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我的小学》 第一章 我的名字 我自幼生活在农村。在我还小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盖的是一座砖红瓦房,邻居却是青泥打造的平房。那时候我很单纯地以为,只要能住人,外观不重要。至于颜色,我比较喜欢砖红。 这是因为到了冬天,北风发冷,而砖红色的外包装最容易让人觉得如火炉一样暖和。看着邻家那永远不变的水泥青,有几次我就想,为什么不干脆将它涂白呢?青给我的感觉像是打肿的脸,实在太难看。 在当时,村子里以瓦房居多,平房很少,至于洋楼更是少到了绝版。而我,也只觉得那些盖了青房的人家总也富不了哪去。如果确实很富,那为什么不盖洋楼?直到现在,吃的盐多了,懂得多了,我更是这样认为。 我想,穷人的朋友永远是穷人,而富人相对于穷人,相处起来都很麻烦,这其中多半是富人的阶级思想在作怪。毕竟农村都是穷人,而穷人与穷人之间是不会有什么阶级的。 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很自信地以为,其实我家与邻家并没有什么不同——无非是,都穷在一起了——穷在一起却是最相同之处,而显而易见的最不同之处就在于房子的底色。 关于它为什么不涂白的问题,我特意去请教了邻家的母亲。我想既是她家的房子,她是最能给我解释的。果然,邻家母亲解释说,不涂白的都是侧面还有背面,正面都已刷了大白。 为什么不侧面背面一块刷呢?解释又说,侧面还有背面刷不刷都不重要,刷了倒浪费,而正面只要刷了一进来什么人都能看得到。我觉得这很有道理,主次分明,又省了涂料。 所以我就觉得我见教了,长了智。 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这就是说,智不是平白无故就长的,应相应要付出代价。而索性只要付出代价,并不额外讲究这代价是谁付的。在邻家母亲则跟我解释完这些后,他的宝贝儿子子华就一下子推门进来,嘴角都流出了血。我当时看过去,不禁心一沉,知道我的智是长了,而为此付出的代价上天去安排给了他。 子华母亲心疼坏了,忙跑过去问怎么啦。子华好像没事人一样,只是嘴角勉强笑着,说是不小心自己给摔的。在那时我还不知道是不是摔的,但我很惭愧,心想就为了让我长这一点智,上天就把它弄成这样子,下手未免有些重了。 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对此我无所谓了,甚至是觉得他的替我承受是理所当然的,我的想法是:一切都是有原因的,而一切原因的结果都是应该的。 子华全名叫王子华,在他嘴角流血的那年正值六岁,而我已经六岁。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和子华在相同年份,我五月出生,而他六月。出生以后,麻烦就像投了胎一样也出生了。 因为也许是在几乎相同的孕期(我5月31,他6月1,算起来其实是只隔了一天),两位妈妈又一墙之隔距离太近,以至于我和子华从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周围所有的邻居认作是双胞胎。 那年我们都已六岁,而从出生到漫长的六年以后,时光的作用是使我们长大,更重要的却是无声的给了四周邻居一个强有力而肯定的回应。 因为让我们一起长大的时光,同时让我们长得更像了。那年我只要一个人到村里任何有人的地方,听到最多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每次见他们很疑惑得像找不到北一样,我就满脸绽放出纯真而无邪的微笑,同时我就会在心里想,要让他们这些大人分辨出我们两个大活人,简直是比让他们多识俩多音字都难。 我的名字叫王知。 第二章 一眼万年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就读于小学二年级八班,学校里的女厕所朝哪个方位已在我记忆里模糊,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学校的大门是朝北。也许是鉴于这样,不知道最初是谁建完它,然后给起了一个很有诗意的校名:北晴。 学校规模之大,人数之多,设备之全是我以后的,不论初中还是高中,都莫能相比的,所以到现在我都很怀恋那段一去不回却很美好的小学时光。说到底之所以那么怀恋,是因为有许多无法忘却的遗憾,而那些遗憾现在我都还记得,它们已成了我最早记忆的永远。 而每每在夜空下回忆起来,却依旧感觉是那么真,又是那般近。有时候我会想,值得怀恋的事并不一定就有多美好,往往值得怀恋的都是后悔与沮丧。我以为这里的怀恋可以理解为两个词,就是怀念与爱恋,怀念均属于同学、朋友,而爱恋只能自私的地专属于她。 我这样比较自私地分配,是不是还算公平呢?公平不公平我不知道,但我想这样是对的。朋友们,从这里我们就该很容易看出,其实有时候公平与对错并不是成正比的关系。 说到正比就让我想到反比,而正比与反比,搁在那会儿你就是翻遍小学六年所有课本都绝找不到,因为它们最早全躺在初中的教材里。至于现在情况怎样,有什么改动,改动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初中三年很不比小学六年年份众多,但初中的书要比小学的厉害,这厉害,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重:初中三年的书要远比小学六年的书加起来还多而重。偌长久的一个小学知识份量还比不过只它一半长久的初中,由此可见,小学的时光每一天就像是飘飞在蓝天下的泡沫串,该有多虚啊! 小时候家里没多少钱,如果有许多钱,我想就是充实。而无奈的没有,就跟这虚差不多。虚就是轻,轻就是少,而少到一定程度就是可怜。在北晴上学,虽然我家的钱穷得可怜,但我自己从来就没有可怜的感觉。这并不是因为我思想有多淡定有多麻木或者有多超前,主要还是因为我在北晴念小学。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正因为北晴是个好学校,收费低,却是那时候方圆百里最大的小学。最大的小学里有着最多的人,而我每天混迹在这最多的人中间,怎么可能会有少的感觉?说实话,我只感觉天很蓝,云很白,花很香,草很绿,水很清,还有放学时人很多,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很开心。 我是一个比较爱问的孩子,而如果我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回答我就很开心。记得在北晴上小学一年级第一天的处女课上,我就当场问了我们敬爱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一个很是有趣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人家大门都普遍朝南,而咱们学校的大门却朝北。 老师很感兴趣地想了想,然后目光很温柔地看向我,我当时很开心,以为我亲爱的大眼睛老师终于要告诉我什么了。但是很可惜,老师转眼就跟大家说,同学们都听到了,刚才像王知同学问的问题就是跟学习不沾边儿的问题,上课期间一律不许问。我低下头,越听越伤心,直到我听到:不过,下不为例,这次就算了。 然而我却固执的想,既然下不为例,那这次就不能算了。我始终不单单地认为那问题有趣,在年幼的我看来更是何等重要。我的想法是到这学校来上学,如果连学校的大门都搞不清楚,那学习再多的门里的知识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像是新年要接收的各种礼盒,其实最容易让人看中的往往就是它们的外包装。也并不是说里面的东西不重要,一文不值无所谓,而是说在第一时间接受它时已经决定了他的唯一。之所以那么讲求在乎外包装,从心理上讲就是希望两者结合起来能显得更完美。 如果能够完美,谁不情愿去争取呢?于是就在当天的下午放学,我就一个人去找我那大眼睛的班主任语文老师,接着问她为什么偏偏我们的学校大门是朝北,有啥讲究和说法没。 在当时只要是班主任就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办公室,徐霞也有——徐霞徐老师就是我的班主任。而我推门进去,立在她背后刚说三个字“为什么”她就给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我。而我见她身子一抖,却把我也吓了一跳。我吓一跳没关系,大概是和小伙伴在一起玩捉迷藏吓惯了。但老师却脸色苍白,两只大眼睛动直勾勾地在看我,我心怦然,顿时有种一眼万年永恒的感觉。 终于,老师长舒口气,说去把门关上,我就乖乖地去把门关上,等我关上门回过头看她的时候,我的徐老师已经面有潮红地静坐在那里。于是我笑着,向她一步一步走过去,而随着越走越近我就闻到了弥散开来的很明显的烟味儿。 第三章 好孩子要听话 我亲爱的徐老师抽烟。 我觉得,她抽烟其实也并没什么,烟本来就是造出来给人抽的,我如果说我亲爱的徐老师抽烟有什么不对,那就简直跟着她不是人一样。徐老师怎么可能不是人?是人,而且是女人,这一点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又很不幸,在当时我看了一部电视剧名字好像是叫《少年包青天》,看电视剧并没什么不幸,不幸的是剧中那么多台词我偏偏就印象里记住了一句,就是——眼见并不一定为实。 眼见并不一定为实,就是说目睹并未必是真。 想想还是在三年级的时候,由我们所目睹的,就有一个因红领巾所引发的形似真却本质假的事件。那时全学校都规定学生上学带领巾,早上还要点名,但在我们班还有额外的惩罚,就是胸前未飘红领巾者,到室外站岗十分钟,以此“帮”他长记性。 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当时适逢冬天,老师说冬天越冷越好,还宣扬说冬天给你们长记性你们才有个好记性。我不知道这位在我小学所见过的最刻薄的女人,是属于心理变态还是精神扭曲,但我总要跟她保持五码的距离,因为在我看来,她到底是不正常。 再说一点就是不带红领巾就要被扣分,而扣分扣的都是老师的分,学生只在考试的时候有分,而且可怜的是我们学生的考试分就算再多都不值一毛钱,这就是所谓“一毛钱的关系”。 那个刻薄的女人总对我们强调说,考多考少考坏考好都是你们的,跟我有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每当她这样说的时候,我就直想过去扇她,但是在要行动的时候往往我又想到了我的五码。 老师的分却值钱。扣了老师的分,就等于是拿走了老师的钱。老师都很现实的,教书如果不是为了钱,谁还去教?老师也是人,要吃要喝要花衣裳要生活得更好,跟我们都一样。不要天真地以为老师就像是圣人伟人仙人天使慈善家,平白无故就服务社会报效祖国造福人类。 如果你这么想,那我敢肯定,就连全校最严肃最能把控情绪的老师都会忍不住咧开嘴巴把你当成全天下最大的笑话。 在此,我不妨再说明一点,就是在三年级一开学就分了班,老师还是亲爱的老师,却已远不是我亲爱的许霞。而我所谓的刻薄的女人,正是恶名万口传的“母老虎”寒双。寒双,顾名思义,寒霜。凡是见过她的人,哪怕是咳嗽上厕所还有连着打喷嚏,随便看了她一眼都必定会永久记住她那与生俱来的一脸怨妇相。怨就是恨,但是她恨什么呢?据说是恨我们群铁不成一钢。 拿破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挺可笑,因为当将军就成了好士兵,还没当上将军的士兵都成了孬种。我想不管什么士兵,到最后只要能打胜仗,就是好士兵。至于想当什么将军,在绝对的胜仗面前还有什么可说的必要呢? 也许是有士兵想当将军的,但就算是当上了将军,他将军的全部价值还有荣耀,还是非得靠打些胜仗争取和证明不可。这多像是我们学生啊,永远是争个好成绩要紧,剩下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军令如山倒般的乖乖听话。 好孩子要听话,好学生更要听话。 第四章 多么痛的领悟 但听什么话呢? 就比如让我们人人敬畏的“母老虎”寒老师,总是说我们恨铁不成钢的话来。如果我们听话,是不是很快就钢铁一大堆了呢?可惜我们都不是铁,正还是血肉之躯,却万万不敢妄想跳级进化。 所以我们就不够听话了,不是好学生。当然不是好学生,也并不是说一直都不是,就像是老师让我们入校系红领巾,我们做到了。当然做到也并不是一直都做到,比如一些时候。 我说的一些时候就是三年级刚开始,我们“母老虎”点名那次。那是一个寒冷的早晨,冷得能让人心跳平均每分钟慢半拍。老师就耸立在上面,显得身材巨大,而手里牢牢把持了一份全班男女的花名册,然后点名。 在听李想王浩刘媛王猛纷纷被叫到之后,我就听“母老虎”居高临下吼我的名字王知。我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即刻原地站起,应声为到。 我们寒老师点名,总让人有种身处沙场,敌人与胜利同在不远的感觉。这感觉,既让人紧张,又叫人兴奋。而且我们的寒老师还有个坏习惯,就是在你喊到的时候,他就看你:一是确定是不是本人,二是看你戴领巾了没有。 如果没有便处罚,就是立即到室外去面壁十分钟。外面天那么冷,谁受得了?在我顺利pass之后的下一个就点名李子秋,而子秋却迟迟才站起来,我们都看向她,听她终于弱弱念一个到字。 她那天没有戴红领巾。 大概是在来年春天的时候,她跟我说她不喜欢戴红领巾,而我就随便地问她:红领巾不好吗?其实我当时是感觉她是在说废话,而我也是在说废话。如果红领巾好,那小日本和蜘蛛精也都他妈的好了。可纵观整个学校,有几个是心甘情愿自己想戴红领巾的呢? 但是她毕竟是专属我爱恋的她,我当然不能说她在说废话,只是我当时已经有感觉,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废话往往特别多。然后她就跟我说红领巾有一种要死了的感觉,我知道她是在说红领巾缠在脖子上的血的颜色。 在那个时候,我们之间无话不说,子秋也是我女朋友了。但当时的社会还很封建,学校属于社会也很封建,她尊贵的身份我还不能名正言顺大张旗鼓地给她,让天下所有仁人志士都知道。 但所幸的是她比较温柔体贴贤惠,而且也很知书达理,深知我一个人是有心反封建而无力回天的,于是就很理解我的跟我说,我懂。仅此二字,更胜过千言万语。也因此,我们彼此之间的美好的初恋的火花只得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纵情燃烧。 请不要以为那燃烧的只是初恋火花,在这里我有必要说,那产生的更是一种神圣而伟大的力量,即爱的力量。于是在那妙不可言的神奇力量催发下,我的成绩更是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提升,终于成为同年级中的佼佼者。而我的她,成绩一向拔尖。这让我什么时候就打心眼里觉得我们的结合是天意,更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大概是我这种后入为主而又积极乐观的思想,让我不知从什么时候就大胆地牵着子秋的玲珑小手于青天白日的暖阳下,在校园操场里理所当然地随便走。 而且,重点是,等我意识到这点时,竟意外发现身边居然还有大把的成对的自由组合的情侣,丝毫不顾忌世俗吃瓜群众的眼光,都已执子之手浪漫地绕着大花园不知多少圈。 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多么痛的领悟! 第五章 御用摄影师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爱情的力量,冥冥之中自有上天注定,绝不允许任何事物亵渎它的神圣与自由。不觉嫣然回首,终于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恰是由许许多多的年轻而热血的仁人志士与志同道合者正源源不断地加入这彻底反封建的神圣革命斗争中。 看着这些鲜活同志无所畏惧又毅然决然的样子,我就知道这最后胜利果然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不由得情绪盎然,激动难掩,心早已带着哭腔呼喊万千,道:得道者多助,吾道不孤也! 这里仅仅是解放一个小学,而放眼整片神州大地,不知有多少这样的小学还在沉沦于苦海不能自拔,亟待分享我们取得革命胜利的教训与经验,诚如国父孙先生所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一个人胜利,一片地方胜利,绝不是最后的胜利。 我作为最早的北晴小学精神自由倡导者,理当在此警醒诸位,路漫漫其修远,同志同学莫自满。让我们荡起双桨,乘风破浪! 闲言少絮,正话重提。接下来听我讲大花园,上章结尾提到过的—— 而我所谓的大花园,就是指校园对面有一路之隔的那唯一花园。不仅大,四四方方的还长,更是以里面无数奇花异草而吸引广大社会各业人士。每年的盛夏,正是花开时节,放眼望去,里面花红柳绿,缤纷多彩,阳光下更是蜂飞蝶舞数不胜数而我所谓“各业人士”,及各界人士,纷纷为之向往,慕名而来。当然,其中许多都是学生,但学生岂不正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以后社会绝对的各路精英吗? 芳香袭人更诱人。 于是我温柔地牵着子秋的手,年年盛夏都会到此浪漫一游。哦,是许多游,一游怎么够?子秋的小手纤细柔软,温暖无骨,总能让我浮想联翩。是那种,一直牵一直浮想,联翩成一座瑰丽后宫格局的那种。让人忍不住想深居其中,都不想上学了。 子秋说她最喜欢里面的小菊花,就是开在众红之中为数稀少的那几朵小花,而我每次要上前去摘给她,她就总会拦住我,说花草长起来也不容易,有生命的,也会疼。往往看她那么于心不忍的样子,我就很幸福。因为我觉得这正是伟大的爱情力量,让她也变得伟大,伟大到关心花草,怜爱众生的地步了。 子秋是我女朋友,她不愿见我伤害花草,于是凡是有她在场,我都不能轻举妄动,至于斩草除根的什么恶念更是想都不想。但是在那繁花似锦的好时节,如果不做些什么,岂不有憾?但至于真要做些什么,我还真一时想不出。 不过这也没什么,在子秋正式成为我女朋友的那年盛夏,子秋说花开得真好看,真想把它们都拍下来。我知道子秋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因为在当时我们都没有任何的拍摄工具。然而三天以后我就拉着子秋到百花前,脸上洋溢着不可多得的光彩跟她说,现在你可以拍了。 子秋看样子很茫然,但很快见我身边的王猛同学傻乎乎的提着小相机,就一下子恍惚过来,欢快的表情就仿佛是周末双休前夕我吻了她,又约她第二天去逛街一样。我见她迷人的大眼睛里燃烧着初恋的火花,既温柔,又炽烈。 终于,她也不顾得周围此时正有无数个吃瓜群众的别样目光,就将我一下子紧紧抱住,我嗅到她丁香味的长发飘飘,而她则踮起脚尖在我耳边低语:谢谢。 我当时满满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不禁想,值了,大丈夫夫复何求?却不曾想,作为当事人,本来无处安放的我的绅士手,竟鬼使神差地攀到对方高耸的小屁屁上……而出奇的是,一向敏感内敛的子秋似乎对此毫无察觉。 广大的吃瓜群众怎么想我也没在意,由他们去好了,但我身边我觉得有个人,他在向我翻白眼,而且是狠狠的那种。于是我腾出一只手,拨开几缕美人丁香味的长发,向王猛看去。而出乎意料的是王猛没有,却是很自觉背过身,然后我心里反而狠狠把他鄙视一番,心道:这小子! 也是从那时起,这呆头呆脑的猛小子就完成他人生的一次华丽蜕变,担任起我的御用摄影师这一任重道远,而又自觉无限光荣的角色了。 第六章 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其实猛小子并不小,只是因为生性好吃而又不爱运动不去动导致了一身懒肉,却与我正儿八经是同村儿时的好伙伴。在我看来,王猛这名字并不适合他,你说像他那样的,膘肥体壮的,明眼人一看就会很想当然地认为他是王彪——但名字就这样,往往没有预见性。 就像是隔壁家的精神小伙伴王子华,听说他最开始的自己名字,是叫王子。但不知是我的原因,还是具体什么原因,老早就改名叫王子华了。 至于为什么改,只据说是三岁那年,他莫名其妙被放在一张大桌子,然后向前爬了两步,毫不犹豫伸出小爪便去抓新华大字典,完全无视字典旁边香喷喷的卤肉肘子,所以他父亲就果断摒弃前名,又在前名基础上另辟蹊径,慎而又重地给取了个自觉很具文雅气质的名字,子华。 但这名字明显不具有任何科学性,可以说是完全在自娱自乐,纯粹求个心理安慰罢了;也于是后来,天道有常,寄众人之厚望的子华,他的文雅逐渐一天天的败落得连渣子都不剩。 再说我的名字,是最早起的,至少要比子华早。也许正因为如此,冥冥中便抢占了先机,注定我命不凡,打从小就一对水灵灵的眼睛里闪烁着丰富而独特的人格魅力。也是在最开始,我就知道我名字叫王知,对于这个名字我本来是有两个理解。一个是自觉霸气的理解,知多为王;一个是自觉俗气的理解,就是王子。 但实际上具体的含义还要问我老爸,毕竟我的生辰八字是他从上帝那里拿来的,最具发言权。偏偏的,我自幼便有不懂就问的好习惯,爱问一如爱我以后的子秋。那年盛夏,我问老爸我名字的雅义,老爸悠然地转过身,看我嘿嘿一笑,然后俗气得让人窒息地说,小时候你刚生下来就知道哭,没完没了没日没夜地哭,很像河边柳树上的知了一样,所以就给你取名叫王知啊。 听老爸这么随口一说,老实巴交的样子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心里虽然早有比较坏的预期和打算,但面对面真正听起来还是挺叫人痛心疾首的。明明是在柳暗花明的小村庄,我却实实在在嗅到了城市的味道。是的,这是城市的味道,太坑了! 以上也只是顺便小谈名讳根脚,其实我尤其要讲的是,王猛是个有钱人。当然王猛有钱也并不是说是他自己挣来的,而是他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爸给他的。之所以说是神龙,是因为那些年我压根就没有见过他老爸,偶尔想起来,似乎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印象。而这可怜的渺茫的印象,可笑的居然还是停在多年前我满月的酒席上…… (朦胧中,紫气东来,一个小男孩诞生了。在他满月之际,全村的男女老少过来道贺。一个长相普通的妇人抱着他,那是他亲爱的妈咪。酒席上,一个胖脸男子眯着小眼睛走过来,看了看妇人怀里的这大胖小子,啧啧道:这是全村的希望啊!看他眼睛,多灵动,以后长大了肯定大有出息,不愁吃不愁穿,是个凤舞九天的大人物呢……) 犹记得有次闲聊,我曾直接问过猛,我说:你这么猛长得,你老爹是啥样的?随即,猛就显得很大脑短路,一副无限茫然的样子,跟我说他只记得自己老爹每年回来都穿有一双油光发亮的大头皮鞋。我拷问自己一番满月记忆,对他说:你老爹是不是很胖,眼睛看起来很小?猛愣了一下,然后直拍自己大腿,显得既兴奋又疑惑,憨憨地笑着,问我咋知道的。 对自己老爹的印象都到了这个份上,叫人还有何话可说?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们的猛,因为他老爹常年在遥远的大城市忙着自己生意,忙着挣钱养家,很是顾不得回来的。就是每年的例行回家,给猛捎带许多好吃的,而他在家也就顶多待两三天而已。更何况,这两三天更多的时间还用在了走亲访友路上。 猛尚且年幼,记忆本还处于热身阶段,要让他三天过目并记住一个人然后三百六十天不忘,这明显是开国际玩笑,难为人,欺负小孩子。而小孩子与小孩子,理所应当要相互关心,相互爱护才好嘛! 第七章 苍天有眼,有惊无险 猛和我一样,从小就生活在农村,而他的幼年吃住都是跟他爷爷在一起的。而我想也许就因为这受了他爷爷的影响,又加上他自己的天然成长,故而才显得有些傻头傻脑的。而我管这叫憨厚,比较中听。因为傻子是都不上学的,他们是从来都不对书本感兴趣的一类。 至于非要说猛傻,其实很不尽然,反而在我看来他才不傻呢。在几岁的时候他就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于是在百花盛开的公园前看我与子秋动作亲昵,便很自觉地别过脸去,这就是聪明人所为,稳妥的会做人啊! 在当时,猛家里很有钱,他家的房子无疑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一个——三层小洋楼。庭院宽敞,种有不少花花草草的,而室内装饰走的是复古风,各种传统家具陈列,颇显尊贵而典雅。 猛总是邀请我去他家玩,然而每次我去他家我总是会有一些古怪的想法。比如,他家算上那神秘的老爹,有猛还有猛爷爷,共计才三人,晚上会睡觉。我的意思是,一个人睡一层楼吗? 当然这不是我操心的事,只是心有所感,随便自己想想而已。我并没有说猛老爹有什么其他打算啊,更何况,就算他常年不在家也都很挂念他儿子。因为大家都知道猛老爹会经常写信过来,而信的内容我看过,不外乎是“想吃什么就买,想玩什么就买,别舍不得花钱”,还有就是“好好学习”之类。 猛也很听话,所以一直以来身材都保持得很不错,跟他鼎盛时期的婴儿一样白白胖胖。但猛这小子同时又很固执,认为童年最主要的是玩,并且也坚信一心不能二用。故而,只顾得吃喝玩乐的他,成绩向来都下流。 至于什么好好学习,怕是忘了,或是力不从心了,当然也有一丝丝可能是当作好好休息了。 睡不好觉,哪来的精神去学习?不管怎么样,成绩的好与坏在我看来不很重要,而猛却实实在在是我童年那段时期最好的玩伴。 在刚开始的时候,猛就是学校里小有名气的富二代了,而班级内外总有一些人和他走得比较近,甚至说整天都要纠缠着他去吃去喝。而我对此嗤之以鼻,知道那些都是所谓的狐朋狗友,十有八九都是一副白嫖者的心态,只想着混吃混喝或骗吃骗喝的猪猡而已。 和他们相比,我就显得很是突兀的安之若素了,没有任何傍大款以满足口欲的恶劣心思,清风徐来,只觉上辈子自己是浮云捏的。 事实上,我在上学是很少吃零食的,一是因为条件不允许,你懂的,二是因为我对零食早有一番了解,知道没营养,纯属垃圾食品。 猛大概是不知我这想法,只以为我心地善良,魅力独特,不会跟其他庸俗之人一样占他便宜。越是这么想着,便越看我越觉气质出尘,与世无争,举手投足间仙气飘飘。于是乎,他倒主动与我走近,很是情愿地想要请我吃大餐,还仿佛喝了二两酒似的,拍拍胸脯,说什么时候有困难和麻烦了直接找他就行了。 于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最后那句“包摆平”,好笑的同时只剩下莫名的好感动……也于是从那个时候起,很快我们就成了好朋友。再之后不久呢,我就有了女朋友子秋。 说起我的子秋,特爱吃零食,于是乎我就把猛硬塞给我的各种零食悄然地统统递给她。子秋很感动,大概以为我是很辛苦地节衣缩食特意给她买的,都是她喜欢吃的。而猛看着子秋满脸洋溢着幸福的喜悦,真实而自然,不禁也触动了他内心稚嫩的芳菲而感动。 感动归感动,过分的是这货居然说如果他是个女孩子,长大后一定要嫁给我,非君不嫁的那种。我听入耳中,顿时间就觉得恶心坏了,连连狠啐几口,感觉如同嚼到了长长的毛毛虫一样,好不难受!还好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想得太美,心道:果真是苍天有眼,有惊无险啊! 第八章 这也太上道了 话说过来,印象里那时候真是恶心了好几天呢,直到忽然有天子秋看到大花园里花草盛开得好看,说希望能拍下来的时候,我就灵光一现知道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呢?当然是猛小子胡言乱语说要嫁给我时偏偏态度是何其诚恳,语气是何其认真,内心是何其坚……总而言之,是让我为此倒胃口了许多天。我想,是时候让他略尽一番心意补偿下了。于是在我循循善诱一番苦心劝说下,猛就瞒着他老爹买了一部小相机。 当时我只是说说,没想到他还真买。看着那崭新而精致的小相机,我忽然有些惭愧,于心不忍了。要知道相机在当时也是很罕见的东西,农村方圆十里估计都难找一个出来。于是我不动声色,问他贵不贵,多少钱,猛却死活不说。但见他嘻嘻笑笑的,看样子似乎还很得意。 见他傻得这么炉火纯青,这让我心中更显沉重与纠结了。无奈之下,最后我只得假装几分生气,向他喊道:你这人真是的,怎么我说让你买你就买啊! 猛听我说话,便强自收敛了笑意,反而有些严肃和认真了。见他这样,我不禁犯疑惑了,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只听他说:虽然不知道你要照相机干嘛,但我知道对你肯定有用。所以我就买了啊,因为是你想要的。我虽然有些傻,但不笨,这还是可以看出来的。你拿去尽管用,不要跟我客气,咱们是好朋友! 好我承认,说得我都不知所措了。只得心中暗暗告诉自己,像这样的呆瓜以后可千万不能再坑他了。猛这家伙,看起来傻傻的,其实是可聪明的一批,不可把人家当作笨小孩,不然吃亏的迟早是自己呢! 于是我故作嗔怒,把他塞我手心的相机又递给他,说:你这么聪明,还是你来,这玩意儿我又不会用。刚才你说,不知道拿它来干嘛,还能干嘛?当然是拍美女,走,你提着照相机,我去把美女叫出来,然后你拍。要拍好看点啊,我不是说美女,是……算了,到了你就知道了,走! 我走前面,猛紧随其后。我看猛笑着,又开始一副傻样,也真是够了。很快子秋被我约了出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百花丛中,跟个百花仙子一样迷人。我调整好心态,大步走过去,身边是即将走马上任的我的实习期的御用摄影师。 之后就是我先前提到过的,子秋见我把漂亮的小相机亮出来,不禁芳心暗许,紧紧抱住我,而在暖阳下青涩的我初次亲身感受到了爱情的温度,这银河滚烫……子秋,你可知道你是我的人间理想? 当天御用摄影师与有荣焉地见证了我与子秋许许多多的亲密无间的唯美爱情,并以各种自觉很专业的角度,经我授权拍摄了大量的少儿不宜的春色画面。 到最后都折腾的我与子秋都累了,他还在那儿一手抓着小相机扣在左眼,闭着右眼狠狠指挥着这下一个镜头要怎样摆姿势才显得够漂亮完美,风光旖旎无限好。 终于,佳人在旁边,悄悄地扯了下我衣角,看向我小声说:“我们难道不是要拍花吗?”我回过头,看她满脸的疑惑与无辜,顿时无力解释。然后见子秋又忽的小脸绯红,樱桃小嘴凑到我耳边低语道:“还有,是不是摄影师都这么变态啊?他要你一手搂住我的腰,让我倾斜45度,然后让你另一只手勾起我下巴。” 我……闻听此言良久立。精神开始出现恍惚,嘴巴上机械而麻木地应付着子秋,说是够变态,而内心则无比清醒的同时,怎么都不肯也不敢相信,猛这小子,摄影技术怎么如此精湛,动作设计怎么如此嚣张,这也太……上道了! 第九章 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而以上所讲,我与子秋在百花之中的无限缠绵和温存,——哦,此处比较文艺的说法应该是,在百花之中的无限浪漫和温馨的时刻,——现在想想都心疼。 这是为什么?自然是因为在六年级的时候,忘了上学期还是下学期,只隐约还记得在百花即将盛开的锦绣时节,我的子秋,她害了一场病。而正是这个早不来晚不来的该死的病,害得我俩竟至今再不能重逢…… 换作是你,有良心有爱心有私心的你,也必定会像我一样,想想都要心疼?!只要一想,心就会疼,心其实是最敏感和脆弱的。虽然心是在人体最中心的里面,但心的感受却偏向于外面。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正实实在在应了这句歌词,“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所有角落就是,没有你陪在身边的,我的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其实很早以前,甚至于说在第一次见到子秋的时候,我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名为子秋实际上是暖春一样的小女孩。初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呢?正是在寒老师点名要求戴红邻巾的那个早上,当时在点名李子秋的时候,她却迟迟才站起来,我们都看向这个反应迟钝的小女生。 当然,其中也包括我,而我看她略低着头,眉目轻皱,眼光来回闪躲,像极了犯下小错即将被人批评的纯情小女生。我内心笑笑,感觉这个小妮子挺不错的。以我的角度只看到她的一半的侧脸,不肥不瘦,鼻梁高挺,胸也颇有一番曲线之美,真好。 尤其是最后她嗫嚅一声到,居然抬起了头,我觉得……没戴红领巾,内心惶恐,不应该继续低着头吗?哇,好有个性,是个奇女子,人也蛮标致的嘛,爱了爱了! 额,是的,在我独特的人格魅力照耀下,她很快就死心塌地爱上我了。我们执子之手,形影不离,好不羡煞旁人呢。在还没六年级的时候我就考虑过,要和她长相厮守,一直走下去。甚至有想过如果她爹妈不同意,我们就私奔。只是没想到,她自己先奔了,不带私聊我的。形影不离的我们,至少对于我,其实是比较畏惧一个人的。 但偏偏在那个时候,待在偌大的或安静或吵闹的,但不管怎样,就好像永远的只剩我一个人的学校,每天的全部的我都在想子秋。我总是想,也许明天子秋的病就好了,嬉笑着又跑过来跟我讨要零食了呢。 天怜可见,我这样“自以为是而又执着”式的等待,其实全然无用。因为一天天的随着无比漫长而短暂的时间过去,我书桌下已然堆满了各种零食美味,却终于再不见我的子秋。而与此同时,我轻而易举提上来的学习成绩,又毫不费力地以自由落体的方式飞落。 现实是不是很残酷?是的,现实总是笑着假装适逢其会,与你相逢幸会幸会,然后蓄谋已久的一巴掌免不了要在你猝不及防之际出手,狠狠打的那种,痛殴之后再不妨告诉你什么是社会。 社会就是…… (打晕了,没听社会放屁) 然后眼看成绩的大好领域已然塌陷,到了无可逆转的地步,于是我索性选择开始上课睡觉。多么没出息的选择啊!事实上,从侧面表明,我已经对来自于现实的各种花式痛殴无所畏惧了。我想,这不挺好的吗?直到花谢叶落,最后一片红叶飘过我瘦弱的肩头。 放学以后,我索然地一个人立在大花园中间,听冷风吹过我贫瘠而生硬的胸膛。满园的花已谢,风吹过,在我听来是现实的嘲讽。良久,我忍不住咳嗽了几声,然后眼前的败落凋零的一朵小花树随着剧烈抖动。此刻它没有了花,也失去了叶,同样也身处在冷风中,和我一样没有说话。 我想,一切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但是怎么又总感觉在做梦? 我到底醒了没?现实是真还是假? 第十章 这真是该死啊 我想,假作真时真亦假,虚虚实实,相由心生。虽然这样说很含蓄,也很模糊,但何尝不是最好的解释呢?因为这很哲学。 曾在一本故事会里看过个故事,大体的意思是说,传闻有个驴子经常可以轻易横穿绵延几百里的沙漠,大家都对他表示既惊讶又崇拜,纷纷佩服不已,其中一只小狐狸专门找到他,指望他能说出什么秘密或者大道理来,然而驴子认真想了下,却坦然道:“其实也没啥好办法,就是挑选一个方向,然后一步一个脚印,一直向前走就行了。”小狐狸失望不已,悻悻而去。 世上有太多的事,是科学不能解释的,而这些科学所不能解释的用哲学去解释,往往给人心里以圆满。白发三千,红尘万丈,若心中有佛,哪里都是缘。哲学与佛学,本来就如出一炉,同气连枝。将思想上升到哲学与佛学的高度,则做人处事言随法行,镜心通透,是所谓善哉也! 倘若对于解释,对于结果,心中过于苛求,有十分强迫性的“完美”情节,这样最是不能得到完美的。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事无绝对。有时候我们以为复杂的,其实很简单,所谓复杂不过是我们想得太多了,仅此而已。 而有时候,一些事情却恰恰相反:很简单的,偏偏要想复杂。因为真相只有一个,越是觉得表面上说得过去,看似简单平常的事情,也许正是某些人明面上作为掩饰的障眼法呢?这个时候,心思要本能地警觉并且活络起来—— 比如说,那天我们寒老师大早上的点名,点到子秋的时候,不见有人作声,又点一遍还是无人回应,于是老师横眉冷对,神色阴冷,欲要口吐人语当场发飙了。而这个时候,终于有个弱弱的女声应到。还别说,声音还蛮好听,直甩老寒几条街。再看这回话的小妮子,真心还挺标致,我放眼望去,只觉此女傲然挺立,气势一片大好,眉如远山。 “子秋?”寒说。 似乎对自己说,又似乎在询问。但声音比较低,也比较柔和,完全不像即将要暴走的样子。然后心有所觉,清了下嗓子,看向门外,又接着很快扫视一遍全体成员,最后仿佛理所当然一样地说:“今天嘛,天气比较冷,又是这周点名的头一天,大家容易忘,女生没系领巾的下次一定要记得戴上,这次就不追究了。”大家都不说话,没有异议,于是老寒清了清嗓子继续点名。 大家当时都心思单纯,以为不管怎样,没有罚到自己就行。甚至不少男生听众还有一眼没一眼地瞅向子秋,些许心不在焉,将老寒貌似语重心长的一番话直接掐头去尾,经大脑中枢过滤为一句话——今天就不追究了。有了这句话,大家当然乐见所闻,皆大欢喜。但我自幼心思敏锐,便总感觉哪里不对,察觉这其中很可能是有什么问题的。 因为如过说是天冷,那前些天的早上也冷,一点儿不比今天,不还是该怎样就怎样嘛,这说不过去。至于说是点名头一天易忘,也没有说服力。但为什么忽然意识到点名到“子秋”时,却在我看来,尽显关爱与呵护呢?可别说因为一句话,女人何必为难女人,我可不习惯忽然转了性子,成了善解人意的寒老师。不是我总把人往坏处想,是一个“坏人”忽然做起了好事,不习惯是次要,主要还是会让我起鸡皮疙瘩,产生许多恐惧来。 于是在那天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教完某一套广播体操,闲暇之余我就单独而直接地问子秋,早上寒老师点名的时候看你眼神不对。子秋疑惑,问我哪里不对。我说眼神不对。子秋一笑倾城,说:“我看你呀,眼神才不对哩。”说完转身欲走。而我忽然地就被她嫣然的一笑感动,心跳莫名地加速了,脑袋也一片空白,我想我此来是干嘛的?嘶,这魔女真可怕! 然后我看到子秋以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我,然后转身仓皇离去。我看到子秋背影离去后,有一群少年正也以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我。因为当时我也是少男中的一员,深谙这古怪的眼神里有着明显的羡慕嫉妒恨,我想我做了什么?我何其无辜……我一扫众人,眼波流动间又扫到了子秋,子秋已不再看我古怪,而是有些……羞涩! 咦嘘唏!冷静之下,我忽然想到了,刚才在子秋一番勾心夺魄的微笑后,我六神无主了。仅凭身体本能,看她转身即将离去,我便一把把她拽回来,很不容置疑地向她说了句——我喜欢你。所以子秋看我的眼神不对,充满了古怪,转身快快地跑开了。而听到我说话的一群无脑少年,以为我找上子秋是要跟她表白,并且看情况是已经表白了呢,于是心里都不平衡,产生诸多的负面的嫉妒心来。 这真是,该死啊…… 第十一章 不管你解不解我风情 我当时心血来潮表白了子秋,便知道人言可畏,虽然并不惧他们一群人多,但一些闲言碎语和流言蜚语能避免还是避免的好,倘若传到了老师、校长,以及全校吃瓜群众的耳中,那就不好玩了。 我有想过,冷静之下迅速分析了一番,最多我半世英名毁于一旦,身败名裂,可那又怎样?我最不怕的就是这个,毕竟我是个男人,而且年纪轻轻,就算声名狼籍不值一提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东山再起,重掌人间,睥睨以绝世之姿,让世人皆高山仰止于我。 我有这个信心,冷静之下的绝对理智也很赞同地告诉我,这个信心可以有。但我担心的是子秋,我怕她受不了。试想一下,一个纯情羞涩的小女生,莫名其妙被人表白了,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当着天下别的许多的男同志的面,众目睽睽之下,真叫人情何以堪啊! 奈何这一声表白太过突然,也太过直白,让人毫无防备,避无可避,宛若天塌地陷一声惊雷直击心灵。这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而再看那表白之人,气宇轩昂,玉树临风,星眉剑目,不就是风一样的男人吗? 而假若因为此情此景,至于后来被有心人传得沸沸扬扬的,各种猛料各种版本有的没的成为广大吃瓜群众茶余饭后的各种无聊里的谈资,嘲弄的嘴脸和另类的神色,面对这些我怕子秋受不了。 被有心人传成了负心人,我何其无辜?但这是我可以预见的,成了负心人的渣男的我,要提前做好防备,风一样的男人不应该让自己的女人处于龙卷风中,疯掉。 是的,从表白子秋那一刻开始,我就视子秋为自己的女人了。这样是对子秋的负责,也是对我身体的惩罚。 为什么这么说呢?自是源于一句老话:嘴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由此可见嘴巴和身体是相反的,我本能地说喜欢子秋,那便是身体拒绝,而我若是接受了子秋,不正是对我身体严厉的惩罚吗?惩罚就惩罚,毕竟话是我说的,这女人是我招惹的,不死贫僧死秃驴,既然总要有人受过,那一切罪过就让我一力承担! 那场体育课表白了子秋以后,我即低调地蹲在墙角,埋头如是深刻检讨并反省了我自己,分析利弊与眼下形势,最终年少的我心中一横,于眉头舒缓和悠然一笑之间,扬起下巴深深瞄向远处的子秋,她正侧身站立,胸口隆起,颇得一番曲线之美。 我想,前有曲线救国,而今不妨有我在和平年代里曲线救人,子秋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处境,不妙啊,吃瓜群众成群整天围坐一块儿聊起八卦和花边新闻,舆论氛围简直犹如黑云压城,黑云压城顶多也只是灭城,而舆论的人言却已可畏到诛心。 子秋,你太单纯了,怎么可能会想到即将出现这样的情况?放心,一切有我,应对之策早已想好。你太单纯,而作为你男人的我就不能太天真,不然离团灭为期不远矣…… 于是接下来我就显得比较小心,每天上课放学老老实实学习,奉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外交方针,基本不与他人联系与沟通。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仿佛已寻到那传说中的黄金屋,端坐或仰躺里面,每天的任务有两个:一是数金子,一是与美人研究身侧的汉白玉大床。 某一天我们分享结果,结果竟然都一样,就是金子如土,数之不尽,而汉白玉大床纯正无比,零瑕疵。我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把美人召来并搂在怀里,坏坏地一笑,说:“这样,你把衣服解掉,我数你身上的美人痣。你呢,也不要闲着,来数我心跳。”我把美人左手拿来抵在自己胸口,而美人则乖巧地点点头。 于是开始全新的玩法,不管你解不解我风情,我已经解开你衣扣。但渐渐玩着游戏,从额眉往下数,我就越数越吃力,越数越惊心,我可以很明显感觉到我自己心跳加速,血气下涌,整个人呼吸都急促起来。 第十二章 我们,在一起吧 唔,扯多了一点,继续说后续的事。体育课表白之后的好多天,我都低调得不行,整天不疯魔不成活地浸淫在知识的海洋里,当然这只是一个幌子,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好对策。因为这样一来,就没人散布谣言说我与子秋怎样怎样了。 试想一下,书呆子除了读书以外还会干嘛?古语有言,百无一用是书生,不是亲眼瞧见我表白子秋,就算听到了什么流言也会被我突如其来而又一发不可收拾的拼搏进取读书学习之心所感染,觉得定然是误会,是有奸佞小人给我小鞋穿,是天大的诬陷和诽谤! 从而呢,自是有诸多的仁人志士要站在我的阵营给我鸣不平了。这样一来解决了潜在问题,二来收获了大量的人气和人心,不得不说,我真是太聪明了!论智谋,就算比不上诸葛亮,也可完胜司马懿几条街了。 这样韬光养晦了一段时间,我见表白风波完全过去了,于是果断扔下书本再去寻子秋,只是这次吸取上回教训,规避了其他居心叵测的一些人,在相对比较私下的地方我开始正式约她。而子秋似乎早就想到我会这样,因此理所当然地同意,还表示说等我很久了,期间有几个男同学也约过她,只是被她婉言拒绝了。 我调笑说是不是他们都没我这般儒雅,这么优秀。子秋掩嘴嗤嗤一笑,不禁使我心旌摇曳,然后打趣说:“他们啊,是都没有你能装,看你近来每天用功读书的样子,我还以为学霸附体了呢!不过再仔细看,就发现是空壳子,状态不对。我猜你这样做,是为了掩饰你内心的尴尬和惶恐。” 我微微一笑,没有说话。其实我心里想,女施主,老衲是为了救你啊!不然全校都知道你我关系暧昧,郎情妾意,很有可能随时走向犯罪道路,看你爹妈不打死你…… 子秋见我没说话,便以为默认,然后表情稍显肃然,又有几分怯意,涩涩地说:“上次操场上,听你突然的表白,是认真的吗,?”说完,子秋便眼波如水,,我忽然觉得她像极了我那金屋之中汉白玉床之上的那个楚楚动人的美人。 话说,那美人最后怎样了呢?我找来了一件华贵无双的金缕衣给她披上,而在手指不经意间碰到她香肩时,见她全身一个轻微颤动,明显是受到了些许惊吓。她转过身来,扬起了小脸看我,眼睛里还是没有多少神采,这使我心痛不已,然后一言不发地扶她起来。这个时候美人努力笑了一下,唇齿轻启,软言细语道:“”我想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自愿什么,但总感觉现在不是时候,于是只得皱着眉头轻摇。 “呀!你——”忽听一声惊叫,美人一手捂住小嘴,一手食指指向我八块腹肌,我看美人眼睛此刻瞪得大大的,高光感在她碎玉色的眼眸深处流动很是强烈的样子,先前颓唐之色一扫而光,便不禁欣慰不已。 但我想,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八块腹肌是我辛辛苦苦每天做运动得来的,容易吗我,没见过是还是说羡慕极了想摸,想摸就摸呗,随便摸。 只顾着给美人找衣服去了,都把自己给忘了。顿时我鼓起腮帮,对那个偷袭我的家伙恨之不已。待我飞快再寻一些衣服来见美人时,美人已不在,原地只剩一件金缕衣…… 回想过来,心中是无限慨然,于是看向子秋我尽显温柔,点点头,而后牵来子秋一双细腻小手,此刻岁月静好,我说:“美人儿,是我让你久等了。是的,我喜欢你,你是我的金缕衣,我的金屋藏娇。我们,在一起!” 番外篇:大好时光炒鱿鱼 初开始,我身边有一些单身的男同胞,在茶余饭后,喝啤酒吃烧烤的时候,几个人坐在一起,闲来无事往往会聊到女性,自言不懂泡妞,追女孩子没天赋,不会聊天,没钱,等等如此的许多缘由,或可说是借口,觉得要扑捉一枚萌妹子,真是太难了。 而我把自己的经历分享给他们,往往成就感才升起一半,就总会遭到对方打击,说我是瞎猫碰上死耗子,那是小学,现在你的子秋呢?我立刻颓然,一杯啤酒饮尽,再来两瓶。 他们说得对,我的确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猫屎运在小学已经挥霍完了。要不然,怎么时至今日,还是与他们一群别无二致还是个单身狗呢? 我不能说我完全放下了子秋,放下是不可能放下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放下的,只是如果说是因为还对子秋念念不忘而没找别的女孩子,所以没对象,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 因为子秋以后,我也努力再去找了,结果是心里阴影面积越来越大,因为形象与气质并存,美貌与智慧同在的女嘉宾接连闪亮登场的同时,也相继不约而同地选择灭灯。 至于原因,是“不懂泡妞,追女孩子没天赋,不会聊天,没钱”吗?或者说,再昧着自己良心补充一条,不帅,但问题是我可以这么说吗?更为关键的一点是,这么说有用吗?毫无卵用,说也只是连自己都觉得在狡辩,为失败找借口罢了。 于是从酒肉朋友嘲讽我是瞎猫以后,渐渐地,对于子秋,对于爱情,我只字不提。关于子秋的,我也尽量避免去回忆。有过子秋这个人,有过爱情这回事吗?都说记忆是痛苦的根源,深埋在心底,什么都忘了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也知道,子秋那样已经刻骨铭心的女人是很难忘的,而最便捷最快速忘记一个人的方式是找另一个女人走入自己生活,来代替子秋的位置。但生活仿佛知道了我的意图,变得铜墙铁壁固若金汤起来,别说是人,一只蚂蚁就算生出了翅膀也绝难飞入其中。 为什么会这样?记得多次追求各种优质女孩子无果以后,心中隐约有些猜测,考虑是不是自己眼高于颅,太过苛求与奢望了。 于是之后我故作深情尝试着去表白一个刚认识三天既丑又胖的妹子,她听我许多精彩表白还未说完即一脸防备,想也不想便毫无余地地说:“你不要想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再说,就算没有,也不会同意你的,因为你太帅让我没有安全感。” 闻听此言,我吐血三升……这当真是callo ye,岂有此理啊!当天晚上我于街头买醉,在麻辣烫小贩摊前,喝了八瓶啤酒,到凌晨一点半。 当时我心里活动基本是这样的,想:人生啊,如梦!生活啊,你不仁义!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就因为我帅吗?帅还不是你给的嘛,擦!我何其无辜?!为什么你要欺骗我,戏耍我?你已经不再是我所认识的生活了…… 大醉酩酊之际,我甚至头一回想,是不是我名字出现了问题?王知,在古语中,知通“智”,智慧意思。现在我私自理解为太智慧,到了智障地步,而“王”音近我,连在一起解读是为——我智障……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最大的可能还是生活欺骗了我,就像当年孙悟空被如来骗了,然后压在了五行山下。脱困以后呢,又受了观音菩萨和唐僧的骗戴上了紧箍圈。我想莫不是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我了?真是时也命也,无可奈何也。 国外有个叫普希金的小伙儿,大概也与我有相同或类似经历,被生活给骗得只剩下个裤衩,端的是惨不忍睹。不然绝难做到与我感同身受,也写不出如此安抚别人,或自我劝慰的世界名句,心灵鸡汤式的真挚诗歌——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须要镇静: 相信,快乐终将来临。 快乐真的终将来临吗?若来临,又是什么时候?古稀之年,还是有生之年?毕竟我不是算命先生,只知道的是,我真的没有那么乐观。不乐观即容易忧郁,忧郁的日子,忧郁的人,然后组合成一副忧郁无限的画面,是为忧郁的人生。虽然我偶尔也迷惘,也忧郁,但大体的对未来的信心还是有的。所以,我确定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由于有雨,鱿鱼忧郁。犹犹豫豫,游于幽雨。”都忧郁成鱿鱼了,不如就此炒了,鱿鱼它不香吗? 不过,在炒鱿鱼之前,我想再对着鱿鱼犹豫一番,做首忧郁型的诗歌提前吊唁、祭奠和缅怀它,名字索性就叫《大好时光》,真心希望鱿鱼被炒了以后,投了胎,然后不要再忧郁了,而是要阳光明媚,喜乐多多,有一份大大的大好时光—— 心也有彷徨 路也有漫长 冬日里的暖阳 夏天的防晒霜 生活总想起又忘 快乐时不免忧伤 寻觅处都空无幻想 何来有甚大好时光 第十三章 是为夫不对啦 我让我们在一起,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当然,最初在一起是私底下在一起,还没有摊牌到桌面上让所有人都知道。而事实上,对我与子秋来说,确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连她所有闺蜜都不得而知呢。 又因为前段时间我一直神游书海,对她闺蜜只认识两三个——这里的“认识”可以简单理解为仅仅听过名字,见过几面,还没来得及深夜挑灯促膝长谈进行更深一步的沟通与交流——故而可以说,还都很陌生。 月明星稀之夜,乌鹊南飞时,我燃了一支泰山牌香烟,孤坐台阶,想这下一步怎么进行呢?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忘记我自己初心,即誓要查明子秋与寒霜之间有何联联系,或者说秘密,暗藏着什么玄机与操作,我觉得这是个扑朔迷离的案子呢。 在案子彻底搞清楚,水落石出之前,我以子秋为假想敌,即便是为了此案牺牲色相,做了她的姘头,我也决不回头。历史有太多明明白白的事情引以为鉴,深知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一定要隐忍下去,我不会放弃的。 而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明天的希望,我一直是无比自豪并且有着神圣高洁犹如秋月一般信仰的。更是想起我幼年满月时就被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之人誉为全村的希望,这一份荣耀我至今铭记于心,莫不敢忘。 遂几乎于时时刻刻,我都冥思着更要再接再厉再搞些业绩出来,唯有如此才能对得起自己一身的才华与能力,力求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怍地,保持念头畅然通达。 慎独之际,每每想到无数的江东父老他们无比殷切的目光,寄予我诸多的厚望,我就很容易想到早早就给自己定下的小目标来,即:不是在签单,就是在签单的路上!这一单,恭喜你中奖了子秋。 我亲爱的子秋,我已经为此付出了太多,甚至包括我自己。流沙指尖过,逝者如斯,此单付出太多的同时又跟进了太久,我绝不能半途而废。 而每当我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往往就会想到咱们伟大的革命领袖毛主席,想到艰苦卓绝居功甚伟的长征万里,“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想到那些无数革命先驱永远最可爱的人,我想我还有什么资格和脸面不努力? 还是那句话,因为我是个男人,男人就要成功,就要顶天立地,就要时时刻刻充满人性的光辉和爆表的人格魅力,就要形象气质出众价值百万! 我想这些都是毋庸置疑和毫无疑问的,总而言之一句话,男人是很难的。但到底有多难呢?且听我于钟鼓小楼之上,浅吟两句: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然而依我薄见,男人之难最起码还要在蜀道之上。 于是抖擞精神,踩灭烟头,在绝对理智和冷静中制定下一步作战计划:与敌人闺蜜虚与委蛇之,彻底取得对方完全信任。 俗话说,千防万防,自己人难防。等我取得对方信任,在敌营之中立足脚跟以后,徐徐图之,步步为营,在自己身份不暴露的同时,尽量地还要多多搅浑水才是。 浑水才好摸鱼嘛,大鱼不上钩,就索性舍弃鱼钩用鱼竿,直接狠狠将水搅浑,不信大鱼不自己浮出水面来。 当然啦,这个过程美中不足的便是耗时较长,还有一点就是有点儿累,但倘若坚持到最后,绝对收获颇丰,不负诸多辛苦与等待。 作为堂堂一个七尺好男儿,若是连抓个鱼都犹豫不决,畏惧吃苦劳累,毫无干劲儿,气势萎靡而裹足不前的话,那一辈子也就那样了。什么荣华富贵,江山美人,想都不要想,还是洗洗睡! 于是从她身边的许多闺蜜入手,心计与手段自是要耍弄一番的,但好在小学时期的敌方闺蜜们对于心理学和攻守道并不钻营,个个显然都还是省油的灯,在我相继对她们进行揩油的同时不见一个有多少抵抗的,这反倒也省去了我一番周折与气力。 我想这样挺好的,保存实力嘛,待我一路向西高歌猛进揩尽她们身体最后油水,肃清闺蜜小娘皮防守大军之后,然后就轮到终极boss了。此刻我心激荡,一扫之前谨慎而形骸放浪,毕竟是胜利在望了嘛! 子秋,我亲爱的,还不快快掀起你的红盖头?是为夫不对啦,让你久等了…… 第十四章 痴傻,是一种境界 作为目标人物,终极boss,她身边明里暗里有着太多拥趸,但还是在我有组织有纪律有方案的一次次进攻之下疲于应付。俗话说兵败如山倒,士气最重要,待她们一群终于显尽了油尽灯枯样的颓态,我就知道大势在握,尔等皆已不足为虑。 结果不出所料,过了不久,可以说是很快,凭借我方巧妙地运用战术穿插,充分发挥一人可敌万师之能,便很当然地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然回想其中艰辛险阻,便不由得数度回首西天残阳,啧啧慨然,这一路走来不容易啊! 从此,敌营成为我方后花园,真可谓是天道有常,可喜可贺!收编是自然免不了的,而收编以后经过一番整顿,士气回升,整体看起来还是蛮可以叫人眼前一亮的。然因为我方也不是什么正规军,说白了顶多是顶着正规军帽子的地方土八路,甚至往往是个人协同作战。 就比如我来说,虽然是身居弹丸之地,还为了不暴露自己身份选择孤军奋战,但好在肩上有使命,心中有信仰,一个人又怎么样呢?都说坚持到最后就得胜利,这里面可没讲是多少人坚持,也许一百万个人坚持,到最后仅存一个人到最后了呢? 其实我是一直在坚持,坚持到最后,也坚持相信自己正是那百万人之中的最后的希望。很多人是因为看见所以相信,而我要因为相信所以看见。因为除了坚持,无人支援情况下,我别无选择。 更何况我觉得,一个人无拘无束不好吗?远的不说,犹如众星拱月一般的敌营boss李,整天颦笑言行被人盯在眼里,关注非常,别人累不累不讲,你自己拘束不? 想坐就坐,想站就站,想吃就吃,——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骑最野的马,开最快的车,睡最爱的人,——难道不好吗? 记得有一次我和子秋一块儿躺在软绵绵的草坪上,看天上的云卷云舒,空气里弥漫着粉红色的十足的爱恋的味道,我们都昏昏欲睡了,而我此时故意咳嗽了下,看向一片温暖的海蓝色的天空,问:“你说,我们在一起好吗?”子秋慵懒地睁开眼,点点头。 接着我又咳嗽了下,不动声色,继续问:“你说,我们睡在一起好吗?”子秋闻言一滞,很疑惑了,带着一脸的小问号看我说:“我们现在,不正睡在一起吗?” 我嘴角的得意之花还未来的及绽放,听到此处便立刻枝叶凋零。我闭上眼,尽量控制住情绪,并心里安慰自己这么几句:痴傻,是一种境界。我的子秋,大愚若智,已经得道了!这是好事,这是好事…… 开最快的车虽好,但也要讲什么场合和与什么人,不然你洋洋自得一路狂飙,别人就疑惑了,理所当然似地心想:开这么快一定是有什么急事? 于是乎,从“在一起”到“睡在一起”,本来很激情的事硬生生变成了很纯情的事,然而细品之后我却觉得这也蛮好的。外表清纯,心思单纯的女孩子,才会最有吸引力。我所爱的,所期待向往的,不正是这样的女孩子吗? 其实从最开始我向子秋表白就可看出些许端倪:没有刻意的妩媚,没有刻意的迷人,仅仅近距离地那么随意一笑,毫无做作,便就拥有了让人心驰目眩,血液回流,大脑空白的无穷神奇的魔力。 而这魔力的源泉,追溯起来,并不难发现是由最基本的有两个必备的因素构成。一个是近距离,一个是无做作。近距离产生美,无做作持续美。两者结合起来,那就厉害了,叫人简直意乱情迷深陷其中,每每出其不意都能起到尤物移人之效果,而且更可谓是百试不爽呢。 但对子秋来说,无做作是天性,而近距离却要寻时机。偏偏那些年我们一起睡过的草坪上,好巧不巧的正有这样的时机,而且大把都是。 于是很有几次我就趁子秋睡着之际,颇小心地向便向她辗转挪移过去,一寸一寸贴近,往往是还没怎么动,我的鼻翼就莽撞地触到了她几缕秀发,而所幸的是对方正梦游雪国,寒威和冷气麻痹了整体感官,所以没有察觉。 不然对方惊醒,瞧见我的大鼻子,觉察我是一路辛苦蠕动向她靠进,肯定一脸嫌弃,然后指着我鼻翼就劈头盖脸给我以鄙夷。当然还有可能会嗤嗤地傻笑,大概是觉得我刚才的动作表演古怪另类,实在是太滑稽搞笑了。 但不管哪样,都不是我想要看到的。而事实上,暖暖的夏日里,子秋就在身侧酣然入睡,如此大好时机摆在眼前如果我说不动心,那一定是不够坦诚,有违真实表达自己。 于是心动不如行动,便下意识而又主动地靠近。然,越靠近越心惊,所欣赏和领略到的,却与往日迥然而无限,更别有一番韵味—— 伊人长发宛如紫藤萝瀑布,悬空倒挂于蓝天翠柳之上。时而有清风拂过山岗,恍惚间我感觉自己是个放牛郎,坐在长长的牛背上悠悠然。牛在吃它的草,草色萋萋,而我则索性躺下来吹笛,笛声悠扬入云。在云气氤氲的海拔深处,千里以外的地方,隐隐约约间似有峰峦矗立在那世界屋脊之上…… 第十五章 月下老人牵红线 可是珠穆朗玛?可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哎——为啥子就有这种感觉嘞——经我一琢磨啊,很快知晓了,是因为我瞧见了两座珠穆朗玛!在这世上众所周知的是只有一座朗玛的,两座就……额,就不是了。 待我退至千里之外,再遥遥回头那么一看,却哪里是什么朗玛峰啊,赫然是我家子秋神女每天修炼所居之圣地神女峰嘛! 然,神女峰比之朗玛峰如何?在我看来自是有过之无不及也。要问我为什么,我的回答是——朗玛峰只此一个,神女峰却double,数量上呈绝对碾压之势。 当然这还是其一,其二嘛咱们可以从质量上分析,朗玛峰虽高而巍峨,每年却是在一点点地下降,可见已经腐朽与沦落。而神女峰却似雨后春笋,一天比一天更傲然了。此消彼长之下,朗玛峰注定完败。 当然,这一切还得得益于我对子秋的人性化管理。子秋虽入了我帐营,但就像是她对待自己的神女峰一样,内心深处奉行的人生信条从来没有变,即:自由,天生高贵。我也完全任她自由,随她高贵,无时不刻表示赞同并支持她。就差在一个烛光之夜,轻轻撩起她腮边秀发,在她耳畔低喃一句,你是对的了。 所以,在我所提供的无限自由平台包容下,麾下佳人彻底放飞自我,不但没有任何屈辱感,反而自觉身价暴增,是何其的三生有幸,整个人都优雅自信起来了。这便是初心之内不设限,放任成长,我给予她的充分的自我活动空间所形成的至高尊享与权益。 自由即是自由主义,也可以理解为解放思想和追求民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自己不希望和不喜欢的,强加给别人就不好了。比如,——稍稍动物化地来说,——假如我是一只雄鹰,向往的生活是长击苍穹万里,翱翔九天十地,那对于子秋来说,理所应当以我的角度出发,万万不可给她设置任何的苦恼、沉重的樊笼。 要知道,就连泰戈尔老先生,生前也有诸如此类的珠玑言论,可与我所说成异曲同工之妙。老先生说:鸟翼上系上了黄金,鸟就飞不起来了。此话我是尤为赞同的,要知道鸟翼是负责震动、腾飞的部位,理所应当要足够轻盈才能带动自己全身。 黄金?太重了,跟个铁疙瘩一般,根本不是小鸟所希望有的,强行系上只能负载超过机能,飞不起来是小事,一个趔趄砸到小爪爪就叫人——哦,是叫鸟火大了。 鸟火大就成了愤怒的小鸟,而愤怒的小鸟之所以愤怒,很显然是因为不够自由而内心不爽。自由,天下万物趋之。即便是小如飞蛾,在不羁放纵爱自由的本性驱使下,扑火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古龙曾有一言,得偿心愿死也甘。而飞蛾谁又能说,它生前的最后一刻没有达成所愿?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更重要的事情说三百遍。在此心有所感,围绕“自由”说了若干遍,其实都是少的,因为我还没说够一百遍?嗯,不够啊,那怀着礼多人不怪的原则,无妨再说一遍—— 若为自由故别说两者皆可抛了,就是有了小三,该抛的还得抛,并且毫不犹豫。虽然小三有小三的诱惑,但就连“生命”和“爱情”都抛到月亮之上了,小三又算什么呢?还是索性抛离银河系,省得碍眼。 然后呢,从银河系回到地球,还是继续说我家子秋:在我看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自由女神。她的一颦一笑,一吵一闹,都是那么“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纯性本然,犹如一块天然的无瑕之玉。而我——是的,你可以理解为是在偷香窃玉,或者说在怜香惜玉,但我对此不置可否,保留最终解释权。 只是在那时,子秋学习成绩一向挺好,而我对学习没多少感情,是子秋的神迹一般的出现,唤醒了我对学习的强烈欲望。以致很快,我就成了放眼全校,少数的可与之媲美的三好学生。感觉有子秋在,我总是会受其影响表现出待人随和,很青春无极限,阳光明媚的样子。 与此同时,这也让我意识到了,不仅我有平常人难以企及的人格魅力,她也有万中无一的人体引力。我们从路人甲乙,携手走到一起,如果她的人体对我没有引力,我又何故每每提到她都表现得那么亲昵?月满之时,偶尔夜观天象的我掐指一算,得知这其中必然有月下那白胡子老人在默默做着贡献,牵着手中红线…… 第十六章 善 牵线这癖好,古往今来几千年了,还是没有改掉啊……嘿!真是个倔老头呢。人老了都是这么倔的吗?不对不对,天上那老头是神仙,哪里是人呦……我想我以后,七老八十了,一定不倔,而是和蔼得不行,满脸慈祥,有小朋友跑过来喊声爷爷了我就给他发糖糖吃……不喊嘛,不喊也发,哈哈! 唔,发糖还是以后再说,现在讲现在,毕竟活在当下嘛。现在,我觉得,不容乐观啊!而今的小学生,只知道机械地背乘法口诀和“锄禾日当午”,体育课基本跟放羊一样,老师都知道因材施教的意思却不能做到因材施教,个中缘由也许和教育体制有些许关系。同时呢,不知怎么开启学生智灵,培养其学习兴趣,以及动手能力。 还有就是教学涉及领域不足,而且太过一板一眼,以至于导致上课乏味、呆板,长而久之,创新力严重缺乏,各种防火防触电防坏人基本知识所知寥寥……教大纲不允许,不教愧为人师——这样一想,才发现老师却也似江湖中人,难啊! 感念于子秋出现以后,对于我的许多帮助,不止是学习上的简单地提高分数,更还有情感方面的对我的补充,使得我小时候就各方面优秀无比,可以说是达到了未成年人世界的巅峰。 于是在当时我就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悲天悯人的态度,爱子秋的同时,又不忍瞧见子秋式的痴傻呆萌蔓延在整个校园,思索之下便在放学回家的当天夜里望着月亮思考了半个多小时写了一个排比句。 别小看一个排比句,可是很富有诗意和启迪意义的。想当年,鲁迅写了个《狂人日记》不就一个日记嘛,但却是极具划时代意义和影响后世的。我一个排比谁又能说,一定没有如此效果呢? 我是费尽心思,将学校比作四面墙,喻封建、守旧;把学生比作是墙里圈养的小白兔,喻天真、萌新,近乎傻的那一种。“小白兔”灵感来自天上那轮金黄色的圆月,“墙”是我自家的墙。于是奋笔疾书,《月下墙里的兔子》连夜孕育而生—— 曾几何时仰望星空,要继续束手束脚内心苦恼地活在墙角内的四角的天空,内心毫无波澜,苟且下去吗? 要继续选择闭门造车,而对解放思想和开拓进取,及外面的精彩世界没有任何好奇吗? 要继续孤独寂寞冷,没想过找个意中人敞开心扉,尝试接受人间四月天吗? 如此发人深省,苦心孤诣的字句,我首先选择给自己人看,第二天大早上便拿给我亲爱的子秋。子秋美目一扫而过,渐渐放下鸿文深思。我知道这是子秋被我文字深深触动了心弦,开始三省吾身,反求诸己的重要时刻了,便不出言打扰。 在我想是不是有必要屏住呼吸的时候,子秋开口说话了,声如夜莺一般动听,却是:“这……‘曾几何时’是什么意思?” 我……我觉得自己此时血压瞬间升高,同时呼吸也立即艰难起来……同时我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比如扔给我一个冰镇的氧气瓶先……我痛心疾首啊! 无语还在其次,是真的痛心疾首,而不是无病呻吟,故作姿态。不是整天让学习吗?看看现在孩子,估计除了“好好学习”和“天天向上”,其他的四字成语就闻所未闻了!这也不是那种难的、生僻词啊,就书到用时方恨少,词到念时方知遭了? 然而短暂痛心过后又一想,是我大概是期许过多了。我自己学富五车,智慧无双,自己知道就算了,为什么要暴露出来呢?这样有炫耀的嫌疑,也有欺负小学生的成份——哦,忘了说,当时我也是小学生呢。可关键是,小学生和小学生能一样吗?当我想到我就是全校里那个最大的异数便不禁释然,很容易接受了现实。 但我不能怪子秋,而是整理下情绪,理所当然地想,子秋都不知道的词汇想必全校的那些幼年吃瓜群众都不知道。可怜啊可怜,只知道傻傻地吃瓜!都是那月下墙里的兔子,看起来蛮可爱的一批,其实可爱的只是皮毛,内心却是一张白纸,或者多了四个字——懵懂无知。 我多希望,除了白纸和写着“懵懂无知”的白纸,还有第三种可能,外加了四个字,连在一起是:曾几何时,懵懂无知。至于我,情况比较特殊,是属于第四种可能,只是这第四可能百年不遇,却是只写着一个字的,善。 第十七章 他还只是个孩子 善者何意? 《说文》里有“善,吉也”,《国语?晋语》中有云:“善,德之建也”。善有“心地仁爱,品质淳厚”意思,当然也有“好的”意思,比如我们最熟知的《论语》里那句——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诸如此类,意思多多,但依我之见最好还是解释为善于,比如造个词:善解人意。 善于善解人意,多好!在你烦恼的时候,有她陪在你身边倾听;在你失落的时候,有她陪在你身边鼓舞;在你孤独寂寞的时候,有她陪在你身边依偎……有她陪在你身边依偎的时候,你还冷吗? 这就是善解人意啊,沉默或言语,都让人如浴春风,恰似泡在一江春水向东游,边游还要边嘚瑟地哼唱那么几句—— 你像一个小小的太阳 有一种温暖 总是让我将要冰冷的心 有地方取暖 我是多么习惯的向你 要一点友善和许多依赖 修补我脆弱的情感 …… 你,还冷吗?善解人意的终极奥义就是要温暖你心扉。试问,谁会拒绝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呢?而我想,自己引以为傲的广博的人格魅力,所散发的无数神圣的精神毫光,它的魅力源泉不正是因为我的善解人意而一蹴而就吗? 一般来说,常常表面冷的人深谙世间冷暖,容易做到善解人意,而高冷的人自觉凌驾于众生,缺少悲悯之心,眼高于颅,是真正的冷,往往是不屑也不懂如何善解人意的。 但我就不同啦,是天生的“善”体质,又乡村小地方成长为人,接地气自不必说,再加上小学有幸得遇亲爱的子秋,在伊人默默地陪伴和潜意识锤炼下,我善之一道已经于小小年纪时就大有所成,可谓是:人之初,性本善。小学时,已大赞。 像我这样的极品善男,其实凡世里通常有另一个俗称的,即为暖男。春暖花开,面朝大海的暖,美男子的男。暖男这个词,相信大家都听过?然而,市面上流通的一般意义性质的暖男却是很与我有不同的,他们一群自命暖男或被小姑娘家称作暖男的少年,其实本质上说十有八九是中央空调,很具有后天成为渣男的潜质。 而我基于自身体质,大道所向,是永远不会成为渣男的,要成为也至少是有口皆碑的“绝世好男”。倘若再适时地量身定做一把类似于步惊云前辈的绝世好剑,临风挥洒于孤舟之上,那当真是冷风耳边吹过,大侠独我寂寞! 为啥寂寞哩?美妙的旋律响了起来,正是——“无敌是多么寂寞……” 但说实在的,无敌却还不是导致我寂寞的原因。做人要低调,而且要厚道,我即便是有一天执掌了天下最好的剑,成为可以跻身武林最尖端,问鼎最牛批的那一撮人的时候,我也要说我还年轻,放眼宇宙并非无敌。 这样说并不是给前辈们留面子,或者说谦虚什么的,而是我觉得作为人,不管是江湖中人,还是社会人,也不管自身能力几何,哪怕达到了天人之境,也要饮水思源,不可自满。 如此一来呢,才有可能做到最是不易和难能可贵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而我恰恰正是属于这样的一类人。之所以说一类人,而不是一个人,则是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你知道,像我这样的存在,虽说百年不遇,但放眼漫长历史还是有不少的。比如咱们的关老爷,是修“义”的,李白修“诗”,貂蝉修“美”,孔夫子修“仁”,秦桧修“佞”,和珅修“贪”,吕布修“勇”,诸葛亮修“智”,彭殇修“寿”,杜康修“酒”,华佗修“医”,等等等等,真可谓是异彩纷呈,大神频出。 我自知修“善”,极有可能在以后会像上面所提到的人物一样,为芸芸众生所津津乐道。但因为我还尚且年幼,离盖棺定论还早,所以我善之一道可以有足够多的时间去修补完善,比如以善解人意为中心思想的我的善道,核心价值观渐渐变了,由善解人意发展成了善解人yi,这就有趣了。 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的,谁又能说没这种可能呢?需知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大神也有人设崩塌的时候啊! 一念及此,不禁让我又想起了子秋。原先预料着最差的结局是我们私奔,就算有父母反对也要在一起,可实际上,计划在现实面前只是一个笑柄,跳梁小丑而已。 我亲爱的子秋就那样在最关键的时刻神秘兮兮地消失在我面前。我怔怔望着远方,感觉有风吹过,却是冷冷的冰雨狠厉地打在脸上。而我不痛不痒,得到的是铺天盖地的现实的嘲讽。 当我等不到子秋,意识到终将失去我生命中最爱的那个她的时候,只得默默闭上眼睛见证泪流,却是连自己都不忍看。头一回我感觉,生活把我abondon了,因为我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得到,前一秒还是无比滚烫的泪经腮边流转下来就成了冰雨的水。 这是“却把泪来作水,流也流到伊边”的节奏吗?可惜伊人不在,空守着窗外的深蓝色的夜空,惊雷四起。 现实以急风骤雨的形式冲击我稚嫩的心扉,以及瘦弱的肩膀。然而恍惚间我好像听到一直守护我的命运女神不知何时站了出来,颇为气恼地向诸天为我鸣不平——“他还只是个孩子,你们……” 第十八章 该醒醒了,少年 轰隆!咔嚓!殷! 一波三连响,顿时风雨大作,可谓雷填填兮雨冥冥。 命运女神说什么已听不见,但见天际之上,她单薄的身体正处于风口浪尖。她紧扣着拳头,目光不偏不倚正视着苍天,仍在质问。她一身白衣,脚踩七色彩云,犹如不容忽略的一抹神迹。少顷,东方之处似有佛号响起,伴随着一声声低沉的“阿弥陀佛”与“善哉善哉”。 紧接着,万里遥遥的西方之处又有雷音轰鸣,滚滚而来,我看到高空那噼啪缠绕着无穷能量的火花犹如来自地狱的锁链,在小心绕过了命运女神便开始加速度,却是目标极为明显地向我投奔。 我内心一突,顿时就知不妙了。心想是不是自己善道修为即将圆满,开始渡劫了?又转念一想肯定不是,我还小,女神姐姐都说我是个孩子呢。额,此处理当自我检讨:小孩子嘛,不要满脑子总想着渡劫,这样挺显得没脑子的。 而另一方面,是噼里啪啦如铜锣炒金豆的声音。愈演愈烈,近在耳边了。恐怖的声音犹胜战鼓雷雷,金戈铁马,在我以为自己琵琶骨要被劈穿的时候却停下,只在我胸前飞快地画了一个紫色十字架,十字架上刻满复杂的花木鱼虫纹。然后在我猝不及防之际就飞入我体内,未经我允许便封印我丹田,仅仅留下一句“阿门”就没了。 声音弱不可闻,而且浑然没一点感情色彩。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封印我丹田干嘛?还怕我释放洪荒之力毁灭世界吗?或者是怕我长翅膀飞了?适时,自由女神隔空传话来,说这是上帝亲自出手帮我重塑一方心灵净土。 对此我并没有任何要感激的意思,反而无语得要死,心道我心灵全身都是净土,有小鹿在乱撞,有大象在狂奔,有鹰击长空有小鱼冒泡,我缺你那一点儿劳什子净土吗? 不由得气极而笑,痛彻心扉。前所未有,对于子秋刻骨铭心的痛。甚至于都痛出了幻觉—— 竟敢幻想着如何把上帝从天上拽下来,或者骗下来也好,然后以指鹿为马的神仙手法将他变成她,而且是神经敏感的她。再质问她为什么不把《圣经》改成“痛经”,要痛大家一起痛,我痛心你痛经,岂不美哉?! 凡人有句话说,“愿那让上帝心碎的事情,也让我心碎。”其实我感觉,这话反过来说再恰好不过了。上帝怎么啦,难道就凭“上帝”二字就理所应当高人一等?要论智谋聪慧,相比较众生而言谁更高明并不好说。 在我正沉思着如何措词的时候,天色飞快明亮起来,紧随着一声鸡鸣,一切异象统统消失。仿佛刚才的神只从来没出现过,任何痕迹也没有,有的只是我做的这么一个飘忽离奇的梦而已。 有这么离奇的梦吗?对此我深表惊奇。顿时忧伤过去大半,或者说忘却大半,重重疑惑附骨而生。极目远眺,深深看向女神姐姐所在位置的白裙,却白裙没有浮云悠悠。若有所失之下便只剩无奈,匆匆洗把脸,水是冰凉冰凉的。再狠心拧下大腿,发现痛是真的。 最后试着想子秋,更是整个心都碎了! 然而奇怪的是,碎过几天以后我就没什么感觉了,心不再痛,仿佛已不是我心。生命无法承受之痛我已受过,受过即爱过,所以我想——就这样! 坦然接受了这残酷现实的真实和事情的事实,很难吗?很快,恢复了往日神采不说,我还开始认真反省我自己,并着手理性地分析子秋从出现到消失这一突然事件里,我扮演的什么角色,是否有所收获和领悟。 一个男人一旦极度冷静下来,就没了爱情的味道。我不把什么子秋当作自己对象了,就算是对象也是研究对象。就像科学家研究小白鼠一样,而又有所不同。很明显不同的一点就是,我从未把子秋当作小白鼠,那当作什么呢?嘿嘿,当然是小白兔啦! 于是,我挥一挥衣袖,作别了西天的雾霾。我已从容地从感性的泥沼里脱身,从红尘的纷扰里抬脚,步入理性的救赎的彼岸。彼岸花开,恰似一片焦灼的火焰海。我无悲无喜地走过去,摘了鲜花一朵,还未来得及嗅它芬芳便已凋零。花瓣纷纷落地,地是黑色的硬壳。 我想枯萎之壤,无望之地,它们大概早已死了,而我动手去摘也只是它们彻底湮灭一个契机而已。然而我却来到了这里,是说明我也快要变成它们其中的一员了吗?我的心立刻沉重起来,这才发现步履开始维艰,不由得慌了神。 这是彼岸吗?我是来寻求救赎的,不是来寻死的啊!我真真无语得很,但强制自己冷静下来,发现心跳的频率已经慢了许多。步履艰难的同时伴随着呼吸困难,而即便这样我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如何脱险,而是大脑充斥着两个词:一个是天亡我,一个是子秋。 既然到了这一步,再挣扎我想也没有用,不如坦然面对。英雄穷途末路之际,都是“天亡我”的,因为除了上天,自信无敌于世。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归罪style,不管是不是英雄,都值得称赞。 至于子秋,是我最魂牵梦绕的女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想到她大家没意见?想到她时我便心喜而笑,只是,那是先前的事了。患难才能见真情,此时我罹遭大难,子秋何在?也许有人愿陪你去天堂,只是有谁要随你去地狱里乘凉?现实所在,就是彼岸花开。 该醒醒了,少年…… 第十九章 我妈说了,不让我跟傻子玩 醒是容易的,清醒却难。 一个人只有遭受了严厉的打击,才有清醒的可能。当然,倘若是打击得过于严厉,效果反而适得其反,最后可能一蹶不振,活着如坠云里雾里天外梦里,六神七窍严重分裂。说俗气点儿,就是精神不正常。更严重的,估计要立碑了。上写着:一睡万年,永垂不朽。 既对仗工整、押韵,又运用了简单的夸张手法,在显得高端大气的同时,又饱含着无限书生意气。一看就是知识分子所为,满满的文艺范儿,含蓄隽永得简直要人老命。 当然即便是要人老命也是别人老命,毕竟我还小,老命是不存在的。然而心却有老的可能,我感觉自从失去了子秋,我的心便飞快似箭地老去,再不复年轻态。本来一腔热血过于灼热产生了的热情之火,被一盆冷水给浇得凉凉。由于热胀冷缩的原理,便起了莫多褶子,自然无可避免地显出诸多的老态。 这便是心老。心老是由内而外的老,很不同于那些无忧无虑慢慢成长的别人家的小孩子。我的小脸呈现出来的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稚嫩,甚至可以说婴儿肥,但心老到即便可以以肋骨为拐的佝偻地步了也从外面看不出任何老的痕迹。 从外面看,我表面上似乎和其他小朋友没什么不同,无忧无虑,既呆萌又可爱。而实际上,由于本质上的变化却大相径庭。本质是最不易勘破的,众生往往具有众生相,太自以为是的我相,而少觉悟的佛相。但佛相是什么?佛家有句话说:佛本无相,以众生为相。 可见佛即是众生,众生即佛,然而两者真的完全一样吗?然也,不然也。打个比方来说,吃瓜群众都是众生相,而我拄拐的枯老内心即佛相,我还是众生。我可以觉察到我的佛相,但众生相不能,众生也不能。归根结底地说就是不缺佛相,缺的是佛心。 偏偏,我心即佛心。 这便是为什么我可以静下心来,以无上觉的菩提心态,去理智并冷静地思考问题,而不是困于情囿于爱,堕红尘百丈而无法勘破世间种种表象的原因。我的心历经彼岸磨难而更显沧桑,天缘凑巧之下修成了佛心,于是我便摒弃心头孽障,以佛门的大智慧勘破世间万千虚妄,顿时对子秋女施主离我而去有了新的一番感悟—— 就像美食要有滋有味,感情也是,要有情有义才行。但我与子秋,貌似发于情而止于义了。因为好端端的,子秋说离去便弃我不见,连个提示和招呼都没有的,明显是不义。也许她有她的选择,她有她的难处,但都已不重要了。我想这样也好,人嘛,都是独立的个体,谁离开谁不能过啊?我们之间,一别两宽。曲终人散,彼此怀念。虽有遗憾,只剩祝愿。 这样真的挺好的,押韵的同时,也希望各自好运!直到小学毕业前夕,回顾整个校园花草树木一遍一遍,仍不见那个她出现,心生最后的渺茫的侥幸的同时也彻底没了念想。酸涩一笑的同时,我想既然这样,那么——往后余生,请记得,忘了我。只是,耿耿于怀当初之时,没有对伊人轻轻说那么一句:知道吗?遇见你,已经赌上了我这辈子的欢喜。 你也许知道,但子秋是决计不知道的。毕竟,“曾几何时”她都不知道,赌这么大要知道才怪。当然啦,我也不能让她知道,不然知道了会多少有些心理负担,难免会不开心,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但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呢?挡不住子秋聪明伶俐会猜呀,当时记得她是这么说的—— “‘曾几何时’就是曾经的意思?” 我笑笑,顿时老怀大慰,说:“善!意思差不多了,你还挺会猜的嘛!” 子秋闻言,表现出难得一见的憨态,更多的是娇羞,很是受用地说,“那是,”即刻娇羞抹去,嗔怒着小脸,“善你个头呀!整天善哉善哉的,你是和尚吗?” 我马上叫屈,说:“什么啊,我哪里整天了,就今天一次好——呸,分明一次也没有好,我只说‘善’没说‘善哉’啊,你说的又不是我说的。” 子秋嗔怒未休,质问道:“那你说,‘善‘和’善哉’是不是一个意思?” 我…… 我能说是一个意思吗?不能说,说了便是自己打脸,这可不行。于是我本能地含糊其辞,并打感情牌,道:“不要纠结这些细节嘛,是与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你在我身边,就好。” 我含糊,子秋却清醒;我打感情牌,子秋却坚持打脸。只见子秋嘿嘿一笑,隐约有几分得意之色,不依不饶道:“除非你承认你是和尚。” 我没有立刻反应,然后就见子秋轻轻撅了下嘴,并狠狠瞪了下我,闷哼着转过身不理我了。 我想真是“天下唯小女子难养也”,这回算认栽了。不过想来其实也没什么,好男不跟女斗嘛。于是我上前一边搂着女子芊芊细腰,一边在她耳边低语道:“好了好了,别闹了,乖。我承认我是和尚,一个小沙弥,好了。” 子秋听我说完立刻挣脱我怀抱,很不可置信地看我,边后退边念叨着,说:“小傻逼?你说你是小傻逼?呵呵,我妈说了,不让我跟傻子玩。” 瞬间跑远。 我……我觉得我多嘴了,于是望着远去的倩影自己打脸。是啊,打脸这事儿还终于在我小孩子的时候发生了。先前我总是单纯地以为,小孩子都顶多是打屁股的,大人之间才打脸。现在我遭了一顿打脸,始知曾几何时自己也理解错了。 自以为是的理解是导致各种误解的源头,这是那天我所领悟到的。 第二十章 你冷吗 谁料想,第二天大早上子秋就出现我面前。我那时正百无聊赖捧着《思想品德》看呢,翻开其中一页,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意思是说,有品德的人,就是没有丧失像婴儿般天真纯朴内心的人。有赤子之心的人较为纯洁,懂得关心、帮助别人。有赤子之心的人多了,社会也会变得美好起来。” 我想这分明是在说我?因为我天生就这样的人啊,对人热情似火,喜欢助人为乐。往往同桌橡皮擦没了,我就送她一块儿。不是说我橡皮擦多,而是我觉得东西应该物尽其用,这样才能发挥它所能,像人一样实现自身价值。 更重要的是,橡皮擦事小,博得同桌好感才是尤为关键的一步。这便牵涉到我宏图大计了,在最开始的时候就以决胜千里的姿态提前做好一些部署。就是利用小恩小惠扩大人脉,并维系着与各路人马的友好人际关系。如此是为的啥?自然是便于发展眼线了。 作为现实版的中国柯南,不管要调查什么,多大的案件,我深知一个人精力总是有限的,而往往这个时候就得靠平日里潜移默化培养出来的“自己人”来共享线索,形成一个良性的具有回报性质的朋友圈。 有了这样一个朋友圈,就是每天睡大觉也没关系,醒来时只需闲庭信步一样逛下朋友圈,简单溜个弯的事儿,便就可以轻轻松松做到洞悉天下,深谙千里之任何风吹草动了。 眼下,风未动草未动,我却心动了。为何?因为我手捧着的《思想品德》书动了。具体解释是,子秋悄无声息来了,到我课桌前,把我书给敲了两下。我一抬头见是子秋,正笑意吟吟看我,不禁心头颤动。 “咳!你思想觉悟那么高,还看这书呀?再看,小沙弥都成如来了!嘿嘿!” 我想,大清早的,子秋便来笑话我了。这是搁在学校,公共场合,我也不好意思有什么动作,不然私底下我肯定要打她屁……咦,不对啊,这小娘皮怎么改口小沙弥了,莫非昨天是故意的,但回想起来表情动作完全不似伪作呀,这真是……啧啧啧! 我想只怪我太赤子之心了,心里纯洁得都开出一朵八品白莲了。电视剧《倚天屠龙记》里有句着名台词,是张无忌他妈临终前交代给张无忌的,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莫非我一颗童真善良的心被这个可恶的漂亮的女人给骗了?想想不是的,而是这个漂亮女人演技太好了,我先前大概没发现而已。 所谓“三个女人一台戏”,就是说像子秋这样的女人:戏多,能演。演技好也有错吗?当然是没错的,只是生活强调真实地表达自己,演戏通常来说在大众眼里是假的而已。其实本身也是门高深的艺术,没有一定表演功底或天赋还真演不好,很容易被一眼看穿的。 记得先前我神识畅游书海,沉浸于知识的广阔汪洋里,子秋却说我读书如同一个空壳子,比较能装,意思就是说我在演戏呗。而如今看来,跟子秋一比还终究是落了下乘。子秋演戏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表情到位,步伐、语言都没毛病,演技浑然天成,活脱脱一个戏精也。 我读书时没有表情,没有步伐,语言是普通话,发出的声音如同机械,太过呆板和昏沉。俗话说,没对比就没伤害,自己心里一对比立马就伤痕累累起来了。我想,这就是找虐! 于是我尽量克制我自己,不去想太多。但不管我怎样用力克制,心里还是不怎么舒服。并非在演技上子秋胜我一筹我便心里不爽,这样就小家子气了,我还不至于。而是想到,明明知道我说的是小沙弥却故意当听做小傻逼,这几个意思? 所以在心动几秒以后,我便不再看子秋。而是心如止水,真以如来的方式双手合十,保持心台明镜,对伊人说:“女施主,请回!” 子秋立马呵呵了,眼若弯月,笑说:“你还生气啦?我都没……算了,不跟你计较。昨天我不是故意叫你那个的呀,是因为……嗯,是因为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妈做好饭在等我回家吃饭呢。” 闻言,我古井无波的心一动! 是呀,昨天我俩私底下相处,不知不觉中,的确早已夕阳西下。可为什么,要说我是小傻逼呢?当时搁谁谁不气啊,于是便眼睁睁看伊人退走而没送她,当然也没有说任何的客气话,挽留她一块儿吃晚饭的心思。此刻想来,的确是我的错,而生气的那个最应该是她才对。 有句话说:打是亲,骂是爱。骂就骂呗,让心爱的人骂自己,其实可当作是种享受。只可惜现在我才这么觉得,当时也是脑子被驴踢了似的,想不通。想到子秋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并且天色已晚,我就忍不住要骂自己愣头青了。想:一个姑娘家的,安全吗?孤独、寂寞吗? “你,冷吗?” ——这话本来是我要说的,但实际上,开口说话的却是子秋。 我看到有一双白净的小手伸来,左手放我右手上,右手放我左手上,然后十指紧扣。我双手合十还是双手合十,只是自己十指连心处的那口古井,传来了噗通一声声响。声响过后,传来在耳畔的,是来自子秋的柔情低语,冷吗。 第二十一章 有我在,心扉为你开 我想,冷当然是冷的,即便是大夏天里身处于xj塔克拉玛干沙漠我也要说自己冷。为何?很简单,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说自己冷了才能被照顾,享受额外待遇,不然好端端的不痛不痒,鬼才理你。 于是我果断说冷。 其实我心火热一片,跟冷完全没半毛钱关系。感受着子秋细腻的小手传来的温度,竟蕴含无限谲诡之力,以电流的方式疾速传导于周身每寸肌肉和每根神经里,全体各处的毛孔也纷纷加快呼吸。空气似乎也与我连成了一片,蒸腾着弯曲而透明的和谐律动。我感觉我的括约肌也随着这美妙的律动而变得极度松弛、舒适起来。 但红尘万丈深处,我的佛心却在倍受煎熬。那里,佛心苦苦支撑,业火熊熊燃烧。就像是走在马路上,捡到了二百块钱,你高兴舒坦的同时,那丢钱之人肯定心里不是滋味,痛心不已。正所谓一家欢喜一家忧,便是此理。我佛心也是心呀,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不能只顾着看我手背享受,而对手心见死不救。 俗话说救急如救火,更何况是重重又熊熊的业火呢?想到此处,我便立即手背撤开,以手心紧握子秋一对玲珑小手。简简单单一个动作,心头熊熊业火马上消弥大半,而佛心所散发的佛光也得以轻易穿过万丈红尘,有了足够的喘息和生存空间。 如此一来,万丈红尘经我佛光普照,强势逆转之下终成了万丈佛光,真乃我佛门之幸也。不知道我佛如来有没有先灵,先灵都是谁,但想来都不重要,仅凭我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奇手段,高明不高明不好说,但就所起到的效果而言,却足以告慰我佛诸位先灵了。 然而,这其中有个问题,就是我握着子秋小手,业火得以控制,但子秋那边呢?想来也是没任何问题的。因为子秋是万千业火的宿主嘛,通常情况下哪有反噬的道理。从来都是人玩火,你可曾听闻火玩人的?当然我不是说,此次业火上身罪在子秋,是她的主意,反而我是无比信任佳人的。 至于为何还会这样,我只能说,人体真是相当奇妙呢。现在都已二十一世纪了,科技发展一天更比一天,wifi,ocus rift,alpha go,nakefit,ai,5g等等,简直层出不穷。然而,对于人体本身的研究,以及研究成果,却始终裹足不前,叫人唏嘘。 换句话说,就如同国足之于巴西、意大利一样,实在找不到让人眼前一亮,awe的闪光时刻。 “你冷吗,子秋?”我本能回了一下。 这话本来就应该我先于子秋而说的,但此刻我说出却让我自己眼前一亮。为何?当然是因为又不是大冬天的,怎么会忽然早上跑来,握着我的手还问我冷不冷呢?好端端的,又没有人泼我冷水,我为什么要冷呀? 接下来子秋一语惊醒梦中人,在她仿佛是鼓了很大的勇气,盯着我紧扣的十指,大胆而又突兀地说:“我是你的人间四月天,对吗?” 随即,我便一下子明白了过来,这源自我前天挑灯秉烛的大作《月下墙里的兔子》啊!过了漫长的一晚,大早上的子秋还记得其中内容,真是有心了。 而同时我想,这些话原本是昨天傍晚我俩私底下相处时子秋要跟我说的知心话。只无奈那会儿已夕阳西下,伯母做好了饭等她回家,所以匆匆忙忙的这些话子秋便没来得及说。 我心一叹,有子秋如此,大丈夫此生足矣!我的大作,就算全天下人都不明白我的苦心,都不认可我,又有何妨?!只要有子秋理解我,支持我……哎,不对呀,我的大作呢?想到此不禁我心一沉,我的大作可能……可能已被……已被群蛆分尸了…… 虽然说来很恶心,却很现实,我想现实往往是很恶心的。昨天佳人看了我的大作,仅问了我曾几何时为何意,然后几句恼人的闲话下来便匆匆跑开了。而我当时因为觉得子秋骂了我便没什么好心情,看看不知何时子秋塞过来的我的大作,不禁失望至极。 然后呢?目送佳人远去,我想就这样。索性,转身进了茅厕就是半小时,抽了包红旗渠,乌烟瘴气地出来以后,大作就羽化成仙了。我想,既然子秋是因为你而骂了我,那我也不骂你,我送你早登极乐好了。 而今,看着子秋,听着子秋说话,我竟然破天荒地觉得子秋骂得好:我当真是个小傻逼啊!只是骂得好的同时,却骂错了,我不是小傻而是大傻。人家只是天色已晚要回去,我没有送不说,还因为她说的玩笑话生气,着实是傻得大发了。 我手松开,眼中是一抹浓重得化不开的惭愧之色,当下一手轻轻放子秋瘦弱的肩膀上,另一只手缓缓勾起她垂落的下巴,深情款款地说:“是的,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先前是,现在是,以后永远都是。”子秋扬起了她精致稚嫩的小脸,一对眸子发亮,灿若夜空中最亮的繁星点点。 子秋很是甜蜜地笑了,点了点头,接着很神秘似的左右看了看,手心拱着半圆放在空中,然后小嘴巴凑了过去,颇为认真地对我说:“说好了啊,从今往后我便是你的人间四月天,你的意中人。有我在,心扉为你开,以后可不许你再这样孤独寂寞冷了。”说完便欢快离去。 第二十二章 橡皮擦用完了吗 说实话,我当时有一些懵逼,并同时在情感上有些不知所措。随后我想,小学生都这么天真的吗?可真是个bunny。我就那么一说……当然,我是那么认真地一说,并非红口白牙,说完就忘那种。但迅哥不是有句名言嘛,是讲——法三章者,话一句耳。我小小年纪连“永远”都说了,难道就全无考虑这个层面上的意思,仅凭我三言两语便深信不疑? 越是这样,我想越是此生不能辜负了佳人。虽然,“此生”与“永远”并没有什么不同,都仿佛遥远得像极了光年之外的银河。然而银河滚烫,尚存在人间理想,更何况近在眼前的现在的我的子秋呢?女孩子嘛,宠就对了,爱就行了,且行且珍惜,比什么都好。 如此想着,只觉心胸开阔犹如海洋。海浪撞击着礁石,海鸥停歇在那礁石之上。阳光洒来,暖洋洋。溅起的水雾有数丈高,在阳光折射下形成了一道优美彩虹桥。海鸥啄了啄它自己雪白干净的翎羽,然后一下子腾起,破开了彩虹桥扶摇而上,远走高飞。而天空是倒过来的海,鸟想:都是海,好没意思哦。看海看多了俺想见人。 于是我眼神瞬间犀利,在目送子秋跳远后,转身看我同桌。我同桌是一名女性,准确点儿说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四眼妹。颜值一般,皮肤还行,成绩中等。虽离我最近,但我也只把她当作邻家妹妹看待,并无任何非分之想。并不是说我瞧不上她——哦,忘了说,她有个很不错的名字叫小倩——我瞧不上小倩是因为……嗯,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子秋就够我受的了,其他的也就只能看看就好,不敢妄想。 小倩作为我同桌,除了她爹妈我想就属我看得最多了?她发呆的时候,笑的时候,手扶镜框的时候,学习时皱眉思考难题,以及枕着手臂趴桌子上睡觉小脸朝向我不停地流口水,这些我都看过。我觉得,挺真实可爱的小女生呢,就是头发有点长。别人家的小姑娘都是最多长发齐肩的,她偏要再长一些,都快及腰了才罢休。 很有几次我想,是不是被那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给洗脑了?可转念又一想,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向往和追求爱的奢望,对于她过分留长发,我其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再说,也并没有就显得很难看啊,反而清风逾窗而来,我嗅到的是更多沁人心脾的芬芳。 之所以我眼神由送别子秋时的万般柔情,风云突变画风直转,变得冷酷、犀利,则是因为我忽然察觉似乎有人在偷窥我,并且不怀好意。于是我疾速向那个方向看去,却只见小倩出现在眼前,或者说挡在面前。我心暗道一声糟了,再飞快地动下身子绕过小倩去寻找那人时,对方已被惊动换作常态,而无可辨识了。 小倩却被我那一瞬间犀利又狠厉的眼神给吓住了,小脸蛋儿几分惨白,这使我颇为对此感到抱歉。离得这么近,幸好小倩戴着的眼镜多少有防护作用,将我顷刻间爆发出来的杀气挡住大半,又加上她并非我要寻找之人,针对性偏弱,不然的话……哼,后果真是不可想象。 常言道穷寇莫追,聪明的敌人都是狡猾的,在小倩后方搜索下果然没了贼人踪迹,我便不再理会。马上意识到刚才吓到了小倩,虽说不是故意的,但吓到了便是我的错,这一点什么时候都得承认。然而为什么我向那个方向扫去的时候,小倩也正巧转过脸来看我?这严重影响了我第一时间对目标人物的搜索与探寻,先机已失了。 失就失了,也没什么,只要人没事就行。至于那个心怀不轨的偷窥狂,有下次一定捉住你。 此刻我更在意的是小倩,看她明明两颊煞白,却侧过脸低垂着头,尽量用她的长发遮住她刚才内心的伤害。这使我尤为不忍,自责不已。下一刻,我情不自禁撩起了她的柔软黑直的长发,可撩到一大半我才意识到这样不合适。毕竟,人家又不是我的子秋。而在我有此觉悟的同时,小倩的脸面也露出了几分,却已是绯红连连了。 于是乎我赶紧住手,内心隐约不安起来,有些结巴地说:“我……你……”只感觉自己貌似犯错了,忽然有口难开。其实我直接想表达的,是单纯这样的——“我不是故意的”,以及“你还好吗”。但我还是比较谨慎地想,前一句没所谓,有无皆可,后一句却轻易不能说啊。 因为直觉告诉我,在一个女孩子脸色害羞泛红之际,最忌讳的是听到来自使她脸色害羞泛红的小哥哥的安慰和关心话。此话,虽然说得有几分含糊,但不难理解?因为那样的话,当事人女孩子会很容易将那小哥哥视作喜欢的对象,即便不当场表白,也要时时刻刻记挂于心了。 我想,这样对我来说是很不利的,对于子秋而言也是很容易造成伤害的。毕竟,我是一个好男人,有原则有对象的。人生有此两样已经足矣,可聊慰此生。多人运动对我而言难度太高,危险系数过大,hold不住的。有句歌词唱出了我心声,“我只是个平凡男人,感情也只贪个安稳”,便是讲我这样的人。 最终想明白其中利害关系,我是拒绝上小倩船的,——当然本来也没有上船的打算,——于是便故作毫不关心的样子,且面无表情道:“前阵子我给的橡皮擦,你用完了吗?” 第二十三章 只是妹妹 小倩秀发垂落,遮住了她全部表情。紧接着,但见她轻轻摇了下头。我当时也没想那么许多,就把我文具盒里一个崭新的橡皮擦取来给她了。随后她轻言轻语向我道了声谢谢,却头也不回,连看我都省了。 只是,我想这样多少有些不太礼貌?不过也没多想,只以为是怕回过头来再见我犀利无比宛若剑芒一般的眼神。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小倩是怕我看到她,所以才不回头。我想一个女孩子,眉清目秀的,又不是返老还童的老妖精,有啥好怕人的? 但事实上,确实是很怕我看她:不是看她表面,而是内心的难过。意思是,她哭了。至于为什么哭,当然显而易见,是我欺负她了。 想我堂堂一个最是心地纯良的善男子,怎么会去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呢?想来,这——其实,想也不用想,这都是不可能事件。但小倩为什么哭,是我赞助给她橡皮擦,她感动极了所以才哭吗?我觉得,还不至于。 虽然在我看来小倩与大多数的幼年吃瓜群众并没什么不同,也是月下那墙里的可爱又傻傻的兔子其中一小只,但关键是,我送她的又不是克拉钻戒,也并非一颗是个女人都为之夜不能寐的夜明珠,应该犯不着为此感动到哭才对呀。 莫非是,突然玻璃心碎开,想哭了? 不管什么,想来就为了区区一块儿橡皮擦而哭,那我只能说,也太没taste了! 然而,话说回来,小倩哭——我其实也是一回都未曾见过啊——之所以说“显而易见”,这“见”,自然是必须当时要有目击者在场的,但这个人偏偏不是我,而是位身高马大而又细皮嫩肉的汉子:猛。 你说奇怪不,明明小倩是我同桌,距离我最近,她一举一动我都尽收眼底,而她哭了我却全无察觉,反倒是离她八丈远的猛小子心有所感目有所看,这这这……啧啧啧,实在是叫人不由得要多想啊! 后来,——当时我觉得,过了夜的时间都可以称作“后来”的,因为“夜长梦多”、“长夜漫漫”,因为一句甜美的歌词“仿佛还是昨天,可是昨天已非常遥远”,遥远不是因为过了昨天,而是过了夜;过了夜的昨天都已“非常遥远”了,更何况三天以后呢?——意思就是,三天以后,一场体育课里,猛小子颇显突兀地问我那天瞧见小倩哭了,怎么回事,又欺负人家了?这样风轻云淡笑着说着,一脸表情戏谑。 貌似说得很明明白白了,我却听起来迷迷糊糊的,啥时候的事儿?药可以乱吃,钱可以乱扔,话不能乱说好,我欺负小倩,这怎么——看起来倒挺像我在欺负小倩呢——猛小子很适时地递给我一张照片:照片里我面无表情,毫无怜香惜玉之意,正一只手掏向小倩胸口的地方,而小倩则委屈地扭过头去泪眼婆娑…… 我欺负小倩,这怎么……解释?猛小子看我,没有说话,我知道是在等我致词。致词是当然要致词的,以表明自己是清白和无辜的嘛,说几句还是挺有必要的。说了就是做了,信不信是别人的事。 但从猛小子提小倩开始我就不爽,因为说话归说话,问我什么我也都是很真诚很坦白很实在地回答,只看不惯这小子戏谑的表情由始至终挂脸上。 觉得我粗鄙,不放在眼里,是以为可笑可怜的小东西?好想一把提着这厮衣领口,眼睛恶狠狠地告诉这家伙一声:“我美好纯洁的灵魂,伟大澡雪的精神,不是你能想象的!” 所以任他一脸戏谑、不屑,只觉清风拂过山岗,山岗处有几只牛羊,就算牛羊简简单单只是低着头啃着草,也是风光无限美好。我不由得拖起下巴,细看照片,不去管某人什么表情而影响自己任何心情。 从此处我不经意间的表现来讲,自觉很容易配得起八个大字:这很大度,也很睿智。 盯着照片思索一番后,我就知道这“铁证”是三天以前的,我伸手是要给小倩橡皮擦用的,但由于猛小子这货刁钻的拍摄角度,乍看之下很当然就以为我在袭胸了。至于照片里我表情冷酷,仅仅是不想彼此因为表情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罢了。 我面无表情的时候,通常都看起来比较冷酷的。对于女人,同龄层的女人,要么甜言蜜语,要么冷酷到底,我想我是这样的。 如果偶尔做不到这样,要补充说的是另外一句话——我想我希望我是这样的。 接下来是有条不紊地一番分析和解释,猛小子听了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询问了我几个问题,这才放心。 为什么说“放心”呢?是因为这些问题里,一个是“她哭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吗?”我点头,说:“拜托,用点儿脑子,她哭的时候是面朝着你而背对着我,我都没看到的好。” 另一个问题是,“你送的只是橡皮擦?”对此我并没有觉得他问得多余,反而觉得这句话才是重点。 于是我也耐心解释道:“是啊,不然呢?总不能送鲜花,我从来只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鲜花玫瑰什么的都不能送的。嗯,不过说实话,我也有想过送,只是……我家子秋说了,除了她不能再送花花给别人。所以呢,我就只能送橡皮擦了呀,既小巧又好用,真香!” “只是……妹妹吗?”猛小子见我点头,便终于长舒一口气,以示放心。 第二十四章 天上星多月不亮 见他放心了我也开心,于是笑笑。 我笑并不是因为猛终于听明白了我所讲的,不枉我一番口舌,因而老怀大慰,而是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还是蛮有威信的嘛,说出去的话即便做不到让所有人都一味地迷信,可至少也是有条有理、可圈可点的有人轻易就会相信。 当然我说的都是实话,毫无要骗耍某人的心机,并且当时我以为说实话即是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文明,而倘若撒谎便是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的开始。 尼采有句很不错的话,可谓众所周知了,是说: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此话说得很富有哲学性,也貌似颇符合奥妙的相对论,然而倘以春秋笔法去换作六个字,简单点儿可以这么来理解,就是——少作恶,多行善。 最基本的善是无慌,心怀一颗赤子之心,真诚地对待他人。如此,很难么?当然,一味地摸着自己良心说话也不行,更要有头脑,学会见机行事,少数情况下适时地撒一下小谎也许还是挺有必要的,即为人口相传的善意的谎言,是也。 不管怎样,所做一切来说,要好自为之。撒谎也好坦诚也罢,但凡做到问心无愧就好。倘若多行不义,先不说人会咋样,老天在上都敞开了天窗好好看着呢,即便是使尽了全力,打通了各部门关系,用遍了场内外所有防护道具,又能全然安然逍遥自在到啥时候呢? ——用大哥的话来说,干脆利索就一句,看你几时完! 风吹草动时,有云轻飘飘。眼看猛小子心结打开,阴翳驱散,我自己也不由得胸口豁然,顿时念头无比通达:抬头望着浮云,只觉它已经不能遮住我眼。 缓缓地,我看向猛,但在我感觉里,仿佛此刻我是我,也并不完全是自己,甚是奇妙。 冥冥中,我只感觉天外传来了一束正道的光,正不偏不倚以上帝的视角俯瞰着人类,还之间夹杂着众多莫可抵抗的审判的意味。明明我是在平视着猛,却诡异地,仿佛我已经可以直视他心灵,并且正在这样做。 虽然诡异,但我没有太多好奇,因为我知道好奇心害死猫的简单道理。 猫传言有九条命,尚且会因好奇心遭害,更何况我呢?我笑笑,尽量让自己浑身放松,然后鬼使神差地,却以上帝的口吻讲话,问道:“那天出现个偷窥狂,你可知是谁?” 我没有细说什么偷窥狂,但猛小子仿佛已深谙我所指,唏嘘道:“当时我只顾看你同桌哭了,其他的没怎么在意。不过,我也的确隐隐有察觉,似乎有人心生恶意,肆意窥看……” 我说:“你心中是早有猜测了,对?”猛犹豫了下,选择点头。我不疾不徐,继续问他:“那人,是不是与我同姓?”猛小子似惊讶又仿佛奇怪地看我一眼,缄口不语了。而我也不再说话,负手而去,数着他的心跳快了三拍。 风吹,草动,云飘飘…… 走着,我笑了下,感觉挺没意思的。同时也感觉,在头顶上的那朵云,并没有很自然地随风飘走,而是左右来回在动,仿佛那像是上帝在摇头,以人性化的动作表示了诸多的无奈和于心不忍。 我察觉到了那朵云的异动,于是索性停下,却没有抬头。但余光中,那朵云已不再飘飘乎而悠哉,而是瞬间就划破天际,消失于光年的银河之外了。 对此,我摇摇头,只得哑然失笑了。然后原地想到了什么,便回转过身看向猛小子,他还呆立一片青青草色之上。他在看自己膝盖下的风吹草动,而我知道,其实风未动,草也未动,是他心动了。 一个人的心,往往是有可能或多或少影响周围环境的,简单如所谓“心静自然凉”,即是此理。 随后我向他喊了一声,紧接着在他朝这边看来的时候,我握着拳头,曲肘在自己胸口前面一顿,远远地给了他一个加油的手势。在确定他看到以后,我嘴角也终于有了几分笑意,然后背过身继续走我的路。 走啊走,我要去哪里呢?在当时,年幼的我觉得,不管去哪里也总要回到学校,而学校——尤其是学校的操场——却总很容易给我一种辽阔无疆的感觉。 这感觉使我陌生,使我孤独,使我常常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甚至于都不清楚自己是谁。 最后我停下脚步,又想到那王姓的偷窥者,不禁涩然一笑,想:一切顺其自然,说到底我终究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想那么多干嘛?向来,这世上就有想不明白的人,理解不了的事,正所谓,天上星多月不亮,地上人多心不平…… 番外篇:此猪非彼猪 一个人要怎样,会变成什么样,大概是早早的命中已有注定了?秋高气爽的同时也秋风渐凉,而忽然在某一刻,从来不信奉鬼神的我莫名其妙地生出了这么一个封建迷信气味十足的心思。 我也变了吗?或者说,也在变了吗?一念及此,不禁哑然于口怅然于心,这就是时间的魔力了!倘若向坏的方向变去,可以以平常的口气说时间是把杀猪刀,而如果向好的方向变去,便姑且以非常的语气,盛赞一句:时间是口养猪槽! 可以既不变好又不变坏吗?实际上这个方向是没有的,不存在的,倘若出现也是幻觉。西方的哲学家说,一个人不可能两次趟过同一条河流。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河流纵然是同一条河流,走过的路径也就算是同一条路径,人自然也从来都是这个人,但已经不一样了。 因为时间变了——哪怕是一点点的时间变化——流水也绝非先前的那个流水了。于是知乎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变即万变。我想,我们古人似乎早知晓其中道理的,故有“此一时,彼一时”之说。 比如这个月隔壁张大爷养了只小猪,懒懒洋洋的,每天就知道吃,四个月已经很膘肥体壮了,于是这天下了小雨,张大爷望向猪圈仰天长笑,决定烫猪。虽然有传言说死猪不怕开水烫,但张大爷毕竟头一回打猪的主意,比较睿智地想:死猪不怕,那活猪应该是怕得要命?于是一盆开水当头泼下。 小猪呢,也是猪生头一回做猪,看张大爷嬉皮笑脸地走来,也没感觉有啥不对劲儿的。当然啦,稍微不同的是比平常笑得更开心一些,这也没什么?笑一笑,十年少,权当是老来得猪生活好嘛!再看他手里端着满满一盆水,按平常的理解是为了给自己洗澡降温解暑的,没猜错的话这盆用完还有几盆,凉快快的,简直不要太爽…… 于是这头体格健壮的傻憨猪摇着小尾巴,屁颠屁颠地向张大爷靠过来,等这个老父亲一样的老头子洒下圣水。但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这句话常常放在人的精神世界里很容易成立,搁在猪圈里也总该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在这头成年傻憨努力地扬起与这个真实社会完全不符的纯真小脸的时候,迎来的却是一顿星河滚烫——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烫猪如杀猪,短暂的懵逼式的失神过后,是撕心裂肺的疼,皮开肉绽的痛!这是人干的事儿吗?倘若猪会说话,一定骂骂咧咧,跳墙而逃了。或者更勇敢一些,做回勇士,找这个坏得很的糟老头子拼命去了。 可问题是,猪就是猪,都被烫成猪头了还是猪。所表现的,只是在巴掌大的猪圈里犹如受惊的野马一般狂奔乱窜而已,颇有疯掉的气质。而无可避免的,惨烈的哀嚎声撕裂虚空,一时间引起全村的少女为之侧目,继而螓首微蹙,施以三分钟默哀! 很快一些村民闻声踏来,见状不禁诸多私语。张大爷虽身子骨还算硬朗,却总归是上了年纪,耳朵不大好使,也听不清别人在说讨论啥。这个时候李四走出来,问他怎么不找几个村里年轻人动手,一个人能行吗,咱们的张大爷笑了。一脸的朴实无华,慈祥和蔼,环视着四周说:“都一些粗活,能自己干就没想要麻烦大家的。” 那猪好巧不巧,斜着眼睛正好瞧见这糟老头子笑,不禁两腿瑟瑟发抖,骨骼战栗。没记错的话,就是刚才这厮这样笑着引诱自己过去,利用建立不易的几个月的信任与感情,然后因为一时疏于防范,就被某个别有心机的老家伙整盆子银河之水披头盖脸地泼来的。 随后王二从人群里走出来,手提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向老大爷喊话道:“大爷,您歇着,这活儿不是这么干的。这猪交给我,您在旁边多准备些开水就好。”然后持刀跳入猪圈。大爷问那是什么刀,李四说:“杀猪刀。”大爷有些于心不忍,说那一定很疼。李四还不等开口,就听周围几个老乡纷纷说—— “你拿开水泼它就不疼了?” “这老头,真好笑。” “是啊是啊!” “哪有这样杀猪的,还没死就拿开水烫。” “可能没见过杀猪,也没杀过猪。” “还很有可能是老糊涂了。” 这回终于听到群众的声音了,但好像引起公愤了?大爷不禁有些纳闷了,想:我自己养的猪,又没吃你们家大米,我泼盆水怎么啦?倒是你们,一个两个的跑过来说我,简直不可理喻,猪都没说什么,啥时候轮到你们啦?老汉一回头,猪已经倒在血泊里,面色涨红,呻吟着瞧着老汉似乎在说疼。 真疼吗?反正老汉是吃了整整两个月,只觉得真香,于是之后又养了头小猪。我尤其要说的是,虽然这头小猪和先前的那个一样,白白胖胖的,又懒又爱吃,但真的一样吗?最多只能说相似,好比两片秋叶,再感觉一模一样也其实不能说完全相同的。 此一时,彼一时。此一猪,彼一猪。此一叶,彼一叶。就像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不存在一模一样——不论猪,还是人。而每当秋叶飘零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们各种不同的人生与命运,不禁加快了脚步,却还是挡不住四面八方的冷风吹入了胸口,一时间咳嗽连连。 我想:变了,是不是也就病了?不同的是有人病得轻,就如同这平常的小咳嗽,即便是不吃药,多喝些热水,注意保暖,过几天也就没什么了。而有人却愈病愈重,几经辗转,都快病入膏肓也不知道,或者根本就是说无所谓、不在乎? 有时候病是自己的,痛却并不止是自己。对于此类人,缺少药的同时,也适时需要多多反省才好。 第二十五章 多喝热水 都说众生平等,这“平”是指人格上的平等罢了,而因为每个人生来都是独立的个体,所站的角度与对事物的看法有所不同,导致当看到想到什么事情发生以后,就会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心理落差。 这心理落差就是造成心有不平的原因,其实很容易理解的——比如我有10块钱,课间休息时间你向我借2块钱去买辣条,我说不好意思,没带钱今天。然后放学了,校门口不远处一个截肢的流浪汉坐在那里讨钱,于是乎在路过他的时候,忽然我善心发作,鬼使神差地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张50的…… 告诉我,假设这一幕恰巧被你看到,那会不会当场就气晕过去呢?即便是身体协调性好,心大承受力高,可以勉强不被气晕,但那也只是沉得住气而已。况且是暂时沉得住气,又是表面的,实则内心不可不说是较为慌乱的一批。 总体来说,可以肯定的是,心理落差必然多多少少要有,内在情绪化表现非常。甚至于,几欲达到暴走的边缘,摩拳擦掌极欲狠狠捶我一顿才舒坦,以解胸口恶气。而伴随着的,是对我的特别的许多的不能理解—— 搞不明白,一个班上的同学,怎么就连一个脏兮兮的要饭的死瘸子都比不上?为什么要撒谎,一包辣条就让值得让你跟我扯犊子?明明有钱的,却非要故意装穷逼,真的好吗? 于是最后的结果是,尽管真真切切目睹了所有,对此却始终保持冷眼旁观,不打扰我行善积德,救济苦难众生。不问也不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只选择,默默在心底极为潦草地给我记上一笔。 开笔首语——秋天第一笔账…… 生气吗?生气当然是不会生气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气的,不然显得多没肚量和涵养啊。我希望我们都不要生气,一生气就显得多么的心胸狭隘,而心胸狭隘总归不可取。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才好嘛! 退一步来说,非要心胸狭隘,到最后所谓的仁至义尽而力所能及要做的也大抵不过是,哪天攒够了足够多的怨气与失望,一鼓作气地定要无偿给我连烧十万柱檀香才罢休。 我觉得,这样子慷慨是够慷慨的,但也有肆意浪费的嫌疑,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么大的基数完成起来肯定是比较麻烦比较累。毕竟作为人时间精力有限,若是执意搞这些,建议平时一定要多喝热水少熬夜,凡事都量力而行才是。 咱们君子之国,素闻有焚香祝天的说法,不管你心中到底是怎样想的,焚香意欲何为,单就这样的行为我可以理解为是对我至高的敬重和礼仪。我想,青天白日的,在保持对我绝对热爱的同时,更要多多保重自己身子才好啊! 再说一遍,多喝热水。即便挚爱如子秋,我也顶多是这样好言相劝了。稍微有点特别之处也不过是,好言相劝的同时更多的甜言,仅此而已了。 我还记得那次,三年级开学的早上寒双点名,天气可算是很恶劣了。即便是全体师生都在教室,关着大门窗户紧扣,还是隐约感觉冷。我老老实实系着红领巾,而红领巾是火炬的颜色,我却感觉冷,不禁皱眉而下意识地想:我心中的一团火要熄灭了?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子秋名字,真可谓是机缘巧合,不自觉地看向那名女同学。古井无波的我立马心潮澎湃,胸口泛滥着一波又一波的滔滔江水,止不住的流淌成碧海蓝天式的汪洋。而无可挽回的,是心中那团火彻底湮灭,湮灭于我一时最炽烈的情怀…… 其实我最开始所见到的,也不过是她的侧脸。她的侧脸文静美好,眼眸回转盈动,肤色犹若人间金秋起伏的颗颗麦芒,撩拨着独属于青春期最开始而美好的时光。那一刻,我承认我心动了。内心里仿佛有一片海,正猛烈而势不可挡地撞击着我万年不动的那礁石心…… 只听咔嚓一声…… 电光石火间,我心匪石不可转。古有宝钗凡心偶炽,今有我王知石心不改。当然对我来说,石心即凡心,偶炽也是有的。就是得遇子秋之际,我分明感觉到自己凡心动了。 这真是,应了那句话——山不转水转,就算真是铁石心肠,也终会有那么一天,如梦似幻般真真切切绽放出花儿的芬芳。 凡心动了,偶炽也就到了。炽烈于一片火热,分明是燃烧心灵的温度。终于我心中的突然泯灭的那团悸动,刚刚死寂便又立刻怦然复苏,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方式明示我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于是放学以后,走在子秋回家的路上,我终于鼓足了勇气赶上去,将我自己的一条崭新的红领巾送给她。瞧着她的一双星辰大海般的眼眸,柔和的阳光下倒映着的是那明亮而光滑的琥珀色,不禁心颤不已。 大脑也立时与四周环境连成了一色,既空白又雪白。当然我还没忘记说,早早就想好的男主角光环的台词,我说:“这个,送给你。还有天冷了,要记得多喝热水。” 第二十六章 月亮代表我的心 子秋没有说话。 或者说了,至于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到。因为放学回家的路上,人也挺多的,我也只是鼓足了勇气能够说一两句。 说完之后我便有些不知所措,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心慌,想着:接下来该说什么呢?其实这个时候子秋才刚刚本能地转过身,也很被动地接过红领巾。 然后起风了,风萧萧兮草木寒,伊人说什么听不见。只观她的裙摆于初冬的这天傍晚,在凉凉的寒风里荡漾。而我忽然福获心灵,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这香很明显是来自对面的近在眼前的子秋,而我知道,并于当时一瞬间就猜到了这香味的名字——女人的味道。 我想我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遂,默默反省,并暗暗警示自己:这个年纪知道这么多,很危险的! 最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走了。临走前一秒,我似乎瞧见了她略带惊讶、疑惑的表情,于是我笑了。 夕阳的余晖洒下最后一道柔和的光线,而这道光线恰好将我一天的潇洒和帅气勾勒得天地可鉴。实际运行轨迹是,光线从我略带弧度的唇角滑过,然后悉数没入了子秋眼眸。在接触的瞬间,我看到子秋灵动的眸子里竟然绽放出了一朵靓丽无比的花火。 “这花火真美!”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至于如何美、多么美,我没有详细研究。因为那是一刹那的美,电光石火中的芳华,绽放只在弹指间,稍不留神连它影子甚至都捕捉不到。所以,下一秒果然夕阳彻底西下,地面上除了滚动的风再不见丝毫轮廓静美的影。 ——仿佛美是传说,不曾来过。 也由此可见时机的重要性,而那天恰好我感觉天色已晚,彼此初次见面我除了“多喝热水”也似乎一时间没啥要说的,究其原因大概是紧张所致。然后想,那就先这样,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于是走为上策,转身飘然离去。其实我当然知道,那天该说的已经说了,要给的也已经给了。 接下来呢,不管伊人有什么想法,风中是否凌乱,我想最起码我自己晚上可以舒舒服服睡个安稳觉。倘若运气好一些,梦里再见也不一定哦。只希望梦里你不要说我莫名其妙,因为对于感情,我也不知道。 就像不知道,那个寒双到底跟你有啥关系一样。在我看来,点名时候的寒双,是最无情的,而偏偏对子秋的点名,让我察觉到有端倪可寻,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以我敏锐的洞察力,结合多年的阅人经验,想这其中是最可能存在两种可能的—— 一是你们俩有啥特别关系,所以“母老虎”寒双才会对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徇私情,网开一面也只是一句话就搞定。 但到底啥关系呢?母女关系不太像,而闺蜜关系又很无稽。 毕竟年龄方面有比较大的鸿沟,闺蜜做不成。强行做的话无异于与虎谋皮,还尤其是“母老虎”,绝不是闹着玩儿的。相比较而言,开心不开心反倒在其次,形同鸡肋。 二,有可能是子秋的父母在升入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是在此之前,专门登门拜访并送了“礼物”给寒双。 所以不难理解,新学期开学以后,寒双同志自然要对令爱格外照顾。在不管是刻意还是无意,发扬了一番我国“向雷锋同志学习”精神的同时,也大概多多少少会受到影响,觉得自己是个好女人! 想多了吗?怎么会。我其实是觉得,还有第三种可能的,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总无妨在此一讲,就是咱们的寒老师,点名的这天早上吃错药了。 不然,何以表现得有些反常呢? 渐渐地,天气是越来越冷,而我与子秋却越走越近。我想这是好事,爱一个人或者害一个人,也通常只有距离足够得近才可以办到。不说绝对成功,最起码是特别容易的了。 而我对于我们俩之间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呢?坐看云涌,卧看星聚,最初我也数度问过我自己,可有情义。于是在一个朦胧之夜,为此大感困惑时,不经意间抬头看天,天是深蓝色的。 当然颜色不是重点,关键是那一刻,竟然奇迹般地星散云退,老天爷给出了一颗大大的圆月。这使我不禁立刻精神振奋,瞬间明白此中真意,即——月亮代表我的心。看来,天意如此啊! 但在最开始,我未了解天意之前,就是在我向她说“多喝热水”的时候,我其实是有小私心的。当然,关心还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而这并不影响我一点点私心的发作。我的私心就是想搞明白子秋与寒双的潜在关系,仅此而已。 直觉告诉我,两人十有八九是有关系的,最可能是亲戚关系。而关于我为什么非要执着于弄明白这层与我毫无关系的关系原因,我只能说一句,乐趣使然。至于其它原因,大概是小小年纪,对一切神秘的面纱都比较好奇—— 尤其是,子秋的(或者说类似于子秋的)这面既好看又神秘的面纱,我还是本能地比较乐意去揭开的。但凡有一面便揭一面,可谓乐此不疲,百揭才爽。 纵然如此做的话,很可能要损耗、付出许许多的青春和热血,还有感情及时间,我亦不悔,始终相信人间是值得的。 在我的信念里,没有何苦来哉!倘若有人要劝我回头,要让我住手,要跟我说“何苦来哉”,那我也只能送他俩字儿,呵呵。 第二十七章 我也要用口红吗 呵呵俩字儿,言简意赅,包含了对于他人千言万语的嘲讽与不屑,于悄无声息之中可以直击对方最脆弱的心灵,暴击点一个亿也不过是小意思,而已。 那真是雨打梨花般无尽想象的人格侮辱和精神污染,不啻于万人之中硬生生拉出来,然后一把扯掉他死死盖在脸面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可以说,让其极尽的尴尬与献丑是对呵呵二字真意的最佳诠释。就像是大名鼎鼎的国骂“卧槽”一样,深得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仅仅两个字就把文人千言万语要说的话做到“快、准、狠”式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表达。 真可谓是,厉害!纵然这世上还有更变态更无情更扭曲的词汇可与之相争,我相信即便是费尽辛苦找出来也必然逃不过黯然失色的命运! 为什么呢?拿大哥的话来解释,就是说——即便你比李小龙更快,那你也不可能比他更好了。事实上,的确如此,这就是真相!很残忍吗?非也。因为你没有资格,即便是有,那也在相同领域里永远不够资格。 有一句话在我看来运用得很巧妙,就是:我呵呵你一辈子! ——此,不可谓不歹毒也。 俗话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在我个人战斗观念里,要攻击一个人,所崇尚的首先还是从心理上打败对方。注意,这里是“打败”,而不是打倒,事实上只要打败了对方心理,那距离对方受挫而往往身体被打倒之日也就为期不远了。 故以此可以简单理解为,攻心为上,攻身为下。当你费尽周折,使尽了全力而无法攻击到对方心理,或者说攻击到了却像挠痒痒;而在对方看起来,似乎你所有的举动和心思都显得莫名其妙,甚至觉得你愚蠢、不知所谓的时候,还是自己长点心! 须承认,攻心已经无效,可以说彻底失败。可能是对方神经比较大条,反应有太多迟钝,以至于根本跟不上你节奏。或者干脆是早早就看穿了你耍的鬼把戏,只是选择视若无睹和假装不知。 实际上在对方无动于衷的同时,其潜台词一直是——“请开始你的表演!”全程表示毫无压力,伸个懒腰并感觉有一丝丝想笑。 这个时候,就要攻身了!此乃下乘之法,亦属于无奈之举!然正值春秋交替之际,兴亡一念间,万不可再犹豫! 下乘之法也是法啊,总好过“无能为力”和“没有办法”。就像古时的鹤顶红,饮之则必死,大罗神仙来了都没用,是完全无解的存在,这才是悲哀。所以相比较而言,这倒也算是很好的法子了。 而事实上,当你重新拾掇一番勇气和信心,而真正动手实践起来就会发现,有些人就是贱,给糖不吃就喜欢巴掌—— 你说整编军心也好,抚慰民心也好,基本没人搭理你,不叼你的同时甚至还向你做鬼脸、吐口水。而当你真正开始荷枪实弹,磨刀霍霍要大举进村的时候,大伙儿就马上都怂了。 难道非要走到这一步才好吗?何苦呢?何必呢?互相理解,彼此配合,很难吗?你我之间还能不能有点小默契了? “为什么你要逼我?!”小龙和星驰的梗,从一开始,就希望我没有机会派上用场。不然,后果可是很严重的——你,明不明白? 还好子秋是个通情达理的女孩子,没有让我感到如何为难,以及多么的压力山大。从刚开始接触到熟识,可以说我们很快就彼此接受了对方。百无聊赖之际,我掐指一算啊,完成这一过程前后共计38天。我想,这的确是很快了。 本来我预计要至少等到来年春天的时候呢,来年春天鸟语花香,万物复苏,想着子秋置身在蝶飞蜂舞的美好世界,对我一片痴情也该有所回应了!即便再保守、矜持,见识到一江春水涌动,继而芳心无限悸动之下,最起码也是最迟的结果,一定是要回过头对我倾心相许了。 事实证明我错了,这结果比我预料的要早,没想到高山流水般的女孩我一个月就拿下了。真是每每想到此处,我都要啧啧佩服我自己了。大概天意使然,我就是她的春天,除了这个猜测难道还有其它更好的解释吗?倘若有我也不听,因为鄙人不接受反驳。 在刚好第38天的时候,我送了她一朵玫瑰花。玫瑰花红欲滴血、冰冷,而我满含深情地对子秋说:“看,多红!”子秋呵嗤一笑,瞥了我下,过来半晌才说:“你真幽默!” 我不知道她是真心夸我还是假意损我,只觉得在她一笑的瞬间,再娇艳的玫瑰花都黯然失色了。不是说她有多漂亮,而是就当时的场景来说,四处还飘着浪漫的小雪,她的衣着打扮和形象气质都结合得很好,再适时配上嫣然一笑,简直完美! 至少在我看来是无可挑剔的,当然并不排除是犯了传说中“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毛病。 我们聊着,从红玫瑰聊到了高跟鞋。我说:“以后给你买双红色高跟鞋,怎么样?像咱们老师,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穿起了高跟鞋就立马显得有模有样……”子秋不禁显得很惊讶,说:“你觉得我模样很坏吗,还用穿高跟鞋?”我立刻知道自己说错了,让伊人误会了我意思,忙说:“不不不,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 子秋忽然狡黠一笑,我顿时明白自己被骗了:她刚才惊讶的表情,表演得可真是入木三分。我想,这么好的功底,不去考香港无线艺员培训班可惜了。 然后听子秋说她不喜欢高跟鞋,尤其是红色的。看神情呢不似作伪,我想这是真不喜欢。心道:难道喜欢黑色高跟鞋,或者跟高跟鞋没关系,而是黑丝? 在我这么自以为是臆想的时候,子秋开口了,仰望着满天的细碎而轻飘的小雪,说:“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口红,只是现在咱们年龄还小,再过几年用差不多。” “我也要……用口红?”我本能地说了句。 “你……我不是这意思……哈哈哈哈!” 第二十八章 表演使我快乐 “你笑起来真好看!”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脸的平静。当然,脸上还是要象征性地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 并不是说子秋笑起来不美,反而美似天仙,遗落在凡间,又恰巧出现我身边。也并不是说子秋笑起来美是美,却还不足以使我心动,反而可以很认真及肯定地说,我是完全的怦然心动。 那问题来了,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一脸的平静”和“淡淡的微笑”呢?这当然有我的一番考虑和计较,详细说来比较复杂,甚至更是牵扯到一些的情商问题—— 首先要讲的是,这绝不是什么表面意义上的装清高。须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此我也是往往毫无抵抗力的,尤其是在如玉般的美人笑意嫣然的时候。用一句公共场合上近乎官方的话来讲,就是:我不懂拒绝! 实际上这世上最难战胜的往往并不是敌人,在我看来而是美人。古往今来,多少英雄好汉沙场上英勇无双,一到了情场上却立马刹羽投降?此类者,可以说数不可数也。 这便是所谓的英雄难过美人关的经典桥段,自黄河有岸泰山有巅开始,就于世间广为流传了。可以说是越出色的男人就越避免不了,是自远古就流传下来万年不变的梗,更似乎像是一种天命。 有史以来大家都认为天命难违,这是由大量事实作为有力依据的,不可不信。所以当见到佳人含笑,纵是哈哈大笑,又如何不体现出作为一名柔弱小女子少有的率性与豪放的一面呢?要说正值青春年少之际,豆蔻金钗之时,谁还对此无动于衷,那大概最有两种可能—— 一是目击者为女性。由于同性相斥原理,所以没感觉;二是目击者干脆就是个聋哑人。眼不见耳不闻方可做到抱元守一,心若无尘之明镜,从而不被任何外来事物干扰与影响。 当然也不乏有其它一些可能,比如是个傻子。当然“傻子”这个称号于我而言,此生注定是绝对无缘的。因为众所周知的是我太聪……哦不,准确地说是太低调了。明明可以靠自己睿智的大脑和一双勤奋的手脚吃饭,却偏偏低调得像个懵懂得夜间只会数星星的小孩子一样。 这使得无形之中传递给了大家许多的误导信息,每每在蓝天白云下悠哉行走,所向各位众人送达的统一肢体语言是:我还小,胡子还没长好。 倘若因此而造成观众视觉上出现的诸如此类的错误想法,却对我四通八达罗马式的顶尖思维而一无所知,从而尤觉得自己太过幼稚、糊涂,以及有眼无珠,然后略微相比之下伤竟到自尊心的小李小王,还有更多的其他同志,在此我统一回复:对不起了,诸位! 我想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亲身感受着不受控制的体内雄性荷尔蒙蹭蹭蹭地肆意而大量地分泌,我能怎么办?我已经很低调,很尽力控制我自己了,很低调的同时也很尽力控制我自己了。我说过,我不是故意的,我刚刚说过我不是故意的。这些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这,什么态度? ——对了,就是任性! 世间总有些事情,不是低调就行,努力控制自己就可以的。就比如眼见一枚好看的妹子,体内的雄性荷尔蒙会情不自禁地进行分泌。这谁能暗暗告诉自己不要这样?舒缓的括约肌可不管那么多,顶多把你的训斥当屁放了。 这就是任性的人性,除金钱外,尤在感官上见得分明。鲁迅《而已集》里很直白地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由此可见,感官加上想象力简直是无敌。 但倘若仔细分析,稍微而又故意钻下牛角尖,就会很轻易地发现,“感官加上想象力”并非是无敌,而是psychogny。何意?也不用翻词典,只依我独到的理解,完全可以用一句话简单来说—— 对于得不到的葡萄,我们通常会想象它很酸,更会想象它很甜。 故凭借着此理举一反三,见子秋一笑,我就更觉她酸酸甜甜了。我也立时发现,自己心头的小鹿不知何时已表现得亢奋不已,砰砰直跳。倘若细品,更会惊讶地感受到,它起伏之间的每个动作,仿佛都有“一跳众山小”的错觉。 我知道,这大概是内心深处最真实和强烈的情感反应,伴随着有巨量的荷尔蒙犹如解封并加持了洪荒之力,瞬间便向本尊五脏六腑七经八脉肆虐开来—— 上至百会穴,下至涌泉穴,左右贯穿十指。波及范围以心脏为中心,呈辐射式向全体覆盖。路径八块腹肌,二百零六块骨骼。毛孔舒张无数,皮脂刷新温度…… 试问,此等状态下谁还会有什么闲情逸致装起清高来?感受身体出现严重异常,不禁心中默念起了十六字强效静心口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如是再三,终于好受一些。但也只是好受一些而已,感觉体内仍有一股巨大的能量尚未得予释放,不过也暂时管不得了。 关于上面我所说的情商问题,到这里可以略作解释一下,就是我临时加上去的表演成份:明明很心动,却故作“一脸的平静”;明明很喜欢,却假装仅是“淡淡的微笑”。 对此我想要说的是,一脸的平静并不代表一心的平静,淡淡的微笑背后,也很可能藏有深深的苦恼。 当然,不管怎样,表演就是表演。至于,为什么要如此辛苦难为自己呢?答曰:表演使我快乐! 第二十九章 大漠飞鹰 当然,这是个玩笑话。至于我为什么表演,在心爱之人面前为何不敞开心扉,是因为我已经说了一句话,即——你笑起来真好看。 这确是很富有花痴性质的言语,也很具有女儿家情态。由于当时考虑不周,说出以后猛然意识到不对,想改口已经不能。 好,我承认莽撞了些,把女一号台词都抢了去;甚至要说我秃噜嘴也没关系,认了。 当然我可以解释说,因为当时子秋还在大笑,腾不出空念她台词。而我又没及时先她一步大显男子气慨,风雪之中沧海一声笑,给伊人创造合适语言环境—— 通常解释就是掩饰,掩饰的时候说话就是强词夺理。事后我想:与其有解释的功夫,不如安静会儿,让她笑!讲良心话,其实她笑起来比我笑起来要好看得多,声若银铃还好听。这样有沧海的时候我笑,雪落无痕时她笑,挺好的。 众所周知的是覆水难收,意指说出去的话便恰如那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一时间不禁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怎么办?在线等,心急指数:五颗星。 ——总不能让子秋就把我当成花痴,听起来多么悚然一惊!位置调换下差不多,我花痴不如你花痴。 于是深得“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真传的我,只得临场发挥,默念一遍静心口诀,即刻将情绪压下。尽量hold全场的同时,让自己更显得如同世外高人一样。 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事儿,也不是说怕伊人笑话——当然多多少少有这些原因——但就当时而言,这还不是我所顾虑和担心的。 不妨先搞清是交流的第多少天,略想一下已是第三十八天。但这和我的顾虑有关吗?当然有。 你想啊,都坚持打卡到一个多月了,而我当天又特意送了她象征爱情的玫瑰花,哪能因一时自己疏忽而延误了军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别人麻痹大意犯了错可以原谅,但作为一名老同志,若还不能稳重、律己,美色面前低等错误频出,那祖国无数先烈为之打下的大好河山迟早毁在自己手里。 ——单是想一想就可怕,何其悲夫! 所以更坚定自己信念,争取早日拿下“子秋”这座城池,确已刻不容缓。于是情商在线,一番睿智的表演过后,她在我表情上找不出破绽,也不能说什么。然后正常的交流继续,却不知我早已惊出一身冷汗,暗道一声:好险! 还可以有说有笑地往下交流当然好,就怕的是忽然有天交流不畅,成了断水流就不好玩了。此际居安思危,还是很有必要的。而转念一想,对方城池仅一人,不是交流也不是断水流,正不偏不倚还是个女流,我一个堂堂大老爷们儿难道会怕小娘皮? 一直以来,犯得着步步为营,用得上处处提防吗?明明不是如临大敌,而是眼睁睁地直面既乖巧又可爱的邻家小女—— 这让我马上意识到,感官加上想象力固然美好、劲爆,可真的不是无敌。至少等到现实如同一盆冷水泼去,一切便即刻化为泡影!然后想,凡事最好还是从实际出发,做事尽力随心就好。 于是最后不禁瞬间心头有番明悟,即是——畏畏缩缩,犹犹豫豫,者;终将,大事难成,也! 终于,在心理支持加上肢体配合情况下,果断施展出江湖泡妞终极绝技:一吻天荒…… 自然我也知道,此乃草莽路数。在未经许可或者彼此间没有一定感情基础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尝试。否则极易弄巧成拙,后果自负! 但还有更好更快更直接的法子吗?举例来说,一个人置身茫茫沙漠,没日没夜行走,好几天才出来,确已渴得快不行了。而恰恰这个时候,忽瞧见有杯水满满地摆在眼前,那他接下来要做的,肯定是冲上去先干为敬。 在发现水,并冲上去,最后一饮而尽的这整个过程,绝对可以说是一个条件反射、毫不犹豫,以及本性使然的事情。期间难道会有所犹豫,还问“这是谁的水”、“我可不可以喝”、“凉的还是热的”之类的问题吗?但凡有个脑子,只要不是个傻子,这些问题想都不用想的。 ——自己都快打烊了,哪来那么多问题?是逗逼是二逼还是傻逼?脑子里面有坑,坑里面有尿吗? ——有尿也不至于渴成这副德行了? 已是精神恍恍惚惚,处在浑浑噩噩的边缘,其实无形中于烧得高温的脑海里便就只剩下一句人生格言了,即是:简单粗暴,见水就要! 水是生命之源,却尤在此刻理解得最为深刻、明显。所以我想,不管是草莽路数还是正规途径,无论是拿来主义还是别人施舍赠予,结果很重要。 结果,在这里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有结果”,而一旦有结果就代表着具有人生最大意义上的成功。成功以后毫不夸张地说,连放个屁都是香喷喷的。 可以说,有多成功就有多香。当然,所有成功人士在公众场合里是很少放屁的,纵然有屁也都悄悄且低调地放。但当他面对镜头分享成功经验,背负双手,首次站演讲台上,对当年沙漠逃生侃侃而谈的时候,可就有得说了。瞬间很糟糕的事情变得很美好,很幸运的同时,又让大家觉得很励志。 为什么说励志呢?孤身挑战沙漠,你说励不励志!幸运的是成功走了出来,美好的是走出来的那一刻还喝了杯治愈系的水。于是媒体纷纷报道此事,报纸上更是大肆刊登,不惜浓墨重彩,以匠心执笔将其夸张地塑造成大漠飞鹰,征服了沙漠与天空…… 第三十章 要么go die,要么去爱 而对于最开始一顿猛如虎的骚操作,比如拽来响尾蛇的小尾巴当皮带耍,对着大象鼻子竖中指,单手撕仙人掌,倒骑鸵鸟,甚至偶尔善心发作了,随手摔死了个大蜥蜴给顶着大太阳还到处觅食的银蚁们尝尝鲜……这些可比简单喝杯水有趣好玩得多了?可若是,到头来迷失大漠里,终于力气用光体内水分耗尽,把自己都给玩没了,那就啥也不是了。 不得不说,也总该承认,幸运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关键是看,够不够幸运了。 不够幸运就注定了结局,而幸运者则开花结果。这就好像,上帝依照世界生存法则制定的游戏,于悄无声息之中而形成了一场世纪赌局:要么go die,要么去爱。虽然残酷,但是旨在真实。 而现实中,即便是走出了沙漠,目之所及会发现和领悟,人生又何尝不是另一处沙漠?也许这片沙漠永不缺水,但正如闰土被认为“五行缺土”似的,缺金也不一定呢,对! 相比结局我更看好结果,因为结果往往是好的一面。当然输了结果也没必要一定go die,但相比输了结果,我更情愿“去爱”。 所以在我一记大招过后,场面如何收场,是何种结果呢? 果然,结果往往是好的。只见子秋当即一脸懵逼,脸红如潮,情感出现断片儿,甚至连呼吸和她腮边的绒雪都短暂停止了。而我趁此良机弯下食指,在她挺翘的鼻梁上给予一个浅浅刮蹭,并同时附以邪魅之笑。 刮鼻梁这个动作还算比较富有情趣性的,乃是我即兴增加,下意识地亲昵动作。其灵感与美好的画面感来自于当时的热播剧“仙剑奇侠”,而我着实过了一把李逍遥的瘾。真可谓觉得身临其境,演员已就位,你就是我的灵儿啊! 当时我深深以为这是独属于我的幸福时刻,子秋我吃定了,耶稣扛个椰树都拦不住—— 一开始我始终觉得这是自信,后来才发现是狂妄。后来是什么时候呢?大概三十了,在一个无尽飞雪的冷夜,我孤自裹着一身军绿色的棉大衣,蹲在克拉玛依一家公司门口的小亭子前,默默抽着雪莲…… 夜之将半,一包雪莲燃尽。也恰恰是这个时候,我记得,忽然就莫名其妙想起了年少之时的那个吻。雪还在下,下得很深,也下得很认真,于是我笑了…… 一吻天荒么?确实是够荒唐的。耶稣扛个椰树都拦不住吗?其实耶稣并没有扛椰树,而是从一开始就提了个篮子。意欲告诉我,迟早要竹篮打水一场空的…… 不是说我不信,只是阴差阳错,直到而立之年,老大不小了才t到几分天意。为什么说“几分”呢?自是因为天意往往凌驾于人的意志之上,永远难以揣度的;而一个人终归时间精力有限,白云悠悠而过,只恨马齿徒增而已。 要说完全领悟了天意,那你就是天了,这怎么可能?如果说天意是100分,那一个人在他临终前能拿到60分,也就是刚刚及格,便已极为不错了。我是这样想的,至于别人所持什么观点、看法,我就管不着,也不想知道了。 同时在我看来,人的各种算计与谋略,绝大数情况下在老天爷面前,不外如是。要想跟老天扳手腕,不管谁,追究还是太嫩了。相传以前有个叫李元霸的家伙,英勇无敌也就算了,更嚣张至极,有次竟挥锤向天挑衅。结果老天反手就是一个天塌地陷紫金锤,将此人捶到不省人事了。 ——正所谓天意如此,弄人无数,又言人算不如天算,就是此种道理。那些个,整天鼓吹“人定胜天”的家伙,要么是老糊涂了,要么是太年轻,一名幼稚园里的留级生。 所以我想,要怪,最后是怪不得天的,因为知道老天最大,怪也没用。姑且也只能怪自己当初太自信了,盲目而膨胀的自信,空前的自信:不信正,不信邪,只相信子秋。 到后来直到被现实冷不防而狠厉地给教训了一顿,犹似是随手而为,才终于明白是我狂妄了。还不是一般的狂妄,是彻底的那种,完完全全的类型。 可真是够傻的,算是不撞南墙不死心!现实就像一面不可逾越的高墙,又仿佛铜墙铁壁般存在,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不亲自撞个头破血流是不会服气的。但是,真的服气吗?服不服气不好说,只是这一撞就是整整一个青春。 在我以后,对诸如此类的日常式“碰壁”渐渐习以为惯了。然后此时什么感受呢?不痛不痒谈不上,那是麻木。初期肉体上的麻木还好办,倘若感染至末期,体现出临床上完全的精神麻木就完了。至于我,痛觉与痒感都俱在,可以说“还算清醒,并不糊涂”! 一路磕磕碰碰,而立之年以后还能够做到这点,我想已很不容易了。要说乐观,勉强来讲就如同银河璀璨和星光泛滥,虽不如其多,但内心深处还是始终有一丢丢的。而且我认为,这些光量照亮自己就好,毕竟能力有限,若要连别人也照亮,却感觉始终是缺一把火。 其实我现在身边的众多的朋友,很明显绝大部分都是过得比我好的,早在七八年前就可算经济水平达标,小康生活富足。要说火,他们需要吗?日子本来就红红火火的嘛!而我是生性冷淡,所以才需要一点点火光聊以自慰的……很奇怪的是,尤其每个寒冬飞雪的晚上,在点燃我唇角香烟的那一刻,我内心就很有种特别安详的感觉。 什么缘故呢?大概是火与光两者生生不息,更惺惺相惜,寒遇冷彼此相顾依依! ——好了,对于恼人的近况的窘况的情况,还是不多说了。以上也只是偶尔地触及心弦,略微发表感言,权当牢骚一顿了。是人嘛,就难免会回忆以前,也当然免不了要感慨眼前。 回忆总是美好的,因为它开启了作为人类最为骄傲的天赋神通——想象力。有一着名远古大能,曾明言讲“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翻译过来就是说知识很重要,但有比知识还重要的,就是想象力。 ——也许此处并不需要翻译的,但何妨就当作是再次重申一遍呢?就当是强调其重要性,而重要的事情都流行说三遍的,而这第三遍—— 我却要推翻它! 第三十一章 有了女色,忘了国色 知识重要吗?想象力重要吗?当你没有银两,荷包空空如也的时候;当你想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想像乾隆那样游山戏水,但身无分文的时候;甚至于,当你早上想要吃口馒头喝碗稀粥,扫二维码却显示余额不够的时候——那么请停下脚步,冷却躁动身心,索性问下自己,“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当当当当当当”? 犹记得在我就读小学那会儿,身为一名优秀的无产阶级少先队员,学校每周一早上都会有场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而仪式开始,我总会准时以革命者大无畏之精神出席,屹立在操场一片青青草色上空,颇为朝圣般地看那红旗飘飘。自是,心中无限感慨;当然,信念长驻于怀! 阳光很暖,天空很蓝。在每个升旗仪式当天,尤其是给我这样的感觉。即便那天实际上刮风还下雨,都风雨飘摇了,仪式也取消了,可我心中的一面硕大旗帜依然长飘天际,并且因这漫天风雨而更猎猎作响! 携手千百位人族未来的希望,我和我们,皆不畏浮云遮望眼。因为在红旗冉冉升起那一刻,我们眼中只有五颗星,要稍微转移下视线去看浮云,看飞鸟,便是对咱们敬爱的祖国的不敬与亵渎—— 尤其还故意转移视线,心不在焉的一副熊样,更无耻之尤。毫不夸张地说,老是这样的人,长大了也是祖国畸形的花朵,党和国家的蛀虫,社会与民族的败类! 最起码于我而言,刚开始加入升旗团队的时候,是这么理所当然认为的。可以说,对于祖国,我未曾怠慢过一丝一毫。至于后来嘛,我……有一次升旗,可能早饭没吃饱,精神不佳,我仰望得脖子都酸了,遂活动下颈部。然后一不小心就瞧见了妹子,顿时作为小朋友的我有大堆的问号于脑海里风起云涌: 我发现她居然在紧贴着我的右边站着,怎么一直没注意到?是临时站在那儿还是说先前也都站这个位置?我明明记得,先前站我右边的是……呃,是谁来着? 才意识到,我只知道根据地理位置确定自己席位,每次站固定的地方就对了,而忽略了在站的各位。我不是故意的啊,此处没有任何恶意可言。然后就眼高于顶,目视上方,忠于革命忠于党,自觉那是我一生的仰望! 是的,正如各位纷纷所猜测的那样,直到那天瞧见了个萌妹子,就是子秋。阳光下,她侧脸玲珑有致,周身所构成的曲线很美,而且尤其正保持45c标准仰望天空视角,不由得惊叹于她的脖颈部位又白又长,着实叫人赏心悦目,百看不厌啊。渐渐于倏忽之间,心中飘然的红旗之色不禁飞快暗淡、倒塌,继而取而代之的是女色。 ——真可谓是:有了女色,忘了国色! 但这能怪我嘛?毕竟女色也是红的,一时呆滞被代之,想来是天意!素闻有“天姿国色”的说法,更有“半帘诗画醉烟柳,国色倾城花满楼”之语,意思其实都差不多,通俗点儿讲就是:她太美了! 不要问我这个“她”是谁,因为我觉得已经说得很明显了,从来没有第二人选,要是连此悟性都没有,那便只好“活该你单身”了。 但转念一想,以理性的客观的角度出发,她真担得起“一笑倾城”之美誉吗?这个诚然说起来,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毕竟大家对美的理解和定义有所不同,不好说。 你想啊,范冰冰都有人诋毁,章子怡都有人谩骂,更何况势单力薄而又小小一个她呢?总之何必在意别人,自己喜欢就好。而且在我人生观里从来都觉得,喜欢的一直在点赞,不喜欢的永远拒绝生欢。 ——后来,但凡有人问我“她”美不美,我总是会一笑了之。或者干脆说自己脸盲,美不美不知道。在如此说的时候,难免心中会再加上一句:但你是真的很八卦!心情差强人意时,不妨再再加上一句——眼瞎啊,食屎啦! 其实,喜欢就是一种美,是对“美”的最基本欣赏与肯定,就像鲁迅先生所言,有人会画一坨屎吗?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再纠结于这个美不美,那个骚不骚了,因为倘若只是肤浅地关注这些,到最后骚动的永远是自己的心,而别人家小花猫的美丽依然是属于“那个女孩”。与你何干呢?洗洗睡,梦里啥都有。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在东京荧幕上辛苦奉献才艺,而我在bj工地上坚持输送力气,也不是你在海里乘风破浪光脚老练嬉戏,而我在山上起早贪黑赤膊练习射骑。却正是,你不分昼夜地常年在梦里坐拥整座女儿国,方圆百里十里桃花,极尽尊享伊甸福泽幸福天地,豪情天纵骄奢淫逸。而我却活生生鲜亮亮的光棍一个,光棍也就算了,还好不凄惨地被生活不停鞭笞在学名叫“众生皆苦”无尽樊笼的冷冰冰的现实里…… 可是,梦里花落知多少?现实即便再苦再难,即便乌云密布阴翳遮天,也总有一些促使自我坚持下去的理由,稀弱的星光及希望存在。所以相较而言,我宁可忍住伤痛蜷缩在现实的一处旮旯里哭,也不愿悠哉于“桃花依旧笑春风”式近乎自我沉醉的温柔乡里笑。我怕一经沉醉便永久睡去,不知归路又忘了初心,是谓最糟糕的精神中毒。 所以好长时间里我一度以为,好男人都是勤勉、自律的,不和女斗的同时也通常不近女色。不和女斗是江湖规矩,而不近女色是佛门戒律。在以前,江湖是属于黑道,动辄不爽便拔刀相向,佛门却挑起白道角色脊梁,崇尚“蝼蚁且偷生”。但自从遇见我生命中最初那个她以后,我很快就有了一番新的顿悟。摒弃了偏见与墨守成规,对人生对生活的理解也上升到了另外一层高度。 就是:蝼蚁且偷生不假,但何妨还会偷情呢?不近女色的意思,是大概兜兜转转吃透了爱情的苦,其实自命清高,甚至最开始都以为不禁女色! 第三十二章 那并不好玩 想想也对,毕竟人都有七情六欲,女色哪能说禁就禁呢?与其盲目而不知所谓地困锁天性,不如适当且随缘地解放身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广泛以包容的姿态,力求尽可能大的程度上将思想解放,以迎上世界潮流发展的大趋势与步伐。我想作为国人,首先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更是应该要打小就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才对。 众所周知全国各处的公共场所都有“no sokg”的标语,就是禁止吸烟的意思,然后呢?其实局限性比较小,很多时候不过一句场面话,或者说它语气比较官方而已。当今社会谁不知道,全民都普遍是烟不离口的,更不乏有将香烟作为礼物给送出的,太正常了。 甚至潜移默化中在多年前就发展起了不成文的广大香烟文化,亲朋好友之间见面均是以烟相让,不然就会被认为是没礼貌,给莫名其妙又似乎理所当然地打上“不懂事儿”的标签。这标签可给人印象不太好,所以当我早早认清这点以后,在一个成熟的契机里就果断下定决心学着去抽烟。 抽烟也是技术活,你以为喷云吐雾谁都能驾驭得了吗?平常的抽烟当然不难,我说的是那种带有技巧而又略显得花巧的云雾缭绕大法,是要经过一番苦功和努力才能有所成就的。当然对自身天赋要求也是极高的,而当年授我此技艺的师父,正是一眼就看中了我资质不凡,所以才肯教我的。 在学有所成的时候,我问师父:“师父,请问我是你第多少任徒弟?”师父感慨说:“关门弟子,唯一一任!”我笑了。这是我早想到的,因为试问当今浮躁之世,等闲吃瓜群众中,谁天赋比我还高? 但师父接下来又说了句话,直戳我稚嫩而敏感的心窝。师父说:“以后,不准你说是我徒弟,而我也不再是你师父。你,好自为之!”,初闻不觉明历,但我刻意留心观察了下,师父还稳稳地笔直站着,并且胸肌高耸。 “胸肌高耸”是次要的,只能证明师父无穷强大,重点是“稳稳”二字:难道果真如同流言传说中的那样,心不狠站不稳吗?为什么我深深敬爱的师父,这一刻却心狠如斯?小小的我大大地想不明白! 而且不瞒诸位,当时我有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将眼前这个无穷强大也无尽狠心的师父一把拽回来,索性舔下她狂妄的小手,质问她有什么可豪横的—— 哦不,师父她老人家的小手还是挺白皙的,我舔之也不是因为想做舔狗;虽然在我看来,以师父当时所呈现出的绝世身姿,即便我不做舔狗,也有大把的别人排队去做,那为什么不便宜我呢?我又乖还可爱的,没理由拒绝的。 ——所以只要我想,就会如愿! 但关键是,我生性太低调,又早习惯了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不想与成群的躁动的低俗的吃瓜群众一争高下。此乃我个人良好的素质与修养,除了自己,又有谁能羡慕得来呢? 倘若有人非要想看我与一帮吃瓜群众之间为在舔狗界里得一席位,或者说所谓的幸运名额,而拼个你死我活的结果才开心——的这样的人,只能说你想多了,并且同时很心理变态。 狗咬狗虽然很好看,我承认自己也喜欢看,但有时候看多了反而无聊,场面太激烈又会让人不忍直视。而对于那些个,从不觉得无聊,期待于场面最好失控才好的一批,我是无语至极的。 无语不是说不想与这样的人说话,而是我以为人狗有别:也许有些人表面上看起来很像人,实则是真的很狗也未必。 你想,都基本不通人性了,还有什么可说的? 但看在共有造物主的情分与薄面上,勉为其难还是讲几句,就当大发慈悲—— 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可以不爱,请勿伤害。大家都这么说的,我是也觉得很有道理。之所以人尽皆知的话在此还说,我却觉得有必要,是为唤醒某人内心深处仅存的善与良知。虽希望渺茫,但说了就是做了,结果不强求。 对于那些,天生就喜欢虐待小动物,或者喜欢看小动物虐待小动物的人,我真觉得人类的语言很可能已经不适合你了。 接下来继续回归本题,想必大家都比较感兴趣的是,我这个强大而又神秘师父究竟是何方神圣,怎么说起话来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呢?本事教给我了就让我走,让我好自为之,让我由哪来往哪去,这也太……有如此胸怀之人,我想不管是腾云驾雾还是徒步而行,总会回头率爆棚! 在师父不知为何说出此番狠心之语时,我欲舔她手其实并没有其他意思。是通俗来讲,心狠则手辣,我想验证一下师父她老人家在说这样话的时候手心是不是辣的,仅此而已。也许手辣只是江湖传闻,不然为何至今都没有碰到手有辣味之人呢?大概在我尤其年少时好奇心太重,想多了。 本来平白无故的,我又没做错啥事儿,凭什么让我“好自为之”?是有新的备胎了还是突然感觉本宝宝不可爱了?女人都这样翻脸比翻书快38倍,不按常理出牌的吗? 其实舔狗式的舔手只是作为验证的方法之一,还有个法子是听她心跳。假若她说谎了,口是心非了,当时心跳一定是砰砰砰砰砰,比平常明显有快许多。这好办法还是看了“零零发”星爷电影才后来想到的,是一个女人想知道她丈夫是否违心而采取的策略手段。高明不高明不好说,但在一般情况下还是比较好用的。 都说女人天生喜欢说谎,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更会说谎,而能说谎理论上就有测谎的办法。一个撒谎无数的女人自己精心研究出的办法,并付诸了行动,谁又敢说何其无用?我反倒更觉得她的权威,最起码借鉴意义还是蛮大的嘛! 只是当时怪自己太年轻单纯,以至于错失良机,到底是不清楚当年师父是对我说谎了还是说谎了。倘若说谎了,我想说的是,那并不好玩。 第三十三章 I follow you 可是,不好玩不代表不好笑。原本来说,作为言传身教的师父莫名地就说出如此尖锐带刺的一番话,我是该很扎心了才对,但实际上我心如磐。料想周身均已修炼到风火雷电皆无所畏惧的大成之境,对于一般的精神伤害,在感觉上和按摩差不多。 当然啦,不是说我心理变态,别人越凶我越爱。而是作为一名党和国家倾心栽培的优秀接班人,年纪轻轻就这般卓尔不群,技艺非凡自不用说,更达到令天下无数同龄人望其项背的地步。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无论走到哪里,不理所应当要受到万千国民少女们的激烈追捧吗?既是如此,那强者的尊严也是最不容任何宵小挑衅和侵犯的了。 那倘若侵犯了呢?侵犯这事儿要看人,倘若是个糙汉子,二话不等他说就丢到海里去;是个弱女子,就权当是小拳拳捶打我胸口,按了个摩。 但不管在自己师父面前,还是远房小表妹面前,我始终认为不论何时都有必要保持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以及淡泊名利的心态。不能因为别人三言两语毒辞就乱了方寸,不知所措又感觉哪里都错,最好也最难的是—— 即便遭到对方在你心灵上狠狠划了两刀,又用力咬了一口以后,自己却还要继续保持暖暖的微笑。 这样做的好处可以说有很多了,其一是让人暗暗羡慕你如此年纪轻轻,还笑起来又好看又暖心,惹得对方一顿心里嫉妒。第二点是不得不佩服你脾气好,等你发飙呢天黑都等不到,索性讨了个自己无趣。第三点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别人打探不出你虚实,不知道你软肋在哪儿,从而更显得自己高深莫测。 ——这可不是什么装神弄鬼,鬼神在我看来都在自己心里,有必要搞什么名堂假装自己嘛?举目遥望,清凌凌的水蓝盈盈的天,毕竟此生大家都头一回做人,不为任何剧本所虚构和限制,务求活得还像自己是最低要求,生命真实生活充实是最根本追求。 有老歌唱曰“做人不掺假”就是此中真意,领悟不到的话建议多听几遍。另外,之所以我低调内敛,其实和我这位师父的亲身教导总脱不开关系的,她老人家当年在授我衣钵之时常常对我说:“好孩子记住了,咱们做人要谦虚,纵然学会了伟大的技巧也不要急于炫耀。那样只能证明沉不住气,心性不稳,很大程度是内心空虚的表现。” 然后回到原来话题,继续讲:对诸事皆闻而面不改色,能经得起试探,熬得住考验,任谁寻摸不到半寸软肋所在,以后人家想拿捏你就难了。不是说针对谁信不过谁,只是如今社会复杂,看似平地可能坑不少,自己多留个心眼儿挺有必要。 尤其对于特定的某人某事,即便再关心,也要假装没什么大不了。能够做到风行世界而不过于眼,有时候何尝不是处世的一种超高境界,以及对自我的强有力保护呢?请随时记住一句:除非你主动分享,否则皆是隐私。 隐私嘛,可大可小,但每个人都还是有的,并且常年要有所保留的。而此刻我忽然想,是不是当初我侵犯到师父她老人家什么隐私了,所以才对我忽然就冷言冷语的?越想越觉得是这样,越是这样就越想不通。 ——算了,就像迅哥所言,“由她去”! 其实于当时而言,在师父毫不留情也没有犹豫地对单纯善良的我施加语言冷暴力的时候,要说有多少伤心的感觉,却是寥寥的。相反,骤闻此言,我内心居然还颇有些想笑,甚至差点儿就脱口而出,说:“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西游记》看多了!” 只是囿于当时环境,近距离感觉到师父说话语气是非常认真的,态度亦是相当决绝的,同时又背负双手,确显然是要拒人千里之外的。我便只好识趣地不说话,纵容气氛变得很差。 有无数个夜里,师父她老人家背负双手的画面被定格,我想是不是就真像《西游记》上演的那样,在暗示着我什么?手是玲珑小手,背负于芊芊细腰之上。背影如此孤清,仿佛遗落凡尘而不被世人理解的凝眉仙子。 要不是我定力足够强,早就扑过去一把将她小手拿起来狠劲舔下了,是真狠心还是假表演当即一尝便知。然而想到,不管怎样她总归是自己师父,不可如此暴力;即便是假表演也不要轻易拆穿,并且自己还要真配合才对。于是反思再三,终究是忍下了。 然而又想,莫非是考验我悟性,让我三更半夜去她房里,然后传授我云里雾里终极奥义吗?虽然那时我已自诩学艺有成,但离大圆满终究还差最重要而关键的一步,以至于现在总觉得技巧虽很了得,但技艺有缺。 倘若真是这个原因所导致的,那可终生要引以为憾了。因为当天的三更无人之夜,月色朦胧,我还真老实巴交地没去。现在想来不禁懊恼非常了,真是智人千虑,必有一失啊! 师父她已经明明很暗示我了,机会都甩给我了,而我却没有把握住。料想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让我重新再来一回,我想对俺亲爱的师父毫不犹豫地说三个字——i follow you! 可惜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只有万般无语和集体沉默。风吹云随,叶落根肥,我还能说些什么呢?但即便是更无语更沉默的状态,也有一种情况是众人满怀希望,而且个个都表现得斗志昂扬的,那便是——是的,就是我所提到过的,升旗仪式! 有一次庄严的仪式上,我活动下酸涩的脖子,却于蓦然回头就瞧见了子秋。那个时候我和子秋还没正式交往,最多是倾慕已久。顿时颈部更僵硬了,一动不动只顾看她而忘了剩余的身边还站着的大批幼年吃瓜群众。 他们明明都是极为鲜活的一个个人,潜意识里却被我安排好去扮演着一颗颗电灯泡的角色。灯光齐齐闪耀时,使得我不禁眼光一亮,那一刻感觉美好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就这么突兀地出现我身边,这也太巧太快太不可思议了…… 第三十四章 这是手机,不是武器 不得不说,当时真有点小激动,直欲来根华子压压惊。但想到公共场合是“no sokg”的,华子那天兜里也没有,索性就算了。眼看心动女生近在眼前,且我内心一时间又不禁因没抽上烟而技痒不已。于是恶性循环产生,越技痒越心动,越心动就越技痒—— 刹那间乌云临城,邪气凛然,百里天幕里各种飞鸟皆尽消失不见。上空的飘然的殷红的国旗俨然成了一面阴煞无比的招魂幡。定眼一看,正悄无声息地要将我心魂给慢慢拘离本体,招到一步之遥她的琥珀色的黑洞性质的深深瞳孔里…… 幸好的是,我六识及时警觉,于最后关头紧守神魂,这种可怕而谲诡的摄人魔力才逐渐消弥无形。但当时我不觉得险,即便是险,那也值得我以身犯险。并不是我痴,而是我清楚地知道,富贵险中求,柴米油盐配好手,君子理所当然好逑。 此番亲身经历使得我立即更加坚定地以为,女色和国家烟草,在我生命里缺一不可。却直到后来,风吹雨淋地长大了,这样的愚蠢的蹩脚的幼稚的想法只剩下呵呵。因为若干年过去,我发现自己变了。变得不再想抽香烟,也不再为任何一个女人心动,因为爱。 ——既然那么青睐女色和喜欢香烟,也说“爱”,那为什么却到后来自己打破内心的坚持,却统统选择戒掉呢?是因为爱。 ——因为爱,所以累! 就是爱得久了,很自然而然便累了。不是体累,是心累。这一点,没有经历过太多的人又怎么会懂?根本不是霆锋在舞台上拉着吉他高唱“因为爱,所以爱”那样。毕竟舞台都是用来表演的,商用赚钱的,虽然含有现实的一些构成元素,但往往太稀薄了。 相较而言,真正的生活环境才是大舞台,而且是绝对现实和天然的。在这个天然的大舞台上,各色人等都有,更保证全部本色出演,最重要的是人人都是主角。只不过主角光环有的暗淡,有的强烈,仅此而已。 我当然也是大舞台上的其中一员,在戒了两者以后,开始“表演”喝酒了。而且正像大侠古龙那般,嗜酒如命!有酒为什么不喝?今朝可醉又等明天干嘛?我的先前的陈旧的腐朽的观念在加入的酒香之后,渐渐敬而远之,淡而忘之…… 有段时间,常常是独饮自酌,一个人喝得昏天暗地的。而且往往在自己屋里,关起门来,桌上随便摆几个下酒菜,沉住气好好喝。然后一杯敬明月,一杯还敬明月。渐渐地,周身的神经都麻痹了,不知何时进入了一方奇异的空间,世人好像通常管此现象叫“梦回唐朝”—— 恍惚中,于峨眉山下,远远瞧见个衣着很古装的年轻人,腰间别了把长剑,一副很年轻气盛的样子。离得近了,才看见他嘴角还叼了根稻草。奇装异服也就算了,还吊儿郎当的,对此我很有些不屑,并毫无遮掩地瞥了他一眼。 “怎么,看我不爽啊?”他立马拦住我,怒目而视。 我淡淡说:“没有。” “看,你又瞥我!” 我有些无语:瞥你怎么啦?又没当着你的面说瞧不起你。 “你是不是瞧不起我?”这个不知名姓的家伙星目如刃,直直盯着我。 我不由得一笑,说:“我可没说过,你说的。” “你笑起来真好看!”岂料对方怒意退却,却很突兀地说出这话来,太实在了? 我一怔,不禁想到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似乎曾原话夸赞过一个女孩子。她当时很开心,眼睛弯成了一条彩虹桥。 那个女孩说:“因为我好看,所以我笑起来就好看呀!” “傻瓜!” “你才傻瓜!” 后来,两个傻瓜终于没在一起…… 爱情,有吗?有。 那为什么还会分开呢?没有。 “没有”什么意思?就是没有房子车子,以及存款折子。可能,是这样! 所以没有孩子,对吗? …… 其实房子车子是纯属我找的借口,因为分开是在小学,那时候还不流行这些。但如果两人高中或者大学毕业,走向社会还在一起了,而我就是没有车房,票子也要辛辛苦苦地挣,而且每月还挣不多的话,对方是否会依然留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呢?我不知道,也没想过这些。 ——如果的事,都很悬。 “嘿!想什么呢?” “没什么。”回到“现实”,我拨开他,要走下山去。虽然不知道为何一下子醒来就在山上,但我想,山下应该有我想要的答案。至少,可以有我最爱的酒菜享用! “不许走,凡是嘲笑我的人,都要跟我比试一下才行。”对方很坚持,执拗地目光瞟向他的剑。此时他已取出剑,抵在我胸口。 我一笑,说:“那你这一路,可一定很忙!” 看他有些疑惑,我很有些怀疑对方是个智障,最起码也是脑子不够用。于是,不等他问,我继续说:“见人都要打一场,你说忙不忙,累不累?” 本来我还想要说“傻不傻”,但考虑到自身这一世好不容易维持的光辉形象,不禁慎独于心,素质这方面还是要克制得死死的才好。其实我对他说的这话,已忍不住犯了点儿忌讳,就是在说“见人”二字时我故意加重了语气,指他为贱人。但料想也没什么,以阁下的智商想必也察觉不出什么。 “我不累,谢谢关心,还是拔剑……咦,你的剑呢?”果然对方是个二愣子,现在都啥年代了,你是唐朝穿越过来的嘛?于是将手机取出,在他眼前懒懒地晃两下,潜台词是说——you已经out了。 “这是什么?咱们大唐最新研制的武器?” 看他表情不似作伪,这让我不禁从先前对他的鄙夷与不屑,一下子转变成深深愧疚。明明自己在智商、科技、衣着等多个领域已经绝对碾压对方了,为什么在言语行为上还要狠狠践踏对方尊严呢?毕竟,大家在人格上地位都是平等的。 于是,我耐下心来,给他讲:“这是手机,不是武器,很好玩儿的。”然后我把手机功能略一介绍,而他在旁边很是认真听着,很快剑眉长挑,星目圆瞪。我想这家伙还真是个土包子,长这么大估计一直没下过山。 第三十五章 小哥哥 山上没有信号,而手机也没多少电了。借他玩了约莫十分钟,他一会儿听歌,一会儿看电影,一会儿玩消消乐。当然歌和电影都是早下载好的,而消消乐也是手机自带的,不需要流量。 在他玩手机这会儿,我也终于有了些许时间去把玩他的佩剑。他一拿到如此有意思的手机,便立马将他心爱的佩剑视若敝屣了,毫不犹豫像随手丢掉一双破鞋似的扔过来。至于先前要与我比试,更绝口不提,不知是忘了这茬儿还是觉得不重要了。 几分钟过后,想到待会儿下山就应该有信号,也可以正常上网了,但一顿吃喝以后还要扫二维码,没电了就糟了。于是我跟这个傻憨要手机,说自己赶时间,又饿又渴急下山。本来呢,我以为有必要说好多话,软硬兼施,并且阵亡大量脑细胞才能将自己手机取回。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怂包,我才刚开口说了一句,他就毫不犹豫地把手机递给我了。 好歹好话成双,我都捊好了胳膊准备说第二句,岂料阁下如此畏惧于我超级强悍的语言天赋,居然瞬间就选择缴械投。这算什么?也太没骨气了?怕了吗?你的亮剑精神与宁折不弯的态度呢?亏你还是使剑,扪心自问对得起你自己的剑么?真是让前辈燕十三蒙羞…… “我的剑呢?” “哦,在这儿。”我稍稍走了下神,听他说话当即反应过来。 然后从后方的断石上将一把黄金吞口的精致长剑拿来给他,心想真是好剑。因为在把玩此剑的时候,我趁那小子正专心研究手机,一剑挥出劈向一块大石头上。力道并不狠,只是作一简单试探。没想到剑锋刚触及那石头,便以接触点为中心,上下裂开一道很明显的缝。我当即震惊,可真是把好剑啊! ——本来还以为是把假剑,甚至差点儿就直接用自己手指去估摸它的剑锋了,想来可算是险极得很呐。 “感觉我的剑怎么样?”这厮长眉一挑,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而且,同时在他嘴角噙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蓄意莫名。 “你的剑啊……真剑!”我只能这般很真诚地回答。 但好不容易真诚一回,却自己都感觉在骂他。想来人是不能太真诚的,否则连自己都感觉不对劲。至于“真剑”如何,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见,对剑不了解,不过应该是把很好的剑,石头都经不起轻轻一劈,要说是把普通的剑我不信。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嘛?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切,没见识,这把可是当今世上最好的剑,名字叫‘龙’。”这个年轻人说话一脸倨傲,尤其在说“龙”的时候,形神嘚瑟,简直好像自己就是条龙,而且还五爪金龙一样。 我不以为意,随口问他说:“你来上山干嘛?” “看猴子呀,峨眉山的猴子很出名的,全国上下人尽皆知……怎么,你不是来看猴子的?”对方脱口而出,理所当然的样子。然后,就煞是惊奇,像看怪物一样瞅着我。 “哦,我不是说你啊,你不是猴子……”瞅了半天,这家伙结果来了这句,我真是直欲一剑光寒十九州。但对此我始终没有说其他话,甚至还非常友好与平易近人地笑笑,以示自己绝对理智和超高素质。 “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我李白要访遍全国各处名山圣水,以增长见识、广结好友,以及开阔眼界为首要目的。此地与君初相识,并且相谈甚欢,可算不虚此行啊!正可谓是,听君一席话,胜看千百猴,以前是我眼光太短浅,思维也太固陋了。不过还好,年轻嘛,有的是时间和机会……”这货忽然自信满满,衣襟飘飘,然后豪气干云地说了一大通。但经过我异常发达的大脑中枢神经一顿过滤,便只剩俩字儿——李白。 “这货是李白?!”我心中不禁一惊。 我很不信,莫非穿越了?也太扯了?但想到一开始醒转就莫名地出现在此山上,手机也没信号,走到半山腰又碰见个古装男,这一切作何解释?此时向山下看去,目之所及更是亭台楼阁,碧瓦朱檐,一派浓郁的古香古色。我承认,我有些慌了。但我不动声色,问他今昔是何年。 “唐,开元十二年。怎么了?”这个叫李白的小伙子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如实回答。 哐当!我手机掉落在地,裂纹纵横…… “失礼失礼!”我赶紧把手机捡起来,尽量压制心中十万个草泥马狂野奔腾。而旁边的李白,则是眼睁睁看我已经碎了的手机,不禁眉宇微皱。 “哦,还未请教阁下高姓大名,是我失礼才对,请勿见怪!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李白忽地剑眉长挑,问起我来。 但我没有立刻回答他,却道:“你是李白,字太白,青莲居士的李白?” “咦,你怎么知道?看来我名气还不小嘛!” 我故作咳嗽了下,然后深深看了他一眼,和普通人似乎没什么两样?心念一转,我对他说:“我也没啥诨号雅名,就叫我小哥哥!”说完,发现自己并没有脸红。 “小哥哥?听起来还蛮不错的,那就叫你小哥哥!” “那你叫声我听听。”我轻轻点头,不动声色地说。 “小哥哥!” 没有犹豫,脱口而出。这也太傻了?年少时的李白就这样?傻是傻了点儿,但谁又能说不好玩?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瘦弱的肩膀,颇有些兴奋不已,对他说:“小伙子,有前途得很嘛!走,到山下咱们点桌上好的酒菜,好好喝几杯去!小哥哥我请你……”说到最后我就后悔了,不禁暗恨自己心直口快。因为我忽然意识到自己手机坏了,没钱支付,拿什么请人家? 李白闻言,眼睛不由得一亮,说:“好啊好啊,也正好这几天没人陪我喝酒。既然小哥哥你如此盛情相邀,那我岂能拂了你一番心意?走,一定要喝到天黑,咱们不醉不归!” 我心一抽,喝到天黑,那得喝多少酒啊?到时候要是酒钱拿不出来——想到此处,李白腰间的“龙”映入眼帘,不禁使我瞬间豁然开朗,想:如此绝世好剑多少能抵几个钱?不得不说,我还真是个机灵鬼呢! 于是乎,李白拉着“小哥哥”往山下大步走去……这一刻,作为“谪仙人”李白人生中的重大转折点,极具历史意义的一幕,除了两位当事人再无其谁得知! “咦,那俩人怎么神神秘秘地下山去了,不是要来看我们的吗,妈咪?”山上一只光腚小猴子挠挠头,扭头看向老猴。 这只老猴仿佛听惯了小猴子每天说些和生活毫不相干的碎语,便淡淡地说:“别管他们,吃香蕉!” 第三十六章 有“龙”在身的男人 后来,印象记不大清了,因为我醒了。但只觉头还有些晕晕的,一些古老而悠远的画面感还在,却已是比较零散。故我只能凭借自己超强的记忆力,将此番仅存的零散的画面尽力做到最大限度的情景还原:李白仿佛又给我倒了碗酒,他自己抱着个坛子。 “你啊,酒量不行!”李白将酒尽的空坛子随手一扔,毫不客气地说。 我没说话,只觉他还在嘴唇微动,然而整个人身形已经非常模糊。依稀中,我终于坚持不下去,似乎原地就倒了下去。 ——但仿佛只倒下去一半…… 古人都是这么能喝的嘛?自叹弗如,没脾气可说。 当然刚下山那会儿大家都还很清醒,特别是我。坐下来便忍不住左顾右盼,周围环境真是比较清幽。山下就一家酒馆,在竹子林中间。不远处有几座天然的小山,有潺潺流水绕行其中。阳光透过数丈高的竹子斜射进来,只剩一地的温暖的颤动的影影绰绰。时而有飞鸟穿行而过,欢快的啁啾声好似昨天刚找了个安乐窝。 招待我们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子,人还没出现我就敏锐地嗅到了一种异常气味。气味弥漫于整处虚空,强烈、纯正,应该是山中独有的野菊花香。这使我不由得怔然,浮想联翩。记得千年以后的我的子秋也是类似这个味道,只是后者毕竟没去过大山,没接触过野菊,散发的香气比较平常罢了。 步,盈盈款款,该女子出列于我眼前。腰肢纤细,如三月之柳;胸膛挺拔,似九月之柚。明眸皓齿一笑生,眼波流转万般情。也算阅女无数的我,瞬间被t住了。心跳砰砰砰,血压蹭蹭蹭。这种感觉,我确定是许许久久不曾再出现过的,初恋的滋味! ——而我平生仅有的一次,大好时光里对初恋滋味的浅尝,便是首次遇见子秋。 而眼前的女子,尤其在见她闪亮登场而笑的时候,给我更神似子秋的感觉。只是神似,长得就不像吗?不能说不像,最起码也形同七八分了。但很明显的不同之处是,子秋没有此女衣着光鲜,秀发没有此女长且飘然,走动起来没有此女性感,浑身散发的香味亦没此女纯粹而天然而已。 当然,除却这些之外,不得不承认的是,长相方面以客观角度来看,没有此女好看。凭我对自家子秋脸部构造的十足了解,理性地思考及根据明摆在眼前的现实流动影像分析,不偏袒也不故意褒贬地说句公道话,还是稍逊两三分的。 意思是,大家都不笑的时候逊两分,嫣然一笑的时候逊三分。但我觉得,子秋笑起来很好看,是可爱乖巧型的,而此女笑起来很好看,是绝美而妖娆版的。仿佛天生一副好皮囊,就是为了给天下所有男人去观摩的。 ——换言之,子秋养眼,此女子销魂。前者人生路线可以走心,后者嘛,注定走肾! 话说回来,我们此刻所在的地方是竹楼,方圆数里仅此一家,规模还算是可以的。若说是让这小子带路给带偏了,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明显不应该啊。可我总有一种走错了片场,来到的不是竹楼而是青楼的感觉。 特别是后来我们点好了酒菜,二楼贵宾室坐下来稍等之际,有两个打扮一般长相也一般的女童进屋给端了两盘子水果,想必是店家送的。乍一看,一盘是葡萄,一盘还是葡萄。当然,都是提前被精心剪过枝的红葡萄。要说有什么分别,我仔细看了又看,无论颜色还是大小都确定毫无分别。 “真是有趣啊!”老夫心想。 而这个时候两个女童已经退出房间,那女子不知忙啥去了也不在。我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就立即问旁边的正往他嘴巴里猛撂葡萄的李白。真是不仅吃相难看,坐姿也不雅,竟然一手吃葡萄一手捂裆。 我表示很嫌弃地看了看他,同时他也注意到我眼神了,但浑然不以为意。要换成平常时候,最起码又要对我拔剑相向了,因为我清楚他这样的人就是受不了别人的蔑视,尤其还是近在眼前毫无遮掩的那种。 “来这种地方,就是要消遣,要给人享受的。”李白冷不防说了句。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我一惊,莫非这傻小子知道了些什么,一定对我隐瞒了极其重要,同时又叫人很容易兴奋的事情? 虽然此时的李白还有些不太成熟,甚至谈不上浪漫还要算猥琐,并不是若干年以后走向人生巅峰倍受万人推崇的诗仙,也纵然有时候我会比较恶意地给他安装各种称谓,但说到底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无可争议的飘然卓绝地位。 我的确一向很敬重他,若有所冒犯,那一定是扯淡。但此时我要和他讨论的并不是诗歌,而同时又见他言辞间神神秘秘的,不由得猜测万千。是以,终于等到四下无人之时,我试探性地问他:“小白,这个地方你之前来过没,到底是不是喝酒的?” 在对方叫我小哥哥的时候,我就叫他“小白”了,我说这名字挺好听,如此一来又都是小字辈,谁也不吃亏。小白欣然同意,说就喜欢白。 小白随意将葡萄籽吐出来,漫不经心地说“既来之则安之,不是喝酒的地方难不成还是洗脚的?我其实也不知道山下竹林里有此好地方,说实话也是大姑娘上轿——人生头一回。我来嘛,其实先前跟你说过了,千里迢迢专程来看猴的。还是听你说饿,要到山下喝酒吃肉的,然后我就跟着来了。” 听完我瞬间无语,我不是跟着你才来到这里的吗? “放心!来都来了,怕什么?况且我们不是已经点过了酒菜,不是喝酒的地方还是……放心好了,就算是家黑店也不怕,别忘了,我可是有‘龙’在身的男人。” 说到最后,小白冲我眨眨眼。而他那只捂裆的手,在言尽之时也终于动了,一掌抚在他那把据说是当今天底下最好的剑身上。 第三十七章 小哥哥,你偏心 由山腰走下来,本来我心情还算平稳,并没有为没钱买单的事担忧,想着正如小白所言,既来之则安之。坦诚来讲,主要还是身边坐着堂堂一个少年李白——他腰间的那把佩剑让我心安。而此时的李白就算了,还很青涩,剑术不知耍得咋样,要说在这个极尽陌生的世界里能带给我什么安全感,那纯属撕扯犊子。 我其实也早就在醒来时便想好了,既来之则安之嘛,为何要为虚无缥缈的所谓“安全感”而对现实产生恐慌与惧怕呢?命运安排我来此地历练,想必有其深意,我便索性不如大胆地去主动探索这片世界里的各种微妙! 于是刚下山就来到此楼,而高高在上的正门楼顶中央位置,两个苍劲有力的烫金大字书写着——香楼。竹楼一共六层,每层都有一二十个房间,而每个房间的布置是否一样就不知道了。因为没进其他房间看看,而我和小白被引导进的是二楼其中一间,门头上的一块竹木上写着此房间名字:彩菊。 这俩字不禁当即吸引我注意,正看着,然后一步不小心就撞到门边框上。所幸撞得轻,而且我是尾随着最后进去的,也没人发现我刚才撞竹墙一幕。不然,若是叫小白瞧见了,肯定会一脸关切地说:“小哥哥,你这是饿昏头了?” 其实我是陷入了沉思之中,一时间只顾思考着“彩菊”奥义。心想:菊之颜色也多,有黄菊,有红菊,有紫菊,有泥金,有雪青,等等许多种。顶多是复色,比如红与黄各一半,叫“二乔”。而这彩菊当真是头一回所闻,顾名思义就是好几种颜色掺杂其中,争相竞开之菊了。 ——这世上真有五彩斑斓,盛开时犹如一朵七色小彩虹似的菊花吗?由区区一个不起眼的房间名字都这么有新意和想象力,怪不得可以诞生出如小白那样思维天马行空,诗歌飘逸纵横,同时剑术方面又深得一番研究的杰出人才来。 想到此处,我不禁又深深看了小白一眼。此人长相实在一般,太有跑龙套本色出演路人甲的基础了,如此一来导演放心主演安心,甚好。皮肤颜色略黑,大脸、小手及中指色泽不尽相同,想必是玩性大,到处爬山看猴太阳给晒的。身材来说,也算不得魁梧,反而更显羸弱些。 但倘若抱着积极心态去瞧,胜在年轻,因为胡子还尚未长出。而且,腰间的确是有条“龙”坐镇的。 在刚开始得知他便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李太白先生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可能有人就有疑问了,不是自己一人吗,哪来的小伙伴?其实非也,在我看来能够形影不离的就是“小伙伴”。就像小白的小伙伴是“龙”,我的小伙伴即是我的手机。 我惊呆倒没什么关系——其实我现实中是很少惊呆的,那样显得多不沉稳啊——而我的小伙伴惊呆就不得了了。因为他一惊呆往往就是真正的惊呆,哐当一声,然后——呆了。既不做作,又毫不拖泥带水,这是我比较欣赏与厌烦他的一点。 本来见到先生,我是极为激动与兴奋的,膜拜之意油然而生。首先不管他美丑和胖瘦,皮肤黑或白,重要吗?只需记得一句话:天若不生李太白,诗词万古如长夜!在悠长的历史长河里,人家就是能轻易看起来手可摘星,不服都不行。 小伙伴惊呆了,就只剩我心智清明了。本来嘛,我是第一时间想和少年李合拍一张呢,以后再穿越回来了发个朋友圈也是心情美美哒。虽然这显得俗气,但若可与诗仙比肩站在一起,谁又能说这不是莫大的幸运和福气呢?但凡有人在评论区瞎评论的,便权当嫉我之娥眉。 ——只恨如此关键时刻,小伙伴不给力了……幸好同时我又结交了新伙伴,就是小白。当然小伙伴我并没有就此抛弃,仍然走着带着,由此可见我有多么念旧啊! 而我们二楼雅间坐下之后,在女童送来水果,小白跟我说要既来之则安之,其实也只是过去短暂的片刻。望着眼前的晶莹剔透的葡萄,不禁让我又想起在进楼之初,笑意盈盈接待我的那个女子。 对,此处是“我”,而不是我们。因为她扭动着野性的腰肢一步步走来,而灵动的一双大眼睛却分明从一出现就在盯着我。小白当时也是对此分明看在眼里的,心中做何感想,有没有一种被处置成电灯泡的难受与委屈感觉呢?有没有一瞬间,失望失落失去所有方向呢?应该没有,毕竟我还没给他普及有关电灯泡方面的任何知识。 当时我心一咯噔,在心中念想一番子秋后,又想到此地历练是为命运所安排,便果断学着古装剧里上演的那般,有模有样地向前微微抱拳,说:“恕在下冒昧,姑娘你跟我一个朋友形容很像,却不知姑娘芳名是什么?” ——这是我来到这处奇异世界里和“女人”这种动物说的第一句话。 “你那个朋友,是什么朋友呀?”女子咯咯直笑,反问我说。 “还用问?当然是女朋友!”不料在一旁的小白很没好气地说出这话,真是“使我不得开心颜”,瞬间我狠狠瞥了这货一眼,直欲痛殴后者。 “女朋友”一词还是在下山的时候我给他讲过一回,我觉得作为诗仙年少时应该比较风流,所以比较八卦地问了他一句。当时李白闻言不明所以,我一想,就说:“就是‘姘头’的意思。” 李白当即矢口否认,说自己是正经人,姘头是不可能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的。然后,似乎看我不信还要发誓,我当即拦住他,怕他遭雷劈的时候连累我。 所以此刻我想,也太多嘴了?是被别人忽略成空气,恼羞成怒,从而在找存在感?或是说,瞧见我与小美女搭话,不爽快,内心醋坛子打翻了…… 果然,接下来李白直接无视我对他使眼色,不仅如此,还要直言不讳地揭露我重色,说:“小哥哥,你偏心。在山腰上的时候,咱俩初次见面,你可是都没问过我叫什么呢!” 第三十八章 小王子 “女士优先嘛!再说,你有‘芳名’吗?”说这话的时候,我很觉尴尬地一笑。脸色变没变我不知道,但我就佩服一点,即小白他年纪轻轻就一身孤胆一手执剑勇闯天涯的勇气。 ——真是胆是大胆,剑是真剑! 此际我特别想狠狠吐槽他几句,尤其是见他一语言毕,自信满满又得意洋洋,浑身各处散发出纯正的二哈特质的时候,真是恨得牙痒痒。不过也怪我,给他说什么“女朋友”,这下作茧自缚了? 幸好的是当初给他的解释只有姘头之意,否则以这家伙恬不知耻的个性,就算告诉他女朋友就是特指深深的小巷子里每个寂寞空虚的冷夜都亟待男人强壮而温暖的臂膀给予无尽呵护与关爱的孤苦无助的一类小女生昵称,他也多半估计要口无遮拦,直言不讳地想说便说。 我回过头看那女子,她唇角仍然含笑,仿佛对小白之言不以为意。甚至于,整个过程中看也不看他一眼,这让我不禁若有所思。我不禁想,是因为相比较而言,我的现代牛仔装与唐装迥异,所以更能引起古时女子注意。 当然,我更能想到,这就是现实。小白他无论身材还是长相都并不出彩,或者可以说泯然众人矣;整体一无是处,用现代化的词汇形容就是,屌丝一枚。屌丝没逆袭之前,逆袭没成功之前,一律按狗屎对待。 而眼前小白的遭遇会不会只是其冰山一角呢?在他漫长一生里,特别还是个此时屌丝男士时,受到的冷眼与蔑视,甚至说人格侮辱和精神打击,应该是有许许多多的! ——摆在眼前的,而我所看到的,也不过是毫不起眼的一个缩影,何其微不足道哉。连我无尽崇拜他的人,甫一穿越便忍不住对其产生鄙视之意,又何况同时代的更多其他人呢? 也许年轻人嘛,通常心高气傲,多体验江湖与人生,吃点亏受些委屈也没什么,反而可以促进自己心智生长,使之能够尽快地趋于成熟和走向成功。但走到哪里都被人瞧不起,好不容易逢见个美人胚子,却当着他的面堂而皇之地对我含情脉脉,你说气人不? 幸好只行到半山腰便退回来了,不然都有必要怀疑倘若山顶见到了猴子,对方会不会向他扔石头、香蕉皮,甚至于冲他龇牙咧嘴,在树上纷纷对他表演猴子撒尿,诸如此类的骚操作了。 遭到人兽共弃的小白,是否很迷茫于他的未来?多少年后,人们翻开流传下来的文字,是“使我不得开心颜”……仅此一句,可概述万千遭遇。即便心中再是乐观,再是仰天大笑,也不过是对于若干痛苦的虚掩而已。 不管什么痛苦,经历多了,就会喝酒。这就是男人,对此我何尝不是深有体会呢? ——喝酒有用吗? 诚然,喝酒不能开心,不能解决问题,也不能去除痛苦,尤其是一个人月下独酌的时候,更是如此。什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什么“我歌月徘徊,我舞影凌乱”,其实是一个人的冷寂清高,无处话凄凉,深夜里郁郁寡欢而已。 “但愿雨水皆化酒”,古龙前辈一生嗜酒,年少之时无才可显,受尽了他人各种嘲讽与不待见,却也是不尽人意,内心痛苦得非常。 想想自己,更是一名酒徒了。真是时也命也,唯有痛过醉过,才可悟得人生真意。意不在酒,在于无酒。江湖历来有一传言,叫“酒不醉人人自醉”,倘若杯在手中而酒不在杯中也能把自己灌醉,我想这该是喝酒最高境界了。 喝酒伤身,不喝酒伤心,正因为伤身好过伤心,我想这才是李白、古龙与我,常为世俗人口中津津乐道的所谓饮酒界三位传奇人物,明明可以达到那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却不约而同地偏偏选择放弃,而糜日不痛饮三千杯的缘故! 后来,遭人无视的屌丝小白于酒中悟得人生真意,逆袭成为大唐顶尖诗人,亦在后世享有至高盛名,想必也是苦尽甘来,为此付出的辛苦与努力可比寻常人多了起码一火车,不容易啊! 像我,像近在眼前的此女,像我穿越千百年终于见到了近在眼前的此女一样,哪有什么容易可言?但越近距离看此女,却越容易让我又想到子秋。 倘若跨越遥远时空,二人出现在历史的天空下同一个镜头里,一定会很轻易地被别人误以为是姐妹俩?我很奇怪两人到底有着什么关系,前世今生吗?但应该不是前世,中间毕竟隔了上千年,最可能是传说中的世外仙姝为修成大道正果而选择历劫十次,而这是第一次转世…… 有时候往往最荒诞的猜测,才是最接近于真相的。有老话说,“现实往往比小说更荒诞”,或者是“比电影更精彩”。所以,谁又能言之凿凿地说,绝没有这种可能呢? “你呢,名字为何?”此女说。 “哦,我叫王知……”我不禁立刻缄口不语。 因为我忽然意思到,报上自己真名实姓会不会影响到历史呢?之前小白问我我就没说,以“小哥哥”代称,甚至于连小白以后要成为大诗人的事实我也绝口不提,怕影响到这个世界正常发展。 “你不是说你叫‘小哥哥’吗,怎么现在又成了‘王子’了?”电灯泡闪闪发光,已经按耐不住寂寞在旁边叫嚣着刷新存在感了。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小哥哥?呵呵,有意思,”此女很是恬淡地瞥了那家伙一眼,“不如,以后小女子就叫你小王子,这样显得更亲切些。” 我闻言是一愣,就这样轻而易举成了小王子?索性就由她,开心就好。 “那你呢,叫什么?”我追问道。 此女闻言嗤嗤一笑,不禁说道:“看小王子一副非常正经样儿,却原来也是如此猴急的,一上来就问人家姓甚名谁呢。” 我一想也对,是不是真是自己操之过急了呢?看来,一切还得从长计议才好。 我正要说些什么,以解释或掩饰某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话还没飞升虚空便听到眼前小女子又继续径直轻启樱唇,说:“知道了人家姓甚名谁以后,下一步,是不是就要问人家年芳几何,是否婚配,可有意携手共赴天涯?” “可真不是个省油的灯!”我心暗想。 第三十九章 俩特色 顿时我感觉自己有些委屈,这是以小女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赶脚。遂我下意识地望向小白,希望他即使是作为一枚电灯泡的存在,也要发出许多正道的光出来才好。可事与愿违,当我看到小白那副画风不是很和谐的嘴脸以后,就知道是我奢望了。 因为此时的小白,已经面部肌理扭曲,本来就不大的一双眼睛上下表皮更狠狠皱在一起,嘴角也是微微上弯。这表情于我来说最熟悉不过了,就是明显的轻蔑。先前都是我嫌弃小白,没想到此时却被这个我数次不屑的家伙瞅准时机深深地给鄙视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天道有常,你平时屡次施加给别人的,会有一天自己品尝。虽然小白没说一个字,简简单单就杵在那里,但我感觉本尊受到了极强的侮辱性对待。这让我立即很不爽,直欲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但同时一番感同身受,站在对方的角度上,也让我顿时很容易就明白了些什么—— 就是为何在路上,凡有任何敢对小白表示瞧不起的行为,他就会果断拔剑跟那人进行一场比试。不禁耶稣都挡不住,就算是谢晓峰亲临,那也照干不误。真是恨不得,以切磋的名义将对方切之磋之,以点到为止做借口把对方全身戳成马蜂窝才罢休。如此方能痛快,以免影响道心。 “小哥哥才不是那样的人,你想多了。”小白终于如我所料,并没有帮我说这句话。 但我没有怨他,因为想到从山腰走下来,我问他一路上已经跟多少人比试剑法了,他毫无犹豫地告诉我,加上我刚好八十一。我打趣说:“那不正好么,九九之数,跟我比试完就算功德圆满了。”小白却摇摇头,苦笑着说自己已经输了。我不禁讶然,张嘴说了句梗,道:“我还没用力,你就倒下了!” 小白只得再次苦笑摇头,说:“九是极数,九九为天数,乃是最为神秘莫测的最大变数。与你斗,无异于与天斗,焉有赢的道理?”我一想,小白的确是输了。不过不是输给我,也不是输给天,是输给他强烈的好奇心了。 而事实上,当我将手机拿出来的那一刻,小白就已经有了要输的觉悟。在小白将他还未与我有任何剑法上比试的“龙”丢给我时,更是输得一塌糊涂! 其实不管是怎么输的,输给了什么,输了便是输了。这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剑客最基本的自我修养,不必怨天尤人。但起初小白那句“与你斗,无异于与天斗”是认真的吗?宁可信其有,就当是千真万确的! 而且偶尔输了并不可怕,可怕的纵然赢了剑法,却回不去老家。我穿越到了唐朝,其实在醒转在峨眉山的时候就也输了,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再穿越才能回来。我的小伙伴,在这个围城似的世界里,受到没信号的苦恼更是殉了道。与其说输,哪有像我输这么惨的?真可算输得彻底输得狼狈,输得响亮又嘎嘣脆,以至于何其悲哀! 那既然我们都输了,那谁是最后的齐天大胜者?千古之谜扑朔迷离,尘归尘土归土,一声叹息。 所以当看到小白还在对我鄙视,于一番自我反省和感悟以后,我心便已释然。怨他是不存在的,恨自己也没必要,因为我忽然觉得大家其实都挺可怜。 “看把你认真的,其实我是在开玩笑,”此女不禁一笑莞尔,“至于我名字嘛,现在还不是时候说哦。因为毕竟咱俩刚见面,一开始就让你知道的话,会很容易让你产生错觉,以为我是个随随便便的女子。” 如果换做平时,有个女的敢堂而皇之这样说,我定要呸她一脸花露水,另外当口出狂言:什么玩意儿!但眼前的女子,无论身材长相还是气质秉性皆无可挑剔;声若夜莺,飞在天空;言语之中更透漏出的许多智慧与狡黠,这是对于现场的人物情绪把控能力非有一番深刻研究很难做得到的。 说女子太俗,也太笼统,在我感觉非“奇女子”不能与之相称。有如此的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忽然就三生有幸地出现在眼前,一切仿佛太过突兀的梦境。而此时千里之外的梦境的天空不可察觉地出现大面积的坍塌,貌似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已支撑不起此奇女子太多时间临世。 而不得不说,人与人终归是不一样的。在我眼中各方面已经几近完美的此女子即百年不出的奇女子,而奇女子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大概都有她独到的想法。是对是错不好说,但倘若自己妄加揣摩,那一定是错的。 所以此刻我想,怎么可能是个随随便便的女子,也太谦虚了。但至于“其实我是在开玩笑”,我觉得可以理解,但不完全赞同。弗洛伊德说,这世上没有所谓的玩笑,所有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这话我还是颇为赞同的,比如很多年轻人选择在愚人节那天,往往喜欢以开玩笑的口吻去对平日里所钟意或暗恋已久的对象进行表白,就是基于此种情感原理。 难不成此女真有要与我私定终身,在一起的打算?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就像她所言,大家才刚见面而已,如此冒然的想法让我觉得不够成熟与淡定。你说自己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子,但却可以为了我,选择放纵一次。 要说不心动,那是屁话。有好白菜不拱,那简直比蠢猪还蠢,是要遭天谴的。但我必须保持理性与冷静,客观地来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偏偏就是在下,俺有啥好的?说真的,除了阳光帅气我对本尊的其他优点一无所知。 “请问你这儿有啥特色?”我尽量与她保持距离,“请”字不言而喻,问她店里有什么好吃的特色菜,算是转移话题,不与之谈论人生理想。 “特色是?有呀,”此女柳眉一弯,不禁有些兴奋,“我这儿有俩特色,一个是雾里看花,一个是水里捉虾。” 我平地一个趔趄,什么啊都是?我说的是特色菜,而且“你这儿”是指咱们店里——呸,什么“咱们”——总之感觉此女对我说的话怕是有什么误解?我嘴笨也解释不清了,只得缄口不言,担心越描越黑。 “两位特色间,楼上请!”此女转身不知何去处,话音刚落,便见一个大妈很热情地站在楼梯口向我和小白招手,示意我们跟随她的脚步。 我还在犹豫,小白已经冲上去和那大妈有说有笑地拾级而上……这小子原来好这口?真让我大跌眼镜! 第四十章 谢天谢地你来了 接下来正如我所讲,在热情大妈的引导下,我和小白进入二楼彩菊间。然后大妈退走,来了俩小妹妹送来两盘子水果,葡萄放下以后,只见一人说了一句话便也退出房间。然而这两句话却把小白气得不轻,正是—— “小哥哥请慢用。” “小王子请慢用。” 小白闻言就眼睛一瞪,热血上涌,本能地要拔剑,幸好我眼疾手快拦下他。但他仍然心有不忿,要开口跟那两个女童讨要说法,可惜的是女童均已退出消失不见。 然后我在一旁忍不住地窃笑,更惹得小白气不打一处来,跟我理论说:“为什么我总是被人瞧不起,连两个小丫头片子都不把我放在眼里?” “所以你以后会有大出息,我相信你小白,以后终将完美逆袭,”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比较表情自然,以及神色肃然,看向他的佩剑,“在不久的将来,你的‘龙’将闻名天下,你的名字将享誉全国,你——将成为咱们大唐最闪耀的一颗明星,最靓的仔!” 如此一番肺腑之言,可算是我良心话,也是大实话了。小白闻言似懂非懂,但看我表情又不像在敷衍与嘲讽他,便鲜为少有的很认真地对我吐露心迹,小谈他的人生理想: “你说的对,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又不是小孩子。总有一天,我李白会成为当今世上的人上人,手可轻易而摘星辰的那种。我其实一直是想进入朝廷做大官的,不仅如此我还有个梦想,就是写诗。单论今天,我更是有个大胆的想法产生,即我要动笔写诗的时候,一定让咱们大唐最尊贵的女人在旁边给我磨墨。别问我为什么,因为我受够了!好歹我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尊严也是要有的,你在楼下和那丑女人联合起来无视我、折辱我,我堂堂一个英姿翩翩好男儿,不要面子的吗?” 我一想,看来今天的事儿对小白打击得不小啊,而让杨贵妃磨墨,更是从今而起言出必行早就惦记着的了。若干年后,贵妃有此一劫,而想到其始作俑者竟正是在下,不免于心多多少少有些过意不去。但没办法,谁让你那么美,又在时人眼中那么高高在上呢? 此处ps一点,唐朝审美观与现而今有所不同,是以肥为美的,想必在座的各位对此都略有耳闻。由于杨是肥人,故毫无疑问在那个年代也是个美人。而且是人尽皆知的美人,大美人! 这也就很容易理解,小白说楼下招待我们的那女子是“丑女”缘故了。不是羡慕嫉妒,也不是违心说辞,而是她体型偏瘦,说好听点是苗条,说句大实话就是丑。丑也就算了,还犹不自知,并感觉自我良好地忽略了他李白而与我有一番深入浅出的心灵交流。真是,可恨又可恶啊! “不过丑人多作怪,她忽略我,也是件好事。”转眼间,小白吃颗葡萄,会心一笑。 我很有些无语,人家明明美若天仙非要说丑,这个世界怎么啦?阴阳相反,乾坤倒转?如果我此时对小白说,咱们大唐现在公认的最丑的女子是谁,离这儿远不,我想去看看。我相信小白一定会呸我一脸,大骂我没出息,或者口味重,甚至于要跟我割袍断义,很文雅又决绝地说:“就当风没吹过,云没动过,从今往后你再不是我的小哥哥!” “吃啊,这些葡萄都是的,挺甜的。待会儿酒菜就送上来了,今儿个咱们兄弟一定要喝个痛快!”小白劝我说。 我不禁一惊,诧异地问他道:“饭菜都点好了?什么时候,我咋不知道?” “就刚才,上楼的时候啊,”小白故作高明地一笑,循循善诱指点我,“你忘了那个热情的大妈了?我和大妈上楼的时候,你跟在大妈屁股后面。但你离得远,可能没听到。我把吃的喝的跟大妈一说,人家就记住了,回头给马上安排。” 我不禁唏嘘,孤身在外闯荡江湖不易,而要想混口饭吃,还得过大妈这一关啊? 但我灵光一现,不由得马上想到,古时烟柳之地怡春院里要找个可爱的小姐姐聊天,一块儿讨论人生的真谛时,通常也是要和某位大妈打好关系。而关系不论真假深浅,最起码也要像小白那货有说有笑的才好? 虽然这也很浪漫,而且不仅浪漫还有趣,但我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趁四下无人,那女子也不在此,我问小白这儿是否真乃正儿八经吃饭的地方,小白理所当然地说不是。 我心一突,好家伙,果然如此!待我欲大义凛然要狠狠训斥眼前浪荡少年时,却道:我们主要是来喝酒的,当然不是为吃饭。 接下来我还是不怎么放心,然后小白就劝我既来之则安之,有“龙”在,大可以笑傲天下一众黑店…… ——这是龙笑九天的节奏么?我简直无力吐槽! 最后小白收起他的一嘴口花花,若有所思之后,不禁目光如炬,绕有兴趣地对我说:“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小娘皮?” 在他问我这话的时候,右手已经很不老实地悄悄按在了他的“龙鳞”上,我想这算是威胁?但与我来说,向来喜欢吃软不吃硬,小娘皮是你的龙之逆鳞,却在我感觉是小娘子。 渐渐,威胁意味已经十足!我只要认怂,说句违心话就海阔天空了,但我不愿。做人就要忠于自己,而倘若为了迎合他人动辄放弃我心真实想法,那和一只无头苍蝇有何分别?迟早自我怀疑,精神恍惚,大脑短路一命呜呼! 而就在这最后关头,我欲拔地而起徒手而勇敢地与小白搏斗的时刻,竹门吱呀一声开了,来者正是那个妖娆女子。我回头一见此女,不由得舒了口气,真是谢天谢地你来了! 与之先前不同的是,此女着装方面比在一楼更大胆、随意。因为只见她肚脐分明已经漏了出来,小腿更不必说,而格外惹眼的还是他殷红的小嘴巴上衔了一枝花。款款走了近来,才看得清,正是朵淡黄色的小野菊。 到了跟前,只见她弯下腰,将她唇角的小野菊取出,然后径直送到我鼻子下边,问道:“香吗,小王子?”我浅浅点下头,面无多少表情。 “当然香啦,这朵花从昨晚子夜起,就一直待在我这里,”此女指了指他傲然的胸部,满脸洋溢着青春与自信,“但我刚刚洗了个澡,这朵花已经没必要再带身上,就送你了。” 第四十一章 啥也不是 说完,也不管我要不要接受,就将它轻轻夹在我左耳上。这个过程里,此女一身小蛮腰更低了三分,而我就静静地靠在竹椅上,霎时间不由得眼光一亮: 倒不是因为她那里大,如此近距离欣赏使得我惊讶——当然惊讶还是多少有些的——只是忽然想起以前我与子秋在一起的欢乐时光,比肩躺在学校大草坪中央,她的那副神女峰我也有意无意领略过许多回了。 虽不及眼前此女已达到近乎高山仰止之程度,但也颇具一番不小的规模了。然相比之下,讲句实在话是,终归略显贫瘠了些。 俗语有言,一山还比一山高,我诚然是相信的,而今更有波涛汹涌般的现实摆在眼前,能眼睁睁地说胡话吗?只得承认别人就是优秀,在如此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积极乐观地承受着本不属于她这个年纪所承受的太多生活重力。 不禁于此短暂片刻里,越看越是欣赏不已。直惹得我啊手心痒痒,几欲本能地伸出自己结实又温暖的十指来,然后无比欣然地去给她连连点赞,并以纯正的粤语的口吻有感而发一声惊叹——好嘢! 好是极好的,但我终究是强行忍耐了下来,并没有任何的当面夸她半个字。不仅如此,还尽量控制自己神色自若,表现不得丝毫的轻浮流于表面。要做到这两点并不容易,是对心魂的莫大考验,非像我这样内心强大之人不能够完成。 至于,为何我要如此劳力伤神地这样做呢?原因当然只有一个,说来也简单,就是怕她骄傲。 我扪心自问是真担心啊,倘若我此时毫无忌讳地即兴自创一句佳词来赞美她——比如“胸中素有烟霞与丘壑,风急天高当心浪翻车”之类的话,很不免会让此女轻易以为我是个非常有品位有趣味,并且也很有男人味的人。 然后出于礼仪,她也大概多多少少要甜言蜜语地当众夸我。夸我当然也无非两点:一个是从通俗意义来讲的帅气,一个是由高雅定义去谈的才气。帅气部分,冠绝当下;才气领域,碾压群雄。当然这些可不是我自吹自擂的——因为若干年后,大家都这么说,我有啥办法? 凭心而论,我自己不管穿越前还是穿越后,秉性都是比较低调的,现实里就算称呼我为憨厚淳朴的“老实人”也毫无违和。之所以后来有大批量的江湖人士非要众说纷纭地口口相传我当年的所谓出彩事迹,很可能是此次穿越于历史的镁光灯下,一不小心在某个场合做了什么,然后就被有心人在适当时机里给曝料了。 想来其实也没什么,常在河边走会有湿鞋的时候,一穿越就于江湖留名——在所难免!虽不是我所愿,可终究不是什么坏事儿啊,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大伙茶余饭后有话题可聊,每个人开心就好。但你一言我一语,将“我”这个人物分析得头头是道,全唐野史翻遍,各自坐下来弃之无用信息,统一口径为奇男子,这让我找谁说理去? 名姓不详也就算了,还煞有介事地备注一句,“铁锁横江之帅,流星赶月之才”,这就有些过分——哦,是过誉了。这样的言简意赅的评价好是极好,可说实话,又是帅又是才的,这样的太过明显、高调的标签化操作我并不是很喜欢。 所以,要是我自己的话,感觉“流星赶月”力度是不够的,而“铁锁横江”宽度是不甚让人满意的。经本尊妙手,略为调整和更改一番,顿觉还算过得去,即是——“倒踢流星之帅,横锁大海之才”。横锁大海就是从理论上断绝了后浪更胜前浪的可能,唯我无敌。目前,就这样! 但由于当时,我也才刚刚穿越下山,此女只知我帅气逼人而不晓得本尊还才气熏天,所以要夸的话只能走偶像路线,从我卓荦不羁又克己励行的形骸说起,至于赞辞为何,是否到位和高明,并不介意。因为我总是那么平易近人,以“善”的智慧与包容的心态去面对这个世界。 然后呢,一番浮于表面的另类商业互捧之后,我们彼此都心满意足,但最终受苦的还是旁边在坐的小白—— 由小白那句“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小娘皮”就很容易看出,他是个心思缜密而多疑之人。我和此女若是一顿开心,有说有笑的,在他看来简直就是胡闹。很可能会想:一楼的时候就看你俩有一腿,现在二楼再看——果然是这样的! 不仅有一腿,目前看来又发展一手了。看小娘皮给你戴小花花时含情脉脉的眼神,玉手芊芊轻抚……呸!男人除了我,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么? ——就怕小白会有最后这句想法! 而以我的视角,目之所见并没有此女“含情脉脉”,也没有任何“玉手芊芊”,但这完全不影响我眼光一亮。因为我分明看到——或者,与其说“看到”,不如说发现——我发现此女傲然的胸襟深处正有一朵粉红色的小菊花得意洋洋地暗藏其中…… 为此,我眼光一亮!心想:都说城市人花样多,其实和山里人一比又算得了什么?啥叫大开眼界,这就是。 方才好像还见她一边指着自己胸口,一边声称手里的小菊花昨晚待在这里什么的,有些不太理解。现在亲眼见证奇迹,还是这么“大”的奇迹,真是令我久久古井无波的心再次滋生几多波澜出来。 ——原因何在?古井自然无波,波在眼前! 一时之间我也是感慨万千,想我此番穿越,到底是为见证大唐历史的还是说要来品味岛国文化的?当下我又仔细瞄了一眼那朵幸福侧漏的粉红色的小野菊,不禁对自己——哦不,是对老谋深算的上天表示深深鄙视不已: 老夫一生光明磊落,刚正不阿,为何总是要给我推送这些?明明是来历练,下山后正常操作应该是铁血江湖,大开杀戒才对,但一上来就让在下“大开眼界”是什么意思?是要让我极速地沉入无尽的恼人的爱河,像历朝历代的许多英雄好汉那般为所谓的儿女情长所羁绊吗? ——还是说,纯粹地只是把我判定为登徒子……多么肤浅愚昧蠢笨的认知啊! ——当然,倘若偏就有人如此固守己见的话,我倒其实也很想听听,什么才是礼义廉耻,又何谓圣人君子。 顶多是白眼向我斜,啥都不告诉我呗,没所谓的。只是我心里也许会想,如今连圣人君子都不屑于谈礼义廉耻了,老子还装什么狗屁绅士?啥也不是,呸! 第四十二章 小目标 索性借此机会,我主动地坦白交代自己,就是——一脸清纯活着,十分肮脏的心。我想,总相比于某些“十分肮脏活着,一副清纯的脸”之人要好许多? 梦阮先生有言,“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意思是大家都六根未净,为人做事不必处处一本正经。我想,这当然是极正确的人生观,就连革命烈士郁达夫都有“沉,索性沉到底!不入地狱,哪见佛性,人生原本是座复杂的迷宫”之语,可见并不忌讳身堕万丈红尘与心傍诸多罪孽的。 所以,应该无所畏惧了?也不是这样的,眼下我就有些担心此女骄傲。她骄傲倒不打紧,顶多胸脯一挺,更加前凸后翘而已;我真正担心的,还是小白。因为他神经总是很大条,在我眼中既不成熟又不靠谱,按照我先前的分析和预算,我怕倘若自己和风细雨对此女一顿讴歌赞美以后,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就开始了—— 此女闻听我言,必会喜不自胜,花枝乱颤少不了。然后肯定甜言蜜语把我夸,耳边一顿真心话。如此,结果当然是很美满的,也是老天乐见所成的。但关键是最后如何收场?我向来高瞻远瞩,已经料到全场的唯一不稳定因素,就是他小白了。 此番你侬我侬,就无异于给小白作为电灯泡的头顶上打蜡又抹油的,它作用常常不过是为黯然而发光,为忽略而存在,为忘却而纪念的电灯泡,能够不被打扰地独守一隅保持油光可鉴已经很难得了,竟还受以如此无妄之灾,试问哪个灯泡能受得了?现在我就完全可以断言,不爆炸算我输! ——我已经目见小白要奋身而起,衣襟飘飘杀意纵横,抄起他的“龙”就向此女削去的模样了。模样当然扭曲不已,双眼雷火氤氲,周身弥漫着神佛莫近的危险气息一触即发! 这回不仅耶稣拦不住,寡人怕也无能为力了。因为,要知道,这已是他小白短短时间里第三次拔剑了。第一次是遭送果盘的小丫头无视,第二次是问剑于我,逼我违心地说话。前两回都没能如愿,这已是第三次! 这世上哪有再一再二还再三的道理呢?尤其是当他以第三者的角度瞧见此女殷勤地将小黄菊贴在我耳上,又转眼瞥见此女沟壑之中任意“养”花,这这这……下一刻,到最后更眼睁睁地看我俩在花丛之中打情骂俏的,真是叔叔可忍,婶不能忍—— “这是真正的花式虐狗的节奏吗?”终于,小白神经受到伤害了,开始迷惘于不知该怀疑人生还是狗生。这个时候,纵使我有心想劝慰和开导他一句:倾城春色,终只是繁华过往。我想已全然无用,为时过晚了。 小白他不会听也不信的,以他的倔驴脾性,恐怕即刻便要汇聚全身真元使出“亢龙有悔”一记大招,暗指亢龙有悔他不是亢龙,所以无悔;无悔并也无丝毫可商量的余地,执意就要斩却眼前糜糜之花而还诸位同道一个朗朗天下。 在诗词方面我俩当然可以说是同道,因为都很热衷、喜欢,如同醉里喝酒,月下独酌慨歌而慷,更是死了都要爱。但在此女一事上我却并不认为大家都是同道,顶多你是异道而我是贫道。 毕竟各自理念有冲,操守不一,审美方面也略有偏差,要让我这个核心思想是“善”的家伙毫无怜香惜玉地去以武力恃强凌弱,欺负人家一个弱女子,贫道焉能从命?要知道,生命的意义在于不顺从,就是老天爷也不能随随便便逼迫我意愿! “给你黄金千两,豪宅百栋,替诸天降伏此妖,干还是不干?”脑海里很突兀地浮现一个苍颜白发的陌生老头,微微吓我一跳,以自觉很和蔼的语气对我讲。 虽然说得很明明白白,但仅凭一句话,空口白牙的,说让我干就干,把我当傻子还是鸭子了?尤其是见他一脸似乎终会把所有人都玩弄于股掌般的浅笑,过于迷之自信,我本能地就想回应他一句: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幽默? 但我并没有立刻开口,而是想为何此人会突然出现在我领域里,怕是……只有那臭不要脸的老天才会有如此能耐打破天人壁垒,任意以灵魂体的存在方式出现在别人脑海里!真是越老越不羞,张口闭口就是“干”,简直野蛮、粗鄙,有辱我辈之斯文。 “干不干?”粗鄙老人负手而立,神色依旧悠然,追问我道。 “你这样,让我觉得自己很肤浅。”我深吸一口气,说。 虽然每个人都很肤浅,古代更有君王为博妃子一笑而拿江山开玩笑,但那毕竟是极少数,而且也超越了“肤浅”范畴,属于昏庸、愚蠢,以及荒唐,为后人所鄙。 但我就不同了,拥有足够的智慧和绝对的冷静,一言一行合乎天道,要不是我认为绝无可能的事再怎么也无妨拉下老脸,不仅肤浅还更无耻地问下—— “除了黄金、豪宅,可有贤妻美妾侍奉左右?有的话我也觉得此女是妖物,替天下万民清理祸害,贫道自是责无旁贷;若没有,便显然是毫无诚意,甚至我怀疑阁下还另有几番算计。那么,就自请高明,恕不远送!本尊能力实在有限,爱莫能助……” ——当然,最终我还是这样说了。就权当是久闻大名而今得见,虽觉不过尔尔,却仍然雍容大度地给老天他个台阶,让其知难而退。谁让他是老天,品行好歹不说毕竟人家是“爷”字辈,天上地下以世俗的眼光看去最崇高呢? 其实,你地位如何,说到底和我没半毛钱关系。我自己一向都凭实力说话靠体力生存,长这么大,又不吃你施舍来的一粒米。 “我什么都有,就怕你不开口。”老头瞬间容光焕发,仿佛找到了搞定此事的突破口,盯着我呵呵一笑。 “哈,风太大,也不怕闪着你舌头?那好,你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尊老爱幼,看您一把年纪了不容易,就随便帮我实现个小目标!”我直视他,并渐渐让自己看起来很认真地说。 “小目标?”老大爷一脸懵逼。 “就是——一个亿。现在打我卡里,我要收到短信通知才算。” 这该是很让人无语和扎心的话了?这算不讲口德么?我想,不是也不算,这叫智慧。要说扎心,不好意思,路人皆知老天是没心没肺的。 ——而且,也不是人。 我其实是向来听不得别人动辄就许诺什么黄金豪宅的,米都没有的家伙还说得那么铿锵有力,其实在我看来尽是乌烟瘴气,连屁都不是。 扯犊子谁不会,吹牛皮谁不在行?如果我说:“我是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音菩萨指定取西经特派使者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呀,帅到掉渣!” ——可有人信? 第四十三章 空间戒指 当然,“帅到掉渣”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毕竟颜值方面确已经做到最高品质,这点毫无夸张之嫌,连我在内真是想不服都不行。但“孙悟空”就算了,如此气宇轩昂玉树临风,惊才风逸雅人深致,倘若有谁非要说像只臭猴子,而且还脸不红心不跳,摸胸自问左不愧爹娘右也对得起咱共们共产党,那么—— “我不介意立刻把满屏的玻璃都吃掉”,本尊在此郑重起誓,随时敢与在座的各位打这个可爱的赌。 “你有米吗?”我洞若观火,这回轮到我质疑他了。 “有!”老天一字惊天。 但我闻言不禁有些不耐,嘴嗨有意思吗?老不羞的,明明自己又不是沈万三,你个糟老头子口出狂言还坏得很,偏要拿什么钱和房子来诱惑我老人家,我信你个鬼!以为我是那么好消遣的?索性智上心来,也逗老头一把:我对钱不感兴趣,但倘若有美女为伴,啥任务都接! 这回老头傻眼了?看你一把年纪也挺不容易,没好意思直接拒绝你,便让你知难而退!我还就不信了,一个糟糠老头都年老力衰了,经过无数漫长岁月连肉身都修炼不出,如此天赋差极之辈,他还真能寻摸出来什么为祸人间级别的绝世美女。当然事无绝对,倘若真能,那我也只得悻然认栽。秉承言出必行的优秀原则,无奈之下唯有接受老头美意,一边金屋藏娇一边金箔降妖。 ——真煞是苦哉! 光是想想,就叫人头疼…… 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糟糕的情况发生,及早地从源头上开始,我就没有对此女表露太多情义,甚至语言、表情,以及动作方面都已比较克制,可以说不解风情了。一方面是怕自己说漏了嘴,惹得此女骄傲,而后牵动小白这个随时爆灯的暴躁隐患份子;另一方面,是考虑身边小白的自尊心。 在一楼的时候我感觉有些忽略了他的感受,二楼一上来欲拔剑相向便是很好的说明。原本以为他不会介意,毕竟在他看来此女又丑又瘦,应该根本不会被瞧在眼里才对,而事实上小白是真的为此有些生气了。我想,绝不是因为醋意,而是为我感到不值,居然沦落到与这样一个排骨精嗨聊的地步,不禁心中泛起层层怒意,恼恨我没出息。 一旦发现我没有出息,那可想而知,与我结伴而行的小白又能好得了多少呢?当然,到底我有无出息其实并不重要,但连累到小白就总归来说不大好。至于对方怕不怕被连累,这问题我有想过,得出的答案是不怕。因为若是动不动就怕,也不会孤身千里上山,更莫论以一人执剑而挑战群雄了。 再一点就是,要说连累,这荒郊野岭的,小白他又何时有被别人正视过?念于此,可想而知,应该最是不怕遭连累的! 很快,想明白了这些以后,我对小白有了全新一番认识,同时表示很能理解他的苦心:不管怎样,也许这家伙只是在用他的方式来挽救我。这使得我不禁有些小感动,侧身欲要深情厚谊地对他讲:“小白呀,都是寡人的错,让你受委屈了!”。 但小白却没有立刻向我看来,而是正右手夹起一颗水灵灵的大葡萄,置于胸前;而他双目全神视之,一动不动。这是进入了某种传说中的修炼境界?据闻上古时代流行修仙,炼丹术更是处于鼎盛发展时期,全国上下普遍敬畏鬼神,甚至就连当朝皇帝都要欣然而极力地追求那虚无缥缈的极乐世界。 我想这个眼前之人,他小白是否也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得遇到了某位云游四海的高人,然后传了他几句大道真言?我感觉到了此刻的小白极为不凡,周身弥漫起一层薄薄的仙雾尽显神秘,似在近看葡萄又仿佛是在道问远方。眼若阴阳之镜映照天地坤玄,气如混沌之珠蕴藏杀伐祥难。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能者可在管中窥见豹,而今社会又有高手可在杯中窥见人,我想此刻小白呢?莫正非是处于传说中的明察秋毫式的“入微”之境?那他所窥见的,究竟是豹是人,或者干脆就是——身着豹纹的女人…… ——可总感觉怪怪的,甚至荒诞离奇:葡萄就是葡萄嘛,再看也还是颗葡萄呀!别说置于胸前,就是放裤裆里,葡萄本身属性不会变。倘若还真能看成豹纹女人的话,相信全天下的单身汉一定会疯狂抢购,趋之若鹜;既能吃又能看的,也忒神奇了,谁不买就是傻子。 但关键是,有哪个傻子能得修炼之法并达到“入微”之境?哎,还真有,眼前的小白就很明显是这个傻子。此际,我已经完全抛却内心的小感动,不禁有些羡慕起这个傻子了,本能地想请教他大道真言是啥,或者说,直接问他究竟窥视一颗葡萄“入微”看到了什么样的女子,婀娜、妖娆,还是……当一瞬间忽然想到在他审美观念里首当其冲还是“肥胖”的时候,顿时感觉味同嚼蜡,聪明的我理智地选择沉默。 而此时终于见他有了一点动作,就是将葡萄放下,浅浅一声叹息过后,摇头自语了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亦饱。”不知道想表达啥,但好像对此我只有听的份。因为不知为何,感觉此时的小白已经精神已得到了升华,境界有了明显的稳固和提高。虽一时不知所言,但想来颇有几分道理,可谓不觉明厉是也。 但究竟有什么道理呢?其实第一个字就够我揣测的了,就是“天”。天,当然就是老天的意思——等等,此处有猫腻,一开口就提老天……我明白了!老天不愧为老天,就是贼得很,怕是先我之前已经闯入了小白的灵魂识海中,煽风点火地给他上了一番政治课。所以才见小白有些魂不守舍的样子,而他攥着颗葡萄发愣,其实是在缓解老天给他带来的精神威压,或说在消化老天的雷霆道问。 想想都无比艰难、痛苦,真是不容易!这些于我来说,自然无所畏惧的,毕竟我也是由现代能穿越到古代的厉害存在,其精神力之强大甚至连老天都望尘莫及,要说还要对老天那个恬不知耻的老家伙保持什么敬畏之心,我只能说俩字儿,我呸! “我说,你小子到底是想要米还是要女人?”一不留神,贼老天跑我丹田里去了。 我不禁有些无语,沉默了片刻以后,想说:你看我像那种人吗?一味地要,要到你想逃?其实,我什么都不想要。 “算了算了,我也懒得跟你打哑谜,时间宝贵得很呢,我还年轻,大好时光有其它事儿做,”老天貌似急不可耐地开口了,“这个,你拿去。另外别忘了,一定要诛灭此妖!” 说完,一个黑亮的小东西向我飞来。我本能地接住,定眼一看,顿时就傻眼了,竟是枚上品的空间戒指! 第四十四章 他丑 “此妖……你一直说她是妖,那么我来考你下,她到底是什么妖?”我眼珠一转,有了算计。随即似笑非笑,对他说。 “小家伙,你也用不着试探我,此妖乃是千年狐妖,自称‘阿楚’,”讲到此处,老天很刻意地深深瞥了我一眼,沧桑的树皮脸上满是感慨,“专以迷惑男人的心智而享誉妖界,摄取其精元而修本尊内丹,手段极其……” 修内丹就修呗,干嘛还剜我一眼?另外我是觉得,老天说话听似简明扼要,其实抓不住重点。以我多年降妖的经验来看——当然是看不下去;于是当场毫不客气地打断老天发言,以无比专业的角度对他讲:“是吐息之术、吸气之术,还是采补之术?” “你希望被采补吗?”老天有眼,并且还微微一眯,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想,这个老不死的,为何有此一问呢?但我理智地保持沉默,听风吹过而无话要说。因为我总觉得这是一个坑:如果说希望,好像多么扭曲和变态的心理,不是个好人;如果说不希望,好像是承认自己身体不行,腰板不硬,不是个男人。 说我不是个好人,可以忍;说我不是个男人,焉能认?此番看来,老天是明显话里有话,居心不良呀! 然后就见老天收起了他一脸猥琐的笑,肃然道:“此女天赋异禀,才情无双,是狐妖之中第一个修成九尾的,说她‘奇女子’并不过分。尤擅长狐媚之术,扰人心智,损其精神。但时至今日,未曾见她真正害过一人。” 我在旁边笑了笑,说:“照你这么说,倒是个好妖了。那为什么还非得捉她呢?” “你懂什么?妖就是妖,哪有什么好坏之分,是妖就得捉!”老天居然很固执地看了我一眼。 不知被老天突如其来的气场所震慑,还是觉得他所言并无大错,一时之间我竟无力反驳。 “当然,这也是为你好,为你考虑,”老天似乎见我没有异议,颇为欣慰不已,捋一捋并不存在的胡子,“你可知,接下来你要应对的此女,还是个全能选手。不仅会吐息,还会吸气。” 闻言,我不由得一惊。 然而,老天似乎见我神色微变颇为满意,接下来更要语不惊人死不休,说:“至于采补之术,我想这数千年来,或将头一回应验在你身上。” 立刻,我双目圆睁,本来眉清目秀的小脸倍显得几分狰狞。 “怎么样,怕了?”老天见我如此反应,不禁乐呵呵一笑。 “我好怕哦!”我故作一副哭丧之相,极力配合这个老家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果然,老家伙有眼无珠,看不出什么端倪,笑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骨肉分离,面相凶神恶煞得就像一头来自远古的洪荒野兽。 “不过,有爷爷罩着你哩,小家伙你也不用怕,”老天笑意渐收,开始胡咧咧,“为保险起见,我在刚才给你的戒指里放了一些金箔。倘若你干不过她,就取出来反面朝上,向她丢去。保管就是再大能耐的妖,也要就地伏诛!” 区区狐妖,还能干不过她?我不禁嘴角一笑。 “不要勉强,干不过就降伏她,金箔收了,”老天这会儿又慧眼独具,似乎一眼看破了我所想,“年轻人嘛体力好,降伏了她以后,留着慢慢干!” 我当即平地一个趔趄,这老不羞的,虎狼之词真是张口就来啊!不过细品一番后,发现也不是那么无法令人接受,当下记在心里以后再说。 随即,魂力渗入空间戒指,等看清眼前之物后,我顿时表情精彩起来:左边是一堆金箔,小丘大小,数了一下共计108个;右边是羊羔,就1只。 我去!金箔一个就够用的了,搞那么多干嘛?还有羊羔,正在懒懒地吃草,是来搞笑的吗?原本我以为小白就够做事不稳头的了,然而岂料姜还是老的辣,老天更甩开了他十条街,稳稳还胜他百筹,简直是死死地压制! 待我收回魂力,就听老天很故作高深地一笑,介绍说:“金箔是一次性的呀,每个金箔只能降伏一只妖。降伏了一只妖以后,用过的金箔会自动变成金砖,可带到外界使用。眼下你碰到的只是狐妖,以后很可能还会有蜘蛛精、玉兔精、蛇精,以及白骨精,总之有好多精怪妖魔等你去降伏!” 闻言,我不禁皱眉。 老天笑了笑,语气中似乎充满了鼓励意味,说:“是的,这当然很累,但是作为人哪有不累的?要明白,成年人的世界,从来就没有‘容易’二字啊!所以,小家伙,你更要加油才是。别人不管怎样看待你,但在爷爷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 我鼓起腮帮,没有说话。 “之所以会这么安排,是我希望,不至于使你懒惰。勤降妖,多得金砖。有了金砖就有了钱,到时候还愁什么大米小麦,还缺什么货色的女人?这也算是,爷爷我对你的承诺。” “谢谢!” 这是我由衷地头一回对老天如此客气说话。想来,老天真是把一切都安排得好好的,也委实对极:有了钱,人生之万般痛苦与千种烦恼就会减少98,这不正是自己毕生所求么? 我谢老天,并不是他随手就给了我这一切,那样的话无异于在羞辱我,即便达到了目的,也有违自己本心。一个人倘若迷失了本心,整天靠苟得的施舍聊以度日,弃尊严如敝履地活,何其可悲?莫说别人看不起,背后要指指点点,就连自己都觉可怜! 而我由衷地感激老天,是因为他在苦心孤诣教我做人,让我明白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就是——想获得就要劳动,辛苦总是必须。不要成为欲望的奴隶,勤奋是老天早就为你备好的人间奇迹。 一时间感慨万千,想想先前,似乎有些怠慢这老头了。他的言语虽然略为粗糙,但我相信,他的人格必定像我一样光芒万丈。不由得想到某人一句话,就是说:对于一个不那么了解的人,不要轻易嘲讽、妄加揣测、随意指责。我想我明显就是犯了这样的忌讳,对“老天”之前有些偏见了。 接下来,我态度端正了许多,忽然间想到了那只小羊羔,就问老天怎么回事。岂料不问还好,我这一问,却见老天似乎有些遮遮掩掩的,甚至还转移话题道:“那不重要,小生灵而已。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此女为何一开始就把注意力全放你身上,而对你旁边的什么小白连看一眼都欠奉么?” “他丑。”此话我脱口而出。 第四十五章 春莺啭 “很多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的,”老天随手一划,一把曜黑色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的交椅出现,然后只见老天目光深邃,悠然翘腿而坐,“不过你说的,也确实多少有此方面原因,丑拒现象是很常见的,小白……” “你也觉得是?” “我……” “看来大家意见很统一嘛,都慧眼如炬,”我不动声色,仿佛很随意地拨弄了两下左手食指上的空间戒指,“我感觉,‘小白’这么可爱的名字,其实还是比较符合这只小羊羔,你觉得呢?” “……” “你说,这只小羊羔就知道吃草,但怎么可能每天就只是吃草呢?应该还有其它用处才对呀,”我自言自语,又狠狠瞅了瞅左手戒指,一脸的茫然和困惑,旋即眉头舒展开来,“好在,这会儿在酒楼,倘若这只小羊羔真的只是光会吃草的小生灵,再可爱对我来说也毫无用处。我看不如,把它交给后厨给焖了,你觉得咋样?” 老天见我最后很是认真地在问询他,魂力甚至也已经完全包裹住了那只可怜无助的小羊羔,顿时火气上涌,立身而起,大声叫骂道:“你个败家子,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可是上古神兽……” “神兽?”我心一惊。 “是啊,神兽,狍鸮,”老天说秃噜嘴了,这才发现上了我的当;但既然都说了,也没必要再隐瞒什么,“就是,我对你的额外奖赏嘛!等你使用金箔完全降伏108个妖怪以后,就可以让那狍鸮显形,认你为主。对于上古神兽,就算我是老天,收集的也为数不多。但为了激励你,这回爷爷可是下了老本,内心之痛……” “狍鸮和狍子有啥分别?”我懒得听他啰嗦,随口一问。 “狍鸮是神兽,狍子是野兽,怎么能相提并论,”老天坐交椅上,腿翘得高高的,见我打断他“演讲”不禁瞪我一眼,而后听明白了我所问更是满脸不屑,“而且,狍子傻,而狍鸮……当然,在狍鸮还没彻底显形前,它也是傻了唧的。” “那你刚才讲,阿楚从始至终都把注意力放我身上,而视小白为粪土,那是为什么?”我说。 “这会儿想知道了啊?嘿嘿,我还就不说了。”不料,老天却忽然卖弄起关子,在一旁傻笑坏笑,乐呵呵地看我。 “你不说我也知道。” “哦?你……等等!” “什么?” “外面那狐妖已经备好了道具,准备对你下手了。此番我来,金箔已经给你,接下来该怎么办就只能靠你自己。哦,忘了说,你其实还有个帮手,就是小白。我已经在他心中显灵叫他辅佐你,助你一臂之力。好了,爷爷我走了,还有很多人很多事等着我去处理呢。小家伙祝你好运,不要太想我。” 此话说完,便见老天在旁边抬手画了个漆黑的空间门户,起身欲走进去。而我上前一步,赶紧说:“等一下!我该怎么做,才能回到我原来的世界?” “怎么,想家了?”老天很古怪地一笑,身形彻底消弥于无尽黑暗里。原地只剩苍茫,连一把交椅都未曾留下。 我想,还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很快,沉下头赶紧看看食指上的空间戒指,发现还在,不禁暗暗松了口气。魂力渗入其中,金箔一个没少,又见神兽不知饥饱地犹在那儿啃草,这才彻底放心。 接下来,我神魂退出丹田,回归本尊。当我看到小白身侧,有薄薄的仙雾弥漫,便不禁想:这家伙,“入微”模式还没有结束?就一豹纹肥妞而已,有啥好看的。 “小王子,先前在一楼,你不是问人家芳名吗?当时是初次见面,我没有说,”耳边传来了很熟悉,而且也很好听的声音,“现在是二楼,可算咱们再次见面。俗话说,一回生两回熟,也是时候告诉你了。” 我想此女要说自己叫什么“阿楚”了?但很不合宜地,却听到小白在旁边嘀咕了句——“一回生两回熟?我咋没听过?三回呢?是不是就要洞房花烛?” 说是嘀咕,其实全场都听到了。我想,这个小白,怎么神经越来越大条,哪壶不开提哪壶呢?于是我暗暗给小白使了个眼色,小声道:“不可乱说!” “什么乱说,”小白却满脸不服气,抬手一指,“你看,人家连花烛都准备好了。” 我一惊,朝他所指看去,发现果然有五六支花烛正莹莹发亮,鲜红地摆在不远处地面的三个竹制的木桶上。木桶形似小一号的浴桶,却从里面不停地向外散发着白色浓雾,如水一般流到我和小白跟前的时候,已变得比较稀薄。 这让我立刻明白,小白周身缠绕的薄薄仙雾是啥了,说白了就是洗澡的水汽。我不经意间再往窗口看去,发现帘子是处于半遮状态,而阿楚所立之地正处于那相对阴暗的一面。但索性那里有几许烛光照亮,却使得整个房间,更显得神秘非常,浪漫颇多。 我不禁马上唏嘘,啧啧而叹,想:这设计,可真是别出心裁、匠心独运,不负“奇女子”之名啊!确已经不是什么“山里人会玩”可以简单形容的了,就算放眼整座天下,又有几名女子深得如此才情呢? “小女子今年二十有一,芳名叫陈香甜。终年身居峨眉山脚下,年幼时跟随着姥姥学习了数月舞艺,也算有所成就。现在两位在此用膳,如若不嫌,就让小女子为大家在此献支舞!” 小白闷哼一声,没有说话。 没有说话的意思就是没有找茬,至于为什么没有找茬,以我的理解大概是:一方面看在我的面子上,而另一方面,则是听到了此女言语中的“两位”、“大家”,感觉这回总算没被忽略,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而随即,我不禁想:不是叫“阿楚”么,怎么一开口就成了陈香甜?莫非——如小说里的妲己那般,是被狐妖给附身了?阿楚,据老天所言,可不就是个大狐妖,还九尾的嘛! 可是,看此女白白净净的,一颦一笑纯属本性使然,眼睛又清澈无痕,仿佛搁浅在丛林小溪中的碎玉那般美而宁静,要说她是个狐妖,叫我怎么信?但老天之言不可不放在心上,于是我不动声色,放轻松,也尽量让自己融入场景中,问—— “此舞,可有名字?” “雅称《春莺啭》,俗称嘛,就是先前我给你提到过的‘雾里看花’,”这个自称陈香甜的小女子洒然一笑,在烛光的映衬下身形曼妙无比,美得简直令人窒息,“小王子哥哥,可还记得?” 顿时我心鼓动,尤其是听到此女叫我“小王子哥哥”的时候,鼓动愈烈。下意识心想:还可以这么称呼?这声音,听起来整个人都酥掉了啊! 第四十六章 劫 “哦哦,那你跳!”我以强大的信念扶起自己摇摆的意志,更顺便提醒常年坚守一线阵地的理智说“此女是妖,擅魅惑之术,可千万莫要被她表象所迷倒”。既然想跳就跳好了,我也不拦你,索性权当你跳楼。 不过话说回来,在我所在的位置向此女看去,还真有几分跳楼的视角。因为不晓得啥时候她给自己还弄了个“舞台”:高约三尺有余,长度的话大概有两米,是摆设在三个木桶与六盏灯后面,与桶齐;宽度不详。 一想到这么肤白貌美的年纪轻轻的小女子感情受挫,被渣男深深伤害过,现而今在眼前衣着暴露要跳楼,我就免不了要扼腕叹息。暗恨自己没本事,不够能力,你想要的我可能今生今世都给不了你。还能怎样呢?无非也就这样。 不是在下不够怜香惜玉,是贫道实在有心无力。对于人类女子可以施以援手,但对于妖女只能爱莫能救!怪只怪你投错了胎,就像老天所讲,是妖就是错。而且,明明已经很大长腿、小蛮腰了,犹不知足,却还要执意地错上加错欲摆阵势害我身子…… 如此一想,错非我,也倒内心不那么纠结了。再想到,不但错非我,我也是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而且极可能更是某薄情渣男的终极顶缸者,顿时就委屈巴巴,心中苦不堪言,精神亦饱受摧残! ——这当然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了,就要对自己狠,才能守住自己道心。古代书生相传为了考取功名,夜里读书不至于打瞌睡,所采取的比较极端的一种法子即是——锥刺股。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目的就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不许大脑萎靡,要更清醒地看书。 一个柔弱书生都能为了取得人生最后胜利而对自己阴狠如斯,更何况我呢?如若不对自己狠一点儿,怕是全天下与我平辈的英雄好汉都要来看我笑话了。 而我采取的相对来说,比书生更狠,却是以锥刺心。心里的伤害虽然看不到摸不着,却远比身体所受的痛苦要强烈得多。一个人倘若无心而活,连鱼儿都会为他流泪的,可以说是这个世上最大的悲哀了。 我选择刺心,并不是为了显摆什么,更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精神多么强大,连狠起来的书生都不放在眼下,而是对于现而今的状况,我唯有这么做。但凡有一点其他选择,我又何至于此呢?谁都知道爱惜身体,懂得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理,然而—— 我只能说,我是已经到了穷山恶水,被逼的地步了。倘若再不对自己发狠,一旦精神遭到沦陷,那我一世英名岂不就此毁于那磨人的小妖精之手了? 手当然没这么厉害,关键是还有那恼人的大长腿,以及可恶至极的小蛮腰,更要命的还是隐藏她胸口之下那两尊凶神恶煞,并且杀伤力极大的“流氓兔”。倘若群起而对我攻之,以多欺少连夜对付我的话,我看悬。 当然,我毕竟是有金箔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以金箔降伏此妖。但我左看右看,从大腿看到她眉梢,却始终看不出此女在身体构造上与平常人家的女子有何不同。在她背对我时,我刻意瞅了瞅她屁股,确定除了大以外,并没有什么狐狸尾巴存在。至于妖气,在她走近来将小菊花给我献于耳边的时候,我也有心深深闻了一下,除了花香还是花香。 这样的一个在我看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却要我用金箔去无情地伤害她,不止一次我问过自己:做得到吗?答案是沉默。总不能因为她身材玲珑有致,长相美若天仙,声音甜甜说话嗲嗲就从表象断定人家是个狐狸精? 况且我想,就算她是狐狸精,又怎样?难道智勇双全的我就不能单凭我自己本尊的实力征服她吗?我苦苦修炼出来的八块腹肌难不成是个纸老虎,摆设的吗?做人要对自己有信心啊,还没亲自尝试就把老天爷给的法宝拿出来,算什么英雄好汉? 此番内心一顿骚操作,暂且稳住心神的同时,我向小白看去。倒不是因为担心他会被眼前此女迷住了六神七窍,而是正好相反,我怕小白一个忍不住,就挥拳上台将此女打得六神无主、七窍生烟。毕竟在他看来,阿楚实在又丑又瘦,却还毫无自知之明地去跳舞,不是找打是什么? ——我还是喜欢称她为“阿楚”:“阿”显得亲昵,“楚”有楚楚动人的意思。这样叫起来,给我感觉两人之间关系更为贴近。但实际上,我们有任何的什么关系吗?就目前来看,自是没有。 但不知为何,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就是她千年以后必会转世成为与我有着太多暧昧不清的普通人家的女孩子。那时她的出身绝对清白,因为民国以后国家规定都不许成精,我相信她是人。即便不像眼下阿楚那样妩媚多姿,但生活里她朴实无华的一颦一笑却足以牵动我心。 她的名字也很普通,含有一个“秋”字。秋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每个人都会很开心。所以在当初和她在一起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一见到她我就会笑,而她见我笑也往往会同流合污和我一块儿笑,然后悄悄对我说:“你笑起来真傻!” 而我却傻傻一笑,不以为意,并无比真心地对她说:你笑起来真好看…… 这世上最快的并不是刀光剑影,而是思想,在想到眼前翩翩起舞的阿楚就是——或者说,自以为就是千年以后“她”的时候,下一秒犹豫不定的我不禁便有了决定。就是说,不管她是人是妖,意欲何为,我都希望她可以过得快乐。 最起码,要每天开心多一些才是,千万不要像我一样。我之一生,经历了太多波折,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还整日萎靡不振,酗酒成性不说,连穿越这等倒霉事都好巧不巧撞上,生活过得简直乱七八糟的。 至于为何会如此呢?我不知道,但常常我在月下给自己倒酒的时候,酒杯里会无可控制地倒映出你的模样,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笑。小学那会儿,我记得见到你我也是笑,但时隔多年却意味有变。我还是那么一个爱笑的人,只是没有了你,我唯有对着酒杯笑我自己。 我想,你就是我生命里的那个劫,无数次地想忘了你,却偏偏做不到。现而今穿越来此,更是也能遇见你,难道注定宿命难逃,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生何处不相逢”吗?不过也好,趁此机会我要有所行动了,渡劫而已…… 希望从此以后,我们之间不再有任何交集,我也可以坦然地放下酒杯忘了你…… 所以,都想好了。不管你是人是妖,我帮你。而以后,但愿各自不相欠,彼此不相念…… 第四十七章 蒙在鼓里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阿楚从始至终都把她全部注意力放我身上的原因。我的劫如果降给别人,就是平白无故连累别人,岂不有失公理?老天给我金箔,在我此际豁然开朗的瞬间,就已明白它无非是一种作弊的工具而已。 可以说,给我金箔是在帮我,也是在害我。因为如果我真照老天所说把金箔拿出来,降伏此妖定然不费吹灰之力,只消损耗1个金箔足矣。但因为我这样的明目张胆的作弊行为,九霄之上惹得雷霆震怒,会继续降劫给我。 降多少呢?连同此狐妖在内,我想将会再出现107只,共计凑够108英雄好汉集合之数。我不是自命什么英雄好汉么?索性不多不少,就按英雄好汉的标准规格安排。作弊了108次,用尽了金箔,还有小羊羔1只。 ——那,最后这个“1”怎么回事? 老天说是对我的额外奖励,当时我信,现在因为我洗尽铅华,彻底看开了一切,精神灵魂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对此却忽然觉得可笑。如果我一直作弊,连续百次有余,最后又何来什么“奖励”之说?“年度最佳作弊奖”,想想都可笑,是根本不存在的,无非骗人的话而已。 与其说奖励,不如说是在108次的违逆天道以后,审判之雷霆直接降下来给我的终极怒火!就那只看似人畜无害的小羊羔,名为“狍鸮”的家伙,当理解为天道的最后咆哮才对。所谓养虎为患,往往最不起眼而显得柔弱的东西常常最暗藏杀机。 想到老天在给我介绍这个所谓“不重要,小生灵而已”的狍鸮时,虽然有些遮遮掩掩,却主要是为增加神秘感,勾起我好奇心而已。更想到,他都一把年纪了,即便讲如此虚伪至极的假话,也从来脸不红气不喘的,并且表情神态无比流畅自然,我就不禁立刻从头到脚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那小羊羔都说了是神兽,想必定然桀骜难驯,又岂会随便低下高傲的头颅去认一个貌似只会作弊的人类为主呢?我当时其实也天真,利欲熏心,被金钱和幻想蒙蔽了双眼。倘若我真的以金箔降伏了108只妖怪,最后我想不必我唤醒,那小羊羔就要立马变身成为体格庞大、狰狞无比的海口猛兽,一下子就把我给吞了。 带在身上的祸害,最终会发难向自己。这让我此时此刻无比清醒地知道,世间的小便宜不能占,大便宜是由无数个小便宜组成,更不能贪。江河里本来自由自在的小鱼儿,正是因为对突然落下的美食产生欲望,然后常常才会被一钩子提上岸来。 ——这是谁的错?是人太坏还是鱼儿太可爱?可爱也是错吗?茫茫大地,悠悠苍天,哪里有什么缘由与解释。 我想,这就是为何,不论我还是我们,明明都很早就懂得了太多太深太大的道理,却依然兜来转去还过不好这一生的原因! 可,又怪谁呢? 杯盘狼藉之处,骤闻沧海一声笑…… 在我最终下定决心帮她,而不是处心积虑降伏她的那一刻,我的“善”使我瞬间镜心通透,不再有任何虚妄的执念滋生。恍惚间,心头似有万千梵音不停高吟浅唱,曰:放下金箔,立地成佛。 于是我平心静气,不再刻意在精神上施加给自己锥心之痛,看台上阿楚还在卖力地表演,舞姿妖娆,扭动起一身杨柳之腰煞是好看。但我此际已经完全脱离了世俗与肤浅的眼光,只觉她舞技精湛,连番动作很是赏心悦目。 剑圣独孤求败的绝招是什么?没有招,无招胜有招。在近观一场如此摄人心魂的表演,按说我应该是紧绷神经小心地处处设防才对,以免乱了理智要做什么糊涂之事。但我不知不觉中,已彻底地松懈全身,其实也如平时安然无恙。顿时明白我心境超凡入圣,更才晓得自己本来就可以固若金汤。 换句话说就是,放下并不代表一无所有,或者不堪一击,而是万般由心,空前强大。 又白又细又嫩又如何?眼前此女的极尽展现魅惑之术,却已对我毫无作用。我心如磐,涟漪不生。回过头看小白,他已经手提一壶好酒,但整个人仿佛有些心不在焉,而后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开了封给我倒上。 我关注的不是什么酒,而是倒在了一口大碗里。满满一大碗,少说得一斤?惹得我想说他酒不是这么喝的,不要心急。而在我刚刚要这样说的时候,他已经欠下腰又提上来了一个瓶子。 “光喝酒啊?”我说。 “菜在后面,马上就来,”小白淡淡说了句,并举起了碗,“来,我敬你!” 眼下大名鼎鼎的李白都敬酒了,我也不好推辞。再说,人生活着,不就是吃吃喝喝么?于是我也举碗,和他对碰一下。 但我没有立即一饮而尽,而是看他怎么喝,却见小白并没有一饮而尽,而是很随意地啄了一口,旋即放下。我当下放心,也学着轻咂品尝了一口。顿时感觉不怎么样,不是很烈的酒,也没有多好喝。说句直白的话,还不如老村长。 “怎么样?这是山泉水,喝得惯,”小白一笑,语气轻缓,看起来很是一副神秘之相,“咱们先喝水,再喝酒。一上来就喝酒,容易伤胃,也容易误事。” 汗颜,原来是泉水…… 但我总觉得小白话里有话,怎么一上来先喝水?再看他一脸神秘兮兮,同时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舞台方向,不禁让我立刻皱眉,并有所猜想—— “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亦饱。”当时,小白是这么说的。至于为何这样说,什么意思,我不那么清楚。但我想肯定和老天有关,应该是被那糟老头子给洗脑了。这是很严重而且很糟糕的一件事,我想我此刻已然很有必要做一些什么,去阻止和挽救他才对。 我乃天命之人,自己的劫如果是这么好对付的话,也不至于穿越到千年以前了?老天爷也不必为骗取我信任而给出金箔这么多了?选定渡劫地点也不会好巧不巧就在山脚下了?种种迹象表面,此劫非同小可。 什么“辅佐”我,我又不是皇帝,辅佐我干嘛?还“帮手”,我自己的劫,千年的天命之劫,要你来做帮手,不是明摆着把你当炮灰,劝你灰飞烟灭吗?倘若真听那混蛋老天的教唆,那后果——简直不敢想。我甚至很怀疑,老天进入那扇漆黑之门后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某处,正冷眼旁观着一切,随时可能放冷箭…… 可恨小白还是太年轻,被狠狠蒙在鼓里,不能自拔,不辨好坏,不识真相…… 我想我该出手了…… 第四十八章 口之于味,有同嗜焉 通常来说,动手牵涉到理智,一个人倘若失去理智才会动手。而出手,往往就要讲究实力,智慧以及时机。这些于我来说,虽然不是那么难,却也算颇损耗精神力的一件事了。 眼睁睁地看台上阿楚隔着一层薄薄水雾还在舞弄身姿,起落之间犹如冰蝶飞花,海豚逐月,甚是优美雅观。而此刻,旁边的小白,并没有我这样难得的闲情逸致,审美观念比较落后不说,更甚至于一时之间还被蒙蔽了心智—— 却见他小白,已经不动声色地左掌紧扣着“龙”,摸过葡萄沾水的右手五指在自己胯上很随意地一抹,而后骨节缓缓收起,寸寸悄然地开始拔剑。在拔剑的刹那,他整个人顿时变得神情凌厉,双目凶光乍现,看向丈许远近的舞台颇有几分视死如归的气魄。 以我多年的老道经验来看,怕是接下来就要全力使出“大龙摆尾”一记终极强招,狠命出击了。 我不禁微微皱眉,想:小伙子还是年轻啊,总沉不住气。人家未必是妖,老天也未必句句属实,那么可靠啊!对待一个如此多才多艺、少肉少衣的小姑娘,怎么就如此轻易而草率地下决心出重手呢?本来楚楚可人的,整到最后一下子楚楚可怜就不好了…… 生活充满了坎坷,又何以还要如此暴虐残忍更胜荆轲?都说当年嬴政不仁,视命如草,孔圣人更有“苛政猛于虎”之语形容统治者推行苛捐杂税给人们带来无穷剥削与压迫。但我想也只是所站位置不同,阶级有异,要是因此看不下去,如同荆轲之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杀当权主事人,未必见得是件好事。 就是成功干掉了表面上象征罪恶之源的秦王嬴政,也未必见得是大好事一桩,从此全民歌舞升平。因为倒了一个秦王还有下一个秦王站起,能保证他登基之后市面上的苛捐杂税就少而又少,甚至最基本来说比嬴政当朝时更少一些吗?如果不能保证,就是将全民推向更水深火热的生活深渊。 如此一来,有谁会记得你荆轲吗?哦,恐怕到时候大家都会觉得,你才是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即便杀了嬴政,即便侥幸逃出深宅皇宫,可天下芸芸众生会敬你是为国为民的大侠,会感激涕零地瞧你一眼吗?不会的,他们只会觉得你比嬴政更嬴政,可恶实乃当今武林之最,分分钟自己跳出来引颈受戮才好。 说这么多,其实是有一些将小白比喻成荆轲的味道,也无非要引出来一个比较世俗的道理,就是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眼下时局谁都看不透,最好不要自以为是,轻举妄动。 我想,很多时候也只有像我这样,在冷静之余,跳出了局外才能由心地发出一些睿智的感慨:受命于天,不管做什么都是傀儡与工具,而唯有信服自己,才能拨开云雾见得真洞天。 于是就在利剑即将完全出鞘的瞬间,我灵犀一指点在“龙”之逆鳞上,小白怔然。我能感觉到,此刻小白周身杀气弥漫,剑意流转,心中定然有万分不解、不甘。所以,不待小白开口我就洒然一笑,对他说:“值得吗?” “什么……什么意思?”小白眼光略为闪躲,似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你把剑放下,我有话对你说。”我说。 小白犹豫。 “咱俩还是不是好兄弟?就当看在为兄薄面上。”我继续说。 小白内心闪过几丝挣扎,重重看了我下,微微叹息过后终于收起兵器放在一旁,然后作聆听状。他实际上也不看我,坐在那儿缄默无词,但我却很明显感觉得到他头脑恢复了三分清醒。 于是,为求可以快速震慑到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魔鬼,我迫不得已要冒充下神棍了,当即很直言不讳地轻声对他说:“其实,有件事我之前隐瞒了你很久……” 小白眨了下眼睛,在我预料之中扭过头来,神色异常平静,无悲无喜地盯着我,说:“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我是个神……神算!”差点就说自己是神棍了,暗道好险。 “神算?”小白眉头微皱。 “我看你印堂发黑,似乎今天有什么灾劫发生。把你手掌拿来,我细观一番,”我煞有介事地看向他眉头,将自己努力当作可以趋吉避祸的能人异士,不禁越说越是那么回事,“左手。” 小白犹豫,貌似比刚才我让他放下武器更犹豫。 见此,我说:“敢于承认,就足以证明我自己实力。机会不是年年有,错过了,我便不再算。你要考虑好,不勉强。” 我一边说着,一边有意无意看他神色,却见他依旧无动于衷。不禁暗暗咬牙,张口就来,道:“甚至于,连老天都可一算,更擅长于狐媚妖邪之事。假若对此你实在没什么兴趣,就当我聒噪了。” 说完,我给自己摘了颗圆圆大大的葡萄,当作奖励。为什么这么说,我成功打动他,让他表示对我信服了么?虽然他还是那么看起来古板、木纳,但我相信自己会成功的。 我说过,这世上总有一小撮人,是因为相信所以看见,而我无疑就属于这种人。 我相信我自己会成功,并不是“迟早”会成功,而是不迟不早——现在就成功。果然,在我手里的葡萄刚拿起的时候,小白左手就伸过来了。我用余光随意看了眼,不禁会心一笑。 余光之外,透过一片雾气缭绕,我看到阿楚在台上还在不知疲倦地舞动她的大长腿,但步伐身形已经减慢了许多,我想“雾里看花”快表演结束了?在这之前,我可要尽快让小白归附于我才行。 如此想着,又深深看了一眼阿楚,这才把葡萄放入口中缓缓嚼之。只觉得,果然是圆圆大大一颗好葡萄啊!于是我马上又摘了颗红葡萄,丢入小白左手,直接上来就问他:“味道怎么样?” “酸酸甜甜的,怎么啦?”说着,小白并未拒绝我一番心意,已经啖之。 我点点头,说:“这就叫‘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如此酸酸甜甜的葡萄,你我尝起来,味道来讲是一样的。尤其是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脚下,更是难得尝到啊!” 见小白听得很是仔细,我直接也就直言不讳了,说:“想想我们此刻,能够舒适地坐在这里,还品尝着如此上等而的葡萄。葡萄暂且不说,光是人家辛辛苦苦搭建舞台,自愿请缨在台上劳神费力地给我们跳舞,我想就足以使得我们感动。你觉得呢?” “我……”一时间,小白想不出我话里有啥问题。 “如果我们,连这样的一个设身处地带给我们许多小感动的人都怀疑,心存恶念,神色不善的话,那在这个恩怨情仇的世上,试问到底还能相信谁呢?” 第四十九章 身上带仙 小白默然,没有说话。 我瞥了他一眼,见他沉下头在注视着那条“龙”,不禁继续道:“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我可是见你之前吃不少呢!既然吃了,就是承了别人一份情。当然,这份情比较浅薄,还不还都没什么。但是小白,你此番纵‘龙’行凶是为何,几个意思?” “纵‘龙’行凶?”小白两眼茫茫。 我呵呵一笑,说:“是啊,欲——纵‘龙’行凶。你的剑不是‘龙泉’吗?简称‘龙’。 小白闻言,立刻恍然! 我给自己倒杯水,以酒的方式一饮而尽,于是瞬间就有些“醉”意微醺。我说,看着小白说:“你知道吗?男人的剑通常都是用来打天下的,而不是为了打……” “偶尔对付一下妖魔鬼怪,也是可以的?”小白长眉微挑,忍不住据理力争道。 我想他还是没有放下执念,想要斩妖除魔以匡扶人间正义之心犹在。这当然是好事,但好事也是要分时候讲场合的,不然全天满脑子都是“武松打虎”,就成了傻狍子。 很多时候,道理我可以说,可以讲,对方可以信,可以懂,但真正地要做到心领神会,可以说很难。自不用说,心领神会以后,还有更高级别的像庄公那般超然物外了。 能够做到身在局中而又超然物外的存在,举世又能寻摸出来几人呢?而我对小白他要求不高,就是希望他不要遇事总那么冲动,学会利用自己冷静的头脑,去自我判断,去独立思考,从而摒弃固有的愚昧的定性思维即可。 我说的也许有些深奥与含蓄,其实真正做起来并不难。对我自己来说,当然是时刻知道我自己是谁,在做什么,还可以做些什么,然而换成小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很主要的一点,就是他缺少理性。而我所做的,不仅是要帮他寻回理性,更在此基础上,还要尽可能地唤醒他的野性。一个人,尤其是男人,倘若连个野性都没有,那一生的成就便十分有限,何来光耀门楣之辉煌,名动江湖之绝响? “剑来!”我说。 “剑?”小白弱弱地问我。 “哦!不是,是你左手,”我不觉尴尬一笑,“左手伸过来让小哥哥我看看,一切包好。” 而就在小白欲要伸手过来的时候,我又故作高深地说:“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你左手的食指上应该有个灰色印记。” 小白似信非信,闻我所言意味莫名地看了看我。接着,便把手一下子放胸前,然后缓缓将五指张开,要眼睁睁地去瞧他第二指在那儿搞什么鬼。果然,在猛然发现最后自己所看到的情况就跟我所言别无二致的时候,小白彻底惊呆了。 “怎么会……”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占星卜卦之术对我来说,并没有很难。凡事只要肯用心,铁杵也可磨成针!” “哦……受教!”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所谓术业有专攻,达者为先,每个人身上其实多少都有闪光点的。这个世界缺少的从来都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一滴水,用显微镜看,也是一个大世界。所以说,咱们做学问要谦虚,就像做人要厚道,凡事切记不可一蹴而就啊!” 小白在旁边洗耳恭听,越听越觉得我功力深不可测,德行恍若渊渟岳峙,便不时用他充满了崇拜与羡慕的小眼神看我。 这不禁让我有些惭愧,讲真的着实有些担不起啊!因为我讲的这几句,貌似博大精深、道义非凡,其实就像个老和尚所穿的百衲衣,有很明显的东拼西凑之嫌。 并且,说好听点是引经据典,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远瞩高瞻。而事实,只不过都是随口拾人牙慧,毫无新颖不说,还瞎诌乱扯…… 但眼下小白却听得一愣一愣的,甚至可以说如痴如醉,这使我不禁暗暗摇头,想这家伙真是没救了。我不过随口一说,说了些什么自己都不记得,你还耿耿于怀念念不忘的,有必要吗?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更胜看百只猴啊,”小白胸中豪气油然而生,给我倒酒,然后恭恭敬敬双手奉上,“来,小哥哥,我再敬你!” 在小白拿起酒瓶的时候,我眼光一亮。因为这回不是桌上的泉水瓶,而是由他袖子里取出另一个酒瓶。这让我立刻怀疑里面装的是醇正的好酒,之所以先前不拿出来,在我估计是有两层原因—— 一是舍不得,可能是自己的私酿,不愿与别人分享。或者说,即便愿意分享,也怕别人不屑; 二是听完我的训导,已经完全把我当自己人。献出自己的随身私藏,是表达对我的一种认可方式,也是对我最高礼仪与尊重。 我瞥了他一眼,并没有计较他私藏有酒却不拿出来的事,相互而笑,品尝了一口渐渐放下。果然是酒,刚接过碗就嗅到了浓浓的酒香,轻啜并无多少辣喉之感。而后更觉层次分明,回味无穷。大概特点是:窖香优雅、绵甜爽净、柔和协调、尾净香长。 “味道怎么样?这可是我祖传下来的百年秘方,平常人不要说喝,闻一下都没有机会。此酒功效奇佳,饮一口就可延年益寿,”小白自吹自擂,开启大吹法螺模式,也不晓得吹的是真是假,“不瞒小哥哥,我其实都把它看得比我‘龙’还重要的。之所以拿出来是因为咱们是自己人,自己人当然什么都好说啦,所以一切就麻烦……” “是这样吗?”我嘿嘿一笑。 “是!是的!”小白胳膊肘伸得笔直,向我伸来。 而我即刻严肃起来,但在亲眼看到他左手食指上的那块黑印时,却又有些忍不住想笑。因为那是我在给小白递葡萄的时候,偷偷做下的手脚。黑印是我皮鞋后跟的颜色,于当时悄悄抹了一把藏于指尖,以递交葡萄的名义在他食指上轻轻划了下。 这算机关算尽吗?我想,又怎么能算,也不过是些小聪明而已。小聪明其实也是不可小觑的,因为通常具有大智慧的人,其实内心里都集聚着无数个小聪明。毕竟,小聪明多了,一个人才会更加有想法和办法嘛。 ——但是,不管怎样,像我这样为达目的而使用的不正当行为,不合宜手段,不光彩做派,还是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向我学习哈! 由于时间紧迫,我当即清了清嗓子,一副挺老学究的样子,深深瞅了眼他左手,便不禁正色道:“所谓十指连心,就是说,食指可以代表你的心。现在观你印堂与食指之处皆有黑化迹象,便唯有一种解释……” 说到此处,我故意停下,然后作势去拿酒碗,小白见此赶紧将它送我手里。我心暗笑,想:还是古代人好忽悠啊!但看小白此举孺子可教,他整个人又实在毕恭毕敬的,便只好成全他。 当下,我抿一口李氏祖传小酒,神秘而略为感慨地说:“你身上带仙,而且是妖仙!” 第五十章 老规矩 小白闻言一窒,深深看我。可是,看我也顶多觉得我帅,但帅又有什么用?而且单单还是我帅,想想就气人。顷刻间,小白脸色变换了几回,由煞白到嫣红,最后处于稳定的平衡状态:白里透红。空气犹如一潭死水,人生恍若一场美梦。 ——此际,何去何从? ——真是想想都闹心! “你这么帅,一定在骗我对不对?”小白艰难出声,音色略显低沉而无力。 “对于帅,我是认真的,但就‘骗人’这一方面来讲,我还很业余。虽然你夸了我,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假话,更要实话实说才对。”我义正言辞,不苟一丝言笑,急缓适中地说道。 小白闻言低下头,双目略显疲惫与无神。 但我没有要罢口的意思,冷漠无情继续说:“这是对你负责,也是我人生准则。其实,你究竟什么情况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的,就不要自欺欺人了。先前,一定有只妖仙潜入过你内心深处,显了灵,还告诉你眼前跳舞的此女是狐妖,对?” “他说他是……”小白眼睛一亮,硬说了半句话。 我发现这货在每次强辩的时候,总是能唤醒身体多处机能,从而显得神采奕奕。 “是老天对吗?兄弟,别傻了,”我瞅准时机,拍了拍小白肩膀,给他以无尽鼓励,让其觉得我不仅是小哥哥,还是他此时唯一的精神支柱,“他要是老天,那我就是玉皇大帝。其实啊,在这个世上,真坏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假好人。” “你是说……你是说他骗我?”小白在说这话时直皱眉,整个人气息萎靡三分,可见他已着实痛心疾首了。 想想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长久以来,小白都是以老天为最高膜拜、神往对象的,“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便是明证。而此刻忽然得知自己所敬畏的信仰不过是个伪君子,先前无限清高的模样瞬间坍塌成沙,换作谁恐怕内心都不会好受? 看他现在如此不好受,我不禁会心一笑。因为一切都在计划之内,这当然也是我想看到的结果。甚至在原设想中,小白在得知自己被老天耍弄后,早已泪潸潸兮湿两行,泣不成声了。眼下瞧小白的表现,观他即时的精神状态,确已经很难得了。 并不是说我心理变态,喜欢折磨人。而是,最终我想要做的,自己不说又有几个人懂?正因如此,我才于滚滚红尘之中常常被世人所误解,以至于各种流言蜚语不断滋生,往往导致我心情不是很美好。 先前我总觉得,我自己要做的事,干就完了,实在没必要还跟旁人噜苏。但近年来我却屡次觉得并不是这样的,因为社会复杂人心叵测,舆论有时候真的可以大到轻松压死一头牛的地步。 而我作为当事人,为了满足大批吃瓜群众的各种八卦心理,是很有必要于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散冗时光去面对媒体,就各种记者所提出来的奇葩、新鲜问题展开一场短暂发布会。 这样的话,自己有事做,媒体有料爆,群众有瓜吃,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从而就显得咱们祖国家园很和谐,以及诸位心情很美好了。 所以,尽管我相信“懂你的人不言而喻,不懂你的人百口莫辩”,在此好歹我也要给出一个解释,以慰人心—— 是因为我要破而后立。小白一直以老天为心中神,已经到了近乎盲目相信,仅凭对方偶尔显灵以后的寥寥数语就让他差点儿为之疯狂的地步。我想,这绝不是什么好事。一个人任何时候都应该三思而行,切不可失去自身意识主宰,而沦为别人精神上的傀儡。我要做的就是破除他心中神,帮他重塑本尊魂! “那……她是狐妖吗?”片刻沉默以后,小白看向台上阿楚,终于从刚才沉痛的雾霾里走出,轻轻问我。 小白脸色已经好了许多,见此我不禁老怀大慰,想:真是不负我一番苦心啊! 但我没有立即回答他所问,而是略为沉吟,对他说:“你可知,台上跳舞的那个女子,本名叫什么?” “不是叫什么香甜吗?” “不是。” “那……我就不知道了。” “你既然那么相信老天,老天让你干掉她,你就要拔剑。甚至为了保持清醒,连酒也不喝,而是狂饮山泉水。然而到头来,连此女本名老天都不告诉你,你也不问为什么她就该杀。即便是妖,她又做错了什么?她的过去、经历,你了解吗?试问,小白你是否真的足够清醒?” 小白沉默,处于反思状态,没有看我。 “我不是怪你,而是希望,你可以多有一些自己的想法,”说到最后,连我自己都有些于心不忍,便索性站了起来,拍拍小白肩膀,“你要相信,人定胜天,只要心足够大足够强足够野。我相信你,未来可期!” 言尽,我向阿楚走去。因为我时刻留意她那边动向,知道一段舞已经接近尾声。这边的事我也刚好处理完,为不打扰小白好好反思他自己,我选择主动而义无反顾地去应劫。 看我走近了舞台,阿楚不禁一脸欣喜,向我伸手。我也没啥好拘谨的,接过她芊芊小手就登了上去。在这过程中,当然主要还是靠我发力,不然只凭她单薄的身子,又是在跳了舞之后,哪还能将我捞起来? “你来看我了呀?嘻嘻。”在烛光的映衬下,阿楚眼波浅浅流动,如那月下之水,看上去更有一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但我不为所动,作势双手去擦了擦她额头上溢出的细汗,她就很乖巧地站那里让我擦。然后,两人之间似有声音响起,却是听起来颇为关怀的话。我说:“累吗,阿楚?” “累呀,人家当然……你怎么知道我叫阿楚?”阿楚立刻向后退了一步,略为警惕地看我。 见此,我呵呵一笑,心中已经有了几分猜测。我说:“怕什么,不是应该我怕你才对么?” 阿楚眼光一转,依旧与我保持着距离,却又妩媚生姿起来,笑意盈盈地对我说:“小哥哥,其实香甜是人家艺名啦,出来混我都是对别人讲艺名的。我本名叫阿楚,可是那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因为一些原因人家才改名的,都是些伤心的过往,不想提了。” 我点头,说哦哦。 “那小哥哥,你除了知道人家叫阿楚,还知道些什么呀?”阿楚见一副我很懂她的样子,不禁又大胆地靠近我,在我耳边私语。 我上下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半露的高耸的胸口上方稍作停留,而后直视她一双媚眼,很认真地说:“知道吗,刚才我可是实实在在为你挡下了一劫,那——作为回报,我希望……” “小哥哥,你是在说人间的那些老规矩吗?”阿楚声若蚊蝇,直勾勾睁着大眼睛看我。 “什么老规矩?”我心一咯噔,大感不惑。 “就是,就是让人家以身相许啦!”阿楚立刻双眼迷离,下巴低垂,神态忸怩,同时直言不讳。 第五十一章 嫂子 以身相许? 闻言我涩然一笑,感觉这个词汇是那么的遥远。子秋与我当年也有过这样的约定,可是兜来转去,现在又如何呢?此时此刻,我忽然很想吟诗一首,诗名姑且命作《风》,曰: 风吹冷面容, 浅笑且从容。 东西南北中, 只在不言中。 可怜,音容笑貌依旧在,只是往事已随风。老话说得一点儿没错,记忆是痛苦的根源。而每当我想忘记,却又偏偏记起。如此反复,又如何不叫我无语?至于那荒诞的劳什子约定,权当是风在月下讲给花儿的情话好了。 我,涩然一笑…… 阿楚见状,不由得黛眉轻皱,微微一声叹息仿佛从薄纱的梦境里传来,对我说:“你笑起来,好像并不是很开心,难道人家连以身相许的资格都没有,都不配……” 我立刻回过神来,看阿楚近在咫尺还一脸哀怨的模样,煞是惹人心疼。这使我不由得精神恍惚,忍不住去想:难道老天给我安排的这场劫数,并不是什么吆不到台的大劫,而纯粹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一个毫无波澜的桃花劫而已? 于是,不多想,我赶紧说:“阿楚,你这是说哪里话?着实是误会我了啊!因为就像你听闻‘阿楚’就会想起自己一段伤心的过往一样,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只是刚才分神回味了下,感觉并不好受。” “哦,这样啊,”阿楚听完我一番由衷之言,不料她整个人看起来非但没有释然,还神色渐变,变本加厉得更黯然起来,“她……有我好吗?” 这让我该怎么答? 沉吟片刻,我感慨道:“人一生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我们此刻能够彼此相见,就已经太不容易。不管怎样来讲,都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如果非要用俩字儿形容,那就是——缘分。” “我美还是她美?”阿楚仿佛根本没有听我在说什么,非要跟千年以后的她自己比美。在闻言后精神焕发的同时,醋意也大发,一脸期待地看我,大大的眼睛里满是闪烁的星光。 但我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其实很古怪。就像一个初次照镜子的健忘公主,对着镜子夸里面的小姑娘腰细,然后一转身就傻傻地问别人:你看是镜子里的那女孩子腿白,还是我自己更胸大一些? 只有我知道,以史为镜,无非是同一个人而已。当然我不是说阿楚“傻”,也没有说子秋“健忘”的意思。只觉得她们俩人隔着千年之长久的星河屏障遥遥相望,一个对我过分亲昵,一个对我来说,似乎早已忘记。 感慨归感慨,不妨碍我舞台上灵光一闪,马上对她说:“我去给你倒杯水喝!跳了这么久,你一定又渴又累。” 说完,也不管她啥反应,是否同意,我便飞快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给她倒水喝。水瓶我是识得的,但没有杯子,碗除了我与小白的也无多余。怎么办呢?当然也好解决,只有把我酒碗贡献出来了。 我倒了碗山泉水,临走时看了看小白。不料不看还好,看了以后更令人无语。因为此时的小白已经翘着他的二郎腿,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而且嘴巴里叼着根香蕉,也不知他从哪里寻摸出来的。 见我看他,他便很热情地向我一笑,同时快速伸手从腰间掂起一排子香蕉,而后貌似很认真地对我说:“听说,男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吃香蕉是可以更增加浪漫气氛的。” 我没有接过他递来觉得的香蕉,只礼貌地对他笑笑。他虽然看起来一番好意,并且热情非常,但在笑的时候似乎总带有“嘿嘿”的色彩、格调,以及节奏。不知道是小白他刻意为之还是说,我多虑了。 我想,是我多虑了吗?可是这样的直觉与感触偏偏在心底一时反映得很明显而真切,并不像作假。但究竟有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这让我不禁有几分抓狂。只得归结于小白这家伙,太会演戏了,才分分钟不见就让我为之刮目相看。 “真的不要吗,小哥哥?虽然,我是觉得她丑,但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看得出你和我想的不一样,”小白见我不仅没有要收下他香蕉的意思,还小心捧着碗水要走,便当即将我拦下,“之前对你拔刀相向,是我的错,太轻浮,没考虑你的感受。在此我给你郑重赔个不是,送你香蕉则代表我的深深诚意,还请勿怪。” 我想,小白这态度转变如此之快,是我让他自我反思的结果吗?可效果也端的是太过明显了,简直神奇,不可思议。 甚至于,为了表达自己一片赤诚之心,这回小白居然破天荒地站起来,还双手举香蕉过颅顶,弯下了腰,定在那里纹丝不动。我想这样大损男儿气概的事情都勇敢地做了,难道只是为了乞求我原谅,让我收下香蕉?我不禁很为此感到疑惑,习惯性地怀疑他实质上或许别有用心。 当然,在没有什么证据表明和迹象显示之前,我果断地判断他弃恶从善,浪子回头。但送什么不好,要送香蕉?保守估计,这个铁憨憨多少有点儿大脑进水,怕是上山看猴子未果而吃香蕉解恨,神经锈逗了。 于是我很同情地看着他,终于放下水碗,颇为无奈地扶他起来,感慨道:“小白呀,你心意哥领了。你看,现在哥哥不是办正事的嘛,没空吃。等回头——你给我多留几个,回头我过来……” “嫂子也喜欢吃香蕉是?我懂。”小白憨厚一笑。 “嫂子?”我本能地向舞台中间望去,若有所思,心想:这瓜娃子,嫂子都叫上了,啥时候变得如此不正经。 “嫂子!嫂子嫂子!嫂——”小白向舞台兴奋大叫。 闻言我大脑一翁,赶紧伸手捂住这二货一张臭嘴。同时我自己赶紧看向阿楚,却见她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以手半遮面。那样又想看我又怕见我的小女人情态,端的是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不由得看呆了,心想:如果梦中有情人,大概就是这样了。 此时,谁也没注意到,小白他的表情没有憨厚,也不是兴奋,而恰恰是狡黠地一笑。同时,我端的那水碗里溅起一道微不可查的波纹,一圈一圈又一圈…… 然后,我学着小白那样,憨厚一笑,端起了水对他说:“以后,可别这样了。八字都还没一撇呢,瞎起啥哄?” “我懂我懂!”小白这厮憨憨一笑。 很快,我登台,郑重将水递给阿楚。阿楚半推半就,好不容易小啜半口以后,就双目闪闪地问我,看着我说:“到底你觉得人家哪里不好嘛?” 我心一突,想:这个话题终究还是躲不过去啊!也罢,略为思考以后,只得对她坦言道:“为何如此不自信呢?老实说,你哪里都好,尤其是——身材。你是腰臀比例为067的超级好看的漫画身材,就是放眼全世界,也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第五十二章 金箔现世 画面一转,我和小白正在痛饮,有阿楚陪在身边。此时桌上已好像都摆满了美味佳肴,但于我来说,总印象比较模糊。醒来的时候我揉揉脑壳,到底吃了些什么呢,其实我也想知道。 貌似,我有夹过其中一道菜,也不知是筷子太滑还是我已经醉意微醺,却硬是拾掇不起来。阿楚见我如此,便很懂事地找来一只小勺子,然后欲喂给我吃。我想,这大庭广众的,你一个小姑娘家,这样如此明目张胆的在外人面前秀恩爱,知不知道很没有素质和道德心? 在我觉得这样不妥,准备从我做起坚决去抵制的时候,一回头——美食已经香喷喷近在唇边。当即我想,怎么办呢? 倘若我此时不吃,就是不给她面子,而吃了便是默许而接受了她此番作恶行为。倘若咀嚼之后我再态度转变,就显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气,并且伴随着有情绪反复无常之嫌。 到时候,虽然我心里会默默念着她的好,但考虑到公共场合的和谐,难保我倔驴脾气忽然上来,对人家女孩子随意发一点点小脾气。这使得我,本来已经辛苦酝酿好的台词终于有了展示的机会,去“教训”她说—— “阿楚呀,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女孩,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公共场合里,自己随手的一个平常善意之举很有可能会间接地伤害到别人?要知道,中国男人千千万,数不清的都是单身汉……收手阿楚,别再迫使小白他变身化作宇宙超级无敌闪亮到令人心疼的大灯泡了!” 正所谓,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我为阿楚特意准备的一番良性训导还没来得及开始,便就已经结束。因为阿楚如此体贴入微的行为尤使我感动,我不禁下意识地尝了口,真香—— 入口稍咸,后味微辣,中间质厚温热有嚼头。是盘荤菜,色泽近于蚝油与酱油之间,边沿地方有一圈的松果。在成品的菜肴上面,象征性地洒上了几瓣类似于虾片的白色东西。 这盘美食是整个酒桌上我印象最深的了,一是因为菜的精心制作与好吃,二是由于阿楚的贴心帮忙与陪伴。酒过三巡之后,忽然我问阿楚这菜名叫什么,以前没吃也没见过。阿楚嫣然一笑,却说发现我这人有个癖好。 我闻言,顿时精神了三分,然后稍微挪了下位置和阿楚紧挨着坐一块儿,甚至还一只手很随意地勾在她肩膀上。然后,我绕有兴致地双目绽放出好奇的光芒,问她:“癖好?什么癖好?好的还是坏的?当着天下这么多武林同道的面,小阿楚可不许说哥哥的不是哦。” 在我说“当着天下这么多武林同道的面”的时候,我另一只手作势向外一摆,然后就看到小白孤零零地坐在对面,但仿佛他整个人身在雪山之巅,而且四周阴气弥漫,他正以一双虎目狠狠又冷冷地直视着我。 可能因为酒精发挥了作用,对此我浑不在意,也没有瞻前顾后想一大堆。就像此刻对阿楚,想靠近就与之勾肩搭背,想叫她“小阿楚”就脱口而出。率性而为,心无所憾。顿时,我就喜欢上了这样的状态,毫不伪作的自己。 “你眼花了,对面哪有很多武林同道?”阿楚几乎小脸贴在我腮边,嘻嘻说道。 我知道阿楚这是极为委婉的说辞,因为她向来不将土里土气的小白放在眼里。在如此近距离接触的情况下,我与她心意相通,更能得知她内心真实想法。其实她想说的,是另外一句话,即是:小哥哥麻烦你看清楚点,对面可是一个人也没有啊! “我到底有啥癖好啊,你——可得好好说。” “是你让我说的哈。” “呃……是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让你说就说。我又没有什么嗜痂之癖,有啥好怕的?” “真的?” “说!” “好,那阿楚可就说了,”酒桌上,阿楚环视一桌七八盘菜,嬉笑之色很快收敛,“倘若觉得小女子说得不好、不对,尚有差矣之处,还请匡正!” 在我以为阿楚接下来肯定要如数家珍似的对我进行各种深入浅出地有条有理有凭有据有声有色有说有笑地解析的时候,阿楚不禁将她那擅于蛊惑人间芸芸众生的一双媚眼在仿若手心手背如此近的距离下公然而怦然地直击我毫无设防的心灵部位,调笑道:“小哥哥,人家可以不说吗?” 老实说,面对这突然的强烈的咫尺的深情诱惑,我即便是本身修养已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不再执着于世间万物的外在表象,而且又是在沾了一身酒气,全身大小神经又处于衰弱而麻痹的状态下,也情不自禁出现了瞬间的爱怜…… 我想,这是自己修行还不到家啊,焉能去怪责别人?再黯然销魂的皮囊,不过镜中花,水里月而已。看似存在,实则空无一物。唯有万念随心,一切从头开始才是正途。 我是觉得,作为人,不管男人女人,有两样东西是很不可或缺的,甚至可以说最好要随时拥有而且随身附有。是什么呢?一是镜子,二是脑子。 镜子可以整衣冠,由外在认识自己;脑子可以理头绪,从内心认知自己。两样东西弥足珍贵,相辅相成,实在是稳稳做人所要具备的终身神器。 “再不说,小哥哥我可要打你屁屁了。”我佯装生气,一脸不善道。 “你最大的癖好,就是太妇人之仁,与虎谋皮,傻得天真,”小白按耐不住,终于口出狂言,“需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可莫要等到养虎为患,人财不见……” 我嘿嘿一笑,使勾在阿楚肩头的手腕微微发力,阿楚就乖乖倒在我怀里。我下巴抵在她另一侧肩头,悠悠在其耳边低语,说:“听到没,有人说你是虎哎。” “那你看,人家像么?”阿楚嘿嘿一笑,言语之外听我心跳。 “像!” “骗人,你心跳这么快,明显在撒谎嘛。” 我也不与之强辩,与小女子强辩只会陷入被动的深渊。于是,正待我要开口跟她谈些正经事儿的时候,阿楚微微挣脱我怀抱,而后见她美目悠悠转来,看我说:“一个人如果心跳得很快,往往是有两种原因的。小哥哥,要不要我跟你普及下?” 说到最后,还抛给我个很富有挑逗性的k,我想:真是可恶,老不正经了。别说小白看不下去,连我自己都觉臊得慌,已经忍不住要出手了。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心慌,就是心里紧张。第二个原因嘛,却是因为——心荒!心荒的意思就是……” 闻言,我已经忍无可忍了,终于在此紧要关头,意念微动,忽然很奇迹般的一个比沙包还大的金箔凭空闪耀着万千毫光高调出现。出现在我手掌之上,也出现在阿楚她深深眼眸之中。气氛瞬间凝结,现场霎时鸦雀无声! 第五十三章 癖好 在我小的时候,见大人们喝的带奖啤酒,以及自己吃的卡片中奖类型的方便面,在“再来一瓶”瓶盖和中奖卡片上,或者早在啤酒瓶的瓶身纸标签上,总能寻摸出来一行小字差不多这样写: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同理地,在我参与穿越唐朝一活动里,我所遭遇到的一切,其实老天都了如指掌。甚至为了打发时间,还神秘兮兮出现过。出现当然并不是为了好玩,或者刷存在感,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而送来“空间戒指”与“金箔”。 至于那所谓的神兽“狍鸮”,毕竟尚未变身,单靠老天吹水是不能让人信服的。但我觉得它不是神兽,而是一种类似小羊,或者干脆就是小羊的食草动物。 至于出现的意义,大概与艺术家笔下创作的“神奈川冲浪里”差不多,讲求的是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或者,借鉴于吴宇森他的电影里,几乎每部都会出现“鸽子”纷飞的场面。想必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体现生活的律动,表达甚至捕捉人文与社会相辅相成之气息。 最重要的是,老天作为此活动的最终主持者,理所当然享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话语权。 但相比较于“活动”,我还是更喜欢叫它为“事件”。因为“活动”在我印象里局限性很,甚至可以说只有两种:一是抽奖活动,二是砸金蛋活动。事件却可以包罗万象,离奇多样。 但是,不管活动还是事件,如果说仅仅拥有着最终话语权,那对于一个习惯性出手阔绰,上来就送108个金箔和1只神兽的幕后深井水——老天来讲,试问真的够吗? 这让我想到,国内的某些看似大场面,一流制作的好电影,其实不乏有与好莱坞联合一起拍的。然而,作为圣地之誉的演员都心驰神往的最顶级地方,好莱坞——一般制作小团队还接触不到。 再者说,即便可以联系,人家好莱坞里的名导演干嘛平白无故地“自降身价”去和国内某电影人士掺合在一起搞电影呢? 当然,只要有足够的商业利益,两者合作一部电影也并不是什么难事。怕的是,某些好莱坞的人自知本尊身价,便除此之外还要提出一些微微过分的要求。比如:拍摄完成以后,电影的最终剪辑权要归他们。 这就显得很被动了…… 而我,就是在这场比电影还要精彩的穿越事件里很明显的被动的一方。至于话语权,想必老天并不稀罕,因为多说话全凭他一时兴趣。即便是,除兴趣之外多说话还可以延年益寿,也不能使老天有丝毫动心了。 因为老天嘛,他本来就寿与天齐,是不死不灭的存在,怎么还可能稀罕“再活五百年”呢?诚然,老天是永生的。于是,在漫漫无尽的枯燥时间里,百无聊赖的他布置出了这场横跨千年的盛世活动,这次谲诡离奇富有神话色彩的精彩事件…… 一句话,除了话语权,老天所拥有的是像电影最终剪辑权那样的大权。 在我醒来,发现大环境已非小白那个唐朝,而对亲身所历经的某些历史镜头于记忆里比较模糊,甚至对一些情节都完全记不起来了。我想,大抵无非是拜老天所赐。因为从来都是老天在做最终剪辑,他一定把自认为庸俗低下,或自己不满意、不喜欢的画面在我脑海里统统给删除了。 显然,在我想到自己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出了金箔,以震慑全场,尤其是她阿楚的时候,我脑筋忽然就断片儿了。 紧接着,然后的事,我比谁都大脑空白,不晓得到底收没收阿楚。但想来,我本纯洁善良,应该没有对她一个小姑娘动粗?其实不管老天怎么想,如何剪辑,我始终相信自己。 最后的镜头,我所记得的最后的镜头,是我与小白仍在房间里畅快淋漓。大家你一杯看葡萄,我一杯也看葡萄。葡萄外是香蕉,香蕉外是阿楚在悠悠然地剥香蕉。而我没再管她,转过身来与小白边说边笑,边喝边聊。 喝酒时,我们把节奏放得很慢,然而不知觉中,时间流逝得却很快。转眼已是黄昏日落,桌上亮起了许多烛光。 在此期间,我们从谈天论地,畅所欲言。从琴棋书画聊到诗词歌赋,也从刀枪剑戟聊到斧钺钩叉。小白放下了酒碗,颇认真地对我说:“小哥哥,虽然我们才认识一天,但我却总觉得好像已经是熟识了数千年之久。” 我微微点头,道:“是,我也觉得是这样。” “只是,我看得出来,小哥哥你还是太善良了。总有一天,行走险恶江湖之中,你会吃亏的,”小白酒后很直白,心里话一抖搂就出来,“其实有句话,老弟我一直想对你说,就是——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 闻言,于我心有戚戚焉,不禁面露思索之色。 想:太老的,奸猾。比如那个糟老头子给我金箔,实在无异于天降馅饼,这世间哪来的如此好事?其中猫腻可想而知,定然还有着其他算计。 想:太美的,虚假。比如阿楚,肤白貌美大长腿,翘臀丰胸小蛮腰,实在堪称人间四月天,每个男孩子心中和梦里的情人。但给我感觉却有些假,从一开始她说自己叫陈香甜,就是假的开始。到后来她整个的言行举止,对我表现得过于亲昵和热情,更给我以诸多表演的成份在里面。 我之所以接近阿楚,和她有说有笑,配合她的性格和表演,潜意识是希望大家不管是人是妖,既然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那最好以和为贵。我付出时间,奉献爱心,所为的是尽可能兵不血刃地可以感化她,使她内心最深处的执念放下而已。 唯有如此,才是两全之策。既渡人,或者说妖,又渡了自己。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劫由她而生,只要处理得恰当,相信也会因她而解。 但这真行得通吗?我不知道。 难道一直以来,是我错了?我不知道。 最执迷不悟的那个,到底是我们仨其中的谁? 我,不知道…… 于是我转过身,就看到阿楚眼波如水,清澈得发亮。她正在吃一颗葡萄,而葡萄被放入她口中之后,慢慢咀嚼。感觉我朝她看来,阿楚停下动作向我回眸一笑。然后,见她笑我心头便万般宁静,也对她报以微笑。 此刻,我不禁想:是好人还是恶妖,重要吗?凡事,做好自己就行了。 我说:“阿楚啊,先前你不是说我有个癖好么,是什么?” 这回阿楚很好说话,然而却思考半天。在我觉得她不会讲的时候,见她开了口,说:“哦,想到了!就是每当你遇到一些新鲜事物,就会很容易要打听它的名字。起初见到我,问我叫什么。中间看我跳舞,便问我舞名。到最后,甚至瞧见了一盘菜,也要问问是啥。” 我想我有过这样吗?但好像,还真是如此啊! 接下来我笑了笑,随口问到底什么菜,阿楚这回又短暂想了一下,说:“雪花黑椒牛肉粒。” 第五十四章 一吻天荒 接下来,场景不变,镜头切换。 阿楚面色苍白,神情黯然,对着闪耀的红烛一个人自语。她自语了许久,仿佛陷入了魔怔。 我不知道她具体都说了什么,只是见她说完,我心有所感,也变得很沉重。 记忆里,她仿佛心血来潮,给我讲诉了她自己的坎坷而痛苦的爱情经历:夏荷有雨,蜻蜓戏水;他负了她,带走了她。山木有枝,秋去冬来,她始终还念着他…… 于是这一天,我出现了。 我是那个“他”吗? 阿楚说:“你真的很像他。虽然,我知道你不是,可你的出现已经足够使我开心。” 原来,我才是彻头彻尾的发光发亮的大灯泡,亏我之前还嘲笑、戏谑小白,真傻! “那,你还相信爱情吗?”这话很明显是问阿楚,却也是在问自己。 “我不知道。但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叫‘阿楚’,我给自己改换了个名字——香甜。香酥甜口,人人都喜欢。”阿楚惨然一笑,眸子里倒映的火光一颤。 闻言,我心一痛。 “阿楚……”我想饱含深情地喊一下她的名字,可是发现自己似乎失去了力气,又仿佛没有了勇气。 那一刻,我觉得并不存在所谓“他”,是我自己辜负了她——阿楚。甚至,我很荒唐地想:千年之前我辜负了这样一个痴情女子,于是千年以后,子秋很早就抛下了我…… 一切,是巧合,还是定数?或者,是延缓千年的劫数?世人都说劫数难逃,并不是说,不信、不屑所谓劫数的人就可以避免,甚至没有劫数。 那是自欺欺人,愚蠢而已。 我心感慨万千,环视左右,目光落到了小白身上。作为一名实实在在的旁听者,期间他一言不发。但从他此刻微微握紧的拳头,以及阴郁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多少也是心中不能平静的。 下意识地想到他可是骚气文人,尤善辞令,当年——就是此番游山玩水以后,入朝进宫,还给杨贵妃作诗,以表达彰显她的雍容华贵,于是我就对他说:“小白,你也被她的爱情故事感动了吗?” 小白微微看我一眼,良久,松了口气,道:“感动谈不上,只是说,有所触动罢了。” 我很能理解他的说辞,也顿时觉得有理。只有相同或类似经历的人才会感动,因为彼此都有过那段遭遇,便很容易引起共鸣。 而如同小白那样,由于完全没有走过这条路,单只靠头脑想象,确无法做到切实的感同身受,所以闻之只能触动心弦。 我对小白说:“你看,先前我们诗词歌赋已经交流的足够多,总是你侃侃而谈我沉默。我知道你诗词造诣不在剑术之下,期间我也跟你讲了什么叫‘现代诗歌’,所以此时此刻,你能够看在哥哥的薄面上,也看在阿楚苦苦痴心的情分上,作一首……” “你想让我为她作一首现代诗歌?” “额,是的,最好格式、语气稍近古风。毕竟,我们都听了她的故事……” “现代诗是头一回听你说的,你应该比我更有天赋才是。” “我还是对酒比较有天赋……” 接下来是沉默,我不知道小白心中所想,只见他一直望着阿楚,眼神变换了几回,终于开口说:“也罢,毕竟我有错在先,欠她的。” 我不知道小白这话什么意思,还没来得及问,小白继续说话,看想我,道:“小哥哥,你是对的。” 这话更莫名其妙了。 看我要问他,小白马上给了我一个禁言手势,说:“什么现代诗,小哥哥?说说自己想法。” 我略作思考,说:“阿楚已经够苦的了,诗里最好有个月亮,代表希望。她善舞,这一点也凸显出来。而我们作为旁听者,本身为酒徒……你自己看着写!就是,总体来说,劝她不要再执念下去,过好当下生活才更重要。” 小白不再与我说话,一旁借鉴我的想法开始沉思。见此,我会心一笑,没有打扰。 但我也没闲着,而是侧过身,从盘子里捡一颗散落的葡萄给阿楚吃。阿楚笑了笑,我给她亲自喂食。在我的手即将要碰到她唇角的时候,她轻轻说:“当年,他也是这样喂我吃东西的。” 我动作一滞,然后很心疼也很无奈地看着她双眼。她双眼很大,也很美。灯火闪耀处,在她漂亮的大眼睛里有我的身影,我看见这个身影简简单单说了一句话。 他说:“以后,忘了他。” 她可以忘了他吗?如果可以,为什么还要想起? 他呢?可以,也忘了她吗? 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好累。这样的累,无关生活,存乎一心。尽管我有千万个不喜欢,但只能习惯。 我恨,对于感情,我们都如此脆弱、敏感…… 无数个夜里,向往救赎与彼岸! 然后一个响指传来,小白那边有了好消息。我当即收住额外的情绪,看看他那边进展如何。岂料不看还好,看了简直让人瞠目结舌,直呼不可思议。因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只闻其名就感觉不简单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 天!要不要这么专业?我本以为小白顶多会走个流程,姑且应付一下,但看这豪华阵容,倒不像只是在作秀。于是,不禁心想,还是我自己的面子大啊! 我问:“这些装备,哪来的?” 小白一笑,道:“随身携带。” 闻言,我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专业人士就是专业人士,时刻准备着激扬文字。 不过,在我看到他展示出来的纸墨时,首先想到的是我自己的疏忽。因为我既想着让他作诗,大抟文笔,却又没给他准备好道具,着实有些不厚道了。 “你看怎么样,不行得话我再改。” “看你,说的哪里话,我相信你。” 此刻,我已经急不可耐地围了上去,于是看到诗名——《十四行诗》,其内容是: 去了别的国度 不再怀念旧土 身体受之父母 感情与我有负 佛说众生皆苦 执念尘缘何故 云中鹤山里鹿 一切皆有定数 自认曾经糊涂 沧桑过后领悟 生活是本诗书 写时太过麻木 书名《邀月伴舞》 署名:一个酒徒 “怎么样?”片刻,小白问。 我复看三遍,半晌,道:“还是那句话,我相信你。你很不错,加油!” 小白缓缓拾起除纸以外的其它三宝,渐渐叹了口气,坦白道:“可是,我却辜负了你对我的信任……” 我看向他,不解其意。 然后小白娓娓道来,跟我说自己一时糊涂上了老天的当:在我端水给阿楚喝的时候,他屈指一弹,将老天给他的忘情丹放了里面。听到此处,我皱眉,回头看向阿楚。我看到阿楚小脸上已经失去了诸多神采,并且眼神略显空洞。 “她……她不是还记得他吗?”我声音有些沙哑。 “最后的执念而已。” “那,——她……” “你放心,不会怎么样。但如果要从这样的状态跳出来,就必须一炷香之内,让她觉得人间值得,再次相信爱……” 这边,我捧起阿楚小脸,已经深情地吻了上去:是的,这就是我的成名绝技——一吻天荒! 第五十五章 你不懂 最开始,阿楚本能地表示拒绝,她的双手已飞快抵在我胸口,并作势用力推,然而却没有效果。如是弱弱地动了两下,终于放弃了抵抗。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似有察觉,终于缓缓收功。 而此时的阿楚,已经美目渐闭。我看到她脸上气色很明显有了好转,苍白褪去,几分红晕显现,便不由得心底舒了口气。 继而,在她双眼最后要合拢的瞬间,当瞧到有无尽的情义在她眸光中洋溢、泛滥,便更觉此番辛苦没有白费。 终于,她闭上眼,看似要倒下了。 但我眼疾手快,已经一只手揽住她腰肢,顺势将她抱起。然后向前,一步一步地走,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了舞台中央。最后,我摘下自己风衣给她披在肩头,洒然离去。 回走了两步,转眼看她,只见她嘴角处还挂着笑。是浅笑,是开心的笑,是心满意足的笑。那一刻,我忽然很确定,也是我情愿付出毕生辛苦与努力要守护的幸福的微笑。 然在于我,却深知那样的生活距我很远:她是如此一个至情至性的奇女子,而我——放眼于当前整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不过一个穷屌丝而已。 而且,更要命的是,穷也就算了,才华还被无情地埋没;才华被无情地埋没也就算了,颜值还被严重地低估…… 朝夕如此,便就导致了一个结果:知音少,红颜无。古人尚可将其心事付瑶琴,而吾之苦,犹若那涛涛江水奔流不休,却更与何人说? 真是,想想就觉得很悲哀! 每每月光下身形寂寥,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时候,都不禁隐隐为自己感到不值。 从来如此…… 而老话说得好,从来如此,便是对吗? 对与不对,我不知道,也没有深究。不过,却都是之前的事了。自从此次穿越唐朝始,我不由得越来越心有满足,因为在这里我不仅有了知音,还有了红颜。 知音者小白,红颜者阿楚。此二人,皆难能可贵,千年之间可遇不可求也。 在我使出一记绝招“一吻天荒”向红颜的时候,是旨在叫她觉得人间值得。而我在叫她觉得人间值得的同时,自己何尝不是其中受益者,也觉得人间是值得的呢? 所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如此短兵相接,零距离亲密碰触,没道理不受影响的。 于是乎我轻笑,义无反顾地走向知音小白。既然人间是值得的,那我便该确如小白之前所言,自己是对的才是。 “她还好吗?”小白见我走来,问。 我没有说话,也没看他,只缓缓坐了下来。 “你呢,没事儿?” “还有酒吗?”我目不斜视,似恍惚似专注地瞅着眼前空碗。 “你等下,我这就去拿。”小白没有犹豫,起身便冲出房间。 很快,酒满上。我喝了半碗,对小白说:“人老奸,马老滑,老天从来都是又奸又猾的。所以错不在你,不用自责。” “我知道,可是老天他为什么要骗我?”小白语气里满是不忿与不解。 “因为你太刻板主义,太想当然了,”我正视着他,毫不犹豫开口,“一直以来,你都觉得老天最大,安排你做什么你就做,从来没想过为什么。老天一出现,你就失去了自己。” 小白沉默。 “如果我猜……我算得没错,老天一定是告诉你,我太善良,很可能面对妖邪心慈手软,到时候叫你助我一臂之力,想办法让她吃下忘情丹……” “你怎么知道?”小白一惊。 “我说过,我是名神算,精通占星卜卦之术,”我悠悠背过身去,尽量让自己显得高深莫测,“关于老天,我先前其实在很多个月圆之夜里有过大量研究,所以此刻自然知道一些什么,并不足为奇。” 小白恍然,略微点头。 “但是,占星术它本身有个缺点,就是不能够得到细节,所有的推算哪怕再用心,也最多是统一指向某个大概方向。” “这个我懂,正所谓‘料事如神’,‘如神’的意思就是不是神。因为再高明的占卜师,终究是凡体肉胎,对于已甫或未竟之事,所知所解即便可以做到与实际相符,其实也多少都有个限度性。” 我有些不大明白他所讲,只觉得是在踊跃地附和我,这就够了。于是乎,我当即欣然一笑,继续说我的话,道:“你是怎么发现被老天骗了,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错了呢?” 小白慨然,说:“起初,当老天显灵,告诉我阿楚是狐妖,又赐下忘情丹给我的时候,我诚然是万分激动的。” 说到此处,小白给自己倒碗酒,而后一骨碌喝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明明是酒水,却硬是喝出了糖水的既视感,我想真是个人才。 “然后,老天给我讲了此妖危害性,让我务必小心,并且要一击成功。我其实也没什么好害怕的,大概常年在外与人切磋比剑,胆子肥了。” 我说:“你这不是胆肥,是心大。” 小白不以为意,继续道:“我只是有些不满,为啥老天要让你做男主角,而我要全力配合你打辅助——当然,我不是稀罕这个‘男主角’,也全然不敢对老天的决策有质疑。我真正所不满的,老实说,是你。” 我耸耸肩,表示很无奈。 我想,此刻我除了这个动作还能怎样呢?难不成要有一说一,很残酷地告诉他这个世界就这样,有才者主角光环闪耀天下,集万宠于吾身,谁都不怕?有此降妖之才方能有与老天对视、阔谈的筹码,这还是忽略我盛世美颜的条件下。 “我对你的不满,是在先前。先前说好来此喝酒,还是你提出来的,然而你随即却显得犹豫,”小白沉住气,与我对碰一碗,“喝酒本来是件痛快之事,你优柔寡断的,却很让我不齿。等来到此处,看你又对那丑丑的小娘皮很上心,更是让我心寒。” 我没有说话,也没告诉他我犹豫是忽然想到自己身无分文,请你吃饭没有资本。而我对小娘皮上心,是因为她像极了我爱而不得的子秋,给我感觉很是亲切,恍然如梦,于是多聊了几句。 况且,人家并不丑,做人又何必要以“丑”去恶意中伤另一个人呢?不管怎样,人家终究是个女孩子,还被你忘情丹害得神魂极度萎靡,道伤累累,试问你良心就不会痛吗?却仍在此出言不逊、口无遮拦,依我看啊,实在是大言不惭、好不要脸! 此刻,我特想反驳他几句,但鼓起了腮帮,只感觉忽然之间头好晕。我依稀看到小白他还在说话,整个义愤填膺的样子。只是一会儿近在眼前,一会儿远在天边,一会儿又忽隐忽现…… 最后—— “其实最后,我也问过老天,我问他为什么要对付一个无情之妖会用到忘情丹,”小白看我不在状态,拍了我下,并给我斟满,“因为在我看来,妖,不都是无情的嘛?既然无情,何以忘情?” 我不禁嘴角笑了笑,更清醒了三分。终于鼓足了全身七成气力,淡淡对他说:“你不懂。” 第五十六章 你喜欢就行 小白闻我此言,不屑一笑,继续说:“我记得很清楚,当时老天跟我说啊,妖也有情,就是她自己。忘情丹易溶于水,无色无味,是为忘情水。此妖服下后,很快就会忘了她自己,迷失本性。” “作孽。”我说。 “可不是作孽吗?我听信了那老家伙的一番鬼话,以为天降大任于自己,山不转水转,终于轮到我为天下万民除害了。可是,我错了,”小白懊恼之色浮溢眉宇之间,煞气长卷虚空,恨得直捶他腰上的“龙”鳞片,“我错得离谱,大错特错,被那老不死的玩弄于鼓掌犹不自知,简直愚蠢如猪!” 我古井无波,无言。 每个人成长起来,都不是一帆风顺,多少要付出些惨痛的代价才行。 大道理谁都懂,随便拉出来一人就可以饶舌日,并且还显得游刃有余,丝毫不带喘息;便是说到天花乱坠也天花板乱坠,都不稀罕。 但全部道理终归是一种资历论谈,于平常现实中的生产生活还是有所出入的,仅限参考、建议作用。甚至换句话说,就是——不是自己亲身领教的经验,其实很无异于空口白话。 试问:有个陌生人笑着给你一颗糖,你吃么? 没有足够的经验就缺少必要的教训,于是人生看似坦途大道,光明一片,却往往还没走几步就会出现跌倒。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小心、没注意,而恰恰是我们该小心、要注意的时候了。 毕竟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一路辛辛苦苦地摸打滚爬,对于谁是“陌生人”,什么事是放心的“糖”,大脑还是时刻要有个清晰认知才好。 不然,像小白那样,缺了个心眼儿少根筋的家伙,很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导致犯糊涂与做错事的本领那叫一个绝,神不知鬼不晓地就轻轻松松完成了今日份的“愚蠢从我做起”主题贴任务,而莫名其妙地混成了老天麾下号称史上最强首席二愣子执行官。 这份殊荣与运气,想想真是也没谁了。但谁又能知道,这份看似无限光鲜亮丽的“荣耀”背后,还有着被老天所坑害的,信任被出卖内心被伤害的深深的伤与痛呢? “在起初我听小娘皮讲她故事的时候,我本来是不以为意的,甚至一个字也不信。但渐渐地我看她越讲脸色越苍白,感觉到她其实情真意切,如泣如诉,貌似并不是什么表演的时候,我不禁开始反思自己。直到发现她瞳孔一点点有了扩散痕迹,思考和反应甚至都迟钝起来了,我这才终于醒悟——我错了!” 一旁,我略为回想,回想到先前我问阿楚“癖好”等问题时,她确实是表现得比较迟钝。但由于酒精的作用,我没有太把此事看重,只觉得是她跳舞累了的缘故,根本没多想。 小白仿佛知罪却不知醉,又端碗与我碰杯,我很表面得喝了一小口,而他满饮。之后见他整张脸神情悲愤,也不看我碗大碗小,酒水下去多少,当即慨然道—— “那一刻,我错了,错在随便就相信了还是个初次见面自称‘老天’的混蛋。这哪是所谓的‘迷失本性’,分明就是催魂要命!人家好端端的小姑娘,虽然丑了点儿,但为什么非要借我之手去害她呢?她不过是丑,可有错吗?就是错也是我错啊!” 我想,这是跟“丑”杠上了,十万大山绕不过去的那种…… “我应该早些像你学习,放下金箔立地成佛,却妄造了诸多罪孽而不知当时自己怎么想的,”小白以无尽佩服与羡慕的小眼神看我,而后给自己塞了口牛肉到嘴里狠嚼起来,又摇头不已,“人家小姑娘明明是有满腹心事藏在心里,我却上了那含鸟猢狲的当,硬是将她一肚子陈情往事给逼了出来,不可谓不残忍。” 而我此时在想,阿楚她真算是个苦命的可怜人,亏得遇我这样的有心人才有几分坚强活下去希望,不然—— 假设我也像小白那样没心没肺的话,可想而知整个世界都将很快陷入无比黑暗而阴冷的深渊,到那时……嘿嘿,情况只会越来越糟糕透顶! “小白,既然事情都过去了,就不要太埋怨自己。现在你看,大家都好端端的,这就是最酷的结果。至于阿楚,在你提议下,我已经让她再次完全相信爱情了。只是,一时间她精神消耗太大而短暂昏迷了过去,相信很快就会醒转无碍的。” 我浑身荡漾着夺目而强烈的人性的光芒,在小白最内疚,自责不已的时候让他放宽心。 “老天他……” 小白知晓我一番好意,不由得感动半天。而后,便不禁开始为我隐隐担心起来。因为,理论上来讲,倘若役夫“老天”再次临世出现,那他头一个要找算账的人就是我。 见小白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不由得呵呵一笑,想:这家伙,还是不够放宽心啊! 于是乎,我豪情万丈,道:“怕什么,不过一个插标卖首的老头儿而已,有何惧哉!” 小白闻言苦笑,闷头自酌一口老酒,神色并不好看。我想:这家伙,难不成对我的实力有质疑? 不过我觉得,即便有质疑也是小小的顾虑而已,还是建立在担心我安危的基础上。想通此节后,心中一阵暖意油然而生,暗道真是我好兄弟啊,不枉长久以来我对你的欣赏与鼓励。 但怎样让他打消这一点点顾虑呢?想了想,我便向他提出借“龙”一用。 小白却貌似没有把他那顶级个人私藏拿出来的意思,坚守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生活道德底线。即便看起来我好像并没有和他在开玩笑,面容三分庄严七分肃穆的样子,也绝不妥协。 我想这家伙是吃错药了,还是我酒后表情管理不到位,神色流转间生硬不已,出现了某些在对方看来肉眼可见的大bug? “小哥哥,你醉了,剑在你手里太危险了。”小白冷不防丢来一句。 我呵呵而笑,道:“我少读书,你不要骗我。醉了就老了,醉了就拿不起一把破铁了,还是说——醉了你就不相信小哥哥我了?” 在我最后一句话说完,小白眉头一皱,我似乎听见尘埃深处悠悠响起“咔巴”一声:也不晓得是心碎的声音,还是某人道德底线被硬生生折断的声音。 “给!”小白气呼呼地给我,转身不再看我。 我没任何心理负担,欣然接过剑,狡黠一笑,想:年轻人到底还是年轻人啊! 顿时,我心豪迈,有感而发道:“与人斗,其乐无穷;与天斗,其乐无穷。来!你看我——” 小白形若木头,置若罔闻。 “告诉你个秘密,阿楚她并没有迷失本性,不过却比迷失本性更糟,”见木头不说话,我只能如此开口哄他,“就是说,忘情丹破了她体内妖丹,让她彻底丧失妖性了。” “当真?”果然,小白闻言侧过半张脸,惊讶不已。 我缓缓点头。 “那也好,能做个普通人,很好的了。就是……丑了点,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喜欢就行。”说到最后,小白半张嘴猥琐地向我一笑。 啐!我立马吐他一脸花露水! 第五十七章 烟花女子 实际上,小白看我动作不对,早已飞快地躲开三丈远了。而我其实也从来没有真正要啐一个人的习惯,不过临场反应,作势吓吓他罢了。 但小白急急避险之后,又好不知臊地回来。回来就回来呗,表示不惧于我,在精神上已立于不败之地。但关键是,边往回走还边挂满了一脸的鄙视、失望表情,这让我纳罕不已,心中颇为奇怪。 不禁下意识地想:这家伙,难不成是个变态,非要被啐一脸才开心?真是林子大了,什么五彩斑斓奇形怪状的鸟都有! “你让我,很失望……”小白干脆坦白,直接说出他的心声。而且还直视看我,丝毫就没有要避讳我的觉悟。 我当即傻愣住了,双目大如铜玲,简直不可置信、无法想象。这也太disgtg了? 敢于直视我,倒像个男子汉,最起码勇气可嘉。但我就不明白了,如小白这般好端端的一个人,要才气有才气,要勇气有勇气,干嘛就不走寻常路,非要如此作践自己呢? 谁能告诉我,这是一个怎样神奇的世界——倘若这个世界不够神奇的话,又怎么会孕育出像小白那样的人——雷人呢? “真的,你让我——很、失、望!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像个地痞流氓那样,向我吐口水呢?你不该这样……” “你喜欢就行!” 我将原话就地返还给他,心中顿觉无比畅快。 “你!——”小白气结。 我知道小白接下来的台词,肯定就是:你!你不该这样!你应该狠狠地向我吐口水! 但小白明显不按剧本来,却道:“剑,你已经拿在手里,为什么不是直接向我拔剑而偏偏像个市井无赖那般向我吐口水?” 我怔住了,形象近乎呆萌,都有些转不过来弯。 “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最真实的,这说明平常生活里你素质就比较低下。这当然还在其次,重要的是,一个人只有在被戳中软肋的时候才猴急。就像狗急跳墙,兔子……” “到底想说什么?又是兔子又是猴子的。”我不耐烦道。 “是‘猴急’,不是‘猴子’。”小白颇为细心地向我解释,同时还好心地纠正我发音。 但我以白眼和无声回应,以示烦心。 终于,小白意识到了什么,开口道:“是在下失礼,太过锱铢必较了。我其实就想说,那个风尘女子却成了你的软肋,实在叫我很是失望。而我,作为你兄弟,最不希望见你这样,你明白吗?” 这也太清高了?或者说,管得宽?还有,人家阿楚清清白白一个良家女子,怎么忽然就成了“风尘女子”? 读书人向来清高,“不为五斗米折腰”者不胜枚举,而清高的人又向来傲慢,这就导致越清高越傲慢,到后来很容易发展成了偏见。我想,偏见无非一种恶性习惯,就像孔夫子“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之言,是很具有毒草性质的。 我不知道小白作为文武双全的存在,是否中了先贤前辈们的“毒”,偏见地以为自己所反感的天下任何一名女子,都是风尘女子。但我确信,这样的思想很不道德,太过于以面概全。有失公允不说,更显得自己没脑子。 难不成长得俏、穿得少,就是风尘女子了?也对,毕竟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大唐,盛行的主流审美观是看身材的,以肥为美嘛!所以,长得俏白瞎了,可惜世人尽是刘强东,脸盲症晚期…… 至于穿得少,就更不能为时人所接受了。毕竟当时大家还很思想保守,《女语论》里更有提醒意味的“语莫掀唇”之语,意思就是说——笑不露齿。 在一个笑不露齿的国度,露齿就是无耻。更何况,还露了两根笔直的大长腿,芊芊杨柳腰,比白花花的银子还惹人注目的两颗半封闭式的蓬松雪球…… 财不露白的道理不懂么?这怎么行?也太扎眼了?于是小白看不下去,心中早已讥诮不已,却在数碗酒水灌肠之后便直接开口封她为风尘女子。 不得不说,即便丢掉偏见不谈,这里面还有太多诬陷、诋毁,以及折辱的成分暗藏其中。是一时的口直心快,或者酒后失言吗?很明显,非也。 亏在此之前,小白还说我在生活中素质低下,现在几番分析下来,才知晓彼方的道德与修养也不过尔尔,犹若糟糠秕籽,不过故弄玄虚而已,又何尝值得一哂呢? 依我当年的经验来看,客观而公道地讲,其实是这样认为的,是觉得——男人啊,尤其在酒桌上的男人,最是个俗人。 俗人好啊,在免除了世俗的各种繁文缛节包袱和诸多礼仪道德枷锁以后,可以敞开心扉痛痛快快地喝几杯,真是好,前所未有的轻松。 当然,前提是没有女人作陪在场,不然往往容易放不开手脚,有种被监视的感觉。一个人的话顶多喝闷酒,而二个人或多人的话凑拢起来最起码喝喜酒。 这里的“喜酒”和结婚其实没什么关系,就纯粹是喜——念头畅达,心情愉悦的意思。几个好友对酒而坐,相互围成一圈,客套与寒暄了两句,然后三杯小酒下肚就逐渐步入主题。 而男人们的主题,在无尽皎洁寂寥的月光下,通常于酒香四散的酒桌前,永恒的主题貌似只有两个:一是女人,一是金钱。 女人谈论最多的,通常是不正经的女人。大概因为在日常生活里大家所见的,普遍都是一本正经的女人。见多了,也就腻了。所以趁着酒兴,借着雅兴,说着也就高兴嘛! 金钱就是指生意,或者可理解为工作。而实际上,商界大佬才在酒桌上谈产品,谈订单,谈项目,谈投资,谈未来趋势和发展,融资、收购、上市…… 我们谈金钱就直接是工作,而且倾向往往是“找工作”。比如我问阿九,说:“九哥,我在荣和城(克拉玛依一地方名)看大门也有几年了,天冷工资低的,这附近有没有其他好一点儿的工作?” 九哥洒然一笑,知道我不是嫌天冷,而是工资低。当然,也不问我看大门多少钱,涮了口羊肉嚼几下,若有所思道:“其他工作啊?近几天,听说中亚那儿有家大公司在招保安……” 这很明显是在消遣我了,不是说中亚离得远,相反与荣和城相距很近。但关键是,保安和“看大门的”有什么分别么?当然,也有可能存在待遇不同,工资更高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在我感觉多少存在消遣意味,嘲讽的意思,使得我心不爽快。而人在江湖,想想自己也没什么好手艺和大本事,被人消遣难道不是很正常吗?于是内心挣扎了一下,保持微笑,接着和他谈城市守门员的细节问题。 但眼下,要说阿楚是风尘女子我是绝不同意的。风尘是沾了土味儿,比较俗气低等的。而在我看来,最起码她是烟花女子,不过暂时沦落在了风尘之中而已。 何为烟花女子?就是有才,有貌,还有识。才貌自不必说,有识就是能冲破一切道德规范,不为社会主流意识所羁绊,真实地表达自己。这样的女子,古代有苏小小、杜十娘、梁红玉…… 第五十八章 一代奇人是老人 于是,我对小白说:“你错了,她并不是什么风尘女子,而是烟花女子。而且,我也没什么软肋——也许,先前有,只是现在早已经荡然无存。” 是的,我此刻又想起了子秋。要说软肋,那子秋绝对可算得上是货真价实的软肋。只是,时光荏苒,却已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现在,我心无懈可击,没有软肋。”思索片刻,我再次对小白强调说。 “哼,嘴硬的家伙……”对此,小白明显表示不信。 我淡淡一笑,不做解释。 “哦!对了,你拿我‘龙’干嘛?你又不是专业耍剑的,”小白看我,问我,“还是那句话,可别伤着自己了。不用的话就……” “既然你知道我耍剑不如你,那为什么还要让我放弃向你吐香水,而希望我最好拔剑呢?”我笑,我说。 小白默然,久久无语。 其实我潜台词已经很分明了,就是——好,你说我剑术差,那为什么还想让我拔剑?这样可能伤着我自己,但更有可能伤着你小白啊! 这不典型的变态心理,放着一脸香水不要,却选择前胸后背上演万剑归宗么? 铮的一声,“龙”剑出鞘! “你……你干嘛!?”小白立马跳了起来,后退几步看我。 “你不是想让我拔剑吗?怎么,怕了?”我长眉轻挑,以满是不屑的眼神问他。 “我……”话到嘴边,不知所言。 “你就是个奇葩!”我替他说。 “你……” “什么我呀你的,你自己有多奇葩不知道吗?先前说让我拔剑,觉得香水低档配不上你,现在我拔剑了,你却又怀念香水,而害怕我拔剑时的雄姿英发。你说你,咋都是你的事,一会儿一个主意一会儿一个主意的,oh y god!” “其实,其实我也很尬……嘿嘿,也不知道自己咋想的。”小白不禁坦言,被我一番言语给轰得晕头转向的,甚至分分钟尴尬癌都患上了。 而我一看小白此时傻不拉叽的模样,知晓时机已成熟,便提高了音量,颇为豪情万丈道:“人若犯我,血流成河;天若犯我,我必诛天!小白,你看——” 这回小白看得仔细,而我提剑已然翩飞起来了。我在酒桌旁边随便找了个小地方,然后有条不紊地开始进行精妙的武术表演: 一剑挑起,我说:“这招叫‘霍如羿射九日落’!”而后一剑迂回斜刺,我说:“这招叫‘梦回吹角连大营’!” 九招十式过后,我有模有样地挽了个漂亮剑花,从容不迫地收剑。 收剑后我没有立刻看小白,也没有其他动作,而是像j出场时那样,保持数分钟的绝对的帅哭众生的静止状态,听万千观众在眼前为之疯狂呐喊就行了。 “小哥哥,你好棒哦!”良久,小白为他心中独一无二的气质偶像,兼实力派剑术大师由衷地鼓掌。 然后我动了,和煦如春风般一笑,表示并没有什么,不足挂齿。接着,我把他的“龙”还给他,风轻云淡道:“怎么样,现在对我可有信心?” “有!有有!这世上,如果连你我都没有信心,又能对谁有信心呢?”小白即刻一脸兴奋,毫不含蓄道。 我轻哼,想:这家伙,可真是个墙头草!先前觉得我vs老天,毫无胜算,亦纯属扯淡,可是一点儿都不看好我。而此刻,见我剑术卓越,非同凡响,又不禁双眼发亮,反过来拍我马屁了。 “小哥哥,你这么优秀,就是不知道家师……哦,是尊师,乃是当今武林哪位英雄前辈啊?”小白虚心请教,给我剥了个香蕉。 闻言,我当即神情一滞,面色有些不自然起来。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我是根本没想过啊,小白还刨根问底……但要真论起自己师从何人,我不能说。 总不能,告诉他我其实是跟村里的一个老大爷学的?那个老大爷,七十有九,住在隔壁,王姓。大家都叫他王大爷,而我——有人在场的时候叫他王大爷,没人的时候,直接叫他老王。 不是因为我辈分高,也不是因为我心气儿高,不懂尊老爱幼,而是他本人强烈要求我那样叫他。这是为何?莫非他老糊涂了?精神失常?皆非也。 相反的是,他耳不聋腿不酸,眼睛充满了智慧的华光,脑子也灵光得很。至于为什么要不惜逼我丢掉一个做好人的机会而喊他老王,——当然,更不是因为他变态,——而是,有原因的。 这就归结于我强大的人格魅力,以及多才多艺的本命生活了。简单来讲,就是我那时的抽烟技术已经炉火纯青,就是从小学一下子搁到复杂而充满竞争的主流社会上,那也是顶流人物的存在,傲视群雄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 而这,和我叫他老王有什么关系?自然有,且听我缓缓道来—— 王大爷可是太极剑神域里的佼佼者,偌大的高手辈出的民间近几十年来更找不出与其匹敌之人。所谓冷风吹过,强者寂寞,指的无非也就是这样了。 而十八年前的一个普通早上,天灰蒙蒙的,在北风最凛冽的时刻,王大爷像往常一样照例出勤到村口去练剑…… 我当时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好奇心比较重,本来推开房门是要撒尿的,却听到隔壁有所动静,便不禁尿意全无,悄悄尾随之。 我跟过去主要是因为他看起来神神秘秘,披着件黑色的带有阴阳鱼图案的风衣,并且还手中提着一把长剑。剑气逼人,寒风凛然。顿时我一个激灵,想:这是要为民除害吗?还是说,已经约定好要与江湖哪位大佬进行一次秘密的巅峰极道对决? 光是想想就兴奋,好家伙,这怎么能错过?于是一路跟踪,看他到了村口停下。我呢,索性就躲在离他不远处的身边一颗百年柳木下。只待大鱼飞来,见证诸位武林豪杰们的盛世雄姿与那令人心驰目眩的刀光剑影即可。 柳木下,近距离看:他的剑很冷,他的背影很黑!给我感觉就三个字,好厉害!但我实在搞不懂,明明有着这么强的一身武艺,为啥还要如此行事低调呢?莫非来者并非单枪匹马,不止大鱼这么这么简单,还有大虾? 然后,不待多想,眼前王大爷动了。我看到在他刚动的时候,剑已出鞘——而那剑,于眼看即将要出鞘的瞬间,空气中就满是激荡的浅吟与低鸣,悠响不绝; 我看到,他招式忽快忽慢,似缓而急,步伐如笔走龙蛇,诡谲多变; 渐渐我还看到地面处有一片落叶,随着他简单由下而上毫无花巧地提剑,被轻松送入空中三丈之高,而在最高点落下的时候就分裂成了两片,各自左右蹁跹…… 我心一凛,暗道这个老家伙,可真是狐狸的尾巴,深藏不露啊!亏得我此次跟了过来,目睹了一切,不然怕是还要辛辛苦苦地被蒙在鼓里,以为你只是个普通的隔壁老王,日升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只会砍柴、种地的平常百姓呢! 只是,等了半天不见大鱼、大虾从天而降。略一思索,知晓这恐怕仅是老王自娱自乐而已。于是打道回府,心有所语:啧啧,真没想到,一代奇人是老人! 第五十九章 红楼记 其实,老王的行事风格和我一贯的做人宗旨是颇为相同的,就是俩字儿,低调。 像我这样的,本来实力惊天,却往往穿梭行走在大街上、冷风中、人群里,总是行为低调,淡然一笑。不然呢?自幼就不喜欢浮夸与炫耀。 那时于我来说,名利简直如天上之浮云,地表之臭狗屎。如果我想出名,太容易了。其他不说,就在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上,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在歌声嘹亮的悦耳旋律中,我只消轻松几个走位,然后拾阶而上,屹立人海最中央,颇具领袖气质地轻喊:“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 这样一个easy举动,绝对出名。名有了,利还远么?但关键是,还是那句话,我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两袖清风使我舒。 “肉食者鄙”,道理我早早就知道。在我看来,凡追逐名利者,皆蠢物。 所以,正如你所见,我并不是市面上流通的众多俗人眼中的倾力崇拜的对象。 但那时我有对象是子秋,知情达理、贤惠端庄,虽仅仅一个普通女子,确已足够使我得到全方面的满足。人嘛,知足常乐就好,欲求太多总容易空虚寂寞,无风而冷。 当然啦,寒风孤影,我也不需要崇拜者。如果非要说,我有崇拜者,那“头号崇拜者”的荣誉无疑要颁发给我的子秋。而除子秋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附属崇拜者”,可就真一夜挑灯而不能言尽了。 而对于这些次一级别的海量的崇拜者,在我看来可以大概分为两类:一是盲目地崇拜,有跟风性质;一是理智地崇拜,有弄潮性质。 “跟风”不用多说,但何为“弄潮”?我的理解为,水手弄潮,乘风破浪。 因为我毕竟不是市面上俗人崇拜对象嘛,那所崇拜我的,就属于暗流。他们绝大多数人,在很大程度上,通常不拘泥于常规,对任何人物都有着自己的判断与理解。简单说就是,有个性,具有“弄潮”性质的果敢与勇猛。 这当然和我很像,而我想,正是由于我做到了这方面的极致,而且又像老王那样低调得不行,故而才被他们所崇拜! 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便是此理。我无意于“粉丝”、“流量”,数据与热度,然而却实实在在因为我胸有成竹,沟壑满天,思维如野马奔腾无边草原,智慧似飞刀洞穿不尽山岩,意境像寒霜冻结无穷匹练……所以众多fans才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而对于这些fans,有时候,想想挺让人无奈和烦死的。优秀不是错,低调也没错,但我在极其优秀的同时还拼命地保持低调,便就不行了。大概,这就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道理,习惯就好。 然而,每每听到邻家小妹妹和毕业年级的班花小姐姐夸赞我的时候,我心中不禁也会很开心。那会儿,我五年级,小妹妹六岁。我名字众所周知叫王知,而她——王爱芝。 我不止一次地想,在小时候,就是爱芝她刚刚出生的时候,她老娘是不是专程请的我老爹给起的名字? 理由很显然:知,通“智”。深谋远虑,决胜万里。而芝,通“知”,王知的知。却在“芝”之前,好巧不巧偏偏加了一个“爱”字,这就显得很玩味儿十足了。 在起初,老爹解释给我说,我名字其实普通,是来源于树上的一种小型吉祥物——鸣蝉。鸣蝉就是知了,叫声就是“知”,于是乎我名字就在那年炎热的盛夏问世了。 对于这个解释,我觉得很无语,当晚味同嚼蜡地想:怎么可以这样? 作为一个社会底层人士,浑身散发着泥土的气息,又有貌似永远难以甩掉的“农民工”卑微标签覆身,知识文化水平更是贫瘠到连小学都没过关的程度,按说这样的一个固陋中年男人,是无论如何也起不出好名字。 更何况,“王知”本就听起来普普通通,解释更是扯上了树上的知了,很是土里土气,与农村的整体气氛颇为吻合,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至于抱怨,从来没有。反而庆幸的是,没有在我出生的时候看见锤子,否则就成了——王大锤! 要是那样,我怕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虽然起名字太随便,在最开始我听老爹嘻嘻哈哈给我讲这个心中不爽,深信不疑并也伤心不已了好几天。但之后,对此我态度忽然转变了。 不是释然,而是一个字都不信。 这是为何?说来也有趣,是因为一天晚上,我在家烧地锅的时候,在堆积如小山丘的木柴下面,我扒拉出来了本书。 纸张破旧,封面残缺。而我拍了拍尘土,再定眼那么一看啊,只见上面很明显地写着两个字,“红楼”。 翻开里面,果然不出我所料,里面是“癞头和尚”和“跛脚道人”,有“甄士隐”、“贾宝玉”,有“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有“风月宝鉴”等等,货真价实是一本《红楼梦》。 这个时候,我老爹闪亮登场。他瞧见我手里拿了本书,还翻来翻去,便乐呵呵地对自己说:“瞧我家儿子,烧火还不忘看书,这以后啊看来是准能考个清华!” “考北大不行吗?”我仍在翻书。 “可以!”在火光照耀下,老爹红光满面。 “考南开呢?” “可以!” “那我把这书给烧了,可以吗?”我抬头,将泛黄无数的手中书给老爹看。 “可以!只要你能考……我靠!”待看清“红楼”二字,老爹不禁破口而骂,唇齿留香。 “哪儿来的?”老爹先是一愣,而后急忙以“抢”的方式拿过书,肃然道。 我指了指小山丘。 “好好的书,你烧它干嘛?”老爹颇为小心地在书上吹了几下。 “妖书,肯定得烧了啊!”我睁着大眼睛,理所当然地说。 “听谁说的?净胡说,”老爹瞥了我一眼,不知是鄙视我还是对我的话不满,“你可知道,这可是你出生的前一天,我特意到街上找一个算命先生算的。” “哦?”我双眼一亮,伏耳聆听。 “前几年还在,我说怎么忽然就丢……”老爹对着书自言自语了一下,而后看我双目绽放出两道好奇的精芒,不禁想到什么,干咳起来。 最后,深吸了口气,不急不缓道:“那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哦,是中午,咳咳!你别一直看我啊,火都快灭了,往里面再填些柴。” “哦。”我小小地伸了下舌头,并同时白了老爹一眼。 很快,火旺了之后,老爹声音入耳传来。 “总之,那个算卦的是个瞎子,他给我算了一卦,说我儿……就是你以后,一定会大富大贵,前程似锦。” “没有了?”半晌,不见动静,我说。 “哦,还有就是,付过钱之后,他说那是他半年来头一笔生意,感觉与我有缘,于是就送了一本《红楼记》给我。他说,那是本仙书,要记得……” “‘红楼——记’?”我敏锐察觉到不对之处,将“记”重念。 “是啊,‘红楼记’,”老爹一笑,貌似很理所当然,“要记得好好保存,常年放在家里,可以起到人杰地灵的效果。而且,不论宅子还是孩子,都能够仙气飘飘。” 第六十章 心累 我轻笑,只觉得太过迷信与诡异了。一本书而已,还能让人“仙气飘飘”? “儿啊,你可千万不能小看这本书。书和人一样,其实都是有灵性的,”老爹见我明显不够重视,不由得开启语重心长模式,“你想一下,为什么今天晚上你可以看到它?并不是因为意外找到,有运气,而是它自己主动来找你了。” 闻言,我瞬间乍起一身的毫毛,鸡皮疙瘩此起彼伏。不禁想,破书而已,至于说得这么玄乎又邪乎吗? 但我很快镇定,同时还淡然一笑,表示不在乎。 我向来就是无神论者,视魔鬼如浮云的家伙,还怕什么脏东西找我? 不过也好,对于乱七八糟的一些玩意儿,我处理态度毫无疑问是既来之则安之,即:你尽管来,我且负责让你——安息! 就怕你不来,让我白欢喜一场,那就不好玩也不好吃了。为何这么说呢?当然是,我觉得鬼怪之类的传说中的恐怖存在,之所以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脸狰狞地出现,其实是怕人。 都说它们是鬼,但实际上,在它们眼中估计我们“人”才是“鬼”?简单说就是,人怕鬼,鬼也怕人。甚至,鬼怕人比人怕鬼更心有余悸…… 为何?三个字——油炸鬼! 人类的至高凶残的一面倘若完全展现出来,岂是区区鬼怪能够承受得住的?那是真正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鬼直接给油炸了……大块朵颐之凶残嗜血无敌修罗王啊! 鬼,粗略分析也就分为饱死鬼无头鬼,伥鬼缢鬼落水鬼等等,死相大多简单又丑陋而已,其实均来源于人,是由人体体内一部分鬼魂精气转化而成。 这就牵扯到一个最根本问题了,就是人是鬼,鬼也是人。在活有呼吸时,称人;在死而断气时,叫鬼。人之所以怕鬼,其实怕的不是鬼,是死。 而鬼之所以畏惧人,有一半原因是因为它自己先前是人,深谙人之一类都是居心叵测,发起狂来可以完全泯灭人性,最是要命! 它还有命吗?自然有,作为人的命它没有,但作为鬼,在失去人命的那一刻,它的命——一条鬼命,才刚刚开始…… 至于另一半原因,就纯属于本命压制了。鬼之所以畏惧人,从本质来说,是因为人的体内从出生就封印了一只超级凶悍的远古大魔。故而,人就有了两面性,人性与魔性。鬼所畏惧的,恰恰是人的魔性。 鬼性之于魔性,犹如蚂蚱之于雄鹰,蝼蚁之于大象,焉有不怕之理? 事实上,一个人倘若不顾一切冲动起来,体内魔性就很容易短暂压制住人性,变得面目极其可憎。此时,怕的何止于鬼,往往在事后连他本人回想起来其实都会感觉毛骨悚然。 这也就是,我们常常口中所说“冲动是魔鬼”真实原因所在。 所以,尽管我心无所惧,但还是觉得《红楼》邪气凛然,烧了为妙,便对老爹说:“爸,你不要迷信,还是拿过来让我烧了它!” 老爹立马很不理解地看我,直言道:“为什么你非要烧了这本书呢?小孩子烧书,是很不吉利的。” 我也很直言,说:“因为是妖书!” 老爹瞬间无语了。片刻,似乎终于想通了,颇为认真地说:“你起来,我烧!” 我当即一笑,想:这是老爹要亲自动手毁了它,而让我在旁边做见证和监督啊!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这样做效果可以说是最佳了,老爹此举看似麻烦,不如交给我省事儿,但他考虑的无疑是全面和周到的。 于是乎,我二话不说与老爹交换了下位置。老爹坐下,而我在旁边欣然站起。然后我就看见,老爹先是把妖书放在怀着进行暖热,接着闷头不语地一直往锅底填柴火,却迟迟不将那破烂邪物拿出丢里面。 这是何意?我笑意渐拢,不禁想。 眼看火势越来越凶,我不由得想到了一种隐晦的可能,就是老爹不亏是我老爹,所思所想更凌驾我智慧一筹:书在怀中是为了暖热,便于遇高温更好更快燃烧;而火势越来越急,是要等到它最凶最猛的时候,将已经暖热的妖书进行孤注一掷,彻底封杀! 但真是这样吗?步骤是不是太过麻烦、多余了?是妖书不是妖怪,还怕它跑了不成? 直到在火势最鼎盛的那一刻,还不见老爹动手,我就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很明显,老爹说让他烧,指的是烧火而不是烧书。真是如世人所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就在我失望至极,转身要走的时候,老爹开口说话了,语出惊人道:“其实,之所以我不让你烧这本书,是因为你名字多少和它有着一些关系。” 闻言,瞬间我眼睛一亮,长眉微扬。 不待多想,接下来老爹继续说话了。而甫一发声,就整个灶房石破天惊,目光深邃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世上有‘红楼梦’三个字,是个文盲蛋吗?呵呵,想得太过简单。” 老爹在说这话的时候,是直视着火苗。而我沿着他的视线也看向那火苗的时候,却只觉浑身热气腾腾,而不能辨认得出它的具体温度与成色。 我想,说到底,自己还是太稚嫩些了么? “要知道,我叫它‘红楼记’是因为《红楼梦》在最早,名字叫《石头记》;‘石头’就是指女娲补天完工后剩下的一块多余材质,”老爹眼前火光渐小,不由得沉住气,缓缓道来,“至于为什么我先前说‘红楼记’而不提‘红楼梦’,当然是——我故意的。” 顿时,我满心疑惑,却一脸淡然。 老爹将我表现看在眼里,当即大赞道:“不错!小小年轻就能克制住自己,把控好情绪,很难得啊!果然,那个算卦的和你老爸我看人都特准……” 我笑笑,貌似很真诚说:“主要还是老爸看得准。” “哈哈啊!对!”老爹抚掌而笑。 “那么,到底和我名字有啥关系呀?”我不动声色,问。 “这个嘛,从你之前对红楼的‘记’提出质疑,就很明显看得出,你对‘红楼’并非一无所知。咱们家虽然穷,老爸我也没上过几年学,但该有的国民文化底蕴还是得有的。别的我不敢说,但放眼咱们村儿,就后天的知识积累来说,同辈中还有谁可与我争锋?” 于不知不觉间,我脑海中,乌鸦飞满了天。 不是我不相信,是我太相信了。怎么说?比如如来,仅凭一个巴掌就能将整个天庭都无法对付的大圣玩弄在手,可想只要有实力,实力到家,并不在乎是手是脚的。 天庭大战泼猴时,素来以“脚”闻名仙界的赤脚大仙,为什么不大展雄威,一脚丫子踩爆猢狲呢?也许当时出腿了,无奈硬度不及金箍棒,败下阵来。或者,干脆学玉皇大帝,早已躲桌子底下。 不管怎样,很显然,虚有其脚而已。不然风头早被他抢了去,如来连露脸的机会都没有。 故而,对于老爹,我宁愿相信他嘴巴无敌,像如来那般已经将身体一个部位修炼到大成之境。对付乡底下同辈的区区山野莽夫,问题不大。 但关键是,老爹你说了这么多,和我有啥关系?忽然感觉心好累。 第六十一章 一部《红楼》知天下 “你知道,老爸我为什么有如此底气吗?”老爹两眼发光,冲向我说。 然后不等我开口,也直接忽略我一脸倦怠颜容,而伸手将所谓的《红楼记》取出来,兴奋道:“对!就是它!” 我没有说话。 “这本天下奇书,我已经看了不下两百遍。毫不夸张地说,这辈子除了看你,就属看这本仙书看得多了。其中美词佳句层出不穷,骈语好诗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 “怎么一会儿‘奇书’,一会儿‘仙书’?” “都一个意思嘛!你不要总在意我说的小细节,就是‘好书’的意思。” “哦。” “所以啊,现在我把这本‘武林秘籍’传授与你,你也老大不小了,字也……” “什么‘老大不小’了,我才8岁……” “嘿嘿!8岁在老爸眼里已经不小了。人家美国,18岁就开始独立,你今年8岁,在我感觉就像18岁一样。但你现在……你看,别说出去挣钱了,连在家烧个火都要老爸帮你,也太差劲了,怎么搞的?” “……” “反正呢,现在字你也认识得差不多了,要闲来没事多看这本书才是,”老爹郑重将“红楼”给我,此时一脸肃然,“这可算得上是咱们的传家宝,升官发财就全指望着它呢!” “哦……”我这边接过书,木然道。 老爹看我颇为乖巧地收下书,不禁轻轻舒了口气,道:“如此,我就放心了。哦!还有就是,在书的中间有几页小纸,是那个瞎眼老人毕生的算卦笔记,你可以看看,以后——一定能用得上。” 我赶紧翻到中间,果然有张折叠的纸。虽然发黄,却尘埃不染,掂起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个字:武穆瞎书。见此,我心一惊,暗道那个半年才有生意的盲人不简单。 然后,老爹跟我说,怀疑那个算卦的本名就叫武穆,而我对此不置可否。又言他有个怪脾气,是讲随“一缘”。意思就是,他看谁有缘,并且主动找他算命才可以。 像寻常人,纵然给他再多钱,一律拒之千里,视为呵呵。就是大街上,原本看谁有缘,那人却不找过来,也顶多是个“半缘”。这样的人,只要走过了他摊位,哪怕再折返回来找他都算缘分已尽。 所以,这才导致他半年才有第一笔生意,同时也是最后一笔生意。因为据老爹说,那个老人在算卦结束后,当即就开始收摊了。 问为什么,老人说:“此地缘分到了,我也得以了结,该是另寻他处再重新开始。至于阿堵物,你随便给就好。” 老爹闻言不禁肃然起敬,如此有原则有道德的算命老先生还是头一回见,而且越看越觉得他仙风道骨,真乃神人也!于是深深作揖,问对方高姓大名。 老人一笑,说了两个字:无为。当即,老爹将全身上下所有家当都给眼前这位无为老人了。 彼此又聊了两句,在老人即将把东西都收拾完毕时,老爹一琢磨,问出了最是让我纠结和关心的一个问题,我的取名。 其实,按老爹的意思,本来是打算自己想的,上街去也只是给我问个前程而已。但好巧不巧碰见了这位游牧式的只讲缘不论钱的算命先生,看起来很是高深莫测的无为老人,便也随缘一回,索性问之。 老人闻言停住了手,思索片刻后,道:“一缘,一卦。既然卦已完成,其他的我就不能说太多。但有一言我可以告诉你,即:知识就是力量。另外,既然我们如此有缘,那这本仙书便送与你!” 老爹接过书,原地心潮澎湃,不知所云。 “书,其实是普通的书,但里面有一份我毕生的卜卦感悟,因而就显得几分与众不同罢了。待回去以后,你好好参悟,定能获益无穷。苟活于世,在我看来无非人情练达,里面有你想要的一切答案!” 从那以后,老爹便开始了漫长的闭关修炼……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再高深莫测的武林绝学秘笈,其实都挡不住一个字:看。眼看的时候,心就在思索,任是摆在眼前哪怕堪称世上最晦涩难懂的心法口诀也会不攻自破。 如此春夏秋来,前后三年的时间,老爹看了不下两百遍。既然说书里有答案,那就看,可好好看了三年,却不禁心中疑惑越来越深:答案在哪里?为什么我还不知道给儿子起啥名好?总不能,一直叫他王大锤? 终于,第三年年末。由于自身疑惑加深,不由得开始疏于看书,然后一个回头就发现惹得全体武林人士皆趋之若鹜的天下奇书神秘失踪! 诚然,那一刻,老爹心慌了…… 不过,福祸相依,老爹的心慌直接导致他瞬间茅塞顿开。他不再执着于一本书,而是——由执着于一本书转变成信奉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 这话是最初那个无为老人给他说的,简单明了一句话,却蕴含了人生无尽可能!三年来,老爹才悟出,其实他所苦苦寻找的答案,其实早已在自己心中。 于是,“王大锤”被铺天盖地地覆盖、破坏,继而狠狠遭到最大程度上的遗忘。我名字天旋地转横空正式出世,王知。“知”的意思,准确无疑就是得益于那位缥缈道人无为仙长。 当然,在这个期间,要说获益最大的,却是我与老爹。我自不必多说,有了一个“人生无尽可能”的名字,可供伴随平生,在如此幼小的年纪就有如此羡煞旁人的好运,夫复何求? 而我老爹,虽然为我区区一俗名而辗转反侧,历经长达三年的苦苦摸索,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还是让他给一个回马枪,终于t到人间真意。 “一部《红楼》,洋洋百万字,风靡了三百年。到底其书有何魅力,真是不读不知道,”老爹借着已经微弱的火光,不禁对他三年来的阅读生涯聊作感慨,“里面究竟讲了什么?‘天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在对面,表情木然。 老爹不以为意,大概是自觉已经“腹有诗书气自华”了。既然精神气质早已更胜我三筹,那又何需计较我任何微表情? 于是,便自顾自地说:“有人以为是‘情’,而博学如我却觉得——非也。反而是‘空’,白茫茫的大地,空落落的心。” 我想,还“博学如我”,啥时候老爹脸皮比我内功还深厚的? “所讲的,其实与《周易》有关,总是阴阳交换,物极必反,”我以为老爹已经“发功”完毕了呢,不料还差一点儿,甚至可以说才刚刚开始,“往往就像那《水浒》,前面还好好的有说有笑一百零八将,最终逃不过被朝廷招安。” 闻言,我不禁纳罕不已,想:这就是传说中的举一反三?我可是很记得,比谁都知道,目前除了我机缘巧合之下“发掘”出了《红楼》,除此独本家中确无其它私藏。 至于《周易》、《水浒》什么的,更不见只言片语,那老爹怎么还能随口调侃出一二呢? 莫非,如那“半部《论语》治天下”,一部《红楼》可知天下乎? 不知为何,自那天晚上妖书出现,我感觉老爹在和先前一样的同时,似乎又有些不同起来。 第六十二章 break a leg 接下来,老爹小讲“善攻者,敌不其所守;善守者,敌不其所攻”,可见深谙《孙子兵法》。然后,又略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见细详《史记》。 而我想,作为一介草民,危机意识这么强烈的吗?再说下去,只怕很快就要“群雄并起,逐鹿中原”了。 ——至于“群雄”都是谁,当然现场除了我,就是老爹了。 区区“群雄”之名,我担当起来并没有什么压力,甚至可以说简单至极、绰绰有余。但对于老爹,那就有些悬。 因为俗话有云: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毕竟他都一把年纪了,虽然嘴巴还在逞强,滔滔不绝似黄河,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见过黄河。 至少,在我感觉里老爹他是这样的。否则,真正地目睹了黄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浪打浪的场景,那对于世上任何一个中年老男人来说,精神上所遭受到的来自大自然的打击与压迫,无疑来说是最彻底而令人绝望的。 这就是所谓的,“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道理。至于,“黄河”的作用,或者说存在价值,显然就是时刻提醒那些个早已不再年轻的人,留给他(他们)的时间——不多了。 但秉承着“与天斗,其乐无穷”的优秀原则与良好心态,老爹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他眼里黄河是不存在的,时间也不过是纯属人造的一个虚无概念而已。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什么叫“四大皆空”,什么是“超然物外”?不是坐蒲人,已有听禅心。彼时老爹的思想境界,是尔等与我永远难以t得到的…… 但不管怎样,通常对于此类人,可以一字以蔽之,老。再佛系,也不抗老。诚然,就事实而论,老爹还没有五六十、七八十岁,要说“老”似乎有些牵强,顶多是大,年龄大了一些而已。 但“大”还是要看相对谁的,比如:老爹之于八十岁的老大爷,那便是碰到了硬茬。老大爷乐呵呵一笑,就算管老爹叫小弟弟也不无不可,反而更觉理所当然。 同样的,倘若要拿我去跟一个未满三朝的婴孩作比较,起码自己也是大哥哥级别的! 当然,这还是比较低调的说法,谦虚的话。否则,只要本尊不嫌老,就是听对方叫俺声叔叔,我也厚颜无耻地表示开心。 记得在我九岁那年,发现老爹前额出现他人生里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我就知道年轻的老爸已经卸任,继续陪伴和守护我的这个眼前人,他已经开始中了时光的毒。 这种毒无药可解,慢性病,通常临床上的首发表现就是一根白发。 此发名曰生白发,此病名曰生老病。俗称“不多了”,雅称“飞逝”、“荏苒”,最是容易让观者惊呼,本人唏嘘。 而我当时的观后感,是05秒的惊呼以后,剩下的是每时每刻的唏嘘,浑身不舒服。 我如数家珍地数着老爹他青丝一天天病化,上演“多哉乎?不多也”的闹剧,便不禁默默于胸慨然。于是临风而立,长抒己怀:往往世间万物,我眼亲目睹;常常身边人,青丝难留。 “哎,老爹……” 是的,在我印象里,“老爸”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老爹”。虽一字之差,感情成分却很有不同。先前总以为老爸力能扛鼎,站在那里就是一座山,而后等自己慢慢长大,健全了羽翼丰富了阅历之后,才渐渐明白他的不容易。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变化与体验呢?简而言之,我长大了,那个力能扛鼎的男人老了。 人老了,尤其是男人,一旦老了就开始色老体衰,莫说扛鼎,最后怕是拿个碗都费劲。 于是,早在千百年前就出现了那么一句无奈而又令人扎心的话,问曰:尚能饭否?区区四个字,便道尽了作为一名老的人的无尽心酸…… 但诚然,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是芸芸众生都必须要经历和面对的事实,其实没什么好抱怨的。就算抱怨,也不改变。想当年,秦皇汉武,多少个君王不甘老去,欲要逆天改命,可到后来呢?终归还是荒冢朝天,遗骸满地。 要我说,死后有遗骸不可怕,可怕的却是生前有遗憾。圣人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作为人,始终是活在当下的,倘若生前不作为,整天搞乱七八糟、犄角旮旯的东西,没有风风火火而是浑浑噩噩的话,待到时光流终于暮年,势必要留下悔恨的泪水。 噫吁嚱!何苦来哉呢? 其实不管君王还是鞋匠,只要活着的时候够充实,也就足够了。而对于老爹,他的成就就在于常年反复详阅了一本《红楼》,文的方面已做到全村之最。之所以还不为全国人民所知道,原因无二,就是太过低调。 为什么非要低调呢?我也是低调的践行者,以我的观点理解和解释,就是说:有些人,生来就不喜欢炫耀。 尤其是在做学问方面,最炫耀不得。结合前人的无量智慧,卧龙先生有语: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等等精辟语录,无不是在时刻诠释着一个词,就是低调。 一个人苟活于世,只要仰不愧天,俯不怍地,中间对得起自己良心即可。有必要非要成为大明星,整日游走在炫丽无比的镁光灯下吗?那样只会徒增烦恼,诱发心神不宁,易于迷失自己而已。 而我老爹就很明显没有此方面的焦虑,虽读《红楼》妖书已至大成之境,却在不被蛊惑的情况下,还能做到让自己心若冰清之水,止于风前,境界实在是高。 但境界高也抵不过年事高,老爸终于有了白发而变成了老爹,这就很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可以偶尔手下留情却没有一直头上留青的道理。可谓,一入江湖岁月催! 不过还好,因为有我。我铁肩已成,人间的道义可以普遍担得起了。另外,力能扛鼎也不再是唯有老爹的专项技能,我想说的是两个字:i do。而且除了力能扛鼎,我还要力拔山兮气盖世……至于老爹,哪里凉快哪里歇着去! 我总是说老爹为“老爹”,在他头发才只是出现一两根白发的时候就开始了。一方面是因为是觉得他有老的趋向,“爹”在我印象里要年长并庄重于“爸”,这样叫比较合适。 当然,实际生活里我却是只字不提,避“爹”而谈的,至于原因其实也简单,给“老爸”留个面子呗。不管他需不需要,我想要。 额,至于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不怕老。而且还是越老越想在心里叫他老爹,纯粹图个吉利。为什么这么说呢?当然是,要提及三个字——break a leg。 在英语里,它源于古代的一个迷信,当时人们非常相信精灵的存在,而这些精灵却最喜欢到处找人麻烦,制造争端,给大众万民找trouble。简单来讲,就是说如果你许了个愿望,他们就会故意让相反的事情发生。于是人们为了要“祝愿某人好运”时,就会故意说“祝你跌断一条腿”。希望借此骗过哪些精灵,让好的事情发生…… 我想,这正符合我心之意也。 第六十三章 一个做好人的机会 然后,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便问老爹,说:“那你当年去问那个无为老人,算的只是前程,而对姻缘只字未提吗?” 老爹沉默,半晌之后白了我一眼,道:“你才多大?!” 意思就是我还是小孩子,婚姻是针对大人开放的话题。而我不以为然,觉得老爹都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思想这么保守、封建以及顽固,果然真应了世上那句老话—— “在成长的路上,往往父母才是我们最大的绊脚石……” 何其无语,多么无奈! 这使我不禁想:早恋呢?就是一件叔可忍婶可忍偏偏爸爸就不能忍的事?小平同志所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看来老爹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现在都啥年代了,为啥还要如此故步自封,画地为牢呢?还同时要封我的步,替我画牢,让我变成思想上和他一样裹足不前的人,这真真是腐朽至极、冥顽不灵! 而我,之所以问婚姻,当然是——不是没有来由的。来由当然不是一时的口直心快,而是那个时候,于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上,我开始接触到了子秋,人生头一回有了初恋的感觉。 虽然,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意识上还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但在精神和思想上,我很确定,她就是我的勃洛克、小叶紫檀。 ——于是,很多人不禁就犯起疑惑了,“勃洛克、小叶紫檀”什么意思? 好,作为我自信很快就会广为流传一个梗,我个人首创的网络语,自然也是有必要由我本人亲自解释一下的。不然的话,本来很高级的一个梗,就难免会落了下乘。导致于,心途闹堵形成梗塞,便就不好了。 话不多说,此时此刻我来为大家倾情吟诵一首本尊原创小诗: 每次我笑,都会想起你上扬的唇角; 每次我忧,都会想起你低垂的眉头。 你是我的人间四月天,你是我的勃洛克、小叶紫檀。 对于其中“勃洛克”,我的理解是,一个着名俄国诗人,他的诗充满了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色彩,正符合我对子秋当时的情感想象与寄托;而“小叶紫檀”就是通常来说的佛珠了,充满无限佛性。 佛性呢,当然众所周知,最是讲究一个缘。我想,历经了百世的轮回,数以万计的太多无奈与回眸深处的不甘,终于今世此生我和子秋得遇于咫尺眼前,不正是上天最大的眷顾和安排吗? 那一刻,我目见佳人,佳人也正好在深情且脉脉地凝望着我。于是,我们二人彼此心照不宣,相互无语凝噎。 在千年的时光错落中,转眼的白驹过隙里,我仿佛踏遍了落满白雪的断桥,走过了淅沥悠长的雨巷,孤身一个人于西湖中心的小亭子静坐成雕像…… 电光石火间,首先我感慨到的,并不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而是恍然而已就洞彻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不会掉下来林妹妹,也不会掉下来馅饼,但只要你够运气,还是有机会可以躲开那个掉下来的馅饼,然后轻易就接住这个掉下来的体态轻盈、身姿曼妙的林妹妹。 不得不说,这道理实在很古怪,太霸道,也忒美好。首先,古怪在没有馅饼怎么躲,其次霸道在没有林妹妹却接住了,最后美好在——当然,倘若是接住了馅饼也接住了林妹妹,那就真的忒美好了。 但是呢,毕竟凡事有个轻重缓急,能把林妹妹稳稳妥妥地接住,实在是已经很好的了。须知,做人不可太贪心,鱼和熊掌焉能兼得? 更何况,馅饼天天有,就是掉下来摔碎了也其实没啥好遗憾的,大不了到小吃店再买。然而林妹妹却万万摔不得,都稀罕成宝贝了,?摔坏了实在是暴殄天物,有负自己力能扛鼎天生神力的一双麒麟臂。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不伦不类的道理,说实话在子秋之前,我没有想过,即便想过也不相信。但一旦见到了,便就深信不疑。 那,爱情是什么呢?佛性,诗性,而后一个我。 我则代表着作为男方最关键的一个魅力组成——人性。有了佛性与诗性,固然重要,但倘若没有人性加持的爱情,很快就变味儿了。爱将不爱,情将无情。最终,会酝酿成为一件很扯蛋和很撕逼的事。 当然,这样的不幸、痛苦之事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我浑身荡漾着的人性的璀璨的光芒无时不在,随处适存。 所以,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常言道,男人都是越老越帅,越老越有味道。而女人,却往往相反,这也正是我稍稍所担心的。女孩子,作为女方,在爱情横空的世界里,其实很大程度上,只要保持感性即可。 当然,倘若除了感性外,还能够善解人意,炒得一手好菜,那就更好了。 说白了,就是贤妻良母型的,通常于男方而言,最是没有抵抗力了。而这样类型的,在我感觉总是万中无一,可遇不可求。大概跟我自己没有,只是在电视剧里偶尔见过有关。 但为什么,却又总感觉现实里其实也有不少个,不过都是别人家的罢了。毫无意外,均无例外。大概这世间很多事情从来就如此,感觉很近,其实很远。便是所谓的——咫尺即天涯,望山跑死马。 究其原因,是错觉吗?是误解吗?还是执念?也许是风未动,草未动,不过从始至终是自己在心动而已。 自己心动,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往往风景留不住,谁最多情最先输。没有悬念,也无道理。不过一厢情愿罢了,留给自己的唯有草草的结局和凉凉尾曲而已。 至于,此外还有什么感言,其实没有。没啥好说的我觉得,毕竟没有获奖。但倘若有足够的执意和勉强,何妨给自己颁发个“喜剧之王”? 人生,如梦!那些想太多的人,犹在耿耿于怀,整日整夜不能释怀的人,建议饭后多吃两片安眠药,睡个好觉。毕竟梦里啥都有,什么天下权、美人膝,什么黄金屋、颜如玉,都在一念之间而已…… 其实我向老爹问姻缘,除子秋算一个主要原因外,还有一个隐约存在的次要原因,即是邻家小妹王爱芝。 并不是说,我对邻家小妹有什么想法,因为我可是一直都将她当做自家小妹去看待的,感情可谓青梅竹马,亦清清白白。 但长期以来,我对邻家小妹她的名字都抱有怀疑态度。为何?你想啊,我名字王知,她名字王爱芝,“芝”谐音很有“知”的意味,很有老爹的风格。而当得知她名字还真就是自家老爹给取的的时候,我在表示无语的同时,沉默了。 我想,老爹这是要闹哪般?人家一个小女孩,还住隔壁,就堂而皇之地取如此暧昧不清的名字,不大好?当然,好在不是王爱知,在取名的最后一个字上忽然冷静下来,留了可解释的许多余地。 不然啊,我这一把小骨头,可真就是连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我——等大家反应过来,怕是都会觉得我竟然对仅有一墙之隔的小妹妹心存觊觎,简直龌龊不堪,极品渣男…… 所以,此刻我很莫名地倒很感谢我老爹,终究是给我留了一个做好人的机会。 第六十四章 五指间的信仰 在得知隔壁小妹名字是老爹给起的当天晚上,我一脸淡漠,问老爹为啥要给她起那样的名字。闻言,老爹立刻双眼一眯,悄然放下碗筷,不禁摆出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看我。 而我全程坦然,之外还轻哼了下,悠然道:“你是想问我,还知道些什么是?现在我告诉你,就知道这么多。” 老爹暗暗唏嘘,只问了句:“听谁说的?” “听谁说的不重要。” “啧啧,没想到一直以来我都这么低调了,到头来却还是……你到底听谁说的?” “爱芝。” 这两个字我几乎是脱口而出,虽自己觉得稍有那么几分不妥,过于亲昵了些,倒也索性作罢。不禁想,爱芝就爱芝,她名字本来就叫爱芝。 但我这边才刚想一半,老爹便扑哧一下就笑了,道:“还‘爱芝’,哈哈!” 而我紧绷着脸,面无表情。 还能怎样呢?既然话已出口,覆水难收,那便只能如此。 “咳咳!嗯……那你觉得,”老爹见我表情僵硬无情,还冷冷白了他一眼,便索性自讨个没趣,之后收敛了脸上泛起的许多笑意,而且整个人似乎都显得小心翼翼起来,“你觉得‘爱芝’这名字怎么样?” 这是在征求我意见?略一想,显然不是。因为名字早在几年前就起好了,我意见再大也是枉然和白搭。 但现在却以问询的口吻提名字,缘何?所料不错的话便是只有一种可能,四字以蔽之——得到肯定。 想明白一切后,我不禁长呼一口气,当即冷静非常。说来,都数年已久了,不过一个名字而已,其实也没什么可计较的。 而且,——接下来我不禁想——“爱芝”,不好么?是她眼睛不够大,不够可爱吗?还是我太苛刻,过于钻营,想太多了呢? ——难道,非要改成“不爱芝”才开心? 所以讲句公道话,“爱芝”,很好的了。最起码,作为隔壁老王家的乖乖女,自幼就“爱芝”,多少可以以暗指的方式时刻彰显出自己由来已久,可以说是向来都存在的光彩夺目的主角光环。 “不错!”于是我说。 岂料老爹闻言立马嘚瑟,笑道:“嘿嘿!你也觉得不错是?老爸我可是早就知道那丫头不错了,给咱们家做个儿媳妇是再好……” “等等等等!停一下,”我想,怎么偏偏某些人非要像我一样空长着一副好嘴,却有时候净爱瞎胡扯呢,“我是说,她名字不错,可不是……” “她是谁?” “爱……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 我想,差点儿上当,真是平常语言中处处都充满了陷阱,不得不多多提防一下才好啊! “好啦好啦,刚才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可别放在心上啊!你知道,不管怎样,老爸可是……还是很封建的。” 老爸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显得一本正经,神色肃然,两只眼睛却闪烁着一派高深莫测华光来。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 只是简简单单地开玩笑吗?印象里,老爹并不是那样的人,也很少开玩笑的,尤其是当着我面去开邻家初长成的小妹妹的玩笑,更是绝无仅有。 这让我由心底感觉到不简单,果真是玩笑吗?我可是一直都记得,哲学家有句名言说,任何玩笑都有其认真的成份在里面啊! 那如此一来,理解起来就简单了,粗略捋一下便是—— 一:“我没有和你开玩笑”; 二:“要放在心上”; 三:“不封建”。 此番一理解,耳边如惊雷! 是这样的吗?现在我想…… 当然,“现在想”已经不重要,只是当时虽觉得不如何对劲儿,却并没有多个心思。不然的话,也总该不至于到现在还是个单身流浪狗…… 哎!剧情真是狗啊,整个啥也不是!初闻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个油腻没有妮的中年邋遢大叔——自己都忍不住想把自己给狠狠吐槽一遍! 然而,吐槽又有什么用?别说吐槽了,就是不顾形象地上演骂街都没有用,得到的结果无非是引来更多的资深看客,均是怀以吃瓜的心情内心洋溢着呵呵。其实是一件浪费自己时间,燃烧自己青春,同时却得不到钱的蠢事而已。 一般来说,行愚蠢之事必是愚蠢之人,而这世上的愚蠢之人终究还是很少的。大部分久已成年的人,在历经过许多的岁月褪去了青涩而逐渐成熟之后,往往便会很理智地信奉一点,即是——无利不起早。 换言之,what''s it for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是关于oney。金钱不到位,烦恼会加倍。虽然很俗,但很真实。 ——关于这一点,我后面会有再述,此际浅谈辄止乎。 接下来,试想一个人,倘若他都到了中年却还一无所有,可以说家徒四壁的样子,那他——还会讲什么形象,还会有什么青春,还会觉得人间有什么可值得的呢? 乌云头顶闭月,浊水脚尖湿鞋。人生百年如逆旅,夜将半而冷如斯…… 而最初,那位口口声声说要相信光的同志,现在我就想知道过得咋样。如果过得还好,就当我没说;如果过得不好,我想听你发抖音或者快手再说一遍。 再说一遍,也许生活仍是一盆杂碎,杯盘狼藉,莫可名状得很,但还是希望你能再说一遍。即使精神上已是遍体鳞伤,心灰黯然,可那又怎样? ——“要相信光啊!”最初,是你说的。 如果兜来转去,历经岁月辗转,到头来连你自己都不想再说,不肯再信,那我们心中的光之巨人在彻底失去了光以后,便唯有轰然倒塌一途。 何其可悲!多么不值!所以,振作,即便不再相信光,但也要再说一遍,相信自己啊! 但愿我们,都不要被生活所打垮,而我的信念,是大概从某时做了所谓的中年邋遢大叔以后,便就耿耿于心念念于怀—— “终有一天,我要屹立九霄之巅,让那诸佛为我流泪,芸芸众生万物因我一个回眸而颤;终有一天,我要拨开重重世间迷障,就算身处风口浪尖也绝不改悔,让这诸天再遮不住我眼;终有一天,我要夺过命运手中审判之枪,急急如雷一个侧身、回马,把他高傲已久的头颅和犹在惊惧的目光戳烂。” 这就是我长大以后的信念,不是做医生和上北大,也不是当宇航员和进科学院,而是如此不切实际,虚无缥缈。但,那又怎样?一个凡人妄想修仙,也许终究是没有结果的,就如同悠悠岁月里多少个皇帝渴求至尊金丹,奢望突破瓶颈与桎梏,抵达所谓的极乐世界一样。 既然明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终日糜糜地想?其实我真正想的并不多,排除“修仙”与“极乐”,无非是立于现实的基础上好好活着。而在我看来,活着的最主要意义,就是要打败我们各自的与生俱来的命运主宰。 就算到最后,真的是没有结果,但只要存在一天,就要与之斗争,奋起反抗。这就是我的信仰,坚信着我命由我不由天,一切皆在五指间。但凡相信,就会实现。我毫不怀疑,当我蓄足了能量,内心的小宇宙彻底爆发之后,命运终将臣服于我脚下,那高高在上的万佛之祖也要屁颠屁颠地跑来给我敬茶! 第六十五章 人不风流枉少年 其实我有想过,想过一个伤害不大,却侮辱极高的法子,就是让万佛之祖给我躬身擦鞋。但考虑到“鞋”是通“邪”的,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之所以仅仅叫他敬茶,是纯属我个人的修养与仁慈,让他在全场众佛的面前保留几分体面而已。 俗话说,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做绝了总归不好。更何况,人家又有什么错?在我看来,其实大错没有,只是惹我不高兴,我觉得他们有错而已。 错就错在他们本来是一个秃子固穷的团体,大可以云游四方,化斋饭饱以终日即可。至于为何统统“不近女色”,也很好理解,就是穷嘛!自己都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家伙,靠施舍来度日,养得起妹子吗? 印象中,有一幕我始终记得比较清楚,就是在穿梭向大唐的时光罅隙里,于不经意间的一瞥,我竟然瞧见了俩鸵鸟蛋。一大一小,微微晃动。我不禁当即想,来到侏罗纪了?但左右一看,发现附近并没有躲着的霸王龙,便当下心安。 但这俩鸵鸟蛋是咋回事?怀着好奇之心,我是一脸懵逼,想:倘若能下去,细细看个究竟就好了。却不料,瞬间心想事成,我当即落在了俩蛋不远处。 然而,正当我兴致勃勃准备冲上去的时候,却眼睁睁地看到没有鸟蛋,而是俩和尚,正蹲在墙角吃斋饭。这使我不禁怔然当场,同时难得才有的一份猎奇心当场破裂,想:就这? 但不妙的是,或是说有趣的是,其中一个小和尚正好端端而且津津有味地吃着,却很快放下碗筷,并表现出来一脸痴相,甚至都感觉粘在嘴角边上的一粒食物也都不香了。 ——这是为何? 原来,却是因为瞧见一旁的近处有个富庶公子好巧不巧地由此经过,属于典型打酱油的那种。但你说打酱油就打酱油呗,关键就在与此同时还左拥右抱……这就过分了啊! 于是小和尚便情不自禁地多看了几眼,口中喃喃有词,自语道:“真美……哦,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你说什么?”旁边的老和尚皱眉,问。 “哦!我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小沙弥眼睛提溜一转,一本正经道。 “不是,上一句。” “上一句……上一句啊,”小沙弥心跳加快,脑筋转速八十迈,“就是,‘真是美味’,怎么啦?” “没事,赶紧吃,吃完好赶路。” “哦!好。” “这天,我看快下雨了。”放下碗筷,老和尚皱眉。 小沙弥低头狠狠吃了一口,心道好险。 很快,斋饭吃个干净,抹了下嘴,当下不禁长长咽口唾沫,似乎果真美味,仍在品味无限…… 其实无非是自我安慰,羡慕嫉妒非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而倘若,他当天化来的斋饭是一串红提,待吃了一口以后,绝对会不由自主地说声——“真甜!” 这就是虚伪。既已剃去三千烦恼丝,何必再管人间情爱事?六根未净,何必为僧!身为方外人,却有世俗心…… “听小哥哥一句劝,还是早日还俗去!向你这样,修行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得不到正果的。不仅浪费时间和青春,关键还有违自己本心,何苦来哉呢?”作为路人,我不禁摇头,直言。 “那我该咋办?”小沙弥困惑,看我。 我欣然一笑,晦然道:“解放自己天性,做你自己。” “不懂。”小沙弥皱眉。 我一见小沙弥皱眉,便知他还有救,或者说有浪子回头,而回头是岸的诸多可能。这一点很不同与老和尚,老和尚是早已见惯了人世间太多儿女情长,心若止水。通常情况下,皱眉是因为两点:一是天气,一是徒弟。 见天气而皱眉,总是因为人在外,还未找到下一个安踏之所,却即将要风雨飘摇,淋湿自己佛家衣袍。见徒弟而皱眉,总是因为徒弟太过俗气,虽皈依我佛却仍对世间红粉骷髅惦记。 相比较而言,小沙弥凡心未了,皱眉是自知自己是浪子,正因是浪子而非老和尚那般是佛子,于是便有可回头的余地。浪子回头,回头是岸,浪子回了头上了岸还是浪子。但此浪子已迥然不同于彼浪子,区别就在于—— 前者是只在水里浪,却由于受到了许多的戒律约束,还不能明目张胆地大浪。而后者则是回头上了岸,终于脚踏实地,仿佛瞬间就到了自己地盘,随时随地都可以一人撩起千层浪! 于是我双眼闪过一道微不可查的光芒,整个人不动声色,继续对小沙弥说:“我来问你,但你要坦坦荡荡,实话实说。” 小沙弥略作犹豫,而后点头。 “你喜欢荤食还是素斋?” “我……我喜欢吃肉,尤其是羊肉、狗肉。” “呵呵,那和尚你是做不成了,还俗!” “我也想过还俗,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怕饿。我是我师父捡来的,从小到大都是我师父化缘,我吃。如果还俗离开了师父,我怕我会沦为乞丐,脏兮兮的……” “那你到底是怕饿,还是怕脏?” “都怕。只不过怕饿比怕脏多一点,我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做乞丐。” “乞丐有什么不好?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脏是脏了一点,但起码自由啊!” “听说乞丐都是光棍,我不想年纪轻轻的就成了光棍。” “那做和尚呢?就不是光棍了?可以娶媳妇?” “这……” “既然做乞丐是光棍,做和尚也是光棍,那你有得选吗?” “我……” “所以啊,听我一句劝,还是做乞丐。最起码,可以留头发、吃狗肉!” 小沙弥沉默。 “而且,做乞丐还有个好处,就是不用像做和尚那般虚伪。” “你说的都对,但做和尚有啥虚伪不虚伪的,又不偷不抢,没骗过谁。” “真的吗?你还是太年轻,”我不禁呵呵一笑,肚子饿得咕咕叫,“那我问你,‘化缘’和‘要饭’有什么不一样吗?” “呃……一样。” “既然一样,那为什么出家人不说自己在‘要饭’,非要说什么‘化缘’呢?这样一来,不仅显得虚伪,更是在自欺欺人。我讲的,你同意吗?” “你说的都对,我也知道。只是……只是我还小,不想一辈子打光棍,该怎么办呢?” “还俗,我说过的。” “然后呢?就算离开了师父,有一顿没一顿的我做了乞丐,头发也长出来了,接着我要干嘛?” “这要回到原来的话题了,你是怎样的人,就走怎样的路线。做人,不仅要有底线,还要有自己的主见才好。” “原来的话题?就是……你问我喜欢吃荤还是素?这跟我接下来怎么办有啥关系?” “狼行千里吃肉,所谓何求?既然你心中有红尘,便目前来说,最好不要入空门。你总是说,你还小,年纪轻轻,那作为一名少年,就更应该把握当下,珍惜机会……” “我懂了!你是想说‘人不风流枉少年,瞅准机会多赚钱’,对?明白了,”少年眼睛闪闪发光,仿佛世间真理瞬间已晓得大半,“我要趁年轻,多挣钱,有了钱就不用担心饿着了,便就有衣服穿还不怕脏了。更重要的是,也可以不违本心,放开了手脚去追求我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 闻言,我无语。 第六十六章 有鬼 “就刚才那个,那个腰如肥桶得老男人,还左拥右抱,我看着就恶心,”少年不禁开始神采奕奕,挑明自己内心感受,敢想敢讲,“不过,左边的那个小妮子,看起来和我年龄差不了几岁,又肤白貌美的,我一定要得到她。” “你……你要挖墙脚?!”我惊呼,问。 “哪里哪里,可别把我想得这么坏,我不过是一个小沙弥而已,”少年呵呵而笑,洋溢着一脸的青春,瞥向富庶男人远去的方向,“我只是,不忍瞧见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罢了。况且,还是对姐妹花。” “你会支持我的,对?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从哪里来,但我看得出来你为人忠厚,心存正义,是个可信赖的人。” “庆儿,上路啦!”远在半里之外的老僧开始催促了。 “好的,马上!”少年大声回应。 “哎,每次都这样,上路上路的,搞得好像西天路上我要半道崩殂似的,”少年满脸不爽,皱眉连连,“说实话,要不是因为他是我师父,每次斋饭也都是给我先吃,我不会客气的。” 我笑了笑,说:“师父嘛,都是这个样子。就算你不客气,还能怎样?我知道,你只是嘴上说说,其实内心还是很敬重他的。” 少年没有说话。 “你不会,真对他不客气?”我说。 “嘿嘿!放心,毕竟他是我师父,就算我再怎么混蛋也不可能欺师灭祖的,”少年狡黠一笑,转身去墙角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碗筷,丢进包袱里,“而且,也将不会有这个机会了。很快,我就会跟师父他老人家告别,开启我的计划。” 我看老僧已经停在原地,身处一片旷野之上,静静地朝这边看来。而我极目向他望去,忽然感觉一阵悲凉。不禁想,这位老人还在等待着什么,值得吗?同时,我在恨我自己,是不是很可恶地挖了他墙角…… “与其蹲墙角像狗一样吃饭,不如挖墙脚像狼一样凶悍。你说得对,我应该是一匹狼,日行千里而吃肉的狼。” 我心呵呵,是白眼狼?但这里面也很有我的责任,谁让我嘴碎,真把自己当做天神下凡,来给世间迷惑之人指点。我自己都不晓得身处何地了还管那么多,眼看没有鸵鸟蛋就直接飞升继续穿越不就完了,那么多事! 但事已至此,也就一切顺其自然。于是,一时间我感慨万千,问道:“你有了什么计划?” “挖墙脚啊!”回答是那么理所当然,果决坚定。 闻言我心一窒,仿佛感觉胸口有刺。这就是佛家常讲的,因果循环么?我挖了老和尚墙角,然后小和尚还俗,要挖我——哦不!很可惜的是,我是没有墙角的…… 而且就算我有,因为我终究是不属于这个世界,为匆匆冒泡的一时光过客而已。要真想挖墙角啊,估摸着最起码还要再等个几百上千年才行。而到那时候,尔等皆为黄土风沙—— 所以,挖我墙角就成了典型的天方夜谭,谁再谈就掌掴自己嘴脸之事。 于是乎,这无处安放的代表天理的循环的因果就只有落到那个富庶的老男人身上。想及此处,我心稍安。同时,很是大度地想:再怎么说,你是个有钱人。有钱人嘛,何患无女?就算有一天你身边的未成年女友被别人给偷偷挖了墙角,也其实没什么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我已经想好了,做僧不如当乞丐,乞丐脏一点也无所谓。大不了熬几年,熬出头了争取做个乞丐头子,那样就发达了,”一时间,眼前的少年踌躇满志,精神焕发不已,“常言说,行行出状元,做乞丐我看行。等我坐上了丐帮帮主之位,那个十六岁的小娘子,还不是我的了?” 我想,可真是异想天开,丐帮帮主是那么容易就能当的?不过,年轻人嘛,有想法有自信总是好的,我也不好意思打击他尚在年幼的无知的心。 但有一点却显得我无知,就是说,她十六岁是怎么得知的?我只看到她长发及腰,在风中飘;唇角含笑,盈盈的姿态细细的腰。由于角度问题,不同于少年,我所看到的更多是那个年轻女子的后背,即是腰。 腰有什么看的?就是细。而细——身材好,却已经足够让世间太多男人奉为圭臬,从而趋之若鹜了。 有句话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意即:因为楚王喜欢细腰美女,所以宫女们为把腰变细,盲目节食导致自己失去了生命。 于是得出了个总结,细腰如同黑丝,从古至今对于男人们来讲,往往存在着诸多颇为致命的诱惑力。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尤其是,当亲眼看到左边女子恰恰就是身着一套全黑色的薄如蝉翼的纱衣出现,扭动着纤细腰肢轻缓走动的时候,我立刻深信不疑。 由此,我心一叹,想:这能怪眼前这个少年么?正值青春年华,处于懵懂与幻想的朝花之龄,对于异性总是有着太多美好的奢望。 想我当初,于当地鼎鼎有名的北晴小学攻读小学课程,年且尚幼,在见识和领略着全校的诸多的小萌妹的各自卓然风采之际,自己也是一江春水时常于胸口荡漾的! “红尘万丈,地狱永坠。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说,佛说得对,“少年眼中似有泪光泫然,直背挺胸,背向老僧远瞻,“就让这人世间的苦,全加诸于我!” 一时间,我不禁被眼前这个小小少年震撼。其气势,其姿势,何其无畏坦然!也许在佛的世界里,女人不啻于洪水野兽、红粉骷髅,然而现阶段作为一名与我佛有缘的佛系初阶实习生,却敢于直面这些可怕的禁忌,不惜以身犯险…… 我想,现在就算有牟尼老尊者亲自在场,也会忍不住内心的激动,情不自禁地颤巍巍伸出来大拇指,然后震惊无比地对眼下这个体格弱小心却不小的人间少年衷心地夸赞一句——“好小子,你有种!” 少年闻听此言,虽然内心喜悦,却不表现出现。反而,更是一副谦虚恭敬的模样,扬言道:“就让洪水来得更猛烈些!就让骷髅来得更瘆人些!我小沙弥一力抗之,又有何惧!” 而我不禁朝着少年远瞻的方向望去,却哪里还有什么人影?令人心驰神往的左边女子没有了,右边女子——居然也不见了…… 其实右边女子很大程度上是一直被无视的对象,也许她本来是比左边女子身材更好,长相更妖,却无可否认的就是要么被当做绿叶,要么被忽略。 究其原因,有很多,“人靠衣装”绝对算一个。左边黑丝,右边的不是,你怎么和人家比?在出场的瞬间,左边女子已经扣住广大的观众的心弦,可谓众望所归,这样的一个被对方占据了先天优势的情况下,要想崭露头角反败为胜除非你是真正的小仙女。 至于,右边女子当时的穿着……想及此处,顿时我心凛然!因为左边女子是黑丝,右边女子在我印象里是白丝,而中间最招人羡慕嫉妒恨的那个中年男子却是最醒目刺眼的猩红! 按说,这么一会儿功夫,在无尽空旷的野地,他们仨不应该就此人间蒸发才对——莫非,有鬼?他们一个组合并非人类,而是黑白无常外加阎王…… 第六十七章 外面的世界 风吹草动时,我心微凉。 但当我留意到身边少年还在极目远眺,痴痴地朝一个方向某个位置看的时候,更是整个人有种悚然的感觉。因为我已经再三确认,天色渐昏,那片地方——除了天色,根本没有任何美色! “还在看?”我不动声色,问。 少年木然地点点头。 “你……”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从何问起。我想问他“你确定吗?”,也想说“你没事?”,更想知道“你都看到了些什么?” “看!她回头在向我笑呢。”少年忽然双目炯然,面带喜色。 闻言我皱眉。虽然不信,但本能地我又扭头去朝那旷野之处瞧去,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风,只是草;风吹草动,草动风生。 “真好看!”少年嘴角噙笑,自语喃喃。 当即,我心一咯噔,忽然想到《南史》里有句话,说:“音姿容止,莫不瞩目,见者皆愿为尽命。” 见者皆愿为尽命…… 而后,我似有所悟,瞪大了眼睛悄然向少年眉下看去,静静注视了良久却是毫无异样。但就在我以为自己多想,要放弃的时候,少年眸光忽变,流转其中的一道清澈又明亮的波纹黯然,接着从中缓缓浮现出一副绝好的美人唇眼,却正是我先前所见那个左边女子,不料在瞧见我后却反应飞快地赶紧掩去她右边的半张脸,似有惊容,同时略带羞涩地又偷偷看我一眼…… 我当然没有给她侧过脸看我的机会,于是不待她目光流转,便自己更先一步身转,以绝对无情的姿态果断拒绝对方。至于对方心里会怎么想,我就无从得知,也不敢妄加猜测了。 因为我知道,我的当时所想。就是不能被她给瞧见,不然的话我穿越千年的道行和功力很可能就会毁于一旦,立马完蛋。想当年,美杜莎不就是这样玩的吗?只要让她看到,便离不开被石化的命运! 也许那诡异莫测的左边女子并不是美杜莎,不足以叫人石化,但是——少年呢?少年说她向他回眸一笑,大概是确已领受到了她的无穷且可怕的魔力,而后就成了木头。 虽然不是那种改头换面的连根带茎的真实木头,但就现实而言,往后余生怕已经是被诅咒成纸醉金迷、豪奢淫逸之辈,人愚心痴,注定没有什么功业和成就,沦为没有梦想的木偶而已了…… 试问,这样的人与木头人何异? 只怪眼前少年心志不坚,还未像老僧那样练就一身的佛心,不然任世间再多的再大诱惑置于眼前都会一笑而过,视之如浮云对待。而这么些年,吊儿郎当的少年在并不具备有佛心在身,又且年幼心志不坚理智不全的情况下,碰到了来自地府的专门勾魂夺魄的阴差使者,那结局…… 我想,这大概就是命,传说中的劫!他不像我一样好运,自幼就被送去学校,而后在见识了人间太多的萌系小妹妹和佛系小姐姐以后,心智早早地就成熟了。于是小学还没毕业,便就已经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西施坐怀心不乱,貂蝉搂腰身不颤”等一系列高危动作。要知道,这样的有史以来颇具挑战意义的事情,难度系数可是五颗星起步的哦。 由于少年常年在外跟随师父化缘,对于世间的百态多有不谙,而不像我,在像他这般年纪轻轻的时候便已经深深知晓一个道理,即是:迷人是害人的开始。如果一个女孩子,第一次见面就平白无故地对你抛媚眼,秋波频频暗送,那你可要打起精神小心了。 因为但凡一个不留神,就会很容易被对方勾了魂,其后果可想而知。小到失钱财,大到失身材。既严重,又可怕,绝非危言耸听。古人将美人计列入三十六计之中,便足以可见对“美人”的正视及重视;犹似那刀上蜜,近之固然使人享受,却也极其危险。 ——所以说,不可不防,不可不防,不可不防啊! 少年正是因为猝不及防,同时内心又不够强大,佛心抵不住色心的诱惑与侵蚀,所以才会瞬间就中了招。而我在旁边,虽然当时没看到那左边女子向他回眸一笑,但却可以想象得出来,一定是花容月貌,外加前凸后翘。 于是,就导致了本来很美好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变成了回眸一笑百“根”生。根者,为根须之意也。试想,整个人都沦为木头人了,哪还能少得了带茎的根须呢? “你就不好奇,人海茫茫的,以后我怎么找到她?”少年似乎心情大好,向我说。 我想告诉他,其实不用找,她此刻已经存在你眼里,并且深深烙印于你心中。找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想却简单,你只消轻轻动下念头,她就会立刻出现。 我不禁一脸涩然,想跟他说他现在的处境,然而话到嘴边,却终于还是无言。于是,我摇了摇头,想:一切自有天数!何去管那么多?这世间痴妄之人并肩接踵,多如牛毛,我自己尚且都自顾不暇,活得一败涂地,点拨他人无疑就是个笑话。 而我也只是摇了摇头,只觉是笑话却没有笑。笑的是少年,而且他笑起来很是一派阳光灿烂,天真无邪的样子。我想,人之初,性都是本善的?不过是历经岁月渲染,感受了太多人情冷暖以后,就往往会变得人渣性滥而已。 ——究竟是谁的错?是你,是我?还是天之罪,咎其命与运? 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年,我儿时最好的玩伴们,在长大以后的某个夜晚,好不容易都相聚一起吃饭,于丰盛的酒菜前,纷纷坦言说我变了。 在说我,变得没有从前那么有趣,那么招人喜欢,那么地空闲而有大把的时间去找他们钓鱼、烤红薯的时候,我笑笑,然后很大方地承认这一点,说:“是的,我变了。” 而后,我便很礼貌地站起来给他们每个人的碟子里夹一只虾,目光流转间依次扫过全场,再以略带嗔怒的口吻回应在座的各位说:“你们都听谁说的,说我变了?咱们也都不是什么几岁的小孩子了,凡事说话要有凭据,不信谣,不传谣啊!” 大家闻言相互看看,各自心有狐疑,却均不说话。 “我还是你们心中那个可盐可甜的小王子啊!”最后我一锤定音,妥妥地稳住在场所有人可贵的未泯的童心。 “哈,就说嘛!我们还真以为你变现实了呢!现在听你说没变,真好!”小a一笑,不禁松了口气,说道。 “是啊!只是这么多年你都在外面闯荡,都没空回来,还以为你把我们给忘了呢。哦,对了,外面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呀,好不好玩?”小c看上去仍旧稚气未脱,一脸好奇。 “是啊,讲讲呗!”一时间,大家好奇心风起云涌,水漫金山和五岳。 我深吸口气,当下悄然而坐,在面露了许多思索之意后,缓缓说道:“外面的世界啊……很精彩,也很无奈。混得好的话,如鱼得水,混得不好的话,那就如鲠在……” “要我说啊,还是咱们后山的那个鱼塘好。水不深不浅的,每年都有抓不完的鱼,还大!”小c面露喜色,仿佛在回想前几天还在后山鱼塘里和诸多大头鱼怪拳脚相搏。 “前几天听说你在水塘里抓了条大鱼,是背着回去的。”小g看向小c,一脸羡慕。 “有吗?啥时候的事?还背着,那鱼得有多大呀?”小e闻言,瞬间惊呆了。 第六十八章 好久不见 “不大不大,也就……两三米!”小c很努力地伸开双臂,作势在胸前比划了下,看上去很是意气风发。 “哇!真是……帅呆了!” “哈!哪里哪里……” 而对此,我一笑呵呵。心中无浪,面上无波。并没有显得自己情商低下且多嘴地反驳他说:“是吗?我不相信!” 至于我到底信不信,其实不重要。我只是觉得,很多时候,做人不要太杠精,就当别人真捕获的那条是鱼精不就好了。 反正这世间,千奇百怪之事多哉,很多的东西连科学都无法解释得清,又何在乎小小的鱼塘里居然还有一条大鱼三米长呢? “小王子,你不信?”很显然,小c留意到我一嘴的呵呵了。 但我并没有就此笑意打住,而是微微侧脸看他,不禁内心唏嘘起来。因为在我向他瞧去时,他正皱眉,且挺直了腰杆,并伸长了脖子,还以一种纯粹的“强者不容质疑”的姿态睥睨于我。那一刻,我承认我怂…… ——哦,不!那一刻,我其实是笑了。至于怂,在我字典里是从来没有的字。即便有,我也会当场给大家伙表演个才艺,就是亲手把它给硬生生撕下来,再大口一张直接囫囵个儿吃掉…… 那或许有人就会问,是不是太暴力了?当然,首先我承认,吃字的确显得有点暴力,也有几分不那么聪明之嫌。因为我大可以把字撕下来,然后直接扔垃圾桶里面,再头也不回并衣袂飘飘地扬长而去。 但我不愿。为何?因为我觉得那样的话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帅,但其实是呆。人们常说,帅呆了,其实凡是稍有一些心机的人就会明白,那并不是一句实实在在夸赞语。 而像我这样,生活中就是个由外及内的帅到一发不可收拾,惹得潘霆(潘安、霆锋)嫉妒,老胡和阿祖明里暗里争抢着为我打call的家伙,还常年在外有保养的同时坚持内有修养的自律guy,确不会因为谁衷心夸了自己一句“帅呆了”就随便引以为豪,且傻傻地原地开启沾沾自喜模式。 那样的话,是真帅呆,帅到呆了。而我,只会摒弃流于表面的世俗各种浮夸之词,以更沉稳地姿态去独立思考问题,充分利用自己冷静的头脑,比较睿智地看待和处理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怎么说呢?就是力求做到八个字,即——不困于情,不惑于心。其在我看来,也是作为人,不管是俗人还是圣人,可算最高之境界也。 这就可以解释,我的看似神经大条的生猛的囫囵吞字——一个“怂”字,此典型的冲动行为,其实是已经过我大脑的深思熟虑,身体于百分之一的刹那在得到念头的最终指示以后,才果决出动做出的明智之举。 那到底为什么,区区人生的字典里一个字而已,貌似微不足道,而一经吃掉就立马显得自己多么诸葛亮了呢?我只能说,这不是千千万万的字典里一个简单而普通的字,而是两个字—— 从、心! 吃了以后,便要从心。而从心,不正是作为一个人,所欣然向往和极力奢求的毕生念想么?抛弃境界言之,大家都很俗,那些六谷不识、枇糠不辨的深山圣人在众人看来其实不过如此。 而但凡苟活于世尚在人间犹在喘气者,其衷心所愿,在此我敢以立马变丑作最残忍的赌注来很是坦白地讲,倘使有能够“从心”的选项,便会均无例外地想也不想就选择ok。 ——至于信与不信,却是另外的事了。 于是乎,我浅浅一笑,在尽量让自己保持三分可爱的同时,还更难得地拿出七分真挚与和蔼,向小c说:“我信。” 小c闻我此言,也根本没有要怀疑的意思,颇为满意地向我点了点头。那一瞬间,他潜台词仿佛在告诉我,说:“加油啊,小王子!既然我能搞得上来这么大一条鱼,你比我帅还聪明,相信也可以的。” “哎,小王子,你一上来就给我们盘子里夹虾,自己却不夹,什么意思?是外面的吃饭规矩么?有啥讲究?”小狗子忽然眼前一亮,看向我说。 随后,所有人在听完这话后也是纷纷表示懵逼,投过来虚心求教的目光。而我看向他们一帮人都很是好奇的眼神,体会着自己无论走向哪里都会出现的作为压轴级别的男主角的闪耀光芒,顿感欣慰不已。 “其实没什么,大家刚开始不是都说我变了吗?于是我给大家每个人都夹了一只虾,意思就是说,别瞎说。” 气氛顿时冷却,格调瞬间阴沉。足足三分钟后,“啪啪”声响起,是小狗子率先为我鼓掌,而现场有了小狗子带动,其他小伙伴也都积极地纷纷效仿。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迅哥那句话:村口的狗叫了,于是村里的狗也跟着一起叫,但它们不知道为什么叫。 “说实话,我很喜欢你这样的做派。不摆架子,也不卖关子。以虾做道具,很简明扼要地澄清了自己,真是绝了!” 初闻小狗子以如此比较官方的语气倾力为我发言,称赞我,我于内心感动的同时其实是比较惊讶的。因为幼年的时候,我总是叫他小狗,期间为此生了许多闷气,都是他不高兴。 有一回,在我们都比较心平气和的时候,他就问我为什么不叫他小狗子,把“子”带上。我本来想告诉他我乐意,但当瞧见他一副满是认真的表情,我犹豫了。随后我说:“‘子’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比如孔子、老夫子,他们都有文化,你有么?” 小狗子沉默了。 而就在我欲转身之际,小狗子又拉住我,问我说:“那你呢?”我知道他意思:为什么你可以叫小王子,能理所当然地用“子”。 我当即一笑,颇为无语地告诉他,说:“这能一样吗?小王子多好听,多拉风,要叫小王就不好了,因为那样听起来像是镇上的一个汽车修理工人。而小狗子……小狗其实也不错啦!咱们在农村,挨家挨户的谁家没有狗,很受欢迎的。” 小狗子在我说完,原地隐忍了三秒,立马哇地一声跑远。而我看向小狗子他于风中奔驰的模样,背影是那么瘦小不堪,又见他的两行清泪化作最后的坚持湮没于那茫茫尘土之中,顿时心生愧疚。 心想:说到底,他还是个孩子啊,我怎么可以这样?太残忍无情了。 我也想过补救的法子,最简单的就是再见他的时候叫他小狗子。然而自那天以后,很可惜是我再未见过他。至于原因,不详。可能是我到外面发展去了,也可能是小狗子被我的话深深伤到了,并且领悟到“相见不如闻名”精髓,刻意每次都在回避我! ——不管怎样,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所以我不好再说什么。 而今,若干年后我从外面回来,约起儿时的伙伴们一起吃个饭,其中名单里第一个就是小狗子。而这次,却在我并不抱有多少希望的同时轻松就找到了他。 他仿佛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年纪轻轻,一脸的童颜,在见到我的瞬间便对我施以微笑,童颜之上满是淡然。 轻风吹过,听他说:“小王子,好久不见。” 我愣在当场,看他并没有分毫要责怨我当年的意思,心知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他都已经放下了,为何我还活在自己苦恼的记忆里,每每想起都耿耿于怀? 旋即,相视一笑,我感慨道:“是啊,好久不见!” 第六十九章 收买狗心 这么多年来,其实在我感觉,和小伙伴们聚会是最让我开心的。虽然,大家围在一桌,各自年龄都有所增长,音容笑貌随之有变,但谁又能说,我们不是当初的那帮青春组合少年? 即使少年失去了青春,可记忆不会老去,便是历经再多岁月和雨打风吹都能依然保持鲜活无比,我想这已足够。 长大以后,也多年以后,兜兜转转也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感觉一切没有变,也似乎什么都变了。 变得那么熟悉,变得那么陌生。 我记得在我当年上小学的时候,那会儿比较勤奋,怀揣着上大学的梦想和对未来的希望,早早就背着我的小书包出发了。 “汪!汪!”村口老大爷家的田园犬拴在树下,一看见我就叫。 但我大人不记小狗叫,看也不看它,继续走。往往在走到最靠近它的时候,我发现它叫得更凶了。当时我想,是不是觉得我无视他,恼羞成怒了? 我不禁呵呵,想:一个人无视一条狗,很正常的!我还算比较仁慈的,没有捡起砖块和石头扔你,很不错的啦!做狗,就要有做狗的觉悟,好好做狗,不要不识好歹! ——哼,告诉你,小王子我可是也有脾气的,不要惹得我不开心,否则的话……你的狗生将岌岌可危,自己想! 但偏偏此狗比较狗,见我完全不理它,有一天却不叫了。如此安分守己,怎么还“比较狗”呢?自然是因为,它不叫不是真正的不叫,而是在等时机。 果然,在我离它最近,全心对它的表现甚是满意而浑身放松之际,它大嘴一咧,起身,同时凶巴巴地朝我叫——“汪汪汪汪汪!” 我去,吓我一跳,此狗乃真狗也! 于是乎我转身,开启魅影如梭极速模式,一个闪身就到了它跟前,然后毫无商量余地地狠扇了下它狗脸,顿时它就懵逼了。而我在趁它懵逼,两只狗眼呆滞之际,又果决非常地啐了它一头。 最后一个华丽转身,扬长而去。 良久,渐渐走远,我似乎听到后面有“呜呜”的声音传来,心想自己刚才出手是不是太重了,出口是不是太准了,所作所为是不是有些不道德和过分了?说到底,它还是一条狗啊…… ——狗狗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于是,瞬间我便原谅它了,心想:你可以做狗很狗,但我做人万不能像你一样,很狗。 我记得很清楚,第二天我又如往常一般早早上学去了,不同的是手里多了个菜包子。那是我特意给大黄汪准备的,还热乎乎的。大黄汪是我给它起的狗名,因为它一身油黄之色,又只会叫汪,故而叫大黄汪。 我那天有俩目的,一是上学,二就是给大黄汪投食。 给它投食不是说我在向它示好,或是说我昨天打了它,心有后悔、愧疚,想请求得到它原谅,而是我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收买狗心。 于是,当我渐渐靠近它,它不说话。我看到它的一对眼睛闪闪发亮,鼻翼上似有两道细细的泪痕,仿佛昨夜西风凋碧树,小楼又东风吹起时,月光朦胧下它——伤心、难过、忧愁……小动物也有诸多感情的吗? 我不禁心中一叹,道:可真是个有灵性的小家伙! 接着,快到了跟前,我便叫它大黄汪。而那时当第一次听到有人叫它“大黄汪”的时候,它还比较懵逼。当即,脑袋微微一斜,努力支棱着耳朵。那种既认真听我说话又完全搞不懂我在说什么的样子,每每想起就觉好笑。 最后我也没再为难它,更索性地由后背抽出一只拳头,继而缓缓摊开——是的,菜包子!还热乎乎,冒着白气哩。而当我摊牌了,以实际行动告诉它莫怕,俺也是个爱狗人士的时候,它怂了。 ——怎样个怂法呢?就是后退了。 细节描述是:它本来不明白我在向它说什么,纠结于自己是不是投错了胎,渐渐睁大眼睛开始怀疑狗生,而接下来我一个简单的举动便让它浑身激灵。是的,当它看到我沙包大的拳头从后背抡出来,便在心中暗道情况不妙。 而察觉到我手欲要伸开,化拳为掌的时候,不禁想起我这个比狗还狗的人昨天狠狠打了它一巴掌,更是暗呼糟糕,亡魂皆冒。 ——怎么办?怎么办! 于是,千钧一发之际,有了对策——稳住。在尽量让眼前这个大魔王看起来自己并不是多么慌得一批的同时,本能而又悄悄地后退两步。 就假装,谁也看不见!但为嘛,眼皮还狂跳不止了呢…… 不管了,希望能蒙混过关,也希望对方看在大家都一个村的份上,抬头不见低头见,能够高抬贵手,放自己一马——哦!不对,是放自己一狗。 ——但没有。想象总是美好的,当我宛如一尊太古邪神出现在它眼帘,它就该有再次被我给无情掌掴的觉悟。很可惜,此狗没有。而很可幸运的是,我也没有。 我没有分毫要掌掴它的意思,因为在我看来众生平等,狗和人都是一条鲜活且完整的生命,即便我真的是太古邪神,也应当时刻保持着对世间万物各种生命的敬畏与尊重才好。 但是,站在狗的立场上,当瞧见我似乎并不罢休,好像打狗打上瘾了一般伸开手掌要继续打它的时候,它的嘴唇微动,仿佛要喊救命。可是,喊谁呢?当想到它的朋友都比它还狗的时候,便理智得闭上了嘴。 至于主人,在它看来不过徒有虚名,挂了个好听的“狗主人”头衔而已,其实是个连媳妇都讨不到的光棍老头儿。就是当场出现了,有啥用?指望不上的。 当最后左思右想,别无它法的时候,转眼间瞥见我五根手指已经完全伸出,便瞬间感觉黑云压城城欲摧,压力山大;世上虽有狗千千万,却尤显自己此时的状况岌岌可危,噫吁嚱——真是,险而又险! “我命休矣!”狗想。 ——但没有。想象总是很美好,有时候也很糟。在它想的同时,我看到它的24k钛合金狗眼紧闭,偏着头,而且眼角处的睫毛还在不停地颤抖。我想,这该有多怂啊!在它印象里,我就是全村最坏的那个靓仔吗? 是见我踢翻学校教科书了,还是亲眼看到我一个地道的扫堂腿把你狗食盆给踹扁了…… ——那一刻,我承认我有些失望。 所幸,人知失望而狗不晓得何为失望,并且事实上也没有失望。因为下一秒,它嗅到了美味,而不是步步逼近的死亡的气味。 我看到它狗眼圆睁,一副不可置信,满脸都是小惊喜的样子。然后,不等我发话就立刻原地大快朵颐。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三两下热乎的菜包就被此狗一咬而空,现场找不到任何渣渣。 忽然之间我就想叫它渣渣狗,但想到“渣渣”二字虽然形象逼真,但却因为过于写实,有辱狗格之嫌,于是索性作罢。 “大黄汪!” “汪汪汪!” “真是狗啊!” “汪汪!” “再叫一声!” “汪!” 看到它欢快地向我摇尾乞菜包子的模样,我啐了口唾沫到地上,而大黄汪瞧见我动作举止,却并不觉得不雅,反而更极力靠近我,表现得一脸谄媚之态。 而我想:就不害怕?还是没脑子,属鱼的?记吃不记打哦,都忘了昨天我还……哦!是的,昨天我记得天很好,我也很好,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早上上学我还乖乖背着小书包——期间可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吗?bullshit! 第七十章 小丑竟是我 接下来几天,我又每回早上给它投了个包子,培养此狗的干饭精神。而此狗本来蜗居于树下,未曾远游,一瞧见我云淡风轻由小路漫步出现便往往情绪不能够自持。 只见它狂挣着铁链并连连叫着,还不停地摇着尾巴上下窜动,欲要加速向我飞奔而来。 我想:为口吃的,有必要这么卖力吗?不知情况者,倘若单单看此狗表现,怕是很会以为它不可思议地走了狗屎运,然后难以置信地见到了上帝,真是aazg。 与之完全相反,我则是书生意气,冷静非常。悠悠然,走到近处,却更见此狗一脸狂热姿态,然而没有了叫声。 我想先前在远处时向我叫大概是怕我找不到路,同时担心包子快凉了,让我赶快过来放到它嘴里暖暖! 但我忽然就停在那里,脸上无悲不喜,内在里没有任何涟漪,只是两手揣兜兜,很是平静地看它于眼前活蹦乱跳。 “汪!”终于,大黄汪沉不住气地叫了下,眼睛里流转的满是疑惑和兴奋。 疑惑的是,为嘛我人都到了跟前还不赶快投食,难不成读书读傻了,愣在原地成了书呆子?兴奋的是又有包子吃啦——等等!包子呢? 我两手揣兜兜,是不是一手一个包子,今天有俩包子?哇!厉害了我的哥!真是—— 哦!不对,你不是我哥,我哥都是狐朋狗友,哈士奇之辈……兄台,我叫你兄台!兄台赶紧投食,俺都快饿晕了! “大黄汪!” “汪汪!” 狗声嘹亮,仿佛在说:“赶紧的兄台,我知道我叫大黄汪,大黄汪就是我,总行了!” “别叫我兄台,我没你这样的兄台。以后,记得叫我小王子。” “汪——呜。” 此狗瞬间眼睛发亮,全然不晓得我啥时候学会了读心术,竟能知道自己所想?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眼前小子不简单啊! “不要叫我小子,是小王子,跟小狗子他们一样的叫法,”我再次纠正它称谓,并且有意无意地给它丢个大瓜,“读心术其实并没有什么,我还会其他的——更多!难不成,我会如来神掌这样的绝世武林神功也要告诉你么?” “你!我——可真是瞎了我狗眼啊!”此狗不禁浑身一颤,对着爪下干硬的大地,面露许多神往与不甘。 “若有来生,我不愿再做狗!”良久,狗感慨了句。 我笑笑,并没有说话。 其实我想告诉它,以地道而纯正的美式口音讲“life?is?not?a?pleasure,?but?a?very?heavy?work”,但我知道那无非是在浪费口舌,以及对我才华的无端消磨,便还不如沉默。 做人你以为就容易和舒服了吗?太傻太天真了! 若有来生——哎!真的会有来生吗?随后我不再逗狗,将它包子给轻轻放地上,压着一片落叶。此狗瞧见我动作,却没有立马出口的意思;作沉思状,仿佛还在想“若有来生”。 而我则仰望苍穹,心头在一片迷茫的同时又万分清明。很快,我深吸口气,望望前路知道我该出发了。 但当我侧过身看大黄汪,发现它还原地摆着那个pose,我不禁唏嘘,想:这世上能抵得住美食诱惑的狗子已经不多,若有来生,我相信你可以—— 噗!包子呢? “可真是狗啊你!”我不禁指着它鼻子痛骂。 大黄汪见我痛心疾首,赶紧盘到树根上,不敢与我对视。同时,还偷偷瞄我几眼,大概是怕我真的生气,然后给它来个如来神掌拍屁股上,那就死定了! 很快,发现我并没跟它一般见识,而是走了,这才敢起身。 “若有来生,我真的可以像他一样,仪表堂堂正正经经(仪表堂堂、堂堂正正、正正经经)做个人吗?”狗长叹一口气,想。 “说什么呢,你看那家伙,走起路来背影好像一条狗耶!”这时,旁边突然窜出来个狗头,笑并揶揄道。 “滚犊子,你这条臭狗!不许你这样说,他是王子,咱们王家村最有潜力的希望之子。” “呦呦呦!这马屁拍的,他在这儿时你咋不拍?而且别忘了,你跟我一样,是狗而不是马。” “呵!我可跟你不一样,虽然我也是狗,但你比狗还狗。” “哼!嘴硬。” “嘴硬也比你嘴贱好,我辛辛苦苦讨来的包子,你却趁我不备偷吃……” “什么叫‘偷吃’,那叫‘拿’好!” 大黄汪气极而笑,道:“现在你的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真是好啊!另外我发现,你还贼得很,知道藏在树后面,连我都没发现。” 对面狗头哈哈一笑,辩解道:“不藏后面怎么偷……什么啊,我哪里贼了,那叫聪明好!你常年被栓在这里,失去了自由,也没见过外面啥世面,脑子已经跟不上而今时代的发展了,用人类的话说就是你已经out了。” “你倒是进化了,人模狗样的,可再人模狗样不还一样是狗么?” “你!——” 然而,大黄汪却没再理它,而是望向天地间那道无尽孤独且远去的小小背影,不禁索然摇头,轻启狗唇道:“寒灯纸上,梨花雨凉。我的王子,下一世,我还在树下等你……” “呵,还说我狗,你才狗,朝三暮四的狗……” “陌上人如玉,王子世无双……” “有完没完!你……” “真是,好个人间琢玉郎……” “噗——” (血尽,狗亡!) “来!大伙儿尝尝这狗肉,都说狗肉上不了台面,我觉得倒挺香的。”继虾之后,我起身给在座的每人舀了两勺。 “是啊!我也觉得。”小狗子看向我,笑了笑,同时毫不客气地率先开口。 既率先开口说话,也率先开口吃狗肉。可算是,很给我面子了。在他之后,才是其他小伙伴你一言我一语,开启对我极力的捧吹模式。 至于为何纷纷要对我捧吹,大概是都知道这桌子珍馐美味最后是我买单,所谓吃人嘴短的原理! “世俗,太世俗了!咱们王家村都太世俗了,只把牛、羊,还有虾当成高档货,以为狗肉不够气派,其实他们哪里知道狗肉的鲜美啊!” “肉吃不到一起,话就说不到一块儿。这便是我和他们大人至今玩不到一起的原因,不仅世俗,还封建。” 我笑了笑,尝口狗肉汤,不赖。 “其实在咱们农村,普遍有种野草,可以当作野菜食用,也可以作为草药植物使用,人称‘狗肉香’,在狗肉将熟的时候放里面滋味更好。大家有谁知道是啥吗?” 众人闻言,面面相觑。现场唯有一人面色坦然,作微笑状,此人即是小狗子。 “你说的我知道,是薄荷。古人云,不吃狗肉,不知天下美味。更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之说。此外,关于狗肉,还有个打油诗比较有趣——下雨人不愁,屋内吃狗肉。切碎添汤头,滋味属一流。” “妙啊!”众人当即抚掌夸赞。 “在朝鲜,狗肉又叫‘甜肉’,那是金日成上世纪80 年代杜撰的一个词儿,作为‘狗肉’的委婉表达而已。1970年4月,在咱们周恩来总理访问他们朝鲜平壤时,金日成就为他特设了‘全狗午宴’盛情款待。” ——这……一时间,我真是比盖伦都沉默! 本来想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在小伙伴们面前卖个关子装下逼呢,却万万没想到,到头来小丑竟是我! “狗哥哥真有学问!”向来内向而不曾发言的小i同学眼睛闪闪发光,说。 第七十一章 只是说说 “那当然,人家是老师嘛,知道的肯定多了。”小g道。 “老师,啥老师?”小e问。 “来来来,给大家送一箱啤酒。今晚看在小狗子的面上,我请客,”老板腆着肚子,满嘴笑意,在亲自抱了箱啤酒放旁边后,便拿起肩上的毛巾擦把脸,“要说什么老师,我知道,历史老师。因为我闺女就是小狗子学生,她在自己所有学科里面,就数历史成绩最好。” “真的?”小c一脸震惊。 “什么真的假的,我自家闺女成绩考多少难道我不清楚,还能瞎说?”老板脸色顿时阴沉。 “不是不是,我是说……说……”小c支支吾吾道。 “哦,你是说小狗子是?他的确是历史老师,都任职两年了。我说,你们消息也太闭塞了,连小狗子前几年考上了咱们镇上唯一一所师范大学都不知道?真不晓得,平常咋玩儿一起的。” 小c低下头,而其余众人皆很适时地不与老板对视。 其中,就连奉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我坐在当场,闻言也暗暗心惊。想:这波是什么操作?明里和大家一起捕鱼,暗地里在灰暗的灯光下自己悄悄努力,而后惊艳所有人? “你们可知道,近30年来,咱们王家村都没有出过一个像样的人才,更不要说老师了,”老板打开箱子,从里面掏出了瓶啤酒,然后单手直接一拧就将其打开,并给小狗子满满倒上,“直到出现小狗子——他勤奋,他好学,关键是人家还低调。毕业后小狗子就到镇上的一所公办学校教书去了,我闺女就在其中。” 终于,大家皆信服。因为老板侃侃而谈,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连自家闺女都频频提到,完全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 “现在我闺女啊,其他学科不说,历史成绩足以笑傲整个学校。就拿上个月来说,三校联合模拟,我闺女随便一考就是148,离满分仅仅是差了2分。”说到此处,老板于胸前比了个耶,其敦厚的脸上绽放出了许多会心的微笑。 而当我听到“随便一考”,就知晓眼前这位老板也颇具有吹牛天赋,在他本身老实敦厚的外表下深深隐藏着一颗巨大的凡尔赛之心。不禁心想,现在但凡是搞餐饮业的,生意还算不错的,是不是都是些进能喝酒退而能吹水之辈?不简单啊! “你们都老大不小了,作为过来人,我劝平时还是少玩一些,多些努力和奋斗,以小狗子为榜样向他学习。那样的话就算没有奇迹发生,生活也会变得很美好。” 言尽,只见他挥挥手,然后便光着膀子扛着毛巾回他后厨去了。却留下一桌的人,大家各自有些不自然地你看我我看你,气氛逐渐凝结起来。 “我不过是个老师,而且才上两年班,没他说的那么神圣伟大。”小狗子很自觉地开口讲了句,以求缓和现场。 在大家听老板说话,连续发言的过程中,其实除了我跟小狗子,我留意到他们一个比一个形容有变,表情惊讶,可见都对小狗子的成长历程表示蒙在鼓里。 ——这就应了那句“人家还低调”。正是因为太过于低调,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包括我。 而在逐渐得知情况后,老板一番“劝学”说辞更是搞得大家人心惶惶,觉得是不是自己真荒废了时间和青春,和同龄人小狗子比起来落后了一大截? 可谓空有一身捕鱼之能、捉虾之力,以及烤红薯之控火手艺,却无法赢得世人的理解与支持,更不要说难能可贵的尊重了。 ——这就应了那句“少玩一些,多些努力和奋斗”。可能正是因为玩多了,努力少了,所以才废了! 于是大家——在座的各位,除了我和小狗子,都开始反思,自己这么多年来都干了啥?而对于旁边小狗子的抚慰人心的话却置若罔闻,不禁纷纷开始真正地反求诸己。 我想这是好事,出乎我预料之外的好事。我只是把大家召集起来,约在此地吃饭,其实说白了一些和走个过场没啥区别。而老板的出现却导致了这并不是简简单单聚餐的事了,几番话下来就无偿给大家上了一课,此外还很奥利给地送了箱啤酒。不得不说,这真是机缘巧合,大家应得。 而倘若是我,我有想过,假如我抢了老板的那些台词说的话,一定起不了这么明显的效果。因为我即便是小王子,可终究不是老一辈的人,训导年轻人起来那么底气十足,而且得心应手。 我开口的话,也不是说没有底气,而是更多的不管说什么都会让大家觉得沾染了太多孩子气,从而没人听得进去。 就像小狗子,都老师级别的人了,在教育方面可谓集大成者,可为什么亲眼瞧见自己儿时的小伙伴们不思进取却不管不问呢?大概是知道,就算自己出马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于是索性连“老师”这一层身份都选择彻底隐瞒,避而不谈。 基本上,同龄人劝同龄人是没戏的,尤其是自幼玩在一起的同龄人。因为总觉得大家都青梅竹马,一块儿光着腚子长大,谁不了解谁?就算你是小王子,公认的全村的希望,就算你当了老师,成了全村近30年来教育界新秀,那又如何—— 还不是一样? 都彼此知根知底的同龄人,是最容易沟通,也是最不以为然而难以交流的。仿佛天生如此,又好似本性使然。总之一句话,多说无益,再说何必! 常言道,医者不能自医,我想正是因为我和小狗子以及其他小伙伴们其实早早就是一个集体的人了,故而自己无法救赎自己。 所幸,机缘巧合之下,而今有大厨老板友情客串出马,以年长之姿和过来人的身份,在众人集聚的酒桌前慷慨陈词,大发震耳之言,让在座的各位陷入一片深思。 ——这当然是极好的。于是,在趁大家各自反省之际,我和小狗子目光接触间,于心态无尽平和中相视一笑。 也许从此以后,他们就能够认清各自以后的路,而不是沉溺于幼时的自由与爱好,一味地不自知地败给生活和逃避现实。而是要重整旗鼓,新的一天有个新的目标和开始,不畏将来,着眼于当下和现在。 至于,莫须有的什么——“捕鱼达人”、“捉虾狂人”、“掏鸟窝狠人”、“抓泥鳅牛人”、“烤红薯高人”等等一系列雅人,还是先理智地按下暂停键,即刻从实际出发好好做一个打工人——打工挣钱它不香吗? 人在一定的年纪,始终要明白一个道理才好,就是不管河里还是池塘里,鱼是始终捕不尽钓不完的,就像是风靡大街小巷永不过时的阿堵物——钱一样。有之心宽体胖,多之幸福安康。要是没有或者少,那就往往导致阿堵物变成堵物,再是心宽体胖也要受堵了。 生活最终的真谛或者说走向,是鱼而不是渔,不然则愚。一个不知金钱重要而不拼命挣钱的人,不管他是男是女,年迈几十,都不过还是个小孩子罢了。 好半晌之后,小c率先抬头,眼睛里充满了灵性与智慧的光芒,我和小狗子见之大喜。本以为他领悟到了人生精髓,以及生活至理,起码要有一番检讨、悔过之词,或干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我也很难过”阐明自己最新的价值观。 然而,失望了。听到的却是—— “我真的很想问他,想知道他今晚说请客到底是请一箱啤酒还是请一桌子菜。还是,只是说说?” 第七十二章 少年归来 于是,我当即轻叹,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摇了摇头,同时拍了下小狗子肩头,以一直很平和的语气对他说:“我上厕所去了。” 小狗子尬然一笑,点点头。 “喝多了?” 在三步以外,有个声音开口道。 “不会?酒量这么差,才一杯……” 第五步,背后有人说。 “什么都是有可能的,你们忘了,小c的三米大鱼是怎么背回家的?” 已是第十步! “看他走这么快,不会是……没钱要跑路?” 闻言,我的脚踩在第十三步的黑而坚硬的大地上,忽然感觉胸口一痛,步伐瞬间慢了下来。而后,转身、入厕,耳畔记得分明有凉风吹过。凉风之中还夹杂着尿味,使我欲当场反胃…… 那一晚,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而在大醉酩酊之后,渐渐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中午。我躺床上,也不知道谁把我送回来的,不过这不重要。因为我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便眼光如电,立马起身穿鞋,洗了把脸冲出了门外。 ——但,迎面却是我爹…… 老爹他已经比前些年瘦了许多,两鬓全然斑白,但整体看上去面色还算不错。见我由房间里冲出,差点儿就撞到他身上了,便故作嗔怒,道:“你小子,啥时候这么冒失了!” 而我恍若无觉,只盯着老爹看了又看,心中可谓五味杂瓶。这些年流浪地球,打工在外,在品味过人间万般冷暖之后,其实是初次归家。在走之前我信誓旦旦,拍着胸脯说我一定会怎样怎样,其实到头来还不是这样? 社会很是无情地绊了我一脚,告诉我自己的想法和愿望都太可笑,江湖水深你不过是棵小小的稻草,把握不住的——迟早淹掉!还是乖乖滚蛋回家,种庄稼锄地秧苗!何苦来哉此地狱,惹得自己一身骚,逗得别人开怀笑! 于是这一天我回来了…… 心累,心寒,心酸! 也许“本从地狱来,何苦上天国”,我的奢求和欲望太多了!想一想,自己整天以“小王子”自居,出了门却要做“大王”,这本身就是种可怕的觊觎与逾越,焉可行也? 也许,在万千个不容易和不顺心之后,深深理解到了“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真意,终于顿悟到人与蝣虫其实无异,又何苦学那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而傻傻自不量力? 也许很多时候,知难而退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故作坚强以后是更加勉强,又何必为难自己,为了莫须有的表面上的荣誉而负隅顽抗?归根结底生活过得怎样,是否无恙,往往只有自己内心才能明白。 所谓“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心的感受最重要。 ——荷月带锄归,它不香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关键是,在其吃穿不愁的同时,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揣度别人的心思,附会别人的微笑…… 一个人,最悲哀也是最可笑的是强迫自己活成别人,抑或是甘心为别人而活。因为作为人倘若失去了自我,往往就会活得狼狈不堪,痛苦不已。 而一匹马,其最帅的时候并不是驰骋野外,于无际的草原上畅然狂奔,自由而愉快地嘶叫。因为那是天性,就像每个人都渴望功成名就,被万人吹捧和崇拜一样。不同的是,马的天性很容易完成,但作为人,他的天性往往由于平增了太多欲求而常常导致无法满足。 无法满足,便就内心痛苦。于是屡屡尝试,在终究未果而更加内心痛苦的时候,通常就会出现两种可能:要么崩溃,要么心慰。心慰,我的理解是心理自我安慰,说得通俗一点儿,四个字——就这样! ——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 ——或者是,握不住的沙,干脆手放下…… 释然,就好。 再来弃人说马,马最让人眼光一亮的,是峭壁高山,飞驰至万丈高原之处,无限临近深渊前,于电光石火的瞬间辄停其身,是为悬崖勒马。马嘶如笑,前蹄高举稳其腰,此在我看来才是它最洒脱最得意也是最牛逼的时刻。 马且知分寸,懂进退,何况人乎?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是明智之举,但我总是不明白,为何世人却当它是无奈之举—— 说真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之之后不谙其厉害,继续为之而不悬崖勒马,那样的人在我看来和蠢猪傻狗无异,不可取也。 当然,在不可取的同时,可笑还是有一些可笑的。就比如我,此番数年周转,流离人间,又得到了什么呢?说来,自己都觉可笑。 不可取,不可为,不可——当然,可爱还是一如往常,时时烙印在自己脸上的。虽狗啃般的岁月如搓如磨,却依旧那么的鲜明,分毫不灭。 但是,那是我骄傲的重点吗?我只感觉,那时我的人生已跌入谷底,既可笑又可怜,而完全没有要自恋的情绪。当然,我也可以踱步悠然,移驾镜子前,对着自己万分可爱的肖像指点,并同时嬉笑嫣然。 倘若那样的话,我很可能感觉本尊有许多神经病上头的嫌疑,而且很容易会由过度的自恋转变成过分的自怜。 老舍曾说过一句,越不努力越自怜。于是,我不禁想,我不努力吗?是我在川湘馆撸起袖子给别人刷盘子手速不够快,做保安时瞧见公司大领导开着宝马飞驰而来自己开门不够及时吗?还是随大流去南方进厂打工——化作那人口相传的所谓“提桶人”,提桶不够用力吗? ——还要我怎样!? 天颜何由见,薄幸名未得心不堪…… 天苍苍,野外;房茫茫,城中。人潮太拥挤,社会太复杂。背起我行囊,田园将芜,胡不归家乡…… 终于,下定决心我连夜回了家。那一晚,虽路途奔波而遥远,我心却异常的安详。孤坐在一个角落,窗外是飞速闪过的重重山影与暗黑隧道。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缓慢了许多,大概那是,我持续多年无为之后的无所谓,终于释然罢了。 处世未果,七八余载;马齿徒增,终负此行。无为于世,即是无补于事。到后来,在发现自己处于大千资源中心,却仍然身无一物,这又能怪得了谁? 机会不是说没有,缘分也不是每次都在天之尽头,自己没把握住而已。这下释然了,心情倒也理所当然了。心想:万事随缘,都由它去! 那一晚,我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得到,我的肩上是风,而风上是成片的闪烁的群星。那一晚……记得那一晚我没有喝酒,只是静静地待在那里,也呆在那里。那一晚,我的心——怎么形容呢?很空。 却像是自我生活的画板上,先前不知怎样,而倏尔间便有一条无比随意的艺术性人物勾勒线条,没有任何合适的填充颜色与可供参考的内容……只是孤身影只,甚至不辨雄雌。 而那线条本身虽细又小,然观其走势却大有蛟龙出海游行万里之姿。但它的属性,所占内存即不多不少正是0kb,可谓怪哉。 终于,临近村子方圆百里外,我就看到沿途的小麦普遍都到了成熟的季节,心想自己回来的也恰巧是时候,可以帮老爸收庄稼了。 当时我开心一笑,紧接着又酸涩其中,却是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离家出走是不是本来就是个错误,而茫茫天地,农场才是我最佳去向? 身在异乡为异客,如今归来重来过。是无可奈何,笑话一个,还是退而求全,大智慧表现? 第七十二章 少年归来 于是,我当即轻叹,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摇了摇头,同时拍了下小狗子肩头,以一直很平和的语气对他说:“我上厕所去了。” 小狗子尬然一笑,点点头。 “喝多了?” 在三步以外,有个声音开口道。 “不会?酒量这么差,才一杯……” 第五步,背后有人说。 “什么都是有可能的,你们忘了,小c的三米大鱼是怎么背回家的?” 已是第十步! “看他走这么快,不会是……没钱要跑路?” 闻言,我的脚踩在第十三步的黑而坚硬的大地上,忽然感觉胸口一痛,步伐瞬间慢了下来。而后,转身、入厕,耳畔记得分明有凉风吹过。凉风之中还夹杂着尿味,使我欲当场反胃…… 那一晚,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而在大醉酩酊之后,渐渐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中午。我躺床上,也不知道谁把我送回来的,不过这不重要。因为我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便眼光如电,立马起身穿鞋,洗了把脸冲出了门外。 ——但,迎面却是我爹…… 老爹他已经比前些年瘦了许多,两鬓全然斑白,但整体看上去面色还算不错。见我由房间里冲出,差点儿就撞到他身上了,便故作嗔怒,道:“你小子,啥时候这么冒失了!” 而我恍若无觉,只盯着老爹看了又看,心中可谓五味杂瓶。这些年流浪地球,打工在外,在品味过人间万般冷暖之后,其实是初次归家。在走之前我信誓旦旦,拍着胸脯说我一定会怎样怎样,其实到头来还不是这样? 社会很是无情地绊了我一脚,告诉我自己的想法和愿望都太可笑,江湖水深你不过是棵小小的稻草,把握不住的——迟早淹掉!还是乖乖滚蛋回家,种庄稼锄地秧苗!何苦来哉此地狱,惹得自己一身骚,逗得别人开怀笑! 于是这一天我回来了…… 心累,心寒,心酸! 也许“本从地狱来,何苦上天国”,我的奢求和欲望太多了!想一想,自己整天以“小王子”自居,出了门却要做“大王”,这本身就是种可怕的觊觎与逾越,焉可行也? 也许,在万千个不容易和不顺心之后,深深理解到了“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真意,终于顿悟到人与蝣虫其实无异,又何苦学那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而傻傻自不量力? 也许很多时候,知难而退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故作坚强以后是更加勉强,又何必为难自己,为了莫须有的表面上的荣誉而负隅顽抗?归根结底生活过得怎样,是否无恙,往往只有自己内心才能明白。 所谓“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心的感受最重要。 ——荷月带锄归,它不香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关键是,在其吃穿不愁的同时,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揣度别人的心思,附会别人的微笑…… 一个人,最悲哀也是最可笑的是强迫自己活成别人,抑或是甘心为别人而活。因为作为人倘若失去了自我,往往就会活得狼狈不堪,痛苦不已。 而一匹马,其最帅的时候并不是驰骋野外,于无际的草原上畅然狂奔,自由而愉快地嘶叫。因为那是天性,就像每个人都渴望功成名就,被万人吹捧和崇拜一样。不同的是,马的天性很容易完成,但作为人,他的天性往往由于平增了太多欲求而常常导致无法满足。 无法满足,便就内心痛苦。于是屡屡尝试,在终究未果而更加内心痛苦的时候,通常就会出现两种可能:要么崩溃,要么心慰。心慰,我的理解是心理自我安慰,说得通俗一点儿,四个字——就这样! ——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 ——或者是,握不住的沙,干脆手放下…… 释然,就好。 再来弃人说马,马最让人眼光一亮的,是峭壁高山,飞驰至万丈高原之处,无限临近深渊前,于电光石火的瞬间辄停其身,是为悬崖勒马。马嘶如笑,前蹄高举稳其腰,此在我看来才是它最洒脱最得意也是最牛逼的时刻。 马且知分寸,懂进退,何况人乎?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是明智之举,但我总是不明白,为何世人却当它是无奈之举—— 说真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之之后不谙其厉害,继续为之而不悬崖勒马,那样的人在我看来和蠢猪傻狗无异,不可取也。 当然,在不可取的同时,可笑还是有一些可笑的。就比如我,此番数年周转,流离人间,又得到了什么呢?说来,自己都觉可笑。 不可取,不可为,不可——当然,可爱还是一如往常,时时烙印在自己脸上的。虽狗啃般的岁月如搓如磨,却依旧那么的鲜明,分毫不灭。 但是,那是我骄傲的重点吗?我只感觉,那时我的人生已跌入谷底,既可笑又可怜,而完全没有要自恋的情绪。当然,我也可以踱步悠然,移驾镜子前,对着自己万分可爱的肖像指点,并同时嬉笑嫣然。 倘若那样的话,我很可能感觉本尊有许多神经病上头的嫌疑,而且很容易会由过度的自恋转变成过分的自怜。 老舍曾说过一句,越不努力越自怜。于是,我不禁想,我不努力吗?是我在川湘馆撸起袖子给别人刷盘子手速不够快,做保安时瞧见公司大领导开着宝马飞驰而来自己开门不够及时吗?还是随大流去南方进厂打工——化作那人口相传的所谓“提桶人”,提桶不够用力吗? ——还要我怎样!? 天颜何由见,薄幸名未得心不堪…… 天苍苍,野外;房茫茫,城中。人潮太拥挤,社会太复杂。背起我行囊,田园将芜,胡不归家乡…… 终于,下定决心我连夜回了家。那一晚,虽路途奔波而遥远,我心却异常的安详。孤坐在一个角落,窗外是飞速闪过的重重山影与暗黑隧道。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缓慢了许多,大概那是,我持续多年无为之后的无所谓,终于释然罢了。 处世未果,七八余载;马齿徒增,终负此行。无为于世,即是无补于事。到后来,在发现自己处于大千资源中心,却仍然身无一物,这又能怪得了谁? 机会不是说没有,缘分也不是每次都在天之尽头,自己没把握住而已。这下释然了,心情倒也理所当然了。心想:万事随缘,都由它去! 那一晚,我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得到,我的肩上是风,而风上是成片的闪烁的群星。那一晚……记得那一晚我没有喝酒,只是静静地待在那里,也呆在那里。那一晚,我的心——怎么形容呢?很空。 却像是自我生活的画板上,先前不知怎样,而倏尔间便有一条无比随意的艺术性人物勾勒线条,没有任何合适的填充颜色与可供参考的内容……只是孤身影只,甚至不辨雄雌。 而那线条本身虽细又小,然观其走势却大有蛟龙出海游行万里之姿。但它的属性,所占内存即不多不少正是0kb,可谓怪哉。 终于,临近村子方圆百里外,我就看到沿途的小麦普遍都到了成熟的季节,心想自己回来的也恰巧是时候,可以帮老爸收庄稼了。 当时我开心一笑,紧接着又酸涩其中,却是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离家出走是不是本来就是个错误,而茫茫天地,农场才是我最佳去向? 身在异乡为异客,如今归来重来过。是无可奈何,笑话一个,还是退而求全,大智慧表现? 第七十三章 我之错也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我心愈淡然且从容。终于,在与目的地相持仅有五里之遥的地方,我选择下了车。 那天,天气很好,一下车我就嗅到了田间毗邻成片的小麦成熟的味道,是那么熟悉而浓烈。良久环视了左右,深吸口气,辗转间我即看到背后“五里”字样;不禁面有表情,稍有异样。 五里,最初它的名字叫五里庙。而我之所以选择在此下车,其实是有俩原因。一个是四轮的载人兼烧油巴士所能抵达的最靠近农村的站点就是“五里”;下一站——“千里堤”,直接就加速到一百二十迈,轮胎起飞的那种。 而“千里堤”也并不是什么千里之堤,也就一个江水小岸堤罢了。但确已可算是与城镇接壤的边缘首站了,并于整个路程中,“五里”仿佛永远发车最少,因为车上全年也似乎没有三两个人坚持到终点站。基本上都是“千里堤”时车厢空空,司机也懒,见此往往会掉头回去。 ——这样一来,既省油又省心,还能跑够趟数早下班,何乐不为呢? 至于“五里”名义上的终点站那里是否有人来乘车,站牌下是否有谁在等待……依我看最好要提前打电活预约,否则有那么一刻轮胎腾起的时候,你将看不到任何的尘土飞扬! 且据传闻,本来巴士路线行程表里是围绕城市一圈的,乡下没有站点,但我们王家村的村长对此表示反对,硬是好说歹说跟人家有关部门进行交涉,才争取到在乡下——最靠近乡下的一处地方——五里庙,设置为新站点。 后来,可就有得说了。因为虽然上级迫于全村的舆论压力,也深知广大劳动人民的诉求不容忽视,最终妥协答应。不过经过一番考察,地点选在了“十里铺”,村长立马吹胡子瞪眼,表示不行。理由是:十里”太远,而“铺”有卖的嫌疑。 ——士可杀,不可卖! 于是一个考察人员扶了下眼镜,对村长耐心解释道:“十里不远,而且,都说‘春风十里’嘛!‘铺’其实除了商铺,还有‘驿站’的意思,正合适啦。” 村长闻言,火气顿时消下去大半。但由于刚才已经表示十里铺不行了,再说它行,就总显得自己不仅是个没主见,立场还不坚的家伙。要流传出去给全村吃瓜群众知道了,那还得了? 不说别人,就是常驻于村口桥头上的个聚作一团的老妇,整天都好像无所事事的样子,然后彼此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先说道着各种村里最新且全面的八卦消息,往往就叫人心里膈应,头皮发麻。 尤其是,你从旁边路过,她们不做过多表现,而一旦你将后背留给她们,那就真不得了了。你会发现,接下来她们总有一眼没一眼地瞅着你,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你。 但到底说了些什么,没人知道。只觉得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因为她们每个人的眼神仿佛永远都带着神秘,神秘之中又好像明显夹杂着许多不怀好意。 ——“你要成为她们口中争相探讨的对象么?” ——“oh,nonono!”村长深谙其厉害,不禁连连拒绝。 “五里庙,比较近。”村长站在原地,想了许多,良久终于开口。 “‘五里’也不是多近?而且,‘庙’有破的嫌——。”另一个考察员很不合适宜地开口说话了。 但索性,说“春风十里”的那个考察员很及时地暗暗拉扯了下他衣角,才阻止他把话说完。但其实已经阻止晚了,就是说五里庙是个破庙呗! 而这次,村长只是很平静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要和对方计较的意思。身为一方村长,格局和肚量还是要有的,倘若随便蹦出来个家伙口出愚言、诳语就惹得自己不得开心颜,那一天天的就是铁肺也得被气炸了? ——当然,不经自己同意,像某位傻不愣登的考察员那般擅自模仿自己先前的语调也是不厚道的,所幸的是村长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每每遇到,便一律权当作是对自己人格魅力的致敬与拍马溜须,那样才能尽可能地控制好本体情绪,保持心情愉悦。 事实上,以村长的无上智慧,怎么会想不到“破庙”这一点呢?十庙九空,还有一庙昨夜漏雨刮风。但凡事以大局为重嘛,考虑到还是先把地点确定好,至于名字,后期再做适当修改即可。 于是,“五里庙”独家乡村旅游站点诞生。村长本意是吸引城里人到山沟沟来投资,大力发展本土经济,促进两岸发展与社会和谐——说白了,就是要搭上人家大佬的顺风车,载自己一把。 倘若将形势一片大好的彼方比作富婆,便正是要找来个富婆傍一下,以彰显我方身份,及标榜我方身价…… ——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其实所想并无不妥也无错,有句话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嘛!大家都很俗,想感受下城里人至高无上的生活品质,想要拥有脱贫致富奔小康后的快乐,想要抓住机会体验飞得更高的怦然心跳的感觉而已。 只是,现实打脸了。没有投资方,没有赞助商,没有上电视没有登报纸没有广播的声音茶余饭后嘹亮,也没有任何一名企业家自发来我们穷乡僻壤,哪怕是做做样子闻咱们烤番薯的香…… 最后大家都觉得索然无味,甚至老村长所在的团队里一名年轻人直呸飞沫,道:“真晦气,失去民心,这是他们的损失!” 另一个说:“对!我们不要气馁。” “凡事只要肯努力,有争取,便无遗憾!”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以后要我说,就一个字,干!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只能靠自己。” “说得不错,不管啥时候,咱们气节还是要有的。就算他们肯出钱出人拉咱们一把,咱们就坐享其成,不付出不努力了吗?现实往往是很残酷的,但只要咱们思想不滑坡,教育跟得上,相信总会有希望的。” 整个持续俩小时的小屋会议里,村长木偶人一样呆坐在上方,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他的双眼是耷拉很过于明显的两黑圈,两鬓丝发灰白交错,国字的历经太多岁月拷打的冷峻的老脸上挂满着疲惫。听着大家各自踊跃发言,只是闷头抽烟。 时间呼啸而过,那时的村长像极了我此次回家以后再见到的我的老爹模样。于是,一时间我不禁感慨万千,想问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然而话到嘴边却是无比简单的另外一句话,说:“爹,你瘦了!” “这是什么话,难道爹先前很胖么?” 我笑笑,没有回话。 ”哦!刚才你叫我什么,叫我——‘爹’?没听错,之前你不都叫爸的吗?怎么,城里待了两年,回来见爹——啊呸!见老爸上了年纪,不中用了,是不是就开始叫爹了?”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我立马狡辩了一句。 ——其实老爸不知道,早在若干年前,我见他头顶百会穴上突兀非常地生出第一根白发的时候,“老爸”这个历史传奇人物形象就已经轰然倒塌…… 取而代之的,是爹。对于一个男人,大了就成了爸,老了就成了爹。我想,这是多么理所当然的啊! 当然,见我初次口出由衷之言,老爸此时的心态,一定是颇为不解与震惊的?也难怪,我先前还没远赴千里之外尚且在家的时候,一直憋着,没从早到晚多喊他几声“老爹”让他习惯…… ——我之错也! 第七十三章 我之错也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我心愈淡然且从容。终于,在与目的地相持仅有五里之遥的地方,我选择下了车。 那天,天气很好,一下车我就嗅到了田间毗邻成片的小麦成熟的味道,是那么熟悉而浓烈。良久环视了左右,深吸口气,辗转间我即看到背后“五里”字样;不禁面有表情,稍有异样。 五里,最初它的名字叫五里庙。而我之所以选择在此下车,其实是有俩原因。一个是四轮的载人兼烧油巴士所能抵达的最靠近农村的站点就是“五里”;下一站——“千里堤”,直接就加速到一百二十迈,轮胎起飞的那种。 而“千里堤”也并不是什么千里之堤,也就一个江水小岸堤罢了。但确已可算是与城镇接壤的边缘首站了,并于整个路程中,“五里”仿佛永远发车最少,因为车上全年也似乎没有三两个人坚持到终点站。基本上都是“千里堤”时车厢空空,司机也懒,见此往往会掉头回去。 ——这样一来,既省油又省心,还能跑够趟数早下班,何乐不为呢? 至于“五里”名义上的终点站那里是否有人来乘车,站牌下是否有谁在等待……依我看最好要提前打电活预约,否则有那么一刻轮胎腾起的时候,你将看不到任何的尘土飞扬! 且据传闻,本来巴士路线行程表里是围绕城市一圈的,乡下没有站点,但我们王家村的村长对此表示反对,硬是好说歹说跟人家有关部门进行交涉,才争取到在乡下——最靠近乡下的一处地方——五里庙,设置为新站点。 后来,可就有得说了。因为虽然上级迫于全村的舆论压力,也深知广大劳动人民的诉求不容忽视,最终妥协答应。不过经过一番考察,地点选在了“十里铺”,村长立马吹胡子瞪眼,表示不行。理由是:十里”太远,而“铺”有卖的嫌疑。 ——士可杀,不可卖! 于是一个考察人员扶了下眼镜,对村长耐心解释道:“十里不远,而且,都说‘春风十里’嘛!‘铺’其实除了商铺,还有‘驿站’的意思,正合适啦。” 村长闻言,火气顿时消下去大半。但由于刚才已经表示十里铺不行了,再说它行,就总显得自己不仅是个没主见,立场还不坚的家伙。要流传出去给全村吃瓜群众知道了,那还得了? 不说别人,就是常驻于村口桥头上的个聚作一团的老妇,整天都好像无所事事的样子,然后彼此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先说道着各种村里最新且全面的八卦消息,往往就叫人心里膈应,头皮发麻。 尤其是,你从旁边路过,她们不做过多表现,而一旦你将后背留给她们,那就真不得了了。你会发现,接下来她们总有一眼没一眼地瞅着你,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你。 但到底说了些什么,没人知道。只觉得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因为她们每个人的眼神仿佛永远都带着神秘,神秘之中又好像明显夹杂着许多不怀好意。 ——“你要成为她们口中争相探讨的对象么?” ——“oh,nonono!”村长深谙其厉害,不禁连连拒绝。 “五里庙,比较近。”村长站在原地,想了许多,良久终于开口。 “‘五里’也不是多近?而且,‘庙’有破的嫌——。”另一个考察员很不合适宜地开口说话了。 但索性,说“春风十里”的那个考察员很及时地暗暗拉扯了下他衣角,才阻止他把话说完。但其实已经阻止晚了,就是说五里庙是个破庙呗! 而这次,村长只是很平静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要和对方计较的意思。身为一方村长,格局和肚量还是要有的,倘若随便蹦出来个家伙口出愚言、诳语就惹得自己不得开心颜,那一天天的就是铁肺也得被气炸了? ——当然,不经自己同意,像某位傻不愣登的考察员那般擅自模仿自己先前的语调也是不厚道的,所幸的是村长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每每遇到,便一律权当作是对自己人格魅力的致敬与拍马溜须,那样才能尽可能地控制好本体情绪,保持心情愉悦。 事实上,以村长的无上智慧,怎么会想不到“破庙”这一点呢?十庙九空,还有一庙昨夜漏雨刮风。但凡事以大局为重嘛,考虑到还是先把地点确定好,至于名字,后期再做适当修改即可。 于是,“五里庙”独家乡村旅游站点诞生。村长本意是吸引城里人到山沟沟来投资,大力发展本土经济,促进两岸发展与社会和谐——说白了,就是要搭上人家大佬的顺风车,载自己一把。 倘若将形势一片大好的彼方比作富婆,便正是要找来个富婆傍一下,以彰显我方身份,及标榜我方身价…… ——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其实所想并无不妥也无错,有句话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嘛!大家都很俗,想感受下城里人至高无上的生活品质,想要拥有脱贫致富奔小康后的快乐,想要抓住机会体验飞得更高的怦然心跳的感觉而已。 只是,现实打脸了。没有投资方,没有赞助商,没有上电视没有登报纸没有广播的声音茶余饭后嘹亮,也没有任何一名企业家自发来我们穷乡僻壤,哪怕是做做样子闻咱们烤番薯的香…… 最后大家都觉得索然无味,甚至老村长所在的团队里一名年轻人直呸飞沫,道:“真晦气,失去民心,这是他们的损失!” 另一个说:“对!我们不要气馁。” “凡事只要肯努力,有争取,便无遗憾!”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以后要我说,就一个字,干!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只能靠自己。” “说得不错,不管啥时候,咱们气节还是要有的。就算他们肯出钱出人拉咱们一把,咱们就坐享其成,不付出不努力了吗?现实往往是很残酷的,但只要咱们思想不滑坡,教育跟得上,相信总会有希望的。” 整个持续俩小时的小屋会议里,村长木偶人一样呆坐在上方,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他的双眼是耷拉很过于明显的两黑圈,两鬓丝发灰白交错,国字的历经太多岁月拷打的冷峻的老脸上挂满着疲惫。听着大家各自踊跃发言,只是闷头抽烟。 时间呼啸而过,那时的村长像极了我此次回家以后再见到的我的老爹模样。于是,一时间我不禁感慨万千,想问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然而话到嘴边却是无比简单的另外一句话,说:“爹,你瘦了!” “这是什么话,难道爹先前很胖么?” 我笑笑,没有回话。 ”哦!刚才你叫我什么,叫我——‘爹’?没听错,之前你不都叫爸的吗?怎么,城里待了两年,回来见爹——啊呸!见老爸上了年纪,不中用了,是不是就开始叫爹了?”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我立马狡辩了一句。 ——其实老爸不知道,早在若干年前,我见他头顶百会穴上突兀非常地生出第一根白发的时候,“老爸”这个历史传奇人物形象就已经轰然倒塌…… 取而代之的,是爹。对于一个男人,大了就成了爸,老了就成了爹。我想,这是多么理所当然的啊! 当然,见我初次口出由衷之言,老爸此时的心态,一定是颇为不解与震惊的?也难怪,我先前还没远赴千里之外尚且在家的时候,一直憋着,没从早到晚多喊他几声“老爹”让他习惯…… ——我之错也! 第七十四章 葫芦卖药 ——那,如何呢? 先前没让老爸他习惯,如今我归来,便只能叫老爹他喜欢! 于是内心里飞速思索一番,不禁面色肃然,不紧不慢地开口说:“你觉得‘爹’好还是‘爸’好?” “废话!当然是……你小子,是不是又想什么鬼主意来套路老爸?老爸我——” 老爸这时才反应过来,话音适时戛然而止。而我故作言辞诚恳十足的样子,嘴角噙着一丝呵呵,对他老人家说:“既然你也觉得‘爸’好,那为什么又自称‘爸’的时候,要在前面加个‘老’字呢?” “呃……这个嘛……” “是不服老吗?” “我……” “服老请点头,不服老摇头。” “……” 老爹闻言,顿时陷入困惑的一片迷宫中。服老也不是那么服,不服老眼看镜子里自己年岁痴长,发髻灰白不已,确有老的征兆。但是要于青天白日里坦然接受“老”这样的残酷事实,心里多少是痛苦且挣扎,而且要犹豫良久的…… ——放下脸皮,捡起勇气! 若有可能,最起码一定要做到上述八个字才行。而我那时在老爹低头思索,看他眼神摇摆不定之际,便已知晓——承认别人优秀不容易,承认自己老更难。 原因无二,就是因为大家都是有头有脸,要面子的人。所谓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便可想而知脸皮之物的重要存在意义了。脸皮者,俗称面子也。而要让一个习惯有面子的人忽然间放下他的脸皮,没有更深厚的勇气焉能办到? 于是乎,老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而是洒然一笑,说道:“你小子,还真是个机灵鬼!不得不说,you got !” 我嘴巴一笑,心中却一惊。不禁想,啥时候老爹开始研究起洋文了,果真是所谓的“活到老,学到老”么? 由此可见,一个具有有上进心的人可以常年不抽烟不喝酒,但学习的小碎步真是一刻都不能停下。否则,就会很轻易地被时代的“朝阳”牌轮胎飞快碾压,两眼茫茫心也茫茫,陷入那无尽的冷酷的磨人的黑地…… “都说城市套路深,看来这几年你待在套路深似海的城市里,没白混啊!” 老爹上下简单打探我一番,不禁由衷对我啧啧夸赞。然而,此话在我听来,却分明在三分夸赞的同时,更夹杂着七分挖苦与奚落。因为,实际上在我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套路,而且还实实在在地一无所有。 ——人也空空,卡也空空! 生活形同虚设,现实貌似虚无。其实,许多个夜里,我为此深刻反省过我自己的同时,还尽可能以幽默的方式给自己起个比较贴切的诨名,即是:虚空尊者。意思再简单不过了,表示“空虚的人”。 ——当然,叫我“空空儿”也行! 万法随缘,万念皆空。我想,我本来就两手空空地来到这个世上,几年辗转出外到家,由空空到空空,我又失去了什么呢?但怎么感觉,确实有什么失去了,而且还好多的样子……怪哉! ——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有认真想过。想出的结果是,没有。我想,大概没有结果才是最好的结果,而世间诸多法门,唯有佛法才最能表达我心中长久以来的苦闷。佛说四大皆空,指世界上一切都是空虚的,道空、天空、地空、人空。 ——大抵人活于世,即是一个“悟空”的过程! 在此方面有大彻大悟者,我知道一个,此人即是罗马人凯撒大帝。他巅峰时,威震欧亚非三大陆,但临终却告诉侍者说:“请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让世人看看,伟大如我凯撒者,死后也是两手空空。” 再辉煌也要落寂,再殷实也要空虚。再伟大再不可一世也要成为传说里的历史,化作废墟中的尘埃,风轻轻一吹就不留任何存在的痕迹。此现象,或结果,可谓之——空空如也…… 现在我不禁想,我其实与那鼎鼎大名的凯撒有啥区别呢?始终都要空空的,从来都是空空儿。 何曾有失去过什么吗?只是暂时形骸寄留多情多恨此人间,和大多数痴妄无比的大俗人一个德行,难以放得下心头萦绕执念,所欲及奢求太多而已。 ——我即苦难,也即彼岸…… 而“我”,也不过是个模糊时间里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已。在我眼里,没有我,也实际每个人都是我罢了。芸芸众生,我即千万;茫茫人海,我接踵并肩! 但当时由于我佛性不够,只知道的是自己失败了。什么“没白混”啊,就差把自己混没了。 可能是自己太烂、糟糕透,没有拥得一个女朋友。至于钱,使我心安的吉祥之物,更是用力挣过还屡屡不够。只觉得人生如此不如意,看大街上每个行色匆匆的人都无数倍地比自己优秀…… 然而我忍受着,坚持着,如此一天天过去,我心满目疮痍。直到某个夜晚,凉凉如水的夜色悄然洒在脸上,窗外忽然响起了三两声悠笛,在那一刻我长期紧绷的情绪终于得到了许多舒缓。 于是,我笑了,想:回家! 想来,那晚的笑却与今晨的哭不知觉间就形成了鲜明而强烈的对比。是的,回家前我还在笑,回家后第二天大早上我却在哭,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呢? 人世间许多事情真的好奇怪,而我在听老爹“夸”我套路深时,一时之间想了许多,然后就一屁股孩子般地坐在门槛上,泪流满面。老爹静静站在跟前,看我忽然就放声大哭也似乎不感觉许多奇怪,只等我哭声渐小的时候才轻轻一叹,道:“这些年,看来你过得并不好。” 我没有说话,只是低头默默无语,简单擦拭脸颊三两下。 良久,我苦笑一声,只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爹闻言,却淡淡摇头,说:“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最该担忧的并不是什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是不能够随心。” 我一听,双眼一亮,还貌似挺在理啊!但老爹本是一地地道道的乡村鄙人,为啥就给我非常智觉高深的感觉呢?而且,仿佛这样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而不是因为—— “老爹说得是!”我一笑,轻轻说道。 ——而不是因为,以私人的角度来讲,他是我老爹…… 老爹听我发言不禁立马眉头一皱,以一种很不解也很想了解的语气跟我说:“为啥你一直叫我老爹,我有那么老么?” 我一笑,说:“不要总那么敏感嘛!先前叫你老爸,你可以欣然接受。现在叫你老爹,你却不情愿。我就纳闷了,同样是‘老’,叫你老爸就显得你年轻有为,神采奕奕了?” 老爹闻言依旧一副苦瓜脸,可见我此番说辞并没有什么卵用,不能说服他,更莫谈心悦诚服了。 于是,为了让老爹习惯也喜欢我那时起对他的称谓,我又飞快开动脑筋好好想了下,接着说:“老爹呀,其实你纠结的从来都不是‘老’而是‘爹’对?感觉不符合你气质。” 老爹略略点头,表示我所说的,正是他想说的。但我替他将此话说出来的好处,即是——老爹在觉省事儿的同时,更无非会觉得除此外我还懂事儿,因而心怀大慰。 好虽好,却不是我要的效果。于是,我便再说:“其实,在我看来,正是符合您尊贵的咄咄逼人的气质呀!” “哦?说说看。”老爹嘴角一动,立刻表现出饶有兴致的样子笑了笑,想知道我葫芦里究竟卖的是啥药。 第七十四章 葫芦卖药 ——那,如何呢? 先前没让老爸他习惯,如今我归来,便只能叫老爹他喜欢! 于是内心里飞速思索一番,不禁面色肃然,不紧不慢地开口说:“你觉得‘爹’好还是‘爸’好?” “废话!当然是……你小子,是不是又想什么鬼主意来套路老爸?老爸我——” 老爸这时才反应过来,话音适时戛然而止。而我故作言辞诚恳十足的样子,嘴角噙着一丝呵呵,对他老人家说:“既然你也觉得‘爸’好,那为什么又自称‘爸’的时候,要在前面加个‘老’字呢?” “呃……这个嘛……” “是不服老吗?” “我……” “服老请点头,不服老摇头。” “……” 老爹闻言,顿时陷入困惑的一片迷宫中。服老也不是那么服,不服老眼看镜子里自己年岁痴长,发髻灰白不已,确有老的征兆。但是要于青天白日里坦然接受“老”这样的残酷事实,心里多少是痛苦且挣扎,而且要犹豫良久的…… ——放下脸皮,捡起勇气! 若有可能,最起码一定要做到上述八个字才行。而我那时在老爹低头思索,看他眼神摇摆不定之际,便已知晓——承认别人优秀不容易,承认自己老更难。 原因无二,就是因为大家都是有头有脸,要面子的人。所谓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便可想而知脸皮之物的重要存在意义了。脸皮者,俗称面子也。而要让一个习惯有面子的人忽然间放下他的脸皮,没有更深厚的勇气焉能办到? 于是乎,老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而是洒然一笑,说道:“你小子,还真是个机灵鬼!不得不说,you got !” 我嘴巴一笑,心中却一惊。不禁想,啥时候老爹开始研究起洋文了,果真是所谓的“活到老,学到老”么? 由此可见,一个具有有上进心的人可以常年不抽烟不喝酒,但学习的小碎步真是一刻都不能停下。否则,就会很轻易地被时代的“朝阳”牌轮胎飞快碾压,两眼茫茫心也茫茫,陷入那无尽的冷酷的磨人的黑地…… “都说城市套路深,看来这几年你待在套路深似海的城市里,没白混啊!” 老爹上下简单打探我一番,不禁由衷对我啧啧夸赞。然而,此话在我听来,却分明在三分夸赞的同时,更夹杂着七分挖苦与奚落。因为,实际上在我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套路,而且还实实在在地一无所有。 ——人也空空,卡也空空! 生活形同虚设,现实貌似虚无。其实,许多个夜里,我为此深刻反省过我自己的同时,还尽可能以幽默的方式给自己起个比较贴切的诨名,即是:虚空尊者。意思再简单不过了,表示“空虚的人”。 ——当然,叫我“空空儿”也行! 万法随缘,万念皆空。我想,我本来就两手空空地来到这个世上,几年辗转出外到家,由空空到空空,我又失去了什么呢?但怎么感觉,确实有什么失去了,而且还好多的样子……怪哉! ——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有认真想过。想出的结果是,没有。我想,大概没有结果才是最好的结果,而世间诸多法门,唯有佛法才最能表达我心中长久以来的苦闷。佛说四大皆空,指世界上一切都是空虚的,道空、天空、地空、人空。 ——大抵人活于世,即是一个“悟空”的过程! 在此方面有大彻大悟者,我知道一个,此人即是罗马人凯撒大帝。他巅峰时,威震欧亚非三大陆,但临终却告诉侍者说:“请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让世人看看,伟大如我凯撒者,死后也是两手空空。” 再辉煌也要落寂,再殷实也要空虚。再伟大再不可一世也要成为传说里的历史,化作废墟中的尘埃,风轻轻一吹就不留任何存在的痕迹。此现象,或结果,可谓之——空空如也…… 现在我不禁想,我其实与那鼎鼎大名的凯撒有啥区别呢?始终都要空空的,从来都是空空儿。 何曾有失去过什么吗?只是暂时形骸寄留多情多恨此人间,和大多数痴妄无比的大俗人一个德行,难以放得下心头萦绕执念,所欲及奢求太多而已。 ——我即苦难,也即彼岸…… 而“我”,也不过是个模糊时间里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已。在我眼里,没有我,也实际每个人都是我罢了。芸芸众生,我即千万;茫茫人海,我接踵并肩! 但当时由于我佛性不够,只知道的是自己失败了。什么“没白混”啊,就差把自己混没了。 可能是自己太烂、糟糕透,没有拥得一个女朋友。至于钱,使我心安的吉祥之物,更是用力挣过还屡屡不够。只觉得人生如此不如意,看大街上每个行色匆匆的人都无数倍地比自己优秀…… 然而我忍受着,坚持着,如此一天天过去,我心满目疮痍。直到某个夜晚,凉凉如水的夜色悄然洒在脸上,窗外忽然响起了三两声悠笛,在那一刻我长期紧绷的情绪终于得到了许多舒缓。 于是,我笑了,想:回家! 想来,那晚的笑却与今晨的哭不知觉间就形成了鲜明而强烈的对比。是的,回家前我还在笑,回家后第二天大早上我却在哭,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为什么呢? 人世间许多事情真的好奇怪,而我在听老爹“夸”我套路深时,一时之间想了许多,然后就一屁股孩子般地坐在门槛上,泪流满面。老爹静静站在跟前,看我忽然就放声大哭也似乎不感觉许多奇怪,只等我哭声渐小的时候才轻轻一叹,道:“这些年,看来你过得并不好。” 我没有说话,只是低头默默无语,简单擦拭脸颊三两下。 良久,我苦笑一声,只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爹闻言,却淡淡摇头,说:“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最该担忧的并不是什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而是不能够随心。” 我一听,双眼一亮,还貌似挺在理啊!但老爹本是一地地道道的乡村鄙人,为啥就给我非常智觉高深的感觉呢?而且,仿佛这样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而不是因为—— “老爹说得是!”我一笑,轻轻说道。 ——而不是因为,以私人的角度来讲,他是我老爹…… 老爹听我发言不禁立马眉头一皱,以一种很不解也很想了解的语气跟我说:“为啥你一直叫我老爹,我有那么老么?” 我一笑,说:“不要总那么敏感嘛!先前叫你老爸,你可以欣然接受。现在叫你老爹,你却不情愿。我就纳闷了,同样是‘老’,叫你老爸就显得你年轻有为,神采奕奕了?” 老爹闻言依旧一副苦瓜脸,可见我此番说辞并没有什么卵用,不能说服他,更莫谈心悦诚服了。 于是,为了让老爹习惯也喜欢我那时起对他的称谓,我又飞快开动脑筋好好想了下,接着说:“老爹呀,其实你纠结的从来都不是‘老’而是‘爹’对?感觉不符合你气质。” 老爹略略点头,表示我所说的,正是他想说的。但我替他将此话说出来的好处,即是——老爹在觉省事儿的同时,更无非会觉得除此外我还懂事儿,因而心怀大慰。 好虽好,却不是我要的效果。于是,我便再说:“其实,在我看来,正是符合您尊贵的咄咄逼人的气质呀!” “哦?说说看。”老爹嘴角一动,立刻表现出饶有兴致的样子笑了笑,想知道我葫芦里究竟卖的是啥药。 第七十五章 骄傲与虚荣 我清了清嗓子,感觉一切皆在自己预算之中,便继续有条不紊道:“你想啊,‘老师’都有个‘老’字,可见‘老’是尊称,对不?” 老爹不言,静静听我发言。 “其次,小爸爸,大爹爹。我个人以为哈,男小为爸,男大做爹。我叫你老爹,一是尊称,二是承认你大。而且,你好像对洋文又有了一番深刻研究,想必是很知道洋文里dad,译成国语是‘爹地’,所以我叫你爹。如此一来,既可以显出你知识渊博,学富五车,又可以更听起来使人耳目一新,心情愉悦。” “你话多,你说啥得对!”老爹听我所言还颇有几分道理的样子,不禁呵呵一笑,随口给我点赞。点赞之后,却还不忘在后面意味莫名地添一句:“是的,我就是大!” 由于我当时心机还算单纯,不曾多想,只觉得自己绞尽脑汁说了一堆,到最后老爹单单就听进去了一句,还真是幽默耶。 “那我以后叫你老爹,没问题了?” 老爹即刻点头,笑起来仿佛一脸享受。而我不疑有他,只觉这回马屁是拍得响响的,也同时妥妥的,可谓专业呀! “哦,老爹,昨天晚上我是怎么回来的?” 我开始转移话题,不想在一个偏向于私人的毫无新颖的普通称呼上做过多费心又刻意的解释。因为那在我看来,既无意义,也没价值,纯属浪费时间。 “还能咋回?几个小伙子,硬抬着担架把你运过来的呗!”老爹闻言,索然道。 “我有那么醉么?” “你说呢?” “我……我觉得我酒量还是蛮可以的,白酒两斤半,啤酒随意灌……一定是他们人多,轮流灌我,或是哪个坏小子,趁我上厕所给我杯子里加了雪碧……” “你想象力真丰富,脑子真好!” “嗯……” “你呀,都喝得烂泥扶不上墙了。半夜里,我接到电话就赶过去了。到了……” “哎,等等!什么叫‘烂泥扶不上墙’……哦!还有——电话?!你……” 说我“脑子真好”已经是有明显讽刺嫌疑了,再说我“烂泥扶不上墙”更让我感觉是话中有话。但是,这些跟“电话”相比,便立马在我心里可以忽略不计。 我当时闻言颇有些不可置信,想:这深山老村的,一户普通人家,还能拥有电话吗? “眼睛别瞪那么大,啥时候你情绪这么容易变动,沉不住气了?我本来以为,你出去一趟,再回来便会成熟,会沉稳,会……”老爹说着,仿佛漫不经心而又好似满不在乎地从他裤兜子里悄然摸出个小巧玲珑的手机出来。 当即,我视手机如商机,不等他把话说完便一把抢过来好好端详。我想看看眼前手机是不是真手机,按键是不是管用,屏幕左上角处是不是有运营商信号,关机又开机后显示是不是大手牵小手动画,等等一系列的诸多的骚操作。 待飞快地将一切检查完毕,确认并非简简单单小孩子玩具后,我还是深表怀疑地看了老爹一眼,而老爹当时却极为罕见地迎面流露出一副纯粹的小孩子才有的憨笑,傻傻问我道:“会玩吗?” ——所以,一个人是否成熟、沉稳,就是要看他最后会不会玩?我想我早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再不会玩就废了。更何况小孩子尚且都会玩,我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是,老爹言语之中分明就是在说我还是个孩子,小可能是不小了,却不会玩。 “会玩吗?不会我教你呀!”即是老爹潜台词。简单理解为:会不会玩不重要,但我可以教你。 从这里就不妨可以看得出来,老爹总有自以为是要做老师的冲动,而这也是我说老师的“老”其实和老爹的“老”一样,表示尊称;老爹他嘴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内心里想必是无限受用的! 然而,该配合老爹演出的我却矗立原地,现场没有予之任何回应。一秒,两秒,终于貌似许多秒过去了,老爹坐不住了。 这里要讲一下,老爹问我“会不会玩”的时候,就已经随手找来个小凳子,悠悠然地落座了。并且,一落座即翘着二郎腿,仿佛是已经吃定我没见过此高科技玩意儿。 瞧他一脸得意满心欢喜的样子,懒懒散散甚至可以说毫无形象地倚靠墙下,哪里还有什么作为老成年人该有的稳重气质? “我这个手机啊,我给你说……”眼看老爹坐不住、躺不下,要起身毛遂自荐更进一步介绍他的洋货,以勾起我足够兴趣和好奇心的时候,我则陡然出手将它在砖铺的坚硬的地面上狠狠一摔。 老爹愣在当场,不敢相信我如此败家。但眼看手机与地面剧烈碰撞之后,手机还是手机,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机毁的惨状的时候,老爹这才想起前几天他还在用它砸核桃,真是好用啊! 所谓机毁人慌,而眼下机未毁人便没有要慌的道理。于是老爹只得再次稳稳坐下,呈七十五度斜角躺平,气息渐渐平稳。 “什么牌子的?”我随口说。 “哦,诺基……”老爹也随口说,只是在说到一半的时候忽有察觉,不禁开始像我先前那般貌似表现得既不成熟也不稳重地瞪大了眼睛看我,而后想到了什么以后便唏嘘不已。 “怎么了?”我说。 “你也知道这个牌子的手机是最顶摔的,所以你才摔,对?并且依我看,你不仅是知道,还早就确定了,所以才敢摔。”老爹洞若观火,慧眼如炬,嘴角微动的同时一脸深邃。 而我对此恍若无觉,边置若罔闻边不置可否,笑道:“我嘛,只是帮老爹您最终检查下,这手机是不是真货啦!” “笑话,岂能有假?村长亲自到咱家颁发的,要是假了……” “什么?村长发的,”我这才有所惊讶,村长那老家伙啥时候趁我不在家偷偷溜了过来,“我正想问你从哪儿得来的这玩意儿,想不到却是村长那老……老先生送来的。” 老爹没有说话。 “可是,为啥呀?” “什么为啥,咱们家有功呗!” 这回,我没说话。 老爹一脸悻悻然,只得老实交待,道:“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村长来咱们家,发这稀罕的洋货,当然是除了当众标榜咱家为村建设做出的许多贡献外,还有事相求。” “什么事?”我问。 “嗯——说来,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也和老爹我没啥关系。只是因为当时你不在家,所以村长才找我帮他……” “到底啥事儿嘛,直说好了。” 老爹眼睛微眯,转而看向墙外的淤泥色的天空,仿佛觉得此事说来甚长,得容他好好想想。 良久,淤泥色的天空渐渐泛起几分红晕,老爹似乎也终于对此事从何说起有了主意,却道:“你还记得五里庙么?那个咱们村要去往外面世界的必经之地,也是形式上近几年来最火热又最冷清的野外汽车站点。” 随即我心有所思,没想到老爹心中,对于五里庙是这样的一个印象。但为什么忽然要提它呢?一下子,我就记起好像我从那儿打道回府之际,瞥见五里庙的已经颇为明显风化了的站牌上其实并没有“庙”这个字,而是只有“五里”。当时我还有点儿奇怪,现在听老爹指点,就更觉不知其中名堂了。 “现在好像更名叫‘五里’了?” “什么叫‘好像’,分明就是。没错,五里庙三年前更名五里一事,是我干的!” 而我纵观老爹神色,不禁想,多大的事,很值得骄傲吗?真是,虚荣心这么容易就满足了啊…… 第七十五章 骄傲与虚荣 我清了清嗓子,感觉一切皆在自己预算之中,便继续有条不紊道:“你想啊,‘老师’都有个‘老’字,可见‘老’是尊称,对不?” 老爹不言,静静听我发言。 “其次,小爸爸,大爹爹。我个人以为哈,男小为爸,男大做爹。我叫你老爹,一是尊称,二是承认你大。而且,你好像对洋文又有了一番深刻研究,想必是很知道洋文里dad,译成国语是‘爹地’,所以我叫你爹。如此一来,既可以显出你知识渊博,学富五车,又可以更听起来使人耳目一新,心情愉悦。” “你话多,你说啥得对!”老爹听我所言还颇有几分道理的样子,不禁呵呵一笑,随口给我点赞。点赞之后,却还不忘在后面意味莫名地添一句:“是的,我就是大!” 由于我当时心机还算单纯,不曾多想,只觉得自己绞尽脑汁说了一堆,到最后老爹单单就听进去了一句,还真是幽默耶。 “那我以后叫你老爹,没问题了?” 老爹即刻点头,笑起来仿佛一脸享受。而我不疑有他,只觉这回马屁是拍得响响的,也同时妥妥的,可谓专业呀! “哦,老爹,昨天晚上我是怎么回来的?” 我开始转移话题,不想在一个偏向于私人的毫无新颖的普通称呼上做过多费心又刻意的解释。因为那在我看来,既无意义,也没价值,纯属浪费时间。 “还能咋回?几个小伙子,硬抬着担架把你运过来的呗!”老爹闻言,索然道。 “我有那么醉么?” “你说呢?” “我……我觉得我酒量还是蛮可以的,白酒两斤半,啤酒随意灌……一定是他们人多,轮流灌我,或是哪个坏小子,趁我上厕所给我杯子里加了雪碧……” “你想象力真丰富,脑子真好!” “嗯……” “你呀,都喝得烂泥扶不上墙了。半夜里,我接到电话就赶过去了。到了……” “哎,等等!什么叫‘烂泥扶不上墙’……哦!还有——电话?!你……” 说我“脑子真好”已经是有明显讽刺嫌疑了,再说我“烂泥扶不上墙”更让我感觉是话中有话。但是,这些跟“电话”相比,便立马在我心里可以忽略不计。 我当时闻言颇有些不可置信,想:这深山老村的,一户普通人家,还能拥有电话吗? “眼睛别瞪那么大,啥时候你情绪这么容易变动,沉不住气了?我本来以为,你出去一趟,再回来便会成熟,会沉稳,会……”老爹说着,仿佛漫不经心而又好似满不在乎地从他裤兜子里悄然摸出个小巧玲珑的手机出来。 当即,我视手机如商机,不等他把话说完便一把抢过来好好端详。我想看看眼前手机是不是真手机,按键是不是管用,屏幕左上角处是不是有运营商信号,关机又开机后显示是不是大手牵小手动画,等等一系列的诸多的骚操作。 待飞快地将一切检查完毕,确认并非简简单单小孩子玩具后,我还是深表怀疑地看了老爹一眼,而老爹当时却极为罕见地迎面流露出一副纯粹的小孩子才有的憨笑,傻傻问我道:“会玩吗?” ——所以,一个人是否成熟、沉稳,就是要看他最后会不会玩?我想我早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再不会玩就废了。更何况小孩子尚且都会玩,我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是,老爹言语之中分明就是在说我还是个孩子,小可能是不小了,却不会玩。 “会玩吗?不会我教你呀!”即是老爹潜台词。简单理解为:会不会玩不重要,但我可以教你。 从这里就不妨可以看得出来,老爹总有自以为是要做老师的冲动,而这也是我说老师的“老”其实和老爹的“老”一样,表示尊称;老爹他嘴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内心里想必是无限受用的! 然而,该配合老爹演出的我却矗立原地,现场没有予之任何回应。一秒,两秒,终于貌似许多秒过去了,老爹坐不住了。 这里要讲一下,老爹问我“会不会玩”的时候,就已经随手找来个小凳子,悠悠然地落座了。并且,一落座即翘着二郎腿,仿佛是已经吃定我没见过此高科技玩意儿。 瞧他一脸得意满心欢喜的样子,懒懒散散甚至可以说毫无形象地倚靠墙下,哪里还有什么作为老成年人该有的稳重气质? “我这个手机啊,我给你说……”眼看老爹坐不住、躺不下,要起身毛遂自荐更进一步介绍他的洋货,以勾起我足够兴趣和好奇心的时候,我则陡然出手将它在砖铺的坚硬的地面上狠狠一摔。 老爹愣在当场,不敢相信我如此败家。但眼看手机与地面剧烈碰撞之后,手机还是手机,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机毁的惨状的时候,老爹这才想起前几天他还在用它砸核桃,真是好用啊! 所谓机毁人慌,而眼下机未毁人便没有要慌的道理。于是老爹只得再次稳稳坐下,呈七十五度斜角躺平,气息渐渐平稳。 “什么牌子的?”我随口说。 “哦,诺基……”老爹也随口说,只是在说到一半的时候忽有察觉,不禁开始像我先前那般貌似表现得既不成熟也不稳重地瞪大了眼睛看我,而后想到了什么以后便唏嘘不已。 “怎么了?”我说。 “你也知道这个牌子的手机是最顶摔的,所以你才摔,对?并且依我看,你不仅是知道,还早就确定了,所以才敢摔。”老爹洞若观火,慧眼如炬,嘴角微动的同时一脸深邃。 而我对此恍若无觉,边置若罔闻边不置可否,笑道:“我嘛,只是帮老爹您最终检查下,这手机是不是真货啦!” “笑话,岂能有假?村长亲自到咱家颁发的,要是假了……” “什么?村长发的,”我这才有所惊讶,村长那老家伙啥时候趁我不在家偷偷溜了过来,“我正想问你从哪儿得来的这玩意儿,想不到却是村长那老……老先生送来的。” 老爹没有说话。 “可是,为啥呀?” “什么为啥,咱们家有功呗!” 这回,我没说话。 老爹一脸悻悻然,只得老实交待,道:“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村长来咱们家,发这稀罕的洋货,当然是除了当众标榜咱家为村建设做出的许多贡献外,还有事相求。” “什么事?”我问。 “嗯——说来,其实是一件很小的事,也和老爹我没啥关系。只是因为当时你不在家,所以村长才找我帮他……” “到底啥事儿嘛,直说好了。” 老爹眼睛微眯,转而看向墙外的淤泥色的天空,仿佛觉得此事说来甚长,得容他好好想想。 良久,淤泥色的天空渐渐泛起几分红晕,老爹似乎也终于对此事从何说起有了主意,却道:“你还记得五里庙么?那个咱们村要去往外面世界的必经之地,也是形式上近几年来最火热又最冷清的野外汽车站点。” 随即我心有所思,没想到老爹心中,对于五里庙是这样的一个印象。但为什么忽然要提它呢?一下子,我就记起好像我从那儿打道回府之际,瞥见五里庙的已经颇为明显风化了的站牌上其实并没有“庙”这个字,而是只有“五里”。当时我还有点儿奇怪,现在听老爹指点,就更觉不知其中名堂了。 “现在好像更名叫‘五里’了?” “什么叫‘好像’,分明就是。没错,五里庙三年前更名五里一事,是我干的!” 而我纵观老爹神色,不禁想,多大的事,很值得骄傲吗?真是,虚荣心这么容易就满足了啊…… 第七十六章 过来看看 老爹字句铿锵,承认得如此爽快,仿佛在他看来,那可是由他自己独立完成了一项光耀门楣的壮举。 而对此,我却不以为然。名誉的事情早在我流浪地球村,在外品尝人间五味七苦之际已然看淡。但父亲却一脸兴奋,仿佛那是他毕生的功业,可以吹嘘一辈子的。 于是,有时候我就很迷惑,不知道老爹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到底是成熟还是假装成熟。往往一兴奋就很容易忘乎所以,表情精彩纷呈,分明满脸的孩子气嘛,都不克制和收敛些的。怪不得哲人们通常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成年人其实都在假装自己是成年人…… “嗯,挺好的。但这和村长颁发你手机有啥关系?”我适时而问。 问也是有学问的,不然就显得盲目并愚蠢。比如我问这句,不宜太早说出口,否则就会很容易让对方觉得你根本没把他得来不易的小小荣耀放在心上,显得自己感情封闭又无趣,枯燥得像一把干草。 一句“嗯,挺好的”,虽然有三分敷衍嫌疑,却更多的谁又能说不是一种称赞语?尤其是“颁发”二字,无异是在变相承认别人的诸多贡献与丰功伟绩;当然,也可理解为是在很隐晦地拍马屁。 “有,当然有!不仅有关系,还大着呢!你听我跟你说哈,那天……” 远处的天边已然浮现出几分绯红,老爹二郎腿翘得很专业,开始面向天际一朵红云,侃侃而谈—— 而我注意在他脚尖抖动的同时,整个身子也跟着微动,继而我看就到他眼睛里的那朵红云本来还是平淡无奇的一缕霞光,可经过每秒上百帧速率的颤动以后,顿时就霞光满天。直让人不禁有种红光满面春机焕发的错觉,可谓:阳光普照大地,希望洒满人间。 至于老爹所说,于激动之际虽不乏有夸大与不详之词,但我还是比较有耐心,愣是很认真地听到腿脚发麻而不自知。 其实老爹说了那么久,在炫耀他的土到发霉的十级地道家乡话的同时,我也从中得知了许多还算津津有趣的村中往事: 我离家出走第二年,五里庙就被置若一处无人光顾的蛮荒之地,而整日鲜有宾客光顾了。 至于原因,有人说在那里出现了疑似巨蟒,嗜血夺魂之类的野物,我不信;有人说在那里风水不对,磁场非佳,方圆五里杂草丛生,属凶。 这个我不好说,对于“风水”与“磁场”我平日里研究较少,但“杂草丛生”是真的。 但我想,那有什么不好,只有杂草丛生的地方才能更贴近于自然,草动风生之际才会有机会聆听到上帝的声音。 总之,一时间流言蜚语四起,大家以讹传讹,将五里庙抹黑得一塌糊涂,以口头的各自天马行空的想象,硬生生地把五里庙叙述成乱葬岗,我想真是够可以的。 ——这大概也是后来人家公交车集团直接摒弃“五里庙”的一个重要原因。毕竟众口铄金,三人成虎,舆论的力量真的有时候不仅能轻松做到铺天盖地,更可以好整以暇而完成改天换地! 但在此之前,村长见来往于五里庙的活物越来越少,不禁暗暗发愁,想:自己一腔热血搞起来的旅游景点难道要凉凉了? 夕阳的余辉洒下三分凉意,村长捋着自己灰白而短的胡须,孤自立于五里庙一片杂草乱石之地,良久。 终于有那么一刻,村长瞧见了眼前有只小野兔于草丛间左右跳动着,似乎在寻找同伴,又似乎在寻觅食物,煞是可爱。村长便蹲下,大手一张就把它抓在手心,对它道:“小兔崽子!” 这个小兔崽子也不怕人,被抓住了也不挣扎逃脱,只是左右嗅了嗅村长的手指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慌乱的样子。村长见此不由得讶然,默默念叨着:“啧啧,这小兔……” 继而,眉宇舒缓,眼光一亮,心中已经有了许多主意—— “也罢,就去那小兔崽子家里走一遭,看有啥好的解决法子没。” 于是,第二天大早上,村长就带着自己心腹——哦,不对,是自己秘书小王,俩人便装出行去了村里一户极其普通人家。这户人家门庭破落,主人也是王姓,正宗本地农家人,世代以种苞米维生……没错,说简单点,就是王兮之府邸。 王兮之者,山里人也。其子,全村皆知,正是——王知! “啊哈!兮之老弟,近来还好吗?”村长大嘴一开,张口就来。 兮之尚在院中仰头看树上的枣,冷不防听到近距离有活物口吐人言吓了一跳,再看来者居然是村长,哪敢怠慢,只得堆起一脸眯笑还慌忙请里屋坐。 于是,村长也不客气,走前面,而后面像小卒一样的兮之不经意回头看了眼自家漏风的大门,不禁感慨真是块破木头,人来都不吱呀一声的。 “小王,倒茶!”村长前脚刚迈进里屋,后脚就反客为主道。 小王二话不说便倒茶。但在倒茶之前,却在旁边左右手各提了把椅子,然后很是规整地送到村长和他兮之屁股后面。 此举动使得作为主人的兮之窘然,不禁心想:这是何意?一个搬椅子,一个说倒茶,是在奚落我这个作为东道主的存在所给诸位提供的服务不够周到么…… 不过想来,自己确实是家徒四壁,没啥好提供的,便也只好默然。 于是,待兮之老弟刚坐下,村长这个老大哥便又开口了,道:“老弟啊,刚进来我看你眼也不眨地抬头在瞅枣树,而枣树这个时候,也没到挂果的季节啊,所以老弟这大早上是在研究啥呀?” “哦,没什么,随便看看。”兮之一笑。 “说嘛,我听听。”村长也一笑。 “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还是枣树。” “两棵枣树?为什么我就见了一棵……” “那一棵在我心中。” “高!实在是高!”村长双手点赞。 “你心真大!”小王直言不讳。 “咳!咳咳,”村长很有王者风范地冷眼瞥了下旁边小王,而后笑笑看向兮之,“我这个秘书呀,比较不会说话,甚至有时候还一根筋、直肠子,老弟不要见怪啊!” “哪里哪里,村长您太客气了。听得出来,都是实在人,我要见怪那就见怪了。” 村长会心一笑,略略点头。 “喝,您喝呀!茶叶是我前些天在山上采摘的雏菊,泡茶喝下还是蛮有一番风味的。” “哦,雏菊啊,那我得尝尝。” 村长嫌水烫,便很是小心地抿了一口。 “怎么样?”兮之小心地问。 “可以,可以可以!山上的野菊花,果然是非同一般呀!” 实则村长并没有品尝出什么,不过是为了迎合现场氛围,不至于使人难堪而已。再说,此来兮之老弟寒舍是对他有所求,倘若说“味道一般般,跟水差不多”就显得自己不通人情,情商低下了。 “不知两位大早上地过来,有啥事儿么?” 兮之开门见山,深知村长无事不登三宝殿,而且还早早就来,只带了个神经大条的秘书,肯定是有什么事让自己帮忙。 “没啥事儿,就过来看看。”村长眼睛一眯,说。 “没啥事儿就不能过来看看?”一旁的小王插嘴道。 小王本不想说话的,但正在四处张望之际听到“不知两位”这话,知道自己在兮之这样的屋顶都漏几个洞的农家人眼中也是不容忽略和高不可攀的,地位最起码能顶个村长,便顿时心中豪气横飞,随口甩出此话。 村长悄然回头,狠狠瞪之。 第七十六章 过来看看 老爹字句铿锵,承认得如此爽快,仿佛在他看来,那可是由他自己独立完成了一项光耀门楣的壮举。 而对此,我却不以为然。名誉的事情早在我流浪地球村,在外品尝人间五味七苦之际已然看淡。但父亲却一脸兴奋,仿佛那是他毕生的功业,可以吹嘘一辈子的。 于是,有时候我就很迷惑,不知道老爹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到底是成熟还是假装成熟。往往一兴奋就很容易忘乎所以,表情精彩纷呈,分明满脸的孩子气嘛,都不克制和收敛些的。怪不得哲人们通常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成年人其实都在假装自己是成年人…… “嗯,挺好的。但这和村长颁发你手机有啥关系?”我适时而问。 问也是有学问的,不然就显得盲目并愚蠢。比如我问这句,不宜太早说出口,否则就会很容易让对方觉得你根本没把他得来不易的小小荣耀放在心上,显得自己感情封闭又无趣,枯燥得像一把干草。 一句“嗯,挺好的”,虽然有三分敷衍嫌疑,却更多的谁又能说不是一种称赞语?尤其是“颁发”二字,无异是在变相承认别人的诸多贡献与丰功伟绩;当然,也可理解为是在很隐晦地拍马屁。 “有,当然有!不仅有关系,还大着呢!你听我跟你说哈,那天……” 远处的天边已然浮现出几分绯红,老爹二郎腿翘得很专业,开始面向天际一朵红云,侃侃而谈—— 而我注意在他脚尖抖动的同时,整个身子也跟着微动,继而我看就到他眼睛里的那朵红云本来还是平淡无奇的一缕霞光,可经过每秒上百帧速率的颤动以后,顿时就霞光满天。直让人不禁有种红光满面春机焕发的错觉,可谓:阳光普照大地,希望洒满人间。 至于老爹所说,于激动之际虽不乏有夸大与不详之词,但我还是比较有耐心,愣是很认真地听到腿脚发麻而不自知。 其实老爹说了那么久,在炫耀他的土到发霉的十级地道家乡话的同时,我也从中得知了许多还算津津有趣的村中往事: 我离家出走第二年,五里庙就被置若一处无人光顾的蛮荒之地,而整日鲜有宾客光顾了。 至于原因,有人说在那里出现了疑似巨蟒,嗜血夺魂之类的野物,我不信;有人说在那里风水不对,磁场非佳,方圆五里杂草丛生,属凶。 这个我不好说,对于“风水”与“磁场”我平日里研究较少,但“杂草丛生”是真的。 但我想,那有什么不好,只有杂草丛生的地方才能更贴近于自然,草动风生之际才会有机会聆听到上帝的声音。 总之,一时间流言蜚语四起,大家以讹传讹,将五里庙抹黑得一塌糊涂,以口头的各自天马行空的想象,硬生生地把五里庙叙述成乱葬岗,我想真是够可以的。 ——这大概也是后来人家公交车集团直接摒弃“五里庙”的一个重要原因。毕竟众口铄金,三人成虎,舆论的力量真的有时候不仅能轻松做到铺天盖地,更可以好整以暇而完成改天换地! 但在此之前,村长见来往于五里庙的活物越来越少,不禁暗暗发愁,想:自己一腔热血搞起来的旅游景点难道要凉凉了? 夕阳的余辉洒下三分凉意,村长捋着自己灰白而短的胡须,孤自立于五里庙一片杂草乱石之地,良久。 终于有那么一刻,村长瞧见了眼前有只小野兔于草丛间左右跳动着,似乎在寻找同伴,又似乎在寻觅食物,煞是可爱。村长便蹲下,大手一张就把它抓在手心,对它道:“小兔崽子!” 这个小兔崽子也不怕人,被抓住了也不挣扎逃脱,只是左右嗅了嗅村长的手指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慌乱的样子。村长见此不由得讶然,默默念叨着:“啧啧,这小兔……” 继而,眉宇舒缓,眼光一亮,心中已经有了许多主意—— “也罢,就去那小兔崽子家里走一遭,看有啥好的解决法子没。” 于是,第二天大早上,村长就带着自己心腹——哦,不对,是自己秘书小王,俩人便装出行去了村里一户极其普通人家。这户人家门庭破落,主人也是王姓,正宗本地农家人,世代以种苞米维生……没错,说简单点,就是王兮之府邸。 王兮之者,山里人也。其子,全村皆知,正是——王知! “啊哈!兮之老弟,近来还好吗?”村长大嘴一开,张口就来。 兮之尚在院中仰头看树上的枣,冷不防听到近距离有活物口吐人言吓了一跳,再看来者居然是村长,哪敢怠慢,只得堆起一脸眯笑还慌忙请里屋坐。 于是,村长也不客气,走前面,而后面像小卒一样的兮之不经意回头看了眼自家漏风的大门,不禁感慨真是块破木头,人来都不吱呀一声的。 “小王,倒茶!”村长前脚刚迈进里屋,后脚就反客为主道。 小王二话不说便倒茶。但在倒茶之前,却在旁边左右手各提了把椅子,然后很是规整地送到村长和他兮之屁股后面。 此举动使得作为主人的兮之窘然,不禁心想:这是何意?一个搬椅子,一个说倒茶,是在奚落我这个作为东道主的存在所给诸位提供的服务不够周到么…… 不过想来,自己确实是家徒四壁,没啥好提供的,便也只好默然。 于是,待兮之老弟刚坐下,村长这个老大哥便又开口了,道:“老弟啊,刚进来我看你眼也不眨地抬头在瞅枣树,而枣树这个时候,也没到挂果的季节啊,所以老弟这大早上是在研究啥呀?” “哦,没什么,随便看看。”兮之一笑。 “说嘛,我听听。”村长也一笑。 “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还是枣树。” “两棵枣树?为什么我就见了一棵……” “那一棵在我心中。” “高!实在是高!”村长双手点赞。 “你心真大!”小王直言不讳。 “咳!咳咳,”村长很有王者风范地冷眼瞥了下旁边小王,而后笑笑看向兮之,“我这个秘书呀,比较不会说话,甚至有时候还一根筋、直肠子,老弟不要见怪啊!” “哪里哪里,村长您太客气了。听得出来,都是实在人,我要见怪那就见怪了。” 村长会心一笑,略略点头。 “喝,您喝呀!茶叶是我前些天在山上采摘的雏菊,泡茶喝下还是蛮有一番风味的。” “哦,雏菊啊,那我得尝尝。” 村长嫌水烫,便很是小心地抿了一口。 “怎么样?”兮之小心地问。 “可以,可以可以!山上的野菊花,果然是非同一般呀!” 实则村长并没有品尝出什么,不过是为了迎合现场氛围,不至于使人难堪而已。再说,此来兮之老弟寒舍是对他有所求,倘若说“味道一般般,跟水差不多”就显得自己不通人情,情商低下了。 “不知两位大早上地过来,有啥事儿么?” 兮之开门见山,深知村长无事不登三宝殿,而且还早早就来,只带了个神经大条的秘书,肯定是有什么事让自己帮忙。 “没啥事儿,就过来看看。”村长眼睛一眯,说。 “没啥事儿就不能过来看看?”一旁的小王插嘴道。 小王本不想说话的,但正在四处张望之际听到“不知两位”这话,知道自己在兮之这样的屋顶都漏几个洞的农家人眼中也是不容忽略和高不可攀的,地位最起码能顶个村长,便顿时心中豪气横飞,随口甩出此话。 村长悄然回头,狠狠瞪之。 第七十七章 王中翘楚王中王 小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感觉和村长说得差不多啊,为啥村长可以说自己不能说?但不管怎样,也不多问,便很是识趣地不等村长脾气发作就快步走开。 步之后,到了门口不忘回头留了句话,说:“你们聊,我给两位站岗去。” “这才像个人话!”村长心有余怒,说道。 “生什么气嘛,大早上的,他还是个孩子。”兮之劝慰说。 “唉,不成器的家伙……对了,你家孩子叫王知是?听说年前去了外面发展,这外面可不比咱们老家,动不动地都要花钱,一个搞不好就只能喝西北风,可不好混啊!” “是啊,他自己执意要混出个名堂,我也拦不住。没办法,毕竟孩子大了,他有他的想法,我不能约束他。” 村长点点头,仿佛感同身受。 “他走后,你和他有联系过吗?” “我……期间我也写过几封信……” “哼,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去看信?” “是啊,所以我写的那些信就像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不怕,没有回音但有福音,”村长神秘一笑,看向兮之,同时双手抬起,“啪啪!啪啪啪啪!” 兮之不禁一脸懵逼,心想:拍掌就是福音了? 正当村长他这个好老弟大惑不解,要接下来质疑村长他可贵的权威之际,小王已经闪身来到兮之跟前,并从自己的袖管里小心翼翼而又神秘兮兮地取出个长条盒子。 盒子包装精致,看起来也比较得玲珑小巧,尤其是它白银色的亮丽外在,上面确也有一圈圈的紫色花纹回路,俨然构成了“福音”二字,直让人觉得不像普通物件,非尊即贵。 “这是……”兮之老弟眼睛一睁。 “我说过,福音。”村长大哥嘴角一笑。 接着,村长淡淡使个眼色,小王便将手中白银之物递出。但兮之老弟却拒收,慌忙起立,伸出双手且退且推,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 “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 “这个……我……是‘福音’。” “‘福音’又是什么?” “我……” “老弟为啥不坐下来,打开‘福音’,好好看个究竟呢?” 兮之犹豫了下,但还是老老实实又坐了下来。其所虑,不外乎有两点:一是自己本来就好奇,看看里面是什么鬼;二,则是给村长面子。 ——你想呀,村长让坐下来,你却扭扭捏捏不坐,可不是不给村长面子嘛! 于是,二话不说,兮之老弟坐下,并小心翼翼打开“福音”,却不怎么看得懂……拿起来反复研究了几遍后,心头顿时恍然:这哪是什么福音,分明就一个小型的大哥大嘛! 兮之老弟将自己想法说出以后,立马就遭到了村长一口反对,坚持道:“错!这就是福音!你看这俩字!” 村长食指来回敲着盒子上的“福”与“音”,笃定非常。 兮之无奈,只好应是。 常言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屋檐说的很可能是自己屋檐哦,人在自己屋檐下向来者低头,其实心里多少比较委屈。而这些委屈又不能当场说出,便一时间发酵在内心,确实有几分难受。 但村长仿佛懂得许多心理战术,擅于掌控全局,接下来仅仅三两句句话就让兮之老弟心中暖洋洋。 村长呢,其实并没什么微言大义,只是语气很平常地说道:“福音也不过是一个名字,重要的还是它的价值。有了它,你就可以随时随地可以跟儿子聊天,就算他人远在天边也联系得到。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可是我厚着脸皮极力向上级争取下来的,共两台,全村目前就你和我有。” “我……”兮之欲言。 “嘘——,这可要保密,不能到处声张呀,”村长煞有介事地环顾下四周,一脸的小心谨慎,“隔壁有耳,你懂的。” “哦,我……”兮之唇角微动。 “我知道你很感动,但东西送你了便是你的。老弟啊,你千万不要跟我客气也不用推辞。” 说此话时,村长显然一脸豪迈,飒爽十分。兮之呢,只得在一旁作萎靡状,被迫甘拜下风,欲言且又止! 其实,兮之他并没有要客气的意思,嘴边要发表的完整的言论却是——“我想问,这怎么消费?” 作为一代老农民,腰包自然干瘪,锅中少油水墙上缺砖灰,一个字说白了就是穷。要说眼前“福音”好不好,贵不贵重,于当时的年代而言自是毋庸置疑。但倘若是为了得到此种稀缺之物而失去理性,大脑短路而冬烘起来,那就很容易做错决定,事后更难免自己难受,不值当。 而纵观眼下情况,要秉承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拒收,便毫无疑问是在结结实实打村长老脸,此法想来太过暴力而无情,不可为也。遂,趁着村长噜苏之际,又细细权衡了下眼前得失与利弊,兮之干脆长话短说,有话更直说,口出二字道:“谢谢!” 兮之已经想好,既然村长如此豪迈,把全村仅有的宝贝献——哦,是送给自己,那不管怎样,多少是瞧得起自己。既是如此,在村长跟前,无论如何都要有一番自己骨气与威风,格局要大,提“消费”就显得落了俗套,显得不怎么高明了。 消费,此等和万恶之源——钱沾边的事儿,是为下头之极,万万不可提也。 就算以后发现的确消费高,承受不了,也大不了搁之一隅,闲置个角落不理不用罢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怎么,不开心?”村长察觉到兮之似乎表情有恙,与自己预料中应出现的欢天喜地场景不符,便开口问道。 “哦!没,我只是……只是感觉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兮之老弟突发奇想,随口说了句。 “哈哈!龙卷风,这比喻好!” “嗯……还行。” “‘龙卷风’用英语怎么说?” 兮之没有说,而是立马看了他一眼,表情缤纷多彩。 因为兮之本人低调的缘故,是比较讲求内修于心而不是为了出门显摆的,于是乎他的凌云万丈之才所知者甚少。可以说,放眼整个王家村,所知者不过三两人而已。自己儿子算一个,自己算一个,隔壁老王算一个。 至于为什么隔壁老王也知道这等隐讳之密,原因无它,自然是两家处于邻里位置,平常除了种地之外无甚消遣,便两家闲来无事之际相互翻墙去找对方搓牌斗地主…… 隔壁老王虽然总是赢,但也有不少输的时候,而为了在此处彰显一下老王雄风,便不提他输的时候了。 就提他赢,赢嘛,就要按规矩为了下一局而洗牌。所以说,赢也是要有代价的,总赢就要总洗牌。通常来说,洗牌洗两三回无所谓,但连着洗个十回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了好。 但咱们老王就是老王,很是给力呀,从来都不言辛苦,即便洗牌洗到手抽筋了还保持一脸的洋溢着的开心而胜利的微笑…… 对此,兮之也比较纳闷,心道:你是隔壁老王你腰好我知道,但你手好——洗到了近百局才开始出现极其轻微的手抽筋,说实话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真的不信的。如今虽然见着了,却更纳闷了,手气这么好也就算了,手也这么好? 问其原因,对方洒然一笑,道:“这比帮俺家那老娘们洗菜轻松多了!”一句话让在场的同姓的老王肃然起敬!没错,同是老王,但相比之下很明显隔壁老王功力更深,技高一筹! 隔壁老王才是王中翘楚王中王! 第七十七章 王中翘楚王中王 小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但感觉和村长说得差不多啊,为啥村长可以说自己不能说?但不管怎样,也不多问,便很是识趣地不等村长脾气发作就快步走开。 步之后,到了门口不忘回头留了句话,说:“你们聊,我给两位站岗去。” “这才像个人话!”村长心有余怒,说道。 “生什么气嘛,大早上的,他还是个孩子。”兮之劝慰说。 “唉,不成器的家伙……对了,你家孩子叫王知是?听说年前去了外面发展,这外面可不比咱们老家,动不动地都要花钱,一个搞不好就只能喝西北风,可不好混啊!” “是啊,他自己执意要混出个名堂,我也拦不住。没办法,毕竟孩子大了,他有他的想法,我不能约束他。” 村长点点头,仿佛感同身受。 “他走后,你和他有联系过吗?” “我……期间我也写过几封信……” “哼,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去看信?” “是啊,所以我写的那些信就像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不怕,没有回音但有福音,”村长神秘一笑,看向兮之,同时双手抬起,“啪啪!啪啪啪啪!” 兮之不禁一脸懵逼,心想:拍掌就是福音了? 正当村长他这个好老弟大惑不解,要接下来质疑村长他可贵的权威之际,小王已经闪身来到兮之跟前,并从自己的袖管里小心翼翼而又神秘兮兮地取出个长条盒子。 盒子包装精致,看起来也比较得玲珑小巧,尤其是它白银色的亮丽外在,上面确也有一圈圈的紫色花纹回路,俨然构成了“福音”二字,直让人觉得不像普通物件,非尊即贵。 “这是……”兮之老弟眼睛一睁。 “我说过,福音。”村长大哥嘴角一笑。 接着,村长淡淡使个眼色,小王便将手中白银之物递出。但兮之老弟却拒收,慌忙起立,伸出双手且退且推,道:“使不得,使不得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 “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 “这个……我……是‘福音’。” “‘福音’又是什么?” “我……” “老弟为啥不坐下来,打开‘福音’,好好看个究竟呢?” 兮之犹豫了下,但还是老老实实又坐了下来。其所虑,不外乎有两点:一是自己本来就好奇,看看里面是什么鬼;二,则是给村长面子。 ——你想呀,村长让坐下来,你却扭扭捏捏不坐,可不是不给村长面子嘛! 于是,二话不说,兮之老弟坐下,并小心翼翼打开“福音”,却不怎么看得懂……拿起来反复研究了几遍后,心头顿时恍然:这哪是什么福音,分明就一个小型的大哥大嘛! 兮之老弟将自己想法说出以后,立马就遭到了村长一口反对,坚持道:“错!这就是福音!你看这俩字!” 村长食指来回敲着盒子上的“福”与“音”,笃定非常。 兮之无奈,只好应是。 常言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屋檐说的很可能是自己屋檐哦,人在自己屋檐下向来者低头,其实心里多少比较委屈。而这些委屈又不能当场说出,便一时间发酵在内心,确实有几分难受。 但村长仿佛懂得许多心理战术,擅于掌控全局,接下来仅仅三两句句话就让兮之老弟心中暖洋洋。 村长呢,其实并没什么微言大义,只是语气很平常地说道:“福音也不过是一个名字,重要的还是它的价值。有了它,你就可以随时随地可以跟儿子聊天,就算他人远在天边也联系得到。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可是我厚着脸皮极力向上级争取下来的,共两台,全村目前就你和我有。” “我……”兮之欲言。 “嘘——,这可要保密,不能到处声张呀,”村长煞有介事地环顾下四周,一脸的小心谨慎,“隔壁有耳,你懂的。” “哦,我……”兮之唇角微动。 “我知道你很感动,但东西送你了便是你的。老弟啊,你千万不要跟我客气也不用推辞。” 说此话时,村长显然一脸豪迈,飒爽十分。兮之呢,只得在一旁作萎靡状,被迫甘拜下风,欲言且又止! 其实,兮之他并没有要客气的意思,嘴边要发表的完整的言论却是——“我想问,这怎么消费?” 作为一代老农民,腰包自然干瘪,锅中少油水墙上缺砖灰,一个字说白了就是穷。要说眼前“福音”好不好,贵不贵重,于当时的年代而言自是毋庸置疑。但倘若是为了得到此种稀缺之物而失去理性,大脑短路而冬烘起来,那就很容易做错决定,事后更难免自己难受,不值当。 而纵观眼下情况,要秉承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拒收,便毫无疑问是在结结实实打村长老脸,此法想来太过暴力而无情,不可为也。遂,趁着村长噜苏之际,又细细权衡了下眼前得失与利弊,兮之干脆长话短说,有话更直说,口出二字道:“谢谢!” 兮之已经想好,既然村长如此豪迈,把全村仅有的宝贝献——哦,是送给自己,那不管怎样,多少是瞧得起自己。既是如此,在村长跟前,无论如何都要有一番自己骨气与威风,格局要大,提“消费”就显得落了俗套,显得不怎么高明了。 消费,此等和万恶之源——钱沾边的事儿,是为下头之极,万万不可提也。 就算以后发现的确消费高,承受不了,也大不了搁之一隅,闲置个角落不理不用罢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怎么,不开心?”村长察觉到兮之似乎表情有恙,与自己预料中应出现的欢天喜地场景不符,便开口问道。 “哦!没,我只是……只是感觉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兮之老弟突发奇想,随口说了句。 “哈哈!龙卷风,这比喻好!” “嗯……还行。” “‘龙卷风’用英语怎么说?” 兮之没有说,而是立马看了他一眼,表情缤纷多彩。 因为兮之本人低调的缘故,是比较讲求内修于心而不是为了出门显摆的,于是乎他的凌云万丈之才所知者甚少。可以说,放眼整个王家村,所知者不过三两人而已。自己儿子算一个,自己算一个,隔壁老王算一个。 至于为什么隔壁老王也知道这等隐讳之密,原因无它,自然是两家处于邻里位置,平常除了种地之外无甚消遣,便两家闲来无事之际相互翻墙去找对方搓牌斗地主…… 隔壁老王虽然总是赢,但也有不少输的时候,而为了在此处彰显一下老王雄风,便不提他输的时候了。 就提他赢,赢嘛,就要按规矩为了下一局而洗牌。所以说,赢也是要有代价的,总赢就要总洗牌。通常来说,洗牌洗两三回无所谓,但连着洗个十回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了好。 但咱们老王就是老王,很是给力呀,从来都不言辛苦,即便洗牌洗到手抽筋了还保持一脸的洋溢着的开心而胜利的微笑…… 对此,兮之也比较纳闷,心道:你是隔壁老王你腰好我知道,但你手好——洗到了近百局才开始出现极其轻微的手抽筋,说实话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真的不信的。如今虽然见着了,却更纳闷了,手气这么好也就算了,手也这么好? 问其原因,对方洒然一笑,道:“这比帮俺家那老娘们洗菜轻松多了!”一句话让在场的同姓的老王肃然起敬!没错,同是老王,但相比之下很明显隔壁老王功力更深,技高一筹! 隔壁老王才是王中翘楚王中王! 第七十八章 一时失言 当即,兮之闻言之后感觉很是失敬失敬,便拱手向隔壁老王行拜服礼。老王见此哈哈一笑,表示受用非常。 “你呀,自从读了那本来历不明的书,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看起来和平常没啥分别,可我又总感觉哪里有什么不对。”隔壁老王动动嘴,摇摇头,说。 “是你太多疑啦!”老王摇摇头,动动嘴,说。 “是吗,”隔壁老王看老王,“但愿!”。 “可不是嘛!赶快洗牌,磨磨蹭蹭的,你拔剑的时候倒挺快。”老王都一眼不看隔壁老王,说。 正说着,便将自己一只手放进怀里,从中轻轻取出一本巴掌厚的书来,无疑正是那本保存还很完整的《红楼记》。 此时的“红楼记”是很鲜明的朱砂色,并且很规矩和干净地散布于整个封面上,看上去也特别醒目,仿佛给人以一种时刻摄魂夺魄的魔力。 但隔壁老王见此却浑不在意,转而目光深邃,看向院中那棵枣树,慨然道:“难得啊!实在是——难得!” “什么?” “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看书,你说难得不难得?” “你洗牌我看书,不正好么,有啥难得不难得的?这叫‘不偷清闲,不贪逸趣’,跟你说你也不懂。你就每天只会舞刀弄棒,没知识没文化的老家伙,都落伍啦!” “哼!就你年轻,还我‘老家伙’……” “怎么,你难道不是一大把年纪了么,一大把年纪了就是老家伙嘛!” “你懂啥,哥这是人老心不老。” “了解了解,就是说——外焦里嫩呗!” “切!” “嘿嘿!” “不过呢,‘没知识,没文化’这一点我认,但你要说我‘舞刀弄棒’就很明显是在睁眼说胡话,胡咧咧。我是剑,剑——好!” “好,贱!哈哈!” “你笑什么?” “唔……没什么,是剑!” “本来就是剑……你才贱,哼!” “哈哈!” 时近晌午,晨露蒸无。 “哎,都大半截儿入土的人了,还每天大早上起来练剑,其实你也难得啊!” “你懂什么,这叫‘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古代曹操知道不,跟我一样,是个有胆识有能力的枭雄人物。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就是这辈子能去华山和天下众多英雄好汉一块儿论剑,以证剑道!” “啧!啧啧啧啧啧啧!看不出来,你原来是奔着华山论剑去的。而今听君一席话,霎时间真叫哥哥我恍然如梦,伏惟惶恐呀!” “你属虎,我属猪,我可比你大了整整三岁,是你应该叫我哥哥才对。”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满意了!” “读书人脸皮都这么厚的吗?” “哪有哦,我又不是存粹的读书人,不过半路出家,顶多算半个读书人而已。至于读书人脸皮厚不厚,我不知道。毕竟我不是先天的纯粹的读书人,也自然代表不了读书人。” “你真会扯犊子,绕一大圈。” “哥哥,哪里话嘛!读书人脸皮厚不厚我真的不知道,但我脸皮还是很薄的;要不信的话,你大可以叫我一声哥哥,我绝对会脸红的。” “嗯?你这是……拐着弯在说我脸皮厚么?”隔壁老王双眼微眯,语气不善起来。 “没,没有,你可别多想啊!”老王面露怯意,故作惹不起。 “……哥哥?”隔壁老王终究还是盯着老王,很试探性地开了口,声若蚊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闻言,瞬间老王狂笑不止,抽搐成了一连串的雷人表情包。 浮云微动,盏茶功夫过后,笑声渐停。 “你看老王,我都说我脸皮薄,现在哥哥我脸皮一定像个红苹果似的!” “没有,不像。” “不像?” “跟苹果没啥关系,你这样顶多像个猴屁股!” “老东西,你会不会说话?小心我拿书砸你。” “那你砸啊,看我不把书给你撕烂。” “你!——” 老王立马气急败坏,怒气顿蔫。 隔壁老王见状,得意之色不禁悄然浮现。而此时牌已洗好,便放置在两人中间。之后,看了看老王还是满脸不服气的样子,才悠悠道:“你书读得好,这一点我承认。可你脾气不好,动辄生气。脾气不好的人,格局一般都不大。” 老王闻言,立即狠狠瞪了下隔壁老王。 但隔壁老王才不管这些,而是眉头微微一皱,却看向了老王怀中那视若宝贝疙瘩的书。随后,不禁面露若干思索,或者说是心生许多疑惑,道:“我对书向来没啥兴趣,只好像听闻这世上有本叫《红楼梦》的书,不过你这书为啥叫《红楼记》,跟《红楼梦》有啥关系啊?” “想知道呀?嘿嘿,不告诉你!”老王得意一笑,悠悠然开始起牌。 “哼,不说我也知道,不就是本盗版书嘛!”隔壁老王不慌不忙也不生气地紧随其后起牌。 “跟你说啊,你侮辱我可以,但书不行!”老王闻言,手刚伸出了一半便辄然而停,恶狠狠瞪了隔壁老王一眼。 隔壁老王见此,怵之。连忙在一旁赔笑道:“俺就随便一说,莫生气啊老王,是我的错。” ——同是老王,隔壁老王明明本身是体魄健壮且常年习武练剑之人,怎么面对文弱书生样的老王就忽然表现得胆怯、畏惧,而又怵之呢? 其实也好理解,正像隔壁老王他自己所言那样,错了。什么错呢?一时失言之错。 为啥说失言呢?你想啊,隔壁老王说老王他视若珍宝的书是假书,是冒牌书,是仿制品、赝货,就像对面走来了一对狗男女——哦不,是一对好情侣。男的气宇轩昂,走起路来飒飒然。双肩开阔,步履生风。 而左右抬腿间,阳光下他鬓角处垂落的三两绺微颤的青青发丝正象征着年少轻狂的朝气蓬勃的蠢蠢欲动样子仿佛天生就是个行走的荷尔蒙体质小鲜肉在向沿途路经的害羞小女生进行眉目传情…… ——当然,就像一句昭着天下的话所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咱不管他是不是好东西,也不管这话是对或错,他眉目传情也好,眉目生恨也好,都好。 ——我意思是,不管他了。不是说一对情侣嘛,男的先不管,咱们把注意力集中于女方。却不禁眼睛为之一亮,动容不已。 此女薄衫单衣,腿长腰细;笑不露齿,媚眼如丝。渐走近了,直还让你觉得恍然若梦,心跳如崩;待倏尔清醒,才知自己刚才很是失态。而后,便于万千窘然之际终于悟得那句话真意,任是无情也动人…… 用一个字形容:美!两个字形容:哇噻!三个字:beautiful awe!四个字:神仙姐姐!五个字:唔中意你呀! ——倘若非要用一万个字去形容,想了想,我觉得也简单,就是:略!(此处省略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略”,你懂的) 假若这样的一对好情侣——男的是你早认识的,一铁哥们,而女的却是头一回出现。不管先前这个铁哥们有没有跟你提过他女朋友,但此刻他们就在你面前,或正一步步逼近向你面前。 而恰好由于当时你情绪紧张、激动,心头过于震撼,却导致了不经意间上半身气血飞快下涌,大脑短暂出现了锈逗情况,于是便很口无遮拦地来了一句:“哇噻!真简直比个妓女还要漂亮!” 本来你是见色起——哦,是一见倾心要夸人的,然而此话一经说出口,便立刻连自己都觉得不是那味儿。于是乎才猛然意识到,刚才是自己一时失言,嘴巴简直比剑还贱,说错了话…… 第七十八章 一时失言 当即,兮之闻言之后感觉很是失敬失敬,便拱手向隔壁老王行拜服礼。老王见此哈哈一笑,表示受用非常。 “你呀,自从读了那本来历不明的书,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看起来和平常没啥分别,可我又总感觉哪里有什么不对。”隔壁老王动动嘴,摇摇头,说。 “是你太多疑啦!”老王摇摇头,动动嘴,说。 “是吗,”隔壁老王看老王,“但愿!”。 “可不是嘛!赶快洗牌,磨磨蹭蹭的,你拔剑的时候倒挺快。”老王都一眼不看隔壁老王,说。 正说着,便将自己一只手放进怀里,从中轻轻取出一本巴掌厚的书来,无疑正是那本保存还很完整的《红楼记》。 此时的“红楼记”是很鲜明的朱砂色,并且很规矩和干净地散布于整个封面上,看上去也特别醒目,仿佛给人以一种时刻摄魂夺魄的魔力。 但隔壁老王见此却浑不在意,转而目光深邃,看向院中那棵枣树,慨然道:“难得啊!实在是——难得!” “什么?” “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看书,你说难得不难得?” “你洗牌我看书,不正好么,有啥难得不难得的?这叫‘不偷清闲,不贪逸趣’,跟你说你也不懂。你就每天只会舞刀弄棒,没知识没文化的老家伙,都落伍啦!” “哼!就你年轻,还我‘老家伙’……” “怎么,你难道不是一大把年纪了么,一大把年纪了就是老家伙嘛!” “你懂啥,哥这是人老心不老。” “了解了解,就是说——外焦里嫩呗!” “切!” “嘿嘿!” “不过呢,‘没知识,没文化’这一点我认,但你要说我‘舞刀弄棒’就很明显是在睁眼说胡话,胡咧咧。我是剑,剑——好!” “好,贱!哈哈!” “你笑什么?” “唔……没什么,是剑!” “本来就是剑……你才贱,哼!” “哈哈!” 时近晌午,晨露蒸无。 “哎,都大半截儿入土的人了,还每天大早上起来练剑,其实你也难得啊!” “你懂什么,这叫‘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古代曹操知道不,跟我一样,是个有胆识有能力的枭雄人物。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个梦想,就是这辈子能去华山和天下众多英雄好汉一块儿论剑,以证剑道!” “啧!啧啧啧啧啧啧!看不出来,你原来是奔着华山论剑去的。而今听君一席话,霎时间真叫哥哥我恍然如梦,伏惟惶恐呀!” “你属虎,我属猪,我可比你大了整整三岁,是你应该叫我哥哥才对。”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满意了!” “读书人脸皮都这么厚的吗?” “哪有哦,我又不是存粹的读书人,不过半路出家,顶多算半个读书人而已。至于读书人脸皮厚不厚,我不知道。毕竟我不是先天的纯粹的读书人,也自然代表不了读书人。” “你真会扯犊子,绕一大圈。” “哥哥,哪里话嘛!读书人脸皮厚不厚我真的不知道,但我脸皮还是很薄的;要不信的话,你大可以叫我一声哥哥,我绝对会脸红的。” “嗯?你这是……拐着弯在说我脸皮厚么?”隔壁老王双眼微眯,语气不善起来。 “没,没有,你可别多想啊!”老王面露怯意,故作惹不起。 “……哥哥?”隔壁老王终究还是盯着老王,很试探性地开了口,声若蚊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闻言,瞬间老王狂笑不止,抽搐成了一连串的雷人表情包。 浮云微动,盏茶功夫过后,笑声渐停。 “你看老王,我都说我脸皮薄,现在哥哥我脸皮一定像个红苹果似的!” “没有,不像。” “不像?” “跟苹果没啥关系,你这样顶多像个猴屁股!” “老东西,你会不会说话?小心我拿书砸你。” “那你砸啊,看我不把书给你撕烂。” “你!——” 老王立马气急败坏,怒气顿蔫。 隔壁老王见状,得意之色不禁悄然浮现。而此时牌已洗好,便放置在两人中间。之后,看了看老王还是满脸不服气的样子,才悠悠道:“你书读得好,这一点我承认。可你脾气不好,动辄生气。脾气不好的人,格局一般都不大。” 老王闻言,立即狠狠瞪了下隔壁老王。 但隔壁老王才不管这些,而是眉头微微一皱,却看向了老王怀中那视若宝贝疙瘩的书。随后,不禁面露若干思索,或者说是心生许多疑惑,道:“我对书向来没啥兴趣,只好像听闻这世上有本叫《红楼梦》的书,不过你这书为啥叫《红楼记》,跟《红楼梦》有啥关系啊?” “想知道呀?嘿嘿,不告诉你!”老王得意一笑,悠悠然开始起牌。 “哼,不说我也知道,不就是本盗版书嘛!”隔壁老王不慌不忙也不生气地紧随其后起牌。 “跟你说啊,你侮辱我可以,但书不行!”老王闻言,手刚伸出了一半便辄然而停,恶狠狠瞪了隔壁老王一眼。 隔壁老王见此,怵之。连忙在一旁赔笑道:“俺就随便一说,莫生气啊老王,是我的错。” ——同是老王,隔壁老王明明本身是体魄健壮且常年习武练剑之人,怎么面对文弱书生样的老王就忽然表现得胆怯、畏惧,而又怵之呢? 其实也好理解,正像隔壁老王他自己所言那样,错了。什么错呢?一时失言之错。 为啥说失言呢?你想啊,隔壁老王说老王他视若珍宝的书是假书,是冒牌书,是仿制品、赝货,就像对面走来了一对狗男女——哦不,是一对好情侣。男的气宇轩昂,走起路来飒飒然。双肩开阔,步履生风。 而左右抬腿间,阳光下他鬓角处垂落的三两绺微颤的青青发丝正象征着年少轻狂的朝气蓬勃的蠢蠢欲动样子仿佛天生就是个行走的荷尔蒙体质小鲜肉在向沿途路经的害羞小女生进行眉目传情…… ——当然,就像一句昭着天下的话所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咱不管他是不是好东西,也不管这话是对或错,他眉目传情也好,眉目生恨也好,都好。 ——我意思是,不管他了。不是说一对情侣嘛,男的先不管,咱们把注意力集中于女方。却不禁眼睛为之一亮,动容不已。 此女薄衫单衣,腿长腰细;笑不露齿,媚眼如丝。渐走近了,直还让你觉得恍然若梦,心跳如崩;待倏尔清醒,才知自己刚才很是失态。而后,便于万千窘然之际终于悟得那句话真意,任是无情也动人…… 用一个字形容:美!两个字形容:哇噻!三个字:beautiful awe!四个字:神仙姐姐!五个字:唔中意你呀! ——倘若非要用一万个字去形容,想了想,我觉得也简单,就是:略!(此处省略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略”,你懂的) 假若这样的一对好情侣——男的是你早认识的,一铁哥们,而女的却是头一回出现。不管先前这个铁哥们有没有跟你提过他女朋友,但此刻他们就在你面前,或正一步步逼近向你面前。 而恰好由于当时你情绪紧张、激动,心头过于震撼,却导致了不经意间上半身气血飞快下涌,大脑短暂出现了锈逗情况,于是便很口无遮拦地来了一句:“哇噻!真简直比个妓女还要漂亮!” 本来你是见色起——哦,是一见倾心要夸人的,然而此话一经说出口,便立刻连自己都觉得不是那味儿。于是乎才猛然意识到,刚才是自己一时失言,嘴巴简直比剑还贱,说错了话…… 第七十九章 厚德载物,厚脸造物 失言了,也就输理了。 所以,在此也就不难理解为啥隔壁老王,一个有着尚武精神的自比枭雄曹操的高傲人物会自知失言后向对方陪笑,坦然承认自己错误。 正所谓,人人都有说错话做错事的时候,孰能无过呢?既然能认错,便是好同志,一个好态度的开始。 兮之见此不再说什么,更不禁在心里暗暗佩服隔壁老王这老家伙能屈能伸,以后说不定还真能实现他自己的伟大梦想哩! 但是,转念又一想,是不是自己才高八斗的事情也是这个老东西背地里给村长提供的情报?按说,未经允许私自向别人透露自己的业余特长,以隔壁老王知错就改的品格,应该是做不出来的?然而,毕竟人心隔肚皮,隔壁老王就算那样做了也似乎不能说明他是多么可恶至极的人…… 反而是,换个角度看问题,隔壁老王是在积极主动与古道热肠地向当地的领导人极力推荐和宣传自己的无限才情的样子,为一番好意。客观来说兮之对此貌似应该理解隔壁老王一番良苦用心,而不是疑心重重,恼恨对方多管闲事,居心不良。 于是乎,很快想通一切后,兮之不禁释然。知道就算没有隔壁老王,也会有隔壁老张老许充当热心小民闲不住嘴地向当地领导自主汇报年度各种奇人异事,以求得到上级若干赏识。凡事来讲隔墙有耳,吃饱了便撑着的人比比皆是,再贵气如洛阳之纸也终究是无法包住星星之火的。一切自有定数,随它去! 便笑了笑,对村长说:“龙卷风啊——tornado。” “什么?偷我豆?” “不是‘偷你豆’,是‘偷你——’,”老王暗叫委屈,想解释又好像不知该怎么说,“我是说,这个是发音,叫‘tou、ni、dou!’” “还不是偷我豆嘛,说来说去的。” “不是这意思,我是说……” “我懂我懂,不用说了。” 村长嘿嘿一笑,嘴角瞬间上扬成一道喜人的耐克符号。 “大舅哥,啥时候你家种了豆子,俺咋不知道?”小王适时率性而言。 村长瞬间黑了一把脸,转向还表情还很懵逼和疑惑的小王。当下老嘴紧闭,双眼斜眯。就是一字不发,仿佛要凭他自己体会。 “那我走?”小王见状,不禁浑身一抖,说走就走。 可谓背留残影,步履生风,根本不给老村长发号施令的机会。直到小王踩风划影飞快地消失门外,老村长才久久松了口气,或者说舒了口气,略略摇了摇头,勉强挤兑出三分笑意,向兮之道:“让老弟见笑了。” “哪里哪里,不会。” “嗯……刚才我说到哪里来着?” “说到……‘你懂的,不用我说了’。” “ohhh……” “e……” 村长低头喝了口雏菊,只觉香是香,但其味又好像有几分苦涩蕴含里面。真是又香还苦,直品尝得让人——想哭! 但村长好歹还是一方领导者,干部级人物,年龄都至少四五十岁的人了,万万不至于动辄就哭的。便又浅尝几口雏菊,内稳于心,梳理好情绪,正儿八经地对兮之说道:“老弟啊,其实我此番前来,是有件事想跟你讲,你来帮我分析分析,出出主意呗!” 兮之闻言,不禁正襟危坐,豪言道:“村长,不用客气,只管说好了。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就好,那就好。” “嗯。” “就是说啊,你觉得……你知道咱们‘五里庙’?就是哥哥我近来为咱们村搞出来的一个经济发展项目实验点,可是费尽心力之后并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现在那里来往人物比较稀拉,距离火爆全场还差得远呢,就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这个……这个嘛……” “刚开始局面其实是很不错的,说来还是得益于你家那小子,就是王知。他虽然年纪小小,但说的话里包含的道理却不少,是完全可以有所借鉴意义的。” “哦……” “说来,也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跟那个小家伙碰面。当时我从外面考察完地形回来,刚走近村口,瞧见个小孩子在逗狗,就觉得很有趣。因为实在太听话了,小家伙说蹲下,那狗便蹲下。说让它原地转三圈,狗就立马转三圈。当然,最神奇的是小家伙居然开口来了句‘装死’,没想到那狗完全配合,立马倒下翻白眼,腿还象征性地蹬弹了三两下,真是有模有样的。” “哦。” “然后我就过去,越走越近了,那狗发现了我就向我吼叫——真是每次路过村口都得听它曲颈向我高歌一曲不行,可服得很。我就纳闷了,怎么我出村口不见它吭一声呢?但只要是回来,离老远就开始向我口吐芬芳,真的是……无语啊!” “狗狗领域意识比较强,你出村口它不管,你回来身上有外面的气息,可能离老远它就自动把你判定为入侵者了。而且狗狗又是个近视眼,基本上听到声音就要本能地吼叫。” “近视眼啊,怪不得……那离得近了,它能看得清我了,怎么还是对我龇牙咧嘴呢?还有,为什么只有我自己的时候他发神经,叫来叫去的,而有一群放学回家的小朋友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他就鲁肃进曹营表示一言不发,又乖又巧啊?也太针对性了?想我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又是在咱们村声名显赫的存在,却受到如此不平地对待,直感觉闹心得慌,想来也真是没有天理了。” “狗狗对村长您口出狂言是因为狗眼看人低,可它终究不是个人,没有格局没有胸怀没有道德可讲,也全然不知道礼貌和尊重,到底跟人不是一个级别和层次的。所以狗狗怎么表现,都只是它自己的自然反应而已,见怪不怪就好。它不过是栓久了,烦闷得很,见到段位比它高的生物胡乱叫嚣,寻求微弱不堪又聊以慰藉的存在感而已。” “有理,有理有理!老弟到底是个读书人啊,各方面的分析还是比较准确、到位。” “可不是嘛!所以说,以我而今的身份和地位,怎么会跟区区一条狗子一般见识呢?所谓好男不跟女斗,好官不对狗揍,虐待小动物那样的混账事情我是无论如何都做不来的。” 闻听村长口述这几句话,可是不一般,直听得在旁边正欲喝茶的兮之老弟一愣一愣的。首先是“好男不跟女斗”后面直接来了个“好官不对狗揍”,这句什么情况?随即转念一想,顿时了然也,准是这个老家伙胡编乱造的。 思及此,心中便不禁对这个自封“好官”的老人腹诽不已。古人讲,厚德载物,而对于眼前的这个神仙级别的老凡人来说,还不够。因为“厚德载物”后面理应最少再加一句话,谓之——“厚德载物,厚脸造物”——如此才勉强够跟得上他自己最起码的逼格! 尤其是当兮之刚拿起茶水小饮一口的同时,不经意间瞥了下眼旁边的老神仙,可是有趣的狠呀。周身仙气飘飘就不用多说了,可能对咱们的老村长大人来说那不过是毫无卵用的废气,甚至是个失败非常的现身buff,总之全然不值一提就对了。 重点是,他的神态表情看不出有丝毫的做假成份,可以直言不讳地说简直跟真的一样也不为过。着力于“混账事情”四个字,发音时特别用力了一下,使得他在彰显并塑造人物内心深处不经意之中对于某件事深恶痛绝的表现宛若天成,可算毫无瑕疵可讲了。 第七十九章 厚德载物,厚脸造物 失言了,也就输理了。 所以,在此也就不难理解为啥隔壁老王,一个有着尚武精神的自比枭雄曹操的高傲人物会自知失言后向对方陪笑,坦然承认自己错误。 正所谓,人人都有说错话做错事的时候,孰能无过呢?既然能认错,便是好同志,一个好态度的开始。 兮之见此不再说什么,更不禁在心里暗暗佩服隔壁老王这老家伙能屈能伸,以后说不定还真能实现他自己的伟大梦想哩! 但是,转念又一想,是不是自己才高八斗的事情也是这个老东西背地里给村长提供的情报?按说,未经允许私自向别人透露自己的业余特长,以隔壁老王知错就改的品格,应该是做不出来的?然而,毕竟人心隔肚皮,隔壁老王就算那样做了也似乎不能说明他是多么可恶至极的人…… 反而是,换个角度看问题,隔壁老王是在积极主动与古道热肠地向当地的领导人极力推荐和宣传自己的无限才情的样子,为一番好意。客观来说兮之对此貌似应该理解隔壁老王一番良苦用心,而不是疑心重重,恼恨对方多管闲事,居心不良。 于是乎,很快想通一切后,兮之不禁释然。知道就算没有隔壁老王,也会有隔壁老张老许充当热心小民闲不住嘴地向当地领导自主汇报年度各种奇人异事,以求得到上级若干赏识。凡事来讲隔墙有耳,吃饱了便撑着的人比比皆是,再贵气如洛阳之纸也终究是无法包住星星之火的。一切自有定数,随它去! 便笑了笑,对村长说:“龙卷风啊——tornado。” “什么?偷我豆?” “不是‘偷你豆’,是‘偷你——’,”老王暗叫委屈,想解释又好像不知该怎么说,“我是说,这个是发音,叫‘tou、ni、dou!’” “还不是偷我豆嘛,说来说去的。” “不是这意思,我是说……” “我懂我懂,不用说了。” 村长嘿嘿一笑,嘴角瞬间上扬成一道喜人的耐克符号。 “大舅哥,啥时候你家种了豆子,俺咋不知道?”小王适时率性而言。 村长瞬间黑了一把脸,转向还表情还很懵逼和疑惑的小王。当下老嘴紧闭,双眼斜眯。就是一字不发,仿佛要凭他自己体会。 “那我走?”小王见状,不禁浑身一抖,说走就走。 可谓背留残影,步履生风,根本不给老村长发号施令的机会。直到小王踩风划影飞快地消失门外,老村长才久久松了口气,或者说舒了口气,略略摇了摇头,勉强挤兑出三分笑意,向兮之道:“让老弟见笑了。” “哪里哪里,不会。” “嗯……刚才我说到哪里来着?” “说到……‘你懂的,不用我说了’。” “ohhh……” “e……” 村长低头喝了口雏菊,只觉香是香,但其味又好像有几分苦涩蕴含里面。真是又香还苦,直品尝得让人——想哭! 但村长好歹还是一方领导者,干部级人物,年龄都至少四五十岁的人了,万万不至于动辄就哭的。便又浅尝几口雏菊,内稳于心,梳理好情绪,正儿八经地对兮之说道:“老弟啊,其实我此番前来,是有件事想跟你讲,你来帮我分析分析,出出主意呗!” 兮之闻言,不禁正襟危坐,豪言道:“村长,不用客气,只管说好了。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就好,那就好。” “嗯。” “就是说啊,你觉得……你知道咱们‘五里庙’?就是哥哥我近来为咱们村搞出来的一个经济发展项目实验点,可是费尽心力之后并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现在那里来往人物比较稀拉,距离火爆全场还差得远呢,就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这个……这个嘛……” “刚开始局面其实是很不错的,说来还是得益于你家那小子,就是王知。他虽然年纪小小,但说的话里包含的道理却不少,是完全可以有所借鉴意义的。” “哦……” “说来,也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跟那个小家伙碰面。当时我从外面考察完地形回来,刚走近村口,瞧见个小孩子在逗狗,就觉得很有趣。因为实在太听话了,小家伙说蹲下,那狗便蹲下。说让它原地转三圈,狗就立马转三圈。当然,最神奇的是小家伙居然开口来了句‘装死’,没想到那狗完全配合,立马倒下翻白眼,腿还象征性地蹬弹了三两下,真是有模有样的。” “哦。” “然后我就过去,越走越近了,那狗发现了我就向我吼叫——真是每次路过村口都得听它曲颈向我高歌一曲不行,可服得很。我就纳闷了,怎么我出村口不见它吭一声呢?但只要是回来,离老远就开始向我口吐芬芳,真的是……无语啊!” “狗狗领域意识比较强,你出村口它不管,你回来身上有外面的气息,可能离老远它就自动把你判定为入侵者了。而且狗狗又是个近视眼,基本上听到声音就要本能地吼叫。” “近视眼啊,怪不得……那离得近了,它能看得清我了,怎么还是对我龇牙咧嘴呢?还有,为什么只有我自己的时候他发神经,叫来叫去的,而有一群放学回家的小朋友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他就鲁肃进曹营表示一言不发,又乖又巧啊?也太针对性了?想我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又是在咱们村声名显赫的存在,却受到如此不平地对待,直感觉闹心得慌,想来也真是没有天理了。” “狗狗对村长您口出狂言是因为狗眼看人低,可它终究不是个人,没有格局没有胸怀没有道德可讲,也全然不知道礼貌和尊重,到底跟人不是一个级别和层次的。所以狗狗怎么表现,都只是它自己的自然反应而已,见怪不怪就好。它不过是栓久了,烦闷得很,见到段位比它高的生物胡乱叫嚣,寻求微弱不堪又聊以慰藉的存在感而已。” “有理,有理有理!老弟到底是个读书人啊,各方面的分析还是比较准确、到位。” “可不是嘛!所以说,以我而今的身份和地位,怎么会跟区区一条狗子一般见识呢?所谓好男不跟女斗,好官不对狗揍,虐待小动物那样的混账事情我是无论如何都做不来的。” 闻听村长口述这几句话,可是不一般,直听得在旁边正欲喝茶的兮之老弟一愣一愣的。首先是“好男不跟女斗”后面直接来了个“好官不对狗揍”,这句什么情况?随即转念一想,顿时了然也,准是这个老家伙胡编乱造的。 思及此,心中便不禁对这个自封“好官”的老人腹诽不已。古人讲,厚德载物,而对于眼前的这个神仙级别的老凡人来说,还不够。因为“厚德载物”后面理应最少再加一句话,谓之——“厚德载物,厚脸造物”——如此才勉强够跟得上他自己最起码的逼格! 尤其是当兮之刚拿起茶水小饮一口的同时,不经意间瞥了下眼旁边的老神仙,可是有趣的狠呀。周身仙气飘飘就不用多说了,可能对咱们的老村长大人来说那不过是毫无卵用的废气,甚至是个失败非常的现身buff,总之全然不值一提就对了。 重点是,他的神态表情看不出有丝毫的做假成份,可以直言不讳地说简直跟真的一样也不为过。着力于“混账事情”四个字,发音时特别用力了一下,使得他在彰显并塑造人物内心深处不经意之中对于某件事深恶痛绝的表现宛若天成,可算毫无瑕疵可讲了。 第八十章 愣头青 大师,绝对大师级别人物啊!可就是不晓得,在他这么义正言辞的一番话里,自己相信了几个字?而对于我,之所以会这样说,当然是听到了一些传闻和消息,确也亲身经过一些考证,才胆敢如此出言的。 至于都考证了什么,此处暂且不谈,到后面会有一些说明的。 “对此,我也习惯了。但这次不一样了,就在他做好架势要开口对我进行语言攻击和侮辱的时候,你家那孩子更是眼疾手快,一把稳准狠地握住了狗嘴。然后另一只手,对狗轻轻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不料想那狗却是听话得很啊,直接就把我当做了空气,愣是看也不再看我一眼了。” “嗯……那狗……” “突然地就好气啊,想我堂堂一届大村长,竟被区区一条畜生给无视,真的是……唉,刚才你在啥呢?” 本来兮之想说那狗真有意思,但听村长说话好像并不太喜欢那狗狗,便当下只得灵机一动,道:“哦,我是说啊,那狗确实是——不咋地。不过听你说,我其实是很有些好奇,想我家那不争气的小儿,怎么有能耐驯服村口那条守村大狗呢?” “那狗不是你家的?”不料,村长随口居然来了这句。 “额……不是,怎么会,”兮之闻言,深深看了村长一眼,见对方面色沉稳,倒不似在说笑,“那狗都差不多八九十来年了,风里雨里一直都守在村口,平时也不见谁专门去喂它。可能栓太久的缘故,比较凶,说是条烈犬也不为过。” “你是说……都十年老狗了?”村长一脸震惊。 看村长一脸震惊,完全没有作假成份,不禁让兮之老弟也跟着震惊了。想来,村长作为一村之长,对自家村子里的常驻人口和牲畜情况都这么不了解的吗? 作为一名优秀的阶层好干部,不要说一只偌大的狗子了,哪怕村子里凭空多了一条小虫子——当然,说小虫子就有些过分了,毕竟太小,也没啥多厉害和严重的影响,村长及所有村民不去管它也都没所谓的。 但都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跟虫子什么玩意儿的完全是两码事,可谓有着云霓之别,村长作为全村的人类的代表不是也该第一时间就对多年的朋友有所感应的吗?是年纪大了,一时间反应迟钝,后知后觉,还是怎么了。 可是,反应再迟钝也绝没可能迟钝了十年才反应过来?除非村长脑子进水生锈了,导致他神经末梢反应机制短路坏掉,然而这可能性极小;或者说村长乃是鲲鹏级别的庞然大物,形同山岳,可以轻轻松松完成“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才流到腮边”骚操作,导致反应一下子要整整十年才行,然而这简直扯淡,太过天方夜谭与荒谬了。 或者很可能说是贵人多忘的原因,才显靠谱点儿。看村长满面风霜的清苦模样,大概平常多有熬夜,一茬茬的全村大事都让他一身瘦骨兼傲骨操劳不已,便造成终年没空去管什么猫猫狗狗鸟鸟虫虫的结果倒还说得过去? 于是乎,久而久之,便就全然忘了。这,很奇怪吗?莫说是守村大狗,就算是一条镇村神狗,为了全村的长稳发展亦照忘不误! 但话是这么说,却于当事人兮之老弟看来,总感觉很不对劲。思索一番,不禁心中果断给了对面老村长五星级差评,因为兮之的直觉告诉他自己村长在装,明明对那狗很了解,却硬要装做不了解狗生的样子。 要不是演技方面稍微拙劣,兮之端详村长的时候见其重重疑惑之际又夹杂且露出了几分心虚神色,真差点儿就信了。 可想而知,在村长他那样的无比成功的全村领袖级的人物眼里,所有的可能都没可能,而最有可能的一个可能就是在…… ——“考验我?”兮之最终还是想到了这种可能。 随后,便越想越有这个可能。因为平时不怎么见村长,却此次村长大人早早地忽然光临寒舍,为的就是试探性考验自己?联想起村长送自己的那部高大上通讯手机,就更觉是这样了。 不过,到底村长试探自己干嘛,还很难说。大概很有种可能,是接到热心村民举报,称兮之老弟他窝藏了一身斐然才华,封建固陋兼偏爱闭门造车,不愿把横溢有品的自己交出来,为村之建设和发展做一番突出贡献而特地过来查清此人此事也说不定。 “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即可。一切,静观其变。”兮之如是想。 再怎么着他也算一把上年纪的人了,经历多多,绝非吓大的。不管对方先兵后礼还是先礼后兵,抑或阳谋阴谋,遇事不慌沉住气,是他自己一贯的处世修养。 “确实是,没十年也有八年了,超级老狗。”兮之气若神闲,淡定道。 “可是有主之物?”村长闻言立即目光灼灼,也一点儿不觉得兮之他老弟有大夸其词的嫌疑,紧接着就再度发出灵魂考问。 “据我所知,没有,”兮之一副在认真回想的样子,又好似满脸认真,“不过,我曾见过有几回村口最近的李瞎子去给它铲过屎。” “铲屎官?”村长略显皱眉。 “是啊,那条狗比较烈,平时根本没人靠近,能够如此近距离地铲屎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至于说,他李瞎子是不是狗主人,就不知道了。” “哦,这样啊,”村长笑了笑,不禁面露恍然之色,“当时我就看那狗尽听你家儿子的话,还以为是你养的呢,原来不是。” “怎么会……不过,照你说的来讲,那狗我也见过好几回,感觉是有很强攻击性的,自己都不敢轻易上前,但为什么我家小子就能走过去摸狗头,还使得它那么温顺听话呢?” 闻言村长哈哈一笑,道:“这就是问题所在啊,说明你家的小子不简单,是个人才啊!” “就他?还人才,”兮之轻哼,满脸深深皱纹里都夹杂着万千不屑,“他要是人才,那我就是大才,再怎么着也要比他大一……” 话说到此,兮之才忽然意识到言多必失,自己多嘴失言了。因为在兮之本人看来,说比别人有才,就是跟直接承认自己才貌双绝没啥区别。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万一自己的本事被眼前的这个老家伙看中,就很可能被他拉去各种鞠躬尽瘁,累到口吐白沫为止,美其名曰——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到时候恐怕就真没法过着眼下闲云野鹤般钓鱼吃瓜的咸鱼好日子了。可谓是,想到此就要头大,简直不想则已,一想觉厉,再想恐怖如斯啊! “想那会儿,碰见你家儿子的时候,他也真是像极了现在兮之老弟你啊!天不怕来地也不怕,浑身万丈光芒,说话自信非常啊!有你们爷俩在,说实话,只觉得咱们村的文化底蕴蹭蹭蹭往上升,真好啊!”老村长立刻老怀大慰,眼中顿时绽放万千精芒,一席由衷之言油然而生。 旁边,兮之闻言已面色微红,想要解释出声,又怕自己一个解释不好,只会越描越黑,情况更糟。于是,只得任由老村长感慨连连,自己努力把控好情绪,做到默默无言就好。 于是接下来,老村长“蹭蹭蹭”说个不停,仿佛是已经考验完毕:参考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定律,反向逆推,是妥妥的有其子也必有其父呀! 再加上此际跟眼前兮之老弟一番“试探性”聊天,终于才敢确信,就是我堂堂王家村可真是人才济济呢,又发掘个隐世大才。就是人情世故方面好似愣头青,因为自己一直在旁边不遗余力夸着他呢,却连个谢谢都没有。 第八十章 愣头青 大师,绝对大师级别人物啊!可就是不晓得,在他这么义正言辞的一番话里,自己相信了几个字?而对于我,之所以会这样说,当然是听到了一些传闻和消息,确也亲身经过一些考证,才胆敢如此出言的。 至于都考证了什么,此处暂且不谈,到后面会有一些说明的。 “对此,我也习惯了。但这次不一样了,就在他做好架势要开口对我进行语言攻击和侮辱的时候,你家那孩子更是眼疾手快,一把稳准狠地握住了狗嘴。然后另一只手,对狗轻轻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不料想那狗却是听话得很啊,直接就把我当做了空气,愣是看也不再看我一眼了。” “嗯……那狗……” “突然地就好气啊,想我堂堂一届大村长,竟被区区一条畜生给无视,真的是……唉,刚才你在啥呢?” 本来兮之想说那狗真有意思,但听村长说话好像并不太喜欢那狗狗,便当下只得灵机一动,道:“哦,我是说啊,那狗确实是——不咋地。不过听你说,我其实是很有些好奇,想我家那不争气的小儿,怎么有能耐驯服村口那条守村大狗呢?” “那狗不是你家的?”不料,村长随口居然来了这句。 “额……不是,怎么会,”兮之闻言,深深看了村长一眼,见对方面色沉稳,倒不似在说笑,“那狗都差不多八九十来年了,风里雨里一直都守在村口,平时也不见谁专门去喂它。可能栓太久的缘故,比较凶,说是条烈犬也不为过。” “你是说……都十年老狗了?”村长一脸震惊。 看村长一脸震惊,完全没有作假成份,不禁让兮之老弟也跟着震惊了。想来,村长作为一村之长,对自家村子里的常驻人口和牲畜情况都这么不了解的吗? 作为一名优秀的阶层好干部,不要说一只偌大的狗子了,哪怕村子里凭空多了一条小虫子——当然,说小虫子就有些过分了,毕竟太小,也没啥多厉害和严重的影响,村长及所有村民不去管它也都没所谓的。 但都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跟虫子什么玩意儿的完全是两码事,可谓有着云霓之别,村长作为全村的人类的代表不是也该第一时间就对多年的朋友有所感应的吗?是年纪大了,一时间反应迟钝,后知后觉,还是怎么了。 可是,反应再迟钝也绝没可能迟钝了十年才反应过来?除非村长脑子进水生锈了,导致他神经末梢反应机制短路坏掉,然而这可能性极小;或者说村长乃是鲲鹏级别的庞然大物,形同山岳,可以轻轻松松完成“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才流到腮边”骚操作,导致反应一下子要整整十年才行,然而这简直扯淡,太过天方夜谭与荒谬了。 或者很可能说是贵人多忘的原因,才显靠谱点儿。看村长满面风霜的清苦模样,大概平常多有熬夜,一茬茬的全村大事都让他一身瘦骨兼傲骨操劳不已,便造成终年没空去管什么猫猫狗狗鸟鸟虫虫的结果倒还说得过去? 于是乎,久而久之,便就全然忘了。这,很奇怪吗?莫说是守村大狗,就算是一条镇村神狗,为了全村的长稳发展亦照忘不误! 但话是这么说,却于当事人兮之老弟看来,总感觉很不对劲。思索一番,不禁心中果断给了对面老村长五星级差评,因为兮之的直觉告诉他自己村长在装,明明对那狗很了解,却硬要装做不了解狗生的样子。 要不是演技方面稍微拙劣,兮之端详村长的时候见其重重疑惑之际又夹杂且露出了几分心虚神色,真差点儿就信了。 可想而知,在村长他那样的无比成功的全村领袖级的人物眼里,所有的可能都没可能,而最有可能的一个可能就是在…… ——“考验我?”兮之最终还是想到了这种可能。 随后,便越想越有这个可能。因为平时不怎么见村长,却此次村长大人早早地忽然光临寒舍,为的就是试探性考验自己?联想起村长送自己的那部高大上通讯手机,就更觉是这样了。 不过,到底村长试探自己干嘛,还很难说。大概很有种可能,是接到热心村民举报,称兮之老弟他窝藏了一身斐然才华,封建固陋兼偏爱闭门造车,不愿把横溢有品的自己交出来,为村之建设和发展做一番突出贡献而特地过来查清此人此事也说不定。 “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即可。一切,静观其变。”兮之如是想。 再怎么着他也算一把上年纪的人了,经历多多,绝非吓大的。不管对方先兵后礼还是先礼后兵,抑或阳谋阴谋,遇事不慌沉住气,是他自己一贯的处世修养。 “确实是,没十年也有八年了,超级老狗。”兮之气若神闲,淡定道。 “可是有主之物?”村长闻言立即目光灼灼,也一点儿不觉得兮之他老弟有大夸其词的嫌疑,紧接着就再度发出灵魂考问。 “据我所知,没有,”兮之一副在认真回想的样子,又好似满脸认真,“不过,我曾见过有几回村口最近的李瞎子去给它铲过屎。” “铲屎官?”村长略显皱眉。 “是啊,那条狗比较烈,平时根本没人靠近,能够如此近距离地铲屎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至于说,他李瞎子是不是狗主人,就不知道了。” “哦,这样啊,”村长笑了笑,不禁面露恍然之色,“当时我就看那狗尽听你家儿子的话,还以为是你养的呢,原来不是。” “怎么会……不过,照你说的来讲,那狗我也见过好几回,感觉是有很强攻击性的,自己都不敢轻易上前,但为什么我家小子就能走过去摸狗头,还使得它那么温顺听话呢?” 闻言村长哈哈一笑,道:“这就是问题所在啊,说明你家的小子不简单,是个人才啊!” “就他?还人才,”兮之轻哼,满脸深深皱纹里都夹杂着万千不屑,“他要是人才,那我就是大才,再怎么着也要比他大一……” 话说到此,兮之才忽然意识到言多必失,自己多嘴失言了。因为在兮之本人看来,说比别人有才,就是跟直接承认自己才貌双绝没啥区别。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万一自己的本事被眼前的这个老家伙看中,就很可能被他拉去各种鞠躬尽瘁,累到口吐白沫为止,美其名曰——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到时候恐怕就真没法过着眼下闲云野鹤般钓鱼吃瓜的咸鱼好日子了。可谓是,想到此就要头大,简直不想则已,一想觉厉,再想恐怖如斯啊! “想那会儿,碰见你家儿子的时候,他也真是像极了现在兮之老弟你啊!天不怕来地也不怕,浑身万丈光芒,说话自信非常啊!有你们爷俩在,说实话,只觉得咱们村的文化底蕴蹭蹭蹭往上升,真好啊!”老村长立刻老怀大慰,眼中顿时绽放万千精芒,一席由衷之言油然而生。 旁边,兮之闻言已面色微红,想要解释出声,又怕自己一个解释不好,只会越描越黑,情况更糟。于是,只得任由老村长感慨连连,自己努力把控好情绪,做到默默无言就好。 于是接下来,老村长“蹭蹭蹭”说个不停,仿佛是已经考验完毕:参考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定律,反向逆推,是妥妥的有其子也必有其父呀! 再加上此际跟眼前兮之老弟一番“试探性”聊天,终于才敢确信,就是我堂堂王家村可真是人才济济呢,又发掘个隐世大才。就是人情世故方面好似愣头青,因为自己一直在旁边不遗余力夸着他呢,却连个谢谢都没有。 第八十一章 一切皆有可能 不过,想来也没什么,知识分子嘛,把时间都用在了四书五库上,哪有许多闲暇去研究什么人情世故?说实在的,人情世故他自己也烦,可无奈身居高位,不学会这个就官场混不开,要被孤立的,于是乎只得少数服从多数,渐渐礼尚往来,也就习惯了。 不管怎样讲,是他自己习惯了,并不该因此而认为所有人都必须得像他那样谨言慎行才好,人情世故随时知新温故才妙。做自己,谁又能说不是个最佳选择呢? 于是想到此处,内心里并没有因为兮之老弟的一番“放肆行为”而不满,反而更觉有趣,甚至还不禁暗暗羡慕起来。觉得人之一生虽难,要疲于衣食住行,但比之更难的就是被现实按在地上进行许多次无情的摩擦以后,还能够初心不改真心不变,不苟世俗随波逐流,可谓真男人也,是条汉子。 “来!兮之老弟,以茶代酒我敬你!”说完,杯空。 “太客气了老哥!”兮之闻言是立马受宠若惊啊,不知其中何种原由,但显然眼下都已不重要,便飞快斟满且压低姿态给村长回敬。 村长见此眼眸发亮,深知自己这回来对了,兮之老弟还是挺识大体懂规矩的嘛!也不尽然是个榆木脑袋,古板得不行,到了匪夷所思无药可救的地步。 尤其大家都一饮而尽以后,坐于对面,又是刚刚碰见他这个一村之长不惜纡尊降贵而亲自向兮之敬酒,却自始至终只见他老弟表现出满是从容不迫的样子。 村长不禁是越看越满意,心想:不愧是汉子兼才子的天眷之人啊,风骨可以,假如是换做一般的世俗鄙人,那还不得诚惶诚恐,惊怍之下眼光左右疾速摆动,甚至连平常里举个杯子都要抖三抖? 于是连喝三杯,老村长忍不住又开始自顾自说个不停了。此际的喋喋不休,分明就还是在夸个不停,直说得兮之他自己都不禁在心底暗暗吐槽了,想:我不就是一时心直口快,说比自家的小子强一点嘛,至于非把人家都夸上天捧成神嘛?! “唉!就很无语,实在是……” 可转念一想,心道该不会真被眼前的这老家伙当成神人了?那样的话很可能会把自己给请去,然后按流程就是开坛做法,口中不由得念叨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啥的,一派仙风道骨的感觉甚是有模有样。 言毕,顿时就狂风大作,天色如墨,最后等待几息而已便骤然开始天降大雨,满城小民目睹此神迹无不虔诚跪服,激动且欢喜非常…… ——假若不是这样的话,那可真真就尴尬得像万人瞩目之中被丢进去却都不给穿裤衩了。 这事儿又不是没有——当然不是说万人之中没裤衩——而是,确确实实前些年恰逢天大旱,他可是亲眼见过村长不知哪里请到了一名所谓辟谷期的得道高人来祈雨,结果人家的惊艳表现直接叫兮之跟他众多的小伙伴们惊立当场,心中不禁万马奔腾小鹿乱撞,暗呼: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科学的尽头,难不成真的是神学?”兮之心潮如涌,都自己淋成落汤鸡了也毫不自知,亦或全然不在乎,只魔怔似的这般想。 哪怕是至今再想,就还完全恍然如昨。犹记得在祈雨当天,人海里百米外但见那道人满脸认真肃穆,接下来就见他从怀里从容地抽出了一纸符箓便随意将其抛洒虚空,动作简单又丝滑,而后紧跟着一剑洞穿符箓的清脆声更是立马引得天地色变,弹指间即翻云覆雨如瀑落九天,好不夸张。 结果是只顾得震惊,雨落立刻打湿了头发、双肩及胸膛也没丝毫在意。耳边似乎响起“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歌词旋律,萦绕耳旁悠悠作响,使得兮之老弟不禁很是大胆地心想:凡人是不是也可以修仙? 那是第一次兮之不知躲雨,也是头一回如此大胆而放肆地觊觎天神的力量。 雨中,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兮之慢慢缓过神来,却见那辟谷期的道家高人也已在雨中。不同的是,兮之淋成了落汤鸡,而那高人看起来即刻就像是过江鲫,行动间尘土避让,也丝毫不见受到任何水的影响。 兮之看呆了,又。 仿佛是感应到了兮之这边的情况,或是感受到了兮之这边不可置信的目光,那道人行动间稍稍停顿了一下,却是转而看向了兮之这边。然后,就见那道人好似嘴角笑了笑,又像是额头摇了摇,却是连一个字都没有讲。 很快,在借着风雨的大势下那道人已很快消失远方。只不过,在他最后的弥留之际,似乎想到了什么,便又回头看了兮之一眼。不见表情,随后整个消失在天地间。仿佛从来不存在,又哪里有过出现? 一切太玄了,直到那道人的背影落幕,而眼前还在大雨滂沱猛烈地倾泻,兮之才敢确信自己所见所闻非虚。眼看着自己全身上下湿透,感受着空气轻吹带来的丝丝凉意,兮之老弟憨笑不已。 万千思绪转念而过,眼下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还在“蹭蹭蹭”乐不知疲地为兮之量体打造悦耳的人工铃声,而兮之只得伴随着自己“砰砰砰”心跳,将眼下烫手山芋掷给还远在外面打工的臭小子,道:“哦!对了,你说见到村口那狗对我家小子言听计从,那接下来的事情呢,发展怎样? “反正啊,我说你行你就行,一直以来大哥我眼光都不会有错。你说比你家儿子大,那你家儿子是个人才,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把一只体型比他几倍的狗子治理得服服帖帖,能比他大,就是说比人才还人才的呗!”村长不管兮之把山芋怎么处理,也装听不见,夸上瘾了似的还在夸。 兮之闻言脸色惨白,暗道这老东西是要当场捧杀了自己么?实在太可怕了,却也不敢随便打断对方发言。毕竟人家是领导,还上了年纪,以下犯上的事情可不能行,坚决不做。 于是,待到领导发言完毕,兮之不禁长舒口气,更战术性客套了句:哪里哪里! 眼看村长面色兴奋,似乎还要夸赞一番,整个人都即将开口了。而正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兮之忽然很想说些什么,却霎时间感觉脑海空白,想来还能说些什么呢?叹息而已。 但何曾想,恰恰这个不经意间的叹息却被老村长给敏锐地留意到了,不禁疑惑非常,直言道:“怎么了,老弟?” “村长,您真觉得我是个人才嘛?”兮之闻言心中一惊,暗道这老家伙可是好眼力。但既然问到了自己,想来呢也是个机会,何不趁此机会尽量摆脱人才嫌疑呢? “不是觉得,是相信。更何况你自己不也亲口承认了,说比天才还天才,怎么会有假?” “如果是假的呢?” “我相信你!”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 “这世上没如果!” “听我说,如果一切都是真的,我是天才,那天才如我为什么还叹息?” “这个……你说!” “因为真正的天才并不是我,而是——你!” “我?怎么说,哪有可能!” “怎么没可能,anythg is possible,一切皆有可能啊!” “继续!” “我说自家小子是人才,而我又说比他大一点儿,比‘人’大个‘一’也就是大才,没意见?既然人才有了,大才有了,那便只剩得天才了。所以说,假如你不是天才,那么还会谁是?” 第八十一章 一切皆有可能 不过,想来也没什么,知识分子嘛,把时间都用在了四书五库上,哪有许多闲暇去研究什么人情世故?说实在的,人情世故他自己也烦,可无奈身居高位,不学会这个就官场混不开,要被孤立的,于是乎只得少数服从多数,渐渐礼尚往来,也就习惯了。 不管怎样讲,是他自己习惯了,并不该因此而认为所有人都必须得像他那样谨言慎行才好,人情世故随时知新温故才妙。做自己,谁又能说不是个最佳选择呢? 于是想到此处,内心里并没有因为兮之老弟的一番“放肆行为”而不满,反而更觉有趣,甚至还不禁暗暗羡慕起来。觉得人之一生虽难,要疲于衣食住行,但比之更难的就是被现实按在地上进行许多次无情的摩擦以后,还能够初心不改真心不变,不苟世俗随波逐流,可谓真男人也,是条汉子。 “来!兮之老弟,以茶代酒我敬你!”说完,杯空。 “太客气了老哥!”兮之闻言是立马受宠若惊啊,不知其中何种原由,但显然眼下都已不重要,便飞快斟满且压低姿态给村长回敬。 村长见此眼眸发亮,深知自己这回来对了,兮之老弟还是挺识大体懂规矩的嘛!也不尽然是个榆木脑袋,古板得不行,到了匪夷所思无药可救的地步。 尤其大家都一饮而尽以后,坐于对面,又是刚刚碰见他这个一村之长不惜纡尊降贵而亲自向兮之敬酒,却自始至终只见他老弟表现出满是从容不迫的样子。 村长不禁是越看越满意,心想:不愧是汉子兼才子的天眷之人啊,风骨可以,假如是换做一般的世俗鄙人,那还不得诚惶诚恐,惊怍之下眼光左右疾速摆动,甚至连平常里举个杯子都要抖三抖? 于是连喝三杯,老村长忍不住又开始自顾自说个不停了。此际的喋喋不休,分明就还是在夸个不停,直说得兮之他自己都不禁在心底暗暗吐槽了,想:我不就是一时心直口快,说比自家的小子强一点嘛,至于非把人家都夸上天捧成神嘛?! “唉!就很无语,实在是……” 可转念一想,心道该不会真被眼前的这老家伙当成神人了?那样的话很可能会把自己给请去,然后按流程就是开坛做法,口中不由得念叨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啥的,一派仙风道骨的感觉甚是有模有样。 言毕,顿时就狂风大作,天色如墨,最后等待几息而已便骤然开始天降大雨,满城小民目睹此神迹无不虔诚跪服,激动且欢喜非常…… ——假若不是这样的话,那可真真就尴尬得像万人瞩目之中被丢进去却都不给穿裤衩了。 这事儿又不是没有——当然不是说万人之中没裤衩——而是,确确实实前些年恰逢天大旱,他可是亲眼见过村长不知哪里请到了一名所谓辟谷期的得道高人来祈雨,结果人家的惊艳表现直接叫兮之跟他众多的小伙伴们惊立当场,心中不禁万马奔腾小鹿乱撞,暗呼: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科学的尽头,难不成真的是神学?”兮之心潮如涌,都自己淋成落汤鸡了也毫不自知,亦或全然不在乎,只魔怔似的这般想。 哪怕是至今再想,就还完全恍然如昨。犹记得在祈雨当天,人海里百米外但见那道人满脸认真肃穆,接下来就见他从怀里从容地抽出了一纸符箓便随意将其抛洒虚空,动作简单又丝滑,而后紧跟着一剑洞穿符箓的清脆声更是立马引得天地色变,弹指间即翻云覆雨如瀑落九天,好不夸张。 结果是只顾得震惊,雨落立刻打湿了头发、双肩及胸膛也没丝毫在意。耳边似乎响起“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歌词旋律,萦绕耳旁悠悠作响,使得兮之老弟不禁很是大胆地心想:凡人是不是也可以修仙? 那是第一次兮之不知躲雨,也是头一回如此大胆而放肆地觊觎天神的力量。 雨中,不知道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兮之慢慢缓过神来,却见那辟谷期的道家高人也已在雨中。不同的是,兮之淋成了落汤鸡,而那高人看起来即刻就像是过江鲫,行动间尘土避让,也丝毫不见受到任何水的影响。 兮之看呆了,又。 仿佛是感应到了兮之这边的情况,或是感受到了兮之这边不可置信的目光,那道人行动间稍稍停顿了一下,却是转而看向了兮之这边。然后,就见那道人好似嘴角笑了笑,又像是额头摇了摇,却是连一个字都没有讲。 很快,在借着风雨的大势下那道人已很快消失远方。只不过,在他最后的弥留之际,似乎想到了什么,便又回头看了兮之一眼。不见表情,随后整个消失在天地间。仿佛从来不存在,又哪里有过出现? 一切太玄了,直到那道人的背影落幕,而眼前还在大雨滂沱猛烈地倾泻,兮之才敢确信自己所见所闻非虚。眼看着自己全身上下湿透,感受着空气轻吹带来的丝丝凉意,兮之老弟憨笑不已。 万千思绪转念而过,眼下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还在“蹭蹭蹭”乐不知疲地为兮之量体打造悦耳的人工铃声,而兮之只得伴随着自己“砰砰砰”心跳,将眼下烫手山芋掷给还远在外面打工的臭小子,道:“哦!对了,你说见到村口那狗对我家小子言听计从,那接下来的事情呢,发展怎样? “反正啊,我说你行你就行,一直以来大哥我眼光都不会有错。你说比你家儿子大,那你家儿子是个人才,不然也不会小小年纪就把一只体型比他几倍的狗子治理得服服帖帖,能比他大,就是说比人才还人才的呗!”村长不管兮之把山芋怎么处理,也装听不见,夸上瘾了似的还在夸。 兮之闻言脸色惨白,暗道这老东西是要当场捧杀了自己么?实在太可怕了,却也不敢随便打断对方发言。毕竟人家是领导,还上了年纪,以下犯上的事情可不能行,坚决不做。 于是,待到领导发言完毕,兮之不禁长舒口气,更战术性客套了句:哪里哪里! 眼看村长面色兴奋,似乎还要夸赞一番,整个人都即将开口了。而正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兮之忽然很想说些什么,却霎时间感觉脑海空白,想来还能说些什么呢?叹息而已。 但何曾想,恰恰这个不经意间的叹息却被老村长给敏锐地留意到了,不禁疑惑非常,直言道:“怎么了,老弟?” “村长,您真觉得我是个人才嘛?”兮之闻言心中一惊,暗道这老家伙可是好眼力。但既然问到了自己,想来呢也是个机会,何不趁此机会尽量摆脱人才嫌疑呢? “不是觉得,是相信。更何况你自己不也亲口承认了,说比天才还天才,怎么会有假?” “如果是假的呢?” “我相信你!”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 “这世上没如果!” “听我说,如果一切都是真的,我是天才,那天才如我为什么还叹息?” “这个……你说!” “因为真正的天才并不是我,而是——你!” “我?怎么说,哪有可能!” “怎么没可能,anythg is possible,一切皆有可能啊!” “继续!” “我说自家小子是人才,而我又说比他大一点儿,比‘人’大个‘一’也就是大才,没意见?既然人才有了,大才有了,那便只剩得天才了。所以说,假如你不是天才,那么还会谁是?” 第八十二章 先生就是先生 “这个,我……你这‘假如’用的倒也太随意了!” “随意是随意了一点儿,可这并不是问题所在。而且村长您刚刚不是说,这世上没有如果的吗?” “我……”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人嘛,都各有所学,也都各有所才,”兮之见时机成熟,不禁笑而开口,“只不同的是,像我跟我家那小子有的是小才罢了,而为咱们整个王家村辛苦谋划未来的,诸如村长大人您才是大才,民心所向啊!” “哈哈!好一个‘民心所向’,其实俺也只是个普通人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兮之一笑,不置可否。 但随后想了想,说:“普通人也没什么,因为这世上有很多不平凡的事,伟大的事,甚至看起来绝不可能完成的事,其往往都是由许许多的平凡又普通的人去完成的。” 村长不语,目露沉思。 继而,就听兮之老弟再出言,陈词震响道:“正因为平凡,有着最朴素的生活和最朴实的心,所以才会脚踩大地,耐住性子,不急不躁地稳步前行。而不是会轻易犯有好高骛远的毛病,折腾来折腾去,结果只能纸上空谈。” 村长闻声,不由得啧啧点头。 “在最平凡之处,才最可见最伟大之处。平凡,谁又能说它平凡,敢说它平凡?就像勤奋是成功的必备条件一样,只有甘于平凡才有可能超脱平凡。” 村长顿时眼露精芒,万千花火之光于瞳孔处汇聚,随时欲起东风,有着一发不可收拾的近在眼前的燎原势头。 “老弟,你是咱们村妥妥的人才呀!”村长亲自给兮之斟了杯茶水,赞许道。 “哪里哪里,还得学习!”兮之眼下也没再客气,嘴巴里亦是满口的谦虚。 “我倒是忽然想啊,咱们王家村搞旅游景点这个项目,或者说这个活动,如果能全程请你做顾问,做筹划,做部署做指挥做领导,效果一定很oney!”村长稳稳坐在对面,悠悠地翘起了二郎腿,然后饶有深意地向兮之看去。 兮之闻听只觉是句玩笑话,还领导,他自己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做领导。一是没那个能力,二是没那个野心。不过,最后一句话是啥意思? 当然,猜是不难猜得出来,就是说效果好嘛,还oney,正经八经地在瞎拽洋文。 但先前可是一嘴土鳖话啊,这忽然的洋文——是跟谁学的? “不会是我?”兮之不由得想到了先前的“龙卷风”,便暗暗皱了下眉,觉得眼前这位老哥才是正儿八经的人才呀,别人最多举一反三,此老哥深藏不露,稍微一举就是百不在话下! 兮之虽然不是搞调查和统计的,但他稍微动下自己脚指头就能够非常确信一点,就是说目前来讲,对“oney”这个可算最简单又极重要的一个英文词汇,懂的人全村加起来也顶多不过巴掌之数,而且还是单个儿巴掌。 当然,这不是钱的事情,而是——概念。钱固然可以解决很多很多问题,有钱的人自然也很牛逼,但有钱就能表示有概念么?未必。 社会上不少低学历的老板往往会在他的办公室里放个书架,上面摆很多的书,或是干脆就张贴一两副看起来颇为大气上档次的骚客文墨,以显示其多有品味和多么风雅……说白了,便是装逼。 装逼跟爱炫耀一样,属于人的天性,本无可厚非。谁都有装逼的一面,装逼的倾向,说来其实又有什么呢?那些个成名的许多所谓的艺术家,诸如陈丹青之类,便曾于镜头前坦言自己从小就爱装逼,成功不过是装逼装成了而已。 于是,由此可以理解为,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还籍籍无名,便显而易见不过是装逼失败罢了。失败么,便无话可说,无名可讲,只得做一个碌碌无闻之辈了。 试问,倘若能够大红大紫,跻身顶流,谁会不想不愿呢?只是很多人很多时候,能力有限,努力不愿,仅此而已。 当我们以一个吃瓜群众的姿态蹲下去而仰望别人装逼成功的一刻,内心多少还是有些酸溜溜感觉的,恨不得自己比别人更装逼,要把别人给比下去才爽。 可无奈能力有限,机遇未至,便眼下只能静静去看别人装逼。可瓜吃了一个又一个,都似乎吃不下去也嚼不动的时候,才觉得看别人装逼也会累,而且重点是越看别人装逼就越显得自己傻逼。 那问题来了,怎么避免自己傻逼呢?光有钱不行,有钱顶多算牛逼,而这世上有钱的人多了去了,并没有啥了不起的。有钱还要有脑子才行,不然就是人傻钱多,很容易沦为大冤种的。 常言道金钱买不了智慧,而要想有脑子,还是得从最基本的概念着手,而这里的“概念”其实便是指学习概念。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嘛!站在岸上学不会游泳,下到河里才谙水性。知道这些简单,但要真正能做到却难。因为作为人来说,生来便秉承着“能坐就不站着,能躺就不坐着”的原则,其懒性是相通的,大家都更喜欢或者说愿意习惯活到老玩到老。 而不是,老了还得强迫自己去了解和学习各种新鲜事物。老了还得学习,听起来就感觉头皮发麻,后背芒刺突生,好像是很残忍很神经很虐心的一件事了。 不是么? 但作为咱们整个王家村村长,肩负着把整个村的gdp总值搞起来的大任,争取早日让各位乡村父老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实现又好又快阶梯式稳步发展,哪能随随便便就懈怠安逸,而是更要以无限宏远与深邃的目光看世界才行。 ——对,是看世界! 因为在村长看来,要想搞经济,就要先提升格局。假若格局小了,就会很直接导致一个可怕结果,就是经济垮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亦或者还倒退十年。 而提升格局,打开世界观的一个简单办法,就是先学习下全球语言,english。哪怕是比较浅显地学习,产生很有限的认知,那大概也多少是可以提升自己的! 作为村长来说,可谓一个小小弹丸之地里最位高权重的人了,所以更要不卑不亢,相信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真正做到通晓各种概念,打破八方认知,才不至于到最后被时代的钛合金车轮子给无情碾压成渣渣,那就惨咯。 “如果你是石头,便应当做磁石;如果你是植物,便应当做含羞草;如果你是人,便应当做意中人!” 在村长“妥妥的人才”言论怂恿下,兮之老弟嘴巴上虽然不说,内心却是无比受用,不禁就很应景地舌绽莲花,口吐芬芳一番。三言两语搞定,既显得轻松又无形中给人一种感觉,即是:这家伙好似书里书气的,简直不要太帅,苍天啊大地啊谁懂啊! 村长闻言,愣了片刻。 继而,惊呆! “妙啊,妙啊老弟,”一时间,村长眼中光华流转,神情振奋,连连夸赞不已,“尤其最后一句,如果是人,就该去做意中人!” 兮之又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本不想在村长面前耍起大刀,语出惊人的。可无奈自己腹有万丈之才,博学至此,又同时很经不起别人夸……真是可叹也夫,一言难尽啊! “其实这话不是我说的……” 村长闻言哈哈而笑,捋着根本不存在的山羊胡,神色惬意,眼角微眯。透露着完全可以看穿任何人小心思的强大自信和绝对智慧,潇洒挥手之际便阻止兮之再说下去。继而很是随意地说了句让兮之他这个老弟很想吐血三盆的一句话。 道:“先生就是先生,这么谦虚!” 第八十二章 先生就是先生 “这个,我……你这‘假如’用的倒也太随意了!” “随意是随意了一点儿,可这并不是问题所在。而且村长您刚刚不是说,这世上没有如果的吗?” “我……”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人嘛,都各有所学,也都各有所才,”兮之见时机成熟,不禁笑而开口,“只不同的是,像我跟我家那小子有的是小才罢了,而为咱们整个王家村辛苦谋划未来的,诸如村长大人您才是大才,民心所向啊!” “哈哈!好一个‘民心所向’,其实俺也只是个普通人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兮之一笑,不置可否。 但随后想了想,说:“普通人也没什么,因为这世上有很多不平凡的事,伟大的事,甚至看起来绝不可能完成的事,其往往都是由许许多的平凡又普通的人去完成的。” 村长不语,目露沉思。 继而,就听兮之老弟再出言,陈词震响道:“正因为平凡,有着最朴素的生活和最朴实的心,所以才会脚踩大地,耐住性子,不急不躁地稳步前行。而不是会轻易犯有好高骛远的毛病,折腾来折腾去,结果只能纸上空谈。” 村长闻声,不由得啧啧点头。 “在最平凡之处,才最可见最伟大之处。平凡,谁又能说它平凡,敢说它平凡?就像勤奋是成功的必备条件一样,只有甘于平凡才有可能超脱平凡。” 村长顿时眼露精芒,万千花火之光于瞳孔处汇聚,随时欲起东风,有着一发不可收拾的近在眼前的燎原势头。 “老弟,你是咱们村妥妥的人才呀!”村长亲自给兮之斟了杯茶水,赞许道。 “哪里哪里,还得学习!”兮之眼下也没再客气,嘴巴里亦是满口的谦虚。 “我倒是忽然想啊,咱们王家村搞旅游景点这个项目,或者说这个活动,如果能全程请你做顾问,做筹划,做部署做指挥做领导,效果一定很oney!”村长稳稳坐在对面,悠悠地翘起了二郎腿,然后饶有深意地向兮之看去。 兮之闻听只觉是句玩笑话,还领导,他自己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做领导。一是没那个能力,二是没那个野心。不过,最后一句话是啥意思? 当然,猜是不难猜得出来,就是说效果好嘛,还oney,正经八经地在瞎拽洋文。 但先前可是一嘴土鳖话啊,这忽然的洋文——是跟谁学的? “不会是我?”兮之不由得想到了先前的“龙卷风”,便暗暗皱了下眉,觉得眼前这位老哥才是正儿八经的人才呀,别人最多举一反三,此老哥深藏不露,稍微一举就是百不在话下! 兮之虽然不是搞调查和统计的,但他稍微动下自己脚指头就能够非常确信一点,就是说目前来讲,对“oney”这个可算最简单又极重要的一个英文词汇,懂的人全村加起来也顶多不过巴掌之数,而且还是单个儿巴掌。 当然,这不是钱的事情,而是——概念。钱固然可以解决很多很多问题,有钱的人自然也很牛逼,但有钱就能表示有概念么?未必。 社会上不少低学历的老板往往会在他的办公室里放个书架,上面摆很多的书,或是干脆就张贴一两副看起来颇为大气上档次的骚客文墨,以显示其多有品味和多么风雅……说白了,便是装逼。 装逼跟爱炫耀一样,属于人的天性,本无可厚非。谁都有装逼的一面,装逼的倾向,说来其实又有什么呢?那些个成名的许多所谓的艺术家,诸如陈丹青之类,便曾于镜头前坦言自己从小就爱装逼,成功不过是装逼装成了而已。 于是,由此可以理解为,我们大多数人之所以还籍籍无名,便显而易见不过是装逼失败罢了。失败么,便无话可说,无名可讲,只得做一个碌碌无闻之辈了。 试问,倘若能够大红大紫,跻身顶流,谁会不想不愿呢?只是很多人很多时候,能力有限,努力不愿,仅此而已。 当我们以一个吃瓜群众的姿态蹲下去而仰望别人装逼成功的一刻,内心多少还是有些酸溜溜感觉的,恨不得自己比别人更装逼,要把别人给比下去才爽。 可无奈能力有限,机遇未至,便眼下只能静静去看别人装逼。可瓜吃了一个又一个,都似乎吃不下去也嚼不动的时候,才觉得看别人装逼也会累,而且重点是越看别人装逼就越显得自己傻逼。 那问题来了,怎么避免自己傻逼呢?光有钱不行,有钱顶多算牛逼,而这世上有钱的人多了去了,并没有啥了不起的。有钱还要有脑子才行,不然就是人傻钱多,很容易沦为大冤种的。 常言道金钱买不了智慧,而要想有脑子,还是得从最基本的概念着手,而这里的“概念”其实便是指学习概念。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嘛!站在岸上学不会游泳,下到河里才谙水性。知道这些简单,但要真正能做到却难。因为作为人来说,生来便秉承着“能坐就不站着,能躺就不坐着”的原则,其懒性是相通的,大家都更喜欢或者说愿意习惯活到老玩到老。 而不是,老了还得强迫自己去了解和学习各种新鲜事物。老了还得学习,听起来就感觉头皮发麻,后背芒刺突生,好像是很残忍很神经很虐心的一件事了。 不是么? 但作为咱们整个王家村村长,肩负着把整个村的gdp总值搞起来的大任,争取早日让各位乡村父老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实现又好又快阶梯式稳步发展,哪能随随便便就懈怠安逸,而是更要以无限宏远与深邃的目光看世界才行。 ——对,是看世界! 因为在村长看来,要想搞经济,就要先提升格局。假若格局小了,就会很直接导致一个可怕结果,就是经济垮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亦或者还倒退十年。 而提升格局,打开世界观的一个简单办法,就是先学习下全球语言,english。哪怕是比较浅显地学习,产生很有限的认知,那大概也多少是可以提升自己的! 作为村长来说,可谓一个小小弹丸之地里最位高权重的人了,所以更要不卑不亢,相信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真正做到通晓各种概念,打破八方认知,才不至于到最后被时代的钛合金车轮子给无情碾压成渣渣,那就惨咯。 “如果你是石头,便应当做磁石;如果你是植物,便应当做含羞草;如果你是人,便应当做意中人!” 在村长“妥妥的人才”言论怂恿下,兮之老弟嘴巴上虽然不说,内心却是无比受用,不禁就很应景地舌绽莲花,口吐芬芳一番。三言两语搞定,既显得轻松又无形中给人一种感觉,即是:这家伙好似书里书气的,简直不要太帅,苍天啊大地啊谁懂啊! 村长闻言,愣了片刻。 继而,惊呆! “妙啊,妙啊老弟,”一时间,村长眼中光华流转,神情振奋,连连夸赞不已,“尤其最后一句,如果是人,就该去做意中人!” 兮之又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本不想在村长面前耍起大刀,语出惊人的。可无奈自己腹有万丈之才,博学至此,又同时很经不起别人夸……真是可叹也夫,一言难尽啊! “其实这话不是我说的……” 村长闻言哈哈而笑,捋着根本不存在的山羊胡,神色惬意,眼角微眯。透露着完全可以看穿任何人小心思的强大自信和绝对智慧,潇洒挥手之际便阻止兮之再说下去。继而很是随意地说了句让兮之他这个老弟很想吐血三盆的一句话。 道:“先生就是先生,这么谦虚!” 第八十三章 less is more 兮之一脸委屈,满心憋屈,却只得垂低下头小酌一口茶水,很理智地选择不再解释。 “怎么不说话?那我叫你先生,没啥问题?” “没有!” “嗯,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呢还是喜欢叫你兮之老弟,因为听起来啊比较亲切,接地气。兮之老弟,你觉得哩?” “行!” “‘先生’这个词儿是旧时代的叫法,现在叫起来不流行了。咱们做人嘛总要跟上时代,眼光向前看,但偶尔回下头瞅瞅背后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读书人在古时候有个叫法,你一定知道的,就是——儒。” 兮之稍作沉吟,然后略略点头。心里却思索着这个老村长也不知道想干嘛,东一句西一句的,搞不懂。 “所以,我觉得啊,这次真的是来对了!依我看你确实是个儒,而且还好巧不巧是个大儒。” “不敢当,不敢当!”兮之立马诚惶诚恐模样,连连摆手道。 “说实话,我这次来是有目的的,就是有些事情很棘手,想请教兮之老弟一下该怎么做才能……哦,你知道咱们村现在搞的这个旅游项目?” “嗯,知道。” “就是说,咱这个项目才开始,虽然大家你来我往的,好像多么人潮汹涌的样子,可大多都是咱们本地村民,就是自己人。旅游嘛,当然还是要吸引外来人多一些才算成功,很显然目前来看形势不是很对,不知道问题出哪儿了。” “哦……这样啊。” “我知道你博学多才,大儒转世,所以大早上的特地赶来拜访,想要老弟你呀为咱们这个项目出谋划策一下。在期间,其实是有很多的办法都想了不少也用了很多,但无一例外没啥明显效果。实在是……不怕笑话,可以说黔驴技穷了。所以,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兮之老弟就烦请你出山,有啥意见和主张,说就行了。” 大儒转世?兮之闻言就有些想笑,觉得甚是奇葩又莫名其妙。 读书多又怎样,还不是一介布衣,躬耕黄泥之上,而不是众星捧月般高居那九霄皓月之上? 不敢妄言出山,能力实在有限! “这个……我……” “有啥不方便说的吗?” “不是不是!主要是……主要是我觉得有点儿太突然了,一时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说些什么。” “很简单,说你想说的就可以了,不要客气。” “e……” “哦!oney不是啥问题,总不能白让你费脑筋给我想办法的。现在这社会,物质至上,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也没有白使唤人做劳动力的。道理嘛我都懂,所以兮之老弟大可以放心,总不会少你的。”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兮之闻言就不禁想到了自己,想到了眼前这个和蔼可亲的村长大人大早上的便亲自上门派送过来这么一部据说是目前人类中最新高科技通讯产品,不禁暗道果然。 哪有人吃饱撑的了无事不好好一边儿呆着,却非要献啥殷勤嘛?! 非奸即盗罢了。 但那“福音”既已收了,便是收了。想再退货的话不难,主要是拉不下自个儿老脸,而且就算兮之老弟他能以强硬的姿态拉下老脸说不要,那砰砰打脸的只会是眼前的这个众人爱戴的老村长。 “无碍!” 俩字言简意赅,道明了自己立场。 就目前情况来说,既然村长发话了,又给了一定好处,那咱们出于礼节是不是要不帮一帮村长他老人家呢? 毕竟,做人都不容易,尤其是老人。 当然自己也可以拒绝,但那样的话就显得自己太过小气,不会做人了。 在老村长满怀期望的目光下,咱们这个兮之老弟当即现场表演入定似僧,全力运转修为之下,一身气息如仙如霞,蒸腾不已。 顿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在最东边的苍穹下,即刻有大量云雾缭绕,层层霞光倚满天,可谓盛世美景,不负遇见。 “这是……神迹?!”老村长已迈步院庭中央,按耐不住自己一身翻腾的气血。仰望之际,目光有震惊、疑惑,以及向往和崇拜,可谓精彩不已。 至于说小王,早已在门外瑟瑟发抖,瘫软在地。 终于,天边云海忽然剧烈翻腾,从中射出一道光耀九天十地的璀璨光芒来…… 这个时候,假如回头看,定会瞧见兮之老弟这边额头上兀自出现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在天边那道曦光夺云而出的同时,兮之会心一笑,当即拂去汗渍,眼角悄然睁开。 “要致富,先修路。想要好,多动脑。” 一句话落入耳中,如似惊雷,顿时老村长从那恢宏无量的场景里脱身来,再看天边,已只有一轮朝阳缓缓而升,与平常无异。 这突兀的变化,让老村长都有种极尽恍然之感,当想起耳边的兮之老弟的话,不禁内心里唏嘘不已。 “刚才让老弟见笑了,不知老弟……哦!先生的意思是……” 此时老村长已折返回来,端坐堂前。 老村长显然悟性不佳,但好在其态度还是很诚挚,比较虚心的,仅闻此一言便让兮之这位“先生”老怀大慰,受用无穷啊! 随即,兮之老弟不动声色,并且还用很明显的一副孺子可教的气质瞧了他一眼。 在观其对方眼睛里已经填满了对新知识的渴求以及对文化人的应有尊重的光影在流转时候,便颇似很无奈的深吸一口气,久久无言。 就在感觉兮之老弟可能不会再开口,而自己又有诸多疑问不解,欲斟酌着该怎样讲的时候,仿佛彼此默契十足,终于耳边有兮之老弟一语道破其中玄机。 “你是对后半句不理解?”兮之老弟淡然一笑,整个云淡风轻的模样,还抿了口茶水。 “是的,先生请说!”老村长闻言,小眼猛地一亮,暗道这老家伙可真是智珠在握,蛮聪明的嘛。 而事实上,又哪里跟聪明有多少关系?山村本来相对闭塞,没啥交通可言,但想要在这样的一个最基本现状的条件下有番创收,实现全民强势崛起,达到全国小康生活水平,那就很起码要做的关键一步便是把周边方圆百里的路给有序整合起来。 毕竟,路不通,则财路不通;路一通,则一通百通。很浅显的道理,很明摆的事,只要不是傻子就都懂的。 “less is ore!”兮之老弟不多废话,直接就原地放大招,给村长大人狠狠地上干货。 村长大人忽闻老弟口吐三字真经,便是即刻有种智慧通达、百穴通畅之神清气爽感觉,甚是美妙。 “化繁为简?三字足矣,这就是大道之音,合乎天地之理么?”村长不禁暗自啧啧,粗眉微皱。 而不待他老弟点头,或者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村长便快步走出门,且下意识地抬头向屋外的天边看去。仿佛,那里才有他想要的答案。就算没有,也至少来说可以多多少少得到来自老天的若干指示。 “哐当!” 一声犹如炸雷,似乎很配合的,好巧不巧就瞧见门口的放在石凳上的有铁盆摔落,紧接着就有只全体发黑的野猫出现。它立于石凳之上,一边好整以暇地舔着自己的小爪子,一边又很是警惕地向村长投来不善的眼光。 “这家伙,没大没小,又不是我说的……”村长心里,顿时就有一万个马在草原里来回奔腾。 但是,那黑色野猫好像并不觉得什么,或许心中早就讥绯不已,想:切!不过人间一个糟老头子罢了!还兀自叫嚣,不知死活! 于是乎,在给了这老家伙一个戏谑十足的眼神以后,便跳上树悠哉悠哉地溜了。 第八十三章 less is more 兮之一脸委屈,满心憋屈,却只得垂低下头小酌一口茶水,很理智地选择不再解释。 “怎么不说话?那我叫你先生,没啥问题?” “没有!” “嗯,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呢还是喜欢叫你兮之老弟,因为听起来啊比较亲切,接地气。兮之老弟,你觉得哩?” “行!” “‘先生’这个词儿是旧时代的叫法,现在叫起来不流行了。咱们做人嘛总要跟上时代,眼光向前看,但偶尔回下头瞅瞅背后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读书人在古时候有个叫法,你一定知道的,就是——儒。” 兮之稍作沉吟,然后略略点头。心里却思索着这个老村长也不知道想干嘛,东一句西一句的,搞不懂。 “所以,我觉得啊,这次真的是来对了!依我看你确实是个儒,而且还好巧不巧是个大儒。” “不敢当,不敢当!”兮之立马诚惶诚恐模样,连连摆手道。 “说实话,我这次来是有目的的,就是有些事情很棘手,想请教兮之老弟一下该怎么做才能……哦,你知道咱们村现在搞的这个旅游项目?” “嗯,知道。” “就是说,咱这个项目才开始,虽然大家你来我往的,好像多么人潮汹涌的样子,可大多都是咱们本地村民,就是自己人。旅游嘛,当然还是要吸引外来人多一些才算成功,很显然目前来看形势不是很对,不知道问题出哪儿了。” “哦……这样啊。” “我知道你博学多才,大儒转世,所以大早上的特地赶来拜访,想要老弟你呀为咱们这个项目出谋划策一下。在期间,其实是有很多的办法都想了不少也用了很多,但无一例外没啥明显效果。实在是……不怕笑话,可以说黔驴技穷了。所以,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兮之老弟就烦请你出山,有啥意见和主张,说就行了。” 大儒转世?兮之闻言就有些想笑,觉得甚是奇葩又莫名其妙。 读书多又怎样,还不是一介布衣,躬耕黄泥之上,而不是众星捧月般高居那九霄皓月之上? 不敢妄言出山,能力实在有限! “这个……我……” “有啥不方便说的吗?” “不是不是!主要是……主要是我觉得有点儿太突然了,一时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说些什么。” “很简单,说你想说的就可以了,不要客气。” “e……” “哦!oney不是啥问题,总不能白让你费脑筋给我想办法的。现在这社会,物质至上,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也没有白使唤人做劳动力的。道理嘛我都懂,所以兮之老弟大可以放心,总不会少你的。”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兮之闻言就不禁想到了自己,想到了眼前这个和蔼可亲的村长大人大早上的便亲自上门派送过来这么一部据说是目前人类中最新高科技通讯产品,不禁暗道果然。 哪有人吃饱撑的了无事不好好一边儿呆着,却非要献啥殷勤嘛?! 非奸即盗罢了。 但那“福音”既已收了,便是收了。想再退货的话不难,主要是拉不下自个儿老脸,而且就算兮之老弟他能以强硬的姿态拉下老脸说不要,那砰砰打脸的只会是眼前的这个众人爱戴的老村长。 “无碍!” 俩字言简意赅,道明了自己立场。 就目前情况来说,既然村长发话了,又给了一定好处,那咱们出于礼节是不是要不帮一帮村长他老人家呢? 毕竟,做人都不容易,尤其是老人。 当然自己也可以拒绝,但那样的话就显得自己太过小气,不会做人了。 在老村长满怀期望的目光下,咱们这个兮之老弟当即现场表演入定似僧,全力运转修为之下,一身气息如仙如霞,蒸腾不已。 顿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在最东边的苍穹下,即刻有大量云雾缭绕,层层霞光倚满天,可谓盛世美景,不负遇见。 “这是……神迹?!”老村长已迈步院庭中央,按耐不住自己一身翻腾的气血。仰望之际,目光有震惊、疑惑,以及向往和崇拜,可谓精彩不已。 至于说小王,早已在门外瑟瑟发抖,瘫软在地。 终于,天边云海忽然剧烈翻腾,从中射出一道光耀九天十地的璀璨光芒来…… 这个时候,假如回头看,定会瞧见兮之老弟这边额头上兀自出现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在天边那道曦光夺云而出的同时,兮之会心一笑,当即拂去汗渍,眼角悄然睁开。 “要致富,先修路。想要好,多动脑。” 一句话落入耳中,如似惊雷,顿时老村长从那恢宏无量的场景里脱身来,再看天边,已只有一轮朝阳缓缓而升,与平常无异。 这突兀的变化,让老村长都有种极尽恍然之感,当想起耳边的兮之老弟的话,不禁内心里唏嘘不已。 “刚才让老弟见笑了,不知老弟……哦!先生的意思是……” 此时老村长已折返回来,端坐堂前。 老村长显然悟性不佳,但好在其态度还是很诚挚,比较虚心的,仅闻此一言便让兮之这位“先生”老怀大慰,受用无穷啊! 随即,兮之老弟不动声色,并且还用很明显的一副孺子可教的气质瞧了他一眼。 在观其对方眼睛里已经填满了对新知识的渴求以及对文化人的应有尊重的光影在流转时候,便颇似很无奈的深吸一口气,久久无言。 就在感觉兮之老弟可能不会再开口,而自己又有诸多疑问不解,欲斟酌着该怎样讲的时候,仿佛彼此默契十足,终于耳边有兮之老弟一语道破其中玄机。 “你是对后半句不理解?”兮之老弟淡然一笑,整个云淡风轻的模样,还抿了口茶水。 “是的,先生请说!”老村长闻言,小眼猛地一亮,暗道这老家伙可真是智珠在握,蛮聪明的嘛。 而事实上,又哪里跟聪明有多少关系?山村本来相对闭塞,没啥交通可言,但想要在这样的一个最基本现状的条件下有番创收,实现全民强势崛起,达到全国小康生活水平,那就很起码要做的关键一步便是把周边方圆百里的路给有序整合起来。 毕竟,路不通,则财路不通;路一通,则一通百通。很浅显的道理,很明摆的事,只要不是傻子就都懂的。 “less is ore!”兮之老弟不多废话,直接就原地放大招,给村长大人狠狠地上干货。 村长大人忽闻老弟口吐三字真经,便是即刻有种智慧通达、百穴通畅之神清气爽感觉,甚是美妙。 “化繁为简?三字足矣,这就是大道之音,合乎天地之理么?”村长不禁暗自啧啧,粗眉微皱。 而不待他老弟点头,或者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村长便快步走出门,且下意识地抬头向屋外的天边看去。仿佛,那里才有他想要的答案。就算没有,也至少来说可以多多少少得到来自老天的若干指示。 “哐当!” 一声犹如炸雷,似乎很配合的,好巧不巧就瞧见门口的放在石凳上的有铁盆摔落,紧接着就有只全体发黑的野猫出现。它立于石凳之上,一边好整以暇地舔着自己的小爪子,一边又很是警惕地向村长投来不善的眼光。 “这家伙,没大没小,又不是我说的……”村长心里,顿时就有一万个马在草原里来回奔腾。 但是,那黑色野猫好像并不觉得什么,或许心中早就讥绯不已,想:切!不过人间一个糟老头子罢了!还兀自叫嚣,不知死活! 于是乎,在给了这老家伙一个戏谑十足的眼神以后,便跳上树悠哉悠哉地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