀中,竟然有些分不清方向。 恐慌在心中扩散,绝望像一头被迷路的小狼,着急之际一个踉跄身体不稳重重摔倒在地。 又冷、又疼…… 她爬起来,继续往前走。 躺在地上的陆霄骁,回光返照,恢复了些许意识,睫毛轻颤睁开眼睛,弥留之际。 看见熟悉的背影不回头,离他越来越远,他并不知道陆初新在车里的事,只觉得心中悲凉。 以命相护,却被抛弃,这其中的酸楚无人知,委屈像臭味,弥漫在鼻尖不肯消散。 但想着她无事,又安了心,如此又合上眼,意识朦胧,让他陷入了黑暗之中。 而就在这时,停在不远处的车子开了过来,男人打开车门,目光阴鸷的看着南初背影。 可惜…… 那个孩子没留下。 不远处,有一家卫生所还开着灯,南初冲了进去,“医生,救救孩子,救救孩子。” “有电话吗?”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听到她的丈夫出了车祸,护士挨家挨户的叫人,被吵醒的人听到前因后果后也不恼。 将自家三轮车推出,风风火火的跟着南初一起去救人,可报废的车子旁再也没有他的身影。 大雨甚至将地上的血迹冲刷干净,好似从未有这个人出现,好似发生的一切都是梦。 只有手上那枚黄金戒指,冷冰冰的、硬邦邦的、硌的手指疼,她再一次弄丢了他。 如果。 她说如果。 她要是自私一点,当时选择带陆霄骁走,把孩子抛下,那会不会是另外一个结局。 那不过…… 是一个养子罢了。 这个念头一出,她闭上眼,她心里很清楚,要是真的重新做选择,她还是会选择救陆初新。 可心里,却有些恨这孩子,如果不是他乱跑……她呼吸一窒,可这和孩子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不是他们离婚……如果不是陆奶奶以死相逼……如果不是她不能生孩子…… 论因果关系,孩子都是最无辜的那一个,她却无耻卑鄙的将所有过错安在四岁孩子身上。 她的身体里,果然留着父母冷血的基因,她倔强的站在那,任冷冷的冰雨砸在脸上。 “南初。” “你就是灾星!” “你没有出现的时候,我家陆霄骁好好的,身体健康,事事顺利没灾没难,什么事都没有。” “他却因你出现……”陆奶奶哭红了眼,泣不成声,因为陆霄骁死了。 这消息如晴天霹雳,让南初愣住原地,她想看他最后一面,但陆家人拒绝了。 直到…… 尸体火化。 她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但她连委屈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是她抛弃他,失去他。 永远失去,这个代价是不是对她来说太残忍,她真的错了吗?她真的错了吗? 她直问苍天,回应她的是大雨哗啦啦,她紧抿双唇,穿着湿透的衣服,打着哆嗦。 配合公安的调查,发现车子刹车是被人为破坏,得知这个结果的南初身体发寒。 这是她的车子,早上检查过没有问题,要不是陆霄骁,那今日死的就是她。 可谁想她死呢? 许以安?毕竟她不念旧情,设计对付他的家人,可在医院的态度来看,不是他。 父母?可是她如他们所愿,让南婉勾搭上卫生厅厅长的儿子,他们为何还要杀她? 不管是谁,陆霄骁误打误撞又救了她一命,是她,害死了他,想到这里她心一抽一抽的疼。 可很快,又有进一步发现。 车上后座发现工具,加上陆初新藏在那里,很有可能是孩子调皮不小心弄坏刹车。 带着这个猜测,他们引诱着陆初新承认是他趁着大人不在,在车上玩耍弄坏刹车。 听到这个结果,南初想笑。 车子这么精密的工艺,四岁的小孩怎么能弄坏,可她的反驳却换来一句不要妨碍公务。 至于大货车司机也找到了,他说他去亲戚家喝酒,酒后驾驶,才导致这场悲剧。 案件,侦破。 南初和陆霄骁已经离婚,她不是他的妻子,后续的事情会跟陆家协商赔偿事件。 南初浑浑噩噩走在路上,直到有人上前拉了她一把,“南初姐,你这是找死吗?” 她失魂落魄的站在马路上,看着公共汽车从她身旁飞速擦过,是阿辉救了她。 几年不见,这小子又高了,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娘娘腔样,言行举止像个男人。 见是他,南初松了一口气,几日绷着的神经终于到了极限,人就这样直挺挺的倒去。 再次醒来,人却在卫生所。 陆初新脑袋被纱布缠着,他可怜兮兮的站在旁边看着她,想说什么,最后却闭上了嘴。 只是那双乌黑发亮眸子,如繁星坠落变得阴暗,所有人都在说,他是一个白眼狼。 调皮捣蛋,不听话,害死了自己的养父,小叔叔小姑姑恨他,说死的为什么不是他。 他知道,自己错了。 他不怕死,可他不能死,爸爸从小就告诉他,他是男子汉,他长大要保护妈妈。 因为妈妈没有家人,她的家人只有爸爸和自己,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们一家人都要互相保护。 等他长大,等妈妈不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以死谢罪,泪水倔强的在眼眶打转。 那小小的模样,仔细一看,有些像陆霄骁,南初心一软,将他抱在怀中失声哭了。 医生走进来,安慰两句,说出一个很震惊的消息,她,怀孕了,怀孕初期的人很忌讳大喜大悲,为了孩子,让她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只是…… 她不是不孕吗? 为何会突然怀孕呢? 第108章 有人不想她生孩子 阿辉是好人,靠得住,南初原本打算将陆初新交给他抚养,便跟着陆霄骁去。 结果。 她怀孕了。 为什么早不怀孕? 如果早点怀孕,陆奶奶不会以死相逼让他们离婚,陆初新也不会离家出走,陆霄骁也不会死。 她的家…… 也不会散。 现在怀上又怎样。 这个孩子的到来,连亲妈都不喜欢,南初闭上了眼,那就一起下去。 反正,活着也挺累。 妈妈明明坐在自己面前,陆初新却感觉她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他害怕了。 小小的手抓着她的手,“妈妈对不起,是新新错了,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我会乖,我会听话,我不会调皮捣蛋了,大不了大家骂我野种的时候。” “我不还嘴,我让他们打,我不还手,我也不藏在草丛,用砖头砸他们头。” 野种二字刺疼南初的心,她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要是还活着应该和陆初新一样大。 陆初新长得像陆霄骁,他们都怀疑他是他的亲生儿子,可通过检测不是。 不是他儿子,那也不可能是南初的儿子,自从开始计划生育,被遗弃的女婴挺多。 但被遗弃的儿子,少见。 看他哭的可怜,脱口而出,想要安慰的话到喉,却被什么卡住说不出。 陆霄骁之死,让她有点恨这个孩子,她也恨自己,这种恨意像枷锁,这辈子都解脱不得。 她看他的眼神,没了温度。 陆初新倔强的站在那,仰着小脑袋看着妈妈,咬着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办。 眼眶发红,泪水大颗大颗的落下,他想,要是爸爸在,肯定会教他怎么做。 站在一旁的阿辉上前,将小小的陆初新抱在怀中,“你妈妈心情不好,她不会丢下你的。” 真的吗?他不信。 他是一个养子,寄人篱下,大家虽然很爱他,但那种爱带着一丝疏离。 他以前不懂,后来明白。 那点疏离叫没有血缘关系,没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永远成不了真正的一家人。 就像祖祖经常抱着他说,为什么他不是他爸爸亲生的,语气里充满了遗憾。 小孩子不是傻子,他其实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只有爸爸是真的爱他,还有妈妈也爱他。 可是现在的妈妈不爱他了,因为他害死了爸爸,他知道,妈妈不想要他了。 他双手死死抓着阿辉叔叔的衣服,那双眼睛却一直看着南初,怕她不见了。 南初手指擦掉脸上泪水,她问面前的老医生,她在大医院检查过自己不能生育。 关于怀孕的事情。 是不是诊断错误? 老医生有脾气,吹胡子瞪眼的叫嚣着,她身体很好,怎么可能不能生育。 给她看病的医生,医术怕不是体育老师教的,他望闻问切都能看出她身体很好。 现在的西医不如中医,好好的人居然能看出病来,怕不是赚的都是黑心钱。 要是她不信,他可以陪着她去大医院,他倒要好好看看,都是什么人才睁着眼说瞎话。 老医生越想越生气,关门,直接带着南初来到大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测。 交了不少费用后,用了南初这个名字,医生回答是,“你这是假性怀孕……” 还给她开了一些补药,看包装没有任何问题,老医生差点和这医生打起来。 是阿辉拉住老医生,让他先检查一下药物的成分,他中西医都有涉猎。 发现。 是补药中混着堕胎药。 这些庸医,说怀孕的人是假性怀胎,还开堕胎药,他们知道医德二字怎么写? 南初站在那,回想曾经的一幕幕,宋母说她儿子克她孙子,给她下堕胎药。 保姆说她生不了孩子,求来的生子秘方是堕胎药,现在又说她是假性怀孕,开补药是堕胎药。 到底是谁怕她生孩子,三番两次的害自己,她上辈子是杀了他们全家,这辈子才不放过自己。 如果真的恨她,杀了她,为何要对孩子下手,如果她不叫南初是不是能保住自己的孩子。 带着这个猜测,她用着围巾遮住脸,戴上蛤蟆镜,用了刘美丽这个名字。 居然得出不一样的答案。 医生说,她的身体没问题,怀孕了,通过检查,大人和宝宝都很健康。 又去了另外的大医院检查,同样的人,不同的名字,却得出不同的结果。 南初立刻明白,是有人不想她生孩子,可又是谁有这能力,让各大医院配合? 南父南母?许以安?……脑海里闪过不少名字,却无法确定到底是谁。 可惜。 陆霄骁不在了。 陆家也和她断绝关系,在这偌大的京城,她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把藏在暗中的人抓出来。 有钱又怎样?并不是万能,只需要上面人的一句话,就可以把黑猫说成白猫。 立刻让她倾家荡产,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天,很多资产都不在她的名下。 人分阶级,她从未真正挤进权利的中心,她只是陆家人,受陆家庇佑。 离开陆家后,谁也不识她南初是谁,担惊受怕一天一夜未睡,精神疲惫到极点。 待阿辉送他们母子回四合院的时候,发现房门上了一把大锁,贴了封条。 这四合院是陆霄骁购买,写的是南初的名字,如今上面交代,说不合规买卖被查封。 查封的不止此处,涉及南初名字的房产全部都被调查处理,不能居住,也不能转卖。 这是有人想把南初一个女人往绝路上逼,是陆家的报复吗?如今她大院都进不去。 打电话也无人接,根本无从得知是不是陆家所作所为,连丁文奎也联系不上。 茫茫人海,不知寻谁。 现在不管谁被她找上,都会倒霉?这么大张旗鼓的针对,几个有胆对着干? 昨晚急着出来找孩子,南初身上什么都没带,所有行李都在四合院里。 现在进不去,身无分文,坐旅社连证明文件都没有,旁有人看着想翻墙进去都不行。 天色不早了,不想流落街头的南初只能暂时带着墨初新一起去阿辉家。 要是她回头,可以看见不远处停着一辆车,有人举着相机,对着他和阿辉一阵猛拍。 第109章 我们两个人她都不爱 很困。 但睡不着。 南初站在窗前,影子相伴,看着日落西山,看着整个世界彻底的陷入黑暗之中。 屋里很安静,可以清楚的听到陆初新的呼吸声,他怕她离开,进屋后一直不肯睡觉。 睁着一双眼睛看着她,不肯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怎么熬的过成年人。 其实冷静下来仔细一想,他也很可怜,出生就被自己的父母遗弃,陆霄骁长年不在家。 他将被子踢开,露出一双白白嫩嫩的小脚丫,跟他爸一样,晚上睡觉不老实。 她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最后的心软随着陆霄骁的离开而消失,她起身打开房门。 “妈妈~” “不要走~” 他在梦中呼喊着。 南初回头看了他最后一眼,还是拉开房门走了出去,正欲穿过客厅悄悄离开。 “南初姐。” 黑暗中,却突然响起了阿辉的声音,他好似在问她,又好似在问自己,“你又要丢下我吗?” 南初脚步一顿,呼吸一窒,身影与黑暗融合在一起,适应后可看到沙发上。 有个人的轮廓,很模糊,这感觉就好像无数梦中遇到一个人,不管你怎么努力,都看不清。 “阿辉,以前我不信命,总以为只要肯努力,就能改变命运,可结果呢?” “他死了。” “他说,我不是灾星。” “只是大家看我弱,就爱欺负我,可我不知道我到底要强大到什么地步,才不被欺负。” “才能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身边的人,可我现在知道,努力根本没有任何用。” “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有些人却生在沼泽,双脚陷在其中,永远走不出。” “但老天爷又不肯让你死的痛快,像玩游戏一样,让你带着无限的期望一点一点往下沉。” “先是腿,后是腰,然后是肩膀,这期间你无数的祈求,有人路过能救救你。” “直到沉到嘴,你说不话,沉到鼻子,你痛苦无法呼吸,沉到眼睛,你再也看不见。” “你死在沼泽,无人发现,尸骨腐烂化为大地养料,等待下一个倒霉蛋。” “阿辉,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是灾星,我已经烂在沼泽之中,我不能害人了。” “和我一起的人都会不幸,我希望你帮我照顾一下这个孩子,将他抚养到十八岁。” “不求他出人头地,只希望他这辈子当一个普通人,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就行。” “抚养费,我会……” 阿辉说,“南初姐,你有没有想过,有些人就算知道和你在一起会变得不幸,也愿意跟着。” “要不是你拉我一把,我现在还是个娘娘腔,卑微到尘埃,哪住的起这么大的房子。” “可以说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我不怕不幸,我只怕你悄无声息的走了。” “我找了你很久,经常做噩梦半夜惊醒,我梦见你出事了,我却不在身边。” “整日惶恐不安,我不想再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南初姐,求你,让我跟着你好不好?” “只要能看着你没事,我就心安了,我把你当我亲姐姐,我只想要个家人。” 他们都是孤独的人,无依无靠的行走在黑暗之中,“南初姐,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 “可是他用命救你,他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你就这么跟着他去了,他是不会同意的。” 他说,南初,你要坚强,你要坚强,那时候的他就知道自己会死对不对? 想到这,她痛的直不起腰,身子无力蹲在了地上,双手撑地,泪水无声滴落在地。 身后,传来着急的脚步声。 接着是门被打开的声音,陆初新怯生生的走过来,“妈妈,带着我一起去见爸爸。” “那样的话,我们一家就可以永远在一起,没有人可以把我们分开了。” 阿辉也说,“南初姐,你真的要去,那我也陪着你一起去,反正我烂命一条早就该死了。” 她以为隐瞒的很好,可连小孩都知道她想去死,都说死亡是弱者行为,可活着好痛苦。 她不想努力了,也不想继续装坚强了,她好累好累,就想这样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 陆霄骁,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没有人指点,她很迷茫,她的希望彻底破碎。 又打雷了,又下雨了,她想到了她抛弃他的那一刻,是他在告诉她,不要回头吗? 南初起身,想走。 陆初新抓着的衣摆,跟着。 阿辉站起了身,双手插兜,懒洋洋的跟上,他懂,人在绝望的时候任何安慰都没用。 这一大一小的拖油瓶让南初止了步,狂风从门外吹来,好似在阻止她离开。 …… 许以安开着车,停在楼下,他亲眼看着南初带着孩子跟着一个男人进了这栋楼。 陆霄骁啊陆霄骁,你恨我,从我手里抢走南初又如何,我们两个人她都不爱。 她从头到尾很自私,她爱的都是自己,发现我抛弃另娶,她不要脸投入你怀中。 你一死,她又换了一个小白脸,我们不过是她过上好日子的垫脚石,啥也不是。 他抽着烟,歪头看向坐在副驾驶睡着的小孩,“小鬼,你亲爸死了,你亲妈不要你了。” “你没有利用价值了,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要不是爸,我当初也不会变成植物人,娶你妈。” “不如,你以后就当我亲儿子,给我养老送终,代替你那坏分子爸还欠我的债,学你勤劳的妈像头牛毫无怨言的伺候我。” 突然一道惊雷伴随着闪电狠狠地砸下来,照亮整个世界,车内的小孩脸色惨白。 睫毛很长,身子骨很瘦,脖子处还有伤痕,他醒了,听着爸爸的话却不敢睁眼。 因为,爸爸会打他。 他从小就被养在农村,奶奶不喜欢他,骂他野种,小叔子小姑子嫌弃他是拖油瓶。 直到不久前,爸爸开着小汽车接他来城里,说带他去见妈妈,说他们一家很快团聚。 但妈妈一直没出现,奶奶说妈妈不守妇道,跟着野男人跑了,她不是好女人。 她也不是一个妈妈,她抛弃了自己的孩子,他恨她,可是他的亲爸又是谁? 第110章 南初死了 所有人都想让南初死,所以南初死了,死在了冬天,死在了冰冷的江水之中。 尸体被捞起来的时候,泡的太久形成了巨人观,恶心的难以辨别原来的模样。 是通过解剖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所判断身份,再通过调查,确实有人报案说南初失踪。 有目击者见过南初,在一月之前的夜晚,在江边徘徊很久,最后人间蒸发,消失的无影无踪。 根据尸体腐烂程度,正好符合消失的时间,排除他杀可能,最后可以确定南初是自杀。 通知了家属,南家没人来,陆家也没人来,她就被安置在不见天日的太平间里。 无人认领的尸体,要么送去当实验品,要么送去火化,骨灰可能直接倒进臭水沟。 但后来一个电话打来,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三天后,突然城里涌进来不少小汽车和大货车。 车身都被洗的干干净净,镜子上挂着白色布条,随风飘扬带着股悲凉,排成一字型,有秩序的向前开着。 车速很慢,队伍很长,引得路人纷纷停下脚步看了过来,也不知道哪个大人物去世。 直到医院门口,车子才停下。 车门打开,刘金花和张军沉着脸下了车,他们在送货途中,收到南初自杀的消息后。 他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停工,带着运输公司所有的兄弟姐妹来接他们老板回家。 走近太平间,便感觉一股阴冷之气扑面而来,不知是冤死的魂魄不肯离开,还是在等着家人来接。 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被工作人员推出来的时候,张军和刘金花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京都,他们没关系,南初离婚,陆霄骁死后,陆家便不再庇佑她,没有靠山后,人人可欺。 她已经可怜到没了家,连名下的房子全部被查封,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而已。 这些人将她逼到流落街头,简直欺人太甚,刘金花大手一挥,直接租了大礼堂布置灵堂。 就算离开。 也要风风光光。 其中来了不少生面孔,他们都是来吊唁,看南初最后一面,但看到尸体的那一刻却都吐了。 那个美丽大方善良的女人,死后变成了那恶心的模样,像怪物,没有一个人能接受。 就算证据和尸体摆在面前,但也有人坚信南初没死,比如许家两兄弟、陆墨白…… 他们都在查,查南初的行踪,可她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江边,他们权力再大又怎样,也不能让死人复活。 刘金花请专业的道士下山做了七天七夜的法事后,才将尸体火化,体体面面的送走了。 南初其实挺喜欢羊城,原本他们想带她去羊城安葬,可她信中遗言表示要留下来。 便买下一座山葬在其中,怕她一个人在这里寂寞,便又在旁边种了些花草树木。 在收拾遗物的时候,还在其中发现了一张怀孕的单子,他们让人送到了陆家。 他们一直想要的孩子,被他们亲手给害死了,那些说南初怀不上的人瞬间闭了嘴。 后来,有人传。 是有人想害南初,在她车子上动了手脚,谁知道死的是陆霄骁,她是被逼死的,是为夫殉情。 这件事不断发酵,很快传的家喻户晓的地步,却又在一夜之间,大家闭口不谈。 犹如一阵狂风,吹过后,便没有了任何痕迹,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她的死亡没引起什么波澜。 南初的故事就在此结束,故人偶尔想起她时,都会忍不住哽咽红了眼,会说那个女人…… 欲言又止,不知如何评价她短暂又悲惨的一生,似在追忆,困在其中永远走不出来。 她名下的财产,按照遗言全部捐献了出去,遗物全部烧毁,走的干干净净不给任何人留一点念想。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模样越来越模糊,但大家却连她的一张照片都找不到了。 直到两年后的夏天,机场。 熟悉的身影站在机场门口,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手里拿着大哥大放在耳边。 很是无奈的说道,“两个小兔崽子在国外水土不服,医生建议我带他们回国。” “别家的小孩子从小就喜欢吃肯德基、面包……他们不一样,就喜欢地道的中餐。” “就是吃的不习惯才天天装肚子疼,也难为他们在国外陪了这么久,回来也不碍事。” “我们投资的那家医院现在情况如何,改革开放后,日子好了,可老百姓的身体营养跟不上。” “此刻上架低价营养品很符合现在的市场风向,后续研究方向往日常低价药品走。” “话不能这么说,老百姓可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赚钱的时候也得造福社会。” “想当初我们一无所有,能走到现在多不容易,少赚点也得让穷人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房子没找,我拖家带口的去你那肯定住不下去,我没打算长久待在京都。” “我们暂时住在宾馆,等处理完这边的工作,就坐飞机去羊城,或者去港岛也行。” “老大现在年纪也不小了,得安排他上小学,年纪不够,那就从学前班上起。” “别的小朋友六岁,玩小汽车小火车,他不一样,他天天跟着我管着我。” “按时提醒我该吃饭了、该睡觉了、该运动了……完全没有孩子样,太成熟了。” “我希望他多和同年龄的小朋友多接触,别老气横秋,或许是我这几年影响到他了。” 她正想继续往下说。 突然,有个男人气喘吁吁的猛冲了上来,挡在她的面前,抓住她的手臂急切的喊了一声,“南初。” 来人不是别人,是许以安。 似怕她再次跑了一般,他抓的很用力很用力很用力,好似骨头都要被他捏碎一般。 她疼的红了眼,想要挣脱,却挣脱不开,只能开口道,“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 她眉眼干净阳光,带着一丝笑意和暖意,再也不见那可怜兮兮又倔强的模样。 像,又不像。 他说,“不,我没认错,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就是南初,我的妻子,我就知道你没死!” 他咄咄逼人,不肯放手。 见他情绪激动的很,她只能稳住他解释道,“抱歉,这位先生,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我不叫南初,我叫刘美丽,你能不能放开我?你再不放开,我就报警告你骚扰了。” 第111章 他好像村里的疯狗哦 面前的男人不管不顾,就想要抓她离开,刘美丽害怕,就在这时,他老公江言行拖着行李箱出来。 他身后。 还跟了两个小尾巴。 老大一直扯着自己身上穿的卡通衣服,臭着一张脸,很不高兴,他已经六岁了。 不是小孩子了,可妈妈还让他穿的这么幼稚,但又不能不听话,只能生闷气。 气自己个子小,长不够高,要是他一下子长到一米九,妈妈就不会把他当小屁孩。 至于小的,被哥哥牵着。 他窝完粑粑,肚子舒服了,嘴里含着棒棒糖,蹦蹦跳跳的,高兴的鼻涕吹泡泡。 见到老公来了,刘美丽顿时哭唧唧,扯着嗓子大声呼救着,“老公,快救我。” 刚出来的江言行一时没有搞清楚状况,但还是拦住了他们,“老婆,这位是?” 刘美丽委屈,“我不认识这人,他冲上来就喊我南初,还说我是他的妻子,还想拉我走,真的好可怕!” “他不会是人贩子,他不会是看我长得漂亮,便自称是我丈夫,想光明正大的带走我。” 许以安神情有些恍惚,如果她真的是南初,她绝对不会这么矫揉造作让人恶心。 就跟…… 那些低贱的陪酒女一样。 江言行行李一丢,抓住他老婆的另一只手,“这位先生,请你立刻马上放开我的老婆。” “否则——” 他拿起手中的大哥大,“你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说你是流氓,当街骚扰我的老婆。” 要是换成别人,会放手。 可许以安这两年多疯了一般全国找南初,特别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都安排了人。 只要发现她,立刻通知。 得到消息的他,连重要的会议都直接推了,开着汽车,马不停蹄的朝着机场赶来。 他们两个人长的很像,就算有些区别但不影响,只是南初长的冷清倔强中带着一丝柔情。 面前这位刘美丽…… 朝气蓬勃,就跟被父母宠爱大不知人间疾苦、单纯、爱撒娇、爱哭唧唧的姑娘。 她不说话,就挺好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来的手机可是个好东西,只要不欠费,有信号,就可以随时随地联系人。 就是价格很贵,手机加入网费就要四万多,后续话费也不低,普通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 这一个报警电话,他们一起坐着警车进了公安局,接受调查,许以安说她是他的妻子。 江言行从行李里掏出身份证和结婚证,放在了桌上,“看清楚了,刘美丽,是我老婆。” 经过信息核实,她叫刘美丽,出生在京都,父母双亡,奶奶靠捡垃圾将她养大。 江言行,羊城人,父母兄弟都还健在,他是来京城办事,二人认识坠入爱河。 结婚日期。 1981年11月27日。 这段时间,南初还在乡下,根本不可能跑到京都和别的男人结婚,除非结婚证作假。 当初为了让南初乖乖回来,他找大队长商量,开了一个证明,补了一个结婚证。 小地方管的松,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暗中送点礼,什么事情都好办。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南初和陆霄骁也领了结婚证,导致后来所有的算计成空。 毕竟部队的结婚证经过身份调查做不了假,但他不吃亏,反手举报他们乱搞男女关系。 谁知,他也被举报贪污受贿,从而他被隔离调查很久,等出来的时候已物是人非。 刚来京都,就被非礼。 刘美丽不开心,“老公,现在京都的治安不行啊,你的事到底什么时候办完啊,我不想待在这里了。” 见她嘟着嘴,不开心,江言行只能耐心的哄着,“乖,我的工作耽搁不了两天。” “等我忙完,我就带你去旅游,给你买好吃的、新衣服、新包包、新鞋子好不好?” 听到有好处,刘美丽的眼睛瞬间亮了,“老公,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太爱你了。” 许以安坐在一旁,看着二人甜蜜蜜的样子,脸上铁青,胃里像火灼烧一般难受,让他想吐。 他至今还清楚的记得,他的小南初是乖巧懂事体贴,是贤妻良母,是识大体知进退…… 等等! 他想起什么。 有一段时间的南初,和现在的刘美丽很像,他只是对她稍微好点,她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他,想靠近他,想要给他生孩子。 那时,当时她也笑的这么甜,还会时不时的露出女儿家的娇羞,不自觉的会撒娇。 社会的本质,只要有钱有关系,结婚证可以随时办,那身份也可以,想到这里他笑了。 只要她肯重新出现,那他就有办法去查,南初,你跑不掉的,你只能是我的。 公安说,他们可以走了。 刘美丽就跟凳子上有钉子一般立刻弹跳起来,她怂怂的拉着江言行的手臂往外走。 还压着声音怕怕的说道,“老公老公我们快走,这个人看我的眼神好可怕。” “像电视上的变态杀手,他不会跟踪我,把我杀了,我天啊,还是一个厂长诶。” 江言行将她搂在怀中,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老婆,别怕,有我在。” 走之前,刘美丽还不忘回头,招呼坐在长椅上打哈欠的两个小不点,“江大白。” “快,牵着你弟弟的手,跟着爸比妈咪,要不然……你们就要被变态抓走了去喂狼。” 江大白,讨厌这个名字,但妈妈说这名字简单好记,为了对他们兄弟一视同仁。 他弟弟…… 叫江小白。 许以安这才抬眼,看向她的两个孩子,长的都挺像刘美丽,但并不像他们亲爹。 刘美丽一惊一乍的拉着江言行和两个孩子,边走边回头,生怕许以安追上来。 还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老公老公,我跟你讲,他好像村里的疯狗哦。” 这比喻…… 很生动。 江言行笑了,“乖,不能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可能你长得真的像他妻子。” “他才会一时冲动失去了理智,做出无礼的举动,看得出来,他是一个被爱所困的情种。” 刘美丽想了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便点了点头,“看他这么可怜,我就不和他计较了,” “老公,那我们一会去吃大餐咋样?我想吃大肘子,听说这个很好吃诶。” “好,吃大肘子,还买你最爱的绿豆饼、冰糖葫芦……”江言行宠溺的说道。 看着二人恩爱的样子,刺痛了许以安的眼睛,他站在路口,目送他们二人上了出租车。 第112章 向亲亲老公撒娇却遇到了亡夫 当个体户简单,门面一租,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办好,遵纪守法做生意就行。 可生意做大,利润就大,眼红的人多了,谁都想来踩一脚,今儿不是举报,明儿就是砸场子。 就跟那打不死的蟑螂,趁着你不注意,爬过你的床、爬过你吃的饭菜、爬过你的内裤…… 损失不大,还恶心。 所以得有靠山,黑白两道都得有人罩着,以前运输公司有陆家当靠山,风平浪静几年。 可陆家退出,地头蛇、对家等都跳出来,就跟土匪一样,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杀人灭口。 可以说为了瓜分利益丧尽天良,不择手段,这些人大多数都是亡命之徒组建的帮派。 还有什么帮规,大概意思是如果出卖自家弟兄,就会被杀妻灭子,断了他家香火。 其业务范围涉及拦路抢劫、拐卖人口、赌博嫖娼等,可以说无恶不作,五毒俱全,恶贯满盈。 他们甚至还自称是当地的第一大帮会,没有他们办不了的事,简直猖狂至极。 公安无数次出动,抓捕,结果没有证据,每次都只能抓些虾兵蟹将回去没关多久又放出来。 南初虽然死了,可与丁文奎合作的事并未断,明面上安保公司与运输公司是合作关系。 其实是一家,运输公司无法处理棘手的事情,都会全权交给安保公司的人来解决。 因此运输公司才得以存活下来,只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成功,很多人贷款买货车自己搞运输。 导致这行业利润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想要继续赚钱,就得开展新业务。 随着社会发展,各公司、单位都需要技术性人才,培训公司的出现解决这个问题。 而很多有能力之人,依旧临近破产的国营工厂,需要大量资金来创新,投资公司正好诞生。 丁文奎家官商都有人,有点消息都正常,但南初一个女人,怎么会有这么长远的目光。 是陆家透露消息?不。 她天天都会看新闻报纸,紧跟政策走而已,就算不能吃肉,好歹也能喝一口汤。 也不是她聪明,是运气好。 借助陆家的势才有后来的成就,要是靠她一个普通人逆袭,想赚大钱真的很困难。 许以安有一点没有说错,南初看上去很无辜,但也很自私,她是踩着他们上位。 被拐卖嫁给许以安,她曾经天真想过,当贤妻良母,是为了靠他过上安稳日子。 走投无路时,不要脸爬了陆霄骁的床,是为了给自己找个依靠,为了让自己活下去。 至于爱情,不也是为了追求精神和身体的欢愉,什么都不图,那不是人,是死物。 就连高高在上的神,也得需要人来供奉,而人求神,不也是为了七情六欲。 这世间…… 又有谁不自私。 此次刘美丽回京都,是因为她投资的那家医药公司研究的新型药物遇到了阻碍。 这药从研发到临床,从临床到允许正式生产的关键环节,是要拿到卫生部的批文。 可这批文,被卡了。 至于原因不明,想要解决肯定得找人问问,张军和刘金花身为负责人,出面也解决不了这个关系。 因为这种事,不是用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他们敢往里送钱,反手就被扣上行贿罪。 对,刘美丽,就是两年前早就死了的南初,死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刘美丽。 故事,很狗血。 很多穷人身上都发生过,刘美丽的奶奶得了重病,需要一笔超过她能力范围的救命钱。 听说歌舞厅当小姐来钱快,她便下了海,谁知遇到歹人,被多人轮后不幸怀上了孩子。 又遇上奶奶死了,她一时想不开跳了江,至于她身上为何会有南初的东西。 是因为南初看她可怜,花大价钱帮她赎身,走时,不小心落下了自己的包。 两人都没发现,便造成这样荒唐的误会,既然大家都以为死的是自己,为何不将计就计。 南初代替刘美丽继续活在世上,不想与过去的人纠缠,便带着阿辉和孩子出了国。 江言行,正是阿辉。 为了让孩子有爹,为了不必要的流言蜚语,为了生下肚子里的孩子,他们领了结婚证。 他们根本没有空去宾馆,时间紧下了车直奔酒楼,商谈一下批文准确下来的时间。 要不然一直拖着,药品不能按期生产,损失严重,只是今儿酒喝了,却没有后续。 上面一直卡着没办法,除非他们有强大的关系人脉,自从刘美丽发现靠山山会倒后。 便培养了一帮自己人,只是他们阅历太浅,只是单位普通职员帮不上什么大忙。 酒过三巡,大家走了。 独留刘美丽坐在包间,看着一桌的残羹剩饭发呆,桌上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 她拿起按了接听键,是江言行打来的,“老婆,我看他们几个人都下来了,事情谈完了吗?” “谈完了。”她答。 “那我上来接你。”要不是两个孩子没人看着,今儿应该是江言行来陪这些人喝酒。 可是江小白最近肠胃不好,总是闹着要窝粑粑,他一个男人带着孩子上男厕所方便。 刘美丽挂了电话,似很累,身心疲惫,整个身体放松靠在椅背上,头昏,头疼。 她难受的闭上了眼睛,没想到刚下飞机就遇到了许以安,两年了他还没放弃找她。 夸他多情呢?还是无情…… 真是阴魂不散,人一空,她心里就开始变得惴惴不安,无尽的空虚涌上来特痛苦。 回来,是对还是错? 她不知道,但她回来,便代表又要面对过去的人和事,主要还是怪国外食物吃不习惯。 还是国内美食多,刚刚吃的那个八宝鸭就很不错,她还沉浸在无与伦比的美味中时。 包间的门被打开,刘美丽以为是江言行,眼睛都懒的睁开,毫无防备的展开双臂。 糯糯的撒娇道,“老公,我喝醉了,走不动路了,你抱我回家好不好?” 要是以往,江言行肯定会立刻马上将她抱起来,可如今她等了半天都没有反应。 诶? 咋回事? 她将眼睛睁开一道缝隙,却发现包间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一群陌生人,带头的正是陆霄骁。 特么的冤家路窄,向亲亲老公撒娇却遇到了亡夫,这就是结几次婚的坏处…… 要是人生再来一次,她保证只结一次婚,要不然在一天之内看见前夫亡夫真尴尬。 第113章 她不想再爱他了 酒喝多的坏处就是,不仅眼睛看不清楚,连脑子也变得迟钝,刘美丽看着亡夫站在自己面前。 她翻了一个大白眼,根本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原本两个已死之人却在今日意外见了面。 她只得觉得好笑。 陆家不让她看尸体,她就知道有猫腻,很大可能人没死,看着他身边的丁文奎,如今真相大白。 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相似的人,她能死而复生,面前的这位为什么不能。 骗子! 都是骗子! 见气氛不对,谁都不敢开口说话,大家都好奇的打量面前的女人在心里八卦着…… 这是谁? 刘美丽最讨厌人多,却没有人说话,她错开陆霄骁的视线,将脑袋歪向丁文奎方向。 “我老公咋长高了?还变模样了,你是不是瞒着我去整容了,还怪好看。” “不对。” “你不是我老公,我老公很爱很爱我,他要是看见我喝醉,肯定会第一时间带我回家。” “会给我煮很好喝很好喝的醒酒汤,抱着我给我按摩。”她扳着手指一件一件的说着。 这些许以安没做过,陆霄骁也没做过,那她口中说的老公自然也不是他们。 丁文奎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陆霄骁,见他站着不说话,只得上前试探性的喊了一声。“南初。” “你没死啊?” 好久不见,见面就问你怎么没死,听上去就不像好话,老虎不发威当她病猫啊。 再说了,她现在很讨厌听到南初这个名字,“什么南初,都给你说了多少遍。” “听好了,我叫刘美丽,今天在机场才遇到一个神经病,没想到吃个饭又遇到一个。” 她朝着地上呸了三下,“真晦气,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这么低级的搭讪方式。” “你想泡女孩,你得好好跟着凯文学学,他人长得帅,嘴巴就跟涂了蜜,说话贼好听。” “他呀,把妹一把好手,万花丛中过,什么样的姑娘都泡过,要不是我已婚都得对他心动。” “老公你怎么还不回来,你不回来我去找你。”她说着就摇摇晃晃的站起身。 拿起凳子上的香奈儿包、以及桌上的大哥大就想离开,却不想这些人没眼力见。 全部堵着门口不让开,这是不放她走的意思,她皱眉,“喂,你们拦住我们干什么?” 她举起手中大哥大,对着他们这群人大声威胁道,“我告诉你们,现在是法治社会。” “我只要打报警电话,公安同志就会立刻开车来保护我们小老百姓,打击你们这些坏分子。” “我可厉害了,今天我刚回国,就送了一个坏蛋去公安局,他不要脸说我是他妻子。” 报警,这招对这些人都不怎么好使,她顿时委屈的很,便扯着嗓子嚎道,“老公老公你在哪?” “你的美丽老婆遇到好多好多坏人,他们挡着路不让我走,我好害怕。” 刚上楼的江言行,听到了刘美丽的声音,加快脚步走到包间,人未到声已至,“我来了。” 丁文奎原本以为南初只是装作不认识他们,没想到人家正牌老公真的来了。 他们再拦下去好像不像话,他便使眼神让其他人让开一条道,让人家老公进包间来。 见江言行来了,刘美丽嘿嘿的笑着,“老公,我喝醉了,头昏眼花走不动路。” “你抱我好不好?”她就跟没有长骨头一样,没有丝毫犹豫扑进他怀里,香香的。 “好,抱你。”江言行笑着上前揽着她腰抬起她腿抱了起来,她很自然的伸手环住他脖子。 把头埋在他怀中,像只小猫舒服的闭上眼,“老公,抱紧了,摔地上会很疼的。” “好。”江言行笑了。 双方抱得都这么自然,这是多年才能养成的默契,不是演戏,大家不约而同的想着。 江言行根本没看这些人,他抱起她后,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很轻松完全不吃力。 陆霄骁目送他们离开,直到消失在走廊才开口道,“丁文奎,去查他们身份。”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看着她如今这么幸福,丁文奎其实挺不想她再卷进来,他们都站在权利的中心。 免不了各种明争暗斗,当他们妻子挺不容易,除了相夫教子,还得会为人交际,天天担惊受怕生怕出事。 “骁哥,我觉得她虽然长得像南初,可性格完全不一样,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就算她真的是南初,可她已经结婚了,又有了老公,两人看上去很恩爱。” 说到最后声音小了些,但还是能听的清清楚楚,“你总不会想抢别人老婆……强取豪夺?” 是啊,她很幸福,大庭广众下红着脸,娇气的要抱抱,南初不会做这种没羞没臊的事。 “陆家能让我死而复生,她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想确定她到底死没死。”陆霄骁说完。 便转身走人,他已没心情参加饭局,听刚刚那话的意思,许以安先他一步遇到南初。 许以安背后,有朱家撑腰。 朱家在京都,官商军界都有人脉关系,地位都不低,自古以来打狗都得看主人。 陆霄骁已经不止一次动过许以安,都被朱家护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他们家私生子。 但二者没血缘关系,为何朱家要护着许以安,其中的秘密至今没有挖掘出来。 上次许以安被举报贪污受贿也是被朱家保下来,而姜家,是中间牵线人。 许以安已和姜家女儿离婚,姜家也依旧维护着他,甚至给他最好的资源人脉供他向上爬。 不知他们之间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交易,陆霄骁走出酒楼,便看见南初上了出租车。 江言行坐在她旁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不宽但结实的肩膀上,“老婆,你还好?” “我很好。”刘美丽傻笑。 她说,“我觉得我现在回去,还能再喝一瓶白的,孩子们呢?你没有弄丢。” 她抬起头,东张西望。 正好看向窗外的陆霄骁,他站在酒楼门口,灯红酒绿,脸色藏在阴影中晦暗不明。 他们的爱情实在太苦了,她不想一次又一次的经历生离死别,她这次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她不是南初,她是刘美丽,想到这里心里难受,她抱着江言行的手臂乖乖靠在他肩膀上,闭上了眼。 第114章 我怀疑,我遇到变态了。 “你说,人在什么情况下会突然性格大变呢?”陆霄骁坐在沙发上,看着面前的人问道。 这人叫庄清泉,是医生。 出国留过洋,学过心理学,人长得文文弱弱很好欺负的样子,但不能质疑他的专业。 他习惯性地打开笔记本,拿起钢笔边记录边解释,“导致性格大变的因素有很多。” “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受到了重大的创伤或打击,比如突然失去亲人、遭受打击、身体疾病等” 闻言,陆霄骁沉默。 回想南初的过去,经历许多非常人之事,要是换成其他人,不是被逼成疯子就是变态。 她是坚强的,就像路边不起眼的杂草,生命力顽强的可怕,她也是脆弱的,需要小心呵护着。 是他的死,让她变化。 能让男人惦记的,那只能是女人,很少见他关心一个人,庄清泉也来了兴趣。 “可以详细说说,她性格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他声音温和带着蛊惑。 虽然不想承认,但想着那恩爱的画面就让他心里闷的慌,陆霄骁心不在焉道,“变好了。” 庄清泉笔一顿,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但他只说了一种,“那她真的很幸运,遇到爱她的人。” 爱,能救赎一切。 另外一种情况,是根据生物的本能,弱小的动物害怕受伤,为了好好活下去,学会了伪装。 经过多方打探,得知。 上面的领导班子有变动,从而导致他们的批文久久没有下文,现在只能静观其变。 原本预定的南下计划就这样被推迟,陷入被动状态,留在京都不是明智之举。 江言行便提议道,“要不,我留下继续跟进,你带着两个孩子先去羊城安置下来。” 出国前他便将理发店转让,与刘美丽一起成立了投资公司,算公司的二把手。 “可我舍不得和你分开。”刘美丽已经习惯了有人时时刻刻陪在身边,不愿意再孤身一人。 她会不安,这是病。 等了几日,有人找上门说他们有法子解决批文问题,把见面的地点定在了金嗓子ktv会所。 不管真假,都必须去一趟。 刘美丽到达指定地点后,发现里面是一群纹身哥,抽烟喝酒怀里抱着清凉妹,活色生香。 她怀疑自己走错了,正想退出去时,却被人从身后推了一下,跌跌撞撞进了包间。 回头一看,门已被关上。 大家笑脸相迎,将她热情迎进去谈事情,在这里喊救命,就跟调情一样根本没人会理。 相反,挣扎的越厉害,越能挑起男人最原始的冲动,她识趣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既然来都来了,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最惨的后果不过是被轮而已,想到这她自嘲一下。 她其实不信命,还去找个大师算过命,说她生来命中就带煞,又被人借命,导致缘浅、福薄。 唯一优点就是,财运旺。 她一高兴就给大师一万块,说他算的真准,亲情爱情友情她都可以舍,余生有钱就行。 回去的时候,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江言行,他笑的很无奈,说她这是被骗了。 她虽然穿的低调,但要是遇到识货之人,能看出她衣服牌子,就知道她不是缺钱的主。 既然这些人能打探到他们此行目的,说明也有几分本事,要是运气好还真能办事。 她冷笑一声,走了进去。 带头的是金哥,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看上去就跟斯文败类不好惹。 他说他是港岛人,来这边做些生意好些年了,只要钱给够,什么事都能解决。 关于批文的事,好解决。 他们有熟人认识上面的人,说是大姨妈的三姑婆的七大爷的姐夫的女儿的丈夫的同事的隔壁邻居…… 是某某某小情人,是刚上任新领导的亲戚,这关系隔的真远,也亏金哥脑子好使记得住。 二人商谈之间,对方狮子大张口要一个亿,说要是陪他睡一晚,还可以打九折。 刘美丽呵呵,说这事她一个人决定不了,得和负责人商谈,便借口出来打电话。 都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这些人并没有把她放在眼里,但还是怕她跑,便派了一人跟着她。 她走出来,查看四周。 发现走廊楼梯等进出口位置都有金哥的人,今日,她想安全离开没那么容易。 这批药物一旦生产大量投入市场,利润高达十几个亿,而他们投资公司能拿到百分之三十。 显然,被心怀不轨盯上。 刘美丽为了甩掉跟屁虫,直接去了女厕所,心情恶劣的她低声咒骂,“特么的,死变态。” “居然想潜规则老娘,说什么别人的妻子玩起来带感,也不看看你长什么熊样。” 骂人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医生说了,憋在心里久了容易得病,发泄出来有益于身心健康。 她拿出了大哥大,直接拨通了中间人的号码,“你什么意思,给我介绍这号人?” “别以为我没看不出来,这帮人来者不善,根本没打算办事,是想玩一票走人。” “你以为你是大学生了不起,比你优秀的大学生多的是,我能让你进单位,我也能让你麻溜的滚出来。” “利用我,想往上爬对,那我让你永远爬不上去。”她气的直接挂掉了电话。 被自己人背叛,她早就应该习惯才对,有些人就这样,靠着女人上位,又看不起女人。 她又拨通了江言行的电话,将这边的具体情况告知,让他安排一些人过来解决。 要是闹大了就报警,刚说到这她就看了一眼厕所门口位置,正好看见了陆霄骁,她立刻闭嘴。 不知。 他为何会在这? 听筒里,久久没有声音。 江言行担心她出事,语气也变得十分着急,“喂,老婆,你又在听吗?你说话啊!” 陆霄骁缓缓地抬起头来,目光只是随意的一扫而已,便与她的视线不期而遇。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只是他的眼神冷漠如冰,没有丝毫波动。 就像…… 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 而她则被这道目光深深刺痛,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楚,眼帘下垂藏起了那份不知名的情绪。 她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声音干而生涩,“老公,我看见一个男的进了女厕所。” “我怀疑……” “我遇到变态了。” 第115章 嫂子喜欢我?大哥眼神绿了! 被说成变态的陆霄骁,冷着脸走进了女厕所,每一步都带着坚定和决然。 对着她,步步紧逼。 他身形高大,将白炽灯的光遮住一大半,让人看不清脸,使得周身的气息也变得凛冽。 让原本就狭窄的空间显得局促不安起来,气氛变得异常紧张,仿佛一根紧绷的弦随时可能断裂。 他们已经有两年没见了,如今的他陌生的让她有些害怕,曾经的温柔荡然无存。 气势逼人,似要将她生吞。 她似受到惊吓一般,身子不自觉地连连后退,连说话也开始变得结巴起来。 “大哥。” “这是女厕所!” “你想干什么?我老公已经报警了,公安同志马上就来了,你这个变态……” “你不要碰我!”见他伸手过来,她下意识想要来个过肩摔,差点暴露身份。 “不想死,跟我走!”陆霄骁声音低沉,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的手腕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她知道,他是来帮她的,可是想到那晚的车祸,看着他血淋淋的样子,她至今都不能释怀。 日日噩梦,无法安宁,就跟被孤魂野鬼缠身一般,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她很清楚,只要和南初在一起的人都会变得不幸,她不想再让他陷入危险之中。 但他强硬的态度,根本容不得她的拒绝,既然电话打出去,后续的事江言行会安排。 走出女厕所,便看见。 门口正趴着一个人,紧闭双眼显然已经被人打晕,正是金哥派来盯着自己男人。 显然,被打晕了。 出口都有人守着,他们无法离开会所,他拉着她直接进了一间包间。 里面早就坐满了人,放眼望去清一色男人,妹子一个不见,还都是认识的熟人。 见他们进来,原本鬼哭狼嚎的歌声噶的一下收声,安静的连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 特别是看到刘美丽的时候,纷纷露出活见鬼的样,但下一秒纷纷起身,“是嫂子来了。” 按理说不应该叫这位嫂子,可面前这位与死去的南初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很大几率是替身。 但不管是不是替身,能让陆霄骁牵着手亲自带进来,说明就算是替身也有很大机率上位。 再说他们一口一个嫂子,陆霄骁也没有阻止,说明有戏,便纷纷把c位让了出来。 尽管表现的百般不情愿,刘美丽还是不得不屈服于现实,硬着头皮挨着陆霄骁坐下。 封闭的包间,昏暗的灯光,连空气也变得稀薄,两人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 以至于她几乎能够感受到他身体的温度,烫的如火炉,还能清晰地闻道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 不是汗味,而是一股莫名牵引她神经、让她口干舌燥、浓郁像酒的熟悉味道。 在这股味道影响下,她只觉得头脑愈发昏沉,内心深处涌起一股强烈的渴望。 她想要他,然而理智告诉她不能这样做,她暗自思忖道:也许是我喝醉了…… 为了避免做出不当举动,她决定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扮演一个沉默不语的木头人。 陆霄骁缓缓地舒展开身体,好整以暇将的倚靠沙发上,以掌控者的姿态审视着她。 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淡淡的思索之意,她不说话的时候,其实和南初挺像。 然而一旦她开口说话,整个氛围便瞬间改变,像叽叽喳喳的闹山麻雀,让人不禁感到一阵头痛。 她…… 到底是不是南初? 其他人也很好奇,纷纷上前热情的招呼询问,“嫂子,来,多吃点水果。” “嫂子,吃进口的坚果?嫂子这个巧克不错,嫂子,口渴了喝点饮料……” 这是把她当三岁小孩投喂,刘美丽正想拒绝,丁文奎已经屁颠屁颠的端来巧克力牛奶。 他一脸邀功道,“嫂子,你最爱喝的,我特意让人备着,就等着有一天你回来能第一时间喝上。” “抱歉,我不是你嫂子,我也不喜欢喝巧克力牛奶。”刘美丽礼貌拒绝了。 这些人明显在试探她,“你们不会是和金哥一伙的,我告诉你们现在是……” “我们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犯法,你会报警,公安同志会保护老百姓。”丁文奎说道。 他翻了个大白眼,这句话他都能倒背如流,现在的嫂子说话咋这么逗比呢? 又怂又狂,让人不习惯,但其实也挺可爱,他说,“这家金嗓子ktv会所是我开的。” “我正好看见你来,进了那帮地痞流氓的房间,怕你出事,便让骁哥把你带过来。” “你们真不是一伙的?”刘美丽一脸防备,她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们。 这帮人不干正事,天天吃喝玩乐的吗?要是她真的是南初便不会怀疑他们,但她现在不是。 丁文奎指着包间里在场的所有人说道,“你好生看看,我们包间的人。” “个个长得英俊帅气,怎么可能和那帮丑比是一伙,这不是拉低我们身份档次。” “特别是你旁边这位,帅气多金,你要是哪天想离婚了,可以考虑考虑这位。” 刘美丽看了一眼其他人,确实长的人模狗样,最后又看了一眼陆霄骁。 摇头拒绝了,“不不不,他长的太凶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更喜欢你这种。” “你结婚没有,要是那天我亲亲老公惹我生气了,不要我了,我就离婚嫁给你好不好?” 丁文奎身边不缺女人,可唯有嫂子与他合的来,因为他们都有共同的爱好,爱挣钱。 “哈哈!”没想到嫂子居然会看上自己,丁文奎尴尬一笑,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陆霄骁。 骁哥眼神很绿,像刀,似要将他千刀万剐,危也,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赶紧换了一个话题。 “嫂子,你怎么会和那帮地痞流氓认识?是他们威胁你?还是你遇到了困难?” 批文的事,找丁文奎帮忙下来的更快,但要是细查公司来历便会寻到南初影子。 正犹豫不知如何开口,外面却传来打砸怒骂声音,显然,金哥发现刘美丽跑了。 此刻。 正寻人。 第116章 他和他白月光要结婚了 我以为,我能坦然面对你,可是和你坐在一起的时候,我所有的勇气都被抽走。 连伪装…… 都快伪装不下去。 随着包间外传来的吵闹声,包间内瞬间变得安静起来,二人熟悉的味道交缠在一起难舍难分。 他起身拿酒时,他宽阔的肩膀无意识的和她身子撞在一起,想避也避不开。 她能清楚的听见他的呼吸、他的心跳……她可以清楚的判断出他是活人。 包间的门突然从外被推开,担心是金哥的人,刘美丽身子一软直接扑进了丁文奎的怀中。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大家都愣在了原地,疑惑的目光来回在三人之间徘徊。 丁文奎身子后倾,双手聚在半空不敢动,身上柔软的身躯让他不敢玷污。 成熟的女人香,扑鼻而来。 他是一个正常男人,哪受的起这么撩拨,“嫂子,你……你你干嘛?” 显然,刘美丽没有把他当成男人,而是当成姐妹,温热的气息盘旋在耳边久久不散。 她将脸埋在了他的肩膀上,声音低沉而滚烫,“他们看不见我的脸,就不会找你们麻烦。” 丁文奎抬头,见陆霄骁骨节分明的手指漫不经心的把玩着金色浮雕的打火机。 只是那双黑眸微微眯起,眸底掠过一丝危险的暗光,不经意地扫了他一眼。 他吓的语调都变了,“我说嫂子,我们不怕麻烦,你快起来,你老公要是看见了,肯定得削我!” 刘美丽声音很闷,很轻,似在努力压抑着什么,“没事,他舍得削你,但舍不得削我。” 这话说的没毛病,咋有点欠揍的感觉,他还想说什么,可她的声音却带着楚楚可怜。 “让我抱一会儿好不好?我感觉有点难受,闻着你身上的味好受些。” 丁文奎想哭,“我今天才洗的澡,我身上怎么可能有味,你是不是闻错了,有味的咱们骁哥。” “别闹。”刘美丽双手紧紧地勒住他的腰,让他无法挣脱,就这样安静的靠着。 就在这时。 包间门被彻底打开。 原本以为是那帮地痞流氓,却不想并不是,甜美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陆霄骁,生日快乐!” “我今天起一大早,专门跑去去买了材料,亲手做了你最爱的巧克力味。” 这个声音,刘美丽很熟悉。 就算忘了,如今再次听见也能想起,是时温妍的声音,他的白月光,他的救命恩人。 今儿,是陆霄骁生日?她从未给他过过,说起来……她并不是合格的妻子。 “你怎么来了?”陆霄骁问。 今日是他们几个兄弟谈事,并没有带女伴,时温妍的出现,说明有人出卖他的消息。 不请自来,都是不受欢迎,要不是她是时家人,怕不是早就被赶出去了。 对于他的冷漠,她早习惯。 完全不在乎,“你是我的未婚夫、孩子的爸爸,你生日我怎么能不来。” 她的声音听上去很幸福,好似热恋中的姑娘,恨不得将喜悦分享给所有人。 刘美丽身子一僵,原来他们已经在一起,想想也是,她都死了两年多。 他选择结婚生子本就应该,她不是也结婚了,她吸吸有些发红的鼻子。 胸口好似被一块巨石压着,让她喘不过来气,感觉很闷,不想再说话。 想着刚刚还想要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笑话,如果不是金哥还在外面,她一分钟都不想待在这。 泪水无声落下,湿了丁文奎那件花衬衣,他意识到什么,胸膛起伏叹了一口气。 伸手。 拍了拍她的后背。 似在安慰,似在抚平她的小情绪,有些事情身不由己,他们都要学会放手。 既然选择涅盘重生,为何不洒脱一点,开始新的生活,没必要再和这些人牵扯在一起。 “丁文奎,这位是……你的女朋友?”时温妍将生日蛋糕放在了桌子上。 “不是。”他声音淡淡。 他也不喜欢时温妍,这个姑娘怎么说呢?给人一种表里不一不真诚感。 甚至他怀疑,当年陆霄骁和南初出车祸,是他们时家出的手,可惜没有证据。 父母也不让他查,为此事他还和家里闹翻了,他朋友出事,却让他冷眼旁观。 如果当年他没有被父母骗回去关在家里,南初也不会死,为这事他自责很久。 南初一死,时温妍就跟西游记里的白骨精,缠上陆霄骁,甚至还不择手段爬了床。 你说她什么男人得不到,偏偏盯着有妇之夫,这不是恋爱脑,这是贱。 不自尊自爱迟早自取灭亡,反正换成他,绝对不不会娶这样的女人回去。 今日让你抛妻另娶,明日说不定要你命,这种为了自己不择手段的人想想就可怕。 “哦,明白。”时温妍瞬间秒懂,现在男人谈事情,总喜欢点小姐作陪。 丁文奎呵呵,明白个屁。 她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对着陆霄骁喋喋不休的说着,“我今天去医院做检查了。” “医生说了,我们的孩子很健康,姥姥的意思让我们在这个月把结婚证领了……” 后续的话,像刀子。 刘美丽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安静的听着,听着他们述说着幸福的未来。 有房子、有院子、院子里种满鲜花,在弄个秋千,夏天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坐在上面玩。 想想这画面,就很唯美。 丁文奎听不下去了,他俯身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我带你出去。” 金嗓子ktv会所有保安,那些人闹不起什么名堂,甚至损坏物品还要高价赔偿回来。 他敢开,就不怕闹事。 “嗯。”她应了一声。 显然,他们两个人的幸福未来与她无关,继续听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包间灯光昏暗,所有人注意力都在时温妍身上,他们起身准备悄悄离开,并不想惊动任何人。 可刘美丽随着丁文奎起身的时候发现她的衣服被什么扯着,她回头望去。 发现是陆霄骁,他像孩子,倔强的看着她,而那双满是青筋的手正拽着她的衣摆。 他问,“你要去哪?” 第117章 放手吧 她该去哪?刘美丽不知。 有些迷茫,当初选择活下来。 是因为陆霄骁那句,南初,你要坚强,是因为陆初新害死爸爸被赶出陆家,需要她这个妈妈。 是因为阿辉说愿意陪她,不管生死,是肚子里的小生命,想要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自始至终她在为别人考虑,那她想要的是什么,她想要是一个完整的家,有着她所爱之人。 可如今这所爱之人,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别人孩子的爸爸,那她想要也不再重要。 久别重逢,亲眼看着他还活的好好的,她其实挺高兴,她告诉自己没关系。 就算没有他,她如今也有一个合格的丈夫,她的孩子也有一个合格的爸爸。 是的,没有所谓的爱情,她可以选择找人搭伙过日子,毕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如今是军三代,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妻子,他也该找普通人。 两年的时间忘不了你,如今得知你过的好,有了孩子,马上要结婚了,那我也安心,可以彻底放手了。 想到这她露出一个笑,只是笑的多少有些难看,“这位大哥,你抓着我衣服干嘛。” “我告诉你,我老公已经带着公安在赶来的路上,你要是敢再对我耍流氓,我不客气了。” 天真无辜的话语,像一把刀。 捅在心窝,明明是同一张脸,却给人不是同一个人,陆霄骁眸光一沉,黯淡无光。 在这一刻,时温妍终于看清她的脸,顿时,嘴角洋溢的笑意再也维持不住了。 她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南初,怎么是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眼见自己即将要嫁给陆霄骁,可她居然回来了,心里顿时涌起不甘心,努力了两年。 终于和陆霄骁有了孩子,又用孩子进一步要挟,如愿订婚,可如今却成黄粱一梦。 时温妍一直知道,陆霄骁喜欢的是南初,不是自己,可她哪点比哪个被几个男人糟蹋的女人差。 她长的漂亮,家世好,清清白白的身体,比南初强百倍,可南初就像狐狸精勾走了陆霄骁的魂。 刘美丽生气,“什么南初,我叫刘美丽,什么死不死了的,你们这些人真的没有礼貌。” “个个看见我都说我怎么没死,你们会不会说人话,你们才死了,你们全家都死光光。” 这粗鄙的话语让人直皱眉,要是南初绝对不会这样,她性子沉闷,不爱与人争斗。 和这个娇气脾气不好说话不对劲就开始怼人的刘美丽不一样,时温妍如此想到。 可凭着这张一模一样的脸,她就可以从自己手里抢走陆霄骁,想到这里手指不自觉地捏在一起。 她肚子的孩子不能出生后就没有爸爸,任何人都不能抢走陆霄骁,哪怕是他的前妻。 刘美丽恶狠狠地将自己衣服从陆霄骁手中扯回来,“遇到你们这些人简直倒了八辈子霉。” “希望我们永远不见。”说完这句话,她便挽着丁文奎的手臂想要尽快离开。 她已经想好了,要是批文迟迟不下来,那只能舍弃一大部分利润,断尾求保本。 她不想在京都待了,现在回去她就收拾行李,和江言行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这些人位高权重,就算待在羊城,他们也有能力找到他们,她打算去港岛。 影视行业爆火,要是可以她想投资影视、唱片等公司,随着潮流吃一波红利。 丁文奎伸手,开门。 却不想一双手比他更快,直接将打开的门重新关上,是陆霄骁,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目光看向她那白皙的脖子,“你如果不是南初,那你说说你脖子上的戒指怎么解释?” 刘美丽笑了,她取出脖子上戴的戒指,“大哥,这个戒指是我老公给我买的,有什么问题吗?” 那是一枚黄金戒指,不特别,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圈,看款式并不是陆霄骁买的那枚。 “我老公特别疼我,给我买了很多首饰,既然你喜欢,又加上今儿是你生日。”她从脖子取下链子。 抓起他的手,将那枚金戒指郑重其事的放在他的掌心,“金戒指就送给你当生日礼物。” “这位大哥,祝你生日快乐!”这是她第一次送他生日礼物,也是第一次对他说生日快乐。 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此次离别,他们应该不会再见。 时温妍见情况不对劲,赶忙上前拉住陆霄骁的胳膊,“陆霄骁,我肚子突然有些疼,你陪我好不好?” 在二人说话之间,丁文奎已经重新打开了门,拉着刘美丽的手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陆霄骁是他的大哥没错,可南初也是他的嫂子,他这辈子也只肯认这个嫂子。 看着二人渐渐远去的背影,陆霄骁右手握拳,将那枚金戒指藏在掌心不愿示人。 他转身,看着时温妍。 眼神淡漠,“是陆家喜欢你,安排的订婚,不是我,所以……我以前没想过娶你。” “以后也不会娶你!” “要不是你曾经救过我命,我不介意打女人,至于你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不会承认。” “你一个姑娘未婚先孕,对你名声不好,免得日后后悔,我劝你早日去医院打掉。” 面前的男人如此绝情,这是时温妍没有想到的,她真的很不甘心,“为什么!” 她伸出食指,指着刘美丽远去的背影,没了大小姐模样,犹如泼妇一般大吼大叫。 “凭什么那个贱女人被几个男人糟蹋过,身子脏了,未婚先孕,你都不介意。” “我干干净净的身体,把第一次给你了,还怀上你的孩子,你凭什么这么对我,你必须对我负责!” 而那个……曾经战场上青春洋溢的时医生不见了,那个无话不谈的战友不见了。 这样的她,让人陌生。 他答,“凭什么?你心里不是很清楚吗?你怎么爬上我的床,你怎么怀上我孩子,你心知肚明。” “至少南初……” “没你这么龌蹉。” 第118章 婊子和畜牲,多配啊! “我龌蹉。”时温妍喃喃自语,身子不稳,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整个人在灯光下忽暗忽明。 影子投在墙壁上,低垂着头,没有否认,也找不到反驳的话语,委屈的像个孩子。 哥哥知道她喜欢陆霄骁后,说,想要一个男人还不简单,便将伤痕累累的他送到了她的面前。 还卑鄙的……下了药。 她想,他暂时不喜欢她没关系,只要他们上了床,只要有了孩子,他们可以先婚后爱。 老一辈的人,不就是没有感情,父母之命,盲婚哑嫁,也依旧幸幸福福的过完了一辈子。 她想,他们也可以。 毕竟,她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也曾经喜欢过她,只要她努力当好贤妻良母就能感动他。 可现在…… 南初回来了! 时家,也查过南初。 那个女人一生的档案,她也全部都看过,要是换成她被男人糟蹋,早就没有颜面活在世上。 她却怀着野种,回了城。 被父母赶出家门,为了活下去,不知羞耻的勾搭上其他男人,也就陆霄骁瞎了眼要娶她进门。 想到这,她抬起头。 看向陆霄骁,“你的南初呢?” 她耻笑道,“你不要命救下她!” “她知道你腿废了,知道你再也站不起来,知道你成了废物,知道你不能继续当军官了。” “立刻抛弃你和小白脸跑了,还怀了小白脸的野种,就这么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婊子,你还爱她。” 陆霄骁醒来,所有人都告诉他,南初跟小白脸跑了,还怀了野种,他原本不相信。 可他们给了证据,她和男人在大街上拥抱在一起的照片,和一张怀孕的检查单子。 成为废人的他,无法下地,自然也无法去寻人,被陆家和时家人看着,其他人都无法靠近。 所以…… 真相是什么。 不得而知,他每天都在等着南初突然出现,可一日又一日过去,春夏秋冬便过去了一年。 时温妍继续说着,嘲讽着,“你看你当时多可怜啊,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面。” “要不是我一直照顾你,你能重新站起来!陆霄骁,没有我,你现在什么也不是。” “这是你欠我的,你不想负责,想的美!”她歇斯底里的吼着,似要将心底的所有委屈喊出来。 她想让某人清醒清醒,到底是谁对他才是真正的好,吼到最后,喉咙里发出呜咽声,带着无助。 这种事情兄弟们帮不上忙,见情况不对,识趣的纷纷走出去,只留下二人在包间里。 音乐声停了,世界空了。 对于她的歇斯底里,陆霄骁却无动于衷,明明是护工的活,她为了表现自己无私奉献。 不顾自己的工作,跑来照顾他,可笑,“你说的没错,南初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婊子。” “我也什么都不是,要不是陆家收留我,我现在还只是乡下泥腿子,是人人喊打的小畜生。” “婊子和畜牲,多配啊!我们都是你们眼中的下等人,算起来我和她才是门当户对。” “你说你,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家世好,人又长的漂亮,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 说到他自嘲一声,“你却为了不值得的人学婊子,当然,婊子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当的起的。” “而且,你学的也不像,我和南初当初是自愿结合,我们的孩子也是爱情的结晶。” “至于你,不择手段又怎样,不被爱,就算倒贴我也不喜欢,怀的孩子也是被厌恶的。” “就算孩子出生我也不会喜欢他,我甚至替这个孩子感到可悲,他的母亲自始至终不爱他,只想利用他找男人,” “时温妍,你不配当一个母亲!” 他的话像一把尖刀,一刀又一刀捅在心窝,刀刀致命,千疮百孔,疼得她很难受。 她所有的付出都成了一厢情愿,他心是石头做的吗?为什么她付出这么多都换不来一丝感动。 “你明明亲口说过。”她看着他,眼中还带着最后一丝光,那光让她坚持走到现在。 “你原本想要娶的……是救你的那个女孩,那个女孩是我,如果不是南初你本来应该娶的是我。” 他,是她的暗恋。 在知道她不是单相思,在知道他也爱自己的时候,种在心底的种子开始发芽破土而出。 这种感情无法控制,她如疯魔一般爱上有妇之夫,直到肚子里怀上他的孩子后,她再也没有回头路。 可爱情? 不是犯法的借口! 不能因为口中所谓的爱情,便自私的、不顾别人意愿,做出伤人伤己的事情。 陆霄骁说,“你们都说,南初是因为陆家、因为我的身份和我在一起,可你们都忘记了。” “我们在一起时,她是一个被丈夫抛弃一心想死的女人,而我还是一个人人喊打的坏分子。” “如果没有南初,我是不会违背母亲的遗言回到陆家,也不会参军,也不会遇见你。” “放手,时温妍,你原本是一个好姑娘,你有梦想,有美好的未来,何必轻贱如此。” “不值得。” 他没说的是,他和南初在一起的时候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他们都清楚,生而为人本就不容易。 “不,我不放手!”时温妍摇头。 连最后的理智都消失,“得知南初死的那一刻,你就没有再抗拒我留在你的身边。” “她一出现,你就不要我了,我怀了你的孩子,你怎么能不要我,你怎么能不要我……” 如果南初死了,如果南初永远不会出现,那她就会嫁给陆霄骁,她会成为陆夫人。 她卑微的跪在地上,抓着他的裤子祈求道,“陆霄骁,没了你,我活不下去,求你不要抛弃我。” “对不起。”陆霄骁无法答应。 她是时家大小姐,就算没他,依旧有家,有父母哥哥疼爱,这辈子吃穿不愁过的很好。 可南初只有他,就算她不要他,她现在过的很好,他也不可能和其他女人在一起。 他最后看了她一眼,眼神中带着怜悯,高高在上的神悲天悯人,也不可能救赎世间所有可怜人。 而他,不是神,无法给予她所要的爱情,思至此,他抬腿转身离开,留下决裂的背影。 她的声音绝望而又凄厉,像午夜的怨魂,“陆霄骁,你敢离开我,我就死在这!” 第119章 走了就别回来了。 江言行带着公安杀到了金嗓子ktv会所,以扫黄打非的名义,挨个包间搜索检查。 金哥见情况不对,嚣张的火焰瞬间熄灭,低眉顺眼的说道,他们是大大的良民。 至于包间小姐是他们对象,但他们随身带着管制刀具,还是被带回公安局接受调查。 丁文奎带着刘美丽出来的时候,江言行站在门口,见到她的那一刻快步走过来。 抓着她的肩膀,眼睛上下打量着问道,“老婆,有没有受伤?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这些地痞流氓不是什么好人,做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什么下作的手段都使的出来。 看到她,刘美丽笑了。 也顾不上别人异样的眼光,扑进了他的怀里,“老公,吓死我了,幸好你来的及时。” “我没有事,也没受伤,我聪明着呢,见情况不对,我没有吃他们给的东西,立刻跑进女厕联系你。” “没事就好。”江言行叹气,“下次这种事情让我来,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危险。” 世人都这样,遇到危险的事,都觉得女人不行,应该让男人去做,好似男人是铁做的一般,天不怕地不怕。 其实男人女人都是人而已,除了性别不一样,没什么不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生物。 男人可做,女人也可做。 经历了那么多,刘美丽不愿意做个依靠男人的女人,要是习惯性依赖,被抛弃的那天。 不就成为一个没人要的废物,所以她宁愿亲力亲为,哪怕龙潭虎穴,不闯闯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失败了,大不了一死。 成功了,却是她人生一笔财富,别人抢不走的经历,是她走向更高更远的阶梯。 再说,她也不愿意再失去。 她说,“就因为危险,我才不愿意让你去冒险,要是你出了事,那我和两个孩子怎么办?” “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好妈妈,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别提照顾好两个孩子。” “这些年多亏了有你在,要不然我只能抱着两个孩子一起哭唧唧,想想画面就觉得好玩。” 江言行无奈的笑了,没有过多争辩这个话题,她呀,明明事事做最好,却总是贬低自己。 她的优秀,他亲眼所见,可她骨子里带着不自信,凯文说,这是原生家庭所造成。 她应该长期处于被父母打压的状态而导致,也有可能是后来所遭受的经历有关系。 别看她现在是成年人,其实内心还是个孩子,想要彻底走出来,需要有人配合她成长。 这个人,可以是爱人,也可以是朋友,需要包容她、无条件的爱她、相信她、支持她。 给她创造幸福的家庭关系,最好能经常给她鼓励和拥抱,而江言行就担当了这个角色。 江言行抱着刘美丽,注意到了她身后站立的丁文奎,这人身份穿着虽然很低调,但却透着一股疏离。 这份疏离,他很熟悉。 作为混迹在最底层的穷人,懂得看人眼色生活的他很清楚,这是上位者俯视蝼蚁自带的疏离感。 明明站在一起,却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是天生的优越感,就像穷人自带自卑一般。 就在江言行默不作声地打量丁文奎的时候,丁文奎也在打量这人,长得挺不错,至少能靠得住。 前提是…… 他们不下黑手。 丁文奎伸出右手,微笑着,声音温和的说道,“你好,我们又见面了,我叫丁文奎。” “是这家金嗓子ktv会所的老板,你看着挺面熟,我们两个人曾经是不是见过?” “江言行。” 江言行伸手回应,“这几年我和老婆都在国外生活,今日刚回来,我想我们应该没机会见过。” 金嗓子ktv会所,听说是某个太子爷所开,外人连他真名都不知,普通人怎么能见到大老板。 丁文奎过目不忘,他确实见过江言行,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不知江先生回国后在哪高就。” 听出他在打探自己的信息,江言行说的含糊,“高就谈不上,只是手上有些钱做点投资罢了。” “巧了,我也在做投资。”丁文奎从兜里掏出电话本和笔,“不介意留个联系方式,以后可以合作。” 江言行没动,而是看向刘美丽,虽然她没有明说,但他看出来,此人是她的旧识。 是否联系,得征求她意见。 丁文奎这人可交,靠得住,刘美丽开了口,“老公,是这个人救了我,是个好人,合作一下也行。” 如此,两个人交换了各自的联系方式,丁文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们刚回国,住的地方找好了吗?” 刘美丽知道,他在套话,她也没有隐瞒,“我们来京都的事已办完,今日便要离开。” 他苦笑一声,“京都这地,最近空气不好,去其他地方挺好,有合作打电话,只要赚钱的事我都不会拒绝。” “好。”刘美丽点头。 大家心知肚明,没点破身份。 他们不是同一类人,当一个普通的合作伙伴挺好,久别重逢,迟早都会再分离。 “嫂子,我能抱抱你吗?”丁文奎开口问道,声音哽咽,有些想哭,人生能遇知己不容易。 刘美丽笑着给了他一个拥抱,他用力抱紧她,在她耳边说道,“嫂子,好好照顾自己,走了就别回来了。” “你要记住,不管世人如何辱你欺你看不起你,你都是一个好姑娘,你应该值得更好的生活。” “你没有错……” 错的,是这个世道的偏见。 刘美丽点了点头,她放开了他。 被人无条件的信任着,说不感动那是假的,这样的朋友有那么一两个就够了。 至于其他人怎么看她,她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她没有能力去改变。 人不能一直活在过去,还是要继续往前走,当下和明天,永远都是值得期待的不是吗? 他们没有说那一句再见,她和江言行离开,可是还没有走两步,身后却传来一声尖叫。 回头看去。 阳光正盛,很刺眼。 是时温妍,她跳楼了。 第120章 得不到他,就毁掉他 刘美丽一眼,便看见二楼窗户站着的人,是陆霄骁,他不紧不慢地点了一根烟。 眼神,很淡。 这样的他,让她想到了寺庙里那些被供奉的神,高高在上,俯视着众生。 高高的楼层,像一座牢,将他困在其中,他走不出来了,也不想走出来了。 四目相对,他扯着嘴角,给她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好似在作最后的告别。 明明是她先招惹他的,最后她已经走了出去,并找了幸福,他却不能释怀。 怪他,没能力,不能护她。 刘美丽心口一疼,难受。 江言行顺着她的视线,看向了那个男人,他知道,这是她一直放不下的人。 或许,他们走不成了。 陆霄骁不喜欢抽烟,这玩意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叹了一口气,该来的还是来了。 母亲临终前让他跪着发誓,让他这个做大哥的,把弟弟妹妹抚养成人。 也让他这辈子,都不要去找陆家人,她就在天上看着他,要是他做不到。 她就诅咒他,生不如死。 可是为了南初,他终还是违背了母亲的遗愿,与陆家联系,踏上了未知却由不得自己选择的路。 爱情这东西,唾手可得,可并不是谁都玩得起,当初母亲为了所谓爱情。 不顾家里的强烈反对,和穷小子的父亲私奔,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甜蜜的。 他们也满怀期望的孕育了属于自己的孩子,可时间久了,各种问题暴露出来。 孩子饿得哇哇哭,才知柴米油盐皆需要钱,冲动欢愉后的现实打破了美好的未来。 从无话不谈、从甜言蜜语到最后的争吵、沉默、抱怨,爱人夫妻变得像仇人。 十年浩劫,更是把他们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为了爱情断送自己的未来,值得吗? 这个问题,不得而知。 或许母亲后悔过,可骨子里的骄傲让她又不愿承认自己错了,也不愿卑微的承认父母是对。 与其回去让家人耻笑辱骂,她宁愿选择继续烂下去,直到生命燃烧到最后一刻。 她的错,她的痛苦,她维护的自尊骄傲,却要让孩子延续,陆霄骁知道,母亲不爱他们。 她这一生,只爱过父亲。 至于父亲,也怨过。 怨爷爷是地主,怨姥姥姥爷不接受他,怨他们家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势利眼,怨这世道对他不公。 正因为母亲的悲剧,让姥姥执拗的认为,是女儿没有听她的话才落得这样的结局。 所以,她强势地插足陆霄骁的婚姻,安排了时温妍这个门当户对的姑娘。 可如今看来…… 不管是否听从家里安排,不管选择哪条路,没有想象中完美,是悲剧,那还是悲剧,所有的一切都命中注定。 他抬眼。 看向蔚蓝的天空。 他说,妈,你看到了,儿子妥协了,代替你选择了你想要的另外一条道路。 结局,都一样。 所以没必要后悔,至少你曾真心爱过,幸福过,所以别在天上看着我了。 诅咒我,没用。 生不如死又如何,没诅咒前就已经生不如死,只要看着她好生生活着,他便知足了,他不再奢求更多。 飘来一朵云,遮住了太阳。 陆霄骁身上的光消失了,他的身影变得模糊,连那一抹笑容都化为乌有。 他是一个男人,要上进,要坚强,要担起责任,他没有资格选择退缩。 被弟妹需要,被父亲厌恶,被母亲诅咒,被舅舅俯视……自始至终,唯有南初爱过他。 可如今…… 看着她天真、脸上总是挂着幸福的笑、和她老公恩爱的样子,这些他都给不了。 那就放手。 他摊开手心,那枚金戒指还带着她的体温,想扔,却舍不得,最后还是留下了。 他转身,离开了。 刘美丽放开了江言行,她突然不顾一切地重新跑进会所,想要找到他,想要抱抱他,没有理由。 可是当她气喘吁吁跑到窗台的所在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没有了人,只有金色的阳光洒在地面。 “陆霄骁!”她大声喊着。 推开包间的门,着急的寻找他的身影,可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再也不见了。 她站在那,看着桌上的生日蛋糕,完好无损的放在那,今天是他的生日。 生日,本应该快乐。 可是温妍为了让他永远的记住她,在这一天选择了跳楼,要是她真的死了。 那他生日。 就是她的祭日。 也是南初不要他的日子。 她好似在说,陆霄骁,你多么可怜啊,活的光鲜亮丽又如何,和我一样爱而不得。 我诅咒你,和我一样结局。 江言行无声地跟了上来,从身后拥抱住了刘美丽,他的拥抱干净而又温暖,没有暧昧和亵渎。 “南初姐,要是忘不了,就带着孩子回到他身边,毕竟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回去? 回的去吗? 他们已经不是孩子,不可能随心所欲,想分开就分开,想在一起就在一起。 他们是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顾及太多,没那么容易,上要考虑父母,下要考虑孩子。 中间考虑伴侣,为了生活需要去工作挣钱、需要为人处世、需要人情往来…… 爱情,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而已,得之幸也,不得也认命,可现在的问题是…… 时温妍不肯放过陆霄骁,见她跳楼,丁文奎第一时间拨打了救护车电话。 送到医院抢救,没死成。 那个不被母亲爱也不被父亲期待的孩子没了,对于孩子而言,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流产,伤了子宫。 以后都很难再孕,她用死亡证明自己的爱有多坚定,代价是失去孩子,永远做不了母亲。 未来,会后悔吗? 陷入爱情,失去理智的她没想过未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只想和陆霄骁在一起。 时家的人来了,放了话。 他们给陆霄骁两个选择,要么立刻和时温妍领结婚证,要么就去坐牢。 因为时温妍一口咬定,她不是自己摔下来的,是陆霄骁,将她从二楼推下去的。 她说。 得不到他,就毁了他。 第121章 你让我娶她,我就娶 陆霄骁选择,不娶。 能冷眼看着时温妍作死,又怎么会心软,只是这一跳,将二人最后的情谊跳没了。 不自爱。 还让别人爱? 脑子没毛病。 纯属吃饱了撑着。 他母亲从小生活在城里,被家里人宠着,看见醋瓶倒了,都不会伸手扶一下。 父亲虽然生活在乡下,可生为地主儿子,小时候日子过得好,后来还去城里读了书。 两个人是在学校,因为文学作品相识、相知、相爱在一起,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 他们不会种地,又因为身份的原因隔三差五的挨批斗,赚的工分根本不够吃饭。 他小时候天天饿肚子,也亲眼目睹很多人为了活下去,住在棚子里苟且偷生。 他亲眼目睹自己亲人去世,自己又身陷泥潭之中,他早就变得冷血麻木。 怎么可能在乎外人的生死,至于当初救南初,是因为她是走投无路而选择了绝路。 很多人食不果腹都在想法子努力的活下去,时温妍呢?从小衣食无忧,却因为爱情跳楼。 连肚中骨肉都是她可以利用的工具,这已经不是爱情,而是私欲偏执在作祟。 他回复不娶时温妍后,时家就像条疯狗一般,死咬着他不愿意再松口。 时大哥黑白两道都有人,有关系,有门路,为达目的可以说不择手段。 为给妹妹和外甥报仇,执意将他弄进牢里,他无所谓了,爱咋地咋地。 陆奶奶得知此事后,双眼发黑痛心疾首,她只是想看着外孙结婚生子咋就这么难。 这次,曾外孙又没了。 当初女儿选择错了,这次外孙按照她的意思来还是错了,那到底什么才是对? 什么是对,谁知道。 决定离开京都的刘美丽最终没离开,事情闹大了,丁文奎都不得不求助到她这里。 陆霄骁已经摆烂了,不问世事就等着坐牢,谁劝都没用,现在只能她出马了。 不就是娶时温妍,娶回家当神供着呗,时间久了,觉得无趣,自然就离婚了。 不能为了这种事,把自己一生毁了,人不要死脑筋,要灵活转动是不是。 而且领结婚证,两个人又不是绑定一辈子,女人在婚姻里感觉到不幸福,就需要情感寄托。 到时候找个温柔善解人意的男人去撩拨勾引,就算陆霄骁不赶时温妍走,她也会跟别的男人跑。 到时候出轨的是时温妍,时家理亏,自然不敢再找麻烦,硬碰硬大家都没有好结果。 而且听道上消息,因为陆霄骁不娶时温妍,是因为一个长得像南初的女人。 时大哥已经安排人找她,到时候她就算叫刘美丽,和南初无关也会受到牵连。 丁文奎法子虽损了些,可时温妍先以死相逼,他也只是出了一个不伤人伤己的对策。 要是中间不出岔子,时温妍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陆霄骁恢复单身,刘美丽也不会受到牵连,可谓是皆大欢喜。 事情闹大,影响不好。 陆霄骁也被停职,最近他没回家,天天待在金嗓子ktv会所和兄弟们喝酒唱歌。 像个没事人一样,根本不担心自己会出事,本人不急,其他兄弟却着急上火。 纷纷出主意,没啥用。 他们一个个都是混吃等死的货色,是家里有权有势,但利益关系交缠根本不会随意帮人。 包间门被推开,大家一看是刘美丽,兄弟们纷纷起身离开,留下陆霄骁和她二人。 这事,得嫂子出马。 陆霄骁仿佛没看见她,那双眸子正认真地看着屏幕里穿比基尼的小姐姐唱情歌。 这女人真漂亮~也不知是在夸比基尼的小姐姐,还是在夸走进来的刘美丽。 包间门关上,与外隔绝。 虽然音响里放着歌曲,但依旧觉得很静,静到可以不看对方,也能察觉到对方一举一动。 刘美丽坐在他的身边,用着他们二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陆家告诉我,你死了。” “我不信,但我找不到你,后来我还想着和你一起去死,连陆初新监护人都安排好了。” 说到这,刘美丽看着桌上放着香烟,她抽出一根放嘴里,拿着打火机啪的一下点燃。 他看着,没拦。 她猛吸一口,吸进肺里,死死压住那股情绪,“我原本选择去跳江,但我最后没去。”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现在的老公,他说,我真要死,他就陪着我去。” “到时候黄泉路上很黑,有个伴,他可以扶着我向前走,直到把我送到你面前。” “你知道的,我很贱,离了男人就活不了,当初许以安抛妻另娶我爬了你的床。” “你一死,我就被他几句话感动到了,就和他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想和他过一生。” “当时留在国内触景生情,他带着我去了国外,我们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叫江小白。” “这小子从小乖,生出来不哭不闹很听话,一说一个笑,糯糯叽叽的很可爱。” “有空,我带他认识你这个陆叔叔,你肯定很喜欢他,他也会喜欢你。” “他是个小吃货,喜欢吃冰糖葫芦、、肉包子……我现在过得很幸福。” “幸好我没死,要不然去了地府也找不到你,也不会知道你和时温妍在一起,她还怀了你孩子。” “陆霄骁,身为男人,既然做了就得负责,提了裤子不认人,不是你的风格。” “所以,娶时温妍。” 她是刘美丽,不是南初,她不是求和,她是无情又狠心地把他推到另外一个女人怀里。 麻烦面前爱情算个屁,先把问题解决了,能让他心甘情愿娶时温妍,就是让他死心。 她撒谎了,她不敢看陆霄骁此刻的样子,但这样挺好,她过普通人的生活。 他继续他美好的人生,陆为战说的没错,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在一起就必须经历流言蜚语和意想不到的挫折,可生离死别的代价她受不了。 她退缩了。 为了自己,为了陆霄骁。 也为了两个孩子,她不是一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一般奋不顾身为了爱情扑上去。 等了很久很久,久到刘美丽以为陆霄骁不会回答,可是他却答应了,“好。” “你让我娶她,我就娶。” 第122章 就算你恨我,我也要动你的白月光 音响里,自动切歌。 唱着,“彷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 这首歌刘美丽听过,叫《野百合也有春天》,还是一个电影插曲,丁文奎拜托她的事她已做到。 原本应该离开,可是她突然想听完这首歌再走,因为她不知道,他们下次再见是什么时候。 下次再见时,他或许已有妻。 那时她心中就算有爱,碍于道德法律也得克制自己的思念,不得靠近,只能远远地看他一眼。 这样选择…… 真的是对的吗? 就算是做戏,可谁知会不会假戏真做?想知道答案,那只能交给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该说的都说了,刘美丽不说话,陆霄骁也没有说话,包间里只剩下优美的旋律。 突然。 他跟着旋律。 低声唱了一句,“你可知道我爱你想你念你怨你深情永不变~难道你不曾回头想想昨日的誓言~” 整首歌里,他只唱了这一句。 他用着这种方式告诉她,他一直都爱着她永远不会变,也怨她将他推到另外一个女人怀中。 时温妍这事谁都可以打着为他好的名义劝,唯独她不行,因为他爱她,无法拒绝她所有的请求。 只要她请求,他必定会答应,哪怕知道这是错的,他心里清楚,她心里也清楚。 作为成年人,有些话不能明说,是因为爱人之间,这些冰冷的话语会伤人伤己。 可不说出来,对方永远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借歌表达,挺好,刘美丽听懂了意思。 她心脏不受控制的抽疼着,好似触电一般,她很清楚,自己是以爱之名来道德绑架他。 让他违背自己本心,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她小嘴微张,想要解释什么。 可又感觉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此刻心情,最后什么也没说,她缓缓站起身想走。 他抓住她的手,沉默良久。 才苍白无力的说出那句,“我和时温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背叛你,也永远不会。” 那一晚,在他接受她那一刻,他就已经认定她是他的妻子,这辈子都不会改变。 他不是三心二意之人,因为父母的悲剧让他偏执的只钟情一人,不悔,也不会怨。 他被下了药,什么都不知。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才看见时温妍睡在他床上,那次之后两个人再也没有越界。 因为救命恩人这层身份在,他只能躲着她,她却阴魂不散,总是能第一时间知道他在哪,和谁在一起。 他知道,是时大哥在搞事。 原本以为此事含糊一下就过去,但谁知,她怀孕了,直到刘美丽出现二人才撕破了脸。 这事,是他没处理好。 可他在明,时家在暗,处处都是算计,不管做什么都防不胜防,这就是世人为何都喜欢当坏人。 因为好人……太憋屈。 就如佛家所言那般,坏人只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好人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就因为太憋屈,所以放弃本心去做坏人吗?像那些害死他父母的刽子手去伤害无辜的人? 陆霄骁摸着自己的良心承认道,他做不到,不是他不狠,是他见过的苦难人实在太多了。 他既然爬上来,为何不为国为民多做点事,为何要和那些刽子手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 他要不择手段太容易了,但前提是要同流合污,成为蛀虫之一,那所有的资源都会向他敞开。 但也面临着法律制裁…… 刘美丽和他其实都是同类人,是那种遵守法律、循规蹈矩生活、重情重义的好人。 可当好人,路都不好走。 她说,“在寒冬腊月能跳下河,就为了救一个陌生人的人,就算有一天世人都说他不是好人。” “我都会相信他!” 她的命都是他救的,她没忘。 这份恩情她这辈子都不会忘,也不敢忘记,曾经有个人一次又一次地为自己拼命。 这一刻她鼓起勇气,转身看着他认真说道,“陆霄骁,我一直相信你,就算你真的和时温妍有了什么关系。” “我都相信你!” “曾经你不嫌弃我嫁过人,不嫌弃我脏,还三番五次救我,你说,我又有什么资格不去相信你。” “你是一个好人,你有责任、有担当、说到做到,你比那些只会花言巧语的男人好千倍万倍。” “不管世人怎么看你,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好的,只是,好人不代表就一直被欺负。” “有时我们可以丢掉一点良心,去反击这些人,丁文奎说的没错,既然时家不做人。” “为何我们不用点卑鄙却又不伤人伤己的手段去解决呢?这件事情,你不好去做。” “我也会去做,我现在已不是你的妻子,也不再是陆家的人,不用再为你们考虑。” “我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我再也没有什么顾忌,有人欺负我的人,那我也让他们不好过!” 刘美丽和陆霄骁都是普通人,从小父母就教育他们做个好人,好好读书以后找个好工作娶妻生子。 从未教过他们什么叫潜规则,也没有教过他们如何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生存下去。 丁文奎不一样,他是笨些。 但从小父母会教育他普通人不懂的人情世故和人性,所以里面的弯弯绕绕清楚的很。 要是自己想不明白解决不了,回去咨询一下老人家就行,他提出的法子损了些,但好使。 包间里,他坐着,仰望着她,她站着,俯视着他,两个人的影子在这一刻重叠在一起。 他们的灵魂交缠着不愿分开,可身体却没动,只是安静的看着对方,就这样便满足了。 从他们认识以来,从来都不在乎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是遵从本心无条件的信任着对方。 不管发生什么,第一时间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对方,没人教过他们什么是爱。 他们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 她说,“陆霄骁,就算你恨我,这次我也要动你的白月光,动你的救命恩人。” 第123章 到底是谁想害她? 出卖刘美丽的人,叫小高。 是大学生,通过走后门进了单位成了一个小职员,因为喜欢赌博,欠了不少钱,惹上金哥这帮人。 因为没钱还赌债,这才将投资公司批文的事告知,最后两人悄悄密谋很久决定合作。 让金哥出马拿下刘美丽,让她成为他的女人,到时候批文下来,赚取的钱他们平分。 这几日他惶惶不安,金哥那边没有消息,刘美丽也没有再联系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今日,下班。 同事约他,“小高,今儿是李哥的生日,请大家去金嗓子ktv会所玩,你也去。” 这地他熟悉,金哥说过。 是本地高级娱乐场所,在这里面消费一次,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普通人可舍不得来。 而金哥约刘美丽见面的也是这个地方,虽然心里有些担心,但他还是想来见见世面。 便答应了。 可他刚进此地,就被两个大汉拎小鸡一样,带到了另外的包厢,看着刘美丽坐在沙发上。 他怂了,跪在地上。 大声喊着,“刘姐,我不是故意出卖你的,是金哥逼我,我上有老下有小你就放过我……” “求求你了。” 刘美丽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将文件袋扔在他的面前,他不明所以,她却开口道,“打开看看。” 经她示意,小高打开。 里面文件,是他从出生时间地点到现在的资料,包括他父母家人,以及他赌博、找小姐…… 详细的他胆战心惊,在他惶恐的眼神下刘美丽开了口,“我只要把这些往你单位送,你这辈子都毁了。” “但想着你从农村考上大学,走到今儿也不容易,只要你帮我办一件事,我不仅原谅你出卖我的事。” “还保你升官发财。” 小高赶忙磕头表忠心,“刘姐,不管你让我做什么,我都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刘美丽抬手,将另一份资料扔到他面前,“时温妍,时家大小姐,只要你勾搭上她。” “以后必定平步青云,这种好事原本轮不到你,可谁叫你长了一张不错的脸蛋和身材。” 小高自认自己是大学生,才高八斗比那些高中生中专生的领导强,早就有了向上爬心思,可苦于没机会。 没想到剑走偏锋,居然被这种好事砸中,便对着刘美丽连连磕头,保证完成任务。 “这人靠谱吗?”丁文奎问。 刘美丽笑笑胜券在握,“试试不就知道了,你不要小看这种人,像打不死的蟑螂。 “为了利益啥都做的出来,希望他能蹦哒久一点,不要被时温妍的大哥三两下弄死,那样就不好玩了。” “免得夜长梦多又生是非,尽快安排他和时温妍偶遇,对了,当年车祸的事你们查出来了吗?” “是不是和时家有关?” “没查到和时家有关。”车祸的事情陆霄骁和丁文奎一直在查,可结果却不如他们意。 “嫂子,你得注意一下,很可能有人想害你。”车祸是针对南初,对方希望死的也是南初。 至于背后之人是谁不得而知,“你曾经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你最好给我名单我去查一遍。” 刘美丽从未主动得罪过谁,都是别人来招惹她,连她都不知道,到底是谁想要自己死。 甚至,很早就针对她了。 悲剧源头,是她出生开始,悲剧的开始,是南婉的出现,拐卖、流产、让她不能有孩子…… 这一切的一切就好像一张网,是有人为她精心织下,将她死死地困在中央看不见天日,也逃不了。 可到底是谁一次又一次的想要害死她呢?当初意识到这一点,她才会假死以新身份出现。 其实她现在离开,隐姓埋名当普通人可以好好生活一辈子,可是,她放不下去陆霄骁。 她有难,他救她。 他有难,她怎么能置之不理。 刘美丽写了一份名单给丁文奎,请他帮忙调查,特别是南家、许家、姜家的人,连身边人都不放过。 最好入手的是大医院,他们睁眼说瞎话,统一口径说南初不孕,这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她一直怀疑是南家,可没证据。 调查这些事情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人力,这就是刘美丽为何会疯狂的去赚钱。 没钱,什么都做不了。 在时大哥给的最后期限里,陆霄骁松口答应了和时温妍结婚,两个人很快领了结婚证。 婚礼盛大,酒楼办的。 请了不少人来,就连刘美丽也收到了请帖,这份请帖不是陆霄骁给的,而是时温妍送的。 她在羞辱她,也在警告她。 她长得像他前妻又怎么样,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抢的过她这个时家大小姐。 骨子里的骄傲,让她得意。 刘美丽去了,去见证她的幸福。 时温妍穿着南初当年穿不起的婚纱站在舞台上,头戴白纱,像个骄傲的小公主。 她面前站着陆霄骁,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冷着一张脸,在司仪的祝福下给她戴上戒指。 可惜尺寸不合,掉了。 落在地上却怎么也找不到,婚礼很忌讳出问题,这预示着他们婚后肯定会出问题。 顿时流言蜚语四起,当着这么多人丢脸,让时温妍一阵难堪,连脸上洋溢的幸福笑容都维持不住。 想象中美好的婚礼,毁了。 陆霄骁按照时家的意思走完仪式后便脱掉西装扔掉,连敬酒都不参与,直接回了部队。 至于洞房…… 他只答应结婚,没答应其他。 他这一行为让时温妍哭红了眼,时大哥气的砸杯子,心疼自己的妹妹遭到这样的耻辱。 要不是陆霄骁成了自己妹夫,他肯定像疯狗一样,不弄死他不罢休,什么玩意。 陆家这边,陆奶奶也不好受。 期待的曾外孙没了,这样的时温妍和当初又有什么区别,早知道当初就不让孩子离婚。 看着时家不高兴,看着自家奶奶不高兴,最高兴的莫过于陆墨白,看戏的同时不忘大口吃着甲鱼。 他早说过,南初是好女人,可惜这些人不相信,现在后悔了也没用,自作孽不可活。 第124章 我要回去当前妻小白脸 陆霄骁回了部队,正巧被指导员碰上,问他,今日结婚,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他不说话,直接去了操场,沿着跑道跑步,夜风扑面而来,吹掉了夏日的燥热。 在这场滑稽的婚礼中,在自己心爱之人全程的注视下,他就像个小丑一般,可笑。 指导员的职责之一是要做好大家的思想工作,见陆霄骁不对劲便与他并肩跑着。 跑了一圈又一圈,仿佛不知疲惫一般,直到最后大汗淋漓湿透了衣服。 整个人就跟煮沸的热水,还冒着热水,这才停止奔跑,找了一个地坐着。 仰头望去,满天繁星,就像那轮明月也唾手可得,陆霄骁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吗?” “中华,特价烟,老贵了,肯定抽,多来几根呗,”指导员和他就像兄弟,也不客气。 陆霄骁抽出一根,剩下的整包都给了他,可这贿赂也没有让他成功闭嘴,“说说,啥情况?” 蛐蛐叫着,风吹着。 身上的汗水变得粘稠,有了不好闻的味道,他拿着打火机拨动了两下。 声音淡淡,“没什么可说的,就是觉得京都最近空气不好,能不能把我安排去守边疆去。” 这一听就是有事,指导员接着他点燃的烟将自己烟点燃,语重心长的说道。 “谁都想往京都跑,你倒好,想往苦寒之地去,你年纪不小了,膝下连个孩子都没有。” “组织考虑你的个人情况,是不会允许的,你有什么问题,你给我说说,我帮你分析分析。” “你放心,我马上要退伍了,离开部队,保证帮你保守秘密,绝对不会说出去。” 孩子?陆霄骁呵呵。 有时温妍这个疯女人在,他这辈子怕不是都不会有了,他望着夜空开了口。 “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人为什么活着?小的时候我看见那些人就算吃糠咽菜。” “被人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也要苟且偷生,我不懂活着这么累他们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直到父母去世,我知道活着是责任,因为答应了爸妈的遗愿,要把弟弟妹妹抚养长大而活着。” “后来遇上一个姑娘,我想我活着就是为了她,她是我奋斗的目标和动力。” “直到今儿我才明白,活着没有意义,就是找一个盼头,有个盼头在生活中不会迷茫。” “可如今我的盼头没了,那我所有的努力没了意义,我便想着不如在最后岁月为国捐躯得了。” “好歹也死得其所……” 指导员瞬间明白了,这小子是为情所困,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 “有时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人,吃饱饭了,就开始谈情说爱,不像我都一把年纪,还是光棍。” 说到这他神情恍惚,“我家里时常来信,每次都不是嘘寒问暖,而是问我要钱。” “说家里没粮食了要钱,说弟弟要娶媳妇了要钱、说侄子出生了要钱,说生病了要钱……” “有时我感觉自己像头牛,埋头苦干只为了让家里过上好日子,却没有想过自己。” “我就想要是我退伍了,回去就找个媳妇,我没你小子长得帅,要求不高。” “是个正常女的就行,好好跟着我过日子,我赚钱,她做饭生娃带孩子。” “可我这些年赚的钱都给了家里的父母兄弟,人家姑娘又不傻,怎么愿意跑来和我过苦日子。” “在我的帮助下,我弟今年建了新房子,媳妇孩子热炕头,我爸妈也跟着享福。” “可他们却对我说家里没钱,只能委屈一下我,娶不要彩礼的傻子媳妇,说能给我传宗接代就行了。” “所以我现在也明白,做人不能光考虑家人,有时也得狠狠心,给自己留条后路。” “好人难当,当久了,连家里人也看不起,所以,想做什么就去做,别让余生留遗憾。” “毕竟人生就几十年,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成年人的世界,从来都不是黑白分明。” 陆霄骁掐了烟,站起身,“兄弟谢了,退伍后混不下去了,可以找我帮你安排。” “去哪?”指导员问。 “我前妻回来了,我要去当她的小白脸去。”陆霄骁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走了。 指导员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他也想当小白脸,有媳妇当老白脸也行。 宾馆,窗户边。 刘美丽看着京都夜景,拨打了远洋电话,“凯文,晚上好,忘了你那边是早上了。” 她轻笑一声,身心放松。 两人好似老友一般聊着,“我想告诉你,我不想死了,不想做你的实验小白鼠做催眠。” “我暂时不想就这样忘了他,因为我看见他了,他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次不是幻觉……” “你可以问江言行。” 生离死别后,久别重逢应该是好事,可她说着说着就开始变得迷茫了。 “可我亲手把他送到另外一个女人的手上,还参加了他的婚礼,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做错了。” “他不生气,就是难受。” “他说,既然我找到了自己所爱之人,有了自己的家庭,还有了自己的孩子。” “就不要为了那些人脏了手,不值得,他让我离开京都,去别人找不到的地开启新生活。” “我的离开让他选择了放弃,选择一个人烂在泥里不出来了,他装没事人一样,但我知道,他很不好。” “我很幸运,在最困难的时候有你们陪着,可他没有,我不敢相信他这两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还爱着我,从未变。” “我还做了一件坏事,让一个出卖我的人,去勾引他新婚妻子,我这样对吗?” 凯文说,如果时温妍真的爱陆霄骁,就算派一百个男人去勾引都没用。 与其说,她在害人。 不如说,她在试探。 要是对方对婚姻爱情忠诚,就不会按照他们设定的规矩发展,选择出轨。 这场人性博弈,谁会赢? 就在这时,房门被敲响,刘美丽以为是江言行和两个孩子,便走过去将门打开。 谁知…… 来者不善。 大哥大落哐当一声落在地上,凯文的声音从里面传来,“美丽,你是出什么事了吗?” 第125章 这女人比他还疯 时温妍和小高……睡了。 就在她与陆霄骁新婚洞房花烛夜这天,这火箭般的速度让刘美丽瞠目结舌。 那她所谓的爱情不过如此,只要有个好看的男人对她嘘寒问暖便沉溺其中。 自然,小高把自己出卖了。 所以,刘美丽被几个大汉请来时家做客,刚进门,就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沙发上。 他双腿搭在茶几上,脚上的皮鞋擦的发亮,就连鞋底也不沾一丝尘土,就像高贵的兰花。 被人精心养着,干净。 这是刘美丽第一次见时大哥的印象,他低头,刘海垂下遮住了额头,翻看手上的资料。 他声音低沉,带着磁性。 很好听,“刘美丽,这名字我熟悉,当初在歌舞厅里当小姐,好像被人十几个人轮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居然和陆霄骁的前妻长得像,我原本看你可怜不想动你的。” “你居然派这么垃圾货色来勾引我妹妹,你以为你这样就能和陆霄骁在一起吗?” “做梦!” 时大哥抬手,狠狠地将手中的文件砸在桌子上,关于刘美丽的资料散落在地。 橘黄的灯光下,那张黑白的证件照与南初还真的有些像,看上去很稚嫩。 原本也是一个好姑娘,可惜出身卑微,没有父母护着,被现实逼进绝路。 天下可怜人何其多,有些人从泥潭之中挣扎出来,有些人却永远留在了寒冷的冬天。 甚至死亡都不是终点,有些人的尸体也被人利用,卖给那些死了的老光棍配冥婚。 刘美丽弯腰蹲下身,将这些散落在地的资料一一捡了起来,她是利用她身份。 但不想她死后不得安宁,还被人唾弃辱骂,便将资料全部放进文件袋。 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将其点燃扔在地上,火光在她眼里闪烁着。 她声音淡淡,“时先生,你大可放心,我刘美丽已结婚生子,与丈夫恩爱有加。” “并不会和陆霄骁在一起,当什么南初的替身,我想,我们之间或许有什么误会。” “小高这人不可信,他欠了一屁股的赌债,为了还债,和金哥勾结出卖我。” “要不是我聪明,或许现在和时小姐一样的下场,所以,你最好调查清楚。” “我很无辜~” 既然能查到刘美丽的资料,自然也能查到小高的资料,所以时大哥并未阻止她这么做。 资料烧了,还有照片,他拿起来一张一张的欣赏着,“你是否无辜与我何干?” “既然你的人不懂事,碰了我的宝贝妹妹,你说,我应该怎么对付你呢?” “要不,还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让小高当着我们的面,也把你上一次怎样?” 说完。 他将照片放在桌上。 刘美丽看了一眼,那些人欺负刘美丽还不完,居然用相机拍了下来,真变态。 好人为什么就没有好报,而坏人祸害遗千年呢?真正的刘美丽自杀了,可这些人还好生活着。 原本找不到证据,没想到时大哥把证据送到她的面前,她顿时对时大哥印象不错。 这人,能处。 下次需要啥证据,可利用。 这些人既然犯了法,那自然得送监狱,也算是她借刘美丽身份的报酬和利息。 她站着,不说话。 他笑着看着她,眼神像一条毒蛇死死地缠着她,眼底的戏谑,似在欣赏着她的剧烈挣扎。 看着她痛苦、看着她沉沦、想要将那干净的皮囊染上一层厚厚的污垢才罢休。 这人就是一条疯狗,只要他盯上的人,他都不会放过,就算没有小高这事。 就刘美丽长得像南初这一点他也会找上门,道上传言他就是一个宠妹狂魔。 甚至还有些流言蜚语,说他不是时温妍的亲哥,说不定两人早就有了一腿。 要不然为何这么宠…… 站着实在太累了,根本不用主人打招呼,刘美丽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真皮的,真会享受。 她从兜里掏出了烟,动作熟练的点燃,眼里波澜不惊,声音依旧那么淡。 淡到给人感觉就像没有感情的躯壳在说话,“我呢?如时大哥所言本就贱命一条。” “要是时小姐不介意,时大哥也爱看我和她共用一个男人,那我也不会介意。” “男人女人本质都一样,那种事本来就是为了享受,能不花钱白嫖时小姐的男人,我挺荣幸。” 要是换成别的女人,看着这些艳照早就哭哭啼啼,没想到面前的女人却依旧这么淡定。 娇滴滴、可怜兮兮的女人见多了,换一种口味觉得新鲜,心底竟然涌起一股莫名悸动。 刘美丽的容貌其实并不惊艳,但却如同红酒一般,需要慢慢地细品,回味无穷。 时大哥耻笑一声,“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我妹的男人,肯定得为她守身如玉。” “他们要是敢出轨,我就让他们做不成男人……”这里的他们不仅指小高,还指陆霄骁。 “至于你,这么喜欢,那我给你多安排几个年轻力壮的,要不然你这张脸我看着不放心。” “这张脸不放心,毁了便是,你说你搞这么多名堂不是犯法吗?”刘美丽嗤笑一声。 被一个女人处处被针对,时大哥脸上瞬间变得五花八门,瞬间脾气也上来了。 见她油盐不进的样子,他冷哼着放了狠话,“刘美丽,你真以为我不敢这么做!” 刘美丽吐了一口烟,“你敢,你怎么不敢,不就是一张脸而已,毁了就是了。” “我有的是钱,毁了可以去国外整容,你说……我整成你妹妹的样子怎么样?” “到时候往你面前一站,你都分不清谁是你真妹妹,到时候不用我抢,我还能代替你妹妹成为陆家媳妇。” “所以啊,时大哥,求求你快点毁了我的脸,我就有机会送你进监狱,再整容代替你妹妹。” 时大哥:…… 都说他是疯狗,特么的,面前女人比他还要疯,从来不把女人放在眼里的他。 今日,竟然遇到对手。 他拿起桌上的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点燃狠狠地抽了几口,恨不得抽进心肝肺。 第126章 是陆霄骁害死了他前妻 “真特么的不见棺材不落泪。”时大哥就就不信了,就一个女人而已,还收拾不了? 待手中的烟烧尽,扔进烟灰缸,灰白色的烟灰在空中飞舞,火星闪烁,黑烟盘旋之上。 似某人的心情一般,不甘就这样熄灭,他站起身,黑色的皮鞋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有些像死亡前的进行曲,急促、刺耳、尖锐,刘美丽被他一把拉起,手中还烧纸的烟落在真皮沙发上。 没来得及捡起,便烧了一个漆黑的洞出来,像一道永远也合不上的伤疤刺眼而丑陋。 时大哥拉着刘美丽的手臂,快步的向后门走去,喊来几个小弟,挖了一个深坑。 里面黑漆漆的,看不清。 他将她直接推了进去,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恶狠狠道,“喂,你现在跪着求我,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要不然……” “我把你活埋在这。” 没有防备,从高处跌落,不小心崴了脚,刘美丽吃疼的皱了一下眉,口中不自觉发出嘶的一声。 伸手想扶一下,稳住身子,但泥土黏糊糊,似有蚯蚓在其中爬,她吓的赶紧缩回了手。 声音,从头顶传来。 她站在深坑中,抬头望去,先看见的是那双皮鞋脏了,直筒的西服裤包裹的双腿又细又长。 他的后背是一轮明月,将他白色的衬衣照的惨白惨白,将他身影衬托的又高又瘦。 背着光站着。 此刻却看不清他的脸。 从那凶恶的语气,可以判断出他现在很生气,他一生气,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最惨的结局不过是死,都在死亡线上走了几次,刘美丽也已经习惯了,无所谓了。 正常人都知道,想要你死之人,就算你再苦苦哀求都没用,她也懒得做最后的挣扎。 现在有人帮她挖坑,收尸,连墓地的钱都省了,“等等,我先找个舒服的姿势躺下你在填土。” 于是她蹲下身,安详地平躺,只是泥里潮湿一股土味,难闻,地面不平躺着难受。 没有宾馆的床舒服,要是有口上好的棺材就好了,里面铺着毯子睡着也舒服很多。 可现在她没资格挑剔,反正痛苦也就几分钟的事情,忍忍就过去了,不想土砸脸上。 她翻了一个身侧躺着,护着脑袋完全没有一丝害怕的样子,“我躺好了,你填土。” 时大哥嘴角抽搐,他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但没有杀人的爱好,完全是吓唬吓唬她,“你特么的就不怕死?” 杀个人话还这么多,刘美丽露出嫌弃神色,便大发慈悲回答这个很傻逼的问题。 “每个人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注定会死的结局,为什么要怕死呢?迟一天离开和早一天离开没什么区别。” “特别是对于有些人而言,活着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折磨和痛苦,死亡反而成了一种解脱。” “而我,就是这种人。” 心情烦躁的时大哥听完这话后却突然安静下来,脑海里想了很多,那些不堪而屈辱的回忆。 他也无数个日夜想死过,是知青下乡当知青那些年,后来苟且偷生不择手段才爬到如今的地位。 其他人怕他,说他是疯狗。 特么的,那是这些人没有见过真正的疯狗,他们就像地狱里养的恶犬,血盆大口一张,就把你咬下一层皮。 跟他们比,他还不够狠。 他双手揣在兜里,明明挺着脊梁站在那里,脚下的影子动了动,好似在剧烈挣扎想要离开。 刘美丽声音还在继续,“再说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我先脚被活埋,后脚就有人以杀人罪名将你逮捕。” “当然,你本事大,说不定还能逍遥法外,可没关系,你欺负陆霄骁是当兵的,不敢做违法的事。” “可我老公是普通人,出国这些年他认识国外的雇佣兵,而我又有钱,完全可以请这些人来杀你。” “你说你如果出事了,你又得罪了这么多人,等你死了,你妹妹就没有人护着了。” “到时候她会不会和我一样,沦落到会所当小姐啊,我命大活下来,她运气可不一定有我好。” “当然,你也可以把你妹妹送到国外去,花钱整容成我的样子,那样你可以逍遥法外。” “但风光无限的大小姐变表子,肯定不好受,唯一好处就是,靠着这张脸陆霄骁永远不会抛弃她不管。” 说到这,她声音一顿。 有些悲伤,“算了,我先地府去买套别墅,坐等你来见我,看你长得挺不错,到时候来给我当小情人。” 特么的,要脸不,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还让他当小情人,她有钱,他也不缺钱啊。 这女人真的是吓唬不怕、找人轮她不怕、就地活埋她也不怕……真是遇到对手了。 他的脸色阴沉的可怕,连明月也悄悄滴躲进了云层,树梢上鸟儿受惊一般展翅飞走。 独留蝉鸣声不断,吵的慌。 见土没有砸下来,刘美丽探头看了他一眼,咧嘴笑了,“杀我不值得?想打我?” “那你就打呗,到时候我医院躺一年半载告你故意伤害罪,那样我又可以大赚一笔。” “钱真的是好东西,它虽然不能无所不能,但却可以让你吃饱肚子、住在遮风挡雨的地。” “还可以自由自在地走遍山川河流看透世间百态,怪不得这么多人都愿意往上爬。” “高处的风景,真好。” 时大哥笑了,这些话全都说到了心坎里,他知他们都是同类人,“喂,以后当我的女人。” “我比你老公帅、比你老公有钱还有权,你孩子我也能当亲生的养,绝对不会亏待他们。” 花言巧语听多了,感觉假。 刘美丽想到了许以安,“要是换在很多年前,你遇到走投无路的我,我为了活下去,我肯定会答应。” “可现在……” 她摇了摇头,心里清楚的很。 她说,“你不就是借着我这张脸让陆霄骁知道你睡了他女人,让他恶心,顺便威胁他和你出轨的妹妹不离婚。” “何必装情圣……” 时大哥蹲下身,戏谑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呗,是陆霄骁害死了他前妻,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第127章 怀疑 时温妍新婚洞房夜出轨小白脸,被陆霄骁当场抓奸在床,时大哥为了帮助妹妹保住婚姻。 自然…… 不会放刘美丽走。 这个人质利用得当,可以很好的控制住陆霄骁,让他一直戴着绿帽却无法主动提出离婚。 所以,他没有活埋她。 别看他瘦的像一根竹竿,力气真的很大,他让小弟搬来竹梯子,让她爬上来后。 人刚落地,就被他抓着双手扛在肩上,大步流星的回了房间,将她扔进了卫生间,“脏死了,洗干净。” “要不是某些人幼稚,玩活埋,至于这么脏吗?”刘美丽身上一股土味特别冲鼻子,她也不喜欢。 时大哥呵呵,“你听话一点,少和我对着干,我至于玩这么多花样,没见过你这种倔脾气的女人。” “睡衣在凳子上,洗完就乖乖的去睡觉,不要想着逃跑,你逃也没关系,下次我抓你老公孩子。” “知道了,我不会跑。”刘美丽声音懒懒应道,两个孩子有江言行照顾,真出什么事还有丁文奎在。 她自然也安心在时家住下,白吃白住不花钱,简直是天堂,就是脏衣服穿着难受。 不知是不是蚯蚓爬进去了,她实在受不了直接开始脱衣服,惹得身后传来时大哥的骂声。 “我还没走呢,你就脱,特么的真当我不敢碰你。”说话声随着脚步声渐行渐远。 刘美丽回头望去,看着已经合上的门,莞尔一笑,她里面还有一件,他怕什么,她又不会吃了他。 还让她当他女人,脸皮这么薄,她都怀疑他碰过女人没有,她摇了摇头脱掉了衣服。 当热水从头淋下,身体里凝固的血液这才一点一点化开,在血管里重新流动起来。 时大哥这人传言阴晴不定,经常是想一出是一出,你永远猜不到他下一秒会做什么。 面对他,得打十二分精神。 刘美丽怕吗?怕!虽然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真的发生了,还是忍不住恐惧。 就像一个人扶着一块木板,漂泊在深海中浮浮沉沉,却碰见了出来觅食的鲨鱼。 知道逃不了,知道自己会死,却无法坦然面对,当她被扔进深坑,在看不清楚的环境里。 要被活埋的时候,就是这种无助的感觉,胸口闷得慌,她轻轻地从口中吐出一口浊气。 睡衣是丝绸的,穿在身上很丝滑也很贴身,冰冰凉凉,在燥热的夏天里很舒服。 她披着一头湿发,走了出去。 时大哥居然在门外守着,看着她走了出来,转身去取了吹风机,“坐下来我给你吹干。” “不用了。”刘美丽拒绝。 “什么不用,不知道湿头发睡觉容易头疼吗?”时大哥扯着她的手臂,将她按坐在凳子上。 随着刺耳的噪音,暖风吹在湿漉漉的头发上,他修长带茧的手指很灵活的穿插在其中。 手法熟练,以前应该经常给他妹妹吹头发,毕竟他们父母都不在了,他这个当哥哥的就要照顾妹妹。 刘美丽想起刚刚他未说完的话,“你为什么会说陆霄骁害死了他前妻,你是知道什么吗?” 妹妹头发软,可面前女人的头发却又粗又黑,发质很好,时大哥透过镜子看了她一眼。 见她好奇,嘴角微微上扬,倒也没有隐瞒,“我当然知道,说起来这涉及他们父母辈的恩怨。” “听说当年是南母举报陆母,才害的陆母下乡,也就是说,是南母间接害死了陆霄骁一家。” 听完这话,刘美丽全身不由自主地起起鸡皮疙瘩,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人居然是…… 仇人。 她猛地抬眼,看着他,眸中不敢置信道,带着一丝侥幸,“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时大哥关掉吹风机,摸了一下她的头发有八成干,便没有继续,“我呀,当年被人算计,被报名下乡当知青。” “在乡下那些年,我见过陆母,她说过这事,我一个外人都知道,身为他们的儿子陆霄骁自然也知道。” “所以啊,你不要以为你长得像他前妻,就觉得自己能攀上陆家,或许你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刘美丽屏住呼吸,按捺住心中的震惊,那双眸子死死地盯着面前的男人以玩笑的方式。 开口问道,“时大哥,你不会是怕我和你妹妹抢男人,才编这种瞎话来骗我。” 时大哥将线缠在吹风机上,放在了桌上,这里应该是他卧室,他从书桌上取出一张照片。 递给了她,“这是南母和陆母学生时期的照片,他们不仅是同学,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刘美丽接过照片,虽然照片上的人很年轻,但她一眼认出了自己母亲,那时的她真漂亮。 陆霄骁真的想害自己吗?他不是那样的人!可他知道她是南家女儿后,也从未告诉过他们父母的恩怨。 可世界上真有那么巧的事?她被拐卖到了他们所在的大队,他救了她,还和她在一起。 领证时,他消失。 后来她怀了他孩子,孩子流产,又遇到他时,他在军校,她出事去军校找他时,又查无此人。 分分合合,麻烦不断。 她以为自己是灾星,可她在羊城和国外这几年,都相安无事,但一回来就出事。 真相,距离很近。 却又感觉隔着一层玻璃,不清。 就好像有人一直暗中偷窥着她的生活,每当她以为日子会好起来时,意外便出现了。 这一夜,她失眠了。 时大哥的话以及那张照片,对她的冲击很大,她不敢相信,自己最信任的人会害自己。 心中有两个小人在脑海里激烈地争吵着,其中一个相信陆霄骁,另外一个却提出一个接着一个疑点。 她不安,她惶恐,可江言行不在身边,想打电话给凯文,但大哥大并没有带在身上。 黑夜里,她睡不着。 她痛苦的抱紧被子,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她双手颤抖着,从脏衣服里掏出一瓶药。 倒了一把在手心,全吞进口,苦涩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喉咙一动将其全部吞下肚子。 意识,断裂…… 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安了心。 第128章 那她又有什么资格再和他在一起 再睁眼,已天亮。 视野从模糊到清晰,金色的光圈变成了刺眼的阳光,阳光下坐着熟悉的人。 对于她的醒来,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兴,相反,黑了脸,扯着嗓子就开始一顿输出。 “你是不是有病啊!” “没事一次性吃这么多安眠的药干嘛,你要是死在我床上,我名声这辈子都洗不清了!”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真帅。 开口说话就一毁全部,而且大嗓门吵的她头疼,刘美丽伸手揉了揉太阳穴。 干裂的小嘴微微张开,脱口而出的声音也变了调,很难听,“我确实有病。” “我每天都会和我的心理医生聊天,特别收到惊吓后,病情会加重,且伴有严重的失眠。” 凯文说,这种病是无法用药物彻底治好,其实可以尝试催眠忘记那些痛苦的回忆。 在新的地方开始新的人生,刘美丽没有第一时间答应,此次回国也是想回来最后见见陆霄骁。 见他,知他好,过得幸福,就抹掉所有记忆,时温妍和她孩子的出现,让她下定了这个决心。 可后来发生的一切,却不受她的控制,药物作用让她睡了一个安稳觉。 可醒来那种无力感再次向她袭来,就像跌落悬崖,不断坠落却始终不肯落到地。 这种失重的感觉,让她必须要抓点什么,目光微微一抬,“我能不能抱抱你?” 时大哥嘴角抽搐,“你有病就了不起,我凭什么让你抱,知不知道我这身衣服有多贵……” 他话没有说完,刘美丽已经可怜兮兮的捏着背角,“抱人对我病情有帮助。” “我特么的,我请了一个祖宗回来。”时大哥骂骂咧咧,总不可能看着人死在他这里。 只能僵着身体躺在床的一侧没好气的说道,“抱,我告诉你,别动手动脚就行。” 他多少有点洁癖,爱干净,加上享受生活,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上等的料子。 刘美丽伸手,抱着他。 手感还真的不错,心情好她还开起了玩笑,“你说我现在喊人进来,说你强奸我会怎样?” “你有没有搞错,我帮你,你还想陷害我?”时大哥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想要起身已经晚了。 刘美丽翻身而起,将他死死按在身下,匕首横在他脖子上,冰冷的触感让他没有动弹。 只是目光带着一丝嗜血,他最讨厌别人算计,她说,“你和你妹就这样陷害陆霄骁的。” 时大哥脸色阴郁,不好看。 特么的,又是因为陆霄骁,这厮到底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自己多了身皮。 妹妹是这样,面前女人也是这样,为了他连小命都不要,“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他懂,刘美丽开了口,“我已经查过了,你妹怀孕时间和陆霄骁睡一起时间对不上你。” 时大哥笑了,很是得意,就跟千年的老狐狸一样,狡诈,“你查到了哪又怎样?” “他们两个人已结婚了,而且孩子也没了,所以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刘美丽收了匕首,“我只是诈你而已,根本没去查过,没想到你这么快坦白了。” “和你相处过后,发现你这个人怪好的。”说着,她又紧紧地把他当工具人抱着。 事已成定局,时大哥自然敢说出来,他挣扎两下,“呵呵,放开我,我不给骗子抱。” “你是好人。”刘美丽声音渐渐弱了下去,她闭上了眼睛,呼吸悠长而缓慢。 “你妹也是一个好姑娘,真的没必要为了陆霄骁毁了自己,她值得更好人生和男人。” 时大哥咂舌,想抽烟。 伸手摸兜里,发现没有了,昨晚守了一夜这骗子一夜没睡,早抽没了。 对她这话嗤之以鼻,冷哼一声不屑的开口道,“你派的小高是好男人?” 那垃圾。 恨不得一脚踹死他。 刘美丽摇头,她很清楚,这世界并没有纯粹的好人和坏人,更多的是介于好与坏之间。 她摇了摇头,“这世界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好男人,小高这人唯利是图。” “但他长得好看,嘴甜又会哄女人,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你妹喜欢的一点。” “所以,你怕什么?” “只要你在一天,他一天都不敢在你妹头上作威作福,还得小心翼翼地把她伺候的舒舒服服。” 时大哥没说话,在思考。 陆霄骁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至少他不喜欢时温妍,也会负责她这辈子生活。 但不是一个好爱人。 小高这人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人物角色,油嘴滑舌,会看人脸色行事。 是个大学生,长得好看,又会做人,这种人才能在社会混得风生水起。 要不然太老实了,只能守着家里一亩地,在农村种一辈子地,没有太大出息也饿不死。 时温妍当惯了大小姐,肯定受不了过穷苦日子,她自小书读多了,追求的就是浪漫的爱情。 小高这人很好控制,市侩肯定不会按部就班生活,偶尔会仗着自己身份做点吃拿卡要的事。 只要抓着这些证据,将他死死压在五指山下,就算他是孙悟空也大闹不了天宫。 再说以他的阶级,能攀上时家这棵大树已不容易,除非那天他成就超过时家。 否则,他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做出抛妻的选择,而且,时温妍还是一个大美女。 人性这东西经不起考验,爬的越高诱惑越多,低头看去,抱着自己的人儿脸色惨白。 眉头紧皱,似陷入了某种梦魇之中,他伸手拍了拍她的后背帮她缓解未知的恐惧。 声音淡淡带着笑意,“你不是刘美丽,你是南初,我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 “你说你这么温顺听话的小丫头片子咋变成今天这样,陆霄骁啊陆霄骁。” “我把妹妹交给你,你却让她流了产,我不屑对女人动手,爷们的事还是爷们处理。” 他拿起桌上的相机,对着二人拥抱而眠的样子拍了一张照片,刘美丽似有所感。 但她没阻止,如果她的母亲真得间接害死陆霄骁全家,那她又有什么资格再和他在一起。 第129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 时温妍和陆霄骁离婚当天,她和小高进了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两个人如此顺利。 是因为…… 他是孩子亲爹。 剧情老套,就是感情受挫的大小姐在酒买醉时,碰见了清贫大学生兼职。 她漂亮,他帅气,他对她一见钟情,她也不讨厌他,他不忍看见她一个人伤心难过。 便好心上前安慰她,她似找到知心人,将自己心事全部说出来,情不知所起。 借着酒精,两个人顺利的拥抱睡在一张床上,第二天,他自知配不上她,跑了。 他为了她,努力向上爬,就这样阴差阳错又在一起,刘美丽感慨世界真小。 要不是当事人承认,她都觉得小高为了攀高枝在编故事,现在看来,她跟不上年轻人节奏。 这些年,社会发展的节奏越来越快了,基本家家户户都购买了彩色电视机。 原本灰白蓝的世界随着新事物的冲击,变得五彩斑斓,连肯德基也进入了国内好些年。 刘美丽挺喜欢在时家住,因为时大哥会享受生活,新鲜的海鲜天天用飞机当天运过来。 她有钱都不敢这么奢侈,努力这么久都比不上万恶的资本家,她开始有些仇富了。 许是以前穷怕了,她没有大手大脚的花钱,有口饭吃,有衣服穿,就已经知足。 她手上的资金基本都投资出去,换取更多利润,每赚一笔,都会拿一部分去做慈善。 “喂~”吃饭的时候,时大哥黑着脸,那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踢了踢刘美丽的凳子。 “我妹如你所愿,和那个什么姓陆的小子离婚了,我不需要你这个人质了。” “你咋还天天赖在我家白吃白住啊,你知不知道,这顿饭就要花几千。” 被嫌弃的刘美丽,不在乎。 认真地品尝着桌上的澳龙、澳带、墨鲍、马翅。(澳洲龙虾、澳洲带子、墨西哥鲍鱼、马达加斯鱼翅) 喝着鲜美的汤,赛过活神仙,双眼微眯咧嘴嘴笑了,“你不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吗?” 有这么多美味,肯定一次性吃够了再拍拍屁股走人,要不然以后得自己花钱了。 她笑。 他也笑。 嘴上不饶人,“哦哦哦,我是上辈子欠你这个骗子的吗?把床让给你睡。” “辛辛苦苦赚钱还要供你吃供你住,还请医生给你看病,我觉得我都有心理病了。” “你心理医生收费便宜吗?电话号码是多少啊,介绍给我呗,让他给我也治治。” 刘美丽报了一个电话,“费用还行,换成国内货币,大概每年需要十二万左右。” “握草,抢劫呢。”家大业大的时大哥差点掀桌,这是富贵病,“不就每天陪聊几分钟。” “怎么会收费这么贵,你不是被骗了,你把这钱给我,我每天陪你聊几分钟,保证把你这个祖宗哄上天。” “人家是专业的,你……”不是刘美丽看不起人,是这位仁兄性子阴晴不定。 他一言不合就拉人去活埋,后院的坑至今没填上,今早发疯还灌水进去当鱼塘。 说养鲨鱼…… 正常人干不出这事。 时大哥不服了,“诶诶诶你那是什么表情,看不起谁呢,你咋知道我不专业。” 刘美丽嘟囔一句,“三两句就开始暴脾气,你做不到凯文那样时时刻刻保持冷静理智。” 心理有问题的人,需要的不仅仅是陪伴和倾诉,更多的是情绪上的正确反馈。 她有病,她最大,他惹不起行了,明天开始,就把海鲜换成菜团子让她忆思苦。 可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有人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抬眼望去,正是他那个前便宜妹夫。 陆霄骁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是他特意安排人,送了他和刘美丽的床照过去。 欺负他妹妹哪能这么完事,好歹让这厮体验一下自己女人被其他男人碰过的滋味。 他们两个以后真在一起,都会回忆起她和自己前大舅子睡过,想想心里都会膈应。 陆霄骁不开心,他就开心。 想到这,他眼珠子一转,特意看向了刘美丽,想知道她什么态度,却不由地大失所望。 她一天天的说自己有病,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再找那个老外聊聊天,日子过得比他都潇洒。 原本以为旧情人相见,二人肯定会为床照的事大吵一架,没想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心里咋这么不得劲。 不得劲的还有陆霄骁,他眼神复杂的看着她的身影,感觉她又瘦了很多,特别是那张脸没有血色。 他一步步走向餐桌,走到了刘美丽面前,默默地坐下,然后拿起时大哥的筷子将就了。 当兵的,没洁癖。 也洁癖不了,宿舍一个盆。 这盆除了洗脸洗脚洗衣服,还要装水擦桌子凳子玻璃,还用要掏粪、倒垃圾、盛水泥。 时大哥坐不住了,站起身就要抢筷子,“喂喂喂你谁啊,你配吃我家饭吗?” “知不知道这桌海鲜多贵,吃一顿要几千,是你这个穷当兵的吃得起的吗?” “你妹已经给我说了,那晚我和她什么都没发生,孩子也不是我的。”陆霄骁吃的心安理得。 “你们两个!”时大哥咬牙。 见二人反目的剧情没上演,他却破了财,气的直接站起身上楼,嘴里还大声嚷嚷着。 “有没有喘气的,把他们会给我赶出时家去,以后他们和狗都不允许在进来了。” 看看,小气的男人。 他一言不合就翻脸,早就习惯的刘美丽站赶忙起身说道,“等等,有没有饭盒。” “我老公和孩子也喜欢吃海鲜,我要打包回去。”她说完就熟门熟路的进了厨房。 不知的,还以为她是这里的女主人,陆霄骁看在眼里,却什么都没有说。 只是抬眼,对上了时大哥不怀好意的目光,他微微挑眉,手上摆着拍照姿势。 挑衅之意很明显,“美丽,怎么能给你老公孩子带剩菜,你直接报个地址。” “我让酒楼给你们送。” 刘美丽不打包了,“我现在住在xx宾馆,你现在打电话安排,不安排我不走。” 时大哥:“bbs……” 我就稍微给和你客气一下,你丫的还真当真,自个吃还不算,还拖家带口吃我,好意思吗?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心里骂骂咧咧,但为了气陆霄骁还是打了电话,让对方立刻马上安排。 第130章 你想我死对吗? 刘美丽被请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走的时候,却不知从哪个角落翻来一个箱子。 进了房间,不仅将自己穿过的贴身衣物带走,连喜欢的小玩意都不放过。 比如: 桌上相机她很喜欢。 她心里很清楚,每个人的人生就像一列火车,他们中途会遇到很多人,到站会无声分别。 留不住人,记忆也会随着时间流动而模糊,每一张照片背后都会留下一个人以及无数个故事。 她想给身边人拍照,想将记忆封进相册,想告诉孩子们,曾经谁给过他们生命谁爱过他们。 苦难,没必要传,但爱却要大声说出来,要不然走到最后,只有恨和毁。 而这些东西里,藏着照片。 其中有几张刘美丽不堪入目的照片,那些迫害无辜少女还逍遥法外的人,她是不会放过。 以及南母和陆母的合照,这事她不能听时大哥一面之词,她还是得去查。 查到底是谁,想让她死,其实她不愿意相信是陆霄骁,可过去发生的事情太巧合了。 当她将行李塞得满满当当,心满意足的走出大门,时大哥看着被打劫过得屋子。 感觉…… 牙疼的厉害。 心里恶狠狠地骂着自己倒霉招了个土匪回来,骂归骂,却没有要回来。 不想送别,便进了书房。 正中央的黑板上贴着他和她的床照,无暧昧,只有岁月静安的舒服感。 他瞥了一眼,大步流星地走到窗边,点了一根香烟,目送二人渐渐远去的背影。 她似有所感,抬头望来。 他没有笑,也没有说话,此刻的他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鸟儿,眼眸深邃,带着一层死气。 就像荒无人烟的古堡里,阴郁的王子走不出来,只能和满是刺的荆棘为伴。 就连阳光照在他肌肤上,也是惨白惨白,没有温度,让她想起了那句。 有些人肉体还活着,其实灵魂早就已经死了,此刻的他看上去有些可怜。 她知道。 他们是同类人。 骄傲的、孤独的、却又世俗所困不自由的,她神采飞扬地举起相机对着他身影拍了几张。 没有技术,纯靠感觉。 但此举惹来时大哥一阵骂骂咧咧声,“你个土匪强盗,抢了我相机,还在我面前炫耀。” “滚!有多远滚多远!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他气急败坏的样子让刘美丽哈哈大笑。 笑声欢愉,让空气都变得甜蜜蜜,像一份舍不得吃的点心,笑着笑着眼中却含着泪光, 她转身,对他潇洒的挥了挥手就此告别,他翻了一个大白眼,骂了一句傻逼。 不知骂她,还是骂自己。 除了第一天外,她在这里做人质蛮享受的,突然离开竟然有些舍不得。 要是顺利的话,今儿她会带着家人南下,估计他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 再见。 再也不见。 陆霄骁接过她手中行李,放在了后座上,又给她开了副驾驶门请她上去。 时大哥这人买房子,都是别墅区,出租车不会进来,走出去需要花不少时间。 她沉默两秒,权衡利弊后才选择坐了上去,车内的烟味很浓,显然,他在来的路上抽了不少。 他们俩其实都不爱抽烟,却又为其上瘾欲罢不能,这是病,正常人都不会学。 他坐上驾驶座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怎么说,很复杂,似乎带着说不清的情绪,又带着说不完的话语。 太过于炙热,像烈火。 似要将她活活烧死在其中,刘美丽视而不见,故意低着头垂着眉认真地研究着刚到手的相机。 她先对着窗外拍了一张找找感觉,又默不作声的、悄悄地对着他的侧脸拍了好几张。 透过小小的镜头,可以看见他眉宇之间带着深深的疲惫,下巴的青色胡茬冒了不少出来。 眼底还有一圈乌黑,不知多少夜没睡好,不知不觉,他身上少了青涩,带着成年男人的韵味。 她偷看他时,他抬眼不经意地望了过来,可眼底没有温柔,锋利的像一把带血的刀。 这是她从未看过的眼睛,她吓的手手抖了一下,不自觉地按下拍照按钮。 随着“咔嚓”一声,刺耳的声音响彻整个车内,这双不一样的眼睛被定格在这一分这一秒。 他微微皱眉,似不习惯有人对着他拍,只得回头看着前方,车子缓缓启动。 刘美丽这一刻才明白,她从未真正认识过陆霄骁,他一直在扮演好丈夫好情人角色。 二人该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窗户开着,燥热的微风拂过额前的碎发。 眯了眼,乱了心。 有些话不说,闷得慌。 刘美丽不是圣人,她只是一个普通女人,受七情六欲影响,做不到无情无爱。 她有些后悔回国了,要是不回国的话,陆霄骁现在肯定是孩子和老婆热炕头。 虽然孩子不是亲生…… 要是她不帮他,那她也不会被时大哥请去做客,也不会知道自己母亲间接害死他全家的事情。 他们两个人真死了多好,就不会有这么多是是非非,她也不会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他。 爱上仇人女儿,这听上去不是很荒唐,要是他爸妈害死自己父母的话,她也会爱上仇人儿子吗? 血海深仇,爱不了。 就算爱了也不可能在一起,想到这刘美丽开了口,“陆霄骁,我是南初。” “嗯。”他应了一声。 声音很烦很轻,带着烦躁,这是他以往不会出现的情绪,他伸手去摸烟。 但她后续的话,却让他身子僵在了那,“你应该知道我母亲叫什么?” 他沉默,不说话。 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她是许以安的乡下妻子,是被拐卖的可怜姑娘,当时不一定知道。 后来回了京都,要回户口,肯定知道了,他不点破,那她就点破此事。 “时大哥说,是我母亲举报你母亲,害的你母亲下乡,间接害死了你全家。” “所以……” “你想我死对吗?” 突然一个急刹车,车轮在地面发出刺耳的噪音,尘土飞扬,连空气也变得污浊。 第131章 对不起,我骗你了 京都。 最近空气不好。 刘美丽决定离开了。 她让江言行买好票,下午四点三十五分的火车,他们一家即将离开京都。 两个孩子长这么大,还从未出去好好玩过,于是刘美丽决定带他们一路南下。 边旅游,边看风景,边去吃各地的美食,景点酒楼宾馆安排就得辛苦孩子爸爸了。 他们一家坐着出租车,来到了火车站,取了票,江言行先去办托行李。 刘美丽则带着两个孩子在候车站等着,她脑海里还想起她和陆霄骁的对话。 她很直白的问他,那些年她不断出事,是不是他做的。他回答的是,你就当一切都是我做的。 什么就当?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以前说话从来不会模棱两可的他,何时也开始含糊不清,还是他为了包庇某人。 才会愿意承担下所有,那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是陆家的人?还是其他人? 候车间人来人往,很吵。 有些人在讨论涨价问题,有些人在说儿女多久未归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味。 不知是谁脚臭,藏不住。 江言行回来了,他看着她,脸上总是挂着笑,像春日里盛开的花永远让人感觉很温暖。 他蹲在她面前,将托运行李的票郑重其事的塞到她手里,用着从未严肃的语气说着。 “老婆,这个你拿好,我已经打电话安排了人,到了站,就有人带你们去玩。” 这语气。 好似在说离别。 刘美丽心里一抽一抽,很闷很疼,敏感如她,已经隐隐察觉出不对劲。 世界上谁都可以离开她,唯独江言行不会,她看着手上的票不能理解,“老公,你什么意思?” “有你在,我根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你知道,我很马虎,你交给我,我肯定会弄丢。” 她像孩子,依赖他,永远都长不大一般,可江言行心里清楚,她什么事情都看的清楚。 “我呢……”他欲言又止。 终还是开了口,声音听上去干涩而又怪异,“还是决定留下来跟进批文医药公司的事。” “我们总不能因为一个人而轻放弃这么久的努力,毕竟……这不是一万块二万块的投资。” “这是上亿的利润,你知道我自小穷怕了,如今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 “我不想再过苦日子,你就当我自私自利,在钱和你之间,我还是选择了钱。” “但是你放心,等批文下来药物公司正常生产销售后,我会南下去找你们。” 穷怕了的人,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谁还愿意过龟儿子被人天天欺负的苦日子。 刘美丽懂他,没怪他。 甚至很体贴的替他考虑,“那我和孩子一起留下来陪你,说好的我们一家人不分开。” “不了。”江言行拒绝。 他沉了脸,“老婆,我一直没有说,其实我很介意你和你前夫单独相处。” “虽然我们只是做戏,只是搭伙过日子,但我也忍受不了自己的老婆出轨。” “你要是不想我离开,就听我话带着孩子南下,我办完事就会去寻你们。” 这一刻的江言行很陌生,陌生到刘美丽完全不认识,他们认识以来,他从未对她说过这么重的话。 好似二人多年的默契,在一刻如好不容易建起的高楼大厦,说崩塌就崩塌。 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就知道她结过婚,心里有爱人,他自始至终都不介意。 现在的他,为何变了。 言语犀利,每一句都踩在她的痛点上,又狠又决,完全不顾她的感受。 他站起身,想再说点什么。 可看着她难受的样子,嘴唇不自觉地抿了一下,那些伤害的话吞进喉,咽下肚。 他冷着脸转了身,将表情藏在了她看不见的方向,也在这时上车的铃声响起。 他这才回身,提起地上放着的包,买了站台票,挺直脊梁亲自把他们送上火车。 江言行不仅仅是个好老公,也是个好爸爸,两个孩子从未与他离开过。 他们不舍,他们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泪眼汪汪的问,“爸爸,你不和我们一起吗?” 他们一哭,他也红了眼。 他不是什么男子汉,他是一个很感性的男人,很能共情,看着路边乞丐都会哭。 她问过他,为什么哭。 他说不清楚,或许想到自己也曾经要过饭,快饿死时,总有一两个善良人会给他一点钱。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记得别人给他的温暖,却永远不记得别人给他的伤害。 善良,却护不好自己。 江小白在妈妈肚子里,江言行这个准爸爸就天天给他讲故事,生病了守着,哭了哄着。 可以说二人从未分开过,如今要和亲手养大的孩子分开,他怎么能不难过。 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也有割舍不下的感情,“乖,爸爸有事,暂时不能和你们一起离开。” “等爸爸忙完了,就第一时间去寻你们好不好?这期间一定要照顾好妈妈和自己。” “我不要和爸爸分开!我不要和爸爸分开!”江小白自小就乖,这还是他第一次扑进他的怀里,不管不顾放声大哭起来。 “小白乖,爸爸只是暂时离开几天,很快就回来,听话。”江言行第一次不顾江小白哭泣。 将他硬塞到刘美丽怀中,“快上车,车子马上就要开了,不能再耽误了。” “爸爸!” “爸爸!” 随着一声一声凄厉的哭喊声,刘美丽只能抱着孩子上了车,她坐在靠车窗的位置。 他站在车窗外,恋恋不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南初姐,你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抽烟喝酒了,心情不好就多出去走走,要是病情严重记得打电话给凯文。” 刘美丽看着他,没说话。 他这次喊的是南初姐,不是老婆,这代表什么,她很清楚,他要离开她。 随着火车鸣笛,车子开始缓缓地向前行驶,他先是跟着走,然后是跑着追。 追着追着,他便被几个冲进来的公安死死地按在了地上,他拼命仰头想看他们最后一眼。 眼泪哗啦啦,彻底模糊了视线,但他依旧在笑,他说,南初姐,对不起,我骗你了。 第132章 嫂子,你不应该回来 很多人都在拼命的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但他们这种行为落在世人眼里。 不叫爱。 叫自不量力。 江言行就是这类人,普通,没有家世背景,靠着贵人帮助,从底层一步一步地爬上来。 如果他继续经营着理发店,找个普通姑娘踏踏实实过日子,这辈子都衣食无忧。 可他不愿,偏偏要和南初纠缠在一起,明知会不幸,却依旧如飞蛾扑火一般自取灭亡。 他从不后悔,国外两年多幸福而平凡的生活,却抵过前几十年的痛苦。 就算死,也知足。 他不怕死,他只怕自己有一天不在了,没人好好照顾南初姐,还有她的两个孩子。 南初姐真的很善良,是个好女人,是个好妻子,是个好母亲,可上天却不眷顾她。 是不是善良之人,都会尝遍世间冷暖,都不会有好结局,他被公安押着拷上手铐。 带出火车站,上了警车。 周围的人带着异样的目光对他指指点点,就这样,他成了人人喊打的罪犯。 透过后视镜,他看见自己的衣服脏了,皱了,双眼哭的发红,脸上还有泪痕和尘土。 真丑,他真的很庆幸,自己狼狈的样子没有被南初姐和两个孩子看见。 不然。 他们会对他很失望。 警车一路乌拉乌拉的叫着,窗外的大树快速倒退着,距离火车站越来越远。 他的心。 也沉入谷底。 在国外的时候,他就接到一通来自国内的警告电话,声音分不清是男是女。 对方说,让他离开南初,让南初尽快回国,否则就曝光他十年前失手杀人的事。 他没将警告放在眼里,对方又用他的母亲和弟弟做威胁,烦的他直接换了号。 当初他被卖给男人做媳妇,被打的半死不活,希望他们看在亲情的份上来救自己。 他们却搬家离开,从那时开始他就已经没有母亲和弟弟了,他们是死是活,与他有什么关系。 这事。 他没告诉南初。 回国后,他又收到了警告。 他不能让对方利用自己来威胁南初,挣扎很久,在离开前他选择了打电话自首。 宁死,也不愿受人挟制。 到了公安局,他被铐在了暖气片上,像动物园里的猴子,被慕名而来的人观赏着。 他们嘴里八卦着,就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居然是个杀人犯。 不管这些人问什么,他都是低着头不肯说话,刑讯逼供违法,所以这些人只是不给水喝。 不让他睡觉,拿着一个大灯泡照着他的脸,只要他一闭眼就拿警棍捅。 目的就是一个,让他承认自己是杀人犯,以及说出杀人动机、犯罪过程等。 说个很现实残忍的话,江言行对刘美丽而言,只是一个过客,只是一个工具人。 他是一个温柔又倔强的人,他能给她丈夫的关爱,也能当好一个奶爸。 如果真的要找一个男人搭伙过日子,他真的是不错人选,负责而又认真。 可他也有缺点,太善良,因为无权无背景,出大事了,他一个人解决不了。 毕竟有些事不是钱能解决,钱权在一起才是天下无敌,她也不是非他不可。 远在羊城的她已经听说了,他被公安抓走了,说是十年前杀了人跑了。 她不敢相信自己和杀人犯生活了两年多,那夜她失眠了,站在窗前看了很久的夜景。 不是恐惧,而是迷茫。 迷茫该不该回京都去帮他,又和那些人搅和在一起,烟灰缸里满是烟蒂。 她嘴唇发黑,嗓子发哑,抽太多了,江言行在国外一直都是好先生的形象。 为了保住他的完美形象,这事她并未告诉他的好友、她的心理医生凯文。 这事找不到人商量,她就整宿整宿的失眠,就算吃了安眠药物也没有用。 江小白是他一手带大,比她这个亲妈还亲,他不在这几日,这小子除了哭就是哭。 还发烧了,梦里都念着要江言行爸爸,那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人于心不忍。 外人不知江言行人如何,可是他们很清楚,他是好人,他就算杀人也应该有苦衷。 生着病的江小白睁开眼,糯糯的声音带着哭腔,“妈妈,我们去找爸爸好不好?” 她沉默很久才开了口,“要是爸爸成了人人喊打的坏人呢?你还想去找他吗?” 江小白摇了摇头,很坚定的说道,“爸爸不坏,爸爸是好人,我要爸爸!” 他才一岁多,显然指望不了他分清楚什么是好人还是坏人,刘美丽叹气。 她松了口,“好,我们回京都找爸爸,找你的江言行爸爸,可以了,不准在哭了。” “找爸爸~找江言行爸爸~哥哥你听到了吗?妈妈要带我们去把不听话的爸爸抓回来。”江小白高兴的冒鼻涕泡泡。 江大白将弟弟抱在怀中,用纸巾给他擦鼻涕,只是眉眼上挑,很高兴。 谁对他们好,孩子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清楚的很,哪怕没有血缘关系,江言行都很爱很爱他们。 监狱里日子不会好过,听说里面的老爷们闲的没事,天天研究各种各样的菊花。 新进去的罪犯不仅要挨着厕所睡,还被老人欺负,看你不顺眼晚上蒙着被子被打一顿都是常事。 刘美丽便当日回了京都,她以他妻子的身份去了一趟公安局打探情况。 却弄巧成拙查出身份作假,连带他们结婚证都不作数,作为一个局外人,她是没有任何资格打探案情进展。 这事…… 有人在背后搞鬼。 公安强行给她换了新证件,连户口也是新的,她以后不能再以刘美丽身份行事。 她又成为南初。 既然刘美丽身份用不了,她当场选择了报警,说刘美丽在两年前被人伦奸。 有照片作证,还附上这些人的名字、家庭住址,他们当天就被抓了回来。 这些人要是放在八三年严打个个都得枪毙,可如今法律宽宏判不了他们死刑。 南初走出公安局,感觉今日的阳光格外刺眼,像重生一般,又像回到地狱。 “嫂子,你不应该回来。”丁文奎开车来接她,这是他当时说的第一句话。 第133章 该跟我回去了 丁文奎欲言又止,他后续没有说出口的话她懂,他想说,为一个江言行不值得。 可这不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就算今儿没有江言行,明儿也会有其他人因她出事。 他们…… 在逼她回来。 南初其实属于法盲,不太懂里面的门道,问了丁文奎才知,人在看守所不比监狱。 除了律师见犯人,别人也见不着,她问能不能走歪门邪道,花钱上下打点一下。 可江言行杀的人身份特殊,上面有人盯着不放,要是此刻插手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丁文奎双手抓着方向盘,目视着前方,隔了很久才开了口,“嫂子,这事你找陆家比我好使。” “其实,骁哥当初不拒绝时温妍,还和她订婚,也是在试探你是否还活着。” “他在逼你出来,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我怀疑江言行的事也是他在推波助澜。” “可能……” “想和你复婚。” 最近京都的空气不止不好,还干还燥,南初看着窗外发呆,并未接话。 如果这是一场报复,那好像也能理解,如果用她的婚姻换取一个好人活着,未尝不可。 隔了大概一个星期,南初见到了江言行,他穿着黄色马甲,气色很差。 眼底乌青,双眼无神,腿还有些瘸,没有背景的人在看守所的日子不好受。 他看见她的第一眼,并不是高兴,而是想转身逃跑,不想她看见自己狼狈的样子。 可狱警根本没给他这个机会,他被训斥一顿后,被押到座位上老老实实地坐好。 只是他低着头,不敢看她。 顿时屋里安静一片,二人都不知如何打破这场僵局,最终还是南初开了口。 “后悔吗?她似在问他,也是在问自己,语速很慢,语气很低很平淡。 “我早说过了,和我在一起会变得不幸,你不信,现在连你也遭了报应。” “要是当时我选择死了,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说不定你已经娶妻生子,过得很幸福。” 她看着他青皮头,喋喋不休的说着,脑海里已经幻想着阖家团圆的画面, 他却不以为然,抬了头,眼眸含笑,语气很坚定的说道,“不后悔!” 声音小,怕她没听清楚,他又提高了音量,“南初姐,我从来都没后悔过。” 每个人的人生,不应该是一样的,别人追求的成功、财富,他追求的是有个幸福的家。 能和南初姐和她两个孩子生活在一起,哪怕代价是死亡,他都心甘情愿。 这就是他人生意义。 他继续说着,“我被抓,是我犯了罪,和你没有关系,你不要把别人的过错都揽在肩上。” “是我杀了人,我就应该承担法律的制裁,只是,你不应该再回京都。” 他想看到的是她和孩子永远快快乐乐健健康康,而不是为了他出现在看守所。 他承认自己杀人,南初却愣住了,心里酸酸的,“那你早说,早说我们就不回国了。” 其实在国外生活,除了吃不好以外,没有什么不好,过一辈子也不是不行。 他以为,她听到自己杀过人肯定会害怕,会恐惧,会恶心,可她想的是帮他。 他一口气没上来,两行清泪却流了下来,他像个孩子一般,低头伸手擦眼泪。 哭笑不得的说道,“我们身为华夏人,天天待在洋鬼子的地盘算什么事。” “有钱也应该投资国内,让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让我们的孩子为我们身为华夏人而骄傲。” 虽然他们在国外,但他一直这样教育孩子,就是为了不要让他们忘记自己是华夏人。 这也是为什么两个孩子天天闹着想回国,外面的天空是蓝的,但也不是他们真正的家。 他们的家,在华夏。 南初叹气,真的很无奈。 她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爱国,有空说这些,你能不能多关心一下自己。” 他沉默,不说话。 他知道,她也知道。 他不点破,她却说破。 她说,“江言行,你到底心里有没有数,你杀人了,你会被判死刑,你会被拉去枪毙。” “嗯。”江言行点头。 他声音很低,“我知道。” 既然选择了自首,就做好了赴死的心理准备。见他这个样子,南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地方不对,她真的想打他两拳,“你知道个屁,你要是死了我和孩子怎么办?” “南初姐。”江言行说,“我没用,以后不能陪你们了,既然姐夫没死,让他们父子相认。” “孩子不能没妈,孩子也不能没爸,陆家,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未来。” 对,是个正常人,都会去选择陆家,陆家多好啊,是军人,是军官,高高在上,让人仰望,享受很好的福利待遇。 再观江言行,没读过书,连小学都没毕业,只是一个剃头匠,靠着女人上位。 就算有钱了,骨子里的自卑依旧还在,见他视死如归,想要放弃人生。 南初气的想骂人,“是,你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孩子现在要的是江言行爸爸。” “他们要是知道你死了,肯定会很伤心,江小白生病了,没有人照顾他。” “他在梦里一直哭着喊着让你回来,他说你不是坏人,你可以不要我,你真的不要他了吗?” “南初姐,我。”江言行欲言又止,语气委屈,他也想回去,可回不去了。 他真的杀人了,虽然过去了很久,虽然他都快忘记了,要是早知道会有这一天。 他被那些人当成女人侵犯,又有什么大不了,不过是忍一时屈辱就过去了。 南初开了口,“江言行,你给我听好了,我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杀人。” “你有什么冤屈,尽管告诉公安,咱们做错事,咱们认,但是别人休要把脏水往我们身上泼。” “你不是一个人在作战,我会帮你,孩子也在等你,你永远都是他们的江言行爸爸。” 时间到了,江言行被狱警给带走了,南初坐在座位上久久不能回神。 黑色的皮鞋踩在地面发出哒哒的声音,停在她身后,“人已经见到了,现在,该跟我回去了。” 第134章 你想知道陆霄骁为什么娶你吗? 南初站起身,未看身后人,头也不回的走出了看守所,大铁门从身后关上,发出哐当的声音。 明明就在同一个地方,但门外的空气却比里面甘甜,她从包里掏出了烟。 抽出一根,含在红唇上,打火机啪啪几下都没点燃,她烦躁直接将烟给捏碎。 烟草从薄薄破碎的纸中露出来掉在了地上,她只是进去一会儿不到就感觉压抑。 空气混浊让人窒息,全身的细胞都在抗拒,她讨厌这种失去控制的感觉。 可是江言行却要在里面一直待着,每每想到着她愤怒不已,美眸中带着恨意。 她快速抬眼,看着面前的男人质问道,“陆霄骁,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是,她认定是他做的。 要不是他在背后推波助澜,江言行也不会自首,也不会面临坐牢或者枪毙。 阳光很盛,可洒在身上却感觉不到一丝温度,还冷,不知从何时开始。 二人的感情裂了,就连最基本的信任也崩塌,不管陆霄骁说什么做什么。 都被南初怀疑带着目的,时大哥的离间计做的真好,他妹妹受过的伤,他要他也尝一遍。 面对她的指控,陆霄骁脸色并未变,只是反问,“他犯法了,不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吗?” “南初,你要明白,不能因为他江言行是你在乎的人,就可以逍遥法外。” “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国家还要法律做什么,明天他心情不好也去杀人。” “后天他不爽,就拉一个无辜的路人搞强奸,这样下去社会岂不是乱套。” “当然,我也有私心,为了你和孩子安全,我不可能看着你们和杀人犯继续生活在一起。” 不知从哪刮来一阵小旋风,将地上尘土卷起,又扬下,反反复复不停息。 南初闻言,不禁沉默了。 在感情上,她无法接受江言行出事,可在理智上,她很清楚陆霄骁说的对。 但感情和理智有时候是不能并存的,就像两个小人在心里打架永远也分不出胜负。 说来说去最后还是因为自己是灾星惹的祸,如果不是自己,江言行这辈子都可以逍遥法外。 她眼帘下垂,心里堵得慌。 陆霄骁背着阳光站着,长长的的影子为她遮住刺眼的阳光,无声的。 他声音缓慢而低沉,“要是江言行真的爱你,怎么会隐瞒自己杀人的事。” “他要是真的为你好,就不会和你在一起,毕竟,包庇杀人犯也会被判刑。” “甚至连累孩子!” “当然,你要真的为了一个杀人犯恨我,那就恨。”说完他拉开了车门。 “走,回家。” 回家,这个词对南初而言变得好遥远。以前的家对她而言,不是避风港,而是痛苦的开始。 父母给的家,像牢笼。 许以安给的家,不想被赶出来就得拼命地干活,让自己表现的有价值。 陆霄骁给的家,因为他职业的关系经常不在,孤单,寂寞,让人患得患失。 唯独江言行给的家,是长久的陪伴,是溺死人的幸福,如梦如幻不真实,让人怀疑。 要是两个孩子知道他们江言行爸爸回不来,会不会失望?会不会难过?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陆霄骁只能强行将她拉进了车里,坐好,系好安全带,关上车门。 他坐上驾驶座,“我说过,我可以放你一次,你可以选择永远离开京都,不要回来。” “南初,我没有逼你回来,既然你自己选择回来了,那就做好你陆太太的身份。” 为了帮江言行,南初和陆霄骁复婚了,连两个孩子也跟着上了他的户口。 他不止一次说过,他一直想要的都是她,至于孩子是不是亲生他不在乎。 这一个养的起,两个也没有任何问题,要是她喜欢,可以多领养几个。 而江小白是他亲儿子的事,她没有告诉他,他也不知道,她能生育的事。 “陆太太?”南初并未得到这个身份而高兴,“陆奶奶不是一直介意我不能生,她能同意?” 陆霄骁将钥匙插进去,似想到什么手顿了一下,天热,车内温度也高。 他启动车子,让带着热气的风自然地从窗户外面灌了进来,声音淡淡。 带着不知名的情绪,是难过还是释然,“经时温妍这事后,姥姥她一夜之间老了很多。” “她天天都在说自己错了,对不起女儿,对不起外孙,对不起外孙媳妇。” “她说,她真的老了,很多时候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她已经帮不了我们了。” “她现在能做的事,就是天天在家吃斋念佛,只为让老天爷保佑我们。” 听完这话,南初心里也不是滋味,陆奶奶其实挺好的,至少进门以来没嫌弃自己。 把自己当亲生孩子看待,可在生孩子这事上,她执念了,她不是圣人,做不到完美。 可她也可以安心了,南初给陆霄骁又生了一个儿子,没有断子绝孙。 不知是不是出于报复心理,她没说而已,而有个声音也在告诉她不要说。 否则,有人不仅要她死,也要孩子死,她不能让二儿子步大儿子的后尘。 他们一家都必须好好活着,至于到底是谁在暗中搞鬼,她一定揪出来。 陆霄骁没带她回家,而是带着她去了一个酒楼,打开包间,里面人大多数不认识。 但个别两个印象深刻,比如许以安在场,让她很意外,丁文奎也在其中。 应该是没到饭点,所以有些人在打麻将,而另外的人坐在一起闲聊着。 经过介绍,才知这些都不是普通人,当官的、有权的、有关系背景的。 这种社交,陆霄骁以前都不会参加,可如今他却游走其中,游刃有余。 他喝酒,南初陪笑,结识了不少人,其中一个是卫生厅的,他告诉她。 批文的事,可找此人。 南初顿时明白,他如今放下身段来这里,是为了她,想到这里她心里特别乱。 说了一声失陪去了卫生间,却在半路的时候被许以安拦住,“南初,好久不见。” 她不理他,但他后面的话却让她停住了脚步,“你想知道陆霄骁为什么娶你吗?” 第135章 我比他差哪? 南初心里清楚,她心里是一直有陆霄骁这人,只是这份感情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有救命之恩、有救赎……就算自己选择离开,就算时间流动,也不可能忘记。 就算世人说他不好,她都无所谓,因为她也不好,都是普通人为何要强迫自己找个圣人。 所以,她不反对复婚。 人生原本就很短暂,现在已经稀里糊涂的去了一半,不如在这段婚姻里一起沉浮。 因为她明白,不管什么东西都有保质期,爱情也是,它刻骨铭心但不会永恒。 生活在一起久了,爱人升华成了亲人,相互扶持一路往上走才是正理。 就像楼下的那些人一样,有些已经娶妻生子,但身边却带着绝色佳人。 爬到高处才知,什么爱都没有利益重要,人的欲望无穷大,填不满。 就像她,挣了几百后,就想挣几万,挣了几万想挣几十万……现在上亿资产。 听着多,可资金被套牢,想要收回来就必须拿到批文,走动关系除了钱,还得用权。 和许以安纠缠没有好下场,可他说了一句话,顿时让她不由自主地好奇起来。 他说,“他娶你是因为我。” 因为这句话,她跟着他来到了无人的天台,这个地方被收拾的很干净,还有座椅。 显然,经常有人来。 晚上温度低,她只穿了一套连衣裙,凉风吹在雪白的肌肤上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站在这个位置,可以看到京都的夜景,华灯初上,说不上美,却让人难以忘记。 这里是家,是故土,是不一样的情怀,这是江言行和两个孩子想回来的地方。 回来了,却物是人非。 许以安递过来一杯红酒,在这种场合他也不可能做什么,心情不好,她一饮而尽。 如牛饮水,不美观。 大家都知道,这红酒需要细细的品味,可对于不懂它之人,和喝饮料没区别。 既是粗人,何必在乎。 许以安笑笑,仰头,露出脖中的喉结,上下滑动,也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虽然穿着华丽的衣服,虽然爬上了一定高度,但他们这种出身农村的人。 在那些出生罗马人的眼里,依旧是下等人,再好的衣服身份也遮盖不住身上曾经的穷味。 这是他们一生都洗刷不了的污点,时常被人提起,带着不怀好意地笑意。 不管他们怎么努力想要融进这个圈子,依旧被人悄无声息地划开了距离。 自古寒门出贵子,后来许以安才知道,寒门在古代指的是没落的贵族。 他,顶多算庶民。 按照历史来看,只有朱元璋从乞丐逆袭上皇帝,可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传奇人生。 “说。”南初先开了口,打破了这难得的和谐,自从他抛妻另娶后,他们每次见面都是争吵。 也不知是年纪上涨了,还是看的多了,连争吵都不愿了,觉得是浪费力气。 她声音淡淡,伸手将耳边的碎发撩到耳后,“你为什么会说陆霄骁娶我是因为你?” 她俯视着京都的夜景,而许以安的目光却一直盯着她的侧脸,和会所里的小姐比。 她真的不算很漂亮那种,可是却有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铭心刻骨,让人忘不了。 “南初,为什么?”这个问题在他心里已经重复了上万次,可没有一次得到答案。 今儿! 在这里! 他想她当着他的面前,让她亲口说出他想要的答案,否则他不会死心。 “嗯?”南初回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岁月,不会饶过谁。 如今的许以安成熟很多,说句衣冠禽兽都不过分,是那些小姑娘喜欢的类型,很有人格魅力。 如果不是人渣,其实看起来挺赏心悦目,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意气风发都被刻进骨子里。 不被人知,她却看得出来,因为她太了解他了,他的梦想,他所期待的未来。 他目光灼灼,带着炙热。 他从来都是不甘认命之人,他的口号永远是命不由天,命由我的狂妄。 他说,“当初我抛妻另娶,是逼不得已,是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 “南初,我也是为了你,为了让你吃饱饭,穿好看的衣服,让你不被欺负。” “为什么你就不能懂得我的良苦用心呢?我甚至为了你,选择了离婚。” “我都为你做到这个地步,为何你始终不肯回头?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而陆霄骁呢?他哪点好?为了不断子绝孙,为了他姥姥,和你离了婚。” “明明他不要你了,为了攀龙附凤,还和时家的小姐订婚,他也是抛妻另娶的人渣。” “为何你还会回头,愿意和他复婚,我比他到底差在哪?是因为他是陆家人吗?” “就因为我出身低,就因为我是地地道道农村人,就算我爬到厂长位置,你就看不起我,是!” “如果我现在告诉你,以后我可以当局长,你是不是肯回头,和我在一起?” 南初想抽烟,可她穿的连衣裙没有兜,便没揣,出来的时候也没有提自己的包。 因为江言行的事,她最近情绪反复无常很烦躁,不想过多说这些无关重要的话题。 “你如果想说的是这个,那不好意思,我没兴趣。”她低声骂一句被骗了。 下次再上当,是小狗。 正当她想走,他才说了她感兴趣的事情,“陆霄骁娶你,是因为陆霄骁恨我。” “他恨不得我死,所以他知道我爱你,才会娶你为妻,他这么做是为了报复我。 “他这人从小报复心就强,睚眦必报,不是好人,我当年差点摔成植物人都是他害的。” “还有吗?”南初不免有些失望,时大哥为了说服她,好歹还给了一张照片为证。 他就凭一张嘴,这和造谣有什么区别,顿时没了心情,“既然你说完了,那我走了。” 和人渣待在一起,感觉空气都臭了,可还没有走两步,他便抓住了她的手腕。 “他是我弟弟。” 第136章 你想动我?那你为什么一直没动我。 南初身子一僵,停下脚步。 似感觉时间在这一刻停滞,犹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她缓缓回头。 晚风扬起她额前的碎发,她眸子带着疑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觉得这个玩笑并不好笑。 如果陆霄骁真的是许以安的弟弟,为何他们不同姓?为何许母不相认? 为何从未听村里的人说过?心中的疑问实在太多,多到她忘记手腕被他抓着。 见她不信,他笑了。 因为他现在是陆家人,因为他有权有势是军人,没有证据,所以很多人都不相信。 他眸中如惊涛骇浪,“他妈是小三,抢了我妈男人,他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 许母,原名田秋儿。 家里闹饥荒,没粮吃,不想饿死的她一路逃荒到小河村,是老地主安家好心收留了她。 见她长得还行,屁股大,身子结实,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姑娘,干活麻利。 虽然没有明说,却是想让她给自己的儿子当媳妇,老人家透露了这意思。 安家祖上也富裕过,只是斗地主分田地成了贫农,虽然不复往日光辉。 但依旧有遮风挡雨的房子,有田地,有粮食,为人和善,还是读书人,比平常泥腿子好太多。 田秋儿害羞地低下头,没有拒绝,并且明说,只要安家给她一口饭吃。 哪怕对方是丑八怪,是瞎子哑巴聋子,只要能好好活着,她都愿意嫁。 老地主膝下有不少儿女,可是命不好,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傻的傻。 只有这个儿子从小就表现的聪明伶俐,三岁的时候就能摇头晃脑背诵三字经。 送去学校后学习成绩拔尖,被村里人称为神童,也是安家未来的希望。 要是旧时候,十五六岁孩子就得娶妻生子成家立业,虽然现在是新时候。 但不影响他这个老父亲操心儿子的婚事,儿子年纪不小了,在外读大学。 为了在今年抱上大孙子,他连发十二封病重的书信,让儿子立即回家。 安家合,老地主儿子,也就是陆霄骁的亲生父亲,他被父母骗回了家。 在他们以死相逼下,不得不和未谋面的田秋儿拜堂成了亲,原本洞房花烛想跑。 谁知被下了药,门窗还被父母从外给锁了,那夜,不管安家合如何拒绝。 为了报恩的田秋儿,还是主动扑上他,献了身,给出了女人最珍贵的第一次。 因为安家合比她想象之中的还要高大帅气,是个大学生,皮肤白皙。 书生卷气,不管说话做事都带着文化人的那股味,让她一见钟情陷入其中。 生怕到口的美味被抢走,她才急不可耐的和他洞房,想生一个他的儿子。 为安家传宗接代,让安家二老高兴了,就算安家合不喜欢她,她在安家位置也稳了。 遇到这样的男人,怎能不动心呢?可是她没想到,女人的第一次他嗤之以鼻。 不珍惜,还嫌弃。 在他眼里,唯有和相爱之人结合才是幸福意义,这样的她,和古代妓有什么区别。 不知廉耻,看上男人就急不可耐的上,他言语犀利不堪入耳,将她所作所为羞辱的一文不值。 她哭成泪人,都换不回他一丝怜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铁青着脸走出房间。 将房门砸的很响,完成父母任务的他,还要继续学业,便收拾行李离了家。 独留田秋儿在家守活寡,伺候公婆,苦苦盼着丈夫归家,可再也无音信。 安家合没回过家,寄了信。 说按照婚姻法而言,他们这是包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婚姻不作数。 说他已在城里娶妻,让她以后不要在他身上耽误时间,尽早另觅良人。 田秋儿羞愤之余,跳了河,却被村里的老实人许父相救,二人就此结了婚。 所以,许以安是陆霄骁同父异母的哥哥,所以,他才比弟弟妹妹好看优秀。 这个故事很是熟悉,听的南初全身发寒,为何老一辈的悲剧会在她身上上演。 是巧合。 还是精心设计。 陆霄骁被这些人拉着喝了不少白酒,他酒量其实并不好,喝醉的他沉着一张脸,不说话。 别人也不知他醉了,见南初去卫生间一直不回,他担心她又出什么意外。 便起身出去寻找,可她不在卫生间,询问服务员,被告知她和男人上了天台。 他轻呵一声,带着酒气。 睫毛下垂,将眼底地失望藏了起来,包间里少了许以安,显然她和他在一起。 他为了她的事情,不断四处奔跑拉关系,从而有了今日酒局,她假丈夫事还没尘埃落定。 她公司所需的批文还没到手,面临破产的局面,她却和她的前前夫私底下见面。 醋吗?醋! 因为,他心里有她,才会在乎她,才会去做这些,可是自己所做的一切她都不在意。 他坐电梯,上了顶层,又爬楼梯而上,站在黑漆漆的门口,看见许以安拉着南初的手腕。 他们互相深情相望,就像久别重逢的恋人,那轮明月就像他们相爱的证据。 他心突然很疼很疼,疼的他呼吸也开始变得沉重起来,他一脚踹开门。 “砰”的一声,吓的二人齐齐望了过来,在白炽灯下,陆霄骁的脸色很是难看。 在南初看不见的情况下,在陆霄骁看向他的时候,许以安眼神挑衅的对他挑了挑眉。 嘴角上扬,那小人得意的样子就很欠抽,酒精上头,再理智的人也会失去分寸。 陆霄骁高大的身影逼近,影子不断拉长,他上前,强行将南初拉到自己怀里。 然后一脚将许以安这个傻逼踹倒在地,“许以安,别以为我真的不敢动你。” 这一脚踹的真狠,狠到许以安趴在地上起不来,脸色惨白,欲有腥物从口中而出。 为了不让自己在南初面前显得那么狼狈无能,他硬生生将腥物给压了下去。 他哈哈大笑,很是得意,露出带着血的牙齿问道,“你想动我?那你为什么一直没动我。” “是不是你父亲说了什么?还是你答应了你爷爷什么?你要不要当着南初的面说出来?” 第137章 我就不信,活人斗不过一群死人 那些原本该随着回忆死去的秘密,却在这一刻被无情揭开,血淋淋的真相。 让天上的那轮明月也蒙上一层惨白,似一张死不瞑目死人脸,死死地盯着他。 陆霄骁站在那,好似儿时的自己,倔强而又不肯低头,连影子也变得模糊。 他眸子一沉,带着嗜意。 他还清楚的记得,爷爷不喜欢他和母亲,甚至不愿意他姓安,不承认他是安家子孙。 让他随母姓陆! 母亲一直以为,是他和父亲结婚没有先通知家里长辈,才惹得他们不开心。 她想,只要她能做好一个贤妻良母孝顺懂事的儿媳妇,肯定会获得老人家的原谅。 她也让陆霄骁不要调皮,做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多陪陪爷爷,不要做让爷爷不高兴的事情。 直到后来,父母在一场激烈的争吵中,父亲才透露,母亲不如他前妻懂事。 他们这才知道,他曾经被自豪父母逼着结过一次婚,和那个女人有了一个孩子。 那孩子叫许以安,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长得好看,听话懂事孝顺,考试次次拿第一。 可以说他完全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基因,成为另外一个安家合,安家从上到下都以他为荣。 而陆霄骁一点都不像父亲,不管长相还是性格更像母亲,就像他舅舅所说。 他完全继承了他妈无可救药的恋爱脑,偏执的可怕,撞了南墙也不愿回头。 后来,在父母争吵中。 父亲多次说,他长得完全不像自己,他怀疑母亲出轨,和其他的男人搞在一起。 他借酒浇愁,觉得自己生活糟糕透顶,头上绿帽,明明是大学生有一腔抱负。 却因为是地主儿子,天天被拉去批斗,被打压的人不人鬼不鬼,郁郁不得志,后来喝多了还动手家暴。 他说,他后悔了,他不应该不听父母的话,娶她回来,还生了一个不知是谁的野种。 明明这个儿子从怀到生,他这个父亲都在身边,亲眼看着,可是他将他的不幸全都怪在一个孩子身上。 母亲在得知父亲有过别的女人和孩子后,父母的爱情原本摇摇欲坠,变得支离破碎。 他们曾经伟大的爱情,最终变成了仇恨,他们在余生都在互相的折磨着,却又不肯分开。 爷爷冷眼旁观,那满是老皮的面孔好似在无声地说着,我早就知道你们是这个结局。 在临死之前,更是让小小年纪的陆霄骁跪在祖宗面前发誓,说是他母亲欠许以安的。 他这辈子都要替母还债。 说放在旧时,许以安才是安家的嫡子,他这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不能做对不起许以安的事。 要他以许以安为尊,不能和许以安争抢家产,有什么好东西都得拱手相让给许以安。 必须做到让许以安为安家未来光宗耀祖,要是做不到,他这个做爷爷就死不瞑目。 会一直跟着他,诅咒他,让他生不能,死也不能,爷爷说这话的时候。 瞪着一双凶狠的大眼睛,眼里满是红血丝,就像村里老人常说的鬼。 他就这样死死地看着他,然后朝着他的脸,吐了一大口混着唾沫腥臭的血,从此倒地不起。 那一脸的血,他怎么都洗不干净,那温度、那触感、那味道永远都忘不了。 他发高烧了,他做梦了,梦里的的爷爷一直站在他面前,不说话就死死地盯着他。 村里人为忙爷爷丧事,谁都没注意到他生病了,奄奄一息的他躺在床上,差点烧成了傻子。 后来怎么挺过来的,过去太久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好像有小孩走进来。 拿着枕头死死地捂着他脸,呼吸不过来的时候,被其他小孩发现了,招来了大人。 陆霄骁不想回忆这些,实在是太疼太苦,可酒精作用下,他控制不住自己。 后来长大了他才知道,他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爷爷的厌恶,妈妈的后悔。 爸爸的痛苦,都在告诉他,他不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他们倒是死的痛快。 将所有他不该承担的责任压在他一个孩子身上,他当时也不过是小孩子。 他们要他养活弟弟妹妹,他们希望他让许以安出人头地,却从未有人考虑过他。 父母口中的爱情,不仅不伟大,还短暂,自私自利的心理不知毁了多少人。 他其实挺厌恶那些打着爱的口号做着不是人的事,比如面前的许以安。 他说爱南初,为她离婚,可身边女人没断过,比如,以资助之名靠近大学生妹。 还和会所里的小姐谈美好的人生未来,他成熟,他绅士,他高高在上。 这些姑娘动了心,动了情,为他献出宝贵的第一次,他却说只是玩玩而已。 他亦如其他男人一样,家里妻子只有一人,可外面的女人却是应酬迫不得已。 女人要钱,要好处,他给予他们所要,索取自己想要,公平交易双方都没怨言。 陆霄骁搂着南初,感受着她身上的温暖,知道她还好好活着,还在自己身边。 那惶惶不安的灵魂才慢慢安静下来,当着许以安的面,她抬起她的下巴。 许是喝酒的缘故,今夜她的红唇在月光照耀下格外诱人,他缓缓低头,吻了上去。 他细细品尝,如走不出沙漠的旅人,如饮甘露,甘甜回味,让人无限沉溺。 他们呼吸交缠在一起,带着甜味的红酒和辛辣的白酒,他们要醉死在这场温柔之中。 南初身子一软,他搂住她的腰不让她退缩,直到发出暧暧昧的声音,他才放开她。 他抬眼,慢条斯理的看向脸色铁青的许以安,眼里带着些许玩味,以及不屑一顾。 他们两个人曾经是夫妻,可那又怎么样,这颗诱人的果实最终还是被他采摘。 是个正常男人,都不能忍受自己女人在别的男人怀中表现的如此娇羞。 许以安眼眸深邃,如那看不见底的深渊,谁也不知道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陆霄骁伸手,用着指腹轻轻地擦掉南初唇角的口红,“他们说了什么对我而言不重要了。” “死人而已,连尸体都烧成了灰烬,他们想要掀开棺材板出来找我都不行。” “他们真要为你的事找我,那我不介意将安家列祖列宗的骨灰从祖坟里挖出来全扬了。” “安家不是一直希望你来光宗耀祖,那我也可以就让安家永无翻身之地。” “我就不信,活人斗不过一群死人,你如果想利用死人来找我麻烦,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第138章 得不到她,就养大她儿子。 许以安趴在冰冷且硬邦邦的地面上,仰着头,看着陆霄骁怀中的南初。 眸中带着见不到底的深情,像他们初识般温柔的、轻轻地唤着她的名字,“南初~” 他说,“你听见了。” “他亲口承认了他妈是抢别人丈夫的小三,他是不被承认且上不得台面的野种。” “他还学他妈,把你从我身边抢走,你不是最恨这种人吗?你还要和他在一起吗?” “离婚~” “和我结婚。” “我知道我错了,我已经为了你选择离婚了,我离婚这么多年未娶,就是为了等你。” “真的,我一点都不介意你有过其他男人,我还可以把你的儿子当自己的亲儿子。” “我现在虽然是厂长,但未来不可限量,我以后会从政,我会爬到更高的位置。” “陆霄骁不过只是一个大头兵,不仅粗鲁还没情趣,估计天天不在家,无法陪伴你。” 他三根手指朝天继续说道,“我可以对天发誓,我这辈子只对你好,天天陪伴你。” “你想要天上的星星月亮,我都会拼尽全力给你摘下来,若有违誓,我这辈子断子绝孙。” 月色朦胧,夜景宜人,多么动人的承诺,多么动人的誓言,真的让人不禁动容。 可南初心里只有酸涩,她想到自己十几岁时,多期望有人护着自己,偏爱自己。 可她带着一颗真心,等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看着昔日的爱人,她无怨无悔的付出终于等到他的回应。 这份爱意她盼了六整整年,过去了十三年后终于听到了,可惜太迟了,她已经不需要了。 要是她才15岁,她会这样的山盟海誓而心动,要是她18岁,她愿意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和他在一起。 可如今她是当妈妈的人,早就过了幻想美好爱情的年纪,她心里比谁都清楚。 她现在的人生除了爱情外,还有自己的生活、抚养孩子、照顾自己的家庭、挣钱…… 仿佛在一瞬间她长大了,长大到必须要男人相护,也可以自己去面对暴风雨。 但还是忍不住为年少的自己红了眼,那个可怜的小姑娘,从不后悔爱上许以安。 是的,她大大方方的为自己曾经的心动买了单,要是重头再来一次,她还敢!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青春,没有任何剧本,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去亲身经历。 爱的轰轰烈烈,哪怕疼,其中也有甜蜜的时候,只是她运气不好,没有遇到良人罢了。 也有幸运的女孩,他们被老天爷偏爱着,与爱人是青梅竹马,从校园走进婚姻。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她比起那些嫁给傻子、老头的女孩又幸运很多,人呀,总要懂得知足。 不然,会患得患失很痛苦,只是短短一瞬间,她便想了很多很多,很突然的就释然了。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放过了自己,“许以安,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了。” “我不是瞎子,不会因为你三言两语而不信任自己的男人,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心里清楚,我心里也同样清楚,你说这些,也不过是为了诋毁他而抬高自己身价。” “我不管你是不是厂长,以后会不会从政,我只相信,我亲眼看见的东西。” “你抛妻另娶是事实,你妈不是小三,她曾经确实很可怜,可后来的她却可恨。” “明明我和她同为女人,明明她遭遇过被男人抛弃过,她却从未体谅过我会不会痛苦。” “依旧支持你出轨,在城里娶妻生子,还瞒着我,让我心甘情愿的为你们家付出所有。” “所以不管你说的多好听,也不管你是否真心后悔,我都不会原谅你们。” “我宁愿嫁野种,我也不会为你回头,你死心,我早就已经不爱你了。” 不爱你了,这四个字在空气中不断回荡,许以安看着她,张着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只是眼角流出一行清泪,不知是为自己过去而流泪,还是失去爱情而流泪。 鳄鱼的眼泪不看也罢,南初收回自己的视线,怕脏了自己眼,怕再也洗不干净。 他问,“你真的不愿再给我机会了吗?我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你不在的这段日子,陆霄骁也有过其他女人,为何你肯原谅他,却不肯原谅我,为什么!” “明明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过上好日子,我不甘心,我也绝对不会就此放弃。” “南初,我是绝对不会放弃你,我会证明给你看,我比陆霄骁还要爱你。” “总有一天,我要你看清他的真面目,让你明白,他娶你就是为了羞辱我。” 南初身板挺的很直,不管陆霄骁是什么目的,至少他从未让自己这么恶心过。 “爸爸~”就在这时,在漆黑看不见的楼道里,突然传来小孩怯怯的喊声打断了争吵。 三人抬头看去,是一个很瘦很瘦的小男孩,他走出来,看了一眼陆霄骁后又看向南初。 眼底,是恨。 见爸爸趴在地上,他小跑到许以安面前,蹲下身想要扶他起来,“爸爸,是他们打你了吗?” “谁让你来的!”对于他的出现,许以安并不喜,甚至被他扶起来的那一瞬间。 露出厌恶又忍住的表情,“不是让你乖乖在家等着,为何不听话跑到这里来?” “爸爸,我只是想你了,想接你一起回家。”他低着头,看着自己小小的影子说道。 那可怜的样子,让许以安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小,跑出来遇到人贩子咋办?” “你要是被拐卖到大山,爸爸就找不到你了。”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将他抱在怀中。 看着陆霄骁和南初说,“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犬子,他叫许思南。” 说完他伸手宠溺地揉了揉许思南的脑袋,眼中带着笑意,“儿子乖,叫陆叔叔、南阿姨。” “陆叔叔、南阿姨。”许思南眼神冷漠的看了一眼二人,才喊出这恶心的称呼。 只要爸爸开心,他喊他们一声又如何,这还是第一次,爸爸抱他夸他揉他脑袋,他好爱。 他希望爸爸永远爱自己,小小的人儿觉得此刻的自己很幸福,露出可爱的小虎牙。 憧憬在幸福中的他,要是抬眼就能亲眼看见,自己爸爸眼底里露出的报复之意一闪而过。 得不到她,就养大她儿子。 第139章 她宁愿养野种,也不愿意要你! “妈妈。” “妈妈~” 楼道里又跑出一个小身影,他就跟球一样,被踢飞,嗖的一下就窜到南初面前。 是江小白,他伸出双手抱着她的大腿,仰着脑袋嘿嘿笑着,“妈妈,我要抱抱~” 还未等南初去抱他,陆霄骁便先一步将小不点抱起来,可能他长得太高还凶。 不像许以安爸爸温柔,所以被抱的那一瞬间吓的不敢说话,只能可怜兮兮地看着妈妈。 他生气了,他要妈妈抱,不要怪叔叔抱,怪叔叔身上还有一股酒味道,好臭臭,不喜欢。 见自己被小孩嫌弃,陆霄骁呵呵笑了,然后故意在他脸蛋上很大声地唧一口。 小家伙的身子一个劲想躲,可躲不开,白白嫩嫩的小脸上,落下一个怪叔叔的吻。 还带味,他臭了,便撅着嘴一脸不高兴,想哭又不敢哭,那委屈的样子真可怜。 陆霄骁看的乐呵,伸手揉了揉他小脑袋,“你妈妈喝酒了,又穿着高跟鞋,不能抱你。” 江小白叹气,又开始想念江言行爸爸了,江言行爸爸身上很香,每次都是他抱他。 小小身影后,还有一个,是江大白,他现在的名字又改回了陆初新,他喜欢这个名字。 是爸爸取的! 他小小年纪却表现的稳重成熟的样子,他走到陆霄骁面前,恭恭敬敬喊了一声,“爸爸。” 他一直没敢忘,如果不是爸爸把他捡回来日夜不休的照顾他,他早就死了。 陆霄骁看着他“嗯”了一声算回应,他走到南初另一边,牵着她的手喊了一声,“妈妈。” 他们一家四口站在一起温馨的场面,刺疼了许以安的眼睛,原本那应该是他的妻、他的子。 如果不是陆霄骁,现在拥有幸福家庭的应该是他,平静的躯壳下是灵魂的扭曲。 疯狂喊着,他要毁了他们! 这幸福的场面也深深地刺疼了许思南的心,他从小就没有妈妈,爷爷奶奶不喜欢他。 小叔叔小姑姑不喜欢他,现在发现妈妈也不喜欢他,他就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 “你们怎么来了?”南初蹲下身看着陆初新,这么热的天,脖子的位置都出痱子了。 没有纸巾,她用手背给他擦汗,听他说着,“是爸爸派人说你喝醉了,让我和弟弟来接你回家。” 许思南看到这一幕,小小的眼睛里全是委屈,原来来找爸爸妈妈也可以不被骂。 他看着南初,也想被妈妈这么温柔的擦汗,可是他平时饿得肚子很疼很疼,爸爸都不会管他。 “妈妈,我们回家,爸爸买了漂亮的花花和蛋糕哦~”陆初新将陆霄骁准备的惊喜说了出来。 “还是妈妈最爱的巧克力蛋糕哦,好香好香,肯定很好吃。”说着说着江小白口水都流出来了。 看着两个小吃货,南初笑着点了点头应道,“好,我们现在回家去吃巧克力蛋糕。” “好诶好诶,我们回家吃巧克力蛋糕。”江小白高兴的拍手,看见另外一个帅叔叔也抱着一个小孩。 便盛情邀请,“哥哥,你要不要去我家,和我的妈妈、哥哥、叔叔一起吃巧克力蛋糕啊?” “不要!”许思南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蛋糕,更别提是巧克力的蛋糕。 虽然很想很想吃,但他还是坚定的拒绝了,他抱着爸爸,不让大家看到他眼底的难过。 他是许以安的孩子,为了安全考虑,陆霄骁和南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和他过度接触。 见他拒绝,松了一口气。 他们一家四口就这样有说有笑离开了天台,许思南回头望去,满眼都是不舍。 直到他们消失在天台,许以安也变了脸,不再当慈父,而是粗鲁的将许思南扔在地上。 屁股先着地,疼的他眼泪瞬间流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惹爸爸不高兴。 那倔强委屈的可怜样,却没有换得一丝怜爱,反而换来更恶毒的怒骂。 “你个小野种,真的一点用都没有,连你妈妈都不喜欢,她宁愿养野种。” “也不愿意要你!” “爸爸~”许思南不知道爸爸为何突然生气,可他真的委屈,想要伸手抱他。 可换来的是一巴掌,狠狠地打在他的脸上,打的很重,小半边脸都麻了,没了知觉。 “不要喊我爸爸,我不是你爸爸。”许以安没忘记,他买下这个孩子。 是因为他是南初的儿子,因为他想利用孩子让南初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可谁又能想到,南初根本不在乎这个孩子,宁可和陆霄骁在一起也不要她自己生下来的孩子。 失去利用价值的废物,根本不值得他过多关注,但他不缺钱,就把他当狗养着。 心情好的时候给一口吃的,哄着玩玩也不错,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关着,特别是想到小野种可能是陆霄骁的儿子。 就跟吞了苍蝇,难受。 许以安站在那里,眼带深意的看了许思南最后一眼,似考虑怎么处理这个垃圾。 想丢了他,想他被那些诈骗团伙的人抓去当乞丐,弄瞎眼睛,打断腿,让他装可怜去骗钱。 那时南初要是发现她为了男人抛弃亲生儿子会不会后悔,会不会自责,会不会痛苦。 可事情没有发生,连许以安都猜不到结果,许是他的眼神太过于凶狠无情。 许思南怕,瘦小的身躯忍不住颤抖起来,他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爸爸~” 他可怜兮兮的时候,让许以安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的南初,他闭上眼,最后还是心软了。 什么话也没说,头也不回地抬腿走人,将那个小小的人儿就这样丢弃在阳台上。 许思南从地上爬起来,不顾手上的擦伤跟了上去,所有人都不要他,只有爸爸要他。 他无处可去,不想当乞丐的他,就只能懂事听话,想到这,他对南初的恨意更浓。 妈妈不要他,跟野男人跑了。 也恨陆霄骁,他刚刚都听的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个野男人,不要脸,从爸爸身边抢走了妈妈。 他现在小,什么都做不了,等他长大了,他就去报复他们,凭什么生而不要。 不要就不要生,凭什么那两个小孩这么幸福,就因为是那个野男人的种吗? 南初似有感应,停下脚步,她回头看去,什么都没有看见,就在她犹豫之间。 两个孩子已经拉着她上了车,透过车窗,她看见一大一小的人儿从酒楼走了出来。 许思南似有所感应,抬头看向了车所在的方向,见是她,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还对她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吓唬她。 这小孩一点都不乖,南初在心里想着,顿时那股不舍瞬间消失,可她没有看见的是。 许思南见她对他露出不喜的神色后,当场红了眼,对,他就是没有人爱的坏小孩! 他也不需要别人爱! 第140章 有娃后,亲爹开车困难重重。 陆霄骁遵守承诺,让她见到了江言行,那南初也得遵守承诺,跟着他回家。 车子缓缓地在马路上行驶,两边的路灯照亮了前路,蚊虫飞舞好似在欢迎他们回来。 路灯下一棵棵挺拔的大树,就像保卫整个城市的战士,让人莫名的安心。 直到开进了大院,那道铁门好像一道结界,二十四小时有人站岗守护。 此次回的家,不是陆家。 是上面给陆霄骁分了房,面积不大,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他们四口人刚刚合适。 主卧是陆霄骁和南初住,里面放置了一张大床,是他请木匠用好木头现做的。 上面铺了大红的床单被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新房,梳妆台上还放了娇艳欲滴的鲜花。 次卧是两个孩子住,里面放置了两张小床,连床套被子都是全新的,上面还放了玩具。 有奥特曼、遥控汽车、木制的手枪……都是男孩子爱玩的,旁边还有书柜书桌凳子。 屋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空气里还有股淡淡的香味,显然陆霄骁为了让他们回家。 做了不少准备,不像许以安那渣渣,要么打压贬低自己达到自己的目的,要么张嘴说好听的话。 南初到了这个年纪,也明白了怎么看男人好不好,不是看嘴,是看他做不做。 做多少,做到什么地步,看他爱你的同时,会不会爱屋及乌爱你的家人。 江小白其实不喜欢陆霄骁,他太凶了,可是有玩具有好吃的就不讨厌了。 他迈着小短腿跑过来,抓着南初的手手喊道,“妈妈,吃巧克力蛋糕~” 这孩子有奶就是娘,完全不怕生,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怕不是人贩子给他一颗糖就能骗走。 去了国外,南初状态不好,天天想着自杀,大多数都在进行心理治疗。 所以江小白出生后,都是江言行在带,也是他在教,看来以后自己得费点心让孩子记住。 陌生人东西不能随便吃,至于让陆霄骁教,他这个大忙人三天两头不在家,应该指望不上。 拆开蛋糕盒子,上面写着欢迎回家四个字,还画了四个火柴人在上面。 她的评价是,字丑,画丑。 陆霄骁嘴角抽抽,最后忍了忍没有说,这是他去拜师学艺,亲手给他们做的蛋糕。 卖相不好看,但吃起来口感挺不错,舍得花钱,用的都是上好的真材实料,没有添加剂。 南初一时贪嘴,忍不住多吃了两口,真甜,两个孩子更是吃成花脸猫。 孩子笑,媳妇笑,陆霄骁坐在旁边看着,这就是他想要的家,简单温馨又幸福。 虽迟,但到,那所有的努力和等待都值得,似感慨万千,鼻子开始发酸。 南初笑着笑着看向陆霄骁,发现他眼尾不自觉地开始泛红,她愣住了。 除非是经过专业训练过的演员外,要不然眼睛不会骗人的,他的眼里有她。 敏感的她感觉的到,不炙热却温情,似在无声地诉说着这些年对她的思念。 南初睫毛轻颤,垂下眼眸,时大哥的话、丁文奎的话、江言行的事情让她疏远他。 可想到许以安说,陆霄骁不被安家承认,是上不得台面的野种时,又为他难过。 明明是父母的错,为何会怪在孩子身上?他从小到大到底又受了多少委屈。 可受尽所有委屈后,他依旧没有变坏,最后选择做一个有担当的好人、好男人。 人人说他是村霸不学好,可他小小年纪不偷不抢,靠着自己双手养大弟弟妹妹。 扪心自问,他好几次拼命救自己,这样的人真的会害自己吗?她开始迷茫。 见她发呆,他伸出大拇指的指腹擦掉她嘴角的奶油问道,“想什么呢?蛋糕都不吃了。” 南初回神,看向他。 总觉得该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们分开两年多,有些陌生了。 她只得用勺子挖了一勺蛋糕塞到他的嘴边,“来,爸爸不能看着我们吃,爸爸也吃。” 他张嘴,吃了,很甜。 两个孩子见爸妈互动,也开始有样学样,特别是江小白,用勺子挖了好大一坨蛋糕。 费劲地抬起胳膊,怕蛋糕掉下来一直盯着,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陆霄骁面前。 “陆霄骁爸爸,吃!” 他记得妈妈说过,他真的很幸运,别的小朋友只有一个爸爸,他却有两个。 其中一个是江言行爸爸,不辞辛苦的将他养大,另外一个是陆霄骁爸爸,他们都爱他。 在国内,小孩子喊大人名字是不礼貌的行为,但是陆霄骁不介意还很惊讶。 江小白喊他爸爸,这比吃蛋糕还甜,为了不让小家伙失望,他只能努力张大嘴一口吞下。 有些滑稽,有些狼狈,逗的南初和陆初新哈哈大笑,江小白不知道妈妈哥哥笑什么。 觉得高兴,也笑起来。 整个屋子里灯火通明,欢笑声不断,直到夜深,南初本来要带两个孩子洗漱。 陆霄骁却让她休息,他去。 他带过陆初新有经验,当个奶爸没问题,他拿出两把小牙刷挤上牙膏,在杯子里倒好温水,然后和他们站一排一起刷牙。 南初看着,摇了摇头。 她真的累了,去了卫生间洗了热水澡,这才回了房间,躺在床上便不想起来。 闭上眼,便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感觉有人抱着自己,她转身将腿搭在他身上,乖乖的窝在他的怀里。 他身上的酒味被一股香皂味所覆盖,熏的她鼻子发痒,伸手揉的时候。 却被抓住了手腕压在头顶,她睁开了眼睛,他却已经俯身而下吻了下来。 不热烈,如蜻蜓点水,如温水煮青蛙,动作缓慢,好似在细细品尝美味。 南初很久没有经人事,有些不适应想退缩,他却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似要把她溺死在温柔乡中,就在他提枪准备上时,门却从外被推开了。 江小白抱着自己小枕头,可怜兮兮的站在那,想说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 便看着爸爸妈妈在叠罗汉,脑袋一歪,小小的眼睛顿时充满了疑惑,好奇而又天真。 “陆霄骁爸爸,妈妈,你们在玩什么游戏,好玩吗?我能不能也和你们一起玩!” 有娃后,亲爹开车困难重重。 第141章 自杀了 来不及阻止,江小白已经屁颠屁颠地跑到床边,睁着圆滚滚水汪汪的大眼睛。 看着陆霄骁的裤子说道,“爸爸,你裤子里的枪好大,比江言行爸爸的还大。” “那不是枪。” “那不是枪是什么?” 南初捂脸,童言无忌,不能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江小白,你为何不乖乖睡觉?” “妈妈,以前都是江言行爸爸陪着我和哥哥睡,可他不在。”江小白说完看向了陆霄骁。 江言行爸爸说,他们是男孩子不能和女孩子睡,所以妈妈不能陪他们睡觉。 那现在只有陆霄骁爸爸陪他们睡觉了,想睡安稳觉的南初只能把陆霄骁推出去。 “孩子爸,辛苦你了,你去陪两个孩子睡觉,记得给他们讲睡前故事。” 这一大一小抱着枕头大眼瞪小眼被关在了门外,陆霄骁五味杂陈不是滋味,南初在拒绝他。 看他挺惨的,江小白主动牵上他的手,老气横秋的说道,“江言行爸爸说。” “妈妈生病了,要安静,我们不能打扰她睡觉觉,要不然她会做噩梦,做噩梦她会哭……” 陆霄骁将江小白抱在怀中,刮了刮他的小鼻子,“放心,妈妈的病会治好的。” 江言行的判决下来了,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各项证据,最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陆霄骁说,他会上下打点,让他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不被欺负,也会安排他们每个月见一次面。 要是表现好,还能减刑,说不定用不了三年就能出来,这已经算最好的结果了。 南初点头,不是死刑就好。 但监狱里的人说,江言行的情况不好,可能有自杀念头,最好有家人来看看开解一下心理问题。 他的家人为了钱,把他卖给男人当媳妇,不要他了,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南初和两个孩子是他家人,她带着两个孩子来探监。 江言行走出来,发现两个孩子也在后,羞愧的低下头,他一直给孩子当榜样。 不想他们看见自己阶下囚的样子,如今猝不及防出现,想必孩子心里完美的爸爸已经不存在了。 他声音也带着不自信,“南初姐,你怎么把孩子带来了,也不怕他们吓着。” 言语中苦涩,藏不住。 南初想安慰却又不会,“他们天天闹着要来看江言行爸爸,我也没办法。” “可是我现在这样子很丑,他们肯定对我很失望。”江言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选择自首的那一刻开始,他便有了一无所有的觉悟,没了南初姐和孩子,他活不下去。 不如,枪毙了好。 可如今却是失去自由,并不是他所愿,以后可能被世人唾弃,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个想法如鸦片,上了脑就停不下来,他想着,今儿见了南初姐最后一面。 就死在监狱里。 到时候也给两个孩子留一个好印象,可如今最后维持的自尊都被撕开。 难过,痛苦…… 好似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正在死死地掐着他的脖子,让他呼吸不过来。 可下一秒糯糯的声音将他唤回现实,他缓缓抬头,最后看一眼他们也好。 江小白眨巴眨巴着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觉得这样的江言行爸爸挺酷的。 看他很伤心,就一连串的彩虹屁拍下来,“江言行爸爸不丑,江言行爸爸最帅了。” “陆霄骁爸爸说了,你不是坏人,你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是坏人欺负你。” “你是为了保护自己,在反抗中不小心杀了坏人,你没错,如果没杀死坏人。” “那些坏人就会欺负你,也会去欺负其他人,他们死有余辜,他们活该。” “但杀人不对,所以江言行爸爸才要进监狱改造,只要改造成功就可以出来。” 孩子的话点醒了江言行。 那些人才是霸凌者,他们家里有权有势人多欺负人少,还做那种肮脏的事,他们才该受法律制裁。 他是受害者,他弱小,因为长得有些娘……就不该反抗吗?不!他反抗没有错! 如果老天爷都拯救不了弱小的自己,他不保护自己,又有谁来保护他呢? 他没有错,也不该为此感到羞愧,他也没想过杀人,他只是在保护自己。 江小白说,“江言行爸爸,华夏比国外好玩多了,有很多很多好吃的,我等你出来,带你去吃。” “但是我还小,没钱,你得自己掏钱,要是你也没钱,那我就让陆霄骁爸爸请你。” “别看陆霄骁爸爸长得凶,可是他很好很好,陪我睡觉,给我做蛋糕吃,给我讲故事。” “可陆霄骁爸爸再好,我还是想要江言行爸爸,江言行爸爸,我想你。” 说着说着便瘪嘴哭了,那可怜的模样看的江言行心疼,“小白最乖了~” “别哭了~爸爸承诺,会好好在监狱改造,争取早点出来陪你们好不好?” “拉勾!”江小白不信。 伸出小手指对着面前玻璃,江言行犹豫了一下,不想让孩子失望也伸出自己的小手指。 明明近在眼前却无法触碰,江小白更伤心了,他还想要江言行爸爸抱抱都不行。 他嘴中念念有词,很是执着和坚定,“来,拉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骗。” “谁骗谁都不是小狗,因为我们是家人,家人要做到互相信任互相依靠。” “如果没做到,可能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苦衷,所以不要失望不要难过。” 这些都是江言行爸爸教的,江小白已经哭成泪人,“江言行爸爸我相信你。” “我会等你,不管我有多少爸爸,你都是我心里最重要最爱的爸爸,我爱你。” 江言行捂嘴,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可是他做不到,他哭的很难看。 可这里不是家,这里是没有自由的监狱,他根本没地方藏,只能用双手捂住脸。 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他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为什么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他现在不想活了,为什么又要挽留他,活着真的好累好累,他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他浑浑噩噩地待在监狱,看着窗外的阳光发呆,几天后,南初得到了消息,江言行在监狱里自杀了。 第142章 我需要你 听说,是割腕。 没用工具,是用牙齿咬的。 听着就挺疼,这是得多绝望才对自己下狠手,但是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死。 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狱友起来上厕所,鼻子特别敏感的他,在空气里闻到了血腥味。 当时第一时间就往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并且第一时间送医抢救才留住这条小命。 他给南初留了信,说自己虽然反抗霸凌者没错,可他一个男人,被当女人一样欺负。 对外人而言,是天大的笑话。 世人不关心真相,世人只在乎吃瓜是否热乎,然后站在道德上加以抨击和传播。 他活着,只会给南初姐和两个孩子带来负面影响,所以,他思考再三选择了结束生命。 他说对不起,说好的会一直陪她和两个孩子,但是他失诺了,他就是一个懦夫。 南初从来都不信世人所言,你连死都不怕,你还怕活着?他们轻飘飘的一句话否定了这些人痛苦。 他们会骂自杀的人自私、性格偏执、脑子有问题、软弱无能……可谁又想过。 他们是人,他们有血有肉也有感情,要是可以好好的活着感受世界的美好,谁又愿意走极端? 经过医生诊断,病人患上精神心理上疾病,有很强烈的自残倾向和不想活下去的念头。 很大几率是被霸凌时所产生,长期不反抗而压抑累积在心里,因为判刑而彻底爆发。 陆霄骁咨询过专业人员后,为其申请保外就医,基本这段时间早出晚归,忙前忙后。 每天都是一身酒气回来,倒在床上就睡,直到有一天,他让南初单独去一趟医院。 和江言行见一面,好好谈谈。 保外就医申请通过,是可以不用继续坐牢,在外接受治疗,但事没成不想让其失望,便没提前说。 他在家带孩子,让人开车送她去了医院,不过短短时日不见,江言行清瘦了很多。 眼底淤青不散,脸色呈现不正常的苍白,没有血色,那上下的唇瓣更是已经裂开。 听到脚步声,江言行抬眼。 看见是南初的时候,顿时将头歪向另一边,咬着唇,那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很怕。 怕她看不起他。 有凳子,南初坐在床边。 看着他左手的手腕被厚厚纱布缠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可想而知惨不忍睹。 就算好了,也会留下不堪入目的疤痕,她抓着他放在床边的右手,他手指退缩想跑。 南初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死死地抓着,他见挣脱不开,便由着她抓着没有在反抗。 只是凝神屏气,竖着耳朵,怕被骂又想听,南初开了口,“还记得两年前,当时你还叫阿辉。” 随着她的话语,他想起那晚。 她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当时活不下去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吗?” “你说我死了,你跟着死。” “今日我把这句话还给你,我和你一样,其实都有家人,但他们不爱我,不要我,相当于没有。” “所以在国外两年,我早就把你当亲人,你知道的,我接受不了亲人离开。” “现在孩子有爸爸了,爸爸会照顾他们,会负责任的将他们抚养长大成人,所以我放的下孩子。” “反正人都会死,我也不过是提前陪你去地府走一趟也无所谓,咱们路上也不会寂寞。” “南初姐。”江言行着急,他转头过来看着她说道,“你不能死,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有了孩子以后,当父母的都会自动忽略自己所需,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优先考虑他们。 可南初不想,“孩子不能没有妈妈,那我也不能没有亲人啊,你不在了,我咋办?” “我没有娘家人,你说你走了以后,我们孤儿寡母被人欺负被赶出家门怎么办?” “咱们开的投资公司,合作商看不起我一个女人,还想潜规则,那时候谁又来保护我。” “咱们公司的对家,见你不在了会不会疯狂打压,你说我又要照顾孩子又要顾公司,我做不到。” “我们在国外生活了两年多,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坚强。” “我其实骨子里厌世、悲观、不自信、自卑到无药可救,我只是靠着想活下去的信念在坚持。” “江言行,我需要你,不管是生活上还是事业上,没了你,我看不见未来。” “南初姐,你要相信陆霄骁能保护你。”江言行言语艰难,说出心中想法。 因为他觉得陆霄骁这个男人靠得住,才放心将南初姐交还给他,要是换成宋祈年,不可能。 南初点头,“是,我现在有陆霄骁,他是我的丈夫,也是孩子的亲爸,可是他是军人,不是商人。” “他第一责任是国家,第二责任才是家庭,他很忙,不可能事事都能顾上我。” “要是我有事,他不可能第一时间出现,所以,就当为了我,活下来。” “当我娘家人,当我靠山,在我和孩子需要你的时候,希望你就在身边。” “我……”江言行犹豫。 见他心动,南初继续,“你不知道,现在孩子小,请个对孩子好的保姆很困难。” “江小白的肠胃又不舒服了,我急的不知道咋办,送去医院,医生就让吃药。” “他才一岁多,天天吃药身体会不会出问题,你看,没了你,我连孩子都照顾不好。” 阳光正盛,璀璨夺目。 洒在江言行的脸上,他眉眼弯弯露出白净的牙齿笑了,他没有被抛弃,也没有被嫌弃。 他现在有家人了,而且家人需要他,那阴暗空洞的身体有了温度,有了希望。 似破茧成蝶,有了新生。 他说,“好,南初姐,我会好好的为了你和两个孩子活着,直到你们不需要我。” 这傻瓜,人活着应该为自己,他却为别人,南初点了点头,不知这么做是对还是错。 就在这时,病房门打开。 进来的是南母,看见自己女儿和杀人犯这么亲密,对于女儿堕落于此眼底全是怒火。 可她没有发火,冷着一张脸走过去查看病人的情况,然后在本上记录着数据。 “你跟着我出来一趟,我有事和你说。”她以命令的口吻说完后便转身离开病房。 第143章 是你,害死他们全家。 南初也有事,要问她。 安抚好江言行后,便站起身,跟着她一起走出去,二人来到了无人的天台。 热风扑面而来,很黏。 连空气也变得稀薄,每次面对自己的爸妈,便会莫名地变得很烦躁不安和不痛快。 她从包里掏出烟,抽出一根含在嘴里,手里的打火机啪啪作响,狠狠地吸了一口。 吸进胃里,熟悉的味道让她敏感的神经变得麻木,盘旋而起的烟雾在阳光像很仙女在漫舞。 自古以来,男人要养家糊口压力大,所以他们会抽烟,而女人抽烟就是不学好,是异类。 如今的南初在南母眼里,就是异类,时隔多年,她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真的越来越堕落了!” 听完这句话,南初不伤心。 因为父母从未夸过她,天天打压责骂,小时候她会自责,觉得是自己做的不好。 到后来麻木。 到如今的不在乎。 甚至可笑的是,她小时候想过死来让他们后悔,直到如今醒悟,人是会成长的。 以前没戴红领巾,以为人生就完了,以前交了白卷,觉得整个世界就塌了。 现在。 无所谓。 也不在乎。 抬眼看向南母,南初都快忘了她长什么样子,如今相见,发现她看她的表情还是那般。 沉着脸,面无表情,凶狠,甚至还带着一丝厌恶,唯有对其他人她才会温柔笑着。 但她真的老了,就连化妆品也遮不住那开始苍老的容颜,连发间也多了不少白发。 年纪…… 快五十了。 曾经在自己眼里,优秀到无所不能、那个高大能救死扶伤的母亲原来早就变成大妈。 真是岁月不饶人,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南初说,“阿姨,我也不想堕落。” “可是你能想象一个十五岁只会读死书、没有生活常识、也没有出过远门的小姑娘。” “大冬天被父母赶出家门,穿的单薄,身无分文的走在大街上,原本遇到热心邻居帮忙。” “谁知道,所谓热心邻居只是人贩子,他们团伙作案,把我拐卖到偏僻的地方。” “为了回来,还做了不少,甚至还跳了河,我能活着站在这里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所以,我承认,为了活下来我不择手段,我不要脸,我在世人眼里下贱堕落。” “我抽烟、我喝酒、我和男人不三不四,我不是一个好女孩,这就是你想要的答案。” “我这么说,满意了吗?” 她其实早该知道,父母不想她过得好,似要把他们年轻吃过的苦让她吃一遍。 还说…… 是人都会吃苦。 可她那个妹妹却不用吃苦,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自嘲一声,“相比起堕落,你们更希望死。” “毕竟,我可不像你养在家里的那个,被父母保护的很好、想要什么给什么、被宠的像小公主。” “所谓优秀,确实优秀,学习成绩好,长得好,就是品德不行,踩着你们亲生女儿上位。” “只是一个养女而已,你们这么上心,看的出来你们也是挺喜欢给外人养孩子。” 南婉是什么样的人,没有谁比南初清楚,因为,她在她面前从来不会伪装真面目。 甚至知道自己是养女,没有血缘关系会被随时抛弃,为了留在南家她想方设法赶走他们亲生女儿。 只要他们的亲生女儿不在了,她优秀,她漂亮,那她便能永远留在南家过好日子。 南初小时候太单纯、太天真,不食人间烟火,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自然不是南婉的对手。 可是小小的南婉如此有心机,要么是家里教的,要么就是有人在背后给她指点。 如今醒悟也迟了,失去的东西再也要不回来了,什么恶有恶报,她从不信。 很多恶人还长命百岁,唯有好人死的快……凯文说过,她的想法太消极了。 凯文自小生活在幸福家庭,他确实性格品德方面都很好,是个绅士的男人,人与人真的是不一样。 南初说,“看你年纪大了,也不容易,我好心提醒一句,小心养虎为患,自食其果。” “落得老年凄惨……” “你在怪我。”南母问。 她脸色难看,口气不善,“要不是你没有用,学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行。” “跟个扶不起的阿斗一样,天天给我们丢脸,要是你优秀点,我们怎么可能会抱一个女儿当亲生。” “你不自我检讨,不学好,自己脑子笨被人骗了,卖到偏僻的地方,现在还有脸来怪我。” “为什么别人家的好女孩不会被拐卖,你就会被拐卖?难道不是因为你大冬天故意穿的少。” “勾引男人,才惹得被坏人盯上的吗?从小到大我就给你说了多少遍,女孩子要自尊自爱。” “你不自尊自爱,现在反而诅咒我,怎么,你想打雷的时候,被雷劈吗?” 老一辈的常说,不孝的人都会被雷劈,南初抖掉手中烟灰,说了这么多,对牛弹琴。 好心当驴肝肺。 这样的父母,他们从来不会承认自己错,他们只会把所有的不幸怪罪到孩子身上。 想让他们感同身受,不可能。 就算让他们走一遍南初所经历的事情,他们也不会自省,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自私自利。 他们高高在上,是因为被安上了父母的光环,其实,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 普通人,就有缺点。 觉得实在没意思,南初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今儿来,我跟你来不是想说这些。” “我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 “陆为歌,你认识吗?” 南母毫不犹豫地否认,甚至带着戒备的神情,“不认识,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干吗?” 说起一个陌生名字,正常人都会思索一下才作答,但南母下意识就回答了。 说明,她认识,很熟悉。 至于为什么撒谎,应该想和过去划清关系,南初垂下眼眸,声音缓缓地说道,“她死了。” “但她的孩子知道,是你举报了他们的母亲,让她不得不下乡,天天被批斗至死。” “是你,害死他们全家。” 第144章 逼她嫁五十多岁的老头 “好了!”南母怒吼。 打断南初的话,不知是不是这天气太热的缘故,她额头冒出不少汗水出来。 在空气里发酵有了味,混合着消毒水、香烟、热风……连空气都变得混浊。 天热,人就会变得暴躁,特别是提到不喜欢的人和事,她不想继续刚才的话题。 言语带着不耐烦,“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她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今儿找你是有正事。” 经过一番试探,南母和陆为歌肯定认识,只是闭口不谈,其中肯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来日方长,不急。 手中的烟烧到了手指,她将其按在墙上按灭,漫不经心地开口询问道,“哦,什么事?” “是关于我朋友的病情吗?” 对于她口中的朋友二字,南母嗤之以鼻,“和杀人犯做朋友,也不怕哪天被杀。” “他死不了!” 正常人都会离这些社会垃圾败类远远的,也就她女儿,什么样的男人都敢接触。 想到这里心里一阵窝火,可她当年肚子不争气,就生了一个女儿出来。 她微微皱着眉头,瞥了一眼被掐灭的烟,露出厌恶,尽量态度友好的说。 “你现在年纪也不小了,整天和不三不四的人混着不是一回事,别说我这个当妈的无情。” “我生了你,就得对你负责,我和你爸私底下已经商量过了,给你安排了一件很好婚事。” “你结婚后,只需要在家相夫教子就行,有男人养,保证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十五岁时,他们将她赶出家门不闻不问,甚至得知她被拐觉得丢脸说她出国深造。 为了逼她离开、打胎,还找人砸了她的理发店,现在她都二十七了。 孩子都快上小学了,却又仗着亲妈的身份,好心跑来给她安排好婚事。 这突如其来的母爱,不仅迟到了很多年,还让人猝不及防,南初觉得有些滑稽。 要是以前的自己,对于他们的关心,估计得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觉得他们肯定后悔了,现在知道爱她这个亲生女儿了,可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她知道。 这里面…… 肯定有猫腻。 南初也懒得废话,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这好婚事,不会是把我当成人情送人。” “我是你妈,你亲妈,我能害了你不成!”南母不承认也不否认,却拔高声调压人。 她总觉得,她还是高高在上的母亲,而南初,不过是一个脑子笨任她摆布的笨女儿。 南初呵呵,“亲妈,亲妈会做伪证,说我不是亲生,说那个野种才是亲生!” 话音未落巴掌落脸上,南母不容忍任何人羞辱南婉,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行。 她说,“南初,我从小就教你做人要有礼貌,课本上写的的孔融让梨你难道忘了。” “南婉是妹妹,你是姐姐,你应该事事都让着她,你怎么能这么不懂事说她呢?” “这事就这么决定了,周六的时候我会安排你们去饭店相亲,两个人见一面。” “你不要穿的跟狐狸精一样露胳膊露脖子露腿,最后再带上你的户口本。” “要是对方满意你,你们当天就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你结婚了,我当妈的也安心。” 南母那一巴掌下手并不重,但羞辱性极强,他们母女俩再见,南初得到的不是关心。 是强势的态度,是不容拒绝的婚事,是因为说错话被打,这么多年了依旧没有变过。 她心。 彻底寒了。 连最后的期待都不再有了。 内心毫无波澜,她睫毛下垂平静地说道,“南女士,要是我没记错的话。” “我们早就断绝关系了,你说说你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来安排我的人生?” 南母看她眼神,像看傻子,“断绝关系,你以为说断就断,十月怀胎到分娩。” “我承受多少痛苦,当初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一直只是一个门诊的医生。” “当初为了培养你,我花了大量的心血和钱财,结果呢?你却一次又一次让我失望。” “南初,这是你欠我的,你这辈子都得还,你不想还,我就去找电视台找公安。” “是,你现在长大了,我管教不了你,但是我可以让全国人来管教你这个不孝女!” “我劝你不要试着反抗我!你知道你孙阿姨是电视台的,你李叔是报社的。” 南初愣神,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生长了一副受欺负的脸,才让大家喜欢对她打压威胁。 如果没有陆霄骁,如果没有自己努力往上爬,无依无靠的自己会不会就这样被父母卖了? 想到这…… 背后直冒阴气。 亲生父母对她尚且如此,她更不敢指望其他人对她好,血缘关系靠不住,还当家庭主妇靠男人? 被许以安一家抛弃欺骗一次的她,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至于父母都已经不把她当人看。 那她何必尊重他们! 见她不说话,南母以为她知道怕了,这才放缓了口气,又苦口婆心的劝道。 “你说你,被拐卖到乡下,已经不知被多少男人上过,我给你介绍好人家你还不满意。” “怎么,偏偏喜欢那些杀人犯小混混,想都别想,小时候我没有教好你,我现在重新教。” “我跟你讲,你表现好点。” “对方年纪虽然大了一些,有五十多岁,但人长得年轻,还是卫生厅主任的爸。” “你嫁过去,不用生儿子,就有当官的儿子伺候,你只要伺候好你丈夫就行。” 南初抬眼,看着她。 眼神变得凌厉,“看你是长辈的份上,我才称呼你一声阿姨,你没资格当我妈。” “我妈早死了,死的很惨,是半夜去农村掉粪坑淹死的,淹死三天才被发现。” “打捞出来的时候,身上全是屎尿,肌肤腐烂了,嘴里鼻子里全是蛆虫……” 做女儿的,居然诅咒母亲不得好死,南母气的瞪大眼睛,抬起右手又想给她一巴掌。 南初却先一步打在她脸上,用尽了全力,打的她踉跄,不忘挑衅道,“忘了告诉你。” “在你口中肮脏不堪的女儿已经结婚了,还是军婚,你想破坏军婚大可以闹大。” “到时候全国人都知道,亲妈为了利益,逼已婚女儿出轨,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 第145章 孝死,她嫁老头,亲妈得喊她大姐 “军婚?就你?”南母呵呵。 眼里全是不屑,那样子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的十分渗人。 虽然改革开放,可大多数人的思想还是守旧,像她这种声名狼藉的女人。 根本找不到好婆家,自古以来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但结婚是两家人的事。 就算男人不嫌弃她脏,曾经被拐卖被泥腿子碰过,人家父母也会嫌弃,怕她得病。 娶这样的儿媳妇进门,会觉得丢脸,让他们一辈子在亲戚和邻居面前抬不起头。 甚至背后被人说闲言碎语,普通家庭接受不了,更别提那些大门大户,更加爱惜自己名声。 她这样的情况,很明显。 要么嫁给老光棍、瘸子、有病的,要么只能嫁给老头,想找一门好姻缘不可能。 也就是她运气好,会投胎,生在南家,他们做父母的可以给他安排体面又能享福的婚事。 南母深知这一点,对于她口中的军婚嗤之以鼻,“你不会是找了个大头兵。” “好多大头兵都是乡下的,家里又穷没出路这才不得不当兵,还有些家里孩子教不好往部队送。” “当然,你这条件,能找到一个大头兵已经算不错了,毕竟当兵的也算体面。” “可比不上副厅的亲爹,我劝你听话,回去离了婚,听我的安排去相亲。” “以后吃香喝辣的,总比跟着穷当兵的过苦日子强,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南初根本不信。 她现在可不是三岁四岁,“难道不是爸为了升官,走关系,才把我当人情送给出去。” “你们俩也才四十多岁,那个老头比你们还大,怎么,以后见面你们是不是还得放低辈分。” “叫我一声大姐!” “哎呦喂,爸妈和我同辈,还得端着尊敬的态度叫我一声大姐,传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你们不是很爱惜名声吗?怎么如今为了往上爬,连自己的老脸都不要了。” “好强了一辈子,到老了,反而卖亲生儿女被人戳脊梁骨,怕不是下去了见了祖宗都抬不起头。” “你闭嘴!”南母大喝一声。 脸色越来越难看,没想到女儿如今变得这么恶毒,不盼望他们好点。 不是诅咒他们不得好死,就是没有好下场,“我们这么努力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给你们铺路,让你们过上好日子,你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我生你,付出这么多,让你嫁个人咋就这么困难,你说你,除了在家白吃白喝白拿。” “你给这个家做过什么奉献,我现在已经不求你优秀,我只求嫁个好人家就这么难吗?” “你为什么总是不听话,你为什么从小就和我对着干,你生来就是克我的吗?” 来了。 大道理又来了。 说的好听,他们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可享受这些福利的却是他们最疼爱的养女。 南初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父母就跟社会上那些搞传销的一样,喜欢给她洗脑。 给她灌输孝道大于天、姐姐要让着妹妹等等,当她不管在做这个家里的牺牲者。 他们会骂她自私、不孝。 用道德绑架她,他们却可以踩着她过好日子,以前不懂,随着年纪阅历渐长。 她明白了。 她说,“你这话我不爱听,你这么愿意奉献,那你为何不为了爸的前途牺牲自己。” “你也快五十了,你完全可以和叔叔离婚,嫁给大你几岁的老头子过好日子。” “你嫁过去占便宜了,提前退休不说,不仅有当官的便宜儿子,还能当婆婆,抱孙子。” “所以,你为什么自己不做,却偏偏逼着我去做?是那个老头不爱洗澡,还是不爱刷牙。” “还是年纪大憋不住屎尿,这些都没有关系,他有退休工资,他可以养你,让你过好日子。” “你不用出来抛头露面累死累活的工作,你当老妈子,在家专心伺候那一大家子就行,多好。” 南母狠狠地看着她,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你和你爸一样,都自私!” 南父年轻的时候,为了自己往上爬,当甩手掌柜,不管家里和孩子的事。 这才成为院长,风光无限。 要不然以她的能力,不会还是在门诊累死累活,当年有一次出国深造的机会可让她前途似锦。 可错过了…… 机会并不是每次都有。 南初自私吗?对,她自私! 她不想被打上好人标签了,她宁愿顶着所有恶毒的话语,也不愿出淤泥而不染。 因为,圣人也做不到。 她不聪明,她不会算计,她只是用坏人对付她的方式,来对付他们罢了。 结果,他们自己破防了。 他们让她离婚嫁老头,就是为了她好,她让他们离婚自个嫁,就是自私。 做人,真的不能太双标。 既然他们自个不愿意,南初又提议,“既然你不想嫁,那你就安排南婉嫁。” “她不是你们女儿吗?在南家享了这么多年福,也是该为这个家奉献一下不是吗?” 她回来,并未特意去关注过去的人和事情,所以南婉和那个私生子怎样了,她并不清楚。 此话一出,南母激动。 唾沫横飞,“她是你妹妹,你怎么能嫉妒她想害她呢?她一个优秀漂亮的好姑娘应该配更好的男人。” 是啊。 养女配好男人。 亲生女儿配老头。 这种事情往外说,都没有人会相信,在大家心里,父母就算不爱自己孩子。 也不会害孩子。 可是她在以前没少见过,因为生的是女娃,认为是赔钱货,直接扔进河里、扔尿桶溺死。 父母赌博卖儿女属常事,父母家暴打孩子不少,父母穷困潦倒养不了扔孩子也多。 他们只负责生,不负责养。 死了的孩子,被人遗忘。 活着的孩子长大了,这些父母又跑来认亲,说他们年纪大了,要孩子养老。 南初不想被他们利用了,“既然你们都自私自利,我为何要为你们这个家奉献。” 南母说的没错,大头兵确实无法和这些人抗衡,这就是为什么陆霄骁要拼命往上爬。 因为,他也知道。 爸妈靠不住,亲戚怎么又能靠的住呢?唯有自己强大,他才能护住自己所爱,让南初有底气。 她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腰板,她的底气不止来自陆霄骁,她手上的钱也让她不惧怕风雨。 她现在可以大声的拒绝掉父母所提的无理要求,“要嫁你们母女嫁去,我不嫁。” 南母见她不听话,威胁。 还是那句,“你不嫁!我就去举报你那个大头兵,拐骗我的女儿十多年,到时候我让他当不了兵!” 第146章 跟踪被发现 “随你!”南初说。 她声音淡漠带着疏离,已经不在乎了,阳光刺眼,似在她身上塑了层金身。 就像一层摸不到的结界,保护着现在的她,完全不让那些妖魔鬼怪靠近,百毒不侵。 年少的自己无能为力,从天堂坠落地狱,她好不容易从血海尸骨里爬上来。 谁也不能让她回去,自己的亲生母亲都不行!见没有聊下去的必要了。 她转身,潇洒离开。 影子明明没有表情,却跟随在她身边看着南母,似在嘲笑着她的可怜。 南母说,“南初,你小时候的时候明明很乖很听话很懂事,你现在为什么越来越不听话了?” 南初脚一顿,停在原地。 原来他们一直都知道,她很乖很听话很懂事,可就算这样,他们依旧不喜欢她。 突然想起一句话,不会哭的孩子没有糖吃,南初不会哭,所以没人在乎她。 在家老实善良的孩子,连爸妈都会下意识欺负他们,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没有负罪感。 这就是人性吗?她问。 南母见来强的不行,最后放软了态度,“南初,你就当妈求你了行不行?” “和那个大头兵离婚,去和卫生厅主任的爸相亲,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你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女人只有娘家强大,你嫁到婆家才不会被欺负。” 她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可南初已经不想听这些大道理了,抬腿头也不回的走了。 走到楼道的时候,发现有个身影快速地离开,就在门后留下一个仓皇的背影。 短头发、白衬衣、西裤、男士皮鞋,是个男人,看样子不是碰巧路过。 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刚刚应该躲在这里偷听她和南母的对话,这男人会是谁呢? 她一边思索一边往楼下走,这楼道里没什么人,很空,刚走两步就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南初停住脚步,屏住了呼吸。 她探头悄悄往下面看,看见拐角处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穿护士服的女人,另一个是男人。 男人站在阴影处,看不太清。 只见女人将襁褓中的孩子快速塞到了男人的怀里,像烫手山芋,恨不得立刻扔掉。 而男人却不一样,淡定从容,熟练的抱着孩子,从包里面数了几张钱递给她。 女人看了一下钱,生气了。 她低吼道,“你这人怎么说话不算话啊,明明说好的男婴要三万,你却只给一千。” “你知不知道,我是冒着丢工作的风险给你偷孩子,你怎么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 这两个人是在偷孩子、私下贩卖孩子,南初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抬眼看了一眼楼上。 见南母没有下来松了一口气,她警惕地后退一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她没有冒冒失失冲下去。 这些亡命之徒既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干违法的事情,身上肯定带了不少防身的家伙。 要是他们一着急,将襁褓中的孩子活活摔死,那她就背负人命,成了千古罪人。 两人分赃不均,吵起来。 男人吃定她不敢将事情闹大,根本不惧,“有本事你现在去公安举报,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坐牢。” “你!”女人很气。 为了一千块她偷孩子,不值得。 要是没有被发现还好,要是被发现了肯定丢工作,还得坐牢,她现在已经开始后悔了。 男人想要和她长期合作,自然不会得罪她,便拿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在她手里。 “放心,我不会亏你。” “现在不是搞计划生育,那些生不出儿子的夫妻想要儿子养老,咱们长期合作。” “你给我健康的男婴,我每次都给你五千块的好处费,这可比你当护士强多了。” 女人看着手中的钞票,并没有立刻答应,她心动了,她犹豫了,落在墙壁上的影子越来越大。 “我已经说过了,因为我父亲得病需要一笔手术费,我才帮你这一次,你找其他人。” 说完,她转身走。 脚步匆匆,生怕被发现。 但被男人抓住了手,见她不愿意再干,他将剩下的两叠钱塞到她手心说道,“买卖不在仁义在。” “想通了,联系我。” 见二人离开,南初脚步放轻跟上了那个男人,只见他走出医院后,便拐进不起眼的巷子。 她跟了进去,却不见人。 就在她转身离开,准备将这事告诉陆霄骁,让他去处理,却不想被一个身影拦住。 正是那个男人,他站在阳光下,蓬乱的头发看样子很久没有理过,身上只穿着一个工字背心。 牛仔裤下,是人字拖。 那双脚有些发黑,也不知道晒的还是很久没洗了,只是他怀里的孩子已经没了。 不知是他藏起来,还是有同伙。 他肩膀靠墙,低着头,从兜里掏出烟点燃,抽了一口,“你从医院就跟着我。” “说,什么身份?” 女人在大多数眼里,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很多男人不把女人放在眼里。 就像面前男人,他敢现身说明就没把她当回事,南初笑笑,尽量降低对方防备。 说道,“我生不了孩子,被公婆嫌弃,他们甚至还逼我和我老公离婚。” “所以我想要一个儿子,帮我在婆家站稳脚跟,我刚刚听到,你们能搞到健康的男婴。” “所以……” 她睁眼说瞎话功夫,真烂。 男人上下打量她一眼,露出讥讽的神色,嘴角下弯,嫌弃,“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意有所指道的提醒,“你一个女人能过上好日子也不容易,我劝你少管闲事。” “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看在你长得还不错的份上,我就不过多和你计较,不要再跟着我了。” 他背着光站着,长长的刘海遮住大半的脸,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露出大量的眼白。 给人一种亡命之徒的感觉,特别是他笑的时候,带着一股说不清楚的邪气,让人恐惧。 这种恐惧的感觉犹如大晚上去墓地走一圈,明明没有危险,却让人莫名地汗毛直立。 第147章 想知道当年是谁把你拐卖到乡下的吗? 自从医院那日后,南初感觉自己被跟踪了,可放眼望去,却找不到人。 是南母? 还是那个男人? 医院护士和外人联合买卖孩子的事情,南初已经告诉陆霄骁,他已经去查了。 查出是真的,那第一个需要问责的便是院长,也就是南父,经此事后。 不撤职,算他运气好。 他想继续往上爬,做梦。 可生活不是剧本,不会按照她的想法发展,没过两天,陆霄骁就告诉她一个残酷的现实。 那个护士死了,经过家属的同意后解剖了尸体,鉴定是突发疾病而亡,不是他杀。 也没有家属说丢孩子,所以公安那边不会立案,至于那个男人没有找到。 闻言,南初后背发凉。 那个男人警告好似还在耳边盘旋着,他让她少管闲事,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陆霄骁插手调查,肯定惊动了这些人,那最近几日跟踪她的不会是这个男人? 她不怕惹事,可担心这些人对她的两个孩子下手,毕竟现在拐卖猖狂。 那些人贩子已经疯狂到什么地步?直接开一辆面包车,当街把路边的人绑走。 大院安全,外人进不来,为了两个孩子的安全考虑,她不让他们轻易出去。 在陆霄骁的帮助下,江言行保外就医申请通过,他后续暂时不用坐牢。 只是他如今身份特殊,人身受到限制,只能呆在本地,其他地方都去不了。 这是目前最好的结果,南初得到这个消息,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消失了。 找人收拾了四合院,便亲自开车去医院接江言行,还准备了新衣服新鞋子艾草等。 可今日天阴的很,又闷热。 她心里始终有些不踏实,当车停到医院停车位,她还没有来得及取下安全带。 突然,后座车门被打开,还未等她反应过来,脖子间便横着一把刀。 “别动!也别叫!否则死了不要怪我!”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很熟悉,似听过。 她抬眼,通过后视镜看向后座的位置,是那个联合护士买卖婴儿的男人。 四目相对,他笑了,笑的有些毛骨悚然,“是你让条子来调查医院买卖婴儿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南初现在处境十分不妙,停车场没有什么人。 脖子上有刀。 就算呼救也来不及。 她在前座,他在后座,想要反击也不现实,脑海里顿时开始思考自救对策。 “不是你,还能是谁,那日就是被你发现,便有人来调查,你真的活的不耐烦了。”他呵呵。 “我记得我警告过你,不要多管闲事,你偏偏不听。”说到这他取出针管。 里面装着透明液体,不知是什么药物,“你说,我现在让你死在车里,还是……” 说完,那针尖靠近。 南初挺害怕打针,想后退。 却被男人按住肩膀,他手上稍微用力,脖子上顿时传来一阵刺疼,是刀划破皮肤的感觉。 透过后视镜,可以看见鲜红的血溢出来,像一条红色的项链很是夺目。 这男人真的敢下手,南初呼吸变得紊乱,“你要的无非是钱,何必闹出人命。” 听她这么一说,男人笑了。 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你说的倒是轻松,无非是钱,你们这些有钱人不就是靠着出身好。” “住大房子开豪车,每天大鱼大肉,可我们穷人每天为了五斗米折腰。” “不敢生病,有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我也不想想闹出人命,是你逼我的。” 当针尖靠近脖子,南初忍住心底的恐惧问道,“这么说,那个护士,是你杀的?” “不是!”他答。 “不是你杀,她怎能会突发疾病而亡,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南初皱眉。 他说,“我当时给她一千,是为了保她的命,可是她贪婪,要了三万。” “你说,她一个女人,揣着三万现金,身边都是医院的人,怎么能保得住?” “只要他们愿意,他们随时可以让她突发疾病死亡。”他停顿一下大发慈悲地问,“死前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南初没学过医,所以,她不敢肯定有没有能致人突发疾病的方法,也不能判断他所言是真是假。 但是她抓住重点,“你们交易还有其他人知道?要不然这些人怎么会知道那个护士有三万而谋财害命?” “还说你不是条子,问这么多想干嘛?想抓我?嗯?”他凑在她耳边问道。 热浪袭来,带着烟味。 南初解释,“我不是条子,我只是和医院的院长有仇,想曝光他们买卖人口而让他被开除。” 当然,作为一个公民,也有义务和责任举报这些人买卖人口,但这些话不适合现在说。 男人一愣,笑了。 他说,“你倒是诚实。” “你们这些人就是钱多了,没事整天斗来斗去,但我这人十分仇富,就喜欢看你们狗咬狗,” “虽然我个人很喜欢你,可你碍了我的事,所以……”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将针尖刺破皮肤,南初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你不是缺钱,放了我,我给你钱。” “我缺钱,但不当乞丐。”他故意放慢动作,当着她的面,将针推进皮肤一大半。 这人,油盐不进。 亡命之徒,还清高。 眼见他要将针筒里的液体推进她的血液里,南初语气也忍不住变得着急起来。 “你听好了!” “我不是医院那个护士,就算是我突发疾病而亡,我老公也不会放过你。” “我有钱,你要钱,我随时都可以给你,但你要我命,我劝你最好三思。” 男人笑笑,直接将针管里的液体注射进她血液,他俯在她耳边玩味地说道,“南初,我比你想象中还了解你。” “你是江院长和南医生的亲生女儿,其丈夫是一名军官,膝下有两个孩子。” “大的是收养的,小的应该是你在国外生下来的,给我准备五十万现金。” “安排我出国,否则,下次针管里的葡萄糖,就会换成要你命的毒药。” “想知道当年是谁把你拐卖到乡下的吗?只要不报警,到时候我平安到了国外,就告诉你。” 第148章 就是她! 阳光洒在玻璃上,晃眼。 男人留下一个地址,让她将准备好的钱放在那里,便打开车门离开了。 南初捂着流血的脖子坐在驾驶座上,目送他离开,这人对医院的环境很熟悉。 下了车,转身就不见人影,神出鬼没,被这种人盯上防不胜防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南初推开车门,下了车。 脖子受伤,就连吞咽口水都会扯到伤口,疼的她龇牙咧嘴,幸好下车就是医院。 伤的不深,上药包扎就行,就是要禁辛辣,不要碰水等,养不好不然容易留疤。 白皙的脖子用纱布绑着,谁看见都要问她关心一句,那男人的事情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加上她疼,不想说话。 便敷衍了事,说自己不小心划伤了,将江言行从医院接回四合院后安置好。 因为被跟踪,最近不安全,她也不敢让孩子来看他,便暂时没有回大院。 给刘金花打了一个电话,让她最短时间弄到五十万的现金,她有急用。 自从知道有人对付自己,南初名下便不敢再有资产,全部挂名在其他人头上。 他们搞运输、卖货,公司备了不少现金,根本不用去银行,刘金花直接开车送过来。 就一背包,整整齐齐。 也没有过问她拿钱干嘛,见家里两个病患,便撸起袖子进了厨房做饭。 到了约定时间,南初脖子上的伤口结疤了,天气太热,包扎起来不舒服。 她上了药,便出了门。 那个男人她不认识,可他明显认识她,甚至还说出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 为了知道当年的真相,就算花再多钱也值得,五十万对她而言只是小钱。 大头的资金压在医药公司,要是批文不下来,那她投资公司也得宣布破产。 但运输公司撑着,就算破产也能过的比别人好,毕竟,投资本来就有很大的风险。 开着车子前往那个地址,在郊区,人烟稀少的地方,可到了目的地后。 没看见人,她百无聊赖地坐在车上等,直到大哥大响起,按下接听键放在耳边。 “将钱扔在地上,走。”男人说完这句话就挂断,根本不给她追踪的机会。 真谨慎。 南初将放在副驾驶的背包扔出了窗外,就走了,她看了后视镜很久,都没有发现人出来。 对方生怕被抓,正规的出国渠道他不敢去,如此,安排的是走出口货运公司,职工身份。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 对方就跟人间蒸发一般,没有再出现过,就在南初以为自己被骗的时候。 那个男人再次出现,就在江言行住的四合院院子里,他悠哉悠哉地躺在躺椅上。 嘴里哼着小曲,右脚搭在左脚上,跟着节奏抖动着,还不把自己当成外人。 泡了茶,还冒着热气。 见她进来,他才懒洋洋地睁开了一只眼睛,见她脖子上的伤淡了不少。 微微挑眉,他下手一向都有分寸,“我等你很久了,你再不来我就要饿死了。” “去做饭,我想吃牛肉、卤猪头肉、烤鸭……我不爱吃素,素菜可以少些。” 还点起菜来了?这人真不知道客气咋写,她问,“你不是出国了吗?” “我这人挑食,国外饮食不习惯,所以我又回来了。”他胡子拉碴很久没刮过。 怎么看都像一个流浪汉,就站在他旁边,都怕他身上有跳蚤虱子那种。 “怎么,你不欢迎我?”他两只眼睛都睁开了,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 照在他脸上,就好似盖了一层薄被,这人嘴里没多少实话,南初都已经习惯了。 对于他一个人找上门,不知道该夸他一句狂妄自大,还是没有脑子,“你不怕我喊人抓你吗?” 男人打了一个哈欠,“抓就抓呗,反正我就一个无业游民没爹没娘的街头混子罢了。” “监狱就是我家,每次回去就当见亲人,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会放出来。” “别啰嗦了,我这次是守承诺为你而来,想早点知道是谁拐卖你的,就赶紧做饭去。” 南初站原地,没动。 曾经以作为女人会做饭为荣、以勤快自豪、以贤妻良母为目标、用心伺候公婆丈夫一大家子的她 。 自从离开许以安家后,便走向赚钱之路,每天脑子想着生意,她已经很多年没下过厨了。 要么在饭店吃,要么在朋友家蹭饭,要么公司请厨师,要么请保姆住家,要么江言行煮。 今天江言行不在,复诊去了。 没人做饭,她只能拿起手中大哥大给饭店打了一个电话,直接让他们做好送一桌来。 这豪横的话语听的男人翻白眼,有钱人就是出手阔绰,吃饭都不知道动手,直接打一个电话。 他要是有钱,以后在全国各地都开一家大饭店,专门敲诈这些冤大头,保证赚得盆满钵满。 仇富的男人心里不爽,可当吃到肉的那一刻眼睛都要亮了,他就跟饿了三天三夜。 端着碗,拿着筷子。 吃的狼吞虎咽,唧唧,连油渍都滴在桌上,大饭店就是大饭店,贵是贵,但味道正宗。 看他吃的香,南初以为今日的菜做的很好吃,可是吃了一口肉发现,普普通通。 就是平时吃的那个味,还没有江言行做的好吃,“说,关于我被拐卖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男人嘴里塞的满满的,根本舍不得停下来,见她发问,这才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的油。 然后拿着筷子的手在从兜里摸了大半天,才拿出一张照片放在了桌上,推到她的面前,“你看这人熟吗?” 南初看过去,虽然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了,但是她一眼就认出,这就是当年那个好心的邻居。 就是她! 好心收留她! 却包藏祸心,将她卖了! 可惜这个人搬走了,公安那边也没有查到这个人,如今却有人拿着她的照片出现。 她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心情,她问道,“你怎么有这个人的照片,你和她有什么关系?” “我呀……”男人狡诈笑笑,并未隐瞒自己的身份,大大方方承认了,“是她儿子。” 第149章 你当年被拐卖不是意外 听完这句话,南初以为自己会很愤怒,可并没有,因为她心里很清楚。 就算没有这位热心邻居的好心帮忙,将她卖给别人,按照父母无底线宠爱南婉的态度。 她留城里日子也不会好过。 但父母很爱面子,就算再不喜欢她,也会也会让她读书,安排她工作,让她嫁人。 别问她为什么不反抗? 六七十年代,那时候根本没有电视机这玩意,小孩子被困在小小的一方天地。 以为这就是全世界,每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还未真正接触过复杂的社会。 从小被父母邻居老师洗脑要听话要懂事要孝顺,在无法自立养活自己的情况下。 作为一个孩子,所谓的反抗也不过是大吼大叫、离家出走、不吃饭、哭泣罢了。 不像现在孩子,通过电视、音响、书籍……来了解世界,什么都知道,比他们那时候聪明多了。 “为什么这么做?”南初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人贩子拐卖妇女儿童,自然是为钱。 可明知,还是想问,想听到他们亲口说出真相,虽然这已经改变不了什么。 男人坐着吃饭太累,直接一脚踩上凳子蹲着吃,见她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鼻孔冷哼一声,不屑一顾,不知是嘲笑她天真还是白痴,“为什么……当然是为钱啊。” 他说的轻松,却不知那些被他们拐卖的妇女儿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南初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陆霄骁,但其他人可能用一生去痛苦,死都无法脱身。 想到这点,她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她抬眼瞪着他,“为钱就可以害人吗?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夏日炎炎,连空气也变得滚烫起来,人也跟着浮躁,随着这声质问。 男人垂下眼眸,拿着筷子却没有去夹菜,嘴里的饭菜也早已经吞咽下去。 他嗤笑一声,“报应?你都多少岁了,这玩意你也信,哄小孩子玩玩罢了。” “这世上有利可图的事情,都有人干,你不干,我不干,别人也抢着干。” “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都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对这些人而言。” “生儿子不仅传宗接代,还能养老,至于女儿,是给婆家养的赔钱货罢了。” “所以很多人生了女儿,直接扔尿桶里溺死,这导致男多女少娶不上媳妇。” “于是人贩子职业,诞生。” “那些被拐卖的妇女,他们被卖到偏僻大山后,买家为了防止他们逃跑。” “对待他们就像对待畜生一样锁着,不是关在地窖里,就是关在猪圈。” “他们最大的价值就是能帮男人解决生理上的需求,还能用于传宗接代。” “于是家里所有的男人,不管是公公、还是儿子、大伯、小叔子之类的,都会干他们。” “他们被当成母猪挺着一个大肚子,年年都在生孩子,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最后死了,无声无息,连个坟墓都没有,尸体随便一扔,还节约了一笔钱。” “可那些欺负他们的人,娶了新媳妇,赚了钱,过上好日子,吃香的喝辣的。” “善恶从来都不是我们两个人能定义的,对于人贩子而言,他们解决了男人结婚生子。” “让人类生命延续,不像其他生物一样被灭绝,这不是一件天大的功德吗?” “按照佛家而言,牺牲小我成全大家,女人牺牲一下,便可以拯救全人类。” “你看,人贩子在赚钱的同时也肩负拯救苍生,多伟大。”说到这他都忍不住笑了。 用着平淡的语气,说着恶寒的话语,笑的单纯无邪,露出一口大白牙。 牙上面还沾着饭菜,见南初不笑,他顿时笑的没意思,便合上了嘴。 “所以,别相信你们老师教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人啊,太老实、太善良都没有好下场。” 男人漫不经心地说着,他张口吃下最后一块肉,打了个饱嗝,这才放下碗筷。 吃的满口都是油,他这种穷鬼可用不起卫生纸,只能用袖子干净的一面擦嘴。 吃饱喝足,舒服,他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人贩子虽可恶,可你的家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当年。” “你被我妈带走的时候。” “你妹妹就站在不远处,亲眼看见了,她不也没有出来阻止,也没有回家告诉你爸妈。” 男人低头,伸手进裤兜里摸出拿一包烟和一小盒的火柴出来,从烟盒里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划燃火柴,用手挡风,微微低头将烟点燃,吸了一口,长长的吐了一口烟气。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 他继续说道,“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被人贩子盯上吗?因为你真的可怜。” “你的父母不爱你这个亲生女儿,却爱养女,正因为如此,就算你失踪了,你的父母也不会费心费力的找你。” “结果还真猜中了,你失踪了你父母不仅不找你,还对外说你不听话离家出走。” “当时大家都知道,你妈家的亲戚基本都死完了,你爸家亲戚也不在京都。” “你爸这人口紧,大家只知道他是大学生,却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家在哪。” “听说,你爸妈结婚,你爸家都没有亲戚来,所以你不可能去找亲戚。” “你身无分文、无依无靠,估计肚子饿了就回来,他们便没有去报案。” “我真的没想到,你能活着回来,还嫁了一个军官,说起来你还得感谢我妈。” “要不是她,你如今也不会过上人上人的好日子。”这话说来他自己都不信。 “看在五十万、你守诚信安排我出国、没有报警的份上,我就大发慈悲再提醒你一点。” “你当年被拐卖不是意外,我怀疑是有人在背后搞鬼,可能是你亲妈。” “可能是你亲爸,也可能另有其人,我不了解你家人,你自个可以好好想想。” “要是你死了,最大的受益者会是谁,我曾怀疑过你妹妹,但是她当时十几岁。” “显然没这个能力,除非有人在暗地里帮她,其目的,就是稳住她南家女儿身份。” “但我没有证据……” 第150章 想留在你身边当一条听话的疯狗。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 “当年被拐是你自愿,你在用这种方式报复你的家人,想着他们失去你而后悔!” 男人一边说一边观察南初的神情,想要从她那张冷淡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 可惜最后失望了。 她无动于衷…… 桌上的残羹冷炙在空气里不断发酵,味道越来越浓烈,惹来几只苍蝇嗡嗡叫着。 盘旋久久不肯落下,最后见没有任何危险,才落在其中一个盘子上面。 这男人口中没一句真话,话语之间更是自相矛盾,似在引导,又似在探话。 南初沉思很久问,抬眼。 目光灼灼地看向他,“当年是你妈拐卖的我,有没有人害我,问她不是最快?” 主次都弄反了,他不去问害人的凶手,却来问受害者,说明这事他也不清楚。 那他为何还来,是故意留下诱饵让她上钩,然后达成什么不为人知的目的。 “我妈拐了你之后,就和野男人跑了,至今杳无音信。”男人自嘲一声。 他咂了一下嘴,抖了一下手指间的烟,白色烟灰落地,漫不经心道。 “我会怀疑有人害你,是因为她拐你之前,曾经有陌生人上门找过她。” “男男女女都有,他们共同的特征都是有钱人,按照我家这条件根本没资格和他们认识。” “他们送来的东西都是我们平时吃不起的,我至今忘不了,那桃酥的美味。” “饼干的香甜,还有一次是英文的巧克力。”说到这他忍不住伸舌头舔了一下唇。 时隔多年后,还想吃。 南初微微蹙眉,当时她也不过十几岁,学校家里两点一线根本没有仇家。 自从南婉来到这个家后,父母对她不喜,可因为不喜,就让她去死吗? 时大哥说过,南母举报过陆霄骁的母亲,难不成是报复,可为何不报复正主。 却报复在孩子身上,男人的话并未给她解惑,反而让她更加迷茫了。 想要找到真相,就必须找到这些人问个明白,“这些人你还记得吗?” 男人摇头,“他们一来,我妈就把我锁在房间里,我是透过门缝悄悄瞧过背影。” 南初拿着那张照片,小心翼翼地收好,这次花几十万也不是没有收获。 有了这张照片,那女人就算改名改身份,只需要多花点时间金钱也能找到。 再继续问下去没意义,便起身下了逐客令,“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可惜,男人不想走。 他从凳子上跳下,伸手拍了拍身上的烟灰,“我此次来其实还另有目的。” “除了想告诉你当年被拐卖的事外,还想留在你身边当一条听话的疯狗。” “我知道,你不简单。” “被父母抛弃,被拐到偏僻的农村,不仅凭自己能力回来,还攀上军官。” “我不知道你被拐卖那些年经历了什么,但我很佩服的是,你回来后没有选择攀附男人而活。” “而是剑走偏锋,走了大多数男人女人都不敢走的路,去选择了创业,赚大钱。” “你开的理发店被砸,走投无路找上宋祈年的时候,那时我也在,我当时就认出你了。” “你明明知道,与虎谋皮是没有好下场的,但你依旧一意孤行,将计就计。” “那些男人想要从你身上得到好处,你便借助他们的贪婪,将事业直接推到最高峰。” “大捞一笔,全身而退。” “自己赚得盆满钵满,但那帮人却亏的四角裤都没了,还欠下高利贷不得不远走他乡。” “后来更是在陆家的庇佑,随着改革的春风,利用特权,以运输公司在各个城市大量倒买倒卖。” “当时有一辆货车,随便倒腾点货物就能成为万元户,你这么多货车来回跑,资产早过百万。” “过百万什么概念?普通人工资几十块几百块,你却有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但你很低调,在世人面前给人一种柔弱、需要男人保护、受害者的身份。” “其实真正的你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混在狼群中,潜伏着,时刻准备着抢食狼人的食物。” “你说的这是我?”南初抬眸,眸中带着讥讽,这么一比喻,她自己都感觉自己挺厉害。 可细想,是这么一回事,又不是这么一回事,她看着他,眼中带着不明意味地笑意。 她声音淡淡,似自问,又似在反问,“我真的有这么厉害吗?我这么厉害还会被人欺负?” 男人不答,依旧推测。 他说,“你中间开过家政服务公司,很快倒闭,这一点都不符合你得特点。” “更像是试探,引蛇出洞。” “二年前,你假死,利用金蝉脱壳将资产全部转移,我怀疑那场车祸就是你设计。” “资产多了就有人眼红搞事情,所以你选择和第一次开理发店一样,全身而退。” “保住自己和财产。” “而现在你回来,说明你又开始新的行业,赚更大的钱,所以我想跟着你。” “虽然有陆家帮忙,但你丈夫其实从一名乡下小子爬上军官,是他用命换来的如今地位,很不容易。” “你为了不想牵连他,做事缩手缩脚,怕被人抓把柄,这导致很多人趁虚而入,找你麻烦。” “但你是一名商人,在政策不明确的年月里经商,就是胆子大,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明枪易躲,暗枪难防。” “商场上你给别人讲道德,别人可不会讲法律,他们只想弄死你,瓜分你手上的资产。” “所以。” “你缺一条听话的疯狗。” “以前你不能解决的事,都是由旁人和江言行出面,可他们被弄废了,有人故意断你手臂。” “这个位置我可以补上,我不仅听你话,我还疯,难咬的硬骨头我都敢去碰。” “最重要的是监狱是我家,要是真的出事了,我就当回家一趟,不会我牵连你。” 这人在暗中观察她很久,那其他人呢?南初想到自己像电影里的人物,被很多人偷窥着。 就感到一阵恶寒。 这男人提议挺有诱惑力,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完全有这个能力。 神出鬼没、悄无声息的出现并威胁,能说会道,思维敏捷,胆子大,是个能干大事之人。 可是南初拒绝了,“我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人贩子,所以,我不会用人贩子。” 第151章 跪下爬过来求我 早就知道会被拒绝,男人一点都不意外,他解释道,“我不是人贩子。” “是四海会的那些混混,用我生病的妹妹逼我下海,负责帮他们跑腿。” “要是出事,我钱一分没有捞到,还要背黑锅,当替罪羔羊,去坐牢。 没想到背后有故事,南初睫毛轻颤了两下,捉摸不透其中有几分真假。 她开了口,“我不是已经给了你五十万,完全足够你带着你妹妹离开,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五十万不够。”男人说。 “我妹妹娘胎落了毛病,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受不得任何刺激,不能长途奔波。” 至于什么病,他没说。 显然是防着有人找到她,“我已经把她安全送到国外的医院接受治疗。” “所以,还需要钱。” “我没有其他目的,走到如今这一步也是被这些人逼,只要你给我钱,我给你卖命。” 为她钱而来,南初笑了。 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她有钱,他来求她,那她没钱的时候,又能去求谁呢? 求神吗?可神高高在上,根本不屑看蝼蚁的她,“你给我一个理由,我凭什么帮仇人的孩子?” “要不是她,我可以好好读书上班结婚生子过完普通一生,而不是颠沛流离被人欺辱。” “你知道我这些年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吗?对,我看着挺正常一人,但我早就被逼成疯子!” “不得不承认,你这张嘴真的能说会道,我不堪过往,被你这么修饰的高大起来。” “说的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我是这么有心机的女人,我要是真的这么厉害。” “会被你用刀划伤脖子,注射葡萄糖,威胁,狼子野心之人,我可不敢留在身边。” “除非你像狗一样,跪着爬过来求我,要是我心情好,说不定就答应了。” 她目光凶狠,带着戾气,下跪趴着求人,对于男人而言,就是践踏他们最后一丝尊严。 男人手有些抖,抽烟的动作开始变得缓慢起来,落在地上的影子变得有些模糊。 他妈是人贩子,害了人,应该冤有头债有主才是,为什么报应不落在她身上。 会落在他们身上,他和妹妹从未做过坏事,自始至终都只是想好好的活着而已。 他扔掉了烟,踩灭。 在南初的注视下,犹豫了很久双腿微微弯曲,先是左膝盖落在冰冷的地面上。 然后是右膝盖,他低着头,双手落地,翘着屁股爬了过去,停在南初脚边。 她想用头去蹭她腿,她嫌脏退开了,他仰头,看着她,“你不是恨我妈吗? “既然找不到她,那你留我在身边当一条狗养着,随时拿我来发泄心中不满。” 南初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没想到他真跪了,这一刻她清楚的知道钱真的是好东西。 “这么贵的狗我可养不起,你想要留下来可以,我有一个批文被人恶意卡了,下不来。” “要是拿不到批文,我很快面临破产,到时候一分钱没有,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 “你要是能搞定此事,我可以负责你妹妹以后的治疗费用,否则我不养废物。” “走之前把碗洗了,还有你弄脏的地面也扫干净,我可不想我家里有脏东西。” 南初没喊他站起来,也接受不了他一直跪趴在地上,便拿起桌上的包,冷着脸走了。 独留男人跪趴着一动不动,他自甘堕落的汪汪叫了两声,他赌对了,她的善良可以利用。 想到这里,他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便红了眼,认了命,站起身,去收拾桌上的碗筷。 心情烦躁的南初急步走出大门,便看见了江言行,他站在门口,不知道回来多久了。 她脸色一白,她刚刚她让男人跪爬的一幕,他是不是都看见了,他会不会厌恶这样的她。 心中胆怯,止步。 她张口想要解释,没想到江言行先她一步开了口,“南初姐,你做的很好!” “他是仇人之子,不能信,也不能心软,他想要你的钱,那就得放下自尊来求你。” “连这点都做不到,就没有资格留下来办事,想发泄就发泄,不要憋在心里。” “还有,你不是疯子,以后也不要再说自己是疯了了,你只是生病了而已。” 委屈涌上,喉间酸涩。 她下意识地伸手想要抱他,他却后退一步,他们两人现在已经不用假扮夫妻了。 她已经是陆霄骁的妻子,是军嫂,有人护着她,再和陌生男人搂搂抱抱不成规矩。 他们站在原地,看着对方。 江言行紧抿嘴唇,没有血色,他的影子落在南初的影子上面,似在保护着她,又似在安慰着她。 他说,“我现在身份做什么都不方便,你身边缺人,留下他为你办事,我帮你看着。” “只是,还是和以前说好的那般划分,运输公司由刘金花和张军全权负责。” “投资公司由我和你全权负责,如果他要参与进来,我建议,新开一个项目。” “为了防止被人惦记上,我们得狡兔三窟,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南初点头,她知道。 张军、刘金花、江言行都是过命的交情,信得过,要是真的出了事,他们都是她退路。 “南初姐。”江言行喊道。 他叹了一口气,“我现在是杀人犯的身份,你久待在这里肯定会有闲言碎语。” “以后,别来了。” “要是有什么事,派个人来通知我就行,你放心,我不会再做蠢事了。” 说完,他右转,看向不远处站着的男人,是陆霄骁,他穿着军装,挺直脊梁,等着她。 那模样……像一尊敌人摧毁不了的雕塑,高大挺拔威严,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这安全感是江言行永远给不了的,他说,“你老公亲自来接你回家了,回去。” “他们需要你。”这五个字说的他喉间发紧,“替我谢谢他让我保外就医。” “还有,不是他举报我送我进监狱,是我自己选择的自首,我不喜欢被威胁。” “我也想清清白白做人,不想过东躲西藏的日子,南初姐,遇见他,是你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他欲言又止,“不管上一辈有什么恩怨,还是有什么误会,全部都放下。” “我们余生不多了,且行且珍惜。”不知从哪吹来一阵狂风,将他衣服吹的鼓起来。 他瘦了很多,瘦的见骨。 第152章 喊我老公行不行? “你再来。” “我就走。” 这六个字,像刀。 江言行明明知道,南初听不得这类的话,可他不顾她的感受,垂着眼说了。 身影单薄,很是孤独。 他就倔强地站在那里,他的身后就像悬崖,只要他退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他说,长痛,不如短痛。 南初浑浑噩噩地上了车,从车窗看过去,江言行头也不回地进了大门。 原本一家人,现在却把他留在了外面,心里有多委屈多痛苦,不说她也知道。 天气闷热至极,晒的副驾驶的座椅发烫,心却沉入谷底,像万年化不开的冰川。 她知道,他是为她好,可她不需要这种牺牲,他们需要时间来化解伤痛。 陆霄骁上了驾驶座,看着她脖子上的疤,眸光暗沉,“南初,你最近在躲我?” 她将孩子扔给他后,便以工作忙为借口,待在江言行这里,好久没有回家了。 两个孩子早就习惯了,并没有任何不舍,但每日都会在睡觉前和妈妈通话。 “嗯。”南初没否认。 她面对他是如此坦白,连借口都不编一个,陆霄骁噎了一下,差点没接住话茬。 他问,“能告诉我原因吗?” 原因?南初抿了一下唇,那实在是太多了,怕像以前一样,刚刚爱上又分离。 就像江言行,承诺过永远不离开她,也依旧打着为她好的名义选择离开,将她推给另一个男人。 所以,女人嫁人了,就不能有家人了吗?必须天天围着老公孩子转,不然就是不安分? 更让南初担心的是,她试探南母后得知,南母确实认识陆母,举报之事应该是真的。 那陆霄骁面对仇人的女儿,真的会做到从始至终的爱吗?她赌不起了。 她现在谁也不敢相信,她只相信自己,想到着目光瞬间变得犀利起来。 见她不作答,陆霄骁扭动了车钥匙启动了车,“南初,有没有想过随军?” 南初心里咯噔一下,不是高兴而是本能的抗拒,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焦灼,“什么意思?” 耳边风声呼呼,像动物感知到了危险,她的灵魂变得不安,似龇牙咧嘴的尖叫,似想逃跑。 陆霄骁双手把着方向盘,“我今儿和江言行聊过,他说,你的病需要长期修身养性。” “不能太过于操劳,也受不得任何刺激,否则,会变得严重,从精神影响到身体。” “我不想你有事,所以,我打算调离京都,申请你和孩子随军,我们去新的地方生活。” “你赚得钱够多了,没必要再继续拼命,我工资也养的活你们,到时候我养家。” “你只需要负责在家带孩子,要是忙不过来可以请保姆,这样你也能轻松些。” “你看怎样?” 南初沉默了,没说话。 她需要男人养的时候,谁都不愿意要她,那种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感觉,她永远不敢忘。 她便拼命去赚钱,可现在她能养活自己了,陆霄骁却提出,让她放弃事业。 回家当贤妻良母,这辈子都被圈在一个地方,过着一眼看到头的生活。 这是她以前想要的生活,这是大多数女人想要的生活,但不是她现在想要的生活。 包里存放的那张照片还提醒着她,害她的坏人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们都没遭报应,老天爷不惩罚他们,可不代表她愿意放下,她放不下。 她拼命努力这么久,赚了这么多钱,就是有能力把这些人拖下十八层地狱。 她抬眼看向陆霄骁,“如果我不愿意呢?你是不是和许以安、宋祈年一样逼我?” “是不是天底下的男人都希望自己妻子伺候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离婚!”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霄骁将车停在路边,“我只是不想再看你受伤了。” 他的指腹攀上她的脖子,轻轻地碰了一下那道血痕,“放下一切过我们的生活不好吗?” “不好!”南初一脸防备地盯着他,像炸毛的猫,眼中带着从未有过的惊恐。 她知道,只要陆霄骁愿意,他可以强行带她离开,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见她如此,陆霄骁难过。 想到了他的母亲,她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看父亲,“我从小看着我爸妈从恩爱的夫妻变成仇人。” “我看着他们争吵家暴,我就在想,等我长大了,娶了妻,我绝对不会像他们一样。” “我们有问题可以商量着想办法解决,如果解决不了暂放一边等待时机。” “南初,我不想吵架,也不是逼你,我只是询问你的意见,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会强求。” “懂吗?” 南初点头,她应激了。 陆霄骁问,“所以,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躲着我?是我长得太凶了?还是……” 他干的不是文职,自然不可能天天坐办公室,长期在外训练导致皮肤偏黑。 双眼炯炯有神,带着不怒自威的杀气,瞪过去,小孩都吓的哇哇大哭。 他看了一眼后视镜,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长得确实没江言行温柔,叹气。 南初叹了一口气,扶额,感觉有些头疼,她开了口,“不是你的原因,是我的原因,” “毕竟我们分开两年多,总得需要时间去适应彼此,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她性子吃软不吃硬,陆霄骁笑了,“你都抱江言行了,那你能不能多抱抱我?” “好~” “喊我老公行不行?” “这个……”南初眼神漂移觉得脸很烫,连耳根也烧了起来,喊不出口。 陆霄骁语气酸酸,“你都喊江言行老公,喊的还那么顺溜,喊我就不行。” “渣女,上了人家不负责,还要离婚,我是不是得去妇联哭诉一下,要不然老婆不要我了。” “正经点!”南初咳咳。 她说,“你现在好歹是一名干部,要是被你下面的人看见了,不得笑话你。” “又不是在部队,我在老婆面前这么正经干嘛,我说错话了,现在哄老婆要紧。”陆霄骁眉开眼笑。 继续说道,“老婆,不喊老公也行,来,趁着没有人看见,赶快亲我一下呗安慰安慰我。” “你不知道,我天天看着你和江言行在一起,我醋喝了两大缸,现在身上都是醋味。” “不信我现在就脱了衣服,你亲自闻闻,保证有醋味,还是陈年老醋……” 被他这么一闹,原本不愉快的心情瞬间好起来,她呵呵一笑,心中竖起的高墙破了一个洞。 阳光洒进来,明媚。 第153章 我老公付钱! 见陆霄骁真的要脱衣服,南初吓的六神无主,赶紧阻止,“这是大街上,你耍什么流氓!” 她看了一眼四周,无人。 顿时松了一口气,“也不怕人看见,把你抓到公安局去,到时候全部队都传你‘英雄事迹’。” “你不要脸,我还要……” 看着她小嘴喋喋不休,那脸不知是热的还是羞的,红扑扑,水灵灵。 他没忍住,俯身咬了上去,她想后退已经来不及了,身子一僵,都忘记了反抗。 嘴里火热,身体酥软,她心脏砰砰砰剧烈跳动着,生怕被其他人看见。 夫妻之间干亲密的事,肯定要在没人的地方,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做。 刺激! 而又印象深刻! 陆霄骁偷了香,这才满意地放开她,然后在她耳边小声说,“剩下的晚上继续?” 南初忘了自己怎么回答的,她当时脑子里好似一团浆糊,被他牵着手下了车,进了家门。 陆霄骁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机,让她坐在沙发上好好休息,看会电视,放松神经。 屏幕上播放的正是红楼梦,这集演的正好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洋相百出。 她随着剧中人物乐呵,然后抬眼看向厨房,便看见陆霄骁挽起袖子,戴着围腰开始做饭。 他其实…… 不用对她这么好。 她不是好女人,不值得。 想到这她站起身,从身后抱住了他,他身子一僵,“怎么了,是电视不好看?” “想抱你。”南初将头挨在他的后背上,二人的温暖交缠在一起分不开。 “我身上出汗了,你不嫌抱着有味啊。”她抱她的,不影响陆霄骁操作。 他低着头,切着菜。 随着菜刀砸在菜板上,发出砰砰砰的声音,土豆丝切的很细,这刀工不是一天两天练出来的。 天气热,出汗难免。 南初没闻到汗味,只闻到他衣服上的肥皂味,舍不得放开,“那我们装空调好不好?” “好,明天装,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都安上。”陆霄骁对她有求必应。 要不是知道他是说到做到的性子,就这语气,南初都怀疑他在敷衍她,“谁在厕所装空调啊。” “我家啊!”陆霄骁挑眉。 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你想想大热天开空调上厕所,可以蹲在里面边大号边看报纸。” “不热,凉快,多享受,嫌弃蹲久了难受,我们还可以弄马桶,要是一个不够,弄四个。” “你一个,我一个,两个孩子各一个,咱们全家排排坐,上厕所还能唠嗑。” 南初:…… 说的好像没毛病。 就是房子有点小了。 陆霄骁继续,“再说了,我老婆现在有钱,老婆赚钱就是给老公花的。” “我愿意当一个小白脸,让老婆养,老婆,你应该舍得花钱在厕所安空调。” 南初放开他,捂住自己的小金库,“啊,要我掏钱啊,那我不怕热了。” 闻言,两人相视而笑。 切完土豆的陆霄骁放下刀,用干净的小手指,轻轻地刮了刮她的鼻子。 哼哼两声,“你个财迷,给老公花钱都舍不得,是准备给外面的野男人留着。” “呸,我给我儿子留的。”此刻的南初得意洋洋,那骄傲的样子像护仔母鸡。 如果不是经历那些事,真正的南初就像一个孩子,她在闹,他愿意陪着她笑。 伤痛需要时间恢复,幸好,他们现在都来得及,“好好好,你的钱给儿子。” “我的钱!” “给老婆,这样行不行?” 南初点头,“那老公,你每个月的工资多少啊?存款多少?存折在哪里?” 说到钱,她来了精神。 连称呼都改了,陆霄骁无奈笑了,“存折和工资单放在主卧的柜子里,钥匙就在旁边抽屉。” “自己去看!” “好!”南初屁颠屁颠进了主卧,看看自家老公有多少钱,找出钥匙,打开柜子。 老公工资不高,现在每个月也就几百块,存折里也就几万块,连她零头都不够。 但下面还有一个存折,拿起来打开看,是她名字,里面的数字好多啊。 她拿起来,放在书桌上,认真数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 有六位数! 她惊讶的瞪大了眼,然后冲到厨房,“陆霄骁,我有八十多万,我怎么不知道。” 见她见钱眼开的样子,陆霄骁不由地笑了,他说,“就知道你会喜欢。” “你也知道,以前我穷,又没有父母帮衬,寄人篱下,给不了你什么。” “让你这些年跟着我受了不少委,所以,在空闲的时候,我和其他人合伙做了点事。” “全部存了下来,补上当年欠你的彩礼,虽然没你赚的多,但这已经是我全部家当。” “这样算起来,在厕所装空调应该没问题,装四个马桶好像有些困难,厕所面积太小了。” “这是我彩礼,你不准用,哼哼,空调你用你的工资。”南初抱着存折龇牙咧嘴。 这是他给她的,她不用。 陆霄骁嗯嗯两声,“好,不用不用,那是你的彩礼,我用我存折里的行了。” “嗯嗯。”南初点头。 这一刻,空气里都冒着粉红泡泡,她幸福的快要飞起来了,说再多爱,都没钱好使。 她宣布,她现在爱钱,特别是老公给的最香,她得找个地方藏起来,不让他碰! 看着她财迷样,陆霄骁顿时笑的合不拢嘴,原来他老婆这么好哄啊,给钱就行。 他笑着从冰箱里面拿出几个地地道道的土鸡蛋,准备蒸鸡蛋羹给孩子吃。 这才是他想要的家,只要能看着她发自内心的笑,他以前的努力都没白费。 唯一的遗憾可能就是孩子的事情,想到姥姥伤心难过的样子,他笑意消失。 他只能不孝了。 他为这个家付出很多,也是该退休的时候,传宗接代的任务只能交给他弟弟了。 他现在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过自己日子,正沉思之间,他听到南初在打电话。 “喂,刘金花,快,给我弄五台空调,主卧、次卧、客厅、厨房、卫生间都要装!” “我老公付钱!”不是自己付钱,就是豪爽,这是老公给的底气,倍有面…… 第154章 怀疑她耐不住寂寞,找野男人 正巧,此次从羊城运过来一批空调,听到她要,刘金花便立刻派了司机和工人来帮她装。 装五台太高调了,加上房子本身面积不大,又费电,最后还是客厅和主卧装了。 次卧和厨房开着门,完全可以蹭冷气,至于厕所……再热也只能自己忍了。 “妈妈!” “你回来了!” 江小白满头大汗的跑进来,看见南初眼睛都亮了,嗖的一下扑进她怀里。 不知跑哪皮了,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南初抱着他赶紧起身,去拿毛巾给他擦擦。 都出热痱子了! 他身后跟着一个女人,经过陆霄骁介绍,是他们邻居,马胜利的媳妇,大家称她马嫂子。 刚进来她就喋喋不休道,“你家这孩子快两岁了,要是不说他年龄,我都以为他三岁。” “别家的孩子都还不会走路说话,他倒好,跑的贼快,还比大人还能说会道。” 这年月父母要工作,孩子都扔家里老人带,老人要做家务,自然也顾不上孩子。 为了方便,就用一根绳拴着孩子不让他们乱跑,然后扔玩具给他们自个玩。 但江小白不一样,在娘胎的时候江言行就给他做胎教,生下来后他二十四小时看着。 陪他走路,陪他说话,不仅给他念故事,还教他背诗文,甚至还教他第一次开口喊爸爸。 不是江言行有什么私心,而是孩子学会喊爸爸,那出了什么事都会第一时间喊爸爸。 要拉粑粑了,喊爸爸。 肚肚不舒服,喊爸爸。 这样下来南初这个妈妈当的很轻松,孩子教的好,全是江言行的功劳,与她没太大关系。 虽然南初很少管江小白,但在江言行的教育下,他知道妈妈生病了才会不照顾他。 他依旧喜欢她,爱她。 现在的父母都爱攀比孩子,孩子优秀也会遭人眼红,她笑了笑没有过多解释。 只说各家孩子不一样,她家的发育快些,才会如此,但其他孩子发育虽慢,但后期发力很强。 马嫂子说完没走,就觉得屋里凉快的不得了,比家里吹风扇还舒服,“你家咋这么凉快?” 凉快的她都舍不得走了,正巧电视机里还放着她最喜欢看的红楼梦,要是再来点零食就好了。 “家里装空调了。”南初就算不说,这司机开着货车送空调上门的事,大家迟早知道。 空调!这可是稀罕玩意,马嫂子眼睛亮了,眼珠子四处乱转终于找到屋里不一样的地方。 “这墙上挂的就是空调,听说这玩意要几千,你这个还是外国货啊,更贵。” 这款空调确实是国外货,最新款的对外售价9800,有价无市,批发价也不便宜。 除掉中间的运费,其中一台利润就几百块而已,但是根据顾客反映质量确实很好。 这接近一万的空调,加上后期的电费,普通人真的用不起,为了防止惹来麻烦。 见她打听,南初只能笑着打哈哈,“这空调多少钱……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我朋友送我家的。” “什么朋友,送这么贵的东西啊?也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呗。”马嫂子有些不信。 亲爹妈都都不一定对亲生女儿这么大方,朋友随随便便送她几千块的东西? 这里面没猫腻,谁信啊。 当然也有个别例外,比如对方不缺钱,要是她也认识上,家里不是也有空调了。 她心思全部都写在脸上,南初一眼就看出她打的小九九,“我以前救过她命。” “她想报恩,我没同意,谁知道她和她老公隔三差五的给我家送东西来。” “介绍你们认识,也行,就是她性子直,说话不好听,怕是容易得罪嫂子。” 旁人见好就收,可是马嫂子就不一样,总得挖点什么出来,便继续问道,“男的女的?” 要是女的,那没啥。 要是男的,还不是亲人,那两个人肯定有什么猫腻,到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南初也听出味来,这是看见她家吹上空调了,嫉妒了,想套话,打探出把柄来。 也不是真的想害人,纯粹就是自己家没有,心里不平衡了,找个由头出去说道说道。 到时候和院里其他妇女无聊八卦的同时,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同,然后同仇敌忾。 南初不得被唾沫星子给淹死,这个马嫂子显然见不得别人家好,小家子气,不可深交。 但心机不深,好对付。 大家都住一个院,男人都一个部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表面关系还是要维持。 作为陆霄骁的妻子,自然不能给他拖后腿,权衡利弊后,她才开口阴阳怪气的说道。 “嫂子这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瞒着我家老公,出去和别的野男人鬼混。” “我这朋友啊,是女的,都结婚好多年了,她老公呀,以前也是当过兵的。” “只是退伍后,从银行借钱买了货车搞运输,他们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要不要我把人家夫妻和孩子都请过来,你再让你男人查查他们祖宗十八代。” “妹子,我就问问,你咋这么开不起玩笑呢。”被揭穿的马嫂子赶紧赔笑道。 然后补充一句找面子,“我就怕你们这些小年轻当军嫂,耐不住寂寞,犯了错误,我也是好心。” “这事……” “你老公也知道?” 南初呵呵,她算看出来了。 一旦怀疑的种子种下,不管她怎么解释,马嫂子都不会信,不找到证据不罢休。 与其划开自己的肚子自证清白,不如扯开表面的遮羞布,打开天窗说敞亮话。 她懒得和她废话,而是对着厨房的门,扯着嗓子喊了一声,“陆霄骁,出来。” “怎么了?是空调出了什么问题吗?”陆霄骁拿着锅铲,带着围腰出现在厨房门口。 感受着凉风嗖嗖,不应该是空调出问题,“马嫂子,是你啊,谢谢你今儿帮我看着孩子。” “不客气不客气,我挺喜欢孩子的。”马嫂子还以为他不在家才敢说那些话。 如今见正主出来,脸色顿时五花八门,女人闲聊用的着男人出马?正想开口解释两句。 南初已经开了口,“陆霄骁,马嫂子问你知不知道刘金花和张军给我们家送空调的事情。” “因为空调,她刚刚一直怀疑我耐不住寂寞,瞒着你在外偷男人,我解释了她不听,你来给她解释。” 第155章 吓跑了 刚刚还和颜悦色的陆霄骁,听完这话立刻沉了脸,他一直不喜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之人。 明明穿着碎花围裙,拿着锅铲,可那气势瞬间变得不一样,他拔高音调厉声质问道。 “马嫂子。” “你这什么意思?” “对,我感谢你一番好心,帮我照顾孩子,但你也不能跑来我家诋毁孩子妈。” “她是什么样的人,难道我不清楚?还需要你在背后说三道四来诋毁?” “她的身份上面核查过,没有任何问题,组织上也给我们发了合法的结婚证。” “难不成,你认识她,亲眼看见她在婚内期间,和别的男人勾搭在一起?”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看到空调多问了两句,没想到南初就误会了。”马嫂子着急解释。 陆霄骁问,“我老婆孩子怕热,我买空调有什么问题?还是需要和你打申请报告?” “我当兵这么多年,存的钱买个空调没问题,她朋友有渠道,可以低价拿货。” “原本要付钱,可是对方却死活不肯收,说报答我们夫妻当年对他们的救命之恩。” “咋了?” “这事需要上报调查吗?” 看来南初说的都是真的,底气不足的马嫂子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是我误会了。” “不好意思,这不是前些日子传出某家的乡下媳妇耐不住寂寞,在外找了野男人。” “现在查的紧,她又是刚搬过来不知道这事,我便多问了几句,没有别的心思。” 陆霄骁点了点头,这事他有所耳闻,“确实有这回事,可事情原委你不清楚。” “是那个女人误以为她丈夫战死,才在父母的支持下,改嫁给同村的鳏夫。” “是误会啊,那就应该解释清楚啊!”马嫂子恍然大悟,她确实不知道后续。 “嗯,为了避免以讹传讹,上面确实应该给家属院发通知。”陆霄骁说完进了厨房。 菜有些糊了,他不紧不慢的拯救着,“马嫂子,今天我做饭,留下来一起吃个家常便饭。” “这怎么好意思。”马嫂子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没有离开的意思,空调吹着太舒服了。 “你帮我看了一天孩子,吃顿饭应该的,说好了,我现在就多炒两个菜。”陆霄骁打开冰箱。 里面装了不少菜,他又拿了白菜、粉条、猪肉出来……可以炒个白菜、猪肉炖粉条。 马嫂子进了厨房,“做饭是女人的活,怎么是你这个大老爷们在做啊,南初也不来帮忙一下。” “我来帮你。”她吃白饭也不好意思,见他一个男人忙着,便撸起袖子帮忙。 她干活麻利,拿起菜刀哐哐哐几下就搞定,然后倒油炒菜,速度快味道好。 到了饭点,陆初新背着书包也满头大汗的回来了,见家里这么凉快,顿时瞪大了眼睛。 男孩子比女孩子活泼,上蹿下跳就跟猴子一样,衣服又脏还全是汗水。 特别是那一身汗臭味,浓郁的瞬间掩盖了饭菜香味,南初从屋里拿出干净的衣服。 很是嫌弃的将他推进卫生间,让他进去先冲一下,然后换上干净衣服再出来吃饭。 至于脏衣服,直接扔洗衣机里就行,他们家里全是自动化,看的马嫂子眼红心热。 又忍不住嘴贱,以过来人的身份好心劝道,“南初,你怎么让你老公做饭呢?” “男人是要工作养家,他在外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你看,他为了你和孩子还买了空调,这东西老贵,我男人都舍不得买!” “他体谅你,你也应该多多体谅他,做女人别太懒,要不然不讨婆家人喜欢。” “勤快点,把家里整理的干干净净,做好饭,等他忙完回来就可以吃到一口热乎饭。” “这才是当妻子的职责,男主外女主内,这是我们华国千百年来的传统。” “老祖宗这么做,是有一定的道理,你虽然长的漂亮,可女人漂亮也就那几年。” “等你过了三十岁,容貌就断崖式下跌,到时候成了黄脸婆,又懒又败家。” “而男人就不一样了,到了四十都还是一枝花,精力旺盛,事业有成,十八的姑娘依旧爱。” “你别以为我吓唬你,我们以前有个团长,三十多岁,和乡下妻子离了婚。” “最后咋样?在城里娶了十八岁的大学生,那大学生又漂亮又有学问。” “还给他生了十四个孩子,这些孩子个个有出息,在各行各业都有名。” “嫂子说话不好听,可都是为了你着想,你没来之前,大院很多未婚的姑娘都盯着陆霄骁。” “家世好的、漂亮的、勤快的都有,他们听说他娶了你,个个在家哭成泪人。” “都说到时候要好好看看,你到底又哪点好的,让陆霄骁非你不娶。” “还说你要是对陆霄骁不好的话,他们就劝他离婚,他年轻又能干,啥样好女人找不到。” 南初怀疑,马嫂子以前是不是在居委会或者妇联干过,给女人洗脑真有一套。 她说的这些话很有道理,挑不出什么大毛病,如今主流就是男主外女主内。 为了避免有人眼红搞事,南初隐瞒自己做生意的事,大家也以为她只是一个靠男人养的家庭主妇。 如此,她不做家务就是懒女人,她买空调就是败家娘们,世人认知就是如此改变不了。 为了避免招惹口舌,她没有直接怼马嫂子,而是对着一旁招呼江小白吃饭的陆霄骁挑了一下眉。 意思是我们夫妻演一场给外人看的戏,陆霄骁无奈地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同意了。 于是,南初拿起桌上空碗,直接往马嫂子脚边一砸,砰的一声,四分五裂。 吓的马嫂子站起身!不知现在啥情况,咋说砸东西就砸东西,就在她想开口教训一下南初的时候。 她已经开吼,音调很高。 连门外的过路人都能听的清清楚楚,“好呀,陆霄骁,你娶我的时候说要一辈子对我好。” “现在我才知道,你是花心大萝卜,要不是马嫂子好心告诉我,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原来你丫的这么喜欢招蜂引蝶,惹得大院这么多的姑娘想嫁你,行,我就成全你。” “我们明天就去离婚,你娶其他女人去,我就不信了,我南初离了你就找不到男人!” “这日子没法过了!” 马嫂子傻了,她就是多嘴两句而已,南初说翻脸就翻脸,惹得人家夫妻吵架。 见情况不对,空调不吹了,饭都不敢吃了,说一句家里还烧着热水,便急匆匆地跑了。 心里直呼,南初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没想到,陆霄骁娶了一个凶婆娘回家。 她惹不起,躲得起,希望上面领导不要找她谈话,她不是故意挑拨离间让他们夫妻离婚的! 第156章 坦白 见妈妈突然生气翻脸,吓的两个孩子呆愣在原地,最先爆发的是江小白。 眉心皱成一团,小眼睛凶狠地瞪着陆霄骁,生气的推开他,不要他喂饭了。 “爸爸坏坏!欺负妈妈!”说完站起身跑过去,抱着南初的大腿安慰道。 “妈妈,我和哥哥保护你,我们不要爸爸了,我们走,我们去找江言行爸爸!” 陆初新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端着饭碗走到了南初的面前,爸爸很好,但爸爸忙。 他不想被丢到太姥姥家,继续寄人篱下当留守儿童,他更想和妈妈在一起,虽然妈妈也经常不在家,可江言行爸爸对他好。 无辜躺枪的陆霄骁可怜兮兮的看着南初,他好冤枉,好不容易和孩子建立的感情。 瞬间破裂! 南初哈哈大笑,她抱着江小白安慰道,“乖,爸爸不坏,爸爸没有欺负妈妈哦。” “刚刚妈妈和爸爸演戏,赶走大坏蛋,现在大坏蛋走了,我们可以好好吃饭了。” 小孩子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很快,江小白眨巴着小眼睛一脸期待的看着南初说道。 “演戏!我也要演!”要是妈妈拒绝他,他真的会哭,会难过的睡不着。 空调之事,没完。 马嫂子那张大嘴巴,指不定会在外胡说八道什么,她得先发制人咬死她。 先毁了她信誉,以后她再说胡说八道,旁人也不会相信,她用手擦掉他嘴角蛋花。 “好,演戏。” “明天早上我们就去找你马姨姨去,你负责哭,喊着不要爸爸妈妈离婚好不好?” 江小白听不懂,但想到自己能演戏,兴奋的直点头,跟小鸡啄米特别来劲。 演戏,陆初新懂! 电视上那些人就是演戏,他还拿金箍棒模仿孙悟空,“妈,我演什么?” “你呀。”南初想了一下。 她说,“你见人就说,我爸妈要离婚了,因为马姨说跟我妈说,我爸招蜂引蝶。” “全大院的未婚姑娘都等着我妈妈离婚,嫁给他。要是谁表现好,那我就给他发大红包。” “红包红包,妈妈要发大红包咯。”江小白大声嚷嚷着,他跟她亲妈一样爱钱。 “妈,我不会让你失望。”陆初新对红包势在必得,他虽然每天都有十块的零花钱,可谁嫌钱多。 他要对那些骂他野种的人炫耀,他是野种又咋了,他有钱,他能买很多很多有好吃的,馋死他们。 “老婆,我红包可以换成其他的吗?”陆霄骁不要钱,他想申请晚上回房间睡觉。 “爸爸,不可以哦~”南初拒绝了,“毕竟马嫂子是你战友的媳妇,也算你招惹的麻烦。” “我和初新、小白是为了大院和谐、战友和谐,才想出迂回的法子对付她。” “我们三个会很辛苦,应该是你给我们发大红包,而不是我给你发大红包。” “好,我给你们发大红包!”陆霄骁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他老婆,他宠,没毛病。 吹着凉飕飕的空调,他们一家四口吃完了饭,南初负责洗碗,陆霄骁则抱着孩子看动画。 看他们父子三个坐在沙发上有说有笑的样子,南初很感谢当初江言行让她留下孩子。 要不然,哪能看到如今这般幸福有爱的画面,以后,这就是她的家,她的家人。 想到这情不自禁红了眼,为了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感觉这些的努力没白费。 值得! 陆霄骁坐在沙发上,陪孩子说话的同时也在看她,见她转身用手背抹眼泪的样子。 鼻子也跟着发酸,心中也是感慨万千,他们俩一路走来不容易,他让陆初新看着弟弟。 起身抬腿,走进厨房。 他走到洗碗池旁,从南初满是泡沫的手里拿走洗碗帕,“还是我来,你去休息一下。” 南初没有和他争,也没有离开厨房,而是站在那里,看着他捡起满是油污的碗。 对着水龙头清洗起来,他洗的很干净,亦如他这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尽最大努力做好。 就像他把自己的弟弟妹妹抚养成人,不仅让他们吃饱肚子,还让他们读书。 面对南初他也是说到做到,说过要娶她,说过要护她,说过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他都做到了。 南初经商这条路走的艰难,那陆霄骁当兵也不容易,他们都闭口不谈经历的苦难。 他们都在为别人考虑,却忽略了自己的感受,他们两个人其实都是同类人。 “陆霄骁。”她唤他。 他抬头看着她,“怎么了?” 水龙头没关,水声哗啦啦,水淋在他手上,溅在水池边,溅在了二人的衣服上。 南初叹了一口气,“江小白是你亲生儿子,你不会断子绝孙,你也没有对不起你姥姥。” “嗯。”陆霄骁低头。 又继续洗着手中的碗,他知道南初现在不信任他,这种不信任来自很多未解决的问题。 比如上一辈恩怨,比如她的前夫时不时搞事,比如时大哥故意离间他们感情…… “为什么不继续瞒着?就算我不知道江小白是我亲生儿子,我也会对他好。” 南初看了一眼孩子,他们坐在沙发上嬉闹着,见妈妈看他们,他们还对她挥手。 她压低了声音,“我一直怀疑有人暗中对付我的孩子,所以对外说他是我捡来的孩子。” “我们第一个孩子因为我出了事,我不想小白也出事,现在,只有你、我、陆初新、江言行知道他身世。” “你是孩子亲爸,江言行是我信任的人,陆初新是好孩子,只要你们不说,小白肯定不会有事。” 陆霄骁手一顿,“要是孩子在我这里出了什么事,你就会怀疑是我在报复你?” “还是你怕我报复你的同时,去报复孩子?”他声音很低,低到了尘埃之中。 “南初,你在提防着我。” “我不需要你信我,我不能保证孩子一生平平安安,但我会尽最大努力护你们母子。” 南初想解释什么,最后却什么也没有说,经历太多,有时她也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窗外蝉鸣刺耳,客厅动画的音乐配着孩子欢笑声,有家的他们两个应该是幸福的。 她累了,从身后抱住了他,他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两个人无声地依靠着对方。 就想此刻温情,能长久。 可命运会放过他们吗?谁知道呢?过一天算一天,以后的麻烦交给以后的他们。 第157章 吓的躲屋里不敢出来 第二日,六点整。 天边正泛起鱼肚白,南初头不梳脸不洗,披着头发,抱着江小白就去敲马嫂子家的门。 还不忘大声喊着,“马嫂子你起床了吗?昨晚你给我说的话我想了一晚上没睡。” “越想越不对劲,你今儿务必给我作证,向领导说明真相,我今儿一定要和陆霄骁离婚!” 马嫂子原本还在甜蜜的梦乡之中尽情的遨游,结果大清早就被大力的敲门声吵醒。 她原本一肚子窝火,想起身和敲门之人大战三百回合,可听到南初的声音她却萎了。 特别听到她真的要去找领导申请离婚,更加慌了,见自家男人还呼呼大睡。 她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啪的一声打的很响,很着急的喊道,“老马,快醒醒,要出大事了!” “咋了?”马胜利没睡醒,眼睛睁开一道缝隙看着自己媳妇,不知道她大清早又发什么疯。 马嫂子慌得一批,根本顾不上自己男人一脸不爽,“昨儿我闲的没事,给陆霄骁带孩子。” “把孩子送回去的时候,和他家那个又懒又败家的乡下媳妇说了两句。” “谁知道她误会了,以为陆霄骁在外乱搞,现在闹着找领导要离婚!” 马胜利闻言,知道自家媳妇没什么太大坏心眼,就是蠢,大嘴巴,于是对她一阵臭骂。 “你一天天的是不是闲的!不出去给老子惹是生非,皮痒了难受不成。” “当初让你留在乡下,伺候公婆你不干,你说说你进大院,我给你擦了多少屁股。” “你是不是想看着我那天脱了这身皮,和你下乡当农民种地,你就舒服了!” 自家男人一凶,马嫂子立刻就怂了,委屈巴巴道,“我也没有惹事啊。” “就是看不惯陆霄骁那口子败家,你知道空调,几千块,她怕热,让陆霄骁给她买。 “她败家就算了,还懒得很,你都不知道,她一个女人在家靠着男人养,居然不做饭。” “就像一尊大佛,坐在沙发上等着陆霄骁做给她吃,我也是为了她好。” “才苦口婆心的说了她一顿而已,只是警告她,要是她不好好和陆霄骁过日子。” “咱们大院有的是姑娘想要嫁给陆霄骁,哪知道她把这句话给听进去了。” “碗一砸,当着两个孩子的面闹离婚,早知道她是这性子,我昨儿就不该多嘴。” 马胜利听完前因后果,立刻闭了嘴,他是一个传统男人,也觉得南初这媳妇当的确实不行。 男人赚钱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养家糊口,陆霄骁用命挣钱被她两三下花光。 以后岂不是带着两个孩子喝西北风,喝西北风都不怕,就怕女人受不了苦日子,跑了。 再说了,男人娶媳妇,不就是为了回家有口热乎饭,不做饭还让男人伺候自己。 长期惯下去岂不是翻天,这事他也要好好对陆霄骁说道说道,免得日后出了事后悔莫及。 见他不说话,马嫂子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死鬼,你不要睁着眼不说话,现在咋办?” “要是闹到领导那里去,我到时候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你快想想办法呀!” 自家媳妇惹的祸,马胜利不想管都不行,他掀开被子下床,套了件背心。 嘴里骂骂咧咧道,“都已经嫁了人,不想着好好过日子,整天离婚挂嘴边。” “真当是过家家玩,她以为她是谁,想离婚就能离,我出去说道说道她去。”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部队,不是乡下,由不得她胡搅蛮缠。” 见自家男人出面,马嫂子顿时松了一口气,她不敢出门,还下床将门锁了。 到时候外面闹起来,也没有有她什么事情,她耳朵附在门上,偷听外面的情况。 马胜利黑着脸,开了门。 正想教训南初,却见江小白红着眼,哇哇大哭,嘴里还大声地嚷嚷着,“不要爸爸妈妈离婚!” 大早上的都在家,听到外面吵闹声连觉都不睡了,不管老人小孩还是年轻人都跑来看八卦。 南初呜呜,“我也不想和你爸爸离婚,可是你马姨姨说了,咱们大院的未婚姑娘。” “都等着我离婚,想要嫁给你爸爸,是他不要我们母子了,是他嫌弃我们俩来自乡下。” 这一大一小的站在他家门口说着喊着哭着,马胜利想插一句话都不行,太憋屈了! 幸好,南初注意到他了,这才声音哽咽的问道,“马哥,嫂子在家吗?” “陆霄骁不想离婚,说我在无理取闹,我想让嫂子作证,证明他在大院招蜂引蝶。” “既然他不喜欢我,何必还娶我进门,我又不是没男人要,非要赖着他。” 这年月女人以嫁军人为荣,谁不想找个军官嫁,她倒好,还嫌弃上了。 马胜利到口教训的话,顿时噎在喉咙,他原以为,陆霄骁是南初这乡下媳妇唯一选择。 女人要靠男人过好日子,自然得做贤妻良母相夫教子,但现在人家有更好的选择。 要是他说出话,真的让人家夫妻离了婚,以陆霄骁脾气,不得弄死他。 犹豫了半天,只能撒谎自家老母不舒服,媳妇昨日连夜赶回去不在家。 让她先回去,有什么事情夫妻俩好好说,没必要为了一两句闲言碎语离婚。 南初今日闹这一出,目的就是要告诉大院的所有人,陆霄骁有妻子孩子。 她是乡下来的媳妇没错,他们可以看不起她,但她也不是非他不可。 也不怕被人欺负,有事,她真的敢带着孩子闹大,要是谁在背后乱传谣,到时候就看谁不要脸。 她见好就收,也当场说明了事情缘由,“马哥,我也不是非要和陆霄骁闹。” “是这天热,孩子身子弱受不了,孩他爸才想着买空调,这空调还是朋友送的。” “嫂子误会,还以为我在外面勾搭的野男人送的,说咱们部队前不久就出过这事。” “我委屈啊!” “虽然如今解释清楚,可日后传起来,我怎么做人,是不是上面有规定。” “大院不能用空调,要真的是这样,我家不用也罢,总比被人泼脏水强!” 第158章 我是你的亲生父亲 陆霄骁条件样样好,人帅,勤奋,能干,家世好,凭着自己能力当军官。 他单身的时候,大院里未婚姑娘喜欢也无可厚非,可如今他已结婚了。 他们都是有文化有素质有觉悟的人,再喜欢父母也不会同意,再惦记有妇之夫那是不要脸。 所以这事处理起来简单,马嫂子当着所有人承认了,是她见南初家用上空调,眼红。 才说三道四,上级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让她当着大伙的面跟南初道歉。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随着改革开放也有好多年,现在都八十年代末了。 谁家没点好东西,生怕招来祸端,大院里的其他人也不自觉的对马嫂子疏远。 相反。 和南初热络起来。 都在打探她那开货车能搞到好东西的朋友,能否也给他们带点东西,钱不是问题。 南初装作很为难的样子,表示会帮他们询问,但最后能不能成就不知道。 毕竟事情办的太易,别人觉得不值这个价,觉得自己是不是上当受骗了。 心里不平衡,就开始作妖,所以帮人宁可雪中送炭,也不可锦上添花。 她帮忙也挑人,陆霄骁上级的妻子打好关系有必要,平时里人品好的也可以结交。 像马嫂子这样,敬而远之。 解决了麻烦,南初神清气爽的抱着江小白回了家,桌上已摆好了早餐。 是陆霄骁去食堂买的,他从南初怀中接过江小白,“你们回来的刚刚好,吃早餐。” “你不问问结果?”她问。 他将鸡蛋面推到她面前,“这里是大院,不是乡下,在这里所有人所有事情讲原则讲纪律。” “帮理不帮亲,只要你有理便能打遍天下无敌手,所以我不问也知道,马嫂子给你赔礼道歉,” “聪明!”南初坐下。 碗里的鸡蛋面闻着真香,她拿起筷子吃起来,“我这一闹,你的桃花都跑了。” “你不会生气?” 陆霄骁笑了笑,“我有你这朵桃花就够了,其他的无福消受,跑了好。” “要不然惹老婆吃醋,我又得睡客厅了,对了,批文下来了,让你的人别在跟踪了。” 闻言,南初惊讶。 她完全没想到了那男人还有些手段,他们上下打点这么久没办下来的事,他却分分钟搞定。 跟踪?想到自己脖子的伤口还没有痊愈,显然这次他也用了非常手段。 在商言商,他们开发的新药经过官方检测,完全没有问题,各项手续齐全。 按照正常程序,批文早该下来了才对,可是有人故意卡着,不给他们批。 他们这款药上市,必定让那些高价副作用的同类药物退出市场,显然是新药挡了别人财路。 他们找了很多关系,可无一例外没有后续,显然对方来头不小且人脉更广。 做生意就是这样,做到了一定的程度靠的就是人脉关系和资本的比拼。 为了赢。 甚至不择手段。 批文到手还差一步,就是官方希望他们投资,支持xxx大学实验室药物研究。 到时候如果研发成功,会挂上他们的名字,可以说这是一项为国为民的科研。 要是可以,让他们多多关注希望工程,这是以救助贫困失学少年儿童为目的的一项公益事业。 其宗旨是建设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他们通过国家老百姓赚到数不清的财富,也应该回报社会,为国家做一份贡献,培养更多人才。 这批新药投资回报上亿,于是南初为药物研究投资百万,为希望工程捐赠百万。 只是这么一大笔巨款,她现在拿不出来,得等药物上市后,从利润中扣除。 于是批文顺利到手,厂子那边就开始大批量生产,要是顺利应该会在年底上架各大医院。 南初怕出纰漏,三天两头都会去检查,不能偷工减料,严格控制新药质量。 要是有人暗中使坏,出现新药吃死人的事故,那她此次投资全打水漂。 破产都是小事,到时候背负人命、黑心资本家名头,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 江言行现在不方便出面,南初和陆霄骁忙,白天的时候便把江小白放在他那里让他照顾。 晚上她接回去,由姜涛跟着她跑此事,姜涛就是拐卖南初好心邻居的儿子。 他平时寡言少语,看上去很不好招惹,聪明,手段狠辣,确实是不错的帮手。 经过几个月忙碌后,新药进入了市场,广告是以中药打造适合国人体质的药方宣传。 加上他们捐赠事件曝光,都说他们是良心国企,加上药的效果不错,价格便宜。 从而获得一致好评,惹得很多好心人士大力购买,销售一路飙升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天天担心自己破产的南初,这次终于可以放下心,这次投资成功全靠员工的努力。 所以,她包下饭店。 在过年前请大家吃一顿饭,论功行赏,该发奖金的发,这样大家工作才有积极性。 酒足饭饱后已是深夜,南初走出饭店,冷风吹来让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入冬了。 可她不喜欢冬天。 因为冬天给她留下很多很多不好的回忆,她吐了一口浊气,心中突然有些烦闷。 不知是谁,在菜单里加了一盘饺子,猪肉白菜馅,不知为何她拿起筷子没吃。 大哥大响起,南初接起。 放在耳边,听筒里响起陆霄骁声音,带着浓浓的思念,“老婆,还没回来?” 她笑,“马上回来。” 他听到她在笑,陆霄骁知道她这笔生意成了,心情好,但还是带着宠溺问了一句。 “笑什么,这么开心?” 南初长嗯了一声,“我突然想起我们第一次领结婚证那天,你给我买了红色围巾。” “好暖~” 说到这有些遗憾,那是第一次有人送她围巾,她忘不了,“可是被许以安烧了。” “老公,入冬了,你能不能再给我买一条啊,我要红色的,过年围着喜庆。” “好,买。”陆霄骁笑,“明天我就去商场给你买好不好?买最贵的?” “好。”南初点头。 “我看了一下日历,你快过生日了,还想要什么礼物,我都给你买?”陆霄骁问。 南初不是贪心之人,她想要的东西不多,两个人聊了两句,她便挂了电话。 姜涛开车过来了,南初正欲上车的时候,突然一个老男人从黑夜里冲了过来。 死死地抓着她的手臂,痛哭流涕的说道,“南初,我的女儿,我是你的亲生父亲,爸爸找你找的好辛苦!” 第159章 就是一个人渣 老男人的力气很大,而且经过专业训练一般,抓着特殊位置,使劲一按,就让人无力, 南初意识到今儿是碰到了硬茬子,她面色一冷厉声道,“你给我放手,我不是你女儿!” “你怎么不是我女儿,你敢说你妈不叫南洁!”老男人十分激动地嚷嚷着,连口水都喷出来了。 见老男人欺负南初,姜涛直接拿起车里藏的棍子,从背后朝着他脑袋就是一闷棍。 嘴里嚷道,“南你妈!” 老男人没有防备,直接被打破了头,那血滋啦一下喷了出来,看着挺吓人,其实不严重。 趁着他懵逼之际,姜涛冷着脸快步走上前,将喝醉的南初拉到了身后护着。 饭店的人见有人打架,便给局里的人打了电话,很快就有警车乌拉乌拉的开过来。 下来一批穿制服的人将他们团团包围,大冬天的,南初被拉到了公安局。 冷就不说了,就是喝了酒一直想跑厕所,这么折腾下来,顿时酒醒了一大半。 经过公安调查后得知,老男人叫张鹏,当年闹饥荒四处逃荒,来到京都。 身无分文,又没住处,便干偷鸡摸狗的事,后来胆子大了,直接拉帮结派抢劫。 后因为犯偷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等,被判几十年,今儿刚从监狱里放出来。 闹饥荒那几年,老家的亲人饿的饿死,走的走,断了联系,根本找不到。 他如今四十快五十的人了,身无分文,又没住处,又有案底,不知何去何从。 却不想有人告诉他,当年他强奸的女人叫南洁,并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叫南初。 还给了他女儿的照片,以及今天他们公司聚餐的饭店,他穿的破烂饭店不让进。 他就一直蹲在门口,直到南初出现,他没想伤害她,就想着让便宜女儿给他养老。 谁知道,跟着她的小子下手真狠,直接打破了头,反正他又没有干犯法的事情。 他现在就两个要求,让女儿给他养老送终,至于那个男的要赔偿他五百的天价医药费。 他刚出来,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以为五百块很多了。 后来他知道很多人下海经商成万元户,又跑去找姜涛要几万的医疗费,结果被打了一顿。 公安同志都骂他臭不要脸,但张鹏没有犯法,姜涛行凶伤人也确实不多。 按照规定。 需要赔偿医疗费。 南初看出来了,这老男人就是一个人渣,为了钱找上自己,她从提包里取出五张百元钞票放在桌上。 按着,并未放手。 目光阴晦,声音低沉,“想要钱,可以,我想知道,是谁告诉你我是你女儿的?” 张鹏看着桌上的钱,和以前的不一样,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他迟疑了一下。 “这个……” “我也不知道是谁。” 看他神色,不像撒谎。 他继续说着,“是一个小孩子拿着你照片送来的,转述了那人的话后就跑了。” 南初忍不住骂娘,到底是谁在背后搞她,她不怕来明的,就怕有人暗中搞鬼。 不知是谁,很被动。 南初将五百元扔他脸上,声音阴冷不爽,咬牙切齿,“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 “我爸在我小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掉粪坑里淹死的,死的时候尸体都认不出来了。” “所以,不要再自称我爸,否则,你也会不小心失足,意外掉进茅厕淹死。” “呵~”张鹏不屑。 他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五张票子钱,“老子除了没杀过人,什么事情都干过。” “你个丫头还想吓唬我,和你亲爹比,嫩了些,钱我先收下,用完了。” “我会去你家要!”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他脸上露出意味不明的笑。 虽然是自己亲生女儿,可是他没有养过,如陌生人一般,看她长得还挺不错。 多年没碰女人的他,下意识地咽了一下口水,似很馋,那舌头如蛇吐芯子。 他将钱揣兜里,伸手摸了摸唇角若有所思,真想上一次,滋味肯定不错。 可想了想,不值得。 他都这把年纪了,再找个女人传宗接代有些困难,现在有的亲生女儿给养老送终挺不错。 反正他现在有钱,出去随便找个鸡乐呵乐呵,主要外面的鸡玩的才起劲。 良家妇女缺少滋味,就是挣扎的时候让人有感觉,不挣扎的时候像死鱼,无趣的很。 被一个老男人用着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南初反胃,只觉得恶心至极。 她一个成年女性,自然知道他想干什么,幸好,他很快收敛了肆无忌惮的目光。 从所了解的信息,可得知这个人不是好东西,还是个硬茬子,不好处理。 打不怕、敢乱来、为了钱可以说不择手段,可以说只要他不干犯法的事。 公安同志都拿他没办法,更别提他们这些守法的公民,最主要他还打着南初亲生父亲行事。 张鹏看着南初说道,“天色不早了,你早点和你男人回去,我过两天会登门拜访。” “记得,跟你妈说一声,我从监狱里出来了。”说完他便抬腿头也不回地走人。 南初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眸中闪过一丝狠厉,如果张鹏所言都是真的。 那就能解释的通,为何父母不喜欢她,厌恶她,恨她,因为她不是南父亲生的。 是南母被侵犯生下的孽种,可不知为何,她觉得事情并不是如他所说那般简单。 如果南母被侵犯,以她刚烈的性子绝对不会生下孽种,怎么会生下她? 这年月男人都有很严重的传宗接代思想,南父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当接盘侠? 如果是为了利益,那也解释的清楚他为了前途入赘,可后来他们为何不再生? 最可怕的是,背后之人知道一切,那这人在其中又扮演的什么角色,是在复仇?还是另有阴谋? 她出事,其中最大的利益者还是南婉,当年,父母是以南婉才是南家亲生女儿带回来。 可她不是! 那南婉到底是谁的女儿?为什么会来到南家?是被父母抛弃?还是…… 第160章 果然,烂人一个 姜涛以为,自己的身世已经够可怜了,亲爹跟女人跑了,亲娘带着他们改嫁赌鬼后爹。 后爹还不起赌债,催债的上门要不到钱,当着他们的面,将亲娘给上了。 亲娘不堪受辱,上了吊。 后爹又娶了一个女人回家,成为了他们后娘,这后娘原本也只是普通人。 可有一次后爹突然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女学生,将她卖掉获得不菲的酬劳。 尝到甜头后,越发猖狂,不仅还清了赌债,还有了闲钱,日子越过越红火。 后娘心动,也加入其中。 他和妹妹一直没有被卖,是因为小孩子装可怜,容易让好心人放松警惕。 直到后爹被抓,后娘卷款跟着其他男人跑了,他靠着捡垃圾养大了妹妹。 如今听闻南初居然是强奸犯的女儿让,他震撼不已,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一切。 南初的目光落下他身上,发红的俏脸被冷风吹得发白,醉眼朦胧不知是醉着还是清醒着。 她声音低沉,好似隔了一堵墙有些模糊,“跟上去,和他接触的人都不放过。” 姜涛没有动,因为她今天高兴喝了不少酒了,又得知自己的‘身世’,怕她想不开。 他犹豫了,“老板,大晚上你一个人回去行吗?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再去找那男人?” 她没回答,而是看向他身后驶来的车,正好停在她面前,车门打开,陆霄骁走了下来。 见是他。 姜涛转身走人。 人家正牌老公都来了,他的担心有些多余,继续留下来当电灯泡也不合适。 晚上温度低,夜风凉。 吹得南初脑袋发麻,陆霄骁拿起车上的干净外套给她披上,“外面冷,先回家。” 他说话的时候带着一丝温热气息喷洒而出,自始至终他没有过问发生了什么。 她抬手。 抱住了他。 将脸藏在他那硬邦邦的胸膛上面,不软,不舒服,但让人莫名的安心。 明明今天是一个特别高兴的日子,她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奋斗了快八年了。 她将青春全压在事业上,资产终于破亿了,虽然比不上时大哥那种原始的资本家。 可她现在也是一个很低调的小富婆,她有今天的一切,都是陆霄骁给的。 原本想着回去,和他分享这个好消息,可出现一个烂人,毁了她所有心情。 她不想沉溺在这种悲伤中,她无助地抬起头,抓着陆霄骁的脖子,踮起脚尖。 如那炸毛的小野猫,狠狠地咬在他的嘴唇上,他拍了拍她后背安抚着她的小情绪。 车内比车外暖,让她发寒的身体有了些暖意,酒意渐渐上头,折腾了大半夜的她。 又累又困,便合上了眼。 她被送进公安局的事并未告知他,陆霄骁此刻出现的太巧合,不得不让人怀疑。 虽然她并不想怀疑他,与其心中猜测,不如直接询问,“你怎么来了?有人看着孩子吗?” 他看了她一眼,见她发困。 便关上窗户,“吴队长知道你是我老婆,见你出事了,便给我打了电话。” “两个孩子听见你出事了,很担心,让我出来找你,他们保证在家乖乖睡觉……” 他说的很慢,很轻。 就像鼓膜被有节奏的敲响,不刺耳,反而很舒服,让人不自觉陷入昏昏欲睡的状态。 “陆霄骁,你爸妈的事情你知道多少?”她继续问,她不知道陆霄骁有没有回答。 因为再睁眼已是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胃里也一阵翻腾。 大哥大不在桌上,屋里安静的只有时钟走着,窗帘拉着,也可以清楚看见外面天已大亮。 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钟,中午十二点整,她睡了这么久,居然没人喊她起来。 怪不得肚子饿得咕咕叫,屋里安静不知有没有人,不想做饭的她想吃大餐。 胡思乱想之际,门从外面被推开,陆霄骁见她醒过来后松了一口气,端着一杯水递给她。 她口渴的厉害,坐起身,被子滑落,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臂,她抬手接过水杯。 温的。 她仰头,露出光滑的脖颈,上面还有零星的红点,看上去特别的可口诱人。 咕噜咕噜的一口将杯中的水喝完了,似陆地上濒死的鱼儿遇水瞬间活了过来。 她刚放下杯子,陆霄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爸妈以前的事,我知道的并不多。” 南初愣了一下,不明所以。 他无奈,“昨晚你问完这个问题就睡着了,所以,我现在又回答你一遍。” “这样啊。”南初难受。 揉了揉太阳穴,显然忘了。 她说,“昨儿有个老男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强行拉着我的手说是我亲生父亲。” “刚从监狱出来,看样子是赖上我,还想要我给他养老送终,我怀疑这人有问题。” “有人在暗中给他指路,是冲着我和我妈来的,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对方有备而来,我们俩现在是夫妻,要是闹大了,怕是会影响到你。” “我问你是否知道你爸妈的事情,其实是想从中得知是否知道我爸妈以前的事。” “现在看来……” “你也不知道。” 有些遗憾,意料之中。 很多真相找到当事人一问就知道前因后果,可老一辈的人大多数死的死,剩下的也不愿意说。 哥们把前因后果都说了,陆霄骁已经知道了,“影响就影响,大不了丢了工作老婆养。” “我年纪也不小了,以后要么从政,要么留部队,要么退伍,人生可以有很多选择。” “别担心。” “你昨晚喝了不少酒,又吹了凉风,吐了不少,现在胃肯定不好受,起来喝点粥再睡。” “嗯。”南初点头。 他把全部身家都给她了,她养他不过分,家里有暖气,不用穿太厚实。 喝了粥,缓了一下。 南初拿起大哥大,姜涛那边给了消息,说张鹏拿着那五百块医疗费没去医院。 大晚上的去找了一个鸡干了大半夜才睡,早上醒来去了饭店,又去了赌场。 果然,烂人一个。 出来后,不改邪归正,除了找女人就是吃喝玩乐还赌博,这货会是她亲生父亲?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想知道事情真相很简单,找到南母一问便知,南初让姜涛拍了张老男人的照片。 她拿着,去了医院。 第161章 你认识他吗? “南医生,有人找你。” 今日正好是南母值班,忙完最后一个病人后,她起身正准备去吃饭,便听到同事喊。 走出来一看,是南初。 见她脸色有些苍白,眼底有些淤青,气色不好,这模样难免让人往不好的地方想。 以为她过得不好,上门找她这个亲妈求助,便言语讽刺道,“怎么,后悔了?” “早就让你和大头兵离婚,嫁给主任的亲爹,你不信,现在吃到苦头了。” “来求我这个当妈的?我告诉你迟了,你不肯嫁,有大把的人愿意嫁。” “我来不是为这事。”南初神情蔫蔫的,昨晚吹冷风,有些感冒不舒服。 连声音都变得很小声,听上去有气无力,可她不能放任张鹏这个定时炸弹不管。 所以才拖着病体来了,可她这狼狈的样子没有说服力,南母依旧讽刺道。 “不是为这事,那为什么,是要钱?还是要重新给你介绍一门好亲事?” 南初不想说太多话,从兜里拿出那张照片递了过去,“这个人你应该认识。” 南母看了一眼,愣了一下。 显然没有看出是谁,算了算时间大概有三十多年了,容貌早就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认识也正常,南初只得继续说道,“他叫张鹏,以前是不务正业的混混。” “他说他是我的亲生父亲,他认识你,说你叫南洁,并让我告诉你,他从监狱里出来了。” 南母神情恍惚,好像回忆起什么不好的事,原本刻薄的脸瞬间变得阴沉可怕。 眸中带着浓浓的恨意,胸膛剧烈起伏咬牙切齿道,“这人渣居然没死!” 连带看南初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嫌弃,她说,“对,他就是你亲生父亲!” “当年就是这个混蛋,他强奸了我,让我失去了清白,还让我怀了你。” “逼的我不得不和心爱之人分开,嫁给晏潮生这个乡下来的穷小子,你和你亲生父亲都该死。” 晏潮生,就是南父。 他入赘南家后,改名南志超。 来之前,南初还有一丝侥幸心理,可如今连南母都这么说,她不得不不信。 难道…… 她真的是强奸犯的女儿? 突然一阵恶心涌上来,她开始剧烈咳嗽,前段时间忙,最近身体又单薄不少。 “你为什么不打胎?” 南母一脸颓败,“你以为我不想打,那年月要是没有结婚证以及丈夫签字,根本打不了。” “你姥姥姥爷也不允许南家出这样的丑闻,也不想我为了一个强奸犯毁了整个人生。” “晏潮生知道此事,说不介意我和肚子里的孩子,说愿意和我结婚。” “我不愿意,我给自己下药打掉孩子,结果你命真硬,怎么都弄不死。” 南初不解的是,“那你结婚后为什么没有再生?却领养一个南婉回来?”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她不是晏潮生的亲生女儿。”说起南婉这个女儿,南母脸上带着慈爱。 南初似乎猜到了什么,真相脱口而出,不带犹豫,“那她是你前任的女儿?” 她沉默了,没说话。 只是伸手撩起耳边的碎发,目光变得温情,似想到什么,嘴角上扬露出些许娇羞。 爱屋及乌,因为深爱着那个男人,所以爱他的女儿,这个解释也说的通。 可其中有疑点,“晏潮生怎么会同意你这么做?他心甘情愿当接盘侠不够?还接受情敌女儿?” 这是男人吗?太窝囊了。 可南父一点都不窝囊,他从乡下穷小子攀上南家这棵大树,就在医院混的风生水起。 从一个打杂被人欺负的临时工成为如今的院长,那如此纵容南母因为爱吗? 但他并不爱南母,更别提爱屋及乌,他想要的一直都是至高无上的权利和金钱。 南母看着南初没说话,承认真相已经花光她所有力气,其他的她都不想说了。 像神跌落神坛,失去光辉,曾经高高在上的母亲如今变得苍老不已。 南初想摸烟,结果从兜里摸出橘子味水果糖,是陆霄骁偷偷给她换掉了。 他说过,抽烟有害健康。 实在想抽,忍不住,那回家抽他也行,她拒绝了,因为碰男人多了伤身体。 想到这她笑了,剥开塑料包装将糖塞进嘴里,很甜,“你不想说我也不逼你。” “但是张鹏找上门,是有人在暗中指点,而知道这事的人应该不多才是。” “我名声不好,再多一个强奸犯女儿头衔也无所谓,大不了京都混不下,我可以去其他地方。” “可你不一样,你在医院,你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女人在职场升职难,又受到排挤。” “要是你的名声毁了,你以后在医院都混不下去,甚至可能还被离婚。” “连你喜欢的女儿也会唾弃有你这样的母亲,到时候还要被一个强奸犯赖上。” 南初每多说一个字,南母眼中的光就熄灭一点,直到最后一个字落下,她垂下眼帘。 南母其实挺可怜,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清白,怀上野种,与相爱之人分开,嫁给不爱的人。 待父母死后,丈夫是她唯一的依靠,前任的女儿成了她活下去的念想。 这么看来,南初的出生就是原罪,可这是她的错吗?想到这里她心中酸涩。 但她今日来并不是奢求所谓的母爱,她只想知道真相,“我怀疑你当年被强奸有蹊跷……” 南母抬眼看向窗外,不否认。 麻雀在树上蹦哒着,叽叽喳喳个不停,只回了她最后一句,“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这场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南初知道南母还隐瞒着什么,可她不愿意说。 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失去的永远也回不来了,与其追忆过去,不如珍惜当下。 从医院走出来时,陆霄骁就在门口等着,他给她围上了那条她想要红色的围巾。 同样的款式,同样的颜色,他跑了很多店才买到,很暖,暖到了心坎。 可脱口而出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她说,“陆霄骁,我现在很想杀人!” 第162章 这是南初欠她的! 两天时间不到,张鹏不仅花光了南初赔偿的五百块医疗费,还倒欠高利贷一万。 但他一点不着急,反而告诉那些催债的,他女人是医院医生,他女儿是大老板的女人。 大院这地方,不是普通人能随便出入的,自从新药进入市场后就不用南初继续跟进。 她便闲在家里,陪孩子,看看电视,没有出门,每天会看新闻,关注国内下一步政策走向。 从而确定来年搞什么投资,也会从丁文奎和郭雅兰这些官二代嘴里套些有用的消息。 听到一个新名词,炒股。 这个行业她一点都不懂,买了相关书籍查看,以及询问专业人士其中的操作原理。 张鹏找不到南初,就拿着一份他和南初的亲子鉴定报告,去医院找到了南母。 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还玩撒泼打滚那套,说南母不要脸,趁着他坐牢的时候。 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还把他的亲生女儿藏起来了,不让他们两个父女见面。 说的那是一个情真意切,两行清泪落下,最后跪在医院门口,想要讨到一个说法。 他现在就两个要求,第一,南母和野男人离婚,回去和他好好过日子,第二,让他见女儿。 不同意? 他天天来医院闹! 南母就算四十多岁了,因为保养的缘故,依旧比同龄人看上去年轻有气质。 张鹏知道自己烂人一个,他又不喜欢丑八怪,想要找到漂亮的媳妇肯定不可能。 还不如赖上南母。 反正婚前被糟蹋、失去清白的是南母,又不是他,她是女人,这种事情被曝光。 世人容不得她这种不知廉耻的存在,到时候丢了工作,正好做个家庭主妇,天天伺候他吃喝拉撒。 有南初的提前提醒,张鹏找上门的时候,南母有心理准备,不至于这么狼狈。 作为一名医生,被冠上没有道德、荡妇的头衔,是个正常病人也不敢找她看。 也影响医院声誉。 在大家异样目光下,在领导的劝导下,她当天主动申请辞职,离开了医院。 距离退休不过只剩下几年,现在选择离开,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以后退休金都没有。 在医院里奉献大半辈子,救死扶伤,结果却换来这样的结局,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她不是医院职工,张鹏再来闹就是扰乱社会秩序罪,医院选择了报警,很快他被公安抓走。 但放出来后,不在医院闹,他直接找上门去家闹,南母被堵在家里不能出来。 她打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打给了自己丈夫,很不凑巧的是,他出差了,说要向上面汇报工作。 还要陪各位领导喝酒,年后才能回来,他听说了医院的事,说等他回来处理。 第二个打给了南婉,她说她年底工作很忙回不来,回去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让她报警。 以往要好的同事朋友邻居,怕惹祸上身都选择了疏远南母,孤立无援的她。 吃药,自杀了。 但她没死,醒来的时候。 她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打着吊瓶,坐在旁边的不是她期待的人,而是她恨了大半辈子的女儿。 南初拿着水果刀,削着手中的苹果问道,“不是南婉在这,你是不是很失望?” 不失望,是假的。 南母眼帘下垂,掩藏其中孤寂。 她宠爱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却在她被那些地痞流氓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说不回来。 甚至。 还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初将削掉的苹果皮扔在了垃圾桶里,拿着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这是新品种的苹果,味甜,不像青苹果酸涩,她说,“你被那些地痞流氓堵在家出不来时。” “你的宝贝女儿正在ktv,陪谢家宝,我给她介绍了这么好的结婚对象。” “都过去多少年了,她都二十八了,都成老姑娘了,还没有和他结成婚,真是一个没用的废物。” “听说她还为那个谢家宝打了好几次胎,子宫都出问题了,以后怀孕都困难。” 她嗤笑一声,“这就是你一直以来最喜欢,感到自豪的女儿,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和她亲爹一样,没有担当,出了事就知道躲起来,你居然还爱了这么多年。” 南母闭眼,不说话。 都到这种地步了,她还是选择维护她的前任,真是恋爱脑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南初见问不出什么,便站起身准备走人,将啃了一口的苹果扔下了垃圾桶里。 医院里细菌多,还是少在医院吃东西,怕被传染什么病,其实她就是不肯承认。 这是自己给南母削的苹果,想着老人家这么厌恶自己,就算给她应该也不会要。 抬腿,正准备走人。 南母却开了口,声音嘶哑还带着嗡嗡声,听的不清楚,但还是能听出大概。 说的是。 你为什么要救我? 为什么,南初陷入沉思。 按理说南母对她不好,她很高兴她被那些人逼死,尝一尝她当年受过的伤害。 可同为女人,同为母亲,知道她曾经的经历,看着她被那些地痞流氓逼的自杀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所以,她让姜涛报警,将张鹏和那些催债的吓走,进门的时候看着南母衣衫不整躺在地上。 脸色一阵苍白,嘴角不断地吐出白色的呕吐物,脆弱的就跟踩死蚂蚁一样。 南初给了一个答案,“或许是因为你是我的亲生母亲,我们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 “我不希望以后有人说,我有个被强奸犯糟蹋的母亲,还自杀了,听起来有些丢人现眼。” “我学不来你的无情,学不来你的自私,做不到亲人出事无动于衷,因为我是人,不是畜生。” “你现在不适合留在京都,要是你想离开,我会安排你南下去羊城,让你颐养天年。” 说完,南初开门走人。 直到如今南母才知,她所谓的丈夫不过是借着她往上爬,她疼爱的女儿只想从她这里索取好东西。 只有南初,这个一直不被她疼爱的女儿,却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伸出援手。 她迷茫,又绝非荒唐。 还偏执的认为,如果不是这个野种,她也不会有今天的遭遇,这是南初欠她的! 第163章 他不想回监狱了 南母自杀,闹出了人命。 张鹏和催债的不敢找她,于是他们大张旗鼓找南初,甚至拿着她的照片登寻人启事。 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于是南初生日这日,让姜涛约了张鹏,让他晚上八点来丁文奎的金嗓子ktv见面。 张鹏得知南初消息,高兴的喜极而泣,放高利贷的老板说了,只要她女儿漂亮。 就可以用来抵债,到时候买到娱乐场所,直到把他欠款还清,就可以放她离开。 张鹏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南初跑了,便雄赳赳气昂昂,带着一帮催债的上门。 直到他推开包间门的时候,看见里面坐了一排穿军装的人,个个目光灼灼的看着他。 那场景就跟进了阎王殿一般,看着各位阎王黑着脸,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似要让他来了永远走不了。 张鹏见情况不对,转身拔腿就想逃跑,可慢了一步,被身后的姜涛一脚踢了进去。 身子踉跄,摔趴在地。 至于那些催债的人,原本就不合法的,全部被抓起来,打包送到了公安局。 门被关上,有人守着,封闭的包间里没有窗户,彻底断了张鹏逃跑的念头。 南初原本想自己解决此事,可是陆霄骁却说要陪着,顺便请各位战友来唱歌。 便有了现在的一幕,她端起手中的杯子,慢吞吞地喝了一口牛奶巧克力。 温热中带着甜,很暖。 她抬眼看着趴在地上的老男人轻声问道,“听说你找我?有什么事,现在说,我听着。” 张鹏见南初进大饭店吃饭,以为她傍上万元户,就想借两个钱,没想到来头这么大。 她一个女人,居然认识这么多军官,这些人跺跺脚,就可以让他死在监狱里。 欺软怕硬的他,腿肚子一软,爬起来,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喊道,“姑奶奶!” “你给我十个胆子,我都不敢找你呀,我真的没有找你,找你的是那些催债的。” “你大人有大量,把我当个屁放了,我保证,我以后绝对不敢来骚扰你。” 南初放下手中的杯子,拿起桌上的亲子鉴定报告,翻开,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了一眼。 鉴定意见写着,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张鹏是南初的生物学父亲。 “最近一段时间我听说,你拿着这份亲子报告到处说我是你的亲生女儿。” “还去登报、打广播台的电话到处宣传我做女儿的不孝,说我不给你养老送终?” “你知不知道,伪造亲子鉴定属于犯法行为,我现在就可以把你送进监狱。” 就张鹏一个刚出狱的人,没有家人家产,身上五百块都拿去吃喝玩乐找鸡赌博。 他怎么可能有钱去做什么亲子鉴定,而且南初有了解最新出来的亲子鉴定。 鉴定的双方,都要从身上提抽取到合格的口腔拭子、血液样本、组织样本等等。 南初最近一直待在大院,没有出来过,张鹏怎么可能从她身上获取这些东西。 经过以上推测可得出,这亲子鉴定报告作假,要是没有这些军官坐在一旁看戏。 张鹏肯定一口咬死亲子鉴定报告是真的,可如今他不敢,只得推脱责任明哲保身。 解释道,“这亲子鉴定报告是别人给我的,不关我的事,你们抓他去,我是无辜的呀!” “那人是谁?”南初问。 张鹏要是知道,就不会在这里跪着了,“那人是谁我也我不知道,他一直让陌生小孩来给我送东西。” “我也问过那些小孩,问他们那人是男的女的,多大年纪,他们都说不知道就撒腿跑了。” 话音一落,屋里安静。 在这么多双审视的目光下,他呼吸变得急促,都可以清楚的听见他的心跳声。 砰砰砰! 似要跳出胸腔。 可他的回答,让南初很失望,“既然你不肯老实交代,那我只能送你进监狱里好好改造。” “毕竟,我可不想多一个强奸犯的亲生父亲。”她将那份亲子鉴定报告撕成碎片。 扔进装着酒的玻璃杯里,黄色的液体将纸张泡的皱巴巴的,也将上面的字泡的模糊看不清。 监狱里。 强奸犯是最下等。 他在里面没少被揍,那群老爷们一到天黑,没有女人,就天天研究他的小黑花。 不像外面的花花世界,有钱就可以当大爷,睡女人,吃的好,还能赌钱。 他不想回去了! 他要碎了,哭了。 跪着说出真相,“我不是你的亲爹,当年我根本没有强奸你的母亲,我也是被人陷害。” 张鹏当年就一个街头混混,无意间碰到了南洁,被她好看的容貌吸引。 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搭讪,跟踪她回家,见她住在大房子,是个大小姐。 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得知她家住址后,每日蹲守只为多看她两眼。 可有一天下暴雨,她出门没带伞,躲在屋檐下,他把自己伞一扔也跑过去躲雨。 就为了和她多说两句话,可天黑路滑,他摔了一跤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发现他和南洁睡一起。 两个人都没穿衣服,就在他以为自己真情感动了上天,让他抱得美人归的时候。 门却被撞开,有两个男的跑进来抓奸,逮着他就是一顿猛揍,还捅了他一刀。 等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被送进了监狱,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他真的不知道。 所以,连他都不敢肯定,当年是否真的强奸了南洁,因为没有任何记忆。 他越想越不对劲,在监狱里琢磨了很久,还和狱友讨论过,大家都说他被人下了套。 想到自己被一个女人耍了,他气愤不已,这才想着出狱找南洁的麻烦。 谁知道瞌睡来了,正好有人送枕头,告知他南初是他女儿,南洁的下落。 他想着自己无依无靠,得个女儿养老送终也不错,就听那人的安排找上门。 现在后悔不已,心里直骂娘,要是让他知道那人是谁,他准第一个搞死他,傻逼玩意,差点害死他了。 第164章 前夫说,他们会成为一家人。 张鹏还是被送进了监狱,南初特意给他拍了一张站在铁窗前,痛哭流涕的照片登上报。 标明,诈骗犯。 此人因赌博欠下高利贷,铤而走险伪造亲子鉴定报告,冒充军属亲人到处行骗。 因为张鹏的缘故,导致那些见不得光的地下赌场、高利贷、娱乐场所等地全部在年前被严查。 惹得这些行业的幕后老板破口大骂,说以后要是看到张鹏这孙子见一次打一次。 张鹏彻底上了京都各大娱乐行业的黑名单,以后出了监狱,只能当过街老鼠。 低调可保平安,要是高调的话那就不好说了,不是被报复,就是被报复的路上,当然这是后话。 这场闹剧画上一个句号,最终受害者只有南母一人,至于背后之人依旧没有消息。 但南初开始怀疑南父,因为她从包间出来的时候,不小心看见他搂着一个清纯的小女生。 向大门走去。 原本应该去外地出差的他,怎么会在这?难不成他在撒谎,故意让张鹏给南母泼脏水。 南母名声被毁,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她想追上去一探究竟,却被许以安挡住了去路。 “南初,好久不见。”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意,西装革履,衣冠禽兽。 “我一点都不想和你见面。”南初后退一步,拉开了二人的距离,嫌弃之意很明显。 许以安扶了扶金丝眼镜,步步紧逼,将她逼到墙角,身子微微前倾俯在她耳边。 轻声耳语,“那你可能要失望了,我们以后不仅会经常见面,还会成为一家人。” 许以安和陆霄骁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没错,可成为一家人,这辈子都不可能。 意识到他话中有话,似在透露着什么讯息,她抬眼,眼珠子直勾勾地看着他问道,“什么意思?”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许以安挑眉,他就是故意勾起她的好奇心,却又不告诉她答案。 就是为了让她忘不了他,每次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 “你忘了,我会一点散打。”南初呵呵,突然抬腿,用膝盖猛地朝着他裆部而去。 在他疼的白了脸,无法反抗的时候,又重重地踢在他膝盖上,她连忙向左移。 他身子不受控,脸直接狠狠砸在墙壁上,眼镜碎裂,最后整个人摔趴在地。 南初蹲下身,继续呵呵。 好心提醒,“傻逼,不要靠我这么近,离我远点,我被诊断有精神病,打人不犯法。” 说完,嫌脏,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手,待出来的时候便见陆霄骁站在那,显然在等她。 “你怎么出来了?”她问。 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见她无事这才缓缓开口,“见你半天没回去,怕你出事便来找你。” “嗯~”他抿唇。 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刚刚看见你和许以安在一起,你们挨的很近。” 南初噗呲一声,笑了。 她上前抓着他胳膊,“你吃醋了?那你看见我们靠这么近,也看见我揍他了。” “嗯。”陆霄骁点头。 将她拥入怀中,“可是你碰他那个位置,不脏吗?下次喊我揍他不好吗?” “不好!”南初抱着他。 说道,“你打他,他要是跑去举报你咋办,你要是被停职,那就没有军官老公护我了。” “那你是喜欢我这个人?还是喜欢我的军官身份?”陆霄骁下意识地问出这个问题。 如果她真的喜欢这个身份,那他就不能考虑退伍的事,得重新规划未来,继续往上爬。 “重要吗?”南初问。 “重要。”陆霄骁回答。 她认真地回答道,“我最开始就图你是一个好男人,长得帅,所以我不要脸,对你耍流氓。” “后来图你是军官,因为这个身份可以护我,如果今日不是你和你战友出面。” “威慑住张鹏,他也不会老实交代,再后来图你有钱,你把全部家产都给我了。” “陆霄骁,你也知道,我经历很多常人未经历过的事情,我和其他普通女人不一样。” “我没有家人可以依靠,我只能靠自己,我要好好活下去,我还有孩子要养。” “所以不管爱情还是婚姻,都需要金钱去支持,没有金钱的爱情婚姻长久不了,真的会饿死。” “饿肚子的滋味……我不想再体验了。”她以前不怕吃苦,她怕的是吃苦后还是苦。 被所爱之人抛弃,被嫌弃。 说到这她有些难过,言语之中带着自暴自弃,却又是事实,“我市侩,我爱钱如命。” “我是个奸商,我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但我取之有道,不会去做谋财害命的事情。” 说到这,她仰头看着他,很认真很认真地说道,“因为你是陆霄骁,因为你是我合法的老公。” “我才会去图你是军官,想你护着我,图你有钱,给我花,如果换一个人,我根本不稀罕。” “如果你变得一无所有,那我也不会在意,因为我现在有钱,我完全可以养着你。” “我们可以一起做生意,干投资,将两个孩子养大,要是京都待不下去。” “我们可以带着孩子去全国各地安家,要是国内待不了,还可以去国外。” 南初如今有底气说这些话,是因为她现在有这个资本,要是放在以前 在她一无所有。 在她屁都不是的时候,反抗就跟小孩子哭闹,根本没有用,最后只能任人鱼肉。 就算高高在上的神明,他们也会图人间香火,受人供奉,作为普通人为何不能有欲望? 陆霄骁轻笑一声,“我老婆图的好,你要是什么都不图,清心寡欲,我都怕你去当尼姑。” “说什么呢!谁当尼姑,我可受不了三餐吃素,我想吃肉,吃好多好多肉。”南初给他胸膛一拳。 陆霄骁吃痛,夸张的嘶了一声低声说道,“好,回去我就脱了衣服,让你吃个够。” “你你你……这里是公共场合,你能不能正经点。”南初看了一眼四周,恨铁不成钢的纠正道。 “我说的肉,不是你口中的那种肉,陆霄骁,你啥时候变得这么流氓了。” “跟一个女流氓学的。”陆霄骁看着她眨眼,说的就是她,耍玩流氓不负责,还拍屁股走人。 不像他,负责到底。 第165章 这一刻想离婚了 快过年了,南初根本不用特意准备年货,刘金花和张军就往家里送了不少东西。 有腊肉、香肠、火腿肠、野猪肉、苹果、橘子、瓜子、花生、核桃、糖果、方便面…… 成箱成箱的往家里搬,把客厅堆的满满当当,连落脚的地方都快没了。 江小白二岁了,养的白白胖胖的小身体直接趴在箱子上,像个小仓鼠一样。 伸着手指,正努力地抠着里面的东西,嘴里喊道,“妈妈,我要喝哇哈哈。” 哇哈哈儿童口服液,喝了后吃饭就是香,这是刘金花特意给两个孩子买的。 随着社会发展,孩子的营养跟不上,便有了这款属于孩子的保健品出现在市场。 毕竟不是饮料,不能多喝。 孩子的东西也送的多,有各种小零食、玩具、衣服……南初打算看谁家有孩子,都分些。 这些孩子都一个院,上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一个学校,和自家孩子处好了以后都是朋友。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的就是这些从小长大的朋友,南初现在就得为孩子未来铺路。 大人的东西她负责送,孩子的东西让陆初新送,分类后,她按照亲疏远近。 让张军帮忙,给各家都送了点年货,都是些日常用的东西,也不算贿赂。 懂得礼节的家庭,都会适当的回些礼,比如张婶家农村的,家里条件不怎么好。 便送了一坛自制的豆腐乳,吃起来味道挺不错,干净又卫生,还送了自家种的蔬菜。 还说以后有什么事需要用得上他们的地方,招呼一声就行,保证帮忙。 南初什么都不缺,对方回礼都是一个心意,不在乎贵重,她要的就是一个态度。 人情世故人脉关系,都是在这种日常上的小事累积,最后不一定用得上,但打好关系没毛病。 南初一家天天在食堂吃饭,里面的师傅没少给他们开小灶,特别是孩子吃食上特别照顾。 于是她将那整头野猪肉,以及腊肉香肠水果等送到了食堂,让不能回家过年的士兵尝尝家乡的味。 为此,大院还给她评了一个最美的军嫂,搞的她怪不好意思,她只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这大院里的人,基本上都收到了南初送的年货,唯独马嫂子一家没有收到。 她便厚着脸皮笑着找上门,那眼珠子一转,发现客厅里还有好多箱子,全是好东西。 “南初,在忙?” 正在看报纸的南初抬头,见是她找上门,倒也没为难,问了一句,“马嫂子有事吗?” 马嫂子看着桌上哇哈哈儿童口服液,眼热的很,她小儿子体弱多病还不爱吃饭,营养不良。 医生就建议喝这个,可是这玩意老贵了,五块钱一盒,里面十瓶,她家老马的工资。 除了养他们这个小家,还得供养乡下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他们孩子,这导致他们吃饭都得省着花。 怎么舍得买这个,直接开口要她又不好意思,便拐弯抹角的提醒道,“你准备不少年货。” 潜台词,你没送我。 南初装糊涂,“嗯,都是朋友送的,怎么,你又想出去说,是我勾引野男人送的?” “都过去这么久了你咋还记得,我最后不是给你道歉了,最后还被组织批评了一顿。”马嫂子脸红。 自从那件事之后,她被大院的家属孤立了,在家哭了很久,眼睛都哭成电灯泡。 后来大家见她实在可怜,这才主动和她说话,“我的好妹妹,我知道我错了,你就原谅我。” 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对着她撒娇,南初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很是嫌弃,这招对她没用。 直言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来是来要东西的,我跟你讲,我没有给你准备!” 马嫂子嘿嘿,讨好道,“妹子,我要的不多,哇哈哈儿童口服液能不能给我家孩子。 “大人有错和孩子无关,那些小兔崽子好歹喊你一声姨姨,你看他们瘦的跟竹竿一样。” “他亲爹都舍不得买肉,天天吃萝卜白菜,大伙小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受得了。” “可家里困难,老马的几个弟弟娶媳妇要钱,老家房子垮了,建新房又子要钱。” “他弟弟妹妹的孩子读书穿衣吃饭也要钱,我家老马不容易,他一个人工资养他全家上下。” “你说说,我家吃肉都困难,你却吹上了空调,你说,我能不眼红吗?我当时就鬼迷心窍。” “说话不过脑子,便什么话都说出来了,我知道你厌我,你说我不要脸没关系。” “在我家老马眼里,他亲妈亲爸兄弟姐妹才是一家人,我这个当媳妇的是外人。” “他爸妈不喜欢我这个儿媳妇,嫌弃我是上不得台面的乡下丫头,配不上他们军官儿子。” “觉得他们军官儿子就应该娶城里的大学生,就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连带我给他们老马家生的六个孙子也不喜欢。” “我这个当妈的没什么本事,但为了孩子就想占便宜,要一盒哇哈哈儿童口服液。” “让我那没爹疼、没爷奶喜欢的臭小子们,能补充点营养,能长高,能变聪明。” 南初闻言,鼻子酸酸。 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想起过去自己当儿媳妇的日子不好受,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谁知道风光的军嫂背后,也有些苦命的女人在默默的支持着整个家庭,可没有人关注他们。 她说,“看在孩子的面上,我这次就不和你计较,要是再有下次别怪我翻脸无情。” “我发誓,没有下次,以后谁要在背后说你坏话,我第一个上去撕了他们嘴巴。”马嫂子保证。 都一个院,还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南初早就给她家准备了年货,就等着她自个上门要,还以为她不会来。 显然为了孩子豁出去了,她站起身搬出一个大箱子,“腊肉香肠火腿都能久放。” “你多带回去给孩子吃,这猪板油拿去熬猪油,平时炒菜用得上,方便面孩子应该喜欢。” “这些水果要尽快吃,别一直放着发霉了,瓜子花生糖果也给你家装了一些,你也不用花钱买了。” 这算下来,得好几百块。 亲爹都没舍得,结果一个外人却给这么多好东西,马嫂子红着一双眼看着南初。 这一刻想离婚了。 心想,南初要是男的就好了,她要是男的,自己愿意给她当媳妇,就冲着这些东西也得把她伺候的舒舒服服。 就在这时,门口有人进来。 是南初的小姑子,叫陆佳佳,她带着一个男人来了,陆霄骁前几天就给她说了。 他小妹交往了一个对象,今儿带着人来认门,见见家长,让南初这个当嫂子的好好招呼一下。 顺便考察一下对方人品,在看到真人那一刻,她却呆愣在原地,内心五味杂陈。 在这一分钟,她终于明白许以安所说的那句,我们以后不仅会经常见面,还会成为一家人。 第166章 拉出来比到处喷粪强 陆佳佳的对象是…… 徐以全! 许以安的弟弟。 是那个口口声声说喜欢嫂子,想要娶嫂子的前小叔子,即将成为她老公的妹夫。 南初呵呵,现小姑子和前小叔子搞在了一起,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的,简直太过于荒唐滑稽。 这许家人真是阴魂不散,跟打不死的小强一般,总是能重新席卷而来,动不了他们,就恶心他们。 但南初没多说什么,毕竟小姑子自己挑的对象,她这个做嫂子的本来就和她不熟。 没资格对其指手画脚,就算要说也是她大哥出马,作为嫂子,她的职责就是招待好他们。 等陆霄骁回来处理就行,于是按照正常流程,请二人客厅就坐,倒茶,端水果。 客客气气,挑不出毛病。 “嫂子~”许以全真情流露,对着南初怯生生喊了一声,自进屋后,他就眼巴巴地看着她。 两人许久不见,他看她的眼底全是委屈和思念,好似无声地控诉着她曾经无耻的行为。 南初视而不见,嫌弃。 对于他对她的称呼露出不满的神色来,以长辈的身份严厉呵斥道,“没规没矩!” “你现在还没有娶陆佳佳,陆霄骁也还没有同意你们婚事,所以我还不是你嫂子,请不要乱喊!” 此话。 却惹来陆佳佳不满。 她目露凶光,大声反驳道,“以全哥没有乱喊,南初,你以前本来就是他的嫂子!” 南初挑眉,没说话。 心里想到,小姑子还没嫁出去,就胳膊往外拐,要是真嫁到许家,怕不是得联合许家针对她哥。 小姑娘恋爱脑,可怕。 可陆佳佳接下来所说的话,不仅仅表现出她是一个恋爱脑,还是个没脑子的小可爱。 她说,“怎么,你做得出来,还怕别人说出来,哼,我偏要说,是你不要脸,抛弃以安哥,爬上我大哥的床。” “我大哥也是一个眼瞎的,时温妍这么好的姑娘她不喜欢,怎么会看上你这个朝三暮四、不守妇道的女人。” “南初,你就是一个狐狸精,要不是你,我大哥不会被抓去坐牢,也不会让我们过寄人篱下过看人眼色的生活。” “他就是为了你,和舅舅姥姥姥爷闹翻了,他好几年没有回陆家,也没有回去看我和二哥。” “是你!” “抢走了我大哥!” 南初点头,没有反驳。 还十分地赞同道,“对对对,你说都对,吃点香蕉,通肠胃,拉出来比到处喷粪强。” 陆佳佳哼了一声,双手交叉抬头挺胸继续说道,“讨好我,没用,我都听以全哥说了。” “他们家养你六年,以安哥出事的时候,他们来城里找你帮忙,你不仅让他们住狗屋。” “还以以全哥的名义借高利贷,害的以丽姐差点被买去当小姐,以全哥被暴揍一顿。” “许姨许叔没有钱吃饭,年纪大又住在脏乱的环境还生了病,要不是以安哥回来,差点就病死饿死。 “南初,你就是一个毒妇。” 今天咋了,不是小姑子带自己对象上门,让家人相看的日子,咋成了批斗大会? 南初一脸慈爱地看着陆佳佳,她咋就这么可爱,听不懂人话,便放下香蕉又拿起苹果。 “对对对。” “你说的都对。” “不吃香蕉,那吃苹果,苹果也能润肠通便,我看是你憋久了难受,没事找事。” 陆佳佳不接苹果,“现在知道讨好我晚了,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只喜欢时温妍那样的嫂子!” 她话音一落,雄赳赳气昂昂的坐在那里,高傲的不行,正得意自己当家做主人教训了这渣女一顿。 却不想,角落里传来噗呲一声,抬眼望去发现是马嫂子还没走,她正捂着嘴哈哈大笑, 嘴上却一点不饶人,“你这小姑娘有意思,你嫂子没讨好你,她骂你下面拉不出来,憋着难受,用嘴喷粪。” “南初,没看出来啊,你居然也会骂人,还骂的这么拐弯抹角,还这么恶心,学会了!” 陆佳佳气在头上,失去理智。 如今在回味南初所说的话,表面上客客气气,实则阴阳怪气,讽刺她不会说话。 自己还误以为她讨好自己,想到这里她红了脸,又气又羞,特别旁边还坐着她对象。 被揭穿的南初挑挑眉,拿起苹果笑吟吟的对着马嫂子说道,“我看你也需要多吃点。” 马嫂子刚刚纯属嘴快,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她赶忙找补,“南初,我觉得你这小姑子也是不懂事。” “她一个当小辈的,哪有资格对你这个嫂子指手画脚,真是没规没矩,这么多年书白读了。” “人还没有嫁出去呐,就帮着婆家人说话,还帮着婆家贬低自家人,自家人瞧不上自家人。” “怕不是嫁过去,婆家瞧不上她家里人,也瞧不上她,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随便拿捏。” “傻缺一个。” “你!”陆佳佳气的想哭。 马嫂子过来人,婆媳婚姻这方面最懂,“你什么你,我要是你的话,这种说自家人坏话的婆家,绝对不能嫁。” “要是眼瞎,嫁了也就算了,现在不讨好嫂子,我看你一个没爹没妈的以后在婆家受欺负。” “看谁给你撑腰!” 陆佳佳小姑娘,没嫁过人。 她在陆家觉得寄人篱下,舅舅对他们要求严格,所以她不喜欢陆家,便想嫁人离开陆家。 正好许家所有人都对她好,他们以前都是一个村的,知根知底,她不服气反驳道。 “自个坏就算了,还把别人想的这么坏,许家人才不像你们说的那样,他们对我很好。” 马嫂子摇摇头,无药可救。 有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别人说什么都不信,自个亲身体验了,才知道什么叫后悔。 但还是看在南初的面上,对着小姑娘提醒了两句,“他们对你好,就不可能说你家里人不好。” “我虽然是一个外人,可也清楚你大哥为人,你嫂子为人,莫要为了一句甜言蜜语。” “就抛弃家人,进狼窝。” 第167章 关你屁事 马嫂子那张嘴,就跟机关枪一样停不下来,陆佳佳小时候有哥哥护着,长大有陆家人撑腰。 都是她给别人脸色,今天别人给她脸色,她何时受过这种委屈,说不赢就开始吼,“关你屁事!” 见她要哭,马嫂子乐了。 摇头晃脑继续,“诶,南初是我的亲妹子,就关我屁事,咋了,不服,不服你咬我呀。” “再说了,你还没嫁人,就跟着外人和家里人干,我这外人咋就不能帮着南初。” “吃里扒外的东西,我听说是你哥把你养大的,不记恩,还在这里摆谱子为难嫂子。” “你嫂子大度,不和你计较,你还蹬鼻子上脸了,什么玩意,你要是我小姑子。” “我上去就先给你两巴子,没教养的小东西,真是给你脸了,太把自己当回答。” 二人大战三百来回合,许以全就跟死的一样,窝在沙发上不动,就可怜巴巴地看着南初。 爱她,怨她,想她…… 他现在可是陆佳佳对象,看着自己对象被外人骂了,他却无动于衷,就这态度。 这小姑子要是嫁过去,怕不是以后没好日子过,毕竟许家现在缺的就是保姆。 南初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没想到还有傻姑娘自愿往里面跳,她真没看出许以全哪里好。 许以安至少长得好看,当时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现在是厂长,又有贵人相助。 有亲哥在前面对照着,许以全就显得脑子笨,不爱读书,小学没毕业,倒是长得很憨厚。 陆佳佳一个大学生,在陆家帮助下进了单位,还是正式工,长得也挺漂亮的,怎么想不通要嫁给乡下泥腿子。 南初不是看不起乡下人,是看不起许家人,反正她个人觉得,许以全配不上陆佳佳。 眼见小姑娘被马嫂子怼的说不出话来,还一脸幽怨,哭的梨花带雨,瞪着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瞪着她。 她就知道,记恨她的小姑子又在记仇本上又添一笔,她无所谓,反正他们以后不会一起生活。 为难的…… 只有夹在中间的陆霄骁,这一个是他从小养到大的亲妹妹,另一个是自己追的媳妇。 帮谁,都难。 这么闹着,时间过得挺快。 陆霄骁风尘仆仆赶回来的时候,陆佳佳已经哭了第五场,那双大眼睛都哭肿了,看上去有些滑稽。 见他进门,她站起身来。 就往陆霄骁怀里扑,还指着南初就告状,“大哥,南初联合外人欺负我,你快帮我做主啊!” 陆霄骁微微皱眉,南初不喜欢闻汗臭味,所以他在回来之前,都会洗澡换衣服。 这会衣服上,全沾上亲妹的眼泪鼻涕,还没来得及发作,便听到马嫂子啧了好几声。 好心提醒一句,“我说小陆啊,你和亲妹妹当着老婆的面搂搂抱抱在一起成何体统。” “不知道的还以为……” 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不能随便说出口,在陆霄骁目光警告下,她将后续的话咽下。 他也推开了陆佳佳,“有话你不能好好说,你一个马上要嫁人的大姑娘,怎么能逮着人就抱。” “我……”陆佳佳语塞。 她被欺负了,她还有错? 陆霄骁目光落在许以全身上,这里没有第三个男人在,他很快意识到问题所在,“他,是你对象?” “嗯。”陆佳佳点头。 “舅舅知道吗?”陆霄骁问。 因为陆家的事,他和陆家彻底翻了脸,可弟弟妹妹还是留在舅舅家,和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 这是舅舅姥姥姥爷的意思,陆家能给他们良好的生活环境,也能给他们安排规划好未来。 这是陆霄骁当哥哥给不了的,要是换成舅舅,他知道许家情况,是绝对不允许陆佳佳和许以全在一起。 陆佳佳支支吾吾地说道,“他只是我们舅舅,又不是我们的爸爸……我只想告诉你。” 这事,她瞒着陆家。 今日来找亲哥哥,就是为了得到他的支持,可陆霄骁要让她失望了,“你们两个在一起,我不会同意。” 冷硬的态度,不留余地。 陆佳佳脸色一白,没想到大哥完全不站自己这边,孤立无援的她又开始哭了起来。 两个清泪直流而下,如山间清澈的泉水,她问,“大哥,你凭什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马嫂子刚刚是见南初一个人,怕她被欺负,才留下来帮她撑腰,如今陆霄骁回来。 没她什么事,她便走了。 还贴心地关上门,防止哪个不长眼的撞进去,可走两步不放心,又站在门口守着。 要是屋里打起来,她可以冲进去保护南初,这是她恩人,得保护好,以后才能继续占便宜。 这便宜也不是一直占,就看她男人什么时候开窍,要是他觉得受别人资质很光荣。 他一个大男人要是不要面子,就继续不管小家,只管他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 他要是要点面子,就应该多帮点陆霄骁,以后部队里有啥好事,第一时间考虑一下。 当然,这是后话。 在亲妹的指控下,陆霄骁冷漠无情的说出这句话,“要是舅舅能同意你们俩在一起,我就同意。” 没得到亲哥支持,陆佳佳委屈。 她说,“舅舅他从来都不考虑我的感受,他只想着把我当顺水人情,介绍给当兵的。” “还说什么人家爸是司令,我看他就是为了陆家牺牲我的爱情,我不喜欢臭当兵的,他们一个个就跟木头一样。” “我也是当兵的!”陆霄骁呵呵。 “陆家三代都是当兵的,为护国浴血奋战,才换来如今的太平盛世,才让你好日子,你却一口一个臭当兵的。” “陆佳佳,我们让你读书,不求你当状元,至少让你明事理,你看不起的臭当兵的。” “他们也是有父母兄弟的孩子,他们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扛着枪上了战场。” “他们以血肉之躯守护在边境,阻止敌人一次又一次侵略,他们英魂被留在那回不来。 “你可以不喜欢他们,但请不要侮辱他们,再让我听到一句臭当兵的,别怪我撕烂你的嘴!” 第168章 自己选择的路,哭着也要走完。 “你凶我!”陆佳佳瞪大眼。 嘴唇颤抖,不敢置信,“你以前从来都没有凶过我!为什么你娶了嫂子以后就变了!” “你不是我大哥!”她情绪失控哇哇大哭,尖锐的嗓音似划破了空气,特别刺耳。 那样子…… 像极了发疯的母亲。 陆霄骁眸光暗沉,胸口很闷。 说不出的失望,“你说错话了还不准我凶?那是不是等你哪天杀人了,我还得给你鼓掌叫好?” “借口!”陆佳佳怒吼。 她还在哭,哭的那丰满的身体不自觉地抖动起来,委屈至极,她伸手狠狠地抹掉脸上的泪水。 “我情绪激动说错话了,我知道错了,对不起,可是你刚刚看到我被欺负也不帮我!” “你娶了嫂子后,你变了,你就不要我和二哥了,你怎么能不要我们,你明明答应爸妈的要养我们。” “你不问我们意见,娶一个二婚女回来给我们当嫂子,害的我们在外面被人嘲笑。” “我和二哥没有反对你们在一起,你凭什么反对我和许以全在一起,就因为嫂子讨厌许家,你才反对。” “你现在眼里心里都只有嫂子,你赚钱也只给她花,她到底有什么好的,你为了他不要家人。” “她不过就是一个不守妇道,在外乱搞,搞的生不出孩子的荡妇!”她话还没说完。 陆霄骁眼睛一眯,肃杀的冰冷寒意瞬间覆上,他抬起巴掌,恶狠狠地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 用力过猛,没收住力,扇的陆佳佳跌坐在地,留下分明的巴掌印,脑袋嗡嗡半天没反应过来。 “陆霄骁!”南初也吓住了。 没想到他真的会动手,猛地起身拉住了他打人的手臂,摇了摇头,“有话好好说。” “她骂你,不行。”他解释。 他媳妇,他疼都来不及,结果他亲妹却当着他的面骂她,她有什么资格来骂她! 他将他们抚养大,陆霄骁不求他们回报,也不求他们感恩,结果呢?反而指责他为了老婆抛弃家人。 他不能理解,他这个做大哥的不能成家,不能寻找自己的幸福,要为他们牺牲一辈子不成? 陆霄骁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脚边,不肯再进一步,显得那高大威猛的身影有些孤独。 像大海里的一只孤舟,像沙漠里的一汪泉水,他的存在,让人绝望,又让人充满希望。 他一直孤军奋战,他为弟弟妹妹撑起一片天,可自始至终都没有人问过他累不累。 他们将他付出当成理所当然,他心里发寒,这就是他养大的妹妹,跟白眼狼有什么区别? 南初是什么样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们不尊重南初,就是根本没有把他这个大哥放在眼里。 这是他失责,他当时年纪小,又要养弟弟妹妹,又要教育好他们,他真的做不到,他很累很累。 他是人,不是打不倒的神。 南初见他如此失望,便上前伸手抱了抱他,“没关系,她还小,不懂事,我不在乎。” “老公乖~别生气~” 陆佳佳毕竟是他养大的亲妹妹,他们没了爸妈,她不想他们兄妹因为她生了嫌隙。 “她不小了!”陆霄骁伸手抚摸着她的脸庞,“你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比她懂事很多。” 南初垂眸,笑了笑,笑中带着一丝苦涩,声音淡淡,“不一样,她有哥哥宠着。” 她没人宠,才会逼着自己快点长大懂事,要不然她怎么在这个吃人的社会活下去。 要是可以的话,她不想当懂事的南初,她更想当不懂事的陆佳佳,毕竟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陆霄骁将她拥入怀中,声音低沉带着宠溺,“没事,以后我宠你,你可以不懂事,也可以胡闹不听话。” “没正经。”南初推开他。 眼神示意,问题还没解决。 陆霄骁的视线从她脸上移开,落在了陆佳佳身上,他面容似乎早就被岁无情的月磨砺得深不可测。 无法窥视其中的情绪,陆佳佳被打懵了,这样的大哥她从未见过,让他想起了打人的爸爸。 那是藏在内心最深处,她永远不想回忆起来的场面,妈妈凄惨的叫声和怒吼夹杂在其中。 她怕~ 很害怕,不知所措。 以前的大哥会很温柔的捂着她的耳朵摇摇头,嘴唇微动,好似在说不要害怕,大哥在。 可这个大哥不在了,被她的嫂子抢走了,没了爸爸妈妈,没了大哥,二哥不在身边。 她好孤独…… 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希望他重新回到以前的样子,可陆霄骁早就回不去了,也不愿意再回去。 过去,太累了,有些话,他早就应该和他们说清楚了,“陆佳佳,你给我听好了,第一,我只是你们大哥。” “我不是爸妈,我没有生你们,更没有责任和义务养你们,也不需要你们给我养老送终。” “我当初选择养你们说明我有良心,不是我应该养你们,我让你们和同龄人一样读书吃饱饭已是仁至义尽。” “所以,不是我不要你们。” “是你们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可以养活自己,我不可能牺牲自己养你们一辈子,” “第二,我娶妻,选择谁,与你们无关,因为我不靠你们养活,也不需要你们支持。” “你们意见对我而言,不重要,如果你们觉得嫂子让你们在外丢脸,我可以和你们断绝关系。” “第三,你嫂子讨厌许家,是因为她为许家做牛做马多年,没有换来一丝感激。” “还被嫌弃,被婆婆搓磨,许以安更是没离婚,就抛妻,在城里重新娶妻生子。” “这样的家庭,是个正常姑娘都不会嫁进去,她好不容易从火坑跳出来,你却要往里跳。” “你要是想去许家当保姆,我没有有意见,你是成年人,你有自己的想法。” “你和许以全的事,我不同意,也不会阻止,但有一点你要记住,自己选择的路,哭着也要走完。” “到时候别跟我们妈一样,明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读过圣贤书,最后却变成怨妇。” 第169章 她没妈,所以没人教她洁身自好 是的,陆佳佳有手有脚,她真的想做什么,陆霄骁也阻止不了,要是阻止有用的话。 当初他们母亲,也不会因为爱情至上的理由,不顾及家里的反对,义无反顾的嫁给父亲。 陆霄骁也不会为了南初,和陆家彻底闹翻了脸,他们一家子都有点无药可救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恋爱脑。 他有一百种法子,阻止陆佳佳和许以全结婚,可结果呢?落得亲妹妹怨恨他一辈子?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不想再做了,他现在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过自己的小日子。 对于妹妹,他已经把话提前说清楚了,她以后要是嫁进许家过得不好,不要后悔就行。 陆霄骁脱掉外套,南初接过来挂在了衣架上,他挽起袖子,“既然来了,吃完饭再走。” 免得再传,陆家没教养。 他目光落在许以全身上,其中蕴含着极度危险的信号,宛若山间里的猛兽正在在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给人极大的压迫力,许以全这个怂货吓的移开视线,坐立不安,露出一副老实人的模样。 可这样的老实人,看着自己对象坐在地上,他却不管不顾,他心里根本没有陆佳佳。 也就陆佳佳傻,这样的男人她还上赶着嫁,听说许以全安排他这个弟弟进厂当门卫,事少,钱多。 但这辈子也不会有太大出息,饿不死,也富不了,他们一家子全部挤在许以安分的房子里。 房子不大,陆佳佳嫁过去,她和许以全估计还得跟着公婆小姑子睡在一个屋子里。 晚上行房事都被外人听见,想想就觉得窒息,要是他老公不回家,婆婆小姑子也不在。 她就是和公公睡一屋,要是被外人知道,到时候怕不是名声扫地,人言可畏。 就她没心眼的样子,迟早被这帮豺狼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妹妹。 没感情,那是假的。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让她看清楚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嫁,于是他拿起桌上的围腰围上。 系带子的时候,目光温柔地落在南初的脸上,嗓音低又沉,“老婆,今晚想吃什么?” 她从他目光中读懂他的意思,这才当着他们二人的面秀起了恩爱,“娟姐今儿送了一些鱼和虾。” “就放在厨房的池子里养着的,我想吃糖醋鱼,香酥炸虾球,你做给我吃好不好?” “好,你想吃,我就做,这两道菜两个孩子也能吃,正好。”陆霄骁说着就进了厨房。 鱼是活的,要现杀。 他先淘米煮饭,再处理鱼。 南初看着陆佳佳一直坐在地上,大冷天的也不怕着凉,便走过来一把将她拉起来,“要坐,就坐沙发上。” 被打了一巴掌,脸都麻了,打的她脑子清醒不少,陆佳佳没有继续哭,而是为大哥打抱不平。 “南初,你都嫁给我大哥了,你是她的妻子,你为什么不做饭,你为什么让我大哥做饭。” “你知不知道,他在外忙了一天很辛苦,回来就想吃上一口热乎饭,你倒好在家什么都不做。” “靠我大哥养着,还让我大哥回来伺候你,你这么懒,就不怕他以后不要你了吗?” 原以为,南初被她说一顿,肯定会羞愧的起身,赶紧去厨房帮忙,做一个贤妻良母。 可惜,南初优雅地坐在沙发上,拿起一个橘子剥了起来,剥掉橘子皮,将果肉塞到她手心。 被大哥打了不记恨,还给大哥打抱不平,也只有血脉相连的关系才会如此,陆佳佳也不是坏心眼。 只是有些事情没人点破,身为局中人,从未意识到自己过去多幸福,才患得患失。 南初缓缓地掀起眼皮,与她的目光对上反问道,“你哥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又做过几顿饭给他吃?” 陆佳佳一噎,脸红。 从小都是大哥给他们做饭,她被大哥宠的不怎么会做饭,大哥一直告诉他们要好好读书。 虽然不一定能出人头地,但识文断字明事理,至少能找到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 南初见她开始反思,还有救。 便话中有话,继续潜移默化的给她洗脑,“你大哥当年也还是孩子,他就担负起养弟弟妹妹的责任。” “他什么都不懂,逼着自己长大像个大人一样在外辛苦赚钱,回家还愿意给你们做饭。”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以前很爱很爱你们,爱到从未过想要索要什么,只是单方面的付出。” “你大哥现在在外这么辛苦,他还愿意给我做饭,说明他把我当成家人,他爱我,疼我。” “哪怕我懒一点都不在乎,爱从来都不是单方面付出,付出久了得不到回应会失望。” “你说你大哥不要你和你二哥了,那我问你,他把你们养这么大,你大哥不去看你们,你们就不能来看他?” “他生日,你们记得吗?逢年过节的时候,你们看望他了吗?就算人不到礼总该到。” “不说送什么贵重礼物,你们给你大哥买过衣服吗?衣服不知尺寸,当妹妹的买毛线织围巾不过分。” “就像今日,你带着对象回家,是不是应该带点东西来,双手空空,没规没矩。” “虽然你们什么都没带,虽然我不喜欢许家人,看在你是陆霄骁亲妹妹份上,我是不是依旧给你们倒水端水果。” “对你们客客气气,结果你上门对着我就是一阵讥讽,有时间做人做事不能全凭着自己的喜好来做。” “不然,容易吃亏。” “你大哥今日打你,是不对的,但你说错话,他对你是恨铁不成钢,是失望。” “要是换成我,我不仅不打你,你就算嫁阿猫阿狗我都不阻拦,因为你以后过得好不好与我无关。” 陆佳佳对大嫂认知,来自各种流言蜚语,所以自己上门来第一事,就是对着她一顿指责。 如今她不仅不计较,还心平气和的和自己说这些话,像一个母亲,教着她做人的道理。 可是…… 迟了。 她说,“嫂子,我怀孕了。” 她没妈,也没爸,哥哥不在身边。 所以没人教她洁身自好,男人只是说两句好话,她就稀里糊涂的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第一次。 第170章 你们都不能保证我遇到良人 陆佳佳的事,不好处理。 她怀孕的事,闹得他们整个单位都知道了,还知道孩子爹是许以全,要是不结婚。 那就是乱搞男女关系,这罪名要是冠上了,这辈子都摘不了,严重些会被开除,档案记一笔。 以后想进公家单位,难。 这年月,女人的清白大过天。 二婚女嫁人,都会被婆家嫌弃,还被街坊邻居同事亲戚说三道四,更别提未婚先孕的姑娘了。 这辈子都会被人指指点点,心理承受强大一点的直接和这些人撕逼,心理承受弱一点的抬不起做做人。 更甚至,被逼死的也有。 这事要是发生在南初身上,在得知许家不是人的情况下,她宁愿打掉孩子不嫁。 她本来就声名狼藉,也不怕添一桩罪名,可陆佳佳不是她,这姑娘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大小姐。 可好歹姓陆,别人看在她舅舅的面上也会给三分薄面,又在单位上班,是清清白白的大姑娘。 可谓是前程似锦,就算配不上京圈的太子爷,好歹也能找到一个不错、值得托付的人家。 可惜,小姑娘不懂事。 被有备而来的许家算计了,许家人想留在京都,靠许以安一个人显然有些吃力。 他养父母一辈子,是孝顺。 可总不能养弟弟妹妹一辈子,他们想要留在京都过好日子,那联姻是最好的法子。 可许以全是地地道道的泥腿子,脑子笨不爱读书,唯一的优点是,长得很憨厚老实。 能干的工作,就是当门卫。 人家大小姐怎么可能瞧的上这样的蠢货,于是,他将目标盯上同村来京身世不错的陆佳佳身上。 这小丫头,他们熟。 没爹没妈,很好糊弄。 由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缘故,来城里后,和一堆有钱人生活在一起,不免从骨子里透出自卑感,不合群。 城里的大小姐,不仅读书好,长得漂亮,还会弹钢琴,城里的公子哥,就算再烂,懂得也比普通人多。 他们高高在上,显得陆佳佳有些畏畏缩缩,她很努力的想要融入上层人的生活,可比不上人家二十几年。 许以安便安排许以全出现在陆佳佳的生活里,小姑娘巷子遇到小混混,同村的哥哥从天而降英雄救美。 这放在小说里,就是一段佳话。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哪个小姑娘不迷糊,要是许以安这样做,大小姐都得以身相许。 可惜许以全长得太丑了,但在英勇无畏的光环下,他变成一个英雄,被增添一层滤镜。 他以保护之名,天天在外等她,送她回家,倾听她遇到的困难,时间久了感情自然有了。 然后送花、送小玩意、请吃饭、带出去玩耍……就跟刷好感一般,让二人感情渐渐升温。 情到深处就缺一杯酒,酒精作用下自然而然的发生关系,而就在陆佳佳得知怀孕的那一刻。 许以全便抱着花,跑到她的单位门口,当着她同事的面,跪着求婚,想给她和孩子一个家。 所以怀孕也在设计之中,有了孩子之后,这女人就好拿捏,到时候不想嫁也必须嫁。 家里人不同意,大不了闹大,男方无所谓,婚前性行为不影响他们以后找媳妇。 可女方不一样,丢不起这个人。 南初在得知事情始末后,沉默了很久,陆佳佳毕竟是陆霄骁的亲妹妹,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闹大了,对陆家也不是好事,虽然陆家和陆霄骁不介意,可总有人以此借题发挥,多少有些影响。 站在女人角度,她不希望陆佳佳跳进火坑,她性子单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没有主见。 嫁进许家,不会好过。 但南初只是一个嫂子,也不可能为陆佳佳做主,只是将她拉进卧室,代替她大哥委婉的说了几句。 意思是。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虽然许以全的哥是国营大厂的厂长,可此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为了达成目的可以牺牲一切。 许家,不是好人家。 要是她不想嫁进许家,他们可以安排她将孩子打掉,单位的铁饭碗工作肯定会丢。 甚至以后在京都待不下去,得去其他城市避避风头,等个年,大家都把此事忘的差不多了,可以再回来。 要是不想打掉孩子,也可以,就必须找一个老实、家世清白的男人来当接盘侠。 陆佳佳一个姑娘,未婚,突然怀上孩子,其实她也慌,她没爸妈,这事也不好和二哥说。 舅舅很严,她怕。 舅妈不熟,聊不来。 姥爷姥姥很爱他们,可没有爱到交心的地步,她怕自己说出来,他们嫌弃自己,把自己赶出家门。 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许以全又在大庭广众之下戳穿了她怀孕的事情,还逼婚让她不得不同意。 她早就吓的六神无主,知道自己只有走结婚这条路,可她知道,许以全只是一个乡下泥腿子。 家里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她现在唯一能求助的只有大哥,可如今嫂子的话却让她眼前一亮。 原来,未婚先孕不是罪。 除了结婚还有很多选择,可是没有人教她,是她看不起的嫂子教她的,心里羞愧而又感动。 大哥有一句话说的没错,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害了家人。 她苦笑,“嫂子,就算今日没有许以全这个人,以后也会有田以全、赵以全出现。” “你们都不能保证我遇到良人,既然如今我爱着许以全,也有了他孩子,为何不试试?” “大不了过的不好,离婚。”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保证自己人生这条路上不会走错,走错了,不代表人生完了。 在人没死之前,都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选择,这是陆佳佳的选择,南初只能表示尊重。 陆霄骁没拦,因为他赞同陆佳佳所说的话,就算没有许以全,也会有另外的男人出现。 他作为她的大哥,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着妹妹,她已经成年了,得学会自己分辨是非。 不是他自私,弟弟妹妹已经不是他责任,他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自然得优先保护他妻子和孩子。 许以安的目的,不过就是攀上陆家这棵大树,他为了自身利益,连仇恨都能放下。 此人能爬上如今位置,显然不是意外,而是步步筹谋,思至此,陆霄骁也知,自己没有退路。 想要护着南初,也得往上爬。 第171章 老公听话,睡觉哈~ “佳佳,平时我们都吃食堂,今日是你第一次来我们新家做客,你哥特意下厨给你做好吃的。” “多吃点。”南初第一筷子,是给小姑子夹了香酥炸虾球,“你哥说了,这是你最爱吃的。” 小姑子被男人骗,就是缺爱。 面对缺爱的人,作为家人,就应该大声勇敢的把爱表达出来,让他们听得见,看得见。 这样他们才能感受到爱,不至于别人三瓜两枣给骗走,可惜这年月的人太过于保守,表达爱的方式也很含蓄。 就像父母不会说爱孩子,只会把好吃的留给他们,陆佳佳没父母,哥哥长大了也不可整天把爱她挂嘴边。 误会了,就不好了。 作为嫂子的南初,倒是成了他们兄妹之间爱的桥梁,女人和女人之间说爱不会招惹是非。 毕竟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既然今日把话都说开了,也同意她嫁给许以全,陆佳佳心里芥蒂就没了。 听嫂子的意思,今天这顿饭是大哥特意给她做的之后,她才知道,大哥还是爱她的,还记得她喜欢吃什么。 心里一暖,连脸上的笑也真诚了喝不多,不记仇的她说,“谢谢嫂子,谢谢大哥。” 这妹妹也不是很坏,只是误入歧途而已,只要稍微指点一下,就改邪归正,比南家那个白眼狼妹妹强百倍。 至于许以全,坐在餐桌旁,眼巴巴地看着南初,等着她给他夹菜,可等了半天都没等到。 就看见她夹起京酱肉丝放在陆霄骁的嘴边,“谢谢孩子爸今天给我们做这么多好吃的。” 他张嘴,笑了。 两个孩子有样学样,学着妈妈的样子给爸爸夹菜,那小嘴一个比一个还要甜。 这温馨的一幕看的陆佳佳羡慕,她摸着肚子,看向许以全,她也想要一个这样幸福的家。 可他像木头,不懂。 吃完饭后,陆佳佳见嫂子收拾碗筷准备洗碗,她起身帮忙,她如今可是有身孕之人。 南初让她休息,多吃水果。 虽然知道妹妹怀孕,但陆霄骁并没有着急提结婚的事,而是让她最近住在家里,让许以全自个回去。 许以全见自己不受欢迎,木讷的起身走了,那怂样,简直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他一走,陆霄骁就跟上。 陆佳佳看到这一幕有些着急,可又不敢追上去,“嫂子,大哥不会打许以全。” 估计是…… 南初也没有阻拦,许家人欠揍,该的,她说,“要是有人欺负我妹,我不止打他一顿,还想弄死他。” 听她这么一说,陆佳佳更急了,生怕大哥为了自己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毕竟大哥现在有妻子有孩子,不能因为他们这个妹妹出事,“嫂子,杀人犯法,不值得。” “放心,你哥有分寸。”南初很少看见陆霄骁在生活里动手打人,也只有为她,为他妹妹。 八点三十三分,陆霄骁才回来,脸色正常,衣服整洁,并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见大哥平平安安的回来了,陆佳佳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怀孕后,特别爱睡觉。 这不,霸占江小白的床,闭眼就秒睡,江小白年纪小,和陆初新睡一张床也不挤。 主卧,门上了锁。 南初坐在梳妆台面前,在脸上身上抹着各种护肤品,年纪大了,皮肤比不上年轻,得保养了。 陆霄骁坐在床上,看着书。 待她穿着睡衣钻进被窝,他立刻将她抱在怀中,书一放,呼吸急促,好似忍了半天了。 他声音沙哑,吻落在她那红唇上轻轻摩擦着,“老婆,今天是我该交公粮的日子了。” 南初扶额,头疼。 因为小姑子上门的事,她差点忘了这事,她现在跑来得及吗?可惜陆霄骁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紧紧地将她压在身下,就这样安静地看着她,那双眸子里,裹挟着强势的侵略。 他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呵在她的脸颊上,他一直都是这样,不愿意逼她,等她同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当兵,身体素质太好了,精力旺盛的无处发泄,那方面强的可怕。 她身体真的吃不消,这才定了每周末上交公粮,这是夫妻义务,显然不能拒绝。 她“嗯”了一声,“关灯。” 昏暗的房间里,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粗糙的指腹带来一种酥痒的触感。 他们的身体相互吸引着,就像沙漠里饥渴的人找到了水源,引发了他们内心的强烈冲动。 心脏砰砰砰,剧烈跳动。 今夜的陆霄骁温柔的不像话,像夏日蔚蓝的大海一样,让她这条小鱼儿无处可逃,舒服又靠不了岸。 他带着她冲破海面,在璀璨的彩虹下自由翱翔,他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谢谢你,南初。” 时间哒哒地走着,欢愉后的空虚让南初发了一阵呆,窗外的天空不知何时有些亮了。 做了整整一夜,有组织有效率,他是一点时间都不浪费,她现在累的都不想说话。 他搂着她轻声耳语,“我为我妹妹的无礼,给你说一声对不起,是我这个当大哥的无能。” “害的你也跟着受了委屈……” 南初乖乖地缩在他怀里,声音有些沙哑,还带着哭腔,“你为了我,打了你妹妹一巴掌。” “这事,扯平了。” 她不是一个愿意去计较的人,做人计较太多,太内耗,会很累,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不会将陆佳佳的过错怪在陆霄骁身上,“你真觉得心里过不去,多做点好吃的给我吃~” “好。”她所求,他必应。 他都能为了她做到这个地步,她该珍惜才对,为了小事伤夫妻情谊,真的没必要。 在她昏昏欲睡的时候,她好像听到他在问她,“南初,你以后不会离开我?” 陆佳佳缺爱。 陆霄骁何尝不是。 他想要的只是她一个承诺,南初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乖~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再说一次。” “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再说一次。” “不离开~” “再说一次。” “滚!” “最后一次。” “老公听话,睡觉哈~” 第172章 你怕我和他旧情复燃? 陆霄骁真的是精力好,折腾一晚上还能六点起床,先去跑步,再去食堂买早餐。 招呼两个孩子起床,就连陆佳佳都不好意思睡懒觉,打着哈欠起床,却不见嫂子。 问她大哥,说还在睡觉,让她动静小声些,她嫂子睡眠不好,有点声音就会被吵醒。 陆佳佳看着主卧紧闭的大门,内心翻涌,觉得自己三观遭到了颠覆,虽然她还没有嫁人。 但从小到大,周边的人都在说女孩子要勤快,要会做饭,要不然以后会被婆婆嫌弃、吼骂。 小时候嗤之以鼻。 可长大了,融入大环境后,也渐渐开始接受这种观念并且去这样做,就好像女孩子天生就得去伺候婆家人一样。 甚至想着以后要是生了女儿,也得从小培养洗衣做饭,这样不会被婆家瞧不起。 她爸妈不在了,嫂子自然也不用伺候公婆,可是这也太懒了,懒到连老公孩子都不管的地步。 最重要他大哥还宠着…… 内心说不出是羡慕,还是愤怒。 她还没有嫁进许家,婆婆便让她开始做家务,许以全说他妈不容易,让她孝顺一点多帮帮忙。 人与人之间,为何不一样? 陆佳佳迷茫,两个孩子得知妈妈在睡觉,也很默契的放低了声音,笑呵呵的吃完早餐。 今天周末,不上课。 陆初新便抱着江小白出去玩,还背了一大包零食,现在全大院都知道,他有个做生意的小姨。 天天给他们兄弟俩送好吃的,不仅好吃,种类还多,很多商店买不到,羡慕的口水直流。 原本他们仗着自己是大院里的小霸王,欺负新来陆初新,知道他和他弟弟是养子后,还骂他们小野种。 还以为他们会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哭着回家告状,没想到,陆初新却天天拿着好吃的在他们面前吃。 边吃还很夸张的说,太好吃。 馋的大家不要不要的,小霸王准备抢来着,结果陆初新这小子直接拿着砖头砸他们脑袋瓜子。 可疼了。 所以…… 陆初新以最强战斗力,成为了大院新的小霸王,还用零食诱惑收了一群小弟跟着。 让他们趴着当马,让自己的弟弟骑着玩,这小子特别聪明,聪明的有些不像话。 夕阳西下,南初才睁眼。 却见陆霄骁坐在书桌前,正低着头写着什么,似有所感,抬头,目光温和地看向了她,“醒了?” 全身疼,不想搭理他。 她收回视线,翻身,背对着他,拉起被子继续睡觉,却不想下一秒身体腾空而起。 被抱进怀中,“生气了?” 南初没力气,任他抱着,却听见他轻笑一声,“昨晚我不是把你伺候的很舒服嘛。” 总得来说,经过天天练习后,技术确实越来越好,但是……南初咬牙,“是舒服~可也得节制!” 陆霄骁叹气,见她腰不舒服。 垂眸,伸手给她揉了揉,“我们每周末才来一次,我够节制了,老婆,我总得把我们分开那些年的也补上。” “你这是报复!”南初抬眼。 死死地盯着他,仿佛要将他的伪装盯穿,他轻笑一声,“我这么爱你,怎么会报复。” “我这叫情不自禁,被你这个小妖精深深吸引。”他其实撒谎了,他是有报复的意思。 在他为了救她出车祸,生死一线的时候,她却选择了死遁,和别的男人出了国。 他在配合医生积极治疗的时候,她却在国外组建了新家庭,过着幸福恩爱的日子。 除非他心里没她,不然不在乎不嫉妒那是不可能,想到父母的结局,他其实不知道他们婚姻能走多远。 他只是想在短暂的幸福里,多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让她记住他,忘不了他。 人的眼睛不会骗人,他小心思被南初看在眼里,她垂下眼帘骂了一句,“油嘴滑舌~” “只对你。”他说。 “下次多说点,我喜欢听。”是个正常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就算撒谎,南初也很喜欢。 “好。”他答应。 虽然不会,但可以学。 只要她乖乖留在他身边,她想要什么他都给,“我妹给我说,你同意她嫁给许以全,你不反对?” “我只是嫂子,又不是亲妈,我反不反对重要吗?”南初也不喜欢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她喜欢过许以安,许以安为了她离了婚,至今单身,养了一个孩子,也不知是哪个女人给他生的。 查不出来。 想到这他抿了笑,眸色深沉,“他们要是结婚了,以后许家人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来找你了。” 南初听出了味,抬眼,和他漆黑的目光对上,她说,“怎么,你怕我和他旧情复燃?” “嗯。”他承认了。 不管是上一辈的恩怨,还是为了保护南初,他其实……完全不想和许家有任何牵连。 屋里昏暗,两人不说话时。 隐隐约约能听到门外传来电视的声音,南初靠在他胸膛上,也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她说,“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哪怕对方做再多也没用,所以,你没必要为了一个过去的人纠结。” “在他带着城里的妻子和孩子回来的那一刻,我和他就不可能了,你当时也看到了,我宁死也不愿和他在一起。” “你已经没了爸妈,要是你强行阻拦你妹嫁进许家,那她会恨你一辈子,不如如她所愿。” “吃尽苦头,知道疼了,到时候再离婚也不迟,离婚总比未婚先孕强,你说呢?” 陆霄骁“嗯”一声。 表情淡淡,神色不明。 南初叹气,“这次我没有骗你,我不想和你分开了,我们年纪不小了,我要是离了你,哪还能找个军官嫁。” 她一点都不介意他是不是军官,在她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寒冬腊月把他从河里救起来的乡下小子。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如果我和江言行掉进海里,你会救谁?”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眼里含着隐约的笑意,显得深不可测。 这是一道送命题,南初张嘴,想了很久,她不想骗他,她给不了他一个完美的答案。 他帮她回答,“你会救江言行,会选择和我一起死,南初啊,我该拿你怎么办?” 第173章 他说过,会把你藏起来 当年陆家三兄妹进京都,陆霄骁为了南初考了军校,本地户口被注销,迁进部队。 而弟弟妹妹的则迁进陆家,陆佳佳想要拿户口本结婚,这事必须征求陆为战的同意。 陆为战这人说一不二,让她嫁当兵的就必须嫁,她现在怀孕了,要是不尽快结婚。 肚子一天一天变大,那所有人都知道她未婚先孕,没有办法的她才上门求大哥。 希望他说服舅舅…… 这事比上战场杀敌还难,舅舅要是听他的,他也不会和南初分分合合这么多年。 陆霄骁瞥了一眼陆佳佳,心想他妹妹真的会给他出难题,但这个电话还是要打。 她的事情必须尽快解决,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的清清楚楚,结果,被骂的狗血淋头。 还被挂了电话,老男人的脾气越来越暴躁,都是被他家里那位小娇妻给气的。 听说,他们舅妈带着女儿天天和男性朋友去蹦迪了,经常夜不归宿,找不到人。 静谧庄严的办公室里,陆为战坐在办公桌前,紧皱着眉头,查看着下面送上来的文件。 就在这时,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他拿起听筒放在耳边,问,“人找到了吗?” 等了半天,就在他等的快不耐烦的时候,听筒里却传来他无比熟悉的声音,“舅舅,是我。” “南初。” 这个声音像山间清泉,曾经无数个日夜抚平他内心的浮躁,原以为再也听不见。 有些事情电话里不方便说,他将她约到了咖啡厅,二人再次见面,熟悉而又陌生。 “舅舅~”她喊的生涩。 他轻轻嗯了一声,目光清冷,高高在上的审视着她开口,“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有一段时间了。”南初低着头,右手拿着勺子,轻轻的搅拌了一下咖啡。 闻着就苦,她不喜欢。 现在下午三点,咖啡店没有什么人,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可以看见窗外的街道。 京都这些年变化很大,高楼渐渐多了,车子多了,各种商店出现在大街小巷很是热闹。 陆为战也不喜欢咖啡,但他媳妇喜欢喝,他也不知道这苦哈哈的玩意有什么可喝。 尝多少遍,都苦。 加了糖,味道更怪了。 还不如喝茶,“你不是和一个叫阿辉的在国外成了家,怎么想着回来,是因为陆霄骁吗?” “您知道?”南初惊讶。 陆为战皱眉喝了一口咖啡,咽了下去,“当年你们出车祸,陆霄骁知道你死了,连生的希望都没了。” “我就骗他,说你去了国外,他不相信,我便去调查你死因,发现你是死遁。” “然后找了私家侦探去查你,他们送了一些照片回来,我将照片给了陆霄骁看。” “他知道你没死,这才配合医院治疗,做康复,重回部队,这转眼就过去了两年多。” “可他是军人,没有允许去不了国外,要不然也不会让你在国外待这么久。” “这些年因为你,他和陆家断绝了关系,这次你回来,他肯定不会再放你离开。” “他说过,会把你藏起来,我猜他把你藏在了大院里,让大家都不知道你回来的消息。” “就算知道你回来,大院有警卫守着,外人也进不去,那些想伤害你的人也做不了什么。” 南初抿唇,将杯中发苦的咖啡灌进嘴里,沿着喉咙而下,流进胃里一阵翻腾。 他为了她,真的做了很多很多事情,可是他不说,他就想把她宠的像个孩子。 让她可以永远的保留着那份最纯粹的善良、干净……她真的不值得他付出这么多。 这丫头还是老样子,什么心事都写在脸上,陆为战叹气,“江小白是陆霄骁的亲生儿子?” “嗯。”南初没隐瞒。 他松了一口气,“那家里的老太太也就可以放心了,不用整日以泪洗面,都快哭瞎了。” 咖啡难喝,难以下咽,他终还是放弃了,“你这次来,是为了给陆佳佳拿户口本结婚的?” “嗯。”南初点头。 二人目光交融,有些话不用说出来,对方都懂,这是那几年养出来的默契。 陆为战心口一紧,“我只是他们舅舅,不是亲爸,这些年能帮的都帮了。” “既然陆佳佳不愿意走我给他们安排的路,那我当舅舅的也不能把她逼进绝路。” 他拿出户口本放桌上,推到了她的面前,“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雨,我也确实该放手了。” “我查过,许以安是京都孙家罩着的人,孙家军政商都涉及,而陆家是中间派。” “陆佳佳要是嫁进许家,以后便于陆家再无瓜葛,到时候出了什么事,也不会帮忙。” 南初接过户口本,漫不经心地翻看了一眼,上面写着陆佳佳的名字,“谢谢舅舅。” “南初。”陆为战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突然,颜听雪大大咧咧地坐在他旁边。 还将女儿往他怀里一扔,“南初,你还活着,太好了,当初我就不同意你和陆霄骁离婚。” “不就是生不了孩子,反正我们是一家人,大不了我给你生一个儿子,抱给你们养。” “让老陆帮忙劝劝老太太,结果他就跟搅屎棍一样,又臭又硬根本不听。” “我快气死了!” 说到这,她看向陆为战,“你不是不喜欢喝咖啡吗?我让你来你不来,你和南初来了。” “啥意思?想离婚,勾引我家外甥媳妇,你做梦,你这辈子都是我颜听雪的人。” “你敢出轨,我就趁你睡着的时候,把下面给咔嚓了,真是一匹难驯的老马。” 陆为战挑眉,笑了。 就知道她得知他见南初,便会第一时间出现,果不其然,“我看想离婚的是你。” “天天带着女儿夜不归宿,我看是你欠收拾,回去后,我该给你立立规矩。” “咋立?”颜听雪根本不怕。 这小妮子天不怕地不怕,就跟花果山的孙悟空,闹腾的很,“你不是喜欢孩子吗?生!” 见二人吵得欢,跟一对欢喜冤家一样,她笑笑,抬眼,便看见陆霄骁站在窗外,看着她。 好似。 等了很久。 第174章 许家欺人太甚 陆霄骁站在路边,看着窗户内的南初站起身,然后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内心,有些惆怅。 冬日的城市显得有些萧条,寒风呼啸而过,行人匆匆,只留下臃肿的背影。 他哈了一口冷空气,只见天空下起了小雪,抬眼望去,密密麻麻的雪花似要将他藏在此地。 还来不及感慨,便见一个身影猛冲过来,狠狠地撞进他的怀里将他紧紧抱住。 这一刻,发寒的身体顿时有了些暖意,是南初,她仰着头,眉眼弯弯地看着他。 笑的很甜很甜,就像一块奶油蛋糕,想咬一口,她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他答。 陆霄骁的手一直很暖,可此刻凉的吓人,显然来了很久,南初无奈,“孩子爸,撒谎不好哦~” 他撒谎。 是不想她担心。 见被识破只能坦白从宽,“你出门的时候忘了带围巾和帽子,怕你冷着,便跟着你送过来了。” “怕舅舅吃了我?”她问。 “嗯。”他没否认。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她越来越没有安全感,怕她出事,怕她丢了,怕她跑了。 所以一直跟着,看着。 南初拍了拍他的后背,“放心,舅舅舅妈现在忙着秀恩爱,没空管我们。” 说完将户口本拿了出来,“而且舅舅也同意陆佳佳嫁给许家,但前提条件是断绝关系。” “以后。” “陆家不会护她了。” 为了所谓爱情,抛弃家人和前程到底对不对?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人与人之间,不一样。 有些人义无反顾换来幸福,而有的人悲惨结局物是人非,所以要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这是她自己选的路。”不仅陆家不会护她,连陆霄骁这个做哥哥的也不会护她了。 他们陆家人的身份,是不会让许以安利用,以后的路得靠她自己走下去。 是她,先抛弃了家人,已经劝过了,既然执迷不悟,就不要怪家人不要她。 作为一名成年人,得为自己选择买单,就像他选择南初,付出再多代价也愿意。 许是到了下班的点,路上熙熙攘攘,车辆川流不息,陆霄骁给南初戴好帽子围巾。 两人目光交汇,爱意缠绵,仿佛要将彼此的容貌刻在眼里,刻在心里,刻在灵魂上。 突然,南初眼睛一亮,拉着陆霄骁的手指着不远处,“老公,快看,冰糖葫芦!” “我想吃~” “买!”陆霄骁上前和大爷说讨价还价,然后从衣服里掏出百元的票子递过去。 然后扛着所有的冰糖葫芦胜利归来,南初震惊,“那个,买一串就行,你买这么多吃不完。” 他从中摘下最好看的一串冰糖葫芦塞到她手里,说,“大院里的孩子多。” “要是吃不完,就让陆初新带着江小白挨家挨户的送,保证不会浪费食物。” 南初吃下第一颗冰糖葫芦,咬了两口立刻瞪大眼睛,“老公,这个冰糖葫芦好吃,你也吃!” “好~”他吃下第二颗,又酸又甜,味道极好,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冰糖葫芦。 如她笑,回味无穷。 他怕是这辈子都忘不了,她拉着他的手,兴高采烈地游窜于不同的摊位之上。 看什么都稀奇,就好像从未见过一般,然后指着油锅里正在炸的臭豆腐说道,“老公,想吃!” “买。”他掏钱。 炸臭豆腐的是一个瘸子,半边脸毁了容,很恐怖,听他说,他以前是当兵的。 上战场受伤,退了。 身体的缺陷让他找工作处处碰壁,自暴自弃,甚至酗酒发泄,还想离婚。 他一个大男人,靠着媳妇支摊卖炸豆腐养着,丢脸,就连父母都放弃他了。 后来看着媳妇早出晚归,累的瘦了一大圈,他一个大男人看不下去就来帮忙。 他说,只要夫妻同心,哪有迈不过去的坎,对每一个来摊位买臭豆腐的人。 他都会说自己故事,然后送上最真挚的祝福,还会给路边乞丐和遇到困难的人送吃食。 不得不说,他炸臭豆腐的手艺真不错,好吃,寒冬腊月能遇到这么一个温暖的人。 暖进心坎。 他们是普通人,他们在用自己的能力传达善意,南初支持他们便多买了一些。 然后夹起其中一块放在陆霄骁的嘴边,很期待的说道,“老公你也吃,可香了~” “好。” 他这一生,所喜不多,唯一的执念便是她,你想要,都给,只愿你留在身边。 满载而归的南初,哼着歌进了家门,第一时间将大街小巷搜罗来的小吃放在桌上。 她从不吃独食,而是赶紧招呼家里的两个孩子一起,“大白,小白,快出来!” “你们爸爸今天大出血,请我们吃好吃的。”见陆佳佳坐在客厅看电视。 便将户口本递给了她,“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要是领了结婚证就不好说了。 “谢谢嫂子,我不后悔。”而且肚子里有了宝宝,陆佳佳想要这个孩子,她没有回头路了。 丢了清白,还未婚先孕,她这样的情况找不到好人家了,不如嫁给许以全。 陆霄骁上交了财政大权,由南初管家,老公亲妹妹结婚,肯定要备礼物。 这礼物又要实用,又不能让许家要走,加上陆佳佳现在怀孕,总得有点什么依靠。 慎重考虑后,她悄悄的给她包了一个五百的红包,又将大杂院十平方的房子借给他们夫妻住。 只是没过户,户名在江言行的名下,也就是说这套房子许家惦记上也要不走。 趁着过年前,陆佳佳和许以全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为了收回份子钱。 在乡下办了一次酒席后,又在城里饭馆请厂里同事吃饭,陆家人没有一个到场。 洞房花烛夜,屋子里传来争吵的声音,起因是许家没分家,所以收的份子钱要上交给许母。 包括陆佳佳工资。 陆佳佳不同意,可惜许以全是妈宝男,事事听他妈的,见她不听话便动手打了她。 伴随着一阵辱骂,女人呜呜的哭泣声从屋里传了出来,让这个寒冬更加冷了几分。 结了婚,媳妇骗到手,和善的许家人便急不可耐的露出了真面目。 黑漆漆的小路上,高大的身影站在那,听着屋里的动静,眸中闪过一丝狠厉,许家欺人太甚。 第175章 却多了一个身影。 陆霄骁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半夜十二点,原本以为都睡了,没想到客厅还亮着灯。 走到门口的时候,还能听见屋子里传来的电视声音,他拿出钥匙插进钥匙孔打开门。 走进去一看,便看见南初穿着棉质的睡衣躺在沙发上,闭着双眼,有人进来也没有睁开。 显然,睡着了。 她在等他回家,想到这里,那张冷硬的脸庞瞬间变得温和起来,可就在这时。 电视的音响里却传来一句,“林妹妹,我回来了!”陆霄骁抬眼看去,不由地紧皱眉头。 电视里放的正是红楼梦,此刻演到了林黛玉死的这一集,很显然,他不喜欢这个结局。 但脑海里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一句话来,多情者多艰,寡情者少难。情之不敛,运无幸耳。 他不由自主地想到母亲,想到自己,想到了妹妹,多情者,真的没有好结局吗? 他不信! 如果他是贾宝玉,肯定不会只沉迷情情爱爱之中,先立业,后成家,护爱人和家人。 他也是这样做的! 不想吵醒南初,他轻轻关上门,脚步放轻,走到桌边拿起遥控器,正想关掉电视机。 南初却睁开了眼,看着红楼梦演到关键的地方,便立刻出声阻止,“别关,我想看。” 她声音听上去有些干,许是躺在沙发上很久了,冷着了,他不在,她都不会好好照顾自己。 她就是这样,时而成熟,时而像个孩子,但值得庆幸的是,她的病情稳定很多。 听着凄凄惨惨戚戚的音乐,陆霄骁脱掉了厚重的外套,将还有余温的军大衣盖在她身上。 里面热的,像火炉。 暖的南初皮肤开始发烫,上面还有他的味道,浓烈的像陈年老酒,熏的她想睡觉…… 他走到桌边,拿起茶盘里的玻璃杯,提起水壶,倒了一杯水塞到了南初的手里,“多喝热水,驱驱寒。” 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沙发立刻下陷,他就这样安静的陪着她一起看电视。 发现她双足很冰,应该是气血不足导致的,便顺手抱在怀中,用那满是茧子的双手摩擦着帮其捂热。 今天是陆佳佳大喜的日子,陆霄骁作为她的亲大哥,还是去了,只是未出面。 说好的断绝关系,可几十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断就断,南初问,“你妹妹今天很漂亮?” 陆霄骁回神,轻轻“嗯”了一声,似想到过去,嘴角上扬,很得意,“很漂亮,她穿什么都好看。” “爸妈去世后,小妹就再也没有穿过新衣服,可是她很乖,很听话,也很懂事。” “知道我这个做大哥的赚钱不容易,主动说不要新衣服,说衣服破了补补还能穿。” “可那时她还是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袖子短了,裤子也短了,撑的肚挤眼都能看见,穿出去被大家笑话。” “可她没有哭,还很自豪的说,自己大哥很厉害,等大哥赚钱了,以后给她买很多很多漂亮衣服。” “南初,是我忘了。” “我忘了我答应过她,要看她穿喜服装的样子,要风风光光把她嫁出去。” “可如今她……” 说到这,喉咙哽咽。 他知道许家不是好人,可完全没有想到,他们会在新婚夜欺负人,还动手打人。 他当时就站在屋外,安静地听里面的吵闹声,却没有第一时间冲进去帮忙,小妹这一刻多么的绝望难过。 他心很疼,很疼。 长大后,他们都变了,变得连他们自己都不认识,变成他们曾经最讨厌的大人。 自私,冷血,以自身的利益优先考虑,高大的身影俯身而下,将南初紧紧抱在怀中。 怀中的火热,让他空虚的胸腔得到填满,她身上的香味,也慢慢抚平了他嗜血的情绪。 他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所做的对不对,“南初,你说,我这个当哥哥的是不是太冷血了。” 如果再选择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只是心里会难受,以后也会有所遗憾。 南初叹气,她很清楚。 他们都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太重情都没好结果,她伸手,将桌上的一叠照片递给了陆霄骁。 说,“你妹妹让我给你的。” 他抬眼,接过来。 是陆佳佳的结婚照,他一张张的翻看着,表情很认真很专注,像是在欣赏艺术品。 上面的小妹看上去很灵动,有穿着中式嫁衣,有穿着西式婚纱,有穿着旗袍…… 很漂亮。 给他看的都是单人照,不是双人照,自然不用脏了眼,看许以全那个王八蛋。 南初说,“她是你妹妹,也是我妹妹,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和许家划清界线。” “你为了我,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不要了,我要是什么都不做,你以后肯定会后悔。” “虽然没有风风光光出嫁,不管别的姑娘有的,还是没有的,我都安排了。” “虽然不是最好的,但至少结婚照拍了,有遮风避雨的住处,有存款。” “要是她有什么困难,她可以私底下找我,我要是能解决,我也不会冷眼旁观。” “你就放心。” 许家的主心骨,是许以安。 只要许以安出事,那许家其他的人不足为惧,以后是站着蹲着,还不是他一句话。 可许以安牵扯太多,有人在暗中保他,可查不出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橘黄的灯光温暖,二人的身影拥抱在一起,陆霄骁低头,吻上南初的唇。 “谢谢~” “南初,我还欠你结婚照,明儿我们包下影楼,全家去拍,怎么样?” 他没忘记,他们第一次去拍结婚照的时候,她因为没钱,也想给他省钱。 怎么也不肯穿西式婚纱,虽然她当时很喜欢,这是她的遗憾,他得给她补上。 “好。” 第二日,便去了影楼。 与其说是拍结婚照,不如说是拍全家福,南初穿着旗袍,怀中抱着江小白。 陆初新站在她的身旁,像一个小将军护着妈妈和弟弟,至于陆霄骁身穿军装,站在他们身后。 随着咔嚓一声响,八十年代的记忆在这里画上句号,可当照片洗出来的时候。 却多了一个身影。 第176章 新年快乐 那身影很小很小的一只,像营养不良的小孩,穿着脏兮兮的衣服不小心误入了镜头。 他如玻璃珠般明亮的眼珠子正看着南初,小小年纪,目光复杂让人看不透。 有惊讶、有哀伤、有嫉妒、有愤怒……情绪太多,如果仔细一看还能发现他眼尾泛红。 甚是委屈。 南初认识他,他正是许以安的儿子,叫许思南,是一个没妈、不知哪来的野种。 思南,许以安在告诉她,是在思念她吗?第一次听他名字的时候,她就觉得很恶心。 也因此,对这个孩子也没有太大的好感,不亲近,也不厌恶,只是当一个陌生人。 可是他却出现在她家的全家福照片里,有点膈应人,陆霄骁意思是将这小孩所在的区域剪掉。 可这是他们家第一张全家福,拍的很好,南初不想破坏这份美好,想了想还是没有剪掉。 放进木制的相框中,找来一张红纸裁剪后,陆霄骁写下第一个平,南初写下第二个平。 陆初新写下第三个安,江小白也鬼画符写下一个安,连在一起就是平平安安。 南初用这张平平安安的红纸遮挡住许思南那瘦弱的身影,她希望全家平平安安。 相馆师傅也道歉了,说这个孩子没爹妈管,天天在街上捡废品,还和狗抢吃食。 大冬天穿的单薄,身上冷的起冻疮,看着他实在是太可怜了,便唤进相馆烤火,送了些吃食。 谁知道他会不小心误入镜头,要是他们不想要这张照片,他可以给他们重新拍一次。 ,不收钱。 可这天太冷,江小白感冒了,病怏怏的不适合出门,这张照片就这样阴差阳错的留了下来。 觉得这个孩子太可怜,南初起了恻隐之心,在走之前,让人送来一些陆初新不要的旧衣服,其实没穿过。 以及能够填饱肚子的饼干等各种小零食,和治冻疮的药,让相馆师傅给那个小乞丐。 还提醒,不要说是她给的。 她确实是讨厌许以安,可孩子多少有些无辜,大人之间的恩怨不应该涉及到孩子。 她走了。 坐着小汽车。 许思南站在街角,寒风呼啸像巴掌重重打在他身上,很疼,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 神情倔强又别扭,相馆师傅看见了他,赶忙招呼他进店,将厚重干净的衣服塞他怀里。 让他换上,别冻坏了。 那些衣服标签都未拆,新的,有两套保暖内衣,有两件蓝色毛衣,有厚厚的袜子和棉鞋。 他最喜欢的是外套,摸着很轻很舒服,听相馆师傅说是羽绒服,还是国外货,老贵了。 要不是他遇到贵人,这辈子都穿不起这么贵的衣服,许思南没反驳,但心里不是滋味。 她不是贵人,是他妈妈。 衣服不合身,穿在他的身上显得很大很大,却很暖,他手很黑,还有伤口,他都不敢摸自己衣服。 怕弄脏了,爱惜的不得了。 相馆师傅说,大了没关系,他正在长身体,就算过了两三年,按照这衣服尺寸他依旧能继续穿。 这是妈妈给他的衣服,许思南虽然又瘦又小,可长得挺好看,换上干净衣服就跟小少爷。 跟南初小时候,有些像。 相馆师傅又把饼干和药塞进他衣服兜里,许思南从衣服兜里摸出两块,这是他捡废品攒的。 他问,“田叔,能不能把恩人的照片洗一张给我,我长大了,报答他们。” 他不能说她是自己妈妈,因为妈妈不相信,他也不知道妈妈叫什么住在哪里,妈妈不会认他。 爸爸要是知道自己去找妈妈,也会很生气,他不怕爸爸打他,只怕爸爸会不要他,会大冬天的赶他出门。 他不想当孤儿…… “这……”见他可怜兮兮的样子,相馆师傅有些为难,毕竟……这涉及到客人的隐私。 犹豫之间许思南低下头,“田叔,要是不行就算了,我会努力记住恩人的样子,我不会忘记。” 可他会忘记,忘记小时候的事情,也忘记妈妈的样子,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妈妈。 可是他又看见了,她真的很漂亮很漂亮,还很温柔,对哥哥弟弟都很好。 想到这…… 心里酸涩的很。 他差到哪了,都不爱他。 相馆师傅目送这个孩子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遵守职业道德的他始终没给照片。 同情归同情,可那家顾客是军人家庭,心肠又好,他不想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只是一个乞丐,给点吃的穿的就行,毕竟他们做好事,也没想过让他们报恩。 而且他不一定是报恩。 南初将全家福放在了客厅,电视里播放着春晚,窗外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过年了。 在这喜庆的日子,许思南穿着干净的衣服回到家,可是房门被锁住了。 屋里漆黑无声,没人。 全家去乡下过年了,把他忘在了城里,他拿出钥匙打开门,饥肠辘辘的他去厨房。 发现家里没吃的,连佐料也被收起来锁柜子里,他好似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便关上门,进了卧室。 他卧室的窗户外面是公共厕所的背后,冬天还好,热天打开窗户就能闻到一股恶臭味。 大家都不喜欢这个房间,于是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卧室,虽然很小很小。 他没敢开灯,浪费电会被奶奶骂,会被爸爸不喜,所以他借着窗外的光。 将零食放在床上,然后像个小仓鼠一样吃起来,他第一次吃饼干好香。 里面还有巧克力,黑乎乎的像屎,吃起来有些苦,像药一样,可再回味一下又很甜。 家里人去乡下过年,元宵节才会回来,不想饿死的他,不能一次性将零食吃完。 吃了几口,就恋恋不舍的将剩下的藏好,那双漂亮的眼睛,在今夜有了光。 随着午夜十二点到来,烟花冲天而起,在黑夜里绽开,像一朵朵盛开的鲜花。 南初拉着陆霄骁和两个孩子跑到院子看烟花,他们互相依偎着幸福美满。 而许思南一个人安静地趴在窗户上,饿的不想动的他,回味着嘴里的零食。 说了一句,新年快乐。 第177章 天天不回家,老公生气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什么都在涨价,钱开始贬值,想要保持财富就必须创新。 否则,很快就被社会淘汰。 就像很多国营企业,已经开始走下坡路,收支不平衡,收入低于支出。 不仅拖欠工资,还面临破产的境遇,很多人面临裁员下岗,老百姓眼中代代相传的铁饭碗没了。 尝过甜头的南初,知道赚钱就得跟着国家政策走,做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 而九十年代,泸深两大交易行相继开业,开业初期只有八家上市公司挂牌。 南初研究了半天股票,也没有吃透其中的规律,但知道有些人曾凭借股票一夜暴富。 从穷小子逆袭千亿富豪,但八七年股市迎来了世界性的灾难,以纽越股市的突然暴跌开场。 而无数的股民也在这场浩劫中倾家荡产,很多大佬也纷纷掉下神坛,消失在众人眼中。 所以很多人跃跃欲试,都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之人,南初现在也不缺钱。 便直接去了上交所,选了支看起来不错、价格也比较高的买了二千股。 这年月万元户虽多,但都是近几年积蓄,因为是第一次尝试,股民怕赔本。 都会买价格最低的那支,但南初不缺这个钱,与其要试水,不如来一波大的。 她是新手,也不敢多买,需要看后续变化来研究学习,赚了皆大欢喜,赔了就当交学费。 而且树大招风,要是一次性赚的太多,靠山不稳,怕被扣上操纵证券市场罪。 除了上交所外,她也让刘金花帮她去深交所买了二千股,深交所只有五家上市公司挂牌。 跟着南初干了这么多年,刘金花发现南初胆子大,眼光很毒,总会第一时间抢占市场。 收割一波,试探行情。 如果能赚钱,便开始脚踏实地的发展,如果不赚钱,不管亏还是赚都会第一时间撤退。 跟着南初走,能赚钱,所以刘金花和张军也拿出部分积蓄,投入他们从未接触过的股市。 股市走向,没有任何规律,大笔资金换成一张纸,大家天天看着数据提心吊胆。 但南初买完后,便让下面的人盯着数据,随时转告她,但几个月不到。 在上交所买的那支股票涨到每股七百元的价格,虽然还在上涨但她依旧选择抛出。 赚的不多,才几十多万。 而有一个牛人则赚了一百五十多万,成为了大家眼中的股神,叫杨百万。 还上了报纸,在全国各地都传来了,于是全民开始买股票,上到老太,下到年轻人。 股票赌博的成分太大,南初每次都不敢投多,每次都是稳扎稳打购入抛出。 就在她沉迷股票连家都不回的时候,手中大哥大响了,她接起来第一句就是。 涨了多少? 听筒里安静了一会,才无奈的开了口,“南初,你有多久没有回家了。” “也没多久……”南初有些心虚,底气不足,算算时间,自从上交所开业后。 她一直待在这边的酒店,每天研究着股票,废寝忘食,不知不觉就过去好几个月。 现在站在窗边,发现路边光秃秃的大树都长出了叶子,寒风被热气代替,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好几个月都不回家,这次陆霄骁真的生气了,连语气也变得凌厉起来。 直接下了命令,“现在立刻回家,否则我会亲自去魔都接你,到时候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后果是…… 禁足。 南初犹豫,她在股票上赚了不少钱,摸到了门道,如今退出多少不甘心。 见她不说话,陆霄骁明白了她的小心思,只是提醒了一句,“南初,见好就收!” 股票的诱惑力太大了。 在月工资几百的年月里,买股票几百,分分钟赚几千,买股票几千,分分钟赚几万。 投资越多赚的也就越多,就像无底洞永远也填不满,让人疯狂上瘾,欲罢不能。 想到这,南初后背发凉。 要不是陆霄骁这通电话,她恨不得把所有流动资金投进去,在最短的时间里捞更多。 可用脑子想想也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本万利,有人赚,就必定有人亏。 股票刚上市,肯定得让普通人尝到甜头,但时机一到,便会大面积收割。 普通人的资金,大多数都是通过借贷、筹资、非法集资等方式等获得。 不及时收手,到时候在股市赚到的,不仅全吐出来,还赔的倾家荡产。 原本南初还要继续购入看好的新股,现在放弃了,收拾行李,去了火车站。 买了火车票,上车,找到座位刚坐下时,却遇到了一老熟人,就坐在她对面。 是宋祈年。 他说,“南初,好久不见。” 他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她,却不想在茫茫人海之中意外遇见。 是上天,让他们重逢。 对于他的惊喜,南初显得有些冷漠,虽然过去七八年了,她依旧没有忘记。 自己早产,大儿子之死,都是宋母所害,可惜法律仁慈,只判了她坐几年牢。 算算时间,早放出来了。 宋祈年也不是无辜,他也算帮凶之一,如果不是他支持母亲,也没有后续的悲剧。 看见他。 就跟吞苍蝇一样难受。 南初微微皱眉,很是恶心。 显然不想和他再见,便起身想下车,却不想火车已经启动,窗外的风景开始变换。 见她要走,宋祈年很慌,不顾有旁人在场,很是着急的抓住了她的手。 “南初~” “我们聊聊可好吗?” 南初甩开了他的爪子,冷着脸坐下,“除非我儿子活过来,否则我们之间没啥可聊的。” 宋祈年皱眉,只是死了一个孩子而已,她要是喜欢,再生一个不就行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何还是执着那个孩子,虽然心中不痛快,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说道。 “南初,这些年我一直待在深市,从最初到批发市场批发衣服摆摊卖。” “到后来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开了一家大型服装厂,我现在资产也有百万。” “我没有找其他女人,我一直在等你,你要是愿意嫁给我,我可以把一半家产分给你。” 第178章 你老公,我,养的起你。 陆霄骁提前让下面的人查了南初火车到站的时间,下午四点三十五分,还能赶上吃晚饭。 他不放心,便开车来接。 天气闷热,他穿着军绿色的衬衣坐在驾驶座上,领口微微敞开,袖子挽起来露出满是青筋的手臂。 手臂随意地放在车窗上,双眼一直盯着火车站的出口处,却久久没有看到脑海里想了很久的身影。 他抬起手腕,冷冷的眸子看了一下手表,四点五十六分,还没出来,不知道是不是车子晚点了。 正欲下车,进站。 却看见南初走了出来,出门在外她不爱穿裙子,因为遇到坏人之类的不方便打人。 所以她喜欢穿真丝衬衣,搭配着阔腿裤,长长的头发盘在脑后,脚上搭配着女式皮鞋。 少了一点女人味,给人第一印象是干净利落,气质佳,气场强,有点女强人的感觉。 女人做生意,本就吃亏。 要是打扮的柔柔弱弱的岂不是让合作商误以为在勾引他,还容易被合作商老婆误会成小三。 而她这身打扮,正好。 要是普通男人站在她身边,瞬间显得逊色,别人一看就不是一对,更像女老板和男员工。 正准备开车门下去,却见一个不普通的男人上前,拉住了南初的手,他眸光闪过一丝危险气息。 宋祈年和南初分开,有七年九个月之久,他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可她却消失在茫茫人海。 不管如何打探寻找,都不曾知道她的下落,如今好不容易遇到,自然不愿意就这么放手。 其他女人靠近他,都是冲着他的钱来的,唯独她不一样,干净的就像一朵白莲花。 只是站在那里,便让人忍不住想要怜爱,直到分开后,直到再也遇不到这么纯粹的姑娘。 他后悔了,开始自责,自己当初也是瞎了眼,猪油蒙了心,这么好的姑娘不珍惜。 被一帮上不得台面的狐朋狗友害的背井离乡,连母亲也坐了牢,儿子让别人抚养。 可以说,南初是他白月光。 他强行拉住了她的手,高大的身影阻止了她离开的步伐,他一脸认真地重复道。 “南初,我说的都是真的,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可以把我这些年打拼来的家产分你一半。” 在如今这个社会,百万富翁少得可怜,他是其中一个,所以他很自信,南初肯定会答应嫁给他。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只要手里有票子,别说一个女人,就算一百个他也能找到。 可惜,他只爱南初。 在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射下,他看她的目光无比的深情,就像一个爱了万年的痴情人。 如果南初不曾和宋祈年共事过,如果她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肯定为了他的深情而动容。 可惜…… 她现在二十八了。 宋祈年是一个重面子、大男主主义的传统男人,只要看中什么便能坚持干到底。 要是利益和女人之间做选择,他二者都想要,但必须只能选其一,他会选择利益。 所以,他口中所说。 给她一半家产,实则是全部资产都压在服装厂,根本无法套现,就算嫁给他也分不到任何好处。 真会算计…… 南初所有资产加起来刚上亿,虽然流动资金并不多,都是固定资产,还在增值中,投资也未回本。 但是宋祈年那百万资产,她真的看不上,还不够她捐希望工程,加上她今年买股票,几个月就赚了百万。 也不知道他哪有脸,好意思拿着百万跑来她面前显摆,她恶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 “几百万而已,谁稀罕。” “你还是拿去卖墓地,对了,我已嫁人,你要是再敢骚扰我,对我动手动脚,我就报警了。” 她想走,宋祈年不准。 他不依不饶道,“南初,你当初被拐卖,又未婚先孕,还生下了不知名的野种。” “你这样的情况,怎么可能找到什么好男人,就算你长的不错,你也最多找到一个普通工人。” “我工厂的普通工人,我每个月给他们开几十块,这点工资除了够生活外根本不够开销。” “不如,你离婚,嫁给我,我保证让你下半辈子住别墅,穿好衣服,吃香的喝辣的……” 南初正想刺他两句的时候,突然被人拉了一把,顿时后背撞在了火热的胸膛之上。 那胸膛热的似烈火一般,想要将她烧死,又硬的似山间锋利的石头,撞得她后背生疼。 还来不及回头看是谁,便听到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赚了两个钱,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 是陆霄骁。 宋祈年生意人,善于察言观色,见面前的男人神色不明,气场强大,不像普通人。 犹豫一下问道,“你是?” 陆霄骁皮笑肉不笑,“你还不配知道我是谁,对了,南初,我的妻子,你没资格惦记。” 见他是南初的老公,那就好办。 宋祈年从裤兜里掏出一包好烟,从中抽出一根递过来,“兄弟,怎样,做个交易。” “当初要不是鬼迷心窍、识人不清被狐朋狗友坑了,差点就和南初结婚,只要你把人让给我。” “我给你二十万。” 此话一出,南初恶心。 在宋祈年眼里,女人就是一件可以花钱买的物品,不过是赚了几个臭钱就膨胀于如此? 她眸中闪过狠厉,转瞬即逝宋祈年根本没有发现,陆霄骁轻笑一声,“二十万……就想买我妻子?” 戏谑之色,不加掩饰。 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很多人一夜暴富,但也有很多人不幸下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二十万,普通人不会拒绝。 而陆霄骁看上去虽然不缺钱,可谁会和钱过不去,“兄弟,你不要着急拒绝。” “这可是二十万块现金,你打工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不到,错过这次机会就没下次了。” 陆霄骁没有拒绝,而是站在原地意味不明的看着他,咂了一下嘴,“我妻子前任比较多,不知道你是哪位?” “宋祈年。” 这人,陆霄骁知道。 要不然这狗东西,南初也不会平白无故的早产,还差点死了,这笔账他一直记在心里。 还没来得及找他麻烦,他却自己送上了门,还想花钱撬墙角,真以为钱是万能。 “宋祈年,好名字,这个名字我记住了,你要是再敢骚扰我的妻子,我让你走不出京都。” 说完,他拉着南初离开。 力气之大,似要将她骨头捏碎,直到将她送进副驾驶坐好,弯腰给她系安全带时。 俯在她耳边,似亲吻。 但实则警告,“南初,好啊,借着去买股票,和旧情人私会,你要是不给我交代清楚。” “以后就别出来做生意了,就老老实实待在大院做贤妻良母,你老公,我,养的起你。” “用不着别人给钱!” 第179章 妈妈,爸爸是更年期到了吗? 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厚重的车门被重重关上,似怕失去,陆霄骁如今的占有欲越来越强。 他盯南初盯的很紧,虽然没有时刻陪在她身边,但她的行程都知道,也见不得她身旁出现其他男性。 如今…… 醋坛子打翻了。 狭小的车厢内,真皮的座椅被太阳晒的发烫,明明很热,南初却感觉自己被一股冷意缠身。 她抬眼,望向窗外,正对跟陆霄骁那双凉凉的目光撞上,她呼吸一窒,心跳慢跳了半拍。 此时的感觉怎能形容?像是被无数的毒蛇缠上,攀爬,然后对着她的脸吐着信子,似要将她生吞。 陆霄骁很少生气,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他生气的时候不会打她,也不会骂她,但气场全开。 让她有些怕…… 就像红了眼的小兔子碰见拿枪、满是血的猎人,然后有个声音不断说着逃不了,永远也逃不了。 陆霄骁是上过战场、见过血、杀过敌人,不怒自威的时候会散发杀气,普通人会害怕也正常。 南初是他妻子,他并不想自己的妻子怕自己,便移开视线,大步流星地走向驾驶座位。 上车前。 看了一眼宋祈年。 这厮并未走,还站在原地,眼神挑衅的看着他,好似告诉他,南初,他势在必得。 陆霄骁冷笑一声,真是找死,他坐上驾驶座,关上车门,系好安全带,扭动钥匙启动了车子。 全程不看南初,也不说话,就这样看着前方,速度不快不慢,在城市限速范围内。 顿时,气氛压抑。 今日回家的路也变得很漫长,很是难熬,南初侧目,悄悄地看向陆霄骁的侧脸。 线条紧绷,如刀削般锋利。 她并不擅长哄人,深呼吸两下,这才鼓足勇气这才开口,“老公,你要相信我。” “我心中只有钱,没有男人,这几个月我都在酒店研究股票,酒店工作人员、股民可以给我作证。” “我可以发誓!” 说完,还举起发誓的手。 陆霄骁瞥了她一眼,见发誓的手是五根手指后,从喉咙里直接发出呵呵的声音。 南初意识不对,也看了一眼自己发誓的手,好像多了手指,她忘了发誓是用三根手指还是四根? 默默收回手指,她很少发誓,业务不熟练,她继续解释道,“我和宋祈年遇见,纯属是意外。” “是你,让我回家,我便买了最近的火车票回来,谁知道上了火车,遇到了他。” “我想下车,但车开了……” 陆霄骁安静地听她解释,沉默良久后才开口反问道,“看来让你回来,是我错了?” 南初摇头,“没错,应该的……” “南初,你几个月不回家,打电话也经常不接,还玩起了失踪。”陆霄骁声音冷硬。 “你知不知道,你玩股票都要走火入魔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和那些赌鬼有什么区别?” “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南初摸了摸鼻子,她也没想到股票的后劲这么大,可以说,只要尝到甜头就欲罢不能。 她弱弱道,“我知道错了。” “股票来钱太快了,是个正常人都会心动,大不了以后,我不再碰股票,踏踏实实做生意。” “嗯。”陆霄骁应了一声。 自从上次车祸后,只要南初在,他开车都会很小心,他没有再说话,认真开着车。 直到到家。 这一路上他都沉着脸,进屋后便熟练的拿起墙上挂着的围裙,头也不回的进了厨房。 南初屁颠屁颠地跟上去,陆霄骁却先她一步将门关上,然后便传来放水的声音和bangbangbang切菜声音。 平时听着,没感觉。 今日听着,像催命符。 听到声音的陆初新趴在门边,小心翼翼地探头往外看,“妈妈,爸爸是更年期到了吗?” 要不然…… 咋这么不正常? 男人有更年期吗?南初不知。 如今连孩子也感觉到他们爸生气了,老陆同志真的生气了,她得想法子哄好。 她思考对策的时候,不忘胡说八道道,“你爸今天精力旺盛,切菜格外有劲,所以动静大,不用在意。” “真的吗?”陆初新不信。 南初正想回答,却不想厨房的门突然被打开,陆初新吓得赶紧缩回房间偷听外面动静。 “不用在意?” 她回头,便看见陆霄骁一脸戏谑之色,显然,她刚刚和大白说的话,他都听见了。 她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陆霄骁白了她一眼,根本不想搭理她,“初新,拿着钱去商店,打一瓶酱油回来。” “好诶,爸爸!”察觉气氛不对,陆初新一刻不敢耽误,乖乖地拉着弟弟小跑出来。 然后接过酱油瓶和钱,便夺门而出溜之大吉,还回头送给母亲大人一个希望你平平安安的眼神。 这小子,皮~ 等两个儿子一走,家里就剩下他们夫妻,陆霄骁看了她一眼,又转身进了厨房。 这次…… 没关门。 南初只能乖乖跟进去,“老公,我好饿啊,今天吃什么,有排骨,做糖醋排骨吗?” “不,生吃。”陆霄骁淡淡道。 南初忽略他的阴阳怪气,继续找话题缓和气氛,“哇,还切了青椒和土豆丝,准备做青椒炒土豆丝吗?” 陆霄骁终于舍得抬一下眼,大发慈悲地施舍了她一个眼神,那眼神就好像在看二傻子。 可谓是一言难尽。 随即又低下头,拿起桌上的蒜,剥了起来,声音凉凉,“你心里只有钱,没男人?” 被提醒的南初,这才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她上前从背后抱住陆霄骁,“心里没男人,但有老公啊。” 所以老公不是男人? 陆霄骁挑眉,呵呵两声,冷笑的时候不忘问道,“心里有老公,还几个月不回家?” “是不是我不打电话喊你回来,你打算一辈子待在魔都,连两个孩子都不管不问了?” “老公,我只是想多赚点钱给你买礼物,真的,我给你买了……”说到这她忍不住卡壳了。 她原本等过几天就给老公和孩子买礼物,可是今天突然回来,就没买,可说出的话收不回来。 看着她编不下去了,陆霄骁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呵呵道,“钱和老公,二选一!” 这是一道送命题,好难选,南初不想骗人,“可以两个都要吗?对我来说都很重要。” “算了,爱钱也好,爱钱总比在外沾花惹草强。”陆霄骁又不是女人,他并不一定需要听假话。 只是瞥了一眼腰上的手,“既然宋祈年和你没关系,我把他弄的倾家荡产,你应没意见。” 第180章 不回家的后果 陆霄骁要对付宋祈年,南初没有任何意见,此人对她而言,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存在。 他是生是死都与她无关,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的是……再跑来招惹自己,还想花钱买她。 呵呵~ 想到这,她睫毛在空气中轻轻颤抖了一下,眼帘下垂,眸底深处闪过一丝阴晦,转瞬即逝。 对于身后的沉默,陆霄骁剥蒜的动作忍不住一顿,那薄唇忍不住紧抿一下又松开。 如没事人一般,继续做饭。 南初的额头在他脖颈之间来回摩擦着,丝丝热气而起,有些热,可又舍不得放手。 “老公,就算你不对付他,我也不会放过他,凭什么我们的大儿子在下面孤零零的。” “他却在上面逍遥快活……” 她声音有些低迷,偏执,“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害死我儿子,却没有一丝忏悔。” “居然还骂我儿子是不知名野种,陆霄骁,他骂的是你的亲生儿子,作为亲生儿子的亲生父亲。” “你都没有看过他一眼,现在他被这畜牲骂了,你就算弄死他,我也会举双手赞成。” “倾家荡产,便宜他了。” 她到现在都还清楚记得,宋家人曾经说,那只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死了就死了,再生一个就是。 襁褓中的婴儿,难道就不是一条生命了吗?当时她早产,大出血,身体虚弱的顾不上孩子。 孩子也被医院送到保温箱,不允许父母探望,过去了七八年,生死时刻母子分离。 怎么说忘就能忘? 想到这,她抱着陆霄骁的那双手开始用力,勒紧,将他困在自己怀中,恨不得将他与自己融入在一起。 让他明白,她的疼,她的悔,她也不可能和杀子的仇人在一起,不要再胡思乱想。 腰,被她勒的生疼。 陆霄骁疼习惯了,并没有强行推开她,这也是他第一次听到她毫无保留的袒露心声。 “对不起~” 当时,他在军校。 他可以不顾一切跑出来,但他的档案上会被打上逃兵二字,那一无所有的他,又怎么护她。 她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男人,而是需要让她依靠、让她独立高飞、可以让她把后背交出去的队友。 那日,屋里没开空调,炎炎夏日二人紧紧相拥,温热的气息缠绕,薄薄的汗水融合。 直到一阵蝉鸣划刺耳,打破了这份宁静,陆初新带着江小白提着刚打来的酱油进屋。 南初才依依不舍地放开陆霄骁,宋祈年的事算是暂时说清楚了,可几个月没回家…… 依旧遭了报应。 比如,她坐在餐桌旁,看着冒着酸味的排骨问道,“老公,这是你发明的新菜式吗?” 陆霄骁没有反驳,而是笑着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放在她的碗里,“你尝尝味道如何?” 他此刻的样子太过于反常,她夹起那块排骨咬了一口,浓郁的老年陈醋让她忍不住皱眉,太难吃了。 “好吃吗?”陆霄骁问。 他问的时候,夹起一块排骨慢条斯理的放进嘴里咬了一口,似在吃人间美味。 “很酸。”南初无法违背自己的良心说好吃,没有一点肉味,盐和醋加在一起简直要老命,齁咸齁酸。 陆霄骁点了点头很赞同,就算做的难吃,他也不会浪费一粒粮食,“确实很酸,因为家里没糖了。” 说到这,那双深邃不见地的眸子看向了南初的眼,喃喃自语道,“其实偶尔吃吃醋,对身体好。” “既然你不喜欢吃,那就吃青椒炒土豆丝。”说完,就拿起筷子,给她夹了不少。 青椒炒土豆丝看上去没问题,南初吃了一大口,结果下一秒,想哭,土豆丝里的一半是姜丝。 她泪眼汪汪,看着陆霄骁。 问他什么意思,他却理直气壮的甩给她一个理由,“你手脚冰凉,姜丝可以去寒。” 今日就两道菜,都难吃。 见气氛不对劲,陆初新和江小白表现的都很乖,低着头,恨不得把脑袋埋进碗里。 然后拿着筷子一个劲把白米饭刨进嘴里,那速度一个快了得,南初还没有反应过来。 他们便已经吃完,“爸爸妈妈,我们吃完了,你们慢慢吃。”说完,便起身离开餐桌,将碗筷放进厨房。 他们两兄弟还编了打油诗,妈妈不回家,爸爸一生气,全家都遭殃,可怕可怕很可怕。 “老婆,您在外工作辛苦了,多吃点。”陆霄骁又给了她夹了一筷青椒炒土豆丝和姜丝。 他则夹起醋排骨,放嘴里。 这顿饭是他专门给她做的,他自己也在吃,南初忍了又忍,最终含泪吃了两大口。 吃着吃着,发现饭下面藏着几块正宗的糖醋排骨,她抬眼看着他,眼睛不知何时湿润了。 可他不再看她,将桌上的两道菜都给吃完了,然后端起空盘子进厨房没有再出来。 独留南初一个人坐在客厅,夕阳西下,发红的光照在她脚边,卑微的想触碰她却不敢。 爱,却又克制。 她夹起来吃了一口,好吃。 他老公的厨艺就是棒,要是以后退伍了,不转业的话,都可以开一家大饭店,保证生意好。 厨房里,传来水声哗啦啦,应该是陆霄骁在洗碗,这次,南初真的知道自己错了。 他对她,已经够包容了。 大多数男人娶妻娶贤,他们希望自能忙于事业时,希望妻子辞掉工作,将家里打理好,照顾孩子,孝顺父母。 而陆霄骁不一样,他心甘情愿的给南初当垫脚石,自己高飞的同时,不忘带着她高飞。 他带着她负重前行,不曾抱怨一句苦和累,偶尔委屈示弱退让,也是为了让她知道他多在乎她。 他在忙着事业的同时,又困在小小的家里,记住他们喜好,做着他们爱吃的食物,照顾两个孩子。 至于为何不请保姆,是因为上一个保姆给二人留下心理阴影,也不想外人插足他们这个小家庭。 他让她高飞,让她自由自在地翱翔在天空,不受任何束缚和拖累,可是她飞的太高。 忘了家里有他。 此刻他多希望他骂骂自己,可是他舍不得,还做了她最爱的糖醋排骨,眼泪无声落下。 轻叹声在耳边响起,他说,“吃饭不能哭,对胃不好,我也不是真的责怪你不回家。” “只是太想你了~” 第181章 听说陆同志的媳妇跑了几个月 是夜。 陆霄骁招呼完两个孩子睡觉后,才回了卧室,刚进门,便看见他的妻子放下长发。 随意的搭在肩上,很女人味。 目光下移动,只见她身上穿着一套红色半透明的蕾丝睡裙,紧的……若隐若现的…… 他眸子一沉,那尖锐的喉结不自觉地滑动了一下,随手,将门关上,还上了锁。 她乖乖地坐在床上,见他进来,微微抬眸,含羞带怯的看着他,眼色中有些委屈。 似在无声控诉,他今日凶。 灯灭,他上前,温柔地将她抱在怀中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她今日都主动献祭了,他却无动于衷,很不正常。 正想起身询问,他却将她的头按在了他的心脏位置,心跳如猛虎叫,响彻整个山林。 他说,“南初,就让我这样抱着你好不好,今日太晚了,明天早起,有任务。” 虽然这么说,可他的手克制又隐忍地游走在她身上,像是勾画一幅惊世巨作,那么的温柔又多情。 “南初,你真是一个妖精,让我非你不可,欲罢不能,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给我。” 黑夜里,他呼吸沉重。 明明她都感受到下面的火热,可却没有做,许是二人靠的近,她隐隐约约闻到血腥味。 他受伤了,很重。 南初没有问,伸出双手抱着他,就这样乖乖地躺在他怀里,乖的像一只小奶猫。 昏昏欲睡之时,她好似听到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南初,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只要她愿意花心思来哄他,她就算捅了他一刀又如何,他都会无条件的原谅她。 这就是爱。 待南初睡醒时,天已大亮。 床上早已不见陆霄骁的身影,她只能慢吞吞地起床,换了一套长裙走出了房间。 今日周一,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就连二岁的江小白,也被陆霄骁打包送到了大院托儿所。 就南初成为无所事事的闲人,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清晨的凉风让人舒服的忍不住眯上眼睛。 腹中有些饿,去了厨房,锅里热着包子,还有稀饭,桌上还有咸菜,她端着去了客厅。 拿起大哥大,打了一个电话。 待接通才开口说道,“姜涛,给我调查一个人,宋祈年,他在京都,查他回来做什么。” 昨儿回来后,她一直陪着陆霄骁和两个孩子,还没来得及腾出手查宋祈年的事。 今日得把事解决掉,“还有,他在南方做服装生意,给我查他厂在哪,合作对象是谁。” “对了,我让你买的股票,该抛就抛,到时候赔的血本无归,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股票刚回归,在实验阶段,等股票正规化后,散户想要一夜暴富的几率就大大降低。 她便让身边的人也跟着买,白送的钱不要白不要,基本大家不贪心,赚个几万几十万就收手。 很快,姜涛回了消息。 此次宋祈年回来,主要是去上交所买股票,听说投了不少钱进去,至于来京都,是谈合作。 “买的那支股票?” 南初揉了揉太阳穴,“让人给他透露消息,说其中一支会猛涨,让他先尝尝甜头,再做空……” “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是我做的,只是亏几个小钱而已,弄死他值得。” “炒股本来有赚有亏,只要那些散户不贪心,见好就收,自然不会赔的血本无归。” “可他们执迷不悟,就算没我,也迟早走上自取灭亡之路……”刚回来的陆霄骁站在门外正巧听到这句话。 看来,他那人畜无害的妻子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单纯善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呢? “陆同志,你咋站门口。” 南初听到门外的声音,身子一僵突然噤声不再说话,只闻门外的陆霄骁出声应道,“忘了带钥匙。” 她不得不压低声音补充道,“宋祈年南下的厂子,暂时别动,我会让刘金花截了他所有合作商。” “就这样。” 挂掉电话,正准备开门。 却听到另外一个声音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陆同志,听说你家媳妇跑了好几个月都没回来。” “怎样。” “我给你介绍一个靠谱的。” “是我亲戚家的小女儿,在咱们军医院当护士,上个月才满二十,长得可漂亮了。” “她爸妈都是有知识有文化之人,教的女儿也乖巧懂事,她做的饭好吃,有空我让她来给你做一顿。” “保证你吃一次就爱上,听说你家媳妇不会做饭,好吃懒做,我跟你讲,贤惠的姑娘不好找,看上就要拿下。” “她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上你,你们都在部队,要是结婚了,也有共同的话题。” 陆霄骁没说话,看向家门。 只听“咔嚓”锁扭动的声音,声音小的可以忽略不计,但他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对声音很敏感。 随着家门被打开,南初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她不明所以的看着给陆霄骁介绍对象的大婶。 问,“我什么时候跑了?” “我怎么不知道,我和老陆同志还没离婚,你就在这里给他介绍对象?什么意思?” “破坏军婚?谁要是摊上你这个亲戚倒八辈子霉,介绍人家小姑娘来小三咋想的?” “话说你是谁啊?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你怎么会出现在大院?我得向组织举报你!” 听说要举报她,大婶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遭了,家里还烧着水呢?我先走了。” 她扯了一个谎,直接转身,加快脚步走了,那落荒而逃的背影,似有敌人在追她一般。 南初歪头,目光古怪的看向了陆霄骁,“我跑了?我咋不知道?她到底是谁呀?莫名其妙……” “我老公这么好,我怎能会跑,是不是啊,老陆同志,你应该不会想和我离婚?” 她一直相信,陆霄骁不会离开,可岁月不饶人,二十八岁的她,自然没有二十岁的小姑娘漂亮。 在她期待的目光下,陆霄骁笑了笑宠溺的应道,“嗯,不会,我家家规,只有守寡,没有离婚。” 第182章 我勾引狗,都不会勾引你。 陆霄骁口中的我家,说的是他和南初组建的家,他再告诉她,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 他们都不离婚! 这是他给她的承诺,可承诺这东西都不靠谱,跟画大饼一样,大多数听着好听而已。 明天和意外。 谁也不知道那个先来。 不管南初信不信,她都很配合的点了点头,嗯嗯两声,“你不离婚,那我也不会离婚。” “谁要离婚谁是小狗。”说到这,她微微抬眉对其挑衅,露出一副你敢不敢赌的样子。 “幼稚。” 他笑,她也笑。 明媚的阳光刺眼,岁月静好。 南初这段日子一直在大院待着,白天看电视,晚上陪老公孩子,吃饭去食堂,骨头都躺酥了。 就在她无聊的要发疯时,接到了丁文奎的电话,今儿他生日,邀请他们夫妻参加。 说是过生日,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商宴,他老大不小了,都二十六岁了,还没有对象。 除了邀请好友外,自家长辈还邀请了关系圈里、家里有适龄未婚姑娘的门户参加。 其中来的除了大院的人,还有单位的、商圈的、想要攀上丁家的……丁文奎没这么大面子,全看他家长辈。 南初要是去,无需中间人,便可以结交平时见不到的大佬,这些人都是家族底蕴强、关系人脉多。 不像她,暴发户一枚。 暴发户在这些人眼里,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存在,可南初的丈夫是陆霄骁。 虽然职位不高,并不值得他们放下身段去结交,但他背后是陆家,陆老虽然退了,但陆为战在部队还是有一定份量。 身份对等,认识一下没毛病。 定在京都打饭店,南初画了一个淡妆配着一套干净素雅的长裙,而陆霄骁穿了一身西装。 是她特意找国外大师定制,他身材好,长相硬朗,穿上去特别帅气,像个高不可攀的贵族。 至于陆初新抱着弟弟满大院跑,听说他们参加宴会根本不感兴趣,还不如他和他小兄弟打弹珠。 到了饭店,丁文奎亲自来接,“大嫂今儿真漂亮,要不是你结婚了,我都想娶你回家当财神爷供着。” 此次炒股,他也参与了,跟着大嫂投,运气不错,随随便便赚了几十万的零花钱。 还趁机靠关系收了点原股,这原股普通人搞不到,就算搞到了,也不一定保的住。 他现在就算不做生意,靠着那点原股分红,也能衣食无忧一辈子,他虽然笨了些,懒了些,但会投胎。 不用像大嫂那样,拼。 主人家亲自接,来头不小。 四周的宾客纷纷投来注目礼,只见是陌生面孔,小年轻,便交头接耳询问来历。 可无一人告知。 面对这么多人打量,南初礼貌的笑笑并未怯场,低声道,“财神爷,我可不敢当。” “在场的人,祖上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大家族的人,哪个不比我有钱,家里古董字画怕是拿出来都是天价。” 京圈地界,南初这类人不够看,她可不敢在这种场合拿大,低调做人,才不会被盯上。 可就算这样,丁文奎也依旧将夫妻两人请到他那桌就坐,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他看重的人。 结交他们夫妻,就是结交丁文奎,结交丁文奎,就是搭上丁家路子,大家心思百转。 这桌,都是丁文奎朋友。 其他座,按照身份安排,人群中还有不少南初认识的熟人,比如,宋祈年也在。 他被安排靠门的位置,是靠着塞钱才搞到一张门票,当他看见南初和她老公也出现,被主人家亲自接待。 眉头紧皱,久久无法松开。 旁边的人也和他一样,都在打量二人,“这两个人是谁啊?怎么没听过也没见过。” “能和丁家小少爷攀上关系,加上人家穿的人模狗样,显然不是普通人,要么刚回国,要么很低调。” 唯有宋祈年知道,根本不是。 南初就是一个被拐女,还被男人上过,未婚先孕,生过孩子,她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嫁这么好的人家。 不正常。 说是生日宴,可大家都没有心思吃饭,这不,筷子还没拿起来,就有人开始端着酒杯敬酒。 拍马屁的话说的那是一个顺溜,南初扯了扯陆霄骁问道,“丁文奎到底什么来历?” 他知道他家非富即贵,可没有想到这么大的阵仗,陆霄骁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顿时,她心里有了数。 可没有生其他心思,丁文奎脑子缺根弦,可他家里人不是吃素的,谁利用他,都没好下场。 就当朋友处着,正好。 酒过三巡,陆霄骁喝了不少,他沉着脸没说话,但显然已经醉了,南初怕他难受。 起身,去找服务员。 让他们准备醒酒汤,却不想走到半路的时候被宋祈年给拦住了,“南初,你怎么会在这里?” 靠的近,可以清楚地闻到他一身酒气,显然喝了不少,南初显然不想和酒鬼说话,便绕路走人。 他却伸手拽住了她的手腕,用力很大,“怪不得你不愿意跟我走,原来,你是攀上了有钱人。” “就你这身份,门不当户不对,人家怎么会同意娶你进门,怕不是使用了什么见不得光的手段。” “我猜猜……” “是不是靠下药,爬床?” “还是没名没分的当人家小情人,你不说话,就是承认了,南初,你怎么就这么下贱。” “当初为了让我帮你,勾引我,现在为了攀龙附凤,出卖身体,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你不觉得自己脏吗?” 某些渣男,得不到就诋毁。 说的就我宋祈年这号人,南初笑笑不生气学,还反问道,“宋祈年,你今儿出现在这。” “难道不是攀龙附凤?你是不是经常为了谈合作卖屁股,才觉得所有人都跟你一样脏。” “你!”宋祈年脸色铁青。 有些人就这样,只能他诋毁你,但不允许你诋毁她,南初啧啧两声,真是玩不起。 “你什么你,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多喝点保健品,当初请你帮忙,我可是花了钱。” “我勾引狗,都不会勾引你。” 第183章 不甘心 宋祈年早些年在道上混过,打架斗殴是常事,力气大,而且会些常人不会的手段。 南初虽然会点散打,但与他对上讨不到任何好处,特别是他喝醉了,更是难缠。 她想甩开他的手,可他却发狠,将她往后用力一推,只听咚的一声,脑袋和背撞在墙上。 疼痛袭来,她叫出了声。 就像猫儿在耳边轻轻叫了一声,勾的宋祈年口干舌燥,下腹更是有一股热浪袭来。 他将她死死地压在墙上,那双赤红的眸子盯着她的脸,还是那么白,那么嫩,那么好看。 离开她的无数夜,他都会梦见她被自己干哭的可怜样,如今近在咫尺,闻着她身上的香水味。 情不自禁,慢慢靠近,他想吻死这个女人,就在呼吸交缠之,马上就要触碰到的时候。 突然一股大力,扯着他的衣领往后拖,他不设防,身子向后倒去,人还未落地。 腰被人狠狠地踹了一脚,整个人犹如飞出去一般,砸在墙上,骨头发出咔嚓的声音。 不知断了还是骨折了,疼的他躺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只是眼泪婆娑之间见到一个男人将南初抱在了怀里。 恨! 真恨! 明明是他的女人,若如不是这个人出现,她就成了她的了,他恨这些所谓的二代三代。 靠着父母庇荫的废物,只会啃老的草包,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偏偏要和他抢。 诅咒他们…… 丁文奎上前,“嫂子没事?” 浓烈的酒味熏的南初头昏,抓着她的那双手似要将她要勒断,发懵的脑袋抬头望去。 是陆霄骁,喝醉的他,赤红着双眼死死地盯着她的脸,目不转睛,凶狠的就像一头狼。 “你们怎么来了?”南初问。 丁文奎无奈,“还不是骁哥,见你不见了,就要出来找,拦都拦不住,没办法,我们只好陪他出来。” 他怕她,又丢了。 “你怎么样?” 南初松了一口气,幸好他们来的及时,要不然后果严重,她目光阴沉沉地盯着宋祈年。 恨不得剥他皮,“我后脑勺撞在墙上了,有些疼,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这人想要轻薄我,” 他们姗姗来迟,不知道陆霄骁为何突然动手踹宋祈年,生怕闹出事,还赶忙上前阻拦。 如今丁文奎听到这人在他生日宴轻薄他大嫂,脸色一变,忍不住狠狠地呸了一声。 “老子这辈子最看不起恃强凌弱、欺负女人的畜牲,狗子,你不是去监狱上班了吗?” “遇这种杂碎,咋办?” 监狱上班的兄弟开了口,“监狱里最看不起这种人,关十天半个月,人就老实了。” “才关十天半个月,太少了,你是不是读书的时候不专心,连法律法规都没有背全。” “我咋记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吗?”那人反问。 丁文奎一口咬定,“肯定有,这人心术不正,好像还是做生意,最好查查他公司有没有偷税漏税……” 说完,看向陆霄骁和南初。 “骁哥,嫂子,是我今日安排出了问题,让这种人混进来,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 “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骁哥又喝多了,我给你们安排了最好的房间,今日你们就在这里住下。” “明日,再回去也不迟。” 陆霄骁站在那,没有说话。 冷的像冰柱子,唯独南初察觉到他全身滚烫的可怕,隐隐觉得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只能沉声道,“好。” 漂亮的服务员微笑上前,亲自带着他们上顶楼,上电梯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 几个人合力,将宋祈年拖到无人的楼梯间,隐隐听到里面传来惨叫声,陆霄骁伸手捂住了她的耳朵。 这家饭店,五星级。 背后老板姓丁,装修还不错,特别是这顶楼的包间,可以用奢侈二字来形容,金碧辉煌。 里面是套间,卧室、书房、客厅俱全,跟回家一样,就连浴室也有几十平方,里面放着很大的浴缸。 南初以前住过,她扶着喝醉的陆霄骁进去,只是刚进门,还没来得及开灯,便被按在墙上。 熟悉的呼吸打在脸上,他掐住了她的肩骨,力道之大似要生生捏碎,“他刚刚碰你哪里了,嗯?” “是脸?” “还是身上?” 这浓烈的酒气,显然喝了不少。 熏的南初口干舌燥,偏开头,想推开他,却怎么也推不开,“陆霄骁,你喝醉了,放开我!” 谁知她此举刺激到了陆霄骁,“他能碰你,为什么我不能,南初,我才是你老公!” “你怎么让别的男人碰你!” 喝醉的人,根本不讲理,南初只能解释,“陆霄骁,你喝醉了,你来的及时,他没有碰到我!” “嗯,我喝醉了。”陆霄骁承认,“他们想灌你酒,我不想你喝,我就帮你全喝了。” “只要你要的,我都给你,不要离开我。”他喘着粗气,低着头,鼻子在她额头轻轻摩擦着。 就像犯错的小可怜,声音委屈巴巴道,“南初,酒里被下了药,难受,你帮我好不好?” “怎么会?”南初惊讶。 可还没等她细闻,他已经不受控地捏住了她的喉咙,俯身,堵住了这吵人的小嘴。 这天说变就变,突然一道惊雷狠狠地劈下来,白光炸开,照亮整个城市而又瞬间熄灭。 走廊门外。 站着一个女人。 正是南婉,她目光不甘地看着门牌号,手里还拿着一串备用钥匙,差一点点她就成功了。 只要她能睡了陆霄骁,再让人抓奸在床,那她就能取代南初,成为陆家外甥媳妇。 然后一只脚踏入上层圈子,她才不会像南初那般傻,不懂得利用陆家为自己获利。 要是她成为陆家人,到时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颜听雪那个贱女人还要嚣张百倍。 南初也会被赶出去,可该死的丁文奎那帮人,不让她接近陆霄骁,陆霄骁紧要关头要找南初这个贱女人。 平时陆霄骁在部队不怎么出来,南初行踪不定,她派出去好些人找不到她,好不容易逮到他们夫妻出现在公共场合。 为什么老天爷就不帮她,知道她为了这一天等了多久吗?南家不行了,她必须重新找靠山。 第184章 关她屁事 睁眼。 已是黄昏。 腹中饥肠辘辘。 南初坐起身,床边已没了陆霄骁的身影,却留了一张纸条,写着,醒来到宴会厅包间…… 她掀开被子,身上青红紫一片,腰酸疼的直不起来,想到昨夜脸红心跳的场面。 捂脸—— 这一刻她深深领悟到,酒害人。 以后他们家家规,戒酒,要不然喝醉的陆霄骁根本听不懂人话,带着她玩出各种花样来。 真是疼并快乐着。 身上干净,没有味,也没有黏糊糊的存在,显然在她昏睡时,陆霄骁抱着她在浴缸洗过。 现在免了洗澡步骤,穿衣洗漱下楼吃饭就行,可昨日的裙子被陆霄骁撕成了布条。 正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惨不忍睹,而枕边放了一套干净的日常服。 白衬衣打底,牛仔连衣裙。 待她拖着昏昏沉沉的身体开门走出房间的时候,却看见了南婉,她的那个好妹妹。 那模样显然精心打扮过,长而浓密的卷发随意地搭在肩上,红色的上衣配着碎花半身裙。 性感~ 胸大的都快露出来了…… 清凉的凉鞋下,那漂亮的脚趾头涂了指甲油,好看是好看,但仔细一看有点像歌舞厅小姐。 “姐姐~”南婉喊道。 甜甜的声音,发腻,像是一块已经过期、还被蟑螂爬过的蛋糕,看着就恶心,更别提吃到嘴里, 南初后背靠在门框上,伸手揉了揉突突跳个不停的太阳穴,她现在又饿身上又疼。 每根骨头酥的可以油炸,显然没心情应付这个便宜妹妹,知道她无事不登三宝殿。 “说,找我有什么事?”脱口而出的话语,在走廊上显得诡异,嘶哑无力就像漏风的风箱,难听。 南婉眸中闪过一丝不爽,特别是见南初脖子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后,妒火似被泼了油,蹭蹭上涨。 但她还是压抑那份不快,委委屈屈的说道,“姐姐,你很久没回家了,肯定不知道。” “爸妈要离婚了。” 自从南初那个伪亲生父亲张鹏,拿着亲子鉴定去医院闹过后,南母的名声扫地。 就算证明张鹏是诈骗犯,但医院家属院却开始在传流言蜚语,说的有鼻子有眼。 说南母未婚先孕,婚前就和野男人睡在一起,为了遮盖丑事,招了一个大学生当上门女婿当接盘侠。 怪不得她的亲生女儿南初也会未婚先孕,原来是学她亲妈,小小年纪不学好,就在外勾引男人。 可怜南父被蒙在鼓里,戴了几十年的绿帽子,最后老了,连孩子都不是亲生的。 还有南婉,这么聪明漂亮的一个好姑娘,居然摊上这么一个妈,以后怕不是找不到好男人。 不管外面传成什么样,南父依旧是好丈夫的形象,见人就说,他们夫妻二十多年,不在乎她过去。 这是变相承认,是真的。 当事人之一都承认了,流言蜚语越传越凶,没有停止的意思,南母很快被家属院的人孤立。 还有人站出来建议,让南母滚出家属院,免得她不正的风气影响到他们家里未出嫁的女儿。 家属院,就是一个小社会。 人情世故少不了,出了事,大家也会齐心协力站出来喊口号,连上面的领导也惊动了。 找了南母谈话,意思是她的事情影响不好,希望她体谅一下,搬出去……他们可以给她补偿。 知道张鹏是诈骗犯,也知道她是无辜的,可是她的岗位已经被人顶了,如今没有多余岗位。 便算她提前退休,给退休工资,保证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可她要是不同意搬出去。 那不好意思…… 公事公办! 这还是南父为其求情,换来的最大利益,让她不要……给脸不要脸,好自为之。 南父劝她同意,搬出去。 毕竟她声名狼藉,会影响到他的事业和女儿婚事,而且搬出去,能提前退休也挺好。 她一个女人,干了几十年医生都没有升职加薪,拿着退休工资吃吃喝喝玩乐享福就行。 南婉也劝她早点搬出去,因为谣言传的太难听了,谢家宝本来都想和她结婚了,结果听到这事又不结了。 要强了一辈子的南母,看着自己丈夫和女儿嫌弃自己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不是滋味。 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想到南初,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是这个她厌恶的亲生女儿救了自己。 感动吗? 不感动! 要不是怀上这个女儿,她也不会成为人人唾弃的荡妇,也不会和心爱之人分开,和不爱之人结婚。 就算南初救自己一百次一千次,都是她应该的,这是她欠自己的……她这辈子都还不清。 这个执念,如锁。 不愿意打开,也不愿意面对,南母搬出去,不是为了丈夫的事业,而是为了南婉的婚事。 她不希望自己不堪的过去,影响到南婉的婚事,她真心希望这个女儿嫁给谢家宝,过上好日子。 南父对外,深爱南母,他们为何突然要离婚,南婉不知,但是她提希望他们早点离婚。 因为。 如今的南母会影响她婚事。 南婉不知道爸妈为何要离婚,那南初更不会知道,因为她今年一直研究股票忙着赚钱。 根本没关心南家的破事,而且南父南母厌恶她,也不需要她关心,所以这个好妹妹来找她。 说南父南母离婚了,她一脸莫名其妙,眼神示意她是不是找错人,便开口问答,“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南婉生气,“姐姐,他们是你的亲生父母,他们现在要离婚了,你怎么能无动于衷?” “难道!” “不!” 似猜到了什么,她红了眼,不敢置信的摇了摇头,无助、害怕、痛苦的问道,“姐姐,肯定不是你对不对!” 南初看着她,冷笑。 每次妹妹想要栽赃陷害她时,就是这副白莲花可怜兮兮的样子,都三十岁的人了。 演技还是这么拙劣,没长进。 就在这时,随着叮的一声,有人从电梯走出来,南婉大声说道,“姐姐,是你恨爸妈。” “所以找一个刚出狱的强奸犯,污蔑妈妈被强奸、未婚先孕,害的爸妈现在要离婚!” 第185章 你可以闭嘴了 “怎么了?”谢家宝问。 他刚从电梯里出来,身后跟着的是丁文奎和陆霄骁等人,见自己对象站在走廊大声嚷嚷。 跟个泼妇一样,让他很没面子,便大步流星走上前询问,想要阻止南婉愚蠢的行为。 南婉见她来,顿时乖的像小猫一样说道,“家宝,我没给你介绍过,这是我姐姐,南初。” “以前怎么没见过?”谢家宝问。 他以未来女婿的身份,多次去南家拜访,南父南母在客厅时,他还偷偷和南婉在卧室打扑克。 好几次差点被发现。 这种当着父母偷情的感觉,不仅谢家宝觉得刺激,就连南婉这个小骚货也喜欢。 南父南母至今还以为他们女是个听话懂事的好姑娘,可谁知道他玩过的女人里,就她最浪,最会玩。 见对象发问,南婉故意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姐姐因为我,十五岁就和爸妈闹脾气离家出走。” “还未婚先孕搞大了肚子,当时她的第一任乡下丈夫和第二任小混混对象都找上门过。” 谢家宝闻言,打量了一眼南初,这女人容貌并不是很惊艳那种,而是平凡中带着气质。 越看越耐看…… 让男人有一种适合娶回家当妻子的错觉,初见有些心动,可惜已经不知是几手货。 他不在乎,因为在他眼里,女人只有两种,漂亮和不漂亮,漂亮的可以上床,不漂亮的不会出现在他身边。 要是晚上的时候,他们姐妹两一起来,想想就刺激,想到这他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了南初。 “原来是婉婉的姐姐,你好,我叫谢家宝,我是婉婉的对象,在京都做些开了小公司。” “虽然赚不到两个钱,但好歹也有几十万,对了,我爸是卫生厅的厅长,姐姐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打电话给我。” 那张名片,写着家政服务公司,南初眉毛一挑,突然明白当年自己开的家政服务公司为何会倒闭。 想必—— 其中有谢家宝的功劳。 那许以安和谢家宝是否认识?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谢家宝的母亲是以保姆上位。 有意思,有意思…… 在她思索间,陆霄骁已经走过来帮她接下那张名片,“我的妻子,还用不着谢四你来管。” “陆少的妻子!”谢家宝懵了。 他看向南婉,眼神询问咋回事,为什么她从来没说过,刚刚几句话,还让他误以为南初是歌舞厅小姐。 还想骗上床—— 要是被陆少知道,不得剥掉他的皮抽出他的筋骨,他可打探过,陆霄骁很在乎他的这位妻子。 听说她要什么,给什么。 早些年几十万买下的的四合院,说给就给,写着他妻子名字,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听到陆少二字,陆霄骁皱眉。 他其实不喜欢这个称呼,可惜和丁文奎这帮人混在一起,外人就给他们取了京圈太子爷称号。 开口就是什么少,听着别扭。 他可不是什么京圈太子爷,他爬到如今位置确实借了陆家的势,可打铁还得靠自身硬。 他没本事,陆家也扶不起来。 丁文奎走上前,从陆霄骁手中扯过那张名片,看了一眼,只是一个小小的家政服务公司。 不仅他瞧不上,他赚的钱还不够嫂子零头,还想在这里打肿脸充胖子,不知天高地厚。 要不是看在他亲爹份上,丁文奎还不想带他玩,于是他将名片重新塞到谢家宝衣服里。 谢家宝是什么样的人,整个圈子都知道,虽然对外称南婉是他未婚妻,可私底下私生活乱的很。 只要长得有点姿色,无一例外都被他睡过,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他将主意打到南初身上,那就不行了,丁文奎拍了拍他的肩膀,带着警告意味语重心长的说道。 “谢四啊,南初呢……不仅是陆少的妻子,还是我的嫂子,我的财神爷,懂吗?” “懂。”谢家宝赔笑道。 天底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他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毁了自己事业,自然不敢再打南初的主意。 但近水楼台先得月,既然她是南婉的姐姐,那他便可以和这些京圈太子爷走的近些。 做生意,也方便很多。 他心里打的小九九,大家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没一个人点破,看猴子演戏挺不错。 南婉站在原地,含情脉脉地看向陆霄骁,欢喜中又带着隐忍,“你就是我的新姐夫。 “新姐夫,我是南婉,请你劝劝我的好姐姐,因为我的缘故,她和爸妈闹脾气不回家。” “现在又找强奸犯污蔑妈妈,害的爸妈要离婚,姐夫,只要姐姐肯原谅爸妈,我可以离开南家……” 新姐夫?听到这个特殊的称呼,陆霄骁眼皮猛跳,喊他新姐夫,就是暗示他还有旧姐夫。 他眸光一动,目光带笑,深深地看了一眼南婉,“你爸妈要离婚,不是你姐做的,是我做的。” “所以——” “你可以闭嘴了。” 演戏演到一半,就跟拉屎拉到一半那样很让人难受,南婉几次欲张口,结果被谢家宝瞪了两眼。 无奈,她只能闭嘴。 陆霄骁将南初揽在怀中,看着她眼底的一片乌青,不自觉地有些心虚,昨夜太过火了。 “你睡了一天了,肚子饿了,已准备好晚餐,就等着你一起吃,我们下去。” “好。”南初点了点头。 她现在饿得快站不稳了,显然没有心思去处理其他事情,只想用美食填饱自己的肚子。 见她没什么精神,陆霄骁直接将她拦腰抱在怀中,她轻呼一声,在大家吃瓜的目光下。 只能将头藏在他的脖颈之间,老公抱老婆,不犯法,她现在太虚了,虚的不想走路。 床事这方面真的得节制,要不然天天来,她真的会被陆霄骁干成人干,可怕。 他们上来,就是来接南初。 于是一帮人说说笑笑又重新上了电梯,谢家宝走之前瞪了一眼南婉,低声警告道。 “南婉,你再坏我事,我就把你送给别的男人,我跟你讲,他们不仅玩的花样多,还没有我这么好脾气!” 第186章 下药不要这么猛 头重脚轻的南初乖乖的依偎在陆霄骁怀中,听着他的呼吸声,脑海里只有一个字,饿。 她觉得此刻的自己,饿得可以吃下一整头烤乳猪,待她被抱进包间的时候,这才懒懒地抬起眼皮瞅了一下。 发现里面已经坐满了人,男男女女都有,与昨日相比,今日都是年轻人。 除了丁文奎的朋友外,剩下的都是京圈的小爷,以及家世不错的姑娘。 这些姑娘不能单用一个漂亮来形容,与生俱来的优越生活以及家教将他们养的很有气质。 似仙。 似出淤泥而不染。 可以说,南婉、南初和他们都不是同一类人,南婉小家子上,完全不得台面。 南初在外闯荡这么多年,警惕性很强,如果不是信任之人,在外她喜怒不形于色。 给人一种高冷、无情、不易靠近的错觉,也只有与她亲近之人才知,她就是一个普通人,还很重情。 这些姑娘想必就是丁文奎此次选中的结婚对象,她只是粗略扫了一眼,并未看全。 不得不在心里嘀咕一句,这和太子选妃有什么区别,当然,这也只是她看到的冰山一角。 丁文奎主人家,坐主位。 而他右手第一个重要位置,坐的却是南初,说明她和各位京圈太子爷平起平坐。 顿时,大家看她的目光中带着深不可见底的猜忌,没见过,不会是哪家刚从国外回来的太女? 而跟着他们回来的谢家宝和南婉二人,被安排在靠门的位置,正巧和他们对着。 听着大家的猜测,南婉忍不住嗤笑一声,看着南初众星拱月,嘴里小声嘀咕一句。 “还太女?” “她配吗? “只不过是一个靠男人上位,被男人艹烂的荡妇,和她亲妈一样都是下贱胚子……” 谢家宝只是一个私生子,谢家的资源不可能给他,而是都给了他三哥,他想要在京圈立足。 就得蹭亲爹的身份,来拉拢关系来获得好处,他正在和旁边的人拉关系谈合作的时候。 听到南婉的嘀咕声,他若有所思地看向坐在上位的南初,心里琢磨着,要是拿下这个女人。 京圈的商业帝国里,他是不是也能分一杯羹,但看了一眼她身旁的男人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一个私生子,能在京圈里混的风生水起,除了仗着爹的身份外,还有眼力见。 大家正疑惑南初身份时,丁文奎已经拿起筷子,放低姿态,做小给她夹了一块肉。 声音亲切,带着一丝讨好的意味热情地说道,“嫂子,今儿点的都是你最爱的菜,多吃点。” “谢谢。”南初真的饿了。 她拿起筷子就开吃,至于其他人在想什么,都与她无关,民以食为天,谁也不能打扰她吃饭。 气氛组见状,赶紧搭腔,很快整个包间热闹起来,都是年轻人没有太多规矩。 姑娘们讨论今天衣服又出了什么新品,最新的影视剧,而男人们则讨论最近股票。 在场很多人跟风,买了。 赚了不少,想继续炒,交头接耳交流自己研究的规律,抱怨现在要身份限购。 后又谈论起期货。 期货,南初其实也碰了,是和丁文奎一起联手,但期货风险比股票大,需要大量资金。 而且有期限限制,玩这个很容易赔的倾家荡产,她是慎重考虑以及得知一些消息才进场。 不管是股票还是期货,陆霄骁表现的都不感兴趣,他冷着脸,也不和旁人搭腔。 拿着筷子专心给她夹菜,看她吃的倍香的时候,嘴角噙笑,也不知高兴什么。 南初被他盯的发毛,有种被猎人盯上的错觉,想到昨夜二人打开了新世界。 她忍不住皱眉,待腹中终于不再饿得难受,才低声询问,“昨天是什么情况?” 她还记得,他说过,他昨儿被下药了,公共场合,这么多人,怎么会被下药,是谁给他下药…… 见她有些吃饱,他放下筷。 拿起桌上的纸巾,给她擦了擦嘴角的油渍,“不过是上不得台面的玩意搞的小动作。” “这事……我会处理。”显然,他不想让她听这些污秽下作不堪的事情脏了耳。 “是南婉?”南初问。 昨儿可是相亲宴,可有不少人打丁文奎的主意,可为何陆霄骁却中了招。 见她想知道,陆霄骁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其实很希望,她能和饭桌上的其他姑娘一样。 脑子里只有漂亮的衣服、追追明星、讨论去哪旅游……单纯、无忧无虑。 可他们始终不一样,这些姑娘可都有家里护着,南初没有,她只信自己。 就连对他,也有防备。 他嗯了一声,“她一个人没有这么大的能耐,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设局。” “我们这些所谓的……嗯……京圈太子爷,既然受到家族庇荫,也会因为家族带来危险。” “基本在没能力自保前,身份会被藏的严严实实,低调行事,如今光明正大出现在大家面前。” “是有人借她之手,想要将我们这帮人一网打尽,到时候传出聚众淫乱罪的丑闻。” “不仅我们被抓,还会连累家族的人,昨儿我也不过是将计就计查出背后之人。” 他们这类人也只有没脑子的草包才会招摇过市,否则,基本名字身份都只有圈里人知道。 就像丁文奎,要不是陆霄骁告诉她,南初也只会以为他只是普通的纨绔子弟。 可普通的纨绔子弟,怎么可能在京都混的风生水起,在政策不明的时候歌舞厅ktv说开就开。 他是以愚笨的方式出现在世人眼里,让人放松警惕,实则,大智若愚。 就连南初,也被骗了。 可幸好的是,她从未想过从丁文奎身上获取什么,这也就是他们能成为朋友的原因。 “查出来了吗?”南初问。 陆霄骁眸子一沉,看她的目光如同咬住了猎物喉咙的饿狼,侵略性味十足。 在她被盯得快炸毛的时候,他才悠悠开口道,“最后所有证据指向你,南初。” “老婆,不管你想做什么,哪怕以我为诱饵,我也心甘情愿,下次下药不要这么猛。” “我怕你身体受不住……” 第187章 这招,真损。 吃完饭,才七八点,属于年轻人的娱乐时间,下面的人招呼服务员将残羹剩饭收拾干净。 便有人坐上牌桌,三缺一,陆霄骁被拉去打麻将,陆霄骁问南初玩吗?她摇了摇头说,不会。 他伸手,扯了扯她的衣领,将她脖子上的暧昧遮住,说教她,她却笑着拒绝了。 她其实并不喜欢赌博,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她更希望稳稳的过日子,平淡中偶尔带着惊喜。 动脑子,太累了。 累到很多时候焦虑,睡不着,头发也大把大把的掉,看着合作商的地中海发型,她生怕自己也秃了。 幸好,头发还在。 只是发间不知何时多了银丝,看着挺扎眼,后来便去理发店染了,岁月不饶人。 包间里烟酒味浓郁,南初觉得有些闷,去了角落的窗边,夜晚的凉风徐徐吹来很是凉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蚊子,还在她裸露的皮肤上咬了两个包,很痒,想挠。 服务员点了香,丁文奎拿着花露水走过来,递给了她,“嫂子,你挺招蚊子。” 在场的…… 就她被咬了。 看看,连这里的蚊子也是势利眼,大佬不欺负,专门欺负她这个最弱的小可怜。 南初在心里暗暗吐槽,但死鸭子嘴硬不承认,“没办法,人长的太美,连蚊子都喜欢。” 她一边说一边扭开瓶盖,在叮咬的地方涂抹了一些花露水,闻着味道还挺不错。 但还是痒的厉害,不能挠,便用指甲按了一个十字印,她抬眼便能看见陆霄骁。 他坐的位置,正朝着她。 虽然在打牌,但那双眼睛一直盯在她身上,可谓是一心二用,最气人的时最后还赢了。 收钱的时候春风得意,他其实并不喜欢钱,对他而言,钱够用就行,可他妻子喜欢。 所以…… 他不介意多赢点。 有些人天生就聪明,不像她,从小表现的愚笨了些,很多事情后知后觉,开窍有些慢。 可重在她比常人勤快些,总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点,“昨晚的事陆霄骁已经猜到了。” 南初说陆霄骁的时候,陆霄骁摸麻将的手顿了一下,抬眼,对她温和的笑了笑。 好似他知道,她在说他。 正巧这一幕被丁文奎看见,多嘴一句,为她解了心底的疑惑,“部队有些人会唇语。” 丁文奎背对着陆霄骁,他们距离远声音小,他听不见,南初也没有避开他的意思。 问,“查出来了吗?” 南婉十几岁进入南家,小小年纪心机颇深,南初一直怀疑她身后有人指点,可惜却没证据。 而就在昨日,在看见她出现在这个饭店后,就开始怀疑,她想要弃谢家宝这棵大树。 攀上其他人,便让丁文奎安排人盯着她,不出所料,有小动作,用针在酒里下了药。 原本以为,她的目标会是寿星丁文奎,可是她却安排人将酒送到了陆霄骁面前。 谁也不会怀疑酒有问题,南初其实暗中将酒调换了,不知为何陆霄骁还是喝了。 还以为有第二波人下药的,她还在怀疑到底是谁,没想到的是……陆霄骁将计就计。 她借着弄醒酒汤的借口,去跟踪南婉,却不想中途意外遇到宋祈年这个王八蛋。 让南婉失去踪迹,这是南初距离真相最近的一次,很可惜,就差一点点就能真相大白。 丁文奎将桌上的水果推到了南初面前,找一根凳子坐下,“我的人一直跟着你妹。” “没有人帮南婉,是她通过特殊渠道买药,带进饭店,虽然她中途去过厕所消失一段时间。” “嫂子,你是不是想多了,你妹妹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有人暗中帮她。” “你要是真的不放心,我直接让我二叔下一份调令,将你妹送到偏远地区去工作。” “到时候签个十几年合同,再让单位安排她和当地人相亲结婚,让其一辈子都回不来。” 这招,真损。 南初听完,挺心动。 这是和谐社会,不管是打人还是杀人,都是犯法行为,为了不必要的人脏了自己手,不划算。 她一个守法诚信的好公民,整天看着绿茶妹妹在自己面前上蹿下跳,真的很烦。 送去坐牢,犯的事不严重,证据也不够……南婉这人,被南父南母宠爱长大。 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吃的穿的都是给她最好的,在南家这段日子,她早就习惯了过好日子。 要是送到偏远山区,断了她的经济和前程,让她和一个普通人老老实实结婚生子。 每天为了油盐酱醋而愁,比杀了她还痛苦,她问,“这样做……涉嫌违规违纪吗?” 要是违规违纪,那就不干。 南初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从而让朋友的家人犯事,做人还是必须有点原则。 要不然,她也不可能和丁文奎成为盟友,作为盟友,除了利,还得将麻烦摘干净。 丁文奎吃了一块西瓜,甜,“南婉在公家单位上班,自然得服从上级安排。” “这算什么违法违纪?大西北苦寒,西南地区贫穷,总得有人去工作不是吗?” “这是正常工作调动!” 南初心里顿时有了数,但昨天下药的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职业敏感的陆霄骁肯定察觉到了什么。 但他没说,她也拿起一块西瓜,慢条斯理地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真甜,水多。 眉眼噙笑,许是心情高兴,就连声音也带着一份愉悦,“在我好妹妹走之前。” “我得送她一份大礼才行,希望你配合一下,故意对外说她得罪了我,你不高兴。” “有人为了讨好你,自然会帮你出手教训她,等教训完,再送她离开京都也不迟。” 丁文奎知道,南初不是眦睚必报之人,按照她的思维逻辑,便猜出其中大概。 他直接点破,“嫂子,你不是想看她被教训,你是想看她出事,背后之人会不会救她。” 南初挑眉,不置可否。 丁文奎嗯嗯两声,“要我帮忙也不是不行,嫂子,听说,你能拿到国外的药物代理授权。” “怎样,合作?” 第188章 女人不能惯,越惯越不像话。 “你怎么知道?”南初问。 丁文奎嘿嘿笑了两声,“嫂子不好意思,家里人不放心,把我身边的朋友都调查了一遍。” 这年月赚钱的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快速崛起的吃食和服装行业就是活生生例子。 可蛋糕只有这么大,吃食和服装行业早就被垄断,后续进场的人赚的并不多。 娱乐行业,没点靠山还真干不起来,电子产品更是只能当中间商转手卖,赚点差价。 说起利润,还是得药物。 出国那些年,因为江小白身体不好,老是往医院跑,无意中碰到了一个老乡。 老乡说,家里亲戚生病了,但国内没有这种特效药,便花高价请他在国外买。 原本几十块钱的特效药,经他的手一卖,可以卖出上千块,没关系的还买不到。 她便从其中嗅到商机,也为国内医疗落后而叹气,从而开始有意识的投资医药行业。 其实从国外进口药物可以获取巨大的利润,凯文不仅是她心理医生,也是她的合作商之一。 只是这样做风险很大,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铛铛入狱成为阶下囚。 所以江言行才会说,药物投资公司由他来管理,除了担心有人眼红,也怕其他人毁了他们这么多年的努力。 进口的同时,南初还投资研发新药,只有自己手里有产品,才能不受别人卡脖子。 能自主定价、销售等。 南初资产过亿,靠的就是代理国外药物,这事除了江言行,其他人都不知道。 没想到丁文奎知道,估计陆霄骁也知道,她原以为藏的很好,可做的一切都在他们眼皮底下。 丁文奎开了口,“嫂子,我们国家虽然改革开放了,可医疗水平不太发达。” “药房、诊所也很少,大城市设备完善,可是小地方不好说,就像有些老人感冒。” “为了省钱,便一直拖着,以为能自愈,谁知道拖成爆发性心肌炎最后去世。 “还有矿井的工人,不小心把腿摔骨折了,因为缺少药物的缘故成为了瘸子。” “不断有患者因无法及时买到特效药,面临生死考验,如今国外资本进入市场。” “更是将各种垄断药物卖到了高价,普通老百姓根本买不起,所以药不仅能救人,还能救国。” “我们虽然是商人,但也受到祖上和国家的庇护,赚到的钱也是老百姓血汗钱。” “所以,在不亏本的情况下,大力从国外引进良好的特效药,医疗设备。” “研究新药,就一个目标,让全国的老百姓生病时,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拥有一具好健康的身体,不会被骂什么东亚病夫,如果你肯中间牵线,我可以不赚钱,把自己那份利润让你。” 这一刻的丁文奎让南初刮目相看,自古以来商人重利,从来以利为先,可站到爱国立场。 自然又以国为先,他们如今都不缺钱,做点好人好事也不错,这事她没有理由反对。 她与丁文奎合作,就是与国家合作,其实也不亏,“行,我会将手上药物代理授权全部转给你。” “但进口药物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培养医学生,研究新药,大力发展医学才是重中之重。” 见她如此爽快,丁文奎开心的不得了,“你放心,你想到的,上面也想到了。” “嫂子,要不,你离婚,和我结婚算了,我觉得我们两个才是天作之合。” “真的,我个人觉得,骁哥和你不合拍,骁哥更适合找个贤妻良母的妻子。” “而我,想要商业搭档。” 突然,嘴贱的丁文奎,整个人带凳子狠狠摔倒在地,不知何时打完麻将的陆霄骁站在他身后。 整理着手上的腕表,阴气森森地问道,“我什么时候需要找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妻子?” 丁文奎脸都绿了,他趴在地上仰着头,委屈巴巴地看着南初,“嫂子,你你你……居然不提醒我。” 那一脚踹的并不重,兄弟之间的玩闹罢了,南初可不掺和进去,“你说的他会唇语,他不让我提醒。” 陆霄骁坐在沙发上,强行将南初拥入怀中,“你打我老婆主意,还害怕我听见。” 本来就一个包厢,丁文奎也不怕被他听见,“切,不想娶大嫂的小弟,不是好小弟。” “骁哥,我随时盯着的,你要是对嫂子不好,我随时挖墙脚,到时候当你儿子爹。” “老婆孩子热炕头,爽。” 陆霄骁嗤笑一声不屑道,“你妈说了,今日你还选不出儿媳妇,他就亲自给你选。” “到时候不管你同不同意,直接按头结婚,锁在洞房,就不信这样你还造不出孙子。” 丁文奎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骁哥,我和嫂子合作开医药公司。” “在国家大业面前,儿女情长都会暂时放一放,我爸肯定会帮我说服我妈。” “从今以后,我还会以工作之名经常和嫂子见面,希望骁哥以后少吃点醋。” 陆霄骁笑笑,不说话。 丁文奎也笑,龇牙咧嘴。 要不是有外人在场,南初怀疑他们真的会打起来,就在她开口准备劝和时。 却见谢家宝上前,“丁少,上次和你说的服装生意,你看能不能投资小弟。” 丁文奎抬眼,瞅了他一眼。 呵呵道,“服装生意?你怕是忘了你对象今儿说的话,骂我嫂子是什么来着……” “太难听了,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谢四啊,女人不能惯,越惯越不像话。” “该收拾的时候收拾,我嫂子气量大,不和她妹妹计较,我其实也不介意。” “只是作为过来人,给你提一个醒,留这种女人在身边,迟早会坏事。” “你说你,什么样的好姑娘得不到,偏偏和一个养女扯在一起,你真想搞事业。” “往上爬,靠着你这张脸,圈子里多少姑娘喜欢你,就算你是野种又怎样?” “只要你有自己的事业,人长得好看,年轻,是可塑之才,未来岳父也不会介意你身世。” “你好好想想,至于服装生意的事情,我暂时不考虑,哥最近要和你嫂子合作。” “嫂子优先,懂。” 第189章 道歉! 丁文奎说话算客气了,句句说不在意,没关系,可重点都在提你对象欺负我嫂子。 潜台词,你得给我说法。 在场的都是人精,不会像老实巴交的人一样,把场面话当真,谢家宝是个明白人。 对象给自己惹祸了,今日他要是不给这些人一个交代,明日这个圈子就容不下他这个人。 就算他爹是卫生厅厅长又怎样,也不好使,毕竟,只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 这在圈子里不是秘密,不对,更具体一点,还可能是不知名的野种,说私生子,都算给他面子。 从小看人脸色的谢家宝,早就习惯别人拿他野种的身份说事,可他亲妈教过他。 就算是野种又怎样,他也是正儿八经的官二代,那些看不起他的人还不是要巴结他。 在这社会就这样,别人只认你身份,不然你出身贫穷、品质高尚也依旧有人看不起。 丁文奎对他态度算不错了,谢家宝表示,“丁少,我这就让南婉来给嫂子道歉。” 说完,他转身去找人。 丁文奎给南初眨了眨眼,意思哥们够义气,南初笑了,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无声说道,继续加油。 两人一系列的小动作被陆霄骁看在眼底,他拥着南初腰的那只手忍不住紧了紧。 提醒她,老公还在呢。 被折腾一夜的南初,显然没精力和他斗智斗勇,乖乖的将头靠在他宽阔结实的肩膀上。 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抓着他宽大的手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无声的安抚他的醋意。 看丁文奎演戏。 谢家宝的动作挺快,从角落里将南婉粗鲁的拉过来,“南婉,给你姐姐道歉。” 被他拉的手疼的南婉,露出不满的神色,“谢家宝,我为什么要给她道歉?” 二人拉拉扯扯大吼大叫,顿时引来大家的注目礼,打牌的不打了,聊天的也不聊了。 纷纷吃瓜看戏。 见她油盐不进,谢家宝一巴掌甩在她脸上,“你说错话了,对你姐不敬,你不该道歉吗?” “快道歉! “否则我让你好看!” 南婉长这么大,南父南母疼爱都来不及,根本舍不得打她,今儿却被谢家宝当着这么人的面打。 众人看她的目光带着嘲笑,委屈、难过、难堪……所有负面情绪如潮水一般涌上大脑。 瞬间失去了所有理智,她突然对面前的男人失望至极,觉得他就是一个废物。 连自己女人都护不了,还拉女人来讨好这帮人,她南婉再下贱也容不得他这么羞辱。 她红着眼怒吼,“谢家宝,你个混蛋,你居然敢打我,你凭什么打我,你有什么资格打我。” “我可是为了你去医院打了十八次胎,你不娶我,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我羞辱我。” “你还是不是男人,我到底哪点对不起你,你要这么对我,我现在还怀着你孩子!” 闻言,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好像这两个人在一起没几年,居然打了十八次胎。 那一年就要打很多次,现在居然又怀上了,主要还没结婚,怕不是除了吃饭睡觉都在上床。 原本觉得南婉不错的男人,顿时露出嫌弃的表情,和她聊过天的女人也觉得丢脸。 不自爱,活该被亵玩。 南婉是一个很称职的情人,随叫随到,想怎么玩都不会拒绝,不带套都不反对。 就是花钱大手大脚,今儿让他买什么包包,明儿让他买衣服,后天居然要首饰。 他漂亮听话,他宠着她。 可涉及到自身利益,谢家宝可不会和她讲感情,将翻脸无情不认人演绎的淋漓尽致。 见她无理取闹,不该说的话全部说出来,他气的压低声音,“我说了你对你姐不敬,给她道歉。” 南初南初南初南初南初,大家口中都是南初,这就是南婉为什么恨她的原因。 因为来到南家后,所有人都说南初才是南家亲生女儿,南初才是沈贺然未婚妻。 南初学习好,南初漂亮,南初听话懂事……而她呢?只是一个乡下来的可怜丫头。 爸妈都死了,被爷爷奶奶姑姑叔叔虐待的小可怜,大家都说,是南父南母心善。 好心收养了她,让她记住恩情,平时勤快点,多做点事,这样才不至于被赶出去。 她不想被赶出南家,便在心里暗暗的想,如果南家没有亲生女儿,那她就是南家唯一的孩子。 只要她是唯一的孩子,南父南母就不会赶她走,所以,她才故意赶走南初。 她想过弄死南初,可是她年纪太小做不到,最后便宜这个姐姐只是被拐卖。 可南婉没想到的是,南初被拐卖到偏僻的地方还能回来,都被男人上过了,她怎么有脸回来。 她恶狠狠地瞪着南初,“我怎么对她不敬了,这个贱女人和她那个妈一样都是……” 不经大脑,脱口而出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南初端起桌上的热牛奶倒在她脸上。 她说话时,张开的嘴没来得及合上,部分热牛奶进了口腔,顺着喉咙流下。 呛的她直咳嗽。 南初站起身,先发制人。 冷声说道,“南婉,你只是一个从乡下抱回南家的养女而已,真把自己当成南家大小姐。” “我记得有个成语很适合你,叫鸠占鹊巢,为了留在南家,像条疯狗一样四处给我泼脏水。” “虽然我爸妈眼盲心瞎,认贼作女,和我断绝关系,但我不会容你侮辱你养母。” “她没生过你,却一直爱你,恨不得将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你这个白眼狼。” 包间门口站着一个女人,她正是南母,这些年积蓄,她都投资在丈夫和女儿身上。 没有给自己留一分,被医院开除后,退休金迟迟不下来,不想饿死的她便跑来饭店当服务员。 谁知—— 看见这一幕。 她疼爱的养女嫌弃她,四处给她泼脏水,而她嫌弃的女儿,却维护她的名声。 迷茫中又带偏执。 她其实不怪南婉,因为她对不起她父亲,就算养女将她践踏进尘埃,也是她活该。 至于南初,还是恨。 甚至她还觉得,肯定是南初知道她在饭店当服务员,故意做戏给她看。 就是为了认回她这个母亲! 南母绝对不会认这个女儿,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也容不得她欺负南婉。 穿着服务员衣服的南母,推开包间半合的门,脸色铁青快步走进来,不顾四周有人。 上前就给了南初一巴掌,打的又响又狠,“你个不孝女,怎么能欺负你妹妹!” 第190章 这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南初!” “南初!!” 突如其来的变化,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预料,他们以为服务员进来送东西。 便没有将其放在眼里,从而将其忽略,没想到她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打人。 打的还是各位太子爷心尖尖上宠着的人,气氛凝重,在场的人连呼吸都放缓了。 包间的门在南初右边,所以她并未看到南母进来,加上注意力在南婉身上。 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把她打的有些懵,丁文奎想上前查看她有没有受伤。 陆霄骁却先一步将她拉到了怀中,那白嫩的脸上,却多了一个巴掌印。 用力,之狠。 他的妻子,他自己疼爱都来不及,如今却有人当着他的面,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 那在他没看到的时候,她又受了多少委屈,想到这,他很自责又痛苦。 顿时,他漆黑的眸子落在了南母身上,目光冰冷,凌厉的让人发怵,似要嗜血。 就在他咬牙,抬手,想抽死这个老女人的时候,南初却用力,悄无声息地抓着他的手臂。 四目相对,她红了眼,隐隐还有泪花闪烁,南初其实挺怕疼,只是没有人哄便只能自己忍着。 不想别人看见她哭,她将脸埋在他怀中,泪水湿透了他的衬衣,陆霄骁心疼,伸手将她紧紧抱住。 南初虽然早就和南母断绝了关系,但在外人眼里,他们依旧是血浓于水的母女。 就算天塌下来,作女儿的也不应该打母亲,所以在公共场合,陆霄骁作为女婿也不能打南母。 不能给人留把柄! 而此刻,最适合发难之人,是作为主人家的丁文奎,“你这个服务员怎么能打我的客人!” “还有没有王法了,啊!你们经理在不在?把他喊出来,今日要是不给我一个合理解释。” 服务员工作丢了就丢了,南母一点都不在乎,她此刻一脸心疼地看向了南婉。 见她被泼了一身牛奶,赶紧从兜里掏出手帕为其擦拭,“婉婉,你没有被烫着?” 她伟大的母爱,换来的是养女的嫌弃,南婉一把将她推开,“你谁啊,我不认识!” 被她大力推倒在地,摔的很疼的南母愣了一下,才开口道,“婉婉,我是妈妈呀,你怎么不认识妈妈了!” 包间里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身份至少比普通人尊贵很多,南婉好不容易混上来。 怎么可能承认自己有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服务员妈,这妈还被强奸过,要是这些人知道了,更看不起她了。 见大家目光戏谑带着嘲笑,她大声否认道,“我妈是医生,不是这里的服务员!” “你不要乱攀关系。” 南母坐在冰冷的地板砖上,仰着头看着她,瞪大了眼睛,好像不认识这样的南婉。 印象中这个养女一直乖巧懂事听话,成绩优异,长得漂亮,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女儿。 可如今…… 不!不是养女变了! 是她这个作为母亲的在这里当服务员,给女儿丢脸了,她刚刚不应该一时着急冲进来。 在她自责目光下,南婉眼神阴郁又可怕,显然怕南母语出惊人又说出什么。 见她闭嘴,才松了一口气,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南初这个贱人泼自己脏水。 只要曝光她是服务员的女儿,身份低贱,那她刚刚说的话,在场的所有人都不会相信。 想到这,她眼里一片炽热,很兴奋地指着南初藏在陆霄骁怀中的背影大声说道。 “哦,我知道了,你是南初的妈妈,大家都看到了,南初妈妈只是一个服务员。” “丁少,陆少,她南初只是一个服务员的女儿,你们可不要被这个女人骗了。” “只要你们去医院打听,都知道她当初和男的私奔,未婚先孕,还和混混搞在一起。” “现在装什么冰清玉洁,不知用什么手段把二位哄的团团转,昨儿我还亲眼看见。” “她在饭店的走廊里,偷偷摸摸的和一个大老板亲上了,简直伤风败俗。” “对了,她就是一个捞女,对有钱的骗财骗色,骗得人家男人找上门讨个说法。” “连公安都惊动了……” 大家都在猜测,南初是哪家的太女,京城南家好像不多,但也有冒头的。 结果…… 是服务员女儿? 那她又用什么手段和这帮太子爷混在一起,最快的手段自然是爬床。 看着丁文奎和陆霄骁都很在乎她,将她当小公主一样宠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不会是一女共伺二男,可姿色并不上等,真要说一个优点,还真找不到。 猜忌…… 蔓延开来。 陆霄骁想上去抽南婉几个大嘴巴,却被南初死死地抱住,这些人可没有这么好糊弄。 黑白颠倒,真把人当傻子,丁文奎呵呵两声,目光狠厉地看向了谢家宝。 好似在无声的警告着,这就是你的女人,不分场合,欺负我的嫂子,你死定了! 谢家宝一个激灵,后知后觉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抬手一巴掌狠狠抽在南婉脸上。 打的她耳朵嗡嗡作响,随即而来的就是一阵暴怒,“南婉,你这个小贱人。” “我和你在一起这些年,我还真没看出你还是一个白眼狼,南家养你几十年。” “你不仅不感恩,还在这里胡说八道诬陷你姐,连疼爱你的养母都不认了。” “我们二人的婚事,作罢。” “我谢家宝再不是东西,也不会做出狼心狗肺不认母亲的事,服务员咋了。” “服务员也是人,不偷不抢,靠着自能能力赚钱,有什么丢脸,我真是瞎了眼才会和你订婚。” 南婉这些年一直跟着谢家宝这个混蛋,基本圈里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女人。 她现在不是十八岁,而是二十八岁,想再找一个年轻帅气有钱的男人不容易。 她可不想嫁穷人,也不想嫁给老头子,为了自己的利益,她绝对不会和谢家宝离婚。 “谢家宝,你敢和我离婚,我就告你强奸,反正我怀了你孩子,你不认也得认。” 谢家宝从不否认,他就是一个混蛋,可他从来都没有亏待自己的女人。 最后给一笔钱好聚好散,没想到如今反被女人威胁,“这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南婉脸色一白,“这孩子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你不信,那我就生下来,做亲子鉴定!” 第191章 她丢不起这个脸 经理走进来的时候,正用手帕擦脸上的汗水,不知是吓的,还是小跑过来热的。 “丁少,有什么吩咐?” 丁文奎冷哼一声,“什么事,你们这里的服务员怎么回事,居然敢打我的客人?” 进入他们饭店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存在,不管客人是对还是错他们都应该第一时间道歉。 他赶紧鞠躬,“对不起,是我们培训不到位,我们会给您的客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您看……” “这样处理可满意?” 丁文奎并未回答,而是轻声细语地询问南初,“嫂子,您觉得这样处理合适吗?” “要是不满意。” “我可以将这位服务员开除,我会向所有人打招呼,让所有单位公司工厂都不会再录用此人。” 乖乖趴在陆霄骁怀中的南初,这才舍得动了一下,她歪头,看向跌坐在地的南母。 眼底,是难过。 今日相见,属于意外。 怕南母知道她身份,赖上自己。 今儿就得把戏演足,她得通过其他人的口,让大家知道,不是她不孝,是南家为了养女不要亲生女儿。 以后就算他们找上门,提出厚颜无耻的要求,她也可以不认,毕竟,南父为了往上爬连女儿都能卖。 她当着所有人的面,几次想张口说什么,最后又咽下,声音哽咽带着无尽的悲哀。 “丁少,虽然她为了养女,把我这个亲生女儿赶出家门,但毕竟是我的母亲。” “开除,就算了。” 泪水,无声滑落。 被疼爱的养女嫌弃养母是服务员不肯相认,而断绝关系的亲生女儿却敢认亲生母亲。 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辩出品质高低,而更加证实,南婉在胡说八道泼脏水。 这一幕让众人唏嘘,都觉得南家是奇葩,亲生女儿不疼爱,却疼爱一个白眼狼养女。 怕不是脑子进水了,他们这些人从小被灌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 他们在外,从来不做损害家族名誉的事情,毕竟在外贬低自己母亲,就是在贬低自己。 连自家人都瞧不上自家人,怎么可能得到外人的尊重,也只有那些穷苦人。 才会为了一件小事争吵,不顾家族血脉,而大家族都会团结一致对外。 丁文奎叹了一口气,“嫂子,你真的太心软了,才会被他们欺负成这样。” “这样,这个服务员你们带下去多培训培训,今日运气好,遇到的是我们。” “要是遇到其他难缠的客人,此事就没有这么容易了事,以后在丁家名下的产业。” “都在门口立个牌子,就写狗和南婉不得入内,免得这种吃里扒外的白眼狼脏了客人的眼。” 至于谢家宝,今日的表现还不错,加上还有利用价值,倒也没有和他直接翻脸。 经理点头哈腰,连连应是。 随即对着地上的老女人大声呵斥道,“南洁,你还坐在地上干嘛,还不快出去。” 说完笑眯眯看向南婉,“再喊两个人保安过来,务必请这位小姐离开饭店!” 留在这里,只剩难堪。 与其被拖出去,南婉很识趣的拿着手里的包包,踩着高跟鞋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路过南母时,没看一眼,好似将其当成了路边不起眼的杂草,随意践踏。 南母费劲地从地上爬起来,走之前她深深地看了一眼南初,便转身离开。 她不知,为何自己的女儿会和这些有钱有权的人混在一起,而且身份不低。 想不出答案,出去时,她便小声地向经理询问,包间里的都是什么人? 南洁,以前是医生,曾经救过经理的命,加上她又是丁少贵客的亲生母亲。 今日之事,他虽不满,可丁少都不追究,他也没有责怪,而是提醒了几句。 “南洁,咱们饭店做的是服务行业,进来皆是贵客,就算仇人进门,你也得点头哈腰伺候好。” “今日之事下不为例,否则,就算你曾经对我有恩,我也不敢再留你在饭店。” “至于包间里的人非富即贵,是你得罪不起的人,他们的身份你也没资格知道。” 早年的南家,在京圈还有一席之地,可随着南老去世后,南家也从此落败。 现在的南家,在这些太子爷眼里,在京圈也只是普通人家,平时连他们面都见不着。 而饭店的规矩,会保护所有客人的隐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混进来搞事。 所以服务员在进入饭店工作的时候,会签下一份合同,其中便有保密协议。 南母越想越不对劲,南初当初被赶出家门,被拐卖到乡下,还和泥腿子结了婚。 后来和小混混混在一起,又未婚先孕,她怎么就突然和这些人贵人在一起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刚刚南初被她打的时候,居然有两个男人同时护着她。 她还不知羞耻,在大庭广众之下趴在其中一个男人怀里,真是不堪入目。 怕不是…… 想到亲生女儿有可能去当歌舞厅的小姐,用身体去取悦男人,她全身发寒。 要是被人知道,她丢不起这张老脸,南家的列祖列宗也会气得都掀开棺材板从墓地里爬出来。 这个不孝女,当初让她和卫生厅主任的父亲结婚,她不同意,现在不自爱。 想到这,她气的发抖。 便继续询问道,“经理,我今天打的是我的亲生女儿,我看着她和这些人混在一起不放心。” “所以……” “您能告诉我他们得身份吗?我可以发誓,我绝对不会往外透露他们的身份。” 经理不会读心术,自然不知南母心里在想什么,在他眼里,南母当初是救死扶伤的好医生。 如今落难才来当服务员,能放低姿态工作,就为了养活自己,这样行为不丢脸。 经理复杂的看了她一眼,和那些公子哥大小姐一样,觉得她脑子有问题。 亲生女儿赶出家门,却对养女疼爱有加,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被人下蛊了。 要不然讨好亲生女儿,她也不至于沦落为服务员,但他身为局外人也不好多说什么。 便透露了一点,“你亲生女儿可不是一般人,就连丁少也得对她客客气气。” “我要是你,可舍不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动手打她,还得当祖宗一样供在家里。” “有她在。” “祖坟都得冒青烟……” 不是一般人?歌舞厅的小姐也不是一般人,情妇也不是一般人,不就是靠着身体取悦男人获得好处。 第192章 从小就开始算计 南婉脸色铁青的走出饭店,黑夜笼罩住她那妩媚的身影,盖住了她眼里包着泪。 委屈又无助的她,她从包里摸出了大哥大,抽泣着按了一个倒背如流的电话号码。 随后放在了耳边,她站在马路边等着出租车,可今日都满客,出租车从她面前飞驰而过。 尘土飞扬,吃了一嘴灰。 每次遇到南初就没好事,这个姐姐就是自己的克星,他们两个人只能活一个。 当初就应该弄死她,而不是便宜她被拐卖到偏僻的地方,让其有机会回到京都。 听筒里一阵呜呜呜,对面半天没有人接电话,她气的蹲在地上抱着膝盖嚎啕大哭。 路过的人见是美女,以为她遇到了什么麻烦,好心上前询问,却换来一句滚。 对方不接电话,她就一个劲地打,打二次不行,打三次,打三次不行,打四次…… 直到打到第六通,听筒里才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喂?谁啊,大晚上不睡觉一个劲打电话。” “不知道这个点睡觉了吗?”做爱做到一半,正兴头上,突然电话铃声响起。 直接把男的吓痿了,原本以为电话不接,对方就不打了,结果就跟催命符一样没完没了。 最后被迫停下来草草结束,去客厅接电话,从而心情不好,说话的语气也不好。 “是我,婉婉。” 女人正想再骂两句,可听到听筒里的声音立刻闭了嘴,连声音也变得温柔。 “是婉婉啊,你这么晚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妈妈语气不好,吓着你了。” 南婉哭着告状道,“妈,谢家宝打我,他还把我脸都打肿了,好痛好痛。” 哭声混合车子驶过去的声音传进听筒里,可把女人心疼坏了,“这臭小子翻了天了。” “他怎么会打你?” 南婉呜呜的哭着,泪水模糊了视线,她伸手背狠狠地擦了一下继续说道。 “是南初!” 是南初那个贱女人!” “她攀上京圈太子爷,害的我被家宝打,扬言要和我退婚,怀疑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种。” “你答应我的,让谢家宝娶我为妻,我不管,我不退婚,我现在马上就要和他结婚。” “不然!” “我不认你这个妈!” 听筒里的女人迟疑了一下,“南初那样的名声,怎么会攀上京圈太子爷?” 按照社会上大多数正常人的思维判断,贫穷漂亮的女人和有钱的男人在一起。 就是自甘堕落出卖身体,换取相应的好处,不仅南母认为亲生女儿不自爱。 南婉也这么认为,只是她比南母更气愤的是,她比南初漂亮优秀十倍。 这些男人是眼瞎了吗?宁愿喜欢一个被很多男人上过的荡妇,也不喜欢她。 甚至还言语羞辱她,她咬牙切齿道,“那个贱女人还不是靠着身体上位。” “都是你,是你当初心软,不肯弄死她,说什么将她卖到偏远山区永远回不来。” “就没有人和我抢爸爸了,那我永远是南家唯一的女儿,南家的大小姐。” “爸爸的遗产,也是我的!” “现在呢?她不仅回来了,还和京圈太子爷混在一起,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泼我热牛奶。” “羞辱我,你知不知道,丁少放话了,以后他家名下的产业,我和狗不能入内。” “你告诉我,我现在怎么办?他们肯定不会放过我,我要是出了什么事,你后悔去!” 说完,南婉挂了电话。 想打个出租车回去,结果死活都打不上,谢家宝一直以来都是玩她。 根本不想娶自己,她其实早看出来了,原本以为今日能和这些二代三代结交。 下药,睡一个。 她就能摆脱南家养女身份,从此京圈太子爷的女人,到时候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收拾南初,不过是一句话的功夫而已,甚至还能利用夫家的权势让南父调到卫生厅当厅长。 那他就不用一直待在破医院当院长,院长听着好听,哪有厅长听着舒服威武霸气。 可一切都被南初毁了。 南婉恨南初,现在恨不得她现在立刻就去死,贱女人一直在坏自己的好事。 突然,吹来一阵风,将树上的叶子吹的哗哗作响,其中一片树叶调皮。 随风掉落,落在了树下一个漆黑的身影上,是南初,她那双在黑夜亮的发光的眸子。 将南婉气急败坏的身影死死地困在瞳孔里,而这通不知打给谁的电话。 可以说,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被她听进耳里,没想到南婉这么沉不住气。 刚出饭店,就急不可耐的给背后人打电话,只是她口中的这个妈妈是谁? 肯定不是南母?南母现在还在饭店工作,有人盯着,她根本没时间接电话。 那是南婉的亲生母亲?当年南婉被抱回南家,南父南母便说过她的亲生父母都死了。 难道…… 南婉的亲生母亲没死吗? 还是…… 这个妈妈是婆婆? 可是一个婆婆会这么疼爱儿媳妇吗?这声妈妈,婆婆的可能性极大。 可也不排除,她的亲生母亲假死的可能,通过刚才只言片语可以判断。 这个亲生母亲很可能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好日子,不仅将她送到南家。 为了让她不被赶出来,还用卑鄙的手段将自己卖给人贩子,让南婉成为南家唯一的女儿。 南婉来南家时,才几岁。 几岁的时候,这女人就帮着亲生女儿算计自己,不仅让她和自己父母离心。 还让他们将她赶出去,过去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在这个女人的算计中。 和南初斗的,不仅是南婉一个小姑娘,还有她背后的一个成年人以及父母的厌恶。 不管是几岁的南初,还是十几岁的南初,自始至终都认为是自己不努力。 才惹得父母不喜欢自己,可如今真相一点一点揭开,她觉得这个世界太残酷。 为何上一辈的恩恩怨怨,却要怪在她一个孩子身上,为何有人为了过好日子,却要拉她下地狱。 心痛~ 她难受的蹲在地上。 喉咙突然一腥,血气翻腾。 她躲在黑暗里,目送着南婉上了出租车,眼底的恨意越来越浓,他们要她不好过。 那她也不让他们好过……就在她偏执的想要杀人灭口的时候,有人从背后抱住了她。 第193章 起了杀心! 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南初惊的汗毛竖起,开始剧烈挣扎,愤怒地吼道,“放开我!” 见她这么大的反应,是陆霄骁没有预料到的,“南初,是我,陆霄骁,你老公!” “放开我,混蛋!”可是南初根本听不进去,反抗的更加凶狠,隐隐要挣脱的架势。 见她情况不对,陆霄骁抱得更加紧了,却不想南初突然抓着他的手狠狠咬住。 随着一声闷哼,鲜红的血从她嘴里沿着他的手流下来,滴落在不起眼的草地里。 她将他的手,咬伤了。 江言行说过,南初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还活着,早就有了很严重的心理问题。 他们在国外那几年里,她其实都在积极配合治疗,直到情况好转很多后。 才借着药物批文下不来的借口重新回了国,平时的时候,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只有受到刺激,会产生过激行为,出现不一样的反应,这种行为不受本人控制。 甚至很多时候,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平复他们的情绪。 否则,会伤人伤己。 在她发病的时候,江言行能做的就是抱紧她,给她安全感,直到她冷静。 这些都是江言行将南初还给陆霄骁的时候,给的叮嘱,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南初发病。 眼酸痛的厉害,滚烫的泪水无声地滑落,他抱紧她,用下巴轻轻蹭着她的后脑勺。 不管重复的,不厌其烦的,说着同一句话,“南初,别怕,我在,我会保护你。” 树上的知了似被吓着,凄惨的叫着,南初如梦中惊醒,尽觉得嘴中一股铁锈味。 恶心的她松了嘴,胃里翻腾的厉害,忍不住干呕起来,唾液带着红色液体顺着嘴角流下。 狼狈。 又无助。 唯有身后结实的胸膛以及紧紧的拥抱,让她踏实,不会出现一脚踩空落下万丈深渊的错觉。 失去焦距的瞳孔,又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她垂眸,看着眼前的那只手全是牙印。 她咬的很用力,不留余地,似发疯失去理智的猛兽,要将面前的人咬死。 所以…… 那只手被咬的流了血。 很痛,和她一样痛吗? 曾经受过的伤,并不会随着时间消失,也不会随着日子越过越好而变淡。 只是为了不被当异类,不让爱自己的人担心,她将这些伤全部藏了起来。 每当夜深人静时,看着伤口结疤留下印子,每次回想起来都会痛彻心扉。 是的,她的躯体漂亮,可灵魂早就伤痕累累,但没有人喜欢悲观者,没有人喜欢弱者。 就算一个人再爱你,也受不了天天面对一个疯子,听着你日复一日的丧气话。 所以,没有靠山的她,必须强大自信阳光外向……内向可怜的人都有罪。 见她安静下来,陆霄骁这才抱着她回了饭店,也没有再去包间打麻将。 而是上楼,回了房间。 南初安静的躺在床上,屋子里没有开灯,窗帘没拉,唯有明月朦胧的光从窗户照射进来。 像一层薄薄的轻纱,盖在她的身上,感觉不到重量,也没有任何温度,却实实在在的看得见。 陆霄骁一直抱着她,那如火炉的身子,烫的南初好几次想要伸手推开他。 却被他强硬的抱在怀里,最后她也懒得再挣扎了,见她呼吸渐渐平缓下来。 他才伸手揉着她的太阳穴,在她耳边轻声询问,“南初,有哪里不舒服吗?” 南初下意识摇了摇头,入目的黑显然对方看不见她摇头,这才开口道。 “没有,很热,你放开,都要捂出虱子了。”她声音哑的厉害,要很费劲才说的清楚。 会开玩笑,好多了。 陆霄骁松了一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询问,“是听到你妹妹说了什么吗?” 要不然。 她也不会这么反常。 南初真的热,可是陆霄骁说什么都不放开,汗水湿透了衣服,他真的想热死她。 她翻身,将他推开,在二人之间流出了三八线,“陆霄骁,求你,求你帮我。” 南初遇到了任何困难,都不会轻易开口,让陆霄骁帮忙,因为她知道。 他没有父母帮衬,靠着舅舅以及自身努力一路走来,能得到如今的成就不容易。 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她想她是爱他的,她应该保护他,而不是从他那里不断索取。 她想和他并肩作战,而不是成为他的累赘,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而毁了他。 这是第一次南初求他,语气认真而又诚恳,陆霄骁心一揪问,“怎么帮?” “查!”南初语气坚定。 “查南婉身世!查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查她的父母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当初被拐卖,很可能是南婉和她家里人算计的,陆霄骁,我要他们死!” “不,死太便宜了,我曾经受过的痛苦,我要加倍奉还,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 凌厉的话语,像刀。 让南初完全失去了理智,她今夜真的起了杀心,陆霄骁见她又开始不受控制。 伸手,又将她抱在怀里。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拍着她的后背承诺道,“南初,你放心,就算你不求我。” “我也会去查,你要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他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所以……” “别做傻事。” “我们不能为了一个坏人,而选择去杀人或者做犯法的事情,从而毁掉自己的人生,这样做不值得。” “你好好想想……” “你有老公,你有孩子,你现在还是一个富婆,美好的未来在向你招手。” “只要你愿意,南方的海鲜可以当天空运过来,国外漂亮的衣服你随时可以穿。” “这样的生活,普通人几辈子都求不来,你看你妹妹,这么不要脸的往我们身边凑。” “不惜下药也要爬床,不就是为了过上人上人的生活,你真的要报复他们。” “应该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让他们待在肮脏的臭水沟里,只能仰头看着你。” “嫉妒、羡慕、仇恨……而又拿你无可奈何,你杀了他们,反让他们得到解脱。” “要是他们运气好,投胎到富贵人家又和你作对咋办?到时候你还不知道谁要害你。” “所以,不要为了几个蟑螂让自己心情不好,我们完全可以放长线钓大鱼。” “将害你的人全部钓出来,送进监狱,死不了,只有天天看着铁窗踩缝纫机。” “要是这样不解气,你可以隔几日探望他们,给他们炫耀你过的多好、外面的世界有多美丽……” 第194章 我姐的妈妈,是小三 出租车上。 南婉坐在后排。 她从包里掏出纸巾,边抽噎边擦泪,手中紧握的大哥大响了几次她都没有接,最后回归平静。 正在开车的司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透过后视镜观察了很久。 见漂亮的姑娘哭的这么伤心难过,他闻着也想落泪,便吹了一声口哨吸引她的注意力。 这轻浮浪荡的行为惹得南婉直皱眉,正想骂他两句,却与他那明亮好看的眸子对上时,闭了嘴。 经过多次试验,司机得出,长得好看的人,就算做了过分的事也会被无条件原谅。 所以,他才敢这么无所顾忌肆意妄为,至少对这么多女生吹口哨从来没有被抓去警察局。 反而惹的女生娇羞,还询问他的联系电话,他笑了笑,“姑娘,这大晚上的被对象欺负了?” “你说你,长得这么漂亮,身材又棒,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没必要在一颗上吊死。”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为了一个渣男哭,不值得。” 说完又在心里补充道,女人啊,就是恋爱脑,不像他们这些男人,下半身动物,完事就能抽身。 女人重爱,男人重性,女人要稳,男人追求的是刺激,可造物主却要男女结合才能生孩子。 司机摇了摇头,原本开夜车犯困的他,如今却来了精神,连车上的烟都不香了。 有美女陪着,得劲。 见司机长得挺爷们,比谢家宝那个小白脸强一百倍,顿时,被夸的南婉心情稍微好了一点点。 也没在乎他吹口哨,甚至觉得他有点个性,不做作,不虚假,很真实。 不像那些男人没眼光,她这么漂亮的女人不要,偏偏喜欢南初那个千人骑万人压的货色。 司机继续说道,“美女啊,我有些饿了,不知我是否有荣幸,邀请请你吃宵夜?” “你心情不好,我陪你去东城吃烧烤怎样?我跟你说,那里有一家的烧烤真的是一绝。” “保证吃一次就爱上,到时候坐在路边,欣赏月亮,吹着凉风,喝点小酒,聊聊天。” “你心里要是有什么不快,你可以对着我发泄,我今儿也不跑车了,舍命配美女。” 南婉现在很难过,身边连一个知心人都没有,如今见司机抛来友好的橄榄枝。 便点了点头,同意了。 夜色朦胧,就像被蒙了一层纱的灯泡,在无人的街道旁,烧烤摊支着一个车子摆在那。 旁边摆了几张桌子,男男女女聚在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好不痛快。 说到激动之处,唾沫横飞。 这些人与那些公子哥和大小姐都不一样,他们粗鄙不堪,是南婉不喜的存在。 要不是司机一直逗她开心,她也不会勉强坐在有些脏污的桌子旁喝酒。 啤酒一杯接一杯,麻醉了大脑神经,连舌头都大了,“你不知道我姐姐有多可恶。” “她就是一个贱人,不要脸,天生做小姐的命,整天离不开男人,离开了就难受。” “可是她再脏,你们这些狗男人都喜欢,为什么只喜欢她,不喜欢我呢?” “连我对象,也为了她,狠狠打了我一巴掌,你看,脸上还有巴掌印,好疼好疼。” 她将脸凑到司机的面前,让他看清楚,司机顺势伸手攀爬上她的脸,“我看看~” “哎呀,还真有一个巴掌印,好可怜,要是换成我,这么漂亮的脸蛋我亲都来不及。” “怎么舍得打。” “漂亮的女人是用来疼的,不是打的,你对象不行,分了,以后跟着我。” “龙哥我,开出租车养你。” “保证把你养的跟电视里的大小姐一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算你要天上的星星。” “我也给你摘下来。” 两个人挨的很久,这位自称龙哥的司机,看着她醉眼朦胧的样子动了情。 指腹在她脸上画着圈,说话的时候将酒气喷在她脸上,味浓的熏的睁不开。 可此刻的南婉却不觉得这酒味难闻,动人的情话和酒精就跟催情剂一样。 让她动弹不得,那双眸子如痴如醉的看着面前的男人似很渴,那红润的双唇微微张开着。 想要—— 男人嘴角上扬,指腹下滑,捏住她下巴,微微上抬,然后吻了上去。 很温柔。 很温柔。 谢家宝是个疯狂的人,他喜欢追求刺激,从来没有这么温柔的吻过她。 每次他都很粗暴,恨不得撕碎她,看着她疼,看着她哭,他才会大发慈悲的为她擦一下眼泪。 她一时之间竟有些沉醉,见她没有反对,司机呼吸突然变得沉重起来。 眼眸下垂,单刀直入。 直到二人如溺水的鱼儿,呼吸不过来,才恋恋不舍的分开,又回味无穷。 龙哥一脸歉意,“对不起,你实在太漂亮了,我忍不住为你沉迷,便情不自禁的吻了你。” 这男人太绅士了,从未被男人这么对待的南婉动了心,她羞涩的摇了摇头,“没关系。” 尝到甜头的龙哥点到为止,并没有再做过分的事,“那你继续说你姐姐。” “我姐——”南婉忘了刚刚说到哪里了,话锋一转,“我姐的妈妈,是小三!” “也是不要脸的女人,抢了我妈妈的男人,害我成了没人要被人嫌弃的赔钱货。” “为了留在爸爸家,我还要讨好这个女人,喊她妈妈,可她和她的亲生女儿一样。” “和男人乱搞,未婚先孕,找我爸爸当接盘侠,我爸爸为了从她家骗钱。” “上了门,当了凤凰男。” “你知道吗?这个老女人遭了报应,她上一个男人是强奸犯,从监狱出来。” “闹着要和她结婚,让他们女儿给他养老……可惜,那男人没用,出来两天就被送回监狱。” “真是废物一个……” 说着说着,南婉头一重,差点砸在桌上的时候,龙哥手快,接住了。 旁边的男人看见了,直接吹着酒瓶子问,“龙哥,不错,今天钓的这个妞,正点!” “看穿着打扮,家里父母都是有钱人,你努力努力说不定能当个上门女婿。” “到时候不用跑出租车,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富贵了,可不要忘了我们这些兄弟姐妹……” 第195章 他想娶她 龙哥,在家排行老五,所以取名龙老五,上面有四个姐姐,个个漂亮能干。 被外人称呼为四朵金花,媒婆都踩烂了门槛,他是家里独子,父母为了让他出人头地。 便收高额彩礼,将四个漂亮的姐姐嫁给那些有钱秃顶大腹便便的万元户。 还让他们学会当贤妻良母,讨好丈夫,多要点钱给弟弟在京市买房、买车。 不得不说姐夫们很给力,让龙老五二十多岁的年纪,在京市这块地界里。 不仅有了房,还有了车,成为了最吃香的出租车司机,每个月收入上万。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赚钱就跟捡钱一样,没意思透了,要不是父母不同意。 他早就不想当劳什子的出租车司机了,家里有十几万存款,就算不工作。 也够花一辈子,可惜父母天天在耳边念叨什么……男人得以事业为重,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好儿媳妇。 所以他开车唯一乐趣,就是碰到漂亮的女乘客,要是志趣相投还能找个偏僻的地来一发。 这小日子…… 也算过的逍遥。 可睡了这么多漂亮女人,都没有一个像南婉一样让他心动的,他觉得他爱上她了。 以前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如今只要她一句话。 他便心甘情愿为她做事,他想他肯定是很久没找女人,寂寞了,才会有这种错觉。 龙哥将最后一口酒抿下肚,撑的他想尿尿,附近倒是有个公共厕所。 可他不放心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扔在这里不管不问,要是运气不好。 遇到一个王八蛋欺负人,那罪过就大了,他是花心混蛋了些,可没想过毁掉这些姑娘。 他伸手推了推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南婉,“喂~醒醒啊~老板收摊了~我得把你送回家。” 南婉缓缓抬头,刚刚在胳膊上压着睡的缘故,那好看的小脸上居然红了一大片, 龙五点了一根烟,心里想着皮肤这么容易红,要是狠狠亲两口不得留下他的印记。 想想…… 就特爽! 可龙五没这么做,这姑娘肯定有不小心起床气,被吵醒后不满嘟着嘴不高兴。 太可爱了! 他按压住心底的悸动,耐着性子好声好气地问道,“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她嘀咕着,“南街……不,那是谢家宝的家,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医院家属院……” 声音太小,听的不真切。 老板收摊了,推着车离开,独留下他扶着一个喝醉的女人,那身体的柔软和清香。 真是考验他的意志力,他低声咒骂了两句,然后扶着她上了自己的车。 为了方便拉客人,将她放到副驾驶座,还为其扣上安全带,看着那毫无防备的脸庞。 他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动作从未有过的神圣,别人将她当成蛇虫鼠蚁。 可他挺喜欢的,然后这才启动车子,去附近的车站、酒店等场所去找客人。 他其实不用跑夜班,可实在烦透了父母催婚,还让他和肉联厂的妹子结婚。 那妹子长的胖不说,身上还有股浓郁的猪骚味,看着就恶心,想着娶她后。 天天面对那张油腻的脸,怕是生不如死,想到这他看向了睡的不安稳的南婉。 他想娶她…… 漂亮,有钱,还有个性。 南婉醒的时候,刺眼的阳光让她睁不开眼,缓了很久,才发现自己在出租车上。 似想到什么,她吓的脸色苍白后背发凉,赶紧低头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 幸好完好无损,身上也没有不对劲的地方,就在她松了一口气的时候。 旁边却传来一个男人调侃中带着不满的声音,“怎么,怕我趁虚而入上了你。” “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你敢这么想,我可不敢这么做,毕竟我爸妈还等着我给他们养老送终。” “真要怕,下次记得大晚上的不要和陌生男人去喝酒,其他男人可没有我这么正人君子。” “昨儿喝了酒,今儿胃肯定不舒服,吃点东西。”他将一袋子东西扔进她怀里。 “你们女人最爱吃甜的,我特意去老外的店给你买的面包,不知道你爱不爱吃。” “怕你不爱吃,我顺便还买了包子、葱油饼、火烧夹油饼……要是都不喜欢,我带你下馆子。” 谢家宝那个混蛋,从来不给她买早餐,也从不关心她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两个人在一起,都是她在将就着他,如今被另外一个男人捧在手心呵护。 南婉心里不知是酸涩还是甜,她拿起其中的面包看了一眼,是她爱吃的款。 “我吃面包就行了。”她将剩下的全部还给了龙五,然后放在嘴边,小口小口的吃着。 龙五见她吃的这么秀气,就跟那小猫一样,不由地笑了,然后拿起茶杯递给她。 “杯子我洗过了,里面装的是热牛奶,我听那些洋人说,面包就要配着牛奶才好吃。” 虽然他不爱这口。 见杯子干净,口干舌燥的南婉接了过来,抿了一口,那可爱的小模样看的龙老五心痒痒。 他将手搭在方向盘上,后背惬意的靠在皮椅上,喉结微动,无意识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车内没人说话,那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声,他挑眉,幸好南婉没有发现。 他想娶这个女人,就得讨她的欢心,做让她高兴的事,想到昨日她的倾诉。 他有了一个好主意,“喂,昨晚你说你姐姐欺负你,要不要我帮你教训回来。” 说起南初这个人,南婉就有些气馁,“怎么教训?她身边可是有人护着她。” 要是能动手她早动手了,何必等到被羞辱的这一天,心里越想越气,便狠狠地咬了一大口面包。 教训,不一定要动手打人,使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恶心一下对方也不错。 龙五如此想到,“你昨晚不是说你姐姐是天生做小姐的命,一天都离不开男人。” “既然如此,那我这个未来妹夫总得讨好你姐姐,你说,我让全京市的男人都成她恩客。” “让大家都知道,她就是一个千人骑万人压的无耻女人,连你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 第196章 骗南父 周末已过,到了周一,南婉可没有忘记今天要上班,可衣服上不仅有牛奶印记,摸着也黏糊糊的。 身上也一股酒味、烧烤味与尘土混合的怪味道,从小爱慕虚荣,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得南婉,从来没有这么狼狈邋遢过。 都是拜南初那个贱人所赐,她得回家洗个澡,换身干净得衣服再去上班,就算攀爬不上京圈太子的床又如何? 就算谢家宝不要自己又如何?自己有份体面的工作,自己长得漂亮,有的是大把男人在背后讨好自己。 龙五开着出租车将她送到了医院的家属院,还下车小跑到副驾驶,很绅士地给她开了车门,伸手邀请她下车。 他,将她当成大小姐。 南婉很享受这种被男人捧在手心呵护的感觉,让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便伸出纤纤玉手搭在他手心。 笑着,下了车。 看着她笑的很甜的样子,龙五真的很想狠狠地亲她一口,可在大庭广众下,加上二人又不是情侣。 便硬生生忍住,想要高高在上的大小姐爱上自己,就得放长线钓大鱼,“回去,我就站在这里看着你进去。” “要是心情不好,随时可以打给我。”他抬起自己的右手臂,上面写了一串数字,正是南婉的手机号码。 南婉点了点头,拿着自己的小包包三步两回头的走进医院的家属院,确认龙五是看着她进了家门才离开。 顿时—— 心动的不得了! 她有了恋爱的感觉,心情好的她哼着歌曲进去,“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可进屋,便看见南父坐在客厅,手里拿着报纸认真看着,听到动静才问了一句,“回来了?” 南家家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不能夜不归宿,昨儿南婉未回家,还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 不曾想,刚进门就被抓个正着,她心虚地闭了嘴,犹豫了半天才打哈哈道,“爸,你还没去上班啊。” 现在都八点了,她是给领导请了假,说要外出办事,迟点去上班,可她爸这个点应该去医院才对。 南父抖动了一下手中的报纸,这才缓缓抬眼皮,大发慈悲地看了一眼自己女儿,见她身上衣服皱巴巴。 还有不明液体,作为过来人,不敢猜测那玩意是什么,炯炯有神的眸子瞬间变得凌厉起来,“送你回来的男人是谁?” “出租车司机。”南婉答。 “出租车司机!”这几个字直接从南父的牙缝吐出来,他气的将报纸狠狠地砸在了桌子上,发出“啪”的一声巨响。 毫无防备的南婉被吓了一跳,如受惊的兔子一般,瞪大了眼睛看向南父,却见他怒意涌上整张老脸。 在南家,南父一直表现的很慈祥,从来不会乱发脾气,因为每次遇到事情,他都坐在角落看报纸。 冷眼旁观的听着南母像个疯子一般大吼大叫,从而让南母落得泼妇的名头,时间久了大家都忍不住可怜南父找了一个凶女人。 如今,南母被赶出这个家,南父再也不能像以往那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报纸,看着这个女儿。 他冷哼一声,“出租车司机会亲自给你开车门,还和你眉来眼去,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你们两个有问题!” “你知不知道,你大姨多担心你,打了你十几个电话,你都不接,我也给你打了,你直接挂断。” “我以为你比南初听话,没想到你也学着离家出走夜不归宿,你真的要跟你妈一样气死我。” 南父口中的大姨,指的是南婉亲妈。 因为亲妈将她送到南家的时候,骗了南父,说南婉是她妹妹的女儿,因为父母双亡,在爷爷家受到虐待。 这才恳求他们收下她! 而亲妈私底下告诉她,南父是她的亲生父亲。 而她要做的便是留在南家,不要再让南家出现第三个孩子,只要保证南家就她一个女儿,那么,南家的一切都是他们母女的。 所以,南婉除了赶走南初,还阻止南父和南母晚上同房,她刚进南家,年纪小,经常以害怕的借口和南父南母睡。 故意钻到南父的怀里…… 要是南母真的怀上了,就必须想法子让她流产,幸运的是,南父南母的感情不好,从来没有同房过,他们一心扑在事业上。 甚至南婉知道一个秘密。 南父事业如火箭升的很快,除了他能力强外,还暗中抢南母的功劳。打压她,让她一辈子都只能当一个普通医生。 嘲讽她女人就不应该拼事业,而是应该乖乖在家当贤妻良母,让她一辈子在他面前抬不起头做人。 这些…… 南母都不知道。 见她吓得不说话,南父也知道刚刚太凶了,想着自己疼爱了这么多年的女儿,从小就乖巧懂事听话,还很孝顺。 深深叹了一口气,恢复慈父的面孔,这才缓和了语气,“婉婉啊,你也知道,我因为你妈的事情心情不好。“ “家属院的人不让她住在家里,她又执意闹着要和我离婚,我不想失去了你妈,又失去你,懂吗?” 懂个屁,别人不知道,南婉可知道,是南父在逼南母离婚,可南父手段高明,将自己塑造成受害者。 在外人眼里,不仅被戴绿帽,还被逼着离婚,连亲生女儿都不是自己的,她很多次怀疑自己如此有心机。 是继承于南父,此刻还不到父女翻脸的时候,南婉这才扮乖,听话的点了点头,“我懂,爸爸是担心我,为了我好。” 见她听话,孺子可教也的样子,南父欣慰的点了点头,“婉婉,我就知道你是这个家里最懂事的孩子。” “我和你大姨商量过了,你和谢家宝的婚事,他退不了,我们会看个好日子,安排你们在今年内完婚。” “只要你嫁入谢家,那你以后就是谢厅长名正言顺的儿媳妇,为父也能更上一层楼,到时候只要我进了卫生厅。” “谢家宝看在我这个岳父的面子上,也会对你好,但你千万不要学你妈和男人拼什么事业。” “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当贤妻良母,带孩子,照顾公婆,只要你给谢家生个孙子,给谢家传宗接代。” “谢家宝在外有多少女人,你永远都是他的妻子。”显然,南父知道谢家宝在外乱搞,可他不认为这是事。 甚至觉得正常…… 第197章 笑不出来 南婉坐在办公室里,撑着下巴。 很是郁闷地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自从昨晚不小心遇到出租车司机龙五之后,她有点不想嫁给谢家宝了。 谢家宝除了有个好爹,可又有什么用,不过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野种,谢家以后的财产都不会留给她。 可惜…… 她也是和谢家宝上过床后才知道此事,可是亲妈和南父都却逼着她一定要嫁给他。 她不同意,也不行。 除非,她能找到一个比谢家宝更好的男人,昨晚她在饭店闹那么一出,得罪丁少。 估计那些二代三代都不怎么待见她了,和她在一起,丢脸,所以想找到比谢家宝更好的,难。 龙五只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家庭普通,虽然有两个小钱,但南父肯定看不上他,绝对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 同事小军,拿着茶杯。 走进了办公室,看着南婉坐在哪。 故意在她面前,深情而又大声地唱着,“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了我~我虽然欢喜却没对你说~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 这首歌叫《冬天里的一把火》,他唱的好听,可是长得太丑了,完全勾不起美女一丝情义。 他不气馁,而是脚下一滑坐到南婉身边,抬了一下下巴问,“美女,不开心?” 南婉眼珠子转动,看了他一眼,被癞蛤蟆的同事喜欢上,真的不是一件幸运的事。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 显然,看着他那张满是痘痘的脸完全没有和他聊天的欲望,可是这个人完全不会看人脸色。 不,就算他看懂,也装作不懂,和美女私下聊天的机会来之不易,他肯定得珍惜。 “不开心。” “那我说一个你高兴的事。” “咱们单位今年的标兵又是你,你是我们单位里里工作中表现最出色、业绩最突出的优秀员工。” 南婉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对于自己评标兵一点都不意外,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 她爸是大医院的院长,只要这些人家里有人生病,就会上门拜访送礼,请他务必帮忙安排最好的医生。 也正因为此。 她是他的女儿,这些人就算是她的领导,也会巴结她,只要她好好上班不闹出什么问题。 不出意外,年年都是标兵。 而那些像牛一样辛辛苦苦工作的同事,家里却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人情世故,会被安排苦差事。 苦差事,自然是没什么好处,还不好解决,他们解决不了,就会被领导批评这没有干好那没有干好,还扣工资。 所以这些穷人努力考上大学、努力考进单位那又怎样,底层人就是底层人,没有资源,不会人情世故,依旧是牛马,只是从农村换到大城市…… 南父从小教育南婉,说他们所处的社会就算人情世故的社会,你努力奋斗三辈子都比不过家里有钱有权。 正因为享受过其中的区别待遇,南婉才会努力的往上爬,所以,她从来没有觉得爬男人床有什么错。 只有那些穷人才会清高,才会要面子,又当又立,能力不够,还没有什么资本。 什么都不想付出,还想往上爬,爬不上来,就开始怨天尤人,说社会不公平,怒骂资本家垄断。 可社会永远公平不了,个个都来当资本家,那谁去种地、进工厂、搬砖盖房子…… 就像南初,她也不过是靠着这些男人走到如今的位置,要是靠她自己,她永远不可能从偏僻的山村跑出来。 被拐的不管女人孩子还是男人,进了狼窝都是十死一生,早知道就把南初卖出国,听说国外某些地方的人手段更狠。 女人坐台,男人挖矿,孩子买卖,甚至挖取器官,做实验……南婉自认不如南初的地方是。 南初是个男人都利用,而南婉却放不下脸和泥腿子、街头混混这类人厮混在一起,觉得有失身份。 她只看的起京圈太子爷,退而其次就是那些二代三代,她小时候也想过嫁沈贺然那个病秧子,可人家瞧不上她。 唯一动心的,是龙五。 可是放下荣华富贵跟着一个出租车司机结婚,她心里也不甘心,所以,他们两姐妹都不是什么好人。 南初只是比她聪明,利用了男人,还让这些男人对她死心塌地,手段更上一层楼,南婉想到这有些迷茫。 想不明白,明明自己占尽了各种好处,又有亲妈帮忙,又有南父南母帮忙,最后为什么会输?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 就在她心不在焉的时候,突然小军的一句话让她来了兴趣,他说,“听说今年标兵,会升职。” “真的吗?”南婉眼睛一亮。 南父曾经教育过她,做人,不可能事事都顺利,就算她昨晚没有爬上京圈太子爷的床又怎样? 如今她情场得意,职场得意,谢家宝当着她的面可以在外乱来,那她为什么不能私底下和龙五搞在一起。 见暗恋的美女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小军心里也很高兴,于是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道,“这是内部消息,保真!” “你放心的等着,今儿肯定会喊你去领导办公室说这事,不要对外说,要不然被别人知道了。” “肯定得闹……” 小军家里的亲戚是他们单位的大领导,有小道消息很正常,以前没少给她透露,每次都是真的。 这次…… 应该不会例外。 得知这个好消息,昨日的阴霾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小军抬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升职了记得请我吃饭。” “好!”南婉眼帘下垂,看着肩膀上的手没有推开,她突然觉得,她其实也可以学习南初,利用身边所有男人为她所用。 不就是被人吃豆腐,不会掉一块肉,果然,在食堂吃过午饭后,领导单独将她喊进了办公室说事。 “南婉,你这些年的表现不错,一直被评为了我们单位的标兵,上级的意思是给你升职,让你当个小干部。” 真的要升职,南婉心花怒放、心里喜滋滋,就在她飘飘然,以后可以踩在南初头上时。 后面的话…… 却让她笑不出来。 第198章 送妹妹一程 南婉确实升职了。 但随着升职而来的却是一纸调令,单位将派她前往西南偏僻的地区工作。 即刻启程。 说好听点,是让年轻人多去小地方历练历练,干出功绩后再调回来当领导。 实则是明升暗贬。 山高皇帝远的大山里,她一个女人要钱没钱,要人脉没人脉,也没有可发展的产业。 就算待一辈子,也不可能干出什么功绩来,而且她长得漂亮,迟早会成为当地人的猎物。 就算她在京都这个圈子有关系又怎样,地头蛇凶狠,你就算一条龙,去了也得趴着。 以往这种苦差事,都会落在那些没有关系又不会人情世故的同事身上。 如今却落在她身上,猝不及防、难以接受,她拒绝升职,也拒绝去西南地区。 可这是上级的意思,作为标兵的她应该积极响应,这样消极的态度可不行。 她提出辞职,可他们单位可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想辞职必须走程序。 在辞职前她还是单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安排的工作,立刻前往西南。 车,已在单位门口备好,南婉来不及给南父打一个电话,就被送往火车站。 而南初正在火车站等着她的好妹妹到来,好歹姐妹一场,作姐姐的肯定来送行。 今日艳阳高照,好天气。 她坐在单独的候车厅里,开口问道,“西南地区,还是最偏僻的黔地,我妹妹应该不想去?” 这地方,还是丁文奎回去翻地图,废寝忘食下,故意找了一个很穷很偏的地。 “听说那地很多苗族人,苗族知道,听说他们很会下蛊,只要看到喜欢的就下情蛊。” “下了情蛊之后,两个人永远不分离,否则痛不欲生,你妹妹这种朝三暮四不安分的女人。” “就该被下情蛊!” “她肯定不想去,可这由不得她不去,去了也别想给老子回来,晦气的玩意。” “居然敢在我生日宴搞事,要是真的让她下药成功,你家老陆同志不得和我拼命。” “就算她不算计陆霄骁,在场的年轻才俊都是各家的宝,早就安排了合适的联姻对象。” “都是门当户对,利益结合,他们可看不起南婉这种上不得台面的玩意。” “要是让她睡男人成功了,这些家族为了面子不得不娶,但她嫁进去也过不上好日子,也会给丁家招来麻烦。” “在我自家的饭店,居然会出这种事,我小叔将里面的员工全部调查了一遍。” “结果怎样,有员工为了赚五十块的好处费,开后门,让闲杂人等混入。” “我小叔也没亏待他们,给他们每月工资一百五十块,不仅包吃包住,过年过节还有各种福利。” “待遇比工厂普工都还好,结果这群白眼狼,气的我小叔直接将人送到了派出所。” “至于那个小白脸,就那个买衣服的宋祈年,被我送到了派出所,估计关几天就得被放出来。” “这个人你咋打算?” 南初不擅长害人,所以面对害过自己的人,在不触及法律下,想要报复回去真难。 她抬眼看着丁文奎,知道他鬼点子多,便开了口,“他妈呢,曾经给我下堕胎药。” “害的我早产,孩子在保温箱没多久就死了,我当时把他妈送进了监狱。” “按理说,他妈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我不应该再去追究,可他如今找上门。” “不要脸,还装的高高在上的样子贬低我,说给我一半家产,让我离婚嫁给他。” “我原本是打算做空他买的那支股票,再截了他的合作商,让他倾家荡产。” “可这么做……” “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宋祈年当初舍弃理发店,负债累累南下,却依旧白手起家,创业了服装公司。 说明这个人有能力,就算遇到困难也会东山再起,但南初就想折断他的翅膀。 这事,丁文奎没听说过。 毕竟他们认识时,南初已经是运输公司老板,他闲的屁洞疼,才会调查兄弟媳妇。 真调查了,陆霄骁岂不是怀疑他想挖墙角,这种让人误会的事情还是少说,伤感情。 他气急败坏,“什么!他妈害死我可爱的大侄子?士可杀不可辱,他有没有孩子?” “我直接让他断子绝孙?” 宋母是传统封建的女人,觉得女娃生来就是赔钱货,只有生孙子,才能给宋家传宗接代。 让她儿子断子绝孙,灭了宋家的香火,比要她老命还可怕,这法子确实不错。 可南初还是摇了摇头,不赞同这个法子,“大人恩怨,不应该牵扯到孩子,这是底线。” “再说,真要报复,也报复加害者才对,对付一个无辜的孩子,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被骂畜生的丁文奎,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说的好像没毛病,“那按照你计划来。” “先让他倾家荡产,我已经派人调查他公司是否偷税漏税、以及是否做过违法的事。 “在八十年代下海做生意,本来就涉及违法、钻空子,说不能还真的能让我找点证据出来。” 是的,丁文奎不仅让他倾家荡产这么简单,至少也去监狱待几十年出来。 到时候他还可以找熟人对他进行特殊对待,比如多安排几个同和他一个仓。 这些…… 他没对南初说。 二人趁此机会,又聊了一些关于药业公司成立的方案,为了资源共享。 分享消息,方便以后商谈,拉投资人,他趁机提出在京市成立俱乐部的事情。 成立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只有身价千万的人,在会员的推荐下才能申请加入。 最低入会费十万,终身会员需要缴六十六万,比如特殊人员,可以放宽条件。 南初觉得这个提议挺不错,做生意最忌讳单打独斗,想要做大就得第一时间获取资源信息。 成立他们自己的商业圈,人不需要太多,贵在精,而丁文奎靠山就像珠穆朗玛峰。 由他担当会长,最合适。 南初与他比起来,就是一个在吃红利的时代,从一个普通人,靠着手段成为暴发户。 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商场上,没有稳如泰山的大靠山,她还是选择低调做人,在俱乐部做一个会员就行。 就在二人商议着他们俱乐部选址的时候,南婉则和她的同事一起进了独立的候车室。 第199章 祝妹妹一胎八个 “南初,是你!”南婉早就猜测到她升职被调到西南,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没想到…… 是她这个便宜姐姐。 知道真相的这一刻,心里感到荒唐的同时,也开始惧怕起来,“是你这个贱人要害我!” “你联合外人这么做,就不怕爸妈知道吗?他们要是知道了,会恨你一辈子。” 高高在上的南婉,楚楚可怜的南婉,在这一刻,就像受到巨大威胁的小狗一般。 又怕又怂,无能狂吠。 南初欣赏着她的恐惧害怕,那张好看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 “妹妹,你是不是忘记了,我早就和爸妈断绝了关系,你用他们威胁我,没有用哦~” “从他们拿出证据,对外宣称你才是南家真千金,我是假千金的时候,我便不是南家的人。” “他们恨不恨我,对我来说早就不重要了,我现在二十八岁,不是几岁,也不是十几岁小姑娘。” “已经过了需要父爱母爱的年纪了,作为成年人,我更喜欢的是京圈太子爷这样的男人,以及钱。” “这些……” “都是你得不到的。” “怎样,嫉妒吗?羡慕吗?” 不嫉妒不羡慕才怪,南婉眼睛都气红了,“我才不嫉妒不羡慕,你不过是靠男人上位的表子!” “啧啧啧~”南初一脸戏谑,死到临头了,还死鸭子嘴硬,“什么叫靠男人上位。” “妹妹,你大错特错,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关系,我们都是各取所需罢了。” “女人靠男人上位,那男人也可以靠女人上位,就像你爸,为了上位牺牲你去勾引谢家宝。” “不就是靠女人?” “不知你有没有看过历史,自古以来为了王权富贵,男人为了保住自己权利金钱。” “利用公主和亲、女儿联姻……” “男人为了上位靠女人,那女人为何不能利用男人,毕竟,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 “既然都是人,目的、使用的手段都一样,那为何还会用性别来歧视呢?” “说到这……” “我得感谢你。” “要不是你把我推进火坑,我也不会从地狱爬上来,在无数的生死之间悟出这些道理。” “但我这人是懂得知恩图报,你当初推了我一把,如今,我也得推你一把才是。” “西南,是个好地方,山清水秀很适合生活,姐姐在这里提前祝你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听说越穷的地方,就越爱生儿子传宗接代,祝妹妹一胎八个,二年生十六个小外甥。” “有了孩子,你就能一心待在家里当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做个好妻子好儿儿媳好妈妈。” “也不枉费我这个做姐姐大早上起来,特意来火车站,送你一程,你千万不要感动哭了。” 听到一胎八个,南婉的眼睛都瞪圆了,她叫嚣道,“南初,你不能这样对我!” “为什么不能?”南初疑惑,“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初你为了把我赶出南家。” “故意离间我和爸妈关系,还联合外人将我拐卖到偏远地区,给乡下人当媳妇。” “你!”南婉惊讶。 她结巴了,“你怎么知道?” 南初笑笑,笑的那是一个阴森诡异,“我怎么知道?那就得问问你亲妈?” “我亲妈!”南婉震惊。 完全不敢相信她会被出卖,“你把她怎么了?你……不对!我亲妈就在饭店当服务员。” 说到这,她双眼微眯,察觉不对劲,南初在套她的话,要是真的发现亲妈做的事。 不应该送她去西南,而是直接送他们进监狱,想到这里,她冷笑一声,不屑一顾。 “饭店那晚,我是有苦衷才不认亲妈,可那是权宜之计,妈从小疼爱我肯定懂得我的意思。” “绝对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和我生气,南初,你少在这里离间我和妈妈的感情。” “你就是嫉妒,嫉妒爸妈从小对我好,才会联合外人害我,他们知道了。” “绝对不会放过你!” 陆霄骁去调查过,南婉的亲生父母确实死了,邻居也是亲眼看着她长大,不会错。 而那晚她打的那通电话,也派人去查过了,对方只是一个进城打工的乡下人。 租的房子。 电话是房东的,因为每个月的电话费不贵,为了方便和家里人联系,便一直缴着费。 查过他的人际交往,简单。 在工厂上班,早出晚归,平时沉默寡言,不合群,也不和同事出去吃饭喝酒。 爱好,抽烟,喝酒。 至于房东,是个老奶奶,跟着儿子孙子出国了,每个月的房租打到指定的账户就行。 所以,南婉亲妈是谁,南初根本不知道,刚刚也只是诈南婉,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快。 这个女人厉害,藏的深,不仅将南父南母玩弄股掌之中,还早就开始算计。 这样的心机,不是普通人,其实陆霄骁怀疑谢家宝的母亲是南婉亲妈,但目前还没有证据。 “南婉,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只要你说出当年是谁把我拐卖到偏僻的地方,我就放了你。” “要不然……” “你就算没被拐卖,也会和我被拐卖后一个,生活贫穷偏僻的山村和乡下人结婚。” “要是你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和我一样,嫁给一个有文化、长的不错的大学生。” “要是运气不好,就和一个不爱洗澡、爱出汗、晚上睡觉打呼、又臭又丑的乡下汉子结婚。” “距离发车还有十分钟,你好好想想,要是踏上火车,你就再也没有回头路。” “只要你们单位不说,那你爸妈永远都不知道你去了哪儿,别指望他们能救你。” 南婉摇头,“南初,你这是拐卖人口,你这是犯法,你这样做会遭报应,不得好死。” 南初指着丁文奎,“妹妹,我得提醒你一句,我没能力让你调到西南去。” “拐卖人口,不存在。” “你不是单位正常的调动,和我有什么关系,你可不要在这里血口喷人啊。” 南初确实没这个能力,但是她身边的丁文奎有,眼见马上就要发车了。 可南婉依旧不肯说,她只能无奈地送其上路,“妹妹,你不说也没有关系。” “只要看你以后过的不好,我也不介意放过你背后的人,姐姐祝你一路顺风。” 第200章 你不配 灰白黑的火车站台,绿皮的火车缓缓前行,如巨兽出征一般随着嘶吼声出发。 南婉趴在窗户上,看着南初的表情委屈又愤怒,眼底更是化不开的恨意。 好似再说。 我一定会回来的! 金色阳光洒在地面上,如银河将二人彻底隔开,南初觉得他们这辈子应该都不会见面了。 火车消失在铁轨的尽头再也不见踪影,心里想着,当初自己被人贩子带走的时候。 南婉应该也是这般安静站在原地看着,内心窃喜的同时又庆幸她终于走了。 可如今反过来,南初并未因为这个妹妹离开而高兴,相反,如鲠在喉。 回忆。 模糊了。 只剩下仇恨。 可心底依旧藏着众人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南初小时候其实很喜欢南婉这个妹妹。 因为父母忙,管的严,还限制她的交友,所以,她连一个普通朋友都没有。 就像被世界孤立了一般,整日被关在小小的笼子里,只有课本和学习。 直到脏兮兮、但可爱又糯叽的妹妹出现,会喊她姐姐,晚上睡觉会抱着她。 她就像一道光,有那么一瞬间照亮南初的世界,最初有妹妹陪伴的日子很幸福。 她以为,他们两个会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便将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妹妹。 只是,后来变了。 南初不是无情之人,别人对她的好和坏她都记得,可好心不一定换回好心。 是她一次又一次的忍让,换来这些人进一步恩将仇报,是妹妹先背叛了她。 太阳,很大,很刺眼。 她戴上了墨镜,遮住了泛红的眼睛,她不懂,为何人与人之间不能和平共处。 却偏偏斗的死去活来,如果可以她宁愿生在普通家庭,过着知足常乐的日子。 估计—— 这就是她的命。 出生便是她的原罪,注定这辈子都不太平,认命的她,现在不想认命了。 人生短短几十年她不是为别人的错误而活,她是为自己而活,去特么的原罪。 她抬起下巴,双手揣兜,走出六亲不认的架势,不顾旁人指指点点大步流星的离开了站台。 这只是刚刚开始,哪怕对方藏的再深,哪怕对方位高权重,只要她还活着。 她也得一一把他们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拉下来,南母从公立医院的医生沦落为饭店服务员。 南婉来自农村,现在也只是把她送回她原本该待的地方,那后面还有宋祈年、南父…… 这些人不是喜欢玩阴的?来暗的?她现在也会,借着权势和金钱、借着别人的手,将这些人死死踩在脚下,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 走出火车站,正欲上车。 却被一辆军绿大g拦住去路,车窗被摇了下来,坐在驾驶座的陆霄骁开了口,“上车。” 南初给丁文奎打了招呼,让他自己开车回去,便拉开车门稳稳当当坐了上去。 陆霄骁将一份报告递给她,“你说京都的医院不靠谱,我则派人连夜去魔都加急做了亲子报告。” “南婉。” “不是南父的亲生女儿。” “我也查过谢家宝的母亲,她与南婉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我最开始怀疑错误。” “谢母、以及我们查的那家租客都和南婉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所以线索又断了。” “想知道真相,要么守株待兔等着背后的人自动现身救南婉,要么直接询问当事人。” 从二十多年前就开始算计,说明对方心思缜密,为了不留下把柄怕是连面都没露过。 目的…… 是为了什么? 她揉了揉太阳穴,突然想到了前段时间从监狱出来、自称是她亲生父亲的张鹏。 有人给他透露自己和南母的身份和所在位置,说明这人对他们现在的情况了如指掌。 是报复吗? 与南母有仇的,便是陆霄骁的母亲,可陆母已经死了,当年自己被拐卖时。 陆霄骁年纪也还小,不可能是他,应该是和南母一样大的成年女性才对。 想的深,就头疼。 忍不住皱眉道,“南婉宁可去西南,也不肯说出背后之人是谁,就算放消息出去。” “出面的还是南父……” 南婉和南初始终是不一样。 南初当年才十几岁,在家门口被人贩子拐卖,南家不闻不问,就当没这个女儿,连陌生人都不如。 但南婉如今二十八岁了,消失不过一天不到,南母南父都很关心她的去向,给她打电话没有人接。 便打给她朋友、同事、单位的领导……得到的消息是不知道、可能出差了、被调走了。 甚至—— 还去报警。 车子刚开进大院,南初的大哥大就响了,原本以为会是南母先打过来。 没想到是。 这次是从来不屑于和她说话的南父,也不知道她从什么方式搞到她的电话号码。 他开口不是问好,而是带着怒气教训,“南初,你妹妹只是年纪小不懂事。” “才会在丁少生日宴上闹出那出笑话,你做姐姐的不让着她,不帮着她。” “还和外人羞辱她,让丁少将你妹妹赶出京都,你从小不懂事、不听话。” “没想到你长大了,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让人失望了,你就不能学学你妹妹懂事点。” “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去嫉妒你妹妹,你要是像你妹妹一样我们也不会偏心。” 南父话未说完,听筒里便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很显然,南初把电话挂了。 陆霄骁将车停好,明明听到听筒里传来模糊的说话声,可她不说话就挂断了。 便问,“谁啊?” “这个时候打电话来,肯定是南婉的父亲。”南初刚挂完电话,对方又打了过来。 她重新接起,她不是他的女儿自然不用低声下气,而是站在对等的位置。 语气不急不缓,态度不亢不卑的说道,“江院长,不好意思,你女儿的事情我表示很遗憾。” “但——” “我一个女人还没有资格影响丁少的决定,你是不是找错人了,我建议你去找你女婿。” “丁少现在很看重他,要是他去求情,说不定有机会让你的宝贝女儿回来。” “还有一点我得提醒你,我们已经断绝关系,你没资格也没有权利教训我。” “你不配!” 第201章 你是要饿死我们全家吗? 劈哩叭啦一通怼完后,南初根本不给南父说话的机会,直接挂了电话。 还关机! 看着她幼稚的行为,正在关车门的陆霄骁忍不住笑了笑,“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食堂凑合一顿。”天气太热,南初没什么胃口,但家里两个小不点肯定要吃饭。 陆霄骁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行,那我去食堂点两个小炒回来,再买点卤肉、凉菜……” “去去。”南初挥手。 神色看上去有些疲惫,“辛苦孩子爸爸跑一趟了,我太累了,先进屋休息,吃饭不用喊我。” 她拖着沉重的身体进了门,然后回了房间,打开空调,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趴在床上不想起。 原本只是想休息一下,可大热天里待在凉爽的房间,以及新棉花做的柔软被子让她昏昏欲睡。 刚闭眼,就失去了意识。 她这一觉睡的很香,可却有人天天听着她的名字和过去的事迹,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许以安分的房子不大,原本一家人住足够,可如今他爸妈、弟弟弟媳、妹妹、儿子都来住。 客厅角落都摆了一张小床,让整个房间显得拥挤不少,连做饭都只能在屋外。 陆佳佳挺着一个大肚子,看样子应该快临盆了,但她依旧左手扶着酸疼的腰。 站在低矮的煤炉前,右手拿着锅铲,费劲地翻炒着铁锅里渐渐变软的大白菜。 热气扑面而来,不得不抬起胳膊擦脸上的汗水,整个人就跟进了蒸笼热得不得了。 连身上衣服都湿了,最后紧紧的贴在皮肤上时,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衣服下的春光。 院里好几个没媳妇的男人路过的时候,都忍不住多看两眼,恶意的想着她被压在身下的滋味。 肯定…… 很美妙。 路过还吹了一声口哨,吸引美女的注意力,他们其实挺嫉妒许以全那个草包。 因为有个厂长哥哥,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回来,而与他们相亲的姑娘却一个比一个丑。 这院里住的大多数是厂子里的员工,没读过什么书,有几个渣子也正常。 家里的爷们能吃,所以陆佳佳每日做的饭量都大,天气热,家里吃食不能久放。 所以她每天要起很早,先去菜市场跑一趟,买菜,做好早饭,才能去单位上班。 中午休息,马不停蹄的跑回来给公婆做饭小姑子小侄子吃,下班后又回来做全家的饭。 她这一天天的什么正事都干不了,就忙着请假回家做饭,就连单位的领导都说了她很多次。 说她这样不行,老是请假,别人办事都找不到人,如果大家都跟她一样老是请假。 那工作还怎么进行,要是真的不能工作家里都兼顾,建议她主动辞职。 这还是看在她是陆家人的份上没有开除,要不然,哪个单位要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员工。 可就算这样,许家人也不感激这个儿媳妇,还觉得她抛头露面丢许家的脸。 眼见她马上要生了,建议她别干了,以后许以全养她,而她只需要待在家里。 全心全意的伺候公婆、做饭洗衣孩子就行,至于那份工作,则可以给她的小姑子干。 可小姑子才小学毕业,人家单位根本不要,许母不信,认为是儿媳妇不愿让出工作。 在许母认知里,这些单位的工作就是世袭制,就是爸爸不干了可以给儿子。 儿子不干了可以给女儿,可她不知的是,如今都九十年代,好多单位改革。 不仅裁人,还减福利。 甚至还有一些工厂企业在一夜之间倒闭,很多人全家失业,有存款的还好说。 没存款、还负债的,全家老小挤在狭小的屋子里哭鼻子,对未来迷茫和绝望。 好多人为了找出路,不得不南下打工,甚至还有人走投无路,把自己媳妇送去城里当舞女。 看着媳妇被其他男人搂在怀里心里不是滋味,可没办法,上有父母吃饭,下有孩子要养。 就连许以安所在的国营厂子有国家扶持,依旧入不敷出,上面的领导让改革。 可厂里员工都关系户,什么供电局的女儿,供水局的儿子,开除后他这个厂长位置都别想坐稳。 每天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有时间去纠缠南初,如今回家,见饭还没有做好。 更是一肚子的气,老二家的媳妇真的是笨手笨脚,做个饭而已都这么费劲。 不像南初,干活麻利。 每天规定五点准时吃饭,她四点半就会弄好,同样是女人为何差别这么大? 想不通。 如今这个家,都是自己厂长大儿子赚钱养着,他是许家祖宗,所以许母对她很是热情。 见他回来,连电视都不看了立刻起身端茶倒水,“儿子,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吗?” 也不等许以安回答,她便扯着嗓子开始催促,“老二媳妇,你咋回事。” “让你做个饭而已,你就跟磨洋工一样,你大哥都回来了,你还没有做好饭。” “你是要饿死我们全家吗?当初你嫂子,也就是南初,她嫁到我家的时候。” “勤快的不得了,平时不仅把你大哥伺候的好,还要照顾你老公和小姑子。” “只是让你做饭洗衣服,你都做不好,不像你嫂子,每天还要打猪草、喂猪、种地……” “晚上还得给我和你公公打洗脚水洗脚,脏衣服也是当天洗了晾在屋檐下。” 许家,不止许以安觉得南初贤惠能干,就连许母也这么认为,有了珠玉在前。 后来的儿媳妇一个比一个登不上台面,他们就想不通了,就一个二婚女咋有人抢着要。 许母声音太大,住在院里的人都听见她骂儿媳妇,群众的眼睛可都是雪亮的。 陆佳佳可比其他家的儿媳妇还要勤快,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大着肚子还伺候一大家子。 就这样许家还不满意? 隔壁张婆听不下去,出来给陆佳佳打抱不平,“许老太,你儿媳妇大着肚子给你们全家做饭。” “你就少说两句,要是我家有这么好的儿媳妇,我都舍不得骂,还天天供着。” “你前一个儿媳妇这么好,怎么会和你大儿子离婚,我看就是水性杨花的女人。” 第202章 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再收拾你! 张婆和许母不对付,两个人见面基本就吵架,如今见她帮自家的儿媳妇。 更气了。 说话也不过脑子,扯开嗓子就开骂,“你儿媳妇才水性杨花,你全家都是水性杨花。” 可惜—— 张婆儿子都三十了,依旧没有儿媳妇,是因为他儿子当过兵,在战场上被炸断了腿。 治好后,成了瘸子。 干不了重活,就在街上摆了个摊,专门给人擦皮鞋、补鞋,职业低贱,被大多数人看不起。 赚不到多少钱,要是遇到地痞无赖还倒抢钱,只够他一个生活,靠自己能力根本养不起媳妇。 不想啃老,也不想耽误人家好姑娘,便拖着一直没有成家,成为街坊邻居口中老光棍。 “哦!”许母骂完。 后知后觉,“忘了,你儿子是个残废,好好的大男人,在大街上给女人擦皮鞋。” “真丢脸!” “怕是好人家的姑娘,都不愿意嫁给他,看你家儿子可怜的份上我大发慈悲。” “我家媳妇送你要不要?正好买一送一,让你家那个残废儿子捡便宜喜当爹。” “你会这么好心?”张婆虽然不信,但心动了,自家儿子的这情况。 能找到媳妇就算不错了,她自然不嫌弃,而且陆佳佳漂亮,在单位工作。 听说家里都是当军官的,可惜她脑子有问题,为了许以全和家里闹翻了。 就算没有靠家里,她依旧学着当好贤妻良母,每次有人夸她能干的时候。 她都会笑弯了眼,这一看就是没妈教的傻姑娘,但以前应该在家被宠着。 因为她刚嫁进来,连饭都不会做,却不想为了讨好婆家,现在杀鸡杀鱼都会。 她以为自己勤快些,就能讨婆家的欢心,却不想,人家自始至终都瞧不上她。 儿媳妇只是儿媳妇,没有血缘关系,在婆家终究是外人,勤快能干是本分,不会有人在意。 要是有亲妈教,脑子聪明的姑娘,绝对不会像牛一样,傻乎乎的伺候一大家子。 嫁人,是男女在一起成立自己的小家庭,是主人家,而不是上门当住家的保姆。 再说了,陆佳佳有工作,工资比许以全高,她养的起自己,根本不靠婆家养。 明明手里拿着王牌,却卑微到骨子里,就跟当皇帝的讨好乞丐有什么区别。 要是陆佳佳真的愿意嫁给她儿子,别说喜当爹,自己喜当奶奶也愿意。 又不是不能再生了,只要有钱多养两个孩子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一个亲生的就行。 许母见张婆动心了,狠狠地瞪了一眼老二媳妇,就知道她这个狐媚子不安分守己。 嫁到许家还勾引男人,连瘸子都不放过,她又不是傻的,现在娶媳妇贵的很。 要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四大物件,而陆佳佳这货不仅不要彩礼。 还从娘家带钱来,留着在家当个保姆不香吗?凭什么便宜她仇人? 再说了,陆佳佳舅舅和哥哥都是军官,只要许家不给她钱,等她生下孩子再逼她辞职。 她不想自己和孩子饿死,就得求助娘家人,到时候让亲家给自己二儿子买房买车不香吗? 最好再安排自己的二儿子进国营厂当厂长,就不用当被人看不起的门卫了。 等二儿子发达了,有钱了,踹了陆佳佳这个儿媳妇,重新娶个万元户的女儿当媳妇。 有权有钱,多好。 所以她对着张婆反了脸,“啧啧啧,还还真想要我老二媳妇,你以为她是什么好货色。” “还没结婚就弄大了肚子,我现在都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 “要不是我儿子哭着求我,我根本不想让她这种不知检点的女人进家门。” “啊呸,还城里姑娘,还不如我们乡下的女娃什么都会做,不就是怀了孩子。” “矫情什么,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当年我怀孩子,还得下地干活。” “生孩子跟拉屎一样,直接生在田埂上,生完还要回家给丈夫公婆做饭。” “张婆,知道隔壁的刘婆为什么能活到九十九岁吗?是因为人家不多管闲事。” “这是我儿媳妇,我想骂就骂想打就打,用不着你在旁边假惺惺的指手画脚。” “自己儿子没本事,还是个残废娶不起媳妇,你就惦记上别人儿媳妇,真不要脸。” “各位街坊邻居可看好自家儿媳妇了,小心被人家残废儿子看上给嚯嚯了。” “你!”张婆气的发抖。 可看到自家儿子一瘸一拐的走进来,脸色阴沉的可怕,便识趣的闭了嘴。 他儿子从病退后,整个人就变得沉默寡言,不喜欢别人当着他的面说他残废。 而且她帮陆佳佳说话,但陆佳佳却一直在做饭,自始至终没想过站出来说两句。 烂泥扶不上墙,自个愿意被人贬低,不愿意站起来,作为一个外人说再多也没用。 怪她自个心底太善良,犯病才想着帮人一把,她愿意帮别人,那谁又能帮她儿子娶媳妇。 算了。 少管闲事。 从此以后,这院里唯一愿意帮陆佳佳说话的人也没有了,攒够了失望,觉得没劲。 有功夫帮白眼狼,不如多关心自己儿子,她上前,笑着想接过儿子手上的箱子。 却不想儿子躲开了,从她身边擦肩而过留下冰凉凉的一句,“这东西重,还是我来拿进屋。” 张婆的儿子上过战场,真的杀过人,他沉着脸的时候,连许母都害怕。 见他回来也识趣的闭上嘴,欺软怕硬的道理她还是懂,于是她又将目光转向陆佳佳。 “老二媳妇,你到底会不会做饭啊,你是炒白菜呢,还是用油煮白菜呢。” “真是不当家不知财米油盐贵,放这么多油干嘛,我许家娶你这个儿媳妇进门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要不是看在你大着肚子的份上我早让老二打你了,炒菜炒快点,磨洋工呢,你大哥上了一天班又累又饿。” “你想饿死他啊,我是让你好好做饭,不是勾引男人,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再收拾你!” 第203章 让大哥和南初复婚 闻言。 陆佳佳身体忍不住颤抖。 许母可不是什么善茬,虽然不会打她,但每次她活没干好,就会将她拉在没人的地掐她。 掐的都是不能见人、腰上、大腿上的肉,初为儿媳妇,她以为是自己没做好,便忍了。 后来活做好了,还是三天两头被许母找茬,掐的疼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偷偷求助自己老公。 谁知道许以全口口声声答应她会和自己母亲说说,却不想许母以她告状为由。 对她更加不喜,甚至还将她关在屋子里不给饭吃,饿了三天三夜才放出来。 期间领导打电话、或者上家里来询问,他们就会说不知道,让他们去陆家要人。 但陆家的人真狠心,说不管陆佳佳就不管,消失三天三夜也没有上门来问一句。 娘家都不管她了,那婆家为什么要白养着她,仗着陆佳佳没有人撑腰,使劲欺负。 许家其他人看着,也没有帮她的意思,毕竟,除了血脉相连的亲人外。 许家,从不白养外人。 比如南初,她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的作用,冲喜,没有利用价值后,成为住家保姆 比如姜玉华,为了嫁给许以安付出不少代价,给他安排工作,让其进厂,当他爸的接班人。 没有利用价值后,踢了。 比如许思南,当初买他是因为许以安想要逼南初重新回到自己身边。 如今没有利用价值,基本当狗来养,心情好给点吃的,心情不好友有多远滚多远。 还要干活…… 许家,根本没有把陆佳佳和许思南当人看,怕陆佳佳偷懒磨洋工不好好做饭。 许母就站在一旁死死地盯着她,陆佳佳由于害怕,她忍不住加快了手中的动作。 结果一慌,铁锅里的白菜全部倒在了地上,下一秒,便传来许母的怒吼声。 “你要死啊!放这么油,居然全部倒在地上,老二媳妇,我看你是故意的。” “仗着自己肚子大,以为我不敢掐你是,行,等着,等你生完孩子我在弄死你。” “什么玩意!” 都是油炒的菜,不能浪费,虽然许母不吃,可不代表其他人不能吃。 她眼神好得很,早就看见许思南回来了,这小子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又去外面干了什么缺德事。 便冲着他吼了一句,“你个有娘生没娘要的小畜生,躲在一旁偷看什么?” “没看见你二婶大着肚子弯不了腰,还不快把地上的白菜捡起来放碗里。” “这是你们今晚的饭。” 许思南愣了一下,以前许母都是让他们吃馊的食物,今儿虽然落在地上。 但好歹洗洗也能吃,说不定味道还不错,想到这,他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喜色。 便小跑过来,很是积极的从桌上拿起一个碗蹲在地上,用手将地上的白菜捡进碗里。 又烫又油。 运气好,落得这地是平的,还算干净,背对着许母的时候,他偷偷的吃了一块白菜。 油炒的,挺好吃~ 还好的是,除了炒白菜外,桌上还有早就做好的炒豆芽、葱爆羊肉等等。 许母松了一口气,生怕大儿子饿着肚子朝着她发火,眼见时间不早了,见陆佳佳还傻站着。 便又吼了一句,“你死了,还傻站着干嘛,赶快去把饭菜摆好请你大哥、你爸、你老公吃饭。” “哦~”这一天天的、被吼的发懵的陆佳佳不得不转身,端着另外的两盘菜进屋。 脚步很快,生怕慢一步又被婆婆骂,而许家人就跟大爷一样纷纷坐上桌。 就差喂他们嘴里了,许家饭桌没有儿媳妇的位置,她识趣的坐在旁边的小桌边。 上面就放着一碗从地上捡起来的炒白菜,亮锃锃的还冒着光,她怀孕馋,油放的确实多。 因为怀了孩子,还是许以全的种,许母再恶毒,也不可能让儿子断子绝孙。 赏了一碗白米饭,反正怀孕期间吃下去的,等生了孩子,她都得这儿媳妇翻倍吐出来。 许思南,也坐小桌子。 他早就习惯了没饭吃,如今能吃油炒的大白菜也不嫌弃,可想着二婶怀孕。 她肚里的小宝宝要吃饭,便随意吃了两口就回了房间,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 都开始上学了,可是许家人却没有一个提,笑话,上学可是要花钱的。 有这钱,自家人吃香的喝辣的不好吗?为什么要便宜一个不知名的野种呢? 除了许以安,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孩子是南初生的,大家都以为是他在外乱搞生的。 村姑进城三天都得变美,更别提小姑子,她不喜欢工作,更喜欢在舞厅跳舞。 不仅能认识有钱人,这些有钱人还会送给她昂贵东西,比如漂亮的衣服包包等。 还带去吃西餐…… 她吃了两口菜,皱着眉头。 很是嫌弃的全部吐在了桌子上面,“妈,二嫂炒的菜真难吃,还没有南初做的好吃。” “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还在这里挑三拣四,想好吃,行,交生活费。”许母骂骂咧咧。 许以丽放下筷子,吃惯了山珍海味,再吃这些普通的家常菜,手艺还这么差,顿时觉得美滋美味。 她嘟着嘴,不满的说道,“这些年大哥一直不结婚,不就是为了等南初回来。” “南初当我大嫂多好,她的同学可都是正宗的有钱有权人,不是这些没文化的暴发富可比的。” “要是她和大哥复婚的话,不仅可以给我介绍有钱有权的相亲对象,还能继续给你们做好吃的饭菜。” 许以安挑眉,自家妹妹说的话他爱听,“她已嫁人了,不可能再做你大嫂。” 听到许家人说南初,陆佳佳吃饭的动作慢了一些,怕错过重点,连吞咽的动作都不敢有。 她正竖着耳朵偷听,因为害怕被发现,紧张的脸红心跳加快,只闻许以丽得意洋洋的说道。 “嫁人咋了,嫁人了还可以离婚啊,大哥,我跟你说,我有一个朋友为了娶别人媳妇。” “故意找一个漂亮的舞女去勾引她老公,结果怎样,那男的为了舞女要和媳妇离婚。” “而我朋友便趁着别人媳妇伤心欲绝的时候趁虚而入,就请一个舞女花不了两个钱。” “你可以试试……” 第204章 人家生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你的种 许以安轻呵一声。 他身边从来都不缺女人。 很多如白纸的姑娘,用着干净的身体妄图得到他的爱,可是,不自爱,怎么可能得到别人的爱。 也有不少堕落红尘的女人,希望得到他的救赎,可灵魂再干净,但肉体已肮脏。 连家人都不愿救她,还妄图没有血缘的陌生人帮她一把,天真的让人觉得可笑。 南初—— 想到她,心脏很疼。 原本唾手可得,可如今却离他越来越远,连见一面都是奢侈,午夜梦回时他都在祈求她。 回头看他一眼,可她无情,至始至终不肯回头,留下一个冷漠的背影越走越远。 醒时,湿了枕。 有个声音急切的呐喊,想要她。 迫切的想不择手段,曾想过找人绑走囚禁,可是她已不再是那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小可怜了。 她已经不再需要家人、不需要别人来养活、不需要爱……就连心,也变得跟石头一样硬。 可越是这样,他便更想折断这支诱人的玫瑰,哪怕被刺的满手是血,也不想让她再离开自己。 这成了执念,亦如他当初想出人头地一般,而小妹的提议不错,只是有个问题要解决。 他问,“陆霄骁不是一般人,如今住在大院里,普通人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怎么派女人去勾引?” 许以丽不以为然,“让二嫂将她哥骗出来呗,到时候下点药直接睡了,拍两张照片。” “再大着肚子上门,南初见他出轨肯定闹着要离婚,到时候大哥你出马安慰岂不是手到擒来。” “呵~”许以安冷笑。 无语道,“你们这些女人也就这点手段,南初的妹妹已经试验过了,你知道她的下场是什么吗?” “是什么?”许以丽好奇。 “明升暗贬,被下放到西南穷苦的地方去了,人今早刚送走,她爸此刻到处在求人。”许以安答道。 无依无靠的女人扔到穷地方,就跟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就算回来,也得拖家带口。 “所以……” “现在还敢下药吗?” 许以丽同情南婉三秒,“敢啊,怎么不敢,富贵险中求,有人失败,也有人成功,为什么我不是成功哪个?” “所以……”许以安看向小妹。 “是你想勾引陆霄骁?也不看看你那张脸,让人看了就没食欲,就别想着癞蛤蟆吃天鹅肉了。” 他挤兑人从来不嘴下留情,“我劝你找个老实人嫁了,别再想着当什么官太太富太太。” “你不配!” 许以丽瞬间炸毛了,“大哥,你什么意思,你都能娶厂二代,我为什么就不能当官太太富太太。” 许以安呵呵,和他比。 她比得起吗?“你有我好看吗?你是大学生吗?你除了胸大无脑,你说你有什么优点?” “我——”许以丽低头看胸,男人不都喜欢这里,她还为此骄傲了很久,可在大哥眼里却不值一提。 许以安嫌弃的很,“胸看多了,也只是一块肥肉,腻歪了,也没有什么区别。” “也只有你们女人蠢笨,不知道提升自己,天天想着丰胸,靠着肉体绑定男人愚蠢至极。” 被一而再再而三贬低,许以丽也来了脾气,“大哥,你骂我干嘛,我不想提升自己吗?” “当初家里穷,好不容易有点钱都给你读书娶媳妇了,你发达了,你是大学生,你是厂长,你了不起。” “你这么有本事,当初怎么还爬女人的床,结果人家生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你的种。” “我是胸大无脑还丑没文化,可你优秀还是被女人甩了,南初宁愿跟着那个坏分子村霸,也不要你了……” “你!” 许以安冰冷的眼神,瞬间让许以丽闭了嘴,她唯唯诺诺又不甘,仗着爸妈都在。 大哥不敢打她,便鼓起勇气又补充了一句,“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给我介绍一个好男人。” “我要是嫁给当官的有钱的,也能成为你的助力,而不是被人笑话你有个胸大无脑只能当舞女的妹妹。” 原来的许以丽,是贪心。 但也只想嫁给城里工人,可是被南初带去舞厅,见识了有钱人的奢侈生活后,就开始变得心比天高。 自己哥哥是厂长,娶的第二任嫂嫂更是厂长的女儿,她怎么也得嫁给当官的有钱的。 她要是漂亮聪明,许以安不介意撮合一下,为了自己前程,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天天只知道丰胸,跳舞,和有钱的男人出去蹭吃,被人占了大便宜,她还为自己占的小便宜沾沾自喜。 就这没脑子的货色,被男人卖了还帮人数钱,饭做的难吃,以后也不可能当贤妻良母。 简直就是废物。 这手心手背都是肉,许母见情况不对赶忙帮腔,“老大啊,老二年纪也不小心了。” “你当大哥的不如如了她意,给她介绍一个呗,当官的就算了,找个有钱的万元户。” “她要是嫁的好,以后也能帮衬你们兄弟,咱们一大家子都住在几十平方的房子里也太挤了。” “不如这样,到时候老二嫁人的时候,咱们多收点彩礼,再让女婿帮衬给你换一个大房子,买辆车。” 当妈的最懂自己大儿子,没有好处的事情不干,这不,这句话说到了许以安心坎。 就连老百姓都知道,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给小妹找个有钱的老公也不是不行。 他这个厂子属于公家,他端着公家的碗吃着公家的饭,虽是铁饭碗,可赚的太少了。 人心,都是贪婪的。 有了十万,就想要百万。 他也认识不少有钱人,斟酌的一下提前打了预防针,“介绍可以,但保证有钱,不保证长的好看。” 见大哥终于舍得松口帮她,许以丽高兴,“有钱就行,只要有钱,对方就算长得像猪我也嫁。” “行,我安排。”许以安说道。 猪配猪,正合适,“但是我以后再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话,我直接割了你的舌头。” 说完,他警告的看了一眼坐在小桌子旁偷听的陆佳佳,他可不想她哥哥和她嫂子知道。 他戴绿帽的事。 第205章 我回来收拾她! 许家人吃完饭,就跟大爷一样葛优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看电视,出去遛弯的遛弯。 大热天,嫌弃残羹剩饭摆在桌上有味,容易引来蚊虫,许母让陆佳佳赶紧收去洗了。 没吃完饭的陆佳佳,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筷子,扶着腰起身,然后挺着大肚子在狭小的过道里收拾碗筷。 嫁进许家来,她不后悔。 因为每个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这是她亲眼看见的,也是亲耳听这院里的女人说的。 这些结过婚的女人,都会给他们刚结婚的女人说,家里的男人啊,只要不嫖、不赌、不家暴。 知道挣钱养家,就是好男人。 至于女人啊,就应该勤快点,将家里收拾的妥妥当当,让忙了一天的男人回家能吃到一口热乎饭。 让男人每天穿着干净衣服,体体面面的从家里出去,其他人见了,不都得夸一句媳妇贤惠。 因为陆佳佳将这些话听进去了,所以院里的人都夸她贤惠,是好女人,许家能娶到她这样的媳妇是祖坟冒青烟。 夸奖听的多了,人就飘了。 没结婚之前,她还觉得南初是个好嫂子,什么都为她着想,像自己的妈妈安排好一切。 可嫁人后,才明白。 南初让自个学她一样,做个什么都不做的懒媳妇,睡到日上三竿,还让男人伺候。 是欺负她没有真正结过婚,想以这种方式来哄骗自己,害自己被公婆男人嫌弃。 要不然,她还没结婚,嫂子就已经盼着她离婚的事,至于给的钱和房子不都是她哥哥挣得。 她哥哥挣得,给她这个当妹妹的天经地义,南初倒好,将这个当成自己的功劳。 关于嫂子这个话题,隔壁家刘姐就给她诉过苦,说自家嫂子没进门前,他们一家和和气气。 可嫂子进门后,她带着孩子回娘家吃顿饭而已,嫂子就对她这个小姑子眼睛不是眼睛。 鼻子不是鼻子,还骂她的儿子是个讨债鬼,害的她亲娘和大哥都不喜欢他们回来。 所以刘姐替陆佳佳分析,她大哥和她断绝关系,肯定是她嫂子作妖,让她不要太天真。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陆佳佳最开始不信嫂子害自己,后来许家天天在自己耳边说,南初以前怎么怎么贤惠。 你看,南初多坏啊。 自己贤惠夺好名声,让公公婆婆大哥老公小姑子都夸她,却教自己偷懒不干活。 幸好,自己没听嫂子的。 外人还对她说了,只要她肚子争气点,给许家生下第一个孙子,那她就是许家的大功臣。 以后,老公会看在儿子的份上,爱她,连婆婆也会看在孙子的份上,给她好脸色看。 只要她熬到把孩子生下来,就能苦尽甘来,想到这……她更加卖力的干起活来。 至于许家要对付大哥和大嫂的事她没打算说,要不是大嫂,大哥也不会和她断绝关系。 要是…… 换一个大嫂也挺好。 其实许以丽当自己大嫂,也不是不行,小姑子为了讨好大哥,以后肯定会讨好自己。 那许家人也不敢欺负她。 至于南初有什么用,她这个小姑子被婆家欺负了,她当嫂子的也不来看一眼,不帮衬一下。 她要是真的和大哥离婚,嫁进许家来也不错,有人帮自己分担活计,自己带孩子也轻松一些。 想到这…… 她心动了。 趁着孩子快生了,她也想自己二哥了,便去了小卖部给他打电话,电话嘟嘟响了几声。 被人接起,“喂?” 听筒里,是二哥陆易凡的声音。 陆佳佳因为不爱学习,没有考上大学,便被陆为战安排读了中专,学了会计,进了单位工作。 陆易凡和他大哥一样聪明,让人省心些,他直接考了医科大,走上学医的道路。 国内医学甚至落后了些,陆为战便出钱让他出国留学,年纪轻轻的他就成了专家。 能力,不输他大哥。 “二哥,是我,佳佳。”好久没有听到二哥声音,陆佳佳便有些委屈,连说话的声音也带着哽咽。 不管是陆霄骁还是陆易凡,他们都很疼爱自己妹妹,见她哭了,顿时着急的不得了。 连语速也变得极快,“小妹,你怎么了?是有人欺负你了吗?你不是结婚了吗?告诉你老公啊!” 看,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爱她,不像嫂子那样虚伪,陆佳佳心里顿时好受些了。 她抽噎了两声,抹掉眼角的泪水说道,“二哥,没人欺负我,我就是突然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小妹,我也想你了。”远在他国的陆易凡站在玻璃窗前,无比的思念自己的家人。 “快了,国内已有人联系我,想高薪聘请我回去工作,最快这个月,最晚过年前能来见你。” “不哭不哭,哭了就不漂亮了,姥姥姥爷舅舅大哥他们还好吗?我很久没给他们打电话了。” 陆佳佳沉默,没说话。 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舅舅和大哥都和她断绝关系了,她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还好吗? 见她不说话,陆易凡显然知道自己小妹肯定有事瞒着自己,便严肃地询问道,“佳佳,说!”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要是你不告诉我,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大哥,问他怎么照顾妹妹的!” “自家妹妹被欺负,他……” 见二哥误会,陆佳佳慌了,赶忙解释,“不是这样的,二哥,是我做错了事情,惹得大哥不高兴。” “嫂子……” 见她吞吞吐吐说了半天,都没有说清楚明白,陆易凡便问道,“是嫂子欺负你?” “二哥,嫂子没有,只是嫂子……”陆佳佳也不知道该怎么说,结果越解释越欲盖弥彰。 陆易凡不喜欢南初这个嫂子,“你别替这个女人说话,要不是这个女人,大哥也不会不管我们!” “因为这个女人,大哥不仅和姥姥姥爷舅舅断绝关系,还差点死了,要不是我在国外。” “我直接上去给她两巴掌,不安分守己到处勾引男人的骚狐狸,现在她还敢欺负你。” “你等着!” “大哥管不了她!” “我回来收拾她!” 第206章 背着你偷男人 几个年轻的媳妇从外回来,看见陆佳佳站在小卖部打电话,便停下了好奇的脚步。 “哟,那是许家老二媳妇,跟谁打电话呢?又哭又笑,不会是她的小情郎?” “我亲眼见她打了很多次,每次打的都是国际长途,听筒里传来的都是男人的声音。” “怕不是孩子亲爹!” “这陆佳佳长的漂亮,家里条件也不错,舅舅哥哥都是军官,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 “结果偏偏就和许家老二那个草包结婚了,我看就是被人弄大肚子,忙着找老实人接盘侠。” “这种人真不要脸,还恶心,自从她来我们这个院后,我婆婆天天夸她贤惠,让我好好跟着她学。” “我婆婆也天天在我耳边说什么许家老二媳妇又要上班又要干活,不像我靠男人养,还又懒又馋还吃得多。” “我老公直接问我,为什么陆佳佳长的又漂亮又贤惠,而我不仅长的丑,还懒,天天闹着要离婚。” “我特么懒吗?家里饭我做,家里的衣服我洗,家里的卫生我做,三个孩子我带……” “他就是嫉妒许以全都能找到一个漂亮媳妇,故意找茬,想和我离婚重新找个漂亮的!” “这个狐狸精,天天顶着个大肚子到处勾引男人,我们是不是得给她一点教训啊?” “哪家的媳妇天天给男人打电话,怕不是许以全这老实人看不住自家的漂亮媳妇,被戴绿帽了!” “走,我们去笑话许以全去!” 几个对视一眼露出坏笑,要不是陆佳佳,他们也不会被婆婆嫌弃,老公也不会和他们闹离婚。 再不做点什么,他们的家庭就保不住了,孩子还小,他们没工作,真要离婚不是要他们命。 几个年轻媳妇进了院,正好看见许以全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子,脚踩拖鞋走出来。 腿上的毛,密密麻麻一片。 最近打牌的手气不错,他准备去张老四家再赌两把,把前段时间输的钱再赢回来。 想到南初,他难过。 嫂子真的不要他们了,连他的喜酒都没有来,心里委屈又不甘,以为娶了陆佳佳。 他们又会成一家人,那他就可以经常看到嫂子,想看嫂子笑,想看嫂子做饭…… 上次回家,他从柜子底下找到了嫂子没带走的旧衣服,他一直宝贝的藏在自己衣服里。 每到晚上的时候就会拿出来闻,就好像嫂子在摸他的脸,趴在他身上,让他从未有过的欢愉。 这是他在陆佳佳身上永远都得不到的快感,想到这里神情蔫蔫,她不喜欢陆佳佳。 可亲妈不可能照顾他一辈子,身为男人总得娶妻生子,有个女人做饭洗衣服。 要不然年纪大了,就会被人笑话是邋遢的老光棍,回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了,衣服脏了没人洗,被子包浆都没人管。 最后连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他娶媳妇是因为要一个保姆和一个给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子。 他娶陆佳佳不是她家世好,也不是她漂亮,是因为她是嫂子的小姑子,就这么简单。 还没走到门口,他就被院里的这些年轻媳妇拦住了去路,“许以全,你咋还在这?” “你那个漂亮媳妇,正背着你偷男人呢,你现在去小卖部,还能亲耳听到她和小情郎哭哭唧唧。” “说,说什么来着?” “哦,想起来了,陆佳佳说你不是男人,晚上不行,说孩子想亲爹,问孩子亲爹什么时候回来。” “许以全,你晚上到底行不行?陆佳佳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你的种?我老公还让我问你。” “你长得这么普通,怎么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是不是因为人家姑娘大着肚子给孩子找爹接盘啊?” 许以全,外人眼里老实人。 就是性格内向、做事胆怯、没有什么优点也没有什么缺点,看上去就很好说话很好欺负的样子。 所以这些年轻媳妇才敢大着胆子在他面前说三道四,要是换成他哥许以安的话,他们不敢招惹。 许以全沉着脸,不说话。 他不喜欢陆佳佳是一回事,可她不能背着他偷男人,要是她偷男人,自己不就成了大院里的笑话。 他本来没大哥有本事,也没有大哥那般聪明,对比下来就跟一无是处的废物一样。 以后要是嫂子知道了,觉得自己窝囊废,连自己媳妇都看不住?这辈子都抬不起头做人。 想到这,怒火噌噌涨。 他黑了脸,不顾这些年轻媳妇看笑话的表情,低着头,大步流星的朝着小卖部而去。 小卖部电话旁,陆佳佳站在那里双手握着听筒,不知道在说什么,笑的很开心的样子。 他走了过去,听到她说,“我和宝宝都很想你,你回来的时候记得带巧克力蛋糕,我和宝宝都馋了。” 许以全脑海里那根紧绷的弦就这样断开了,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想起旁人闲言碎语。 许家老二这么丑,居然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怕不是人家早就和野男人搞大肚子,让他喜当爹。 许老二媳妇就一狐狸精,天天大着肚子勾引我们,上次我路过的时候,她屁股故意撞了我一下,好有弹性。 嗡嗡嗡…… 许以全听不见外界的声音。 陆佳佳正憧憬在二哥即将回来的喜悦中时,加上她手上没钱了,全部用来补贴婆家。 可怀孕后,不仅饿的快,还特别的馋嘴,她不仅想吃甜的,还想吃饼干桃酥之类的。 她让二哥来看她的时候,多买些回来,趁着生之前,多吃点,要不然生了之后坐月子。 要喂奶,什么都得忌口。 这些都是院里的其他媳妇传授给她的经验,要是不下奶,自己难受,孩子也得不到营养。 虽然现在可以喂奶粉,可是奶粉多贵啊,没有母乳健康,反正喝母乳的孩子比喝奶粉的聪明。 说着说着,她抬起头。 正好看见许以全阴沉着脸向自己走来,她正想开口,让他和自己二哥打个招呼。 谁知…… 四周传来一声尖叫声,人群震惊和有人大喊,“打人了,许以全打他媳妇了,来人了,快救人……” 第207章 不像老公,像爸 很久没睡的这么香的南初,被一阵吵架声和砸东西的声音吵醒的,她迷茫的睁开双眼。 只见窗外的天早已黑了,明月高挂如近在咫尺,很是漂亮,眼见就要到中秋节了。 她坐起身,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换过了,鞋也脱了,袜子也脱了,身上干爽。 显然是陆霄骁帮她擦过身子,今天真的太累了,睡的太沉,他做这么多她也没有醒过来。 听声音…… 是隔壁的马胜利和马嫂子两口子在吵架,他们家每次吵架,无外乎是马胜利又把工资寄给老家。 什么母亲生病了要钱,弟弟娶媳妇要钱、弟弟儿子读书要钱……马胜利的工资全帮衬老家。 却不管媳妇和孩子有没有饭吃,要不要读书,他总认为他们一家子留在大院里就不会饿死一般。 “醒了~” 门推开,是陆霄骁,“醒了就出来吃点东西,你下午没吃饭,我特意给你留了菜。” 此话一出,南初愣住了。 脑海里不由地想起,以前也有过累的昏睡过去的时候,如今天一样,醒来时窗外的天已黑。 可没有人记得,她还没有吃饭,也不曾留饭,那时候的她,好似被世界遗忘在角落里。 以前的粮食很珍贵,吃的都锁在柜子里,个体户不准做生意,晚上拿着钱和票出去都不一定能买到吃食。 错过晚饭的她,只能饿着肚子等第二天吃饭,后来去了许家,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真饿狠了,还偷过红薯。 所以南初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至少她偷过食物,所以她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单纯干净。 也不用圣人那套道德绑架自己,她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普通人,随心所欲的活着。 想挣钱,就挣。 想帮人,就帮。 想男人,就上。 人生就应该这么简单,何必按照别人的意思活着,就如她的父母,希望她像他们一样优秀。 就像许家,希望她当贤妻良母。 这些人从来没有在乎过,她想要什么样的人生,都是他们想,而她就必须按照他们想法去执行。 弄的她不像人,像工具。 达成他们目的工具,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为他们所用就行,这也是后来她才想明白。 唯有陆霄骁一直支持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折断她的翅膀,囚禁在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间。 就像现在,他还记得她没吃饭,还给她留了菜,鼻子一酸,那眼泪就要不争气的流下来。 “咋哭了?不舒服?”陆霄骁紧张。 南初摇了摇头,“就是感觉你不像我老公,更像我爸,会关心我吃饭没、会不会冷、是不是不舒服……” “傻瓜,真正的家人都会互相关心,就为这哭鼻子,我还以为你不舒服。”陆霄骁无奈的笑笑。 他走过来,从桌上抽出纸巾,帮她擦眼角的泪,他并不希望她哭,因为哭多了会伤眼睛。 南初抓着他的手问,“我老是听别人说,你以前是村里的村霸,为什么我却看不出来?” 陆霄骁挑眉,欲言又止。 好不容易在媳妇面前维持的良好形象,不想被过去毁了,但看着她期待的眼神又舍不得她失望。 便开了口,“以前,我挺混。” “我爸妈去世后,村里的孩子见我没有大人护着,就三天两头来堵我,找我麻烦,敲诈勒索。” “就算我找村长、村支书、大队长告状都没用,因为我是资本家地主的孩子,而他们有家人护着。” “从那刻起我便想明白一个道理,靠人不如靠己,唯有自己强大,才能不被人欺负。” “于是从那天以后我开始反击,谁打我,我打谁,打不过没关系,晚上我拿着尿素袋蹲草丛。” “等着欺负我的人出来,我就从背后套麻袋,然后就拿着棍子打,打的对方苦苦求饶说以后不干了才罢休。” “我把村里欺负过我的孩子全部收拾了,他们家的大人不乐意了,就跑去找村长、村支书、大队长要个说法。” “大家一致要批斗我,我不服,就问大家,为什么你们能欺负我,而我不能欺负你们?” “他们说不过我,就想用大人那套让我闭嘴,当时年轻气盛,觉得命由我不由别人。” “便去偷粪,哪个大人举报我,我就泼他一身粪,让他们也尝尝干干净净做人,却被人‘污’的感觉。” “时间久了,大家口口相传,我就落了一个村霸的名声,其实我这人从来不主动招事。” “就是有点睚眦必报……” 南初听完眼睛一亮,乐了,觉得他好厉害,由衷佩服,“我小时候要是有你这么厉害就好了。” 可她从小被教成乖乖女,骂人都会被父母呵斥,更别提打架泼粪这种有失他们面子的事。 没被老婆嫌弃,松了一口气。 可想到过去他却并不觉得那段历史光荣,“厉害啥,不就是因为没有父母护着才被欺负。” “你不用这么厉害,因为,以后都有我,你老公,护着你,就算哪天我不在了。” “还有两孩子……” 南初伸手,捂住了他嘴。 他职业危险,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她朝着地面呸了三次,“以后不要说不吉利的话,陆霄骁,你要记得,就算有一天要离开。” “你也必须等我离开,再离开,因为我害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会很孤独很寂寞。” “好。”陆霄骁笑笑。 两个小不点趴在门口,耳朵放在门口偷听,江小白拉了陆初新衣袖,压低声音说道。 “哥哥,你听到了吗?爸爸以前是村霸,我也想当村霸,我也想用尿素袋套人,还想泼粪,感觉很好玩。” 当村霸,要去乡下。 可他们要读书,乡下也没房子,显然不能去,陆初新知道,他们这辈子都当不了村霸。 但是…… 他们能当院霸,“弟弟乖,咱们住在大院,当不了村霸,但咱们兄弟可以当院霸,打遍全院无敌手。” “好,我和哥哥当院霸,可是院霸听着怎么怪怪的,不霸气,像江言行爸爸说的院坝……”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江小白迷茫中。 第208章 他是不是喜欢人家寡妇啊 天热,南初没什么胃口,陆霄骁便弄了凉面,绿豆粥,卤肉,凉菜……再配上啤酒饮料,齐活。 将家里木制的桌子椅子搬到门口的路灯下,点上盘香,夫妻俩坐在这里吹着凉风。 听着虫鸣,吃着美食,赏着即将变圆的月亮,看着孩子在空地嬉闹,好不惬意。 这就是他们一直想要的生活,而旁边吵架声终于停止了,只见马嫂子哭着走了出来。 背影孤寂,而可怜。 南初的过去,放在外人眼里确实有些上不得台面,所以她来大院这么久并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 都是点头认识,表面客气。 唯有和马嫂子不打不相识,他们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人其实不是很坏。 就是看见别人过的好,心里有些不平衡,这也是她老公不靠谱,天天往给父母兄弟寄钱不顾小家导致的。 她带着孩子连肉都吃不起,南初便已经吹空调了,对普通人而言,不止空调贵,电费也贵。 嫉妒,也正常。 泼脏水,就不对。 但后来马嫂子得了南初好处,就开始为她卖命,就一副谁对我和我孩子好就是我恩人的态度。 这样的人笨,好拿捏,可交。 看着孩子的份上,南初还是出声叫住了她,“马嫂子,吃了吗?没吃一起吃个晚饭?” 马嫂子红着一双眼,有些不好意思让人看见,还是江小白跑过去,拉着她的手臂走到桌边。 陆霄骁起身,让了座。 让他们两个女人聊,而他带着两个孩子去了不远处的操场夜跑,美其名曰强身健体。 “喝一杯?”南初拿起酒瓶问。 人伤心的时候就喜欢借酒消愁,而且啤酒度数不高,冰冻过,大热天配着卤肉凉菜很爽。 可啤酒对于马嫂子而言,都是奢侈品,加上桌上的这些卤肉都贵,过年都不一定舍得吃。 她问,“要钱吗?” 不是她抠门,作为家庭主妇没有收入,只有靠着老公工资养活,而老公的工资是用于家庭的开支。 而不是拿给她吃喝玩乐,南初直接将一瓶冰啤酒塞到她手里,“我可听陆霄骁说了。” “我和他不在院的时候,你对我两个儿子特别照顾,弄了好吃的都不忘喊他们去吃。” “还让你儿子护着我儿子,你把我儿子当亲儿子,喝两瓶啤酒而已,不要你花钱。” 不花钱,马嫂子也不客气。 喝了一大口才解气,“南初,你为什么不恨我?你刚来大院那会,我还嫉妒你,到处说你坏话。” “就你,还不值得我恨。”南初声音淡淡,她要恨的人实在是太多,多到她都不一定认识他们。 他们哪一个不比马嫂子狠,狠到让她去坐牢、堕胎、去死……和他们比起来,马嫂子回头是岸挺值得表扬。 她不想说自己的事情,说了马嫂子也帮不上什么忙,便转移了话题,“你们这次又是为什么吵?” 聊起这个话题,马嫂子心里不是滋味啊,她拿起酒瓶放在嘴边,仰头咕咕的全部灌进嘴里。 似要将心里难过压下去,似要酒精麻痹自己的伤心,“南初,你不知道老马就是一个混蛋。” “他爸妈生病,他作为大孝子,作为家里最有出息的儿子,因为工作不能留在身边孝顺。” “给钱,是应该的。” “他作为大哥,帮村弟弟妹妹以及他们孩子也说的过去,可你知道吗?这次他真的过分了。” “他战友牺牲了,独留一个媳妇带着孩子,因为吃不起饭,孩子读书交不起学杂费。” “他二话不说,将工资全部借给了人家母子,说什么战友对他有恩,人家有难处,先帮着人家。” “是,他当好人。” “让人家母子吃上饭,让人家的孩子上了学,可我孩子呢?这个月没钱吃饭还是我找娘家借的粮。” “孩子读书交不起学费,他却说着什么急,迟一年上学也不碍事,你说这是亲爹该说的话吗?” “南初啊,你说,他是不是喜欢人家寡妇啊,我听说,那寡妇长得漂亮又贤惠。” “不像我,大老粗,没文化,说话做事不过脑子,到处得罪人,我今儿就说了那寡妇一句不是。” “他骂我,骂我有病,说我再胡搅蛮缠就把我送乡下去,代替他,孝顺他父母去。” “他一分钱都不给我,凭什么让我代替他孝顺他父母,凭什么要把我和孩子分开。” “他赶我走,是想让我给那个寡妇让位置吗?我就这么问的马胜利,结果马胜利说。” “要和我离婚!” “他说的很认真很认真,我当时就怕了,我怂了,我不敢吵了,我可以没有男人,但不能没有孩子。” “南初,你见过大世面,你能不能看在我孩子小,没爹疼,可怜的份上给我指条明路。” “我该不该离婚?”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马胜利在外名声挺好,工作能力不错,孝顺,也是老好人。 谁家有困难都会去帮忙,可对自己妻子孩子苛刻了些,主要是这人太要面子了,丢了骨子。 别人的家事,南初作为一个外人是不应该参与进去,毕竟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 你劝人家离婚,结果人家回头和好又甜甜蜜蜜把好日子过,而你说过人家坏话,里外不是人。 南初并没急着开口,而是拿起手中的筷子,夹了一块卤肉放在嘴里,拿起杯子喝了一小口冰啤酒下肚。 舒服! 她说,“马嫂子,其实天底下的女人男人都差不多,没得到,想要,得到了,就不珍惜,这是人的通病。” “你年纪不小了,都是几个孩子的妈了,你真要离婚了,按照你这个条件还真不一定更好的老公?” “你老公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但按照长远来看,他是一个军官,以后你孩子要是当兵,肯定比普通孩子更有优势。” “为了孩子未来着想,你不应该想着离婚,而是霸占着军嫂的身份,加以利用才对。”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你们之间矛盾不过就是为了钱,既然他想做好人帮助别人。” “不愿意养家,行。“” “那你不如把孩子扔给他,自个出去赚钱,改革开放很成功,你看外面多少普通人。” “靠着做生意成为万元户,你不说成为万元户,至少也让孩子吃上肉,上的起学。” 第209章 他死了,你就成寡妇了 马嫂子心动了,“可是——” 她很纠结,“我一个乡下又没文化的女人,啥都不会,根本找不到工作,怎么去赚钱。” “摆摊。”南初说。 社会快速发展,工资上涨。 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便开始舍得花钱买东西,从而让各个行业也新兴起来。 马嫂子叹了一口气,“老马说做生意丢人现眼,要是我敢去做生意,他马上就和我离婚。” 看着娘家亲戚卖泡菜赚了钱,她也动过心思,可在老一辈人眼里,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 是犯法,是上不得台面。 做人太死板,不会有太大出息,要懂得变通,南初说,“马嫂子,我也只是提个建议。” “做不做随你——” 她也是点到为止,他们只是普通的邻居关系,还没要好到她给安排工作出谋划策。 马嫂子足足干了三瓶啤酒,内心挣扎过,犹豫过,最后为了自己孩子能吃上肉能上学。 她表示,“干!”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普通人摆摊小吃入行最快,成本低,而马嫂子的厨艺不错。 会做小孩子爱吃的玩意,她厚着脸皮让南初入股,到时候赚了钱,她和她五五分。 小吃生意,成本几百块。 这点小钱,还不够南初家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他们家四口人,天天都要吃肉、吃水果、喝鲜牛奶…… 小老二还要喝奶粉,零食花销比旁人多,因为南初和陆霄骁小时候都为没钱吃过不少苦头。 于是给两个孩子零花钱不少,让他们从小学会理财记账,缺什么,就自己去买。 至于会不会养成孩子大手大脚的坏习惯,倒不担心,家里有钱,目前够他们败家。 但两个孩子很懂事,大多数都是买零食请大院的小孩吃,剩下的钱全部存起来买他们想要的东西。 马嫂子是个好母亲,见她久久不归家,她的几个孩子找上门,南初也将卤肉和凉菜分给了他们。 毕竟过夜了,就不好吃了。 只是随手不要的吃食,让几个孩子感动的都快哭了,恨不得跪下来叫她干妈了。 幸好,陆霄骁回来了,这场闹剧才结束,喝醉的马嫂子拿着几百块钱,也带着孩子回家。 吃饱了,太撑。 南初又拉着陆霄骁去散步,她抱着他的胳膊,走在幽暗的小路上,就是蚊子太凶了。 喷了花露水,咬人也贼疼。 在她的抱怨中,陆霄骁无奈的笑着说要不回去,可他们老夫老妻很少这么悠闲的散步。 她不想回去,她贪恋现在悠然自得的每一刻每一秒,身心都轻松,特别是送走南婉后。 开心的不得了,“陆霄骁,你说我们以后会不会和马胜利、马嫂子一样吵架闹离婚?” 以后的事,谁又说的清楚。 反正陆霄骁是不会再离婚,他这个老婆可是要了他好几条命才追到手,宝贝都来不及。 经历生离死别后,他想通了,不可能像马胜利那般,为了父母兄弟姐妹以及面子,连老婆和孩子都不顾了。 老马也不仔细想想,等他老了,生病了,父母不在了,留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只有他的老婆和孩子。 至于兄弟姐妹各有各的家庭,年轻的时候只知道找你要钱,这么自私的亲戚老了也靠不住。 陆霄骁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是这样回答的,“老婆,我家你掌控经济大权,所有的事情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不管做什么事情,我和孩子都全力支持你,我们根本没有矛盾,怎么能吵得起架。” “吵得起。”南初龇牙嘿嘿笑着,她打了一个比喻,“比如,哪天你突然变心了喜欢上寡妇了呢?” “我看你是喝醉了。”陆霄骁无奈。 南初有些站不稳,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趴在他怀里说,“我没喝醉,就喝了三瓶。” “脑袋确实有些昏,你是不是买了假酒,我可是千杯不醉,你不许骗我,你会变心喜欢寡妇吗?” 很少见她这么幼稚一面,陆霄骁玩心也跟着起来,顺着她话说,“嗯,我会变心喜欢寡妇。” “对,你会变心喜欢寡妇……”南初重复他刚刚说的话,正高兴他不会像马胜利一样混蛋。 结果话音一落,瞪大了眼。 她踮起脚尖,萌凶萌凶的的拽着他的衣领问,“什么,你居然敢变心喜欢寡妇,我我我……” 我了半天,没下文。 他要真的变心,喜欢寡妇,那她什么也做不了,难不成跟马嫂子一样,哭鼻子。 哭鼻子好丑,马嫂子运气好,能遇到她指点迷津,可是她却连个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 因为她知道,说了没用。 这世界上没有人能帮助她,她沉默了很久很久,才低着头,低声执着的说着,“陆霄骁。” “你不能变心。” “不能喜欢寡妇。” “你只能喜欢我,你不喜欢我,就没人要我了,我就没有家人了,没有属于自己的家了。” “你是我的!” “我的!” 陆霄骁嗯嗯两声,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着,“等哪天许以安死了,你不就是寡妇了。” “我变心,喜欢的是你,我喜欢寡妇,也是你,所以,我永远也逃不出你的五指山。” 南初挑眉,高兴。 只是脸色依旧不爽,“许以安是谁啊我不认识,我不管,我老公是你,我才不是寡妇。” “你坏!” 喝醉的人没法讲理。 陆霄骁投降,“是,我坏,我是大坏蛋,下个星期的晚饭我包了,我给你做好吃的行不行啊?” 说起吃,南初来了兴趣,“孩子爸爸,下个星期我想吃海鲜,你做给我们吃呗。” “好。”陆霄骁答应的爽快。 南初嘿嘿,“老公,我跟你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老公,也是最好的孩子爸爸。” 这彩虹屁陆霄骁很受用,喝醉的老婆太可爱了,“继续夸,夸的好,下下个星期的晚饭我也包了。” “你活,进步了……” 南初还没有来得及说完,就被陆霄骁捂住了嘴,他哭笑不得,“老婆,这事在外面不能说。” “为什么?”南初不服。 附近有巡逻过来,陆霄骁不得不压低声音回了一句,“回去咱们钻被窝你再说。” 第210章 他希望老婆孩子死 陆佳佳被打了,打的鼻青脸肿身上还有淤青,许以全站在一旁气喘吁吁。 显然,他下了死手。 不顾她如今的孕妇身份,对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拳头朝着她脑袋打,脚朝着腿踢。 还有一点人性,自始至终都没有去碰肚子,哪怕……他已经开始怀疑她肚里的不是自己的种。 那几个多嘴的年轻媳妇吓的呆愣在原地,双腿如灌了铅,怎么也走不动。 他们也没有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许以全会这么狠,说打媳妇就打媳妇,还往死里打。 要是打出问题,他们几个说闲话告状的脱不了爪爪,于是赶忙招呼人上前将许以全拉开。 路灯,不知何时亮了。 街坊邻居听到动静后,纷纷跑出来看出啥事了,顿时男女老少围成一团交头接耳。 “许以全为啥打媳妇啊?” “听说是他漂亮媳妇背着他偷男人,天天给其他男人打电话,还是国际长途,是外国人。” “我就说嘛,许以全那货长得这么丑,怎么守得住漂亮媳妇,才进门多久,就耐不住寂寞偷男人。” 恶心想吐头昏的陆佳佳,看着地上的影子交叉在一起,就像一群龇牙咧嘴的魔鬼。 似缠上她,似绞死她…… 想逃,但全身没力气,她躺在地上起不来,天气炎热,水泥地面发烫。 似烧热的火炉,烫的她皮肤灼痛,她顾不上自己,而是护着自己的肚子。 感觉双腿之间有血流出,只能对着四周的人苦苦哀求道,“求求你们救救我孩子~” 可众人看着,没有一个敢上前扶她一把,等许家的人收到消息跑出来看的时候。 救护车已经乌拉乌拉的从远处而来,医护人员打开车厢跳下来将她抬上担架。 刚到医院,陆佳佳就被送进手术室,许家全不情不愿的跟着,医生说孕妇有早产的迹象。 身上还有不同程度的伤,比如闭合性颅脑损伤等等,让他们签字同意各项手术等。 许以全一个字都听不懂,就知道他老婆要生了,“不对啊,我妈亲口说过。” “女人生孩子,就跟平常茅厕拉屎一样轻松,我老婆生孩子为啥要做手术。” “你们医院不会是骗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我告诉你们,我是不会签字的。” 医生最怕遇到这些没文化不懂常识还自以为是的人,便给他解释现在的情况。 病人已经失去意识,无法配合生产,而且怀孕的胎位不正,还有可能脐带绕颈。 经过检查后,为了产妇和胎儿的安全,有可能会进行剖腹产,但需要家属签字。 可不管医生用多么简洁的语言表达现在的情况紧急,许以全就是不相信。 他大声嚷嚷着,“什么胎位不正脐带绕颈,没听过,别的女人在家就把孩子生出来了。” “来了你们医院,反而这有问题那有问题,你们现在立刻马上把我老婆从手术室送出来。” “我们没钱,不在医院生了,我们回家去生,我就不信了,生孩子真的能死人不成。” “要是我的孩子真死了,肯定也是你们暗中做了什么手脚,我到时候去公安局告你们杀人!” 没文化,真可怕。 按照医院的正规流程走,家属在知情手术危险的情况下,依旧不给签字。 医生也不敢给手术,医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证每场手术百分百成功。 没出医疗事故,自然皆大欢喜救死扶伤。可出了医疗事故,那手术室所有医护人员都会担责。 他们不可能用自己的工作、前程以及名声来赌一个希望,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 眼见孕妇情况危险、孩子保不住了,这时,接到一个电话的院长亲自过来 放了话,让在场的所有医生做手术,全力抢救,出了事,上面有人担保,不会让他们负责。 站在一旁的许以全没阻止,嘴角上扬,心里还很得意,果真如母亲所说那般。 只要陆佳佳出事,与其断绝关系的陆家肯定不会不管不问,这不陆家打电话过来了。 还直接要求院长,安排最好的医生全力抢救,那手术产生的费用也不用他担心。 不是他抠门,他一个门卫,还是临时工,每个月就几十块,自己抽烟都不够。 平时还要去赌两把,他可听厂里的王柱说了,他有一个兄弟是个赌神。 原本每个月百来块工资,后来天天进赌场,赢了好几十万,现在住别墅喝洋酒。 身边美女没断过! 还有一个龟儿,平时好吃懒做都三十岁了还没媳妇,他一跺脚便去借了高利贷。 结果怎样!直接一夜暴富,成为万元户,不仅把高利贷还了,还娶了漂亮媳妇。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有人在许以全耳边说,说多了,他自然也心动了,就跟着这些人去赌。 还别说,有时运气好一晚上可以赢几千块,运气不好输的倾家荡产连大棉裤都保不住。 可他又不可能一直倒霉,反正他自个赚的钱,家里的人都别想要到一分钱。 他就等着哪天一夜暴富,风风光光的去找嫂子,让嫂子离婚,嫁给他。 让一直看不起自己大哥,也对自己刮目相看,想到这里他又想去赌两把。 于是起身。 头也不回的走人。 至于手术室里的老婆孩子,有陆家在他一点都不担心,就是一个生孩子而已。 又不会死人。 真死了,也挺不错。 到时候他就告医院,说医院草菅人命,害死他媳妇孩子,要他们赔偿他几十万。 他们不给,行。 到时候他不带走尸体,直接在医院里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跟踪医务人员…… 有了几十万,再找个漂亮媳妇不香吗?到时候有大把的女人抢着给他生孩子。 而且是医院害死陆佳佳,那陆家也没有资格找自己麻烦,至于他打她。 还不是她背着自己偷人,想到这他顿时停下脚步,开始期待陆佳佳和孩子死在手术室。 顿时,他不去赌场了。 直接去了附近最灵的庙子,准备给各路神仙烧烧香,求他们保佑陆佳佳和孩子死在手术室。 要不是许母要求他要一个儿子传宗接代养老送终,他其实根本不想要陆佳佳给他生儿子。 他想嫂子给他生…… 第211章 你是安家长子 得知许以全把陆佳佳打了,许以安直接骂了一句草包,简直就是坏他的好事。 没多久,他接到一个电话,让他现在立刻马上滚出来,他冷着脸便走了出去。 院里院外,街坊邻居没睡,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许以全把漂亮媳妇打进医院的事情。 都说看不出来他会打老婆,还往死里打,要是换成别的男人,可舍不得下这么重的手。 就算陆佳佳不守妇道,真的背着他在外面偷男人,但肚子里还怀着孩子。 好歹是一条小生命,真要死了岂不是可惜,真要打,也应该等把孩子生了关起门打。 有些女人不收拾,不听话。 他们看见许以安出来,立刻闭上了嘴,这是人家家事,他们看个热闹就行。 不敢真的掺和进去,怕被记恨惹麻烦上身,毕竟,院里大多数都是厂里员工。 身为厂长的许以安,有权利开除他们,他们不能因为别人家的事丢了工作。 许以安也懒得和他们计较,反正打老婆的又不是他,毁掉名声的也不是他。 走到一个阴暗巷子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见没人跟上来,这才走了进去。 这里没有路灯,巷子黑。 透过天上那轮明月照射下来的银色光芒,可以看见里面不起眼的角落站着一个男人。 脸,看不真切。 只看见他手里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烟火闪烁,烟味刺鼻,脚下的皮鞋擦的倍亮。 和满地泥污,格格不入。 许以安刚走近,那人抬起右手就狠狠的给了他一耳光,“啪”的一声在黑暗里特别响。 有人路过,听到了声音。 好奇,便抬起眼皮瞧一眼。 谁知道出现一个一米八八的大汉挡在了他的面前,这一看就不好惹的主,便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烟灰随风飘散,落进了许以安的眼睛里,他没伸手揉,而是垂下了眼帘。 男人对于他的表现很满意,点了点头这才声音冷硬的问道,“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 那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态度让许以安很反感,可他不敢放肆,而是乖乖回答,“知道。” “知道什么?” “许以全不应该打陆佳佳。” “你知道为什么不阻止,现在闹的所有人都知道,你是觉得厂长当的太舒服,想坐一辈子。” “不想。” “不想你还不让你这个愚蠢的弟弟讨好陆佳佳,让他坐稳陆为战外甥女婿的名头。” 许以安沉默,没说话。 此事原本与他无关,男人知道自己打他过火了,这才放柔了语气说道。 “你要记住,你是安家长子,安家所有资源都给了你,你就必须担负起光宗耀祖的责任。” “你不要忘了,你当年高考其实落榜了,是我安排人,将陆霄骁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改成你的名字。” “我让你娶姜家女儿,让你光明正大的进入国营大厂,替代你岳父的位置。” “可厂长不是你最终目标,你应该从政,当官,这样才不辜负你爷爷对你的希望。” 许以安当年虽然读过书,可眼界依旧是乡下人,是面前这个男人指导他走出农村。 让他结识姜家女儿,爬上现在的位置,没有这个男人出现他屁都不是。 上次差点就被陆霄以贪污受贿罪弄进监狱,是这个男人安排其他人代替他认罪坐牢。 保全了他,想要保住自己的厂长位置不被人抢,他就必须听这个男人的安排。 至于这个男人真正身份,他也不知,从来都是男人联系他,他们其实很少见面。 但从多次对话之中可得知,面前的男人好似和安家有关系,是不是安家人不知。 他曾经问过许母,关于安家是否还有人活着,可许母对安家并不熟悉。 当初她到安家的时,安家只有老地主和老地主媳妇,他亲生父亲当时在城里读书。 至于安家是否其他人活着,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他也当面质问过男人身份。 男人说,以他现在的身份,还没资格知道自己是谁,等他真正的从了政当了官才告诉他也不迟。 男人吐了一口烟,“这些年你在厂里干出了功绩,上面的领导都看在眼里。 “你有很大几率调去当局长,可你缺一个靠山,陆霄骁是你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陆老虽然退下来了,可陆为战还在部队,陆家在京城的关系网也还在,牢不可破。” “所以陆家是最好的选择,你不应该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你弟弟和陆家闹出矛盾。” 许以安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陆家,要不是陆家女儿当小三,父亲也不会和母亲离婚。 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泥腿子的儿子,结果现在,却要小三的娘家当他靠山,真是讽刺。 最可气的是,小三抢他母亲的丈夫,小三儿子抢他媳妇,小三的女儿成为他弟媳。 他眸中闪过一丝阴晦,“就算我弟弟不和陆家闹出矛盾,陆家也不会帮我。” 这一点男人也知,“陆为战的亲生儿子恨他,养废了,不从政也不从军。” “他这才没办法,培养陆霄骁当陆家的接班人,想要拿捏住陆家很简单,拿捏住陆霄骁就行。” “陆霄骁这个人很重情,想要控制他,就得用亲情将他困住,现在他亲生儿子成为你儿子。” “他妹妹成为你弟媳,听说他弟弟也要回国了,你安排一下,让你妹妹睡了他。” “陆霄骁虽然有两个孩子,但其中一个是养子,另外一个是他媳妇和别的男人在国外生的。” “没有子嗣的他,亲人只有弟弟妹妹和你,只有你们两家成为真正的一家人,他才能成为你的靠山。” “你从山上摔下来,伤了命根子生不了孩子,我听说你私底下也找很多女人试过了。” “他们肚子都没反应,既然如此就把许思南当亲生儿子养,他好歹是安家的血脉。” “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亲侄子,你再不喜欢也得留着给安家传宗接代,给你养老送终。” “你放任许家人欺负他的事我不会怪你,但他年纪已经不小了,是该送去读书了。” 第212章 让他看清楚枕边人真面目 待巡逻的人员走远,陆霄骁发现怀中的人已经没了动静,借着路灯低头望去。 南初不知何时闭上了双眼,呼吸平缓,显然睡着了,那没有一丝防备的样子真让人心动。 他轻声喊了两声,没反应,无奈只能把人抱回去,就当增加每日负重训练。 回去收拾桌子时,发现桌子下面放了不少酒瓶,不止有啤酒,还有红酒。 南初今晚不止喝了三瓶,还啤酒加红酒,怪不得会醉,简直不要命的节奏。 头疼—— 南初今天高兴,送走了自己的绿茶妹妹,马嫂子不高兴,怀疑丈夫出轨。 所以。 在他带孩子夜跑,给二位女士腾私人空间时,他们借着聊天的由头,从屋里多拿了几瓶酒出来喝。 他将碗筷收进厨房洗了,擦干净桌子搬回屋,然后将酒瓶提起来放在墙角。 又招呼两个孩子洗漱,然后又去做醒酒汤,免得某人第二天醒来喊难受。 就在这时,客厅电话响了,晚上打进来都是有急事,他按捺心底的不安拿起了听筒。 沉声“喂”了一声。 只是一个声音,对方听不出接电话的是谁,处于警惕压低声音问了一句,“是陆哥吗?” “是。”陆霄骁回答。 见是他,对方赶紧将自己发现告知,“陆哥,你派我监视许家有了新的发现。” “就在今天下午,你妹妹不知给哪个男的打电话,被许以全以背着他偷男人的由头。” “当着街坊邻居的面,将她往死里打,我怕闹出人命来,便喊附近的人上前阻止。” “并第一时间让小卖部的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人已经被送到医院抢救了。” “你这个妹夫感觉不对劲,你妹妹在手术室里快死了,他居然不愿意签字。” “说人死了,要医院赔偿,不在手术室门口守着,后来还去庙里烧香拜佛去了。” 听到前因后果后,陆霄骁一点都不意外,许家人从根坏了,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他立刻抓住了重点询问道,“许以全作为家属不签字,医院怎么会给陆佳佳手术?” 这事,对方也觉得奇怪。 他说,“见你妹妹差点死在手术室,我原本想打电话给你,让你安排人做手术来着。” “可神奇的是……” “院长突然跑过来,安排最好的医生给你妹妹做手术,还说出了事情上面有人担着。” “连费用都全交了,许家以为是陆家人安排,难道不是陆哥打的电话吗?” 陆霄骁很忙。 忙着工作,忙着给南初的妹妹做亲子鉴定,忙着陪媳妇孩子,哪有时间关心嫁出去的妹妹。 不是他无情,自古以来都流传这么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就算他是她的亲大哥,也没有权利对妹妹现在的家庭指手画脚过多干预。 按照现实来讲,从他们兄弟各自成家后就成了亲戚,他们重心都会在自己小家庭。 他就算想干预,恋爱脑发作的陆佳佳也不会听他的话,都是成年人都得为自己选择负责。 陆霄骁刚知道妹妹出事,自然不是他给医院打电话,那打电话的另有其人。 许以安虽然是厂长,但还没有能力安排一个院长,那这个人的身份只高不低。 显然是多次在背后护许以安平安的人,这事到时候可以派人去查查,“还有其他消息吗?” 他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对方也不知道是不是陆霄骁安排,于是继续说道,“有!” “有一辆小轿车曾低调的停在许家附近的路上,搞的挺神秘,下车就钻进巷子。” “怕被人看见,还有五大三粗的保镖跟着,没过多久,许以安出现和他见面。” “巷子黑,我又站的远,看不见也听不见,但我记住了车牌号码不知有没有用……” 陆霄骁记住了车牌号,“这个月我会给你账户多打一万,你二十四小时盯着,记得拍照留证据。” “你妹妹一个人在医院,需要我去看望一下吗?”对方的意思要不要送点东西啥的。 “既然有人已经安排了,那就不用我来担心。”说完,陆霄骁便挂了电话。 背后之人终于沉不住气,要浮出水面了吗?他又拨了一个电话出去,“给我查……” 厨房灶上还烧着水,烧开后,发出呜呜的声音,急促,不安,看那架势似要爆炸了一般。 许以安命根子坏了,这事许父许母都知道,所以许家的香火延续压到了许以全身上。 许家不想和陆家闹翻脸,陆佳佳这胎必须保住,经过医生全力的抢救。 母亲和孩子都平安无事,就在大家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许家却不高兴了。 因为陆佳佳的肚子不争气,没能给许家生一个带棒的,生了一个赔钱货出来。 气的许母看都没看一眼,带着许父离开医院,直接回家睡觉去了,许以安是大伯哥。 也不可能留在医院陪弟媳,许以全这个丈夫联系不上,许以丽这个小姑子不可能伺候嫂子。 于是陆佳佳从手术室推出来的时候,门外没有一个亲人在,连医生护士都唏嘘不已。 可有院长出马,安排护工小心照顾着,也没有亏待他们母女,也算幸运。 许以安离开后,那个男人才从巷子走出来,他看了四周一眼,才上了车。 保镖压低声音询问道,“附近有人监视,要不要……”他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男人看了一眼车外,他早就发现了这些人,心里也清楚,他们是陆霄的人。 只是一些混子,弄死他们都嫌弃脏了自己的手,“上不得台面的阿猫阿狗而已,没必要。” “他们什么也查不出来,弄死了还容易打草惊蛇,陆家这棵大树不用可惜了。” “陆霄骁必须为我们所用,可惜和他母亲一样都是恋爱脑,时家那姑娘也是废物。” “连一个男人都拿不下来,南初那个女人留下就是一个隐患,杀又不能杀。” “你有什么好法子?” 保镖表示,“根据我们调查的信息,这个女人水性杨花,对男人也是见一个爱一个。” “当年陆霄骁假死消息传出,她就假死跟别的男人出了国,还在国外生了一个孩子回来。” “既然不能杀,不如找一个年轻帅气有才的男大学生去勾引,到时候安排抓奸在床。” “您便可以在陆霄骁身边安排别的女人,不仅他,连带陆家,也都得听你的。” 男人点头觉得这主意不错,想让恋爱脑死心,就得让他看清楚枕边人真面目。 要是年轻帅气有才的男大学生不行,他这里还有很多人选,实在不行他也可以下场。 到时候…… 他控制南初,就可以完全控制住陆霄骁,这事必须从长计议,消失的安家必须重新回到世人面前。 第213章 不像某些人,不行~ 第二日,天未亮。 马嫂子便揣着几百块走了,南初说的对,男人靠不住,女人就得立起来。 现在不是旧社会了,现在是新社会,男女平等,女人抛头露面赚钱不丢脸。 男人不养家,女人没必要哭哭啼啼留在家里闹,没意思,还被男人厌恶。 她不贤惠吗? 为了省几毛钱,根本不去外面吃,天天买菜做饭洗衣服打扫家务做卫生带孩子…… 她家男人只负责赚钱,从来不用为家里的事情操心过,可就这样还是被嫌弃。 经过昨儿一吵,她算是真正的明白了,马胜利那个老东西一直嫌弃她乡下的。 上不得台面,长得不漂亮,还不打扮自己,说话不好听,配不上他这个军官身份,老是在外给自己丢脸。 因为不喜欢她,所以不管她做什么都不对,甚至给其他女人花钱也不愿给她花一分。 冷眼看着她闹,想逼着她主动提出离婚?做梦!离婚是不可能离婚! 她陪着他从一个大头兵成为军官,这个军嫂的位置她虽然不稀罕,但为了孩子也不能让别人抢走。 他不养家,那她养。 到时候大家都会知道,他一个男人没本事,还要老婆养家,丢脸的不是她,而是他。 她一夜未睡,想通后,就开始谋划做什么小吃,现在对市场还不了解。 又想快点进钱,想了半天她便有了主意,这大热天,冰棒饮料什么的好卖。 从厂子低价进,再去火车站人流多的地方平价出,不需要赚太多钱,主打薄利多销。 她不贪心,就为了赚点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学杂费,而且从今日就可以开张。 冰棒有季节性,只能在大热天售卖,等攒的钱多了,了解食客的口味再决定以后卖什么小吃。 想到这她就冰棒厂一趟,先了解批发价格,然后再购入相关设备也不迟。 她一走,就没人管孩子。 孩子起床没饭吃,只能找他们亲爹,亲爹不会做饭,而且冰箱里也没有菜。 连米缸,也见了底。 这几个月不是家里有事,就是战友的媳妇求上自己,他想着救急全部借了出去。 兜里倒是剩两个钱,自己买米买菜省着点,可以用一个月,家里孩子都是儿子,能吃, 带他们吃食堂,买少了肯定吃不饱,到时候还嚷着吃肉,怕是吃两天就花光了。 顿时脸色一黑,不就是骂了那乡下媳妇两句,她居然不动声色的离家出走,撂挑子不干了。 行! 有本事走! 那一辈子别回来! 马胜利生不生气,马嫂子一点都不关心,她现在心里没男人,只有钱钱钱! 钱能让女人有底气,钱能让她和孩子吃饱肚子,钱能让孩子上学读书。 只要有了钱,她也不用看男人脸色、低声下气求自家男人,还被男人指着鼻子骂。 钱也比男人靠谱多了。 马胜利能在家里耀武扬威,像祖宗一样她伺候着,不就是因为他能赚钱养活一家子。 不养家,他就是一个屁。 马胜利在家找不到媳妇,又不好意思问邻居她去了哪,嫌弃丢脸,孩子又嚷着饿。 便只能硬着头皮带着几个孩子去吃食堂,为了省钱,以前孩子都是家里吃饭。 来食堂,还是第一次。 他们看见窗口摆了很多好吃的食物,清口水直流,便兴奋的冲上去。 伸着脖子,用着黑黢黢的手指指着香喷喷的包子、白生生的馒头嚷嚷着。 “爸,我要吃肉包子!” “爸,我要吃肉饼!” “爸,我要吃豆腐包、油条、面包!” “爸,我要喝奶奶~” 这一声接着一声爸,喊的马胜利脑瓜子疼,孩子多了也烦,养着费钱还吵的慌。 都是他们妈教的,没规矩,来食堂跟个饿死鬼没吃过好东西一样真丢脸。 要不是有外人看着,他都想甩脸走人,啥玩意,他们想吃,他当老子的就必须卖? 上辈子欠他们的啊? 见几个孩子黑黢黢的手指都戳到包子馒头上面了,厨师也忍不住黑了脸。 见马胜利站在那不说话,就明白他不想掏钱,便催问道,“到底买不买啊?” “要是买不起,就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弄脏我包子馒头,其他人还等着吃。” “食物弄脏了,要是大伙吃了拉肚子了,负全责的可是我们食堂的所有人。” 马胜利从底层爬上来,没有靠山,性格本来就有点自卑,平时为了面子没少做好人好事。 厨师这话一出,他就算不想买今日也得买,他一个大男人丢不起这个脸。 但今日耻辱,他全部都算他媳妇身上,要不是她一言不合的离家出走撂摊子不干了。 他也不会带孩子吃食堂,想到这他立刻掏钱,给每个孩子买了一个肉包子和一个馒头。 其他的,没有。 几个孩子也没有反对,听妈的话,今日能吃到肉包子馒头就已经不错了。 他们也真没指望亲爹给他们买好多好多好吃的,厨师见他买也终于有了好脸色。 将几个孩子戳脏的包子馒头卖给了他,还是忍不住教训了几句,“你怎么当爹的?” “孩子脏成这样也不让他们去洗洗,咱们大院又不是没澡堂,花不了两个钱。” “衣服也破,还小,肚挤眼都出来了,你工资也不低,也不给孩子买两件衣服。” 马胜利负责赚钱养家,家里的事还真没过问过,连孩子也没有关心过。 如今被提醒,才发现孩子脏的跟土里滚了一圈,衣服小的都快撑破了。 他沉默一下,才干巴巴的把责任推给了他媳妇,“平时孩子都是我媳妇在带。” 刚说完,便看着陆霄骁抱着干干净净可可爱爱的江小白出现,身后跟着懂事听话的陆初新。 和他们对比,马胜利带着孩子跟逃荒讨饭的似的,就连厨师也冷哼了两声。 那意思好似在说,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人家陆霄骁一个男人也把孩子带的好。 江小白嘴特别甜,见面就伯伯叔叔的喊,小嘴啦啦像个话包子一样说道,“我妈妈昨儿喝醉了。” “现在还没有起床,我和爸爸哥哥来给买全家的早餐,伯伯做的早餐特别好吃~” 全大院都知道,老陆同志娶了个又懒又败家的媳妇回家,可人家不仅宠着。 还把孩子养的好—— 不像某些人,不行~ 第214章 带别的女人孩子回家住 媳妇消失第一天而已,马胜利就感到糟糕透顶,以前,他起床,就能吃到好吃的早餐,心情舒适的去上班。 今日,没早餐不说。 还要带孩子吃食堂,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嘲讽买不起,为了面子只能硬着头皮掏钱买。 买的包子馒头花了他好几块,心疼的他牙齿疼,早知道就不生这么多儿子出来,费钱。 吃完早饭,还要给孩子钱,让他们去澡堂把自己洗干净,别穿的脏衣服给他丢人现眼。 中午了。 媳妇还没回来。 家里没人做饭,他不得不又带着孩子吃食堂,这些坑爹的小王八蛋,不仅嚷嚷吃肉。 还说上次吃肉是过年的时候,那肉还是南初阿姨给的,爹爹都舍不得给他们买。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马胜利在外树立的老好人、好丈夫形象,全部被这些小王八蛋败光了。 肉多贵啊,平时他都只舍得买一点给自己打打牙祭,食堂这么熟人看着,他这个当爹的不能亏待孩子。 咬咬牙,跺跺脚,便买了一份红烧肉,为了节约钱没买其他菜,还说多吃米饭长得高。 结果,他当老子的没动筷子,这些不孝子已经伸手去抓红烧肉,不顾烫直接往嘴里塞。 就跟那几百年没吃过饭的饿死鬼投胎一般,没规没矩,都是他那个上不得台面的乡下媳妇教的。 都是小子,没教养也算了。 可今日隔壁桌坐着陆霄骁的两个儿子,人家吃饭细嚼慢咽,对比起来,他家儿子丢脸丢到老家去了。 他气的午饭吃不下,走了。 几个儿子也懒得管他吃不吃,将他碗里的饭扒拉到红烧肉碗里,将里面的汁和米饭充分搅拌一起。 就算没菜,也有味。 他们以前没在食堂吃过饭,又见马嫂子不在,就有人跑来问他们咋回事,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现在九十年代了,马胜利的工资也不低,结果他们平时吃青菜稀饭,根本吃不饱。 个个瘦的,跟猴一样。 继续追问,原来他们爸爸把钱给了老家和其他女人,家里没米下锅,菜也买不起。 妈妈说,爸爸不养家。 她不能看着我们活活饿死,上不起学,所以从今儿开始出去赚钱了,爸爸这才带他们吃食堂。 等谣言满天飞时,马胜利这才后悔把孩子单独留在食堂,说他坏话,坏他的名声。 他还被领导喊去办公室问,到底怎么回事,他只能解释,自己媳妇无理取闹没事找事。 他这几个儿子从小就在大院,大家都认识,调皮捣蛋的很,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做。 他便颠倒黑白,倒打一耙。 说他这几个儿子为了吃肉,才在食堂里编造平时吃不饱的撒谎,他可是他们亲爹。 怎么可能做出虐待儿子的事,大家觉得他说的有理,就相信是他儿子为了吃肉撒谎。 暂时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就在他松了一口气时,却不想有人说,大院门口有一个女人找他。 以为媳妇离家出走,没钱,没地方去,老实了,回来了,都做好训妻的准备了。 可谁知找他的,是王素春。 她男人曾是马胜利的战友,在战场上救过自己一命,后来病退死了,留下孤儿寡母。 前些日子,求到自己这。 哭着说,家里揭不开锅,孩子读书交不起学杂费,她男人在世时,说有困难找马哥。 马哥肯定会帮忙! 马胜利可怜她一个女人死了男人还带孩子伺候公婆,便将刚到手的工资全部寄给了她。 没曾想她找上门。 他问,“弟妹,你这是?” 王素春很漂亮,楚楚动人,给人柔弱白月光的感觉,加上身材好,是男人最爱s型。 她一哭,是个男人都得投降。 她声音温柔,如唱歌一般,好听又动人,“马哥,您好心寄给我们母子一笔钱,解燃眉之急。” “可是……”她欲言又止。 眼角一滴泪水滑落,看上去好不凄凉,最后似被逼的走投无路这才开口说出真相。 “可是我婆婆以为我偷男人,不仅抢走了你借给我们母子的钱,还将我和儿子赶了出来。” “我们现在身无分文无家可归,没有办法这才来找你,希望你暂时收留我们几日。” “您放心,我们母子不会在你家耽误太久,我尽快找一份工作,等赚到钱就搬出去。” “马哥,求你了,我们母子无依无靠的谁也不认识,你不帮我们,我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听她说完,马胜利这才注意她身边站着一个男孩,衣服虽有补丁但干净整洁,长得就像三好学生样。 这才有娘生有娘教。 不像自家媳妇乡下的,又丑又没有文化,连孩子都教不好,教的跟跟泥猴子一样只会吃吃吃! 天色不早了。 见他们母子可怜无处可去,他好心泛滥,同意他们住在自己家里,等找到工作,有了钱,再搬出去就行。 冰棒厂批发,要排队。 马嫂子趁机和这些人聊了一下套取进货价和零售价,然后厚着脸皮偷偷塞红包走了后门。 得到批发机会,换到冰棒。 又拉着饮料,顶着大太阳,骑着租来的二手三轮车,去学校门口、火车站等地扯着嗓子喊卖。 跑了一天,嗓子都哑了,人也晒的脱皮,可是她赚钱了,看不出来小小的冰棍饮料利润大。 她一天不吃不喝不休息,扣掉租车的钱,就挣了几十块,怪不得这么多人卖冰棍。 这可是她成功的第一步,说明她不像自家老公说的那般没用,只能靠着男人养。 还欠南初钱,这钱没舍得用,而是攒着,做生意有车方便很多,她准备多攒点买个二手三轮车。 到时候冰棒季节过了,可以推着车卖其他吃食,要是可以,租个门面那就更好了。 带着对未来的期望,她骑着二手三轮车回到大院,也不知道她走后,孩子们有没有饭吃。 暂时先苦一下,等她赚到更多的钱后,就带着孩子下馆子,让他们吃肉吃个够! 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和马胜利还没离婚,他却已经急不可耐的带着另外的女人和孩子来家里住。 第215章 有本事他们就睡在一起! 听见开门声。 王素春立刻拉着儿子的手,局促的站起身来,看见来人后,显得有些慌张的样子。 但碍于礼节,还是打了招呼,只是声音胆怯,还带着哭腔,似有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一般。 “嫂子~你回来了~” 马嫂子以为,回家第一眼便能看到她的宝贝儿子,正想和他们分享,自己赚钱了。 却从未想过,自己不打招呼,就出去赚钱的第一天,马胜利那个老混蛋居然带着陌生女人和孩子进门。 脚边放着行李,长住? 他老家亲戚,她都认识,这母子显然不是亲戚,不是亲戚,怎么能跑到他们家来住? 是自己没家了,想找个男人养活自己和孩子,所以赖上有妇之夫,想到这马嫂子很难过。 如果以前,她早闹起来了。 可如今她连闹的心情都没了,她应该认清现实,她男人不爱她,显然她是乡下的。 没文化,还大嗓门。 和面前温婉居家的女人比,她屁都不是,有这么好的珠玉在前,怪不得马胜利想和她离婚。 两个女人都不说话,屋里的气氛变得尴尬,就在这时,马胜利从外面回来了。 嘴里还热情的说着,“王素春,你和你孩子安心在家里住下,你嫂子没在家,也没人做饭。” “所以我去食堂买了两个菜,咱们食堂的厨师是大厨,做的红烧肉和肘子都是一绝。” “今儿,你得尝尝。” 门开着,马嫂子站在门后。 马胜利进来的时候没注意,提着饭盒快步走进来,将饭盒放在桌上,当着母子的面打开。 顿时,饭香扑鼻。 为了省钱,饿了一天,硬是撑着没舍得吃一口东西的马嫂子,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他男人,从来没有给她和几个儿子买过红烧肉,也没买过肘子,现在却为别的女人别的儿子买。 买的心甘情愿兴高采烈,就跟那贱狗一样,摇着尾巴讨人家欢心,她是活生生的人。 她长得不好看,也是女人,也会难过,心也会疼,她给他生儿育女、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让他无后顾之忧,好好工作。 现在看来,男人口口声声说着喜欢贤惠的女人,都是放屁,贤惠的女人只是伺候他们的保姆。 他们爱的,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就算他们四十岁五十岁,都会幻想着娶十八岁的小姑娘。 马胜利继续说,“你们就当这里是自己家,放心住,到时候我让几个小子睡客厅。” “把房间腾出来让你们母子住,你们不要站着,坐啊,家常便饭,不知合不合你们口味。” 王素春没坐,而是看了一眼没有说话的马嫂子,开口提醒道,“马哥,嫂子回来了。” 顺着她视线,马胜利回头看着灰头土脸的王素春,身上还一股汗臭味,不知出去干啥了。 搞得这么狼狈,若如平时,他也懒得和她计较,忍一忍,就求一个家和万事兴。 可如今王素春在家里,和她对比起来,自家媳妇简直是上不得台面,丢自己脸。 他心里窝着火,不好发作,只是声音闷闷不高兴的说道,“既然回来了我也不和你计较了。” “你看你脏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挖煤去了,趁着澡堂还没有关门,你赶紧去洗洗。” “别站在这丢人现眼……” 嫌弃之意,连外人都看出来了,王素春牵着自己儿子又不好说什么,毕竟她只是客人。 就在这时,马嫂子的肚子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马胜利听见了,嘴角上扬露出嘲讽的神色。 这乡下媳妇大字不识,亲戚都不在京都,身无分文,肚子饿了,自然知道回家。 所以她今儿离家出走,他一点都不担心,就她那猪脑子,离开他,根本活不了。 王素春尴尬,“嫂子没吃饭?” 这饭菜是马胜利特意给王素春母子买的,怎么可能给自己媳妇吃,她天天在家带孩子什么都不干,靠他养着。 根本不配吃肉,心里这么想,可嘴上却没这么说,“这是我特意给你们母子买的饭菜,不用管她。” “她饿了,知道自己做。” 此刻的马嫂子身心疲惫,心里只有赚钱的她必须吃饭,养精蓄锐,明日继续再战。 于是,她在三人的目光下,走到桌边,拿起筷子和饭盒就开吃,他是她的法律上的丈夫。 他买的饭菜,她有资格吃。 她不仅吃一盒,她两盒都碰过,什么意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让王素春母子吃。 马胜利伸手就想抢,“赵凤英,你干嘛,你没听到我说的话,这是我给王素春母子买的吗?” 马嫂子叫赵凤英。 她吃的急,呛着了。 米饭从喉咙咳出来,直接喷在两盒饭菜上,脏了,就算抢过来,王素春和她儿子也不会吃。 马胜利气的直咬后槽牙,差点就动手打媳妇了,最后还是忍住笑着对王素春说,“我再去给你们买。” “马哥,不用了,家里有没有挂面什么的,我们随便吃点就行。”王素春厚着脸皮借住,哪还敢吃肉。 家里有没有挂面,马胜利还真的不知道,他回家就负责吃就行,于是他看向了自家媳妇。 正想开口问。 吃了肉,心情稍微好一点的赵凤英嘶哑着嗓子道,“挂面还有点,就在橱柜的最下面。” “那我去煮。”王素春让儿子在客厅等一会,很贤惠的起身去厨房,挽起袖子就开干。 客人上门,哪有让客人自己动手做饭的道理,马胜利狠狠地瞪了一眼自家媳妇。 也跟着进厨房,“我帮你。” 听到他要帮忙,赵凤英忍不住想哈哈大笑,她嫁给马胜利,从来没见过他进厨房帮过她忙。 化悲愤为力量,她一口气将两盒饭菜吃下肚子,她好久没吃这么好、吃这么饱,爽。 吃完,她就去了儿子房间。 换上衣服倒头就昏睡过去,她可没有忘记,马胜利那个老混蛋想把儿子房间腾给那对母子。 腾个屁,以后她就和儿子睡一个房间,主卧,她让出来,有本事他们就睡在一起! 第216章 不要脸,睡主卧! 睡的迷迷糊糊之间,赵凤英听到有人在吵什么,可跑了一天太累了,她根本睁不开眼。 直到第二日,她才醒。 睁开双眼,发现屋里昏暗。 大热天屋里不怎么透气,那汗臭混合在一起,小儿子窝在她怀里,其他儿子则睡在另一张小床上。 脏脏的,就跟没爹没变娘管的野孩子一样,外人常说他们儿子皮,可她认为这是孩子天性。 他们不杀人放火,本质不坏。 知道亲娘辛苦,很听她的话,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第一时间记着她,只是在外亲爹不护着。 所以经常被其他家小孩看不起,从而被欺负、孤立……大儿子也不过才七岁而已。 今日还要去厂里排队拿货,想着让孩子多睡会,便蹑手蹑脚的起床,却不想还是吵醒了大儿子。 他挣扎着坐起身来,揉着眼睛,显然还没有睡醒,“妈,我能和你一起去挣钱吗?” 大儿子话音一落,原本熟睡的其他儿子也揉着眼睛爬起来喊道,“妈,我们也要去!” 昨儿,他们家突然来了一位漂亮阿姨,她贤惠,她温柔,她说话细声细语很亲和。 就连她孩子,也乖巧懂事。 爸爸很喜欢他们,所以院里就有人开玩笑说,他们的爸爸要和他们妈妈离婚了。 会娶漂亮阿姨给他们当后妈,还会多一个懂事听话的兄弟,而他们妈妈会被赶出这个家。 赶出大院,永远都回不来。 还问他们,爸妈离婚了,他们会选择跟爸爸还是妈妈,大院的叔叔阿姨分成了两派。 第一派,说他们肯定跟着爸爸,因为他们爸爸有工作有房子,是军官,可以让他们过好日子。 而他们妈妈是没文化、大字不识的乡下女人,离婚后没房子没工作,无家可归养活自己都困难。 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重新找个男人嫁,想最快的速度嫁出去,不可能要孩子。 因为二婚男 不会娶带儿子的女人。 第二派,说他们肯定跟着妈妈,因为他们调皮捣蛋不招爸爸喜欢,后妈年轻还能和爸爸再生。 他们心里其实很清楚,爸爸不喜欢他们,妈妈更爱他们,所以,他们也不要爸爸。 他们想跟着妈妈一起挣钱,挣了钱买大房子,那他们就有新家了,不用被嫌弃赶来赶去。 就算跟着妈妈只能吃糠咽菜,他们也愿意,在儿子期待的目光下,赵凤英不忍拒绝。 孩子虽小,可好歹也能支个摊位站在旁边叫卖,而她可以趁着这个时间去其他地方卖。 分工合作,他们卖的更多,那挣得钱就更多,她说,“挣钱会很辛苦,你们真的要去吗?” “妈妈,我们要去!”儿子们眼神坚定如入党,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勇往直前。 “好,我们一起去!”赵凤英也不是拖延的性子,说干就干,招呼他们起床洗漱。 走出卧室时,很意外。 只看见丁文奎睡在沙发上,主卧的门关着,家门口鞋柜上,还放着其他女人的鞋子。 显然,王素春母子没走。 肯定是自己昨儿霸占儿子房间,马胜利这个老混蛋没法腾儿子房间给他们母子睡。 便将他们安排睡在主卧。 而王素春也真的不要脸,自己这个正妻还在家,她居然正大光明的睡在女主人的床上。 那张床,自己和老马没少干。 虽然是马胜利安排,但她一个寡妇睡在上面,不臊的慌吗?真的是要恶心死人。 如果是以前,赵凤英早就和马胜利闹起来了,可如今……她算明白,闹了也没有用。 丈夫落下一个帮人好名声,自己则落下泼妇的下场,她不傻,早就听大院里的人说。 马胜利倒霉,娶了这么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乡下媳妇,他不离婚,还愿意接来大院。 说明他是好男人…… 被洗脑多了,赵凤英也觉得马胜利是好男人,可如今后知后觉,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不是正常男人的底线吗?哪里和好男人沾边,她当初不嫌弃他三十多岁还嫁给他。 又没有出轨,帮他生儿育儿,还要伺候一家子吃喝拉撒,让他在外专心工作赚钱。 凭什么他当军官后,他不和她离婚就是好男人?难不成男人升官发财后就该离婚吗? 天下男人都一样,嫁谁都一样。 她反正不离婚,只要自己坐稳正妻的位置,来再多的女人都是小三,不被法律承认。 虽然不离婚,也得不到什么实质性好处,可出去后,她好歹是人人羡慕的军官夫人。 总有人得巴结自己。 就如昨天,自己能顺利的批发到冰棒,除了自己悄悄塞红包,也说了自个身份。 这个社会讲的就是人情世故,将自己身份利用得当,也有好处,这是南初教她的。 还说如果把家庭主妇当成一份工作的话,是个女人都能干,如果这个女人自身没特别优点。 很容易被别的女人取代,工作岗位上叫开除,家庭里叫离婚,它们本质上都是一个道理。 赵凤英确实是贤妻良母,可她缺点也很明显,乡下人,没文化,没工作只能靠男人养着。 要是比她更好的女人出现,男人为什么不能离婚再娶,你情我愿,这又不犯法。 而这个女人出现了! 男人离婚步骤,很简单。 先是冷暴力,然后说没钱,直接断了家里所有开支,让女人闹,受不了说离婚。 想不离婚,就得经济自由,就算男人不给家里生活费,那女人和孩子照样正常生活。 卖吃食,忌讳脏臭。 家里没有热水器,天热的时候烧水放大盆里洗,天冷的时候,全家会去大澡堂。 现在天热,所以她烧了热水,香皂打沫,将几个孩子洗的香香的,这香皂还是南初送的。 丁文奎听到屋里的动静后,并没有睁眼,只是翻身继续睡,等着他媳妇做好早餐再喊醒他。 女人没钱,就算离家出走。 也无地可去,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回家,掌控家里经济的他现在一点都不担心赵凤英闹。 可赵凤英懒得瞅他一眼,直接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家,独留他和别的女人在一个屋。 第217章 免费住家保姆不要白不要 钱! 钱! 钱! 又挣钱了! 这不比男人香吗? 赵凤英一直都知道,几个儿子都随她,有一张跟城墙一样厚的厚脸皮,可没想到他们厚脸皮到可以赚钱。 根本没人教,他们学着其他摊位的人叫卖,脑洞大开,遇到女性,就问姐姐吃不吃冰棒。 说他们卖的冰棒不仅解渴,还特别好吃,漂亮姐姐吃了变更漂亮,那小嘴甜的赵凤英听了都羞耻。 遇到放学的学生,他们又会换另外的说辞,说自家冰棒又甜又好吃,吃了可以变孙悟空、奥特曼…… 为了增加销量,让学生多喊些同学来买,卖三送一,送他们收藏很久的弹珠、洋画、小人书、弹弓、木枪…… 这些东西不要钱,都是他们在大院从其他小朋友手里赢来的,所以他们白天跟着妈卖冰棍饮料。 晚上回到大院后,饭都来不及吃就跑去找其他小朋友进货,进货的方式就是玩游戏战胜对方。 赵凤英也学聪明了,不管是冰棍还是饮料,也跟着喊买五送一,买十送二。 主打薄利多销,顾客觉得自己占了便宜高兴,她买的快,赚的也多,其他想卖冰棒但是批发不到的。 知道她有关系,找她要货。 零售加二手批发贩子,这样起早贪黑一个月下来,荷包都鼓了,赚钱容易的跟流水一样。 纯利润,三千多。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钱,也终于明白南初所说,改革开放经济复苏,是做生意的好时机。 普通人能不能逆袭,就得抓住这次机会,要是等市场饱和,再入场就要亏本了。 赚到钱,她便去了南初家,商量能不能用这个钱先投资,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 有了车,拉货多,别人从她这里批发的时候送货,对方都能记她一个好。 还有冰棍厂帮她走后门的那个恩人不能忘,过年过节得送礼,就比如中秋节得送贵重月饼。 自家儿子从其他小朋友手里赢了不少东西当赠品,所以还得请大院里的孩子吃冰棍饮料。 南初没想到她这么能干,只是提点了几句,便从零售到批发,厚脸皮,放得下面子,能说会道,不古板。 懂得人情世故,这天生就是干销售的命,这样的人才她都想收进公司,可想到马胜利这人便没这么做。 怕到时候闹得不好看,而是让赵凤英自由发展,那钱就是她投资,到时候年底分红就行。 赵凤英点头,说行。 吹空调吹多了,不舒服。 下午的时候,南初便搬出桌子,悠闲的坐在院里吃下午茶,喝着丁文奎送来的咖啡。 味道跟中药似的,她不喜欢,还不如茶好喝,中间放了点心,有绿豆饼、桃酥等。 这么闲下来,自然也听到最近大院流行的八卦,她问,“那个女的带着孩子还住在你家啊?” “不仅住我家,还睡我床。”赵凤英就是大大咧咧有啥说啥,不像马胜利死要面子活受罪。 南初将咖啡推到一边,拿起了赵凤英送来的饮料喝了起来,“你居然没和你家老马吵架。” 以前他们夫妻可是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吵,最近都听不到砸东西,都有些不习惯。 赵凤英嘿嘿一声,乐了。 她说,“我现在可学聪明了,不吵架了,自从我赚了钱后,就不用看马胜利脸色过日子。” “自然,家里的活我也不干了,那女人不是住我家嘛,她口口声声说不好意思白吃白住。” “就把家里家务全包了,住家保姆不要白不要,她想住一辈子,我都不会说一句。” “毕竟,不管男人女人,都不会拒绝回家的时候,看着家里干干净净还有热口的饭菜。” “最重要的时候,老马为了面子不仅给生活费,为了保证每日吃肉,还得笑着多给。” “现在,我和儿子不花钱每天回家都能吃肉,多好啊,不得不说,这个王素春的厨艺不错。” “做的饭菜挺好吃。”说完,忍不住唧了一下嘴,好似在回味什么绝世美味。 南初吃了一口绿豆饼,“你心可真大,就这么如花似玉的美女天天围着你男人转。”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就不怕他们一时冲动就……”后面的话没有直接说出来,二人都懂。 赵凤英又不傻,“放心,他们不敢,这可是大院,就老马死要面子的性子。” “不敢做出格的事情,我天天回家也不闹,那个女人要是真的想当见不得光的小三。” “我也不阻止。” “反正我不会离婚。” 赵凤英看开了,但马胜利郁闷了。 以前王素春没来,他每个月给家里几十块当生活费,赵凤英为了省钱都会去菜市场买菜。 哪家便宜,哪里打折,知道的一清二楚,有时别人不要的烂菜叶子她也捡回来吃。 要是钱不够没粮了,找娘家。 赵凤英最近早出晚归,也不知道在干什么,饭也不煮了,家里的活都不干,没粮了也不管。 王素春是客人,又把他家收拾的干干净净,还给他们做可口的饭菜,做的挺好吃。 他作为主人家总不能怠慢客人,得好吃好喝的供着,于是生活费翻倍的给不说,让王素春没钱了就告诉他一声。 王素春带着儿子才来一个月,就花了他好几百,他钱不够,还去找其他战友借。 自个日子过的紧巴巴。 这不,老家那边的母亲,又找他要钱了,他现在身无分文,说不给,母亲就要带着全家人来大院找他。 王素春和她儿子就算了,老家的人再来他不得喝西北风,可王素春一直找不到工作。 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赶人家孤儿寡母走人,出于私心,他其实挺喜欢王素春。 她不像赵凤英泼辣没文化,反而知书达礼,每句话都说到他心坎,两个人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要不是赵凤英变了性子,不离婚。 他其实挺想和王素春结婚,哪个男人不想要一个能带出去的漂亮媳妇,有面子。 就是漂亮媳妇费钱,不如乡下媳妇好糊弄,马胜利抽着烟,想着如何让赵凤英闹离婚。 第218章 以为你生了野种不敢回来了 陆佳佳剖腹产,加上受伤,住了将近一个月的院,她每日都盼着家里人来看自己。 结果…… 婆家人没来。 娘家人也没来。 好似都把她忘了。 隔壁病房欢声笑语阖家欢乐,她每日要死不活的躺在病床上,只有医生护士护工进出。 没有任何尊严,被陌生人脱衣服把屎把尿擦洗身体,那种难堪羞耻让她变得更加沉默。 看着自己生下来的女儿,她应该是高兴的,但心底依旧有一个声音很遗憾的说。 可惜了。 不是儿子。 要是儿子,丈夫爱她,婆婆也不会再为难她,大伯哥尊重她,小姑子也会让着她。 想到这。 睫毛不由地轻颤一下。 为什么生的不是一个儿子呢?为什么会生一个女儿出来呢?老天爷不公,为何要这么对她? 婆家一直盼着,她能生一个儿子出来给许家传宗接代,可现在计划生育生了一个后就不能再生了。 怪不得婆婆会生气的当场走人,还是自己肚子不争气,在她懊恼自责不已的时候。 医生来了。 告诉她今日可以出院了。 且再三叮嘱道,她是剖腹产。 两年内最好不要再怀孕,要不然不幸再次妊娠的胚囊正好着床在子宫手术疤痕处。 可能会造成子宫旧疤痕破裂,若是抢救不及时,将会威胁孕妇和孩子的生命。 她的女儿虽然不足月出生,可是恢复的很好,很健康,在医院期间不哭也不闹。 饿了拉了就小声哼哼。 要是变成小子,调皮捣蛋,那嘹亮的嗓子不得吵死人,算起来女孩子就这点好,乖巧懂事少操心。 陆佳佳只能收拾一下东西,可她在医院的东西不多,属于自己的,只有那套穿来的衣服。 其他的…… 都是借的。 而身上原本揣着的几十块钱,在她生产后昏迷不醒的时候不见了,护士说她婆婆翻过她的东西。 应该是老人家拿走了。 身无分文,抱着孩子,身体虚弱的她走路都气喘吁吁,没人接,也没钱坐公交车。 只能一步一步走回家,中午太阳毒的像火炉,她走没一会,整个人就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看见报刊亭有电话,终还是停住了脚步,她拿起听筒第一时间不是打给许以全。 而是打给大哥,因为只有大哥会在她出事后第一时间出现,就在她满怀期望的时候。 听筒里却传来嘟嘟嘟的声音,她不信邪,又连续拨打了好几次,可每次都是一样的结果。 为什么会打不通呢? 是陆霄骁,不想让许家的人借着妹妹的名义来骚扰南初,所以早就换了家里的座机号码。 南婉南下的事情,南初一直被南家人骚扰,所以她的手机号也换了,除了重要人员。 给外人留的都是公司座机号。 再说陆佳佳这边打不通电话,她又想打给二哥,可国际长途很贵,身上没带钱的她不敢打。 至于打给许家…… 许以全很听婆婆的话,按照婆婆的态度,肯定不会让她儿子来接自己,想到这她委屈的挂了电话。 喉咙发紧,眼尾泛红。 报刊亭的老板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多嘴问了一句,她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得知情况后,便从盒子里掏出一块钱给她坐公交,她感谢老板,说以后会来还。 老板心肠好,就当做好人好事,没指望她真的来还钱,让她带着孩子赶紧回家。 陆佳佳鼻子一酸,哭了。 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她现在很需要这笔钱,便收下了,抱着孩子上了公交车。 到站下车,往家里走。 现在中午,她进家门时。 发现全家坐在客厅吃午饭,桌上的菜比平时多,还有红烧肉,闻着饭菜香味,她腹中忍不住咕咕叫。 今日出院,护工没来,也没有人给她买饭,她一直饿着肚子回来,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 见她回来,许家没一个高兴。 婆婆更是言语讽刺,“哟,终于舍得回家了,我还以为你生了野种不敢回来了。” “生个赔钱货而已,还住了一个月的院,既然钱多的没地用,你不如在医院住一辈子别回来。” 陆佳佳住院,家里活没人干。 那伺候一家老小的任务就落在了许母身上,她一把年纪,有了儿媳妇享惯了福。 做起家务来各种不适,不是腰酸背痛就是全身疼,心里堵着一窝火,不敢朝着家里人发。 只能朝着儿媳妇欺。 陆佳佳因为没给许家生个孙子,心里自责,也没有敢还嘴,许母见她这死样更来气。 吼道,“还傻站在门口干嘛,嫌弃邻居看热闹没看够,要我这个老骨头把你请进家门。” “你一个月没有回来,家里脏衣服都放发臭了,还不赶快去洗,真是是有娘生没爹教的……” 她回来,都没人问一句她有没有吃饭,便让她去干活,陆佳佳心里发酸的厉害。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说了又有什么用,在家大哥宠着她,可是嫁人后就没人惯着她。 以前什么都不做,有大哥。 现在是不会做也得做,做不好还要挨骂,想到那日许以全动手打他,顿时有些害怕。 她低着头,抱着女儿进门。 回了房间,不敢有一分耽误,将女儿放在床上,确定她不会摔下来,便抱着脏衣服出去洗。 许家人冷眼旁观,习惯了。 许以全见她没死,还抱着女儿回来了,脸色难看的要命,他可是花了二十块去寺庙烧香求佛保佑他们母女死。 可居然不灵! 许母说,“以全,趁着你媳妇回来了,你晚上努力一下,争取明年生个大胖小子出来。” “给咱们许家传宗接代。” 喜欢南初的许以全不愿意,便不爽的拒绝道,“妈,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搞计划生育。 “每家只能生一个,她已经生了一个赔钱货,还生屁的大胖小子,你不是没事找事嘛。” 许母见二儿子不开窍,翻了一个大白眼,拿着手里的筷子狠狠地敲了敲桌面。 恨铁不成的低吼道,“说你笨你就真笨啊,你媳妇给你生了一个赔钱货,谁看见了。” 许以全皱眉,似明。 不确定,“妈,你的意思是……” 第219章 刚剖腹产,让她马上生儿子 热天的衣服,特别是大老爷们还要干活,穿一天就有汗臭味,混合劣质香烟的味道。 放两天不洗,那味哕了。 陆佳佳忍着不适,端着盆来到水龙头下,扭开水龙头,冰冷的自来水从中流了出来。 她拿起搓衣板蹲在地上,拿着肥皂就开始麻利的搓洗起来,原本乌黑的头发竟出现一根白发。 待她洗完衣服,回屋。 许家人吃完午饭,桌上的菜吃的那是干净,连盘子里的油汤都不剩,见她进来,让她把碗收去洗了。 屋里的孩子也在哭,应该是长时间没人理,哭的声音嘶哑,虽然是个赔钱货。 可好歹是她拼了半条命生的,她赶忙进屋看,却见婆婆抱着女儿,便上前伸手道,“妈,我来抱。” 婆婆眉头一皱,不满。 眼睛瞪的如铜铃吼道,“我这个当奶奶的抱孙女不行吗?都说丫头片子乖巧听话。” “瞧瞧你生的,我就抱一下,就跟我有仇似的哇哇哭个不停,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我就要把这个爱哭的臭毛病给她治好了,你还站在这里干嘛,桌上的碗收了吗?洗了吗?” “别以为你生了孩子就可以在家里当祖宗不干活,我告诉你,就你矫情,生孩子还住一个月的院。” “我那时候当儿媳妇,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就把孩子生了,生了还要回家给全家人做饭、洗衣服……” 婆婆总是把她生孩子如拉屎、以及生孩子后继续干活的事情一遍又一遍的说给大家听。 男的没生过孩子,刚进门的媳妇也没有这方面的经历,日复一日的这样说着大家便当了真。 认为女人生孩子如拉屎一般,轻松的不得了,连陆佳佳没生前,也认为生孩子如拉屎。 可生了之后,不这么认为。 每个女人体质不一样,怀孕生子也会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甚至在医院还听说有人生孩子大出血死了。 未生孩子前。 没人告诉她这些。 相反,大家经常说的是,男人要传宗接代,女人要给男人生儿子,至少要生两个。 生了儿子才有人养老送终,不像丫头片子,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了人就是一心为了婆家的人。 不要娘家人扶持就阿弥陀佛,根本指望不上他们养老送终,以前陆佳佳不懂什么意思。 可现在嫁人后,她给婆家干活,工作赚的钱也花在婆家,满心满脑都是为婆家做事。 从来没想过给家里一分钱,虽然大哥二哥不需要,可她也没有给他们买过东西。 每次都是出事了才想到他们,怪不得大家都不喜欢生女儿,女儿在家是个宝,嫁人就是一个白眼狼。 爹娘出事,女儿根本靠不住。 陆佳佳看着女儿也不禁恐慌,以后女儿嫁人了是不是也会这样,要是生的是儿子好了。 奶奶抱孙女,天经地义。 她也没资格说什么,心情窃喜婆婆接受她生的女儿,心里也开始变得有些欣慰。 女儿就女儿,大不了以后再生个儿子出来,她可听说了,只要躲着偷偷生,只要不被发现一样能生二胎。 想到这,她出去洗碗。 女儿不知是哭累了,见妈妈靠不住也闭上眼睛睡着了,她要是会说话肯定会告状。 说奶奶掐她屁股,可疼了。 陆佳佳就像被人抽着转的陀螺,回来后就忙个不停,待她终于可以休息的时候已经晚上了。 她回屋,只见许以全只穿着四角裤躺在床上,却不见女儿,便问,“我女儿呢?” “妈抱走了。”说着,他起身。 目光阴郁的打量了她一眼,生了孩子后,身材严重走样,特别肚子那里鼓了一大圈。 他忍着恶心将她扑倒在床,吓的陆佳佳尖叫,顾不上女儿慌了神,“你……你做什么?” 许以全公事公办,解着她衣服不耐烦的说道,“妈说了,让我努力,争取明年生个大胖小子出来。” “不行!”陆佳佳拒绝。 医生的叮嘱她没有忘记,“医生说了卧室剖腹产,两年内不能生孩子,否则会出人命的!” 没文化,真可怕。 说的就是许以全这样的人,“医生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他们只是想多骗我们穷苦老百姓的钱。” “别的女人生孩子都没事,在家就把孩子生下来,就你矫情,要去医院,要剖腹产,要住一个月的院。 “还两年内不生孩子,我娶你,就是为了给许家生孩子,你不生,是要我们许家断子绝孙啊!” 他一边说一边强硬的将她衣服给脱了下来,可看着她肚子的肉松弛,还有密密麻麻的疤痕时。 差点把他恶心坏了,女人生了孩子都会变成这样吗?如果是嫂子身上有的话,他肯定不嫌弃。 陆佳佳呜呜哭着,想推开自家粗鲁的男人,可使不上力,“许以全,你个混蛋,你放开我。” “医生说,现在不能怀孕。” 可就在这时,屋里居然传来公公的声音,“你们两个能不能小声点,吵着我睡觉了。” 陆佳佳心一抽,大脑空白。 吓的脸色惨白,连哭都忘了,大伯哥这里就只有两间屋子,所以她和自己老公、公公婆婆、小姑子住一个屋。 听到公公在,她不敢说话了,只是双眼含着泪,在心里想着,要是生的是儿子就好了。 生儿子,就不遭这个罪。 许父躺在床上,拉着帘子,看不见儿媳妇什么样,只听到熟悉的水声在耳边回荡。 他的手,伸进裤子。 许母老了,不如儿媳妇漂亮。 自己这个儿子也不中用,不如当年的他,他一炮让许母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出来。 要是换他来,儿媳妇早就笑呵呵的生下一个大胖小子,哪用上在这里哭哭唧唧没完没了。 被人说老实的许父,其实并没有那么老实,他只是穷,胆子小,不敢做越矩的事。 可不代表,他真的老实。 他还想着自己儿子不行,那到时候他亲自上阵,打仗父子兵,关上门谁也不知道。 夜,降临。 黑暗,隐藏了一切。 第220章 为什么偷看我? 人到了一定年纪,就会很无聊,比如南初最近都喜欢站在窗边,她并不是看风景。 而是在等,可等了很久,预料中的争吵一直未再出现,心里说不上是失望还是遗憾。 她真的一点都不懂,马嫂子怎么能容忍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共处一室这么久。 要是换成了她…… 想到这,她双手交叉回头望去。 昏暗的台灯下,陆霄骁安静的坐在书桌旁,后背挺直一刻都不松懈,目光专注而又认真。 他右手执笔,写着什么。 南初没有去偷窥,因为他的特殊职业代表着他会触碰的很多东西需要对外保密的事。 她不感兴趣,也怕自己看到什么机密,不小心说出去害人害己,哪怕他信任她。 陆霄骁手中的笔一顿,他微微抬起下巴看了过来,见她看他,嘴角上扬神情温柔,眼里带着吟吟笑意。 他看着她低声道,“过来。” 南初眉毛一挑,走了过去。 他拉着她的手将她拉入怀中,紧紧地搂着,坚硬的下巴放在她不宽的肩膀上有些硌。 他问,“为什么偷看我?” 很多人当夫妻久了,新鲜感就不会在了,没有共同的话题,感情也会从爱情变成亲情。 连做爱。 也会变得敷衍。 可陆霄骁不一样,他总是将他对她的爱意表达超过百分之百,就好像永远都不会腻歪。 她很好奇,他怎么能做到一直热爱而不腻歪,在一个不健康的家庭里长大的南初。 其实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曾经的她认为,喜欢就是爱,可一个人同时可以喜欢很多东西。 比如,喜欢吃海鲜,喜欢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喜欢钱……所以,喜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后来认为,有人帮她就是爱,就像陆霄骁救了她的命,她可以不顾廉耻将自己献祭给他。 再后来…… 爱不爱其实没那么重要。 南初觉得自己就像风筝,她只想飞得越来越高,可风筝只能有风的时候才能飞起来。 只能有人拿着它助跑的时候,才能飞起来,有时飞不成功,还会摔得很惨很惨。 要是线断了,还会掉在无人的地带里,风吹雨打,无声的腐烂着,成为土地的养分。 而陆霄骁在南初生命里,扮演着那个放风筝的人,他偏执的扯着手中的线不肯放手。 哪怕疼。 哪怕伤痕累累。 南初眼帘下垂,她一次又一次的选择离开,何曾不是为了放过他,因为爱她很痛苦。 可他却不这么认为,他曾经说过人与人不一样,玫瑰谁都爱,路边的野花也有人珍惜。 不要过度自贬,他们都是芸芸众生里的普通人罢了,跟着心走,不需要被旁人言语干扰。 灯光柔和,空调冷风吹着,坐在陆霄骁怀中的南初忍不住笑出声,说了实话,“我就是想啊~” “你什么时候跟马胜利一样领着一个女人和孩子回家住,到时候二女侍一夫想想挺刺激。” 听完这话,陆霄骁只觉得头疼,马胜利虽然做的是好人好事,但影响不好必须严肃处理。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声音中带着些许无奈,“乖,就你一个女人我都应付不过来。” “怎么可能还找别的女人。” “我可是励志当你的小白脸,傍你这个富婆,吃你一辈子的软饭,你别想找借口离婚。” “我不同意,也不会放手。” 说完双手不老实的从丝绸的睡裙下摆伸进去,南初一巴掌拍开,“你能不能有志气点。” 陆霄骁压低声音笑着,欢愉中带着坦荡,“志气是啥?难不成是小时候课堂上说的想当科学家?” “可放眼望去,又有几个能够实现自己儿时天真烂漫的梦想,不过是为了几两碎银奋斗,苟活罢了。” “作为普通人,与其追求飘渺不切实际的未来,不如脚踏实地追求属于自己的东西。” “南初啊~” “我这辈子只想要你。” 陆霄骁,从来不是一个好人。 他比谁都清楚,南初是一个极度缺爱者,这样的人防备心很重,她很抗拒强势、暴力、突如其来的示好。 想要征服,就得故意示弱。 欺她心底善良,用滚烫的爱意浇灭她如冰山的心,从而一点一点卸下她那如尖刺一样的防备,完完全全占有她。 看起来…… 有些不择手段。 可这一切的前提下,是南初心里有他才能成功,两个人心知肚明,却没有戳破。 “油嘴滑舌。”南初笑笑。 他不置可否,而是抓着她那双不大不小的手问道,“老婆,你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 梦想—— 南初愣了一下。 记忆久远,有些记不清。 但还是试着回忆一下,陷入了迷茫之中,“可能是画家,也可能是作家,不记得了。” 反正不是为了赚钱、买房子、结婚嫁人,至少儿时的自己单纯,还有过报效祖国的远大志气。 可长大才发现,普通人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很难,何谈报效祖国,如今回忆起来只剩下苦笑。 她说完后,便没有继续。 等着下文的陆霄骁,眸中闪过一丝失望,因为她的未来依旧没有他,他声音淡淡。 “时间不早了,睡觉。” 他伸手关掉了桌上的台灯,屋里突然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了,南初不适应的眨了眨眼。 正准备站起身,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腾空抱起,随着一声惊呼,她被放在床上。 他俯身而上,浓烈如酒的荷尔蒙熏的她发昏,他很温柔,温柔的似要将她溺死在其中。 她只能死死地抓住他,才不会在茫茫的大海之中失去方向,在意识涣散之际。 她听见他说,南初,你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敞开心扉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不会出轨呢? 敞开心扉?南初做不到。 她已经不可能把自己的命运完完全全交给另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爱人也不行。 好,陆霄骁永远不可能出轨。 对于他会不会带其他女人和孩子回家这种话题,她再也没问过,要不然晚上遭殃的是她。 偶尔作死,增进夫妻感情。 天天作死,肾不行。 第221章 嫂子,求你了~ 南初醒时,天灰蒙蒙。 窗户半开着,窗帘飞舞,清晨的凉风从窗外徐徐吹进来,让人舒服的忍不住想要伸懒腰。 抬眼望去,陆霄骁闭着眼,显然还没有醒,他很少睡懒觉,却喜欢陪着她多睡会。 昨晚,她做了一个梦。 梦见他们回到了过去,梦见那日他们成功领了结婚证,梦见他们住在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梦见他每天回来的时候,都会带各种好吃的回来,有山间的野兔,有水里的鱼,有螺蛳螃蟹…… 他们没有钱,却过的很幸福。 梦醒之后,见他就在身边,心里顿时暖暖的,可南初发现,与梦中的陆霄骁相比,现实的他很少笑。 过的跟苦行僧一样,不知娱乐,只会拼命,脑海里只有训练工作,他努力都是为了她。 睡着了,还皱着眉。 南初心疼,伸出食指,放在他眉心揉了揉,陆霄骁睁开了眼,那双犀利的眸子在看清眼前人后。 才变得柔和起来,他一把将她搂在怀中问道,“乖,什么时候醒的?怎么不叫醒我?” 南初其实心里清楚,陆霄骁有她不知道的另一张面孔,就像他刚刚醒来的那瞬间,带着狠厉。 真正上战场杀过人,没有任何心理阴影的人,内心强大的可怕,不可能是弱者。 他在她面前示弱,是手段。 在她第一次献祭的时候,她就应该有逃不了的觉悟,有些人,很绝情,也深情,陆霄骁就是这样的人。 南初听着他胸膛的心跳声,伸手也将他抱住,拍着他的后背问道,“我刚睡醒。” “见你闭着眼,想让你多睡会,不舍得叫醒,你眉头一直紧皱着,是做噩梦了吗?” 他轻轻嗯了一声,没隐瞒。 “我决定了!”她说。 “决定什么?”他问。 南初挣扎起身,趴在他身上,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说道,“以后所有的事情我都让着你。” “嗯?”陆霄骁不解。 不知她为何睡一觉,就变了。 南初一脸坏笑,“嗯,让着你,让你给我做饭、让你给我洗衣服、让你给我带孩子……好不好?” “好,都让我做。”陆霄骁轻笑一声满眼宠溺,这小坏蛋将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是报复他昨晚欺负她。 就算她不安排,这些事情也一直都是他在做,他平时多做一点,那她就能少做一点。 南初清清嗓子,厚颜无耻的继续问道,“陆霄骁同志,有我这样什么都不做的老婆,你幸福吗?” 这年月,女人以贤惠为荣,以懒惰为耻,谁家老婆要是不勤快,方圆十里的狗都知道。 陆霄骁一直清楚,他娶的是陪伴自己余生的妻子,又不是照顾他吃喝拉撒的保姆。 他根本不在乎南初懒不懒,他只在乎她饿了没、冷不冷……“只要有你在,就幸福。” “那你就一直在,别离开。”南初很想他们像梦里一样,普普通通幸幸福福的过完这辈子。 夫妻二人一大早打情骂俏,早忘了家里还有两个儿子,见爸妈八点了还不起床。 他们饿得肚子咕咕叫,便只能掏出零花钱自个去食堂买早餐,顺便给爸妈带回来。 所以…… 南初起床后。 看见桌上摆着早餐,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老公和儿子都宠着她,她很珍惜现在的一切。 唯一让她反感的是饺子,每次看到这玩意都会发生不好的事,可今日早餐有饺子。 问了才知道,是赵凤英特意买了肉自己包的,一来让孩子们吃肉,二来感谢南初。 别人好意,不可能扔了。 她只能按压住心中的不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医药公司的事情都是丁文奎全权跟进。 她一直待在大院,没出去过,可没想到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该来的还是会来,避免不了。 陆霄骁的弟弟,陆易凡。 他从国外回来了,刚下飞机就坐车杀到了大院,一进门,就将满桌的早餐给掀了。 碗碟碎了一地,豆浆豆腐脑洒了到处都是,冒着热气的饺子被踩碎,家里狼藉一片,惨不忍睹。 不解气的他,还砸家电。 陆霄骁让南初带着孩子去食堂,他需要单独和这个弟弟谈谈,他们兄弟的事情她这个当嫂子的不好参与。 便出了家门。 门锁上,便传来惨叫声。 不是陆霄骁的,是陆易凡的。 当哥哥的不好打妹妹,但揍弟弟很得心应手,而且他打人有分寸,专打不致命、不留伤、但痛很久的地方。 陆易凡会来,其实在南初的意料之中,因为他们爸妈死后,三兄妹变得很团结。 陆佳佳嫁给许家作死,肯定会引发兄弟俩矛盾,陆易凡气势汹汹的样子更是说明了一点。 陆佳佳出事了。 陆霄骁也知道。 只是他没有告诉南初…… 在思索之间,南初顿住脚步。 陆佳佳站在不远处,她头发凌乱披散在身后,衣服发皱,双眼发红,哭的发肿。 去年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嫁人不到一年,就苍老的跟那些中年妇女一样。 曾经的南初也是这般丑陋,她也深深的体会到嫁错人有多恐怖,真心实意的付出,换来的是一家子磋磨。 她曾经想过,陆佳佳应该不会像她那般惨,她嫁到许家的时候,许家还是农村的,条件不好。 现在的许家,城里人,许以安又是厂长,不说大鱼大肉,好歹也比以前日子好。 陆佳佳看见她,哭了。 仿佛抓到最后一根救命草,上前就跪在她的面前,“嫂子,嫂子求求你救救我女儿!” “她刚满月,才这么小一个,婆婆就把她送人了,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求到你这里。” “你也是当妈的人,知道孩子就是我的命,只要你肯求大伯哥,他肯定会让婆婆把孩子找回来,我求你了。” 说完,额头重重砸在地面,路过的人指指点点,南初站在那里,却什么都没有说。 可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自己的大儿子,要是他还活着,现在已经读小学了。 第222章 妈妈都没跪过…… 十八岁的南初,善良勇敢。 认为正义迟早会打败邪恶,敢于牺牲,相信爱情,相信世界所有美好,相信明天会好起来。 二十八岁的南初,如人饮水。 冷暖自知,明白现实没有黑白分明,只有法律和道德,正义也会迟到,邪恶也不一定会被打败。 可惜,陆佳佳遇到的不是十八岁的南初,而是二十八岁的南初,二十八岁的南初学会了权衡利弊。 她有钱有能力,可以帮人,但要她牺牲自己,那不好意思,这事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 哪怕…… 用孩子共情。 她很清楚许以安想要什么,陆霄骁也知道,他对她瞒着此事,也代表他不同意。 她说,“陆佳佳,你求错人了。” 陆佳佳应该求的人是她自己,如果她愿意跳出火坑,陆霄骁是她亲哥,以他的性子不会对亲妹的事坐视不管。 所以,南初并不想插手。 被自己两个哥哥宠娇了,觉得什么事情都要顺着自己的陆佳佳,露出错愕的表情。 没想到大嫂会拒绝…… 那她最初的平易近人,知道许家是畜生的情况下,还极力帮助自己嫁了进去。 自始至终她都不是为自己好,而是为了抢走自己的大哥,为了在大哥面前表现。 邻居说的没错,自从家里的嫂子进门后,就开始作妖,弄的家宅不宁,欺负小姑子。 陆佳佳以前还会为辩解两句,可如今大嫂的冷漠无情,让她彻底看清了她的真面目。 依旧还是那句话,“南初,如果不是你,我大哥不会不管我们,是你抢走了我大哥!” 大嫂和后妈一样,不好当。 不管后妈做的再好,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依旧被认为恶毒,被认为会欺负继子。 大嫂也是家里唯一的外人,她稍微不顺着婆家的意思,为自己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就会被认为作妖。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婆家都是这么无理取闹,所以嫁人前,真的要擦亮自己的双眼。 南初蹲下身,平视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小姑子,笑的残忍,“是你大哥求着我跟他在一起。” “不是我……” “非他不可。” 这年月里,大多数普通家庭的姑娘从小被自己的父母洗脑,说什么女孩子不做饭,找不到好男人。 女孩子懒惰,会被婆婆骂……好似女孩子不嫁人就是十恶不赦,伺候不好婆家就是千古罪人。 流传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枷锁,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毕竟,从旧社会走过来的人还好好活着。 爬到顶端,南初明白。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其实可以不用婚姻,也可以不用拥有所谓的爱情,但是遇到了,那就是锦上添花。 如果遇不到,如果碰见的是许家那样的人家,还是单身,命比所谓的爱情重要。 嫁错人,还执迷不悟,不及时抽身出来,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刚出生的孩子,那真的很可怕。 可惜,陆佳佳不懂这些道理。 她认为女人贞洁很重要,被男人毁了,就应该嫁给这个男人,哪怕这男人是强奸犯。 因为在世人眼里,失去贞洁的女人罪不可赦,多么单纯的姑娘,被道德绑架还不知道。 贞洁,不是评判一个人好坏,就如杀人犯里也有好人,因为他们被坏人害的走投无路。 好人里也有恶人,就如有些万恶的资本家,他们做着慈善,却又故意提高物价,想要赚取更多的钱,不顾穷人死活。 南初其实有些同情陆佳佳,没有爸妈正确引导,缺爱,为了爱情义无反顾的嫁给一个男人。 以为…… 会幸福。 可现实是入了火坑。 和当初的南初多像啊,但南初比她幸运的是,没有孩子,因为没有孩子才能及时抽身。 宁死,也不屈。 她觉得陆佳佳有些可怜,她和大多数普通女孩子一样,只是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家庭。 又有什么错呢? 错的是没有人告诉他们,不自爱也不配得到爱,爱情和婚姻都不是他们逃脱深渊的救赎。 想要幸福,得自己争取。 当然,世界上也有幸运儿,他们被上天宠着,不用自己去争取,就被月老宠爱着。 看着陆佳佳一脸挫败、不敢置信的样子,南初笑了,世人只知,陆霄骁是军官,以为她离不开他。 可事实,相反。 她还想说点什么,江小白却好奇的凑了过来,蹲在地上撑着下巴问,“小姑姑,你为什么要跪着呢?” “江言行爸爸说过,做人呢,应该顶天立地,跪天跪父母,你为什么跪我妈妈呢?” “妈妈都没跪过……” “还有啊,你和妈妈都是女人,妈妈能保护我和哥哥,你为什么不能保护好妹妹呢?” “你保护好。” “妹妹就不会被送走。” “你保护不好妹妹,为什么不让小姑父保护妹妹呢?我妈妈生病,不能保护我们的时候。” “是江言行爸爸寸步不离的保护着我和哥哥哦,他会给我们讲故事,会给我们做饭。” “会带着我们去找杰瑞、汤姆、玛丽玩,我们生病了,他会哭着带我们去看医生。” “难不成……” “妹妹没有爸爸吗?” “没爸爸很可怜,要不,我把江言行爸爸分一半给妹妹当爸爸,陆霄骁爸爸不能当妹妹爸爸。” “因为陆霄骁爸爸是妹妹的……大伯还是大舅呢?”说到这他站起身,仰着头看着妈妈问。 “妈妈,大伯、大舅、爸爸有什么区别呢?当了大伯、大舅为什么就不能当爸爸了呢?” 明明江言行爸爸说过,他忘了。 看着人小鬼大的小儿子,南初有些头疼,江小白从小就很聪明,和同龄孩子不一样。 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大伯大舅都是妹妹爸爸妈妈的亲人,所以不能再当妹妹的爸爸了。” “哦,这样啊!”江小白点头。 他认真的看着陆佳佳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小姑姑,大伯大舅不能当妹妹的爸爸了。” “我妈妈生病,江言行爸爸说我和哥哥要保护妈妈,所以妈妈呢,无法帮小姑姑保护妹妹。” “要不……” “我当妹妹爸爸。” “我带江言行爸爸和陆霄骁爸爸把妹妹找回来。” 南初忍不住扶额,二岁的小屁孩再聪明也是个小笨笨,为了不让他继续丢人现眼。 直接拖走…… 江小白:妈妈,我还没说完…… 第223章 断了她的底气、退路 南初转身,身影僵住。 太阳东升,路面上的两道影子被拉长,陆霄骁和陆易凡站在那,不知他们来了多久,又听到多少。 那句—— 是你大哥求着我跟他在一起,不是我非他不可。 他是否听到? 又作何感想? 正常的男人听见这句话,怕是觉得丢了面子、伤了自尊,她目光微沉,看向陆霄骁。 他嘴角上扬,笑的温和。 没有一点意外的表情,还坦坦荡荡的重复着,“你们嫂子说得对,是我求着她跟着我,而她不一定非我不可。” 这是事实,没什么可丢脸。 好女百家求,他一个男人看见喜欢的姑娘上去追求,还娶找进家门,这更是证明了他勇敢自信有能力有魅力。 他的思想,总是正能量。 都可以写一本鸡汤文学,南初无奈的笑了笑,她虽然不是非他不可,可她这辈子也只认他一人。 刚刚只是刺激陆佳佳,是想告诉她男人并不是女人的全部,她可以有自己的事业、爱好、自由…… 莫要为了爱情婚姻迷失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为何不挑明,是因为失去理智的人听不进大道理。 只有经历了、痛了。 才明白,才后悔。 陆霄骁上前,将南初拥入怀中,他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妹妹,他护了大半辈子的妹妹。 只是嫁了人而已,就把自己折腾成这鬼样子,不心疼是假的,可她心甘情愿待在沼泽地里。 不愿出来。 还想将家人拉下去。 那就不能怪他当亲哥的无情,“陆佳佳,你已经都成年了,不能出了一点事就回来找我。” “我已经不止一次的提醒你,我不是爸妈,我只是你大哥,我抚养你到十八岁已是仁至义尽。” “我现在有了自己家庭,已为人夫为人父,需要照顾我的妻子和儿子,不可能管你一辈子。” 这一字一顿像刀,捅向陆佳佳的心窝,她敢义无反顾的追求爱情,下嫁给许以全。 何尝不是知道,自己有退路。 大哥从小舍不得她受委屈,她要是真的出事了,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她一直以来的底气。 可这份退路、底气,被大哥亲手给掐断了,她仰着头,看着大哥,他冷着脸。 高高在上,让她高不可攀,第一次感受了深深的绝望,鼻子一酸,喉咙里发出悲鸣。 缺爱、很孤独的她,只是想要一个爱自己的男人、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真的错了吗? 毕竟—— 哥哥会娶嫂子。 不会陪她一辈子。 她嫁喜欢人又有什么错? 虽然老公婆婆对她不好,可是身边的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只要她生了儿子就能抬起胸膛做人。 她只是运气不好,生了女儿。 要是陆霄骁知道她这么想,肯定会取皮带抽她一顿,当初他让这个妹妹读书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她别像村里的姑娘一样,十三四岁就结婚生子,为了让她靠知识改变命运,走出山村,走向城市。 有份工作能够养活自己,就算有一天嫁人了,在婆家也有底气做人,不被欺负。 结果呢? 书读到肚子里去了。 他不过是当兵离开几年,她就被愚昧无知封建思想荼毒,讲道理不听,撞南墙也不回头,无药可救。 “大哥。”陆佳佳问。 “你真的不管我了?”泪水无声从眼角滑落,声音绝望而又低哑,眼中却还有一丝期待。 “我管你?”陆霄骁反问。 “我怎么管?当初让你不要嫁给许以全你听了吗?现在出事了你找我,你想我怎么管你?” “上门帮你找孩子?然后呢?这次找回来了,下次你婆婆又送人,我还给你去找?” “我什么事都不做,天天跑去给你找孩子?你都这么大的人了,为什么还没我小儿子懂事。” “他才两岁,都知道妈妈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妈妈保护不了找爸爸,你男人是死了吗?” “没死,怎么需要我的老婆去求你的大伯哥?他们不是亲兄弟吗?为何需要外人去求?” “死了,就趁早换一个!” 站在一旁的陆易凡看不下去了,大步流星的走过来,将跪在地上的陆佳佳拉了起来。 “小妹放心,大哥不管,我管,我陪你去找你婆婆,我会把外甥女平平安安的要回来。” 说完,狠狠地瞪了一眼南初。 要不是这个嫂子进门,大哥也不会对他们不管不问,最终,他拉着陆佳佳的手腕头也不回的走人。 随着太阳升起,空气中的温度也随之上升,金色的阳光洒在地面,将那黑色的影子晒的发烫。 “真不管?”南初问。 陆霄骁是这样回答的,“他们两个已成年,该学会自己去解决问题,我不可能帮他们一辈子。” 这个道理,连二岁江小白也知,人小鬼大的他不能被夸奖,一夸尾巴转的跟风扇一样。 南初嗯嗯两声,“我也成年了,但你也给我解决,你做事不公平,偏心过头,他们心里不舒服。” 这兄妹都认为,是她抢走了他们的大哥,显然吃她这个嫂子的醋,真是站着也躺枪。 陆霄骁笑笑,“我给你解决,是因为我们是夫妻,是因为我是你男人,是因为你给我生孩子。” “保护妻子。” “是丈夫的责任。” 陆易凡和陆佳佳都挺单纯,他们去许家,更像是上门送人头,肯定要不回孩子。 南初想了想,试探性问道,“要不我去见见许以安?毕竟是你妹妹生的女儿,孩子是无辜的。” 陆霄骁闻言,脸上笑意消失。 他呵呵两声,“见那渣渣,你这辈子都别想,最近不太平,你最好老老实实待在大院,哪儿也别想去。” “真要出去,我喊人陪着你。” 他派去监视许家的人接二连三的出事了,不是打断腿,就是被抓了,显然是那晚坐小轿车的人动了手。 只要查出此人身份,就知道谁在背后搞鬼,甚至他心里有了猜测,却苦于没有证据。 他目光—— 看向陆初新。 这个和他长的很像的孩子。 第224章 暗中偷情 陆家三兄妹,长得不一样。 陆霄骁自小长得随父,完美继承了安家所有的容貌性格特点,但其母不被安家承认。 成为原罪。 被父母爷爷仇恨。 陆佳佳继承父母各自的特色,因为是女孩子,父母日常会多宠爱着些,顺风顺水。 倒也没受过什么委屈,养成做什么事情都随着自己性子来,目前遇到最大的挫折是嫁进许家。 陆易凡长得随母亲,如此最讨母亲的喜欢,加上他长期在实验室泡着,皮肤有种病态的白。 聪明,自大…… 没有遭社会的毒打,性格里,还带着一丝学生的单纯、莽撞,毕竟有智商不代表有情商。 比如遇到妹妹这种事,未经过仔细调查,听妹妹片面之词就认为是大哥和大嫂的错。 所以,被大哥揍了一顿。 揍的不是脸,是肚子、臀部连打带踢不知多少下,现在隐隐作痛,去医院检查却什么毛病都没有。 陆家和妹妹断绝关系,但还有他这个二哥撑腰,如此,他冷着一张脸和妹妹去了许家。 许家,由于住的人多,显得房子有些小,二室一厅,还有一间是挨着墙壁搭的棚子。 小归小。 但杂乱中很干净。 这是陆佳佳的功劳,许母笑的人畜无害的对着陆易凡夸赞他的妹妹,诡异的气氛中带着和谐。 想象之中的吵架,未出现。 看着手无缚鸡之力,长得不错,还是学医的大学生陆易凡,许以丽满心欢心,许家人也很满意。 于是,许家对他到来很热情,常年不见的水果、花生、瓜子、糖果……摆了满满的一桌。 连许以安的好茶,也被拿出来招待贵客,就连家里不受欢迎的许思南,也被分了一些吃食。 他们先是夸陆佳佳,后又拉着陆易凡嘘寒问暖,问他这些年在干什么,回国后准备在哪工作。 还留其吃晚饭,让他这个当哥哥的也尝尝他妹妹的厨艺,说他妹妹做的饭菜可口好吃。 许家,在乡下时。 就会做人,名声极好。 如今有这般慈善亲和的面孔,让陆易凡都开始怀疑,他们是否真的恶毒到把妹妹生的女儿送人。 提起此事,许家叹气。 有苦难言,说他妹妹生的女儿,是他们家唯一孙女,疼爱都来不及,怎么可能送人。 这不…… 从屋里抱出襁褓中的孩子。 陆易凡只一眼,便很满意,孩子脸色正常,很健康,长得随妹妹,长大后肯定是美人胚子。 要不然随父,多磕碜。 许母解释,孩子未送人,只是抱去请算命的大师帮忙取名,姓许,五行属性是木,宜用三才配置佳。 周易卦象,宜用火地晋。 生肖为马,建议起名宜有艹、玉、木、虫、米、人、月、土、才、亻等部首为吉。 最后取名,许丹丹。 解释这么多,代表他们许家对孙女的重视,连名字都不敢马虎,专门花大价钱请大师。 实则原名叫许招娣,被许母抱去请大师算八字,不是专门取名字,实则是算这孙女是否克许家。 要是克,扔掉。 要是不克,养着也无妨。 真相是什么,不重要,因为陆易凡不知道,只知道许家人好,并未将他外甥女送人,还将她妹妹教成贤妻良母。 全家其乐融融,他很高兴。 便答应留下来吃饭,尝尝妹妹的厨艺如何,许家高兴,便摸出二十块钱给陆佳佳。 她二哥第一次上门来不能怠慢,让她买鱼买肉,就按照年夜饭的规格来做就行。 见婆家看重二哥,当妹妹的也真心高兴,便提着菜篮子,和小姑子一起去菜市场。 今日做饭,连婆婆小姑子都跟着下场,三个女人在厨房忙的团团转,很快传来香味。 待吃晚饭时,摆了满满一桌,有饺子、拌猪脑、酸辣白菜、宫保鸡丁、清蒸桂鱼…… 许以安,也下班了。 作为一家之主,自然由他亲自招待陆易凡,还拿出珍藏的好酒,说今日不醉不归。 就连平时不能上桌吃饭的陆佳佳和许思南,今日都被恩准上了桌,说她是许家大功臣。 给许家生了第一个孙女,希望她来年再接再厉,生个大孙子,到时候儿女双全。 陆易凡不知,妹妹剖腹产。 于是也夹了一块鱼肉放到陆佳佳的碗中,附和许家的话道,让她好好养身体,来年生个大胖小子。 虽然国外风气开放,但陆易凡毕竟是华夏人,也明白,华夏的男儿都得生个儿子传宗接代。 至于女儿,长大后会嫁人。 二哥学医,如果他说剖腹产后能马上怀孕,陆佳佳自然信,于是便将医生的嘱咐丢到一边。 准备养好身体,来年再战。 酒过三巡,许以安和陆易凡都喝的醉醺醺的瘫在沙发上,因为都是大学生的缘故,两人聊的志同道合。 可话锋一转。 却又提起陈年旧事。 许以安叹气,“易凡,小时候我们还在一起玩过,那时候无忧无虑,日子也过的充足。” “我呢,也是运气好,借着恢复高考的那次机会,考了大学,当上了国营的厂长。” “你呢,比我优秀,去学医,又去国外留学,前途无量,以后成就肯定在我之上。” “至于你大哥,当初和我一起参加的高考,可很遗憾,他没考上大学,在你舅舅安排下当了兵。” “现在也是一个不大不小军官,按理说,你妹妹嫁给我弟弟,我们两家应该多走动才是。” “可是你大哥当年……” 说到这,他欲言又止。 安家,老地主,当年情况特殊,许母嫁给安父的时候未办酒席,也未通知村里的人。 只是找回儿子,让二人同房。 没过多久,许母便嫁给许父,许以安也是在许家出生,所以,大多数人都不知道。 许母,是安家的第一个儿媳妇,许以安,是安家的第一个孙子,五六七十年代,地主家都不好过。 为了保护他们母子,安家也从未暴露过他们身份,陆霄骁作为长子也是无意中得知。 为了保护父母名声,也并未告诉弟弟妹妹,所以,陆易凡和陆佳佳根本不知道,许以安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 正因为此。 许以安才敢胡说八道,“这事,其实也不能怪你大哥,都怪我,当初丢下南初去外地读大学。” “她独守空房,耐不住寂寞,和你大哥……和你大哥……”他说到这,难以启齿,又重复多次。 才吐出,“暗中偷情。” 第225章 为什么不留住他! “你大哥当年鬼迷心窍,为了一个女人,不顾你们兄妹二人死活,选择和南初私奔。” “被我发现。” “虽然我把南初抓回来,可是她死了心要跟着你大哥,不管我如何挽留,她都无动于衷。” “我一直深爱着她,因为去外地读大学,让她独守空房多年,我觉得对不起她,也舍不得去伤害她。” “便放手让她和你大哥在一起,你也知道,作为一名男人,要承担起传宗接代的责任。” “我伤心欲绝,在城里老师的安排下相亲结婚生子,可这么多年,我一直忘不了南初。” “你大哥是因为南初不愿意和我家多走动,这才和你妹断绝关系,连她结婚生子都没来,也不曾问一句。” “如果……” “我当年没去读大学,我就可以和南初白头偕老,你大哥也不会和你妹妹断绝关系。” “可惜……” “回不去了。” 许以安话中,满是遗憾。 说到情动处,还留下一滴鳄鱼的眼泪,惹得陆易凡心怀愧疚,觉得是他大哥抢了别人的媳妇。 从而,对大嫂更加不喜。 不守妇道,未离婚,便已经脚踏两只船,不仅抢走他们大哥,还吹枕边风离间他们兄妹关系。 这样的女人,陆家留不得。 还好妹妹幸运,嫁到许家这样的好人家,有婆家护着,要不然……他这个妹妹这么单纯善良可爱。 没有大哥护着,他这个当二哥的在国外,妹妹真出什么事,他都不一定知道。 “许大哥,你是个好人。” “你们一家把我妹妹照顾的很好,说来也不怕你笑话,我妹妹以前被我们惯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别说做饭了,就连水杯摔倒都不会扶一下,可这女孩嫁人后,就得当贤妻良母。” “是我大哥大嫂对不起你,和我大哥比起来,你大人大量不计较,心胸宽广很多。” 许以安叹气,摇了摇头。 不赞同道,“易凡啊,这事呢,其实也不能怪你大哥,毕竟你大哥当年也不容易。” “你爸妈爷爷去世后,他小小年纪便撑起整个家,这个我比不了,他为了让你和你妹妹上学。” “早出晚归,又是种地挣工分,还去捡粪、打猪草、养猪……没有读过什么书。” “他是伟大的,不能因为我们两个读过大学,不能因为他没文化见识少就说他小鸡肚肠。” “你应该尊敬他、感恩他、多体谅他的不容易,这事归根结底,都在你大嫂身上。” “有些事,其他人都不知道,作为自家人,我想你是明事理的,也不怕给你说。” “我第一任妻子未婚先孕,我和她结婚只是为了给她遮丑,其实我和她根本不是真正的夫妻。” “她生完孩子几年,便和我离婚出了国,这些年我也一直未婚,其实心里一直还有南初。”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执着,其实也不瞒你,你看着我家那个小孩了吗?大家以为是我养子。” “其实他是我亲生儿子许思南,是南初给我生的,可是她不愿认,便丢给了我养着。” “这事……” “孩子也知道。” 取名,许思南。 就是思念南初的意思,代表着他还深深的爱着南初,都不计较她出轨和别的男人偷情。 好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渣女,可这样的女人根本不值得男人惦记,可惜情关难过。 “易凡,不知你大哥有没有跟你们说过,你大嫂和你大哥再婚期间,你大哥当兵。” “忙,忙的经常无法回家,她一个女人受不住空房,又和其他男人偷偷在一起过。” “那男人叫江言行,原名阿辉,原本是一个喜欢男人的二椅子,还是杀人犯,长得挺好看的小白脸。” “还给他生了儿子,叫江小白。” “没想到你大哥和我一样,不管那个女人犯多少次错,都无条件原谅她,但为了防止她再出轨。” “便接到大院,让人看着,不让她随便出来,要不然按照南初的性子,怕是耐不住寂寞。” 真真假假,混合着。 陆易凡根本不怀疑,对南初的不喜达到了顶峰,大哥为了南初在一起,和舅舅家闹翻了。 不管南初做什么,大哥肯定不会离婚,作为弟弟的自己又能做什么,他叹气表示无能为力。 都说最后吐真言,许以安借着喝醉的机会,将真心话吐出,“我作为厂长身边不缺女人。” “我儿子也需要妈妈,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结婚吗?因为,我怕娶个女人回来给我儿子当后妈。” “怕后妈欺负我儿子。” “我就想着,哪天南初和你大哥离婚了,她会不会因为我们的儿子,重新回来和我好好过日子。” “我可以对你发誓,这次我绝对不会让她一个独守空房,我会每天按时回家陪她吃饭。” “我会工资上交,我会好好的爱她和儿子……”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轻,好似在诉说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陆易凡看了他一眼,见他坐在沙发上睡着了,看窗外的天色也不早了,便起身要离开。 许母拦住。 让他在家里歇着。 陆易凡学医,洁癖有点严重,不愿意在陌生的人家睡觉,直说他去宾馆开房,不多打扰。 便离开了。 把自己洗干净、换了漂亮衣服、喷了香水、想爬陆易凡床的的许以丽,顿时急了,顿时口无遮拦道。 “妈,不是说好了的,趁着今日把他灌醉,让我和他有了肌肤之亲,这样他就会娶我进门。” “为什么不留住他!” 男人留住女人最快的方式,就是睡了她,让她怀上孩子,这样才能让她心甘情愿留下来。 不要一分彩礼,在家当一个保姆,比如被拐卖的女人,比如强制不爱自己的女人。 同理。 女人留住男人,最快的方式也是睡在一起,怀上他的孩子,到时候不认也得认,要不然告他强奸。 有些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许以安睁开了眼睛,眸中冰冷。 根本没有一丝醉意,“陆易凡这人警惕性很重,他又是学医的,醉酒后有没有睡你,他一清二楚。” “想要嫁他,就给我闭嘴,只要你二嫂在,他还回来,我会安排时机,让你们睡在一起。” 第226章 从来都不是爱他 陆易凡走出许家。 冷风吹过,朦胧的醉眼恢复了些许清明,而他手里拿着许思南的头发,新鲜的,刚从头上扯的。 借着月光,他从兜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医用塑料袋,小心翼翼地装进去,没有去宾馆。 而是装醉。 打车回了大哥家。 胡搅蛮缠进了家门,借着上厕所的功夫,从地上收集到了大嫂的头发,装在另外一个塑料袋里。 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根本没有睡觉,直奔大学室友所在的实验室,他不放心别人做帮忙做亲子鉴定,便自己检测。 他以为,自己此次行动低调,无人知道,其实一切都在许以安背后之人的算计中。 甚至,他后续将这份亲子报告送到陆霄骁面前,揭穿南初不守妇道,早就和许以安有了孩子的事实。 那人都知道。 这天早上,起了雾。 陆霄骁不知所踪,看时间,早上十点二十三分,应该上班去了,两个孩子也上学了。 空荡荡的家,就剩下南初。 她百无聊赖的翻了一个身,正想睡个回笼觉,结果床头柜的电话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是一个女人。 她说,她是陆初新的妈妈。 就因为这句话,南初来到了一家咖啡馆,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女人,优雅又知性。 见她来。 女人微笑道,“请坐。” 南初坐在她的对面,只听她自我介绍道,“你就是陆霄骁现在的妻子,南初。” “你好,我叫刘竹君。” “此次很唐突的把你约出来,是想让你和陆霄骁离婚,因为我的孩子不能没有妈妈,也不能没有爸爸。” “什么意思?”南初不解。 刘竹君将桌上的两份文件推到她的面前,示意她打开,“这是我和陆霄骁与陆初新的亲子鉴定。” “这两份文件可以证实,我是陆初新的亲生母亲,而陆霄骁是陆初新的亲生父亲。” “你要是不相信,你可以找你信任的机构重新检测,也就是说,我曾经和陆霄骁上过床。 “并给他生下儿子,你也知道,八十年代初,未婚先孕,乱搞男女关系不仅会丢工作。” “还会被抓去游街,坐牢。” “我一个女人,无法保护孩子,所以便将孩子给了陆霄骁,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必定不会亏待孩子。” “这些……” “他一定没给你说过。” 最后一句说的别有深意,包含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让人不得不深思其中含义。 南初眼帘下垂,伸手,翻看了一眼亲子鉴定,在刘竹君想象中的愤怒与背叛没出现。 要是换成别的女人,场面就不会这么淡定,淡定的好像两个女人在讨论今天衣服款式。 南初笑了笑,淡淡的抬眼,看着面前的女人,觉得她有些可怜,“我答应陆霄骁,不会离婚。” “所以……” “你要失望了。” “不管他以前有没有和你上过床,有没有和你生孩子,我都不在乎,因为我和他在一起。” “从来都不是爱他。” 南初目光灼灼,很是炽热。 她没有忘记,她当初睡陆霄骁,是因为她走投无路,是因为他好看,是因为她想他救她。 也想报复许以安。 爱是什么?早忘了。 当她带着一腔爱意,义无反顾的爱上许以安,希望被他救赎时,却被他欺骗,被他抛弃。 那时开始,她就不敢爱了。 她很清楚爱一个人要付出什么,以爱之名,将其绑架,困其一生,终生不得解脱。 对陆霄骁,更多是感激,她能偿还的方式就是嫁给他,留在他身边,给他生儿育女。 或许,也有爱。 可这份爱,随时都能放弃。 毕竟,为爱而被判终身监禁,不值得。所以夜深人静时,南初总是会骂自己是个唯利是图的坏女人。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所以不愿意被所谓的爱迷了眼,此刻所说的话透着冷意。 “我看重的……” “是他背后的靠山,陆家。” “也看中他是个前途无量的军官,只要陆家不倒,只要他肯努力,以后当个司令都没问题。” “只要我不和他离婚,我就是人人尊敬的陆夫人,我想要什么,只是随口说一句,都有人送来。” “为了你,为了一个孩子,和他离婚,这买卖不划算,我是一个商人,喜欢在商言商。” “想要我退出,也不是不可以,你得给我一个满意的价格,这份亲子鉴定份量不够。” 刘竹君淡如菊,端起咖啡杯。 喝了一小口,声音温柔,“我派人调查过,你和江言行在国外结了婚,还生下一个孩子。” “你们一家过的很幸福,可是陆霄骁为了逼你回来,动用手段,将江言行送进了监狱。” “但你知道吗?” “江言行,并未杀人。” 南初挑眉,很是意外,意外之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惊喜,藏于眼底,并未表露出来。 但刘竹君知,她感兴趣。 便自信的说道,“只要你和陆霄骁离婚,我可以帮江言行翻案,让他无罪释放,让你们一家团聚。” “陆霄骁身份特殊,不能出国,到时候我会给你五百万,安排你们一家出国定居。” “你觉得怎样?” 南初很心动,但并未答应。 江言行对她而言,很重要,是她的家人,也是两个孩子的家人,要是没有他。 自己不会活到今天,江小白也不会来到这个世界,陆初新也会成为无家可归的孤儿。 见她不说话,刘竹君也不急。 为其分析着其中利弊,“当然,你也可以让陆霄骁去调查此事,第一,这是一桩陈年旧案。” “所有有利的证据早就已经消失在岁月中,对方身份不简单,要不是陆家出面,他早就被枪毙了。” “而且,以我对陆霄骁了解,他不可能帮你,因为,他不会让你和江言行带着孩子离开。” “第二,据我所知。” “江言行保外就医程序不合格,我也可以让他提前回到监狱,到时候能否活着出来。” “那就不好说……” 第227章 你个单身狗,懂个屁! 在南初的后方,被隔板挡着的位置上,坐着的是陆霄骁和陆易凡,所以她刚刚所说的话。 被他们一字不落听到。 而桌上同样放着亲子鉴定,只是比南初那边多了一份,多的一份是她和许思南的。 经检测。 南初是许思凡亲生母亲。 陆易凡很得意自己一回来,靠着医学的手段揭穿了大嫂真面目,“大哥,你听见了。” “大嫂一直在利用你。” “我知道啊。”陆霄骁看着陆易凡和南初那份亲子鉴定,目光灼灼,笑中带着一丝确定。 原以为大哥是被南初欺骗,蒙在鼓里,不知自己被戴绿帽,可如今听到他这般回答。 怒火中烧,愤怒不已,“你知道还不和她离婚,你知道还和舅舅、妹妹断绝关系。” “你真的疯了!” 陆霄骁嗤之以鼻,“人与人之间不都是利用吗?表弟被养废了,舅舅利用我扛起陆家的责任。” “爸妈倒是一走了之,却利用我帮他们养孩子,你和陆佳佳仗着年纪小,不也利用我这个大哥为你们铺路。” “五十步,笑百步。” “你们和南初又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资格这里仗着正义的名义蹬鼻子上脸在这里小人得志。” 真相大白,没有皆大欢喜。 反而是兄弟反目,这不是陆易凡想要的结果,他提醒道,“大哥,我们才是一家人!” “那个女人……” “不过是一个外人罢了。” “你为什么偏偏要执着她,为了她和我们断绝关系,我们重新回到以前阖家欢乐的时候不好吗?” “我们才是一家人?”陆霄骁冷笑。 笑中带着冷意,脱口而出的话更像冰锥,飞射而出,不留情面,“那你告诉我,我们是怎么样的一家人?” “自从爸妈死了,你和陆佳佳对我而言就是拖油瓶,不,更准确一点,是吸血虫。” “死死地趴在我的身上,吸着我的血而活,不顾我的死活,也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感受。” “以前你们年纪小,不懂事,那我年纪也不大啊,为何我能早当家,你们却不能?” “我不仅要养你们,管你们吃管你们喝,还要让你们读书成才,你们长大后却又怎么报答我的?” “陆佳佳为了许家要死要活,不惜和我断绝关系,你呢?自以为是的聪明却被人利用都不知道。” “让我回到过去?阖家欢乐?当你们的保姆?还是当你们的取款机?” “陆易凡,听好了。” “我是你和陆佳佳的大哥,不是你们的爸妈,我没有生你们,也没有养你们的义务。” “我有我的生活,你大嫂不管是怎么样的人,既然我选择了她,那她就是我的妻子。” “你们大嫂,你们不想认,也得给我认,不认,那也没关系,我就当没有弟弟妹妹。” “还有,你最好再做一下许思南和许以安以及我的亲子鉴定,说不定有惊喜等着你。” “最好悄悄做——” 陆霄骁起身,“易凡,你长这么大第一次干了一件人事,你大嫂一直对你大侄子死耿耿于怀。” “如今,你把他找出来了,我也就不计较你安排今天这一出,你以后好自为之。” “别像你妹妹一样被人睡了,还帮人数钱,对了,忘了告诉你,陆初新不是我亲生儿子。” “他和我长得这么像,你就没有怀疑其他人吗?比如,我们的爸爸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亦或者,我们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别瞪着一双狗眼看着我,我们的爸爸又不是第一次出轨。” “在和妈妈结婚前,他在乡下就已经有了妻子,还有了儿子,这个儿子就是许以安。” “也就是你妹妹的大伯哥,你是学医的,可随时采样,检测他是不是和我们有亲缘关系。” 父母在陆易凡心里,都是好人。 突然听闻父亲曾经出过轨,他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连说话也开始的语无伦次,“怎么可能?” “大哥。” “你在骗我对不对?” 陆霄骁看着他,端起热咖啡。 在他注视下,从他头顶淋下,洗洗他那自以为是的聪明脑子,“怎么不可能?” “男人为了利益踩着女人上位,不择手段,所谓的爱情……有时不过是精心编织的谎言。” “所以……” “与其天天喊着爱情。” “不如像你嫂子一样坦坦荡荡,直接说利用,我就喜欢你嫂子利用我,这是我们夫妻的情趣。” “你个单身狗,懂个屁!” 陆霄骁放下杯子,大步流星的走到南初那桌,“啪”的一声,双手撑在桌上看向刘竹君。 问,“你确定我睡过你?” 锐利的眸子像一枚射出的子弹,速度又快又让人绝望,让刘竹君呆愣在原地久久反应不过来。 但在南初看好戏的注视下,又显得狼狈不堪,刚刚所有的优雅淡定在这一刻化为乌有。 她说,“确定。” 陆霄骁拿起桌上亲子鉴定,随意翻看了一下,“刘竹君是,希望你没有对我的妻子撒谎。” “要不然,我会让你从京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还有江言行的事情,我会去调查。” 最后一句,对南初说的。 她起身乖乖的拉住他的胳膊,故作小鸟依人的样子看着刘竹君,“那就谢谢老公了。” “我觉得要查江言行,就先要查这位刘女士,她知道的好像还不少,要不要现在抓回去严刑逼供?” “这主意不错。”陆霄骁点头。 夫妻二人目光炙热的看向面前的刘竹君,就好像她是一块肥肉,她惊慌失措的站起身。 说,“你们这是犯法!” “老公,犯法吗?”南初问。 “好像犯法。”陆霄骁答。 无奈,二人只能目送刘竹君逃之夭夭的背影,“这么胆小,还出来骗人,演技还没我好。” “所以,你不爱我。”陆霄骁问。 “老公,今天天气不错!”南初看着窗外的天空笑呵呵说道,但下一秒天公不作美。 随着一道晴天霹雳下暴雨了,陆霄骁声音在她耳边阴恻恻的说道,“天气确实不错,回家可以睡觉觉~” 最后三个字…… 让南初后背发凉。 她最近肾不好,她想离家出走。 第228章 那善意的笑意中……藏着报复! 这雨。 下得没完没了。 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滴落在地,溅起一地的灰尘,尘土和雨水混合形成了稀泥,脏了地。 有人在雨中奔跑着,有人躲在屋檐下,路过的车辆不停地按着刺耳的喇叭。 闷热的空气里,夹杂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有灰尘味,有大自然味,还是不好闻。 南初心口发闷,心慌。 第六感在告诉她,不久后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错觉。 真相好像离他们越来越近,可却开心不起来,以前,只是单纯的认为他们命不好。 可后来才知,所有的不幸都是人为操控,甚至有可能来自最亲的亲人。 绝望。 油然而生。 南初站在窗边,看着天空变得黑沉沉,似要崩塌了一般,摇摇欲坠不堪重负。 陆霄骁从身后拥住了她,紧紧的不愿意再放手,他们就像两个孤独的灵魂互相取暖。 对他们而言,爱与不爱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们也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 只是本能的信任着,可以放心将后背交给对方,又拼尽全力去保护着对方。 灵与肉融合,不愿再分开。 陆霄骁不否认他是贪婪的,自从遇到南初那一刻开始,他自私的想要占有她。 生与死,都在一起。 南初好似感受到他所想,犹如飞蛾扑火,沉沦着,不愿再这场梦中清醒过来。 当陆易凡再次去许家时,妹妹抱着自己的女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好似回到他们儿时,有家人陪伴在身边,能够吃饱饭,冬天有厚衣服穿就已满足。 他一直知道,妹妹一直期盼的、想要的都是一个完整的家,希望有人爱着她。 可他们生在农村,与城里的孩子格格不入,时常被看不起,被欺负也是常事,自卑油然而生。 他很理解,妹妹为什么会选择许家,因为都是老乡,农村进城的孩子,不会高高在上看不起人。 而且,许以安是厂长。 不像他们三兄妹,有陆家帮衬着,草根逆袭大佬,是很多普通人的偶像。 他其实也挺欣赏这位亲家,许思南不经常说话,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孩子。 如果不是特意注意,根本发现有这个人,陆易凡今日是特意为这个孩子而来。 经过询问后才知。 许以安作为亲生父亲,想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便砸锅卖铁将其送出了国。 那善意的笑意中…… 藏着报复! 他借着陆易凡的口,告诉了陆霄骁一个真相,那就是南初给自己生了一个孩子。 事实证明,这个孩子就是南初所生,可许思南不在了,就无法继续再做亲子鉴定。 那所有人都无法确定,这孩子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许以安?还是陆霄骁? 许思南亲生父亲的身份一天不确定,就像一根刺,深深地扎在陆霄骁心口上。 明明知道许以安不安好心,但怀疑的种子一旦播下,便会生根发芽,并不会随着时间消失。 许以安得不到南初,也不想让陆霄骁好过,同理,陆初新亲生母亲的存在。 与陆霄骁相似的容貌,都代表着他曾经出轨的铁证,真相到底是什么? 目前来看。 真相已经不重要,因为真相可以作假,是背后之人捏造故意给他们所看的东西。 目的,是让他们互相怀疑,信任崩塌,时间和现实可证明,没有坚固不破的城墙。 陆易凡问。 孩子送去了哪个国家? 他在国外留学期间,也认识不少外国人,说不定可以让海外好友照顾一二。 许以安答,大和国。 陆易凡闻言,沉默了,他认识这个国家的一个留学生,是个小肚鸡肠的矮子罗圈腿。 可惜,他们有仇。 虽有陆家当靠山,但陆霄骁属于新生代崛起,是代替表弟陆墨白成为京圈太子爷之一。 势力范围,伸不到国外。 南初出过国,也有几个相熟的国际友人,在大和国也有生意往来可以帮其留意。 许思南,就是一个圈套。 陆霄骁的意思是,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南初,可不想她被敌人牵着鼻子走。 所以劝她。 放弃这个孩子。 虽然残忍了些,可他们不能为了一个孩子,而放弃家里的另外两个孩子。 南初沉默了很久很久,突然想起许以安曾对她说过,她的儿子没有死,可是她不信他。 如今铁证摆在眼前,作为一个母亲,没有保护好自己孩子,让他落入坏人手里。 孩子幼小。 无自我保护能力。 被坏人拐走,根本就是父母的责任,作为父母的他们却因为担心这是敌人圈套,就将其放弃? 南初想到了自己,因为被父母认为没有南婉这个妹妹优秀漂亮而将其抛弃。 悲剧。 发生一次就够了。 不应该延续下去。 她必须找到这个孩子,就算他被许以安教坏,就算他已经走上歧途,就不能放弃。 她要出国,寻子。 至于另外两个孩子,有陆霄骁这个父亲在,他们这辈子都能过的衣食无忧。 夫妻二人。 为其争吵不休。 最终以陆霄骁将南初困在大院而结束,他对她承诺,会派人出去寻找。 他们都清楚对方不择手段,从他们年幼时便开始布局,今日用许思南一个孩子为诱。 下次,便会利用陆初新和江小白,甚至会利用他们身边人的生命作为威胁。 只要一日不找出许以安背后的人是谁,那他们永远被人算计而不得解脱。 敌人在暗,他们在明。 必须有人以身入局,那最佳人选只能是南初,对方有所顾忌,不想她死,却又想让她离开陆霄骁。 问题,陷入了僵局。 陆霄骁绝口不再提此事,每日不管有多忙,都会坚持部队和家里二点一线来回跑。 做她爱吃的饭菜,她也有默契的闭了嘴,就好像恢复到了最初的平静生活。 可他们心里十分清楚,在这个孩子没有找回来之前,他们都不会安心。 陆霄骁的人在找,南初的人也在找,可茫茫人海,不需要工作外出的小孩,根本找不到。 晃眼,就到了年底。 第229章 第二步棋 朱红色大门的四合院,在冬日里显得气势磅礴,高墙里面的院落之中。 有一水池,清澈的池水中养着大和国的大正三色锦鲤,价格昂贵到世人都不能理解的地步。 几百万一条,比医院里那些将死的普通人都昂贵,但懂行的人才知,风水穴才会有锦鲤。 锦鲤喂养需要特别小心,只能用专门的鱼食,要是一次喂食太多了容易撑死。 许以安第一次来时,不懂。 便喂死了一池子的锦鲤,当时男人看他的目光带着杀意,但又很快恢复了正常。 男人,叫朱建平。 虽不是朱家家主,但手中的权力并不小,长得温和、彬彬有礼、与人为善的样子。 许以安曾被这张人畜无害的面孔迷惑过,但实际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城府,很深。 许以安的聪明在朱建平眼里只是小孩过家家,他坐在茶几旁,动作优雅的泡着茶。 从温杯到分茶,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而那套看上去平平无奇茶具是古董,价值几十万。 京都。 卧虎藏龙。 随便走出来一个,不是慈禧的后代,就是皇亲国戚,许以安一个厂长算个屁。 朱建抬手。 示意许以安品茶。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并未察觉和平常喝的有什么不同,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不懂这些…… 但也知,出现在这里的茶叶并不便宜,睫毛下垂,眼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朱建平知他不懂茶,也没有过多在意,而是问道,“你将那个孩子送出了国?” “嗯。”许以安应道。 “此次离间计用甚好,陆霄骁只知南初给你生了儿子,却不知道这儿子是他的。”朱建平笑笑。 嫌弃这茶不对味,倒了。 接着说道,“我派去监视的人回来告知,夫妻二人为了孩子的事情大吵一架。” “陆霄骁担心南初出国寻子,更是将南初半囚在大院里,不让其自由出入。” “这女人一沾孩子,就会以孩子为重心,而男人碰到女人,就会失去理智。” “愚蠢至极!” “这个孩子,只是他们婚姻破裂的第一步棋,想要让陆霄骁为我们所用。” “还得准备第二步棋。”朱建平侃侃而谈,眸中带着自信冰冷的光芒。 “南初,从小就是大家眼里的乖乖女,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好,心地善良懂事。” “可惜被无良父母打压,认为自己不好看、学习成绩不好、是个不够努力的笨孩子。” “她的善良、共情、菩萨心肠可为我们利用,这样的人见不得世人痛苦。” “清纯、善良、自强、但身世悲惨的大学生,因为父母重病,不得不进入色情场所工作。” “她要是遇见了,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你要做的就是,让二人相遇相知睡在一起。” “让陆霄骁抓奸在床!” 许以安看着杯中茶水,沉默良久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因为他想要南初。 朱建平抬眼,嫌弃。 但还是说道,“我知道,你喜欢南初,可你愚蠢,在乡下的时候没有夺掉她的处子之身。” “否则,她也不会因为你在城里娶妻,从而靠着清白之身,勾搭上陆霄骁。” “陆霄骁那孩子从小跟他的亲生母亲一个样,认定的事情从来不会放弃。” “为了让你得到南初,我三番两次将他们分开,可你呢?妇人之仁下不去死手。” “还不如你那个弟弟。” “为了娶陆佳佳,将其糟蹋,让其怀孕,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你看现在娶进门后。” “随意作践,都不肯离开。” “女人这玩意,你就不能对他们太好了,你得打断他们傲骨,毁掉他们自以为荣的清白。” “他们才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相夫教子,老祖宗不让女孩读书,便是为了平衡阴阳。” “可现在却兴起什么九年义务教育,让女孩也上学,女孩上学就开始变得不安分。” “我要是你,想得到南初,就把她扔进色情场所,让男人作践,到时候便会卑微的跪求你要她。” “可惜……” “现在迟了。” “要是南初出事,陆霄骁必定不会独活于世,不是我不想让你接近南初,是你错失最佳时机。” 许以安垂眸,没说话。 南初出事,不止陆霄骁不会独活于世,他也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拥有时,不珍惜。 失去了,才痛彻心扉。 要是再来一次,江山美人他都想要,他不会莽撞带着城里妻儿回乡下过年。 而是应该一个人回去,和南初结婚洞房,只要两个女人永远不见面,那就不会有后续。 朱建平不允许任何人坏自己的事情,于是便提了两句,“以安,你年纪也不小了。” “也该找个女人成家立业,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东西,我会给你安排相亲。” 许以安走出亭子,却见天上起了雪,如果没有记错,南初生日快到了。 每年她生日,陆霄骁那帮人都会在外面给她庆祝,今年应该也不会例外。 而此事送礼,正合适。 抬眼,发现不远处,站着一个男生,就是朱建平给南初安排的新对象。 听说是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身材消瘦,长得确实好看,让许以安想到曾经的自己。 经过调查,此人平时洁身自好无不良嗜好,皮肤白嫩,穷,却又不失傲骨。 让人想将其狠狠摧残,正因此被这些权贵盯上,有些人凭着惊人的容貌一飞冲天。 有些人却香消玉殒,不对,面前是男的,不应该用这个成语,但意思都差不多。 想到他会碰南初的身子,他眼尾泛红,怒不可遏,见大学生望过来,他垂下眼帘。 眸中,闪过杀意。 大学生是被抓过来的,因为他父母病重,他借高利贷给父母治病,最后还不起,只能卖身偿还。 许以安挥挥手,让人把他送去请专人教育一下,让他听话,别捅出篓子来。 教育好,再送ktv。 离开四合院前,他折了一根梅花的树枝,拿在手里把玩,只能先便宜那个大学生。 只要成功让南初和陆霄骁离婚,到时候他便可以借着许思南这个孩子,让南初去大和国,永远和他在一起。 第230章 后悔吗? 年底了。 部队挺忙。 陆霄骁早出晚归基本不见人,南初闲的无事就坐在窗边看书,窗外寒风嗖嗖雪花纷飞。 客厅开着空调如夏,穿着清凉的夏装也不觉得冷,唯有门窗突然被打开时会感觉到寒气进来。 两孩子放假了,已经开始上小学的陆初新也不出去玩了,而是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旁。 执笔,练字。 读幼儿园的江小白,也坐在一旁有样学样,拿着纸笔乱画着,显然想像哥哥写出漂亮的字来。 桌上放着一个炉子,炉中放了一些炭,炉上放着铁丝网,铁丝网上放着茶缸。 因为无聊,学着围炉煮茶。 可惜南初不懂茶,玩不来文人雅士的那套,倒是放上红薯土豆橘子在上面烤不错。 颜听雪挑了一个快烧糊的橘子放在桌子上,她肚子微微隆起,怀孕已经三四个月的样子。 怕二氧化碳中毒,窗户开了一道缝隙,冷风吹进来,怕她冷着,披了一件外套。 她喜欢孩子,所以像个狐狸精天天缠着陆为战,怀了二胎,华夏人骨子里都想生儿子传宗接代。 她,也不例外。 她是不是重男轻女,她说不清,因为她不生这个儿子,父母也会劝,亲戚也会劝,同事会劝。 公婆也是这个意思,老一辈子就喜欢儿孙满堂,她看着乖乖坐在书桌旁练字的陆初新和江小白。 嘴角微微上扬,有些羡慕,“南初啊,还是你会教孩子,教的听话懂事不给大人惹麻烦。” “不像我大女儿,整天就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在学校打男同学,就是上房顶看星星。” “最主要她爹、她爷爷奶奶还一个劲宠着惯着,我怎么打骂都不听,那性子跟男孩子一样。” 孩子有人宠,才无法无天。 南初看向陆初新,觉得他懂事太过头了,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是养子,才会小心谨慎。 她将围炉上的红薯翻了一面,“谁规定女孩子一定文文静静,我看你家大女儿以后是当兵的料。” “再说孩子年纪小,正是天真无邪的时候,不应该拘着他们天性,我倒希望我家两个调皮点。” “没事出去和小伙伴打个架,说说脏话,打赢了顶着一身伤耀武扬威,打输了哭成狗,那才有个人样。” 南初就是自小被父母教育,要懂事听话,养成了温顺的性子,不争不抢也没害人之心。 有人护着自然好。 没人护着,便成人善被人欺。 所以她更希望孩子们皮点,至少敢作敢当,但不触及法律,他们做父母的也有能力帮其收拾烂摊子。 陆初新虽然在练字,听到妈妈和舅奶奶在说他们,便悄悄竖起耳朵听,却不想妈妈和其他妈妈不一样。 顿时满脑子疑惑,大人不是都喜欢听话懂事的孩子,为什么他听话懂事却不好呢? 他看向妈妈的时候,妈妈也对他投来意味深长的笑意,就跟偷吃的小猫被主人抓住。 他赶紧低头,继续练字。 南初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他懂事听话都是装的,因为马婶子家的那几个孩子。 没少给她说,陆初新在大院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英雄事迹,还学会利用零食贿赂人心。 颜听雪嘴上虽说着女儿不好,可也是真心疼爱的紧,要不然也不会惯的无法无天。 她点了点头,“你还别说,那丫头以她爸爸为荣,天天嚷着长大了要和爸爸一样当兵。” “她爸不愿意,怕女儿吃苦,更想她当个普通人,女儿其实也挺可爱,你没想过再生个女儿?” 很多人喜欢儿女双全,南初偶尔也会心动不已,夜深人静时,她也曾问过陆霄骁想不想要女儿。 他的回答是,现在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的控制住人口。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南初笑笑,“陆霄骁不让生,说生孩子疼,还有生命危险,他现在不舍得我吃一点苦。” 更怕,失去她。 所以家里计生用品一直备着,生怕怀上了,但真的怀上了,如果南初要他也不会反对。 颜听雪酸了,“我家老男人就没这么体贴,南初啊,我现在后悔了,我应该听家里话嫁给陆霄骁。” 知她开玩笑,南初配合,“要是舅舅知道了,怕是以后拘着你,不让你见陆霄骁。” 说到这,颜听雪咬牙。 气的,“那老男人,我磨了他好几年才开窍,要不然现在肚子里也不会有二胎。” 说到这,她收敛笑意。 垂着眉,低声问道,“南初,你后悔了吗?如果我没有抢陆为战,你才是陆家当家夫人。” “相比起当初初露锋芒的陆霄骁,陆为战更有能力护你周全,因为有儿子,你也不会因为生不了而离婚。” “他心里一直有你。” 她亲眼看见,陆为战书房里。 放了一张南初的旧照片,说不上漂亮,但干净明媚很阳光,就像沙漠里的水源。 那张照片是偷拍的,是她南下的时候,穿着满是机油的衣服,开着大货车的样子。 自由自在…… 每次陆为战忙到忘我的时候,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心里的那丝疲倦都会被抚平。 在勾心斗角的世界里,猎人都会喜欢这抹未被污染的净土,这也是他为何会一直护她平安。 因为得不到而更加难以忘却,只是后来女儿出生后,才渐渐地代替了南初的位置。 南初抬眼,看向窗外。 不知何时,有个身影站在那,身穿军装,后背挺直,像秋天原野上的一棵白杨,魁梧挺拔。 后悔吗? 不后悔。 人之本性,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为了利益,什么都能舍弃,可南初做不到。 相比起安分守己的陆太太。 她更喜欢做陆霄骁手中的风筝,他会助她飞得越来越高,而不是成为男人附属品。 她笑笑,声音淡淡,“其实你和陆霄骁换亲把戏,舅舅一直知道,他娶你是真心实意。” 她清楚的很。 陆为战对她,不是纯粹的爱。 是一个上位者良心发现,是对一个蝼蚁的愧疚和弥补,因为,要不是他从中作梗。 她不会一个人南下,像个男人一样拼命挣钱养活自己,这也是多年后,她才得知的真相。 第231章 真的不后悔吗? 站在门外的陆墨白像吃到什么惊天大瓜一般,推门而入,“表嫂,原来你差点成我后妈了!” “要是你是我后妈就好了,我绝对听话懂事,你说一,我绝对不敢说二,可惜了。” “某些老男人没本事。” 说完,挑衅的望向门外。 那得意洋洋的小样子特别欠揍,陆为战冷着一张脸,大步流星走进来,带着一身寒气。 要不是有南初在,他早就取皮带抽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是他爷爷奶奶惯的。 他今日来的时间不巧,听到了不该听的,也就女人无聊,没事就喜欢聊这些。 家里太小,单独说话的地都没有,南初知道他有事要对自己说,便去换了一身衣服与他出门。 颜听雪看着他们离开背影,也没有再吃醋了,因为她知道,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此次出去,是有事要说。 于是招呼和她差不多大的继子坐下继续围炉煮茶,和他同仇敌忾,骂陆为战这个老男人。 这是他们维持母子关系和谐最好的办法,陆为战发现了,也没有真的动过怒,觉得他们跟小孩一样无聊。 今年冬天,不太冷。 两人漫步在道路上,道路两边大树早就秃了,没有树叶可落,从远处看去男俊女娇。 陆为战像好久不见的老友一般,“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爱打扮,要是你打扮起来,肯定不比其他女人差。” 都说南初不漂亮,第一眼普通,但越看越耐看,其实不是,她很聪明,知道自己没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 漂亮,就会成为原罪。 特别是偏远的山村,在法律无法管到的地方,做一个普普通通不吸引人的女人,是最好的伪装。 要不然,被拐卖后,她早就成为男人们争抢的猎物,而不是守着清白走到陆霄骁面前。 有时她也会想,要是没有了所谓的清白,当时的陆霄骁会不会嫌她脏,推开她? 那她的结局,是死。 还是认命,成为许以安见不得光的小情人,或许会独守空房,也或许会伺候他们一家子。 谁知道呢? 但可以肯定,她算幸运的。 因为很多被拐卖的姑娘,都没有她这样的好结局,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被看穿的南初,似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废口舌,而是问道,“舅舅来找我,是有何事?” “当初,是老太太不对,让你和陆霄骁离婚,我代替老人家给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她。”陆为战道。 他继续说着,“今年过年,你带着陆霄骁回老宅来过,到时候见见陆家的其他亲戚。” 这是培养陆霄骁当陆家继承人,这担子很重,南初停下了脚步,转身看向了他。 开口说道,“舅舅,我觉得陆霄骁并不适合当你接班人,为何不扶持陆墨白,让陆霄骁在一旁帮衬呢?” 陆为战冷哼一声,“陆墨白那小子纨绔,干啥啥都不行,除了混吃等死,有什么用。” 南初摇头,不这么认为。 而是认真地说道,“我其实一直相信陆为战的儿子,并不是平庸无能的孬种。” “或许您应该试着和他平等的沟通相处,他不喜欢当兵,但不代表他在其他领域不行。” 儿子被夸,陆为战很意外。 但他也猜到南初会拒绝,“他经商有点天赋,不靠家里,自己捣鼓了一个赛车俱乐部。” “赛车俱乐部,就是一个小孩子小打小闹,所以我想让你带带他,陆家会全力帮你们。” 是帮他儿子,还是帮她。 大家心知肚明,南初还是想知道准确的答案,“您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以请更好的人教陆墨白。” “你长的跟他妈很像,所以,他只听你的话。”陆为战看着南初,其实二人并不像。 他只是要将他们二人和陆家死死绑定在一起,就像大海里的船,作为陆家一份子,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南初沉默良久,“当初要不是您的帮助,陆霄骁也不会从一个乡下小子成为军官,我也不会有今日的成绩。” “您开口,我必定会照做,我会让陆墨白以我的名义,进入我和丁文奎创建的医药公司。” 只有陆墨白以陆家身份加入,丁家和陆家势均力敌,才能友好的合作,而不会被另一方吞噬。 陆为战帮她,其实也在帮陆家,他似想到了什么,问了一句,“真的不后悔吗?” 他看着她,眸中深邃,让人看不透他情绪,南初摇了摇头,“我一直把您当长辈。” 两人相视而笑,释怀了。 他们继续向前走着,落下的脚印像两道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没有陆霄骁,陆为战这辈子都不会认识南初。 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是最好的答案,“我听说了,那个孩子没有死。” 那个孩子的命,还是陆霄骁大晚上做了一个梦,让他想法子保下来的,至今觉得此事玄乎。 “嗯。”南初轻声应道。 似在回忆,“我还亲眼见过他,当时还觉得这个孩子可怜,又觉得他和许以安一样不是好种。” “可谁知道,那是我和陆霄骁第一个孩子,是我弄丢了他,相见不相识,还主观认为他很坏。” “这不是你的错。”陆为战说。 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听陆霄骁说了,是有人在害你,防不胜防,我们会找到他。” “不管他以后什么样子,他都是陆家的一份子,要是他不听话,不学好,你交给我。” “我给你扔军营里训训。” 南初鼻子一酸,热泪盈眶。 那个被世人骂野种,那个不被大家喜欢的孩子,终还是有人在乎他,关心他。 她点了点头,声音哽咽,“好,要是他真的学坏了,不乖了,那就交给舅舅扔军营,往死里训。” “他就算恨我,我也得让他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像许以安一样,为了利益当不择手段的小人。” 陆为战承诺道,“嗯,陆家不会放弃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对你们母子不利的人。” “我已派人去大和国找了。” 第232章 恨 在南初得知,许思南就是她那早逝的大儿子时,就知道,他是许以安手里的人质、筹码。 甚至很清楚,他在等着她上门去求他,答应他无礼的要求,就可以第一时间见到孩子。 但! 她没去。 陆霄骁不会答应离婚,她也不可能嫁给许以安,为达目的,许以安也不会伤害孩子。 至少,会让他活着。 也就是说,许思南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只是被藏了起来,不会被他们轻易找到。 所以…… 他们并未找到这个孩子。 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经过查实,确实有出国记录。 可出国后,杳无音信。 瞒着当事人做的亲子鉴定是不受法律承认,所以,南初无法向许以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 以及过问孩子去向。 在这场博弈中,南初最终以站在商人的角度,权衡利弊下,主动放弃了这个孩子。 因为,她不能为了孩子放弃自己家庭、丈夫、孩子、幸福……她此刻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自私。 虽然不说,但心疼。 人应该是理智的,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她开了一瓶红酒,如牛饮水没滋没味。 要是这个孩子知道,他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放弃了,又是什么样的心情,是恨?还是恨呢? 自然是……恨! 许以安确实送了一个八岁的孩子出国,但那孩子是他从孤儿院里领养出来的。 目的。 混淆视听。 让陆家找不到真正的孩子。 而真正的许思南,则被他悄悄送到了信息封闭的大山里,这里没有修路。 无车出入,山里人只有爬过连绵不断的大山才找到这里,可以说与世隔绝。 如果不是本地人领路,他根本找不到,能来这里,也是听说有人想买儿子回去养。 于是,他来了。 买孩子的,是个老男人。 出生在大山,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戚,从未走出大山、三十多岁还没有娶妻的哑巴。 穿着破烂,条件并不好。 这里的人基本上靠山吃山,只要勤快些,饿不死,冷不死,不像城里什么都要花钱。 孩子读书,要翻山越岭,以哑巴的条件,养活孩子都够呛,自然不能让许思南上学。 他也不需要上学。 许以安想让南初后悔,让她亲眼看见自己亲生儿子变成一无是处的废物,还坏。 看着健康的许思南,哑巴笑个不停,他很喜欢这个儿子,连连鞠躬感谢许以安。 山里讨不到媳妇,也会结个契兄弟、契儿,可是他没有这方面的心思。 只是单纯想要个儿子,给自己养老送终,到时候等儿子十三四岁就可以娶媳妇。 他还能抱孙子享天伦之乐,不用一个人待在冰冷的茅草屋等待死亡的降临。 八岁的许思南,站在摇摇欲坠的茅草屋面前,看着那丑陋不会说话的男人,很是害怕, 想跑。 却被爸爸死死抓着手腕。 许以安以一种不容拒绝的态度说道,“思南,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的家?”许思南不懂。 他的家,怎么会在这里呢? 他的迷茫和慌张,许以安视而不见,“哑巴是你的新爸爸,你必须待在这,听他的话。” 这一刻许思南才知,爸爸不要自己了,他很慌张,很害怕,抓着他的手不放。 哭着,喊着。 求着,“爸爸,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我以后会很乖,很听话,你不要扔下我好不好?” 养狗八年,都会有感情,更别提一个孩子,许以安看着他与南初相似的脸庞。 心软了。 他蹲下身。 与他平视,手指擦掉他脸上的泪花,温柔而又残忍的说道,“思南,不是爸爸不要你。” “是你妈妈不要你。”这句话许思南从小听到大,像一根根刺扎在心房上。 他情不自禁的想起他们一家子拍全家福的样子,很幸福,疼,迷茫,不理解,解脱不了。 他不懂。 不要他。 为什么要生他? 可是爸爸从来都不给他解释为什么,他再聪明,也聪明不过这些大人。 许以安继续说着,“我给她机会了,让你二婶的亲哥哥把你和她的亲子鉴定送到了她的面前。” “告诉她,你才是她亲生的儿子,只要她离婚,只要她回来,我们就可以一家团聚。” “可她不要你。” “也不要爸爸。” “她选择了和她一起私奔的野男人陆霄骁,选择了偷情生下来的野种。” “她还想爸爸死,爸爸没有能力保护你,只能把你送到这里藏起来,让他们找不到。” “只要他们找不到,那爸爸就能好好活着,你在这里要乖,要听哑巴的话。” “不能离开大山,等哪天你妈妈后悔了,回来了,爸爸就会来接你回家好不好?” 许思南摇头,“爸爸,我要和你在一起,我们不要妈妈好不好?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见他哭哭啼啼不听话,许以安变了脸,声音冷硬低吼道,“你妈妈十月怀胎。” “生你时差点死了,你怎么能不要妈妈,你要永远记住,你妈妈叫南初。” “她曾经很爱爸爸,是一个贤惠的女人,是一个叫陆霄骁的男人抢走了她。” 陆霄骁。 许思南记住了这个名字。 许以安眸中冰冷,连说话的语气也冷了三分,“是他害的我们一家妻离子散。” “害的我没有妻子,害的你没有妈妈,要是你十六岁了,我还没有来接你。 “那我肯定被他们害死了,到时候你就去找你妈妈,你要替爸爸报仇。” “杀死抢走你妈妈的男人,包括他们的孩子!思南,你记住爸爸的话了吗?” “记住了。” 不管许思南最后如何哭闹,许以安最后还是走了,走之前留下了陆霄骁的照片。 黑白的照片上面,男人冷峻漠然的看着镜头,眸子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狠厉。 他说,思南,你要永远记住这个男人,是他抢走你妈妈,害的我们一家妻离子散的仇人。 自此以后,那小小的身影整天牵着一头牛站在山头,却望不到大山尽头。 他恨妈妈。 他恨抢妈妈的男人。 他恨和他们一起生活的孩子。 他盼着爸爸好好活着,会有一天出现在这里,接他回家,这是他活下去唯一信念。 第233章 安排人 许以安心里很清楚,在曝光许思南的身世后,陆家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但朱建平让他放宽心,有朱家这座大山护着,保他平安无事,只是他不能从厂长调任局长。 相亲之事,也提上日程,说京城孙家,是皇亲国戚后代,最近找到一个流落在外的私生女。 与他,正配。 到时候会通知他们见一面,还提醒了他一句,那个私生女未婚先孕生了一个儿子。 要不然…… 也轮不到他娶。 许以安目光晦暗,自从听这男人的话后,他便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现在才明,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让朱建平达到目的的工具人,他起身离开了四合院。 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部队大院的门口,南初一直没有出来过,包括她生日那天。 几天后,在朱建平的安排下他和孙家那位刚找回来的私生女在饭店里见了面。 “是你!” “是你。” 此人,他认识。 是南初妹妹,南婉。 南初整日闷在家里,不是喝点小酒,就是看电视,变得有些沉默寡言不爱说话。 陆霄骁知道,她因为许思南的缘故而自责,孩子找不回来,安慰再多也没用。 他安静地抱着她,陪着她。 说他这人自私也好,说他无情也好,没有养过的孩子,自然没有任何感情。 妻子和孩子,他选择妻子。 孩子也会找,但孩子被许以安藏了起来,找到的希望渺茫,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戳破。 直到年后。 医药公司成立。 需要忙的事情很多,南初便带着陆墨白进入了公司,为了他们安全考虑。 陆家给他们配了车,司机,保镖,不管出入任何场合,都有人接送跟随。 旁人。 根本近不了身。 于是京圈的人都在传,这个叫南初的女人手段厉害,比陆家老宅那位正儿八经的陆夫人还陆夫人。 怕不是…… 陆为战小情儿。 要不然怎么一天带着人家继子出入,至于陆霄骁,虽然姓陆,但其父不是陆家人。 被陆家好心养着。 虽然在陆为战帮助下,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陆家亲戚也不肯承认他们。 觉得他们是外人,不能参与陆家事宜,陆家继承人还是得陆墨白上。 家族。 只认父系血脉。 不认母系血脉。 南初正因为知道这一点,才不让陆霄骁趟浑水,成为被陆家掌控吸血的掌权人。 医药公司。 在新建的大楼。 而南初的办公室在最顶层,她目前是公司的法人,总经理,陆墨白暂时当她秘书。 丁文奎,副总经理。 他一身西装革履走进来,还装文化人,戴了平光眼镜,热情洋溢的说道,“总经理早。” 南初眉眼含笑,毫不吝啬地夸奖道,“副总经理早,你越来越有气质了。” “那是!”丁文奎得意。 双手插兜,踢腿立正,侧身摆了一个烂到家的姿势说道,“人靠衣装马靠鞍。” “为了对得起我这个永康医药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我特意去国外找大师私人订制了西装。 “这西装也忒贵了些,这一套就花了我几十万,我一次性订制好几套,打算每天换着穿。” “好看吗?” 仇富的南初,心里骂了一句万恶的资本家,她当初只舍得给陆霄骁订制一套。 他订制好几套,上百万,让她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天天吃海鲜的时大哥。 作为暴发户的自己,不情不愿的说附和道,“几十万一套,低调奢华有内涵,自然好看。” 丁文奎得意忘形,“几十万而已,小钱,要不要和陆霄骁离婚和我结婚,爷兜里有不少钱。” 南初抬眉,思考着。 然后从一堆文件里,抽出几张手写的单子,“我让姜涛收了不少民间中药药方。” “研究正需要钱,不如你追加投资怎样?也不要太多,随随便便给个几千万。” 丁文奎拿起桌上的记账单子瞅了一眼,都是日常用药,比如感冒药退烧药之类的。 还有些,是偏方。 他嘿嘿,“嫂子,我穷啊,我全部家当都投进来了,买衣服都是找爹妈借的,你要信我。” “而且这些药材便宜,花不了几个钱,至于这些贵的、禁止使用的药材,得换平替合法药材。” 南初点头,“你去办。” 丁文奎乐呵呵,将几行单子收起来,“嫂子,听说你最近心情不好。” “咋样,出去放松一下,我给你找几个好看的,有明星、电视台主持人。” “英俊帅气,干干净净,绝对没乱搞过,这些人情商高,有文化,就单纯陪你聊聊天。” 南初懒懒地抬眼,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年,她已经不是一个傻白甜。 上位者身边有个红颜知己、蓝颜知己都很正常,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很多合作,都是在美酒佳人陪伴下达成,她一个女人,不想成为猎物,就得成为猎人。 身边有个伴。 不至于让人惦记。 因为有陆霄骁警告,丁文奎这帮兄弟在她面前收敛,倒没带她去看花花世界。 可如今不一样,“嫂子,今晚约了领导,医大的、药监的、卫生厅的……” “丁家的人出面,陆家的人也得出面,陆墨白孩子心性,还是得你出面。” 开一家公司,得和各个部门打好关系,人,丁文奎拉来了,她作为公司负责人不得不去。 “行,你安排。”南初道。 不放心又补充一句,“记住各位领导的喜好,不要犯了忌讳,人不用特意给我安排。” “我打电话,让你骁哥晚上陪我去一趟,他要是知道我在外养个蓝颜知己。” “不得又把我关大院。”陆霄骁确实事事惯着她,底线放的也很低,不离婚就行。 丁文奎点头,“骁哥知道,逢场作戏,肯定能理解,这不是还有陆墨白这个小子陪着。” “那我先去安排。” 南初挥了挥手,懒得说话。 原本她想打电话给陆霄骁,让他今晚陪自己去见这些人,却不想他接到紧急秘密任务。 已经在出发路上了,怕她担心特意让通讯员联系她解释,当兵的也忙。 她叹了一口气,闭上眼,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希望老陆同志回来不要生气。 第234章 她自找的! 与领导吃饭,约的是下午五点,在京都最大的饭店吃饭。现在四点,也该出发了。 南初起身。 招呼陆墨白进来。 指着沙发上的那套藏青色的西装说道,“晚上有个应酬,你和我一起去,去卫生间把衣服换上。” 随着改革春风吹满地,整个社会都有了一股向前奔的势头,这跟一片灰蒙蒙的“老三样”视觉效果不太搭。 从八十年代起,便开始了服装改造计划,西装成为改革开放的符号,大家认为是未来最正确、最潮的打扮。 直到九十年代,开启西装潮。 上至领导,下到农民,都穿着一身西服,在今日这种正规场合,穿常服赴宴是对领导不尊重。 她便给陆墨白订制了一套,相比起丁文奎几十万大师设计的国外货,陆墨白这套只是几万。 毕竟是陆家脸面,不能寒酸,作为秘书又不能比副总经理高调,如今穿这套挺有型。 长得好看身材又好,垃圾都能穿成高档货,陆墨白对这套西装很满意,让他帅的一批。 “表嫂,你给我买的!” 说完哭唧唧,“第一次有人给我买衣服,要是你没有嫁给表哥,我都想娶你回家当老婆。” 南初:…… 年纪不小了,还是孩子心性。 她给他买西装是为了工作,也是为了借陆家庇佑医药公司,便将他的这份感动掐灭在摇篮里。 “衣服钱,工资里扣。” 陆墨白大手一挥,就跟那些纨绔子弟一样视金钱于粪土,随意挥霍,“多扣点,我不缺那三瓜两枣。” 败家子…… 南初扶额。 这帮人里,就她穷过。 心里忍不住仇富,开始骂这些万恶的资本家,她觉得自己不是,刚赚的钱就被投入新项目。 现在兜里余额不足。 家里开支,现在全指望着陆霄骁的工资,而她就等着医药公司上新药,收回第一波资金。 走出办公室,两名保镖跟着,他们主要保护陆墨白和南初安全,就连开车的司机也是二十四候着。 坐电梯,到了停车场。 司机打开后座车门,动作熟练的扶着车顶请他们上车,南初坐上去,陆墨白跟随其后。 那红色偏薄的唇,啦啦说个不停,“表嫂,今儿我们要去见谁啊,穿的这么正式。”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相亲。” 南初今日也穿的西装,“墨白,在外,你得喊我总经理,今天去和各单位领导吃个饭。” 不放心,多叮嘱几句。 “记住,到了地方少说多听,酒喝到适可而止就行,消失在视线的酒水食物等都不能再碰……” “规矩真多。”陆墨白不喜。 他习惯了自由自在,比如弄他那个赛车俱乐部,追求速度和刺激,和狐朋狗友吃喝玩乐。 比和领导吃饭,舒服。 可惜老爹给了他三个选择,要么去当兵,要么结婚,要么跟着表嫂去做生意。 不是傻子。 都知道选最后一个。 他自由惯了受不了约束,还没玩够自然不答应结婚,做生意,多少还是有些兴趣。 主要他喜欢表嫂,跟着她,就跟看到自家亲妈一样,桀骜不驯的他挺乐意听她的话。 定了包间,风雅居。 如此二人下车后,进入饭店,准备坐电梯上楼,却不知碰到了许以安,他也在等电梯。 见到她。 眸中深情款款。 暗藏着如风暴一般的占有欲,他情不自禁地上前喊了一声,“南初,真的是你吗?” 保镖及时挡在了南初面前,隔绝了他的视线,上头提前有吩咐,禁止许家人靠近。 “叮~”电梯到了。 南初似没有看到他一般,头也不回地走上电梯,电梯里的工作人员询问上几楼后,为其按下楼层。 吊儿郎当的陆墨白紧随其后,抬眼漫不经心都瞥了一眼许以安,原来这就是表嫂前夫。 长得人模狗样的却不是男人,为了上位抛妻另娶,代替岳父上位成为厂长后又抛妻弃子,追求旧爱。 灵巧的舌头如蛇的芯子,在红嫩的唇上舔了一下,这种渣渣简直丢他们男人的脸,想揍他。 年轻气盛,只想着靠着拳头解决问题图一时爽快,从而惹祸上身,见他动了歪心思。 南初提醒,“别多事。” 陆墨白是保她公司平安的福星,她可不想陆墨白因为一个许以安讹上,被警察抓去派出所喝几天冷茶。 许以安伸手,不让电梯合拢,目光灼灼的看向南初,“我也要上去,请你的人让开。” 这是公共场合,南初确实没有理由独享电梯,便抬眼示意保镖让开,让他进来。 可就算他如愿进入电梯,他们之间也隔着两个保镖和一个陆墨白,但他依旧不放弃。 透过人与人之间的缝隙,贪婪地看着她的侧脸问道,“南初,你不想知道孩子下落吗?” 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南初想过放弃他,最后排除万难生下他,是藏在心底的伤痕。 如今提起,痛彻心扉。 虽然没有养过,但那是她拼了命生下来的孩子,是身上掉下来的一块有生命的肉。 她睫毛颤抖,垂下眼帘。 在他得意的目光下,她眸光似冰望向了他,露出一丝冷笑,“我的孩子早死了。” “想拿一份假的亲子鉴定来哄骗我回到你身边,做梦,许以安,我不会放过你。” 最后几个字,未出声。 但是许以安听懂了,他震惊,他愤怒,他想要那个爱她、眼里只有他的南初回来。 他突然想起,朱建平的话。 想要得到一个女人,就把她扔进色情场所,让男人作践,到时候便会卑微的跪求你要她。 只有她脏了,只有打断她一身的傲骨,只有让她怀上孩子,只有世人容不下她了。 那她。 才会心甘情愿留在他身边。 原本他有些心软,只要她为了孩子和陆霄骁离婚,跟他好好过日子,他不会让那些肮脏下贱的男人碰她的身子。 如今,她自找的! “叮~”电梯到达指定楼层。 保镖开路,南初嫌弃某人污染了空气,快步离开,只留下许以安死死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 第235章 同流合污 再次见到南婉,南初并不惊讶。 这个妹妹从小就有心机,不仅有南父南母护着,背后还有人指点,只是没想到,她此次为了从西南回来。 放弃了骄傲。 成为孙泽荣的干女儿。 可谁家干女儿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干爹搂搂抱抱,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孙泽荣还给干女儿挑选了一个结婚对象。 这结婚对象正是许以安。 将小情人安排给下属、亲信做妻的很正常,至少在上层圈子习以为常,大家都没有太过惊讶。 所以,许以安也坐在其中,他目光死死地盯着她看,对于旁人戏谑的目光视而不见。 夕阳西下,饭店里。 华丽的水晶灯在屋里亮起,衬的地上的地板白净照人,酒桌上的饭菜色香味俱全。 各位领导也不是个个帅气逼人,相反,穿着朴素,为人谦和,年纪大了免不了有些秃顶大肚子。 南初坐在各位领导的对面,陆墨白在旁边陪着,正好看见南婉在老男人怀中捂嘴嬉笑着。 似看见了她投来的目光,便低声在孙泽荣耳边说了两句,男人抬眼,目光犀利的看向南初。 问,“你是南婉的姐姐?” 孙家政商军都沾,得罪不起,南初只能赔笑,“曾经是,后来被父母赶出家门就不是了。” “南婉说,你曾经欺负过她。”孙泽荣淡淡的说道,口气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意思就是很明显,不管你是谁,你欺负我的人,你得给我一个交代,否则以后别怪他不给面子。 这面子,肯定给。 南初站起身,拿起了酒瓶,往酒杯里倒酒,声音温和不卑不亢道,“我这个做姐姐的年少不懂事。” “说话做事不过脑子,被妹妹误以为是欺负,今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自罚三杯,在这里赔个不是。” 陆墨白皱眉,想拦。 被南初冷冷看了一眼,想起表嫂来对他的警告,只能按兵不动,坐在一旁生闷气,看这些人极其不顺眼。 南初端起酒杯,微微仰头,露出白皙的脖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像刀子。 割的生疼,不待回味,酒精便已涌上心头,麻中带着沉,她笑吟吟的将剩下的两杯干了。 孙泽荣点了点头,甚是满意,“南经理不愧是永康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女中豪杰。” “可是……这最后原不原谅,还得问我干女儿的意思。”他说到这低头看向怀中的女人。 捏了捏她的下巴,带着几分宠溺的口吻问道,“你姐姐给你道歉了,你原谅她吗?” “姐姐现在可是永康医药公司的负责人,背后有陆家和丁家撑腰,我哪敢不原谅。”南婉委屈巴巴。 意思,不愿原谅。 孙泽荣对自己喜欢的人儿,都很有耐心,也不顾大家在场,笑着问,“有我在呢,想要什么直说。” 南婉想要南初死,可她知道这个要求不可能实现,便摇了摇头,“你给我够多了,我不要。” “你呀,就是这么善良,才会被其他人欺负。”孙泽荣说完意有所指地看向了南初。 南初笑笑,“我这口头道歉确实没有诚意,妹妹你看这样好不好?过几日便是你生日。” “我送你一些国外的衣服包包化妆品怎样?你喜欢什么牌子,我就给你买什么牌子。” 南婉哼哼,不说话。 孙泽荣暗中掐了一下她的腰,轻声哄道,“既然你姐姐这么有诚意,你也别闹脾气了,还不快谢谢你姐姐。” “谢谢姐姐。”南婉道。 她满脸都写着心不甘情不愿,可惜她只是一个小情儿,送送小东西哄哄就行。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坏不了南初好事,姗姗来迟的丁文奎进了包间,连声说抱歉。 来的时候碰见剧组好友,便过去打了招呼,各位听说孙总也在,想过来敬杯酒。 以上是托词,实则剧组的人是专门请来陪领导吃饭,心知肚明的孙泽荣开了口。 “还有空座。” “让他们进来一起吃。” 在征求各位领导同意后,剧组的人纷纷走了进来,男俊女靓,在自我介绍后才知道。 有些在红楼里演过配角,有些在西游里演过女妖精,都是十八开外不红的小演员罢了。 都是电影播音等学院毕业的大学生,都是年轻值得栽培的好苗子,如今就缺一个伯乐。 他们就站在那,任人挑。 既然坐在这就得同流合污,大家合作才放心,所以孙泽荣目光第一个看向了南初。 问,“南经理,可有喜欢的?” 南初抬眼,确实有几个长得不错的青年才俊,微微一笑,“孙总是长辈,晚辈怎么敢越过长辈先选。” “我看那个年轻人不错,眉清目秀是个惹人怜爱的主,很适合南经理,南经理意下如何?”孙泽荣问。 “长者赐,不敢辞。”南初道。 孙泽荣很满意她的态度,虽然她的背后有陆家丁家撑腰,可孙家也不是吃素的。 要是给脸不给脸,他不介意多给他们医药公司使绊子,但,这是一个懂事的后生。 前途无量,很不错。 而且还是他干女儿的姐姐,不看僧面看佛面,好歹给几分面子,他指着那个年轻人问,“你叫什么?” “董来财。”年轻男子答。 这名字,土里土气,但寓意却是极好,孙泽荣点头,“好名字,正好祝我们南经理的医药公司财源滚滚,那你今晚就好好陪我们南经理。” 南初挑眉,没说话。 医药公司财源滚滚,不就是诅咒老百姓多生病,她其一目的是为财,但也是为了推进国内医疗行业。 让全国的老百姓生病时,能够吃的起药,买的起药,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需要资金人才人脉去支持。 为了防止有心人垄断药品,他们公司主研常用药物,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廉价效果好副作用小的药。 至于特殊药品,目前还是用的国外授权,价格昂贵,他们只有在有大量资金支持下才会尝试去研究开发生产。 可花大量时间金钱去研究,不一定有收获,所以,她的目的绝对不止医药公司。 想要大量敛财研究药物,那根据名下四合院不断疯狂涨价,未来赚钱必须走向房地产。 这些…… 她暂时未提。 以前她能力不够。 在满是龙虎、没有强大靠山的情况下,做生意也是小打小闹罢了,如今有陆墨白这个人质在。 陆家那帮亲戚也闭了嘴,会全力支持他们放手去搏,但前提是,要让他们看到有利可图。 第236章 他当初真的错了吗? 三杯白酒下肚,已醉。 南初懒洋洋地靠在董来财怀中没有说话,接下来的事就全权交给丁文奎来应酬。 孙泽荣没有再为难南初,而是佳人在怀,谈论最近新起的保健品很受欢迎。 根据数据显示,保健品市场规模已突破100亿元,投入120万元广告费轰炸,实现利润400万元。 他们医药公司想要打开市场和名气,这是一个绝佳的突破口,得好好把握。 这话,是对丁文奎说的。 在孙泽荣眼里,南初一个女人担不起担子,能成为永康医药公司的总经理。 不过是仗着陆家撑腰,陆家主要人脉其实在部队,丁家从政的比较多。 南初投资上一家医药公司,走的就是这个策略,保健品开路,为新药打开了市场。 正因此,才累积资金过亿,但市场红利期很短,谁也不知道保健品能走多远。 就像其他公司已开始转型,毕竟保健品打的就是一种噱头,有点作用,但不多,又吃不死人。 酒过三巡,各位领导已醉,时间也不早了,便让各位佳人扶着上楼休息。 董来财看着怀中喝醉的女人并未敢动手动脚,而是规规矩矩地喊了一声。 “南经理?” 言下之意,是睡还是走? 南初睁眼,只觉得身上得骨头都酥软了,头疼的厉害,完全不想动。 只是看着董来财,确实长得有些姿色,眉眼干净,清纯的像一汪清泉,不含任何杂质。 廉价的白色的衬衣上面,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肥皂味,经过太阳烘烤并不难闻。 最重要的是懂事,知进退,在酒桌上给南初挡掉了不少不怀好意的酒。 她问,“想要什么?” 董来财薄唇紧抿,有一丝的尴尬转瞬即逝,他们这些优秀的青年才俊。 舍得放下高贵身段,舍得放下读书人的骨气来伺候他们这些人都是带着目的。 不是不努力,是因为他们太努力了,但是普通人跨越阶层,并不是只有努力就够。 这一点南初深有体会,她并不是靠着自己努力走到今天,而是借了陆家的势。 借了权利行方便和庇佑,钻了空子而已,但并未干过违法违纪伤天害理的事。 所以南初并未看不起这些人想要往上爬的人,想要成功,就得顺着规则走。 酒色财气,都得沾。 要面子,还要里子,那这辈子都只适合做一个普通人,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 “想要一套房子,不求大,只求有个落脚的地方。”董来财的声音很低。 第一次做这种事,在南初注视下移开了视线,耳根发红,不知是羞的还是热的。 但要的,不过分。 他不是京都人,刚大学毕业工资不高,单位不分房,手上拮据连落脚都找不到。 身为儿子,还得养家,要是家里父母有个病重什么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南初嗯了一声,合上了眼,这态度让董来财分不清是答应了,还是拒绝了。 包间里,他坐着,她安静地靠他怀里,什么都没做,可落在旁人眼里,却如火烧。 许以安推开门,想要将她从其他男人怀里拉起来,想质问她为何不守妇道。 和其他男人靠的这么近。 有些男人都这样,自己不洁身自好,在外乱搞,却要女人为他们守贞洁。 许以安,就是这类人,不,他为了利益,可以当接盘侠,还可以把自己老婆送给别人。 男人做到他这地步也窝囊,可惜他现在没资格质问南初,因为陆霄骁到了。 似没看到他,风尘仆仆地走进包间,看她靠在其他男人怀里也没有太过惊讶。 而是上前将其揽在怀中,南初睁眼,见是他,笑了笑,便伸手抱住了他。 “老公,你来了~” 南初确实喝醉了,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那小手一个劲地往他衣服里钻。 当冰冷的小手触碰到那滚烫的肌肤时,让陆霄骁不适应的微微皱眉抿了一下唇。 却并未将她手拉出来,他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董来财,看出他眼底的慌张。 知道只是应酬,做样子。 并未为难此人,丁文奎安排好各位领导房间也走了回来,见许以安站在包间门口。 有些不悦,可他现在是孙家认准的干女婿,倒没说什么,见包间里三人对峙的场面。 赶忙上前解释,“骁哥,你来了,嫂子今天想让你陪着应酬,没想到你出任务了。” “这不,我找了小董来帮嫂子挡酒,你放心,这孩子有分寸,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墨白呢?”陆霄骁问。 丁文奎指了指厕所,“那小子没事,就是酒量太差了,在里面吐着呢。” “天色不早了,要不你和嫂子开个房间休息,至于墨白,嫂子放话让他回家。” “免得被人下药,钻空子,保镖司机都还在,让他们安全的将人送回陆家。” 南初摸他不够,还咬,陆霄骁无奈的看了她一眼,抱着她,从许以安身边走过。 许以安亲眼,看见南初吻上了陆霄骁的下巴,温柔的,带着深深的爱恋。 如醋打翻,他很嫉妒。 就这么一个女人,她宁愿依靠在小白脸怀中,恬不知耻的去讨好陆霄骁。 也不离婚和他在一起。 他当初真的错了吗?饭店里喧哗声消失,就剩下他一个人站在那里,似被困住,走不出去。 丁文奎看向了董来财,他和南初一样公事公办的问道,“今晚表现的不错,想要什么?” 那高高在上的态度,让董来财有些难堪,但还是如实回答,“房子,南经理应了。” 丁文奎点了点头,“那你要对了,南经理房子挺多的,城里的乡下的买了不少。” “既然应了,肯定给。” “你今日在饭店休息,到时候留个电话,这样的场合少不了,以后记得随叫随到。” “跟了南经理好处少不了,但她不喜欢被人骗,也不喜欢不干净的人。” “洁身自好点,不要在和其他人扯不清,南经理有丈夫,所以不要想爬床。” “回去多练练酒量就行。” 第237章 你就不怕我出轨吗? 南初很热,很难受。 她紧紧地抱着陆霄骁,用着牙齿狠狠地咬在他肩上,似哭,又似在委屈。 “我以为……” “你今天不会来。” 她咬的用力,很疼。 但陆霄骁并未推开她,而是耐着性子解释,“做完任务就赶回来了,生气了?” 南初摇头,“没生气,怕你生气,小董是丁文奎安排的,给我挡酒的……” “我知道,应酬而已。”陆霄骁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瓜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客房未开灯,窗帘未拉。 只有朦胧的月光照射进来,南初趴在他的身上问,“你就不怕我出轨吗?” 陆霄骁宽厚的大手下移,有意无意地掐了掐她脆弱的脖颈,“那别让我发现。” “否则我关你一辈子。”说完便将她狠狠压在身下,将那被人碰过的衣服撕了。 扔在地上。 薄唇附上那冰冷永远捂不热的肌肤,沾上他的气息,她只能属于他一个人。 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被下药了,还是动情了,他们紧紧地贴在一起不愿分开。 门外。 站着一个人。 他双手握紧拳头,脖颈倾斜低着头,虽然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可心脏如千万蚂蚁爬过,又痒又疼,千疮百孔,许以安开始怀疑起来。 这种不要脸的荡妇,和多少男人上都不会知羞,而陆霄骁今晚的反应。 也是窝囊。 看着自己妻子靠在别的男人怀里却不生气,那许以安很期待,他要是看见南初和别的男人睡一起。 会不会和他一样,很痛。 等南初睡醒之时,已天亮,陆霄骁已经不在了,昨晚的一切就好像一场梦。 好似,他没来过。 身上疼的厉害,她扶额,走进了卫生间,身上密密麻麻的红点就如暴风雨摧残后的痕迹。 这叫不生气?口是心非。 昨天的衣服已经被扔进了垃圾桶里,不能穿了,南初骂了一句败家爷们。 清洗后,换上干净的衣服。 衣服应该陆霄骁亲自回家给她送来的,他知道,她不喜欢穿别人的衣服。 而她衣服都是定制款,待开门走出客房,却见董来财像个门神一样在外站着。 她问,“你怎么在这?” 董来财抬眼,正巧看见她脖颈上的红点,虽然未经人事,但也明白那是什么。 心里,有些庆幸。 也有些说不上的失望,“丁经理让我在门外等着你,防止有些人心怀不轨。” 心怀不轨说的是许以安,南初点了点头,“今天不是周末,不上班吗?” “丁经理给我请假了,领导同意了,说今晚还有应酬。”董来财解释道。 南初记得,孙泽荣昨晚说过与丁文奎一见如故,今晚继续,她来到餐厅。 胃里不舒服,只点了一份清粥小菜,见他还穿着昨日那件廉价的衬衣,发皱,还有酒味。 想着白日没有什么事情,便随口提了一句,“等会,你和我去商场走一趟。” “好。”董来财应道。 南初很少逛街,毕竟她生在特殊的年代,那时候买东西都是进供销社。 要钱,要票。 不像现在,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商店,有服装店、首饰店……琳琅满目根本看不过来。 这些东西,刘金花和张军都能以批发价搞来,而且是正品,国外牌子。 也不是她崇洋媚外,是国内在发展阶段,目前来看,确实很多商品不如国外。 但国内发展很快,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光是电视剧就更新换代很多次,从黑白到彩色。 从小屏到大屏。 电器商店里摆了不少,像洗衣机、冰箱都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家庭不可缺的东西。 南初走进一家男士衣服店,国内牌子,质量也算不错,便随意挑选了几款让董来财去试。 董来财身材很不错,就是人好看不挑衣服,就是垃圾穿在身上也好看。 南初也没费什么心思,就给了买了几套衣服,有常服,也有西装衬衣。 西装买的并不贴身,所以是专门的裁缝量尺寸定做,不是牌子也不是外国货也不是大师。 价格算得上很便宜,定做了两套只要几百块而已,但对于董来财而言,却是几个月工资。 八九十年代口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地区,然后达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有点难。 但贫富差距,拉的挺大。 衣服买好了,南初又挑选了男士的领带、手表,让董来财一夜之间来了一个大转变。 有点像…… 精英人士。 南初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中午了,肚子有些饿,便问他,想吃什么? 董来财看着肯德基店,欲言又止,那单纯毫不藏心事的样子,特别像她儿子。 她笑了笑,但带着他去了肯德基店,知道他第一次来,便没问他吃什么。 点了一些汉堡薯条炸鸡可乐,和善的说着,“不用这么局促,当我是你的老板就行。” “嗯。”董来财点头。 南初吃着薯条,将炸鸡汉堡递给了董来财,“房子的事,我已打电话让人送钥匙来。 “市中心大宅院十平方,城郊的楼房四十平方,你想要哪一套可以选?” “我……”董来财想拒绝。 昨晚陆霄骁突然出现,他显然看见了,南初知道他想什么,“你不用想太多。” “你长的不错,我只是需要你在应酬时出现帮我挡酒、不让心怀不轨的人靠近就行。” “你应付不了还有保镖,可能会让人误会你是我的小情,所以房子只是补偿。” “其他心思,别有。” “当然,你要是辞职,来我公司干更好,你想留在单位,这边也会给你们领导打招呼。” 董来财明白,“南经理,我想留在单位,房子市中心大杂院离上班地方近,可省车费和时间。” “行。”南初点头。 她吃了两根薯条,没啥胃口。 正巧看见许以安站在窗外,不知跟踪他们多久,就在这时,南初电话响了。 是姜涛,“南初姐,妥了,许以全在那些赌鬼诱惑下,借高利贷赌博,欠了几十万。” “你看……” 南初嘴角上扬,“安排催债的去许以安厂子和家属院催债,闹得人尽皆知。” “再让人跟踪许以安,和他接触过的人都不要放过,注意,不要被发现了。” 说完,她眸光一冷。 坐在一旁的孙泽荣,将这一幕看的清清楚楚,心中生起的那点妄想不敢再有。 他知。 他只是一个工具人。 第238章 未来妹夫纠缠大姨子 许以安为什么跟踪自己,他到底想看到什么,南初挂掉电话,心不在焉的想着。 这个男人她看不透。 他一直想要的、追逐的、正是人人向往的金钱名利权利,如今得手了。 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她纠缠不清,不惜对无辜的孩子下手,她被一次又一次被害。 是不是他在暗中搞鬼? 为什么不想她生孩子……他可以抛妻另娶生子,却要她为他守活寡不成? 他不是一个被情情爱爱束缚的男人,这其中……肯定有着她不知的秘密。 比如,他是陆霄骁同父异母的大哥,两个人斗的死去活来,会不会是上一辈恩怨。 可上一辈人不是死了吗?陆霄骁对以前的事情也闭口不提,到底在隐瞒什么? 她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有家,有爱她的丈夫,有爱她的孩子,事业顺利,兜里有着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可这幸福时常让她觉得像一张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将她困在其中挣脱不开。 有一双眼一直在暗中死死地盯着她,让她喘不过气,每次从噩梦中惊醒过来。 陆霄骁都陪在身边,心安的同时,又觉得这只是一场被人精心编织的美梦。 南初将自己感受告知凯文,凯文说是原生家庭影响,造成她没有安全感。 比普通人要敏感很多。 而敏感之人,可以嗅到普通人察觉不到的危险,也有可能是她病情加重。 如果这样,需要吃药。 可南初自从回到陆霄骁身边后便再也没有吃药,因为那些药物有严重的副作用。 而这病,也治不好。 那份关于她和许思南的亲子鉴定,让她以身入局,想看看这些人到底想做什么。 因为她不想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算计中,她想要彻底地挣脱那张蜘蛛网、那场华而不实的美梦。 孩子需要父亲,名下的产业需要陆家当靠山,所以,她拉了一个外人进来。 陪她,演戏。 南初笑吟吟地看向董来财,发现他跟孩子一样,吃个汉堡,嘴角也能留下食物渣。 便伸手过去,帮其擦掉。 还未碰到,他却已经下意识闪躲开来,在她炽热目光注视下,又发囧的愣在原地。 他的职责,演好小情。 理应该配合,犹豫了一下,身子前倾,便主动将脸凑上去,带着讨好的意思。 南初拿起桌上的纸,为其擦掉嘴角的食物残渣,动作温柔,还是问了一句。 “有女朋友吗?” “没有。”董有财摇头。 他一心只有圣贤书,不过问情事,虽然家里说他年纪不小了,时不时催婚。 可他不愿将就,耽误人家姑娘的未来,说白了,道德感太强,责任感太强。 给不起未来就洁身自好,要不然情场浪子,也不可能坐在这吃着汉堡鸡翅。 下一秒。 耳边刮来一阵风。 跟踪他们许久的许以安,终于忍不住露了面,他站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 死死地抓着南初为董来财擦嘴角的手,眼神锐利如刀子,低声质问道。 “南初,你就这么下贱,是个男人都能上你……既然他行,为什么我就不行!” 南初抬眼,看了他一眼。 眼底的戏谑之声不加掩饰,抽回了自己的手腕,嫌脏,还用纸巾擦了两下。 董来财抬头,见是他。 有些意外,因为他知道,南经理的丈夫是陆霄骁,而不是面前有未婚妻的男人。 如果没记错,他好像还是南经理妹妹的未婚夫,以后也是南经理的妹夫。 未来妹夫纠缠大姨子。 电视上都不敢这么演,董来财自认不要脸,为了上爬,走了条别人不耻的捷径。 可他。 不欺负女人。 见许以安大庭广众之下辱骂南经理,还动手,二话不说,起身抬手就是一巴掌。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还是他第一次动手打人,他告诉自己,这是小情必修课。 保护金主。 金主安,他才得好。 他横眉竖眼怒吼道,“你又是什么玩意,也敢在这里欺负我们南经理。” “呵,你这种出来卖的也配和我说话?”许以安双眼微眯,显然看不起董来财这种人。 男人成家立业,而不是靠着女人上位,董来财拿起桌上的可乐朝着他的脸倒去。 两个男人打了起来,南初坐在位置上并未动弹,伸手,还去拿薯条吃起来。 随着一声喧哗,工作人员赶了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两人分开。 并承诺给他们免单,让他们离开,不要影响店里的其他客人,否则他们报警了。 第一次吃肯德基的董来财,顶着一脸伤,不情不愿地跟着南初走了出来。 许以安跟随其后,脸色阴郁。 南初打了一个出租车,拉着董来财上去,关上车门,随着车子消失在眼前。 他委屈。 他宁愿她委屈哭泣、生气、愤怒……也不愿意看着她漠视他,连话都懒得和他说一句。 似把他,当空气。 董来财也意识到不对劲,悄悄地看了一眼金主,“南经理,刚刚那个人……” 有司机在,他欲言又止。 南初透过后视镜,看向董来财不安的脸庞,眼神复杂,“你怕死吗?” “怕。”董来财诚实。 是人都会怕死,他看向她,“但如果是为了你,我心甘情愿,只求你善待我的家人。” “我弟弟妹妹还在读书,他们很乖,成绩优异,以后考个好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为了让弟弟妹妹读书,他大学开始就没有向家里要一分钱,勤工俭学。 时不时还寄钱回去,因为长了张好看的脸,才误打误撞进了那晚的包间。 他看着南初,目光闪烁。 好似一个小偷,想窃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他有清楚的知道自己没资格。 南初笑笑,情绪稳定。 让人看不透她在想什么,目光看向窗外的槐树,声音淡淡地应了一声,“好。” 这是…… 答应了。 这世界上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南初给了他一套房,则需要他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不后悔,她很满意。 毕竟当她小情,有生命危险。 第239章 出来卖,装什么清高 今日聚会是由孙泽荣组织,邀请了京都医药行业人员,其中包括企业、教授、海归等。 相当于小型商会,除了欢迎永康医药公司加入,也是为了商讨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定价等。 既然是聚会,自然不用进什么办公室,丁文奎拍板,直接去金嗓子ktv会所。 所有消费,他买单。 南初心里清楚的很,这帮人不过是想要白吃白拿白嫖罢了,但做生意,这样的事免不了。 这便是所谓的人情世故,大家互相认识,利益捆绑在一起,同流合污,共同进退,友好长期合作。 要是谁不合群,敢坏了他们在医药行业制定的潜规则,那就是自找死路。 那领头人会联合所有人,将其在行业里封杀,就像一只孤狼和千军万马厮杀,不会有好结果。 而且南初选择进入,就已经和这帮人绑在一起,就像大海里的轮船,大家同生共死。 如果没有丁家和陆家,普通人进来,早就被这帮豺狼虎豹吃的干干净净。 就像董来财,想得到一套房子就必须担着生命危险,而南初和丁文奎想得到进入医药行业。 也是担着巨大风险,要是站不稳脚跟,那他们背后的靠山也会遭到疯狂的报复。 而这样的场合里,自然少不了佳人陪伴,南初作为永康医药公司的老板。 自然得出面给各位面子,不可能因为她是女人,就应该藏在男人的背后,让男人保护。 领导身边有美女,她在这里装清高自然不是一回事,便带着董来财这个名义上的小情应酬。 昏暗的包间,烟雾缭绕。 浓烈的烟酒味扑鼻而来,犹如醉生梦死的欲望之都,充满了酒色财气。 只是刚进门,她便意外地看到了南父,他衣冠楚楚地坐在人群之中,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 和身边的人有说有笑,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姑娘,又嫩又娇,都可以当他女儿了。 被大家称为好丈夫、好父亲的南父,并未如传闻中那般洁身自好是个好男人。 在家人看不见的角落里,依旧风流不减当年,如被熟人瞧见也不过是一句。 男人嘛。 为了应酬而已。 男人应酬找小姐并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大家习以为常,默认为社会的潜规则。 毕竟男人这么辛苦,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可如果性别一变,那就是不知廉耻。 南父在谈笑风生之时,无意看到门口来人,见是自己的女儿,他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透过门外的光,可以清楚的看见她裸露在外的肌肤上,留着不少暧昧的痕迹。 是某人宣誓着所属,南初也没有藏着掖着,而她旁边的男人,穿着打扮不普通。 似不像……普通人。 见她挽着他的胳膊,很可能是被孙泽荣邀请来的青年才俊,可如今却和自己女儿在一起。 怒火中烧,不顾四周有人便已经站起身,大声质问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此话一出。 引得众人瞩目。 原本嘈杂的包间,瞬间变得安静下来,除了昨日见过的人知南初身份,新来的人并不认识她。 在场的都是大老爷们,留在这里的姑娘,那都是会所小姐和被包养的小情。 南初一个女人,突然出现在这样的场合,自然也被默认为是会所的小姐。 这样的身份原本也不会引起大家注意,可南父态度表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根据这一点可以猜测,二人肯定认识,关系还不简单,旁边的人多嘴问了一句。 “南院长,这位是?” 自己女儿跑来会所当小姐,简直就是丢他这个父亲的脸,他原本不想承认他们之间关系。 可转念一想,既然她都跑来当会所的小姐,那不如顺水推舟,当人情。 拉关系,送领导床上,让自己平步青云,想到这他才有些不悦地开了口。 “实在是让大家见笑了,这就是我那不成气、长得也不怎么漂亮的大女儿,南初。” 南初抬眼,有些惊讶。 南父从未在公共场合承认过他们父女关系,今日怕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 可他话锋一转,脱口而出的话让在场的人感到猝不及防,“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 “她当年不知羞耻,和野男人离家出走,多年未归家,现在却跑来当会所的小姐!” 说的痛心疾首,又遗憾。 就差点捶胸顿足,说完他看向南初命令道,“既然来了,还不快给各位叔叔伯伯问声好。” 父亲嫖,女儿卖,这帮老狐狸纷纷稳坐钓鱼台,笑着吃这热乎刚出炉的瓜。 南父为了上位,将自己养女送给了孙泽荣当干女儿,对外宣传什么私生女。 实则。 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情。 没想到送了一个女儿,如今还有一个在会所里当小姐,这大女儿长得确实不如养女。 但不知为何,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人永生难忘,那个南婉初看出水芙蓉,看久了却腻歪。 有点像整容脸。 而这个南初怎么说,有种出淤泥而不染,不俗,不艳,让吃惯荤的人,想尝尝素。 都说男人有两大爱好,那就是拉良家妇女下水,还有劝风尘女子从良。 他们挺想试试这个女人的滋味如何,是不是躺上床上后,还是如此云淡风轻。 只要她伺候的好,也不介意拉她一把,父亲不爱,他们这些当叔叔伯伯的可以好好疼爱。 教她重新做人。 对于周围不怀好意的目光,南初视而不见,只是看南父的目光带着不屑。 似看傻子。 那高高在上、还夹着桀骜不驯的态度,哪还有小时候的卑微懦弱样子。 果然是长大了,翅膀硬了,变得越来越不听话,南父对她这个表现十分不满意。 觉得面子过不去,只能自己找回场子,便给各位抱歉,“实在不好意思,我这女儿从小叛逆。 “是我这个当父亲的失职,没有教好,我现在就教她什么叫为人子女孝顺父母尊重长辈。” 说完,他上前。 抬手,就想给她一巴掌,既然都来会所当小姐了,既然都出来卖了,还在这里装什么清高。 第240章 劈不死我,那我就搞死你 可这一巴掌。 并未打在南初的脸上。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得了一套京都房子的董来财,用自己的脸去接了这巴掌。 打的很疼,很用力。 怕疼的他差点憋不住眼泪,想到自己不能给金主丢脸,便握紧拳头,咬紧了后槽牙。 这巴掌打的可真狠,不留余地,那白生生的脸蛋上多了一个红色的五爪印,让人小腹一热。 孙泽荣坐在主位,笑笑。 他却并没有阻止这场闹剧发生,作为一个男人,他认为女人嘛,就该待在家里相夫教子。 像这样应酬,是爷们的事。 可南初却偏要对着干,要是她连这种小事都解决不了,那就不得不怀疑她是否能经营好一家公司。 南初看着董来财的脸,眸中闪过些许冷意,似很心疼一般抚摸上去,轻声地问了一句,“疼吗?” 有一瞬间的错觉,让董来财误以为她是爱他的,因为关心不假,可想到她有丈夫。 便垂下眼帘,似委屈。 吐出一个字,“疼。” 声音哽咽,让人心疼。 南初等的就是这个字,在大家惊讶的目光下,南初抬手,直接朝着南父的老脸抽去。 言语犀利,不问亲情。 是个狠人角色,“你这个老东西有什么资格打我的人,你要是不赔礼道歉,我不管你是什么院长。” “我只需要让陆家丁家放一句话出去,就可以让你和你妻子一样,被医院扫地出门。” “她成为饭店的服务员,我看你这么大的年纪还能抱着美女,去扫大街挺合适。” 众人惊讶,这真的是父女吗?不是亲的,要不然哪有女儿打父亲,出手还这么果断。 怕是有深仇大恨…… 脸疼的南父,很是震惊。 回过神的他也质问道,“南初,你打我!你居然打我!我可是你爸,你就不怕天打雷劈!” 儿女不孝,天打雷劈。 无良父母,却不遭报应。 如果上天不公,那她也不怕天打雷劈,南初冷冷一笑,“南院长,你要是有本事你让老天爷劈我啊。” “劈不死我。” “那我就搞死你。” 这话并不是说说而已,南父所在的医院,涉及买卖孩子,陆霄骁一直在暗中调查,只是目前没有证据。 众人轻笑中带着戏谑,南初充耳不闻,眼神锐利地看向了孙泽荣,他是这场行业聚会的发起人。 没有他点头同意,也不会有这场荒诞的闹剧,她也不装了,“孙总,您这是什么意思?” “是觉得我是一个女流之辈,不欢迎我,还是觉得陆家丁家在您眼里不值得一提。”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永康医药公司只能另找人合作了,董来财,我们走!” 可走到门口。 却被保镖拦住去路。 孙泽荣早就调查过南初,南父也是他故意请来的,这场好戏演的也差不多了。 他也不可能得罪陆家丁家,便站起身来当和事佬,“南院长,忘了给你介绍了。” “这位就是永康医药公司幕后老板南经理,并不是什么会所的小姐,你误会了。” “怎么会!”南父震惊。 他那个被拐的女儿,那个被他看不起的女儿,居然是永康医药公司的幕后老板。 永康医药公司刚成立,便利用国外授权的特效药,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市场。 这特效药,有价无市。 很多医院都想与其合作,可奈何特效药数量有限,永康医药公司目前只与几家大型医院合作。 孙泽荣眼热特效药带来的巨大利润,要不是永康医院背后的靠山是丁家和陆家。 他早就仗着孙家的势力,威逼利诱,将永康医药公司吞并,成为自己名下产业。 孙家,虽不怕丁家陆家,可也不想招惹麻烦上身,这才放下身段和一个小姑娘谈。 “南经理,消消气。” “我怎么会因为你是女人就不欢迎你呢,你可是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 “我敬佩都来不及,我们孙家和丁家、陆家一直在京都友好相处,共同进退。” “今日是孙某的不是,原本以为你们父女相见,能更好的合作,没想到……” “这样,我在这里代替南院长给你赔礼道歉,再送你一份大礼,你看怎样?” 昨儿,试探她态度。 今日,又给她下马威。 是泥人都有三分脾气,她给足了孙泽荣面子,可显然……他不把她当一回事。 南初也变了态度,言语冷漠,带着疏离和不客气,“我刚进门,孙总便给我送了一份大礼。” “赔礼道歉,受不起。” “肯定受的起,南经理,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孙泽荣伸手,示意她上座。 知道走不了,南初也不矫情,拉着董来财的手,坐在孙泽荣旁边的空位上。 她问他,脸还疼吗? 要不要去看医生……她将她对他的宠爱表现的淋漓尽致,旁人见了,笑笑不语。 作为人,就有欲望。 他们不怕同行吃喝嫖赌,只有同流合污才能长久合作,就怕来个清高玩命不好拿捏的主。 俗称,傻缺。 孙泽荣站在那,不知和南父悄悄说了什么,他铁青着脸坐回了原位,只是女儿在场。 他抱着一个比自家女儿还小的姑娘,脸上有些难堪,最后只能装假正经坐在那。 没再抱那姑娘一下,只是那双眸子死死地盯着南初,眼底阴沉,不知在想什么。 孙泽荣也坐回原位,笑不达眼底地说了一句,“昨儿知道南经理喜欢漂亮的男孩子。” “我今晚便给南经理准备了一个绝色陪你,但我没想到,南经理很满意董来财这小子。” 说完,那目光从南初满是暧昧的肌肤上一扫而光,显而易见,昨晚的战况很激烈。 南初抓着董来财的手指,光滑的如珠玉,唯独右手中指上,有一个不起眼的茧子。 这是长期写字,留下的。 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欢,“董来财这孩子,名字寓意好,脾气好,人也体贴懂事。” “十分讨人喜欢,孙总的眼光确实不错,只是一眼,便给千里马寻了一个好主人。” 孙泽荣打量了一下董来财,昨儿还穿着廉价衬衣,今天从头到脚都变了一身行头。 确实很宠。 他缓缓抬眼,示意站在门边的保镖将他准备的人带进包间来,语气亲和的说道。 “南经理,蓝颜知己不怕多,不如先见见这个绝色,说不定……你会改变主意的,喜新厌旧。” 第241章 救?还是不救? 就算多年以后,南初都难以忘记第一次见苏海河,他脆弱的脖子上,套着皮质的狗项圈。 被一个保镖拽着狗链子踉跄走进包间,似不听话一直挣扎,龇牙咧嘴,脾气烈的很。 他皮肤很白,昏暗的光打上去的时候,衬的那小脸白里透红,给人一种人间妄想的错觉。 简直是尤物! 南初也是第一次见这种,太阳穴突突地跳,没想到这帮人衣冠禽兽玩的这么重口味。 见她看呆的样子,孙泽荣早知如此的表情,还俯身在她耳边,低声暧昧问了一句,“这男孩子漂亮。” 男人温热的气息在耳边久久不散,南初不喜,回神,胃里翻腾的厉害,生起一丝恶心。 “漂亮是漂亮,可不如我家董来财听话啊。”她礼貌疏离地笑着,委婉拒绝了孙泽荣给她塞人。 昨儿的人,是丁文奎安排,至少信得过。今日的人,不知是哪位心怀不轨的人弄进来的。 她呀,可不敢随便接手。 毕竟越漂亮的东西,越毒。 她就是故意让这帮人误以为她玩得开,喜欢漂亮男孩,人有缺点,就好拿捏住。 可实际上,她对于男女感情那点事也就这样,说说情话,看看电影,晚上活塞运动。 时间久了,也就腻歪了。 年轻的时候追求美好的肉体,可年纪渐长之后,更喜欢深层次的灵魂共鸣。 正因此,她离不开陆霄骁,因为他懂她所思所想,尊重她,不强迫,还助她高飞。 闻言,孙泽荣恍然大悟,“原来南经理喜欢听话的,是我失误了,没有提前问清楚。” “那……” “我就让下面的这些人,当面给你训训,保证你说一,他不敢说二,和董来财一样听话。” 说到最后,声音之中带着一丝阴寒,就像被毒蛇盯上,董来财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那些人将苏海河拽到南初面前,让她能近距离看清他的容貌,随后往膝盖窝狠狠一踢,他就跪在了他的面前。 那模样,很是狼狈。 董来财吓得脸色惨白,南初却坐在那里,稳如泰山,面无表情的看着苏海河。 四目相对,她眼神淡漠没有一丝情绪,而他眼神全是愤怒,她问,“孙总,您这是什么意思?” 孙泽荣说道,“南经理,这小子其实也挺可怜,是个大学生,可是父母病重。” “家里穷,就跑去借高利贷给父母治病,结果还不起钱,被抓来卖身还债。” “他是一个大孝子,为救父母沦落风月场所,我也是心善,借花献佛,想帮他一把罢了。” 说这么多,不就是指望她发发善心,开口救人,南初看了一眼那个男孩。 声音冷硬,公事公办。 不讲一丝感情,“他一个读过书的大学生,自然知道借了高利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既然敢去做,就得承担起后果,不可能因为他是孝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还钱。” “这世间上,有孝心的人千千万,但我看这他,就是一个不识时务的蠢货罢了。 “孙总,晚辈多嘴,还是提醒您一句,这种人漂亮,但不适合养在身边,会坏事。” 都说南初心善,会救人。 可今晚她一双美目不离开自己小情,而那个大学生,只是惊鸿一瞥便再无兴趣。 孙泽荣也不气馁,见说不通南初,便和颜悦色地看向苏海河,声音温和的说道。 “苏海河是,好名字,是借鉴了海晏河清,取其海河,望天下太平。” “为你取名之人,显然是希望你走阳光大道,多读书,雄鹰展翅,为国效忠。” 苏海河一愣,瞪大眼睛。 他不明白,孙泽荣一个外人为何知道这些,但他没说错,恩人给自己取这名。 便是来自海晏河清这意思,也希望他不辜负父母所望,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 小孩子藏不住事,所有的情绪都在脸上,孙泽荣笑着继续说道,“可要是你真的沦落到风月场所。” “就算还清了债务,出去后也不能堂堂正正做人,这将是你一辈子抹灭不了的耻辱。” “我也是看你是个大孝子,还是医大的大学生,出于惜才,才给你这么一个机会。” “你面前这位,是永康医药公司的南经理,只要她开金口,就能将你从风月场所带走。” 一语点醒梦中人,原本还一身反骨、不断挣扎的苏海河,此刻却安静地跪在那里。 在孙泽荣示意下,保镖将狗链子递给了他,让他自己选择新主人,他张了张嘴,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最后笨拙地磕头求道,“南经理,请你救救我,我保证我会很乖很听话。” “我学医的,只要你救我,我毕业后可以去您公司工作,当牛做马还您钱。” 救?还是不救?都不妥。 孙泽荣故意设局,将南初架在火上烤,救,那就是妇人之仁,成不了大事,留了一个心怀不轨的人在身边。 不救,那就是薄情寡义,以后要是与其合作遇到了问题,怕不是也会冷眼旁观。 顺水推舟,玩了一手离间计,他明显让那些想和南初合作的人睁大眼睛好好看看。 她是什么样的人。 他还想独吞永康医药公司,只需要将南初占为己有就行,可谓是野心勃勃。 南初也不慌,而是对着董来财问道,“来财,你说说,希望我救这个人吗?” 董来财识时务,也聪明。 知道南初一而再再而三拒绝过这份大礼,可孙泽荣根本不管她想法,想强塞。 自然不同意她救人。 当然,他也有私心,苏海河长得比他好看,如果救了他,自己这个小情位置不保。 虽然是假的,可有钱啊。 思至此他立刻委屈,挤出两滴子虚乌有的眼泪,扯着嗓子无理取闹道,“你昨儿才说喜欢我。” “还问我,愿不愿意当上门女婿,要是愿意,你就和你家那位不开窍的呆子离婚。” “还说要对我好一辈子,如今你还没有离婚,就已经被这小贱人迷了眼。” “你这么喜欢救人,那你就去救啊,反正我就是一个上不得台面、出来卖的。” “我有什么资格让你不救,你要是真的有本事,你把全天下的可怜人都救一遍。” 第242章 把女人当垫脚石的男人……是畜生 “陆霄骁当众放了话,就算南初出轨,脚踏两只船,他也不会选择离婚,更不会再婚。” 四合院,鸟语花香。 朱建平坐在凉亭石桌旁,右手执着黑子,低垂着脑袋,安静地看着桌上的围棋。 围棋旁边,点着一根香,白色的一缕青烟如嫦娥奔月,带着沁人心脾的幽香。 许以安站在一旁,将那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知,苏海河是他们安排的人。 按照原本的计划,是设计抓奸在床的戏码,谁知道在孙泽荣将人强行塞给南初时。 陆霄骁身穿一身军装,还带来了几名警察,说扫黄,二话不说便将屋里的人全抓了。 刚刚那些话,是他特意叮嘱许以安告知朱建平,“他还说,把女人当垫脚石的男人……” “是畜生。” “啪”的一声。 黑子落棋盘,杀白子。 绝处逢生,再落黑子,将白子围剿干净,柳暗花明又一村,朱建平双眼凌厉。 问,“他真的这么说的?” 许以安不会下围棋,也不怎么感兴趣,自然也看不懂,“他应该知道您还活着。” “并猜到您在设局。” 朱建将手伸进棋罐里,食指中指轻轻一夹,重新拿起一枚黑子,看着棋盘上的白子被杀的片甲不留。 胜券在握在握的他,根本不应该因为一次失误而生气,“他跟她妈一样聪明,不像你,识时务者为俊杰。” “靠女人上位,那又怎样,世人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最后历史都是胜利者所写。” “失败者,无发言权。” 说到这,他忍不住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要是是畜生,那他岂不是小畜生。” 他回味这句话,妙不可言,人间真理,陆霄骁这孩子其实挺聪明,可和他母亲一样。 都是一根筋,认准的事情,宁撞南墙也不愿意回头,这对上位者而言,是致命的缺点。 不过做人做事,还得圆滑中带些锋利才行,可惜了,这小子一点都听不进去人话。 这么好的一根苗子,要是培养一样绝对人中龙凤,但现在也只是弃子,只能作他人嫁衣。 清风不知从何处吹来,树叶哗啦啦作响,朱建平不紧不慢的说道,“知道我活着又怎样?” “能破我的局,那我也能再让他入局,他聪明归聪明,可是却把软肋暴露出来。” “我原本不想动南初,只是想让他看清枕边人的真面目,让他们和平离婚。” “既然他不愿意按照我设定的路来走,那也别怪我狠心,想让他听话的法子……” “不是只有一种。” “您的意思是?”许以安看着棋盘上的白子越来越少,心中有些猜测,不确定的问道。 白子输。 朱建平抬头。 目光如炬,“只要我们能够控制住南初,到时候……不管是离婚再婚,他也必须听我的。” 许以安心脏突然猛跳一下,其中夹着一丝兴奋,他早就想这么做了,可后来他想见南初一面都难。 “可南初一直待在大院,出门身边有保镖护着,且都是退伍军人,身手很好,旁人根本近不了身。” 朱建平轻笑一声,就算南初天天待在大院,他也能把人请过来,但他知道许以安对南初有意思。 便不想让其掺和进来,只是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这事你不用管,我会派专业人员去请。” “那您……会怎么安排她?”许以安急不可耐,又欲言又止,最后想脱口而出的话最终还是咽入喉咙。 朱建平知道他在想什么,抬起右手开始捡黑子,“我是不会同意你和南初在一起。” “你在国营厂子里任职期间,受贿、贪污、拿着公款吃喝玩乐……虽然我安排人替你认罪坐牢。” “可有人还在查,并且顺藤摸瓜拿到证据,你要是不想坐牢,就立刻和南婉领结婚证。” “成为孙家女婿,孙家认识不少道上的人,他们可以帮你摆平调查此案的人。” “不一定保住厂长位置,至少可以让你不用坐牢,要是你执迷不悟还想娶南初。” “别怪我不保你。” 当领导的,哪个不贪。 这个道理还是朱建平亲手教许以安的道理,只要不是杀人放火,朱家都能帮其解决。 可如今却旧事重提,他心中隐隐有了些许猜测,直接问道,“是陆霄骁在查,对?” 要不然,朱建平不会这般态度对自己,两个人不说话,水池里的锦鲤自由自在地游着。 陆霄骁这些年成长很快,超出了二人预期,从一个乡下人人喊骂、做事不顾后果、性子冲动的村霸坏分子。 成为一名战功赫赫的军官,收敛了全身的刺头,是南初的出现,让他改革自信想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除了南初的事情会让他有情绪,像个正常人,他对其他事情都表现的无所谓的样子。 包括自己的亲妹妹后来要死要活要嫁给许以全,他都不反对,他为了南初可以说能舍弃一切。 自从南初好好和他回家过日子,他更是在部队拼命往上升,他不屑踩着女人上位。 作为一名堂堂正正男人,他只想给南初撑起一片天,做她坚固不破的靠山。 从底层爬到高层,拥有了绝对的权利后,便开始派人去暗中调查许家、南家…… 这份手段和魄力,不愧是安家的子孙,比许以安强这小子很多,乡下女人生的孩子。 还是比不上那个女人。 陆霄骁的母亲是个文化人,会弹钢琴,唱歌也好听,会写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她还是校园里的一支行走的玫瑰花,是很多男同学暗恋的对象。 可结婚后,就变了。 不再追求浪漫,也不打扮,整天围着孩子锅炉转,明明有有灵气的百灵鸟。 却成了脾气暴躁的黄脸婆,整天就知道抱怨抱怨抱怨,时间久了,是个男人都不喜欢。 不像许母这个老实人,将男人当作自己的天,像个仆人一样,虔诚卑微地伺候着。 朱建平眸子变得深沉,周身气息变得沉重,不能让陆霄骁继续查下去,许以安不能出事。 既然这小子不听话,那也不能怪他使用非常手段,想到这他开了口,“是他派人在查。” “上次去你家时,我便发现他一直派人监视着你们许家,所以,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 “许家……” “可能会出事。” “我只保你和你母亲,但不会保许家其他人,毕竟,他们不是安家的人。” “至于陆佳佳。”朱建平没有说下的去,因为他也开始拿不准陆霄骁会不会放过这个亲妹妹。 那他只能稳坐钓鱼台,拭目以待看这场好戏,看这小子最后会成长到什么地步。 毕竟作为合格的猎人,会在暗中观察猎物,从而找到致命一击必杀,虽然很想让陆霄骁恢复安姓。 可他…… 又舍不得陆家这块肥肉。 第243章 你狠!连老婆也抓! 南初望天,哭笑不得。 她应该是第一个扫黄,被自家老公亲自抓进派出所,然后被审问不停的小可怜。 陆霄骁今日,将铁面无私、法律大过亲情、大义灭亲……演绎的淋漓尽致可歌可泣。 就连路人听闻后,也得亲自来给他发一面锦旗,夸他一句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 “所以……” 南初坐进副驾驶时,很是疑惑地问了一句,“你一个部队的,怎么管起扫黄了?” 陆霄骁声音洪亮有力,眼睛发光发亮,带着正义的光辉,理直气壮的说了四个字,“我举报的!” 话音一落,车里顿时变得极其地安静诡异,正道的光,简直快要闪瞎南初的眼睛。 不愧是…… 当兵的! 觉悟很高! 她瞠目结舌,直到车窗外尖锐的虫鸣声划过黑夜,才回过神咬牙切齿地夸了一句。 “你狠!连老婆也抓!” 这次,托陆霄骁的福,让她在整个派出所出了名,大家都知道她喜欢漂亮男孩。 而这帮人还送她两个,结果被老公当场抓住,直接送她来派出所接受批评教育。 警察同志一边审问调查的时候还一边捂嘴偷笑,最重要的是,其中几个还是陆霄骁和丁文奎的兄弟。 以后聚会。 她没脸再参加了! 陆霄骁笑眯了眼,乐的。 他抚摸着她脆弱的脖颈,帮其顺毛道,“乖,别生气了,我这样做也是为你好。” “你就是报复!”南初哼哼。 很是不爽,“你报复我拉着董来财逢场作戏,拉拉扯扯,所以你昨晚才故意留下你的印记。” “你是在警告董来财,你才是我的老公,让他不要越界,想不该想,做不该做。” 老婆很聪明,不好糊弄。 事实确实是这样,陆霄骁没有否认,他其实很介意南初和其他男人在外拉拉扯扯。 让外人误以为他们是一对,虽然只是逢场作戏,只是应酬,但她依旧吃醋。 所以,他要所有人知道,他才是南初的正牌老公,有国家颁发的结婚证,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只是原因之一。 陆霄骁解释道,“老婆,我真的知道错了,是我不对,今日的事情没有提前商量。” “但我可以发誓,今天我大义灭亲把你们这帮人一锅端,其实也是为了你好。” “你想啊,我今日因为两个男人的事情吃醋,不管你们身份,把你们送进派出所。” “今后,谁要是再敢给你硬塞那些乱七八糟的男人,就得先三思而后行。” “想我会不会把他们又送进派出所关上几日,他们家里确实有关系,不用坐牢。” “可这些人要面子,要是因为扫黄被多送几次,成为京圈笑话,他们为了保住名声。” “自然不敢轻易再来招惹你,你看我做的对,怎样,要不要夸夸你老公很棒。” “最好在我脸上,奖励一个吻最好,毕竟,以后我在京圈就成了没了老婆就会死、带绿帽也不离婚的醋王。” 这头衔很傻,南初乐了。 对于被抓到派出所,也没有那么生气了,毕竟,他的出现解决了救不救苏海河的难题。 也避免后续很多麻烦,今日此举也是给这些人一个警告,陆霄骁不是陆家继承人。 可不代表…… 他吃素。 见他忙于工作之余,还要亲自来解决她遇到的麻烦,出现的还那么的及时。 她身子前倾,在他胡子拉碴的脸上落下一个吻,没有暧昧,只是轻轻碰了一下。 似爱恋,似依赖…… 又让人心痒痒,陆霄骁手指滑动抓着她的下巴,然后低头,向着那抹粉红亲了下去。 如痴如醉,难舍难分,直到他带着她迷失于忘我的世界时,车窗从外被敲响。 南初一惊,推开陆霄骁。 他咂了一下嘴,似在回味那无穷的美味,然后伸手打开车窗,车窗外站着一个警察。 叫刘文浩,是陆霄骁兄弟。 他冷着脸严肃的提醒道,“不好意思,要亲热回家去,在派出所门口对市容不好。” “有事就快说,我还要送我老婆回家,孩子还等着的。”陆霄骁懒得和他演戏。 刘文浩嘿嘿笑了两声,也不装一本正经了,“骁哥,嫂子,我刚刚只是开玩笑,别介意。”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侄女生病了,现在找不到特效药,听说嫂子公司有。” “可不可以……” 南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可以,我们卖药,初心就是为了治病救人。” “只是这药是国外授权给我们公司代卖,价格昂贵数量有限,不能。” “但可以给你一个成本价,要是你能接受,明儿就拿着医生的诊断书来。” “我们会根据你侄女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让下面的人调货,给你留一定数量的特效药。” 特效药,有价无市。 有钱都不一定买到,南初在商言商,虽说大家是朋友,但有些还是得按照规矩走。 免得一时冲动,为了利益出卖兄弟,将特效药拿出去私底下高价售卖获取利润。 刘文浩这人,很懂规矩。 并未觉得这话有问题,反而心存感激,“钱不是问题,能买到特效药就行。” “那明天联系。”南初道。 刘文浩一脸感谢,还不忘在陆霄骁面前给她说两句好话,“骁哥,咱们嫂子是好人。” “我知道你在部队忙,但你还是多抽点时间陪陪她,那她就不会在外面找漂亮男孩。” 陆霄骁知道,南初和董来财只是逢场作戏罢了,但外人不知,他也没有浪费口舌去解释。 刘文浩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什么,看着南初问道,“董来财和苏海河家里人来不了。” “嫂子,你看……他们两个要怎么处置?”嫂子卖他特效药,那以后就是他恩人。 所以,他也给她卖个好。 至于兄弟的意见,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陆霄骁坐在一旁听着,也没有插话的意思。 南初开口道,“董来财是我们公司临时员工,就是来兼职公关的职位,专门替老板喝酒……” “至于苏海河我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借高利贷救病重的父母,被人强行拉去卖身偿还债务。” “你们公事公办就行。” 民间高利贷属于不合法范围,苏海河被逼着卖身偿也不合法,警察这边不会将他怎么样。 只是获得自由身后,那些人会不会放过他,不是南初考虑的问题,她连自己儿子都救不了的那一刻。 便知。 自己不是神。 不可能救世间所有可怜人。 第243章 你狠!连老婆也抓! 南初望天,哭笑不得。 她应该是第一个扫黄,被自家老公亲自抓进派出所,然后被审问不停的小可怜。 陆霄骁今日,将铁面无私、法律大过亲情、大义灭亲……演绎的淋漓尽致可歌可泣。 就连路人听闻后,也得亲自来给他发一面锦旗,夸他一句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 “所以……” 南初坐进副驾驶时,很是疑惑地问了一句,“你一个部队的,怎么管起扫黄了?” 陆霄骁声音洪亮有力,眼睛发光发亮,带着正义的光辉,理直气壮的说了四个字,“我举报的!” 话音一落,车里顿时变得极其地安静诡异,正道的光,简直快要闪瞎南初的眼睛。 不愧是…… 当兵的! 觉悟很高! 她瞠目结舌,直到车窗外尖锐的虫鸣声划过黑夜,才回过神咬牙切齿地夸了一句。 “你狠!连老婆也抓!” 这次,托陆霄骁的福,让她在整个派出所出了名,大家都知道她喜欢漂亮男孩。 而这帮人还送她两个,结果被老公当场抓住,直接送她来派出所接受批评教育。 警察同志一边审问调查的时候还一边捂嘴偷笑,最重要的是,其中几个还是陆霄骁和丁文奎的兄弟。 以后聚会。 她没脸再参加了! 陆霄骁笑眯了眼,乐的。 他抚摸着她脆弱的脖颈,帮其顺毛道,“乖,别生气了,我这样做也是为你好。” “你就是报复!”南初哼哼。 很是不爽,“你报复我拉着董来财逢场作戏,拉拉扯扯,所以你昨晚才故意留下你的印记。” “你是在警告董来财,你才是我的老公,让他不要越界,想不该想,做不该做。” 老婆很聪明,不好糊弄。 事实确实是这样,陆霄骁没有否认,他其实很介意南初和其他男人在外拉拉扯扯。 让外人误以为他们是一对,虽然只是逢场作戏,只是应酬,但她依旧吃醋。 所以,他要所有人知道,他才是南初的正牌老公,有国家颁发的结婚证,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只是原因之一。 陆霄骁解释道,“老婆,我真的知道错了,是我不对,今日的事情没有提前商量。” “但我可以发誓,今天我大义灭亲把你们这帮人一锅端,其实也是为了你好。” “你想啊,我今日因为两个男人的事情吃醋,不管你们身份,把你们送进派出所。” “今后,谁要是再敢给你硬塞那些乱七八糟的男人,就得先三思而后行。” “想我会不会把他们又送进派出所关上几日,他们家里确实有关系,不用坐牢。” “可这些人要面子,要是因为扫黄被多送几次,成为京圈笑话,他们为了保住名声。” “自然不敢轻易再来招惹你,你看我做的对,怎样,要不要夸夸你老公很棒。” “最好在我脸上,奖励一个吻最好,毕竟,以后我在京圈就成了没了老婆就会死、带绿帽也不离婚的醋王。” 这头衔很傻,南初乐了。 对于被抓到派出所,也没有那么生气了,毕竟,他的出现解决了救不救苏海河的难题。 也避免后续很多麻烦,今日此举也是给这些人一个警告,陆霄骁不是陆家继承人。 可不代表…… 他吃素。 见他忙于工作之余,还要亲自来解决她遇到的麻烦,出现的还那么的及时。 她身子前倾,在他胡子拉碴的脸上落下一个吻,没有暧昧,只是轻轻碰了一下。 似爱恋,似依赖…… 又让人心痒痒,陆霄骁手指滑动抓着她的下巴,然后低头,向着那抹粉红亲了下去。 如痴如醉,难舍难分,直到他带着她迷失于忘我的世界时,车窗从外被敲响。 南初一惊,推开陆霄骁。 他咂了一下嘴,似在回味那无穷的美味,然后伸手打开车窗,车窗外站着一个警察。 叫刘文浩,是陆霄骁兄弟。 他冷着脸严肃的提醒道,“不好意思,要亲热回家去,在派出所门口对市容不好。” “有事就快说,我还要送我老婆回家,孩子还等着的。”陆霄骁懒得和他演戏。 刘文浩嘿嘿笑了两声,也不装一本正经了,“骁哥,嫂子,我刚刚只是开玩笑,别介意。”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侄女生病了,现在找不到特效药,听说嫂子公司有。” “可不可以……” 南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可以,我们卖药,初心就是为了治病救人。” “只是这药是国外授权给我们公司代卖,价格昂贵数量有限,不能。” “但可以给你一个成本价,要是你能接受,明儿就拿着医生的诊断书来。” “我们会根据你侄女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让下面的人调货,给你留一定数量的特效药。” 特效药,有价无市。 有钱都不一定买到,南初在商言商,虽说大家是朋友,但有些还是得按照规矩走。 免得一时冲动,为了利益出卖兄弟,将特效药拿出去私底下高价售卖获取利润。 刘文浩这人,很懂规矩。 并未觉得这话有问题,反而心存感激,“钱不是问题,能买到特效药就行。” “那明天联系。”南初道。 刘文浩一脸感谢,还不忘在陆霄骁面前给她说两句好话,“骁哥,咱们嫂子是好人。” “我知道你在部队忙,但你还是多抽点时间陪陪她,那她就不会在外面找漂亮男孩。” 陆霄骁知道,南初和董来财只是逢场作戏罢了,但外人不知,他也没有浪费口舌去解释。 刘文浩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什么,看着南初问道,“董来财和苏海河家里人来不了。” “嫂子,你看……他们两个要怎么处置?”嫂子卖他特效药,那以后就是他恩人。 所以,他也给她卖个好。 至于兄弟的意见,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陆霄骁坐在一旁听着,也没有插话的意思。 南初开口道,“董来财是我们公司临时员工,就是来兼职公关的职位,专门替老板喝酒……” “至于苏海河我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借高利贷救病重的父母,被人强行拉去卖身偿还债务。” “你们公事公办就行。” 民间高利贷属于不合法范围,苏海河被逼着卖身偿也不合法,警察这边不会将他怎么样。 只是获得自由身后,那些人会不会放过他,不是南初考虑的问题,她连自己儿子都救不了的那一刻。 便知。 自己不是神。 不可能救世间所有可怜人。 第244章 许母的算计 陆佳佳又怀孕了,许家上下敲锣打鼓欢乐一片,许母担心二儿媳妇又怀女儿。 便带着他去见了大师,想让大师亲自看看,她这一胎怀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大师是一个四五十岁大妈,住在臭水沟旁的老城区,里面住着三教九流的人。 乱的很。 他们从狭窄的巷子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好几个混混站在墙上,对着二人吹着口哨。 轻浮之极。 想怀儿子的女人,很多。 他们天不亮就来排队,直到大师睡醒开门,轮到陆佳佳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大师坐在堂屋中央,靠近一看,就是普普通通的大婶,并未有什么特别之处。 许母上前,热心地打招呼,说明了情况,知他们婆媳的来意后,大师观陆佳佳的肚子。 缓缓而道,“肚子尖,是儿子,肚子圆,是女儿,你媳妇的肚子圆的不像话。” “这胎必定是女儿。” 听到这胎又是女儿,许母的那张老脸都绿了,心里直骂二儿媳妇的肚子不争气。 连个儿子都怀不上,他们许家还要她做什么,并打定主意,要是还怀不上儿子。 那就…… 让老二多睡几个女人。 老大是厂长,并不缺钱。 想攀上他们家的小姑娘多的数不过来,到时候,只要她这个未来婆婆稍微暗示一下。 让他们一个个未婚先孕,谁要是先给他们许家生一个孙子,就让儿子娶谁回家。 至于陆佳佳这个赔钱货,到时候托拐子卖给山里汉子当媳妇,还能赚一笔小钱。 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她再向外多面宣传一下,说二儿媳妇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 不要脸,和野男人跑了,连生的女儿也是野种,这样也不会有人怀疑她这个婆婆把儿媳妇卖了。 这种事,村里有人做过,就算有警察找上门,死不见尸,活不见人,根本不可能立案。 最多立个,失踪。 失踪也不会有人找,过几年就会定为死亡,人都死亡了,自然更没有后顾之忧。 就在许母眼珠子快速转动,已想好应对之策时,大师又道,“其实怀男怀女都没有关系。” “就算怀上女儿,我这里也有独家的生子秘方,只要孕妇吃上九九八十一天,就能顺利生下儿子。” “不要九百九十九,观音菩萨的生日快到了,普天同庆,降价造福人类只要九十九。” “现在买回家,还会多送一包双胎药,只要一包,一个儿子就可以变成两个儿子。” “要是犹豫,就没有货了。” 许母信以为真,没有怀疑。 为了让许家传宗接代,不会断了香火断子绝孙,这钱也掏的十分利索豪爽。 婆媳二人拿着两包药,带着笑意和期待满载而归,这药一包就是九十九。 许母怕二儿媳妇浪费,亲自蹲在炉边煎药,亲自监督她每日早中晚喝一碗。 此药入口,极苦。 但为了生儿子,陆佳佳还是咬着牙喝了下去,毕竟老祖宗说过……良药苦口。 因为怀上二胎,孕妇的精力十分有限,每日还要洗衣做饭,喝药之后更是昏昏噩噩。 对于大女儿的照顾,就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力亲为,为了节省不必要的麻烦。 防止她乱爬摔下床,特意找了布条,就跟大街上拴狗一样,一头拴在女儿身上。 另外一头拴在床上,活动空间范围就在床上,因为塞着尿布,拉屎拉尿都在床上。 冷天还好,但一到热天,拉屎拉尿不及时换掉,捂的发臭,皮肤过敏发红不说。 孩子不舒服就会哭得撕心裂肺,可惜一个丫头片子没有人愿意管,只有等陆佳佳忙完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才会想起帮其换尿布,烧水洗屁股,喂奶,有时间太累了。 还忍不住抱怨两句,说大女儿不听话,这样可不行,她应该懂事些,不让妈妈辛苦。 等弟弟出生了,她还要多照顾自己弟弟,因为她是姐姐,更应该事事让着弟弟。 还是婴儿的许丹丹,根本听不懂母亲在说什么,以为母亲在哄自己玩,便嘿嘿笑着。 陆佳佳现在就期盼大女儿快点长大,好为自己分担家务,再找个有钱人嫁了。 嫁人之后,就可以多帮衬自己弟弟,给弟弟钱买房子、娶媳妇、过好日子。 给自己这个当母亲养老钱,这样就不辜负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将她辛辛苦苦拉扯大。 毕竟,孩子出生日,是母亲苦难日,母亲拼了半条命给了孩子生命,他们就该听话孝顺。 偶尔累极了,还会小声地抱怨两句,说她这个丫头片子,真要被婆婆送人也不是不行。 只要被好人家领养就可以。 自从成为媳妇那一刻开始,她便全心全意为婆家着想,连那些年读的书都忘了。 更是为了安心拼二胎,照顾婆婆一家子,把工作辞了,从此成了靠老公养的家庭主妇。 刚辞职,挺好。 许以全也知道自己结婚了,是孩子爸爸,每日按时上下班,风雨无阻。 可不久后,却夜不归宿。 陆佳佳还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闹过几次,直到后来才知,他和那帮狐朋狗友赌博。 最开始手气不错,只需要一晚上的时间,几百块变几千,这钱来的比老老实实上班快。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会去赌两把,赢了,就是运气好,输了,就开始对着身边人发火发气。 许母也不在意,说男人在外赚钱养家辛苦了,在家里发点脾气也正常,让陆佳佳忍忍。 不想忍,那就赶紧生个儿子出来拴住男人的心,日日念,旁人也这么说。 听久了。 她也认为是这个理。 许以全今日回来的时候,耷拉着脑袋没说话,牙没刷脸没洗,鞋子一拖就上了床。 拉起被子盖在身上,秒睡。 那脚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弄的一屋子都是恶臭味,可他是大老爷们,没人敢说一句不是。 还是婴儿的许丹丹,小小年纪也察觉爸爸今日不对劲,硬是瘪着小嘴不敢哭。 小手一直去扯尿布,将里面的臭臭抓出来,最后一扔,好巧不巧扔在爸爸张着的嘴里。 他唧两下,咽了。 日子平平淡淡,挺好。 每个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陆佳佳也没有抱怨过,可就在这时,从外来了一群人高马大的汉子。 询问,许以全家在哪? 第244章 许母的算计 陆佳佳又怀孕了,许家上下敲锣打鼓欢乐一片,许母担心二儿媳妇又怀女儿。 便带着他去见了大师,想让大师亲自看看,她这一胎怀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大师是一个四五十岁大妈,住在臭水沟旁的老城区,里面住着三教九流的人。 乱的很。 他们从狭窄的巷子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好几个混混站在墙上,对着二人吹着口哨。 轻浮之极。 想怀儿子的女人,很多。 他们天不亮就来排队,直到大师睡醒开门,轮到陆佳佳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大师坐在堂屋中央,靠近一看,就是普普通通的大婶,并未有什么特别之处。 许母上前,热心地打招呼,说明了情况,知他们婆媳的来意后,大师观陆佳佳的肚子。 缓缓而道,“肚子尖,是儿子,肚子圆,是女儿,你媳妇的肚子圆的不像话。” “这胎必定是女儿。” 听到这胎又是女儿,许母的那张老脸都绿了,心里直骂二儿媳妇的肚子不争气。 连个儿子都怀不上,他们许家还要她做什么,并打定主意,要是还怀不上儿子。 那就…… 让老二多睡几个女人。 老大是厂长,并不缺钱。 想攀上他们家的小姑娘多的数不过来,到时候,只要她这个未来婆婆稍微暗示一下。 让他们一个个未婚先孕,谁要是先给他们许家生一个孙子,就让儿子娶谁回家。 至于陆佳佳这个赔钱货,到时候托拐子卖给山里汉子当媳妇,还能赚一笔小钱。 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她再向外多面宣传一下,说二儿媳妇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 不要脸,和野男人跑了,连生的女儿也是野种,这样也不会有人怀疑她这个婆婆把儿媳妇卖了。 这种事,村里有人做过,就算有警察找上门,死不见尸,活不见人,根本不可能立案。 最多立个,失踪。 失踪也不会有人找,过几年就会定为死亡,人都死亡了,自然更没有后顾之忧。 就在许母眼珠子快速转动,已想好应对之策时,大师又道,“其实怀男怀女都没有关系。” “就算怀上女儿,我这里也有独家的生子秘方,只要孕妇吃上九九八十一天,就能顺利生下儿子。” “不要九百九十九,观音菩萨的生日快到了,普天同庆,降价造福人类只要九十九。” “现在买回家,还会多送一包双胎药,只要一包,一个儿子就可以变成两个儿子。” “要是犹豫,就没有货了。” 许母信以为真,没有怀疑。 为了让许家传宗接代,不会断了香火断子绝孙,这钱也掏的十分利索豪爽。 婆媳二人拿着两包药,带着笑意和期待满载而归,这药一包就是九十九。 许母怕二儿媳妇浪费,亲自蹲在炉边煎药,亲自监督她每日早中晚喝一碗。 此药入口,极苦。 但为了生儿子,陆佳佳还是咬着牙喝了下去,毕竟老祖宗说过……良药苦口。 因为怀上二胎,孕妇的精力十分有限,每日还要洗衣做饭,喝药之后更是昏昏噩噩。 对于大女儿的照顾,就不再像以前那般亲力亲为,为了节省不必要的麻烦。 防止她乱爬摔下床,特意找了布条,就跟大街上拴狗一样,一头拴在女儿身上。 另外一头拴在床上,活动空间范围就在床上,因为塞着尿布,拉屎拉尿都在床上。 冷天还好,但一到热天,拉屎拉尿不及时换掉,捂的发臭,皮肤过敏发红不说。 孩子不舒服就会哭得撕心裂肺,可惜一个丫头片子没有人愿意管,只有等陆佳佳忙完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才会想起帮其换尿布,烧水洗屁股,喂奶,有时间太累了。 还忍不住抱怨两句,说大女儿不听话,这样可不行,她应该懂事些,不让妈妈辛苦。 等弟弟出生了,她还要多照顾自己弟弟,因为她是姐姐,更应该事事让着弟弟。 还是婴儿的许丹丹,根本听不懂母亲在说什么,以为母亲在哄自己玩,便嘿嘿笑着。 陆佳佳现在就期盼大女儿快点长大,好为自己分担家务,再找个有钱人嫁了。 嫁人之后,就可以多帮衬自己弟弟,给弟弟钱买房子、娶媳妇、过好日子。 给自己这个当母亲养老钱,这样就不辜负自己一把屎一把尿将她辛辛苦苦拉扯大。 毕竟,孩子出生日,是母亲苦难日,母亲拼了半条命给了孩子生命,他们就该听话孝顺。 偶尔累极了,还会小声地抱怨两句,说她这个丫头片子,真要被婆婆送人也不是不行。 只要被好人家领养就可以。 自从成为媳妇那一刻开始,她便全心全意为婆家着想,连那些年读的书都忘了。 更是为了安心拼二胎,照顾婆婆一家子,把工作辞了,从此成了靠老公养的家庭主妇。 刚辞职,挺好。 许以全也知道自己结婚了,是孩子爸爸,每日按时上下班,风雨无阻。 可不久后,却夜不归宿。 陆佳佳还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闹过几次,直到后来才知,他和那帮狐朋狗友赌博。 最开始手气不错,只需要一晚上的时间,几百块变几千,这钱来的比老老实实上班快。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会去赌两把,赢了,就是运气好,输了,就开始对着身边人发火发气。 许母也不在意,说男人在外赚钱养家辛苦了,在家里发点脾气也正常,让陆佳佳忍忍。 不想忍,那就赶紧生个儿子出来拴住男人的心,日日念,旁人也这么说。 听久了。 她也认为是这个理。 许以全今日回来的时候,耷拉着脑袋没说话,牙没刷脸没洗,鞋子一拖就上了床。 拉起被子盖在身上,秒睡。 那脚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弄的一屋子都是恶臭味,可他是大老爷们,没人敢说一句不是。 还是婴儿的许丹丹,小小年纪也察觉爸爸今日不对劲,硬是瘪着小嘴不敢哭。 小手一直去扯尿布,将里面的臭臭抓出来,最后一扔,好巧不巧扔在爸爸张着的嘴里。 他唧两下,咽了。 日子平平淡淡,挺好。 每个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陆佳佳也没有抱怨过,可就在这时,从外来了一群人高马大的汉子。 询问,许以全家在哪? 第245章 把老婆送给别的男人 房门突然被敲响,陆佳佳以为是大伯哥回来了,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去开门。 谁知。 门外站了一群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脸上有刀疤不说,还有些人身上有纹身。 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陆佳佳有些吓着了,连说话也变得哆嗦起来,“你们干嘛?” “这是许以全家?” “嗯。” “你是许以全的?” “我是他老婆。” “放心,我们不打女人,只是得麻烦你把许以全叫出来,我们有事找他。” 陆佳佳惊疑不定,不知道这些人来历,只能转身回屋去叫许以全,“以全,醒醒,有人找你!” 睡的正香的许以全,突然被老婆叫醒,心里顿时一肚子火气,“你特么有病!” “谁会闲的没事大晚上找我,老子上班累了一天,现在很困,别吵老子睡觉。” 陆佳佳张嘴,委屈巴巴,还想说什么,可另外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已经在她背后响起。 “许以全,你胆子真肥啊,在这里给谁称老子?我老子可是死了很多年。” “还是杀人,被枪毙的。”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许以安的困意全无,他眼珠子转动,惊恐地看着来人。 “七哥,你你你你你……你怎么亲自来了?”实在太害怕,连说话也开始变得结巴。 他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见自家老婆站在一旁,完全没有一点眼力劲。 就对着她一阵吼,“死女人,你还站在这里干嘛,不知道家里来贵客了嘛。” “还不赶紧出去,给七哥和各位兄弟倒茶,去拿大哥珍藏的茶叶出出来泡。” 这屋里一股屎尿脚臭味,七哥嫌弃的揉了揉鼻子,“不用了,我不是来喝茶的。” 他堵在卧室门口,屋里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他看了眼屋里的摆设。 也就家具电器值两个钱,“许以全,今日我来做什么,你心里应该清楚。” “你找我借高利贷,现在利滚利有一百万了,我下面的人已经催了你好几次还钱。” “没想到,你不仅不还,还找地方躲起来了,怎么,你以为你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 “怎样,今日还钱?还是断一根手指?”七哥从兜里拿出一个匕首漫不经心地修着手指问。 “七哥,这一百万我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您看这样行吗?您再宽限我几日。” “我现在就去赌场,把输的都翻倍赢回来,保证连本带息都全还给您怎样?” 赌徒的话,不可信。 七哥笑了,“我记得。”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还让我又借你十万翻本,结果怎样,这都过去一个月了。” “钱我没有看到一分,为了让你长长教训,这样,我今日断你一根手指。” “你要是在七天内还不出来,我再断你第二根手指……手指没了还有脚趾。” “怎样?” 瞠目结舌的许以全很是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他知道,七哥不是在威胁他。 因为七哥真的会断人手指,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七哥,你饶了我。” “我大哥是厂长,他有钱,他肯定会为我还一百万,要是不信,这是老婆。” “你看她长得不错,你要是喜欢,我送给你,我还有女儿,你要我都喜欢,我都送你。” “只求你就放过我!” 陆佳佳一惊,不敢置信。 内心震撼不已,她很是困难的开口道,“以全,我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婆,你怎么能把我送人。” 不要彩礼。 还倒贴的女人。 许以全睡完就扔,根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女人,有什么资格说是我老婆。” 生不出孩子的女人,男人不会娶进家门,生不出儿子的女人,也会被看不起而离婚。 这世道…… 就是如此。 娘家强势,男人还能忍。 没有娘家支持的普通女人,容不得他们反驳,只能认命,只能求自己的丈夫。 “许全,不要把我送人。” “婆婆已经带我去看了大师,还买了生子药,我每天都在喝,我这胎肯定是儿子。” 老婆没了,可以再娶。 孩子没了,可以再生。 这点道理许以全还是懂,他看着这个不爱打扮、成了黄脸婆的女人冷冷一笑。 言语犀利,“陆佳佳,你要是不想被送人,行,你就去求你大哥给我还债。” “他当这么大的官,肯定有不少钱,你是他亲妹妹,给一百万不是随随便便。” “行,我去求大哥,他一定不会不管我的。”陆佳佳出了事,第一时间的就是找陆霄骁。 这是从小养成习惯,可她刚走两步就止了脚步,“大哥有大嫂后……就不要我了。” “呜呜~”她哭了。 委屈,又很害怕。 许以全骂了一句,没用的赔钱货,便不再看她一眼,而是看着七哥继续苦苦哀求。 可最后…… 还是被人押着,砍掉小指。 惨叫的声音划破黑夜,响彻整个家属院,大家出来看热闹,见到外面凶神恶煞的人却不敢出来。 “许以全,我对你老婆女儿没有兴趣,你要是再不还钱,我让你全家生不如死。” “走。”七哥扔下匕首。 带着兄弟离开,他知道,今天要不了钱,可上面的意思是,逼的许家在京圈待不下去,生不如死就行。 那这钱…… 自然有人还。 夜里微凉,南初站在窗边。 拿着大哥大,下面的人正在给她禀告许家的事情,浴室里传来水声哗啦啦的声音。 此事,陆霄骁不知。 她不想他为了她,从而毁了自己的前程,有些事,必须自己亲自去了结。 哪怕…… 不择手段。 陆为战也警告过她。 陆家可以为其保驾护航,但出了事,必须由她一人担当,不可牵连陆霄骁和陆墨白。 他们是陆家的根本,如果惹祸上身,真要牺牲陆家人,他会做这个牺牲者。 消瘦的身影落在墙上,她抬眼望去,发现影子似有了灵魂,正在死死地盯着她。 就在她惊恐之时,突然湿热的手臂将她抱在怀里,“老婆,在给谁打电话。” 第245章 把老婆送给别的男人 房门突然被敲响,陆佳佳以为是大伯哥回来了,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去开门。 谁知。 门外站了一群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脸上有刀疤不说,还有些人身上有纹身。 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陆佳佳有些吓着了,连说话也变得哆嗦起来,“你们干嘛?” “这是许以全家?” “嗯。” “你是许以全的?” “我是他老婆。” “放心,我们不打女人,只是得麻烦你把许以全叫出来,我们有事找他。” 陆佳佳惊疑不定,不知道这些人来历,只能转身回屋去叫许以全,“以全,醒醒,有人找你!” 睡的正香的许以全,突然被老婆叫醒,心里顿时一肚子火气,“你特么有病!” “谁会闲的没事大晚上找我,老子上班累了一天,现在很困,别吵老子睡觉。” 陆佳佳张嘴,委屈巴巴,还想说什么,可另外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已经在她背后响起。 “许以全,你胆子真肥啊,在这里给谁称老子?我老子可是死了很多年。” “还是杀人,被枪毙的。”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许以安的困意全无,他眼珠子转动,惊恐地看着来人。 “七哥,你你你你你……你怎么亲自来了?”实在太害怕,连说话也开始变得结巴。 他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见自家老婆站在一旁,完全没有一点眼力劲。 就对着她一阵吼,“死女人,你还站在这里干嘛,不知道家里来贵客了嘛。” “还不赶紧出去,给七哥和各位兄弟倒茶,去拿大哥珍藏的茶叶出出来泡。” 这屋里一股屎尿脚臭味,七哥嫌弃的揉了揉鼻子,“不用了,我不是来喝茶的。” 他堵在卧室门口,屋里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进不来,他看了眼屋里的摆设。 也就家具电器值两个钱,“许以全,今日我来做什么,你心里应该清楚。” “你找我借高利贷,现在利滚利有一百万了,我下面的人已经催了你好几次还钱。” “没想到,你不仅不还,还找地方躲起来了,怎么,你以为你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 “怎样,今日还钱?还是断一根手指?”七哥从兜里拿出一个匕首漫不经心地修着手指问。 “七哥,这一百万我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您看这样行吗?您再宽限我几日。” “我现在就去赌场,把输的都翻倍赢回来,保证连本带息都全还给您怎样?” 赌徒的话,不可信。 七哥笑了,“我记得。”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还让我又借你十万翻本,结果怎样,这都过去一个月了。” “钱我没有看到一分,为了让你长长教训,这样,我今日断你一根手指。” “你要是在七天内还不出来,我再断你第二根手指……手指没了还有脚趾。” “怎样?” 瞠目结舌的许以全很是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他知道,七哥不是在威胁他。 因为七哥真的会断人手指,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七哥,你饶了我。” “我大哥是厂长,他有钱,他肯定会为我还一百万,要是不信,这是老婆。” “你看她长得不错,你要是喜欢,我送给你,我还有女儿,你要我都喜欢,我都送你。” “只求你就放过我!” 陆佳佳一惊,不敢置信。 内心震撼不已,她很是困难的开口道,“以全,我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婆,你怎么能把我送人。” 不要彩礼。 还倒贴的女人。 许以全睡完就扔,根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女人,有什么资格说是我老婆。” 生不出孩子的女人,男人不会娶进家门,生不出儿子的女人,也会被看不起而离婚。 这世道…… 就是如此。 娘家强势,男人还能忍。 没有娘家支持的普通女人,容不得他们反驳,只能认命,只能求自己的丈夫。 “许全,不要把我送人。” “婆婆已经带我去看了大师,还买了生子药,我每天都在喝,我这胎肯定是儿子。” 老婆没了,可以再娶。 孩子没了,可以再生。 这点道理许以全还是懂,他看着这个不爱打扮、成了黄脸婆的女人冷冷一笑。 言语犀利,“陆佳佳,你要是不想被送人,行,你就去求你大哥给我还债。” “他当这么大的官,肯定有不少钱,你是他亲妹妹,给一百万不是随随便便。” “行,我去求大哥,他一定不会不管我的。”陆佳佳出了事,第一时间的就是找陆霄骁。 这是从小养成习惯,可她刚走两步就止了脚步,“大哥有大嫂后……就不要我了。” “呜呜~”她哭了。 委屈,又很害怕。 许以全骂了一句,没用的赔钱货,便不再看她一眼,而是看着七哥继续苦苦哀求。 可最后…… 还是被人押着,砍掉小指。 惨叫的声音划破黑夜,响彻整个家属院,大家出来看热闹,见到外面凶神恶煞的人却不敢出来。 “许以全,我对你老婆女儿没有兴趣,你要是再不还钱,我让你全家生不如死。” “走。”七哥扔下匕首。 带着兄弟离开,他知道,今天要不了钱,可上面的意思是,逼的许家在京圈待不下去,生不如死就行。 那这钱…… 自然有人还。 夜里微凉,南初站在窗边。 拿着大哥大,下面的人正在给她禀告许家的事情,浴室里传来水声哗啦啦的声音。 此事,陆霄骁不知。 她不想他为了她,从而毁了自己的前程,有些事,必须自己亲自去了结。 哪怕…… 不择手段。 陆为战也警告过她。 陆家可以为其保驾护航,但出了事,必须由她一人担当,不可牵连陆霄骁和陆墨白。 他们是陆家的根本,如果惹祸上身,真要牺牲陆家人,他会做这个牺牲者。 消瘦的身影落在墙上,她抬眼望去,发现影子似有了灵魂,正在死死地盯着她。 就在她惊恐之时,突然湿热的手臂将她抱在怀里,“老婆,在给谁打电话。” 第246章 感觉你在安排身后事 见是陆霄骁。 她松了一口气,身子一软。 很是安心地靠在他怀里,对着大哥大的听筒回了一句,“知道了,就这样,我挂了。” 听筒另一边的人也听到了陆霄骁的声音,很有默契地没有再说什么,挂了电话。 南初将大哥大放在桌上,回身抬手抱住了陆霄骁的脖子,看着他那晒黑的脸笑了笑。 便踮着脚尖,仰着头,吻上了那抹柔软,背后的窗开着,花香随着微风吹了进来。 呼吸交缠在一起,因为刚刷完牙的缘故,还有一股牙膏味,南初又嫌弃地推开。 送上门的美味,陆霄骁可不愿意再放手,像抱孩子一般,抓着她的双腿将其稳稳抱了起来。 靠在打开的窗台上,“我家的小南初乖,说,是不是瞒着我做坏事了,是董来财又来找你了。” “还是苏海河?” 南初突然被腾空抱起,整个身子都在窗外,怕摔下去,吓得死死抓住了陆霄骁的脖子。 “都不是。” 这醋,还没吃完。 她头疼,“是姜涛。” 姜涛代替江言行成为了南初的左膀右臂,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都是让他处理。 这事,陆霄骁知道。 他沉默了一下,“真的没有隐瞒我什么事?你要是不说,那我可要让你几天下不了床。” 流氓!无赖! 南初龇牙,以前的陆霄骁都是假装正经,结婚后,特别床上,那恶劣的本性都一点一点暴露出来。 “嗯?说不说?”他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虽然隔着裤子,可他掌心滚烫如火炉。 这个抱着举高高的姿势,南初想跑也跑不掉,在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真是恶劣有心机的狗男人。 故意的。 知道今日不说,他不会轻易都放过自己,便咬牙切齿道,“是,我有事隐瞒你。” “我对许家出手了。” 陆霄骁的人监视着许家,今晚的事他自然知道,也猜出背后搞鬼的正是自己老婆。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不知说什么好,“真是不乖,都说了,许家的事我会去处理。” “你本就不是心狠之人,做了亏心事还会害怕内疚晚上睡不着,我本不想你掺和进来。” 反正都被戳穿了,南初也不用在隐瞒了,“可我已经做了,还可能涉及到你妹妹。” “陆霄骁,这次,你会帮我?还是帮你妹妹?亦或者,你会不会因此恨上我?” 陆霄骁眸光深沉,未答。 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似想将她躯壳里的灵魂看透一般,墙上的两个影子交缠在一起后未分开。 南初已知答案,对于他们这种缺爱的人而言,他们更珍惜爱,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 他的沉默。 是不欺骗。 也不想让她失望。 而许家,许以全被切了左手的小手指后,就被送去了医院,因为小手指被七哥带走。 自然…… 也接不上了。 他鬼哭狼嚎,最后将所有火气都撒到了陆佳佳一个人的身上,“都是你这个赔钱货!” “要是你大哥舍得给你钱,我也不会跑去和人赌博,更不会被人砍掉一根手指。” “你现在就去求你大哥,让他立刻马上给你一百万,要是不给,行,我明天就和你离婚。” “至于孩子!” “你也别想带走!” 陆佳佳被赶出家门,大着肚子的她站在院里,身无分文,街坊邻居站在一旁对其指指点点。 这是人家家务事,他们这些外人也帮不了什么忙,能做的也就是上前安慰几句。 还是许母出面,让陆佳佳回了卧室,不是给她面子,而是看在肚子里小金孙的面子上。 而马嫂子也离了婚。 她靠着一辆车,在夏天卖冰棒和汽水攒了一桶金后,在南初指点下,又开了一家饭店。 现在也成了老板娘。 这年月有句话叫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嫁给男人,就是为了有个男人养自己。 可男人不愿意养,逼得女人抛头露面能养活自己和孩子后,便不再需要男人了。 在二女伺一夫的闹剧持续了整整一年后,马嫂子选择了退出,成全了马胜利和那个带孩子的寡妇。 唯一要求就是,她自己生的这几个孩子,她要求全部带走,马胜利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了。 离婚后,就得给新人腾房间,搬出大院,南初亲自开车来帮她搬家,“马嫂子,真的不后悔?” 马嫂子矫正道,“屋里赖着不走的那位才叫马嫂子,以后别喊错了,我有名有姓,我叫赵凤英。” “百家姓里赵钱孙李的赵,凤凰的凤,英语的英……记不住,你也可以喊我赵老板。” 女人嫁人后,就被冠夫姓,被身边的人喊了这么多年的马嫂子,她都快忘了自己的姓名。 以后,马嫂子不是赵凤英,而是那个带孩子的寡妇,她彻底地自由了,泪水无声落下。 不是为了男人,而是为了曾经可怜的自己,她仰头看太阳,炽热的阳光如未来,光明一片。 再也不用为了钱省吃俭用被人骂抠门,也不会因为别人吹空调而嫉妒,因为这些她现在也有了。 长相普通、没文化、还是从乡下来的女人,还是得靠自己,靠男人……显然是靠不住。 当然,也是因为她长得不漂亮、还不聪明,无法像寡妇一样,让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 “走。”她招呼孩子上车。 南初启动了车子,“我给你们租的房子在四合院,里面住着一个孤寡老人,叫大爷。” “是我干爹,就是脾气不好,但心肠好,原本我答应给他养老,后来发生太多事。” “便没能陪伴在他身边,他只想住在自己四合院里,不愿意搬出来,我请了保姆伺候。” “但没有自己人放心,以后麻烦你多照顾一下,他喜欢孩子,你忙的时候他也可以帮你看孩子。” “最重要的是……老人家还是御厨的后代,你要是能在他那里学到几分厨艺,对你饭店发展大有好处。” “南初,谢谢你。”赵凤英再也忍不住哭的稀里哗啦,如老牛一样勤勤恳恳伺候了这么多的丈夫。 抛妻弃子另娶不说,还心甘情愿帮别人养孩子,不如南初一个外人帮她这么多。 作为一个疼孩子的母亲,再坏又坏到哪里去呢?曾经抠门嫉妒,不过是生活所逼。 南初笑了笑安慰道,“你要是自己立不起来,我也帮不了你,所以,不用谢我。” “我帮你也是有目的,希望你给大爷养老,钱我出,你们负责陪伴在他身边就行。” 赵凤英问,“南初,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怎么感觉你在安排身后事?” 第246章 感觉你在安排身后事 见是陆霄骁。 她松了一口气,身子一软。 很是安心地靠在他怀里,对着大哥大的听筒回了一句,“知道了,就这样,我挂了。” 听筒另一边的人也听到了陆霄骁的声音,很有默契地没有再说什么,挂了电话。 南初将大哥大放在桌上,回身抬手抱住了陆霄骁的脖子,看着他那晒黑的脸笑了笑。 便踮着脚尖,仰着头,吻上了那抹柔软,背后的窗开着,花香随着微风吹了进来。 呼吸交缠在一起,因为刚刷完牙的缘故,还有一股牙膏味,南初又嫌弃地推开。 送上门的美味,陆霄骁可不愿意再放手,像抱孩子一般,抓着她的双腿将其稳稳抱了起来。 靠在打开的窗台上,“我家的小南初乖,说,是不是瞒着我做坏事了,是董来财又来找你了。” “还是苏海河?” 南初突然被腾空抱起,整个身子都在窗外,怕摔下去,吓得死死抓住了陆霄骁的脖子。 “都不是。” 这醋,还没吃完。 她头疼,“是姜涛。” 姜涛代替江言行成为了南初的左膀右臂,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都是让他处理。 这事,陆霄骁知道。 他沉默了一下,“真的没有隐瞒我什么事?你要是不说,那我可要让你几天下不了床。” 流氓!无赖! 南初龇牙,以前的陆霄骁都是假装正经,结婚后,特别床上,那恶劣的本性都一点一点暴露出来。 “嗯?说不说?”他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虽然隔着裤子,可他掌心滚烫如火炉。 这个抱着举高高的姿势,南初想跑也跑不掉,在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真是恶劣有心机的狗男人。 故意的。 知道今日不说,他不会轻易都放过自己,便咬牙切齿道,“是,我有事隐瞒你。” “我对许家出手了。” 陆霄骁的人监视着许家,今晚的事他自然知道,也猜出背后搞鬼的正是自己老婆。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不知说什么好,“真是不乖,都说了,许家的事我会去处理。” “你本就不是心狠之人,做了亏心事还会害怕内疚晚上睡不着,我本不想你掺和进来。” 反正都被戳穿了,南初也不用在隐瞒了,“可我已经做了,还可能涉及到你妹妹。” “陆霄骁,这次,你会帮我?还是帮你妹妹?亦或者,你会不会因此恨上我?” 陆霄骁眸光深沉,未答。 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似想将她躯壳里的灵魂看透一般,墙上的两个影子交缠在一起后未分开。 南初已知答案,对于他们这种缺爱的人而言,他们更珍惜爱,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 他的沉默。 是不欺骗。 也不想让她失望。 而许家,许以全被切了左手的小手指后,就被送去了医院,因为小手指被七哥带走。 自然…… 也接不上了。 他鬼哭狼嚎,最后将所有火气都撒到了陆佳佳一个人的身上,“都是你这个赔钱货!” “要是你大哥舍得给你钱,我也不会跑去和人赌博,更不会被人砍掉一根手指。” “你现在就去求你大哥,让他立刻马上给你一百万,要是不给,行,我明天就和你离婚。” “至于孩子!” “你也别想带走!” 陆佳佳被赶出家门,大着肚子的她站在院里,身无分文,街坊邻居站在一旁对其指指点点。 这是人家家务事,他们这些外人也帮不了什么忙,能做的也就是上前安慰几句。 还是许母出面,让陆佳佳回了卧室,不是给她面子,而是看在肚子里小金孙的面子上。 而马嫂子也离了婚。 她靠着一辆车,在夏天卖冰棒和汽水攒了一桶金后,在南初指点下,又开了一家饭店。 现在也成了老板娘。 这年月有句话叫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嫁给男人,就是为了有个男人养自己。 可男人不愿意养,逼得女人抛头露面能养活自己和孩子后,便不再需要男人了。 在二女伺一夫的闹剧持续了整整一年后,马嫂子选择了退出,成全了马胜利和那个带孩子的寡妇。 唯一要求就是,她自己生的这几个孩子,她要求全部带走,马胜利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了。 离婚后,就得给新人腾房间,搬出大院,南初亲自开车来帮她搬家,“马嫂子,真的不后悔?” 马嫂子矫正道,“屋里赖着不走的那位才叫马嫂子,以后别喊错了,我有名有姓,我叫赵凤英。” “百家姓里赵钱孙李的赵,凤凰的凤,英语的英……记不住,你也可以喊我赵老板。” 女人嫁人后,就被冠夫姓,被身边的人喊了这么多年的马嫂子,她都快忘了自己的姓名。 以后,马嫂子不是赵凤英,而是那个带孩子的寡妇,她彻底地自由了,泪水无声落下。 不是为了男人,而是为了曾经可怜的自己,她仰头看太阳,炽热的阳光如未来,光明一片。 再也不用为了钱省吃俭用被人骂抠门,也不会因为别人吹空调而嫉妒,因为这些她现在也有了。 长相普通、没文化、还是从乡下来的女人,还是得靠自己,靠男人……显然是靠不住。 当然,也是因为她长得不漂亮、还不聪明,无法像寡妇一样,让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 “走。”她招呼孩子上车。 南初启动了车子,“我给你们租的房子在四合院,里面住着一个孤寡老人,叫大爷。” “是我干爹,就是脾气不好,但心肠好,原本我答应给他养老,后来发生太多事。” “便没能陪伴在他身边,他只想住在自己四合院里,不愿意搬出来,我请了保姆伺候。” “但没有自己人放心,以后麻烦你多照顾一下,他喜欢孩子,你忙的时候他也可以帮你看孩子。” “最重要的是……老人家还是御厨的后代,你要是能在他那里学到几分厨艺,对你饭店发展大有好处。” “南初,谢谢你。”赵凤英再也忍不住哭的稀里哗啦,如老牛一样勤勤恳恳伺候了这么多的丈夫。 抛妻弃子另娶不说,还心甘情愿帮别人养孩子,不如南初一个外人帮她这么多。 作为一个疼孩子的母亲,再坏又坏到哪里去呢?曾经抠门嫉妒,不过是生活所逼。 南初笑了笑安慰道,“你要是自己立不起来,我也帮不了你,所以,不用谢我。” “我帮你也是有目的,希望你给大爷养老,钱我出,你们负责陪伴在他身边就行。” 赵凤英问,“南初,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怎么感觉你在安排身后事?” 第247章 我应该叫你安叔,还是公公? 朱家,祖上是皇商。 儿子单薄,但女儿多。 儿子继承家业,传宗接代。 女儿漂亮,则被送去联姻,要么被送入宫中成为宠妃,要么被送给高官当宠妾。 要么嫁给前程似锦的书生世家子弟当正妻,要么嫁给本地富商,要么远嫁他国。 无一例外全都是高嫁,加上朱家女儿女婿外孙都厚待,至少金钱上的帮助只多不少。 从而对家族绝对地忠诚,如此繁衍下去,朱家的子孙后代遍布全国,甚至国外。 势力之庞大,无法连根拔起,又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谓是富可敌国。 是古老的家族之一,很低调。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其存在,南初也是刚刚知道,因为朱家的人派人来请她。 这个请…… 是强行入家用枪。 坐着车子开了很久,她被带到一处古色古香的庄园之中,听说此地还是某位宠妃的后花园。 入园,往里走。 是弯弯曲曲的石子小路,小路两旁栽种了鲜花树木,甚至还能听到不远处地水声。 建筑是瓦房,大型一点的便称之为殿,南初就一个普通人,不像皇亲国戚见过大世面。 对这些旧物不太熟悉,可心里知道此地不简单,也代表见自己的人不是普通人。 她人脉很简单,不是穷人,就是通过陆家认识的人,这其中没有富可敌国的存在。 而此次突然见自己,她心中顿时有了答案,怕不是……毁掉了她前半生的人。 他能将所有人当棋子,玩弄于股掌之中,连陆家也不放眼里,是拥有着绝对的自信和实力。 直到被引入一个凉亭之中,她终于见到了此人,初见时,她呼吸急促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他长的…… 像陆霄骁。 只是他比陆霄骁老些,是陆霄骁未来中老年的模样,或许保养的很好,皮肤偏红润,不黑。 可那双眸子噙着冷意,她在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默不作声地打量面前的女人。 与南婉小家碧玉、小家子气的样子相比,南初给人一种从大家族走出来的小姐。 这类人不再是用简单的漂亮二字来形容,而是用上位者的姿态来评价,高高在上藐视众生的态度。 眼神冷冽,面无表情,带着让人无法靠近的高贵典雅的气势,她只是往那里随便一站。 就会让对手自惭形秽矮人一截,那自信骄傲不容人践踏的尊荣,让对手失去了先机。 怪不得陆霄骁为其疯魔。 算起来放在古代,南初确实是大富人家的小姐,只是落败了,因为南家祖上是御医。 医术精湛,妙手回春。 深受皇帝喜爱,家族名下的药行更是遍布天下,后来战乱才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听说家里子孙后代全部都上阵杀敌,独留下一个不争气的女儿保留南家最后的香火。 可南家医术传男不传女,最后让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也就是南父,继承了南家的衣钵。 “会下围棋吗?”朱建平问。 南初见石桌上摆放着棋盘,旁边的棋盒里放着黑子和白子,她上前落座道,“会一点。” 她执黑子,放在正中央。 红唇轻启,声音温和,似和老友见面一般,“我应该称呼您为安叔呢?还是应该叫您公公呢?” 朱建平笑了,很温和。 如果不是被强行请过来,那平易近人的样子,真的会让人误会他是什么和蔼可亲的长辈。 他问,“还知道什么?” 南初看白子落在黑子旁,阴魂不散,“我一直以为,害我被拐卖的人是南婉。” “或者是我父母,不然我小小年纪,从未得罪过人,为何会在家门口被拐卖。” “直到见到您,我便知。” “安排我被拐卖的人是您,您作为许以安的亲生父亲,得知他被二儿子推下山,摔成植物人后。” “以当时的医学治不好,便派人找了一个命硬的女孩,而不巧,我就是那个命硬的女孩。” “我那出生就该死的未婚夫,因为和我定下婚事后,至今拖着病体还没死,是从我这借命。” “你便让我以被拐的名义,将我嫁给你大儿子,不是传宗接代,而是为了将我的命续给你的儿子。” “公公,我猜的对不对?” 朱建平落下黑子,将棋盘上的白子吃的一干二净,南初在围棋方面确实是初学者。 她没撒谎,只会一点。 和小朋友玩,赢的太痛快,没有太大的成就感,他捡起棋盘上的黑子听的津津有味,“继续说。” “拐卖我的那个女人,早就改头换面嫁给高官,我猜,她肯定是南婉的亲生母亲。” “南婉的亲生母亲肯定是我爸老家的女人,说不定还和我爸有着说不清的男女关系。” “结果被我爸抛弃后,她为了报复我爸,为了让自己女儿在南家落稳脚跟。” “为了吃绝户,由您背后亲自指点下,将我送给人贩子,而人贩子是你的人,又将我送到许家。” “您这么做,是因为安老爷子死不瞑目,像逼陆霄骁发毒誓一般,让你发誓。” “要让许以安读大学,出人头地为安家光宗耀祖,就算牺牲安家其他人也在所不惜。” “所以,陆霄骁成为了许以安的垫脚石,你把原本属于陆霄骁的东西都给了许以安。” 朱建平挑眉,不置可否。 他缓缓抬起眼皮,正视面前的女人,她太聪明了,在没有任何证据面前。 便将真相猜的七七八八,“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真相,为何不选择报复呢?” 南初虽然只是围棋初学者,可她没有贪功冒进,稳扎稳打地走着每一步棋。 她说,“此次您派人请我来,是因为陆霄骁功高震主,再也不受您的控制。” “更是因为他查出一些对许以安不利的证据,你想利用我来控制陆霄骁对?” “可能……” “你要失望了。” “在走到您面前之前,我已经为我的孩子铺好了路,没有了我他们依旧能好好活在世上。” 朱建平眉心一跳,连白子也落错了地方,给了南初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被逼的走投无路的南初,此刻还是第一次吃到黑子,她发自内心地笑的很开心。 “我不是不报复。” “我知道,以我当时的能力报复不了,所以,我才故意爬上陆霄骁的床。” “让他们兄弟相争,让你们父子打的头破血流,公公,你说,我要是死在您这里。” “陆霄骁会不会发疯,他会不会不顾一切的弄死许以安,包括藏在背后谋划一切的您?” 第247章 我应该叫你安叔,还是公公? 朱家,祖上是皇商。 儿子单薄,但女儿多。 儿子继承家业,传宗接代。 女儿漂亮,则被送去联姻,要么被送入宫中成为宠妃,要么被送给高官当宠妾。 要么嫁给前程似锦的书生世家子弟当正妻,要么嫁给本地富商,要么远嫁他国。 无一例外全都是高嫁,加上朱家女儿女婿外孙都厚待,至少金钱上的帮助只多不少。 从而对家族绝对地忠诚,如此繁衍下去,朱家的子孙后代遍布全国,甚至国外。 势力之庞大,无法连根拔起,又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谓是富可敌国。 是古老的家族之一,很低调。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其存在,南初也是刚刚知道,因为朱家的人派人来请她。 这个请…… 是强行入家用枪。 坐着车子开了很久,她被带到一处古色古香的庄园之中,听说此地还是某位宠妃的后花园。 入园,往里走。 是弯弯曲曲的石子小路,小路两旁栽种了鲜花树木,甚至还能听到不远处地水声。 建筑是瓦房,大型一点的便称之为殿,南初就一个普通人,不像皇亲国戚见过大世面。 对这些旧物不太熟悉,可心里知道此地不简单,也代表见自己的人不是普通人。 她人脉很简单,不是穷人,就是通过陆家认识的人,这其中没有富可敌国的存在。 而此次突然见自己,她心中顿时有了答案,怕不是……毁掉了她前半生的人。 他能将所有人当棋子,玩弄于股掌之中,连陆家也不放眼里,是拥有着绝对的自信和实力。 直到被引入一个凉亭之中,她终于见到了此人,初见时,她呼吸急促小小地惊讶了一下。 他长的…… 像陆霄骁。 只是他比陆霄骁老些,是陆霄骁未来中老年的模样,或许保养的很好,皮肤偏红润,不黑。 可那双眸子噙着冷意,她在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默不作声地打量面前的女人。 与南婉小家碧玉、小家子气的样子相比,南初给人一种从大家族走出来的小姐。 这类人不再是用简单的漂亮二字来形容,而是用上位者的姿态来评价,高高在上藐视众生的态度。 眼神冷冽,面无表情,带着让人无法靠近的高贵典雅的气势,她只是往那里随便一站。 就会让对手自惭形秽矮人一截,那自信骄傲不容人践踏的尊荣,让对手失去了先机。 怪不得陆霄骁为其疯魔。 算起来放在古代,南初确实是大富人家的小姐,只是落败了,因为南家祖上是御医。 医术精湛,妙手回春。 深受皇帝喜爱,家族名下的药行更是遍布天下,后来战乱才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听说家里子孙后代全部都上阵杀敌,独留下一个不争气的女儿保留南家最后的香火。 可南家医术传男不传女,最后让女儿招了一个上门女婿,也就是南父,继承了南家的衣钵。 “会下围棋吗?”朱建平问。 南初见石桌上摆放着棋盘,旁边的棋盒里放着黑子和白子,她上前落座道,“会一点。” 她执黑子,放在正中央。 红唇轻启,声音温和,似和老友见面一般,“我应该称呼您为安叔呢?还是应该叫您公公呢?” 朱建平笑了,很温和。 如果不是被强行请过来,那平易近人的样子,真的会让人误会他是什么和蔼可亲的长辈。 他问,“还知道什么?” 南初看白子落在黑子旁,阴魂不散,“我一直以为,害我被拐卖的人是南婉。” “或者是我父母,不然我小小年纪,从未得罪过人,为何会在家门口被拐卖。” “直到见到您,我便知。” “安排我被拐卖的人是您,您作为许以安的亲生父亲,得知他被二儿子推下山,摔成植物人后。” “以当时的医学治不好,便派人找了一个命硬的女孩,而不巧,我就是那个命硬的女孩。” “我那出生就该死的未婚夫,因为和我定下婚事后,至今拖着病体还没死,是从我这借命。” “你便让我以被拐的名义,将我嫁给你大儿子,不是传宗接代,而是为了将我的命续给你的儿子。” “公公,我猜的对不对?” 朱建平落下黑子,将棋盘上的白子吃的一干二净,南初在围棋方面确实是初学者。 她没撒谎,只会一点。 和小朋友玩,赢的太痛快,没有太大的成就感,他捡起棋盘上的黑子听的津津有味,“继续说。” “拐卖我的那个女人,早就改头换面嫁给高官,我猜,她肯定是南婉的亲生母亲。” “南婉的亲生母亲肯定是我爸老家的女人,说不定还和我爸有着说不清的男女关系。” “结果被我爸抛弃后,她为了报复我爸,为了让自己女儿在南家落稳脚跟。” “为了吃绝户,由您背后亲自指点下,将我送给人贩子,而人贩子是你的人,又将我送到许家。” “您这么做,是因为安老爷子死不瞑目,像逼陆霄骁发毒誓一般,让你发誓。” “要让许以安读大学,出人头地为安家光宗耀祖,就算牺牲安家其他人也在所不惜。” “所以,陆霄骁成为了许以安的垫脚石,你把原本属于陆霄骁的东西都给了许以安。” 朱建平挑眉,不置可否。 他缓缓抬起眼皮,正视面前的女人,她太聪明了,在没有任何证据面前。 便将真相猜的七七八八,“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真相,为何不选择报复呢?” 南初虽然只是围棋初学者,可她没有贪功冒进,稳扎稳打地走着每一步棋。 她说,“此次您派人请我来,是因为陆霄骁功高震主,再也不受您的控制。” “更是因为他查出一些对许以安不利的证据,你想利用我来控制陆霄骁对?” “可能……” “你要失望了。” “在走到您面前之前,我已经为我的孩子铺好了路,没有了我他们依旧能好好活在世上。” 朱建平眉心一跳,连白子也落错了地方,给了南初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被逼的走投无路的南初,此刻还是第一次吃到黑子,她发自内心地笑的很开心。 “我不是不报复。” “我知道,以我当时的能力报复不了,所以,我才故意爬上陆霄骁的床。” “让他们兄弟相争,让你们父子打的头破血流,公公,你说,我要是死在您这里。” “陆霄骁会不会发疯,他会不会不顾一切的弄死许以安,包括藏在背后谋划一切的您?” 第248章 离婚,做梦吧 朱建平目光如炬,犹如刚出鞘的利剑那般锋利无比,抓住她言语之中的漏洞,“你不是猜的。” “你应该早就知道了许以安和陆霄骁是我儿子,从而一步一步地爬到我的面前。” “就为了证实你想要的真相是不是如你想的那般,你应该在许家时发现了什么?” 南初也不装了,坦白了。 笑容里带着一丝残忍,“公公说的对,我在许家待了六年,为许家当牛做马六年。” “怎么可能一点都没发现,婆婆虽然嫁人了,可时常也会回忆和您的点点滴滴。” “你和他们母女有书信往来,我都看过了,是你,让许以安代替陆霄骁上大学。” “许以安上大学,对我这个妻子而言,原本是好事,我只想当一个普通人。” “只想和我丈夫好好过日子,不想多管闲事,也没能力管,是你教许以安抛妻另娶。” “你们真的好狠心,将我利用完后,又将我逼上绝路,我恨你们安家所有人。” 南初以为,她说出恨这个字的时候会很解气,可并没有,相反是对陆霄骁的愧疚。 她现在是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骗了他利用他,要是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恨她呢? 无所谓了,反正她快死了,她没想过活着走出这里,她一直靠着仇恨活到了今天。 “我错了。”朱建平道。 他和其他男人一样极其的自负,认为女人上不得台面,如衣服用用就可以随意扔掉。 如今他才意识到,他只是稍微走错一步棋,则全盘皆输,“要是我知道你这么聪明。” “我当初应该将你留在许以安身边,那如今为安家光宗耀祖的不是陆霄骁,而是许以安。” 爱。 能成就一个人。 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 如当初的陆为歌,那是一个有灵气的姑娘,因为他,最后活的人不人鬼不鬼。 “所以……”南初抬眼。 说了一句,“我不会让你利用我控制陆霄骁,相反,我会让你两个儿子恨你。” “恨你,杀了他们所爱。” 她从怀里取出枪,上了膛。 朱建平看到这一幕笑了笑,“愚蠢,我要是你,我不会自杀,而是杀了面前的仇人。” 南初并不愚蠢,“我要是在这里杀了你,朱家不会放过陆家、我的朋友……” “难道你死了,我就会放过这人吗?”朱建平轻笑着,觉得面前儿媳妇可笑至极。 南初也笑,“不会放过,但是没关系,你的四个儿子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安家人。” 闻言,朱建平沉默了。 为什么说是四个儿子,除了许以安、陆霄骁、陆易凡,还有她的养子陆初新。 “你将陆初新安排进陆家,是为了防止许以安烂泥扶不上墙,陆霄骁不受控制。” “从而选择了扶持小儿子,因为相同的容貌,让他成为了陆霄骁的养子。” “所以,我流产。” “被各大医院告知不孕不育,出车祸,都是你为了保证陆初新成为陆霄骁唯一的儿子。” “继承陆家一切,让陆家成为你的囊中之物,毕竟,你不是朱家的孙子,只是外孙。” “你知道太多了。”朱建平眸子变得锐利,他只是微微抬眼,南初便惊讶地瞪大了眼。 她伸手摸了摸后脖颈,那里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随即身子一软,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身子重重摔倒在地,朱建平站起身走到她的面前,蹲下,从她手上夺走了枪。 “不愧是南家的人,可惜,没有南家庇佑,空有聪明,在绝对权力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既然你可以让我四个儿子都听你的话,不如,你以后就当他们的后妈。” 他将枪放在石桌上,叫来了两个人,让他们将人带进厢房让人小心地伺候着。 看紧她,别让她有事,要是她出事或者逃跑了,那他们也跟着一起陪葬。 而陆霄骁,也得知南初在大院里被秘密带走消息,因为身份级别不够,不能透露太多。 而他,在卧室。 看见一份遗书,拆开一看。 是南初写的,她说,老公,当你看到这封遗书的时候,证明我已经被那人强行带走了。 我必须去,因为我想知道真相是不是和我猜测一样,我想,你的亲生父亲没死。 你也知道他没死对不对? 你知道他将你当垫脚石,让许以安踩着你上位,你知道陆初新是他儿子。 你知道他害我,想杀我,才会加倍的补偿我,对我好,可是亲爱的,这并不是爱情。 但我还是感谢,感谢你救了我的命,感谢你对我好,感谢你给了我想要的生活。 感谢…… 你明知我在利用你,还是心甘情愿让我利用,你拼命往上爬,甚至九死一生。 虽然你不说,但我经常闻到你身上有血腥味,受伤了,很严重对不对? 你选择干这么危险的事,急功近利,就是因为我一句,我需要有人当我靠山。 你说你,咋这么傻。 你母亲为了你的父亲,惨死在乡下,无人过问,你却偏偏走她老路。 陆为战早知道我心怀不轨,骂了你很多次,将我们分开,你却依旧执迷不悟。 既然别人说的不信,那我在这里亲口告诉你,陆霄骁,我一直都不爱你,我一直都是利用你。 我名下的产业。 运输公司,是通过陆家的庇佑才有了今日成绩,所以,我现在将其归还,望不要辞退在职员工。 …… 陆霄骁跳过中间内容。 继续往下看。 投资公司和医药公司,我想留给我的三个孩子,他们年纪小,望监护人陆霄骁代为管理。 我们大儿子,不在大和国。 他被送到了大山,希望你亲自把他找回来,我、舅舅、干爹……都希望他以后从军。 江小白是你的儿子,我一直没给他改名,是为了保护他,也是为了让你这个父亲给他取名。 遗书下。 还有离婚协议。 南初将名下的所有财产,以给儿子的名义,全部给了陆霄骁,她说着爱钱。 其实…… 也不是真正爱。 只是需要罢了。 陆霄骁看完遗书后,目光落在那份离婚协议上,是,他和南初生在不健康的家庭里。 没有人教会他们爱,他们也不懂爱,可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 “南初,既然不爱我,还将财产全给我,怎么,利用完跑路,当补偿吗?” “你跑的掉吗?” “你爬上我床的那一刻,你就是我的女人,你跑不掉,你永远都跑不掉!” 他伸手拿起那份离婚协议,根本没有看内容,直接将其撕的粉碎扔进垃圾桶。 离婚,做梦! 第248章 离婚,做梦吧 朱建平目光如炬,犹如刚出鞘的利剑那般锋利无比,抓住她言语之中的漏洞,“你不是猜的。” “你应该早就知道了许以安和陆霄骁是我儿子,从而一步一步地爬到我的面前。” “就为了证实你想要的真相是不是如你想的那般,你应该在许家时发现了什么?” 南初也不装了,坦白了。 笑容里带着一丝残忍,“公公说的对,我在许家待了六年,为许家当牛做马六年。” “怎么可能一点都没发现,婆婆虽然嫁人了,可时常也会回忆和您的点点滴滴。” “你和他们母女有书信往来,我都看过了,是你,让许以安代替陆霄骁上大学。” “许以安上大学,对我这个妻子而言,原本是好事,我只想当一个普通人。” “只想和我丈夫好好过日子,不想多管闲事,也没能力管,是你教许以安抛妻另娶。” “你们真的好狠心,将我利用完后,又将我逼上绝路,我恨你们安家所有人。” 南初以为,她说出恨这个字的时候会很解气,可并没有,相反是对陆霄骁的愧疚。 她现在是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骗了他利用他,要是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恨她呢? 无所谓了,反正她快死了,她没想过活着走出这里,她一直靠着仇恨活到了今天。 “我错了。”朱建平道。 他和其他男人一样极其的自负,认为女人上不得台面,如衣服用用就可以随意扔掉。 如今他才意识到,他只是稍微走错一步棋,则全盘皆输,“要是我知道你这么聪明。” “我当初应该将你留在许以安身边,那如今为安家光宗耀祖的不是陆霄骁,而是许以安。” 爱。 能成就一个人。 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 如当初的陆为歌,那是一个有灵气的姑娘,因为他,最后活的人不人鬼不鬼。 “所以……”南初抬眼。 说了一句,“我不会让你利用我控制陆霄骁,相反,我会让你两个儿子恨你。” “恨你,杀了他们所爱。” 她从怀里取出枪,上了膛。 朱建平看到这一幕笑了笑,“愚蠢,我要是你,我不会自杀,而是杀了面前的仇人。” 南初并不愚蠢,“我要是在这里杀了你,朱家不会放过陆家、我的朋友……” “难道你死了,我就会放过这人吗?”朱建平轻笑着,觉得面前儿媳妇可笑至极。 南初也笑,“不会放过,但是没关系,你的四个儿子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安家人。” 闻言,朱建平沉默了。 为什么说是四个儿子,除了许以安、陆霄骁、陆易凡,还有她的养子陆初新。 “你将陆初新安排进陆家,是为了防止许以安烂泥扶不上墙,陆霄骁不受控制。” “从而选择了扶持小儿子,因为相同的容貌,让他成为了陆霄骁的养子。” “所以,我流产。” “被各大医院告知不孕不育,出车祸,都是你为了保证陆初新成为陆霄骁唯一的儿子。” “继承陆家一切,让陆家成为你的囊中之物,毕竟,你不是朱家的孙子,只是外孙。” “你知道太多了。”朱建平眸子变得锐利,他只是微微抬眼,南初便惊讶地瞪大了眼。 她伸手摸了摸后脖颈,那里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随即身子一软,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身子重重摔倒在地,朱建平站起身走到她的面前,蹲下,从她手上夺走了枪。 “不愧是南家的人,可惜,没有南家庇佑,空有聪明,在绝对权力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既然你可以让我四个儿子都听你的话,不如,你以后就当他们的后妈。” 他将枪放在石桌上,叫来了两个人,让他们将人带进厢房让人小心地伺候着。 看紧她,别让她有事,要是她出事或者逃跑了,那他们也跟着一起陪葬。 而陆霄骁,也得知南初在大院里被秘密带走消息,因为身份级别不够,不能透露太多。 而他,在卧室。 看见一份遗书,拆开一看。 是南初写的,她说,老公,当你看到这封遗书的时候,证明我已经被那人强行带走了。 我必须去,因为我想知道真相是不是和我猜测一样,我想,你的亲生父亲没死。 你也知道他没死对不对? 你知道他将你当垫脚石,让许以安踩着你上位,你知道陆初新是他儿子。 你知道他害我,想杀我,才会加倍的补偿我,对我好,可是亲爱的,这并不是爱情。 但我还是感谢,感谢你救了我的命,感谢你对我好,感谢你给了我想要的生活。 感谢…… 你明知我在利用你,还是心甘情愿让我利用,你拼命往上爬,甚至九死一生。 虽然你不说,但我经常闻到你身上有血腥味,受伤了,很严重对不对? 你选择干这么危险的事,急功近利,就是因为我一句,我需要有人当我靠山。 你说你,咋这么傻。 你母亲为了你的父亲,惨死在乡下,无人过问,你却偏偏走她老路。 陆为战早知道我心怀不轨,骂了你很多次,将我们分开,你却依旧执迷不悟。 既然别人说的不信,那我在这里亲口告诉你,陆霄骁,我一直都不爱你,我一直都是利用你。 我名下的产业。 运输公司,是通过陆家的庇佑才有了今日成绩,所以,我现在将其归还,望不要辞退在职员工。 …… 陆霄骁跳过中间内容。 继续往下看。 投资公司和医药公司,我想留给我的三个孩子,他们年纪小,望监护人陆霄骁代为管理。 我们大儿子,不在大和国。 他被送到了大山,希望你亲自把他找回来,我、舅舅、干爹……都希望他以后从军。 江小白是你的儿子,我一直没给他改名,是为了保护他,也是为了让你这个父亲给他取名。 遗书下。 还有离婚协议。 南初将名下的所有财产,以给儿子的名义,全部给了陆霄骁,她说着爱钱。 其实…… 也不是真正爱。 只是需要罢了。 陆霄骁看完遗书后,目光落在那份离婚协议上,是,他和南初生在不健康的家庭里。 没有人教会他们爱,他们也不懂爱,可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 “南初,既然不爱我,还将财产全给我,怎么,利用完跑路,当补偿吗?” “你跑的掉吗?” “你爬上我床的那一刻,你就是我的女人,你跑不掉,你永远都跑不掉!” 他伸手拿起那份离婚协议,根本没有看内容,直接将其撕的粉碎扔进垃圾桶。 离婚,做梦! 第249章 大结局 南初醒时,全身无力。 只能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窗外的喜鹊叫个不停,真是呱噪的家伙吵得让人头疼。 而屋里,不知点了什么香,闻着不喜欢,让她总是昏昏欲睡提不起精神。 这个庄园与世隔绝,这里的人从小生活在这里,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 想从身边伺候的人身上打听点什么,都打听不出来,他们职责就是待着庄园,伺候主子。 搞得他们就像封建王朝里签了世世代代的卖身契,成为朱家的家生子。 她现在,也不叫南初。 南父和南母离婚后,就改回了自己的名字,叫晏潮生,而她也被改为晏初。 从大女儿。 变成了双胞胎妹妹。 而她亲生父亲,亲自将她送给了朱建平当妻,只会换取一个光明前程。 朱建平给她弄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证,以他妻之名,将她囚在庄园之中。 除了不能离开,每日好吃好喝的供着,无聊了,还会送些书籍给她解闷。 这样的生活,挺好。 至于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她经常坐在窗台下发呆,想着借高利贷赌博的许以全…… 还剩下几个手指头? 想着陆佳佳看清渣男本质后有没有选择离婚?想着许以安现在有没有被陆霄骁送进监狱? 陆霄骁…… 以往在一起不觉得。 可分开之后思念的紧,特别想到他会恨她,心疼的不能自控,其实她骗了所有人。 那些真相是她通过各种蛛丝马迹串联系起来的,在许家,她什么都没有发现。 只是为了诈朱建平。 她没有大家想象中聪明,她其实挺笨的,朱建平很少来她院,听下面的人说,他挺忙的。 忙什么? 估计忙着和儿子斗。 南初确实有点小聪明,她会利用人性获取罢了,但谈到政治、军事……她一窍不通。 男人的战场,她不想管。 朱建平喜欢吃淮扬菜,所以厨师最爱做的也是淮扬菜,今日吃的是清炖蟹粉狮子头。 水晶肴肉、松鼠鳜鱼……味道挺不错的,仇富的她,骂一句万恶的资本家。 比时大哥还奢侈,天天都吃这么好,得浪费多少钱,想到不花自己钱心里又安心不少。 日复一日,没一点消息。 时间久了,她就开始想陆霄骁是不是给孩子找了后妈,想到这心里堵的慌。 闷的,吃不下饭。 直到传来烟花爆竹声,她才知道过年了,下面的人传话,让她去正厅用膳。 文化人说话就不一样,不讲吃饭而说用膳,听久了,她都怀疑自己穿越回了古代。 再见朱建平时,他头上白发多了不少,可依旧保持着衣冠禽兽的模样。 南初恨不起朱建平,因为他和陆霄骁长得太像了,和她大儿子陆初新也像。 “你父亲……” “被陆霄骁送进监狱。” 朱建平说这话时一直在观察南初的表情,只见她落座,拿起筷子淡淡地问了一句。 “是因为买卖婴儿吗?” 朱建平没什么胃口,提着酒壶往杯中倒酒,他说,“买卖婴儿的不是他。” “但他作为院长,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可以救他?只要你答应我一个要求。” 南初缓缓抬眼,眸中的笑意不达眼底,反问道,“救他?我为什么要救他?” “他为了一个养女,对我失踪不管不问,他为了前程,将我送给了您当妻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他犯了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我为什么要救他?” “我恨不得……” “他早点死呢。” 朱建平被她噎的说不出话,杯中的酒一口接一口,就跟喝水一样没滋没味。 南初继续道,“所以……正如我猜测的那般,陆霄骁已经将许以安送进监狱。” “而你救不出来,所以,你借着我父亲出事,想让我求陆霄骁放过许以安对不对?” 朱建平看着她,不说话。 南初被关久了,身边这些伺候的人也不爱和她说话,嘴巴闭久了会臭。 现在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畅所欲言的对象,那小嘴叭叭的人说个不停。 “公公,你老了。” “现在不是旧社会了,社会在迅速发展,思想在变化,这是年轻人的时代。” “什么光宗耀祖、传宗接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要是不偏心,儿孙早就承欢膝下。” “而不是像孤寡老人一般,待在这个像鬼一样的庄园,让我陪着你吃年夜饭。” “还抢儿子的媳妇,您说您为老不尊要脸吗?我真成了您妻子,陆霄骁敢第一个用枪毙了你。” “你别看他平时好说话,他脾气比谁都倔,认定的事情,不撞南墙不回头。” “对,你就是那个南墙,撞了头破血流也不回头。”随着温热的气息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出现。 南初身子一僵,背后一暖,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锢在怀中动弹不得。 是陆霄骁! 无数的思念终在这一刻化为了委屈,如汪洋大海的情绪烧死了最后的理智。 她撒泼,她无理取闹,“你来的真慢!你怎么不等我死了之后再来给我收尸!” 想象之中的责怪并没有在耳边响起,陆霄骁叹气,“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呜呜……”南初哭了。 她说,“你说什么对不起,又不是你的错,我以为……你恨我,不要我了。” “我……” “没有利用你。” “我都是骗你的。” 南初以为,她这次回不去了。 没想到陆霄骁还是来了,跨过重重困难,带着一身的血腥,走到她的面前。 不像英雄,像狗熊。 不是在骂人,是因为陆霄骁当时的黑眼圈特别的严重,他为她的消失,让他很长一段时间失眠。 后来。 陆家、丁家和朱家的家主密谈了很久,朱建平被正式驱逐朱家,随着他的倒台。 很多人以拐卖、买卖人口、贪污受贿、经济诈骗、偷税漏税等罪名送进监狱。 南初看了一眼那份名单,其中有朱建平、许以安、宋祈年、晏潮生、谢家宝的母亲…… 谢家宝的母亲,是南父大嫂,二人乱搞男女关系,他愧疚离家出走,她因爱生恨骗其谢家宝是他儿子。 实则,谢家宝是抱养。 南婉,也不是他女儿。 南父一时求子传宗接代,最后成为黄粱一梦,最后悔的是为了权势,错过所爱。 南母知道真相后却不在乎,因为她陷入了新的爱河,和饭店里的一个厨师谈起了恋爱。 而失去他们庇佑,他们的家人也逐渐消失在她的世界里,成为芸芸众生不起眼的一个。 听说,南婉靠着自己长的漂亮攀上了一个暴发户,许以全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跑了。 许以丽当了会所小姐,许父许母回了农村……南初也没有派人去找,真真假假她也不知道。 最后江言行的案子被翻案,无罪释放,他和姜涛成为了她的左膀右臂,进军了房地产。 至于许思南,没找到。 但在十六岁的时候,他以真少爷的身份主动上门认亲,指认了陆初新这个假少爷。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又是鸡飞狗跳的开始,南初受够了他们两兄弟斗智斗勇,直接扔进军营。 (完) 第249章 大结局 南初醒时,全身无力。 只能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窗外的喜鹊叫个不停,真是呱噪的家伙吵得让人头疼。 而屋里,不知点了什么香,闻着不喜欢,让她总是昏昏欲睡提不起精神。 这个庄园与世隔绝,这里的人从小生活在这里,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 想从身边伺候的人身上打听点什么,都打听不出来,他们职责就是待着庄园,伺候主子。 搞得他们就像封建王朝里签了世世代代的卖身契,成为朱家的家生子。 她现在,也不叫南初。 南父和南母离婚后,就改回了自己的名字,叫晏潮生,而她也被改为晏初。 从大女儿。 变成了双胞胎妹妹。 而她亲生父亲,亲自将她送给了朱建平当妻,只会换取一个光明前程。 朱建平给她弄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证,以他妻之名,将她囚在庄园之中。 除了不能离开,每日好吃好喝的供着,无聊了,还会送些书籍给她解闷。 这样的生活,挺好。 至于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她经常坐在窗台下发呆,想着借高利贷赌博的许以全…… 还剩下几个手指头? 想着陆佳佳看清渣男本质后有没有选择离婚?想着许以安现在有没有被陆霄骁送进监狱? 陆霄骁…… 以往在一起不觉得。 可分开之后思念的紧,特别想到他会恨她,心疼的不能自控,其实她骗了所有人。 那些真相是她通过各种蛛丝马迹串联系起来的,在许家,她什么都没有发现。 只是为了诈朱建平。 她没有大家想象中聪明,她其实挺笨的,朱建平很少来她院,听下面的人说,他挺忙的。 忙什么? 估计忙着和儿子斗。 南初确实有点小聪明,她会利用人性获取罢了,但谈到政治、军事……她一窍不通。 男人的战场,她不想管。 朱建平喜欢吃淮扬菜,所以厨师最爱做的也是淮扬菜,今日吃的是清炖蟹粉狮子头。 水晶肴肉、松鼠鳜鱼……味道挺不错的,仇富的她,骂一句万恶的资本家。 比时大哥还奢侈,天天都吃这么好,得浪费多少钱,想到不花自己钱心里又安心不少。 日复一日,没一点消息。 时间久了,她就开始想陆霄骁是不是给孩子找了后妈,想到这心里堵的慌。 闷的,吃不下饭。 直到传来烟花爆竹声,她才知道过年了,下面的人传话,让她去正厅用膳。 文化人说话就不一样,不讲吃饭而说用膳,听久了,她都怀疑自己穿越回了古代。 再见朱建平时,他头上白发多了不少,可依旧保持着衣冠禽兽的模样。 南初恨不起朱建平,因为他和陆霄骁长得太像了,和她大儿子陆初新也像。 “你父亲……” “被陆霄骁送进监狱。” 朱建平说这话时一直在观察南初的表情,只见她落座,拿起筷子淡淡地问了一句。 “是因为买卖婴儿吗?” 朱建平没什么胃口,提着酒壶往杯中倒酒,他说,“买卖婴儿的不是他。” “但他作为院长,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可以救他?只要你答应我一个要求。” 南初缓缓抬眼,眸中的笑意不达眼底,反问道,“救他?我为什么要救他?” “他为了一个养女,对我失踪不管不问,他为了前程,将我送给了您当妻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他犯了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我为什么要救他?” “我恨不得……” “他早点死呢。” 朱建平被她噎的说不出话,杯中的酒一口接一口,就跟喝水一样没滋没味。 南初继续道,“所以……正如我猜测的那般,陆霄骁已经将许以安送进监狱。” “而你救不出来,所以,你借着我父亲出事,想让我求陆霄骁放过许以安对不对?” 朱建平看着她,不说话。 南初被关久了,身边这些伺候的人也不爱和她说话,嘴巴闭久了会臭。 现在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畅所欲言的对象,那小嘴叭叭的人说个不停。 “公公,你老了。” “现在不是旧社会了,社会在迅速发展,思想在变化,这是年轻人的时代。” “什么光宗耀祖、传宗接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你要是不偏心,儿孙早就承欢膝下。” “而不是像孤寡老人一般,待在这个像鬼一样的庄园,让我陪着你吃年夜饭。” “还抢儿子的媳妇,您说您为老不尊要脸吗?我真成了您妻子,陆霄骁敢第一个用枪毙了你。” “你别看他平时好说话,他脾气比谁都倔,认定的事情,不撞南墙不回头。” “对,你就是那个南墙,撞了头破血流也不回头。”随着温热的气息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出现。 南初身子一僵,背后一暖,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锢在怀中动弹不得。 是陆霄骁! 无数的思念终在这一刻化为了委屈,如汪洋大海的情绪烧死了最后的理智。 她撒泼,她无理取闹,“你来的真慢!你怎么不等我死了之后再来给我收尸!” 想象之中的责怪并没有在耳边响起,陆霄骁叹气,“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呜呜……”南初哭了。 她说,“你说什么对不起,又不是你的错,我以为……你恨我,不要我了。” “我……” “没有利用你。” “我都是骗你的。” 南初以为,她这次回不去了。 没想到陆霄骁还是来了,跨过重重困难,带着一身的血腥,走到她的面前。 不像英雄,像狗熊。 不是在骂人,是因为陆霄骁当时的黑眼圈特别的严重,他为她的消失,让他很长一段时间失眠。 后来。 陆家、丁家和朱家的家主密谈了很久,朱建平被正式驱逐朱家,随着他的倒台。 很多人以拐卖、买卖人口、贪污受贿、经济诈骗、偷税漏税等罪名送进监狱。 南初看了一眼那份名单,其中有朱建平、许以安、宋祈年、晏潮生、谢家宝的母亲…… 谢家宝的母亲,是南父大嫂,二人乱搞男女关系,他愧疚离家出走,她因爱生恨骗其谢家宝是他儿子。 实则,谢家宝是抱养。 南婉,也不是他女儿。 南父一时求子传宗接代,最后成为黄粱一梦,最后悔的是为了权势,错过所爱。 南母知道真相后却不在乎,因为她陷入了新的爱河,和饭店里的一个厨师谈起了恋爱。 而失去他们庇佑,他们的家人也逐渐消失在她的世界里,成为芸芸众生不起眼的一个。 听说,南婉靠着自己长的漂亮攀上了一个暴发户,许以全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跑了。 许以丽当了会所小姐,许父许母回了农村……南初也没有派人去找,真真假假她也不知道。 最后江言行的案子被翻案,无罪释放,他和姜涛成为了她的左膀右臂,进军了房地产。 至于许思南,没找到。 但在十六岁的时候,他以真少爷的身份主动上门认亲,指认了陆初新这个假少爷。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又是鸡飞狗跳的开始,南初受够了他们两兄弟斗智斗勇,直接扔进军营。 (完) 番外 真假少爷1 雨过天晴。 南初坐在去大山的车上。 她看着窗外的风景,陷入恍惚。 经过公安深入调查得知,真相和她猜的差不多,起因,是因为许以安被陆霄骁推下山,成为植物人开始。 就像……肾衰竭的人,需要一颗健康的肾脏一样,通过合法渠道找不到合法的肾源,就会不择手段。 在得知南初命硬,甚是可以通过与她结婚冲喜,让人起死回生,便有一张看不见的网。 悄悄地在她身边开始一点一点地布局,她被拐卖、被下药流产、以及后来的车祸…… 都是朱建平在背后搞鬼。 目的,是为了救许以安。 得知他命根子出问题,生不了孩子,后又联合医院,将南初和陆霄骁生的儿子抱走。 以买卖名义。 交给了许以安抚养。 三番五次想让南初死,也是为了让陆霄骁绝后,没有自己的孩子,让陆家的一切归安家。 陆初新。 是酒后产物。 因为长的像陆霄骁,便成为了他的棋子,他所做一切,都是为了让安家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 可他当年为了摆脱老地主儿子的身份,离开乡下,重新回到京都,选择了假死。 抛弃妻儿。 成为了朱建平。 只有他的儿子,才能代替安家光宗耀祖,因为陆霄骁不听话,所以他选择了许以安。 陆初新的身世,南初和陆霄骁商议后,并未告知他真相,他依旧还是他们的养子。 朱建平现在被抓,那能威胁他们的人不见了,江小白的身世也曝光在世人面前。 他是陆霄骁的亲儿子,改了名。 养子,陆初新。 大儿子,陆思南。 小儿子,陆思初。 全上了陆家族谱,得知这消息的陆老太喜极而泣,只嚷嚷祖宗有灵,愿折寿天佑他们陆家子孙。 南初其实不恨陆奶奶,老一辈的人很固执,都望孩子传宗接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 江小白小名没变,依旧跟着他的干爹姓,还是叫江小白,望他如白纸干干净净,不受世间污浊。 许以安的存在,也不足为虑,他被判了刑,要关很多年,他在监狱几次以许思南下落要求见南初。 但南初…… 却没有见他。 因为她已经知道大儿子下落。 被送进了大山,得知消息的她,立刻带着陆霄骁和两个儿子一起去亲自接他们哥哥回家。 车子开到一半,便没了路。 陆霄骁带着公安的人,拿着镰刀在前面开路,两个孩子被保镖抱着,南初跟随其后。 待他们越过大山,来到老哑巴家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门窗紧闭,询问当地人后才知。 他们来晚一步。 老哑巴说,山里上不了学。 他想要自己的儿子上学,便带着许思南离开了大山,至于去了哪里,不知道。 …… 许思南。 跟着老哑巴出了大山。 可是大山外什么都要钱,加上没有身份证,他们寸步难行,只能和那些盲流在一起。 老哑巴不会说话,身无分文,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带着许思南一路啊啊啊的南下。 他们走了很多路,这是许思南这辈子走的最多的一次,最后,落户在一个小山村。 因为村长好,收留他们。 许思南改了名字,因为是老哑巴的儿子,所以和老哑巴姓张,叫张伟,很普通的名字。 至少在他们乡村小学,就有好几个叫张伟的,年纪也差不多,老师也经常搞混。 他一直记得爸爸说的话,要是他没有来接他,那他就不能回去,要是等到十六岁了,他还没有来接自己。 那他肯定是被抢妈妈的那个男人给害死了,到时候他就去找妈妈,去替爸爸报仇。 仇恨的种子,生根发芽。 他记得自己叫许思南,记得爸爸叫许以安,记得妈妈叫南初,记得那个坏男人叫陆霄骁。 他在报纸上见过妈妈,她真的很厉害,成立了初安集团,名下的产业包含了运输、餐饮、医药、房地产…… 这些都不是他值得骄傲的。 他最骄傲的是妈妈做慈善,捐巨款给希望工程,让他们这些乡下孩子有了学校、课桌、课本…… 正因此,他才有书读。 为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他努力的读书,他知道他想回京都,只有考大学回去。 他以天才少年出名,跳级。 学校校长老师很看好他,还打电话给南初,希望她资助他们的这个孩子读书考大学。 因为大儿子流落在外的缘故,南初这些年一直在资助贫困学生,希望她的孩子流落在外,没钱也能上学。 许思南的资料,被送到京都,没有照片,只有家庭情况和这些年的考试成绩,还附上了试卷。 查看资料得知,张伟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生在山村,父亲是个哑巴,靠种地为生。 而母亲是一个傻子,没有任何劳动能力,她给张伟生了一个弟弟,还没有到上学年纪。 不管老师还是校长,对张伟的评价都很高,学习很刻苦,成绩优秀,三好学生。 南初公司请了不少大学生,还有京大学子,她便将张伟的成绩和试卷交给他们考察。 确定有培养的潜质后,便会通过公司定期拨款给学校,但每年都会上交学习情况。 如果发现作假。 会起诉学校诈骗。 所以许思南一直都知道,这些年来资助自己读书的正是自己的母亲,他感动之余。 更多的是恨,恨抢走自己母亲的那个男人,是他,害得他们一家家破人亡各奔东西。 其实他也恨母亲,恨他宁愿养野种也不要他,但爸爸不让他恨,直到十六岁这年,他跳级参加了高考。 以省状元,考上了京大。 爸爸没有来接他,他知道爸爸肯定出事了,但他现在可以见妈妈了,他知道妈妈一直在找自己。 不知道她见了自己后,会高兴,还是会哭,他这么优秀,会不会后悔当初不要自己。 他不知道。 直到要离家上大学那天。 老哑巴为了节约钱,不能亲自送他去京都,只是出门前,叮嘱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不要惹事,家里的事情不用他一个孩子担心,虽然知道有好心人资助他上大学。 但他还是将这些年攒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对有钱人说,不多,对他们这样的穷人来说,很多。 有一千块。 都是一毛一毛攒的。 许思南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老哑巴,他是一个好人,虽然他买自己,是为了有个儿子养老送终。 可他有了自己儿子,也依旧让他读书,因为他说,孩子,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 番外 真假少爷1 雨过天晴。 南初坐在去大山的车上。 她看着窗外的风景,陷入恍惚。 经过公安深入调查得知,真相和她猜的差不多,起因,是因为许以安被陆霄骁推下山,成为植物人开始。 就像……肾衰竭的人,需要一颗健康的肾脏一样,通过合法渠道找不到合法的肾源,就会不择手段。 在得知南初命硬,甚是可以通过与她结婚冲喜,让人起死回生,便有一张看不见的网。 悄悄地在她身边开始一点一点地布局,她被拐卖、被下药流产、以及后来的车祸…… 都是朱建平在背后搞鬼。 目的,是为了救许以安。 得知他命根子出问题,生不了孩子,后又联合医院,将南初和陆霄骁生的儿子抱走。 以买卖名义。 交给了许以安抚养。 三番五次想让南初死,也是为了让陆霄骁绝后,没有自己的孩子,让陆家的一切归安家。 陆初新。 是酒后产物。 因为长的像陆霄骁,便成为了他的棋子,他所做一切,都是为了让安家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 可他当年为了摆脱老地主儿子的身份,离开乡下,重新回到京都,选择了假死。 抛弃妻儿。 成为了朱建平。 只有他的儿子,才能代替安家光宗耀祖,因为陆霄骁不听话,所以他选择了许以安。 陆初新的身世,南初和陆霄骁商议后,并未告知他真相,他依旧还是他们的养子。 朱建平现在被抓,那能威胁他们的人不见了,江小白的身世也曝光在世人面前。 他是陆霄骁的亲儿子,改了名。 养子,陆初新。 大儿子,陆思南。 小儿子,陆思初。 全上了陆家族谱,得知这消息的陆老太喜极而泣,只嚷嚷祖宗有灵,愿折寿天佑他们陆家子孙。 南初其实不恨陆奶奶,老一辈的人很固执,都望孩子传宗接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 江小白小名没变,依旧跟着他的干爹姓,还是叫江小白,望他如白纸干干净净,不受世间污浊。 许以安的存在,也不足为虑,他被判了刑,要关很多年,他在监狱几次以许思南下落要求见南初。 但南初…… 却没有见他。 因为她已经知道大儿子下落。 被送进了大山,得知消息的她,立刻带着陆霄骁和两个儿子一起去亲自接他们哥哥回家。 车子开到一半,便没了路。 陆霄骁带着公安的人,拿着镰刀在前面开路,两个孩子被保镖抱着,南初跟随其后。 待他们越过大山,来到老哑巴家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门窗紧闭,询问当地人后才知。 他们来晚一步。 老哑巴说,山里上不了学。 他想要自己的儿子上学,便带着许思南离开了大山,至于去了哪里,不知道。 …… 许思南。 跟着老哑巴出了大山。 可是大山外什么都要钱,加上没有身份证,他们寸步难行,只能和那些盲流在一起。 老哑巴不会说话,身无分文,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带着许思南一路啊啊啊的南下。 他们走了很多路,这是许思南这辈子走的最多的一次,最后,落户在一个小山村。 因为村长好,收留他们。 许思南改了名字,因为是老哑巴的儿子,所以和老哑巴姓张,叫张伟,很普通的名字。 至少在他们乡村小学,就有好几个叫张伟的,年纪也差不多,老师也经常搞混。 他一直记得爸爸说的话,要是他没有来接他,那他就不能回去,要是等到十六岁了,他还没有来接自己。 那他肯定是被抢妈妈的那个男人给害死了,到时候他就去找妈妈,去替爸爸报仇。 仇恨的种子,生根发芽。 他记得自己叫许思南,记得爸爸叫许以安,记得妈妈叫南初,记得那个坏男人叫陆霄骁。 他在报纸上见过妈妈,她真的很厉害,成立了初安集团,名下的产业包含了运输、餐饮、医药、房地产…… 这些都不是他值得骄傲的。 他最骄傲的是妈妈做慈善,捐巨款给希望工程,让他们这些乡下孩子有了学校、课桌、课本…… 正因此,他才有书读。 为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他努力的读书,他知道他想回京都,只有考大学回去。 他以天才少年出名,跳级。 学校校长老师很看好他,还打电话给南初,希望她资助他们的这个孩子读书考大学。 因为大儿子流落在外的缘故,南初这些年一直在资助贫困学生,希望她的孩子流落在外,没钱也能上学。 许思南的资料,被送到京都,没有照片,只有家庭情况和这些年的考试成绩,还附上了试卷。 查看资料得知,张伟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生在山村,父亲是个哑巴,靠种地为生。 而母亲是一个傻子,没有任何劳动能力,她给张伟生了一个弟弟,还没有到上学年纪。 不管老师还是校长,对张伟的评价都很高,学习很刻苦,成绩优秀,三好学生。 南初公司请了不少大学生,还有京大学子,她便将张伟的成绩和试卷交给他们考察。 确定有培养的潜质后,便会通过公司定期拨款给学校,但每年都会上交学习情况。 如果发现作假。 会起诉学校诈骗。 所以许思南一直都知道,这些年来资助自己读书的正是自己的母亲,他感动之余。 更多的是恨,恨抢走自己母亲的那个男人,是他,害得他们一家家破人亡各奔东西。 其实他也恨母亲,恨他宁愿养野种也不要他,但爸爸不让他恨,直到十六岁这年,他跳级参加了高考。 以省状元,考上了京大。 爸爸没有来接他,他知道爸爸肯定出事了,但他现在可以见妈妈了,他知道妈妈一直在找自己。 不知道她见了自己后,会高兴,还是会哭,他这么优秀,会不会后悔当初不要自己。 他不知道。 直到要离家上大学那天。 老哑巴为了节约钱,不能亲自送他去京都,只是出门前,叮嘱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不要惹事,家里的事情不用他一个孩子担心,虽然知道有好心人资助他上大学。 但他还是将这些年攒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对有钱人说,不多,对他们这样的穷人来说,很多。 有一千块。 都是一毛一毛攒的。 许思南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老哑巴,他是一个好人,虽然他买自己,是为了有个儿子养老送终。 可他有了自己儿子,也依旧让他读书,因为他说,孩子,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 番外 真假少爷2 七岁前记忆,早就模糊。 当许思南下了火车,再次踏足京都的时候,他出生的地方,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些低矮的楼房,早就被高楼大厦给替代,亦如肮脏低贱、只能捡废品的他。 如今成为省状元,也成为了京大学子,也有其他好学校找过自己,可是他只想回京都。 下火车,有人接。 来人,不是自己的妈妈。 是初安集团的工作人员,小孙。 他是开着公司的小轿车来接他,距离开学,还有半个月,他现在还不能去学校。 但给他安排了宾馆。 他问,“孙哥,我能去见一面资助人吗?我无以为报,所以从乡下带来一些特产感谢恩人。” 这些年被资助的学子,有很多毕业后自愿加入了初安集团,但也有部分选择了入仕、当兵。 想到面前的这个小子以后可能会进入公司,成为他同事,他便拿起大哥大给副总打了一个电话。 公司副总,江言行。 三十多岁了,依旧单身。 他温柔、善解人意、体贴、脸上总是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公司很多女员工都喜欢他。 可惜,他不近女色。 也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弯的,喜欢男人,因为他不工作的时候,经常和两个少年在一起。 那两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陆初新和江小白,他们平时放假,都会主动跑来陪干爸爸。 感情好的,陆霄骁都嫉妒,但他并没有阻拦,因为两个小兔崽子不在,她才能和老婆恩恩爱爱。 要不然他们像妈宝男一样,回家就开始喊妈,他们妈消失一分钟,他们能上房揭瓦。 江言行听到是资助的贫困生,还考上了京大,对于这种人才,自然要主动招揽。 他手上有个投资暂时脱不了身,南初最近很闲,在家陪老公,便让小孙将张伟带到大院就行。 大院里很安全,乡下小子也不敢做什么,于是,许思南坐上车,被送到了大院。 闲杂人等,不能入内。 来访人员,需要接到通知,还要通过身份证件,以及检查有没有随身携带危险物品。 经过一番折腾,才进入。 里面警卫巡逻,外来者随意走动被发现,会被拦下来再次检查身份证件,无问题才能继续。 这是…… 他从未接触过的世界。 也在这一刻他意识到,抢走妈妈的男人不是一般人,强大的可怕,怪不得爸爸会输。 思至此,心中悲凉。 他被领到一栋小洋楼,门开着。 警卫员进去通知一声后,他才被允许进入,房子装修很豪爽,至少比他乡下瓦房强百倍。 特别是这些家具,实木打造,客厅还放了电视剧,桌上还放了飞机坦克的模型。 更惊讶的是。 屋外大太阳,很热。 进屋后没感觉到风,却很凉快。 他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什么都稀奇,就在这时,楼上却传来一声嘲讽声,“土包子。” 站在二楼楼梯处的是一名少年,他穿着干净的衬衣西裤,头发一丝不挂的朝后梳着。 优雅,干净…… 和他比起来,此刻穿的破破烂烂的许思南,确实像个土包子,更像臭水沟里的老鼠。 见到阳光,自卑。 想缩回去臭水沟,可他骨子里的自尊让他咬牙站在那,目光恨恨地盯着面前的少年。 陆初新从来都不歧视穷人,可见许思南第一面,从内心感到厌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便脱口而出,土包子。 这样的行为其实不礼貌。 要是妈妈知道了,肯定会找江爸爸告状,江爸爸肯定会和唐僧一样,在他耳边喋喋不休。 在父母面前,他一直都是一个乖孩子,可是在父母看不到的地方,他桀骜不驯。 因为他只是一名养子,寄人篱下过的小心翼翼,虽然爸妈从来没把他当养子看待。 可外人都在说,他要听话懂事,陆家的财产是江小白的,他很喜欢这个弟弟,并未想过和他争财产。 可是外人不这么想。 就好像养子都是坏孩子,不是亲生的靠不住,他不想爸妈知道外人说的这些,就憋在心里。 他想。 他今天心情不好。 才会骂一个无辜的人是土包子,正准备开口赔礼道歉,却不想面前的少年先他一步。 开了口,“对,我是土包子,那你又是什么玩意?不知名的野种,鸠占鹊巢的野种。” 满满的恶意,不加掩饰。 陆初新目光一横,露出凶光。 看向面前身子单薄的少年,他最讨厌别人骂他野种,他一步一步向着面前少年靠近。 “你再说一遍。” “野种!你是野种!你就是鸠占鹊巢的野种!”许思南很有骨气,放开嗓子再来一遍。 陆初新挥拳,恶狠狠地打在了许思南的脸上,被打的许思南,顶着隐隐作痛的脸也挥拳打了过去。 两个少年,扭打在一起。 桌上的花瓶落地,“啪”的一声响彻整个屋子,里面的花落在地上,水也随之溅了出来。 在二楼书房的南初,听到动静后开门走了出来,岁月还是在她身上还是留下痕迹。 她站在二楼,看着在客厅扭打的两名少年,见怪不怪,大院的男孩子都是好勇好斗,打架是家常便饭。 可是…… 他们不应该把她的花瓶打碎了,花瓶里的花,还是陆霄骁亲自去山上采回来的。 “你们在干嘛?”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声,却很严厉,让人想到了学校的教导主任。 许思南身子一僵,愣住了。 他见妈妈的第一面就是在打架,她会不会厌误这样的自己,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 陆初新却爬起来,抓着许思南的胳膊咬牙切齿道,“妈,我们正在进行摔跤运动,不是打架。” 这谎话编的…… 真假。 许思南低着头,没反驳。 南初看着他,面生的厉害,看穿着也不是大院的孩子,想到江言行打电话来说。 让她见一下她资助的学生,应该就是面前这个小子,“你就是张伟,今年考上京大的天才?” “是。”许思南回道。 乡下的孩子有些自卑,来到她家有些拘谨很正常,她尽量温柔地说道,“把头抬起来,我看看。” 许思南双手捏紧裤。 抬起了头。 番外 真假少爷2 七岁前记忆,早就模糊。 当许思南下了火车,再次踏足京都的时候,他出生的地方,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些低矮的楼房,早就被高楼大厦给替代,亦如肮脏低贱、只能捡废品的他。 如今成为省状元,也成为了京大学子,也有其他好学校找过自己,可是他只想回京都。 下火车,有人接。 来人,不是自己的妈妈。 是初安集团的工作人员,小孙。 他是开着公司的小轿车来接他,距离开学,还有半个月,他现在还不能去学校。 但给他安排了宾馆。 他问,“孙哥,我能去见一面资助人吗?我无以为报,所以从乡下带来一些特产感谢恩人。” 这些年被资助的学子,有很多毕业后自愿加入了初安集团,但也有部分选择了入仕、当兵。 想到面前的这个小子以后可能会进入公司,成为他同事,他便拿起大哥大给副总打了一个电话。 公司副总,江言行。 三十多岁了,依旧单身。 他温柔、善解人意、体贴、脸上总是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公司很多女员工都喜欢他。 可惜,他不近女色。 也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弯的,喜欢男人,因为他不工作的时候,经常和两个少年在一起。 那两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陆初新和江小白,他们平时放假,都会主动跑来陪干爸爸。 感情好的,陆霄骁都嫉妒,但他并没有阻拦,因为两个小兔崽子不在,她才能和老婆恩恩爱爱。 要不然他们像妈宝男一样,回家就开始喊妈,他们妈消失一分钟,他们能上房揭瓦。 江言行听到是资助的贫困生,还考上了京大,对于这种人才,自然要主动招揽。 他手上有个投资暂时脱不了身,南初最近很闲,在家陪老公,便让小孙将张伟带到大院就行。 大院里很安全,乡下小子也不敢做什么,于是,许思南坐上车,被送到了大院。 闲杂人等,不能入内。 来访人员,需要接到通知,还要通过身份证件,以及检查有没有随身携带危险物品。 经过一番折腾,才进入。 里面警卫巡逻,外来者随意走动被发现,会被拦下来再次检查身份证件,无问题才能继续。 这是…… 他从未接触过的世界。 也在这一刻他意识到,抢走妈妈的男人不是一般人,强大的可怕,怪不得爸爸会输。 思至此,心中悲凉。 他被领到一栋小洋楼,门开着。 警卫员进去通知一声后,他才被允许进入,房子装修很豪爽,至少比他乡下瓦房强百倍。 特别是这些家具,实木打造,客厅还放了电视剧,桌上还放了飞机坦克的模型。 更惊讶的是。 屋外大太阳,很热。 进屋后没感觉到风,却很凉快。 他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什么都稀奇,就在这时,楼上却传来一声嘲讽声,“土包子。” 站在二楼楼梯处的是一名少年,他穿着干净的衬衣西裤,头发一丝不挂的朝后梳着。 优雅,干净…… 和他比起来,此刻穿的破破烂烂的许思南,确实像个土包子,更像臭水沟里的老鼠。 见到阳光,自卑。 想缩回去臭水沟,可他骨子里的自尊让他咬牙站在那,目光恨恨地盯着面前的少年。 陆初新从来都不歧视穷人,可见许思南第一面,从内心感到厌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便脱口而出,土包子。 这样的行为其实不礼貌。 要是妈妈知道了,肯定会找江爸爸告状,江爸爸肯定会和唐僧一样,在他耳边喋喋不休。 在父母面前,他一直都是一个乖孩子,可是在父母看不到的地方,他桀骜不驯。 因为他只是一名养子,寄人篱下过的小心翼翼,虽然爸妈从来没把他当养子看待。 可外人都在说,他要听话懂事,陆家的财产是江小白的,他很喜欢这个弟弟,并未想过和他争财产。 可是外人不这么想。 就好像养子都是坏孩子,不是亲生的靠不住,他不想爸妈知道外人说的这些,就憋在心里。 他想。 他今天心情不好。 才会骂一个无辜的人是土包子,正准备开口赔礼道歉,却不想面前的少年先他一步。 开了口,“对,我是土包子,那你又是什么玩意?不知名的野种,鸠占鹊巢的野种。” 满满的恶意,不加掩饰。 陆初新目光一横,露出凶光。 看向面前身子单薄的少年,他最讨厌别人骂他野种,他一步一步向着面前少年靠近。 “你再说一遍。” “野种!你是野种!你就是鸠占鹊巢的野种!”许思南很有骨气,放开嗓子再来一遍。 陆初新挥拳,恶狠狠地打在了许思南的脸上,被打的许思南,顶着隐隐作痛的脸也挥拳打了过去。 两个少年,扭打在一起。 桌上的花瓶落地,“啪”的一声响彻整个屋子,里面的花落在地上,水也随之溅了出来。 在二楼书房的南初,听到动静后开门走了出来,岁月还是在她身上还是留下痕迹。 她站在二楼,看着在客厅扭打的两名少年,见怪不怪,大院的男孩子都是好勇好斗,打架是家常便饭。 可是…… 他们不应该把她的花瓶打碎了,花瓶里的花,还是陆霄骁亲自去山上采回来的。 “你们在干嘛?”她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声,却很严厉,让人想到了学校的教导主任。 许思南身子一僵,愣住了。 他见妈妈的第一面就是在打架,她会不会厌误这样的自己,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 陆初新却爬起来,抓着许思南的胳膊咬牙切齿道,“妈,我们正在进行摔跤运动,不是打架。” 这谎话编的…… 真假。 许思南低着头,没反驳。 南初看着他,面生的厉害,看穿着也不是大院的孩子,想到江言行打电话来说。 让她见一下她资助的学生,应该就是面前这个小子,“你就是张伟,今年考上京大的天才?” “是。”许思南回道。 乡下的孩子有些自卑,来到她家有些拘谨很正常,她尽量温柔地说道,“把头抬起来,我看看。” 许思南双手捏紧裤。 抬起了头。 番外 真假少爷3 许思南很失望。 因为妈妈看到他的第一眼,并没有高兴,也没有哭,只是拿起手里大哥大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个男人回来了,他身穿军装风尘仆仆地走进来,和他随行的是两名军医。 他们不仅抽了他血,还采集了他的头发,他在心中猜测,这是要做亲子鉴定。 很快。 妈妈知道了。 他是她的亲生儿子。 可是还不够,他们还派人去调查他的身份,学校老师给他打了电话,说有外人去了他家。 还给了一笔钱。 老哑巴老实巴交一辈子,自然也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那钱,他最后没有收。 还让老师叮嘱许思南,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要为了钱毁了一生,家里也不需要这么多钱。 确认身份。 没有认亲仪式。 只是他的户口被迁到了陆家的户口本上,没问他意思,便给改了名字,现在叫陆思南。 那个男人叫陆霄骁,是军官。 什么级别他看不懂,但知道,是他暂时达不了的高度,而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不信。 可亲子鉴定摆在面前。 他见到了自己弟弟,陆思初。 是一个中二少年,不爱读书,天天上课打瞌睡,次次考试不及格,可是妈妈不骂他,就这样宠着他。 我很嫉妒。 自己这么优秀,她不爱。 却爱一个傻子,虽然他是自己的亲弟弟,可是他不喜欢他,也不喜欢抢走自己人生的陆初新。 他想…… 赶走他们! 所以,他听话搬到大院。 妈妈给他安排的房间在二楼,和两个弟弟一样,可是他不甘心,他想要最好的。 吃饭的时候,桌上都是肉,全是他没有吃过的,更让他惊讶的是,是陆霄骁下的厨。 在他们乡下,做饭是女人的活,男人做饭会被看不起,他一个军官还需要给家里做饭,闻所未闻。 面对一个陌生,还不亲近自己的孩子,南初并不知道如何与他相处,于是给他夹了一块肉。 “你很瘦,多吃点。” 许思南……不对,他现在已经改名陆思南了,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拿起筷子吃了妈妈夹来的肉。 很好吃。 是他吃的最好吃的肉。 亦如她当初在照相馆,她随手施舍的东西,都是他从未吃过,美味到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后来…… 再也吃不到了。 见他喜欢吃,南初又给他夹了不少的菜,“思南,妈妈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 “要是遇到不喜欢的食物,你吐到这个盘子里就行,咱们家里没有什么太多规矩。” “就一个要求,不管做什么,都得为自己行为负责。你现在十六岁,但已经上大学了。” “所以,我会每个月给你一千的生活费,你负责交友买东西,要是不够需要另外的开支。” “可以说明情况,向我要。” 南初忙于事业,习惯了公事公办的办事风格,家里也习惯了,可陆思南觉得妈妈太冷漠。 他低头吃饭,不说话。 这孤僻的性子让南初皱眉,陆霄骁伸手拍了拍她的背,他们夫妻都看出这个孩子不对劲。 处于愧疚心理,他们不可能一上来都仗着父母的名义管教,只能慢慢接触随机应变。 南初最近没有去公司,而让刘金花送来十六岁孩子的衣服鞋子,有运动系列、休闲系列、正装等。 陆思南收下,却没穿。 天天穿着自己从乡下带来破衣服在大院晃悠,很快大院都知道,陆家的真少爷回来了。 而假少爷还赖着不走。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这肯定是陆思南在背后搞鬼,以养子身份待在陆家被人非议成野种、私生子。 陆初新心里窝火,趁着爸妈都不在家把陆思南打了一顿,很奇怪,他也不还手。 等爸妈回来,他顶着一脸的伤悄悄看向陆初新,无声地说着,就是你们养子打了我,你们看着办。 南初:…… 陆霄骁:…… 陆思初:两个哥哥又打架,我得去买一车西瓜回来,和爸妈一起吃瓜一起看戏! 打架的哥哥,无言的爸妈,吃瓜的弟弟,陆家一天比一天热闹,旁人也跑来问真假少爷的事。 最后,陆初新和陆思南,都被罚跪搓衣板,还要求他们大声背诵法律法规记住教训。 夜深人静。 南初靠窗而立。 陆霄骁从身后将她抱在怀里,“为思南的事头疼?” “嗯。”她点头。 为人父母,不好当。 特别是对孩子有亏欠,陆霄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思南这孩子性格有点阴郁,而且有心机。” 大院真假少爷的谣言,他们夫妻其实知道,是陆思南穿着破衣服,故意装可怜在外人面前说的。 陆初新身份特殊,加上长得和陆霄骁一样,有风言风语也正常,可他们堵不住所有人的口。 “要不。”南初迟疑了一下。 她说,“孩子现在大了,不像小时候那么敏感脆弱,要不,我们公布陆初新身世。” “说他是你的亲侄子?这样有亲戚关系,旁人也不会乱猜测,而思南也不会误以为是陆初新抢了他的人生。” 陆思南悲剧,是他们亲爷爷和大伯造成的,与陆初新无关,但他们不知如何和他解释。 解释,没有证据。 这孩子不会轻易相信,因为他实在是太像许以安,说实话,陆霄骁有点不喜欢这个孩子。 不喜欢归不喜欢。 但是他种,既然给了他生命,还是得往正途引导,当初南初生他时差点没命了,不能轻易放弃。 “行,那就公布。” “但我觉得陆思南不会相信,他被许以安带过,性子像他,你觉得,想要孩子迷途知返。” “还得去见许以安一面。” 许以安还被关在监狱里,都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放弃南初,每年都会让人问她一句。 想知道儿子下落吗? 那就离婚。 说实话,南初一点都不想去见许以安,不是放不下,绝对没必要,浪费时间。 她从来都没想过要带陆思南去见那个男人,可是后面发生的一些事情,让她改变了主意。 番外 真假少爷3 许思南很失望。 因为妈妈看到他的第一眼,并没有高兴,也没有哭,只是拿起手里大哥大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个男人回来了,他身穿军装风尘仆仆地走进来,和他随行的是两名军医。 他们不仅抽了他血,还采集了他的头发,他在心中猜测,这是要做亲子鉴定。 很快。 妈妈知道了。 他是她的亲生儿子。 可是还不够,他们还派人去调查他的身份,学校老师给他打了电话,说有外人去了他家。 还给了一笔钱。 老哑巴老实巴交一辈子,自然也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那钱,他最后没有收。 还让老师叮嘱许思南,堂堂正正的做人,不要为了钱毁了一生,家里也不需要这么多钱。 确认身份。 没有认亲仪式。 只是他的户口被迁到了陆家的户口本上,没问他意思,便给改了名字,现在叫陆思南。 那个男人叫陆霄骁,是军官。 什么级别他看不懂,但知道,是他暂时达不了的高度,而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不信。 可亲子鉴定摆在面前。 他见到了自己弟弟,陆思初。 是一个中二少年,不爱读书,天天上课打瞌睡,次次考试不及格,可是妈妈不骂他,就这样宠着他。 我很嫉妒。 自己这么优秀,她不爱。 却爱一个傻子,虽然他是自己的亲弟弟,可是他不喜欢他,也不喜欢抢走自己人生的陆初新。 他想…… 赶走他们! 所以,他听话搬到大院。 妈妈给他安排的房间在二楼,和两个弟弟一样,可是他不甘心,他想要最好的。 吃饭的时候,桌上都是肉,全是他没有吃过的,更让他惊讶的是,是陆霄骁下的厨。 在他们乡下,做饭是女人的活,男人做饭会被看不起,他一个军官还需要给家里做饭,闻所未闻。 面对一个陌生,还不亲近自己的孩子,南初并不知道如何与他相处,于是给他夹了一块肉。 “你很瘦,多吃点。” 许思南……不对,他现在已经改名陆思南了,虽然他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拿起筷子吃了妈妈夹来的肉。 很好吃。 是他吃的最好吃的肉。 亦如她当初在照相馆,她随手施舍的东西,都是他从未吃过,美味到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后来…… 再也吃不到了。 见他喜欢吃,南初又给他夹了不少的菜,“思南,妈妈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 “要是遇到不喜欢的食物,你吐到这个盘子里就行,咱们家里没有什么太多规矩。” “就一个要求,不管做什么,都得为自己行为负责。你现在十六岁,但已经上大学了。” “所以,我会每个月给你一千的生活费,你负责交友买东西,要是不够需要另外的开支。” “可以说明情况,向我要。” 南初忙于事业,习惯了公事公办的办事风格,家里也习惯了,可陆思南觉得妈妈太冷漠。 他低头吃饭,不说话。 这孤僻的性子让南初皱眉,陆霄骁伸手拍了拍她的背,他们夫妻都看出这个孩子不对劲。 处于愧疚心理,他们不可能一上来都仗着父母的名义管教,只能慢慢接触随机应变。 南初最近没有去公司,而让刘金花送来十六岁孩子的衣服鞋子,有运动系列、休闲系列、正装等。 陆思南收下,却没穿。 天天穿着自己从乡下带来破衣服在大院晃悠,很快大院都知道,陆家的真少爷回来了。 而假少爷还赖着不走。 是个正常人都知道,这肯定是陆思南在背后搞鬼,以养子身份待在陆家被人非议成野种、私生子。 陆初新心里窝火,趁着爸妈都不在家把陆思南打了一顿,很奇怪,他也不还手。 等爸妈回来,他顶着一脸的伤悄悄看向陆初新,无声地说着,就是你们养子打了我,你们看着办。 南初:…… 陆霄骁:…… 陆思初:两个哥哥又打架,我得去买一车西瓜回来,和爸妈一起吃瓜一起看戏! 打架的哥哥,无言的爸妈,吃瓜的弟弟,陆家一天比一天热闹,旁人也跑来问真假少爷的事。 最后,陆初新和陆思南,都被罚跪搓衣板,还要求他们大声背诵法律法规记住教训。 夜深人静。 南初靠窗而立。 陆霄骁从身后将她抱在怀里,“为思南的事头疼?” “嗯。”她点头。 为人父母,不好当。 特别是对孩子有亏欠,陆霄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思南这孩子性格有点阴郁,而且有心机。” 大院真假少爷的谣言,他们夫妻其实知道,是陆思南穿着破衣服,故意装可怜在外人面前说的。 陆初新身份特殊,加上长得和陆霄骁一样,有风言风语也正常,可他们堵不住所有人的口。 “要不。”南初迟疑了一下。 她说,“孩子现在大了,不像小时候那么敏感脆弱,要不,我们公布陆初新身世。” “说他是你的亲侄子?这样有亲戚关系,旁人也不会乱猜测,而思南也不会误以为是陆初新抢了他的人生。” 陆思南悲剧,是他们亲爷爷和大伯造成的,与陆初新无关,但他们不知如何和他解释。 解释,没有证据。 这孩子不会轻易相信,因为他实在是太像许以安,说实话,陆霄骁有点不喜欢这个孩子。 不喜欢归不喜欢。 但是他种,既然给了他生命,还是得往正途引导,当初南初生他时差点没命了,不能轻易放弃。 “行,那就公布。” “但我觉得陆思南不会相信,他被许以安带过,性子像他,你觉得,想要孩子迷途知返。” “还得去见许以安一面。” 许以安还被关在监狱里,都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放弃南初,每年都会让人问她一句。 想知道儿子下落吗? 那就离婚。 说实话,南初一点都不想去见许以安,不是放不下,绝对没必要,浪费时间。 她从来都没想过要带陆思南去见那个男人,可是后面发生的一些事情,让她改变了主意。 番外 真假少爷4 南初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带陆思南去见许以安的呢?她永远忘不了,夜深人静的时候。 这小子不睡觉,出了房间。 不是上厕所,也不是喝水,而是不开灯,摸黑走到亲弟弟房间门口,将弹珠悄悄放在地上。 有弹珠。 还不够。 还放了钉子…… 看到这一幕的南初,不寒而栗。 就好像看到了一个魔鬼,她发自内心不懂,或许他误以为陆初新抢了他真少爷身份,想报复他。 可他亲弟弟。 江小白又有什么错? 要不是发现及时,人踩在弹珠上摔倒在地,钉子要是被刺进致命的部位不死也残。 直到第二天,他睁眼说瞎话,说他亲眼看见陆初新在江小白门口放弹珠和钉子。 按照陆霄骁所言,这可谓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只做一件事,就可以除掉两个不喜欢的人。 南初第一次,抬手。 用尽全力、狠狠地打了这个失而复得的大儿子,她从未想过,她的儿子居然如此恶毒。 被打了一巴掌的陆思南,他死死地咬紧后槽牙,双眼狠狠地看着她,表示自己不服。 见此,陆霄骁垂眸。 这样的陆思南,其实很像他小时候的自己,睚眦必报,可他从来不会对亲人下手,只会对敌人。 这个孩子…… 被许以安教坏了。 南初气的心口发闷,心痛的语无伦次,“陆思南!我这个母亲没当好,当初把你弄丢了。” “但我这些年一直没有放弃找你,还记得你进门时,我给你说过的话吗?陆家没有太多规矩。” “但得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 “你知道你今儿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吗?摔倒擦破皮,没关系,但是钉子刺入致命部位会死人。” “杀了人,会被警察抓走,你也会被枪毙,你辛辛苦苦考上大学,就是为了作死的吗?” “我告诉你!” “陆初新不是什么野种,也不是什么私生子,他是你爸爸的弟弟,也是许以安的弟弟。” “要是按照辈分来,你还得喊一声小叔,他从来没有抢走你的人生,他本来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你不该恨他,报复他!” “还有,江小白是你亲弟弟,他到底做错了,你想要他死,我当初怎么拼命生下你这个报应!” 陆思南眼底闪过一丝恨意,“生而不养,生而不要,将我抛弃,我也没让你把我生下来。” “我恨你,我恨你不要我,恨你只要弟弟不要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不要我!” “弟弟从小在你们面前长大,吃香的喝辣的,有零食吃,有新衣服穿,有学上。” “而我呢?”他看着妈妈。 眼神哀伤,“我冷了,没衣服,饿了,只能跑去捡垃圾吃,特别冬天的时候又冷又饿。” “我觉得……” “我会死掉。” “可是我没死!” “我总是在想,我的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她肯定是不小心把我弄丢了,她会来找我。” “可是我等啊等,等啊等,等到的是亲眼看见妈妈抱着别的小孩,妈妈不要我了。” “对,弟弟是你亲生的,你可以要他不要我,为什么陆初新不是你亲生,你也对他们这么好。”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么对待我,你知道为了回到你身边,我吃了多少苦头。” “妈!” “我拼了命!” “才走到你面前!” “你为什么不愿意多看我一点,你眼里只有陆初新和江小白,我算个屁,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一个报应。” “我就是想杀了江小白,我就是想让陆初新去坐牢,我不喜欢他们,我恨他们。” 南初捂着心口,呼吸不过来。 陆霄骁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她转身靠在他怀里,忍不住哭了,“陆霄骁,我难受。” 孩子变成这样,她好难受。 她不知道应该怎办?原本以为把那些人送进监狱,把孩子找回来,他们一家团聚,就可以好好过日子。 南初很少哭,至少陆初新和江小白很少看见她哭,因为江爸爸说,妈妈生病了,不能哭。 病好了。 他们也不想她哭。 如今却因为陆思南,她却哭的这么伤心,得知自己身世,他不意外,也不惊讶。 因为有个女人私底下找过他,说是他的亲妈,与他相认后,就开口找他要钱。 给了一次。 还要第二次。 南初不是自己亲妈又怎样? 她掏心掏肺的对自己好,在全世界都抛弃他的时候,唯独她,从来没想过放弃他。 陆初新跟着爸爸练过散打,以前和陆思南打架,他根本没出全力,可如今他却不管不顾。 抬腿就踢在他肚子上,在他吃疼的时候,将其推倒,坐在他身上,然后对着他脸就是扇巴掌。 “你个白眼狼,妈妈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在广播里、在报纸上、在电视台登寻人启事。” “你只要打一个电话,你就能回到这个家,你说她不要你,你问问你自己为什么不打电话。” “别说你没看见,全国的报纸都登了你的寻人启事,每次有人说找到你,妈妈都要亲自见。” “遇到了多少骗子,绝望了很多次都没放弃找过,她不是故意丢掉你的,她生你差点没命。” “她养在病床上起不来的时候,是坏人悄悄抱走了你,说你死了,她根本不知道你还活着。” “你跟那些人一样,混蛋!” “你让妈妈哭,你居然让她哭,你知不知道她后来生了病,很严重,严重到差点活不下去,现在才治好了。” “陆初新,你别打了。”南初着急地喊道,她推了推身边陆霄骁,“你这个当爸的别傻站啊。” “将他们分开,他们几个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不仅我有责任,你这个当爸爸的也有责任。” “打打挺好的,都想杀人了,不记住教训,以后怕不是要上天。”陆霄骁眼神冰冷,站着不动。 目睹着。 陆思南被打。 原本其乐融融的家庭,随着这个儿子的出现被打破,甚至家里分成了好几派。 陆初新和江小白组队,立志赶走这个白眼狼,陆霄骁拉着南初,让她不要管孩子的事。 陆思南就像一头孤狼,天天被揍的毫无还手之力,可是他又不甘心这么厉害,他不服。 番外 真假少爷4 南初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带陆思南去见许以安的呢?她永远忘不了,夜深人静的时候。 这小子不睡觉,出了房间。 不是上厕所,也不是喝水,而是不开灯,摸黑走到亲弟弟房间门口,将弹珠悄悄放在地上。 有弹珠。 还不够。 还放了钉子…… 看到这一幕的南初,不寒而栗。 就好像看到了一个魔鬼,她发自内心不懂,或许他误以为陆初新抢了他真少爷身份,想报复他。 可他亲弟弟。 江小白又有什么错? 要不是发现及时,人踩在弹珠上摔倒在地,钉子要是被刺进致命的部位不死也残。 直到第二天,他睁眼说瞎话,说他亲眼看见陆初新在江小白门口放弹珠和钉子。 按照陆霄骁所言,这可谓是一石二鸟的计策,只做一件事,就可以除掉两个不喜欢的人。 南初第一次,抬手。 用尽全力、狠狠地打了这个失而复得的大儿子,她从未想过,她的儿子居然如此恶毒。 被打了一巴掌的陆思南,他死死地咬紧后槽牙,双眼狠狠地看着她,表示自己不服。 见此,陆霄骁垂眸。 这样的陆思南,其实很像他小时候的自己,睚眦必报,可他从来不会对亲人下手,只会对敌人。 这个孩子…… 被许以安教坏了。 南初气的心口发闷,心痛的语无伦次,“陆思南!我这个母亲没当好,当初把你弄丢了。” “但我这些年一直没有放弃找你,还记得你进门时,我给你说过的话吗?陆家没有太多规矩。” “但得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 “你知道你今儿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吗?摔倒擦破皮,没关系,但是钉子刺入致命部位会死人。” “杀了人,会被警察抓走,你也会被枪毙,你辛辛苦苦考上大学,就是为了作死的吗?” “我告诉你!” “陆初新不是什么野种,也不是什么私生子,他是你爸爸的弟弟,也是许以安的弟弟。” “要是按照辈分来,你还得喊一声小叔,他从来没有抢走你的人生,他本来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你不该恨他,报复他!” “还有,江小白是你亲弟弟,他到底做错了,你想要他死,我当初怎么拼命生下你这个报应!” 陆思南眼底闪过一丝恨意,“生而不养,生而不要,将我抛弃,我也没让你把我生下来。” “我恨你,我恨你不要我,恨你只要弟弟不要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不要我!” “弟弟从小在你们面前长大,吃香的喝辣的,有零食吃,有新衣服穿,有学上。” “而我呢?”他看着妈妈。 眼神哀伤,“我冷了,没衣服,饿了,只能跑去捡垃圾吃,特别冬天的时候又冷又饿。” “我觉得……” “我会死掉。” “可是我没死!” “我总是在想,我的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她肯定是不小心把我弄丢了,她会来找我。” “可是我等啊等,等啊等,等到的是亲眼看见妈妈抱着别的小孩,妈妈不要我了。” “对,弟弟是你亲生的,你可以要他不要我,为什么陆初新不是你亲生,你也对他们这么好。”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么对待我,你知道为了回到你身边,我吃了多少苦头。” “妈!” “我拼了命!” “才走到你面前!” “你为什么不愿意多看我一点,你眼里只有陆初新和江小白,我算个屁,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一个报应。” “我就是想杀了江小白,我就是想让陆初新去坐牢,我不喜欢他们,我恨他们。” 南初捂着心口,呼吸不过来。 陆霄骁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她转身靠在他怀里,忍不住哭了,“陆霄骁,我难受。” 孩子变成这样,她好难受。 她不知道应该怎办?原本以为把那些人送进监狱,把孩子找回来,他们一家团聚,就可以好好过日子。 南初很少哭,至少陆初新和江小白很少看见她哭,因为江爸爸说,妈妈生病了,不能哭。 病好了。 他们也不想她哭。 如今却因为陆思南,她却哭的这么伤心,得知自己身世,他不意外,也不惊讶。 因为有个女人私底下找过他,说是他的亲妈,与他相认后,就开口找他要钱。 给了一次。 还要第二次。 南初不是自己亲妈又怎样? 她掏心掏肺的对自己好,在全世界都抛弃他的时候,唯独她,从来没想过放弃他。 陆初新跟着爸爸练过散打,以前和陆思南打架,他根本没出全力,可如今他却不管不顾。 抬腿就踢在他肚子上,在他吃疼的时候,将其推倒,坐在他身上,然后对着他脸就是扇巴掌。 “你个白眼狼,妈妈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在广播里、在报纸上、在电视台登寻人启事。” “你只要打一个电话,你就能回到这个家,你说她不要你,你问问你自己为什么不打电话。” “别说你没看见,全国的报纸都登了你的寻人启事,每次有人说找到你,妈妈都要亲自见。” “遇到了多少骗子,绝望了很多次都没放弃找过,她不是故意丢掉你的,她生你差点没命。” “她养在病床上起不来的时候,是坏人悄悄抱走了你,说你死了,她根本不知道你还活着。” “你跟那些人一样,混蛋!” “你让妈妈哭,你居然让她哭,你知不知道她后来生了病,很严重,严重到差点活不下去,现在才治好了。” “陆初新,你别打了。”南初着急地喊道,她推了推身边陆霄骁,“你这个当爸的别傻站啊。” “将他们分开,他们几个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不仅我有责任,你这个当爸爸的也有责任。” “打打挺好的,都想杀人了,不记住教训,以后怕不是要上天。”陆霄骁眼神冰冷,站着不动。 目睹着。 陆思南被打。 原本其乐融融的家庭,随着这个儿子的出现被打破,甚至家里分成了好几派。 陆初新和江小白组队,立志赶走这个白眼狼,陆霄骁拉着南初,让她不要管孩子的事。 陆思南就像一头孤狼,天天被揍的毫无还手之力,可是他又不甘心这么厉害,他不服。 番外 真假少爷5 监狱。 许以安靠窗坐着。 看着窗外的太阳发呆,他当初听朱建平的话,把陆霄骁送进监狱,如今却遭了报应。 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抓了进来,里面的日子度日如年,让他越发思念南初。 那个女人,曾是他黑暗里的光,可他把自己的光弄丢了,她甚至都不愿意来看他一眼。 哪怕…… 用她儿子为诱饵。 和他一起进监狱的还有宋祈年,那个混混,靠着不光彩的手段发家,成为服装公司老板。 因经济诈骗、走私等罪名,成为了他的狱友,他说,没想到那个女人这么狠。 弄的他倾家荡产,还让她现在的男人把他送进监狱,不就是仗着自己当官胡作非为。 骂久了。 也觉得没趣。 至于朱建平,许以安的亲生父亲最后怎样,他不知道,做了这么多缺德事应该没好下场。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狱警说有人探监,他被抓后,厂里分的房子被收回。 许以全欠高利贷跑了,许家其他人被赶了出去,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他们回了乡下。 从来没来看过他。 不是他们不来,是他也不想看这家子,扶不起的阿斗,废物,只知道靠着他活着。 他出事。 他们也帮不上忙。 如今听到有人探监,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南初,他眼睛一亮,赶紧站起身来整理衣服。 就像第一次相亲,忐忑。 来到探监室,时隔这么多年,他终于又看到了她,她真的很漂亮,越来越有气质。 不像那些庸脂俗粉的舞厅小姐,也不是那些傻白甜的大学生,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南初~”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 他言语激动,脸上带着笑意。 南初没有和他寒暄的意思,“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许以安,当初是你先抛妻另娶。” “是你不要我,和城里的女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我不懂,既然你已经开始了新生活。” “为什么还纠缠我不放……” “因为,我爱你。”许以安进监狱后才弄明白自己心思,他爱南初,才舍不得放手。 “爱我?”南初不敢置信。 质问道,“爱我将我关起来?爱我诬陷我有东西,送我进派出所?爱我就是下药占有我?” “爱我就是偷走我的孩子,威胁我离婚,让我和你在一起!你不要忘了,你抛妻另娶,你领了结婚证!” “你是有妇之夫,你还想让我当你的情妇,我南初到底有多下贱,才你眼里这么不堪!” 许以安一直知道,在他抛妻另娶的时候,就永远失去了南初,孩子是他最后的筹码。 他不想放弃,“南初,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你看,我为了你愿意离婚,举报自己亲生父亲。” “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我和那个女人结婚了,可她生的孩子并不是我的,我只是借她进厂。” “我马上就要出狱了。” “只要你和陆霄骁离婚,我会把许思南带回来,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不行吗?” 南初摇头,“你知道许思南不是你儿子,他是陆霄骁的儿子,是你侄子,你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 “他是不是我儿子,这不重要,他流着我一半的血就行,只要你生的,我当亲儿子养。”许以安只要南初。 “我不答应呢?”南初问。 “你不答应,你会后悔!”许以安知道许思南很听他的话,他会在十六岁后找到南初。 然后为他报仇。 “都听到了。”南初起身,打开了探监室的门,门外站着一个少年,和南初很像。 他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许以安,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表情决裂而又绝望。 他。 不过是一枚棋子。 这个爸爸从来没爱过他。 真相真的很残酷,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心中的仇恨如今回想起来,觉得可笑至极。 许以安看着少年,顿时意识到了什么,他呵呵笑了两声,“他十六岁了,他找到你了。” 他唯一的筹码,没了。 眼泪,不知何时流了下来。 南初最后看了他一眼,真可怜。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的时候狱警拦住了她,“你父亲想见你,申请了很多次。” “见吗?” “不见。”南初拒绝。 “那你父亲的姘头,见吗?” “见。” 当年确实把这些人送进监狱,可有些真相却依旧不知道,如今南母过上新的生活。 有了新家庭,还有了养子,过的很幸福,她不想再追究过去,到底是强奸了她。 但她生的孩子,是南初,南初是南父的亲生女儿,那强奸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南父。 她再次走进探监室。 座位上的女人剪了一头短发,并不狼狈,她看着南初说道,“我终于知道自己输在哪了。” 南初其实很漂亮,但被父母打压下认为自己长相普通,而南父当初对母亲也是见色起意。 为了娶母亲,当上门女婿,吃绝户,在得知母亲有爱人,便下药做局弄了一出强奸戏。 他成功了。 可南老爷子不是傻子。 南家气数已尽,可人脉关系依旧存在,死之前他做好了安排,只要他选择离婚。 那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成空。 南父和母亲结婚之前,他和自己大嫂睡在了一起,他吓得离家出走,再无消息。 是大嫂找上了他,骗他,说他搞大了她的肚子,她有个女儿带着不方便嫁人,让他收养。 后来,她说。 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儿子,他有了底气。 离不了婚,对南初这个唯一的女儿更加不喜,女儿被拐走的那天,他其实也看见了。 得知儿子是假的,养女也不是亲生女儿,南父有没有后悔,可后悔不能弥补南初那些年收到的伤害。 南初走出监狱,叹了一口气。 她知道,她终于可以和过去的人和事划上句号,可是下一秒,她又看见了陆初新和陆思南在打架。 这次! 她真的生气了! 她拿起大哥大,“舅舅,当初说的送孩子进军校,还作数吗?我想送两个进去。” “对,陆初新和陆思南,他们这么喜欢打架,就应该去当兵,江小白不喜欢打架。” “他喜欢打瞌睡,我怀疑他嗜睡有病,我等下一个周末的时候,带他去看看医生。” 陆初新:“妈,我不当兵!” 江小白:“妈,我没病,就是老师讲的太无聊,所以我才想睡觉,我不去看医生,我保证以后乖乖听话。” 陆思南:“我要去京大!” 家有三逆子,无法无天,亲妈只有狠心将三人祭天,“老大老二去当兵,这事没商量。” “老三你上课再打瞌睡,考试不及格,那我也送你去当兵,谁要是再敢有异议。” “我让你们亲爹揍你们!” 工具人陆霄骁露出一口大白牙,“打人,我是专业的,不会伤筋动骨,还能让你们疼一个月。” 闻言,他们一家五口哈哈大笑,最后上了车,陆霄骁开车,南初坐在副驾驶,三个孩子坐后排。 向着美好明天,出发。 番外 真假少爷5 监狱。 许以安靠窗坐着。 看着窗外的太阳发呆,他当初听朱建平的话,把陆霄骁送进监狱,如今却遭了报应。 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抓了进来,里面的日子度日如年,让他越发思念南初。 那个女人,曾是他黑暗里的光,可他把自己的光弄丢了,她甚至都不愿意来看他一眼。 哪怕…… 用她儿子为诱饵。 和他一起进监狱的还有宋祈年,那个混混,靠着不光彩的手段发家,成为服装公司老板。 因经济诈骗、走私等罪名,成为了他的狱友,他说,没想到那个女人这么狠。 弄的他倾家荡产,还让她现在的男人把他送进监狱,不就是仗着自己当官胡作非为。 骂久了。 也觉得没趣。 至于朱建平,许以安的亲生父亲最后怎样,他不知道,做了这么多缺德事应该没好下场。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狱警说有人探监,他被抓后,厂里分的房子被收回。 许以全欠高利贷跑了,许家其他人被赶了出去,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他们回了乡下。 从来没来看过他。 不是他们不来,是他也不想看这家子,扶不起的阿斗,废物,只知道靠着他活着。 他出事。 他们也帮不上忙。 如今听到有人探监,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南初,他眼睛一亮,赶紧站起身来整理衣服。 就像第一次相亲,忐忑。 来到探监室,时隔这么多年,他终于又看到了她,她真的很漂亮,越来越有气质。 不像那些庸脂俗粉的舞厅小姐,也不是那些傻白甜的大学生,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南初~”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 他言语激动,脸上带着笑意。 南初没有和他寒暄的意思,“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许以安,当初是你先抛妻另娶。” “是你不要我,和城里的女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我不懂,既然你已经开始了新生活。” “为什么还纠缠我不放……” “因为,我爱你。”许以安进监狱后才弄明白自己心思,他爱南初,才舍不得放手。 “爱我?”南初不敢置信。 质问道,“爱我将我关起来?爱我诬陷我有东西,送我进派出所?爱我就是下药占有我?” “爱我就是偷走我的孩子,威胁我离婚,让我和你在一起!你不要忘了,你抛妻另娶,你领了结婚证!” “你是有妇之夫,你还想让我当你的情妇,我南初到底有多下贱,才你眼里这么不堪!” 许以安一直知道,在他抛妻另娶的时候,就永远失去了南初,孩子是他最后的筹码。 他不想放弃,“南初,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你看,我为了你愿意离婚,举报自己亲生父亲。” “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我和那个女人结婚了,可她生的孩子并不是我的,我只是借她进厂。” “我马上就要出狱了。” “只要你和陆霄骁离婚,我会把许思南带回来,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不行吗?” 南初摇头,“你知道许思南不是你儿子,他是陆霄骁的儿子,是你侄子,你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 “他是不是我儿子,这不重要,他流着我一半的血就行,只要你生的,我当亲儿子养。”许以安只要南初。 “我不答应呢?”南初问。 “你不答应,你会后悔!”许以安知道许思南很听他的话,他会在十六岁后找到南初。 然后为他报仇。 “都听到了。”南初起身,打开了探监室的门,门外站着一个少年,和南初很像。 他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许以安,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表情决裂而又绝望。 他。 不过是一枚棋子。 这个爸爸从来没爱过他。 真相真的很残酷,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心中的仇恨如今回想起来,觉得可笑至极。 许以安看着少年,顿时意识到了什么,他呵呵笑了两声,“他十六岁了,他找到你了。” 他唯一的筹码,没了。 眼泪,不知何时流了下来。 南初最后看了他一眼,真可怜。 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的时候狱警拦住了她,“你父亲想见你,申请了很多次。” “见吗?” “不见。”南初拒绝。 “那你父亲的姘头,见吗?” “见。” 当年确实把这些人送进监狱,可有些真相却依旧不知道,如今南母过上新的生活。 有了新家庭,还有了养子,过的很幸福,她不想再追究过去,到底是强奸了她。 但她生的孩子,是南初,南初是南父的亲生女儿,那强奸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南父。 她再次走进探监室。 座位上的女人剪了一头短发,并不狼狈,她看着南初说道,“我终于知道自己输在哪了。” 南初其实很漂亮,但被父母打压下认为自己长相普通,而南父当初对母亲也是见色起意。 为了娶母亲,当上门女婿,吃绝户,在得知母亲有爱人,便下药做局弄了一出强奸戏。 他成功了。 可南老爷子不是傻子。 南家气数已尽,可人脉关系依旧存在,死之前他做好了安排,只要他选择离婚。 那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成空。 南父和母亲结婚之前,他和自己大嫂睡在了一起,他吓得离家出走,再无消息。 是大嫂找上了他,骗他,说他搞大了她的肚子,她有个女儿带着不方便嫁人,让他收养。 后来,她说。 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儿子,他有了底气。 离不了婚,对南初这个唯一的女儿更加不喜,女儿被拐走的那天,他其实也看见了。 得知儿子是假的,养女也不是亲生女儿,南父有没有后悔,可后悔不能弥补南初那些年收到的伤害。 南初走出监狱,叹了一口气。 她知道,她终于可以和过去的人和事划上句号,可是下一秒,她又看见了陆初新和陆思南在打架。 这次! 她真的生气了! 她拿起大哥大,“舅舅,当初说的送孩子进军校,还作数吗?我想送两个进去。” “对,陆初新和陆思南,他们这么喜欢打架,就应该去当兵,江小白不喜欢打架。” “他喜欢打瞌睡,我怀疑他嗜睡有病,我等下一个周末的时候,带他去看看医生。” 陆初新:“妈,我不当兵!” 江小白:“妈,我没病,就是老师讲的太无聊,所以我才想睡觉,我不去看医生,我保证以后乖乖听话。” 陆思南:“我要去京大!” 家有三逆子,无法无天,亲妈只有狠心将三人祭天,“老大老二去当兵,这事没商量。” “老三你上课再打瞌睡,考试不及格,那我也送你去当兵,谁要是再敢有异议。” “我让你们亲爹揍你们!” 工具人陆霄骁露出一口大白牙,“打人,我是专业的,不会伤筋动骨,还能让你们疼一个月。” 闻言,他们一家五口哈哈大笑,最后上了车,陆霄骁开车,南初坐在副驾驶,三个孩子坐后排。 向着美好明天,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