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恶毒女配摆烂养崽》 第1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一) 林枫晚穿了,穿进一本书里。 意识到这一点后林枫晚感觉非常糟心。 她的身份是男主他亲妈,怎么样?高大上?但是却是个爬床的拜金女,把男主生下来后,让他受了十六年别人嘴里“野种”的辱骂和欺凌。 他以为这一切都是他妈的错,即使被本家接回去后,依旧觉得有林枫晚这个妈很丢人,这段让他丢人的过去只有和女主一起时说起过。 虽然林枫晚翻遍记忆,并没有找到原主对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已知,这孩子长大后不仅仇恨亲妈,还成了社会败类,仗着霸总身份对人家正经的女孩强取豪夺,甚至qj,傲慢无礼,油头满面,还有着未婚妻养着情人,虽然女主是那个情人…… 林枫晚看着眼前粉粉嫩嫩,年仅四岁,睁着一张水汪汪大眼的人类幼崽,做了一个决定。 没救了,等死。原身对他这样尽职尽责都没赚出个好,指望林枫晚对没什么感情的孩子如原身对自己亲儿子一样上心? 不可能。 两手一摊,林枫晚倒在沙发上。身体接触到柔软的沙发,林枫晚嘴里满足地发出一声叹息,顺带挥了挥手: “崽儿,妈妈渴了,去冰箱给妈妈拿一瓶冰阔落。” 四岁的人类幼崽大大的眼睛里盛满了大大的诱惑,不过年幼的他还是如实回答道:“妈妈,我们家没有冰阔落,只有牛奶和水果。你说这些东西不健康,从来也没买过。” 林枫晚一拍脑袋,忘记了,顿时叹了口气。找出钱包,从里头掏出一张红钞,递给了年仅四岁的陆邵轩:“去,去楼下小卖部给妈妈提一箱冰阔落回来,再多买点虾条和薯片。” 陆邵轩指了指自己,脸上更迷茫了。 “妈妈,我拿不动。”他老老实实地说。 “你怎么什么都做不好,”林枫晚叹了口气,勉强站了起来,拍了一下陆邵轩的头,“走,妈妈给你示范一下。” 然后,林枫晚拉着他就下了楼。 楼下就有一个小卖部,她拉着陆绍轩的手,跟进货一样一箱一箱往收银台搬。 老板都惊呆了,他就没见过这么阔气的主,不由坐实了身体:“大妹子,这些您都要啊?” 说话甚至不由自主地带上了敬语。 林枫晚扫了一样,异世界牌子,都不认识,反正她把看着好吃的都拿过来了。她的账户上躺着那个男人给她的100万的封口费,这年头的100万可不是二十年后的100万,现在的100万,她能买好几栋房。 “我全要了!”林枫晚顿时有了底气,说话那叫一个义正言辞。 老板惊呆了:“您这是要开小卖部?” “当然是自己吃。”林枫晚奇怪地看着他,“这么多东西我自己拿不动,您能帮忙运到楼上吗?我可以加钱。” “不用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赚足了钱,老板显得非常热情,二话不说扛着可乐就往楼上飞奔。 而陆绍轩也呆住了,小小的人先是不知所措,而后面上露出狂喜之色:“他妈终于不再逼着他吃那些难吃的营养餐,而是给他买零食了!” 陆绍轩紧紧抿着嘴,像是在生气,而高高挑起的眉头已经暴露了他脸上的喜悦,他在拼命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可怜的陆绍轩,根本没意思到这是一件多严重的事。 老板把东西搬上楼了,陆绍轩也回了家。 他看见冰箱塞的满当当,地上还摆了好几箱的零食饮料两眼放光,紧接着用十分期待的目光看向林枫晚:“妈妈,我能尝一口吗?我不多吃,就吃一口……” 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各种各样的零食吃,就他没有。他都要羡慕死了,现在,总算有机会尝一尝零食是什么滋味儿了。 既然妈妈都开始吃零食了,那肯定不会拦着他? 果然,林枫晚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吃,也不用顾忌多少,只要别把胃和牙吃坏了就好。” 陆绍轩当即开干,他惊喜地撕开一款他眼馋了好久的辣条,辣条一进嘴里,重油重盐充满香精的味道立马征服了他的味蕾,让他欲罢不能。 好吃! 他又撕开一袋薯片。 这个也好吃! 陆绍轩觉得今天简直是他的幸运日,他就是做梦也不敢想有一天他妈会买一大堆零食进家里,还让他随便吃! 看他吃得开心,林枫晚也很开心。 这么吃下去,晚上就不用做饭了,欧耶! 这年头外卖还没有诞生,林枫晚嫌做饭麻烦,如果能用这些低成本的零食喂饱小崽子,那就最好不过了。 她心情乐呵呵地玩着手机,晚上没做饭,眼睁睁看着小崽子两个小时跑了三趟厕所,上完厕所又捂着肚子蔫儿哒哒的趴在床上——拉虚脱了。 可是即使受了这么大的罪,陆绍轩依旧觉得回味无穷。 第二天在他的要求下,林枫晚允许他把小书包里装满零食,带进了幼儿园。 这是一种名义为分享,实际为炫耀的小心思。 林枫晚把他送进了幼儿园,走了二十分钟的路,累了个半死。 一想到晚上还要来这么一趟,并且以后每天都要这么来两趟,她就感到痛不欲生。 能买个车吗? 再雇个司机? 她死鱼眼地想到。 这些需要花钱,但是她也没必要省钱,反正她有100万。 她还知道未来的各种公司的发展趋势,可以说只要掐准时机,她能获得的回报率绝对超过1000,以后每年还能拿分红,比买房高多了。 那就买,钱这东西,死带不走,攒着也没意思,谁知道自己哪天会不会就不小心挂了呢? 她去看了车,挑了一款看起来还凑合的,爽快付了钱。 即使有车,她也不想天天去接这孩子。并不是因为没时间,就是纯属不想出这个力气。 她不怎么喜欢小孩儿,更懒得为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小孩费心,尤其是在知道这个小孩以后会成长为白眼狼的情况下。 那就挑个司机。 她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争吵。 “我就是想去读美术学院,不用你们管我,我自己挣钱!”脸上尚带着青涩的男生大吼着,眼泪不争气地从脸上滑了下来。 他穿着一件白t恤,理的板寸头,皮肤有些黑,但是五官也称得上优异。而在他面前,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也流着眼泪,脸上带着愁苦,又像是为儿子的叛逆寒心。 “是我们不想让你去的吗?你没看看咱们家什么条件!”说话的是个中年女人,她的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一边说,她还一边抹眼泪,声音里带着一股说不清的心酸,“我和你爸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也凑不够你去那儿上学的学费加上生活费!” 男生不甘心,话里都带着一股哭腔:“可陈老师说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有天赋的人!只要能得到正规的教育,我一定能出人头地,他还给我写了推荐信!” 那妈妈也哭的更厉害了:“有天赋有什么用?美术这玩意儿是我们这种家庭能碰的吗?你想去学画画,但是哪来的钱?哪来的钱,你告诉我!你怎么就不能听你爸的,安安心心去考个普通大学,等将来为我们脸上争光?” 男生沉默了,他垂着头,不自觉地抽噎着。 “那个,打断你们一下,”林枫晚插进了三人之中,她先是看向中年夫妻,“你们也想让你们的儿子上美术大学,只是没有钱是吗?” 那对夫妻偏过头,不知道林枫晚是谁,听见这话,支唔道:“就是有钱,毕业后又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去街头给人画画吗?现在有照相机了,谁用得上这东西!” 那是你们不知道未来互联网的发展会有多火,在前期对美术的需求有多大。 林枫晚在内心默默地说。 她转身看向男生:“这样,你想学什么我不管,但是我家还缺个接我儿子上下学的司机,你要是愿意就过来干,我一个月给你800,平时只需要接我儿子上下学,其余时间你自己支配,不用管我。” 闻言,男生呆住了,他的父母也呆住了。 八百啊,快赶得上他们俩人加起来的工资了!而这,竟然不需要去劳心劳力做什么,平时只需要接小孩上下学! 男生也惊呆了,他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优厚的条件,一时怀疑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什么骗子。 但是他没有机会了,虽然对方可能是玩他的,他也想去试一试。比起接受父母安排的注定碌碌无为的一生,他更想为梦想去拼一次。 “我答应!”当即,他大声说道,像是怕林枫晚不要他似的,他赶忙介绍自己:“我叫江眠,18岁,男,无不良嗜好,身份证号是……” 林枫晚哭笑不得,又觉得江眠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会开车吗?”她问。 江眠不会,也没有驾照,但是为了得到这个机会,他咬着牙说道:“会!” 这年头有车的人不多,他记得他的老师就有车。他可以舔着脸去求他老师教他怎么开,然后去考驾照。他不会拿人家的孩子开玩笑,他认识一个货车司机,他想着,大不了在驾照下来前让对方帮个忙。 林枫晚点了点头,她其实不太关心江眠是不是说谎,听他这么说,当即同意了:“那你先回家准备一下,今天下午三点,跟我去4s店提车,然后我带你去幼儿园,让老师认认你,也让我儿子认认。” 江眠听到今天下午就要去,不由地有些慌:“我需要穿什么吗?” “不需要,常服就好。”林枫晚说,“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说着,她离开这里,回了家。 第2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 林枫晚走后,江眠越想越慌。 江爸江妈原本不同意儿子去美术学院,但是这会儿听见人家给这么高的工资,又只需要做这么少的活,也替儿子着急了起来。 这可是毕业的大学生都不一定能找到的好工作啊!大学生工资高是高,但是活哪有这么轻省的? 于是赶紧,江爸联系了一个自己熟悉的货车司机,让他帮着自己带带儿子,顺便先糊弄过去。 一个上午加下午,江眠都没能学会最基本的操作。 他慌了。 这样下去他就是当场被拆穿的命。 在纠结了大半天,脑门上出的汗都能把衣服浸透后,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什么?摔了?”当林枫晚接到江眠的电话后,她十分惊讶。 “是,”电话里的江眠腿上打着石膏,把身边的人拉过来,“转弯的时候没看路,让电动车给撞了一下,医生说要休养两个星期。能不能先让我同学帮我代班,这个是我同学人,绝对可靠,他也有驾照。” 那人依旧是个帅小伙,穿着得体的西装,身板挺的笔直,其实浑身都在哆嗦,腿都快站不直了。 一个月八百,只接两趟孩子,这是什么?这是有钱人啊!他家不算穷,但是真没见过什么豪横的有钱人,所以他穿了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来,生怕别人看不上他。 林枫晚上下打量了他几眼:“驾照给我看看。” 男生递出自己的驾照。 “叫什么?”林枫晚问。 “陈凯,”男生说。 “走。”她什么也没问,带着人就要走。 江眠和陈凯都松了口气。 陈凯是他的好哥们儿,原本他爸也给他介绍了人的,但是他没用。 他知道,让他读美术大学对家里是个很大的负担是真的,但是,他们不希望他读美术大学也是真的。 在他们的眼里,美术生毕业即失业,美术生能干什么?不就是画个照片吗?现在技术这么发达了,哪用得着人来画照片? 至于那些国际上的大师,根本就不是他们敢想的。 如果他听他们的话,用了他们的人,那么这钱他就别想拿到手了,甚至可能工作也丢了。他们会觉得,有这么多钱干什么不好,干嘛非得砸美术上头? 所以他找了死党。 原本想着在他学会开车之前,这些钱全给死党。但是死党知道他想报美术大学,需要钱,没都要,说这个月他只拿200。 江眠查了查,驾照考试就在下个月,他必须在这个月之内学会开车。 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 江眠垂下的眼眸中,闪着一丝疯狂。 林枫晚带着陈凯提了车,到了陆绍轩所在的幼儿园。 这辆车别的可能不太行,但是外形是一等一的酷炫流畅。它刚停下来,就吸引了大批的目光。 陆绍轩从幼儿园里走出来了,出于习惯,他开始偏着头找妈妈。 没找到妈妈。 奇怪,妈妈以前接他从来不迟到。 他有些茫然,这时,他忽然看见眼前有一辆崭新的私家车车门忽然打开。 一个穿着黑西装,脚上是崭新的皮鞋,戴着墨镜的男人走了出来,看见他后,和手上的照片比了比,忽然对他鞠了一躬。 “少爷。”他说。 陆绍轩惊呆了,和他一起出来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紧接着,他看见,他妈从这里走了出来。 陈凯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他紧张死了。 他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这位小雇主,只能学着电视上那些有钱人家司机的打扮装饰了自己,又学着他们的口吻说话。 说完,他还偷偷去看林枫晚。 林枫晚没什么表示,她走到了老师面前,对着老师点了点头,又走到了陆绍轩的面前,跟他说:“他叫陈凯,是这半个月来接你上下学的司机。原本的司机叫江眠,但是他出了一点事,要休养一段时间。” 林枫晚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她向来不是一个喜欢亏待自己的人。 于是,小朋友眼中的林枫晚,时髦又漂亮。举手投足间那股漫不经心的味儿,贵妇人风范十足。而且,她开着拉风的新车来,还有司机,那四季的模样,跟电视剧里的那些大少爷的司机一模一样! 真相只有一个! 天啊撸,陆绍轩竟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难怪他今天带来了这么多零食,这么多! 小朋友们不认识什么名牌,他们只知道,眼前这个阿姨看起来超级拉风!幼儿园老师对名牌也不了解,她也产生了和小朋友一样的想法。 小朋友们都惊呆了,他们纷纷用崇拜的目光望向陆绍轩,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陆绍轩,腰杆子都挺直了些。 太爽了,他本来以为今天跟小朋友分享零食被他们羡慕崇拜就已经很爽了,万万没想到,原来还有更爽的等着他! “妈,你呢?”他的语气忽然带上了自以为的有气势的语气,不紧不慢道。 林枫晚随口搪塞:“妈妈忙,这段时间没有时间来接你上下学。你陈叔叔是妈妈请来专门接送你上下学的,除了陈叔叔,任何人的话都不要信,任何人来接你,你都不能跟他走,明白吗?” 陆绍轩重重地点头。 “陆绍轩妈妈,”这时候,陆绍轩的幼儿园班主任,小雅老师开口了,她的语气有些严厉,“请不要做一些会激发孩子们攀比心的事!把这么贵的车开到学校,很容易对孩子的三观造成影响……” 闻言,林枫晚一愣。她不解地看向车,又看了看小雅老师,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解一番:“这车不贵啊,我今天特意去买的,它在4s店里只属于中等价位的。” 这是为了体谅孩子特意又去买了一辆车?小雅老师一噎,她很想问问,你眼中什么车叫贵? “这车多少钱的?”她问。 “28万。”林枫晚老实回答道,她真不觉得贵,她对物价的概念领先这些人二十多年,哪怕有记忆,对这个年代物价也是一知半解。 而听到价格的小雅老师,身体直打颤。 妈呀,这还不贵? 能在首都买个楼了! 她一口气提不上来,偏偏,这时候,林枫晚还一脸求教地问道:“如果这个贵了的话,那您觉得,我该再去买个什么价位的车合适?” 小雅老师再度觉得眼前一黑! 再买? 合着买车在你眼里这么不值一提是?也是,为了孩子特意去挑了一个价格“中等档位”的车,这该不会是你们家里最便宜的一辆? 小雅老师感觉自己受不了这个刺激。 林枫晚则在沉思。 这价格真的很贵吗?她现在住的是原主的家,男主他爸给的钱原主基本没动,而林洛溪不仅对未来市场的走向清楚,她还发现,这个世界跟她的现实世界有很多企业是重合的! 也是,作者不是神,编不出一个完全不存在的世界,只能根据自己的世界加以改造,而针对这些企业,林枫晚还真是知道的不少连它们什么时候发迹的都一清二楚。 包括它们的股票未来能卖多少钱。 她打算投五十万进去,剩下的五十万这些年可以用来改善生活,等过几年,她就可以躺着收钱了,还能不断加倍投资,获得超级加倍的效益。 这一辆车花了超过一半,看上去挺贵的。 但是,这车买了可是一劳永逸,这东西她迟早得用上。 “不用了,”小雅老师艰难地说道,“我就是担心孩子们会产生攀比心理……” 林枫晚想了想,这确实是个问题。 万一有小朋友觉得这车很酷让家长买呢? 虽然不关她的事,但是长久下来也是个麻烦。 那就一劳永逸。 “你喜欢什么东西?”林枫晚问陆绍轩。 陆绍轩呆了呆,立马道:“喜欢零食和奥特曼!” 于是,第二天来送陆绍轩的车上贴满了奥特曼卡贴,把这辆车原有的帅气遮掩的一丝都不剩。 但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却更眼红了:是奥特曼!他有这么多的奥特曼卡车!能贴满一辆车! 羡慕! 嫉妒! 陆绍轩对自己的新车也很满意,他挺着胸,昂着头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羡慕吗?嫉妒吗? 那就羡慕去! 他真没想到他妈会同意他把这些东西贴到车上,甚至他得寸进尺地要把这些卡贴贴满冰箱他妈都没阻止! 以前,他妈很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他又吃了一肚子零食,但是已经不拉稀了哈哈哈哈哈! 他今天来又带了很多零食。 这个年纪的小朋友们还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陆绍轩昨天也炫耀够了,今天带来的,不过是昨天口嗨答应给别人的那些零食。 分完零食,小朋友们对陆绍轩更崇拜了。人类有慕强心理,在你4岁的时候有一个人,他身份逼格很高,又能天天给你带零食,那不是老大是什么? 这些小朋友都问过了,别的班的小朋友都没有这样的福利! “大哥,你能明天再给我带点这个饼干吗?”一个小朋友握着饼干盒,眼巴巴地看着他。 陆绍轩一愣,他不是那种大手大脚的小朋友,甚至他手头才刚刚宽裕起来。这一波炫耀他觉得够了,不需要再来一次,而且,现在想起那些分享出去的东西,他已经有些心疼了。 “不行,”陆绍轩面色严肃地拒绝了。 “为什么?”小朋友面色一呆,昨天不还随便要吗? 陆绍轩也说不出来,他隐隐觉得不能把家里搬空来贴补小朋友,又不知道是为什么,又怕小朋友们议论他就是装大款,鄙视他。 他脑门急的汗都出来了,目光不断在教室巡视着,忽然,他的目光一定,看见了教室白板边上贴着的那张东西: “小红花!” 他叫到。 “啊?”小朋友们一起茫然转头。 陆绍轩却早已给自己找好了台阶,磕磕绊绊道:“你们看见小红花了吗?你们说小红花是谁都能拿的吗?要是谁都能拿,你们还喜欢小红花吗?” 说完,陆绍轩一拍手:“零食也是一样!我家不缺零食,但只有表现好的小朋友才能从我手里领取零食,表现坏的小朋友我不会给他零食!找我要零食的资格是需要争取的……没错,就是这样!” 他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第3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三) 傍晚,司机来接他的时候,陆绍轩还心有余悸。 好险,差点就糊弄不过去了。 “轩轩,过来。”陈凯看见他后,直接走了过去,低声唤了一句,就要拉他往车上走。 不料,陆绍轩这时候却是停下来了。 陈凯望向他,却发现他一张包子脸紧皱,眉眼睛全是不满。 这是谁惹小少爷生气了?陈凯诧异。 紧接着,他便听见了小少爷的抱怨:“你怎么不叫我少爷了?也不穿黑西服了。” 陈凯顿时明白了,于是开始哭笑不得。 他开始不知道该以什么姿态面对这位少爷,后来跟雇主聊了聊,发现雇主挺随和的,家里也不是很有钱,对于他的着装又没有要求,还让他随意来。他觉得自己闹了笑话。听说以前都是雇主亲自接孩子的,现在,忽然雇了一个人,还给这么高的工资,根本不是因为雇主人傻钱多,结合当时的情况,恐怕也就是因为雇主听见了江眠家的情况,找个由头帮他一把而已。 车,雇主会开,孩子,以前都是她亲自接送,现在通过这种手段帮助江眠,也是不希望折了他的自尊心,也不需要他感激报答,只求他能实现梦想了。 这是昨天晚上他和江眠会合后,两人推断出来的。 要不然没有别的理由了。 江眠很感动,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而陈凯,也变得随性起来。 倒是没想到,陆绍轩喜欢那款的。 陈凯心里暗笑,面上却站直了身子,一垂头,严肃道:“是,少爷!是我的失职!夫人怕我吓到别的小朋友,所以嘱咐我随意一点,如果您不喜欢,我明天就换回来!” 陆绍轩吓了一跳,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你这样穿就好,” 他也意识到昨天那副黑衣黑裤黑皮鞋,脸上还戴着个墨镜的模样有点吓人,于是便道,“穿你还是随便穿,不要总穿一身黑的……不过,你可以继续叫我少爷。” 他顶着一张软乎乎的小脸严肃道。 他觉得,少爷这个称呼简直太酷啦!它不应该消失! 陈凯心里笑得直打跌,面上也忍得辛苦,却还在配合着角色扮演:“好的,少爷。” 陆绍轩看了看他的脸,有些一言难尽:“如果你不会笑,可以不笑的。” 而不必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平易近人,把脸都憋扭曲了! 于是,陆绍轩又当上了“少爷”。 回了家,他发现肚子已经饿了。左看右看,没看见他妈端饭出来,只看见了他妈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妈,我饿了!”陆绍轩去拽他老妈。 林枫晚点了暂停,放下手机,诧异道:“饿了那不是有零食吗?” 陆绍轩看了看零食,过去两天他吃的太多了,现在虽然还有很多没吃过,但是他已经不那么想吃了。 或许人性就是贱,眼前一包零食都没有的时候,他恨不得把全天下的零食都尝一遍味道;而当零食一箱一箱堆满了小半个客厅之后,他就觉得这玩意儿也没啥好吃的。 反正他随时都可以过来拿,要吃的话也不急于这么一时。 反正他连这两天都只吃零食了,早就吃够了。 “妈,我想吃蘑菇汤,还想吃西红柿炒鸡蛋!再来个肉!”陆绍轩抱着他妈的胳膊就开始乱晃,林枫晚有些为难,她不想动弹,也不想洗碗。 哦,对了,冰箱也没菜了,冰箱现在被各种各样的饮料塞满了,想吃饭,她还得先去外头买菜。 “咱们小区门口是不是有个饭店?”林枫晚想起来了,因为原身觉得不卫生,所以他们还没去过,于是她当即拍板,“走,我们下饭店去!” “啊?”陆绍轩一呆。 “怎么?不想去?”已经换好鞋子的林枫晚看他呆着不动,有些为难,“我倒是想带着你吃火锅烧烤但是你现在这个吃零食都拉肚子的胃,吃这些东西怕不是当场就要进医院。” 进医院可比吃饭麻烦的多,所以还是等等。 而听到这些的陆绍轩,再一次惊呆了。 烧烤?火锅?什么是烧烤啊?又什么是火锅?听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这么说,他妈不仅允许他出去吃饭了,还允许他吃一些很好吃的东西? 天,他不是在做梦? 还是去年他给圣诞老人许的愿,延期实现了? 第一次和妈妈出去吃饭,吃的是虾饺。 饺子油盐重了点,不过没关系,滋味儿够好,况且他跟着他妈吃惯了少油少盐的健康食品了,现在这种恰到好处的“重口”在他眼里简直美味的不得了。 第二天早上,他妈给他买了蛋羹和奶黄包。 头一次吃奶黄包他就沦陷了,嗷呜嗷呜地把肚皮撑的圆圆的,然后,在他撑圆了肚皮后,他眼睁睁看着他妈微微一笑,又提过一杯豆浆和一笼玉米猪肉馅的小笼包…… 好香…… 陆绍轩狂咽唾沫。 qaq吃不下了…… 他看向小笼包的眼神分外可怜,最终一咬牙,下了莫大的决心扭头就走,不去看他妈吃的很香的那副样子。 可恶,天下好吃的东西太多了,陆绍轩决定,要在有生之年,把世界上所有的食物都吃一遍! 他发誓! 然而,到了晚上,陆绍轩还是拉肚子了。 林枫晚半夜陪他去打了吊水,心里烦躁地要命。病床前,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教训陆绍轩:“你这什么胃啊吃家常菜都能吃出毛病,要是直接给你吃生鱼片或者三分熟的牛排,你岂不是就得吐血而亡?还好没带你吃火锅,要不然说不准都能把你吃出胃出血了……” 陆绍轩低着头,十分难过。 林枫晚一边训,他就在病床上一边抽咽,看起来惹人心疼极了。一边的医生都看不下去了,只有林枫晚,心脏如同钢铁一样硬,至今想的还是自己大半夜被喊起来的这一通折腾。 “小孩子肠胃脆弱不是很正常吗?倒是你,怎么能随便带小孩子出去吃乱七八糟的东西?”医生听不下去了,不由打断了林枫晚的话。 林枫晚一回头,顿时拉下了脸:“关你什么事?别人家的事请少管!” 医生生气了:“本来就是你的错!你连自己的孩子能吃什么不能去,什么都不知道——” “然后就一直由着他,把他的胃养得越来越娇惯,连一点重口味的东西都不能沾?”林枫晚打断了医生的话,“我们去外头吃饭是我们商量好了的,而您,你要不要问问,他是不是愿意一辈子吃没油没盐的营养餐?” 听到营养餐,陆绍轩脑子里顿时浮现出昔日被营养餐支配的恐惧,不由打了个激灵。 切成丝的胡萝卜、半个煮鸡蛋、玉米粒和青豆混着米饭,干巴的要命,再拌上番茄酱,配上水果沙拉和一小块鸡胸肉—— 就算做正经的菜,也是清汤寡水,口味儿清淡的要命。 呕—— 他张嘴欲呕,那滋味让人想起来就反胃,也不知道他妈为什么喜欢这种东西。 她吃就算了,还逼着他吃,至于闻着就香的路边摊,却一点都不允许他碰! 陆绍轩感到恐惧,他不要再回到那个时候! “我能吃!”他举起手大声说道,神色慌张而坚定,两只手紧紧拽住了林枫晚:“妈,我能吃!就是拉个肚子而已,我第一次吃零食的时候也拉肚子,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就一次,就这一次我肚子不舒服,下次肯定不用住院了,别给我做营养餐……” 他的声音里是止不住的哀求,倒是让一旁的林枫晚气笑了。 她伸出食指,点了点小家伙的额头:“真是,天天想着法给你做营养餐,保证你营养均衡,反倒成错处了是?没良心的东西,你知不知道做那么一份饭有多费劲儿?尤其是还得给你变着法做成你爱吃的口味,为了以身作则,我自己都得跟着你吃。” 从记忆中可以发现,原主并不喜欢营养餐。 她也觉得这些东西干巴巴的,没味儿,只是听人说这么吃对孩子有好处,于是自己去考了营养师资格证,并天天以身作则地去吃这些东西。 知道陆绍轩不喜欢吃这些,她还学了西点,平时给他烤个小蛋糕,小饼干,让他带去幼儿园吃,但是陆绍轩看不上,他就喜欢那些有花花绿绿包装的东西。 原主死了,放不下陆绍轩,最后的想法都是自己若是没了孩子怎么办,她不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书,也不知道她就算活的好好的,以后也落不到好下场,甚至她精心养大的儿子都不会给她一个好脸色。 林枫晚嘴角噙着笑,像是开玩笑似的点了点陆绍轩的额头,却把小家伙点的一个踉跄,差点向后仰倒。 “输液的时候手不能乱动!”医生额头跳了跳,看着玩闹的两人,再看了看陆绍轩已经肿起来的手背,急忙叫人拔了针,然后重新扎上。 “……” 经过一番努力,陆绍轩成功康复了。 康复后林枫晚就送了他一个奶油蛋糕,名曰锻炼他的胃,这是第一关,后头还有烤肉烤鱼海鲜麻辣烫等等等着他,她可不是原主,不会为了孩子委屈自己。 陆绍轩抱着蛋糕,上次拉肚子让他心有余悸,这些天都没什么食欲。他低头看着自己抱着的六寸小蛋糕,觉得自己吃不下,于是决定带去幼儿园。 第4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四) “哇!这个蛋糕好贵的,上次我妈去问,听说要将近一百块!”班里的小朋友看见蛋糕乐坏了,陆绍轩却没那么爽了。 这几天他听到的恭维太多了,也把心态调整过来了。 他先在小雅老师的帮助下切下了第一块蛋糕,想了想,他其实对蛋糕不怎么感兴趣,就把装盘的蛋糕递到了小雅老师面前:“老师,你的!” 给孩子们切蛋糕的小雅老师一愣:“我也有吗?” 陆绍轩肯定地点了点头:“都有。” 说罢,他发现蛋糕似乎不太够,班里有二十几位小朋友呢,于是便补充道,“没分到的我明天带零食。” 他妈现在买了好多零食放在家里随便他拿。 “谢谢陆绍轩小朋友!”小雅老师十分感动地说。 陆绍轩小大人式地点了点头,绷着脸,心想封口费给了,你以后少在我妈面前告状就行。 于是,陆绍轩又在万众瞩目之下度过了很和平的一天。 晚上放学回去,他有些磨磨唧唧:“妈,我能带点零食去幼儿园给同学吃吗?” 他意识到他现在拿的有点多,而这些东西并不是他妈买给他同学的。 林枫晚在零食里挑了挑,划拉出一小堆:“除了这些,剩下的你随便拿,反正放家里也是浪费。” 那都是林枫晚不喜欢吃的,她的嘴刁,把零食都买了后才发现,她觉得好吃的没几个。 陆绍轩喜出望外,连忙鞠躬:“谢谢妈:” 然后,他抱着一个小箱子回了房间。 并不是吃,当他发现家里全是各种各样零食的时候,他就已经没那么想吃了,也没那么喜欢,这些是决定第二天带上幼儿园的。 家里的零食很多,也就坚持了半个月,半个月后,除了林枫晚划拉出来的零食,剩下的都被陆绍轩搬完了。 再回来的时候,陆绍轩傻眼了。 “妈……”他搅动着手指,哼哼唧唧地走到林枫晚身前,斟酌着怎么开口。 “货清完了?恭喜。”林枫晚睨了他一眼,举手啪啪啪地拍了起来,“我从小卖部往家里进货,你从家里往学校进货,都有功劳,来,喝冰阔落。” 说着,她递过去一瓶可乐。 陆绍轩没接,他抬着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咱们能去楼下的小卖部再买点零食吗?我想吃零食了。” “是想吃零食还是想当少爷?”林枫晚斜睨着他,笑道。她早发现陆绍轩不对了,也没纠正。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当你为他好的时候他总觉得你在限制他,只有让他吃足了苦头,在外头摔断了腿,才能把你曾经告诉他的话记得清清楚楚。 林枫晚没打算教好他,也不想这么惯着他。她只是冷眼看着他一次次跌倒,然后让他自己站起来。 鼓励?苦心?一概没有。 陆绍轩被林枫晚说的脸红,林枫晚一点没给他留面子,一句话戳穿了他心里舍不得放下来的架子。这架子他已经不想搭了,但是装了那么多天,全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他是个少爷了,他有点下不来台。 “我是不会再给你买这些东西的,至于我买的你可以从家里拿到学校吃,但是想像进货一样分享给其他的小朋友,没门。”林枫晚直接拒绝了,“但是,你可以给我打工,我给你工资,这些工资你想去买什么就随你了。” 陆绍轩抬起脸,心脏燃起希望。 “这样,扫地五毛,擦玻璃五毛,跑腿五毛……只有我让你帮忙的时候你帮的忙才算,我没让你帮的时候,都是不作数的。”林枫晚没良心地支使起四岁的小朋友了。 “嗯!”陆绍轩重重点头,在幼儿园其他小朋友心中,五毛已经是很大的钱了,陆绍轩也是这么以为的,五毛钱肯定能买很多零食! 他开始扫地,拖地,擦玻璃……嘿咻嘿咻累了个半死,打扫完的房间也是不干不净,而林枫晚,就窝在沙发上玩游戏。等他干完,林枫晚来验收成果,一看成果,她顿时就嫌弃了:“你这都是干的什么?怎么越收拾越乱。” 她从地上捻起一根头发,放到陆绍轩的眼前:“看看看看,刚扫的地上还有头发,你扫了空气吗?我告诉你,不合格!不合格就没钱的!” 陆绍轩傻了,他干了一个多小时,什么都没捞到,当即,眼泪便夺眶而出。 林枫晚没安慰他,就这么坐在他能看见的地方,看着他哭。 没人安慰,陆绍轩哭了一会儿就不哭了,而这时,林枫晚又把刚刚包起来的一塑料袋垃圾递到了陆绍轩手上。 “帮我扔了,五毛。”陆绍轩听见有活儿,忙不迭地接过,下去给垃圾扔了。拿到到手的五毛钱,他哒哒哒地跑到了楼下小卖部,找到了他答应第二天带上幼儿园的那款巧克力,一看价格,傻了,三块钱。 他知道三块钱是六个五毛钱了,可是他只有五毛钱。 小卖部老板不是他爹,怎么哀求都没惯着他,最终,陆绍轩还是失魂落魄地回了家。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林枫晚发现这小子显得有些鬼鬼祟祟的。 回来后一翻自己的零食,少了两块巧克力。 她已经发现了,陆绍轩不爱吃甜的。 她气笑了,这小子竟然想了这么个歪主意,开始偷起家里的零食了。 当然也不能叫偷,毕竟是自己家的东西,而且林枫晚并没有限制住吃零食。 “啧”了一声,她在网上翻了翻,定了两张电影票。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她可不想自己以后的金库被人搬空,但也没兴趣时时刻刻盯着陆绍轩,就看他自己的领悟。 这一天学上的陆绍轩心脏怦怦跳。 他谎称那款巧克力没有卖的了,给幼儿园的小伙伴拿了另外一种,小伙伴并没有起疑,还夸赞这种比那种还好吃。 陆绍轩却是有些心神不宁,尤其是,他出来的时候,看见他妈也在,吓得差点向后跌倒。 被发现了,一定被发现了…… 陆绍轩越想越慌,他不敢想要是他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拆穿他,会是怎样的结果,他慌极了,上来就拉住林枫晚的手,软乎乎地叫妈,然后小嘴就不停,一边拉着她往车的方向走,一边不断地跟她说着今天或者以前在幼儿园发生的事。 他想转移她的注意力。 不料,他拉人没拉动。 陆绍轩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江眠,过来让小雅老师认识一下。”林枫晚对着车上挥手,车上,一个年轻人有些局促地走了出来。 他叫江眠,他说不上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 半个月前,为了得到这一份工作,不会开车的他慌称自己会开,接着又找好友代替,装病进医院,又借了亲戚的车让亲戚带着他练,还撞坏了亲戚两万块钱的车,他们家光是赔钱就赔了两千多。 这两个星期,吃饭睡觉他都是在车里的,车里空间狭小不通气,但是他硬是逼着自己,除了上厕所以外不许下车,就连走路都是车代步的。 为了做到真实,他瞒着父母向学校也请了半个月的假,学习进度落下了不少,终于让他基本学会开车了。 虽然还没有驾照,距离考驾照还有十来天,现在他都是无证驾驶的。 学会车了,他更惊慌了。 他特别怕林枫晚要看他的驾照,于是他借了亲戚的驾照,一笔一划照着画了本,栩栩如生,一般人看不出真假,他又怕路上遇到交警,交警看出来他是假的,于是把各种道路交通法和附近哪条街有交警执勤问的一清二楚,也没让他放下心来。 他已经孤注一掷了,要是林枫晚忽然不要他,他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江眠见林枫晚的时候满脑门都是汗,甚至为了表现出自己有信心的模样,还主动拿了自己画的假的驾照给林枫晚看。 林枫晚扫了一眼,什么都没看出来,这事儿就过去了。她让江眠开车来接孩子,江眠又怕孩子熟悉了陈凯,不要他,有心想讨好小朋友,但是又不敢给小孩乱买东西吃,怕吃坏肚子。 此时,他站在陆绍轩面前,内心紧张极了。 “他是我原本雇的司机,半个月前伤了腿,一直在修养,现在修养好了,以后就是他来接绍轩了。”林枫晚说着,又去看陆绍轩,“绍轩,你记一下这位哥哥。” 陆绍轩看起来确实有些不太高兴,他觉得这个哥哥不怎么有气势。 “你能叫我少爷吗?”他抬头看着江眠问道。 “可以。”江眠说,别说少爷,就是让他叫二大爷他都愿意! 于是陆绍轩笑了,十分高兴。但是一想到早上发生的事,又重新慌了,脸上的笑容顿时没了。 “回家吃完饭后,我们去看个电影。”林枫晚说。 陆绍轩抬头,茫然道:“什么是电影?” “去看了就知道了。”林枫晚告诉他。 接下来,林枫晚一直没提家里的巧克力少了两块的事。 她没发现。 陆绍轩暗自高兴,同时,他决定,要是妈妈发现了,他就说东西是他吃了! 就这样想着,他们在外头吃完了饭,一起去了电影院。 电影院放的是一部古代武打片,揭露政治黑暗,让主角帮忙推翻腐朽王朝的,但是陆绍轩看后脸色都吓白了。 他不知道什么叫家国大义,不知道什么叫讽刺,他就知道,电影里有个在贪官家做事的老伯,因为偷了贪官三文钱给怀孕的儿媳妇买了鸡蛋,而被贪官砍掉了手脚,命人丢出去喂了狗。 电影看完,陆绍轩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不断抽咽着。 “走,咱们去看下一场。”看了看时间,离十点还早,林枫晚便带着他去另一个放映厅。 第5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五) “我不想看了!”陆绍轩的声音里带着哭腔,不住地挣扎着。 “跟我去看。”林枫晚的手像是铁做的,紧紧缠在陆绍轩的手臂上,陆绍轩怎么也挣不脱。 挣扎不过,他就被林枫晚拖去了另外一个影厅,这里放的是动画片。 看到熟悉的动画人物,陆绍轩心里松了口气,他的精神总算稳定了一点。 直到里头有个动漫人物,因为嫉妒,偷了女主角的宝石项链并把她的礼服剪碎,陆绍轩的心才猛的一跳。 这是一个追梦的故事,女主从小学芭蕾舞,母亲得了胃癌,时日无多。临终前想在电视上看见她跳舞的样子,女孩就决定去报名一个会在电视上播出的比赛。然后就是经历一幕幕,度过一个个难关,最后还是站在了那个舞台上,拿下了第一名,骗足了观众的眼泪。 但是陆绍轩只觉得心慌。 他看见那个偷东西的配角被人用臭鸡蛋和水果扔,看着她哭着被赶出比赛场。 他看着她离开后只能在电视上看着女主的演出,所有人都知道她心术不正,对她指指点点。 哪怕最后女主原谅了她,观众也没原谅,电影放映完,他还能听见无数观众擦着眼泪骂那个偷东西的女孩。 陆绍轩感到恐惧。 林枫晚又看了眼时间:“走,下一场。” “我不去啦!”陆绍轩急的大哭,“我不要看电影……我要回家睡觉!” 林枫晚不管他,拖着他就要走,他拼命挣扎着,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大,没什么攻击力的指甲在林枫晚手臂上挠啊挠,脸上鼻涕一把泪一把。 “求求你,妈妈……别让我看了,我不想看……”陆绍轩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林枫晚却只顾拖着他往前走,顿时电影院里一大半人的目光都被他们吸引了。 眼见着人越来越多,陆绍轩也越来越慌,他不敢想要是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偷东西该怎么样,只能哭得愈发厉害。 他的脚步不动,林枫晚就一路拖着他向前滑,陆绍轩双手扒住一切能扒住的东西,不想进去,但是他太弱小了,这点力气对林枫晚来说完全构不成威胁。 “我不要看了!”陆绍轩尖叫起来,开始踢打着林枫晚。林枫晚冷笑一声,抬起巴掌,就糊在陆绍轩身上。 这一巴掌清清亮亮,把陆绍轩打懵了。 他妈从小到现在都没打过他,这打了一下,是真的疼。 他当即大哭起来,在地上撒泼打滚,林枫晚也不劝,就那么懒洋洋地看着他撒泼。 陆绍轩哭累了,那边电影已经开场了。 有人进去看了,还有人围在他们身边对他们两个指指点点。 “哭够了?”林枫晚问。 陆绍轩有些畏惧地望着她,没敢说话。 “哭够了就走,”林枫晚再次拉住他,要把他往放映厅拉。 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孩子不想看,你就别带他去看……” 陆绍轩面带期望地看着那个人,但是,他妈对别人的指指点点根本不在意,要是有人来拦,她甚至会以报警威胁对方。 终于,陆绍轩崩溃了,他早就开始恐惧,却是在这一刻终于意识到,不可能有什么人改变他妈妈的想法,他也不行。 他再一次哇哇大哭,却是抽噎着断断续续喊道:“妈妈对不起……我不该偷你东西……呜呜……对不起,你打我……呜呜呜……” 他话一出口,原本劝的人都傻了。 林枫晚还是没什么表情:“知道错了?” 陆绍轩不住地点头,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那就走,我们把电影看完。”林枫晚说。 陆绍轩彻底傻了,不是已经道歉了吗?为什么还要看电影? 林枫晚一眼就看出他心里的想法,嗤笑了一声:“你是错了,我原谅你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只要你一道歉,全天下的人都该原谅你,都该让着你,你哪来那么大的脸?” 陆绍轩涨红了脸。 “走,陪我看电影,不许睡觉,这是惩罚,”林枫晚说,“不用担心熬的太晚,我跟小雅老师请过假了。” 然后陆绍轩被她拽进了影厅。 “那你什么时候原谅我啊?”陆绍轩眨巴着大眼问道。 “等我觉得可以原谅你的时候。”林枫晚说。 晚上十点,他们没有回家。 他们像是在电影院住下了,一直到十点半,电影院的工作人员来赶人。 林枫晚看了陆绍轩一眼,小崽子困的直打哈欠,于是她问工作人员:“你们这儿能包夜吗?夜场多少钱?” 陆绍轩的哈欠打了一半停住了,他刚刚还想终于能回家了,这一刻,听见这番话,他傻了。 工作人员也傻了,怀疑自己没听清:“您说什么?!” “我包场,一直包到你们明天开业的时间。”林枫晚强调道,“我可以出双倍甚至三倍的钱。” 这一刻,陆绍轩和工作人员的表情都格外精彩。 陆绍轩后悔了,真真切切后悔了,后悔也没用。 不同于下午睡饱了的林枫晚,他现在困的要命,偏偏一要睡着就会被林枫晚唤醒,时不时问一句电影讲的什么。 后头这些电影倒是没有抓小偷的剧情了,陆绍轩的脑子也没空想更多。 凌晨三点,林枫晚打了个哈欠,准备回头看一看小崽子,发现小崽子已经睡着了。 她伸出的手一顿,要不要把他摇醒? ……算了。 她也不想看了。 连续看十个小时的电影,已经是一场折磨了。 她站起身来,揉了揉眼,晃醒了小崽子。 “起来,回家了。”林枫晚说。 “妈妈,回家了?” 小崽子迷迷瞪瞪地睁开眼,意识还不清醒,走路一飘一飘的,险些摔倒。林枫晚拉着陆绍轩的手走出了电影院,而后在路边买了两个手抓饼——饿了。 闻见食物的香气,陆绍轩也醒了。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萎靡不振地干完了这顿饭,然后点了才到了家门口。 一进家门,他就扑在沙发上睡着了。 林枫晚没有把他抱上床,只是把自己的大衣盖在他身上,然后摇摇晃晃地上了床。 中午十二点。 林枫晚醒了。 陆绍轩没醒。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醒,于是林枫晚给他留了张便利贴,告诉他饿了吃饼干,就自己出去觅食了。 大碗的浇上红油的豆腐脑配上咸香的油条,让人食欲大增,再来一碗豆浆,把林枫晚的胃撑的满满当当。 她又打包了两笼小笼包回去,不同口味的,打算作为中午的午饭。 回去后,陆绍轩还没醒。 放下小笼包后,林枫晚又出去了。 陆绍轩直到下午三点才醒,结结实实睡了十二个小时。 他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地从冰箱拿了瓶桃汁,看见厨房的锅里有东西,打开一看,是他那天特别眼馋的小笼包! 他的眼睛当即亮了,取出小笼包美滋滋地吃了起来。尤其是他还发现小笼包有两种口味! 两种小笼包他混着吃,各吃了一半。然后,他抬头,意识到妈妈不在,便揉了揉眼,找到凳子,自己洗漱起来。 冰箱上方的冷藏室外,一个黄色的便利贴安安静静贴在那里,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吃完了,陆绍轩在房间呆的实在无聊,又睡着了。 第二天倒是精神百倍。 “陆绍轩,你昨天怎么没来啊?是不是生病了?”进了教室后,有人问。 “没有,”陆绍轩说,“我妈前头在电影院包了一夜,拉着我看了一夜的电影。昨天早上没起来,所以就没来上课。” 电影院? 包夜? 虽然听不懂,但还是感觉好高大上! 幼儿园小班的孩子顿时星星眼,不愧是少爷! “我其实不是少爷……”陆绍轩鼓起勇气想解释,“我们家没有仆人,也没有很大的房子,车只有一辆,是我妈为了方便接送我上学买的,零食倒是很多……不,现在也没有很多了,之前买的都快吃完了。” “可是你有司机!”小班的孩子说。 “我们只是平等的雇佣关系。”陆绍轩说。 小孩子们有点失望,小雅老师急忙来打圆场:“好啦,大家不要再纠结这件事了。轩轩小朋友没有因为他是少爷而不跟你们玩,你们也不能因为他不是少爷而不跟他玩,对不对?” “那怎么能一样!”有个小孩咕哝道,“他本来就不是少爷呀,也没有当过少爷。” 陆绍轩低着头,苦涩一笑,拉住替他说话的小雅老师:“老师你不用说了,确实是我骗了他们。” 小雅老师叹了口气,她原本也以为陆绍轩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少爷的,主要是因为那车,真的很贵。 不过到了这一步她又有点好奇:“如果你不是少爷,你家的车哪来的啊?” “买的啊。”陆绍轩说。 小雅老师迷茫了,不是少爷,买二十八万的车?当时看那架势,好像对方还想再买一辆的样子。 “那你妈妈为什么买那样的车啊?”小雅老师问。 陆绍轩也不知道:“我不知道,可能她觉得那样很酷?我问过了,我妈说我们家的存款只有一百万。” 一百万! 小雅老师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 这是多少钱? 是她不吃不喝每天拼命工作两百年也挣不到的钱! 还只是存款! 这一刻,小雅老师明晃晃地嫉妒了。 家里有这么多钱,还说你不是少爷! 第6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六) 林枫晚最近挺开心的。 投资炒股炒对了,第一个月拿了三成利。 五十万的本金,十五万的利息,再次全部投入到股市之中,静等着下个月的到来。 陆绍轩那里也再没出过什么事,也用不着她操心。 而有一个人此时比她更开心。 江眠。 终于拿到驾照了! 全新的,正规的驾照! 他高兴地要蹦起来了。 他兴奋之下,去学校找了他的老师。 学校老师已经习惯他每天翘两节课了,反正不影响成绩,他们也没说什么。 一进门,他就听见有人在讨论: “哎你们说哪个艺校好啊?听说咱们下学期要去艺校学习,然后才能拿到艺考的资格……” “不知道,我还在找,感觉都好贵……” “要找就找好的,挑便宜的干嘛?明年再报一次啊?还不如直接选贵的,一次过!” “可是你那个也太贵了,半年两万……” 恍若一盆凉水从头浇下,瞬间把江眠浇了一个透心凉。 啪嗒。 他发工资后给老师买的小蛋糕落在了地上。 “你们,在说什么啊?”他咽了一口唾沫,浑身僵硬地问道。 见到江眠,两人回过头,惊讶道:“你还不知道啊?三个月后我们得去艺校培训,然后等回来直接参加艺考,现在正商量去哪个艺校呢!” “还要培训?”江眠声音更僵硬了。 陈老师没说过这茬,他以为,他只需要在接下来一年里努力工作,把上大学头两年的学费攒出来就可以了。 想到江眠的家庭情况,两个学生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小心翼翼地开口道:“那个……我们也只是听说哈!培训学校也有没那么贵的,便宜的不一定是教学质量不好,也可能只是名声不显。有的听说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都不错,大几千就能上。” 大几千就能上…… 江眠脸色白了,眼睛也红了,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说艺术是有钱人的游戏。 到头来,一切还是一场空。 “你没事?”那个人看他神色不对,有些紧张地问道。 “没事。”江眠摇了摇头,游魂一般地离开了教室。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公园的一处长椅前停了下来。 他忽地开始大笑,笑够了又开始哭,哭的不成样子。 哭完了,他又开始喊,公园的人用看精神病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他却不管不顾。拎起自己之前摔了的小蛋糕,打开,里头已经不成样子了。白色的奶油和红色的草莓酱混在一起,变形地彻底。原本那美丽的奶油花像是被暴力撕碎了,那些红色的东西像血,江眠拿起叉子,一刀插进了奶油花的心脏。 他开始吃,大口大口的吃,没几口就吃完了,他又把包装舔的干干净净,泪滴大颗大颗的从眼中滑下,落地无声。 他完了。 今天来之前他特地跟父母大吵了一架,以此来决定他的工资以后交给谁保管这个问题。父母对他十分失望,直言让他滚出家门。 他不在乎。 他相信自己能出人头地。 只要考上大学,只要考上大学,那么一切就不成问题。等他毕业了,有了好工作了,挣钱了,到时候父母还会这么对他吗?恐怕他们再也说不出画画是无用的东西这种话? 他是如此想着的。 这段日子他已经孤注一掷了,并且逐渐找到了信心。 但是上天总喜欢给人安排惊喜。 他在公园坐了不知道多久,兜里小灵通的闹铃忽然响了。 他猛地惊醒,想起来该到去接陆绍轩的时候了。 手机是他今天买的,不是智能机,只是他觉得和雇主之间没有电话也不方便,再说了以后他上大学能用到,所以就买了。 他给自己设定好每日准时的两个闹钟,这两个闹钟是提醒他,要去接孩子了。 准备抬步去完雇主家的时候,他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他拿起自己的手机,输了又删,删了又输,好半响才拨通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了。 他听见了自己带着点哭腔的声音: “凯子,我完了……我以前真不知道艺考前还要去什么学校培训……我以为自己学习,有时间的话就报个辅导班就行了……” “江眠,怎么了?”电话另一头,传来了陈凯有些焦急的声音。 江眠又想哭了,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他这个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我听见了……他们说三个月后我们要上艺校培训……那些艺术学校,最便宜的半年也得好几千,贵的话就得好几万……我早该放弃的,就该听我爸妈的,碰什么艺术啊,那是有钱人家才能接触的玩意儿……我现在跟我爸妈也闹翻了,这些天因为忙着练习学习也没好好学。凯子,我我完了,我的人生被毁了,你记着我哈,将来有什么事,就把我的例子告诉他们,让他们长长记性……” “你想干什么?你现在在哪儿?”陈凯从话里听出点不对劲的意味,更急了,“你别冲动,我现在就去找你……艺校的事也不是完全没有解决办法是吗?对了你不还认识了雇主吗?她因为想资助你上学给了你司机的职位,我们去求她,我拉下脸和你一起求,跪在地上求,说不准她会帮你一把呢?” “我怎么有脸去见人家……把人家当提款机了吗?”江眠自嘲道。 “那我去见!”陈凯立马说,“我出的主意行了?你别冲动哈,咱们手里的牌还没打完,等到最后才能知道结果。你的人生还没有被毁,现在放弃太早了……” 陈凯不停地说着,等确认江眠放下自杀的念头,才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的江眠面无表情。 他觉得他简直就像是一个卑劣的小丑。 明明早就决定了怎么做,明明在手机闹钟响起来的一瞬间,就定下了自己的目标,可却偏偏打电话给别人,忽悠他最好的朋友去给他挡枪。 是因为怕被骂贪心不足,或者其他的而丢了工作吗?还是因为这件事从陈凯口中透露的话,可信度高一点?亦或者单纯是不想在对方面前失了面子? 江眠不知道。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他只知道自己是个卑劣的小人。 他如往常一样去接了陆绍轩,什么也没提。 林枫晚在出门逛街的时候被人拦住了。 是陈凯。 他额头上都是汗,气喘吁吁的,衬衫都湿透了。 林枫晚也闲着,就坐了下来,听了听他想说的事。 听完后,她笑了。 “他需要帮忙应该是他亲自来,而不是找人来。”林枫晚说,“让我猜猜他让你来是为了什么?如果我同意了,对于他来说两全其美;如果我拒绝了,他可以说是你自作主张,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对?” 陈凯一愣,他想说江眠没有那么多心眼,确实是他想来的,但是林枫晚没给他解释的机会。 她点了一根女士香烟,含在嘴里,徐徐吐出一股雾气:“让他亲自来见我。” 她说。 陈凯不知所措,他不知道林枫晚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从她的脸上,他看不见任何波动,仿佛他刚刚说的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而已。 陈凯给江眠回了电话,江眠还记得要先把陆绍轩送回家,然后才过来了。 他低着头,小心翼翼走了过来,不敢抬头看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 香烟抽完了,林枫晚掐了烟,随手把烟头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懒洋洋地笑道:“来了啊?” 江眠嗓子里发出一声弱弱的“嗯”,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听不出来。 “行了,你走。”林枫晚挥挥手,让陈凯离开,这下子,她眼前就剩下江眠一个了。 “一个人如果喜欢算计朋友,他会没有朋友;一个人如果谁都算计,那么他会成为世界上最不受欢迎的人。”林枫晚笑着说,“世界上聪明人并不少,我觉得我也不算傻,你怎么敢就用这种粗糙的手段对付我的?我这个人啊,最不吃卖惨这套。” 江眠抿了抿唇。 “还有,我不知道你是特别自信还是没有自知之明,是谁给你的胆子让你有勇气找你认识一个月的老板,借一笔你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还上的钱?”林枫晚继续说道。 江眠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他仿佛是被人剥光了扔在大街上,无数人对他指指点点。他很想跑,但是他没动,不仅如此,还抬了头,那双之前一直不敢看林枫晚的眼直勾勾地盯着她: “所以你能借我一点钱吗?” 他问道。 林枫晚挑了挑眉,心道这货确实是勇气可嘉。但是没用,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不能。” 江眠没放弃,他继续盯着林枫晚,眼睛都没眨:“那您能教我赚钱吗?” 啊这…… 林枫晚眨了眨眼。 “随你。”她说,“我做金融生意的,你了解金融吗?” “我可以学。”林枫晚说。 “剩了三个月,来得及学?” “来不及就等明年,只要赚够了进艺校的钱,我可以再等一年。”江眠回答道。 林枫晚上下打量着他,目光十分稀奇。 这年头脸皮厚又心理强大的人可不多见,尤其还不是反面教材,她想了想,问道:“你还是专心画画,我懒得带学生。” 听到这份拒绝,江眠的心跌到了谷底。 “不过,你信得过我的话,你可以把你的工资或者一些其他什么钱交给我,我帮你打理三个月。”林枫晚接着说道,“利润有多少不知道,亏了也别找我——哦,我不会给你提前预支工资,只有你干完那个月后才会把你的工资转进你的账户。” 江眠一怔,他听懂了这些话。 林枫晚不会借钱给他,但是可以带着他的钱做投资。 赚多赚少还不好说,而且,投资是有风险的,万一全部亏了,他也得认。 “麻烦了!”江眠咬了咬牙,应了下来。 他决定一道路走到黑了,这辈子不狠狠撞一次南墙他不甘心。他存了五百,加上第一个月工资八百,一共一千三。他其实没花多少钱,现在也就给自己存下100块当做自己未来三个月的伙食费,剩下的全交给了林枫晚。 然后,他便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接送陆绍轩上下学,尽职尽责。 第7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七) “你还在幼儿园里当少爷呢?”某一天,林枫晚忽然问。 陆绍轩鬼鬼祟祟的身形一僵,立马站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也不想,但是他们总叫我少爷。” 林枫晚撇了撇嘴,得了,这几个月她每次去买零食逛商场,小家伙都得跟着她去。他一去就奔零食玩具区,买了一大堆东西——他已经学会挑林枫晚不喜欢的买了。 他拿了,林枫晚就顺便结账,然后没几天这些东西就消失了。除此之外的,他倒是没拿过家里的什么东西。 “现在有多少人你当老大?”林枫晚问。 陆绍轩兴奋起来了,手舞足蹈地跟她笔画:“小班的全都认我当老大啦!中班的也有一大半,我正在试图收买大班的人!” “你说什么他们做什么?” “差不多。”陆绍轩矜持道。 “还行,那就不算亏。”说完,林枫晚伸了个懒腰,“崽儿,帮妈妈把包包拿过来。” “哪一个?”陆绍轩立马来了精神。 “红色的那个。”林枫晚刚说完,陆绍轩就把包拎到了她的面前,林枫晚当着他的面在小本本上又划了一道,小家伙的眼睛立马笑成了月牙。 这是他的记账本,代表着他给林枫晚干了多少活儿,月末林枫晚要靠这个给他发工资。 陆绍轩格外重视这东西,因为这样得来的钱,他爱怎么花就能怎么花,因此,他平日干活十分殷勤。 虽然一个月也领不了多少钱。 不过这大抵就是孩子的乐趣?在懵懂不知事的年纪,一包辣条就能让他开开心心帮你干半天的活,而养成一个好习惯,只需要21天。 偏偏大部分家长吝惜于奖励,觉得既然是我生的,我养的,凭什么叫他干点活还要给钱?于是他们一边指望着孩子什么都自觉一点,一不满自己一就又打又骂,只有惩罚没有奖励,孩子能鼓得起劲儿才怪。 林枫晚就不同了,孩子不是她生的,花的是他妈的钱,在他从她手里花够100万之前花的都不是她的钱,所以她觉得自己没什么理由打压孩子。 什么“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什么“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什么“妈妈天天吃不好睡不好挣钱给你念书”,在她这里都不存在,她也不至于非要昧着良心颠倒黑白,所以,雇佣孩子打工确实是需要奖励的。 毕竟人家住的是他妈的房子,吃的是他妈的饭,不欠她什么。 拿了钱,林枫晚提着包包去银行了。 查账,同时,买房。 现在的房子并不小,也并不旧,只不过这个小区安保不太好。 普通小区的安保肯定是比不上高档小区的,邻居也是。是打她买了车后,让司机接送孩子,没少听见邻居的闲言碎语。 什么“她肯定是做三”啊,“是不是被包养了”啊,“每天晚上都有开豪车的男人进她家门”啊……各种鸡零狗碎,她直接雇了律师,给整个小区的大妈发了律师函,她们才消停了。 最后当然都选择的是庭外和解,赔钱。这年头不管犯没犯法的,都不愿意上法院。 这事解决了,小区大妈看她和陆绍轩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了,不过有过一次差点上法院的经历,她们也在公众场合管住了嘴,最起码现在应该还没有人在陆绍轩眼前说三道四。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小区不能住了。 林枫晚看中一个学区房,还是高档别墅小区。 那里离幼儿园不近,但是离初中和市一中都不远,属于升值的潜力股。 于是林枫晚买下了别墅,全款。 这年头好一点的房子才几万块,这种地段和房子都一等一的,也不过花了她三十万。 买了房子,她开始在网上翻设计师的资料。 她懒得布置自己的房子了,一切交给室内设计师,没什么不好的。 这房子还带个小花园,里头也可以种个果树,搭个葡萄架。 不过,又过了三个月了啊…… 她抬头看向天空,神色莫名。 等下一次江眠来接陆绍轩的时候,林枫晚问他: “你什么时候去艺校?” 江眠一怔,抿了抿唇:“还有一个多星期。但是我还不知道能报哪个艺校……” 林枫晚点出他的钱,给了他:“你的投资本金和利息。” 看着红彤彤的票子,江眠深吸一口气,接了过来。 他忽然有那么点紧张。 这三个月他过得其实并不好,各种画材一点一点的省,能借用别人的就借用别人的,脸皮都练出来了。睡觉他在陈凯的介绍下,偷偷去了学校的一个有空余的宿舍,没教住宿费,就带着自己的一床毯子谁在那儿,枕头都是别人送的。 吃饭时,他也尽量等后面吃,这样才好端着盛着白米饭的碗,去问阿姨要一点别人不要的菜汤。有时候菜剩的不多了或者阿姨不讲究,就会给他的碗里混着菜汤打上一些菜,也是不要钱的,他就这么一点一点熬过了这三个月。 现在,到了验收成果,或者说验收未来的时候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这种事那么容易会有奇迹发生吗? 但他又在心里发誓,如果,如果这些钱够他去最便宜的那所学校,那么他一定会去。学校差一点没关系,他会好好学的…… 一张一张点着钱,江眠在心里数着。 三千,四千,五千…… 超过了五千吗?! 他激动了起来。 六七,七千,八千! 他蓦地瞪大了眼。 足足有八千五百多块,足够他报考一所不错的艺校,还能给自己留一点作为生活费! “怎么会有这么多?!”江眠惊讶地看着林枫晚。 “我可没多给,”林枫晚摇摇头,她是真的没多给,“去,报名。你们学校除了你以外,还有没选好艺校的人吗?” “……没有了,”江眠摇了摇头,不知道怎么又涌起了一股想哭的冲动。 他吸了吸鼻子,忍住了。 “你走后,我的司机怎么办?谁来当?”林枫晚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有熟悉的,能确保对方人品的,同时也会开车的人吗?你可以把他带来我看一看,行的话就让他做。至于工资,我可以按照和你一样的给,但是如果你想抽点成的话,可以提前跟我说,我们对个口供,我保证不露馅。” 这意思是,他哪怕不在,也可以继续拿钱? 江眠愕然地看向林枫晚,他刚刚是在为可以去好一点的艺校而高兴,哪怕他知道这些钱报考了艺校后就剩不了多少了,别说大学的学费,就是他这半年的生活费都成问题。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没干几个月就辞职的情况下,林枫晚竟然还能让他介绍他的人。 一个月800块钱,放正常工作上,在现在都是绝对的高薪,更何况是只接孩子上下学的司机。 这个招聘启事放出去,足够别人打破头。 “我认识一个,”江眠深吸一口气,声音有点哑,“我的学弟,也挺有天赋。以前家境挺好的,也学过开车,就是以前年纪没到没拿到驾照,现在拿到了。不过去年他爸爸忽然没了,现在他家连房子的贷款都快还不上了,他正在考虑从艺术生转成普通学生。” 林枫晚点了点头:“带过来我看看。” 江眠点了头,转头就找到了那个学弟。 学弟叫姜雨,他原本想直接谎报一个价格,免得他知道自己拿分成心里不平衡,但是他想了想三个月前林枫晚对他说的话,于是道:“有一个活你干不?接送有钱人家的小孩上下学,人家给我一个月800。我因为要去艺校培训,所以干不了了,你愿意干的话我转给你,不过每个月只能给你四百,我也要用钱。” 姜雨怔住了,他妈以前是全职主妇,全家都靠着他爸撑着。他爸在的时候他没什么感觉,但是他爸走了,他便感觉整个家似乎吃饭都是问题了。 四百块钱对他也很多,虽然平白被人取走了一半有点让人心里不舒服,但是,工作是人家给的,四百块钱,他妈现在的活儿一个月工资还不四百,而他只需要每天请两节课的假去接小孩上下学。 “我干!” 他当即找了班主任,按照江眠给的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去跟班主任请假。 班主任一开始并不同意,眉头紧皱:“姜雨,你现在是学生,主要任务就是学习。你现在高二,正是关键的一年,高中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它决定了你将来去哪个阶层。四百块钱很多,那你怎么能为了这么点钱就放弃学习?这是不对的!” 姜雨没反驳,只是看着老师,平静叙述道:“我爸死了,我们家因为要还房贷没存下什么钱。要是没有这笔钱,我连上大学的学费都没有,而我还想学画画,想上大学。” 班主任同意了。 江眠带着姜雨认识了林枫晚,两个星期后,他踏上了去艺校的路。 “妈,以后江叔叔不会回来了吗?”陆绍轩有点伤感。 “要叫江哥哥。”林枫晚说。 “不要!”陆绍轩摇了摇头,“明明他和妈妈看起来一样大!” 林枫晚笑了。 又过了半年时间,林枫晚接到了江眠的电话。 在电话另一头,江眠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说话都语无伦次,断断续续的:“姐,我考上了……我通过了!我拿到了央美的录取通知书……呜呜……谢谢,姐,真的谢谢你……” 林枫晚听他啰哩巴嗦说了半个小时,才淡淡道了一声:“恭喜。” 江眠的声音停了。 过了许久,他才重新开口:“林姐,从下个月开始,姜雨的工资你全部打给姜雨,我不要了。我现在接了一份墙绘的工作,完成后加上之前攒的,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够了。央美学费不贵,我想冲一下奖学金,平时也可以在外头打点工赚一点生活费。” “每个月白拿四百块,这种好事丢了,你真舍得啊?”林枫晚问。 “不舍得啊,”江眠说,“但我已经从困茧里挣脱出来了,就把它让给更需要的人。” 第8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八) 江眠走了,去读他梦中的大学。 林枫晚揉着陆绍轩的脑袋感慨:“你什么时候也能这么好学。” 陆绍轩不服气,鼓着脸道:“我将来肯定比他还好学!” 林枫晚笑着摇了摇头。 陆绍轩更生气了,他觉得这就是在说他不行。 林枫晚这几个月老逗他,她发现这孩子好胜心挺强的,一有什么麻烦她懒得干又不想给钱,就直接做出一副“啊,我就知道你做不到”的表情,陆绍轩百分百抢着干。 只是经过了半年的“月末工资减半”,陆绍轩也意识到了什么。 现在,林枫晚再做这个姿态,他不会摆烂,也不会抢着干,而是眨巴着大眼问她,“妈妈如果我能做到你是不是该奖励我呢”,然后他的月末工资回到了正常水准,还高出了一截。 在学校,他已经成了彻底的孩子王。 每个月手里握着几十块大洋,零食不要钱地往学校搬,他似乎很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 接下来一年没有再发生什么大事。 不过,一年后,姜雨也辞职了,要上艺校去培训。 走之前,他也带了个人过来。 “他叫安树,高一,今年16,没成年,也没有驾照……”说着,姜雨底气不足起来,“但是他开车的技术绝对没问题!我看着他学的,亲自教的!他就是没到考驾照的年纪!” “那出了事谁负责?”林枫晚问。 “我负全责!”安树说,他看起来比实际大几岁,大约是因为打扮的关系,他在把自己往老成方面打扮。 姜雨有些忐忑,他是听说了江眠当初自己画驾照的事,才敢把安树带来的:“他其实有驾照,也不对……他爸有驾照。他爸原本是一个给人运货的司机,车不是他自己的,但是他现在也不干了,安树和他爸长得很像,说不定能糊弄过去。” 说着,他又拿出了一本驾照,上头是安树的,显示的十八岁:“这是我帮他画的,糊弄一般人应该没问题了,碰到交警的话就用那一本驾照。” “还知道告诉我。”林枫晚叹了口气。 “您对我有再造之恩,我不能在这种事上糊弄您。”姜雨恭敬地说,“用不用他您自己决定。” “又是你的学弟呀?我这成了艺校学前班了?” “不是,”姜雨摇头,“安树是普通班的,半年前他妈查出了肺癌,不过是中期的,能治。医生建议尽快做手术,他爸为了挣多点钱接了很多活儿,结果疲劳驾驶,出了车祸。不过只伤了他爸一个,就是车毁了,那批货也毁了,赔了不少钱。他爸没死,左腿截肢了,现在在一家方便面厂上班,养活他们还可以,加上他妈的药费就不行了。” 说完,他补充了一句:“他可以干三年,您三年都不用换人了。不行的话我带他回去看看能不能改改身份证上的年纪,明天春天就让他去考驾照。” “我这儿成慈善机构了?”林枫晚问,“算了,会开车就留下来,我也懒得找了。” “谢谢,谢谢您!”安树不住地点头,“您放心,出了事儿我一定告诉他们,我是骗您的,我这里还有本假驾照,给他们看他们会相信的,您只要说什么都不知道就好。我开车稳的很,也不会出事的,就是我死了,也不会让小少爷受伤!” 林枫晚思考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说:“抱歉,我不能答应,我不能让一个没有驾照的未成年人去接送我儿子放学,这既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也是对你的不负责。” 安树的眼睛暗淡下去,他本来也觉得不可以的,是这些天姜雨一直在旁边鼓励他,才让他生了一点微弱的希望,只不过现在这点新生的希望又被掐灭了。 “你会骑自行车吗?”林枫晚问。 安树一呆,不知道她问这个干嘛,但是自行车他还是会的,当即点头:“会。” “那你考到驾照前就先用自行车带着他上下学,”林枫晚说,“我缺的是一个接我儿子上下学的人,而不是一个必须开着豪车接我儿子上下学的人。” 惊喜来得太突然,安树一时手足无措。 姜雨赶紧捅了他后腰一下,安树蹭一声站直,反射性高声回答道:“是!” “那走。”林枫晚说。 陆绍轩正在幼儿园里等着他的大豪车来接他。 他一直是全校小朋友羡慕的对象,就因为在所有的小朋友中,他的排场最大,零食最多。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陆陆续续有人买了汽车接送幼儿园的小朋友上下学,但是他打听了一圈后发现,他们的车都没他的贵! 而且不仅是幼儿园的其他小朋友,就连他们的家长都会羡慕他投了个好胎,有了这么一个好车。 陆绍轩对此也是满意的,他对装b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热衷了,只不过仍然享受着被人捧着的感觉。以前是故意装,现在多数情况下则是无形装了。 只是,今天,情况有点不同。 站在幼儿园门口,他左看右看,没看见他的豪车。 再看一眼。 还是没有。 这时候,他看见了站在一辆自行车旁边的妈妈。 他眨了眨眼,又揉了揉,确认自己没看错。 陆绍轩呆住了。 他妈为什么带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他? 他眨巴着大眼看向他妈,他妈对他露出了一个没良心的笑,然后便是声情并茂地哭诉: “崽儿,咱们家破产了!妈妈前段日子把手里所有的钱都投进了股市,现在全被套牢了,妈妈手里的股票跌停,卖都卖不出去。我们家没有钱了,你以后也没有零食了,妈妈把车卖了,才还了一点外债,现在我们家已经快要饭都吃不起了!” 陆绍轩惊呆了,他不敢相信为什么事情变成了这样。 第一反应,他去看小雅老师和小朋友,发现小朋友们都在,他们都听见了。 陆绍轩这时候慌了,他还不能理解,饭都快吃不起了,是什么概念,他只是知道从今天以后他就不是少爷了。 没有人再捧着他,说不定还有人鄙视他,他以后只能坐在自行车后座,说不定以后还会有人指着他哈哈大笑,说什么“啊,这不是陆少爷吗?怎么不坐你的豪车了?” “妈,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吗?”他期待地看着妈妈。 林枫晚继续呜呜呜,她今天特意穿了一件最破的衣服:“妈妈跟你开这种玩笑做什么?好笑吗?崽儿,我们家真破产了,说不定明天妈妈就要带着你一起搬进贫民窟……” 陆绍轩彻底傻了。 他游魂一样地站在那里,眼珠子都忘了转。 “安树,你先带绍轩回去,”林枫晚假模假样地抹着眼泪,说道。 安树想要拉住陆绍轩,结果手指刚碰上他的胳膊,就被他猛的甩开。 “我不走!”陆绍轩红着眼大喊道,“我不要坐自行车!” 如果坐了自行车,不就跟幼儿园里最穷的那帮小朋友一样了吗?! 林枫晚没生气,她吸了吸鼻子,平静道:“既然他不想坐自行车,你就带他走着回去。” 然后她看向陆绍轩:“当初我也是天天带着你走着回去的,你别告诉我你不会走路了。” 陆绍轩红着眼睛不说话。 安树还是把他拖走了。 陆绍轩没有耍赖,因为聚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看见了,都听见了。 他不想让更多人看见听见,尽管他知道,估计明天,整个幼儿园的同学就都知道了。 他可以气愤,但是也没有撒泼,因为在外头,他还要维持少爷的尊严。 他走了。 林枫晚没走,她就倚在墙边,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节哀,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小雅老师看林枫晚发呆,以为她是难过,于是过来干巴巴地安慰。 林枫晚抬头,眨了眨眼,那脸上哪有半点泪痕。 “小雅老师,其实我家没事,我就跟孩子开个玩笑。”林枫晚慢吞吞道,“刚刚那个叫安树,是我家的新司机。他才十六岁,未成年,没有驾照,所以我让他先用自行车接送我家孩子一年,等后年考了驾照,再正常接送。” 小雅老师呆了。 她回想起刚刚那个人,虽然打扮的很老成,但是他确实有着一张过分的年轻的脸。 林枫晚却是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说:“哎呀,这不是看那孩子太可爱了嘛,就想逗逗他。你可别跟他说哈,也别跟别的小朋友说,让他先伤心几天,我看个乐。” 小雅老师向后看了看,小朋友们都走了,而她也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恍然大悟:“哦,放心,轩轩妈妈,我懂的!绍轩小朋友现在身边人确实太多了,基本都是他用零食收买过来的。绍轩小朋友还小,什么都不懂,也分辨不了别人对他是什么居心。您是想趁这个机会,让他看清身边哪些是只图他的钱,哪些是可以深交的人?我懂,我都懂……” 说完,她一脸高深莫测。 林枫晚眨了眨眼,她虽然听懂了小雅老师是什么意思,但是她真是临时起意想逗逗孩子啊!就跟以前骗小孩给她干活一样,就是看个乐子,绝对没有那么多居心! 就算是他将来的要来走这么一遭,那也是等到他长大了后。现在他才几岁呀,小学都没上,懂什么? “我真的只是想跟他开个玩笑。”林枫晚解释道。 “是啊,我们都听见了,家长和小朋友开玩笑再正常不过,谁都不能说是你故意骗他们,考验他们的。”小雅老师继续点头。 林枫晚:“……” 第9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九) 不过这倒给林枫晚提了个醒,陆绍轩最近真是越来越嚣张了,被捧得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也该借个机会让他认识一下现实了。 林枫晚回到家的时候,陆绍轩眼睛还是红的,像是刚哭过。 “生气了?”林枫晚笑眯眯地问道,她坐在沙发上,挨着陆绍轩,“好,妈妈其实是骗你的,咱们家没有破产。” 陆绍轩抬眼看她,声音里透着几分期待:“真的?” “真的,”林枫晚说,“不过你敢不敢跟妈妈玩一个游戏?” “什么?”陆绍轩问。 “你在幼儿园就剩了最后一年了,明年你就毕业了。那么我要求你在毕业前不能对任何人提起我们家的情况,也不能再带零食到学校给同学们吃,每天乖乖地坐着自行车后坐上回家,也不许随意许诺打架,能做到吗?” “为什么?”陆绍轩听懂了,他妈是让他装穷。 “如果你做到了,在你开始上小学后,我每天都会给你100块的零花钱,一直到你成年。”这时候,林枫晚慢悠悠道,“如果你做不到,那么我只能每天给你10块的零花钱。” 陆绍轩的眼睛蹭一下亮了,一百块! 他现在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钱,要好几个月才能赚到! 而这,只是未来一天的钱! 那一个月,他还能拿到多少钱啊? “没问题,交给我,我能做!”陆绍轩顿时拍起了胸脯,也顾不得悲伤了,生怕答应晚了林枫晚反悔。 他开开心心地吃完了饭,然后上床进入了睡眠。 第二天,陆绍轩去到幼儿园后,发现小朋友们看他的眼神有点怪。 大约是同情,同情他们家破产了,不过他知道他们家实际没有破产,于是便也不觉得丢人,相反底气足的很。 他就这样挺胸抬头的走进了教室,同大家打了招呼。 第一节课小雅老师教大家唱歌,下了课,陆绍轩像往常一样去找和他走得近的小朋友们玩,却听有人问:“陆绍轩,你们家是不是没钱了啊?” 陆绍轩刚想反驳,又想起了林枫晚的话。 100块和10块钱完全是两个概念,他要是一天就有100块,那等到他成年的时候该攒多少钱?他数了数,发现数不过来,于是没说话,在其他人眼里就是默认了。 他抿了抿唇,今天他没有带玩具,也没有带零食,于是便看了看窗外,说道:“我们去玩滑梯!” 有几个小朋友跟着他站了起来,陆绍轩要朝其中一个小朋友伸手,那个小朋友却被他身边另一个小朋友猛地一拉,顿时一屁股墩儿坐了下来。 “你傻不傻啊?以前你听他的话,他能给你小零食吃,现在你干嘛还要听他的话?”他旁边的小朋友大声说道。 那个小朋友愣住了,陆绍轩也愣住了。 因为拉他的小朋友和陆绍轩关系很不错,可以说,很多时候,她都在帮着陆绍轩“管理”这些小朋友。 陆绍轩觉得心里头不太舒服,他清楚这个小朋友说的都是对的,但是就是觉得不舒服。 他看向被拽倒的小朋友,那个小朋友愣了,愣耳后挠了挠头,好像还没有反应过来。 “但是我想玩秋千啊,”被拽倒的小朋友说,“你也没有给我零食吃,我平时也没有不和你一起玩啊?” 那个小朋友也愣住了,她有些生气,站起来指着他们:“你要和他一伙儿是不是?那好,你们两个人玩儿去!” 说着,她拿出很多零食——陆绍轩认出来了,那都是他给那个小朋友的零食。然后,她把这些零食分给了愿意跟着她的人,她们去另一边玩了。因为跟着她的都有零食拿,所以原本还犹豫的几个人看了陆绍轩一眼,也跟着走了。 原地,就剩下陆绍轩和之前被拽到的小朋友。 “球球,唐果果是怎么了?”陆绍轩难受地问道。 名叫球球的小胖墩茫然地摇了摇头。 陆绍轩抿着嘴,拉起了球球:“走,我们去玩滑梯。” 然而,外头的滑梯已经被唐果果和她的小伙伴占了。 她站在高处,居高临下地望着陆绍轩,刚刚还说不玩滑梯的她现在带人把滑梯里三圈外三圈包围了。 陆绍轩没管她,带着球球就要上滑梯。 “站住,”唐果果说,“这是我们的地盘!” 陆绍轩歪着头:“这里没写名字啊,不是谁都可以玩吗?你们玩你们的,我不打扰。” “现在就是我们的!”唐果果蛮横道。 球球拽了拽陆绍轩:“我们要不去玩沙子?沙子也挺好的。” 陆绍轩看了看,对方的人数明显比他这边的多的多,于是不再坚持,进了沙池。 一整天,他都没有被允许靠近滑梯。 放学后,他越想越气,就把这事儿跟安树说了,安树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于是又跟林枫晚说了。 “我知道了,你不用管。”林枫晚点点头,说道。 安树以为她会管,于是也不再多嘴。 第二天,就是沙池唐果果也不允许他们靠近了。 她带了更多的零食,看见那些零食,陆绍轩才惊觉,原来自己给过她这么多零食。 不,仔细想想,他带过来的接近一半的零食都被唐果果一个人拿去了! 他以前都没发现! 但是现在发现了也没有用处,他总不能去要回来? 回家后,陆绍轩跟林枫晚诉了好大一通委屈,林枫晚听完,安慰他去睡觉了。 第三天,陆绍轩发现幼儿园所有的游戏设施都被唐果果的人包圆了,他们竟然一个都不让他玩! “张远鹏!你让不让我过去!你忘了我当初对你多好了吗?!”陆绍轩愤怒地看着眼前的小朋友,生气地质问道。 小朋友垂着头,有些愧疚:“对不起,陆绍轩。但是果果让我拦住你,要不然她就不跟我玩儿了!” “你就这么想跟她玩?”陆绍轩质问。 “没有……”小朋友的头垂的更低了,“但是她不跟我我玩了,别的小朋友也不会跟我玩了。我不想跟你一样,什么都玩不了。” 陆绍轩气的牙齿咯咯响,简直士可忍孰不可忍! “走!我们找唐果果去!”他拉住球球的手,大步奔向了唐果果。 没费多少功夫,他们就见到了唐果果。 “唐果果,你真的太过分啦!”见到她后,陆绍轩当即大喊道,“你凭什么不让我们玩?” “我没有不让你们玩,只是这些都有人玩了,你们要玩你们可以玩其他的去。”唐果果平静地看着他们,又拍了拍身侧的滑梯,对着陆绍轩旁边的球球问道,“球球,你要来和我一起玩滑梯吗?” 球球“啊”了一声,有些手足无措。 “不许你和她去!你忘记她前两天怎么对咱们的吗?!”陆绍轩大声吼道。 球球左右摇摆,十分为难。 “你是谁?你凭什么命令球球?”唐果果居高临下地俯视陆绍轩,又看着球球,“你让他自己选,你是要继续跟他混在一起,还是过来跟我们玩?” 说着,她拿出球球最爱吃的薯片,撕开包装,慢悠悠地吃着。 球球咽了口唾沫。 他想走,刚走了一步,陆绍轩就抓住了他的手,他回头,就见到了陆绍轩难过的眼神。 “你也要背叛我吗?”陆绍轩问。 球球想了想,迈出去的那一步又退了回来。 唐果果立即大声:“这叫什么背叛?他家有钱的时候,他有多看过你一眼吗?现在倒装起兄弟情深的样子,平时,你们两个一个月说的上五句话吗?” 陆绍轩真的急了,他不能让球球离开,球球离开了他就真的成孤家寡人了:“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我平时也很关心球球!” “是吗,”唐果果问,“那你能告诉我,球球的大名是什么吗?” 陆绍轩顿住了。 他的脑袋一片空白。 大名? 什么大名? 球球的名字不就叫球球吗? 他试图去回忆以前两个人相处的细节,却怎么都回忆不出来。 他发现,在那天被唐果果挑拨之前,他对球球完全没有印象。 陆绍轩慌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真的不知道球球叫什么。 他求助地望向其他人,他们都没有告诉他。 唐果果说:“你看到了?也就是他现在落魄了,只有你愿意跟他玩了,他才把你放到心上,一旦他家又有钱了,他照样会把你远远的甩开。这样的人,你要跟他玩吗?他根本不关心你,只想拉着你陪他受苦。” “我没有……”陆绍轩的解释是如此苍白无力。 他急哭了,真的哭了,他拉住球球的手哀求:“不要走好不好?你回来,我一定去问小雅老师你的名字,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名字,我保证,我可以发誓……” 但是这可能吗?一个是他,一个是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被孤立的滋味并不好受,他这几天已经体验到了,他实在不知道球球能有什么理由留下来。 他哭得很伤心,球球看着他,又看了小雅一眼。 他没动。 想了想,他退回到了陆绍轩的后头。 陆绍轩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唐果果生气了:“高球!这个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想清楚了!” 球球摇了摇头:“我之前没和他说过几句话,他不记得我很正常。但是唐果果,他对你的名字一清二楚,有什么好东西带过来他都是先分给你的,你怎么能这么对他?我对他没有很深的感情,但是我更讨厌你!他那么喜欢你,你拿了他这么多的好处,他家有钱的时候你眼巴巴往前凑,他家失势了你就带头欺负他,我可不敢跟你这样的人交朋友。” 唐果果气死了,她跳下滑梯,狠狠推了球球一把,球球一个踉跄,差点摔倒,陆绍轩扶住了他。接着,唐果果狠狠踩了陆绍轩一脚,陆绍轩一痛,还没等他说什么,便听见了震天的哭声。 唐果果哭了。 陆绍轩和球球都懵了。 陆绍轩觉得该哭的是他,为什么唐果果哭了? 他去看唐果果,发现她眼眶红着,一滴泪都没有,就在那儿扯着嗓子干嚎。 很快,老师来了。 幼儿园的老师都被吸引过来了,忙里忙慌地安慰着唐果果。 “怎么了?”他们问。 “他推我!”唐果果指着陆绍轩,大声说道。 “我没有!”陆绍轩辩解道。 “他们都看见了!”唐果果指着身后的人说。 老师去问其他小朋友,小朋友看看唐果果,又看看陆绍轩,咬了咬牙,撒谎说:“确实是陆绍轩推的唐果果!” “对,我也看见了!” “就是他推的!” 小朋友们七嘴八舌。 “我没有!”陆绍轩眼眶也红了。 “陆绍轩小朋友,你难道想要说,这么多人是串通好了来污蔑你的吗?!”老师生气地问道。 第10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 林枫晚接到小雅老师电话的时候,正在家里玩掌机游戏。 得知事故的前因后果后,她挂了电话,继续玩游戏。 一个小时后,小雅老师打来第二遍催促电话。 “知道了,”林枫晚看推脱不过,叹了口气,又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刚刚也在开会,是一个很重要的会议。” 接着,她无精打采地站起了身,穿上了外套,走出了家门。 好懒…… 她打了一个哈欠。 到幼儿园的时候,发现这件事的相关人员都到了,就剩下她自己没到了。 陆绍轩小朋友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地站在角落,在他不远处,胖成球的小男孩正在被两个大人安慰,而他们的对面,是还在委屈巴巴的唐果果和她面色不善的家长。 见林枫晚进来,早就等在这里的唐果果妈妈不阴不阳地讽刺了句:“哎呦,真不愧是大忙人啊,也不知道是腿残废了还是怎么的,走个路都得一个多小时。” 林枫晚对她笑了笑:“是啊,确实忙,毕竟随便一单谈的都是几百万的大生意,确实不能像有的人一样那么闲。” 唐果果妈妈冷笑了一声,谁不知道她家破产了啊,几百万的生意?糊弄鬼呢! “果然没教养的人,教出来的孩子都是没教养的,才多大的孩子,就会随便欺负女同学,将来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渣子。”唐果果妈妈刻薄地说。 “我没有!”陆绍轩抬起头,说道。 在林枫晚来之前,他一直在说这句话。 “怎么?难道还许我女儿撒谎诬陷你的吗?!”唐果果妈妈跟开了炮仗一样,“我女儿这么聪明,乖巧又懂事,怎么可能会骗人?还有难道这么多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一起诬陷你吗?做错了事就要敢认,怎么有胆子推人,没胆子认啊?” “我没有!”陆绍轩再度反驳,同时,求助地看向林枫晚。 麻烦。 林枫晚的第一感觉就是麻烦。 这种事很难掰扯,这让她叹了口气。 “有监控吗?我看看监控录像。”林枫晚说。 园长尴尬地挠了挠头:“那个,监控摄像头前几天坏了……” 林枫晚刚想质问怎么会坏的这么恰巧,然而话到嘴边,她一拍脑袋,想起来了。 现在不是2023年,而是异世界的2001年。这个时候监控并没有大范围普及,甚至很多学校连监控都没有。 这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 “要不就这么算了,小孩子嘛,打打闹闹的很正常,你家孩子也不是玻璃人,一碰就碎,偶尔有点口角,至于闹成这样吗?”林枫晚打了个哈欠,不上心地说道。 唐果果爸妈顿时就火了:“你什么意思啊?就你家孩子金贵,我们孩子都低贱是不是?你家孩子推了我们家的孩子,连道歉也不说,赔偿也不赔,就想这么走了?我告诉你,没门!今儿个你不给我个交代,你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林枫晚也去看他们:“小孩子是大人插手不太好?一插手,事态升级,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发觉林枫晚是想要息事宁人,唐果果的妈更嚣张,也更有底气了:“我不管,你今儿个必须给我家果果一个交代!他得当着全校小朋友的面给我家果果道歉,还得补偿她的精神损失!” 一旁的球球看不下去了,愤怒道:“我们没推她!明明是她推的我!他还踩了陆绍轩一脚!” “你算什么东西轮到你插嘴了?谁不知道你和他是一伙儿的啊?全校小朋友加起来,就污蔑你们两个?”顿时,唐果果家长那边跟点了炮仗似的,唐果果就在那儿低着头,小声地哭,看起来可怜极了。 林枫晚看了唐果果一眼,又看向她抬着脸一股倔强的儿子,最后一次问道:“你们真不和解?” “不!”唐果果妈妈坚定地说道。 “行,”林枫晚点头,看向陆绍轩,“妈妈给你的录音笔呢?让你随身带着那个,拿出来我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录音笔? 陆绍轩迷茫了,他妈给过他这种东西? 还没等他问,就听他妈说:“xx公司今年新推出的那个,黑色的,据说可以随时随地录音,并把录音保存一个星期。我记得他们一发售我就给你买了,还给你打开让你随身带着——笔呢?” 她说完,陆绍轩呆了,小雅老师呆了,园长呆了,唐果果父母呆了,唐果果也呆了。 她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但是她根本没有考虑到一个东西:信息差和技术差。她不知道有录音笔这种东西,她还以为想听声音必须从电视或者收音机上听,结果,现在就听到了这么一个重磅消息。 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小巧的,外形像是笔一样不显眼的东西,可以随时随地的记录人的声音并播放出来! 顿时,她慌了。 她想到了当时的情形,其实录音的话应该听不出什么东西来,但是,她之前的排挤绝对被录的清清楚楚! 要是这种东西被拿出来—— 唐果果顿时手足无措起来。 唐果果的爸妈也回过味儿来,刚刚想看看这东西什么样子,忽地,他们女儿使劲儿拽了他们的衣摆。 低头一看女儿的表情,他们就懂了。 这事儿有鬼。 不能让她把那什么录音笔拿出来! 而林枫晚则走到了陆绍轩跟前,手伸进他兜里翻找。没找到,她皱了皱眉,责问道:“你是不是把东西落书包里了?我不是让你随身带着吗?” 陆绍轩傻傻地没说话。 听见东西身上没带,唐果果父母都松了一口气,但是他们发现,他们的女儿还在拽他们的衣服! 为什么? 不是没记下这次的事吗? 莫非—— 他们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 再看林枫晚,她依旧淡定,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她看着小雅老师和园长,抱歉地笑了笑:“对不起啊小雅老师,我不是不相信你们,就是我儿子身份特殊一点,我怕他在外头被人碰瓷儿,做个两手准备。这东西我平时都不听的,就是防着哪天发生这样的事儿了,这种东西能拿出来当个证据,平时的话我都不管里头透露的什么。” “……没关系,轩轩妈妈,”小雅老师说,她也不知道有这个叫录音笔的东西,她还在心想现在的科技真厉害。不过,她倒是能理解,就是原本理解不了现在她也理解了,她看到刚刚唐果果去拽她爸妈的情景了。 站在唐果果的位置上,她自以为做的很隐蔽,但是站在老师的位置上,她做的有点明显,尤其是她还用了那么大的力。 没有人是傻子。 小孩子自以为聪明的伎俩,在大人眼中往往不值一提。 “这样,你先等等,我陪着邵轩去教室拿他的书包,也好好听听这两天都发生了什么。”林枫晚说着,就要拉住陆绍轩走。 “轩轩妈妈!”她的手刚搭上办公室的门把手,唐果果妈妈就叫住了她。林枫晚回头,就见唐果果妈妈脸上露出一个难看的笑,“你看这是闹的,说到底就是小孩子打打闹闹,根本用不着我们大人操心嘛。对不对,果果?” “对,”有人递了台阶,唐果果瑟缩了一下就顺着下了,“其实我记不太清他到底推没推我了,可能是真的没推,我记错了……” 林枫晚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们:“那还是验证一下好,免得冤枉了好人。” 验证?怎么验证? 唐果果越想越慌,真让她去了,别说她诬陷陆绍轩的事了,就是她这些天打压排挤陆绍轩的事也会被发现! 想起她对陆绍轩的那些嘲讽,还有前后的姿态,这要是暴露出来了,老师会把她当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能被发现,哪怕诬陷人的事被发现了,其他事也不能被发现! “他没有推我!”想也不想,唐果果大声说道,她慌里慌张地看着小雅老师,弯腰鞠躬,果断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不起,小雅老师,是我的错。陆绍轩没有推我,是我推了球球……” 说着,竟然又哭了起来,一副真心悔改的模样。 小雅老师看了看陆绍轩,又看了看唐果果,轻声问:“轩轩,球球,你们想怎么办呢?” 球球看着唐果果哭的那么伤心,有些犹豫。 “要不就算了?”他小声道,被推了一下,他没觉得疼,而且也觉得唐果果这样也挺可怜的。 陆绍轩却是想到了自己在电影院拼命哭嚎也依旧被逼着看电影看到凌晨三点的那一天晚上。 那时他就知道了,道歉有用但是不是全部,做错一件事的结果,取决于被你伤害的人的想法,而不是因为你道歉了,觉得自己悔过了,就可以被轻易原谅。 他不想原谅。 但是,他也知道,其实他妈妈从来没有给过他什么录音笔。 这是骗唐果果的,而唐果果会坦白,也是因为这个。 真要深究的话,他其实是拿不出证据的。 “你要给球球道歉。”陆绍轩说。 “球球对不起!”唐果果干脆果断地说道。 陆绍轩还是不高兴,但是也没多纠缠,就让事情这没结束了。 到头来,唐果果什么损失都没有,凭什么啊? 她甚至不用当着全校小朋友的面道歉,虽然陆绍轩要求了,但是他话还没说完,她就开始哭,一直哭,边哭边不停地跟他说对不起,于是所有人都要求他,就这么算了。 那为什么他没做也要被逼着在全校小朋友面前道歉? 越想越憋屈,他忍不住想,要是他有录音笔—— “妈,我想要录音笔!”他抬头看着林枫晚,气鼓鼓地说道。 “可以啊,”林枫晚说,“不过我骗他们的,现在的录音笔内存没有这么大,不过你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提前打开录音。” “我要!”陆绍轩说。 不是什么不正经的东西,林枫晚一贯会选择满足他。虽说现在录音笔并不便宜,但是对她来说也没有多贵重。 至于心疼钱? 她还不至于,人家花的是他自己亲妈的钱。 她既然没想着承担什么教育孩子的义务,平时饭也不做,家务也不做,学习也不帮忙,出事了也不想管,没有累死累活而是享受人生,那自然的不该去动人家的钱,最起码一开始的一百万不该动。应该给他留着,这些钱光是存银行里每个月的利息就够他吃好喝好了。 说等他上小学后每天给他100块,也是按照这个算的。这笔钱存银行的话,长期存款,利息每个月就有3000块,正好给他做零花钱。 毕竟往后钱会越来越不值钱,所以不如趁着它购买力大的时候趁早花掉。 至于以后? 陆绍轩长大了不是就要去找他爹了吗?到时候也不用她养了,也不会缺钱。 第11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一) 拿到了录音笔,陆绍轩分外满足。 他叭叭地跟着林枫晚说唐果果的坏话,听的林枫晚嘴角抽搐。 “等会儿!”她打断了陆绍轩的话,“这就是你之前说的,小朋友们都听你的?你口中的听你的的意思是,你没钱后不到一天功夫,他们就全部被另一个人收拢过去了,并且被她安排的反过来对付你?你这是老大?你这是被安排挡枪当傀儡的傻财主?拿你的钱替别人养势力……” 陆绍轩羞愧地低下了头:“我也没想过这样……那时候他们还是挺听话的,我说什么他们听什么……” “那时候他们是听你的,还是听唐果果的?”林枫晚问。 陆绍轩茫然,他想了又想,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于是认真道:“那时候唐果果听我的啊!” 林枫晚:“……” 她是不是不该对一个六岁小孩的智商抱有期待? 抱怨完了,陆绍轩还愤愤不平:“我真没想到唐果果是这样的人,她以前装的真好,结果心里却这么恶毒!” 林枫晚也想到那个孩子了,不禁摇了摇头:“可惜了,挺聪明的一个孩子,会审时度势又足够果断,就是聪明劲儿没用到正点儿上。” 这样的聪明,还不如生成个庸才。 不过让她比较好奇的是,唐果果欺负陆绍轩这件事是单纯的坏,还是立靶子,亦或者是有什么别的目的呢? “我跟你说一段唐太宗李世民和突厥颉利可汗的故事,”兴致来了,林枫晚便给他讲了这段故事,她跟陆绍轩说颉利可汗曾经是多么骁勇善战,大唐和他有着怎样的恩怨情仇,又说李世民让颉利可汗怎么在宴会上翩翩起舞,最后下了总结,“你说李世民让突厥可汗给他跳舞,是因为没有跳舞的舞姬吗?还是真的兴致来了,亦或者简单的想羞辱他一下?其实都不是。那时候突厥有点不安分了,李世民怕颉利可汗也跟着不安分,所以让他跳舞。他不是真的为了欣赏颉利的丑态让他跳的,而是因为,他知道,跳了这个舞,日后就是突厥要反,也不会拥戴一个供唐人宴饮取乐的可汗,就如同八路军战士不会让一个曾经对着日本人谄媚讨好过的汉奸来当他们的长官一样。” 只是那小姑娘真的想到了这一层了吗?她打压陆绍轩是否真的是为了这个?如果是为了这个,那反而说明陆绍轩的老大当的并不差,哪怕下了位也依旧让她忌惮。 所以她要把陆绍轩彻彻底底地压下去,压的毫无尊严。这几天其实也就是她一步步探寻陆绍轩底线的时候,这场陷害开始,才是她打压陆绍轩的第一环。 只不过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了而已。 林枫晚对幼儿园战争毫无兴趣,她转过头看陆绍轩,也不知道自己期待他什么。 陆绍轩歪着头,看起来在很严肃地思考,思考地可爱的小脸都皱起来了。他想了很久,但是还是有不理解的问题,于是问:“皇帝是什么啊?” “万人之上,坐在最高位置上的人,也就是全天下的人都要听他的。”林枫晚回答道。 陆绍轩于是伸出拳头,激动而严肃地比划了一下,十分兴奋地大声说道:“我决定了,我以后要当皇帝!” 林枫晚:“……” 合着刚刚跟他说了那么多话,他半句也没听进去。 算了,对于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这种东西确实不太好理解。 林枫晚叹了口气。 别人家的霸总三岁作诗五岁当黑客七岁会八国语言十岁世界顶尖学府博士毕业二十岁创下百亿财团,怎么她家这个,六岁了看上去还这么傻,幼儿园里被一个小女生玩的团团转? 陆绍轩没有理会他妈的苦心,他就记住了一件事:原来当皇帝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甚至可以让别人家的大王给你跳舞助兴,原来当了皇帝,你就可以不用受任何人的欺负,也有了可以欺负任何人的权利。 他不知道中国两千年内,就出现了这么一个李世民。 手里有了录音笔,陆绍轩有底气的多。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唐果果就觉得自己眼皮直跳。 为了这份预感,她早早地来到了幼儿园,然后就听见陆绍轩正在拉着一个小朋友问问题。 “你说,这些确实是唐果果让你干的,对吗?”陆绍轩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那个小朋友懵懵懂懂:“是啊,她说跟着她有零食吃。” 唐果果心里一跳。 昨天的事小朋友们都不知道结果,也不知道陆绍轩有录音笔。 现在,他显然是知道录音笔怎么用了。 看见唐果果进来,陆绍轩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掏出录音笔,于是,刚刚他和小朋友那段话被从头播放了出来。 小朋友也被吓傻了,陆绍轩却没管她。 他现在就这么看着唐果果,对着她露出了一个恶劣的微笑,然后,他张开嘴,做出了一个口型。 唐果果认出来了。 他说,我抓住你的把柄了。 唐果果感到如坠冰窖。 一整天,她都在担心,生怕陆绍轩把一切告诉小雅老师,急的心脏砰砰跳。 但是他没有。 紧张了一天,唐果果刚放松了一点,就看见陆绍轩在跟小雅老师谈笑。 唐果果的心又提了起来,她生怕陆绍轩跟小雅老师说的是她的事,于是连忙插进两人中间,假装好奇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啊?” “没什么,”小雅老师笑了笑,陆绍轩在和她说他自己家的趣事,小孩子不懂事什么都往外说,但是她身为大人还是不好随便和小朋友议论别人的家事的,于是便转移了话题,“果果是在等爸爸来接吗?” 唐果果乖巧地点了点头,心里却是越来越慌。 他们刚刚说了什么?为什么小雅老师不愿意跟她多说? 但是她不能问,只能在心里暗自发慌。 就这样过了三天,她每天都在慌。每次她稍微放下点心,总能看见陆绍轩在跟小雅老师说话,还总是一边说话一边看她,像是在对她指指点点。 唐果果甚至觉得,要不陆绍轩还是把录音告诉小雅老师,她可以早死早超生,而不用这样天天提心吊胆。 但是陆绍轩就是要她提心吊胆。 因为他手里其实也没有太多证据,而且这事儿暴露出去,其实也对唐果果没有多大坏影响。 小朋友会不跟她玩了吗?他们现在不知道她做了什么吗?小雅老师会把她赶出幼儿园吗? 不会。 所以,他就要她提心吊胆,然后不断刺激她。 至于之后,他也不想跟其他小朋友玩了,只想跟球球玩。 就算小雅老师知道了他被排挤,又不能逼着所有的小朋友跟他玩。 他不清楚有的筹码留在手里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但是他已经隐隐约约地有感觉了。 多试几次,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 现在,他只想着让唐果果在毕业前都活在恐惧里。 因为把柄在他手里之后,唐果果一直没来找他麻烦,也没让手底下的人找他麻烦。 不过,所有小朋友离陆绍轩更远了,因为唐果果告诉他们,陆绍轩手里有录音笔,可以记下所有人与他说话的声音,谁要是当他的面说了一句不好的话,他转头就会把录音笔交给小雅老师,去告他们的状。 时间就这么过了半个月,唐果果建立的小团体渐渐开始不稳固了——她没有零食了,也没彻底把陆绍轩压下去。 于是,开始有人不满,尤其是看她怕陆绍轩那熊样,更觉得她不配做自己老大。 唐果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压下这些人,也没有足够的利益去诱惑他们,更不敢动陆绍轩,于是不到一个月,这个她临时建立的小团体就散了。 散了之后,又有小朋友来找陆绍轩玩了。 对此,球球很开心。 陆绍轩没说什么,跟着他们玩,他们要帮忙录什么声音他也没拒绝,玩录音笔却是坚决不行。他没有零食了,却是有别人都没有的玩具,于是也有很多人愿意跟他玩。 又过了一个星期,陆绍轩身边又聚起一些人,这次不是用零食收买的。陆绍轩也没犯懒,去事事假手于人。 又过了一个星期,陆绍轩忽然和林枫晚说他要邀请小朋友来家里做客。 “谁?”林枫晚问,她其实没有那么喜欢小孩子。 “球球。”陆绍轩说。 “那个一直跟着你的小弟?”林枫晚想起来了。 “不,”陆绍轩摇了摇头,直视着林枫晚的眼,强调道,“不是小弟,是兄弟,这辈子最好的兄弟。” 第12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二) 陆绍轩有兄弟了。 这对于林枫晚来说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 毕竟原着中他虽然孤独缺爱急需女主抚慰他受伤的内心,实际上谁也不信。有人接近他不考验个八百遍他绝不会接纳对方,性格独的很。而能经受这八百道考验的就只有女主了,即使这样,他依旧经常想这想那,可以说注孤生完全是他自己作死左的。 但是她细心观察了大半年,发现陆绍轩对这位球球小朋友确实不一样。 他们之间很平等,有什么有趣的事陆绍轩也会等到他们身边没有别人的时候单独跟球球小朋友说,说起来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 而在其他小朋友面前,他更偏向于冷淡的酷哥,倒不是谁也不理,而是对谁都淡淡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明明是这副德行,却还是收了一群小弟,现在这群小朋友嘴里那声大哥,便真诚多了。 时间又往前推了一年,陆绍轩上小学了。 安树依旧用自行车接他上下学,距离他能参加考试还剩下半年。 小学叫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天上小学的情景比第一天上幼儿园还是好了不少的,没有那么多人哭了。 上了小学,陆绍轩很开心。 他有零花钱啦! 很多很多,不用做家务就能拿到的零花钱! 开学那天早上,林枫晚把第一周的零花钱郑重交给了陆绍轩。 陆绍轩美的嘴角都咧了起来,怎么压都压不住。他捧着自己的巨额零花钱,索性不压嘴角了,就这么任由自己高高兴兴笑了一天。 这番模样倒是吸引了不少老师的注意:鲜少见到有人上学还这么高兴的。 但是陆绍轩可不管这些,他快乐地去登记,快乐地分了班,眼睛在四周转了一圈,然后笑得更欢了。 小学的生源自然就是附近的幼儿园,因此,他看见了许许多多的熟面孔。 哦,球球也和他一个班。 分好班,站好队,众人便回到教室上课。 第一节课,老师让大家自我介绍。 一位位同学被点名,一位位同学上台自我介绍。 陆绍轩觉得自己一雪前耻的时候到了,虽然他现在身边又聚过来一群小弟,但是这一年也是总有人在说闲话。 “陆绍轩。” 老师在讲台上点名,陆绍轩立马高声答道:“到!” 他站起身来,一步一步十分神气地走上了讲台,居高临下地俯视众学生,脸上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 “大家好,我叫陆绍轩,今年七岁,爱好游戏和美食,讨厌老鼠和营养餐。”陆绍轩说完,接着看向了球球,“最好的朋友是球球……哦,他叫高球。球球,你有想要的东西吗?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买,我妈给我发零花钱啦!” 说到最后,他没绷住,噗嗤一声地笑了出来,索性不再装了,一直这么开心地笑着,两只眼睛像是月牙一样弯了起来。 少年在讲台上神采飞扬,底下却有人看不惯,那是他幼儿园的同学,自打陆绍轩不带零食后,他就不接近陆绍轩了,而且看着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还十分嫉妒。 失去了钱,不就是还有副好脸嘛!为什么这些女生还是眼巴巴地贴过去?就因为他长得好?真是肤浅! 悲伤的是,就连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也喜欢陆绍轩! 于是,听见陆绍轩的话,他当即站起来,大声道:“陆绍轩,别装了行不行?谁不知道你家破产了啊,还装什么大款?” 陆绍轩等的就是这时候,他冷笑一声,傲慢道:“哪来的狗到处乱叫,这一年我家破产的谣言不会就是你乱传的?你家才破产了呢,我家一直好着呢!” 球球也点头,脸上满是羡慕:“陆绍轩家里没有破产啊,我去年他生日去他家做客,发现他家房子好大好大,里面好多好多零食,还带小花园呢!” 那个同学一愣,有些急了,于是更大声了:“别装了!幼儿园的同学都知道你家没钱!你上下学都是自行车接送的,原来的那个车是卖了?” 陆绍轩看着他,像是在看小丑:“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家破产了?我有说过一句话或者默认过吗?只是你们猜测而已,就因为我家接我的车换成了自行车?我告诉你,我家没事儿,好着呢,车也没卖,我坐自行车的原因是因为,我家司机还没有满18岁,明年才能去考驾照!” 他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了,那个小朋友愣了,老师也愣了。 没满十八岁的司机? 今年也就十七岁,去年也才十六岁……什么样的家庭会雇佣十六岁的孩子当司机? 还没等他想明白,陆绍轩就得意洋洋地把早上刚领的一叠百元大钞拿了出来,对着全班同学的面晃了晃:“看见了吗?我妈今儿早上给我的零花钱,一天一百,这是第一周的。直到我成年之前,我每个星期都有这么多钱。” 一叠百元大钞被舞成扇形,小朋友们的眼睛移不开了,老师的眼睛也移不开了,嘴巴张成了o形。 见鬼的,这就是有钱人吗?人家一个星期的零花钱,比他一个月的工资还多的多的多! 他有那么点想问陆绍轩,你妈妈还缺儿子吗?但是他虽然心肝直颤,但是还是问不出口,也拉不下脸。 小朋友们七岁了,已经对金钱有了基本的概念,他们可能不知道一万块是多少钱,但绝对知道一百块能买多少东西。 他们平时买个小零食也才一毛两毛,而一百块,能买多少零食啊!仔细数数陆绍轩手中的红票票,一,二,三,四,五,六,七……足足七张!七百! 小朋友们简直羡慕地无法呼吸了,纷纷捂住了胸口。之前对他发难的小朋友也捂住了胸口,像个邪恶的反派一样倒了下去,他望向陆绍轩的眼里,流出了悔恨的泪水,而陆绍轩,挂着属于主角的得意笑容,身姿挺拔地立在讲台上,他手中的钞票都仿佛散发着一阵阵金光。 不仅小朋友们感觉到了,就连老师都感觉到了! 他深吸一口气,艰难地从陆绍轩手里抽出钞票,塞进了他的口袋,然后在他还没炫够的情况下,把他请下了讲台。 然后他咳了咳,发表了一番自己都不信的演讲:“那个,我跟大家说一下哈,钱,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是这世界上,比钱还珍贵的东西有许多,总有东西是钱买不来的,所以大家也不用对钱这么在意……” 等这一节课终于下了,所有的小朋友都凑到陆绍轩身边了,班主任深吸一口气,跟林枫晚打电话: “陆绍轩妈妈,我想,我们得好好谈一谈。孩子才这么小,给他们太多零花钱,是不利于他们成长的,容易让他们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 林枫晚假装没听懂,她都答应陆绍轩了,总不能言而无信?要是自己答应的事都做不到,那她多没面子啊,于是她假装惊讶:“这些钱很多吗?不多?一百块,不就够他平时中午在外头吃一顿饭的钱吗?” 班主任噎住了。 什么饭这么贵?! 哦,不对,给得起孩子这个零花钱的家庭,平时大概就可能吃这么贵的饭。 是他肤浅了。 他一时间竟无法反驳。 好半响,他才重新开口,只是声音弱了下来:“陆绍轩妈妈,你也要为其他的小朋友考虑考虑。其他的小朋友零花钱才有几毛钱多的,也就一两块钱,你给孩子这么多钱……” “一块钱不就够买个冰棍吗?吃完冰棍孩子饿了怎么办?”林枫晚的声音更惊讶了。 而老师……他很想问,你知不知道一般孩子的冰棍只要几毛钱? ——哦,她可能确实不知道。 要是他真问了,对方说不定还会反问一句,几毛钱的东西能吃吗?会不会有细菌啊? 对不起。 打扰了。 老师快哭了,他也好想有这么壕无人性的亲妈。 但是作为一个老师,他还是要劝的:“陆绍轩妈妈,你要知道小孩子通常没有多少自制力,又对金钱观念没有明确的认知,很可能会乱花钱,养成错误的三观。零花钱过多还会引发孩子的攀比心,而且小孩子的零花钱一般都用在零食玩具上,零食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玩具玩多了的话对学习也有影响……” “但是哈,”林枫晚笑着回答道,“零花钱给多了给少了,小孩子们不都会有攀比行为吗?只不过给的少的,只能羡慕别人;给的多的,则是被别人羡慕。我们家又不是没有条件,为什么让孩子只能眼巴巴的羡慕别人,而不能做被所有人羡慕那个? 至于金钱观念,放心,我家孩子很有金钱观念,不信你随便挑一样市场上的蔬菜,问问他现在多少钱,保准他能给你报出来。我们家的蔬菜水果都是他买的,牛奶零食也是。他幼儿园的时候,每天给我打工赚钱,忙活一两个小时我也就给他五毛,他早就知道钱不好挣了。” 班主任愣了愣,没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 “至于零食玩具您更不用担心了,他国内国外各种品牌的零食都吃过,好吃的都吃吐了,现在除非是有什么新鲜口味的他会买点尝试一下,平时他都不吃零食的。玩具也是,该有的家里都有,他喜欢那些动画片特摄片的玩具,在家里是有一个专门的房间放这些的,从几毛钱的玩具到几千块都有,他对外头小摊上的廉价玩具,是没有兴趣的。比起他乱花钱,我更担心他不知道钱怎么花。” 班主任……班主任没有表情了。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想起自己十分喜欢但是价格昂贵,一个月都舍不得吃一次的某款外国糖果; 他想起自己一直眼馋,想买又没钱买的某款售价288的机甲手办; 他想起自己这么大的时候,家徒四壁。为了能不被饿死,春寒乍暖的时候在天蒙蒙亮就拉着小伙伴走了七八里的山路去挖野菜,然后走山路的时候,他们遇到了蛇,慌忙之下,一个小伙伴摔下了山崖,血花一朵一朵地落在地上,那小小的身躯再也没爬起来—— “是吗?现在大家的生活真是变好了啊。”班主任低声说。 “是啊,”电话另一头传来一声轻笑,“我也不是大户人家出生的,小时候真的穷怕了,现在有点钱了,也就舍不得让儿子跟我小时候一样受苦了。” 第13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三) 林枫晚的话并不是无的放矢。 这不是她的过去,却是原主的真实想法。 原主也是贫农出身的,那个时候大家都过得不太好。 所以她有钱后也一直没有用这钱买这买那,而是把钱存在银行,每个月靠着这笔钱的利息过活。 生孩子并不是为了日后方便讹钱,仅仅是她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她没有父母,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牵挂。当她从医院醒来看见孩子的笑脸时,她觉得她的人生被救赎了,她开始拼尽一切去学习当一个好妈妈,虽然她的孩子并不认为她是一个好妈妈。 在这个孩子长大后,这个孩子跟他的情妇说,我的生母是一个企图靠着爬床上位的女人,她从小便不关心我的死活。 …… 因为露了财,陆绍轩身边又有了更多的人想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他却没有上一次那么盲目了。 他本质上是一个记吃又记打的人,在经历过一次背叛后,他已经不会再轻易相信别人了。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之间建立上下级的关系。 一整天,陆绍轩都在吹捧中度过。 中午安树来接他的时候,发现他身边又围了密密麻麻的人。 他们看向他那辆自行车的眼神既狂热又奇怪,仿佛那辆其貌不扬的自行车是金子做的。 “怎么了?”他问。 路上,陆绍轩高高兴兴地把事情和他说了。 听见他说的话,安树皱起了眉。 这年头的社会并没有20年后的那般和平,因为摄像头不普及,科技不是很发达,所以犯罪率也没有那么低。 “你怎么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漏财呢?”安树并不羡慕陆绍轩有很多零花钱,他只是觉得担心,“万一他们回家把这件事告诉别人,然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听见了,他们会来绑架你,抢劫你,到时候你要怎么办?” 陆绍轩梗着脖子:“他们进不去小区,保安不会让没见过的面孔进小区的。” “那你在学校呢?”安树质问道,“或者像现在,我和你,我们两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走在路上,忽然有一群人冲出来,把我们拦下拿着刀就要架着你走,你怎么办?” 陆绍轩愣住了,他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他就是想着扬眉吐气一回。 顺便变回他的少爷而已。 听到他的理由,安树也无奈了:“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当少爷?” 陆绍轩也说不明白:“我就是想当!” 安树问,“电视剧的少爷会七国语言,你会吗?” “我可以学!”陆绍轩大声说完,家也不回了,拉着安树就去了新华书店,出来的时候抱了一大摞砖头书。 “你买这么多你看得完吗?不行的话我们一本一本买。”陆绍轩在前头拿,安树在后头劝。不过显然他是劝不动陆绍轩的,眼见着陆绍轩越拿越多,他深吸一口气,摆烂似的地大声喊道:“带不动啦带不动啦!我的自行车带不动这么多书!我要带着一个人,还要带一堆书,不可能带动的,最多只能带动三本的样子!” 书店人的目光聚了过来,安树感觉脸颊一片火辣,索性闭上了眼,不再看别人。 他这番话,别人信不信他不知道,陆绍轩好像是信了。 他犹豫了片刻,把那堆书都放了回去,只剩下三本,分别是英语,法语,日语的教材。 安树想了想,把英语和日语的教材放了回去,又拿了两本法语有关的书,递给了陆绍轩,然后继续一副无赖样:“那两本我拿不动,只能拿动这三本!” 陆绍轩怀疑地看着他,这两本并不比那两本薄,涉及到教材的书没有薄的。不过他没有深究,而是理直气壮道:“那你明天和后天继续陪我来买书!” 安树气笑了,他掐住腰,没好气地看向小少爷:“你能不能把这三本看完了再买别的?你一天看得完三本书吗?” 陆绍轩看了看,现在书店人并不少,他感觉这么被教训面子上有点挂不住,当即顶了回去:“要你管我?我自己的钱我爱怎么花怎么花,你是我什么人啊?” 说着,他把书递到了收银台上,并拿出自己的百元大钞,丝毫不在意周围还有很多人。 “你妈是我的恩人,她没时间看着你,我就得替她管着你!”安树说,“她救了我妈的命,我就不能看着她的儿子慢慢变成一个小混蛋!” “谁是小混蛋?”陆绍轩的毛炸了。 “从幼儿园开始就拉帮结派,不学无术,整天就知道和人比这比那——林姐明明什么都没亏着你?至于这样吗?”安树无奈地看着小少爷,他是真的觉得陆绍轩这样不行。 “用不着你管!”陆绍轩硬邦邦地甩下一句。 安树把陆绍轩送回了家,顺便把今天的事告诉了林枫晚。 “我发现这孩子的虚荣心……也不能说虚荣,应该说好胜心有点强?”安树站在林枫晚对面,斟酌着用词,“别人有的他一定要有,论排场任何人都不能比过他。他似乎很享受被别人捧着的感觉,我找姜雨学长打听了一下,发现他在幼儿园时就喜欢拿很多零食出来摆阔,今天拿了钱,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似的,动不动就把钱拿出来扇扇风,也不管外头危不危险。今天上学第一天他身边就聚了好多人,肯定不能说都是好的,他这个人又比较喜欢听别人夸他,我担心,这么下去——” 安树顿了顿,又说,“其实也不能全说是他的错,主要是他现在特别容易被别人影响。也不是说他会特别容易被谁控制,但是要有谁激他,一次两次的话,他肯定会被激到,进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还有安全,他对这方面没有很深的概念,我特别提醒过他,让他不要随便把钱拿出来给别人看见,结果他还是在书店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自己的全部钱掏了出来。” “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大事,”林枫晚想了想,说。她对陆绍轩没有安树那种老父亲般的操心,只是道,“这孩子也许不是那么聪明,也许不太会控制自己,但他也没有那么傻。我们再等等,等几天看看他会怎么解决。” 很快,安树就知道了。 晚饭后,陆绍轩磨磨唧唧地来到林枫晚面前,跟她形容了各种小说电视剧里那种炫酷的保镖。 林枫晚义正言辞地告诉他没有保镖有超能力,他们不能一脚踹飞汽车,也不会像大片一样动不动枪战,更不可能你不需要时他们全部消失,一有危险立马跳出来后,陆绍轩的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失望。 他最终还是没有放弃炫耀。 但是从第二天起,他逢人就十分兴奋地跟他们说,他妈雇了一个超厉害的国际特种兵暗中保护他,做他的保镖。 很多人都信了。 依然是普通人真的不太了解有钱人的生活,然后他们又会想,这种家庭给一个孩子的零花钱都有这么多,怎么会不雇佣一个保镖保护孩子?他们不担心孩子的安全吗? 于是第一个半年就怎么凭空过去,没有人怀疑过。 安树发现自己可能确实看低了陆绍轩。 大多数时候他都喜形于色,有了好东西就得意洋洋地到处炫耀,看上去十分简单又好懂。所有人都习惯他这副态度,哪怕连学校的老师同学也渐渐习惯。而每次炫耀,有时候他会拿出东西,有时候不会,但是他没有拿出东西的那些时候,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没有。即使开始有怀疑,过后只要他们一怀疑,他就会把东西拿出来,久而久之也没人怀疑了。 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后果——没有人能看出他是不是在撒谎。 如果不是对他们家有着足够的了解,安树也分辨不出来他哪句话是假话。 他撒谎大多数时候并不是为了炫耀,他能炫耀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了,而是为了避免麻烦。 当面漏财,怕人抢劫,就谎称自己有个超级厉害的保镖; 同学希望他当冤大头请他们吃饭,他就在察觉他们意图后得意洋洋地说着他妈。最近要带他去哪去哪,见什么人,有多忙,得知他最近没时间后,那些人就会退缩,再过几天也就不好再提起来了; 有人直接开口问他要钱要东西,便宜的并且只有一两次的话他会买,次数多了,要的东西价格贵了,他就会一脸抱歉地对他们说,他有哪个有钱的朋友,他答应了送对方什么东西,最近没那么多钱。这些东西从几十到几百到上千的都有,可如果他们要问为什么可以送给那些人这么贵的礼物时,他又会细数对方给他送了什么什么,大多数比他送的只高不低。这样次数多了,再有人想要问他买贵礼物的时候了,不用他说就会有人别人嘲讽,问他能给陆绍轩买什么,但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陆绍轩究竟有没有这么一个朋友。 他以为被众人捧着,陆绍轩很快就会学坏,但他没想到他始终能认清自我,面对外头的各种小心思看的一清二楚,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知道那些阿谀讨好他的人哪些不是好东西,知道他们哪些有社会背景,知道他们家里都是做什么的,但是对于不安好心的人他也没有赶走,对于家庭贫困的人他也没有看低,而是给每个人都留了适合他们的位置,对待不同的人态度也不同——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 这半年多,他的追随者数目日益增多,他却能管好他们。他不针对老师,反而愈发谦卑和善,他对追随者们高傲,却并不显得盛气凌人。 安树几乎是惊叹着看着他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他甚至意识到开学在教室露财也可能不单单是为了炫耀,毕竟现在实验小学已经没有一个人不知道陆绍轩了,而一切,都是从那天开始的,他除了幼儿园外的首批手下,也大多数是因此而聚集过来的。 玩心眼玩的还不如一个小孩儿,安树感到很惭愧。但是好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他又感到与有荣焉。 就这样半年过去,他拿到了驾照。 第14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四) 他二十八万的车终于能开回来啦! 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开始,陆绍轩心中满是欣喜与激动。 然而,时隔一年多再看见那辆当初被全幼儿园小朋友羡慕的汽车后,他就有点高兴不起来了。 好幼稚哦,上头竟然贴了那么多奥特曼的卡贴。 他已经不喜欢奥特曼了,他开始喜欢机甲超人。 但是现在让他坐着这辆车上学的话,他绝对不会把车上贴满机甲超人的卡贴,这样太有损他少爷的格调。 陆绍轩让安树陪着他把车上的卡贴一个个揭了下来,又去洗了车,露出车辆原本的外表,他这才满意了。 第二天,安树开着车去送他上学。 陆绍轩原本非常高兴,因为他的排场回来了,可是当车辆走到校门口时,他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他看见了一辆与他坐着的,一模一样的车,并且比他这辆车新一些。 他不再是最独特的那个了。 陆绍轩抿了抿唇。 小学和幼儿园不一样,这里家里有钱的小朋友是不少的,只不过他们的家长不会给他们那么多零花钱。 但是,除了零花钱外,在其他地方,比方说出行工具上,家长们并不寒酸。 于是,陆绍轩见到了他的爱车同款。 他阴沉着一张小脸,下了车。 这一天他过的并不开心。 回家后,他就缠住了林枫晚: “妈,我们家是不是该换车了?” 他手里拿着一张汽车宣传单,拼命暗示:“这辆车用了好几年了,都旧了,我们换了!家里又不是没有换车的条件,我看这个就很好,它长得好看,里头也舒服……” 说着,他举起了宣传单。 林枫晚低头一看,被气笑了,宣传单上的破汽车标价128w,外形做的像赛车一样,但是没什么实用性。大概知道自己无论是从配置还是技术含量上都对不起这个价格,它搞了个全球限量——5000辆! 也不知道这小子在哪儿翻出来的。 “不行,我觉得咱们家那辆车挺好的。”林枫晚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她从来没打算在陆绍轩身上花的超过一百万,况且还是买这种用不上的东西,“你要买车自己攒钱买去,在我这儿说没用。” “可是我们家的车都旧了,”陆绍轩不甘心地说,“而且也过时了,现在好多人有同款甚至更新的款式,妈——” 他竟然罕见地撒起娇来。 林枫晚拧眉甩开了他的手,垂头看着他:“我不记得我教过你事事和别人攀比,尤其是在这种没用的东西上。你这么能,怎么不住进白宫里?或者有本事你造一座紫禁城也行啊,怎么没见你和这些人比?” 陆绍轩一愣,不是因为被说动了,而是因为这有点触及他的知识盲区。于是他抬头问:“白宫是一座宫殿吗?长什么样的?为什么要住进紫禁城?里面很漂亮吗?” “挺漂亮的?”林枫晚也不确定,“白宫是总统才能住的……不对,佣人应该也可以住?紫禁城也一样,皇帝能住,宫女能住,粪夫说不定也能住。还是b格不够高……” “……这样,”林枫晚打开电脑,登陆百度,给陆绍轩搜索出了一个奖章,“喏,共和国勋章。买车算什么,总有人开的车比你好,就算你开了全世界最贵的车,那还有制造这辆车的商家呢,他想造多少辆就造多少辆,想卖多少辆就卖多少辆。你如果什么都买,别人只会把你当成冤大头,就像你幼儿园时一样。但是这玩意儿不一样,你要是能拿到这玩意儿,全国13亿人口都会高喊着你的名字为你欢呼,你的名字会被载入史册。你买了车,也就现在炫耀一时,过后谁知道你是谁?但你要拿了这个,从你拿到之后,出生的每个华国人都得知道你的名字怎么写,都知道你是谁。” 怕陆绍轩不懂,林枫晚打开了一个万人演唱会的视频,陆绍轩被视频里的情景震撼住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多人为一个人欢呼! 一万人,在天空看上去也就是一群蚂蚁,然而这群蚂蚁能组成一个巨大的圆。而十三亿人—— “壮观吗?你要是能拿到这个勋章,为你欢呼的人会比这里的多10万倍。”林枫晚说完,她自己都笑了。她其实也就是开玩笑性质的,梦想谁都有,毕竟谁都能做梦。但是实际呢?小时候叫嚷着要当科学家的人长大后在工地搬砖的比比皆是,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梦想,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为梦想努力过,而是现实条件不允许,天赋也不允许。 但是这一刻,陆绍轩却是被林枫晚描述出来的那个场面砸晕了,他光是模糊地想一想,就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他想象自己站在巨大的舞台上,向外远眺,人山人海,完全望不到边儿。他们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数不清的荧光棒和灯牌的亮度几乎要晃瞎他的眼,他们在底下疯狂地大吼着他的名字,那声音似乎要撕裂他的耳膜…… 陆绍轩咽了口唾沫,心脏疯狂跳动起来。 他移不开眼了,他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似乎要把那枚勋章上的每个细节记清楚。 “回神啦!”林枫晚看着他发呆,戳了一下陆绍轩的脑门,陆绍轩一惊,抬起头,似乎是醒了似乎又还没醒。他看了看林枫晚,又回过头看电脑屏幕,口中喃喃自语。 “……好想要。”他轻声说道。 “你说什么?”林枫晚没听清他的话。 陆绍轩猛地抬起头,手指狠狠戳进了电脑屏幕,似乎要把电脑屏幕戳碎。他看着林枫晚,小脸上满是坚定,大声道:“妈,我想要这个!” 林枫晚笑了:“这个妈妈可买不起,得靠自己去争。” 陆绍轩重重地点了点头:“那我去!” 被画完饼,陆绍轩回到房间打开了那本厚厚的法语词典——安树以为他买回来后就不会再翻开,事实上事情正好相反。 他每天都在学。 原本他是不想学的,这太枯燥了,但是他忘不了自己在班上告诉小朋友自己在学法语的时候,其他小朋友脸上那羡慕赞叹的眼神。 若是只有小朋友们赞叹也就算了,但是知道这件事的老师也一个个来夸他了!这有多难得啊!他的零花钱虽然多,老师们很羡慕,但是从来不会因此来夸他!考试会夸,他每次都是双百,但这着实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他们班上次考试足足有38个双百! 但是,他打听过了,他们整个班级乃至整个年级,会说法语的就他一个! 这b格可高上天了! 他本质上不是一个喜欢学习的孩子,但是他特别喜欢听别人夸他。尤其是真情实感那种夸,而不是冲着他手里的零花钱和小零食来的那种! 所以,他真的在学,虽然进度不怎么快。 连续好多天,他都被林枫晚画的这张饼砸的晕乎乎的,不知所以然。 直到过了一个星期,他才勉强缓过劲儿,但是一想到他拿到那个勋章,面对全国十三亿人开演唱会(误)的情景,他就心跳如擂鼓。 他学着上网,去找拿到这枚勋章的办法,得到的答案有些不尽人意。 太难了。 不过难也正说明了这个东西的珍惜。 与此同时,他还搜到了另外一个词条:诺贝尔奖。 据说是个世界级的奖项,每年举办一次,获得诺贝尔奖的人也是全球闻名,它的知名范围比共和国勋章大,知道的人更多,但是显得没有那么珍惜。共和国勋章建国以来才发出去八个,而诺贝尔奖,每年都有好多个获奖的。 但是它的知名度又比共和国勋章大…… 小小的陆绍轩开始苦恼:他将来是先拿到共和国勋章好呢,还是先拿个诺贝尔奖好呢? 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 因为一时半会儿拿不到,陆绍轩做了几天美梦后也就暂时放弃了。 他照例每天等着安树来接他上下学,平日里在学校绝对不偷溜出去——嘴上不服输,不代表他真的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在安全方面还是稳一点好。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陆绍轩越看自己家的车越觉得不顺眼。 道理是那么个道理,但是他现在又拿不到啊! 他现在就想要车。 “啊啊啊啊好帅!”正思考着换辆什么样的车,陆绍轩的背后忽然爆发出一阵尖叫。 他吓了一跳,回头,这才发现他的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聚过去了很多人,并且还有源源不断的人在往他身后进。 发生什么了? “蓝星超人,他一定是蓝星超人!” “这是蓝星超人的车!” 此起彼伏的声音里包含了太多的激动与羡慕,这让陆绍轩心里多了几分好奇。 他推开人群,挤了进去,一抬眼,他呆住了。 他看见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正摘下了自己的摩托车头盔,甩了甩马尾,十分淡然地跳下了摩托。 在摩托上,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他是骑车的人,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辆车,那辆车……那辆车!!! 《机甲超人》里蓝星超人的车! 陆绍轩眼睛顿时红了,他没认错,他不可能认错,他做梦都是自己从先祖手中接过心爱的摩托,挑起守护人类的担子,这款车的样式,他做梦都梦了几百遍了!! 他嫉妒地望向小女孩,她凭什么坐蓝星超人的车?! “舅舅,别臭美了,赶紧回去,要不我妈又要说你了。”这时候,那个小女孩淡淡说道。 等等! 她是谁? 蓝星超人竟然是她舅舅!! 第15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五) 《机甲超人》,当今少儿频道热播的特摄剧。虽然演员们演技夸张,台词尴尬,但还是以炫酷的机甲和中二的内核,获得了广大小朋友们的喜爱。 目前机甲超人的周边已经印遍大街小巷,这一代的小朋友,没有人不知道机甲超人的。 家里没有电视的除外。 蓝星超人人人都认识,人人都看,想买些它的盗版周边也不是什么难事,陆绍轩家里还有好几个高定版机器人。 但是,玩具终究是玩具,眼前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车! “你是蓝星超人吗?”陆绍轩挤在最前头,颤抖的手,激动的声音,被打乱的喘息声都昭示着他不平静的内心。 “哈哈,我不是,蓝星超人把车卖给我了!”年轻人愣了片刻,挠头笑了起来。 陆绍轩有些失望,不过也是,仔细看看就会发现他跟蓝星超人长得一点都不像。 不过如果车是他的话—— “你能把车卖给我吗?”陆绍轩问道,他看向车的目光里充满了渴望。 年轻人觉得他在开玩笑,就算不是开玩笑也绝对买不起,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于是他当场就拒绝了:“小朋友,抱歉,我这车不卖的。” 陆绍轩急了:“那我可以换!我把我们家的车给你,换你的车!” 年轻人哭笑不得:“小朋友你这么说你家长知道吗?好了别闹了,我要走了哈。” 说着,调头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他并没有把陆少轩的话当真。 他并不知道,陆绍轩想这辆车想了整整一天。 晚上安树来接陆绍轩的时候,陆绍轩磨磨蹭蹭地,就是不肯走。 “怎么了?”安树有些奇怪,他们都走到校门口了,可是陆绍轩就是不上车。 不等陆绍轩回答,远处就有一个小跟班跑了过来,边跑边喊: “出来了出来了!孟舒出来了!” 孟舒是谁? 疑惑一闪而过,安树还没问,就见到陆绍轩的眼睛蹭一声亮了。 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走了过来,从她出现开始,陆绍轩的视线就没离开过她。 早恋? 安树一下提高了警惕心。 “少爷,我们回家?再不回去,林姐该等急了。”安树说着,试图去拽陆绍轩,陆绍轩如同拔河一般和他拉锯着,甚至趁他不注意,蹭一声地跑远,只留下一个背景给安树。 安树就要去追,这时候,外头忽然传来了一声摩托车的响声,他就见陆绍轩立马放弃了那个叫孟舒的女孩儿,朝着摩托车的方向飞奔而去! 片刻后,他连拖带拉拽过来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有点懵逼,抬头一看,发现他外甥女也在这儿,脸上的表情更懵逼了。 “这是我家的车,我拿它跟你换!”陆绍轩信誓旦旦地指着林枫晚28w买的大汽车,说道。 男人看了眼汽车,不由吸了口凉气。他还是挺喜欢车的,虽然买不起,但是也知道各种车的牌子和价位。 现在,这个小少爷在说什么? “抱歉,我这车不卖……”男人想要推脱,顺便接小外甥女回家,陆绍轩却再次拦住了他。 “你是不是以为我在骗你,还是以为我做不了主?”陆绍轩问。 男人看了安树一眼,决定实话实说:“小少爷,我这辆车其实不值什么钱的,是我用废品站的旧摩托车改来的,自己喷的漆,上的涂装……” 陆绍轩立马抓住了重点:“也就是说这车全世界只有一辆?” 男人眨了眨眼,点头道:“这么说也没错……” “我要!”陆绍轩要这辆车的心更坚决了,他看向安树,拽了拽他的袖子:“安树哥哥,你把车钥匙给他,我要这辆车!” 安树感到烦恼。 因为这位小少爷要真想做什么,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他想甩锅,于是抱歉地对陆绍轩笑了笑:“小少爷,这车也不是我的啊,你等我问问林姐,她同意了你就能换了。” 说着,他赶紧打了电话给林枫晚。 “林姐,十万火急!你来学校一趟,绍轩不肯跟我回去,非得用家里的车换人家的摩托车!”打通电话,他立即说道。摩托车的持有者,那个年轻人,尴尬地看了他一眼,又移开视线。 林枫晚闻言一愣:“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陆绍轩并不省心,他和那些萌宝文的主角一点也不一样。他长得可爱,却并不乖巧,性格各方面的缺陷大大方方地摆在明面上,并且没有半分要改的样子。 安树就跟她详详细细解释了始末,听到之后,林枫晚点头了:“我马上去。” 没过十分钟,她就到了,打车来的。 原本这个点小朋友们都放学了,但因为门口的闹剧,还有好多家长没有走,都凑过来看戏。 林枫晚就是在这种时候挤进来的。 她挤进来后,头一眼就看见了乖乖巧巧坐在一边抱着书包和本子低头写作业的小姑娘,顿时眼前一亮:“你就是孟舒?真可爱!” 小姑娘抬起脸,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声音软软甜甜:“阿姨好!” 林枫晚顿时笑得更和善了。 这事儿她不想管的,要不是听见了原书女主孟舒的名字,她绝对不会来。 现在看见了,她对这个乖巧懂事的小姑娘观感非常好,然后转头去看带着小伙伴扒着人家裤腿不让人走的亲儿子—— 脸上顿时满满的嫌弃。 她这是生了个什么玩意儿出来? “陆绍轩,你要换车?”她走上前,一脸嫌弃地问道。 “嗯,换这个!”陆绍轩点点头,指了指那辆被涂成蓝白色的摩托车。 林枫晚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刚想批评,在看到那辆摩托车后,她不由一怔,还挺帅。 于是即将出口的话改了口:“那就换呗,不过我得提醒你,从现在开始除了零花钱之外到成年为止,你能自由支配的钱才只有100万。这辆车当初是28万买的,用了几年,给你折20万,换的这辆摩托车也是完全属于你的财产,这样你以后只有八十万了,花完这些钱,在你成年以前我将不会再给你买任何东西,你能接受吗?” 听见林枫晚的话安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不是,姐啊,你还真给他买?一辆旧摩托就外形酷了点,别说二十万,就是一万也不值好么? 还有一百万……每个月三千的零花钱加上成年前一百万的自由支配金……安树和围观群众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许多人议论纷纷。 现在的一百万可不是日后的一百万,现在一般人工资都只有几百块,一百万差不多相当于二十年后的一千万还多一点,而这,是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可自由支配财富,他可以用这笔钱买任何东西! 一时间,很多人看陆绍轩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好!”陆绍轩没想那么多,只是大声回答道。 林枫晚也点了点头。 陆绍轩平时花钱并不多——最起码在她看起来是这样。小学以前每个月花的钱还不够他吃一百万的利息钱,他喜欢玩具手办但是也不是乱买,只有出了典藏款或者限量版才特别想要,而这些东西很多价格也没那么高,也不能月月都出。 所以,在此之前,他的本金是基本没动过的,从现在算一百万也未尝不可。 “安树,车钥匙。”林枫晚对着安树说。 “林姐,你真要换?”安树觉得他疯了,就是世界疯了,“这摩托车是废品站的旧摩托改的,配件什么都不是新的,就是个人改了一下——” “还是全球限量一台?全手工制作?”林枫晚闻言,眼睛也亮了,“那换,我觉得还挺酷的。” 陆绍轩跟在她身边不住地点头,脸上是藏不住地快乐:“对?蓝星超人超帅的!” “不是……林姐,这根本不值得啊!”安树没想到林枫晚也这幅态度,该说不愧是母子吗?他有些凌乱,非常乱,乱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什么值不值的?”林枫晚好笑地看着安树,忽然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他花他的钱你给他心疼什么?平时他买的各种玩具还少了?哪一个便宜了?他能买得起就买呗,喜欢这种东西,从来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我们家还没到连这么一个大玩具都买不起的地步,绍轩也没到必须把他的喜好和人民币的面额画等号的年纪。” 安树闻言一怔。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总说这个不能买,那个不能买,这个有多贵,那个不划算……他理解父母,放弃了,安安心心地吃着父母认为实惠的东西,从此也一直对那些东西没有放下过。 有的东西他到现在还会经常想着它的价格,明明这些已经对他不算贵了,他却还是舍不得买;还有些东西,随着时代一起消失了,成为了他心中永久的遗憾。 但是他不觉得自己父母有什么错,毕竟他家确实没那么有钱,虽然当年也没穷到一点零食都买不起的地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人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学会一步步向现实妥协的,一步步打磨自己的棱角,一步步认识钱是个好东西,一步步唤醒自卑,默认阶级,然后变得“理性”,丢掉自己喜爱却不实用的梦想,去思考着将来上哪个大学,读哪个专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挣更多的钱。 不知道为什么,安树忽然有点想哭。 他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生活无声改造的面目全非了。 他也意识到了一直以来自己为什么在心里对小少爷看不惯。 他总觉得他不知足。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有这么个有钱还疼爱他的母亲,他要什么有什么,却一点也不乖巧,一点也不知道替大人考虑,反而想要的更多,什么都想要—— 但是,为什么孩子,一定要知足? 为什么人不能这样被宠爱着却不知足不懂事地活着呢? 第16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六) 林枫晚是真的没觉得有什么。 迟早她银行卡上的人民币会变成对她而言的一串单纯的数字,现在,她银行卡上的钱已经不用她精打细算地过活了,得了什么病也不用担心凑不够手术费了,于是她就真的没有再精打细算地活着。 平时她自己就是这样,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也不看价格。一毛钱的发卡,一块钱的t恤和上万的包包,在她眼里没有什么差别。 她眼里没有名牌,没有做工,没有性价比,只有喜不喜欢,好不好看。 自然,她也不觉得陆绍轩这么做有什么问题。 喜欢就买呗,有什么错? 多大个事儿。 她自己就是这样的,莫非还要拿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去要求孩子吗? 但是她话一出口,在场的其他人,除了她和陆绍轩之外,已经全部呆滞了。 他们不敢相信他们听到了什么。 有个败家的小孩要用自己家二十多万的车,去换一个小破摩托车,他妈没打死他,竟然还说喜欢就买?! 这是何等败家的行为! 不是,你要是有钱没地方花,你给我也行啊! 其他的家长都后悔留下来了,他们的心里酸死了。 为什么有人可以这么有钱?连二十万都不放在眼里! 留下来的小朋友们也酸死了,为什么人家的孩子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而自己只不过是要一点零食或者好看的卡贴,就要被家长说这不值那不值?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都得扔! 骑摩托车的年轻人神色恍惚地接过了车钥匙,一时感觉自己好像还在梦里。 他真的只是看见废品站里有一个基本完好的摩托车,想到最近小外甥女喜欢的大热动画,就顺便做了个改装来讨小外甥女的欢心,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惊喜! 孟舒还在写作业,她现在还不太明白这些是意味着什么。 在她看来,一辆车换了另一辆车,很公平。至于这辆车什么价位的,她没有太多的概念。 但是这不代表别人不知道。 “孟舒,你舅舅运气真好,随便从废品站捡辆车回来,一转手就能卖20多万。”忽然,她的耳边出现了一道酸溜溜的声音。 正写作业的孟舒一愣,抬头见到是认识的人,于是解释道:“不是随便捡的,我家就是开废品回收站的。” “啊?”那人顿时夸张地大叫,“那你岂不是平时都睡在垃圾堆里?脏死了!” “不是……”孟舒摆手,依旧好声好气地想跟那个人解释,那个人却已经跳开了,一副看瘟疫传染源的嘴脸看着她。 见状,她便回来了,这时候,她看见舅舅在对她招手,于是便准备收拾书包直接回家。 回家的时候,两方的家长尬住了。 “我不会开摩托车。”安树尴尬地挠了挠头。 “我也不会开这种大轿车……”孟舒舅舅也挠了挠头。 “要不我们先把孩子送回各自的家,然后再开着车把车送回对方家里?”安树试探道。 年轻人答应了。 安树于是开车,先把陆绍轩送回了家。路上,陆绍轩吵嚷着要骑摩托车,孟舒安静地坐在他身边不说话。 安树没答应,他对此只有一个准则,那就是在陆绍轩回家和上学这段路上,无论如何都绝不能离开他的视线范围。 最终,安树还是开着车带着陆绍轩和孟舒,把陆绍轩送回了家。 透过车窗,孟舒看见了那高大精致的别墅。它的主人显然不怎么勤快,那原本该百花盛开的花园里长满了野草,也没有鲜花,有的只是稀稀拉拉的几株草莓苗,倒是在石桌那边搭了个葡萄架,但是葡萄架上没有秋千。 安树把摩托车停进了车库里,然后又开着汽车,打算送另外两个人回家。 于是,三个人又走上了启程的路。 孟舒的家在废品回收站后的一个小院里,平房,看着不怎么殷实,甚至没有停车的地方,只能把车停在门口。 “兄弟,进来喝一杯哈。”停了车,安树打算走,便听见那年轻人冲他叫道。 安树回头,对他笑了笑,拒绝道:“不了,我还要回去上课呢!” 年轻人愣了愣,没想到是这个答案,惊讶道:“你还在上学啊?” “嗯,”安树点头,“高中,我已经成年了。” “高中生啊,真好。”年轻人的语气里充满了羡慕,在他那个年代,能考上高中的,都是有大才的人! 安树又笑了笑,看了眼时间,吃饭的点快过去了,马上就要上课了,他当即拜别了年轻人,小跑着去学校。 这里离学校并不近,打个车是最好的办法,只是他潜意识里不愿意花钱而已。 跑回学校之后,他已经大汗淋漓。 上课铃早已经响了,平时这个时候他早到学校了,今天因为耽误那么些时间,又多赶了一趟路,第一节晚自习快下了,他才回来。 “报告!”他喘着粗气说道,老师看了他一眼,让他进来。 课继续上着。 下了课,安树累的不行,趴在桌子上休息,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后桌猛地戳了一下他的后背,他吓得一个激灵,顿时就清醒过来了。 “干嘛?”他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高中的孩子还不那么会看人眼色,也不会那么去体谅别人辛苦,对于自己戳醒了一脸困倦的安树,后桌男生毫无歉意,只是好奇地问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遇上点事……”安树含糊道,他不喜欢在背后嚼人舌根,也不想和别人谈论林枫晚和陆绍轩。 “怎么了?仔细跟我们说说呗!”后桌男生锲而不舍。 安树更烦了:“没什么,小少爷同学的车坏了,他让我送他同学回家。同学的家比较远,所以耽误了点时间。” “哦,那小少爷没给你点补偿什么啊?”又有人围了上来。 安树感到窒息。 自从他得到这个工作,并且获得了中午最后一节和晚饭前最后一节课早退的权利后,当打听到他为什么早退之后,就有一帮人像鲨鱼闻见血腥味儿一样都围了过来。 刚开始他们问这问那,比如小少爷怎么称呼,家里大不大,平时吃什么,他都毫不隐瞒地回答了,渐渐这些人的问题开始偏了起来。 每逢节日,就有人问他,xx节到了,小少爷没送你点什么好东西啊,小少爷在学校喜欢送人东西,他有没有送你点什么啊,小少爷这么有钱,你没问他要xx啊,小少爷的衣服是不是穿一次就扔啊,你能去捡吗,小少爷的玩具那么多,有没有他玩腻了的,你帮我带一个回来呗…… 就连撒谎说只是送人回家,这些人也要问!他是什么小偷或者乞丐吗,看见什么什么都想顺一份?你想要你自己去买啊,老烦他干什么? 偏偏,安树还得对这些人笑脸相迎。 他需要这些人的课堂笔记。 高中生的时间排的很满,平时下课通常是这节下了那一节又顶上来。早上六点之前到校,晚上九点半回家,能用来和同学相处的时间基本只有中午吃饭和晚上吃饭的时候,偏偏这两个时间他都不在。他也不住校,他爸想让他住校,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现在他爸要是晚上不小心摔了,自己根本爬不起来。随着家庭的变故,他现在同原来的朋友越来越远,消息来源更是变得只剩下这些喜欢听他讲有钱人家故事的“朋友”。 他不能得罪他们。 深吸一口气,安树刚想回答,就听旁边不知是谁传来一声嗤笑: “真有意思,有人喜欢给资本家当奴才,有人喜欢去舔资本家的奴才。” 安树的脸顿时阴了下来。 “怎么说话呢?!” 原本围在他身边的人顿时不干了,纷纷去反驳那个说话的,说话的却不为所动。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他就一个给人开车的,你们就舔成这样,不就是喜欢当奴才吗?”那人不甘示弱地回答道。 “关你什么事?谁舔了?合着给人当了司机就不能交朋友啦?谁规定的?倒是你,说话怎么一股醋味儿?是不是看着人家轻轻松松拿八百工资,心里酸的要死啊?”围着他的那些人快和对方打起来了。 安树看着闹剧,深吸一口气,捂住了头,也闭上了眼睛。 这是他不敢和这些人闹翻的第二个原因,他怕他会被孤立排挤。 他的同学没有动画片里的同学那么善良乐于助人,相反,大多时候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他们不是有意对他干什么的,可能也就是心里不舒服刺次上那么两句,他们意识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起来会给他带来多严重的后果,但是安树知道。 所以,他得防着一切。 他告诉自己,再熬一年就好了,再熬一年他就进大学了,到时候谁也不认识谁,他可以不必维持现在的人际关系,一切重新开始,想做什么做什么…… 只是,当他熟悉了现在的生活后,到时候真的能做到抛弃一切的惯性思维吗? 安树不知道。 他想起了做事从来不用顾忌,从来不用懂事,从来不用体谅别人想法的陆绍轩。 他以为,他脱离了家庭什么也不是,这样下去迟早会让他妈妈失望,不再惯着他,所有人都会讨厌他。 但是,没有,追捧他的人越来越多,没有谁心生什么不满的,老师也挺喜欢他,他没贿赂过老师,老师对他却是头痛并喜爱着。还有林枫晚,他本来以为,她绝对不会同意那离谱的换车建议,因为无论是他代入自己或者代入他的父母都绝不会同意了,但是她同意了,关于理由,她就说了一句话。 她说,我们家绍轩也没到必须把他的喜好和人民币的面额画等号的年纪。 他却不得不把自己包括喜欢在内的一切东西,明码标价,每次想做动作之前,反复权衡利弊。 第17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七) 换了车后,陆绍轩又迎接回他的自行车时代。 他的司机,需要一段时间学一下怎么骑摩托车,在此之前,他只有自行车可以坐了。 为了鼓励安树尽早学会摩托车,陆绍轩跟他说,他的工资陆绍轩再单方面每个月补贴两百块,就从他开始骑摩托车开始。 于是安树立马全身都充满了干劲。 当然,更多的陆绍轩也给的起,只是如果每个月都给他就有点舍不得了,而根据天数设置一个高额奖金他又怕会出事——他看得出来,安树在他面前一直尽职尽责,但是状态不太对。 和江眠和姜雨不一样,他几乎不会提起在学校发生过的事,如果陆绍轩不问,他也不会讲自己家里的事。 江眠在第二个月就坐上了摩托车。 很难想象安树是怎么从繁忙的学业中挤出时间学车的,他会江眠当初不同,他没有请假。 他照样上学,接陆绍轩,放学回家,然后挤出时间学习摩托,这让他原本就不足的睡眠更不足了,以至于一个月的时间,他就瘦了一圈。 “你没事?”陆绍轩有些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开口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事,最近熬夜有些重。”安树打了个哈欠,笑着摇了摇头,并往嘴里塞了一颗薄荷糖。 陆绍轩感觉自己好像是做错了什么,但是他又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不是早就想骑摩托了吗?上来。”安树骑在摩托上,笑着对他招了招手,陆绍轩眼睛亮了,顿时忘记了一切的烦恼,扑向了摩托车。 芜湖~ 今天开始,他就是蓝星超人! biu biu biu~ 这几天,陆绍轩的回头率是100。 不仅在学校里是这样的,现在在马路上也是这样了,骑着一辆这么炫酷的摩托车,谁都能看见他的脸,别提陆绍轩多高兴了。 高兴了好多天,他的兴奋劲儿才慢慢落了下来。 “走,吃雪糕去!”陆绍轩大手一挥,带着小伙伴浩浩荡荡地往教室外头走。 学校有小卖部,但是小卖部里没有雪糕。 不过这难不倒陆绍轩,因为学校围栏外有很多卖雪糕的人,他已经学会怎么“订货”了。 学校后门那边不是墙,而是长满爬山虎的大铁栏。人进不来出不去,但是想伸个手轻而易举。 早就等在那里的小贩笑眯眯地一人递了一个雪糕,他喜欢这些小顾客,他们出手大方人又多,陆绍轩也喜欢这种小贩,他们可以让他不必花多少钱就能继续收拢着底下的人。 当然,他也不是谁都给买的,不过只要有人有了,其他人总会黏着他,就为了那么时不时的一根雪糕。 吃完了雪糕,陆绍轩把包装袋丢进了垃圾桶,打算去洗洗手。 他们没有去教室吃,也不敢走在前头,就一直窝在操场的角落,毕竟学校可是有规定的,不允许他们到外面买东西吃。 厕所外有洗手池,陆绍轩刚刚走过去,就愣住了。 远远的,他看见有两个女生揪着另一个女生的头发,把她往男厕所拖。 “你们在干什么?!”陆绍轩走过去,喝止了那两个女生。 两个女生看见有人,神色一慌,连忙松开手,又看见是陆绍轩,还有他身后那浩浩荡荡的人群,心里更慌了。 在很多女生眼里,陆绍轩是个白马王子的形象。 有钱,帅气,优雅,大方,又显得高高在上,满足了无数小女孩的幻想。 现在,她们被王子见到了自己恶毒的一面。 她们简直恨死那个被她们拽头发的女生了,都是她,不叫她的话,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一个女生以为别人都没注意她,忽然狠狠地踹了那个被欺负的女生一脚。 陆绍轩皱眉上前,扶起女生。女生一直低着头,皮筋被拽掉了,长长的头发遮掩着脸,陆绍轩帮她把头发别到而后,看着她那张沾满泪痕的脸,惊愕道:“孟舒?” 小姑娘没说话。 但是这就是孟舒,当初他为了拿到爱车托跟班去打听人家的年级班级,又闹了那么一通,才“抱得美车归”,他对此还是有印象的。 “王……哦不,陆绍轩,你别碰她,脏!”他还没问怎么回事,欺负人的一个女生就忽然张口大声说道,她的表情焦急,看向孟舒的表情像是看见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一般,“她家是捡垃圾的,她天天睡在垃圾堆里!” “我没有!”孟舒声音微弱,抽抽噎噎道。 不知道怎么,陆绍轩就想到了当时面对着全幼儿园小朋友和老师,大喊着我没有的自己。 他那时候也哭了。 那么拙劣的陷害,却因为“众口砾金”让他变得没有一个人相信,甚至差点被逼的在全校小朋友面前向加害者道歉。 那时候的屈辱,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于是,他的心里不自觉地偏向了孟舒一点。 “你们说她睡在垃圾堆里有什么证据吗?还有她就是真睡在垃圾堆里,又关你们什么事,这是你们拖着人家头发把人家往男厕所拽的理由吗?”陆绍轩冷着脸问道。 两个女生愣住了,她们互相看了一眼,说:“大家都知道啊,而且她身上有味儿!你看她身上的衣服都那么脏!” 陆绍轩看了孟舒一眼,她的校服背后,被人用五颜六色的墨水笔划了大量无意义或者侮辱性的线条,雪白的运动鞋上满是鞋印,就连裤腿上也有。她的头发乱糟糟的,手因为之前紧扣着墙壁也显得灰扑扑的,看上去可怜极了。 当初唐果果的父母,也是上来就要对他动手,只不过那个时候有老师拦着,他们没动成。 现在,没有老师了。 陆绍轩把头发窝在孟舒脖颈间,深吸了一大口气,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抬起头,看向那两个女生,同样大声说道:“确实有味儿,香的很!你们要是闻不惯香味儿,可以去猪圈闻猪粪的味儿,说不定你们喜欢那个呢?” 两个女生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却不敢顶撞陆绍轩。 小孩子都是知道欺软怕硬的,孟舒她们可以随便欺负,但是作为全校最硬的茬子——陆绍轩,她们是万万不敢碰瓷的,甚至就是他真的睡垃圾堆,她们也得笑眯眯夸赞一声“好个性”。 陆绍轩却不打算放过她们,他向来是个有仇必报的主儿,唐果果给了他三天脸色,他可是让唐果果提心吊胆了一整年,甚至毕业前夕,他还是把所有的录音交给了幼儿园老师,并当着大家的面调到最大音量播放出来了。唐果果当时哭的歇斯底里,他却笑得高兴极了。 “说,她睡垃圾堆这件事,谁告诉你们的?”陆绍轩抓住孟舒的手腕,问道。 两个女生支支吾吾,还是说道:“是三班的王雪……你能不能别告诉她是我说的啊?” 陆绍轩没答应,也没不答应,他问了两个女生的名字,转头就去找了那个王雪,并把两个女生的名字告诉了她:“王雪,这话谁告诉你的?” 王雪也是支支吾吾不答,她恨死那两个女生了。 但是在陆绍轩的逼迫下,她还是回答了,于是陆绍轩带着人继续找。 上课铃响了,学生们陆陆续续都回了教室,孟舒也擦干了眼泪,深吸一口气,只是声音里还带着些许哭腔:“陆绍轩,你回去上课。不用找了,我知道是谁干的。” 陆绍轩没理她,继续拉着她向下一个班级去:“你知道有什么用?人家说是污蔑怎么办?咱们就这么接着问,我妈说了,告人的话证据链要充足。” 陆绍轩从兜里翻出录音笔,在孟舒眼前晃了晃,自打唐果果事件后,他便一直带着这东西不离身了,今天果然又派上了用场。 下一个教室已经上课了,陆绍轩没等到下课,而是站在教室外,敲了敲门。 上课的是个女老师,开门见到陆绍轩,愣了愣:“你好,这位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陆绍轩脸上挂着谦卑的微笑:“老师,可以借用您的几分钟课堂时间吗?” 老师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她以为陆绍轩是其他老师派来的。 陆绍轩进了教室,看向班级里的同学,脸上收敛了笑意:“谁是柳梦?” 一个女生举起了手。 “是你啊,”陆绍轩上下打量着她,脸上露出一个温和有礼的微笑:“王雪告诉我是你在到处传孟舒睡垃圾堆的事,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听谁说的?要是不说的话,我就把你当主谋了,我问过王雪了,她愿意在老师眼前指认你。” 柳梦的神色忽地变得惨白! 一整节课的时间,陆绍轩都在问,下了课也是。 问着问着,有人朝他们跑了过来。 “陆绍轩,老师让你去办公室一趟!”来人气喘吁吁,陆绍轩的所作所为他也清楚了一点,此时望向陆绍轩的目光里带着敬佩与羡慕。 逃课哎! 他敢逃课! 还敢当着老师的面闯进上课的教室!太酷啦! 闻言,陆绍轩点了点头,淡淡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告诉老师,我中午就去。” 现在,他要去找那个始作俑者了。 他身后,男生更傻了。 他,他敢不听老师的话! 不愧是老大! 林枫晚人在家里打着游戏,忽然就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 她赶到学校,就见办公室里又被塞的满满当当,像极了当初唐果果事件时的四方会谈。 只不过现在那四方是老师,陆绍轩,孟舒和一个叫陈知美的女孩儿。 陆绍轩不再是受害者,他成为了第三方。 “怎么了?”林枫晚问。 老师于是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跟她说了。 陆绍轩还是找到了那个始作俑者,找到了后,他便拖着那个始作俑者来“自首”。 听说要去见老师,始作俑者吓坏了,哭着道歉求饶,和当初唐果果一模一样。 可惜,陆绍轩不是个心软的孩子,也不是见不得女人哭的男人。 他甚至当场给了那个叫陈知美的女孩一个大耳刮子。 第18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八) 听见老师说完整件事,林枫晚惊喜坏了。 她一直担心陆绍轩成为喜欢欺负人的小混蛋,就像是某部剧里的f4一样。 毕竟这小混蛋品行实在说不上端正,一般孩子该有的缺点他都有,从前什么事不如他的意了,他没少哭闹。 陆绍轩现在成了孩子王,那是肯定不会被欺负了。就算是因为没有爸爸有人心里头说闲话,也不敢在他眼前乱说。但是他现在的作风也很符合校霸的作风,林枫晚是真的怕这孩子走上欺凌别人的道路。 她甚至有了决定:要是他欺负别人,就把他腿打断。 哪怕陆绍轩恨死了她。 这小崽子和别人不一样,他吃教训,犯过一次错后,就绝不会在同样的事情上栽倒。同样的,他对人的信任也只有一次,谁要是让他觉得被背叛了,他可能继续用着这个人,但是绝不会再把他装进心里。 这也是林枫晚为什么不担心他去跟人鬼混的原因,她甚至希望陆绍轩早早吃到教训。 但是,林枫晚并不觉得,陆绍轩在对别人的态度上会绕过她,也就是说,如果她惹他不高兴了,下场基本一样,就如同原着中这个妈妈的结局一样。 现在,他们关系还好,只不过是林枫晚一直没触到陆绍轩的底线上。 “绍轩,这是真的?”听见老师的话,林枫晚的声音都在抖。 “当然是真的!”陈知美的家长愤怒地喊道,“太不像话了,赶紧管管你们家孩子,怎么能当着那么多老师同学的面,扇小姑娘的巴掌?” 心中的担忧得到证实,林枫晚喜出望外,一把抱住陆绍轩,在他脸上狠狠“a”了一口。 “宝贝,妈妈爱死你了!”林枫晚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好样的,没给你妈丢脸!” 此话一出,老师傻了,陈知美家长也傻了。 林枫晚没管任何人,乐颠颠地抱起陆绍轩,觉得几句夸奖还表达不出她内心的激动,当即大手一挥,豪气道:“你上次不是说想要百万以上个跑车吗?买,妈妈都给你买!不算在你的自由金里,妈妈出钱给你买!这周末咱们就去4s店挑车,多贵的妈妈都给你买!” 陆绍轩被镇住了,他以为他肯定要迎来一顿批。 毕竟,在他有限的知识里,也知道逃课不是什么好事儿,绝对没有人会夸奖一个逃课的孩子。 老师也被镇住了,因为林枫晚的豪气。 上百万的豪车啊!他们想都不敢想! “陆绍轩妈妈,我觉得陆绍轩同学还是应该得到一些批评的,毕竟他私自逃课,又在上课期间打扰其他班级上课,还公然打女同学……”教导主任斟酌着开口。 林枫晚听了觉得有道理,连忙鞠躬道歉:“真是对不起,作为对这孩子打扰其他同学上课的歉意,这样,我出钱给学校安上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摄像头,同时再把男女厕所修一遍。” 陆绍轩抱怨好几次了,说他们学校的厕所脏。 “啊?”教导主任眨了眨眼:“陆绍轩妈妈,这不是钱的问题——” “这天越来越热了,这办公室连空调都没有,老师们真是辛苦了。这样,我再出一笔钱资助学校,给全校的办公室和教室安上空调,就当是资助国家的教育事业了。”林枫晚立马接道。 于是教导主任原本准备说出口的批评,咽回了肚子里。 主要还是这事儿真不能说陆绍轩有什么错,只是最后那个大耳刮子有些不妥。 “你儿子打了我闺女,你还要奖励他?”陈知美的家长气死了。 “你闺女乱传人家谣言,让人家一个多月来不知道被打了多少下,吃了多少苦,你还觉得她不该挨这打?”林枫晚反问道,“这要是我家绍轩干的,我能把他腿打断,让他跪着跟人家孩子道歉。” “不就说几句闲话吗现在小孩子这么脆弱了,说几句话就要寻死腻活?”陈知美家长并不买账,反而出言讥讽,“真见识了,以前的人天天听人说闲话,也没见谁寻死腻活。” 林枫晚一听就知道这种人没办法沟通,于是点了点头,道:“法律规定造谣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刑。既然您觉得这不算什么,那我们法院见,我出钱出人替孟舒一家打官司,正好我的律师最近也没什么事儿了。” 说完,她补充了一句:“哦对了,虽然你们家孩子没成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赔钱是少不了的,也会在警察局留下档案。普通人看不了,不过日后找工作嘛……” 陈知美的家长被镇住了,底气不足起来: “骗谁呢,这么多欺负人的,没听过谁去坐牢的。好多小时候喜欢打人的,现在不活的好好的吗?” 林枫晚闻言,笑了。 “你知不知道,有种东西叫刑事自诉?这世界上很多事,的确写在法律里,但是因为太多管不过来,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害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头是不管的,比如造谣和盗版。但是,一旦有人提起诉讼,上头是肯定会查的,往严里查……也得对得起受害人付的律师费不是?” 陈知美家长信了。 他们没什么文化,也不了解法律,主要是林枫晚的表情太自信了,而且说的他们都听不懂,听上去却有理有据。 他们慌了,他们不想让女儿的人生履历背上污点! “小孩子们打打闹闹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对?要是谁说一句不中听的话,你们就把人告上法院,以后谁还敢跟你们家孩子玩啊?”陈知美家长急忙来打圆场,他们还是不清楚陆绍轩在学校里是什么地位。 “这已经不算是打打闹闹的事了?光我们家绍轩看见的,就不算小事儿了,谁知道在他没看见的时候,类似的事发生多少次?”林枫晚反问道,“再说了,你这话不该跟我说,该跟孟舒的父母说,他们才是受害人家属。” 陈知美父母看向孟舒父母,孟舒父母冷着脸:“我们不同意和解,坚决不同意!” 陈知美父母慌了,忽然陈知美她爹一个巴掌扇到陈知美脸上,把在场的人都看蒙了。 “我让你乱说闲话!让你欺负同学!”啪啪啪的巴掌落在了陈知美的身上,陈知美疼的哇哇大哭,孟舒父母却是冷眼看着。 这比起他们家孟舒这一个多月受的委屈算什么呢?如果不是这次老师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还不知道,女儿说不准会被欺负多久! 要是他们一来对方家长就这态度,他们可能顺道就原谅了,可是刚来那会儿,人家可是一副“就是我干的,你能奈我何”的模样! 见孟舒家长这边态度强硬,老师也来调解。他们向来是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也不管受害人该不该原谅,总之按着小孩脑袋,逼着小孩一个道歉,一个原谅,再握握手就算完了。 至于受害者受了这么多苦只得到了一句轻飘飘还没有诚意的对不起,跟加害者握手言和这件事恶不恶心,就不是他们考虑的了。 想要在这学校混下去,你就得握手言和,这事儿没的商量! 最后还是握手言和了。 陆绍轩和孟舒父母都憋了一肚子气。 陆绍轩没受过什么委屈,敢给他委屈的,他基本当场就还回去了,于是出了办公室,他就把孟舒从孟舒父母手里抢了过来,护在身后,同时去瞪两位家长: “他叫你们握手你们就握手啊?凭什么啊?你们真不知道孟舒遭了多么大的罪,你们凭什么替她原谅?!” 孟舒的父母也是气坏了,但是不会对着陆绍轩发,只能骂学校:“学校的老师都是什么东西啊,逼着我们原谅……我们不想原谅啊,要不能怎么办?孟舒得上学?她还要在学校读四年,要是老师刁难她……” “转学啊!”陆绍轩理所当然地说道。 他说完,孟舒父母的面上更苦了:“转去哪儿?我们家在这儿,能让她转去哪儿?转学就得搬家,就算搬了家,转了学,又能怎样?上初中是按照就近分配的,她在这儿读完六年,未来铁定能上市里最好的初中,那里教学资源也好,要是搬了家,她就只能上垃圾初中了,那种初中一年都不知道有几个能考上高中的……” 陆绍轩不喜欢这种调子。 做什么都得为未来考虑,有意义吗? 现在一直为未来考虑,选择吃苦;未来还得为更远的未来考虑,继续选择吃苦……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就是现在选择吃苦了,未来就能得到更好的结果吗? 未必。 他们现在才小学一年级。 上高中,已经是八年后的事了。 就为了八年后的一个小小的可能,这口气就要憋一辈子吗? 他做不到! “妈,我们起诉她!”陆绍轩心一横,说道,“你们不想闹大,那这事你们就不用管了,我去起诉行了?你们现在就可以回去告诉老师,你们劝我不要闹大,我不听,我咽不下这口气,跟孟舒没关系,让他们想针对的都来针对我,这样行了?” 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看着低头不语的孟舒,他仿佛看见了过去的,另一个平行时空里,没有母亲来给他伸张正义的自己。 要是当时他妈是这个态度,他真的能气死。 越想越替孟舒委屈,陆绍轩抓住林枫晚的衣摆:“律师费从我的自由金里扣,咱们不能让她好过!” 林枫晚看着陆绍轩,感到很欣慰。 然后,她叹了口气,因为她要教给陆绍轩一些坏东西了。 “崽儿啊,你能这么想妈妈很高兴,”林枫晚揉着陆绍轩的头,语重心长地说道,“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如果妈妈刚刚说的那些话,是骗人的,怎么办?” 陆绍轩愣住了,他抬起头,不解地看向他的母亲。 林枫晚脸上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声音残酷道:“事实上我国根本没有能定义这种东西的法律,这种东西闹到法院也只能定义为小孩子打闹。陈知美不会被记档的,别说校园霸凌,就是她杀人了,上头还有《小畜生保护法》顶着呢。” “哦对了,小畜生保护法就是青少年保护法,在她这个年纪,别说是因嫉妒霸凌别人,就是杀人都无罪。” 第19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十九) 陆绍轩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从小,所有的电视剧动画片都告诉他,坏人一定会得到惩罚,好人一定会胜利,老师们也是这么说的,他想象不到,会有一种只有好人受伤害,坏人逍遥法外的可能。 今天,他知道了。 陈知美被打的很惨,她的父母不停地道歉,看起来是他们赢了。 但是,这都是骗来的。 如果陈知美父母稍微有一点法律意识,稍微懂一点法律,他们就可能连个道歉都捞不着了。 “总会有办法的,这里不存在这个万一。”林枫晚在一边给他解释,“听他们说的那些话,我就判断他们九成九是个法盲。不是法盲也不会把孩子教育成这样。当然,不是说懂法的人一定能养成好孩子,只是他们就算养成了坏孩子,手段也不会这么低劣。” “那要是下次遇上了懂法律的坏人呢?”陆绍轩不甘心地问。 林枫晚一脸“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问我”的莫名其妙的表情,并怀疑这孩子是不是智商出了什么问题,以及他未来是怎么把公司开到世界闻名的:“你是不是傻啊?遇到又蠢又坏的法盲你跟他谈法律,遇上了懂法但恶毒的反派你不会跟他谈道德啊?” “啊?”陆绍轩一懵。 “啊什么啊?”林枫晚挑眉:“记住了,遇上这种事,跟你谈道德的人,你可以跟他谈法律和规矩,跟你谈法律的人,你可以跟他谈道德问题。如果都解决不了,还有最后一招,那就是直接发动舆论制裁。你妈我在这方面百战百胜,嘴炮上没输过谁。当然,选择的对象很重要,你得会看人。就比方说今天这两个,要不是他们说什么‘说两句闲话怎么了’‘以前天天’这些字眼,我还真不敢用这招。” 陆绍轩觉得他懂了,又觉得他没完全懂。 但是他还要回去上课,林枫晚也准备离开了。 他回教室的时候,课已经上了一半。 陆绍轩翻了翻课本,没什么兴趣。小学的课没什么好听的,拼音汉字,加减乘除,早在他幼儿园时就学会了。他没有特意去练,只是记忆什么东西并理解对他而言并不是一件难事,而小学一年级的课程简单到,他在开学第一天把语文数学课本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后,就吃透了,甚至语文随便哪篇课文,他都能大致背下来。 于是他掏出自己的法语词典和p3,戴上耳机,开始阅读p3上下载的东西——原版的法文小说,常人看一眼都晕的那种。 上头并不是类似于罪与罚,百年孤独之类的名着小说,而是一些比较轻松有趣的故事。 陆绍轩发现学会法语好处还挺多的,比方说可以上课光明正大地看小说。 如果老师来问,他甚至可以说自己在看学习资料或者法语论文,反正老师看不懂。要是问他里头写的什么,就随便从以前他看过的报道里找出一篇就能糊弄过去了。 等到下课时,他还有些意犹未尽。 不过该走了,安树已经在等着他了。 陆绍轩见到了安树,安树在对他挥手,他又向旁边看了一眼,便看见孤零零的孟舒。 陈知美还没有在全校人面前给她道歉,据老师说道歉的时间安排在了大课间,但是在此之前还是没有人跟她玩。 “安树,捡垃圾会很丢人吗?”陆绍轩抬头问。 安树鼻子一酸,摇了摇头,笑道:“怎么会丢人呢?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挣的钱,多光荣啊。” “可是,”陆绍轩不解地望着他,“我们学校有个同学家里是开废品回收站的,结果一堆人说她在捡垃圾,说她睡在垃圾堆上。她身上明明没有味道,一堆人说她有味道,谁也不跟他玩,还会欺负她。” “是他们不好。”安树揉了揉他的脑袋,感到更难过了,“大人给所有的职业分了个高低贵贱,这种想法会影响到小孩子。实际上捡垃圾没什么丢人的,真的,我也捡过废品瓶子,卖了五毛钱。” “垃圾还能卖钱啊?”陆绍轩来了兴趣。 “是废品,”安树纠正道,“卖不了多少钱的。” 说完,他顿了顿,把陆绍轩接上车,边开车边跟他说了对任何同学都没有提起过的往事:“就在我遇到姜雨学长之前,我妈病了,我爸出了车祸,截肢了。没有一个月,我奶奶的头发就白了一半,她以前六十多岁的人了,头发又黑又密,结果我爸我妈一病,半年时间全白了,现在还是白的。” “那段时间,我住我奶奶家。她离我家并不远,从我家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到。我那时候睡眠很轻,她睡的早,我就经常听她半夜起来,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凌晨四点左右又回来,开始给我烧火做饭。” 安树抽出纸巾擦了擦眼角,继续说道:“后来我知道她是去捡瓶子了,差不多凌晨一点走的,凌晨四点回来,也不知道她是去的哪儿,每次都带一堆瓶子回来。捡了一个月的瓶子,卖了十块钱,买了排骨炖好去医院送给我妈吃。” “后来呢?”陆绍轩问。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就听有人在外头踹我家门,踹不开又砸,我吓坏了,抄起刀叫醒我奶奶就准备应对,我奶奶让我别出声。她家是大铁门,结实的很,那些人没能破开,就把我奶奶家的后窗玻璃全砸了。我想报警,我奶奶没让,她说她认识这些人。” 安树说到这里,苦笑了一声,“你没想到捡垃圾也分地盘?我奶奶天不亮就去人家的地盘捡垃圾,是避开了这些人,但也把人得罪死了。这些人就是被她那个月占了便宜的,后来我奶奶家换了玻璃,人家又砸了一次。” 陆绍轩没想到每天起早贪黑一个月才挣十块的活儿都有人抢着干,还分地盘,自己家的司机家人还差点被打了,有些不服:“凭什么啊?矿泉水瓶上也没写着谁的名,谁捡了就是谁的,他们凭什么砸人家玻璃?要是门不结实,他们是不是还准备打人?就该报警,把他们都送到公安局!” 安树笑了声,看到地方了,就让他下了车:“你平时捡个一两个的当然行,但你去人家地盘抢生意,你把瓶子都捡走了,人家吃什么啊?生气也是应该的。” 陆绍轩愕然,有些无法想象:“一个月十块钱,够吃什么?” “小少爷,穷苦人家能吃的东西多着呢!就我上头的江眠学长,听说他当初画材加上伙食费一共留了一百块,三个月,吃饭才用了四十块钱。”安树说。 陆绍轩不知道那个江叔叔还有这么穷苦的时候,他算了算,四十块钱,就够他和他妈周末去吃一顿饭的,还得分地方,很多地方还不够他们吃一顿饭的。 他是怎么做到四十块钱吃三个月的? 陆绍轩感觉到隐藏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外表下的另一面对他展开了一角,但是他没有经历过,没有去亲眼看看,还是很难产生共鸣。 把车开回陆绍轩的家,安树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就要走。 “安树!”陆绍轩在后头叫住他,高声喊道,“你奶奶现在还在捡垃圾吗?” “不啦!”安树停下自行车,回头,对着陆绍轩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我买了些礼物,我奶奶带着礼物挨家挨户跟人家道歉。她也不是喜欢捡垃圾,就是日子没盼头,觉得自己多攒些钱说不定能让我妈多活一天,让我爸不至于那么拼命,甚至没了腿。知道我也能挣钱后她就没干了,有这样的奶奶,我觉得很骄傲,真的。” 陆绍轩点了点头,想了想,他又去找了他妈。 一进门,他就贴上了林枫晚。陆绍轩大大的眼睛萌萌地注视着他妈,声音千回百转,甜甜腻腻:“妈,我们这个周末一起去捡垃圾……哦不,是收废品好不好?” 听见他的想法,林枫晚无语了。 她当场拒绝道:“不要。” “为什么啊?因为很脏吗?”陆绍轩问。 “因为累!”林枫晚对着他翻了个白眼,“陆绍轩,你把咱家门口那两具石狮子换成机甲超人也就算了,把咱家的游泳池当鱼缸养菜市场买回来的活鱼也就算了,把咱家书房的书全画了各种乱七八糟的画也就算了,甚至你买仓鼠到家里放生,我也没说你什么?但是你想让我陪你出去干活,没门!” 陆绍轩无语:“你是没说什么,但是你扣钱了啊,扣的还是我的家务金!” 家务金是最宝贵的财产! 他妈怕他有钱后不干活了,特意整出了各种家务金兑换目录,上头都是不能用零花钱买,只能用家务金兑换的东西! 包括他妈的指定内容夸奖。 包括他妈的做一顿饭。 甚至包括让他妈给他开家长会,都得用家务金去换。 最后一个最黑心,参加一次家长会竟然要一百块! 不交的话他妈不会直接和他耗着,而是直接打电话十分抱歉地告诉老师她工作忙去不了。 陆绍轩也是要面子的,一次两次去不了没什么,次次都去不了让同学怎么想? 而现在他整出了什么事,他妈不打不骂,就是扣钱!扣的还挺狠,活像是一个无良的只会压榨员工的资本家…… “那妈,我周末能和别的同学一起出去捡废品吗?”陆绍轩又问。 “随你。”林枫晚声音顿了顿,继续说道。 陆绍轩点头,随即没有多问。 第20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十) 他正处在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对什么事都好奇的年纪,遇到自己不懂的,就想着去试一试。 通常在这个阶段的小孩子会迎来家长数不清的打击,家长们会告诉他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但是林枫晚不太限制他,他目前为止还没怎么受过这种打击,即使因为自己的一时好奇做错了什么,等来的也不是责骂,而是记账。 除了那些真正违法犯罪和违反道德的事林枫晚不会让他去碰以外,其他的,只要事先准备好“代价”,他还没有做不成的。 第二天,他上学找了孟舒。 “你平时会捡垃圾吗?”他开门见山地问。 孟舒闻言脸一白,抬起头,有些惊慌地看向陆绍轩,确定他的眼里没有鄙夷只有好奇,嘴唇动了动,小声道:“有时候看见路边的瓶子会捡起来。” 她现在已经不像是一个月前那么天真了,经历的这一个月,已经让她意识到了,做着不同工作的人们之间不是那么的平等。 所以,她对自己的家庭情况已经不太愿意告诉别人了。 “那这个周末你有空吗?”陆绍轩问。 孟舒点点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能带我一起去捡垃圾……哦不对,是捡瓶子吗?”陆绍轩说,“我想知道哪些东西能卖,能卖多少钱。我还没捡过废品呢,不知道捡一天的话卖的钱能不能买一支雪糕……应该能?” 他不确定地说道。 孟舒懵了,她难以理解地望向陆绍轩:“你要去跟我捡废品?” 不是,为什么啊?一个住豪宅,开好车,妈妈随手奖励百万豪车,一个星期的零花钱赶上她家一个月的收入的大少爷,为什么想跟她去捡垃圾? 她不理解。 “你带带我嘛,”陆绍轩眨了眨眼,脸上露出笑意,“安树跟我说了一些事,我想亲自去看看。” 虽然陆绍轩的要求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孟舒还是答应了。 第二天就是周六,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陆绍轩见到了孟舒。 孟舒今天的打扮非常保守。 她穿着厚厚的衣服把全身包了起来,头上戴的帽子,不露出头发,脸上也戴了口罩。 见到陆绍轩就这么来了,孟舒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罩递给他。 “你不嫌热啊?”陆绍轩问道。 孟舒低着头,含糊道:“还好……你戴上口罩,毕竟废品也是被人扔掉的垃圾,可能会有些味道。” 陆绍轩拒绝了:“不要!太热了!” 他今天就穿了一件t恤,下身是黑色长裤,雪白的胳膊和脸都露在外头,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孟舒却是有些急:“戴上,你这样林阿姨知道了也会不高兴的!” “我妈才不会不高兴,我又不是没和她说。”陆绍轩觉得她的担心有些多余,并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个崭新的麻袋,有些骄傲地把它展开,对着孟舒摆了摆,“看,她给我的!我昨天就跟她说我今天要捡废品了,她特点去楼下小卖部问老板给我买了两个装废品的麻袋!” 孟舒不解,她不知道这有什么好骄傲的。 上次回去后,她也问了她的父母,收废品很丢人吗这个问题,虽然他们回答都说不丢人并及时安抚了她,但是却依旧告诉她,说很多人对他们都有误会,让她下次尽量不要在外面乱说话。 听完这番话她就明白了,原来收废品在很多人心里真的是一件很丢人的事,要不然为什么,她的父母甚至不能让她在公开场合大声宣告父母的工作? 她是孩子,但她不傻,大人什么态度她一清二楚。 从此,她再也没有在街上看见矿泉水瓶后弯腰捡回家,就连平时动作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误会她捡了垃圾或者翻过垃圾桶。 陆绍轩还是没有戴口罩,他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的家庭就是他的底气。而孟舒还是没有摘口罩,她拖着一个大麻袋,大多数时候很沉默,只是偶尔看见瓶子捡起来塞进麻袋里,并且告诉陆绍轩哪个能卖哪个不能卖。 一转眼,日上中天,两人累的气喘吁吁,废品也装满了大半个麻袋。 “这些能赚到一块钱了?”陆绍轩摸了摸麻袋,感到十分满足。他猜测着这些,并决定待会儿去用这笔钱买两支好一点的雪糕。 毕竟他可是和孟舒辛苦了一上午的! 孟舒坐在他身边,汗流浃背,听见他这话,目光向这边瞥了一眼,没有吱声。 一块钱? 看起来能卖个两三毛就算不错了。 但是她没有打击陆绍轩的积极性。 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陆绍轩肚子饿了。他揉了揉肚子,拉住孟舒,高兴道:“走,我请你吃饭!” 他拉住孟舒就走。他平时也没出太远的门,今天却因为找废品走远了。这会儿他看谁都不认识,目光一扫,便在一家餐厅定住目光。 自助冰淇淋机! 那种拿着脆筒,能打很大很大一坨的那种! 当即,他拉着孟舒,拖着废品袋子推开了餐厅的大门。 孟舒一惊,下意识就要挣脱。这餐厅看起来好高档,里头十分整洁,一看就很贵。他们却浑身脏兮兮的,还拖着一麻袋废瓶子,怎么能进这种地方? 但是陆绍轩的力气却是很大,他一手拖着麻袋,一手扯着孟舒,不由分辨地把她拽了进来。 一进来,他们就吸引了全餐厅人的目光。 “请问两位有什么事吗?”服务员走了过来,弯下腰,笑容和煦地问道。 孟舒总觉得那和煦的笑容下充满了对她的鄙夷,不由地往陆绍轩身后缩了缩。 “我们吃饭!”陆绍轩大声说,找准一张空桌子,拖着麻袋噼里啪啦地走过,便坐了下来,拿起餐桌上的菜单就准备点菜。 “你们的大人呢?”看了眼陆绍轩衣服上的logo和鞋子,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不变,声音依旧温和。 “没有大人,就我们。”陆绍轩随意地说着,然后戳了戳孟舒,“孟舒,你看看你要吃什么?” 孟舒看了眼菜单,差点昏厥过去:一道简简单单的水煮鱼就要八块钱,一盘普通的排骨竟然要十二块!这是什么黑店! 她没说话,因为哪个都很贵。陆绍轩见状,试探地问道:“你不说我就按照我的口味随便点了哈!” 然后他在菜单上刷刷勾了几道,把菜单还给了服务员。 孟舒看见他点的了,三菜一汤,两碗米饭。这一顿饭竟然要花三十块钱!食客只有他们两个! “是不是太贵了?我们走……”孟舒哀求道。 “没事没事,不贵的!”陆绍轩安慰道,“我跟我妈随便吃顿饭花的都比这个多,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接两个冰淇淋来。” 说完,他跳下了椅子。 孟舒抓住了他的衣摆,眼里全是惶恐不安。 陆绍轩猜孟舒是怕他跑了,于是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心地把钱拍进了她的手里:“我要是跑了,你就拿这些钱结账,结账剩下来的都归你!” 陆绍轩说着,又把百元大钞拿给了服务员:“看,是真钱!” 做完,他快快乐乐地去接冰淇淋了。 孟舒在焦灼不安地等待着,每一秒都度日如年。 好在,没多久陆绍轩就回来了。他手里举着两个甜筒,洋洋得意。而孟舒则是震惊地瞪大了眼——冰淇淋是怎么摞这么高的?! “我去问了,他们说一人只能打一份,我就知道到了该发挥我技术的时候了。”说着,他把一个甜筒往前一递,“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我给你拿了香草巧克力的。” 孟舒小心翼翼地接过,咽了一口唾沫。 她还没吃过这样的冰淇淋。 不过她并不拘谨,拿过后就进了嘴里,毕竟是的,她没什么心理负担。 很快,菜上来了。 浓烈的香气填满了鼻腔,孟舒先是喝了口汤,和家里完全不同的味道让她惊奇:真奇怪,明明是同样的材料,明明是同样的做法,为什么和家里的味道相差这么大? 但是对比过她还是确认了,确实是这里的味道更胜一筹。 吃完饭,孟舒觉得餐厅里的目光已经没有那么刺眼了。 就在这时,她一偏头,发现陆绍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座位! 孟舒眼皮一跳,四处找着陆绍轩的身影,终于,她看见了! 有一桌人喝了很多啤酒,陆绍轩就拖着麻袋站在他们桌子前。孟舒慌了,她赶紧离开座位去找陆绍轩,走近了,就听陆绍轩大大方方地问:“能把你们桌子上不要的瓶子给我吗?” 孟舒的脚步顿时停住了,和陆绍轩保持了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那桌人笑起来了,声音里带着些许调笑:“小朋友,你拿的动啊?” “拿得动!”陆绍轩大声说。 于是他们招招手,把陆绍轩招呼过去,接过麻袋,一瓶一瓶地往麻袋里装废品瓶子。装完,麻袋沉了不少,他又去别的桌问人家要。 麻袋装满了,陆绍轩拖的气喘吁吁,这是真的拖不动了,他又去找另一个麻袋。 后厨有人见状对他招了招手,招呼他过去。这里有更多的瓶子还有纸箱,一般餐厅这些东西会有人定时来收,但是他们倒是用不着赚这个钱,这些东西放着还占地方。 陆绍轩过去了,那里的工作人员就帮他装,一边帮一边和他说笑:“你们这是老师的课外实践作业吗?” 孟舒想回答是,但是陆绍轩直接摇了摇头:“不是,我就是想捡废品卖!” 服务生们又拿着一个袋子过来了,两个袋子有些不够,不过见两个袋子已经被装的满满当当了,还是忍不住打趣:“这下你们可怎么拿啊,好重的?” 陆绍轩想了想,决定召唤保镖。 第21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一) 他是有保镖的。 刚上一年级时,他说的是空话,但是他现在却是真的有。 不过和安树一样,保镖不是什么时候都管他的,他们只负责他的周末,防止他跑出去到处浪遇到什么危险。 平日的话,他放学直接回家,也不需要什么保镖。 至于他和他妈的安全…… 保镖面试那天,他发现他妈比他的保镖都能打。 从此,他眼中对保镖的那层神秘光环就失效了:他们连他妈都打不过! “程夜哥哥!我拿不动,帮我拿一下好吗?”陆绍轩跑出餐厅后厨,对着外头大声喊道。 外头,一个原本坐在餐厅门口不远处台阶上抽烟的男人掐了自己手里的烟,无奈地叹了口气,走了进来。 “小少爷,这些我可以帮你拿,但是多了就不行了。”他说,“这两个麻袋会把我的两只手都占掉,如果您要拿更多东西自己又拿不动,让夏知新也过来帮你拿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及时保护你了,因为我们的手都被占据了。” 夏知新,陆绍轩的另一个保镖。 陆绍轩点了点头:“那我们先把这些卖掉再继续找。” 然后他回头,对着后厨的人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谢谢哥哥姐姐啦!” 一早帮他忙的服务员看着他那其貌不扬,浑身加起来超过一千块的衣服,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不用谢,小少爷要注意安全哦~” 陆绍轩点了头,带着孟舒离开餐厅。 卖了废品,程夜又神隐了。 因为有餐厅的友好赞助,这次卖废品整整卖了5毛钱。 陆绍轩颇有些闷闷不乐,孟舒在一边安慰:“已经很好了!餐厅给的大多都是不值什么钱的酒瓶子,说实话,我都没想到我们找一上午能卖这么多钱。” “我们再去其他地方找一找!”陆绍轩不甘心地说道,“我们去找餐厅收!这么多家餐厅,肯定能拿到好多!” 孟舒吓了一跳,连忙拉住他:“你干什么啊?哪有直接问人家要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啊?这东西人家留了人家也能卖钱,上一个餐厅是因为我们在那里消费了,他们看我们需要才给的,那些你不消费的地方,人家凭什么把东西给你?” 陆绍轩想了想也是,又问道:“那哪里的废品毕竟多呢?” “人流大的的地方废品会多一些,”孟舒说,“比方说商场门口,再比如说——医院。” 陆绍轩想了想,做了决定:“我们去医院!” 他记得安树的妈妈就在那里,他还没有去看过呢! “好。”孟舒说。 一路上,她看着陆绍轩,像是看见了过去的自己。 曾经,自己也是这样路边看见瓶子就捡起来,毫不顾及。 他们身后拖着大大的麻袋,吸引了一波又一波人的注意。孟舒脸上没什么表情,心脏却怦怦跳着,与此同时,还有一股疲惫在她心里迅速弥漫开来。 她知道,陆绍轩捡再多垃圾也不会变成她,因为他家不是收废品卖废品的。 他这样的家庭,就是拿着破碗去乞讨,人家也顶多以为他是行为艺术。他不必战战兢兢,懦弱自卑,因为如果有不开眼的人骂他“穷鬼”的时候,他能分分钟甩一百万到那个人的脸上,当有人想对他动手动脚的时候,他背后迅速窜出八个彪形大汉把对方撂倒。 这是孟舒没有的,也不可能有的底气。 所以,出来捡废品,陆绍轩可以大大咧咧地张扬着个性,孟舒却必须哪怕大汗淋漓也要把自己紧紧裹住。 这就是差距。 陆绍轩可以什么都不顾忌,那是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他或者他家里都有应对的手段,她不行。 穷人家的孩子,走错了一步,一辈子都会被毁掉的。 一路上并不沉默,沉默的只有孟舒,倒是陆绍轩的嘴巴就没停过。 到了医院门口,两个孩子都停住了。 今天医院门口并不平静,远远的,他们就看见医院前头围了一大圈人。 走近,他们发现了人群中间的两个人。 是一对中年夫妻,衣服半新不旧,双膝跪地,脸上全是泪痕。 “怎么了?”陆绍轩扯了扯边上一个人的衣角。 那人看起来年岁也不大,十八九岁的样子,看见陆绍轩和孟舒愣了一下,又看见他们身后的麻丝袋子,更愣了。 不过他还是很快回答了:“听说他们女儿出车祸了,司机肇事逃逸,现在需要做手术,但是没凑到足够的钱,就跪在医院门口那种医院给的诊断书到处跟人下跪借钱呢!” “这种好多都是骗子!”孟舒小声说道。 那人有些迟疑:“这个好像是真的,毕竟他是直接在门口跪的。有人进去问了,回来说确实是真的,不过我没亲自过去问,也不知道。” 陆绍轩往里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人一直在哭,满脸泪痕,不过这种哭和唐果果与陈知美不一样,他们眼里没有恐惧与委屈,而是盛满了绝望。 就好像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一样。 陆绍轩动了一点恻隐之心,他想起安树跟他说他家里情况时的表情,大抵他们也与安树那时候一样。 “他们还差多少钱啊?”陆绍轩问。 “谁知道?”他身旁的青年说,“听说前期手术费就得三万,能不能成功还不知道,就是成功了后续疗养也得花不少钱。这种情况下哪有人给他们借钱?借了钱他们能不能还上还不知道。” 陆绍轩闻言,愣了。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多少钱?” “三万啊,”青年以为他没听过这么大的钱,“他们说会卖房还债,就是一时找不到出手的人……他们那房子能不能卖三万还不知道。” 陆绍轩是彻彻底底呆了,他对此万分不解:“三万就能救下一个人的命的话,为什么不救?就算赔上自己一年的工资——” 青年笑了,似乎在嘲笑陆绍轩缺乏常识:“什么人一年能拿三万工资啊?一般家庭一年能存下三千块钱就算不错的了。” “啊?” 陆绍轩这才恍然想起,班主任似乎曾经说过什么他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有他一个星期的零花钱高这种话,不过当时他没在意,现在倒是想起来了。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一个小孩子,零花钱再多,总不能比得上大人挣得钱多? 三万块钱,只需要他不到一年的零花钱—— 原来,这些钱就够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吗? 不知怎么的,他又想起了安树跟他说他奶奶为了每个月多挣十块钱起早贪黑差点被人打了的事。 当时他并不理解。 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还差多少?”陆绍轩眨了眨眼,问道。 “差一万二?”青年不确定道。 陆绍轩点了点头,看了眼人群,把孟舒塞给对方:“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你去哪儿?”孟舒焦急地喊道。 “回家,拿钱!” 说着,陆绍轩便不见了踪影。 他打车回了家,这段让他走了大半天的路打车回家只用了十来分钟。回到家后,他气喘吁吁地爬上楼,不负众望地找到了他妈。 “妈,我要提前预支零花钱!”陆绍轩大声说道,他的眼里充满了坚定。 林枫晚以为他是又看上了什么东西了:“你确定?你预支了下个月的零花钱,下个月你就没有零花钱了。” “确定!”陆绍轩说,“我要预支接下来四个月,不对,是半年的零花钱!” 林枫晚诧异,这笔钱已经不是什么小钱了,一时语气严肃了许多:“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陆绍轩眼神躲闪:“您就别管了,我想要钱,我保证接下来半年都不跟你要钱!” 沉吟片刻,林枫晚给了他钱。 然后,在他出门之后,她给程夜打了个电话,问了事情的经过。 知道发生什么后,她也愣住了。 这孩子取钱竟然是为了救别人? 他这么有博爱精神吗? 林枫晚想到了原着当中,那个因为保安的手碰了女主一下,就要找人把保安的双手剁掉的男人,不由陷入了恍惚之中。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直观地发现这孩子和原着的不同。 以往他是有些不同,但是所有的痕迹在原着中也都有迹可循。 比如说记仇,比如说只会相信别人一次,比方说那该死的胜负欲,还有爱大张旗鼓显摆的模样…… 但是这一次,他的行为和原书里是反着来的。 思考了好一会儿,林枫晚问了程夜一个问题。 她问, “程夜,假如从前有一家人特别信神鬼之说,然后有一天一个道士路过他们家讨了一口茶。因为这家人态度好,道士便告诉他们一件事。他说,他们家刚生下来的女婴,日后会是个不孝顺父母的祸害,这家人信以为真,从此对女儿非打即骂。这时候这个女孩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任打愿骂也无怨无悔,一定要通过自己的行动打破预言;另一个是直接离家出走,和父母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样也暗合了预言,这种情况下你会选哪个?” “第二个。”程夜说,“孝心是尽不完的,选择第以个,他们仍然会怀疑这个女孩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日后是不是会背叛父母。他们对女孩的所做的一切并不会感到暖心,说不定还会觉得这本来就是她应该做的。如此不如一走了之,他们自己种下的因,就要吃下自己结的果。” 沉默片刻,林枫晚又问:“那假如这个道士说了之后,父母并没有薄待女孩,而是对她加倍关心,加倍照顾,企图把她培养成一个好人,结果女孩从小就表现出了白眼狼的特质,嫌贫爱富,憎恨出身不好的父母呢?” 程夜也思考了一会儿,他说,“可能她真的会成长成一个白眼狼?但是即使他未来注定会成长成一个白眼狼,那也不应该在现在什么事都还没发生之前就给她定罪啊?” 第22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二) 陆绍轩匆匆跑了回去,万幸,虽然周围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又来了许多光拍照不捐钱的,记者了,但是医院门口的人却还在那。 “让一让,让一让!”他费力地挤进了中央,头发被挤的凌乱不堪。 然后,他走到哭泣的中年夫妻面前,放下书包,从书包里取出一沓红彤彤的钞票。 钞票一出,原本还在看热闹的人群瞬间静了下来,目光全都移到了他手里的钞票上。 “这是一万二,”陆绍轩大声说道,“我可以不用你们还钱,但是我要见一下你们的女儿,和你们女儿的主治医生。如果你们是骗子的话,我一分都不会给你们!” 真的假的? 人群哗然,要是这来的是个大人他们还能说服自己一下是有好心的傻子送钱,但是他一个小孩子,哪来这么多钱? 原先跟他说话的青年。原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只不过顾念着不能把小姑娘一个人扔在这里,就等了这半个小时。此时听见人群中宣传来熟悉的喊声,他急忙挤进去,然后就看见了一沓红彤彤的钞票,顿时吃惊:“你哪来的钱?你不会是去偷了你家里的钱?” 这个猜测非常合理,众人都点头,不由自主地就相信了这个猜测。 陆绍轩脸色涨的通红,更大声地反驳了回去:“我没有偷!你有证据吗就随便污蔑人?这是我自己的零花钱!” 青年也下意识地反驳:“不可能!你才多大怎么可能攒下这么多零花钱?谁家拿一万二给孩子当零花钱啊?” “我家!”陆绍轩更气愤了,“我妈!他每天给我一百块零花钱,一万二只不过是我4个月的零花钱,你有意见吗?!” 青年笑了,他觉得陆绍轩在编故事逗他,什么家庭能给孩子三千一个月的零花钱?他刚想反驳,忽然他一直看着的小姑娘举起了手,声音怯生生的,却十分清晰: “那个,陆绍轩真的每天有一百块的零花钱……” 一瞬间,人群全部看向了孟舒。 心一横,孟舒摘下了口罩。陆绍轩替她教训了欺负她的人,她也不能看着陆绍轩被冤枉。于是,她露出了脸,大声道:“我叫孟舒,来自第一实验小学,我作证!不仅是我,我们学校的所有同学都知道陆绍轩他妈妈每个月会给他很多钱,还买很多东西——他开学第一天就当着全班的面拿出了自己的零花钱!” 说到这里,她觉得还有些不够,于是又补充道:“这个星期四我被欺负了,陆绍轩为了救我被老师请了家长。她妈妈听说陆绍轩是为了保护我而被叫的家长,她非常高兴,当场便奖励了陆绍轩同学一辆百万以上的豪车!如果这个可以作假,那另一件事却做不了假:她跟教导主任承诺,要自己掏钱给全校安上监控录像和空调,你们可以去问教导主任!” 青年凌乱了。 他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为什么会有家长给七八岁的小孩子这么多零花钱? 想到之前陆绍轩问他的问题,他悟了。 合着人家不是不知道三万块钱有多大,而是不觉得它有多大啊。 毕竟一个小孩子,一年的零花钱就不止三万。 估计他们的三万,在人家眼里看来是跟三百差不多的…… 这也就难怪他会问那么弱智的问题了。 而孟舒的话一出来,那些拍摄的媒体确是炸了。 无数媒体朝着陆绍轩涌了过来,晃眼的闪光灯伴随着无数嘈杂的声线占据了陆绍轩的感官。终于,有一个男人握着话筒挤到了前头,他向前伸出手,试图强硬地扣上陆绍轩的手腕。 这是个大热的新闻!无论是从交通安全,犯罪关系,医疗体系或者父母亲情甚至贫富差距方面都有可以讨论的地方,标题他都想好了,绝不能放过! 眼见着自己要做第一个碰到陆绍轩的人,他心里振奋极了。 就在这时,他眼前忽然挤进来一个人,紧接着天旋地转,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被摔在了地上,后背一阵疼痛。 “啊——”他想起叫了,叫了一声,又看见所有人都在看他,觉得丢脸,就闭嘴了。 只见,他的前方,男孩的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两个人。一个笑眯眯的,另一个神色冷峻,不过对方结实的肌肉足以说明了他们的不好惹。 “抱歉,请诸位不要打扰我家少爷,否则我们只能做一些不太友好的事了。至于诸位在这个过程中会不会有什么损伤,请诸位放心,医疗费我们一定赔。”笑眯眯的男人一脸温和地说着,陆绍轩也趁这时候找回了理智。 程夜陪着陆绍轩和孟舒进了医院,另一位就在外面守着,严防这些媒体进医院。 很快,陆绍轩就见到了那个女孩。 穿着无菌服,进入icu,他看见了那个今年不过大三的漂亮女孩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 他没说话,孟舒也没说话,其实,她看见icu那一刻,就已经信了。 陆绍轩伸出手,想抚摸女孩的脸。女孩脸上戴着呼吸器,无知无觉。 他觉得心里更堵得慌了,不由有点蔫:“我们去缴费。” 他说。 两位老人喜极而泣,连忙带着他走。 他们知道自己家是什么情况,根本没想到能筹到钱,只是这件事哪怕有一分希望,他们也不愿意放弃。 陪他们缴了费,陆绍轩犹豫片刻,又从书包里数出五百,递给了他们,严肃地说道: “这个也给你们,可以在手术后买点好的东西吃一吃,不要再去捡垃圾了。” 两人怔了怔,不知道他这话什么意思,还是收了下来,并千恩万谢。 陆绍轩抬步往外走去。 他又有些明白了,十块钱放在这些患病家属身上,也许之前算不了什么大钱,但是现在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别说十块,就是多一分一毛都是一笔大钱,能救命的大钱。 陆绍轩这样想着,忽然替安树难过起来。 他是不是也有这样跪在地上求人的时候? 正想着,前头的一个病房忽然窜出一个人影,直奔陆绍轩而来。 程夜立马把他护在了身后,正准备动手,那人却是“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求您帮帮我们,我儿子先天畸形,只要六千手术费,只要六千手术费就能完成第一期的矫正!”女人跪在地上,自顾自地磕起了头,磕的梆梆响。 陆绍轩茫然了一瞬,上前想扶起女人,不过程夜没让,只能躲在程夜身后,艰难地说:“你起来,我现在帮不了你,我没有钱了,接下来半年我都没有钱。” 他预支了未来半年的零花钱,四个月的零花钱给那个女孩做了手术费,剩下的两个月的零花钱,在他眼里是他这半年的开销。 他并没有打算把自己所有的钱都送给别人。 女人不说话,一个劲儿地磕头,不过片刻,她头上就磕出了血。 程夜皱眉,他看到陆绍轩脸上的不忍和动摇了,孩子有爱心是好事,但是这不意味着别人可以利用这点对他进行道德绑架。 “你磕再多也没有用,我们没有义务救你。”程夜说,“我们家少爷就是一个小孩子,存不住钱也没有多少钱。刚刚为了救那个姑娘他已经回家预支了半年的零花钱,接下来半年他都没有任何钱了,半年到期前他也不能继续预支下去。” 说完,他拉住陆绍轩的手:“走,少爷。” 陆绍轩跟着程夜走出了甬道,来到了医院大厅。 陆绍轩忽然停住脚步,抬头看向程夜:“其实,六千我拿得出来。” 他说,“如果我把这些钱拿出来——” “本来就不关你的事。”程夜打断了陆绍轩的话,“这种事哪怕你路过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他们死了不是因为你而死的,而是他们原本的命运就该死掉。” 或许是觉得前头那些话有些冷酷,程夜接着放缓了语气:“全世界每年死掉的人就有数百万,你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地方,每天都有无数生命消失,你难道说他们都是因为你没有救他们吗?你就是有再多钱也救不了全世界的病人。相反,那些被你救过的人,他们是因为为你才活了下来。你救了一条人命,无论如何也该自豪,而不是愧疚。至于其他的人,你本身没有义务去救他们。” 陆绍轩点点头,他还是有些难受。 在学校里大家谈天说地,漫画零食,只觉得老师吵闹烦人,课后作业幼稚不堪。说到底,他还是没有见过人间疾苦。 当初唐果果对他的针对他三天就掀了她的谋划,遇到孟舒发现她身上有被欺负的痕迹,直接花费了一个上午找到始作俑者,一巴掌扇到她的脸上。之后更是,名牌衣服,名牌鞋子,花钱大方,底气也足。可以说,从小到大这个世界对他是分外和善的,方方面面的环境把他围成了一个真空花园,让他以为这个世界哪里都是这样。 直到这一刻,他看见了世界的另一面。 小小的一家医院,就有这么多愁苦的人。 他们为了他一点点的零花钱放弃尊严,下跪求人,换来的却大部分都是冷眼。 即使有好心人路过,给个五块十块就顶天了,距离他们筹措的目标还是遥遥无期。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在这个时候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陆绍轩刚走出医院,就看见了这辆车。他随意投过去一瞥,瞥见驾驶座上的人,不由有些慌乱,心虚地退后了一步:“妈?” 驾驶座的女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第23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三) 见到林枫晚,陆绍轩心里很是慌乱。 他不觉得自己的做法能得到林枫晚的肯定,虽然他觉得自己在做好事,但是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么觉得。 之前,让他提议让每个人多捐一点,就能凑够手术费的时候,那些大人都用看神经病的目光看着他。 他当时想着,哪怕一个人捐一百块,一百个人也能凑够手术费。 但是,没有人动。 于是,陆绍轩也不敢这么和林枫晚说,他怕林枫晚也来阻止他。 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到底对不对,他觉得对,但是这个世界做裁判的还是大人。 “妈……你怎么来了?”陆绍轩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心虚,深吸一口气,满面笑容地迎了上前。 “为什么不跟我说?”林枫晚没有抱他,而是站在车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陆绍轩一怔,他妈好久没有用这么严肃的语气跟他说话了,或者说基本没用过。他下意识地站直了身体,并且迅速意识到:自己好像捅了个大篓子。 “陆绍轩,我在问你话!”林枫晚的声音愈发严厉,“你拿你半年的零花钱去救人是?为什么不跟我说?我就这么让你连这种事都羞于启口吗?” 陆绍轩慌了,连忙辩解:“不、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 陆绍轩没说话,脑袋无力地垂下,双手也垂了下来。 围观人群议论纷纷,但是没有上来为陆绍轩说话的。 在他们看来,陆绍轩确实是有些不懂事了。 救人是好事,有爱心是好事,但是平白从自己家拿出这么大一笔钱送给陌生人,谁不得挨一顿打? 不让他长长记性,明天他就能把家里的钱全部霍霍出去!天下的穷人难人这么多,就是倾家荡产,你能治得了? 因此,他们觉得陆绍轩做了好事,但是还是应该挨一点教训的。 不料,林枫晚下一刻,直接拍向了他的脑袋,把他的脑袋压的往下一偏。 “陆绍轩,你是觉得我拿不出一万二吗?!”下一刻,林枫晚恼怒的声音在他耳边响了起来。 哎? 陆绍轩抬头,傻傻地看着林枫晚。 “看什么看?我是你妈!”林枫晚挑着眉头,掐着腰,道,“救个人的事不敢跟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有多恶毒……不对,我好像确实不是很善良,那没事了。” 想起自己是什么德行,林枫晚顿时气就消了。 她打开轿车后备箱,提起陆绍轩手里的麻丝袋子,颠了颠,嘴巴一撇,嫌弃道:“出来捡了一天废品你就捡了这么点儿啊?捡废品的要是像你这样,他们迟早得饿死。” 一听林枫晚口中的嫌弃,陆绍轩不高兴了。抓起林枫晚的胳膊就开始抗议:“我已经卖过两袋子了,赚了5毛钱!” 林枫晚闻言更加不屑:“快一天了你才赚了5毛钱,够你买跟冰棍的吗?你这样的放自己独立出去,分分钟就得饿死。” 陆绍轩更生气了:“剩下的是因为多了我拿不动,所以才没捡的!” 林枫晚更加鄙夷:“收废品你都不知道带个车出来,就是骑个三轮车,能装的东西也比你两只手提着多啊!” 闻言陆绍轩一愣:“可是我又不会开三轮车……” “除了你谁不会骑?”林洛溪反问,又扭头看向他身后,“程夜,你会踩三轮车吗?” 程夜嘴角抽了抽:“会。” 林枫晚继续看向陆绍轩:“你看,这不就得了?” 陆绍轩试图做最后的挣扎:“我们家没有三轮车,如果我要用三轮车收废品,还要去买辆三轮车!” 啪啪! 林枫晚拍了拍手:“说的有道理,但是,” 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广告,这张广告赫然就是收废品的广告。 底下还有一串电话号码,应该就是收废品的联系方式。 “这玩意儿路边到处都有,你竟然觉得拿不动,为什么不打这个电话呢?你打这个电话,他十几分钟就能赶到。”林枫晚慢悠悠地说道。 陆绍轩呆了,他看向孟舒,孟舒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如果废品多的话,人家打电话给我爸妈,他们确实会亲自去收,只不过价格会低一些。” 陆绍轩:“……” 那他这一天这么辛辛苦苦是为了什么?! 不过他妈不反对他帮助别人,他还是挺开心的。 “妈,那你能再借我点钱吗?”陆绍轩眼巴巴地看着林枫晚。 “你看你妈像散财童子啊?”林枫晚挑眉问道。 “像。”陆绍轩点头。 林枫晚:“……” “那用不用我捐100万给你办个慈善基金会?”林枫晚反问道,声音听不出喜怒。 下意识的,众人都以为她生气了。 这番话的嘲讽感太强了,没有人会当真。 孟舒拼命给陆绍轩使眼色,陆绍轩很奇怪地看向她。 怎么,眼睛抽筋了? 然后他看向林枫晚,重重点头:“好啊。” 他说。 不出意外,这是孟舒今年听到的最没脑子的回答。 但是,意外发生了。 林枫晚很认真地点头:“那好,初始资金给你100万,往后每年我只提供给你100万。这笔钱你不能用来干其他的,只能去帮助你认为需要帮助的人。并且我有个条件:所有别人从你手里拿走的钱,他们都要连本带利的还回来。每年利率10,一年还不了就两年,两年还不了就三年……最多十年,你得把本金带利息都拿回来,好吗?” 10的年利润其实不多,就以当前这种通货膨胀的形式,最后亏钱的还是她。但是无所谓,她不喜欢有人白嫖,更不喜欢有人把这个当成生意。 那种伪造病例或者自己有个病不去治,没钱就申请那么一点的,她是绝对不会帮的。 而孟舒,再一次呆滞。 因为儿子想做善事,所以就每年拿出来100万个儿子做善事—— 这可不是买车,车是自己开的,这钱是给别人的。至于利息,这么低的利息,甚至不管你能不能还的上就借给你,这就已经是很大的慈善了好吗?就像这对中年夫妻,他们也只是一时凑不上这么多钱,而如果给他们10年准备,他们是怎样都能凑出女儿手术费的。 孟舒不觉得。如果谁真的还不上的话,林枫晚会让人天天去逼债。 若真是这样,她一开始就不该设这样的申请条件。 而围观群众也很窒息。 什么情况啊? 小孩子败了这么大一笔钱,不仅没被揍,竟然还被表扬了? 甚至他的家长还要多出一笔钱给孩子每年做慈善? 这…… 他们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林枫晚把陆绍轩连带着孟舒一道接回了家,招待了孟舒后,让他们玩了一会儿,又亲自开车把孟舒送回了她家。 然后第2天的报纸上,她就看到了关于他们两个的新闻。 林枫晚收好报纸,把它塞到了桌布底下。 这是陆绍轩第二次上报纸了。 第一次,是他在校门口吵着要换车的事,不知被谁卖给媒体了。 不过好在对方没有点出陆绍轩的姓名和学校,要不然她能让律师把对方搞到破产。 这次,因为孟舒的作证,陆绍轩的身份被扒出来了。 对此,林枫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又不傻,虽然不像陆绍轩一样爱出风头,却也知道这种新闻对陆绍轩未来有益无害。 无论他将来想做什么,做了什么,这则新闻都能为他提供帮助。 林枫晚决定管一点陆绍轩了。 和大多数家长一样,她管孩子的方式,是给陆绍轩找来一堆假期补习班的资料。 林枫晚把资料放到陆绍轩面前,问:“你想报什么兴趣班?” 陆绍轩看着资料,想了想,问:“这里头哪个兴趣班学的东西能拿到诺贝尔奖或者共和国勋章?” 这小子还没忘? 林枫晚有些惊讶,她开始仔细审视这些兴趣班,最终从里头抽出一份:“这个做到极致的话,差不多可以。” 陆绍轩低头一看,上头写着大大的几个字:计算机暑假辅导班。 这也是所有兴趣班里唯一有可能拿到共和国勋章的一份。 “好,我报!”陆绍轩说道。 然后他真的进了兴趣班。 多一个兴趣班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小学他有充足的时间休息,平时闲着也是闲着。 他用一年时间学完了法语,然后又开始学习日语,这次,林枫晚给他请了私教。 学习日语的原因也很简单,不是因为他喜欢日本,而是他迷上日本的轻小说了。 而且,机甲超人也是日本的特摄片! 当然,英语也有很好看的小说,但是,陆绍轩发现,他的老师,基本都会那么两句英语,会日语的很少。 虽然因为成绩一直保持在最前头,只要他上课不打扰别人,老师就不怎么管他了,但是这不意味老师能看着他上课光明正大的看小说! 学英语太容易被发现了,日语就很好,小说套个封皮,老师过来时可以一本正经地和老师说这是学习资料。 ……可以说,为了能光明正大地上课看小说,陆绍轩也是付出很大的努力了。 他看小说甚至都不买翻译版的,就买原版,就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出什么。 又过了一年,林枫晚接到了江眠的电话。 “林姐,我第一副画卖出去了!”江眠的声音无比激动,还带着些许哽咽,“它叫《荆棘》,卖了五千块钱。等我放假回来,我想请你们吃饭,可以吗?” 林枫晚听见《荆棘》这个名字的时候,愣住了。 她想起来她在哪儿听过江眠这个名字了。 这是男主最喜欢的画家之一,他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美术教育,没有考上大学。高考落榜后遵从父母的安排去了一家食品厂上班,干了两年忽然辞职,带着身上全部的钱跟着一位流浪画家去了巴黎,想进入那里的艺术学府就学,被拒之门外。 他在巴黎住了三年,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签证到期,他被遣返回国,又想着去央美旁听,于是找了份工资低但是比较闲的工作,天天带着画去向老师求教。 后来,老板嫌他老是旷工,把他开了,央美的老师看不上他的画,对他也不太看好。失去经济来源的他当了一段时间家里蹲,每天醒了就画画,后来经济支撑不住,他在矿上找了一个工作。 有点危险,但工资高,干一年省着点花能花好长时间。 他二十七岁死于尘肺。 死后,工友在他遗物里发现一副看不懂的画,他把这幅画五百块钱卖给了路过的一个艺术商人。 然后,绘画界震动,他们称他为开创了新流派的天才,赞叹不断,那副名叫《荆棘》的画,最终在拍卖会,被男主以13亿的价格拍下。 他说,痛苦的人可以在这幅画中看见地狱。 他的其他画,哪怕是练习纸,都被人以两千万的价格抢购一空。 现在,这幅《荆棘》只卖了五千块。 林枫晚不知道这是不是原书的那幅画,不过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人现在还活着。 第24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四) 江眠回来的时候,带了很多东西。 林枫晚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把的来的钱全花光了。 他陪着他们吃了一顿饭,又带着陆绍轩去好好玩了一圈,然后满面笑容地回了家。 是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他要向父母证明,他画画也能养活自己。 他给父母也买了很多东西,有老年人喜欢的大金链子,有他爸喜欢的好烟好酒……他回去是正常尽孝的,也是回去打脸的。 这些年假期他并没有回过家,一直憋着那么一口气。 不过他倒也会向邻居同学打听家里的情况,好在没出什么事。 现在,要衣锦还乡了。虽然钱还不是很多,但是也足够让两个没什么见识的老人惊讶的了。 林枫晚同他辞别,看着他挺直腰杆的背影消失在阳光中,忽然觉得阳光有点刺眼。 上个月,安树也向她提交了辞职申请——他要全心准备高考了。他的母亲去年年中就已经出院了,现在恢复的很好,一家人重新有了生活的希望,他也没有什么压力了。 照例的,他把自己的工作交接给了一个女生,问完女生的情况,那个羞羞怯怯的女生就成了陆绍轩的新司机。 嗯……她不会开车,但是罕见地会骑摩托车。 就是陆绍轩用汽车换的那辆。 虽然陆绍轩并不想坐了。 他现在看见这辆车简直嫌弃死了。 好幼稚啊,他当初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 他宁愿坐他的百万豪车也不想坐在这玩意儿上满大街乱窜。 于是,他决定先坐回自行车。 陆绍轩有些遗憾。 他最近的心头好,动画片《异兽武装》里,没什么很帅的车。 但是里头有超帅的金属外骨骼! 陆绍轩想要极了。 于是他联系了孟舒那位擅长手工的舅舅,跟他下了笔订单。 可惜,成品还要等些日子才能出来。 又过了一年,江眠很兴奋的打电话告诉他们,说他的老师给巴黎的老朋友写了一封推荐信,推荐他去巴黎的一座世界顶尖的艺术学府进修。 林枫晚道了恭喜。 当人闲下来的时候,时间可以过得很快。 一转眼,陆绍轩小学毕业了。 上初中是按照就近分配,所以他和那些追随者们,大多都进了同一所初中。 上了初中后,他的学习生活丰富起来,也忙了起来。 为了保持排名,他开始认真学习了起来。 陆绍轩好胜心很强。 不仅是在豪车玩具等地方的攀比,在其他方面,他也能和人比的起来。 包括学校。 他要做最好的那一个,永远的头一名。 可惜,棋逢对手。 孟舒。 头一次被抢了年级第一的时候,陆绍轩气的眼睛都红了他去找了孟舒,然后更生气了。 具体情况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陆绍轩:“你以为你很厉害吗?只不过赢了我一次罢了!光成绩好有什么用,你其他的地方什么能赶得上我!” 和他做了六年同学,孟舒早知道他是什么脾气,当即不紧不慢地说道:“但是我成绩比你好。” 陆绍轩:“我还会六国语言呢,你会吗?” 他现在正在学第六门外语——意大利语,刚刚起步,目标成年前成为一个懂七国语言的尊贵的少爷。 孟舒依旧是不紧不慢:“但是我成绩比你好。” 陆绍轩:“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考试而已,又不是中考,你得意什么?” 孟舒不知怎的心里有那么些恶趣味,她非常喜欢看小少爷气急败坏的模样:“但是我成绩比你好啊!” 陆绍轩气得摔门而去。 然后,就展开了为期三年的厮杀。 他当即外语也不学了,上课小说电视也不看了,每天虎视眈眈地盯着孟舒,就等着把她拉下来。 孟舒自然是不让,她是事事不如陆绍轩,唯一有可能超过陆绍轩的就只有成绩。好像只有成绩超过了对方,她才有在对方面前平等说话的底气。 为了心底这份难得的平衡,她是绝对不能让成绩也被陆绍轩死死压住的,于是双方你来我往,斗得平分姿色,倒是笑得老师们合不拢嘴。 他们特别喜欢这样的争斗! 有陆绍轩这么个榜样在,其他的家长也羡慕坏了。 他才多大啊,十几岁,又懂电脑又会六国语言学习积极性还这么高,每次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人聪明性格好,最重要的是,上了初中,陆绍轩逐渐张开了,那张稚气的面孔逐渐褪去,露出了一张堪称神颜的脸。 他是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是他当别人家的孩子却不至于让家长们那么嫉妒。 每当有家长教训自己孩子说陆绍轩怎么怎么好,你为什么不学学时,他的孩子都能有理有据地反驳,人家一个月零花钱三千你为什么不能学学,人家妈妈说到做到,随随便便奖励百万豪车,你为什么不能学学。 然后很多家长就会恼羞成怒:你怎么不比好的专门比这些? 若是孩子以同样的句式反问回去,那多半就要挨打了。 渐渐的,陆绍轩十六岁了。 到目前为止,他从小到大遇见的所有男性同胞,都活在他的阴影下。 2010年。 青春疼痛文学和霸道总裁文大热,而陆绍轩,完美符合这两类男主的标准,并且比他们更优秀。 他有着优秀的家世,极好的成绩,性格高冷又礼貌,追随者众多,长得非常帅,还和霸道总裁文男主一样,年纪轻轻就会六国语言! 他不扯女生头发,不会随便开女生的黄色笑话,下课了也不会和那些男生一样臭烘烘地聚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臭味儿,而是在座位上看书或者闭上眼睛假寐,让阳光为他镀上一层柔光。 女生们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老师们也不知道。但是他们会问,问的时候,陆绍轩会告诉他们,于是他们知道了,陆绍轩在读一本本外国名着和各种知识相关的书籍,他看的还是外文原版! 偶尔读书累了,他会塞上耳机听一会歌或者听一会儿口语。他还有相当高深的艺术遭遇,美术课上老师找其他同学一起来赏析名家作画的时候,其他同学只能绞尽脑汁的编,而他却能从专业的角度侃侃而谈,给出老师都会震惊的答案。他还十分温柔,学校里有一个和他素不相识的女生得了白血病,老师组织大家捐款,他瞒着老师同学私下接触了那家人,给了他们治病的钱,直到半年多后女生结束休学到教室来感谢陆绍轩,大家才知道。 更多的是只有少部分人知道,比如老师。每一年,第一不是他就是孟舒,最高奖学金他们俩也对半着拿。他不需要奖学金,也没有指名说把奖学金留给谁。他让老师全部冲进他的饭卡里,然后,有一次,他去食堂溜达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只敢在同学基本打完饭后才会过来要一些汤汤水水的女生。 她吃的很快,有的菜汤就要一点,没有就就着贪官吃白米饭。通过交谈,他知道,对方家里只有一个瘫痪在床的爷爷,生活很艰难。 于是,他拿出自己里头有四千块钱的饭卡,告诉女生,自己得到了奖学金,但学校直接把钱打到饭卡里了,取不出来,而他又不在食堂吃饭,只要给他500,他就能把这张饭卡卖给女生。 女生给了,这对她来说是一笔很大的钱,她也得到了饭卡。只不过后来她怕是遇到了骗子或者有什么猫腻,上报了学校,老师一查,才知道和她交换的人是谁。 老师找了陆绍轩,然后也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的理由,他在顾忌女孩的自尊,顺带着,他也不需要什么回报。然后,他们又知道了他家几乎年年换但是没几个成年的司机是怎么回事…… 陆绍轩希望他们保密,他们也就保了,只是看着陆绍轩的眼神更加慈爱。 这种事他都是因为意外才被捅出来,那么平时,他这般默默无闻地做了多少好事? ——真没多少。 陆绍轩如果回答的话,会这么说。 这两个是都是源于巧合,第一个,是他手下恰好有一个相关慈善基金会,他推荐女孩向基金会申请名额;第二个,是他想到了他的司机——江眠。 江眠进修回来后和他们家走的很近,听说他在巴黎那边声名鹊起。此时功成名就,他腰杆也挺直了,开始愿意和别人说一下他以前的难处,而陆绍轩就是这时候了解他为了上学付出过什么的。 于是,他往饭卡里冲了四千块钱——他不是为了照顾女生的自尊心这么说,而是为了确保女生不会把钱用在其他地方。 他知道有人拿给父母看病的钱打游戏,还有人卖肾卖卵去买名牌手机和包包。 他的艺术修养也是来自于江眠,事实上他根本没有这东西,完全是江眠每次来看他带他出去玩说着说着就聊到了绘画上,然后开始给他叭叭叭科普,他只是在课堂上把江眠告诉他的话复述了一遍而已。 这些话都是江眠的真实想法,不是课本抄来的,而是真真切切,可以骗过内行人的那种。 而至于其他的,他倒是没有什么想法。 他知道,很多女生在背后偷偷叫他“王子”,还模仿电视剧给他评了个校草组建了后援团。 十六七岁,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女孩子喜欢优秀的人,再正常不过。 而陆绍轩……他能肯定女生们喜欢的不是他。 他会六国语言,然而上课下课不是在看名着,而是在看小说,耳机里听的不是钢琴曲和口语,而是各种幽默笑话和一些其他东西。他不会弹钢琴,回家也没有八百个家教围上来,不学插花不开酒会,而是沉迷小说漫画和游戏。 他本性一点也不高冷,高冷只是装的,在球球面前他跟只傻白甜的疯兔子一样,在孟舒面前这些年他更像是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如果他遇上了什么喜欢的东西,自己又没有足够的钱,或者想让他妈帮他干什么,但是家务金又不够,他就会在他妈面前撒娇打滚卖萌,真的能在地毯上滚来滚去那种,毫无形象可言。 他也没有喜欢的女生,对外说没有能让他一眼心动的,其实内心他知道,他只是单纯的看不上眼。 他什么都想要最好的,学校里的女生他总觉得不太够格。 若说在其他方面因为家境原因追不上他的脚步也就罢了,在学习和体育音乐等方面,他完全没有进行课后补习的情况下,她们还是赶不上他,那就有点拉了。 他的择偶标准高的吓人,属于在10年后一说出来指定会被一群人喷死的那种。连他妈都问他,这辈子是不是打算和左手相伴一生。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往前挪,陆绍轩长大了。 第25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五) 中考定在六月七日,这将是大部分人人生的第一个分叉点。 考个什么样的成绩,代表着你未来能进入什么样的高中,大部分人对此还是很看重的。 陆绍轩也很看重,但是他看重的不是自己能上什么样的高中,而是能考出什么样的成绩。 前两天的模拟考还是给了他一点压力的,他发现,那些其他学校虽然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但也不是没有学霸。 尤其是三中的那位,上次模拟考差点超了他,他差点就要被孟舒嘲笑了。 嗯……孟舒就是上次模拟考的第一。 这一次,陆绍轩比之前紧张的多,虽然老师反复安慰他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让他放宽心,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他要的从来不是好成绩,也不是单单压孟舒一头,而是省状元! 如果全国统一试卷,他要的就是全国状元了! 为此,之前他还尝试找过孟舒以利收买,被孟舒拒绝了,还嘲笑了他。 当然,没跟他们之外的任何人说。 中考前几天,陆绍轩临阵磨枪,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偏偏人前还要装出一副不甚在意的模样,过的痛苦极了。 终于,中考来临。 学校禁止赌博,但是还是有学生悄悄压了注,赌这次孟舒和陆绍轩谁赢。 对此,陆绍轩倒是不在意,他看似平静地进了考场,看似平静地出来,只是鼻尖上却冒出了汗。 完球,有个地理名称他没记下来! 足足二分! “陆绍轩,你考的怎么样啊?”从中考考场出来后,同校的同学叽叽喳喳地向他凑了过来。 陆绍轩没说话。 两分的分数看起来很小,但是这可能就是决定他第一还是第二的决定性分数钱! 看陆绍轩的脸色阴云密布,问话的人心中一个“咯噔”,担心他的考试出了问题。 这次的题确实难,很难。原本他还觉得自己不太行,如今看见顶级学霸也这幅模样,心里不由悄悄松了口气。 原来学霸也觉得难啊,那就没事了,他考的不好简直再正常不过。 男生安心了,很多人都安心了。 他们从没见过陆绍轩露出这么凝重的表情,想必这次也是因为太难的缘故。 没有人去打扰陆绍轩,陆绍轩还在不断后悔。 二分啊,二分!那个知识点他明明背下来了!他怎么能忘了呢?考试时他拼命想,想的身上全是细细密密的冷汗,他真切的意识到他背过这个知识点,但是就是忘记了它到底叫什么! 如此严重的低级错误! 而在出了考场之后,他却是立马想起来了。 陆绍轩简直后悔死了,连带着,回家时也显得怏怏不乐。 “考砸了?”林枫晚问。 陆绍轩一脸痛苦地点了点头:“我觉得砸了。” 他出了这么大的纰漏,只要另外两个人稍微争气一点,就能把他超在后头。 林枫晚并不相信,主要是这孩子这几年研究出许多装逼的新套路。比方说网文里开始流行“苦笑男主”,开始流行“龙王一声令下”,他也没有那么张扬了。 在很多时候,陆绍轩学会了隐形装b。 而他的学婊行为,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反正这些年她去开家长会,从来没有哪次丢过脸的。 林枫晚叹了口气,把陆绍轩招呼过来。少年的个头已经不低了,身形瘦削有力,脸上神颜盖世,看上去比校园剧的男主们夺目多了。 “过来,妈有个事儿得问问你的意见。”林枫晚招呼他坐下,然后拿起来一份享受报告书一样的东西推到了他的面前。 陆绍轩低头一看,不解地望向了林枫晚。 “我想知道你对你的未来是个怎么样的打算?”林枫晚问,“我不强迫你干什么,毕竟就算你一事无成家里也养得起你。所以现在这个选择交给你。” “妈您这是干什么?”陆绍轩惊愕地看着她,还因为刚刚那份文件回不过神。 林枫晚摇了摇头:“高考时普通人跨越阶级的重要手段,而对于你来说不是。当然你也可以继续上高中,我相信以你的成绩也一定能上好大学,你可以永远保持在别人的前头,继续接受着所有人的羡慕,完成人生赢家的剧本。在这个剧本中,各种讨好恭维会不断的跟随着你,你能和你的朋友和追随者们一起前进,你将永远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陆绍轩还是有些不解,在他的概念里,他应该上高中,毕竟他所有的同学都打算上高中,都为了进一中努力。剩下的,学习不好家里有点钱的,现在都在准备留学事宜了。 “但是,我决定给你另一条路作为选择。”林枫晚说,“具体路怎么样还是要你自己选,只不过你需要明白,如果你选择那个,那你一直会走在别人前头,只要不出国,不接触顶尖的学术圈子,你的身份都将立于不败之地。 而我新给你的路,你注定会在这条路上遇到许多荆棘。你的所有同学和你一样都是天之骄子,他们可能比你还有钱,学习成绩比你好,未来,你可能遇上无论怎样努力都超越不了的人,你会因此挤入顶尖的学术圈子,但是在这个圈子里可能不会有太高的成就。” 林枫晚拿起那份文件,跟他解释:“tl国际私立中学,属于国内最顶尖的私立高中。这里的学生都非富即贵,他们不参加高考,考的是sat。从入学那一刻,他们就在为出国留学做准备。它对标的是世界顶级的学府,而不是华国顶尖的学府,两者基本没有可比性。那是真正天才的聚集地。哪怕是在学校里被誉为天才的你,到了那里也可能会坠入底层,平平无奇。” “现在,选择摆在了你面前,去北大做天之骄子,还是去麻省理工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你自己选。” 陆绍轩沉默了。 在看到这份资料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有了选择,不过还是不太舍得和小伙伴们分开。 “我不能正常上高中,然后考取麻省理工吗?”他有些难受地问。 “可以啊,”林枫晚说,“但是没有高中三年的积累,你到了那里也跟不上进度的。” 陆绍轩不说话了。 他不想和小伙伴们分开,更不愿意将来一个人去那人生地不熟的国外。听说国外对黄种人歧视还很严重,去了那里,他甚至可能直接沦落到校园底层。 但是,他又什么都想要最好的。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这不是他的风格。他不想做鸡头也不想做凤尾,他为什么不能做那昂起头颅的凤首? 思考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可以退一步:“如果去北大的话,我有没有可能靠着计算机专业的东西拿到共和国勋章?” 林枫晚一愣,没想到他还记挂着这东西,但是她思考片刻,还是摇了摇头。 “很难,”她说,“华国现在在计算机专业领域的东西比麻省理工还是有着不小差距的,嗯……差不多就是人家可以吊打我们的水平。” 陆绍轩还是有些不甘心:“我们的计算机网络也在发展啊!我们未必比他们弱多少?” 林枫晚没有辩驳,而是开始举例:“是啊,我们国家计算机的确在发展。国外有word,excel,ps,sai,autocad,keil-4,python等等这些专业的工作或者职业软件,我们有qq,微博,千千静听,百度,暴风影音等等这些专业的娱乐软件,其中,大部分还都是根据国外的现有软件进行再创作的。 再说设备,现在你看见的所有电脑手机的芯片,都是从外国进口的。各种各样的手机电脑牌子,本质上也不过是把外国买来的东西进行拼装,然后打着科技进步的名义卖给国人。我们国家不只是现在,甚至十年二十年后还可能只能用着国外产的芯片和系统像流水线一样拼装自己的“国产”手机电脑,不只是手机电脑,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基本都是这样。一旦国外的芯片断供,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将迎来毁灭性的打击。 如果没有华为的基站研发,我们现在连自己的基站都没有,还得接受着国的漫天要价,科技封锁,甚至他们随便换一个普通工人都能换小零件都要两万块,而不准你自己操作。 这也是当初你问我,我推荐你往这方面走的原因,我国这方面太差了,并且往后很多年都会受制于人。” 陆绍轩听明白了。 没有任何一种天才在成名的路上可以无视教育资源。 不是崇洋媚外,不是亲美,而是在技术方面,两者现在确确实实存在着无法比拟的差距。 甚至因为技术落后太多,投入的研发费太大还出不了效果,再怎么努力也只能一步步追赶上人家已经落后的技术,短时间内带不来什么实质性的经济效益,远不如拼装挣钱,导致国内有很多有能力进行相关研发的公司或者组织都因为利益把研发计划搁浅,而是去全力开发能赚钱的大屏手机或者娱乐软件。 如果他只是想做一个赚钱的商人,北大的学历就已经足够耀眼,但是若是他想做出能拿到共和国勋章的大成就,就必须学习更高端的知识。 “我干!”陆绍轩咬了咬牙,大声说着。 他不甘心。 他想做一个商人什么时候都可以,家里有的事情给他做投资。 他或许可以挣到别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但是那有什么用?他现在已经有别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了。 现在长这么大他已经知道当皇帝不可能了,但是他还记得那一年在网上看的那一场万人演唱会,还是会为此热血沸腾。 他想让人们为他欢呼。 不会有上亿的人愿意真心实意为一个商人欢呼,除非他的名字叫做恩格斯。 但是,没有人会不愿意为一个有着显着成就的科学家欢呼,哪怕他没有共和国勋章。 物质方面的成就,他并不在意,他从小就没缺过吃喝,生活上更是要什么有什么,虽然有了对金钱的概念,但是却也没有对金钱的过度热衷。 他更热衷那些钱给不了他的东西。 第26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六) 陆绍轩的脾气很执拗,平日里都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一般情况下,都是林枫晚让着他。 林枫晚对他没有亲妈滤镜,又因为8年前的那些事对他的观感好了不少,也不再像之前一样非要事事和他闹个泾渭分明。 她不爱惹麻烦,当她感到麻烦的时候更喜欢花钱消灾。因此,两人相处还比较和谐。他们两个,一个热衷坚持,一个懒得坚持,就算因为什么吵起来,也能很快就平息掉,因为里头有一个人懒得吵。 这一次,林枫晚也只是多给陆绍轩一个选择而已,她钱赚够了,后半辈子无论陆绍轩是成为世界首富还是街头混混,都不影响她的生活质量,因此她对陆绍轩未来这一方面,看的相当宽容。 但是陆绍轩自己却选择了最难的一条路。 林枫晚选择尊重。 “不过妈,还有一个问题。”谈好入学的相关事宜后,陆绍轩苦恼道,“按你的说法,进入这所学校的人非富即贵,那么我入学的时候该用什么介绍我自己,咱们家名下并没有什么公司?” 林枫晚做的是金融生意,虽然赚了挺多钱的,但她也没想过去开什么公司。 有钱就行,干嘛费那个劲啊,至于梦想?对不起,她没有梦想。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天天不用干活不用上班还有钱拿,因此也没有费心去开什么公司。 听到这个,林枫晚怔住了,这是个好问题。 虽然她可以用“不要这么势利”“不要管别人有什么,学生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等理由糊弄孩子,但是事实上,这个世界从小孩子到大人都是势利的。 只不过,小孩子势力也有个限度,但是这个限度的上限和下限都不低。 而陆绍轩,要是让他在开学介绍的时候就比别人落了一等,对他来说,那简直比中考输给孟舒还让他难受。 沉思片刻,林枫晚想到了解决方案。 “要不你创业,”她面色严肃地说道。 陆绍轩一愣:开餐厅或者超市那种吗? 林枫晚却是越想越有理,她年纪大了,没空为孩子的未来再拼一把,只能把一切交给孩子,指望他自己争气了:“你的辅导班不是计算机辅导班吗?我记得你对这玩意儿不是挺熟悉的吗?还拿过好几个奖。这样我投资你一笔钱,你拿着这个去开公司,到时候入学的时候直接跟别人介绍,你是什么公司的董事长,逼格就顺便比那些靠爸靠妈的人高了一等。” 这是个好办法,唯一的问题是…… “妈,我才16岁,而且完全没有任何开公司的经验啊?”陆绍轩苦笑着说道。 “怕什么?放手去干就是!赔钱了有你妈给你顶着!熬过开学典礼,你想让他什么时候倒闭就什么时候倒闭!”林枫晚大手一挥,拉着陆绍轩就走。 陆邵轩一脸懵逼,他试着拽了拽,没能让林枫晚的手松开,于是只好被带着跑。 “妈你要带我去哪儿?”他一边走一边问。 “银行!”林枫晚说。 陆邵轩还没想明白他妈带他来银行干什么,人就已经被拖到了银行。 林枫晚直接走进了贵宾接待室,敲了敲柜台,便有一脸微笑的柜员过来服务。 “您好,女士,您是要办理什么业务呢?”柜员的声音很轻柔,像一阵风。 “转钱!”林枫晚掏出两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接着指了指陆邵轩,“这是我儿子,先把他的银行卡限额开了,然后再转钱。” 一听老妈带自己来是为了转钱,陆邵轩顿时就挣扎起来:“不用,妈,我还有钱!您平时给我的零花钱我都攒着呢,现在我卡里还剩了三十多万。” 闻言,柜员一呆,望向陆邵轩的眼里充满了羡慕。 林枫晚也呆了,只不过她一脸痛心疾首:“这么多年你才攒了三十多万?!” 陆邵轩以为是自己钱攒的少了,刚想解释,就听林枫晚说:“崽儿,你缺钱你怎么不跟妈说啊?!” “啊?”陆邵轩懵了。 林枫晚却是一脸懊恼:“妈给你设了每月自动转账后也没管过,也没问过你够不够,也忽视了这些年国内经济的变化,是妈不对妈给你道歉。” 闻言,柜员呆了。 缺钱?攒下三十多万也能叫缺钱?!她感到了窒息,还有浓浓的羡慕嫉妒恨。 但是她不是人家家属,也没资格说什么。 林枫晚便看向柜员,接着道:“这么点儿钱创业哪够啊?够干什么?开个小卖部吗?你好,请先给我儿子卡里转一千万!” 说完,她拍出了自己的黑卡。 柜员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这一刻还是觉得如坠梦中。 “创业?妈,我还没成年,而且什么都不懂,又没有人脉,能干什么?”这时候,陆邵轩无奈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然后是林枫晚的声音:“儿子,别怕,放手去干!就当是积累经验,没有用钱砸不开的人脉。亏了算我的,赚了算你的。这笔钱必须在你开学前一分不剩地花完,不够再问妈要。” 听见这句话,柜员手一抖,银行卡直接被摔倒了地上。她急急忙忙地捡起卡,发现两人的目光都没看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感觉世界观被刷新了。 这样的大风大浪她还真没见过。 她走路都是飘着的,她飘着来到电脑前,然后在看见卡里的存款时,又是一抖。 等她办完后,外头那俩人还在争执。 当儿子的说,妈我不要这么多钱我可以自己挣钱钱您留着花,当妈的一脸担心问,崽儿,是不是钱不够? 柜员快哭了。 她的内心已经流下了羡慕的泪水,她好想要一个这般豪横的母亲。 尤其是作为儿子的陆邵轩还一脸烦恼的模样,她真的,真的好想好想体会一下这种烦恼啊! 但是这注定是别人家的妈,别人家的儿子。 办完手续,林枫晚就回家睡美容觉了。 次日,陆绍轩唉声叹气地进了补习班,一脸忧郁。 ”暑假勤工俭学的计划黄了,哎。”趴在桌子上,他闷声说着,看起来兴致不高。 小伙伴们纷纷凑了上来,七嘴八舌: “怎么了陆邵轩,是不是你妈不同意?” “别灰心,放学后你带上我们,我们去跟阿姨说!” “你又不是不三不四的地方,阿姨应该为你高兴才是。” 看着小伙伴一张张担忧的脸,陆邵轩表情更忧郁了。 小伙伴们心中一紧,该不会是陆邵轩他妈妈骂他了?像他这样的大少爷,家里人一定觉得出去给人打工是不体面的工作,陆邵轩一定受了不轻的打击,这一刻,就连补习班的老师也担忧地看了过来。 他是赞成孩子们去提前体会一下大人的辛苦的,只有真正体会到了大人的钱是多么来之不易,才能学会体谅父母。 果不其然,陆邵轩摇了摇头,面色愁苦:“倒也不是,我妈听说我想体验一下自己赚钱非常赞成,然后她给我卡里打了一千万,让我自己去创业,还勒令我开学之前必须把这些钱花的一分不剩。这么多钱,该怎么花啊?怎么创业才能两个半月里败光一千万?” 他感到有些委屈,觉得他妈给他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然而,听到他诉说心中愁苦的小伙伴们纷纷惊呆了。 这家伙是在炫耀?绝对是在炫耀?! “陆邵轩,今天不是愚人节,说谎的孩子不是好孩子。”老师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 陆邵轩抬起脸,更无奈了:“我没说谎,我妈真给我打了一千万。” 计算机辅导班陷入了一片静谧。 来上计算机辅导班的人一般都是有点家底的,但是也没有太多家底。在此之前,他们单单知道陆邵轩他妈豪横,宠他,但是他们没想到陆邵轩他妈这么豪横,这么宠他! 一时间,所有人都羡慕地心口痛,暗叹自己的老爸老妈怎么就不知道体谅一下自己的辛苦。 发觉到小伙伴们并不体谅自己,陆邵轩心中顿时生出了凄凉。 他刚想去厕所里冷静一下,忽的,辅导班的老师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陆邵轩茫然,转头,就见辅导班的老师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绍轩啊,你还招人吗?你看看老师怎么样?老师211大学大毕业,研究生,基础扎实,底子厚,对计算机行业有着深刻的认知……” 他茫然地点了点头,另一只手却又被他的朋友抓住。朋友含情脉脉:“好兄弟,你是我一辈子的好兄弟!我决定了,我不去西餐厅了,我要跟着好兄弟干——加我一个成吗?” 陆邵轩再次茫然地点了点头。 顿时,补习班里,和他关系好的和不好的都看了过来。 陆邵轩直到离开补习班前,都在被人骚扰。 他很忧伤。 他的这些小伙伴都是俗人,他们只看见了一千万,只看见了两个月花完,只看见了他背后他妈可以提供现阶段无限的资金支持,却不知道,他的内心有多痛苦! 痛苦的一回到家,他脸上的忧郁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藏不住地笑。 回到房间,他满足地在床上滚了几圈,把自己的头发搞的乱糟糟的。 太舒心了! 果然,人生不装b,那还有什么意义? 哈哈哈哈! 平复了下心情后,陆绍轩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他坐起来,叹了一口气,心情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哪怕手里有一千万,创业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的家庭并没有教过他该怎样创造一个公司,而陆绍轩并不想创业创造一半公司倒闭,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自己就只能夹着尾巴灰溜溜的宣告破产。 那太拉了。 虽然他未来的目标并不是当公司老总,但是他也绝不允许自己当公司老总的时候经历这样的惨败! 第27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七) 林枫晚给他找的辅导班,虽然说不上多顶级,但是绝对不是路边随手捡的宣传单,里头的老师水准业余到只能碰瓷外行人的那种。 每个暑假,陆绍轩都来辅导班见他可爱的同学,这些年他的这些同学来的来,走的走,已经不剩下多少个熟悉的了。 不过还好,老师还在。 他们这个班,全都是辅导班里资历最老的,一层一层考核上来的,属于基础最好的那批,培训机构给他们单独整了个班,因为他们在和那些新人一样学基础的东西已经没用了。 把这件事说到这里炫耀,陆绍轩也有的类似的考量:初中同学可真是帮不上他的一点忙,但是这里的同学未必。如果要开个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公司,那么他最信任的人还是和他一起长大的这批学生。他们有几个的实力也是相当不错的。 在中考结束的第2天,这边就开课了。 陆绍轩也过来跟小伙伴商量。 “陆哥,你想开个什么样的公司啊?”一个小伙伴凑过来问。 “不知道。”陆绍轩也还没想好。 软件开发是不用想的,他们的水平也没优秀到那个地步。甚至可以说就算他们能开发出什么软件,也比不过市场上那些现有的软件功能齐全,指不定bug比功能还多。 “我们要不要做电商?我感觉现在电商老赚钱了!” “别闹,电商市场人家都分完蛋糕了,咱们要进去,要么有雄厚的资本支撑,药美另辟捷径。前者我们的钱根本不够,只有一千万;后者,你有法子,你可以说,反正我是没法子的讲。” “要不我们做物流?” “问得好,这方面咱们有谁懂啊?而且不说别的,就是那个驿站,就不是好解决的。你还得和人家谈合作,甚至人家物流这方面也不缺公司了啊,你要贸然加进来分蛋糕,人家铁定先合力把你挤进去。不出意外第1部又是价格战……你得把自己的价格压到最低压到其他几大公司都不能承受的地步,然后很长一段时间赔本赚吆喝,这公司才能开得起来。” “那我们做啥?” “不知道。” “要不做聊天软件?” “呵呵,你就说这几年企鹅干死多少个了!现在他们又推出了什么微信……你拿什么和人家大厂争?” “那我们岂不是什么都干不了?” “这不正在想嘛!” 同学们叽叽喳喳,各有各的想法。 陆绍轩听了许久,觉得没一个靠谱的。 一千万的初始资金听起来多,但是在互联网行业,打个水花就全没了的事也不少见。 “我们先做游戏,”思考了许久,陆绍轩说,“我们做电子游戏……不做那种大型的页游网游,做什么还得好好想想。做游戏的话我还有些了解,而且这样我们也不用从头开始。先收购一家濒临破产的工作室,规模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太大了买不起。然后可以继续用他们的原班人马为我们工作……嗯,考虑到里头可能有混子,我们还是要重新解雇和招聘一些人的。然后,我们把对游戏的想法都说一说。游戏和其他东西不同,游戏的话做出来后只要质量在线,是不愁没有玩家的。” “但是我们也得防外挂和破解版。”另一个人说。 “我们不做单机,不过这倒确实是个问题……” 尤其是外挂。 这玩意儿相当破坏游戏平衡性。 你要说你自己建个私服进去玩玩也就算了,还喜欢开着外挂满世界舞,严重影响到其他玩家的体验。 有些人,陆绍轩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好好的游戏不玩,天天炫耀外挂。你外挂能一键清怪有什么用?垃圾网游也能一键清怪,你这么能,怎么不去玩垃圾网游,偏来祸害人家好好的游戏? 还有那些破解党…… 人家辛辛苦苦做的游戏,你觉得不该花钱,那你自己破解玩玩也就算了,不出声谁也不知道。你要是有熟悉的亲友,私底下发给亲友也没人说什么,偏偏你要把破解版传的满大街都是,有的甚至还收费破解,还有脸嚷嚷的游戏就不该花钱…… 感情不用你投资你做游戏是? 知道了要做什么,其他的就好办多了。 陆绍轩从班里找了五个人,都是平时成绩比较好的,然后他们再开始根据自己的需要,寻找适合收购的工作室。 多方对比之下,他们选择了一家叫“森之灵”的游戏工作室。 工作室是个小工作室,出过一款单机游戏,成绩不错,也不知道他们是飘了还是怎么的,又开始想做网游,于是把所有的钱投入进网游中,结果全打了水漂。最后他们还不甘心,决定贷款做个手游,手游这东西,近两年才兴起,不过非常火。 然后,做出来的东西又是烂的一批,留不住玩家,基本上玩家玩两三天就腻了。 辛辛苦苦奋斗一年多,不仅把第一个赚来的游戏钱全赔了,自己也赔了个底朝天。 而因为做网游抽调了大量的第一个游戏的人手,那个游戏也是越做越烂,濒临关服。 陆绍轩看中这个工作室,一是它做出过成绩,二是因为人手齐全。 388w,他买下了这个工作室,当上了老板。 虽然这跟他想象中的当老板不太一样,不过万事毕竟要从头来。 来到工作室,见陆绍轩这么年轻,原工作室的老板也愣了。 不过他不是不识趣的人,自然不会说什么。 这么个烂摊子,有人愿意接手就不错了。 是的,这是个烂摊子。 因为为了做网游他不仅找亲戚朋友借了一百多万,还以工作室的名义借了二百多万贷款。 这些,要新老板还的。 来了之后,陆绍轩先玩了那款让工作室面临绝境的网游。 网游问题很明显。 其他的都平平无奇,但是数值系统崩了。 大崩特崩,它又不像《二崩子》一样是个休闲的单机,有适合各种难度的怪,靠着美少女立绘来源源不断吸引玩家。 它是个联机游戏。 怪是一群人砍的,对于游戏方来说,在数值系统崩了的情况下,加强怪,那没有极品装备的萌新就是秒挂,削弱大佬数值,大佬又基本都是游戏的氪金玩家,根本不敢削。 然后这怪打的,遇上世界boss大佬一刀一个,萌新汤都喝不上。原本这样靠氪金玩家也能勉强支撑下去,但是它其他方面太平庸了,因此在有了同类型更好的游戏后,迅速被取代。家里没矿的不敢玩这游戏,捧场的无氪党没了,一群大佬玩也没意思,没人炫耀玩什么玩?于是乎,开服不到两个月,人全跑光了。 当然,工作室不是没针对这些做过优化,但是,嗯,它最大的缺陷不是数值系统崩了,而是它很平庸。 平庸到市面上和它差不多的游戏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陆绍轩又开始看他们做的那款新手游。 手游是闯关游戏,走的萌系画风,迷宫探险,融入了一点抽卡元素,按理说这种游戏在现在挺不容易赔的。 陆绍轩玩了几关,气的肝疼,结果一看,从第三关开始,一关他要耗费二十多分钟,而且越玩越烦躁,重复内容太多了 陆绍轩放下手机,看向原老板:“能麻烦你带我认识一下你们的主策划,程序,主美这些人吗?” 老板有些尴尬:“主策划上个月离职了,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昨天刚走。” 陆绍轩:“……” “主美也是,被另外一个公司挖墙角了,她早走了,我们这手游美术资源全是外包的。” 陆绍轩:“……” “程序……” “也走了?”陆绍轩问。 “没,还留了两个,不过最厉害的那个走了。” 陆绍轩和小伙伴们面面相觑,都叹了口气。 还是信息收集的不到位,没有经验。 手底下没有可靠的人,只能靠他们几个一知半解地去打听,有偏差很正常,只是没想到偏差这么大。 “做游戏之前还得招人加上磨合团队……”陆绍轩有些头痛。 照这么下去,开学后他这个逼装得了吗? 继承了一个空壳游戏工作室,什么成绩也没做出来…… 本来两三个月的时间做游戏就不太够用,又出了这种事…… “我们先去招人,新游戏还是不做了,咱们看看能不能把网游改一改。”陆绍轩头痛地说道,当然具体怎么改,等重新招到人再说,他也不知道怎么改才是最好的。 招聘发出去了,陆绍轩不会打理工作室,也没有时间,就让林枫晚找了一个职业经理人替他打理。 也就是这段时间中考成绩下来了。 省状元,陆绍轩,总分752分,裸分732分。 中考满分750分。 哪怕只算裸分,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全省第一! 看到他这个分数,原本以为他考得不好的那些小伙伴已经傻了。 日哦,你考这种分数,当初出考场的时候做什么唉声叹气?! 陆绍轩则是松了一口气:好险,孟舒中考730分,全省第二,差点裸分就赶上他了。 还好他有好几个竞赛加分。 第28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八) 中考分数一出来,各大媒体就像闻着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赶来了。他们进不去陆绍轩住的小区,就去骚扰陆绍轩的老师和同学。 骚扰着骚扰着,他们感到有些不对劲。 不对,是太不对劲了! “你是说王子……哦不,是陆学长吗?他他他真的太帅了?:?ヽ(′?`)??:?!!我告诉你哈,他会六国语言,熟读各国文献,家里有钱有势,有着超高的艺术素养,而且他真的很帅!脾气又好,那些电视剧的男主凑一起也比不上他!我跟你说啊,现在也是那些校园剧我都不爱看,一对上陆学长,他们加一起也不够陆学长打的!”以上来自一个花痴陆绍轩的初二学生。 “陆哥啊?卧槽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帅,有多豪横!他家真是宠他啊,几百万的车说送就送,零花钱从来不会短他的,而且他妈真的是什么都能说到做到!呜呜,我为什么没有这样的妈……我不要求咱们这儿有多有钱啊,但是你不能中考前告诉我,我考上600分了给我买新出的iphone4,结果我真考上了你把你用的杂牌子旧手机淘换给我?”以上来自一个欠家长一顿揍的陆绍轩同学。 “陆哥永远的神!你都不知道,我们这一届,甚至是他在这三年里初中的所有男同学,真是太惨了,太惨了!被陆哥老老压制的完全没有一点翻身的余地,问题是真的争不过!我小学时满心期待进入初中能寻找到一份美好的爱情,结果从我上了初中后,不管是学姐还是学妹,全都围在陆哥转!她们都不带看其他人一眼的,虽然陆哥也不带看她们一眼的。按理说我应该对陆哥羡慕嫉妒恨对?但是问题是他对我们比对那些女生好,所以反倒是那些女生羡慕嫉妒恨我们……他这个人是真的长不出一点缺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以上来自于一个陆绍轩的小弟。 “陆绍轩同学啊,这个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简直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王子一样,唉,要是我再年轻个20岁,一定非他不嫁!”来自不愿透露姓名的某位老师。 “呜呜呜,陆绍轩简直就是天使!他特别有爱心,又容易心软!他不仅长得好看,而且特别善良!你不知道……哦,你知道了啊,那给你看看我的收藏,全都是偷偷拍的他的神颜![图片][图片][图片]”来自某个暗恋陆绍轩的女同学。 “什么?问我陆绍轩的事啊?我怎么知道?你们看报纸就行了。哦,我是和他从小学一道升上来的,喏,这个,这个,这个新闻都是报道的陆绍轩……” “……” 随着一份份的采访被公布,媒体门沸腾了。 一般来说,中考状元不会引起多少人的注意,高考状元才值得被报道,而且热度也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但是陆绍轩不一样。 他他,他真的太帅了! 该怎么解释霸道总裁文男主的颜值? 那是秒杀大陆上全部明星、就连见多识广的新闻记者第一眼看的时候,心跳也漏了一拍的神颜! 于是,关于陆绍轩的话题忽然爆了。 他太帅了啊啊啊! 2010年,已经是个很看脸的世界了。 而随着单关于他各种各样离谱的评价被传出来,各种各样或编的或真实或滤镜的技能加在他身上的时候,网友们更是炸了。 “卧槽!活的霸道总裁文男主!” “应该是男二,他真的好温柔,呜呜呜……有这样的男二谁要男主啊!” “假的,一眼炒作,真人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 “上头的,你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人家就是这么完美,老师都来作证!” “反正我不信!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多东西?难道他是从出生到现在一直一刻不停的在学吗?” “你没听老师说的话吗?他真的是一刻不停的在学……人家上课学知识,学完知识做题。下课学外语,看的是原版的外语书,这样的家庭回家后肯定得有个家教什么的,顺道会钢琴会小提琴懂艺术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天啊,他是机器人吗?这样的生活得多无聊啊?反正我是做不到,一刻不停的学,也只能养出机器人?他真的开心吗?” “楼上的,要是你考过英语4级,你妈给你100万零花钱,你能不能学进去[滑稽]?” “我我我!给我50万,你让我选哪门外语都行!” “我只要二十万!” “给我最低价的2\/3就行!” “做梦真幸福,可惜没人愿意给你。讲真,我觉得人家未必不幸福啊?从小人家要什么就有什么,无论多离谱的要求他妈都会为他实现,不存在叛逆期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且你们看这个[图],不得不说,这张真的是神颜,但是你看他手里的书,黑色封皮,烫金文字,看上去超正经?我刚刚试着翻译了一下,你猜它上面写的是什么?《法国笑话大全》。” “你这么说,我忽然感觉这个人活过来了,不再像是二维的纸片人了!” “哈哈哈你看这条新闻!应该是中考状元小学一年级的,他在门口看上人家的机甲超人摩托车了,撒泼打滚追着他妈要……离谱的是他妈真换了。听他同学说,他家的车幼儿园开始就一直贴着各种动画卡贴,直到进入初中才没的。是不是一下子感觉这人鲜活多了?” “我趣!超可爱的有没有!” “……” “……” 网上陆绍轩的热度越来越高了,不过陆绍轩没有关注。 他在应付招聘的事。 按理说这应该由hr负责,但是很可惜他们没有hr。 他找的经理人叫徐经,是个面色挺严肃的中年人。 此时,他们正一起排排坐,目光惊奇地审视着眼前的女人。 女人长发披肩,妆容精致。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穿着西服,腰背挺直,神态中自有一股从容自信。 她有自信的本钱。 楼玉禾,游戏《战x》的主策划,钧天游戏的捧在掌心的宝贝。她参与策划的三款游戏全部大火,没有一部口碑差的,其中,最新制作的《战x》更是在上线一个月内冲到了当月的游戏下载榜第八。 要知道,前七名除了有一个几个月前大牌公司制作的新游外,其他的都是非常经典的老牌游戏! 而这样的人,竟然出现在了他们工作室,放下包就说要应聘主策划。 工作室的原老板吓坏了,工作室其他人也吓坏了。 做游戏的,国内有几个人没听过楼玉禾的大名? 对方这些年上升势头愈发猛烈,地位也是蒸蒸日上,按理来说,实在没有理由忽然辞职,转到他们这个小小的,快要倒闭的工作室里。 看工资? 没必要。新老板虽然为了吸引人才出手豪横,但这只是对于普通人而言。 两万块的月薪对于普通策划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但是楼玉禾……人家每年分的奖金都有好几十万! “你好,楼小姐,我想知道,您为什么选择我们工作室呢?”经理徐经问道。 他没有被天上掉的馅儿饼砸晕,相反,这个馅儿饼带给了他很大的惶恐。 楼玉禾微微一笑,装模作样:“我觉得贵公司很有发展潜力,也是想挑战一下自己,所以来试一试。” 说罢,她看向同样正襟危坐,动作神态里却不由带上了几分紧张的陆绍轩,谁能想到网上被传的简直不像人类的中考状元,就呆在这里。 这些天公证处和法院应该忙坏了。 听说这位在宣传中十分纵容孩子的母亲,将网上所有对她孩子恶意造谣的人,都告上了法院。 人家有钱,看见那些造谣的人,也不去辩,直接拿着手机去公证,公证完法院见,每天忙的不亦乐乎,算是当前“中考状元陆绍轩”这个词条下最火热的新闻了。 也是因为这样,现在网上有人心里不舒服挖苦陆绍轩,阴阳怪气评论他家庭的人有,但是随便造谣他什么抽烟逛泡妹,什么打老师py交易的,已经看不见多少评论了。 如果遇上无知者无畏的,网友们会迅速占领评论区,顶上热搜,用滑稽送上律师函警告。 真好看啊。 也真小啊。 小少爷和网上宣传的一点都不一样,他不像是网友猜测的那样是个冷冰冰的机器人,反而处处透着故意装模作样的鲜活。 一如当年。 “楼小姐,你的这个理由,恕我们没有办法接受。”经理徐经斟酌着开口,听的一旁的工作室其他人大急。 不管是什么理由,你答应下来就是了,错过这一次,上哪找这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但是徐经不为所动,他冷静地开口:“我认为,您可能不太适合我们工作室……” 他说完,楼玉禾没有再说什么。 她盯着陆绍轩,看着少年身形越来越僵硬,这才开口道:“我叫楼玉禾。” 众人不明所以,明明她刚刚已经做过自我介绍了。 楼玉禾看着陆绍轩,问:“您真的没有想起什么吗?” 陆绍轩茫然地看着她。 他不记得这个名字,他搜索了一遍。自己从小到大的同学以及同学家人,确定里头没有一个姓楼的。 看见他这幅茫然的模样,楼玉禾笑了。 她站起身,对着陆绍轩鞠了一个大大的躬:“很抱歉打扰到您了,我来应聘,实在是因为我不确定我除了当下这个机会外这辈子还有没有别的机会可以帮上您的忙。” 前程可以以后再说,她还年轻又做出过成绩,如果到时候这里真的发展不起来,大不了她再回去找个大厂从头开始。 但是,能帮上对方忙的机会,这辈子她不确定能不能找到第二次。 “等等!”陆绍轩也站了起来,他扶起楼玉禾,不确定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好像没有见过你。” “还是见过一次的,”楼玉禾说,“如果说是哪里见过……您记得您八年前,路过市医院的时候,帮助的两位为三万块钱跪在医院门口求人的中年夫妻吗?” 陆绍轩点了点头,他记得,当时还上报纸了。他还记得还有一位孩子先天性畸形的母亲,她拦在他面前跪着磕头求他救救她的孩子。但是当他要走的时候,那位母亲并没有过来拦住他,也没有用道德绑架来伤害他。 “那是我爸妈。”楼玉禾说。 第29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二九) 陆绍轩想了八百遍为什么这个超级大神会来他们这个小地方,想了各种理由,唯独没有想到这一个。 不仅是他,那些知根知底的小伙伴们也呆了,他们知道陆绍轩救过人,上过报纸,没想到这就是那位被救的人。 经理徐经还在不明所以,工作室那边的人想起了什么,急忙打开手机搜索一个词条,然后把那份旧报纸的图片怼到了他的脸上。 然后看见报纸,他也愣住了。 实在是各种报恩的事迹他也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尤其是高调的报恩。 毕竟,世界上大多数人终究是庸庸碌碌,哪怕有心也无力。 陆绍轩也从没指望过有谁能来报恩。 他从小什么也不缺,别人来报恩也帮不上他的什么忙。他救人也只不过是给他们一个机会,希望改变一下别人的人生,让那段人生不至于太过痛苦压抑。 他有那个能力,就去做了,但是并未因此改变自己的花销。他名下的那个基金会,每年从老妈那里拿来的一百万拨款都花的干干净净,他亲自监督着,也见惯了那些绝望之人的眼睛。 他觉得,还是他们充满希望的时候好看一点。 人不能时时刻刻指着别人的怜悯,但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人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怜悯和帮助。 这没什么。 原本他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感恩而已。 但是,却没想,还是一直有人记得他,关注他,并且记了这么多年。 “那么,我现在可以入职了吗?”楼玉禾微笑着问道。 “可以!”陆绍轩回过神来,连忙说道。 然后,两人便开始讨论关于做游戏的事。 “一个好游戏,一定要有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点。它可以是美工,可以是手感,可以是剧情,甚至可以只是一句台词,一个热梗,一次活动……它必须要有突出的地方,才能被记住,才拥有成为一款好游戏的潜质。”楼玉禾玩了会儿工作室出产的网游,放下鼠标,说,“这款游戏太平庸了,之前又坏了名声,沦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一点都不奇怪。但是,想让它重新崛起,要么我们大改一通,要么就先抓着一个点改一改,先努力挽回一点口碑。” 陆绍轩想了想,自己这边的同学虽然水平不错,但是也是没啥工作经验的半吊子。工作室的程序员大佬也走了,临时招的话这些天应聘的那些人,水平连他都赶不上,所以想在程序方面下功夫,有点难。 台词的话,他也不认识什么好编剧…… “先做美工,”陆绍轩说,“其他方面尽可能优化就行,我们争取把美工做到极致!” 楼玉禾沉吟片刻,说:“美工的话,选择的合作对象就变得非常重要。咱们工作室的美工不太行,想要好质量的,还得外包。外包的质量很随缘,我倒是知道几个好的工作室,不过他们的报价可不便宜。” “这个您就不用担心了,麻烦先等我一会儿。”陆绍轩眨了眨眼,然后拎着手机去了厕所。 关上门,他拨打了一个号码。 手机很快接通,听着对面那熟悉的声音,陆绍轩脸上露出一个很甜的笑容,说话的声音也变得黏腻起来: “江眠哥哥~” 说完后,他自己先被恶心的打了个寒颤。 另一头的江眠,听见这声矫揉造作的撒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这些年和陆绍轩走的挺近,每次放假回家的时候,他都会回去看看陆绍轩,带着他玩一玩。 两人也能说上话,聊天的时候他说他的,陆绍轩吹陆绍轩的,都挺给对方捧场。 陆绍轩没有爸爸,身边倒是不缺哥哥姐姐。那些当了他司机的学弟学妹虽然对他多有关心,但是也管不住他。这方面,倒是江眠能管一管他,他现在和他们家不存在雇佣关系,管他的时候也有了些底气。 “什么事啊?”江眠问。他的眼睛弯起来了,在他印象中,陆绍轩还是那个特殊又不讨人厌的小孩儿。 “江眠哥哥,你现在是不是在央美当教授啊?”陆绍轩眨巴着大眼问道,“你的学生们有没有时间啊?缺不缺钱?想不想做外快?实不相瞒,我这里有一笔很大的单子,就缺几个会画画的大师了!” 从国外进修回来后,江眠就回了央美一边画画一边当老师。现在,教授职称评上去了,他的画也到了百万级,手头越来越宽裕。 也是因此,他更能感受到,当初林枫晚对他进行了多大的帮助。 昔日那份工资对他现在而言不过是一笔很小的钱,但是,若是没有那份突如其来的资助,他不确定自己现在在哪里,但是很确定,自己过的一定不会像现在一样满足。 而至于后来的投资赚上艺校的钱,当时他什么也不懂,后来有了懂行的朋友,一问才知道,虽然对于金融行业的大佬来说投资跟捡钱似的,但是也绝对没到三个月三千变八千的地步,除非遇上了什么股市大动荡。 他不确定那笔钱里有多少林枫晚贴补给自己的,但是既然对方不说,他也没问,但是还记的恩情,还是要记的。 现在听说陆绍轩需要美工,他想了想,说:“你需要画什么?要不然我帮你画?” 他走的是传统美术的路子,不过并不意味着他不会画其他东西。为了求学他做过各种兼职,上学期间也接了不少各种各样的单子,属于什么都会一点。 而美术这东西,你只要精通了它的知识和技巧,各种风格画法模仿起来就会很容易。 闻言,陆绍轩眼睛一亮,随即犹豫地摇了摇头,拒绝道:“算啦,我可请不起您。我这边接手了一个游戏工作室,需要一批原画,我把要求发给您,您看看能不能画,需要多少钱,给我报个价,然后把这些画分给手底下的人就行,您推荐的人我信得过,报价随您开,我这边一分都不会少!” 游戏工作室? 江眠诧异。 他这边大学还没有放暑假,也没回去,不知道陆绍轩那边发生了什么,只当是小孩要创业。 “你要开游戏公司,将来入驻电子游戏行业?”他问。 “不,”陆绍轩摇头,“我将来要拿共和国勋章。” “那你的游戏工作室?”江眠百思不得其解。 “我妈给我的,”陆绍轩四处看了看,发现没有人,这才鬼鬼祟祟地说道。对于江眠,他没有隐瞒,对方早就知道他是什么德行了,“这不是我妈打算给我转进私立的贵族学校吗,说上这个未来直接对接麻省理工。人家都是什么艺术家大老板的儿子啊,我妈怕我去丢人,甩给了我一千万,让我自己去创业。只要创业的公司三个月内不倒闭,到时候自我介绍他们说自己老爸老妈是xxx老板的时候,我就能站在他们爸妈的平辈上,说我是xxx的老板了……” 江眠听后不由失笑,这孩子这么些年的性格倒是一点没变。他没怎么考虑就应了下来:“行,你发给我,我肯定让他们用心给你画,不过要求高的话报价也不能便宜。” “谢谢江眠哥哥!”陆绍轩喜上眉梢,挂了电话,他走了出去。 “美工的事我已经解决了!”他骄傲地跟楼玉禾说着。 “哪个工作室?”楼玉禾问。 陆绍轩挺直胸膛:“央美,找的熟人。绝对可靠,保证他们不会偷懒,除非他们不想毕业了。” 楼玉禾还是有些不放心:“你找的人有什么作品?可以给我看看吗?” 于是,陆绍轩上网搜索了“画家江眠”,直接打开百度图库给她看。 楼玉禾……楼玉禾傻了。 美术圈也存在很严重的鄙视链。 传统美术看不上商业美术,商业美术看不起游戏原画,游戏原画看不上二次元,二次元看不上儿童插画……甚至细化一下,各种各样的鄙视更严重。造型,设计,书法,美术老师,甚至同一种类型不同风格之间的画师也存在各种鄙视,基本上,身为艺术人的高傲,他们不会去“屈尊降贵”去接下一等的单子,你就是给再多的钱,也未必请得动。 而现在,陆绍轩竟然直接给她拿过来一个位于鄙视链顶端的,近年崛起一幅画卖几百万的新锐画家,告诉她,他们的订单对方接了? 人家确实很牛,但是,咱们真请得起吗? 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 楼玉禾眨了眨眼:有人脉真好啊,看来这方面是不需要她操心了,只要最后拿给她审核一下就好。 不过…… “你为什么会忽然想做游戏?”楼玉禾面色复杂地问道。 陆绍轩愣了愣,他瞟了一圈,发现该在的人都在,于是漂亮的脸上顿时露出几分无奈:“我也不想的,我本来打算暑假去勤工俭学,到西餐厅打工提前积累一下社会经验,结果我妈听了后跟我说做这些东西没用,二话不说直接拉着我去银行转账,塞给我一千万就让我自己去创业。然后她告诉我让我随便花,不够问她要……哎,我这两天都快愁死了,根本不知道干什么好,我也没有开公司的经验……” 闻言,楼玉禾嘴角一抽,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这b装的…… 她想到当年因为孩子想救人就给孩子每年拿出一百万救人资金的女人,感觉这确实是对方能做得出来的事。 不过这样也好。 “宣传费用也省了,”楼玉禾说,“本来还在头疼怎么宣传,现在好了。老板你现在爆火,按程度来说最起码半个月内热度不会消下去。就是这两个月降下去了,咱们再稍微推一把买个热搜就能炒起来……老板你有wb吗?有的话赶紧去申请认证,就认证‘xx省中考状元陆绍轩’,然后过几天等你的热度稍微降下来的时候,把你刚刚跟我说的那些话,一字不差地发上去,再贴个工作室名……到时候我教你。” 让大火的老板出卖色相,这不比百万千万的宣传费好使? 第30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三十) 楼玉禾本来认为,她来这里就职的路应该是充满艰难险阻的。 但是事实上,她过的相当舒心。 老板知道自己不是做这行的,基本万事不管,给了她很大的自由发展空间,但是却是她想要什么就能批下什么,一点都不扣扣搜搜。 老板带来那几个学生,技术上过得去,只需要老员工带一带就能动工。而且脾气好的很,你让他们改多少遍都不会生气。 宣传方面也是没话说,中考状元的热度一降,陆绍轩在微博凡了一次,顿时又冲上热搜榜第一。热度再降,楼玉禾现身说法利用自己的账号引流说了当年和现在的前因后果,这种极具故事性的话题又把热度保持住了。 等这次热度又少了,她本来打算让老板再凡一次,闲着没事发几张自拍照,发几句暖心的话吸粉,没想到,那位年轻的大画家,江眠,忽然上电视接受采访了! 他笑着说起了自己过去经历的挫折,差点就要放弃美术生涯,多亏了陆绍轩一家的资助……顿时又是一片哗然! 关心传统美术圈的人不多,但是关心陆绍轩的人多啊!尤其是这件事听起来那么励志,励志到共青团中央都发表了介绍江眠的文章,说着他是怎么从一个窘迫的饭都吃不起却怀抱着画画梦想的少年走到如今的地步,戳中了无数网友的泪点。 什么叫励志啊,这就叫励志! 然后有陆绍轩的老师和以前的司机现身说法,告诉媒体他们的故事…… 陆绍轩在过去积累的善举在这一个月轰然爆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他的热度居高不下,陆绍轩这个名字也差不多全网人尽皆知,与此同时,带火的还有正在修改的游戏…… 一个半月后,网游重新上线,不过半天功夫就有了数百万的下载量。 里面的故事也许有些俗套,不过玩游戏看剧情的还是少部分人,大部分人只关心玩法和画面。 作为物美价廉又受过专业教育从全国考生中杀出重围的央美大学生,他们的作品是真的不错,做出来的效果也是肉眼可见的优秀。 喜欢做善事的中考状元,超帅富二代,青少年创业,同大画家有裙带关系……无数buff已经叠好,只要这游戏不是太烂,就能稳赚不赔。而数值系统经过修正也改回来了,作为大老板的陆绍轩一锤定音削减了那些重氪玩家的数值并给予补偿,同时把游戏里各种各样的充值界面都关掉,各种影响游戏平衡的东西也全部下架,包括神兽,只能自己刷,不能买。 现在游戏商店里只能用rb买两种东西,一种是基础的强化石,宠物口粮,天赋冼练石等,另一种是各种各样酷炫或美丽的皮肤和特效。 改动之后的反馈非常好。 土豪有了各种各样炫酷的皮肤,战斗力却不至于和微氪党拉开太大的差距,加上优美的画面,在线的人数每日都在大量增加着。 陆绍轩松了口气,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 没黄,赚钱了…… 太好了。 “之后只要维持正常更新就行了,不过老板你要不要开个直播?”楼玉禾看着最新出炉的数据,扭头问陆绍轩。 陆绍轩一怔:“直播什么?” 楼玉禾:“中考状元打游戏。” 陆绍轩:“……” 好,如果出卖色相能换回更多的流量,好像也不亏……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等陆绍轩拿到了上个月的财务报表后,兴奋地整夜睡不着觉。 “妈,我赚钱啦!”他大声说着,虽然目前来说收入只回了他这次投资的本,还远远比不上游戏的研发成本,但那也是赚了啊! 至于后者,又不是他亏的钱。 “恭喜恭喜,绍轩宝宝好棒!”林枫晚敷衍地拍打着手掌,看着眼前神采飞扬的少年,不由有些恍惚。 他长大了。 并没有因为她的放纵变得更加恶劣,相反,还走上了一个她完全没有思考过的道路,以至于她都有些怀疑,眼前的这个孩子和她看的那篇小说主角真的是一个人吗? 遵循弱肉强食法则的原着男主,怎么都不像是能走科学家这条路的样子。 “恭喜。”林枫晚笑着跟他说道,“你们工作是不是来了个很牛逼的策划吗?要不我再投一笔钱,让工作室做个3a大作,到时候你入学的时候履历也能多添上一笔?” 闻言,陆绍轩摇了摇头,去冰箱取了两瓶冰阔落坐在了林枫晚旁边,拿起一瓶吨吨吨就下去了,而后他放下瓶子,吐出一口冷气。 “不用了,干浪费钱。本来我就没想着继续干下去,就是凑个开学时候的名头……”陆绍轩说着,有一点点苦恼,“但是楼姐为了报答我已经把她原本的工作辞了……来应聘之前就辞了,我觉得如果贸然把这个丢开的话,对楼姐好像有些不负责任。” 不仅是楼玉禾,还有他那些同学,做出成绩后都认真了不少,现在在工作时讨论接下来要做什么的时候,一个个那是眉飞色舞。明明开学后他们就要上高中了啊,明明上了高中也没时间过来干活了啊,他本来就想雇个暑假工,为什么他们好像都把这个当成自己的事业了?他自己倒是不觉得努力两三个月就为装个b有什么,但是其他人肯定不是这么想。而要他罔顾别人的想法,自己这么直接放手的话,他又有些做不出来。 想了半天只能求助老妈了。 陆绍轩眼巴巴地看着林枫晚。 林枫晚嘴角一抽,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小子想把这个摊子甩给她! “免谈!” 想也不想,林枫晚直接说道,“不过,我可以找个懂行的和徐经来帮你打理。你寒暑假回来管一管就行了。” 陆绍轩的眼睛再次亮了起来。 “我其实不太赞成这种做法,”林枫晚叹了口气,说道,“你迟早要走的,现在不当机立断,未来你去麻省理工了,工作室怎么办?那时候别人已经在里面投注了三年的努力了……” “我可以把它转让!”陆绍轩马上说,“我可以用这三年做一个考察期,在这三年里,谁对工作室最上心,有最大的热情能力最高,三年后等我走的时候,就把工作室低价转让给谁。工作是在我手里,他都能有如此的热情,那么如果是他自己的,他肯定更不会让我失望!至于钱,如果他不够我可以降价,我又不缺钱,没必要选择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既然你都做好决定了,那就随你。”林枫晚说,陆绍轩如今对着自己未来有着完整的规划,而不是装完逼就跑,这已经让她很惊讶了。想了想,林枫晚又说,“你江叔叔一路走来也不容易,其他人也是。这里头更多是他们自己的努力,我也没帮什么。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拿自己年少的窘迫与其他人分享,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开。如果下次需要炒作,换一个别的话题,过去你帮的那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主动公开,要不然我们还是别去打扰他们了。” 陆绍轩一愣:“妈,江叔叔那边不是我让他站出来说的。” “我知道,”林枫晚揉着他的脑袋,“就是给你提个醒,然后平时注意保护一下那些受助人的名单。” 开学了,陆绍轩昂首挺胸地进了新学校。 新学校里就算不是人人都是富豪,这些人家里也都是有些家底的。 在外面的普通高中普通中学里,学生们自我介绍时,一般是不会带上家长的姓名和职业的,哪怕他们的家庭比较富裕或者家长更有名气。而在这里,很少有人自我介绍的时候没带上过自己的家庭背景。 看着他们昂首挺胸的模样,陆绍轩不知怎么有点想笑。 他为自己有着同龄人比更多的零花钱而自豪过,但是从来不觉得,自己的零花钱多就高人一等。 收小弟只是为了装而已,他也没让小弟做出过什么过分的事,只是享受着那种感觉。 而这里的人…… 很多家里有钱有势的鼻孔看人,很多家里光有钱的暴发户开始畏畏缩缩,有些家庭背景不是那么强的孩子开始垂下了头,因为前头的人介绍了他们的家庭背景,他们就以为自己应该介绍,只是说出口后,总有那么两三个没什么教养的人嘲笑。 原来所谓的贵族学院也不是人人都是贵公子啊…… 不。 贵族对待自己的同伴和对待平民奴隶也不会用同一种态度。 应该说,这才更真实一点,尽管从华国的建国史来说,在场的人所有的都是暴发户,区别只是有钱了三十年还是三年而已。 但是这足以成为有些人踩在其他人头上的资本了。 陆绍轩忽然就对装b失去了兴趣。 他原先预想的可不是这样,托各种小说电视剧的福,他对“贵族学院”四个字也是带着滤镜的。 他下意识以为,里头的人应该都很牛掰,人均世界五百强的公子小姐,或者国际知名艺术家的孩子,但是嘛…… “我叫陆绍轩,”轮到他的时候,他含笑上了台,腰杆挺直,“短期目标麻省理工,长期目标诺贝尔奖或者共和国勋章。” 然后,他下了台。 工作室的是他没有提,但是这不代表其他人不知道。 毕竟网上关于他的话题都爆了啊! 开玩笑,那是打开手机就能找到的名字,他的各种事迹,哪用得着他亲自说出口装b? 这种小事都要当成自己的功绩夸耀,那反而掉格了。 “装模作样,我的目标还是世界首富呢。”台下,有人小声嘀咕道。 这里的学生各有各的优越感,可不会因为你家里有钱就对你马首是瞻。 不过无所谓,在接下来三年里,陆绍轩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学习。 第31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三一) 18岁,陆绍轩收到了麻省理工的录取通知书。 他把录取通知书更新在了自己的微博上,然后甩开包袱,去和林枫晚一起看了海。 这个暑假,他们基本都在旅游中度过。马上,他们就要分别,短时间内不能见面了。 养了十八年的崽,多少是有点感情的。 林枫晚恍惚地看着骄傲的少年,在原着中,他十六岁暑假去西餐厅打工遇上了生父,因为和生父年轻时很像的容貌被带回了家。现在,他十八岁了,和陆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也不必受那些乱七八糟的委屈,即将要踏上出国留学的路。 “跟我去见个人,你如今这般模样,也该让她看看了。”沉默片刻,林枫晚说道。 她带着陆绍轩进了墓园,来到了一块墓地面前。 那块墓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上面什么也不刻,没有姓名,也没有生卒年。 “跪下。”林枫晚说。 陆绍轩听话地跪了下来。 他第一次来这个地方,有些好奇。在他记忆中,他们家没有什么过世的亲戚朋友,而眼前这个墓碑,显然也不一般。 会是谁? 他想到。 林枫晚站在墓碑前,这附近的草有些日子没除过了,以前带来的祭品有的在供盘里腐烂,有的养肥了墓园的野猫。 “我把你儿子带来了,他今年18岁了,成长成了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人。”林枫晚看着墓碑,说道,“他马上就要踏上出国的路了……老实说,他小时候那副样子,我从来没想过他能成为一个科学家。我以为,他最多只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商人。” 陆绍轩听着,心里有了数。 这是在说他爸?以前他好奇过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也问过他妈。 他妈说,自己刚怀上他爸就走了,陆绍轩很懂事,他觉得他爸肯定死了,也就没有再问。 这是他爸的墓碑吗? 自觉懂了的陆绍轩鼻子一酸,当即对着墓碑磕了三个响头:“爸,你听得到吗?我是陆绍轩,我长大了。我这些年过得非常好,我妈非常爱我,我从小到大没受过一点苦头。您放心的去,不用担心自己有一天被人忘记。我可是将来要拿共和国勋章的人,到时候这东西我拿到手了,我就把您的名字说给全世界听。” 林枫晚愕然看着陆绍轩,想明白他脑补了什么后,哑然失笑。不过她没有纠正,而是递给他三炷香:“给她上个香,她很爱很爱你。” 陆绍轩接过香,点上火,把它们恭恭敬敬地插在了香炉里,看着那长长的香慢慢燃尽。 “妈,我爸叫什么啊?”陆绍轩问。 “这个不重要,”林枫晚说,“你不用太在意他。” ??? 陆绍轩一脸茫然。 他爹是什么无名氏吗?墓碑上没有名字就算了,他妈这也套不到名字? 上完香,林枫晚便带着陆绍轩走了。 出国前,她认认真真地给陆绍轩整理了衣物,以后的路就要靠他自己一个人走了。 “我从小到大没怎么管过你,这些年来也实在说不上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不过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我依旧为你骄傲。”看向现在的陆绍轩,林枫晚有些感慨。 “为什么您会这么想?”对于这个说法,陆绍轩吃了一惊,“没有哪个母亲能比您更合格了。您从来没有身为家长的刚愎自用,还愿意包容我这对任何家长来说都差的可以的脾气。” 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这个脾气,表面上看起来属于有上进心,但是实际上用一句熟悉的网络用语来说,就是妥妥的熊孩子,只不过不轻易对别人犯熊撒泼。 把他干的那些事换个人干,他自己都想打对方一顿。 林枫晚没想到自己在陆绍轩心里评价还蛮不错的,不由摇头说道:“我非必要的时候没有给你做过饭,平时不做家务不洗衣服,对你也没有多少关心。不会像其他家长一样千方百计地去了解孩子的喜好,去规划孩子的未来,这也能叫合格吗?” “但是,您陪我去过动物园,海洋馆,游乐园啊。”陆绍轩接道,“我们家的条件根本用不着您亲自下厨做饭,外面的饭店也很好吃,吃腻了可以换。我们家有自动洗碗机和洗衣机,没必要什么都手洗。我自己也不是不能学习啊,为什么还要你熬夜为我监督辅导?遇到不懂的事,我也会问您,不是吗?在我们家,您对我的爱完全没必要通过这些方式表达啊,若是母爱只能通过自我牺牲来表达,那身为母亲岂不是太过可悲了?” 听见他的话,林枫晚着实愣了许久:“你是这么想的吗?如果没有这些作为有量化的标准,那你怎么确定我是爱你的?” “因为您一直都在啊!”陆绍轩说,“每次我需要您的时候,您都在我背后;每次我走偏路的时候,您都能帮我纠正回来。对我来说,我需要您的时候您在,这就是爱。” 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孩子不是时时刻刻都喜欢母亲,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希望有母亲的陪伴。 但是孩子遇到危险或者不公平的时候,一定希望母亲可以给自己依靠。 在这方面,林枫晚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逛街家长会这种事她可能会敷衍,但是若是遇上了真正让他无助的,伤心的事,他背后一定有一个人会站出来,替他主持公道。 从来,遇上事了他妈妈没有因为怕惹麻烦让他忍气吞声,他调皮的时候妈妈没有歇斯底里地对他大发雷霆,遇到两人三观不合的事,他妈妈也没对他行使过大人的权利,胡搅蛮缠逼他作出什么选择,而当他有什么想法兴奋地想要实现的时候,他的母亲也没有因为怕影响成绩对他进行打击或者直接人身攻击。 这已经很好很好了,他没有哪个同学的父母能做到这些,无论是富贵的还是贫穷的。 “妈,我爱你。”陆绍轩忽然说。 “怎么了?”林枫晚回头,不解地看着他,“怎么忽然说这种话?” 陆绍轩摇头:“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我小时候那种狗脾气,换其他人,怕是棍子都被打断两三根了,您竟然能忍我这么久,真是不容易。” “你也知道啊!”林枫晚吐槽道,“得亏咱家不缺钱,换别人家哪受到了你这么胡闹。” “其实,没有汽车的时候我也可以骑自行车,”陆绍轩说,“零花钱变少的时候,我也可以紧着花的。” “咱家还没穷到要克扣孩子零花钱的地步。” “我知道。”陆绍轩笑着说道。 陆绍轩坐飞机走的那天,林枫晚去机场送他。 她看着那道身影淹没在人群中,却无法再随意挪开视线了。 原着里,陆绍轩十六岁去西餐厅打工,被发现私生子身份接了回家,受到了陆家人的刁难; 现在,十八岁的陆绍轩同陆家毫无关系,他坐上了去世界最顶级的学府的飞机。 “一路平安啊,”林枫晚喃喃道。 这一走就是十年。 十年里,他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陆绍轩大二便跟着老师进了实验室,作息都常常颠倒。 不过,得益于技术的发展,闲下来的时候陆绍轩也会给她打视频电话,然后手舞足蹈地跟她说着学校里发生的事。 他说,刚上学那会儿,有一个波儿白人搞种族歧视,他就在放学后雇佣一伙黑哥把他们打了一顿。他们不知道是他打的,还以为是哪个犯花痴的小姑娘——私下里,陆绍轩亲自组建了自己的后援会,没有人知道会长的身份。他揍人都是以后援会的身份揍的,如果谁让他不高兴他就让对方不高兴,几次下来大家都知道他有个非常厉害的后援会了,也不敢在他面前乱说话。 不过他大部分时间还是泡在实验室,实验室和课堂不一样,能得到更多的经验。他认识了几个同学,都是很不错的人,说要等回国介绍给林枫晚认识。 然后,大学读完,他顺手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继续跟着导师做事。 24岁,被誉为计算机行业的诺贝尔奖——图灵奖被颁给了他的导师,他的导师在获奖感言里提到了他的名字,让他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然后,读完研究生,陆绍轩去考了半导体的博士。 因为他发现计算机行业没有诺贝尔,而且从网友的评论中找到了稳定拿共和国勋章的办法——华国需要一台打破欧美技术封锁的光刻机。 对此,很多人惋惜,更多的人不理解,觉得他这样是放弃了自己的前程,对此,陆绍轩只用一个听起来很荒诞的理由就把他们打发了。 他说,计算机专业没有诺贝尔奖。 他考上了,事实上发现这一点不是一两天了,他准备了好几年。 他用十年的时间完成了麻省理工的本博硕连读,然后在十年后,高调归来。 第32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三二) “妈!”下了飞机,陆绍轩先是给了林枫晚一个大大的拥抱。 “你还知道回来啊?”林枫晚没好气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想定居那里不走了呢。” 陆绍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不是那边的科技水平发达,实验室设备又好,我就想着多混几年,没着急毕业嘛。” “那你怎么不混个二三十年?” “因为我觉得我再混下去就回不来了。”陆绍轩叹了口气,“我跟着导师参与了国那边几个保密项目,已经被盯上了。也得亏我这些年比较低调,要不然他们肯定不会就这么放过我。” 林枫晚好笑:“你也知道低调两个字怎么写?” 陆绍轩举起手保证:“这10年我才写了14篇sci论文,八篇是一作,剩下的是二作三作。至于其他人写的论文有没有把我的名字加上,我就不知道了。真的,你要是让我放开了写的话,我一年最起码能给你整三四篇出来。你不信我现在就写,我有好多都没发呢。” 林枫晚十分肯定:“但是发出去那些一定是你最得意的。” “嘿嘿。”陆绍轩挠了挠头,不再说话。 林枫晚还真说对了。 林枫晚带着他去吃饭,两人边走边聊。 “你这次回来是打算干什么?” “看看能不能进中科院,想搞自己的研究。”陆绍轩说。 “有信心?”林枫晚问。 “没啊,”陆绍轩理所当然地说道,“搞科研的,除非是根据成果拟逆推过程,要不然谁敢说自己就一定能行?我就是觉得,我做出成绩的概率应该比其他人大一些,天命在我!” “少犯傻!华国还有个十八岁就麻省理工博士毕业的呢,也没像你这样。” “知道了,妈~” 陆绍轩撒娇般的说着,跟着林枫晚走进了一家面馆。 他点了碗肉燥子面,加了一大勺辣椒油,然后就呼哧呼哧的吃了起来——在国十年,他吃炸鸡薯条吃吐了,后来换的菜系吃,但是那些菜系哪比得上华国经吃,好些也不符合他的口味,偏偏那附近就没有一家地道的中国餐馆。 现在,总算回家了。 陆绍轩信心满满地进了中科院。 干了大半年后,他递交了辞呈。 他黑着脸出来了。 出来后第一时间他便找了林枫晚,一见面便开门见山:“妈,我要自己建实验室。” “需要多少钱?”林枫晚问。 陆绍轩一愣,粗略的算了算,做了一个保守的估计:“先来个几十亿。” 林枫晚成功黑了脸。 “你是要把我的养老钱都败光吗?!”林枫晚冲他翻了个白眼,语气不善,“你在中科院不是干的好好的吗,怎么又不干了?” 一说这个,陆绍轩就开始生闷气:“他们觉得我年轻,天天让我端茶送水,根本不让我碰那些我需要的实验设备!我的项目递交了好几次都被打回来了,他们觉得我经验不足……劳资在国的顶级实验室里混了八年半了,还亲自带人做过两个大项目,去特么经验不足!” 他是真没受过这种气。 在国内,高中之前他万众瞩目,高中的时候因为有帅气的脸优异的成绩还有七国语言以及那高冷的性格,也收获了大批迷妹迷弟的崇拜。 之后,有谁想对付他,被他查出来就找人十倍打回去,有辱骂他的,就用小号买热搜和互联网水军黑对方,每一笔账他都恭恭敬敬地还了回去,而这只是他国外生活的一点小小的点缀。 作为世界第一高校,麻省理工还是很看重能力的。 打他斩头露角之后,他就没再怎么被可以针对,就是有了不利于他的传言,也有人帮他还回去。他只要安安心心地搞科研就好。 结果回来了,却受了一肚子鸟气。 陆绍轩早就想摔盘子了,只是这好歹也是国内最高级别的科研机构,于是他就这么忍了大半年。 现在,他忍不了了,于是他列出一长串清单。 “这些是我需要用到的设备,我问了我的导师,他报的价已经有优惠了……有些不太好买,有些那边禁止对华国流出,想拿到得走黑路子,肯定有很高的溢价。”陆绍轩实话实说道。 林枫晚看着那少则几万,多则数亿的各种设备,觉得自己心口窝直疼。 真烧钱啊,她好不容易……好容易攒下来的钱…… 仔细想想她攒了这么多钱,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用处。 她又不开公司又不用搞富人的社交,没有攀比,也不执着于澳龙和和牛。 不过她还是捂着胸口,痛心疾首地质问陆绍轩:“你是想让你妈以后要饭吗?!” 陆绍轩没有丝毫惭愧,这么些年他早知道了,要是他妈真想拒绝,根本不会和他说这些,直接说一个“不”字就能断了他所有的念想。于是他舔着脸,三十岁的人了,撒娇还是有一套: “妈~好不好嘛~我保证就这一次,要是等钱花光了,还研究不出什么,我就接着回国去,等会儿那边研究出东西后再被请回来~”陆绍轩抱着林枫晚胳膊一甩一甩的,那张原本适合高冷范儿的俊脸上充满着讨好的意味。眼睛睁大,他还是会和二十年前一样,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就这么睁大眼睛看着你,那双眼睛眨啊眨,看着人心里都萌化了。 林枫晚扶额,遮住自己的眼睛:“给我留一亿……现金差不多有十三亿,剩下的股票和不动产我需要一点时间出手。” “嗯嗯!”陆绍轩不住地点头。 原着中,陆绍轩28岁的时候剧情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再往后都是和女主你纠缠我我纠缠你的感情线。林枫晚对未来股市的预判也结束了,那些早年投资的小型股票已经被她出手,现在手里还剩下的,全是大公司的股票和潜力股,并不愁卖。 但是一下子如果抛出大量的股票,还是会影响价格的,所以这些最好是分几个月慢慢卖。 还有买不到设备的问题…… 林枫晚皱起眉。 她前世是知道怎么从黑市找人的,只不过重生后就一直没接触过那一面。也不知道能不能避过国家的耳目…… 毕竟这严格说起来算是走私。 她上辈子并不需要为这些问题烦恼,因为那个世界,是末日后的世界。 没有什么丧尸,也没有什么病毒,但是有能让人变得疯狂的血月,极寒,洪水,极热,酸雨,地震……一个个天灾叠加,瘫痪了地面的大多数设施,国家也无力管辖重建,于是黑市猖獗,私人武装势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她上辈子,就是末日世界最大的私人武装势力——青铜树的干部,代号“玩家”。 可以说她能穿越,也和她上辈子的能力有那么一点关系。 “算了,我试试。”林枫晚有些头痛,她没想到自己现在一把年纪了还要为这些事操心。 “谢了,妈!”陆绍轩喜出望外,连忙给林枫晚鞠了一躬,然后乐颠颠地端茶送水。 “别急着谢,陆绍轩,我告诉你,你的遗产没了!”林枫晚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等我死了你一分钱都得不到,我就是全捐了也不会留给你!” “哎!”陆绍轩十分高兴地应下。 然后实验室便开始筹备了,林枫晚忙着建实验室,陆绍轩忙着满世界忽悠人。 有时候林枫晚还挺羡慕陆绍轩的,他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可以为此付出全部的努力。 而她自己…… 想到了自己前世记忆的最后一刻,林枫晚扯了扯嘴角。 算了。 不想了。 她只要做好自己能做的就行了。 找好人手之后,陆绍轩就开始烧钱。 科研是真的烧钱。 第一年,建实验室的钱加上一些边边角角的研究,就花光了23亿。 第二年,首批投入的60亿资金已经没了。 不过这一年出了一些不错的成果,因此实验拉到了一些赞助。因为这些成果,实验室又多招了一些人,然后第三年,陆绍轩成功把家底搬空了。 林枫晚应该感谢她当初好歹还买了些房子,现在把房子卖了还能应应急。 即使是这样,她也感到供不起这家伙了。 但这一年也不需要她供应了。 因为这一年的年底,由华国制造的3n的光刻机诞生,世界哗然。 这台机器采用的是陆绍轩的设计,相关的论文在8月份被他发表,然后上头就来了人,邀请他一起去造光刻机。 陆绍轩同意了。 他觉得靠他的思想,这台机器能制造出来,但是那也掩盖不了他缺材料的事实。 于是他选择和别人合作。 12月,这台完全由华制造的光刻机正式问世,华国的芯片实现了由7n到3n的突破,正式加入了国际高端的芯片市场。 至此,华国有了自己的光刻机,有了自己的高端芯片。 之后,陆绍轩便不常回家了。 他不仅不常回家,还把实验室里有用的设备全都搬走了。 研究资金已经花完了,好在这笔钱到底是有了成果。 此后,陆绍轩便开始成月成月的消失,短则半年,多则两三年。才会回来一次。 45岁,早已晋升为院士的他靠着新制造出来的1n光刻机拿下了自己人生的第二个诺贝尔奖。 之后,他便跟着别人去了沙漠,在那里展开了一项又一项秘密研究。 60岁,他已经老了。 这一天,主席亲自为他戴上了共和国勋章,也是这一天,授勋仪式全国直播。 所有的网站都被这条热搜刷屏,各大电视台上全都反复播放着相关的新闻,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在老师的组织下,拿出上课的时间在大屏幕前一起观看着这场仪式,大学生则是。被布置了观看任务,要求一定要把直播看完。 陆绍轩做到了,他在全球出名了。现在,全国上下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在看直播,都在注视着他。 第33章 成为霸总男主他亲妈(完) 陆家,陆秀秀也在看直播。 她也老了,今年70多岁了,性子却依旧如当初一般跳脱。 看着直播上的身影,陆秀秀忍不住翻出自己哥哥年轻时的照片看了看,越看越心惊。 “明远,你说你大舅真的没私生子吗?”这是她不知道多少次问了。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是现在的陆家家主,52岁。闻言,他只能苦笑:“妈,你别整天想着攀亲戚好吗?我大舅自己都说了自己没有私生子,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少精症,自己努力了,半辈子都没生出来一个孩子,外头哪来的私生子啊?” “太像了……”陆秀秀喃喃道。 从当初在手机上看见的那张中考状元的照片的时候,她就觉得很像。她哥年轻的时候也是这般模样,虽然不如对方好看,但相貌却也是像了个八成。 而且这个中考状元也姓陆! 当即她就振奋了,拿着手机给她哥看。但是他哥思考了片刻后就摇头说,这绝对不是他的孩子。 他哥在查出少精症之前也是风流过的,也跟人上过床,不过,他处对象还是很有逼数的,不会去挑那些背景大的,不好摆脱的处。 就对方母亲那副不把钱当成钱的豪横模样,他绝对不可能和对方谈过。 他和别人谈的时候,也都是好聚好散,当时他又不知道自己身体有问题,没少劝着女朋友吃避孕药,散了直接给一笔分手费,有谁会把这样得来的孩子生下来? 之后,陆秀秀暂时放弃了,却还是一直关注着那个叫陆绍轩的孩子的wb。 她知道,他考上麻省理工了。 他获奖了。 他回国了。 他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需要钱,也需要人。 那时候她真想给对方投一点,但是又听对方转头说自己老妈投了好几十个亿,于是果断放弃了。 现在的陆家可没有那么豪横,他们陆家当年作为风口上的猪,的确发财过,后来他们的老爹又把这个陆氏集团巩固下来了。 但是老爹死后,哥哥的能力跟不上老爹,加上市场上其他人看到陆家赚钱,出现了大量的跟风公司,陆家做的生意又不是什么高科技难破解的技术型,于是市场上出现大量的仿货。 偏偏,陆家还没有成为顶级资本的资格,品牌高端市场反应平平,加上她哥的才干没有那么优秀,不可避免的,陆氏开始走下坡路。 后来,她哥哥老死,陆氏的其他人又为财产打了一顿。分家后,陆氏也沦为了一家普通的,靠着网友怀旧和卖情怀生存的中型企业了。 现在,她又看见陆绍轩了。 他连老了后都和哥哥那么像。 “这要是我陆家的麒麟儿该有多好啊……”陆秀秀喃喃道。 一旁的陆明远不愿意了,要是这种人真是陆家人,那陆家不是就死死地被他压在头上?要是这家伙真是大舅的孩子,他又怎么可能继承大舅的遗产? 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可偏偏,他的母亲总念着陆家最辉煌时的模样,看不起他入赘的父亲,又不愿意接受陆家已经败落的事实。于是,他便出言讽刺: “妈,你就别想了,你看看你们陆家的基因,像是能生出来这种孩子的吗?再说了,他不是陆家的孩子才好呢,不是陆家的孩子,人家能被宠着长大,能当大科学家,要是当了陆家的孩子……您没忘记您那些亲戚为争家产怎么明争暗斗的?陆家就连五六岁的小孩都会陷害别人,要是他生在陆家,那可太倒霉了。” “你怎么说话呢?!”陆秀秀有些生气。 “不是吗?我小时候还差点被你们家的亲戚带出去卖掉,怕我长大了争家产。”陆明远嗤笑道,“你想让别人做陆家的孩子,怎么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陆家是能支持他做科学家,还是能随手掏出自己的全部积蓄给他建实验室,不求回报?他长在陆家,顶天能长成一个恶心的商人,就你们陆家这家风啊,培养不出什么好东西。” 陆秀秀气坏了,却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因为她知道儿子说的没错。 授勋仪式完成了,直播进入陆绍轩的个人访谈环节,陆秀秀便收回了注意力,认真看了起来。 访谈中的陆绍轩,脸上那淡淡的笑容消失了,看上去有些哀伤。 “请问陆绍轩院士,您对于获得共和国勋章,现在有什么想说的吗?”一个记者提问。 陆绍轩摇了摇头:“没有什么想说的。我从8岁开始的梦想就是得到这枚勋章,现在我60岁了,在我前进的路上一路畅通无阻,能拿到它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那个记者惊叹道:“您8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共和国勋章吗?那个时候就立下了如此高远的志向,并且为此努力半生……您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没那么了不起,”想到过去,陆绍轩脸上露出了几分怀念,嘴角也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你们根本猜不到我当时是怎么认识共和国勋章的。我之前说过,我这个人小时候非常讨人厌,总爱跟别人攀比,什么都比。幼儿园的时候,我家有20万的车,车上贴满了各种我喜欢的卡贴,我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到了小学,有钱人变多了,20万的车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就回家和我妈,打滚撒泼,要她给我买100万以上的车。”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愕然了,就连陆秀秀也愕然了。陆绍轩可是从小就是德智体美劳全优的国民男神了,一路走来的发展经历,不知道让多少家长对他母亲羡慕嫉妒恨,羡慕她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没想到他还有这么熊的时候。 “当时,我妈直接说了不给,那时候已经有电脑了,她就打开电脑指着上面的共和国勋章说:‘你要是有一辆豪车,顶多全学校3000多个人为你欢呼,而他们也不是为你欢呼的,而是为我欢呼的,因为你的钱是我给的。你要是能拿到这个东西,全国13亿人口都会为你欢呼,那才是真正的本事’。然后我就知道了共和国勋章,她带我看了一场万人演唱会的现场视频,告诉我,如果我拿到这枚勋章,为我欢呼的人比演唱会那个主角多10万倍。” “可是,您在不久后还是拿到了想要的百万的豪车。”另一个记者说道。 “是啊,她宠我啊。”陆绍轩笑道,“那是她给我的奖励。我感觉她好像不知道该怎么管我,又怕我长歪,又怕我多想。毕竟她也是第一次做母亲……她特别害怕我长歪,也特别害怕我仗着家里的钱去欺负别人。所以当她知道我竟然不仅不喜欢欺负别人,还会为被欺负的人出头的时候,她十分高兴,就把我想要的车送给了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其实前后没差几天,现在想来,估计那个时候她是怕我过于膨胀而学坏了,所以才不给我的?后来确定我不会学坏就给我了,我从小到大想要的东西好像还没有拿不到的。” 关于这位大科学家母亲的事记者们也都听了无数遍了,大家都知道眼前这位是个妈宝,就没有一次采访不提他那位神人妈妈的。 但是没有人觉得讨厌,反而每一次提都能让一大波网友羡慕坏了。 不是因为钱的事,而是家长对孩子的支持。 “可是我听说您小时候也非常正经,根据您的同学还有同校生对您的印象,实在不像是这种人啊?”又有记者问。 “因为我喜欢攀比嘛,所以总是要装个样子的。”陆绍轩毫无心理负担地说,甚至想起自己当初的模样,还有点想笑。 “那据说您会七国语言?” “这个是真的,”陆绍轩说,“因为小时候我总想当电视剧里那种少爷,我妈就跟我说人家的少爷都会七国语言,你会吗?后来我为了攀比想买豪车,当时安树叔叔也气坏了,就跟我说,电视剧里的少爷都会七国语言,你会吗?我气不过,就去书店里买了几本法语书回来。后来觉得学习这些东西还挺方便的,自从开始学习这些东西,我上课光明正大的看小说都没人管了,有老师来问就骗他说是在看教材,因为平时成绩没有下滑,所以并没有人管。” 记者不可置信:“就为这个您学了七国的语言?” “就为这个。”陆绍轩说,“小学的那些内容我早会了,又不想跳级,想着上课时看看小说,玩玩游戏,又怕破坏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形象,也怕老师批评,就学了这些没有多少人懂的东西,然后上课光明正大地看小说,有人来问就和他扯两句。当时我特地避开了英语。” 这个角度对于记者们来说太稀奇了,他们此前对陆绍轩年轻时的印象一直是那种老师眼中的优等生,同学眼里不可超越的大山,父母眼中的完美孩子,没想到他年少时候还有这么活泼不羁的一面。 于是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更多:“听说您是由您的母亲独自抚养长大的是吗?您的父亲似乎英年早逝,那您对他是怎么看的呢?” 陆绍轩的笑容又淡了:“没怎么看,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啊?”记者们傻眼了。 “对于我母亲来说,那似乎不是一段很光彩的过去。”陆绍轩淡淡道。当初他不明白,但是等长大后,看他母亲的态度,也是明白了一些东西了。 于是没有人在揪着这个问题发问,同明星发布会不同,这里的记者都很识相,除非他不想混这个行业了。 “您如今也是国宝级的人物了,那您取得如今的成就,有什么要对您的母亲是诉说的吗?” 陆绍轩的笑容消失了。 他的目光看着远方,似乎陷入了某种无法自拔的幻觉。 他的嘴唇动了动,许久,猜轻声道:“妈,对不起。” 话说完,现场一片静谧。 那人意识到自己问错话了,有些慌张,身旁的其他记者,却是齐齐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随着现在陆绍轩的一项项科研成果被公开,一个个故事流露出来,谁不知道,当年在他的事业上升期,他的母亲,那位令天下人都羡慕的好母亲,在自家家中突发脑溢血死亡,直到三天后邻居闻见尸体的臭味儿才发现了她。 站在一个子女的角度,这位国宝级人物的母亲是天下最好的母亲; 但是站在一个正常母亲的角度,从小到大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了,对儿子投入所有的情感,为了能让儿子实现梦想贡献出自己所有的钱财,结果儿子为了国家几年几年的消失,有时候五六年都见不到一面,即使见了没过几天又匆匆要走,最后自己死在家里了,儿子也直到大半年后才知道。 “那如果人生能重来——”那个记者想补救一下。 陆绍轩低下头,双手捧起早就准备好的白玫瑰,目光认真而专注:“那我就不要共和国勋章了。” 他说。 第34章 间章 从漫长的迷梦中醒来 林枫晚醒来的时候,眼前是雪白的天花板。 她出神的躺在病床上,怔怔地看着头顶那刺眼的白炽灯。 印象中她又死了一遍,死于脑溢血。 然后,她竟然回来了。 “醒了?”一道笑眯眯的声音从身侧传来,转头,林枫晚便看见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面色颓废,穿着白大褂的中年大叔。 “医生,我没死啊?”林枫晚眨了眨眼,动了动胳膊,发现浑身上下都没有什么损伤。 但是她身上却有一道从左肩开始贯穿了整个身体的疤痕,像是曾经被人斜劈斩断。不过现在,那道疤痕被歪歪扭扭的缝线补起来了,一看这线,就知道这人的针法特别差劲。 印象中,她好像确实被人劈成两半儿了。 “我也很好奇。”医生吐槽道,“你不知道当时的情景,吓死我了,我以为你铁定没救了,没有人觉得你还能被救活……你他妈胸口那么大一个贯穿伤,把心脏都轰没了,身体更是被断成了两截儿,竟然还一直吊着一口气……这特么科学吗?!我这辈子没治过这么奇怪的伤……我让人偶师把你的身体缝好了,然后它就开始自愈了。” 身上那歪歪扭扭的针脚,看着确实像是老师的手笔。 “我手机呢?”林枫晚问。 医生把手机扔给了她,同时翻了个白眼:“放心,没坏。” 林枫晚接过手机,打开上头的一个单机游戏,于是游戏上一个界面便显示了出来。 游戏中,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小女孩,坐在雪白的病床上,手中捧着手机正在看;她的手机上,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小女孩,坐在雪白的病床上,手中捧着手机正在看…… 林枫晚看了看小女孩角色栏的生命值——1点。 她赶忙忍着疼痛的身体从背包里取出一组回血药剂给自己灌了下去。 喝了三瓶,血回满了。林枫晚松了口气,又想起了一件事。 “你们怎么把我弄出来的?我记得我当时不是在那个什么联合政府的秘密基地吗?我就算是真的挂了,也应该被当成小白鼠解剖,他们获取我这样素材的机会可不多。” “当然大出血把你赎回来的啊!”医生翻了个白眼,从兜里掏出一包烟点燃。林枫晚嫌恶地远离他,捏紧了鼻子,不满地嚷嚷:“医生你竟然在病房里抽烟!医德呢?” 医生冷笑着吐出一口烟雾:“医德?我连医师执照都没有,你从哪看出来我有医德这种东西?小晚啊,咱俩认识八年了,大叔我含辛茹苦的把你拉扯大,你不想着报答我就算了,竟然连我抽根烟也要管!” 林枫晚撇了撇嘴,没理他。 眼前的这个人是青铜树的干部之一,代号医生,也是她末日前的法定监护人。 她加入青铜树,有一大半功劳都在这家伙身上——应该说青铜树能建立,一大半功劳都在这家伙身上。 末世前,这家伙是个黑医。因为出过重大的医疗事故,被吊销了执照,然后开了一家药店。晚上专门接待各种不能进正规医院的犯罪分子和帮派人员,面善心黑,对着他们索要大量的报仇,然后把他们治好放出去继续危害社会。白天,这家伙又换上了另外一张脸:他为穷苦人家治病,如果要用到昂贵的药品,也只是象征性的收一点钱,反正有晚上的生意在,他怎样都不会亏。 林枫晚刚穿来的时候,高热不退的她晕倒在路边,而这个世界的人竟然冷漠到没有人愿意理她,是医生把她捡了回去。 用医生的话来说,救杀人犯赚钱但损阴德,所以他平日会多做一些积德行善的事,免得自己的阴德被扣光。 然后,林枫晚就住在药店了。 小小的药店只有两张病床,有一张,就是她晚上睡的床铺。她在这里帮忙,帮了一年,没有工资,但是医生供她吃喝;一年后,医生就把她踢出去上学了。 高中毕业后,世界末日来了。 这时候,林枫晚才发现,这个世界,竟然是她上辈子,作为纯种地球人时玩的一个游戏。 游戏名叫《末日之劫》,是个末日生存类的单机游戏。因为游戏是像素风格,游戏开始的时候末日已经开始不短时间了,因此她一直都没发现。 那为什么她又发现了? 因为这款游戏一直呆在跟着她穿过来的手机上。 她发现,自己穿成的这个少女,竟然是游戏里的女主角。 这姑且算是一个金手指,末日没来的时候,她每天都能打开游戏,从里面取出一样东西;林枫晚取完了刀枪,又开始取金条,希望通过卖金子当上世界首富……然后末日来临。 猩红的血月散发着不祥的光,月圆之夜,所有被月亮照到的人都会变成疯子。 初期,他们的眼睛会变成红色,变得情绪化,心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恶念;中期,他们的身上会出现各种畸变,有人多长了一个脑袋,有人后背长了两坨肉瘤,有人长出8只手……但是总体还能看出人形;后期,人会彻底失控变成没有理智的怪物,无法被救,只能被杀死。 这种病被称为艾利弗综合症。 而染病的人,从前期到后期只需要三个月,除非定时注射血清。血清不会让艾利弗患者恢复正常,但是可以防止他们的病情继续恶化。 《末日之劫》的女主角,开局就是艾利弗综合症,等林枫晚发现自己在游戏里的时候,她也患上艾利弗综合症了,变成一个离不开血清的人。 而血清的材料,现实世界要等八个月后才会出现,只在游戏中有,可以用特殊货币在商城购买。 在她染上艾利弗综合症之后,她手机里的游戏也发生了变化,打开后她不能继续玩游戏了,因为游戏的女主角就是她。 女主角的状态栏是她的状态栏,把手机对准空地,游戏里的她在空地上面点击建造避难所的时候,现实生活中同样的位置也会出现一间避难所。同样的,批量化收取物资,建造枪支弹药也是一样。 这个能力听上去不是很强,因为这毕竟是一款单机游戏。但是,在现实和游戏互通之后,她只要把现实中的材料按照游戏的规格切割出来,就能被收进游戏的背包中,就能利用游戏打造。 你敢相信吗?打造一把枪,什么技术都不需要,只需要一个简易工具间,三块钢锭,两个螺丝,20秒,就能造好;如果你想同时打造许多把,只要在数目上输入x20或者x200就好了,而且由于是生存游戏,可以说小到各种家具,工具,加上武器药品,大到各种研究所实验室甚至高科技基地,它都能造。 末日之后,她把自己的能力选择了一部分告诉了医生,并且隐瞒说是末日之后才觉醒的。医生喜出望外并且惊为天人,热情洋溢地向她介绍了他和塑料兄弟共同创办的组织——青铜树,并积极邀请她加入。 林枫晚加入了。 如果她必须选择一个组织加入,那么她更愿意加入有熟人关系的青铜树,而不是这个世界的官方。 青铜树里的大家和她一样都是艾利弗患者,血月之后官方满世界搜捕艾利弗患者,又拿不出有效的治疗手段,被抓起来的人最终都只有一个下场,就是畸变成怪物。很多艾利弗患者组织起来对付官方,他们生病了受伤了,也不敢去正规医院,只能进医生这种黑诊所。 青铜树的第一批人就是这么来的,虽然,医生并不是艾利弗患者。 而政府,如果她只是有这么一个游戏系统,当然可以上交国家。 但是她也是艾利弗患者。 她知道这个病不可治愈,最起码在一年内是这样。 她可以配合研究,但如果把手机交上去,手机还是她的吗?国家会配合她在每一个阶段告诉她成果,而不是日常没收手机监视她仅仅是在需要游戏内物品的时候,找她来充当一下取款机器人吗? 甚至说,如果,如果她的能力是来自于这个游戏,而不是她本身有哪些能力,交上手机后,她还能剩下什么? 她将丢掉自己唯一的倚仗。 甚至拿到自己赖以生存的血清都要看别人的脸色。如果别人在她急需血清的时候对她说,“小林啊,现在没有多余的血清了,全都在研究院里进行研究。等这些东西研究出来后可以救更多人,你先忍一下哈”,她是不是只能忍了? 林枫晚恐惧那种未来。 所以她选择加入青铜树。 在联合政府里,她只能当孙子,但在青铜树里,她是爷。 “对了,那个替换你血清的人已经在地牢里了,人偶师把他的脑袋缝在了屁股上,然后给他的脖子上接了一个狗脑袋。不过他上头那个人官方没把他交出来,他们咬死了说那个人不知道这回事……”医生吐着烟雾,语气怜悯又像是在嘲笑,“隐姓埋名加入官方的感觉好吗?这波你一定爽死了?” 林枫晚的脸顿时黑了。 因为玩过游戏,她知道。接下来世界上会爆发一场很大的人祸。 鼠疫。 按照游戏里的进度,世界会有八成的人口在这场灾难中死去。 林枫晚有鼠疫的疫苗,她那时候也有点飘,觉得自己已经算个人物了,可以在一些事上自作主张。 于是,她隐姓埋名进入了这个世界的官方,然后拿出一些成果,想要站稳脚跟。只有在官方的研究所里站稳了脚跟,她才能召集足够多的人提前去研究鼠疫疫苗。如果提前研究出来了,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因为鼠疫而死掉的人了。 她自认为不是圣母,却也不能在自己明明有能力解决的前提下,眼睁睁地看着数亿人死掉。 然后…… 她的血清被人换了。 四支血清,被换了三支,包装都一模一样,她一时没有发现。直到连续两次注射了假药导致自己的身体因为超过血清注射周期而畸变,被迅速赶来的守卫和官方的异能者们当场射杀。 直到她死,都没想明白为什么有人要换她的药。 她没得罪过谁。 第35章 同首领之间的交谈 回满血之后,林枫晚便活蹦乱跳了。 在异世界她过了一辈子,在这里时间却只过了一个月。而等她回到这具身体后,便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又跟着身体开始年轻起来。 活过来之后,林枫晚决定先去找首领报道。 “嗨,大叔~”望着眼前五十岁左右,满目威严的男人,林枫晚大大方方地挥手打招呼。 青铜树的首领,代号kg的男人看着她沉默了半响,感慨道:“我有时候真怀疑,我们的世界是不是真的是一个游戏……你的锁血挂是怎么开的?方便传授吗?实不相瞒,我头一次见心脏被洞穿,人被劈成两半的尸体还能被救回来,也头一次见,因为艾利弗综合症彻底疯狂了的人还能恢复理智。” 林枫晚随便找了把椅子坐下,丝毫不拘谨。当年,她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证和户口,就是kg帮她办的。这人原来是一个大财阀的公子哥,可惜命不好和她同一批染上艾利弗了,又命很好地撞上了她。平时他和医生走的比较近,因此林枫晚对他也比较熟悉。 “我也不知道,就感觉睡了一觉,就醒了。”林枫晚没说实话。 畸变之前她在看末世前的狗血小说,然后她畸变了。 她看着自己的胸口被打穿。 她倒下的时候,血浸湿了那本狗血小说上,然后她就穿进小说了。 正如她当年,也是这么穿进这个游戏世界的。 灵魂消失之后,这个世界因为本质是个手机游戏,所以好像出了一个小bug。 她被锁血了。 就剩了一滴血,但是怎么也下不去,她也醒不过来。在第3个世界死亡后,她又回来了。 林枫晚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异能好像并不是游戏系统,也不是手机游戏,而是一个更加离谱的,从第一辈子就开始跟着她的,由死亡开启的穿越能力。 当然,不一定是只能由死亡开启,只是她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怎么用。 理由就是,当她在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能用游戏系统,但是在她第1个世界和第3个世界的时候,游戏系统不能用,但是她可以穿越。 当然,验证这一点还需要实验。 “既然醒过来了,那就尽早开工,”kg开玩笑般地说道,“因为你出事了,基地在生产方面全面停工一个月……好在库存足够,才没闹出大乱子。” 这是不可能的事,她知道青铜树在努力的去掉她的影响。不是因为有谁想摆脱她,而是因为青铜树的生死存亡不能总寄托在一个人的身上。 目前青铜树妹哪怕没有她也已经全面实现工业化,农业方面自然也不用担心。如果说她还有哪些用的话,那就是生产车间的那些衣服和药品了。 作为游戏里的衣服,那可是有装备属性的。她负责用游戏里生产出大量的相同属性衣服,然后送给青铜树。这点青铜树永远做不到,因为现实生活中根本没办法生产带有属性加成的衣服。 接着是药,游戏里什么奇怪的药都能做,并且只需要十分简陋的原材料和工作台,然而现实生活中没有高精尖的科技却是很难把这些复刻出来。 不过若说失去她就停止运转就有些夸张了,当下哪怕是她没了青铜树也能凭着库存坚持十年。至于以后,有十年的时间完成不了转型吗? 林枫晚没有拒绝,因为这个要求很合理,她需要做的也只是进入生产车间倒入材料输入制造数量而已,输入一次可以好几天都不用管,做出来的衣服和药自然有人收拾。 “话说回来,你们用了什么东西把我的尸体换了回来?”林枫晚问。 首领脸上露出慈祥的微笑:“什么东西这重要吗?你是我的人,哪怕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要保下你,这是我应该做的。” 林枫晚面无表情:“你就说多少代价。” 看糊弄不过,首领眨了眨眼:“两公斤小麦种子。” “……啥?”林枫晚怀疑自己听错了。 “就是两公斤小麦种子。”首领摊了摊手,“现在外头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大规模种植,因为末世刚来两年,现在世界上的粮食储备还撑得下去,不过各大组织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囤粮了。作为从末日到来后从来不缺粮的组织,青铜树这两年粮食出口量一直是世界第一。很多组织都在猜我们是不是发现了一个储存量超大的粮仓,甚至还有人在猜我是不是有什么可以种地的随身空间……但是他们绝对没想到,我们既没有粮仓,也没有随身空间,只不过我们有48小时就可以收获的小麦种子而已。” 既然这个世界原本作为一个游戏,里面的作物自然不能好几个月才成熟。于是36小时成熟的草莓种子,48小时成熟的小麦种子,72小时成熟的葡萄种子……都被林枫晚带了出来,交给别人育种,并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效果。 当然这只是对青铜树内部而已,对外她都可以想象,官方那些人知道有48小时就能成熟的小麦种子,脸上是一种何等炸裂的表情。 医生和首领也是这样走过来的。 叙述完,老头子又想打感情牌:“你以为这件事情青铜树真的没有损失吗?青铜树的粮食出口,一直在收入来源中占有很大一部分。我们对外卖的是面粉和大米,如果不是我们主动把种子交给谁,对方根本不可能窃取到种子。现在把种子交出去,就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这一部分收益……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晚晚啊,我一直非常看好你。我这么大年纪了,身体不好,又没有孩子,等我走了你就是下一任的kg,青铜树就是你的。现在你为青铜树做了多少贡献,以后就决定了有多少人支持你当首领。这也是在为你的未来做贡献,如果牺牲一点利益能保下青铜树的未来,那也是值得的……” 林枫晚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种话她听了没有1000遍也有800遍,她能相信才有鬼了。 “原本地面上的粮仓,足够全球的人吃饱喝足过三年,但是洪水淹没了地面上大部分粮仓,许多粮食已经不能食用了。再加上地震酸雨,还有那些变异动物的啃食……更多的粮仓以人类现在的水平根本无法打开,末日后大家靠着陈粮吃了两年,差不多库存也该见底了。如果青铜树再不把种子分出去分担火力,等人们饿疯了的时候依旧是粮食出口大户的青铜树将被所有势力觑觎……交出小麦种子,一来是解决这一问题,二来,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青铜树,以及同青铜树做交易?毕竟我们还有草莓种子,葡萄种子,西瓜种子,茄子种子,玉米种子……” 闻言,首领面色不改,一本正经:“我这也不是为了你考虑吗?我都这么老了,没有孩子,也不知道能活几年,现在我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在临死前帮你稳定青铜树的地位,让你不至于接收一个内忧外患的青铜树。” 呵呵。 懒得搭理厚颜无耻的五十岁老头子,林枫晚虚假地客套了几句就离开了。 不愧是能和医生走到一起的人,在脸皮方面两者都是远超常人的优秀。 经过和首领的交谈,林枫晚知道了那些人背后要害她的原因。 据他所说,是因为她不够恭敬。 听到这个理由后,林枫晚的第一反应是,首领是不是在耍她。 但又觉得没必要。这种理由,只要她去地牢里问一问那个被人偶师把脑袋缝在屁股上的家伙就知道了。 她被杀这事说起来挺荒诞的,因为当时研究院里也搞派系斗争,很多人推崇一个很厉害的大佬,把他说的话当成真理。但是林枫晚却是了解游戏的人,她不仅知道现在会发生什么,还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有什么成果。因此她发现这位大佬的一个实验走偏了路子,于是过去好声好气的提醒了一下,被人怼了,她没再说话却有人因此恨上了她。 之后,她注射血清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对方不认识血清,她又是以正常人的身份进来的,没有人知道她是艾利弗患者。那人觉得自己发现了大秘密,于是趁她不在寝室,偷偷把她那三支试剂里的血清偷走了拿去给大佬化验,然后把染色的生理盐水倒了进去。 起因就这么简单的事,他们也看见了这是她的药,却还是算不清楚药的作用下,就敢把药换了。 他们不是觉得林枫晚不会死,而是觉得哪怕林枫晚死了,自己也不会有事。 事实也是这样,除了亲自换药的那个人辩无可辩,其他的人官方都没同意把他们交给青铜树。 如果不是看在青铜树里有很多黑科技,官方甚至不会把这个人交给他们。 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官方现在是瘦了,但还没到瘦死的地步,作为一个新兴势力,青铜树也不能在这时候强硬地与官方翻脸。 他们并不知道,医生和老头子估计现在都乐疯了。 因为林枫晚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从小她便对官方抱着一种好感,连带着这种好感影响到了她现在这个游戏世界。 尽管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中国,也没有美国,只有在各大财团控制下的联合政府。 医生和首领一直担心官方的人哪天发现了她的价值,三两句话就把她骗走,毕竟现在青铜树的黑科技和立身之本,一大半都来源于她。 现在他们不用担心了。 就是官方现在把那些害过她的人都处决了,她也不可能再加入官方了。 第36章 任务 林枫晚宅了几天,用来研究自己的能力。 她不乱跑了,其他人也都高兴,就是实验不是很顺利。 她先试着用牲畜的血,或者在书边杀死牲畜,都没有反应,她又问人偶师那边要了不少人血,还是不行。 青铜树内对叛徒还是很严苛的,某日青铜树内部处决叛徒,她跟着去了,让人死在了随身带着的小说面前,还是不成。 只能用自己的血,或者自己濒死时才行吗? 但是如果仅仅是把血滴在书上也是不行的,不知道是不是量太少了,她现在还在收集自己的血液。 说实话,她有点害怕打针。 不是无法克服的那种恐惧,仅仅是一些心理上的恐慌。 抽来的血她拜托科研部替她保存了,然后继续研究。 不仅是研究她怎么穿越,也研究当初她看那一本书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因为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青铜树的大家都很安心。 直到某日,首领忽然带着医生找到了她。 “晚晚,最近在做什么?”首领随口问道。 林枫晚看了门口的首领和医生一眼,视线落在了他们两个牵着的金发女孩身上:“我在研究那天我的锁血挂是怎么开的。” 首领一怔,连忙问道:“研究出成果了没?” 林枫晚摇了摇头。 首领有些遗憾:“那你抓紧时间研究……用不用我帮忙?” 林枫晚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有一个成熟的团队帮忙,这种事肯定比自己瞎研究好。 她不是有多信任首领,只是知道,如果不是出现什么大问题,对方绝对不会过度干预自己手下的人。 比如说,她的血一个月前就交到科研部了,首领肯定早就知道,却直到现在才问;比如说,哪怕她当着两个人的面开挂,首领也没说什么;之前她隐藏身份加入官方,首领也没有积极阻止,只是劝他她虑清楚。 对于这个人的品行,她还是比较信任的,她相信对方即使对自己所做的事心中有了一点猜测,也不会私自去干预什么,他更喜欢坐着等待成果验收。 他相信,如果是好的成果,哪怕手底下的人不会告诉他具体做了什么,成果也必定有他的一份。 况且,青铜树的好东西太多了,也没必要什么都抓在手里。 “那就拜托啦!我会让他们人积极配合你的!”首领笑眯眯地说道。 “话说回来,你们来干嘛啊?”林枫晚问。 “不欢迎?”医生说。 “只是很少见你们两个一起过来的时候,平时一个就很难对付了,现在来了两个……这让我感觉你们肯定要对我进行什么不道德的事。”林枫晚笃定道。 “这你可就太冤枉人了,分明是很正经的事。”医生叹了口气,道,“小晚啊,你最近一定有很多时间?” “目前青铜树的总基地建设已经走上了正轨,不过,在很多地方还是有所不便。我们在临沧市发现了一座新的矿山,首领打算招募流民进行开采。不过,这边到矿山的路途多有不便,开采了怎么运回来也是个大问题,所以,我们通过咨询专业人员,画出了一条合理的铁路路线设计图。” 林枫晚看向桌面,最上头一张是地图,地图上用红线标注着一条蜿蜒的曲线。 “这条铁路若是我们自己找人来做,预计一年多才能修完,其中损耗的人力物力都会十分庞大……所以拜托了,帮青铜树修建一条铁路!”医生双手合十,诚恳地说道。 林枫晚没立即答应,而是看起了计划书。铁路她能修,这个游戏是可以修路的,不过只能修三种路,铁路,卵石路,柏油路。 修路需要消耗一定的资源,但是修完路后,玩家通过道路的时间就会加快,如果在基地和资源点之间建一条路,还是很方便的。 她以前也能修,只不过那时候青铜树更倾向于把她藏起来,过于显眼的是不会让她干,哪怕是青铜树明面上的神秘产品,也没几个人知道和她有关系。 现在,这份计划书意味着,青铜树要使用她这张牌了。 她这张牌可以被打出去了,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别人眼前,不必畏惧他人的贪婪。 因为,青铜树已经有了保住她的实力和底气,也不用担心她被联合政府勾走了。 “我答应。”林枫晚说。 修建铁路不是什么难事,然而首领还是派了五辆车随行。 都是大货车,货车里装的材料,因为到了目的地后,她还要在那修建一个可供多人居住的基地。 修建铁路非常简单,游戏里的跨市铁路也就需要一百来块铁路,而两个巴掌大的铁锭,一下子能合出六块铁路来。 然后,她把手机对准空地,点击手机界面的绿色图标放下铁轨就成了,放下的铁轨保证彼此之间严丝合缝,想偷铁轨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把整条铁轨扛着走。 行驶一段时间,林枫晚就打开车门点击手机放下铁轨,连车都不用下——她已经知道别人看不见她的游戏界面了,对她而言的映照现实的像素游戏,对别人来说只不过是她打开了手机的摄像头。 如此花费了大约8个小时的时间,她把铁轨铺好了。铺的过程中,有山炸山,炸完后修建铁路,它会给你自动把周围变平整,完全不用担心塌方。坐了一天车,林枫晚来到了矿场这边。 这边大约有二百个士兵驻守着,还有八个异能者,其他的全是矿工。 异能者单人单帐篷,矿工睡大通铺,八个人一个帐篷,林枫晚来的时候,大家正在埋锅造饭。 “我是青铜树的干部,玩家,旁边这位也是青铜树的干部,代号先知。”林枫晚介绍道。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首领给她多派了一个搭档。不过对方不是保镖,武力值远远赶不上她——作为单机生存类游戏的主角,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怪物,武力值一定是跟得上的。 带先知出来,纯粹是看基地选址的地方,有没有问题而已。 不料,先知一下车,便皱起了眉,目光落到了不远处几个看向这边的工人身上。 “他们负责的是几号矿洞?”先知问。 “七号。”矿山的负责人回复道。 “立马检查那个矿洞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是,请改正;如果不是,就别叫人再进去了,那里这几天会塌方。”先知说道。 第37章 异能力的研究成果 负责人一怔,完全不敢马虎。  干部“玩家”的大名他没听说过,干部“先知”的大名他可是如雷贯耳! 听说,他在血月出现后觉醒了异能,紧接着,他预言了极寒,洪水,极热,酸雨……他预言过的所有大灾难全部发生了,就连地震,他也预言到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之后的变异兽潮,也是因为他的预言,及时叫回了守在外头的人,避免了兽潮来临时基地空虚造成的大量伤亡;三个月前他去生命科学院那里转了一圈,提醒他们小心人祸,生命科学院的人不听,以为他是在诅咒他们,结果他回来后不到两个月,生命科学院就没了…… 甚至在青铜树里有传言,说是他拥有一双神之眼。一眼便可以看穿一个人的未来,好在他每次只言生死,不言其他。 负责人立马重视起来了,这位大人的预言到现在还没有出过一次错的,由不得他不重视。 见负责人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先知点了点头,陪同林枫晚一起去看选址。 “目前来看没有什么问题。”先知说。 林枫晚点头,于是她又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在选定的空地上建立了一座可以容纳3000人,有着高高的城墙和一定的自我防卫能力的基地。 万丈高楼拔地而起,属实是惊呆了负责人。重点是整个过程完全没有用到多少材料! 三辆卡车的材料造出了能容纳那3000人的基地,甚至在负责人的眼里,他并不知道这消耗的是卡车里面的材料,在他眼中,林枫晚并没有消耗任何材料就造出了一个这么大的基地,只是有三辆卡车一直跟在她的后头。 他震惊了:他原本以为这次来这里的人主导的是先知,另一位干部是用来保护先知的。万万没想到这位干部竟然能凭空造基地,甚至造的基地城墙上还有激光炮! 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赶路上。 他看着这位干部到了设计图中农田的区域一点,大片大片肥沃的农田就出现了;她对着设计图中医院的位置一点,平地上就凭空出现了一家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的医院…… 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 这就是干部的实力吗?! 负责人心中无比的激动,万丈豪情升了起来:原来青铜树里不起眼的干部并不是因为她没有能力,而是以他们的眼界根本想象不到他们有多大的能力! 怪不得他不是干部,他的能力是高温,除了破坏,也只有打铁能用用了,怎么比的上这些干部重要? 看着负责人那满脸yy的模样,先知在心里叹了口气。 对方还是把玩家想弱了,他也没有对方想的那么强。 表面上他很厉害,平时只是因为低调,所以不乱说话,实际上,他算是青铜树干部中第二废物的人。 顺便一提,第一废物是医生,他甚至没有染上艾利弗,自然也没有任何异能。 他当初进青铜树,是被人找上门抓出来的。因为连续好几次预言准确,所以有人查到了他的位置,想绑架他卖给青铜树。 他就被卖了。 他的能力也不是什么一眼就看穿别人的一生,要不然首领也不会放心让他乱跑,他真正的能力,是个被动技能。 当他看见某个人时,会随机观测到他未来某个15s的片段。 这个片段大部分时间都没什么意义,他看见对方时,未来的对方可能在吃饭,可能在拉屎……大部分情况下,这是个无效技能。 不过它在一种情况下特别有效,那就是当对方没几天好活了,同类的观测的样本又足够多的情况下,大概率,他能看见灾难的来临。 多看几次,差不多就能把事情的始末看出来了,至于平时…… 一年可是有秒,他要看200万次才能把一个人的一年看完,而这200万次,还不能有重复的内容,甚至观看到对方多少时间,也就消耗他的多少时间。 不过,因为这种预言短期内的大灾难的能力,他还是得到了一个先知的称号。 等基地建完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于是两人便决定在新的基地里休息。新基地里的筒子楼虽然是刚刚建成的,里头的基础家具却一应俱全。唯一的缺点是所有的住户家里陈设都一模一样,不过这不成什么问题。 六十平米的房子,给你住,一人一间,桌子沙发床电视什么都配备,你还想怎样? 第二日,林枫晚便打算回去。 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先知出了声:“首领的意思是,如果你能三天内把铁路和基地建完,就让我陪你再去建一条铁路,这次是从沿海到高原然后绕过高原再到基地的。” 后头跟的车还剩了一车半还多的材料,林枫晚就猜到。那两个人不会无缘无故让他多带这么多材料。不过高原现在是联合政府的地盘,她直接舞到人家眼皮子底下真的没问题吗? 虽然是吐槽,林枫晚却没有多想。如果在自己家里也要时时刻刻防备着自己人,那也太没意思了。本质上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如果没有医生推着她走,哪怕知道末日来临,她也顶多是先收集材料给自己造个5级避难所,然后窝里面躺一辈子。 “行,”林枫晚叹了口气,取出了自己的面具。 青铜树所有的干部都有一个自己的面具,只不过这张面具可以戴也可以选择不戴。现在要舞到联合政府眼皮子底下,她还是戴着。 这条铁路用了三天时间修完。 在高原附近,他们的车就被人盯上了,然后一直盯到铁路修完。 时不时的还会有人装作流民来近距离观察一下,但是对于这种建铁路的速度,没有人能不震惊。 三天后,她回到了青铜树基地,跟踪的人也眼睁睁地看她进了青铜树。再有什么事就不关她的事了,让联合政府跟首领说去。 回了基地,科研部那里提示说有消息了,林枫晚便急忙感到了科研部。 一进科研部,就发现众人正在用看大熊猫的眼神看着她。 “有结果了吗?”林枫晚无视了这种目光,开门见山地问道。 “有……这个,”一个研究人员递过来一个密封袋,密封袋里,是一本beikan的小说,只有第一册。 小说干干净净,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我们尝试用过各种办法,但只有这本书,在输入您的血量达到1000毫升的时候,它忽然开始吸收容器内的鲜血,把所有的血都吸收了。我们尝试过,目前其他的样本书籍都不可以,而这本书吸收完献血后,我们翻阅也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林枫晚接过书,沉吟片刻:“要不你们再抽抽点血,一次抽2000毫升也没关系,我可以嗑药。” 有大红瓶在,抽多少能补回来多少。 “还是不要了,我的建议是先抽400毫升,没有问题的话可以把抽血的周期换成一周一次或者两次,再多的话,哪怕有药剂也难保出什么问题。”他们对大红瓶的药效感到十分神奇,但是也不希望有人因为大红瓶有用而主动糟蹋自己的身体。 林枫晚点了点头,问:“这个书是讲什么的?” “是末日前一本很火爆的霸总小说,不过因为主角的性格,一直有着不小的争议。”给她抽血的女研究员说。 林枫晚一怔:“你看过啊?” 女研究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追更过,挺好看的。” 林枫晚翻开书,从第一章开始看:“主角叫什么?” “阮牧——” 话没说完,在女研究员惊恐的目光中,林枫晚脑袋一偏栽到了桌子上。 第38章 我想跟你回家(一) 啪嗒。 啪嗒。 夜色下,一个小小的身影迈着坚定的步伐,背着小书包,一步一步走在路上。 他,阮牧,今天要去找舅舅啦! 夜色昏沉,月明星稀。已经是晚上八点,街边的路灯投下橘黄色的光,那光拉长了男孩身后的阴影。 他已经这么走了两个多小时了。 但是舅舅家在哪儿啊? 阮牧用自己聪明的脑瓜想了想,舅舅说他家在南边,那往南走总是对的,总有一天能到! 于是他继续走。 路灯,夜色,背着书包孤零零走在路上的小孩儿,一看便很有画面感。 于是,在巷口物色了好久目标的节目组做出了决定:就是你了! “你好,小朋友,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 走着走着,忽然一道身影窜到了身前,阮牧吓了一跳。 他警惕地抬头看向拦路的人,小腿蹭蹭蹭地往后退了好远。 来人戴着棒球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上半身是橘红色的t恤,下半身是黑色的短裤,身材有些发福——一个很普通的,说不上年轻但是也没到中年的男人。 “你好小朋友,我不是坏人,”男人从兜里取出名片递给他,“我叫罗非,是一个八点档的直播节目的主持人。” 阮牧一把抽过名片,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男人的身后,摄影师和灯光师等人也扛着摄像机出来了。 “你要干嘛?”阮牧警惕地问道。 听见对方有沟通意愿,罗非松了一口气。他用尽量温和的声音问:“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啊?你妈妈不会担心吗?” 他把话筒递给了阮牧。 阮牧闻言立马拉下了脸,冷哼一声:“我要去舅舅家!至于她?她才不会担心我!” 罗非的脸上透露出几分讶异。 这是,和妈妈吵架了? 他觉得节目不要紧,但是这孩子得先送回家,毕竟看着也就七八岁的样子。 “小朋友,你胡说什么呢,妈妈怎么会不管你?你知道她十月怀胎把你生下来有多辛苦吗?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你们血脉相连。至于舅舅,他爱你是因为他是妈妈的兄弟,如果你和你妈妈没有关系,他还会爱你吗?”罗非试图劝说。 哪知,问到这里,阮牧便发出几声嗤笑,眼底忽然透露出来几分恨意。对着镜头,他很大声地说道:“我妈妈是很爱我啊,我舅舅也很爱我,但是她又不是我妈妈!是她害死了我妈妈!”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惊愕了。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小朋友,这是怎么回事?”罗非不确定地问,“是这样,你现在有什么都可以跟我们说,我们会帮你把这一切播放到电视台上,会有很多人看见。但是如果你不想播,我们也不会播放。” 阮牧闻言,眼睛一亮:“会有多少人看见?” 罗非估算了一下他们节目的流量。 “应该有几千万人?”他不确定地说道。 阮牧的眼睛顿时爆亮! 他十分激动地抓住罗非的手,大声求救: “叔叔你救一下我!她虐待我,还想害我!她不是我妈妈,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罗非闻言便是一惊! 人贩子? 这是他第一个想到的。 “怎么回事?这样,我们去警察局说,你有什么事都可以告诉警察……”罗非急忙道,示意其他人带上东西就要走。 哪知道,一拽根本没拽动。 回头,却见阮牧小小的脸上露出惨然,他声音悲愤,音量却很低,带着浓浓的绝望:“没用的,他们根本不管,他们都收了她的钱,他们不管我的死活……” 说罢,他再次握住罗非的手,眼中带着浓浓的期望:“你们能救救我吗?我不想和她住一起了,你们能帮我揭露那个恶毒的女人的真面目吗?” 罗非听着,冷汗遍布了全身。 什么意思? 是这里的警察全部贪污受贿,对着被拐卖的孩子不管不问? 这里可不是什么小城市,而是魔都! 这得是多大个事儿? 他感到棘手。 但是看着近在咫尺的孩子,咬了咬牙:怕个鸡儿,他们现在正在直播,几千万人看着! “走!”他咬牙说道,“我们跟你回家!” 他还真不信了,有人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 …… “来了来了!”放下电话的瞬间,林枫晚便匆匆下了楼。 她身上还套着睡衣,脚上套着拖鞋,就出去接个孩子,也懒得换了。 就在刚刚,她接到了小区保安的电话,说是她家那个小崽子回来了,还带着很多人一起回来的,好像还是个什么节目组。 林枫晚愣了:这不就是她一直在等的机会吗?她忍了那小崽子两年,不就是为了能把他在某一天顺利地扫地出门吗? 林枫晚立马就认真了起来。 沉思片刻,林枫晚觉得那小崽子估计没说她什么好话,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便慌里慌张地穿着拖鞋跑到了小区门口,喘着粗气就把那孩子抱进了怀里。 不料,刚刚把他抱住,就被那孩子一把推开。 阮牧看着她的眼里满是厌恶:“我才不要你抱!” 看着他这态度,林枫晚立马火起来了。 “阮牧!”她大声叫道,伸手指着他,“你还有理了?你去哪儿了?成天乱跑什么啊?你是不是以为大街上就没有人贩子了?我去接你放学的时候,你老师告诉我你早就走了,我们把整个学校都翻遍了也没看见你的身影,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 阮牧又推了她一把,恶里恶气:“我才不用你这个杀人犯管!你不想要我就把我还给舅舅啊,谁稀罕跟着你!” 闻言,尽管早有心理准备,林枫晚还是差点骂了出来。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阮牧,声音也冷了下来: “谁告诉你的?” 阮牧不说话。 “你舅舅?” 阮牧冷哼了一声。 “我不是让你少跟他来往吗?!”林枫晚的音量也不由自主地拔高。 “凭什么?!”阮牧掐着腰,更大声地顶了回去,“他是我舅舅,你是什么?” “我是你妈!”林枫晚叫道。 阮牧脸上浮现冷笑:“我只有一个妈,她已经死了!” 节目组的人静静站在一边看这对不知道什么关系的母子大吵,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不知道该不该阻止。 直播间的观众也不知道该不该阻止。 [说实话,我本来差点以为是一起人口拐卖案,差点报警,但是这小孩浑身上下的衣服都不止一万,然后我冷静下来了。] [我不知道衣服,但是他把节目组领到静府天国小区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作为魔都顶级的别墅小区,身价没个十亿不配在这里买房,就连身价十亿的在这里头也只能说是最底端的存在。这样的人需要拐卖孩子?我不信。] [+1,我看这女的好像也很着急孩子啊,衣服和鞋都没换就跑出来了。倒是这个小孩,好没礼貌。] [楼上的,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但是如果她对小孩真这么好,这小孩能对她这样?] [对的,我相信小孩子不会骗人。如果住在这里还想着逃跑,他一定是遭受了很多别人不知道的委屈!] [对对!] [……] 一条条弹幕在直播间飘过,门口,林枫晚似乎是不想和阮牧继续吵了,眼睛一闭,嘴里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谢谢你们把这孩子带回来,抱歉让你们看笑话了。”林枫晚对着节目组鞠了一躬,态度十分友好。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也就是看见小孩子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不安全……”罗非连忙摆手,“不过……” 他话锋一转,“是这样的,我其实是一档情感沟通节目的主持人,本来是打算去录节目的,结果撞上了这件事……我有点好奇是什么让你们母子关系变得这么恶劣的,可以采访你一下吗?” 林枫晚一怔。 “说不定我们可以给您答案呢?我们是很专业的心理咨询专家,已经帮助许多个家庭解决了不和的问题。”罗非继续说道。 林枫晚有些犹豫,到底是和保安说了声,然后无奈地对着众人伸手:“请。” 电视台的人便跟着林枫晚一起去了她家。 一进门,直播间的网友们就羡慕哭了:这家真的好大! 精致奢华的双层别墅内,林枫晚让电视台的人坐下,给他们倒了茶。 罗非虽然有点小钱,但是也被这内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眼前这地方简直就像是古早电视剧男主那高不可攀的家,而那里通常也只是什么荒野郊区,而这里却是寸土寸金的魔都! “哇好大啊,”罗非环视了一圈,脸上做出夸张的表情,镜头也跟着仔仔细细晃了一圈。 “可以问问您这里有多大吗?”他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笑了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室内的话,是三百二十平;加上室外,一共五百八十平米。” 罗非吸了一口凉气。 卧槽,那这房子的价格指定过亿! 当别人还在以亿万富翁作为终极目标的时候,眼前这个依旧显得很年轻的女人,住的房子都过亿了! 第39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 “冒昧问一下,您今年多大?”带着不可置信,罗非问。 “28。”林枫晚没什么不好说的。 “这么年轻?”罗非惊讶了,“那您是怎么攒下这么大的家业的?” 林枫晚含蓄一笑:“投了个好胎,我爸是林家也,枫木电器那个林家也。” 罗非更惊讶了。 枫木电器,那可是老国货牌子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斩头露角,一度走到了国货顶端,却因为东西质量太好一度陷入颓势,在前些年被一些兴起的牌子超了车,不过前几年创始人死去,新的继承人上位后,枫木电器又以着不可思议的速度实现了弯道超车,如今别说全国,就是世界上都排的上名号! 而它弯道超车的同时,并没有把质量忽视,而是以源源不断的科技含量生生实现了家用电器的两年一更新换代! 没想到眼前的人,就是林家也的独女,枫木电器的新继承人! 罗非肃然起敬。 这可是真正的大人物,人家可是真正的国货之光,枫木电器的科技含量和实用性都是吊打市面上任何一家电器的! 价格还不贵! 国货在质量上比过老外那简单,用心做就行,但是科技领域……那可牛逼大发了! 不过,这也让他更好奇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才会让刚刚那个孩子这么恨她? 不只是他,直播间的其他观众都好奇死了。 [当我还做中五百万彩票的白日梦的时候,已经有人住上了过亿的豪宅[哭][哭][哭]……] [太酸了,主持人屁股下那个沙发,我刚刚搜了一下价格,足足68万!!这在我们小县城都能买一套房了!!!] [呜呜呜……姐姐你家还缺儿子吗?你看看我怎么样?你们家缺狗我也能上啊……] [不至于,不就有点钱吗?值得你们这么舔?] [别说1亿了,给我100万,我能用舌头把他家地板舔得比我脸都干净!] [兄弟,狠人!] [狠人!] [话说回来,小姐姐挺和善的啊,枫木电器名声也超好,那到底是什么事让小朋友这么恨她啊?] [笑死,不明摆着说了吗?他受到了虐待!] [小朋友那话,你品,你细品……] [……] 又是一阵讨论高潮,不过讨论的内容林枫晚并不知道。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然后继续抬头看向主持人。 寒暄过后,罗非也进入了正题: “是这样……回来的路上小朋友跟我说,你不是他的亲妈妈,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林枫晚一怔,看向阮牧,眼神暗了下来。 她撩了撩头发,脸上露出一个落寞的笑:“是这样的,他的亲生母亲,是我从小到大的闺蜜。结婚后,怀孕期间丈夫出了车祸没了,她又被查出肝癌,活不了多久。孩子生下来不到两年她就走了,临终前把这孩子托付给了我。” “骗子!”林枫晚一说完,阮牧就恶狠狠地盯着她,大声道,“我妈妈就是你害死的,你嫉妒我妈妈!你抢走了我就是为了虐待我,把我教坏!” 罗非看向阮牧,又看向林枫晚,林枫晚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吐出一口气,很平静地偏头问:“你妈的医院病历我还留着,你要看吗?” “那是你收买医生伪造的!”阮牧信誓旦旦。 罗非一听这话就觉得阮牧病得不轻,这东西是可以随便伪造的吗?但是想想这孩子的年纪,又觉得正常,于是试图跟阮牧解释:“阮牧小朋友,你大概不知道,医院的病历是不能伪造的,伪造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而且查探病情不止能通过病历查探,还能从个人的流水,药物的花销和服用以及一些日常状况观察出来……” 他觉得他说得够客观了,哪知,这时候,阮牧忽然偏着头一脸不可置信,声音里也带着气愤地质问道:“你也被她收买了?” 罗非愣住了。 “我舅舅说了,我妈根本没病!”阮牧再次大声喊道,“她就是喜欢我爸爱而不得又嫉妒我妈,才害死了我妈抱走了我!” 啊这…… 罗非试探性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捂住了脸,声音中是浓浓的疲惫。 “别听他瞎说,我和他父亲根本就没有过恋爱经历,曾经只不过是因为花音,也就是他母亲的原因走得近了些。” 阮牧继续冷笑:“那你为什么这么多年不结婚?” 他质问道。 “我结婚了你怎么办?”林枫晚反问,“我是为了谁?” 阮牧才不信:“你有这么好心?我呸!你天天虐待我,平时根本不管我的死活,现在假惺惺干嘛?” 饶是林枫晚再好的脾气,也被他整的爆发了。 前身本来就还没来得及做对不起他的事,这两年林枫晚不说对这死崽子有多好,但是该有的也一直没有亏待他! 原身闺蜜真的是正常死亡的! 不过不是临死托孤,而是这孩子呆在医院没人要,原身才把他捡回了家:因为原身真的很爱他的父亲。 是的,这狗东西也是一个男主。 原身是他的养母。 原身和他的母亲都爱上了一个男人,然后男主母亲胜出,不料婚后很快染上不幸,离世后原身把男主捡了回来。 毕竟是心爱男人的孩子,一开始原身不说尽心尽力也没有亏待。 原着中,一切的不对劲是从男主长大后越来越像父亲开始的,原主迷恋那个男人,就把男主当成男人,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男主忍着恶心迎合,然后成功把原主反杀,自己继承了枫木集团。 刚穿过来的时候,林枫晚觉得这小孩挺惨的,还打算好好对待,把他顺利养大成人。 但是处了几天,她就被这小子恶心坏了。 这哪来的被害妄想症,天天妄想自己被害,到处造谣,还报警举报她家暴! 警察上门两三次后,林枫晚就对这小子的态度冷了下来,这一片警察也算是认识这小子了。 林枫晚是真想把他赶出去。 但是,要是赶出去他那不省心的舅舅带他一闹,他张嘴闭嘴再造谣,加上她把人赶出去这行为,别的不说,枫木电器的名声肯定会大跌。 你说你没干过?谁信啊,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尤其是他要是再在自己身上弄几道淤青……那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林枫晚原本打算等闲下来带他去参加个亲子节目,让观众好好看看他的丑恶嘴脸,然后通过一系列的事让观众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再徐徐图之把他赶出家门,把影响降到最小,没想到,这小崽子带着节目组直接上门了。 而且又张口闭口造谣! 这可给林枫晚气坏了。 她站了起来,指着阮牧,胸口剧烈起伏:“阮牧!你当我不会打你是不是?你说啊,你天天在外头说我虐待你,我虐待你什么了?我是打你了,还是骂你了?要虐待也是你虐待我,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遇上了你!” 节目组也把摄像头对准阮牧,期待他能说出怎样的话来。 也站了起来,怒视林枫晚,大声斥责:“你不给我零花钱!别的小朋友都有零花钱,你不给我,你就是虐待!” 闻言,罗非愣了,直播间的观众也愣了。 他们属实没想到会是这个理由。 [啊这……虽然我有零花钱,但是不给零花钱就是虐待,这孩子没什么大病?] 这位网友的话赢得了许多人的赞同。 听见他说的是这个,林枫晚气笑了。 “零花钱?我是一开始就不给你零花钱的吗?你怎么不说你拿我给你的零花钱去干什么了?” 阮牧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我怎么用我的零花钱是我的事!既然是我的钱,你就没资格管我!” “好,”林枫晚点头,“我没资格管你的零花钱,但是我可以决定给不给你零花钱,下一个!” 罗非有些好奇:这孩子拿零花钱去干什么了? 网友也很好奇。 但是林枫晚没打算现在说。 主动在镜头前揭露孩子短处,不管谁对谁错做母亲的都会遭受到一定非议。 然后她听见阮牧说:“你还打我!” 林枫晚一愣:“我什么时候打你了?” “就上次,”阮牧怒视着她,“我不过是自己去拿了点零花钱,你就打我!” 啊这……这是偷钱?罗非在心里嘀咕着,也不敢吐槽。 阮牧这么一说,林枫晚想起来了。 好家伙,原来是那一次啊。 真是…… “你偷钱还有理了?”林枫晚质问道。 “你要是给我我怎么会偷?”阮牧问。 这狗逼玩意儿也配当个男主?陆邵轩比他强一万倍! 林枫晚的火气起来了,她恨不得现在就把阮牧丢出大门。 “你偷了家里的两万块钱,去给你舅舅一家,怎么没看见他们在我打你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你?!能天天问小孩子要钱,教唆小孩子去偷家里的钱,你以为他们一家是什么好东西吗?我叫你别给他们钱你不听,我叫你别跟他们走太近不听,他们说的你倒是一句不漏地都听进去了,好,真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真是好得很。” “那又怎么样?那是我舅舅!”阮牧理直气壮地顶撞林枫晚,“我帮帮我舅舅怎么了?咱们家这么有钱!” 听到阮牧的逆天发言,罗非的表情裂开了,网友的表情也裂开了。 [好家伙,我真是好家伙,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真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只能说这还不如当初直接被射墙上呢!] [我裂开……这不就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吗?既然知道自己和人家没血缘关系,心里又向着舅舅,觉得人家虐待你,半句话也不听,又怎么好意思把人家的钱当成你自己的钱?就因为人家大发慈悲收留过你?] [真的,看之前我以为他说的虐待最起码也得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或者不背完课文不许睡觉这个等级,事实证明我肤浅了。] [+1,只能说有些现实小说都不敢这么编……] [妈,要不您换换儿子?我比他懂事,还知恩图报,不顶撞您,您就是不给零花钱让我住下我都感激您一辈子,您看看我怎么样啊?] 直播间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但是阮牧并不知道。 他认为,网友一定是向着自己的! 舅舅说了,不给零花钱就是不对,打人就是不对! 老师也说了打人不对! 第40章 我想跟你回家(三) 早知道阮牧的脑回路清奇,林枫晚也不打算反驳他。 这种人脑子里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维方式,你再怎么跟他说他也不懂,你要想跟他说明白,得先把自己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线上。 林枫晚做不到。 能做到的话,阮牧早就不是这么个样了。 因此,她只是闭上了眼,一脸悲伤地叹气,仿佛在责问自己: “我怎么把你教成这样了?” “我不记得我教过你偷东西,不记得教过你大声顶撞长辈,不记得教过你造谣污蔑别人……这些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没有做过,你是怎么被我教成这样的?” 她声音中的悲伤让很多人心酸,然而只换来当事人洋洋得意的一个“呸”! 阮牧觉得自己胜利了。 那女人都说不出话了。 看,他赢了。 阮牧挺直腰杆,望向同样目瞪口呆的罗非,那正在拍摄的摄像机镜头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想必过了今天,一定会有很多人在网上声讨这个女人? 那时候,他就可以站出来,告诉广大网友,让别人都支持他住到舅舅家里,而不是呆在这个地方! 舅舅家虽然条件没有这里的好,但是舅舅才是真心对他好的人! 哪知,这时候林枫晚睁眼,望着他,语气平静地说道:“阮牧,你准备一下,这几天和班里同学告个别,过几天我送你去国外的好学校念几年书再回来。我是教不了你了,但是总有能教得了你的人。毕竟我和花音这么多年的好姐妹,我不能对不起她。” 听见这话,阮牧顿时急了:“你休想把我和舅舅分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算盘,你就是要把我送到国外方便对我下手!” 林枫晚很平静,她已经开始怀疑原文男主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了,毕竟那时候原主已经噶了,什么事都是从男主嘴里说出来的。 而罗非,也早就看不下去了。 他这档节目说情感节目也算得上,无非就是和一些人回家了解他们的人生。平时遇到那种有问题的他也是会劝一劝,但是今天这个……属实让他开了眼了。 “阮牧小朋友,不要一口一个你舅舅,你是你妈的孩子,不是你舅舅的孩子。是你妈养了你,不是你舅舅养了你,你应该多顾及你妈的感受而不是你舅舅的感受。”罗非忍不住说道。 “呸,谁稀罕她养!要不是她非要和我舅舅争夺抚养权,我哪里会住在她家!” 林枫晚闻言,扭头看向罗非:“当初我也不太想要这个孩子,但是他舅舅和姥姥姥爷都不要,我没办法了才抱了回来。然后他户口就转到我的名下了。” “呵,真会骗人。”阮牧才不信。 他舅舅对他那么好,怎么会不要他! “那好啊,”林枫晚开始图穷匕见,“你想走我给你个机会!” 说着,她把手机丢给阮牧:“你不是想跟舅舅过吗?现在你就打电话,要是他愿意要你我立马就跟你解除收养关系,你可以跟他回家,你敢不敢打?” 闻言,阮牧有些犹豫。 他想去舅舅家啊,但是去了舅舅家这里的钱怎么办?舅舅很穷的,需要他的救助,要是现在走了以后就不能救助舅舅了…… 见他犹豫,林枫晚直接刺激他:“看,你其实也知道,他现在接近你就是为了钱,你如果没钱了他一个眼神都不会多给你!只有你在我名下才能继续给他钱,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同意解除你和我的收养关系!别傻了,阮牧,他就是在利用你!” 阮牧果然被刺激了,为了证明舅舅不是那样的人,他当场就抓起手机,给舅舅打了电话。 “喂?”一个男声出现在电话的另一侧。 阮牧嘴巴一瘪,哭了出来:“舅舅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回家啊?我呆不下去了,真的呆不下去了,她天天虐待我,呜呜呜……” 他哭得凄惨,然而此时已经知道了他所谓的虐待是指什么的直播间观众对这可怜的一幕近乎作呕,生不出半分同情。 [无语了,这是什么人才说得出这种话?] [真好意思啊,谁说小孩子不会骗人?说小孩子不会骗人的站出来!] [这小孩到底在委屈什么,给我整蒙圈了。] 林枫晚也不知道阮牧在委屈什么。 反正阮牧觉得很委屈。 这里不是他的家,这里的人都不爱他。 “舅舅,你来接我好不好?你带我走,带我走,我不想住在这里了!”阮牧越说越委屈,哭的声音越来越大。 终于,那边传出了年轻男人愁苦的声音:“小牧,你受苦了。舅舅知道你受苦了,舅舅这心简直比刀割在自己身上还疼啊!舅舅多想去把你接回来,但是舅舅不能……你的户口是挂在她的名下的,舅舅去接你,她就会报警,说舅舅拐卖孩子,你们那儿的警察都被她收买了,根本不会听舅舅的话。舅舅要是被警察带走了,你就一辈子见不着舅舅了!” 罗非也险些被气笑:合着警察被收买的说法是这么来的啊! 而阮牧听了之后只觉得暖心又熨贴,他回过头挑衅地看了林枫晚一眼,便接着道:“没关系,舅舅你来,她不会报警的!” “哎呀,你傻啊!”男人的声音变得痛心疾首,“她是骗你的!你想想,她这么恨你妈妈,怎么可能会放过你舅舅我?她就是故意跟你说着玩儿,我要是真过去,她铁定报警抓我!” “呸,你真恶毒!”阮牧转头对着林枫晚“呸”了一口。 林枫晚面无表情地盯着阮牧。 而那边的男人,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劲儿。 他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小牧,你在跟谁说话?”他问。 阮牧毫不掩饰:“当然是和那个恶毒的女人在一起啦!她答应我了,只要你愿意收养我,她立马和我解除收养关系!这样我就可以跟您回家啦!” 静。 死一般的寂静。 许久,电话对面才传来了男人颤巍巍的声音: “小牧,你是在开玩笑对?” 林枫晚戏也听够了,此时,便顺着阮牧的意幽幽开口:“没开玩笑,只要你肯来把孩子领走,我绝不阻拦。你不信本地的警察,我们可以开着直播去天安门前签协议。但是你若是不来,从今以后请你滚得远远的,再也不要打搅阮牧的生活!” 顿时,手机对面又安静下来了。 阮牧的舅舅叫做花永,妈妈花音。 妈妈花音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拿了四年大学最高奖学金,而舅舅花永,就比较拉了。 高中落榜,认为学习无用没去职高而且去“创业”,创业两年半一事无成本钱赔了个精光,又好吃懒做看不上死工资,一直靠着家里老人啃老。 好不容易花音大学毕业后给他找了个保安的工作,工作清闲他又嫌弃钱少,但是到底没别的活儿了就只能这么干着,后来便是结婚,生孩子…… 花音两口子没有家里人帮扶,都没留下什么钱,虽然阮牧的父亲阮南星因车祸死亡,但是肇事司机到现在都没抓到,也谈不上什么赔偿款。所以当初在医院的时候,面对花音的哀求,他便无动于衷,谁也不愿意自己家里多养一个拖油瓶不是? 何况他也有孩子,两个,双胞胎,收入也不高,便当场拒绝了。 过了几年,他因为钱和妻子吵了一架,忽然想起来自己那个被富豪领走的小外甥,就去找了,小区大门人家不让进,他就去学校找,还真找着了。 然后,他就开始慢慢从小外甥手里骗钱,不得不说有钱人家的小孩手里的好东西就是多,随便弄一个过来就够他们改善好久的生活。 然后,他就成了外甥身上的寄生虫,拼命给外甥灌输一家人、血浓于水等理念,并打算一辈子这么过下去。 至于将来,他还没想那么长远。 结果,林枫晚一通电话打给他,他彻底慌了! 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小孩子偷偷用大人的手机打的,没想到那个大人就在身边! 这可怎么得了? 这当然不行! 下意识,他就想拒绝。 但是,若是说自己不养,那他辛辛苦苦和阮牧打好的关系就废了。 花永一时陷入了两难的抉择。 “舅舅,难道你对我好真的是为了钱吗?”这时候,手机对面传来了阮牧带着哭腔的声音。 听见舅舅这么长时间不说话,他感到心都凉了! 花永顿时一惊,清醒过来,反射性安慰:“怎么会?我们是血浓于水的亲人,舅舅当然愿意带你回家——” 刚说出口,他就想扇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不能赚钱的阮牧,和个累赘有什么区别? 不过应该是说笑的?花永心中抱着最后的期望想到,毕竟都养了这么多年—— 然而这时阮牧却高兴坏了,破涕而笑:“舅舅你对我最好了!” 然后,他挑衅地看了林枫晚一眼。 林枫晚因为不惯着他,当即对着手机道:“那你明天来把他领走,我顺便发个声明和阮牧断绝关系。” 等等! 断绝关系?! 花永眼前就是一黑! 这是不打算把孩子认回去了啊,也是要他一直养着这个不能给他钱的孩子! 他当场就慌了,忙道:“大妹子啊,你这有什么想不开的,小牧要是做错了什么我给你道歉,您千万别和他一个小孩子计较……” 第41章 我想跟你回家(四) 阮牧满脸的不可置信! “舅舅……”他叫道。 这次花永没吭声,一直在求饶。 而林枫晚对他的,也只是通知。 此时直播间的网友都乐疯了。 [哈哈哈,讲个笑话,我舅舅对我最好了jpg。] [这舅舅真是一听话就知道是什么成分了,背后教唆离间别人家庭,法律什么时候能管管这样的人?] [是不是太残忍了?这孩子跟着那样的人这辈子都毁了?] [有一说一,你愿意养你去养,别搁这儿道德绑架。] [+1,这小孩儿气得我真恨不得把他剁碎了喂狗,要是我是林董态度比她还恶劣。] 而林枫晚,也不想跟花永耗了。 “二十万,”林枫晚说,“把他抚养到成年,我给你二十万抚养费,一次性结清。怎么对他随你们,我没有硬性要求。” 花永心一动,还想继续加价:“二十万是不是有点少了?小牧那花销你是知道的……” “这是你们家的孩子!”花永未说完,林枫晚就打断了他的话,“明天来接,我给你二十万,要是不来,我也可以随便找个跟监狱似的的寄宿学校把他丢进去,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说完,她挂了电话。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节目也到了尾声。节目组的人充分见识了什么叫人类物种多样性,因为这一期热度很高,以至于他们走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 “是这样的,这孩子进入新家后,什么时候我们能不能再跟着去一趟?”临走的时候,罗非问。 这样的对比绝对有话题性。 林枫晚拒绝了。 人性里是悯弱的,很多时候这种对弱者的怜悯不分对错。 今天一边倒地支持她,是因为阮牧态度强硬无礼,而她在扮演弱者身份,但是来日要是让节目组拍到阮牧在新家里过得不好,而她在家里大吃大喝,到时候只要阮牧道个歉认个错,舆论肯定得来一波反转。 他都认错了,你还想怎样? 林枫晚可以看情况原谅他,但是那不是在被人道德绑架的前提下。 听见林枫晚拒绝,罗非有些失望,但是还是离开了。 而第二天一大早,花永就来了,他一露面阮牧就扑了上去,高高兴兴和他走了。 他走之后,林枫晚关上房门,心情舒畅,在家里循环播放了一整天《送瘟神》。 从此以后,阮牧一生的风霜雨雪,俱与她无关。 而阮牧,终于到他心心念念的舅舅家啦! 一进门,他就满面笑容,对着开门的舅妈鞠了一躬:“舅妈好!” 门口的女人看见他一怔,随后脸上摆出笑脸:“是小牧来了啊,怎么不提前说一声?你瞧瞧我这家乱的,也没来得及收拾……” “不用收拾,”说着,阮牧往屋子里看了一眼,下一秒,神色一滞,原本要说的话也咽进了喉咙里。 那后头不能说是乱了。 在家再乱的时候,他妈都不会直接把衣服扔地上。 尤其是这边客厅的地,上头积了一层厚厚的灰…… 没关系! 他安慰自己,舅舅舅妈一定是在准备大扫除,只是自己来的时间不巧而已! 自己以后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也要为这个家做贡献! “舅舅舅妈,我来帮你们扫地!”他当场自荐起来。 “那怎么行……”舅妈刚要阻止,就被舅舅的胳膊肘怼了一下。 她不明所以地看向花永,却听花永低声道:“让他干呗,这次他不是客。他在人家家里作狠了,被人家赶出来了。人家给了我十万的补偿,让他以后住咱们家。” 舅妈一听就变了脸色,伸手就去掐舅舅的胳膊,没好气道:“那你把他领回来干什么?!” “人家有关系,那多大个公司啊,人家随便一句话下来底下的小公司就得跟得了圣旨一样地接着,”花永支支吾吾道,“我要是不去,你信不信她能让咱们以后都找不着工作。” “她怎么能这么歹毒!”舅妈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让他们都失业?他们家还有两个孩子要养呢! 但是也就是有两个孩子要养,她才是真的怕。 但是也有那么点迟疑。 “她就不怕咱们去她公司闹?”舅妈问。 “怕啥子呦,你以什么身份去闹?”花永嘴角抽了抽,“首先,这事儿咱们就不占理,其次,” 他又看了看阮牧,确认他没在听,“你不为咱们以后想,也得为咱们儿子想一想。那枫木电器多大个牌子啊,咱们儿子那么优秀,她要是嫉妒了或者看不顺眼了,随便送笔钱给学校的老师叫他们针对咱儿子,学校老师答应不答应?给学生家长送好处,让他们孩子欺负咱儿子,那些学生家长答不答应?” “咱不能举报老师贪污受贿?”舅妈听着就气得牙痒痒。 舅舅叹了口气:“教育局都是人家的人。即使不是,你能怎么举报?人家直接送钱是贪污受贿,万一人家在店里搞了个抽奖活动,让学校老师得特等奖呢?” 还能这么玩?舅妈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有啊,万一人家直接指着老师家的什么破东西说是明清古董,非得以古董的价买下来呢?” 舅妈又是一愣。 “万一人家让老师去公园给她买个冰棍,然后老师路上救了心脏病发作的老人,救完后老人为了感激他的救命之恩给他十万块钱呢?” 啊这…… “你啊,还是太年轻。”舅舅说着,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那些有钱人的套路多着呢,人家动动手指就能叫我们完。现在人家还愿意给钱,已经算不错的了。” 说完,他拍了拍舅妈的肩,脸上盛满了一种过来人的沧桑,什么也没说,便走进了家门。 舅妈一时也拿不定主意,只好装模作样地招待起来。 中午,在学校上学的两个表弟回来了。 阮牧记得舅舅家有一对可爱的小表弟,只比他小一岁,是一对双生子,哥哥叫花荣,弟弟叫花喜。 他们以往总会黏着他撒娇,一想起这一对可爱的表弟,阮牧的嘴角就忍不住泛起笑意。 “表哥!你怎么来了?!”果不其然,两个表弟看见他后高兴坏了,阮牧也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 见到这一幕的舅妈翻了个白眼,语气不善地招呼二人:“愣着干什么?过来吃饭!” 两个孩子连忙凑近了饭桌。 今天的午餐有阮牧最喜欢的红烧肉,他的眼一下子就眯了起来。 虽然不知为什么今天舅妈脸色不太好,不过对待他果然还是好的! 饭桌上,大家开饭,阮牧的筷子第一个就夹向了红烧肉。 然后是第二筷子,第三筷子……他没注意到,舅妈的脸色渐渐变了。 她快速把舅舅拉到一边,语气十分气愤: “你说说他怎么这么能吃啊?他是猪吗?你能不能管管他,红烧肉我就做了一盘,他自己就干了半盘,你儿子都没得吃!这么下去,十万块钱管他吃饭都不够!” 舅舅也急忙安抚:“冷静,你冷静!你不能这么想,你得换个想法,现在他归我们管了,不能说十年后就自动消失对?他得给我们养老!人大老板没说让他上高中,咱们也没必要让他上,过了十六岁就能去打工挣钱养活家里,一个月挣四千块钱他总得寄回来两千?到时候饭钱总有赚回来的一天。” 闻言,舅妈脸色稍有缓和,但是仔细想想还是气愤,于是便揪着舅舅耳朵,骂道:“我不管,花永,你今儿个不把这事儿处理了,晚上你就睡客厅你!” 舅舅无奈,只好来到了饭桌前,看着只剩下一点的红烧肉,嘴角一抽,带着笑脸拍上了阮牧的肩膀。 “小牧啊,舅舅跟你说个事儿,” 他一边说着,一边沉思怎么开口。现在也不好把人得罪太死,万一人女老板反悔了呢?那这外甥的关系还是要发展的嘛! “小牧啊,舅舅家的情况你知道,不太富裕,对?” 阮牧刚开始被他吓了一跳,后来便反应过来了,他放下筷子,安安静静地准备听听舅舅要说什么。 “是这么个事儿,”舅舅想了想,道,“舅舅家,穷,可能,也吃不上多好的饭。就今天,整个桌上这么多菜,但是就这么一盘红烧肉,你这全给吃了,别人就吃不上了啊!别的菜也是一样,你看你以后能不能遇到红烧肉了,少吃那么一点?” 阮牧一怔。 他低头看着红烧肉,眼底充满了茫然。 在家的时候,他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从来没考虑过吃食上的限制,如今却连一盘红烧肉都不能敞开了吃了吗? 没关系……舅舅家比较穷嘛,阮牧自我安慰着。 但是他又忍不住想起舅舅每次来找他都好几千好几千地往家里拿。 “我吃饱了。”阮牧抿了抿唇,到底是再没夹肉,放下筷子转身就要离开。 碗里的饭都吃干净了,他想好好休息。 “等等!先把碗洗了!” 客厅里突然传出舅妈的声音。 阮牧脚步一顿,目标转向了厨房。 以前他来的时候舅妈都是不让他洗碗的,不仅如此,什么活儿也不用他做。 不过他很快又自我安慰起来:没事儿,他以后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帮点忙是应该的。 但是,碗该怎么洗? 第42章 我想跟你回家(五) 厨房里还有早上的碗筷,但是看着那一水池的碗,阮牧犯了难。 以前家里有自动洗碗机,他基本上不会为这点小事发愁。现在…… 用手指拨了拨最上边的碗,看着上头油腻腻的模样,他打心眼里抵触。 好脏,到处都是油和别人口水,不想碰…… 不行,要学会为家里付出…… 这么想着,阮牧两眼一闭,倒了一坨洗洁精,就抹到了油腻腻的碗上。 砰——砰砰砰—— 厨房突然传来了接二连三的清脆响声。 吃着饭的舅妈顿时就坐不住了,她急忙起身朝着厨房进发,一到地方,看着满地的碎片她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声音都变了调: “阮牧!你怎么搞得洗个碗都不会,说,你是不是为了报复我才把碗全砸了的?!” “不是,舅妈,”阮牧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没拿稳……” “给我滚出去!”不等他说完,耳边就传来了舅妈的怒吼。 阮牧一怔,乖乖走出了厨房。 他感到今天有点不对。 这家里的氛围跟以前好像不太一样,唯一相同的,大概就是他可爱的小表弟了。 这时候,花荣花喜突然凑了过来,抱住他的胳膊撒娇: “表哥~” 阮牧会心一笑,刚想伸手揉揉小表弟的头,结果小表弟下一句话直接叫他僵在了原地。 只听两个小孩齐齐伸手,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 “我们的礼物呢?” 他们问。 阮牧顿时就僵硬了。 “……没有礼物,”他有些尴尬,“以后也没有了。我以后就住在舅舅家,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他说得真心实意,而两个孩子却是当即变了脸色! “什么意思?没有礼物你还想在我们家白吃白喝?”花荣当即推了阮牧一把,声音十分愤怒,“没有礼物,你还和我们抢肉吃!” 看着眼前陌生的表弟,阮牧彻底呆住了。 …… 转眼时间就过去了一个星期。 清晨,阮牧从灰尘弥漫的杂物间醒来,然后便对着房间发呆。 一个星期前,他来到了舅舅家,但是舅舅忽然不疼他了,舅妈也不温柔了,表弟也不可爱了,他像是突然来到了世界的反面,迎接他的只有嫌弃和恶意。 就连上学认识的朋友也没有以往那般好相处,充满了捧高踩低。而且……他发现有很多人竟然认识他,他当初带节目组回的家,现在大家都在网上骂他。 连带着,他们的小孩也看不起他,并且逐渐演化成了一种校园暴力。 他不太想去学校。 也不想和这堆杂物共用一个房间。 整个房间,就舅妈临时收拾出来的一张木板床是他的。而且别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刚来的时候,阮牧申请过和表弟一起睡,被拒绝了。 然后他就住进了这里。 但是逃避没有用,他坐了起来,抹了一把脸,摇摇晃晃地起来,洗脸,刷牙。 外面的早饭已经做好,洗漱完毕阮牧便和表弟一起准备吃饭了,也就是这时,他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咒骂: “有些人天天懒得跟头猪似的,也不知道早点起来帮我干点活……” 阮牧假装没有听到,开始默默吃着碗里的蛋炒饭。 至于蛋炒饭香不香、碗里的火腿多不多他已经不关心了。 一碗很快就吃完了,原本也没盛满。阮牧觉得还是有些饿,便自己去厨房找,发现还有一些就又盛了一碗。 出来后,他听见舅妈骂: “吃吃吃,就知道吃!猪都没他这么能吃……” 阮牧停住了。 小孩也是有自尊心的,他的自尊心还特别强,尽管这一个星期他听过很多类似的阴阳怪气,但是再听见心里依旧难受。 “舅妈,你家房子装修的钱都是舅舅问我要的,我就吃一碗蛋炒饭不至于?”阮牧抬头,看着她的脸,慢吞吞地说,“当初舅舅说他钱不够,我问妈妈要没要出来,就把妈妈给我买的衣服,鞋,玩具全塞给了舅舅让他转卖,那些东西买的时候可不止花了十万块,卖完后也不止。” 哪知道,舅妈并不买账:“我骂你了吗?你听见我指名道姓骂了?怎么,钱你是不是还想要回去啊?我告诉你,钱已经花了,想要回去休想!” 看着这副舅妈与往日截然不同的嘴脸,阮牧什么也没说,乖乖吃饭。 他已经尝试过了,争吵没有意义。 吃完,他耳边传来了一声不耐烦的喊声:“吃完把碗洗了。” “哦。”阮牧点了点头。 现在舅妈叫他干什么他都不会拒绝。 于是,吃完饭,他把碗收拾到厨房,打开水龙头直接倒了半瓶子洗洁精,心不在焉地洗着。 洗着洗着,他朝厨房门口看了看,没有人,于是从洗碗池里拿出两个碗,叠在一起,退后两步,手一松,两个碗就落到了地上,霎时间碎片崩裂,两个碗都死于非命。 “阮牧!你来我们家这一星期一共让你洗了五次碗,你摔了三次,是什么意思?!”待舅妈急冲冲赶来看见满地的碎片时,声音顿时又变了调。 而这时,阮牧已经换上了一副委屈的表情,红着眼,手足无措道:“对不起,舅妈,我洗洁精倒多了太滑了没拿住……” 于是舅妈又去看洗洁精。 这一看,脸色更难看了,当即叉着腰骂了起来:“你洗多少碗洗洁精一下就倒了半瓶,不用你花钱买啊?!你这个废物,让你洗衣服洗不了,让你拖地你拖不了,洗个碗这点小事你都干不好,你还能干什么?!我就是养条狗都比你有用!” 阮牧低下头,声音委屈极了,眼底却是一片冷漠。只听他的声音里带着哽咽,不住地给舅妈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会,我妈没教过我干这些……” 舅妈看他这样子气坏了,她看阮牧闲着就是不顺眼,恨不得他一个人把全家伺候得服服帖帖的。但是她没想到阮牧没少爷命反倒长了少爷的手脚,干啥啥不行,扫个地能把垃圾扫进夹缝,扫得家里灰尘震天不说,拖地那是专往人鞋面和沙发侧沿拖,地拖完了鞋就都该刷了。就连洗个碗,洗五次他摔了三次,每次都笨手笨脚,就是她想找活儿也不知道能让他干什么。 哦对了,阮牧还报废了一个锅。 “还不给我滚去上学!”舅妈怒吼道。 阮牧唯唯诺诺地走了出去,背起书包离开家门,然后看了眼家门口,撇了撇嘴。 除开第一次洗碗摔了,剩下的都是他故意的。 作为一个霸道总裁文的男主,阮牧的智商还是很在线的。 从进舅舅家门第一天舅妈拼命让他干这干那以及舅舅家对他的态度他就知道了,在舅舅家的生活,恐怕和他想象中的有误差。 然后他被舅妈赶到杂物间后更是明白了,如果他表现得什么都能做好,那这些活儿以后八成是交给他来干了。 然后他就开始笨手笨脚,舅舅家里没有人怀疑,因为在他们眼里他就是愚蠢的。 他在从前的家里做的每一件事都显得那么愚蠢。 阮牧背着书包,默不作声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内心有些茫然。 一时可以这么糊弄过去,以后呢? 他不知道。 他以前的妈妈不要他了,他以后只能跟着舅舅一家生活。 但是舅舅一家似乎并不打算对他多好,甚至对他的到来多有不满。 阮牧这辈子就蠢了那么一次,那就是相信舅舅一家对他的爱,然后就落到了今天的地步。 至于其他的作死行为,包括以前对妈妈的挑衅……其实他是故意的。 是的,他是个坏孩子,他知道他说的那些做的那些有多伤人。他也并不觉得他说的都是真的,他很清楚里头有多少编造出来的东西,但是那又怎样? 当时他想跟舅舅生活,就得先激怒妈妈,让她失望,让她放弃对他的抚养权,所以他才能来舅舅家,所以他采取了他认为最高效的方法:做一个看起来又蠢又坏没有半点感恩之心的白眼狼。 只是他没想到即使他这样了,那个女人还是忍了这么久,才对他彻底失望。 他能感受到对方对他一点一点变得冷淡的过程,并且不断激怒对方。 然后,他赢了,他满心欢喜地来到新家,却发现这里和他以前见到的和想象到的都不一样。 他慢慢意识到以前舅舅一家对他日复一日的温情就是个打着血浓于水旗号的感情骗局,但是他已经无法挣脱了。 于是,便只能继续装傻。 第43章 我想跟你回家(六) 摆脱了阮牧,林枫晚一下子就空闲起来了。 她开始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做饭……习惯了不管干什么身边都有个人,这身边一没有人了反而感觉不太习惯。 要不再领养个孩子? 林枫晚托着下巴心想。 但是很快,她摇了摇头。 ……算了。 要是再发生一次这样的事,那也是够恶心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又到了体检的日子。 林枫晚每个月都会去医院给自己来一次全面的体检。 想当一个享受生活的有钱人,身体健康很重要。 一大早,她没吃饭,拎着包就到了医院,而项目做完,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之后的事。 肚子一早被饿得咕咕叫,林枫晚摸了摸肚子,打算待会儿找个好点的餐厅大吃一顿。 她哼着歌走进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餐厅,愉快地吃完了饭。 刚走出餐厅,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了一声惊叫,好些个打扮精致的男女四散而逃,这声音也惊动了其他人。 林枫晚远远地看着那儿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动,她于是凑过去想要看清楚。 “别看,那里有个怪物!” 还没走近,便有人拉住了她。 于是林枫晚更好奇了。 她推开人群,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个小孩儿。 这小孩儿看体型也就三四岁大,长得瘦骨嶙峋的。她的手脚都有些畸形,背部高高地隆起。她浑身破破烂烂的,头发也脏兮兮的,此时正垂着头,举着个破碗。 很正常的一个乞讨的小孩儿,跟怪物分明搭不上半点关系。 就在这时,察觉到又有人来了,小孩举起碗,抬起头,“啊啊”地叫着。 当她抬起头的那一瞬间,林枫晚都被吓得差点叫了出来。 那是怎样一张如同五官被融化了的脸啊! 这一刻,她也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叫她怪物了。 就这长相,大半天都能吓死人! 但是冷静下来后,就会发现小孩子的眼底没有电影里怪物的凶恶,而是充满着小心翼翼的讨好。 只不过,这么有冲击力的一张脸,根本没有人会去看第二眼。 低头,果不其然,那破碗里根本没有多少零钱,而那孩子,抬头见林枫晚没有动静,又转过头,用胳膊肘拖着身体爬到了不远处,捡起刚刚被他吓着的女孩掉落在地的吃了一半的煎饼果子,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喂,你叫什么名字?”林枫晚就没见过长得这么丑,这么吓人的小孩儿。 估计就是送到孤儿院去,也是一辈子砸手里的命。 小孩没说话。 “喂,小孩儿,”这一刻,不知道是什么想法作祟,林枫晚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戳了戳她的后背,“你要跟我回家吗?” 地上吃着别人吃剩的煎饼果子的小孩,蓦地抬起了脸。 过了好久,她才从喉咙里小心翼翼地挤出三个字: “可以吗?” 林枫晚带着小孩去了宠物店。 因为她太脏了。 “你们能给宠物洗澡就能给人洗澡?她,洗一次五百,衣服和沐浴露我提供,行吗?”林枫晚指着手里的小孩问。 这操作把宠物店的店员都看愣了,他们急忙解释:“您好,我们这里没有给人类幼崽洗澡的这项业务。” “一千。” “这真不是钱的事……” “两千。” “没问题,包在外面身上!”店长推开店员,拍着胸脯说道。 “小心点,这孩子长得有点吓人。”林枫晚把小孩递给了他们,叮嘱道。 店员店长都不以为意,心想一个孩子能长得多丑才叫吓人,然而等小孩抬起脸的那一刻,两人都没忍住叫出了声。 但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这澡还是洗了,顺便宠物店还帮小孩把头发剃了。 那头发梳不开,都乱成一团了,剃了正好。 紧接着,刚离开医院没多久,林枫晚就又回到了医院。 这一次,她直接带着小孩做了个全方面的体检,然后去找儿科的医生。 谁知道,在第一个环节就出了问题。 “名字。”做记录的医生看着林枫晚问。 林枫晚闻言低头看向小孩,小孩戴着墨镜和口罩,让人看不清她的脸。 “你叫什么?”林枫晚问。 “你带的小孩你不认识?”医生没忍住问了出来。 “路边捡的,”林枫晚说,“不过以后是我的了。” 然后她继续看向小孩。 小孩茫然了一瞬,又畏缩着低下头,低声道:“怪,怪物……” 那是别人对她的称呼。 “这不是你的名字,”林枫晚看着她,叹了一口气,“要是没有的话我给你取一个。” 说着,她打开了某个起名软件。 姓氏固定,名字随机,能摇出什么名全看运气。 而后,手机屏幕上缓缓出现一个名字:林曦。 别说,还挺好听,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也是在这一刻,那幼小的孩童有了跟随她一生的名字。 “这小孩身上有多处畸形,手,脚,脊骨都有一定的先天性畸形。好在年龄还小,可以纠正,等这孩子身体养好就可以动手术了,不过会很麻烦,需要多次手术,而且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辛苦。”做完检查,女孩的身体情况并不理想。 好在大多数病可以治,只是骨骼矫正还得再等两三个月,先让女孩把身体调养好。 林枫晚把小姑娘带回了家。 小姑娘戴着口罩,剃了秃头,看起来更丑了。 “你的房间也没收拾,今晚先跟我睡。”她看着小姑娘,说。 小孩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林枫晚的话。 第二天,她带着小姑娘在警察局和民政局来回跑,做了登记。 “所以……叫妈妈,”最终,林枫晚定下了这个称呼。 林曦……林曦直到这一刻还如坠梦中。 一个人一辈子究竟要吃多少苦才能得来幸福? 林曦不知道。 在她记忆里,就没有见过父母的模样,根据老乞丐所说,她应该是被丢到了路边。 老乞丐也是和她一样的畸形,生来一只腿长一只腿短,还被人砍了一只手。他看她的模样就把她捡回去了,然后带着她讨饭。 慢慢地,她有了记忆。 记忆中,每次别人看见她的脸都会被吓跑,老乞丐于是让她别抬头,就一直低着,但是有人要给她钱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抬头看看恩人的脸。 每当这时候,恩人就会被吓跑。 她不能走,只能跑,那老乞丐就从垃圾堆里给她翻找了一块破旧的滑板车,把她放在上头,她就用一只手撑着地,一步一步挪。 老乞丐说,她这样的去孤儿院也不会有人要,尤其是她长得这么吓人。 其实老乞丐对她也不算好,总是打她骂她,但是却也一直没有丢掉她,无论多难都带着她,所以偶尔挨几脚也没事。 记忆中,老乞丐经常在没人的时候哭,哭上天对他的不公,哭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人肯救一救自己。 如果有人愿意在他小时候拉他一把,他也不会因为饿得受不了去偷人东西,然后被卖到乞讨组织,又被砍掉一只手丢到大街上乞讨为生了。 残疾人有国家给的残疾证,可以领取一定的保障金,但是想要这些就得有身份证明,而像他们这种没有身份的人,别说身份证明,他们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三个月前,老乞丐有一天晚上忽然高热不退,她一直守着他,去给他讨吃的。 后来,老乞丐再也没醒过来。 她守了一周,他们原来的家被尸体熏得已经臭不可闻,她才离开了那里。 并没有人发现一个乞丐死在了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之后,她便顺着一个方向,一路走,一路爬,来到了大城市。 这里和以前呆的地方不太一样,到处都好干净,人们身上穿着也变得光新亮丽,但是他们对她的态度却都是一样的。 一看见她就跑。 好在这里的垃圾桶很多,垃圾桶里经常能找到能吃的东西,她不会饿肚子。 然后,吃饱了她便继续上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能去哪儿。 老乞丐说,如果有一天他要死了,他希望能在死前看看大海,听说海边都是捡不完的鱼和海蛎子,住在那儿肯定不愁吃的。 林曦也想去看看,但是她不知道哪里是海,所以便到处乱窜着。 终于,在她手和膝盖都被磨得破破烂烂后,她看见了百货商场屏幕上的广告,那里有一望无际的大海。 原来大海是这样子的啊…… 她抬头看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有人看见了她的脸。 然后便是巨大的骚乱。 有人大叫着“怪物”,有人抓起身边的东西就朝着她砸过来。 她想躲,但是没躲成,只能低下头蜷缩成一团。 缩成一团的时候她还在想,她刚刚看见有人用好吃的打她了,那东西闻着好香,不知道她还要不要…… 然后,有人走到了她跟前。 她以为那个人要打她。 于是她抬起头,希望把对方吓跑。 她看见了很漂亮的一张脸。 再然后,她听见那个长相很漂亮,打扮也精致的女人说,你要跟我回家吗? 你要跟我回家吗? 我也能有家吗? 明明知道不可能,明明知道可能只是一句随意的玩笑,她还是抓紧了手里的碗,小心翼翼地问道:“可以吗?” 可以吗? 女人抱起了她。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人抱进了怀里,眼泪刹那间夺眶而出。 之后,那人带她去医院,带她回家,带她去派出所,带她去民政局登记关系……她让她叫她,妈妈。 一个林曦听见无数次,但是从来不敢说出来的称呼。 她说,她有家了。 第44章 我想跟你回家(七) 虽然把林曦领回来了,但是林枫晚不可能自己全方位地去照顾林曦。 她需要有一个保姆。 关于这个保姆人选林枫晚纠结了许久。 她其实不太习惯自己的地盘忽然多出一个陌生的,可能有机会杀死自己的成年人,因此她到现在都没雇过保姆。 现在想雇了,又不喜欢自己的隐私空间被侵犯,哪怕她一再安慰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的保姆绝大多数都没什么杀伤力,还是没让自己放下心来。 ……算了。 要不明天再去福利院捡几个孩子回来,她没别的要求,他们能把手脚不便的林曦照顾好就行。 反正她现在不差钱,养一个孩子是养,养两个孩子也是养。 于是,她第二天去了孤儿院。 她脱下了名牌的外套,换上了一身平价的常服。 她需要找一个真正愿意在被收养后帮忙照顾林曦的人,而不是一个因为看她有钱条件都没听清就稀里糊涂举手的人。 来到孤儿院,她和院长说明了情况。 然后院长带她去看孩子了。 看着这些孩子,林枫晚开口了。 “我有一个孩子,她有先天性畸形,很多事不能自己干,我又不可能时时刻刻陪着她,所以我想再收养一个孩子帮扶一下她。当然,那孩子的畸形也可以通过一次次手术矫正,只是她现在依旧有着很严重的畸形,甚至无法自己行走。她长相上也比较吓人,胆子小的请慎重考虑。” 说完,她等着这些孩子的反应。 大多数孩子都不感兴趣,少数的孩子在窃窃私语,而他们之中的大多数,在看完了林枫晚身上的装扮后也退后了。 谁也不愿意去别人家里,给一个有残疾的孩子当保姆。 唯独一个男孩的手,从始至终高高举起。 到最后,也只剩下他一个人在举手了。 “您看我行吗?我能照顾好她,她不能走我可以带着她走,我有照顾小孩子的经验!”男孩看向她的目光里充满热切,生怕林枫晚不要他。 林枫晚却没看向男孩儿,而是率先看向了其他人,见没有其他人举手,她有些遗憾。 然后,便打算离开。 “别看我这样,我什么活儿都能干的!”身后,男孩的声音再度传了过来,语气中夹杂着几分哀求。 林枫晚停住脚步,回头看他。 不是她有偏见,而是因为,那个举手的男孩,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他没有腿。 大腿以下全部截肢,他自己还坐轮椅。 “行者是个很好的孩子,经常帮忙照顾院里的其他孩子,在带孩子方面确实有经验。”大约是不忍男孩一次次哀求,院长竟开口替他解释,“他长得不错人也懂事,大家对他印象都听话的,可偏偏因为没有腿一直没有人愿意收养他。这孩子也是倒霉,小时候跟家里人一家三口自驾游车开到半路在荒郊野岭翻车了,他的父母全都死了,他倒是捡回来一条命,但是腿被压坏了,需要截肢……” 得。 又一个残废。 林枫晚拿出手机搜索了一番,然后把手机放了回去。 “就他,”她说。 也找不出更好的了。 于是,她继从大街上领回来一个乞丐后,又从孤儿院领回一个残废。 说实话,这孩子和阮牧差不多大。 “你叫什么?”林枫晚问。 “行者,我叫行者。”男孩说。 “……姓孙?”林枫晚没忍住问。 男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是,我爸起的名儿。” 还真是怪名年年有。 “以后你姓林,”林枫晚看着他说,“我先带你回家,你先看看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我送你回来。或者说我如果发现你有虐待那孩子的行为,也会送你回来。” “不会的!”行者拍着胸脯保证。 然后,林枫晚带着林行者回了别墅。 当看见豪华的大别墅的时候林行者惊呆了! 他一直以为收养自己的是一个普通的家庭的! 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 “这是,我们家?”为了防止弄错,林行者又问了一遍。 其实,新家哪怕是房子边上那个完全没用处的狗窝,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林枫晚看到这一幕反倒是笑了,她点了点头,道:“这里可以是你家。” 林行者掐了自己一把。 疼。 没做梦。 他顿时鼓足了勇气,心想,待会儿不管新妹妹长成什么青面獠牙的形状,都不能怕。 林枫晚推着他走进了家门。 林行者有些紧张。 林枫晚一直在跟他强调新妹妹长得吓人,就是不知道有多吓人了。 然后,他看见了林曦。 他怔住了。 林曦看见有人看她,反射性地就要往被子里躲。 在她心里,看见她这个模样的,没有不害怕的。 她把脑袋缩进了被子里,而林行者却是看着她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的模样,眨了眨眼。 “就这样?”他抬起脸问林枫晚。 “就这样。”林枫晚点了点头,心中惊讶。 她发现男孩的眼中没有一丝惧怕。 林行者沉吟片刻,又抬头问:“妹妹是不是脾气不好啊?” “没有。”林枫晚摇头。 于是林行者彻底茫然了:“那她可怕在哪儿?” 不过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像是怪物一样的小姑娘。 林行者推着轮椅走到床前,拍着那把自己团成一个球的棉被,轻声道: “可能因为先天性畸形在外面比较罕见?但是在孤儿院里,这样的孩子并不少。倒不如说,能在孤儿院久待的孩子,大多是身上有点毛病的。那些身体健康的,往往来了没几天就会被领养走,只留下我们这些残废还有那些有着比较深的畸形的孩子和许多等着领养健康孩子的大人。” 说完,他抬起脸,对着林枫晚笑了笑:“您去的时候应该看见了?我们孤儿院基本没有完全健康的孩子,他们包括我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问题。她这样的畸形算什么啊,更严重的我都见过。” 而原本躲在床上瑟瑟发抖的林曦,这时候却悄悄掀开被子,露出了一双眼睛。 有了林行者的陪伴,林曦显得不那么瑟缩。 林行者是一个好哥哥,在孤儿院的经历让他很会照顾人。 只是有一点,行动不便。 于是林枫晚连夜预约了国外最好的医疗公司请他们来为林行者量身打造义肢,因为钱花得够多,他们也是连夜派人赶来的。 第二天中午,林行者就见到了过来为他测量各种数据的人。 他呆了呆,不知道这群奇怪的白大褂是干什么的。 林枫晚给了他答案。 “尽量实话实说,他们是来给你定制义肢的人。”林枫晚靠在楼梯口,看着他笑道,“如果因为缺失了双腿不能行走,那就再换一双腿。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咱们家又不是没有那个钱,不至于委屈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呆在轮椅上。当然了,仿真的义肢可能没有原装的那么灵敏,但是用来走路奔跑也够用了。” 林行者闻言,彻底呆住。 他瞪大了眼睛,声音里不自觉地就溢出来几分期盼:“您的意思是,我这辈子还能站得起来?” 来测量的医护人员都笑了,做记录的医生伸出手,对着林行者竖起了大拇指,用不熟练的中文道:“不仅站起来,而且能跑能跳!” 林行者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声音中也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一丝哭腔,又仿佛不可置信地问:“真的?” “真的啊。”林枫晚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哭了。 他哭的时候没有声音,就只有眼泪流淌下来。他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十分配合测量,还在低声跟每个人说谢谢。 “为了精度考虑,制作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等做完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亲自登门帮您安装调试,之后大概需要两三个月来进行训练,之后您应该就可以正常行走了。”量完后,工作人员满面笑容地对着林行者说,翻译把他的话精准转达。 “谢谢,谢谢……”直到工作人员要走,林行者还不住地道谢。 “要感谢感谢你的母亲,”工作人员对他笑了笑,“不是谁都会为你拿出四十五万定制假肢。虽然这项工作很令我愉快,但是说到底我们也只是在拿钱服务有需求的人而已。” 而林行者听见这番话愣住,不是因为觉得四十五万太贵,而是觉得,怎么说呢,有点便宜。 当然,他一个身无分文的孤儿院孩子当然不配说四十五万便宜,只是,在他的认知中,自己这双腿想要站起来怎么也得花个几千万。 “只需四十五万就可以让一个双腿截肢的人可以正常行走吗?”于是,他问工作人员。 “一般来说,万就够了。如果不在意假肢的质量,更便宜的也有的是。”工作人员认真回答道。 “那如果缺了一根指头——” “亲爱的,这用不上装假肢。” 说完,医护人员便暂时离开了。 只留下林行者一个人怔怔出神。 林枫晚走下去,站在他旁边,低头,轻声问:“怎么?有了腿你好像不太高兴?” 林行者摇了摇头:“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距离站起来这么近。我一直以为,这一定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才能让我有站起来的可能……” 紧接着他又哭了:他的残疾在孤儿院里也属于最严重的一批,如果他都只需要万就能治好,那其他孩子呢? 就因为身上带着一点小小的残疾,他们被人嫌弃了这么多年。 印象中在孤儿院这么多年,他身边唯一一个被收养的残疾或者畸形孤儿,是个龅牙,他浑身上下就这点毛病。 但是就因为这点毛病,却也是被人多次看都不看直接否决的。 他没有对林枫晚倾诉,因为这原本就不管人家的事。人家愿意接受自己,帮自己治好腿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他说这些干什么? 去绑架人家让人家出钱替那些孩子治病吗? 要说请求的话,他们才认识了一天,关系还没熟到那种程度。 他不说,林枫晚也只是当他喜极而泣,稍稍安慰后就离开了。 只是她不知道,这一刻,那个小小的少年心中已经发下宏愿:这辈子他一定要挣到很多很多的钱! 然后,就可以给孤儿院的那些孩子看病了…… 第45章 我想跟你回家(八) 三个月的时间一闪而逝。 阮牧一时耍小聪明的行为并没有让他的处境变得更好,反而让一切变得更糟。 笨手笨脚公子哥人设立下来后,他就对现在的舅舅一家没有什么价值了。 这世上,只有爱你的人才会耐心包容你的一切缺点,才会心甘情愿地给你收拾烂摊子,对于他们来说,你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获得成功并不是因为你有多聪明,而是因为他们爱你。 但是,舅舅一家不爱阮牧。 于是,发现他什么也做不了后,舅妈看他的眼神就愈发挑剔、态度愈发苛刻、嘴巴愈发恶毒。 甚至在某一次他把碗打碎之后,舅妈就再也没有盛过他的饭,只是告诉他:你的碗已经被你自己打碎,要么用破碗吃饭,要么自己抓着饭吃。 包括他的衣服……他不洗不代表舅妈会给他洗,这些东西她一向不管。 甚至就连上学买笔和本子的钱,舅妈都没给过,问她就说让他找同学借。 于是,阮牧开始尝试着让自己变得有用起来。 他先是洗了衣服,因为衣服他只故意洗坏过一次,慢慢学好也没有那么突出。果不其然,发现他会洗衣服后,舅妈很大方地把原本该塞进洗衣机的衣服都扔给了他手洗,阮牧很认真地洗完了。 洗完后,他以为自己可以在饭桌上看见自己的碗筷,然而还是什么都没有。 锅里有香喷喷的大米,饭桌上有新炒的菜,但是他面前没有碗也没有筷子,甚至家里也找不出一副多余的碗筷。 阮牧做不到用手抓饭吃,于是只能等别人慢悠悠吃完,然后冲上前用着别人用过的碗筷吃着饭桌上的剩菜。 怕他抢饭吃,后来舅舅一家也学聪明了,他们就是吃完也会坐那儿聊好一会儿天,直到所有人都吃完才会慢悠悠离去。 那时候,才轮得到阮牧吃的。 他们通常会在吃完后把菜里的肉全夹走,或者直接把自己觉得好吃的菜端走锁进橱柜,留下的只有被许多双筷子拌过的汤汤水水。 很多次,阮牧吃着吃着就掉下眼泪来。 但是再委屈、再屈辱也没什么用,他不敢跟舅舅家翻脸,哪怕脑子里有一万种回击的方法,他也不敢用,甚至不敢大声顶撞回去——和在自己家不一样,那时候他挑衅妈妈有的是底气,因为他觉得离开妈妈了也还有舅舅疼他,所以行事便肆无忌惮,现在他不敢了。 妈妈不要他了,他也不敢回去。 如果惹了舅舅生气,舅舅要赶他走,那他便会成为无家可归的乞丐。 于是,往日那个嚣张跋扈的小少爷变得愈发乖巧起来。 这些时日,他总是梦到过去,梦到妈妈,梦到记忆中那个还算温暖的家,然后他就醒了,每次半夜醒来后,铺天盖地的孤独和绝望都会把他淹没,而他只能呆在这个小小的杂物间,有一张小小的床——他也逐渐把这里当成家了,在这个家里,也只有这张床上这片小小的空间才能给他一点安全感。 以前妈妈对他好吗? 不是那么好。 她总是不在,整天在公司加班,对他没有多少关心,哪怕他主动靠近也不会搭理太多,他们之间也没有寻常母子应该有的亲近。 他有妈妈,但是更多的时候感觉没有妈妈。他连爸爸都没有,很多次晚上回家,他只有一座豪华但是冷冰冰的大别墅迎接。 也不是说妈妈对他不好,就是他觉得,妈妈没有那么爱他。 她甚至都不愿意暂时放下工作多陪伴他一会儿。 舅舅就是这个时候找上门的,他初见他就很激动,抱住他热泪盈眶,对他永远温声细语,会偷偷带他去吃炸鸡,去做一些别的家长会带小朋友干的事,会让他骑在他的肩膀上,也会笑眯眯地让他在他的脸上涂鸦。 他简直像是阮牧理想中的父亲,他的身影不必多高大,能为他遮风挡雨便好;他也不必多优秀,对他有一份慈爱之心便好。 后来,舅舅带他回家,他看见了心中完美的母亲和弟弟。舅舅诉说对他亲生母亲的思念之情,他也因此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自以为找到了妈妈对他冷淡的原因。 然后,阮牧便开始渴望在这里长住。 这个家也许不是那么有钱,却能满足他对家的一切期待,相比于那冷冰冰的大宅,他更喜欢这儿。 于是他开始“作”了。 也许是这时候意识到他需要关心,那个妈妈开始试图修复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阮牧却不留恋她了,他的心冷硬极了,觉得妈妈给他再多关心也比不过舅舅一家,于是更作了。 他眼睁睁看着那双眼睛由期待变得失望,两年过后,她终于放弃了他,他于是背着小书包满心欢喜地来到了舅舅家—— 满心欢喜的。 多讽刺。 他用最尖锐的刺伤害了全世界唯一一个什么都不图就对他好的人。 现在这算什么呢? 咎由自取。 吸了吸鼻子,他开始抓过他的那个大收纳袋,开始翻找。 这里已经是他最后的东西了。 这几个月里这个收纳袋空了一半,走的时候妈妈并没有禁止他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带走,于是他便装了满满一袋子的东西。 只是到这里来了以后,因为他的东西都比较值钱,所以都被舅舅舅妈以各种理由讨要转卖了,现在只剩下零星几样珍贵的东西。 他想找他的变形金刚,那是妈妈在她六岁生日时送他的礼物,是那个妈妈意识到他们关系变坏,开始试图修复他们间的关系时送的。 也是妈妈最后一次送他的生日礼物。 原本他把这东西带来仅仅是因为喜欢又舍不得扔,后来渐渐发现,舅舅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的时候,这个东西就成了他唯一的心灵寄托了。 每一次在舅舅家受到伤害的时候,他都会把它找出来,抱着它入睡,这样梦里就会容易梦到妈妈。 在梦里,他又可以变成那个快乐的小孩了。 但是这一次,阮牧没有找到。 找了一遍,他有些发愣,接着不信邪地又找了一遍。 没有,还是没有。 他打开灯,在整个杂物间翻找起来。 没有。 阮牧的脑子嗡嗡作响。 他想立马冲出去问问谁动他东西了,但是考虑到是半夜,他还是生生忍住了。 只是这后半夜是怎么也睡不着了,于是他一边想着丢失的变形金刚,一边又硬生生地熬到了天明。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把全家都翻了一遍。 还是没有找到。 “阮牧!你要死啊,大清早噼里啪啦的,你让不让人睡觉了?!”卧室里,传来舅妈的怒骂,阮牧无助地回头,就见到穿着睡衣头发散乱的舅妈半醒不醒地从卧室里走出来,一副十分不耐烦的表情。 “舅妈,你看见我的变形金刚了吗?”他问。 “什么玩意儿变形金刚,就你那破玩具,有谁要啊?”舅妈不耐烦地说道。 他能留下这个玩具并不是因为舅舅舅妈有多大发慈悲给他留个念想,而是他们不知道这个模型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一个玩具而已,几百块钱顶天了,他们并不知道这东西其实是个限量款,买的时候就八九千,现在价格已经炒到十多万了。 应该不是舅妈。 阮牧下了判断,这玩具既然在她眼里还是不值钱的,那她就没必要说谎。 于是他跑到了主卧,看着正蒙着头睡觉的舅舅,一把扯下他的被子把他摇醒:“醒醒舅舅,你看见我的变形金刚了吗?就那个我从家里带来的玩具!” 这个举动很冒险,现在一般来说会得罪这一家人的情况,他不会去做,但是这东西对他太重要了,可以说是他仅剩的念想,他不能不去争。 舅舅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见到是阮牧,不耐烦地把他使劲儿一推,嘴里嘟哝道:“什么玩意儿,滚一边去……” 阮牧被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等站稳后一看,舅舅竟然是又睡过去了。 于是他开始在主卧里找。 来回翻找的声音终于把睡梦中的舅舅吵醒了,原本被人吵醒心情就不太好,他一睁眼便见阮牧在到处乱翻,暴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随手抽出地上的鞋,对着阮牧的后背就狠狠扔了过去,边扔边骂:“一个小兔崽子没妈的玩意儿,敢大白天的上我这儿偷东西……” 扔完一只他还觉得不解气,又接着把另一只扔了过去。 被打中的阮牧回过了神,他看着地上的棉拖鞋,默默捡了起来,给舅舅放到了床角。 他的情绪自始至终都很稳定,不是不委屈,而是已经习惯了,知道哪怕大吵大闹也没用。 “舅舅,你见过我的变形金刚了吗?我从妈妈家带过来的那个玩具,它没了,我翻遍家里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没找到,我也没有把它带上学校。”阮牧重复道。 “没看见,你特么的滚远点,谁稀罕你那破玩具!”男人烦不胜烦,随后便抓过阮牧的胳膊,朝着门外扔了出去。 啪! 房门紧闭。 第46章 我想跟你回家(九) 阮牧默默站在主卧门前。 没有气愤,没有委屈,对待这些他已经麻木。 于是他又慢吞吞挪到了两个表弟房间前头,抬手敲着门。 学校八点上课,一般情况下他们两个要睡到七点,而现在才五点出头。 没有人应声,他就一直敲,直到厨房忙活的舅妈听见声音冲了过来,一把推开了阮牧。 “干什么干什么,影响了我儿子睡觉,你负责?阮牧,我们家供你吃供你穿,你大清早不睡觉起来也不干活,还不让别人睡觉,你安的什么心?”舅妈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着一个仇人。 “阮牧看着舅妈,知道她这边说不通,于是放下了手。 他被舅妈使唤着帮忙,直到七点多,两个表弟醒了。 他们起来后洗漱完便是吃现成的早饭,然后就准备上学了。 “等等!”这时候,阮牧叫住了他们。 “你们看没看见我的变形金刚?”他问。 “哦那个啊,借给同学玩了。”花荣满不在乎地说道。 阮牧立即就冷下了脸。 “拿回来!”他道。 花荣不满地皱眉:“干嘛啊,不就借你的玩具玩几天吗,你这种态度是演给谁看?” “拿回来,”阮牧说,“我晚上就要看见它,要是拿不回来我明天早上亲自去你们班里找人要。” 花荣脸上有些挂不住:昨天才借了人,今天就要回来像什么话? 但是仔细想想,还是被阮牧直接找上班里更丢人。 “知道了,”花荣在心中暗骂,面上还是答应,只是在出门的时候实在气不过,往阮牧的鞋子上啐了一口。 阮牧抽出纸巾擦了擦,深吸一口气,背着书包出了门。 他现在在这个家里没资格发火儿,有什么气只能往肚子里咽。 如果再被赶出去,他就真没家了。 阮牧一直这么在心里告诉自己。 是的,忍到长大那一天就好了。 当天下午,阮牧从学校回来。 在新学校,他一直都是一个人,而且是被笑话的那个。 因为他什么也没有,开学第一天就朝着别人借东西。 借个一次两次就算了,天天借,谁都会烦。 面对同学那厌恶的眼神,他也只能把自己的自尊心踩在泥里,然后赔上笑脸继续借。 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不知道。 浑浑噩噩地回了家,打开门没多久,花荣花喜也回来了。 “我的变形金刚呢?”看见这两个人,想到了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模型,阮牧身上总算是多出了几分活气。 “给你带回来了。”花荣满不在意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方便袋,往地上一扔。 阮牧低头捧起塑料袋,下一秒,他的表情一寸一寸地龟裂。 塑料袋里没有模型,只有一包碎片。 “这是什么?”他捧着塑料袋,浑身都在抖,但还是努力压抑着怒火。 “你那破烂模型!”花荣不耐烦地说道,“什么破质量,一摔就坏,害我丢人!” 阮牧看着碎片,脑中一片空白。 这是他最后的指望了,这是他和那个家最后的联系了,就这么轻飘飘地被毁了? 他捧着那堆碎片,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他忍得不够多吗?他妥协的不够多吗?他的态度还不够好吗? 他已经这么困难了,为什么老天爷连他最后的指望都肯不留给他? 阮牧抱着那一袋子的碎片浑身颤抖,眼泪无声无息地从他眼角流了下来。 “谁干的?”他看向花荣,哑着嗓子问。 花荣看见他这样,心中顿时舒爽起来。 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恶劣的笑,挺直胸膛看着阮牧:“我,怎么了?” “我杀了你!”阮牧对准花荣就扑了上去。 一时不察,花荣被扑倒,他没想到阮牧还敢反抗,一时间惊愕便挂在了脸上。 反应过来后,阮牧的拳头已经落在了他的眼眶上,剧烈的疼痛传来,花荣惨叫一声,捂住了眼睛。 “你特么是不是有病啊!不就一个破玩具,至于吗?!”花荣大叫着,心中却是恨极,当即拎起拳头冲着阮牧砸了过去。 数月积累的怒气和委屈在这一刻全部爆发,此时的阮牧就像是一条疯狗,逮准时机就咬,根本不在意身上受了多少伤。 “爸,妈,救我!”眼见身上又多出几条抓痕,火气上来的同时,花荣也怕了,于是大声喊道。 舅舅舅妈瞬间就冲了出来,一出来看见阮牧在打儿子,那个大怒,舅妈更是直接上前一步扯住了阮牧的后衣领,在他没站稳之际一巴掌扇了过去! “好啊,你敢打我儿子,让你打我儿子!” 舅妈叫着,又觉得打了一巴掌不解恨,手脚并用地踢打着阮牧。 “他弄坏了我的变形金刚!”阮牧大声吼道。 舅妈闻言更怒了,一把把阮牧摔在地上,踹他的肚子:“我们家供你吃供你穿还供你读书,你不想着好好报答也就算了,你就为那么个破东西打我儿子?打坏了我儿子你拿什么赔?我告诉你,就是八个你也顶不过我儿子一个!” 当初他们是这么说的吗?骗他离开妈妈,拼命在他面前贬低妈妈,展示他们的好,然后从他这里拿钱,结果,他们就这么对他?! 阮牧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忽然发了狠,站起身来狠狠推了舅妈一把! 他的力气毕竟小,没有把舅妈推倒。 但是下一刻,却是有一只大脚朝着他狠狠踹过来,顷刻间把他踹倒在了地上! 是舅舅! “这是我家,你给我滚出去!” “你说什么?”听到这话,阮牧愣住了。 哪怕早就知道舅舅一家的态度,这一刻他的心还是被伤的支离破碎。 过去和舅舅一家美好温情的时光在这一刻彻底破碎,昔日被轻易许下的诺言又浮现上了阮牧的心头。 “你说什么?”他抽噎着问,语气里满是质问,“你让我滚出去?!” 舅舅也意识到自己大概说错话了,不过一看在一旁哭的花喜,顿时又气不打一出来,当即指着阮牧冷声道:“你不该滚出去吗?吃我的喝我的还打我儿子,现在给我滚,马上滚!” “你说过永远不会抛弃我的!”阮牧大声叫着,大颗大颗眼泪涌了出来。他死死盯着舅舅,目光中竟带着几分哀求, “你说了,只要我跟着你,你就愿意把我当亲儿子一样看,你就永远不会抛弃我的!因为你的话我打我妈骂我妈偷我妈的钱,为了你的话我抛弃了我的家,现在来了你对我不好也就算了,你怎么能让我滚出去?我没吃你的,也没喝你的,我妈给了我钱的,给了你们二十万,你们用来养我哪怕我天天吃大鱼大肉也花不完!” 他大吼着,大哭着,积累在心底的委屈顿时爆发开来。他终于想起自己在这个家受到的待遇是不公正的,他妈妈给了钱的,十年,二十万,一年足足两万块钱抚养费,不报班不穿名牌的情况下供一个小孩的正常花销够了,完全不是舅舅舅妈说的那样白吃白喝。 而事实上,从他住进来后,这个家没有哪一笔钱是落在他的身上的,他吃的是剩饭剩菜,用的是破碗,就是用来做作业的笔坏了,都没有钱再去买一根。 他的旧衣服因为是名牌都被舅舅卖了,卖的钱他一分也没看见,也没给他买新衣服,现在他的衣服除了衣柜里的一个平价的外套就只有不值钱的两套校服。 相反,花荣花喜身上的新衣服是用他的钱买的,他们一家吃的排骨大虾是用他的钱买的,舅舅换上的中华烟是用他的钱买的,舅妈用的大牌化妆品是用他的钱买的…… 这一笔一笔本来该用作他的抚养费的钱,被舅舅一家瓜分得一干二净,半个子儿也没留给他。 对啊,他从来不欠舅舅家什么,也不是无依无靠只能寄人篱下。 他妈妈,是给了钱的。 阮牧心里陡然升起一份明悟,而伴随着这份明悟升起的同时,是舅舅气急败坏地落在他脸上的一巴掌。 “二十万?什么二十万!你妈就给了十万!这十万和你有关系吗?这是你妈用来甩掉你这个大麻烦的!” 打完之后,舅舅便急急开口,把阮牧准备说出口的话拦了下来。 这一巴掌打得真狠,半边脸都肿了,阮牧不由哭了起来。 他想看舅舅急,想看舅舅慌,于是直接对着他在舅妈面前大吼:“你骗人!我看见我妈给了你二十万,只是你骗舅妈说只有十万的!” 顿时,舅舅舅妈脸色都变了。 “好啊花永,10万块钱你都敢扣,说!是给哪个狐狸精了?!”舅妈上前一步就拧着舅舅耳朵质问,目光愤怒。 “你别听这小子瞎说,没有的事……”舅舅一边努力辩解一边用恶毒的目光望向阮牧,那眼神恨的仿佛要把他扒皮拆骨。 “没有?!”舅妈提高了声音,“要不我打电话问问人家到底给了多少钱?!” 舅舅一听顿时吓了一跳,他哪敢对账,马上赔笑:“我这不是想给孩子攒点钱吗……” “攒钱?我看是去便宜哪个狐狸精了?!” 说法得到证实,舅妈拎着鸡毛掸子就冲了上去,和舅舅打作一团。 花荣花喜看见这一幕也被吓哭了,他们一直在大哭劝架,没有劝住,反而被不知谁一手推到了地上。 第47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 忽然,两人把目光转向正在看热闹的阮牧,眼里露出愤恨的光。 “都是你……都是你害的!”花荣大叫着冲上前来,抓住阮牧的前衣领就往他身上砸。 他长得壮实吃得也好,阮牧想扒开他的手,但是怎么也掰不开。 “滚出去,你滚出我们家!” 花喜则是去了杂物间,把阮牧剩下不多的东西都找了出来,打开大门,一件件往外扔。阮牧听见玻璃碎裂的声响,那是一个他很喜欢的奖杯,代表着他过去在学校所获得过的最高成就,现在它也只化成了一堆碎片。 于是他也红了眼,拼命冲上前和花荣扭打在一起。 肚子上挨了好几脚,他终于冲到了花荣的身前,抬起手用自己并不长的指甲狠狠挠向他的脸。 脸上痛觉传来,花荣尖叫一声,原本还在扭打的两人一看这边的情景顿时怒了,阮牧还没来得及挠第二下,就被一股大力推开,接着一记重踢狠狠落在了他的肚子上,阮牧疼的身体在肚子上弓成了虾米,背后却又迎接了好几下飞踢。 “叫你打我儿子,叫你打我儿子!没人要的小杂种,给我滚,马上给我滚!!” 尖锐的吼叫从身后传来,阮牧弓着腰,费劲儿地起来,露出了他那张伤痕累累的脸。 他的手臂上和脖子上全是淤青和血痕,再一看花荣,也不过是脸上被抓了一下而已。 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在安慰花荣,然后给予他这个外人最大的恶意。 “我滚可以,”阮牧仰着头,本来想有骨气地说完这番话,眼泪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仰头也憋不回去。他带着哭腔对那一家大叫道:“你把我的钱给我,我现在就走!那是我妈给我的抚养费,不是给你们的谢礼!” “钱?你还想要钱?!”阮牧说出口的某个字深深刺痛了一家人的心,舅妈当即又是一脚,接着破口大骂,“你吃我们家的穿我们家的打我儿子我还没找你算账,你现在竟然还想问我要钱?!我告诉你,没有!你亲妈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你也是个白眼狼!当初要不是她死活不同意家里给她订下的婚事,我和你舅舅也不会这么晚才买了房!当初人家可是愿意给二十万彩礼的,她不要非要跟着你那个短命鬼爹跑,活该她得肝癌!现在这二十万,补当初因为她损失的彩礼钱都不够,你还想要回去?!” 哪怕没见过亲妈,但是以往舅舅没少跟他描述亲妈的好,以至于阮牧对生母印象是相当的好,现在听见她被人这么侮辱,瞬间失去了理智: “不许你侮辱我妈!” 他大叫着朝舅妈扑了过去。 然后被一脚踢开。 看他这愤怒的模样,舅妈仿佛在其中找到了快感。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阮牧,唇角带着讥诮: “侮辱?我就骂她怎么了?她本来就是个不知廉耻的女表子!活该她躺在医院没人管,借遍天下也借不到钱治病,最后连孩子都没人要,临死前只能把孩子托给闹掰了的仇人……” 阮牧再次愣了,他不可置信地听着这一切,呆呆问道:“你说什么?!” 他当初在医院,真的是因为没有人要才被托付给妈妈的?! “我说,”舅妈居高临下,一字一句,吐字非常清晰,“我说,你亲妈是个不要脸的东西,抢了人家的男人还好意思问人家借钱,你后妈也是个冤种,从小好吃好喝帮扶着你亲妈,长大后被抢了男人本来决裂了,人家一通电话又叫了过去,然后认下了你这么个不知廉耻的白眼狼,又好吃好喝伺候了这么多年,愣是没留下一点好,你和你妈一样是个白眼狼。” 说完,她把阮牧推出门,连带着他那堆东西一起。门被“啪”地关上,于是迎接阮牧的只剩下无边的黑暗,和门口终于被传出来的,嘲讽的话语: “你这种白眼狼爱滚去哪滚去哪,我们家可伺候不起!人家为了你一个养子八年多了别说结婚连个对象都没谈过,那么大个公司就差明摆着说留给你这个外人的,从小好东西什么没给你,就这还教出你这么个东西!就你这种的,出了这个门,我看谁还敢养你!” 阮牧愣愣地在门口冰凉的水泥走廊上坐了很久。 他维持着被推倒的姿势,眼神中透着深深的茫然。 过了许久,许久,他终究是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一件一件捡好自己的衣物,又一件一件地塞进了带来的收纳袋里,然后浑身无力地抱着大收纳袋,一步一步慢吞吞地往下挪。 过去,他从未想过母亲为了他到底付出了什么。 他只知道,舅舅会跟他说好话,会带他吃烧烤,会带他去游乐园,会带他回家吃饭,每一次他都能收获表弟们崇拜的眼神。 他以为,这就是爱。 即使过来了发现这边的情况和印象中有落差,他也没觉得妈妈有多爱他。 如果妈妈真爱他,为什么不早一点对他好? 但是就在刚刚。 舅妈的一席话下来,他忽然就明白了。 原来在别人眼里,妈妈爱极了他。 她或许因为一些原因对他不算亲近,但是最好的东西从来都是留给了他。 她不太擅长言语表达,但是总是替自己事事考虑周到,就连被他敌视了这么多年都只是默默把委屈咽进心里,虽然态度冷淡了但是该给他的一点都没少,直到她彻底失望。 而舅舅,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只不过说了几句花言巧语,在阮牧抱怨的时候陪着他去贬低妈妈,在他这里拿了几千几万块钱后大发慈悲地拿出几十去请他吃了顿炸鸡,缺钱了就以做客的名义把他领回家先伺候开心了再在饭桌上吐露自己的难处,他从无不应的时候。 而舅舅一家其实也一直知道他怎么做不对,一边在心里看不起他,一边为了钱又对着他疯狂贬低妈妈来讨好他。 眼泪无声地滑下脸颊,阮牧捂住了脸,任由眼泪落在地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阮牧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儿。 走出小区,他把自己窝成一团,窝在人家门口靠着大门睡了一觉。 夜风很冷,冷得他直打哆嗦,但是最后还是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第二天清晨,他被人家开门的声音惊醒,一清醒连忙站了起来,急匆匆地抱着自己的行李就往远处跑。 跑着跑着,他想家了。 如果现在还在那个家里,现在他应该已经吃好了丰盛的早餐,由妈妈整理好了衣服然后干干净净地准备去上学了? 但是他现在还有资格回去吗? 光是想到那张昔日厌烦不已的脸,他就感到了羞愧,就想退缩。 他既想回去看看妈妈,又怕妈妈见到他后冷嘲热讽。昔日如果发生这样的事他不会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光是想想那种可能就让他心碎。 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别扭情绪,反正他现在唯独不想让妈妈看见他这幅落魄的模样。 但是他还是想回去看看妈妈,看看她过得怎么样。 对了,他家在哪个位置来着? 是北面?一直向北走,总有一天能找到家的位置。 于是阮牧抱着收纳袋,一步一步地向北走。 他前头的一个年轻人喝了两口营养快线,忽然把剩下的半瓶饮料瓶盖一拧,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阮牧犹豫了几秒,等那人走远了,他立马放下手中等收纳袋去垃圾桶里把那半瓶营养快线掏了出来,揣在了怀里。 他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吃东西,饿得厉害,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他拧开瓶盖,也不管有没有别人的口水,咕咚咕咚干了起来,把剩下的半瓶饮料喝得一点也不剩。 然后,他把那个瓶子塞进了收纳袋里。 说不定他以后都得靠捡垃圾为生了,这个可不能丢,得卖钱。 因为带过来的大多数东西被舅舅一家占了,还有一些被摔了,所以他的收纳袋里现在的东西并不多,完全有多余的空间容纳这些垃圾。 假设他一顿需要吃两个馒头,一个馒头五毛,一天就要三块钱。阮牧现在身无分文,于是他一边走,一边计算着自己一天要捡多少垃圾才能攒到三块钱。走着走着,看着前方有个被扔掉的快递盒,他四下看看没有人,便忍不住快步走了上去把它捡了起来。 这个也能卖钱…… 不知不觉,他捡了满满一个收纳袋,腿脚也酸软得厉害,但是他不敢停。 另一边,宽敞明亮的大宅中,经过两个月的练习,林行者已经能很好地行走了。 第48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一) 另一边,宽敞明亮的大宅中,经过两个月的练习,林行者已经能很好地行走了。 不仅行走,这双高价定制的假肢出乎意料的灵活,只要不持续进行高强度运动,支撑他日常生活完全看不出来他的腿有任何问题。 腿的外头裹了一层仿真硅胶,只要遮住连接处,从表面上看已经分不清他的腿是真腿还是假腿了。 完全恢复这一天,林行者又哭又笑,捂着脸半天才缓了过来。 有些东西,只有失去过才知道头有多么珍贵,才会在失而复得之后更加珍惜。 “妈,我想自己出去看看。”林行者扭过头对林枫晚说。 林枫晚同意了。 于是林行者就用这双腿向外一步步走,走着走着便开始跑了起来。他知道这双腿不能长时间剧烈运动,依旧跑到自己骨头被磨得发疼,这才停了下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对着天空大喊,雪白的鸽子被惊得一只接一只地腾空飞起,林行者抬头看了眼鸽子,开始缓慢地行走。 他认认真真看着街边的一人一景,仿佛要把它们印在心底。 身上没有钱,他便走了两个小时回到了孤儿院。 站在孤儿院门口,他看着熟悉的孤儿院,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大门。 当院长赶来的时候,他正在陪着其他小朋友玩。 “院长……”林行者回过头,看着院长,露出了笑容。 “你的腿?”院长惊讶地看着林行者的腿,那双腿现在看起来跟不同人没什么区别。 “是假肢。”林行者解释说。 院长点了点头,还是有些稀奇。 这假肢做得倒挺逼真,一般的假肢都只搭建了骨架,外头是没有那层硅胶皮的,因为这东西会影响假肢的行动。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的假肢。 “看来你过得不错。”看见被领养出去的孩子过得很好,院长也放了心。 “院长,我这次来是有一些事想请你帮忙的,”林行者站起身来,却是没管弟弟妹妹们抱着他大腿的手,“我想知道孤儿院孩子的具体残疾情况,你能给我列一份报告吗?” 院长一怔。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这个干什么?”院长有些不解。 “我想为他们治疗。”林行者坚定地说道。他摸了摸旁边小女孩的脑袋,小女孩抬头仰望他。 小女孩有很明显的兔唇,身子骨瘦弱,紧紧保证林行者。 “我本来以为很多病是治不好了,所以他们才会被丢掉。但是被收养后,我发现不是的,很多病其实是可以通过手术治疗的,并且越早越好。我换假肢的时候问了医生很多问题,他都回答了……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的科技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啊,原来这么多孩子,只需要几万块甚至只需要几千块,就能让他们变回正常人。” 说着,他抬头看向院长,眼睛一眨也不眨:“我被很好的家庭收养了,他们毫不吝啬地为我治疗。我现在的妈妈可会赚钱了,我想先跟着她学,学到足够赚钱的方法,然后我就可以出去赚大钱,为他们治病了。” 院长鼻子一酸,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我送走这么多孩子,你还是第一个回来说要为这些孩子治病的。”院长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意,“我很感谢,真的很感谢你有这份心。” “但是,孩子,你不用把这当成你的责任,你也只是个孩子。等你长大成人之后,依然抱着这种想法,并且有足够的能力,那我欢迎你回来,但是这不是你现在应该考虑的,你现在应该好好和养父母打好关系,好好去上学迎接你新的人生,而不是把这么重的担子压在你自己的身上。” “我是他们的哥哥啊,”作为孤儿院年纪偏大甚至现在是最大的一批孩子,林行者不在意地笑了笑,“身为一个哥哥,把照顾好弟弟妹妹作为自己人生的目标,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 林行者到底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然后,他去了医院。 想要咨询就得先挂号,他没带钱,就只能坐在长椅上,眼巴巴看着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 不仅是他,很多人都在等,有的医生一出来立马身边就围了一大群人,林行者挤不上,只好回来坐着。 就这么坐了一个多小时,手里那张单子让他攥得都有些皱了,他终于又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从楼上下来了! “医生!”他大叫一声,挤开所有的人,抢先扑了上去,只是扑到最前方的时候,他就有点小心翼翼,“我想问您一些问题可以吗?” 头发花白的老人低下头,看见是一个小孩子,愣了愣,点头道:“小朋友,你想问什么?” 林行者趁机把怀里那张纸递了过来,满怀期待地看着医生,心脏砰砰直跳:“医生,我想知道如果要治疗这些病,每一样要花多少钱?” 那老人接过了纸,一看,便又是一愣。 林行者不知道,他其实是市医院的副院长,而不是普通医生。并且,在学术圈子里也是赫赫有名,是攻略遗传病方面的泰斗级人物。 此时,拿着这张单子,他愣了。 因为单子上全都是各种遗传病的症状,还有部分先天畸形和后天残疾…… 你要说他是随便写的,每个病的前头还标注了一个名字和年龄…… “你这是哪来的单子啊?”副院长低头问道。 “这些都是我的弟弟妹妹。”林行者回答道。 都是? 副院长不相信。 就是猪也生不了四十多个孩子,而且各自有各自的病。 但是他还是回答了。 是他专业的,他就根据情况给出了一个比较准确的估价和详细的手术方案,不是他专业的,他也能给出大概的估价,或者去哪个办公室拉出一个专业的来给他估价,很快,纸上的大半病症的后面被填满,虽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进行治疗,但是只要有钱就能治的也占了一大半。 “谢谢!”林行者对着副院长鞠躬,他是真的感激。 耽误了人家这么长时间,人家没有发火,还愿意为他讲解治病。 林行者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一天的时间总是那么长,又显得那么短。 打开家门,林行者深吸了一口气。 “妈,我想赚钱。”他说。 听到这个回答,林枫晚也是十分惊诧。 因为家里根本不缺钱,她也没紧着林行者的零花钱,吃的穿的也没亏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想到了钱财上来。 “你为什么想赚钱?”林枫晚走了过来,语气里带着些许不解。 林行者心里一慌,不自觉地低下头,声音变低了许多:“我就是想挣钱啊,有钱什么都好,连我的腿也能治好……” 林枫晚并没有被他拙劣的演技糊弄,而是揉了揉他的脑袋,温声道:“说实话好吗?” 明明那声音是如此温柔,林行者却觉得有一股无端的压迫感。 他不敢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告诉林枫晚,于是在心里咬了咬牙,他决定大事化了。 “我……我在孤儿院有个玩得很好的妹妹,”林行者低声道,“她是弱视,能看见,但是戴上眼镜视力也只有01。我问了医院,医院说这种的可以通过手术改善,我就想试一试。” 说完,他赶忙解释:“我不会花家里的钱的!您告诉我赚钱的方法,我自己出去赚钱!” 林枫晚给孤儿院那边打了个电话,确认他今天是真的去了孤儿院。 然后,她放下了电话,吐出一口气。 “这不是好事吗?为什么要撒谎?”林枫晚抱住了林行者,轻声问,“富贵了还能记着帮扶困难时的朋友,这是一种值得令人骄傲的品格。” 林行者愣住了。 “怎么……会是好事呢?”他问出来的时候,语气中甚至带着几分惶恐。 林枫晚低头看她,那个永远挺直腰杆,仿佛对任何事都能坦然面对的男孩脸上流露出显而易见的慌乱,他的眼里,带着深深的茫然。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极其不可思议的事一般。 林枫晚揉了揉他的头,很肯定地回答道:“就是好事,从小老师教育我们要多帮助别人,对不对?你有这份帮助别人的心,也想为帮助别人出一份力,这很好啊。” 是吗? 林行者茫然地看着林枫晚,动了动嘴唇。 第49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二) 他关于过去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记忆已经不多,除了为数不多的幸福记忆,便只留下了那么几个让他印象深刻的场面。 印象中,父母的感情很好。 只有一次,那是在他四岁左右,他们破天荒地吵了一架,甚至动起了手。 从来待人和颜悦色的爸爸抄起餐桌旁的椅子就往妈妈头上砸,砸得妈妈头破血流。 而妈妈,只是跪坐在地上哭。 “谁让你动我钱的?谁让你动我钱的!”爸爸放下椅子,一边吼着一边去踹妈妈。 “那是我爸妈!他们就我一个女儿,他们病了我拿点钱给他们治病怎么了?!”妈妈一边哭,一边坐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喊。 “你要拿拿你自己的钱,凭什么动我们家的钱?!你知不知道,你已经不是那家的人了,你现在是我们家的人!”那时候,爸爸大吼道。 林行者还太小了,什么都做不了,他拉不动架,只能坐在妈妈身前陪着妈妈哭。 他记得,妈妈哭了一夜后,第二天就走了,爸爸没去追。 过了一天,妈妈回来了,她边哭边和爸爸认错,然后又过了一天,病床上的姥爷知道这边发生的事,让姥姥连夜赶火车把妈妈带回家的那五万块钱送了回来。 再后来—— 姥爷去世了。 医生从急诊室出来报消息的时候,姥姥受不了打击心脏病突发也跟着去了。 原来,妈妈做的是正确的吗? 可是他记得爸爸发了那么大的脾气,这是他唯一一次看见他动手打妈妈,后来也是妈妈认得错。 “这是对的吗?”他重复问了一遍。 “是啊。”林枫晚依旧保持着原回答。 “原来是对的啊……”林行者捂住了心口,不知为什么,在得到确切答案的这一瞬间,他忽然觉得心里好难受…… “你想攒钱为孤儿院的妹妹治眼睛是吗?”林枫晚看着他,想了想,道,“你现在的年纪太小了,又什么都不懂,出去也挣不了多少钱,甚至没人敢要你。不如这样,下个星期我送你去上学,你识字对吗?你这个年纪该去小学五年级了,我到时候直接把你送到五年级,落下的课程你自己补,补不了可以告诉我,我给你找个家教。” “咱们就从入学那天开始算,你每在课堂小测取得一次第一名,我给你一百块钱;如果月考取得第一名——如果有的话,那我给你一千块钱;如果期中期末考能取得第一名的话,在这个基础上我再翻十倍。”说着,林枫晚算了一下,觉得这些钱也暂时够了,怕林行者有太大的压力,便继续道,“拿不到第一名也没关系,拿到前三名也有奖励,奖励是在第一名的基础上降一半;没拿到前三拿到前十了也可以,奖励就在前三的基础上降一半。” 她后头说的那些,林行者没有去听。 他只是在脑子里对比着那张从医院里带出来的报价表。 如果,一学年有两次期中考试和两次期末考试,如果这四次考试每次都能拿第一,那么这些钱就够让一个孩子恢复健康。如果在这一天里每天都有一科进行小测,如果这些小测他能拿第一,那他一年便能让两个人恢复健康。 如此下来,想让孤儿院所有的孩子恢复健康,也得需要二十年。 不行,时间不够,他不能再等二十年! “母亲,那竞赛呢?”林行者忽然想到了一个学校里特殊的存在,这种东西一般的学生很难有机会接触,但是不代表绝对没有机会。 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乃至大学,都有各种竞赛! 林枫晚一怔。 “如果你在竞赛中拿了第一,那奖励便在期末奖励上翻十倍。”林枫晚认真地说着,“但是如果你因为准备竞赛耽误了你的期中期末成绩,那竞赛的奖励便要扣下一半。” “我不会!”林行者喜出望外,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脸。只需要赢一场竞赛,那便有十万的奖励! 但是很快,他又不安起来。 虽然妈妈给自己设置了奖励制度,但是这个事的本质上,还是他在用家里的钱给外人治病! 现在妈妈没有多想,以为他这样很好,那以后呢? 少年身上的惊慌太过明显,林枫晚一眼便看出来他又在胡思乱想了。 这孩子哪怕到现在都没有这是他家,他想咋耍咋耍的自觉,而是把这里当成了类似的收养他的亲戚家里,一举一动都透着小心翼翼,有什么事得先在心里过一百零八个弯再开口。 林枫晚知道,这是因为他在孤儿院待的太久。 这种病需要时间去治愈。 不过当下, “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林枫晚很夸张地拍了拍手,感慨道,“我们这个圈子的人都为子女教育愁坏了!一个个的都是富二代富三代,祖上的家业攒得都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了,所以这些人也从小没什么目标,从小就学会了吃喝嫖赌,成绩常年稳居倒数,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哎,怎么办啊,哪怕成绩再丢人,他们也没啥后顾之忧,一个个都不努力。我还没继承公司的时候,身边就有好多小姐妹学着学着就不学了,打算将来出国留学,大不了给学校那边捐点钱就能上个好大学,一毕业啥都不会回家混吃等死,不能帮家里分担压力不说,还给家里额外增加压力。我要是有个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儿子,他们肯定都会羡慕坏了,如果我儿子常年成绩稳定在前三,那我就是这个圈子里最风光的崽了!” 林枫晚憧憬地握了握拳,眼中仿佛有无数信心。 林行者一怔,抬头看她。 是这样的吗? 他不确定。 他还想说什么,林枫晚便拍了拍他的肩,继续鼓励:“加油!妈妈能不能在带娃上头全面风光下去就看你了!之前妈妈可是被那群人笑话死了,就指望你了!妈妈以后还等着你学成归来后帮妈妈养老呢!” 说完,她便转身走了。 她的身后,林行者知道这并不是无偿的帮助,而是有代价的,这份代价也有利于妈妈,忽然就心安了许多。 太好了。 他吐出一口气,在心里安慰到。 在家里又呆了三天,林行者去上学了。 林枫晚给他转的是附近的普通小学。早晚车接车送,也算是安全。 因为年纪,林行者直接上的是小学五年级。 前四年的东西他都没系统地学过,好在小学的课业简单,现在补还来得及。 于是,一个学习狂魔就此诞生了。 被赶出来半个月,阮牧渐渐适应了居无定所的日子。 在心里,他有那么点后悔了,为什么非要爆发那么一次呢? 过去那么长时间都忍了下来,怎么他那天晚上就不能忍一忍呢? 如果忍一忍,他就能继续上学,没有笔他可以问同学借笔,没有本子他可以偷偷从垃圾桶里捡别人不要的本子,反正小学三年级前都是用铅笔写的作业,到时候擦擦就行。 就是被发现了可能会被嘲笑,但是没关系,他读书了未来就不用捡垃圾了,等他大一点也可以自己打工赚钱…… 至于在家受的委屈也没什么嘛,剩饭剩菜冷了剩了好歹也是新鲜又干净的,在家里他没有碗,现在也没有碗,甚至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夜色里,阮牧冻的蹲在路边瑟瑟发抖,他又想起了那个改变他命运的晚上,他穿着暖和的衣裳,背着小书包,是那么坚定地一步一步走在去舅舅家的路上。 真可笑啊。 他拢了拢已经磨破的袖子。 夜色渐深,寒气渐重,眼看到了一天中最冷的时候,阮牧有些熬不住了。 校服对于他来说还是太单薄了,哪怕两件穿在一起,也只是能稍稍留住热度。 偏偏,这时候,腹部又传来了强烈的饥饿感。 总归少年人还是脸皮薄的,他晚上路过一个街口看着对方把半个面包扔进了垃圾桶,想捡,一直有人路过,他等了两个多小时人反倒越来越多,最终熬不住了只能先离开。 然后到现在也没找到第二份干净又可以果腹食物…… 第50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三) 鼻尖传来一阵香味儿,阮牧不自觉地就跟着香味儿走了,走着走着,他走到了一个小摊子前,看着路边摊上昔日觉得脏不屑要的煎饼果子,阮牧十分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肚子里更饥饿了,阮牧双眼直勾勾盯着小吃摊,视线许久都没有挪开。 有客人来随手买了个煎饼果子,然后抓在手里咬了一大口,被烫得直吹气。 翠绿色的菜叶和浅红色的火腿裹在金黄的面皮里,香喷喷的鸡蛋露出一点白,再搭配着诸多的小料,看得人直咽口水。 阮牧盯着这一幕,步子舍不得迈开,他蹲在附近的一棵树下,心想着摊主什么时候收摊。 如果要收摊,剩下来的小料他是不是可以要一点? 当然,对方可能不会给,但是万一呢? 也许是他的视线太强烈,也许是他呆的时间太久了,摊主还是注意到了。 摊主是个老人,看上去五六十岁的年纪,系着围裙,长相也是慈眉善目的。 “那边的小孩,你父母呢?”见阮牧一个人蹲在那儿,摊主叫道。 阮牧一慌,立马要跑。 这时候,摊主把一份刚做好的煎饼果子递到了他面前,阮牧顿时走不动了。 “蹲了这么久饿了?饿了就吃。”摊主说道。 阮牧抬头,不敢置信地看着摊主,这么一份煎饼果子,就白给他了?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阮牧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孩,你父母呢?怎么就放心你一个人出来?”摊主继续问道。 想到舅舅一家的事,阮牧鼻子一酸,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他急忙擦干,低着头继续啃煎饼果子。 “怎么了?”看出他情绪不对,摊主急忙追问。 阮牧不敢说自己当初是怎么从家里出来的,只能红着眼眶,含糊道:“他们都不在了。” 反正亲生父母也的确不在了。 摊主一愣。 “那你怎么在这儿?”他继续问道。 阮牧低着头:“他们出车祸死了,我被接到了亲戚家。但是亲戚一家不喜欢我,要赶我走,我呆不下去了就跑了出来。” 摊主皱起了眉,又问:“那你还有其他亲人吗?” 阮牧犹豫一番,点了点头:“有,但是我们关系不太好。我想去看看她,但是她应该不会要我。” 摊主看着阮牧,阮牧的小脸白净,长相也不错,看上去乖巧又懂事。 这样一个孩子,料想学习成绩也是不错的。 他想起了自己早亡的孙子。 因为自己的一时失职,孙子摔死在了自己面前,儿子儿媳也和自己闹翻,这成为了他心中揭不去的疤。 他孙子死的时候,也就差不多这么大。 “我说,”摊主终于忍不住了,“你要是没地方去就留下来,我去和你亲戚说,我虽然家里条件不怎么样,但是养个娃娃还是养得起的。” 阮牧抬头看向摊主。 摊主依旧是那副和蔼的模样,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几分心疼。 阮牧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煎饼果子。 毫无疑问,摊主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而自己已经没有家了。 要去吗? 阮牧有些动摇。 他总是要有一个落脚的地方的。 但是很快,他又想到了舅舅一家,想到了花荣花喜和舅舅舅妈,腰杆笔直又理所应当地让他从那个家里滚出去的模样。 最终阮牧还是拒绝了。 无论如何,他这辈子都不想听见第二次这样的话了。 他拒绝,摊主很可惜,但是也没说什么,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零钱,递给了阮牧,作为他资助阮牧的路费。 阮牧低头看着那一把零钱,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虽然,他知道记得再清楚以后估计也是没用的,零钱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单这一百来块,他以后就不知道该拿什么来还。 他已经认命了,小学都没读几年就辍了学出去捡破烂,他这辈子也就是个捡破烂的了,老了估计是要去大街上乞讨的。 虽然现在才七岁,但是阮牧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六十年后的人生。 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死亡,思考自己是将来死在暗无天日的小破屋里几天都没人发现,还是因为太冷又讨不到饭冻死在冬夜的路边。 不知道。 走一步看一步,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拒绝后悔,但是那一天不是现在。 现在,他还是想回家看妈妈一眼。 哪怕她冲他发脾气,哪怕她要把他再次赶出去,他也想去再看一眼妈妈。 他没什么别的心思,就想记下来妈妈的模样。因为一直以来对妈妈的忽略,他发现他竟然从未仔细观察过那张日夜相伴的容颜。 于是阮牧继续开始上路了,小吃摊摊主给的钱被他认认真真收好,然后继续捡着垃圾。 现在天气不太冷,他自己找找就能吃上饭,这笔钱还不能动。现在攒着钱,等入了冬,说不定这笔钱还能救他一命。 现在他生病了,可没有药能吃的。 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 最开始,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后来,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这么走了十几天,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 然后,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鞋底被磨没,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脚下踩了钉子,扎得到处是血。 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 等到脚底不流血了,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又开始上路。 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但是,他到家了。 他找到回家的路了,尽管那里已经不是他家。 阮牧走到小区前,怔怔看着小区大门,畏缩地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整洁高雅的小区,心生怯意。 “小孩,你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阮牧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保安就是他把节目组带回家的那天帮他找妈妈的那个,脸色顿时白了。 他连忙别过头,朝着远处夺命狂奔。 他不知道,保安压根儿没认出他来。 跑出好远,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 也就是这时候,一辆车从他身前驶过。 阮牧认出来那是他们家的车,赶忙低下了头。 也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注意到,车里除了司机外竟然还有一个人。 那是谁? 亲戚的孩子? 阮牧不知道。 直到他看见母亲从小区里走出来,然后车上下来了一个比他大一点的少年。 少年看着他的妈妈,露出笑脸,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然后,他叫道:“妈。” 阮牧如坠冰窖。 他躲在墙后呆呆地注视着这一幕,忽然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一行又一行清泪从他眼中滑下来,他捂住自己的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这一切多么突然,又理所应当。 他早就知道的,以前在学校羡慕他家境的同学就不知凡几,他曾经看不上的妈妈,这天下却有的是人想做她的孩子。 自己走了,她养了别的孩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那个人会笑着叫她妈妈,会给她拥抱,不会和她顶嘴,惹她生气,也不会用看仇人的目光看她,甚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比他这个逆子好了一千八百倍。 只是,心脏的位置好疼啊…… 泪水模糊了阮牧的双眼,但是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终究只是蜷缩在了墙角,没有让任何人发现他,直到视线里的人和车都消失不见。 第51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四) 林枫晚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再见到阮牧。 不,是没想到这辈子会再以这种方式见到阮牧。 她以为能见到的阮牧最凄惨的形象也不过是穿着破旧的衣裳哭着向她哀求认错,但是她没有想到,她再见到阮牧的时候,对方正在啃着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半个面包。 林枫晚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啃得相当仔细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背后多了个人。 林枫晚从身后看着他,第一眼注意到了他被磨破的校服,然后看见了他乱糟糟的头发和早已开胶的鞋底。 “阮牧?”她轻声叫道,声音里带了几分不确定和迟疑。 因为对方翻垃圾堆的模样很娴熟,像是早已经不知道翻过多少次,而记忆里,阮牧是个连路边摊都嫌脏的小少爷。 怎么可能是阮牧呢?如果真是,他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枫晚不知道。 听见熟悉的声音,阮牧惊慌地回头,一抬头便对上了林枫晚的眼睛。 那一刻,少年神色里的惊慌遮掩不住,他连面包都不要了,抓起收纳袋就跑。 林枫晚眼疾手快地去抓,却只抓到了收纳袋。 收纳袋的拉链被暴力扯开,里面不是阮牧走的时候带走的高档玩具和衣服,而是一袋子塑料水瓶和纸板。 拉链被扯开,废品撒了一地,阮牧回头看了一眼,神色有些急,但是咬了咬牙还是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给我回来!”见他还要跑,林枫晚直接顺着收纳袋把他往后一提。阮牧没有放弃收纳袋,这袋子里可是他现在唯一的东西了,于是一时不察,他被拽了回来。 被拽回来后,林枫晚立马拉住了阮牧,不让他挣脱。 阮牧挣扎了两下,挣扎无果后也停了下来,低下了头。 “你怎么在这里?”林枫晚蹙着眉打量他,少年狼狈极了,比真正的乞丐还像是乞丐。 她以为阮牧在花家虽然肯定过得不会有多好,但是一口饭花家还是少不了他的。 毕竟好歹也隔着一层亲缘。 “你舅舅虐待你?”林枫晚皱着眉头逼问道,而阮牧,发现逃不掉后也就跟一节木头桩子一样站着,低着头嘴巴抿得紧紧的,死也不说话。 看他这样子,林枫晚就明白了。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林枫晚问,“我给了他们钱,他们有义务照顾你长大。既然他们这么对你,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您还愿意管我吗?”阮牧抬头,声音中带着小心翼翼。 接着,他鼻子一酸,眼泪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一边哭一边说着。 林枫晚看他这样子也有点心酸,虽说这孩子可气了点,也都是大人教的。再加上他也没多大,知错能改,倒也没什么。 真放在那样的家庭成长,才是毁了他的一辈子。 她叹了口气,俯身抱起他,给他擦了擦眼泪:“你若是不想待了就回来,家里不缺你一个吃饭的碗,不过这种事没有下一次了。” 就当是孩子参加了一期变形记,只是关系注定没那么容易修复了。 闻言,阮牧哭得更惨。 小时候,他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只有妈妈,没有别的亲人。 班里的小朋友都有爸爸,他也想要。 于是,有一天,他舅舅来了。 他陪他吃,陪他玩,带他去见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对他只有笑脸,渐渐的,他有那么点把对方当成了爸爸。 他其实也不是那么笨,就是单纯觉得,舅舅不会害他…… 毕竟那是他的舅舅啊,他血脉相连的亲人。 而且他姥姥姥爷都是这么说的。 当初他知道自己不是妈妈的孩子的时候他慌极了,也是舅舅陪在他身边安慰他。舅舅告诉他,一切都是妈妈的错,只要他向着舅舅,舅舅一定会对他好…… 他信了,于是变得越来越无理取闹,妈妈越管他他越想去舅舅家,舅舅从来不会凶他。 过去他做的那些事,他自己都想打自己一巴掌…… 他这些天早就想过来了,但是一直没敢出现在林枫晚面前。 有时候,他也会想,厚着脸皮出来求一求妈妈,也许她会答应接他回去呢?大不了被骂几顿,被打几顿……但是一想到双方没有血缘关系,再想到过去他的表现,他心里就十分恐惧。 他害怕被拒绝。 他也不想让妈妈看见他狼狈的样子。 于是,他恨舅舅家,却必须呆在那里,因为离开那里,他不知道哪里会要他…… 电视节目播出了,网上的评论他也知道一些。上学的时候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他,他渐渐也知道,自己在其他人眼里是什么样的了…… 现在,妈妈还愿意要他。 他迫切地想跟妈妈回去,他会变乖,会懂事,再也不相信其他人了,他也是真后悔了,只要他回去,一家人就可以回到过去的生活,只是这一次会比以前更好。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阮牧差点就没经得住诱惑答应了。 但是,真的完美吗? 他和妈妈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了一起,舅舅一家怎么办? 他不甘心。 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治他的罪,就这么放过他吗?那教唆自己,差点毁了自己一生的人,怎么能让他拿着从自己这里骗到的钱,快快乐乐奔小康? 他想报复回去。 他不懂该怎么复仇,但是他懂舅舅当初是怎么一步步教唆离间他和妈妈的。 作为受害者,他有这方面的经验,甚至知道每一步身为受害者的心理。 “妈妈,我可以晚几个月再回家吗?”阮牧抬起头,哀求道,“如果我过几个月回来,您愿意收留我吗?” 林枫晚愣了。 她没想到阮牧还想继续留在花家。 这是没被虐够? 不像啊。 算了。 “你愿意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林枫晚叹了口气,去at机里取出五千块钱,“这些钱你拿着,别让你舅舅舅妈知道。这人乍穷也容易学坏,妈妈不希望下一次看见你时,你在和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一起收保护费。” 阮牧接过了钱,心中又是一阵酸涩。 不过,他并没有按照林枫晚的话来。 他先把五千块钱现金中的三千块钱收好,然后把那两千块钱带在身上,来到了一家中高档的零食店。 “阿姨,我要那个,那个,和那个!”他指着货架上的零食说。 最终店员给他打包了一盒巧克力,一盒曲奇饼干还有一包果冻,总花费368元。 他带着这些东西,又买了车票,坐着车回了舅舅家。 敲开舅舅家大门,是舅妈开的门。 打开门一看见阮牧,脸立刻就拉了下来。 不过也隐隐松了口气,阮牧失踪一个半月了,她真怕哪天警察带着尸体找上门,让邻里邻居知道了他们家的破事。 “你回来干什么?我们家不欢迎你!”虽然松了口气,但是这不代表她待见阮牧。 阮牧见状,先是老老实实鞠了一躬,诚恳道歉:“舅妈是我不对,我不该打人,我已经知错了,您能放我进去吗?” 舅妈刚想刁难他两声,便听阮牧继续道:“这些天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在警察叔叔的教育下,我觉得我应该向您道歉。” 闻言舅妈吓了一跳:“警察?你惹上警察了?” 阮牧的脸上充满感激:“就是他们送我回来的他们就在楼下,没上来。” 舅妈心里顿时慌了。 要是把这小子赶出去,下一次上门的就是警察了…… 她知道自己贪了人家的钱,过去倚仗的也不过是阮牧没办法拿回去而已。 “你既然认错了就进来,一家人不必客气。”舅妈说着,一边向着楼下张望。 “那我就去和警察叔叔说一声,让他们走。”阮牧乖巧点头,扭头下了楼。 他是真的求了警察护送他过来的。 下去报了平安,两方就分别了。 楼上,舅妈看着离去的警察,心里松了口气。 总算走了…… 然后扭头看阮牧,脸色又拉了下来。 吃白饭的回来了。 阮牧却是没管他,而是带着自己的大收纳袋,敲响了花喜花荣两兄弟的房门。 今天是星期六,两兄弟都在家。 一见进来的是阮牧,那个脸那个嫌弃劲儿…… 阮牧却不在意,关上门,打开收纳袋,顿时,一大堆零食就露了出来。 两兄弟看见他带回来的东西,眼睛都直了。 他舅妈对这些零食向来管得很严! 阮牧推开门,抱着零食,脸上露出讨好的神色:“花喜,花荣,我把这些东西给你们,你们能原谅我吗?” 两兄弟上手就抢! 阮牧毫无挣扎,一松手东西就被抢到了两兄弟的怀里。 打开巧克力,两人都先吃了一个,顿时眼前一亮! “真好吃!”花喜惊喜地叫道! “那是当然啦,这可是外国进口的,别看一盒才十二小块,但是要178一盒呢!”阮牧挺直了胸膛,骄傲道。 “进口货?”两兄弟的动作停住了。 “对啊,世界名牌!”阮牧肯定地说,“这东西不仅自己吃好吃,你们要是拿到学校,也能羡慕死一大票人!就你们现在上的学校,我敢保证你们全年级能吃得起这个的也没有多少人!” 对他们来说,什么打架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他们早忘了。 而零食却是实打实的! 花喜和花荣闻言,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他们拿着高档零食在学校吃,而周围同学全部投来讨好羡艳的目光…… 之前他们班最被羡慕的小胖子,也只是吃得起三块钱一包的卫龙,有钱每天喝可乐而已! 第52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五) 小孩子的快乐就这么简单! 两兄弟顿时不吃了,把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好,留着明天去学校炫耀。 阮牧见状又递上果冻:“别看这果冻一袋才8个,价格也得49呢!也是外国进口牌子的!” 这么贵?! 兄弟二人都愣住了,连忙接过果冻。 接过来后才发现不对劲,于是又狐疑地看向阮牧:“不对啊,你哪来的钱?” 阮牧依旧是乖乖巧巧,把身上的钱都拿了出来:“我去找我妈了,我妈给了我一千块。我在学校根本没人陪我玩,只要你们原谅我,不欺负我,这些钱我都给你们买零食吃!” 一千块?! 那红艳艳的票子顿时砸晕了兄弟俩,对于刚上小学的他们来说,五块十块都是巨款,何况是红彤彤的钞票? 还是整整六张! 这得能买多少好东西啊! 两兄弟顿时喜笑颜开,上手就去抽阮牧手里的票子,不管能不能做到,张嘴便是许诺:“你放心!只要你把钱给我们,我们以后罩着你!” 说着,拿到钱后,两人便计划着怎么花! 阮牧买的零食好是好,但是不经花啊! 两人迅速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好几包辣条,还有可乐薯片等一大包零食,才花了三十二块! 而这些零食,够他们吃一个星期了! 两兄弟那个高兴,抱着零食就上了楼。 而阮牧悄悄记下他们买的零食,又去小卖部买了一袋同款辣条,随手就丢到了客厅的沙发边缘处,然后把遥控器放到地下不远的位置。 过了不久,他舅舅舅妈回来了。 一回来,两人便瘫坐在了沙发上,一副十分疲惫的样子。 休息了一会儿,两人想看会儿电视,但是怎么都找不到遥控器。 “遥控器呢?遥控器呢?” 两人到处找着,终于,舅妈率先发现了遥控器! 她一低头,刚想捡起遥控器,突然视线一凝,看见了不远处差点要钻进沙发底下的辣条! 她把辣条捡了起来,一看,这不是楼下小卖部的辣条吗? “哪来的辣条?花永,你给孩子买辣条了?”舅妈侧头问。 舅舅一愣,连忙摇头:“没啊,我给他们买这些垃圾食品做什么?” “那就奇了怪了,它能是自己长腿跑上来的啊?”舅妈抱着手臂,说道。 “这简单,你去问问他们不就行了吗?”舅舅浑不在意地说道。 于是舅妈就开始问了。 “花荣,花喜,你们给我出来!” 她的嗓门很大,躲房间里吃零食的两人闻言就是一惊,赶忙藏好东西走了出来。 “来了来了!妈,什么事儿啊?”他们装得十分无辜,好似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时候,舅妈吸了吸鼻子,眼神顿时变得犀利! 两个孩子身上都一股辣条味儿! “你们是不是吃辣条了?”舅妈质问道。 花喜花荣闻言都是一慌,急忙否认:“没有,妈,绝对没有!我们哪来的钱买辣条是……” 见他们惊慌的模样,舅妈立即断定俩孩子心里有鬼! 她于是立即推开俩孩子,进入他们的房间翻找起来! 两人藏起的大包零食很快被翻了出来,阮牧买给他们的东西也被翻了出来! 舅妈气坏了,拎着这些东西就上前质问:“哪儿来的?” 两个孩子支支吾吾:“同学送的……” “什么同学跟你们关系这么好,送这么多东西?”舅妈的脸越来越阴沉,“你们是不是偷家里钱了?” “没有没有!”两个孩子急忙否认,“真是同学……” “哪个同学!电话号码!你们告诉我,我亲自去问问他!”舅妈的声音顿时严厉起来! 花荣花喜被说得鼻尖直冒冷汗,最终还是没骗过去,索性就说了:“是阮牧给我们买的……” “阮牧?”舅妈一愣,“他哪来的钱?” “他去找他妈了,他妈给了他一千块钱,他就给我们买东西,想讨好我们……你手上那盒巧克力要178呢!” “178?”舅妈吓了一跳,随后破口大骂,“什么巧克力要178,金子做的啊?” 低头一看,已经没了两个,不能退了,她更是痛心疾首。 “什么败家玩意儿……剩下的钱呢?他不会管钱,我得好好替他管管!” 于是,剩下的钱也被交了公。 舅舅知道后拉过阮牧训了一顿,告诉他有钱不能乱花要上交,舅妈则是抱着所有没吃过的零食一一去退货,看着东西重新变成钱回来了,她这心里才好受许多。 唯独哥俩儿有点可惜。 他们的零食啊! “告诉你们多少次了,吃零食不好,这东西不健康,对身体有害,你们就是不听!你当我愿意管啊?还不是为了你们的身体着想……巴拉巴拉……”回来后,舅妈狠狠训了兄弟俩一顿。 兄弟俩垂头丧气地进了屋。 过了一会儿,阮牧也钻进来了。 “花荣花喜,你们没事?”他关心地问道。 花荣一见他就生气,抓起枕头就往他身上丢:“都怪你!害得我们白白被训了一顿……” 阮牧委屈极了,低着头,辩解道:“我也没想到舅舅舅妈那么无理取闹啊,明明是我给你们的钱,结果他们全拿走了,还有零食,吃零食不健康这种理由都编出来了……” “吃零食本来就不健康!”花荣花喜当即反驳,这是他们从小到大一步一步建立起的认知! 然而,此时阮牧却抬起头,一脸无辜地看向两人:“吃零食哪里不健康?会长胖吗?吃饭也会长胖?” 两兄弟都是一愣。 他们还真被问住了。 对啊,他们从小到大都知道零食不健康,零食到底是哪里不健康? 还没等他们思考出个所以然,阮牧又道:“你们班上那么多同学,肯定有同学天天吃零食?他是头疼了还是拉肚子了?他是长不高还是力气变小了?没有?最多可能有点胖,但是饭吃多了也会胖。” 两兄弟一想:对啊,班上那个有钱天天吃零食的小胖子,身体好得很,力气也很大,可谓班中一霸!那吃零食究竟有哪里不健康? 两兄弟迷惑了。 “舅舅舅妈就是为了省钱才这么说的?他们就是不想给你们花钱,像我妈,她从小到大都没限制过我吃零食,我现在不好好的吗?”这时候,阮牧又开口了。 “你胡说!”两兄弟当即反驳!他们的爸爸妈妈不可能这么对他们! “我胡说?”阮牧轻声道,“既然你们认为零食是坏的,那咱们打个赌,就赌那盒拆封的巧克力他们会怎么处理。” “既然不健康,肯定不会留着,多半会扔掉?哪怕是喂流浪猫狗也不会吃掉……你们说对?” 两兄弟一想,这思路确实没问题,于是点头。 阮牧笑了。 178的巧克力,他就不信那两人舍得丢! 果不其然,打开门,两兄弟偷偷看向客厅,那盒巧克力就被摆在桌子上,他们老爸在看手机。 三人等啊等,等啊等……渐渐的,他们的妈过来了。 “气死我了……”她扇着风,一个人在那儿生闷气,“我都说是小孩子自己买的了,那店员竟然不退!” 一低头,看见桌上那盒巧克力,舅妈心里又堵上了。 178,178啊! 够买一身不错的衣服了,结果就换了几粒一口没的巧克力! 舅妈那个心痛啊! 想到这儿,她抠出一颗巧克力,塞进了嘴里。 15块钱一口的巧克力,她倒要尝尝是什么味儿。 在巧克力进入嘴里的一瞬间,便快速化开,一股清甜的液体涌入口腔,舅妈愣住了。 “老公,你尝尝,这巧克力流心的,可好吃了!”她急忙扣了一个给舅舅。 “问尝尝,”舅舅接过巧克力,塞进了嘴里,吃着也是眼睛一亮,竖着大拇指夸赞,“嗯,不愧是进口牌子,就是比那些两块钱一板的好吃哈!”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吃的一脸享受,很快把一盒巧克力分完了,分完后还显得有些意犹未尽。 而躲起来投靠的兄弟二人已经愣住。 爸妈不让他们吃,结果私下里却吃得这么开心? 那哪有半分说零食不健康时的模样? 以前他们从未留意,可是现在…… 他们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 “看,”阮牧努了努嘴,“他们自己爱吃得很。那些没收你们的零食,都被他们自己吃了。他们是大人,身上有钱,自己在外头的时候还不知道买了多少零食呢,就是不分给你们,还要骗你们说零食不健康,不健康他们怎么吃得那么开心?” 两兄弟紧紧抿着嘴。 “如果你不信我也没关系,你可以去你班上问问同学,我总不能把你的同学都收买了?”阮牧说,“你问问他们,他们的父母吃不吃零食,喜欢什么样的零食?再问问他们,吃过零食后有什么不舒服吗?蛀牙不算,不刷牙才会得蛀牙,如果你刷牙,哪怕睡前吃了糖也不会有什么。”阮牧的声音如同恶魔低语。 他感受得到,名为父母——子女的信任体系正在被逐步瓦解,而新的名为阮牧——花喜花荣的信任体系,却在逐渐被构建起来。 第53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六) 时间安静地过了一个月,两兄弟看舅舅舅妈的眼神越来越陌生,他们却没有发觉。 遇到事了不打扰他们,反倒是被认为乖巧。 “我刚刚又问我妈要了两百,去网吗?”这一天,阮牧带着笑脸,得意洋洋地捏着钱朝两兄弟炫耀,“这次谁都别告诉舅舅舅妈,告诉了他们钱就会被收走。” 两兄弟顿时眼睛一亮! 随后便是迟疑。 “我妈说去网的都是坏孩子……”花喜低声说道。 “什么坏孩子啊,”阮牧直接说,“那都是家长定义的而已。好孩子不上网,是因为他们家里有电脑!他们的父母不限制电脑,自然也就不用上网啦!” 说完,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我记得舅舅舅妈也有电脑,你们没玩过?” 花荣花喜摇了摇头。 他们年纪小,爸妈不给玩。 阮牧脸上顿时露出惋惜的神色。 “你们这都没玩过啊,那你们跟得上学校同学的话题吗?”他问。 花荣花喜有些羞愧,学校同学讨论的明星,吃鸡他们半个字也不懂,完全插不上话。 “走走走,我带你们去网见识一下!”阮牧拉着二兄弟就跑,“要是警察来了就说自己是老板的侄子!” 阮牧在网门口蹲了一个星期,已经对这里比较熟悉。他熟悉地把两兄弟带进去,然后教他们开机,上网,打游戏…… 这一天,两兄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直到晚上吃饭他们才回家,回家一进门就看见了舅妈站在门口,顿时一慌。 “你们去哪儿了?”舅妈问。 两兄弟不会撒谎,阮牧便站出来,把路上随手买的一大捧鲜花递给了舅妈,认真道:“您生日快到了,他们是去给您挑礼物了。找了半天,找到的礼物要么不满意,要么太贵买不起,他们就攒了一点零花钱……所以我们凑钱给您买了束花,想给您一个惊喜来着。” “这一天是去给我挑礼物了?”舅妈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几分动容。 两兄弟忙不迭地点头。 舅妈开心地笑了。 两兄弟不可置信:以往他们晚归都会挨一顿臭骂,今天反倒是亲妈对他们一顿夸! “好兄弟,你真是我们的好兄弟,怎么做到的?”过后,哥俩搂着阮牧,一脸亲热地问。 现在他们已经不是表面功夫了。 阮牧继续给他们灌输那成年人都不容易分辨出来的歪理: “这个简单,人都是喜欢别人为自己付出,不喜欢自己为别人付出。什么为了你自己都是鬼话,其实是为了他们自己。那你就按照为他们奉献说呗!” 两兄弟觉得意有所指:“不对,我妈经常跟我说学习是为了自己,只有学习才能有个好前程啊!” 终于来了。 阮牧脸上露出魔鬼的微笑:“这就是骗你的。信我,我妈就是大老板,她公司里什么样我不知道?我实话告诉你,坐在公司高层的都是有关系的,跟学历没半毛钱关系。我妈公司那些新招来的大学生,工资还不如舅舅高呢!” 花荣花喜再度愣住! 他们老爸才初中毕业! 没有老爸高?不可能,老爸就是个清闲保安啊! “你们不信啊?”阮牧诱导说,“不信我明天带你们去附近的大学问问呗!或者去找个工厂问问。” 反正刚开始找工作就是这个数,至于未来?谁知道呢,他记得他妈两年前那批校招来的大学生,二本毕业,刚开始工资四千税后三千,干了两年工程师助理后现在升为了工程师,已经有人出一万多的工资企图挖走了。 而他舅舅,摸爬滚打托关系了一辈子才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五千工资还比较轻松的活儿,并且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花荣花喜茫然了:“那为什么还要上学?” “因为上学还是有用的,不过只有最上头的那批人有用,像是科学家啊,教授啊,其他的还是要被淘汰下来。”他摆了摆手,“说到底人家要的是真正的天才啊,像你们这样的,也就是个陪衬而已。至于那些什么逆袭,什么创业故事,听听就行。没权没势还想当大老板?当大老板不需要有学历,但是一定要有钱有势!” 说罢,他又讲起了什么爱迪生,牛顿的学历,给他们分析了什么比尔盖茨的家庭,各国首富的创业经历隐形人脉,把兄弟俩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漏过天使投资,漏过那些真正白手起家的例子,很容易就把人唬得找不着北了。 世界上最可怕的谎言就是,你说的都是实话,所有东西都有证据可查,但是漏了一半实话没说。 两兄弟的世界观再次崩塌了一次,他们一直想着好好学习将来当大老板,万万没想到,当大老板也要家里有钱才可以。 “那你呢?”花荣花喜不服气地问,“既然这么没用,你为什么还上学?” 阮牧脸上露出无辜的微笑:“因为上学真对我有用啊!” 花荣花喜再度愣住。 阮牧开始掰着指头跟他们算:“你看,我妈是大老板?我是大老板的儿子?别看现在我们闹僵了,但是她就我一个儿子,公司还是要我继承的。我回去管公司,我得懂怎么管公司?那些没有公司管的,学经济管理也就是给别人打工,再怎么工资都是固定的,但是我有公司啊!一天赚一百万还是一千万全看我的能力,你们说我能不好好努力?” 花荣花喜被震撼:“一天一千万?” 阮牧左看看右看看,凑到两兄弟耳边说:“这算什么,实话告诉你,去年我妈的公司净利润就达到了六百多亿!知道这是什么概念不?一天她公司就能净赚接近两个亿,换算下来,她两秒钟的收入,就顶得上舅舅一个月的工资!” 两秒钟! 一个月! 接着阮牧又开始跟他们讲富豪的生活多么奢侈无度,夸大讲述他以前是怎么怎么样的,可怕的是,他讲得绘声绘色,极度具备真实性,听得两兄弟心生向往。 结尾,他叹了一口气:“哎,不说了。说多了这种你们一辈子也过不上的生活,就是对你们的一种残忍。舅舅舅妈都是普通家庭,没把你们生成富二代,你们将来就连自己创业当老板的机会都没有,我和你们说这些干什么……哎……” 他叹着气就要走,一如曾经舅舅夸张地在和他描绘普通家庭的美好和温馨一样。 “等等等等!你再给我们讲讲好吗?”花荣花喜拉住他的袖子,哀求地看着他。 阮牧笑了。 在自身价值观都未建立起来的年纪接触到了过多的钱和他们这辈子也碰不到的生活,两兄弟这辈子算是毁了一半。 心里有了最高标准,以后无论过成怎么样他们都不会满足,因为总是会和自己曾经听到的拿来比较。 “那我再跟你们说说,你们也怪可怜的,什么娱乐活动都做不起,只能上网打打不花钱的游戏,还要被说……”阮牧又坐了下来。 “我告诉你们,其实你们爸妈管你们打游戏是错的,为什么你们要打游戏?因为他们支持不了你们的其他花销……他们能陪你们逛商城还是游乐场?他们只能给你们买习题做。我告诉你们,我就从来不打游戏,知道为什么吗?我想滑雪我妈就带我去滑雪,我想跳伞我妈开着私人飞机陪我玩。我想要什么她给我买什么,你们说,要是舅妈让你们在逛超市看上的东西都买和一无所有窝家里打游戏之间选一个,你们会打游戏吗?” 撒谎。 游戏带来的爽是体验在及时并且倍反的正反馈上,现实中很少有活动能做到这样。富二代能选择的机会多,沉迷游戏的比普通人少,但是依旧会有人沉迷游戏。 “可是现实中吃不了鸡啊!”花喜反驳。 “谁告诉你吃不了?那是你见识少!”阮牧又开始诱惑,“听说过彩弹枪吗?那玩意儿除了没杀伤力跟普通的枪没区别,我们有钱人根本不用在电脑上吃鸡,都是玩的现实版绝地求生。你们想想,电脑上玩还费眼,哪有现实中一群人对打爽?还能强身健体……觉得电脑游戏好玩只不过是你们没有过正经的娱乐,所以才觉得电脑游戏好玩,本质上就是穷。不信你瞅瞅,那些富人玩骑马射箭高尔夫球,有谁坐家里玩电脑游戏的?” 他忽视了高尔夫球场的社交作用。 第54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七) “我跟你们说,上学什么的,没用~等我继承了我妈的公司,给你们弄个坐办公室的位子,开个百万的月薪,你们天天坐办公室打游戏就行了,想不来上班就不来上,这不比去做那种苦逼打工人爽快?”卧室内,阮牧和两兄弟坐在一张床上,侃侃而谈,两兄弟均是面露向往,对他说得深信不疑。 “表哥,你怎么整大家不会有意见?”花荣咽了一口唾沫,对阮牧说的话没有丝毫怀疑,只是在担忧将来怎么办。 “怎么会?”阮牧挺直腰杆,理直气壮,“我一天能赚一亿,分出一点给我兄弟怎么了?你们不仅是我兄弟还是我亲戚,咱们有着血浓于水的交情。要我说啊,这什么关系也大不过亲戚关系,以后在公司还得靠你们帮衬着呢!” 花荣花喜两兄弟一想到那个场景,嘴角都咧到耳后根了。 “花荣花喜!”这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愤怒的喊声,是舅妈! 两兄弟顿时一个激灵,阮牧飞快地就钻进了床底下。 “怎么回事?”卧室门被打开,他们看见了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好啊,你们骗我说是考了九十八分,还敢改成绩,要不是我打电话问了老师都不知道你们才考了十八分!十八分啊,就是最简单的加减数你们都学不会!这你们还互相抄,对的错的都一模一样!你们是不是将来想扫大街?我告诉你们,不好好学习将来就得去扫大街!” 兄弟俩低下头,心中却不以为然。花荣更是撇了撇嘴:他们怎么会扫大街?他们有表哥帮衬着呢,将来要当大老板! “我听你们老师说你们还逃课?逃课去哪儿了,说!”舅妈提着扫帚,砰地一下敲在了床上,两兄弟顿时吓了一跳,脸上也露出了讨好的笑。 “妈你别生气,咱们能跟那些人一样吗?他们上学那是家里没关系,咱们家有表哥啊!他妈的公司一天就能赚两个亿,他手缝里稍微漏一点就够咱们吃一辈子的了,是不是这个理?再说了,大学生毕业了也月薪三千,我爸这初中学历的都月薪五千呢,我们拼死拼活干什么,就为了找一个工资还比不上我爸的活,成天累死累活?” 他们说着,却也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就是将来需要学历,买一个呗!或者你们送我们去国外留学,混个外国学历,好多公司都抢着要!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什么野鸡大学呢,海归就是一种排面,拼死拼活上个国内一本还不如野鸡大学的海归工资高,你信不?” 舅妈一听,吓了一跳,接着便是愤怒:“谁告诉你们的?” 两兄弟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出卖阮牧。 最终他们决定不出卖:阮牧还管着他们的未来呢!阮牧现在那是大哥,怎么能出卖大哥! “我们街上听人说的!”于是二人异口同声,“而且表哥也说了,只要我们好好对他,他将来给我们找个坐办公室的活,一个月给我们发100万工资,什么事都不用干!” 舅妈气疯了,大吼道:“他说的你们也信?他一个被人赶出家门的还想回去继承人家财产,做梦呢!他要是那么牛,干嘛吃喝都得用我们家的啊?!” 这话说得让哥俩有那么一瞬间的清醒,接着,床底下阮牧便探出头,倔强地大喊:“你胡说,我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我上次回去看她还带我吃饭了,她就我一个儿子,家产不给我能给谁?” 舅妈登时冷笑,拿着笤帚指着他,道:“好啊,原来是你在教坏我儿子!你还做着回家继承家业的梦呢,她有半年没管你了?要是真把你当继承人,能现在都不管你?我听说人家现在正在外头到处收儿子收闺女呢,就凭你,也想回去继承家产?好,你走,你妈要是愿意让你回去,我,我就把这笤帚吃了!” 阮牧知道,空口放完了,接下来该是拿出一点证据了。 当初舅舅也是这般,偷偷把他接到家里,把姥姥姥爷也接过来,一家人演给他看。 演得多了,他渐渐也分不清了,于是相信了正常家庭就是这样的。 到这里差不多就该收尾了。 “好啊,”阮牧满口答应,“我本来还想着多和表弟们亲热亲热再回去,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回给你看!回去了我就不回来了,也不会给你一分钱!我到时候天天带着表弟吃大鱼大肉,就没你和我舅舅的份儿!” 说完,他一转身,进了杂物间。 他在引战。 把一个利益共同体拆开,划分阶级制造矛盾并开始搞阶级对立。 就算舅妈是大人能分清,两个孩子享受到了好处,再听舅妈劝阻就会自动把大人当成需要破坏他们现在生活的假想敌。 当一个对你苦口婆心的人站在你的对立面时,她的任何劝说对你来说都是没有用的,都是为了把你拉下来的诡辩。 舅舅当初也是拿这招对付他的啊…… 阮牧闭上眼,好好睡了一觉。 第二天,他背上了小书包,准备踏上回家的路。 “你们等我回来,我回到后请你们吃高级日本料理!你们还没吃过?”阮牧笑着跟两兄弟打招呼,两兄弟却有些心不在焉。 “阮牧,你真能回去啊?”他们有些担心。 “当然,”阮牧拍着胸脯打包票,“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 好像……确实没有。 两兄弟也放下了悬着的心。 舅舅舅妈在一旁抱臂冷笑,他们就看着这小崽子演,他们就不信,这小崽子作成这样,人家能让他回去? 做梦呢! 真当人家是傻蛋啊? 还有,真要领回去早领了,这都多久了那边半点动静没有,反倒收养孩子收养得越来越欢。天下有的是心怀感恩的孩子,反正都不是亲生的,人家凭什么认准了你这么个东西? 阮牧抱着小书包回去了。 林枫晚什么也没说,把他的房间收拾出来,还给了他。 那态度不会显得很亲近但是也没有很疏远,阮牧看着这一幕,鼻子微酸。 他知道,是他自己造成了这一切!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需要的就是好好补偿妈妈!于是他扑过去抱住了林枫晚,同时,他下定决心,今后他再也不走了! 三天后,枫木电器董事长林枫晚发布公告认回阮牧,评论区一夜沦陷,怀疑她是不是个智障。 而在花家,一家人现在是真智障了。 尤其是阮牧的舅舅舅妈,眼睛瞪得能脱出眼眶。 就这么回去了? 那女的是不是有病啊! 而花荣花喜则是喜出望外:原来阮牧说的都是真的,他真的能做到! 一时间,他们对上爸妈的底气也足了起来! 阮牧再次上面的时候,正听见屋内一大家子吵架。 “你们长能耐了啊,我送你们去学校,你们转眼就溜网去了,天天翘课,天天不上学,你们想干什么?!”是舅妈的怒吼。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声顶撞:“我们上什么学,学是穷人才上的!上学不就为了那么几个工资吗?我们不上也有,那还上什么学!” “你再说!再说我打死你们!” “妈,你急了?我们都还没怪过你呢,你反倒怪起我们来了。你把我们生在这样的家庭,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还这么自私自利,什么好东西都不愿意给我们买,现在你还有脸打我们?” “你你你……是谁怀胎十月把你生下来了?是谁一把屎一把尿亲手把你们养大的?你们三岁那年发高烧,我连夜打车送你们去医院,在医院一宿都没敢合眼……” “行了行了,这么点小事天天说你烦不烦啊?说点除此之外的行吗?没钱就知道用爱绑架我们,那些爱说来说去就这么几件事,烦不烦啊?要是你能把我们生在有钱人家,他们照样会照顾我们,做的肯定比你还多!” “你们……苍天啊,大地啊,我怎么生了你们这样的东西!!” 接下来便是撒泼的声音。 阮牧在门外听见这些话,无声地笑了。 他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流的满脸都是。 你们也有今天啊~ 他在门外静静等着,等的心情十分愉悦。 等里面吵完,阮牧才敲开门,穿着一身名牌,满脸笑容地朝着花荣花喜挥手:“花荣花喜,你们快出来,我妈给了我5000块钱,我带你们去吃日本料理!” 两人大喜! “不许你们出去!”两人身后,传来了舅妈无能的怒吼,“以后也不许你们跟这个小子来往,今天你们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我就不认你们了!” 花荣花喜撇了撇嘴,半点都没犹豫:“不认就不认,我们去表哥家住大房子!你自己穷了一辈子还想带上我们,我们告诉你,你迟早有老的一天,你现在要是不对我们好点,小心我们以后不给你养老!” 说完,门一摔,就跟着阮牧扬长而去! 一路上,所有人都笑得很开心。 阮牧带他们去吃了大餐,给他们买了衣服,并且以后还会这样三天两头地带他们玩。 做坏事就要持之以恒,现在花荣花喜还是太小了,太容易改过自新。 这可不行,他得持续给他们花钱,把他们胃口养大,一直养到他们人生毁完了,再无法改过自新的时候,便可以甩掉了。 至于二人的未来,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小孩子的承诺你还当真了啊?何况,当初这一家对着他满口假话诱骗的时候,又有谁想过他的未来呢? 嘻嘻。 第55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八) “妈我回来啦!”回到家,阮牧兴奋地对着林枫晚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的房间还在,被收拾的整整齐齐。阮牧扑进房间深深吸了一口被子上的香气,然后便抱着自己的枕头满床打滚。 房间里,是他的衣服,是他的柜子,是他的杂物箱,是他的灯他的书,一切一切都没变,都还在这里。 生平第一次,阮牧感到原来在家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是如此令人安心。 想着想着,他又想到了这半年的卑微与怯懦,抱着枕头的手不由紧了紧。 不会了,再也不会有这种时候了。 现在,他是这家的孩子,他不是那个没有家的人了。 因为上次回来的时间很短,所以,直到现在,林枫晚都没来得及给几个孩子互相做一下介绍。 这天晚餐,她把几个孩子叫下楼,打算让孩子们互相认识一下。 阮牧早早地就坐在椅子上,抬眼看着把林曦领下来的林行者。 他知道了自己妈妈这段时间收养了一个畸形儿,应当就是那个缩在林行者怀里,不敢抬头的小姑娘。 上次他回来,根本没看见这个小姑娘,小姑娘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整天都没出来。 听说她性子十分害羞胆小,但凡是家里有个外人,都会躲起来,躲进房间,能不出来就不出来。 一开始,她不仅躲外人,连妈妈和林行者都躲,但是腿部骨骼的畸形纠正后,她总算是愿意下来吃饭了。 饶是如此,每次都低着头,浑身上下充满着一股畏缩的气质,好似恨不得自己凭空消失。 “这是你妹妹林曦,是个很好的孩子,”林枫晚指着林曦对阮牧说道,“她身上的畸形比较严重,医生说要分多次手术进行纠正,大概需要六七年时间才能让她身形恢复正常。妹妹长得不好看,这个年纪也不能去做整形手术,你不可以因为妹妹长得不好看欺负妹妹。” 阮牧看了眼林曦的脸,顿时被吓了一跳。不过在舅舅家的这段时间里他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于是他对着林曦露出一个微笑,低头对着她伸出了手:“你好,我可以叫你曦曦吗?我是你阮牧哥哥。” 林曦怯怯地抬起了头。 她的声音有些紧张,但是还是弱弱地开了口:“我,我是林曦……” 阮牧当即一愣。 他的手僵在了半空中,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然后他握住了林曦带着疤痕的手。 “曦曦的声音真好听,也很有辨识度。”阮牧诚恳地说道,“刚刚曦曦说话的声音,把我都听愣了。” 他这点是真没说谎。 林曦开口的一瞬间,仿佛有一道电流顺着阮牧的脊柱钻进大脑,让他意识难得地空白了一秒,等意识回笼,脑子里便只剩下林曦怯生生的嗓音。 在他面前,林曦介绍完就低下了头。她浑身的动作都很僵硬,显然对新的家庭成员非常不适应。 “这是林行者,他比你大,你可以叫他哥哥。”林枫晚接着对阮牧介绍。 阮牧于是正眼看向林行者。 对方长相干净清秀,身姿挺拔,身上带着一股不符合年纪的沉稳,但是他的眼里又有光,十分坚定的光,仿佛早就下定决心要做好某件事。 不知怎么,阮牧对他就是喜欢不起来。 也许是因为一开始他在最狼狈的时候看见了对方扑进妈妈怀里,也许是对方表现的太过沉稳懂事,同他以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许是因为他不在的日子里妈妈把林行者当成了另一个自己在培养,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身份被抢走的错觉,总之,阮牧并不喜欢林行者。 “你好,我是阮牧。”阮牧脸上露出公式化的微笑,公式化地回答道。 他的身上甚至带了些许敌意。 “你好,我是林行者。”林行者没看出来阮牧的敌意,只知道他对自己没那么热情。 他把这归咎于家产归属权的争夺。 听说富家弟子从小就会为了家产打生打死,他们这儿算是绝对的豪门,而母亲现在也只有他们三个孩子。 三个孩子都没有血缘,其中,林曦最弱小,她自卑,懦弱,畸形,对着外部的世界有着深深的恐惧,是个典型的被保护者的角色。 林枫晚怜惜她,但是这种怜惜不会让另外两个人产生压力。 而林行者……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大个产业他不想要吗? 想要。 本来产业差不多板上钉钉是自己了,这时候,产业的原继承人回来了。 作为对原继承人有威胁的一方,他得不到好脸色理所当然。 “这是阮牧,是我的孩子。”最后,林枫晚对两人介绍道。 我的孩子。 短短四个字就让阮牧挺直了腰杆,他总觉得妈妈这句话,是在对其他两个人别有用意的强调。 他们都是半道加进来的,只有他一直是妈妈的孩子! “你们,” 介绍到这里,林枫晚顿了顿。 她本来想说让几人好好相处的,但是她看了看缩着脑袋的林曦,又看了看挺起胸膛一脸骄傲地盯着林行者的阮牧,再看了看沉稳安静,自始至终脸上带着一股清浅的笑容,看上去让人感觉温柔亲近又十分疏离的林行者,仿佛看见一场家庭大战在不久的将来爆发,于是,只好换了口风, “你们尽量和平相处。” 但愿。 事实证明林枫晚想的没错。 她第二天早上起来,这两个人已经有斗起来的架势了。 家里除了他们,还请了个钟点工,钟点工负责按时来给他们做饭和打扫卫生。 但是今天早上,餐桌上却不是钟点工做的饭。 香喷喷的蛋炒饭被摆在了桌子上,每一份都加了足量的鸡蛋和火腿,看上去十分诱人。 林枫晚的视线刚碰到蛋炒饭,厨房那边就露出了一张灿烂的笑脸:“妈妈尝尝好不好吃,是我做的蛋炒饭!” 阮牧手里拿着锅铲,身上系着围裙,满脸的期待。 林枫晚看着他,眨了眨眼,正打算下筷,便听对面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做蛋炒饭哪有用现蒸的米做的,而且你这是蛋炒饭还是饭炒蛋?” 是林行者。 他用筷子拨弄着炒饭,一筷子下去都是鸡蛋。 阮牧顿时就不乐意了:天知道他这半年可是鸡蛋都吃不上的,像这种不缺鸡蛋吃的人永远不会知道鸡蛋多好吃! 多放蛋怎么了?鸡蛋就是比米饭好吃啊! “某些人,你行你上啊,在那儿干坐着叭叭什么?吃现成的还挑三拣四……”阮牧故意抬高了音量。 听见他的话,林行者轻笑了一声,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 别说,他以前在孤儿院经常去后厨帮忙来着,蛋炒饭这种东西做的那是手到擒来。 不过他不和小孩计较。 在他成年以前,是不打算和阮牧结怨的,没必要还耽误他学习。 至于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而阮牧听见他笑了,更加不高兴了。 他那副鄙视嘲笑的样子装给谁看啊? 他的小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放下锅铲,解开围裙,阮牧一起坐到了餐桌前,对着林行者露出了一个虚伪的笑脸:“既然哥哥这么不屑,那不如明天的早餐你来做,正好也让我长长见识。” “我要学习。”林行者婉拒了。 “哥哥是怕了吗?”阮牧继续微笑。 林行者就很是看不惯阮牧这幅学了三脚猫功夫就赶着到处装的模样。 吃完最后一口饭,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道:“行啊,明天我做,三餐都我做。要是我赢了,你打算怎么办?” “那我给你道歉。”阮牧爽快地说道。 林行者摇了摇头:“作为吃饭的人,我本身就拥有点评饭菜的权利,你本来就该跟我道歉。” “我说,”眼见着这么下去两人的矛盾会越来越深,甚至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阮牧毫无悬念的必败局,林枫晚敲了敲碗,吸引了两个人的注意。 “你们是不是忘了,我们家还请的钟点工,我们家还请得起钟点工?” 她问。 不等两人说话,她便又道:“为了一顿饭吵吵成这样,也真有你们的。不过妈妈并不需要你们为妈妈做饭,就是没有钟点工,也轮不到你们动手。万一被伤到了,谁负责?当然,在节假日偶尔做一次妈妈会很感动,但是围着这个争来争去,是真没必要了。” 林行者还想说什么,但是被林枫晚打断:“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中午或者明天要是我发现饭不是钟点工做的,那谁都不用吃了,我直接把饭倒了钟点工辞了以后天天下饭店,谁也不用想着做什么饭。” “可是妈,我学会了好多菜……”阮牧不甘心地叫道。 “那你可以在妈妈生日那天做给妈妈吃。”林枫晚看着他,说道。 阮牧重重地点了点头,心情好受了一点。 接着他再度挑衅地望向林行者:妈妈说她过生日要吃我做的菜! 林行者懒得理他这小孩子的争强好胜心。 吃完饭,林行者和阮牧一起去上学。 林行者上的是小学五年级,阮牧上的是小学一年级,都不在一个学校,司机也是两头送。 阮牧回到了曾经他呆过的,贵族小学里,尽管他在这里已经成了半个笑话。 但是当林枫晚问他要不要转学时,他拒绝了。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阮牧害怕的从不是奚落与嘲笑,而是身处奚落与嘲笑中却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这一次,他要堂堂正正地展示给所有人看,他阮牧,回来了。 第56章 我想跟你回家(十九) 第二天他没吃上林行者做的早饭。 于是他便一直想着等妈妈的生日露一手。 然而,比林枫晚生日更早来的,是他的生日。 阮牧生日那天,林行者自告奋勇地帮忙。 等阮牧早上从房间出来的那一刻,餐桌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早饭。 林行者从厨房端出最后一盘虾饺,冲着阮牧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 “小牧,生日快乐。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饭,你要不要尝尝看?” 此时,兄长温柔体贴,弟弟年幼懂事,好一幅兄慈弟孝的画面。 这些天,查到了阮牧生日是什么时候,林行者难得地去分出时间查了各种菜谱,开始了秘密准备。 今天总算是用上了。 但是阮牧并没有被他感动到。 他想了想自己做的炒的乱七八糟米粒都粘在一块的蛋炒饭,又看了看桌子上那色香味俱全的一桌菜,气得脸都青了。 这是挑衅,严重的挑衅! “那我还真是谢谢你啊,哥哥。”阮牧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这句话。 气呼呼地坐下,夹起一个虾饺,阮牧一口咬下。 可恶,饭还做得这么好吃! 他看了看一桌子精致的小菜,看着桌子上的虾饺,故意大吃特吃,跟着林枫晚和林曦把桌子上的饭菜都吃完了。 吃完的时候,他已经撑到要吐了,却还是故意抬起脸,嘴角露出虚伪的笑:“哥哥,你怎么就做这么点啊?我还没吃饱呢,这么点分量够谁吃?” 林行者陪他一起虚伪地笑着,转身去厨房又拿出一碗白粥,一碟虾饺和几样小菜,慈爱地摸了摸阮牧的狗头:“别怕,放开了吃,管够!” 阮牧看着新端出来的饭,脸色更青了。 再吃下去就该胃穿孔了。 他一口也吃不下,但是他很快改变了主意。 他继续保持虚伪的笑脸,埋怨道:“啊哥哥你做这么多干什么?我只是想再吃一个虾饺,你做这么多不都浪费了吗,多可惜啊!老师告诉我们不能浪费粮食的!” 林行者保持微笑坐了下来,拿起筷子,轻飘飘道:“没关系,我还没吃。” 然后,他就着这些东西吃了起来。 靠!竟然忘记了这一茬! 阮牧气坏了,但是他永不认输! “哥哥,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能亲手为我做一个生日蛋糕吗?”阮牧看着林行者,双手合十祈求道,“这是我今年的生日蛋糕,拜托了!” 面上兄慈弟孝,内心阮牧却在仰天狂笑:难死你,sb!这些菜可以对着菜谱做,他就不信了,一个初学者头一次做蛋糕能做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来! 就是他真做出来了,他也可以吐槽长得丑! 难不死你! 但是林行者根本不接他这一招。 “等明年生日哥哥再为你做,今年妈妈已经订了蛋糕。”林行者笑眯眯道,“订的蛋糕很大,不使劲吃可是吃不完的。等晚上回来后,我们一起为你庆生。” 笑话,都赢了还杠什么? 嫌自己没输吗? 只有失败的人才会拼命找存在感提出新目标,一计较你就完了。 因为他有的是东西和你比,一比起来就没完没了,你说你比他高,他还能和你比谁的个子更矮。 晚上七点,一家人一起庆祝生日。 “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林行者把一个盒子递给阮牧,阮牧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套小怪兽的毛绒睡衣。 什么意思?嘲笑他幼稚吗? 阮牧顿时就来了脾气,绷着脸质问:“就这?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街上随便买点东西就想敷衍我,我是那么好敷衍的人吗?” 一边说着,他一边拖着怪兽睡衣回了房间,往床上一扔,抬头看了一眼床边贴着的,大大的怪兽海报。 他试着穿了一下,对着镜子“啊呜”一口。 小怪兽耶! 超凶! 不过就试穿了一小会儿,他就脱下来了,准备出去。 今天的生日宴,他是主角,可不能让林行者抢了风头! 大大的蛋糕端上来了,确实很大,八寸,三层,阮牧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的,林行者不是那么喜欢吃甜食,于是只吃了一小块就没再吃。 阮牧于是就得意起来了,他举着没吃完的蛋糕洋洋得意地对林行者炫耀:“你看看你,你长得比我大,吃蛋糕竟然吃不过我!” 他瞬间就觉得平衡了。 林枫晚没去管他们这莫名其妙的胜负欲。 这都是日常了。 他们吵归吵,闹归闹,却依旧有分寸。 这也是林枫晚没有上手制止的原因。 小孩子的事儿大人插手多了也不好,根据她的观察,他们并不是因为什么家产或者争夺父母宠爱而针锋相对的,他们更多的,是基于一种男生之间莫名其妙的好胜心。 林行者觉得阮牧是个弟弟,阮牧想让林行者叫他一声哥。 虽然林行者不承认,但是从一个定下目标后就几乎把自己全部时间拿去学习的人竟然肯分心研究一下菜谱的这个行为就知道了。 没有栽赃陷害,没有侮辱谩骂,那就随他们。 林行者是有分寸,死不承认自己较了劲,而阮牧,则是因为他体会过无家可归和被人陷害的滋味儿,知道这是多么难堪,所以他不会用这些难听的话和恶毒的行动去伤害别人。 所以虽然讨厌林行者,他也从没有说过让他滚出去这样的话。 他太知道无家可归的滋味儿了。 他也没有拿林行者拿着家里的钱去资助孤儿院那群孩子的事儿讽刺过他。 有的人,自己淋过雨就想让全世界的人陪他一起淋雨,而有的人,自己淋过雨后就想着为他人撑起一把伞,恨不得天下再没有和他一样会被雨淋的人。 阮牧本性不那么纯良,他却也不会去讽刺他人的高尚。 双方目前的胜负欲仅限于正面竞争。 那就让他们打呗,谁赢了也不会影响家庭和谐,谁赢了林枫晚这个做母亲的也不会吃亏。 岁月就这么一点一滴地悄然逝去,时间一晃过了四年。 四年后,林行者即将迎来中考,而阮牧还在小学五年级。 这四年,打打闹闹就过去了,林行者依旧是风淡云轻的小大人的模样,而阮牧,因为回了自己的家,也逐渐开始暴露本性。 吵闹、爱玩、情商低、并且贼没逼数,什么都喜欢瞎掺和。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林行者,沉稳,低调,体贴,周到。 于是阮牧更不顺眼了。 而且林行者成绩一直很好,一直是班级里甚至年级的第一,有林行者在完全显露不出来他的天才! 他知道林行者在准备中考。 阮牧就有那么点参加中考。 他想悄悄努力,然后惊艳所有人! 对,他要把林行者比下去! 从这一天,阮牧鬼鬼祟祟的备考就开始了。 他查过,小学生也能参加中考的。 他对自己的智商有自信,因为强大的记忆力加上聪慧的脑袋,比过林行者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偷偷观察过了,林行者就是背一首古诗都得背个五六分钟才能背熟,背一篇古文甚至需要一节课的时间,就这还需要反复复习,而他只需要看一眼! 他也上网偷偷查过,自己的智商经过系统评判,足足有250! 他还特地查了这是什么概念,发现是和爱因斯坦牛顿那样的天才差不多的智商,这可给他牛逼坏了! 当天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笑了半个小时,直到吃饭的时候嘴角都没压下来。 知道自己的智商超然,他再看林行者就觉得好像在看一个智障。 你努力有什么用?我聪明啊! 为了显示自己的聪明,在林行者背课文的时候他还特地抢过去瞟了一眼,然后当着林行者的面大声从最后一个字倒着背。 林行者看他的目光像是在看一个智障。 不过阮牧不在意,他这么聪明,林行者一定是嫉妒,嫉妒! 对,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在嫉妒他! 林行者不鸟他,他就去林枫晚面前刷存在感。 林枫晚在书房和公司高层开视频会议时,他就这么大咧咧钻进了书房,满脸都是嘚瑟的笑。 “哎呀,妈,我哥的教科书我看了,感觉好简单啊,我哥怎么学起来那么难?”跑到椅子后头,阮牧就开始了自己的茶言茶语。他的演技不到位,说话的时候满脸都是笑容,看得人十分想把他抽一顿。 “那个中考什么的我看我也能上,要不然你顺便帮我报个名,说不定我的名次比我哥还要高呢!” 林枫晚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指了指书房门:“第一,我记得我告诉过你进书房前先敲门,第二,你现在给我出去。” 阮牧完全没在意林枫晚话里的杀气,倒不如说他完全没注意,毕竟他以前就不是一个擅长看脸色的小孩,经常被别人骂出来打过来他才知道人家对他究竟啥态度。 于是,他重重地点了点头,一边点头一边眯着眼睛朝着林枫晚挥手,动作幅度很大,整个电脑屏幕都是他挥手的动作:“就这么说定了哈,妈我要参加中考,你帮我报个名!” 说完,他又朝着书房外走,停在门口,又假惺惺地补了一句:“哎,总觉那些中考题太简单了,似乎完全不用学习就能考第一呢!” 然后,他开始了吃喝玩乐。 所有在人前的时候,他要多混就显得有多混,也就借口不上体育课或者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会偷偷打开灯掏出备考的笔记仔细去思考做题。 虽然这些题做起来一时半会好像没那么容易学会,但是他高智商的天才人设绝对不能崩! 阮牧相信,高智商的天才都是不用学就能考第一的! 第57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十) 阮牧是如此欠打,尤其是在林行者努力读书的时候,他还总爱往林行者的旁边凑,边凑边说风凉话。 好几次,林枫晚都没忍住想把他抓过来按桌子上抽一顿。 阮牧完全没有自己人嫌狗憎的自觉,还认为自己的人设立得非常成功。 瞧瞧,林行者已经开始避着他走了,绝对是他怕了! 就有一点不好,天天熬夜没到一个星期,他的眼眶底下就出现了两个又大又黑的黑眼圈。 他开始偷偷摸摸去用林枫晚的粉底。 这样遮掩了一段时间,但是随着中考时间越来越近,阮牧也渐渐觉得时间不够用。 于是,他开始逃课,天天去网假装沉迷上了电子游戏。 没错,虽然我逃学去网打游戏,但是我就是智商高能次次考第一! 阮牧觉得这样的人设很酷,非常酷,有一种把老师和家长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酷,又有一种离经叛道的美。 林枫晚没管他。 虽然在他逃课第一时间学校的老师就给林枫晚打了电话,林枫晚根据监控也是第一时间来到了网。 但是当她发现阮牧给自己开了个包厢偷偷在里面做中考卷子的时候,她是如此沉默,然后反手把这间学校附近的网买了下来,雇老板继续当老板,让他盯着点阮牧。 有什么问题及时汇报,顺便看着点阮牧,别让他去招惹不三不四的人。 至于现在去揭穿阮牧带他回家…… 以阮牧的性格大概会恼羞成怒,说着再也不学习然后找一个新的隐蔽的学习方法。 看来对待中考他也是认真的,于是林枫晚心中也多出了几分期待。 终于,中考那天到来。 阮牧作为全场年龄最小,个子最矮(还没来得及发育)的学生,挺胸抬头地走进了考场。 林行者努力又怎么样?他终究是凡人,今天他阮牧就要教教他什么是天才! 然后中考成绩出来了。 他输了。 看着成绩单,阮牧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林行者全省第一,阮牧全省第二。 查到成绩的那一刻,林行者的脸色难得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而阮牧则是满满的不可置信! 他他,他竟然输给了一个凡人! 虽然年纪相差四岁,现在的他其实还远远不到要中考的年纪,但是他自认为是高智商天才,自认为是稍稍努力林行者就无论怎样也比不了的存在,结果,他认认真真备战一次中考,竟然输了! 就差那么一分! 是的,就差一分,阮牧就是并列第一了,严格上来说,他想超过林行者,还得再多两分。 这可给他气坏了。 十二岁的少年依旧是做事不过大脑的性格,查到成绩后就风风火火地跑去满世界找人,他怎么也不愿意想象,自己竟然输了! 林行者原本正在打工。 中考结束,他选择了在一家火锅店做服务员。 他不缺这个钱,却是想看看火锅店这些来来往往的人。 他在提前接触这个社会。 中考之前,学习夺去了他太多精力,以至于他并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以后做什么。 他总是要独立出去的,林行者知道,自己想要赚更多的钱,就不能一直依赖家里。在上大学前,他在外头怎么打拼也挣不到比家里更多的钱,但是高考完了就不一样了。 大学他就是把所有的竞赛奖励都拿了,赚到的钱相比高考来说也注定是杯水车薪。 等着继承家产这件事他考虑过,但是想了想还是否决了。 真到了继承家产那一天,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后。而诸如母亲忽然暴毙,以及得了绝症这种多出来的继承家产的可能,是他不愿意多想的。 可以的话,他希望母亲长命百岁。 所以,他得自己挣钱。学生时代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家境会成为他心中最大的底气,只是他还没想好要做什么。 如此,便要多学多看。 只是,今天注定要有什么不同。 中考成绩出来还没有半个小时,便有一辆私家车停在了林行者打工的店铺门口,上门下来了一个举着话筒,身后跟着摄影机和补光灯的疑似是什么节目主持人的年轻女人。 “请问中考状元林行者是在你们这里吗?”女人一走下来,粗气还没喘匀,便立刻急匆匆地找了人询问。 “您有什么事吗?”林行者走上前,礼貌问道。 他身上还穿着服务生的制服,加上这些人来得又急,对他的资料根本没怎么了解,一时间竟然没有认出来眼前的人就是他们的目标。 “高考生?”女人问。 “不是。”林行者答。 现在还没到普通的初高中生的放假时间,女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他年纪轻轻却在这儿打工,心想估计又是什么没考上高中的小混混。 “你认识林行者吗?他是今年的中考状元,我们想采访他一下。”女人继续说道。 “不认识,等我问问店长。”林行者谎撒的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他迅速去找店长告了假,然后换了衣服,出来后见那群人还在等他,于是他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接着走了过去。 “你们好,我们店长也不认识什么林行者,你们大概找错地方了。”说着,他戴上口罩,准备出去,“我上的是早班,现在正好下班了,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他踏出了大门。 自始至终屋内的女人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她还在开着直播,到处寻找可能是目标的身影。 而林行者出来后,正好又遇到了一辆车停在了店门口。 “你认识林行者吗?”车一停,上面便下来了一个小哥,他身后照样有扛着摄像机的工作人员。 “认识,”林行者点点头,然后指着火锅店内说,“里头擦桌子的那个就是。” 这群人道了谢,匆忙往里头赶过去。 林行者顺顺利利地出了门。 一路上,他又遇到了很多车辆。 中考和高考一直是每年媒体关注的大热门,林行者估计他这几天是清静不了了,于是他向火锅店老板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火锅店老板也很体贴地答应了,并且向他要了火锅店的冠名权。 反正有林行者的地方就有记者,而这群记者来了又不吃饭,还妨碍别人吃饭,那要他干什么? 不如直接买个名字,竖个牌子,利用林行者的名声赚一波流量。 年轻人不感兴趣那没关系,他们的父母感兴趣就行。 是不是这么个理? 而赶回家的林行者,也开始思考怎么用这个名声赚钱。 中考状元这个身份不如高考状元有利,但是依旧存在很多附加价值。 虽然当了中考状元,母亲那里答应给他一百万可自由支配的钱,但是就这么放着这个名头,也是不好的。 这个事还有别的利处可以图。 他没急着做决定,先是上网搜索了一番,然后仔细做了考量,很快便有了决定。 他找到了阮牧。 “要不要做点生意?我出力,你出钱。”林行者对阮牧说道。 “怎么做?”阮牧开始感兴趣。 林行者从房间里掏出整整齐齐的一摞笔记。 “我们去复印这个,然后去卖。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状元笔记。一本八块,一共九科,一套定价六十八。咱们省里就有十三座学校,先在这些学校试试水,效果好的话就大量印刷,辐射全省,反正我是省状元。到时候我们去和各个文具店谈一下合作,然后上线网店,我再接几个代言,趁机提高一下品牌影响力……” 林行者滔滔不绝地说着,阮牧听得目瞪口呆。 “你掉钱眼里了?”阮牧不可置信地问道。 “对。”林行者大大方方地承认。 “不是?为了你在孤儿院那帮孩子?”阮牧有点憋不住了,他知道为什么林行者一直省吃俭用,一直努力拼搏,不是觉得不屑,就是觉得不值。 “不是,你又不欠他们的,干嘛要帮他们啊?拿这笔钱干什么不好,就是用来买红酒喝一瓶倒一瓶,起码喝的那瓶也喝到嘴里了,倒的那瓶也开心了,拿来救人,你能得到什么?说不准人家还会嫌弃你给的少。” 自从从舅舅家回来后,阮牧便对他人的本性开始由内而外地不信任起来。 他知道舅舅舅妈一家什么德行,更知道自己什么德行,实在不觉得林行者这么干能得到什么好结果。 “你要不停一段时间,或者改成有偿也行。你一直这么干,他们会觉得理所当然的,哪怕你说得再怎么辛苦,没有体会也没有人会相信,只觉得你安静读书就有这么多钱拿……”阮牧难得一次真心实意地为他出谋划策。 “做不做?”林行者问道。 霎时间,未出口的话都咽了回去,阮牧看着他,冷哼一声,撇了撇嘴:“那就试试呗,谁怕谁。” 说完,他便打算回自己房间。只是当手搭在门把手上的时候,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阮牧到底回头,一脸正色地看着林行者: “林行者,别怪我没提醒你。施恩是不必惦记着报答,像咱们这样的人家也用不上他们的报答。但,这是一种态度,能很好地反映出谁对你心怀感激。哪怕是做出来的,最起码他也意识到了这件事你帮了他,他应该心怀感激。你可以无偿救人,我们可以什么都不要,他们未来的人生可以完全由自己规划,但是无论如何,如果我救的人连对我抱有感激之心都做不到,那我是不会救的。那些会把你的好意当成理所当然的人,说不定以后还会反咬你一口。” 说完,他离开了。 第58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一) 林行者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听进去了。 想了想,现在他风头正旺,可以缓一年再看看。 明年,出了新的中考状元,就没有他的热度了。 卖笔记这件事非常顺利,一开始只是找了几个人,按照提成的方式倒买倒卖,后来看热度上来了,便有厂商打电话要求合作。 林行者和他们提了要求,不能在本省卖,他们爽快地答应,自此,又是一笔资金收入。 这笔钱挣得比林行者想象中的多。 因为他的笔记记得清晰有条理,是会被老师重点表扬的那种,加上中考状元的名头,所以附近学校不管是优等生还是差等生,他的笔记基本都是人手一份。 买了不看没关系,但是必须得买。他们不买也会有家长逼着买,中考高考两个人生转折点是家长最关心的事了,这东西甚至比一家人的衣食住行还重要,尤其是中考。 此外,除了他们自己卖的,网店卖的,那个授权商卖本子得到的收益,也要给他们一份。 笔记卖了半年。 净赚三百二十,万。 这还是因为林行者在其他地区没有那么高的影响力,并且其他地区的人看见商机也开始卖状元笔记的后果。 “多少?”阮牧看着这么多钱,感觉像是在做梦。 “三百二十万。”看着最后一笔分红到手,林行者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你掐我一下。”阮牧现在还觉得如梦似幻。 林行者于是没留手地,狠狠掐了他一下。 刹那间,阮牧就龇牙咧嘴地叫唤起来:“疼疼疼!你真掐干嘛?” 缓过来后,他又变得气焰嚣张,惹人讨厌,脑袋上像是被印上了恶毒反派的标签,满眼敌意地怒视着林行者,揪住他的衣领,气鼓鼓道:“说!你是不是报复你是不是故意报复!” 林行者慢条斯理地把他的手从自己身上摘了下来,眼里带着藏不住的笑意。 “不是你让我掐的吗?” 阮牧一噎,愤愤离去。 分了钱,阮牧开始思考。 说真的,这种生意并不需要家里出一个状元,只需要高考中考完了找状元合作一把就成。 成本低,收益大,很适合投资。 那以后再这样成不成? 阮牧想了想,摇了摇头。 不成。 今年全看在林行者是自己人,事实上他们的笔记没有卖多久,就有人开高价来挖人了。他们不知道也是老板,不知道他们是兄弟,还以为他们是合作关系。 而看到了今年的收益,明年,这方面挖人的人肯定开的价格更高,一堆人跟着他们争抢中考状元。 但,有一种情况除外。 想到那种情况,阮牧嘴角抽了抽。 他总算知道那个要钱不要脸的家伙为什么干这个活非得拉上自己了。 他中考奖金就有一百万,怎么会没钱独吞这桩生意? 阮牧今年是中考第二,就差一分就能赶上林行者,他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而稍微努力一下,明年他就是第一。 后年还能是第一。 大后年还是…… 直到他成功升入高中。 并且上了高中还能继续当三年第一…… 这可比林行者考一年第一的说服力强多了。 而林行者也在明晃晃告诉他,这么大的蛋糕放在眼前,吃不吃看你了。 纠结了一番,阮牧还是觉得豁出去了。 干就完了,他又不是林行者,为了能稳住第一的名次需要拿出全部时间学习,他打小就知道,他是天才! 名声有什么要紧的,反正他早没名声了,小时候发生的事现在还有人拿出来群嘲他,占个三四年中考状元,顶多是被更大范围地群嘲一次而已。 做了决定,阮牧便昂首挺胸起来。 这可是他赚的第一笔大钱! 他想给妈妈买个礼物,买点什么好呢? 他左逛逛右逛逛,没发现有什么妈妈缺的。 想了想,他拿这笔钱在郊区买了一个小一点的房子,普通的楼房,八十平米,只花了一百万出头。 枫木集团这么大个公司看着如日中天,但是哪天要是破产了他们照样无处可去。 先用自己的钱偷偷买个房子,这样即使破产被清算,好歹还有个落脚的地方。 阮牧感觉自己明智极了! 妈妈一定会夸他的! 反正那顿打现在还没挨在他身上,他转悠了一会儿,忽然又想起一个人。 话说,有个人他一直想着,一直没回去看过。 不知道是逃避还是没脸面对,还是因为对方见过了自己最狼狈的模样,他一直不敢回去。 现在,他也算是有出息了? 阮牧看着手里还剩下的钱,做了决定。 他叫来司机,向他报了一个地址。 那里很远,但是司机还是去了。 一路上,阮牧都在忐忑。 下了车,他坐在熟悉的树下,安安静静地等着老人的到来。 夜市开始了,各种杂乱的香气交错着扑面而来。 阮牧感觉自己的口水一直在分泌,他忘不了那个寒冷的晚上,有一只粗糙干瘪的手,把一份热气腾腾的煎饼果子塞到了他手里,他也忘不了那个饥肠辘辘的时候,咬下第一口那个香香脆脆的煎饼果子时,是怎样的口感。 时间一点一滴流淌,很快便有人来了。 依旧是熟悉的煎饼果子摊,但是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人。 阮牧去买了一个煎饼果子,咬了一口,和当年差不多的口感。 “当初在这儿卖煎饼果子的那个老人呢?”他忍不住问道,“就四年前在这儿卖煎饼果子的。” 中年摊主一愣,接着便笑道:“你说的是我爸?他啊,老年痴呆了,现在谁也记不清了。” “你是他儿子?”阮牧边吃边问。 中年人点点头:“可不是?现在他离不开人,我就辞了工作,白天在家里看着他,晚上我媳妇回来,就让我媳妇看着,我在这儿摆个摊挣点外快。” “老年痴呆?”阮牧呆住了。 “是啊,有两年了。”中年人感慨道,“还好没别的什么病,要不然可真让人吃不消。” 都是普通人,维持这一个家就够难的了。 “我能跟你回一趟家吗?”听见中年人的话,阮牧从兜里掏出一千块钱递给中年人,“今晚你的摊子我包了,现在能带我回一趟家吗?” 中年人有些迟疑,但是看阮牧一身名牌,也不知道是图的什么,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 他把阮牧带回来了家。 这个家里,穿着红毛衣的女人正坐在沙发上逗孩子玩,那孩子三四岁的模样,十分可爱。 打开房门,阮牧便看见老人呆呆坐在床上的身影。 “欢欢,你是欢欢吗?”听见房门被打开的声音,老人回过头,视线一下子就在阮牧身上定住。 一见到老人,阮牧的眼泪顿时就绷不住了。 他走到老人面前,把他抱紧怀里,声音中带着哭腔: “您好,我是阮牧,你还记得我吗?” 接着,他又说,“记不住也没关系,我记得您。四年前,就在那里,我无家可归,饥肠辘辘,您给了我一个煎饼果子,还说要带我回家。我说不用,我要去找姑姑,其实那是我骗您的,那是我妈妈,我找到妈妈了……” “我回家了。” 说着说着,阮牧渐渐地泣不成声。 因为那个时候他格外冷,格外地饿,所以这份恩情在眼里便也显得格外的贵重。 老人神智模糊,看见阮牧一哭,顿时慌了,急忙拍着他的背安抚:“欢欢不哭,爷爷在……” 不远处的儿子听见后鼻子又是一酸:欢欢是他们失足坠楼的大儿子的名字。 阮牧和老人说了好一会儿的话,这才站起身,郑重地把一张早就准备好的卡递到了他的儿子手里,郑重道:“这卡里有二十万,请你们好好照顾他。爷爷是个很好的人,四年前我被我舅舅舅妈一家赶出家门,流浪了大半个月,是爷爷给了我一口饭吃,还给了我一百多块钱。” 说完,他便带着人走了。 老人家的衣服是干净的,床铺也是干净的,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那他就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了。 第59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二) 次年,林行者上了高中。 暑假,迎来了新的高考中考状元。 林行者的风波彻底过去。 他还是如同往常一样进出孤儿院,直到有一天,他在孤儿院开始咳嗽,咳着咳着,忽然咳出了血。 接着,他便晕了过去。 司机和院长把他扶上车就走,说是要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没多久就出来了,疑似癌症晚期。 林行者后来又发了一个公告,说父母的公司出问题了,自己不能再提供治疗了,而且因为钱都给孩子捐助了,现在治疗的费用不太够,希望大家能帮帮忙。 在刻意的隐瞒下,没人知道他和林枫晚的关系,大家只猜测他家里是不是很有钱。 因为中考的奖金和小赚的那一笔比奖金还多的钱,林行者对孤儿院所以能治好的孩子进行了治疗,又额外在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用以搜集各地残障孩子的信息,谁家家庭困难或者哪里还有孤儿院的可以试着申请一下救助资金。 林林总总,他也算是给一百多个人带来新生了。 关注这个账号的更是有数万人。 这个消息一出来,所有人都哗然了。 这则消息在各大媒体平台被疯狂转发,林行者甚至把他自己的病房号爆了出来。 整整两个月,他收到了大量的捐款,其中来自于他以前救助过孩子的,这部分有多有少,总体来说,这笔钱差不多也有32人。打电话慰问的和亲自来看望的被救助者一共38人。其中,带着小礼品来看望的人分了三波,共计14人,这部分孩子和给他捐钱的孩子不完全重合。 而他资助过的孩子一共152人。 还行,起码还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人。 林行者很乐观,既然还有人记得他的恩情,在他生病的时候来探望,那么这份资助就是有用的。 哪怕一百五十二人里只有一个来探望的,对他心怀感激的,他也不能因为那一百五十一个忽略了这一个。 于是,林行者宣布是误诊,家里公司也扭亏为盈,出了医院,把捐助者的钱原路退还。 这下子,恭贺的人骤然变多。 不过他不是很在意了。 既然做的事没问题,那就继续做下去,他也要准备高考了。 高考前,林行者又遇上了一桩麻烦事。 现在能让他头疼的麻烦是,无非就是他那惹人厌的弟弟。 他跳级了。 最后一年,他总算是舍得跳级,跳进了高一,非要跟林行者争一争,试图一雪前耻。 明明这些年合作赚钱都挺愉快的,顶多就是阮牧因为连续占了三年的中考状元被一些人骂了三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阮牧特别喜欢跟他较劲儿。 你自己没有高考吗?你不能等自己高考的时候考第一吗?非要和他争! 母亲知道他拿钱是去做什么之后给钱也是给得很大方,这次高考第一名,更是有着一千万的奖励。 为了不显得厚此薄彼,对于其他人都的奖励也是一样的。 原本林行者觉得自己的第一也是没什么悬念,但是阮牧一来他压力就大了。 他背书要靠死记硬背,这小子却是看一遍就过目不忘。他提高成绩要靠题海战术,这小子那是多难的题脑子里转一遍弯就解出来了,只要他学过。 这么聪明的人,不去搞科研可惜了。偏偏他对科研是真没什么兴趣,就对和林行者死命较真有兴趣! 很多时候,林行者都想着算了干脆直接认输然后拿钱走人。 但是看着那小子那副洋洋得意的劲儿,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就这样在认输与坚持的较劲中迎来了高考。 高考之前,林行者满心都是紧张。 他是真怕考不过阮牧。 虽然说哪怕只拿个第二都有五百万,但是他还是不想输。 一科又一科地考完,林行者眉头紧锁。 数学和理综应当是没问题的,他检查了好几遍,确定一个“解”都没漏,然后又对着题看了好几遍。 但是语文就有争议了,语文这种东西,给的分很唯心论,尤其是那些作文和阅读理解。他可以保证考的分数不差但是完全不知道语文能拿下多少分…… 他眉头紧锁,就看的来来往往的老师心里一个咯噔。 这莫不是,没考好? 要知道,林行者可是最有望成为高考状元的人了,他为什么这个表情? 林行者出来的时候,遇上了他的班主任。 这两天他们考试班主任也跟着跑,考前考后积极动员,那模样比他们还紧张。 “林行者,你这次发挥怎么样?”他一出考场,就被老师叫住了。 周围认识他的人纷纷竖起耳朵。 一瓶橙汁被递到了林行者手里,林行者拧开,喝了两口,重重地叹了口气。 他的脸上没什么笑意,显得忧心忡忡的,说出的话里也带着股丧气: “难说……” 他道, “这次我可能拿不了省一了。” 听见关键词,蹲守在考场外的媒体顿时把摄像机调转过来,对准了林行者。 还全省第一呢,谁敢说这种大话? 镜头一转,哦,是三年前那位中考状元啊,那没事了。 也就是这时,另一道身影带着满面的笑容,昂首挺胸,迈着嚣张的步伐大步朝着林行者走来,走到他面前,阮牧傲慢地扬起了下巴:“那当然,这次的全省第一是我的!” 卧槽! 在场的人都震惊了。 他们其中很多人不认识林行者,但是绝对没有人不认识阮牧! 不仅因为他打小长得好看,还因为这家伙连续参加了三年中考,拿过两次中考第一,然后天天卖课卖笔记就是不跳级,把很多人恶心到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还有恶心的时候呢。 得亏最后一年,不知道是受不住非议还是怎么的,他跳级了。 然后他竟然又来参加高考了? 只见阮牧站在林行者面前,抬起手,十分嚣张地宣布:“我告诉你,考不过我你也别想着复读,因为有我在高中的这三年里,每一年的高考状元都会是我!你要是识相,早点认输!” 林行者用看傻x的目光看着阮牧。 阮牧以为他怕了,不由更加得意。 在他看来,妈妈可以收养别的小孩,但是这些小孩必须知道什么是规矩,以及谁才是老大! 他就是规矩! 在家里所有的小孩中,他必须是最优秀的,也是地位最高的老大! 他喜欢林曦,安安静静,懂事乖巧,讨厌林行者,这家伙总是挑战他的权威! 他特别不会来事! 所以他总得压住这家伙,只要林行者比他弱了,能被他压制了,肯心服口服喊他一声老大了,那么对他好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而林行者……争一时口舌之快没有意义,胜负未定之时口出狂言也不过让人笑话,所以他淡定转了个弯,把阮牧绕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阮牧太嚣张了老天都看不过去硬要挫一挫他的锐气,半个月后,成绩公布。 林行者以一分之差领先阮牧,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 为什么会是这样?! 阮牧看着成绩单久久没有说话。 吸取上次失败的教训,他这一次已经偷偷努力到把眼睛都熬近视了,为什么还是会输? 而且只差一分啊,又是只差一分! 阮牧气得手都在抖,当即,当着围堵过来的众多记者的面,他一把揪住了林行者的衣领,愤怒地质问道:“说!你是不是作弊了?你怎么可能比我考得好!” 林行者拂下阮牧的手,他心里也在感叹命运的神奇。 他这运气,还真是好。 不过也占了学习时间充足,题目不是很难的便宜。 他清楚,要是让他和阮牧同时去学一样东西,他是比不过阮牧的。 一百五十分是他的上限,但是不是阮牧的上限。 他张嘴刚想说什么,便听见身侧传来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林行者考得比你好就是作弊,多大个脸啊你?我看你还作弊了呢,作弊也只能拿第二,开心不?” 听见这话,林行者眉头一皱。 这几年阮牧显得非常高调,许多人看不惯他,正好难得他有一次落败的机会,便开始有人对他嘲讽。 但是他并不喜欢。 “抱歉,请您道歉,我弟弟他没有作弊。”林行者回头看向那名说话的路人,脸上挂着疏离客气的笑容,“他一直很努力,从小便很想超越我,学习上为了让我放松警惕每天都大半夜定闹钟起来看书。这次高考,他准备了很久很久。我准备了三年,他也准备了三年,就等着这一次机会。我运气好因为一分之差赢了他这一次,但是他至今为止所有的成绩,却也是自己努力得到的,而不是靠着什么作弊。” 林行者的声音并不小,说完后,他也敛去了脸上的笑容。 就算是他们真的不合,那也是自己家的事,外人没资格插嘴。阮牧乱喊只是因为他情商低,但是他是哥哥,却不能由着外人来侮辱他的弟弟。 这话一落,那记者还没说话,阮牧就瞪圆了眼。 “我没有!”他气鼓鼓盯着林行者,大声道,“他污蔑我!我才没有半夜起来看书,走到今天都是靠着我的天赋,和无与伦比的智商!” 他绝不承认他努力过,要不然他和林行者还有什么区别? 对此,林行者拍了拍他的肩膀,只有一句话:“眼镜四百度了,我也毕业了,以后少熬点夜,我不想看见你高中毕业的时候换上六百度的眼镜。” 阮牧一噎。 “反正我没有!你别污蔑我!”长相精致绝伦的少年戴着眼镜,龇牙咧嘴上手就想和林行者扭打在一起,被林行者一手按住他的拳头,然后另一只手搭在他后背上,扭着送进了来接他们的车内。 而采访的记者……已经完全懵了。 他说什么来着?弟弟? 卧槽他们竟然是兄弟?! 林枫晚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以至于从来没有人知道,阮牧和林行者是兄弟! 他们也没提! 再一看历年的中考高考,阮牧在上小学五年级,忽然冲过来和林行者一起参加了中考,然后一直中考搂钱,但是林行者一高考他立马跳级—— 嘶—— “等等,你们是亲兄弟?”反应过来的记者连忙追了过去。 林行者没有回答,只是说:“他随父姓,我随母姓。” 然后,他也上了车,准备回去和阮牧一起商量着今年的高考卖笔记计划。 第60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三) 当这个消息传遍网络的时候,全网都炸了! 可以说全国不关注高考的学生家长没几个,以往的状元过去了就过去了,但是阮牧不一样! 他可是个超级无敌显眼包! 无论是那跨级考试还是连年第一的成绩,包括考第一不要奖金在表彰大会上卖课的骚操作,都赚足了眼球!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好,长得好,长得好,并且疑似家里很有钱! 是以,关注高考的,不管住在哪儿,基本上都知道东临省有个叫阮牧的中考状元,是个显眼包。 现在,他来参加高考,并且早就放出了要三年霸榜的大话。 第一年霸榜就没成功,许多人等着看他的笑话。 结果人家和第一竟然是一家! 这第一听说就没有哪次考试不是第一的,从小学就是第一,而且中考的时候就是中考状元! 网友窒息了,羡慕了,酸得咬牙切齿! 这一家什么基因啊,这样的儿子,有一个还不够吗,为什么非要两个落到一家? 新闻出来后,无数家长痛心疾首,心痛不已,然后崽看看自己家成天只知道打游戏和傻乐的蠢孩子—— 我鸡毛掸子呢? 林行者没关注网上的舆论,回来后他就和阮牧开始合计怎么赚钱选什么样的大学。 这方面林枫晚不太管他们,所以平时还是林行者和阮牧凑一起的次数多。 虽然总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上起争执就是了。 最终,林行者依旧选择了一心向钱看。 他天赋有限,这辈子能当个大老板也就值了。 正好高考成绩下来后母亲爽快地往他账户里打了一千万,这笔钱可以用来作为首次的创业资金。 上了大学,就该为自己日后的人生做打算了。林行者想要枫木集团,但他等不了那么多年,也不希望母亲身体早早有事,所以便打算自己先去搏一搏。 正好,这些年和阮牧占着中考状元的名头到处谈生意,倒也算谈出一些经验。 原本,这个暑假林枫晚打算带一家人去旅个游,但是林曦死活不肯去。 无奈,林枫晚只能把要求降到一起去没有人的地方看海,林曦这才同意。 她还是想看看大海是什么样的。 于是他们开启了为期三天的旅游,事后,林行者便投入了对于创办公司的研究中。 “要不要来公司实习一下?”看他纠结,林枫晚提议。 林行者点头答应。 然后他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了枫木集团名下的一个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学习。 再然后,他开学了。 拒绝了母亲的随行,让她安心地去签合同,倒是没想到,阮牧跟着他过来了。 包行李箱他是一点不拿,下了飞机就那么带着遮阳帽和墨镜,手里捧着杯冰奶茶跟在他身后,像是个来旅游的大爷。 新生报到,林行者排队登记,阮牧窝在一边低头打游戏;报道完,学姐带他领这领那,全靠他两只手提;铺好床铺,林行者都没来得及躺下休息,阮牧却是先一步躺了上去,嘴里叫唤:“哎呀累死我了这一天……跑这么多地方……” 那副累瘫的模样成功把林行者气笑了。 确认了,这小子就是来给他添堵的。 收拾好东西,林行者便打算出去。 “干嘛啊?”阮牧坐起来,顺溜地爬下了床。 “去买生活用品。”林行者没好气地说道。 “你买那个干嘛?我给你买了,这两天就到,到时候短信发你手机上,你自己去取就行了。”阮牧道,“觉得你能用上的都给你买了一份,大学了,把自己收拾得像样点,知道为啥高考成绩下来时那些人为啥那么震惊吗?你就瞅瞅咱俩形象就知道了,我从头到脚都是名牌,你浑身加起来也就几百块钱,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虐待你呢!这些东西让你自己买估计又是一堆地摊货,这次我给你买了,不许退!退了你就是我儿子!” 阮牧恶狠狠地威胁着。 林行者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就是来捣乱的。” “怎么说话呢?”阮牧立即就不高兴了,“辛辛苦苦帮了你一天忙的是谁?” 林行者想了想。 是学姐。 至于阮牧帮了什么—— 他帮了什么不重要,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 行。 “那我去食堂,充个饭卡。”他道。 “我和你一起去!”一说这个,阮牧来了精神:“让我看看你们食堂有什么好吃的!” 到了食堂,已经人满为患。 阮牧才不管什么公共良俗,拉着林行者就往里头挤。 好不容易点完了饭,回来头发都变得乱七八糟的了。 “我点了猪脚饭和酸菜米线,听他们说这两个好吃!”阮牧得意地扬着头,“等做好了我要尝尝究竟哪个好吃,哪个好吃哪个就是我的!” 两份饭几乎同时被做好。 阮牧先是哆了一大口酸菜米线,接着又挖了一勺猪脚饭,然后果断抱走了猪脚饭。 林行者不和他一般见识,吃什么不是吃。 不过,都大学了啊。 时间过得真快。 他不由有些恍惚,仿佛又望见了那个双腿残疾,坐在轮椅上抬头仰望着天空的自己。 低头,阮牧已经把饭吃完一半,因为吃得太凶,他被呛得一直咳嗽。 林行者去给他打了碗的汤,他三口两口吃完,就去交了自己的碗筷。 回来这么多年,阮牧也没学会个优雅的吃相,每次吃饭都拼命往自己嘴里塞,塞到撑不下为止,就好像不赶紧吃有谁会和他抢一样。 不过也许是脑子带来的消耗太大,这么吃也没见得他胖。 “我吃完了,先回去了!”阮牧笑眯眯地冲着林行者挥了挥手,然后顺手顺走了他的白卡。 在快要走出食堂的时候,他向后看了一眼,脚步一拐,上了二楼。 “阿姨,帮我往这张卡里冲五万。”阮牧鬼鬼祟祟地上了二楼,掏出了那张卡,并打开手机银行展示了自己八位数的账户余额,“我有钱的,你充就行。” 阿姨第一次在一个学生手机里看见这么多钱,不由被惊掉下巴。 但是仔细一看,这孩子好像有那么点眼熟? 在哪儿见过来着? 她冥思苦想。 “姨,我跟你商量个事儿,要是这张卡的主人来找你退钱,你别退给他,就说充进饭卡的退不了了行吗?”冲完后,阮牧继续鬼鬼祟祟地商量道,“要是实在瞒不过,你就告诉他,他敢退就是我孙子,一辈子的孙子!” 啊这…… 阿姨默默点了点头。 阮牧这才放心。 林行者卡上的钱不比他少,但是总是花不到自己身上,要命的他好像真的想一辈子当个圣人了,这可不行。 他若无其事地下楼,若无其事地把卡往林行者桌上一塞:“你白卡忘拿了!” 说完,他扬长而去,坐上了当晚的飞机。 九月一号,他也要开学呢。 时间一晃又过了两年。 这两年,林行者升上了大三,创办的公司也在稳定发展,而阮牧也进入了高三,等来了属于他的,参加高考的最后一年。 这一年,互联网上迎来一件大事—— 那个连续参加了三年中考,三年高考,并且连续霸榜的职业高考生,终终终于毕业啦! 没错,说的就是阮牧。 比起那些一把年纪的职业高考生,他这种年轻的成绩又好的,才更招人显眼。 毕竟三次高考,一次第二,两次第一,问谁能做到? 而且他还不光是普通的高考,他一边高考一边卖课,卖笔记,赚得盆满钵满。偏偏,他还属于正常高考,属于那种正常上学正常考试的那种,而不是一年又一年复读就指着政府的补贴过活的大龄高考生。 他甚至还非常年轻,长相非常漂亮! 然后吸引人的就是他和林行者的爱恨情仇了。 林行者中考的时候,他非得跳上来掺一脚,没打过;林行者高考的时候,他又跳上来掺一脚,狠话都放出来了,结果还是没打过。 这可就令人喜闻乐见了。 有那么一个少年,骄傲,张扬,漂亮,却又优秀得不像话,自然会引得很多人的喜爱。不过,以阮牧那性格,是有多少人喜欢他就有多少人讨厌他的。 并非是他做了什么让人讨厌的事,只是很多人会觉得他太过刺眼罢了。 高考成绩出来后,阮牧果不其然又是第一。 林行者在宿舍里给他打电话道了恭喜,两人简单的寒暄了一番,阮牧那边就被记者堵住了门。 这几年,为了卖课和提高知名度,阮牧对各种采访几乎来者不拒,效果也确实好。 因为学校这边严防死守大学生高考期间回乡,所以林行者并没有回去。 不过,他可以打开电脑看直播。 随便一搜,林行者就看见了一个挂着阮牧名字的直播间,点进去,就是路人拍的采访场面。 第61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四) “阮牧同学,你不觉得把知识和钱挂在一起是一件很让人不齿的事情吗?”电视里,记者举着话筒采访着满面笑容的阮牧。 “为什么不齿?”阮牧依旧高昂着头,“学习知识是为了干什么?就是为了让家里过上好日子的!” “但是,”记者说,“学习知识也是为了国家做贡献的啊!现在挣的钱以后也可以挣,你这个年纪就被金钱腐蚀成这样,你知道这会对青少年造成多么不良的影响吗?” “你是嫉妒了?”阮牧笑眯眯地歪起了头,“这么义正言辞为社会,你一定过得很好?” 记者一懵。 “你存款有多少啊?”阮牧笑眯眯地问道。 “干、干嘛?”记者有些不知所措。 “说啊。”阮牧继续道。 “三、三十万……”记者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老老实实答了。 “那你知道我参加高考中考这六年,我的收益吗?”阮牧问,不等记者回答,他又道,“其实也不多,就你的存款后面加两个0。你知道这是多大一笔钱吗?在普通家庭里有了这笔钱,我可以给父母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养老,他们现在就可以退休了,早早地开始休息,不用斤斤计较。以后的五险一金都我来交,他们的养老保险也是。有什么大病,我们不用借钱,只要能用钱治的我都可以拿得出来。 我工作的时候可以选择最喜欢的工作,而不用考虑它的工资高低,当我不喜欢这份工作的时候,我能立马硬气离开,而不用考虑房贷车贷。将来结了婚,我们也不用为房车彩礼发愁,我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我们在一起畅谈人生,畅谈理想。剩下那1,000万存在银行,每个月产生的利息就足够我们两个生活了,我们不必再为了金钱吵架,我们的孩子也不必从出生就要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他也可以按照自己的理想自己的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这就是我努力读书的意义。 而你,跟我扯社会贡献,社会理想,很抱歉,那种是我不在乎,你如果很看重的话,那么你和你的子子孙孙都是为社会做贡献,有了你们,这个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一通对话下来,记者哑口无言。 坐在电脑前的林行者发出一声轻笑,摇着头合上了电脑。 长大了啊…… 他在心里感慨着。 虽然现在他回不了家,但是没关系,阮牧马上就坐着飞机过来了。 他一点也不见外,因为林行者寝室有个不住校的,那人的床位平时都用来放着一些杂物,他便直接清了杂物,光明正大地躺了上去。 然后,他抬起脸,把自己这次考试的分数和排名都打印下来,贴在了墙上。 “看,我的分比你当初要高!”阮牧振振有词。 林行者看着他占着的床铺,又看了看被他撇下去的寝室其他人的杂物,抚了抚额。 “下来,”他叹了口气,“把你的奖状撕下来,东西都给我放回去,要想住宿舍就跟我睡,别去动人家的东西。”林行者看着他道。 “为什么?这不是有床吗?”阮牧不解,“我就是来提前体验一下大学生活。” 林行者把他从那个床上拽了下来,塞到了自己的床上。 两个床是挨在一起的,拽过来十分容易。 拽过来后,他对另外两个室友道了歉,然后就开始琢磨阮牧的情商教育。 这孩子忒不懂看人眼色了些,此后也注定惹人烦。 阮牧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但是他从来不反省。 八岁时的那半年时间,他把这一生所有的苦吃光了,此后注定是一生坦途,哪怕性格惹人烦,也有张扬的资本。 社会不会教他做人,他倒是可以教这个社会做社会。 “你大学住校,”思考了片刻,林行者说,“最起码先学一下人际交往,再找几个靠谱的朋友。” 因为年纪上的代沟和智商上的差距,阮牧这些年一直没有长久的朋友。 他并不在意,一个不缺爱的人,不会对着一点友谊就患得患失。 但是这样不行。 林行者已经想做自己的公司了,以阮牧这副德行,以后指望他接手枫木集团是不可能了,而如果照顾这么大一个公司,他便很难顾得上自己的事业。 再加上阮牧这么个东西,总觉得放哪里都是不安定因素。 “这样,咱们先说开,”林行者道,“你报学校的时候和我一样,不必报同一个专业,一个学校就行。我还能在学校待一年,毕业后不会读研,这一年来我想教你一些东西,你也是时候该学学了。” 说完,他顿了顿:“我想好了,枫木集团我不要,你去拿,我只收分红。我不要权,但是该给我的钱你一分都不能少。我会先试着教教你,等寒暑假你可以先试着去妈的公司看一看,兼职一下,了解一下大集团的产业构造和运营方式。” 当枫木集团话事人拿到的钱不会比领纯分红多多少,还要耗费那个精力何必呢? 他不贪权,从来都只想要钱,那就没必要为这么个位置闹得家宅不宁。 “你什么意思?”他想退,阮牧却怒了,“我用得着你让?你这是看不起谁?” 林行者立马冷漠脸,刚才心里升起的那几分自我感动烟消云散:“我就说一下你还当真了?我告诉你,我的公司是我的,妈妈是我的,枫木集团也是我的,你的妈妈和房子都是我的,等我毕业了,你就等着被我扫地出门去街上乞讨,哈、哈、哈、哈。” “你果然不安好心!”阮牧当场跳了起来,愤怒地指着林行者,“你的计谋不会得逞的!你等着,我一定要让你付出代价!” 说着,一溜烟又跑了。 林行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宿舍内另外两个室友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终于,有一个忍不住了,指了指自己的额头,真诚地对着林行者发问:“你弟弟这里是不是有点毛病?” 有毛病? 大概是没有的? 林行者想。 要有毛病就不可能跟他卖这么多年高考中考资料了,他上大学之后,这种活儿都是阮牧一个人在做,也没见他出过什么问题,反而越做越成功。 但是你说他情商高,他现在还在被全网群嘲,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小时候那期节目,被人拿出来反复提,账号一半粉一半黑。 家里试图给他做过公关,做之前特地叮嘱这厮安分一点,结果前脚刚说完后脚这厮就拿着自己的实名账号和喷他的网友大战三百回合,天天自搜去喷人,成功让做的公关打了水漂。 算了,随他,反正有家里人在,他吃不着大亏。 就这样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林行者毕业,阮牧进了大学,林曦转眼也来到了十六岁。 十六岁原本正应该是活泼张扬的时候,林曦却把自己缩在了不见人的房间里,像是一只见不得人的老鼠。 在十岁左右,林曦身上的矫正手术就已经全部完成了,现在她已经能像普通人一样行走,看上去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差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两边手臂并不是一样长,好在不放在一起看的话,差别不会很明显。 随着渐渐长开,她看上去没有以前那么可怕,可依旧不敢踏出家门。 林枫晚给她请了心理医生,怎么调解都没有用,她似乎十八岁之前就没打算见到外人,无奈,林枫晚只好给她请了家庭教师,阮牧和林行者有时候也会给她辅导功课。 但是一直待在房间里的日子也很孤独,好在还有网络可以打发时间。 这些年,林曦一开始学的是画画。 因为身体还在发育,所以现在不能动脸,医生说要等到十八岁。 林曦于是就开始想,她想整成一个什么样的脸,尽管医生告诉她她的骨相就不太好看,就是整也整不了特别漂亮的那种,但是林曦还是会幻想。 她会幻想自己成为天底下最漂亮的人。 于是,她开始画画,不会画,就一点一点学,她有充足的时间。 她画了一张一张美人脸发在社交平台,吸引了大批粉丝。 他们说她的画诡异,她才不在乎。 一次偶然的意外,她下载了一个音乐软件。 她有边画画边听音乐的习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 于是,她平时也会关注一些音乐app。 然后,她进入了这个叫sr的平台。 进来之后,她才发现,这虽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音乐平台,但是主要的功能却并非点歌播放。 而是上传。 发布作品,发布翻唱,经营你的账号,甚至有版权的话还可以为翻唱和自己的原创作品定价,以此来盈利。 大多数人没有作品,林曦也没有,不过她还是留了下来。 她开始听歌,听别人的翻唱,听别人讲的一些唱歌的小技巧,她也都记了下来,虽然没有开口唱过。 十二岁那一年,她和一个有着三万粉丝的大v吵起来了,她敏锐地听出对方唱错了一节调子,对方死不承认,带着粉丝一起来网暴她。 林曦气得眼睛都红了。 这件事她没有让家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就一个人搁那生闷气。 她有好多天都没再点开那个app,只是闷头画自己的画。 等她气基本消了,再打开的时候,后台忽然收到了一条私信。 第62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五) 【爱睡觉的猫】:不必为此难过,的确是她唱错了。 林曦不由一怔。 她在网络世界和人沟通的次数也很少,因此并不太懂得如何同他人相处。 看完了私信,她就想无视,但是想想人家特地来安慰她,憋了半天,她打出一行字:谢谢。 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自来熟的,见到她回复后立刻秒回:不客气。 林曦看了看时间。 早上十点。 憋了憋,她没憋住:你不用上班或者上课吗? 对方很快有了回复:我在医院。 是病了啊。 林曦用自己的账号回复。 【花神】:抱歉。 对面发了一个兔兔招手的表情包。 接着,对方很快接上了话题。 【爱睡觉的猫】:我发现你对唱歌的理解不浅啊,为什么不试着自己发表一下作品?还是说这是小号? 林曦不想回答她。 但是她仿佛得了一种有人跟你说话不回复就难受的病,一旦有人问了自己知道的但是没有回复的东西就有点抓心挠肝。 纠结了半天,林曦还是回复: 【花神】:我唱歌不好听。 对方立刻来了兴趣。 【爱睡觉的猫】:你唱给我听听? 林曦:…… 怎么会有这么不懂得看人脸色的人啊?林曦很生气,但是一想到自己的二哥,没事了,世界上确实有这种人。 要命的是,她真的,很实诚地打开手机录了一段,然后发给了对方。 一发出去她就后悔了,想撤回,但是这个app竟然没有撤回功能。 于是她更后悔了。 要是对方把这个片段拿去发帖嘲笑她怎么办?要是对方把这东西传给其他人,他们背后一起笑话她怎么办?他会不会点开后就开始笑,笑她五音不全什么也不懂,还学着别人指点江山?这账号的背后是只有一个人吗?会不会有一群人正在看她的笑话…… 账号久久没有回复,林曦的心越来越沉。 听个歌需要这么久吗?他是不是在和其他人谈论什么?他是不是已经把这段音频发给别人看了?林曦是真后悔了,她就不该把这东西录下来!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且煎熬的,不过好在大约十五分钟后,对面又发了消息。 【爱睡觉的猫】:这是你自己唱的吗? 【爱睡觉的猫】:抱歉,听完后我太震惊了,还以为你是拿网上的音频来糊弄我的,所以搜了搜。 【爱睡觉的猫】:我听着歌,你的年龄是不是不大? 【爱睡觉的猫】:抱歉,我有些激动…… 一长串的消息席卷而来,林曦有些傻眼了。 隔着屏幕,林曦已经从对方那打字速度和发消息的频率看出对方的激动了,但是,为什么啊? 不会是骗子? 她又有一些迟疑。 她对外面的所有人都带着比较重的防备心,仔细想了想,她回复道:是我唱的,我今年十六岁,因病休学,妈妈雇了一个保姆照顾我。两个哥哥去上学了,爸爸妈妈有他们自己的工作,不过很快他们就要放学和下班了。 她把年龄报大了,又强调家里人很快会回来,她是真怕对方顺着网线找上门。 万一对方是顶级黑客呢? 十二岁的小脑瓜如此想到。 然后,她看到了对方的回复。 【爱睡觉的猫】:那你能唱我的歌吗? 【爱睡觉的猫】:抱歉,但是你的声音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动听的声音,像是天使,又像是海妖。我写了很多歌,但是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去把它们唱一遍了,你能替我把他们唱一遍吗? 林曦一怔。 她没想到对方会是这个要求。 【花神】:为什么? 她忍不住问。 【爱睡觉的猫】:没有什么,我从小喜欢唱歌,只是我的嗓子条件一直很普通,没能考上理想的学校,毕业后一直在一家酒做驻唱。半个月前酒起了大火,我的嗓子在那场火里烧毁了,医生说我现在连能说话都是这个奇迹,但是唱歌是不可能了,现在我的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爱睡觉的猫】:我以前一直觉得我的歌写的还是蛮好的,它们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舞台和合适的歌手。我本来都绝望了,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听见它们的机会,但是我遇到了你,你能为我把这些歌录下来吗?我以后可以给你写歌! 林曦没忍心拒绝,她其实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对方夸的太直白了。 听对方欣赏她的声音,林曦有那么点雀跃。 对了,和二哥第一次见面时,二哥也说她的声音很好听。 帮他一把,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而且平时哥哥要去学校,妈妈要上班,她一个人在家里还是怪寂寞的。 林曦答应了。 但是她没想到对方的歌一首接着一首,足足有三十多首,而且录歌的时候也完全没了那副祈求和好说话的语气,变得特别认真。 林曦有点后悔,但是晚了。 于是,命运在这里悄无声息地拐了一个弯,她越来越少去画美人脸了,而是把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唱歌上。 她开始跟着对方学习音乐,听对方讲的头头是道,说自己曾经唱歌的经历,听得她心驰神往。 没关系,等到十八岁了,她也可以! 林曦如此坚定地想着。 四年过去。 竟然有很多人喜欢她的声音。 不,不是很多,是非常多。没有美颜,没有自拍,仅仅靠着唱歌,她的账号就在两年内积累了60万粉丝。 他们全是因为她的歌声入的坑,自此再也没出去。 她想,她唱歌应该是很好听的。 粉丝们每天都叫她露脸,可惜她不敢露;后台不断有广告邀请和经纪公司发来邀约,她统统无视,她家里并不缺钱。 她只是在唱歌这件事上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她发现,原来只要不露脸,她也可以得到这么多人的喜欢,得到这么多的爱。 当然,最开始坚持下来的原因,还是因为给她写歌的人太会夸了。 林曦等着十八岁那一天,那一天便是她在这个世界的新生之日,为了那一天的到来,之前无论坚持淌过多久的黑暗都值得。 只是如果不出现意外,必定会出现意外。 十六岁,网上认识多年的,唯一的好友给她发来一长串的图。 林曦点开,发现是一档名叫[谁是歌神]的综艺海选的通知和它的报名表。 她的心里顿时一个咯噔。 【花神】:发这个干嘛? 【爱睡觉的猫】:你今年二十岁了?我想你替我去参加这个海选,可以吗? 果然,不好的预感成真了。 林曦下意识就要拒绝。 【花神】:大概不行,我没有时间,而且我爸妈不会同意的。 【花神】:再说了,在场的都是专业的歌手,我一个半路入行的哪比得过? 【花神】:而且我长得也不好看,现在观众都是看脸投票的,我根本不可能唱出成绩。 【花神】:还是算了。 一条又一条的理由被陈列了出来,林曦由衷希望看见这些后对方能明白她的想法。 可惜,她想错了。 【爱睡觉的猫】:那你想去吗? 【花神】:想啊,但是我实在没时间…… 【爱睡觉的猫】:这样,你可以把你家里人的电话给我,我去和他们说。 林曦脑中一片空白。 她手哆哆嗦嗦地停在键盘上方,很久没有按下来。 【爱睡觉的猫】:我知道我一厢情愿地这么干很自私,但是我还是想听见你的歌声伴着我的词曲在舞台上回荡的声音,还是想看着你闪闪发光地站在舞台上,如同一只破茧的蝴蝶。 【爱睡觉的猫】:sr的平台活跃人数还是太少了,我希望我的歌曲能出现电视上,能被十四亿人听见。 【爱睡觉的猫】:如果你怕看见人,你或许可以试着戴上一张面具?我也想见见你,哪怕隔着面具。不用害怕,我也好看不到哪儿去。我有跟你说过我的嗓子是因为火灾毁掉了吗?其实我的脸也毁了,脸上大面积植皮又缝了好几针。所以,我很大可能是比你难看的,如果你怕到时候自己的外貌被人攻击,我也会在现场陪着你。到时候有我的衬托,你依旧可以是全场最闪亮的女主角,请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我的歌,这个舞台天生就是为你而设的。 林曦捏紧了拳头。 对方说的话多动听啊,多令人动容。听得她已经快要鼓起勇气了。 但是。 【花神】:抱歉,我不可能成为主角的,没有哪个舞台会是为我而设。 无论哪本小说或者漫画里的主角,即使不是太漂亮也一定不会丑陋,即使平凡不已也绝对不会是残疾畸形。 她能快速接受林行者,并不是他当初对她说的话有多么动听,而是因为他没了腿;能和【爱睡觉的猫】当这么多年朋友,不是因为被对方捧得高高的以及不会拒绝,而是对方一早就告诉过她,他的脸和嗓子都被大火烧毁,于是林曦才觉得他们之中可以建立起平等。 这么多年,她甚至没有在家里人面前唱过歌,她甚至没有和外人对视的勇气。 哪怕戴上口罩和墨镜,她也总觉得那些望过来的目光是充满不屑的,充满恶意的,被那样的眼神包裹,她完全无地自容。 泪珠大颗大颗滑下,林曦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难过什么。她只是觉得自己好失败啊,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躲在房间里。没上过初中,没上过高中,哪怕哥哥们把知识带回来了,她以后能做什么?不知道。 “对不起对不起……”她抱着头轻声呢喃着,她想答应,却也恐惧。 一个外人的目光她都接受不了,又怎么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放声唱歌? 她又想到了小时候被人看见后对方尖叫着跑开的场景。 那是她的噩梦,每每稍微立起些许信心,都会被这无情的噩梦打碎。 她不许家里人给她拍照,所以这个家里没有她的照片,她的两个兄长如此优秀,外人甚至没人知道他们还有个妹妹。 她想走出去啊,妈妈请来心理医生时她是想配合的,但是每一次看见对方惊讶或者被吓到的目光,林曦的心就会冷下来,然后她就知道对方说什么都是假的,都是在骗她。 不过拿钱办事而已。 时至今日,她的人生已经一塌糊涂了。 第63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六) 等了很久,那边才有了回复。 【爱睡觉的猫】:没关系的,你不愿意就算了。这是你的人生,你完全可以等自己愿意的时候来。反正唱歌的综艺又不止这么一个,这种东西每年都会有,但是我还是希望你有一天可以站在这个舞台上,你的天赋那么好,不应该被埋没。 【爱睡觉的猫】:另外,这次的海选我会参加。毕竟我从八岁开始,就梦想着有一天能站上那个舞台。不过你大概是看不见我了,因为我一定会在海选的第一轮被刷下来,我唱得太难听了。但这也算圆了一个舞台梦,哈哈。 【爱睡觉的猫】:有点可惜,本想和你站在一个舞台上唱一首歌,来一次现实中的面基来着。看起来是不行了…… 【爱睡觉的猫】:好啦,我要为海选做准备啦! 说完,两人便没有再说话。 是林曦一直没回复。 这一刻,她感觉她不仅粉碎了自己的未来,连带着别人的梦想也一起粉碎了。 这之后,林曦很难受,也很不甘心。 她想去啊,却又恐惧,但是长相不佳是她的错吗? [长的丑可以去参加[谁是歌神]吗?] 她在网上提问。 很快,一个个答案接踵而至。 [长得不好看跟唱歌有什么关系?这是唱歌的综艺而不是选美比赛?] 无论网友心里是怎么想的,最起码他们回答的观点都是一样的。 这让她稍稍舒了口气。 迟早要迈出这一步的,她想。 18岁的她要迎来新生,那16岁的他提前适应一下也没关系? 她看着那张报名表下方的电话,鼓起勇气拨了过去。 “喂?是[谁是歌神]的官方客服吗?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你们这是唱歌比赛对?那我不露脸可以吗?” 低声问的时候,林曦还有些紧张。 对方听到后愣了一下,有些为难:“我们这里报名的话,需要填写实名信息……” “我有,但是我不露脸。”林曦说。 “可以,”很快对面给出了方案,“我们舞台的主旨是唱歌,登上舞台后采用什么样的服装造型,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是不管的。不过选用的造型最好符合当期的主题,如果太过偏题,会造成评分下降……” 对方误会了。 不过林曦也得到答案了。 她松了一口气,挂了电话。 之后,她看着房门,犹豫了许久,终于是咬了咬牙走了出去。 从房间到客厅这么点的路程,她走的时候手都在抖,腿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好像下一刻就会摔倒一样。 林曦知道这是心理作用。 按捺下狂跳的心脏,她看向客厅惊诧的众人,咽了口唾沫,大声叫道, “妈,” 说完,她感觉全身的力气被抽干,眼前仿佛有什么极其恐怖的事物。她意识到如果她说完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一时在心中惊慌起来。 迈出这一步前方等待她的是什么?是阳光,还是深渊? 她不知道。 但是这到底是她第一次这么迫切地想做一件事。 于是她掏出手机,颤抖着声音,声音越来越低,近不可闻:“妈,我想去参加这个唱歌比赛……” 说完,她的声音像是要哭了,头也几乎垂到了地上。 但是她不后悔,还隐隐感觉松了一口气。 想去参加比赛,无论如何都想。 她想堂堂正正地站在人前风光一回,她能拿得出手的就这么点东西了。 哪怕她知道,如果被人发现她的真实容颜,她拥有的一切掌声都会不复存在。 “妈,我想去参加,”林曦几乎是在哀求,她手抓住林枫晚的手,身体微微颤抖,“我想出去一次,我不会暴露我的脸,我只是想堂堂正正地站在舞台上给人唱歌……求你了,妈。” 林枫晚低头看着这个捡来的女儿。 林曦一直都很内向,很自卑。她总是躲在房间里,不肯出门,只有等待天黑之后,才会戴上墨镜和口罩,偷偷跑出去看看那繁华的夜景。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和人搭话。 她怕被人叫做“怪物”。 林行者和阮牧都尝试过给她信心,带她走出去,可是她谁也不跟,哪怕林行者安慰她孤儿院有很多和她一样的小孩,她也不去。 小姑娘心里清楚,在这个社会上,丑和残疾是两种概念。 虽然她也属于残疾的概念,但是因残致丑和不伤脸的残疾,也是两种概念。 她不出门,但是上网,在网上见到的都是现实见不到的,更极端的对美的追捧和对丑的贬低。 现在,她竟然主动要求出去。 那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林枫晚垂下头,温柔地抱住了林曦:“想去就去,无论你做什么,妈妈都支持你。” 林曦惊慌抬头,看着林枫晚的脸,忽然哭了。 她真失败啊,这么简单的事,都需要鼓起这么大的勇气。她明明知道妈妈和哥哥都是很好的人,他们不会拒绝她的请求,不会贬低打压她,可是当她真正说出口的前一刻,她还是在幻觉中看见了一家人满脸鄙夷地对她嘲讽,叫她不要痴心妄想的模样。 “对不起……”她抹着眼泪道歉,另外几个人不知道她道的什么歉,却也习惯了安慰。 “我早就说你该出去了,以前怎么拉你出去都不听!”听见林曦说要出去,最兴奋的要属于阮牧了。 现在正是暑假,他在家里闲的发慌,也懒得去公司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破事儿,正愁没什么玩儿的,结果林曦就送上门了。 当即,他拍了拍胸脯:“你这样上台可不行,连基本的自信都没有。不过你放心,你跟着哥,一切都包在哥身上!” 林曦被抓的手腕有些发疼,有些惊恐地想甩开阮牧,却发现怎么都甩不开。 而这时候,阮牧直接站起身来,连拉带拽地把她拽到了自己的房间,门一关,不过片刻它房间里就响起了林曦惊恐的声音: “等等!我不出去,我就上个台,不出去!!” “别啊,你听哥的就对了!就你这样上台像什么样子,知道你是谁吗?知道你哥是谁吗?作为枫木集团唯一的公主,我的妹妹,你应该向你哥看齐,把你老大天老二的气势拿出来!” “等等!等——” 房间很快消了音。 沙发上,林行者默默地看向紧闭的房间门。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林行者不确定地问道。 “应该没问题?”林枫晚有些不确定道,但是她很快叹了口气,“说实话要是小牧能和曦曦中和一下就好了,各方面意义上的。” 无论是情商还是性格,他们两个人都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 很快,阮牧出来了,他自己穿着恐龙睡衣,牵着一头和他一模一样的小恐龙。 林行者认出来了,这是阮牧十四岁的时候自己给他买的恐龙睡衣。 这套衣服阮牧一天没穿,现在吊牌还没摘,可却因为喜欢得紧,转头上网下单了一套一模一样的当做自己的睡衣,而把他送的那套束之高阁。 他似乎以为这样做会让自己伤心难过。 摇了摇头,林行者便又看向楼梯,阮牧依旧是穿着恐龙睡衣,这宽松的睡衣在套上头套之后更像是一套可爱的玩偶服,可以把人严严实实地盖住。 林行者穿惯了这衣服,走得稳当,依旧是生拉硬拽,林曦则紧紧抓着楼梯,从动作里林枫晚都感觉的出来她的惊恐。 “二哥……我可以戴墨镜口罩,求求你让我戴口罩出去,我不想这么出去……”林曦的哀求声传来。 “别啊,我告诉你这样很好玩的!”阮牧的声音也是肉耳可闻的兴奋,“这么出去谁都不认识你,你想怎么玩怎么玩,比精神病院还自由!你是第一次,害羞,我能理解,但是没关系,跟着我,我保证让你爱上这种感觉!” 说完,林曦到底没能挣过阮牧,被他拖着走了。 林枫晚:“……” “妈,这样也没关系吗?”林行者再次开口问。 林枫晚捏紧了拳头,接着张开,又捏紧了拳头,深吸一口气:“先看看。” 先看看。 第64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七) 林曦以前没出过门,对外面的认知仅限于网络,她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头一回出门逛街便是这么的刺激。 原本她以为自家二哥平时在家里和网上已经够放飞自我了,没想到她还是局限了,那竟然还是他刻意收敛的结果。 阮牧一出门,抬头一瞟见不远处有个卖氢气球的大爷,拉着她疯跑过去,直接随手从兜里掏出一把钱递给老大爷,然后不由分说抢了老大爷的气球就跑。 大把大把的氢气球被他捏在手上,他分了一半给林曦,然后嘴里发出怪叫继续带着她飞奔。 这一跑便一直跑到学校门口,此时正好赶上放学的点儿,一群小朋友排着队从学校里走出来,阮牧却非要做扰乱队形的那个人。 他拖着林曦冲进人群,大声问:“想不想要气球?” 小朋友都看他。 没有人说话,他也不尴尬,而是晃了一下手中的气球,道:“想要的围过来,待会儿我把它放飞,谁抢到就是谁的!” 说罢,他蹲下来,手一松,漫天气球飞舞,一群小学生,你挨着我,我挨着你飞快地去抢气球,队形很快乱成一片。 执勤的小学生气得大叫,阮牧就直接坐在地上哈哈大笑。等那两个小朋友气呼呼地找过来时,阮牧又从林曦手里抽了两个气球,笑眯眯地递给执勤的小朋友,小朋友的怒气顿时消失,他们盯着阮牧,反倒有了几分不好意思,于是只好干巴巴道:“你不能扰乱队形!下次注意!” 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阮牧拉着林曦继续走,走得大摇大摆,走得张狂。 路过一个小卖店时,阮牧见一个小朋友正拿着从小卖部买的糖拔开糖纸就要吃,飞快上前一把夺过糖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小孩正要哭,他便又给小孩牵了两个气球,也不在意人家愿不愿意要,拉着林曦便扬长而去。 林曦看着阮牧,不知道他怎么拉得下抢强小朋友的糖,而且糖只是普通那种糖,网上卖的一毛钱一根的劣质棒棒糖,他竟然也愿意吃。 正值小学放学期间,街上人比较多,林曦一个没看住,阮牧这厮竟然又跑去扮恐龙吓唬小朋友。 呆萌的恐龙睡衣被他穿上后变得奶凶奶凶,逗得人家小朋友咯咯直笑。 直到阮牧咬上了小孩的手臂。 没使劲儿,印子都没有,但是口水沾上他手臂的那一刻,小孩便大哭起来,不远处一个正在买菜的成年男人看见后立马冲了上来,吓得阮牧抓过林曦手里剩下的气球往小朋友手里一塞,拉着林曦就跑。 跑了好久,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的,回头一看男人没了,阮牧才松了口气。 抬头一看,前方正是一个商场。 阮牧一喜,拉着林曦就往里头冲。 “曦曦你看,摇摇车上还有两个位置哎!”看着眼前简陋不堪、闪着五彩灯光的摇摇车,阮牧像是发现了什么大宝贝,拉着林曦就坐了上去。 摇摇车开始一前一后地颠,阮牧玩得不亦乐乎。 “等等,二哥……这种东西根本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该坐的?”林曦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崩溃。 “没关系,戴着头套呢,谁认识我们是谁?”阮牧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于是林曦继续崩溃。 她恨不得有个地缝自己钻地缝里原地消失,以躲避四面八方投射过来的视线。 阮牧却是十分享受,一个上大学的成年人了,还像是个宝宝一样在摇摇车上晃来晃去。 这时候,有一个宝妈牵着一个小孩走过来了,小宝宝看着摇摇车,移不开眼睛了。 “妈妈,我要骑!”小宝宝指着摇摇车说。 林曦赶忙下来,阮牧却把她按在了座位上。 “没有地方了,你等我们玩完再骑!”阮牧理直气壮地说道。 小孩叫嚷着要骑,然后就哭了。 宝妈一边哄小孩一边皱眉看着阮牧:“这东西本来就是小孩玩的,你一个大人凑什么热闹?” 阮牧顿时就生气了,他站起身来,指着摇摇车:“你看看这里哪里说了满十八岁的宝宝不能骑,哪里有,贴告示了吗?你告诉我!” 他的态度太过理直气壮,以至于宝妈都愣了一下。 眼见聚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林曦感到自己的耳垂能滴出血来。 “二哥,我们走……”林曦戳了戳阮牧,低声说道。 “不走!今天我非得跟她好好说道说道……”阮牧说着,宝妈找来了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一看这情景,顿时扶额,哭笑不得。 “这里确实没规定摇摇车成年人不能坐,”他看了阮牧一眼,又对宝妈说,“这一位也是我们这边的常客。” 只是今天小恐龙竟然还带着新恐龙来了,这只新恐龙一看就是个新手,一点都放不开。 宝妈当场不乐意了,就要闹,工作人员没办法只好去求阮牧,林曦实在丢不起这个人拽着阮牧就离开了。 她的心累极了,此时只想回家。 阮牧却觉得越想越气,转头拉着林曦去了母婴用品专区。 两只恐龙来母婴用品看什么? 只见阮牧盯上了一辆儿童扭扭车。 那车是五六岁小孩坐的,他上去试了试,不满意,觉得不够霸气,又去看了四轮的。 终于,他眼睛一亮,看见了一辆大小正合适的电动四驱车,他坐上去就能开的那种!而且外型还是特别帅气的那种! 当即,他带着林曦去收银员那付了款,然后一屁股就坐上了这辆八岁以下幼儿专供的宝宝车。 “来,我教你怎么开,我们回去讨回公道,羡慕不死他!”阮牧给林曦打着气。 林曦快哭了:“二哥你放过我……” 阮牧玩得正嗨,哪里听得进去,当即带着林曦杀回了摇摇车附近,发现那个小孩还在,便围着小孩一圈一圈地开着,嘴里还发出拟声的音节,小孩的眼珠子都粘在车上了,顿时觉得自己屁股下的摇摇车不香了,嘴角留下了羡慕的泪水。 最终,事情以宝妈着急忙慌出来,小孩缠着他妈要买为结束。 大仇得报,阮牧满意地离开,像是个胜利的将军。 只是这离开,还是坐着那辆宝宝四驱车离开的,并且给林曦下了规定:以后这两辆车就是他们的座驾了,有这么两辆车在比自己走路省事多了,阮牧决定以后就这样开着宝宝车带着林曦出去玩。 果然这么玩,还是两个人一起玩比较好玩,一个人很容易没有意思。 林曦……林曦只觉得噩梦就此降临了。 回家的时候,阮牧满脸兴奋,林曦则是满脸疲惫。 一戴上头套的阮牧就跟条挣脱了缰绳的哈士奇一样到处撒欢,拉都拉不住。 再也不出门了。 这是林曦晚上睡着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只是天不遂人愿,第二天一早,她还在梦里就被阮牧敲着门拉了起来,然后又开始了噩梦般的一天。 …… 报名表交上去了,半个月后便是海选。 海选这一天,阮牧请了假,林枫晚和林行者都翘了班,一起陪着林曦过来。 此时林曦穿着一身卖崽青蛙的外套,十分紧张。 在这半个月阮牧的社牛改造下,最起码她面对普通人时已经不怯场了,毕竟那么丢人的事都干过了,现在接触些正常人又有什么所谓呢? 她反而有点感激:总算不用跟着二哥去社死了。 提交了报名表,林曦领到了自己的编号:284号。 两天后才轮得到她上场。 领到号码牌后林曦也没急着走,而是跟着看了两天海选。 她发现每个人上台的时间都很短,过不过全看老师们举不举牌。要是演唱过程中有一半的老师举了红牌,那便需要选手自己下去了,若有人能坚持到唱完,也没老师举红牌,他才有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林曦看得非常紧张:因为他发现唱的人大多数都连一半都没唱到就被评委赶了下去! 她对自己的水平并没有数,虽然听得出别人的歌的好坏,但也只听得出别人的了,潜意识里,她没觉得自己比这些人强多少。 但是紧张也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轮到了林曦上台的这一天。 一步,两步,她走上了舞台。 “大家好,我叫林曦,今年十六岁……”一边说着,林曦一边在心里紧张。 主持人有两个,一男一女。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介绍选手,林曦相当于把他们介绍的内容又介绍了一遍。 “十六岁?这么年轻啊?看来我们的林曦小朋友有点紧张哈……”女主持人打着哈哈,本来下一个环节就应该让林曦开始唱歌,只是这时候,她忽然问,“那林曦小朋友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呢?是想保持神秘感吗?” 然后,猝不及防地,她被摘下了头套。 这一刻,林曦脑子里一片空白。 世界寂静了,她呆呆地看着观众,又呆呆看向手里提着头套一脸惊讶的女主持人,突然扔下了话筒发疯似地冲下了台。 “对不起对不起……”出现了舞台事故,另一位主持人不停地道歉,但是还是无济于事。 海选暂停,林曦冲进了后台。 第65章 我想跟你回家(二八) “妈我不唱了行吗?你带我回家,你带我回家……”后台,林曦感觉世界都在那一刻崩塌了,她用手死死拽住林枫晚的衣服,神色间全是惊惶。 “你是不想唱了吗?”林枫晚问。 “我唱不了了,妈……”林曦哭着说,“你带我走好吗?” “我问的是你还想不想唱歌,不是问的你还能不能唱!”林枫晚加重了语气,“想想你这些天为这个比赛做出多少努力,想一想你为了这个目标坚持了多久,你现在走,是要放弃自己的一切努力了吗?这种比赛我只会陪你参加这一次,你再想参加就自己来。你现在真的不唱了?” “我唱不了了啊……”林曦捂着自己的脸,蹲下身来,把自己埋成小小的一团,边哭边道,“没有人想听我唱歌,他们叫我怪物,让我去死……” 记忆里,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寒冷的冬天,老乞丐坡着腿手里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带着她跪在路边乞讨,她便这样低着头,跟老乞丐一起说着讨喜的话。 有个路过的人看她低着头,怎么也不抬,就抽出一百块钱,告诉她抬了头钱就是她的。 然后她抬了, 那个人直接被吓跑了。 这甚至不是个例,而是她幼时每一次被人看到都要经历的噩梦。 现在,经过十多年的治疗和养护,她的脸看上去没有那么奇怪了,但是她依旧不敢抬头。 她知道,现在的脸依旧是丑陋的,丑陋到她在网上跟人闲聊发照片时,是会被说恶心的程度…… 不甘吗? 当然不甘,她排练了那么久,结果却因为主持人一个小小的举动毁掉。 但是现在上台,她真的没有勇气,哪怕凭着想象她也能想象出来当她站上舞台会受到多少质疑的声音。 明明等到十八岁她就能去整容换掉这张脸,明明只剩下两年。偏偏这时候,她的脸暴露了,在刚刚她已经被观众的反应伤害了一次,她没有勇气,再这么被伤害一次了…… 还有那个素未谋面的朋友,她已经可以想象他一脸嫌恶地对她说“恶心”时的模样。 “林曦,我问你最后一次,你以后还想不想登台唱歌?”林枫晚又认认真真问了一遍,没有规劝,也没有安慰。 看着母亲平静的脸,林曦终于崩溃了。她抱着头,一边哭一边拼命摇头:“我不想唱,我不想唱了!我以后都不想唱了,你放过我,我们回家好不好?妈,你放过我,你放过我……” 阮牧心疼坏了,好歹这么多年的感情,他和林行者针锋相对,但是对这个没有竞争力的妹妹,是真的喜欢啊! 他急忙过来抱住林曦,一双好看的眼睛哀求地看向林枫晚:“妈……” “你走开。” 林枫晚把他扒拉到一边,看着林曦: “我知道你害怕什么,你害怕他人的羞辱,你害怕他人的嘲笑,可是你知道吗?对我们来说,语言只是最廉价的武器,是最没有攻击力的手段,你不应该被它伤害到。想知道它多廉价吗?” 林枫晚扭头看向阮牧,从包里掏出自己的卡递给他:“现在,你去观众席那里告诉他们,待会儿曦曦出场谁夸曦曦一句,就奖励十块钱,夸十句,奖励一百块,曦曦唱歌的时候说话不奖励,不过她下台后依然算。现在快去。” 整个体育场的观众也不过三千来人,就是这三千人全做了复读机,她也付得起钱。 然后,她看向林曦,从包里掏出一条黑色的丝巾,缠住了她的眼:“妈妈允许你逃避,但是妈妈觉得你应该亲自去看看语言的影响对你来说究竟能有多脆弱。而且,妈妈想听你唱歌。” 林曦眼睛上蒙着丝巾,愣愣地抬头看她。 “去,曦曦。”林枫晚轻轻推了她一下,“今天晚上,不会有人嘲笑你,也不会有人用语言中伤你。谁要是敢对你口出恶言,妈妈和哥哥们会帮助你把他腿打断。如果害怕面对观众,如果不想看见他们的脸,那就蒙住眼睛好了,逃避可耻但是有用,只不过逃避也要分逃避的方法而已。” 这样,是可以的吗? 林曦不知道。 站在通往舞台的走廊上,她求助地回头看向林枫晚。 “去,曦曦,你必须登上一次舞台。如果你在登上舞台后还想下来,那妈妈就带你离开。”见林曦犹豫,林枫晚再度开口。 真的,可以吗? 听见妈妈这么说,林曦的心中安定了许多。 她深吸一口气,双腿颤抖着一步步走向了前方。 “接下来,有请我们的284号歌手,林曦!” 主持人响亮的大嗓门在耳边炸开,在一片与之前选手上台时没有什么差别的欢呼声中,林曦上了台。 她没有戴头套,她只是安静地站在台上,蒙着眼睛,抬起了头。 “大家好,我叫林曦,今年十六岁,”林曦说,“接下来将由我将为大家带来我朋友的原创歌曲——《星海》。” 这一刻,林曦终于鼓起勇气,手里紧紧攥着话筒,开了口。 当她开口发出的第一个音节传入耳朵,台下便有人坐直了身子。 因为,那真是一种非常奇妙空灵的声音。 然后,林曦闭上眼,缓缓地,投入地唱了起来。 于是,剩下的人也坐直了身子,尤其是几个评委,脸上都是藏不住的惊愕。 不是说她唱功有多好,唱功只是中等偏上的水平,而是这独特的嗓音,是如此婉转空灵,惹人迷醉,让人一听就忍不住沉迷。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相貌如此丑陋不堪的女孩会有这样一副如同海妖般美妙的歌声,她的声音里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可以轻易把别人拉扯进她的感情漩涡里,你只需要稍微放空一下脑袋,便能随着她走入幻境…… 在别的素人开口演唱时,场中还能听见一些打闹声,但是在林曦开口演唱的这段时间,偌大的一个体育场,全场鸦雀无声。 一曲唱完全场寂静无言。 半响,零零碎碎的掌声响了起来,接着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全场陷入了掌声的海洋。 台上,一直紧捏话筒的林曦悄悄松了口气,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整个体育场的人都在为她送来掌声。 “太美妙了,我愿意把这称为海妖的歌声!”其中一个资历比较老的评委站了起来,满脸的激动,“它带着一种魔力,一种很独特的魔力。你知道吗?你唱歌的时候,我好像真的看见了你歌曲中的那个世界!” 其他的评委也反应过来,于是另一个评委也张了口:“说实话你的声音很耳熟?请问是花神太太吗?我是你的粉丝!你一开口我就听出来了,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 作为一个日常活跃人数才三百万出头的平台,sr的六十万粉含金量真的很高,可以说在那个app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她大概是其中粉丝过十万的唯一一个素人,只是林曦没有这个自觉而已。 “这首歌曲我愿意给十分,它配得上这个分数。”第三位评委直接给出了分数。 接着,其他评委也纷纷亮出了自己的分数……但是满分,谁是歌神的海选一共分为三轮,但这三轮并不是所有人都得参加,有一个规定是,如果演唱的实力能得到所有评委的认可,总分达到某个优等线,便可以免去之后的海选,直接晋级。 现在,林曦晋级了。 她的嘴角终于露出了笑容。 台下有人不屑地撇嘴:“切,不过是一个丑——” “咳咳!”话没说出口,就被人的咳嗽声打断,一看,竟然是同伴。再顺他的视线一看,便看到了一个人。 阮牧。 不是所有人都认识阮牧,但是一定有人认识阮牧。 此时,他正在用那双仿佛在散发死亡射线的眼犀利地扫过在场的众人,然后抬起手举起了手机,皮笑肉不笑道:“台上的是我妹,都给我夸,大声夸!你们自己用手机录下来。夸一句领10块钱,夸10句领100块,但要是谁说了一句坏话,夸的就全部作废,听见没有?” 说罢,他又补充了一句:“要是有不要钱的勇士也可以,不想要钱,请闭好你的嘴,但凡是让我听见了什么贬低我妹的话语,那你就得做好终身退网的准备。” “凭什么啊?”那人皱眉,“他搞网暴啊?” 同伴嘴角抽了抽,扯了扯他的袖子:“那是阮牧啊,就一条疯狗,谁骂他咬谁。他也不发动别人帮他骂,但谁要是在网上说他坏话,他就是一个一个追着也得把人骂到删号。” “而且,”朋友指了指舞台,“他背后是枫木集团你知道?就算不是太子爷那也是大少爷,你跟他较什么劲?拿钱不香吗?” 那人想了想退缩了,反正有钱拿,不赚白不赚。 于是,现场一片赞誉,无人质疑。 林曦唱完了歌,直到她下台的时候心还在怦怦跳。 “好样的!” 在舞台下的观众席上,她看见了那个人。 他长得并没有多帅气,脸颊上的皮肤可以明显看出色差,一条狰狞的疤从额头一直延伸到左耳的位置,光是看着就能感到当时的凶险。 那就是在网上陪伴了她四年的人,是她来参加这次综艺的原因,是和她站在同一个舞台上唱着同一首歌的人。 林曦的心忽然剧烈跳动起来。 她忐忑不安地注视着对方的脚尖,生怕那张有些帅气的脸上出现什么厌恶的神色。 但是没有。 “之前你总强调不好看,我还以为是丑得多惨绝人寰,原来也不过如此嘛!”男人微笑着,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谢谢你愿意为我歌唱。” 林曦害羞地低下了头。 “曦曦!”不远处传来哥哥的声音,林曦抬头,便见林行者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你唱的真好听,连我都听入迷了。这样的曦曦不拿第一真的说不过去啊!” 说着,他想给林曦一个拥抱:“今天你看见了,并没有人指点你的外貌。即使有,那也没关系。十块钱就可以让一个人改口,而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钱财,你没必要为一份十块就能买到的恶意伤心。” 林曦的关注点被转移,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林行者。 观众席上正在发钱的阮牧看见这一幕顿时大怒:老子劳心劳力,是为了让你坐享其成的? 他当即大步跑了过来,抬手便一把把林行者推开,替代林行者给了林曦这个拥抱。被推开的林行者也不生气,而是望向静默着看着一切的男人,林曦那个神秘的创作者网友。 他的脸上敛去了笑,轻声道:“曦曦还小,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几个人。她过去一直生活在外貌带来的阴影里,不敢与人交往,就难免会特别在乎陪在她身边的人。她啊,得了人家的一点好意就忍不住去付出全部的真心,小孩子嘛,总会以为某一次的心跳加快就是爱情。” 男人也敛去了笑,点头道:“我知道。花神今年也才十六岁,我的年龄是她的两倍有余。她可以不懂事,我不能不懂事。就算她对我有什么坚持,那也是等到她二十六岁的时候我才该考虑的事。”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林行者点了点头,看着被簇拥的林曦,走了上去。 第66章 我想跟你回家(完) 当林曦打破了困住自己的枷锁,开始展翅翱翔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 说她有海妖的歌声并非开玩笑,她是真的,真的有自己的水平并且歌声非常动听的那种。 尤其是,她还有着一定般的粉丝基础。 奇迹般的,经过一轮又一轮复赛,林曦得到了总冠军,获得了歌神的称号。 直到站在颁奖台上的这一刻,她还感觉如坠梦中。 她又记起了小时候的事,不过这一次,这些东西对她而言没那么可怕了。 它们的影响在慢慢消失,尽管依旧记得清楚,却也不会再为此担惊受怕。 “请总冠军发表一下获奖感言!” 舞台上,主持人的声音响起,林曦如梦初醒。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奖杯,忽然毫无预兆地在舞台上哭了。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妈妈,谢谢您带我回家……”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林曦低头做擦拭动作,才想起来自己脑袋上挂着大大的头套,抽咽一声后又把手放了下来。 “真的,我从未想过我能站在这个舞台上,捧着冠军的奖杯……不,其实我是想过的,但是我没想过我现在就能做到。”回忆起以前的种种,林曦哽咽起来。 小时候的记忆她基本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幼时的寒冷与卑微,却没有一天不如影随形。 她也记得那一天遇到妈妈的情景啊,妈妈是那么漂亮,衣着干净,气质华贵,她就那么静静站在那里,看上去就是和她两个世界的人。 擦了擦眼泪,林曦说:“我不是我妈亲生的孩子,你们大约也知道我们的情况了。事实上,我们没有一个孩子是妈妈亲生的,但是她却如同对待亲生孩子一样把我们养大。” “我真的不知道能感谢什么……我二哥,阮牧,大家也都知道他有一段和家里闹翻的日子,他总跟我说他那时以为自己要一辈子当一个乞丐,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被冻死街头。实际上,哪怕妈妈没把他接回来,那也是不可能的,他这么好看,这么聪明,无论在哪里都会发出耀眼的光,根本不可能会落得那么一个下场。 可是,如果不是妈妈,那大概是我的命运。你们无法想象我以前有多丑……我从出生就全身多处畸形,丑得像是一个怪物。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很小的时候,是真的跟一个老乞丐乞讨为生。后来那个老乞丐死了,我讨不到钱,每一个见我的人都会吓得尖叫,不仅因为我的脸,还因为我扭曲怪异的身形。那时候,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但是我遇到了我妈妈,她把我抱起来,带我去医院给我治病。因为我身上的病太严重了,治疗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我这个样子放到孤儿院也不可能被人收养,所以她把我领回了家,我就这样有妈妈了。 后来,妈妈带回来很好的大哥,很好的二哥,他们在家经常打闹,对我也很关照。他们一直在努力让我走出心结,但是我一直没走出去……直到上台前,我还想退缩,是他们劝住了我。为了我的海选,我妈和大哥推迟了工作,我二哥翘了课,他们来陪我,我却差点因为害怕而退缩……” 说着说着,林曦泣不成声。 她一度以为自己的人生完了,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指望,但是没想到,却被人这么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一生。 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他们少认识其中一个都不会有现在站在总冠军颁奖台上的林曦,但凡少一个,即使她以后整了容,变漂亮了,估计也会继续沉浸在过去的噩梦中。 哪怕她现在也会经常梦见自己整容被拆穿,过去丑照曝光,或者有一天脸忽然恢复成以前样子的模样,每一次都可以让她从大汗淋漓中惊醒。 但是不会了,以后不会了。 她用那张没换过的脸站在了这个舞台上,有人惊讶,但是没有人害怕,网上有一部分评论她不好看的人,但是更多的人支持她。 她已经不是那个别人一见她就会被吓得尖叫的林曦了…… 丑陋的样子被提前曝光,她也不用担心以后忽然被扒出什么了。 谁是歌神比赛圆满结束,之后,林曦签了娱乐公司,开始正式地学习。 公司是枫木集团入股的,知道她签了哪家后,她的母亲连夜做了那家的股东。 她不会帮助她抢占资源,但是可以帮助她免受排挤和委屈,让她远离娱乐圈的那些阴暗龌龊。 十八岁,她还是去整了容。 同以前自卑的,换一张脸才敢见人的心态不同,这一次,她单纯想让自己好看一点。 换完了的脸只能算得上清秀,如果有个评分系统颜值上大概只能打七分。但是林曦已经很满意了,这是她早早为自己画的脸,她画过很多美人的脸,那都是她设想中的样子。当初她找到自己的账号让医生挑的时候,医生选择了这张。 这张脸的骨相和她最契合。 林曦活了。 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缩了十二年,她终于破茧而出,褪去了发育畸形的身体,成为了最漂亮的那只蝴蝶。 时间如白驹过隙,总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 一转眼,便是许多年过去。 林枫晚三年前说是要去环游世界,然后便把公司交给了阮牧。 很神奇,阮牧竟然坐稳了那个位置。 林行者来公司看他的时候,发现他的风评依然算不上好,他的秘书都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不知道背后会不会扎他小人,只有阮牧自己在感觉良好。 不过这些人,虽然说不上多喜欢但是也不会离职,一来是阮牧给的多,二来,真小人和真傻他们还是分得清的。 无良老板也就是无良老板,多一分的恨意也没有。 董事会一开始还反对过,相比起争议巨大的阮牧,他们更喜欢从小优秀到大智商情商都在线的林行者,不过后来他们就不反对了。 因为他们发现,阮牧上位后枫木集团遇到的每一个竞争对手,不管之前是多么厉害,商场是怎么叱咤风云的,智商情商有多高,在阮牧上位后,他们遇到的所有对手一遇上阮牧情商智商都会被他拉到和他一个水平甚至更低水平,然后他们再和枫木集团一决胜负。 从没打过如此朴实无华的商战,也从来没有这么顺利地赢下哪一场仗,但是阮牧来了后这种事天天有,董事会都被感动了。 他们一边奉承阮牧,一边和他保持距离——离得太近,他们怕自己的情商也受到影响。 大概这就是天命男主光环? 林行者不确定地想着。 甚至在他成为霸总之后,哪怕天天网上自搜喷人,黑他的号也没有越来越多,而且是越来越少,大部分黑的人骂着骂着就转成狂热粉了,莫名其妙。 总之,这些年一切都好。 原本经历了一次背叛之后的阮牧对外的性格一直是比较凉薄的,对慈善事业也不感兴趣,这些年竟然也开始组织参加公益活动了。 平日里,他见到的有困难的人,也开始学着帮忙,而不是直接离开。这点和母亲是一样的,母亲那样的人,她看不见的苦难基本不会管,但是若是见着了,却总是要帮扶一把的。 阮牧还资助了许多家孤儿院,用来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在这里住着你甚至不需要什么证件,无论是有困难的老人还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只要你想来,孤儿院便会为你准备好床铺和早饭。 这并非是因为阮牧良心觉醒,实际上,他压根儿不具备多少同理心。 这样做的唯一缘由,就是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并非是为了传递爱什么的,而是他单纯地想成为母亲。 他能想到的最爱那个人的方式,就是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抬头,天空蔚蓝如洗,街头张贴着新晋歌神林曦的海报,抬头,大屏幕上的女孩满眼的笑意,显得明媚又自信。 如同海妖一般惑人心神的歌声再次响起,是一首相当欢快的歌,闭上眼,林行者仿佛又坠进了那个十年前的一家人嬉戏打闹的旧梦里。 第67章 间章 首领办公室的谈判 林枫晚在床上醒来。 这一次的地点不是医院的病床,而是在黑心医生的私人小诊所里。 林枫晚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打开手机,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 就是她这胳膊腿的,一点都不像是半个月没活动的模样。 不过她能穿越这事儿是真的。 现在也算是基本找到了穿越不同世界的方法了! 她咧开嘴,脸上露出一个放肆的笑。 “医生,医生!” 她大呼小叫地把黑心诊所找遍,也没找到印象中的那个身影,于是,她当机立断转向了首领办公室。 首领办公室在基地的五号楼,那也是基地的中心位置。 林枫晚从诊所钻出来后就开始夺命狂奔:以她的经验,医生不在黑心诊所,多半在首领办公室和kg商量着怎么阴人。 急匆匆地闯进大楼,林枫晚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这里不是所有人都认识她:开始的时候,青铜树首领会为每一位代号成员定制一张属于自己的面具,若是不想露脸的话戴上面具就好。 不过,她这个模样,也没有人敢拦。 一方面,是有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地出现在基地里,一副刚睡醒的样子,那么她必定是首领或者是干部带回来的人;二来,这女人对首领大楼太过轻车熟路了,好像来过许多次了一样。 坐着电梯升到五楼,林枫晚拍了拍自己的脸,朝着目的地直接冲了过去。 未经允许,她推开办公室大门,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 “大叔!我有个超级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 待她看清办公室里的人后,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 办公室里此时并不只有首领一个人,当然,医生也在。 可也不止他们,还有另一群客人,那群客人,她再熟悉不过,甚至里头还有几个熟人。 林枫晚的脸立马就拉了下来。 她的手松开门把手,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垂首,恭敬道:“抱歉,首领。打扰到您了,属下这就离开。” kg看着她凌乱的长发,皱皱巴巴的睡衣,还有脚上那双穿反了的拖鞋:“……” 他扶额,对着门口挥了挥手:“留下来,正好我们也在讨论你。” 于是林枫晚不闪不避,穿着一身睡衣,如同穿着正装一般面无表情地在医生的身侧坐了下来。 她对面,是联合政府的人,此时看见她,好些人的脸色都十分奇怪。 如果硬要选一句话回答的话,那就是跟见了鬼一样。 可不是见了鬼吗,当初差点就被轰成渣了。 而这时,kg的嘴角忽然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这次话题的主人公,干部‘玩家’。她拥有着非常强大的建设和生产能力,不仅是在你们眼皮子底下建成的铁路,就连我们的基地包括基地外的城墙,也都是玩家一人建造。想当初,她建设这座青铜树的主基地,可是耗费了整整三天呢。” 此话一出,联合政府的人眼睛都要脱框了。 去建铁路的时候林枫晚脸上戴着面具,几乎没下过车,任谁都想不到,那神秘的,最符合他们需要的干部玩家,竟然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还是亲自被他们送出去的那一个! “这不可能!”来谈判的一位教授当即拍了桌子。 林枫晚也不急着走了,她双手抱胸,翘起了二郎腿,饶有兴味地看着无法接受一切的教授,阴阳怪气道:“哎呀,这谁啊?这不顾教授吗?您没升职加薪啊,不在研究院里混资历怎么跑这儿来啦?” 医生拍了一下林枫晚的脑袋,咳了咳:“晚晚啊,对客人礼貌些。” 林枫晚于是放下二郎腿,却依旧抱着手臂看着他们。 顾教授愕然地看着这个和在联合政府时性格迥异的小姑娘,她和那位长着一模一样的脸,性格却天差地别。 双生姊妹? 克隆人? 总不可能就是本人? 本人可是他们看着死掉的,要不然也不会让青铜树那么容易把人带回去。而且如果是本人的话,这性格也太不像了…… 但是确实是本人。 “看什么看?”林枫晚带着恶意问道。 开玩笑,在你的地盘我能忍气吞声让着你,在我自己的地盘还能忍气吞声? 她甚至还想大笑三声:你们可算是落到我的手上了。 “玩家,庄重点。”kg忍着笑意说道。 林枫晚哼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而kg,堂堂青铜树的首领,却在这时候开始了: “哎呀,这样说起来还真有缘,你说巧不巧啊,这孩子当初还加入过你们的联合政府呢。可惜啊,出了点差错,让这孩子差点送了命。回来后这孩子就学乖了,也不往外跑了。” 说到这儿,他还顿了顿,接着又说:“说起来我还该谢谢你们,你们是不知道啊,这孩子从小那些政治正确的小说看多了,一直想加入政府来着。她的能力是在红月出现的当天觉醒的,变态得很。要不是你们政府那个时候在大规模地抓捕艾利弗患者,抓到了也不治疗就关起来让他们等死,这孩子说不准现在就是联合政府的人了。” 他的对面,联合政府的人脸色黑了。 kg却不打算放过他们,而是继续道:“之后的这孩子也老想往联合政府跑,为啥她前期在干部里做了那么多,还一直没什么名声呢?我就是怕她名声外显后被人抢了啊。就这,她还瞒着我偷偷跑了,进了联合政府的研究院,我都不知道,多亏你们把他给我送回来了啊……” 林枫晚撇了撇嘴:你也真好意思编啊,明明走之前就跟你说了…… “说起来,我给你们的小麦种子一开始也是玩家拿出来的呢。她有着把限时物品游戏化和游戏物品现实化的能力,三个月才能长成的小麦在她手里能变成两天长成的小麦,还耐寒耐热,果实粒大饱满……” 联合政府的人脸色更黑了。 “还有药,她可不止能搞建筑,生产方面也是一把手。各位玩过游戏吗?现实中需要高精尖技术才能制造的零件,在游戏里可以被玩家用简陋的材料徒手搓出来……” “咳咳。”这次,他还未说完,联合政府外交团的人便打断了他的话。 抬头,便见外交官脸上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家长可以过后再聊,我们先谈谈合作的事。” 再听下去,拳头就要捏不住了! kg有些遗憾,他还没说够,不过为了合作,也只能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至此,林枫晚便沦为了背景板。 当首领正经起来的时候,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 林枫晚就这么听着kg是怎么把她卖了个好价钱的。 简单来说,距离上次天灾已经三个月了,这三个月没有新的天灾发生。 之前为了躲避洪水,联合政府的人把居民牵去了高原,现在洪水过了,他们又想重回内陆。 当然,想回去,首先得在内陆建好基地。 这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洪水来临的时候,大家坐船走,非必须物资储备不足,后来又在高原建了基地,储备被消耗一空,加上现在粮食也不容乐观,想回去重建家园还是有些难的。 于是,玩家被盯上了。 林枫晚没什么意见:就是出差帮个忙而已。 偶尔出个差挺好的,这让她看起来不像是白拿工资的。 跟随众人出了大楼,原本她想去找医生,却发现外交团里有个熟人在等她。 “艾博士。”林枫晚走了过去,恭敬问好。 像是这种不凭着自己资历来压新人的研究人员,她还是很有好感的。 “当初我还真是吓了一跳,没人以为你能活下来,结果你现在就恢复如初了。”他看着林枫晚,感慨道。 林枫晚开起了玩笑:“身为一个玩家,我开个锁血挂也很正常?” “那这锁血还带满血复活的?”艾博士也开起了玩笑。 “哦,这个啊,”林枫晚打开手机,取出一组红药,“玩过网游吗?这就是网游里那种回血药剂,除了负面状态,什么病都能治,缺胳膊断腿儿都能给你长回来,就是内脏轰没了也能通过这个长回来。” 艾博士惊讶地看着红瓶:“你连这种东西都能做出来?” “嗯,”林枫晚点头,“世界对我而言就像是个游戏,游戏里有红瓶很正常?” 艾博士眼神复杂:“我一直以为那是比喻。” “比喻成真了。”林枫晚说。 “这种药可以给我两瓶吗?我可以拿东西换。”林枫晚从红药里取了两瓶,递给了艾博士,“送您了。” 艾博士眼神更复杂了:“谢了。” 林枫晚能做出这种事只说明一个问题,这种药在青铜树内不是什么很珍惜的东西。 不过这不是他拦下林枫晚的主要理由。 “你能弄出四十八小时成熟的种子,能弄出48小时成熟的牲畜吗?”博士问,“洪水来的时候,就那么几艘船,人都不够坐,牲畜就带了几对鸡鸭鹅。现在基地那边肉蛋产量严重不足……如果有,我想买几对。” 林枫晚摇了摇头:“我有,但是不卖。” 艾博士苦笑:“一点都不能商量?” “不能,”林枫晚说,“这种东西青铜树都没有。” 游戏里是可以进行养殖的,只不过她出于某些顾虑,并没有把养殖系统也搬到现实来。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感谢你愿意让这样的种子出现在世界上,是我贪心了。”艾博士叹了一口气。 林枫晚动作一顿,低声道:“应该的。” “少自作多情了,你以为你很正义吗?!”忽地,站在艾博士身后的那个年轻人吼了出来,林枫晚认识他,他叫原熙。 此时,他正用一种堪称仇恨的目光死死盯着她,仿佛她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为了粮食,你知道我们死了多少人吗?你既然有,为什么不早早的拿出来,非要等到现在?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早一点拿出来的话,这世界上能少死多少人!”原熙说着,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现。他咬着牙,抓住了艾博士的手,“博士,我们走!” 第68章 贪念 艾博士没有动。 小孩子容易意气用事,大人还是懂得分寸的。 “抱歉,这孩子自小没受过什么苦,性格比较单纯。”艾博士带着歉意说道。 “没关系。”林枫晚冷静地摇了摇头,谁还没有天真的时候? 而原熙,看见她无动于衷,则是越发愤怒:“博士,你跟这种人道什么歉啊?这种人,这种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万千百姓还重的人,究竟有什么必要跟她道歉!” 艾博士的其他几个学徒想拉住他,但是没拉动,原熙就一直站在那里,死盯着林枫晚。 林枫晚十分莫名其妙,又有些好笑:末日又不是她召唤来的,那些因为粮食而死的人又不是她害死的,眼前这个人究竟有什么理由来恨她?就因为她有能力让人少死一些?怎么不见他把自己的口粮分给别人? 不过她也不是多好脾气的人,再三被打断已经让她很不爽了,于是她也冷下了脸:“老实说,青铜树把小麦种子交给联合政府这件事我并不赞成。可惜,那时候我没有办法阻止,而他们交出粮食种子也是为了把我换回来,要不然,我绝不会同意把种子交给你们。” “你什么意思?!”原熙大喊道,那模样像是要冲上来打人,不过被交流团的其他几个人死死拦住了,“你非要等全天下的人都饿死你才开心吗?就为了那么几个臭钱——” “闭嘴!”林枫晚忽然喝道。 她已经生气了:“要不是当初粮食紧缺,我都不会把这玩意儿拿出来给青铜树!你知道什么?你就知道拿这玩意儿救人?你特么知道该怎么救吗?!” “怎样不能救?”原熙丝毫不怂,“这东西既然两天就能成熟,你随便找个地方撒一把种子下去,过不了多久它就能长得漫山遍野!” 林枫晚气笑了:“你也知道漫山遍野啊?那我问你,等它长到漫山遍野了,你该怎么限制?” 为什么要限制? 原熙一愣,觉得这个问题有些莫名其妙。 见他的神色,林枫晚就知道他什么都没想,纯粹是大脑空空就来怼人。 她的气消了,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你问我为什么不随便撒一把种子?我问你48小时能长一轮,一轮能产生上千枚种子的植物,你能拿什么限制它?这东西要传出去的话,一年的时间就足够它铺满大洲的每一个角落,到时候没人限制的了!它还会通其他植物争夺养分,迅速淘汰其他植物,然后凭着自己庞大的数量让土地迅速贫瘠化……兔子一年生不了100个崽儿,在很多地区就已经泛滥成灾了,这东西一窝几千个,两天一窝……到时候出了事,谁来负责? 当初把它拿出来的时候,我也和我们的首领签订了一份长达20多页的协议。他必须保证不让任何一粒种子落入到外人手里,不让任何一粒种子在我们没有监控的地方可以生根发芽。并且在末日结束后,青铜树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粮食生产的时候,必须停止种植这种种子,把这些种子全部销毁,不让它再出现。”林枫晚深吸了一口气, “就你们联合政府里的各种派系,搞得我这些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一个傻逼把种子漏出去了,到时候我还得派人去清理。重点是这种东西很难清……一粒种子才多大?埋进泥土谁看得见?要是有哪只不长眼的鸟把它吞下去传播到别的地方,又能怎么办?你特么以为青铜树对外出口的东西里没有能发芽的是为了保密?不,因为这些东西泄露出去,要不了一年就能占领整片大陆!” 说完,林枫晚扭头就走。 再和这家伙呆在一起,她怕自己的智商被污染。 离开后,她第一时间去找了医生。 医生和首领在喝茶。 “医生!”林枫晚脸上露出笑容,“我跟你说,这次我有一个超级大的发现!” “你那个锁血挂的普及用法研究出来了?”kg问。 “没有。”林枫晚摇头。 “哦。”kg瞬间就没了兴趣。 他淡定地品了口红茶:现在的他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他已经不认为还能有什么让自己震惊的事了。 “我找到在不同世界穿越的方法了。”这时候,林枫晚说道。 kg点了点头,还好,不过是找到了主动穿越的方法—— 反应过来后,他一口茶水当即喷了出去。 “你说什么?!”他不由自主地提高了音量。 林枫晚依旧笑眯眯的:“我说,我找到了可以主动穿越的方法啦!” kg:“……” 他立马变脸,激动地握紧了林枫晚的手,目光灼灼地盯着她:“拜托了,务必给我!” 紧接着,他又觉得这样空口套白狼说服力不足,于是咳了咳,语重心长道:“晚晚啊,我这也是为了你。我老了,没有子嗣,也活不了几年,青铜树到底是要交到你手上的……” 林枫晚毫不掩饰地直接对他翻了个白眼。 “这个方法目前只对我有用……” 林枫晚思考着怎么诉说她的能力。 她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这个世界只是个游戏,而且是个没有结局的游戏。 换言之,末日永远不会消失。 于是她说:“还记得我做那个实验吗?我发现我不仅有把现实世界游戏化能力,还能把小说动漫的世界游戏化。上一次,我濒死的时候之所以能锁血,是因为我进入了另一个游戏世界。这样,这个游戏中我就属于掉线状态,虽然时间还在不断推进,但是作为玩家我已经掉线了,所以它打不到我,就卡了个bug。 上次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也没想着通关,一直等自己死回来。这次我猜到了一点,就去积极触发任务并通关,这修仙功法便是通关奖励。”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kg没想到自己在经历了赛博朋克后迎来末世又在末世里开启了废土时代之后还能体会一把修仙,一时大脑宕机了。 林枫晚也不等他消化,她想说的已经说完了,于是拍拍屁股准备走人:“就是这样!那本功法钻进我脑子里了,等我给你们写下来,有什么不会的也可以问我。不过我也只有理论而已。” 林枫晚扔下炸弹就跑,丝毫不管身后两人是如何的目瞪口呆。 kg看着林枫晚消失的身影,神色变幻不定。 “我警告你,少打我家小孩的主意。”医生敲了敲桌子,脸上还带着几分笑意,语气却是一副警告的意味。 kg看向他,他是所有干部之中最弱小的,而且不是艾利弗,甚至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异能者。但是他说这话的时候却是脊背挺直,仿佛有无尽的底气。 他看着医生,这位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忽然开玩笑道:“一个半路捡到的小孩,竟然让你这么上心?这可不像你。” 医生没有回答,而是似笑非笑地盯着kg:“作为我很多年的老朋友,我可得提醒你一句。人要学会知足,贪心不足的人从来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kg与他对视,盯着他的眼。 医生毫不退让,两人便展开了这么一场较量。 半晌,kg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不甘心啊,”他说,“若是你给我一张藏宝图去寻宝,我只找到了一箱金子,并且把这箱金子带了回来,那我会很高兴;但若是我凭着这张藏宝图找到了1000箱金子,而我只能带回一箱,那我就会变得很痛苦……而且尤其是这一千箱不是金子,而是再多的金子也买不来的东西……” “那孩子不是一醒过来就把找到的东西给你了吗?”医生说,“她连衣服都没换,鞋也没穿,就急匆匆地奔到了首领办公室……你还想怎样?人心若有了嫌隙,再聚起来就难了。以那孩子的本事,只要她藏两手,要不了多久就能把你从这个位置撸下去,而你甚至无法猜测她藏的是什么。” kg睁眼,看向落地窗。 落地窗外,天朗气清,阳光明媚。他的声音带着几分可惜,又带着几分贪念:“把一个世界作为一个游戏一样玩,这是神明一样的能力。而能把所有的世界当做游戏来玩的人,那是神。医生,你真觉得她的能力是红月赋予的吗?红月赋予的起吗?我至今都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当年我不是没有查过,但是监控录像都显示她是忽然出现在街道上的某个位置的,在此之前我找不到任何她曾经存在过这个世界的痕迹。医生,你说,她是谁呢?” “与你无关。”医生说着,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 kg看着这样的医生,心里忽然起了几分恶念,挖苦道: “真可惜啊,晚晚这次带回来的东西你是享受不到了,毕竟你是注射过疫苗的人,而且是红月来临后第一批用上疫苗的人,终身都不可能再被红月感染。” “与你无关。”医生语气不变地说道。 第69章 启程 准备了差不多半年,林枫晚交给kg一堆材料让他去找,等东西都找齐的那一天,她把lv5的基地升级成了lv1的天空城。 lv5的基地是可以继续升级的,方向有天空城和地下城,只不过之前她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该选哪一个。 现在她下定决心了。 于是,一座可以容纳一万人的城池拔地而起,缓缓升到了天上,林枫晚又升了一次级,那坐天空的城池便扩大到可容纳十万人的规模。 剩下的材料,如果她一直升级城市,是能升到lv4的,但是她没升。 她去修建了保护罩,修建了自动化工厂,修建了信号塔,修建了军事基地,修建了温控系统和净化系统——这些东西并不会随着基地的升级而升级,需要你额外花费一笔资源手动去升级建造。如果背后没有组织帮助的话,不出意外,一个人攒一辈子也没办法把自己的基地升级到城市lv1。 但她现在做到了。 一座可以容纳10万人口的天空城市浮起来了,它稳稳地停留在半空。 从此,那些常规的物品生产不再需要她自己操作,只需要制定一个程,序告诉它每日需要产多少个,然后投入材料,那些东西便能被制造出来。 从此地面上的大多数灾害变得与这座城市无关,人们也不必耗费全力的去对抗各种天灾。 林枫晚变得不再不可或缺起来,哪怕是血清,没有她的情况下也能自动化生产了。 这正是她想要的。 一座城市凭空飞起,惊呆了所有有幸观测到这一幕的人。 尤其是他们的老邻居,联合政府。 自打知道青铜树总基地在哪儿,联合政府便派人三天两头盯着青铜树,还试图往里面安插几个卧底。 他们知道林枫晚的能力很有用,并且完全不讲道理,也为此啧啧称奇。 不过在他们看来,这个能力虽然对于个人和小团体来说用处非常大,尤其是对青铜树这样的小组织,但是对于他们这样的存在来说,便也没有那么必要。 玩家能修的他们都能修,只不过要更加耗时耗力耗人手耗材料。但是他们是谁?联合政府嘛,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是问题,找青铜树的玩家来帮忙,你也只是不想把大量的资源和时间耗费在重建家园上。 直到这一刻。 “靠,那是什么东西?!”联合政府中,许多人看着前方传来的影像,看着那座凭空而起的城市,不由爆了句粗口。 虽然他们的科技很发达,机器人已经代替了大量的人工,但是那也没发达到把城市建在空中的地步! 当然,做理论上是肯定能做到的,只不过太耗费资源。像这么大的一座城市依托的反重力装置运行一天所消耗的电力,抵得上普通大型城市一年的用电! 而现在,哪怕有足够的资源,他们也没有条件建立这样的城市。 但是青铜树把城市升起来了。 还有城市上空那六边形组合成的半透明的,泛着微弱蓝光的防护罩……那是什么东西?! “是玩家……”一个人喃喃说道,作为现在的民间第一大势力,青铜树还是很有名气的。联合政府对青铜树的各个干部也算是耳熟能详,“除了玩家没有人能在10分钟之内把一座地上的普通基地变成一座这么大规模的城池……” “这不科学!”另一位老者呆滞地喃喃道,他的世界观被刷新了。 “异能本来就不是一种科学的东西,虽然很多人试图用科学去解释它。”那人盯着空中的基地,又经过这半年多的时间,他们已经知道了:灾难并没有结束,而是一轮一轮地换着来。 像是一个永远没有止境的轮回。 原本半年前拜托玩家重建的区域已经再度被洪水淹没,今年就算天灾到来的时间和顺序,也同之前一模一样。 许多人绝望了:他们的眼前仿佛没有了路,尤其是再往后推几个月,地震会袭来,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幸免。到时候,他们辛辛苦苦建立了两年的基地,又将化为废墟。 如此两年复两年,什么时候是个头? 也因此,他们需要一座天空上的城市。 越大越好。 “我们得准备和青铜树谈谈了,这次我亲自去。”他道。 就是青铜树基地内,大部分人也被这壮观的场面惊呆了。 医生和kg已经被打击的麻木了,这一刻感受着大地从地面上升起,还是不由自主地睁大了眼。 “你告诉我要有心理准备,但你没告诉我要有多少心理准备……”kg看着逐渐缩小的地面,不由感慨道。 林枫晚也懵了,她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她以前又没玩到过这。 “这座城市升级后能容纳多少人?”kg问。 林枫晚估算了一下:“大概能保障一亿人有质量的生活。在往上能不能升我就是真的不知道了。” kg沉默半响,问道:“有没有考虑过再领一个代号?” “什么?”林枫晚看向他。 “如果不愿意亲身出马的话,我可以找人假扮你……你是又准备要走了,对?这次还不知道能带回来什么东西……总觉得玩家这一个称号已经不太适合了。” 林枫晚说实话并没有打算频繁穿越,这次她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解决末日的方法。这个游戏是她原本世界的人制作出来的,她当初通过手机来到这个世界,现在也想看看能不能通过手机回去。 如果可以回去的话,她便可以让原本世界的人为这个游戏更新一个结局,这样说不定对应现在的世界的末日真的会被停止呢? 至于长久留下,她依旧没有想过。那个世界已经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了。 “如果还需要我建设什么的话,还是尽早准备。我这次要做一件比较危险的事,失败的话我不会死,但是我的能力可能会消失。所以,我只剩下半年时间了。无论是想多建一座天空城,或者别的什么,都只能在这半年内完成。”林枫晚认真地说道。 “不再考虑考虑吗?”kg问。 林枫晚摇头:“不考虑了。” kg遗憾地叹了口气。 他倒是不太急:自己的基地现在已经建立起来了,该着急的是另外的人才对。如果告诉他们玩家只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会更着急。到时候收他们多少好处好呢?首先建筑材料就得几倍几倍的收,他留着还有用。谁会介意自己基地内的设施等级高一些呢?然后其他方面也不能少…… kg思考着走了,留下了医生和林枫晚。 “你想结束这个末日对吗?”医生问。 林枫晚点头。 “末日前的秩序可不算是怎么好。”医生继续说道。 林枫晚笑了笑:“再怎么差也比没有好。” “那你把功法交出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对于青铜树来说,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其实是把这件东西留在青铜树,不传播出去?” “想过啊,”林枫晚坦然说道,“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辛苦拿到这个,难道连处决它权利都没有吗?至于为什么给青铜树不直接散播出去,人心生下来就是偏的,我也是人。” 至于现在外面的艾利弗患者,大多数都有自己的血清获取渠道,没有渠道的,也活不到现在。 接下来半年,林枫晚一直在忙活建设天空城的事。 靠着这段时间,她一共建立起四座天空城。 其中,两座天空城的可容纳人口破千万,都是官方的,至于青铜树,kg很明确,他的地盘不需要能容纳那么多人口,所以他一直在升配件。 升级完,林枫晚便打算走了。 “不再等一年吗?明年的话,天空城的数目应该能扩大一倍,也能保证让更多的人活下来。”临走前,kg问。 林枫晚摇了摇头:“不了,我怕我待太久就忘记要出去了。而且比起不断建设天空城,我还是更愿意末日早一点结束。” 天空城那种地方根本不是给普通人享受的。 联合政府的做法也说明了这一点。 一座城建好,先住进去的是干部,然后是权贵,然后是精英,最后还有攀上关系的人,普通百姓捞不到多少名额,上去了也没有很好的条件。 “往好处想,不一定会失败对?”林枫晚开玩笑道,“万一成功了,那可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 说着,她把手机放进了血池里。 经过一年的实验,她发现了,能被现实化的书或者游戏都是那种比较火热的,还具备一定争议的。 她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不过,她的手机里确实还存了一个全网争议的新闻。 那个新闻不在网页上,在她的图片库里,她找了出来,然后把手机扔了进去。 新闻中的主角依稀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她的面孔昙花一现,便进入了血池里。 林枫晚看见,血池里的血消失了。 “成功了。”她说。 第70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一) 雨,淋淋沥沥地下着。 病床上的女孩脸色苍白,身形瘦弱,正抱着兔子玩偶,茫然地看着眼前雪白的病房。 “瞳瞳……你等妈妈,妈妈去大城市打工挣钱给你治病,你一定要等妈妈回来……”女人哭喊着的声音仿佛还在昨日,女孩身上似乎还残留着女人怀抱的温度。 “朵朵,你说妈妈是不是不会回来了?”她低声地问着怀中的小兔子。 小兔子不会回答她,那只是一个玩具而已。 可是住院费欠了一个月,女孩敏感的内心已经有所察觉,恐怕现在医院的人非常想把她“请”出去。 她茫然无助,只能紧紧搂住怀里的小兔子。 她今年才四岁。 蓦地,她抬起脸,看向了一个方向:“姐姐,我妈妈现在还好吗?” 那个方向什么都没有,但是在小姑娘眼中,那里却端坐着一位白发白眉的少女。 不仅是白发白眉,而是她浑身都是白的,就像是一个正常人失去了全身的色彩,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少女原本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见她的话,才睁开了眼。 “还好,但是她不会回来了。”少女冷淡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能看看妈妈吗?”女孩继续追问。 少女没说话,一抬手,眼前便出现了一块巨大的屏幕,屏幕中间,开始出现了一些片段。 片段里,美丽的女人一脸紧张,她穿着漂亮的衣服在后台背歌词,手心里浸满了汗水。 毕竟还有两个,就到她上场了。 这似乎是某档明星选秀的综艺后台。 女孩呆呆地看着视频里的女人,把下巴埋进了玩偶兔子里。 忽地,一股尖锐的疼痛蔓延开来,女孩“嘶”的一声,松开了手,兔子玩偶便滚落在床上。 只见那女孩胳膊上,小腿上,脸上,脖子上裹满了绷带,把自己包得像个木乃伊。幸亏现在是冬天,要是夏天包成这样,非得热死不可。 林枫晚看着她,从背包里取出一瓶红药,递了过去:“还是不喝吗?喝了你马上就能好了,不喝的话你的脸可能再也好不了了。就算能好也得等好几年以后。” 四岁的女孩眼眶通红,她坚定地摇着头:“我要等妈妈!” “你的植皮手术最佳时间已经过了,医药费都拖欠一个月了。”林枫晚说,“她不会回来了。” 小女孩没有说话。 林枫晚看着倔强的小女孩,在心里叹了口气。 她就是那个白发白眉的人型生物,一个星期前回到了这个世界,自身的存在状态却发生了改变,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她发现,自己现在除了小女孩外没人能看得到她,没人能听得到她说话。同样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是她原生世界的原因,她在游戏里的能力和乾坤镜都能带过来了。 现在,她使用手机里的能力比过去还方便:她在现实中使用这一项能力已经不需要借助手机了,但是却依旧可以每天从手机中取出物品,不限次数。 林枫晚感到自己好像变成了幽灵,又像是变成了神明。 此外,可能是因为媒介的原因,现在的时间段有些不太对。和她想象中的穿到死后直接去问《末日之劫》官方不同,现在的时间,比《末日之劫》这款游戏诞生的时间还早了十多年。 所以,她又一次无所事事起来。 “墨晚瞳,”这时候,病房的大门打开,一个医生拿着病历本从外头走了进来,“能联系上你妈妈吗?现在真的不能再拖了……要是实在没钱,我们医院刚刚推出了医疗贷,我可以帮你们申请一点额度。” 小姑娘嘴皮动了动,但是没有发出声音。 “你想好了,你全身上下超过30的面积烧伤,到现在都没做植皮手术……你将来毁容还是小事,一旦停了药,各种感染和并发症会把你折磨的死去活来,等到那时候再做决定就来不及了。” 小姑娘还是没说话。 医生叹了口气,准备离开,这时候,他身后的小姑娘忽然开口了:“医生,我妈妈欠了医院多少钱?” 医生一愣,说出一个数字。 “我会还给你的!”小姑娘认真地说道。 医生笑了笑,没当真。 半夜,小姑娘下了床。 她抱着她的破兔子玩偶,在夜色下,偷偷爬了起来。 她显得鬼鬼祟祟的,左看看又看看,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又悄悄打开病房门,朝病房外头看。 等一波医生走过之后,她又溜出了病房,开始朝着楼梯的位置狂奔。 这个过程中,她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但是她没感觉到委屈,反而感觉到有些心虚。 因为,她想跑。 妈妈不回来,她就自己去找妈妈。 小姑娘这么想着,刚想下楼,胳膊却被人一把拉住。 回头,是那个奇怪的白色人影。 “最起码把这个喝了。以你现在的情况,不治疗的话,没过多久就会因为全身大面积感染而死,想见你妈妈首先得活着对?”林枫晚对小孩说。 墨晚瞳有些犹豫。 “把这个喝了也能把你身上的绷带拆下来了,带着这么一身绷带出去,你不觉得特别显眼吗?”林枫晚继续说道。 于是,墨晚瞳下定决心,把那瓶红色的药水儿接了过来,一饮而尽。 伴随她一个多月的疼痛消失了,并且浑身都变得暖洋洋的。墨晚瞳稀奇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完全不疼了!她在一楼的洗手间拆掉了自己身上的绷带,随后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好了,完全好了! 绷带上还残留着黄色的脓液,但是绷带下她的身体已经完全变得和一个多月之前一样了! 不,比那时候的还好! 小家伙被镇住了。 “你是仙女教母吗?”墨晚瞳扭头问。 “不,我是女巫。”林枫晚回答道。 墨晚瞳瑟缩了,但是转头她又想,这个女巫跟着自己一个多星期了,也没有害过自己,还帮自己治好了病,所以她又重新变得大胆起来。 女巫就女巫,反正除了她谁也看不见这个女巫。 “你说,我们该去哪找妈妈啊?”情绪稳定下来后,墨晚瞳问道。 走出医院的大门,两侧是明亮的路灯。 顺着路灯一直走,墨晚瞳看见了另一扇门。 穿过这扇门,外头才是繁华的街道。 冬日的街道有些清冷,雪花在地上堆了厚厚的一层。 只穿着单薄病号服的小姑娘搓了搓手,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林枫晚从自己背包里取出一套游戏制作的毛皮大衣扔给了小姑娘,这一次小姑娘没有拒绝,而是十分自然地把衣服套在了身上。 衣服原本是给成年人穿的,但是穿到墨晚瞳的身上后,却自动缩小,变成了合适她的尺寸。 墨晚瞳十分惊奇,不过转念一想,女巫嘛,有法术好像不奇怪了。 “你说,我们应该向哪儿走才能找到妈妈啊?”墨晚瞳睁着大眼睛问道。 她其实是不认识路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平时出门也都是妈妈带的。 “我觉得你应该先给自己找个监护人。”林枫晚说。 “妈妈不是我的监护人吗?”墨晚瞳问。 “她不要你了。”林枫晚说。 “胡说!妈妈才没有不要我!”墨晚瞳顿时生气了,她憋红了眼,大声吼道,“她只是没有攒到足够的钱回来!她会回来的!” “她拿到了当前大热的综艺选秀节目的邀请函,她在一个月前和业界有名的天极娱乐签了合同,不出意外的话她会在这个比赛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胜出。”林枫晚说,“她唱歌其实很好听,嗓音条件很特别,只是以前没有人发掘她。现在有了。只要不闹出大的负面新闻,她可以一直红到二十年后,甚至二十年后还是娱乐圈顶流,无数人的梦中女神……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她会在五年后结婚,生孩子,但是不会退出娱乐圈。她会嫁给一个富豪,他们的感情非常好。二十年后,她把她的孩子送进了最好的国际高中接受教育,那是她唯一的孩子。” “胡说!我才是她唯一的孩子!”小姑娘嘶吼着,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林枫晚冷漠地看着她:“你不是,她从来没有承认过你。你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一个有点钱财的老男人骗了一个十六岁辍学出来打工的少女,他承诺等她二十岁会娶她,实际上他有老婆。十八岁,这个同龄人还在上学的年纪,她生下了你。她一直被虚假的爱意包裹着,直到她二十二岁这一年,男人的原配找到了她,多次当街打骂她,害她丢了工作。她知道男人有妻子了,但是男人说会和妻子离婚,所以他的妻子把怒气发泄在了她身上,” 林枫晚说, “那个女人在大街上朝着她泼了浓硫酸,被她躲开了,于是硫酸都泼到了被她牵着的你的身上。你意味着她不堪的过去,抛下你,她就自由了。她和一家很好的经纪公司签了约,对方答应要包装她出道。她将有与从前截然不同的美好人生,但是如果这时候你出现在她的面前,让其他人知道她当过三儿还有孩子,那她的人生就会全部被毁掉。她没有车祸没有失忆,她只是单纯的,不想要你这个拖累了而已。” 墨晚瞳用出全部的力气甩开了她的手,扭过头大步地朝着远方跑去。 林枫晚在她身后看着,神色冷漠无比。 第71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 墨晚瞳哭了,她哭的非常伤心。 在附近公园的凉亭里,她哭了一夜,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才睡了过去。 睡醒之后,她又像是忘记了一切,嚷嚷着要找妈妈。 但是她没走多久,就停下来了。 肚子发疯一般地叫唤,墨晚瞳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路边卖烤肠的流动摊贩,她饿了。 她揉了揉小肚子:没有钱。 没有避难所,也没有灶台,林枫晚没办法作出游戏菜谱上的食物,只能从背包里取出两个苹果递给她。 墨晚瞳就这么一边盯着烤肠,一边咬着苹果,眼睛都舍不得眨,仿佛这样嘴里的苹果就能变成烤肠味儿了似的。 “想吃啊?”林枫晚问。 墨晚瞳认真点着头。 林枫晚好久没有这么有爱心了,于是她道:“那你可以试着用苹果跟他换。” 墨晚瞳听明白了,于是她眼巴巴地凑近烤肠摊,举起了自己手中那个没吃过的苹果:“叔叔,我能拿这个和你换一个烤肠吗?” 摊主看着她手中的苹果,摇了摇头:“抱歉,不行的。小妹妹如果你想吃,你可以叫你妈妈来帮你买一个。” 墨晚瞳于是失落地走了回去。 “他不换。”墨晚瞳沮丧道。 林枫晚默默掏出一盒圣女果递给了她。 于是墨晚瞳又拿着圣女果走到摊主跟前:“叔叔,我拿这个跟你换行吗?” 摊主看着圣女果有些迟疑。 那盒子圣女果品相很好,现在这个季节,这东西贵的很。用这么一盒圣女果换一根烤肠,绝对是这小姑娘亏了。他思考片刻,问:“你妈妈知道你拿它来换东西吗?” 墨晚瞳有些心虚,偷换了概念:“我家大人知道!” 摊主于是接过圣女果,给了她两根烤肠。 墨晚瞳心里一喜,拎着烤肠就跑了。 咬了一口,热腾腾的香味儿在嘴里爆开,墨晚瞳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一时感动的想哭。 她十分缓慢地磨着那一根烤肠,却恋恋不舍地把另一根递了过来:“这个给你。” “我不要,你吃。”林枫晚说。 “给你你就拿着!”墨晚瞳执拗道。 林枫晚指了指自己:“我吃不了东西。” 墨晚瞳一时不知道自己是可惜还是高兴,但是现在两根烤肠都是她的了。 吃完了,林枫晚把苹果核要了过来,丢进了背包中,然后对她说:“吃完了就跟我走,我给你找个监护人。” 墨晚瞳没动,她有些失落,抬起头看着林枫晚:“妈妈现在很关键,我们不能现在去打扰妈妈对吗?” 林枫晚没说话。 “那走。”墨晚瞳说。 说完,她便选了一个方向,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向前走。 “你走反了。” “哦,”墨晚瞳这才反应过来,掉了个个继续往前走。 两人一路走着,走了半个多小时,已经能看见两边大片大片的民居。 墨晚瞳很累,腿脚发软,膝盖酸疼,但是她不吭声,就这么跌跌撞撞地一步一步走着。 终于,他们在一栋楼房前面停下了。 “我未来的监护人就住在这里吗?”墨晚瞳问。 “是的,他脾气有点不好,但不打人。”林枫晚说。 墨晚瞳有些不情愿:“我能不能换一个脾气好一点的监护人?” “不能。”林枫晚说。 于是墨晚瞳认命了。 她跟着林枫晚开始爬楼梯,一路爬到三楼才停下。她坐在门口倚着门呼哧呼哧地直喘气,然后又发起愁来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啊?”墨晚瞳问。 “他今晚不会回来了。”林枫晚回答。 墨晚瞳傻眼了:“那我要睡走廊吗?” 林枫晚递给了她一根铁丝:“我们可以先借住一晚,我说,你做。” 于是墨晚瞳接过铁丝,按照林枫晚说的开始转动铁丝,过了十分钟左右,防盗门咔哒一声,被打开了。 这时候,她才想起来问:“我们这样私自闯进别人家是不是不太好啊?” “没关系,这不是他的家。”林枫晚说。 什么意思? 墨晚瞳没搞明白:“那他的家在哪儿?” 林枫晚没说话。 墨晚瞳也就是随口一说,见状也不再问。她关上房门,急吼吼地冲到暖气边上,把手贴在温热的暖气上,又拿下来搓了搓。 过了一会儿,寒冷退去,墨晚瞳又站起身东看西看,不过没碰任何东西。 “家里好像只有一个卧室。”墨晚瞳说。 “可以收拾,”林枫晚回答道,“或者你直接用他的房间。” 墨晚瞳自认还没有那么无耻。 所以她哪儿都没有去,就在客厅靠着暖气片睡着了。 林霜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他有些狼狈,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从老师家出来后就去把他那头黄毛染了回来,现在,他已经有些后悔了。 怎么能这么丢人呢? 他想。 昨天晚上他和狐朋狗友喝了点酒,骑摩托车上街被抓了。警察要他驾照没要出来,一查才知道,他今年虚岁16,而他骑的摩托车是偷的,受害人半个月前来报过案了。 警察把他扣下了,开始用他的手机给家里人打电话。没一个接的,他手机里的号码,根本没几个,除了那对现在常年不联系的爸妈外就剩下狐朋狗友和初中班主任了。 他初一就辍学了,却不知怎么的,留了班主任的号码没删。于是警察就打过去了,然后那位已经上了年纪的男人大半夜地起床来了警察局,给他交了罚金,带他离开了。 原本,他是想直接走的,班主任拦下了他,领着他吃了一顿夜宵,又说他师母收拾好房间了,愣是拉着他回家住了一晚。 早上,他又在那儿吃了早饭。 没有苛责,没有辱骂,就是告诉他这样不好,问了他的近况,然后那个老男人跟他说,以后要是有空都可以来他家吃饭。 林霜叶几乎是逃出来的。 逃出来后,他在小公园里坐着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又看着手机上那个号码,到底没舍得删。 有时候他真想问问那个男人,我爸妈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我爸妈都不要我了你为什么还要我,但是他到底没问出口。 他害怕。 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留在了那个男人家里,虽然那些钱连他的罚款都不够交。 他原本以为这一天已经够倒霉了,直到回到家,他才发现竟然有更倒霉的事等着他。 他家的电视被打开了,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小孩儿,正坐在他家的沙发上,抱着他的抱枕看电视看的津津有味。 一股怒气顿时冲上了他的脑门,他大步走上去,扯住小孩的衣领子,恶狠狠地问:“你谁?怎么进我家的?!” 一边问,他一边开始思考。 这莫不是林建国的孩子? 不像,他闺女年纪应该没这么大; 难道是应影那老公带的孩子? 这他就不知道了。 但是不管是谁,都没有理由能随便进他的家! 等等! 想到一种可能,林霜叶手上的力道忽然就变弱了,气势也软了下来。 他的心里直打鼓,心道:不会这么倒霉? 好在,小姑娘没说出那个让他心惊胆战的猜测,而是道:“外面太冷了,我就进来歇了一会儿。” 歇?隔着那么大一扇防盗门怎么歇?他家是没关门吗?等等……他出去的时候大概,也许,好像是关了门的? 林霜叶的心里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我不管你是谁,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出去!要是你找不到你家长的话,我可以帮忙打电话报警,但是你不能在这个家呆着!”林霜叶的话说的分外严厉。 墨晚瞳瑟缩了一下,睁着茫然的大眼问:“可是,你不是我的监护人吗?” “谁告诉你我是你的监护人?”林霜叶不耐道。 “女巫说的。”墨晚瞳说。 林霜叶被气笑了:“女巫?你当这是什么童话故事呢?小孩你哪来的赶紧回哪去去,要是不滚,我就亲自把你丢出去!” 墨晚瞳偷偷跟旁边的林枫晚说:“他好凶。” 林枫晚点点头:正常。 “我要走吗?”墨晚瞳小声问。 “不用听他的,”林枫晚也小声回答道。 于是墨晚瞳便装作没听见,继续看电视了。 见她这副德行,林霜叶“呵”了一声,大步走上前,提上她的衣领子,就往外扔。 啪! 防盗门就在墨晚瞳身后被这样关闭了,发出了很大的声响。 墨晚瞳被他扔在地上,有些呆了。 “他竟然这样对待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墨晚瞳生气了。 她揉了揉磕到的膝盖,开始砸门,嘴里同时开始大声嚷嚷: “爸爸开门,爸爸开门啊!我错了爸爸,你不要不要我!” 她的嗓门很大,是朝着能让整栋楼听见的音量却喊的,果不其然,过了没一会儿,门又被打开了,露出了一张阴郁的脸: “给我闭嘴!再让我听见你在我门口大喊大叫,我就把你的腿给你打断!” 他在门里的时候墨晚瞳不怕,但是等林霜叶开了门,看见他那凶恶的模样,墨晚瞳却是有些瑟缩。 “真不要脸,竟然威胁小孩子。”她悄悄说道。 但是林霜叶听见了,当即冷笑:“未经允许闯入别人的家,坐别人的沙发,看别人的电视,还赖着不走,究竟谁更不要脸?” 墨晚瞳看着脚趾头不说话。 啪! 防盗门再度在她面前毫不犹豫地闭合。 墨晚瞳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哭腔,她扭头问:“我的监护人就一定非他不可吗?不能换一个吗?” 林枫晚站在她身侧素衣雪发,双目紧闭:“不一定。你可以去福利院,也许会有新的脾气好的爸爸妈妈收养你。” “我不去福利院!”墨晚瞳稍微提高了音量,“福利院是没有爸爸妈妈的小孩才会去的,我有妈妈!我不要叫别人妈妈!” “那就非他不可了,”林枫晚说,“他不是个好人,但是跟着他你不用叫别人妈妈。而且,如果你能进这个家,他就永远不会抛弃你,到死也不会。” 第72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三) 墨晚瞳沉默了。 她缓缓地倚着墙角蹲坐下来,蜷着双腿,双手抱住膝盖,把脸埋在了膝盖里。 她不敢再出声了,怕林霜叶真的把她的腿打断,就这么靠墙坐着。 一个人就这么等着实在太难熬了,于是她说:“女巫,我想看看我妈妈。” 林枫晚伸手,乾坤镜便充当了高清的播放器。 画面上的女人很美,显示器正在播放她一天的行程。没有经过剪辑的日常非常无聊,墨晚瞳却看得津津有味。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画面上的女人,不舍得挪开视线。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忽然穿来了开门声。 墨晚瞳被惊醒,下意识朝着门口看去。 林霜叶从里头出来了,他打了一天游戏平复自己的心情。 好不容易心情好一些了,一开门他的心情又被破坏了。 “你怎么还在这儿?”他态度恶劣地问道。 “这又不是你家里,我爱在哪就在哪!”墨晚瞳硬气地回答道。 林霜叶环视了周围一圈,道:“家门口也算我家,你给我滚出去!” 墨晚瞳撇撇嘴,不与他争,默默挪到楼梯口,坐了下来,然后继续看播放器里女人的日常。 小孩挪开了。 但是就挪开了两步,就坐楼梯蹬上发呆了。 林霜叶额角跳了跳,向前一步提起小姑娘的领子,就往楼下走。 小姑娘不重,他单手就能拎起来,倒是小姑娘骤然失重,回过神来浑身已经被抓到了半空中,惊慌地直扑腾。 “放开我,放开我!” 林霜叶感觉出气了,他脸上露出狞笑:“不走是?小妹妹别急,今天哥哥就把你卖了,卖个好价……啊!” 林霜叶骤然发出一声痛呼,连忙把手里提着的小鬼甩了出去。 他低头,发现自己手腕上多了一个硕大的牙印儿,而那小鬼正在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小姑娘力气不大,没破皮,但疼得很。林霜叶呲起了牙,抬头便打算找小鬼算账。 然而也就是这么一瞬间的功夫,四周都找不到小鬼的身影了,抬头一看,他惊呆了,那小鬼竟然倒挂在天花板上! 一时间,他身上的冷汗便下来了,他不相信有活人能像蜘蛛侠一样挂在楼道的天花板上,因此十分害怕这小鬼摔下来。 “你下来……不对,别动,千万别动!”他大声吼着,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打了110。 五分钟后,警察来了,墨晚瞳还挂在天花板上,她已经有些累了。 当楼梯里骤然冲进来一群人,墨晚瞳吓了一大跳,连忙往楼道的窗户爬。 楼道的窗户没有关,一直开着通风。因为窗户有些高,小孩子够不着,一直没出什么事。这一刻,林霜叶却是吓坏了:那窗户一个4岁的小孩子完全能钻得过去! “我叫你特么别动!”林霜叶大吼着,飞快地冲了过去,赶在墨晚瞳之前把窗户关上了,这才舒了一口气。 但是抬头,墨晚瞳还挂在天花板上。 这事儿得交给警察解决,他们这楼道高的很,万一吓着小孩小孩摔下来了,腿都得给摔骨折。 “小妹妹你别怕,我们是警察,不会伤害你……”一个女警察语气柔和地说着,她使了个眼色,让男警察去架梯子,但是梯子刚架好,警察刚爬上去,墨晚瞳就自己顺着墙角十分顺溜地下来了,然后钻进了楼梯道里,一眨眼便消失了。 林霜叶……林霜叶的表情裂开了。 他感到,这小孩就是来克他的。两个警察去追,林霜叶没追,他蹲在门口点了支烟,默不作声地抽了起来。 “这谁家的孩子?”警察问。 “我怎么知道!”林霜叶抱怨道,“她就一直蹲我家门口,我让她走她也不走。要赶她走就咬我,然后就爬上墙了……警官你看,这么大个牙印儿!” 说着,他把手臂上的牙印儿给警察看。 “要是没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赖你们家不走?”警察问。 “要是有关系,我还用得着报警求你们?”林霜叶给顶了回去。 他脾气原本就算不上和善,这会儿更是烦躁,完全就是个炮仗。 没过十分钟,两个警察就一人一只胳膊拎着一个劲儿扑腾的墨晚瞳回来了。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女警官问。 “墨晚瞳。”墨晚瞳见实在跑不了,就乖巧了起来。 “你家在哪啊?”女警官继续问。 墨晚瞳不说话了。 “小姑娘别怕,我们是警察,我们是好人,你告诉我们你家在哪儿,我们把你送回家,你不想和你爸爸妈妈团聚了吗?” “我知道我妈妈在哪儿,”墨晚瞳忽然说道,说了这句话后,她就又不说话了。 女警官精神却是一振:“在哪儿?” 墨晚瞳紧紧闭着嘴。 “那你告诉我他们叫什么名字好吗?或者在哪上班?”女警官退了一步。 墨晚瞳不说话。 “你这样他们找不到你也会很担心的,你想让你的爸爸妈妈担心吗?”女警官问道。 “她知道我在哪儿。”墨晚瞳说。 女警官感到有些奇怪。 “你有她的地址或者电话号码的话,就给姐姐好不好?姐姐帮你联系妈妈,让妈妈带你回家。”女警官苦劝道。 墨晚瞳有些心动,她想跟妈妈在一起。但是很快,她摇了摇头,说:“你别问了,我妈妈正在做一件对她很重要的事,我不能现在去打扰她。” 见事情有了进展,女警官总算放松了一点。她再接再厉道:“这怎么能说是打扰呢?她现在也一定很想你。你怕打扰她,那你乖乖的不就好了?你不想见见妈妈吗?” 墨晚瞳犹豫片刻,还是摇了摇头:“想,但她现在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有孩子。” 女警官一怔。 她回头看向其他人,却见林霜叶听见这话大步走了过来。 “踏马的你妈不会又找了个对象?”他掐掉烟,冷哼一声,语气不善。 墨晚瞳不说话,再问任何跟她妈妈有关的事她都不说。 “你特么是不是被扔路边了?”林霜叶问。 墨晚瞳还是不说话。 林霜叶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残酷:“你妈妈她不要你了。” 此话一出,墨晚瞳全身的毛都炸了。她的反应骤然激烈起来,狠狠地把林霜叶往外推:“你胡说!我妈妈说了她一定会回来接我!” “是吗?几天前?还是几星期前?”林霜叶冷静地问。 “她去大城市打工了!”墨晚瞳大声说着,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等她赚了钱,她一定会回来的,她跟我保证过!” 说着,她哭了起来。 小孩子其实很敏感。 一个劲儿地否认林枫晚,不代表她真的不懂。 只不过,她只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而已。 林霜叶冷眼看着墨晚瞳,笑了一声。 女警官在安慰墨晚瞳,两个男警察斥责他说话太不留情面。 林霜叶没理会他们,他倚在过道的窗口上,抬眼眺望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 冬天的六点,天已经很黑了,满街的霓虹灯都亮了起来。 刺骨的寒风拍打着窗户,他一下子就想起了三年前那个晚上。 女人哭着恳求他,她说:“霜叶,你陈叔叔他接受不了妈妈带着孩子,你跟你爸爸过好不好?” 明明就在她说这话的三天前,她还一脸高兴地跟他说:“霜叶,我们马上就有新家了。” 然后他去找了父亲,那个男人暴跳如雷。指着他的鼻子骂:“你怎么不早说!你当初不是说跟你妈了吗?怎么现在又不跟了?你爸爸好不容易找到了你许阿姨……你许阿姨有大学学历,还是一婚,我让她接受我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个时候我要是再带个孩子回去,她不可能接受!你怎么不想想我怎么办?!” 然后,他被从那个家赶了出来。 然后,他便孤身一人。 后来,男人跟他说:“霜叶,你许阿姨怀孕了,我们家的开支最近挺大……你看你能不能跟你妈商量商量,我这里少给你一点,让你妈多给你一点?” 女人跟他说:“对不起……对不起霜叶……你陈叔叔查我账了,他差点就发现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在外头还有个孩子,妈妈这几个月不能打钱给你了,你缺钱的话先问你爸要着好不好?” 然后,没有人再给他打过钱。 他也没去法院告。 林霜叶吐出一口气,却听身后爆发出一声尖叫:“我不去福利院!我有妈妈!” 接着,一个小脑袋就撞到了他的腿上,林霜叶还没反应过来,小脑袋便用头狠狠锤了他一下,然后就开始跑,一边跑一边尖叫: “女巫救我!我不去福利院,不去!” 林枫晚没有动,眼见着小孩快被警察抓住,她才轻飘飘地走过去,踹了小孩屁股一脚。 小孩咕噜咕噜地滚下楼梯,吓了众人一大跳。其他人刚想上去看看她有没有事,就见滚到楼梯下的小孩已经站起来了,然后又被什么东西绊倒,又接着滚了下去。 “救人!快救人啊!”现场顿时兵荒马乱起来。 墨晚瞳看着后头朝她追过来的雾泱泱的人群,吓了一跳,拔腿就跑。 林枫晚毫不担心。 真当墨晚瞳这身衣服加的那68的防御是开玩笑的啊?要知道,防弹衣也不过50点防御。 《末日之劫》里的刀剑品质算是精良,十分锋利。造成的伤害却也只有30~40点,普通的刀剑连她的甲都破不了,而哪怕是枪,lv3工作台解锁的老式手枪也不过64点伤害。 可以说,穿这身衣服就是迎面驶来一辆汽车把她撞飞,她最多也就能摔成轻伤。就是有公子哥儿开着豪车在她身上碾了两次,她都能活。 可惜了,这套甲虽然最厚,但是却减20的移动速度,这也是林枫晚不穿它的理由。 墨晚瞳没什么事,其他人却是吓坏了,而这些人成功让墨晚瞳吓坏了。 看见身后所有的人都追过来了,她吓得连忙爬上了墙,左看看右看看,实在跑不过,她大急之下,竟然直接爬到了三楼的窗户,然后跳了下去! 四楼的窗户被林霜叶关了,三楼没有! “墨晚瞳!”林霜叶瞳孔一缩,连忙冲了过去,却是晚了一步。等他冲到了的时候,墨晚瞳已经跳下去了。悲伤的情绪刚刚升起,就见小姑娘半点事儿没有地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跑。 他人傻了。 就是个成年人来这么一遭,也得摔断个胳膊腿儿,结果她站起来继续跑…… 第73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四) 最终,墨晚瞳还是被扭送到了市医院。 减20的速度是致命的,何况她本来就跑不快。 医生检测,一切正常,皮都没擦破。 一大群等着结果的警察和林霜叶都傻了。 所有的检测都做过了,墨晚瞳就是没事,甚至没感觉到疼。 众人的表情都变得魔幻起来,只有墨晚瞳得意洋洋: “我有女巫,女巫就是我的仙女教母。别说从3楼跳下来,我就是从8楼跳下来也不会有事!” 林枫晚心说那还真不一定,真从八楼跳下来,不死也得残。 咦?残了好像也就是一瓶回血药剂的事? 那就没事了。 虽然她这么说,但是没有人把她说的话当真,毕竟小孩子嘛,有幻想是正常的,而且用的还是女巫和仙女酵母这种童话书中出场很高的角色。 “这次只是你运气好,下次不要这么做了,这种事太危险了!”警察们严厉地警告墨晚瞳,“没有人永远不会受伤,你不能因为一次没受伤就把这当做常态……回头我给你找找有没有儿童安全有关的书,给我读熟!” 经过这么一闹,没人敢逼墨晚瞳了。 谁知道逼急了,这小姑娘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墨晚瞳,你不去福利院是吗?”经过商量,女警官走到了她面前,“那你要不要先跟姐姐回家?” 墨晚瞳眼珠子转了转,拼命摇头,然后指着林霜叶说:“不要!我要跟他回家!” 躺枪的林霜叶一怔:“为什么?!” 墨晚瞳说:“因为女巫说他是我的监护人!” 林霜叶才不相信什么女巫:“你疯了?我连自己都养不活。” “女巫可以变出水果来,不会让你饿死的!”墨晚瞳接着说道。 林霜叶一时失言,反应过来后,没好气地说道:“女巫女巫女巫哪有什么女巫?这是你的第二人格吗?去福利院有什么不好,你这种年纪身体又没有残缺的女孩儿,找对收入不错的养父母很容易?为什么一定要赖着我?” 墨晚瞳十分执拗:“我有妈妈,怎么能叫别人妈妈?” “那你可以找一个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的家庭!”林霜叶说。 墨晚瞳一怔,扭头看向一边,那里什么都没有。 片刻后,她又转过头,问:“那我要是有残疾呢?我要是毁容了呢?他们还会要我吗?还会带着我满世界乱跑,给我看病吗?” 林霜叶无言,世界上有几个这样的冤大头啊,再说了,“你又没毁容,做这种假设根本没有意义!难道你要为了这个假设毁一次容?” “会吗?”墨晚瞳执拗地看着他。 林霜叶不吭声了。 他不了解孤儿院那些弯弯绕绕,但是他不会高看人心。 看他的样子,墨晚瞳就明白了,于是她说:“我跟着你。” 林霜叶愣了,反应过来便骂道:“你特么是真的脑子有病!” 最终,他还是把墨晚瞳带回了家。 不带不行,医院那么多警察挨个劝,他又心虚,不希望有人多注意他,就只能先把这孩子带回来了。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公安局的人是这么跟他保证的。 家里很乱,也只有一张床。林霜叶看了看,把墨晚瞳关在了家里,去外头买了一条毯子回来。 “今天晚上你睡沙发。”他说。 墨晚瞳抱着毯子点了点头。 然后,他又去超市买了两袋方便面,煮了起来。 半夜,墨晚瞳被冷醒。 她抱紧被子,瑟缩着身子,抬头看了眼昏暗的客厅。 远处漆黑一片,就像是随时会钻出来什么怪物一样;那一扇扇关闭的门后,也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通过门缝看她,这把墨晚瞳吓了一跳。 她下意识开始找林枫晚,却没有找到,她终于慌了神,眼泪顿时就给憋了出来,小声叫嚷道:“女巫,女巫你在哪儿?” 她不敢大声,害怕被什么东西听到。 墨晚瞳有点怕黑,在医院的时候就怕。以前在医院的时候,半夜起来她看着亮着灯的走廊,总觉得门上的窗上。会忽然冒出来一个漆黑的影子,那是瘦长鬼影,然后鬼影会一直看她,甚至打开门朝她走过来。 以前她总爱把脑袋窝进被子里,被子好像一个封印,有了被子后她就没有那么害怕了,但是她也怕晚上会有什么怪物把被子掀开来。 当然以前她不会半夜起来就哭,她没有这么娇气的。只是这一个星期她的身边莫名其妙,多了一个谁都看不见的人,于是她一下子安心了。那个人会在晚上陪着她,不管什么时候她都在,而且她很厉害,就让墨晚瞳心里一下有了底气。 但是刚刚醒来,她不在,于是墨晚瞳急哭了。 “干嘛啊?”一道漫不经心的声音钻进了墨晚瞳的耳朵,她立马就不哭了,张开双手扑进了眼前之人的怀里。 “女巫,你去哪儿了?”墨晚瞳的声音中带着一点委屈。 “去看看你未来的房间,”林枫晚说。 “那你看好了吗?”墨晚瞳问。 “看好了,睡。”林枫晚回答道。 墨晚瞳没睡,她抱着被子,可怜兮兮地看着林枫晚:“女巫,我冷。” “哦。”林枫晚回答。 见林枫晚不理会自己,墨晚瞳撇了撇嘴,抱着被子窝到了暖气片前头,就靠在那里坐着睡着了。 只是第二天醒来,她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床鹅绒被。 “你哪来的被子?”当早上林霜叶看见这床雪白的被子时,他十分惊讶。 “女巫给我的!”墨晚瞳说。 林霜叶只当她在哪儿随便翻出来的,他摸了摸被子,发现这被子料子极好,于是就抱到了自己房间,一本正经地跟墨晚瞳说:“白色不耐脏,你年纪又小,要是尿床了洗都没法洗。这样,我房间还有一套黑色的被子,我把我的被子给你,这床被子我就将就用着。” 墨晚瞳瞪圆了眼,为他的无耻感到心惊。 “这个是我的被子!”墨晚瞳大声叫道。 “在我家发现的就是我的!”林霜叶一脸严肃地说道。 墨晚瞳气疯了:“你家有没有你不知道吗?!” 林霜叶顿了顿:“谁去关心这些啊,而且昨天晚上我把门都锁了,不是在我家翻出来的,难不成你是凭空变出来的?” 墨晚瞳气哭了。 林霜叶根本不安慰,就让她哭,然后外套一穿,门一关,咔嚓就上锁了。 “我先出去哈,你就在家待着,我把门锁了,这样你也不用纠结有没有人给你开门了。”说完,门外便传来一声声渐远的脚步声,不多时,脚步声没了。 墨晚瞳傻了,她也没有继续哭的兴致,恨恨地锤了沙发好几下,又把林霜叶那破被子扔到地上踩了好几脚才觉得出了气。 她打开电视,臭着脸找动画片。开始看的很欢乐,可是过了一会儿就觉得不对劲了。 她饿了。 她去厨房,发现厨房十分干净。大多数餐具跟从来没用过似的,那口电煮锅,估计就煮过方便面了。 顺带一提,林霜叶锅都没刷。 墨晚瞳又去翻冰箱,打开冰箱,傻了。 一袋挂面,两瓶啤酒,别说肉蛋酸奶,里头就连一片菜叶都没有。 她的眼睛当场就红了,她吸了吸鼻子,看向林枫晚:“女巫,我饿了。” “哦。”林枫晚一脸冷漠。 “我饿了!”墨晚瞳委屈地大叫道。 林枫晚丢给她一个苹果。 “我不要苹果!”墨晚瞳说。 于是林枫晚丢给她一盒草莓。 墨晚瞳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草莓。 吃完,林枫晚照例把她吃完的垃圾都收了起来。 吃完,墨晚瞳不闹了,她看着林枫晚,再次提出了要求:“我想吃蛋糕,也想喝饮料。” 林枫晚睁眼,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我是不是太惯着你了以至于你都产生错觉,认为我是一个对你有求必应的人?” 墨晚瞳于是闭嘴了。 她看了一会儿电视,又满脸无聊的关掉,声音里不太开心: “我追的动画片没有了,换了一个新的动画片,难看死了。我都没看到它的结局,好想知道结局怎么样了。” 林枫晚把手机丢给她,让她捧着手机看动画片。 而看到手机里正在放的动画片,墨晚瞳高兴坏了,她十分惊喜地看着林枫晚:“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哪个动画片?” 不等林枫晚回答,她又说:“哦对了,你是女巫,女巫什么都知道。” 然后,她便专心看了起来。 中午,林霜叶没回来。 她吃了一串葡萄,林枫晚又从游戏里拿了一个超市搜刮到的三明治递给了墨晚瞳。 下午,墨晚瞳有些无聊,趴在窗边数鸽子——新家的不远处,就是和平广场。 那里有很多鸽子。 “女巫,能帮我抓一只吗?”墨晚瞳央求道。 林枫晚不看也不避:“偷东西犯法。” “可是鸽子又不是谁的。” “它们是人养的,养鸽子的人每天把鸽子放出来,让外头的游客给鸽子喂食,然后晚上鸽子就会自己飞回去。他们既能赚卖鸽子的钱,又能把鸽子的饲料卖给游客赚钱。这些鸽子最后会变成超市里的鸽肉,商场里的冻鸽,和已经加工好的鸽子汤。” 墨晚瞳感到有些悲凉,她问:“鸽子也不是自由的吗?” 林枫晚没有说话。 墨晚瞳又说:“鸽子也不象征和平对吗?它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别说再来和平了。” 林枫晚说:“那是人们强加给它的意义。” “那你呢?女巫,你是自由的吗?”墨晚瞳问。 林枫晚想了想,说:“我可以去往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可以去往世界外的世界,但我不是自由的。自由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它意味着世界上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我感受过它带来的痛苦了,所以我宁愿有条锁链缠住我的脚踝,把我牢牢地囚禁在某一片天地。”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不过我讨厌别人强加给我的限制,如果有人不经同意这么做了,那我也会让他彻底自由。” “嗯,”墨晚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话说回来,女巫你叫什么啊?” 第74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五) 这个问题她没得到答案,墨晚瞳觉得是女巫不信任她。毕竟童话故事里说,人的真名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好在,女巫也没有随便拿个假名来糊弄她。 林霜叶是半夜才回来的。 他喝了不少酒,打开门,看见沙发上蜷缩的身影,动作一顿,这才想起来自己家好像多了个小孩。 他早上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食物,不出意外的话,这小孩应该饿了一天。 他有些尴尬地放下东西:“我去给你煮包方便面。” 然后他去找了冰箱。 看见空荡荡的冰箱,他才想起来,哦,昨天晚上最后两包方便面都被他吃完了。 不过他也不脸红,直接把挂面拿出来一小把丢进锅里,倒进去几滴油,加了点盐,便开始煮了起来。 家里没有鸡蛋,连葱都没有,最后煮出来的只是一碗没有葱花没有鸡蛋的清汤挂面而已。 林霜叶把挂面端到了桌子上,递给了墨晚瞳。 “吃,”他说。 墨晚瞳怀疑地看着碗里的挂面,眼底露出几分嫌弃:“这是方便面吗?” 林霜叶脸不红心不跳:“是啊,是新出的一款方便面,看着不好看,味道其实不错的。” 墨晚瞳看向林霜叶,她四岁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你看我傻吗?” 林霜叶开始打起了苦情牌:“咱们家穷就只剩下这个了,你哥一个人辛辛苦苦挣钱养家不容易,也吃不起什么好东西。” 墨晚瞳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她拿起筷子,刚想吃饭,又忽然注意到一件事:“你为什么没有面?” 林霜叶说:“我在外面吃过了,不饿。” 墨晚瞳怀疑:“你在外面吃的什么?” “烧烤。”林霜叶回答道。 墨晚瞳瞪大了眼睛:“你在外头吃烧烤,回家就让我吃这种东西?” 林霜叶说:“我那是朋友请客,又不是天天吃这个……嗝。” 墨晚瞳觉得林霜叶在骗她,生气地扔下筷子,就跑到了一边:“我不吃了!” 随后她钻到沙发上,蒙着头就开始假装睡觉。 林霜叶无所谓地把饭菜收拾起来,反正不吃饿的又不是他,饭他做了,义务也尽到了。 因为晚上有吃东西,墨晚瞳并不饿。 第二天早上,她被林霜叶来回的走动声吵醒。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林霜叶做好了饭,正在餐桌上吃着那一碗昨天他做的,除了盐以外基本什么都没加的面条。 因为过了一夜,面更坨了,黏黏糊糊的坨成一团,光是看着就恶心的要命。 墨晚瞳愕然看着林霜叶,有些手足无措。 “都跟你说了咱们家不富裕,将就着吃,”林霜叶一边哆面,一边把一个小碗推了过来,里头是金黄色的鸡蛋和颗粒饱满的米粒,还有一些很小的胡萝卜块作为点缀,“喏,今天早上特地去买的鸡蛋,将就着吃,不够的话锅里还有,我中午就不回来了。” 墨晚瞳坐了下来,挖了一口蛋炒饭。 蛋炒饭很香很软,入口即化,很好吃。 吃着吃着,墨晚瞳就哭了。 林霜叶头痛死了,他真不擅长应付小孩:“你又哭什么?行了行了,别哭了,我出去了哈!” 说着,他抓起外套就跑。 他走了,墨晚瞳还在哭。 她一边哭着一边吃完了饭,然后把碗放到了家里的洗手池里。 “女巫,他家里真的很穷吗?”墨晚瞳问林枫晚,“可是家里明明有大电视,有冰箱,有暖气片,还有空调,为什么会穷呢?” 林枫晚没有回答。 她又问:“女巫,我是不是做错了?” 林枫晚依旧没有回答。 墨晚瞳于是再接再厉:“女巫,能给我一点水果吗?我想留一些等他回来让他也尝尝。” 林枫晚没有拒绝。 于是墨晚瞳用各种各样的水果摆出一个大大的果盘,放在正中央的桌子上等待着林霜叶回来。 摆完,她想了想,又问道:“你能给我点蔬菜和肉吗?我放冰箱里。” “冰箱没有通电。”林枫晚说。 墨晚瞳于是跟着林枫晚去找到了冰箱插头,把冰箱接上了电源。 林枫晚从自己游戏中的养殖场里拿出了两块猪肉,每一块都正好10斤,肥瘦相间,墨晚瞳就把这些猪肉放进了冰箱,然后林枫晚收了菜,又把游戏里的青菜萝卜等东西拿了出来。 然后,墨晚瞳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林霜叶是晚上六点回来的。 今天他回来得比以往都早,以前他怎么说也要等入夜才回来。 大约是家里有个人等吃饭的原因?他想,这两年他从未像今天这样关注过时间,隔一段时间就要担心一下,生怕家里的小崽子不听话,用热水壶把自己烫着或者不小心动了插座把家给点了。 好在,他回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林霜叶不由松了口气。 然后等他看清桌子上巨大的果盘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这哪儿来的?”他惊讶道,他记得走的时候他明明锁了门。 “女巫给的!”墨晚瞳十分高兴,拼命炫耀着,“这个,这个和这个都好吃!不过你吃的时候不能把核咽下去,要留下来交给我,女巫要回收。” 林霜叶拿起一个桃子看了看,又拿起一串香蕉。果盘里的水果没有一个坏果,他有些惊奇,转而又把一大半都收了起来,打算放进冰箱。 到了冰箱跟前,他不由怔住:冰箱已经通上电了。 打开冰箱,他又看见了许多的蔬菜和肉蛋,还有鱼。 “是不是警察哥哥或者姐姐来了啊?”林霜叶扭头问。 在他心里,也就这些人能做到这种事了。 墨晚瞳闻言有些不高兴:“是女巫变出来的!” “那好,女巫是谁?”林霜叶问。 “女巫就是?”墨晚瞳卡壳了。 该怎么称呼对方呢?对方留给自己的好像只有一个女巫的称号,其他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出现,对方也是忽然出现在她的生活中的。 看着小孩纠结的模样,林霜叶有些担忧:别是现实的打击太大让小孩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总幻想着有一个强大的成年女性保护自己。 这样不行。 但是他又没钱带着小孩看心理医生,而且小孩应该过不了几天就会被父母领走或者送去福利院了,他也管不着。 “以后少在别人面前说女巫的事,也少提起这两个字。”林霜叶郑重警告道。 “为什么?”墨晚瞳不高兴。 “如果你说了,别人会把你当成有精神问题的疯子。”林霜叶说,“无论是你被父母接回去还是被领养,这一点都——” “我不要被领养!我有妈妈!”话说了一半,小姑娘的情绪忽然爆发,变得不可理喻起来。 林霜叶也不和她吵,看着今天有好肉好菜,于是打开手机,准备上网百度食谱,给小孩做顿好的。 正好自己也吃顿好的。 想到自己上次吃红烧肉时的记忆,林霜叶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下次有人来送东西的话,你可以告诉他们以后多带点调料。”林霜叶忍不住道,“咱家的调料除了盐和酱油以外什么都没有,做红烧肉都做不了。” 墨晚瞳偏过头,不和林霜叶说话。 晚饭林霜叶煎了三个煎蛋,两个给了墨晚瞳,自己吃了一个。 墨晚瞳咬了一口,觉得不太好吃:太油腻了,而且煎的有点老。 但是林霜叶吃的非常享受,一副对待绝世美味的模样。 “给你。”墨晚瞳把另一个煎蛋夹到了林霜叶的碗里。 林霜叶愣了愣,打算把煎蛋夹回墨晚瞳的碗里:“你吃,我想吃的话会自己煎。” 墨晚瞳立马把自己的碗抱到一边:“沾过你口水的我不要!” 最后煎蛋还是林霜叶吃了。 墨晚瞳主攻番茄炒蛋。 吃着吃着,她发现林霜叶不怎么夹肉。 是不喜欢吃吗?她抬头看林霜叶。 今天晚上的菜有鱼有肉,鱼是三斤的大鲤鱼,现在除了墨晚瞳这边的吃了一些,林霜叶那边的基本没有动。 看了一会儿,她跳下椅子,在林霜叶惊愕的神色下,端走盘子,然后用筷子把鲤鱼拦腰截断,把整条鱼尾巴滑进了林霜叶的碗里,然后端着剩下的鱼和自己的饭碗就跑。 她竟然跑到了林霜叶的房间,转头就把门锁死了。 “剩的菜我不吃了!”她高声说道,“我只吃这些!” 说着,知道吃完饭她也没再理会林霜叶。 她发现林霜叶有一些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才有的习惯。 比如说,遇到好吃的,爱剩饭。 很多东西,他都是热一热再吃,哪怕热到卖相已经能说是恶心的地步,也不舍得扔。还有一些,他明明很爱吃肉,却总是不多吃,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她,恐怕菜里他都不会放多少肉,搞的墨晚瞳差点以为他不喜欢肉。 墨晚瞳有些苦恼,然后她变得挑食。 她又请求着从林枫晚这里进了一批货。 原本满满的冰箱被塞得更满了。 林霜叶回来,也只以为那群关心墨晚瞳的警察又来了,然后便开始收拾冰箱。 看见里头的东西,林霜叶很高兴,家里的冰箱从来没有这么满过。他当即拿出一只鸡,笑眯眯地对墨晚瞳说道:“我去超市买了些调料,今晚咱们喝鸡汤。”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墨晚瞳此时却一脸嫌恶:“我不吃鸡,鸡身上的东西我都不吃!” 林霜叶愣住:“为什么?” “因为鸡太可怜了,”墨晚瞳说,“我一看鸡就觉得鸡很可怜,它才这么小就要被人杀死端上餐桌……” 林霜叶无语:“那鱼可不可怜,猪可不可怜?” 墨晚瞳摇头:“那不一样!” 林霜叶不知道哪不一样,但还是放下了鸡:“那今晚我给你炒个鱿鱼吃?正好我买了点韭菜回来。” “我不吃鱿鱼,章鱼也不吃。”墨晚瞳再一次说道,“他们长得太丑了,看着就让人害怕。” 林霜叶脑门上冒出三排问号:“那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红烧排骨。”墨晚瞳说。 林霜叶翻了翻冰箱:“没有排骨,今晚先做一个鸡汤。你别看鸡死的残忍,但它们吃起来好吃啊,等你尝过味道后就知道了。” 结果,菜做好了后,墨晚瞳哪怕被馋出了眼泪,也愣是没吃一口,最后东西全进了林霜叶的嘴里。 第75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六) “女巫,鸡腿是不是很好吃啊?”半夜,墨晚瞳被馋的睡不着,留着哈喇子问林枫晚。 “嗯。”林枫晚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嘴里发出一个单音节。 墨晚瞳咽了口唾沫:“那女巫,鱿鱼是不是也很好吃啊?” “嗯。” “那种刺儿很多的鱼呢?” “嗯。” 于是墨晚瞳懊恼起来:“下次有什么菜你能不能先给我尝尝味道啊?然后我再决定挑不挑食。” 林枫晚睁开眼,平静地看着她。 墨晚瞳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也淡定地回望过去。 林枫晚于是说:“天下好吃的东西多着呢,你吃得完吗?比如说有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熏鸡白肚儿……” 林枫晚仗着乾坤镜报出一大串世界各地的菜名,足足说了半个小时。 这一夜,墨晚瞳都没睡着觉,一闭眼,脑子里全是想象的各种美食的模样。 第2天一大早,她的眼上便多了两个黑眼圈。 林霜叶有些奇怪:“怎么?昨天晚上失眠了?” 墨晚瞳苦逼地点了点头。 他还想再问些什么,这时候,门铃响了。 林霜叶去开门,外面是两个警察。 一见警察,墨晚瞳顿时就紧张起来了,她的身形不住地向后退,刚想跑,就被林霜叶提了起来。 “你们好,警察同志。”林霜叶同样也很紧张,他看了看两位同志,他们今天倒是没带什么水果和菜之类的。 “你好,墨晚瞳小朋友,我可以叫你瞳瞳吗?”一个警察问道。 墨晚瞳戒备地盯着他。 “你不说我就当你同意了,”对方说,“是这样的,因为你提供的线索太少了,我们没有找到你的妈妈。” 墨晚瞳松了一口气。 “这附近的监控很多都是坏的,我们也没有找到你来时的路。我们希望你多提供一些有效的消息,好帮你锁定你妈妈的身份。如果一直找不到你妈妈的话,我们只能把你送进福利院了。” 墨晚瞳脸色白了,她缩在林霜叶身后,抱着他的腿,一句话都不说。 “瞳瞳小朋友,你不想和妈妈团聚吗?既然你知道妈妈的名字和家的地址,那就告诉我们。你妈妈那边我们会帮你去说的,好吗?” 墨晚瞳还是不说话。 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年龄优势:只要自己不张嘴,没人能逼她说话。 出乎意料的,林霜叶也没吭声。 两个警察哄了半天也没哄好,只能不甘心地离去。 他们离开后,林霜叶点了一根烟,呛得墨晚瞳直咳嗽,离他不禁远了一些。 “其实你这种年纪被送去福利院也挺好的,也容易被收养,到时候可以找对有钱的养父母。”林霜叶吐出一口烟雾,说,“怎么说呢,我给你的建议和那些警察的正好相反,你也不必太认真,听听就行。反正这种事,既然你都被扔出来了,那么想让对方高高兴兴把你接回去是不太可能的,扔掉你之前他们已经为自己找好理由了,就是你回去了他们也不会给你什么好脸色看。” 墨晚瞳抬头看他,林霜叶便继续说:“这个事儿我有经验。我妈跟我说不能带我去住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原来的房子是我爸在住,还有他的新老婆。我在那儿住了三个月,他那脸色我到现在还记得。所以,能别回去还是别回去,现在有爱心的有钱人也不少,你长得不赖,没有残疾,到时候你表现的乖一点,别老像在家一样那么胡闹,平时少哭,少挑食,嘴巴甜一点,多笑笑,找对条件不错的养父母还是比较容易的。” “你也不要我了吗?”墨晚瞳问。 林霜叶的心忽然就被刺痛了一下。 他看着才抽了一口的烟,把它按灭了,然后叹了口气:“小孩,咱们现实点行不?你看你哥我有那个条件养你吗?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 “我可以养你!女巫会给我水果,会给我肉,也会给我衣服被子,我分你一半!”墨晚瞳的眼里弥漫着水雾。 “若是你跟了我,女巫就不会再来了。”林霜叶吓唬她,“你是要女巫还是要我?” 墨晚瞳纠结了。 “女巫说让我跟着你。”墨晚瞳说。 “行,等去了福利院,别老说你身边跟着个女巫,要不别人会把你当神经病的。也别跟来收养你的人说……”林霜叶再次告诫。 墨晚瞳不想跟他说话。 于是她把自己关进了厕所。 “女巫,我是不是只能去福利院?”她小声问道。 “目前来说是这样。”林枫晚回答道。 “那你为什么让我先找他?你不是说他是我的监护人吗?”墨晚瞳问。 林枫晚揉了揉她的脑袋:“别怕,只有你先找了他,你去福利院后他才能名正言顺的把你领养回来。要不然他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墨晚瞳气呼呼道:“他根本不想养我!” “你可以卖惨,”林枫晚说,“他很吃这一套。” 墨晚瞳睁着大眼求教。 墨晚瞳还是被带走了。 她走的那天,没有大吵大闹,甚至没有哭,一句话都没说,就一个人默默站起来,默默地跟着警察走了。 林霜叶心里反而更加不是滋味起来。 平心而论,他希望自己少跟警察有牵扯,最好这辈子警察都不再上门。 但是这一刻,他犹豫了半天,还是去问了福利院的地址。 听说有一些福利院的孩子会受到虐待,性格软的和长得好看的还会被人欺负,他打算过几天去福利院看看。 警察走了,林霜叶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 表面是这样。 再一次下午六点就回到家,他不由盯着窗外发呆。 相处十几多天,他早就习惯这个点回来了,但是现在回来又没有事做。 他打开电视想看看电视,却又怎么都静不下心来。 这样熬了一星期,他去了福利院。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他不知道要带什么,就带了三盒饼干。 很快,他见到了墨晚瞳。 孤儿院的小朋友们三三两两成堆聚在在一起,唯独她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缩在角落,没有小朋友和她玩。 “小孩?”林霜叶叫到。 墨晚瞳闻言立马扭头,眼中迸发出惊喜的光,很快,这光芒又暗了下去。 “哥哥。”她叫到。 林霜叶怔了怔:相处了那么多天,墨晚瞳称呼他从来都是直呼其名。 他走上去,俯下身问:“你怎么在这儿啊?怎么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啊?” 墨晚瞳垂下头,低声道:“我喜欢一个人玩。” 然后,她便继续低下头玩。 “你这样不行,要合群。”林霜叶告诉她。 墨晚瞳眼睛一红,嘴硬道:“我和他们又不一样!我妈妈会来接我的!” 然后,继续默不作声地一个人蹲下来玩沙子。 林霜叶便没再说别的,陪了他一会儿,就走了。 他走后,院长走过来了。 墨晚瞳脸上哪儿还有什么委屈的表情,沙子一扔,拍了拍手,便准备回宿舍。 “墨晚瞳,你的饼干能不能给我尝尝啊?”忽然,一个小男孩问道。 “不给!”墨晚瞳把饼干抱在怀里,“这是我哥给我的!” 小男孩撇了撇嘴:“他要是你哥你怎么会在这儿?” 墨晚瞳冷哼一声,才不管他:“他很快就会接我回家了。” 小男孩才不信,被送到这里的人都这么说。 第二周周末,林霜叶又来了。 他问了别人去福利院应该带什么,结果发现他根本买不起,于是便从路边的一家奶茶店拿了杯果汁过来。 来福利院的人中,大概就他最另类:什么也没有带,就用一个方便袋提着一杯机器封口的果汁。 他没有礼物分给别人,别的小朋友也不怎么搭理他。长在这地方的孩子都是人精,来来往往的人家庭条件怎么样,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小孩?”林霜叶走进来后,找到了墨晚瞳。 他发现,小孩的脸上还挂着泪痕,鼻子一抽一抽的,像是刚哭过的样子。 他心里顿时紧张起来,想要抓住墨晚瞳的胳膊:“你怎么哭了?是不是受到欺负了?” 不料,他的手刚碰到墨晚瞳的胳膊,她就反射性地把手缩了回去,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林霜叶当即心里一紧,不由分说地握住她的手,然后强硬地把她的袖子撸了上去。 几道红痕压在那白白嫩嫩的胳膊上分外明显,那痕迹一看就是人挠的。林霜叶生气了:“怎么回事?!” 墨晚瞳想要抽回手,却怎么也抽不回来,急的眼泪直打转。 “你放开我!”她大叫道。 “我不放!你告诉我谁欺负你了我就放开!”林霜叶并不示弱。 “关你什么事?你不是不要我了吗?”说着说着,她眼中的泪就流了下来。 她哭都是悄无声息的,看上去分外惹人心疼。 林霜叶沉默地看着她,想说什么,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口。 这时候,院长适时地走了过来,于是林霜叶便问了院长。 “这个我不知道,应该是她前两天打闹时留下的?”院长不确定地说。 林霜叶当时就恼了:“这种伤,你说两天前留下的?两分钟前留下的还差不多!你是不是当我傻?!” 院长脸上的表情也很为难:“这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她忽然转了口风,“前两天福利院里来了一对人要收养孩子,男人是大学教授,女人是一个着名的服装设计师。他们本来看上小雅了,结果往后看的时候又忽然注意到了这孩子,然后便不要小雅了。虽然这孩子拒绝了他们,但是他们也没有继续收养小雅的念头了……或许是因为这个?这孩子长得讨喜,这两天来收养孩子的家庭,都挺喜欢她的,可是她谁也不跟。” 第76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七) 林霜叶顿时沉下了脸。 他看向墨晚瞳,气不打一处来:“你是不是傻?对方那么好的家庭条件,你为什么不跟?跟了这辈子就享福了你知不知道?都比别人高出一大截!” “我要等我妈妈!”墨晚瞳大声回道。 “能在我家等你妈妈,不能在别人家等你妈妈?”林霜叶问。 “对!”墨晚瞳依旧说的很大声,“女巫说你是我的监护人,又没说他们谁是我的监护人,我凭什么要跟他们?” 林霜叶快被这熊孩子气死了,他冷笑一声,抱臂讥讽道:“跟着我?你跟着我去乞讨吗?我这个年纪,去打工都没人敢收,要么就给工资低的不像话的活……你跟着我跟不到一个月就会后悔了,事先给你送蔬菜水果的阿姨们不会再送了,你就等着天天喝白水煮面!” “我乐意!”墨晚瞳说,“你不带我走,那我就在这里被人欺负死了也不用你管!不就是受点委屈吗,我又不是没受过!” 这话气的林霜叶掉头就走。 他走后,院长摇了摇头。 就这大冬天的,谁衣服不穿着厚厚的一层?就是在宿舍,因为没有暖气的原因,也是冷的很,孩子们晚上一般不脱衣服的。 谁又能在衣服的保护下把她手臂挠成那样?要是隔着衣服能挠成这样,那衣服还不得被挠烂了啊? 这是一个一点都不高明的谎言。 但是林霜叶愣是没发现一点不对。 院里也没有一个叫小雅的孩子。 不过墨晚瞳拒绝大学教授的事倒是真的。 “你怎么就选了他了呢?”院长走过来,无奈问道,“他话说的倒是没错,他自己都还是一个孩子,能拿什么养你?” “那我养他啊!”墨晚瞳看着院长,“他不养我,我就等着他来养我的那一天,他要是一直不来,那我也不走了,待在哪都是待。” 院长从没见过这么死心眼的小孩儿。 死心眼儿地等着父母把他领回去的倒有,但是这样等这一个并不富裕甚至贫穷的认识了没多少天的陌生人把她领回去的,她还真没见过。 她看出来了,就算被领养,这孩子日后的生活也注定不会太好。 但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 又过一个周,林霜叶没有来。 他回去翻来覆去左思右想,纠结了整整一个星期,也没把这事从他脑子中抹掉。 他想问孩子大概是没吃过苦的,所以才想着出来跟他吃苦;要是她真吃过苦了,说不准过几天就会想着回去。 但是此时他却没办法把那孩子轻易忘掉。 一个星期后,他闭了闭眼,做了一个决定。 他给许久不联系的生父打了个电话,电话一接通,对面便传来了男人不高兴的声音:“干嘛啊?” 林霜叶垂下眉,笑嘻嘻地说:“爸,我这两年的抚养费你是不是该给我结一下?我有两年没收到抚养费了,你要是再不给我,我就上法院告你了!” 男人吓了一跳,连忙道:“我没钱!当初离婚的时候,财产平分房子有你妈一半。她把房子用市场价卖给我了,不仅掏空了我所有的钱,我还找亲戚借了一笔钱才凑齐。我现在一点钱都没有,你妈有钱,要钱的话找你妈去!” “别这样啊,我妈那边我会去要,你也得给我点是不是?我要求不高,你一个月给我两千,两千总拿得出来?”林霜叶冷漠地说道。 “别胡说!我哪拿得出来?霜叶啊,是爸爸对不起你,但你看在爸爸养了你12年的份上,你就别为难爸爸了,啊……” “拿不出来也行,帮我办个事儿,”林霜叶的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感情起伏,“我们约个时间谈。” 最后他们约了一个咖啡厅。 林霜叶把他那头黄毛染回来了,还做了一个一看就很嚣张的发型,走街上别人能躲就躲的那种。 坏孩子的形象虽然不讨人喜欢,却没人敢惹,就是小商贩都不敢对他缺斤短两。 到了地方,男人看他这模样更怵了。他给自己点了杯冰美式,又给林霜叶点了杯十八块钱的摩卡,然后脸带畏惧地看着林霜叶。 林霜叶抿了一口,往里头又加了块方糖:他不爱喝咖啡,不过这杯这么贵也不能浪费,于是他还是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喝得相当认真。 “霜叶啊,你想要我办什么事啊?”已到中年的男人小心翼翼地问道,脸上充满了讨好。 “陪我去办个收养手续,领个孩子回来。”林霜叶说。 男人脸色大变:“不可能!我和你许阿姨……” “不是领你们那里,是领我这儿。”林霜叶强调道,“孩子领回来了你们不用管。” 男人放松下来了。 他又怕这是林霜叶耍的什么花招,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听说养子养女也有权利继承遗产,还有抚养费——” 林霜叶直接掏出一份字据。 “签,签完了陪我办好事了,我过去的抚养费就不用你拿了,未来的也不需要你拿。”林霜叶说。 男人低头一看,愣了。 桌上的一份是断绝父子关系的承诺书,一份是这次委托的协议。 协议告诉他:只要签了这个协议,以前的抚养费他都不用出了,以后的也不用出,包括收养的那个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以后林霜叶不会为他养老,他只能靠现在的儿子。 另一份就通俗易懂了。 他有些迟疑,但是抬头就看见染着一头黄毛、脖子上纹着黑龙,一副不良混混模样的儿子,当即不在迟疑,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林霜叶什么也没说,回去后,他拿肥皂把脖子上的“纹身”搓掉了。 第二天,他顶着一头黄毛跟着男人一起来到了福利院。 这次来,他破天荒地带了不是东西。 不是他掏钱,而是他指使男人买的。 因为这次他是来收养孩子的,所以他见到了很正式的墨晚瞳。 她穿着厚厚的外套,抱着兔子玩偶,坦坦荡荡地站在那儿,盯着林霜叶的目光一眨不眨。 林霜叶笑了,他问院长:“要是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不合适,孩子还能送回来对?” 院长点了点头。 于是林霜叶向墨晚瞳招手,心情难得愉悦起来:“小孩儿,过来。你不是想体验一下穷人的生活吗?咱们走,到时候你可别哭鼻子。” 墨晚瞳哒哒地就抱着兔子跑了过去,眼睛亮晶晶的。 “我不叫小孩儿。”面对着林霜叶的称呼,她难得地顶了回去。 林霜叶声音顿了顿,唤出了另一个名字:“瞳瞳。” 这一刻,墨晚瞳笑得十分开心。 林霜叶又把墨晚瞳领回了家。 这几天他还要为墨晚瞳登记一下户口。 虽然他觉得墨晚瞳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吵着要回去了,但是他还是认认真真地完成了这件事。 过后,他的家里便有了人,多出一个亲人的同时也彻底失去了一个亲人。 虽然按照他的感觉,这个新来的应该待不了多久就会吵着要回去了。 林霜叶自嘲地笑了笑。 办户口本的事主要还是那个男人做的,林霜叶就是在旁边盯着,防止他漏了什么。 男人办好户口本,出来甩给了林霜叶,便打算离开,再也不想见到这个儿子了。 林霜叶接过户口本,翻了翻,紧接着眉头便皱了起来。 “林建国,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霜叶怒气冲冲地指着户口本大声喊道,“我没告诉你她叫什么名儿吗?谁让你乱改了?” 户口本上,原本“墨晚瞳”三个字被更改成了林晚瞳,这厮把那孩子的姓改成了他自己的姓! 闻言,林建国也不慌,而是冷笑一声,回道:“你慌什么?这是人家工作人员建议我改的!再说了,我又不跟你们住一起,你们两个孤男寡女,没血缘又不同姓,传出去让人家怎么说?” “她才四岁!”林霜叶喊道。 “那十年后呢?十年后你就把她送回福利院了?”林建国反问道。 林霜叶一噎。 他从来没觉得,墨晚瞳可以跟他吃苦十年。 “反正这不关你的事!”林霜叶硬邦邦地问道,“就算要改,也该先问过她的意见!” 林建国也不慌,而是耍赖道:“那你去问答应的事老子办完了,再有什么事也不归老子管了!” 说着,便要走。 林霜叶知道要是让他走了这事儿真改不了了,于是上前抓住了他的衣领,气急道:“改回来!” “我不!”林建国嘴硬道,他还是不相信林霜叶真的会打他,“你不要脸,我还要脸!” 于是林霜叶真的和他扭打起来。 这一打又打进了派出所。 出来的时候,林霜叶脸都是黑的。 林建国被拘留了,因为考虑到他才十五岁,所以没有拘留他,只是给了他一个警告。 林霜叶在思考回家后怎么跟墨晚瞳说。 就这样磨磨蹭蹭中,他回到了家里。 “哥!”一进门,屋里便传来了一声甜甜软软的喊叫。 林霜叶看了墨晚瞳一眼,低下了头。 “那个,瞳瞳啊,哥有个事儿要跟你说……”说了一半,林霜叶还是觉得有些难以启齿,“我爸……就给你办收养手续的那个,他未经我的同意,给你改了名……” 说着,他把户口本翻到那一页,递了过去。 墨晚瞳一愣,接过户口本,看着她的新名字,沉默了片刻,问:“不能改回来吗?” 林霜叶保证道:“现在还不行,要改还得他去改,他现在被拘留了……你放心,等过后我一定让他改回来!” “算了,不用了。”墨晚瞳摇了摇头,说,“这样也好。” 她不跟妈妈姓,也不担心她妈妈找不到她,反正她可以随时找到妈妈。她现在一直看着,等哪天妈妈想找她了,需要她了,她就可以主动去找妈妈了。 再说了,名字又没有被全改掉,妈妈又不会认不出来她。 这样也好。 第77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八) 从此墨晚瞳有了新名字,她叫林晚瞳。 林晚瞳并没有觉得哪里不习惯,反正现在会叫她名字的只有一个人而已,而且那个人叫她瞳瞳。 左右就是没差别嘛。 没两天,她便变得又开心起来。 林枫晚上次带来的东西已经基本吃光了,再怎么节省,从那时候到现在也有将近一个月了。 于是林枫晚便又从游戏里取了一些出来……因为游戏里基地已经建成,她现在属于一种可再生资源过剩的状态,拿出这些丝毫没有影响。 肉也是一样,游戏里杀猪猪会自动掉出四块大肉,拿到现实就是十斤一块,肥瘦相间,优点是没有骨头,缺点是没有排骨。 于是正当林霜叶为下个月吃什么发愁的时候,回到家发现冰箱又满了。 “女巫送我的!”林晚瞳骄傲地挺起胸膛,心想这下林霜叶该相信了? 而林霜叶则是恍然大悟:“警察小姐姐又来看你了啊?小姐姐真是人美心善。” 林晚瞳:“……” 她气急,非拉着林霜叶不放,要向他证明女巫真的存在。 “女巫,给我……一个桃子!”林晚瞳大喊道。 于是一个毛桃就到了林晚瞳的手上。 “看!”她高高兴兴地举起手,“我手上刚刚什么都没有,现在有一个桃子了!” 林霜叶上下打量了一番,接过毛桃,皱起了眉。 林晚瞳心里一喜,她觉得林霜叶就要相信了! 下一刻,她听见林霜叶说:“下次不要把没洗的桃子装进口袋。” 林晚瞳:“……” “我没装进口袋!我是现变出来的!”墨晚瞳气急败坏。 林霜叶淡定点头:“好,是你变出来的,你是会魔法的小仙女。小仙女晚上想吃什么?” 林晚瞳不知为何总觉得林霜叶像是在骂人,于是更生气了。 林霜叶去看这次对方买了什么东西过来,他惊讶地发现这次除了鱼肉菜蛋外还有五袋5kg的面粉,还有三桶不知道多少容量但是看上去在500~800毫升的油,一桶没有牌子的酱油,这可是意外之喜。 除此之外,水果也是少不了的。他没看见苹果橘子,但是看见了两串香蕉一盒车厘子,还有梨。 至于肉,四十斤的猪肉,两条四五斤的大肥鲤鱼,还有两方很肥的虾……这出手已经不是豪爽可以形容的了,这些东西下来,没有个七八百不可能买到。 仔细想想,这位小姐姐前两次送的东西也都很豪爽。 “得找个机会谢谢人家。”林霜叶心想。 他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不用为接下来的生计发愁了,但是他看着林晚瞳身上的衣服后,又皱起了眉头。 林晚瞳还是穿着那身林枫晚给她从游戏里拿出来的衣服,除此之外,她没有一套衣服。 这是个问题。 现在的儿童服装可不便宜…… 林霜叶一掏口袋:85。 他全身的家当凑起来还不够一百。 是时候出去找点钱了,林霜叶心想。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出去了。 “你在家等我,谁来都不要开门,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临走前,林霜叶警告道。 林晚瞳使劲儿地点了点头。 于是林霜叶走了。 过了许久,林枫晚忽然问:“你想不想出去看看你哥在做什么?” 林晚瞳一愣。 这还是这些天里,女巫主动问她的第一件事。 其他时候,她感觉她想什么女巫都知道,她懂的东西女巫都懂,十分有挫败感。 “想!”林晚瞳点头,虽说有电视看,但是她这一个月基本没出过家和福利院,也怪无聊的。 “走。”林枫晚拉住了她。 正当她准备去开门的时候,便见一道光柱出现在房间里。 是传送功能。 这个在游戏里用不了的游戏功能,之前这里竟然意外地可以用。 就这样,伴随着一阵白光闪过,两人消失在了房间里。 林霜叶正在闲逛。 他头上染着黄毛,穿着破洞牛仔裤,两手插兜把附近的店走了个遍也没找到下手目标。 这些店里,能讹的最近他都讹过了,短期内也不好再下手。 一段时间讹一次行,讹的多了店家报警怎么办? 至于那些态度很强硬或者里头有帮手的店家,他一开始就放弃了。 溜达着溜达着,他忽然看见前方新开了一家奶茶店。 这不奇怪,这条老街,每过几个月就会有一家店铺关闭,然后有一家新的店铺开起来。 林霜叶凑过去,在门口闲逛了几圈,大致摸清楚了里头的人员组成。 一个老板,男的,看起来挺斯文的,身形瘦弱,一看就不能打,除他之外,只剩下两个小姑娘。 有门儿。 等了一会儿,他随手拍死一个虫子,夹在手指中间,走了进去。 “给我一杯奶茶,要这个!”他特意选了一杯最便宜的原味奶茶,那也需要八块钱。 店里的人看见他这幅打扮都纷纷避让,而林霜叶,差点没把“老子就是来找事儿的”几个大字写脸上。 很快,奶茶做好了。 林霜叶喝了几口,皱起了眉。 甜甜腻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小姑娘喜欢喝这种东西。但是好歹是自己买的,他还是忍耐着喝了半杯。 这个过程他一直没离开店,喝完半杯后,他趁人不注意,把自己手指中夹的死虫子扔进了粗吸管里。 “呀!你们家的奶茶里怎么有虫子?我都喝半杯了,恶心死了!你们今天非得给我个说法!”林霜叶塞完之后,便立马叫嚷道。 里头两个小姑娘愣了,她们都没见过什么世面,纷纷出来解释:“先生不好意思,我们店的卫生很干净,不可能有虫子……” “那这是什么?”林霜叶拿起奶茶杯晃了晃。 小姑娘往里头一看,噎住了。 里头确实浮着一个甲壳虫子,黑黑的,这点无可辩驳。 “那先生我们给您换一杯,这杯算我们请您的……”这时候,原本正在前台给顾客冲调奶茶的老板从里屋走了出来。 “不行!别想就这么算了!你们得赔钱!今天这是我发现了,要是我不发现你们是不是就当没事了?赔钱!”林霜叶嚷嚷道。 他故意嚷嚷地很大声:做食品生意的,遇到这种事,不管是真是假都不能让他把事儿说出去,这种卫生有关的事一有了谣言,店里的生意就会败下去。 所以,他们必须抓紧解决,要么报警抓人,要么赔钱息事宁人。 “我告诉你们,你们别当我是好欺负的,我好欺负,我大哥可不好欺负!”林霜叶又说道,这是在告诉他们自己有背景:像这种街头混混根本不在乎时不时进派出所蹲那么几天,进监狱这点事,也就头一次两次会有敬畏心,多了就跟回了自己家一样。 但是要是被记恨了,一般的店铺可受不了混混的三天两头骚扰。 至此,店里的人也看出来林霜叶是来闹事的了,除了跑不了的三个,其他人纷纷溜走,倒是有更多人在店门口聚集了起来。 林霜叶见状更有底气了:“我也不多要,给我五百,这事儿就过去了,要不然的话,这事儿没完!” 店长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过来,他刚想说什么,目光瞥向店外,忽然愣住。 林霜叶见此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手中的半杯奶茶啪嗒一声就砸在地上了。 浅褐色的奶茶溅出,打湿了他的裤腿,他却无暇顾及了。 只见奶茶店门口,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着厚厚的不知什么动物皮做成的衣服,抱着一只兔子玩偶,双眼噙着眼泪,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那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林霜叶顿时就慌了。 “瞳瞳?”他轻声叫道。 小姑娘憋着气,见被发现了,大声冲店里喊道:“别给他钱!我看见是他把虫子塞进吸管里的!” 说着,她一个转身,朝着外头跑了出去。 “瞳瞳……瞳瞳!”林霜叶再也顾不得什么钱不钱的,连忙抬步去追。可是外头塞满了人,等他挤出人群的时候,小姑娘已经没影了。 林晚瞳一路跑,跑到了附近一个公园里。 公园不大,平日没什么人,就几个老人爱在这里唠嗑锻炼身体。 她没挤进老人中间,而是一个人躲进小树林哭。 林枫晚就静静地立在一旁看着她。 小树林里有个凉亭,跑出医院的那个晚上,林晚瞳就是在这儿睡的,因此,她也认识路。 哭完,林晚瞳抬起头问:“女巫,你早就知道是不是?” “嗯。”林枫晚没有否认。 “他是不是是个坏蛋?”林晚瞳又问。 林枫晚依旧没有反驳。 于是林晚瞳更难受了。 她意识到,她这个哥哥,可能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 “我真的不能换一个哥哥吗?”林晚瞳难受道。 林枫晚依然点头:“那好,你走,我做他的守护仙女。” 林晚瞳呆住了。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 守护仙女这种事还能换人吗? 她脸上心里全是纠结,最终沮丧地叹了口气:“算了,女巫,你有钱吗?” 她想,既然林霜叶是因为钱才去做这种事的,那么只要有钱就没事了? “有,”林枫晚说,“我不给你。” 为了显示自己话里的真实性,她从游戏里取出一根金条,在林晚瞳面前晃了晃:“这个,值10w。他讹人家200次才能拿到这么多钱。” 看着金灿灿的金条,林晚瞳呆了。从前她对这种贵金属没什么概念,但是她现在有概念了。她扑过去想抱住金条,林枫晚手一收,金条又没了。 “都说了我不给你。”林枫晚回答地十分理直气壮。 “为什么?!”林晚瞳委屈死了,她睁着大眼,茫然问道,“你既然有,为什么不能给我?” “因为你过得太开心了,我就会变得不开心。”林枫晚说。 ??? 林晚瞳脑袋上冒出三个大大的问号。 第78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九) “你不是我的守护仙女吗?那为什么我过得开心了你就会不开心?”林晚瞳不解地问道,她觉得今天一天都古怪极了。 “我什么时候说我是你的守护仙女了,我说我是女巫。”林枫晚说,“我以前住在黑森林里,会把不懂事的小孩抓起来扔进锅里熬成糖果,然后卖掉,还会雇佣一堆小孩帮我打工,烧火砍柴,谁要是偷懒就用鞭子狠狠抽他,把他打得嗷嗷哭。” 林晚瞳吓得打了个寒颤。 就在这时,林枫晚忽然阴着脸看向她,阴沉沉的脸上还挂着骇人的笑:“你也是不懂事的小孩吗?” 林晚瞳吓得“嗷”一声跳了起来,边跳边手忙脚乱地往小树林外跑,嘴里还大叫着:“我不是,我不是!!” 她的身后,林枫晚撇了撇嘴。 无论是年龄阅历还是感情,这两小孩都浅薄得厉害,在这个时候用大笔的金钱考验两个孩子,未免有些为时过早。 这和她在青铜树又不一样,在青铜树,是所有人求着她留下的。而她对着青铜树留了不止一手,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她的游戏页面具体都有哪些功能。要是有人想对她不利,她直接跑就行了,没人拦得住,她也没什么好留恋的,顶多是带着医生跑。 但是这两个孩子不行,这两个孩子本身并没有足够能自保的力量,有太多钱会被人盯上。就是他们俩自己因为钱产生了嫌隙,也是林枫晚不愿意看见的。 她知道,她和她哥,谁都不是圣人。 没能讨到好处的林晚瞳不想回家,可是耐不住她身边有个女巫一直叨叨晚上会出现的摄魂怪,潜行之影,吸血鬼,狼人,女鬼等怪物,她怕了。 她还没到把吸血鬼和狼人想象成绝世帅哥的年纪,在她看来,这两个代表就是凶神恶煞的怪物。 她怂了,于是她也乖乖回家了。 林霜叶在家里等了很久。 他不敢报警,就满世界地找,把附近他熟悉的地方都找遍了也没找到人,于是便回了家,祈求她晚上能平安回来。 要是晚上回不来的话,明天再报警。 就这样,一直等到八点多,林晚瞳才磨磨蹭蹭地回家了。 “你去哪儿了?”一见林晚瞳,林霜叶语气就变得不善起来。 她才多大个人,敢一个人在外头待这么久,是真不怕人贩子啊! 林晚瞳刚想回一句“关你什么事”,又想到第一天见面时林霜叶的暴脾气,硬生生憋了回去。 她窝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调到少儿频道,开始看电视,不搭理林霜叶。 “你吃饭了吗?锅里有饭,我给你热着,没吃的话吃一点。”林霜叶继续说。 林晚瞳咽了口唾沫,十分想看看今晚有什么菜,又给自己憋了回去。 不能看!她回来之前就决定,今晚不吃饭了! “没事的话以后不要随便出去了,哪天不想住了跟我说。”林霜叶说完,便转身回了房间。 关上房门,客厅里就剩下林晚瞳一个人。 林晚瞳着实有些愣。 “他不该跟我解释的吗?”她扭头看向林枫晚。 “他巴不得你早点走。”林枫晚回答道。 “为什么?我都没有嫌弃他,他为什么要嫌弃我!”林晚瞳顿时不服了。 回来之前,她已经设想过各种林霜叶好声好气地跟她解释道歉,她规训林霜叶的情景了,没想到回来竟然是这么个结果。 他怎么能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这下子,林晚瞳更是气得睡不着觉了。 她关了电视,窝在沙发上,越想越气,越想越气。 也就在这时候, “咕~” 肚子忽然发出几声鸣叫,林晚瞳脸一红,正襟危坐,左看看右看看,发现客厅没有别人,这才拍了拍胸脯,松了一口气。 她的目光看向厨房的方向:据某人所说,厨房里有菜。 不行不行,她怎么能这么容易屈服! 半分钟后,林晚瞳站在厨房里,悄悄地打开锅盖。 一打开,她就睁大了眼。 四只红色的大虾整整齐齐摆在碗里,旁边是一小碟糖色的红烧肉。红烧肉肥瘦相间,软烂通透,一看就非常美味!怕她吃着腻,再旁边还有一小碟凉菜,是大街上买的那种,看着很让人有食欲。 来到这儿之后,她从没吃过这么丰盛的菜! 林霜叶那个抠搜的家伙,别说做一整盘红烧肉了,他一两肉都恨不得分两顿炒! 虽然做她爱吃的菜时不管鸡蛋还是肉都会多一些,但那也很有限好么! 林晚瞳的手顿时蠢蠢欲动起来,她感到自己更饿了。 她伸出手想拿虾,忽然想到虾只有4个,少了的话会特别明显,于是忍痛放弃了虾,拿了一双筷子,不引人注目地挖了一点米饭,又倒了点红烧肉的汤汁,夹了几口红烧肉,尽量让人看不出来少了,又夹了一筷子凉菜,在厨房吭哧吭哧吃了起来。 等到吃完了一碗饭,林晚瞳才惊慌地发现红烧肉整整少了一小半,原本不算明显的缺失一下子就明显起来了,心中顿时慌了。 “女巫,我不会被发现?”林晚瞳问。 林枫晚闭上眼睛,她不想和这家伙说话,她从来都没发现,原来自己以前话竟然这么多。 林晚瞳在忐忑中盖好盖子,然后决定去洗碗。 然后她发现,她够不着水龙头。 林晚瞳急了,她左看看右看看,家里没有小凳子,于是她打算去搬椅子。 但是搬椅子会弄出很大的声响,最终她决定:把自己没刷的筷子和碗藏起来。 她觉得自己真的是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林枫晚闭着眼,她已经能想象到几个月后被遗忘的碗里长满了绿毛,散发出一股腐朽怪味儿的画面了。 而且,她没告诉林晚瞳,家里碗总共特么的就四个,少了一个碗林霜叶照样清清楚楚。 还有筷子……林霜叶买了一板筷子,看着不少,其实一共五双。 同林晚瞳想的不一样,林霜叶这一夜并没有睡好,他甚至没有睡着。 他躺在床上,无神地看着天花板,熬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照例做好早饭,就走了出去,尽管出去也是瞎溜达。 要不然还能怎样? 给林晚瞳解释卖惨,告诉她自己这些年过的多么多么难,一开始想找个正经工作又是怎样因为年龄被坑的? 他要是做得来这种事,也不至于混成现在的模样了。 就像林晚瞳一听别人说她妈妈不要她了就生气,林霜叶也恐惧别人对他说类似的话。 尽管他知道,这是真的,但是总是还想维持最后一点尊严。 在外头逛了半天,他什么也没干,就坐在椅子上发呆。 手机的铃声忽然响了起来,林霜叶拿过手机,一看备注,不由愣住。 “陈老师?”林霜叶接了电话,不确定地叫道。 该不是打错了或者误触了?林霜叶竟然有些紧张,还有些期待陈老师只是不小心按到了。 但是没打错。 “你好,林霜叶同学是?有空能来我家一趟吗?我有点事跟你说。”电话对面的人声音依旧谦谦有礼,听起来让人十分舒心。 林霜叶却紧张起来:他还记得上次陈老师帮他垫罚款,他的钱并没给够,该不会是陈老师发现了想把剩下的钱要回去? 他哪有那么多钱? 但是他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人家好歹帮了他,不还钱有点不道德,大不了去商量商量缓两天再还。 第79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 他磨磨蹭蹭地去了,等他到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陈老师嘱咐妻子热好饭,饭菜便上桌了。 看得出来,他们中午并没有吃饭,大约是一直在等他。 林霜叶有些惭愧,他低垂着头,拘谨地坐在了陈老师的对面,不敢离他太近。 “吃,陈老师说着,”把碗筷递到了他的面前。 林霜叶没说自己中午吃过了,接过筷子默默扒着饭。 “其实我早就想找你谈一谈了,就是不知道你家住哪儿。给你父母打电话,他们也不知道。”饭菜吃了一半,陈老师忽然说。 林霜叶没敢吭声,假装没听到。 “林霜叶,你还想上学吗?”他问,“现在这个社会学历不代表一切,但是没有学历不能说注定混不好,但是将来的工作面会变得非常非常窄……这不是说你有能力就能无视学历的,没有学历,有的东西你连入场资格都没有。有能力的人那么多,人家没必要选你是?除非你比其他人更加能吃苦,或者更加便宜。但是如果是这样,那吃亏的还是你。” 他让妻子拿出一套教科书放在了旁边的椅子上:“这是我一个学生的旧书,他毕业了,中考是年级第一,这是他这四年的书和笔记,你看看要不要拿着,不想要卖废品也行。要的话可以多复习一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老师,”林霜叶心里很难受,他抬起头,看着陈老师,“我不回去读书了。” 陈老师没有直接劝说,而是道:“你先别急……你用剩下这大半年的时间把初一初二的知识好好补一补,能跟上进度的话等这次九月份开学我带你回学校,学费住宿费的事你不用考虑……” 沉默半响,林霜叶还是道:“算了老师,我就不是学习的料……” 他和陈老师总共认识了半个学期,要上学的话还有不知道多少年,怎么能让他一直为自己劳心劳力? 还有,他这情况并不允许他去好好读书,他去上学的话家长会都没人开。 以前不行,现在家里多了个妹妹就更不行了。 “真不读了?那你以后能靠什么活?”陈老师问。 他本来不想说的,但是前两天他试图给林霜叶父母打电话,也是那时候,他知道了林霜叶的具体处境。 他妈说,别胡说,我没有过什么儿子! 他爸说,你要找他找我干什么?他不是我儿子。 开始他以为他打错了,他还特意去调了当初的档案,结果户口本复印件上写的清清楚楚,去派出所查也没问题,但是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竟然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 开始他还以为是林霜叶做了什么令他们伤心的事,想打电话问个清楚,顺便劝说一番。 直到电话中的女人开始对他苦苦哀求,她说,让他别打电话给她了,她现在过得很幸福,要是让他先生知道她和前夫还有个孩子,先生会和她离婚的; 他打电话给林霜叶的父亲,电话中的男人竟然以为他是来替林霜叶要钱的,破口大骂他不讲信用,说好了一分不要抚养费,还说他们已经断绝了父子关系,法律上他没有义务继续养他,他不会拿出一分钱。 打完电话陈老师愣了好久。 他实在想不到天下还有这样的父母。 如果他们是三年前离婚,那这孩子这三年里吃了多少苦? 三年前,他才十二岁,还是个小孩,连少年都算不上。初一的时候,他离开了学校,不是申请的休学,而是上了半学期的课,第二个学期根本没有来,学费也没交。 陈老师还记得当初那个少年,个子不高,总是低垂着脑袋,比较沉默寡言,戴着一副圆圆的眼镜,看起来十分文弱乖巧。 再看看现在这孩子这样…… 陈老师叹了口气。 “我也不勉强你,这样,这些书你先拿回家看着,想好了再来找我。我这辈子没攒下什么钱,但是供个孩子读书还是绰绰有余的,家长会什么的你也可以找你师母……实在不行,你能自学成才的话也好,想参加中考就找我报名,上了高中也一样的。”陈老师说着,放下了筷子,女人便走了过来,替他收拾碗筷。 林霜叶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儿。 他胡乱地揉了揉眼睛,把眼泪抹干。 他拿了书,临走前,犹豫半天,还是问道:“陈老师,你有什么朋友那里需要人手帮忙吗?我对工资没什么要求,一个月有两千就行,您和他说我今年十七岁,我不会把我的年纪透露出去。” 陈老师又一次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没有直接拿出家里的钱让林霜叶去用,而是道:“我帮你问问。” “谢谢您。”林霜叶轻声道。 林霜叶以为这事儿还得等一阵子,或者会直接没了音讯,没想到没过几天,陈老师就又给他打了电话。 “林霜叶?有空吗?我以前有个学生新开了一家铺子,他听说了你的事后愿意给你一个机会,他现在就在我这里,你想干就来。” 林霜叶陡然被这巨大的惊喜砸晕,他知道,陈老师给他介绍的活即使不是太好,也不会太坑,毕竟是托的熟人关系,太坑的话熟人面子过不去。 他急忙去找自己的衣服,找出最体面的一套衣服穿在身上,又梳了头发,看着镜子里的黄毛心中发急,怕坏了第一印象,现在去染回来也来不及了,最终还是咬了咬牙顶着一头黄毛就跑了出去。 “你去哪儿啊?”他身后,林晚瞳大声问道。 她生过气,“绝食”了一天后气就消了,恰好林霜叶给她买了一个一看就很好吃的小蛋糕,她没忍住,别别扭扭地接了过来,两人便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了。 “去面试!”这一次,林霜叶大声喊了出来。 他的身后,林晚瞳还在愣神:“女巫,我哥说什么?” 林枫晚没回答她的话。 林霜叶越靠近陈老师的家越是紧张,在楼道里,他把待会儿想说的台词全都重复了一遍,包括自我介绍,生怕人家看不上他。 甚至对于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他每一个都做了好几套预备的方案,就为了不出差错。 然而,当门打开的那一刻,他的表情一片空白。 今天陈老师的家里确实多了一个人,那个人正和陈老师在沙发上聊着什么,看起来十分和谐的模样。 但是那个人他认识。 就在几天前,他还试图去讹过对方。 林霜叶后背的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他忽然不敢进去了。 他已经想象得到那个人在发现他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又会对陈老师说什么,然后陈老师也会以一种全新的目光重新看待他……他想跑了。 然而,现在屋子里人的视线已经都被他吸引过来了,该看见的也都看见了。 “师母,我有点不舒服,改天再来。”说着,林霜叶便掉头打算离开。 “站住。”这时候,身后一个男人叫住了他,是陈老师。 他停住了。 第80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一) 林霜叶的脑袋是空白的。 迈步的一瞬间,他想了无数的方案。 如果他有钱,他可以找个借口把对方拉到厕所,赔礼道歉,小事化了; 如果他有势,背后真的有什么混混势力,他可以威胁对方,给对方看足够的证据,让对方忌惮; 如果他家里有人,他可以大大方方承认,承认自己就是没钱了想整点零花钱花花,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堪……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 比前两天去讹人被妹妹看见的窘迫更甚,这一次的窘迫,他估计可以铭记一生。 如果他说出那件事—— 林霜叶的心砰砰跳了起来。 少年的自尊心总是特别奇怪。 对于林霜叶来说,他不怕别人知道他是坏孩子,因为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坏孩子。 但是,作为可能了解他家庭的人,父母都不愿意养他这件事已经让林霜叶够狼狈的了,他不想再被人知道,或者让人猜到关于他身上的那个更让人狼狈的事实。 一个父母都在,家里没有残疾或者病人的人,需要流落街头像下水道的老鼠一样靠着偷,靠着抢才能维持生存。 他恐惧他人那种怜悯的目光,哪怕那是善意的。 林霜叶再次体会到了坐立不安的滋味儿。 陈老师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还在向男人介绍:“京墨啊,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孩子……霜叶,把头抬起来!” 林霜叶僵着脖子一点一点抬起了脑袋。 这一次,他看清了男人的脸,他果然长相十分儒雅,不像是个开店的小商人,倒像是个侍弄笔墨的文学家,身上一股书卷子气。 林霜叶的心更凉了,他感到现在他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漫长,男人也看着他,那模样像是认出来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发现,对着林霜叶点了点头。 “这是我的学生林霜叶,这是我以前的学生,曲京墨。”陈老师介绍道。 然后,他和陈老师聊了起来。 林霜叶希望一切快点结束,无奈死神迟迟不落刀。他便只能僵着身子等着,直到男人那里传出话来。 “可以,那让他明天就来试试,不过对外不能说他十五岁,要说是十八岁。我这儿有试用期,干不好也是要滚蛋的。” 终于,曲京墨发话了。 但是却不是林霜叶想的那样。 他在愣神,陈老师却是猛的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干什么,还不快谢谢曲老板!” 他话一落,曲京墨便笑道:“老师您就别取笑我了,我算什么老板啊!” 两人又唠起了家常,只剩下林霜叶愣愣地回不过神。 直到离开陈老师家的那一刻,他的腿还是软的。 门一关,他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忍不住问道:“你想干什么?” 那声音中带着满满的戒备,就像是一只刺猬对外竖起了满身尖刺,只是这尖刺伤不了人,提起刺猬的时候还能看见它隐藏在满身尖刺里的彷徨和无助。 曲京墨看着少年,说:“不干什么,陈老师求我看看你,我看了。” 林霜叶才不信他的鬼话,继续盯着他。 “你来之前他就给我看过你的照片,我觉得,可以给你一次机会。”曲京墨说,“如果能干就好好干,如果还偷鸡摸狗好吃懒做,那就滚。” 说完,他转身离去。 林霜叶的心反倒是稍微放了些下来。 回去的路上,他一边想着自己可能会面临的各种刁难,又忍不住去搜奶茶店里该做什么,走的十分纠结。 路过理发店的时候,他想把头染回来,一摸兜,钱不够,得,等它自己褪色。 回到家,打开门,林晚瞳便迎了上来。 她抬头一看,便有些奇怪地问道:“哥,你头上怎么这么多汗啊?外面很热吗?” 林霜叶愣住,他用手沾了沾额头,发现自己满头满脸都是汗,里衣也几乎要被汗水浸透。 “没什么,”他摇了摇头,看了眼厨房,“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我记得水果还有不少,你先吃着,我就不做饭了。” 林晚瞳点了点头。 “哥,去面试顺利吗?”在林霜叶出去的这段时间,女巫已经帮她科普了什么叫面试。林晚瞳听后还挺高兴的,有了正式的工作后她哥应该不能这么混了。 林霜叶没答话。 林晚瞳以为不顺利,也没问具体情况,而是闭上了嘴。 一整晚林霜叶几乎没有睡着,但是第二天,他还是犹豫着按时穿上衣服走了出去。 他来到那家奶茶店,不少人还认识他,看见他后立马离远了,两个女服务员也吓了一跳。 直到林霜叶跟着店长去换上了她们的同款装束。 这一天,林霜叶并没有遇上什么刁难,但是他还是感觉坐立不安。 太奇怪了。 这条街认识他的店铺算不上多也算不上少,今天,不少人在门口看见他后就稀奇地走了进来,像看大猩猩一样打量着他。 一个人买了奶茶走了,没一会儿又叫来更多的人过来看他,林霜叶感到很不安。 但是他只能硬着头皮忍下去,因为这份工作对他来说很重要。 终于,下班了,林霜叶感觉自己要死了。 倒不是有多辛苦,主要是心累。 回到家后,他发现自己衣柜里多出了好几套没有吊牌,但是看起来很新的衣服。 他试着穿了穿,很合身。 “哪儿来的?”他一脸稀奇地问林晚瞳。 林晚瞳嘴角翘的老高,但是想到之前林霜叶的气人行为,故意卖了个关子:“你猜?” 林霜叶猜了。 “是陈老师送的?”他恍然大悟并且深受感动,决定有机会要好好报答陈老师的恩情。 林晚瞳:“???” “是女巫送的!”她气急败坏。 “女人送的?那应该就是师母了……”林霜叶更感动了,他知道当面送的话自己不会接受这样的好意,所以就挑了一个他不在的时候送来了。 “是女巫女巫!”林晚瞳气坏了,但是她的辩解林霜叶并没有听到,或者说没在乎,他又神游了。 林晚瞳气呼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林枫晚没和她一起回去。 她站在客厅里,距离林霜叶不过半步的距离,就这么抬眉看着他。 衣服是她拿的,从自己仓库里找到林霜叶能穿的装备,然后拿了出来。 《末日之劫》里的衣服根据等级和能力不同,零零总总有三十多套,其中较为正常的有接近二十套,剔除裙子和属性能力夸张的,只剩下四套。 一套加魅力的西装,穿上它与商人交易的时候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套御寒的棉服,穿上它在温度高于零下三十度的时候不会出现寒冷提示; 一套初始的白t+牛仔裤,白t+4攻击4防御,牛仔裤+8的移动速度; 还有一套,她私心加进去的,+28,10速度防御的风衣。 林霜叶正在很认真地看着衣服,甚至拍下衣服想上网搜价钱,可惜他什么都没搜到。 网上找不到相同的款式。 衣服的面料摸着很舒服,林霜叶不知道它有多贵,但是肯定不是便宜货色。 他又拿着衣服一件一件把它们摆好放回衣柜,林枫晚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无知无觉地从她身体里穿过,没有一丝阻碍。 林枫晚想伸手触碰他,但是她没有触碰他的资格。 第81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二) 就这样干了一个月,林霜叶逐渐适应下来。 看了一个月的猴,也没人再来关注他这位问题少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头发渐渐褪色,恢复了本来的模样。 收到工资的那天,他同样收到了陈老师的电话。 陈老师邀请他去吃饭,他去了。 “工作干的还习惯吗?”饭桌上,陈老师问。 “嗯,”林霜叶拘谨地回答道,“很习惯。” 他深吸了一口气,从兜里掏出一叠钱就要递给陈老师,这是他第一个月工资的一半。 “你这是干什么?”陈老师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收回去!要是不收的话你以后也不用来了!” 林霜叶有些紧张:“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觉得该谢谢您,谢谢您还愿意管我……我没有别的东西,也不知道该送你什么……” “我给你的书你复习了吗?”话说了一半,陈老师打断了他的话。 林霜叶一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其实是放弃了的,他不觉得自己考上高中会有什么改变,在他接受了自己的这份工作后,他更不想去上学了。 他只想攒下尽可能多的钱。 “要感谢就好好复习,高考可以考很多次,但是中考的机会只有一次。”陈老师说着,把他的钱推了回去,“钱你收着,我不差那两个钱。真想好好报答我,拿你的中考成绩说话。” 林霜叶回家了。 回家之后,他找到那堆他一个月都没翻一页的书,看着它们发了好久的呆。 然后,林霜叶翻开了。 这只是那厚厚一摞书的一本,但是到底是翻开了。 他看了起来。 第一年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了,林晚瞳一直没提出要走,林霜叶便一直养着。 养小孩子和他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他以为养孩子会很烦,不可否认林晚瞳有时候是让人头疼,但是,也很让人期待。 你开门的时候家里永远有一个人,你不高兴的时候身边也永远有一个人,有一个人是你沉甸甸的责任,是你脚腕上的锁链,牢牢地牵引着你和这个世界。 于是生活便有了目标,未来便有了指望。 天空再一次飘下大雪的时候,春节也临近了。 这一年,林霜叶过得并不差。 他有了钱,能养活自己,平时吃的穿的也很少出去买,过一段时间就有人送来。 开始他以为送的人会是民警,还特意去感谢了,结果人家告诉他并没有这回事,于是林霜叶心中有了新的猜测。 林晚瞳口中的女巫,八成是她母亲托来照看她的人。 真好啊,她妈妈并没有完全抛弃她,也许是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 大抵是林晚瞳也察觉到了,她这一年里没有找过妈妈。 “走,回家包饺子吃!”看着楼下玩雪的林晚瞳,林霜叶上前一把抱住了她,然后把她扛回了四楼。 马上就要元旦了,店里放了三天假。 回家,剁馅,揉面,擀好皮,林霜叶包着饺子,给了林晚瞳一小团面,让她自己去玩。 林晚瞳便坐在一边,玩的很认真。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忽然被打开了,门后头,露出了四个人来。 当门打开的时候,林霜叶和林晚瞳都愣了。 这些人没有敲门,是直接通过钥匙进来的。 “你们找谁啊?”林晚瞳好奇地看着来人:一对中年夫妇,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姑娘。 她看着那些人,那些人也愣愣地看着他们。 林霜叶心中升起了几分不好的预感,他停下包饺子的活儿,上前把林晚瞳拉了回来。 果不其然,发现家里有人,那个中年女人又回到门口看了一眼门牌号,然后便怒气冲冲地赶了回来: “你们是谁?你们怎么在我家?” 林晚瞳愣住,下意识就要反驳:“这是我的……唔!” 嘴巴被人捂住,她茫然回头,于是便看见了林霜叶弯下来的腰,和低垂的头。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马上就走……”他的语气十分恭敬,完全没有林晚瞳想象中的生气和理据力争。 那几人听闻后却是气坏了:“你们家长呢?谁给你们的钥匙,啊?” 女人在这儿气着,她的女儿却是到处看了起来,在看少没少什么东西。 林霜叶不敢回答,跑着去取了他的身份证银行卡就拉着林晚瞳准备离开,又被男人堵住了。 “站住!谁让你们走了?我跟你说今儿个要是没人把这事儿说明白,谁也不许走!” 他话说着,那个女儿又从林霜叶的房间里拿出一堆东西,全是他的个人用品,然后一件一件地往林霜叶身上扔。 林晚瞳看的眼睛红了,抬步便要上前:“你们干什么?!” 林霜叶攥住了她的手,把她按到自己身前,深吸了一口气。 “这样,您这儿房租是多少,我赔给您,钱可能不够,我可以分期,等我发工资了我一定赔……”林霜叶低声下气地说着。 “谁要你的钱啊!”说着,女人一个大耳刮子扇了过来。 …… 直到站在大街上,林晚瞳还愣愣地回不过神。 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们忽然被从自己的家里赶了出来了,她哥哥不仅不生气,还对着对方道歉,甚至挨了对方好几巴掌。 她看向林霜叶,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解释,但是林霜叶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带出来的东西不多,只有从陈老师家里拿的那厚厚一摞书和陈老师送过来的几件衣服。书重的很,也不值钱,但是他还是拿了。 林晚瞳拿的就更少了,仅仅是找了几件她的宝贝,然后带着她喜欢的几件衣服,便跟他一起出来了。 “先找家旅馆,明天我去看看附近有没有能租的房子。”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林霜叶看了看天色,说道。 事情真到了这地步,他反而舒了一口气。 终于,身上什么负担也没有了。 “哥,这是怎么回事?”经历了半天的莫名其妙的剧情和荒诞的发展,林晚瞳已经完全搞不懂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了。 林霜叶看向她,心情忽然变得很平静: “没什么事,差不多一年半以前,你哥我流落街头没地方住,就用铁丝开了人家的门,进去想看看能不能找点钱。结果进去之后发现这家家具都在但是很久没人住过的样子,想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住了起来,还配了钥匙。” 听到这个回答,林晚瞳惊呆了。 她忽然想到她来这里的第一天,女巫跟她说, “没关系,这不是他的家。” 第82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三) 林晚瞳和林霜叶在宾馆的房间呆了一晚。 冷静下来后,她觉得气愤又委屈。 家没了。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浴室里,林晚瞳气愤地瞪着眼前的女巫,质问道。 女巫点了点头,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又问,越问越觉得气愤。 林枫晚闭上眼睛,不理她,对她来说,林晚瞳就是个事儿很多的赠品。 “我在跟你说话!”林晚瞳提高了声音强调道,“你是不是也早知道他们会回来?哪怕你不告诉我这是别人的家,他们要回来的时候你也完全可以告诉我!” 这样的话,她也不会这么难堪了。 啪! 酒店的毛巾被摔在了林枫晚的身上,毫无阻碍地从她身体穿过。林枫晚睁开眼,发现小孩正盯着她,面色分外不善。 “你是不是只会对自己人发火?”林枫晚问,“打你哥的人你不打他,跑过来打我,你是不是确定我不会对你动手?” 林晚瞳气鼓鼓地望着她,不说话。 半晌后,浴室里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的哀嚎。 在门外等着的林霜叶心里一紧,连忙冲了进去,就见他的便宜妹妹在这狭小的房间里被追得上蹿下跳,时不时发出一声惨叫,不知道在躲什么,看起来分外可怜。 等林晚瞳消停后,就缩在角落里抱着兔子玩偶呜呜地哭,在她后背和屁股上,大片大片的皮肤肿了起来。 她现在还觉得十分不敢相信以及难以接受:那个脸上从没有什么表情也不会发火的女巫,追着她整整抽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 怎么会这样! 她不应该对自己好言相劝温柔安慰然后拍胸脯保证什么的吗?怎么能一言不合就开抽! 明明童话里没有哪个公主的守护仙女是会抽人的! 等哭够了,她抬眼一看,发现只有哥哥在心疼自己,那个她最想引起关注的人竟然在利用乾坤镜看电视,对她没有半点关注,顿时心里又气了。 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能对一个柔弱的小女孩下这么重的手,事后还没有半点愧疚心? 林晚瞳这天晚上连觉都没睡安稳,一直在想象着女巫大彻大悟幡然悔过对她痛哭流涕跪地道歉的模样。 因为想象中的情景太美了,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第二天,林霜叶出去找房子住。 因为还要打工,所以他找的都是附近的房子,不过并不顺利。 大部分房子听说他租短租后都表示了拒绝,附近的房子最少都是半年起租的,高中附近有几个短租房,但是那里就离奶茶店有点远了,而且短租房要加钱。 林霜叶十分头痛。 他是打算长租的,不过现在手上没有足够的钱。半年起租一次就要交半年的钱,哪怕是附近最便宜的房子,交完钱后他手里也剩不下几个钱了。何况到时候还要交水电费,买衣服购置家具……他要准备中考,明年六月份就要考试了。虽然复习了一年,但他心里还是没底。不过即使没底,真考上去他也得给自己留下读书的钱。 短租的话,他交的起钱,但是总是有些舍不得。 不过租的时间短了些,房租就有那么高的溢价,这让林霜叶十分心疼。 但是住宾馆比住出租屋更贵,为了避免浪费更多的钱,他要在短期内做出选择。 看了一天,夜里,他一脸沉默地回了宾馆,续了一天房,闷闷不乐。 林晚瞳看着他这样子,难过极了。 “女巫,你有钱的话分一点点给我哥好不好?我不花!”林晚瞳祈求地看向林枫晚。 “不好。”林枫晚说。 “那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吗?你一定知道,毕竟你什么都知道!”林晚瞳又说。 “嗯。”林枫晚点头。 “那你知道哪里有不要钱的空房子吗?主人永远都不会回来那种。”林晚瞳再接再厉。 林枫晚瞥了她一眼:“私闯民宅可不是什么好事,也亏得你哥之前闯的那户人家没点法律意识,要不然你哥就得进去。” 林晚瞳的脑袋耷拉下来:“那怎么办啊……现在房子都好贵好贵的,找不到房子就要流落街头了……话说回来你会建房子吗?” 林霜叶听见有说话声,朝着林晚瞳瞥了一眼。 是他的便宜妹妹又在自言自语了。 他这个便宜妹妹似乎真的相信空气中有一个女巫,经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他怀疑这孩子是不是有妄想症。 不过幸亏她年纪尚小,因此告诉别人她有一个守护女巫的时候,别人只会觉得她可爱,而不觉得她是精神病。 就是不管他怎么告诉她让她别在别人面前说什么女巫之类的鬼话,她都不听。 我行我素,这个便宜妹妹有一套的。 正当他想收回头的时候,一道尖叫声忽然在耳边炸响: “你说什么?!” 林霜叶定睛一看,是他的便宜妹妹。林晚瞳此时眼睛瞪的老大,声音都不由自主地变了调,带着浓浓的激动:“你说的是真的?!” 不知得到了什么回答,她惊喜的眉开眼笑,扑到半空中对着空气狠狠“ua”了一口,然后转身扑到了林霜叶身上,眉眼里都是喜悦。 她骄傲地宣布道:“哥,女巫让你明天去选个地方,她给我们建房子!” 林霜叶用看智障的目光看着她。 这孩子一开始说什么女巫给她送衣服送水果送肉送菜也就罢了,现在怎么还逐渐离谱起来了?连房子都是挥个手就能送的…… 但是毕竟是小女孩的天真梦想,林霜叶慈爱地揉了揉林晚瞳的脑袋:“乖,早点睡,做个好梦。” 林晚瞳重重点头:“嗯!”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林晚瞳拉出去了到处看地方了,美名其曰选址。 林霜叶无奈,只能陪着她一起走。 一开始,林晚瞳找的都是繁华地段,靠近小吃街或者商场的,甚至突发奇想地要把他们的新家建立在旧家的旁边。 林霜叶不想搭理她又不想把这些地方都走一遍,无奈吐槽道:“建立在这些地方不合适,一来是这些地方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再建一座房子的地方,二来这种地方要是忽然起了一座房子,那得多显眼啊!” 林晚瞳停住,虚心求教:“那我们选什么样的地方?” 林霜叶看着地图,目光停留在东边的一排烂尾楼那里。 第83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四) “这儿,这地方好像是8年前的工程,当时说好要建一个高档小区的,很多人都交了钱准备买房。结果建了还没有一半,开发商跑路了,这里也就空置下来了。这里应该没什么人?我路过几次,发现那里的楼连窗户都没有,从外看就是个光秃秃的水泥架子。”林霜叶不确定道。 于是林晚瞳拉着林霜叶就走了,林霜叶陪她跑了一个多小时,十分心累。 他是真不想元旦当天陪小孩出来做这种无用功,他更想赶紧找一个便宜又合适的房源,早一天搬出来,宾馆就多省一天的钱。 到了地方,那里果然空空荡荡的。 钻进了楼道内,林晚瞳问:“哥,我们选哪一间啊?” 林霜叶随手指了一楼的一间。 他不想爬楼梯了。 林晚瞳又对着空气说了一会儿话,便又问道:“女巫问你要地上的房子还是地下的房子。” 林霜叶一乐:“她还能建地下的房子?是整一个地下室出来吗?那行,你就让她先试试地下的房子,我看她怎么凭空变出一个地下室来。” 林霜叶脸上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林晚瞳却真的这么对林枫晚说了。 林枫晚自然看出来林霜叶是在开玩笑,不过没关系,她能建。 地面上有民居和旅店,地面下有避难所。 她原本打算给林霜叶建的,就是避难所。 抬眼一看,她找到了空气中锤头的图标。 取出材料,点击建造。 一个圆形的井盖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地面的一角。 点击升级,继续升级。 避难所达到lv3,林枫晚就停了下来。 现在里面的豪华程度已经相当于三星级酒店,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已经够了。 此时,平平无奇的井盖换成了不知名合金的大铁门,铁门没有缝隙,也没有锁眼。 林枫晚丢给林晚瞳两张门卡,林晚瞳接住,往林霜叶手里塞了一张。 林霜叶…… 林霜叶还在目瞪口呆中。 原本,他是打算看好戏的。 谁知道看着看着视野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井盖,然后井盖又变成了门。 这是凭空出现的东西! 事情到了这一步,林霜叶也觉得有些邪乎了。 这时候,林晚瞳递给了他一张卡。 她依旧对着空气说了什么,然后拉着他上了合金门上。 一道淡蓝色的光闪过,兄妹二人齐齐消失不见。等他们再睁开眼,已经身处一片科技风的地下空间了。 在他们脚下的是传送台,圆形的传送台被金属围着,上头有一道淡蓝色的光柱直通屋顶;身后是一台自动售货机,里头摆满了不知名的饮料,只不过取饮料并不用投币,点击一下就行。 林晚瞳带着神游天外的林霜叶来到自动售货机前,取了两瓶自己心心念念的果汁,拔掉拉环,仰头一口闷。冰冰凉凉的果汁入喉,林晚瞳愉悦地眯起了眼。 她戳了戳林霜叶:“哥,快尝尝,好喝哎!” 而林霜叶的嘴巴,现在也没合上。 他颤抖着手拿起林晚瞳给他的饮料,饮料上。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和商标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是三流小作坊生产出来的。 他没有喝,而是拎着饮料,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走走走!”林晚瞳拉着林霜叶往外走,在避难所里,工具间也是需要自己建造的,好在林枫晚的材料够多。 “这是厨房,这是卧室!”林晚瞳拉着林霜叶一个个房间介绍,“不过好像就一个卧室……” 她有些困惑,不过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里房间这么多,完全可以再收拾出来一间房嘛! 然后她带着呆滞的林霜叶参观了各种有用没用的工具间,这些工具间,虽然只有林枫晚可以点击制作物品,但是如果别人想把它们作为正常的道具按照流程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林晚瞳带着林霜叶来到了占地面积很大的房间,乍一看有三亩多。 “这是太阳能温室!”林晚瞳骄傲地说道,“里头现在都是土,没有种东西。我们可以种很多花,也可以种好吃的水果!你不用担心电费,这是太阳能发电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就是不用交电费的意思!” 林霜叶……林霜叶已经麻了。 如果说在地面上他只是被小小震惊了一番的话,等来到了地下,进了真正的房间里,林霜叶才感觉到震撼。 非常震撼。 一座完全用不知名金属打造的房子,占地面积非常广,自带供电系统与供水系统,抽水直接抽地下室经过净化系统过滤后比矿泉水都干净……还有温室大棚……毫不夸张的说,这样一套房子,就是世界末日来了,他也能在里头苟到天荒地老! 这他妈是几秒钟能建出来的吗? 这不比网上那什么富豪用几千万美金打造的避难所强? 虽然里头没有物资,但是可以生产物资啊! 但是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可能,大概,也许,搞不好……自己便宜妹妹口中的那个女巫,是真的。 林霜叶差点裂了。 说好的建国后不许成精呢?为什么建国后还有女巫?为什么女巫可以变出这么科技风的房子,女巫也要与时俱进的吗? 然后,他想到了过去他嘲讽林晚瞳的那些话和做的那些事……如果家里真的有一个隐形人,那他岂不是干什么都被人知道了? 啊啊啊啊啊! 咽了一口唾沫,林霜叶颤巍巍问道:“女巫在哪儿?” 林晚瞳看着他的神色,心中总算舒爽了一回。 她抬起下巴,朝着林霜叶身后努了努嘴:“就在你边上呢!” 林霜叶膝盖一软,当即就要跪下去。 “女巫说不许你跪!”林晚瞳紧接着说道。 于是林霜叶改成了鞠躬:“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不知道您真的在……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林晚瞳被逗乐了。 林枫晚也乐了。 然后林枫晚狠狠敲了一下林晚瞳的脑袋。 “哎呦!”林晚瞳捂着脑袋,委屈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不理她:她笑也就算了,林晚瞳凭什么笑话林霜叶? 第84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五) 这天晚上,林霜叶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 因为卧室只有一间,所以林霜叶让林晚瞳睡在床上,自己打了个地铺。 “嗯?”被林霜叶翻身的声音吵醒,林晚瞳迷迷糊糊地往下探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哥你干嘛啊?” “女巫在吗?”林霜叶睁开眼,问。 林晚瞳的视线随意扫了一圈,又打了个哈欠:“不在。” 于是林霜叶坐了起来:“你说她建房子都跟玩儿似的,那是不是也能变出钱来?” 林晚瞳还以为他要说什么事呢,一听是这个,立马就又躺下了:“能啊,她还能变出好多金子,一箱一箱的金条。” 林霜叶眼睛一亮! 要是有足够的金子的话,他甚至不用去打工了,也不用为学费发愁! “但是她说不给我。”林晚瞳接着说,“她当着我的面变出来了,又收回去了。” “为什么?!”林霜叶有点破功了。 “她说看见我过得太好她心里就会不舒服。”林晚瞳回答。 林霜叶愕然,这算是什么理由? 他打死都想不到会是这种理由! “她不是你的守护女巫吗?”林霜叶忍不住问道,既然是守护女巫就该希望便宜妹妹平平安安的啊! 林晚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把守护两个字去掉,她就是一个女巫!她早就知道之前的房子不是你的,也知道那家人什么时候回来,但是就是不告诉我!我吼了她几句,朝她扔了一个毛巾,她在宾馆里追着我抽了半个多小时!” 林霜叶哑然。 他以前不太关注便宜妹妹和女巫的相处方式,毕竟在他看来女巫什么都是假的,属于小孩子的妄想症,他完全没想到自己身边竟然真的可能有一个女巫…… 现在,他意识到是真的了,但也发现女巫可能并没有那么好说话。 她不是会永远无条件地帮助他们,也不会一心一意为他们好。 闻言他遗憾地叹了口气,又有些不甘心地问道:“那你问问她,我要的地下的房子,她还能在地上给我建一座吗?” “不行,”林晚瞳兴致缺缺,“女巫一开始就说了只能选一套。” 林霜叶不知道该不该后悔。 后悔的是现在的房子完全没办法请人进来做客,也没办法出租出去挣钱,但是又有一点让他安心,就是现在的房子,因为很隐蔽,不会被随便什么人收回去。 因为一开始没准备好,他们是在别人建的烂尾楼里建的房子,要是在地面上顺着烂尾楼的面积建,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都是别人的,别人想要拿走就能拿走。现在虽然他们没有房产证,但别人也进不来,在地下刷卡进入的房子,谁抢也抢不走,也不会引人注意。 就是,挺可惜的…… 想着这些,白得一套房子的喜悦被冲散。甚至林霜叶还有了几分隐隐约约的肉疼。 女巫那里那么多好东西,他们只能拿一点! 他到底想不明白,既然对方愿意一直守着他的便宜妹妹,给吃给喝给住,又为什么不待见她呢? 算了,睡觉。 他们遇到危险时女巫会帮忙的,就像是初见的时候林晚瞳可以平安地从3楼一跃而下,身上没有一点擦伤。 至于平时,说实话女巫的帮助够多了,有了女巫,他们便不用再为也是开销发愁了。 又一日,上班了。 林霜叶班上的也是心不在焉。 好不容易熬到午休,他看着曲京墨,忍不住问:“老板,你相信这个世界有超凡力量吗?” 曲京墨定定地看着他:“平时少看小说多读书。” 林霜叶不甘心就此终止话题:“我的意思是说,会不会在我们的世界外还存在着另一个世界?就像哈利波特那样。” “都说了少看小说多读书,你要是实在纠结的话我可以推荐几本书给你。”曲京墨淡定地喝了口水。 林霜叶不再问了。 自打昨天晚上知道女巫不会给他钱和再给他一栋房子后,他反而冒出了一个更让人激动的想法。 女巫的存在说明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些超凡的力量。 那么掌握这种超凡能力的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从女巫的关系上来说,他们已经半只脚踏进了超凡的门槛,那为什么不能深入一步,进入那个常人可望不可即的世界? 然后他又开始思考,怎么说服女巫引他们进门。 虽然他们现在有什么事也可以请女巫帮助,但是力量这种东西,还是握在自己手里更加安心。 他一整天都在想入非非,等到晚上回家后,林晚瞳便告诉了他一个无情的事实。 “女巫让我告诉你,这个世界没有超凡魔法什么的,拥有超凡能力的只有她一个人,而她不会教你,你死心。”回到家,林晚瞳照样在等着他回来,只不过一开口便是这种把他梦想击碎的话。 “为什么?!”林霜叶凌乱了,“我保证不会随便使用魔法,甚至我只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使用……超凡界有什么规矩我都会遵守,绝对不会仗着自己有实力胡作非为……” “不行就是不行。”林晚瞳撇了撇嘴,说,“她连我都不教,问她要个魔法道具都不给。” 林霜叶沉默了,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虽然他才做了这个梦没多久,但是他是真的以为自己要迎接主角待遇了。 他其实不在乎有没有什么超凡世界,只在乎自己能不能成为超凡。 若是这个世界真的只有女巫一个人有超凡能力,那更好,这代表着他学了女巫的能力,就是本世界的no1,谁都得捧着,不用像其他小说中一样在超凡界受气。 “女巫让你好好学习,她说如果你能考上高中,她可以满足你一个不算过分的小愿望。”林晚瞳继续说道。 林霜叶点头,心里好受了一点。 他去备考了,房间里只剩下林晚瞳和林枫晚。 林晚瞳忍不住问:“女巫,要是我能考上小学,你能不能也满足我一个愿望?” 小学也用考? 林枫晚嫌弃地瞥了某只小朋友一眼,没纠正她,而是敷衍地点了点头:“好。” 林晚瞳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六月,林霜叶参加了中考。 中考成绩下来后,他顺利地考上了高中。 林霜叶却有些忧心:作为一个高中牲,一天上学16个小时属于基操,剩下的时间肯定是不能再兼职的。 实际这一年半他是攒下了一些钱,这些钱如果仅仅供他和林晚瞳吃喝三年,是勉强够了的,但是他上了高中学费书本费都得出,林晚瞳明年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事实上如果不是没钱,她今年就可以去上学了。 这样一算,他们两个的存款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不过即使忧心,开学的这天,他还是去上课了。 第85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六) 当屁股坐在教室的椅子上的时候,林霜叶心中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 他没想到他这辈子有一天还能像这样跟同龄人坐在一起,回到这间教室来上学。 报到需要填资料,林霜叶便给父母一栏填了外出务工。因为要照顾小孩子,他又向班主任申请了免除晚自习。 “我们学校的晚自习不仅仅是自习,其实晚自习大多数时候都在上课。”班主任看着他,实话实说,“你如果不上晚自习,每天就会比别人少上4节课,如果不是特别聪明的话,长久以来是不可能跟得上别人的进度的,你要考虑清楚。” 林霜叶点头:“我知道,但我还是不上了,我得回去给我妹做饭,明年还要接送她放学。” “你们父母呢?”老师又问,“我看资料上填的你们父母是出国务工了对?家里没什么亲戚吗?” “没有,”林霜叶摇头。 最后,班主任还是给林霜叶批了。 开学第一天,在旁人十点放学的时候,林霜叶六点就到了家。 路上他正在想着要给妹妹做什么饭好,然而一打开门,他愣了。 关上门,再打开,揉了揉眼,面前还是那幅场景。 “哥你回来啦?”餐厅里,林晚瞳一边吃着烤串一边朝林霜叶招手,“快来尝尝,还挺好吃的。” 林霜叶看着林晚瞳面前的烤串,烤肉,海带汤,西红柿炒鸡蛋和桌子上的冰镇西瓜汁,一时陷入了沉默。 “哪来的?”林霜叶问。 “女巫变出来的!”林晚瞳十分自然地回答道,“女巫说你要上课上到很晚才能回来,问我饿不饿,我说饿了,她就变出了许多好吃的东西。我还想着给你留一些,等你晚上回来吃呢!” 林霜叶没想到这种普通的饭菜女巫也可以变出来。 主要是之前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像是蔬菜水果啊,肉奶蛋之类的,她从来是光明正大的给,偶尔也会给他和林晚瞳几件衣服,但是从来没有变出过成品的料理来。 今天,她却变出来了。 “哥,以后你该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我饿了可以找女巫,女巫做的比你好吃多了!”林晚瞳继续说道。 林霜叶的脸当即就黑了。 他拿过一串烤肉,咬了一口……别说,却是说。 烤串的肉很嫩,不像是他,因为害怕不熟,做饭只会拼命把肉往老里炖。 不过这也确实解了他一个后顾之忧。 “还有以后你其实不必担心我的安全,”林晚瞳接着说,“女巫会魔法,还会瞬移……我跟着她瞬移过!就算是她的魔法碰不到其他人,那也可以带着我跑,坏人抓不住我!” 瞬移。 林霜叶又知道了女巫的一项能力。 他心里愈发不甘心起来,却只能接受。 不过这样也好,不担心林晚瞳的安全问题的话,也没必要亲自接送她上下学了,他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上。 第二天,林霜叶就开始正常上课了。 老师向大家询问了饭卡的事,因为经济不宽裕,加上食堂也不便宜,林霜叶没有申请。 当时他想着,从家里带点什么到学校来吃不行,何必非要吃食堂? 很快他后悔了。 他发现他是全班唯一一个没有饭卡的。 一开始他试图带一些水果和面包来,但是这又怎么吃得饱?带足够的饭菜的话也不好放,桌上桌下根本没有地方能放。 但是没多久,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林晚瞳开始给他送饭。 每天晚上五点半,她从家里跟着女巫用山河图瞬移到附近的偏僻角落,然后带着丰盛的晚餐过来,林霜叶不必和别人一起去挤食堂,只需要到门口取他的饭。 饭菜很丰盛,很多时候林霜叶一个人吃不完,还会分一些给周围的同学。一边是精致干净的晚餐,顿顿色香味俱全,一边是难吃的食堂,林霜叶引起了不少人的羡慕。 这一天,林晚瞳照例给他送饭,自己也坐在门口等着他吃完。 林霜叶吃完后,林晚瞳拿起饭盒就往传送来时的那条偏僻小巷子走,走着走着,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歌声。 林晚瞳脚步顿住,朝着歌声的方向望去。那是一家图书音像店,面积不大,门口摆放着两个大音响,歌声便是从音响中传出来的。 林晚瞳走过去,发现店家旁边的墙上贴着一张大海报,林晚瞳便看着海报愣神。 “老板,你这儿有温华女神的新专辑吗?”就在她盯着海报看的时候,一个男人小跑了过来。 “有,”老板站起身来,领着男人去了一个架子前,“不仅有新的,旧的也有。” “多少钱啊?”男人一边问着,一边开始翻找钱包。 老板说出了一个数字,男人讲了一会儿价,便拿着专辑走了。 林晚瞳看着男人的背影,又看了看墙上的海报。 “你也喜欢温华啊?”老板用烟纸卷起烟丝,用打火机点燃,叼在嘴里抽了起来。见林晚瞳迟迟没走,还一眨不眨地盯着温华的海报,不由开玩笑问道。 “嗯。”没有丝毫迟疑的,林晚瞳点了头。 没想到小孩儿真的喜欢温华,老板有些稀奇。 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她也算是这些年娱乐圈出现的少见的有实力的明星了?总归不是那些流量明星能比的!”老板笑着说道,他回店里翻了翻,翻出一张折叠的海报来,“这个要么?她上张专辑的宣传海报,本来打算拿来垫桌子的。” “谢谢!”林晚瞳珍重地接过了海报,打开看了一眼,又把它仔仔细细叠好,然后朝着老板深深鞠了一躬。 “没事儿,”老板摆摆手,“喜欢温华总归不是什么坏事嘛!” 林晚瞳带着海报回了家,然后用透明胶带把它黏在了自己的墙上。 这个房间里有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温华代言的洗发水,温华代言的食品包装袋,小卖部私印的明信片,温华的立牌……甚至连街边广告上的形象都被她剪了下来,牢牢贴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因为怕联系不方便,林霜叶给她买了个小灵通。 她的小灵通里有很多歌儿,她闲着便会放来听一听。 此时,悠扬的音乐声又在这处静谧的空间里响起来了。 是温华独自作词谱曲的《夏花》。 林晚瞳听着那情绪高涨的音乐声,闭上了眼睛。 于是耳朵更灵敏起来,她调低了音量,让那声音像是在耳边唱歌。 意识又回到了许久之前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温柔的女人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摇晃着,轻轻哼唱着自己编写的歌谣。屋外阳光明媚,微风轻拂,一股慵懒和疲惫就这么涌了上来,她也就在这样的歌谣里,顺势进入了梦乡。 “妈妈……”林晚瞳轻轻叫道,眼角滑下一滴泪来。 第86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七) “哥,能借我点钱吗?我想买专辑。”等林霜叶回家的时候,林晚瞳磨磨蹭蹭地凑了过来。 林霜叶动作一顿,叹了一口气,有些头痛:“我记得家里不是有两张了吗?” 林晚瞳不吭声,就那么低着头。 林霜叶愁坏了,他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染上追星这个臭毛病的,可能是因为年纪的原因,她没有其他小姑娘那样疯狂,对于超出家境的消费也不热衷,但是这种努力一下就能买下来的,她却总是跃跃欲试。 就比如现在,林霜叶觉得没必要买这东西,想听歌网上也能听,不行随便转转找个门口有音响的店就那听一天,但是林晚瞳似乎不这么以为。 “这东西挺贵的,我们家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这种东西……我知道咱们家还有点存款,但是这是我们未来三年的全部消费!我上学半个月才放一天假,还有作业,明年你又要上学了……我们家真没有多余的钱进行这种消费……你明白吗?”林霜叶试图同林晚瞳讲道理。 林晚瞳默默点了点头,不吭声了。 看她这样,林霜叶便知道她大约是放弃了。 早点放弃挺好的,省得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虽然有些时候令人头痛,但是大部分时间,林晚瞳还是很乖巧的。 她乖巧地回了房间,然后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发呆。 “女巫,你说明年妈妈还会办演唱会吗?”林晚瞳问。 温华举办过一次演唱会,那可真是一票难求。林晚瞳眼馋的厉害,但是没钱,只能恋恋不舍地错过。 “会。”林枫晚回答道。 “那把我的开学愿望换成这个,我想去看温华的演唱会。”林晚瞳说。 “你确定吗?”林枫晚问。 “确定了,”林晚瞳点头,又补充了一句,“别告诉我哥!” 要是让她哥知道她有一次向女巫提要求的机会却用在了这上头,一定会抽死她! 林枫晚看着她,答应了:“好。” …… 与这两人轻易决定了愿望的用处不同,林霜叶想了许多天也没想好自己该许什么愿。 超凡女巫是不会让他碰的,其他的最普遍的就是要钱了。要钱女巫应该不会拒绝,他或许可以借此要一大笔钱,自此登上人生巅峰;但是他总觉得不甘心,如果只能许一个愿望,那要钱是性价比最低的操作。 因为钱这种东西,人就能挣。无论要多少钱,除非是那种数目可以颠覆世界货币体系的钱,都是可以被人通过努力挣来的,把一个通向超凡的机会用在索取很多人都有的生活条件上,未免太不合算。 那能要什么? 要长生不老药? 有钱人想这东西肯定想疯了,但是他穷啊,穷鬼要这东西有什么用? 如果说兑水卖出去的话,那和直接要钱有什么区别? 而那些不能现在就改善他生活条件的,比如说一生无病无灾,他也不打算开口。而最适合的,可持续发展的,莫过于索求一项某项顶尖的专业能力,虽然他不清楚女巫能不能做到。 这既可以让他现在通过这项能力赚一点钱改变生活,又能可持续发展,是最适合他现在的情况的了……但是还是那句话,不甘心。 太不甘心了。 明明有那么多种选择,为什么只能选一种呢? 左右现在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林霜叶干脆眼一闭,睡了过去。 睡醒了,他总算是想明白自己要什么了。 许愿大量的钱财必须要以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前提,要不然随便来场金融危机就能让你的钱蒸发几百亿;要是来个三战世界末日,只有钱没有足够的实力的情况下,钱只是废纸,更是索命符,而谁也不敢确定的世界是否会一直安稳,毕竟,现在距离二战结束也还没有百年; 许愿长生不老也是以大量的钱财和武力为前提,要不然,先不说长生不老活着是受罪,就说现在的科技,你活在深山老林也能给你揪出来,全国各地的大江大河都有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视。别长生不老没捞到,切片研究捞到了; 专业能力也不保险,一项专业能力运用到顶尖可以吃很久,但那是以前。现在社会进步太快了,不用20年就能淘汰一项新技术,无论选什么都可能会在短期内被淘汰; 而若说超强的学习能力,这又是以身体健康为前提的。天才大多短命,因为身体负担不了大脑的消耗,林霜叶不想短命,也没指望这方面。 所以, “我的愿望是再让我多许三个愿望!”林霜叶坚定地说道。 “不行。”林枫晚面无表情。 得到林晚瞳的转述,林霜叶有些遗憾,果然钻不了这个空子。他其实没想过能钻成空子,只是试一试,试试又不亏。 “我要十项超越当前时代,却能用现在的技术研究出来的医疗方面的技术,如果没有,也可以用其他方面的技术来替代,前提是这项技术必须有价值。”林霜叶继续道。 林枫晚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有些诧异,仔细想想又觉得没问题。 一项技术可比药剂珍贵的多,药剂哪怕是长生不老都只有一份,用了就没了,有了相关的技术却可以源源不断地生产药剂,自己用不完还可以卖给他人,获取大笔的金钱。另一方面,一项全新技术的发明者……这也可以给他带来很好的名声,如果能和国家达成合作的话,再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不会被轻易放弃。 而要求医疗方面……林枫晚基本可以肯定林霜叶所想要的是什么样的药剂了。 “技术可以给你,不过只能给一份。”林枫晚想了想,说道。 林霜叶有些失望,没想到这个空子也不能钻,只能无奈点头。 他还想着拿到药剂后先卖几项专利呢,剩下的等着他拿卖专利的钱开公司,然后再搞出来。 现在只有一项……看看需不需要,如果现在需要又方便赚钱,就先把这项技术放着;要是现在用不上,倒是可以卖了专利换钱,等下一个愿望的时候再开公司。 于是林枫晚开始挑选。 穿越进游戏世界后,她发现许多游戏系统里的技术,在现实经过更复杂的制作流程后,是可以复制出来的。 比如第三代基因药剂。 这玩意儿一人一生只能用一次,不过多了的可以在游戏里找商人卖,这东西的价格还挺高的。 不过,末世刚来的时候,第三代基因药剂还没被研究出来,当时在青铜树里,这个项目是她带人做的。 本来这玩意儿的制作就不复杂,还能从成品逆推过程,成品还有很多可供研究,那就更简单了。 对于现在的科技来说,这玩意儿唯一的难点还在原材料上,不过原材料这里她也有解决途径。 这算是林枫晚第一个“创新实践”的成果。 “让他等着,我先把论文和相关技术整理出来。”林枫晚说道。 林晚瞳老老实实复述了这段话。 林霜叶听到后,他的脸色变得很怪。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个要求提出来后,女巫会直接把相关的知识灌输进他的大脑里,或者从哪个书架里抽出一沓资料甩给他,虽然他看不懂但别人能看懂的那种,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东西居然还需要女巫自己去写。 女巫写论文,怎么说呢,这有点不魔法。 仔细想想,虽然凭空变出一栋房子这种是挺魔法的,但是房子里的设施一点都不魔法啊! 女巫到底是什么东西?童话中的女巫?现代魔法师?外星人?还是未来人?林霜叶不知道。 都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科技研究到头了,确实也跟神话传说中的神没什么区别了。一些在他眼里完全不科学的东西,谁知道几百年后的未来,人们会不会能用其他手段造出来? 第87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八) 游戏里可以制造纸张,游戏里纸张有很多用处,唯独没有用来写字的用处。游戏里也有羽毛笔,羽毛笔加上纸,可以合成书籍,阅读书籍可以恢复精神值……但是要是把它们都取出来,也是可以正常写字的。 于是,林枫晚给避难所的实验室升了级,打算用非游戏手段把当初的实验再做一遍,也方便采集数据。 她没办法碰到现实中的东西,但林晚瞳和游戏物品除外。收拾好后,她拿着游戏中的道具,做起了实验。 “……” 实验室外,一大一小两个脑袋在往里偷瞄。 “瞳瞳,女巫在做什么?”林霜叶悄悄地问道。 “哥,女巫在做实验。”林晚瞳悄悄地回答。 “实验?”林霜叶疑惑。 “嗯,她在使用实验室里的设备。”林晚瞳说,“现在的房子里的东西她是可以碰到的。” 林霜叶想象了一下在高科技的无菌实验室里,一群穿着白大褂或者防尘服的女巫一本正经地操作着机器,研究着试管里的药剂……这科学,哦不,这玄学吗? 林霜叶不懂。 他是比妹妹敏锐的,因此他也发现了女巫的一点异常。 对方真不像是一个女巫…… 实验内容不长,不过也需要一段时间。 林晚瞳没那么多耐心去看枯燥的实验,而林霜叶有心想学,奈何他什么也看不见。 一星期后,林霜叶拿到了他的第三代基因药剂的制造流程和相关原理,以及相关技术的四篇看不懂的论文,还有一对长相奇怪的乌贼,一对儿没见过的花。 “乌贼你需要给它喂小鱼,它十天会产一次墨。这种墨是第三代基因药剂的主材料之一……然后它们每隔30天会交配一次,生下一只小乌贼。当鱼缸内的乌贼数目达到50的时候,它们将停止交配。但这时候你只需要捞出几对再给它们换一个鱼缸,它们便会继续交配。至于花,很危险,两天增加一朵,你可以用零下低温或者超过三十八度的高温来限制它,具体我们到时候再说。” 林霜叶接过了两个新物种,这两个新物种长得奇模怪样,林霜叶猜这可能是什么外星生物。 “您能给我讲一下这个实验的原理吗?我知道我可能完全听不懂,您可以告诉我需要去读哪些书,我去学。”林霜叶看着实验报告,试探地问道。 林枫晚一怔,她以为林霜叶不会做这种事。论文他看不懂是应该的,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他可以雇佣一个看得懂的人。 如果一心赚钱的话,学习这东西,是没有用处的。 “可以。”她还是说了。 和对待林晚瞳不一样,对待林霜叶,他任何合理的要求她都不会拒绝。 林霜叶闻言松了口气,他继续试探道:“那您能教我配制药剂吗?” “可以。”林枫晚依旧点头。 站在一旁吃西瓜的林晚瞳忽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已知,哥哥看不见女巫。 已知,女巫答应亲自教哥哥配药。 林晚瞳顿时放下手里的瓜,转头就跑! “回来。”领子被人轻飘飘地拎住,林晚瞳怎么拽都甩不脱。她沉默地回望,与林枫晚大眼瞪小眼。 “女巫,咱们要讲道理,这是你和我哥的事,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林晚瞳试图跟林枫晚讲道理。 林枫晚不想跟她讲道理! “明天开始你跟着我学,我教你什么了你就教给你哥什么,要是一直学不会的话我会克扣你的饭菜水果零食,直到扣成你只能吃白粥配稀饭为止。”林枫晚凉凉道。 林晚瞳顿时垮了脸,控诉道:“女巫你不爱我了!” “我没爱过你,”林枫晚冷漠脸,“现在,我跟你讲一讲实验中的注意事项……你不需要理解,能死记硬背下来就行。” 于是这一天起,林晚瞳的噩梦开始了。 因为她很闲,所以她成了被剥削的对象。 林枫晚会每天试图把当日林霜叶需要掌握的知识反复教给她,她需要为此学一天。 虽然她哥回来,顶多也才能挤出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林晚瞳感到很痛苦:她哥哥会心疼她,但是女巫不会心疼她! 这家伙,明明对她哥哥那么温柔,对她,一言不合她是真打! 为什么哥哥不用受这种罪? 因为哥哥要上学。 这一刻,林晚瞳发自内心地渴望起上学来。 就这样过了一年,林霜叶终于可以熟练掌握这门手艺了,对于相关的理论也有了一些了解。 林枫晚做梦都没想到他有一天能静心研究起学术。 记忆中,他明明还是那个初一就辍学,会捡她的课本看,但是再也没有上过学的普通青年而已。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 他甚至直到死都没谈过女朋友。 没钱没学历,没房没车,家里还带着个拖油瓶,有过当小混混被警局拘留的不良经历……任何人看见他的那份履历,都会被他吓退。 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个一辈子不会有出头之日的底层男人而已,没有必要留心。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在林枫晚考上名牌大学,发自内心地想挣个好前程的那一年,他死了。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突然地没了。 林枫晚知道的时候,哭的声嘶力竭,可惜,那时候,世界上已经没有第二个人会为他哭泣。 后来…… 林枫晚一直在想。 是不是自己从未出现过在他的生活里,他会更好一点? 毕竟,哪怕是林霜叶的死亡,也不能说是跟她毫无关系…… 林枫晚闭上眼睛,不再想那些事。 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她试图劝说自己。 “林晚瞳,你不可以告诉林霜叶你的身份,”她对着实验室里苦兮兮的小女孩说道,“死也不能。如果你告诉他,我就不要你了。” 林晚瞳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对着这种日常的威胁论调撇了撇嘴。 “知道啦!”她满不高兴地说道。 第88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十九) 又过了一年,林晚瞳也上学了。 她上小学了。 天知道她有多惊喜:终于不用每天学学学啦!也不用写一大堆作业啦! 林枫晚就这么看她蹦跳着傻乐。 因为本身的独特性,林晚瞳和同学相处的并不怎么样,不过她不在乎。 第三代基因药剂配制出来后,林晚瞳是第一个尝试的。她现在不能说力大无穷身体各项素质也是大大提高,谁想打到她头上,还真得好好掂量掂量。 但是开学没多久,另一件惊喜砸中了她。 “女巫女巫,我妈妈又要开演唱会啦!就在十月一号!我竟然才知道!”林晚瞳十分兴奋地说着,仿佛在暗示什么。 “嗯。”林枫晚什么表示也没有。 “女巫女巫,你带我去看好不好?”林晚瞳继续说着。 “不好。”林枫晚依旧冷漠。 “女巫女巫,就这一次,你不是答应过的吗?” 林枫晚看向她,内心毫无波动:“所以,你要向我许愿吗?” 林晚瞳垮下了脸:“女巫女巫,我们就不能不说扫兴的话题啊?这时候说什么许不许愿的,多伤感情啊!” 林枫晚“嗯”了一声,不再搭理她了。 见糊弄不过,林晚瞳这才撇了撇嘴,不满道:“好了好了,我许愿就是了,我要去妈妈的演唱会!” 林枫晚这才抬起眼皮:“嗯。” 还是那么敷衍。 林晚瞳不知为何,总觉得女巫看她的眼神里带着满满的嫌弃。 但是也就那么一瞬间,下一刻,林枫晚便开始找出乾坤镜,查了起来。 “找到了,你那天可以坐在这个位子上看演唱会。”林枫晚打了个哈欠,给她看自己找到的倒霉蛋,“他的票没了,被撕得碎碎的,绝对去不了。” 林晚瞳有些傻眼:“我们是要偷渡过去吗?” “嗯。”林枫晚回道。 “就不可以买票吗?或者通过正常途径?”林晚瞳试图挣扎。 “她不配。”林枫晚冷漠道。 林晚瞳:“……” 她有点生气。 “女巫,我发现你很不尊重妈妈!”林晚瞳郑重其事道,“你对妈妈存在着深深的误解!” “少废话,你去不去?”林枫晚直接终止了这个话题。 “……去。” 林晚瞳屈服了。 她把女巫当成了妈妈的黑粉,反正妈妈是有黑粉的,她经常在网上和他们吵半天。 只是她没想到女巫的眼光这么差,那些黑子欣赏不来妈妈的美就算了,女巫竟然也不能。 很快,演唱会这天来了。 十月一日,国庆节。 林晚瞳是被女巫直接用山河图偷渡进演唱会现场的。 “女巫,真的不会有人过来检查吗?”当坐在演唱会的位子上时,林晚瞳还有些紧张。 “不会,”林枫晚摇了摇头,“这个位子的主人的演唱会门票被他女朋友撕了,他今天来不了。” 林晚瞳闻言心里一松,但还是觉得有些疑神疑鬼。 尤其是看周围这么多人,大家手里举着灯牌,挥着荧光棒,互相之间三三两两成为一个圈子互相交谈,只有她,什么都没有,应援的东西也没来得及准备。 林晚瞳咽了一口唾沫,祈祷不要有人注意到她。 偏偏,怕什么来什么,一个小孩子在都是成年人甚至将近成年的粉丝中太显眼了,她一开始就被注意到了,只不过没有人来打扰她。 只是,等了一会儿,见她只有一个人,还是有人忍不住过来问了:“小朋友,你妈妈呢?” 林晚瞳吓了一跳,心慌意乱之下说话也变得磕磕碰碰:“她去厕所了!” 那人见她两边被坐满的空位,再看看她:“……” “告诉他你是瞒着爸爸妈妈偷偷来的。”林枫晚不太喜欢演唱会现场嘈杂的声音,声音中有些冷,“你说你买雪糕抽中的票,你很喜欢温华,但是只有一张票,让妈妈知道后肯定不带你来了,所以你找到表姐跟着她一起来的。现在表姐去找网友聊天了。” 林晚瞳磕磕绊绊地说了。 对方羡慕坏了:“运气真好!什么雪糕啊?我跟你说,这票可难抢了……” 知道林晚瞳有人照看,他就不关注了。虽然对方家长有点不负责,但是应该也没人敢在温华演唱会现场拐带孩子?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 见危机解决,林晚瞳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她也不乱问了,安安静静地呆在座位上,伸着脖子等待着演唱会的开始。 演唱会很快开始了,一位姿容昳丽的美人缓步从后台走了上来。她的头发盘在脑后,穿着红色的礼服长裙。红色的长裙上镶嵌着许多闪闪发光的碎钻,那鲜艳的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 “温华!!” 她出现的那一瞬间,现场的气氛就被点燃了,无数人大叫着她的名字站了起来,林晚瞳坐在后头急得拼命伸脑袋,愣是看不见被遮掩起来的一星半点。 等开场白说完,温华安抚着激动的粉丝坐下,林晚瞳这才看清了她的脸。 她看上去更年轻了,也更漂亮了,脸上带着笑,哪怕在聚光灯下也找不出那张脸上任何一点不完美的地方。 林晚瞳嘴唇动了动,按捺下激动的心。她想喊,想说妈妈加油,又怕喊出来被听见了,导致妈妈发挥失常,于是只能盯着她,把激动和喜悦按捺在心里,把嘴闭上,只睁着一双闪亮亮的眼睛。 三年了,这是她离妈妈最近的一次。 聚光灯下,那人身姿挺拔又骄傲,经过三年的打磨,她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特长,又会调动气氛,一曲唱毕,现场又是一片尖叫。 林晚瞳也激动,她不能叫,于是就骚扰林枫晚。 她拽了拽林枫晚的袖子,语气激动又自豪: “女巫,你看,那是我妈妈!” 林枫晚不可置否。 “我妈妈超厉害的!”林晚瞳继续说,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我好多同学都喜欢她!” “嗯。”林枫晚敷衍点头。 台上的温华唱歌很好听,但是她一直没有那份艺术细胞。 这场演唱会对她来说没意思透了。 “你说妈妈什么时候能接我回家啊?”林晚瞳问,“演唱会结束后,我们去医院问一问好不好?这样就知道妈妈有没有找过我了。” “嗯。”林枫晚依旧冷着脸,没有多说一个字。她冰凉的目光望着台上的温华,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或者说,仇人。 第89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十) “啊啊啊温妈妈我爱你啊!!!”稚嫩的尖叫声被淹没在现场的狂欢之中,毫不起眼。林晚瞳奋力地大喊着,像是要把肺喊出来。 她发现,只要像其他人喊“温女神”一样给妈妈加个前缀,就不会有人发现她不对劲了! 她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 “真过分啊,温女神还没结婚,她怎么能叫温女神妈妈?” 一道窃窃私语的声音传进了林枫晚的耳朵里。 “行了你别说了,她只是个孩子。孩子眼里,最伟大的就是妈妈了。”另一个人扯着这个人的袖子,小声说着。 “那也不能叫妈妈啊!叫姐姐不行吗?我们温女神,没有这么大的孩子!”又是那个人的不满声。 “……”人群里从来不缺小声的议论,林枫晚只当没听见。 林晚瞳拼命蹦着高,想看的更清晰一点。 “要不要我带你过去?”林枫晚罕见地出声了,“中场休息,我可以带你去后台找她。” 林晚瞳眼睛一亮,随后犹豫着摇了摇头:“不了,被人看见会给妈妈添麻烦的。” 林枫晚说:“不会被人看见。” 林晚瞳还是摇了摇头。 “妈妈想来看我的时候,会去接我的。”她是如此相信着。 小孩子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着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演唱会结束后,林枫晚带着林晚瞳去了医院。 问过当初的主治医生后,林晚瞳一脸兴奋地跑了过来,抱住了林枫晚:“妈妈来把我的住院费结了!一定是妈妈来找我了!” “哦,”林枫晚先是冷漠应道,然后心里忽然一动,“她来找你了,你是不是也该去找她了?” 林晚瞳有些迟疑。 “去,”林枫晚的嗓音像是恶魔的蛊惑,“她这次回来说不定是特意来找你的,要不然她的演唱会为什么会开在咱们市?她还来医院了,她想看看你,要是她找不到你一定很着急。” 林晚瞳觉得有些道理,她不想让妈妈着急。 但是她也没忘记,女巫是个妈妈的黑子。 可是这一天她等了太久了。 她太过期盼这一天的到来。 “那我就看一眼。”林晚瞳伸出一根手指头小声说,“女巫,我想看看妈妈在干什么。” 林枫晚于是给她调出监控。 看到监控上的画面,林晚瞳先是一愣,接着兴奋溢于言表。 “她在拜访福利院!她一定是在找我!”发现这一点时,林晚瞳几乎要跳了起来。 “是啊。”林枫晚语气中带着丝丝缕缕的恶意,她终于想起你了,为了抹除你这个不安定因素,特意来看看你死没死,顺便立个善心人设。 “我们去福利院!”林晚瞳叫道。 林枫晚点了点头,想到女人接下来会出现的表情,忽然就想笑。 她总是不受控制地希望那个女人倒霉一点,哪怕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是啊,这么多年过去了。 林枫晚有些恍惚。 不过随即,她清醒了过来。 她牵起林晚瞳的手,难得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走。” 山河图的方便在于,它哪里都能去。 因此也不过是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们便来到了福利院。 前院,温华看着这些近在咫尺的人类幼崽小心翼翼的脸,定了定神。 “就这些了?我的意思是,没有哪个落下的孩子吗?我今天带的礼物够多,每个人都有份儿。”她问院长。 “就这些孩子了,没有别的。”虽然奇怪,但是院长还是老老实实答了。 温华可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她的关注可以引起很多人的跟风效仿,她希望这些孩子能多获得一些他人的关注。 闻言,温华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又提了起来。 她害怕自己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这次回来,想着要和从前做个了结,于是去了医院。 她当初笃定医院不会眼睁睁看着那孩子死掉。 不料旁敲侧击打听一番,医院却说那孩子跑了。 大冬天的,天寒地冻,他们都认为是她把孩子领走了,因为在一楼洗手间他们找到了那孩子换下来的病号服。 他们觉得她是因为交不起住院费,带着孩子跑了的,于是,也没有人去找。 但是那孩子能上哪儿去? 思来想去,她来到了福利院。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想见那孩子还是不想看见她,甚至没想好真见到她了要怎么安置她。 直接送去国外寄宿制学校读小学吗?最好送到一个偏僻一点的国家,比如说,冰岛。 当然,送之前,有些事还是要和那孩子说明白的。 现在,她没看见那个身影。 不管那孩子是死了还是在哪个角落里活着,不尽早解决的话,这都是一个可以把她打入地狱的隐患。 如果那孩子还活着,有人发现或者鼓动那孩子寻亲—— 温华不敢想。 匆匆给孩子们发了礼物,温华借口不舒服需要静一静让院长给她找了一个空房间休息。 按照行程,她还需要在孤儿院呆两个小时,做一些义工。然后她的助理会拍下很多照片,这些照片会被上传,买个小热搜,营销一波人设,这趟才算是结束。 于是没休息多久,她就鼓起劲儿来打算继续行动。 就在这时,门开了。 是谁?是院长吗? 温华猜测着。 门的后头,一个小小的脑袋探了出来,脸上带着些许小心翼翼。 温华看清后,猛地一怔! 她怎么都想不到,会在这里看见这孩子! 不是说人都齐了吗? 她还不至于分别三年就认不出来自己的女儿,虽然眼前的小姑娘浑身皮肤都是完好的,没有半点烧伤的痕迹。 “瞳瞳?”她不可置信地叫道。 听见妈妈的呼唤,林晚瞳高兴极了。 “妈!”她大叫着,终于放开手脚扑了过来。 温华却是一慌,没有第一时间接住她,而是小心掩好门。 “你小声一点……”温华忍不住说道。 林晚瞳乖乖闭了嘴。 “你怎么在这儿?有谁知道你来了?”关上门,温华小声问林晚瞳。 “没有人知道我来找你了,妈你放心!”林晚瞳拍了拍胸脯,接着便又是期待又是忐忑地看向温华,“妈你是来接我是吗?我很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你是我妈妈!” 接着,她又忍不住炫耀:“你知道吗?我去看你演唱会了,还为你加过油!我很小心的,没有人怀疑我!” 听着林晚瞳的话,温华的眉心突突地跳。 不好的预感成真了,她深吸一口气,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瞳瞳,谁告诉你不能对外说妈妈名字的?又是谁带你去的演唱会?” 她坐下来与林晚瞳平视,林晚瞳有这个认知,一定是别人教她的。她就算是知道妈妈是大明星,这个年纪,也不可能自己去参加演唱会。 林晚瞳一愣,答道:“是女巫。” “女巫叫什么?”温华问。 “不知道!”林晚瞳理直气壮道。 第90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一) 自己最大的秘密被人发现了,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温华怎么也没想到,女儿竟然是个一问三不知! “你是说这段时间都是她照顾你的对吗?那她住在哪儿?”温华控制住内心的慌张,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是她和哥哥一起照顾我!她就在我身边!”林晚瞳纠正。 “她住在哪儿?”温华继续问。 “她和我住在一起啊!”林晚瞳回答。 温华有些暴躁了:“电话,你知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 “她没有电话,不过妈妈要对她说什么的话我可以转述。”林晚瞳又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她敏锐地发现她妈妈心情不太好。 “她多大?长什么样子?”温华深吸一口气。 但是她太高估小女孩的表述能力了。 “不知道,”林晚瞳老老实实摇头,“她可能几十岁,也可能几百岁,长得很好看。” “几百岁?”温华一怔。 “嗯,因为她是女巫。”林晚瞳坚定道。 温华:“……” 要不是知道自己女儿没那个智商,要不然她真以为她女儿在玩她。 “那你哥哥呢?”温华问,“你知道他住在哪儿吗?” “知道啊,”林晚瞳说。 “他知不知道我的事?”温华又问。 林晚瞳摇头:“不知道,女巫不让我告诉他。” 温华松了一口气。 这么看来,这个哥哥的工作是不用做了。 “妈妈,我们以后会生活在一起吗?”林晚瞳抬头望着温华。 温华却有些犹豫。 “瞳瞳,你先回家好不好?”温华斟酌着说道,“把你家的地址给我,明天我让人去接你……接你的人叫江虹,你直接叫她妈妈,未来一段时间也会是她照顾你。” 江虹是她的助理,为人还是很可靠的。她打算先借着江虹的名义把林晚瞳接过来后就送她出国读书,这样也不怕被人查出什么。 林晚瞳却是一怔:“妈妈我不能和你住在一起吗?” 温华垂下眸子:“妈妈很忙,没时间照顾你。你跟着江虹妈妈,闲着有时间也可以来看妈妈。” 林晚瞳不说话了。 她盯着温华看了许久,看得温华浑身发毛。 然后她开口问:“妈妈,你是不是还没做好接我回家的准备去?” 温华怔了怔。 “你要是没做好准备的话我可以等,不必勉强自己。”林晚瞳说,“我多等几年没关系的,什么时候你做好准备了,再来接我回家好吗?” 温华也沉默了。 她不可能放着林晚瞳这么大个活人独自生存在这座她出生的小城里。 这个地方,有心人只要找准方向去查,太容易查出什么了。 “妈妈确实没做好准备,”温华轻声说道,“你可以换个地方等妈妈吗?世界上不止华国一个国家,其他国家也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妈妈可以给你买个大别墅,雇佣一个保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妈妈还可以每周都给你打视频电话,你也可以在那儿认识很多同学和朋友……” 林晚瞳想了想,好像是没有什么不同。 “我可以带哥哥去吗?”林晚瞳问。 哥哥为了赚钱那么辛苦,如果能有这么个机会,他会很高兴? “你哥哥是谁?”温华没有贸然答应。 于是林晚瞳说了。 女巫说不能把妈妈的存在告诉哥哥,没说不能把哥哥的存在告诉妈妈啊。 “我看看。”温华说。 然后她就把林晚瞳打发了。 过后,她去让助理查林霜叶的资料,因为要得急,资料也没有那么详尽。 一看资料,她便皱起了眉。 她没想到林晚瞳口中的哥哥是这样的人。 第二天,林晚瞳再偷摸找过来时,温华直接对她说了不。 “我可以给他一笔钱,让他好好读书或者干点别的,这笔钱够他用很长时间了,比起他这些年照顾你花费的只多不少,但是我不可能接受这样一个人一直和你有牵扯!”温华的语气甚至有些严厉, “这样的人,初中辍学,整天惹是生非,游手好闲。派出所有他的好几次拘留记录,甚至住的地方都没有……就冲他这份履历,我就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林晚瞳咬牙看向温华,几乎要哭出来,“哥哥在很努力地变好……他已经在上学了!” “他在学校的成绩也算不上好,”温华试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瞳瞳,有些东西不是说改就能改的,他和你不一样。像他这样的人,这辈子生来便注定了只能混在底层,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大成就。你要是让他一直活在底层还好,贸然把他带到不属于他的阶级,那是害了他。他这样的人,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要是有一天忽然不缺钱了,吃喝嫖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甚至染上毒品都有可能……” “我哥不会这样!”林晚瞳大声吼道。 温华却并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对,她只觉得这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狠下了心,准备逼一逼她。 “瞳瞳,你不为自己考虑,你为妈妈考虑一下行不行?”温华说,“他这样的人,就是个无底洞。今天妈妈告诉他真相给了他钱,明天他就能拿这个一直要挟妈妈,他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想看着妈妈的人生被他毁掉吗?!” 林晚瞳的脸顿时白了。 她完全没考虑过这样的结果。 她以为,如果他们相遇,妈妈接受了她,他们一定会有一个很幸福的结局。 现实是,妈妈只想远远地把她送走,把哥哥打发走,甚至把她送往遥远的异国他乡时,连个熟悉的人都不打算给她留。 至于她是否会对此感到孤独与不适……反正有新朋友。 但是,她自始至终都没想过出去留学。 昨天她回去后问了女巫,女巫给她看了各国的小学的实时监控,她发现外国的小朋友说的什么话她都听不懂。 另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则是,国外的教育和录取方式和国内不同,她几乎不可能在国外读完小学初中后回国参加中考高考。 这意味着,她如果要读书,就得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只要她答应,温华就有十多年的时间不用担心受到来自女儿方面的骚扰。 妈妈,你真的爱我吗? 她想这么问。 但是她没问出口。 哪怕是自欺欺人,她也不想亲手毁掉自己编织的梦。 因此沉默许久,她还是出口哀求:“我不告诉他妈妈是谁……妈妈什么都不用管,妈妈可以让别人出面应付我和哥哥……我想和哥哥一起去,可以吗?求你了……如果我自己去,我会很害怕……” 而身边有那个人在,无论前方有什么,都能带给她几分安心。 因为女巫说过,他是除了死亡之外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抛弃她的人。 然而,令她伤心的是,温华依旧拒绝了。 她甚至问:“瞳瞳,妈妈和哥哥你只能选一个,你选谁?” 她丝毫没有顾忌这个问题会对这个年纪的小孩造成多大的伤害,于是,林晚瞳也没有顾忌地问了她一个问题。 她问:“妈妈,你说我哥这样的这辈子只能混在底层,那你又比他高贵多少呢?” 第91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二) 林霜叶确实没什么天赋,他虽然很努力地在学,但是也实在不是一个搞科研的料。 学会的这些东西,只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对自己手底下的项目一无所知。 他倒是不气馁:自己什么水平他早就知道了,只要努力就能成功,这种事只会出现在绝世天才身上和凡人的梦里,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要承认自己的平凡和一无是处的。 他反倒觉得自己很幸运。 他手里可是有一项跨越时代的药剂,而且这份药剂的制作方法对于现代科学技术来说非常简单。 难的就是,该怎样用这份东西为自己换取利益。 自己开一个公司吗? 别逗了,那得多少钱啊?而且还是科研和医药方面的公司……他既没有钱,又没有人脉,手底下还没有可信的人,这要是从头组建,这里头涉及的巨额利益就不是他能把握的住的,资本吃起人的时候可不会讲究情面。 对于一个商业界和资本界没有任何背景的小白来说,任何苦难都能把他打垮。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 他打算先是制作出几支成品,带着这些东西去拜访各大学府的有名教授,通过他们接触国家势力。 然后,他会无偿把配方贡献给国家或者无偿向全世界公布,让那些大公司自发地去进行研究, 再然后。 他卖原材料。 第三代基因药剂里的两项重要材料可只有他手里有。 这种东西不惹人眼红是不可能的,但是他已经通过上交实验数据流程以及论文为自己找了一座可以倚靠的大山。 这么多东西都给你了,我自己留一份没问题?你要是觉得不满可以找平替嘛! 为了商谈,林霜叶还特意请教了女巫怎么跟大人物说话。 而这一点,林枫晚太有经验了。 怎么说呢,在《末日之劫》里,她接触的人物,就没有几个不是国家级的。 哪怕是青铜树的干部们,随便放一个出去,那也都是能影响国家格局的顶尖异能者。 只有蛮力的干部青铜树可是不会要的。 包括她自己。 有足够的材料,她甚至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国家,一个文明。 所以,她自然是答应了下来。 又不是什么麻烦的事。 不过林霜叶的经验还是欠缺了点,林枫晚也暗示他可以适当的透露一点他有外星人帮助这个事实。 这样的话他面对和国家的谈判时也会有一些筹码,而林枫晚并不介意自己被当成筹码。 在林晚瞳天天往外跑的这段时间里,林霜叶甚至带着国家的人来了一趟避难所。 为了让避难所更有科技风格,林枫晚甚至又给避难所升了两次级。 现在避难所的等级为lv5,比起末日来临时的避难所,它更像是一所花费重金打造的生态实验室,自带五星级酒店的那种。 那一天,林枫晚没出去,林霜叶虽然听不到她说的话,但是她可以听见说的话。 适当的展示神迹,对林霜叶的谈判很有帮助。 温华不会知道,在她嘲讽林霜叶这辈子都是底层人的时候,林霜叶正在和她一辈子都攀不上关系的一群人平等地坐在一起讨论交流。 她也不知道,如果不是这辈子林晚瞳给了她一个机会,她确实是这辈子都不可能攀的上林霜叶的关系。 但是她拒绝了。 于是这份关系和她没有关系了。 林晚瞳回来的时候,上头的人还没走。 传送回家时,她一抬眼就看见了排排武装的士兵。 当即林晚瞳吓得一个激灵,反射性就扑到了女巫的身后,死死抱住她的大腿,然后才悄悄探出脑袋,警惕而好奇地打量着其他人。 “这是客人。”林枫晚解释说。 林晚瞳稍稍放下了心。 她有些紧张地举起一只手对着这些士兵挥了挥:“你们好。” 她紧张,站在她前方的士兵们并不比她好多少。 因为他们面前,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和外星人沟通的孩子。 这是华国官方同外星人进行的第一次正式的第三类接触。 不过和想象中的外星人不同,这个外星人,谁也看不见,谁也摸不着。 就好像她和他们不在一个次元。 据说,他们的生命形态也完全不同,对方甚至已经脱离了肉体凡胎的范畴。 虽然对方还是人类的原样,不过上头严重怀疑,对方使用这种形象,也只是为了方便接触人类。 因为无法感知,所以很难沟通。 不过幸运的是,华国有一个能看见外星人的小孩。 林晚瞳。 他们本来想直接去请人,但是被外星人拒绝了。 那个代号女巫的外星人,对方掌握着超出他们认知的技术,又带着友好而来,他们并不希望同对方翻脸。 所以,可以说,现在所有人都在等林晚瞳回来。 现在林晚瞳回来了,在见到他们的一瞬间,她便反射性地抱住了一团空气。 这个动作十分怪异,像个精神病,但是这也是对方能接触到外星人的证明。 “你好,是瞳瞳吗?”早就在那里等着林晚瞳回来的一个人走了上去,温声问道。 然而林晚瞳现在慌极了。 她看着大变样的家里,看着这些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下意识地抱起自己的小书包,缩成了鸵鸟。 “你们先聊,我,我回房间了!”她磕磕绊绊地说着,抓起书包就跑。 “回来。” 随着一道凉凉的声响响起,林晚瞳的后衣领被猛地抓住,拉出一条直线。见逃脱无果,林晚瞳再度变得欲哭无泪,紧紧抱住了林枫晚的大腿。 “你就不能换个位置抱?”林枫晚发自内心地问道。 林晚瞳疯狂摇头,手指头愣是一点没松开。 “瞳瞳?”得知林晚瞳回来,林霜叶也走了出来。 他对着林晚瞳招了招手,深吸一口气,道:“瞳瞳过来,哥有点事要跟你说一说。” 林晚瞳看着她哥,又看了看女巫,痛苦地捂住了头,然后提出了一个自己的小小的要求: “哥,我不学习行吗?” 林霜叶无语。 “这可由不得你。”在她身后,林枫晚凉凉地说道。 林晚瞳顿时变成了苦瓜脸。 林枫晚想了想,说:“做完这个,我送你一件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啊?”林晚瞳提起了一点兴趣。 “能让你学起来不那么痛苦的东西。”林枫晚回答道。 林晚瞳的神色更痛苦了。 第92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三) 因为林晚瞳回来了,所以接下来主要就是林枫晚在和上头的人谈。 对于这些人,林枫晚多了几分敬重,毕竟她当年上学的时候,拿的可是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 接下来,林晚瞳便充当了一回无情的翻译机器。 两个小时后,关于3代基因药剂的事谈完了,也只谈了三代基因药剂的事。 林枫晚没漏她自己的底儿,其他人就不敢以势压人。 何况,这东西林枫晚既然能拿出来,那也能收回去。 在林晚瞳回来之前,林枫晚已经给他们表演了如何把大厅里的自动售货机收进未知的空间。 他们以为女巫有某种储物法宝。 事实上,她只是把属于游戏的东西,还给了游戏。 她只能收取属于游戏的东西,不过,那两份她交出去的原材料,恰在此列。 而第三代基因药剂带来的,可不仅仅是让上头的人看见了全民素质大大提升的希望,还让他们明白了,女巫这个外星人手里一定还藏着更好的东西。 所谓抛砖引玉,这种东西都能当做砖,那玉会是什么? 会议结束,林晚瞳也松了一口气。 压力太大了。 不过这些人竟然是来找女巫谈判的,她还以为没人会相信有女巫呢。 知道他们知晓女巫的存在,林晚瞳也没什么顾忌了。会议结束后,她直接瘫在了女巫的大腿上,被女巫嫌弃地拎起来丢掉。 “哎呦!”屁股墩儿着地,没受伤但是疼。林晚瞳气鼓鼓地瞪着林枫晚,林枫晚视而不见。 “你竟然用完就丢我!”林晚瞳气呼呼地控诉,同时伸出了一只手,“我的奖励呢?说好的奖励呢?别想赖账!” 林枫晚从游戏里挑挑拣拣,拿出一个头盔递给林晚瞳。 “啊——” 待看清头盔的模样后,林晚瞳吓得拼命往后窜,就是不敢接。她不接别人也看不到,像是那种直接在现实制造的东西不需要林晚瞳的充当中介,但这种直接从游戏里取出来的东西,林晚瞳不接其他人也碰不了。 很多东西只有被林晚瞳触碰过,它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实体。 “我不要这个!”林晚瞳抱住林霜叶尖叫道,“换一个换一个!这个太丑了!” “怎么了?”林霜叶还没见过林晚瞳这般模样,不由有些慌张。 而林枫晚,则是显得相当随意。她把手中的头盔扣在了桌上:“爱要不要!”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会议室。 而林晚瞳,被那东西快吓哭了。 她是真的不想接,但是现在整个会议室的目光都聚集在她的身上。 不仅是林霜叶好奇,上面来的人更好奇,女巫究竟拿出一个什么东西,让这孩子吓成这样。 “是一个头盔,一半是透明玻璃,”在周围人的再三追问下,林晚瞳不情不愿地开口,“下头有很多管子,玻璃里有奇怪的冒着泡泡的液体,里头还泡着一个青色的脑子。” “青色的脑子?”林霜叶追问道。 “嗯……就跟哥你生物书上那个似的,不过是青色的。”说到这儿,林晚瞳不由往林霜叶怀里缩了缩,“长相这么恐怖的东西,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然而一旁的科学家却是听得眼睛炙热。 “瞳瞳……你能把它拿给我们看看是什么东西吗?”科学家诱哄道。 林晚瞳抗拒地摇了摇头。 “你想啊,女巫那么喜欢你,她绝对不会害你对不对?那肯定是好东西啊!”科学家继续说。 女巫喜欢林晚瞳已经是所有人的共识。 只有林晚瞳能肆无忌惮地和她打闹,什么都不用顾忌。要是林晚瞳惹她生气,直接上脚踹像是对待一个不懂事的熊孩子,偏偏很多事上又像是维护家里人一般维护她。 就像是长辈教导晚辈。 这是他们所有人都羡慕不来的,女巫虽然不会踹他们,但是他们跟女巫说话也得小心翼翼。 听见他们的话,林晚瞳又生气了。 “她根本不喜欢我!”她委屈地大喊道,“她只喜欢我哥!我就是她捡来的!” 她想赌气,但是没有人相信她。 怎么可能呢?林霜叶和女巫可没有多少交流,他甚至看不见女巫。一直以来,女巫都是按照林晚瞳的期望办事,怎么可能女巫会更喜欢林霜叶? 大抵是因为女巫揍她而不揍林霜叶让她产生的错觉罢了。 打是亲骂是爱,小孩子家家懂什么? 发现没有人相信她,林晚瞳更苦闷了。 不过她也不相信女巫会害她。 她搞了这么个怪东西来,八成是专门来吓她的! 女巫一定等着嘲笑她! 她不能给女巫嘲笑她的机会! 当即她鼓起勇气,眼一闭,大步向前走,却在走第二步时慢了下来,走到第三步时,她的腿都在打颤。 好可怕好可怕好可怕…… 像是外星人的大脑一样的怪东西…… 她的手也跟着抖了起来。 她悄悄地,悄悄地伸出手,然后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又缩了回来,死活不敢继续伸。 “瞳瞳,你要是把它拿起来,我就给你五十块的零花钱。”这时候,林霜叶冷不丁地说了一句。 林晚瞳的心顿时剧烈跳动起来! 零花钱! 她还没有过零花钱! 顿时,她手向前一伸,抱住头盔,咔嚓一声戴到了她的脑袋上。 她原本转头是想问林霜叶要零花钱的,但是转过头后,她愣住了。 世界在她的眼中变得不一样了。 身后的人们所有的动作,所有的表情都被她看得一清二楚,过去会被忽略掉的细节,被这一刻在她的脑中形成了丰富的含义。 她的五感前所未有地清晰,甚至能听到众人的心跳声,她看向林霜叶,又看向刚刚和女巫谈判的男人,只是一眼,她便知道了他的出身家庭童年少年身体父母安在以及性格习惯,甚至未来的方向也隐隐可见,仿佛只要她再努力一些,就能看透这个人的未来。 她看向林霜叶,那一瞬间她明白了她哥哥确实资质平庸,如果没有什么逆天的机缘,这辈子注定混的不上不下。同时,她想到了母亲。 记忆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今天和昨天母亲的一举一动都在她的脑海里回放。很多被她忽略的动作语言她忽然就理解了,就在她理解的这一刻,一股巨大的空茫席卷了她的身心,林晚瞳跪在了地上,崩溃地大哭了起来。 原来,妈妈是真的不要她了,哪怕她听话出国,妈妈也再不可能接她回家了。 第93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四) “瞳瞳!” 妹妹忽然崩溃大哭,林霜叶吓坏了。他急忙上前安抚林晚瞳,顺便摘下了女巫送给她的头盔。 在林晚瞳戴上头盔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见到了那个头盔的模样。 确实有点吓人,它的上半部分就是一个透明罩子里装满不明成分的溶液,里头浸泡着一个青灰色的大脑。下方,大脑的神经元攀附的血管连接着无数小管子被插入头盔,连接到了林晚瞳的脑袋上,当林晚瞳戴上头盔后,那头盔竟然还散发着微光。 戴上头盔之后,林晚瞳就开始哭了。 因此,林霜叶断定是头盔惹的祸。 摘下头盔,他就开始安抚妹妹。 林晚瞳一直摇着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直在哭。 房间里,几个科学家围着头盔围成了一圈,啧啧称奇。 他们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但是科研人员的好奇心作祟,终究还是有人忍不住伸出了自己的魔爪。 “这个,我可以戴上试试吗?就一会儿!”年过半百的老人捧着头盔俯身在林霜叶面前哀求,林霜叶哪管得着这些,现在林晚瞳忽然开始哭这件事,就够他慌神了。 林晚瞳听闻后,却是摇了摇头,带着哭腔断断续续道:“你们拿走……拿走!我不要了,我不要了!” 科学家听后喜出望外,立马把那个头盔戴到了脑袋上。 这一刻,他对世界的认知都发生了变化。 他的眼神变了,过去一直想不明白的难题迎刃而解,最近陷入了死局的研究忽然想到了新的突破口。而只是稍微想一想,凭借着他庞大的知识量,便有一条可行的道路摆在了他的面前,光是看着这个假设,他心里就已经得出了结果。 “笔……拿笔和纸来!”他大声说着,身体激动地颤抖,周围的科学家不明所以地拿过纸笔,他便开始低头推导起来。 没有人敢打扰。 他一个人在这里写了一个多小时,中间没有丝毫停顿。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哪怕是八位数的加减乘除都不过是一念之间就能得到答案,丝毫不用进行什么复杂的运算。 终于,他停下了。 他开始喜上眉梢,仰天大笑。 这种感觉太美好了,戴上头盔的那一刻,他仿佛化身成世间的真理,可以轻易看透一切过往看不透的迷障。 他脸上带着笑容,刚想继续,头盔便被人从头上摘了下来。 “谁?!”他愤怒地回望,这一刻,他从神变回了凡人,这让他感到非常不适应。 但是等他看清情况后,不由愕然了。 “它怎么就剩下了这么点!”科学家不可置信地大叫道。 只见那头盔的透明溶液中浸泡的灰蓝色大脑直接萎缩了一半,头盔中的液体也开始变得浑浊。 “你刚刚在推导公式的时候它就一直在缩小,我们没敢打扰你。”把头盔拿下来的科学家心疼坏了,他想戴上去试试,但是一看灰蓝色的大脑剩余的体积,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是有消耗的啊?科学家有些失落。 “你戴上这个头盔时,都是什么感觉?”这时候,大领导也过来了。 什么感觉? “我感觉,戴上这个头盔的时候,我就是无所不知的神。”科学家喃喃道。 …… 房间内,林晚瞳总算哭累了。 她的眼睛揉得通红,嗓子也哭哑了。 她从内反锁了门,没有她的允许谁也不能进来,除了那个会穿墙的女巫。 林枫晚就这么站在边上看着她哭了一个多小时,现在林晚瞳哭累了,总算想起来要算账了。 “你故意的!”林晚瞳咬着牙,恨恨地说道,“你什么都知道,你早知道一切,是不是?你想看着我和妈妈彻底断绝关系,你鼓动我去找妈妈,你想让我死心……是吗?” “是。”林枫晚没有否认。 房间里的枕头被丢了过来,紧随其后的,是林晚瞳的大声的质问: “你为什么非要告诉我?我都跟你说我不想知道了,你为什么就不能骗骗我!一定要看我哭你才高兴是吗?!” 林枫晚听着林晚瞳的质问,没有说话。 这一次,她没有踹林晚瞳的屁股。 她闭上眼睛,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前世,那一次,没有女巫横空出世。 幼小的孩子穿着病号服踉踉跄跄地在雪地走了一夜,第二天昏倒在了初中辍学的小混混的家门前。 小混混没有钱送她去大医院,于是把她送到了自己知道的小诊所里。 那个小孩高烧烧了好几天,皮肤又被感染,治好她着实消耗了小混混不少的心力。 上辈子,他也是拿着断绝父子关系逼着他爸签字的。 只不过,那时候他收养的是一个毁了容,浑身大面积被烧伤留疤的,几乎不可能有人愿意要的孩子。 他们就这么相互扶持,走过了一天又一天。 林霜叶没有去中考,也没有去读高中。 上辈子没有女巫横空出世给他们盖房子,光是每个月的房租就断了他去上学的路。 剩下的钱他也没攒着,全都用在了那个半路捡来的妹妹的脸上。 等十六七岁时,她身上已经看不出什么烧伤的痕迹了。 她如同林晚瞳一样喜欢温华,甚至更加疯魔。 林霜叶知道温华是她的母亲,他带着她去堵过温华几次,可惜时间和地方选的不太好,温华不承认。 后来…… 她考上大学了。 林霜叶知道她心里一直有遗憾,他知道她想见温华,于是他想给她一个惊喜——他去求温华,试图让她在妹妹18岁生日那天陪一陪她。 温华拒绝了。 那时候的温华不仅在娱乐圈名声极盛,还嫁了一个富豪老公,生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怎么可能还愿意掺和进过去的事中? 她去看大女儿,万一被老公发现了怎么办? 当时她给出的最好的条件,是她给林霜叶一笔钱,从此他们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这不是林霜叶想要的,他试图去说动温华,想让她愿意在妹妹生日那天圆妹妹的一个梦,哪怕只是打个电话跟她说几句话也好。 温华还是拒绝,因为可能会被录音。 一来二去,温华没答应,但是林霜叶被人看见了。 她的富豪老公问她林霜叶是谁,她便说是一直纠缠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狂热粉丝。 林霜叶家里确实有很多温华的东西,但那是林枫晚的。 富豪老公信了,他吩咐手下的人,搞黄林霜叶的工作,警告威胁了他一顿。 这些,林霜叶没有跟任何人说。 他还是试图打动温华,因为他知道,妹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温华,很想再光明正大叫她一声妈妈。 然后温华的富豪老公知道后,给了几个小混混一笔钱,让他们把林霜叶打残。 林霜叶没被打残,他被打死了。 上辈子,林枫晚亲自送了温华一家子进的监狱,一个都没落下。 然后,她改了名字,彻底同过去做了个了断。 这辈子,一切都没发生,她不至于因为上辈子的事对现在的温华赶尽杀绝。 但是,她绝对不允许林晚瞳再和温华有任何关联。 她不配。 第94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二五) 温华最近很烦躁。 原本她都打点好了,准备再见到林晚瞳的时候直接送她出国,结果,这时候,林晚瞳消失了。 她去了林晚瞳提供的家庭地址,发现那地方是假的,只有一堆烂尾房,根本看不见任何能住人的地方。 地址是错的。 而她,在这里也耽误太长时间了。 因为林晚瞳,她往后的行程都被延期了,但是,林晚瞳竟然跑了! 深吸一口气,温华知道现在不是能继续拖着的时候。 所以,她把这件事交给了助理江虹。 现代社会,没有人能永远掩盖自己的秘密。 很快,通过调查,江虹找到了林霜叶所在的学校。 她直接去了。 当在课堂上被老师叫走的时候,林霜叶还是懵逼的。 他最近并没有犯过什么事才对,虽然和国家达成了合作,但是他依旧该上学上学,该打工打工。 至于第三代基因药剂,这个有关的工厂上头已经在建了,目前这项技术还属于保密状态,他跟国家签过保密协议的。 而工厂,地方国家找,设备国家出,人国家调,他只负责出个技术,另外女巫那边拿出了价值五百万的黄金替他入股。 他占据工厂股份的51,虽然按照这模式工厂建好了他也是被架空的状态。 不过这也无所谓,他自己的人手可以慢慢培养,首要任务是找到足够的人才把工厂运营下去才是。 这几天他都在忙这方面的事,所以,当他听见有人找他时的第一反应,便是国家来人了。 然而等他看见眼前的女人时,却怔住了。 女人风姿绰约,面含微笑,她的手上挎着名牌包包,身上穿着成千上万的名牌衣服,戴着上百万的手表,一看就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副打扮,也不可能是国家派来的人。 “您好,请问您找谁?”见到女人之后,林霜叶忍不住问道。 这张脸太陌生了,他很确信他过去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遇见过这张脸,然而,对方却是指名道姓要找他的。 “你好,”女人,也就是江虹,对着林霜叶露出一个优雅的微笑,她说,“我是瞳瞳的母亲,这次来,是想接瞳瞳回家的。” 那一瞬间,林霜叶如坠冰窖。 三年前,他没想过林晚瞳会选择留下来陪他一起吃苦,三年后的今天,他没想过他有朝一日会同林晚瞳分开。 那是他的妹妹。 但是他又知道这些年林晚瞳有多么思念母亲,她几乎是坚信着,母亲一定会回来接他。 怎么可能呢? 林霜叶心想,她怎么能真的回来了呢? 慌乱之下,他舔了舔干涩的唇:“你好,请问你有什么证据吗?如果只是空口一句话,恕我无法相信您。” “当然有,”江虹来之前温华就把身上能找到的所有材料都给她了,当林霜叶听着江虹一件一件地叙说,拿出一样又一样东西的时候,他几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她真的和林晚瞳有关系。 那么妹妹会跟着她走吗? 毫无疑问的,会。 林霜叶想不到林晚瞳不回家的理由。 而看她那一身名牌,恐怕现在的生活也很优渥?她可以给林晚瞳更好的未来。 但是—— 他不想林晚瞳走。 他习惯了家里永远有一个人等他回家,习惯了林晚瞳天天小嘴里叭叭。 他好不容易有了依靠,有了正常生活下去的动力…… “您说了不算,我得问问瞳瞳。”林霜叶说。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压的很低,语调里带着一丝颤抖。 话说出口的瞬间,他感到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了。 他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延缓时间而已,他知道的……林晚瞳没有任何不回家的理由。 “哥?” 林晚瞳原本正在教室上课。 但是老师叫住了她。 跟着老师来到办公室,她第一眼就看见了面色惨白的哥哥,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女人。 “瞳瞳,我是妈妈。”见林晚瞳进来,江虹先发制人地站了起来,继而对身边的老师点头,“老师您好,我叫江虹。” 听到名字,林晚瞳顿时知道她是谁了。 她也知道她是来干什么的了。 她垂下眉,跑到了林霜叶身旁,抱住他的胳膊,然后看向江虹,用整个办公室的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老师,她不是我妈妈我不认识她!”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怔住了。 包括林霜叶。 在他心里,江虹已经和林晚瞳妈妈画了等号,毕竟,她知道那么多东西。 江虹也怔住了,她没想到这孩子这么不给脸面,温华明明应该跟她提到过自己才是。 转念一想,她又觉得这可能是这孩子太小,什么都不懂的缘故,你不能要求一个小孩子有大人的世故和圆滑,于是她开始暗示:“瞳瞳你在说什么?你连妈妈都不认识了,是不是妈妈现在变化太大了?你还记得那个兔子吗?你很喜欢的兔子玩偶,那是妈妈在你三岁生日那天送给你的。” 出乎她意料的,林晚瞳依旧表现的十分冷漠。 江虹急了,她开始试图曝出各种佐证证明自己的话里的真实性,还拼命解释:“瞳瞳你是不是还在生妈妈的气?妈妈当初那么做是有原因的。妈妈出了车祸,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 林晚瞳敛目。 温华不知道,她每天都在“看”着温华。 因此她知道,江虹说的全是假的,温华根本没有失忆。 她更知道了,温华从来没有想真心领她回去,她只是想把自己扔到一个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而已。 她知道温华现在在和天极娱乐的二公子谈恋爱,更知道他们两年后会结婚。 在她新的家庭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她不是我妈妈,我不认识她。”林晚瞳听自己说,她死死抱着林霜叶不撒手,像是在宣示自己的决心,“她说的东西没有人可以证明,我根本没有什么兔子玩偶!” 江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她急了。 她也没想过林晚瞳不跟她走的可能。 “你在说什么……”她慌张地说道。 这时候,林晚瞳却抬头看向她,漂亮的小脸上面无表情:“既然你说你是我妈妈,那我们就说一些能被查到的。比如,你走之前,我是因为什么进的医院?” 听到这个问题,江虹的脸也白了。 第95章 小女孩的守护女巫(完) 温华没告诉她这些,她哪儿知道发生了什么。 温华再相信她,也不至于什么都跟她说明。 她只能一个劲地重复:“瞳瞳,妈妈是有原因的……” 但是林晚瞳看了三年的“原因”。 没有人比她更知道原因是什么了。 “老师,她不是我妈妈,她是人贩子。”林晚瞳冷静地说着,接着她看向江虹,“你再不走,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江虹可不想惹上警察,她看着办公室里面色不善的老师和林霜叶,额头渗出细细密密的薄汗。 “我的确不是她的妈妈,但是我是她妈妈叫来接她的,她的妈妈现在不太方便。”江虹只能实话实说。 然后她看向林晚瞳,想最后努力一次:“你不是很想妈妈吗?你真的不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妈妈当初那样是有苦衷的,你要体谅妈妈……” 林晚瞳看着她,沉默。 “哥,走。”她拉起林霜叶的手,就要离开办公室。 “瞳瞳!”江虹急道。 林晚瞳回头,眼里没有任何感情:“我不跟你回去,我跟你回去是等着她第三次把我丢下吗?你们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我什么都知道。她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我还知道她和一个富豪正在谈婚论嫁,顺利的话这一两年就能结婚,然而她到现在都没告诉过那个富豪我的存在。她来找我只是怕我给她添麻烦而已,我真回去了,她明天就能把我远远地打发走——她已经在冰岛替我找好寄宿制学校了,我知道的。你不要再缠着我了,你再缠着我,咱们真的鱼死网破,谁也讨不到好处。” 江虹骇然。 温华和天极娱乐二公子谈恋爱的事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她从哪儿得到的消息? 她甚至知道,温华并没有告诉那位公子哥自己有过孩子。 她忽然觉得有点冷。 “现在,你立马滚,这辈子都不要再来找我。你敢来找我,我就敢把他那些破事儿公开。”林晚瞳看着她威胁道。 江虹到底是走了。 她不知道林晚瞳说的是真是假,不过她知道,再待下去会出事的。 温华的身份并没有那么经扒。 她走后,林霜叶的心也落了回去。 他至今不敢相信林晚瞳的决定。 “你不是一直想跟妈妈回家吗?”他问。 林晚瞳摇了摇头:“我现在不想跟妈妈回家了,我只想跟哥哥回家。” 林霜叶心里忽然涌现出一股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把林晚瞳抱在怀里,紧紧的,仿佛这样她就不会跑掉。 多幸运啊,一个人生被毁掉了一半的人,遇上了一个孩子,人生就此改变。 他不用担心那孩子跑掉了,她已经表明了不会离开。 过后,林晚瞳发烧了。 她难得生一次病,这场病却没有生多久。 林枫晚发现的时候,一瓶“状态清除”药剂就让林晚瞳恢复了健康,只不过林晚瞳的精神却不太好。 时间一点一点推进着,一年后,“太空工厂”正式投入运营。 因为要保密,林霜叶不可能拿着这个当成自己的成绩被特招进重点大学,林枫晚曾经想过塞几篇论文给他,被他拒绝了。 靠着自己的学习,林霜叶只考进了一个二本大学。 次年,这所大学与a大合并。 原本平平无奇的二本一下子成为了重点。 大学时,陈老师被检查出肝癌。 在积极的治疗下,他痊愈了。 大二那年,太空工厂正式对全世界开放,它们只卖一种东西:一种谁也不认识的混合液体,这种液体拥有着神奇的作用。 如果只用来生产第三代基因药剂,那么这种东西只是第三代基因药剂的原材料;但是把它作为商品卖掉,世界又在它的基础上研究出了新的东西。 林霜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有成为亿万富豪的这一天…… 岁月如梭。 少年身上的青涩褪去了,逐渐变得稳重起来。 十年时间一晃而过,太空工厂已成为全世界最神秘的地方。 没有人知道它的ceo是谁,而林霜叶,依旧和林晚瞳住在地下避难所里。 林晚瞳18岁那一年。 星卷游戏推出一款买断制单机手游——末日之劫,林霜叶往里面注资了一个亿,只为了买一个这个游戏的结局。 自此以后,这个游戏有了结局。末日只会持续十年时间,十年一过,世界将会恢复平静。 后来,他又根据女巫的要求,找人做了一份od。 这些年,林枫晚并不是经常性地往外拿游戏里的东西。 但是在试玩了游戏后,光是看着游戏里的避难所,林霜叶就有着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而且游戏里的角色并不全知,也不能瞬移。 但是他还是尽可能地让游戏更换了新的美术资源。 “女巫,你到底是谁?”林霜叶问。 林枫晚依旧没有回答。 她看着眼前已经和记忆中完全不同的男人,有些恍惚。 现实已经被修改得乱七八糟了,她的世界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这是属于她的平行时空,还是真的穿越到了过去? 林枫晚不知道。 但是她知道她要走了。 任务已经完成,而且她在这个时代已经停留得够久了。 截止到现在,她记忆中那些人的结局都被改变了,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她不可能照顾他们一辈子,未来的路还是要他们自己走。 “我要走了,”有一天,她忽然对着林晚瞳说道。 正在吃饭的林晚瞳动作一顿,抬起了头。 她已经长大了,已经十八岁的她出落得十分漂亮,学习也十分不错。 这些年来,如果说林霜叶担当了她作为父亲和兄长的角色,女巫则是代替了母亲的角色。 尽管这个母亲并不温柔。 “你要去哪儿?”她问,“不走不行吗?” “我也要回我的家里啊,”林枫晚说,“你现在长大了,哪怕没有我陪着你也能过得很好了。” “可是我不想你走。”林晚瞳失落道,“我想你留下来。” 林枫晚摇了摇头:“你想没有用,我确实要走了。” 林晚瞳知道自己劝不了她,从小女巫便是这样,她说什么永远都是通知,像这种事情她说出口之后就不会给你反悔的机会。 “你还会回来吗?”林晚瞳的声音像是要哭了一样。 “不会。”林枫晚依旧回答得干脆利落。 林晚瞳于是郁闷了好多天。 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林霜叶,林霜叶也沉默了好久。 他已经习惯自己家里有一个看不见的人了,尽管自己从未见过她的容貌,也从未听过她的声音,但是他一直都知道,家里确实是一直有这么个人在的,甚至光是想到就会为此感到安心。 但是他又一直都知道,对方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甚至可能不是一个维度,一个时间上的人,这一天,似乎是迟早都要来的。 他的接受速度比林晚瞳要快,主要是他其实对这个人并没有多清晰的概念。 “临走之前,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在林枫晚离开的前一天,他还是鼓起勇气问了,“有一件事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但我现在还是想问。您,到底是谁? 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您对瞳瞳不符合常理又不要求回报的帮助让我一直非常好奇……现在您要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您可以告诉我了吗?我保证不会告诉其他人。” 林枫晚眨了眨眼睛:“我说我不是想帮她你信吗?” 林霜叶自然是不信的。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女巫对他们有多照顾。而这个人,一直都跟在林晚瞳身边。 “其实有些事情你可以多相信这孩子一点的,”林枫晚笑着回答道,“比方说我喜欢你远多过喜欢她这件事。毕竟她大多数时候蠢得让人看见她就想打,” “对,哥?” 林霜叶蓦然瞪大了双眼。 第96章 间章 权限转移 再次醒来,林枫晚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在避难所里独自一人呆了三天,才想起来要出门看一看。 她去找了医生,新建立的天空城内,医生依旧是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中开了一家小诊所。发现她醒过来之后,医生给她泡了一杯茶,两人便面对着面,什么也不说,静坐了许久。 没一会儿,医生有客人来了。客人不知道医生的身份,林枫晚也就在这儿看着他忙活。 一直到了月上中天,林枫晚才勉强回过神。 “我这儿要关门了,”医生走过来看着她,“你是留下还是回去?” 林枫晚抬头眨了眨眼,看着那张熟悉又有点陌生的脸,道:“我饿了。” 于是医生给她买了两个包子回来。 这天晚上,她还是睡在诊所外头两张病床的一张上,睡得分外安心。 第二天,她的状态恢复了不少。 “怎么了?这次不太顺利?”见她恢复之后,医生买来了早饭,一边吃一边问。 “我睡了多久?”林枫晚问。 “21天,加上你把自己关着的三天,一共24天。”医生说。 “只有21天?” “只有21天。” “哦。” 得到答案后,林枫晚算了一笔账。 如果按照现世和末日之劫这款游戏的时间对比的话,21天的现实时间确实抵得上游戏中的14年。 只不过她是在现世当了14年幽灵,因此这个时间换算到现在,就会显得有那么些奇怪。 算了,不想了。 她看向自己的游戏面板。 新做的od跟过来了。 新的od里,增加了一个名为医生的角色。 点击加载,手机界面中的人物面板顿时变了。 她的眼中没有出现新的面板。 因为,她的角色是游戏里的主角,而不是od的新角色医生。 “医生,你的视野里有出现什么变化吗?”林枫晚问。 医生怔了怔,看向四周。 良久,他揉了揉眼,然后又揉了揉。 “如果我说我在自己家店里看见一个锤头和钳子组合起来的符号——” “那么恭喜你,你成为新的玩家了!”林枫晚一拍手,高兴地把自己的手机塞了过去,“以后青铜树就拜托你啦!” “等等!”医生愕然,“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林枫晚无辜地眨了眨眼,“以后你就是玩家了,反正我看你整天也闲得慌。至于我,玩家的权限已经我已经移交给你了,大叔不是说要给我一个新代号吗?那以后我就做‘旅者’算了!” 她现在并不是这么需要这个游戏系统了,前期她能做的也都做了。在“医生”这个od里,她增加了很多独特的玩法,当然,为了防止造成恶果,她同样删除了许多看起来不起眼但是放到现实会造成巨大影响的玩法。 比如养殖系统。 相比之下,她觉得医生可能更需要这个系统一点。 当初预防艾利弗综合症的疫苗并不是游戏出产的道具,而是现实中人类智慧的结晶。 它的造价,死贵,但是注射后便很难再感染艾利弗。 医生是最早接种的那一批人。 在红月只能带来坏影响的时候,他是所有人都羡慕的对象;当红月能带来异能,并且后遗症有办法延缓的时候,他在青铜树的地位就有那么点尴尬了;而当红月带来的后遗症可以被完全消除甚至还有可能让人更进一步的时候,没有异能,身体素质只相当于普通人也没有强大的财力和背景偏偏还占着一个干部名额的医生地位就变得相当尴尬了…… 虽然,青铜树因他而建立。 但是,这依旧阻挡不了很多人的闲言碎语。 青铜树毕竟是一个异能武装组织。 林枫晚知道的,很多人都觉得,没能力的人就该退休,即使是有功之臣也不该占着茅坑不拉屎,这样做就是在倚老卖老。 她对此非常非常的,愤怒。 没有医生,现在青铜树都不一定会不会存在。 即使存在了,也不一定形不形的成规模。 现在,有些人开始放下碗骂娘了。 但是,她再怎么愤怒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单凭医生,没有足够的能力让那些人闭嘴。 那么, 就为他找一项可以让人闭嘴的能力。 “等等等等!这种东西也是可以随便转让的吗?”医生的大脑有些凌乱了,虽然他眼中看见了奇怪的图标,但是一开始真没往那个地方想。现在一开始想,他就有些抓狂了。 “不可以的,目前还只能转让给你一个人。”林枫晚笑眯眯道,“这也姑且算是此行的收获之一,这一次,我可是在‘游戏’里呆了整整十四年。好啦,医生你也用不着多纠结啦,反正权限都转让给你了,我这边也没有权限了,以后你就直接改名叫玩家得了,反正就是一个代号而已。不过这个权限转让后,每个人根据自身特性获取的能力都会有些不同,所以你如果发现自己的面板中多了什么或者少了什么也不必奇怪……好啦,我要休假啦!累死了……接下来三年,哦不对,五年之内都别叫我出来打工了,我现在就是一条只想混吃等死的咸鱼,坐等着被人包养。” “那你这次都有什么收获?”医生并未多纠结这个问题,他清楚,这种东西已经不是林枫晚的底牌了,既然孩子好心好意为你准备了,你该做的就是欣然接受而不是推拒,否则只会白白浪费了孩子的一片好意。 而同这样的家长相处起来,林枫晚也是十分舒心的。她托着下巴看着医生,伸出了三根手指。 “第一,我改变了一些事的结果,很开心。虽然改不改变对于最终结果来说没多大影响就是了,但是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多年以来的心愿。第二件,就是你现在看到的,玩家的能力被转移给游戏内小诊所的黑心医生……不要有太多负担哦,这个只是顺带的,没费多少力气,我保证。” “然后是第三点,”林枫晚的神色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末日会在第十年结束。之后世界仍然有红月,却不会有层出不穷的天灾人祸。我对此还是有些苦恼的,因为不知道这种消息是公开好还是只上报好……如果只上报给你和大叔,总觉得以你们两个的黑心程度会利用这段时间疯狂吸血干出什么极为不道德的事。” “喂喂,”医生闻言满头黑线,“你嘲讽老秦就不要带上我了啊!我承认自己亏心事是做了不少,但是我也做了不少攒功德的事啊!” 接着,他的脸色严肃起来:“公开,毕竟那家伙前不久还因为异能的事嘲讽过我来着。” “你确定?”林枫晚挑眉问道。 她向医生征询意见而不是自己去做,很大程度上就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医生。 “我确定,”医生叹了口气,接着脸上露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笑容,“你不要现在说,最好等个一两年或者两三年,不然他太容易怀疑到你身上了。唔……这次你就随便编个奖励,记住,一定要高大上那种!他要是问奖励,你就告诉他没有,告诉他你用奖励为我换取了异能……我就想看看他那副心疼到吐血的表情。” 第97章 休息够了 这个提议很坏,但是林枫晚很喜欢。 于是两人商量好怎么坑首领一把后,林枫晚调整好表情,满脸愉悦地去找了首领。 “大叔,大叔!我回来啦!”十分顺利地敲响了首领办公室的大门,林枫晚看见了躲在首领办公室熬了一整夜批改文件的首领。 哎呀呀~真惨~ 林枫晚幸灾乐祸地想到。 现在青铜树的工作量还不至于能把首领熬到猝死,但是谁让首领也得修炼呢? 作为首领,实力总不能比手下落下太多? 于是,在充满工作的一天里还要硬挤出时间修炼,代价就是他这沉重的黑眼圈了。 “晚晚?回来了啊?这次又拿到什么好东西了?”首领抬头看着林枫晚,有气无力地问道。 “当然是好东西!这次的奖励里,有一种返老还童针剂的配方呢!打一针就能让人的生理状态和健康状态都回到二十年前!”林枫晚笑眯眯道。 首领顿时眼睛一亮:“在哪儿?” 修仙可以延寿但是不能返老还童,一个中老年男人最苦恼的问题,除了脱发以外不就剩下那点事了吗? 然后,他看见林枫晚露出一个十分阳光的笑容:“没了啊!” ??? 首领愣住了:“没了?” “嗯,”林枫晚点头说着,“我选择了另一项奖励。医生把我养这么大挺不容易的,我看不得他因为没有异能在青铜树被人欺负,所以选择把我作为玩家的改造世界的能力交给他,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首领捂住胸口,忽然感到了一股剧烈的心痛。 见目的已达到,林枫晚也不多留。她笑眯眯地冲着首领招了招手:“就是这样,我汇报完了,再见~” 然后她便走了。 坑首领是有代价的。 当狗哔首领知道跨界旅行可以带来如此大的收益之后,他的第一反应是心痛,然后,他便一直想着怎么才能撺掇林枫晚再来一次跨界旅行。 当然,青铜树首领并不是那种会没事找事儿,看不得员工清闲的无良老板,作为一个大型组织的领袖,他身上还是有点个人魅力的。 对于林枫晚来说,他身上最大的个人魅力就在于不会没事儿找事儿,什么都管。 不然的话,林枫晚早跑了,医生也留不住她。 黑心资本家的工谁爱打谁打,反正她不干。 但是不没事找事儿不代表他没有其他的方法,等了两年,还真被他等到一个机会。 “你还记得当年我带给你,希望你照看一阵的那个叫莎莉的孩子吗?”某天,首领把她叫到办公室,提到了一个她几乎要忘掉的名字,“她三天前异能失控了,造成了122人的死亡。我们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她的精神也一直在被污染,只不过污染对象不是红月……她的能力不来自红月。” “所以,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林枫晚问。 拒绝道德绑架,拒绝连带责任,应该从娃娃抓起。 “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她失控的……她到现在还疯着呢,方圆五百米没人敢靠近。”首领叹了口气,“原本留下这孩子,我也只是想在这孩子身上探索出一条与红月完全不同的,能让异能者保持精神状态稳定的异能体系,没想到最后又是这样……如果说末日是对人类的一场进化,红月代表了其中一种方向,那孩子身上很可能就是人类的另一种进化方向。如果放弃了那孩子,就等于放弃了人类一半的未来。” “我真讨厌你说的这种话,充满了既得利益者的嘴脸。”坐在椅子上抿了口咖啡,林枫晚抬头看向首领那因为熬夜而出现的再多的眼霜也拯救不了的黑眼圈,“什么时候,异能者能代表全人类了?如果末日迟早会结束,那么这个世界上的异能者少一些,反倒对普通人类更有利?” 末日会结束的预言已经传播开来了,因为缺乏实质性的证据,现阶段愿意相信的高层不是很多,倒也没人怀疑是她干的,不过由于相信这个预言的底层居民很多,各个组织高层多多少少都听过一耳朵。 首领被她说得一噎,转念,他又深沉地叹了口气。 “你是在说那个预言?就算那个预言说的是真的,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首领指了指天上,“预言说的是,末世第十年,天灾会过去,而天灾里并不包括红月。” 接着,他又意有所指:“自然,也不包括那个让莎莉发疯的鬼东西。从末世到现在也有接近五年了,而我们,连我们在对抗什么都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天灾来自哪里,没有人知道红月上有什么,也没有人知道红月为什么可以让人产生变异……我们有月球空间站和月球殖民地,可是自打末世以来,那里的人便全部失联了,原本待在外太空的人我们一个也联系不上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唯一能确定的是,他们的失联必定和这场末日之劫有关系。” “我也不是非让你去拼命不可,只是,当只有你有能力做些什么的时候,我希望你可以在探索的过程中发现更多的真相,有了足够多的线索,我们才能把真相拼凑完整。哪怕拼凑到最后发现我们依旧无力反抗,那也比在懵懂无知中死去要好,最起码我们反抗过。” 林枫晚沉默,她不知道该如何反驳。道理她都懂,但是这一切,真的没那么复杂…… 《末日之劫》只是个单机游戏,红月上没有什么会在满月呓语的章鱼怪物,有也影响不到地球。至于让莎莉疯狂的东西更是一样,游戏里根本就没有这个设定,那么它注定不会对玩家造成太大影响。 如果一个成就论天算的生存类的单机游戏的伏笔能埋到游戏时间线过去五年都不解开,那不用想了,这玩意儿游戏公司就没想着让谁解开,只有脑瘫公司才会这么干。 对于一个成名已久的游戏来说,伏笔埋了很长时间都没用到,要么是它真没用,要么是策划忘了…… “人,要学会对自然,对生养我们的星球,对生养我们的世界抱有敬畏心理,尤其在发生了你无法理解的事情的时候。” “但是我怎么记得末日之前联合政府连续三十年支持东瀛政府直接向大海排放核污水?还是在东瀛政府明明有能力去除核污水中大部分污染的前提下?”这时候,林枫晚插上了嘴。 首领咳了咳,脸上换上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这个事主要是政客们搞的嘛,像我这种的普通老百姓在当时根本没有发言权,但凡当初联合政府会议上有一个我,我也坚决不会同意核污水的排放!” 信你才有鬼! 但凡一句话前头带个“如果”“假设”类似的词缀,林枫晚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不过首领说的倒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既然要留在这个世界,就不能单纯把这个世界当成游戏了,更不能做什么都按照游戏中的标准衡量。自打发现这个世界本来也是一场游戏后,她的心态确实出了问题。 “我答应了,”林枫晚说,“不过现在不行,要再等一段时间。” 首领眼睛一亮:“等多久?” 林枫晚的回答毫无起伏:“等我休息够了再说。” 首领:“???” 第98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一) 大陆西部偏远的一个无名村子内,几个人面带恐惧地望向一户人家的门口。 那户人家的门敞开着,门前挂着一串血脚印。血还是鲜红的,看起来十分新鲜。事实上,几分钟前,它还流淌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面。 “求你了,骑士大人,我家里真的没钱啊,全家就指望这点粮食过冬了……”年迈的老人拖着病弱的身体泪流满面地恳求着,她花白的头发和身上破破烂烂的棉衣显露出她的身份。 然而,在房间一角辛勤翻找的年轻男人只是皱了皱眉,便使劲儿一脚踹开了老人:“滚开,臭死了!” 啪嗒。 老人的身体砸到了围墙上,脑门有大片大片的鲜血流出,不动了。 “这破游戏总喜欢在没有必要的地方写实……”年轻男人抱怨道,他有一头金色的短发,一双眸子如同阳光一般璀璨。他的肤色白皙,面容阳光帅气,十分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他穿着木甲,手里提着一把铁剑,背上背着一个大布包,里头全是他从村子各处抢来的东西。 “哎老铁们谁懂啊?这破游戏连个背包都没有,新手村还这么穷!若不是它突然出现在我电脑上我得给大家做个测评,像这样的垃圾游戏我看都不会看它一眼!”年轻人抱怨着,从一个缸里找出了一小袋黑豆,他提起黑豆嫌弃地看了一眼,还是把它们塞进了包袱里。 “算了,好歹能卖两三个铜币。”年轻人叹了口气,背上包袱就准备走。 并不是他打劫完了,而是因为东西他拿不动了。得先把这些东西处理了,他才能接着回来打劫。 然而,就在这时。 “奶奶?”一声轻轻的,充斥着不可思议的呼唤把他的视线拉到了门口。 那里站着一个十六七岁的黑发少年。 他穿着很破烂,脸上很脏,脚上只有一双草鞋。他的背上,背着厚厚的一摞柴火,足以见这个少年力气之大。然而,现在,那捆柴火他却背不动了,全部从他的身上散落下来,少年也如同被抽空了力气般跪在了地上,呆呆地望着眼前已经没了气息的老人。 泪水从他眼里喷涌出来,少年浑身颤抖,大哭出声。 而背着包袱的年轻人此时却是眼睛一亮,凑到了少年跟前:“嗨小哥儿,能采访一下你现在是什么感受吗?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做强盗,所以有点不习惯,想听听你的意见……好我承认,不是第一次了哈哈。” 年轻人开着玩笑,正在哭泣的少年猛地抬起眼,用那双愤怒的,充满仇恨的眼睛瞪着年轻人。 “我杀了你啊啊啊啊——” 他大叫着,拎起斧头就往年轻人身上劈,年轻人笑嘻嘻地躲过,一边躲还一边说着他听不懂的话。 “老铁们,你们看到了哈,这可不怪我,我很友善地和他打招呼了,是他自己冲上来的哈!”年轻人说着,却未拔剑,而是像是继续在和谁闲聊,“哎你们说他这把破斧头有几点的攻击?不会连我的甲都破不了?我要不要让他砍一下试试?还是算了,这游戏细节上有一套的,我很怕疼的。” 再一次轻而易举地躲过了少年毫无技巧的冲撞,年轻人走出了房子,抬头看向天空:“游戏里的空气真清新啊……就是有点臭。” 他扇了扇鼻子,刚想再发表几点看法,便见少年再度朝着他砍了过来。 “不是,又来?这怪拉开距离不该掉仇恨的吗?”年轻人暗道一声晦气,却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在少年扑过来的时候漫不经心地往旁边一挪——没挪动?! 他的眼神变得惊愕。 低头,原来是一个有些脸熟的面孔死死抱住了他的大腿,他想起来了,这家伙家里有个非常讨厌的小孩,他正好也讨厌熊孩子,就把他弄死了。 当时,这家伙是一声没吭的。 “莱茵,砍他啊!为了你奶奶报仇,也为了我家哈克报仇!”中年男人泪流满面地大喊道,却是怎么也不肯松手。 年轻人骂起来了,他手持长剑刺穿了中年男人的心脏,而这时,少年莱茵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斧头一挥,一颗带着鲜血的头颅便应声而飞。 年轻人死了。 不可能再活过来。 而莱茵依旧在发愣。 因为这一刻,他的脑海里忽然响起了很多声音,他们用的和他不是一种语言,但是他却能听懂其中的意思。 【不是?主播这么快就被npc反杀了?】 【该,规则就没搞明白就胡乱招惹npc,看他下次还敢不敢了。】 【不过有一说一,这人物也做得太逼真了,看得我良心都开始受谴责起来。】 【哎,我估计主播还是敢的,等他重开后,下一步估计会直接屠村了。】 “……” 一条条弹幕,在他眼前飞过,莱茵僵住了。 什么意思? 那个人还会复活吗?复活后还会来屠他们的村子? 他感到不可置信。 而就在他发愣的这段时间里,村里躲起来的各家各户也都出来了。 看见地上倒着的年轻人的尸体,不少人失声痛哭,又回家拿烧火棍,拿菜刀以及一切可以用的武器往年轻人身上砸,没多久就把他砸成了一滩马赛克。 【靠,这游戏都没马赛克吗?这么恶心的场面为什么不打马赛克?】 【涉及血腥暴力,举报了[抠鼻]。】 【这cg是不是有点长啊?而且贼无聊了,打了都有10分钟了,主播怎么还不读档?】 【开始感觉无聊了……星卷你们这么做游戏是要倒闭的……】 奇奇怪怪的文字提示又冒出来了,莱茵咽了口唾沫,揉了揉眼,又揉了揉眼。 “莱茵,我们杀了骑士,不会被发现?”等怒气宣泄后,一伙人又变得忐忑不安起来,“他有铠甲,有剑,肯定是骑士。平民袭击骑士可是重罪的……” “啊……”莱茵这才回过神。 “啊什么啊?谁见到骑士了?骑士大人怎么会来我们这种破落的小村子?你们见到骑士了吗?有吗?骑士长什么样?给我说啊?!”这时候,一个面色发白,但是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大声呵斥到,“什么骑士,这就是一偷东西的小贼,偷东西被我们发现后乱棍打死了……还不赶紧把他丢湖里去!” 众人顿时心神意会:“对啊,我们哪儿见过什么骑士,我这辈子还没见过骑士大人长什么样呢……” 但是动作上谁也不敢拖,打扫得一个赛一个麻溜,生怕晚了被人看出什么。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不过傍晚时分,便有一辆带着两队全副武装侍卫的豪华马车从村口驶了进来。 见多识广的村长一看冷汗就下来了:这是神殿的马车,那两队侍卫,都是重骑兵的配置! 马车车帘打开,一位肌肤雪白,身姿曼妙的女子走了出来。她穿着雪白的带着金纹的长袍,浑身自带一股圣洁又高不可攀的气质。 “请问今天你们村子里有见过什么奇怪的人吗?”女子温声问。 村长擦了擦冷汗,觉得那个该死的骑士来头比他想象中的大,于是更坚定了捂死这件事的决心:“没有,我们村子里面没有什么奇怪的人。” “可是在大主教的预言里,勇者确是会在这里降临……”女人蹙眉,又问,“不一定是表现很奇怪的人,你们今天村子里有没有来什么生人?” 而村长,村长已经吓傻了。 勇者什么的他不知道,但是大主教的威名他还是听过的。 那是神殿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是能直接和神明沟通的人!那个骑士竟然和这种人有牵扯! 如果是对普通人,他还能撒谎,但是对神…… 他的心理防线瞬间就崩溃了。 主要是那个今天来村子里打砸抢的年轻人没抢到他头上,他也没参与打死年轻人这件事。 于是,他哆哆嗦嗦的手指向了莱茵,刚刚下定决心要将功赎罪:“他……” 话没说完,女人眼睛一亮:“是他对吗?” 村长颤巍巍地点了点头。 而莱茵,看见这一幕心里也凉透了。 转念一想,自己实在没什么要怕的,毕竟奶奶去世了,自己在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亲人了。而且人确实是他杀的,这点无可辩驳。 于是,他的心情反而平静了下来。 “对,就是我。”莱茵说。 再然后,女人十分激动地握住了他的手:“你好,是勇者先生吗?” “啊?”此言一出,莱茵傻了,村长和村民都傻了。 “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女人拍拍胸脯,脸上露出一个傻白甜的笑容,“你好,我是这一代的神殿圣女安洁莉特,奉老师的命令来寻找从异世界降临的勇者大人。当然,为了确认您身份的真实性,我能和您对一个小小的暗号吗?” “啊?”莱茵依旧没有反应过来。 “您答应了?”安洁莉特惊喜道,“那我说了啊!奇变偶不变?” 下一刻,一长串一模一样的字符在莱茵眼前飘过。 于是他试着回答:“符号看象限?” “太好了勇者先生~”安洁莉特一把抱住了他,把他按进了自己的波涛汹涌之中。 第99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 林枫晚回过神的时候,她正在天上飞。 或者用“它”这个字眼。 这次她没有成为人类,连人形都不是,而是一只刚抢了公主的母龙。 那位公主,现在就在它爪子下方被她抓住那个,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囚服,眼睛上缠着脏兮兮的布条,淡金色的发丝黯淡无光,瘦弱的身躯如死尸一般任由她抓取着,看不见一点挣扎。 一边飞林枫晚一边回忆。 这个冒险游戏她玩过的。 里面有关于龙的部分,她也记起来了。 这里头一共有三头有名字的龙,一条魔龙,一条红龙,一条冰霜巨龙。 看看自己身上这颜色,应该就是那头冰霜巨龙了。 冰霜巨龙是星辰法神海莉的养母,那位拥有着金色头发,金色瞳孔,被誉为三百年内最伟大的魔法师,流落在外的精灵王族—— 林枫晚低头看了小姑娘一眼。 就这? 就这? 公爵家的千金,转世的圣精灵王,坠星高塔的主人,现在看起来是不是有点拉了? 林枫晚挥舞着翅膀想。 她没有把这孩子带回龙谷。 龙谷那群巨龙不仇恨人类,只是玩起来容易没大没小。 皮糙肉厚的巨龙要是长期和柔弱的人类女孩待在一起,那对女孩绝对是毁灭性的灾难。 随便找了块坚硬的石板把小孩放下,小孩不哭也不闹,乖巧地坐在石板上,像是一个人偶。 林枫晚轻轻用指甲勾起她眼上蒙着的布条,把它拽了下来。布条系得并不紧,十分容易就被扯下来了。 出乎意料的,布条下,并不是一双充满绝望和麻木的眼。 它下面,没有眼睛。 少女用那一对黑漆漆的,没有眼球的眼眶望着她,面无表情。 林枫晚愣住了。 她试图伸出手指戳了戳小姑娘,小姑娘一动不动。 她又试着抓起小姑娘看,发现她的眼睛里并没有流血,仿佛很久之前眼睛就被挖掉,现在那空荡荡的地方已经长好了。 “你叫什么名字?”林枫晚问。 人类小孩对比巨龙来说,不至于只有蚂蚁那么大,也比一只刚出生没两个月的小猫崽大不到哪儿去,属于一巴掌就能握住的那种。 而在这种情况下,娇小苍白的金发小姑娘就显得格外惹人怜爱。 小姑娘闻言歪了歪头,也许是没有听懂。 也对,林枫晚现在用的是龙族的语言。 她不会人类的语言。 “名——字。”于是,她只能放慢速度又比画了一遍。 小姑娘不知道是听没听懂,忽然张嘴,发出“啊啊”的声音,却没有说一句话。 林枫晚差点以为是她的嗓子也坏掉了,好在经过检查,她发现小姑娘的嗓子并没有坏,她只是不会说话。 明明,她已经有七八岁的模样了。 但是,过去从来没有人教她说话,任何一种语言都没有。 她应该也是很少见人的。 林枫晚试图回忆一切的始末。 依稀记得,她是一条龙。 作为一种魔兽龙,算是比较聪明的生物了,但是它们聪明的有限,也变不成人。 她就是这样一条龙。 三天前,她自己出去浪完回来发现崽被人打了,而且打得命都没了,魔晶都让人掏了,当即怒不可遏,并立马通过亲子感应锁定的凶手。 然后她来到了人类城镇,袭击了公爵城堡,打算把人全杀了给她的崽报仇。 但是,那毕竟是公爵城堡,里头的人还是很能打的。打了一会儿,不仅公爵还完完整整地躲在后方,她身上也多了不少伤,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但这么走她又不甘心,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发现公爵旁边有个穿得很华丽的小女孩,于是恶念顿生,冲着小女孩抓了过去。 那个小孩于是就把她旁边的那个女孩推了过来。 飞上天她才发现她抓错人了,不过现在想回去换也来不及了。而且她还发现公爵好像对这个小孩也很紧张,虽然这个小孩穿得很破烂,但自打她抓到这个小孩后,公爵便禁止其他人使用杀伤范围大的魔法了。 但是坏消息是,他们一直追一直追,直到除了国境线也没停下。 她刚刚才摆脱了这段为期三天的刺杀。 “你要是没名字我给你起一个,就叫海莉怎样?”说着,林枫晚用爪子碰了碰她干枯的发丝。 生平第一次,她看着人类幼崽有了一种在养宠物猫的感觉。 小家伙没有说话。 她听不懂。 于是林枫晚重复:“海莉。” 然后戳了她一下。 “海莉。” 又戳了她一下。 “海莉。” 在第四次的时候,小姑娘终于有了反应。 “海莉?”她艰难地发音道。 林枫晚想给她鼓掌, 然后,她看见,海莉使劲儿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林枫晚吓傻了。 她急忙制住海莉,把她翻来覆去地看,然后伸手点了三下她的额头,以示警告。 “海莉!”林枫晚捏起她的手,让她用手指戳中了自己的额头,这下子,海莉终于反应了过来,对方是在给她取名字。 于是她歪了歪头,又指了指她自己:“海莉?” 林枫晚点头,然后握着她的手指了指自己:“妈妈。” 这次,海莉又不说话了。 无论天南海北,天下所有的人类和类人物种,都不会不知道这个词语的意思。这是大多数的人出生后发出的第1个音节,它被赋予了孕育他们的伟大存在——母亲。 林枫晚忽然意识到这孩子可能对这个称呼是有心结的。 于是她也没有逼迫,而是指着自己,换了一个称呼:“龙。” “龙。” “龙。” 说到第3遍,海莉跟着学了起来。 之后,海莉的肚子忽然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因为逃亡,她们这三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第100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 啪! 三人高的魔兽被扔到地上,激起大片的尘土。狂风把海莉脑门上的头发吹得到处飞舞,那小小的人也没有动一下,只是闭上了眼。 她坐在石头边缘,双腿并拢,脊背挺直,双手规矩地放在腿上,已经有一个小时。 “吼——”一声悠长的龙吟响起,冰霜色的巨龙拍打着翅膀落下,停在了小姑娘的身前。 轻而易举撕开猎物的皮甲,巨龙大口吞咽着新鲜的血肉。 在此之前它已经吃了个半饱,但是闻见那扑面而来的香气的时候依旧没有忍住。 这可是它挑中的最香的一只。 大口把猎物的边角料吞噬干净,巨龙撕下一块最嫩的肉,用河水洗干净,林枫晚轻轻放到了小女孩的面前。 海莉只觉得一大块肉从天上砸了下来。 足足有三十斤重的肉落到了她腿上,压的她完全无法行动。 她慌乱极了,拼命往外爬,只是肉块压在她身上,怎么也爬不动。 林枫晚见状又把肉块抬起一角,海莉终于爬了出来。 爬出来后,她还心有余悸。 林枫晚又把肉块放在了石板上。 她不知道小孩子能不能吃生肉,但是无奈她本身没有关于素食的记忆。 冰霜巨龙是食肉龙。 她的记忆里,没有可以吃的素食食谱再正常不过了。 她也试图观察其他动物对于这些果子的反应来判断有没有毒,无奈她到哪个地方,哪个地方的动物就全跑光了,根本找不到可以观察的对象。 所以还是挑了肉回来…… 至于生火,放一场山林大火可以,生一个小火堆还把精准食物烤熟,未免太难为龙了。 虽然,现在这样又显得很难为孩子。 不过好在,海莉大概是饿狠了,犹豫了片刻,扑上肉块就咬。 咔嚓。 海莉松开嘴,肉块上,一颗洁白的牙齿嵌在了上面,与之对应的是海莉嘴里缺失了的,还在流血的牙齿。 她愣住了。 小姑娘摸了摸牙,两泡眼泪在她眼中聚集。 “呜呜……”小姑娘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上方,林枫晚看着这一幕沉默。 这真的是冰霜巨龙食谱上肉最嫩的食物了…… 自知理亏,林枫晚又飞走了。 她找到了一个大湖,然后飞速俯冲而下,吸了一大口湖水,然后又扇了扇翅膀,飞了回来。 张嘴一吐,巨大的水柱便如瀑布一般被冲下,又迅速被地面的泥土吸收。片刻后,地上除了湿哒哒的草木外,只剩下几尾还在扑腾的,不大不小的鱼。 费力趴下来用指甲盖夹起鱼,林枫晚扔到了海莉手里。 她十分心累:身为巨龙,养一只人类真的太太太太麻烦了! 不过好在,这次没出什么意外。 虽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是海莉还是艰难地吞了下去。 对了。 林枫晚忽然想起来。 湖鱼的话,肉里是不是含有大量的寄生虫和病菌来着? 如果生吃的话—— 呃—— 还是把这孩子还给精灵族。 让精灵族自己去养,他们的圣王,自己去养不是很合理吗?她这一趟来又不是为了养孩子的。 话说精灵族的领地在哪儿来着? 在绿境幻海。 于是,林枫晚决定把海莉丢去盖亚之森。 那里离精灵族领地也就个十万八千里的路程。 要问为什么,反正把不想养的孩子丢给生命女神就对了。 这里去诺亚之森全力赶路要两天。 林枫晚没问题,但是如果带上海莉赶路,就算她能不从林枫晚背上被风吹下去也得感冒。 而她并不想带着这孩子慢悠悠地飞行。 林枫晚盯着海莉沉思。 她看着对方那金色的发丝,那尖尖的耳朵,那带着婴儿肥的可爱脸蛋。 林枫晚张开了大嘴,露出了尖锐的牙—— 嗷呜—— 她一口把小姑娘吞进了嘴里。 挥动翅膀,起飞。 现在,无论她飞多快都不用担心小姑娘出问题了。 只要记得别打喷嚏,别吞咽就行。 海莉突然感到面前一热,转头就被吞进了血盆大口中。 她觉得自己要被吃了。 早在还在公爵城堡的时候,她就知道龙来了。 她闭上了眼,不挣扎也不抵抗。 反正抵抗了也没什么用,以她脆弱的身体,眼睛又看不见,完全不可能挣脱得了巨龙。 一秒。 两秒。 三秒。 她没有被吞下。 海莉睁开空洞的大眼,奋力把压在自己身上的上颚往上推,这东西太沉了。 但是她没推动,反而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伸手,四周都是粘腻的口水,口腔散发着的热气一个劲儿往她身上钻,而现在,她甚至动弹都动弹不了了。 好热,好闷…… 海莉痛苦地掐着喉咙,忽然开始咳嗽起来。 渐渐的,她喘不上气了,于是试图更用力地往外爬。 巨龙的上颚压得太紧了,她爬不出来,就用力捶打着巨龙的舌头。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捶打的力度弱了下来,她全身无力地趴在巨龙的舌头上,一边艰难呼吸着一边干呕。 救命…… 她发现自己没有那么想死。 于是她伸出了手,奄奄一息,却试图抓住最后的生机。 救…… 那只手陡然垂了下去。 飞在半空的林枫晚感到舌头一痛,当即找了个地方降落。 她轻轻吐出含在嘴里的女孩,女孩已经昏迷。 林枫晚走到湖边,吐出舌头,细细观察。 然后她看见,她舌头的正中央,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了一朵小花。 林枫晚一愣,她舔了舔花,没有管它,而是先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根草叶,放到了海莉的鼻子前挥动。 “哈秋!”倒在地上的小女孩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林枫晚松了口气:还好,还有气儿。 她试图用指甲挑起海莉的衣服,然而,刚刚把小姑娘带离地面,一声清脆的布帛撕裂声便响了起来。 啪嗒。 小姑娘摔在了地上。 林枫晚看着手上撕裂的衣服:“……” 算了,还是先找个人类聚集地买点衣服…… 林枫晚低头看着地上看样子已经奄奄一息的小姑娘,沉默半晌,去找了一片很大的叶子,把小姑娘团成一团卷了起来。 然后她随意薅了一种魔力比较高的草药,挥动着大翅膀慢悠悠地往人类城镇飞。 第101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四) “喂,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我是说,我们要去挑战巨龙?”城镇的大道上,莱茵望着兴致高昂的安洁莉特,咽了口唾沫。 “放心没问题的,莱茵大人!”穿着洁白长袍的圣女握紧拳头,“勇者大人的升级速度都是很快的,一个月单挑巨龙,三个月打倒魔王根本不在话下!以前的勇者大人也是这么过来的!”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个普通人啊…… 一滴冷汗从莱茵额角划过,他十分明白,自己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勇者。 “有没有一种可能,每个勇者的天赋也是不一样的?”莱茵斟酌着说道,“比如我,就非常不擅长打架。” 安洁莉特看着他,弯了弯眉,拉住他就往旅店的方向赶:“莱茵大人还是一如既往地谦虚呢,不过即使您这么说了,我也绝对不会看轻您的!” “等等!”莱茵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清楚,“我没有之前勇者的升级天赋,我的天赋十分普通,仅仅是能听懂所有种族生灵的语言而已!” 这是他从小相伴的能力,他自认为这没什么。 “啊?”安洁莉特吃惊极了,“那岂不是说无论哪里有什么天材地宝,只要您问一问附近的动物便会知道?” 莱茵挠了挠头:“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啦……但是一般厉害的魔药也会有魔兽守护,而一般草药的话普通野兽也会用到……” “我可以帮忙杀掉魔兽!”安洁莉特立马说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莱茵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这些东西不仅人类会用到……算了,很奇怪?” 他沮丧地叹了口气:“魔药通常有魔兽守护,而对于我们来说路过就可以采走的魔药,它们是从小到大看着魔药长大的。论归属,那怎么也不是我们的东西。而且大多数时候,魔药对于我们来说也只不过是一袋并没有那么需要的金币,但是对于它们来说,却是这辈子晋级或者康复的唯一指望……草药也是一样。我遇见过好几次,但是怎么也没办法全部采走。森林里还有那么多需要的动物……通常我和它们也是各取所需,多余的就让它们长在那里,总有生灵需要用到。” 他抬头,果然见安洁莉特十分奇异地望着自己。他已经习惯了,从小到大,他在村子里都属于彻彻底底的怪人。 有着强大的力气却不去打猎,知晓各种草药的种类和用途却采不了多少药,总把善心发在没必要的地方,甚至连个人观念不知怎么的也永远和其他人谈不到一起—— “也没有很奇怪,只是很温柔。观念和我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不太相符,所以怔愣了一下,十分抱歉……”反应过来后,安洁莉特急忙道歉,接着,她的脸上露出几分向往,“能养成这样的莱茵大人的世界,一定很温柔?真想知道是什么样子的。” 实际可能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和你生活世界一样的世界……莱茵在心里吐槽道。 不过他的人生确实在这一个月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直到现在,他的眼前还时不时飘过一堆异世界的弹幕……他们自己是这样叫的。 这些异世界人,似乎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坏。 据他们所说,他们一开始只是把这个世界当成了一个游戏而已,认为游戏里的他们无论被杀死多少次都可以复活。 但是,他的出现让他们知道这不是游戏,因为被他杀死的那个玩家,在现实中也死掉了。 和游戏一模一样的死法。 他的那个临死前开着的全息直播,不知怎么回事就到了莱茵身上。也多亏这东西,他才能一直伪装勇者的。 叹了口气,他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碧蓝如洗,一轮红日挂在天上,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等等! 他蓦然瞪大了眼。 “大家快躲开!”他对着行人大叫道,那哪是什么红日,那分明就是一条红色的巨龙! 轰—— 巨龙落地,地面便跟着震了几震。这是一头亚成年的红龙,它的鳞片十分光滑坚硬,看上去俊美异常。 然后,它开口了。 “赤雪!我们到了!你想吃什么随便拿,我全包了!”一道稚嫩的、恍若八九岁孩童的声线响起,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兴奋。接着,一位发丝如雪,眸色如血的美貌少女从它身上滑了下来,她看着人群,露出一个柔弱温和的笑。 “谢谢你,法诺尔。” 得到夸奖,红龙的尾巴顿时翘了起来,疯狂摇摆:“不客气!赤雪你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我也要做一头配得上你的龙!” “法诺尔,你真棒!”白发的公主轻声夸赞道。 莱茵看着这一幕,问身边的安洁莉特:“最近有哪个国家的公主被巨龙抢走了吗?” 话说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帮子巨龙开始喜欢到处抢漂亮的人类和精灵幼崽,尤其是公主之类的。 “没有?”安洁莉特不确定道,“现在除了龙族有一些刚出生的小崽子还整天妄想着抢公主,其他也没什么巨龙会抢小孩了。” “那你听说过赤雪公主吗?”莱茵又问。 安洁莉特一怔,放下手,说道:“没听过,我只听说过在东方的一个国度里,有位容貌异常惊人的赤雪王子。他在与同父同母的亲姐姐的王位竞争中落败,被那位女王全国通缉,只是他本人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那位赤雪王子——” “传闻他有雪白的发色,如红宝石一般的眼睛。皮肤白皙的像珍珠——”安洁莉特说着,和莱茵一起把视线汇聚到了不远处的一人一龙身上。 不远处的“少女”有着一头洁白的长发,皮肤白皙顺滑。她穿着雪白的蕾丝长裙,裙子上有红色的蝴蝶结作为点缀—— 安洁莉特看向她平平无奇的胸。 那真的比飞机场都平。 然而少女看着已经有十六七岁了。 “传闻中在附近作恶的恶龙就是这一头?”莱茵默默地按住了剑柄,“需要我从公主手底下救出被蒙蔽的恶龙吗?” 安洁莉特张着嘴,摇了摇头,如果是真的,眼前这一幕还挺有冲击力的,最起码她的三观已经摇摇欲坠。 不过…… “倒是可以合作,”安洁莉特想了想,说,“传闻这位赤雪王子拥有着极为优越的魔法才能,而巨龙也有着优秀的防御能力,还能充当代步工具……我们讨伐魔王的队伍正好缺一个魔法师。” 第102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五) 轰—— 海莉的脸直接栽到了地上。 因为全身被裹住加上鳞片太滑,海莉一下子没有抓住,在巨龙落地的冲击力下,十分顺利地滑了下来。 栽到地上后,她摸了摸自己脑门上的血,耳边是巨龙惊慌并震耳欲聋的喊声,震得她耳膜生疼。 “海莉,海莉!” 海莉感觉脑袋嗡嗡作响,为了避免英年脑震荡,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喊出她唯一学会的龙语表明自己没事。 还好,巨龙听得懂她的话。 巨龙的吼叫止住了。 海莉感到整个人都虚脱了。 一大团带着泥土的魔药被扔到了一家成衣店的门口,在这个并不发达的小镇上,并没有可以对付巨龙的存在,以至于林枫晚伸出手指头往店里一勾,一串衣服便被勾了出来。 她把衣服都勾到眼前,又提起半死不活的海莉一件一件量,最终选择了四件,她便用爪子攥着海莉和裙子,准备离开。 这时候,旁边的馅饼摊上传来了一阵香味儿。 林枫晚看向馅饼,那有常人脸盘子那么大的馅饼对林枫晚来说跟旺仔小馒头似的,她好奇地抓了一笼,倒进嘴里,感觉味道不错。 于是,她把那株魔药划了一半给卖馅饼的摊主,把他摊位上的馅饼全吃了,只最后留了一笼打包好挂在爪子上,作为小姑娘接下来几天的口粮。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林枫晚总算是带着海莉来到了盖亚之森。 盖亚之森位于两片大陆的交界处,地域广袤,里面危险重重。接近核心的地方,更是圣域魔兽的天下。神灵之下,没有任何人类能安然走到中心,因此也无人知晓,在盖亚之森核心的位置,是否真的有一位生命女神。 实际上是有的。 “女神大人,我这里有个孩子麻烦您照看一下。”凭着圣域的实力林枫晚直接从盖亚之森半空降落,然后便一路来到了熟悉的地点。 不过她知道这里倒不是冰霜巨龙和女神交情有多好,纯属她在穿越之前过完了游戏剧情。 这个世界原本既然是个游戏,那么一定会有相应的游戏剧情。通过游戏剧情,林枫晚认识了很多比较重要的人。 女神原本正在低头织布,老远的便听到一个不客气的声音。 她抬头,便见一头冰霜巨龙俯冲而下,接着,一个半死不活的小姑娘落在了地上。 她看了眼小姑娘:“……” 然后她看了看不远处原本在玩闹,听到动静后飞速赶过来的一群小崽子们:“……” “我这里不是托儿所,也没有办个托儿所的打算!”容貌姣好的女神深吸一口气,放下手中的布,一字一句道,“我这里不收孩子!” “好的女神大人。”林枫晚礼貌应完,拍拍屁股就准备走,没有半点把孩子一起带走的想法。 女神:“……” 她这里已经被送过来二十多只幼崽了,全都是圣域魔兽的崽和有背景的二代。 大多数父母把孩子送过来就再也没管过,女神都不知道他们怎么放得下心来。 “您的孩子您还是带回去,”女神叹了口气,说道,“这孩子眼睛有问题对吗?很抱歉这点我没办法解决,我已经没有神力了。如今也不过是一个被放逐的罪人,这辈子都出不了这片森林,您带着孩子来找我属实没有一点必要。” 林枫晚回头看向女神:“我知道您的慈悲,也了解过一些您的故事。我来把这孩子托付给您,并非是巴结奉承,也并非是希望您能做些什么,仅仅是因为我没有其他可以托付的人。我想过抚养这个孩子,但是若是让这孩子跟着我恐怕我会把她养死,所以我需要一个可以托付这孩子的人,再然后我想到了您。” 女神看了看羸弱的精灵,又看了看高大的巨龙,不得不说,这个组合确实不怎么适合养孩子。 不过…… “我这里都是圣域魔兽和神兽的幼崽,若是太普通的孩子留在我这里,恐怕会被欺负。”女神直言道。 “没事儿,”林枫晚并不在意,“这孩子并不普通,她只是眼睛看不见而已。” 女神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便让她先在这里待几天看看。” “不过,”她再次强调道,“我这里并不是托儿所。” “我懂。”林枫晚继续点头。 听到女神答应,原本还在观望的小崽子们纷纷凑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黑发的小女孩,脑袋上扎着高马尾,穿着紫色的露肩短裙。 “你好,我叫塞尔维莉娅,你愿意来当我的大将吗?”小女孩径直走到了海莉面前,抬起了下巴。 海莉有些畏惧地退后了一步,小女孩却是半点不让:“忘了向你介绍,站在你面前的,是伟大的魔神大人,日后的魔界之主,三界之王!现在,本座魔力尽失,失去记忆,被困这小小的方寸之地,只要……哎痛痛痛!” 脑袋被猛地敲了好几下,小女孩不满地抬起头,当看见敲她的是女神后顿时不吭声了。 “塞娅,你应该对客人礼貌一点。”女神温婉地说道。 看上去年纪和海莉相差不大的小女孩鼓起腮帮子,一张脸圆圆的,显得十分可爱:“那你愿意当我的大将吗?” “她不会说话。”林枫晚适时提醒。 “那你真可怜,又看不见又不会说话。”塞尔维莉娅皱起了眉,“那你能当我的大将吗?我们一起去把那些神明都干掉!” “塞娅!”女神提高了音量。 林枫晚对着她笑了笑:“海莉不会说话,你可以教她说话,她听得到。” 于是小姑娘又快乐了起来。为了防止再被吼,小姑娘抓着海莉就跑,身后跟着一群喽啰。 “抱歉,这孩子让您见笑了,”女神叹了口气,“这孩子是两位异界来客带来的,从小淘气得很。” 林枫晚点头:“其实很可爱。” 她懂得,那两位异界来客叫圆圆和滚滚,是一对圣域熊猫,也是小姑娘明面上的父母。 而实际上—— 塞尔维莉娅就是三百年后主线开启时,魔界的那位魔王的名字。 一个半疯的女人。 造物主的亲生女儿。 也是众神的敌人。 传闻造物主创造了神族,神族却为了夺取权柄杀死并分食了主。唯一没有参与分食的生命女神被贬下了神界,夺去了神力,却悄悄抚养起了造物主的一双儿女。 第103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六) 据说盖亚之森深处的空间不稳固,这里有一条时空裂缝,每过几十年便会有异世界的客人通过裂缝来到这个世界。 这样的,被这个世界的人们称为神选者。 神选者们为这个世界带来了繁荣,只是,他们的下场通常不太好。 不过,仅限于人类。 可爱的大熊猫是世界的瑰宝。 远道而来的两只大熊猫在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受到了本地人的热情招待,然后被塞了一个娃。 一个据说是熊猫,但是不会变身一直保持人形的娃。 作为盖亚之森的团宠,塞尔维莉娅长大后也非常活泼。 活泼的过头了。 海莉一直在心惊胆战。 她看不见,因此,从有记忆以来她从未尝试奔跑。 然而,此时,幼年的魔王大人拉着她一路在森林里狂奔。 这里可没有什么平坦的地面,地面大多是高低起伏的,时不时的还能被树根绊一下,但是海莉神奇地没有摔倒。 每当她感觉自己要完了的时候,就会有一株藤蔓或者忽然生长出来的树根拽她一把,帮她维持住平衡。 但即使如此,海莉的心依旧紧张地要跳出来了! “走,我带你认认其他人!”小魔王的力气很大,她拽着海莉完全甩不脱。 跑了好一会儿,她才停了下来。海莉累的直喘气,小魔王却好像没有半点不适。 “这是依依,是一株柳树精!”小魔王介绍着,“她全名叫柳依依,来自东大陆。” 海莉这才察觉到眼前还有一个人,她抬头,用她那双空洞的大眼看向来人。 “这是海莉,是新朋友!”小魔王继续介绍道。 “你好。”是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声。 海莉张了张嘴,只发出“呃呃”的声音。 “她不会说话,”小魔王说,“但是我们可以教她说话。” 柳依依的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 “她的父母是谁啊?为什么不教她说话?”柳依依惊讶地问道。 “是龙,”小魔王道,“她的妈妈是一头龙,我看见了!” “龙啊,”女孩的脸上流露出怜悯之色,“那也难怪。” 海莉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她看不见两人的表情,也听不懂两人的语言——这并非她了解的那种语言,只知道她们在窃窃私语,似乎是在议论她。 海莉有些不安。她抓紧了裙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事实上,她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喜欢和别人待在一起。 从小到大的经验告诉她,同别人待在一起,准没好事。 “这是卡洛斯!”正想着,小魔王忽然扯过海莉的手把她的手放到了一个冰冰凉凉的爪子上。 海莉僵住了,那是一只类人的手,指甲异常尖锐,手上头还覆盖着鳞片。 “这是海莉!”小魔王又介绍道。 海莉听见了冰冷的呼吸声。 她什么都看不见,人生的前7年也从未踏出过高塔一步,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是相当陌生的。 这一刻,一股令人头皮颤栗的恐惧席卷了她的内心,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怕,但是她就是怕得动不了。 那是什么东西?! “这孩子比较害羞,”小魔王对着身边的巫妖小朋友解释道,“你知道艾泽在哪儿吗?” 卡洛斯不屑地瞥了眼海莉,撇了撇嘴:“知道,精灵嘛。好像在莎迪那儿,莎迪说要给它织毛衣。” 于是,小魔王带着海莉去找了艾泽。 艾泽是一头巨龙,据说是龙神的第七子。 它还好,体型现在不是很大,海莉也不怕龙,因此还能应付。 但是那个莎迪—— 海莉怎么也没想到,它竟然是一只蜘蛛。 当那熟悉的节肢触碰到海莉的手的时候,海莉几乎要尖叫出声。 她怕老鼠,更怕各种各样的虫子。 老鼠会趁着她睡着的时候爬到她的身上撕咬她的血肉,而有毒的虫子,甚至会要她的命。 但是海莉没有叫出声,她只是瑟瑟发抖地认了一圈人,然后又被小魔王带了回去。 一察觉到熟悉的气息,海莉便死死扒住了巨龙不撒手。 “怎么了?”林枫晚正在和生命女神聊天,海莉忽然窜了过来。她有些惊奇,今天早上走的时候海莉还是无精打采的,她以为海莉不会想继续跟她待在一起。 毕竟,这里有这么多小伙伴。 海莉拼命摇头,嘴巴里艰难地吐出两个字: “a……a……” “这孩子应该是舍不得你,”生命女神笑着说,“你还是把她带走,就是留下来,她也不会快乐的。” 林枫晚想了想,决定在诺亚之森找个地方安家。 海莉对她来说太小了,她还是需要和同样体型的人交流的。 转眼,三年的时间一闪而过。 海莉十岁了。 这三年,她成功学会了龙语,以及盖亚之森众人用来沟通的语言。 十岁的海莉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可爱,皮肤白白嫩嫩的,头发微卷,长长地披在脑后。她大多时候比较安静,哪怕学会了说话也不太爱说话,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做个倾听者。 年纪轻轻,海莉的宅属性就觉醒了。 “十岁了啊……”林枫晚扇动着大翅膀看着海莉,扭头问,“她是不是该学一下魔法了?” 她身边的是生命女神,这位女神意外地对谁都没有架子:“你可以教她龙语魔法。” 林枫晚尴尬地笑了笑:这玩意儿她自己都不会。 “这样,”生命女神想起了什么,“在南边的路易斯小镇上,有一间图书馆。那是镇子上的图书馆,里面的图书管理员是个博学的人,你可以去向他请教关于海莉的教育问题。毕竟这孩子看不见,没办法通过常规的教学手段教育。” “谢谢。”林枫晚应了下来。 她开始去找那个图书馆。 其实这个镇子她是知道的,这些年她经常会去给海莉买衣服和家具,有时也会给她带一点零食,镇子上的人已经对龙见怪不怪。 只是,她从没去过镇上的图书馆。 镇上的图书馆是镇上最高的建筑,简直像一座十几层的摩天大楼。林枫晚飞在半空中,扇动着翅膀试图从窗户往内看。她那巨大的眼球还是引发了一阵尖叫,许多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从里面跑了出来。 林枫晚有些好奇:这图书馆这么热闹的吗? 很快,她就知道了图书馆热闹的原因。 一位精灵走向了她。 当看见他的那一瞬间,林枫晚只觉得时间都停止了。 林枫晚自认不是颜狗,但是她着实是没见过长这么好看的人。 精灵是一位男性精灵,他有着一头翠绿的长发,身穿白色的长袍,左眼上戴着一片单片眼镜,怀里抱着一本书,看起来博学又温柔。 他的脸展现的是一种超出了性别的美,灿金色的瞳孔含笑望着林枫晚。见到巨龙,他并没有惊慌而是点了点头,语气都是温和的:“请问有什么事吗?” 林枫晚望着他,震惊极了:“圣精灵?” 男人点了点头:“我是。” 林枫晚盯着他金色的眼睛,不说话了。 众所周知,精灵族的金色瞳孔是一种返祖现象,有着金色眼睛的精灵,被精灵族认为是圣精灵王的转世。 据林枫晚所知,游戏中的海莉,就有着一双金色的眼睛,并且有且只有她拥有这么一双眼睛。 第104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七) “你是谁?”林枫晚假装什么也不知道,歪头问道,“我听说只有精灵族的圣王才会有一双金色的眼睛,你是这一代精灵族的王吗?” “吾名菲尔奈特,”精灵解释说,他的语调依旧充满善意,“我不是精灵族的王,只是一个普通的圣精灵。在从前,所有的圣精灵都拥有着这样一双眼睛。” “据我所知,自圣精灵族的生命母树被焚毁后,就再也没有金色眼睛的精灵出生了。”林枫晚说。 菲尔奈特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是啊,没有了。” 说完,他便又抬头看向林枫晚:“客人您需要什么样的书呢?” 林枫晚也没揪着这一点追问:“你这里有盲人可以读的书吗?我的女儿眼睛看不见。” 菲尔奈特沉吟片刻:“是龙吗?这种尺寸的书还真不好找。” “不,”林枫晚摇头,“是精灵。” “精灵?”菲尔奈特脸上浮现出几分惊讶。 “是的,体型正常的10岁小女孩儿,”林枫晚比了比,“大概这么高,不会魔法。” 于是菲尔奈特从十二楼取下一摞书:“您可以先试试这些,这些比较适合这个年纪的孩子阅读,不过在阅读之前她可能需要学一下盲文。相关的教材我也有准备……不知那孩子有没有学习魔法的打算?” “有。”林枫晚回答道。 这回答让菲尔奈特也惊异了,魔法师没有视觉,跟废了没什么两样。 “如果是刚刚失去视觉的话,魔界现在的炼金水平非常不错,你去那里也许能找到可以替换用的炼金器官。”圣精灵斟酌着开口。 林枫晚摇了摇头:“她的眼睛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已经长好了……只是没有眼球。她的眼球被人挖掉了。” “那还真是遗憾,”菲尔奈特叹了一口气,“那便只剩下极北之地了,我记得那里长了一株天绮罗,这种花儿以前经常能在神界看见,不过现在看不见了。我说的这株,大概是这世界上最后一株天绮罗了,算算日子,再过两年,它也该成熟了。” 说完,他笑了笑:“你知道吗?它可以帮助生灵重塑肉体,也可以被人用来制造新的躯壳。不过这点没有多少人知道,以前人间也没有这种花朵。毕竟死而复生这属于神的领域了,神明可不想让人类侵犯他们的权威。” 林枫晚好奇:“那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些花儿是我亲自烧的,”菲尔奈特说。 林枫晚第一反应是不信。 要是剧情里有这么美型的人物,她不可能记不住;要是画师画了这么美型的人物,策划也一定不会让他当个平平无奇的背景板。 “您知道这里其实是魔界的边境吗?”菲尔奈特问。 “啊?”林枫晚茫然了一瞬。 她是真不知道。 “我教你一个分辨的方法,”菲尔奈特走到窗边往下看,他说,“魔族不一定有着紫色的眼睛,但是但凡有紫色眼睛的,一定是魔族。” 说完,他指了指自己:“他们是,我也是,所以没什么好惊奇的。” 林枫晚没说话。 她想到了小魔王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 “时候不早了,我回家了。”林枫晚对着菲尔奈特说完,便掉头飞回了盖亚之森。 她不知道为什么圣精灵会告诉她这些,也不知道盖亚为什么让她找圣精灵,但是她知道,魔界的事她不想掺和。 虽然,她此次行动的目标,就是那位尚未成长起来的小魔王。 “妈妈!”回了栖身的山洞,一道娇小的身影便扑了上来。 林枫晚揉了揉海莉的头发,把自己抱着的一摞书推到了她的面前:“喜欢看书吗?你该学习了。” 海莉茫然地望着她。 林枫晚望天:“我给你借了一些书,你可以自己试着阅读。就是这样。” 海莉于是后知后觉地想到了一个问题:“妈妈我不识字。” 林枫晚转身就跑:“让生命女神教你,她什么都会。” 然后,她的身影便消失在了海莉的面前。 海莉于是去找了生命女神。 从未学习过盲文的生命女神看着眼前的一摞书籍沉思片刻后,道:“去找塞娅,她什么都会。” 然后,转眼间她消失在了海莉面前。 海莉找到了小魔王。 她抱着一摞书,显得非常乖巧安静。 “海莉,要不要跟我去抓鱼啊?”小魔王见海莉难得主动找一次自己,眼睛顿时亮了。 海莉却是摇了摇头,低头看向手里的书籍:“我要学习。” “哦。”顿时,小魔王兴致就少了一大半。 海莉看向小魔王,三年过去,她的个头完全没有长大,心智也跟小孩子一样。 海莉慢吞吞道:“我妈妈让我来找你教我,她说你什么都会。但是路上我遇到生命女神了,女神告诉我你不会盲文,也不可能学会,让我回去找妈妈。” 小魔王一听不高兴了:“谁说我学不会?我只要学,很快就能学会。” 海莉面色纯良又无辜:“我不信。” 小魔王顿时把书抢了过去,气呼呼道:“你给我等着!三天,最多三天我就能学会!” 海莉还是一脸不信,小魔王抱着书掉头就走。 小魔王走了后,海莉也慢悠悠地回了山洞。 如今她同魔兽们也熟悉了,高阶的魔兽通常也带着不低的智慧,海莉想回家,随便拖个魔兽载她一程就行。 见海莉出去不久就回来了,林枫晚有些愣神。 然后她低头一看,书不见了。 “你书呢?”林枫晚问。 “塞娅带走了,她说要教我。”海莉乖乖回答道。 林枫晚没想到小魔王这么乐于助人,转念她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海莉,我两年后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很长,短则几个月,长的话可能要一两年。我没办法继续照顾你,现在你有两个选择,是去人类的学院呆一阵儿,还是我送你回精灵族呆着?” 海莉闻言心中顿时一紧,她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能不能不走?” “不行。”林枫晚伸出翅膀揉了揉小家伙的头,“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海莉垂下了头:“我能留下来吗?” 林枫晚依然摇头:“不行,两年后的诺亚之森并不安生,我不放心你。” “那我去人类的学院。”海莉说。 第105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八) 小魔王的效率十分之高。 她对着那一摞书研究了半个月,就跑过来信誓旦旦地说她学会了。 海莉说她不信,于是小魔王便开始教起了海莉盲文。 海莉自然没有不学的道理。 作为未来的星辰法神,海莉的学习天赋还是很惊人的。 同样没过多久,她便已经掌握了盲文。 之后,发生了一件让林枫晚意想不到的事。 海莉竟然喜欢起了读书。 只要能看的书,她什么都看,什么都能看一天。她对每一本书都十分珍惜,于是林枫晚就一本一本地给她借。 盲文刻录的书并不多,但是糊弄一个小姑娘两年还是可以的。 转眼又一年过去,这一年,海莉和其他人的接触明显少了。 “海莉!”正看着书,洞外传来小魔王的呼喊。 光是听着那扇动翅膀的声音,海莉便知道是小魔王骑着艾泽飞过来的。 艾泽是龙神的七子。 是一头时空魔龙,同样是被寄养的幼崽,也是他们的伙伴。 知道是小魔王来了,海莉放下了书,看向洞口。 “海莉海莉,艾泽她哥要娶新娘子了,龙岛那边有邀请,你去不去?”一落地,小魔王便大呼小叫地跑了过来。 海莉一怔,摇了摇头:“不去了,不过……龙族也会办婚礼吗?” 她在书上读到的,龙族根本没有夫妻的概念才对。 只有情侣。 母龙想生蛋的时候去找一只公龙,然后两人商量好了蛋怎么分就开始造娃——龙族不像人类,生崽要经历九死一生,对他们来说,生蛋这种事跟拉屎差不多。 拉完了,便可以分手了,若是双方都觉得彼此还行,就可以继续腻歪在一起,晚点再分。 “据说新娘子好像是人类,”艾泽这时候插上了话,“我三哥早年跟一个人类定下了契约,他帮助人类取得王位,打败敌国,作为代价,人类的后代中但凡出现了女性的幼崽,就要献祭给我三哥。” 他话说完,小魔王也愣了:“你三哥吃人啊?” 她有那么点抵触。 智慧生物彼此之间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规矩,就是不朝着对方下口。 天底下能吃的东西这么多,没有哪个种族是离了一样食物就不能活的。 而龙族,娶一个人类,还是什么人类都要,显然不可能是为了爱。 “也不是,”艾泽扇着翅膀,“他就是觉得人类特别可爱,想养。每接回来一只人类,他都得好好炫耀一番,人类那边好像把这个习俗叫做龙神娶亲。” 小魔王看了海莉一眼,眨了眨眼:“确实特别可爱。” 海莉不懂小魔王在说什么。 她还是不想出去。 但是小魔王在一旁鼓动:“你真的不去吗?这可是难得能离开盖亚之森的机会哎,你就不想看看外头有什么吗?” 海莉不想。 外头有什么她早就知道了。 “你就不想看看你以前的小伙伴吗?”小魔王继续鼓动。 海莉以前没有小伙伴。 她是人类和精灵女奴生下的孩子,是被拐卖的精灵被人强暴的证据,是一出生就被世界憎恶的,不该出生的孩子。 在她出生那天,她的母亲哀求着想要抱抱她,然后心软的侍女同意了。于是,她用钢叉挖出了自己的眼。 母亲被处死了。 她被关进了高塔。 她一直都知道的,她被生下来的目的,一开始就不单纯。 她从小到大都是被锁在守卫森严的高塔里,没有人教她说话,她又看不见,怎么可能有朋友? 于是,海莉还是摇头拒绝。 小魔王抱着她的手臂撒起了娇:“那你就不能陪着我出去吗?我自己一个人害怕。” 犹豫片刻,海莉同意了。 小魔王兴致冲冲地开始准备。 出发前夕,他们跟生命女神告了别。 艾泽载着他们飞起,飞了一段路程后,又把他们放了下来。 这里不是龙岛,而是盖亚之森的外围。 被放下来的时候,海莉有些懵逼,她只觉得非常快:“到了吗?” 她问。 “你还真要去龙岛啊?龙养崽子有什么好看的,想看天天看你自己不行吗?”小魔王惊讶地说道。 海莉意识到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我们现在在哪?” “盖亚之森外围!”小魔王十分兴奋,昂首挺胸,“感谢我,我为你争取了几个月的自由时间在这几个月内,我们在外面把天都破了也没人知道!” 海莉:“……” “别担心,我们玩几个月,按时回来就行,艾泽会在这儿等着我们,我们一回来他就能把我们带回去,到时候我们就假装从龙岛回来了,绝对能瞒天过海!”对于这一切,小魔王是有周密计划的。 海莉环视了四周一番:出来的并不止她和小魔王,巫妖卡洛斯和蜘蛛精莎迪、柳树精柳依依以及小魔王的那位兄长,熊猫如意也跟着一起来了。 全都是幼崽,没有大人。 海莉表示担心:“我们一群小孩子就这么出来,遇到危险了怎么办?而且,不是所有种族都对精灵或者巫妖表示友好……” “能有什么危险啊,”小魔王茫然抬头,看向后方,“我圣域三阶,你们呢?” “我也圣域三阶,”巫妖卡洛斯说。 “我圣域一阶。”来自莎迪。 “圣域二阶。”来自柳依依。 “嗷嗷嗷嗷!”来自如意。 海莉想了想也是,盖亚之森里大多数幼崽都达到了圣域级别,只有她,还不争气地停留在天宫七阶。 是她拖后腿了。 海莉忽然有些惭愧。 她好弱啊,还要依仗别人保护。 “走,咱们一起去看看外头的世界有什么!”小魔王兴致勃勃地喊道。 一群圣域幼崽在盖亚之森横行,没有任何魔兽敢接近他们。 一伙人一边走一边讨论着:“你们说我们的实力在外头算是什么水平啊?” “不知道,肯定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咱们。能达到咱们这个实力的,怎么也得是个村长?而且是年纪很大那种。”柳依依猜测道。 “什么村长啊,你未免也太看不起圣域了,我妈说外头圣域很少的,咱们这实力,怎么也得是个镇长!”莎迪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插上了话。 海莉:“……” 她好像记得,她那位公爵爹,也才天宫六阶? 一定是她记错了?公爵怎么会这么弱,天宫六阶,那不该是学一年魔法就能达到的等级吗? 应该是她记错了。 海莉心想。 毕竟这魔法她学了一年多,已经天宫七阶了。她咨询了一下小伙伴,小伙伴说她天赋挺不错,但是好像也没有特别突出。 盖亚之森的大家差不多都是这个水平。 第106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九) “有人来了!”盖亚之森的大家正叽叽喳喳讨论得起劲儿,小魔王忽然打了个手势。 于是所有人顿时停下了讨论,一起躲进了灌木丛。 没过多久,他们便听见一个轻盈的脚步声,脚步声的主人听着似乎心情不太好。 “少爷,少爷!前面不能进去!”一道苦苦哀求的女声传来过来,紧接着是男孩愤怒的声音。 “滚开!”男孩甩开了女人的手,“我就要进去怎么了,我是死是活都不用你们管!我死了,大不了让那老头再生一个就是,反正他不是很擅长这么干吗?” 有着一头柔软金发的少年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他打扮华贵,看上去大约十二三岁,有着一双很漂亮的蓝色的眼。 “少爷,您才是斯特里纳家族未来的希望!”女仆的身影也出现了,她穿着黑白的女仆裙,看上去并不年轻了,却也说不上老。她紧紧地跟着男孩儿,半步也不离。 “希望?”男孩听着感觉可笑极了,“我要是希望,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听我的话,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情绪,若我是希望,他怎么敢那么轻易地要了诺诺的命!” 最后一句他几乎是吼出来的,“诺诺才六岁!” 女仆闭上了眼:“斯特里纳家族的荣耀不可被玷污。” 男孩转头就走! 他才不要呆在那个破家族里,听说生命女神住在盖亚之森的深处,他要找到找到生命女神,复活妹妹! 这是男孩的最大的执念。 他永远忘不了三年前的那一天。 他同妹妹溜出去玩,结果遇到了一个实力强大的绑匪,两个人都被抓住。 绑匪以他们为要挟要求公爵府释放他想救的人,公爵府商量后同意了。不过他们的要求是以人换人,绑匪于是提议先放一个,那个等他们出了城再放。 公爵府依旧同意了。 知道可以先被放一个,他毫不犹豫地要求他们先救妹妹,公爵府依旧同意了,他们向绑匪索要诺诺。 然后……绑匪放出了他。 他们带着诺诺逃出了城,承诺逃远了会把诺诺放下。然后,在他们逃出城的一瞬间,他的父亲,公爵大人下令关门放箭。 甚至为了让士兵没有心理压力,他还亲自示范,在绑匪以诺诺生命安全为要挟的时候,一箭射出贯穿了诺诺的胸膛。 士兵攻击开始毫无顾忌。 仓皇的绑匪四处逃窜。 而他的妹妹,死得尸骨无存。 究竟什么人能这么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手? 他愤怒地质问。 结果,那个老头子却说,他们不配做我的儿女,他们都是你的仆人。 这个他们,包含了他所有的兄弟姐妹。 他们有的出身不高,有的天赋不佳,从小在公爵府里过得像个仆人。他一直以为他们跟随母亲只是因为大家都跟随母亲,他也跟着他的母亲——公爵夫人,他们之所以衣着不够华贵是因为他们的母亲没钱给他们置办更好的衣服而已。 总的来说,他们还算兄弟。 结果…… 男孩闭上了眼。 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回去! 那样的家谁爱呆谁呆,他才不要变得跟那个老头子一样! “少爷!”女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却是头也不回地朝着森林深处走去! 灌木丛后,小魔王等人还在吃瓜。 “那个小孩才天宫三阶哎,真的好弱。” “是啊是啊,他的天赋一定是家里最差的,真可怜~” “那个女仆才天宫七阶……” “不受重视的少爷配上实力羸弱的女仆,多正常啊。唉,在盖亚之森,只有三岁以下的幼崽才可能有天宫三阶。” “莎迪你过分了啊,不要总用魔兽类比,大部分智慧种族的三岁还不记事,不能修炼。” “知道啦~我就打个比方……” 一群人叽叽喳喳地说着,转眼男孩已经走到了他们的前头。 “少爷,您不能继续进去了,再往前走,即使是我也无法保证您的安全。若您执迷不悟,我只能采取一些强硬手段了。” “滚开!你管我!”说着,男孩竟然直接朝着几人藏身的位置走来! 见状,几人也躲不下去了,小魔王便带着海莉和柳依依站了起来。 至于其他人,还在躲着,它们的外形被看见的话还是挺难解释的。 原本男孩也就随便找了一个方向走,结果那个方向竟然冒出一个人来,男孩顿时惊呆。 “你们是谁?”男孩戒备地问。 “我们是……”小魔王刚刚伸出手,便见一道雷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她劈来。 “少爷小心!”身前,传来了女仆的呼喊。 男孩被匆忙向身后一拉,脱离了众人。这一刻他脸上的表情还是惊愕的,因为就在刚才,一直保护他的女仆,对着几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甚至还没有他大的女孩子,发动了杀招。 “你干什么?!”男孩再也忍不住,一把推开女仆,吼了出来,便要重新奔向小魔王。 女仆拉住了他。 雷光降落,大地被笼罩在惨白的光里。火焰顷刻间就点燃了树木,滚滚浓烟冒气——被一个七阶强者这样攻击,那几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怎么可能活下来? 哪怕被誉为百年不出世的天才,出身于公爵府,他现在也才天宫三阶! 一瞬间,愤怒填满了他的脑海。 “少爷,这里虽然是盖亚之森的外围,但也不是几个孩子走到的。那几个孩子身上必然有古怪,否则他们应该在更外围的地方就死于魔兽之口……”女仆解释道。 男孩的眼睛很冰冷:“所以这就是你连问都不问一句,直接将他们杀死的理由?!” 他直接一口咬到了女仆手臂上,女仆一声不吭地抱着他,直到鲜血汩汩流下。 “喂,你是只会无能狂怒吗?!”这时候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谁?!”女仆和男孩齐齐向灌木丛的方向看去,只见在原地三个女孩依旧好端端地站在那里,而他们身后又出了一只巨大的蜘蛛,一只巫妖和一头怪模怪样的熊。 他们竟然还没死,并且,毫发无伤! 女仆吃惊坏了,她意识到自己惹了大麻烦了,抓起男孩就要跑。 然而,雪白的蛛丝织成了一张大网拦在了她逃跑的路上,一只巨大的蜘蛛从天空垂落,8只复眼阴森森地盯着两人。 两人身后,小魔王咳了咳,目光同样冷漠。 “我要杀了你,”小魔王对着女仆说,“你差点伤了我的朋友。” 她没躲。 因为她的身后是海莉。 海莉也是天宫七阶,若是她躲了,海莉就有可能受伤。这不行,海莉是她带出来的,她就得让海莉怎么完完整整出来的,就怎样完完整整地回去。 所以当察觉到那道攻击时,她第一时间拦在了海莉的身前。 “我生气了,”小魔王歪着头,眼中闪过冷光,“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女仆当即便要用魔力劈断树木,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跑! 啪! 卡洛斯攥住了她的脑壳,女仆的五官顿时涌现出大量鲜血,这些鲜血没有落到地上,而是顺着卡洛斯的手被吸了过去。 她没了。 第107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 男孩愣愣盯着眼前这一幕回不过神。 在他眼里强大无比、如同噩梦一般如影随形的女仆竟然被眼前的几个人轻轻松松秒杀了。 而眼前这些人……他单是瞄了一眼,就察觉出他们的成分复杂的可怕。 为首的有着黑色头发,扎着高马尾的小女孩有着一双紫罗兰色的眼,一看便是魔族;她的身后,是一位金色长卷发,眼睛上蒙着白布,看起来乖巧又安静的女孩,她长长的耳朵昭示了她精灵族的身份;墨绿色长发穿着白裙的小女孩看起来像个人类;她的身后,是皮肤青灰色,有着一头灰色短发,戴着单片眼镜的男生,一眼男孩就断定他是巫妖;旁边的熊……那是魔兽?这是什么品种的魔兽,竟然连他都没见过?还有那只巨大的蜘蛛…… 男孩咽了一口唾沫。 话说人类怎么能和模组站在一起?精灵和巫妖难道不是天敌吗?为什么他们两个站得那么近?得亏这里头没有龙族和妖精的组合,要不然男孩得疯。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刚刚他的女仆得罪了这些人,这些人毫不留情的杀掉了他的女仆! 这一瞬间,他作为家族继承人的那一部分智商回来了,他的大脑飞速运转,很快,他做出了决断。 “你们,认识生命女神吗?”在小魔王动手之前,男孩率先自我介绍,“我叫奥尔。你们能一下子解决掉7阶的强者,一定是森林中心位置的圣域魔兽化形?那你们认不认识生命女神?我听说她住在森林的最深处。” 小魔王一愣,心想这还真是问对人了。 “你找女神有什么事吗?”她问道。 奥尔也愣了,他没想到这群人真认识。不过随后他便说道:“我想请女神复活我的妹妹。” 小魔王摇了摇头:“女神做不到,她已经失去神力了,现在的实力还赶不上我。” 不过没有人敢在女神面前放肆就是了,谁要是敢在女神面前放肆,爹妈都能把他的腿打断了。 奥尔愣住了。 一时间,他所有的算计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脸色也变白了:“你说什么?!” 他不相信,也不敢相信!如果生命女神都救不了他的妹妹,还有谁能救? “我不信……我要亲自去问问女神!”说着,奥尔便要往森林里冲。 小魔王哪儿能让他过去,要是他侥幸没死遇到了女神或者他们的熟人,他们的计划就会全部败露! 当即,莎迪又在奥尔的前方支起了一个大网,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不能去!”小魔王说,“以你现在的实力若是进去也是死路一条,我劝你早早放弃,别逼我动手。” 奥尔咬了咬牙:“我要救我妹妹!” “生命女神救不了你妹妹,”小魔王冷酷道,“我都跟你说了她失去神力了!” “不可能!”奥尔摇头,“她是神,谁能让她失去神力?” “诸神啊,”小魔王说。 “诸神若是能剥夺她的神力,为什么要把她关在盖亚之森?”奥尔反问道,“再说了,诸神为什么要剥夺她的神力?她是医生,神灵里唯一的医生!她连神都能复活!哪怕是诸神为了自己,也不该去为难医生!你若是说生命女神被软禁在盖亚之森我还信,但你说诸神废了生命女神的神力……我不信。” “可是,夺取了生命女神的权柄,其他神明就能拥有生命女神的力量了?”莎迪走上来,歪着大脑袋问道。 奥尔退了两步,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也不可能,只有造物主能赋予权柄和收回权柄。诸神要是有这个能力,他们反造物主干嘛?” 当初不就是造物主想收回诸神的权柄,才惹了众怒? 卡洛斯若有所思,他放下手中的书,看向奥尔:“你好像知道的格外多。” 奥尔:“……” 公爵家对继承人的教育是非常严格的,但是此时他只能装傻:“我以前在一本书上看见过神战相关的东西,为了找生命女神这些年一直在搜集诸神相关的事。” 柳依依捋了捋头发,笑眯眯地问:“我们杀了你的女仆,你不恨我们啊?” 奥尔瞬间冷汗就下来了! “你说那种从来不把他人的命当命的冷血动物?”奥尔冷笑一声,“你们以为我为什么要跑出来?若不是我的力量太小无法杀掉她,你们以为我会容许她跟着我跟到现在?” 事实上,离家出走这一路的安全和生活,多亏了那位女仆打理。 但是这东西现在是不能说的,一旦他表现出一点对女仆的依赖,就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然后,一群人就这么看着他,谁也不说话。 奥尔后背被汗水浸透了,他拼命思考着对策。 “对了,你们是要到附近的镇子上吗?我在那里呆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可以为你们引路。”这时候,奥尔开口道,“我本来离家出走是来找生命女神的,还在镇上租了房子。结果都怪那个女仆,每次我要到森林的时候她都会把我抓回去,导致现在都半个月了,一点进度都没有。你们是要去人类的城镇?去人类的城镇还是尽量保持人形比较好,人类对魔兽并没有那么友善……” 他叭叭叭地说着,差点就把“我很友善”“我最好利用”几个字写在了脑门上。 “人类的形态丑死了!”莎迪嘀咕着,冷哼一声,还是化作了人形。 海莉第一次知道她能变成人。 小魔王也第一次知道。 她看向莎迪,化为人形的她小巧可爱,拥有着一头雪白的长发和粉樱色的眼。身上穿着蛛丝编织成的长裙,双手抱臂,神色充满了不耐。 “你能化形啊?”小魔王微妙道。 “圣域魔兽都能化形,”莎迪臭着脸说,“但是人类的模样有什么好的,行动不方便,看起来又弱鸡,模样还丑……我为什么要用人类的形态?” “我可以不化吗?”熊猫如意慢吞吞道,“要不你骑着我,塞娅。我觉得我的模样还是挺讨人喜欢的,不想化形。” “哎?我可以吗,哥?”小魔王歪了歪头,眼里露出意外,行动上却是一点也不慢,三下两下就抱着熊猫的脖子爬上了它的背,然后大手一挥, “出发!” 奥尔麻了。 他把自己保下来了。 可是他身后跟着好几个圣域魔兽,还有不知道实力肯定很强的巫妖和魔族! 救命! 没人告诉过他外头这么危险啊! 第108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一) “莱茵?莱茵?”莱茵在一声声呼唤中转醒。 睁开眼,又是令人头痛的一天。 安洁莉特挺拔的胸脯撞到他的眼前,抬头看,是安洁莉特那张带着几分担忧的脸。 莱茵叹了口气。 他们被赤雪拒绝了。 用他的话说, “本来打算直接投靠魔王军让他们帮我拿回国家的,没想到倒是你们先找上来了。那我就直说了,我不会加入你们,因为我在你们身上看不见任何打败魔王的可能。” 然后,他们就被请了出去。 他们握着赤雪的把柄,这也是要挟的手段,不过赤雪看起来并不在意。 他们也没有跟巨龙说,那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还会把事情推到更恶劣的方向上。 事实上。 别说他们看不见胜利的可能,莱茵自己也看不见胜利的可能…… 他一度怀疑人类这些高层脑袋是不是瓦特了,他们真该好好去接受一下电击治疗,要不然怎么会做出指望他一个人干掉魔王百万大军这种事来? 什么?你说他只需要干掉魔王? 拜托,不突破百万大军的包围圈,他用头去干魔王啊,而且魔王又不会乖乖待在城堡等你杀…… 干掉了魔王也没用啊,选一个新魔王出来,也就几分钟的事,如同人类的国家一样,一个国王死了,那就换一个,没听说过哪个国家因为死了一个国王覆灭的。 所以说,他该怎么办…… “我听说光魔王城里就有几千万魔族,”莱茵托着下巴说道,“如果魔王死了,他们完全可以选出一个新的王。如果想让魔族消失,只能灭绝整个魔族。但是那又是不可能的,我听说边境已经有人类和魔族通婚,再怎么样也不能把屠刀对准自己人?” 他是这么认为的。 “你最近在为这个烦心啊?”安洁莉特好奇地打量着他,“不愧是勇者大人!事实上我们已经联系好一个想要投靠人类的魔族了,只要勇者大人能击杀魔王,那么他就会成功上位,继续统治魔族,发布对人类有利的举措。那样,战争就停止了,再也没有人会因为战争死去。” 莱茵一愣:“那岂不是说,谁做这个勇者都可以?” 安洁莉特摇摇头:“怎么可能嘛,魔王是天底下最强大的人,除了异世界来的勇者,没有人能打败他!您可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啊!” 听见这话,莱茵有些心虚。他咳了咳,立马转移了话题:“对了,不是说今天要去找矮人族的工匠大师鲁德吗?时间不早了,咱们收拾一下准备出发!” 安洁莉特拍了拍脑袋:“对啊,我们要请鲁德大师为您打造一柄圣剑,然后去祈求光明神对圣剑进行加持祝福。” 莱茵身体一僵:“还要赐福?” “是啊!”安洁莉特十分肯定地说道,“不过莱茵大人不用担心,您可是天命的用着,一定能获得神眷!” ……才怪!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他是个假货了。 莱茵冷汗都冒出来了,因为是假货,所以哪怕获得了学习魔法和战技的资格现在他也不过区区一阶,一只史莱姆都打不过。 “我有点不舒服……”他试图推脱。 “那正好,取完剑一起去神殿让主教大人看一下。” ……完全封死了他临阵脱逃的机会。 莱茵只能认命,只是取剑的环节显得格外心不在焉。 终于,到了神殿外,他见到了高耸的光明神像。 神像被打理的相当干净,神像上,高高在上的神披着白袍,双目紧闭,面含慈悲。 这是莱茵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观察神像。 他们镇子上也有神像,但是那是不允许别人随便触碰的,只能远远看着。 那里的牧师怕有人对神不敬,弄坏神像,或者说觉得他们这些贱民没有资格触碰。 现在,神像就停在他的眼前。 “您可以握住神的衣角,尝试与神沟通,获得祂的垂怜。”安洁莉特说。 她把圣剑端端正正地摆放在神像的脚边,拉着莱茵跪了下来:“一次不成功也没关系,神已经好多年没有给过任何信徒回应了,所以即使失败,也不是莱茵大人的错。” 在安洁莉特的安慰下,莱茵的心情好了很多。他深吸一口气,握住神像的衣角,细细感应。 原以为什么都不会发生,但是,他很快感受到了一股别样的,不同于魔力的陌生力量。 是神力吗? 莱茵尝试去触碰这股力量。 就在这一瞬间,那股力量忽然像是饿了三天的人发现了美食,迫不及待地朝着他冲了过来! 咦?! 莱茵吓得立马松开了神像衣角向后跌去,可还是晚了一步,刹那间神像金光大放! 剧烈的光晃住了莱茵的脸,与此同时,他感受到一股陌生的力量窜进了他的身体。那股力量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不适,相反,还让人感觉暖洋洋的,与此同时,他的境界竟然飞速向上突破着! 一阶,两阶,三阶……一直到突破到七阶才停下,而他体内的魔力,也变成了金黄的色泽。 莱茵完全懵了。 他咽了口唾沫,不知所措。 他好像……能吸收神像中的神力,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地吸收。 金光散去,莱茵便对上了安洁莉特激动的脸。 除此之外,还有密密麻麻的,跪了满地的神职人员。 他们虔诚地看着他,匍匐在他脚下,一如过去他们一家对神殿的牧师一样。 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高高在上,现在,他们卑微如尘土。 “您是深受光明神爱戴之人!”穿着洁白长袍的主教激动地大喊,“太不可思议了,太不可思议了!神从未展示过如此程度的神眷,您受到的神眷比圣子还多,不愧是天命的勇者!” 莱茵茫然地看着他,又抬头看了看神像。 这一刻,他对神的敬畏忽然消失了大半。 神力可以被他取用。 神看不出他是假冒的勇者。 他也不信神,以前去神殿跪拜只不过是为了的圣水。 那神真的还存在吗? 莱茵心里一动。 以现在的水平打魔王肯定不行,但既然这座神像里有神力,其他的神像呢? 于是他忽然站的笔直,脸上的茫然褪去。 他说,“神刚刚对我降下了神谕,让我走遍世界各地,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去他的神像前跪拜,他会予我奖励。” 于是,神殿的其他人癫狂了。 癫狂的好像是,现在他让谁去死其他人就会立马杀了他一样。 第109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二) 林枫晚在哪儿? 她在龙岛。 头一次听说龙神娶亲,她作为冰霜巨龙受到了邀请,就过来看看了。 她没有跟海莉说,原本是想给小崽子一个惊喜。 然后,一天,两天,三天……按理说一群小崽子早就该到了,但到现在她都没看见那群小崽子。 她有些不安。 原本以为,一群圣域的小崽子能出什么事,现在看来,这群小崽子就没有一刻让她省心的。 但是出于对小崽子的信任,她决定继续等。 一直等到婚礼这一天,都没有人来。 但是林枫晚看见了新娘。 那新娘小小的,穿着大红的婚服,看上去十分可爱。 看模样,最多三四岁。 林枫晚脸上的表情裂了。 真畜生啊。 哦,养着玩的,那……那也畜生。 年轻贪玩的巨龙带着小新娘炫耀了一圈,就把小新娘抱回自己的窝了。 他的窝旁,被建立了一片人类的庄园。 那里住着不少女孩,有年轻的,有年老的,巨龙把小孩交给她们,她们自然会照顾孩子,巨龙就趴在旁边看。 林枫晚注意到,这一窝人类长得都有一定的相似度。 “全是你带回来的公主?”她问。 巨龙骄傲地点头:“嗯!” “你让这么小的孩子一辈子离开家,不觉得过分吗?”她也趴在一旁看,“人类中也有许多孤儿。” “人类的孤儿大多长得不好看,况且,”巨龙摆了摆翅膀,“她们就是她们父母献给我的礼物啊。” 说着,他伸出手在吓坏的小女孩脸上戳了戳。 “要是他们不给会怎样?”林枫晚问。 “不给……”巨龙想了想,“那就不给呗,我等着下一个。其实人类养太多了也不好,我都分不清了。你看,上个领回来的孩子现在也才七岁。说实话我觉得这里的人类有些多,也不想养这么多。一开始定下契约只是想同时养一两个,并且一直都有人类养,但是没想到人类这么能生。” 他拍了拍翅膀,说:“这孩子我去的时候,本来想跟她的父母说清楚的,以后每过十年给我送一个孩子就够了。但是他们好像听不懂我的话,我一去他们就诚惶诚恐地跪了下来,我一说不要孩子他们就磕头认罪。这孩子当时就被绑在祭坛上,我发现说不通后就藏起来了,他们也没有把孩子解开。三天后我飞回去,发现这孩子还在。他们不敢给孩子喂东西,只敢喂一点点水,如果我不带走这个孩子,她会死在那里。” 林枫晚哑然。 但是…… 她抬头看了眼龙岛。 游戏前期最着名的战役就要来了。 “你知道吗?我上次去这个人类国家时,听见他们的国民都在骂你,王后以泪洗面,他们骂你是个恶魔,说你是个色鬼,每年都要折磨死一名漂亮的公主。”林枫晚跟他说,“他们好像在找妖精的下落,妖精是龙族的天敌,我觉得,他们要杀了你。” 游戏历史上的这场战役,就是某一代的国王为了抢回女儿利用妖精杀死了这家伙作为开始。 不过游戏历史上,这家伙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而是实实在在的喜欢吃小孩的恶龙。 现在,林枫晚觉得他还能抢救一下。 所以她出言提醒了。 巨龙一怔,扇了扇翅膀,道:“那等我去问问。” 说完,便扑腾着翅膀走了。 巨龙皮糙肉厚,免疫大部分物理和魔法攻击。 而妖精,可以无视护甲对巨龙造成直接的精神伤害,让巨龙陷入狂乱或者脑死亡。 简单来说,妖精是精神类法师,巨龙对精神类攻击的法抗为0。 既然已经起到了告知的义务,林枫晚便离开龙岛去找不知道跑哪儿玩的小崽子们了。 她还是不敢相信一窝圣域会这么悄无声息地出事。 多半是跑哪儿玩去了。 事实上,她猜的对。 小魔王一行人玩得很欢。 圣域魔兽都可以化成人形,只是他们平时懒得化而已。 来了人类的城镇,自然都是变成了一个一个小朋友,至于那些特征没办法变化的,比如巫妖,就拿个黑袍把自己罩了起来。 奥尔就在前头给他们介绍各种东西。 离家出走半年,他对这世界还是有点基础认知的。 但是具体认知也不是那么清晰。 “奥尔,那个是什么?”小魔王指着路边一个长相奇怪的机器问道。 “呃……”奥尔看着那个机器,搜肠刮肚半天没想起来。 好在这个时候一道声音解救了他。 “呸呸呸!真难吃!不是说人类的食物很好吃吗?”说话的是柳依依,她手里捧着一块发黑的饼,饼上只被咬了一小口,那一小口却被她吐出来了。 然而,周围却有很多小孩对着她手里的饼投来了渴望的目光。 “什么东西?”小魔王的目光被吸引住了,偏头问柳依依。 柳依依把饼一扔,气呼呼道:“糖饼。我问了好几个孩子,问他们什么最好吃,他们说这个最好吃,结果我尝了一口,又干又涩,难吃死了!” 小魔王看向那群孩子,糖饼被扔掉后引起了那群孩子疯狂的争抢,为了一小块饼,他们哪怕被打得满头是血都不放弃。 “那的确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海莉闭上眼,开口道,“如果把我的年纪往前提个几年,我也会这么以为。” 柳依依不解:“这么难吃!” 奥尔笑着打圆场:“当然不好吃,那些平民吃过什么好吃的东西?人类的食物当然有好吃的了,不过这种东西通常只会出现在贵族的家庭或者宴会里,平民是买不起也吃不到的,他们甚至不可能听说过。” 柳依依眼睛一亮,没有多想:“那你能带我去贵族的宴会尝一尝吗?” “啊……”奥尔忽然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叫你乱说话! “能吗?”小魔王也问。 奥尔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当然能!这个镇子属于玫瑰领,这里的玫瑰女伯爵,是我的舅妈。” “这么巧?”小魔王惊讶。 奥尔扯了扯嘴角,也不能说巧,这附近领地排的上号的贵族,就没哪个和他们家没点亲戚关系,就看这亲戚关系是远是近了。 但是他没有说,反倒一路给一群小孩介绍起了自己舅舅舅妈的爱情往事。 “他们其实真的挺恩爱的,可惜我舅舅英年早逝,又没有留下孩子。”奥尔说着,眉宇间带上几分惋惜,“这片领地原本是我舅舅的,按理说舅妈不应该拥有继承权。但是他求了我妈,让我妈走了我爸的关系,把这片领地划给了舅妈。” “这个时代,虽然女性有了继承权,但是依旧没有人会把财产留给女性。而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就像是货物一样,被送来送去。虽然我舅妈嫁给了我舅舅,但是她没有爵位,也没有儿子,那我舅舅死后按规矩她应该被送回娘家,然后等到什么机会再被娘家卖掉一次,成为他人的妻子……直到生下儿子。我舅舅舍不得她受苦,所以临终前恳求我妈让她继承了自己的爵位,这样她以前的家族就没办法拿捏她了。” 小魔王听得稀奇:“你好像很不满啊?你不也是贵族吗?” 奥尔摇头,眉宇间闪过一丝厌恶。她强调道:“我首先是个人,然后才是贵族。不把人当人看的畜生不配为人!” 他说着,快落到队尾的海莉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第110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三) 在魔法的帮助下,一群从小天老大,我老二的孩子便轻松来到了玫瑰城堡下。 他们觉得高耸入云的城墙稀奇,却也仅仅是稀奇。一群一出生身份就站在世界顶端的孩子,一群一出生天赋就站在世界顶端的孩子,身上便生来就带着一股常人难以拥有的气质。 他们对世间的任何东西都没有敬畏。 奥尔看着眼前的城堡和守门卫兵,重重地叹了口气。 他带着人直接上门其实是一种很冒失的行为。 一般来说,贵族串门都需要最少提前一天递交拜帖,主人家若是同意就会收下拜帖,然后客人才能按照约定时间上门。 他这种私自上门,还带这么多人上门的,是典型的“没礼数”。 但是事已至此…… 他把手放在嘴边,用魔法扩音,对着城堡内大声喊道:“舅妈?舅妈你在吗?我是奥尔,我来看您了!” 叫门也是一种被视为粗俗无礼的行为,但是怎么说呢,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城堡内的玫瑰伯爵被这一嗓子吓得手中的针线都掉在了地上,城堡的防御魔法阵都差点被激发。 待冷静下来后辨认了那个声音的来源,玫瑰女伯爵脸上浮现出一抹惊愕。 她急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跑了出去。等站到城堡门口,城堡门打开,她看着眼前这个眼熟的,身后跟着一溜小朋友的少年,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奥尔?”她叫道。 奥尔不住地点头:“舅妈就是我,咱们有五年没见了?” 玫瑰伯爵盯着他的脸有些恍惚,接着把目光移到他的胸口,动作便是一顿:“你的家徽呢?” 奥尔顿时尴尬起来。 “丢了……”他小声说道。 玫瑰伯爵顿时皱死了眉头。 但是有外人在,她没有说什么,而是看向了奥尔的身后:“这是你同学?” 奥尔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他不认为玫瑰伯爵能对抗这么一只怪物小队,实际上,就是他爹联合骑士团对付起来估计也够呛。 所以,她不打算暴露身份。 “你们在游学?”玫瑰伯爵眉头皱得更紧了。 奥尔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又看向其他人,发现其他人把脑袋都聚在一起不知道嘀咕什么,半分没注意这边,于是又尴尬地把头转了回来。 一群人正在嘀咕对玫瑰伯爵的称呼。 “我们叫她什么?”小魔王问。 “叫姐姐?”莎迪道。 “可是我们比她大得多,”卡洛斯也皱起了眉,“按照年纪,她叫我爷爷都是把我叫年轻了。” 最终,海莉拍板了:“我们现在的身份是奥尔的同辈,她的身份是奥尔的长辈,我们便应该把她当做长辈对待。” 于是一群孩子脑袋又分开,排排站好又齐齐对着玫瑰伯爵鞠了一躬,同时震声道: “阿姨好!” 四周一片寂静。 望着玫瑰伯爵和侍女那惊愕的脸,奥尔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你们应该称呼为艾琳娜夫人……”奥尔凑到众人身边,声音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小魔王反应很快,立马就带着头又问了一遍好,奥尔这次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众人不再嘀咕,他终于能正常介绍了。 “舅妈,这是我的朋友,”他把手指向了小魔王,然后顿住了。 她叫什么来着? 而小魔王这时候也十分自觉地提起了裙摆,对着玫瑰伯爵行了一个标准的礼仪:“艾琳娜夫人,我是塞尔维利娅。” “我是莎迪。”莎迪连忙接道。 “卡洛斯。”卡洛斯微微颔首。 “海莉。”海莉轻声说道。 “柳依依。”柳依依对着玫瑰伯爵再次鞠躬。 奥尔都要吐血了,再这么下去他就是瞒也瞒不住了。 他压低声音,再次凑到小魔王耳边:“没问你们名字,姓氏,自报家门请先报姓氏!没有随便编一个也好,只有平民完全没有姓氏……” 他话还没说完,便听一道少年的声音犹犹豫豫响了起来:“我……我叫如意,你们叫我熊宝也行……” 来自小魔王屁股底下的坐骑。 奥尔的眼前顿时一黑! 如意一开口说话,在场的卫兵和侍女立马慌了! 侍卫们用枪尖对准如意,如临大敌! 唯独玫瑰伯爵见多识广,可是此时,却也把讶异挂在了脸上。 “圣域魔兽?!” 只有圣域魔兽才能口吐人言,也能变化成人形。 奥尔刚想做一些补救措施,便见那只黑白配色的猛兽身形一变,便化作了一个羞怯的少年。 他低着头,有些拘谨,对着玫瑰伯爵使劲儿鞠了一躬,接着又变回了兽型,挤到了小魔王的身后,期待妹妹可以用身体把他藏起来。 好像小魔王纤细的身体能藏住他似的。 “这是我哥哥,他比较害羞。”小魔王解释道。 柳依依也一脸认同地点了点头。 海莉和卡洛斯一起捂住脸叹气。 奥尔……奥尔想罢工。 这队伍谁爱带谁带,他想摆烂了。 带不动,完全带不动。 不过玫瑰伯爵不愧为玫瑰伯爵,到底是见多识广。 她沉默两秒,道:“你这些同学远道而来都饿了?现在还不到吃饭的时候,切尔茜,去备些茶点给我们的小客人。” 然后,她看向奥尔,目光复杂。她对着奥尔挥了挥手,抬步便向角落里走:“奥尔,你跟我来。” 奥尔乖乖跟了上去。 一路上,他低着头,完全不敢抬头看玫瑰伯爵。 玫瑰伯爵打量着他,好久,才张口问:“怎么回事?” 奥尔垂着头,吭哧吭哧:“就那么回事儿呗,我出来玩,在魔兽森林碰见的他们。他们是从盖亚之森出来的,想去人类的城市找点好玩的,就让我带着他们出来。” 玫瑰伯爵闻言脸色一变:她今天看那些小姑娘小伙子都是人类的模样,但是盖亚之森里哪有人类? 那里是高阶魔兽的天堂! 她深吸一口气,脸色阴了下来。 “你真是……”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便道,“你这几天在城堡里好好呆着,哪儿也不准去。我会联系你父亲,让他派人接你回家。” 听到关键词,奥尔顿时脸色大变:“我不回去!” 玫瑰伯爵严厉道:“这不是玩闹的时候!” “我不回去!”奥尔依旧梗着脖子大声回应道。 “由不得你!”简单撂下一句话,玫瑰伯爵转身就走。 奥尔阴着脸到了餐厅。 一群人在那儿你一块糕点我一块糕点,吃的好不乐乎。 看着他们,一股无名火就从奥尔的心底窜了起来。 “吃吃吃,你们还吃!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惹上大麻烦了!”奥尔忍不住讥讽道。 小魔王抬头,嘴巴被她塞的鼓鼓囊囊的,吐字都含糊不清:“有什么麻烦啊?” “什么麻烦?”奥尔冷笑,“你们知道圣域魔兽进入人类城镇是多严重的事吗?我舅妈要是向帝都上报,整个王国的高阶职业者都会来围剿你们!” 他故意把事情往严重了讲。 然而,一群人还是没什么表情,顶多是多抬头看了他一眼。 奥尔觉得他们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他继续吓唬:“我舅妈认定我是被你们绑架的,她已经派人去通知我父亲了!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他手下有一整个圣骑士团,哪怕你们有好几个圣域也得掂量掂量。” 众人还是没有反应。 这和奥尔想的不一样。 见他茫然的模样十分可怜,海莉好心提醒:“你知道你是谁,你怎么不问问我们是谁呢?” 第111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四) 塞尔维莉娅,创世神的女儿,未来的魔王陛下;现在身份没公开,名气没这么大,但是她也是叫着生命女神小姨; 卡洛斯,巫妖王养子,未来铁板钉钉的下一代巫妖王; 柳依依,来自东大陆的柳树精,父亲是东大陆的妖神; 莎迪,来自深渊三十层的蜘蛛女皇的孩子,虽然她有成千上百个兄弟姐妹,但是唯一没有被母亲吃掉的就剩下三个,她是一个; 海莉……虽说作为未来的圣精灵王,星辰法神她现在没有什么高大上的身份,但是光是冰霜巨龙的养女这个名义也够了。 众所周知,龙族最护崽,不分场合不分对错的护,谁家崽子要是出了事,别怪人家摇一个龙岛的龙来跟你理论。 当然,摇人需要费点时间,没那么快集合就是了。 就连如意……他虽然是兄凭妹贵,人家的种族在另一个世界也是妥妥的国宝。 他们不会去计较他人的身份,和谁都能说得上话,和谁都能处的来,不代表他们没身份。 相比之下,身份不太够看的反倒是奥尔这个平平无奇的人类公爵继承人。 这片大陆,可是存在着上百个人类国家呢。 连国王都有几百个,每隔几年几十年就能换一个。 意识到这群家伙比表面上还不好惹的时候,奥尔不知道应该松一口气还是把这口气提上来。 松一口气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便没有办法把他强行带走,提着气,大约是因为双方那如同天壑的实力差距。 果然,投个好胎就是方便啊。 如果是人类,是万万不可能在模样如此幼小的时候就抵达圣域的。 “话说回来,”莎迪忽然停下来动作,抬头开口道,“你这个舅妈是不是不太正常啊?” 不正常的是你们好?! 但是他不敢说,只能咬着牙装傻:“没有啊?她今天的举动很符合一个贵族的礼仪,哪怕看见圣域魔兽都没有失态。” 莎迪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那你们人类的城镇是不是有什么讲究啊?比如遇到外敌哪怕献祭自己也要保住城池之类的。” 奥尔愣住。 “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规矩啊,打不过就跑啊!房子没了再建,人没了要一堆房子有什么用?”他下意识反驳。 莎迪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那你这舅妈确实不太正常。”她说。 “怎么了?”奥尔意识到事情似乎不太简单。 “也没什么,”莎迪叉了一块蛋糕,慢吞吞地塞进嘴里,“进城的时候我就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吸取我们身上的魔力……很微弱但是源源不断,普通人哪怕是普通的职业者也不会察觉。但是我走的就是阵法的路子嘛,我们蜘蛛,都是喜欢织网构造陷阱等待猎物跳进来的,别看我杀死你那个小女仆是亲身上阵,但无论我们本身有多强,其实都不太喜欢拿自己去冒险。” “唔……扯远了,总之,我们的种族特性让我们拥有比其他种族更敏锐的感知,我进来后就发现有东西在吸取我们身上的魔力,应当是阵法的作用。但是我没看见阵法,就留意起环境来。走着走着,我就发现不对劲……你们城里的房子好像是按照法阵建立的,而且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阵。我就是研究这个的,也一时半会儿没看太懂……但是解读出来的那些内容不太好,我又跟着魔力查了查,发现源头好像就是在你舅妈家里。” 奥尔懵逼了,他完全没发现自己的魔力减少了! 而对于阵法……人类有限的生命注定他们无法同时学习太多知识。作为未来的大公,奥尔也不需要学习这些东西,会有人替他学习,他只需要学会用人。 但是他也不觉得莎迪是在诓他。 因为没必要。 闻言小魔王来了兴趣,她问:“真的啊?” 莎迪白了她一眼:“你可以质疑我的审美,但是你不能质疑我的专业能力!我妈吃了和我一窝的三千七百二十一个兄弟姐妹,独独留下了我,还把我送进了盖亚之森,这足以说明我的天赋和水平了!” 奥尔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这么凶残的事说的这么稀松平常的,果然野兽就是野兽。 他心里如此想着。 至于莎迪说的话—— 他有些犹豫。 好像,大概,失去些许魔力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这里的建筑是按阵法布置的,那布置了起码也有几年了?几年都没出过问题,没道理他一来就出问题,舅妈也没有要害他的理由。 算了,当做没听到。 奥尔眼睛一闭,决定把事情隐瞒下去。 小魔王也没有多想,他们只是来吃饭的。 去别人家短暂做客发现一点小问题就得把别人家扒个底朝天,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只有莎迪在跃跃欲试:她好久没见到过这么有意思的阵法了! 我不捣乱,我就想把它解出来。莎迪这么想着。 一道道透明的魔力蛛丝悄无声息地顺着魔力的方向行走,它开始以城堡的餐厅为基点,向外扩散蔓延。 顺着魔力轨迹,莎迪来到了一个房间。 金碧辉煌,华丽奢靡。 莎迪看见了位于阵法中心的东西。 那是一个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他看上去年轻极了,也温和极了。 他闭着眼,双手搭在胸口,黑色的头发温顺地贴在耳边,身上的衣服却一丝不苟。 他看上去好像在睡觉,可是奇怪的是,从床的两边却延伸出四条链子把他牢牢地捆在床上,连带着他的手腕脚腕上,都挂着黑色的铁链,铁链内部隐隐有魔力涌动。 噗通。 噗通。 在感知中盯着那张脸,莎迪的耳尖却悄悄地红了。 她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满腹身心的注意力都被床上的男人吸走。 好在,她毕竟有圣域的底子,于是很快断开了感知,随后便逐渐平复下心情。 太奇怪了,她没有感受到任何魔法波动,但是保持链接的时候思绪总是不自主地停留在男人身上。 莎迪不觉得是自己春心萌动,只觉得心有余悸:她清楚的很,自己还不到发情的年纪,也不会对一个人形生物一见钟情。 如果不是要在人类城镇混,她自己都不愿意保持人形。 那个男人绝对不正常。 断开连接后,莎迪觉得,作为临时朋友,她是该提醒一下奥尔的,让他小心一点。 毕竟,她这样的圣域魔兽都差点没应付过来,而且很明显画面中的男人此时并没有意识。 于是她找到奥尔,神神秘秘地把他拉到一边,低声道:“我发现你舅妈房子里养了个男人。” 并且那个男的很不正常。 后半句话还没出口,奥尔便厉声反驳:“不可能!” 莎迪吓了一跳,拍拍胸口:“你这么大声干嘛?!我跟你说,你注意点,那个男人……” 话没说完,奥尔便甩开了她,一副不能接受的表情朝着相反方向跑去。 徒留莎迪在原地懵逼。 第112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五) 奥尔感到很难受。 他从小是听着舅舅舅妈的故事长大的,直到舅舅七年前去世,舅妈开始深居简出,他的母亲还在感叹他们不容易。 如果说贵妇们最羡慕的是谁,那一定是他的舅妈了。 因为,他们之间有着至死不渝的爱,而大多数贵族家庭,哪怕是他的父母,都没有那种东西。 他的父亲可以和任何人交配,和任何人结婚,和任何人生下孩子,但是从来不爱任何人,包括他的孩子。 他是继承人,仅仅是因为他是嫡长子。 至于他其他的兄弟姐妹…… 在那家伙看来全都是下人。 也许是太过讨厌生父,他成为了一个和生父性格几乎相反的人。 他有充沛的情感,并深深羡慕着他的舅舅舅妈。 为什么他不能出生在那样的家庭,而是要呆在冷冰冰的公爵府? 在公爵府,除了公爵夫人,就只剩下诺诺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人。 可惜,他的母亲过世了,诺诺也死掉了。 但是没关系,奥尔心中依旧有着白月光舅舅舅妈,并且发誓要像他们一样。 然后,莎迪过来告诉他,曾经可以为彼此付出生命的爱人,败给了时间。 他的舅妈,养了男宠。 其实,这也很正常…… 只是奥尔不能接受那个人是舅妈而已。 奥尔跑了,好几天都没出现。 孩子们吃喝玩乐了整整两天,终于在第三天,奥尔出现了。 他是跑进来的,停下的时候气喘吁吁,拉着小魔王就要跑。 “快走,我爸派人来找我了!”他焦急地说道。 “你不想回家的话,我可以和他去好好谈谈!”小魔王说得十分大义凛然。 奥尔呵呵:“你去找他谈了,他就会派人去找你们的父母好好谈谈。” 一群孩子听得脸色大变。 他们名义上都是去龙岛玩的,要是让家长知道他们在外头乱搞,那还得了? “快走快走!战略性撤退!”急了的柳依依抓起奥尔的衣领就把他往外拽,那速度跟要飞一样。 “艾琳娜夫人,我们有事要走,下次再来拜访!”临走的时候,小魔王又对城堡用了一次扩音。 然后,一群人便溜出了玫瑰城堡。 在离开城堡前的最后一刻,莎迪鬼使神差的,又顺着蛛丝往男人的房间看了一眼。 她看见了一双睁开的眼睛。 “……” 逃到城中后,奥尔依旧是心有余悸。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他们找不到我们一定会扩大搜索范围,到时候整个玫瑰领都不安全!”奥尔用他聪明的脑瓜分析道。 “可是,点心……”柳依依还是有些不舍。 奥尔见状,一咬牙,道:“我带你们去我表姑家吃!” 众人顿时欢呼起来:“万岁!” 收拾好东西,众人便打算出发。 但是准备离开玫瑰领的时候,莎迪却停住了。 “怎么了?”小魔王回头看她。 莎迪摇了摇头,脸上的神色难辨:“我要去救一个人。” “你在玫瑰领还有其他认识的人?”其他人都很惊讶,因为他们这几天只看见莎迪在拼命研究阵法。 莎迪摇了摇头,又道:“我说的是要去救每一个人。” 众人都不明白她的意思。 于是莎迪松开手里的东西,站了出来,指着城内的建筑,对着奥尔说:“我发现这座城市其实是一个大型的献祭法阵,它源源不断吸取的魔力只是用来提供发动法阵的能量需求的,实际上在这层吸取魔力的法阵下面还有一个更复杂的献祭法阵。你的舅妈已经堕落了,她想用整座城市所有人的性命去换一个人的复活,如果我们今天离开这座城市,明天城市里的所有人都会死。” 奥尔愣住了。 “你说的是真的?”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又亮了起来,舅妈想复活的那个人一定是舅舅! “是真的,”莎迪说,“但是奥尔,这座城市有着十数万居民,那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切实际的欲念就白白死掉。” 她话一出来,其他人都诧异地看向她。 而卡洛斯,则是深深皱起了眉; 莎迪什么时候这么善良了? 她的阵营,不是一直都在中立和混乱邪恶中间反复横跳的吗? 而奥尔,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如果这件事成功,她也无法在这片大陆上生存下去了?”奥尔问,“而且死而复生什么的,凡人怎么可能做到这种事啊,都是骗人的。但是献祭法阵,既然你能看出来,那说明人真的会死。” 第一反应,他想的不是这些人该不该死,而是死掉之后会给王国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得阻止她!”最终,他说。 莎迪也笑了:“好啊。正好我这些天探查出了一些其他的情报。” 接着,她便说了起来。 说完之后,事情的脉络也逐渐清晰。 “你是说,你那天说的那个城堡里的男人,其实不是她的姘头,而是她给我舅舅找到的新身体?”奥尔听完,眼睛又亮了亮,“我舅舅也是黑发黑眼!” 莎迪点头:“目前情况就是这样,你舅妈不知道在哪儿看见了一个不靠谱的法阵,具体是用献祭换来什么未知,但是她却觉得这东西能复活她的爱人。她应该准备了很久,找到了许多和你舅舅长相相似的人留作躯壳,然后一直等到今天——其实法阵开启的能量条已经收集满了,她本来可以两天前就开始,但是她没想到我们会来。” “有圣域魔兽在,于是这件事又被推迟了三天,应该是我们后脚离开玫瑰领,后脚她就可以启动法阵,而死掉十几万人召唤什么东西,这件事如果真的要发生,罪名可能会被扣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我们身上。”莎迪一条条,一件件分析,下了决心要把所有人绑上战车。 ……越来越怪了。 卡洛斯盯着莎迪,还是没忍住开口:“莎迪,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 莎迪动作一顿。 她看了看奥尔,又看了看小魔王和柳依依,最终一咬牙,闭上眼睛宣布道:“好,我承认:诸君,我恋爱了!” “你们都不许和我抢!”她大声宣誓着主权。 第113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六) 莎迪话一出口,众人便都觉得自己被雷的不轻。 卡洛斯再看莎迪的目光不再是惊疑而是惊恐。 开什么玩笑,莎迪就这么变成恋爱脑了?! “你看上谁了?”柳依依问。 “艾琳娜夫人为丈夫挑选的那个躯壳,”莎迪说,“他可真好看。” 众人脸上再度被愕然填满。 “你爱上了一个人类?”这一次,就是小魔王也觉得不对劲了。 莎迪捂住心口,毫不犹豫道:“我爱他,我觉得我可以为他去死!” 小魔王闻言便是眼皮一跳。 这态度,怎么感觉让她有些熟悉呢? 有点像某个当初把神界狠狠祸祸过一遍的爱神陷阱。 但是不可能的,那家伙早八百年就被放逐到了魔界,没道理出现在人类的城市,一个真神也没道理被人随随便便囚禁起来。 但是谨慎起见,也是为了朋友,小魔王打算去看一看。 “那咱们回去?”众人商量着。 “我们现在回去在艾琳娜夫人看来必定有鬼,我觉得我们不能打草惊蛇,以防对方狗急跳墙。”柳依依鬼鬼祟祟地提议,“我们应该悄悄溜回去,不要惊动任何人。” “好主意!”其他人举双手双脚赞成。 咦?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 众人向那双多出来的脚看去。 ……嗯,举双脚的那个是莎迪。 如果不是要维持人形,她能举八只脚。 代表超级赞同! “?(?–?)?!” “〣(oΔo)〣!” “(д)!!!” “……算了,谁有城堡地图?”小魔王叹了口气,转头环视了一圈,问。 莎迪再次举手:“虽然我没有城堡地图,但我的蛛丝遍布城堡的每一个角落,可以实时监控整座城堡!比如,我就知道,在城堡的某个角落里有个能过人的狗洞!” 于是,一行人又鬼鬼祟祟地朝着狗洞跑去。 擒贼先擒王,他们要去抓住玫瑰伯爵! 预备,走起!! ……然后第一关就遇到了困难。 “莎迪,你光说这里有狗洞,没说狗洞门口还有人守着啊!”灌木丛后,几个小孩正在窃窃私语。 “是巡逻的人,等他们换班时候咱们就可以趁机冲过去了!”莎迪十分自信。 于是一群人等啊等,终于等到了换班的时候。 两个士兵的身影消失在了眼前,一行人飞速的对着狗洞冲了过去! 小魔王冲了过去,海莉冲了过去,奥尔冲了过去,如意……如意他卡住了。 哪怕是变成人形,那小小的身体也卡在狗洞里,三个人往这边拉,三个人从背后推,愣是推了半天也推不进去。 “你们是谁,在这儿干什么?!”忽然,墙外传来一声大喝。 小魔王脸色微变:被发现了! 不能让他叫人! 顿时墙外的几个孩子眼中凶光一闪,没过片刻那士兵就没了声音。 然后一群孩子继续把如意往里推。 啪。 墙从如意被卡住的地方裂开了。 众人都陷入了沉默。 “要不,咱们还是走大门?”海莉说。 于是他们又把如意拖了出去。 钻出狗洞,小魔王看见两个被蛛丝捆的严严实实的士兵。 “我们得想个办法混进城堡……这样,待会儿莎迪你变成魔兽的样子搞一点混乱,我大喊有魔兽,然后他们去抓你,你就快跑,我们趁机溜进去。你等甩掉他们后,从狗洞里钻进去!”很快,他们制定好了新的计划。 于是,计划开始了。 莎迪摇身一变,就从一个小美女变成了一只超大号的魔兽蜘蛛,对着士兵旁边的墙就吐出了一口丝,然后转头就跑。小魔王他们趁机冲上前,大声喊道:“来人啊,打魔兽,有魔兽袭击城堡啊!” 话音刚落,小魔王挥舞的手还未落下,便听见一声愤怒的喊声: “把那几个捣乱的小孩给我抓起来!” 然后,冲出来的士兵不去抓蜘蛛,竟直接冲着他们而来! 不妙! 小魔王拔腿就跑,绕了一圈后,看见没几个人守着的大门,又看了看身后追着的士兵,咬了咬牙闭上眼就往门里冲! 一路遇上的,通通撞飞! 其他人看她往里头冲,仿佛是找到了主心骨,也一个个地跟着往里头冲去! 终于,已经到了城堡的内部,小魔王看了看明显聚了很多人的大门,又抬头看了看城堡的上方,决定爬墙! 她三下两下就攀上了围墙,其他人有样学样……突然! 落在最后的奥尔发出一声惨叫,龇牙咧嘴地捂住了自己的脚: “谁家会往窗底下的草地里放老鼠夹子?” 噗通! 一阵沉闷的声音响了起来,最重的如意从墙上摔下,直接掉到了草地上,被老鼠夹子夹了满身,一点皮都没破,但是它顺着惯性一滚,竟然滚到了一个铺着草皮的大坑里! 大坑里是码得整整齐齐的竹刺! 嗯……竹刺被压垮了,如意还是一点皮都没破。看着陷阱实在深,他干脆变回原形,就地坐下,抱着柱子啃了起来。 而这时,士兵们已经追过来了。 “怎么办?”卡洛斯看向小魔王。 小魔王看着底下的追兵沉默。 半小时后,所有的士兵被蛛丝捆的整整齐齐,一排排码在草地上,他们不甘地扭动着身体,可惜手脚被绑住,嘴巴也被堵上了。 在他们目前的,是小魔王他们,他们忧郁地望着天:经过一个晚上没卵用的搏斗,他们终于用干掉了所有可能目击到他们的人的方式顺利潜伏进了城堡。 顺带着把城堡里的陷阱触发了个遍。 在这里玩了三天,他们都不知道这些地方原来如此危险。 莎迪……她也不知道。 没人会手贱到总是碰那些东西,她对草地什么的也不关注。 “不管怎么说,我们成功了。”小魔王安慰大家,充分发挥了一个领导的带头作用,“接下来,我们的任务就是趁着艾琳娜夫人睡着时悄悄绑了她,然后去救——” “你们在干什么?” 话没说完,大门外走进来一个女人,身后跟着好几个侍女。 艾琳娜夫人。 她们像是刚从外头逛街回来,一个个衣衫整齐,侍女手里还拎着许多东西。 她怎么从外头进来了? 众人看向莎迪。 莎迪一愣,红了脸。 她……她没看艾琳娜夫人啊,就一直在看那个刚刚苏醒的男人。 他很好看。 想到那张脸,莎迪的脸更红了,同时害羞地低下头。 “奥尔?”艾琳娜夫人再度开口,她皱眉看着被捆的卫兵,然后看向奥尔,神色间极为无语。 事已至此…… 小魔王咬了咬牙,指挥道:“莎迪,上!” 顿时,又是一道蛛丝飞出! 在强大的圣域魔兽面前,弱小的人类并没有反抗的能力,强大的人类也没有。 奥尔天宫七阶的女仆,还不是被莎迪一招秒杀。 于是,艾琳娜夫人和她的侍女也被捆了起来。 可喜可贺,真是一场完美的潜伏。 第114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七) 潜伏完成了,主谋抓到了,剩下的就是解救人质。 莎迪迫不及待地想冲到楼上男人的房间,却被小魔王拦了下来。 “你们呆在这里,我去。”她说。 如果真是她想的那样,其他人去了也就是送菜。 至于她,她好歹也是一个神。 一个先天的神灵。 虽说不是一定不会有危险,如果她都能被迷惑,其他人更不用说了。 “不许你抢我的未婚夫!”莎迪警惕地看向小魔王。 小魔王嘴角一抽,安抚道:“我才不抢,我作为你的娘家人去看看他配不配做你丈夫。” 莎迪顿时眉开眼笑:“当然配!要说不配也是我配不上他嘛,他真的太完美了,每个见到他的女孩都该为他心动。” 小魔王揉掉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深吸一口气,带着忐忑一步步地上了楼。 啪,啪,啪。 原本微小的脚步声在寂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清晰,越往上,环境越黑,视野越暗……终于,她来到了顶层,推开大门,她看见了那个安静靠在床上看书的男人。 他长相不算完美,但是却意外的让人舒服,让人忍不住对他心生好感。 “想见你一面真不容易……我等你很久了,塞娅。”见她开门,男人先是微微一笑,接着放下书,抬头……然后整个人猛地一愣。 他的惊愕全写在了脸上:“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你长得还是这么矮?!” 小魔王的脸顿时黑了。 “维纳斯,你有意见吗?”她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威胁。 眼前的人就是她印象中的人,爱神维纳斯,对任何人都自带100好感,可以扭曲他人感情的,早被放逐到魔界的堕神。 小魔王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但是他出现了一定没好事儿。 而看着眼前个子矮小,外貌幼态的女孩,男人忽然怀疑起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原本,他觉得自己方案的可行性很高,现在看来,多少有点草率。 就眼前这个身高最多一米五,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的小矮子,真的能承担起魔王的重任吗? 发现男人充满怀疑的目光,小魔王的脸更黑了。 心情一不好,她就开口嘲讽:“呦,这不是我们的爱神维纳斯吗?什么时候这么拉了,竟然沦落到被人当成祭品躯壳的地步,真是笑死人了呢!” 她说了,男人的脸也黑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番话绝对是对他专业能力的侮辱! 虽然,他原本装扮的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是,他可以选择用别的身份面对小魔王! 可偏偏,他一直自信的神性对那个奇葩的女人失了效! 而她把他锁起来的理由竟然是因为,她说他长了一张她第一次见就觉得心生好感的脸,这张脸一定和她爱的那个男人很配。 配你妈啊! 你眼瞎吗?他可是一个神,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怎么能和他比? 男人几乎要裂开。 可惜,他的咆哮那位尊贵的伯爵夫人听不到。 她像对待常人一样把他锁起来了,男人没逃,一直呆在这里等待小魔王的到来。 “……我那是为了等你!”男人强行挽尊,“不说这些了,说正事,你现在这模样还能长吗?想镇住魔界那帮恶鬼,你这副模样可不行。” 小魔王嫌恶地扇了扇空气:“把你的神性收一收,臭到我了!” 男人深深吸了一口气,还是收起了神性。 那股莫名其妙的魅力消失了,他变得真正像个人起来。 “魔界要换魔王了,”他说,“魔界有很多堕神,也有很多是当初主出事的时候不愿同流合污被赶下来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干死天上那群恶心玩意儿!当年的魔王,为了收服我们,做了很多承诺,向我们保证一定会攻打天界……但是这些年,我们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却没有动静了。” “他不想打了,他害怕了。” “为了这次的战争,我们准备了足足七百年……这可不是他说不打就不打的,所以我们准备把他换掉。伽末的毒药做好了,我们的人手安插好了,他随时可以领便当,但是我们还差一样东西:那就是在旧王死后,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稳住局面并且有坚定的复仇心带魔界攻打天界的新王。” 说着,他看向小魔王,伸出了手:“原本,我是想邀请你的,你需要报仇但是没有足够的实力,我们合作不是正好吗?” “哦,”小魔王面无表情地说,“不干。” “理由?” “真有什么好事你们还能想得起我?”小魔王嗤笑一声,“一个个被我妈放逐到魔界的堕神,恨我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把好处拱手让人?” 好,人确实不傻。 “可能确实要承担一些小小的风险,接不接受就看你复仇的心愿有多坚决了。”男人不情愿地说道,“你不必现在给我答案,如果有未做完的事,也可以先去做完。你现在的形象,也着实不符合那个位置了些……” 小魔王低头看自己的身体。 的的确确维持在幼体。 而保持这样的体型,并不是因为她长不大或者有什么特殊的癖好,而是因为神力一直在被消耗。 而神力被消耗则是因为…… 小魔王闭上了眼。 她还有个弟弟来着。 只不过他还未出生就被从死亡的母亲身体里剖出,虚弱非常;生命女神用她的神性养了七百多年,他依旧没有达到出生的标准,哪怕小魔王和生命女神每天用神力温养,也仅仅是维持住他不死而已。 但是除了她和生命女神,没有人知道这个弟弟的存在,她也不打算把这一切告诉别人。 既然要藏,就藏到底好了。 不过,让自己的身体开始正常发育,对小魔王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 十分钟后,小魔王带着收敛神性的维纳斯下了楼。 明明已经收敛了神性,等维纳斯出现的时候,莎迪还是不受控制地把眼睛黏在了他身上。 对于这样的神性感染,小魔王也没有太好的办法,神性这东西,对神灵本人来说是利器,对于其他生物来说就是无解的毒药。 而收不收敛神性……全看当事神有没有良心。 维纳斯……说实话他之前神性已经很收敛了,他要是不收敛,便能轻而易举地让整片大陆都陷入狂热。 “这是维纳斯先生,是个被囚禁在顶楼的可怜人。”小魔王完成了对维纳斯的自我介绍,男人也十分配合。 “你们好,我是维纳斯。感谢大家相救,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如果不是你们,恐怕我就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了!”维纳斯对着众人鞠躬,眼神清澈,脸上露出了相当感激的表情。 第115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八) 事情看似圆满地结束了。 但是城堡里被捆得严严实实的那批人该怎么办众人还没想好。 “不介意的话可以把他们交给我,我可以和他们解释。”维纳斯十分友好地揽下了这个活儿。 意识到这家伙要放电,小魔王感觉带着其他人离开了这家伙的视线范围。 等他们回来时,一个个女仆都正在精心照顾着他,眼里含情脉脉,泪花闪烁,而一个个士兵也都心怀敬意,一副誓死效忠模样。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艾琳娜夫人怎么可以这么对您?”说话的人是艾琳娜夫人的贴身侍女,此时她正一脸悲愤,脸上是一片痛心疾首。 旁边的小女仆赞同地点了点头:“对啊,像大人这样完美的人怎么可以受到如此粗暴的对待,夫人真该下地狱!” “放心,大人,我们保护您,绝对不会再让您受到半分伤害了!”士兵把胸甲拍得震天响。 看着这一幕,小魔王嘴角抽了抽,接着重重一咳:“维纳斯,把你的臭味儿给我收一收。” 顿时,女仆和士兵们开始对小魔王群起而攻之,纷纷指责她粗暴无礼,让她给维纳斯道歉。 男人看着这一幕冷汗都下来了,连忙制止,过了好一会儿,才让人群平静下来。 “你们不要和他走得太近。”小魔王叮嘱小伙伴。 小伙伴们看见这一幕也很忌惮:这个人太邪性了! 因为时间很晚了,所以经过商议,大家决定再留一天。 大不了明天撤离的时候动作快点就是了。 于是,一群人各回各屋开始睡觉。 夜里,半夜醒来的奥尔对着天花板发了好久的呆,最终也没睡着。 于是,他悄悄下了楼,来到了城堡的地下室。 玫瑰伯爵就被关在那里。 他提着灯,一步一步走到了地下室外,距离玫瑰伯爵只有一墙之隔。 “舅妈。”他轻轻叫了一声。 里面没人答话。 “舅妈。”奥尔又叫了一声。 一道带着浓浓疲惫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带着一股说不清的恨意: “你为什么要过来啊,为什么要带这么一群怪物过来?我不记得我有对不起你,奥尔,舅妈究竟做了什么让你这样报复我?多可笑啊,我筹备了整整五年,耗费了无数心血,好不容易即将完成,结果却被几个突然冒出来的,不讲道理的小孩给毁了。” 奥尔听着也难受,于是就坐在了地上,距离艾琳娜夫人仅有一墙之隔。 “舅妈,”他托着下巴叫道,“我其实挺理解你的心情的,如果有这么一个机会的话我也想把我妈复活,可是你觉得这可能是真的吗?死者复活,就是神明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仅仅几个低阶魔法师搭建一个不靠谱的魔法阵就能做到?这也太离谱了……” 说着,他叹了口气:“这件事我会告诉父亲,但是不会让其他人知道。和魔法阵相关的建筑我也会让父亲拆除,但是会求他保留您的爵位。舅舅已经死了,活不过来了,您便好自为之。” 说完,他便起身打算走了。 然后,他听见艾琳娜夫人说: “当然是真的啊……” “我看见了。” 我看见了。 奥尔准备离开的脚步一顿,回过头,脸上是满满的惊愕。 他听见了什么? 他掏了掏耳朵,确认自己没听错。 “我看见了,”艾琳娜夫人却是再次重复,“在你想来我就是那么愚蠢的一个女人吗?仅仅因为一点不切实际的希望就要毁了他留给我最后的东西?我肯相信当然是因为我看见了,我看见死人在我眼前复活,只不过那一次用的是十万个奴隶,掏空了你舅舅留下来的家底。” 奥尔感觉全身的血都热了起来。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现在生命女神都做不到的事,这一个小小的法阵怎么可能做到? 但是告诉他这件事的人是舅妈啊,舅妈有什么理由骗他? 如果牺牲十万人,可以换你的至亲回来,你是否愿意? 奥尔不知道。 小魔王说,生命女神救不了诺诺。 如果连生命女神都救不了她,那还有谁能救? ——这个法阵也许能。 可是它要牺牲十万人的性命。 如果,这十万人让他一个个去杀,他一定不会去做;如果让他去抓人让他看着排队砍头,他会觉得残忍与恶心。但是,现在,台子别人已经帮他搭好了,只要他按下一个按钮,就能完成这一切。 这十万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将会在世界的角落消失掉,他的妹妹就可以回来了。他不用亲自去杀人,甚至不用亲自去见证,只要按下那个按钮。 那是他找了许多年的妹妹,是他此生最大的心结。 一整夜,他都在发呆。 他不知道该不该这么做,也不知道该去问谁。 问小魔王他们是肯定不行的,他们肯定能猜到他想干什么。 毕竟,他就是在寻找复活妹妹方法的途中,才和他们相遇的…… 第二天早上,他继续躲在阳台上发呆。 “不去吃饭吗?按照你父亲的行程,他明天就该到了?今天,可能是我们呆在玫瑰领的最后一天。”恍惚间,身后传来了一道声音打断了奥尔的思绪。 他回头,发现是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男人。 年轻,优雅,引人堕落。 是那个被舅妈当做祭品绑起来,然后被莎迪看上,被塞尔维莉娅称为爱神的男人。 维纳斯。 是个女人的名字。 “在想一些事,”眼前这个男人并不知道他的家事,他觉得还是可以说一说的,“你说,用十万人的性命换一人回来,真的值得吗?” 男人笑了,他拖了把椅子坐在了奥尔的身边,身姿挺拔,姿态优雅。 “那得看要救的人是谁了。”他说,“虽然我不太赞同艾琳娜小姐的所作所为,但是这只是在我也是祭品之一的情况下。如果我不是祭品,那谁牺牲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奥尔心中一动。 “但是,做了这种事就会被全大陆追杀?那时候救了人也没有藏身之地,走到哪里都是过街老鼠,说不定付出如此巨大代价复活的人,转眼间就会再次步入死亡……”奥尔假装不在意地说着。 “啊,”男人忽然拍了拍脑袋,“有一件事我忘记说了,原本是不太适合说的,但是你们毕竟救了我一命。” 第116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十九) 说着,他从身上掏出一枚怀表,递给了奥尔:“我其实来自魔界,是个商人,有点小势力。如果你有一天在大陆上混不下去了,可以来魔界找我。” 奥尔愣住。 魔界与诸神与大陆人,一直是对立的。 从小父亲就告诉他,魔界都是残忍成性的怪物,没想到眼前这个宛如贵族的男人也是从魔界走出来的。 “魔界很大,有荒芜地区也有繁华地区,那里的繁华地区繁华程度远超过人类的王都,只不过你们看不见,也不会去特意宣传罢了。”男人给他解了惑。 奥尔的心脏跳了起来,他感到自己的嗓子有些干涩。 “那如果,如果未来有一天,我决定牺牲十万人救一个人,和今天的情形一样,你还会愿意收留我吗?” 他的心跳得前所未有地快,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男人。 男人看着他。 笑容扩大,声音轻柔得像是恶魔在低语:“当然会啊,受害者又不是我,而你是我的恩人,为什么不会呢?” 说完,他抬头看向天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虽说因为法阵节点是建筑一时半会不会被拆除,不过如果这件事被公爵大人知道的话,为了防止这里未来被有心人利用,想必是会对城内布局重新规划一番的?这样,城里的人就不必再担心他们会成为献祭材料了。” 说着,他便轻飘飘地离去。 身后,奥尔的呼吸声变得急促。 他说的没错,自己只有一天。 马上他们会离开玫瑰领,而再回来的时候,玫瑰领不会继续保持这样的布局。 他只有今天一天的时间。 而把城内的居民替换成罪犯和奴隶,在一天内完全做不到,他的父亲也不会允许。 他知道父亲多讨厌诺诺。 奥尔出了城堡,来到街上。 他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走着走着,他停住了。 在不远处,有一个翻垃圾桶的小女孩。她看上去七八岁的模样,浑身脏兮兮的,大半个身体都埋进了垃圾桶,完全没注意到奥尔的到来。 如果诺诺没事,现在差不多就该这么大了? 复活需要为死者准备躯壳。 于是他走上前,轻声叫住了女孩: “喂!你在干嘛?” 女孩听见人声吓了一跳,差点把垃圾桶带着摔倒。她抬起头畏怯地左看右看,在看见只有奥尔一个人后,松了一口气,接着又看向他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再看看自己的,于是羞愧地低下头,不吱声。 奥尔忽然发现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就是有点营养不良。 “别翻垃圾桶了,垃圾桶多脏啊!”奥尔捏着鼻子说道。 小女孩头埋得更低了。 一声“咕噜”从小女孩的肚子里传来,小女孩羞红了脸。 “你饿了?”奥尔问完,便一点不嫌脏地拉住了小女孩的手,“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小女孩试图挣脱:“不,不用,我爸爸妈妈还在家等我……” 奥尔没有强逼,而是对着她笑了笑:“那我们先回你家。” 小女孩带着奥尔回了家。 奥尔看着贫穷的夫妻,抬手便甩下一袋金币。 “你们好,”他说,“我是斯特里纳家的继承人,奥罗斯·斯特里纳。” 两夫妻闻言一惊,连忙要跪拜。 他们别的不知道,但是帝国四个公爵里有个斯特里纳,他们还是知道的! “别跪,起来!”奥尔扶住了他们,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是这样的,我在街边看见这孩子,发现她和我过世的妹妹很像。我想问一问,我能不能,认下她当妹妹?” 夫妻二人对视一眼,眼底闪过愕然,似乎是不知道这天大的馅饼怎么落到了自己头上。 “我会把她带回我的城堡,像是亲妹妹一样对待。当然,我知道你们肯定舍不得女儿,但是没关系,你们想她的时候随时可以过来看望她……这些金币你们就收下,作为我带走这孩子的补偿,你们也可以用这些东西过好一点的生活。”奥尔温声道。 天上掉馅饼,这还有什么不同意的? 夫妻二人喜出望外,忙按着懵懵懂懂的女孩给奥尔磕头。 十分钟后,奥尔把女孩带走了。 一个小时后,洗漱干净,穿着新衣服的女孩出现在奥尔的面前。她显得很害羞,一直低着头,那张稚嫩的小脸洗干净后果然很漂亮。 …… “你们先走,我想了想,确实出来玩得够久了,也该回家了。”这一天晚上,奥尔把人聚了起来,递给他们一个徽章,“你们拿着这个徽章,别在胸口,对外宣称是斯特里纳家的表亲,在这个国家任何一片领地上都可以受到当地贵族的热情招待,有我没我都一样的。” 一群小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刚交到的好朋友怎么临时变卦,不过好歹愉快玩了这么多天,他们还是想挽留一下。 “奥尔,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们再玩几天也没关系的。” 奥尔摇了摇头,道:“你们也最好就今晚走,我父亲那个人喜欢出其不意,说着明天到说不定今天晚上就偷偷摸进了城。我不跟你们走了,我父亲若是知道我身边没了女仆还满大街乱窜,一定会尽全力追杀我,把我带回家里。你们跟着我就会一起被追杀……然后他可能会叫你们的家长一起来追杀。” 孩子们脸色大变,再顾不上挽留,收拾东西就准备跑。 他们才出来几天啊,才不要回去! “那就拜拜了,法阵的事记得跟你爸说!”小魔王大叫着朝着奥尔挥了挥手,准备跑路。 “好。”奥尔点头应道。 小魔王他们正准备加紧逃出城。 这时候,城市上方忽然出现一道巨大的身影。 “海莉,塞娅,你们想去哪儿?”一道幽幽的声音传进了众人的耳朵,小魔王顿时一个激灵,抓住了海莉的手。 城市上方,那竟然是一头冰霜巨龙! 完了!家长来了! 冰霜巨龙的到来引起了大面积的恐慌,不过她盘旋在城市上空并未落下,而是一圈一圈飞行着,用她那双冰冷的眼睛打量着底下的人群。 “妈妈……”海莉深吸一口气,乖乖巧巧走上前,抬头对着天空的冰霜巨龙撒了一次娇。 “妈妈,抱~”她的声音很软,个子很小,与巨大的冰霜巨龙在体型上形成了鲜明对比。 奥尔被震撼了:“为什么一只混血精灵的母亲会是冰霜巨龙?” “为什么不能是?”莎迪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回应奥尔,“艾泽他哥的新娘还都是人类呢!” 奥尔更加震撼了。 体型差距这么大也可以吗? 只能说,巨龙的xp真广泛…… 第117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十) 出师不利,溜出门玩了才几天就被家长抓包了,一群人全被带走,垂头丧气地坐在了巨龙的后背上。 这次回去估计得挨一顿打了。 只有莎迪还是心不在焉:她一直在想那道身影,在想那张温柔的眉眼。 小魔王看出她是受了神性影响,却也无可奈何。 真神的神性对于普通的生灵来说就是毒药。 这还是那家伙收着神性的结果,要是放开…… “我劝你少想他,”小魔王低声对莎迪说,“你知道那家伙是怎么被放逐出魔界的吗?” 莎迪摇了摇头,她对男人的过去却很感兴趣。 “那家伙是个惹事儿精,成天喜欢挑拨离间看人斗殴。偏偏因为神性的关系又特别容易挑拨别人……原本造物主一直忍着他,直到有一次他挑动了三十多位高等级的神明聚众斗殴,打得你死我活,把神界都拆了一半,我妈……哦不,是造物主终于受不了了,把他放逐到这儿。然后,这狗东西挑动了第一次种族大战……对,历史上那个让所有人都疯狂的超级女神就是他,那家伙把下界也搞的乱七八糟,所以造物主才一脚把他踹到了魔界。魔界原本也就是放逐失败造物和罪人的贫瘠偏远之地,然后他来了就开始挑动魔界和神界对着干……” “他好厉害……”莎迪双手合十,眼里冒爱心。 小魔王十分忧愁。 看她这幅样子,不知道要多久才能从神性的影响里走出来。 不过,想到那家伙说的话……小魔王有些犹豫。 她想报仇。 但是个人力量杯水车薪。 但是那个提议又总让她觉得不安好心。 去不去魔界? 这是一个问题…… 林枫晚把他们一个不落地扔回了盖亚之森,一点面子也没给一群孩子留,把一切都原原本本跟生命女神说了。 然后,她带着海莉走了。 一路上,二人都显得很沉默。 回了山洞门口,林枫晚瞅瞅洞里,又想到了她去看的时候那对于这个时代人来说堪称豪华的城堡。 “妈妈,对不起。”海莉低着头道歉。 “没事,我就是担心你,”林枫晚看着她,忽然想到她也是长大了。 即将十二岁的少女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好奇也不奇怪,而且,森林里的环境确实糙了点。 她未来还要回到精灵族,总该多和外面的人接触一些。 更何况……按照估算,冰原上的那柱天绮罗也该成熟了。 她不知道那花究竟什么时候能长好,但是知道肯定有很多魔兽在盯着这朵花。 它能补足生理上的缺陷,光是这一点就能让大多数人疯狂。 “海莉,”于是她说,“你想上学吗?” 海莉猛地抬头,抱住了她:“妈妈你不要我了吗?” 林枫晚有些头疼:“不是,只是那朵能治你的花到底快成熟了,妈妈要去把它摘下来,没有时间顾及你。而且,你确实到了该多和外界接触的年纪了。” 海莉紧紧抱住林枫晚,把脑袋贴到了她的鳞片上:“我不能和你一起去吗?” “不行,那里非常冷,一般的圣域魔兽都受不了严寒。”林枫晚摇了摇头,“你必须呆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才能让我放心。” “我想和妈妈在一起。”小姑娘坚持道。 林枫晚有些头疼,女儿太粘人了怎么办?她左看右看,忽然眼睛一亮,用指甲挑起了山洞内的一盏魔法灯。 她把灯塞进了海莉的怀里,对她道:“这个给你。” “什么?”海莉愣了一秒,抱住了魔法灯。 “其实有一点妈妈一直没跟你说过,”林枫晚说,“我们每个龙族,都是有一盏魂灯的。我们的生命和这盏灯相连,只要魂灯不灭,我们即使是受了再重的伤也不会死。不仅如此,我们还能时时刻刻透过魂灯观察外面的情况。你手里的就是妈妈的魂灯,你带着妈妈的魂灯,就像是妈妈一直陪在你身边。只要你保护好妈妈的魂灯,妈妈就不会受伤。” 林枫晚说道。 海莉现在已经到达七阶,时刻给一盏灯维持着六阶的防护魔法不成问题。 而在人类学院这种地方……不是她小瞧谁,不说学生,就说老师,达到七阶的估计都不多。 换言之,只要老师不刻意刁难,灯就不会有事。 而且,别小看了未来法神的进步速度啊! 最终,海莉紧紧抱着灯,还是踏上了去人类学院的旅途。 她还是接受了母亲的提议。 不是因为被说服,而是清楚自己这样走到哪儿都是一个拖累而已。 她也想看见。 如果看不见一个天赋再高的魔法师,哪怕拥有了再强的实力,那也是没多大用处的。 因为你连敌人站在哪儿都看不到…… 那确实没用了些。 而就在万里之遥,奥尔被人钳制跪在地上,与他许久未见的斯特里纳大公并未给这个离家出走的儿子一个拥抱,而是一巴掌狠狠扇在了他的脸上。 这一下用了十成的力道,奥尔的身体瞬间被扇得一偏飞去,嘴里吐出一大口血。 但是他没有哭,反倒是看着斯特里纳大公,挑衅地笑了。 “接着打啊,我还以为你要打死我呢,就这么点力气,糊弄谁啊?”他抬头看着斯特里纳大公,又抑制不住地咳了起来——刚刚那一下是真的把他伤得不轻。 斯特里纳大公如愿又赏了他一巴掌。 这一次,奥尔被打倒在地,努力挣扎着,却半天没起来。 鲜血汩汩流淌着,很快就积成了个小水洼。金发碧眼的女孩一直抱着他哭,但是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 “奥罗斯,我就是这么教你的?”斯特里纳大公一字一句地说着,他抽出剑,用剑尖指着哭泣的女孩,举剑的手微微颤抖。 “就为这么个孽障东西……就为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你害了全城的人命,”斯特里纳大公盯着他,“他们是你的子民,不是你的奴隶!奥罗斯,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你有能耐拿自己的命去填,拿别的命算什么本事?!” 他气坏了,在场的其他骑士若是往日,早就出言劝阻扶起小少爷,但是此刻却集体保持了沉默。 就在今早,他们到达了玫瑰领,但是进来后却发现这里变成了一座空城。 这座空城到处都是人,逛街的,种地的,梳妆的,卖货的……一个个的人悄无声息地倒在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上,成了一地无人收殓的尸骨,如同生命一瞬间被什么东西抽离。 然后,斯特里纳公爵的嫡子,未来的爵位继承人,牵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来到了他们面前,告诉他们,他谋杀了整座城市的人。 就为了他身后那个东西。 所有人都被震惊了,印象中的小少爷乐观,开朗,不屈……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想象的到他是怎么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事到如今还没有一点悔意。 此时的他,明明气息奄奄还是抬头笑着,他笑着看向斯特里纳大公,道:“把你的剑放下,如果你杀了她而不杀了我,同样的事我不介意再做一次。” 斯特里纳大公又给了他一脚。 女孩扑在他的身上痛哭。 斯特里纳盯着他,很久,他道:“我看错你了,所有人都看错你了。奥罗斯,我们以为你是没有长大,你妈妈也认为你是一个天性善良的好孩子,可是你不是。你经常说我没有心,但是我这种人在遇到这样的事时也会愤怒,也会为死掉的人感到悲伤,你不会。我再没有心,也做不出你这样的事。如果我死了有人试图用这种方式复活我,我醒来的第一件事一定是杀了他这个的浑蛋。” “奥罗斯,我只是没有心,但你是天生的恶种,我们斯特里纳家容得下一个女仆生的孩子,却容不下你这样的恶种。” 说着,他用剑挑起奥尔胸口的家徽,擦了擦它上头的血,把他塞进了兜里:“你不是一直想要自由吗?现在开始,你自由了。斯特里纳的嫡长子奥罗斯·斯特里纳已经死在了玫瑰领,而你,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如果你今后敢踏入一步斯特里纳家的大门,我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着,他便带着骑士转身离去,徒留下在原地发笑的奥尔。 奥尔看着他的背影发笑,笑声越来越大,之后他又咳了起来,咳完了继续笑。 “诺诺,怎么办?原来我不是什么正义的伙伴,我是天生的恶种啊?”他好笑地看着女孩,“我可以一下子杀死十万个人心中没有一点感觉,我亲手害死别人,也没有任何感觉。你知道吗?今天早上你的身体的父母侥幸逃过一劫,醒来后他们找我拼命……我就那么一刀一刀刺死了他们,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原来,我的感情只对几个人有效啊?” 女孩抱住了他,不说话。 远处,斯特里纳大公闭上眼。 “公爵大人……那玫瑰领的事怎么办?”有人开口问道。 斯特里纳最后看了一眼这座曾经富饶的城市,闭上了眼:“把尸体清理干净,焚烧埋葬,对外……就说是受了巨龙的袭击。” 正好,城市毁灭的前一天晚上,有人看见了巨龙。 第118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一) 松开境内的最后一个神像,莱茵若有所思。 他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圣域三阶,算是人类能达到的极限,但是他总是觉得,他好像能再冲一下。 但是境内所有的神像都被他摸遍了,再想摸就得出国,而国外并不信奉光明神,他不知道其他神的神像对他有没有用。 “莱茵大人?”一声呼唤把他叫回了现实,是一脸担忧的安洁莉特,“都两年了,您也已经圣域三阶,您什么时候去挑战魔王啊?以前的勇者在您这个实力早就该闻名大陆了。” 莱茵回神,摇了摇头:“不急,我想多接触一些神像。” 距离最早接触神像那一日已经过了两年。 这两年,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这不仅是身份和实力带来的变化,还有学识。 莱茵发现,那个叫所谓直播间的东西里的网友,懂得是真的很多。 曾经,他以为他们是一群惨无人道、靠看人杀人取乐的疯子。 慢慢地,他发现这些人是真的宝藏。 他们总是能回答一些令他困惑不已,哪怕是大学士也无法解答的问题,可以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贵族话中的潜在含义,让他不至于在人际交往中沦为笑柄,可以传授他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先进知识,甚至在发现这个直播间是真的异世界后他们还会以直播间为蓝本,让他们的大学生写论文…… 任何问题和社会现象都能成为他们的论文,有人一点一点地挑选有价值的告诉他,莱茵才发现,哦,原来这个世界是这样子的。 随之而来的,则是新的困惑和不解。 因为他发现,按照直播间里人的理论,他们要打的魔界,好像是从各方面都比他们的社会形态先进那么一点。 并且……情况和神殿的人说的不太一样。 所以他还想思考,还想探究,但是很多人已经等不及了。 勇者两年没有动静,已经有很多人怀疑,上面似乎在讨论撤销对勇者的赞助。 撤销就撤销,反正他也没收到多少。 但是安洁莉特似乎很愤怒。 不得不说,在守护一个大胸的傻白甜这件事上,他和直播间的网友达成了一致。 “安洁莉特,你觉得如果我从现在开始挑战,我应该先挑战谁?”认为自己是该先检测一下自身实力的莱茵和安洁莉特肩靠着肩坐在一起,看着天空问。 听见莱茵有意向挑战魔族,安洁莉特惊喜坏了! “以往的勇者都是从最低级的史莱姆开始挑战,一步一步打进魔界的核心层……不过您的实力惊人,倒是可以直接从魔界的核心层开始打。我听说魔王麾下有七大将,您的实力完全可以直接挑战七大将了。我们可以先从最弱的开始打……排名最末的是幽灵王女,她上头便是人偶师。不过如果招惹了幽灵王女等于直接招惹了鲜血大公,所以我劝您先挑战人偶师。”安洁莉特说。 听到熟悉的名字,莱茵想了想,问:“我记得,鲜血大公和幽灵王女是兄妹?” 安洁莉特眼里闪过厌恶:“嗯,一对投靠魔族的人类败类。” 莱茵也不再多话。 在传说中他听过他们的名字,不过也仅仅是听过。 “如果您要挑战的话,我给您的建议是,先从人偶师开始挑战,然后是混沌魔龙,堕天使,幽灵王女,鲜血大公,巫妖王,精灵使,最后是魔王。”安洁莉特排出了顺序,“当然,您也许不必全部挑战。” “那就先去挑战人偶师。”莱茵说。 于是,这件事很快在大陆上被宣告。 准备挑战的第一天,莱茵没什么表示; 准备挑战的第三天,他甚至还有心思钓鱼; 准备挑战一周后,他渐渐地开始慌了; 一直到准备挑战的三天前,莱茵再也无法保持冷静。 他一边告诉自己,人偶师撑死了也和自己一个等级,不必太担心;一边又控制不住地假设——万一他赢不了呢? “安洁莉特,你说,我要是输了怎么办?”内心无法平静的莱茵找到了安洁莉特,试图在她这里寻求安慰。 而圣女大人也十分给面子:“那就准备准备再来啊!魔王已经活了好几百年,您今年才多少岁,打不过很正常。” “那万一我连人偶师都打不过呢?”他问着,话里甚至夹杂了一丝恐惧,“如果不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打败魔王呢?” 安洁莉特一愣。 随即,她笑了:“怎么会,您可是天命的勇者啊,魔王一定会被您杀死的。” 真的吗? 莱茵不知道。 但是他别无选择。 整片大陆的期望都压在他身上,寻找神像的这两年,他去哪儿都会受到当地人的热烈欢迎,还被迫做了好几次演讲。 于是,在安洁莉特的指引下,他还是来到了人偶师居住的宫殿外。 安洁莉特在外等待,他一个人踏入了这座巨大的宫殿。 他身上穿着由大陆顶级大师打造的盔甲,把他全方面地护住,手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神兵利器,然而踏入大殿时还是会手心冒汗。 这座宫殿没有活人,只有随处可见的白色蛛丝和爬动的蜘蛛,全身被蛛丝缠绕的活死人侍女来来往往,安安静静,对他置若罔闻。 “我等你很久了,勇者。”突然,一阵清脆的笑声出现在大殿里,那声音是如此清脆悦耳,以至于莱茵光是听见就有了片刻的眩晕。 不好! 他连忙咬破自己的舌尖,这才找回了理智。 “咦?” 那道声音中出现了一点点的兴趣,“竟然能抵消声音的影响吗?真不错呢。” “那么,陪我来跳舞。” 话音一落,又是一阵轻笑,莱茵却陡然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起来! 他如同牵丝木偶般,穿着沉重的盔甲在大殿上开始翩翩起舞……是蛛丝!大殿里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隐形蛛丝! 他跳起了舞。 来来往往一脸死灰的侍者女仆看见后,纷纷放下手中的东西,加入了进来。一个,两个……整个大厅的人都在翩翩起舞。 随着闪光灯一样的特效亮起,一个白发白裙,长相极美的女人出现在了灯光中央。她血红的眸子笑晏晏地看着他,随后便同其他人一起跳起了舞。 一曲舞毕。 她提着裙摆,优雅地朝莱茵走来。 莱茵怔怔地盯着她,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无法让人移开视线的魔力。 “你就是会拯救大陆,杀死魔王的勇者?”女人来到了他的身前,抚摸着他的头盔,神色中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意味。 “不过如此。”她说,接着,她问,“我美吗?” 莱茵点了点头。 “那你要追随我吗?”她又问。 莱茵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 受制于人,还是要想办法逃跑,嘴硬没有任何用处,先把这女人哄好再说。 女人闻言,很得意地笑了。 她摸着自己的脸,眼睛里带着满满的爱意:“可惜我不能收下你当我的男宠,要不然神殿那帮人的脸色一定很有趣。我已经有爱人了,他不爱我,于是我便吃了他,我们也就此合二为一。从此以后,我无论走到哪,都会多一堆恼人的跟班……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她点着莱茵的脑袋说,“我可以让你当我的狗。” 说着,她便抬起双手,要摘下莱茵的头盔。 头盔摘下的一瞬间,她的脸上露出愕然。 “陛下?”她情不自禁地叫道。 下一秒,一直在蓄力的莱茵一剑贯穿了她的胸膛! 当你马的狗,给爷去死! 于是,那洁白的美人便如同纸片般飘落,她瞪大双眼倒在地上,再无生息。 第119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二) 林枫晚以为这次很快就能回来,最多就是两三个月,没想到一眨眼过了三年。 三年,那朵神秘的天绮罗一直维持在要开不开的状态,许多魔兽对此垂涎万分。林枫晚不敢离开,怕出什么意外,所以便一直守着,守了三年,终于把它拿到手了。 花到手了,也该回去接小崽子了。 林枫晚抓起盛放的花朵,展翅而飞。 …… 海莉在这座据说是帝国第一的职业者学院呆了三年。 三年前,她是被冰霜巨龙送来的,当时在学校里引来了好多人的讨论。原本,她也只是个旁读生,每天安安静静不说话,抱着一盏不会熄灭的魔法灯走在宿舍和图书馆之间,静静等待着那两三个月过去,然后母亲来接她。 但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母亲始终没回来。 海莉虽然担心,但是她相信母亲对她说的是真的,所以只要灯没事,她总归是安心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半年过去,一年过去,两年过去……妈妈始终没回来,周围人看她的眼神就慢慢变了。 尤其是她还拥有着超强的天赋——一个一入学就天宫七阶的瞎子! 而这时,也慢慢地有人开始带着头针对她。 其中,以一人为首。 那人是奥罗拉·米勒。 来自西方的大公之女,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真真正正的公主。 也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 海莉懒得与她计较,因为纯粹浪费时间,但是奥罗拉却乐此不疲。 而不巧,今儿个又碰上了。 宿舍楼下,海莉抱着灯,扭头就准备走。 “站住!”见她要走,奥罗拉立马带人拦住了她,她一开口,几个小跟班就从四方围堵,截住了她的去路。 “我让你走了吗?”奥罗拉冷冷盯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心中是满满的恨意。 她现在的天赋非常不错,十六岁就突破到了五阶,在所有人眼里都是未来可期的新星。 原本,如果海莉不重新出现,这一切也没什么。 可是,三年前,她出现了,并且给她带来了一个噩耗:她七阶了。 三年前,她还停留在三阶。 这就是天赋上的差距。 可是这么优秀的天赋,明明应该是她的!那个奴隶生的贱种怎么配?明明她生来,就是被作为天赋移植的供体给她使用的,偏偏,八年前那一场意外把一切都毁了…… 那本来是她接受天赋移植的那天,法阵和各种材料都准备好了,都是那头发疯的冰霜巨龙,竟然在这个时候冲了进来,还带走了这个贱种! 她本来以为,这个贱种一定不会有活下去的机会,所以只能不甘心地接受了另一个和她血脉相连的供体的天赋。那个私生子的天赋很优秀,但是到底还赶不上海莉,不过海莉已经死了,她倒是也觉得她能接受。 可是海莉竟然没死! 她回来了!和她一个学校! 这大大刺激了奥罗拉。 虽然海莉的形象和过去天差地别,但是混血精灵本来就不多,她的特征和过去相似不说最明显的,被挖掉的那一双眼睛一模一样! 而且她同样没有翅膀。 精灵都是有翅膀的,混血精灵也是有的。 当年那个贱种出生后,为了防止那个贱种飞出高塔,她的父亲,米勒大公让人扯掉了她的翅膀。 她认出海莉了,海莉也认出她了,但是海莉没有多在意她,反倒是她三番两次找海莉的麻烦。 而哪怕是魔法师也是势利眼的,毕竟他们学了东西日后必须要找个好雇主才能把自己卖个好价钱,而米勒大公是最值得讨好的那一层次。 于是,一些成绩不上不下或者偏下游的同学,就动了心思。 “呦,这谁啊?这不是瞎子吗?”刚被堵住,耳边就传来了阴阳怪气的嘲讽。 “啧啧啧,没听过瞎子当法师的,看都看不见,打都打不着,等级再高有什么用啊?”又是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 “哎哎你妈就是死在外面了,你能怎么样?你不会打我们?在学校里用魔法攻击同学,是要被开除的!” “让你打你一个瞎子打得准吗?” “哎呀,你来打我啊?” 突然,有一双手伸到了海莉的肩头,把她狠狠往地上一推。 海莉本能地护住怀里的灯,不让它碎掉,自己却因此差点摔倒。 见状,许多人开始过来调笑着戏弄起来。 “圣海伦娜学院可是实打实的贵族学校,就你这样的贱种,也配呆在这里?”奥罗拉抬着下巴,神情里充满鄙薄。 海莉抬头看了她的方向一眼,停住了。她先用一个结界魔法把手中的灯保护起来,然后才说:“确实,人类贱种生的孩子呆在这里确实不太好,不过我母亲是圣域实力的冰霜巨龙,应该还是没有关系的。” 奥罗拉闻言后,顿时怒了! “你什么意思?!”她大怒着质问道,海莉什么出身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么?人类公爵和精灵女奴生下的孩子,人类贱种?这是在骂谁?! 周围人也一个个脸上浮现出了怒气。 “我在自嘲,难道自嘲也不行了么?”海莉淡淡道,“我说我的父亲是个恶心的贱种,作为他的女儿,不配和高贵的你们站在一起。我是个没家教的孩子,因为我的父亲是个人渣,没空教我。” 其他人都是一愣。 他们不知道海莉和奥罗拉的关系,不知道海莉的父亲就是米勒大公,闻言,还以为她是在自轻以此来讨好他们,于是,其中一人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你知道就好,下贱——” 啪! 话还没说完,顿时一个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竟然是奥罗拉·米勒! 男孩愣住,扭头就对上了奥罗拉阴冷的目光。 “闭嘴,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她刚想教训,想到了海莉的身份,又住了口,只是咬碎了一嘴银牙,看向海莉的目光更加憎恶了。 而原地,海莉还是风淡云轻。 她微卷的长发披散在脑后,身上穿着黑色的洛丽塔长裙。她怀里抱着由结界保护起来的魔法灯,眼睛上蒙着一块黑布,遮住了她大半张脸。 “闹完了吗?闹完了就让开。”海莉问,“你们先羞辱我不用你们说,我可以自己来。如果你们非要亲自开口羞辱我,请尽量往我八辈祖宗上带,谢谢。” 反正生身父母哪一方的八辈祖宗,她都没关系。 第120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三) 而她这一番话,直接听懵了围堵的众人。 贵族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家族!他们是可以为了家族名声和家族荣誉感拼命的,你羞辱我可以,咱们打一架,你要是羞辱我的家族,别怪两个领地直接开战! 而海莉这态度,竟然出卖自己的祖宗来抱歉自己! 一行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果然是肮脏的贱民,真是不知廉耻!”好一会儿,才有人顺势打破了寂静。 海莉顺从地笑了笑:“是啊,谁让我身上流淌着最肮脏最卑鄙的血脉呢?” 她话一出,众人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了。而这时的奥罗拉,已经是怒气冲冲,听见这话,她顿时爆发,大叫着扑了过去! “我撕烂你的嘴!”她双眼通红,面目扭曲,像一个疯婆子一样朝着海莉扑了过来。 海莉稍微一侧身,便躲了过去。 奥罗拉气的脸都歪了,当即大喊:“给我按住她!” 跟班们如梦初醒,纷纷扑了上去! 圣海伦娜学院禁止用魔法攻击同学。 但是海莉对付他们也用不着攻击。 三年来,无人知晓,她的等级已经突破了圣域。 因为这个速度太过骇人听闻,她的表面实力依旧被她压制在七阶。 此时,面对众人的围攻,她半个声都没出,六面六边形的盾牌就自动浮现在她的周身,并且开始层层扩展……构成了一层透明的,可移动的龟壳! 远处,高楼上,站着两个人。 他们是圣海伦娜学院学院的精灵语教授瓦尔诺,和魔法植物学教授艾芙瑞雅。 是一对传说中尊贵又优雅的精灵。 两个人站在高楼上,看着下方发生的这一幕,都没有动手。 事实上,海莉这几年受到的排挤多多少少也和他们的态度有关。 “六阶魔法瞬法?!”躲在教学楼看戏的瓦尔诺吃了一惊,准备下去看看,而艾芙瑞雅却这时候抓住了他的手。 “你下去做什么?”这位魔植学教授是学校内有名的清冷美人,此时她却看着瓦尔诺,神情里带着淡淡的厌恶,“等着,米勒家的大小姐吃不了亏。” 瓦尔诺也看向底下学生的较量:“学生之间有点打打闹闹很正常,但这样再闹下去就过了。” 艾芙瑞雅嗤笑:“过了?那就过。还是说,你要去给那个孽种出头?” 瓦尔诺闻言一怔,随后陷入了沉默。 精灵族素来高傲,基本上都看不起其他种族也不会轻易与外族通婚。 在外的混血精灵,多半都是被拐卖的精灵少女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他们是孽种,是罪恶存在的证明。而因为幸福生下的孩子,即使是混血在他们满周岁之后,也会被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带回精灵族接受祝福,也是混个眼熟。 这种情况让瓦尔诺又气又无奈,他们精灵族的实力到底还是弱了,才让这些小贼如此肆无忌惮。他多么希望预言中会带精灵族走向顶端的圣王会如同千百年来传唱的那般出生在精灵族,但是很可惜,十五年前到了预言的那一年,他们翻遍了所有族中的孩子甚至连混血的孩子都没放过,愣是找不到一个有着金色眼眸的精灵。 海莉一来他就看出来她是混血。 一个没见过的混血。 从一入学奥罗拉就在针对她,而他们的过往,稍稍一查,就知道曾经有过一头冰霜巨龙光顾过米勒大公的领地…… 她的来历一目了然。 瓦尔诺看着底下被一群人围攻的幼小精灵,叹了一口气,到底是转身而去。 如同这三年的每一次一样。 而楼下,战局也进入了白热化。 海莉挺直脊背,抱着魔法灯不徐不缓地向前走着,她的两侧,一群小弟花样百出攻击着她,谁都破不了她的防。 她单是面无表情地立在那里,便是一种无言的嘲讽。 奥罗拉盯着她,喘着粗气,心中越来越恨,越来越不甘! 在她眼里,海莉的一身天赋本来应该是她的,这本来就是这个贱种出生的意义,结果被海莉抢走了;如果海莉死掉了该有多好,但是她没有死,她又回来了。 她还是看不见,但是却过得好极了。她的魔法天赋哪怕是学院的导师都在赞叹……这和奥罗拉又不一样。 她是大公的女儿,但是她这辈子最多也只能是大公的女儿,最多加一个天赋不错的标签,成不了大公,只能成为一件比较有价值的商品。 而海莉不一样。 她的天赋……她还记得老师的摇头惋惜,他说,如果她的眼睛没有事,那她一定是未来站在大陆顶端的人。那是可以和她父亲比肩,超越父亲的存在! 而老师从来没有这么对她说过这种话。 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她的天赋是我的,生来便应该把一切给我,给不了就应该死,或者过得凄凄惨惨,凭什么,她凭什么还能这么高傲?! 一时间,仇恨蒙蔽了她的心智。 她握紧了拳头,忽然摸到了手上的戒指。 这是一件顶级的炼金装备,她的父亲说,当她受到攻击,她可以启动这枚戒指,这枚戒指可以释放出圣域的全力一击。 一时间,奥罗拉的目光凶狠了起来。 “你们都让开。”她说。 跟班闻言,纷纷住手。 海莉停下来,回头看着她。 她觉得奥罗拉要搞事,但是她看不见。 奥罗拉就这样,正对着海莉,缓缓地抬起了手。 这么厉害的攻击,一定可以杀死她。 过后父亲会很生气?但是没关系,最多也不过是生气,但是如果让海莉继续活下来……那她注定会成为自己一辈子的梦魇。 然后,她激发了戒指中的魔纹。 当海莉感受到巨大的魔法波动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懵了一瞬,随后便拿出自己最强的实力全力抵挡! 巨大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冲天的火光燃了起来。校园的防御魔法阵被激发,护住了其他建筑和大部分学生,而教学楼前,巍峨的教学楼不见了,在原本教学楼的位置,赫然出现了一个直径百米的深坑。 刺耳的警报声响彻校园,瓦尔诺一听便知道事情坏了。他急匆匆地跑到了案发地点,朝着烟尘弥漫的深坑瞥了一眼,没有任何犹豫,就去查探奥罗拉的情况。 毕竟是米勒大公的女儿,这要是伤着哪儿了,他们学校可得罪不起米勒大公。 至于海莉,他没关系,在他看来,海莉不可能活着。 “怎么回事?” 远处传来了脚步声,是校园警卫队的人赶来了。他们一看现场就傻了,多大的威力能把现场搞成这样啊? 一看现场,竟然还有一个老师和好些个学生。 “是我的错,”奥罗拉抢先开口,“我不小心激发了炼金戒指里的魔法,不过好在没有人受伤。关于学校的一切损失,我愿意赔偿。” 警卫队的人看向瓦尔诺。 瓦尔诺看了深坑一眼,脸上闪过一丝犹豫。不过随后,他还是点了点头,道:“是的,我证明。我刚刚就在对面楼上看着。” 不管怎么说,也不值得为了一个混血精灵得罪得罪米勒大小姐,况且……那个精灵大概连灰都没剩下? 第121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四) 艾芙瑞雅也赶了过来,她才是一直在看的人。 随着她来,越来越多的人陆续来到现场,纷纷追问是怎么回事。 “奥罗拉的炼金设备失控了,不过还好,没伤到人。”艾芙瑞雅一口咬死了这件事。 “没伤到人?你看见了?” “对,我看见了。”艾芙瑞雅说着。 身为一只精灵,她对着那些人贩子和混血的孽种抱有着平等的恨意。 有两位教授的保证,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被挤在人群中间的奥罗拉也是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这一关算是过了。 也就在这时。 人群中忽然传来了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那她是谁?” 艾芙瑞雅一怔,看向来人,发现是副校长。 她顺着副校长指的方向看去,发现那是爆炸中心。 烟尘散去,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显露了出来。 风一吹,带走了最后的烟雾,随后,现场寂静了。 那里跪坐着一个女孩。 一头金色的长发,精致美丽的面庞,唯独缺了一对可以睁开闭合的眼睛。 她脸上蒙的布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身上的哥特长裙也变得破破烂烂的。在她怀里,抱着一盏碎裂的灯,那灯已经熄灭了,碎玻璃划伤了她的手,她也仿佛无知无觉。 她就这么抬着头,一动不动,一眨不眨地用那双空洞的大眼睛看着众人。 所有的话在她耳朵里一清二楚,一字不漏。 艾芙瑞雅和瓦尔诺都瞪大了眼,就连奥罗拉也是心神巨震! 没死,怎么可能没死?! 那可是圣域强者的全力一击,秒杀七阶轻轻松松,哪怕是那位圣域强者本人来,也得受不轻的伤才是! 而眼前的海莉——奥罗拉几乎看不出来她受了什么伤,如果手指上被碎片划破的伤口也算的话。 顿时,冷汗浸透了奥罗拉的衣衫! 海莉跪坐在那里,此时,她不像一个人,倒像是一尊人偶。 许久,人偶开口,一字一句道:“我找不到我的灯了,你们知道它在哪儿吗?” 众人的目光移到了她手中抱着的碎片上。 说到底,这也只是林枫晚在路边随手买来的劣质魔法灯。 海莉有去拼尽全力保护它,但是它劣质到,仅仅是爆炸传来的余波就让它在保护罩内被震碎掉了。 但是她心里还是抱着一丝期望:万一那不是我的灯呢? 她怀抱着恐惧心想,那是妈妈的魂灯,怎么可能那么容易碎掉?妈妈说过魂灯还亮着,她就不会出事的。 怎么可能那么容易碎掉呢? 于是,她问了。 躲在了校长后的奥罗拉忽然又有安全感了。 她舒了口气,抚慰了一下自己忐忑的心情,理智开始回归。 海莉没事,她很意外。 但是她没想过是海莉自己的实力,而是觉得她和自己一样都有顶级的炼金物品,刚刚就是炼金物品发挥了作用。 而后,她的目光便凶狠了起来。 不能让她说出真相! 她刚想上前,却有人先她一步站到了前面。 是艾芙瑞雅。 “海莉同学,请你和我们回去接受调查!”说完,她顿了顿,解释了原因,“奥罗拉同学的炼金装备失控,一瞬间爆发的威力足以重创一般的圣域强者。现在你却毫发无损,这与你的实力不符,我有理由怀疑你是魔界派来的奸细。” 说着,她上前一步,便有无数翠绿色的藤蔓飞了起来,想要捆住海莉! 海莉没躲,她依旧是抬头定定看着前方,再次问道:“我的灯呢?” “已经碎了。”艾芙瑞雅瞥了一眼地上的碎片,随口说道。 这话听在海莉耳中便是宛若晴天霹雳! “碎了?”她怔怔道,妈妈最后的保障就这么没了? 她的心陡然慌了起来。 “有办法补一下吗?”她问。 艾芙瑞雅却在这时候操控藤蔓抽碎了仅剩下来的灯芯。 “现在没了。”她的声音中竟带着一股期待。 她期待肮脏的混血精灵听见这话后大哭崩溃的模样,偏偏她实力有限只能受制于人。那份怎么挣扎都逃不掉的绝望,一定很动人?没办法啊,谁让你非要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呢? 艾芙瑞雅冷漠地想着,混血种就不配出生才对,既然选择活下来,那么就理应受到社会的毒打。 然而,这时候海莉忽然抬头看了她一眼。 就一眼。 没有悲伤,没有委屈,仅仅是带着点茫然。 然后,她抬起了手,无声地吟唱着。 听着咒语前奏,艾芙瑞雅简直要嘲笑她的不自量力。 听着倒像是一个禁咒的咒语,但是以天宫七阶催动禁咒……禁咒需要的魔力把她吸成人干都不够。 而身后的副校长,却是在这时候叹了口气。 “孩子,你停下,”他同样不以为海莉能施展完成,因为历史上从来没有十五岁的圣域。别看盖亚之森的那帮小崽子一个比一个变态,但是人家也是有着百年时间积淀的。于是他说:“我知道你受苦了,你停下,学校便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吗?” 海莉的脸色冷漠如初。 她被针对了三年没有一个人管过,如今奥罗拉要谋杀她,艾芙瑞雅反咬一口还打碎了她的灯,他们却仿佛罪大恶极的是她。 这三年,海莉从未用过攻击类的魔法。 因为她看不见,所以即使学习了很多,因为怕伤到人,也没有用。 现在她不怕了。 她的灯碎了,在场的没有一个无辜者。 所以—— 一起死! 禁咒完成的那一刻,海莉并没有被吸干。 相反,璀璨的光华从原地爆开,猛地射向四面八方!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在场的人无不瞪大了眼睛,她怎么可能成功?! 成功,就意味着她真真切切有着圣域的实力。 而圣海伦娜学院,至今为止还没出过圣域! 是的,整个学校,也没有一个圣域强者! 还未惊讶完,下一刻,众人便感到不妙。 因为那惊天动地的冲击波,正朝着他们涌来! “快,快,启动学院防御网!” 不知是谁的大喊惊动了高层们,于是,一张正六边形组成的大网在学院层层铺开——这是一座启动后能暂时抵挡圣域强者攻击的法阵! 然后,禁咒与防御网撞上,仅仅抵抗了三秒,防御网便轰然碎裂! “跑,快跑啊!” 面带惊恐的众人四散而逃,好在禁咒的力量已经被抵消大半,最终也只是让那些实力不济的学生死了大半,奥罗拉失去了一条手臂! 这时候,海莉歪了歪头,听见耳边还有人声,便又抬起了手—— 在场能喘气的,她一个都不打算放过! “海莉?” 忽然,耳边传来了一声巨大的,震耳欲聋的喊声。 第122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五) 那声音是如此熟悉,海莉光是听见心底便是一颤。 等她回头,手指触摸到那坚硬粗糙的鳞片时,更是没忍住一把扑在了那巨龙的身上,哭了起来! “妈,你回来了……”她边哭边叫道。 林枫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一过来就看见一片废墟,此时却无暇顾及,而是用抓住搭在海莉的背上轻声安慰。 “我回来了,估计的天绮罗成熟时间错了一点,本来想回来给你报个信,又怕我走的这段时间正好错过它的花期,所以便一直守在那儿。” “带我走……妈妈你带我走,我不想在这儿呆着了,我想回家……”海莉委屈地抱着她嚎啕大哭。 林枫晚看见了不远处的魔法灯碎片,看着在场惊疑不定的师生们。 目光一定,她锁定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这不是她当初抢海莉时,把海莉推过来的那个大小姐吗? 她也在这家学院? 林枫晚眼一眯,神色便冷了下来。 “他们是联合起来欺负你了是吗?”林枫晚问。 海莉使劲儿点了点头,继续抱着林枫晚不撒手。 林枫晚阴着脸扫视着众人,气势不怒自威。但是很快,她的脸上就多了几分惊愕:为什么这群人里面还有两只精灵? 哦,想起来了,当初她就是看学校里有海莉的精灵族同胞才把她留下来的。 现在…… 林枫晚有些迟疑,她轻声问:“海莉,那两个精灵同族也欺负你了吗?” 海莉点了点头,紧紧抱着林枫晚,在林枫晚低下头看她的瞬间,随手就是一个八阶的瞬发魔法轰了下去,虽然没打准,但是两个精灵还是被余波轰的吐了一大口血。 林枫晚:“……” 得,看来不用她报仇了,小姑娘自己上就行。 于是,她拿出那朵守了三年的天绮罗,把它递到了海莉的嘴巴边,轻声道:“吃下它,吃了它,你的眼睛就能康复,到时候,我们回家。” 闻言,海莉便是毫不犹豫地,张口便把花吞了下去! 作为曾经神界的珍品魔植,天绮罗的价值无法估量。 海莉一吞下去,便觉得有一股暖流在双眼处汇聚。有什么东西正在被快速填补着,填补的不仅仅是她的双眼,还有她那具幼年亏空过度的身体。 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她伸手摸到了自己的眼球。 于是她人生第一次,抬起头对着母亲的方向,睁开了双眼。 也就在海莉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呆滞了! 金灿灿的眸子被睁开,显露出来的,是一双璀璨夺目的眼。 那是金色的双瞳! 传说中只有某位精灵王族的后代,诞生于逆境中的圣精灵王,才能拥有的一对眼睛! 而现在,它被镶嵌在一个混血精灵的眸子里。 “不可能,不可能……”体力不支跪在地上瓦尔诺看向这一幕,直接又吐出一大口血。 他不敢相信,自己鄙视了三年,针对了三年的肮脏混血竟然是他们苦寻多年都没有找到的圣精灵王! 而艾芙瑞雅更是呆滞: 她竟然天天叫着王为贱种,竟然带着头打压王,眼睁睁看着王被欺负,甚至被谋杀! 她还在庇护凶手! 那可是他们的圣王,预言中的圣王! 她比瓦尔诺更加不可置信 因为她恨精灵混血,也从来不以为王会出现在肮脏的混血种里! 但是,海莉缓缓睁眼,适应了外面的阳光后就用那双清透的眸子注视着他们,无悲无喜。 与此同时,她幼年被撕掉的翅膀也长了出来,那是透明的,极为漂亮的八只翅膀,它们在空中像是蜻蜓翅膀一样煽动了起来。一开始,这个过程很慢,但是逐渐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她飞了起来! 飞翔也是精灵的本能,当发现自己飞起来后,海莉第一反应是飞到了林枫晚的脑袋前,抱住那对于她来说依旧有些大的鼻子,在上头轻轻烙下一个吻。 “妈妈,现在带我回家好吗?”她轻声问。 “等等!” 听到她的声音,瓦尔诺和艾芙瑞雅两个精灵顿时如梦初醒,连忙阻止。 开什么玩笑,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圣王,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她走掉? 牙一咬,艾芙瑞雅跪了下来,给海莉磕着很响亮的头,身体微微颤抖。 “陛下,请您宽恕我的罪行!您是我们精灵族预言中的圣王,请您随同我们一同回到精灵族!” 她说着,瓦尔诺也跪了下来。 单膝跪地是人类对国王的最高礼节,但是精灵族对圣王,再怎么恭敬都不为过! 那是他们等了千百年的,可以带精灵族崛起的王啊! 一想到海莉是王,瓦尔诺的心也跟着颤抖起来。 是了,只有王,只有王才能在区区这个年纪到达圣域,只有王才能拥有如此恐怖的天赋! 想一想过去,王可不是生于逆境吗?那种不悲不喜、安然自若的态度,是这个年纪孩子能有的吗? 不是! 而旁边那个人类,竟然还想着谋杀王,谋杀他们精灵族的希望! 想到这儿,瓦尔诺恶狠狠瞪了奥罗拉一眼! 人类的公爵怎么样?他得罪不起又不是精灵族得罪不起,敢谋杀精灵族的圣王,精灵族必定让她血债血偿! 尤其是,他其实是知道一点海莉身世的。 他都不敢想在他们不在的时候,王受了多少委屈! 米勒大公一家死定了! “陛下……是臣等有眼无珠,苦寻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您就在身边……”瓦尔诺对着海莉叩首,声音激动到哽咽,“请您跟我们回去,您受过的一切苦我们都将不惜代价地为您讨回公道,您将是精灵族的独裁者,整片大陆精灵的领袖。没有人可以再忤逆您,没有人可以再欺辱您,若您因为我们的罪过而不肯原谅精灵族,那请您尽情责罚我们!无论付出什么都可以,您可以一直体罚到您消气……王啊,您知不知道我们找了您多少年?请您务必跟我们回去,请您务必跟我们回到精灵族接受加冕!” 说罢,他再度叩首。 旁边的艾芙瑞雅脑门早就磕出了血,但是也不敢停,这是她应得的! 而除了两人之外的其他人,也都纷纷呆滞石化! 精灵族圣王的传说他们是听过的,但是万万没想到会以这种形式看见! 人类官方和精灵族在表面上关系还是很友好的…… 想到这里,老校长忽然捂住了胸口,心口剧烈地疼了起来。 精灵族的圣王毕业于圣海伦娜学院,这是多么光荣的一件事啊! 可是,他做了什么?他们学校做了什么?明明只要安静等待,让她像个普通学生一样学习毕业圣海伦娜学院就可以获得无上殊荣,可是,现在却因为一个奥罗拉让他们反目成仇! 就算海莉她不是圣王,她也是圣域啊! 15岁的圣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是—— 他把目光对准跟着奥罗拉的几个幸存的学生,目光也变得凶狠起来。 是他们,都是他们! 不叫他们,今天圣海伦娜学院应当随着圣精灵王的出世而扬名立万的! 他的面目也渐渐狰狞:米勒家大小姐我得罪不起,你们我还得罪不起吗?好好的学校整天不学习搞什么帮派斗争,不想学就给我滚出去! 第123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六) 而奥罗拉……其实她也被吓呆了。 怎么可能啊,她怎么可能是精灵王? 如果她是精灵王,她那个贱人母亲怎么会……奥罗拉忽然生出明悟! 她知道为什么那个女人要挖出海莉的眼睛而不杀死她了! 因为她是圣精灵王,她不能落到别有用心的人类手中;因为她是圣精灵王,所以她不能死,她还要带精灵族走向强盛。 然后她就放心地死了。 ——她是如此真挚地相信,那孩子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都会如她所愿地回到精灵族接受加冕。 其他人也是一样的,就连奥罗拉都没找到她不回精灵族的理由。 那可是万人之上,上无止境的权力巅峰! 而且她不用担心自己做不好地位不保,因为精灵族对着圣王有着无法想象的狂热! 这么好的事,为什么不去呢? 只是……如果海莉真的成了精灵王,那学院的事就是米勒大公恐怕也保不了她了。 奥罗拉忽然全身发冷。 她对海莉的欺凌已经不能说是外交事故……这是对整个精灵族的侮辱! 而就在这时,听着众人狂热的呼唤,海莉淡淡地向下瞥了一眼。 然后便毫不犹豫地转身,抱住了林枫晚。 “妈妈,我们走。” 自始至终,竟然是一个眼神也没给地下跪着的人! “啊?”她这态度一出来,别说别人,林枫晚都惊呆了好么! 不是,你真的圣精灵王啊,眼睛也找回来了,你不回去干嘛啊? “海莉,你不回精灵族吗?”林枫晚问。 金发金眼的精灵摇了摇头。 “为什么啊?”林枫晚有些手足无措,她是打算等海莉恢复后顺理成章地把她送回精灵族的啊,“你回去了,你就是精灵王,你跟着我,我什么也给不了你。” 海莉依旧摇了摇头。 她能看见了,自己有实力,就不需要再去接受什么讨厌的身份。 这个身份令她恶心。 他们爱的是她吗? 不是,是圣精灵王。 如果她不是圣精灵王,那她会落得什么下场她已经体验过了。 海莉这些年读了很多书。 当她听见周围人对她的称呼时,她也明白了当初妈妈为什么要挖掉她的眼睛。 理解,但是不能接受。 她是如此自私的一个人,为了精灵族,挖掉了她的眼,让她小时候没有半分逃跑的可能;为了精灵族,留下她的命,让她痛苦地活着;为了防止自己不泄露秘密,她决定去死,丝毫不管被生下来的她的死活。 她执着地认为:既然有了预言,那么她就不可能死在这儿,受再多苦有再多委屈也会回到精灵族。 而底下那两个精灵……实际上和母亲没什么区别。 没有人把她当成一个完整的人,或者完整的有自己身份的精灵,而是把她当成了一种符号,一种她并不需要的符号。 “我不要当精灵王,我想回盖亚之森。”海莉坚定地抱着林枫晚,“妈妈,你带我走,我不想再看见外面的世界了,脏死了。” 她说。 至于那些欺负她的人……比起亲手报仇,她忽然开始期待起他们狗咬狗时的模样了。 那一定会很精彩。 “那我们就走,”想了想,林枫晚回应道。 她并不需要海莉去当精灵王,也不需要去顺应什么剧情。 之前以为海莉会愿意,只不过是剧本这么写了而已。 于是她振翅一飞,带的海莉升上高空。洁白的云朵就在脑袋上方,微凉的风拍打着脸颊,睁开眼便可俯视这片王国。 “啊啊啊啊啊啊——”海莉喊了起来,她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大大的笑容,对着天空下已经变成蚂蚁大小的人群大喊,不管不顾。 这一刻,挣脱了视野的束缚,挣脱了身份的束缚,她终于觉得自己奔向了自由。 而在地上,磕着脑袋差点把自己磕晕过去的艾芙瑞雅看着不加留恋就离去好像还显得很开心的圣王,脸上露出了极度懊悔的神色。 如果,如果这三年她对圣王多几分关心,和圣王搞好关系,王是不是就愿意和她回去看看精灵族了? 海莉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 她现在开心死了!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平日里清冷内向的少女难得露出了自己情感充沛的一面,她来回拍打着林枫晚的鳞片,在高空中大声嚷嚷。 林枫晚便带着她一路飞,一路给她讲解地形。现在她能看见了,林枫晚也能让她去亲眼看看认知中的东西! “塞娅,莎迪,艾泽,卡洛斯,如意和依依,我回来啦!”一降落在盖亚之森,海莉便开始大呼小叫。 她的心从未如同今日这般活跃,她迫切地想找到小伙伴跟小伙伴分享秘密。 然而…… “他们都不在。”回应她的只有如意。 除了如意和生命女神外,她的小伙伴们竟然一个都没了。 海莉惊呆了,她以为自己回来迎接的会是大团圆结局,但是万万没想到,就剩下两个人。 “怎么回事?”林枫晚也感到惊奇。 她也是三年没回来了,没想到一回来这里变得这么冷清了。 “说来话长……”如意挠了挠头,“上次我们跑出去玩回来后莎迪就显得不太正常。以前她非常讨厌变成人形,但是回来后她几乎每天都在保持人形,还喜欢上了打扮……一开始我们都没当回事,后来她就计划着去魔界,我们觉得不太对想劝没劝住就找了蜘蛛女皇,蜘蛛女皇把她接回家了,然后……我听说她用陷阱杀死了母亲,逃到了魔界。” 海莉呆住了。 她记起来了,那时候莎迪确实不太正常,但是所有人都以为她对那个爱神的热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退。 没想到,竟然获得了这样的结局…… 林枫晚倒是不意外,毕竟莎迪可是未来的魔界七大将,只不过她没想到莎迪竟然会是以这样的方式投靠的魔界而已。 “后来呢?”她问。 “后来……”如意的声音愈发落寞,“后来塞娅就和卡洛斯和依依一起去追,要把她带回来。但是追的过程中不太顺利……他们被埋伏了,莎迪已经疯了。他们差点没逃掉,狼狈退了回来。塞娅越想越气,越想越气,就让卡洛斯和依依先回来了,她自己又扎进了魔界,然后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卡洛斯和依依呢?”海莉问。 “他们啊,”如意叹了口气,“他们回来的时候身负重伤,看孩子玩过火了,东方那位魔兽之主和巫妖王就一人一个把他们各自拎回家了。” “那,艾泽呢?” “他回龙岛了,前些天才回的。” 第124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七) 海莉的心里充满了茫然。 “不用担心,塞娅不会有事的。”生命女神说,“魔界有不少她认识的人,他们不会对她出手。” 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说不定还能把天捅破。 但是海莉并没有被安慰到,没有人分享,她瞬间就觉得恢复光明的快乐少了一半。 在盖亚之森呆了几个月,她有些厌倦了。 “要不要去龙岛?”这一天,林枫晚忽然问。 “龙岛?”海莉看她。 这几个月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并很快适应了下来,如今已经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了。 “嗯,龙岛。”林枫晚点头,“你还没去过?” 确实,唯一一次说要去结果半路上改了道。 龙岛上有什么?巨龙吗?妈妈的同族?海莉忽然就对龙岛多了几分好奇。 “妈妈能带我去看看吗?”她问。 林枫晚自然应允:“好啊,龙岛上还有和你年龄差不多的孩子,正好可以一起玩。” 接着,林枫晚便带着海莉去了龙岛。 同幼年脆弱无比的海莉不同,现在的海莉,已经可以正面对抗巨龙而不落入下风。 林枫晚不必再担心她磕着碰着,被人欺负,于是也很放心地带着她来到了艾泽哥哥建立的人类庄园前。 又有龙下来了。 庄园内的女孩们并不意外,她们只是在可悲,又一位同胞即将踏入这被作为玩偶观赏一生的命运中。 然而,等到海莉下来后,女孩们确是实实在在地惊讶了:海莉和她们长得一点都不一样! “你们好,我叫海莉。”海莉做着自我介绍。 女孩们可不知道什么圣精灵王,看见海莉她们只觉得好看极了,心里也好奇极了,纷纷凑过来问: “你好,请问你是王室的公主吗?” “笨,她明明是个精灵!” “对啊,而且送她来的巨龙也不太一样。” “她都这么大了,也不符合那头巨龙的爱好啊!” “……” 一群女孩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林枫晚却注意这里的人比之前更多了,多出好几个小孩子。 “海莉,你先待在这里,我有点事。”她说着,振翅一飞,打听着维奇的下落。 维奇就是艾泽的哥哥,娶妻的那位龙神之子。 找到他并不困难,林枫晚打听了三四条龙,便有龙提供了他的下落。 林枫晚十分顺利地找到了维奇,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玩魔兽。 那是一种体型巨大,牙齿锋利,浑身是毛的魔兽,它脾气不太好,疯狂袭击着维奇,可惜它的攻击对巨龙来说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也因此维奇玩的十分欢喜。 “维奇,”林枫晚叫住了他。 扭头见到是故人,紫黑色鳞片的巨龙停下了捉弄小宠物的爪子,朝着林枫晚飞来。 “上次我跟你说的事怎么样了?怎么这次我回来,看见那里的小孩一个没少,反倒是多出不少来?”林枫晚问。 这很关键,因为根据游戏的历史来看,那场大战就在这几年。 “那个啊,”巨龙伸出爪子挠了挠自己的头,“那群人类完全没有办法沟通。我问他们妖精的事,他们拼命跟我保证没有。本来我都要走了,结果他们又保证以后一定每一年都会给我送个公主,我说不用,他们就说我抛弃他们了要亡他们的国……然后就给我说一个月给我个新娘,我哪能要啊所以我就回来了。” “后来……公主还是一年一个,这次的断奶没几天就送过来了。”说到这儿,巨龙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养的人类够多了,是真的不想再养了…… 而林枫晚听着他的话,笑容僵在了脸上。 到头来,这恶名没洗去,反倒是更上一层楼了。 “维奇,”她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你现在必须统计你那群小宠物,把不愿意留在龙岛上的全部给她们送回去。送要大大方方地送,要让所有人看见,跟所有人解释清楚,你并不想要他们但是不要他们会被饿死,所以才收留了她们。然后声称以后不允许王国再给你送人类,你不喜欢养小孩。解释不清的话我让海莉跟你去,精灵和人类体型相似更容易被信任。最好你提前能跟你的那群公主通好口风,省得她们反咬你一口。这件事,你必须立即马上去给我办!” 准备发动一场战争可不是一两年就要准备好的,起码要提前五六年开始准备。 现在,人类那边很可能已经处在了战前动员时期,私底下已经在准备进攻龙岛并且为了战争的正义性开始大规模污蔑化这家伙,再不去可就晚了。 当一个观念开始深入人心的时候,当事人再怎么解释也没有人会去听。 然后…… “凭什么?”巨龙老大不乐意,翅膀一展就要飞走,“她们是人类送给我的,有几个我很喜欢的,干嘛要还?” 林枫晚差点摔倒。 不是,这都什么时候了啊大哥你还想这些? “你不是一直觉得你养的人类太多了吗?”林枫晚有些抓狂。 “对啊,”巨龙点头,“我想把那些我不喜欢的送走,喜欢的留下来。” “你留这个有什么意义?他们才能活多少年,你没看几眼就老了,就要死了。你是不是离了人类不能活?” 巨龙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全龙岛就你没资格跟我说这些好?” 呃…… 她有海莉。 不过随即林枫晚便心思一动。 “我的海莉可跟你不一样,她叫我妈妈。”林枫晚假装很骄傲地挺起了胸膛,“她也不是只能陪我一百年,她能永远永远陪着我。我和她玩不担心把她弄坏,她现在已经圣域了,我也是圣域,我们可以随便玩!” “你骗人!那些人类根本不会亲近巨龙,他们都害怕巨龙!”他说。 “怎么骗人了?”林枫晚撇了撇嘴,“那是你不会养!我跟你说,养孩子不能找人类的,人类寿命太短了。也不能找精灵,精灵团结又不好惹。但是你可以找混血精灵啊,人类和精灵都不喜欢混血精灵,他们长得像人类,好看,寿命还长,找个有魔法天赋的,可以一辈子跟着你。而且他们大部分还比较缺爱,你想想,你拐人家公主人家本来父母疼爱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跟你来住这破茅草屋人家肯定就不乐意,但是混血精灵就不一样了啊!我跟你说,我遇到海莉的时候啊……” 林枫晚开始忽悠,她说的越多,维奇的眼睛越亮,渐渐的,他开始蠢蠢欲动。 他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好傻啊,竟然只觉得那些穷人的孩子丑,完全没想过去养一只漂亮的混血精灵! 是一个只能看不能摸的小宠物有吸引力还是会对你撒娇卖萌的小宠物有吸引力?答案不言而喻! 第125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八) 砰—— 随着圣剑的最后一声悲鸣,眼前的身影终于无力倒地。 大片的鲜血洒落开来,敌人已经没了生息。 莱茵握着长剑,用手撑着地喘息着。 他的圣剑上,已经布满了细细密密的裂纹。 真难得,还没断。 抬起眼,眼前正是传说中的幽灵王女小巧可爱的头颅。 他没想到,魔界一个最弱的大将,也有这么强。 上次看来只是碰巧而已…… 莱茵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身回去。 这一战打的倒是没有那么难,毕竟距离上次又过去了一年。 只是现在的武器质量已经跟不上他的能力,这柄剑终究是用凡铁打造的兵器而已。 “莱茵大人!” 远处的安洁莉特跑来了,跟着她一起来的还有赤雪。 是的,就是那个装成公主诱拐巨龙的赤雪王子,从上次他们打败了人偶师后他就找来了。 用他的话说:“我本来看不见你们打败魔王的机会,但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果然勇者都是变态。既然魔王早晚要被打倒,那我也不投靠魔王了。” 于是,他们多了两位正义的伙伴。 “安洁莉特,剑裂了。”莱茵把圣剑递给她。 安洁莉特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还是硬度不够……得重新寻找材料打造一把剑才行。” 可这已经是人类这边能拿出来的最好的材料了? 莱茵看了看地上幽灵王女的尸体,对打魔王愈发没有信心。 “安洁莉特,他们真的只有圣域三阶吗?”莱茵看着地上的幽灵王女,不确定地问道,“为什么她能颠倒生死,召唤亡灵?” 为了杀死幽灵王女,他经历了三波群殴。 变态的是,他好不容易突破了包围圈来到幽灵王女的眼前,幽灵王女自己变成看得到摸不到的亡灵了。 “就是圣域三阶啊,你们都是圣域三阶,实力自然不相上下。至于她为什么能召唤亡灵……因为她就叫幽灵王女嘛!”安洁莉特说话的时候眼睛眨也不眨,让人一看就很信服,“圣域三阶就已经是最强大的实力了,而他们也是魔族中最强的一批,所以你能打败她就已经很厉害了!” 是吗? 莱茵不确定地想,也许真的是自己太平庸了? 他只和两名圣域强者交过手,恰好都是魔族。他那个直播间的网友也没有别的例子可以证明,于是都相信了安洁莉特的鬼话。 唯独跪坐在一旁的赤雪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撇了撇嘴,然后悄咪咪地取走地上尸体中的死神神格。 上一次,是安洁莉特亲自取走的爱神神格来着。 圣域三阶? 才怪!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勇者不属于这方世界的人,诸神的权柄竟然没办法对他的身体造成太大影响。若非如此,死神便是一个念头就能取走他的性命,而不会召唤亡灵大军和他对打了。 但是即使如此,圣域三阶斩杀拥有世界权柄的神灵,也超级变态好么?! 但是他选择了闭嘴。 勇者迟早要走,而神格,安洁莉特承诺事情结束后分他一份儿。 就这样,他闭着嘴取出随身携带的剔骨刀,开始切起了肉。 “赤雪王……公主,你在干什么?”注意到赤雪这边的动作,莱茵嘴角一抽,“人既然死了,也没必要将她碎尸万段?” 正在剔骨的赤雪白了他一眼:“我在给你挖铸剑的材料,你不过来帮忙,废什么话?” 莱茵闻言呆了:“用人骨……铸剑?” 赤雪撇了撇嘴:人间的一切材料再怎么厉害对于神灵来说都是脆弱的凡铁,再怎么样精湛的技艺也只能打造出对战神灵一次性就报废的兵器。 需要持久,就得从神灵自身下手,他看这尸体一身神骨倒是极品材料。 这些很难编个正经理由解释,索性他也不解释了,直接招呼莱茵:“过来帮忙,再晚点鲜血大公就要追来了!” 莱茵顿时一惊:七大将排名最末的幽灵王女就这么厉害了,他简直不敢想象排行第三的鲜血大公能有多强! 于是他火速收拾东西,然后一行人带上神骨就开始了跑路。 但是跑着跑着,他发现另外两人的方向不对。 “喂!你们去哪儿?”他高声喊道。 另一边,赤雪的那属于变声期少年的嗓音远远地传了过来:“我们去给你铸剑~记得别往东边跑,我们又不是圣域,打不过~” 然后,他召来红龙,他和安洁莉特跳上了红龙的脊背,红龙振翅而飞。 原地的莱茵如遭雷劈。 他现在有一种老婆跟小三跑了的错觉。 因为之前他和安洁莉特一直是在一起的,受伤了永远有安洁莉特第一时间治疗。 此时,安洁莉特跟人跑了,头都没回。 “喂,”他满头黑线地用了扩音魔法,“那我要是死了怎么办?” 远方同样使用扩音魔法的回声传了回来:“那就再换一个勇者!” 莱茵:“……” 真是个无法反驳的理由。 他被传说中的鲜血大公追了足足半年。 这半年里,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莱茵尽量避着人多的地方跑,因为那位发起狂来可不管有没有无辜的人。 这半年,他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就记得两件事:找神像,以及逃命。 早在三人分离的时候他便马不停蹄地跑出了国境线,然后端了一个邪教,发现邪神的力量他也能吸收。 吸收邪神的力量没问题,吸收正神的力量也没问题,前提是神像得是受人祭拜过的。 于是,他用半年的时间把周边一个大国两个小国的神像霍霍了个遍,终于,某一天,限制在他头顶的那个阀门猛然松动——他好像晋升了。 在没有任何东西辅助的情况下突破了圣域三阶,然后,成为了一个不知道自己权柄是啥的神。 也是这一天,这个世界最后一位出生的神灵击杀了那位把他逼的到处狼狈逃窜半年的鲜血大公。 然后,莱茵便陷入了深深的沮丧。 “晋升神灵了才能靠着位阶压制人家圣域三阶……还不是全方位的压制,我果然就是个普通人?” 弹幕全是安慰他的话,莱茵没有被安慰到。 杀死鲜血大公后,他没有回去,而是隐姓埋名地又走访了两年,顺便吸取了足够多的神力。 “我觉得魔王好像也没那么邪恶,她做过最过分的事竟然是规定魔族必须保持人形,把不能化为原型的魔族赶出去。”这一天,莱茵坐在巨石上,托着下巴吐槽。 而那些被赶走的魔族,却也是骚扰人族边境的主力。 [但是他挑动了战争。] 弹幕有回复。 莱茵挠了挠脑袋:“这也没什么啊,世界上哪个国家有了实力后不打仗的?一群凡人都能天天为一枚金币一个美人打死打活,那些贵族王储更是为此让国家血流成河。作为全天下最强大的人,魔王甚至没有参与战争。” 说完他想了想,又说:“如果我成了天下最强的人,我想禁止全世界的人吃牛肉就能禁止全世界的人吃牛肉,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第126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二九) 维奇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安排。 林枫晚也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总算不会有事了…… 她心里如此想到。 接下来的事都很顺利。 经过归还公主与高调的宣扬,大陆的人们知道了龙神并不吃人掳走公主也只是因为怕公主饿死的事。 王室那边一片痛哭流涕,对公主们的回归很是欢迎,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然后,维奇马不停蹄地又去边境抢,哦不,救走了一只混血的小精灵。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海莉和那只混血精灵成了朋友。 很多时候,她回去找艾泽,然后他们一起带着这只混血小精灵玩。 只不过,对一切一无所知的海莉总觉得维奇看她的眼神有点怪。 就这样,他们在龙岛住了很多年。 直到某一天,魔族突兀地对人族宣战。 这是一场十分激烈的战争,经过艰苦的斗争,人类付出了巨大代价也只能苦苦支撑。 魔界内的居民们,也被这突兀的战争折磨得苦不堪言。就在这时,一位实力强大无比的正义之士出现,在一部分同样正义的高层的帮助下,她成功斩杀了残暴的魔王,登上了王位。 新的魔王诞生了,她叫做塞尔维莉娅。 亦或者是塞尔维利亚。 是男是女人们暂且不知道,只知道她一上位后立马下令退兵然后让魔族休养生息,并且高调出面试图调节人族与魔族间的关系。 可惜,好景不长,修养了没两年,一向万事不管的神界却突然有了动作! 神界对魔界宣战!对刚刚经历过兵戈的魔界宣战! ——不仅爱神维纳斯和魔界的堕神认识小魔王,只要她不再隐姓埋名,神界的人照样认识她。 这个宣战一下子点燃了魔界居民的怒火! 他们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停下来的战争…… 于是,历史上第二次神魔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战争第五年,听说海莉达到圣域三阶的小魔王送来一份礼物。 那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盒,同样由一名圣域强者护送。 林枫晚和海莉好奇地看着小盒,也不知道小魔王能送来什么。 林枫晚打开了盒子。 刹那间,一道又一道绚丽的光升了起来,它们凝聚成了各种形态静静悬浮在一人一龙周围—— 那赫然是十二枚完整的神格! 一人一龙都惊呆了! 神格啊,那是只有神灵才拥有的东西! 神格无法自己凝聚,只能通过造物主赐予或者从其他神灵夺得,最次的一种办法是侥幸说不定能碰上陨落的神灵,从祂身上取得神格碎片。 如果没有神格,人是无法成神的! 圣域三阶就是世界上,几乎所有生灵能抵达的终点! 而造物主死后,也再没有一位神灵出现了。 和喜欢游历人间,看上谁就送他一枚神格带回去的造物主不同,天上的神灵们,可不希望再有同伴加入。 因此,自造物主陨落后,无数圣域三阶只能遗憾老死。哪怕抵达了凡人能抵达的极限,却因为缺少关键道具无法突破…… 他们做梦都想要一枚神格。 而摆在林枫晚面前的,是整整十二枚…… “陛下说您和海莉小姐看着拿,不要地给她送回去就行。”送东西来的魔族笑眯眯的,而面对十二枚不一样的神格,一向冷静自持的海莉,也头一次露出了乡下土包子的神情。 人家生来就是神,又在和神界开战,对神格什么的自然不在意,但是他们不一样!当刘姥姥去参观大观园,真的太爽了! 林枫晚眉开眼笑地开始感知这些神格:每一枚神格就代表着构筑世界的一道法则,掌握了神格就是掌握了一道独属于你的规则的权柄,这才是神灵与人界的生灵最大的不同之处。 有了权柄可不止呼风唤雨那么简单,甚至不止是改写规则,掌握了权柄之后,你便是规则! 打个比方:比如有个权柄叫做重力,你掌握了这个权柄可不止你自己会飞可以让其他人其他物飞,甚至不止你可以改写星球的重力系数,让星球变得重力混乱,甚至世界的重力都将成为你的一部分,由你的认知,你的想法,你的思维改变! 也因为神灵的力量危险,魔界的这场战斗注定打得十分艰难。好在,魔界也有不少堕神,虽然堕落,但是人家依旧拥有权柄…… 林枫晚仔细挑选了一番。 忽然,她感知到其中一个神格后,不动了。 剩下的神格再怎么牛逼也和她没有关系了,她的眼前只剩下这一枚神格。 空间。 一个和她的特殊能力有着密不可分关系的神格。 让自己在不同世界直接穿梭的会是它吗? 林枫晚不知道。 如果不是…… 算了,想什么呢,两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本来也不互通。 摇了摇头,林枫晚最后选了那枚空间神格。 它可以帮助她缩小体积,现在的身体海莉只能抱住她的爪子。 “我要这个。”她说。 海莉则是选择了另一枚神格。 林枫晚一看,大呼牛逼。 这枚神格叫做“引力”。 在这帮不懂物理的土着眼里,恐怕想象不出它有多牛逼,因为他们对这些神格甚至没有足够的想象力,甚至可能只是觉得控制了引力可以拿大石头砸来砸去。 但是如果换一个精通物理的人的话…… 林枫晚决定今天开始给海莉补习物理。 “我们选择这两枚,其他的请您带回去。”选完,林枫晚说。 不是她不想多要几个,也不是她不想维奇他们拥有神格,而是知道,他们和小魔王的交情没到那种地步。 双方充其量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朋友,他们也没有恩于人家,人家肯送你两个神格已经是不能承受的重礼了,再多要也就太贪了点。 然后那名圣域就走了。 林枫晚开始和海莉闭关融合神格。 在这个过程中,大陆上又发生了很多的事,不过两人就都不知道了。 “谣言越传越夸张了……我们要阻止吗?” 精灵族,一位年轻的精灵忧心忡忡地望着眼前的精灵族长老,在为远方的王担忧。 为了洗脱原本继承人的嫌疑,斯特里纳大公让人到处宣传是巨龙屠了城,然后他亲自做主将满城的人安葬;哪怕有防御网,圣海伦娜学院也被炸毁了大半,他们羞于说原因,也不敢得罪精灵族,但是周围居住的人看见了巨龙…… 她的体型实在太大了,很难不让人注意。被退学又前途尽毁的几人怀恨在心,他们和他们的父母不敢诅咒精灵王,于是便骂起了巨龙;被遣送回家后已经残疾并成日遭到精灵族雇佣的杀手暗杀的奥罗拉面对惨死的父亲,不敢公然辱骂圣精灵王,于是她骂起了没人在意的巨龙…… 随着各种谣言一点点扩散,开始有人什么都往巨龙身上推。抢劫商队,巨龙干的;虏人儿女,巨龙干的;乔治家的鸡死了,巨龙干的;强盗洗劫村子,他们是巨龙的手下…… 现在巨龙的名声很不妙,各大王国国王已经联合发布了悬赏令,并开始征召勇士讨伐巨龙…… 当然,他们的私人骑士团没动。 谁也不傻。 傻的只有一天书也没读过,什么都没看清的老百姓。 他们的理智已经被愤怒的火焰点燃了。 现在的情况……着实有些不妙。 长老已经一把年纪了,他抬起脸,忧愁地望着龙岛的方向,叹了一口气。 “不用,你去找人添一把热度,把猎杀冰霜巨龙的赏金提一倍,别让人知道是你做的,剩下的我们什么也不做。” “可是……那是王的养母……”年轻的精灵忍不住喊道。 “那又怎样?”精灵的长老眺望着龙岛的方向,“王已经有十二年没出过龙岛了。只要那条龙还在,她就永远不可能回到精灵族。” “可是龙要是死了的话,王想复仇怎么办?” “她想复仇,光凭她自己的力量也无法复仇,她需要找一个愿意为她复仇的势力,精灵族是最好的人选。我们难道怕人类吗?我们怕的,只是王不回来。” 第127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十) 在一个秋日的午后,母女两个悄咪咪地晋升了。 这份晋升神灵的感觉是如此奇妙,同过去她获得的任何能力都不同,它仿佛是一个印记,烙印进了林枫晚的灵魂中。 这份力量和魔力不同,魔力受困于她的身体,受困于本世界的法则,所以她清楚地知道一旦她离开这具身体魔力便会消失,但是神格给她的感觉却不同。 它附着于她的灵魂之中,当她完成融合的那一刻,她的过去,现在,将来都统一了。 有一道声音告诉她:从今往后,她就是神,她就是规则。 然后,她产生了一份明悟,一份她为何会在这里的明悟。 因为,她成神了。 当成神的这一刻,她的过去和将来被统一了,她成神的因果也被统一了,没有任何人能再做出改变。 法则层面没有时间的概念,她以往能获得穿梭在不同空间的能力,是还没有神格的她通过某种手段撬动了法则。 但是因为没有神格,所以她无法完全控制,只能借助于法则。 而现在。 她挥一挥手就能让冰川变成森林,就能让海水把大陆淹没。她可以切断空间让整片大陆一分为二,也可以创造一片崭新的,没有生灵的空间。 这一刻,世界的颠覆与否仿佛就在一念间。 这就是神灵的力量吗? 还真是变态…… 问题来了,小魔王那边是怎么打的神灵,以至于神灵死了这么多这片大陆还没有什么变化? 不知道。 “看来得亲自登门感谢一下。”林枫晚思忖着。 至于原先首领拜托的事,反倒成了无关紧要的东西。 接着,她离开了山洞,遇到几乎同时出来的海莉。 海莉身上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以前的她只是有股冷淡而拒人千里之外的气质,现在,但是让人看她一眼便觉得不可捉摸。 林枫晚知道,这是神性刚收敛完毕后的残留。 而海莉在看见林枫晚的时候也愣了一下。 她刚刚感觉,妈妈好远好远,仿佛随时会消失一样。 就在这时,林枫晚的体型开始缩小。 原本几十米高的体型缩成了三米左右,然后她紧紧地抱住了海莉。 “我一直在想,抱住你会是什么感觉,现在看起来,很舒服。”林枫晚说。 然后她把身体缩的更小,仅仅有一米左右,然后眯着眼睛对海莉说:“你现在可以来抱起了。” 海莉当即就扑了上去。 怀里,是冰冷的鳞片,没有半分人类的体温。 然而,紧紧环抱着那小小的身躯,海莉却是分外满足。 终于,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她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成的梦想实现了。 变小后林枫晚很娇小,也很矮,已经长大的海莉忽然想把她抱起来,于是她使了使力气,想把林枫晚抱起来—— 没抱动。 哪怕大小变了,她的体重也没变。 “稍等。”海莉说着,开始调节林枫晚脚下的重力。 两人捣鼓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在身体脏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缩小后的林枫晚身体变得轻盈无比。 就像是一只毛绒玩具。 海莉又调了调,林枫晚有一只大耗子那么重了。 海莉于是抱起她,展开半透明的翅膀,飞了起来。 “我一直在想,有一天我如果能带着你飞到天空中,会是什么滋味儿,”海莉看着龙岛上蓊蓊郁郁的树木和嶙峋的巨石,声音中带上几分感慨,“小时候我会做这样的梦,倒是没想到还有可以实现的一天。” “海莉长成大姑娘了啊,”林枫晚看向她,眸中带了些许笑意。 精灵族幼年时发育比人类稍慢,但是也慢不了多少。他们成年后成年的体型会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到寿命所剩无几的时候,便会快速老去。 而海莉,现在已经长大了。 作为长生种,她可以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一名正常的精灵,寿命是以千年为单位的。 而海莉……她已成神,寿命对她来说没有意义。 林枫晚忽然有那么些遗憾。 她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家,不能总是来陪着海莉。 但是转念一想,现在她有了空间神格,便可以自由穿梭过去的世界,包括这个游戏世界。 她可以永生永世陪着她,只是不能天天在一起而已。 孩子长大了,也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注定要和父母产生距离感。 或许,隔一段时间见一次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们去一趟魔界,去看看那边怎么样,顺便拜访一下故人。”林枫晚说着,“不过,我们这次不用急匆匆飞过去了可以边走边看。” 虽然传到这个世界近二十年,但是林枫晚并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 海莉也没有。 林枫晚是因为体型太大,城镇难容,所以每次路过人类城镇都只能飞过去,一落下就会造成恐慌和损毁建筑;海莉则是因为失明,能睁眼后没怎么感受外面的世界就被带到了龙岛。 而长居龙岛,也并不是因为林枫晚对这里有什么感情,要说感情还得是盖亚之森。她来,仅仅是因为这里合适。 动辄几十米上百米高的巨木,堪比高楼大厦的巨石,广阔的空间……这里更像是龙这种体型的生物生存的地方,别的地方,哪怕是盖亚之森,她走起路来都得小心翼翼别踩坏什么东西。 现在,他们两个最大的问题都解决了,也是时候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 来到人类的镇子上,海莉到处逛着,林枫晚就像个毛绒玩具一样趴在她的肩头。 偶尔,海莉看见什么好吃的,会买下来你一口我一口,母女二人分享着吃完。 曾经塞牙缝都不够的点心成了巨无霸,林枫晚也难得享受了一次异世界美食的乐趣。 逛着逛着,他们被人拦了下来。 “你肩上的魔兽是什么品种的?看起来和冰霜巨龙一样哎!”那是个年轻的女孩,身上穿着皮质的铠甲,似乎打算去冒险。 海莉摸了摸肩膀上林枫晚的头,穿着斗篷面不改色地回答道:“是变形怪。” “好厉害啊……”女孩啧啧称奇,不过她也没多想,因为巨龙不可能就这么大点。 巨龙不是魔兽,身为智慧种族的它也不能变成人形,就像是矮人和地精变不成人形一样。 “不过要去前面的话还是让你的魔宠换一种形态,”女孩好心提醒,“前面的村子,有一座村子被冰霜巨龙屠了!” 这么巧? 海莉和肩膀上的林枫晚对视一眼,都没想到。 林枫晚不是世界上唯一一条冰霜巨龙,但是冰霜巨龙的数目绝对不多。 作为世界上体型最大的掠食者,巨龙一族在全世界的数目加起来也绝对不超过一万头。 而单独归为冰霜巨龙的,更是少之又少。 不过他们也没太在意。 “谢谢提醒。”海莉说着,准备带林枫晚绕路。 第128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一) 他们俩不认识其他的冰霜巨龙,记忆里也完全没印象。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反常的事,和人类群居不同,巨龙的体型和每天需要消耗的热量决定了它们基本上只能独居,很多巨龙到死都碰不上同族。 像龙岛这样的,几百头巨龙聚在一起的反倒是少数,而即使说是聚在一起,其实也是因为龙岛的面积大的可以供养几百头巨龙了。 “那就绕路,正好拜访一下你那位恩人,”林枫晚说,“你应该和他挺有共同语言的。” 两人于是绕了路。 林枫晚发现自己现在的形象过于不受欢迎了。 许多人见到她这个挂件的第一眼,都皱起了眉,有人之后选择无视,有人的态度明显差了起来。 “一头屠了村的冰霜巨龙影响竟然这么大?” 见状,两人都有些惊讶。 倒不是说不该共情,这种事放在她的时代的互联网上,绝对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但是,这个地方,它没有互联网,按理说,任何信息的传播都应该很受限制才是。 远处一个村子被屠,距离它数百里外的人们竟然还知道,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已经非常离谱了…… “何止屠村,他还屠过城!”这时候,路过的一名愤青看海莉一脸茫然的模样,便愤愤不平地卖弄起自己的消息,“北方的玫瑰领知道不?十几年前那是好大一座城,结果一夜之间城市被毁了个一干二净,玫瑰伯爵和斯特里纳大公的独子都死在了那里!” 海莉却是和林枫晚同时一怔:玫瑰领?这名字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随后,海莉想起来了,面色微微一变。 “什么时候的事?”她问。 “就,十几年前?”那人也不知道。 问完后海莉沉默了。 屠城的巨龙八成指的就是妈妈,他们走后那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是奥尔没能制住玫瑰伯爵,被她反杀后复活了爱人吗? 带着爱人逃走,把一切推到巨龙身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没事,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发现海莉心情不佳,林枫晚安慰她。 海莉叹了口气,出来旅游的好心情被破坏殆尽,再没说一句话。 他们到了魔界边境。 二人没有直接去王都,而是来到了一座边境的小镇上。 “不知道他还在不在在的话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看着眼前宏伟壮丽的图书馆,林枫晚感慨着,“当初妈妈就是在这里得到了天绮罗的消息。没有他,妈妈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让你重见光明的方法。” 随后,二人走了进去。 那精灵还在。 海莉找到他的时候,他戴着一副椭圆形镜片的眼镜,正在低头看书。 岁月和知识的积淀在他身上留下了浓重的痕迹,让他显得沉稳又温柔。 出乎意料的是,从外面看,他的眼睛竟然变成了浅绿色。 海莉没有打扰他,就在他旁边坐了下来,随手找了一本书,坐了下来静静阅读着。 读着读着,她也入了迷。 等再度从阅读中醒来的时候,外面太阳已经落下,图书馆内铺满了暖色的灯光。 原本在低头阅读的精灵正在整理书籍,见她醒来,他去泡了两杯咖啡。 “没打扰到你?”他问。 “没有。”海莉有些不好意思,明明应该是她打扰到了人家才对。 手中捧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海莉抿了一口,又放了下来。 “我是来向您道谢的,”她说,“谢谢您当年的指点。” 精灵愣了一秒,似乎是没想起来。 于是海莉提醒:“我是那头冰霜巨龙的孩子。” 精灵想起来了。 “是你啊?”他有些讶异,接着便是感慨,“真的找到了啊!” 海莉点头,接着没忍住看他的眼睛。 妈妈跟她说过,这位管理员跟她一样,都是圣精灵来着。 见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眼睛上,又看了看她的瞳色,精灵知道她想看什么了,于是把自己的眼镜摘了下来。 一双浅金色的,温柔的眼睛立马就露了出来。 然后他戴上眼镜,又去了旁边一个柜子,在里面翻找起来。 “您是哪一代的精灵王吗?”海莉问。 “不是,只是一个上一次神战时因为碰巧逃过一命的,拥有圣精灵被灭族时的不在场证明的好运气的精灵罢了。”他说得平平淡淡的,“杀死圣精灵一族,烧毁生命母树的不是魔族,而是神族。他们想要的东西,圣精灵不想给,于是他们毁掉了圣精灵。然后我就逃到魔界了,因为比较喜欢书,所以就来这里做了图书管理员。” 说完,他也找到了东西,捧过来递给了海莉:“这个给你,应该可以帮你减少不少的麻烦。” 精灵手中的是一个小木盒。 海莉打开,发现里头是一副圆框眼镜。 眼镜平平无奇,上头没有任何魔法波动,但是当海莉戴上它时,她清楚地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眼睛变成了浅蓝色。 “拿着,就当是我给唯一同族的一份见面礼,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精灵说,“类似的我还有不少,不想暴露身份又想到处走动的话,确实需要这么一副眼镜。” 于是海莉接了下来。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海莉发现他的知识面真的很广,仿佛什么都知道,又对万物带了一股风淡云轻的意味。 让人羡慕。 之后,她拜别了菲尔奈特,林枫晚也从她的口袋里钻了出来。 迷你的冰霜巨龙,并不好解释。海莉那一套糊弄一无所知的普通人还行,糊弄一个学者还真不太好用。 索性,林枫晚就藏了起来。 接着,两人朝着王都出发。 又过了一月,他们见到了小魔王。 她已经长大了,容貌妩媚而艳丽,身形纤细高挑,只不过状态看起来不太好。 林枫晚注意到,她周身已经开始萦绕着一股很特别的力量,她分辨不出这是什么,却是隐隐觉得这应该和被首领捡回来的莎莉同源。 于是林枫晚直接问了:“您看起来状态不太好,是和您身上多出来的那股力量有关?” 王座上的魔王疲惫地抬起眼,看了他们一眼,接着又收回目光,淡淡道:“是啊,我要死了。” 这话说得林枫晚和海莉都愣了。 “您是神,怎么会轻易死掉?”林枫晚问道。 而海莉,只是担忧地看着她。 “我不死的话,就要变成一个疯婆子了。”没想到这时候,那个王座上的女人却笑了起来。她用一只手支撑着下巴,眼睛弯起,神色里带着几分自嘲,“我被众神诅咒了。众神临死前的诅咒基本上一大半都被赏给了我,谁叫我是魔王呢?这些诅咒一个两个我能慢慢去除,可是现在的数量太多了,并且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增加。它们对我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是会影响我的精神,我会在这种影响下慢慢走入疯狂。” “到底是被利用了啊,”魔王感慨着,“不过也不打紧,等把神界那批神灵和魔界高高在上的堕神解决掉之后,我就该死了。” 两个仇,她都要报。 沉默半晌,林枫晚说:“晋升神灵的时候,我看见,三百年后会有一个和您长相极为相似的男人走进这里,准备杀死您。” 说完,魔王愣了好久。 然后她才想起来了:“啊,那是我弟弟。他活下来了啊,真好。” 她说。 第129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二) 说完这一句话,魔王便没有再多说什么,林枫晚也没有问。 人家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他们也没有立场去逼着人家说。 不过这个消息到底是给这位年轻的魔王鼓了劲儿,她的精神看起来好了一些,对着底下的二人笑道:“那我看看能不能再活三百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挺想再见他一面的。” 毕竟也算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海莉抿了抿唇,终究是不甘心地问了出来。 她认识的人不多,被她放在心上的就那么几个。 妈妈算一个,当初盖亚之森认识的小伙伴也算一些。 全世界就这么几个她在乎的人,然后,其中一个,无论到哪儿都会拉着她的手不松开的朋友,告诉她,她要死了。 魔王笑了。 她走下王座,来到海莉的面前。 她抬起手抚摸着海莉的面颊,神色怀念。 “不必为我哀伤,早在登上王位之时,我便知道我只剩下这一个结局了。”魔王说着,又笑了起来,“我是造物主的女儿,天上的众神杀死了我母亲。我没那么想报仇,但是他们一直在找我。本来躲着就躲着了,但我来到魔界后,被一个有命运有关权柄的堕神找上了门,他向我展示了一个,如果我躲下去一定会发生的未来。” “如果我躲下去,所有人都会因为我死掉,哪怕是爸妈哥哥和小姨(生命女神)……所以我不能躲了,那就在我临死前干死他们。当时也没觉得多严重,凡人只有一百年的寿命还不是活的好好的?现在也没有多后悔,因为我知道对我来说最坏的未来已经不会发生了,所以不必为我哀伤。” 她低下头抚摸着海莉的脸,忽然神色一正,轻轻推开了她。 紧接着,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又看见幻觉了……抱歉接下来请先离开,我大概要发疯了。” 她话音刚落,便有侍女来把二人请出了大门。 看起来,魔王的状态是真的不太好。 离开王宫,两人的心情都有些沉重。 林枫晚先回了在王都内租住的旅馆,而海莉却在一脸茫然地逛着街。 逛着逛着,便有人向她搭了话。 “抱歉打扰一下,请问是海莉小姐吗?” 身后传来一道声音,海莉回头,便见到一位长相相当俊美帅气的男人。 不认识。 “你是?”海莉问。 “我是奥尔。”男人说。 那个和她一起在玫瑰领搞事的奥尔。 “你没死?”海莉盯着奥尔,眼睛一眨不眨。 “是啊,我还活着。”奥尔对她露出一个无奈的笑,他从身后牵出来一名显得有些羞怯的少女,对着海莉介绍,“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诺诺。” 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据说死去的公爵之子,十万祭品,死去的妹妹,复活,谣言—— 海莉的神色瞬间就冰冷了起来。 啪! 一个响亮的巴掌被扇在男人的脸上,这一个巴掌扇下去,顿时吸引了街上所有人的目光。 奥尔没有躲。他生生挨了这一下。 等海莉扇完,他才转回头,看着她,脸上有些无奈: “虽然听上去很像是狡辩,但是我真的没想把这件事栽赃给谁。但是我父亲不怎么想,他不想让我辱没了家族的清誉,所以让骑士们封了口然后把我揍个了半死扔了出去。真的是半死,那时候我躺了大半年才能下地。不过闹成今天这个动静,估计他自己也是没想到的。” “说完了吗?”海莉静静看着他。 “还没有,”奥尔说着,从身后接过几份文件,然后把它们递给了海莉,“因为这件事因我而起,所以关于谣言背后的推手我也让人查了查,结果有些意外。这上面的内容不一定正确,但是总归是有些参考价值的。” 他说完,海莉低头看了一眼文件,接着便带着东西扬长而去。 “哥哥……”她走后,诺诺掏出手帕心疼地替奥尔擦起了脸。 街上,奥尔摸了摸妹妹毛茸茸的脑袋,叹了口气:“走。应该没事了。” 谁能想到昔日森林遇见的小女孩竟然成了魔王?而自己曾经被迫甩锅的盲眼小女孩,如今不仅是魔王亲友,更是传说中的圣精灵王。 这两个身份,不管哪个都值得他出来解释这一遭,挨这一次巴掌。 回了自己定的旅馆,海莉便开始看起了文件。 文件记录的很详细,根据从各方面跟踪调查的结果,幕后的推动者很可能是精灵族的某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 但是海莉并不认识什么精灵族。 就算是替瓦尔诺或者艾芙瑞雅报仇的,她也没把他们怎么样? 海莉眉头紧锁,放下了文件。 “海莉?” 这时候,她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呼唤。 回头,正是缩小了体型的林枫晚。 “妈妈?有什么事吗?”她问。 “确实有一些事,”林枫晚不知道该怎么说,斟酌了一番,她开口道,“你如今也长大了,也是时候自己去认识这片大陆了。现在你已经是神明,我不用担心你的安全,我也是时候离开了。我有一些事,需要离开一段时间。会离开多久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保证,我一定会再回来。” 所求所想都被解决了,海莉也长大了,林枫晚没有再留在这个世界的理由。 当了二十年的龙,她也想变回人了。 但是听见她的话,海莉愣住了。 她不是没有离开过母亲,但是那一段的记忆却是十分糟糕。 “妈妈,我们不能一起游历大陆吗?”她不舍地问道。 “海莉,你有自己的人生,我不能一直陪着你,你也不必一直迁就我。”林枫晚摇了摇头,“这么多年跟着我辛苦你了,我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一个人类幼崽,龙岛也并不适合人类生存。这些年你受苦了,往后你应该去享受自己的人生。” 海莉张了张嘴,没说话。 她想挽留,但是她该以什么名义挽留? 妈妈有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她一直都知道的,冰霜巨龙并不是大陆的龙种。 书上说,冰霜巨龙是生活在极寒地区的巨龙,只有生蛋的时候会迁徙到大陆借助大陆温暖的气候孵化幼龙,等幼龙三个月大,差不多会飞的时候母龙便会带着幼龙离开,回到极寒地区。 这片大陆温暖的环境,其实并不适合冰霜巨龙生存,妈妈的亲人朋友,都在另一片大陆…… “好,”最终,海莉对着妈妈露出了一个微笑,“我们分开后,我打算先游历完大陆,然后再想我以后要干什么。您要是想我了就来接我,我可以和您一起回到极寒地区暂住。到时候,妈妈一定要把您的朋友介绍给我认识。” 林枫晚松了一口气。 第130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三) 那之后,他们便分开了,海莉一个人踏上了周游世界的道路。 她收敛了神性,戴上了圆框眼镜,换上了学院风格的装束,扮作了正在游学的学生。 偶尔,她会去酒馆,听那里的过客讲述着他们遇见过的奇闻轶事,然后用笔记录下来。 “什么?你说那头到处为非作歹的龙就是你们王的养母?”酒馆里,一道带着惊讶的声线传来,瞬间吸引了海莉的注意。 她扭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的女性精灵正在和一个人类男子说着什么。 “对啊,很难想象?”精灵叹了一口气,脸上充满了厌恶,“王竟然被这种东西洗脑了,宁愿留在龙岛也不愿意回到精灵族!” “可是,既然是巨龙养大了精灵王,她不愿意离开它也是理所当然?”人类男子接着道。 “巨龙养大精灵?那不过是因为王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而巨龙喜欢金子而已。”年轻精灵闻言,脸上的厌恶之色更重,“光听传闻还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德行吗?贪婪好色,凶狠残暴,这也配被称为智慧种族?你不知道,东方有个国家,他们国家供奉了一头巨龙。那巨龙爱吃小孩,每一年都会吃一个人,问王室要一个公主。巨龙还喜欢金银珠宝,今年抵达约克郡的商队被抢了大半,商队里的人无一幸存。这就是那些龙的手笔,他们雇佣强盗烧杀抢掠,然后用自己血或者脱落的鳞片来换取那些金银财宝。” “龙血很值钱?”人类男子脸上浮现出意外的神色。 “是啊,莫非你还不知道?”精灵吃了一惊,然后便开始悄咪咪说起来,“龙血可是强化身体助人晋升的好材料呢,龙鳞是打造盔甲最好的材料。至于龙骨,那是世界上最顶级的铸造材料,还有龙眼龙筋……” 闻所未闻的东西被传入了海莉的耳朵,她的眼中已经是一片冰凉刺骨。 她喜欢读书,从还看不见的时候就开始读,这些年在龙岛也没有荒废,那也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 龙血强身,龙骨炼器什么的。 现在,她听见了,从一个精灵的嘴里。 但是她没动,就站在那里看着,看着精灵少女把那个人类男子说的意动,然后起身告辞。 然后,她坐到了另外一群冒险者的中间,开始绘声绘色讲述着自己的见闻: “要是谁能宰杀一头巨龙还真是一夜暴富了,龙血,龙骨,龙筋,龙鳞这些东西原本就千金难求,龙的洞窟里还存放着这么多年他们在各处掠夺来的金银珠宝和美人,如果能斩杀巨龙,这些就都是他的了,还有王国的天价赏金……现在关于那头冰霜巨龙的赏金已经涨到一千五百万金币了,那是多大一笔钱啊!谁家要是有一枚金币,省省的话一年都够花了……” 海莉就一直这么看着她。 美丽可爱的精灵少女讲述着发财梦,很快便让人沉迷其中。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精灵少女看了看时间,抱歉地对冒险者笑了笑。 然后她起身告别,但是离开之后,转头又钻进了另一家酒馆,寻了一个位置坐下,继续讲述她的发财梦。 终于,海莉上前了。 她神色是那么平静,一双眸子波澜不惊。 然后,她从身后抓过精灵少女的脑袋,把她提了起来。 啪! 她打了精灵少女一个大嘴巴子。 这还没完,她活动了一下手腕,又接着一个一个地扇了起来。 精灵少女发出惊叫,拼命挣脱着,但是她发现无论她怎样都动不了。 “喂,你干什么?!” 眼见着貌美的女孩被人这么欺负,酒馆里的一众冒险者坐不住了,纷纷要英雄救美。 而海莉,根本没管他们。 那些人举着大刀就要上来,诡异的是,明明身前什么也没有,但是他们无法接近海莉半分。 哪怕是扔过去的凳子酒杯,发动的法术,也会莫名其妙地拐回来。 扇累了,海莉松开了手,停了下来。 而那精灵少女,脸已经肿成了猪头。 “你这个卑贱的混血杂种……”那精灵显然是还没有意识到她面前站的什么人,只瞧见海莉那双眼镜外海蓝色的眸子和身上的一部分精灵特征,于是就骂了起来。 紧接着,她猛然咳出一口血,身体传来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海莉就那么站着,空气中感受不到一丝魔力。 而精灵少女趴在她身前,拼命挣扎着却永远无法爬起。 嫌弃周围的那些人太烦,海莉便用重力将他们压倒,而这时候,再不知道自己惹上了不能惹的人,这些人就是傻子了。 于是,头脑清醒后,一个个的都闭上了嘴,缄默不言。 “你到处说的那些东西,谁告诉你的?”海莉终于开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少女。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精灵少女还想挣扎一下。 “我跟你一天了,”海莉说,“这一整天你都在到处和人宣扬龙血龙肉的价值,宣扬这些正规文献上从来没有记载过的东西。甚至连巨龙贪财好色这种借口都编出来了……你知道巨龙有多大吗?人类的金银珠宝,对它们来说还没有一根头发丝的粗细,它们要这东西干什么?巨龙五百岁成年,他们成年就拥有圣域的实力,而你不说这一点,却是用不存在的好处到处诱惑低阶的冒险者去挑衅原本和人类无冤无仇的巨龙,你安的什么心?!” 周围的冒险者闻言顿时脸色一变,看向精灵少女。 精灵少女没想到是这个结果,顿时慌了:“你们别听她胡说!她不过是个肮脏的混血!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海莉根本不慌,成神后,她的感知被扩大,早在刚才精灵少女一次次交谈后,她就定住了那些被说动心的冒险者。 “所以,要我找人来和你对峙吗?你每一次造谣生事的时候我都看着,我可以让那些被你诱骗的人来亲自和你对峙。”海莉说。 那些先前被说动的冒险者此时那是惊出一身冷汗,再度看向精灵少女的时候,眼里已经充满了怀疑! 而精灵少女此时也慌了,要是海莉找人对峙……那根本赢不了啊! “说,谁指使你的,有什么目的?”海莉说完后,一脚把精灵少女翻了个面,然后踩在了她胸口上,“如果你有证据,可以把证据甩在我脸上。我要的不是找个龙套演戏就可以的证据,而是你告诉我你说的这些东西的出处和典籍,我自己会查。” 精灵少女……她说不上来。 于是她嘴一闭,语气转为了凶狠的威胁:“你要是敢对我怎么样,精灵族不会放过你的!” 对此海莉的回应是,一脚踩碎了她的肋骨。 尖锐的肋骨扎入心脏,躺在地上的精灵少女一会儿便没了气息。 海莉松开脚,抬步向外走去,脸上一片淡漠。 她在愤怒。 第131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三四) 海莉并不仇恨精灵族,哪怕艾芙瑞雅和瓦尔诺联手陷害她,多次故意找她麻烦,她也是回了他们一记瞬发魔法。 他们命大,没死成,此后也不关她的事了。 她不喜欢精灵族,也只是对精灵族无感,哪怕她的母亲在她出生时刺瞎她的双眼,让她受了那么多年罪,哪怕其他精灵歧视排挤她,她都能忍,也没恨过谁。 毕竟,她的出身确实不光彩。 书读得多了,海莉也不是什么都不明白。 她没有权利要求一个被拐卖qj的女人爱她的孩子,也没有权利要求人家的家人朋友来爱她这个孽种。 她的出生本来就是不被祝福的。 因此,她对精灵族的态度,也只是想敬而远之,不想当什么精灵王而已。 她的设想里,两方最好一辈子相安无事,他们找他们的精灵王,她过她的生活,谁也不打扰才是最好的。 但是,如果他们把目标转移到了妈妈身上,那就另当别论了。 戴着这副眼镜,没有人会怀疑她圣精灵王的身份,尤其是在他们的认知里,海莉现在还在龙岛上。 龙岛太大,人太渺小,精灵们也不可能盯着龙岛的每一个角落。 他们盯的是龙。 是正常体积的林枫晚。 一道纤细的人影他们无法看见,但是一头像摩天大楼一样高,比摩天大楼还要宽阔的巨龙就很好盯。 但是打死他们也不会想到,龙岛这些年母女二人悄悄成了个神,冰霜巨龙可以缩到巴掌大小了。 所以,谁也没发现海莉已经不在龙岛了。 海莉没急着查这件事,她依旧遵循着计划每到一个地方,先打听图书馆或者藏书多的地方在哪儿,然后白天去拜访借阅那些她认为值得一读的书籍,晚上找个小酒馆去听奇闻异事。 她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龙血能入药已经成了一种共识。 在传言中,龙血包治百病,甚至包括不举。 亲眼看见了精灵在宣传龙血,又有了奥尔给的证据,海莉还是没有妄下定论。 她一点一点去查,去搜集证据,去悄无声息跟上造谣的人,看着他们一个个地向着一个去处汇报—— 然后确认了真的是精灵。 距离学院的事已经过了十五年了,当初被牵连的人也都长大成人,顾不上去宣传谣言,只有精灵族在坚持。 他们似乎很期待一个屠龙勇士的出现,尤其是对那头据说抢劫了大量金银财物、身上还背负着巨额悬赏的巨龙。 怕不够,他们又开始宣传龙血龙鳞的功效,通过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塑造个人英雄主义的屠龙英雄,通过吹捧和引导舆论改变人们的认知,这下子,一些原本看不上巨龙的人,也开始野心勃勃想杀死一头巨龙了。 原本巨龙和人类作为平等的智慧种族互不侵犯,现在,在绝大部分人类没见过巨龙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把巨龙想象成了一种富有的牲畜。 人类和巨龙之间的平衡,也即将被打破了。 如果妈妈还是圣域三阶,如果她的体型还是那般显眼,那估计她离开龙岛的事一传出去,世界各地就会涌来大批的猎龙者。 这世界上圣域强者很少,但是也不是没有。 那针对那些早有预谋的,准备齐全的谋杀甚至多人合作谋杀,妈妈该怎么防范?能怎么防范? 那些带着任务宣传谣言的,不管是人还是精灵,海莉一个没留。 海莉清楚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也清楚如果她继续留在大陆上,以后这样的事不会少。 海莉嘴里发出一声嗤笑。 那群精灵真觉得,她非精灵族不可吗? 她花了十年游历完大陆,把她觉得所有有价值的书籍保留或者撰抄了一份,寄回了魔族边境的图书馆。 然后,她去了精灵族的故乡。 精灵族在大陆上还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哪怕精灵族总是显得长寿而貌美,因为强大的实力人贩子也不敢明面动手抢劫,只敢暗暗诱拐离群的精灵。 但是,这是基于精灵族强大的基础上。 海莉干了一件事。 她杀光了精灵一族现存的所有的高阶精灵。 当着那位精灵长老的面。 “我承认我有罪,你要杀杀我好了,那些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是无辜的啊!”那一天晚上,精灵族的高层全部跪在地上向她磕头求饶,泪流满面。 高阶全部死掉后,精灵族剩下的人也只是待宰的羔羊。 但是, “你们无不无辜和我有什么关系?”海莉的神色依旧淡漠,她高高在上地停在半空中,俯视着众人,“妈妈也没有死有余辜啊,那你们为什么要害她?任何想伤害妈妈的人,都得死。” 她说着,手起刀落。 这一天是圆月。 月光下,浑身沾满鲜血的圣精灵王捧着一本染血的书,面无表情地走出了精灵的故乡,并且今生都不会再回来。 第二日,传说中的那名圣精灵王,顶着她那对显眼的金色眸子,高调叛出大陆,归附魔王。 在预言中高高在上的圣精灵王坦坦荡荡跪在魔王的面前,亲吻她的鞋子向她效忠,大陆哗然。 精灵族以为她被逼急了只能求助精灵族。 但是他们不知道,她发小可是魔王啊! 至于正义与否,对她来说从来不重要。 她本来也没见过这种东西。 圣精灵王成了魔王的爪牙,她摘掉了王的身份,以精灵使的身份在魔界留了下来。 冬去秋来,寒来暑往。神魔大战结束,魔王屠光了神界,自此以后便开始隐居,再不露面。 只是,一道道命令却开始不间断下达。 魔族不得以智慧种族为食,不得同类相食。 魔族在外必须保持人形,不能化形的需要被驱逐清理。 魔族开始推行议会制,各大势力重新洗牌,第一任与会人员名单由魔王亲自拟定,抗议无效。 魔族开始重新划分等级,划分为低级魔族,中级魔族,高级魔族。不同等级的魔族享受不同等级的待遇,详细的划分方法待定…… …… 在神魔大战中惨胜的魔王已经蜕变成一个暴君,她强硬地推翻以往魔界的制度,擅自把新的制度加给魔界。 一时间,民怨四起。 魔界爆发了一次起义,又很快被镇压。那一日,好多人都看见,王城里那位多日不见的魔王戴着蝴蝶面具,作着舞女的打扮,踩在叛军将领的人头垒成的京观上翩翩起舞。 她疯了。 人们一边恐惧她,一边诅咒她,而魔界上层,似乎没有要给她正名的意向。 维奇到底是死在了人类手里,人类沐浴着他的血,啃食着他的肉,为他的死亡欢呼着,而这时候龙神选择了退让。 艾泽一气之下投靠了魔界。 等继承了巫妖王的位置后,卡洛斯又回来了。他原本就生在魔界,于是便也顺势投靠了过来。 那一对人类兄妹意外地在神魔大战中立下不少功劳,又因为哥哥精通政务,很快被提拔上来。 而莎迪,也在后来针对堕神的行动中,临时倒戈,杀死爱人,吞掉了爱神的神格…… 就这样,时间过了三百年,三百年内,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一群装扮奇怪的人,穿着斗篷,在魔界王城人民的帮助下,悄悄溜进了王城,准备继续溜进王宫,刺杀魔王。 第132章 内有恶龙请注意(完) “为什么魔族的等级会是通过学业考试来划分的……”看着眼前满满一个图书馆的文献,莱茵倒吸一口凉气。 “您一定能做到莱茵大人?”安洁莉特望向莱茵的眸子里带着崇拜,“只是背下一到三层的全部藏书并在考试上拿到头名而已,拿到头名就有了面见国王的机会了。我查过了,图书馆前三层的藏书也不过区区三千万册,距离考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您一定能做到?” 莱茵闻言,嘴角抽了抽。 能做到才有鬼,他就是长一百个脑子,哦不对,长一千个脑子也做不到! 背下三千万册图书,怎么可能?! “还是先问问别人,”莱茵叹了一口气,背下三千万册图书才能成为高级魔族什么的太扯了,一定还有其他办法。 事实上确实有。 “其实差不多掌握三千本重要书籍的内容就能合格了,”留着一头长发但是长发被低马尾束起,美得不像是人间颜色的魔界中央图书馆管理员从桌子后走了过来,神色温和地递给了莱茵一张书单,“如果只是想晋升,读完这三千本书就够了。如果想取得好成绩的话,可以再加两千本。当然,这并不是说其他的书没有用,能收录在这里的都是精品,只是那些晋升考试一般考不到而已。” 而三千本书,对于长生种来说……好也很多。 “精灵?”莱茵讶异地看着管理员那尖尖的耳朵,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一位精灵。 “精灵不能当图书管理员吗?”拥有着惊人美貌的管理员扶了扶自己脸上的眼镜,笑着问道。 “不是……”莱茵摆了摆手,“只是有点惊讶。听说……大陆那边精灵可是有名的奴隶种族,虽然长相漂亮但是实力弱小,大多数一出生就会沦为奴隶,剩下的为了不被奴隶贩子抓到逃到了魔兽森林深处,避世不出。” 在大陆,街上和各种店里是看不见精灵的。一个身上没有奴隶印记的精灵如果出现在哪里,那她八成马上就要成为奴隶了。 尤其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开始诞生和精灵结合可以获得拥有更高魔法天赋的孩子这种传闻。 “那我便不知道了,”菲尔奈特摆了摆手,“我在魔界当了一千多年的图书管理员了,对外面的世界并不了解。” “魔界这边,精灵没有被迫害吗?”莱茵忍不住问道。 “我是高级魔族。” “可是如果美貌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 “我是魔界第一学院的院长。” “即便这样——” “我担任议会第六席。”说完,菲尔奈特依旧保持着那副温和的笑脸,“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了。”莱茵赶忙摇头。 说到学院院长时他还没反应过来,但是人家第六席的名号都爆出来了,他再不知道这是谁就是傻子了。 简单来说,全魔界的图书馆都是人家开的,整个魔界教育方面的最高领导就是这家伙,能决定魔界未来发展方向的上议会一共十二个席位,大部分席位人选已经换了几轮,但是这家伙雷打不动地当了三百年的第六席——数字只是编号而已,议员之间的关系还是很平等的。 魔界教育界的领袖,为人温柔谦和,亦是魔界民众支持篡位呼声最高的人物之一,菲尔奈特。 一个据说整天泡在图书馆啥也不干学院也不怎么管但是实力意外强大的魔界第一美人。 原来他今天随机当起了中央图书馆管理员么…… 莱茵没忍住又看了他一眼。 随后便快速翻阅起了名单上的书籍——时间只剩下一个月了,他必须把这些书都翻一遍。 记倒是不用记,他有直播间,只要直播间的网友们协力,一定能帮他拿到最好的名次! 得了第一,才有单独面见魔王的机会。 那将是最好的刺杀时机。 备考的书基本没有薄的,为了赶时间,安洁莉特和赤雪在他旁边帮着他一起翻书,剩下的新加入的同伴去帮他找书。同时翻阅四本书,还要控制速度,确保每一页的内容都要被完整呈现。 他算过了,按照最优的没人打扰的速度,他每天也要翻一百八十本书才能把这些书翻完。假定每天翻十二个小时的书,那他每小时就要翻完15本书。 任务还是很繁重的。 忙活了整整一个月,莱茵终于把书都翻完了。 明天就是晋升考试,考试之前他想睡个好觉。 于是,他安心地睡了。 在直播间的世界里,一整个星球的学者和研究员,为他忙活了整整一个月。 第二天,莱茵神清气爽地去考试,神清气爽地走了出来。 进去的时候脑袋空空,出来的时候也是脑袋空空,不过他丝毫不在意。 他有挂。 这是其他魔族无法企及的优势。 终于,成绩下来,莱茵获得了第一名。 他可以去觐见魔王了。 但是坏消息是,只能他一个人去。 觐见魔王之前,他所有的武器都被收走了。 脚踩在王宫长廊上,莱茵十分紧张。 魔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知道。 他已经学会了不用他人的评价去定义一个自己素未谋面的人。 随着最后一扇大门被打开,侍女们纷纷退了出去。 走进大门,莱茵刚要拜见,抬眼却愣住了。 魔王被束缚在王座上,尖锐的荆棘扎入她的皮肉,顶级炼金材料打造的锁链把她的四肢牢牢锁住,她皮肤苍白得不像话,身形瞧着也十分瘦弱,身上到处都是皮开肉绽的伤口,那些伤口已经没了血迹。 莱茵愣住了,直播间的网友也愣了,谁都没想到传闻中残暴成性的魔王竟然会是一副这般凄惨的模样。 若不是身边金发金眸的精灵使垂目而立,恐怕都不会有人相信她是魔王,只会以为她是个被魔王掳走虐待的小姑娘。 她已经瘦得脱了相。 “参见魔王陛下。”恍惚了一瞬,莱茵立即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 “过来。”他听见那王座上的小姑娘虚弱地开口。 于是他一步一步走近,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接近魔王的机会。 这个距离,他可以轻易扭断魔王的脖子。 但是他却在这时候有了犹豫。 这真的是魔王吗?会不会只是一场骗局? 毕竟,眼前的人距离他心中魔王的形象相差甚远。 于是他没妄动。 而眼前的魔王,却是眷恋地看着他的眉眼。 “莱茵,杀了我。”看完后,魔王闭上了眼睛。 被点了名,莱茵心中一惊,身体刹那间紧绷了起来。 “你还在等什么?勇者莱茵。”魔王轻声叫道,“海莉,把你的剑给他。” 显得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灵使抿起了嘴唇,没有动作。 “海莉。”于是魔王又叫了一遍。 随着一声脆响,一把一看就知道品质非凡的剑落到了莱茵的脚边。 莱茵捡起剑,惊疑不定地看向魔王。 “为什么?”他问。 “不为什么,看到你之后,我便确认了你能治理好这个国家,”魔王看着他,脸上带着一丝解脱的笑容,“我早该死了,三百年前就该死了,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继承人。现在,我找到了。我的名声已经脏臭不堪,你杀了我,不必费心清理我的旧部,不必施恩于谁,立刻就能获得大批的拥护。我知道,你没打算留在魔界,但是你大概是回不去大陆了。毕竟,大陆上对你所有的追捧和歌颂都是建立在你杀完魔王立刻消失再也不回来的基础上,但是,你真的去得了平行时空吗?” 魔王静静看着他:“你回不去,我查过你,你根本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一旦你回不去,过高的名声就会成为你的负累。你如果要回到大陆继续生活,原本支持你的人就会变成你的敌人。留下来,你可以成为新的王。这里的基础还是很糟糕的,有了我这个榜样,你只要做的没有我过分都会被容忍,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建设魔界。” 莱茵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我不能答应你,我有很重要的人在等我。” 魔王点了点头:“我知道。” 然后她对着门外叫道:“路西菲儿,进来。” 于是,随着声音落下,一道相当眼熟的人影走了进来。 安洁莉特。 莱茵傻了。 “这位是我的部下,堕天使路西菲儿,你也可以叫她安洁莉特。”身后,魔王的声音传了过来,“她融合了光明神的神格,所以会格外受神殿的人喜爱。现在,请你回过头,用手中的剑杀死我。” 现在发生的事太过离奇,莱茵迟迟没下手。 而传说中的魔王就那么坐在王座上,闭着眼睛,脖颈高高抬起,像是一只引颈受戮的白天鹅。 “为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魔王没有回答他。 于是莱茵用剑轻而易举地刺穿了魔王的躯体,没有人阻止,没有一声哀嚎,那个看起来痛苦不堪的女孩就这么带着微笑倒在了血泊里。 等莱茵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却发现金发金眸的精灵使已经不见了。 她好像凭空消失了。 而临死前,地上的魔王终究是又睁开眼看了莱茵一眼。 真好看啊…… 她想。 除了海莉,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莱茵是她弟弟。 莱茵他也不必知道。 毕竟有她这么个姐姐,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而告诉海莉,也是不得以为之,毕竟莱茵身上背着的那个,可以让她放心把魔界交给他而不用担心里面的人会对魔界有什么不利影响的直播系统,还是她摆脱对方的母亲制作的呢。 第133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一) 啪嗒。 啪嗒。 粘腻的水声一声一声地敲击着林枫晚的耳膜,林枫晚从昏迷中转醒。 头很痛。 她捂着额头睁开了眼,眼睛还未接触到光,便先闻见了浓重的血腥味儿。 房间里极为昏暗,唯一的光源就是一边亮着手电筒的手机。手机的手电筒功能不知道开了多久,现在的电量已经仅剩下13%。 握住手机,林枫晚把房间照了个遍。 没有床,没有窗,四处空荡荡的。地上角落里堆着许多杂物,中心处有一个用鲜血绘制成的巨大的魔法阵,魔法阵五个方位有着各种各样怪异的东西,散发着极为不祥的气息。在她的手边,一本破旧的,看着就不正经的古书摊开着,露在最上头的那一页,正好与魔法阵的外形对应了起来。 眼前一幕简直像是个小型的邪教献祭仪式的现场,不过好消息是,原主没有害人,祭品是她自己。 林枫晚在跨越空间的时候被一股力量拉扯了过来,这让她没有回去就跨入了下一个世界。而拉扯她过来的媒介,想必就是地上那个巨大的魔法阵了。 别说,这玩意儿好像有用。 她试图回忆原主的身世,很快,她看见了原主的过去。 原主是一个很惨的小孩,她的经历有些狗血,乃是真假千金文里的假千金,不过不是被抱错的那种,而是被拐卖的。 江城名流秦志刚的宝贝女儿在八个月大的时候被夫妻二人粗心大意地落在了车上,结果两人离开没一会儿功夫,车被偷了,孩子也没还回来。夫妻二人立马报警,警察过了一年多才抓到,然而等他们赶到警局的时候,那小偷却说孩子让他扔路边了。 于是这对夫妻开始找,找遍周围的人家没一个认识他们女儿,这样找了半年夫妻二人绝望了,都觉得孩子不在了,于是两人一合计决定收养个孩子。 他们先是去了孤儿院,左挑右挑不满意,不知怎么的联系上了人贩子,说愿意高价收养一个符合他们条件的小孩,人贩子心里一听立刻就去按要求找了,找到了原主。 原主就跟了秦家夫妇。 她没有自己原生家庭的记忆,记忆力一直把秦氏夫妇当成自己的父母。 搞笑的来了,这一对人模狗样的东西一边想让原主像亲生女儿一样孝敬他们,一边又一看原主过得好就不顺眼。但凡是原主在家露出一点笑容,吃好一点的东西,那对夫妇都会感觉心里被刺痛,觉得原主抢了他们亲生女儿的人生,开始做对比感叹命运的不公。 家外,为了彰显自己厚待养女,他们给原主的吃穿用度都是用最好的;家里,原主多吃一块肉都要被阴阳怪气,原主笑一笑都会被养母撒泼辱骂,原主就是把自己关在房间认真学习,养母也看不得原主考个好成绩,没过一小会儿就得来打搅一次,让原主没办法集中注意力。 终于,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三个月前,真千金回来了。 听说真千金过得很苦,养母越发心疼,越发愧疚,想想原主在秦家吃好喝好,她对原主也越发憎恨,态度也越发恶劣不分青红皂白。 半个月前,心情苦闷的原主被好友邀请晚上去探索闹鬼的凶宅,哪知道那凶宅是真闹鬼,进去五个人就四个出来了,一出来原主就晕了过去,然后就在医院醒了过来。 醒过来后,她肚子就大了,医生告诉她她怀孕了。 原本正常的怀孕周期是十个月,但是原主在医院躺了不到一个星期肚子就大的像是要临盆,医生都看出来不正常,偏偏养母一家没一个人来看过原主。 出来七天后,原主生下一个浑身黑漆漆的婴儿。 养母一家立马宣传原主和黑人出去鬼混,悄悄生了孩子,亲生闺女回来的他们终于有理由把原主光明正大地赶出家门,原主于是就被净身出户,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不许带走。 现在的手机还是朋友把自己不用的旧手机塞给了她。 原主开始带着那个诡异的婴儿流浪,她想甩掉那孩子,把他扔了好几次,但他每次都能找过来,原主精神极度崩溃,兜兜转转,竟然又回到了这个让她生下鬼婴的凶宅。 林枫晚现在呆的地方就是凶宅的地下室,手中那本据说是黑魔法书的东西也是凶宅里找到的。原主刻画的法阵是一个召唤法阵,她想召唤地狱里的恶魔或者地府的厉鬼替她报仇。 然后就把林枫晚召唤了过来。 林枫晚低头,发现女孩的手腕上有着许多大大小小的伤口,很明显,她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那她现在属于死人还是活人? 林枫晚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还有心跳。 就挺怪的。 起身,她走了出去。 现在已是深夜,乌云遮蔽住月光,到处都是黑漆漆的。 原主也是在午夜十二点开启的召唤法阵。 走出地下室,林枫晚感觉自己的脚尖仿佛踢到了什么东西。 捡起来一看,是一本房产证。 林枫晚翻开房产证,只见户主那一栏上,明明白白写着她如今的大名,又贴了原主的照片。 而房产证显示她拥有的房产,正是她脚下的这座凶宅。 林枫晚的手擦过原主的照片,只见那照片被擦过后竟然变成了黑白照片,又慢慢恢复色彩。 一股冷风从碎裂的窗外袭来,让人禁不住地打了一个哆嗦。 “哇,哇,哇——” 婴儿的大哭声骤然响起,是原主生下的那名鬼婴。 林枫晚刚想去看看,路过厨房外的时候,空空荡荡的餐厅里,忽然响起了生日歌。 生日蜡烛亮起来了,温暖的火光跳跃着,照亮了那小小的方寸之地。林枫晚扭头,只见餐厅内,四把椅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拉开了三把,一尘不染的餐桌上,一个像是新鲜出炉的水果蛋糕摆在上头,上头的莲花蜡烛随着音乐转动着。 林枫晚用手机手电筒一扫,扫见了餐厅地面上大片暗红色的血渍。 这房子的人出事已经是三年前,屋子里的血早已干涸。林枫晚没有过去,而是先去了她扔下孩子的主卧。 进了卧室,林枫晚摸到了电灯的开关。她尝试着打开,发现这房子竟然还有电,只不过这灯一闪一闪的,看起来不太灵敏的样子。 大约是线路老化了。 不过闪烁没有持续多久,灯光很快恢复了正常。 借着灯光,林枫晚看清了那个婴儿。 长的真黑啊,乌漆麻黑的一个小孩,身体瘦弱的像是一个没发育好的胎儿。他闭着眼,张开大嘴干嚎着,明明才出生不到一个星期,却有两排洁白的尖牙镶嵌在猩红的口腔里,看起来十分诡异。 它大约是饿了。 第134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 但是婴儿吃什么? 哦,奶。 但是她现在没有奶。 林枫晚忽然想起来,原主从生下孩子到现在,也没喂过孩子。 这个孩子本来就不是通过正常途径生下来的,林枫晚没有产生与之对应的母乳。 但是一星期过去了,原主没喂过孩子一口吃的,孩子却活蹦乱跳的,一直没有死,只是扯着嗓子哭。 不知道这小孩什么来路,林枫晚盯了他几秒,把他拎了起来。 拎起来后才发现,这孩子是“她”,不是“他”。 长这么丑,竟然还是个小姑娘。 林枫晚嘴角一抽,忽然想起来餐厅的那个蛋糕。 既然长了一嘴尖牙,那么吃个蛋糕应该不成问题。 她拎着哭泣的孩子踏入餐厅,在她踏入的一瞬间,温暖的烛光熄灭了,欢快的生日歌停住,空气都仿佛变得湿冷粘腻起来。 林枫晚感受了一下身体,确认了她上个世界获得的神格还在,空间力量也可以调动,就打开了厨房的灯,拎着孩子大大方方地拉开剩下的那张椅子坐了上去。 餐厅的灯比卧室的还差,一直一晃一晃的,十分伤眼。这一家人临死前好像还在过生日,桌子上摆着蛋糕还有餐盘刀叉,大大的八寸蛋糕上还写着几个大字:祝雯雯小朋友十六岁快乐! 可惜,祝福的主人没有十六岁了,她死在了这一天的夜里,凶手至今没有找到。 林枫晚用刀叉切下一块蛋糕,没有流血,没有出现人的肢体,有的只有蛋糕那扑鼻的香气。 林枫晚把蛋糕递到那鬼婴嘴边,鬼婴直接闭上了嘴巴。 “宝宝,不能挑食。”林枫晚温柔地捏住鬼婴的嘴巴掰开她的嘴,把一小块蛋糕塞进了她的嘴里。 小人张嘴就吐了。 林枫晚挑眉,鬼都不吃,看来这蛋糕还是蛮干净的。 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林枫晚想起来,原主一天没吃东西了。 一般人一顿不吃都饿得慌,何况一天? 怕是障眼法,林枫晚直接拎着蛋糕把自己瞬移到了十里外,蛋糕没有任何变化。 她把蛋糕切成一半倒在了地上,踩了两脚,没有变形。 过了一会儿,一只流浪狗走了过来,它停在蛋糕面前小心翼翼地嗅了嗅,接着便埋头吃了起来。 狗都能吃,人应该也没事。 于是林枫晚回到了凶宅,切下一块蛋糕,装盘,挖了一勺放进了嘴里。 蛋糕松软可口,味道意外的非常不错! 林枫晚的眼睛亮了,三下两下地填饱了肚子,接着,她便放下刀叉,来到厨房洗手池前,想洗个手。 打开水龙头,新鲜的,温热的,带有刺鼻血腥味的红色液体流了出来,林枫晚尝了尝,是新鲜的血。 还很有可能是人血。 林枫晚一怔,关上水龙头,看着自己被血淋湿的左手,心想着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擦擦手。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了什么东西被撞倒的声音。 林枫晚一回头,就见一个全身黑漆漆的婴儿睁着那双没有瞳仁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并且正在一步一步地向她爬来。 明明刚刚她还饿得嗷嗷大哭,但是现在,她不哭也不闹,就这么急切地,努力地朝着她爬了过来,脸上带着赤裸裸的,进食的欲望。 林枫晚咽了口唾沫,耳边仿佛传来了若有若无的,属于少女的嬉笑声。 她能不能把这个孩子扔了? 这是林枫晚这一刻产生的想法。 喜当妈的滋味儿并不好受,尤其是还有一个这么诡异的孩子。 原主扔不掉她,因为他总能通过未知手段出现在原主身边,但是这一切对林枫晚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她可是空间领域的神,困住一个小小的鬼婴还不是轻而易举,她甚至可以把她锁在一片小小的空间里,让她一辈子出不来,或者直接创造一个小型的亚空间把这孩子丢进去然后流放到虚空,她就不信这样这孩子也能找回来。 反正,她的出生也不被人祝福。 林枫晚于是走到了鬼婴的跟前,对她伸出了手。 这时候,鬼婴忽然张开双臂,抱住了她的左手。 然后,她收敛住尖锐的牙,用自己的小舌头,认认真真地舔舐着林枫晚左手上的血迹。 林枫晚一怔。 她的左手刚刚在水龙头那里沾了不少血,现在正滴答滴答地往下流。鬼婴半分都不嫌弃脏,一口一口认真舔舐着,舔舐到手上再也没有血迹的时候,她还恋恋不舍地伸着舌头,围着她的手打转,一副没吃饱的模样,但是那尖锐的,可以轻易刺穿皮肤的牙齿却没有一次对准了她。 明明,轻易就可以用尖牙刺穿皮肤,吸食血肉。 林枫晚忽然注意到了一件事:虽然原主很恐惧这个意外诞下的孩子,但是这个孩子从来没有伤害过她。 她做的最多的也不过是,一步不落地跟紧了母亲而已。 林枫晚盯着她看了许久。 然后,她去餐厅取了一个装蛋糕的小碟,打开水龙头,盛满了血,拎着鬼婴把她提溜到餐厅,然后一点一点地喂。 鬼婴饿太久了,一接触到鲜血,就大口大口吞咽了起来,不顾一点形象。 “瞧你黑得跟个煤球似的,”林枫晚一边叹气一边帮她擦拭流在身上的血,“以后你就叫林白白,祝你长得白一点,小名就叫煤球,这名儿贴切。” 喂完饭,林枫晚便打算休息了。 原主已经有好几天没有休息好了,疲惫的身体状态也投射到了她的身上,她急切地需要睡一个好觉。 凶杀案没有发生在卧室,林枫晚便进了主卧,胡乱把被子上面的东西丢出去,又在大床周围的空间设置了隔离,确保没有任何东西能用任何方式突破到她所在的空间里,便两眼一闭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生,她老是听见有人在门外的地板上来来回回走,发出很大的脚步声,气的她把门口走廊的空间全置换到了三万米的高空,走廊这才安静下来。 第二天林枫晚直到十点半才醒,醒来的时候手机已经充满了电。 她揉了揉眼,打开门,门口是三万米的高空往下俯视的场景。 林枫晚于是又把地板置换了回来。 屋外,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林枫晚终于能好好打量这个凶宅一番了。 第135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 凶宅是一座二层小别墅,带一个小院子,看上去有些破旧。 锈迹斑斑的大门单是推动就会发出很大的响声,院子里杂草丛生。 这里似乎不止一波人来探过险,垃圾扔得到处都是,林枫晚直接把院子里长杂草的地皮和垃圾都打包扔了出去,只剩下矮了五厘米的院子里光秃秃的地皮。 站在小院中间的石子路上,回头,发现有好几扇窗户的窗玻璃都碎了。好在窗框是铝合金的,目前一点变形都没有。 就这么站在外头,林枫晚感觉这屋子不像是荒废了三年,倒像是荒废了三十年。 然后她又回到了屋中。 屋子里也不太好,除了昨天她呆的那几间房没什么人动,其他的房间乱到可怕。 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全被捡走了,不知道哪儿来的探险者留下了大量的酒瓶和烟头,饮料瓶子扔得到处都是。 因为是鬼宅,他们不敢上厕所,所以就经常随便找一个房间尿在外头。好一点的会用水瓶装起来,差的直接找个空房间随地大小便,几个没有门的房间一进去就闻到了难闻的臭味儿。 然后林枫晚看着破破烂烂的窗,看着走一步就会发出很大声响的地板,看着明明灭灭电压不稳的灯泡,沉默了。 这种破烂,给个房契有什么用啊? 耳边又传来水龙头的滴水声,不用猜洗菜池里一定是一片血红。厨房里有光芒透出,是被吃完一半的生日蛋糕又恢复了原样,蛋糕上的蜡烛被点燃,莲花模样的生日蜡烛旋转着发出诡异的声响。 林枫晚叹了口气,去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然后看了水表。 不转,电表也不转。 行,好歹这房子水电是的。 剩下的打扫,林枫晚直接用空间能力把屋内的垃圾灰尘精准运输到路门外的垃圾桶里了。 至于脱落的墙壁、破旧的家具,还有那脏得让人不敢细想的地板—— 林枫晚忽然想到,秦氏夫妇好像在s省有一套海景别墅来着。 哎呀这不装修就来了嘛! 林枫晚一拍手,提溜起林白白就转换了空间,下一刻她便出现在记忆中的别墅里。 这里是秦氏夫妇用来度假用的,小时候原主跟着来过一次,后来发现跟着爸妈就是度假也不会安生,自此之后就没来过。 但是现在,林枫晚来了。 一进屋子,她就啧啧称奇。 这别墅装修得好啊,瞧这墙壁白净的,跟新的一样,地板都是红木地板呢! 林枫晚把手搭在了墙上,这一片墙的空间便和百里之外凶宅发黄脱落的墙的空间发生了置换,顿时,眼前的墙壁变得破落起来。 林枫晚摸了摸,不错,新换的墙和原本的墙严丝合缝,并没有出现被切割的模样。 然后她就happy了。 那凶宅也是个小别墅,面积跟这个别墅差不多大。于是林枫晚东摸摸西摸摸,把别墅里的墙全换了一遍,然后又开始换地板,包括地板下的水泥。 那房子的地下是全不能要了。 至于那一家,明知道原主是被人贩子按照他们的要求拐来的,还因为自己的自私贪婪收下女主,还不好好对待,毁了原主一生,收点利息不过分? 法律不惩治人口贸易的买家,那她就来收点利息喽! 她没有直接换走内部的整个空间结构,也没换走大件家具,因为这东西容易被查,万一日后再和秦家有什么牵扯,对方查到凶宅,揪着她的脑袋就能直接报案。 不过,完全置换行不通,但是换个皮肤还是行的。 没一会儿,原本装修豪华的别墅内在就变得破破烂烂,家具还是那些家具,但是看着像是荒废了十多年后的模样。 为了不让秦家人好过,她甚至把沙发被褥里的棉花都换了,实木换成空心,保证下次他们来度假一定能收获一份大惊喜。 然后,她顺便把屋外两家的草坪换了,花坛拔了,全铺上凶宅那不知道多少人尿过的草地。 等她回到凶宅,凶宅的外表还是破破烂烂的,内在已经焕然一新,豪华的换皮装修充满了高级感。 终于像是一间能住人的屋子了。 一天之内,衣食住行解决了两样,还是很不错的。 林枫晚点点头,瞅了瞅时间,去自来水那边接了一杯还温热的血喂给林白白喝了下去。 小小的黑煤球喝得手舞足蹈,十分开心。 同大多数小孩一样,林白白睡完了吃,吃完了就睡,显得十分省心。 她没有小便,没有大便,喝“水”就能活,偶尔有多余的杂质,也可以通过皮肤排出体外。 虽然她还是不知道林白白是什么东西,但是先养着。她并不怎么怕这小孩,毕竟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个神了。 喂完孩子,她出去了,为了防止孩子到处乱碰乱摸,她在婴儿房里用空间能力构建了一个无限迷宫,确保这孩子怎么都出不去。 然后,她想到了衣食住行剩下的两样,还有最大的问题:钱。 要钱不难。 她甚至可以把银行金库的钞票瞬移到自己家来。 但是这样就违背了林枫晚正常做人的底线。 和换秦氏夫妇的房子不一样,银行的人又没得罪她。 至于其他的,她暂时不想活那么高调。 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试着好好生活,顺带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学会完全掌控自己的能力,这才是林枫晚在这个世界想要干的事。 但是这样,钱财来源就成了一个问题。 要不……找个室友合租? 可是现在她住的房子是附近远近闻名的凶宅鬼屋,哪会有人愿意到这儿来住? 而且房子里还闹鬼,半夜鬼在走廊乱晃,水龙头流血,灯一闪一闪,指不定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床底伸出来的小手和忽然响起的生日歌扰民。 再加上她家这孩子,好像也不是太能见人。 沉思着沉思着,林枫晚从水龙头接了点血,回了地下室。 上次绘制用的鲜血已经风干了,这次林枫晚便用水龙头冒出的血,重新在旧版法阵上绘制了一遍。 根据书上说,这玩意儿能召唤来西方的恶魔,林枫晚打算钓一个恶魔出来,看看能不能做一点无本买卖。 各种故事里,恶魔动不动就给人家数不完的钱,那么他们应该挺有钱的。 要是召唤出来对方心怀不轨可以直接开抢了,要是还算守规矩倒是可以做个交易。 第136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四) 午夜十二点。 随着一道血红色的亮光闪过,一道高挑优雅的身影出现在了法阵中央。 黑发,尖耳,犬齿,大翅膀,这是精灵吗? 不。 林枫晚心中浮现出一个更为适合的答案:吸血鬼。 不过她不能武断,因此还是开口确认:“请问您是吸血鬼吗?” 法阵中心的人眉头一皱,扬起了高傲的头颅:“无礼,吾乃血族。血族公爵萨维尔,人类,你召唤吾有何事求吾,又准备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还真是血族! 林枫晚在心里惊讶,没想到还是个公爵。 公爵的话,应该很有钱? 她忽然想到了家里那个会流血的水龙头。 虽然鬼婴喝血,但是这东西最适合的种族,不是鬼怪,而是血族啊! “公爵大人,”林枫晚眨了眨眼,“血族是不是只能喝血啊?” 俊美高傲的男人微微一怔,他不知道林枫晚问这个问题的用意为何。不过他随即便否认了起来:“并不,血族也可以吃其他的食物,不过并不消化,也就是尝个味道而已。” 林枫晚点头:懂了,跟人类吃草一样,能吃是能吃,但是消化不了里面的纤维,怎么吃的怎么拉出来。 不过这样, 林枫晚脸上忽然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俯身向这位血族公爵行礼,而后抬起头,笑眯眯地问: “那么,公爵大人,您吃过蛋黄派吗?” 萨维尔的身形一怔。 蛋黄派?蛋黄派是什么东西? 随即他又淡定了:恐怕是这些人类自以为是的好东西!他身为血族公爵,什么好吃的没吃过,那蛋黄派他没吃过,恐怕也不算什么好东西了。 想着,他又自信起来。 “吾不知道汝说的蛋黄派为何物,是人间独有的美食吗?”他的语调不急不缓,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相当自信。 “哦,您没吃过?”林枫晚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那您吃过炸鸡吗?” 血族大公再次愣住。 炸鸡? 鸡怎么炸? 这莫非又是什么平民食物? 还不等他思考完,林枫晚便又道:“您一定喝过可乐,吃过薯片,吃千层蛋糕吃到厌烦了?” 萨维尔顿时不知道该怎么答了。 林枫晚说的那些他一个都不知道,地狱里没有这种东西。 但是若说都不知道,那未免显得他太没见识了,于是只能僵着脖子点头。 于是林枫晚更加惊叹:“那您一定还吃过炖猪蹄、炸蘑菇、烤羊排、红烧鱼、麻婆豆腐(此处省略一千字)……东坡肉、烤鸭、回锅肉、西红柿鸡蛋汤?” 萨维尔……萨维尔懵了。 他的眼神有些茫然:这些是什么鬼东西? 如果一样两样没听过,他还能当成那东西上不得台面,但是林枫晚报出的这一串菜名,他都没听过! “那您是喜欢烤面筋,糖葫芦,章鱼小丸子,煎饼果子,臭豆腐,烤冷面,鸡蛋汉堡,水果捞,奶茶还是旺旺雪饼?” 萨维尔神色一僵。 这些又是什么东西?听起来似乎很好吃? 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但是为了挽尊,还是绷着脸道:“吾不爱吃这些东西。” 于是林枫晚接着惊叹:“那您是喜欢烧烤,火锅,海底捞,大地锅,炖菜还是关东煮?” “吾……吾血族以鲜血为生,不注重旁的口腹之欲。这些东西又不是鲜血,便是多吃也对吾族没有好处。”萨维尔还在倔强。 “瞧我这脑子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林枫晚假装懊恼,紧接着便问,“那毛血旺,鸭血粉丝汤,猪血糕,血肠,血鸭,香辣鸭血煲……这些您更喜欢哪一种?” 血,血有这么多吃法吗? 它不应该是直接吃的吗? 新鲜出炉的血最美味,稍微放一会儿便会有一股淡淡的腥臭,因此血都要趁热喝才是。 但是,血什么时候可以用来做菜了?眼前这个人类还整出了如此多的菜名! 而他竟然一点都没听过,这不合理! 萨维尔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实在是林枫晚说的这些东西,他一样都没听过!身为血族公爵,贵族中的贵族,竟然比一个平民还无知…… “都是些下贱牲畜的血……”萨维尔想贬低这些菜的原材料。 林枫晚立马道:“我随时可以为您准备新鲜的人血,这些东西人血也可以做。” 萨维尔心中一动,嘴里的唾液疯狂分泌,但是他还是绷着脸,打算做最后的挣扎:“吾不好口腹之欲。” “哦,”林枫晚依旧很理解地点点头,“那您喜欢玩什么游戏?露星谷物语,撑得慌,荒野大表哥,林克传奇,月之比卡,恶灵古堡,赛博迪克,荒原求生,丧尸危机,红帽子水管工……或者是您更喜欢联机的,比方说绝地吃鸡,原魔,王者,蛋宝派对,明日之前,银铲铲之战……光·逢?” 萨维尔:“……” 他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了,脸上的表情收了起来,气质也变得冷冽。 “人类,你在挑衅我?”他不咸不淡地开口,眼睛微眯,语气里满是警告的意味。 与此同时,他猛地伸出手,抬手就朝着林枫晚抓来! ……没抓到。 他的手探入眼前的空间,然而那一片空间早已被扭曲,弹出去的手竟然从背后伸了出去,高速移动的身形也在踏出魔法阵范围的一刹那,又被传送了回来。 这是?! 他惊疑不定地看向林枫晚:“你是女巫?” 林枫晚没有否认,而是笑眯眯道:“我对公爵大人没有恶意,还希望公爵大人能冷静一下。事实上,公爵大人应该有很久没来过人间了,最近几百年人间可是发生了相当的变化呢!我只是想邀请公爵大人好好体验一下现在的人间。” 萨维尔神色微冷:“你这可不像是邀请的意思。” 于是林枫晚一拍手,周围的空间禁制被撤回,接着便恭敬有礼道:“公爵大人现在可以出来了,但是请不要试图攻击我或者靠近我。我处在一个扭曲的空间里,如果我有意识地接纳他人,他可以正常触碰到我,如果对方未经我的允许对我动手,那我也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了。” 对她的话萨维尔却是不怀疑,这些女巫总是有着各种奇奇怪怪的手段。 “当然,您也不必对我有太多戒心。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但是对您来说应该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您可以趁现在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也可以玩玩游戏。”林枫晚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他,“我教您玩。” 第137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五) 手机上她把原主的那些游戏全删了,现在手机上只有三个游戏:推小球,贪吃蛇,俄罗斯方块。 三款简单易懂、永不过时的小游戏。 讲完,林枫晚就去睡觉了。 把一位血族公爵关在地下室,她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林枫晚醒了。 醒了后的第一时间,她去找萨维尔。 然后她发现萨维尔竟然还没离开地下室。打开大门她才发现,萨维尔就坐在魔法阵的中央,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手机屏幕,半步也没有挪动。 林枫晚凑上去一看,都八个小时了,这位吸血鬼公爵还在玩。 看这上头的模样,骗钱应该是不难了。 于是林枫晚去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血,又回到了地下室。 她递过鲜血,笑眯眯问道:“公爵大人您一定饿了?我为您准备了饭食,请您品尝。” 游戏被打断,萨维尔十分不悦。但是他确实是饿了,于是抬起眼。 新鲜的鲜血就摆在眼前,它甚至还冒着热气。萨维尔接过来尝了一口,不得不承认,这血确实很新鲜,是新鲜出炉的十六岁少女的血,a型,血的主人身体非常健康,并保持了相当一段时间的愉快心情。 从各方面来说,这血的品质都是最好的,能找到如此好的鲜血,对方确实也很有心了。 但是,萨维尔的眉头却在这时候皱了起来。 “怎么不是血旺?”他问。 “啊?”林枫晚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不是说有毛血旺啊?还有个什么叫血肠的,为什么不做?”萨维尔接着问。 看着对方那副发呆的样子,萨维尔忽然就觉得自己赢了一次。 而林枫晚……她被这人的接受能力震惊到了。 昨天晚上还死鸭子嘴硬,今天早上就开始光明正大要求她做饭了? 她也不是仆人好? 于是,她深吸一口气,皮笑肉不笑道:“公爵大人,我并不是您的仆人,甚至您现在还居住在我的家里,我都没向您索取住宿费,还为您提供食物,已经仁至义尽了,您没有权利对我提出别的要求。” 萨维尔一想,是这么个理儿,于是纡尊降贵地站起身来,拍了拍斗篷上的灰尘,大步地走出了地下室。 林枫晚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 萨维尔走出地下室,挑剔地打量着这两百平的小别墅,“啧”了一声,随后蹙起了眉,但是很快又大手一挥:“你这房子多少钱?我买了。” “房子只租不卖,租二楼。”林枫晚凉凉道,“租金6k,不包吃。您要是想吃点新鲜的,可以去外面吃或者雇人来做饭,我不做。” “六千?”一听这个价格萨维尔的脸就黑了,“本公爵看起来就这么好骗?” 只不过这样一间狭小无比的屋子,竟然敢要六千金币的价格!! 林枫晚琢磨了一下,这地段6k人民币是不太值,一般而言这样有些偏远基础家具还没齐的房子也就2k左右,更别说这里还死过人,还闹鬼,但是这不是对方是血族嘛! “您可不要小瞧了这个房子,”林枫晚一脸正色地把这位不懂社会险恶的公爵引进了客厅。客厅的墙壁地板已经焕然一新,家具换了皮,再加上本来也没有用多少年,因此现在看起来还是完好的。 “这可是我花费了极大力气培养出来的凶宅,真真正正的凶宅,和满世界都是的那些假货可不同。” 林枫晚先是带着他去了餐厅,给他看桌子上的蛋糕:“经过我的培养,这座宅子已经真正拥有了灵性,光这一点,它的价值就不是市面上任何房产可以比拟的!您看见了吗?这个叫奶油蛋糕,也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品甜点,您可以尝一尝。” 说着,林枫晚切了一块,递给了萨维尔。 萨维尔将信将疑地吞下一口,反正有毒也毒不死吸血鬼。 下一刻,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好吃!好奇妙的味道!” “美味?”林枫晚趁热打铁,“在我的针对性训练下,这间屋子已经可以做到每两个小时自动产出一块蛋糕。这蛋糕是水果蛋糕,上头点缀了草莓,猕猴桃,火龙果等各种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与具有高热量的奶油和富含淀粉和蛋白质(鸡蛋)的蛋糕芯结合,可以长期保持普通人在家的饮食需求!我们承诺,我们的食材永远是新鲜的,是最顶级的!如果您想,没过两个小时你就会收获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无论您怎么浪费都可以!” 萨维尔有些心动,这蛋糕确实比他吃过的任何点心都好吃,但是这不足以打动他。 “就只有这种程度吗?”他假装不在意地说道。 “当然不会,”林枫晚微笑,“您是血族,我知道这些打动不了您,请跟我来厨房。” 然后,萨维尔跟着林枫晚来到了厨房,见识到了她的终极杀器——水龙头! “公爵大人,我既然邀请了您怎么会不为您准备贴心可口的食物呢?”林枫晚十分殷勤地说道,并当着萨维尔的面拧开了水龙头。 刹那间,刺鼻的血腥味儿就弥漫开来! 萨维尔当时就惊了,这水龙头里流淌出来的竟然是血,是新鲜的,宛如刚刚从少女体内流淌出来的人血! 质量还是最上等的那一批! “公爵大人,请看!这也是我最得意的作品——在报废完无数凶宅之后,我,您面前的女巫,成功地驯服了我们脚下踏着的这片凶宅,训练出了真正的,会源源不断流血的水龙头!你看见这个阀门了吗?只要拧动这个阀门,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新鲜的血液流淌出来,流淌一天也不会断绝!您觉得六千贵吗?如果把这些血收集起来,一天足足能收集l!买一份500l的新鲜的血就需要五百元,而这些,日夜不停地流,就能创造出四千八百万——” 说了一半,林枫晚停住了。 这么算起来,怎么自己这么亏啊? 钱是不是要少了? 她有些隐隐后悔起来。 不过就是她想卖血也没法子,这样的血来路不明,根本没办法卖。要是公开来源,那房子指定不是她的了。 林枫晚脸上露出肉疼的表情,她叹了一口气,继续道:“除了我必要时用的血之外,其他的都归您。每天的鲜血是不限量供应的,您可以想想,光是打包售卖这些鲜血就能给您带来多少财富啊!现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只要6k,只要6k!我多您一分都不要,6k块钱买来可以无限生钱的这么一个水龙头,您都是大赚特赚!” 第138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六) 萨维尔心动了。 刚刚看蛋糕他只觉得好吃,但是这一刻他是真的心动了。 一袋血卖五百金币对他来说就是扯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血族是真的缺血喝。 地狱那地方,本来人类就少。血族也是金字塔结构的,像他这样的等级高的有一群血奴养着,自然不愁吃穿,还能吃最好的,但是普通的血族哪里那么多血喝? 要知道,为了保证血奴的可持续性发展,一个血奴一个月最多也只能被吸两次血,多了血奴就会虚弱,长期虚弱就会造成死亡,而一个月可是有三十天,哪怕每天只吃一顿饭,想吃上这顿饭,就得要求普通的血族最少养十五个血奴! 这还是不挑味道的! 这些血奴还不能像猪一样养着,把他们当猪养他们就会生病,生病了还要花钱。为了不影响血的健康和口感还不能让他们总是不高兴! 普通血族哪有那个财力? 而人类,并不好养。他们太脆弱了,又很美味,在地狱没人看着就会被掳走,弱小的血族根本没有保护他们的实力,因此无法散养。 十数万血族,最少有一半还在天天饿肚子,血族的食物问题一直是一块压在他心头的巨石。而虽然人界人类多,但是血族怕银,弱小的血族怕光,他们打不过恶魔,甚至他们和持有银器的人类对打都未必打得过。 而且人界还有猎魔人…… 如果,如果有这个东西,一个血族一天500l血绝对是够喝的,那么这个东西一天就可以解决十万血族的吃喝问题! 这种解决,还不是让吃不起饭的人吃上饭的那种解决,而是让吃不上饭都的人全都吃肉吃到吐的那种解决! 如果他能做成这样的事,如果他能以此来解决血族的粮食危机,让所有血族都吃上肉……不对,是喝上健康新鲜的血—— 萨维尔忽然就激动起来! 那将是一笔多么大的功绩! 他必被载入地狱史册! 六千贵吗? 一点不贵! “六千是?”萨维尔立马说道,甚至语气里有些急切,“这房子我要了!钱我马上回家去取,六千金币一分都不会少了你的!” 说完,便急匆匆地要走。 他唯恐慢了一步这个房子被别人得到! 闻言林枫晚脸上立马露出笑脸:“哎您真是好眼光!现在租房不仅包吃包住而且水电费全免,本房主承诺本房终生不停电!只需要区区六千金币就能租到这么好的房子——等等!”林枫晚忽然发现有哪里不对劲了,她猛然抬起头,嘴巴微张,“六千金币?!” 说的不是六千人民币吗?! 然而,等她抬头的时候,对方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回地狱了。 那焦急难耐的模样,竟然是半分也等不得了。 萨维尔当天晚上就回来了,还多带了一个人。 这事儿他谁也没告诉,只带过来了他的管家。 血族内部人心也不是那么齐,始祖之下可是有着三位大公的,萨维尔毫不怀疑,如果他们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过来开更高的价格跟自己抢功劳。 于是,改头换面的萨维尔公爵只带回了他的管家和满满一大箱金子。 那箱子一打开,那璀璨的金光就晃瞎了林枫晚的眼。 哪怕曾经也是多财多亿的女人,她还是会为满满一箱金币而震撼。 这……这得值多少钱啊! 这个血族是真的富! “钱我带来了,咱们立下契约,”萨维尔从怀里掏出两份文件,脸上竟然还多了一丝迫不及待,“你这里太破了,立完契约,我还要回去把我常用的家具搬过来。” 亲身搬家具是有点没形象,但是在这等功劳面前要什么形象! 这么要紧的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暴露的可能! 林枫晚接过所谓的契约,发现契约上的字她虽然不认识,但是完全可以读懂契约的内容。 而萨维尔跟她立了足足三页的契约,竟然一大半的内容,都是在让她保密? 保密家里有流血水龙头这件事…… 林枫晚嘴角抽了抽,并爽快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六百斤的金子啊!用六百斤的金子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谁不要谁是傻蛋! 签完之后,林枫晚大手一挥,那一箱金子就被她收进了自制的空间项链中。 她没认为这有什么,毕竟这世界吸血鬼都出来了,女巫会个魔法也只是小事。 谁知道,萨维尔看见这一幕简直要惊呆了! “你掌控了一个半位面?!”他用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 要知道,在地狱只有几个顶级大佬才拥有自己的半位面!他们血族里只有始祖有! 而林枫晚见到他的表情,大致也明白,空间道具在这个世界里有,但是并不普及了。 没带犹豫的,她随手摘下自己的发绳,这是她身上为数不多的,能用来送人的东西了。 长长的,如墨般顺滑飘逸的长发倾泻而下,林枫晚却无暇顾及。她匆匆地在发绳上的珠子里封入了一个约有三百立方米的空间,然后递给了萨维尔。 “不是半位面,算是我自己的一点小小的研究成果。这个送给你,它里面也有一个空间,就当是我的见面礼了。”说着,林枫晚把发绳递了过去。 而萨维尔接过发绳,用精神力探查了一下,随后便呆若木鸡! 他看见了什么?! 一片很大的,黑漆漆的空间就落在了这么一个小小的珠子里! 这是什么技术?! 什么样的技术能做到这样的事! 要知道,从古至今可从来没有空间装备这种东西,有的只有半位面。 极少数的半位面不仅十分珍惜,每次现世都会引得地狱的存在们大打出手,而且融合前完全无法确定半位面的大小和里面的内容! 曾经有大能拼死拼活打赢了结果只得到了一个几立方米的半位面,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 而眼前,一个堪比半位面的神器出现了,并且对方是那么轻飘飘的,说要当见面礼送给他。 那可是地狱都没几个人有的半位面! 萨维尔喉咙动了动。 这个女巫好富,好想抢。 但是很快他熄了心思,刚被召唤的那一晚,对方见他时没有一丝意外和惊慌,诡异莫测的能力他完全无法破解。 这个女巫,至少比他强。 “谢谢!”萨维尔郑重道了谢,随后再次打开通向地狱的大门,回去收拾东西了。 如此大的礼不是可以轻易还清的,既然女巫喜欢金币,那就多来点。 于是,回去一遭,回来的时候,萨维尔带上了让人清点好的满满一大箱珠宝,另外包了整栋别墅的装修。 第139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七) “这是艾米,这是丽娜,她们都是我的血仆,无法忤逆我。我把她们给您,从今以后,她们便是您的仆人了。”萨维尔指着他新带回来的两个女孩说道。 两个女孩看上去年纪都不大,长了一张欧美人的萝莉脸,十分漂亮温顺。 这也是萨维尔把她们带过来的理由。 同管家不同,这俩血仆他带过来就不准备领回去了。 林枫晚没拒绝,也没搞什么平等颠覆几人的观念,直接给她们派了活儿。 以后,家务卫生就交给她们了,正好减少手中的工作。 然后,萨维尔的精装家具也过来了,不愧是公爵,走个路来门口都得铺个红毯,门把手都要用镶钻的。 但是悲哀的是,他带回来的家具太多了,别墅放不下,于是林枫晚又在外面别墅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了别墅内的空间。 在外看,这是一座二层别墅;走进来,就是一间占地上千平米的城堡了。 就这样,一件件私人订制的家具逐渐填满了屋子,好好的别墅硬是被改造成了华丽的贵族古堡,至于原来不华丽也不珍贵的家具,全被萨维尔给扔了。 然后,林枫晚借口离开,偷偷去金店换了一枚萨维尔留给她的金币。 一枚金币50g,纯金的,烧之前有多少,烧完之后就剩下多少。按照四百块的金价来算,这一枚就是两万块钱。 不说后来那箱子珠宝,就是前头那箱子金币,少说也值个12亿。 这么一大笔金币国内无法兑换,一个操作不当钱就全都得上交国家,所以林枫晚选择了出国兑换。 出国对她来说很容易,甚至都不用办签证。 就这样,一个星期后,她成功由身无分文的穷鬼变成了亿万身家的富婆,拿到钱的那一天,林枫晚带着萨维尔把附近的小吃摊都吃了一遍,又在网上给他各种零食都买了一遍。 而后,林枫晚开始看房了。 她看中了一栋写字楼,22亿,她首付付了一半,承诺剩下的分期还。 然后,她就开始考虑创立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了。 每个月12亿零花钱,足够任何辛苦工作的人躺平,尤其林枫晚本来也不是什么热爱工作有理想的人。 但是,现在还有个最大的问题:她这笔资金来源有问题且数目巨大。 面对这样的情况,人家不查还好,一查一个准儿,觉得不对就能给你冻结账户资金,什么时候查清了什么时候解开。林枫晚能怎么说?地狱的血族公爵租了我房子付我每个月12亿的房租? 即使是真的,你房子凭什么让人付你这么多钱? 什么?闹鬼?封了封了!对了,你怀里那个乌黑麻漆的玩意儿是什么?会喝血的婴儿?消除消除! 然后,她恐怕得人财两空。 创办一个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她不正常的收入来源合法化,变成她账户内正常的,不怕查的金额。 当然,这事儿找一些皮包公司干也行,但是数目这么大,她又孤弱无依,很容易会引起他人的贪心。他们要是来了,尸体倒是好处理,但是引起警察的注意就糟了。 而目前创办公司这件事是越快越好的,林枫晚没有忘记,她们五个人探险,只出来了四个。 剩下的那个在这屋子里消失了。 原主一出去就晕了,一醒来就在医院,然后养了一星期的胎,联系谁都联系不上,生了林白白就被秦家扫地出门,自此更是和那个圈子的人断了联系,完全不知道剩下三人怎样了。 还有消失的那个人……她家里要是报警,警察肯定得来查她,顺带着查她的账户。 所以,自创皮包公司,迫在眉睫。 剩下的问题就是,这公司该定一个什么样的主营业务。 林枫晚正刷着手机思考着,这时候萨维尔从楼上下来了。 他手里拎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走到了林枫晚的身后,把电脑上的界面给她看。 “这个,怎么填?”他问。 林枫晚一看,差点笑出声:完全小游戏他被防沉迷了。 一个星期的功夫,高大上的血族公爵已经成功进化成窝在家里天天点外卖打游戏的宅男。他还让两个女仆上网找菜谱,给他自制血旺和血肠,目前这位血族公爵大人对华夏美食适应良好。 “等一等,我绑一下我的身份证。”林枫晚弯起眼,笑眯眯地说。 然后她给萨维尔的应用商店绑了自己的身份证,萨维尔在这儿可是个黑户。虽说长着一张欧美人的外表,但是他没有身份证明。 绑完之后,林枫晚把电脑还给了萨维尔。 萨维尔走了。 林枫晚则是继续刷着网页新闻。 忽然,她被一条视频吸引了注意。 “救命……救命!我不想死,谁来救救我,我没有害过人!!”视频里,一位发丝散乱,形容狼狈的女孩声嘶力竭地大喊着,她的眼皮下方是浓重的黑眼圈,皮肤干瘪蜡黄,像是吸了毒,浑身透着一股不正常的疯癫。 “它来找我了,它来找我了!!有没有谁能救救我,昨天夜里它就站在我床头,再有一天,再有一天我就会被它杀死!为什么来找我,为什么来找我,我没有杀她,呜呜呜呜……我为什么要收那个快递,有没有高人来救救我……”女孩一边喊一边哭,喊完了又开始砸,把周围能砸烂的东西全砸了一遍,视线忽然定住。 在她的桌角,有一个嘴巴被缝合的晴天娃娃正坐在那里微笑。它看起来也就一个手机挂件大小,浑身是黑色的,眼睛和嘴巴全是红色的。嘴巴像是被红线缝了起来,浑身上下都有密密麻麻的缝合痕迹,看上去有些诡异。 而女孩在看见这个娃娃的时候,恍若雷劈,她忽然发疯地大叫了一声,紧接着,手便紧紧攥住这个娃娃,拼命地拿剪刀把它剪碎! 漫天棉絮和碎布散落,被剪碎的娃娃棉絮里染上血色,滴滴答答的血浸透了棉絮,平白为这个场景添上了几分诡异。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枫晚隐约听见了一阵女人神经质的笑,但是要细究那个声音的时候,它却消失了。 而画面中疯掉的少女,则是猛地打了个寒战。 “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她的声音中带着哭腔,下一刻竟是直接哭了起来,“我不想死,但是我甩不掉它,无论我去哪儿它都能找到我,哪怕我出国旅游,躲进深山,它也会跟来。我也毁不掉它,每次我毁了第二天就会有一个新的出现在我身边,我知道,它是想要我的命。都是那个娃娃,都是那个娃娃,呜呜……有人来救我的话,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什么我都可以做……” 女孩报上了自己的地址,竟然和她同一个省份。 只是女孩刚说完,便猛地发出尖叫,视频也这时候突然熄灭。最后林枫晚看见的,是几根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头。 那不是女孩的手。 第140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八) 这是,撞鬼了? 看完过后,林枫晚打开了评论区。 评论区显示加载中。 她刷新了界面,立刻,刚刚女孩的视频就消失了,页面上多了一个大大的404标识。 林枫晚沉吟片刻,上滑刷了过去。 她又不会抓鬼,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紧接着下一条视频便弹了出来: “锦州市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大型的人口贩卖案,曾经令全网心痛的小童童已被找到,所有嫌疑人均被抓捕归案……” 林枫晚一怔。 自打原主偷听养父母的对话,知道她不是被从孤儿院收养的而是被买来的,她便对人口贩卖案件格外关注了起来。 她的号刷视频,十条有八条是和买卖人口有关的。 但是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上一个视频里的女孩说什么来着? 走到哪里跟到哪里,甩不掉也毁不掉,只要娃娃在,那鬼就能找到她? 林枫晚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娃娃,能量产吗? 人口贩卖一直是社会中的大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却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国家也只能增多路口的监控,进行足够的演习和反诈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一个家庭,可以因为一个孩子的走失被顷刻间毁掉,而一个孩子的走失,可能只是因为几分几秒的没注意。 在山村一个孩子乃至成年女人,也就能卖几千块钱,为了这么几千块钱,那些人贩子就敢害人命。 害的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一家人的命! 而在那些没有信号的山村野岭,他们就连和家人联系都显得如此困难…… 林枫晚站起身来。 她知道她要创办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了,也知道公司的主营业务该是什么了。 可以无视距离,无视信号,乃至无视仪器本身的会自动追踪的娃娃,不就是人贩子们的克星吗? 而这件产品的诞生,甚至不用投入研发成本,只需要抓一只女鬼来为她打工! 甚至都不需要付工资! 那还等什么? 干啊! 林枫晚的眼里冒出凶光,原本想瞬移过去,但仔细想了想,她还是决定打车。 只是临走前,她左看右看,先是用可乐瓶装了满满一瓶的血放在背包中,然后拎上了林白白。 距离她出生不过两个星期,这孩子看起来已经有一岁婴儿的大小了。她的主食依旧是血,把她放在家里林枫晚安不了心。 但是带出去也有问题,她不知道林白白属于什么等级,万一带着它,那厉鬼不敢来了怎么办? 思前想后,林枫晚决定换个出场身份。 她打了出租车,到了视频中的地址附近,办理了一天的旅店入住,然后同林白白玩了一会儿。 下午,林枫晚好不容易给林白白喂完了血。 同新鲜的血不同,装在瓶子里的血哪怕一住进旅馆就扔到了冰箱里降温,等到要喝的时候依旧不新鲜了。 不新鲜的血林白白老大不愿意喝,林枫晚千哄万哄她才皱着眉头喝完了。 就她这样子,看来暂时是没法儿离开那个凶宅了,也不知道这血要喝到什么时候。 喂完了血林白白就睡了,林枫晚洗了八遍澡,争取把身上林白白的味道洗掉,又去画了个黑眼圈,让自己显得苍白的像是一个被厉鬼缠身的凡人,这才满意地按照女孩提供的地址寻找了过去。 那是一栋一梯两户的六层小楼,女孩家住在三楼a。 林枫晚站在门外,敲响了房门。 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露出了一张疲惫至极的脸。 “哎,别紧张,我姓林,是个心理医生。”林枫晚看着一脸疲累的女孩,整理了一下衣领,笑着打起了招呼。 女孩一愣:“心理医生?” “对,”林枫晚点头,“你在网上发的视频我看了,我怀疑你有严重的妄想症或者精神分裂,这是疾病,是需要医治的。” “我没有精神病!”女孩闻言,反应立即激烈了起来。 “冷静,冷静,”林枫晚努力安慰着她,“也不一定是你有什么病,或许是有人在利用什么恶作剧或者给你下了严重的心理暗示,也就是催眠你。人的大脑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有些事你可能因为被催眠忘记了,但是你的潜意识记得。所以,你才会总是觉得有鬼……你要相信科学,这世界上是没有鬼这种东西的。” 女孩将信将疑,伸手一摊:“你说你是心理医生对?你的行医证呢?拿来给我看看。” 林枫晚也愣住,随后很自然地说道:“来得急,我没有带。如果信不过我,你可以跟我一起回我办公室拿。你放心,我不骗钱,也不收你的钱,只是在视频里看你现在的样子感觉于心不忍,所以过来帮你一把而已。” 提到不收钱,女孩的敌意明显减轻了许多。 “说说你的情况,”林枫晚十分自然地走到了沙发前,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 女孩也坐了下来。 女孩有些犹豫,尽管她觉得这不是精神出问题了,而是真的有鬼,但是她还是说了。 潜意识里,她还是希望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的。 “我叫陆晨曦,今年二十三,刚刚大学毕业。在半个月前我收到了一个快递,是一个许久不联系的初中同学寄给我的,当时这个黑色的晴天娃娃就待在那个快递盒子里。”陆晨曦开始讲述, “我很奇怪她为什么要给我发这么个快递,怀疑她是发错了。于是我在手机里找到她的联系方式,发消息过去没有人回,打电话没有人接。” “然后我把这个玩具摆在橱柜里,等着某一天她来找我要。但是,往后每一天早上醒来它都会出现在我的床头,我就每天把它摆回去。后来,觉得不对的我晚上打开了电脑的摄像头,第二天一早起来竟然发现,那娃娃没有阻碍地钻出橱柜后,竟然是领着一个胸口没有心红衣女人往我床边走。它停在我的床头,那红衣女人就站在我的床边,静静看了我一晚上。” “我吓坏了,连忙大叫的把娃娃丢了出去,然后拿这段视频去报警,结果到了警察局再打开录像,录像里什么都没有,娃娃一直安安静静的呆在橱柜里。而等我从警察局回去,却在橱柜里又看见了被我扔掉的娃娃。往后我试了各种办法,我把它剪碎,把它烧毁,把它用木箱封死深埋地底,把它送进寺庙镇压……但是无论我怎么做,它都能在不久后重新回到我的身边,怎么也甩不掉。而每过一天晚上,那个红衣的女人就会离我近一分,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半夜醒来,睁眼的时候发现,她的脸就停在距我的脸还没有十公分的位置,而我也看清了那张脸,那是一张死人的脸。” “我费了好大劲儿联系上了那个初中同学的家人,然后他们告诉我,那个同学半年前就死了,在精神病院死的。我把娃娃拿给他们看,他们脸色大变,说我那个同学死前也是一直嚷嚷娃娃要害她,经过坚定她有严重的妄想症并伴随暴力倾向,她家人才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快疯掉了……我和其他人说没有人信我的话。我冥冥中有一种感觉,如果再找不到解决办法,今晚就是我的死期。医生,你能帮帮我吗?” 第141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九) 说完,陆晨曦祈求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捉住她的手臂,轻声安慰:“放宽心态,经过我的多年行医经验,断定这是一种妄想症。如果你之前没有相关的病例,那么你一定是被催眠了,请放心,对于这种例子我有很多经验的,一定可以帮您破解迷障。” 然后她又说了一些陆晨曦不懂的专业术语,东扯一句西扯一句,却偏偏每一种症状都能跟她如今的经历完美对应,同其他说她是妄想症的庸医完全不一样。 渐渐地,陆晨曦心中有了共鸣,她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只是精神出了问题,是不是一切没有那么严重。 最终,林枫晚信心满满地下了定论:“不信的话我可以证明给你看!这样,反正现在天色也不早了,今晚我就留下来陪着你一起等待那个所谓的厉鬼出现,亲自在你最恐惧的时候,破除你心底的迷障!” 陆晨曦信了。 眼前这个人这么自信,明知道是鬼也要留下来,那么她一定有着很大的把握。 “您说……这只是我的幻觉对?” 午夜十二点快到了,陆晨曦和林枫晚两个人窝在床上,战战兢兢。 陆晨曦已经被林枫晚忽悠住了,她开始以为自己经历的真的是一场幻觉,世界上没有什么鬼怪,是有人通过娃娃催眠了她。 她也是这样迫切希望的。 “没错,”林枫晚的回答相当自信,“不信你等着看,今天午夜十二点,我将在最后一刻到来的时候,亲自为你解开迷障!” 就算这厉鬼她解决不了,但是保住陆晨曦的命是不成问题的! 听着她充满自信的话,陆晨曦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还好,马上就要摆脱幻觉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动着,很快,午夜十二点到来。 原本房间内亮着的灯忽然开始闪烁,接着变成了刺眼的红色。 手机信号开始不稳定,网络也突然中断,像是受到了什么力场的干扰一般。 嗒,嗒…… 一阵清晰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最终停在了卧室门前,透过门底的缝隙往外看,只能看到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它的脚背朝后,脚跟朝前,像是背对着门般。 一层汗毛从陆晨曦身上立了起来,她忽然想起以前家中的奶奶说过,鬼的脚和人的脚是反着长的。 而现在,便是这种情况。 她咽了口唾沫,屏气凝神,企图从空气中捕捉到第三人的呼吸声。 但是,什么都没有。 仿佛门外站着的,是一个没有呼吸的死人。 于是她双手紧紧拽住林枫晚的衣摆,身体微微颤抖着,大气也不敢出。 “没事,世界上没有鬼,这种事要么是有人恶作剧,要么是催眠术,不信你看,”林枫晚安慰着陆晨曦,一边安慰一边去拉开房间门。 下一刻, 一张青紫色的,身穿一身妖艳红裙的女人的身形就露了出来。 她的胸口破破烂烂的,胸前的皮肉被切掉,左胸的肋骨被折断,从外面看正好看见她雪白的肋骨断面。在属于心脏的位置,一片空空荡荡,她的心没了,有人剜去了她的心,不过是在她死后。 她是被勒死的。 “鬼啊!!” 林枫晚惨叫一声,抱着陆晨曦连滚带爬地就往房间角落钻。 陆晨曦……陆晨曦懵了。 “林医生,您不是说这都是我的幻觉吗?”她语气颤抖地问和她抱成一团的林枫晚。 林枫晚瑟瑟发抖,声音中带了几分惊恐:“一般来说应该是幻觉,但是现在这情况明显不一般啊!” 陆晨曦……陆晨曦的脸白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个林医生根本解决不了她的问题?他们今天要死在这儿了? 一想到某种不愿意相信的可能,陆晨曦先是愤怒,紧接着,小脸便变得惨白惨白的。 红衣女静静看着抱成团的两个人。 林枫晚一进来时她就发觉了,对方身上有淡淡的鬼气,但是绝对不是什么玄门中人。 对方应该只是被小鬼缠上了。 果不其然,过后这个女人表现的相当浮夸可笑,那信誓旦旦的模样简直就像是小丑一般。 到了这里,她就知道,对方是小丑本丑了。 一个小丑,不值一提,留着她倒是能多得一份血食。 而现在,林枫晚所做的一切于她而言依旧只是一场闹剧。 “别吃我,别吃我!”林枫晚惨叫着,“我和您无冤无仇,就是受人之托也没想过除掉您,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以后我天天给您烧香……” 毫无新意的求饶话语。 人类临死前都是这样的吗? 红衣女鬼有些提不起兴趣。 她一步步走向林枫晚,苍白的指节上是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 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洁白,细腻,修长,一看便知道很适合弹钢琴。 只可惜,它习惯了杀人,便弹不了钢琴了。 红衣女人垂眸,决定结束今天这顿晚餐。 “如果你一定要杀我,请给我一个理由!”面前的蝼蚁突然大叫道。 红衣女人一怔,看着对方那天真的模样,竟是笑了起来。 “厉鬼害人,需要理由吗?如果非要挑一个理由,那便是杀戮越重,身上的血煞越多,我就会变得越强而已,你不会真的以为,人死后只会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报完后就会消散在天地间?” 红衣女人笑得直不起腰,声音里带着明晃晃的恶意, “你觉得,凭什么呢?” “多少人啊,窝囊了一辈子,受了一辈子气,活着的时候不敢得罪任何人,只能背地里诅咒人家下地狱,临死前还要加上一句我做厉鬼也不会放过你。但是就是这样的窝囊废啊,他们活着的时候窝囊,死了就不会窝囊了吗?弱者到哪里都是弱者而已。”红衣女的脸色带着讥诮,她缩回了手,眼中带着嘲弄, “所以,你凭什么以为,变成鬼的都是通情达理的好人呢?那种身上没有一点血煞的好鬼,往往是一变成鬼就会被分食干净,只有我们这些恶鬼才能存活下来呢!” 说着,她舔了舔唇角:“而我,只是饿了。饿了便要吃人。” 厉鬼吃人并不需要什么固定步骤,她用娃娃恐吓陆晨曦,也不过是指望经历了大恐怖的她在死后,可以凭借惊人的意志力变成一只新鬼而已。 这样,她就可以吃掉新鬼,让自己的灵体更加强大,而不仅仅是填饱肚子。 是的,这一系列让陆晨曦精神崩溃的操作,其实是为了养鬼。 人类死在某种突破极限的情绪中,最容易变成鬼。 鬼怪对付人类时,用的情绪最多的是恐惧。 而看着林枫晚,红衣鬼忽然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她要当着陆晨曦的面把林枫晚一口一口吃光! 她就不信,亲眼见着人被啃的精光的陆晨曦,还能变不成鬼! 然而,就在她将要行动时,忽然听见又问: “话说回来,这个黑色的晴天娃娃,是只有一个还是有很多个?您可以追踪每一个娃娃吗?” 红衣女闻言有片刻怔愣。 第142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 虽然不明白林枫晚问这个干什么,不过看在对方为自己多提供了一份食物的份上,红衣女鬼还是回答了。 “那样的晴天娃娃要多少有多少,我能追溯到每一个娃娃的位置,所以你们怎么逃跑都是没用的。” 只不过晴天娃娃可以无限增多但是她又不会分身,就是有一万个定位也没办法去同时恐吓一万多个人,而发的娃娃多了还更容易引起一些她忌惮的人的注意。 “这样啊……”林枫晚说着,声音中忽地透露出了一股笑意。 红衣女鬼感到了些许不对劲:为什么她好像从眼前的猎物声音里听出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错觉,一定是错觉?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您至今为止,一共杀过多少人呢?”这时候,那不知为何忽然令她有些不适的,甚至后背发凉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等红衣女鬼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竟是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等她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首先便感到了羞辱! 她竟然会恐惧一个弱小又无能的人类! 于是她脸色一寒,没有回答,直接就朝着林枫晚扑了过去! 她要亲手撕碎这个人类! 然后, 她伸出去的手忽然齐根而断,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身形,忽地就被传送到了一片漆黑的空间里,往日可以穿过死物的能力在这一刻也失去了效用。 发生什么事了? 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红衣女鬼还没反应过来,以至于当林枫晚的身影出现在这片空间时,猛地朝着林枫晚扑了过来! 然后,林枫晚轻飘飘地按住了她的头,手里拎着棒球棍,对她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半个小时后,被揍得浑身是伤的红衣女鬼瑟缩在墙角怀疑人生,林枫晚就蹲在地上笑眯眯地看着她。 “杀了五十三人啊,够判死刑的了,”林枫晚回忆着女鬼招待的口供,感慨道,“由于你还有点用,死刑先免了,改成无期徒刑。至于那只手,好好参加劳动改造还是可能赎回来的。” 说完,她便打算走。 该跟女鬼说的已经说完了,在她的和蔼规劝下,女鬼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好好打工。 “等等!”却不想,这时候女鬼叫住了她。 回头,林枫晚便看见了女鬼眼里满满的不甘心。 “你为什么能碰到我?为什么用普通的武器也能伤到我?你用来困住我的又是什么?只要厉鬼想,人类应该碰不到也伤害不到厉鬼才是,就是那些玄门众人,想杀灭厉鬼也是要么掐诀要么画符,你为什么能碰到?!” 女鬼想知道极了,因为林枫晚打败她的方法一点也不玄学!要是得不到答案,她今晚会睡不着觉的! 对此,林枫晚只是歪了歪头,随口笑道: “大约是因为,你们的这种特性也属于是一种种族自带的空间属性?” 而只要是空间属性,就能被她掌控,厉鬼在她面前,跟掌握了一项异能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当然,这种鬼小小教训一下是行的,打坏了可不好。 打坏了就没人替她干活了。 留下一句似是而非的话,林枫晚离开了空间。 一出空间,外头便是陆晨曦膜拜的脸。 “大佬……” “停!”林枫晚叫停了她。 “现在还有红衣厉鬼吗?”她问。 陆晨曦摇了摇头。 鬼已经被大佬捉住了,哪里还会再有鬼啊! 现在什么都掩饰不住陆晨曦心中激动的心情,原来,厉鬼是真实存在的,隐世高人也是真实存在的! 她刚斟酌着怎么开口才能让高人愿意收她为徒,紧接着,她听高人说: “你看,我就说这一切都是你的幻觉。催眠解除了,幻觉就没了。多简单的事。” 哎?! 陆晨曦眨了眨眼。 她抬头看向林枫晚,然后沉默了。 “不是幻觉啊大佬……”她弱弱地开口说道。 林枫晚眉头一皱,只想赶紧回家:“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一切不是幻觉?” 陆晨曦弱弱道:“我在房间里安了监控,七个微型摄像头。” 卧槽! 林枫晚惊了,在自己卧室里安摄像头是什么变态行为?! 她立马就想到了刚刚的事。 摄像头不一定能把厉鬼拍下来,但是一定能把她消失又出现的画面拍下来! 于是,她停止了准备出去的脚步,换了另一套策略。 “好,确实不是幻觉,”林枫晚盯着陆晨曦,“小陆啊,你说你是学新媒体的对?” 陆晨曦重重地点了点头。 “现在找到工作了吗?”林枫晚又问。 “没……”陆晨曦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那我新开了一家公司,你要不要来上班?”林枫晚开口邀请。 她得把陆晨曦拉上贼船! 要不然就是当面删除了她也不知道这姑娘有没有备份! 何况,她现在确实缺人。公司更是除了房子外只剩下她这个老板了,商标和注册名都还没审批下来。 她的这个业务需要接触厉鬼,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接触这玩意儿又为时过早。但是地狱的那些底层恶魔又没有身份证,经不住查,所以也不能做那些明面上的工作。 所以这就需要找个有相关经验的人类了,陆晨曦对此有别人比不了的优势:她有和厉鬼打交道的经验。 听见林枫晚的邀请,陆晨曦心中一动。 别的不说,这个世界是真的有鬼的,而跟着大佬混,那是满满的安全感啊! 就冲这点,别的公司也比不上。 不过她没有立马做决定,而是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公司是干什么的啊?” 林枫晚笑了笑:“我们公司的名字叫忘川,职能,咱们不去做那些市场已饱和的行当,我们要的是开辟无人进军过的新市场!我们的第一款产品就是这个反拐卖定位装置,无论你在哪儿,遇到了什么,都不会被失效或者遗弃的超级定位器!” 说着,她拿起了被陆晨曦扔在一边的黑色晴天娃娃。 听到产品是这半个月一直困扰自己的东西,陆晨曦呆滞了。 这特么是在用鬼赚钱啊! 那以后岂不是天天要和厉鬼打交道? 一想到这,陆晨曦就忍不住瑟瑟发抖。 “我……我还是不了……”她声音越来越低,近乎消失。 大佬的腿她想抱,但是她怕吃人的厉鬼! “那个红衣鬼缠了你这么多天,你就不想虐回去?”这时候,林枫晚开口了。 “你跟着我,我能保证你在公司内的绝对安全,那只鬼就是再厉害也伤不到你,毕竟蛮力和法则是两个概念。但是你可以伤害她,折磨她,把她对你做的一切还回来,从而从根源上克服对厉鬼的恐惧。你还可以对她进行各种实验,了解厉鬼们的行事风格和恐惧点,写一本观察日志,并根据日志制定自保手段……别人的保护只是暂时的,没有谁能一辈子跟在你屁股后面保护你。要想彻底摆脱被厉鬼杀死的阴影,你得自己从根源上强大起来。” 陆晨曦一听,又有点心动了。 是啊,她能一辈子都指望别人来保护她吗?能一辈子都指望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恰好有人天降正义吗? 不能! 要是能,那之前那些被厉鬼吃掉的人也不会死了。 想要保命,只能自己强大起来…… “我干!”陆晨曦咬了咬牙,坚定地说道。 第143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一) 然后陆晨曦成了网络运营部的部长。 网络运营部现在只有一个人,全公司只有两个人。 不过没关系,林枫晚可以艾米叫过来充当前台了,给工资的那种。 萝莉外表的金发混血美人,从颜值上就是爆杀! 然后广告就可以打起来了。 确定好接下来公司的发展方向,林枫晚回了旅店。 林白白还在等着她。 林枫晚回来的时候,小家伙不哭也不闹,抬着手就要抱抱。 林枫晚把她抱了起来,接着便打算把剩下半瓶血喂给她。 谁知道林白白一看见那已经变得暗红的血,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林枫晚把她拎起来,她就拼命挣脱。 但是尽管两只手拼命扑腾,也比不过一个成年人。 看着那瓶已经不新鲜的血离得越来越近,林白白闭紧了嘴巴,喉咙里发出了从出生以来的第一个音节: “不……” 林枫晚闻言手一顿。 “白白?”她叫道,“你是不是说话了?再说一遍好吗?” 林白白黑白分明的小脸上保持着痛苦,两只手拼命把凑到跟前的塑料瓶往外推: “难喝……”她生疏地说道。 “白白!”林枫晚这次是真的确定了,她抱起林白白,紧接着想到了什么,又把她放了下来。 “开口第一句话要叫妈妈,不能说挑食的话。”林枫晚告诫着,然后就见林白白把脸撇到了一边。 她不想听。 见着那张小脸上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林枫晚眨了眨眼。 对了,有件事她还忘了干。 于是她拎起林白白,进了关押红衣厉鬼的空间。 “问你个事,”一落地,她就把林白白提溜在半空中晃了晃,“你看看她,她是什么等级的鬼?” 红衣女鬼看向林白白,一愣:“鬼胎?” 接着,她的眼神马上变得贪婪起来。 鬼胎,大补啊! 她伸出手就朝着林枫晚扑来! 然后被林枫晚一脚踹开。 “你是真不老实,”林枫晚叹了一口气,走上前踩住红衣女鬼的脊背,而红衣女鬼被周围的空间牢牢禁锢,动弹不得。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她是什么等级的鬼?” 红衣女鬼挣扎了两下,还是不甘地放弃了。 她吞了吞口水,不甘心道:“这是鬼胎,对鬼类是大补之物。厉鬼想转生成人,一般只能去地府投胎。但是身上背着人命的厉鬼不把身上的孽债还清是不能投胎的,有的厉鬼怕去地府受苦,就会钻入妇人的肚子借腹重生。 不过这样做的厉鬼并不多,一来是这个过程厉鬼开始会丢掉绝大多数记忆,像个真正懵懵懂懂的婴儿一样,直到长到自己死去的那一年,记忆才能被找回来;二是这样投胎厉鬼不仅外形异于常人还会失去大多数能力,变得非常容易被杀死,哪怕是一个普通人类都可以杀死它,杀死它后它就会彻底消失,无法继续转世重生。 而这个阶段的鬼胎对于鬼来说是大补之物,对于玄门的人来说是大凶之物,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怪物……因此这种情况转世的鬼胎基本上活不下来,不过与之对应的,如果她活下来并顺利长大,不仅在未来某一天可以恢复自己上辈子的记忆,这辈子还能携带自己作为厉鬼的能力并继续强化。” 林枫晚听懂了,合着林白白现在就是一块惹人垂涎的肥肉,这么说她带着林白白出门,不仅不会被鬼忌惮,还能拿林白白当诱饵吸引厉鬼的注意! 这个妙啊! 林枫晚简直想拍手叫好! 公司要开下去肯定不能只有一种产品,她这没钱没权没背景的,贸然扎入那些人家已经分完蛋糕的行业里,就算凭借出众的产品质量异军突起,也会成为那些老牌公司的眼中钉,肉中刺,还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打压! 但是以厉鬼作为产品开公司又不一样了啊! 科学做不到的事,厉鬼能做到!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厉鬼便是第二生产力,和科学正好互补!各种各样的鬼有着各种各样的能力,每一种都很让人眼馋,唯一令人头痛的是去哪儿抓那么多厉鬼,现在有了林白白,这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至于用没满月的孩子当诱饵这件事,林枫晚做的一点都不亏心。 用无良首领的话来说,她现在的家业以后就是林白白的,这是她在为自己赚钱! 想当富二代,就得努力把自己老妈捧成富一代,做些努力是应该的! 林枫晚笑眯眯地在林白白的脸上香了一口。 “对了,她这模样,会变成正常人?”亲完之后,林枫晚看着林白白浑身黑一块白一块的模样,又有些担心。 这孩子不像是能抱出去见人的样子…… 红衣女鬼吐出一口气,知道这肥肉自己是吃不到了,便沮丧道:“可以。鬼胎刚出生时恐怖了一点,但是长得非常快。他们会很快蜕变成正常人,等她五六岁大小的模样就应该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也不会再快速长大了,而是和人类小孩一样。不过要小心玄门的人……这时候的鬼胎还是能被玄门的人发现的,要等长到十一二岁才能完全收敛住自己身上属于鬼物的气息。” 听到这孩子会变正常,林枫晚放心了。 至于什么玄门,原主活了半辈子也没碰上一个玄门中人,也就碰上林白白这一个鬼。 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 “你们厉鬼吃人,是需要时间的?”林枫晚问。 红衣女鬼不知道她问这个干什么,只是点头如实回答:“当然……” 林枫晚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那原主那个失踪的同学跟林白白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当初她们走着走着发现少了人,打电话发现手机掉在了卫生间。接着他们翻遍别墅也没找到后感觉不对立马就跑了出来,跑出来后原主就晕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多了个孩子——这孩子一定是在凶宅惹上的。 这样从时间和动机上,就能把林白白排除了:厉鬼吃人,是为了维持形体和强大自身;林白白要转生,转生后身体会变成最弱小的状态,转生前吃了人也没用,也没有时间吃人,也就没有对她们动手的理由了。 得到了答案,林枫晚就打算离开了。 红衣女鬼一看她要走,顿时就急了,开口便高喊: “等等,我要举报!我知道有个女鬼一直在害人,她的头发特别长,凡是她头发泡过的水都有生发功效,加进洗发水里,卖得肯定特别好!” 哎? 这是? 林枫晚回头看向女鬼,眨了眨眼。 女鬼一脸狰狞:“我不好过她也别想逍遥,要劳改大家一起劳改!” 好,鬼界的塑料姐妹情。 第144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二) 因为林白白不喝不新鲜的血,所以林枫晚就连夜带着她回家吃饭了。 一进家门,林枫晚就闻到了一股很刺鼻的香味儿。 往客厅一瞅,萨维尔正瘫在他从地狱带过来的豪华精致的大沙发上,一边涮着火锅一边托着下巴看林枫晚买的那高清显示屏上的搞笑节目,电视开的特别大声。 仔细看,桌上还有零食包装袋,火锅旁还有一瓶大容量装的冰可乐,而萨维尔也褪去了那身优雅神秘的打扮,现在连帽卫衣配上长裤运动鞋,剪了头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好不自在。 这适应能力是真的强啊…… 短短一个星期血族公爵就变成了社会宅男,每天啃老本地混吃等死,倒是可惜了那张脸。 “喂,”林枫晚盯着萨维尔看了一会儿,很自来熟地坐到了他的旁边,“整天待在家里也怪无聊的,你要不要找一些事做?比如我新开的一家公司,那里缺个品牌代言人。正好拍广告也需要人,要不要考虑一下?” 萨维尔偏过头看她:“这些天我对于人类的社会大致了解了一些,在这个社会上没有身份证明的话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林枫晚点头:“是,但是我可以把你送到其他国家。华国的国籍难拿但是其他国家不是有很多国家,只要花钱就能买到国籍。而你西方人的长相这这上头还更具备优势,凭着你这副长相,再有了欧美的国籍,回到华国的话那就有了天然的优势,你不是也喜欢吃这边的菜吗?到时候再说两句喜欢这遍的话,先天的就会引来一大批网民的认同。” 萨维尔面露愕然。 半响,他道: “虽然我们血族不是很喜欢热闹,但是除却位高权重的那一批人,离开故土的血族通常很难享受到比在家乡更好的优待。” “所以,你做吗?”林枫晚问。 萨维尔想了想,点头道:“可以,现在信息收集的差不多了,我正好也打算出去看看。” “那地狱那边还有什么混得不好,但是有一技之长的类人生物吗?”林枫晚接着问,“如果有,你可以试着让他们换个生活方式。只要遵纪守法,在这里吃饱喝足还是很容易的。” “等我回去看看。”萨维尔回答道。 想他上一次来人间,这里还有一大半人穷的吃不上饭,尤其是欧洲那边,几十年不洗澡,一身的病,那味儿能把人熏吐。 即使吃的了饱饭的,也吃的没多好,绝大多数属于他看一眼就嫌弃的范畴,所以他对人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 没想到不过区区几百年下来,人间竟然处处都能吃饱饭,平民干一天活儿就能赚够吃一个月雪白雪白的精米精面的钱,甚至连平民都能吃上肉,顿顿享受各种美食,还自主地研发出数千道菜…… 现在的人间,确实是值得过来定居的。 林枫晚需要人,他也愿意帮忙。 毕竟,这是一位拥有复数的半位面,并且能把半位面随手送人的存在。 而且还是一位炼金鬼才,光凭她炼出了这样可以无限供血的房子,就值得结交。 于是,地狱这边的人员扩招也开始了。 林枫晚亲自干起了财务的活儿。 萨维尔则是兼职成了hr。 这么一通忙活,等公司稳定下来,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 这半个月林枫晚忙的脚不沾地,等她回过神来,发现林白白已经长成了两岁左右的模样。 不用人教,她自己就学会了说话,就学会了走路。 看着扑在她怀里的林白白,林枫晚还有一种恍惚感。 太快了,她甚至还没有完全接受自己身边多了个婴儿这件事,她就长大了,快的让林枫晚有一种不真实感。 但是她知道,对于林白白来说,她这个妈妈已经占据了她从出生到现在的全部人生。 林枫晚还是把林白白抱了起来,紧接着,她惆怅地叹了口气。 这半个月下来,林白白身上的黑色几乎已经褪了个干净,那张白皙可爱的小脸就露了出来。 白皙,但是是一种不健康的白,小姑娘穿着可爱的裙子,一对眼珠子漆黑无比,看着人的时候显得鬼气森森的。 林枫晚有心想平时带她出去逛逛,但是总是忌惮着红衣女鬼的话。 “白白,等这次忙完之后我们去度假,去农家乐怎么样?”林枫晚抱着林白白,轻声问。 红衣厉鬼说的长发鬼的事儿她还没解决呢,这个离得远,还是在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里,所以她一时半会儿没来得及去取。 这次忙完了之后,正好带着林白白跑路,度个假顺便把那长发鬼收了。 林白白抬头看着妈妈,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之后,林枫晚便去了公司做商品发售前最后的监督。 第二天,商品发售。 一个个小巧可爱的黑色晴天娃娃出现在了各大商品平台,一只99元,让许多对它有非分之想的人望而却步。 宣发用的广告费并不多,加起来也只有三百万,集中在几个主流平台,不过相信的人也没几个。甚至在她们雇人写的推文底下,全是嘲讽智商税的评论。 这不是因为觉得娃娃的功能匪夷所思,而是觉得这么便宜肯定买不到什么好货。 娃娃的最终价格定在了99元。 99元一只,开售第一天全平台才卖出去了一百多份。 这一百多份里,最少有一半是被测评主播买去打假的。 对此,最气愤的莫过于陆晨曦:她可是亲身体验过这娃娃的追人能力的,这些人怎么能这么武断地说这是假的?! “这是污蔑!这是造谣!”看有人甚至私信她说他想钱想疯了,陆晨曦那个委屈,“就不该定99一份!定个,我看还会不会有人说是智商税!” 她敢打赌,就是这娃娃订个2999,现在网络上的恶意揣测也能少一半…… “放宽心,这是正常的。现在忽然出现一个以前没有的产品,大家质疑是应该的。”林枫晚就在一旁拍着陆晨曦的肩膀安慰,反正她开公司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解决萨维尔每个月支付的天价房租。 她都打算好了,等下个月房租到账她直接走国外的隐秘账户订12亿人民币的追踪娃娃,然后在公司里这钱就洗干净了。 当然,这种洗钱纯属于谨慎考虑,不构成犯罪,毕竟她要洗的钱本来也不是非法所得,只是来源很扯淡,跟一般人解释不清而已。 “往好处想,我们做这个生意是0成本的,不是吗?卖出去多少都赚!”林枫晚看得很乐观。 陆晨曦还是不太高兴:“我们就该提价!要是我们定价2999,这些人早抢着买了!” “是啊,”林枫晚微微一笑,“但是,我想卖这个东西的目的又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而是为了让人贩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自然得定一个任何人省省钱都买得起的价钱。” 第145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三) 夏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高中生今年高三。 趁着周末,她约了朋友打算出去玩。 “妈我走了哈!”对着老妈挥了挥手,夏怡背着单肩包就准备出去了。 “等等,带上这个!”忽地,她妈喊住了她。 “什么?” 回过头,她看见了一个盒子。 打开,里头有个布娃娃,就手机挂件那么大。 “你姥买的高科技,99包邮。说是什么防拐卖的,全球卫星定位,自动追踪,带着她你丢哪里都能找回来。”中年女人随口说着,却是没回头看一下。 夏怡把娃娃拿到手捏了捏,确定是纯棉的,于是撇了撇嘴,啪的一下把娃娃扔在了沙发上:“这也能信?99买个高科技,还真敢想!这破东西99包邮都不值!” “嗨,你还不知道那些软广告和电视广告的套路吗?胖的推减肥药,残的推保健品,一个个吹得跟神似的。你姥姥也不傻,保健品减肥药她都不买,因为她身上没病又没灾。但是她真有个宝贝外孙女,她估计也是知道不太可能是真的,但是又觉得万一有用能给你多个保障。” 懒得听亲妈唠叨,夏怡逃也似的离开了家。 至于娃娃,自然是被她扔在沙发上没管。 至于自动绑定第一个接触的人什么的鬼话,她是不信的。 戴好口罩,整理好长发,夏怡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 “司机,打车!” 她元气满满地对路边经过的出租车喊道。 上了车,报上地址,夏怡就戴上了耳机开始刷视频。 车载香薰散发着幽幽的清香,刷着刷着,夏怡打了个哈欠,突然觉得有点困……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着,很快,便到了月上中天。 “夏怡这孩子上哪儿玩去了,怎么还不回来?”眼见着晚饭都凉透了,时钟指针渐渐朝着晚上十点偏移,中年女人的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不行,我得给她打个电话!” 说着,她拨通了女儿的号码。 无人接听,她不死心地又打了一遍。 “可能设置成静音了,这个年纪的孩子聚餐后都喜欢去ktv这种地方耍,一群人围着唱歌,听不见也正常。”沙发上刷视频的男人闻声抬起了头,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很快又把头低下去看手机。 “我给她同学打个电话,这么晚了还不回来,多危险……”女人没放弃,坚持拨通了夏怡同学的电话。 两分钟后,她的脸色白了。 因为那群同学说,她们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等到夏怡,发消息过去,夏怡回复他们说自己去不了已经回家了。 但是她根本没回来。 中年女人感到脑子嗡嗡的。 她抓起手机就要报警。 报了警,警察很快就赶了过来。 不过因为人是早上离开的,调取道路监控只能看见一辆车载着她离开了监控范围,然后向东去了,再也没回来过。 不过监控拍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根据车牌号寻找,锁定了嫌疑人王某。 但是案情很快迎来了反转:月前,王某的妻子查出来肝癌,王某就把那辆车以八万的价格卖了给妻子治病。他不知道对方是谁,对方交易用的是现金,他猜测对方有问题但是也没追究。 根据他的描述,警方画了人物侧写,随后,便开始全城通缉…… 眼见着事情朝着复杂化的方向转变,这闺女找回来还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一家人都急得团团转。 就在这时候,中年女人想起了什么,立刻怪叫一声: “对了,我想起来了!她姥姥买了那个忘川科技的高科技!他们说全球定位的,等我打个电话问问他们!” 一旁的警察张了张嘴,到底没出声告诉老人,像这种拐卖团伙不可能把什么科技的留在女孩身上,抓到人那是要把她全身包括衣服换一遍的,确保不留下任何特征,然后第一时间钻到无信号区,定位很麻烦…… 算了…… 警察到底没扫兴。 于是中年女人就开始兴冲冲地根据盒子上的消息打售后电话。 “请问编号是?” “082!”中年女人急忙道。 “好的,您稍等。”礼貌应付完女人后,陆晨曦亲自去异空间提审了红衣女鬼,这是唯一一个知道所有编号娃娃所在位置的家伙。 十五分钟后,她回来了,打电话给中年女人: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的位置查询已完成。根据定位结果,您寻找的用户现在的位置在东阳省瑰阴市青福县马山路128号……” 说完,因为怕自己反应不及时客人投诉,陆晨曦又补了一句:“很抱歉花费这么长时间,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员工也没有权利私自查探买家的位置信息,有需要的话需要说明理由找上级领导审批,这才耽误了些时间,真的很抱歉……” “没事没事!”拿到地址后,中年女人喜出望外。 她本来已经做好那个什么忘川科技推诿责任的准备了,没想到它竟然给出了一个准确的地址! 立马,她就招呼警察去找。 得到了一个地址,也不管真不真,警察立马开始行动起来…… 夏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 她是被吵醒的。 印象里,她在睡觉,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大声的谩骂,她人一下子就清醒了。 清醒后,她本来想大声斥责扰人清梦的家伙,但是动了动嘴,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夏怡彻底清醒了。 她发现自己全身被麻绳绑住,嘴巴也被胶布封了起来。而她也记起,自己本来是要找同学玩,上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看看眼前的环境,阴森破败的厂房,角落里和她一起瑟缩着的年轻女人,好几个身强力壮行动自由的男人……夏怡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什么。 这是,被绑架了? 不,应该是被拐卖了。 她想哭,她记得提防诈骗,记得安全手册上每一条内容,但是安全手册没告诉她,就是打个出租都会被拐卖。 而不远处几个男的吵起来,似乎也是因为她…… “你蠢不蠢,蠢不蠢啊?咱们马上就要回去了,你把她带过来干什么?是生怕别人查不到咱们头上?”一个穿着黄色条纹格子外套的男人怒骂道,而在他对面的小个子男人则显得很不服。 “这能怪我吗?她自己就钻进我车里了,这都要回去了,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份业绩,我想多挣点钱又怎么了?!”小个子当即辩驳。 “说你蠢你还不愿意相信,这能一样吗?”男人骂他,“这些人咱们都是从她们家里收的,都是名义上跟着咱们去打工的,她们家里人说了,只要给钱就行,这些人失踪一个月都不见得会有人报警,要是把承诺的头两个月工资打到他们亲戚卡上,就是失踪半年,她们家里也不见得会报警!你带回来这个呢?高三,学生妹,内信不信她失踪半天警察就能带着家伙找上门来!” “那怎么办?”闻言,小个子也跟着慌了,“要不咱们把人弄死?这姑娘长得还挺好看……” “弄你妈!”当即,那个高个男人一巴掌扇在矮个子后脑勺上,“险都冒了你要把货弄死?跑,赶紧跑!天黑之前跑到没监控的山区,我就不信他们能一寸寸搜!明天早上天一亮我们就走!” 小个子闻言立马收拾起来,夏怡听着这一切感觉惶恐又不安,忽然,她的视线瞥到了角落,那里停着一个眼熟的晴天娃娃…… 她分明记得自己把这东西扔家里了啊? 然而不等她多想,一群人立马火急火燎地把她们塞上了大货车,接着踩下油门开着就跑。 夏怡是真急了,这样她是不是一辈子都没回家的机会了? 她拼命用脑袋撞着集装箱的铁皮,可惜没有用。 正当她绝望至极,手边忽然摸到了一个柔软的触感,转头,竟然还是晴天娃娃…… 它又出现了! 以前夏怡绝对会被这一幕吓个半死,但是这一刻,她忽然不挣扎了,心里微妙地平静下来了…… 半夜,在不知道哪个嘎达角,夏怡盯着眼前的空地发呆。 一个没留神,一个小巧的晴天娃娃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用血红色的小眼对着她微笑。 这东西人贩子也不是一直没发现,它被丢过一次了,只是自己又找回来了…… 十分钟后,警察破门而入。 夏怡顺利被救出。 因为人口贩卖产业链还没有被揪出来,所以还不能对这件事大肆宣传,警察安慰了一下被救的女孩,做了笔录就让他们离开了。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那枚晴天娃娃被她挂在了她的粉白色书包上,一甩一甩的,十分显眼。 第146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四) 消息传来的时候,林枫晚正在带着林白白采购新衣服。 现在林白白选上的黑色基本褪去了,完全可以带着她出门。 考虑到这次去的是山村,林枫晚还特地打扮了一番,怎么显眼怎么来。 现在她这一身,差点就把“我是肥羊”四个大字写脸上,保证别人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是去钓鬼的。 别人看见她,顶多当个给厉鬼送外卖的。 “已经开始帮助警察破案了?是好事,”林枫晚有那么一丢丢的讶异,她还以为验证结果还需要费些时日呢,没想到这么快。 “这样也好,销量也跟着涨了,不过等警方公布案情的那一天,人手怕是要不够用……” 想到这儿,林枫晚也有些头痛。 地狱那边就招了六个,毕竟买国籍也不便宜,招一般的人本都赚不回来。 现在,公司一共才十个人:她,陆晨曦,萨维尔,艾米,还有那六个地狱来客。 其中,六个地狱来客和萨维尔还没搞好签证的问题,所以说现在公司管事儿的就三个,然后,她还跑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 “不行招两个临时工,不用让他们知道什么机密东西,能负责打包发货就行,其他方面也可以暂时找几个临时工……”林枫晚在电话里说着,“我现在是真回不去,我在准备咱们公司第二款产品呢!好了就这样,我挂了!” 说着,林枫晚挂断了通讯。 能出来摸鱼逛街,谁要加班啊! 不过,鬼还是要去抓的,于是,等一切收拾好了以后,林枫晚便开着新买的跑车,载着林白白一颠一颠地上路。 山区的路不好走,这边路上全是土坑,走个几十里都看不见一户人家。 开着开着,林枫晚便感到不对劲儿,面色一变,连忙踩了刹车。 然后,她打开车门,下了车。 俯身,低头,她从地上捏起一枚图钉,面色阴沉如水。 抬目望去,阳光下,地面上到处是细小的光点——前面这一段路,竟然被铺满了钉子! “妈妈,怎么了?”汽车上的林白白奶声奶气地询问道。 “车胎漏气了。”林枫晚看向林白白,“你先别下来。” 接着,她仔细检查了车胎。 好家伙,前头两个车胎全扎穿了,虽说后备箱有两个轮胎,但是接下来前头还有一大段路。 林枫晚眉头紧皱,但是四处看了看,这一代一片荒凉,只有不远有几间平房伫立在那里。 林枫晚什么话也没说,她换了个车胎,又看了看天色,接着便上了车。 “今天天色也不早了,找个休息的地方。”林枫晚轻声说着。 接着,她扭头朝着不远处的小平房开去。 她可以百分百肯定,就是这群人干的,周围除了那边的平房外没有任何建筑了,拦车的八成是那里的人。 那便会会他们好了。 “有人在吗?”林枫晚牵着林白白下了车,冲着平房大喊。 “来了来了!”立马,有一个满脸堆笑的中年女人迎了出来。 林枫晚故作不高兴地发脾气,指着大路道:“你们这的人怎么回事啊?怎么还有人往路上扔钉子的?我车胎都被扎了!” “哎呦,真对不起,肯定是谁家的孩子淘气,把图钉撒路上了!”中年女人使劲儿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故作懊恼,接着又赔笑,“这样现在天黑了也看不清,要不你们先在我们这儿住一晚!我们这边是民宿,不贵,那图钉等我让人好好打扫打扫。再说,现在天黑了,这山路也不安全是?” 林枫晚的眉拧得死死的,但是看了一眼山路,再看了看汽车轮胎,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吐出一口气:“那好。” 说完,她又有些不甘心,忍不住阴阳怪气起来:“大婶您就是民宿的老板?这是算好路了知道从城里过来得开一天,就把钉子撒路上?还推给孩子,您这事儿可做得不地道,赚这种黑心钱,也不怕祖坟让人挖了!” 听着这种话,那中年女人的脸肉眼可见地僵硬起来。她收了笑,眼底带着几分怒气,还是按耐住了,又咧开嘴,只是这次笑容比之前少了很多: “哎呀您误会了,这真不是我们干的,真是孩子干的……这孩子有前科,等会儿我一定好好教训他!” 林枫晚嗤笑一声,领着孩子大摇大摆地进了民宿。 别说,这边还收拾得挺干净。 就是山里信号不好,手机信号弱得可怜,网络怎么也加载不出来。 估计再往里走一走,就该没信号了。 她和林白白坐下,还没检查完房间内有没有微型摄像头,就听见屋外传来了震天的哭嚎声。 林枫晚赶忙从屋里跑出去,就见那女老板揪着一个半大的孩子,把他按在石头上往死里抽。 林枫晚见状连忙上前阻拦,挡在了孩子面前:“干什么干什么,您怎么能打孩子,还下手这么狠!您把图钉的事儿栽赃给孩子就算了,现在还死命打,怎么,这孩子不是你亲生的你不心疼啊?” 女老板的脸色很不好看,但到底是停了手。她看了一眼抽咽的男孩,语气里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 “客人您是不知道,这图钉真是这小子放的!这不是第一回了,这小子淘的很,上次也是这么把人家两辆大货车车胎给扎了。我们这一片都知道,不信你到处问问。” 对于自己没放图钉却被人诬陷,老板娘也觉得冤枉。 林枫晚看向被自己救下的男孩,刚想开口,哭声渐停的男孩却在这时猛地朝她啐了一口,眼神怨恨地盯着她,破口大骂: “母猪,滚回你的猪圈去,别来祸害我们村里人!你们城里人都是不要脸的母猪……唔唔!” 话还没说完,男孩被女老板一个飞扑捂住嘴巴,拖到了一个房间内关了起来。 林枫晚看着自己衣服上的唾沫,脸噌的一下黑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吐出来,又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皮笑肉不笑道:“你们村里人真是好家教……” “对不起对不起……这样,我赔您一套衣服成吗?”女老板陪着笑,千哄万哄把林枫晚哄进了屋,而后立刻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去找男孩一家算账。 林枫晚就在后头看着。 她是后面跟出来的,走得晚了,没听见女老板怎么跟孩子他妈说的,走近了只听见了那孩子的哭声和他母亲带着哭腔的叫骂: “你说啊,你是不是非要看你妈饿死才开心?你闲着往人家道上放钉子干什么?这可好,人家都跑了!以前这时不时的还能来个客人,这现在都两个多月了,咱们这儿两个月没开张了!这好不容易来个生面孔的,你又往大路上扔钉子,还骂人……你是不是非得看你妈饿死才开心?!” 女人一边带着哭腔叫骂,一边啪啪地下重手打,那孩子哭得凄惨,却始终没有道歉。 似乎……可能,大概真是这孩子放的? 而且这孩子在这一代,似乎素有恶名。 第147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五) 这一夜什么都没发生,没有林枫晚想象中的黑店,没有密谋拐卖,没有女老板的私下报复,她是怎么进去的就是怎么出来的。 甚至晚上为了给老板娘机会,她还特意留了房门没锁,值钱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这么看确实是误会了? 林枫晚小小地诧异了一下。 第二天,吃过早饭,她便带着林白白上路。 路已经清理好了,昨天的小男孩被锁在了家里,一路上并没有再发生什么事。 就这样,临近中午的时候,她赶到了目的地——那个叫做井村的地方。 从走进村子的那一刹那,林枫晚就感到了不对劲。 太安静了。 零星两三个妇女在低头干活,村子里却显得安静无声。 她们来来往往,走走停停,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路过林枫晚身边的时候,也没有人停下。 “妈妈,我怕。”林白白像是被这诡异的氛围吓到了,凑到了林枫晚腿边求抱抱。 林枫晚低头看着林白白日渐沉重的体型,揉了揉她的脑袋,微笑:“白白可以自己走对不对?” 林白白泫然欲泣:“妈妈,白白怕,要抱抱~” 林枫晚继续揉着她的脑袋:“白白要学会勇敢面对现实,这么点困难就能打倒你了吗?你这样以后怎么继承妈妈的亿万家产?” “我只想和妈妈在一起……”林白白用脑袋拱着林枫晚,双手抱着她的小腿不撒手。 林枫晚无奈,把林白白提了起来。 然后,林枫晚拦住了一个正在打水的妇人,轻声问道:“大姐,我可以在这儿住一天吗?” 那妇人抬头看她,眼神麻木,脖子上带着淤青的痕迹,接着又看向了她手中的孩子,神色微怔。 “你们来这儿干什么?这儿不欢迎外人。”妇人冷冷地开口,扫了林枫晚身上价格不菲的包包一眼,便继续低头干自己的活儿。 林枫晚抬头看了看,确定自己没看见一个男人。 “姐姐,你们村的男人呢?在山上砍柴种地吗?”林枫晚继续问。 妇人眼神也没多给她一个: “进城打工了,男人都进了城,就剩下我们这些老弱妇孺。” “嗯,您身上的伤是怎么弄的啊?”林枫晚一边点头,一边从包里掏出了二百块钱递了过去。 谁知道,钱刚被推出去,又被人推了回来。 林枫晚脸上有些诧异,接着便笑道:“是我糊涂了,这东西在这儿是没什么用,这样,” 一边说着,她一边又回了跑车上,提出两大袋旺旺大礼包,递给了妇人。 妇人想转身离开,这时候,裤脚却被一只脏兮兮的小手拉住。 低头,就见一个七八岁,浑身骨瘦如柴,皮肤又黑又脏的男孩目光渴盼地盯着旺旺大礼包,嘴里发出哀求: “妈……” 他只说了一个字,便引得妇人怔愣。 沉默半晌,妇人幽幽一叹,把东西接了过来。 林枫晚看见好几户人家里有小孩脑袋钻了出来,对着这两大包零食狂咽口水。 妇人拆开大礼包,从里头取出两个雪饼给了那孩子,那孩子接过雪饼嗖一下地就跑了。 接着,妇人低垂着眉,继续干活,平静的声音却从她嘴里飘了出来: “这是男人以前打的,两个多月前,他们约着一起回来过一趟,躺了几天就又走了。” “你们这儿的男人打人啊?”林枫晚闻言做出害怕的模样。 “嗯,这片地方都打人,这就不是你这种小姑娘该来的地方,趁现在没人发现,快走。”妇人叹了口气,说道。 林枫晚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那个,大姐,我想走,但是走不了啊!”林枫晚无奈道,“实话不怕告诉你,之前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起的网名叫‘夕阳的余晖’,他骗了我八万块钱。之后我想起他说他来自井村,我就过来了,想着看看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说完,她四处打量了周围的房子一番,这些房子是如此残破不堪,不由有些生气:“那个夕阳的余晖还说自己是大老板呢,就住在这种破地方?!” 而女人,则是神色复杂。 “你走,我们这儿没有什么夕阳的余晖,这里连网都没通,你说的那个人八成是为了骗你随口报了个地址。”女人说着,便要赶人离开。 林枫晚看了看村里,脚没有动。 “大姐,实不相瞒,我现在这开车赶回城里也来不及了,这一片我来的时候也没看见什么人,我能不能在这儿休息一晚?”林枫晚举手保证,“就一晚,明天我马上走!” 妇人犹豫片刻答应了下来。 这里没有林枫晚想象中的那么排外。 “对了大姐,”想起了什么,林枫晚又问,“来的路上我看见一排平房,那里都是女人和孩子,还有小孩子在路口撒图钉扎我车胎。你知道他们吗?” 妇人整了整,点头道:“知道,都是井村出去的女人。” “她们为什么要出去?” “因为在村里没法过了,”妇人小声说道,“她们是被换亲来的。我实话跟你说了,这一代重男轻女,女娃娃不多,那些大老爷们想结婚,几乎没有哪个是正经谈对象的,要么换亲,要么骗,要么买,要么抢,要么买……其中,换亲的反倒地位是最高的,因为他们家的祖祖辈辈也生活在这个大山里。她们这些人的男人死了,不想再嫁,就得搬走,要不然这一村一村的饿狼都盯着,家里没个男人保护,那些禽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至于那些被骗来买来拐来的女人,可没那么好运气,还有独立出去的资格了。 他们大多是被转了二手甚至多手,一个丈夫死了转眼就又被卖去另一座大山里。 “那个孩子叫小宝,他是个好孩子……”想到那孩子,妇人叹了口气,“那些拐来的买来的逃不了,但是那些人被骗过来的,及时回头未必不能逃出去。小宝撒图钉就是为了阻止你过来呢!别看他骂人骂得很,那是因为规劝没有用,他要是劝了扭头对方就能又被人三言两语哄住了,一直拱火反倒容易让人气得转头就走。” “那些民宿的老板?” 妇人冷笑:“都知道啊,她们开门做生意,想干干净净赚钱,却又收了黑心钱,还怕得罪人,可不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嘛,难道还能举报自己的爹妈?一个个都喘着明白装糊涂,以前没出事儿的时候,她们收益的大头就是人贩子的车队。” 林枫晚静静看着她,对这周边几个村子的情况算是基本摸清楚了。 “大姐,”林枫晚轻声问,“这里条件这么苦,您想不想回家?” 闻言,妇人沉默了。 良久,林枫晚才听见她幽幽地叹息,声音竟然是非常平静的:“回不去了,实话告诉你,这儿的男人都死光了,还留在这儿的都是没家可归的人,能跑的早就跑了。” 林枫晚看着她,歪头笑:“不一定啊大姐,看见我开的那辆车了吗?我能用那车把你们全都拉出去。” “然后呢?我十六岁被拐了,当时什么都不懂,算上这次被转手了三遭,每天被男人非打即骂。我做梦都想回家啊,我记不清我爸妈的脸了,但我还记得我家的地址。我找回去过,真的回去过,我爸妈不要我,他们赶我走,嫌弃我被转手三次丢人,我嫂子骂我是娼妇,整天阴阳怪气……我想过适应社会,但是我什么学历都没有,和社会脱节了20年,什么都不懂,我在外头能干什么?”女人说这些话时,脸上是一种近乎麻木的平静。 “大姐,实不相瞒,我开了个公司,最近正打算扩招。要是有意向的话,整个村所有的女人都去上班也没问题。” 林枫晚说道。 第148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六)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贫穷又落后的小村子。 唯一不同的,是这村子几乎全员是人口贩卖链中的一环,他们有单纯的买家,也有加入到了这条利益链的人。 加入的人走出村子,拐卖妇女进村子牟利,负责购买的人用廉价的钞票购买到了媳妇,后继有人。 从始至终,唯一苦的,就是那些被拐来的女性而已。 她们很多已经在这里呆了太多年,不少已经疯掉了。 两个半月前,忽然有一天,村里的男人开始长出长头发,头发一天天地长,剃掉了又长,慢慢吸收干净了男人身体里的营养。并且头发越长越快,越长越长,天天剪它就天天长,终于出现了第一个睡梦中被自己头发勒死的人。 接着,被自己头发勒死的人越来越多,这些头发只要长到一定长度就会想办法谋杀主人,但是这种怪病只有男人会得,生活在这里的女人并不会出现这些症状。 他们怕了,好多人跑了,然后发现跑到天南海北也没办法抑制头发的疯狂生长,于是请了大师过来做法,哪成想大师一来一个照面就被干死了,然后当晚附近三个村庄的男人全部暴毙。 妇人说的也没错,能跑的人都跑了,当时她们是真的试着跑过,他们打电话报警,联系家人。 当时警察确实管了。 然后就没了。 人全死了,死状诡异,这事儿不能报道;活人能找到家人的全找了,但是家人乐不乐意接受他们就不一定了。 有对女儿归来满心欢喜的家庭,自然有觉得孩子丢人的。有的父母在寻找她们的过程中没了的,也有父母都走出来早已各自组建家庭的,有的觉得女儿碍眼想把她再卖个好价钱的…… 甚至她们之中的身份不仅仅只有女儿,还有妻子。 失踪多年,丈夫再娶,婆家不待见,人生已经被毁得支离破碎。 她们最小的,被拐走的时候才十三四岁…… 能在外头活着的,都在外头活,再苦再难也是活着;而实在没办法适应社会和别人的指指点点的,兜兜转转又只能回来。 原本三四个山村无家可归的女人聚集在一起,聚成了这个新的井村。 井村里现在只有一群疯疯癫癫的女人,和几个还懵懵懂懂没做过什么坏事的孩子。 当妇人说完这番话时,林枫晚能很明显地感受到她对女鬼的虔诚。 回家后父母亲戚的态度让她绝望,她却是真实地感激那个把她救出苦海的陌生人。 哪怕,对方是一只鬼。 这也是她们愿意回这个伤心地方的缘由之一,只要有女鬼在,便没有人能欺负她们。 任何对她们心怀不轨的男人,都将会被自己的头发活活勒死。 这次,倒是和红衣女鬼不一样…… 获得了在村子里过夜的权利,林枫晚选完屋子就带着林白白出去了。 根据红衣女鬼所说,这只长发鬼是一只水鬼,所以林枫晚第一步就打听了村里的水源。 目前,村里的水源主要有三处,一处是喝水的水井,一处是山上流淌下来的,清得能看见底的小溪,最后一处,也是林枫晚觉得最有可能的一处——一个用来给被拐卖女人沉尸的湖。 湖在山上,里面堆积着这里几十年来积攒的密密麻麻的尸骨。湖水很深,很幽暗,里面养着大量黑色的鱼,它们吃惯了人肉,凶猛异常,根本不能吃,村民也就是上山浇田的时候用扁担带着桶从里面舀水浇地而已。 知道了这处,林枫晚便以想看看为由让另一个女人带着她上了山她还牵着林白白。 “其实我们也怀疑过女鬼是不是以前枉死的人,但是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带她来的妇人名叫程安,生活磨去了她的棱角,以至于她在对上林枫晚的时候总是显得有些唯唯诺诺,低着头手脚也放不开。 “听说山上那湖十几年前就出过事儿,当时村里花大价钱请了高人来做法,高人把湖里的怨灵都压下去了,还和村里保证过最起码三代人里不会出事……” 说话间,他们来到了湖边。 林白白扯着脖子往湖面一扫,空荡荡的一片。 林枫晚想上前看看,手臂却被拉住: “可不敢过去,那些鱼凶着呢,你手要是敢靠近水面手指都给你咬掉。” 林枫晚点头,又看了看,没看出什么,待了一会儿又带着林白白回了村子。 她看不见女鬼,不知道女鬼在哪儿,但是她有林白白。 天黑之前,她把所有有可能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又带着林白白在村里大摇大摆地晃了一圈,想来那女鬼只要不瞎就一定会找来。 然后,她带着已经累得不行了的林白白准备吃饭睡觉。 照例拿出车载冰箱里存储的血,林白白皱着眉盯了半天,眼底是满满的嫌弃。 “妈妈,我不想吃饭了。”她兴致不高地说道。 “白白乖,等我们找到鬼就回去好不好?这血你先喝着,不然喝半袋也行。” 林白白喝了半袋。 然后半夜被饿醒。 半夜,女鬼没有找来,林白白坐起身来看了似乎在熟睡的林枫晚一眼,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房门。 她昨天就没吃好,现在更是饿得前胸贴肚皮,她迫切地要找点吃的。 人类的食物对她来说没有吸引力,对她来说,有吸引力的仅仅是鬼的美食。 在空气中吸了吸鼻子,林白白闻到了一股好闻的香味儿。 那香味儿,闻起来还很好吃。 林白白的哈喇子当场流了出来。 饿得头昏脑涨的林白白很自然地跟着香味儿远去,全然不顾老母亲让她别离开超过三米的劝告。 终于,跟着香气,她见到了一个瘦成竹竿的男人。 第149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七) 林白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男人,咽了咽口水。 而男人看向她的眼里,满是贪婪。 他不知道什么鬼胎不鬼胎,就觉得林白白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香味儿刺激着他的胃,脑子里有个声音一直在不断冲击着他的理智,仿佛只要他吃了林白白,就立刻能实力大涨和高山媲美。 他是新生的鬼,实力还不强,这些天东躲西藏的,早已饿得饥肠辘辘。 他不敢出来,因为那个女鬼一直在找他,如果被发现他只有被吃掉的命。他也不敢惹村里剩下的女人,因为她们会叫来那只女鬼。 现在,忽然天降了一对母女,她们不受那女鬼的庇护,也不知道那女鬼的存在,甚至连村子里的真相都不知道。 尤其是那个小的,闻着这么香,吃起来肯定更香…… “小妹妹,到叔叔这里来好不好?叔叔给你买糖吃。”那男人的眼直勾勾地盯着林白白,伸出手,嘴角露出一个和善的笑。 林白白看见之后也笑了。 “好啊!”她开心地叫着,蹦蹦跳跳地朝着男人跑了过去。 虽然有车载冰箱,但是不新鲜的血依旧难喝。两天没吃到好吃的,她都要饿瘦了…… …… 等林枫晚找到林白白的时候,她正抓着男鬼最后的胳膊往嘴里塞。 当察觉到背后有人时,她猛地转过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定定地盯着匆忙赶来的林枫晚,然后,那双可爱的大眼睛眨了眨,林白白加快了进食的速度,三下五除二地把剩下的灵体塞进嘴巴里咽了下去,然后“哇”地一声就扑进了林枫晚的怀里: “妈妈我好害怕,呜呜呜呜……” 小姑娘哭得满脸又是鼻涕又是泪,好不凄惨,如果不是刚刚林枫晚正好撞见她吃夜宵的场面,这会儿铁定得抱着她好好安慰。 然而,现在林枫晚只有沉默。 不说别的,那个红衣女鬼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她了,以至于让她对鬼胎的定义产生了偏差? 要不然,她怎么看见应该被万鬼垂涎的鬼胎生吃厉鬼呢? 还没等林枫晚思考出个所以然,看着自己母亲不为所动的小姑娘却急了,更加用力地抱住了林枫晚,更加卖力地大哭:“呜呜呜……妈妈,世界上真的有鬼,鬼要杀我,鬼好吓人呜呜呜……” 林枫晚看着她这模样,叹了口气,到底把她抱了起来。 “你以后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当了演员说不定还能给我捧个奥斯卡回来。”林枫晚掏出湿巾擦拭她脸上的泪痕,声音里充满无奈。 林白白哭得一抽一抽的,她抬着头,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委屈地看着林枫晚,一脸无辜: “妈妈你在说什么?白白听不懂~” 林枫晚还能怎么办,抱起小家伙,给她擦了擦嘴,无奈道:“我不是告诉你别离开我身边吗?这次是遇到了你能打赢的鬼,下一次呢?白白,你是鬼胎,所有鬼类眼中的美食。你能保证自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平安无事?” “白白饿~”看终究是没骗过,小姑娘也不再辩解了,而把脑袋埋进林枫晚的胸口,委屈巴巴地开口。 林枫晚捏着她的小脸往两边扯:“你忘了这村子里还有一只杀了数百个人甚至上千人的厉鬼了吗?” “可是,她不在啊!”小姑娘说。 啥? 林枫晚愕然。 “她不在村子里,今天不在。”林白白弱弱道。 “……” 所以,这一天这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林枫晚无语了,倒是没怎么怀疑林白白的话。 “那回去睡觉。”她叹了口气道,“以后不许乱吃这种不干不净的东西。” 林白白乖乖点头,却又抓住了林枫晚的手,抬头看她:“那我们明天怎么办啊?” “简单啊,”林枫晚撇了撇嘴,“今天下午休息之前我就给轮胎放了气,其中一个还被我扎了个大洞,明天正好以此为借口多逗留两天。” 说着,她拎着林白白继续回去睡觉。 一夜好梦。 第二天早上,林枫晚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 “吃饭吗?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净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屋外,传来了程安的喊声。 林枫晚往外看了一眼,拒绝道:“不用了,我吃不惯。” 她去车上后车厢里把满满当当的各种零食和速食抱了出来,拿出一些分给了村里的孩子,又拿出两盒自热火锅等待加热包把饭煮开。 这些东西倒不是她特地为孩子准备的,而是原本为自己准备的。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出门在外,还是往穷山沟跑,说到底还是要多注意的。 林枫晚给自己在车里备了两周的口粮,这也是她给此行设下的最大天数限制,在这些天里,她不会进食或者饮用外头的任何东西,也无论是谁递给她的。 如果到了时间还没找到鬼或者说解决鬼,那她就必须走了,不会在这儿多浪费一分一秒。 速食小火锅的味道并不怎么好,但是也能下咽。百无聊赖地吃完了一盒,抬头就见门口冒出一堆小孩脑袋正对着那盒吃完的火锅狂咽口水。 对她来说可以被归为难吃的东西,对这些孩子来说却是从来没有品尝过的美食。 “要尝尝吗?这东西叫自热小火锅,这几年吃的。”林枫晚把另一盒打开,放到程安面前,教她使用,“这个是加热包,加入一些凉水进去这个加热包会自己发热,水没过这条线就行了……” 盖上盖子,小火锅很快冒出了热气,程安却是偏过了头不想再看。 “这些东西我也不懂,这东西你要吃你吃,我不吃。”她说。 她在拒绝这些外界来的,她不了解的东西。 “别这样,”林枫晚有些无奈,“就是不打算回城里了,城里来的那些好东西也没必要拒绝啊。不过你们要是谁改变了想法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带你们进城找工作。昨天的话也没骗你们,虽然公司刚成立,但我确实也算个小老板来着,养你们这些人也足够了。要不要考虑跟着我干啊?我可以不招别人,只招你们,你们在我的地盘干活,睡觉住宿舍,宿舍有空调又有wifi,食堂天天大鱼大肉,你们不想接触别人就不接触,完全可以享受着现代化的待遇,过着自己的生活。” 虽然所谓食堂和员工宿舍还是没影的事,不过她可以现建啊!这不已经快过完了一个月,萨维尔的下笔房租马上就要到账了,钱完全够用。 程安有些心动,她就是自己不想回去,也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 不过想到了什么,她略作犹豫,还是摇了摇头:“不了。” 接着,不等小火锅煮开,她便站起身,拿了一些馒头又打了一大盆菜,端了出去。 村里的房子很破,大多都是草屋。 唯一一户水泥和石砖垒成的房子,在这一片地方可以称得上是豪宅了,那是村长家。 或者说,前任村长家。 程安打开门,端着菜走了进去。 通过开启的门可以听见,那里面传来的此起彼伏的铁链拖动的声音,以及嘶吼声。 第150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八) 再一次招安失败,说不丧气是不可能的。 可惜了,要是把村里的人都招过去,公司的用人危机就解决了。 一群无牵无挂,无依无靠又无家可归,还不怕苦不怕鬼的女孩子,其实才是最适合她企业的人。 这群人要是住进员工宿舍,基本就可以断绝和外头人的沟通,又不会被人抓住软肋和把柄,完全不用担心泄密问题。 至于那些孩子,大不了一起住进去呗。 “忘川”作为人间的企业,它的组成人员注定大部分要由人类构成,有据可查的那种。 正好,等找到长发水鬼后也可以开展生发洗发水业务了,这个可不能是无本买卖了,林枫晚打算自己引入一条洗发水的生产线,然后投入生产。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各级的工人 而作为一个主打防拐卖产品的公司,帮助被拐妇女解决就业问题也是理所当然。 正当林枫晚暗自惋惜之际,林白白告诉她,那女鬼回来了。 女鬼一回来林白白便团在林枫晚腿边瑟瑟发抖,一句话也不说,看上去像是一只被吓傻的小鹌鹑。 林枫晚能看出来,她是真的怕。 会吃鬼的混世小魔王很怕这个鬼,她对红衣女鬼可没这个态度。 看起来,这鬼的实力应该很不错。 再然后,林枫晚拖着一脸惊恐不肯走的林白白,径直朝着目标人物的方位赶去。 到了地儿,林枫晚见到了那只鬼。 和胸口缺了一块,脸色青紫的红衣女鬼不同,她浑身上下都是完好的,黑色的长发,漂亮的眉眼,雪白的长裙,恍若校园初恋女神站在了林枫晚的面前。 这鬼,是真好看…… “您好,可以和您谈谈吗?”林枫晚走上前,一边说,一边去看女鬼的脸。 “别误会,我不是来杀你的,也不是来为民除害的,相反,我是来三顾茅庐的。”见女鬼身上流露出敌意,林枫晚不紧不慢地解释道,“不知道你今年多大?学历如何?有什么特长?可以的话,希望你能报得详细一点,我会根据你的情况为你安排职位。” 女鬼茫然了。 她一脸问号地看向林枫晚,心想这个女的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至于林枫晚说的话,她没听进去一星半点。 她都是鬼了,鬼还工作什么? 是嫌当人的时候996没够,利用厉鬼无需睡眠的体质赶着007吗? 何况她要工资也没用,别的鬼有工资了还能帮一帮家人,而对她来说,这份工资拿的是真的没用。 于是她直接拒绝了,她也有拒绝的底气:“抱歉,我对你说的东西没兴趣,请离开。” 林枫晚笑了。 “我有那么点认同你,所以我们用个和平的方式谈,”林枫晚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苹果,改变了它的空间维度,然后递给了女鬼,“尝尝?” 女鬼见她这样,知道她是没什么见识的,失望地摇了摇头: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你也许不知道,鬼的身体碰不到非生命体的实体。像是桌子椅子这种东西我们都碰不到,像是一些普通的水果蔬菜也不行。”女鬼说着,想了想,又道,“但是能碰到猫狗和一些动物……应该和它们的灵智有关。植物可以完全靠本能生长,动物要活下去就必须拥有一些自己的智慧,这种东西大约也是灵魂形成的关键。” 自然也是鬼魂形成的关键。 她说完,以为林枫晚会惊愕或者放弃,哪知道她还是保持着那副笑眯眯的神情,对着她招手:“你要不要过来亲自试试看?” 亲自试还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女鬼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接那个苹果了。 她是一只新诞生的鬼王,建国以来,国内的第一只鬼王,实力基本可以忽略各种阴谋诡计。 她接了。 然后,冰冰凉凉的触感就从手心传导了过来,那是一种熟悉的,女鬼却有好几年没有体会过的触感。 这是?! 女鬼瞳孔一震,不可置信地捧起苹果,苹果在脱离了林枫晚的双手时并没有脱落,而是被女鬼捧在了手心。 女鬼盯着苹果,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霎时间,一股酸甜可口的味道溢满口腔,带着苹果特有的清香。 那是梦中的味道,是她以为自己以后永远没有机会尝到的味道! 她一下子想起自己当年万千宠爱于一身,那骄傲又悠闲的时光,想到她坐在沙发上,喋喋不休地和奶奶说着游戏里发生的事,头上挂满银丝的老人就那么含笑看着她,手里的水果刀却一刻也不停,苹果皮一圈一圈地脱落,只剩下完整的果肉,被老人递给了她。 她记得自己随口咬下的第一口果肉,也是这样甜滋滋的,冰凉凉的,那水果的香气一下子钻进了人的心里。 女鬼的眼泪忽然就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她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流淌。 她好想回家啊,她好想爸爸妈妈还有奶奶,她想扑到他们怀里放声大哭,可惜她不能,她永远地死在了这座荒山里。 因为逃跑,她的双腿被打断,指甲被拔掉抓了回来,那个男人想对她用强,她就一口咬断了那男人的命根子,于是男人让人敲碎了她满嘴的牙,拔掉了她的舌头把她沉入水中,让那些妖鱼一点一点啃食着她的血肉,直到浑身被啃成白骨,她也没有失去意识。 支撑她留下来的,一开始是突破极限的恨。 后来—— 女鬼闭上了眼。 “我叫顾雪颜,这个名字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女鬼终于开口了,她擦干了眼泪,放下了捂住嘴巴的手。 林枫晚隐隐觉得有点耳熟,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你想让我替你做什么?”顾雪颜问。 她认为,林枫晚既然敢冒险带着鬼胎来找她,那所图的事一定不会小。 毕竟,她是现在华夏地区唯一的鬼王。 虽然晋级才两个月,那也是华夏地区最强的鬼,需要她来办的事,一定很难,非常难! 甚至,很可能还见不得光。 顾雪颜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一聊到产品项目,林枫晚顿时回神,也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对着顾雪颜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热情推荐道: “是这样的,我们‘忘川文化’是一个致力于反拐卖的新公司,秉承着‘厉鬼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采用厉鬼独特的技能来完成科学不可能完成的事。但是我们并不是反科学,我们是和科学互补!就在半月前,我们的公司研究出了一项新成果,新成果通过全自动定位对拐卖——” “长话短说。”顾雪颜冷冰冰道。 “……好,”林枫晚忽然感觉这女鬼的性格和海莉有点像,那也是她从小养大的宝贝闺女,贴心小棉袄,于是连带着对顾雪颜的态度也慈爱起来, “我听说您头发泡过的水可以达到生发效果,并且效果奇佳,因此我想请你作为我们的产品经理,带领忘川开辟新的生发洗发水儿市场。” 林枫晚说完,顾雪颜愣了一秒。 两秒。 三秒。 她嘴巴微张,愣是半天没反应过来林枫晚说的啥。 不是,您这上半段跟下半段接的上吗? 哦,接得上。 但是这不是重点! 顾雪颜的脸有些隐隐扭曲:她没听错的话,对方是说想请她去研发洗发水的? 她竟然请一个鬼王,国内唯一的鬼王,甚至现在她在鬼界的地位甚至相当于古代的皇帝,然后去给她研发一款洗发水!! 顾雪颜脑袋想破了,各种假设都做过了,但是愣是没想过会是这个答案! 所以,她的脸略微扭曲,并表示难以理解。 “……能请您再说一遍吗?”顾雪颜重复道,“我没听清。” “我听说您头发泡过的水可以达到生发效果,因此我想请你带领忘川研发新型的生发洗发水,开辟新的生发洗发水儿市场。” 顾雪颜懵了。 没听错。 她历经千辛万苦,在完全不了解皇帝性格的情况下,冒着几乎必死的风险携重宝闯入皇宫并拿出让皇帝无法拒绝,甚至把皇位给她坐着也不是不可以的条件,为的是挖皇帝去她公司卖洗发水。 第151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十九) 这是顾雪颜变成鬼以来听过的,最离谱的逻辑关系。 但是,这狗屁的逻辑关系在眼前这人的脑子里竟然是完全成立的。 这该不会是个精神病? 顾雪颜怀疑起来。 正常人会想着让鬼王去给她卖洗发水? 不过—— 她也并不讨厌。 她原本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也从来不想当什么鬼王。 她杀了三个村子的全部男人,是为了讨那座装满尸体的湖水中,加上她的一千零一条人命。 那是活生生的少女,那是刚刚出生的女婴。 她们的灵魂被那玄门法阵困在湖底,生生世世不入轮回;她们献祭了自己,等到她来的时候把自己献祭给她,一千条枉死的冤魂,成就了一只百年不遇的厉鬼。 吸收了湖里的冤魂,她成了鬼王,突破了湖边的封印,带着其他人的期待,屠灭了这几个充满罪恶的村子。 她要让他们死在恐惧与绝望里,要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于是,不经意间,身上又是染了千人的杀孽。 因为她是百年不遇的凶物,别人有怕她的,有崇拜她的,有忌惮她的,有痴心妄想的,各种目光都聚了过来。 她懒得顾及,也并未承认,只是一心一意地寻找着漏网之鱼。 那一天她一下子杀了太多人,那些人死后大部分变成了鬼,她一时分心竟然让那鬼跑了两个。 也是因此,她在这儿留了两个月,去寻找那两个逃脱的鬼。 好在,昨天找着一个,只是剩下那个到底是不知所踪。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身份?”顾雪颜神色复杂地开口,“我是顾西洲的女儿,是吸收了数千灵魂、杀死了上千人的鬼王,是现在玄门和鬼界所有目光的中心,你还要请我去给你卖洗发水吗?” 林枫晚听后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诧异。 她终于想起来在哪儿听过顾雪颜这个名字了。 这不是那位江州首富的独生女吗? 这孩子一年半前失踪,她家里为找她找疯了,顾西洲直接在全国发起悬赏,短短半年时间对顾雪颜行踪的悬赏从三百万人民币追加到一千五百万美金,范围直接从全国扩大到了整个世界,曾经这高额的悬赏一度让网上闹的沸沸扬扬。 结果,那个从小受尽宠爱的女孩,竟然是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这种地方么…… 好,也不算是悄无声息,但是终究是人鬼殊途了。 “玄门想杀你啊,”林枫晚叹了口气,“你要不要过来,我保护你啊。” 没想到会听见这种回答,顾雪颜愣了。 她承认林枫晚所能提供的,做人的味觉很吸引人,但是,还是觉得她说自己对付整个玄门有些太痴心妄想了。 玄门现在虽然式微,但是那也绝对不是一个人就能单挑的! “玄门不想杀我,”顾雪颜哭笑不得,“他们恨不得我晚点消失。你可能不了解什么是玄门,玄门这种东西不是一个个门派组成的联盟,而是一个个掌握着古老秘术的家族组成的联盟。门派和家族最大的区别是,他们不教外人。他们对自己家那点传承严防死守,绝不透露;而玄门的独特性在于,即使你拿到了他们的秘籍,在没有人指点的情况下也无法自己修炼。 因为能杀鬼,所以他们一直显得高高在上,在这个过程中,只要那只鬼不是闹得太大需要玄门去组团杀掉换功绩或者惹上了这群人的亲朋好友,玄门是不会管的。他们管的就两种情况,一种是素有恶名的厉鬼,他们会杀了鬼换取名声;另一种是别人拿着足够的钱跪下求到他们跟前的,这种的接不接还考虑他们心情。而我,这种动动手就能让他们付出巨大代价,身上又挂着正义之名的鬼,他们是不会交恶的,又因为我是现在唯一的鬼王,他们是唯一能对付我的人,我的存在更能帮他们巩固地位,以至于说不定我将来遇到危险了,他们还得组团跑来救我一下。” 有时候,帮你提升你的地位的不是你的功绩,而是你的敌人。你的敌人越强,越恶,就越说明你的必要性,毕竟你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人。 她屠村两个月了,怎么可能没有玄门中人上门?她没被拐之前,家里也是和他们打过交道的。 只不过玄门来了没多久就走了而已——他们向她这位新鬼王表达恭贺顺便赔罪,但是却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向鬼王释放善意。 “算了,我可以跟你走,但是要等等。”顾雪颜说,比起当上鬼王站在人类对立面过上和曾经理想的完全不同的人生,她其实更想回家,更想回去上学,将来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 而现在这个样子,原本她也不知道做完一切后自己能干什么,回家的话反而容易给家里带来祸患,如果能有个不怕麻烦的容身之地,或许也不错。 “我现在走了,这里的女人就会变得无依无靠,我要把她们安顿好才能跟你走。”顾雪颜说。 林枫晚眨了眨眼,第三次试图挖人:“不介意的话可以把她们一起带来,正好我的公司还缺人。在那里不会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如果他们想不出去,一辈子待在公司也行,带上家人也行。” 顾雪颜愣了愣,接着摇了摇头:“不用了,你不行。” “能给个原因吗?”林枫晚没忍住问。 顾雪颜的眼神深邃了几分:“你知道山上那座湖吗?每当有女婴出生就会被扔进湖里,拐来的女孩死掉也会被扔进去,偏偏上头有玄门的法阵挡着,除非厉鬼突破到鬼王才能破开法阵,于是,一只只鬼被投进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我,是第一千零一个。” “我吞噬了他们,能吞噬成功的原因不是我厉害,而是里面大部分厉鬼自愿让我吞噬。而他们选了我作为主体,是因为村子活着的女人还需要照顾。你看见的都是村子里正常,神志还清醒拥有一定劳作能力的女人,但是也有很多人被救出来后,神志已经不清醒,身体残疾,或者严重亏空,已经离不开别人的照顾,也从事不了任何体力劳动。她们没有去处,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接纳他们,家人也不愿意要,只能被集中在村子里一起照顾。而她们选我,是因为我是顾西洲的女儿,是唯一一个现在有能力安顿所有人的人。我离开村子后可以联系爸爸给他们安排最好的疗养院,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工作,可以给她们请最好的心理医生……所以,她们把作为鬼王活下来的机会交给了我,我晋升之后,身上残缺的部位也被补齐。” 安顿好村子的人,是她对那些已经死去的鬼的承诺。 “国家知道你的存在吗?”林枫晚又问。 顾雪颜犹豫着,点了点头。 “那这样,”林枫晚提出了另一个方案,“你先回家安顿着,之后我过来我们开展新业务后,就创办一个帮助被拐的妇女和儿童重新踏入社会或者疗养后半生的基金会交给你打理。以后每一年,我们将往里头投入洗发水产品的一半利润作为资金,基金会的人和事也由你来安排可以吗?” 第152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十) 顾雪颜答应了。 变成鬼,她变强了,寿命接近无限,其实也不是没有遗憾的。比如她摸不到实体,也吃不了任何美食了。 如今,林枫晚的能力能补足这方面的短板,甚至为她量身打造鬼食堂鬼宿舍也不是不可能,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跟着干呗! 就这样,林枫晚这一趟喜提新产品和产品经理以及十八位跟鬼打过交道的员工。 村子里的女人不愿意接受她也是因为不相信她和要照顾那些神志不清的女人,现在顾雪颜一出面,后顾之忧就解决了,林枫晚很轻易说服了这些人。 林枫晚发现,这些女人现在对成年男性有着严重的心里排斥,却非常感激和服从顾雪颜这个把她们从地狱里拯救出来的鬼。 就这样,这一趟旅行圆满结束,林白白也终于喝上了她心心念念的新鲜的血。 但是,对于这个结果,也不是所以人所有鬼都满意。 比如某只红衣厉鬼。 “是这样的,这是我们公司的产品经理,带来给你认识一下。”寂静的异空间里,林枫晚带着顾雪颜,一脸微笑地对着红衣厉鬼介绍。 顾雪颜就安安静静飘在林枫晚身侧,居高临下地蔑视红衣厉鬼。 而红衣厉鬼却是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几乎把自己一口银牙咬碎。 磅礴的恨意从她心中迸发,以至于她看向顾雪颜的眼睛里都多了几分恶毒和憎恶。 可恶,太可恶了! 这是潜规则,这是不平等条约! 她不甘地发疯冲着林枫晚大吼道: “凭什么都是杀人,她就有正规编制和五险一金?!” 她在心里嫉妒的要疯了! 凭什么,凭什么啊?! 她不过杀了五十来个人就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不时地还要被痛殴一顿,凭什么眼前这个,看她身上的血煞之气,少说也是鬼王级别的了,那就说明,她起码杀了一千个人! 杀五十个人的无期劳改,杀上千个人的高官厚禄伺候,这特么有没有王法?! 而跟着妈妈进来看猴的林白白,突然探出头,脸上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 “怎么样?羡慕吗?嫉妒吗?哎呀呀真可怜啊,我们都有大鱼大肉都能到处乱跑就你不能,略略略~” 她抬着下巴,用非常欠打的语气开口嘲讽,气得红衣厉鬼眼珠子都红了,扑过来就要打。 林白白急忙抱住林枫晚的腿,泪眼摩挲,声音中带着哽咽,控诉道: “救命妈妈!她要打我!” 听完了全程的林枫晚:“……” 她面无表情地给了红衣女鬼一脚。 红衣女鬼被踹开,这一刻,她看着一脸冷漠的林枫晚,看着一脸得意的林白白,再看看居高临下地顾雪颜,心中的委屈顿时憋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凭什么,凭什么你们都欺负我,都欺负我!” 她在地上撒泼打着滚,却没有一人为她动容。 尽管她的形象凄惨,受尽委屈,甚至还可能有一段凄惨的身世。 但是这不是她去伤害那些无辜之人的理由。 顾雪颜杀光了附近三个村子的男人,这些男人也没有全惹她,那又怎样?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报完收手,如今高官厚禄伺候也理所当然。 她来也就是带顾雪颜认认鬼,认完后就带着顾雪颜走了。 漆黑的空间里,又只剩下红衣厉鬼一只鬼,她的脸色青的可怕,抬头,视线触及脚边的晴天娃娃,忽然抓起一把来,狠狠地朝着远处砸去! 却也只是无能狂怒罢了。 “我不认识她,”出了异空间,顾雪颜开口了,“她也不认识我,我确定了。只是不知道她从哪得到我的消息,所以想着通过你把我拉下水。老板,你要小心了。” 林枫晚回头看,笑着问:“小心什么?” “小心她。”顾雪颜说,“等着看看,看看她还会不会攀咬其他鬼。我们互相不认识,她供出我大约是想借我杀你。即使你赢了也没关系,我被关到这里就会被迫和她暂时统一战线了。现在我没如她的意,她很可能还会有所动作。如果她继续攀咬强大的厉鬼,那就说明我的猜测是对的。” 她一点不奇怪红衣女鬼怎么知道的她,因为她是鬼王。两个半月前,从她突破那高人设下的封锁的那一刻,就成了鬼王,哪怕不知道她是谁,附近的鬼一定能感应得到出现了新的鬼王。虽然此后两个多月她都窝在山里,但是出现新鬼王这种爆炸性的新闻在鬼界一定会广泛引起讨论。 红衣女鬼也是鬼,听到什么消息再正常不过。 “知道了。”林枫晚点头,也没说自己不怕。 “就是有其他鬼,我近期也不会去招惹了。咱们公司现在有两种产品了,在把这两种产品市场打开之前,我不考虑开辟新的市场。”林枫晚说完,又预约着把摩天大楼的一些空房间改成了宿舍,建立了食堂,进行了一些专业化改造。 同时,在第二个月房租发下来后,她买下了一个生产洗发水的工厂,开启了研发工作。 一个月后,追踪娃娃的订单在一些人的口口相传中小小地爆了一下,林枫晚便也趁机推出了新产品。 新产品忘川牌洗发水售价高达198,一瓶容量才500l,可谓是非常昂贵。但是在顾雪颜的改造下,这一瓶洗发水洗个次头就能让头上长出发岔,多洗几次就能造就一头无副作用的秀发!不仅生发,就是有头发单纯想长长,这效果也是杠杠的! 198的原价,公司含泪赚了190,分出去95给基金会,剩下的也有十二倍的利润。但是因为效果真的好,第一批广告投放出去后,来购买的人络绎不绝,复购率高的吓人——哪个中年秃顶的男人,没几个同样秃顶的亲朋好友呢? 因此,这项产品的收益也很快超过了追踪娃娃,甚至反过来给追踪娃娃带了一波流量…… 此后,平安无事。 公司的事解决的倒是快,但是家里的事却让林枫晚有些犯愁。 林白白长到大约三岁大的时候终于不像以前那样快速生长了,身上的非人特征也基本褪去。按理说现在应该是时候送她去幼儿园了,但是别说她是鬼胎在幼儿园里可能会遇到危险,就拿最简单的来说,这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 对,有出生证明,但是这出生日期是两个月前的啊…… 就她这个大小,怎么也得等到五六岁才能用长得快这个借口糊弄过去…… 还没等她想明白,这一天,她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来了。 林枫晚原本以为是公司的人打来的,拿起手机一看愣住。 来电显示孙玲玲,是原主的好朋友之一,当初和原主一起探鬼屋的那几个,自打原主被赶出家门后就和原来的朋友断了联系。 迟疑片刻,她接通了电话。 “喂?” 谁知道电话一接通,对面就传来了女人惊恐的喊声:“救命!它来了,它找过来了!救我,要不然我们都会死,都会死!!” 电话另一头的女人胡言乱语地嘶喊着,嗓子都喊破了音。 然而她只说完了这段话,还不等林枫晚问个明白,电话便啪一声挂断了。 林枫晚回拨过去,电话几乎是立刻被接通。 “咔咔咔咔咔……” 接通后,对面已经没有了孙玲玲的声音,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接着,不止手机里,就连林枫晚家的客厅里也开始回荡着那诡异的笑声,那声音十分清晰,仿佛就在耳边,却让人找不到是哪个方向传来的。 对面的东西大概率不是人类了。 林枫晚沉默片刻,换上另一个新买的手机,点开一段搞笑视频,调到最大的音量,对着手机听筒播放给厉鬼: 杀猪般的笑声立马响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哎呦老铁……” 接着是猥琐的笑声: “嘿嘿嘿嘿嘿嘿……” 顿时,恐怖的气氛被打破。 手机另一头的笑声戛然而止。 然后,输不起的厉鬼啪一声地挂断了电话。 第153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一) “姓名。” “林枫晚。” “年龄。” “18。” “性别?” “男。” “嗯??”正在记录的警员猛地抬头。 “开玩笑的,女,女。”林枫晚叹了口气,继续乖乖地做着笔录。 “你知道孙玲玲死了吗?” “知道。” “她生前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你的,你们说了什么?” “她向我求救。” “那你给她回拨电话后你们又说了什么?” “我给她放了搞笑视频。” 警员敲了敲桌子:“正经点!” 林枫晚无辜:“是真的,手机接通后,对面不知道是哪个孙子一直笑,一直笑,为了笑的比他更大声,我就找了个搞笑视频放到最大音量,成功把他气的挂了电话。我手机上有播放记录。” 林枫晚拿出手机给警员看,警员十分惊讶,他想不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奇葩。 “不是,你当初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才让你再听见电话另一头有诡异笑声的时候,决定笑回去的?”警员忍不住问道。 “就是,”林枫晚想了想,说,“我这个人不吃亏,输啥也不能输气势是不是?” 警员无语了。 而后,他决定绕过这个话题:“你知不知道,孙玲玲她给你打了电话后,忽然对着镜子挠花了自己的脸,然后对着镜子用手生生掐死了自己?” 林枫晚沉默。 她不知道,但是猜到她的下场估计好不了。 “我们两个多月没联系了,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联系我。”林枫晚叹了口气,道。 “最后一个问题,”那记录的警员抬头看向她,“你知道她口中的‘它’是谁吗?” 林枫晚一怔。 她没有向警员完整叙述电话的内容,那警员是怎么知道的? 随后,她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林枫晚被放出来了。 她没有动机,没有能力,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警察找她也就是问个话。 只是出来的时候,她正好和做完笔录的另外两个人撞上。 赵暖和蓝玉儿。 原主一同探索凶宅的另外两个同学。 她们怎么在这儿? 林枫晚心里诧异,原主和赵暖并不熟,赵暖是孙玲玲牵线带来的;原主和孙玲玲关系也只称得上一般,不过和蓝玉儿关系很不错,蓝玉儿和孙玲玲关系也很不错。 时隔三个月,三个人以这种方式见面,林枫晚还是感到有些怪异的。 不过碰见了,总该打个招呼,毕竟原主离开秦家后唯一剩下的手机,还是蓝玉儿给的。 “小玉?”林枫晚开口叫道。 走在前头的蓝玉儿听见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随后怔住,声音中带着几分不可置信:“晚晚?” 她现在的模样和曾经天差地别,此时的她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一向精心保养的头发也变得干燥毛糙,完全没有昔日开朗大小姐的模样,而是像一个精神病院走出来的疯婆子。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林枫晚看见她这副模样,忍不住问道。 蓝玉儿没有回答,而是上下把她打量了一遍,语气复杂:“你过得倒是不错。” “算是。” 林枫晚没有在这上头多说,而是看向了一同回过头的赵暖。她的状态也很差,眼神比蓝玉儿更加呆滞,动作也僵硬的很。 “她刚被从精神病院接回来,以死相逼换的这次出来的机会,现在脑子还不太清醒。”蓝玉儿舔着干裂的嘴唇,看向林枫晚的眼中有着难以理解的复杂,“我以为你死了。” “出什么事了吗?”林枫晚问。 “找个地方聊,你现在住哪儿?”蓝玉儿没有直接回答。 这问的林枫晚有些尴尬,沉默半响,她还是带着两人回了改造后的凶宅。 反正这宅子迟早也要见人的。 而两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到了那辆炫酷跑车停靠的位置后,双眼都忍不住地瞪大! 这目的地赫然就是她们三个月前逛过的那个凶宅啊! 只是现在这模样,那还能叫凶宅吗?! 巨大的铁门被清除了锈迹,变得黑亮光滑;破损的墙壁被修补完整,墙角爬上了一丛丛绿叶和鲜花。门内的草地被修剪的整整齐齐,道路平坦,墙面整洁,金发碧眼的女仆穿着女仆装正在认真地修剪着草坪,见林枫晚带着人回来,她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计,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 “欢迎主人回家。”美貌的西方少女用如此谦卑的语气说完,便低下头不动,直到林枫晚说了“起来”,她才抬起了头。抬头的时候,她便是脊背挺直,对着蓝玉儿和赵暖微微一笑,接着便继续做起了自己的活计。 而蓝玉儿和赵暖,已经是张大了嘴,满眼震惊。 很快她们发现,她们震惊早了。 推开别墅的大门,高调奢华的内景就显露出来。 从里面看这个房子的空间格外大,简直不像是别墅,倒像是一座城堡。里面的一草一木,甚至每一个摆件都像是从中世纪城堡里搬出来的,单凭这些精细的造型就可以判断它们造价不菲。 秦家夫妇也算是个小豪门,赵暖和蓝玉儿既然能和原主混到一起,那也不是什么没见识的。 相反,她们的见识比一般人多,一般人只会为这内设的豪华而震撼,对于究竟花了多少钱,又需要什么样的背景才用的起的并不知情,而赵暖和蓝玉儿不一样! 她们对这方面可谓是如数家珍! 因此,她们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东西的昂贵。 不止昂贵,很多东西少说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都属于文物级别,然而,现在它们就在这个家中,大喇喇地随手放着,充当一个摆件。 而且这手工工艺,那也是极品…… 而这时,萨维尔的管家走了出来。 头发花白的老人戴着金丝眼镜,身穿燕尾服,如同绅士般优雅。见林枫晚带了人来,他也是弯下腰,恭敬问道:“几位小姐,要喝点什么?” “三杯红茶,”林枫晚说。 管家领命,扭头就去厨房泡红茶了。 不多时,他便端着热气腾腾的红茶走了过来。 蓝玉儿和赵暖看着这套泡茶的杯子,心都在颤抖。 这套茶具是少说也得上百万了,算上历史附加价值还能更高。她们家虽然小有钱财,但是也绝对没有有钱到用这种东西喝茶! 秦家也没有! “晚晚,这是怎么回事?”蓝玉儿的手都在抖,她想拿茶杯起来喝,又怕自己一直抖的手不小心打碎了茶杯,颤颤巍巍半天,终于是没能拿起来,而是抬脸一脸震惊地望向已经安然喝茶的林枫晚。 林枫晚知道茶杯很贵,但是这东西对于林枫晚来说也就是个器具。 别说几百万的茶具,就是再往上翻个一百倍,对她而言该喝也得喝。 听见蓝玉儿终于问了,林枫晚便拿起了早就准备好的说辞: “我找到我亲生爸妈了。” 所以? “我外公是迪拜的富豪,家里的钱多到花不完。我妈是混血,她和我爸结婚后就定居迪拜了。我一岁半的时候,他们带着我回华国探亲,结果一个没注意我被人贩子抱走了。我不是被人扔进孤儿院才被收养的,我甚至去查了,孤儿院没有我的领养记录,我是被拐卖,然后直接卖给秦家的。” 林枫晚为自己的身世一锤定了音:“我找回自己的父母后,他们邀请我去迪拜居住,我不习惯那里的环境,没去,于是他们买下了这个房子送给我,并决定每个月给我打12亿人民币作为零花钱。” 第154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二) 12亿人民币? 零花钱? 这两个词是怎么组到一起的?! 两人的大脑都宕机了,如果说原先他们只是手在颤抖,此时心也在颤抖了。 这这……这怎么可能啊!! 每个月12亿零花钱,这家里得有钱成什么样啊? 等等! 迪拜? 好像也不奇怪了—— 才怪! “你你你……你说的是真的?!”蓝玉儿话都说不利索了。 “当然是真的,”林枫晚去房间把萨维尔送她的那箱珠宝抱了出来,一打开里头金灿灿的一片顿时闪瞎了蓝玉儿的狗眼。 “这是我外公送我的,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挑几件,有什么难处我也可以帮忙。”林枫晚善解人意地说着,“经过这么一遭我可算看明白了,别看我以前身边围了一大群人,可是秦家一跟我断绝关系,那群人全跑了,帮我的就你一个。他们都去舔回来的真千金了,甚至当初没少帮着她来反过头挖苦我——可笑的是人家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这一刻,蓝玉儿觉得,平时善良一点还是有好处的。 当初林枫晚黑料缠身她家里也让她少跟林枫晚接触,但是她想着毕竟这么多年的朋友再加上她也怪可怜的,她也知道林枫晚是被诬陷的,于是就给她塞了一部手机外加三百块钱——她当时身上只带了三百现金来着,当时送出去的时候,她万万没想到还有等到回报的一天。 回报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而且好友的身份直接来了个惊天大逆转! 当初秦家人对好友冷嘲热讽,现在好友的身份,秦家想攀关系都攀不上! 就好友这人生,过得跟话本子似的,说出去谁信啊?! 她先是激动,非常激动,接着激动的心便冷静了下来。 “你怎么把家安在这里了?”蓝玉儿静下心后,又觉得有些脊背发凉。 “这个故事就比较漫长了……”这属于是林枫晚没编好的那部分,于是只能交给蓝玉儿自己脑补。她对着身后一个房间招了招手,道,“白白,过来。” 霎时间那个房间的门被推开,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娃娃哒哒哒地跑了过来。 小姑娘长得讨喜极了,不说脸本来就非常好看,声音也是甜甜的,对着蓝玉儿和赵暖就鞠躬:“姨姨好!” “这孩子是?”蓝玉儿惊讶地看着林白白,不知道这孩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们还记得当初咱们在凶宅遇上鬼了?除了李雪咱们全逃出来了,只是我出来后立马怀孕了。”林枫晚压低了声音,“当时这屋里是真的有鬼,不过被白白打死了。白白不是什么黑人后代也不是什么厉鬼,她为了保护我们拼尽全力打死了厉鬼,自己也身受重伤不想魂飞魄散只能借腹转世重生,而重生后会丧失所有的记忆……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女儿。这是我外公请来的高人告诉我的,至于她刚出生时那个鬼样子,其实是因为厉鬼没有被消化的原因。” 而正当林枫晚想编造林白白和宅子关联性的时候,却见赵暖和蓝玉儿脸上一同露出了骇然之色,甚至,赵暖都激动地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这凶宅里的厉鬼被打死了?!” 她们的脸色十分可怕,林白白吓了一跳,装模作样地往林枫晚怀里缩。林枫晚也知道她戏精,同样装模作样地安慰起来。 厉鬼被没被打死林枫晚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自从她入住以后,这凶宅里除了夜里有点怪声之外没见过任何鬼,等她把顾雪颜请来了一次客,屋里的怪声也没了。 顾雪颜看过后,也说宅子里没有脏东西。 现在,蓝玉儿她们这么大反应干嘛? 直觉告诉林枫晚,事情不简单。 于是她继续装傻,做出不理解的模样:“是啊,被打死了。高人也说宅子现在很干净。我外公请来的高人可不是什么坑蒙拐骗的江湖骗子,那是正经的玄门大师。对了你们不知道玄门?其实咱们这个世界是有鬼魂,有地府的,自然也有降妖除魔的玄门……” 说着,林枫晚就把从顾雪颜那里获取的知识又卖了一遍,末了,她道:“也是因为知道这里的鬼没了,我才敢住在这儿的。” 她说完,却见二人的脸色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更加苍白了。 她们像是被吓到了,手一直在哆嗦,仔细听还能听到她们牙齿打颤的声音。 “怎么了?”林枫晚问。 蓝玉儿摇了摇头,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道: “有两个事儿你可能不知道,你别慌,我先慢慢说给你听。第一个事儿,李雪没事儿,她当时和我们一起逃出来了,我记得还是我拉着她的手。相反,你倒是一直没有音讯。我们出来后害怕极了,谁也不敢回去找你,报了警后我们就跑了,然后我就收到你大着肚子被送进医院的消息,还知道你在几天后就生下了一个孩子,我们一致认为是你身上沾染了不干净的东西。也是因此,你住院的那段时间,我们谁都没敢去看你。” 林枫晚也愣了,她感觉到后背有密密麻麻的汗毛竖了起来。她小心翼翼地进行着记忆里的核对:“在我的记忆里,是我跟着你们一起跑出来的,李雪没出来。我还记得你拉着我的手,怎么也不放开。跑出来后我就昏倒了,过后一直被关在医院里,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我还在一直等着警察叫我去询问消息。” 话音落下,客厅内陷入了诡异的安静。 “我确定你是人,我爸花了大钱给我求了张符,能分辨接近我的是人是鬼,所以我才敢跟你来。”片刻后,蓝玉儿从衣兜里掏出那张符,晃了晃,又收了回去。 她终于端起了那只昂贵的茶杯,抿了一口茶,这才接着道: “我们继续说第二件事,自从那之后,我们几个都被鬼缠上了。” 林枫晚再次和蓝玉儿面面相觑。 她可以肯定的是,自己没有被缠上。 她也可以肯定,林白白不具备作案能力。 因为怕一个不留神林白白被哪个胆大妄为的鬼趁她不在吃了,自打知道她身份后林枫晚走到哪儿都带着林白白,可以说片刻不离身。也就刚刚做笔录的时候扔家里一会儿,那也是因为家里有管家还有鬼王留下来的气息。 “是孙玲玲死的时候给我打电话的那个鬼吗?”林枫晚不确定地问道。 “是,就是那个电话鬼。”蓝玉儿点头。 林枫晚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舒完这口气,她几乎立刻就把“放松”两个字写脸上了。 那就指定同林白白没有关系了。 就凭那电话鬼敢在她面前嚣张,就足以说明它对她本人的实力一无所知。 而见到林枫晚反倒松了一口气的模样,蓝玉儿再次愣住。 不是,那可是鬼啊,被鬼盯上了,你为什么不慌?难道因为被盯上的不是你吗? 但是林枫晚是真的不慌。 她低头问林白白:“白白,那只鬼跟过来了吗?” 林白白摇了摇头:“没有,但是她们身上的鬼气很浓。” “那就没事了。”林枫晚脸上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这房子里有高人护法他未必敢来,这样,今天晚上你们和白白跟着我出去睡,咱们做个局把他钓出来解决了。正好我认识一个超厉害的大师,有她在绝对万无一失!” 等等! 我们被鬼缠了三个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竟然已经准备做局杀鬼?! 蓝玉儿瞳孔地震:这就是真正的有钱人的世界吗? “你那位大师靠谱吗?”最后,蓝玉儿还是忍不住问。 “靠谱,绝对靠谱!她是天下第一强,我告诉你,这世界上就没有哪只鬼是她的对手!”林枫晚伸出大拇指夸赞。 毕竟,建国到现在70多年,也就出现了这么一只鬼王。 第155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三) 对方是普通人,还是原主的熟人,林枫晚不想在她们面前暴露太多异常。 可以的话,她还是很想好好低调做人的。 于是她请了顾雪颜。 作为一只从小就习惯了被人注视,成为鬼王后更是在国家和整个玄门那里挂了名的头号厉鬼,扮起玄门中人,顾雪颜无所畏惧。 就是事后蓝玉儿找到了真正的玄门中人去问,他们也只能含糊其辞给一个似是而非都答案。 因此,她来了。 为了让她装得像人,林枫晚暂时把她的身体实体化了。 当然,只是暂时。她对顾雪颜的解释是,这种状态她也维持不了多久。 毕竟把厉鬼变成实体对社会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代表着人寻死就有异能,就能长生不老,人能干的鬼都能干,成为鬼异能者后,还可以通过杀人来升级,不管你杀的是鬼还是普通人…… 如果消息透露出去,世界会大乱。哪怕只有顾雪颜一个鬼变成这种状态,看见她可以实体化后,整个世界的鬼和人类也会为此疯狂。因此,林枫晚一直以来也只是把现实的东西同化到鬼的维度,而不会把鬼这种不能和现实死物交互的空间特性解除。 顾雪颜答应了。 林枫晚便在酒店给蓝玉儿她们订好房间后,带着顾雪颜上了门。 顾雪颜收敛了鬼气,穿着一袭白衣,长长飘飘,再配上周身那独有的气质,别说,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 最起码把蓝玉儿她们唬住了。 “这是顾大师,是能帮你们解决问题的人,你们若有什么情况可以好好跟她说说。”林枫晚介绍完,便坐在了一边。 顾雪颜还在愣神。 她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手心不自觉地摸了摸。 这还是她变成鬼以后,头一次摸到沙发,头一次感觉,自己又变回了正常人。 这种感觉太美好了,美好得让她忍不住渴求更多。 而一旁的蓝玉儿听说救星来了,那叫一个热泪盈眶,如果不是顾雪颜表现得太高冷,她一定会抱住顾雪颜的大腿好好诉一番苦! “顾大师,是这样的。”蓝玉儿深吸一口气,道,“三个月前我们去一个凶宅探险,结果遇到了真正的脏东西。我们吓坏了,慌不择路地逃了出来,不过受害的好像也只有晚晚一个人。最开始,我们是这么以为的。但是很快,怪事就来了。我们开始频繁接到一个电话……哪怕我们不按下接听键,那个号码也会自动接通。刚开始那个号码打通了什么也不说,我们也没在意。但是逐渐的,我们在接听那个电话后,它就会发出很怪异的笑声。我们开始还以为是恶作剧,让人查那个号码但是查不到,我们把他拉黑了,但是依旧能接到他的电话。 之后,终于有一次,在又一次接通电话后,那个号码出声了。她让我自残……关键是我发现我完全拒绝不了那个声音,在他发出命令后,我就控制不住我的身体了。” 说着,蓝玉儿撸上袖子,露出了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 “我发现其他三个人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好巧不巧,正好都是当初一起去凶宅探险的那些人。我们无法拒绝那个声音的命令,只能服从,一次又一次做着伤害自己和他人的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声音的命令也越来越过分……”说到这儿,她顿了一下,“我可以基本肯定,孙玲玲是被那个声音控制着自杀的,因为按照我们的进度,其实也快了。” “那你们非得把手机放在身边吗?”顾雪颜问。 “并不,但是那个声音不一定要拨打我们的号码,如果身边有人,他也可以通过他人的手机来给我们打电话。只是别人都听不见那个声音,也听不见电话铃声,只有我们能听见……”蓝玉儿脸上露出苦笑,“其实到了后来,哪怕方圆五百米内没有手机的存在,隔一段时间耳边也会忽然响起电话铃声。那个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根本分不清他在哪里,而我们只能被迫接受。李雪是最早疯的,她爸妈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接着是赵暖,她因为自残也被送进去了……我们尝试过向周围人诉说世界上有鬼,但是他们都不信,他们以为是我们的精神出问题了。” “之后,我和孙玲玲到处烧香拜佛,求神问道,千方百计地想找到一个解决之法,但是怎么都没有用。不管是那些据说很灵验的寺庙还是乡下的神婆,都是骗人的。终于,孙玲玲死了,我觉得我也快了……因为这个电话是在凶宅之后不久出现的,所以我们一致都认为肯定是在那个凶宅里招惹上了不干净的东西,我们一直以为这只鬼是凶宅里带来的。” “那你们既然觉得他是凶宅里带来的,为什么没有再回过那个宅子?”顾雪颜继续问。 蓝玉儿和赵暖对视一眼,先是沉默,而后齐齐叹了口气。 “我们……不敢……” 蓝玉儿说,“我们就几个普通的高中毕业生,因为暑假才凑到了一起玩,自己有几斤几两我们清楚。如果真是在那个宅子里招惹上了东西的话,我们去不仅很可能找不到解决的办法,还可能把自己搭上。原本我们只相当是慢性中毒,万一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解毒的办法就不用死了;直接去的话,我怕他直接给我们一刀,大家直接一死百了……” 听完她们的话,顾雪颜大致分析出来了。 “是一只实力偏弱的鬼,”她道。 “实力偏弱?”蓝玉儿和赵暖齐齐露出愕然之色。 把他们这三个月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竟然还只是实力弱小的? “弱小的鬼最喜欢整这些花里胡哨的,”顾雪颜说,“鬼和鬼的能力也不同,有那种能力很没用,或者需要很严苛的触发条件的鬼,就很喜欢这样一点一点地磨,磨到人心里失去反抗的斗志,再慢慢弄死。这样等死的人也变成鬼了,也只会逃而不会反抗。” 毕竟,变成鬼后抽的天赋还是很随机的,如果一个能力没用的厉鬼对上一个能力很强并且属于攻击方面的新生鬼,谁胜谁负还不好说。 就是能力没有那么强的新生鬼,要是反扑起来也够这些能力不强的厉鬼喝上一壶的。 所以,不强的厉鬼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驯化猎物,在他们心里种下一个自己坚不可摧的印象,这样即使他们变成鬼之后,也只会想着逃跑而不是反杀。 “那要是实力强大的鬼呢?”蓝玉儿问。 顾雪颜微微一笑,点了点她的眉心。 下一刻,蓝玉儿的头发猛地疯长起来! “啊啊啊啊啊——”赵暖惊叫一声,连忙逃离了蓝玉儿。 在她面前,蓝玉儿的脸肉眼可见地干枯起来,而蓝玉儿疯长的头发却在这时不受控制地缠住了她的双臂,双腿,并且有一缕很长的头发,在这时候突然猛地勒住了她的脖子,并且把她凌空提了起来,眼看着要提着她往风扇扇叶上挂! 蓝玉儿目眦欲裂,拼命挣扎着,她想大声呼救,可怎么也喊不出来! “其实,我不用和人接触也可以。”顾雪颜微微一笑,紧接着,赵暖发现自己的头发也疯长起来! 第156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四) 屋外是昏沉的夜色,屋内顾雪颜坐的沙发对面,蓝玉儿和赵暖两人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不用害怕,我不会杀你们,就是演示一下。”顾雪颜安慰着,“我并没有下死手,也没有发挥全部的实力,就是给你们演示一下强大的厉鬼是怎么杀人的。” 对于她来说,恐惧并不需要日复一日地堆积,只需要在固定的几秒钟时间爆发! 当初每天只杀十几个人,纯粹是吃饭需要时间,一下杀的人多了怕有的人变成鬼跑了而已。 但是对于蓝玉儿和赵暖来说,却并不是这样。 她们刚才切实体验到了濒临死亡的滋味儿,感受到了死亡的阴影。那是比电话鬼更猛烈、更刺激的方式,要是电话鬼是打算这么杀她们,别说活三个月,他们估计还活不了一刻钟! 同时,这也是她们除了凶宅和电话鬼外,头一次现实看到超能力的存在。 “这是玄门的法术吗?”颤抖了一会儿,蓝玉儿渐渐恢复过来,“你可以教教我们吗?” 顾雪颜拒绝了:“抱歉,玄门的东西一般不外传。” 闻言蓝玉儿有些失望,却也觉得理所当然。 “待会儿你们别透露我的存在,我陪你们演一场。等抓到那只鬼后,问问那只鬼是什么来路。”顾雪颜想了想,做了决定。 这事儿确实有些巧,若只是普通的厉鬼害人她倒也不会关注,但是这只鬼出现的时机和目标却很难让人不往凶宅上想。 是巧合吗? 那为什么别人听不到那个鬼的声音,他却偏偏接起了自己老板的电话? 那猖狂的笑声,仿佛在告诉对方,他盯上你了…… 当然,顾雪颜并不担心自己老板的安全。 她担心的是不知名的厉鬼对老板的栽赃陷害。 万一它想栽赃,林枫晚确实是最好的人选。 这可得防着…… 确定了目标,林枫晚便开始分配今晚的房间。 “今晚你们和顾大师睡一起,我和白白睡一间。”天色不早,林枫晚觉得也该休息了。 “那你有危险怎么办?”蓝玉儿有些担心。 “不会,我身上有另一个大师画的符。”林枫晚说,“那个符会保我们平安。” 主要是林白白饿了,得吃饭,她不想当着这两个正常人类的面喂林白白血喝。 而且她确实不怕危险来着。 “不用担心她们,她们没事,跟着你们反倒是危险多一些,毕竟被盯上的是你们。”顾雪颜发话了,“既然如此,今晚我们就一起睡。” 说着,她走进了浴室。 她没调水温,感受着冰凉的水从肌肤上滑落,她享受极了这感觉。 她巴不得那鬼晚一点来,她再多体验几天当人的感觉。 可惜,天不遂人愿。 半夜,林枫晚被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 她打了个哈欠,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手机铃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林枫晚伸手摸了摸,在枕头边上摸到了自己的手机。 点开,那明显的,未接来电的界面就浮现在了林枫晚的眼前。 林枫晚低头看着手机,下一秒,手机竟然自动接通。 “咔咔咔咔咔咔……” 诡异的笑声再度从手机里传了出来,接着,便是一道贪婪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去帮我,勒死你身边的那个鬼胎。” 林枫晚感受了一下,好像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怪尴尬的。 见林枫晚迟迟没有动,那鬼还以为是林枫晚在和她体内的意志作斗争,于是加重了语气:“你去勒死那个鬼胎!” 林枫晚点头,接着问林白白:“那只鬼在哪儿?” 林白白乖巧地指了指天花板。 …… “啊啊啊啊啊啊——” 半夜,蓝玉儿被杀猪般的惨叫惊醒。 她醒来先是到处张望了一番,没看见有什么人,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这次蓝玉儿听清楚了,就在隔壁! 她顿时急坏了忙摇晃着顾雪颜: “顾大师,顾大师,您快醒醒!晚晚可能出事了!” 顾雪颜悠悠转醒,眼睛迷蒙地听了两声惨叫,随后打了个哈欠:“没事儿,睡,那边不会有问题的。” 然后,她继续闭上了眼。 “可是——”蓝玉儿还想再说什么。 “你没听见叫声是男的吗?有事明天早上再说。”说着,顾雪颜又给蓝玉儿盖好被子,自己熟睡了过去。 可是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儿,明天早上哪儿来得及?! 蓝玉儿心中焦急,她看了眼床上睡得死死的顾雪颜,又看了看大门,咬了咬牙,还是冲了出去! 反正顾大师就在房间里! “晚晚别怕,我来救你!”来到林枫晚的房门口,她大喝一声,以一个帅气的姿势破门而入! 然后就看见了地上鼻青脸肿,已经看不清人形的不知道一坨什么东西,和她穿着睡衣,呆萌可爱,手里却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把电锯,并且那把电锯还在启动中的好友。 甚至好友那看起来刚满三岁的小女儿也坐在床边,托着下巴看戏。 蓝玉儿:“……” 她怀疑自己在做梦。 关上门,打开,再看一眼。 没做梦。 她眨了眨眼,半天没反应过来。 “要不你关上门然后再看一眼?”林枫晚友善地提醒道。 蓝玉儿乖乖关上门,打开,门内什么都没有。 好友和女儿正在喝着红茶,互相之间一片岁月静好;地上没有血迹,没有麻花,手里也没有电锯,仿佛刚才看得场面只是幻觉一般。 果然是幻觉? 一定是…… 要不然她怎么可能看见从小文文弱弱的发小在揍鬼? “请问还有什么事吗?”林枫晚对着蓝玉儿露出一个天真又温暖的笑容。 蓝玉儿急忙摆头:“没事没事……” 说着她关了门,转头回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就睡。 果然人还是要好好休息才是,你看着焦虑和失眠久了就是容易出现幻觉……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睡饱了的林枫晚准备开始提审厉鬼。 她把厉鬼关进了二号亚空间,关了一晚上的小黑屋。 现在,她带着林白白进来了。 “说,把自己的来路和目的交代清楚。”林枫晚搬了个椅子坐下,一边摇着扇子一边问道。 “冤枉啊大人!”经过一晚上的毒打,那电话鬼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磕头谢罪, “不是小的要害人,是小的背后那人控制小的去干的啊!不行您看我身上的血煞!这些年虽然我活儿没少干,但是一个魂儿都没吃到嘴里啊!” 第157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五) 等小鬼交代完,林枫晚迷茫了。 因为答案绕到了一个她没想到的人身上。 秦溪。 秦氏夫妇那个刚找回来的女儿,和林枫晚包括和原主都没什么交集。 其实从这个亲女儿回家到原主被赶出家门,差了能有小半年,这小半年里,秦溪一直当原主是隐形人。她们见面的时候,秦溪反倒会对原主露个笑,帮个小忙,从这一点上说,秦溪比那对狗男女还要好一点。 应该说,幸亏她不是狗男女养出来的。 但是问题就是出在这儿。 小鬼说,受害人名单是秦溪给的,也就是说,她们五个人当初在凶宅遇到的事儿,很可能就和秦溪有关系。秦溪操控着小鬼,小鬼在外头不能违背秦溪命令,平时秦溪会给他一点血供养他,都是医院的血袋。 秦溪不止养了他一只鬼,她养了五六只和他一个等级的小鬼,其中有两只比较厉害。她还养了一个很厉害的大鬼,已经达到了鬼将级别,秦溪让他们出去害人抓魂,就是为了把那个她契约的鬼将培养成鬼王的。 不过对于这种事,哪怕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不相信鬼,秦溪还是做得非常谨慎。她一般选择的对象都是那种身上带着微弱鬼气的,这种人一般在一定时间内到过一些不干净的地方,秦溪和这些人大多无冤无仇,派鬼害了这些人,也不会有人往她身上想,只会查到他们之前到过的,藏有厉鬼的地方。 她选的目标也很明确,都是那种祖上八代跟玄门八竿子打不着干系的…… 也就是倒霉的她们一行人。 而林枫晚一直没被骚扰,是因为有凶宅罩着,秦溪根本算不出她在哪儿。 是的,据说小时候一直很倒霉遭了大罪的秦溪,竟然也是一个玄门中人。 “妈妈,既然问完了,我可以吃了他吗?”正当林枫晚在思考的时候,手臂被人拽住,低头一看便看见林白白眨巴着大眼扑闪扑闪地抱着林枫晚的手臂撒娇,说着说着,还用雪白的袖子擦了一把嘴角流下的哈喇子,“我饿了~” 林枫晚看向那小鬼。 小鬼一个激灵,哭丧着脸跪在地上砰砰地给林枫晚磕起了头求饶,这个举动反倒引得林白白大喜: “对啊!肉就是要多拍打几下才会更弹!” 话音一落,那小鬼也不敢磕了。 他抬起头,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跪行到林白白脚边,脸上扬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小祖宗,老奴不好吃。老奴年纪都这么大了,也没多少实力,您吃着还塞牙哩。但是老奴知道哪儿有好吃的啊,老奴那些同事啊,一个比一个水灵,那闻着味儿一个比一个香!老奴还会做鬼汤!做鬼能吃的满汉全席!您先等等,待老奴把老奴那些同事骗来,老奴就亲自料理了他们,包您吃得满意!不仅这次,以后您要是捉了鬼,也可以送到老奴这儿调理,绝对比生吃好吃几百倍!” 林白白闻言大喜,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好啊!” 林枫晚看得脸皮直抽抽,她咳了咳,待两人的注意被吸引过来后,她才问:“你那些同事都是什么来头?” “放心,都是些为非作歹害人性命的恶鬼!”小鬼以为林枫晚是玄门的人,知道玄门好名,于是拍着胸脯保证! 林枫晚没说话,拉着林白白出了空间,去找了顾雪颜。 见她没事,蓝玉儿和赵暖都松了一口气。 顾雪颜穿着睡衣,懒洋洋地倚在沙发上,拿着掌机在打游戏。发现林枫晚过来,她头也没抬,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道:“招了?” “招了。”林枫晚点头。 “怎么没带出来?” “带不出来,被人控制了。我那空间切断了他跟外头那人的联系,要是让他出来,一准又得被控制。”说着,林枫晚坐在了顾雪颜的身边。 顾雪颜随意点点头,接着便是出言告诫:“不管那孙子说什么你都别信!世上不是没有害人的鬼,这种鬼基本变成鬼了没几个月就被吞的渣都不剩了,能活下来都属于极少数,没那么容易给你遇见,最起码除了新生的鬼我到现在都没见过这种的。别犯那种以己度人的错,鬼的世界残酷着呢!一只鬼,不管怎么死的刚出生的时候实力都弱得很,只能通过吃人来提升。若是一直不吃人,就只能被其他鬼吃掉,哪怕是东躲西藏,也有被找到的一天。因此能混成老资历的鬼,就没一个是善茬的,包括你家这个鬼胎。” 也是因此,厉鬼害人的事儿发生的也比较少,一来是鬼的数量真的不多,二来是大家都躲着,也只有顾雪颜这个从段位上来说傲视群雄的鬼才有真正张扬活着的资格。 林枫晚看向林白白,林白白露出了一个无辜又委屈的表情,好像是在说自己还只是个宝宝,什么都不知道。 “白白身上大概有多少人命?”林枫晚问。 “三十来个,”顾雪颜依旧没回头,“算是少的了。” 林枫晚觉得自己对林白白的认知出现了偏差。 她忽然扭头盯着林白白,脸上是掩饰不住的诧异。 “我查过,凶宅命案发生的时候,那里住着的是一对感情很好的上流社会夫妻,他们只有一个女儿,叫朱小晴。命案发生的那天,正好是朱小晴十六岁的生日。朱小晴为人热情开朗,性格和善喜欢帮助同学,所有的老师和学生对她的印象都非常好。人生唯一一点不圆满的,就是她似乎在以前遭受过校园欺凌,还因此转了学。不过那个欺负她的同学在一年后又转到了她的班级,这一次整个班的人一起帮助她对付那个欺负她的人,成功让那个人退了学。”林枫晚说, “而命案发生后,虽然凶宅那里一直有闹鬼的传说,但是没有任何有人在那里失踪或者死亡的记录,也就是说这三年来那里看着吓人,但应该是没出过事的。” 打完一关,顾雪颜放下掌机,托着脸颊似笑非笑地看向林枫晚: “不如我们换个思路?你怎么知道你手里牵着的是朱小晴,还是杀害朱小晴一家的凶手呢?这三年是没有人因为凶宅而死,但是朱小晴当年那些同班同学,这三年因为各种意外折进去一半了。顺便一提,她们班一共52个人。” 啊? 林枫晚有些诧异,但是竟然感觉不到什么愤怒心痛。 好,果然她也不是什么好人。 “那等她长大亲口跟我说,”林枫晚说,“如果那些同学的死真的和林白白有关,那她的打击目标还挺明确的,至少没牵连到别人。” 甭管谁对谁错,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嘛,只要没开地图炮,林枫晚就当她是个好鬼。 第158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六) “妈妈,你会不会永远爱我~” “不会。” “我不是你的小宝贝吗~” “不是,林白白,你能自己走路了,现在立马从我身上下来。” 身上多了一个沉重的挂件,林枫晚实在迈不开腿,只好沉下脸看她,希望她自己识趣。 林白白鬼精鬼精的,立马蹦下来自己走了,只是那胳膊也不撒手,就那么抱着她,说出口的话每一句那语调都得千回百转,加上精通表演,看上去是个当绿茶的好苗子。 但是你还别说,当她捧的人是你的时候,你还就真的讨厌不起来。 “林白白,咱们是去找人算账的,你要是再拖延下去,人可就跑了。”林枫晚盯着林白白,没好气地说道。 林白白便嬉皮笑脸地撒娇:“对不起妈妈,白白知错啦~” 林枫晚撇了撇嘴,没再理她。 她们在前头母慈子孝,身后戴上口罩的顾雪颜则是牵着两个欲哭无泪的小白兔,小白兔一人一只手紧紧攥住顾雪颜的袖子,一刻也不敢松。 妈耶,鬼的世界好可怕! 她们本来以为林枫晚说林白白是个好鬼,是指那种心地善良不曾手染鲜血还乐于助人的,没想到所谓的“好鬼”,是指手术沾了三十多条人命的! 为什么好友可以这么自然地牵着她走啊!! 不管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那都是杀过人的,杀过很多人的! 太可怕了,果然,这个世界只有大师才能给她们一点安全感。 想着,她们又往顾雪颜的身上靠了靠。 某屠村的鬼王:“……” 算了,还是别告诉她们真相了。 现在,一行人正在赶往秦家的路上。 知道幕后主使可能是秦溪,那就上门问呗,又不是打不过,也不需要碍着交情忍着,她们之间本来就没多少交情。 秦家也在市区,打了车,一行人很快到达。 时隔三月,再看见眼前熟悉的小别墅,蓝玉儿和赵暖的心情格外复杂。 林枫晚倒是没想那么多,牵着林白白直接走了上去。 “站住,干什么的?!”没走两步,她们便被人拦了下来。 “呦,这是秦家的大小姐?”说着,声音便阴阳怪气了起来。 这人林枫晚认识,是小区的保安。 不过,这该死的即视感…… 如果按照小说剧情,接下来她铁定得接受一波羞辱,然后打脸。而蓝玉儿和赵暖,此时谁也没吭声,都瞪大眼睛看着事情的发展。 谁知,那保安瞥了一眼林枫晚手上的包,突然就怔住了,再一看她的衣服,项链,再往外瞟了一样她开过来的跑车,一抹笑顿时就上了眉梢,声音也变得狗腿起来了: “大小姐这是回家啊?您的包重不重?要不要我帮您拎?我的力气可大了,您有什么事儿尽管吩咐我!” 这态度,同一开始可谓是两极反转。 没看到好戏,蓝玉儿有些失望,不过随后失望又变成了期待。 因为他们走到秦家的时候,是秦母开的门! 那个诬陷自己的女儿,把好友这只金凤凰踹出窝的,堪称本世纪最眼瞎的女人! 这不期待感就来了吗? 而秦母在开门看见林枫晚后,也是丝毫不负众望的,脸上流露出了明晃晃的厌恶: “你还回来干什么?你已经被逐出家谱了,怎么,现在是在外头穷得吃不起饭了,回来打秋风了?” 林枫晚没顶回去,甚至没炫耀自己的包,而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话里带着几分不确定:“你们那公司叫欣悦是?” 听见自己家公司的名字,秦母得意坏了:“是啊,不过我警告你,你别想着分一分钱!我们家所有的钱都是溪溪的,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不觉得这番话有什么错,毕竟那公司规模不大也是能年收近千万的公司呢,每年分到他们家的可是有好几百万。 “噗嗤。”身后的蓝玉儿没忍住,笑了出来。 秦母看她,她连忙摆手,道:“我没事,不用管我。” 可是听着秦母的这番言论,一股优越感在蓝玉儿心底油然而生。 你们家一年收入几百万,被你们赶出家门的女儿一个月零花钱一个多亿。 这大概是本年度最好玩的笑话了,等事情结束,她一定要和圈子里的姐妹好好说道说道。 而林枫晚,她懒得和秦母打嘴炮。 在估计了一下秦家的财务状况和自己的财务状况后,她直接当着秦母的面,给陆晨曦打了电话: “小陆,是我。你去打听一下欣悦食品有限公司,然后把市面上所有能收到的散股以高一成的价收了,收不到的就劝,能劝的就买,对方实在没诚意就算了,”林枫晚对着秦母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我不打算收购,也不打算经营,我要玩死它。现在提前兜个底,以防误伤的人太多。必要的时候你可以如实相告……如果有冥顽不灵的人,你也不必太顺着他们。既然他们不愿意赚一笔就跑路,贪心想要更大的利益,那就等死。” 说完,她挂了电话。 有足够的钱搞垮一个小企业实在是太容易了,林枫晚甚至都不用用卫生问题栽赃陷害,直接用钱砸就能把这个企业砸没。 以前秦家夫妇不撞上来也就罢了,现在见面了,便新仇旧恨一起算。 秦母自觉高人一等,不就是因为家境比常人吗? 那就让他们破产体会一下穷人的滋味好了。 法律治不了的人,她来治。 然后,她伸手,推开秦母:“让让,今天不是来找你的。” 身后,不明所以的秦母还以为林枫晚刚刚是在故意跟她装,觉得她是强行装逼挽尊,态度更加嚣张:“你以为你演两下我就能被你骗住?我告诉你,想骗住我,没门!看你可怜的,穿不起名牌就穿一身高仿,没后台了就搁那儿装,有种你真弄啊!你要是能把欣悦弄死,我就跪下来给你磕一百个响头!” “噗哈哈哈哈……”听到这儿,蓝玉儿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了出来。 艾玛,这可乐的,憋笑可憋死她了。 手里有钱,弄死欣悦那真是轻轻松松。别的不说,只要好友扶持一下欣悦的对头,让远在异国他乡的亲爹那边过来谈几个合作,或者直接资金扶持不计成本地和欣悦打价格战让利抢资源,没半年欣悦就得倒。 而好友是没钱吗? 不。 她每个月都有一个多亿。 每个月都有!就是真没钱了,她那堆东西随便卖个一两件就够了,或者直接call亲爹也行…… 而恰好,林枫晚的收入来源也是真的不止萨维尔一个。 不说忘川已经迈上正轨,就说空间道具,以空间道具在魔界的珍惜程度,她随便卖一件就够地狱那群巨头争得狗脑子都打出来。 只不过她暂时没有招惹那些家伙的想法而已。 所以她有底气。 秦母把这种底气当成了林枫晚的强壮镇定。 她刚要再次出言嘲讽,身后,却传来了一道柔弱又可怜的声音: “妈,你先出去,姐姐是来找我的。” 林枫晚一抬头,就和扶梯上苍白瘦弱的女孩对上了眼睛。 第159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七) 时隔三月,林枫晚见到了她那柔弱苍白的妹妹,她同三个月前并没有什么变化。 “妈妈,这个大婶身上好浓的血煞。”林白白悄悄拽了拽林枫晚,小声说着,又指了指还不到四十岁的秦母,“那个老奶奶身上也有。” 林枫晚拍了拍林白白的肩,示意她闭嘴。 秦溪的目光在林白白身上一顿,眼中闪过几分意外,接着她看向林枫晚,又看了看她身后戴着口罩墨镜的顾雪颜和蓝玉儿她们,歪着头柔柔一笑,轻声细语道:“姐姐,我们能单独谈谈吗?” “谈什么谈,有事就在这儿说!”蓝玉儿躲在顾雪颜身后,只探出一个脑袋,气愤道。 秦溪的目光扫过蓝玉儿,撇过脸,抬起宽大的袖子捂住了嘴:“姐姐,你带的人可真没教养。” 蓝玉儿听后顿时大怒:害她的命还嫌弃她没有教养? 她刚想发飙,顾雪颜一把把她拽了回来。 “白白,我们先出去。”顾雪颜说着,一只手拉起蓝玉儿,另一只手就要去拉林白白。 拉了,没拉动。 林白白不知为什么鼓着腮帮子,不善地瞪着秦溪,脚底下一步也不肯挪。 于是顾雪颜直接拎起她的衣领,拖着她走了。 “为什么要拉我?!”到了屋外,蓝玉儿气鼓鼓地盯着顾雪颜,“我们差点就被她害死了!” 顾雪颜睨了她一眼,摇了摇头,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别闹,她不是个善茬。” “比大师还厉害?”蓝玉儿一怔。 “我比她厉害,”顾雪颜说,“我有可以无限得罪她的底气,你没有。你现在仗着我惹急了她,过后人家想报复你,手段多的是,我不能保护你一辈子。” “她杀人了,不应该偿命吗?!”蓝玉儿杏眼瞪圆,语气愤怒,“难道国家还会偏袒她?” 顾雪颜依旧是冷漠地看着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你去报案啊,告诉警察,鬼杀人了,但是那个鬼说自己是受人控制的,让他们把控制鬼的人抓起来。” 蓝玉儿愣住。 “别说普通警察不会相信你的鬼话,你就去找玄门的人,在没有任何那只鬼是被她控制的证据的前提下,去找人主持公道,你看有没有人搭理你。” “那我们就拿她没办法了?”蓝玉儿那个不甘心,她死了好友,自己都差点被那个不知道害过多少人的家伙害死了,结果那个家伙还能继续逍遥法外?甚至她为了避免被报复,连对她大声说话都不行? 这是什么世道?! “未必,借你手机用一下。”顾雪颜看了眼别墅的大门,拿过蓝玉儿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房间内,秦溪和林枫晚相对而坐。 秦溪给她泡了杯茶。 “那小鬼失去联系的时候我就知道出事了,倒真没想到那人是姐姐。”秦溪柔声说着,眉眼低垂,通身萦绕着一股恬淡安静的气质,仿佛一只小狗都能惊到她,看上去怎么也不像那等杀人不眨眼的人物。 “我也没想到,害我的竟然是妹妹。”林枫晚没接茶水,秦溪便把茶水放在了桌上。 “不知道姐姐是哪里的人?”秦溪开口问。 “普通人。”林枫晚道。 “姐姐说笑了,”秦溪笑道,“不说便不说了,妹妹在此向姐姐道一声喜。” 林枫晚嗤笑,托着下巴看她:“阎王给我道的喜,我可不敢接。” 秦溪垂眸,刚想说话忽地剧烈咳嗽了起来,咳了好一会儿才止住。 她的身体是真不好。 “姐姐,咱们敞开天窗说亮话,”秦溪说,“对于不小心招惹了您我道歉,若您需要什么赔偿的我看看能不能拿给您。但是要多了我可没有,是真没有。而且,您也不必揪着这么点的事不放,我想杀的是秦晚,可不是姐姐您。” “你什么意思?”林枫晚提起兴趣了。 “我好歹和那个姐姐住了小半年,她什么样子我是清楚的。”秦溪说,“不说实力,她但凡有您一半脾气,也不会被我爸妈欺负得那么惨。” 生在一个有玄门有鬼怪的世界里,秦溪对夺舍或者借尸还魂这种手段的联想能力比常人高得多,更别说她从小就跟鬼打交道了。 她看不太出来林枫晚的底细,但是知道她和她身边那个大师还有小孩,都是满身的鬼气。 那便应当是借尸还魂的厉鬼了。 因此,她也没有半分轻视。 “打个商量,我不知道您什么来路,但也不必与我这微末小人物计较。我活不久了,您大可放着我,让我自己去等死。”秦溪笑着看她,“我知道您恨我爸妈,请放心,我死前一定会先把他们带走的,他们没法儿比我多活。” “你连亲生父母也要杀?” “要不您认为我回来是为了什么呢?”秦溪轻声问道。 大约秦父秦母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是接回家了一个活阎王。 “倒是个狠人,”林枫晚感慨道,“要是你在我的世界,我说不定会把你介绍给首领。” 秦溪没听懂,但是也听出来这说的不是坏话。 “但是,在这个世界,杀人是要偿命的啊,没人教过你吗?”林枫晚又问道。 她的道德底线一直很灵活,每个世界都有着不一样的标准。 在和平的世界,她不允许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去做破坏规则的人,在危机四伏的世界,她又会去主动成为那个打破规则的人。 但是无论哪个世界她都秉承着一个原则:人可以为生存杀戮同类,但是不能为了生存外的利益对同伴挥刀相向。 战争除外,那是个人没有办法控制的东西。 听见她的话,秦溪笑了。 “没有啊。” 她说。 林枫晚没有喝茶,她便把林枫晚面前的那盏茶端了起来一饮而尽,然后继续带着一双笑眼看她: “我啊,当初被偷车贼丢在了路边,然后便被下山接活儿的师父捡了回去。我是天生阴阳眼,天资又好,很快成了他的弟子。我上头有四个师兄师姐了,下头还有一个小师妹。很多次我都在想,要是那时候捡到我的不是他,我会变成什么样。他没怎么打过我,也没怎么骂过我,山上有专门的仆人干活,也用不着我们。他教我们驭鬼相关的知识,因为有师兄师姐们保护,开始过得还算不错。” 秦溪说着,又咳了起来。 第160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八) 等咳嗽停下来后,她擦了擦嘴角,继续道:“六岁那年,他往我身体里塞了一只鬼。可惜啊,我这个师父并不是做慈善的,他到处收养有天赋的孩子带回来教,也不是为了师门发扬光大,而是为了养鬼的。我们是他养鬼的容器,是他生钱的工具。有那种害人的单子,一般玄门中人是不会接的,但是他接。接了单子,便要我们操控厉鬼去杀人,杀了人有鸡腿吃。我们从小就是被这样教的,从来没有人说过这样不对。” “后来,我大师兄死了,他用鬼杀人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和玄门有点牵扯的人,鬼被反杀了,他人也没了。从种下契约的那一刻,我们的命就和鬼绑在了一起。他们在我们就在,我们死了他们则解脱束缚。又过了一年,二师姐也死了,她被自己体内的厉鬼反噬,厉鬼把她的身体撕成了一片一片的……我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压不住体内的鬼,就会被鬼吞掉啊。” “但是师父不怎么伤心,他又从外头领回来一个小师妹。小师妹什么都不懂,她是被家里人花钱送进来的,还以为要跟着师父学真本事呢。开始我们相安无事,直到我十二岁这一年,师兄师姐死完了,我意识到,师父再不死下一个死的就是我了。听说他又在山下物色了一个小师弟,过几天打算把他带回来。于是啊,我就想办法杀了他。” “杀掉他后,我下山了,我发现山下的世界和我认识的完全不一样。我改不了自己的那些观念,就只能尽力隐藏自己伪装自己。就这样,我进了一个孤儿院,很快有一对富豪夫妻来收养孩子,他们看上了我,本来已经决定好要带我走的。可是,很快,没有血肉和丹药的辅佐,我体内的厉鬼就压不住了。要是他出来,我会死的。我想活下去啊,小时候师父总是告诉我们,等我们成年了就放我们下山。师兄师姐们都没等到成年的那一天,都没来得及变成大人。我想长大,不想这么快死掉,于是我抓了两只弱小的鬼,让他们替我身体内的厉鬼寻找食物。” 说完,她再次猛烈咳嗽起来。 又过了好久,她虚弱的声音才重新响起: “得了吃食,他果然安静了下来,但是也变得更强大。我知道这样不是办法,但是我赢不了他,我师父除了驭鬼之外什么也没教我,我只能一点一点喂他,他吃饱了就会安静下来。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的身体会被他侵蚀干净,他迟早有一天会撕碎我的血肉破体而出,我做好了死的觉悟,但是也想尽可能多活一天。所以,我就继续喂着,眼睁睁看着他的胃口越来越大。” “我一直在等着成年这一天,等着自己长大。我千方百计讨好我体内那只鬼,求他让我活到十八岁的生日,他同意了,但是别的地方又出了一点岔子。两年前,一个我以前在山上杀的人,变成了厉鬼,拥有鬼将的实力,在地府当了差。据说他一直在查害死他的人……因为业务能力强只差一步就当上了判官,当上判官就有机会接触生死簿了。我还不想死,我不能让他看见生死簿,我得提前把他杀掉。可是我做不到,所以就得倚仗我体内的鬼。” “把他养成鬼王,就能杀掉那只鬼将了。” …… 林枫晚过了很久才出了秦家大门,进去的时候她是空着手的,出来的时候她手里拎着一袋蘑菇。 这些蘑菇菌盖紫色的,上头带着白色的斑点,一看就有毒。 “怎么样了?”见她出来,一直等着的蓝玉儿急忙迎了上去。 林枫晚摇了摇头,道:“没怎么样。咱们去凶宅探险,不是她搞的,她是等我回来后发现我们身上有鬼气,所以打算杀人嫁祸。至于那只鬼将的来头,她小时候被人利用,体内养着一只解不了绑的厉鬼,厉鬼快要把她吃了,她一身病就是那鬼搞出来的。为了活命,她就杀人喂鬼,想能活一天活一天。” 蓝玉儿呆了呆:“那听起来她还挺可怜的……” 林枫晚白了她一眼,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门上:“你是受害者,身为受害者为什么要跟凶手共情?” 蓝玉儿如梦初醒。 林枫晚接着道:“走,她体内那只鬼解不了绑,到时候让顾大师上报给玄门,玄门的人一查一个准。” “不能直接打吗?”蓝玉儿又问。 林枫晚翻了个白眼:“所以,秦溪和我独处说话的时候突然暴毙,和我们前脚刚走后脚秦溪突然暴毙,你觉得哪个显得我们杀人嫌疑小一些?” “而且玄门的圈子非常排外,”顾雪颜接着道,“她也算是玄门的人了,我上报让他们自己处理,碍于我的面子这处理不会轻。但是若是有外人敢随意动这个圈子里的人,哪怕杀的是大奸大恶之辈也会被整个玄门记恨。” 林枫晚很想说,秦溪不能算玄门的人,顶多算是玄门养的一条狗,还是背主的狗。不过想想算了,哪怕是狗那也是人家院里的。 至于秦溪的遭遇……林枫晚很同情,但是她没有资格替受害者原谅。 虽然秦溪给的赔罪礼她接下来了。 就是她手上那一袋看着就很不妙的蘑菇。 事实上它也确实很不妙…… “通灵菇,”顾雪颜低头一眼就认出来了,过去她家请人做法事时请来的道长吃过,“这东西不能随便乱吃,吃少了会产生幻觉,吃一定量可以灵魂离体进入地府,吃多了就会一命呜呼。而进入地府也是有时限的,时限根据你吃的多少决定,要是时限内回不来,那便再也回不来了。” 是的,堂堂玄门,和地府打交道用的不是符咒法术,而是毒蘑菇…… 吃了能看见小人的那种。 很幻灭。 不过很方便。 首先,是人是鬼他都能用,只要控制好计量,普通人也能去地府一日游;其次,容易大规模培育,容易保存,晒成蘑菇干做成蘑菇茶丝毫不减威力…… “倒是个不错的东西。”顾雪颜说完,她打起了电话,报告了这件事。 身为鬼王,她在玄门不仅没有人人喊打,那边还特地为她配备了专门的接线员和专业大能,认真对待她反应的每一个问题——身为唯一的鬼王,就是这么硬气。 挂断电话,事情便算是告一段落。 秦溪以为林枫晚是借尸还魂的厉鬼,看她身边还带着两只鬼,身上都有着浓郁的血煞之气,压根没想到她会往玄门头上摇人,也就没有防备。 这次,算是她倒霉。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几个人都比较满意。 唯一有一个人不满意,她甚至难过地脸都哭丧起来。 “妈妈,我的大餐……”林白白拽着林枫晚的裤腿,声音里都带着哭腔。 她的饭啊,那么香的全鬼宴,香的她口水直流,就这么没了,没了…… 而蓝玉儿,知道事情解决了之后心中则是落下了一块大石。 她高兴地跑回家,第一时间找到了自己的老爸: “爸!我告诉你,我认识了真正的玄门大师,老牛逼了!” 说着,把她偷拍到的顾雪颜的照片给老爸看。 蓝父低头看了一眼照片,随后脸色便猛地变了:“你搁哪儿认识的玄门大师?!” 喊到后来,他声音都变了调。 “怎么了?”蓝玉儿被老爸吓了一跳,不明所以。 蓝父瑟瑟发抖地扯过毯子裹住了自己:“傻子你好好看看,什么大师,这是你顾伯伯家的闺女啊!” 蓝玉儿锤拳,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我顾伯伯家的闺女啊!那我是不是应该叫姐姐?” “是啊,失踪快两年了,找回来的时候尸骨无存。为父我两个月前还去参加了你顾姐姐的葬礼。” 蓝玉儿:??? 第161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二九) 自己一直抱着不撒手的大师,竟然也是只鬼?! 蓝玉儿呆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身形微微颤抖。 接着她想到好友身住凶宅,想到凶宅内那大得离谱的空间和奢华的不计成本的装修—— 又想到了她每个月有一亿多的零花钱—— 接着,她便立马大哭起来,哭得昏天黑地: “呜呜呜~晚晚,你死得好惨啊~” 她就说富豪也不能随随便便给孩子一个亿的零花钱啊,如果是冥币,那就合理多了…… 而好友,哪怕变成鬼了也要保护她,她被欺负了也主动托关系冒着生命危险帮她出头…… 她真不是个东西啊,当初怎么没再对好友好一点呢? 蓝玉儿那叫一个悔,一番脑补,把她自己感动得泪眼朦胧。 “爸,我要钱,很多钱!”蓝玉儿一抹眼睛,吸了吸鼻子,道,“晚晚对我太好了,我要把全城的冥币都买下来烧给她呜呜呜……我还要烧全城的花圈和元宝树……” 做完这些她还是觉得不够,毕竟好友救了她的命还帮她报了仇。她想了想,一咬牙在网上雇了八个黑西装的大汉,有找中介雇了百十号人,自费给好友花了十三万买了块墓地,赶着周末抬着黄纸冥币就到了墓园,带着八个大汉和百十号的专业团队一起给好友哭丧…… 只能说,得亏林枫晚这两天忙了起来没空关注新闻,要不然她就能在热搜看见自己的墓碑了。 而之所以忙起来了,一方面是两种产品的销量都稳步上升,追踪娃娃的销量也成功突破了10万,生发洗发水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林白白病了。 也许是太思念大餐,回来后当天晚上,林白白就说起了梦话,嘴里一直嚷嚷大餐,一个晚上口水湿了半个枕头。 第二天,她就发烧了,小小的人缩在床上,意识也不太清醒。 知道鬼胎现在已经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林枫晚带她去了医院,但是这一烧还是烧了三天。 三天后,林白白醒了。 醒来后的她双眼茫然,然后倒头一歪,又睡了过去。 这次睡着,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个很年轻的女孩穿着一身浸血,在夜色下站在了大楼天台边缘。 她脑袋上顶着燃烧的蜡烛,脸上化着诡异的妆容,静静地站在天台边缘,等着时间走到午夜十二点。 听说这时候阴气最重,而她想变成厉鬼。 很快就到十二点了,她也准备跳下去。 就在这时,身后却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喂,你大晚上不回家在这儿干嘛呢?” 回头,是一个和她穿着一样校服的学妹。 她十四五岁的样子,那个学妹看着比她还小,面色苍白,看起来身体不太好。 “我没有欺负人……”鬼使神差的,她喉咙里冒出这么一句话。 谁知道,学妹却看着她笑了。 “大家都只是需要一个情绪的发泄途径而已,谁管你到底有没有欺负过人?”学妹轻声说道,“你无不无辜,没有人在乎,反正也只是农村普通家庭出来的孩子而已,而朱小晴母亲在教育局上班,父亲是企业高管。难道真的会有人认为你能在以前的学校一呼百应,学生和老师一起跟着你为难一个有教育局背景的大小姐吗?” 女孩迷茫了:“那他们为什么要害我?我明明转学来的第一天才认识的朱小晴,她为什么会说我以前总是欺负她?她说我拿水泼她,用门框夹她的手,上课踩她的脚,说我用脚踢她……然后他们用水泼我,用门框夹我的手,踩我的脚,做着更过分的事,没有人帮我。” 学妹笑了,她从衣兜里取出一枚化妆镜,然后掏出湿巾仔细把女孩的脸擦干净,对她说:“你看看镜子。” 低头,镜子里是一张非常漂亮且稚嫩的脸。 女孩想到了她从乡镇中学转过来的那一天,靠着这张脸,她一进门,整个班级的人都围在她的身边,到下午,就连隔壁班的同学都凑在窗户上看。 他们说她长得非常漂亮,比什么明星好看多了,可是她对此一直没有什么概念。 就因为这个吗? 女孩不能理解。 “美丽不是原罪,嫉妒才是。”学妹轻声说,“美丽加上弱小,多么厉害的组合啊,在一个和平并充满秩序的社会里,这样的牌就是王炸,却能被你打得这么烂。你不仅不会利用自己的弱小,连自己的美貌都不会利用。” “弱小也可以利用吗?”女孩看着她,问。 学妹笑了:“当然。在一个充满秩序并且人们富有怜悯心的社会里,弱小可是一项很重要的优势啊。甚至,大多数人天然就会偏向更弱小的一方,不分对错。” “我该怎么做?”女孩问道。 …… 打了个哈欠,林白白醒来了。 刚醒来她脑子有点懵,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是什么来着? 忘了。 只记得梦里好像是个复仇的故事,不过最后主角好像被她最信任的人杀死了。 “凡所取,必有报。不要相信陌生人的善意,这是我给你上的最后一课。”记忆中,那个人摸着女孩的脸,眉眼依然轻柔,只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她说,“苏易水,你会成为我手底下天赋最强的鬼。” 林白白甩了甩脑袋,感觉脑子更清晰了一点。 对了,梦,她梦见什么来着? 不记得了。 她的大脑中空空荡荡,只剩下了一句烙在脑子里的话:““凡所取,必有报。不要相信陌生人的善意……” 听不懂。 林白白抬起头东张西望,终于,她的目光锁定了一个方向。嘴巴一瘪,她张开双臂朝着那个方向冲了过去,边跑边嚎: “妈妈,我梦到大婶了嘤嘤嘤~大婶在梦里要吃我,我好害怕嘤嘤嘤~” 然后,一个飞扑扑进了沙发上的林枫晚的怀里。 林枫晚原本正在查看托私家侦探打听的资料,见林白白扑过来,她顺势就把她抱上了沙发,接着笔记本电脑一合,偏头看她。 凶宅是朱小晴的家,林白白长得却并不像朱小晴。 仔细看看,她这张小脸真的是出乎意料的可爱,胖乎乎的小脸看上去十分可爱无害。 虽然她能手撕厉鬼。 林枫晚托人查了朱小晴死的那几年同班同学的照片,别说,还真有人和林白白这张脸对上了。 一个叫苏易水的同学,后来转学走的,走到悄无声息,据说是因为牵扯进了一项学校的惊天丑闻。 当时,这则丑闻引爆网络,涉事的教职工和男同学被大量开除,一下就送走了她的班主任和班里一小半学生。 再后来,那些没被开除的学生死的死,伤的伤,最早被惩罚的,反倒因为走得早而保住了性命。 第162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十) 一开始是一段段零散的视频和录音被人公布到了网上,再配上苏易水声泪俱下的哀求。 美貌和弱小是她最大的武器,所以她没有发文字,而是给自己录了一段视频。 她说班主任试图猥亵她,被同学看见,她不同意就威胁动员同学排挤她,那些同学有好几个起了和班主任一样的心思,她好几次差点被强奸。 她说,整个学校都在传她的黄谣,他们试图告诉所有人她就是个贱人,说她向学校反映过很多次学校都含糊带过,把家长带来学校也没有用,还附上了和校领导对话的录音。 视频和录音可以看出她在被欺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羞耻,那方面的内容所表达的比较隐晦。这种事立刻激发了网友的愤怒——要是别人发他们可能还会怀疑一下,但是苏易水长得太漂亮了。 是那种不化妆和电视上的女星站在一起,你一眼看过去还是会被惊艳的那种漂亮。 似乎所有人都认为,老男人和血气方刚的学生对这么漂亮的姑娘动心思很正常。 后来警察立案调查取证,学校死不承认视频和录音是真的,但是轮到看监控时,所有监控都恰好在那段时间“坏掉”。 所有人都在猜测,是不是视频里有什么对学校更不利的东西,监控才会坏。 而后查了半天,都没查到能证明他们清白的证据,相反苏易水偷偷录制的东西,虽然说因为是偷拍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但是已经可以基本证明这件事的真实性了。 最后,虽然没证据但是警方还是带头辟了谣,苏易水转学,那个班主任被吊销了教师资格,涉事的那些学生大半都被开除,本来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落下了帷幕。 直到一周之后,某一天早上苏易水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学校的旗杆之上。 放下来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死的时候,凶手掏空了她的内脏,挖去了她的骨头,剃去了她身上大半的血肉,然后塞入棉花,用红线缝合伤口,为她换上漂亮的公主裙,就那么静静地被挂在阳城二中的旗杆上,本来该开启新生的女孩在新生前死去,洋娃娃般的少女变成了真正的洋娃娃。 后来警察试图联系苏易水的父母,被告知昨天老两口也是在家里突然暴毙…… 于是,舆论疯了。 不止一个人怀疑是班上被她爆料的同学和老师干的,他们开始挨个分析,要求警察严惩凶手。 警方很重视,这个案情太恶劣了,全员加班加点。 但是,查不到。 什么都查不到,无论是苏易水的死亡还是她父母出事,都查不到任何有用的嫌疑人信息。 仿佛,杀死他们的不是人一样。 只要人走过就必须留下痕迹,怎么可能一点都查不到?网友认定是因为对方有背景,一时间各种舆论都上来了,在一部分有些人的领导下很多人开始质疑国家公信力……但是案子就是查不清,于是,那段时间,“苏易水”“阳城二中”“血娃娃”这些词都成了屏蔽词,哪怕用拼音也不行。但凡哪条帖子或者哪句评论里出现了这些屏蔽词,审核全部不过,关于网上的舆论也被删除,“苏易水”这个名字像是被全网净化了一样,很长一段时间在网上根本找不到她的任何信息。 也没人知道她是朱小晴的同班同学,毕竟这年头,受害人可以高清无码地出现在镜头前,凶手的资料必须被全方位无死角地保护,不能让案子影响他们以后的生活。 就此,这桩案子到现在还是一桩不能被提及的悬案,现在还有人经常因为一个名字或者称呼而在网上莫名违规,惨遭和谐。 也因此,她刚开始查朱小晴的案子时没有查到,她的学校也对这件事守口如瓶。 现在…… 看着晃悠着腿儿,咬着大苹果,坐在沙发上傻乐的林白白,林枫晚叹了口气。 算了,人死债消,管他以前什么是非曲直。 “妈妈,你吃吗?”林白白见到林枫晚低头看她,顿时举起了手中的苹果,塞到了林枫晚的嘴边。 她身上的黑色壳子完全褪去之后,已经可以吃一些人类食物了。 林枫晚咬了一口。 刹那间,有一种冥冥的预感降落在她的身上,她抬起头,感受着落在灵魂上的,那一丝微不可查的束缚。 有什么因果类的东西缠上她了。 再低头,发现自己手腕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一条红线。 红线细细的,没头没尾,在她手腕上绕成一个圈,像是画上去的。 林枫晚一愣,她揉了揉眼,红线又消失不见了。 她仔细感应了一番,发现自己灵魂上的束缚没有解开,不由眼睛微眯。 “白白,你刚刚做了什么?”她拎起林白白,语气和善。 能在她的灵魂上做手脚,她自然也不会轻视。 林白白被拎着后衣领挂在半空中,抬眼迷茫地看着林枫晚,手里还拎着那个啃着大半的苹果。 “我没做什么啊!”林白白委屈巴巴地说着,“对不起我让妈妈不开心了……” 也不知道这孩子跟谁学的,在她面前特别喜欢装可怜,有时候还一股绿茶味儿。 但是这次林枫晚没有放过她。 虽然以前林白白也闯过祸,但这次和以前的性质不一样。 目前她还没见过什么东西可以直接作用于她的灵魂,尤其是成神之后的灵魂的。 这是第一个。 林白白被林枫晚盯得是真茫然了,她想了半天没想明白,只能归咎于她因为太馋全鬼宴导致晚上口水染湿了半个枕头这件事。 “妈妈我以后睡觉不流口水了,你放下我好不好?”她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林枫晚真的把她放了下来。 林白白在心里松了口气,心想果然是因为这件事。 她对着林枫晚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再次把苹果没动的那一面伸到林枫晚的嘴边:“妈妈吃苹果!” 林枫晚没动。 她还在回味刚刚的感觉。 她不是自愿放林白白下来的,就在刚刚,林白白开口请求她的时候,她忽然身体就有点不受控制了。 使劲儿的话,她大约也是能挣脱的,但是她没动,她想看看这股力量想让她干什么。 然后她看见自己把林白白放了下来。 把林白白放下来的那一瞬间,灵魂上的束缚无声消散。 她低头看着毫无自觉的林白白,陷入了沉思。 第163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一) 她猜,林白白应该是觉醒了她自己的能力。 当初她收的第一只鬼,红衣厉鬼说过,鬼胎转生会携带着做鬼时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并不需要恢复记忆以后才能觉醒。 “丽娜,你来一下。”林枫晚叫住了在厨房准备为萨维尔准备晚餐的女仆。 女仆很快过来,作为血族从小洗脑培养的奴隶,她不会反抗萨维尔,也不会反抗林枫晚。 因为萨维尔说,林枫晚现在才是她的主人。 “白白,把你的苹果递给她。”林枫晚说。 林白白歪了歪脑袋,鼓起腮帮子,紧接着腮帮子又瘪了下去。她跳下沙发把苹果举到丽娜面前,道:“丽娜姐姐吃苹果~” “我不吃——” “吃一口看看。”她话还没说完,便被林枫晚打断。 于是丽娜迟疑着拿过苹果咬了一口。 “白白,你还有什么要送给丽娜姐姐的?”林枫晚偏头问。 林白白想了想,四处张望了一圈,又从果盘里拿出一个橘子递给丽娜:“丽娜姐姐吃橘子!” 丽娜迟疑着接过。 她看出来了,主人大约是想用她做什么实验,于是她没有再拒绝。 “白白,你还有其他东西要送给丽娜姐姐的吗?”林枫晚又问。 林白白有些不高兴。 她不舍地看了眼果盘,她想吃水果,不想送人,但是既然妈妈发话了—— 她解下了自己的头绳,把头绳攥在手里递给了丽娜:“丽娜姐姐,这个给你。” 丽娜接了过去。 然后林枫晚去了二楼。 她把萨维尔叫了下来。 “是这样的,我有个小实验想请公爵大人配合一下,可以吗?”林枫晚询问着萨维尔,“无论成不成,这个都是您的。” 说着,她又递过了一条发绳。 同样里面有一个空间,不是很大,大约就几十立方米,但是到底是空间装备,价值不菲。 “需要我做什么吗?”收到了贵重的谢礼,萨维尔也开始正视起这件事来。 “不需要,”林枫晚脸上微笑,“您什么都不要需要做,需要的只是原谅女仆小小的冒犯。” 冒犯? 萨维尔挑了挑眉,走下了楼。 家里的女仆敢冒犯他?这批女仆都是从婴儿起就被挑选集中培育的,经过一轮轮筛选,最优秀的才会被送到他身边。不是他吹,哪怕他命不久矣就剩下最后一口气,女仆也不会敢对他生出任何冒犯之心。 “丽娜姐姐,你能摸一摸萨维尔叔叔的头吗?”这时候,一道童稚的声音传来。 萨维尔一怔,抬头,就见丽娜已经向他走来。 她的脸上没有惊恐,没有仇恨,甚至看不见任何有别于往常的情绪,她就这么如同平常每一天一样,走到了萨维尔的身前,然后抬起了手。 萨维尔的反应慢了半拍,他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丽娜的手就已经碰到了他的头顶。 这是?! 生平第一次被人摸头,萨维尔着实怔愣了许久。 “丽娜姐姐,你能给萨维尔叔叔一个拥抱吗?”那道孩童的声音再次传来,萨维尔便看见,一向对他恭敬有礼绝对不敢逾越半分的女仆,竟然对他张开了双臂! 她想逾矩! 这在往常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他想躲,但是想到林枫晚刚刚说的话,还是忍住了。 “丽娜姐姐,你能帮我把这个发卡转交给艾米姐姐吗?” 然后,萨维尔看着丽娜一个转弯,去找了艾米。 艾米还在上班,她现在是忘川公司的前台。 几人跟着丽娜一起打车到了忘川大楼的大门前,看着丽娜走了进去。 “送你。”丽娜把发卡递了过去。 “这是什么?”还在工作的艾米一愣,接着抬头看见了林枫晚等人。 “收下。”萨维尔看着她,命令道。 艾米不敢违背,只能把发卡揣进了兜里。 她现在还不明所以。 而她面前的丽娜,却在这一刻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的脸色惨白,垂着头,抖如糠筛。 脚一软,她就瘫坐在了地上,就这样,她还不敢抬头去看萨维尔,在她心里,萨维尔如同神明,她刚刚竟然冒犯了神明…… “艾米姐姐,你现在能过来摸摸萨维尔叔叔的头吗?”这时候,林白白又开口了。 原本对这一切还感到懵逼的艾米闻言,立刻站了起来,一步一步走到了萨维尔的跟前,抬手要摸萨维尔的头。 萨维尔这次躲过了。 “艾米,你确认你是清醒的吗?”萨维尔紧盯着艾米,开口问道。 艾米茫然了一瞬,接着很肯定地回答道:“公爵大人,我很清醒。” “那你这是要做什么?”萨维尔继续问。 “要摸您的头……”艾米喃喃道,锲而不舍地又凑了上来。 发觉萨维尔有躲的动作,她甚至伸出一只手按住了萨维尔的肩,也不管是不是螳臂当车,只是轻声警告道:“请您不要动。” 萨维尔没动。 艾米摸了。 然后她也瞬间恢复清醒,脸色白的和丽娜有的一拼。 “你们回去做你们的事。”萨维尔看着她们,说了一句。 他并没有多在意这微小的冒犯。 他还在震惊。 “你这女儿……能力可真是不得了。”萨维尔看向林白白,神色里闪过一丝忌惮。 “是啊,”林枫晚抱着林白白,揉揉她的小脑袋,神色也十分复杂,“以后她递给我东西,我都不知道要不要接过来了,最让人难防的是,这种命令竟然是可以传递的。” 哪怕他没有亲自送给人什么,而是通过他人转交,只要那个人接受了他的礼物,就必须为她做一件事。并且这种赠予和报答还不是一次性的,具体一下可以同其他人建立多少关系,建立多深的关系还不确定。 也许这就是以后林白白升级的方向。 着实变态。 试着想想,如果她的控制人数和叠加次数是无限的话,那他只要站在街上给路哥的小朋友发气球,就能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控制全世界的人。 但是想想就知道肯定没那么牛逼,她投胎前顶多是个过了新手期的厉鬼,实力应该还是比较有限。 虽然这个有限,就已经很让人防备了。 这和红衣厉鬼的娃娃追踪和电话鬼的电话连线根本不是一个层次,那些都是看得见的恐怖,随着进度的推移,你能清晰的感觉到死亡进度的逼近,而林白白不一样…… 你有了目标,就能针对目标做出防备,而林白白的能力,完全无法预测,谁知道一向爱你如命的母亲父亲会不会因为路边接了一个小朋友的糖,回家抽冷子地给你来上一枪? 第164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二) 林枫晚早就猜到林白白可能不是善茬,但是也没想到她的能力这么变态。 就凭这个能力,如果被透露出去,那么很多人就不可能放任她成长起来。 “麻烦您暂且保密了……”林枫晚叹了口气,用能力生成了一个巨大的,真正可以算得上是半位面的空间递给了萨维尔,神色郑重道。 萨维尔看了林白白一眼,没说话。 如果不能完全把她掌握在手里,他并不想让这个潜在的威胁成长起来。 “那最起码请您别声张。如果将来发生什么不可预知的事,那么您可以将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但是最起码现在,还请保密。” 林枫晚郑重道,“我不希望第六个人知道这件事,在白白没犯什么大错之前。” “可以。”萨维尔盯了她良久,还是接过了东西,至于他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白白,走,以后你不许对任何人使用这个能力。”林枫晚牵着林白白便要回家,走到没人的巷子口,她又悄悄补充了一句,“别让任何人发现你对他们使用了能力,除非生死关头不然你不许命令任何人。” “那我这个能力不就相当于没有了吗?”林白白不解地问道。 林枫晚在心里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 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你那能力? 不过—— “如果万不得已非要使用了,你记住三点。”林枫晚看着林白白,说,“第一,你控制别人的能力不能通过间接传递,你只能控制你接触过的人;第二,所有被你控制的人,手腕上都会出现一道洗不掉的红线,我不管你是怎么弄上去,哪怕让他们自己画上去也好,这条红线必须有。身上没有红线的人,除非到了真正的,不动用这张底牌就活不下去的时候,否则你不允许去控制他们。” “第三,你的能力只能控制人类,控制不了动物,所有跟你亲近的动物都只是因为你们关系好,你控制不了他们做任何事,也不要控制他们做任何事,请谨记这一点。” 前两点主要是为了降低林白白在他人眼中的威胁性,至于第三点,则是为了保护林白白。 控制动物什么的,比控制人好栽赃嫁祸多了。如果他人知道林白白有控制动物的能力,那以后要是有人利用动物整出什么幺蛾子,怕不是还要林白白负责。 说完,她带着林白白回了家。 果然这个家里就不能有外人,一有了外人就容易出事。 不过就是没有外人,在见识了林白白的能力后她也不会用自己做实验就是了。 回了家,打开锅,烧水,林枫晚开始洗蘑菇。 “妈妈,你在干什么?”林白白看着她做起饭来,有些不解,饭不是丽娜做吗? 丽娜现在把华国料理做得相当不错呢! “煮蘑菇汤!”林枫晚瞥了一眼,没好气道,“趁着现在这事儿还没多少人知道,我得下去看看能不能去奈何桥给你骗两碗孟婆汤出来。” 就是不知道地府的孟婆汤对吸血鬼有没有用。 但是甭管有没有用,这孟婆汤,萨维尔不喝也得喝。 补偿,她已经送好了,失个忆换个真正的半位面,怎么也不算亏。 煮好蘑菇汤,她端回房间,仰头干了下去。 咦? 好鲜…… 这味道还挺不错的。 林枫晚心里想着,眼前的世界开始逐渐摇晃起来。 她看见天花板上有粉色的章鱼吐着泡泡,看见地上有小人围成一个圈正在跳舞,她看向林白白,一愣,揉了揉眼,又看她。 她看见了传说中的鬼气。 还挺奇妙,就是头重脚轻,脑袋又晕又疼。 迷蒙了一阵儿,她忽然感觉身体一轻,接着便看见眼前出现了一扇门。 她还看见了地上那具她现在的身体。 灵魂离体后,她的脑袋便重新变得清明。 看了床上的身体一眼,林枫晚便朝着那扇多出来的门走去。 进了门,随着一阵短暂的失重感来临,林枫晚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新的世界。 天上没有太阳,是大片大片的熊熊烈火。地面被映照得赤红赤红的,部分土地已经干裂,放眼望去竟然连几株杂草都看不到。 许许多多的新死鬼佝偻着背,一个接一个地在她眼前排成长队,眼里透着深深的迷茫。 在她的前方不远处,有一个鬼差正在登记。 “姓名年龄籍贯和几时死的,通通报上来!”登记的鬼差道。 前头的鬼老老实实回答了,鬼差便嫌弃地扒拉了一番,找出一张卡甩给了那个人:“你的房子在天府街422号,这是你的天地银行的银行卡,好好收着。” 那人千恩万谢,揣着卡走了。 林枫晚看了看周围空荡荡的原野,又看了看登记地点旁不知道什么原因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朝这边看的老鬼们,没有说话。 刚刚走的那个新鬼,但愿他能平安地把自己的卡带走。 “下一个!” 随着一只一只鬼的登记结算,终于轮到了林枫晚。 “姓名籍贯赶快点!”依旧是这样不耐烦的态度。 “小哥我问一下,你这个天地银行的账户,是指上头烧过来的冥币吗?这玩意儿上头想印多少就印多少,想印多大面额就印多大面额,不能作为货币使用?”林枫晚没急着报,反正她压根不是死过来的,不可能有人为她烧东西。 “你哪来那么多废话!”那鬼差一听态度更差了,“你到底搁哪儿来的爱说说不说滚!” 现在什么都没摸清,也不会贸然起冲突。想了想,林枫晚报上了原主的名字。 估计待会儿鬼差就得用更差的态度应付她了,反正以原主那爹不疼娘不爱的模样,是不可能有人给她烧纸的。 听到她报了,鬼差不耐烦地低头翻找。 然后就看见了一串编号。 镶金的编号。 我勒个大槽! 他当即吓得差点跳了起来,手中的笔更是失手就扔在了地上,一张脸上满是震惊。 再抬起头,他的牙关都在打颤。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枫晚总觉得小哥看自己的眼神中,震惊又崇拜。 “怎么了吗?”她问。 “没,”鬼差小哥咽了口唾沫,对着林枫晚露出了今天干活以来的第一个笑脸。 “哎,您等着,我给您看看哈!”他的话里都用上了敬语,态度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找着了!华阳小区,东芜小区,山岛小区……这九个新建的小区,全都是您的房子!” 啥?! 这个结果可把林枫晚炸的不轻,她愣了许久,都没猜到这房子是谁给她烧的。 莫非是原主的亲生父母? 啥样的亲生父母能为孩子烧九个小区的房子? 还未等她想明白,鬼差又把一张黑卡递了过来。 “这是您的天地银行无限资源卡,请收好。” 一听说是无限资源卡,周围原本那几个看戏的嫉妒的眼睛都红了: “我超!是黑卡啊,据说自从有地府以来也就送出去过五张!” “牛逼啊,这姐们什么身份啊拿的了这张黑卡?她家里得给她烧了多少东西啊……” “我超,我超,做人不公平就算了,为什么做鬼的时候也会遇到这种事,可恶,好嫉妒啊,好想吃柠檬!” “……”在一片发酸的声音中,林枫晚接过了黑卡。 第165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三) 无限资源卡,地府里一种极特殊的存在。 有了它你可以随便刷,到处买买买,完全不用花你的钱,都是地府的官方来垫付的,并且这张卡永久有效。 那么地府就是亏的吗? 不是。 一般这张卡出现就代表了地府确定了一件事:你卡里的钱已经多到怎么花都花不完了的地步。地府对这笔资金眼红,又没办法强抢,所以给你办了这个卡,说是给你买单,实际上你卡上的资金一家全部流进了国家账户,国家只是拿你的钱替你买单,并且十分肯定这笔钱花不完。 你花不完的,就都是它的了,这笔钱赚取的利息,也都是它的。 但是即使如此,这笔白来的钱也是她捡了大便宜。 但是—— 谁给她烧的冥币? “抱歉,我能问一下,是谁给我烧的冥币吗?”林枫晚到底是问了出来。 因为不想多事,穿过来后她也没想着去寻找原主的亲生父母。但若这些东西真是那对亲生父母给她烧的,那也足够展现他们对她的爱了,如果这对夫妻还活着,也是时候找个时间再见一下。 “可以。”鬼差笑着阿谀,他用手在眼前的空气中轻轻一划,便有一段画面显现了出来。 “晚晚啊,你死得好惨啊~”面容美丽的少女哭红了眼,跪在地上大起大拜,身后跟着8个像是保镖一样的人也跟她做起了一样的动作。 黑衣男身后,是百来号人。一个个地穿着白衣带着白头巾,哭得一个比一个惨。 漫天的火光把一卷一卷冥币卷入其中,蓝玉儿吸了吸鼻子,扭头看一下旁边装了两个大货车的丧葬用品,又看了看后方跟她一起哭着的人。 “哭,都给我哭!今天谁哭得最惨,我额外奖励1000块钱!”蓝玉儿大手一挥,顿时,墓园哭声震天。 林枫晚:“……”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货。 不是,她还没死呢。 莫非是她看出来自己不是原主了? 林枫晚想了想觉得竟然还挺有可能。 蓝玉儿跟原主关系还挺好的,而她的性格和原主完全不同,被发现了也合情合理,只是没想到这蓝玉儿这么能演,之前竟将她完完全全骗过了。 越想林枫晚越觉得有道理,只是依旧不明白为什么钱会到她的名下?原来的那个秦晚呢?蓝玉儿的冥币是烧给她的? 不过她也没问。 这种事问了也没有意义。 很快,她雇到了几个保镖,护送她一起去了新房产。 蓝玉儿烧的房子,那叫一个豪华,每一栋都是豪宅级别。她以前虽富,但也没哪次有9个小区的房子的,而且这些全都是高档住宅。 随便选了一间,她走了进去,地府的工作人员依旧毕恭毕敬地跟在她身后为她介绍的地府的情况。 走过大厅,她看见了桌子上摆着一个果盘,不由一怔。 她认识的那些鬼,都说从变成鬼后就没再吃过食物的味道了。 但是这里竟然有果盘。 林枫晚抓起一串葡萄,眯着眼打量。 葡萄粒大饱满,汁水丰厚。林枫晚取了一颗,扔进嘴里尝了尝。 下一秒,她皱着眉吐了出来。 “这葡萄怎么一股废纸的味道?”林枫晚扭头问。 鬼差毕恭毕敬:“瞧您说的这话,这东西本来就是纸做的,有纸的味道也理所当然了。” “那这些东西岂不是只能看不能吃?地府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吗?” “大人哎,这些当然是只能看的,至于吃的,地府还真没有。地府不纳活物,这个地府活着的东西就忘川河旁长的一丛彼岸花。其他的树苗什么的,就算上头有人烧下来了,这土地也种不活。”鬼差如实答道。 行,好歹有房子。 中式复古的庄园内最起码看起来是鸟语花香的,各种颜色的花朵争奇斗艳,竞相开放着。 在小花园的石桌前坐下,林枫晚端起了桌上的茶杯。 手摸到大理石的桌面,林枫晚再次一顿。 这触感,不像是大理石。 她稍微使力气敲了敲桌面,桌子上顷刻间便被敲出一个洞。 林枫晚:“……” 她看向鬼差。 “大人,这房子是纸做的,您还是小心点好。”鬼差却是见怪不怪,他从兜里掏出几张冥币,贴在石桌上,冥币消失,石桌也恢复如初。 鬼差这才开口:“您啊,小心着点,上头烧下来的东西都是纸做的,可不敢用力。不过弄坏了对您来说也没关系,贴上几张冥币,它自己就会修复。要是损坏得比较严重,那就需要不少冥币了。” 林枫晚仔细感受了一下,这珠子石桌的硬度大约也就几层硬纸板叠一起的硬度,十分容易损坏。 也就是看着像那么回事。 “这样的房子可怎么住人?”林枫晚叹了一口气,感慨道。 “地府大部分鬼都住不了几天,然后就得赶着投胎了。长久停留的鬼没多少。您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多房子,您一天换一栋也够,殊不知有的是鬼,死后连个房子都没有呢!就是家里人烧下来的钱,被全部抢走的也不少。”鬼差给她科普着。 林枫晚摇了摇头:“吃穿用度都是假的,这地府也是没意思。” 鬼差乐了:“您还别说,这得亏是假的,要不然死过来的这些人估计想投胎的都没几个。地府就是这样的,啥都不缺也啥都是假的,我辛辛苦苦干了一百多年的活儿,也就指望着下辈子投个好胎。要不然还能指望啥?指望那什么都买不了的冥币吗?地府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头烧下来的,也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纸做的,在这儿努力啊,没用!这儿过得怎么样,全看你亲戚朋友能给你撒下多少钱。基本上就是不愿意投胎的,钱花完了也该去投胎了,地府的生意可不好做。” 和她想象中的威严大气的地府不一样,这儿就是个中转站。 阎王不像是人间帝王,倒像是市委书记。 因为人流动性非常大,所以上头也是能摆烂就摆烂。 没办法,这地方这种条件,留不下人才,也不好培养心腹。你要是硬拦着谁去投胎,那是结仇。 也因此,地府人员显得非常松散,松散到人间厉鬼横行都没人管。 不过这事儿林枫晚也管不了,简单了解了地府的情况后,她问出了一个核心的问题: “那这里的鬼都去哪里投胎?你能跟我说一下投胎的具体流程吗?” 喝孟婆汤,就包含在流程里。 第166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四) 鬼差很快为林枫晚解释了全部的流程,并把她带到了奈何桥边。 对于这样一位存在想尽快投胎这种事,鬼差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毕竟林枫晚投胎了,她的财产就会全部被充公,就冲着那么大一笔财产,地府都得给她安排投个好胎。 林枫晚没有在意鬼差的殷勤。 她在评估地府的价值和能力。 人死就要投胎,而地府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却有点微妙。它不是那种强硬的,逼迫你尽快投胎的类型,而是一个类似于火车站之类的中转站。 没进来前,每个人自愿去留;进来后就要开始查身份了,然后清算你的功过。如果发现你是那种十恶不赦的罪犯,就要请专门的鬼差——类似于警察叔叔的那种带你去接受应有的惩罚,如果你不是,那么你可以继续在这个火车站呆着,也可以赶快买票上车走人。 而对于那些没进站的人,火车站也不会有什么强制措施——因为这里的高端人才和战力严重不足。 这便也是人间厉鬼横生的根由。 “你先回去,我在这儿看看。”林枫晚看着前方排的长长的队伍,低声说道。 鬼差满脸讨好:“您要是想投胎,我给您选个靠前的位置,您要是从最后排,有的排呢!” 鬼差似乎无法分辨厉鬼和生魂。 “插队?”林枫晚挑了挑眉,“插队不好?” “这不叫插队,这叫合理利用关系!等着,”说着,鬼差便挤到了前头,半响挤回来递给林枫晚一个号码牌,“再轮那么五六分钟就到您了,这个牌子对应的可是个大富大贵的好人家,投胎到这家,保您一生无忧!” 林枫晚低头看着号码牌。 她当然知道鬼差为什么对她如此殷勤。 要是没有蓝玉儿烧的房子和冥币,恐怕今儿鬼差这边也没她什么事了。 管他呢,她这次来就是骗孟婆汤的。 拿着号林枫晚公然插队挤在了前头,已经做好待会儿端起碗就跑的准备了。 很快,排队排到了她。 她抬眼看着眼前的孟婆,对方出乎意料的平凡,不美也不丑,看起来有些刻薄。总体上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年人的模样,皮肤皱巴巴的,脸上还带着老人斑。 “孟婆姐姐,这汤有什么用啊?”林枫晚端着碗,打算先把孟婆汤的功效打听清楚。 “能让你忘却前尘,重新投胎。”孟婆阴着脸说着,给她打了碗汤,递到她跟前,“喝了,下辈子投个好人家,还是舒舒服服的。” 林枫晚端着汤,没动。 “孟婆姐姐,这汤喝一口跟全喝了的效果是一样的吗?”她继续问道,面上也露出讨喜的笑脸。 “不一样,喝一口能忘却几年内的事,全喝了才能忘得干净,才有去投胎的资格。”孟婆回答道,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 这个特性好啊!这些就变成遗忘药水了,价值立马翻了百倍! 林枫晚眼睛顿时亮了,那给萨维尔喝一口的量,就不用怕他喝完立马变白痴了。 “孟婆姐姐,给我盛满一点!”她挥手叫道。 这东西,她白嫖定了!能嫖多少是多少! “你确定么小姑娘?这汤带不走,你既然要了,就必须在这里喝完。”孟婆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这让她看起来更加阴森了。 “确定确定!”林枫晚不住地点头,“盛多点,我就在这儿喝!” 见林枫晚坚持,孟婆哂笑一声,挥动着勺子,给林枫晚补了满满一大碗汤。 “喝,”孟婆用她那枯瘦如柴的手把汤递到林枫晚跟前,“敢剩一滴,你便下忘川和那群枉死鬼作伴!” 林枫晚冲她露出了一个阳光的微笑,然后举起一大碗汤,仰头干了进去! 汤汁一点没漏,因为在汤汁还未接触到林枫晚的舌头时,它们便被传送到了另一方空间里! 喝完,林枫晚把碗还给孟婆,然后皱了皱眉。 “孟婆姐姐,你这汤是不是过期了啊?我怎么感觉我一点没忘?”林枫晚语气十分苦恼,“我感觉什么我都记得……可能是量不够,麻烦你再给我来一碗。” 孟婆闻言愣了。 孟婆汤不好用了? 怎么可能! 可是现在林枫晚既然还记得自己喝过汤,就必然没有失忆,而一大碗汤,是孟婆看着林枫晚干下去的…… 孟婆不愿意接受自己孟婆汤失效的事实,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林枫晚,又给她打了一大碗汤: “喝!” 林枫晚点头,继续仰头灌了起来。 手里拿着的是孟婆汤,入喉的是可乐。孟婆看着林枫晚的喉咙不断吞咽,耳中还能听见声音,这便证明林枫晚是真的把汤喝了下去。 但是,那又怎么会没效果? 而林枫晚喝完这一碗,又抱歉地把碗递还给了孟婆,羞涩一笑:“孟婆姐姐,再来一碗……” 不信邪的孟婆又给林枫晚盛了一碗:“喝!” 林枫晚笑眯眯地又灌了一碗。 喝完,林枫晚不打算再喝了。 再喝阎王该亲自来查她身上的怪异了。 于是她对着孟婆挥挥手,准备告辞:“孟婆姐姐我走啦,下次再来找你玩。” 说着,便打算走。 这时候,她的胳膊却被人猛地拽住。 回头,是面色阴沉如水的孟婆。 她端着一碗汤,目光凶得像是要吃人,直接把那碗汤怼到了林枫晚的胸口:“给我喝!” 她今天就不信这个邪了! 既然对方盛情邀请,林枫晚也不好推却,只好接着喝了起来。 “孟婆姐姐,没效果……” “喝!” “孟婆姐姐,还是没效果……” “喝!” “孟婆姐姐,我肚子撑不下了……” “喝!” “孟婆姐姐,我真的喝不下了……” “……” 一连干了七大碗,林枫晚觉得自己肚子撑得要命,虽然她灌进肚子里的是可乐。 而孟婆,这时候已经彻底怀疑起了人生。 她坐在锅边,盯着锅,嘴里一直喃喃自语: “不应该啊,怎么会没效果?” 于是,不信邪的她拎着勺子,又打了一碗汤。 她盯着汤盯了许久,而后,竟是放到自己嘴边一饮而尽! 林枫晚被她这操作惊呆了! 喝了汤的孟婆,眼神很快变得呆滞迷茫。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从哪里来?”记忆被完全清洗的孟婆一脸茫然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看着她,默了默,忽然露出了一个安抚的微笑: “这里是地府,你已经死了。你是一个将要投胎的新鬼,看见你前头那口井了吗?那是轮回井,跳下去,你就可以投胎转世了。”说着,她把自己的号码牌递给了孟婆。 还在迷茫的孟婆恍然大悟,一转身对着井就跳了下去。 林枫晚坐在孟婆的位置上,把锅内的孟婆汤倒进空间半锅。 然后,汤很快就满了上来。 林枫晚不信邪地又倒了半锅。 然后锅又满了…… 她眼睛顿时又亮了。 她急忙从亚空间里取出一个高压锅放在架子上,然后端着孟婆的锅往里头倒了一锅汤。 “下一个!”她对着等待投胎的鬼魂们喊道。 马上,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走了过来。 林枫晚把汤盛好递给她,她一饮而尽,眼神很快变得迷茫: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从哪里来?” 林枫晚站起身来,把屁股下的座位让了出来,然后把女人按了上去,露出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你是这地府的孟婆,专门给准备投胎的新鬼发孟婆汤的。我是你的上司,来监督检查你的任务。但是你不小心也喝了孟婆汤,所以你全都忘了。不过没关系,你直接发汤便可,我看好你。” 说着,林枫晚拍了拍女鬼的肩膀,然后端着锅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第167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五) 林枫晚没敢多呆,生怕被人发现什么不对。 是以,把孟婆汤连锅端走之后她立马选择回到了现世。 现世,她睁开眼睛,孟婆汤在她的空间里静静摆放着。 好东西不嫌多,林枫晚打算借个几天再还。 至于地府,奈何桥都有好几座,投胎的路又不止这么一条。 醒来后,林枫晚便开始等着萨维尔回来。 萨维尔不会让她碰他的饭,但是没关系,等他吃饭的时候,她可以把这口孟婆汤直接瞬移进他的饭里。 几滴的量就足够他忘记这几天的事。 顺便艾米和丽娜也要一起。 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再就是面对鬼界青年才俊的培训招聘了。 公司是时候推出新产品,但是新产品还没有头绪。 现在她也就认识三只鬼,红衣厉鬼,顾雪颜和电话鬼。 已知红衣厉鬼不安好心,林枫晚不能找她,而顾雪颜又不认识多少鬼,也没办法找她,那就剩下电话鬼了。 从一只鬼那里打听其他鬼的下落,总是比自己头脑一热地去找鬼容易得多。 于是,林枫晚再次来到了空间里,准备提审电话鬼。 被关了好几天的小黑屋,电话鬼已经老实了。 “说,你认不认识其他什么鬼?知道了就行,用不着有多好的关系。”林枫晚手里提着菜刀,站在电话鬼面前。 电话鬼知道那菜刀是真的能伤到自己的,于是咽了口唾沫,就开始绞尽脑汁地想自己遇到过的鬼。 鬼界也是奉行黑暗丛林法则的,位阶差不多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合作,但是一旦有谁冒头就会被强大的厉鬼吞吃。 不过即使在这些情况下,他认识的鬼也不是没有。 “大人,我知道有个路灯鬼,那只鬼专门站在夜晚坏掉的路灯下,等着有人经过然后挑个顺眼的跟他回家。因为她每天选的路口都是随机的,挑的人也是,所以一直没有被查。”电话鬼一脸讨好。 “地址。”林枫晚点了点头,认可了这个消息。 不管这个路灯鬼的能力有没有用,他都可以作为拔出萝卜带出泥计划的一个重要分支。 电话鬼很快给了地址。 林枫晚打算离去,这时候才想起,她好像没了解过电话鬼的具体能力。 “话说回来,你都有什么能力?”林枫晚看着电话鬼,问道。 电话鬼苦笑道:“小的的能力不值钱,就纯吓唬人玩的。就这么个事儿,我打谁的电话都能打通,不管那人的手机有没有电,坏没坏掉,那里有没有信号,都能打通;然后我有一串电话号码,是我生前的号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打这个号码都能打通,电话线被剪了也能打给我。而只要打过了一次电话,对面的人就会留下我的标记,我就可以通过这些标记轻松寻找目标了。” 这个能力可谓是相当废物了,一点杀伤力都没有,辅助作用也是一样,就纯粹是个凑数的能力。 然而林枫晚听见后,却有了些不一样的想法。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在救助中心上班,凭借这一条特性能救多少人?”林枫晚问道。 设定一个号码,无视电量,无视损害,无视信号……无论遇难者在何时何地,只要按下那个号码,电话就会被接通。哪怕是身旁有罪犯,他只需要快速拨完挂断,不必叙述自己的经历,不必叙述自己的所在地,只需要十秒钟拨通那个电话,便能和救援人员无障碍交流,而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心惊胆战地对着电话那一头解释。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在遇难的时候是死于没办法向外传递自己的信息。 没办法传递信息,救援人员找不到,便只能日复一日地绝望着,期待发生奇迹。 而电话鬼这个特性,对于杀人来说很弱,但是对于救援来说,却不知道能挽救多少人的性命。 而电话鬼听见林枫晚的话后,也呆了。 “可是,我是鬼啊。” 他嘴唇动了动,声音听起来有些可怜。 “鬼就不能救人吗?”林枫晚反问,“你听说过死人再就业吗?我们忘川就是立志于发展死人产业,为不同的厉鬼提供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呼吁广大厉鬼朋友摆脱兽性,以新的形态重新回归人类的文明社会中,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电话鬼哭丧着脸:“我们都死了你就不能放过我们吗,死人都要压榨,实在不行给个痛快行吗?!” “怎么能叫压榨!”林枫晚一脸正色,“你不觉得救人是一项非常伟大的工作吗?你因为没有天赋,生前碌碌无名,平庸终生,死后获得了改变命运的机会,你就不想靠着自己拼出一番事业,青史留名吗?” 电话鬼:“不想。” 生前吃老板画的大饼够多了,死后跟了个阴损主人也是天天给他画大饼, 忽悠他打白工不说还让他带薪上班,现在被抓了,他要谢绝一切大饼。 “哦,”听见他不吃饼,林枫晚很平静地抽出菜刀,看着电话鬼,“麻烦你再说一遍?刚刚我没听清。” 电话鬼看着那把上头还带着血迹的菜刀,咽了口唾沫。 别人他不带怕的,物理攻击基本伤不到他,但是眼前这个是真的能把他劈成两半的! “问说,我最爱救人了,一想到死后我还能为社会作出贡献,我就感觉像做梦一样,十分开心。”电话鬼十分真诚地说道。 林枫晚笑了笑,朝着他扔出一个苹果。 电话鬼下意识地就去接,结果……真接住了? 他咬了一口,甜的! 他愣住了。 他死了七年了,自从死后便再也没尝过水果的味道,只能看着水果干流口水。 而现在,他仿佛又回到了还做着人的那一刻。 “接下来忘川会成立一个公益性的救助中心,我会把你生前的号码作为救助中心的电话号码,你以后的任务就是帮那些没办法通过正常途径联系上警察的人联系警察,每天只需要接收和拨打电话。”林枫晚说, “我不在乎你是不是真心想救人的,也不在乎你想要什么。你只要记住,干好应该做的事,我会给你奖励,做不好,会有惩罚。考虑到你以前毕竟杀了那么多人,虽然不是主犯但也算个从犯,就先判个五年有期徒刑好了。这5年里你没有自由,没有工资,做好一切能拿到的只有奖励。不过,如果你五年后表现优秀,我不介意把你转成正式工。你的工资可以用来送给未过世的家人,也可以用来购买厉鬼能能用的东西。” 说完,她离开了这处空间。 有点失望,电话鬼的能力没办法对她产生正面的效益。 不过有潜在经济价值的能力本来就可遇不可求。 第168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六) 按照电话鬼提供的线索,林枫晚在全市附近坏掉的路灯周围都安装了微型摄像头。 但是连续一个星期,她都没有看见摄像头里出现路灯鬼的身影。 林枫晚甚至还特地大半夜去钓鱼执法了。 或许称呼他为影鬼更适合。 毕竟按照电话鬼的说法,她看上那个人就会化作对方的影子跟他回家,然后学习他的一举一动,身高体型相貌也会逐渐同主人趋同,直至取代那个影子的主人。 “你确定你不是在骗我?”她又找到了电话鬼,想要问个明白。 “我确定!真有这只鬼,不过我平时自由时间不是很多,上一次看见他还是在半年前……”电话鬼赶忙解释道。 “那为什么他不在了?”林枫晚叹着气问道。 电话鬼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能猜。 目前最大的一种可能, “可能,他跟谁回家了?” 电话鬼说。 林枫晚看他。 “他的能力具体是什么原理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每次他跟着人回家过一段时间就会又出现在路口,您或许可以等一等?”电话鬼小心翼翼地建议道。 似乎也只能等了。 不过也就在这时,事情忽然迎来了转机。 林枫晚是半夜接到蓝玉儿的电话的。 接通之后,那边什么都没有说,空气中安静的只能听见呼吸声。 林枫晚本来想挂断,但是想了想,蓝玉儿好歹给她烧了那么多冥币,让她在地府一日游的过程顺畅了许多,便没有挂断。 她猜蓝玉儿应该是不小心压倒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忽然听见手机另一头传来一声嬉笑。 那声音尖尖细细,宛若幼童。 “妹妹,你说人身上哪个部位更好吃呢?”是一个男童的声音,听着年岁不大,七八岁顶天了。 咚,咚,咚。 手机里紧接着响起了富有规律的撞击声,林枫晚认得这个声音,脚踢在寝室的金属围栏上,就是这个声音。 “我觉得胸?那里的肉最嫩。”紧接着响起来的,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我觉得是心,心那么热那么红,一定最好吃!”男童略带兴奋的声音响了起来。 “照这么说我还说是脑呢,脑子要比心好吃!”又是小女孩不满的声音。 小男孩咯咯地笑着,踢踏的声音陡然加快了许多,每一声都敲在人的心里。 “你说,我们待会儿从哪吃好啊?”小男孩的声音中浸着浓浓的笑意,吐出嘴的话却充满了恶毒,“我想用刀划开她的心脏,拆掉她的肋骨,一点一点把她的内脏掏出来洗干净,然后撒上最上等的香料,一定非常美味……” 两个小孩就这么随意讨论着,而听着这一切的蓝玉儿,却要拼命抑制住身体的颤抖。 她知道,这一对兄妹说的食材就是她。 她睡在上铺,那一对穿着血衣的鬼孩子就坐在她床铺的围栏上,一句一句地讨论着该怎么吃掉她。 她害怕,但是不敢出声,只能用被子捂住头,并尽力让自己呼吸平稳,试图装睡。 装睡了,就看不见他们,听不见他们的话了,也许他们就会放过她…… 她是真的这么期盼着。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淌,蓝玉儿的心脏也咚咚跳着。 好在,这对鬼孩子一直讨论,但是都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忽地,她听见女孩说:“哥哥,她还在睡觉啊。” 是要走了吗? 蓝玉儿心里燃起一分希望。 下一刻,她的耳边便传来男孩尖锐的笑声,有一口冷气不知道是被谁喷在了她的耳朵上。 一只苍白的小手按住了她的脸颊,她听见哥哥说, “妹妹,她没有睡觉,她一直在装睡。” 这一刻,蓝玉儿的脑袋一片空白。 也就在男童话音落下的一刹那,寝室内猛然传来一阵巨响! 一道狂风从脸颊刮过,身上的束缚被猛地抽离,蓝玉儿急忙抓过手机,打开手电筒就想朝外跑。 然后,一个不经意间,手电筒照到了下方出现的人影。 是她死去多月的好友。 她再一照墙壁,只见那个男小鬼被一把椅子狠狠砸在了墙上,扣都扣不下来那种。 鼻子一酸,蓝玉儿抱着被子就大哭起来。 原本还没反应过来的女孩听见哭声,又看着蓝玉儿,眼神一狠,就要朝着她扑过来! 蓝玉儿尖叫一声,忙里忙慌要下床,结果一个没站稳滚了下去,一边滚一边高呼:“晚晚救我——” 然后,她轱辘轱辘地滚到了林枫晚的脚边。 手机摔在地上,手电筒刺眼的光打在了女性鬼童的脸上。 他们坐在她床头谈论了许久,她都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直到这一刻,她才看清了。 出乎意料的,女鬼童竟然长得十分可爱。 她的头发被梳成两个整整齐齐的小辫,又把发尾向上缠绕,系上了红头绳;她的头发很黑,眼睛却很红,身上穿着染血的白衣,白衣宽宽松松的,几乎能拖到地上。 “抱歉,查你学校资料废了点时间,”林枫晚喘着气说道。 查到学校后,找到宿舍楼让林白白瞟一眼哪间屋子有鬼气就行了。 蓝玉儿没听清林枫晚说什么,顺势抱着她的大腿就开始一个劲儿哭。 “别哭了,再哭该把你室友吵起来了。”林枫晚头疼地说道。 说时迟那时快,寝室忽然亮了灯,一抬眼,林枫晚便见着三双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自己。 林枫晚:“……” 偏偏在这时,底下又传来蓝玉儿震天的哭号:“呜呜呜晚晚你死得好惨啊……” “你说什么?”林枫晚面无表情地看向她。 蓝玉儿傻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慌忙松开林枫晚的手臂,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抱歉,我串词了……” 都怪这些天带人哭丧哭得太多了…… “我没死,”林枫晚叹了一口气,强调,“以后不用给我烧纸!你烧的纸在地府也没用,纸扎的房屋到地府还是纸做的,冥币多了反倒容易被打劫……” 也就是她在地府呆的时间短,要不然凭她的身家加上没什么背景,阎王估计会想方设法把她踹进轮回井。 蓝玉儿听着这些,又是悲从中来:还说你没死啊?你没死怎么知道这种事的? 但是好友既然不承认她死了,她就不说出来伤好友的心了。 蓝玉儿擦了擦脸,泪眼摩挲地保证:“你放心,我下次烧个实木的!” 林枫晚搞不清楚蓝玉儿这脑回路是怎么转的,一时间就没去猜。 虽然现在全寝室的人都醒了,但是那一对鬼兄妹还被甩在墙上呢。 看着二鬼,林枫晚眯了眯眼。 她抬起手,无形的空间就把鬼兄妹禁锢起来,她刚要把两只鬼扔进空间稍后处理,就听见了来自兄妹二人的叫嚣: “你知道我们是谁吗?你知道我们老大是谁吗?我告诉你,我们老大可是凶名赫赫的鬼将狮王,手下有数百条人命!曾经的721惨案和624惨案以及几个月前的公交车刹车失灵事件就是他干的,他还打算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所学校所有的人都吃掉,把这里变成鬼校!我们老大手底下可是有几十号鬼,你抓了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 穷凶极恶? 几十号鬼? 林枫晚的动作一停,顿时喜上眉梢。 第169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七) 一个穷凶极恶的鬼,一群穷凶极恶的鬼,那是不用开工资的牛马! 劳改,通通送去劳改! 这么好的事儿,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见的,既然如此,那还等什么? 林枫晚让开身形,把林白白露了出来。 她身后的林白白会意,对着两只小鬼扬起笑脸,从左兜里掏出一颗糖塞进了男小鬼的嘴里。 丝丝甜味儿在小鬼的嘴里化开,小鬼愣了愣,他已经快记不清甜味儿是什么味道了。 “哥哥姐姐吃糖~”林白白保持着笑脸,从左兜里掏出两颗糖,一人一块递了过去。 两只鬼迟疑地接过。 他们道行浅了些,已经看不出来林白白是鬼胎了。 林白白笑眯眯地从右衣兜里又掏出两颗糖。 “哥哥姐姐吃糖~”她甜甜地说道。 两只小鬼接过来后,心里升起了几分警惕。 绝对不能接第三次了,他们想。 也没有第三次。 “哥哥姐姐,现在请用这支笔在里面的手腕上画一道红线。”林白白递出了手中的红色勾线笔。 两兄妹乖乖做着。 “然后,哥哥姐姐,请你带白白还有妈妈去找你们的老大!”林白白轻声说道。 她们干的是绑架鬼的行当,做这行要尽快。 要是万一慢了,被人家察觉到端倪提前跑了怎么办? 两只鬼闻言,顿时像是失了魂似的,开始往一个方向飘。 此时,他们的脑子已经无法正常思考,虽然还有记忆和五感,但满脑子都只剩下了找老大这个念头——控制人太危险,但是用这个能力控制鬼就没事了,玄门有很多类似的方法,如果林白白对外展示的能力是控制鬼,那么便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所以,林枫晚放纵了她。 两只鬼飘向了窗户,穿墙而过,林枫晚见状,抓住林白白就跟了上前。 她也会穿墙,还会瞬移! 咚! 身后传来一声脆响。 林枫晚回头看了一眼,便继续跟着两只厉鬼赶路。 寝室内,蓝玉儿捂着额头,抽了抽鼻子,要哭不哭。 她本来是想跟上的,但是她一时忘了自己是人。 林枫晚他们离开的脚步太顺滑了,蓝玉儿就顺滑地跟上了,结果—— 都是泪。 她抹了一把眼,站起身来凑到窗户前,便见林枫晚已经走得基本看不见人影了。 蓝玉儿瞬间就傻了。 “等等,带上我啊,带上我啊!那么大一个我你们忘啦!”蓝玉儿一边跳一边拼命挥着手,试图引起远去的几人注意,但是谁都没有注意到她。 “别走!不要把我一个人留下来,我害怕啊!”蓝玉儿是真的快哭了…… 不是说厉鬼很少见的吗?三个月撞四次鬼的委屈谁懂啊…… 不,应该说是五次。 她的好朋友和高人大师也是鬼啊…… 林枫晚跟着两只厉鬼左拐右拐,拐进了一处乱葬岗。 乱葬岗的上空罩着一层蒙蒙的雾,在夜里有些看不真切。 林枫晚现在庆幸自己有空间能力了。 这些厉鬼碰不到除了动物外的实体,走路全靠飘,走起路来也不走寻常路,换个人早跟丢了。 不过好在,她有挂。 深更半夜,乱葬岗阴风阵阵,狂风拍打着树木,那风不知道钻进了哪个空洞里,发出了阵阵似人的哀嚎,听着十分瘆人。 一步,两步,三步,两只鬼停了下来,林枫晚也跟着停了下来。 前方,有一个黑漆漆的大洞,一个身形肥胖的家伙背对着两个人,正在把手臂伸进洞里,拼命地掏着什么东西。 掏到什么了,他便立马塞进嘴里,空气中响起了令人牙酸的骨头的咀嚼声。 突然,他不掏了,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动作停了下来,回过头,一双赤红色的眸子直勾勾盯着林白白,动了动喉咙。 “饿,好饿……”他喃喃道,那看上去有四五百斤,简直像是一座肉山的身躯开始挪动,他站不起来,便开始爬,一步一步朝着他们两个爬。 林白白退后一步,抱着林枫晚的胳膊躲到了林枫晚的身后,而林枫晚则是看了那厉鬼兄妹一眼。 他们还没解除控制,眼前这个东西应该不是他们老大。 但是他们停在了这里。 一阵冷风拂过,让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林白白轻轻拽了拽林枫晚的袖子,然后向上指了指。 不远处,是树林。 这一片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乱葬岗,坐落在荒郊野外的林子中间。 在雾气的遮掩下,林枫晚打开手电,可以隐隐约约看见不远处的树上,坐着一道影子。 不,不止一道。 在那肥胖的厉鬼不远处,还有一道逆光的影子。 甚至都不止两道,在她们看不见的地方,还有许多视线落在了她们身上。那些视线带着赤裸裸的贪婪,仿佛下一刻就要冲过来将她们撕碎一般。 手机突然传来一阵震动,低头一看,是蓝玉儿的视频电话打了过来。 接起电话,蓝玉儿那张红润了起来的小脸就出现在了屏幕中: “晚晚我忘了跟你说了,小心点李雪,她不是李雪!卧槽你不知道今天我寝室那俩过来就是因为我发现她——” “饿……” 一道略带愤怒的声音打断了蓝玉儿的话。 蓝玉儿的声音一顿,忽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 “晚晚,你那边什么声音?” 林枫晚抬头看向前方,一道道模糊的黑影已经从四面八方向着她包抄过来,隔着雾气,也能看出这些东西身上很多非人的特征。 打起架来没空顾及孩子,林枫晚便提前把林白白扔进了空间。 手机丢在地面上,林枫晚从空间里取出一直不曾动用的枪支,调整枪支的维度,对着一群奇形怪状的厉鬼就冲了上去。 她还以为用不了这个东西呢。 但是现在看来必须要用了。 林枫晚的眼底泛起冷意。 合作的前提是双方有对等的实力,而领导的前提是得把对方先打服。 直接关起来不会有什么大用处,所以以前遇见的鬼,林枫晚都会先打一顿。 作为青铜树的干部,从小跟着医生在半黑不白的地界混,十四岁的时候林枫晚就可以用废品自己组装一次性枪支,各种危险的热武器更是信手拈来。 不过,一直以来热武器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因为动静太大,会引人注目。 现在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下不动用热武器速战速决,她会被围攻。 对着最近的肉山砰砰开出两枪,一枪命中眼睛,一枪命中心脏。没有血花,只是被林枫晚击中的位置出现了两个大洞,她快速抬步上前,伸手抓住肉山都手臂就顺势踩了上去,然后踩着他的身体对着他后头扑来的怪物又是两枪! 第170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八) 铮—— 子弹像是打在了什么利器上,发出一声嗡鸣,随着那东西层层断裂,林枫晚才发现,周围的空气中布满了银色的丝线! 那丝线极细,在浓重的夜色与雾气下看不分明,林枫晚毫不怀疑,如果刚刚射出去的不是子弹而是她,她现在的脑袋跟身体已经分家了,说不定还会被大卸八块。 内心的轻慢被收敛,看来鬼将的实力比她想象中的强大。 都怪红衣厉鬼和电话鬼以及那对兄妹鬼太废物了,才给她造成了厉鬼都是废物的错觉。 实际上,到了鬼将这个地步,已经是玄门和地府都不敢轻易招惹的存在。 远方的雾气中,一道模糊的身影若隐若现,他有比脚底的肉山更庞大臃肿的身躯,在那身躯上,林枫晚看见了无数只手,无数只脚,支撑着那道身躯像是蜘蛛一样爬行。 近处的兄妹二人忽地发出一声惊叫,摆脱了控制! 那道身影,才是她要找的鬼将! 但是在对付鬼将之前,得先把近处的小鬼清一下才行。 林枫晚没空陪他们一点一点打了,于是,她抽出另一支枪,也不瞄准,子弹不要钱的一般对着四周漫天扫射! 两根银白色的蛛丝射了过来,那蛛丝的声音奇快,林枫晚周围有空间壁障,蛛丝伤不了她,便调转方向向着那两支枪支拦去! 啪嗒。 正打得爽,两把枪支的枪头却在这时应声而断。林枫晚低头一看,切口平滑,如同刀割。 抬头,她大约意识到了这片空间已经被那东西的蛛丝布满。 啊这…… 那就怪不了她了。 深深叹了一口气,林枫晚一抬手,周围的空间产生偏移! 不大的地块被分成了一百多个小方格,来回打乱了顺序,原本连接在空间各处的蛛丝便应声而断。这大约是那鬼将的能力,同其他鬼的能力一样,这能力无法对死物造成任何破坏,但是若是人或者动物沾上一点,那便要死无葬身之地。 枪支是因为被林枫晚赋予了鬼类的空间特性才能被截断的,也是因此才伤得了鬼。 看着不远处的鬼将,想了想,林枫晚从空间内又抽出一把巨大的长刀。 长刀是魔界带回来的,临走的时候小魔王送了不少礼物,包括这把。这刀据说是神明的配刀,跟着她来到了这个没有魔法的世界,用是指定没以前那么好用了,但是硬度上,依旧是神器级别。 坚不可摧,就是它现在最大的优点。 抽出长刀,那鬼将已经到了眼前。 他在两只小鬼面前停下,两只小鬼中的男小鬼脸色惨白,看着那庞大臃肿的厉鬼瑟瑟发抖,他刚想说什么,那只鬼鬼爪一伸,一手一个抓住了两兄妹,直接塞进了嘴里! 空气中响起了令人牙酸的咀嚼声,林枫晚一偏头,就见自己的预订员工被吃了,顿时大怒,提着刀就迎了上去! 铮—— 刀刃跟那怪物的身体接触,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的嗡鸣声。随后,那怪物的皮肉竟然被平滑地斩断,连带着骨头一起被斩了下来! 也是借着这个机会,林枫晚看清了怪物的身形。 它应该叫“尸王”才对,毕竟它全身上下是由好多个人拼接而成的。 如同蜘蛛一样的肢节其实是不同人的手臂和腿脚,臃肿的身躯则是因为身上拼接了4个人。 四个年龄和样貌各异的头颅死死盯着林枫晚,它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关节竟然会被一柄其貌不扬的长刀如此顺滑地斩断!直到灵魂上的疼痛感传来,他才哀嚎了一声,朝着林枫晚扑了过来。 “好痛,好痛,杀了我,杀了我……”是一个少年的音色。 “你敢伤我儿子,我跟你拼命!”是一个中年女人含怒的声音。 “好疼……爸爸好疼……呜呜呜……”是一个很小的稚嫩的女孩子的声音。 “死,死!!”是一个愤怒的中年男人的音色。 合着这只蜘蛛还是个人格分裂,林枫晚再次提刀斩去,蜘蛛怪物身上的一条腿又一次断裂。 他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却是没有移动身体! 林枫晚再次斩下去,蜘蛛人没有躲,他大部分的足肢拼命向外探着,却有四条足肢竟然牢牢将自己固定在原地! 一刀下去,蜘蛛巨大的身体一分为二,一个半头颅带着三条腿被林枫晚斩断,腥臭的褐色液体从他的断肢处流了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背上女人的头颅发出尖叫,一道道银白色的丝线勾住被分离的那一半身体,高声喊道,“老公——” 那一半身体中的男人头颅脸上全是愤怒,他死死瞪着被分离的一半身躯,怒骂道:“该死的东西,我是你爸,她是你妈,你这辈子都别想甩开我们!” 被切开的小女孩头颅一直哭,白色的脑浆流了出来,两半脑袋的嘴巴一起开开合合,嘴里带着浓重的哭腔:“好疼……爸爸我好疼……呜呜呜……” “废物!就知道哭,还不赶紧抱住你哥!”妈妈一边用银丝疯狂拉扯着后半身,迫使那失去的半身和前半身粘合,一边张嘴骂到。小女孩伸出幼小的双臂,哭哭啼啼地抱向了少年的脑袋——少年的脑袋长在最前方,而小女孩的手竟然长在了少年的脑袋两边! 而她抱上去之后,仿佛蜘蛛怪物身体里那个反对的意见消失了,整个怪物没了反抗的动作,意志再次变得协调起来。 一凑近林枫晚发现,那蜘蛛怪物身体上竟然缠了密密麻麻的丝,紧紧裹着他的身躯,为他织就一身庞大而臃肿的躯壳。 坚硬是父亲的能力,蛛丝是母亲的能力,协调是小女孩的能力。因为小女孩抱住了少年的头,母亲拖回了带着蛛丝的半截身躯,所以躯体的控制权竟然又暂时回到了父亲手上。 父亲不像是少年那般温和,夺过身体控制权后,和母亲联手便朝着林枫晚击来! 虽然吃了亏,但他们坚持以为是少年在拖后腿。眼前这个只不过是个普通人类,甚至连鬼王都不是,根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林枫晚看着这只奇葩的鬼,叹了口气。 上前一步,利用权柄拦截了蛛丝,她斩下了妹妹的头。 少年的眼睛重新睁开,他面色惨白,眼神空洞,像是没有生气的人偶娃娃。 “你想死吗?”林枫晚问。 “杀了我。”少年的眼中迸发出些许光亮,他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急不可耐地说道。 听见他说话的父亲暴跳如雷,当即就骂了出来:“你这个白眼狼!我们辛辛苦苦把你养到这么大,你不想着好好孝敬我们就算了,不仅不听话,竟然还想要我们死!” 母亲更是直接叫嚣:“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摆脱不了我们!你是我的种,一辈子都得跟我连着!” 林枫晚懒得问出了什么事,也懒得分辨谁对谁错。 手起刀落,送人归西,就是她的人生准则。 第171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三九) 林枫晚拄着刀喘息,在她面前,蜘蛛怪物已经变成了一地碎尸。 明明是大战后她最疲惫的时期,却没有一只鬼敢靠近。 早在林枫晚和鬼将开打的时候,周围的鬼就躲得躲逃得逃,谁也不想留下做那个炮灰。 直到大战结束,他们才敢试着接近。 不过依旧没有鬼敢对林枫晚发起试探性的进攻。 事实上,他们的选择是对的。 林枫晚只是瞥了他们一眼,便把林白白放了出来。 “妈妈我爱你!” 林白白看着眼前鬼将的魂体,眼睛都直了,大叫着扑到了鬼将破碎的魂体前大快朵颐了起来,吃得十分满足。 鬼将啊,她还没吃过鬼将! 何况这家伙怪得很,不仅长得奇怪,地上的灵魂都是四个人的分量。 “说个事儿,”林枫晚看着林白白,开口道,“以后你不能自己出去猎食,我给你吃了你才能吃,能做到吗?” 林白白愕然地抬头望向林枫晚,一双猫似的眸子眨了眨。 她低头看了眼鬼将,面色迟疑。 算了,反正妈妈来硬的她也打不过。 “好。”林白白乖乖点头。 得到答案,林枫晚抬起头,看向这片树林。 雾气渐渐散了,环境倒是显得愈发幽暗。 刚才那场大战没有给这里留下什么损伤,无论是她手中的长刀还是鬼将,都伤不到这里的一草一木,这倒衬得刚刚那场战斗像是一场幻觉。 “你们也过来,”林枫晚对着躲藏的小鬼道,“别逼着我一个一个找。” 很快,有小鬼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扑了过来,对着林枫晚的脚边就是猛磕,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师我都是被他们逼的啊!我是良民,他们却威胁我不跟他们一起干坏事就要吃了我,我真是好人啊……” 他哭诉着,其他鬼纷纷效仿。 林枫晚没信这些鬼话,好鬼活不到现在。 她还是把这些鬼收了。 这些鬼原本就是一个小团体,收起来也不能放在一起,更不能给他们联系的机会。他们的人比公司人还多,一旦他们有了联系就很容易惹出事来。 不过林枫晚也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等东西都问完孟婆汤伺候。 话说孟婆的锅还搁在她这儿呢。 她静静站在那里,等林白白吃完,便上前牵起她的手,吐出一口气:“走,我们回家。” 林白白点了点头,顺从地跟着她离开。 离开的时候,林枫晚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事。 不过算了,一切都不重要。这次收获了这么大一个礼包,林枫晚却没有多高兴,而是突然感到空虚了。 这么一个厉鬼大礼包在手,感觉日后十年公司的新产品都不用愁了。她的人生顿时就失去了目标,开始想家了。 “先把孟婆的锅还了,” 她想。 原地,被她撇在树下,半斜着的手机屏幕还亮着,视频通话的界面还没关,里头露出了蓝玉儿下巴脱臼的脸。 是真·下巴脱臼。 一直以来惊掉下巴只是一个形容词,但是如今蓝玉儿做到了! 因为太过惊讶,她经过了自己的努力,终于让自己的下巴真正脱了臼! 但是,此时她却没有理会脱臼的下巴,而是回想起自己刚刚看见的画面,脑袋嗡嗡的。 麻蛋,刚刚视频里的人是谁,啊?啊? 是她蓝玉儿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真特么帅啊!真特么强啊,厉害到她觉得自己日后下地府都有人罩了! 蓝玉儿那个激动啊,她好朋友就是当了鬼也是最厉害的鬼,瞧瞧那英姿飒爽的模样! 不行,烧纸,还得继续烧纸!以前烧的纸数目还是保守了,身为好友,她必须给好友烧更多的黄纸!怎么也不能让好朋友在地府为了钱发愁! 想到这儿,她顿时鼓起了无限的勇气,拨通了自家老爸的电话: “喂?爸,快爆金币,越多越好,我要把邻省的黄纸也全部买回来!” …… 林枫晚回了家,没有先审问,而是倒头就睡。 原本就是深更半夜,正是入眠的好时候。 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起来,刷个牙洗个脸,朴实无华的一天又开始了。 该干点什么? 想到空间里那一堆厉鬼,林枫晚就觉得有点烦。鬼这东西,少的话你挨个审问也是个乐趣,发现不同厉鬼的能力更是有一种开盲盒的喜悦。但是不管什么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厉鬼也是如此。 先把孟婆的锅还了。 林枫晚打定了主意。 她悄悄来到地府,没有惊动任何人。 她原本以为地府会在大街小巷张贴她的画像悬赏,不过却并没有。 她去奈何桥,那天她随手拉的女子已经真正成了新任孟婆,她面前也多了一口新的锅。 就这么过去了? 林枫晚有些不可置信。 她回到自己在地府的大宅,九个小区的大宅都是她的,刚想进去看看,便见这些宅子门口都贴了封条。 “这是怎么回事?”她随手拉过一个鬼差。 那个鬼差她竟然还认识,就是那天那个带她去上奈何桥的。 只不过,现在鬼差对待她可不再是那般谨小慎微的态度了。鬼差回头见了是她,便冷笑道:“看不见吗?前些时日地府有人骗了孟婆去投胎还不知道用什么法子顺走了孟婆的锅,然后逃之夭夭。为了挽回损失,阎王大人没收了她全部的财产,查封了名下的房屋包括收回无限黑卡来作为赔偿。某些人现在天地银行里可是一个字都没了!” 林枫晚点了点头,并不介意他的态度。 当初她是被他带过去的,自己偷了锅就走,想必这鬼差是受了不少迁怒,有怨气也是应该的。 不过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林枫晚点了点头,又问出自己一直很想知道的一个问题:“你们这儿拿黄纸当钱,那万一我给自己烧不就可以无限印钱了?” “第一,自己烧的不算,”鬼差伸出手指,冷着脸道,“第二,烧纸的时候对方必须有真诚的,确定的怀念目标才能把纸烧给对方,少一份感情都不行。同时,他一定得相信对方是真死了,发自内心的缅怀……一旦她发现对方没死,她烧过的纸就会自动作废,对方的天地银行账户就会被收归公有,余额清零,不存在活人雇自己给自己烧纸的情况。” 是这么回事啊,林枫晚点了点头,并不意外。 就是没想到,蓝玉儿和原主的感情这么深。 话说她给原主烧冥币,不应该是烧到原主身上吗?莫非是因为原主投胎了,才烧到了她身上? 林枫晚不懂,但纠结这个问题也没有意义。 林枫晚没反应,鬼差却忍不住看她。 不是,她为什么没反应啊? 一般人失去了这么大一笔钱,不应该痛彻心扉了吗?她现在可是什么都没了啊,就是不是有钱人忽然把你的房子拍卖银行卡余额清零,那也该痛哭流涕? 第172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四十) 林枫晚没按照鬼差想要的反应来,鬼差有点不甘心。 于是他故意道:“对了,既然黑卡失效了,就把那一张无限黑卡送回来,若是私自扣留不还,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威胁,林枫晚也很顺从地掏出了被扔到旮旯角的那张卡还了回去。 就这么还回来了? 鬼差瞪着手里的卡,心中忽然涌现出来浓浓的不甘。 他想看的不是世界首富忽然资产被封身无分文依旧能笑谈人生,而是世界首富失去财产后痛哭流涕万分悔恨跪地求饶! 一定是这家伙对冥币还没什么概念,她没有看到自己的余额被清零,不知道地府的物价,也就感受不到这钱失去得多痛苦!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 深吸一口气,鬼差道:“既然他给了我,那便重新去办一张天地银行的银行卡,正好我带你认识一下地府。” 他要让林枫晚看见余额归零,再用地府的物价让他感受一下穷逼的痛苦! 林枫晚诧异地望向他,忽然感觉这鬼差还怪好的嘞。 自己坑了他一把他还这么热心,某一瞬间还真给林枫晚感动到了。 “那就看看?”林枫晚说。 上次来地府走得急,这边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至于锅……天价罚金我都交了,锅我凭什么不能自己留着? 于是她闭口不提还锅的事儿,鬼差也不提。 两人来到了当初办理天地银行银行卡的地方,那边值守的鬼差很自然地登记后给了林枫晚一张新的银行卡。 拿到卡后,鬼差还特地把卡按在机器上,大大的“0”显示着林枫晚的天地银行余额。林枫晚面色平静心底也是毫无波澜,而那个鬼差,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 看林枫晚吃得好住得好他不爽,但林枫晚倒霉了他就高兴了,虽然他从中也捞不到什么好处。 “哎呀,这一分钱没有在地府可不好混啊~”鬼差拉长了语调,语气耐人寻味,“这没点钱打点,投胎都投不到个好人家啊~” 林枫晚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她是神,投什么胎? 当她成神的这一刻,她过去和这片天地的因果便被锁死,从此以后她就是天地规则的一部分,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哦不对,神还是能被杀死的,只不过无法被凡人杀死,凡鬼也是。 能杀死神的只有神,身为普通人想杀神,你要么搞件神器,要么自己先成神。 既然不会死,她考虑下地府后的事干嘛? 再说了,即使她要死了,下的也不会是这边的地府。在这边死掉的话,她应当会穿越回去才对。 不过既然他要乐,就让他乐,毕竟人家就能指望这个让自己心里平衡一点了,也怪可怜的。 正当她这么想着的时候,眼前这张余额为0的天地银行银行卡余额突然开始暴涨! 之前卡上原本为零的余额正在不断跳动,不断上涨!个位,十位,百位,千位,万位……丝毫没有停止的架势! “这不可能!”鬼差大叫道,他不可置信地看着不断上涨的余额,手都开始哆嗦。 “出故障了一定是出故障了,根本没人会为死人烧这么多钱……烧一次也就算了绝不可能烧第二次!这不可能,这不可能!一定是幻觉,再不济就是我在做梦……”鬼差喃喃自语,嘴唇颤抖。 刚刚建立的优越感轰然破碎,他当即站了起来,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个事实! “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登记的鬼差被他一把抓住衣领,他赤红的眼瞪着那个鬼差,把那个鬼差吓得一个哆嗦。 他气啊,看别人发财了比他自己破产了都难受! 而那个登记的鬼差哭丧着脸,颤巍巍地在空中一点,霎时间,一幅画面露了出来。 “呜呜呜晚晚你死得好惨啊!” 画面还未出来,熟悉的哭声就已经响起来了,林枫晚恍惚间还以为自己穿越了,穿到了自己头一回来地府的时候,这画面的词儿都是一样的。 但是很快,她发现了不对。 画面展现出来,还是蓝玉儿在哭天抢地,扬着黄纸,但是规模已经和上次不同。 上一次是她站在墓园里和周围的人一把一把往下烧,而这一次,这布景很明显,不是墓园。画面的中心是个直径20米的大坑,蓝玉儿跪在坑边,抱着黄纸抽抽噎噎地哭,抬起手一把黄纸一把冥币就撒进了坑里。 坑里燃着大火,坑边停着一辆卡车。 蓝玉儿一边哭一边用手势指挥卡车,卡车司机得了指令,一卡车的黄纸倒进眼前的大坑里,冲天的烈火燃了起来,接着他退出,下一辆装满黄纸的卡车排着队开了过来…… 鬼差看着这一幕,先是惊愕,然后嘴巴慢慢张大。 他从未见过烧纸烧得如此豪横的人! 他的世界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器! 这这…… 鬼差发现自己竟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除了一句“卧槽”外,他已经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绪了。 许是这边闹得太大,周围的鬼都聚了过来,里三层外三层把这边包裹得严严实实。 林枫晚看着画面里的蓝玉儿,嘴角抽了抽,心道蓝玉儿这货这次可算是在地府里出了名…… “妮儿啊,你能上去帮奶带句话不?”这时候,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奶奶忽然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林枫晚的手,“我还要在地府里等老伴儿,一时半会儿投不了胎。年纪大了,等闲的活也干不了,手里没钱也不好过,你的朋友要是能烧的话,帮我问问他能不能给我烧点儿啊?这是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说着,老奶奶也觉得自己过分了。 有谁会真心为陌生人去哭泣和烧纸啊?这么多年了,她连自己儿子儿媳的钱都没收到,还指望外人给她送? 这倒不是,儿子儿媳妇不孝顺,每隔个三四年他们还是知道来看一下她,给她扫个墓的,就是纯粹没了那份烧纸的心而已。 她一说,周围顿时炸开了锅,又有一位老大爷挤出重围,眼巴巴地看着林枫晚:“能帮我也借点儿不?我会还!我的孙子虽然年年给我烧纸,但他烧的又不是那种盖了戳子的黄纸,而是那一张张面额十亿几百亿的假币!就那个叫什么天地银行有限公司的,烧了10多年我愣是没收到一分钱……” 然后第三个,第四个……一大群人通通挤了过来,林枫晚想了想,也没拒绝,只是说烧冥币的先天条件在那儿,烧是会烧就是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收到。 烧不烧都是她一张嘴的事,这群人没收到可怪不了她。 最后,林枫晚竟然收了近万份生辰八字,都是在这片地界的地府里打算常居的鬼。 第173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四一) 一般鬼进了地府,就出不去了,但是林枫晚可以带着他们的信息离开。 远离人群,林枫晚身后跟着那个带她来领卡的鬼差,只是那鬼差又变回了一脸狗腿的模样。 毕竟但凡是个智商正常点的,就是心里恨人家比自己有钱也不会挂在脸上。 逛了一圈,林枫晚没发现什么值得买的。 鬼的维度和人的维度不在一个次元,他们使用的东西也是。若不是林枫晚有空间的权柄,可以让物品在不同维度间转换,她就是她拿了孟婆的锅,魂魄归位后也碰不着,就是喂萨维尔喝了孟婆汤,孟婆汤也会漏在地上。 大约也是因此地府没有太关注,毕竟正常情况下,这玩意儿就是被活人喝了,也不可能被活人吸收。 它是只对鬼有效的一种东西。 林枫晚估计自己只要不在地府乱发孟婆汤,以及不在上头搞出太大动静,阎王是不会管的。 毕竟她进地府到现在,也没人来请她喝茶。 当然,你要是换个名下资产没有多到阎王都不想计较的来,那估计是另一个故事了。 又逛了一会儿,林枫晚选择回家。 孟婆锅的事儿姑且算是解决了,然后就是审问的事儿。 想了想,林枫晚叫了陆晨曦和顾雪颜。 “审问和分析的事儿交给你们了,好好干。”她拍着陆晨曦的肩膀,义正言辞地说道,“我把地下一层的门和空间的门连接起来了,你们进去就能看见那些厉鬼。你们的任务就是针对这些厉鬼进行能力调查,并且根据它们的能力写出一份利用计划提交给我。” 陆晨曦一脸紧张地点头。 林枫晚扬长而去。 下属不就是用来用的吗?什么事老板都得亲力亲为也不像话是?况且有顾雪颜在,也出不了事,全世界最厉害的保镖给陆晨曦配着呢! 出了公司,她去找了蓝玉儿。 不管怎么说,蓝玉儿烧的冥币还是帮了她一次,让她白嫖了一口锅。 她找到蓝玉儿的时候,蓝玉儿正在给她披麻戴孝。 一身孝服头上戴着白头巾的蓝玉儿打开宿舍门,一抬头就看见了林枫晚。 她有些激动,期期艾艾道:“晚晚你来了啊,我烧给你的钱你收到了吗?” 林枫晚看着她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她真不记得蓝玉儿和原主的感情有这么好,好到原主死了蓝玉儿还要给她披麻戴孝。 “以后不用给我烧纸了,我的钱够用了,”林枫晚说着,把她收集的那一堆字条装在箱子里抱了出来,递给蓝玉儿,“你要是钱多的没地方花就给这些人烧,感情真挚一点,祈祷对方能收到。烧冥币的话烧黄纸就行,别烧那种想印多少金额就能印多少金额的冥币,那是假钞。” 林枫晚诚恳地说道。 会做这些并不是她圣母心发作,而是从长远做了考虑。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她不需要考虑什么死后的事,但是不代表别人也不需要考虑。 管你什么大老板还是小乞丐,死后通通都要下地府,生前的成就在死后基本也不会有多少作用,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可以说地府里那些常住的鬼,很大一部分可能是蓝玉儿或者她家人未来的前辈或者上司。 就算他们不打算长住地府,死后也是肯定要走一遭的。黄纸又不值钱,地府还能在线观看是谁烧的钱,能用一些生前的财富换取死后的方便,在林枫晚看来这笔买卖不要太值。 对于不缺钱的人来说,任何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况且,蓝玉儿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一车车购买黄纸又一车车撒,那是真的豪放…… 果然晚晚是能收到钱的,还知道哪种冥币是假钱! 蓝玉儿又低头看压的严严实实的一大箱子纸条,问:“这些是晚晚在地府的熟人吗?” 林枫晚一愣,点了点头:“算是?” 说完,她又补了一句:“不用都烧,尽力而为。” 她并不知道,她面前的蓝玉儿已经把一切记在了心里,并且为此下定了多大的决心…… 她也不知道,未来蓝玉儿的钱借遍地府,以至于当她寿终正寝之后,整个地府都是她的债务人。因为她不想投胎,还不起钱也不想还了的地府群鬼们灵机一动,推选她做了阎王,把以前的借款变成了救济银,自此,一段传奇阎王的故事拉开序幕…… 不过这跟她没什么关系了。 她问了李雪的地址,就走了。 蓝玉儿说李雪不对劲,说那两只小鬼是她带过去的,因为蓝玉儿撞见了她的秘密,林枫晚猜测她八成是被影鬼附身了,但是林枫晚抓的那群小鬼里可没有李雪,所以她还是在逃状态。 抓鬼要趁早,虽然她现在手里不缺鬼,这个影鬼的能力也没什么商业价值,但是她倒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可以躲进别人的影子不被发现,可以模仿替代他人,再没有哪个替身保镖比她好用了。 别人使用她还要担心她弑主,但是把她安排给林白白倒是正好。 自打电话鬼落网之后,李雪就被从精神病院放出来了。 能跟原主和蓝玉儿这些人玩到一起,她本身的家境也不算差。 来到她住着的小区,林枫晚报上了自己的身份保安就去通报了。 片刻后,小区的大门被打开,林枫晚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小区很安静,听不见一丝鸟叫虫鸣,空气中只有风拂过碎叶的声音,以及林枫晚脚下哒哒的脚步声。 打开门,李雪的母亲便迎了上来,李雪坐在沙发上,满脸笑意地对着林枫晚打招呼,安静而有恃无恐。 “阿姨好,”林枫晚看了眼李雪的母亲,对着她礼貌地笑了笑。 “小晚你是小雪的朋友?”保养良好的女人面带微笑,亲热地把林枫晚迎进了家门,“小雪跟我说过你,可怜见的,你爸妈怎么能那么狠心!不过不别怕,阿姨给你做主!” 说着,她招呼林枫晚坐了下来,又去亲手给她榨了一杯果汁。 “姨你真好!”林枫晚满脸感动,果汁一口没动。 “对了,你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吗?”女人递完果汁,探究地问道,“是在外头混不下去了,来找小雪帮忙吗?你放心,有什么跟姨说,姨帮你!” 女人态度里是不正常的热情。 林枫晚更加感动了,她摇了摇头,眼中含泪:“不用了姨,呜呜呜你对我太好了!自从我被爸妈赶出家门,对我好的除了玉儿就是您了!” 听到某个名字,李雪抬起了眼。 “实不相瞒,我这次是为玉儿的事来的,”林枫晚说着放下杯子,脸色逐渐变得有些严肃,“玉儿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离家这几个月全是靠她接济的。我也知道她和李雪关系很好……我和玉儿一直有联系,但是我最近忽然发现她有点不太正常……” 第174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四二) “准确来说,应该是精神不太对,”林枫晚说着,为难地看了女人一眼,露出了一个抱歉的笑容,“能让我和李雪单独说说吗?” 女人友善地指了李雪的卧室,目送林枫晚和李雪走了进去。 关上门,林枫晚的脸色沉了下来。 “影鬼,真正的李雪在哪?”林枫晚开门见山道,“我确定了你的身份,你也不用跟我废话。我今天来就是带你走的,谁也阻止不了。” 李雪依旧看着她,脸上没有半分动容。 “原来是个道长啊,也是,一身鬼气的,就是不知道您打算以什么罪名捉拿我呢?”她抬头看着林枫晚,嘴角似笑非笑。 李雪跟原主不熟,鬼屋探险那还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她也没计较眼前的林枫晚是不是换了人。 不,是肯定知道换了人,但是她没提,毕竟谁也不干净。 见她这么猖狂,林枫晚冷笑:“杀人犯法你不知道吗?别说你混了这么久的鬼界,手上没几条命。实话告诉你,是有人把你招了,你做过什么我心里清楚着呢!” “可我什么都没做啊!”李雪脸上依旧挂着完美的微笑,身体上没有一丝挣扎的痕迹,望向林枫晚的眼里充满天真和挑衅。 “我没杀过人,做人没有,做鬼也没有。道长看见了我身上的血煞吗?人家明明清清白白,却让人这般冤枉,真叫人伤心。” “那你敢说说,原来的李雪去哪儿了吗?”林枫晚看不见血煞,也不知道影鬼的血煞是怎么个情况,于是便顺着转移了话题。 不过说道真正的李雪…… 眼前的影鬼微微一笑,轻描淡写道:“死了,” “不是我杀的。” 她继续道,同时用手指了指门外,“亲手杀死她的人就在外面,你要报警吗?” 林枫晚拧起了眉。 门外只有李雪的母亲。 李雪的母亲失手杀死了李雪? “你控制了她,让她杀掉了女儿?”林枫晚问,林白白的能力就是这方面的,她很难不多想。 “您可真会冤枉人啊!”李雪感慨着,“我可没控制活人的本事,能控制他们的只有她们的贪婪。” 说着,她轻笑一声:“我的母亲不过是想要个更乖巧懂事,更加听话的女儿而已,她有什么错呢?错的是李雪,她竟然天真地以为她的母亲只要认出她就一定会选择她,可是她不知道,我从未掩饰过我不是李雪这个事实。” “我学习她,模仿她,变得和她一模一样,但是我更加乖巧懂事,会关心人,我的脑袋更加聪明,更加能满足一个女人对自己孩子的期待,所以当我和李雪同时让她做出选择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我。虽然她的女儿也没有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不过是有些叛逆和成绩差一些而已。世界上只能有一个李雪,她既然选择了我,原来的李雪就要消失。她亲自动的手,我没有逼迫也没有阻拦。” 少女勾唇浅笑,像是笃定林枫晚拿她没有办法似的。 是了,她没杀人啊,为了不让这对夫妻感到害怕,她甚至都不吃人,只会去吞噬他们看不见的灵魂,也就是所谓的鬼物。 是那对夫妻自己选择了杀死他们的女儿,再为了她去杀别人,一切的孽都是他们做的,而她只需要扮演好她的乖女儿。 他们不会放弃她的,因为他们在她身上投注的高昂的沉没成本,他们负担不起背后的损失。 哪怕后来意识到错了,也只能继续疯狂下去。 等到这对夫妻没有利用价值了,不能为她找来更多食物了,丢掉就好,换下一个。反正真正的孩子和理想中完美的孩子,人们总是更倾向于后者。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如此。 她很嚣张,林枫晚也点了点头,起身告辞。 “看起来我还真拿你没办法……不过给你提个醒,盯上你的不止我一个人。”临走的时候,林枫晚说完,扭头就走。 而在她身后,假李雪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 她就知道,没有她为非作歹的证据,玄门不能把她怎么样。 可惜,林枫晚不是玄门。 当天晚上,她就悄悄带着麻袋来了。 她林枫晚是什么遵纪守法的热心市民吗? 不。 她是非法组织的干部。 喜欢秩序不代表她会被道德和法律绑架,于是白天在人前光明正大地离开,还给自己找好了一个不存在的背锅侠,晚上她就带着麻袋来了。她的身形穿透墙壁,来到了李雪的房间,干脆利落地给她套了麻袋扔进空间,然后转身就跑。 李雪有没有亲手杀过人,跟她有什么关系,确认了这不是个好东西了就成。 第二天,李雪父母发现女儿不见,急得团团转,却也没有报警。 他们一直在找,在发布寻人启事,看起来很着急。 回来当天,林枫晚就问出了原本的李雪尸体藏匿的地点,竟然就放在这家人的冰柜里。 她没有立刻报警,而是等了一个星期。 然后,她匿名举报李雪父母杀人藏尸。 警方立马展开搜寻,果不其然在他们冰柜里发现了李雪的尸体。她被分成了稀碎的尸块冻住,因为不敢大量用水,所以这对夫妻把她分尸了,一个月处理一点,现在还没处理完。 这对夫妻一直找的女儿竟然是被他们杀死的,这一消息引起了大片哗然。 他们怀疑这对夫妻有精神病。 但是很快,他们就顾不上看热闹了。 在这对夫妻的地下室里,还放着一排冰柜,里头塞满了尸体…… 经过调查,好几具尸体是这几个月失踪的大学生,都是女生,结果最后的归宿竟然是这种地方…… 他们甚至还是一桩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经过审问,警方得到消息,这对夫妻从大概三个月前就开始杀人了。他们杀人不挑目标主打的就是一个愿者上钩,让男方开豪车出去车上放瓶饮料,就有女生自己坐上来,去哪儿也不问,也不会跟别人说,他可以直接带到郊外别墅分尸…… 至于那些什么他女儿早就死了、他女儿需要吸收人的精气才能活命之类的被警察无视了,一个星期前还有人看见李雪呢,这些风言风语只能更加佐证这对夫妻精神有问题。 最终,这对夫妻被判了无期,不过这和林枫晚没什么关系了。 对她来说,李雪没了,关于原主的事也就彻底告一段落了。 第175章 在灵异世界内暴富(完) 一晃时间过了两年。 两年内,无事发生。 应该说,没什么大事发生。 小事还是不少的,比如原主的养父母都忽然暴毙,听说是被厉鬼索命。林枫晚找顾雪颜打听了一嘴,顾雪颜给玄门那边打了个电话,然后很快得到消息:秦溪的病好了。 是的,就是那个便宜妹妹,她回来既不是为了贪财也不为了亲情,而是寻找自己的至亲之人给自己挡灾,破解自己的命格。 秦溪被从秦家带走之时,她就已经在秦父秦母身上种下了替命之术,被抓走关禁闭并不影响秦父秦母给他们的宝贝女儿换命,尽管他们自己不知道。 而秦溪,鬼王亲自交代要对付的人可没人敢放她出去。 然后就是,顾雪颜这个例子出来后,似乎国内有人把目标瞄准了山区,想利用类似手段再培养一个鬼王出来,去年林枫晚去地府闲逛的时候听说了这件事,于是告诉了顾雪颜,之后她便没有再管。 最后,也就是忘川扩张带来的坏处了。 两年前,陆晨曦提交了整整齐齐四十份关于厉鬼能力开发的规划案,林枫晚从里头拿了八份。作为公司未来几年的产品。 因为厉鬼出品的东西高效又好用,所以很快火遍大江南北。公司名头一打起来,产品上附着的微量的鬼气就容易被人发现。不过因为没造成什么恶劣影响,顾雪颜又在忘川担任产品经理,所以玄门只是上门友好询问后就离开了。 忘川在平稳发展,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沾了顾雪颜的光。 于是,三个月前,想家的林枫晚就把忘川打包了一下扔给了顾雪颜,自己则开始享受只拿分成的躺平人生。 反正原本成立这个公司,也不过是为了洗钱而已。不过随着忘川的产品越来越红火,厉鬼似乎有发展成第二技术的趋势,实际上在忘川创立了一年后,就有一家由玄门参股的,同样以厉鬼为生产力的叫做“彼岸”的公司开起来了。 而在她脱离忘川的一个月后,萨维尔就在大洋彼岸注册了一家叫做“异族”的公司,并开始充分动用地狱里的各个种族的能力,开始试图瓜分这庞大的市场。 一路看着忘川以别开生面的方法在他完全不熟悉的世界杀出一条血路,他怎么会不动心?只不过以前是顾忌着林枫晚没有行动而已。 而现在,林枫晚已经明确和忘川脱离关系,那他就要动手了。 因为林白白已经脱离了最开始的需要血液的时候,所以林枫晚反手直接把房子买了,卖给了萨维尔,然后她就有点无所事事了。 白白耽搁了两年的林枫晚决定回家,因为现在她什么时候想回来都可以。 唯一的问题是,她要不要带上林白白。 犹豫了几天,她还是决定带上。 林白白很厉害,但是她也是鬼胎,不管哪只鬼吃了她都像吃了十全大补丸。她长大只是能遮掩住气味儿,不代表失去药效,留她一个人在这个世界怪不安全的。 还有她那能力,若没人管着任由发展不知道又会养出什么祸害。 “白白,妈妈要带你去一个新世界,你想跟妈妈走吗?”最后,林枫晚还是问了下。 林白白看了看身后的大门,有些不舍:“不会回来了吗?” “不,”林枫晚抬头,“随时可以回来。” “那还要问什么?”林白白抱住了林枫晚的手,撒娇道,“妈妈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于是,她带着林白白,先是回了家。 那个她生活多年的有家人的游戏世界。 回去过后,她没跟首领交代西幻世界的事儿,让首领这种野心家知道了西幻世界有让人成神的法子那还得了,她还是不希望自己穿梭的世界影响现实的稳定性的。 不过,她塞给了医生一副眼镜,把空间放在了眼镜腿上。 医生平时也戴着眼镜,平常人很难猜到他的眼镜会藏着什么秘密。 然后,林白白她没让首领知道。 林白白还小,让首领知道了她对林白白来说没什么好处,对林枫晚来说也没什么好吃。她可以和首领亲热,但是她也得时刻记着首领是什么样的人。 然后,她便想着回过去的世界看看。 “白白,你还有几个兄弟姐妹,妈妈介绍给你认识一下好不好?”林枫晚轻声问。 她有再建一个庇护所的能力,但是这个末日后的世界并不平静,也不适合小孩子长大。 她想把林白白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那儿她也能随时去看望。 兄弟姐妹? 林白白听后有些不太高兴,但是事已成定局,于是鼓着腮帮子问:“都是妈妈亲生的吗?” 林枫晚的手顿了顿:“不是。” “他们都不是亲生的?”林白白故意问道。 这个,从血缘关系上说,没有;从同原主的关系来说,只有一个已经老去的陆绍轩。 “算是,”林枫晚敛目回答道。 林白白顿时就高兴起来了:“所以只有我是亲生的,对不对?” 林枫晚:“……” 其实严格意义上也不算…… 但她也不好打击她,只得敷衍地点点头:“嗯嗯,不过白白不要和哥哥姐姐们说,说了哥哥姐姐们会伤心的。” 林白白又高兴起来了。 有其他兄弟姐妹又怎么样?她还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走妈妈,我不会嘲笑他们的,我是说,我会试着好好跟他们相处的!”林白白拍着胸脯保证道。 林枫晚看着她这个模样,心里很不放心。 她先是带着林白白来到了第一个世界,那是陆绍轩的世界。在这里陆绍轩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享年92岁,寿终正寝。 只是林枫晚陪同时间最长的一个孩子,也是她第一个死去的孩子。 她看着他长大,他恭送她步入死亡,如今,在他的坟墓前,她为他献上了一束花。 没有过多的悲伤,她的孩子死得并不悲凉。哪怕是在百年后的今天,他的墓碑前也是永远放着数不清的零食鲜花,学校里依旧立着他的雕像。 有人说,直到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忘记你的那一刻,你才算真正死去,那么现在,没有人忘记他,她便姑且算是他活着,只不过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活着而已,而且将这么活到人类灭亡的那一天。 “走,”放下一束白玫瑰,林枫晚想到了他小时候缠着要的蓝星超人摩托车,这东西过时了快两百年了,现在早就买不到了,于是林枫晚便坐在地上,靠着墓碑,为他画了一张蓝星超人的画,然后把玫瑰粘在一角,一起放在了那里。 “走,”她低声对林白白说道。 这个世界她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林白白懂事地点了点头,然后乖乖地跟了上前。 第二个世界,这边只过了三年。 第176章 一家人 这三年过去,这里和她离开前没什么差别,处处还能看见熟悉的样貌。 这个三年她没有音讯,但是早就做好的信件和明信片却是会按时寄回家里,想必现在回去他们也不会太惊讶。 不过这边,倒是要提前打好预防针了。 “林白白,这次见的都是你的哥哥姐姐,对哥哥姐姐客气一点。”林枫晚告诫道。 “放心妈妈,我你还不放心吗?”林白白眨了眨眼,满脸古灵精怪。 就是因为是你我才不放心…… 林枫晚在心里默默吐槽着。 走进小区,保安还是当年的保安,不过二十多年过去,他的脸上有了肉眼可见的衰老。 此时,林枫晚带着林白白回来,他一时半会儿也没认出来。 直到林枫晚敲了敲保安亭的门,对着里头露出一个和煦的笑: “小王,是我。” 里面的中年人抬头茫然地看着林枫晚,他仔细辨认了好一会儿,才不确定道:“林小姐?” “是。”林枫晚点头。 “您返老还童了?”他的声音中带着些许不可置信。 林枫晚摸了摸脸,这张脸的确比她离开这里的时候年轻多了,虽然长相相似,但是也不是同一具身体。于是她道:“没返老还童,去韩国做了拉皮,又一直在保养,学着现在年轻人的打扮,看上去是不是年轻多了?” 她看见,眼前的中年人眼里流露出羡慕。 他们被放行了,林枫晚带着林白白走了进去。 家里没有人,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但是因为林枫晚有钥匙,所以就自己开了门。 现在他们三个还住在一起吗?不可能住在一起?最起码阮牧和林行者不可能住在一起,他们若住在一起,那三天能吵九回。 一边想着,林枫晚一边开始收拾。 这边和她离开前也没什么大的变化,仿佛她只是离开了一瞬。 现在这个时间,阮牧和林行者应该都在公司,林曦也不知道有没有行程。林枫晚就在家里把电视打开,让林白白先看着动画片。 下午五点半,阮牧回来了。 打开门,他看见林枫晚愣了一下,林枫晚看见他也愣了一下。 紧接着,他脸上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冲着林枫晚就扑了过来: “妈,你回来啦!” 林枫晚回手抱住了他,然后放开,又向着外头看了看:只有阮牧一个人回来。 “我看新闻说公司现在不是在洽谈一个大项目吗?怎么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林枫晚有些惊讶,以前公司一般有大项目来的时候,加班加点都是常态。 阮牧闻言撇了撇嘴,漫不经心道:“是有项目啊,关我什么事?反正我不加班,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谁让我加班我跟谁急!” 说完,他又开始边上眼药边嘲笑林行者:“当我像我哥那样吗?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一天天的忙里忙外,迟早猝死,攒了一辈子的钱最后也得便宜别人……” 林枫晚咳了咳:“阮牧,怎么说你哥的?” 阮牧假装没听见,抬头去看天花板。 “算了,我给你哥打个电话。”林枫晚揉了揉额角,准备拨号。 阮牧一把把手机抢了过去,一边拨一边嚷嚷:“您是不知道,他现在可是大忙人呢,一般人别说见他一面,有急事打个电话都能给你排到三天后。” 那话里充满着阴阳怪气,却也是不满。电话很快接通,是助理接的电话。阮牧也不客气,直接叫道:“让林行者接电话。” 那边的助理一愣,随后把电话交给了林行者。 阮牧的声音他是认识的。 很快,电话打通,林行者疲惫的声音传了出来。 “喂?有事?” “你这样迟早把自己作死了,”阮牧撇了撇嘴,“别加你的破班了,妈回来了,回家吃饭。” 咚。 是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紧接着是手忙脚乱的收拾声。 阮牧挂了电话,又拨通了另一个号码,声音顿时温柔了许多:“喂曦曦,你有空吗?哥跟你说个事儿,妈回来了,你看看能不能回来一起吃个饭,要是有事的话你在哪跟哥说一声,哥去给你送饭。” 他对林曦自称从来不说二哥怎么怎么样,哥前头那个字被他省略了。 很快,林行者急匆匆地赶了回来,林曦也回来了。 于是林枫晚就向几人介绍。 “这是林白白,你们的妹妹。” 三人都看向跟在林枫晚身边的小姑娘。 这又是老妈打哪儿捡回来的孩子? “哥哥姐姐们,你们好啊~我是妈妈唯一的亲生女儿,我叫林白白~”林白白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对着三人说道。 面对三个和她争宠的大人,她一定要先把自己的特殊性强调好!这是他们都比不了的特殊性! 林白白对此有着很深的自信。 而听见这番话的阮牧则在心里冷笑:他妈才走了三年,从哪里生出来一个5岁的女儿?这小鬼拼命强调自己地位的模样真可笑啊,不过他大人有大量,不与她争,要不然非得陪她好好说道说道。 当然,关键这是妈妈在眼前,要是和这小鬼计较就是不挨打也得挨个白眼。 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拍了拍手,轻声细语,声音不阴不阳:“好棒棒,不知道白白的爸爸是谁啊?” 林白白闻言愣住了。 是谁来着? 完全没有印象。 别的小朋友似乎都有爸爸来着,只是她从来没关注过这方面。 大约是因为家里有萨维尔叔叔,她也和别的小朋友没有太多交集? 那么,她的爸爸到底是谁来着? 林白白求助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额头冒出三根黑线。 真能挑事啊,阮牧这小子。 林白白真实年龄三岁他也三岁? 林枫晚气得牙痒痒。 “你爸叫高大壮,你出生前就没了。”林枫晚随口编了一个名字。 林白白向她投去怀疑的目光。 这名字一听就是编的好? 林枫晚看向她,叹了口气。 “爸爸是谁重要吗?”林枫晚一脸委屈地问道,“你问爸爸是谁,你是不是想去找爸爸,不要妈妈了?” 林白白顿时有些慌了,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只要妈妈!” 见糊弄过去了,林枫晚松了一口气。 然后,她望向阮牧,面色不善。 “阮牧,白白今年五岁,她多大你多大,你就不能让着她点?” “我这是在为她考虑!”阮牧理直气壮地顶了回来。 “就因为她年纪小才要好好教育啊,趁她现在还改得过来,你得多教教她!”他苦口婆心地劝林枫晚, “您要是现在惯着她,她以后就会变成我这样一把年纪还和小朋友斤斤计较,还会抢小学生棒棒糖的人。 妈,您也不希望林白白将来长成我这样?” “噗——咳咳,”阮牧说完,林行者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只能说,他这个弟弟还真是有自知之明。 他知道自己哪里不好,但是人家就是不改。 这不,阮牧听见林行者这边的声响,往这边睨了一眼,便道:“你也别让她学我哥这样,年纪轻轻就嘴巴漏风,喝个水都能呛着,脸上那对黑眼圈跟印上去似的,我看他离秃顶也不远了,不过也说不定,万一在秃顶前他猝死了呢?” 林行者嘴角一抽,假装没听见。 林枫晚却觉得有那么点道理。 不能让林白白跟阮牧学坏。 以及, “行者,你少加点班,多学学阮牧按时下班。”林枫晚看着林行者,说道。 林行者苦笑着应了下来。 在这边带了些许时日,林枫晚把林白白留了下来,自己选择了回归。 反正她随时都能过来看,把林白白留在这里比留在她的世界里更加安全。 然后她去单独看了海莉。 关于海莉的存在,她没跟任何人说,也不想他们知道。 海莉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不打算把超凡力量引进这个世界,哪怕知道成神的方法,也不打算把这群孩子变成神明。 在秩序尚存的情况下,她不想做秩序的破坏者。就像是原世界内,她从穿越过来就带着游戏,但是直到红月降临过后,她才显露出来一样。 现在这个世界,已经很不错了。不知道超凡力量,已经手握顶级资源的他们可以安心度过这精彩而灿烂的一生,而若是知道—— 很难说贪婪会滋生怎样的恶果。 所以, 大家互相之间什么都不知道是最好的。 第17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一) 秦守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蛋黄派咽了口唾沫。 “小朋友,只要你跟我走,这两个蛋黄派就是你的!姨姨家不仅有蛋黄派,还有巧克力,还有小饼干,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 满脸堆笑的女人循循善诱,年幼的小男孩眼睛死死盯着蛋黄派,一眨不眨。 在五年前,蛋黄派还只是普通人家也能吃到吐的平民美食,但是在五年后的现在,这已然成为了一种奢侈。 从五年前开始,全球天灾频发,大量工厂停工,数以亿计的百姓失去生命,社会一度变得非常混乱,直到去年世界才又慢慢稳定了下来。 而秦守,今年也不过四岁,他没见过蛋黄派。 “姨,我可以先尝尝吗?”秦守咽着唾沫问道。 女人见状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她就知道,没有哪个小孩能抵挡得住蛋黄派的诱惑! 这东西可是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 “那先尝一口哈,”说着女人掰下来指甲盖那么一点送进了秦守的嘴里。 秦守咂了咂嘴,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怎么样?好吃?”女人带着自信问道。 下一刻, “呸!难吃!”秦守重重把那口蛋黄派吐在了地上,满脸嫌弃,“好难吃,全是甜味儿,还没别人送我姐的小蛋糕好吃,我不要了。” 说着,仿佛没吐干净,他又“呸”了两口。 女人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那可是蛋黄派! 那么好吃的蛋黄派!她拿来对付小孩子就没有一个不上套的,她自己都舍不得吃,这死小鬼竟然吐了? 吐了?! 他知不知道在现在甜食是有多珍贵! 女人的胸膛剧烈起伏着,面目也变得狰狞起来。 秦守看见女人变脸后吓了一大跳,忙慌摆脱女人就往远处跑,怕女人追上来打他,于是他边跑边叫:“救命啊!有人贩子,有人贩子拐小孩了!!” 他一扯开嗓子,紧追不舍的女人脸色立即大变,掉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可惜现在为了恢复治安政府也是花了大力气,当即就有两个交警冲了上来,扣住了人贩子。 “警察同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人贩子很慌,因为这几年社会动荡,罪恶也开始滋生。她已经凭着这几年的动乱拐了不少小孩赚了好大一笔,原本想着再干一半就收手,实在不想栽在这里。 “她就是人贩子!”这时候,秦守也不跑了,而是屁颠屁颠地躲到了警察身后,指着女人大叫,“她拿了两个蛋黄派就想骗我跟她回家,我不走她就来拉我!” 闻言,女人面色惊恐。 该死的小鬼,真会装啊!竟然一直陪着她演戏,没想到他早看出来了!难怪他说不喜欢蛋黄派,原来不是不喜欢,就想找个借口跑…… 女人又惊又怒,可惜已经无力回天。 …… 林白白赶到的时候还是一脸懵逼。 “啥?你们说我弟弟聪明机智,勇斗人贩子?”林白白满脸疑惑地听着警察讲述秦守的应对怎么怎么精彩,怎么怎么教科书,只觉得如梦似幻。 因为她弟弟是个四岁了1+2等于几还不知道的小笨蛋。 在有这个弟弟之前,林白白一直对正常人类可以笨到什么地步没有个具体认知,但是在有了这个弟弟后,她从此对“笨蛋”“蠢才”这两个词有了具体的认知。 那真是……难以形容。 若不是林白白从小看着他长大,铁定认为他是装的。 但是警察叔叔面前她没拆秦守的台。 只是保持一脸疑惑听完了一切。 莫非是弟弟忽然开窍了? 林白白陷入了沉思。 于是,在领着他回去的路上,林白白问:“秦守,1+2等于几?” “3!”秦守声音响亮地回答道。 林白白大感意外。 “那2+1等于几?”她再次问道。 秦守愣住。 秦守陷入沉思。 秦守冥思苦想。 林白白跟着陷入沉思。 他们家无论哪个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就从来没有出过笨蛋,那么这一个连2+1等于几都不知道的笨蛋,究竟是怎么进入他们家的? 大概,一切源于四年前的一个雨夜。 因为这个世界这些年天灾频发,所以造成了大量父母双亡的孤儿。他们无法独自在这个世界生存,而国家那一阵也自顾不暇,所以就号召所有有能力的人去领养孤儿,某些机关单位甚至领导还专门发了任务,规定手下的人必须去认养,她妈就是这么倒霉的。 这可不比和平时代,那时候说是世界末日也不为过了,大家是真的能为了一斤粮食打起来的,一个个过得朝不保夕,哪有空去养别人的孩子?所以,就只能硬性分摊。而她的母亲,当时还是个科研界小透明的林枫晚女士,很不凑巧就顶在了被分摊的名额上——她这辈子的身份并不是自由人或者企业家,而是带着任务过来的科研人员,某大学荣誉教授。 他们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参与全球气温调节仪的研发,并取得关键的数据,然后带回原本的世界的。 彼时,他们刚刚穿越过来没多久,妈妈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所以也就顺着把这孩子认下来了。 主要是当时有点自理能力的小孩都被挑走了。 然后,她就多了个弟弟。 现在,妈妈成功进入研发小组,弟弟也成功长成了一个小傻子。 “那你是怎么看出那个人贩子的,你跟我说说。”林白白又道。 于是秦守老老实实地说了。 果然,竟然是因为嫌弃人贩子给的零食不好吃,又怕人贩子打他,所以才谎称是人贩子的,没想到歪打正着了。 还真是运气。 林白白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今年十三岁,已经慢慢长开了。 这张长开的脸蛋非常漂亮,惹人惊艳,一般来说混乱时代漂亮的女孩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但是她是例外。 谁让她妈是国家高端人才,她又比较聪明呢? 那就只有别人舔她的份了。 于是从天灾刚降临的时候林白白就开始收礼物,各种各样的东西那些人不要钱地送,林白白烦不胜烦。 林白白不太想要,但是在这种很多人都吃不上饭的混乱年代,让她把这些包装精美的零食扔掉她还是做不到的,所以一直堆在桌洞里。某次她把两岁的秦守塞书包里带去学校给同学摸,秦守就偷偷把她桌洞的零食吃了个精光,发现秦守喜欢,之后林白白就把零食带回来给秦守消化了。 而林白白读的学校档次本来就不低,秦守吃惯了好东西,那自然是看不上次品的。 不过, “以后不能在外头乱吃别人的东西,他们没什么好东西,东西既不好吃吃了还会拉肚子,听见没?”林白白冷着脸告诫道。 秦守重重点头,确实,他就没在外头吃过比家里东西还好吃的东西,好不容易看见个没见过的,竟然这么难吃。 不过随后他便摸了摸肚子,抬头看向林白白,一脸清澈的愚蠢:“姐,什么时候吃饭啊?” 闻言,林白白的脸色垮了下来,忍无可忍:“吃什么吃,你两个小时前刚吃完!” 第178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 “8月28日,我国中部地区发生78级大地震,造成百万人伤亡……” “气象局报道,五级飓风欧若拉即将登录北美……” “根据环境检测局显示,今年的气温降温异常,北部地区冬季气温或将达到零下50度,请各地居民做好过冬准备……” 林枫晚在大厅中间的大屏幕停下,那里滚动播放着今日的各种灾害。 从本国到全球,播不完,根本播不完。 “这样的天灾,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身后出来一个人,是项目组的同事。他皱着眉看向大屏幕眼底是深深的忧虑。 “等到我们研发成功的那一天,天灾就该结束了。”林枫晚看着大屏幕,叹道,“今年还好不是吗?我记得四年前那个冬天,大雪没过了三层楼,最低温度达到了-78c,水管冻裂,电线杆被大雪压倒,暖气管道冻裂……因为极寒和能把人埋起来的大雪,这些坏了也没人出去修,偏偏这股冷气来得毫无预兆,人们家里根本没有多余的粮食,也没有取暖的设备,于是,那个冬天冻死了我们国家超过一半的人。” 同事苦笑一声,接道:“雪化之后,直接化为洪水,上头还没来得及赈灾,幸存者内又爆发了大面积的瘟疫。因为那个冬天死人太多,天气转暖后都泡在水里,滋生大量的病菌。偏偏食物短缺,饿疯了的人直接下水去那些被水淹过的地方找食物吃,尽管上头一再申明,他们还是以为食物没有被水泡软就能吃,结果……” “之后洪灾消退了,因为旱灾。旱灾紧接着洪灾而来……旱灾过后天上下的第一场雨偏偏是酸雨……”林枫晚无奈地感慨道。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先回家了。”林枫晚对着同事招了招手,同事点头,二人就此别过。 上了车,林枫晚准备回家。 她这次是带着任务来的,为的就是参与这个名为“万象图腾”,实际为全球气温调节仪的研发。 这是青铜树派给她的任务,让她来到这个和他们世界相似的世界,窃取这里的技术。 虽然,这在她看来没什么必要。 不过首领他们又不知道十年后天灾真的会停,当初这消息是她以流言的形式散播的,对于首领那些人来说更像是难民的自我安慰,自然不能把希望都放在这上面。然后,她没告诉首领她有空间能力的事,通过这个她可以直接盗取拷贝数据,所以首领便精挑细选了好多他们那儿的技术过来给她垫成就,让她加入研发小组并且直接和青铜树的专家对接时时保持联系…… 头秃,但是自作自受。 算了反正多学一点东西也没什么坏处。 回到家,林枫晚抬眼就看见了秦守在狂炫饼干,顿时拧起了眉。 “林白白,我不是说了吗?然后你闲着不要给你弟弟东西吃,他现在都60斤了!” 林白白闻言无奈摊手:“我有什么办法,不给他吃的他就一直喊饿。” “他喊你就给他?” “刚开始没给他,但是我不给他,他就开始啃别的东西,什么都啃。喏,桌子边上,沙发上全是他的牙印儿,打开电视看见雪糕广告,他还抱着电视啃。” 好。 林枫晚满面愁容地看向秦守,说实话,养过这么多孩子她还没真正的孩子的未来操心过,顶多是林曦她小时候有些担心,其他孩子基本都是放养状态。 因为这些孩子拥有着良好的自我管理经验,所以他们小时候通常已经可以养好自己顺道反过来照顾一下他们如同废人一般的老母亲,林枫晚也不担心什么。 但是现在这个…… 看着秦守那严重超标的体型,林枫晚陷入了深深的忧虑。而狂炫小饼干的秦守,察觉到妈妈的视线,抬起头对着妈妈咧了咧嘴,一排整齐的大白牙就露了出来。 算了。 万一这孩子长大后变聪明了呢? 林枫晚自我安慰地想到。 对于老妈和姐姐的担忧秦守丝毫不知,他现在还处于一个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年纪。 前几年因为天灾,幼儿园停学,小学也停课了好些年,初高中都在家里上网课,最近才恢复过来。 因此,秦守是不用上幼儿园的,平时就窝在家里吃喝玩乐,闲着看看动画片。 于是,他抱着饼干专心致志地啃,完全没关注另外两个人。 等一盒饼干啃完,秦守舔了舔嘴巴,还想吃。 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妈妈应该在做饭,姐姐回房间写作业了,都没看着他。 于是,秦守站起身来,蹑手蹑脚地溜到了冰柜前,伸手想要打开冷藏柜的大门。 够不到。 他尝试跳了两下,跳起来也够不到。 秦守眼珠子转了转,屁颠屁颠往一边跑,想把椅子拖过来。 仅仅是拖了一下,他就停住,椅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让他脑门惊起冷汗,他捂住自己狂跳的小心脏,悄咪咪地回头看了看,还好,没人发现。 但是扭头看椅子,又犯了难。 要不找个东西勾一下? 他瞄准了扫帚。 于是他偷偷摸摸地去抱起扫帚,又偷偷摸摸地潜伏回来,抬起扫帚就去够冰箱门。 一点,还差一点—— 啪—— 清脆的瓷器碎裂的声音传来,那扫帚没能打开门,却在开门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碰到了冰箱顶上的花瓶! 然后,花瓶跌落下来,留了一地的碎片。 秦守惊呆了。 小小的人看着眼前摔碎的花瓶,手足无措。 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秦守不可抑制地心慌起来。 “怎么了?”听见客厅的声音,林枫晚很快跑了出来,一出来就见到乖乖站好的秦守,和地上碎成一地的花瓶。 见妈妈出来了,秦守心里“咯噔”一声,慌不迭地就指着花瓶开始告状:“我是想照顾花花,所以才过来的,我是好孩子;花瓶是自己掉下去碎了的,花瓶是坏花瓶!” 说完,他眨巴着一双大眼,小心翼翼地打量林枫晚。 林枫晚沉默,没戳穿他这劣质的谎言,而是叹了口气,问道:“没受伤?” 秦守急忙摇头。 “没受伤就好,你先去沙发上,妈妈把地上的碎片扫一下。”林枫晚说道。 于是秦守乖乖坐到了沙发上,小心脏噗通噗通地跳。 这是,没发现? 秦守悄悄地往那边看了一眼。 看起来是没发现,秦守长舒了一口气,接着又暗暗欣喜:他真是太聪明啦,竟然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想出如此高明的谎言,连妈妈都骗过了! 他乐着乐着就憋不住自己激动的心了,一时电视也不看了,跳下沙发就在客厅开始转圈。他越走越快越想越激动,最后干脆回到房间拿了个床单披在身上,抬着下巴假装自己是个世外高人。 “吃饭了,”饭做好,林枫晚喊道。 “好嘞!”秦守立马扔掉床单,开开心心地凑到饭桌前。 第179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三) 吃完饭,秦守就犯困了。 人困了就睡觉,这点对于其他人来说还可能有困难,对于他来说那就是躺下就能睡着。 他们现在住的是科研人员的家属楼,虽然面积不是很大,但是安保一等一的好,根本不必担心有人进来打砸抢。只要不出小区,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至于白天的事,纯粹是秦守自己在家太无聊了而已。 因为无聊,所以他会走出小区。 家属楼这边并没有他的同龄人,所以他想找人玩就得出去。 不过因为秦守这一次差点被人拐走,林枫晚便特地和门卫交代了一番不让他以后出去。 秦守美美地睡了一觉,半夜醒了一次,又睡了过去。 这一次,接近中午才醒过来。 他没有到上学的年纪,家里也没人在家。看了一会儿电视了,他又无聊了,便哒哒哒地跑出了家属楼,鬼鬼祟祟地想溜出小区。 这次他没能出去,被门口的保安赶回了小区。 三米高的围墙杜绝了秦守翻墙出走的希望,更别说围墙上方布满了尖刺。 出不去,秦守便靠着围墙坐了下来,看着天空的云彩发起了呆。 隐隐的,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胖鸡,如果表现得太过聪明说不定会被外星人吃掉。 嗯,要低调。 话说今天中午吃什么好? 秦守一边思考一边发呆,别看这只是一个小问题,它可是关系着全人类的幸福!人活着就要吃喝拉撒,后两样不用考虑,前两样是每个人都会思考,都会反复思考很多遍的问题。 就吃糖醋鱼,不要鲤鱼,刺多;不知道鳕鱼能不能做…… 这时候,秦守忽然听见自己身后的墙壁发出一点响声。 接着,他听见了隐隐约约的哭泣声。 他掏了掏耳朵,没听错,真的有人在哭,距离他只有一墙之隔。 墙壁后面好像来了个小孩。 秦守顿时来了兴趣。 “喂,小朋友,你为什么哭啊?”他奶声奶气地问。 别看他年纪小,跟着小区里赵大爷把这口气学了个十成十。 许是没想到对面还有人,墙壁另一头的声音也愣了一下,不过又听见是个小孩子的声音,便失望起来。 “我爷爷要死了,”他说,“他一直在发烧,我买不到药,也没有钱。” 秦守眨了眨眼,发烧他还是知道的。 他们家有个大药盒,里面时刻备着一些基础药。 “发烧要打针的,很痛,你是疼哭了吗?”他问。 那个声音哭得更伤心了。 秦守心有戚戚然:看他哭得这么惨,想必是了。 “所以还是要吃药,”秦守想着姐姐说的话,便把这些话说给墙后的小朋友听,“吃药很苦但是打针很疼,所以还得是吃药,大不了吃完药后再吃一块糖。” 那声音听闻后更伤心了:“我没有药……哪里都买不到药。药店的基础药都被抢疯了,货架每天都是空的。有人买了很多药,但是他们不会给我。我爷爷要死了,我救不了他……” “别哭啊,”秦守听他哭得也很惆怅,他不太清楚买不到药是什么概念,只是隐隐约约知道外面和家里不一样。 “我家里有药,你等着,我拿给你。”回了家了,找了药箱,秦守停住。 哪个是发烧药来着? 不知道。 他试图去看上头的字,发现一大半字不认识。 想了又想,秦守干脆把一整个药箱提了出来,跑到围墙下,小心询问着:“喂,你还在吗?” 另一头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还在。 秦守松了一口气,接着他看向高高的围墙,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药箱。 “我丢不过去,该怎么给你啊?”秦守歪着脑袋问。 很快,那边响起了有些慌张的喊声:“你等一等。” 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 又等了十多分钟,一滴鲜血从天空落下。 秦守抬头,对上了一只手心被磨烂的手。 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小脑袋从围墙后探出头,无视了墙上的尖刺,送下来一条绳子。 他爬上了三米高的围墙,看向下方的时候眼睛里带着几分希冀:“把药系在绳子上就行,谢谢你。” 秦守呆住。 许久后,他才如梦初醒,焦急喊道:“你疯了吗?!墙的顶上全是碎玻璃渣子,上头还有铁钉,你怎么能就这么爬上来?” 那孩子闻言,小心翼翼地道歉:“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 “你跟我道什么歉?!”秦守气急败坏道,“你应该跟你妈妈道歉!” 小孩愣了一下,沉默片刻,道:“我没有妈妈,我妈妈在四年前的冬天冻死了。” 秦守也愣了。 “那你有姐姐吗?”他问。 “没有。”小孩说。 秦守忽然就难过起来。 “那你好可怜,”他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沈越。”男孩回答道。 “那你来当……”秦守刚想把哥哥两个字脱口而出,紧接着想到了自己的老姐。 当姐姐真可怜,什么好吃的都是自己的,她都吃不到。当哥哥也是一样?他才不要当哥哥! “那你当我的小狗,我给你好吃的!”秦守说。 沈越捏紧了拳头,抿起了唇,神色晦暗不明。 “好。”他答应道,只是最后这个声音有点嘶哑。 “嗯!”秦守高兴起来了,他飞快把药箱整个系在绳子上,然后想起了什么,“对了,当小狗是不是不用写作业啊?” 沈越愣了愣,点了点头:“是?” 秦守眼睛顿时亮了,高兴道:“那我也要当小狗,今天以后我就是你的狗了!我长大要当警犬,普通的小狗不用干活,但是警犬顿顿有肉吃!” 沈越的沉默震耳欲聋。 忽地,他的防备和不甘消失了,脸上流露出几分羡慕。 真好啊,富裕人家的小孩,住在最好的小区,从出生到现在还没听过骂人的话。 “谢谢。”沈越低声说。 秦守笑了,他高兴地叫道:“汪汪!” 小孩走了。 秦守又觉得自己想到了一个天大的好主意,于是等到姐姐回来,拖着他不信邪地要教他十以内的加减法的时候,他十分自豪地指着自己的鼻梁,震声道: “现在你没有资格管我的学习!我不是人了,我是一条狗,未来要当警犬的狗!” 林白白点点头,十分自然地收走了他嘴边的巧克力:“狗狗不能吃巧克力,也不能吃辣条,不能吃太多糖……这些你都不能吃了,留给我吃。” 秦守傻了。 他“嗷”一声地扑倒了零食,大声嚷嚷:“我不!我不当狗了,我要当人类小孩!” 狗狗太可怜了,它们怎么什么都不能吃! 第180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四) 沈越抱着药箱走了。 秦守整个药箱给了他,他也没有推辞,抱着药箱就跑。 现在一个小孩抱着一个箱子走在街上还是十分危险的,哪怕他已经找东西遮住了药箱,别人看不出里头是什么。 但是管它是什么,现在大米一斤都得三十块钱呢! 虽然救济粮大米才五块钱一斤,但是那玩意儿限购啊,每人每月限购十斤,凭身份证购买,这点米够干什么?也就维持人们不被饿死罢了。 但是话说回来,现在已经是大灾的第四年,土地大面积荒芜,政府还有点吃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于是,当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抱着这么大一个箱子朝一个方向跑时,很多小混混就盯上了他。 沈越能感受到身后的视线,心底也越来越紧。 他这次出来没带着别人,因为没有想到能找到这么多药。如果是有普通的感冒药发烧药,他揣到兜里就行,可是这么多珍贵的药,让他放弃他也舍不得。 所以,他只能尽量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去,试图用自己幼小的身躯护住这一箱东西。 但是很快,他被人拦了下来。 是两个成年人。 他们的眼睛直勾勾落在他的药箱上,嘴角裂开一个恶劣的笑: “小鬼,你这里头都是什么东西啊?” 沈越心中一沉。 他悄悄地往后退,脚后跟却在这时撞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他扭头,发现身后还有一个人。 三个人把他包围起来,越来越近…… 恐惧之下,秦守觉得是守不住了。 “能给我留一盒吗?我爷爷得了很严重的病,他需要药,只要给我留一盒就好……”绝望下,他哀求了起来。 几个人一听是药,眼睛立马亮了,蛮横地一把抢过药箱就要打开,半点也没有理会沈越。 知道这药箱要是落进了这些人手里,那自己什么也拿不到,秦守上前一把扑住了药箱,将它护在了身下! “起来,小鬼!” 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脚,沈越也不吭声,他脑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药不能丢! 于是,沈越反手抱住那男人的腿,然后在男人抬起胳膊想把他掰开的时候,抬手一抓,对着男人的手臂狠狠咬了下去! “啊!” 男人吃痛,手上一松,药箱便落到了地上。 经过撞击,原本就没有上锁的药盒顿时被摔开,各种各样的药都洒了出来。 “送药啦!送药啦!我的药不要了,谁抢到就是谁的!”沈越一边眼疾手快地抓过两盒药,一边大声喊道。 刹那间,周围原本还在观望的人们像是疯了一般一拥而上,拼命朝着前方挤去! 药,那可是药! 关键时候是能救人性命的! 趁着这个当口,沈越飞快挤出人群,朝着远处跑去! 那三个人还想追,但是又舍不得药,终究是没追过去。 而脱离了三人视线,沈越便拼命开始往家跑,一刻也不敢停! 要快,要快,就快到家了! 眼见着周围的环境变得熟悉起来,沈越的眼底带上几分欣喜。 他抢到药了,到了家,给爷爷吃了药,爷爷就能好起来…… 也就在这时,地面忽然小幅度颤抖起来! 秦守茫然抬头,却见前方的地面上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接着,水泥路如同蛛网般裂开。 剧烈的轰鸣声响彻耳畔,身后那高大的楼房顷刻间坍塌坠落,道路两侧的墙壁也开始排排倒坍…… 剧烈的震动让他站立都困难,而沈越就站在这样的路面上,眼神越来越惊恐。 “不……” 他喃喃道,接着,他紧紧攥着好不容易抢回来的退烧药,发疯了一般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爷爷,爷爷——”他疯狂大叫着,明明隔了老远就看见那老旧的楼房坍塌陷落,他还是坚持跑着,在那剧烈的震动中扔开手里的药,发疯一般地去翻动落下来的碎石。 “爷爷,你在哪儿?药我给你拿回来了啊爷爷,吃了药就能好了,吃了药就能好了……”他大声喊叫着,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眶里滑下,原本就受伤了的手经过碎石的二次伤害,已经变得鲜血淋漓。 但他好像感觉不到痛,拼命寻找着爷爷的踪迹。 地震停了,周围已经没有完好的能立起来的房屋,到处都是断壁残垣。有哭泣的母亲发疯一般地扑到了碎石前,大喊着儿子的名字,也有人从废墟里探出头,但是腹部已经被钢筋穿透,奄奄一息。 “救我,救我……”他在拼命挣扎,沈越却是看不见了。 他停下了手,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片钢筋水泥,想到病重不能下床的爷爷,眼泪就这么一滴一滴地从他脸上滑下,无声无息。 下雨了。 瓢泼的大雨拍打着地面,混杂着悲痛的呜咽。 熬过暴雪,熬过极寒,熬过了洪水,熬过了干旱,熬过了酸雨,熬过台风,熬过无数大大小小的天灾,终于熬到了秩序重建之时,熬到了开始大面积修建避难所的时候,他们马上就能申请住进避难所了,到时候就不用担心外面的天灾人祸了,他的爷爷却死在了进入避难所的前夕。 从此以后,他没有亲人了。 这一天,许多父母失去孩子,许多孩子失去至亲,许多重组了家庭的人又变回了孤家寡人,许多家庭被全部葬送在了这一场天灾里。 因为不在家,秦守躲过了一劫,只是被碎石砸伤了。 他也被安置在临时帐篷里,第一次同外面的小孩子住在一起。 这一天,他看见了人生前四年来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死人,白大褂们来来往往地运送着遇难者的尸体,地面上躺满了浑身是血的人。 林白白找到了秦守,过来检查他没什么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发生什么事了?”秦守呆呆地问。 “地震了,”林白白心情沉重道, “为什么会有地震?” “一来和板块运动有关系,这里本来就是地震的高发地段;二来,也和月亮有点关系。”林白白轻声说着,抬头看向了天空,伴随着她的诉说,周围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我们的世界是从四年前开始天灾频发的,原因就在月亮上。四年前,一颗超大体积的流星接近地球,如果让它打在地球上,那么地球恐怕会再经历一次生物大灭绝。所以我们的科学家动用最新的卫星武器在它距离地球不远的地方打碎了它,碎裂后的大部分碎片都偏离了地球,但是还是有一块最大的朝着地球砸了过来……” “是月亮替我们挡了这一下。”林白白说着,“这颗陨石给月球造成了相当大的伤害……在它的作用力下,月球的轨道开始发生偏移,渐渐脱离地球轨道。而作为地球的卫星,月亮对地球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它会让地球的气候变得极端,会影响地球和潮汐……我们现在遇到的天灾,一大半都是因为月球轨道变化所引发的恶果。” “那错的是月亮吗?”秦守忽然有那么些难受。 “不是月亮,如果没有月亮替我们挡了那么一下,那么现在这世上超过九成的人都活不到现在。” 第181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五) 顷刻之间,才建设好不到一年的新基地又一次沦为废墟,人们好不容易升起的希望再度覆灭。 四年前,随着那场伴随着瘟疫的大洪水,原本人口聚集的东部沿海地区一夜沦为废墟。 大量的物资被破坏,大量的居民被困住。国家启动紧急救援,使用十余艘巨型邮轮进行大面积搜救,然后载着被救出来的居民一路西行。 邮轮数量不够,军用舰队和航母来凑。一艘艘大大小小的船向西驶去,一趟又一趟,载着数以亿计的人口来到了中部地区。 他们在这儿建了临时基地,大水退去之后,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返乡,然后,第二年,更大的洪水再度席卷而来…… 于是,原来建立的基地也不够用了,一群人又开始跟着北迁,来到了西北地区。 基地重新建设,粮食下种,一切都在欣欣向荣,可是老天开始不下雨,洪水褪去,种下的粮食枯死,基地的人们找不到可以饮用的水源。就这样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整整半年没有下雨,再下雨时,下的是大面积的酸雨…… 一波波劫难过去,终于,新的基地建立起来了,基地对之前的灾难做了各种各样的应对措施,结果一场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伤亡…… 这场地震过后,没有补给,没有支援,一切只能靠他们自己。 这些年各地天灾频发,不管是哪儿每年都得来上这么两三遭,早已耗光了库存。 而也因为天灾频发,种下的作物很少有能熬到成熟的那一天的,尤其是牲畜,每次天灾都会造成大量的牲畜死亡。 现在,天灾又来了。 因为一个半月前中部地区地震,东部地区海啸,以及东北冷的不正常的空气,现在各地都没有支援物资。 林枫晚也只能和秦守还有林白白混在八人一组的帐篷里,和其他两个家庭混住。 帐篷内的空间十分狭小,堪堪足够八个人挤在一起睡觉,剩下的多一分的空间都没有。 进来看了眼帐篷,林枫晚又带着林白白和秦守去打饭。 幸运的是,三个人都没有受到多严重的伤害。 林枫晚所呆的第一研究所压根儿没倒,作为现在华国境内的顶级研究所,它在抗震方面的性能是一等一的。当地震来临时,研究所甚至就那么晃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而林白白,因为听着老师的话在老师的指导下躲避,也没有受伤。 不过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就是了。 晚饭十分朴素,每人只有一碗白粥和一小碟齁咸的白菜,并且因为实行管制,所以只能提供早晚两顿。 一群群难民排着队打了饭,然后便席地坐了下来。 “好清……”秦守看着粥皱眉,接着他尝了口白菜,差点吐了出来。 “咽下去!”林枫晚看着他,严厉道。 秦守吓了一大跳,记忆里妈妈还没有这样对他说过话。他看着连点肉星都没有的白菜,又看了看稀的没几粒米的白粥,咬了咬牙,闭眼扒起了饭。 没一会儿,饭就吃完了。 一个成年人只有一勺饭,小孩半勺,吃完就没了。秦守吃完倒是不饿,但是感觉自己肚子里全是水。 “妈,我没吃饱……”秦守抬起头,委委屈屈道。 一个正常小孩吃这些都不够,何况他早习惯嘴里停不下来的生活了,胃被撑的比同龄人更大。 “我的给你吃,”林白白见状,把自己才吃了两口的米汤都倒给了秦守,又把自己的菜推过去。 看着近在咫尺的米汤,秦守咽了口唾沫,又抬头看向林白白:“姐,你把你的饭给了我,你吃什么啊?” 林白白对着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意:“姐姐吃饱了,姐姐是女孩子,胃口比较小。” 秦守点了点头然后就低下头专心干饭:他信了。 林枫晚看见这边的情况,把自己的饭分了一半给林白白。 “吃完。”她警告道。 林白白点了点头,看了看远处,又道:“妈我去方便一下。” 然后,她端着饭碗走了。 她一路朝着远离人群的方向走,离人群越远,秩序就越乱。明明现在还没打完饭,她就见到好多瘦弱的老人和小孩的饭被抢走了。 他们大多是孤身一人,没有亲戚朋友帮衬,打了饭自己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饭菜都尽数落入了他人碗中。 林白白端着碗停在了一个孩子的身前,那孩子才五六岁大,浑身都是伤,眼眶被打的乌青,两只手上还带着未干涸的血迹。 在他的面前,一只瓷白的碗倒扣在地上,米汤撒了一地。白菜没了,被抢走了,他也没有哭喊,而是抱住自己倚在帐篷旁边默默流泪。 看着这个孩子,林白白有那么一瞬间想到了秦守。 “喂,这个我吃不完了,给你吃。”林白白心生怜悯,便俯下身子,把饭菜放到了男孩的面前。 沈越抬头,待他看清林白白的脸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呆住了。 他看见了一张非常漂亮,像是天使一般的脸。 她没有化妆,那张脸却已经美丽非常;她的衣裙并不破烂,反而十分美观,一看就不是和他一个世界的人。当她低下头望着他的那一刻,沈越清楚地在她眼底看见了慈悲和怜悯——再一低头,他的视线落到了那份饭上,是基地给一个正常小孩的饭量,而那双筷子还是干的,滴水未沾——她根本没有动过筷子。 沈越嘴唇动了动,因为自卑生出些许胆怯。他看着女孩,咽了一口唾沫。 他想拒绝,因为他知道女孩也没有吃东西,但是他为了找药已经饿了一天,现在是真的饥肠辘辘,没有一点力气。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年龄和武力并不占优势,这一顿被抢了,下一顿下下顿还会被抢走。错过这一次,再能吃到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于是他低声说了句谢谢,接着抱起碗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这些东西,他把空碗还给林白白,感觉肚子还是很饿。 犹豫了一下,他低声提醒:“不要再向前了,这一块很乱,你快回去,现在估计已经有人盯上你了。” 啊,这个, 林白白眨了眨眼,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盯上就盯上呗!我学了三年散打,后来天灾出现后一直在跟部队的叔叔学军体拳。而且我可是警察叔叔的重点关注对象,谁盯上我谁倒霉。谁要是惹了我,我妈就能把他撕了!” 说完,她摸了摸口袋,发现兜里还有一块不知哪个同学送的巧克力,于是把它拿了出来,四周看了看没人,然后塞进了沈越手里:“这个你拿着,不要让别人看见。” 说完,她端起自己的碗筷就走了。 沈越怔怔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 他好像看见了活的天使…… 他把手按在心脏的位置,那里,一颗心脏正噗通噗通跳着。 远处,林白白端着空了的碗筷回去了。 “妈,我吃完啦!”林白白笑眯眯地说道。 接着,她看见了秦守,俯下身子问:“阿守是不是困了?” 秦守迷迷糊糊地点点头。 吃饱了就犯困,这是幼崽本能。 “我抱阿守去睡觉!”林白白语气轻柔地说着,扶着秦守进了帐篷。 帐篷外,林枫晚在等她。 她看着出来的林白白,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白白的眼睛亮晶晶的,拉着林枫晚到了没人的地方,张嘴便道:“妈,我要吃烧烤!” 第182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六) 林白白并不是广义上的“天使”,她也没有菩萨一般的心肠和舍己为人的品质。 她知道她妈不是凡人。 但是秦守不知道。 这小子嘴也不严实。 所以,因为不喜欢白粥配咸白菜,林白白就没吃,专门等着现在去吃好吃的。 于是,某个世界的夜市,林白白左手一串鹌鹑蛋,右手一串五花肉,吃得非常香。 林枫晚看着大快朵颐的闺女,自己的嘴也没有停下。 烧烤摊外灯红酒绿,摩天大楼上的大荧幕正在直播着歌神林曦的演唱会现场,不用猜也知道这块广告屏幕是某个枫木集团的傻缺董事长包的。 “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要不然给秦守带一点?”吃饱喝足,林枫晚看着眼前的串串陷入了沉思。 “别,”林白白道,“那小子嘴巴不严实也不聪明,就是告诉他保密,人家一套他话一嘴也能套出来。烧烤什么的不能带回去,不过妈你空间里还有那个世界的方便面什么的?找几块糖,找一袋方便面带回去,就说是在废墟里发现的,悄悄煮了给他吃就得了。” 林枫晚想了想也是。 虽然穿越那个世界是为了搞科研的,但穿越之前她也知道那是个什么世界。本身她又有着空间的能力,怎么可能不提前囤积粮食? 只不过,这个能力在那个世界她并没有显露而已。 人类终究是要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的,外头的局势也没有到没了她人类就要灭绝的地步。 而且说的残酷一点,正是因为天灾的不可控性带来的危害太大,所以才让那里的人萌生了研发气象武器的念头。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神人如同救世主般降临,精准预演所有的灾难并可以携带大量的物资,救下了大部分要死在灾难的人,那万象图腾这种高危武器恐怕根本不会有开始研发的机会。 毕竟可以控制全球天气的东西,这玩意儿做出来要是当武器用,核弹原子弹给它提鞋都不配。 于是,两个人在这里浪了一个晚上,从吃完烧烤又吃了好些小吃,然后找了个酒店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天蒙蒙亮才赶了回去。 “你们昨天晚上去哪儿了?” 一进帐篷,跟她们住一起的另外两家人就问道。 “我们趁着半夜去找物资了,”林枫晚放下身上随手在空间拿的背包,看了看帐篷外,低声道,“粮食有上头统一分配,每一餐就给我们这么点根本不够吃。现在也已经10月了,温度低的时候已经低到零下了,这个冬天还会格外的冷,而我们没有过冬的衣服。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头的赈灾物资肯定也会越来越少……到时候恐怕一天供应一顿都很难。” “现在地震刚发生,许多人还沉浸在悲痛中没缓过来。而这个时候那些废墟里的好东西是最多的,基本没有人捡,我们俩就趁着晚上去翻了翻,找到不少东西。”说着,林枫晚把背包拉链打开,掏出一个大褂子递给了一个女人,然后找到那个只有小孩才能穿的外套披在了秦守身上。她又从大包里拿出一床毯子递给了另一家,接着把零食翻了出来。 和她住在一起的这两家家里都有孩子,林枫晚就把零食和方便面拿出来,划拉了一半给秦守,另外一半推到了两家人的面前,友好地笑了笑:“还请你们保守一下秘密,这些东西是给你们的封口费。” 那两家人一看这些东西惊喜坏了,想要得很,但是嘴上又不说。他们说的是:“这怎么好意思,我们又没干活,怎么好白拿你们的东西……这位姐姐啊,妹妹想问问,今天晚上你们出去能不能带上我一个?” 另一家的女人也自告奋勇:“我也去!我男人也活着,帐篷这边让我男人守着!” 林枫晚脸上有些为难:“咱们这么多人去目标有些大,而且都是女人没个男人会不会有危险?” 两个女人对视一眼,接着便道:“这样,今儿晚上你教教我们怎么找,教完了以后我们找着什么了也分你一份。明儿我们就不跟你们一起了,我们自己带上人换个方向找。若是姐姐有什么麻烦,只管来找我们!” 林枫晚笑了。 “那就谢谢两位妹妹了。” 然后,她扭头,看向林白白:“今天晚上你待在帐篷里。” 林白白乖巧点头。 她的口袋里有一把枪,谁都不怕。 于是,这天半夜,林枫晚带着两个人走了出去,走出去才发现,她们竟然又喊了好几个。 “……” 行,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林枫晚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的末日除去红月和她原本世界的末日高度相似,可以说该经历的她都经历过。 包括地震后半夜偷偷寻找有用物资这种事。 于是,她真的一边打着手电,一边给其他人讲,因为地震刚刚结束还没什么人反应过来,所以这一天晚上他们每个人都收获了一大袋子东西。 过两天,待反应过来的人多了,东西就不会这么好找了。 不过管他呢,反正以后半夜出来她也有了正当的理由了。 到了第三天,基地便开始张贴告示招工干活,男女都招。男工主要是重新修建房屋,一天报酬是一斤米,女工则是缝补衣物,按件计费。 现在不过10月中旬,昨日的气温已经达到了零下三度。等到11月份基本上就能开始飘雪了,在此之前一定得把新的宿舍修建好。 预计能达到零下五十度的天,在没有空调和暖气的情况下,需要厚厚的墙壁来储存热量,单凭单薄的帐篷是无法从死神手里留住人的,同时,也需要厚厚的衣服和被子保暖,这些都会在军队的监督下完成,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剩下的人的成活率。 另外,度过了72小时的黄金救援时间后,军队也开始组织人手搜寻物资了,有了军队出马,散人能找到的东西便愈发稀少了。 第五天,西北地区一号基地的负责人找到了林枫晚。 “林博士,我希望您能继续加入万象图腾的研发计划。”他的脸上带着真诚,“我们会全力支持您。” 林枫晚没回答,她问了另一个问题:“赵老呢?” “没救回来。”负责人眼神黯淡下来。 那位国宝级的气象方面的学者的死亡,将是整个世界的损失。 “你看看这地震,我们研发的东西能防得了天灾但是防不了地震……如果再来一次地震,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林枫晚继续问。 想了想,负责人道:“不怎么办,但是如果这个东西能研发成功,那我们便只用防范地震和海啸了。” 林枫晚愣了愣,点头:“你说得对,稍等我收拾一下。” 然后她回了帐篷,郑重其事地把装满东西的空间项链递给了林白白,然后委托了其他人照顾。 之后,她便继续进了第一研究所。 第183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七) 剩下的时间,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已经习惯了灾难的人们迅速展开重建计划,只用了一个月新的基地就已经基本建立完成。 因为材料有限,新的基地的房子建成了宿舍的样式,一个屋子八个人,和住帐篷的时候一样。 其中,男女宿舍分开,带孩子的会根据孩子年龄大小酌情考虑分配。因为秦守年纪还小,他便一直跟着林白白。 林白白依旧很吃得开。 林枫晚走了,她以后住研究所,但是她的床铺并没有被没收,林白白边招呼着其他人用那个床铺放一些东西。 一个宿舍只有一个柜子,柜子虽然可以上锁,但是毕竟地方狭小,八个人的东西总是放不开的。 因此,柜子里头也只用来放最重要的东西了,比如说食物。 十一月,夜间的温度已经达到了零下二十多度,街道上冷得厉害。新建立的食堂代替了原本分发食物的临时小摊,不过现在这里已经不供应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了,只供应给不满十二岁的小孩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包括残疾人和病人。 食堂规定,每个人必须在食堂里吃完了饭才能离开,不能把饭菜带出去。 沈越终于能吃上一口热乎饭了。 他坐在食堂里大口吞咽着热气腾腾的米粥,秦守则是在一边百无聊赖地搅动着粥碗。 “怎么又是粥啊,已经连续吃了一个月了,我不想吃了!”搅着搅着,秦守负气地把勺子一扔,嚷嚷道,“我要吃饼干!我要吃巧克力!要吃肉!” “给我咽下去!”林白白冷声说着,喝光了自己的那半碗米饭。 她不喜欢也不会浪费,她并不是不能吃苦的人。 “我不!”秦守大声说着,“你不给我巧克力我就不吃了!我看见柜子里有!” 吃完自己那份,林白白冷笑一声,抱起了手臂:“不吃?好啊,那你就饿着!” 她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也不会心疼人,当即站起身端起秦守的饭碗扫视了一圈,恰好看见了正在吃饭的沈越。 “喂,能吃饱吗?”她敲了敲沈越的桌子。 沈越抬头,眼睛微微瞪大。 他没想到他还能再看见天使姐姐。 “这个给你,”林白白把粥碗放在了他面前,然后转身就走。 沈越低头看着那半碗粥,只觉得心中涌现出一股暖流。 而秦守就这么睁着大眼睛看林白白把他的饭送人了,于是更生气了。 “我以后都不吃饭了!”他大声叫着,“除非你给我饼干巧克力,要不然别想让我吃饭!” 小孩子的威胁手段总是幼稚的,他们总企图用伤害自己来威胁他人。 林白白抬起雪白的脖颈,歪头看着他,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好啊,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记住你说的话,千万别后悔!”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秦守,我告诉你就是这事儿过去了从今天往后你也别再想吃我的零食了!瞧瞧给你惯成什么样了,好端端的大米饭都嫌弃,你知道现在外头多少人吃不上饭吗?!” 不管怎么样,努力占据道德上的制高点就对了! 闻言,秦守委屈极了,他不知道别人吃不吃得上饭,也不在乎别人吃不吃得上饭,他只知道一件事:“凭什么?我看见柜子里有零食了,你凭什么不给我?” “因为那是我的!”林白白再度大声道,“我和妈妈半夜去一个一个石头缝里扒,去翻找,我们忙活了好几个晚上,才找到了那么点东西。那是留着过冬慢慢吃的,不是给你嘴馋的时候吃的!” “那是我的!”秦守生气地喊,“以前家里的零食都是我的!” “现在不是了。”林白白冷酷道。 “凭什么?你又不喜欢吃零食!”秦守更大声了。 林白白被气笑了。 “谁特么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秦守,摸着你的良心问问,地震后什么好东西都紧着你是因为我不喜欢吃吗?”林白白步步逼问,但是她仔细一想……哎,好像还真是。不过没关系,她说不是就不是,打感情牌什么的她最擅长了, “最开始那几天,你说你吃不饱,我就把我的饭给你;后来我和妈妈半夜去废墟找东西,一找就是一整个晚上,只有你在帐篷里睡大觉;你说不想吃粥了,我们找到了一包方便面,于是煮给你吃,你一碗方便面喝个精光,汤都没给我们剩一口。后来的那些饼干巧克力,我们一样没动都留给你,原来在你看来我们不吃是因为我们不喜欢吃?不喜欢吃饭,所以挨饿;不喜欢吃零食,就喜欢清汤寡水的粥配上咸菜?” 她的质问声一出来,秦守也迷茫了。 不吃不就是不喜欢吃吗?要是喜欢吃为什么不吃? 他一时没搞明白因果关系。 “你们想吃为什么不吃?”他没忍住问了出来,“你们想吃方便面应该问我要啊,你们又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林白白噎住了。 面对秦守直白的回击,林白白头一次感到了棘手。 这……这该怎么回? 直接说是因为你喜欢吃才留给你的?还是说因为怕我们吃了你不够吃,所以才不吃的?那还是没回到点上啊,这话怎么说怎么都像自我感动。 话说这小子不对劲啊,以他的智商难道不应该是一脸感动加愧疚吗? 林白白忽然有些恼怒。 她看着秦守,秦守看着她,两人都在沉默。 “我告诉你,我喜欢吃,以后不管你吃什么,必须先分给我一口!”最终,林白白看着秦守,一脸严肃地说道。 甭管她喜不喜欢吃,这小子不能再这样惯着了! 秦守定定地看着她半晌,不确定地问道:“包括吃屎?” 林白白:“……” 她的脸色一下子就青了。 看着姐姐难看的脸色,秦守立马缩回了脖子,拍着胸脯大声道:“你放心,姐,以后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块骨头啃!” 林白白忍无可忍,把他脑袋揪过来一顿锤。 下午,林白白在基地闲逛。 中午那点饭哪里够,她逛着逛着,就出了基地的范围。 发现自己远离了基地,她也不慌。摸了把兜里的手枪,确定了弹夹是满的,便继续朝着远处走去。 她得找个地方吃饭,绝对不能被人看见的那种地方。 走了半天,她眼睛一亮,忽然在一片废墟里看见了一个被压弯了一角的集装箱。 她快步上前,把附近的碎石清理掉,然后打开了集装箱。 集装箱里什么都没有,只是有着大片的空间,并且里面没有进水,还十分干燥。 林白白当即钻进了集装箱内,关好门,然后把台灯从空间里取出来,又取出了一盒自热火锅放在旁边煮着,然后铺了鸭绒的床铺,随即掏出一个满格电的游戏机来。 打了四个多小时游戏,游戏机没电了,气也消了。 林白白终于能理智地思考了。她仔细想了想,这事儿,好像还真从头到尾都是她的问题…… 第184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八) 以前她不爱吃零食,所以不吃,留给秦守,久而久之,他便当什么都是自己的,这没毛病。 要是有个人家里有某种东西但是一直不吃某种东西,她也会以为对方不喜欢吃。 小孩子的世界并没有大人想的那种弯弯绕绕,也不需要大人的自我感动,因此缺什么想要什么确实应该说出来。 你不说,人家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吗,还钻你肚子里看你咋想的? 因此,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自己。 然后是第二件事。 当秦守撒起泼来,她下意识地就开始给自己找道德制高点,下意识地就开始留意周围的人,下意识地就开始大声斥责他,这很不好。 她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过度反应,但秦守不是敌人,而是她弟弟。 自己家的事,就是要教训也该等回家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教训,大庭广众之下给秦守甩脸子叫别人都觉得他是个被惯坏的小白眼狼,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没有。 之后更是把秦守送回去自己就跑出来了,完全不顾秦守一个人会不会满世界溜达,毕竟天还没黑,前不久他又差点被拐…… 最后,林白白看着自己吃剩下的自热小火锅,又看了看空间里的面包肉干火腿肠,想了想秦守整天一天三顿白粥咸菜,她有什么资格怪秦守? 她天天加餐自然不会觉得白粥腻歪,但是秦守可是天天只吃那些的,别说这还是本来就不好吃的东西,就是大鱼大肉,谁能连吃一个月不腻啊?何况他只是个小孩子,忍了一个月了才发飙已经算素养好了。 林白白猛地给自己脑袋锤了一下,这一下下手很重,压根儿没留手,锤完之后就龇牙咧嘴起来——手和脑袋都疼! 但是她心里还是有那么点愧疚。 愧疚之下,她从空间里数出六盒自热小火锅,又拿了一包火腿肠,在地上摩擦了两下,染上灰尘,这才放进了背包里。 算了,接下来几天给他吃点好的。 林白白愧疚地想。 她不能指望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岁小孩保守秘密,就只能尽量瞒着他。不过,在带回去的物资方面,她想了想又往包里塞了一些杂七杂八的,诸如毛巾牙刷之类的东西,看着像是在废墟扒拉出来的后,她才带着这些东西回了集体宿舍。 当她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十点。 因为回来的时候背着一个大包,林白白便避着人走,到宿舍的时候累得气喘吁吁。 打开门,还好,秦守在。 她的脸上露出一个释然的笑。 “阿守,过来。”她道。 秦守猛地抬头看着风尘仆仆的姐姐,又看了看她背后的大背包,憋了又憋,没憋住,扑到了她怀里,声音里都带着几分哭腔: “你去哪儿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 话音里,是满满的委屈。 “对不起,”林白白低头看他,揉了揉他的头,轻声道,“是姐姐不对,姐姐不该大庭广众之下对你发脾气,也不该把你一个人丢在宿舍,阿守能原谅姐姐吗?” 秦守吸着鼻子胡乱点头,他压根没把这事儿放在心里。 于是林白白脸上的笑容变得温柔,她打开背包,满满一包各种泡面罐头就露了出来,直接叫寝室其他人瞪圆了眼。 她给另外两家一家送了一提泡面和两瓶黄桃罐头,然后低头煮起了自热小火锅: “离基地近的废墟都被翻烂了,我想着能不能去远一点的地方找找还有没有什么能吃的,没想到还真给我找着了!那是一个地下室,之前的主人放了一些食物和水,有的东西被泡烂了,我没拿,把这些好的带回来了。那里还有一些饮料,太重了我搬不动,就先带了这些。” 这就算是解释了,也是为了以后秦守能在宿舍里合理吃东西而不必担心有人眼红找的一个理由。 “你去找这些了?”秦守闻言,身形一阵,愣愣地看着那一包东西,眼睛忽然有点发酸。 从姐姐消失到现在,已经八个小时了,这八个小时,她走了多少路,翻过多少碎石堆,才找到了这么点东西? 而姐姐也只是小孩子啊…… 林白白把自热火锅盖子盖好,递到了秦守旁边的桌上,叮嘱道:“饿了?饿了就吃饭,等里面不冒热气了再吃,知道吗?” 那花花绿绿的包装被林白白当垃圾收拾好了,没有随意放进垃圾桶,而是打算等没人的时候收进空间——这种东西如果当成普通垃圾丢出去的话,在现在很容易惹人眼红。 而对室友的示好也是必要的,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两个孩子,守着这么多东西本来就惹人眼红,若是在每个人帮扶,恐怕会出不少事。 用几包她不缺的方便面和黄桃罐头就能把宿舍的人收买干净,甚至她遇上事了他们还能叫来别人帮忙,还是非常划算的。 接着,她把剩下的方便面和自热火锅以及罐头塞进了柜子里,实在塞不下的就堆在了床底。 然后,她给秦守定下了规矩:“距离冬天过去还有三个月,这里有四提泡面和六盒自热小火锅,加起来也就是二十六份。现在物资紧缺,很多人都吃不上饭,因此你不能挑挑拣拣,有什么饭就得吃什么饭。作为奖励,这里的东西每过三天你可以吃一份,平时表现好的话,柜子里的零食也可以吃。” 秦守看了看床底的东西,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小火锅。 这些东西他以前未必会喜欢,但是现在,他只觉得手里的东西沉甸甸的,心头在发酸。 于是,他问出了一个一直被他忽略的,他从未关注过的问题: “那你呢?” 他问, “这些都给我吃,你吃什么?” 林白白一愣。 她看了看那些东西,东西本来就不多,两个人分那会更少,更何况她又不缺这些。而找理由再拿回来一点也是行不通的,一次还能说运气好,两次就有点刻意了。 但是想到刚刚想明白的事,林白白又知道不吃不好,她可以不吃这些东西,但是不能把秦守养成自私自利,不知感恩的性格。 “姐姐刚刚吃过了,”她道,“姐姐现在不想吃东西,不过以后姐姐也会馋,所以每次你吃这些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先给姐姐喂一口,可以吗?” 她是如此温柔而专注地望着秦守,秦守忽然就哭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也隐隐意识到是因为他中午在食堂闹了脾气,所以姐姐才冒着危险费了这么大力气去给他找好吃的,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着让姐姐多吃一点,结果姐姐压根儿没给自己留。 “嗯!”他重重地点了点头,抱住了林白白。 林白白把他从身上撕开,自己回到床上躺着,负重走了这么远的路,着实是有点累。 片刻后,小火锅被煮好,秦守把小火锅推到了林白白那边。 “姐,吃饭!”他叫着,稚嫩的嗓音把睡得迷迷糊糊的林白白叫醒了。 她睁开眼,还没怎么睡醒,便看见了秦守的脸。 她很想说我不吃别打扰我睡觉,但是想到了之前的话还是闭着眼睛张开了嘴。 “好啊,不过姐姐只吃一口,啊——” 一片东西被夹到了她嘴里。 她原本以为会是宽粉海带之类的东西,结果一嚼愣住了。 秦守夹给她的,竟然是这个麻辣牛肉火锅里的唯一一块牛肉。 抬头,她便对上了一双认真又专注的眼睛。 林白白捂着胸口,忽然感觉自己的良心开始隐隐作痛。 第185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九) 从下第三场雪开始,公共食堂便只供给无父无母的孤儿或者是没有自理能力又没有人照顾的老人,但凡是还能站着的,还有看护的,一律都要用饭票打饭。 不过好消息是,开始允许使用饭票之后,食堂里新增了一些菜,也终于不用天天喝米汤了。 对此,秦守是高兴的,虽然那些新的菜里也基本全是土豆白菜豆芽。 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这种菜也不是谁都有资格打的,得凭着对应的饭票拿。 也亏基地对第一研究所那边的补贴够高,补贴都换成了饭票和各种物资,林枫晚基本用不上,也就都送了回来。 于是,除了小火锅,秦守也开始能吃上腊肉了。 上天并没有赶尽杀绝。 这个冬天的最低温度只达到了-53c,这个温度还能勉强维持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不至于让人太过绝望。 而等到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的时候,新的基地新的秩序已经被建立好。 为了解放妇女的生产力,也为了约束到处乱跑的小孩,基地新建了学校。 所有的学生按照年龄和学识划分了不同班级,其中0~3岁的被放在一起,4~6岁的被放在一起,7~12岁的一起,12岁以上的一起。 过了这个年,秦守五岁,沈越七岁,但是因为沈越没有上过一天学,所以他还是被降到了这个学前班里。 人生头一次上学,和五十多个小朋友待在一起,他没感觉害怕,只觉得新奇。 “安静,安静!”老师在讲台上大喊着,讲台下的小豆丁们充耳不闻,都在叽叽喳喳说着自己的事。 他们都在一个食堂吃饭,早在今天之前就已经互相认识,在这些人里,秦守还看见了好些熟人面孔。 “谁再说话谁就给我出去!”终于,老师忍不住了,冲着底下大吼道。 秦守闻言,立马开始收拾书包。 其他小朋友也有样学样,收拾好书包就要走,这一幕看得老师血压再次升高,一个一个把他们提了回来。 “都给我回自己的座位上坐好,不许说话,也不许搞小动作!” 讲台上的老师大声斥责着,底下的秦守茫然地举起了手:“老师,什么是小动作啊?我能吃东西吗?” “不行!小动作是指除了学习以外一切的动作!” 秦守沉吟片刻,很认真地问:“那我要是想拉屎的话怎么办?我要是拉座位上了老师你过来给我擦屁股吗?” 老师:“……” 这一刻,她觉得她好像遇上了个刺头,看秦守的目光都变得不善起来。 虽然秦守也不是故意的,他是真不知道。 他才五岁,还是一个梦想将来当警犬的好孩子。 但是这不妨碍老师把他当成课堂秩序的破坏者。 “你叫秦守是?”老师问。 刚刚所有人都做过自我介绍,她也知道了秦守的名字。 秦守点点头:“是啊老师。” “今天晚上作业别人写一遍你写两遍。”她说。 秦守呆了呆,回忆起了被姐姐盯着写作业的恐惧,连忙摆手:“老师您太客气了,这我真不能要,您收回去……” 最终老师还是没收回去。 并罚了他三倍的作业。 第一天上的课非常简单,仅仅是认识拼音。 黑板上画了注音表,秦守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那黑板上每一个符号他都能看清楚,每一个符号他都不认识,当他眨眼去看的时候,仿佛“a”变成了“e”,又仿佛“”变成了“n”或者“w”。 听不懂,完全听不懂,秦守就放弃了治疗。 他从未怀疑过自己能不能学好,他的母亲是第一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他的姐姐每一次都考第一。他以前无数次听见周围人夸赞他的母亲和姐姐,因此他便也觉得,只要有考试,他也能得第一。 毕竟他们是一家人。 但是他不喜欢读书,总觉得书上那些字看多了眼晕。 每当他认真看一会儿就觉得烦躁,后来索性放空了脑袋摆烂。 他摆烂得十分自然,一旦放空脑袋,脑子里便只剩下三个问题: 今天吃什么? 明天吃什么? 后天该吃什么好? 他想念以前姐姐带回来的巧克力了。 “秦守!这道题怎么做?”正发呆呢,老师一个问题忽然把他叫醒。 秦守茫然地站起身,看着黑板,眨了眨眼睛。 “老师我不会!”他脆生生地喊道。 “我是不是刚讲过?”老师的声音大了起来,脸上带着怒气,这个老师脾气不太好。她恶狠狠地盯着秦守,怒道,“天天就知道坐那玩,作业交上来全是空白,小测做题没一个对的,你能不能学学好的?秦守,你给出去站着,坐着你听不了,这节课你就给我去站着听!” 秦守撇了撇嘴,走了出去。 他依旧没有心理压力。 下课后,沈越找到了他。 沈越是他同桌,闲着总爱说教,秦守很烦他。 秦守一见他就垮下了脸,绕过他就想走。 “秦守,”沈越在背后叫住了他,两个小孩并没认出彼此,因此有的也只是现在的交情,“你以后上课认真点,不要仗着你家有钱就胡作非为了。你要是有哪不懂的可以找我,我可以给你讲。” 果然,又是这套说教。 “我不用你管!”秦守回头大叫,“你以为你成绩好是因为比我聪明吗?不,只是因为以前我没有好好学而已。你等着看,我只要好好学,成绩一定比你好!” 说完,他掉头就走。 他相信,以前小测不会都是因为他没认真而已,一旦他认真思考,成绩会迎来翻天覆地的改变。 等着,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他等期中考试就小露一手给那愚昧的老师和沈越看看! 于是,他开始学习了。 努力学习这事儿他做不长久,以前也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过没关系,他只要熬过期中考试就行了。 抱着如此坚定的信念,秦守开始了好好学习。 期中考试到来。 秦守认真答了,每一个空隙都填得满满当当。 考完后,他有些心不在焉。 他感觉自己答的题没有全对,说不定只能拿个七八十分,可自己已经放出大话了,如果只拿个七八十分岂不是丢死人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成绩下来了。 看见成绩的那一刻,秦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五分。 一百分的题,秦守考了五分。 第186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 秦守的心都凉了。 他的目光紧紧盯在那张成绩单上,仿佛要用视线把它烫出一个洞来。 五分。 只有五分。 全班倒数第一。 他的脑袋嗡嗡直响,几乎不能思考。 为什么会是5分,为什么只有五分,明明很多人说妈妈很厉害,明明每次姐姐都会拿一部分的试卷回家,还说这种就是小学生水平对她毫无难度…… 他以为,他的第一次考试哪怕有很多不会,也应该有80分了,再不济也是70分,毕竟他都写满了,但是怎么会只有5分…… 他茫然抬头,对上了授课老师的眼睛。 “这是你们的成绩单,再次特地表扬沈越同学,他是班里的第一名,一百分,大家鼓掌!” 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他们却不是为他而鼓掌。 他看向沈越,沈越坐在窗边,低头看着自己的试卷,脸上没什么表情。 “然后,我要批评一下班里有的同学。有的同学仗着家庭条件好上课不听讲,一下课就疯玩,结果这次考试直接考了全班倒数第一——秦守,说的就是你,把试卷带回去让你家长签字!” 秦守的耳边传来零零碎碎的笑声,他扭头,发现好些人在捂着嘴偷笑。 他们在笑话他。 他又是委屈又是茫然,他抬头看向老师,嘴唇动了动,又低下头看自己的成绩单。 他想说,他上课听课了的。 但是说出来又怎样? 好像更丢人。 于是,他拿着成绩单,不发一言地回了家。 自打开春以来,各种资源没有那么紧张了,基地的房屋等物品已经开始重新分配。作为高级的技术人员,基地给他们家配了专属的小楼,一家人也搬出了原来的集体宿舍。 现在的这个家里,各种基础设施齐全,只住了他们一家三口。 “妈,老师让签字。” 把成绩单递出去的那一刻,秦守压根不敢抬头看林枫晚的眼。 他怕妈妈骂他,他怕妈妈打他,但是更害怕妈妈失望。 毕竟,妈妈那么厉害,而他只得了五分。 林枫晚低头一看,便签了字。十以内的加减法,一共四十道题,二十道二分的,二十道三分的,秦守对了一个二分的,蒙对了一个三分的。 二分的是两个数相加,三分的是三个数相加,秦守能拿到这个成绩也属于情理之中。 她把字签好后递给了秦守,秦守依旧低着头,不敢看妈妈的眼睛。 他在等着妈妈的批评。 但是那批评声迟迟未落下,抬头一看,眼前已经没有了妈妈的身影。 妈妈并没有批评他。 他没感觉松了一口气,而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涌现出一股不甘。 为什么他考这么差还不批评他? 是因为内心对他没有多少期待吗? 第二天上学,听着其他考得差的同学哭诉自己回去挨了怎样的一顿打,他心里更难受了。 他默默地打开书,默默地开始看。只是不过看了两三分钟,他就感觉书上的文字变成了跳舞的小人,感觉那些黑色的小字像是一只只蚂蚁一般爬来爬去。 于是他揉了揉眼,字迹又清楚了些,为避免看错,他用自己的手指头一个一个字地戳着课本读。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秦守开始前所未有地认真起来,他认真听课,努力把老师说的一切都记下来,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被他印在了脑子里,可偏偏一轮到讲解那些公式,他的脑子里就自动把那些东西打乱了顺序。 老师用一个月的时间教了拼音,可是等秦守完整把26个英文字母认下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半年。 这半年里,每一分每一秒对他来说都是煎熬,他的进度被远远落在班级后面,哪怕课余时间他再怎么努力补救,也不行。 半年过后,期末考试。秦守对着成绩单上大大的“30”,充满了茫然。 因为和他一起的很多孩子没有父母,老师并不会总让他们回去问父母签字,但是,期末的家长会是一定要开的。 “家长会定在明天晚上七点,有亲人在世的同学需要带着你们的家长到校,我们要开家长会。”分发完期末试卷,老师淡淡道。 秦守的心中忽然升起一阵恐慌。 这是他最怕的事,除了第一次的签名他找的妈妈,后来都是姐姐帮他模仿妈妈的笔迹签的。 他压根不敢把成绩单给妈妈看。 现在,要家长会了,每个家长都会到场,他想隐瞒什么也隐瞒不了了。 “老师,”他颤巍巍地举起手,脸色惨白,“我妈妈没有时间,她通常要加班到很晚才回来。” 讲台上的老师拧起了眉:“一学期就这么一次的家长会她没有时间?秦守,该不会是你想撒谎?你妈哪儿工作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亲自问问她,她有没有时间!” 秦守心中更加恐惧。 他嘴唇动了动,吐出一句话:“我不知道我妈的电话号码……不过她在第一研究所工作。” “什么?”老师一愣。 因为天灾,原先的世界政权迅速崩塌,在经过整合后,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全球顶尖的科研人员们聚在一起,建立了七个研究所。 第一到第七,数字只是编号,没有排名,每个研究所都在主持不同的研发工作。 其中,第一研究所就在华国,就在他们基地,那知名度,比曾经的中科院还高了那么一大截。 毕竟,曾经的中科院也只是在他们国家有名而已。 秦守说的是真是假? 老师的眼底充满怀疑。 能进第一研究所的都是世界级的高尖精人才,怎么会生出秦守这样的孩子来? 莫非他的家长是在第一研究所里当清洁工? 看着老师的眼神,秦守感觉到了一丝羞辱。 他知道第一研究所是个多厉害的地方,也因此平日更不敢提及妈妈在哪里工作。 因为没有人相信,一个能进入那里参与核心项目的人,会有一个数学才考三十分的孩子,而更悲哀的是,秦守不是没有努力过,他真的已经在凭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理解了。 但是他还是跟不上。 他不觉得自己的脑子比别人差在哪里,但是成绩单又给了他无情的一击。 他想反抗,但是他证明不了,他证明不了自己不是傻子,甚至证明不了他是妈妈的孩子。 老师骂他的时候,是把成绩单摔在他脸上的,她说,就是弱智认真学习一个学期,都不至于期末考试考30分,毕竟这一次数学,他们班光满分的就三十多个。 语文他也没好到哪里去,现在也就勉强认清了拼音,写起字来都是扭扭歪歪,要么少了一笔要么多了一笔。 我是妈妈的孩子吗? 想着这个问题,秦守忽然有些恐惧。 第18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一) 秦守还是回家说了这件事。 他不说就轮到他老师说了,现在就已经够难堪的了,他不想让事情变得更加难堪。 于是,他红着眼回了家,虽然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没事人一样,可是那通红的眼眶还是出卖了他。 “怎么了?”林枫晚发现他状态不对,开口问道。 她并没有什么时间带孩子,天天早出晚归,回来还得和青铜树的研究员对接学习,都快累成了狗。 因此,这次发现的也是迟钝了点。 听见妈妈的声音,秦守抬起头,吸了吸鼻子,小声地摇头:“没事。” 可是那声音里,分明带了一分哭腔。 林枫晚抬头看林白白,林白白回以茫然的视线。 秦守并没有和她说过学校怎么怎么样,她便也没关注,现在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于是两人都把目光望向秦守。 调整好心态的秦守深吸一口气,又垂下了头,低声道:“妈,老师要开期末家长会。” “什么时间?”林枫晚问。 “明天晚上七点,”说完时间后,秦守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他哭得并不撕心裂肺,只是在那抽抽噎噎的,泪珠就跟着抽噎声大颗大颗往下掉。 发觉自己哭了,他急忙拿手去揉眼睛,揉完眼泪并没有停,而他的眼睛也开始不舒服起来。 一张纸巾被按到了他的脸上,干净的纸上吸满了泪珠,秦守一抬眼就看见了那张日夜陪伴自己的,熟悉的脸。 他的姐姐,每次都能考一百分的存在,她是和他的同桌沈越一样的人。 而他完全不同—— 思及难过处,秦守的眼泪掉得更欢。 “怎么了?是有谁欺负你了?”耳边传来无奈的声音,是林白白,她一边用纸巾替他擦着眼泪,一边无奈地哄他,“谁欺负阿守了跟姐姐说,姐姐找人半夜去套他麻袋去……” 秦守拼命摇头,好不容易停了眼泪,刚张嘴想说话,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于是原本的疑问也变成嚎啕大哭,秦守缓了半天才让自己面前能把一句话说利索。 “妈,你当成在医院是不是抱错小孩了?我不是你的孩子,沈越才是你的孩子对吗?” 他的声音里浸着浓浓的悲伤,但是听见这话的林枫晚和林白白都是一愣! “谁告诉你的?”林枫晚拧起了眉,“我告诉你,不可能抱错,谁知道那个沈越是谁?” 林白白倒是对秦守这个同桌有印象,因为有印象,更加哭笑不得:“怎么可能抱错啊,你们俩年纪都不一样。他比你大整整两岁,他出生的时候还没有你呢。” 秦守继续抽抽噎噎:“我就是打个比方……” “这个比方一点都不好,”林白白摇头,“是谁搁你背后嚼舌根子你告诉姐,看姐不去撕烂他的嘴!” “没人说……”秦守的眼底浮现出一抹绝望,他颤巍巍地把手伸进书包,把那张打碎他骄傲的成绩单拿了出来,接着又哭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努力过的,我真的努力过,但是我听不懂,也学不好……” 他哭得是如此伤心,而林白白攥着那份试卷,看着上头明显不是1+2等于几这样的简单问题,脸上写满了震惊! 林枫晚也一样! 要知道,半年前,秦守可是个2+1等于几都不知道的小笨蛋啊! 现在,他数学竟然能考三十分了! 再一看语文,58分! 该背的背了,该写的写了,不过20分的阅读理解只拿了三分,再就是作文扣分很严重。 林白白阅读着这张试卷,她相信秦守是真的努力过了的。 因为试卷上需要背诵的地方他都写了,而且背诵的内容是对的,只是错字比较多,连累了整体的分数。 而数学…… 拿到数学试卷,林白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怪异。 她把试卷给林枫晚看,林枫晚看着,也愣住了。 “你都会乘除了你还不会加减?”林白白问。 这试卷上很离谱的一点,关于乘除的运算过程秦守基本是对的,但是一旦涉及大额数字的加减就歇菜。 “这块我听懂了啊!”秦守吸着鼻子道,他还以为他懂了就能考个高分,没想到还是这鸟样。 “怎么会的?”林白白惊奇了。 “就是背九九乘法表……”秦守说,这一块他倒是感觉不算太难。 不会加减会乘除? 林枫晚忽然觉得有点古怪。 第二天晚上,她请了假,然后便带着秦守来到了学校。 他们来的时候,班里已经坐了不少人,过道里全是椅子,走路都困难。 “这里!”秦守把她领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林枫晚在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老师回来了。 因为学前班只学习语文和数学,学的还是基本的拼音汉字和加减乘除,所以这两科都是一个老师教的。 现在,来的也只有一个老师。 那老师进门目光一扫,先是停在了沈越身上,然后看见秦守,便径直朝着他们的方向走了过了。 “你就是秦守妈妈?”那老师看向林枫晚,在看见她年轻的面容时眼底闪过一丝嫉妒,不过很快这份嫉妒就变成了痛快。 年轻又怎样?进了第一研究所又怎样?还不是生了个废物儿子?她估计也就能现在风光风光了,将来一定是被儿子拖累死的命! 于是,她便也假模假样起来,提高了音量:“秦守同学这半年来学习态度很不端正,成绩也很差,这次更是考了30分,全班倒数第一!您可要多注意一点,平时多管管他……” 随着她的声音,周围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秦守感受着那些视线,难堪地低下了头。 啪啪啪。 一阵掌声响起。 秦守抬头,愕然地看见自己的老妈竟然在笑眯眯地鼓着掌。 “我家阿守真不错,都能考到30分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老师您放心,我一定好好管着他,回去就给他加鸡腿……”林枫晚说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心中一乐,“阿守你这分还是保守了点,像你妈我当年,别说30分,0分都考过!当时嫌学校无聊天天翘课,期末的时候我的导师直接划了30,然后把我扔回去重修这门课……” 第188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二) 数学考了30分还被表扬?还要被加鸡腿?是她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忍了又忍,那老师还是忍不住道:“秦守妈妈,你搞清楚这份试卷不是总分30分,他总分是100分,而这份试卷绝对算不上难,这次数学考100分的有32个人,超过全班一半的同学了!” 林枫晚点头:“我知道啊,这和我觉得我家阿守很棒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 谁会觉得考三十分的孩子很棒啊! “我的儿子非常非常的优秀,他用他最大的努力拿了他能拿到的最好的分数捧到我面前,这难道不值得夸耀吗?”紧接着,林枫晚说道。 那老师闻言后发出一声冷笑,她觉得林枫晚是在自我安慰,于是鄙薄道: “恕我直言,连小学数学都只能考到三十分的人,到哪里都是垃圾。” 再怎么努力又怎样?这世界上向来是成绩说话,结果说话的,努力的垃圾难道就不是垃圾了? 她是这样想的,也这样说出来了。 听着这话的林枫晚却是皱起了眉。 “现在什么人都能当老师了吗?” 她问。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女老师抬着下巴鄙夷道。 “身为一个老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去否定贬低自己的学生,而且是去贬低一个努力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您觉得合适吗?”林枫晚反问道。 “那又怎样,”老师辩解,“就是一头猪,在这坐了半年也不至于就考30分——” “猪能不能考三十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一个孩子智商正常,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那无论他学成什么样都不会是他的错处了,您没有指责他的权利。”她还没说完,林枫晚就打断了她的话。 “相比之下,身为一个老师,您不能让自己认真学习的学生听懂自己讲课的内容,不会因材施教也不会体谅学生的辛苦,只会在学生成绩下来后一味地指责学生,倒是不像是什么好老师,垃圾这个词更适合您。阿守,来,朝老师吐口唾沫。” 那老师一愣,待明白林枫晚说的什么后立马开始暴怒:“你就是这么教小孩子尊师重道的?!我算是知道了,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孩子,你这样的人教出来的孩子,长大了也只能当社会败类!” “人身攻击啊?”林枫晚挑了挑眉,笑了。 她把手从兜里一掏,掏出一张工作证,在老师眼前晃了晃,点头道:“确实,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孩子,我这样的妈成了第一研究所的一级研究员,我教出来的孩子混得再差也不会比您更道德败坏了。” 接着,她直接拨通了校长的电话:“我倒想好好问问校长,我们这些人日夜不休地为人类做贡献,是不是就是为了让一个不知道哪来的学前班老师欺辱我们的孩子的,尤其是在孩子没犯什么错的情况下。” “秦守妈妈!”那老师忍无可忍,立马开始宣扬自己的权威,“不可否认在你的专业领域我比不过你,但是在教育方面,我才是专家!” “所以你对上我很有优越感是吗?”林枫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我一直不知道你的优越感是哪里来的,恕我直言,若不是我的孩子在你教的班级,你甚至没有和我见面的资格。” 紧接着,她低头看向秦守,重复道:“阿守,你去吐她一口唾沫,然后我们就走。” 秦守的嘴巴张大,他至今都不敢相信到现在为止发生的一切! 他以为会被妈妈批评,然后在老师的贬低下妈妈在全体家长中抬不起头,接着班上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笨蛋,是未来社会的垃圾,妈妈还得跟老师说好话求她继续教他,结果,事情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妈妈在为他说话…… 她看得见他的努力,明白他的付出。她不为他的蠢笨而羞愧,而是以他的努力为傲,在老师羞辱他的时候,毅然决然维护了他,顶撞了老师…… 老师也是可以战胜的吗? 秦守忽然又想哭了。 他抬头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老师,毅然决然地走上前,恶狠狠地对着那个老师吐了一口唾沫,然后转身就躲到了妈妈的身后! 林枫晚没参加家长会,她直接拉着秦守走了。 她的身后,传来了那老师气急败坏的喊声:“滚!今天你们滚出这个门,我看以后秦守还有谁敢教!到时候就是你们求我我也不会让你们进来!” 听见她的话,林枫晚哈哈大笑。 她牵着秦守的手,让秦守对着那一屋子目瞪口呆的家长挥了挥手:“我说啊,你的自我优越感不要太重,你凭什么觉得,我的孩子离了你就没人教了?拜托,第一研究所还不至于让一个一级研究员的孩子离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幼师就上不了学,况且,你以为现在赶着上来想要和我攀点关系的,有多少人啊?” 作为第一研究所核心项目的参与者之一,林枫晚背后可是带了一个世界的科研人员和这帮人一起搞科研。两边同步进行,可以说,她就是个无情的传话机器。不过,在基地和研究所里,她可是当之无愧的超级天才,项目组的核心人物啊! 她怕她的孩子离了一个不称职的老师就没人教?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了好吗? 别的不说,她现在是有资格直接见基地负责人的,也就是前陆军战队总司令…… 只要她在那提一嘴,第二天就能有一排精挑细选的老师站在她面前供她挑选好吗? 说完,她低头揉了揉秦守的脑袋,吐出一口气,笑道: “走,阿守。考了好成绩,咱们回家吃大餐去!” 虽然基地现在只是初步脱离了集中供应的条件,科研人员也没有很好的补贴,但是没关系,她有私库嘛!整整一个世界作为私库,从里头随便拿出点什么,打着上头发的福利的名义就能给孩子吃了。 她以前又不是没干过。 科研人员福利待遇好不是应该的嘛! 第189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三) 事实上,还没等林枫晚空出手解决这件事,这件事便已经被解决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枫晚就接到电话,说上头已经严肃处理了这件事,让她送秦守去上学。 到了学校,林枫晚见到了那位新老师。 “我是丁小满,是秦守同学未来一年半的班主任。”新来的老师是个很年轻的美女,她穿着白衬衫和黑色半身长裙,头发被盘在脑后,笑容得体。 “你好,丁老师,我是秦守的妈妈。”林枫晚伸手同丁老师握手。 “秦守同学的情况我已经大致了解了,现在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秦守同学,不知道可以吗?”握完手,她又问道。 林枫晚退后一步,让秦守自己做决定。 秦守看着新老师,满脸紧张。 “放心,不是什么困难的问题,”丁小满说着,开始问了起来,秦守也回答了。 这些问题大多数是学习方面的,秦守也没有多想。 问完,丁小满点了点头,心中有了数。 “秦守同学可能患有一定程度的读写障碍,”她说,“这是一种并不罕见但是很容易被忽略的病,秦守同学的病情也不是很严重,通过针对性的学习和后天的矫正还是可以把他掰回来的。” 听见她的话,秦守眼睛微微睁大:“丁老师,你是说我不是笨蛋,成绩不好只是因为得病了?” “差不多,”丁小满点头说,“你的智商很正常,只不过你所接受的教学方法不适合你。因为要照顾大部分同学,老师讲课一般是偏向于阅读和写作方面的,无论是数学还是语文,而你不擅长这些。我也不能为了你对其他同学不负责,这样,学前班下午三点就放学了是吗?以后你放学后来我办公室,我单独给你补习两个小时的时间。” “那就麻烦您了!” 心中得到答案,秦守还觉得如梦似幻。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他妈为了挽回他的自信找人演了这么一段,但是他很快知道不是。 因为丁老师讲的东西,他真的听得懂。 因为视觉受到阻碍,丁老师给他讲解的时候更多的是利用他的听觉和视觉进行关联。 对秦守来说,耳朵听见的要比眼睛看见的容易理解得多,而以前的老师,重要公式从来都是写在黑板上,知识点都写在书里。 第一次,他完完整整地听懂了一节课。 他真的不是傻子。 他是妈妈的孩子。 …… 第二天,丁老师就按照自己的想法给班里的同学重新排了座位。 每个老师的教学理念不同,对班里座位的排序也不同,丁小满熬了一夜了解了班里全部同学的信息,第二天就把新的座位表贴在了墙上。 秦守也被换了,他被换到了中间位置,沈越由他的同桌变成了他的前桌,他的新同桌换成了一个女孩子。 这女孩秦守不认识,实际上班里大多数人他都不认识。过去半年为了证明自己,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对于人际关系忽略了很多。 这就导致了,直到现在,他班里还有大半的人没认全,而且身边也没有一个朋友。 而更悲哀的是,经过这半年时间,身边的同学早已划分好了自己的圈子,有了自己的小阶级,不会允许外人轻易加入进去。 当然,他还不知道。 “你好,我叫秦守。”看着自己的新同桌,秦守深吸一口气,摆出了笑脸。 新同桌长相可爱,梳着双马尾,跟他差不多大。她穿着校服,背着粉嫩嫩的小书包,皮肤白皙,看起来也没在这些年的大灾里受过多少苦。 听见秦守的话,她抬起头,挑剔地把秦守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接着拿起粉笔十分快速地在两人桌子的中间画了一条三八线,冷着脸撇过了头:“我不和笨蛋同桌,你不许超过这条线!” 秦守愣了。 内心最在意的地方被戳中,他的脸憋得通红,一下子就怒了,质问道:“你说谁是笨蛋?” 小姑娘背对着他,语气不满:“谁每次都只能考倒数第一谁就是笨蛋!” 秦守的自尊心被刺痛了,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小姑娘,但是他也知道一件事:“我不是笨蛋!” 他叫着,“小满老师说我只是病了,得了一种叫读写障碍的病,只是老师没看出来而已!是她没教会我,那是她的问题,不是我笨!” “你就是笨蛋!”小姑娘回头同样大声回应,“数学才能考30分的笨蛋!” 秦守眼睛红了:“你有种再骂一次?!” 小姑娘毫不犹豫:“笨蛋!” “你……你再骂一次!” “笨蛋!” 秦守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站在那儿,指着小姑娘道:“你有种再骂100次!” 果然是笨蛋,小姑娘心里冷笑,既然他搁这儿找骂那她也不客气,立刻大声嚷嚷:“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 “苏红鲤!你在骂谁?!” 骂到第二十三遍的时候,小姑娘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暴喝。 小姑娘转头,便对上了丁老师的眼睛。 她呆了,刚想解释,在她对面的秦守却忽然按住了她的肩膀,撑起身子道:“老师!她在骂您!” 苏红鲤愕然看向秦守,这一刻,她的脑袋恍如遭到雷劈! 她想明白了,她全都想明白了! 是秦守这个浓眉大眼的在算计她! 她竟然被一个笨蛋套路了?! “老师你听我说,我没骂您……”她急匆匆地想解释,秦守却再次打断! “对,她刚才骂的不是您,她在骂我,因为她说老师坏话,我不服气和她争,所以她改成骂我了……”这一刻的秦守如同智慧之神附体,脑子前所未有地清晰起来——无论如何,他今天一定要出这一口恶气! 他又不是笨蛋,为什么要一直被人欺负? 丁老师看看他,又看看苏红鲤,指着教室后头道:“苏红鲤,这节课你给我站后头听去!” 小姑娘张了张嘴,这一次什么也没说,只是临走的时候恶狠狠地瞪了秦守一眼,仿佛在说:咱们走着瞧! 秦守毫不避讳地瞪了回去。 他又不是笨蛋,只是以前没找到合适的学习方法,瞪就瞪,谁怕谁? 第190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四) 罚完站后,苏红鲤再也没有叫他笨蛋过。 虽然两人关系依旧不好,但是如果骂了秦守是笨蛋,那她这个被笨蛋套路的人怎么算? 她算是初步认可秦守的智商了。 后来,秦守才知道,原来因他离职的那个老师,是苏红鲤的表舅妈。 因为沾亲带故的,所以苏红鲤讨厌秦守。 她坚信秦守是用权势逼走了表舅妈! 但是很快她就又一次被打脸了。 因为表舅妈走后的一个星期,秦守小测拿了50分;表舅妈走后的第二个星期,秦守小测拿了70分;表舅妈走的两个月后,秦守拿了和她一样的双百。 人生头一次拿到双百,秦守的嘴角咧到耳后根了,拿着成绩单在苏红鲤面前晃啊晃,紧接着又拿到沈越面前去晃。 “我看看谁还敢说我智商有问题!”他拿着成绩单大声宣告,“等着,我迟早会超越你们所有人,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 沈越在心里对他翻了个白眼。 双百的这次也有近三十个,有什么好骄傲的? 倒是苏红鲤看着新发下来成绩单,脸上写满了大大的茫然。 表舅妈说,努力没有用,一切成绩说话。 成绩说话的后果是,秦守让表舅妈来教他最高也只能拿三十分,而换了一个人教秦守现在拿到双百了。 这也说明了,秦守成绩不好还真是表舅妈的问题。 苏红鲤就很难受。 让她道歉她拉不下脸,也不愿意承认自己错了,所以便只能冷哼一声,继续不理秦守。 秦守才不管苏红鲤理不理他。 他带着成绩单就回了家,熬了半宿夜等着林枫晚回来。 林枫晚回来的时候已经午夜十二点,开了灯走到卧室跟前,一低头就看见门框边下坐了个小人,小人坐在地上,抱着什么东西,困得脑袋一点一点的,却还是强忍着困意没有睡着。 “秦守?”林枫晚轻声叫道。 声音惊醒了秦守,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迷瞪瞪地抬起头,停了那么三四秒,又伸出手揉了揉眼,像是在努力分辨面前的人是谁。待确认清楚后,他举起成绩单就递到了林枫晚面前,声如蚊蝇: “妈妈签字~” 许是没睡醒的缘故,他说话有点含糊。 “老师让你们签的?”林枫晚接过成绩单,有些奇怪。 不是期中考也不是期末考,签什么字啊? “不是,”秦守闭着眼睛迷蒙地摇了摇头,“是我想让妈妈签字。” 林枫晚打开成绩单,两个大大的“100”被写在了上头。 这是他第1次拿到100分,他想让妈妈看见。 叹了口气,林枫晚在上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们家阿守真棒~”她夸奖道。 秦守闭着眼睛,脸上露出了快乐的笑容。紧接着他头一歪,直接倚着墙壁睡了起来。 …… 像是为了一雪前耻,又像是想要证明什么,接下来亲手的测试他就没落下过,能拿100的他一定要拿100,并且让所有人都看见。 他是正常点!是聪明的! 林枫晚也很配合地夸奖。 很快,一年过去,这年的冬天下了很大的雪。 秦守一大早就拉着林白白出去堆雪人,堆完了大的又要拉着林白白堆个小雪人。 林白白没空跟他玩,找了几个蛋糕模具给他打发了。秦守守着那几个模具,像是发现了什么大宝贝,用模具在雪上夹出一个个形态各异的小人,然后在漫天大雪里,又捧起雪人一个一个地送给路过的行人。 人们对幼崽总是包容的,看见秦守一来一回干活大家都是会心一笑,后来开始有人讨要雪人,秦守就开始一个个做。 林白白没关注他,在小区里他出不了事。 她更关注的是另一个问题—— 今年五月时,天还在下雪。过了十月,又开始下……现在的雪已经快有汽车高了。 小区里因为有清洁工大早上起来打扫看不出什么,但是外面很多地方,走路都已经变得困难。 照这么个形势,今年估计有雪灾。 整个春夏秋这边没发生什么大灾难,到了冬天该来的还是来了。 但是她估计的还是保守了。 这次来的不是雪灾,而是雪灾加极寒。 能淹没两层楼的大雪加上接近零下九十度的天气,让救灾变得无比困难。水管暖气管再度被冻裂,电线被压断,哪怕提早做好了足够的防寒措施,这个冬天依旧有大量的人被冻死在自己家里。 第二年秦守再去上学的时候,街道上到处是哭声。彼时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他走进教室,发现班级里少了超过三分之一的同学。 这一天开学报到,他们没有来上学,第二天第三天也没有来。 许多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裹着棉被被冻死在家里的,甚至还有一家三口抱在一起取暖,然后一起被冻成了冰雕。 特地加厚过的墙面和装修的保温涂层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但是它没能拯救所有人。 于是,继地震过后,秦守又一次直面了死亡。 “妈妈,灾难什么时候能过去?”秦守呆呆地看向林枫晚。 林枫晚看着这片大地,轻轻吐出一口气:“大概还需要五六年。” 万象图腾的研发还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至于之后灾难什么时候能消失,她就不知道了。 接下来的大半年里,秦守都挂念着这件事。 教室里一下少了三分之一的人,他是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的。 七月份,基地又发生了一起不大不小的地震。 地震只有45级,却让人们回忆起了曾经的阴影。 地震发生第二天,林枫晚牵回来一条大黑狗。 “它叫大黄,是一只退役警犬,”她说,“以后它跟着你,一旦你发现它有什么不对的举动,立刻跟着它逃命。” 动物对地震的感知比人类高得多,它们往往可以在地震发生之前预见它的到来。论对地震的敏感程度,她牵着的这条狗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这两次地震前,它都有了明显异样的举动。 秦守一见大黄就喜欢得不得了。 虽然它只是一只土狗,但是它是一只警犬! 秦守一直梦想当警犬! 而且它还是退役老兵,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是他的前辈啊! 当即,他站直身子,对着那只退役警犬敬了一个军礼。 “是,长官!”他大声报告着,仿佛已经从那条狗的眼底看见了欣赏之意。 “它不叫长官……算了,你爱叫它什么叫它什么,”林枫晚说着,把狗绳给了秦守,同时叮嘱道,“无论去哪里,你都尽可能不要松开这条绳子。现在外面坏人很多,对你对它来说都一样。你牵着它它可以保护你,你也可以保护它,绳子要是脱了手,外面就会有很多坏蛋试图把它抓回去做狗肉火锅吃。” “他们怎么连警犬都吃!”秦守听后十分气愤。 林枫晚抬头,望着那片碧蓝如洗的天空,轻声道:“所以你要保护好大黄,它是被作为警犬训练出来的,这两年一直在被当成搜救犬使用。它不会咬人,也不会伤人,遇到坏蛋了能倚仗的只有你。” 秦守顿时有了一种责任感,于是忙不迭地答应下来。 第191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五) 秦守把大黄带上了学校。 现在那条狗不叫大黄了,改名叫长官了。它是长官,秦守就是它的跟班。 林枫晚跟学校说了一下,学校也同意把长官拴在教室外头,只是不能带进教室,如果对学生有攻击行为的话需要立即把它带回家。 林枫晚答应了。 长官陪着秦守上学守在学校,一有什么事它也会叫。若是遇到危险它会狂吠不止,秦守听见了自然就知道该跑了。 长官能测震,也是学校同意把它留下来的最大理由。 基地现在的位置不沿海,不担心台风洪水和海啸,但是却是处于板块位置的交界处,地震频发。原本只是些小扰动,那种大型地震几十年上百年才有一次,但因为月球的影响,现在中大型地震也变得频繁起来。 上一次侥幸躲过了,那下一次呢? 至于剩下来那个理由,就是它是退役的警犬,安全性高。 威武的长官一来到学校,就成了秦守炫耀的资本。 一下了课,秦守就把小朋友们带到外头,向他们介绍:“这是长官,我家的狗!” 经历了六年大灾,人都吃不饱了哪有功夫去养宠物,因此绝大多数宠物都被抛弃了,剩下的一小部分又有很多进了人的肚子里,基地现在也没几个养宠物的人。 秦守牵过来这么一条狗,可把小朋友们激动坏了,围着长官团成一个圈,满眼激动和好奇,又不敢上手。 “我可以摸摸它吗?”终于,有个小朋友鼓起了勇气,抬头问道。 “当然,”秦守手一挥,道,“长官很乖的,不咬人。” 然后,那个小姑娘把手伸了过去。 长官很温顺地被小朋友摸,而手下摸到毛绒绒触感的小朋友更加惊喜,脸上也露出笑容。 是狗狗! 活的狗狗! 她赶忙从口袋里掏出小饼干递到长官面前,然后就在那儿眼巴巴看着。长官看着饼干,眼里流露出渴望,却是偏头看向秦守。 “可以吃!”秦守点了点头,接过饼干喂给长官,长官这才开始进食。 这一幕也让小朋友们惊喜到了,家境好的小朋友纷纷从包里拿出零食准备投喂。 站在人群外的苏红鲤看得眼睛都红了,但是那是秦守的狗,她不好过去伸手要,于是鼓着小脸气愤地跺了跺脚,却又实在想摸,咬了咬牙还是从书包里拿出一根火腿肠来。 “我给长官的,不是给你的!”拿了火腿肠,苏红鲤在秦守面前头一甩,理直气壮地摸了摸长官,然后扬长而去。 报酬她给了,她摸狗有什么错? 就是可惜,摸的时间短了点,现在只能回味手感了…… 秦守撇了撇嘴,不去管奇怪的苏红鲤。 长官来学校第一天,就成了学校的大红人。 长官外头里三圈外三圈挤满了人,大部分小朋友都对狗狗心生好奇,个别的还伸出小手摸一摸。见长官没有反应,便又放心大胆地去摸了起来。 长官接受过严格的训练,不会攻击人类,见一群人类幼崽围了过来,它还趴下了身子,让这群人类幼崽摸得更舒服一些。 幼崽天生喜欢毛绒绒的东西,于是他们愈发对长官爱不释手。 但是也有例外的。 不是所有人都凑过去了,也有一些没有凑过去。 沈越坐在座位上,望着门口拴着长官的方向,握紧了拳头,眼神晦暗不明。 他们这些地震遗孤在重建基地后被送进了基地建立的孤儿院中,那里有和他一样的成百上千个孤儿。 上个冬天,极寒加上大雪,冻死了不少人,孤儿院内又粮食紧缺,为了让他们这些孩子活下去,老院长省吃俭用地操劳着,为了给他们多省出一口粮食,竟然活生生饿晕了过去。哪怕是现在,孤儿院的粮食储备也不丰盈,但是现在,就在他面前,有人拿那来之不易的粮食去喂狗。 而且他们喂的,还是孤儿院的孩子吃不上的东西。这些东西孩子吃不到,为孩子们操劳的院长吃不到,狗却能吃到。 沈越死死抿住唇,低头做着题,不去听耳边那刺耳的笑声。 “够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怒喝,沈越抬头,却是有人先忍不了站了起来。 他记得这个人,叫卢影安。 今年年初才转到的孤儿院——他的家里人,在那个冬天死绝了。 “秦守!带着你的狗,给我滚出学校去!” 他面色憎恶,眼眶通红,额角青筋暴起,看秦守的眼里像是能喷出火来。 这副要吃人的模样把其他人都吓到了,小朋友们顿时噤声,远离了长官。 “你是什么东西?你凭什么叫我滚出去!”平白被人骂了,秦守只觉得莫名其妙,心里还十分窝火。 他不记得他得罪过这人,对方却莫名其妙朝着他开枪,他能忍才怪了! “这里是学校,不是你的狗窝,也不是你用来养狗的地方!”卢影安大骂出声。 秦守更气了:“那你怎么不滚出去?校长都同意了我养狗你不同意,你是校长啊?学校是你家啊?” 闻言,卢影安血压顿时上来了,不要命地扑上去就和秦守扭打在了一起。 莫名其妙挨了一拳,秦守心中的怒气到了极致,于是恶狠狠地打了回去。 小朋友们顿时混战成一团,一大群人都凑了过来,有拉架的,有帮秦守打卢影安的,也有帮卢影安打秦守的,有中途不小心挨了一拳被拉进战局的,也有躺着中枪的,局势瞬间乱成一团。 长官看形势不妙,扯着嗓子就叫了起来,很快吸引了老师的注意。 林枫晚也不是谁想找都能一个电话传呼过来的,相反她早出晚归工作时电话是完全打不通的,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空余时间。 于是老师给林白白打了电话,上着课的林白白无奈地请了假,赶了过来。 赶过来后,就看见鼻青脸肿的秦守,还有办公室墙角站着的一排小朋友。 办公室里已经有好几个家长了,大多是秦守这一方的,卢影安那边的家长反倒就一个。 “怎么回事?”深吸一口气,林白白问道。 “我怎么知道!”秦守一看姐姐来了顿时那个委屈,直接扑进了林白白的怀里,指着卢影安就开始告状,“我好好地陪长官玩,他忽然就冲上来要打我?我能怎么办?当然是还手啊!” 于是林白白看向卢影安。 他一直低着头,沉默地站在墙角,一声不吭。 “怎么回事?”她又同样轻声问卢影安。 卢影安不回答,旁边的沈越开了口。 他没打人,是去拉架的,毕竟天灾又不是秦守造成的,秦守也没冷嘲热讽,这点理智他还是有的。 但是即使是拉架,他身上也挨了好几拳。 “是我们不对。秦守他们在拿火腿肠喂狗,卢影安的妈妈是在上个冬天饥寒交迫中死掉的,看见秦守拿火腿肠喂狗,一时上了头。”沈越说着,对林白白鞠了一躬,又对着其他人鞠躬,“对不起,秦守姐姐,对不起,大家。” 说完,他又拉了拉卢影安的手。 这里这么多人,他们先动的手,人家有父母撑腰,也有后台,他们没有,真吵起来这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必输的局。 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卢影安却没有这么想。 “我不道歉!”卢影安忽然抬起头,哑着嗓子喊了起来。喊着喊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直接哭了出来。 站在一边的秦守傻了:明明是他被打了,为什么凶手反倒先哭上了? 呸!不要脸,他一定是想博取老师都同情! 第192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六) 听完全部经过后,林白白有些牙疼。 这事儿秦守有错吗?没错,他拿自己的零食去喂自己的狗,关别人什么事? 那这事儿卢影安有错吗?也没错,他挨过饿,那个冬天还不知道怎么过的,说不定就是眼睁睁看着妈妈为了让他活下去自己饿死在冬天里了,只要多一口食物说不定就能救他妈妈的命,然后他转头看见另一个人在拿食物喂狗…… 但是硬要挑一个错处的话,林白白还是挑秦守。 这小子这行为不亚于人家头七他在人家坟头蹦迪,挨多少打都是活该。 但是这个道理,该怎么说呢? 林白白在思考。 他们家没缺过粮食,秦守吃得最差的时候也是吃的白花花的粥,也没挨过饿,和他原原本本把理由说出来他未必能体会。 说大道理,她知道这个弟弟其实是不太聪明的,他未必能听懂。 等等,不对呀,她的目的不是要现在的秦守明白这个道理,而是让他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啊! 想通了的林白白心中恍然,她盯着秦守,盯着盯着,她哭了。 这以后,她不是林白白,而是林黛玉了,是个柔弱可怜多愁善感急需弟弟保护的小白花。 原本卢影安这个恶人先哭就让秦守够不爽了,他正气愤,酝酿着情绪打算开始干嚎,结果自己姐姐倒是先哭了。 秦守顿时就傻了,他看着林白白痛哭的模样,有些慌乱。 哭戏是林白白的强手,从小到大她想哭就哭,眼泪说掉就能掉,用妈妈的话说,若是她活在和平年代高低得捧回来一尊奥斯卡小金人儿。 包括现在,她低着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谁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她装哭。 “姐你怎么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看见这一幕的秦守那个慌乱,他从小到大还没见他姐哭过,顿时就急了,“你是不是被他气着了?放心,姐,我打他,打他,你别哭了好不好?” 林白白边哭边摇头,哽咽道:“没事,姐姐就是想起了当初我们背着你跋山涉水迁徙的时候了。那时候你还小,你大概是没有记忆的,但是姐姐记得……” “那年冬天下雪真是大啊,那个时候你才刚出生,我们一家四口本来好好的,结果因为那场大雪什么都毁了。谁也没想到会下那么大的雪,谁也没想到天会变得那么冷。我们家没有东西吃,我就跟着妈妈去借。楼上有一家人有多余的粮食,我和妈妈求了好久他们也不肯给,还当着我们的面把饭给他们家养的宠物狗吃。爸爸没办法,只能冒险出去找粮食。妈妈把家里所有的厚衣服都找出来给爸爸穿上,爸爸就这么走了。零下六七十度的天,人走在外头不用半个小时就能冻成冰棍,爸爸走了一天一夜都没回来,就当我们以为他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回来了,背着粮食,我们一开门他就晕了,之后就开始发起了高烧,然后再也没醒过来。” 秦守愣了。 他从不知道有这么一段故事,在他的生命中,爸爸这个人完全没有参与感。 他知道爸爸是什么概念,但是没有关注,看见别人有爸爸也不会羡慕。因为他不缺爱,而且这种大环境,没有爸爸或者妈妈的小孩多的是,他也不至于为此心里不平衡。 他有些意动,可是爸爸这个概念距离他太远,他并不能很好地共情。 林白白见这招不见效,于是哭得更伤心,又开始卖惨: “姐姐原本以为这样的事经历一次就够了,过后我们搬到基地,妈妈进了第一研究所,一家人渐渐过上好生活,姐姐也觉得自己有了光明的未来。可是那场地震又把一切毁了……咱们的家没了,咱们家里攒的粮食和药都没了,我们又变得什么都没有,每天只能浑浑噩噩地去领两碗白粥。那粥真少啊,谁也吃不饱。你吃完了说不够,姐姐就把自己的给了你,说自己不饿。可是怎么不饿?你这么小个人去那么点都不够,别说姐姐和妈妈了。后来姐姐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食物吃,食物没找到,却见有人把粥倒在地上喂狗吃……” 秦守记起来了,他想起来当初自己是怎么喊饿姐姐妈妈是怎么照顾自己的,那时候每次她们都紧着自己先吃饱,而自己什么也不懂,别人给了就吃,他们说不饿他就真的觉得不饿…… 后来找到了别的食物也是一样,他们从来没有吃一口,都留给了自己。自己吃着最好的用着最好的,结果还嫌弃饭不好吃耍小脾气…… 也难怪姐姐那时候会那么生气,他有的就觉得全世界都有,别人给他的他就觉得是应该的,却从未想过,别人为了能让他吃饱穿暖受了多少苦,而他还不知足。 偏偏,这件事的结果还是姐姐去跑了大半天,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姑娘,冒着危险远离了基地到处在废墟里翻找,为他这个不知足的弟弟带回好吃的,反而还和他道歉。而带回来的东西,她每次也只象征性地吃一口,剩下的都留给了自己…… 秦守的心里忽然开始发酸,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的难受。 在座的其他家长也都经历过这段时间,一听见林白白旧事重提,都跟着共情了起来,已经有人在偷偷抹眼泪了。 一边的沈越也低下了头,他想起了林白白给他的那碗白粥。 他讨厌秦守,因为秦守的脸上总带着一种不谙世音的幸福,他受过最大的苦,也不过是吃白粥咸菜吃到吐,也不过是考得差了被老师骂,而这些对他来说已经宛如天塌。 但是他不讨厌林白白,那是自己挨饿都要照顾他的天使女孩,是他心中可望不可即的存在。她永远那么善良正义,哪怕自己挨着饿,看他被欺负了还会扶他起来,把自己的食物给他吃。吃完了又怕他再次被人抢劫,于是翻遍了身上的口袋,把自己身上唯一的一块巧克力翻了出来,就那么放在了他手上。 他忽然觉得自己做得很过分,当时为什么不能把卢影安死死拉住?拉住了卢影安,今天她就不必哭这一次了。 “对不起,姐……”秦守的心开始一抽一抽地疼,他用两只手抓住林白白的手,感觉十分愧疚。 他当时究竟是多么自私才能说出那样的话来?他为什么那时候只会想着自己,而不会为他人考虑? “不是你的错,是姐姐的错,姐姐一开始没有和你说过,你年纪明明这么小姐姐却以为你什么都该懂,都该知道。”林白白的声音里十分难过,“今天也一样,姐姐没有教过你这些东西却以为你应该知道,现在姐姐知道自己错了,姐姐不求你别的什么,只求你一件事,不要做当年姐姐在挨饿的时候,那些甘愿把粮食喂狗也不愿意给人吃的人好么?” 秦守张了张嘴,他想说好,但是又觉得委屈:“可是,那是长官……” “在家里它已经吃饱饭了,”林白白楚楚可怜地说着,声音凄婉动人,“你知道姐姐遇上的第一条在别人快饿死的时候大吃大喝的狗怎么了吗?” 秦守摇摇头。 “它被人投毒了。”林白白说。 第193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七) 投毒? 秦守呆了呆,没想到是这么个答案。 接着,他听林白白幽幽说道:“许多人快饿死了,它却在别人看得见的地方大吃大喝,于是很多人看不惯它,凑在一起不知道哪里弄哪一块卤牛肉,加了半包耗子药放在地上,它去吃了,第二天就没气了。” “他们怎么这么坏!”秦守生气极了。 “下耗子药的人有姐姐一份。”林白白接着道。 秦守立马就闭嘴了。 “那家的人平时没给狗吃饱饭吗?不见得,平时他家的狗吃没吃饱不会有人去管,但是当时姐姐和妈妈快饿死了,去求他们,他们却当着我们的面把可以救人的粮食来喂狗。爸爸因此死掉了,虽然姐姐知道狗没有错,有错处的是人,可是爸爸死了,姐姐就总在想,如果当时那家人肯把那一口给狗的粮食给我们,是不是爸爸就不用死了……” 说完,她看向秦守:“阿守,你想有一天看着长官死在你面前吗?” 秦守彻底呆住。 迟疑良久,他摇了摇头。 林白白见有效,便继续道:“卢影安的妈妈死在了那个大雪天里,那是和当初爸爸死掉一样的大雪天,并且这一次的温度比当年的还要低。你觉得,你现在该怎么办?” 秦守低头绞着手指,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慢吞吞地走到卢影安面前,小声说道:“对不起……” 卢影安抬头看他,不说话。 见他还是那副不想接受的表情,秦守咬了咬牙,大声道:“对不起!我把我的零食都给你,你不要毒我的狗!” 沈越扯了扯卢影安的袖子,示意他顺着台阶下来。 见小孩不说话,林白白又上前俯下身子,低声道歉:“对不起我们家阿守让你想到了伤心事,你可能觉得有人拿火腿肠喂狗十分不公,但是我们家长官确实配得上这个待遇。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家长官是一只警犬,在末日前,它一直陪着警察叔叔抓坏人,末日后,它也活跃在一线救人。上次大地震,它一条狗跟着警察叔叔不眠不休,救了三十多个人,是所有狗狗中救人最多的。之后,它又跟着警察叔叔维持基地秩序,在一起持刀抢劫案中,它为了救下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被犯罪分子打断了前肢,还伤到了眼睛,所以才退休下来的。 因为它对地震的预感非常准,所以我妈妈收养了它,让它跟着秦守。每次它感知到地震要来就会大叫,带着它,这样下次地震来到的时候大家就能及时知道并逃跑了,这也是校长留下它的原因。” 卢影安身体动了动,他没想到这条狗还有这种来历,仔细一回想发现它前肢确实有点瘸,不由抿起了唇。 跟小朋友解释完了之后,林白白又去看那些来了的家长。 孩子在学校被打从来不是一件容易处理的事,于是她继续楚楚可怜,尽量把自己的姿态放低:“对不起诸位,我家阿守不该把别的小朋友牵扯进来,害得你们家孩子被打,你们能原谅他吗?” 来的家长也都经历过那段艰苦的日子,原本大家的怒气都是朝着卢影安去的,听说他的理由后也有些气愤,但是又听见林白白这么一番哭诉,推己及人,不少态度已经软化下来了,林白白又道了歉,还想人家怎么样呢? 他们本身也就是想要一个态度,虽然没等来正主的道歉,但是对于正主他们也不是不能理解,林白白又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算了,大家都不容易。”有个父母叹了口气,松了口,其他家长孩子便也跟着松了口。 林白白破涕而笑,又去看老师,给老师鞠了一个大躬,语气愧疚:“抱歉老师我们秦守捅出这么大的篓子,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些孩子也不是诚心的,还请你们原谅他们。” 秦守不知道为什么打人的是卢影安,姐姐却把错都揽在了他身上,不过既然姐姐偷偷戳他腰窝了,他也很识相地走过去挨个道歉。 老师喜欢态度好的学生,这事儿也很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最起码走出校长办公室的时候,大家都是满意的。 林白白面带着柔弱的微笑点头目送着一位位家长的离开,然后自己牵着秦守走到了阴暗的角落。 一脱离大众视线,她的脸立马就拉了下来,反手拧住了秦守的耳朵: “秦守你能耐了,在学校跟人打群架!”林白白咬着牙低声说道,“打架就算了,合着打了半天架你连打架的理由都不知道,你还能继续打,你还能继续打!” “疼疼疼疼——”秦守捂着耳朵龇牙咧嘴,他不懂为什么刚刚柔弱的姐姐一出来就换了一个人,此时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茫然。 “你应该庆幸现在基地的网络还没有重新普及开来。”林白白冷着脸,心中一阵后怕。 要是在个网络发达又和平的时代,这事儿被捅到网络上,舆论能把秦守压死! 秦守是没错,但是遇到这种事谁对谁错重要吗?一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一个无父无母的小可怜,大众会本能地偏向弱者。 原本他道歉了卢影安没道歉,秦守心中就憋着一口气,现在被姐姐一通教训,他不由更加委屈。 “凭什么啊,干什么的都是他,背锅的却是我,现在你还要来教训我!”他大叫着,“你跟他道歉干什么啊?应该他跟我道歉,应该他跟那些家长道歉,他跟老师道歉的!” “所以,”林白白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秦守,“逼死他对你有什么好处?” 秦守愣了,不知道怎么扯上了这个话题。 “姐姐几滴眼泪就能平息的事,几句话就能让大家都满意的事,你非要搞得鸡犬不宁吗?”林白白问,“你的同学认识了这么久,别告诉我他什么性格你不知道。就他那样子肯道歉才有鬼了,如果你把所有错都推到他身上,他又不道歉,你是想着以后把你的小朋友跟着你一起去排挤他吗?” 秦守茫然,他没想过。 “卢影安没有父母,背后只有一座孤儿院。能和你混在一起的那些小朋友,哪个背后都有人撑腰,他们的家长要是为难起他的话,他要怎么办?不用说别的,就是让他赔钱,赔那些小朋友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你觉得他赔得起吗?” “可是,他还没和我说对不起啊……”秦守还是有点委屈。 林白白揉了揉他的脑袋,道:“他现在抹不开面子,你等他缓一缓,缓个几天再说,要是他一个星期后还没给你道歉,你跟姐姐说,姐姐去找他押着他过来道歉好不好?” 秦守委委屈屈地点了点头。 “以后在外头不许让长官吃东西!”最后,林白白警告道,“要是再让我发现它在外面吃了什么,回家后你也不用吃饭了。” 不是因为这个行为有什么错处,而是自古以来过得好的都容易遭人眼红。只不过通常情况下人不容易下手,但是对于对方的小猫小狗下手还是比较容易的,这点确实得防。 秦守点头做了保证。 “你回去上课,我也要回去上课了。”都说完,林白白松了一口气。她看了看时间,便朝着校门口走去。 他们身后的花坛后,听完了这番话的沈越捅了捅旁边的卢影安。 卢影安抿着唇,低着头,停了一会儿,忽然大步朝着秦守走了过去。 “对不起!”他说。 第194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八) 暴雨倾盆,天空间一片电闪雷鸣。 林白白猛地从噩梦中惊醒。 她坐在床上大口喘息着,满脸惊魂未定。 惨白的闪电照亮了她的脸庞,此时她的脸色也是诡异空洞,脸上不见血色。 她今年十六岁。 上辈子,她在这一天晚上死去,这辈子,她在这天晚上醒来。 她的身体在发抖,她仿佛又回到那个有着嘈杂音乐的酒,周围亮着五彩斑斓的光,她倒在地上,四肢无力,然后眼睁睁看着别人剖开她的腹部,取出她的心脏。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白白缓了过来。 对了,她叫林白白,不是苏易水。 苏易水已经死了。 林白白抱住了自己的头,无声地哭了。 在没有转世之前,她是那样怕自己忘记过去的一切,是那样迫切希望自己一辈子记住这刻骨铭心的仇恨,然而到了现在,她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为什么老天要让她拥有上辈子的记忆? 如果没有那段记忆,她应当有着最幸福的人生,一辈子都这样无忧无虑下去,而现在,无法忘却的痛苦和仇恨就这么突兀地又找上了她,戳穿了她一直为自己编织的美梦。 她忽然憎恨起过去的自己来,她怎么可以这么自私,自己背负了满身的仇恨与罪孽,却也要毁了她的人生,让现在的她也开始背负起那不属于她这辈子的痛苦。 不,她叫林白白,不叫苏易水。 她可以忘掉那段过去,不必再背负苏易水的人生。 对,一定可以…… 这么想着,林白白安稳地睡了过去。 她如同往常一样起床,如同往常一样吃早餐,如同往常一样跟家里人打招呼然后上学,很快,她到了学校。 站在楼下,她抬头看向自己的班级,深吸了一口气。 对,她是林白白,不是苏易水。 她抬脚走上楼梯。 “哈哈哈,你看这个好好笑哦……” 突然,耳边响起了一阵窃笑声,林白白的身形顿时僵硬。 她僵硬地回过头,看见了不远处两个一起捂嘴笑着的女生。 不可能,你是林白白,不是苏易水,不是苏易水,她们不可能是在说你…… 林白白的心咚咚跳着,她转过头,僵着身子继续往楼上走。 她感觉很多人在看她。 似乎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在用目光偷偷打量她,这种目光让她如芒在背。 你是林白白,不是苏易水…… 林白白心中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忽地,有人在她的后背重重一拍,林白白瞳孔紧缩,反射性地就使出最大力气把那人推了出去! …… 林枫晚完全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林白白被叫家长。 准确的来说不是叫家长,因为她直接来到了医院。 下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基地新建的医院还亮着灯,林枫晚打了车便急忙赶了过来。 报上房间号码,她走进了那间病房。 “我知道不是白白的错嘛,白白不用自责的,是我突然从背后窜出来太吓人了……” 站在门口,林枫晚便听见里面有人在轻声安慰谁。 推开门,她见到了一脸僵硬地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腰杆挺直双腿并拢双手也规规矩矩放好的林白白。 然后,她看见了病床上的女孩。 女孩和林白白差不多的年纪,留着一头短发,是标准的蘑菇头,身高在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是个很活泼可爱的女生。 林枫晚记得她,她是林白白在学校里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林白白伤的人是她? 林枫晚走上前,轻轻拍了拍林白白的肩。 “白白?”她轻声道。 林白白的身体猛地一颤,身体更加僵硬,待她回过头看清了林枫晚的面孔之后,身形才缓缓放松下来,只是那张脸上依旧带着明显的不安与惶恐。 “妈……”她同样轻声叫道。 “发生什么事了?我听你老师说你把人推下楼了?” 林白白张了张嘴,刚要回答,病床上的短发女孩就抢先道:“阿姨是我不好,当时白白在想东西,我本来想吓唬吓唬她,就拍了她一下,她完全是反射性地推了我一把,我没站稳才滚下去的。” 林枫晚看向女孩,女孩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血迹隐约可见。她的手上还打上了石膏,这次意外对她的伤害绝对不会低到哪里去。 但是此时,却是她一直在开导林白白,而一向古灵精怪的林白白,此时却像是得了失语症一般,低着头沉默。 有问题。 林枫晚可以肯定这里面有问题。 她没逼问林白白,而是带着她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难得亲自下厨蒸了两碗鸡蛋羹,一碗给林白白,另一碗林枫晚让她带去了医院。 然后,她就开始上班了。 这样过了三天,这三天林白白都没去上学。她要么躲在家里,要么躲在医院。 就在林枫晚以为林白白还有几天才能缓过来的时候,林白白却终于说话了。 这天夜里,林枫晚回来的时候,屋子里没有开灯。 林枫晚以为两个孩子都睡了,于是便打开了灯。 灯一亮,她才发现客厅的沙发上有个人,是林白白。 她就那么直挺挺地坐在那儿,睁着眼睛,看向林枫晚。 “白白?”林枫晚叫道。 林白白定定看着她,许久,才开了口。 “妈,你手里还有孟婆汤吗?能给我一点吗?”林白白问。 林枫晚一怔。 “你要孟婆汤干什么?”林枫晚刚问出口,忽然意识到林白白十六岁了。 对了,苏易水上辈子死的时候就是十六岁。 再联想林白白这些天的怪异举动,她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 “你恢复记忆了?”她轻声问。 林白白机械地点了点头,接着抬起头祈求地看向林枫晚:“我想要孟婆汤,我不想记得这几天发生的事。要是忘不掉上辈子的事的话,能不能请你多给我一些?什么东西都忘光了也可以,我不想记住了……” 第195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十九) 林枫晚看着林白白,没有说话。 她不认为这样有用。 孟婆汤可以清除这两天的记忆,但是想把上辈子的记忆全都清除掉,除非把林白白完全变成一个傻子。 林白白前世的记忆并不是她这两天所经历的,而是一直存在于她灵魂中的,原本就有,只不过是被封存起来这两天才解封。 想清除这段记忆,除非把林白白的记忆回档到前世以前还没发生这些事的时候。 于是她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在林白白的旁边坐了下来,轻声道:“话说白白上辈子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妈妈还没见过,白白可以跟妈妈说说吗?” 林白白发了半天呆。 然后,她开始说了起来。 苏易水出生于一个很普通的农村家庭。 她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后来进城打工当了工人。她的母亲长得非常漂亮,可惜外婆家重男轻女,导致她的母亲没读几年书就嫁了人。没能继续上学是母亲最大的遗憾,也因此,有了女儿后,她对于将来一直供孩子读书这件事表现得很决绝,谁全都不听。 这一家三口的生活,过得虽然有些拮据,但也算安稳幸福。 林白白从苏易水小时候和人去掏蜂蛹,说到她父亲带着她去小溪里捉鱼;从跟人去树上黏知了,说到跟父母上山刨地的时候从地里挖出许多黄黄胖胖的豆虫,回来后母亲炸着给她吃。 她说她小时候特别蠢,很长一段时间把水蛭当成金鱼;她说她小时候很残忍,喜欢在煮饭的时候把活蚂蚁扔到滚烫的锅盖上,看着它们被活活烫死,乐此不疲。 说完玩闹的事,她又开始诉说遗憾。 遗憾的是她小时候特别想也一只彩色小鸡,父母没给她买;后来她喜欢仓鼠,依旧只能眼巴巴地看。她没有零花钱,但是小学门口总是很多人卖各种各样的好吃的和玩具,有一次她看上了一种画画的玩意儿,太贵了,买不起,于是就一直惦念着;她又说起海洋宝宝,现在人们都说那是一种化学成分,但是她小时候真的见过海洋宝宝在别人手心里跳,于是她便真的以为能孵出小精灵…… 说着说着,林白白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那段记忆虽然说不上十分美好,但是总归还是有值得怀念的地方的。 “那再跟我说说你在学校的事。” 这时候,林枫晚又说道。 林白白的身形蓦然一僵。 学校…… 那在她记忆中是噩梦一般的地方。 “学校没什么事,”她低下头,声音变低了许多,“我家在农村,上初中是就近分配的,附近没什么好学校。我们那边那个学校,一个班里每年能考上高中的不过十来个人,而我爸打工那块地方的学校,高中的升学率是70。他想我将来考个好高中,就给我转了学。那时候新学期已经过去一小半了,大家互相都认识只有我谁也不认识……” 林白白开始说着曾经的经历,她的声音一开始还很平静,但是随着诉说,越来越多的难过积累下来,堵在了她的嗓子眼,压得她心里沉甸甸的。 “继续说。”林白白停了,林枫晚没让她停,于是林白白停了一阵继续开始说。 说着说着,她心里越说越堵,竟是怎么都说不下去。 那段记忆对她来说还恍若在昨日,没有经历时间的沉淀,她还没办法安静下来坦然面对这些事。 见林白白又一次停下,林枫晚拍了拍她的后背,轻声安慰。 “不是你的错。”她说。 林白白抬头看她。 她咬着牙,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不是你的错,不会有人再能欺负你了,”林枫晚认真看着她,“现在不一样了,妈妈有能力保护好你。你不必害怕了,以后谁要是敢这么欺负你,妈妈就让他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老师不行我们就换老师,同学不行我们就换同学,学校要是整体不行,妈妈可以和你一起把学校炸了,把那些人通通炸死,好吗? 你要是觉得不安心,你可以随身带着小刀上学,谁要是想对你动手,你就拿小刀戳他,不必担心家里赔不起医药费,不必担心对方找麻烦,你做你想做的就行。追不到人你就划烂他的衣服,划烂他的书,他动你的东西,你就把他的书撕成一片一片的。老师要是欺负你,你直接一拳头抡在他脸上就行,什么都不必顾忌。妈妈给你买个大喇叭,以后谁再欺负你,你就拿着喇叭在大街上喊那些人的名字,说他们做过的事,不必担心有人说你造谣,也不必担心肢体冲突,到时候妈妈给你找三个高大威猛的保镖,谁也打不着你。” 林白白哭了。 她再也忍不住,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要是上辈子有人这么对她说这些话该有多好,若是上辈子有人为她出头该多好。 她不埋怨父母没给她带来良好的家境,因为她知道他们已经把全部的爱送给了她,但是有时候她真的会绝望,她一直想着能不能把欺负她的同学推下楼,或者拿把刀子上学谁凑过来就捅死谁,捅死人了再自杀。但是她没那么做,不是因为她怕死,而是怕她死后她原本的父母需要承担天价的赔偿金和医药费。 她自己去死没关系,但是不能害了自己的父母。 “对不起,妈,对不起,我努力过了的,但我就没办法再接受他们……”她哭着说道,像是要把积压在心底的委屈都发泄出来,“我好害怕啊妈,我知道我现在遇见的人和当年不一样,我也知道我已经和当初不一样了,但是我还是害怕。现在我一听见有人在笑我就会想他是不是在笑我,一有人在我附近窃窃私语,我就会想他们是不是在说我……我现在看见班里那些同学的身影,就想把他们推下楼,谁要是玩闹似的在背后推我一下,我会下意识地用我最大的力气反击……因为不反击我会死啊,我会被他们玩死,妈……” 林白白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她浑身都在抖,像是被唤醒了某种刻在她心底的恐惧:“我说我没有欺负人,但是没有人信……他们撕我的书,用脚踢我的胸口,把我按在讲台上往我嘴里灌墨水,我挣扎着冲出了教室跑到洗手间去洗脸,他们又进来把我的头按进水里,逼我喝堵住水口的脏水…… 老师就在门口,他没有进来,也没有阻止,直到上课铃声响了后他才进得教室。我告诉过老师,他问我为什么要惹他们,让我给他们道歉;我爸妈找过校长,校长把他们拉过来口头道了歉,就逼着我原谅他们,我爸妈不同意,他就威胁他们说教育局有人脉,说他们要是闹大的话就把我开除,说保证我被开除后市里没有哪所中学敢再要我……” 第196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十) “我想过打回去,每次我都用最大的力气打回去,他们知道我打人很疼,所以他们就拿着教棍远远抽我,拿着粉笔头丢我,我去追一个人,其他人就开始妨碍我,你拍一下我绊一下。教室里不是所有人都会欺负我,但是那些不欺负我的人会帮着那些欺负我的人拦住我,我去追的时候他们就拦在我面前,一边说着‘我没欺负你不能打我’,一边去等我课桌上的书,分散我的注意力,告诉我再不回来他就把我的书扔进水里……有一次放学,也是他们把我的书丢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我去找,他们在外面把门锁了,里面打不开,一整夜都没有人来。” “我反抗了的,真的反抗了。但是他们对我动手的时候老师不会管,我对他们动手他们可以直接跑老师办公室。我们学校的楼还有洗手间和空教室,他们不想跑了,直接进这些教室里,门一锁我就进不去了,只能等上课回到座位。不公平啊妈,他们撕我的书老师不管,我只是把他们的书扔下了楼,全班同学都去找老师声讨我的罪行。明明是他们动的手,他们都说是我动的手,我跟老师解释,他跟我说,这么多人都看见了他不可能冤枉我……” 说到最后,她简直泣不成声,却还在坚持,似乎是想要把上一辈子所有的痛苦和恐惧都在这一刻发泄出来, “你知道吗?那段时间班级里没有人敢靠近我,他们必须厌恶我,谁不讨厌我就会被排挤。但是还是有人想跟我做朋友,她跟我说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开心。 那段时间我基本摸索出经验来了,每次一下课我也不管我的书我的本子,就找那几个聚在一起欺负我的刺头往他们的椅子上一坐,手里捏着他们的书和本子就要撕,他们敢动我的笔本子我也动他们的,所以那几天下课他们没奈我何。 可是我那个朋友,在这个学期里唯一说要和我做朋友的那个女生,她下课邀请我一起上厕所,放学后邀请我一起回家,我当时简直疯了一般地依赖她,怕她嫌弃我,她提的要求没有我不答应的,哪怕被欺负哭了也要和她一起离开座位,然后被那些人欺凌。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有一次就拒绝了和她一起回家,因为和她一起回家我总在路上被人堵。但是半路上我心里又过意不去,回去找她,却发现她正和欺负我的人说笑……” “一切都是他们自导自演的,他们就是把我当个笑话,没有人想和我做朋友,她想和我做朋友只是为了方便其他人更好地欺凌我。后来,后来我想死,在天台上遇见一个学妹,她帮我摆脱了校园欺凌,我以为她是好的,她是来救我的,可是在我决定转学的前夕,她约我去了酒。我本来不想去,但是出于对她的信任去了,她给我下了药,她带来的两个小混混要强奸我,我好不容易反杀了他们,然后就看见她站在我面前,对我举起了刀。” 回忆到这里,林白白打了个冷战。 她也说不清是校园欺凌对她的阴影大一些,还是眼睁睁看着最信任的人把自己开膛破肚,摘下自己心脏的阴影大一些。 她知道,那个人一早就是带着目的来的。 她说她是个好苗子,她想她死,死后化作厉鬼。 于是她真的死了,真的变成了鬼。不过因为刚死,那个人也不知道她的能力是什么,不小心接过了她递过去的东西,被她控制了,所以她才能逃走的。 原来林白白想直接让那个人自杀,因为她杀了她的亲生父母,又骗了她,但是她没想到,那个人的身体里有一只更强大的,不受她控制的厉鬼,林白白打不过那个鬼,便只能逃。 对了,她想起来了,那个人是秦溪。 她要杀了秦溪。 杀了秦溪她就能恢复正常了,就能相信别人对她担忧的目光下不是恶意的笑了,就能不再时时刻刻关注周围人的一举一动,不会害怕自己不在的时候其他人背着自己谋划什么陷害自己的事了。 她要杀了秦溪。 秦溪不是想收了她吗?万一她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秦溪自导自演的呢? 这个世界也许没有这么坏,都是秦溪为了折磨她故意找人扮演的,只要杀了秦溪,她的生活就能恢复正常…… “妈,我要回去。”这一刻,林白白的眼底带上了一抹冷静的疯狂,她擦干眼泪,定定地看着林枫晚,“我要杀了秦溪,亲手杀了她,我就能好了。我经历的那些都不是我该经历的,都是她找人演的,她是罪魁祸首,我要杀了她……” “好,”林枫晚轻声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带你回去,不过我不会帮你。你杀了她后我们一起去吃个烧烤,这事儿就算过了,可以吗?” 林白白重重地点头。 于是林枫晚带着她走了。 她知道林白白在学校遭受的一切跟秦溪没什么关系。 因为人就是欺善怕恶,欺软怕硬的。 小时候她也差点被校园霸凌过,后来哥哥染了黄毛,打了耳洞,雇了几个人跟他一起装作小混混的模样去学校放了狠话,事情才平息。 学校不怕来跟他们讲道理的家长,只怕无理取闹,孑然一身,到处挑事的小混混。 不遵守学校的规矩才有和学校谈条件的资格,遵守了他们的规矩他们就能用更大的规矩套住你。 毕竟规矩是校长定的,是教育局定的,跟制定规矩的人讲遵守规矩,人家完全可以拿其他规矩来压你,没有规矩直接创造规矩就行了,到时候有理也能被变成无理。 秦溪还没死,玄门把她关了起来。 她的确是个天才,玄门舍不得杀,便决定关她二十年赎罪,顺便帮她治个病。 二十年后,说不定她出来还能成为一代大师,受万人敬仰。至于死在她手里的那些人,那都是厉鬼附身,被厉鬼强迫的,做不得数。 不过好消息是,现在还没到二十年。 秦溪依旧被关着,她身体内的厉鬼被分离,身边施法的东西被收走,整个人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不得踏出房门半步。 但是房间里的布置,却也是顶顶精细的,林白白往山上走的时候,还听见有人议论她,语气里全是同情和怜悯,没有半句坏话,仿佛她杀过的所有人都该死,他们的性命都不值一提。 她没出声,就这么走了上去,控制守卫的人把门打开,然后和他们一起进去,看见了那张她恨极了的面孔。 “你是谁?” 秦溪看见陌生人来有些怔愣,她想了半天没想到这个人是谁。 林白白摸了摸自己那张和前世几乎一模一样的脸,让两个守卫按住了她。 “我是来杀你的人,”她说,“杀人就该偿命,你活不到出去的那天了。” 然后,手起刀落。 她的心中像是放下了一个心结,又像是什么都没放下。 她洗干净手上的血,祭拜了前世的父母,给他们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这里,她不想再回来了。 “我们去吃烤串?”林枫晚低头看她,“火锅也行。” 林白白点了点头,抱住了妈妈的腰,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胸口。 第196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十) “我想过打回去,每次我都用最大的力气打回去,他们知道我打人很疼,所以他们就拿着教棍远远抽我,拿着粉笔头丢我,我去追一个人,其他人就开始妨碍我,你拍一下我绊一下。教室里不是所有人都会欺负我,但是那些不欺负我的人会帮着那些欺负我的人拦住我,我去追的时候他们就拦在我面前,一边说着‘我没欺负你不能打我’,一边去等我课桌上的书,分散我的注意力,告诉我再不回来他就把我的书扔进水里……有一次放学,也是他们把我的书丢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我去找,他们在外面把门锁了,里面打不开,一整夜都没有人来。” “我反抗了的,真的反抗了。但是他们对我动手的时候老师不会管,我对他们动手他们可以直接跑老师办公室。我们学校的楼还有洗手间和空教室,他们不想跑了,直接进这些教室里,门一锁我就进不去了,只能等上课回到座位。不公平啊妈,他们撕我的书老师不管,我只是把他们的书扔下了楼,全班同学都去找老师声讨我的罪行。明明是他们动的手,他们都说是我动的手,我跟老师解释,他跟我说,这么多人都看见了他不可能冤枉我……” 说到最后,她简直泣不成声,却还在坚持,似乎是想要把上一辈子所有的痛苦和恐惧都在这一刻发泄出来, “你知道吗?那段时间班级里没有人敢靠近我,他们必须厌恶我,谁不讨厌我就会被排挤。但是还是有人想跟我做朋友,她跟我说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开心。 那段时间我基本摸索出经验来了,每次一下课我也不管我的书我的本子,就找那几个聚在一起欺负我的刺头往他们的椅子上一坐,手里捏着他们的书和本子就要撕,他们敢动我的笔本子我也动他们的,所以那几天下课他们没奈我何。 可是我那个朋友,在这个学期里唯一说要和我做朋友的那个女生,她下课邀请我一起上厕所,放学后邀请我一起回家,我当时简直疯了一般地依赖她,怕她嫌弃我,她提的要求没有我不答应的,哪怕被欺负哭了也要和她一起离开座位,然后被那些人欺凌。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有一次就拒绝了和她一起回家,因为和她一起回家我总在路上被人堵。但是半路上我心里又过意不去,回去找她,却发现她正和欺负我的人说笑……” “一切都是他们自导自演的,他们就是把我当个笑话,没有人想和我做朋友,她想和我做朋友只是为了方便其他人更好地欺凌我。后来,后来我想死,在天台上遇见一个学妹,她帮我摆脱了校园欺凌,我以为她是好的,她是来救我的,可是在我决定转学的前夕,她约我去了酒。我本来不想去,但是出于对她的信任去了,她给我下了药,她带来的两个小混混要强奸我,我好不容易反杀了他们,然后就看见她站在我面前,对我举起了刀。” 回忆到这里,林白白打了个冷战。 她也说不清是校园欺凌对她的阴影大一些,还是眼睁睁看着最信任的人把自己开膛破肚,摘下自己心脏的阴影大一些。 她知道,那个人一早就是带着目的来的。 她说她是个好苗子,她想她死,死后化作厉鬼。 于是她真的死了,真的变成了鬼。不过因为刚死,那个人也不知道她的能力是什么,不小心接过了她递过去的东西,被她控制了,所以她才能逃走的。 原来林白白想直接让那个人自杀,因为她杀了她的亲生父母,又骗了她,但是她没想到,那个人的身体里有一只更强大的,不受她控制的厉鬼,林白白打不过那个鬼,便只能逃。 对了,她想起来了,那个人是秦溪。 她要杀了秦溪。 杀了秦溪她就能恢复正常了,就能相信别人对她担忧的目光下不是恶意的笑了,就能不再时时刻刻关注周围人的一举一动,不会害怕自己不在的时候其他人背着自己谋划什么陷害自己的事了。 她要杀了秦溪。 秦溪不是想收了她吗?万一她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秦溪自导自演的呢? 这个世界也许没有这么坏,都是秦溪为了折磨她故意找人扮演的,只要杀了秦溪,她的生活就能恢复正常…… “妈,我要回去。”这一刻,林白白的眼底带上了一抹冷静的疯狂,她擦干眼泪,定定地看着林枫晚,“我要杀了秦溪,亲手杀了她,我就能好了。我经历的那些都不是我该经历的,都是她找人演的,她是罪魁祸首,我要杀了她……” “好,”林枫晚轻声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带你回去,不过我不会帮你。你杀了她后我们一起去吃个烧烤,这事儿就算过了,可以吗?” 林白白重重地点头。 于是林枫晚带着她走了。 她知道林白白在学校遭受的一切跟秦溪没什么关系。 因为人就是欺善怕恶,欺软怕硬的。 小时候她也差点被校园霸凌过,后来哥哥染了黄毛,打了耳洞,雇了几个人跟他一起装作小混混的模样去学校放了狠话,事情才平息。 学校不怕来跟他们讲道理的家长,只怕无理取闹,孑然一身,到处挑事的小混混。 不遵守学校的规矩才有和学校谈条件的资格,遵守了他们的规矩他们就能用更大的规矩套住你。 毕竟规矩是校长定的,是教育局定的,跟制定规矩的人讲遵守规矩,人家完全可以拿其他规矩来压你,没有规矩直接创造规矩就行了,到时候有理也能被变成无理。 秦溪还没死,玄门把她关了起来。 她的确是个天才,玄门舍不得杀,便决定关她二十年赎罪,顺便帮她治个病。 二十年后,说不定她出来还能成为一代大师,受万人敬仰。至于死在她手里的那些人,那都是厉鬼附身,被厉鬼强迫的,做不得数。 不过好消息是,现在还没到二十年。 秦溪依旧被关着,她身体内的厉鬼被分离,身边施法的东西被收走,整个人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不得踏出房门半步。 但是房间里的布置,却也是顶顶精细的,林白白往山上走的时候,还听见有人议论她,语气里全是同情和怜悯,没有半句坏话,仿佛她杀过的所有人都该死,他们的性命都不值一提。 她没出声,就这么走了上去,控制守卫的人把门打开,然后和他们一起进去,看见了那张她恨极了的面孔。 “你是谁?” 秦溪看见陌生人来有些怔愣,她想了半天没想到这个人是谁。 林白白摸了摸自己那张和前世几乎一模一样的脸,让两个守卫按住了她。 “我是来杀你的人,”她说,“杀人就该偿命,你活不到出去的那天了。” 然后,手起刀落。 她的心中像是放下了一个心结,又像是什么都没放下。 她洗干净手上的血,祭拜了前世的父母,给他们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这里,她不想再回来了。 “我们去吃烤串?”林枫晚低头看她,“火锅也行。” 林白白点了点头,抱住了妈妈的腰,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胸口。 第19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一) 回来之后,林白白的精神稳定了许多。 她显得不那么偏激了,可是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依旧会浑身僵硬。 她还需要一点时间和前世告别。 不过还好,现在她所处的环境对她都很友善,她有足够的时间去摆脱那些阴影。 时间转眼就过了六年。 秦守上初一这一年,第一研究所的核心项目万象图腾研发成功,举国欢庆。 这一刻,天灾将远离人们,人们剩下的便只需要和大地做抗争。 虽然技术还不是很完美,但是应付现阶段的天灾已经足够。林枫晚得了好几个月的假期,终于有时间休息一阵了。 虽然青铜树那边立马给她布置了第七研究所的任务。 林枫晚接了任务,但是打算回去就辞职。 这青铜树干部谁爱干谁干,反正她不干了。 不过任务她接了,第七研究所的核心技术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可是比第一研究所的技术重要许多,只是研发周期也更长。 那是名为[地月轨道牵引计划]的东西,是能从根上解决现在地球天灾频发的东西,连林枫晚都只知道个大概。 放假了,林枫晚高兴了,秦守却是不太高兴了。 初中了,他学习的再不是那些简单的东西,初中的知识已经需要用脑了。 一接触到初中的知识,秦守就感觉到了吃力。 同之前完全看不懂题干不一样,现在他就是单纯地觉得学起来困难。 他的班主任还是丁小满,这些年,丁小满是跟着他一起升学的。 班里的同学也分分合合,教室留下的熟悉面孔不是很多。 第一次学校的摸底考试,秦守考了三十六名。 看着成绩心里哇凉哇凉的秦守决定好好努力,下一次赢回来。 然后……第二次考试,他拿了四十名。 全班五十四个人。 秦守看着成绩呆愣了半天,怎么都不敢相信。 放学后,他照样去找丁小满补课。 接下来一整年的时间,他最好的成绩也不过二十六名。 秦守渐渐变得焦躁起来。 他尝试去找其他人补课,但是无论是谁,都不能让他再轻易听懂这些内容。 如果一个老师教不好你,其他老师教好了,你可以说老师不行;但若是所有的老师,也曾经教好你的老师都不能教好你,那说明什么? 是你不行。 秦守和沈越以及苏红鲤,卢影安他们上了一个初中。 沈越在班里还是第一,苏红鲤认真的时候是第二,不认真的时候是第九,从来没有落下过前十。 但是他现在,连前二十都进不去。 似乎从五年前的某一天开始,姐姐变得不爱笑了,但是他知道,这么多年,姐姐的成绩也一直是第一。她考上了基地最好的高中,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并且已经在那里拿了两年奖学金了。 因为万象图腾的成功,参与研发的人的名单向全世界公布了。项目组几百号人的合照在电视上循环播放着,他的妈妈站在最前排,那代表着最核心研发人员的位置。 他的姐姐是天才,妈妈是天才,但是他好像不是。 不仅如此,他好像是真正的蠢才。 对于沈越那种天才,他上课基本不用听课,现在便已经开始自学高中的知识,可是考试他还是第一。初中的知识对他来说是是个人就能学会的,而对于秦守来说,他却连前二十都挤不进去。 秦守心里十分难受,他拼了命地学,却也学不到什么,于是他更加拼命,可是离目标总是差那么一截。 初中三年,他也没有把成绩提升到自己满意的水平。 随着中考将近,他也渐渐焦躁起来。 以他目前的成绩,想考上重点高中只能凭运气。 他不想拼运气,于是私下里去找了更多的老师,更加努力地去学习。 很快,到了中考那天,秦守拿出他最好的水平试图爆发一次。 然后,中考成绩出来了。 一个不高不低的分数,没有超常发挥,也没有发挥失常。 看着中考成绩单,秦守陷入了沉默。 这个成绩已经完全够上个普通高中,只要他努努力未必不能考上大学,但是,他不甘心。 他想去重点高中。 他是妈妈的孩子,他不应该这么平庸。 秦守抿着唇,眼睛死死盯着中考的成绩。 他不能接受自己只能上普通高中,将来只能上普通大学,拥有一份普通的人生。 他的妈妈是令那些国宝级科学家都赞叹的天才,万象图腾项目组的核心人员之一,全人类的英雄,他的姐姐也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她考取了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现在正在基地外就读。在最好的大学里,每年的奖学金她也能拿回来,虽然家里不缺这份钱,但是这也是实力的证明。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他怎么能甘心成为普通人? 最起码,他也应该上重点高中,考上重点大学,这样才算不负别人对他的期待。 他不想沦为他人的笑柄。 但是没有用。 他并不想认命。 但是生气也没有用,秦守去外头吃了饭,便发起了呆。 这时候,一直陪着他的长官突然大声吼叫了起来! “长官?”思维被打断,秦守看向长官,一愣,身体反射性地就带着长官往外跑! 因为十一年前的那场地震,再建造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和平房,卯足力气跑,不过几十秒,秦守就跑了出来。 他刚刚站定,气儿还没喘匀,大地便在他眼前震动了起来! “地震啦,地震啦!” 耳边传来惊慌的喊叫声,眼前大片墙皮开始剥落,碎石一块叠着一块。地动山摇间,一间间楼房再度坍塌下来,砸落在地上,也困住了房子里的人。 地震了。 这是和十一年一模一样的地震,也是这十一年里发生的最大的地震。 如果没有长官提前预警,他将也被掩埋在碎石之下。 秦守站在空地处,呆呆地看着倒塌的房屋,心中忽然涌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查过,好像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会被一些高校破格录取?那地震救人,应该也算是重大见义勇为行为—— 他不甘心就这么去普通的高中,与其成为一个普通人,他宁愿死! “长官,帮我!”他扭过头,对着那条已经十七岁的退役警犬发出祈求。 然后,他对着震颤的,普通人站都站不稳的大地,毅然决然地冲了过去! 第19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一) 回来之后,林白白的精神稳定了许多。 她显得不那么偏激了,可是有陌生人靠近的时候依旧会浑身僵硬。 她还需要一点时间和前世告别。 不过还好,现在她所处的环境对她都很友善,她有足够的时间去摆脱那些阴影。 时间转眼就过了六年。 秦守上初一这一年,第一研究所的核心项目万象图腾研发成功,举国欢庆。 这一刻,天灾将远离人们,人们剩下的便只需要和大地做抗争。 虽然技术还不是很完美,但是应付现阶段的天灾已经足够。林枫晚得了好几个月的假期,终于有时间休息一阵了。 虽然青铜树那边立马给她布置了第七研究所的任务。 林枫晚接了任务,但是打算回去就辞职。 这青铜树干部谁爱干谁干,反正她不干了。 不过任务她接了,第七研究所的核心技术对于那个世界来说可是比第一研究所的技术重要许多,只是研发周期也更长。 那是名为[地月轨道牵引计划]的东西,是能从根上解决现在地球天灾频发的东西,连林枫晚都只知道个大概。 放假了,林枫晚高兴了,秦守却是不太高兴了。 初中了,他学习的再不是那些简单的东西,初中的知识已经需要用脑了。 一接触到初中的知识,秦守就感觉到了吃力。 同之前完全看不懂题干不一样,现在他就是单纯地觉得学起来困难。 他的班主任还是丁小满,这些年,丁小满是跟着他一起升学的。 班里的同学也分分合合,教室留下的熟悉面孔不是很多。 第一次学校的摸底考试,秦守考了三十六名。 看着成绩心里哇凉哇凉的秦守决定好好努力,下一次赢回来。 然后……第二次考试,他拿了四十名。 全班五十四个人。 秦守看着成绩呆愣了半天,怎么都不敢相信。 放学后,他照样去找丁小满补课。 接下来一整年的时间,他最好的成绩也不过二十六名。 秦守渐渐变得焦躁起来。 他尝试去找其他人补课,但是无论是谁,都不能让他再轻易听懂这些内容。 如果一个老师教不好你,其他老师教好了,你可以说老师不行;但若是所有的老师,也曾经教好你的老师都不能教好你,那说明什么? 是你不行。 秦守和沈越以及苏红鲤,卢影安他们上了一个初中。 沈越在班里还是第一,苏红鲤认真的时候是第二,不认真的时候是第九,从来没有落下过前十。 但是他现在,连前二十都进不去。 似乎从五年前的某一天开始,姐姐变得不爱笑了,但是他知道,这么多年,姐姐的成绩也一直是第一。她考上了基地最好的高中,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并且已经在那里拿了两年奖学金了。 因为万象图腾的成功,参与研发的人的名单向全世界公布了。项目组几百号人的合照在电视上循环播放着,他的妈妈站在最前排,那代表着最核心研发人员的位置。 他的姐姐是天才,妈妈是天才,但是他好像不是。 不仅如此,他好像是真正的蠢才。 对于沈越那种天才,他上课基本不用听课,现在便已经开始自学高中的知识,可是考试他还是第一。初中的知识对他来说是是个人就能学会的,而对于秦守来说,他却连前二十都挤不进去。 秦守心里十分难受,他拼了命地学,却也学不到什么,于是他更加拼命,可是离目标总是差那么一截。 初中三年,他也没有把成绩提升到自己满意的水平。 随着中考将近,他也渐渐焦躁起来。 以他目前的成绩,想考上重点高中只能凭运气。 他不想拼运气,于是私下里去找了更多的老师,更加努力地去学习。 很快,到了中考那天,秦守拿出他最好的水平试图爆发一次。 然后,中考成绩出来了。 一个不高不低的分数,没有超常发挥,也没有发挥失常。 看着中考成绩单,秦守陷入了沉默。 这个成绩已经完全够上个普通高中,只要他努努力未必不能考上大学,但是,他不甘心。 他想去重点高中。 他是妈妈的孩子,他不应该这么平庸。 秦守抿着唇,眼睛死死盯着中考的成绩。 他不能接受自己只能上普通高中,将来只能上普通大学,拥有一份普通的人生。 他的妈妈是令那些国宝级科学家都赞叹的天才,万象图腾项目组的核心人员之一,全人类的英雄,他的姐姐也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她考取了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现在正在基地外就读。在最好的大学里,每年的奖学金她也能拿回来,虽然家里不缺这份钱,但是这也是实力的证明。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他怎么能甘心成为普通人? 最起码,他也应该上重点高中,考上重点大学,这样才算不负别人对他的期待。 他不想沦为他人的笑柄。 但是没有用。 他并不想认命。 但是生气也没有用,秦守去外头吃了饭,便发起了呆。 这时候,一直陪着他的长官突然大声吼叫了起来! “长官?”思维被打断,秦守看向长官,一愣,身体反射性地就带着长官往外跑! 因为十一年前的那场地震,再建造的房子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和平房,卯足力气跑,不过几十秒,秦守就跑了出来。 他刚刚站定,气儿还没喘匀,大地便在他眼前震动了起来! “地震啦,地震啦!” 耳边传来惊慌的喊叫声,眼前大片墙皮开始剥落,碎石一块叠着一块。地动山摇间,一间间楼房再度坍塌下来,砸落在地上,也困住了房子里的人。 地震了。 这是和十一年一模一样的地震,也是这十一年里发生的最大的地震。 如果没有长官提前预警,他将也被掩埋在碎石之下。 秦守站在空地处,呆呆地看着倒塌的房屋,心中忽然涌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查过,好像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会被一些高校破格录取?那地震救人,应该也算是重大见义勇为行为—— 他不甘心就这么去普通的高中,与其成为一个普通人,他宁愿死! “长官,帮我!”他扭过头,对着那条已经十七岁的退役警犬发出祈求。 然后,他对着震颤的,普通人站都站不稳的大地,毅然决然地冲了过去! 第198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二) 此时,苏红鲤半个身子被压在废墟下,满脸的绝望。 地震了,十一年前的那场地震带走了她的妈妈,如今这一场地震该带走她了。 地震来临的第一时间,她躲到了桌子底下。桌子和上头的石板正好砸出一个三角空间,让她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悲催的是,这个三角形只保住了她的上半身,她的小腿以下被石板死死压住,怎么抽都抽不出来。 看着那源源不断落下的碎石,苏红鲤心中由衷地感到恐惧。支持她活命的三角结构并不是那么稳固,木质的桌子承受能力有限,只要再来一次余震就可以把她活埋。 即使没有余震,但凡救援来得晚一点,她的腿可能就保不住了。 更让她恐惧的是,她的对面就躺着一具被拦腰截断的尸体,那鲜红的血流到他的手边还是温热的,只要她一抬眼便能看见。 “救命,救命啊!”她一边流泪一边大声喊道,她不想死,最起码不想死在这里,她想拼尽一切可能活下去。于是,她只能叫,把嗓子叫哑也不敢停,生怕停顿了片刻,就错过了人。 此时来的不管是谁,只要是个能喘气的就好,喘气的就能把她的情报传递出去……她是这么希望的。 她的声音真的吸引来了人。 只是看见来人,苏红鲤愣住了。 “怎么是你?”秦守看着苏红鲤,神色有些惊讶。 长官眼巴巴凑过去,舔了舔苏红鲤的脸颊,然后围着她打转。 秦守忽地想起,平时就属她偷偷喂长官吃得最多。 长官的纪律很棒,从来不吃陌生人投喂的食物,除非得到秦守的认可。 但是苏红鲤又不算陌生人,那是秦守的同学。一开始苏红鲤投喂它不吃,但是苏红鲤还是坚持。投喂到第3年,长官就开始吃她的东西了。秦守知道了也不怎么担心,苏红鲤虽然家境好,但她要是敢给退役警犬投毒,她家老爷子能把她腿打断。 算了,救谁不是救。 “你那边怎么个情况跟我说说,我看看能不能直接把你挖出来。”秦守看着苏红鲤,大声道。 苏红鲤抹了把眼泪,如实报告。 还好,听上去不算太危险。 苏红鲤埋得也浅,直接挖出来的问题不大。 于是他开始动手,小小的少年身板挺直,手臂上全是力气。他艰难地把她身体表面的大石块挪开,露出了苏红鲤血肉模糊的小腿。 “你现在看看自己能不能爬出来,剩下的我搬不了了,再找个人一起也搬不了,再搬就得用起重机吊。”做完这些,秦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苏红鲤动了动身子,发现可以动了。 虽然留给她的这片空间并不大,爬起来颇为吃力,血肉模糊的小腿和地面互相摩擦,很疼很疼,但是她还是忍着眼泪爬了出来。爬出来后,秦守看着她狼狈的样子,皱了皱眉。他上前帮她清理干净小腿里的石块杂草,然后把自己的外套撕成布条,递给了苏红鲤:“自己包扎一下。” 苏红鲤点了点头,把布条扎在了大腿上。 在大灾变中出生,自打生下来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的孩子们,基础的野外急救与防护知识还是有的。 “还能走吗?”秦守问道。 苏红鲤摇了摇头,哭着指了指自己被砸断的脚踝。 “我送你去开阔的地方,到时候军队来了你让他们帮你治!”瞥了那伤口一眼,秦守当机立断地说道。 然后,他背起了苏红鲤,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苏红鲤拽住了他的袖子。 “那你呢?你不跟我一起吗?我一个人,我害怕……”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刚刚死里逃生,此时她多需要一个人陪着她安慰她! 但是秦守没有答应。 他摇了摇头,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坚定:“我就不陪你了,我要救其他人,一定还有很多人在等待我的救援。” 说完,他把苏红鲤背到幸存者聚集的地方放了下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便要继续去救下一个人。 “你不能走!”背后,苏红鲤大叫道,“刚刚发生过地震,随时都可能有余震,那边很危险!” 秦守的脚步一顿,回头看向她。 这里有很多人。 他们都在看秦守。 这一刻,秦守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虚伪的小人,竟然在用人命算计着利益,他对自己十分唾弃,但是,表面上,他依旧摇着头,那义正言辞的声音听得他自己都恶心。 他说:“那我也要救!我怕余震被埋住的人们就不怕了吗?他们比我还怕!我多一分时间去救援,就可能少一个人因此丧命。十一年前,我还小,什么都做不了,但是现在我长大了,就该去做我应该做的事!” 他的声音很高,他就是说给这些人听的。 他的心咚咚地跳着,生怕有人站出来揭露他丑恶的嘴脸。 但是没有人,于是他便带着长官继续回到废墟。 长官曾经担任过搜救犬,他找人方面还是很行的。 只不过找到了人,怎么把人弄出来是一个问题。 小半天的功夫,秦守救下了三个人,又记录了几个埋着人但是他自己解决不了的地点,打算等军队来了把纸条交给军队。 然后,他继续开始搬。 军队的人来了,他向军队报告了纸条上的地点,又继续一同参与救援。 这时候,人多一些力量就更大一些,大多数人顾忌余震不敢帮忙,秦守便开始上前表现。 时间一点一滴度过,原本来帮忙的人也在第一波余震过后走得差不多了,还剩下的那些人也在随着时间一波一波地走,在场的志愿者只剩下秦守。 他脑子愚笨,也没有别的天赋,唯一一点特长,那就是他能吃苦。 他在蜜水里泡大,从小到大却意外地能吃苦。 很多人说苦难会流向能吃苦的人,而他今天就要用苦难为自己铺出一条路。 一整夜,只有秦守坚持下来了,他陪着搜救队干了一整夜,天色黎明的时候,他的十身上已经满身污渍,双手被磨得鲜血淋漓,上头还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灰尘泥土。 疼吗? 很疼。 但是秦守依旧在咬牙坚持。 他不怕一时的疼,而害怕自己永远平庸。 “够了,你回去,我让医生给你上点药,你不能再干了!” 眼见着搜救队又找到了一处活口,秦守上去便要替他们搬开压在石板上的碎石,这时候却被人拦了下来。 是搜救队的一员。 “我能干,你们都在坚持,我也能坚持!”他执拗地抬头说道,生怕搜救队不给他足够的表现机会。 是的,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考生,很多高校会破格录取,秦守想做那样的考生。 上天机缘巧合地在他中考后的这个暑假来了一场大地震,而这场地震是他最好的表现机会。 他要上重点高中,上重点大学,他不想沦为别人的笑柄。 “够了,你回去,我们是军人,有保护人民的义务。”听了他的话,为首的军官脸上多了几分动容。 秦守摇头:“我不走,我将来也要参军,我也要考军校,当军人。你们是现在的军人,我是未来的军人,我可以和你们并肩作战!” 他说完,继续动作了起来。 他没有骗人,他真的打算高考报考军校。 他这个人资质平庸,选择学术类或者艺术类的专业注定前途有限。 但是他能吃苦,所以又有了很多别人觉得又苦又累不想干的职业可供他选择。 其中前途最光明的,就是进部队了。 这天灾频发的年头,当兵真的是又苦又累,还要求纪律,而且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死了,因此,虽然这是现在很受大家敬仰的职业,但是一般人不会去碰,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碰。 但是秦守不怕苦也不怕累,也能听别人的话,他觉得,这应当是最适合他的地方了。 于是,他把它当成梦想一般地说了出来。 而听着他话的士兵们,则是满脸感动。 一个没成年的孩子,有这份心,又出这份力,体谅他们的辛苦,这是十分令人赞叹的,他的出现也代表了基地教育的成果,如果有品德教育课,此时的秦守必定是其中最优秀的那一个。 不过他还是被搜救队打发走了,他的手受了伤,不适合再接触一些东西,又赖着不走,他们只能让他去干别的活儿。 一天两夜,秦守都没合眼。 他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熬不下去了,都想着放弃了,可是又不甘心。 他都坚持到现在了,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但是他太困了,终于,在赶路的过程中,他的眼皮一翻,晕了过去。 第198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二) 此时,苏红鲤半个身子被压在废墟下,满脸的绝望。 地震了,十一年前的那场地震带走了她的妈妈,如今这一场地震该带走她了。 地震来临的第一时间,她躲到了桌子底下。桌子和上头的石板正好砸出一个三角空间,让她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悲催的是,这个三角形只保住了她的上半身,她的小腿以下被石板死死压住,怎么抽都抽不出来。 看着那源源不断落下的碎石,苏红鲤心中由衷地感到恐惧。支持她活命的三角结构并不是那么稳固,木质的桌子承受能力有限,只要再来一次余震就可以把她活埋。 即使没有余震,但凡救援来得晚一点,她的腿可能就保不住了。 更让她恐惧的是,她的对面就躺着一具被拦腰截断的尸体,那鲜红的血流到他的手边还是温热的,只要她一抬眼便能看见。 “救命,救命啊!”她一边流泪一边大声喊道,她不想死,最起码不想死在这里,她想拼尽一切可能活下去。于是,她只能叫,把嗓子叫哑也不敢停,生怕停顿了片刻,就错过了人。 此时来的不管是谁,只要是个能喘气的就好,喘气的就能把她的情报传递出去……她是这么希望的。 她的声音真的吸引来了人。 只是看见来人,苏红鲤愣住了。 “怎么是你?”秦守看着苏红鲤,神色有些惊讶。 长官眼巴巴凑过去,舔了舔苏红鲤的脸颊,然后围着她打转。 秦守忽地想起,平时就属她偷偷喂长官吃得最多。 长官的纪律很棒,从来不吃陌生人投喂的食物,除非得到秦守的认可。 但是苏红鲤又不算陌生人,那是秦守的同学。一开始苏红鲤投喂它不吃,但是苏红鲤还是坚持。投喂到第3年,长官就开始吃她的东西了。秦守知道了也不怎么担心,苏红鲤虽然家境好,但她要是敢给退役警犬投毒,她家老爷子能把她腿打断。 算了,救谁不是救。 “你那边怎么个情况跟我说说,我看看能不能直接把你挖出来。”秦守看着苏红鲤,大声道。 苏红鲤抹了把眼泪,如实报告。 还好,听上去不算太危险。 苏红鲤埋得也浅,直接挖出来的问题不大。 于是他开始动手,小小的少年身板挺直,手臂上全是力气。他艰难地把她身体表面的大石块挪开,露出了苏红鲤血肉模糊的小腿。 “你现在看看自己能不能爬出来,剩下的我搬不了了,再找个人一起也搬不了,再搬就得用起重机吊。”做完这些,秦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苏红鲤动了动身子,发现可以动了。 虽然留给她的这片空间并不大,爬起来颇为吃力,血肉模糊的小腿和地面互相摩擦,很疼很疼,但是她还是忍着眼泪爬了出来。爬出来后,秦守看着她狼狈的样子,皱了皱眉。他上前帮她清理干净小腿里的石块杂草,然后把自己的外套撕成布条,递给了苏红鲤:“自己包扎一下。” 苏红鲤点了点头,把布条扎在了大腿上。 在大灾变中出生,自打生下来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的孩子们,基础的野外急救与防护知识还是有的。 “还能走吗?”秦守问道。 苏红鲤摇了摇头,哭着指了指自己被砸断的脚踝。 “我送你去开阔的地方,到时候军队来了你让他们帮你治!”瞥了那伤口一眼,秦守当机立断地说道。 然后,他背起了苏红鲤,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苏红鲤拽住了他的袖子。 “那你呢?你不跟我一起吗?我一个人,我害怕……”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刚刚死里逃生,此时她多需要一个人陪着她安慰她! 但是秦守没有答应。 他摇了摇头,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坚定:“我就不陪你了,我要救其他人,一定还有很多人在等待我的救援。” 说完,他把苏红鲤背到幸存者聚集的地方放了下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便要继续去救下一个人。 “你不能走!”背后,苏红鲤大叫道,“刚刚发生过地震,随时都可能有余震,那边很危险!” 秦守的脚步一顿,回头看向她。 这里有很多人。 他们都在看秦守。 这一刻,秦守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虚伪的小人,竟然在用人命算计着利益,他对自己十分唾弃,但是,表面上,他依旧摇着头,那义正言辞的声音听得他自己都恶心。 他说:“那我也要救!我怕余震被埋住的人们就不怕了吗?他们比我还怕!我多一分时间去救援,就可能少一个人因此丧命。十一年前,我还小,什么都做不了,但是现在我长大了,就该去做我应该做的事!” 他的声音很高,他就是说给这些人听的。 他的心咚咚地跳着,生怕有人站出来揭露他丑恶的嘴脸。 但是没有人,于是他便带着长官继续回到废墟。 长官曾经担任过搜救犬,他找人方面还是很行的。 只不过找到了人,怎么把人弄出来是一个问题。 小半天的功夫,秦守救下了三个人,又记录了几个埋着人但是他自己解决不了的地点,打算等军队来了把纸条交给军队。 然后,他继续开始搬。 军队的人来了,他向军队报告了纸条上的地点,又继续一同参与救援。 这时候,人多一些力量就更大一些,大多数人顾忌余震不敢帮忙,秦守便开始上前表现。 时间一点一滴度过,原本来帮忙的人也在第一波余震过后走得差不多了,还剩下的那些人也在随着时间一波一波地走,在场的志愿者只剩下秦守。 他脑子愚笨,也没有别的天赋,唯一一点特长,那就是他能吃苦。 他在蜜水里泡大,从小到大却意外地能吃苦。 很多人说苦难会流向能吃苦的人,而他今天就要用苦难为自己铺出一条路。 一整夜,只有秦守坚持下来了,他陪着搜救队干了一整夜,天色黎明的时候,他的十身上已经满身污渍,双手被磨得鲜血淋漓,上头还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灰尘泥土。 疼吗? 很疼。 但是秦守依旧在咬牙坚持。 他不怕一时的疼,而害怕自己永远平庸。 “够了,你回去,我让医生给你上点药,你不能再干了!” 眼见着搜救队又找到了一处活口,秦守上去便要替他们搬开压在石板上的碎石,这时候却被人拦了下来。 是搜救队的一员。 “我能干,你们都在坚持,我也能坚持!”他执拗地抬头说道,生怕搜救队不给他足够的表现机会。 是的,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考生,很多高校会破格录取,秦守想做那样的考生。 上天机缘巧合地在他中考后的这个暑假来了一场大地震,而这场地震是他最好的表现机会。 他要上重点高中,上重点大学,他不想沦为别人的笑柄。 “够了,你回去,我们是军人,有保护人民的义务。”听了他的话,为首的军官脸上多了几分动容。 秦守摇头:“我不走,我将来也要参军,我也要考军校,当军人。你们是现在的军人,我是未来的军人,我可以和你们并肩作战!” 他说完,继续动作了起来。 他没有骗人,他真的打算高考报考军校。 他这个人资质平庸,选择学术类或者艺术类的专业注定前途有限。 但是他能吃苦,所以又有了很多别人觉得又苦又累不想干的职业可供他选择。 其中前途最光明的,就是进部队了。 这天灾频发的年头,当兵真的是又苦又累,还要求纪律,而且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死了,因此,虽然这是现在很受大家敬仰的职业,但是一般人不会去碰,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碰。 但是秦守不怕苦也不怕累,也能听别人的话,他觉得,这应当是最适合他的地方了。 于是,他把它当成梦想一般地说了出来。 而听着他话的士兵们,则是满脸感动。 一个没成年的孩子,有这份心,又出这份力,体谅他们的辛苦,这是十分令人赞叹的,他的出现也代表了基地教育的成果,如果有品德教育课,此时的秦守必定是其中最优秀的那一个。 不过他还是被搜救队打发走了,他的手受了伤,不适合再接触一些东西,又赖着不走,他们只能让他去干别的活儿。 一天两夜,秦守都没合眼。 他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熬不下去了,都想着放弃了,可是又不甘心。 他都坚持到现在了,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但是他太困了,终于,在赶路的过程中,他的眼皮一翻,晕了过去。 第199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三) 这一觉睡得格外漫长。 等他醒了后,便发觉自己又睡在了那小巧的,记忆里已经模糊的帐篷里,在他一旁的是他的母亲。 “妈,”秦守起身,乖乖叫道。 “不多睡一会儿吗?”林枫晚问。 秦守挠了挠头,他看向帐篷外,刚想说些什么,忽然又想起了时间,忙慌问道:“现在是第几天了?” “灾后第五天,你不饿吗?”林枫晚说着,把一碗粥递给了秦守。 他昏迷了整整两天? 秦守有些诧异,不过他还真的饿了,饿得头昏脑涨,当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口大口地把粥喝了下去。 “这是给小英雄的一点奖励。”喝完粥,林枫晚又递过去一瓶黄桃罐头。 秦守的肚子哪儿是一碗粥就能填饱的,可是现在他的手被包得像个粽子,怎么也打不开罐头瓶。 林枫晚见状,帮他打开了,然后叉起一块黄桃,递到了他嘴边。秦守刚想吃,接着又想起了什么,向前探头把黄桃推到了林枫晚面前:“妈,您先尝尝。” 林枫晚也不客气,一口咬了下去。 “剩下的你吃,我不要了。”林枫晚说完,又给他叉了一块,秦守才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吃了一碗粥加一罐大号的黄桃罐头,秦守的肚子有了底。 林枫晚把罐头瓶放下,才开始说正事。 “地震一来我第一时间过来找你,结果你的同学告诉我你去救人了。”她的声音淡淡的,秦守听着却是全身一僵,再不敢有别的动作。 “知道救人是好事,我的儿子嘛,地震过后平安无事还能去帮助别人救人,我这个当妈的也高兴啊。”林枫晚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不是高兴的表情,在她面前,秦守低下了头,半分也不敢抬。 “只不过我当时以为呀,我儿子就是去帮个忙的,过一会儿就回来了,没想到直到晚上他没回来,第二天早上还没回来。我去问了人家,人家说他没事我才放心了,结果他就一直不回来,再回来啊,是满身的血被人抬着回来的。” “妈,那不是我的血……”秦守弱弱开口,他们救的很多人都受了伤,有的被石头砸坏了腿,有的被钢筋刺穿了身体,好几个人伤得很重,救援过程中身上难免沾上一点血。 接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包成粽子的手,好,里面还是有些他自己的血的。 于是他不吭声了。 林枫晚就这么静静望着他,秦守怎么也不敢抬头。 他愿意为了自己的前程拼上性命,却忘记了一直找不到他的母亲应该怎样的担忧。 “对不起,妈……”秦守的脑袋越垂越低,声音也不自觉越来越小。 “我是怎么教你的?”林枫晚问,“我告诉过你?助人为乐是好事,但是不能把自己搭进去!地震过后不顾危险去救人就算了,还就到活生生把自己累晕的地步,秦守,你想干什么?” 秦守低着头,不说话。 “回答我!”林枫晚的声音严厉了起来。 在她面前,秦守吸了吸鼻子,忽然感到了一阵难过。 “对不起……”他开口道,“我知道地震的黄金救援时间是72小时,也就是三天。我,我想去救人啊,不管受什么样的苦,也不过花费三天时间。但是我看网上说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可以被重点高中录取,地震后救人也算是重大见义勇为行为?妈,我不甘心啊,因为我的成绩只能上个普通高中,将来拼死拼活也许只能考个二本大学。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接着,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被纱布包裹着的,伤痕累累的手:“如果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我说不准就认命了,我会安慰自己是遗传基因的问题,我家祖上没给我传下来好的基因,我生来就不是天才。可是我的妈妈是顶尖的科学家,我姐姐也那么优秀,只有我什么也做不到,这样的命我怎么能认?你知道吗,妈,在上学前,虽然我姐一直说我笨啊,但是我对只要上了学我一定能每次考第一名这件事从来没有怀疑过。可是现在,我在初中就连班级前二十都进不去了啊……” 林枫晚听见后,沉默了。 秦守是她最平庸的一个孩子。 她遇到过这么多孩子,小时候最笨的也是远超过同龄人的存在,哪怕里面唯一一个看起来没那么聪明的林行者,他也是只要刻苦学习才能当上高考状元。 他把除了吃饭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都拿来学习,所以他能当上高考状元没有人会嫉妒,所有人都认为他理所应当地成为高考状元,因为他为此吃了足够多的苦。 但是啊,世界上还有一类人,他们是被各种报道和娱乐隐去姓名的普通人,他们很多人拼尽全力也考不上一本,他们有的甚至付出了比高考状元更多的努力,更狠地压榨自己,却也只能看着名牌大学与自己失之交臂。 就像是秦守。 她知道秦守很认真,很努力,他去认真学一门课程的时间甚至比林行者还多,但是他永远也拿不到林行者那样的成绩。 他焦躁不堪,咬牙坚持,林枫晚一直以为没什么。 这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她对孩子的未来也没什么要求,只要他能尽最大的努力把握住自己的未来,那他便是优秀的。 但是秦守好像不这么想。 林枫晚叹了口气。 “其实你不必优秀,不必善良,不必像太阳一般耀眼,星星也很漂亮。”林枫晚说,“没有人要求你必须优秀,你也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对妈妈来说,只要能看见你平安长大,没有成为社会败类,就已经是一件幸福的事了。” 秦守吸了吸鼻子,低声道:“可是妈,我想让你能为我骄傲。” 林枫晚抱着他,安慰道:“任何一项平凡的工作都是值得骄傲的,任何一种特长都值得赞扬。哪怕是偷窃或者打架,只要用在了正确的地方,它就依旧能发出明亮的光。” “不一样!” 秦守忽然感到一阵委屈,他觉得像妈妈这种有天赋的人,一定不会懂得他内心的挣扎,毕竟她是那么优秀的人。 “我没有特长啊,他们有人学习好,有人会弹琴,有人会画画,有擅长算数的,有擅长写作的,还有游戏打得特别好的,只有我什么都不会,再怎么努力学习也只能有个普通的成绩,哪怕是初中的知识我都跟不上。” 第199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三) 这一觉睡得格外漫长。 等他醒了后,便发觉自己又睡在了那小巧的,记忆里已经模糊的帐篷里,在他一旁的是他的母亲。 “妈,”秦守起身,乖乖叫道。 “不多睡一会儿吗?”林枫晚问。 秦守挠了挠头,他看向帐篷外,刚想说些什么,忽然又想起了时间,忙慌问道:“现在是第几天了?” “灾后第五天,你不饿吗?”林枫晚说着,把一碗粥递给了秦守。 他昏迷了整整两天? 秦守有些诧异,不过他还真的饿了,饿得头昏脑涨,当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口大口地把粥喝了下去。 “这是给小英雄的一点奖励。”喝完粥,林枫晚又递过去一瓶黄桃罐头。 秦守的肚子哪儿是一碗粥就能填饱的,可是现在他的手被包得像个粽子,怎么也打不开罐头瓶。 林枫晚见状,帮他打开了,然后叉起一块黄桃,递到了他嘴边。秦守刚想吃,接着又想起了什么,向前探头把黄桃推到了林枫晚面前:“妈,您先尝尝。” 林枫晚也不客气,一口咬了下去。 “剩下的你吃,我不要了。”林枫晚说完,又给他叉了一块,秦守才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吃了一碗粥加一罐大号的黄桃罐头,秦守的肚子有了底。 林枫晚把罐头瓶放下,才开始说正事。 “地震一来我第一时间过来找你,结果你的同学告诉我你去救人了。”她的声音淡淡的,秦守听着却是全身一僵,再不敢有别的动作。 “知道救人是好事,我的儿子嘛,地震过后平安无事还能去帮助别人救人,我这个当妈的也高兴啊。”林枫晚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不是高兴的表情,在她面前,秦守低下了头,半分也不敢抬。 “只不过我当时以为呀,我儿子就是去帮个忙的,过一会儿就回来了,没想到直到晚上他没回来,第二天早上还没回来。我去问了人家,人家说他没事我才放心了,结果他就一直不回来,再回来啊,是满身的血被人抬着回来的。” “妈,那不是我的血……”秦守弱弱开口,他们救的很多人都受了伤,有的被石头砸坏了腿,有的被钢筋刺穿了身体,好几个人伤得很重,救援过程中身上难免沾上一点血。 接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包成粽子的手,好,里面还是有些他自己的血的。 于是他不吭声了。 林枫晚就这么静静望着他,秦守怎么也不敢抬头。 他愿意为了自己的前程拼上性命,却忘记了一直找不到他的母亲应该怎样的担忧。 “对不起,妈……”秦守的脑袋越垂越低,声音也不自觉越来越小。 “我是怎么教你的?”林枫晚问,“我告诉过你?助人为乐是好事,但是不能把自己搭进去!地震过后不顾危险去救人就算了,还就到活生生把自己累晕的地步,秦守,你想干什么?” 秦守低着头,不说话。 “回答我!”林枫晚的声音严厉了起来。 在她面前,秦守吸了吸鼻子,忽然感到了一阵难过。 “对不起……”他开口道,“我知道地震的黄金救援时间是72小时,也就是三天。我,我想去救人啊,不管受什么样的苦,也不过花费三天时间。但是我看网上说有重大见义勇为行为的可以被重点高中录取,地震后救人也算是重大见义勇为行为?妈,我不甘心啊,因为我的成绩只能上个普通高中,将来拼死拼活也许只能考个二本大学。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接着,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被纱布包裹着的,伤痕累累的手:“如果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我说不准就认命了,我会安慰自己是遗传基因的问题,我家祖上没给我传下来好的基因,我生来就不是天才。可是我的妈妈是顶尖的科学家,我姐姐也那么优秀,只有我什么也做不到,这样的命我怎么能认?你知道吗,妈,在上学前,虽然我姐一直说我笨啊,但是我对只要上了学我一定能每次考第一名这件事从来没有怀疑过。可是现在,我在初中就连班级前二十都进不去了啊……” 林枫晚听见后,沉默了。 秦守是她最平庸的一个孩子。 她遇到过这么多孩子,小时候最笨的也是远超过同龄人的存在,哪怕里面唯一一个看起来没那么聪明的林行者,他也是只要刻苦学习才能当上高考状元。 他把除了吃饭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都拿来学习,所以他能当上高考状元没有人会嫉妒,所有人都认为他理所应当地成为高考状元,因为他为此吃了足够多的苦。 但是啊,世界上还有一类人,他们是被各种报道和娱乐隐去姓名的普通人,他们很多人拼尽全力也考不上一本,他们有的甚至付出了比高考状元更多的努力,更狠地压榨自己,却也只能看着名牌大学与自己失之交臂。 就像是秦守。 她知道秦守很认真,很努力,他去认真学一门课程的时间甚至比林行者还多,但是他永远也拿不到林行者那样的成绩。 他焦躁不堪,咬牙坚持,林枫晚一直以为没什么。 这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她对孩子的未来也没什么要求,只要他能尽最大的努力把握住自己的未来,那他便是优秀的。 但是秦守好像不这么想。 林枫晚叹了口气。 “其实你不必优秀,不必善良,不必像太阳一般耀眼,星星也很漂亮。”林枫晚说,“没有人要求你必须优秀,你也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对妈妈来说,只要能看见你平安长大,没有成为社会败类,就已经是一件幸福的事了。” 秦守吸了吸鼻子,低声道:“可是妈,我想让你能为我骄傲。” 林枫晚抱着他,安慰道:“任何一项平凡的工作都是值得骄傲的,任何一种特长都值得赞扬。哪怕是偷窃或者打架,只要用在了正确的地方,它就依旧能发出明亮的光。” “不一样!” 秦守忽然感到一阵委屈,他觉得像妈妈这种有天赋的人,一定不会懂得他内心的挣扎,毕竟她是那么优秀的人。 “我没有特长啊,他们有人学习好,有人会弹琴,有人会画画,有擅长算数的,有擅长写作的,还有游戏打得特别好的,只有我什么都不会,再怎么努力学习也只能有个普通的成绩,哪怕是初中的知识我都跟不上。” 第200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四) “怎么不一样了?”林枫晚笑着看向他,“他们会画画,会唱歌,会弹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妈妈不会画画,不会唱歌,不会弹琴,难道就不优秀了吗?” “怎么能一样!妈妈超级厉害啊,妈妈超级聪明,是大学教授,是科学家,有好多好多发明,解决了好多好多难题,是所有人都尊敬的人……” “但是妈妈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不会画画不会唱歌对自己的孩子也疏于照顾除了做研究外什么都不会啊!”林枫晚理所当然地说道。 对,她不是懒得干,就是不会,神仙来了也说不会。 “但是啊,阿守,有人在意过妈妈不会这些东西吗?”林枫晚问,“身为一个母亲,妈妈不会做饭,但可以请阿姨来做饭,可以点外卖,可以带你们出去吃。妈妈也不必懂得菜市场的价格,不必知道怎么买菜省钱,看中什么就拿什么。平时也不必做什么家务,家里有扫地机器人,有洗碗机洗衣机,妈妈不关注你的学习成绩,不能给你辅导作业,这作为一个母亲够失败的了?但是有人说妈妈什么吗?没有?妈妈不会这个不会那个,其他人都觉得是应该的,他们觉得妈妈不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东西上;妈妈不给你们辅导作业,平时不陪你玩,其他人也觉得是应该的,他们不会关注妈妈自理能力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太懒了,只会觉得妈妈是为了全人类牺牲了自己的家庭。” 秦守茫然了:“可妈妈是大科学家!” “可妈妈也是母亲啊,大科学家这个身份和母亲这个身份有什么关系?”林枫晚反问,“你说你是学生,身为一个学生没有足够优秀的学习能力,妈妈也说妈妈是妈妈,身为一个妈妈妈妈极端不称职,有什么问题吗?” 秦守语塞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林枫晚微笑:“阿守,你看妈妈在做妈妈这件事上没有天赋,但是在科研方面谁能说妈妈没有天赋?你也是一样,你在做学生方面没有天赋,不代表你的人生就是失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你的其他方面没有天赋呢?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只是学生,只不过学生是大多数人必须要经过的阶段而已。你既然觉得你在这方面没有天赋,那么学习的事我们稍微放一放,妈妈带你去找其他方面的天赋好吗?” “我有其他方面就有天赋吗?”秦守茫然抬头,眼中满怀希冀。 “为什么没有?”林枫晚反问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只不过能挖掘到自己天赋的人少之又少而已。秦守你听着,没有人生来注定平庸,你觉得你自己很平庸,只不过是因为你还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是什么。但没关系,我们家有底气陪你一个一个地去尝试,总有一天你也能找到你的天赋,找到值得你为此奋斗一生的目标。只不过这个时间可能会有点长,所以在没找到之前需要你耐得住寂寞,不要对自己灰心丧气。你要记住,不是你没有天赋,只不过是还没有找到属于你的天赋而已。妈妈不比你强多少,妈妈只是恰好找到了自己的天赋。” 甚至她的天赋都不是科研,经过这么多年的毒打,第一研究所的各种资料她也只是勉强能看得懂,偶尔能插几句话,真正被誉为天才,和整个第一研究所进行各种实验的对接的那个人,不是她,而是她背后的另一个世界的顶尖的那批科研人员。 真要算起来的话,没有金手指,没有穿越,她也只是一个凡人,那她有什么资格鄙视凡人? “这样,万象图腾研发成功,妈妈也趁这个时候去请个长假。接下来的时间,你有什么天赋,我陪你去找。”林枫晚想了想,说道。 万象图腾研发成功了,不过近期她不打算回去,哪怕回去也不希望有人知道她回去。 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穿,和原来的世界的时间流速基本上是1:1的。也因此,为了防止回去再被抓壮丁,林枫晚打算多等些年,可能要攒几十年,直到首领老死,她再回去。 首领已经老了,身为一个老人,他对于年轻和权力的欲望被进一步放大,已经到了有些失去理智的地步,这时候回去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边医生已经忽悠住了首领,让她相信万象图腾研发成功后她去了新世界给他找长生不老药,只是因为时间流速问题所以没有回来,她暂时不用担心医生有什么危险。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秦守紧紧抱住了她。 现在的情形不同于往日,在解决完天灾问题后,各地也有了可供支援的余资。 因此,这一次,那些病患和孩子受到了相当完善的照顾。 不过因为受灾面积大,人手还是不太够用。 于是,秦守也跟过去帮忙。 他的手伤着了,不过一些动作幅度并不大的动作还是能做的,只要不提重物,也不用担心手上的伤口开裂。 这一次他不是为了什么不单纯的目的,而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天赋。 有些事,自己试过了才知道。而有些事,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尝试的机会。 比如上手照顾病人这种事,放常规时候,根本不会有他这个初中毕业生伸手的机会。 可是现在,他却能靠着主动帮忙的行为赢得所有人的感激。 伤病员里有几个老教授,他们稍稍恢复后,便开始胡扯了起来,秦守也在旁边听着,听得认真,偶尔听见自己觉得可以弄懂的,还会厚着脸皮请教。 病房里另一个老教授见了,扯住他直笑:“他们两个一个学物理的一个学生物的,两人吵起架来吵得都不在一个点上,完全就是鸡鸭同讲,你过去凑什么热闹?” 秦守想了想,认真道:“那他们说出口的知识总应该是没有错的,他们吵他们的,我学知识。” 万一他某天忽然开窍,发现自己是物理或者生物方面的天才呢? 老教授哑然。 第200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四) “怎么不一样了?”林枫晚笑着看向他,“他们会画画,会唱歌,会弹琴,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妈妈不会画画,不会唱歌,不会弹琴,难道就不优秀了吗?” “怎么能一样!妈妈超级厉害啊,妈妈超级聪明,是大学教授,是科学家,有好多好多发明,解决了好多好多难题,是所有人都尊敬的人……” “但是妈妈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不会画画不会唱歌对自己的孩子也疏于照顾除了做研究外什么都不会啊!”林枫晚理所当然地说道。 对,她不是懒得干,就是不会,神仙来了也说不会。 “但是啊,阿守,有人在意过妈妈不会这些东西吗?”林枫晚问,“身为一个母亲,妈妈不会做饭,但可以请阿姨来做饭,可以点外卖,可以带你们出去吃。妈妈也不必懂得菜市场的价格,不必知道怎么买菜省钱,看中什么就拿什么。平时也不必做什么家务,家里有扫地机器人,有洗碗机洗衣机,妈妈不关注你的学习成绩,不能给你辅导作业,这作为一个母亲够失败的了?但是有人说妈妈什么吗?没有?妈妈不会这个不会那个,其他人都觉得是应该的,他们觉得妈妈不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东西上;妈妈不给你们辅导作业,平时不陪你玩,其他人也觉得是应该的,他们不会关注妈妈自理能力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太懒了,只会觉得妈妈是为了全人类牺牲了自己的家庭。” 秦守茫然了:“可妈妈是大科学家!” “可妈妈也是母亲啊,大科学家这个身份和母亲这个身份有什么关系?”林枫晚反问,“你说你是学生,身为一个学生没有足够优秀的学习能力,妈妈也说妈妈是妈妈,身为一个妈妈妈妈极端不称职,有什么问题吗?” 秦守语塞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林枫晚微笑:“阿守,你看妈妈在做妈妈这件事上没有天赋,但是在科研方面谁能说妈妈没有天赋?你也是一样,你在做学生方面没有天赋,不代表你的人生就是失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你的其他方面没有天赋呢?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只是学生,只不过学生是大多数人必须要经过的阶段而已。你既然觉得你在这方面没有天赋,那么学习的事我们稍微放一放,妈妈带你去找其他方面的天赋好吗?” “我有其他方面就有天赋吗?”秦守茫然抬头,眼中满怀希冀。 “为什么没有?”林枫晚反问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只不过能挖掘到自己天赋的人少之又少而已。秦守你听着,没有人生来注定平庸,你觉得你自己很平庸,只不过是因为你还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是什么。但没关系,我们家有底气陪你一个一个地去尝试,总有一天你也能找到你的天赋,找到值得你为此奋斗一生的目标。只不过这个时间可能会有点长,所以在没找到之前需要你耐得住寂寞,不要对自己灰心丧气。你要记住,不是你没有天赋,只不过是还没有找到属于你的天赋而已。妈妈不比你强多少,妈妈只是恰好找到了自己的天赋。” 甚至她的天赋都不是科研,经过这么多年的毒打,第一研究所的各种资料她也只是勉强能看得懂,偶尔能插几句话,真正被誉为天才,和整个第一研究所进行各种实验的对接的那个人,不是她,而是她背后的另一个世界的顶尖的那批科研人员。 真要算起来的话,没有金手指,没有穿越,她也只是一个凡人,那她有什么资格鄙视凡人? “这样,万象图腾研发成功,妈妈也趁这个时候去请个长假。接下来的时间,你有什么天赋,我陪你去找。”林枫晚想了想,说道。 万象图腾研发成功了,不过近期她不打算回去,哪怕回去也不希望有人知道她回去。 这个世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穿,和原来的世界的时间流速基本上是1:1的。也因此,为了防止回去再被抓壮丁,林枫晚打算多等些年,可能要攒几十年,直到首领老死,她再回去。 首领已经老了,身为一个老人,他对于年轻和权力的欲望被进一步放大,已经到了有些失去理智的地步,这时候回去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边医生已经忽悠住了首领,让她相信万象图腾研发成功后她去了新世界给他找长生不老药,只是因为时间流速问题所以没有回来,她暂时不用担心医生有什么危险。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秦守紧紧抱住了她。 现在的情形不同于往日,在解决完天灾问题后,各地也有了可供支援的余资。 因此,这一次,那些病患和孩子受到了相当完善的照顾。 不过因为受灾面积大,人手还是不太够用。 于是,秦守也跟过去帮忙。 他的手伤着了,不过一些动作幅度并不大的动作还是能做的,只要不提重物,也不用担心手上的伤口开裂。 这一次他不是为了什么不单纯的目的,而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天赋。 有些事,自己试过了才知道。而有些事,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尝试的机会。 比如上手照顾病人这种事,放常规时候,根本不会有他这个初中毕业生伸手的机会。 可是现在,他却能靠着主动帮忙的行为赢得所有人的感激。 伤病员里有几个老教授,他们稍稍恢复后,便开始胡扯了起来,秦守也在旁边听着,听得认真,偶尔听见自己觉得可以弄懂的,还会厚着脸皮请教。 病房里另一个老教授见了,扯住他直笑:“他们两个一个学物理的一个学生物的,两人吵起架来吵得都不在一个点上,完全就是鸡鸭同讲,你过去凑什么热闹?” 秦守想了想,认真道:“那他们说出口的知识总应该是没有错的,他们吵他们的,我学知识。” 万一他某天忽然开窍,发现自己是物理或者生物方面的天才呢? 老教授哑然。 第201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五) 日子这么一天天地过着,同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新基地迟迟没有建立起来,上头也没有再招募人手。 但是,上头开始统计起幸存的人口来,不仅统计他们现在的状况,还统计他们末日前的状况。 “咱们这是要回去了,”秦守照顾的那个老教授告诉他,“万象图腾研发完成的时候就该回去了,这里多地震,第一研究所的人也调走了,仪器全搬走,这里就没有什么留下的必要了。只不过大家辛辛苦苦在这里建了家,都不舍得离开,远方的家也都成了废墟,回去后要重新开始,基地里有很多人不愿意。 现在,借着这场地震,咱们该往东部沿海地区南迁了。” 东部沿海原本就是人口密集,适合发展的地方,只不过之前因为地势低,台风海啸也频繁导致人们不得不跟着迁徙。 现在,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了,就该考虑回家了。 秦守仔细一想,发现还真是。这些年的电视节目大多都是末日前的,节目里无处不宣扬着末日前人们生活的美好,突出游子对归乡的思念,他还以为是因为环境好起来了上头带大家怀念过去树立希望呢,不叫老教授提醒他根本没想到还有这层意味在里头。 “……借着地震也好宣传,只要振臂一呼说带着咱们回一个没有地震的地方,大家就会热泪盈眶地跟着去,哪怕走再远的路,吃再多的苦……就是可惜这些死在地震里的人了。”说着说着,老教授叹了口气。 天灾好像过去了,但是它给这个世界留下的千疮百孔的伤害却没有消失,这份痛苦需要几代人来填平埋葬。 事后果然如李教授所说,难民中出现了大量的,关于返乡回迁的论调。 基地换了新负责人,某一天,他把大家聚集到广场上,慷慨激昂地演讲,说得大家开始热泪盈眶。 这次大地震前,基地还有足足八百万人口,虽然不知道这次地震后还剩下多少,但是剩下的人无一反对。 人口回迁开始了。 第一批走的是一部分医护人员,工程师和壮劳力,他们要先为城市打下牢固的底子。 秦守他们被分在第三批,和那些伤患老弱安排在一起。 事情发展和李教授说的一模一样,秦守有些羡慕。 当一个聪明人就是好啊,他能从别人一个小小的举动推断出国家未来十年的动向,像他就不行,连理解现在的局势都很困难,只知道别人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 他们搬到了灾难之前的鲁省,从此以后他们就是鲁省人了。 这边气候温暖,农业发达,地形平坦,土地广阔,哪怕未来发展起来也不会太过拥挤。末日前这是果蔬之乡,沿海渔业发达,是一个非常适合从头开始的地方。 虽然在末日之前地位比不上京沪,甚至连一些一线城市都比不上,可却也是最实际发展的地方之一。 据说另一个被考虑的地方是东三省。 那里虽然气候寒冷,但是土地肥沃,农业和重工业发达,也是个不错的根据地。 不过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负责人还是选择了鲁省,或许是因为末日时期很多野生动物进城,不太安全的原因? 李教授告诉他不是,是因为领土问题。 东三省现在被大量毛熊的人占着,单凭他们想抢回来估计得伤筋动骨,这个需要徐徐图之。 毛熊国有大片的土地,气候却也终年寒冷。连他们在甘陕地区的基地到了冬天温度有时候都能冻死人,何况是生活在更北方的毛熊人。 在这场末日里,大多数不想冻死饿死的毛熊人都选择了南迁,散落在华国各地,相当一部分人在东三省留了下来。 那是最靠近家的地方,也是很适合落户的地方。 虽然现在气候变好了,可以调节了,他们也能回家了,但是有的东西,借出去容易,收回来难。 到达新的城市后,居民们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第一座可供八百万人居住的城市仅仅用两个月就收拾完毕,政府建立了新的医院,原本的伤病患也被移交到医院里去了。 虽然,医护人员还是严重不足,病房也一起跟着不够。 秦守清闲了,他要准备高中开学了。 原本定的九月一日的开学时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延迟到了十一月,而这都十月底了,依旧不见有人来给他表功。 秦守有些焦躁。 这些时日,新的城市发展基本上已经步入正轨,甚至青藏那边的基地也开始东迁,按理说一切该尘埃落定才是但是他就像是被人忘了一般。 要不要去提醒? 这也太丢脸了? 秦守十分纠结。 还好,到底是上头的人没有忘记他。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他在自己新家门口看见了举着话筒,后面跟着摄像机要进来采访的记者。 这一刻,秦守是着实松了一口气的。 过了两天,上头过来送了锦旗和军功章,秦守抱着这些东西,在照片里笑得很是灿烂。 人们刚刚经历了巨大的伤痛,需要足够多的希望和各种感人的故事来温暖自己,于是坚持不懈救人,累到自己晕过去,醒来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去照顾病人的秦守便开始被大力宣扬,他也收到了新建立的重点高中的通知。 他成功了。 秦守脸上露出笑容。 第201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五) 日子这么一天天地过着,同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新基地迟迟没有建立起来,上头也没有再招募人手。 但是,上头开始统计起幸存的人口来,不仅统计他们现在的状况,还统计他们末日前的状况。 “咱们这是要回去了,”秦守照顾的那个老教授告诉他,“万象图腾研发完成的时候就该回去了,这里多地震,第一研究所的人也调走了,仪器全搬走,这里就没有什么留下的必要了。只不过大家辛辛苦苦在这里建了家,都不舍得离开,远方的家也都成了废墟,回去后要重新开始,基地里有很多人不愿意。 现在,借着这场地震,咱们该往东部沿海地区南迁了。” 东部沿海原本就是人口密集,适合发展的地方,只不过之前因为地势低,台风海啸也频繁导致人们不得不跟着迁徙。 现在,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了,就该考虑回家了。 秦守仔细一想,发现还真是。这些年的电视节目大多都是末日前的,节目里无处不宣扬着末日前人们生活的美好,突出游子对归乡的思念,他还以为是因为环境好起来了上头带大家怀念过去树立希望呢,不叫老教授提醒他根本没想到还有这层意味在里头。 “……借着地震也好宣传,只要振臂一呼说带着咱们回一个没有地震的地方,大家就会热泪盈眶地跟着去,哪怕走再远的路,吃再多的苦……就是可惜这些死在地震里的人了。”说着说着,老教授叹了口气。 天灾好像过去了,但是它给这个世界留下的千疮百孔的伤害却没有消失,这份痛苦需要几代人来填平埋葬。 事后果然如李教授所说,难民中出现了大量的,关于返乡回迁的论调。 基地换了新负责人,某一天,他把大家聚集到广场上,慷慨激昂地演讲,说得大家开始热泪盈眶。 这次大地震前,基地还有足足八百万人口,虽然不知道这次地震后还剩下多少,但是剩下的人无一反对。 人口回迁开始了。 第一批走的是一部分医护人员,工程师和壮劳力,他们要先为城市打下牢固的底子。 秦守他们被分在第三批,和那些伤患老弱安排在一起。 事情发展和李教授说的一模一样,秦守有些羡慕。 当一个聪明人就是好啊,他能从别人一个小小的举动推断出国家未来十年的动向,像他就不行,连理解现在的局势都很困难,只知道别人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 他们搬到了灾难之前的鲁省,从此以后他们就是鲁省人了。 这边气候温暖,农业发达,地形平坦,土地广阔,哪怕未来发展起来也不会太过拥挤。末日前这是果蔬之乡,沿海渔业发达,是一个非常适合从头开始的地方。 虽然在末日之前地位比不上京沪,甚至连一些一线城市都比不上,可却也是最实际发展的地方之一。 据说另一个被考虑的地方是东三省。 那里虽然气候寒冷,但是土地肥沃,农业和重工业发达,也是个不错的根据地。 不过最后不知道为什么负责人还是选择了鲁省,或许是因为末日时期很多野生动物进城,不太安全的原因? 李教授告诉他不是,是因为领土问题。 东三省现在被大量毛熊的人占着,单凭他们想抢回来估计得伤筋动骨,这个需要徐徐图之。 毛熊国有大片的土地,气候却也终年寒冷。连他们在甘陕地区的基地到了冬天温度有时候都能冻死人,何况是生活在更北方的毛熊人。 在这场末日里,大多数不想冻死饿死的毛熊人都选择了南迁,散落在华国各地,相当一部分人在东三省留了下来。 那是最靠近家的地方,也是很适合落户的地方。 虽然现在气候变好了,可以调节了,他们也能回家了,但是有的东西,借出去容易,收回来难。 到达新的城市后,居民们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第一座可供八百万人居住的城市仅仅用两个月就收拾完毕,政府建立了新的医院,原本的伤病患也被移交到医院里去了。 虽然,医护人员还是严重不足,病房也一起跟着不够。 秦守清闲了,他要准备高中开学了。 原本定的九月一日的开学时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延迟到了十一月,而这都十月底了,依旧不见有人来给他表功。 秦守有些焦躁。 这些时日,新的城市发展基本上已经步入正轨,甚至青藏那边的基地也开始东迁,按理说一切该尘埃落定才是但是他就像是被人忘了一般。 要不要去提醒? 这也太丢脸了? 秦守十分纠结。 还好,到底是上头的人没有忘记他。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他在自己新家门口看见了举着话筒,后面跟着摄像机要进来采访的记者。 这一刻,秦守是着实松了一口气的。 过了两天,上头过来送了锦旗和军功章,秦守抱着这些东西,在照片里笑得很是灿烂。 人们刚刚经历了巨大的伤痛,需要足够多的希望和各种感人的故事来温暖自己,于是坚持不懈救人,累到自己晕过去,醒来之后又马不停蹄地去照顾病人的秦守便开始被大力宣扬,他也收到了新建立的重点高中的通知。 他成功了。 秦守脸上露出笑容。 第202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六) 他去了重点高中,再一次和沈越这些同学站到了一起。 不管是因为耍的什么手段,总之他现在赌赢了。 唯一让他心里有些忐忑的是,不知道同学们会对他这个被强塞进来的人怎么看。 毕竟他们自己都是凭实力考进来的,而他,有那么点凭运气的成分了。 不过,让人担心的场面并没有出现,相反所有和他见面的同学都对他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 他们称呼为他英雄,要他的签名。 秦守的心里轻松了不少。 “恭喜。”沈越也郑重地对他送出祝福。 他发现以前可能对秦守有些误会,因为人家家境好就觉得人家不识人间疾苦,总带着恶意去揣测人家。 但是在大灾大难来临时,他眼中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少爷却能冒着巨大的危险去救人,夜以继日,马不停蹄,哪怕累晕过去也不停歇,反而继续帮忙照顾病人,这是他做不到的事。 所以,他过后好好反省了一番自己,再见面时对待秦守也敬重了许多。 或许他小时候有点不谙世音,但是良好的家庭教育已经把他教成了一个相当优秀的人。 秦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接着便投入到了繁忙的学习生涯中。 考虑到新搬家治安还不太好,高中定的统一的放学时间是晚上七点半。 这个世界对于其他高中生来说可以睡个好觉了,对于秦守来说,则是给了他充足的寻找自己天赋的时间。 入学没多久,秦守便和林枫晚便在晚上支了个小摊,卖小吃。 小吃是秦守现学的,林枫晚只负责收钱递东西。后来,林枫晚干脆搬了凳子陪秦守摆摊 秦守干了半个月就不想干了,哪怕这次连喜欢偷懒的林枫晚都坚持了下来。 因为,小吃摊根本没有人。 笑死,哪怕现在百废待兴,街上根本看不见几个小吃摊,秦守他们这儿的卫生环境都达标,也没几个客人,回头客更是一个也没有。 大多数时间,他们都闲得要命。 秦守做的东西不能说难吃,只能说一般,和他的学习成绩一样一般。 沮丧了三天,秦守又要去学画画。 林枫晚跟着他一起学。 有着良好的审美加上一定的底子,没半个月她就画得有模有样,找的老师都忍不住夸赞,而秦守也只是在规规矩矩画几何体。 学了两个月,他连立方体都没搞明白,便果断放弃了。 接着,他开始试图进修音乐。 林枫晚带他去找老师,老师便让他先唱一段歌,秦守唱了,唱得十分忘我。 “怎么样?”唱完后他问老师。 老师沉吟片刻,给了点评:“呕哑嘲哳难为听。” 秦守开始试图学钢琴,学二胡,学古筝……最后得到结论,这不是他学什么乐器的事,而是他在乐理方面不仅没有半分天赋,而且审美都别具一格。 秦守开始学书法。 花了三个月练了一手好字,算上他唯一的收获。 秦守开始试图写小说。 写的东西班里爱凑热闹的同学读了都一脸难色。 秦守开始试图研修老姐留下来的笔记。 看不懂,完全看不懂,看得想睡觉。 不甘心的他想去试着搞设计,当演员,打篮球……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 高中三年,暑假寒假林枫晚一点没闲着。 滑雪,游泳,攀岩,植树造林,开车,散打……一般人可能接触到的兴趣林枫晚都会陪着秦守一个个去试,但是大约是这世界上的天赋太多了的原因,什么也没试出来。 转眼时间就到了高三,秦守也就收了心,不再执着于天赋,而是开始日夜不停地学习了起来。 他的高中成绩很差。 全班五十来个人,他排名四十左右。哪怕上课时总是集中注意力去听,也听不明白。 别人只用听一遍,而老师为了确认所有人都听懂会去讲两遍的题,秦守可能需要听三遍四遍才能听明白,而讲过两遍后,再遇上相似的题目,老师会直接跳过。 即使不跳过,也没几个错的了。 于是秦守便显得无助起来。 他的高中老师不是丁小满,老师也不会给他课后补习,下课了去问老师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上课四十五分钟讲完的内容他不可能在下课五分钟里问完一遍。 不过好在,他还有苏红鲤和沈越。 经过治疗,苏红鲤的腿保住了。 她和他上了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两人这三年走得非常近。 不止是他们,还有沈越,还有卢影安……他们的学习都比秦守好得多,会把老师问烦的问题他可以问他们,无论多少次他们都愿意一遍一遍地教他。 繁重的课业压力让秦守与各种娱乐活动失之交臂,与他们的联系大部分也都在学习上,但是并没有人反感。 苏红鲤也不会是嫌弃他笨的小姑娘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救命之恩杵在那儿,她教起秦守来格外认真。无论何时何地,什么情况,只要秦守请教,她便一定会给出回复。 秦守是如此感激他们…… 靠着没日没夜地学,秦守迎来了高考。 高考上,他小小地超常发挥了一下,成绩虽然没上一本,但是二本学校上还是能挑拣的。 看见成绩,秦守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开始思考起报考学校的事。 他想去军校。 他有自知之明,高中的知识对他来说就这么难了,上了大学他也没办法在学术方面做出什么成就。 不如从军。 军人只需要执行命令,不需要耗费过多的脑子,这反而利于他的发挥。 而且,军人现在的地位并不低……正规军校毕业进入部队的话,一毕业就是个军官,可以省了很多事。 这也是他一早决定的。 报考军校需要政审,秦守在网上下载了表格,填好,点击提交,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他自觉在这上面不会有什么问题,接下来等的,就是今年各大军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了。 希望他的分数可以够着好一点的军校,或者,有没有那种军校可以看在他地震救人的面子上对他进行特招? 第202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六) 他去了重点高中,再一次和沈越这些同学站到了一起。 不管是因为耍的什么手段,总之他现在赌赢了。 唯一让他心里有些忐忑的是,不知道同学们会对他这个被强塞进来的人怎么看。 毕竟他们自己都是凭实力考进来的,而他,有那么点凭运气的成分了。 不过,让人担心的场面并没有出现,相反所有和他见面的同学都对他表现出了相当大的热情。 他们称呼为他英雄,要他的签名。 秦守的心里轻松了不少。 “恭喜。”沈越也郑重地对他送出祝福。 他发现以前可能对秦守有些误会,因为人家家境好就觉得人家不识人间疾苦,总带着恶意去揣测人家。 但是在大灾大难来临时,他眼中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少爷却能冒着巨大的危险去救人,夜以继日,马不停蹄,哪怕累晕过去也不停歇,反而继续帮忙照顾病人,这是他做不到的事。 所以,他过后好好反省了一番自己,再见面时对待秦守也敬重了许多。 或许他小时候有点不谙世音,但是良好的家庭教育已经把他教成了一个相当优秀的人。 秦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接着便投入到了繁忙的学习生涯中。 考虑到新搬家治安还不太好,高中定的统一的放学时间是晚上七点半。 这个世界对于其他高中生来说可以睡个好觉了,对于秦守来说,则是给了他充足的寻找自己天赋的时间。 入学没多久,秦守便和林枫晚便在晚上支了个小摊,卖小吃。 小吃是秦守现学的,林枫晚只负责收钱递东西。后来,林枫晚干脆搬了凳子陪秦守摆摊 秦守干了半个月就不想干了,哪怕这次连喜欢偷懒的林枫晚都坚持了下来。 因为,小吃摊根本没有人。 笑死,哪怕现在百废待兴,街上根本看不见几个小吃摊,秦守他们这儿的卫生环境都达标,也没几个客人,回头客更是一个也没有。 大多数时间,他们都闲得要命。 秦守做的东西不能说难吃,只能说一般,和他的学习成绩一样一般。 沮丧了三天,秦守又要去学画画。 林枫晚跟着他一起学。 有着良好的审美加上一定的底子,没半个月她就画得有模有样,找的老师都忍不住夸赞,而秦守也只是在规规矩矩画几何体。 学了两个月,他连立方体都没搞明白,便果断放弃了。 接着,他开始试图进修音乐。 林枫晚带他去找老师,老师便让他先唱一段歌,秦守唱了,唱得十分忘我。 “怎么样?”唱完后他问老师。 老师沉吟片刻,给了点评:“呕哑嘲哳难为听。” 秦守开始试图学钢琴,学二胡,学古筝……最后得到结论,这不是他学什么乐器的事,而是他在乐理方面不仅没有半分天赋,而且审美都别具一格。 秦守开始学书法。 花了三个月练了一手好字,算上他唯一的收获。 秦守开始试图写小说。 写的东西班里爱凑热闹的同学读了都一脸难色。 秦守开始试图研修老姐留下来的笔记。 看不懂,完全看不懂,看得想睡觉。 不甘心的他想去试着搞设计,当演员,打篮球……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 高中三年,暑假寒假林枫晚一点没闲着。 滑雪,游泳,攀岩,植树造林,开车,散打……一般人可能接触到的兴趣林枫晚都会陪着秦守一个个去试,但是大约是这世界上的天赋太多了的原因,什么也没试出来。 转眼时间就到了高三,秦守也就收了心,不再执着于天赋,而是开始日夜不停地学习了起来。 他的高中成绩很差。 全班五十来个人,他排名四十左右。哪怕上课时总是集中注意力去听,也听不明白。 别人只用听一遍,而老师为了确认所有人都听懂会去讲两遍的题,秦守可能需要听三遍四遍才能听明白,而讲过两遍后,再遇上相似的题目,老师会直接跳过。 即使不跳过,也没几个错的了。 于是秦守便显得无助起来。 他的高中老师不是丁小满,老师也不会给他课后补习,下课了去问老师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上课四十五分钟讲完的内容他不可能在下课五分钟里问完一遍。 不过好在,他还有苏红鲤和沈越。 经过治疗,苏红鲤的腿保住了。 她和他上了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两人这三年走得非常近。 不止是他们,还有沈越,还有卢影安……他们的学习都比秦守好得多,会把老师问烦的问题他可以问他们,无论多少次他们都愿意一遍一遍地教他。 繁重的课业压力让秦守与各种娱乐活动失之交臂,与他们的联系大部分也都在学习上,但是并没有人反感。 苏红鲤也不会是嫌弃他笨的小姑娘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救命之恩杵在那儿,她教起秦守来格外认真。无论何时何地,什么情况,只要秦守请教,她便一定会给出回复。 秦守是如此感激他们…… 靠着没日没夜地学,秦守迎来了高考。 高考上,他小小地超常发挥了一下,成绩虽然没上一本,但是二本学校上还是能挑拣的。 看见成绩,秦守松了一口气。 然后他开始思考起报考学校的事。 他想去军校。 他有自知之明,高中的知识对他来说就这么难了,上了大学他也没办法在学术方面做出什么成就。 不如从军。 军人只需要执行命令,不需要耗费过多的脑子,这反而利于他的发挥。 而且,军人现在的地位并不低……正规军校毕业进入部队的话,一毕业就是个军官,可以省了很多事。 这也是他一早决定的。 报考军校需要政审,秦守在网上下载了表格,填好,点击提交,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他自觉在这上面不会有什么问题,接下来等的,就是今年各大军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了。 希望他的分数可以够着好一点的军校,或者,有没有那种军校可以看在他地震救人的面子上对他进行特招? 第203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七) 提交完材料之后,秦守就闲了下来。 他开始继续寻找他的天赋。 他其实还是有点恐惧的,生平自己的天赋点在诸如“舌头能够着鼻尖”或者“擅长用脚趾吃饭”这种奇葩的技能上。 为此他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不过好在,他要进入军校了,点了这种奇怪的天赋也没什么。 秦守等着各大军校分数线和政审结果下来。 不出意外还是要出点意外的,他的政审没过。 “没过?为什么没过?”秦守不敢相信这个结果! 他的母亲是造福人类的大科学家,他的姐姐是人尽皆知的天才,他这辈子也没干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为什么政审过不了? 知道他政审没过,苏红鲤比他还愤怒。 “搞什么啊,他们怎么能这样!走,我带你去找他们!”说着,她拉着秦守就要走! 秦守跟她走了,沈越也跟了上来。 他,卢影安,苏红鲤,秦守,虽然不是一个阶级,但是因为考上了一个高中,这些年竟然也慢慢玩到了一块。 此时,见小伙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几人便都跟过来要给秦守撑场子。 一开始,秦守很生气。 但是走着走着,他又开始心慌。 他想,不会自己抗震救灾时的作秀被人看出来了?有人看出来他不是真心舍己救人,而是为了名声,为了升入高校,觉得他心术不正,所以才不录取他? 这个猜测很荒谬,但是秦守就是越想越觉得有理。 渐渐地,他的心也开始打鼓。 “要不你们回去,我自己打个电话问问就行。”秦守心怀忐忑地劝道。 如果是因为这么让人难堪的理由……他也不是不能认,但是他还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别怕,有我在,我看谁敢欺负你!”苏红鲤看着秦守,胸膛拍得梆梆响。 她爷爷是什么等级的官儿她不知道,反正每个见她爷爷的人都得恭恭敬敬叫上一声老首长。 要是真有人搞黑幕,她就让爷爷给秦守撑腰! 见苏红鲤自信,秦守便更加不自信了。他很是忐忑地被苏红鲤拽了一路,东问西问,然后找到了能帮他们查询的人。 秦守想跑了。 他真怕对方给出了什么能戳穿他伪君子面目的理由。 他怕人讥讽他的平庸,贬低他的虚荣,嘲笑他的心机,为他的人生可悲地盖上公章,更害怕听见什么不好的理由后,好友对他怪异的目光。 他害怕现在的生活会因为一句话而毁掉,不知怎么的,他就是有这种感觉,这种心慌的感觉一时压过了他的愤怒,让他心中充满了退缩的冲动。 “要不还是算了,”他再次说,声音中带了几分恳求,“我们回去,其实考不上军校这也不是那么要紧,我可以考别的大学……” “不能就这么放弃!”苏红鲤大声说道,她永远自信满满,显得那么有底气,像一束阳光,可以给人光明,可以温暖人心,也可以刺痛别人的眼睛,可以灼伤别人的皮肤,但是唯独不会收敛自己的光芒。 “你今天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你知道秦守多努力吗?你知道上次大地震他救了多少人吗?他家世清白,为人善良,学习认真,更是从小就梦想着成为一名军人,你们凭什么不给他过政审?!” 她说话的时候底气很足,倒是惹得工作人员不敢大声说话了。 工作人员低声道了一句稍等,就开始查询。 底下,秦守拼命想甩开苏红鲤的手,但是怎么也挣脱不开。 他挣脱开了,苏红鲤便又握了上来,秦守并不敢弄伤她。 “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三番两次被人甩开手,苏红鲤也有点火了。 秦守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低下了头:“没,我就是有些心慌。” “心慌什么?”苏红鲤笑他,“咱行得端做得正,让他们尽管查!” 沈越觉得秦守有些不对,但是也没说什么。 一切以结果为重。 “找到了,”就在这时,工作人员的声音传了出来,“你叫秦守是?父亲秦继业,母亲唐婉……” 秦守一愣。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他瞪大眼睛问,“你们登记错了?我母亲叫林枫晚,不叫什么唐婉。” “没登记错,这是你的亲生父母。”工作人员看着档案,说道,“你在寒潮中出生,出生三天便失去了父母,之后被林女士领养,这都是有记录的。” 秦守闻言,恍若雷劈。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不是妈妈的孩子,虽然他长得并不像妈妈,脑子也笨,但是即使如此也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只会埋怨自己的智商。 妈妈说他长得像爸爸,姓氏是随爸爸起的,姐姐为妈妈和传说中的爸爸编造了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他不是亲生的。 “怎么可能,你开玩笑的?”秦守的声音颤抖,不可置信地紧盯着工作人员,“我怎么可能不是我妈的孩子,我从小我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她和我姐都是让着我的,从来没有把我落下啊。就是没东西吃了大家要一起挨饿,他们也会让我先吃饱,我五岁那年基地大地震,我嫌弃白粥不好吃闹脾气,我姐就离开基地冒着危险到处翻找废墟给我找我爱吃的自热小火锅和方便面,找到半夜才回来,那年她才十三岁!还有,还有啊,就是找到的东西她也没怎么吃,都留给我了。不仅吃,从小我的学习就是她教的,我在学校受委屈她第一时间赶过来给我出气……我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话说到最后,秦守的声音都在抖。 他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也不想接受! 他宁愿他政审不通过是因为道德败坏,也不想是这方面的原因! 其他两人也愣了,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时间面面相觑。 “是不是,搞错了?”苏红鲤低声又问了一遍。 下一秒,那噩梦般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没搞错。你的生父秦继业,在混乱期犯下抢劫强奸等罪行,不过那时候太混乱了,很多罪犯都逍遥法外了。他还有暴力倾向,强行占有你的母亲后便非打即骂。在你出生后的第三天,你的生母被他活活打死,秦继业畏罪潜逃,你被送到了孤儿院,后来由林枫晚林女士收养。” 说完,他补充了一句:“根据规定,亲生父母有刑事案底的,军校不予录用。” 第203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七) 提交完材料之后,秦守就闲了下来。 他开始继续寻找他的天赋。 他其实还是有点恐惧的,生平自己的天赋点在诸如“舌头能够着鼻尖”或者“擅长用脚趾吃饭”这种奇葩的技能上。 为此他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不过好在,他要进入军校了,点了这种奇怪的天赋也没什么。 秦守等着各大军校分数线和政审结果下来。 不出意外还是要出点意外的,他的政审没过。 “没过?为什么没过?”秦守不敢相信这个结果! 他的母亲是造福人类的大科学家,他的姐姐是人尽皆知的天才,他这辈子也没干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为什么政审过不了? 知道他政审没过,苏红鲤比他还愤怒。 “搞什么啊,他们怎么能这样!走,我带你去找他们!”说着,她拉着秦守就要走! 秦守跟她走了,沈越也跟了上来。 他,卢影安,苏红鲤,秦守,虽然不是一个阶级,但是因为考上了一个高中,这些年竟然也慢慢玩到了一块。 此时,见小伙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几人便都跟过来要给秦守撑场子。 一开始,秦守很生气。 但是走着走着,他又开始心慌。 他想,不会自己抗震救灾时的作秀被人看出来了?有人看出来他不是真心舍己救人,而是为了名声,为了升入高校,觉得他心术不正,所以才不录取他? 这个猜测很荒谬,但是秦守就是越想越觉得有理。 渐渐地,他的心也开始打鼓。 “要不你们回去,我自己打个电话问问就行。”秦守心怀忐忑地劝道。 如果是因为这么让人难堪的理由……他也不是不能认,但是他还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别怕,有我在,我看谁敢欺负你!”苏红鲤看着秦守,胸膛拍得梆梆响。 她爷爷是什么等级的官儿她不知道,反正每个见她爷爷的人都得恭恭敬敬叫上一声老首长。 要是真有人搞黑幕,她就让爷爷给秦守撑腰! 见苏红鲤自信,秦守便更加不自信了。他很是忐忑地被苏红鲤拽了一路,东问西问,然后找到了能帮他们查询的人。 秦守想跑了。 他真怕对方给出了什么能戳穿他伪君子面目的理由。 他怕人讥讽他的平庸,贬低他的虚荣,嘲笑他的心机,为他的人生可悲地盖上公章,更害怕听见什么不好的理由后,好友对他怪异的目光。 他害怕现在的生活会因为一句话而毁掉,不知怎么的,他就是有这种感觉,这种心慌的感觉一时压过了他的愤怒,让他心中充满了退缩的冲动。 “要不还是算了,”他再次说,声音中带了几分恳求,“我们回去,其实考不上军校这也不是那么要紧,我可以考别的大学……” “不能就这么放弃!”苏红鲤大声说道,她永远自信满满,显得那么有底气,像一束阳光,可以给人光明,可以温暖人心,也可以刺痛别人的眼睛,可以灼伤别人的皮肤,但是唯独不会收敛自己的光芒。 “你今天必须给我们一个说法!你知道秦守多努力吗?你知道上次大地震他救了多少人吗?他家世清白,为人善良,学习认真,更是从小就梦想着成为一名军人,你们凭什么不给他过政审?!” 她说话的时候底气很足,倒是惹得工作人员不敢大声说话了。 工作人员低声道了一句稍等,就开始查询。 底下,秦守拼命想甩开苏红鲤的手,但是怎么也挣脱不开。 他挣脱开了,苏红鲤便又握了上来,秦守并不敢弄伤她。 “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三番两次被人甩开手,苏红鲤也有点火了。 秦守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低下了头:“没,我就是有些心慌。” “心慌什么?”苏红鲤笑他,“咱行得端做得正,让他们尽管查!” 沈越觉得秦守有些不对,但是也没说什么。 一切以结果为重。 “找到了,”就在这时,工作人员的声音传了出来,“你叫秦守是?父亲秦继业,母亲唐婉……” 秦守一愣。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他瞪大眼睛问,“你们登记错了?我母亲叫林枫晚,不叫什么唐婉。” “没登记错,这是你的亲生父母。”工作人员看着档案,说道,“你在寒潮中出生,出生三天便失去了父母,之后被林女士领养,这都是有记录的。” 秦守闻言,恍若雷劈。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不是妈妈的孩子,虽然他长得并不像妈妈,脑子也笨,但是即使如此也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只会埋怨自己的智商。 妈妈说他长得像爸爸,姓氏是随爸爸起的,姐姐为妈妈和传说中的爸爸编造了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他不是亲生的。 “怎么可能,你开玩笑的?”秦守的声音颤抖,不可置信地紧盯着工作人员,“我怎么可能不是我妈的孩子,我从小我们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她和我姐都是让着我的,从来没有把我落下啊。就是没东西吃了大家要一起挨饿,他们也会让我先吃饱,我五岁那年基地大地震,我嫌弃白粥不好吃闹脾气,我姐就离开基地冒着危险到处翻找废墟给我找我爱吃的自热小火锅和方便面,找到半夜才回来,那年她才十三岁!还有,还有啊,就是找到的东西她也没怎么吃,都留给我了。不仅吃,从小我的学习就是她教的,我在学校受委屈她第一时间赶过来给我出气……我怎么可能不是亲生的!” 话说到最后,秦守的声音都在抖。 他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也不想接受! 他宁愿他政审不通过是因为道德败坏,也不想是这方面的原因! 其他两人也愣了,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时间面面相觑。 “是不是,搞错了?”苏红鲤低声又问了一遍。 下一秒,那噩梦般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没搞错。你的生父秦继业,在混乱期犯下抢劫强奸等罪行,不过那时候太混乱了,很多罪犯都逍遥法外了。他还有暴力倾向,强行占有你的母亲后便非打即骂。在你出生后的第三天,你的生母被他活活打死,秦继业畏罪潜逃,你被送到了孤儿院,后来由林枫晚林女士收养。” 说完,他补充了一句:“根据规定,亲生父母有刑事案底的,军校不予录用。” 第204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八) 秦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只知道自己像是游魂一样飘回了家,意识仿佛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回了家,他坐在沙发上就开始发呆。 母亲在家,但是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事说出来。 这三年来为了寻找适合他的,他有天赋的职业,母亲拒绝了好几次第二研究所那边发过来的邀请,只等着他考上大学再去动身。 而这三年,他可谓是能试过的兴趣爱好都试过了,甚至他还有一些突发奇想的想法,比如自己是不是适合当杀手之类的,但是经过验证无一失败。 他不在这些上有任何天赋,剩下的没实验的那些东西,已经脱离了正常人需要的常规技能,便是寻找到了,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大用。 就这样,母亲也没有对他抱怨过一句,也没有对他失望,而是继续陪他去寻找。 这也是他没有怀疑过自己身世,反倒是越长大越相信的最重要的理由,因为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下,他永远是被爱的那一个。 这一点对秦守来说不是很难接受,因为血缘不能成为他和家里人感情的阻碍。 但是另一点—— 心中唯一的出路被堵死,他该怎么自救? 他清楚自己的资质平庸,就算不清楚,经过这么多年的打击也该清楚了。资质平庸代表着如果他选择其他专业,完全不可能取得什么好成绩,想要出人头地,要么卖力气,要么卖命。 在所有卖命又卖力气的行业里,前途最光明的就是成为军人,也是他一早给自己定好的目标。 他一直在为此努力,做了万全的准备,自认为哪怕混不出什么名堂也不会差到哪去。 却不想,这个目标还没开始就被终结。 就这样放弃了吗? 秦守不甘心。 或许他该做出妥协,乖乖去报考个别的大学。可是妥协了这次,那下一次呢? 他尚且还年轻,在最年轻气盛的时候都不能坚持自己的路,等随着年龄增长,生活重担上身,他哪又有可能再为自己博取一个像样的未来? 他打开电视,一个一个台换着。 终于,换到一个台的时候,他的动作停下。 [中亚地区再起冲突,战火或可蔓延至我国边境。] [东非地区爆发大规模瘟疫,鹰国以援助为由驻军东非。] [富士山爆发,日本岛沉没。鹰国拒绝接收超九成的小日子难民,我国或将迎来百万难民涌入……] 一条条,一件件。不管是在天灾之前还是天灾之中,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和平。 之所以人们觉得战争距离他们遥远,不过是有人在替他们负重前行。 秦守把那几条新闻反复地看,心中做下了决定。 他能让国家为他破例一次,也能让国家为他破例两次。 如果拼过之后还不行他也许会算了,但他现在还年轻,趁着年轻不拿命去全力拼一把,而是看见困难就放弃的话,恐怕到死他都会合不上眼睛。 这一天他没有出去,而是开始笨拙地跟着电视学做菜炒菜,好不容易做出个三菜一汤,味道还行。 做完了菜,他又开始觉得茫然,觉得恐慌,心中忐忑着,脊背也逐渐绷紧。 终于,母亲回来,他低下头去看自己鞋尖,心脏咚咚跳着,怎么也不敢抬头。 “饭你做的?” 他听见母亲惊讶的声音。 他能想象到她脸上吃惊的表情,却无心思考这些,只是胡乱点了点头。 他们开始吃饭,他依旧心不在焉。 嘴巴尝试张了好几次都没办法开口,因为他妈真的不欠他什么,而他接下来想说的话,对一个母亲来说却十分残忍。 但是,他还是说了。 吃完饭,洗完碗,他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母亲还在。 她坐在沙发上,侧着身子静静等着他,似乎是早就知道他有什么事一样。 也是,他的演技恐怕也拙劣透了。 心中不由懊恼,但是他还是鼓起勇气,试图让声音大一点:“妈,我想去援非战场……” 只是,到后来声音便越来越小,几乎听不见。 “你说什么?” 他听见母亲这样问。 他依旧不敢抬头,咬着牙,声音大了一点:“妈,我想去援非战场当志愿者!” 声音终于大了,说完后他没感到轻松,反而心情更沉重了。 不知怎么,他又有点想哭,但是他憋了回去,像是生平母亲不答应一般,他低着头就开始疯狂输出自己的想法: “我知道这很突然,也知道这很危险,但是我不甘心……” 他一点一滴地诉说着自己的理由,诉说了自己的理想,诉说着自己现实的落差,诉说着自己是怎样的不甘心,诉说着自己的未来,似乎想要把心里的委屈都一次性倾泻干净。等一切都说完,他有些口干舌燥,仔细一看光是这一通废话就说了10多分钟。 说完,他又低下了头。 他知道他有理想,有期望,希望自己拥有不平凡的人生,可这和母亲有什么关系呢?对方凭什么要为他的梦想买单,要忍受着一次次的担惊受怕,甚至忍受着生死离别之苦? 他很自私。 秦守的拳头捏紧,说完就不再说话了。 而林枫晚听完…… “就这?”她轻声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考军校但是考不上,所以想去当志愿者做贡献?” 秦守点了点头,他没说政审没过,只说自己的分不够。 他并不想戳破那层美好的谎言。 但是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对母亲这么轻描淡写说了出来,他还是有点难受。 明明已经做好为之去死的准备了,这对母亲来说还是算不上什么吗? 而林枫晚……她确实有些哭笑不得。 上次地震救灾看秦守那个惨样她没好意思说,但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孩子脑子还没转过弯来。 “我说秦守,你以为你妈是谁啊?”林枫晚想笑,又觉得不太尊重孩子,只能用带着笑意的声音感慨,“上次没说是你都做完了我不好打击你,但是这一次……秦守,你以为你妈是谁啊?” 秦守抬头,迷茫地看着她。 她知道啊,他妈是天才,是科学家,是全人类的救世主,有什么问题吗? 见他这个表情,林枫晚也收敛了笑容。 她忽然意识到秦守对他们家的地位认知不太够,以至于遇到什么事都想着自己扛,哪怕是拿命去拼。 第204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八) 秦守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只知道自己像是游魂一样飘回了家,意识仿佛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回了家,他坐在沙发上就开始发呆。 母亲在家,但是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事说出来。 这三年来为了寻找适合他的,他有天赋的职业,母亲拒绝了好几次第二研究所那边发过来的邀请,只等着他考上大学再去动身。 而这三年,他可谓是能试过的兴趣爱好都试过了,甚至他还有一些突发奇想的想法,比如自己是不是适合当杀手之类的,但是经过验证无一失败。 他不在这些上有任何天赋,剩下的没实验的那些东西,已经脱离了正常人需要的常规技能,便是寻找到了,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大用。 就这样,母亲也没有对他抱怨过一句,也没有对他失望,而是继续陪他去寻找。 这也是他没有怀疑过自己身世,反倒是越长大越相信的最重要的理由,因为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下,他永远是被爱的那一个。 这一点对秦守来说不是很难接受,因为血缘不能成为他和家里人感情的阻碍。 但是另一点—— 心中唯一的出路被堵死,他该怎么自救? 他清楚自己的资质平庸,就算不清楚,经过这么多年的打击也该清楚了。资质平庸代表着如果他选择其他专业,完全不可能取得什么好成绩,想要出人头地,要么卖力气,要么卖命。 在所有卖命又卖力气的行业里,前途最光明的就是成为军人,也是他一早给自己定好的目标。 他一直在为此努力,做了万全的准备,自认为哪怕混不出什么名堂也不会差到哪去。 却不想,这个目标还没开始就被终结。 就这样放弃了吗? 秦守不甘心。 或许他该做出妥协,乖乖去报考个别的大学。可是妥协了这次,那下一次呢? 他尚且还年轻,在最年轻气盛的时候都不能坚持自己的路,等随着年龄增长,生活重担上身,他哪又有可能再为自己博取一个像样的未来? 他打开电视,一个一个台换着。 终于,换到一个台的时候,他的动作停下。 [中亚地区再起冲突,战火或可蔓延至我国边境。] [东非地区爆发大规模瘟疫,鹰国以援助为由驻军东非。] [富士山爆发,日本岛沉没。鹰国拒绝接收超九成的小日子难民,我国或将迎来百万难民涌入……] 一条条,一件件。不管是在天灾之前还是天灾之中,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和平。 之所以人们觉得战争距离他们遥远,不过是有人在替他们负重前行。 秦守把那几条新闻反复地看,心中做下了决定。 他能让国家为他破例一次,也能让国家为他破例两次。 如果拼过之后还不行他也许会算了,但他现在还年轻,趁着年轻不拿命去全力拼一把,而是看见困难就放弃的话,恐怕到死他都会合不上眼睛。 这一天他没有出去,而是开始笨拙地跟着电视学做菜炒菜,好不容易做出个三菜一汤,味道还行。 做完了菜,他又开始觉得茫然,觉得恐慌,心中忐忑着,脊背也逐渐绷紧。 终于,母亲回来,他低下头去看自己鞋尖,心脏咚咚跳着,怎么也不敢抬头。 “饭你做的?” 他听见母亲惊讶的声音。 他能想象到她脸上吃惊的表情,却无心思考这些,只是胡乱点了点头。 他们开始吃饭,他依旧心不在焉。 嘴巴尝试张了好几次都没办法开口,因为他妈真的不欠他什么,而他接下来想说的话,对一个母亲来说却十分残忍。 但是,他还是说了。 吃完饭,洗完碗,他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母亲还在。 她坐在沙发上,侧着身子静静等着他,似乎是早就知道他有什么事一样。 也是,他的演技恐怕也拙劣透了。 心中不由懊恼,但是他还是鼓起勇气,试图让声音大一点:“妈,我想去援非战场……” 只是,到后来声音便越来越小,几乎听不见。 “你说什么?” 他听见母亲这样问。 他依旧不敢抬头,咬着牙,声音大了一点:“妈,我想去援非战场当志愿者!” 声音终于大了,说完后他没感到轻松,反而心情更沉重了。 不知怎么,他又有点想哭,但是他憋了回去,像是生平母亲不答应一般,他低着头就开始疯狂输出自己的想法: “我知道这很突然,也知道这很危险,但是我不甘心……” 他一点一滴地诉说着自己的理由,诉说了自己的理想,诉说着自己现实的落差,诉说着自己是怎样的不甘心,诉说着自己的未来,似乎想要把心里的委屈都一次性倾泻干净。等一切都说完,他有些口干舌燥,仔细一看光是这一通废话就说了10多分钟。 说完,他又低下了头。 他知道他有理想,有期望,希望自己拥有不平凡的人生,可这和母亲有什么关系呢?对方凭什么要为他的梦想买单,要忍受着一次次的担惊受怕,甚至忍受着生死离别之苦? 他很自私。 秦守的拳头捏紧,说完就不再说话了。 而林枫晚听完…… “就这?”她轻声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考军校但是考不上,所以想去当志愿者做贡献?” 秦守点了点头,他没说政审没过,只说自己的分不够。 他并不想戳破那层美好的谎言。 但是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对母亲这么轻描淡写说了出来,他还是有点难受。 明明已经做好为之去死的准备了,这对母亲来说还是算不上什么吗? 而林枫晚……她确实有些哭笑不得。 上次地震救灾看秦守那个惨样她没好意思说,但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孩子脑子还没转过弯来。 “我说秦守,你以为你妈是谁啊?”林枫晚想笑,又觉得不太尊重孩子,只能用带着笑意的声音感慨,“上次没说是你都做完了我不好打击你,但是这一次……秦守,你以为你妈是谁啊?” 秦守抬头,迷茫地看着她。 她知道啊,他妈是天才,是科学家,是全人类的救世主,有什么问题吗? 见他这个表情,林枫晚也收敛了笑容。 她忽然意识到秦守对他们家的地位认知不太够,以至于遇到什么事都想着自己扛,哪怕是拿命去拼。 第205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九) 这样做有好处有坏处,好处是他能得到更多的锻炼,他做每一件事都会用最大的努力,因为他觉得,一旦他停下脚步,脚底便会是万丈深渊。 但是坏处……那就是一点小事就想着拿命去拼。 “秦守,我不能左右你进入军校后拿的名次,也不能左右你日后进哪个部队,一切要看你自己。如果你训练不合格,还要被我硬塞进哪里的话,那便是对战士们的不负责。但是啊秦守,如果你只是想进入哪个军校的话,你完全可以和我说。你妈妈这么多年辛苦下来,这点人脉我还是有的。若是他们因为什么缘故卡你,妈妈去和他们打招呼。上头的人可能不认识你,但他们不会不认识妈妈,单凭着妈妈做出的贡献,他们也会卖妈妈一个面子的。” 秦守微怔。 什么意思? 是说他不用去拼命也能进入军校?哪怕政审有问题? 可是他明明查过,政审不通过不能进入军校,他能想到唯一的出路就是拿命去拼,拼一个荣誉加身,拼一个舆论压制,让对方再次对他破格录取。 林枫晚也沉默了。 世界的真相对一个孩子来说还是有些残忍,世界看似秉公执法,但是特权也无处不在。 哪怕是很多犯罪行为,决定法院处罚的也不是事情严重与否,而是社会影响性。 秦守总担心他一不留神就会被落下,就会成为普通人,就会一处妥协处处妥协,所以从来都不敢放松。 而这一切,老实说在这之前林枫晚并没有发现。 她只以为这个孩子在为自己没有天赋而自卑,做好事更多的是获得别人的认可,而不是为了上重点高中。 因为,身为她的孩子,无论是秦守想进重点高中还是重点大学对她来说也就是打个招呼的事,哪怕他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从不学习的废物,也会有许多重点大学愿意看在她的面子上捏着鼻子给秦守一张毕业证。 包括以后工作……秦守如果不努力,在他这一代是可能完成身份降级,但是林枫晚这个母亲的初始阶级太高,所以如果她愿意帮扶的话就算降秦守也降不到哪儿去。 他甚至不用担心没了母亲自己会像普通人一样在灾难面前流离失所,会活活饿死……遇上灾难,光是林枫晚的身份就可以让国家在危险的时候多分派一队人手去对他展开专门的救援,无论林枫晚是生是死。 所以她有时候会觉得秦守太累,觉得他放松一点,做个普通人也没什么。 因为她知道,秦守只要不主动惹事,有她这个做母亲的在,他人生的下限就低不到哪儿去。 但是这傻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以前早出晚归,很少管家里的事,秦守早已习惯了有什么事自己默默扛着,有什么大的负面情绪基本不会和林枫晚说。 他知道林枫晚是科学家,是救世主,但遇到事了也从来没想到母亲可以帮自己的忙。他不是不想这么干,是完全没意识到可以这么干。他无法理解这个身份代表什么,他把这个身份当成一种标识,一种荣誉,却想不到这种荣誉都能带来什么。大概他能想到的,也就是名垂青史,被人尊敬,上街吃饭不用钱之类的了? 这种思想……倒也不能说愚蠢,只能说平庸。他无法把一件事的不同方面联系在一起,世界在他眼里是单向性的。 秦守半生都被困在这两个字里,到头来还是中了思维的陷阱。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在身份家境上,并不平庸…… “这样,援非的事咱们先放一放,那边太危险了,你这样一没有练过二也不知道什么医疗知识的孩子去不适合,”为了不打击秦守的自尊心,林枫晚斟酌着开口,“你想去哪个军校告诉妈,妈看看能不能找上头的人说说。要是上头的人解决不了妈就去找首长谈一谈,上头那么多官,总有一个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你也别高兴太早,军校的名额妈可以帮你弄,但是里面的事妈可管不了。到时候送你进去,如果你不合格是照样会被踢出来的,这点无可置疑。” 她说完,秦守已经完全呆住了。 他做了这么久的思想建设,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做好了用性命拼一个前程的准备,就这还不一定能成。但他纠结了这么久的事,结果在他妈眼里也就是找个人聊个天就能解决的? 秦守想到了小时候基地负责人亲自上门邀请妈妈回去研究,想到了妈妈在学前班发了一通火,第二天学校就换了老师,想到换的丁小满老师跟了他整整九年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一直是他的班主任,想到了那极寒过后的,母亲领养的对地震拥有敏锐嗅觉的长官,想到了自己过去忽略的许许多多…… 他真傻,真的。 这么多事件发生在他身边他都能视而不见,以至于遇到事了他都不知道要寻求家里人的帮助。 因为他觉得即使母亲也会无能为力,知道这个事儿的原因后还会更加痛苦。 现在知道原来一直困扰自己的,在母亲眼里不值一提后,他的心情没有变好,反而多了股荒谬。 “如果您一句话就能解决这些问题,那我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秦守感觉自己很可笑。 他的思量,他的努力,他的担忧,包括以前自以为是的种种付出,仿佛都成了一个笑话。 “自然是为了你能有一个好前程,对自己的未来可以有更多选择的空间。”林枫晚回答他,“你不是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吗?” “可是如果我的努力你一句话就能做到,那它还有什么意义?”秦守问。 “意义就在,你用这些努力证明了你并不平庸。”林枫晚想了想,认真看向他,“明知不可为却会不断向命运挑战的人,哪怕一时受挫也不会永庸下去;真正平庸的人,是那种试都没试过就屈服于命运,在自我否定下把自己的过错都推给命运不公的人。 你妈妈我也是有节操的,如果你今天是个不思进取,整天知道吃喝玩乐,把所有的过错都归于自己智商,并因此心安理得放纵自己的人,任凭你怎么求我,我都不会给你开这个后门的。 而且,如果你还对此耿耿于怀,那就好好学好好做。妈妈可以明确告诉你,军队这些地方妈妈插不上手,接下来你需要完全靠自己。这样说,你有开心一点吗?” 第205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二九) 这样做有好处有坏处,好处是他能得到更多的锻炼,他做每一件事都会用最大的努力,因为他觉得,一旦他停下脚步,脚底便会是万丈深渊。 但是坏处……那就是一点小事就想着拿命去拼。 “秦守,我不能左右你进入军校后拿的名次,也不能左右你日后进哪个部队,一切要看你自己。如果你训练不合格,还要被我硬塞进哪里的话,那便是对战士们的不负责。但是啊秦守,如果你只是想进入哪个军校的话,你完全可以和我说。你妈妈这么多年辛苦下来,这点人脉我还是有的。若是他们因为什么缘故卡你,妈妈去和他们打招呼。上头的人可能不认识你,但他们不会不认识妈妈,单凭着妈妈做出的贡献,他们也会卖妈妈一个面子的。” 秦守微怔。 什么意思? 是说他不用去拼命也能进入军校?哪怕政审有问题? 可是他明明查过,政审不通过不能进入军校,他能想到唯一的出路就是拿命去拼,拼一个荣誉加身,拼一个舆论压制,让对方再次对他破格录取。 林枫晚也沉默了。 世界的真相对一个孩子来说还是有些残忍,世界看似秉公执法,但是特权也无处不在。 哪怕是很多犯罪行为,决定法院处罚的也不是事情严重与否,而是社会影响性。 秦守总担心他一不留神就会被落下,就会成为普通人,就会一处妥协处处妥协,所以从来都不敢放松。 而这一切,老实说在这之前林枫晚并没有发现。 她只以为这个孩子在为自己没有天赋而自卑,做好事更多的是获得别人的认可,而不是为了上重点高中。 因为,身为她的孩子,无论是秦守想进重点高中还是重点大学对她来说也就是打个招呼的事,哪怕他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从不学习的废物,也会有许多重点大学愿意看在她的面子上捏着鼻子给秦守一张毕业证。 包括以后工作……秦守如果不努力,在他这一代是可能完成身份降级,但是林枫晚这个母亲的初始阶级太高,所以如果她愿意帮扶的话就算降秦守也降不到哪儿去。 他甚至不用担心没了母亲自己会像普通人一样在灾难面前流离失所,会活活饿死……遇上灾难,光是林枫晚的身份就可以让国家在危险的时候多分派一队人手去对他展开专门的救援,无论林枫晚是生是死。 所以她有时候会觉得秦守太累,觉得他放松一点,做个普通人也没什么。 因为她知道,秦守只要不主动惹事,有她这个做母亲的在,他人生的下限就低不到哪儿去。 但是这傻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以前早出晚归,很少管家里的事,秦守早已习惯了有什么事自己默默扛着,有什么大的负面情绪基本不会和林枫晚说。 他知道林枫晚是科学家,是救世主,但遇到事了也从来没想到母亲可以帮自己的忙。他不是不想这么干,是完全没意识到可以这么干。他无法理解这个身份代表什么,他把这个身份当成一种标识,一种荣誉,却想不到这种荣誉都能带来什么。大概他能想到的,也就是名垂青史,被人尊敬,上街吃饭不用钱之类的了? 这种思想……倒也不能说愚蠢,只能说平庸。他无法把一件事的不同方面联系在一起,世界在他眼里是单向性的。 秦守半生都被困在这两个字里,到头来还是中了思维的陷阱。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在身份家境上,并不平庸…… “这样,援非的事咱们先放一放,那边太危险了,你这样一没有练过二也不知道什么医疗知识的孩子去不适合,”为了不打击秦守的自尊心,林枫晚斟酌着开口,“你想去哪个军校告诉妈,妈看看能不能找上头的人说说。要是上头的人解决不了妈就去找首长谈一谈,上头那么多官,总有一个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你也别高兴太早,军校的名额妈可以帮你弄,但是里面的事妈可管不了。到时候送你进去,如果你不合格是照样会被踢出来的,这点无可置疑。” 她说完,秦守已经完全呆住了。 他做了这么久的思想建设,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做好了用性命拼一个前程的准备,就这还不一定能成。但他纠结了这么久的事,结果在他妈眼里也就是找个人聊个天就能解决的? 秦守想到了小时候基地负责人亲自上门邀请妈妈回去研究,想到了妈妈在学前班发了一通火,第二天学校就换了老师,想到换的丁小满老师跟了他整整九年整个义务教育阶段一直是他的班主任,想到了那极寒过后的,母亲领养的对地震拥有敏锐嗅觉的长官,想到了自己过去忽略的许许多多…… 他真傻,真的。 这么多事件发生在他身边他都能视而不见,以至于遇到事了他都不知道要寻求家里人的帮助。 因为他觉得即使母亲也会无能为力,知道这个事儿的原因后还会更加痛苦。 现在知道原来一直困扰自己的,在母亲眼里不值一提后,他的心情没有变好,反而多了股荒谬。 “如果您一句话就能解决这些问题,那我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秦守感觉自己很可笑。 他的思量,他的努力,他的担忧,包括以前自以为是的种种付出,仿佛都成了一个笑话。 “自然是为了你能有一个好前程,对自己的未来可以有更多选择的空间。”林枫晚回答他,“你不是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吗?” “可是如果我的努力你一句话就能做到,那它还有什么意义?”秦守问。 “意义就在,你用这些努力证明了你并不平庸。”林枫晚想了想,认真看向他,“明知不可为却会不断向命运挑战的人,哪怕一时受挫也不会永庸下去;真正平庸的人,是那种试都没试过就屈服于命运,在自我否定下把自己的过错都推给命运不公的人。 你妈妈我也是有节操的,如果你今天是个不思进取,整天知道吃喝玩乐,把所有的过错都归于自己智商,并因此心安理得放纵自己的人,任凭你怎么求我,我都不会给你开这个后门的。 而且,如果你还对此耿耿于怀,那就好好学好好做。妈妈可以明确告诉你,军队这些地方妈妈插不上手,接下来你需要完全靠自己。这样说,你有开心一点吗?” 第206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三十) 秦守并没有开心一点。 事后他和小伙伴们说了这件事,小伙伴们的反应很平静,好像这是什么理所当然的东西一样。 这让秦守愈发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 想到从此就要和从小到大的小伙伴分开,秦守心中有些伤感。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看着眼前的沈越,秦守忍不住说,“你的背景调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咱们一起上军校,多少是个照应。” 沈越看着他,笑着摇了摇头。 “不了,”他说,“现在当兵太危险了,末日解决了,这世界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打起来了。我这条命,是我爸妈,我爷爷三个人的命换来的。我身上背着三条人命呢,可不敢用自己的安危开玩笑。哪怕是为了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个人记着,我也得保护好自己。” 秦守看着他,从没意识到他们两个的差距是如此之大。 他之前一直以为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差距只要成绩,从未觉得自己得到的那些东西有什么不对。 也没有去刻意顾虑谁的心情。 因为他觉得,他有的大家都有。 现在想起来—— “我以前是不是很讨厌?一直在那无意识地炫耀,从来不顾虑他人的感受……”秦守问,“反正都毕业了,以后还能不能见到都不一定,你就告诉我?” 沈越声音顿住。 “说实话的话……是有那么一点讨厌,”沈越说,“开始就很让人讨厌啊,明明自己有那么好的条件,但是总是不知足。在别人都饿肚子的时候你嫌弃饭菜难吃,在饿死很多人的冬天过后你拿好东西去喂狗。明明知道同学大多数家里都有亲人逝世,却还在炫耀式地抱怨自己的家人…… 整天一副隐忍痛苦的模样,好像谁给了委屈似的,谁敢给你委屈啊?当面说你一顿的老师第二天就被辞退了,牵来一条狗逼的校长改了校规……就这样你还不满意,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天才的脑袋。我都不知道你在不满意些什么,你又不是生成了智障,仅仅是自己没有那么聪明就整成这个模样,碍眼死了。只要我爸妈,我爷爷他们中有一个人能活过来,我宁愿自己天天只能考0分,变成痴呆也无所谓。但是他们回不来啊……明明你是令全班人都羡慕的对象,却还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真是碍眼啊。” “果然……”秦守露出苦笑。 “不过,后来倒是改观了不少。”沈越又说道,“明明有那么好的家境,却还整天跟个拼命三郎似的努力学习;明明从小应该娇生惯养,地震来临的时候却能为了救和你没关系的人咬牙坚持,吃着别人忍不了的苦,哪怕受伤也没有心安理得地休息,而是继续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现在,以你的身份如果你想怎么活都不会有人阻拦,哪怕是余生吃吃喝喝当个纨绔二代也不会有人嘲讽,但是你却选择了在这个关头报考军校…… 其实平时仔细看也能看出来你没把自己的身份放在心上,也没对着其他同学产生过什么优越感。细数的话你优点还是挺多的,只不过以前这些优点都会被我选择性忽略,直到我开始放下对你的偏见后才开始发觉。说到底还是我自己先以己度人了,所以才会觉得你处处碍眼。” 说到这儿,沈越脸上也露出苦笑。 以前把秦守当作不知天高地厚的二代少爷,处处不顺眼,总觉得自己是隐忍的正义的主角,到头来却发现小人竟是他自己。 秦守有些心虚:他做这些纯粹是对自己家没什么概念,而不是沈越说的那么高尚。 但是他也没有解释。 做都做了,不是吗? 圣人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那我走啦?”秦守聚会的最后,秦守向朋友们告别。 同一个学前班同一个小学初中高中,互相之间相识了十多年的朋友们,今后就要各奔东西了。 开学了,秦守进入了他想去的学校。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他没进来时,拼命想通过后门进来,凭借后门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进来了,他又开始心虚起来,不想让人知道他是走后门的。 大家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来的,就他是走后门的,天然弱了别人一个等级。 于是他更加努力了。 虽然知道自己有底气学不好也能后半生无忧,但是他也不想现在被人议论。 就这样,他在这所学校里待了三年。 秦守终于发现自己的特长了。 当他再一次拿到第一名的成绩后,他看着排名,笑出了眼泪来。 这一次,他不是在学前班里和一群四五岁的孩子比第一,也不是在那种全班有二十多个第一的考试里成为了其中之一。他这一次面对的都是精英,是国家的精挑细选出来的飞行员,他的训练考核成绩,在里面拿了第一。 原来,他擅长开飞机。 无论是私人飞机还是空军战斗机,只要他听一遍操作要领就能记住,并且从未出过错。 他并不聪明的脑袋在这上头变得格外灵活,他也享受那种开着飞机在天上翱翔的感觉。 二十二年,他用整整二十二年找到了这个答案。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发掘这项天赋很难很难。哪怕是天灾前的世界,能摸进飞机驾驶室的人也寥寥无几,更何况是在天灾后,机场大面积废弃,民用飞机停机。如果不是他拼命混进了军校,幸运的各方面体质都符合了条件,然后瞎猫碰上死耗子地报考了看起来不太费脑子的空军专业,他这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知道自己擅长的东西。 妈妈说的是真的啊,哪怕是平庸如他,只要换在合适的位置上,也能绽放出夺目的光。他当不了老师眼中最优秀的学生,但是他可以争取当国家最优秀的飞行员。 他可以不接受自己的平庸,可以成为妈妈的骄傲,甚至可以像妈妈一样成为全国人的英雄。 找到了自己擅长的东西,秦守觉得自己身上的枷锁终于脱落了。 他是如此感激自己过去的努力,感激自己过去的不认命。 但凡过去的哪一刻他彻底接受了自己的平庸,他今天都不会站在这里。 秦守在军队服役了三年。 这三年里,作为空军机关里最优秀的飞行员,他以夺目的成绩取得了所有人的认同。 他重新变得自信起来了。 没有人会再拿他的出身说事,每个人见到他后都会发自内心的赞叹,在他提到自己的母亲时,他们也会发自内心地对他的母亲羡慕,羡慕她有个如此优秀的孩子。 三年后,位于澳洲的第七研究所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研究进度往前推进了一大截。全球开始在各国召集飞行员进行集训,为了计划的完成做准备。 秦守也报名了。 第206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三十) 秦守并没有开心一点。 事后他和小伙伴们说了这件事,小伙伴们的反应很平静,好像这是什么理所当然的东西一样。 这让秦守愈发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 想到从此就要和从小到大的小伙伴分开,秦守心中有些伤感。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看着眼前的沈越,秦守忍不住说,“你的背景调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咱们一起上军校,多少是个照应。” 沈越看着他,笑着摇了摇头。 “不了,”他说,“现在当兵太危险了,末日解决了,这世界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打起来了。我这条命,是我爸妈,我爷爷三个人的命换来的。我身上背着三条人命呢,可不敢用自己的安危开玩笑。哪怕是为了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个人记着,我也得保护好自己。” 秦守看着他,从没意识到他们两个的差距是如此之大。 他之前一直以为自己和其他同学的差距只要成绩,从未觉得自己得到的那些东西有什么不对。 也没有去刻意顾虑谁的心情。 因为他觉得,他有的大家都有。 现在想起来—— “我以前是不是很讨厌?一直在那无意识地炫耀,从来不顾虑他人的感受……”秦守问,“反正都毕业了,以后还能不能见到都不一定,你就告诉我?” 沈越声音顿住。 “说实话的话……是有那么一点讨厌,”沈越说,“开始就很让人讨厌啊,明明自己有那么好的条件,但是总是不知足。在别人都饿肚子的时候你嫌弃饭菜难吃,在饿死很多人的冬天过后你拿好东西去喂狗。明明知道同学大多数家里都有亲人逝世,却还在炫耀式地抱怨自己的家人…… 整天一副隐忍痛苦的模样,好像谁给了委屈似的,谁敢给你委屈啊?当面说你一顿的老师第二天就被辞退了,牵来一条狗逼的校长改了校规……就这样你还不满意,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天才的脑袋。我都不知道你在不满意些什么,你又不是生成了智障,仅仅是自己没有那么聪明就整成这个模样,碍眼死了。只要我爸妈,我爷爷他们中有一个人能活过来,我宁愿自己天天只能考0分,变成痴呆也无所谓。但是他们回不来啊……明明你是令全班人都羡慕的对象,却还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真是碍眼啊。” “果然……”秦守露出苦笑。 “不过,后来倒是改观了不少。”沈越又说道,“明明有那么好的家境,却还整天跟个拼命三郎似的努力学习;明明从小应该娇生惯养,地震来临的时候却能为了救和你没关系的人咬牙坚持,吃着别人忍不了的苦,哪怕受伤也没有心安理得地休息,而是继续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现在,以你的身份如果你想怎么活都不会有人阻拦,哪怕是余生吃吃喝喝当个纨绔二代也不会有人嘲讽,但是你却选择了在这个关头报考军校…… 其实平时仔细看也能看出来你没把自己的身份放在心上,也没对着其他同学产生过什么优越感。细数的话你优点还是挺多的,只不过以前这些优点都会被我选择性忽略,直到我开始放下对你的偏见后才开始发觉。说到底还是我自己先以己度人了,所以才会觉得你处处碍眼。” 说到这儿,沈越脸上也露出苦笑。 以前把秦守当作不知天高地厚的二代少爷,处处不顺眼,总觉得自己是隐忍的正义的主角,到头来却发现小人竟是他自己。 秦守有些心虚:他做这些纯粹是对自己家没什么概念,而不是沈越说的那么高尚。 但是他也没有解释。 做都做了,不是吗? 圣人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那我走啦?”秦守聚会的最后,秦守向朋友们告别。 同一个学前班同一个小学初中高中,互相之间相识了十多年的朋友们,今后就要各奔东西了。 开学了,秦守进入了他想去的学校。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他没进来时,拼命想通过后门进来,凭借后门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进来了,他又开始心虚起来,不想让人知道他是走后门的。 大家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来的,就他是走后门的,天然弱了别人一个等级。 于是他更加努力了。 虽然知道自己有底气学不好也能后半生无忧,但是他也不想现在被人议论。 就这样,他在这所学校里待了三年。 秦守终于发现自己的特长了。 当他再一次拿到第一名的成绩后,他看着排名,笑出了眼泪来。 这一次,他不是在学前班里和一群四五岁的孩子比第一,也不是在那种全班有二十多个第一的考试里成为了其中之一。他这一次面对的都是精英,是国家的精挑细选出来的飞行员,他的训练考核成绩,在里面拿了第一。 原来,他擅长开飞机。 无论是私人飞机还是空军战斗机,只要他听一遍操作要领就能记住,并且从未出过错。 他并不聪明的脑袋在这上头变得格外灵活,他也享受那种开着飞机在天上翱翔的感觉。 二十二年,他用整整二十二年找到了这个答案。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发掘这项天赋很难很难。哪怕是天灾前的世界,能摸进飞机驾驶室的人也寥寥无几,更何况是在天灾后,机场大面积废弃,民用飞机停机。如果不是他拼命混进了军校,幸运的各方面体质都符合了条件,然后瞎猫碰上死耗子地报考了看起来不太费脑子的空军专业,他这一辈子也不一定能知道自己擅长的东西。 妈妈说的是真的啊,哪怕是平庸如他,只要换在合适的位置上,也能绽放出夺目的光。他当不了老师眼中最优秀的学生,但是他可以争取当国家最优秀的飞行员。 他可以不接受自己的平庸,可以成为妈妈的骄傲,甚至可以像妈妈一样成为全国人的英雄。 找到了自己擅长的东西,秦守觉得自己身上的枷锁终于脱落了。 他是如此感激自己过去的努力,感激自己过去的不认命。 但凡过去的哪一刻他彻底接受了自己的平庸,他今天都不会站在这里。 秦守在军队服役了三年。 这三年里,作为空军机关里最优秀的飞行员,他以夺目的成绩取得了所有人的认同。 他重新变得自信起来了。 没有人会再拿他的出身说事,每个人见到他后都会发自内心的赞叹,在他提到自己的母亲时,他们也会发自内心地对他的母亲羡慕,羡慕她有个如此优秀的孩子。 三年后,位于澳洲的第七研究所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研究进度往前推进了一大截。全球开始在各国召集飞行员进行集训,为了计划的完成做准备。 秦守也报名了。 第20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三一) 他知道全球建立的这七个研究所的分量,把它们按照第一到第七排名,并不是因为里面的科研水平或者东西的重要性有差异,而是因为里面研究的东西的优先级不同。 第一研究所研究的万象图腾,可以控制全球的天气,提前监测到天灾并对天灾进行精准打击,把即将降临的天灾消弭于无形,是所有研究中,最治标也是以现在的科技实力最容易做到的研究; 而第七研究所研究的对月引力武器,则是目前所有研究中最难的,也是最治本的方法。 地球遭遇的频繁的天灾和地震是因为巨型陨石的撞击导致月球大幅度偏离正常的公转轨道,地球正在与月球持续失散。 想要彻底解决这一点,就得把月球拉回属于它的,正确的公转轨道上,这以现在的科技基本不可能做到。 但是他们还是快要成功了。 尽管月球只是一颗卫星,但是在人类还没有走出地球之前,就拥有了改变一颗星球公转轨道的能力,不可不能称之为奇迹。 又是八年过去。 秦守进行了八年特训,在这八年里,全世界的力量聚集到一起,没有人再次藏私。 八年里,人类登上了三次月亮,第一座可供人类在月球上短暂生活的月球基地已经被建立,所有的前期工作都被准备好,只等待着研究完成。 八年后,研究宣告成功,进入试用阶段。 于是,整个世界的政府动起来了,开始进行各种布置,舆论也提前准备好了,他们都在期待着这可以记录人类历史的一天。 秦守以优异的成绩被选入了名单之中。 这趟旅程很危险,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月球可能不会有什么事,但是他这只月球上的小虾米很可能尸骨无存。 但是他不怕。 甚至在结果被通知下来后,他是笑着离开的,所有的同事都过来恭祝他的好运气。 如果成功,这注定是历史书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执行任务的人注定被青史留名。 他不仅可以做全国人民的英雄了,还可以做整个世界的英雄。 “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啊!”出发前,他最后一次回家的时候,苏红鲤跑过来了。 她已经长大了,年纪轻轻,花容月貌,却也没有结过婚,也没谈过任何恋爱。 “秦守,你活着回来,然后我们结婚好不好?”或许是即将天人永隔,这位三十多岁了,和他认识了也有三十年的女孩满脸泪痕地扑过来抱住了他,泣不成声。 秦守有一瞬间的怔愣。 他低头看着苏红鲤,嘴唇动了动。 关于这一点,他无法给出任何保证。 谁都喜欢阳光明媚的女孩,秦守也喜欢。 他从小跟苏红鲤就是同桌,长大后直到他进入军校前他们都天天玩在一起。 苏红鲤喜欢他,他不知道吗? 知道。 只不过过去他不以为自己配得上,甚至就连苏红鲤以为的救命之恩都是他为了博名声闹出来的把戏,后来真实出身就这么暴露在了苏红鲤的眼皮子底下,他更是觉得再难以正视苏红鲤。 这么多年,虽然他在这个系统里很优秀,风光过那么三年,但是等入选宇航员备选,他再次沉寂了下去。 八年磨一剑,剑成之前他都是籍籍无名的幽灵,他以为苏红鲤早就放弃了。 没想到,她还在原地等他啊。 于是,他郑重保证:“如果我能回来,一回来我们就去民政局领证。” 苏红鲤并没有破涕而笑,而是一脸郑重地看着他,眼里带着祈求,反复强调:“秦守,你一定要回来。” 秦守沉默地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向了母亲。 林枫晚就在那儿看着他。 “对不起,”秦守轻声道。 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他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取得了成功,这是值得他为此骄傲的;但是作为一个孩子,他让母亲担心了这么多年,直到出发前都还在担心,因为他即将去执行一个有着很高危险性的任务。 作为行星级的战略武器,谁又说不好这头一次运行会发生什么。 可能发生的意外太多了。 实验可以重新进行研究,器械可以经过改良,但是实验中死去的人却不可能再回来。 林枫晚看着秦守,沉默。 良久,她抱住了秦守。 “没事,”她说,“我的孩子能为了人类献身,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秦守重新露出了笑容。 “这次回来,我就不走了。”秦守说,“天才我当过了,英雄我也当过了,人生也没什么遗憾了。我回来您可别嫌弃我哈!” 林枫晚笑了笑,道:“怎么会?大英雄回来,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 之后,他们拉起了家常。 “你知道吗?沈越好像在追你姐。”林枫晚说。 秦守见怪不怪:“追了这么多年他还没放弃啊?” “你姐是他心里的白月光。”林枫晚笑道。 “那我姐还没被他感动?人家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大老板天天风雨无阻给她送花,不就小了几岁嘛,我觉得完全可以接受。”再谈论起曾经的同学,秦守也能坦然面对了。 “不是这方面的问题。”林枫晚说着,却也没有解释。 她知道,林白白对他人有一种极度的不信任。 有些人把这归为社交恐惧症和被害妄想症。 林白白看着很正常,她已经能很自然地待人接物,可是她这些年,除了最开始的那个闺蜜以外,这些年身边再也没有一个真心朋友了。 她本能地不相信人性,本能地把自己排斥在所有人的社交圈之外,哪怕她长成了一个大美女,哪怕她成为了三甲医院的主任,有无数人赶着讨好她,她也没有松懈半分。 因为,她真的被伤害过,被狠狠地伤害过。 那一次的教训太惨痛了,她全身心毫无保留地信任一个人,但对方不仅要了她的命,连她的父母都没有放过。 她不敢再犯下同样的过错,生怕自己会再度踏入这样的深渊。 在时间的推移下,她可以接受沈越成为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却恐惧将自己的一生交给任何人。 这个暂时无解,只能看沈越的深情能不能打破林白白心里的屏障,打不破的话林白白就是个孤终生的命。 一个月后,天宫号试飞,秦守进入了月球基地。 第207章 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三一) 他知道全球建立的这七个研究所的分量,把它们按照第一到第七排名,并不是因为里面的科研水平或者东西的重要性有差异,而是因为里面研究的东西的优先级不同。 第一研究所研究的万象图腾,可以控制全球的天气,提前监测到天灾并对天灾进行精准打击,把即将降临的天灾消弭于无形,是所有研究中,最治标也是以现在的科技实力最容易做到的研究; 而第七研究所研究的对月引力武器,则是目前所有研究中最难的,也是最治本的方法。 地球遭遇的频繁的天灾和地震是因为巨型陨石的撞击导致月球大幅度偏离正常的公转轨道,地球正在与月球持续失散。 想要彻底解决这一点,就得把月球拉回属于它的,正确的公转轨道上,这以现在的科技基本不可能做到。 但是他们还是快要成功了。 尽管月球只是一颗卫星,但是在人类还没有走出地球之前,就拥有了改变一颗星球公转轨道的能力,不可不能称之为奇迹。 又是八年过去。 秦守进行了八年特训,在这八年里,全世界的力量聚集到一起,没有人再次藏私。 八年里,人类登上了三次月亮,第一座可供人类在月球上短暂生活的月球基地已经被建立,所有的前期工作都被准备好,只等待着研究完成。 八年后,研究宣告成功,进入试用阶段。 于是,整个世界的政府动起来了,开始进行各种布置,舆论也提前准备好了,他们都在期待着这可以记录人类历史的一天。 秦守以优异的成绩被选入了名单之中。 这趟旅程很危险,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月球可能不会有什么事,但是他这只月球上的小虾米很可能尸骨无存。 但是他不怕。 甚至在结果被通知下来后,他是笑着离开的,所有的同事都过来恭祝他的好运气。 如果成功,这注定是历史书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执行任务的人注定被青史留名。 他不仅可以做全国人民的英雄了,还可以做整个世界的英雄。 “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啊!”出发前,他最后一次回家的时候,苏红鲤跑过来了。 她已经长大了,年纪轻轻,花容月貌,却也没有结过婚,也没谈过任何恋爱。 “秦守,你活着回来,然后我们结婚好不好?”或许是即将天人永隔,这位三十多岁了,和他认识了也有三十年的女孩满脸泪痕地扑过来抱住了他,泣不成声。 秦守有一瞬间的怔愣。 他低头看着苏红鲤,嘴唇动了动。 关于这一点,他无法给出任何保证。 谁都喜欢阳光明媚的女孩,秦守也喜欢。 他从小跟苏红鲤就是同桌,长大后直到他进入军校前他们都天天玩在一起。 苏红鲤喜欢他,他不知道吗? 知道。 只不过过去他不以为自己配得上,甚至就连苏红鲤以为的救命之恩都是他为了博名声闹出来的把戏,后来真实出身就这么暴露在了苏红鲤的眼皮子底下,他更是觉得再难以正视苏红鲤。 这么多年,虽然他在这个系统里很优秀,风光过那么三年,但是等入选宇航员备选,他再次沉寂了下去。 八年磨一剑,剑成之前他都是籍籍无名的幽灵,他以为苏红鲤早就放弃了。 没想到,她还在原地等他啊。 于是,他郑重保证:“如果我能回来,一回来我们就去民政局领证。” 苏红鲤并没有破涕而笑,而是一脸郑重地看着他,眼里带着祈求,反复强调:“秦守,你一定要回来。” 秦守沉默地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向了母亲。 林枫晚就在那儿看着他。 “对不起,”秦守轻声道。 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他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取得了成功,这是值得他为此骄傲的;但是作为一个孩子,他让母亲担心了这么多年,直到出发前都还在担心,因为他即将去执行一个有着很高危险性的任务。 作为行星级的战略武器,谁又说不好这头一次运行会发生什么。 可能发生的意外太多了。 实验可以重新进行研究,器械可以经过改良,但是实验中死去的人却不可能再回来。 林枫晚看着秦守,沉默。 良久,她抱住了秦守。 “没事,”她说,“我的孩子能为了人类献身,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秦守重新露出了笑容。 “这次回来,我就不走了。”秦守说,“天才我当过了,英雄我也当过了,人生也没什么遗憾了。我回来您可别嫌弃我哈!” 林枫晚笑了笑,道:“怎么会?大英雄回来,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 之后,他们拉起了家常。 “你知道吗?沈越好像在追你姐。”林枫晚说。 秦守见怪不怪:“追了这么多年他还没放弃啊?” “你姐是他心里的白月光。”林枫晚笑道。 “那我姐还没被他感动?人家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大老板天天风雨无阻给她送花,不就小了几岁嘛,我觉得完全可以接受。”再谈论起曾经的同学,秦守也能坦然面对了。 “不是这方面的问题。”林枫晚说着,却也没有解释。 她知道,林白白对他人有一种极度的不信任。 有些人把这归为社交恐惧症和被害妄想症。 林白白看着很正常,她已经能很自然地待人接物,可是她这些年,除了最开始的那个闺蜜以外,这些年身边再也没有一个真心朋友了。 她本能地不相信人性,本能地把自己排斥在所有人的社交圈之外,哪怕她长成了一个大美女,哪怕她成为了三甲医院的主任,有无数人赶着讨好她,她也没有松懈半分。 因为,她真的被伤害过,被狠狠地伤害过。 那一次的教训太惨痛了,她全身心毫无保留地信任一个人,但对方不仅要了她的命,连她的父母都没有放过。 她不敢再犯下同样的过错,生怕自己会再度踏入这样的深渊。 在时间的推移下,她可以接受沈越成为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却恐惧将自己的一生交给任何人。 这个暂时无解,只能看沈越的深情能不能打破林白白心里的屏障,打不破的话林白白就是个孤终生的命。 一个月后,天宫号试飞,秦守进入了月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