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捡了个过敏公子》 第一章 都是重生,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媚烟楼,一听这名字,就是家风月场所。 此时,脂粉钗环的脑袋围成黑压压一圈,往地上看,圈里,躺着一个肚子撑得溜圆的少女。 “这什么人呐?上青楼来偷东西吃?” “哎呀,还别说,咱家栗子糕出名呗,上个月,不是也有一个嘛……” 洛小宁躺平在地上,看着顶上一圈脑袋,听着姑娘们的窃窃私语,默默翻个白眼。 唉,这真是彻底社死了。 不过……谁在乎?反正社会性不死亡,她也快物理性死亡了…… 这时,一个楼里的龟奴伸手来摸她脸,笑道:“唉哟,这女贼脸蛋还挺水灵。” 这一下洛小宁绷不住,条件反射地鲤鱼打挺,起来照着鼻子给了一拳。 “哎哟喂呀!”那龟奴捂着鼻子,跌跌撞撞往后跑去。 “哎呀,这女贼还会功夫?!”围观众人乱喊起来。 看出洛小宁功夫不弱,一时没人上前,但群情激愤,鸨母带头质问:“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你偷我家东西,还敢打人!?” 洛小宁知道自己理亏,但这个情况,也没啥办法,手一摊道:“东西已经吃了,我也没钱赔。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们要不把我送官,要不把我打死……横竖我也要死的人了……” “什么要死的人?”鸨母一愣,问。 “城门口郎神医诊断的,我得了绝症……”洛小宁一开口,突然感到鼻子一酸,心潮澎湃,压抑不住。想着,横竖这些人跟自己认识的人也毫无交集,索性一股脑,把来龙去脉全说了。 - - 一个时辰前。 早春二月,乍暖还寒,小楼听雨,草色遥看,枝头圆滚滚的麻雀,将一朵淡粉色的杏花轻衔。 洛小宁走过细窄而古旧的小巷,手指轻轻拂过嫩绿的柳芽,阳光隔着柳条,温柔地洒在她的脸上,她却深深叹了口气。 因为,这样美好的一切,她就要看不到了。 别人重生,她也重生。 可别人都是回到人生最关键的时刻,逆天改命,未来大好。 她一睁眼睛,却发现仅仅回到了死前六个月的时候。 而且,上辈子她并非横死,而是病殁的,现在,她刚从郎神医那里出来,在跟前世一样的时间,查出了一样的病灶。 根据前世的经验,她现在几乎只有一个选项:等死。 前世里,她与娘亲相依为命,诊断结果对娘俩如同晴天霹雳,那时她也不是没挣扎过,娘亲带着她寻医问药,不知求了多少人,借了多少债,试过多少偏方,尝过多少苦药,甚至病急乱投医,给人坑骗,可最终怎么样呢,屁用没有!她还是死了。只留给娘亲无尽的哀痛,和高筑的债台。 既然反正治不好,洛小宁牙一咬心一横,这辈子不治了!留点钱给娘亲养老它不香吗! 就算帝王将相,也没听说谁能长生不老,只要这辈子的选择比上辈子强,也算没有白白重生。 真是一念天地宽,想到这里,她的心情突然一下从刚才的抑郁的泥潭中跨出,还有点悲壮昂扬的气氛。 虽然知道自己要死,但从现在到死,毕竟还有六个月。 那这六个月,该怎么度过? 洛小宁想起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小宁小宁,从这名字也听得出,她娘亲对她的期待,就是平凡安宁。听个书,不行不行,那书里整天诲淫诲盗,听了要学坏的;出个门,带这带那,药箱子恨不得有衣柜大;想扶个老太太过街,都要被念叨,“莫管闲事,讹上你怎么办?”;不听亲戚的话?那更不行了!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没听过吗? 总之,回顾自己的人生十八年,如果下一个标签,洛小宁能想到的就是俩字:“憋屈”。她觉得,人家的十八年是十八年,她的十八年就是把同样一天重复了几万次。 现在横竖要死了,干嘛不把以前敢想不敢干的事都干一遍?! 这想法让她十分激动,说干就干,她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用手指掐下几枚柳芽,沾了嫩绿的汁水,歪歪扭扭写下四个字: 遗愿清单。 她决定,先翻到本子的最后一页,把最大的一条愿望写下来:听说书的讲过,世界上有一种方法,能让人忘记事情,如果能在死前得到,让娘亲忘了自己,她就不用承受那么大的悲痛了。 写完了这条,她又咬着指甲,翻回空白的第一页,从头开始想。 她想做的事情其实好多啊,比如她一直想怼假关心真八卦的亲戚,想保护她遭受霸凌的表妹,想看大海的潮涨潮落,想看大漠的落日孤烟,想去一趟繁华无比的京城,一定还要看看她心目中的偶像——传说中养活了三成说书匠的人物——那什么带着黄金面具、出行之时满街掷花的大理寺卿…… 这时,微风袭来,柳条飞舞,一股似有似无的香气,传进了她的鼻子。 ……好像是……栗子的甜香味道? 那点香味勾动了她的馋虫,洛小宁在一瞬间决定了。 天塌下来当个饱死鬼,遗愿清单第一条:要吃媚烟楼的栗子糕! 她不止听一个人说过媚烟楼的栗子糕好吃,据说大师傅祖传的秘方,软糯酥香,甜而不腻,一颗能卖得一钱银子。 在洛小宁的前半生里,对这种地方从来都是绕着走的。 用她娘的话说,女孩子家,离那种地方太近,被人认为不正经怎么办? 而现在,越是因为这样,她越想去,仿佛因为地方的“不正经”,倍增了栗子糕的诱惑力。 于是她呼啦啦跑到媚烟楼的后院,蹲低身子,唰地一蹦,翻过后墙进去了。 为什么洛小宁能这么熟练地翻墙? 因为她是个正宗的“佛系”少女。 她小时被说克父亲,父亲要把她送人,母亲好劝歹劝,得了个折中的办法:将其送到送到峨眉山带发修行,她在峨眉山待了六七年,佛经法事的且不论,倒是修得一手好功夫,拳打武当道士,脚踢少林秃驴…… 翻进媚烟楼,洛小宁才不管前边那些丝竹舞乐,良辰美景,顺着香味就摸进了小厨房,张望一番,刚好没人,热腾腾的栗子糕新做出来,正在锅台旁边。 她把门一关,上去大吃起来。 果然名不虚传啊! 金黄的栗子糕像一颗颗小元宝,又软又酥,沁着栗子天然的甘甜,一口下去,香到脑门。 太好吃了太好吃了,洛小宁用两只手捧着,像土拨鼠一样往嘴里塞。 要在以往,早就被娘亲骂:吃那么多,不怕胖吗? 可现在都要死了,谁还怕胖! 她甚至感到,过去的二十年,竟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爽快。 一枚枚金黄松软的栗子糕,简直像夜空里一颗颗的星星,一闪一闪地指引着她,完成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愿望。 她吃到流下泪水,吃到撑到肚子都圆鼓鼓的,好像两三个月的孕妇。终于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抹抹嘴,想要离开。 不料,不早不晚,正在这时,迎面撞上一个楼里的杂役。 看见那人时,洛小宁倒吓得差点一声“妈呀”叫出声来。 只见那杂役一张香肠嘴,满脸通红,一个头肿的有两个大,倒活像带了张猪八戒的面具似的。 那杂役看见她,也愣了一下,问:“你,你,你是不是吃了我家栗子糕?” 洛小宁情急,用手背胡噜了一把嘴角的碎屑,合掌道:“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没吃即是吃了,吃了即是没吃,施主又何必执着。” 杂役:“……我,我没执着啊。” 洛小宁蒙混过关,转身就跑。 身后杂役却反应过来,大叫:“有贼啊!!!” 洛小宁:“……” 眼看楼中鸨母姑娘们听见声音,纷纷奔来,洛小宁急了,一把推开杂役,跑进后院,照着来时的红墙就是一跃,打算怎么来的怎么逃走。 然而,她学到一个教训。 吃太饱飞不起来! 她啪叽一下糊到了墙上,然后……顺着墙慢慢滑了下来…… 之后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 经她这样一解释,众人态度也有些放软,毕竟正常人懒得跟将死之人计较。 鸨母道:“这样说来你也可怜,年纪轻轻的……唉……但你自己说说,冤有头债有主的,我们只是因为栗子糕做得好吃,就被人无缘无故吃白食,像话吗?” 洛小宁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被这样一说,也觉得十分惭愧,低头不语。 此时,却看那香肠嘴杂役出来,用食指抠抠下巴,道:“这位姑娘,我看你功夫不错,而且,既然你都要死了,想来也不怕犯事,不如帮这楼里一个忙,作为补偿,怎么样?” 洛小宁忙道:“什么?” 第二章 放飞自我怒怼烦人亲戚 姑娘们七嘴八舌,向洛小宁诉说了请愿。 原来这楼中常有一客人,是城中富商之子,名唤钱英,外表倒也清俊,行为却十分变态。 青楼虽是声色场所,但做生意也讲个平等互利,你情我愿,那恶少却对服务者毫无尊重,每每拳打脚踢,甚至私刑折辱。 也有姑娘想过要告官,但几个状师听说是青楼女子想告状,都嬉皮笑脸,言语间还故意轻薄。最后好不容易有个忠厚点的,说你们这种行业,对方一句“闺房|情|趣”,就让你告到府衙也没有赢的希望,白白花钱,不如认命。 一位姑娘掩面抽泣道:“我们也是人生父母养,何必如此……” 另一个道:“如今想到他来,我们都成日做噩梦……” 一个又道:“若女侠能把他暴打一顿,也算给我们出了口恶气!” 甚至鸨母都道:“老身也是贱籍出身,明白姑娘们的苦,再说,姑娘身上留了伤疤,可不坏我生意,断我财路?所以姑娘你若能治治他,老身一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支持你。” 洛小宁听这些人控诉,也不自觉地捏紧拳头,十分愤慨。 出于义愤,她权且应承下来。不过,一路回家,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妥当。 她找个机会,蒙住头脸把那恶少痛打一顿,打了就跑,倒是不难。 但问题是,这也只不过是出口气而已。而且恶少在她这受了气,会不会反而跑到楼里去,找更弱势的人欺负呢。 还没想出个好主意,已经到了家门口。 她深吸一口气,整理了整理袖子,力图保持得平静如常,才迈入家门。 如此一番举动,本是怕娘亲看出她有异样,然而进门才发现,娘亲哪里顾得上她,家中坐着四五个亲戚街坊,在那里闲话,娘亲陪着笑脸,在那一路嗯嗯嗯对对对。 “哎呀呀,小宁回来了,”看见她回来,那群妇道人家一下都像见了血的鲨鱼,撇下对她唯唯诺诺娘亲的评判,兴趣全转向她来了。 “哎呀,小宁今年也十八了,什么时候找婆家呀?”街坊里,一个叫“五婶子”的干瘦妇人率先开口问。 小宁的娘赔着笑:“生日小,过了生日才十八呢,她性子胡闹,等她再大些,稳重些再说。” “洛妹子,你当娘的,怎能这么不上心,”五婶子立起眼睛道,“你看我儿媳妇,跟小宁差不多大嘛,现在孩子都能走了。” 不提还好,提到她儿媳妇,洛小宁生生打个冷战。 一墙之隔,那个姑娘的生活她看在眼里,自从嫁进五婶子家,天天陀螺一样打转,劈柴生火挑水做饭,就是镇上最黑心的掌柜,使唤学徒也没有这么狠的,好不容易怀孕休息了俩月,结果生出来是个女孩,全家人立刻又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可怜那姑娘现在除了干之前的活计,还外加了一份奶孩子照顾孩子,仿佛孩子生下来就没爹似的。明明只比她大几个月,但现在站在一块,倒像两代人…… 小宁读书不算太多,但好歹上过学,又爱偷听说书,想到那姑娘的命运,这会儿只在脑子盘绕一句诗文:他生未卜此生休。 那群妇人却根本不知她现在心中所想,还在喋喋不休,围攻她娘。 “洛嫂子,难道你不知道,这姑娘老一岁,就跌一份价?” “年纪太大,可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了。” “洛妹子,我看你啊,就是眼光高,”五婶子一副过来人的口气,又道,“你瞧你当年,千挑万挑,挑个短命鬼,现在可不能再把孩子耽误了啊。” 如果说先前的话洛小宁都还只是听得麻木的程度,这一句却让她蹭的一下,一包火气直冲脑门。 真不知道这些人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就这么爱戳人肺管子? 爹走得早这事,是娘亲心里最伤的一块,尤其又有人借题发挥,说小宁克父亲,当初娘亲就该彻底丢开她,不该什么只送去修行。这都让娘亲非常难过,每回听了这些难听话,娘亲都在厨房里抹眼泪。 但是娘亲的性格本来胆小怕事,而且,孤儿寡母,为了养她,少不得这些亲戚街坊帮衬生意,所以每次都只尴尬赔笑,默不作声,甚至问得急了,还得附和她们。 这会儿,娘亲又在给她使眼色,示意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娘亲常说的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然而今天不一样。 反正都要死了,谁他喵的还惯着这帮亲戚? 于是她把门一推,做个“请”的手势,大声道:“我娘不喜欢听你们说这些,所以请你们出去 !” 一句话落在地上,那帮妇人显然不太适应,个个抬头看她,都是一脸震惊,仿佛在说“兔子咬人了”的神情。 五婶子张了半天嘴,没说出话来,还是旁边一个脸上乌青眼圈的凑上来:“小宁啊,你这怎么跟长辈说话呢?五婶子那不也是为你好吗?你这么凶,可要嫁不出去的。” 这些人的论点,洛小宁其实早听得耳朵起茧了,心里也大大吐槽过,只是从来都没机会说出来。 今天可好,一不做二不休,她干脆火力全开了。 “嫁不出去就不嫁喽,我听说过叫男人打死的,还没听过因为缺男人就死的。” “你……!”乌青眼圈妇人气得一时手脚乱指,却说不出成句的话来,因为洛小宁这一句也是戳了她肺管子,她身上经常淤青淤紫黑眼圈,对外都说是自己不小心摔了,其实,都是她老公暴打出来的。 “哎呦呦,这姑娘说的什么话,姑娘哪能不嫁人,”几个妇人一起被她的“离经叛道”震惊了,齐声惊呼,然后开始轮番攻击。 “不嫁人怎么行?不嫁人怎么生孩子?不生孩子的女人不完整!”五婶子气鼓鼓道。 洛小宁被气笑了:“您是神仙还是佛祖?您能规定男人女人完不完整?不知在哪儿听来的浑话,还跟圣旨一样捧着!照您这么说,您一次才生一个,您家母猪一胎下七八个猪崽,敢情您还没有您家母猪完整?” 五婶子被气得差点背过去,旁边两个连忙上来一边给她顺气,一边骂洛小宁道:“你这丫头,就是年轻,等你老了就知道了,不嫁人老了怎么办?” 洛小宁冷笑一声:“嫁人了,老了就有保证了吗?您知道男人平均寿命比女人短吗?您看我娘,三十多岁就不幸守寡了;再说您自个,眼圈乌青,谁不知道是叫你老公打的?您能保证跟着他能活到老?咱再退一步说,就算真白头到老了,您上郎神医那去瞧瞧,有多少老太太伺候老头,再看有几个老头伺候老太太?” 几个妇人被噎得说不出话,气得喘着粗气,带头一个胖大的甚至撸起袖子,好像想教训她一顿似的。 第三章 拧巴的母女 几个妇人虚张声势,但要说到武力,洛小宁可就不怕了,从鼻孔里笑了一声,伸手拿根擀面杖,啪地撅折了,给她们冷静冷静。 洛小宁的娘亲似乎也被女儿今天的表现惊呆了,听女儿巴拉巴拉了这么多,才想起来上来圆场道:“小孩子不懂事,几位大人大量,别跟她计较。我回头一定好好管教她。” 有这么个台阶下,那几个亲戚街坊赶紧借坡下驴,道:“洛妹妹,难为你了,哎呀我们知道,孩子这么大的时候,正那个……对对,叛逆!那,那你管教她,我们几个先走了。” 说着,妇人们灰头土脸,鱼贯而出,离开了她家小院。 几个妇人一走,娘亲立刻从洛小宁手里夺过擀面杖,黑着脸,敲着桌子吼道:“洛小宁!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省心呢?!” 洛小宁激灵了一下,退了一步,然后嘟着嘴不说话。 不错,尽管她爱娘亲,也知道娘亲爱她。可是她跟娘亲关系,却并不是简单的母慈女孝、其乐融融,而是相当拧巴。 娘亲在外人面前,从来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然而,面对她,就也会吼,也会发脾气。好比刚才,她明明是为了娘亲撑腰,可娘亲反过来,为那帮外人呵斥她。每当这种时候,她心里都免不了难受,就气鼓鼓地跟娘亲顶着,闹冷战。 “你说我天天夜里赶绣活,大冬天的在冷水里洗衣服,都是为了谁?你怎么就不能懂点事、听点话?” 洛小宁咬着嘴唇怄气,她不是不知道娘亲辛苦,可这些话,娘一辈子说了太多遍,她听起来没什么触动了,或者就算有触动,她也刻意不愿表现出来。 娘亲连珠炮似的接着道,“我告诉过你多少遍,你那几个阿姨婶子,也没别的,就是嘴碎了些,你听着,忍忍过去不就完了吗?咱们孤儿寡母的在这街上,万一,万一有个急难处,还不得找人家帮衬咱们吗?” 洛小宁把头偏过去,心里说:娘你知道吗,刚才那几个,上辈子你跪在她们面前苦求,她们一个大子儿都没有借过咱们。 娘亲骂了半天,语气也有些放软:“她们劝你嫁人,也是为你好不是?别说她们,我也担心,将来我西去了,总得有个人照顾你。” “我不用人照顾……”小宁硬邦邦甩出一句。 “你说什么?” 小宁心头一抖,刚刚那一句秃噜出来,本来是因为她想到自己只有六个月的命了,还要什么人照顾。但这话是断断不能现在跟娘亲说出来的。 于是她眼珠一转,说了另一段也算一直萦绕在她心头的话: “娘,你老觉得咱家门不幸,是因为爹去的早。可爹就算还活着呢?” “是,爹为人口碑不错,在家从来没打过你,也不在外头勾三搭四,可是,我记忆里,他一辈子油瓶子倒了都没扶过!永远只有你弯腰驼背,起早贪黑,在伺候咱们一家老小,不是吗?那到底是他在照顾你,还是你在照顾他?与其这样,我还宁可看家护院挣点钱,自个照顾自个一辈子,人不欠我,我也不欠人,不好吗?” 娘亲没想到小宁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与她几十年的认知大大违背,可一时也找不出漏洞来驳,气得拿着擀面杖来追小宁:“你你你,你这丫头还学会顶嘴了!” 洛小宁不明白,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为啥我说的就成顶嘴了…… 但她总不能跟娘亲动手,只能绕着桌子跑。 好在,就在这时,柴门一阵敲响,可算把她救了。 娘亲一惊,放下面杖,赶紧把衣服整一整,探头去看,扭头回来道:“是你表舅妈。”然后又加重语气交代一句:“可不许再那么不懂事了!”说着,就去开门。 洛小宁心里咯噔一声。 她不是不知好歹的人。这位表舅妈,虽然也算是碎嘴亲戚的一员,时不时劝她点贤良淑德的大道理。但前世的时候,在她求医阶段,在自己也不宽裕的情况下,借了她家一大笔钱。 这就是区别,即使口头上同样不讨喜,但有人是真的关心你,有人就只是在秀优越。 所以,她不会去用同样的态度对这位舅妈的。 而且,她还知道,在接下来六个月,这位表舅妈家里,会发生一件悲痛的憾事。 说着,母亲已经把表舅妈迎进屋,寒暄道:“弟妹,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表舅妈道:“别提了,我家小语,最近也不知怎么,学也不肯去上,天天躲在屋里,问也不说……我这不想着,小语跟你家小宁还算亲厚,想让小宁去劝解劝解,问问怎么回事。” 娘亲道:“可不是,他们年轻孩子的事,有时只跟同辈儿说……我这就去喊小宁啊。” 洛小宁心里一阵怜悯。 从前世的经历,她已经知道舅妈的孩子,她的表妹经历了什么。 这个世界男女谈不上平等,但之前女帝一朝,把男尊女卑的旧俗废弃不少,所以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可以上学。 表妹林含语,在学堂里成绩就非常出众,相貌清秀,人有些内向。 前世里,她被同学里一个恶少霸凌,骚扰,甚至最后……侵犯了。 那恶少利用她怕丑的心理,一再得寸进尺,最后导致表妹轻生,表舅妈也疯了。 不过前世的时候,她断断续续听到这些时,自己已经病入膏肓,并不了解太多细节。 那这辈子,虽然救不回自己,但至少应该可以及时止损,阻止表妹一家走上最坏的道路。 于是,她从怀里掏出本子,在上头写下第二条遗愿。 哦不,第二条是怼那些讨人厌的亲戚,已经完成了。 她小心地把已完成的愿望划上一条横线,然后郑重地写下第三条: 拯救表妹。 第四章 拯救表妹 洛小宁随着表舅妈到了家中,果然,表妹房门紧紧关闭,门口堆着早上表舅妈给她放的早餐,竟是一动未动。 舅妈拍门道:“小语,是娘亲,带着表姐来看你了,你跟表姐不是一向挺亲的吗,开开门啊。” 敲了很久,也没有回答,唯有传来低低啜泣之声。 小宁看她不肯开门,索性翻了后窗进去,看见表妹果然在房中,用被子蒙头,不停哭泣颤抖。 洛小宁心道,这要一点点挤,她必羞不肯说,不如下个猛药,于是一把掀起她被子道:“小语,姐姐都知道了。” 林含语一下跳起来,一张憔悴小脸急的发红,眼中含泪:“什,什么?他明明答应,只要我听话,就不说出去的!” 洛小宁顺着坡道:“他要是信守承诺,还会是恶人吗?不过你放心,他只是酒后胡言,颠三倒四,若不是我认得你,也不知他在说你的。只是,我听他口中提到留影石三个字……” 林含语瞬间崩溃,扑在被子上哭道:“他,他拿留影石把我换衣服的时候录下来了……这要传出去,我如何见人……连爹娘都要跟着蒙羞……不如死了干净……” 说着,她激动得想往墙上撞。小宁忙拉住她。 这留影石,洛小宁是听说过的。其并非天然造物,而是世上有一些方士道人炼化出来的产物,此石光明如月,晶莹剔透,可以记录一段时间的影像,本意是为大理寺、刑部府衙这样的机构研发。被留影石记录下来的事实,铁证如山,无可辩驳。然而,事物总有两面,近世以来,留影石流落到民间,被宵小之辈所用,产生林含语这样的受害者,实在无奈。 但不幸中之万幸,据洛小宁前世所知,那恶少对表妹的欺凌是循序渐进的,听说如今还在录影威胁的阶段,那就尚未达到真正的身体侵害。 她扯住表妹:“小语不可糊涂,你若这般死了,白白送了性命,那恶少却连一根毫毛也没损失。” 表妹抽泣道:“那怎么办?” 洛小宁沉吟,问:“你可告诉夫子了没有?” 表妹一下哭的更厉害了:“我以为姐姐要说什么。从他一开始扯我头发,出言调戏,我就告诉夫子了。可他家有钱,每年给夫子送礼最多。夫子不过虚叱两句,也不管事。后来告得急了,他还说,一定是我穿的鲜艳,吸引了他,‘不然他怎么光骚扰你不骚扰别人啊?’” 洛小宁咬牙,气得够呛,这样的夫子,怎可为人师表。 她又道:“但他如今摄人换衣,已经触犯刑律,不如我们报官?” 林含语连忙摇,一迭声道:“不要,不要报官……他说我敢报官,就把那留影石放在街口,让所有人都看见我换衣服的画面……给天桥说书的,写一车子的香艳话本去……” “这混蛋,着实可恶”,洛小宁握紧拳头,脸色涨红,一时却也语塞,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林含语擦了擦泪,反过来安慰她道:“姐姐,这是我自个命苦,他家财大气粗,放话出来,说捏死我就跟捏死蚂蚁一样……你还是别管了,别再拖累了你……” 她越这样说,洛小宁心里越是难受。 “管肯定要管的,你待姐姐给你想个办法出来,”她道,“你且告诉我,他大名叫什么,家里做什么的。” “原来姐姐还不知道,”林含语有些诧异,但还是如实说出来,“他叫钱英,是我同班同学,镇上的钱庄就是他家产业。” “啊?”洛小宁心头一咯噔。这跟那些青楼姑娘说的居然是同一个人。 看来就是人们长期纵容。让这家伙食髓知味。从虐待青楼姑娘,又一步步祸害良家女子的。 - 洛小宁说了好些安慰的话,辞别了表妹,自己却在外头小巷子里打转起来。 形势这么凶险,对方这么嚣张,自己势单力薄,要如何既不伤害表妹一家,又能惩治恶人呢。 最极端的情况,她甚至想,反正她也活不久了,实在不行,去跟那恶少同归于尽,好歹避免他接下来祸害小语。 正想着,巷口跑来一个人,身影十分眼熟。 跑得近了,洛小宁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来人竟然是青楼里那香肠嘴的杂役。 就算在如此义愤填膺的时刻,看见他那张肉嘟嘟红艳艳的嘴唇一开一合,还是让人忍俊不禁。 洛小宁用力憋着笑,道:“你,你来做什么?” “你在这儿啊,叫我好找,”香肠嘴插着腰,喘吁吁地道,“楼里姑娘们遣我来问问,女侠可打定了主意没有,不要叫她们失望了。” 洛小宁想,新仇旧怨加在一起,现在要是只简单蒙面打钱英一顿,可能真没多大意义了。反正这香肠嘴也不认识林含语,于是把表妹的事隐去姓名,简单跟他解释一番,说自己现在正在想更周全的办法。 没想到,香肠嘴听了,伸出一根食指,挠了挠下巴,几秒之后咧嘴一笑,本来就发肿的眼睛更眯成一条线,道:“这样啊,我这倒有个主意,女侠不妨听听?” 洛小宁眼睛一亮:“当真?” - - 钱英是个阔少爷,自小生的得人意儿,又是家中独子,老太太那真是宠得要星星不敢给月亮。 五岁时,他打伤过隔壁的小朋友,他家帮他处理了。 十岁时,他撕烂过别人的家传宝画,他家又帮他摆平了。 …… 于是,他越来越觉得,世界上没什么需要害怕。 今天,他居然收到林含语传来的纸条,约他在媚烟楼见面。 他大喜过望,媚烟楼,那是什么地方,看来小贱人到底害怕留影石的事曝光,要从了他了。 结果,他来到媚烟楼,只喝了一盏茶,就晕了过去。 鸨母从暗处出来,一声令下:“套上麻袋,给我打!” 一班姑娘立刻一涌而上,拿棒槌的拿棒槌,拿烛台的拿烛台,就算没找到趁手的家伙什,拿葫芦木瓜,对着皮糙肉厚的部位,都是一顿好揍。 有人还有点担心,问鸨母道,不怕他报复吗。 鸨母狠狠一笑:“且看那两位的。” 第五章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第五章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钱英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装在一只麻袋里,他试图钻出麻袋,一看之下,更吓了一跳:自己赤身露体,浑身酸痛淤青,臀部更是疼做一片。 惊恐在一瞬间转为羞怒,他狂怒地想着:怎么敢?这帮勾栏贱人怎么敢?!自己一定要砸了这间楼,打烂那老鸨的狗头,羞辱所有的姑娘,才解心头之恨! 然而,这远大理想就在他脑袋才露出麻袋的一刹那,就受到了空前的阻碍。 一只脚踏在他后脑勺上,踩他的人明明不高大,但那只脚就跟泰山压顶一样,让他怎么都爬不起来。 “x你!”钱英乱骂脏话,“有本事你让老子起来,看老子不弄死你!” “怎么?你还想谋害朝廷命官?”一个男声悠悠道,语气里带点轻蔑笑意。 钱英不大抬得起头,用眼角余光瞥上去,说话的是一个高个年轻男生,白衣佩剑,手中持一把折扇,上书四个大字:琴剑风流。脸上则带着一张精致的黄金面具。 这不由得他不一愣,下意识脱口而出三个字:“秦风落?!” 秦风落,就是洛小宁心目中的偶像,愿望清单里想要看见的大理寺卿。 他出身优越,是公主之子,天子外孙,但又不是纨绔公子,废物点心,而是实打实凭着破获大案,成为本朝最年轻的大理寺卿。相传其因主掌刑名,不便被人认出,故而在皇亲贵胄游街祭天时,总是带一顶黄金面具,但这反而又倍增了神秘感,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看不见的总是最美,让京城的姑娘们纷纷为他疯狂。 如此一个话题人物,自然成为茶馆酒肆的最爱,凡是讲他的本子,观众总能多上两三成。说书的越爱讲,知道他的人就越多,知道他的人越多,说书的就越爱讲。一来二去,成了个天下皆知的名人。 说书的版本多了,风格就渐渐变得有点传说化。据说秦风落经常微服私访,为市井小民主持公道。有几分真实不知道,但这个印象是深入人心的,这也是洛小宁他们选择扮做他的原因。 没错,现在的“秦风落”,实际是那位“香肠嘴”杂役扮装的,而洛小宁扎着男子发髻,扮成他的随从“杜小楼”——这是说书众多版本中比较流行的一个配置。 但你说反正他带着面具,人人岂不都可以装成是他? 当然是可以,不过,想不被拆穿还是不太容易,智计暂且不提,单是宫中名师教学出来的一手独门“无心剑法”,世上就没几个人能出其右。一旦被提出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冒充者就往往落荒而逃。 所以,洛小宁他们这场戏,经过相当的设计。 “大胆!大理寺卿的名讳,也是你敢直呼的?”洛小宁一听钱英吐出“秦风落”三字,立刻又在脚上加了力,让他抬不起头,用服过哑声丸的喉咙粗着嗓门喝道。 然后她又转向“秦风落”,禀报道:“大人,您公务缠身,这等宵小之辈,就交给属下处理。” “也好,”秦风落摇着折扇,“小惩大诫,定要叫他不敢再骚扰同窗,欺辱姑娘。” “我跟着您也这么多年了,您就放心!” “交给你了。” “秦风落”说着,飘然而去。 一出屋,他马上被一群姑娘围住,探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秦风落”脱下面具,露出红艳艳一张香肠嘴,笑眯眯伸手比个拇指,意思是,一切顺利。 房间内,洛小宁正绷紧神经。 他们的设计是这样的:让钱英在昏昏沉沉间,打眼看见黄金面具的装束,结合人尽皆知的话本背景,再稍微加以引导,就很容易让他形成秦风落微服前来的第一印象。 而之后,如何让“秦风落”不穿帮?答:让他出场尽量地短,一则出场越短,就越不容易被抓到破绽,二则,神龙见首不见尾,也符合秦风落的人设。 但这也不足以保证钱英就这么相信了,果然,脚下的人反应过来,开始大骂:“x了个巴子的!这年头什么都敢冒充秦风落吗?有本事你演一套无心剑法给老子看看!” 对他这将信将疑的态度,洛小宁这边却也有预案,她按着“香肠嘴”之前教的说法,冷哼一声,瓮声瓮气道:“杀鸡焉用牛刀?就凭你这小瘪三,也想让我家大人出手?起来,我教训教训你!” 说着,她把脚放了放,果然,钱英站立未稳,扑过来就想掐她脖子。 洛小宁蒙着脸,心道:峨眉山你以为白混的。一闪身,连着麻袋就是一个过肩摔…… 钱英家中给他请过师父,学过几天功夫,这被连摔了七八回,却连洛小宁一根头发都没摸到,终于认识到武力差距,哼哼唧唧地趴在地上,心里凉了六七分,想道:这一个随从都如此厉害,难道说,对方是真的大理寺卿私访? 但他嘴上还不服软,乱骂道:“林含语那小贱人,竟敢报官!她就不怕,我把那留影石放在街口,让满街男女老少都饱饱眼福?!” 洛小宁一笑,俯身凑近他:“您看您身上,现在哪儿还有地方揣留影石啊?” 钱英往身上一看,脸色又红,结巴骂道:“你,你把我留影石偷走了?” “什么叫偷?”洛小宁笑道,“留影石本就是大理寺官方使用,对了,我还把留影石里的内容换了。” “内容换了?”钱英开始不解,但突然往自家身上看看,反应过来,开始发抖,“你,你不会是……录了我……” “怎么,许你做初一,不许别人做十五?”洛小宁换了语气,厉声道,“告诉你,我家大人还讲究个手段光明。可我杜小楼一介随从,才不在乎那么多!但凡你胆敢再欺负林含语,或者报复这楼中姑娘,我听说一次打一次,还要把那留影石放在街口,让大家都瞧瞧你是怎么光着身子,撅着屁股,被一顿胖揍的!远的地儿不管,单这镇上,保证让那天桥说书的,三年内都不讲秦风落的本子,专讲钱家大少爷,怎么在青楼受辱呢!看你在学堂里,你家在镇上,怎么做人!” 钱英听着这话,突然觉得有点熟悉,尤其是那句“看你在学堂里,你家在镇上,怎么做人!”,正是他前两日狞笑着,威胁林含语的,当时他看小姑娘又羞又气,跪地哭求,心中不知何等不可一世,没想到,今天地位反转,自己竟然成了受害者,这才明白那又惊又怕又羞,又委屈又愤怒的感受。 他本来是个欺善怕恶的,这被连打带吓,彻底漏了气,强辩道:“我,我几时欺负过林含语,我那是喜欢她,才……” 他话没说完,被洛小宁照鼻子一记直拳,打得后仰过去。 “你,你这臭跟班的,又干什么?!”他气得大叫。 洛小宁嘻嘻一笑:“啊,我喜欢钱公子啊,按钱公子的说法,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让他惊恐、疼痛、害怕、伤害他的身体,毁坏他的名声,甚至祸及他家人吗?” 说着,她把麻袋往钱英脑袋上一套,左右开弓,又是一顿爆锤,一边打一边喝骂:“你这纨绔恶少,记着一句话:伤害,永远不是爱!!” 她先前种种,都是按香肠嘴杂役给的剧本来演,唯有最后这句,喊出得真情实感,神清气爽,仿佛为表妹、自己、乃至天下受过骚扰却被一句“他是喜欢你”而无视的少女,都出了一口恶气。 钱英涯不住疼,终于求饶起来:“杜大人,小的错了,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大人再不敢骚扰同学,欺负姑娘了,只求大人放过小的……” 第六章 出发 洛小宁这场戏对钱英有三层阻吓作用。第一层是心理震慑,借着秦风落被说书的塑造出来的,有如当代包公般的形象,哪怕钱英只有三分信以为真,也足以对他产生影响,第二层是生理痛打,对这种从小没吃过什么亏的纨绔恶少,印象至为深刻,而第三层则是精神威胁,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不止女孩子怕丢脸,难道男生就不怕了吗? 之后,她叫表妹去上学,紧盯了几天,发现钱家少爷果然夹着尾巴做人,连正眼都不敢看表妹。 洛小宁暗暗心服,当初香肠嘴给她出这个主意,她还觉得是骚操作,没想到,竟然成了。 看见成效,她又感叹,果然说书的口中,常引用的秦风落的一段话是有理的。 那段话背景是这样:以前在京城,常有人醉酒纵马,冲撞行人,屡禁不止,直到二十余年前,有人撞了沫阳公主的车驾,造成严重后果,天子震怒,这才大大整治一番,将禁军都赶到街上去,凡是身上有酒气还骑马驾车之人,一律杖刑流配,连抓了大半年人,从此刹住了这股歪风,再不兴起。 为什么一开始屡禁不止?因为能驾车乘马的,都是有些家底的人,往往能逃过处罚,而之后官家发了狠,无论贫富官职,毫不宽待,所以很快这风气就止住了。 秦风落对此的评价是“人没有天生的素质,只有对惩罚的敬畏,而如果惩治没有执行到位,就算是好人也会变坏”。 这段话,也成为他入职大理寺卿的注解。当初洛小宁就是听到这句话,粉上这个遥不可及的偶像的。 话说回头,想到那香肠嘴杂役出的这么个损招,洛小宁还忍不住直乐。 她这会儿刚买了菜,挎着菜篮子,想说再去媚烟楼看看,顺便也问问反馈,看钱英这些日子有没有再去欺负姑娘。 她到了媚烟楼,几个大姑娘看见她,一把扯住,七嘴八舌地感谢。 一个道:“多亏了女侠,那恶少几日都不曾来叨扰。” 另一个道:“我们楼里为这事还庆祝呢,今儿举行斗艺大赛,赶上恩人您来了,快坐,看看咱们的歌舞。” 说着,她们将小宁引到二楼上座,端上一盘栗子糕,配上西湖龙井,拜谢而去。 洛小宁吃了口栗子糕,呷了口茶,发现比之前还好吃,青茶的一点涩气更突出了栗子糕的回甘,糕点的粉糯又衬出茶的清香顺滑。 向下看去,所谓的“斗艺大赛”,是姑娘们纷纷拿出自己的本事,吸引客人打赏,今儿楼里人潮汹涌,都是来看斗艺的。 此时只见下方舞台上,有一姑娘素衣长裙,水袖蹁跹,正随着伴奏起舞。身姿曼妙,婉若游龙,人在舞台上旋转,黑色的长发与白色的裙幅一同飘扬,当真风情万种。 一曲舞毕,台下纷纷喝彩,纷纷将手中花朵投掷上台,下起一片花雨。 舞娘退场,又有一个姑娘登台,一身红衣,娇艳似火,抱着琵琶向台下一礼,气定神闲,仪态万方。十指拨动,那琵琶之声如同玉珠走盘。小宁多少读过几本书,只觉“间关莺语,幽咽泉流,银瓶乍裂,铁骑突出”这些形容,都再贴切不过,音声美妙,身临其境,让人忍不住想跟着手舞足蹈。 琵琶声歇,尚且余音绕梁,台下更是掌声雷动,花雨再起,舞台的边缘都铺了一层浅浅花瓣。 洛小宁亦听得心潮澎湃,早前家人亲戚总告诉她,让她远离这种“不良”场所,但如今看来,歌舞技艺想达到炉火纯青,动人心神的程度,都跟她学武一样,要早起晚睡,日夜练习,相信这里的人也都有血有肉,跟普世的人并无不同,认真在讨着生活而已。 就在众人纷纷为台上姑娘投花喝彩时,洛小宁突然注意到,那个香肠嘴杂役,此时也倚着门柱,笑眯眯观看表演。 但是,因为他样子丑怪,身边仿佛设了结界一般,人们都自然地离开他一两米远,偶尔回头看他一眼,也是满目惊恐嫌弃。 洛小宁想到,自己最开始看见他时,也被吓了一跳。 可是那应该很伤人,她想起自己小时,因为脸盘有点圆,就被刻薄的小朋友叫做“大脸怪”,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于是她提了菜篮子跑下去。 那杂役本来猫着腰,看着表演,洛小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还把他惊了一下。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台上香风浓艳,声色俱佳,台下鼓噪喝彩,舞动痴狂,漫天花雨中,洛小宁掏出一朵碧绿的西蓝花:“这个送你。谢谢你帮我出主意。” 杂役:“……” - - 又观察了几日,认为表妹和媚烟楼都安全了之后,洛小宁开始计划下一步。 世界这么大,她想去看看,她的清单上,可还有看下雪,看日落,看大海,吃各地的小吃,听天下最有名的说书,以及见见那传说中的大理寺卿等等一系列愿望。同时,也想寻找如何把此事对母亲的伤害降到最低的方法。 最终,她决定把自己的事悄悄告诉林含语。 表妹听说真相,又惊讶又忧虑,哭了一场。 小宁咬牙道:“个人有个人的命,摊上了,我也没办法。我娘还不知此事,我给她留书一封,就说我上京城去了,少则三月,多则半年,一定回来,你且尽量帮我圆谎……万一……我回不来,也拜托你帮我照应她。” 含语道:“姐姐是我再造恩人,从今往后,姑妈就如同我自家娘亲,有我一口粥喝,一定有姑妈一口饭吃,若姐姐当真不幸……我给姑妈养老送终……” 说到这里,她又哭起来,小宁看她哭,自己也忍不住滴泪,两姐妹相拥而泣。 但现实既然如此,哭也无用,小宁擦干眼泪,再三叮嘱她保密,拜别了表妹。 洛小宁于是连夜出发,离开镇子。 镇子不大,她徒步两三个时辰,已经到了郊外,夜色寒凉,枯木挂霜,面前出现一间残破寺庙。 这寺庙在此已经不知多少年了,因无人维护,破败不堪,自然也谈不上香火。 但洛小宁心头一动。方才她从家中出来,因怕娘亲发现,一路急行,不曾回头,然而到了这里,才想借此虔敬之地,遥祝母亲平安。 于是她进庙,庙中有一金身斑驳的观音像,慈眉善目,手持净瓶。 洛小宁伸手,将佛像身上明显的蜘蛛网和灰尘扫了扫,低头拜道:“大慈大悲观音娘娘在上,信女洛小宁,求此去达成心愿,找到让娘亲不承受悲痛的方法,亦求娘亲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说着,她叩了三个头,又转身向着娘亲院子的方向,叩了三个头。 这时,却听身后传来一声“没问题!” 洛小宁吓得妈呀一声,往前窜出几米。 她求佛是真心,但她真没想到,菩萨会开口答应她啊! 第七章 都过敏 洛小宁回头看过去,发现供桌底下,爬出来一个年轻男生,在那笑得前仰后合。刚才那声“没问题”,不用说是他发出来的。 她不由怒道:“你这个人,我又不认得你,怎么这样恶作剧,戏弄于我!” “我哪里戏弄你,我只是想告诉你,别拜错了神仙……你再瞧瞧,这是观世音大士吗?” 洛小宁抬头一看,脸上不由大红,这是一尊观音像不假,但庙里昏暗,她刚才竟看花了眼,把一个襁褓看成了净瓶——这是一尊“送子观音”。 她一个未婚姑娘,当着男生的面,拜成了送子观音,真是丢脸。 还好,她又不认识这男生,她心想,大家一拍两散,各走各路。 谁知,这时,男生又笑道:“再说,你怎么不认得我?”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朵西蓝花。 洛小宁瞪大眼睛,看了半晌,又抬眼看那男生,突然后退三步,指着他惊道,“你,你,你香肠嘴呢?” “……你礼貌吗?”男生插着腰,没好气道。 然后他解释道:“谁天生香肠嘴啊?我那是吃了栗子糕,过敏。” 洛小宁看着男生,足足三四秒,之后却腾地一下,脸红得更厉害了。 原来的时候,这男生外表丑怪滑稽,她心中几乎没有把他当男生看待,而是一种怜悯和同情。 然而,这时一见,发现他比自己大不了几岁,高个娃娃脸,唇红齿白,刘海儿梳下来,又乖又甜,简直像评书里的人物,走在街上要被扔一脑袋花儿那种。 而自己先前跟他搭档,演了一出戏,刚刚还送了他一朵花,这一切,突然让人有点害臊。 她忙咳一声,收束心神,也掩饰自己的尴尬,道:“那……那你不是在媚烟楼做杂役,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是常住他楼里,”男生挠挠头,“我那不是……不是,偷吃了栗子糕被逮住,只好打工还钱……如今姑娘们感谢我出的主意帮了她们,就把我放了。” 这下轮到小宁笑得前仰后合,一下放松下来:“原来那帮姑娘说还有个偷吃的,居然就是你!” 男生被他笑得有些恼:“我跟你情况又不一样,我是太饿没办法了。” “怎么,看你也不像穷苦出身,你是哪里人,在外头闲晃这么久,家里人不找你吗?” 男生踌躇一下,道:“我……我记不清楚了……我被人下过名咒。” “名咒?” “嗯,怎么说呢,是一种咒术,原是得道高僧所创,本意是让人返璞归真,在不失去背景知识和已有技能的情况下,忘记人世间种种羁绊,放下执念,然而后来传到东瀛,被发展上阴险的邪路,专门用来夺走人的记忆,”男生娓娓道来,“好比说,有人用‘洛小宁’的名字下咒,你就会忘了你自己是谁,忘了你最亲最爱的人,有人在你面前说到洛小宁的名字,你也不会想起那是自己。”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听见“不失去知识技能,又能忘记人世间种种羁绊”时,洛小宁眼睛一亮,试探着问:“那……比如说,我有只小狗叫阿黄,用‘阿黄’对我下咒,我就会忘记我是怎么把它从一只小狗养大,如何跟它度过了十八年,对不对?” “没错,道理上是这样的。”男生回答。 洛小宁心潮澎湃,其实从这个问题,你也可以猜到几分她的目的。 先前就提过,她一直担心娘亲,她的病现在自己算是想开了,可要怎么让她娘亲来接受呢?她不敢想象,娘亲到时会是何等悲痛欲绝。所以,她想要找到一种方法,如果能让娘亲彻底忘了她,忘了这个女儿存在过,不就不用承受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了吗?而如今听起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名咒”,似乎特别符合她的要求。 “你,你知道谁给你下的咒?”她忙又问那男生。 男生狠狠白他一眼:“我要是知道就好了,不就说我什么都忘了?” “不对啊,那你为何又知道你中了名咒?” “是这样,”男生掏出一个小本子,“在咒术效力完全发生前的最后几分钟,我知道自己已经中咒,尽可能写下零星线索,以便日后寻回记忆。” 洛小宁一笑:“你倒聪明。” 说着,她拿过本子看了一眼,上头歪歪扭扭写着“我中名咒”、“冻脚镇”、“余火城”等毫无关联的数个名词短句,越到后来,字迹越潦草难辨,看不清楚。 “你既然还有时间写这几个词,怎么不写你自己的名字呢?”小宁忍不住吐槽道。 男生道:“名咒的特性,越是与你关联紧密的人事物,越是最早被屏蔽的,反而可能一些一闪而过的时间地点,在那一瞬间还能想起。” 洛小宁点头:“原来如此……” “所以你接下来要去哪儿?”她还了本子,问男生道。 “冻脚镇。”男生拿出一张地图,在地图的最最北边,有一个小黑点。 小宁吐了下舌头,这可真不近,然后,想起来什么似的,问:“可你有盘缠吗?” “现在没有,”少年大喇喇地道,“但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不能将就,路上能找点零活就找点,若找不到,随便吃些野果子,小河里捞点鱼虾,横竖也饿不死。” “你算了,就你那吃点栗子都过敏的体质!”小宁抢白一句,顿了顿,又说,“不如你跟我一道,我盘缠虽然不多,匀你吃口饭还是可以的。正好我的愿望清单上也有一条,想要看一次下雪。” “素昧平生,怎么好意思花你的钱……” “我的情况你也不是不知道,”小宁大方地拍拍身上包裹,“我留着钱有什么用?” 此时她邀请男生,有一半是出于私心,她对名咒的事感兴趣,如果这人真能找回记忆,那她也能得到名咒的来源,就可以拯救娘亲于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不过,也有另一半,是出于真诚,觉得自己既然有能力,能帮人一把就帮人一把。 男生沉吟一下,问:“可你一个年轻姑娘,跟陌生男子同行,不担心名声问题吗?” 小宁叹口气:“我一辈子担心这担心那,如今连死都不担心了,还担心什么名声。” “可我若是歹人呢?” 小宁歪着头看了看对面的男生,想了想道:“我觉得你不是坏人……再说,就算你是,难道我还怕你个病秧子不成?你有歹意,我先掰过你头来,塞上一把栗子,叫你肿得一年都消不下来!” 男生怪叫一声:“你好狠哪……”小宁则笑得前后摇摆。 “对了,”她想起什么,又道,“既然你忘了名字,我怎么称呼你呢?总不能一直叫你‘香肠嘴’?” 男生不满道:“我现在没有香肠嘴啦!” 洛小宁在原地转了两圈,突然一拳砸在另一只手掌上:“我跟你说,我娘说我爹那边曾有个高丽远亲叫都敏俊,那我就给你起个名,叫都过敏!怎么样,洋气?” 都过敏:“……” 洛小宁不顾男生一脸的黑线,笑容灿如暖阳:“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第八章 一点回忆 洛小宁虽然有钱,但也不多,起码买大牲口肯定不够,两人备了些行李干粮,徒步北上,好在她现在心情宽敞,所有见闻都是风景,便是苦点累点,也不以为意。 这一日行至野外,但见闲花点点,溪水淙淙,小宁走得渴了,伏下去便想喝水,却被都过敏一把拉住。 “这溪水看着干净,但毕竟还是生水,你别这么直接喝,长一肚子花花绿绿的虫子,就不好玩了。” 小宁吐了下舌头:“那怎么办?” “简单啊,烧开就好。来,你去帮着捡些枯枝败叶,要干燥些的,”都过敏说着,已经在附近找了一块空地,用石头简单搭出一个小灶来。然后围着这灶,用河里的湿沙又画了大一些的圆圈。 “这是做什么?”小宁问。 “万一咱们离开的时候粗心,没把火完全熄灭,这一圈就是防火堤,可以防止造成山林火灾。” 说着,他把小宁捡的那些枝叶丢进石头灶,用引火纸点燃,树叶噼噼啪啪冒出一些白烟来,继而慢慢升起火苗。然后他又从行李里翻出一只小铁锅,使袖子胡乱擦擦锅底,满满盛了溪水,架在石头上烧。 等待水开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从干粮里取出一张大饼,几片肉干,用树枝在锅子顶上架出一个“井”字,把饼子放在上头,正好用水的热气蒸软,又把肉干放在饼上加热,这样吃的时候就暖暖和和的。 洛小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做这一切。 既然名咒并不会改变已经习得的技能和生活方式。几天来,她出于好奇,也暗自观察都过敏,想猜猜原来他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没想到,看了几天,却更疑惑了。 你看他现在做这些事这么熟练,感觉之前就没少在野地里吃饭,在城里时,又对市井俚语,各地风俗了如指掌,如数家珍,跟贩夫走卒交谈起来毫无障碍,怎么看怎么该是个猎户樵夫,贫民子弟的做派;但是呢,他又从来没有乡下男孩子常见那些吃饭唧嘴、用衣褂扇风的习惯动作,行走坐卧,颇有规矩,最重要的,有时说话,竟然还能引几句经典,弄两首诗文,若打扮打扮,说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公子,一定也能唬住不少人。这矛盾的特质令人十分费解,难道他有两个魂儿,一个打小养在高门大户,一个养在市井贫家不成? 想着,饼蒸软了,水也开了,都过敏把现喝的放在外头晾凉,多出来的倒在水袋里,路上带着。 洛小宁喝了几口水,吃了点饼和肉干,热乎东西果然比冷着好吃,不过总体上说,这两样毕竟都是干粮,果腹而已,谈不上美味。 “对了,还有这个”,都过敏笑着,用根木棍在那烧尽的碳灰里扒拉,扒拉出一个焦焦圆圆的东西来。 洛小宁眼睛一亮:“烤红薯?!” 她都没注意,都过敏什么时候把生红薯扔进去的。 “对啊,”都过敏一笑,用湿布裹着手,掰开一半,递给她。 小宁捧着那一半烤红薯,里头的芯子金黄软糯,香气扑鼻。 可她看着这一幕,鼻子却突然一酸。 她想娘亲了…… 她从小时候就喜欢吃烤红薯。五六岁时,能一个人抱着吃一大个。 她喜欢吃,娘亲就喜欢烤。外头卖的烤红薯,小贩怕烤的太狠跌了分量,自家吃亏,就算烤了,也往往是有点硬心的,只有娘亲,从来都给她烤到稀软,恨不得里头的糖都焦焦地流出来,捏起来,像红薯皮包了一包烫烫的,粘稠的汁水。 后来她去峨眉山了,回来的时候,邻居当个玩笑似的告诉她。娘亲还是每天在烤红薯,烤了之后,没有人吃,可她还是忍不住要烤,好像那烤制的过程,让她有了期盼和念想似的。后来,红薯烤好了,她就一家一家地分给附近的小孩。到最后,所有邻居的小孩都吃过她家的红薯,有人都吃腻了不想再吃了,可她的娘亲甚至带着点乞求的语气:“阿囡,再吃点……” 而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洛小宁的眼泪猝不及防就下来了。 才出来的几天,她因为新鲜感,一直兴奋高亢,可突然之间才发现,打峨眉山回来后,她再也没离开过娘亲这么长时间。 她捧着她最爱的红薯,嗒嗒地掉金豆,把都过敏也吓了一跳,忙问:“怎么了?” “想我娘了……” 洛小宁说着,自己也觉得丢人,这么大人了,怎么好意思当着别人的面因为想家哭鼻子,可人哭起来时,就是忍不住,都过敏越安慰她,她反而哭得越厉害了。 都过敏看哄她效果适得其反,眨眨眼睛,突然之间,往地上一趴,双手捶地,两脚乱蹬:“呜呜呜,我也想我娘了……呜呜呜,我好可怜啊,连我娘是谁都记不起来了……” 看他这副形象,洛小宁傻眼了好几秒,继而噗嗤一乐,登时收了眼泪,一边擦眼角一边笑骂:“真讨厌……” 这人啊,没有鞋的遇上没有脚的,要还在那自作悲情,总有点不好意思。 然而都过敏趴着趴着,突然愣在当地。 “怎么了?”洛小宁问。 “我……我突然想起了点什么……”都过敏保持着趴在地上的样子,仿佛那一闪而过的记忆是水,会因为他稍微一动而洒出来,再度不可找回似的。 他很慢很慢地道:“我,我想起一个场景。” “好像我几岁的时候,跟着一个女人……应该是我娘……她的脸一片模糊,依稀是穿白裙子……” “我想吃糖葫芦,就往地上一躺,撒泼打滚,她开始是哄,可劝不动……” “然后她居然也往地上一躺,两手乱锤,胡乱嚷嚷。” “这下轮到我傻眼了,糖葫芦的小贩看着我,我脸上烫的要命,觉得我有一个这样的娘,好丢人啊……可马上就发现,自己刚才,不就是这样撒泼耍赖的吗。” “从此以后,我就不耍泼了,想要什么,都好好儿的说……” 都过敏扶着头,闭着眼睛:“可我只想得起来这一点,那女人叫什么,脸什么样子,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洛小宁在一边,听得哭笑不得。 原来都过敏刚才那招,是跟他娘亲有样学样。难得他这么皮了唧的小孩,她娘能想得到这方法治住。 刚才由于非常小的事,突然触发了他脑中过去的场景,看来这名咒的忘却功效,也不是铁板一块。 她忙上前安慰道:“莫着急,这突然想起来一点,不是比一点都想不起来好吗?说不定这就像草籽在土底下,一点点的拱,你现在看不到它们,可到了某一天,就会把土都拱开,一片地都是绿油油的。你的记忆就回来了。” 都过敏想不起更多的事,本来有些失落,但听她这样一说,好像也有被安慰到,苍白的脸上浮出微笑,微微“嗯”了一声。 一番言语,互相打气,两人又都恢复了快乐的样子。 这时小宁突然“哎呀”一声,原来是刚才捡树枝,把外衫划破了一个大口子。 “不妨事,”都过敏看看地图,“前头马上有座城市,进城买一件就是了。” 于是两人吃饱喝足,抓紧赶路,到底进城,这是不大不小一座城池,叫做楚腰郡,沿街开着茶楼酒肆首饰行,他俩很快找到一间裁缝兼制衣的成衣铺子。成衣铺的衣服都挂着架子上,外头摆着个牌子,上写“京城新款”。 小宁一眼望过去,这家式样确实挺好看的,她刚想拿起一件来瞧瞧,却听耳边冷飕飕一句:“别摸了,你穿不上。” 第九章 身材焦虑 洛小宁刚想拿起一件褙子来瞧瞧,却听耳边冷飕飕一句:“别摸了,你穿不上。” 她扭头看过去,是两个不认识的姑娘,大抵也是店里客人。看见两人时,她忍不住惊了一下,俩人大腿恨不得有筷子细,下巴尖得像两把锥子,面色死白得像烧过一晚的蜡,真真是娴静时如残花照水,行动处若败柳扶风,一副一阵风吹来就将驾鹤西游的神仙气质。 洛小宁看看她俩,又看看架上衣服,在一瞬间突遭暴击…… 大家都知道,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京城里贵族公子的审美,带动着天下的审美。如今京城风气,喜欢病西施似的美人,那帮文人墨客,经常下笔作诗,形容女子多么娇弱,多么无力,多么合他们的心意。而这种审美传播出来,毕竟意态风流这种事不好把握,逐渐就变得更加简单粗暴,对女子的评价标准,有且只有一个字:瘦。 洛小宁常年习武,个子不高,体态灵活,匀称紧实,有一种小鹿似的美感。本来是说不上胖的,但在这种风气之下,她赫然发现,那件衣服,看起来她确实穿不上…… 两名时刻能乘风而去的仙女看见她受到打击的样子,同时不无骄傲地扬起头来。 然后,她们就看见了都过敏。 仙女们的眼睛亮了,下意识地挺直腰杆,觉得自己在这个帅哥眼里,怎么都该比那个女胖子有吸引力。 但都过敏一眼都没看她们,拿下那件淡鹅黄色的褙子,上去跟铺子老板问:“这件,能不能稍微再放两寸?改衣裳我们单独给钱。” 洛小宁上来拉他:“算啦,正好这件我也嫌太艳。” 她这话半真半假,虽然她第一眼被这件衣服吸引了,但在娘亲的教育下,她惯穿低调的颜色,这件,是有点不太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都过敏看看她,又看看衣服,眯着眼笑道:“要说别人穿,我是觉得这颜色俗了点,但不知怎么,就觉得应该格外衬你。” 洛小宁摸了摸脸,都过敏语气明明真诚得很,没半点油腻撩拨的意思,但她还是突然觉得脸上有点热。 这时,未受到关注的仙女之一终于忍不住说话了,摇摇头,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指桑骂槐地道:“年轻姑娘家家,怎么能不注意身材管理呢,这胖成这样,还得改衣服,何苦来的……” 另一个马上附和道:“有句话说得好,胖的人,就是不知自律。连自己的身材都控制不了,怎么能控制得了自己的人生? 洛小宁这次脸是真红了,毕竟在这种世道里,她自己也有点心虚自卑,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胖了?是不是不合世界对美丽的定义? 结果都过敏就站到她前面去了,笑眯眯地对那两个仙女道:“两位姑娘这话差了,衣裳都是给人穿的,人要是为了衣裳去硬减,那不是合了一句成语,叫做‘削足适履’吗?” 那姑娘本盼着都过敏跟她搭讪,却没想到,上来居然是来怼她的,而且怼她的话她还半懂不懂,忍不住问:“削,削什么?” “削足适履,”都过敏还是笑着,显得极为耐心,“跟刻舟求剑,守株待兔一样,都是用来讽刺人愚蠢的。” 然后,他又转向持有“胖就是不知自律”论调的姑娘,笑道:“还有,人的自律,是可以用在不同方面的,关键在于那人认为什么最重要。好比有人能三更眠,五更起,坚持十年,练成一身绝世功夫;有人悬梁刺股,凿壁偷光,考中状元,这难道是容易的事吗?只有在别的地方都不肯花心思,连‘削足适履’都听不懂的人,才会把所有目标,都集中在活活把自己饿瘦上,您说是不是?” “你——”两位仙女终于听出这是在讽刺她们了,狠狠跺脚,甩袖而去。 但这一下按下葫芦浮起瓢,那成衣铺老板跳起来,几乎追出去,看看俩人已经走远,才折回来,狠狠抱怨:“你这个人,最多才买我一套衣服,那两个是我老主顾,你几句话把她们气跑了,我可怎么办?” 都过敏:“……” 洛小宁看过去,老板是三十多岁一位大姐,打扮入时,颇为精明强干的样子,要说她眼光也还不错,挑回来这些衣服样式都挺好看的,但是,这店里看起来冷冷清清的,人气一点都不旺。难怪丢了那两位客人,她表现得这么着急。 都过敏同样向屋内扫视一圈,思忖片刻,又回复了笑容,道:“大姐,你别急嘛,你既然抱怨,我给你想个主意,管教你这儿门庭若市。” “什么?” “你把这儿的衣服,都至少放开两寸。” “你这疯子!”都过敏还没说完,老板几乎拿出鸡毛掸子来了,“都放开两寸,那还是现在最流行的潮流吗?” “这样,这样,”都过敏后退两步,脸上还是笑着,“我跟您打个赌,咱不说都放,您给我放出十套来,给我少则三天,多则五天的时间,我保证你这十套都有不止一件订单,若我赢了,您把我们刚才看上那套浅鹅黄褙子送我们,若我们输了,把这十套都给您买下来,如何?” 老板听了,先是有些疑惑,但眼珠一转,觉得自己好像也稳赚不赔,若对方赢了,是自己生意变好,若对方输了,那他们至少要买下十套衣服。 倒是洛小宁心里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不住给都过敏递眼色,想让他别赌。 但都过敏嘻嘻笑:“怕什么,你稳赚不赔,赢了,你有一套新衣服穿,输了,你有十套新衣服穿。” 洛小宁没好气地想:但是我出钱啊…… 不过,一来有点好奇,二来她转念一想,横竖也要死了,要真是买漂亮衣服买到破产,也不失为一种疯狂。 于是她到底没阻止都过敏。 都过敏向老板笑道:“还请您再给我找些软木、棉花、铁丝、穿过的旧衣服之类的。” 第十章 别被“自律”pua 老板将信将疑地,为都过敏找来那些材料。 都过敏用木头支出骨架,铁丝弯成三围,中间填充了那些棉花破布,做出几具人体的形状来。然后把衣服给“她们”套上,摆在店门口。 换句话说,他给这家店的衣服弄了几个模特。 别说,这招虽然简单,但却是洛小宁在其他成衣铺子里没见过的,一般铺子里的衣服,都是扁扁平平挂在架子上,有的铺子为了节省空间,甚至好多件叠成豆腐块,堆在一个小方格里。 一盘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可要比一堆青菜土豆的材料堆放在一起吸引人得多。 果然,当天下午,这店门口就聚集了不少人。 当然,最吸睛的模特,还是洛小宁本人。都过敏让她试穿了老板改大的几套衣服,站在门口当活招牌。 洛小宁初时还有点不好意思,有点害羞当着人孔雀开屏似的展示,主要又怕被人评头论足,尤其是说胖。 但转念一想,用“反正要死了”的心情去面对,顿时又觉得一念天地宽,体验一把也没什么不好。 没想到,她刚站在那里没几分钟,就有一个敦实妇人过来,带几分畏畏缩缩地问:“姑娘,你身上这件,料子怎么样啊?” 洛小宁伸手给她看:“我觉着挺舒服的,穿着不扎人。” “是呢,我家闺女跟你差不多大,差不多白,看你穿这颜色,可显着精神呢,”有了互动,妇人胆子便大了些,过来摸摸她身上的料子。 顿了顿,她又道:“就是我家囡囡……比你的身量,还稍微……福态些,也不知她上身效果如何……” 她这一说,洛小宁便明白了,忙笑道:“这件衫子是棉麻的质料,不紧紧贴身,便是身上有一点小肉肉也藏得住。而且这家老板也是可以给改衣裳的,我这件,就是叫她放宽了两寸,你若不放心,再让她给你放一寸。” 妇人听得喜笑颜开,连连道:“这听起来还挺合适的。”说着招呼老板:“五娘子,我就要她身上这款,料子颜色都不变,且比她这码儿再放宽一寸。” 老板跑出来,点着头道:“好嘞。” 接下来一天,小宁忙得不行,不住地有人让她帮着试衣服,这衣服,要人穿才显得出来,衬不衬皮肤,勒不勒脖子,甚至哪个地方看着设计好看,穿出来却兜肉。 小宁个子不高,但身材比例好,大部分衣服都能撑起来,她年纪在那摆着,穿再娇俏的颜色,也不觉得俗艳,只觉元气满满,穿稍微年长深沉一点款式,又给衣服平添了几分明艳。一时间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围着她问东问西,也有更急躁或者爽快的性子,排不上队,直接指着她就跟老板下了单。 小宁渐渐明白了人们的心理。 大家不是没有需求,不是不喜欢好看的衣服。可是,第一,人们需要直观的印象,友善的沟通,才更能刺激购买的欲望,第二,谁都不喜欢被拒绝,被羞辱的感受,而这种羞辱和限制,可以是无形的,并不需要宣之于口。之前,即使老板是可以把衣服改大的,可是大家谁都开不了那个口,因为一开口,就好像承认自个是唯一一个胖子,看见好看的衣服,想买却穿不上。所以思前想后,反而索性告诉自己: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别去她家看衣服了。 同时,恰恰因为这样,老板也进入了一个信息茧房,整天来逛的,只有那些“仙风道骨”的“美人”,在她们的一遍遍强调中,把老板也绑上了“瘦才是美”“瘦才是流行”的枷锁,自然她也就在一条路上跑到黑,即使店里冷清,也不知如何去改变。 而现在洛小宁来当模特试穿,打破了这层障碍,人家看着,你家模特都是穿改大的衣服,那我要求改大,也是理所当然,就不再有心理负担。 洛小宁还意识到,其实,世界上她这个身材的人,还是大多数,凭什么就被几个京城文人的审美绑架了,非要把自个活成盆景花瓶呢?都过敏那句话说的好,自律,看用在什么地方,有人武功盖世,有人学富五车,有人家财万贯,甚至有人,即使没多大成就,但每天都能准时准点起来,给家人、孩子做饭洗衣,谁有权利说,他们不如一个头脑空空只是有毅力饿瘦的人自律? 不能保持包容多元的审美,已经很糟糕,捧着别人给的枷锁当金科玉律,还要把身材和品性硬联系在一起,更是格外糟糕。 三天下来,老板的营业额翻了五倍,不得不在门口挂上“订单已满”的牌子,乐得合不拢嘴。 她倒想留下洛小宁,但洛小宁还有事在身,自然没办法一直在这里给她当模特,老板苦留不住,遵守承诺,送了她那件她一眼就中意的浅鹅黄褙子。 脱离模特身份,洛小宁还是有点忐忑,又问了一句:“真的不会太艳吗?” 卖衣裳的大姐拍着胸脯道:“哎呀,靠你穿这件,都卖出去十来套了,怎么会不好看?看看,显得人多水灵!要说这小公子也是眼光好!” 小宁脸上微微一红,这最后一句,有点生意人进可攻退可守的精明,她跟都过敏结伴同行,但是也没有太过亲近,所以老板也不知道他们什么关系,所以这一句可以解释成他挑衣服眼光好,也可以解释成他挑人眼光好,怎么都是又夸了人,又不出错。 但不管怎么说,她心里高兴,这么多年,娘亲都叫她低调打扮,少生事端。可如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也觉得,喜欢就买,不行就分,痛痛快快的,这样才算活一回。 这样一个插曲让洛小宁挺开心的,既拿了衣裳,又觉得自己有了价值,更重要的,至少帮助一小部分人,破除了“越瘦越美”“不瘦的人就是懒”的思想控制。 然后两人继续赶路。他们从这城池南门进来,现在正要从北面出去。 然而,就在他们走到城北时,突然之间,路中间停下一顶轿子,里头出来一个穿红戴绿的女子,带着一群家丁,刚好堵在二人前头。 女子立着眼睛,手里拿着帕子往前一指:“就是那个狐媚子,给我围住她!” 小宁有点懵,左右看看,路上没有别人——总不会叫都过敏狐媚子? 于是她愣着眼用手指点了下自己:“您说……我?” 女人怒喝:“不是你还有谁?来人,给我打!!” 第十一章 鹅黄褙子惹来了事 那群家丁一拥而上,如狼似虎。 然而,他们人数虽多,不过是仗着力气,没一个认真修过武艺,洛小宁平生,别的不行,打这种架,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只听乒乒乓乓一阵乱响,七八个家丁已经躺了一地,洛小宁揉揉腕子,发出咯嘣一声,向那女人怒道:“你有毛病?见面就乱打人?!” 那女子看家丁都倒下了,一时失了倚仗,趴在地上两手乱锤,哭道:“天杀的狐媚子啊!勾引我相公不说,还打我的人!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命怎么这么苦啊!” 这时动静已经引来一堆路人,纷纷探头张望,有的还窃窃私语,“唉哟这现在的姑娘哟,没事怎么勾引别人呢”“但你别说,这小狐狸精长得还挺好看的……” 洛小宁气得眼圈发红:“你说谁狐媚子呢?我根本就没见过你,更没见过你相公!” 这时,因刚才打架,抱着脑袋躲到一边的都过敏终于跑回来了,倒也不凶,一脸亲切诚恳的样子,跑到那哭骂的女人面前:“大嫂,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们第一次来这城里,你看我们行李里还有原籍文书呢。你既然不认得我们,又会认错,我猜,是不是因为这件衣服啊?” 女人抬头,终于发出一个疑惑的音节:“啊?” 洛小宁扶着额头……虽然娘亲一向过于谨慎,但这次还真叫她给说着了,一穿了艳色衣裙,就招来了事端。 此时路人里有人把两边都认出来了,一个道“这不是南城这两天当衣架子的小姑娘吗?”,另一个道“这不是宝聚金器行的金娘子吗?” 众人上前把人扶起,结合金娘子的哭诉,和路人的插话补充,洛小宁终于明白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宝聚金器行的金掌柜,是靠老婆娘家的财势才发了家,所以见了夫人,如老鼠见猫。 可偏偏这么怕老婆的一个人,在外头勾三搭四的时候,似乎又把老婆忘到九霄云外了。 金娘子上回去捉奸,不知怎么漏了风,相公和小三齐齐跑了,如今两人不知藏到哪里去了,唯有一个线索,就是那条看见女方慌慌张张一个背影,穿的就是这件鹅黄的褙子。金娘子便发动家丁,满城搜寻,所以今日才会一眼认错,以为洛小宁是那狐狸精。 洛小宁道:“可这种事,你抓那女的又有什么用,偷腥的是你相公,没了这个还有下一个。” 路人中亦有几个女孩子小声附和:“就是啊。” 那金娘子此时没了气势,哭哭啼啼道:“姑娘,我听你说话倒也爽利。先前差点打了你,是姐姐的不是。不过这次的狐媚子着实可恶!她就是看中我家老金管不住自个的毛病,给他灌了迷魂汤,然后隔三差五跟他要钱。老金为了讨她欢喜,竟私偷了我娘家的传家玉璧中的一只!人且不说,东西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不找到这对狗男女,把我家东西拿回来,又哪里咽得下这口气!” 这就过分了,洛小宁心道。心中从刚才对这妇人的愤怒,竟然还生出一点同情来,觉得她变得这般泼悍,大概也是有原因的。 路人亦纷纷斥骂,指责那两个不负责任的男女。不过再怎么骂,大概也帮不上什么忙能把她家传家宝找回来。 洛小宁掸掸衣服,想,此事既然误会一场,不如就告一段落,继续走路就是了。 不想,都过敏笑眯眯的,在她耳边咬耳朵道:“盘缠来了。” “啊?”洛小宁还没反应过来,却看都过敏已经走出去,一张娃娃脸天真无邪,问金娘子:“我有个主意,能把那两人找出来,只怕要出些银钱,金娘子可愿意吗?” 路人纷纷笑起:“你看她家是做什么的,田地百亩,骡马成群,缺什么还能缺了钱?” 金娘子亦点头不迭:“但凡能取回家传至宝,一点银钱算得了什么!” 于是都过敏把她拉到一边,低声交谈,嘱咐一番。 - - “我已经跟那金娘子说好了,若找到她相公和那小三,她愿意报官处理,不动私刑,如果证据确凿,我认为官府会判还她娘家传家之宝。剩下的,咱们就都不管了。”离了外人,剩洛小宁和都过敏两个,都过敏道。 “不是我不愿意助人,但你好端端的,怎么揽这个事,”小宁言语有点抱怨,“我们根本不认识那金掌柜,更不认识那小三,她日日守着,都没抓到人,咱们怎么可能帮她找到?” 都过敏一笑:“金娘子承诺,若帮她找到那两人,她在报酬上绝不吝啬,愿提供骏马两匹,白银五十两,冬夏新衣,防身护具,一应俱全。” 洛小宁:“你快说……需要我做什么?” 都过敏:“……” 顿了顿,都过敏又道:“虽然我们不认识人,但有线索在手。那小三儿既然也有一件浅黄褙子,说明也是那家成衣铺的顾客。” “便是她去过,可卖衣裳的大姐一天那么多客人,哪里记得住?便是她心里记得,做生意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未必愿意跟我们透露。”洛小宁道,“再退一步说,就算她跟我们透露了,可她最多就是认得脸,肯定不知道客人姓甚名谁,买过一件鹅黄褙子,也不能当什么通奸的证据。” “小宁,看不出来你想的蛮清楚嘛,有在大理寺任职的潜力,”都过敏笑起来。 小宁脸一红:“你别损我了,说正事,这几个问题,你打算怎么解决?” 都过敏眉头一挑:“当然是,让那对男女,自己告诉我们他们的姓名生辰,并且承认他们的关系了。” 小宁睁大圆圆的杏核眼:“啊?” - - 这几日,便是南国的踏青节。 春气已动,桃花微开,虫儿从土里钻出,小鸟鸣叫着开始寻找伴侣,青年男女也脱下厚重的冬衣,略微显出窈窕身段,有意者互赠礼物,相约踏青。 刘金娥是个惯三儿——虽然在这个年代,用“三儿”这个词不太准确,不过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 此时她看看床上痴肥打鼾的金掌柜,心生厌弃道,这些日子躲他那悍妇娘子,不得出门,人都快发霉了,这都开春了,怎么着也得买身新衣裳。 哪儿那么倒霉,就被那泼妇遇到,就算被她遇着,她上次又没看见自己正脸,无凭无据的,还能指证自己不成? 想着,她扭搭扭搭地,到底出门。 第十二章 “狐媚子”的立场 刘金娥是个传说中的“狐媚子”。虽然这个身份从古到今为人不齿,但每个人做事,也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 比如,过去村东头的王二,常在她面前贬损自家老婆身材松垮,不如她紧致挺拔。 刘金娥当时在心里想,她身材松垮,难道不是因为给你奶了六个孩子的缘故么? 自然,她没有说出来,只是偷偷卷了他三十吊钱,在一个月夜跑了。 再比如说,她曾经的一个姘头马富商,家里夫人如花似玉,还是跑出来跟她鬼混。 她打趣地问为什么,她还记得马富商那时喝了酒,夹着一大块龙虾肉,乜着眼道:“那泼妇,就知道管我,哪儿有刘娘子温柔解语?” 一个月后,马富商得了痛风,不久后又引发肾病死了,害她还得另觅高枝。 又比如说,如今这位金掌柜,当年可是一穷二白,全靠老婆娘家的势力发了家,但如今怎么样?还不是自己勾勾手指,就哈赤哈赤地过来,连老婆传家之宝都双手奉上。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她也不是没吃过亏,有一回,叫人家原配的兄弟打了,她气不过,转头去报官,声称那女人诬赖她,结果,公堂上梨花带雨的表演果然骗过了审理的官员,那原配又没有真凭实据,反而气得跳脚,赔偿了她一大笔钱。 总之啊,她的结论就是,聪明的女人才不该对男人有一点付出,榨干了就跑,换下一个,才有永远的富贵快活。 闲话少提,这会儿,刘金娥已经进了成衣铺,左试一件右试一件,末了,道:“这两个颜色不要,其他的,都给我打包带走。” “好嘞,”那卖衣裳的大姐,闺名五娘子的,满脸堆笑,把衣服包起,只是走过装作客人的洛小宁时,丢了个眼色。 刘金娥固然是她老主顾,但金娘子家更不差钱,再说,大家到底都是正宫,对外来者似乎有种天然的同仇敌忾。 刘金娥在家闷太久了,一时不想走,磕着瓜子儿在店里唠闲磕。 “这些日子那金掌柜家的,不知又有什么动静没有?” “没听说,”五娘子道,“许是对她家老金死了心,一个人守着孩子过日子算了。要我说,她家大业大,要真甩了那老金,还不定有多少人挤破头求娶呢。” 刘金娥听了,心中竟还有点失落,好像两个小孩子抢玩具,一个不要了,另一个便也索然无味。 然后她又生出一种危机感,这金掌柜如果有可能不再是金掌柜,那她可要赶快下手,榨取最后一点剩余价值啊。 这时候,她看见洛小宁路过她身边,一扬手,手上一个银镯子白亮亮的,样式新巧。 “五娘子,”洛小宁嚷一声,“那小银匠今儿没出摊吗?” “说不定等下就来了呢。”五娘子应道。 “你们说嘛呢?”刘金娥自然而然地加入谈话。 “哎呀,刘娘子你这么个风流的人儿,还没听说吗?”五娘子道,“这几日,来了个过路的小银匠,打的首饰样式漂亮,价格公道,而且怪会做生意,专门在我家门口摆摊子,买了衣裳的姑娘,多半也会瞧瞧首饰,看了首饰的女子,八成也会逛逛衣裳,我俩互相帮衬。” “真的?”刘金娥眼神亮起来,问小宁道,“你这镯子多少钱?” “本银一两,然后手工费五十文。” “喔,那挺便宜呢,这边多数银匠,手工打底都是八十文。”刘金娥露出感兴趣的意味。 “唉哟,你们别怪我闲人嘴碎,”五娘子这时走过来,插话道,“要我看,她这镯子好看,但到底人有点年轻压不住,要是刘娘子您带着,只怕看着更富贵。”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刘金娥受了称赞,眼睛笑眯起来。 说着,外头叮叮当当地响,五娘子探头往外一看,急着向里招呼,“来了,来了,就是他!” 刘金娥往外看去,只见一个高个小哥,满脸带笑,一张娃娃脸生得又甜又俊,推着摊子过来了。 摊子上有玉坠子、银手镯、红珊瑚的步摇,五颜六色,目不暇给。五娘子和方才带银镯子的、有些面生的小姑娘也都凑过来,跟着她一起挑拣。 那面生的小姑娘挑了两件首饰,小哥笑道:“来来,今日开张,姑娘这么漂亮,来抽个奖,奖不落空,档档都有。” 刘金娥看过去,只见是个木头转盘,中间有个指针,转盘上画着龙蛇马羊等十二生肖,那小姑娘一转,指针飞旋,到最后,晃荡几下,指在了小猪的身上。 “中了!”小哥笑咪咪地,“小猪虽然是生肖之末,但憨直讨喜,福气多多,恭喜姑娘中了个小铃儿福包,装您那福气呐。” 说着,他拿出一个小福袋儿,麻面儿材料,上头绣了个“福”字,袋口是云纹的刺绣,两边有金色拉绳,底下坠了一个纯银小铃铛,搁天青色的流苏系着,看起来贵重又精致。 小姑娘乐得合不拢嘴,一边刘金娥和五娘子也都跟着恭喜。然而刘金娥心里想的是:我买了这么些,可得给我中个大的。 到了她,她一推,那指针风车子一样乱转,最后在那“龙”跟“蛇”之间晃个不停。 “龙!龙!龙!”几个看客同时鼓噪,结果还真灵验了,那签子晃悠半天,真过了线,定在了“龙”的格子里。 “哎呀,若多来几个娘子这样好命的,我生意都不要做啦,”卖首饰的小哥一面恭喜一面又显出苦恼不舍的样貌来,“娘子中的是同心锁,这一对儿锁啊,镌刻名字生辰,可以保佑你跟心爱之人永结同心呢。” 刘金娥脑中的弦微微响了一下,道:“这……必须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当然了,不然叫什么同心锁呢?” 刚才一同买货的小姑娘看她犹豫,在旁边道:“姐姐姐姐,你若没有在一块的人,不如咱俩换一下奖品如何?我这奖品不用写两个人的名字。” 那边五娘子顶她一句:“你这小丫头,也不想想,刘娘子这边漂亮,怎么可能身边没人呢?” 刘金娥被这几句撩拨起来,生怕到手的便宜跑了,但到底有几分踌躇,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写了那金掌柜的名字,以后若不跟他在一处了,自个吃亏。 这时,那小银匠又看她笑道:“最近这踏青节,哥儿姐儿都互赠礼物,您想,您送他一个同心锁,必定显得他在你心里金贵,那他又怎么好不回赠点什么呢?” 这一句算说到刘金娥心坎了,心里盘算:也是,这纯银锁子看着金贵,可那金掌柜哪里知道我是白拿来的?我把这个送他,暗示他把家里另一只传家玉璧偷出来,只怕也是肯的。到时候再甩了他另攀高枝也不迟。 于是她忙道:“好好,写就写。”提笔清清楚楚写下自己和金掌柜的名字,还有生辰八字。换得一副同心锁,欢喜极了。 第十三章 积酸菜 贴饼子 不出意外地,刘金娥还没到家,就被金娘子找来的官差堵住了,人赃俱获,在同心锁上刻上的名字,很难抵赖说两人没有暧昧关系。金娘子在堂上击鼓,控诉这对野鸳鸯,要求归还她娘家玉璧。 不过,那就跟洛小宁和都过敏没关系了,他们承诺的只是帮着把人找到,此时他们已经继续北上赶路。 跟前几日的捉襟见肘不同,这会两人骑着骏马,穿着新衣,连那个本来做配戏道具的铃铛福袋儿,金娘子一高兴都送给小宁了。 小宁穿着那件惹祸的淡鹅黄褙子,福袋儿系在腰间,铃铛的天青色流苏一晃一晃的,这搭配如此鲜艳,又如此明丽,就仿佛春日的花红配柳绿,夏日的麦浪配蓝天,人人只觉得美,不会觉得俗艳。 小宁想,娘亲说对了,可也没说对。 的确,她一穿高调的衣裳,就卷入了事端,但是,事情最后解决了呀,她反而还从那事情上学到了经验,得到了益处。可见,“有事”也不总是坏的。 当然,这次事情的解决,完全是仰赖都过敏的计策。再联想起之前对付钱英,小宁不知道,他怎么总能想出那些促狭的主意来。 “明明是对付坏人,”她咕哝道,“可我觉得,你比他们还坏……” 都过敏听见了,回头一笑:“不能比他们还坏的话,怎么能对付坏人呢?” 小宁语塞,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这个家伙过去到底是什么人?对他失去的记忆,她竟然也渐渐有点感兴趣起来了。 - - 一路北上,天气渐渐寒冷起来,南方已经春江水暖,北方却还未脱离冬末肃杀。单说树木,眼中所见的,从轻巧的桃杏,娇柔的垂柳,逐渐变成高直的白杨,肃穆的松柏。大片的森林之间,间或有那么一两个小村落。让人有一种天地苍茫,自身渺小之感。 两人花了五十文钱,在一家民家投宿,屋主是个五六十岁的大婶,又高又胖,身子硬朗,听说他们是从南方来,啧啧称奇,十分殷勤。 洛小宁甚至感觉,为啥平时总说寒冷地方的居民多热情,因为在这种旷远荒茫、地广人稀的地方,能遇到一个同类,都感到很不容易。 她屋里屋外地转着,这北方的风土人情与南方的大不相同,让她甚感新奇。 屋外有只大水缸,顶上积压着两块大石头,洛小宁好奇去看,不防备间,一股酸臭之气扑面而来,呛得她连连咳嗽,连退几步。 这情景被大婶看到了,不由哈哈大笑,带着她离近了瞧。 原来那大石头底下压的,竟然是层层叠叠的大白菜,跟新鲜菜叶不同,整颗菜变成了一种水淋淋的淡黄色,虽然酸臭,但闻久了,倒也能习惯。 “俺们这疙瘩不比你们南边,冬天没有菜吃,家家都要腌这个,”大婶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一层白菜一层盐,一层白菜一层盐。这还不算酸的,先前俺家儿媳妇笨,压的不严,腌坏了一大缸,唉呀妈呀那才叫臭,顶风熏十里啊!” 大婶虽然说的都是家常事,但被她比手画脚地一形容,听起来就是很有意思,小宁被逗得咯咯直乐。 对这种酸白菜她也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估计就像南方的酸笋,也是很多人觉得臭,可就是有人爱吃。 “来来,还没吃东西呢?”大婶热情,把她带进屋,从冷的地方骤然到热的地方,反而让洛小宁打了个冷战。外头寒风凛冽,但这屋里真是暖和,灶台里噼噼啪啪燃着炉火,四周都是夯实了的土墙,让热气跑不出去。 大婶此时正在煮饭,贫门小户,说实话不是什么高档的食材,但洛小宁看一切都很新鲜。 只见土制的灶台上嵌着一口大铁锅,锅里咕嘟嘟地煮着一种微微泛着淡红色的圆圆的米粒。 “这个啊,是高粱米,”大婶一边说着,一边揉手里的面团,那面团也不是寻常白面,而是带玉米的黄色,和得比较稀。 说到高粱,洛小宁终于有印象了,原来她家的扫帚就是用高粱须做的,南方那边还用来酿酒,不过直接吃高粱的谷粒,她还是第一回。 大婶说着话,胖手一抖,一团玉米面像小李飞刀一样飞出去了,惊得小宁一激灵。 然后她就看见,那团面糊不偏不倚地落在铁锅的锅壁上,由于冲力被挤成了一个扁扁的圆饼,又由于粘性固定在那儿,不一会儿,就被铁锅的热力烫熟了,成了一块黄灿灿的玉米面饼子。 小宁大笑起来,原来所说的“贴饼子贴饼子”,就是这么贴的。 “你们干什么呢?”都过敏听见这边嘎嘎地乐,也进来凑个热闹。 “啊,你来得正好,尝一点,看行不行,”小宁给他舀了一汤匙的高粱饭,还掰了一丢丢玉米饼子。 他们这些日子都是这样,因为不知道都过敏到底对什么过敏,所以每次吃新的东西,都让他先尝一丢丢做测试,如果一炷香时间内没有不良反应,大概率就是可以吃的。 目前已经测出来的,他虽然对栗子、花生、菠萝、牛羊肉、虾类过敏,另外喝牛奶会拉肚子,但对米面、青菜和豆制品都不过敏,生存能力还是挺强的。 都过敏尝了玉米面和高粱饭,半晌,咂咂嘴:“好像还行,没什么不舒服。” “好嘞,”于是洛小宁把他的小本子拿过来,在上头“可以吃”的名单又写上两样。 不知为什么,这还让她觉得挺好玩的。好像在养一个小婴儿,要一点点发现他的习性。 虽然她是个绝症患者,但从上辈子的经验来说,病势恶化基本要在最后一个月。所以都过敏这种弱小无助又过敏的体质,反衬了她的幸福而强大。从这个角度讲,她也觉得跟都过敏一起旅行很开心——如果不是跟他一起,应该很容易在夜深人静时陷入自伤自怜的情绪。 “对了,大婶,你怎么一个人住啊,你家人呢?”都过敏问。 这一句让大婶的手抖了一下,一团面糊飞歪了,啪地贴到了土墙上。 “唉,”她长叹一口气,“老婆子命苦。有个老伴,常年在外头跑山货,也顶算没有一样。生了五个孩子,只养活大了一个闺女,嫁在对面冻脚镇,如今三个月没回来了。” “看地图,冻脚镇离这也不远,她怎么这样呢?”小宁有些不自禁地投射到自己,开口道。 “这倒不是我家闺女不孝顺,”大婶连连摆手,“是前头那林子,不知啥时串进来一只大箭猪,那玩意认死理,领地意识贼强,三个月撞死了四个人,吓得我赶紧给闺女捎信,让她没事千万别来看我。俺们都说,等暖和了找一队猎人,进去打呢。” 顿了顿,大婶又道:“听说你们要去冻脚镇是不?听大婶一句劝,也先别去,等天暖和了再说。” 小宁沉默了一下,然后缓缓回答:“谢谢大婶提醒,可是……天暖和了,就看不到下雪了。” 看不到的,也许不止是下雪,她的人生,现在是不能等的。 而且,她多少抱着侥幸心理,也没那么巧,就遇上箭猪。 第十四章 大箭猪 茂密的针叶林遮天蔽日,林中还有不少未化的残雪,虽有一条小路,但时不时有树枝和藤蔓绊住马蹄,好在小宁有武力傍身,用之前从金娘子那里得来的双刀一路劈砍,荡开道路。都过敏在后头跟着,倒也不算闲人,顾着行李和其他装备。 走到林中一小片儿开阔地,两人稍微喘口气,打算吃点干粮,小宁拴好了马,擦擦额头,看着一颗树道:“奇怪,是谁在树上写了个‘三’啊?” 都过敏凑过去看,果然,那树皮本身灰棕色,却被什么锋利之物留下三道划痕,泛出皮底下的白色来。不由嚷道:“糟了!快走!” 就在此时,两匹骏马同时嘶鸣起来,前脚在空中踢腾,将拴住它们的缰绳扯得笔直,树枝拽得发抖。 说时迟,那时快,前方已经出现一头野兽,身上带着浓厚的腥臊气息,鼻中喷出呼呼热气,小宁看过去,猜到这应该是大婶说的“大箭猪”,可她也万万没有想到,它的长相如此可怕: “大箭猪”眼睛很小,发出凶狠的光,鼻子拱起,两只长牙支在嘴外边,说起来像是一只放大数倍的野猪,或者微微缩小的大象,可身上又披满蓝黑色的硬刺,抖动起来发出沙拉沙拉的声响。 先前大婶告诉他们,这东西虽然平时吃素,但是性情暴躁,一旦领地和食物被侵犯,会毫不客气地攻击人。 她还未来得及深想,大箭猪已经冲过来了。 小宁咬牙,硬着头皮抽出双刀,高高跃起,从那凶兽脖颈斩下,以她的经验,无论什么动物,要害是脖子总没错。 然而,只听锵的一声,火星四溅,一截刀刃竟然高高飞起,射向天空。她自己也感到虎口发麻,浑身震颤。 小宁大惊,金娘子送的刀虽然称不上什么神兵利器,也是精铁所铸,沉重结实,想不到砍上这怪物的尖刺,竟一招折断了。 大箭猪受此一击,凶性大发,转头去攻击她,她虽然武功高强,但一下失了兵器,赤手空拳的话怎么也难以与一头小象般大的野兽抗衡,若被此物的长牙刺穿,不死也要去了半条命。 眼看着那野兽千军万马一般冲来,洛小宁一时间吓得六神无主,懵了。 万幸,都过敏在她身后,大喊了一声:“上树!” 一语惊醒梦中人,小宁丢了刀柄,双手抱着身后的树,一窜就上了去,箭猪一头撞在树上,把两人合抱那么粗的一颗大树,撞得来回摇晃,树叶扑簌簌如雨落下。 然后,她在树冠处,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都过敏冲着她咬牙切齿地摆手,喝道:“你这死心眼,怎么紧着一颗树爬呢!” 洛小宁:“……” 她忍不住骂:“你这家伙,原来早上树了,出了事一点忙都不帮,真没义气!” “话可不能这么说呀,”都过敏笑眯眯地道,“我又不像你会功夫,不添乱就是帮忙了,对不对。” 洛小宁刚要再回嘴,突然整个人震动一下,惊得连忙抱住树枝。然而旋即发现,震动的不是她,而是这棵树。 箭猪在底下,发了蛮性,尖刺张开,开始一头一头地撞这棵大树,长牙戳进树干,树叶落了一地。 小宁看见这景象,怕这树迟早要倒,不由哭腔道:“早知道……早知道就听那大娘一句劝,不硬走就好了。” 这时她回头,却看都过敏从行李包里,抱出一件密封严实的漆黑坛子来。 “你啥意思?”小宁呆呆地问,想说这家伙不是认命到连骨灰坛都准备了…… 都过敏没有直接回答他,只道了一声“掩住口鼻!”,说着,将坛子向下一掼。 那大箭猪看上头扔下东西,自然以为是攻击物,扬起长牙,照着就是一捅,只听啪嚓一声,那黑坛子碎为几片。 洛小宁还没来得及问这是怎么回事,就闻见一股臭气升腾上来,那是一种混合着酸菜的酸味,臭豆腐的臭味,还有坏了的鸭蛋的硫磺味的味道,真乃难以言说,沁人心脾。 隔着这么远,她都被呛得干呕不止,用袖子在面前扇着,艰难地道:“你这……什么东西?” 都过敏竖起一根手指,笑眯眯道:“我给它取名为:酸菜臭豆腐蛋……顺便说,酸菜是大婶的闺女腌坏了那一缸……” 洛小宁:“” 这名字就完全囊括了精髓。简直让人不知道是豆腐更臭,还是酸菜更臭,还是鸭蛋更臭。她估计,之后几个月,脑海里都忘记不了这个味儿。 不过,当她再低头看时,发现那头大箭猪,步履踉跄,像喝醉了一般,走了几步,到底一头栽倒,四脚朝天。 都过敏探头看下去,笑道:“古人诚不我欺也!” “你这又掉什么书袋?”小宁困惑道。 都过敏两只手互相拍了拍,道:“你有没有看过《海山经》?” 小宁略略点头,想了想,又微微摇头。 她点头,是因为《海山经》作为上古的神话书,大家多少都听过一点,但又摇头,因为那本书很厚,记载细碎,似是而非,所以完整读过的人很少。 都过敏说下去:“‘大箭猪’是当地人的土叫法,不过我听那大婶形容时,就觉得像是《海山经》里记载的一种异兽,叫做烈鬣,刺长而硬,声如象鸣。” “传说烈鬣这种东西,鼻子特别灵,是人的几十倍,”他说下去,“别看它那么大又凶,天敌却是一种比它体型小很多的臭鼬,闻到那种臭味它会被熏得晕过去,露出柔软的腹部,所以我从在大婶那里就想,带一罐酸菜臭豆腐蛋,说不定能用得上……” 小宁本来想夸他两句,但被熏得实在不想张嘴。只从树上爬下去,忍着被臭出来的眼泪,捡起地上断了的刀锋,到底对着咽喉,给了那怪物野兽一个痛快,也解决了附近村民的心腹大患。 两人归拢了马匹,走出这片密林,到达冻脚镇,跟镇上的人说,他们已经把“大箭猪”消灭了。 镇上人开始还不信,直到镇长派人去森林查看,才欢天喜地地回来,一时消息传开,镇上敲锣打鼓,比过年还热闹。 此时,天色暗了下来,小宁伸出手,一片雪花落在她掌心。 她又可以在一个愿望后面打上“√”了。 她亲眼看见下雪啦! 第十五章 雪地里泡温泉,酸菜炖野猪肉 下雪了,像鹅毛纷飞,像柳絮飘舞,又像一天的云朵冻住,哗啦啦倾倒下来。落在地面,灰黑的地面迅速看不见了,铺上一层深深浅浅的白。 洛小宁像只撒欢的小狗,在雪地里转圈,打滚,踩着自己的脚印咯吱咯吱响。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下雪。用手接了雪花,每一朵都那么小又那么漂亮,晶莹剔透的六角形,每一边像一个小小的箭头,就是最好的玉匠,也没法在如此小的东西上雕得这样精致。 她又用手抓起雪粉,新雪沙沙的,但握得紧了,又会形成一个冰球,把冰球握在手里,开始很冷,冻得她觉得手指头都麻掉了,可是一放开,不一会儿,又感觉手上火热火热的,好像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这里,掌心发着红。 洛小宁连着滚了三个大雪球,每一个都是从拳头大的冰核,直滚到差不多人的脑袋那么大。她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单纯地,滚着这些雪球的时候,感到快乐。 当然,镇子里的小朋友是行家,看见她滚了雪球,纷纷跑过来合作,到底把那些雪球都堆成了雪人,胖大的雪球放在下头,圆小的堆在脖子顶上,再找来几个煤核和胡萝卜,画龙点睛,都成了神气活现的雪人。 都过敏也在旁边帮着堆,堆到最后一个雪人,胡萝卜和煤核儿没有了,洛小宁就伸手给它画了两只眼睛,弯弯的,像两只月牙。 结果一众小朋友都扭头看向都过敏:“像你!” 都过敏:“哪里像!我有鼻子好不好!” 这时,有人跟他们打招呼,小宁扭头看过去,是个四十余岁妇人,本来是没见过的,但一看见那眉眼轮廓,小宁一下乐子:这铁定是先前那大婶的闺女! 妇人冲过来,拉着洛小宁的手,激动夸赞:“姑娘,你真是条好汉!” 洛小宁:“……” 但总而言之,这妇人的感谢真心倒是不假,言语间甚至滴下泪来,说因为这箭猪祸害,几个月没去看老娘了,担心得紧。洛小宁两人忙告诉她大婶那边身体硬朗,宽解她一番。 闲话中,小宁得知,这妇人现在是镇长家的儿媳,夫家姓李,小宁便唤她李大嫂。她身后跟着一干镇民,也是纷纷前来表达感谢之意,争着要请两人去家中做客。 “都别争了,客人尊贵,咱们开一回三仙池,” 三仙池?洛小宁心想,那是什么地方? - - 到了三仙池,不止洛小宁,连都过敏都连连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此等妙境独一无二: 概括来说,三仙池是天然形成的温泉,坐落之地,又在一片深山雪景之中,等于人可以一边泡着热气腾腾的温泉,一边欣赏白雪皑皑的美景。 若说更为绝妙之处,是这三个泉池既互相连通,又彼此有所分隔,呈现一个三叶草型,“三叶草”的其中一片“叶子”底下有一座地底热泉,日夜鼎沸,喷出的水顷刻能烫熟鸡蛋,这个池被称为“热葫芦”,而另一端,是山上雪水融化,流入池中,冰凉沁心,被称为“温葫芦”。整个池子一混合,就形成左边的池水滚烫沸腾、可以煮饭做菜,右边的两座池水则温热发汗、适宜泡澡的情形。 所以说,在看着雪景泡温泉的同时,又增加了一层乐趣:一个人泡累了,看腻了,觉得太寂寞了,还能跑到另一端池子,在茫茫雪地上煮火锅吃,享受一番人世间的热闹,顺道补充体力。 据李大嫂说,为保护水质,凡有节庆或重大人物来,这地方才开放。这回也是镇长特批,镇上出了几个壮汉,把那烈鬣抬回来了,刮皮去骨,剩下的肉分给镇民。 镇上的女人来了大半,大显身手,在“热葫芦”那边架起一个火锅,直接用滚烫烫的热泉来加热锅底,把分到的烈鬣的肉也背过来,用腌好的酸菜来炖。 这是洛小宁第一回吃到酸菜,别看闻起来味道不小,但跟这肉菜一炖,倒有说不出的合适。 酸菜吸饱油花,一点酸香正解了那大肉块子的腻,嚼一嚼甘脆可口,而那烈鬣的肉味道有些像猪肉,但想不到那般硬刺下,被保护起来的肉质反而十分细嫩,不粗不柴。 在这大雪纷飞之地,炖火锅吃饭,白雪皑皑,热气腾腾,真叫一个舒坦。据说当地居民最正宗的玩法,都是轮流吃一会儿,去泡泡澡消消食,回来又能干下两碗米饭。一顿火锅,沸腾不休,吃上一天也是有的。 洛小宁吃了一会,就按当地的体验,去“温葫芦”那边泡温泉,“温葫芦”池一共有两个,正好被人工分为男汤和女汤,中间挂起一道厚重布帘,权为非礼勿视。 除了一面视线被布帘遮挡,其他两面都还算开阔,洛小宁向上望去,这温泉处于山野之间,周遭的树枝上都还挂着新雪。也多亏是新雪,树上才积得住,压弯了每一根枝条,像在与过往的旅人招手。 洛小宁看着那松软的新雪,心中不由感慨,世间万事万物皆有赏味的期限,这雪将落不落,丰盈可爱,如少女鼓鼓的脸颊,可他们在密林时也看见未消的残雪,便是又塌又脏,失了洁白,不好看了。 她又向另一边看去,由热到冷,那泉水面上堆积着厚厚的白雾,微风吹袭,那白雾整体移动,若野马奔腾,又像蓬莱的仙境——难怪这里叫做三仙池。隔着白雾,还能听见“热葫芦”那边欢声笑语,妇人们又往火锅里加了肉,浓厚的香气飘过来。 洛小宁懒洋洋地泡着,这般身子在温热泉水里,岸上玉树琼枝的雪景,四周仙气飘飘的白雾,口中还有刚才美食的余韵,当真心旷神怡,让她觉得一路的跋山涉水,风餐露宿,都很值得。世间美好事物,果然都要经历一番付出。 然而,开心了不一会,她心头突然又起了一丝疑虑。 她自己实现了愿望,第一次看见下雪,享受这般美食美景,这一趟可以说是了无遗憾。 但是都过敏呢?当初,看他本子上写的“冻脚镇”,自己猜测过:他是不是在这边生活过?有认识的人?所以见到认识的人,能告诉他过去的记忆? 然而,刚才他也遇见过半个镇子的人了,都没什么特别反应,看起来以前没见过面。 那怎么办呢?他现在名字也没有,亲人也不记得,就算想打听,连个可打听的由头都找不出来。 想到这里,洛小宁甚至有点负罪感,觉得自己这么开心,而对方的诉求心愿,一点进展都没有。 她正想着,男汤那边突然传来一声凄厉大叫:“啊——”,然后就只见一个棕黄色的影子,手里似乎提着个人形,飞檐走壁,窜上树枝,几下就不见了。 小宁急了,跳起来披上衣服,就往外跑,那边妇人们听见声音,也纷纷跑过来。 事急从权,妇人们暂且也顾不得男女有别,进去把都过敏扶了出来。 不过当然,本来知道附近有女眷,都过敏也不至于什么都没穿,而是腰间围条浴巾,赤了上身,浑身湿淋淋的,咬牙切齿道:“那该死的猴子——阿嚏!” 小宁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过去的是一只野猴,手里提的,正是都过敏的外衣。几个妇人都笑得前仰后合,那大婶还调侃道:“野猴子也看你生得俊呢,怎么不偷别人专偷你。” 小宁看好在人没什么伤,才放下心来,也跟着咯咯笑。 偷眼之间,她自然也看见都过敏的身材,害臊得很,然而,有两处伤疤,又让她难以移开目光:以她学武的眼光看,那非常像刀剑的伤。 但你说都过敏这么一个病秧子,瘦骨嶙峋的身材,谁没事用剑刺他?如果真有人用剑刺他,他又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想着,她不由得把目光一路往上抬,抬到锁骨处,看他锁骨上也有一道红色伤疤,好在,再仔细看,这次不是伤疤,而是一片蝴蝶状的胎记。 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倒是那李大嫂一脸惊奇,扳过都过敏的脸来看了半晌,道:“咦,小后生,这胎记……你可是敏哥儿么?” 旁边有两个妇女也附和道:“别说,眉眼有点像。” “敏哥儿”明显是一个孩子的小名,洛小宁终于反应过来:都过敏应该确实在这里生活过,但是,是非常小的时候!难怪这些人第一眼见到他,都认不出来。 都过敏怔了怔,却也难掩心中激动,道:“各位大姐大嫂,我此次前来,就是因为撞到了头,小时的事全不记得了,烦请各位把知道的一切,都跟我讲讲。” 第十六章 郑重加上一条愿望 镇上妇女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洛小宁都过敏两人讲述了一段往事: 大概十七八年前,镇上曾经来过一个年轻寡妇,带着两个孩儿。据说本来是要投奔本家远族,但来了才知,本家早两年搬走了。好在她手脚勤快,针线也好,镇上人看她孤儿寡母的不容易,就常给她些零活让她谋生,她就住下来了。 她人生的白净,又爱穿白衣裳,大伙儿便混着唤她“白嫂子”,听说他死了的丈夫姓杜,那两个孩儿自然也姓杜,不过当时才六七岁,还没上学,所以都是唤小名,一个叫敏哥儿,一个叫意哥儿。 “要是俺们没认错,‘敏哥儿’应该就是你了,你跟那‘意哥儿’说是双胞兄弟,不过小时我瞧着,长的倒不怎么像。”李大嫂道。 “也有那种长得不像的双胞兄弟,”都过敏应一句。 “是,”妇人说下去,“虽然不太像,但你们两个小子生得都得人意儿,招人稀罕得很。你高些,鬼精鬼灵,跟你现在的样子也有几分像;你哥哥意哥儿憨厚些,圆脸大眼睛,虽说他是哥哥,反倒什么事老跟在你后头。那时天热,你俩常下河摸鱼,所以俺才记得,你锁骨上有个胎记。” “后来呢?若是这样,为什么他跟他娘亲又离开镇子了?”洛小宁显得比都过敏还迫切,问下去。 “唉,”李大嫂深深叹口气,听见这叹气,便让小宁心里一惊。 果然,她吐出一句:“还不是那天杀的人牙子!” “人牙子?”都过敏惊道。 “可不是!”时隔多年,众位妇人脸上还是浮起愤怒,其中一个胖大娘道,“那两个人牙子还在俺家的小饭馆吃饭来着,当时俺还说,这俩人看着面生,自个说自个是中原商人,拉着俺家掌柜的打听了不少事,后来到了下晚,镇里好几个娘找不到孩子,才发现,两人根本就是人牙子!可惜这坏人脸上没写字,不然吃饭时,俺非给他们下点耗子药!” “没报官吗?”洛小宁睁大眼睛问。 “当然报了,可人牙子嘴里能有什么实话,也不知他们朝哪个方向跑,县太爷也就做样子搜了搜——毕竟丢的不是他们自家孩子。” 都过敏神情严肃起来,此时他还裹着大嫂给他的一件花棉袄,看起来有点滑稽,但他似乎浑然不觉,沉吟片刻,问:“不理那人牙子说了什么话,他们当时都吃了什么?” 胖大娘道:“怪了,当初白嫂子,也是问了俺一样的话!所以过了这老些年,俺还记得些。那两个人牙子来的时候,天还挺早,一个人要了一碗面,好家伙!一碗面配了俺家半壶酸醋一头蒜,俺家掌柜的心疼坏了,说面钱还不够醋钱;另一个更有意思,吃了俺家最后一碗豆腐脑,俺要给他放卤子,俺家那黄花木耳鸡蛋卤子,多香啊,他不要!居然放了一勺子白糖,你说那豆腐脑放白糖,是味儿吗?” “然后呢?” “然后俺就没见过白嫂子了,听人说,她把包袱卷一卷,自个儿追那两个人牙子去了。” 众人附和证实了她的说法,确定白嫂子因为两个孩子被拐,离开镇子,但至于接下来去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 - 洛小宁本来以为,找到了认得都过敏的人,就能知道他的身世来历。没想到,如今见过他的人足有二三十个,可取得的进展却像西天取经出长安——几乎没动。 他们后来在镇里又打听一圈,但时间久远,而且白嫂子在此地住的时间不到一年,也没有什么真正的血亲人脉,所以大家对她虽然印象不错,可也只是泛泛之交,再无深入。 所以,最后详实的信息只有:都过敏有母亲,有哥哥,被人牙子拐走。 但是母亲叫什么?哥哥的大名?甚至包括他自己后来的去向,仍旧全然不知。 不过即使线索这般模糊,都过敏看起来倒十分开心的样子。洛小宁再见到他时,他正做了两个纸团,上头一个写“西”,一个写“南”。 “你这是做什么?”洛小宁问。 “抓阄啊。” 洛小宁歪着头看,突然眼睛一亮,道:“你想追踪那两个人牙子的路线,而他们压根不是什么中原商人,一个来自西北,一个来自江南或两广,对吗?” 都过敏微微一惊,看着洛小宁,没想到她说出了重点。初见时觉得这小姑娘懵懵懂懂,天真无邪,但略一接触,发现她其实挺聪明,虽然单纯,却不闭塞,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着所见的新知,也会用自己的头脑分析。 他嬉皮笑脸又有些期待地道:“说说看?” “我就是南方人啊,我们那边喝豆花,都是放糖的,而我在峨眉山时也听过,西北的人爱吃面食,还吃什么都要加酸醋。所以我猜,他们是这两个方向的人。” “孺子可教,”都过敏笑道,“人牙子多半是在远处拐孩子,回靠近家乡的地方销赃,在远地下手,是怕被人认出来,在近地销赃,是人头熟悉,容易找到买家。所以我猜,这两个得了手,应该是一个回西边,一个回南边了,但这点线索,实在是太少了,只好靠抓阄碰碰运气,看看纸团大仙保不保佑了。” 小宁亦挠头,广大国土上,仅凭两个大概方向,确实如同大海捞针。 这时,都过敏却突然又推开纸团,笑起来,问:“你单子上,下一个愿望是什么?” “啊?”洛小宁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突然想到,求人不如求己,这不止是我的旅途,也是你的旅途,”都过敏笑着解释,“何况,我觉得跟你一路以来,都遇见好事,所以,与其听纸团的,还不如听你的,是不是?” 洛小宁也乐了,翻开她的遗愿清单。下一条写的是:看一次最美的日落。 “日落的话,倒是西边好些,所谓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坐在茫茫沙海上,看金红的玉盘,怎么想都美。” “好啊好啊,”小宁点头,“我记得你的便条上,也写了一个地方,叫余火城,好像就在西边,咱们就暂定往那里走?” 两人说定,各自去收拾行装。 小宁回到自己的房间,折起那件浅鹅黄的褙子,折到一半,不知怎的,有点发呆。 她想起都过敏那些稀奇古怪的主意,怎么为她赢来这件衣裳,怎么别出心裁地对付了烈鬣,不由笑出声来,可是之后,想起他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没有过往,没有亲人,又不由叹气。 最重要的,他现在不缺盘缠了,完全可以自己走,可他还愿意迁就她那些鸡零狗碎的愿望,让她感到很窝心。 之前,她是有点想帮助他的心思,但也只是一点而已。 而现在,她拿出她的遗愿清单来,郑重地翻到最后一页。在那条为娘亲找到秘咒的愿望上面,工工整整地,再添上一条,把前头打上一个小小星号: ※(重要)帮助都过敏找回记忆! 第十七章 告状的姑娘们 二人一路西行,行经迭障尖峰,走过回峦古道,看不尽野草闲花,这一日,又进了一座小城,小城不大,但城墙巍峨古朴,看起来颇有历史,城门上三个篆字:夜离县。 才进了城,有些乏累,两人便坐在茶摊吃茶,洛小宁一瞧,嗬,对面就是这小城的县衙,门口挂一面红漆金鼓,十分气派。 她一盅茶没喝完,就看七八个年轻姑娘,不施脂粉,穿的也不甚讲究,跑过来围着县衙,开始击鼓。 这八卦是人类的天性,俩人都支起身子,看发生何事。 少倾,两三个衙役出来,红袍皂靴,腰间配着钢刀,为首的是个方脸,看见那些姑娘,先皱眉道:“怎地又是你们?” “我们昨天又遇上他了!” 姑娘们七嘴八舌地,洛小宁半天听出个大概:这些姑娘以采集一种植物为生,据说有人收购它的花汁,价格不菲。这植物唤作“夜离草”,生长且只生长在本县附近的深山里,有个特性:只在半夜开花。所以姑娘们都得赶晚上去,用清晨第一点露水和了,才能得到些许花汁。 然后她们就遇到件烦心事,有个面具男子常常埋伏在路上,如果看有姑娘落单或人少,就尾随她们,一路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姑娘们害怕,尽量结伴而行,但这两次他变本加厉,穿着长衣等在路边,一看她们走近,就跳出来,哗地一下揭开衣服,吓得姑娘们四散尖叫。 “我都跟你们说了,”那方脸衙役不耐烦道,“若他真对谁下手,伤害了你们,那官府也不会不管,可现在,几句难听话而已,你们谁又没少块肉,一直来闹,是想怎样?” “怎么叫几句难听话?你知道他跟着我们叨叨个不停时,我们心里有多害怕吗?”为首的短衣姑娘道,“谁知道他下一秒会不会扑过来?若是你家娘子、妹妹,遇上这种事,难道你不管吗?” 衙役抱着手臂,哼一声:“我家娘子妹妹?我家娘子妹妹,才不会大半夜露着胳膊,在街上到处跑呢。” “你……”短衣女子气得一梗,“你什么意思?难道是说我们被骚扰是活该吗?” “不然呢?你看那些贤妻良母,好好在家呆着,有谁遇上这种事了吗?” 姑娘们群情激愤,纷纷红着眼圈骂道:“你怎么能这么说话?”“我们给那猥琐男子骚扰不够,还要受你辱骂?”“亏你还是县中衙役,怎能这般不讲公道?” “行了行了,我们衙里一天多少忙事,死了人找我们,失了火找我们,丢了牛找我们,连两口子打架都找我们,你们这些女人,根本不晓得我们有多辛苦,一点小事,就知道来添乱,”衙役说完,转身欲回。 洛小宁在茶摊上听得血压上头,她小的时候,娘亲也遇到过这样的人,被吓得委屈抹泪,还不敢对人讲,讲了对方就像这衙役说话:不要晚上出门,不就好了,不要单独行动,不就好了,不要……不就好了……可是,他们怎么从来不说,“把那歹人抓起来,不就好了”呢? 她一跺脚,想,反正最近也放飞惯了,不多出这一回头。于是起身,脆生生喝了一声:“且慢!” 那方脸衙役回头,看是个不认得的少女,旁边坐了个娃娃脸的年轻人,都是旅人打扮,也没放在心上,哼一声道:“你想说什么?” 洛小宁道:“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三岁小儿都知道的道理,她们几次三番来告状,您不愿给她们解决问题,怎能称作父母官?” 衙役被噎得脸上一红,立起眼睛道:“我,我不是说了,只要她们老实在家呆着,不要夜里乱晃,自然没人骚扰她们,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小宁道:“您这话说的,真是‘何不食肉糜!’那夜离草明合夜开,难道是她们能控制的?攀山挖草,不穿短衣,怎么行动?我听说前朝女君时,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如今,让子民不敢在半夜出门,难道作为县中官员,不是该羞愧的事情吗?” “你!”衙役气得大喝一声,“你这个过路丫头片子,不要胡言乱语,小心把你抓起来!” 他一凶起来,小宁有点委屈也有点怕,她觉得自己说的都是肺腑之言,对方却拿官威压人,毕竟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她再能打,也不可能真跟一县官兵作对。好在,这时都过敏上来,摆摆手,把她挡在身后,对那衙役拱了拱手。 “官爷,我家妹子年纪小,不会说个话,您且莫怪,不过我看,这些姑娘说的事,你们管一管,可能对你们也很有好处。” “怎么讲?” 都过敏道:“她们去采夜离草,卖了钱,你们县里收不收税?” 衙役道:“纳税乃是义务,自然收的。” “那就是了,她们的收入好了,你们县里的财政就好,你们的俸禄发的顺畅,有事出公差,连马毛也比别的县油亮些,岂不爽快?” “再退一步说,”都过敏说下去,“凡事都要防微杜渐,她们现在说这登徒子,贼胆还不够,尚且限于言语骚扰,或‘遛鸟’吓人,但要官府今儿不管,明儿不管,早晚把这贼胆养肥了,哪一日,真出了劫色杀人的恶性案件,上头责怪下来,一层压一层,最后吃亏的,不还是你们这些基层衙役?” 听他这一番话,那方脸衙役脸色微微变了变,似乎有所触动。 此时,他身后一个十六七岁,身量未足的小跟班扯了扯他,在他耳边附耳言语了一番。 那方脸衙役转过来,态度明显有所转化,道:“你这小哥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说了,衙门里头杂事是真多,就现在,还压着一家找牛的,一家抓蛇的,我又不能分身,现在就把小何派给你们处理这事,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他。” 那小跟班立刻上前,鞠了一躬,道:“多谢前辈给机会锻炼下官!” 方脸衙役看看洛小宁,语气带几分揶揄:“姑娘既然这等热心,想必也会好人做到底,留下来帮她们?” 洛小宁一挺脖子:“自然!” 第十八章 设饵钓鱼 那方脸衙役指派了差事给那稚气未脱的小跟班,自去忙了。 小衙役上前对众人一拱手:“在下何秋,各位怎么称呼?” 几位采草的姑娘都报了姓氏,洛小宁也自报了姓名,但是说到都过敏,觉得这名字到底有点戏谑了,于是便道:“他叫,都,都……杜国明!” 都过敏无奈地望她一眼,像在说:这不还是“都过敏”的谐音吗……小宁则报以一个大大的微笑,横竖之前听说,他过世的爹爹姓杜,这谐音的名字也挺好的。 何秋不疑有他,又向众位姑娘道:“各位姐姐有何委屈,还望与我细说。” 那姑娘堆里带头的短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番,突然道:“我怎么好似在哪见过你?” 何秋一笑:“姐姐们,先前跟你们一起采草的何梅娘,正是我长姐,若不是她起早贪黑供我,我连平安长大都难,别说进衙门当差了。如今我资历尚浅,人微言轻,但姐姐们的事,就当是我家的事,一定为姐姐们尽力。” 姑娘堆里一阵骚动,纷纷感叹梅娘有福气,家里有这样弟弟,终于有人给她们说话了。 洛小宁插话问道:“你刚跟你们上官说了什么?他听后,态度似有变化。” 何秋笑道:“不瞒姑娘,一点小伎俩。我还是看见你身边那位杜兄,灵光一闪的。” “他?”一众目光投向都过敏,本人也似乎有些错愕。 “我看这位杜兄高高的个子,突然想起,一年多前,大理寺卿秦风落曾经来过我们县衙。于是便跟长官说,都说秦风落常常微服私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今儿是他折回来监看我们,得罪了他,岂不麻烦。” “你见过秦风落?”洛小宁眼睛一亮,没错,秦风落就是先前他们吓唬钱英时,假扮过的那位。不愧是传说中养活了天下三成说书匠的人物,看来在这大西北,也威名不减。 一众姑娘跟着叽叽喳喳,“他人好吗?长什么样?”“有人说他长得极美,有人说他生得极丑,哪个是真的?” “姑奶奶们,”何秋受不住缠,连连作揖道,“你们也听过,秦风落公开露面,都是带一个黄金面具,何况我这等芝麻小官,哪能见到真容,在人堆里瞥上一眼,只记得他身形高高瘦瘦,不止是我,我们衙门其他人也没见过正面,若非如此,又怎能唬弄住我那上官。” 姑娘们都略微失望地叹口气,还算都过敏笑眯眯地,把话题拉回来:“姑娘们,别管什么劳什子大理寺卿了。看看天色又晚,你们想如何对付那歹人?” 大伙儿这才说回正事,都过敏问那人大致身材如何,可有武功。 姑娘们纷纷摇头,说那变态个子不高,也不像会武的样子,十分欺软怕硬,看见落单行走的女子,则上前尾随,出言调戏,姑娘显出越害怕越羞辱的样子,他越兴奋。也有过跟着姑娘快走回家,被姑娘父亲撞上,拿着锄头要打的情况,但他跑得极快,一溜烟没进黑夜没影了。 都过敏道:“如此,最好的方案大概是设饵钓鱼。咱找一个姑娘,诱他出来,让何捕快埋伏在身边,待他出现,当场逮捕,抓他个现行。” “嗯,可行,”何秋道,“那咱们选个‘饵’?” 洛小宁自告奋勇:“我来。这些姐妹都是被那歹人吓怕了的,又不会武功,万一给他跑了,反而打草惊蛇,再不好抓。我对自家武艺还有几分自信,他一旦靠近,便是不用官兵,我也能把人一把按住,扭送官府。” 采草的姑娘们千恩万谢,于是说定了,趁天色还亮,小宁加紧化妆打扮起来。 若在以前,她也害怕遇上这种变态,传扬出去,好说不好听的。但现在转换心情,一切抱着“体验”的态度,心里竟还觉得有几分兴奋新奇。 横竖她有武力傍身,不怕真被占什么便宜去。只是……她当了一辈子人人称道的“好姑娘”,如今要当饵去诱惑一个人上钩,让人不得门道,挠头不止。 她平时也不怎么化妆,此时用个拿大刀的姿势拿着眉笔,一门心思地回忆,从小亲戚们口中那些“不知检点”“勾引男人”的“坏女孩”大概都是什么样儿。 嗯……眼线要飞,看人都好像喝醉酒了那么个劲儿。 口脂?口脂是一定要的,印象中,她们那口脂还有什么黑色紫色呢。 还多少得露一点……那些采草的女子为了行动方便,多少也会露出胳膊或者脚踝…… 洛小宁想着,略带羞怯地把肩头的衣服往下拉了一点,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就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对对,还有这个,她见过街头混混的太妹,都少不了花绣刺青。所以她到底也找了一张纹身的贴样儿,啪地贴在了露出的肩膀上。 都过敏:“小宁……” 洛小宁顶着个大黑嘴唇,扭头道:“什么?” “算了……没事……” 做好一切准备,洛小宁自信满满地出现在姑娘们进山的必经之路上,一脚踏上山石,摆了一个自认妩媚的造型,万事俱备,只欠色狼。 没人? 她又转了一圈。 还没人……夜风吹袭,她微微露出的肩膀起了鸡皮疙瘩…… 左等右等,她无聊得恨不得翻跟头拿大顶,还是连鬼影子都没看见一个。 这甚至让她产生了自我怀疑:是自己不好看,还是打扮得还不够“坏”? 就在这时,只听暗夜里传来一声尖叫。 说时迟,那时快,小宁点了捻儿的炮仗一样炸出去了,冲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尖叫声跟她所在只差了一条巷子,她一到巷口,就看迎面冲来一个面生男子,何秋在身后老远地追,口中大喊“抓住他!”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小宁堵住巷口,二话不说,上去一记泰山压顶,便把那人按住。 何秋这才跑过来,给人套上铁链,喘息着道:“可算逮,逮住了……抓的现行!” 洛小宁上下打量那嫌犯,个子矮小,颧骨突出,果然一脸猥琐相,此时被逮住了,不停说什么家里有老母妻儿,拿来求饶。 “既然知道家里有妻儿,还做出这等没脸之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洛小宁骂他一句,也不理他那些求饶。 只是,她突然想起……自个儿这鱼饵还晾在一边,那刚才,谁尖叫的? 第十九章 不正经× 不好惹√ 自个儿这鱼饵还晾在一边,那刚才,谁尖叫的? 洛小宁左顾右盼,发现青石上坐着一个长辫子的姑娘,双腿紧并坐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粉色褂子,老实内向小媳妇儿样儿。 姑娘好像受了惊吓,看见她,也不敢抬头,低着脸,后背一个劲儿地颤。 洛小宁看得有几分心疼,心道,难得自己这样精心准备,还吓着了无辜路人,忙问何秋:“怎么,他是不是没看见我呀?” “其实啊,他围着你暗戳戳地转了好几圈,就是没上前去,所谓抓贼要赃,不能逮住现行,拿住他也能抵赖。看这情形,多亏了我们提前再埋了一个饵,双保险!”何秋邀功似的道,“这才把他抓了。” 何秋说的高兴,洛小宁心里听得却十分微妙。 她固然没那么想被骚扰,但你说这连变态都不选择她,多少对她也有点打击。 于是她一捏那嫌犯的脸,“怎么,你是提前发现了我身边有埋伏不成?” “不,不是……女大王,女大王饶命!”嫌犯道“您不回头,小的魂儿飞了一半,流着哈喇子在身后跟着……您一回头,小的魂儿一下飞了另一半,掉头就跑,哪儿敢上去啊?” 洛小宁左边太阳穴冒出一个“井”字……要不是当着官差,她真想再给这家伙一拳。 这时,青石上那位一直安静着的姑娘终于掌不住,笑倒在地:“噗哈哈哈哈!” 洛小宁抬头,右边太阳穴也冒出几根青筋:这笑声,也太熟悉啦! 她上前一把拉下那“姑娘”的大辫子,底下赫然一张笑抽抽了的娃娃脸,因为太高,只好坐着,那身粉褂子太小,直往上秃噜。 不知为啥,洛小宁想揍他的冲动甚至超过了想揍那个歹徒…… 笑够了,都过敏才道:“小宁啊,不是你不好看,但你这番打扮,那变态反而是不会上钩的。” “为何?” “人们总说,你穿的暴露,打扮得不像‘正经人’,才招来变态,可实际上,案例显示,这想法根本大错特错,”都过敏说着,向何秋问,“何捕快,是不是这样?” 何秋想了想,惊讶道:“以我在衙门的经验,还真是!” “人都有欺软怕硬的心理,好比说,酒鬼打老婆,说喝多了控制不住,可你怎么没看谁控制不住打上级呢?说白了,就算喝醉了,都还是知道谁是能欺负,谁是不能欺负的,”都过敏说下去,“更何况,歹人作恶,本来多少都有几分做贼心虚,所以他们选择的标准,第一是好不好控制,并不是‘正不正经’。” “所以说,你扮成那样,对这猥琐的嫌犯来说,第一个反应压根不是漂不漂亮,而是‘不好惹’,反而我扮成这种老实巴交的小媳妇儿样,嫌犯连脸没看清,就跟过来骚扰了。” 洛小宁听了,醍醐灌顶,恼道:“那你怎么不早跟我说呢?” 都过敏眯眼一笑:“我看你兴致勃勃的,想过一把山大王的瘾,自然不好打断。” “你才山大王!”小宁气不打一处来,糊着黑眼线,扬着长指甲,追着都过敏锤。 除了垂头丧气的嫌犯,抓捕现场洋溢着一片笑声。 - - 逮住了色狼,一众采草姑娘一洗阴霾,个个说,好像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搬开了,再也不怕走那条山路,并热情邀请洛小宁去看看她们采夜离草。 月光之下,姑娘们放下蜈蚣挂,传说这曾是一种盗墓工具,不过现在被攀山采药的人广泛应用,主体是一根青翠的竹筒,两侧设脚踏,用挂环可以互相扣住,无限延伸,挂在山壁之上,如同一只巨大的蜈蚣。 姑娘们个个穿着短衣,背着药篓,沿着蜈蚣挂攀援下去,口中唱着山间悠扬的歌谣,为干活方便,胳膊都裸露在外,白皙的皮肤蒙上一层月光,格外柔和如牛乳一般,可整个场面,并无一丝猥亵不雅,反而觉得每个人都像珍珠一样熠熠生辉。 她们于悬崖之间,采撷夜离草,得了六七朵之后,将花朵放在纱帕中,加几滴草叶上的晨露,在太阳未升起之前,用力绞出花朵中的汁液。据说,如此,才有最好的品质。拇指大小那样一只水晶瓶的量,市价相当于等量的黄金。 “这个送你,”领头的姑娘上来,将身上带的水晶瓶递给小宁。 “这,这样贵重的东西,我如何敢收?”小宁也被吓了一跳,受宠若惊。 “既然送你,便是真心,”那姑娘脸上还带着不知露水还是汗水的水珠,“再贵重的花,年年都有,仗义的人却不是常能遇上。” 其他姑娘亦纷纷附和,“那里面也有我采的,是大伙的心意!”“你就拿着!” 小宁颇为感触,于是亦不以世俗之心待之,收了礼物,轻轻一嗅。 早在离的远的时候,她就已经闻见一股奇香,此时一闻,仿佛眼前刹那幻彩纷呈,耳中登时仙乐飘飘,那一种身心陶醉,物我两忘之感,难以用语言描述,难怪这东西价格会如此昂贵。 小宁将水晶瓶穿了绳子,塞上木塞,挂于颈上,鞠了一躬,深表感谢。 - - 噔噔噔。 厚底的皂靴脚步急切,踏入京城大理寺,一路经过“明刑弼教”的牌匾,经过大红朱漆的殿柱,经过狭窄幽深的回廊,最终,停在一间暗室。 大理寺主掌刑责,可是,如果说,刚进大理寺时,那种压迫感还来自一派威严庄重,让人敬畏,进到这暗室里,整体氛围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阴森,仿佛角落里会有蛇钻出来一般。 “大人,最近……属下竟然听说,有人在西北见过他……”来人鞠了一躬,低声向暗室中的人禀报。 “当真?” 被称作“大人”的人放下手中书卷,幽暗的烛火影在他的黄金面具上,泛起一种金属的冷感光泽。蝴蝶形的面具上下各露出他一点皮肤,他的头发是高高束起的,光洁的额头显示,这应该是个年轻的男子。 “是,而且,他还接近了夜离草。” 虽然隔着面具,依然能感到“大人”的眉头皱了一下,冷声道:“不能就地解决吗?” “恐怕……不太容易,”进来禀报的人低头,再拱了拱手,“他身边不知为何有个丫头片子,武功很高,属下担心,他个性敏锐,一旦一击不中,会打草惊蛇,故而先来向您禀报。” “但是,”他接着补充了一句,“他好像仍然什么都不记得,跟着那丫头片子,没头苍蝇一样乱飞。” 带着面具的年轻男子将身体仰了仰,语气松缓了些:“那便好。” “现在,还没到值得我们冒险的时候,”他继续道,“找人盯着他们,制造点麻烦。” “当然,如果时机合适,”他露出微笑,伸出一只手,做出一个“借力”的手势,“能借刀杀人,也未尝不可。” 第二十章 夜离草 辞别了姑娘们,二人继续赶路,未及出城,却见那小捕快何秋老远挥着手打招呼,都过敏便兜住马头,等他过来。 “这回抓人多亏二位仗义帮忙,听说你们要去余火城?我正好得了公事也要去,顺便去看我姐姐,不如同行一段?” 他是本地人,道路熟悉,先前又受过他言语相助,小宁不假思索,便道“也好啊”,于是几人同路,年龄相差不多,互相之间很快熟稔起来,一路嘻嘻哈哈,谈天说地。 “对了,你们这夜离草,是什么时候火起来,价比黄金的?”都过敏问。 “好像也就这两三年,”何秋挠挠头,“小的时候,长辈说这花儿香归香,但不大吉利,都不许我们小孩儿碰。” “不吉利?”小宁好奇道。 “嗨,就是有那么个传说,说一对情人里,男子负心另娶,一夜,忽然看见原来的情人盛装而来,绝美奇香,邀他赴约,便不自觉随之而去,第二天,人们在山里发现这人,已经痴傻疯癫,亲人也不认得,拿着猪食就往嘴里送,满头插着,都是凋谢的夜离草。” 都过敏笑一下:“这传说有漏洞啊,既然他已经痴傻,那前一天的事是怎么知道的?我看,八成是因为这草长在悬崖,又在夜里开花,长辈们怕小孩子危险,才编出故事,不想让你们去沾惹。” 何秋噗嗤一乐:“杜兄,你知道上一个这么说的是谁吗?” “谁?” “就是那大理寺卿秦风落!他听见这传说,说了跟你差不多的话。要不是我们上官昨日查了,秦风落好好儿在京城坐镇,我还真要怀疑你是不是他跑下来私访的呢。” 提到秦风落,洛小宁一下来了精神,巴拉巴拉连飚出几个问题:“你不提我还忘了,你说见过一次秦风落?那是什么时候?他为什么来的?” 都过敏一旁扁着嘴道:“小宁,你怎么也这么肤浅……” “嘿?就许你们男生在大街上随便看美人,我对帅哥打探打探,就肤浅了?”小宁为心中偶像,难得怼了一回都过敏,摇着何秋,“不理他,你跟我说。” 都过敏不敢回嘴,一张娃娃脸却还委屈巴巴的,在牙缝里哼唧着道:“你怎么知道他就是帅哥?整天带着面具,还说不定是丑八怪呢……” 不过这句另外俩人都没听见,何秋顺着小宁的要求说下去: “秦风落确实来过我们县衙,不过我先前也说了,我看见他,那也就是人堆里蹭了一眼。倒是我姐姐跟他面对面说过话,刚才那番话,其实是我姐姐告诉我的。” “姐姐?”小宁有些不解,“你姐不是采夜离草为生吗?难道她也在衙门当差?” “那倒不是,”何秋笑道,“就是因为她采草为生,好像秦风落有些什么问题要问,特地传唤了我姐。” 洛小宁露出有些羡慕的神情,心想要是自己能跟秦风落面对面,还不得激动死。 一旁都过敏插话道:“是否因为夜离草涨价太高,引起他的注意?” 何秋挠挠头:“他是主掌刑名的,又不是主掌财政的,一种香料价格高低,与他何关?罢了罢了,具体细节我也不知,你们见了我姐,问她。”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何秋话音刚落,只听不远不近的路上,一个清朗女声带些疑问的调子,喊了声“阿秋?” 何秋扭头看去,翻身下马,跑过去喊了声“阿姐!” 小宁看过去,路旁一个女子,二十多岁,身材窈窕,面容清秀,但并非一味的柔弱美人,神色中流露出些许精干与倔强,提着两袋重物,这应该就是何秋刚说的,养他长大的姐姐何梅娘。 “姐姐你怎么在这?” “我出来买点酒曲,你呢,怎么回来了?” “我有点公事,顺便也来瞧瞧你,”何秋很自然地接过重物,又笑道,“对了,这是我两个朋友。” 姐弟俩寒暄几句,何秋向姐姐介绍了洛小宁都过敏,然后又向他们也介绍了自家姐姐。 “我姐啊,现在不采草了,用夜离草的钱,在余火城里开酒楼,那酒楼门脸原是本地颇有势力的一个族老,人称姜会长的,不过上座率一直平平,二楼基本用不上,所以后来我姐就把二楼赁下来了,雇了一个主厨负责炒菜,一个小二跑堂,她自己负责记账和酿酒,”何秋兴致勃勃,有种献宝的感觉,“别说,自打我姐接了手,这二楼的盈利比原先好十倍不止。” “这么厉害?”洛小宁睁大眼睛道,“姐姐你有什么灵丹妙药?” “听他瞎说,小何卖瓜,自卖自夸,”梅娘嗔道。 “我是不是瞎说,你们自己去尝尝就知道了,”何秋不服气道。 “这倒是,来都来了,秋儿的朋友,能不招待一顿吗?”梅娘笑道,“今天晚了,且去我家住一夜,明天,上姐姐那儿去,姐姐请你们吃葫芦鸡!” “可不是,来西北,哪儿能不吃葫芦鸡!”何秋兴奋地附和道。 洛小宁作为一个吃货,一下精神百倍,葫芦鸡,那可是有“西北第一味”之称的名菜,立刻连客气都忘了,直接道:“好呀好呀!” 都过敏在一边捂住了脸:好歹你也矜持点啊…… 第二十一章 月下举杯 洛小宁和都过敏跟着何秋,今天在他家暂住一晚。 他家不大,但颇温馨,进门的菜畦,养了许多葱蒜,据梅娘说,麻雀也是肉,能给酒楼节省出一笔调料钱来。现在明明不是桂花的季节,但院子里飘着一股浓郁的甜香味,何秋说,那是姐姐在酿黄桂稠酒,里头放的桂花蜜的味道。 小宁一听来了精神,说自己还没见过酿酒,缠着梅娘要看。 “是,你是不是也想看?”怕梅娘不答应,她还拉上都过敏。 梅娘笑道:“我见天酿,都烦了,你们还当个新鲜事似的。” 话虽这么说,她正好今天买了酒曲,也不推辞,带两人到酒坊,给他们展示。 “这稠酒古称醪醴,早在上千年前,就是祭祀用的佳品了。相传前朝,贵妃喝了稠酒,将醉不醉,将手中桂花落入酒中,香溢满宫,从此,酿制此酒就又都加入用蜜腌制了的桂花,清香远溢,满口留甘,”梅娘一边说着,一边掀开蒸笼,笼布上都是蒸熟的糯米。 “做酒,最紧要是干净,一旦沾了什么脏东西,酒酿中途就会发霉,”梅娘说话间,已经用清水洗了几遍手,然后把糯米用木勺一勺勺盛下来,装在一个干净的黑色陶钵里,用木勺轻轻打散摊开。勺子的硬木纹理,陶钵细腻的泥土质地,还有她洗了多遍,白皙温润的双手,形成一副异常和谐的画面。 “这一步,叫做晾饭,要把米饭晾凉到微微发温,不烫手。若是太热了,就把酒曲烫坏了,比起发酵,米饭要先馊了,若是太冷,又因为温度不够,发酵不起来。” 她一边做事,一边讲解。动作轻柔而细致,但到底是重复的工作,中间留出不少空档。小宁两人便随意与她聊天。 “对了,姐姐,”都过敏问,“先前何秋说,你见过秦风落?” 不提还好,一提小宁也激动起来,毕竟她偷着听书多年,一直是秦风落的小迷妹,忙附和道:“是啊是啊,姐姐讲讲,当时什么情况?” “嗨,我家那小子,嘴巴就该缝上,”梅娘吐槽自家弟弟一句,但还是说下去,“当时啊,我哪里晓得要见谁,就知道县丞叫我去,一进门,就看县丞旁边,坐了个年轻男子,高高瘦瘦,带着面具。坐姿规整,言语温和,一看,就知道是世家公子。后来才听说,居然是京城里的大理寺卿。” “是是,我就知道他气质一定出众,”小宁激动道,“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他第一个问题,问我夜离草价格如何,第二个问题,问都卖给谁。” “你怎么说的?” “就照实说呗,原来这草不值什么钱,后来有几个大胡商喜欢这个香气,胡人不在乎咱们老辈人那些吉利不吉利的说法,就把价格一路炒起来了。我听说,有两个西域商人,一个东瀛大商,是最大的主顾。不过,我们这些采草的,哪能直接接触那么高层,都是卖给中间的二道贩子,喏,我这房东姜会长,就是这么认识的。” “那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 “啊?”洛小宁本来听得兴致勃勃,以为秦风落又有什么大案要破,没想到,听了这个答案,有种栽一跟头的感觉。 何梅娘摸摸鼻子:“我是说,秦风落就只问了我这几个问题。后来……应该他就回京城,做他的大理寺卿了?反正秋儿说再也没见过他。想来他天天要务众多,哪能总往这大西北跑。” 小宁有些失望,嘟着嘴,还搜肠刮肚想再问点什么偶像的信息出来。可似乎梅娘真的不知道更多了。 都过敏本来一直听着,此时却插了一句:“既然采夜离草那么赚钱,您怎么又想急流勇退,回来开酒楼了呢?” 何梅娘修长的手指捏着木勺,微不可查地抖了一下。 她想起那天,帘幕重重,她在帘幕后,偶尔听见的,那些大商的谈论。 可是,生意人的谨慎,让她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何况,她还有那些采草的姐妹,她不能断了她们的生计。 母亲与姨妈吵架,总是向着母亲,姨妈与外人吵架,总是向着姨妈,这是人之常情。 想了想,她只是淡淡笑道:“采草毕竟是青春饭,开个酒楼,生意做起来,比较稳定呗——对了,饭凉得差不多了,下一步是拌曲,小宁你要不要来试试?” “好嘞!” 小宁接过木勺,自然而然地被带走了话题。她卖力地洗了手,将今天买来的酒曲均匀地撒在蒸熟的糯米上,然后不停搅动,尽量把酒曲都混合均匀。看她笨拙但努力的样子,都过敏一直在旁边憋笑。 最终,小宁按“师父”指导,用勺轻轻压实糯米,抹平表面,作成平顶的圆锥型,然后又在中间挖一个小坑,将最后一点酒曲撒在里面,倒入一点凉开水。 “好的,这样水慢慢向外渗,就可以均匀溶解拌在米中的酒曲了,”梅娘眯眼微笑,“这一坛就这样,过个一两天,掺上桂花蜜,应该就能喝了。” “啊,还要那么久?” 梅娘伸手,在小宁额头点了一记:“真是急性子!” 说归这样说,她还是给小宁和都过敏从已经酿造好的坛子里打了酒,盛在陶制的古朴酒碗里,自己也盛了一碗,借着院子里的晚风,细细啜饮。 “真的好开心,我又学到了新的事情,而且跟美人姐姐,在月光下喝这么好喝的酒。”小宁举着酒碗,向着月亮,然后又转向都过敏和梅娘,“来,咱们三个干一杯!” “好,干一杯!” “祝姐姐的酒楼生意兴隆,”小宁脸上带着酒红,举起一手,脖子上的水晶挂件跟着抖动,淡金色的溶液映着月光,十分耀眼。 人非草木,何梅娘看着面前单纯快乐的小女孩,心头有些沉甸甸的。想了半晌,她故作不知地问:“这小瓶里,是夜离草的花汁?” “是,是我帮了那些采草的姑娘,她们送我的。” “姐妹们是好意”,梅娘到底还是极为委婉地说了一句:“但是这东西啊,也别一直带着,香气太重,闻久了头昏。” 第二十二章 葫芦鸡 黄河鲤 第二天,洛小宁两人跟着何秋,去梅娘的酒楼吃饭。小宁看过去,这酒楼虽然不在繁华闹市,但整体布局挺顺眼的,两层的建筑不高不矮,实木的门脸,黑底金漆的匾额,写着“一招鲜”三个大字,大方不失雅致。 几人上楼落了座,楼上中间设了几张桌子,摆放间距很大,不会让人感到拥挤,而四周都是包厢,隔音甚好,从窗户望出去,还能隐约看见远方黄河,白云苍狗的景致。 “妙啊,”都过敏笑道,“不愧是有巧思的,单这一点,就跟其他酒楼有区隔,难怪原先的房东做不起来,换了他家姐姐,就做起来了。” “怎么说?”洛小宁问。 “一般的酒楼追求热闹,薄利多销,但人多了,就难免嘈杂邋遢,而那种环境下,大家都是吃饱就走,白费了这一番好景致,所以这个二楼,凭借这凭栏观景的优势,设计成安静的包厢,专门接待那些不喜嘈杂,追求风雅的宾客,价钱也能收的上来,这就是因地制宜。” “杜兄果然聪明,”何秋笑道,“我姐当时就是这样说的。而且我姐还说,人不在多而在精,别看她只雇了一个大厨,一个小二,这两个都是个顶个的人才。” “先说这大厨,是她从会宾楼挖过来的,开了人家一倍半的价钱,有人说她傻,她说,老师傅三十年经验,怎么就不值这个价?我给这个价钱,就是希望师傅在我这不挪窝了,做出来的菜品,口味都是一样的。” “但这老师傅虽然好,还不算是捡到宝,”何秋说下去,“店里的小二——也巧了,他大名就叫王小二,才是这店最吸引客人的地方,别看他年纪轻轻,嘴皮子可溜了。一菜单的菜,都能给你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客人特别愿意听,说别人家的菜吃完也就忘了,我们家菜,一想起那小二说的书,就想起味道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正说着,小二已经提着热茶来到桌前,他约莫十八九岁年纪,生得亲切,满脸带笑。 何秋见他,便打招呼道:“我姐姐呢?” 小二点头:“姜会长找她,且得等一会子。交代小的先好好招待几位。” “也好,你先给我这两位朋友介绍下特色菜。” “哎呀,两位不愧是何公子的朋友,真像画上走下来的人。”小二转向洛小宁都过敏两人,用带点口音的官话殷勤笑道,“看两位面生,想来不是本地人?要是外地来的,那可一定得尝尝这‘西北第一味’葫芦鸡啦。这葫芦鸡啊,要经过先清煮,后笼蒸,再油炸整整三道工序,若是不煮就蒸炸,则鸡肉不够酥嫩;若没经过笼蒸时放入精盐、葱姜、八角、桂皮、料酒这些佐料,则鸡肉不能入味;若不经油炸,则鸡皮不脆,没有金黄香醇之感,而经过这三道工序,鸡身还得保持完整,决不能骨肉分离,碎烂一片,这就是最考验大厨功夫的地方啦,没个五年十年火候,绝做不成上好的葫芦鸡。等会儿咱家这鸡上来,您且看着,是不是囫囵整个,像个葫芦……。” “额家第二道特色,是红烧黄河鲤。这黄河鲤鱼,不像别的地方鲤鱼个头小,刺多,还有土腥味,头头金鳞赤尾,肉质鲜美,人家都说,这是因为黄河这一段河面宽浅,水草丰美的缘故,民间有诗云:黄河三尺鲤,点额不成龙,归来伴凡鱼。这凡是能吃上一回黄河鲤鱼的,四舍五入,都相当于吃过天上的龙肉啦。” 洛小宁在不少饭馆吃过饭,多数小二都只是擦桌子倒茶,问他们几句菜品,大多只能回答到甜的还是咸的,用的猪肉还是牛肉,像这个小二这般口齿清晰,一道菜能扯出不少典故的,属实不多见,于是伸出拇指夸赞:“刚才何公子夸你,我还不信,现在看来,你果然是店里的活招牌。” “姑娘过奖了,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这菜要是不好吃,酒要是不好喝,小的就是说破大天去,也没有用。” 众人皆笑,于是点了小二介绍那两道主菜,又配了几样凉菜小吃,并点了楼里自酿的黄桂稠酒。 少倾,酒菜上齐,大伙儿开动。 小宁忙活得腮帮子停不下来,果然,这家菜色香味俱全,葫芦鸡外皮金黄,完完整整一只,放在雕花盘子里,看着就觉食指大动,掰开来吃,鸡肉丝丝入味,酥嫩多汁,完全克服了大块的肉类外皮太咸里头又寡淡的缺点;黄河鲤也好吃,鱼头指向小宁,是旁边两个男生都让她,笑嘻嘻说她在此桌最为尊贵的意思,菱形的花刀让鱼身层次丰富,更显鱼肉洁白,鲜美可口,淋上红烧的烧汁,酱香四溢,令人馋涎欲滴。 都过敏尝一小块,等待个十来分钟,确定自己对黄河鲤鱼不过敏,于是想吃第二口,可是 鱼的一面都被另外两个饿鬼吃完了。 小宁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噗嗤一笑,于是想把鱼翻过来让他吃另一面,但手不够巧,一夹骨破肉烂,鱼尾巴拍在汤汁里,溅在桌面。 那小二正端着一壶黄桂稠酒来上菜,见此场面,赶紧过来笑道:“来来,小的帮你们把鱼滑过来。” 他一出手果然专业,翻过来的另一面也很完整,一点都没失了卖相。 “滑地好啱!”洛小宁他们一桌还没说话,却看小二身后有几个客人鱼贯而过,个个穿团花锦缎,富贵逼人,为首的大腹便便,手持折扇,看起来是个客商模样。刚刚这句夸赞,就是来自他。 “您过奖,”小二看见新的客人,愣了一下,连忙低头道谢。然而不知为什么,在他低头的一刹那,洛小宁似乎感到了一丝怒气,发现其拳头是紧握着的。 一个本地口音的客人对那富贵客商哈哈笑道:“廖兄,这边可是姜会长的馆子,错不了。” 洛小宁对这句话有些腹诽:虽然是姜会长的地盘,但既然是何梅娘把它做起来了,为什么不说经营者的头衔呢?不过她看何秋也只是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便也没说什么。 “来来,咱们先去包厢坐着,等姜会长,”另一个道,又转向小二,“他们桌这几样菜,等一下给额们桌也都来一份。” “好嘞,”小二点头。 他们这厢热闹着,洛小宁突然有点想去茅厕,打听了方位,就自己去了。 去的时候直奔主题,回来的时候,她忽然闻见一股清幽的桂花香气,不自觉地沿着香气前去,发现是藏酒的酒仓。隔着帘子,看见里头两个人影。一个隐约是何梅娘,另一个,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第二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命案 远远没到酒仓,洛小宁已经闻见桂花香气,再往里走,隔着帘子,只见酒坊里两个人影面对面说话。一个是个姑娘,二十多岁,月白围裙,身材窈窕,精明秀美,另一个则是五十多岁的男子,体态富贵,带一顶双折锦缎头巾,遮掩谢顶。 先前小二说了,何梅娘被姜会长找去,小宁认出梅娘,所以另一个,一定就是姜会长了。小宁虽本不欲听人私下说话,但心里也有点犯嘀咕:梅娘这半天连招呼都没来打,是很严重的事吗? 想着,她就听见下头一句。 “最近啊,老夫想把店收回来自己做,要不,你们就另寻个地方。” 梅娘抬头,一脸惊愕:“可是,会长,租期还有三年才到,不是吗?” “你看看租契,哪方面违约,只需赔付两个月租金即可,这样,老夫是出了名的仁义人,再多给你一个月,你明天就去另找地方。” “这……” 洛小宁听得义愤填膺,连她这种没多少社会阅历的都明白,看看二楼的装修,梅娘下了心血,三个月租金,装修的费用只怕都不够,更何况一个饭馆酒楼,累积客源最为不易,只要搬了,什么都要从头开始。所以,这老头子根本是自己不下力,等人做起来了,出来故意并吞,还要扮做善人,真是超过分的。 “别啊,姜会长,”梅娘起身,脸上堆了讨好的笑容,“您也知道我家的情况,秋儿刚入官,那点俸禄不够自己吃饭的,我底下还有个妹妹要养,都乡里乡亲的,我这赚的钱,再多抽成给您一成,您别张嘴就轰我们走,您看行不行?” 姜会长闻言,嘿嘿笑了两声。突然转了语气,道:“要想留,也不是不行。你想留一辈子也行啊。” 梅娘:“?” “嗨呀,女人挣再多钱,没有男人,又有什么用?”姜会长说着,一只胖手就上去牵梅娘的手,“不如你跟了老夫,别说这间小铺面,就是二三十间饭庄,老夫也拿得出来。” 手突然被人握住,梅娘一下慌了,一面尽力把手往外抽。明明受了屈辱,可完全不敢翻脸,脸上反而赔着笑。那种尴尬极了但又勉力维持的微笑,让洛小宁看得心酸。 洛小宁武力值不用说,但这时,她真切地感到,不是什么都能靠武力解决的。 她横竖要死了,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可梅娘不是她,一翻脸,梅娘的妹妹怎么办,尽心尽力经营起来的饭庄怎么办。这一刻,洛小宁不知怎的想起娘亲来。娘亲的胆小怕事、委曲求全,难道是天生的吗?还不都是这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但现在这个情势,会长都开始动手动脚了,她总不能放任不管。 灵机一动,她想起外头那台客人的对话,隔着帘子喊了声,“姜会长,是您吗?外头有个外地客商,一桌人都在等您呐。” 被她这么一喊,肥硕的老头子也吓一激灵,忙松了手,在身上擦了擦,道声“就来!” 姜会长前脚走,小宁上去扶了何梅娘,梅娘虽然精干,大概没遇过这种事,也被吓得不轻,抿着嘴,眼眶发红。小宁拍着她后背安慰了半晌。 梅娘本不想让弟弟知道,但小宁一力劝她,一家人,敞开了商量,互相扶持才是正理。 说了半天才说通,梅娘跟她出去,往前厅里走。 哪知,刚上了楼梯,遥遥看见何秋,两姐弟甚至还未来得及说半句话,就听见隔壁那个包厢方向传来咚地一声闷响,是重物倒地的声音,继而又是连续几声,都很沉闷,间杂碗盘打破的声音,唯有最后一声,是人的尖叫,凄厉惊人。 在场众人都愣了半秒,然后冲过去打开包厢的门,发现骇人一幕: 刚才在找姜会长那一桌,一共四人,此时其中三个,包括刚刚赶过来的姜会长,有的趴在桌上,有的倒在地下,口吐白沫,人事不省,唯独一个还清醒的,捏着酒杯,满脸惊恐,站起身往后退着,靠着墙壁,看着这一切。 不消说,刚才那一堆闷响,就是活人倒地的声音,而最后一声尖叫,来自唯一清醒的人。正是先前被众人簇拥那位姓廖的富商。 洛小宁吓得不轻,虽然她身负武功,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不自觉地紧紧抓着都过敏的腰带,往他身后躲。 何秋毕竟是捕快,大着胆子,探身下去,摸了摸几人的鼻息,抬起头来,眼中也有几分惊吓。 “真,真都死了……”他颤着声音道。 - - 虽然何秋有公职身份,但不是本地官员,跟现场当事人又有亲属关系理应回避,因此还是报了官,不一会儿,来了本地的官差,领头的是本地的九品缁衣捕头,高大魁梧,自称姓马。 他一边说话,跟随的衙役一边检验现场,场面倒也简单,桌上刚上了一壶黄桂稠酒,菜还未上,死者口吐白沫、口鼻流血的样貌,推断都是中毒而亡。那么,毒肯定就是在酒中喝下的了。 “都说说,跟死者什么关系?”马捕头面向众人,插着腰道。 洛小宁和都过敏初来乍到,跟死者之前没有任何交集,而且也完全没进过死者的包厢,马捕头例行公事地问问便过,重点放在酒楼人员和剩下那位客人身上。 酒楼二层的工作人员本有三个,事发时厨师一直在后厨工作,而且桌上没菜,因此厨师的嫌疑暂且先排除。剩下的,就是何梅娘和王小二。 何梅娘作为酒楼掌柜,先说道:“民女何梅娘,是五十里外夜离县人氏,约一年前,来这边赁下这酒楼二层,这客人中,姜会长是民女的房东,其他几位,是本地的族老显要,低头不见抬头见,认识总是认识的,但无冤无仇,至于这位活下来的客人,民女则从未见过。” 小二跟着道:“小的叫王小二,是余火城郊县的,算本地人,这酒楼一开,就进来了,其他要说的,也跟掌柜的一样。” 那位硕果仅存的客商哆哆嗦嗦地道:“我系南粤的客商,姓廖,名仁范,平时做点茶叶生意,跟这几位多年前认识,不过,也很久没有联系了,最近,偶然遇上这位姜会长,他们说有好生意,问我要不要做。我们就相约来这里吃个饭,没想到,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说着说着,他越发激动起来: “我,我差点也被杀了啊,”廖仁范手抖得跟脑血栓一样,指着何梅娘道,“是她,肯定是她!酒是她酿的,店也是她的,不是她下毒,还能是谁?” 猛然被指证,梅娘一急,方言都冒出来了:“肯定不是民女啊,这是民女自家的店,民女在自家店里下毒,莫不是个瓜皮?” “我,我举报,她跟姜会长有仇!”那廖姓客商已然歇斯底里,“姜会长昨日跟我们说,这店早晚是他的……” 说着,他将姜会长想要巧取豪夺的心思说了一遍,大差不差,跟洛小宁私下听见那些相似。 马捕头看着梅娘,问:“可有此事?” 梅娘脸色涨红,但又不敢说谎,结结巴巴地道:“有……但民女,确实不曾下毒啊……” “有什么话,回衙门再说!”马捕头武断道,说着,就想给梅娘上铐。 一时之间,何秋双眼圆睁,握紧拳头,而洛小宁也来回乱看,心中疑惑,她直觉希望不是梅娘,但是,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也不能确定,而且若不是梅娘,那到底会是谁? 这时,却见那小二冲出来,抓住桌上酒壶,落下一句“额家掌柜是清清白白生意人,绝不会做这种事!” 说着,他竟将酒壶中的剩酒,咕嘟嘟都灌下自家喉咙。 第二十四章 谁是真凶 小二咕嘟嘟将酒壶中的剩酒都灌了,然后一摔酒壶,一副慷慨就义的神情。 刚才数人都显示因酒中毒,因此他仅仅为了证明相信掌柜就这么做,实在是吓坏了一圈观众,个个一脸惊怕地看着他。 还好,过了小半柱香时间,他仍然笔直地站着,看起来没什么事。 “吓死我了,”梅娘直抚心口,可能自己都没注意地流出泪来。 虽然鲁莽,但这一行为确实有效,马捕头盯着空空的酒壶道:“如此说来,毒不是在酒壶中……那就是……” “查查杯子里!”他顿一下,然后强硬地对手下衙役下指令。 衙役用白布托着手,把地上的青瓷碎片捡起来,勉勉强强拼成三只酒杯,剩下一只就是廖姓富商手里拿着的。 然后他用银针去验,在另外三只酒杯的底部残酒,银针都变黑了,只有廖仁范那一杯,银针没有变色! 举座哗然,风向急转。壶中酒无毒,杯中酒有毒,说明下毒的行为是在包厢内部进行的,众人目光,齐齐都投向了唯一的幸存者。 “对啊,”马捕头看着廖仁范,抱着胳膊道,“这一桌人都死了,只你一个活着,你不解释一下?” “我,我,冤枉啊,大人!冤枉,真的不是我啊……”廖姓客商脸色惊恐,连连摆手,可是支支吾吾,只会喊冤,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看你就别垂死挣扎,往别人身上赖了,”何秋看着廖姓客商,翻个白眼道。 “说什么姜会长跟梅娘有仇,那你们生意人之间,难道就没矛盾了吗?”洛小宁甚至也补了一刀,“只不过,你们的矛盾,现在我们还不知道罢了。” “对了,你说你是茶叶商人,那你来此,是进货还是卖货?若是卖货,怎么没见你随身带一点茶具?”都过敏问。 “小人,小人是来进货的……”廖姓客商脸色煞白,眼珠一转,道。 都过敏噗嗤一声笑出来:“你是南粤人,闽浙两广,皆产好茶,你倒要上大西北来进货?这是什么路数?” 几人这一顿怼下来,廖姓客商已经冷汗涟涟,叩头不止道:“小人冤枉,小人确实不是茶商,但小人没有杀人呐。” 马捕头性子暴躁,已经不由他分说,拉上镣铐,道:“有什么话跟我回衙门说!” - - 白天的事就这样落幕了,那廖姓客商被带到衙门审问,尽管他大声喊冤,但解释不出为何他一个人幸存,只能推说运气好,但这话可说服不了官府,而且查访一番,果然发现他与另外几个死者存在生意上的矛盾。 洛小宁被叫去,作为旁证给做了点笔录,她也无甚多话,把所见的都照实说就是。 出来的时候,何秋偷偷告诉她一个消息,倒把她惊了一跳,想赶紧去找都过敏,把这事说给他知道。 找来找去,竟不见了都过敏。 洛小宁挠挠头,其实今天她觉得都过敏有点怪。白天的事,他先头好久一句话都没说,最后出来,直接拿茶叶的事怼了那廖客商。 可事情真是那南粤富商做下的吗?一桌子人只剩他一个活着,这好像,是个实锤,但又好像,指向太明显了…… 想着,她突然看见人影一闪,看过去,竟是都过敏,踏破铁鞋无觅处,这一下又跑出来了,穿一身黑,伸手跟她招呼,示意她过去。 洛小宁跟上,问:“你怎么狗狗祟祟的?” 看都过敏的眼神,是一蹦三尺高的,分明在骂:你才狗。但行动上,他又完全压抑下来,手指竖在嘴边,做个“嘘”的动作,拉着小宁,跟他一起苟着向前。 走了不多远,小宁忽然闻见一股怪味,又有些许桂花香气,又掺杂腐臭味道,抬眼看去,竟是白天那个小二,手里提着几只死鼠,一路向前。 小宁不解,但也就跟上。 到了郊外,小二停下来,开始埋葬死鼠,还有一个纸包。月光之下,那纸包中有些淡红的粉末,微微闪着光泽。 都过敏抱着手臂,笑道:“果然是你。” 小二猛然回头,眼中闪过凶光,小宁亦吓了一跳,他什么意思?小二是真凶吗?可若他知道,为何早不说?两人都直直盯着都过敏,等他下文。 都过敏眯着眼睛,笑得如同弯月:“不要紧张,我若想揭发你,白天就干了。这会儿来,就是跟你讨论讨论案情的。” 小二看着他,许久,也干笑了两声:“额不明白公子在说什么。” “你现在在埋的,应该就是店里的耗子药,同时,也是导致那几人死亡的毒剂?” 小二咳嗽几下,然后笑道:“店里闹耗子,难道还不能买药啊?有毒药算不得什么证据,关键白天众目睽睽,已经证明了我离开包厢的时候,酒里还没毒不是吗?” “你说的没错,你离开时,酒里还没有毒,”都过敏笑道,“那是因为,你利用了一个盲点,一般人只会想到,是酒里有毒,可他们忘了,酒杯,也是你带进包厢的!你只要在杯子上事先下毒,就能保证客人饮下毒酒。” 小二身形抖了一下,一时语塞,都过敏便继续说下去:“你用了一点设计,确保房中的人能活下来一个,因为如果一桌子人都死了,第一反应肯定不是你就是掌柜,简直查都不用查,就可以拉到衙门里用大刑。恰恰因为,一桌子人,只有他一个没死,在你证明过酒壶中无毒后,他自然成了嫌疑最大的目标,给你当了顶罪的。若是第一时间把他带走,侦查的方向错误,你就有充分的时间销毁证据——就像现在这样!” 小二这才组织好语言,缓缓道:“我是拿了酒壶和杯子进包厢,但是第一,我跟那些客人无冤无仇,退一万步说,就算我跟其中哪一个有仇,可四个杯子,长得一模一样,我还能遥控谁用哪个杯子?难道说,我是吃饱了撑的,非要在这四个人里随机杀三个,杀谁都行,谁死谁是冤大头,谁活着是走了运?公子您觉得,这合乎常理吗?” 他这一番反驳有理有据,洛小宁也有些疑惑起来,抬头看着都过敏。 月光把地上的影子拉长,都过敏看回小二,笑眯眯地道:“是,因为不合常理,所以没人怀疑到你的头上。然而实际上,你有你的设计,你能保证,唯一活下来的那个是廖仁范。这是因为他有着不可告人的职业背景,一定会对官府隐瞒,而一旦查出来,更能加深其嫌疑。同时,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另外几个死者都是当地显要,盘根错节,如果他们中的一个被指称为凶手,家族势力一定会极力为其脱罪,到时一调查,夜长梦多,把你的手法真相暴露出来,也不一定。” “我有这么精妙?”小二此时终于冷静了些,不无讽刺地反击,“那你倒是说说,我如何让廖仁范在四个一模一样的杯子中,选了没毒的那个?” “其实很简单,你利用了本地的一个习俗,保证了廖客商不会喝下毒酒,能成功当你的替罪羊,”都过敏笑得十分好看,“而且,那四个杯子,并非如你所说,完全一模一样……” 小二脸上开始流下汗滴,双手紧握,看着都过敏。 而都过敏同样看回他,不疾不徐地把剩下的话说出来。 第二十五章 一句话的破绽 都过敏不疾不徐地把剩下的话说出来。 “那四个酒杯,非常相似,但并非如你所说,完全一模一样……其中有一个,稍微比其他三个精致一些,带着浮雕的暗花。” “但是,摔碎之后,就很难有人注意到这样的细节了。” 小二摊手道:“你的意思是,我以此为记号,没有在这个杯子涂毒?可是别忘了,即使廖仁范也承认,我进门是放下酒壶和杯子就走了。可没有给他们分发杯子。” “没错,”都过敏依然微笑,“这是因为你知道,其他三个人,保证会替你完成这项工作——把唯一无毒的酒杯让廖姓客商使用。” “至于为什么?”都过敏说下去,“就像我们那一桌,把鱼头指向了小宁。姜会长那一桌,是本地族老特地宴请廖仁范,那必定会以他为尊,当发现四个杯子中有一个最为精致时,会把那个杯子给他用!” “所以这就达成了你的目的。四人饮酒,一人独活,死者和替罪羊,都刚好处在你希望的位置。这机关说穿了简单,但作为临时起意的犯罪,能想到利用这个风俗,又不可说不巧妙!” 底牌掀开,似乎在等待宣判的小二神情反而放松下来,似乎自嘲地冷笑一声,不再装傻,而是直接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都过敏微笑:“阁下的破绽,实在不少。” 洛小宁在旁边忍不住插话:“啊?我怎么都一处没看出来?” 她这话过于憨厚实诚,都过敏被逗得一乐,才慢慢道: “第一处,便是他夺过酒壶,一饮而尽。固然,你可以说是他仗义,为澄清自家酒楼和掌柜的清白。但是,千古艰难惟一死,这样毫不犹豫,实在低估了人类对死亡的畏惧之心。” “那么答案,就只能是,他确凿地知道,酒壶里没有毒。” “第二处,他说他是本地人。但他不是。”都过敏继续道。 “是吗?我看他这本地方言说得挺溜的呀?”小宁疑惑道。 “也许他是在本地呆过很久,但出生想必不是此处,”都过敏笑道,“你还记得,他来帮我们翻鱼,说过一句什么吗?” 洛小宁回忆片刻,把话叫出来:“他说‘把鱼滑过来’!” “对,这极为不经意的一句,说明他应该在沿海呆过,只有风急浪高、渔民聚集的地方——比如南粤,才有这个忌讳,鱼就代表着‘船’,是绝对不能‘翻’的。” 都过敏继续道:“而他为什么要在这种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上撒谎?说明他要掩饰一件事:他并非像自己宣称那样,与在场客人都无冤仇。反而很可能与那位廖姓客商是同乡,甚至渊源颇深。” 洛小宁突然想起,在楼中“初次”遇到廖姓客商时,小二脸上划过的那抹怒气,不由连连点头。 他们在这里对话,那边小二起了不耐烦,搓着胳膊道:“得了得了,你俩别腻歪了,既然你推断得如此清楚,为何不直接向官府告发我?” 都过敏一笑,回答:“因为我判断,为你所害的人是罪有应得。那姜会长为人黑心,想要霸占你们辛辛苦苦做起来的生意,廖姓客商,更是人如其名,是个害人无数的人牙子!” 洛小宁一惊,差点忘了,刚才他从何秋那里听到消息,巴巴跑来就是想来告诉都过敏这件事的,没想到,都过敏竟然早就推出来了。 可他与那廖姓客商素昧平生,又是怎么知道的? 都过敏这才慢慢说下去:“何秋说你叫做王小二,你又说,自己是余火城郊县的人,这是太明显的信息,应该都不是作假,而是多年来,就住在这地方,叫这个名字。王小二这种名字乡下不少见,多是那大字不识几个的人家,给孩子起名,就起个数字,这种家庭,多半没钱也没那个思想送孩子去读书,可你能说出‘点额不成龙,归来伴凡鱼’这样的词句,难道不违和吗?” “然后,当我听到那句‘把鱼滑过来’,我就推测你出生不在本地,而在渔民聚集的沿海地区,然而,此地离海边千里之遥,你又为何背井离乡,来到这里呢?” “再之后,我留意到廖仁范进门时,他明显没有认出你,可你看他时,瞳孔却骤然缩小,那是恐惧、惊愕和仇恨的眼神,这说明什么?说明你们见过面,但当时,可能你还是幼童。已经成年的人,样貌不会有多大改变,而孩子一天一个样,所以你认得他,他却对你毫无印象。” “这几点一综合,我便推断,你应该出身书香门第,或者甚至,是几岁时就能背上上百首诗那种小孩,可孩子终归是孩子,不幸被人牙子抓走拐卖,辗转千里,成了这大西北某家穷得揭不开锅的家庭的‘儿子’,从此人生转折,没系统地念过书,家里也没有任何背景,即便再怎么聪明努力,最多也不过在酒楼当个出众的‘小二’……这样的人生轨迹,怎可能不对当时的人牙子切齿痛恨,而那廖姓客商,就是当初拐了你的人。” 小二听着这一段,眼神从不忿,到惊讶,最终到敬佩不已,低了头道:“公子真乃神人,所推测的,几乎与事实毫无偏差……那廖仁范,借着同乡之名,暗地里拐卖了不知多少人口。因为卖出来的人都回不去,乡里还都以为他是个带着孩子去见父母、带着娘子去见相公的善人!” “至于跟他喝酒那几个,也绝不无辜!”小二说下去,回忆起往事,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成拳,“为什么说卖出来的人都回不去?我还记得,我曾经逃跑过一次,眼看就要成功了,没想到,在山路上,遇见那个姓姜的,他表面和颜悦色,还给了我颗糖稳住我,实际转头就去告诉了买我的那家人!从此我才知道,他们一村一族,都是沆瀣一气!谁家的媳妇孩子是抢来的拐来的,全都联合起来,欺上瞒下,一面对官府口径一致,绝不承认,一面对那些女人孩子,发现有逃跑的意愿,就都送回买家,任凭买家往死里打……” 小宁听着,心中亦十分感触,仿佛能对小二的遭遇感同身受,当身边所有人,布成一张严密的网,可想而知身处其中的那种绝望。当地人都是为维护一族一地利益,不惜伤害无辜之人,破坏国家法度,若没有这种土壤,也不可能有这种拐卖的风气。 “这些人,从廖仁范,到姜会长,到另两名族老乡绅,都财大气粗,当地显要,受人尊崇供奉,而我不过是一介酒楼小二,用常规手段,扳倒他们难如登天,”小二咬牙切齿地说下去,“所以,今天当我看见这几个害我一生的人,同时走进我工作的酒楼,我的牙根都是抖的。” “过了这个村,就再没这个店了!我怎能不抓住这个机会下手?” “若我这借刀杀人之计成功,自然最好。倘若不幸被人识破,那也是我一命换几条垃圾的命,我也认了!只当是我为那些跟我一样的受害者出了一口恶气!” 小二说到这里,从激动的情绪中渐渐平复下来,长长吐出一口气,用有些疲惫的声调道:“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所以你们现在想怎么样?” 都过敏笑道:“我说了,既然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我们不是来找你兴师问罪的。而是有事需要你帮忙。” 小二对这个答案颇为意外:“我不过是被拐来的孩子,能帮上你们什么?” “就是拐来的孩子,才帮得上。” 第二十六章 共赏日落 小二对这个答案颇为意外:“我不过是被拐来的孩子,能帮上你们什么?” “就是拐来的孩子,才帮得上。”都过敏道,“那些加害者,像一张网,阻绝了受害者向上传递信息的机会。而你是受害者,又长期生活在当地,可能知道许多网子下面的内情。” “我想叫你写份名单。把你这些年,凡是听说过,可能是被拐来的媳妇、孩子的情况都列一遍,我会匿名交给官府。” 洛小宁眼睛一亮,这样做的用意,连她都想明白了。 过去当人牙子的事,如果官府不知道,那廖仁范肯定能瞒则瞒能漏则漏,官府审他,如同面对一个表皮完整的鸡蛋,无从切入。但如果手上有这样一份名单,就大不一样了!什么事如果他不肯说,审理人员就能来一句“河西海嫂子家的二儿子怎么回事,你要想不起来,再上着夹棍想想?” 小二亦听懂了,连连点头:“我一定连夜写出来!” - - 果然,拿到名单后,如同在鸡蛋上打了一条缝,对廖仁范之前恶行的审理,就容易多了。 本来他拐了那么多孩子,害多少骨肉离散,死罪是免不了的,官府给他承诺,只要好好配合,老实交代,就一不连累他家人,二给他一个全尸。于是后来他精神破防,也索性秃噜秃噜全说了,凡是经他手的,哪个孩子从哪里来的,又卖到了哪里,这样官府至少找到了一批被拐的孩子,联系亲生父母,让他们今生还得相认。 当然洛小宁和都过敏最关心的,还是跟自己的出身有关的部分。 “你可记得,你和你同伙,在北边冻脚镇拐了一对兄弟,当时五六岁,其中一个孩子锁骨上有蝴蝶胎记?后来他们什么情况?”何秋拿着审讯的本子,故作严肃地问。 廖客商思索半晌,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别提了……打雁多年叫麻雀啄了眼……” “怎么说?” “当时……也就走出离冻脚镇三十里地,我们想说停下来歇歇,有个老汉挑着两桶酒路过,结果那孩子突然咚地一声冲出去,把一桶撞翻了,另外一桶失了平衡,也掉地上洒了,那老汉气得跳脚,追着我们赔他酒,街上人来人往,我们怕事情败露,丢下那孩子不要,撒腿就跑……” “换句话说,那孩子你们没带走?”何秋确认一遍。 “是啦。我猜着,他可能被他娘找回去了。”廖仁范有点不耐烦地回答。 洛小宁听得差点乐出声,果然是都过敏,小时就鬼点子多,居然把人贩子都摆了一道。 如果当时离冻脚镇只有三十里的话,估计他把事情跟卖酒老汉解释一番,那老汉甚至不用多善心,只要还想要酒钱的赔偿,就能带他找到他娘。 但是,转念一想,好像也并没多值得高兴,因为他们毕竟带走了另一个孩子。 果然,都过敏蹙眉,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小孩呢?” 廖仁范点头道:“另外一个小孩,我们当然掳走了。有道是,贼不走空嘛。后来我们又往南走了一点,把他卖给一家戏班子。” 都过敏抓着腰带的手不自觉地紧了一下。戏班子,世人都知道,从小学戏很苦。 可怜一步之遥,他跑出来了,还能与娘亲重逢,他的兄弟却没有,沉沦苦海。 他压制对人牙子的痛恨,尽量耐心地问:“那两个孩子叫什么?戏班子,又叫什么名?” 廖仁范现在也破罐子破摔了,大大方方道:“我听他们互相称呼,跑了那个叫敏哥儿,另一个叫意哥儿,卖的戏班子,叫做‘玉楼春’。” - - “咱们下一步去哪里?”出了衙门,洛小宁问。 “不急。”都过敏笑道。 “你不是急着想找到记忆?” “可是,你的愿望也很重要啊,”都过敏眼睛眯着,“我们先去看日落。” 小宁低头,作势拉了拉马缰,心里有点暖融融的。 出了余火城不远,就有一片沙漠,沙漠里的古城已经不见人烟,空余断壁残垣,坐在旧年的黄土墙下,是最好的日落观测点。 沙漠里温差大,将近傍晚,风已经颇有些凉,但身下的沙子还蕴藏着温热,很奇妙很熨帖的感觉。 洛小宁看向远方,这地方是如此荒茫,又如此广阔。天空像无垠而纯净的一块蓝色的玉,极尽舒展地铺在金灿灿的浩瀚黄沙之上,天没有边界,黄沙也没有边界,中间是红玛瑙一般的一轮夕阳,渐渐往地平线下沉降。极目所致,无所遁形,却也正因如此,让人恨不得想看透那天地的极限,看见太阳的落下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好美,好美啊……”洛小宁一时只恨自己读书不够多,只能由衷地涌上这种文盲式的夸赞。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都过敏后仰着,将双手叠在脑后,长叹道,“好像突然有点理解这种心情了……” 洛小宁转头看向他,他照旧一副慵懒甜萌的表情,眼睛被夕阳的余光刺得眯起,弯弯的弧度像沙漠里的小狐狸,长长的睫毛染着阳光,每一根都泛着金红的色泽。 “你究竟是个什么人呐,”洛小宁轻声感叹一句。 都过敏一笑:“我也想知道啊……” “我开始觉得,你是不是做过捕快,比如,何秋那样的?”洛小宁推测道,“我看你推理的时候,轻车熟路,像官衙是自己家似的。” “我也想过,”都过敏道,“可你也清楚,官衙入门第一道就是武试,我这体格怎么可能通过?” “也是,”洛小宁点点头,。 说着,她突然反手,搭住都过敏腕子。 都过敏吓一跳:“做什么?” 小宁用了一点内力,可输入到都过敏身体,感觉像是一片虚空。 她有点失望地收了手,本来还想,都过敏这家伙这么皮,有没有可能是装的,但这一试,才发现他是真没武力。 都过敏也不说话,看着自己手攥在她手里,嘻嘻笑。 洛小宁耳朵一红,赶紧把手撤了,扯开话题:“要不,我教你点招式,不需要内力也能用的技巧……要是将来我不在了,你也能保护自己。” 说完这句,洛小宁自己感到有点把气氛搞阴郁了,忙又补充一句:“我只是说……比如,咱们不再一路同行了。” 都过敏深深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呢?” “抱歉我这么说有点自私,”都过敏把手拿回来枕着,“可我只是在想,我们今天在这里,一同欣赏如此美好的景色,可要是哪一天你不在我身边了,我今天看到的一切,都会变成孤独的记忆……我去跟另外任何一个人说,无论怎样用语言描述,他都无法身临其境,明白我现在感到的美丽与震撼……即使我一直还记着这样美好的时刻,可再也没有共鸣了。” 洛小宁低头,其实,她也有这种感觉,只是不知怎样用语言表达出来。 他们两个,在今天这片生命的小小切片上,是共度的,至少在今天,互相是对方生命里的一部分,如果将来分离,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丢失了生命的一部分呢…… 她用手指抠着沙子,在地上抠出一个小小的沙坑,然后抬头:“起风了……” 沙漠的风,像最自由的精灵,像天神手中的画笔,任意在黄沙上画出沟壑,上一秒,沙丘还似笨重的玄武,下一秒,已经被塑形成蜿蜒的游龙,云霞来去,光影瞬息,说什么江南水绿,雨后梨花,此时只有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大美不言。 两人都静默在此,风满襟袍,仿佛融入这天地之间,定格在这一片画面。 借着风声呼啸,洛小宁极轻极轻地说了一句:谢谢你…… 第二十七章 瓦市 变脸 何秋家里,庭院里月光一地清冷,房间中却摇曳昏黄烛火,散出一种温暖的氛围。 “你们当真不再留几天?托你们的福,这抓了一个大人牙子,我兴许还能升官呢。”何秋推门进来,问。 “不了,我们还得去下一个地方。”洛小宁婉拒道。 “是吗?哪里?” “我们正在分析。” 何秋看过去,洛小宁盘腿坐在地下,面前铺了好大一张长卷黄纸,不知道的以为画清明上河图呢,黄纸上是一副横置的树状图,呈现一个“{”形状,都过敏则用一个卧佛的姿势,侧躺在黄纸旁边,看着她写写画画。 何秋心里不由嘀咕一句:这放松的姿态,他俩真不是小情侣吗? 被他这进门一打岔,洛小宁拿起笔,又突然忘了什么,问都过敏:“咱们说到哪儿了?” 都过敏噗嗤一乐:“咱刚刚说,要找回我的记忆,有几个途径。其中一个,是我有可能随机想什么。但实在太随机了,也可能什么都想不起来,所以不能指望这个。” “对对对,”小宁一边说,一边在黄纸上的第一条墨线上,标注下“自身想起”几个字,并点下一个墨点,以示暂且没有进展,告一段落之意。 何秋这下看懂了她树状图的意思:既然这位杜公子宣称撞到了头不记得事,她这几条线,代表可以帮助找回记忆的不同途径。 小宁抬头道:“来,你既然来了,帮着分析分析。” 何秋也不推辞,道:“人牙子不是说,你有个娘亲有个兄弟嘛,那就要找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们总该知道你的身世,姓甚名谁,小时的事。” “对,”小宁点头,从{中拉了两条平行墨线出来,一条标注上“娘亲(白嫂子)”,一条标注上“哥哥(意哥儿)”。 都过敏眨了眨眼睛,问洛小宁:“如果你是一个当娘的,现在万幸找回了一个孩子,但另一个孩子仍然被拐走了,你会怎么做?” 小宁想到了自己的娘亲,不假思索道:“我会带着这个孩子,去找另一个孩子的。” 都过敏点头:“我也这么想,所以当年,我娘应该是带着我,继续南下。” 说着话,他拿出一张地图,用朱笔把南下的官道描了描,“一个妇人带着小孩,多半要走官道。这一路上要吃饭住宿,所以有一定的概率,有人会对这娘俩有印象。” “嗯,所以咱们出发后,也按着官道走,”小宁道,“一路上着重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线索。” 何秋忍不住泼了盆冷水:“概率虽然有,但还是太低了,毕竟十几年前的事,即使谁当年接待过你俩,八成也不记得了。” 都过敏没反驳,反而赞成道:“你说得对。”示意小宁在“娘亲”那条墨线上,暂时由实线画成虚线,打了一个小小的“?” “所以现在,线索最直观的,还是在我兄弟那边,”都过敏说下去,“人牙子说把他卖进一家叫玉楼春的戏班,毕竟这是有名有姓的,而且戏班子总要抛头露面,见过他们的,人数应该最多。” “要说戏班子最密集的地方……”小宁咬着笔头,眉毛拧起来。 “东都洛梁,”都过敏把话接过去。 没错,东都洛梁自古繁华,琵琶琴瑟,茶肆酒坊,文人墨客,多聚于此。那说书的,唱戏的,在此地冒了尖,才算名扬天下。 既然那人牙子说,是在靠近中原的地方把意哥儿卖给了戏班,那戏班十有八九,会在东都洛梁出场。 “好,咱们下一步,就去东都,”都过敏拍了板,蜡烛的灯花噼啪爆了一声。 洛小宁低头,认真地把第三条横线拉长,拉出一条实线,画了一个箭头,并在箭头处简单写下两个小字“洛梁”。 - - 辞别何氏姐弟,两人一路闲闲地到了东都,找了客栈安顿一番,然后去了城里最大的瓦市,看看能不能探问到些消息。 简单来说,瓦市是一种特色表演场所,大的瓦舍有几个戏棚,棚棚爆满,全年无休,里头杂技驯兽、说书讲史、器乐百戏等项目,一应俱全。 瓦市进场不要钱,但是要点茶水果子,点了之后,就可以坐在台下,慢悠悠地喝,看着台上表演。 洛小宁点了壶金萱乌龙,其实她也不太懂品茶,不过茶钱高些,座儿就好,离舞台近。 进场时台上是一场杂技戏,台上一对演员扮夫妻,男的画个白面小丑脸,演的是如何怕老婆的内容,男的出去打麻将没按时回家,女方对他十分刁难,让他顶着一盏油灯,做这做那,实则目的是展示杂技,看男生无论是双手抛接三个鸡蛋团团转,或是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乃至拿大顶翻筋斗,那油灯都稳稳落回他头上,油不洒出,灯芯不灭。 洛小宁跟着也笑了两回,不过心头还惦记戏班的事,趁空跟周围观众打听,听没听过玉楼春这个戏班。可惜不知是样本太少,还是那玉楼春真的没来过,一众被打听到的人都纷纷摇头,有几个还嫌打扰了他们看戏,发出“啧”的声音,一脸嫌弃。 “别问啦,”都过敏拉了拉小宁衣袖,笑眼弯弯地道,“难得来一次,就好好看演出。谁知道未来的事,和现在的精彩,哪个更重要呢。” 小宁一笑,心中有所触动,却也说不出来,只把目光投回台上。 这时杂技戏已经谢了幕,上来表演的是川剧的变脸,只见那戏子身插几面大旗,在台上咿咿呀呀,突然之间,一个扭头,再转回来,脸上的油彩已经由红转绿,由一个红脸忠义武士,变成一个占山为王的草寇,再向右一扭,又由绿色的草寇,变成黑脸的包公。 这表演虽说精彩,但大家看的也不少了,台下掌声稀稀拉拉。 那台上演员见状,做了个捋胡须的动作,仿佛略略思忖,然后,他竟然从台上下来了! 观众一阵惊呼,却见那演员一身金甲戏装,用戏文里的高抬腿大步,大摇大摆在观众间的两条茶水道行走。 走到小宁面前,戏子突然停住,小宁不知他要做什么,心里突突有些跳。 然后戏子指了指自己的脸,小宁大概会意,是想让她摸一下。 于是她也很配合,半站起身,伸出手指,好奇地想去触碰一下那演员的脸谱。 然而,就在她碰到的一刹那,演员“啪”地一转头,在她眼皮子底下,竟然生生又换了一张白面曹操的脸孔。 小宁惊得啊呀一声,一屁股跌坐回自己坐位。 观众哄堂大笑,那戏子踏着夸张的步伐,得意地又向下一个人去了。 都过敏亦笑得前仰后合,一时想给她压惊,又觉得她被吓到的样子可爱,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头发。 小宁红着面皮,吐了下舌头,虽然有点丢脸,可是确实也很好玩,她指尖还有一点凉凉的、粗糙的布面似的触感,可真想不明白里头的花招,那演员明明甩头连一秒都不到,是怎么变脸的。 也是因为她的反应在前,好多观众都站起来主动想碰一下演员的脸谱,戏子还一脸傲娇,不理他们,只拣选少数人,所有碰了他脸谱的,又多半是跟小宁一个反应,明明已经盯得很仔细了,还是看不出里头的门道,被惊得缩手的也有,哎呀的也有,甚至碰翻茶水的都有。一时间剧场里尖叫此起彼伏,大家笑得也更加欢乐。 这样闹了一番,戏棚里气氛高涨,变脸的演员回到戏台上,给大伙儿鞠了一躬,谢幕下去了。 小宁暗想,这节目不知是如何编排?变脸的效果这么好,可难为了接下来的演员,怕他接不住场子。 没想到,下一位演员的名字刚报出来,观众就已经喝彩欢呼了。 洛小宁眼睛亦是一亮,她愿望清单上,有一条听天下最好的说书人说书。 文无第一,谁也难说,谁家的说书就是最好的。 但是,大家公认,闻折柳的书,就是东都最红的。 接下来出场,便是闻折柳。 第二十八章 吐槽话本子 东都的书,与别处不同。 或者说,别处的书,大多是东都流传出去的,一个本子火了反复讲,洛小宁就曾听六个说书先生讲过秦风落的成名案。虽说说书人的水平多少有差异,但细节都已经快背下来的故事,多少令人索然无味。 但东都不一样,东都的瓦市寒暑无休,昼夜不停,需求量太大,总讲老本子很快就没人听了。以至于东都的说书人,会收集素材,自己写话本子,才能保证自家的书段总是新的。 江山代有才人出,最近三四年的佼佼者,就是闻折柳。 闻折柳的书,也没少被批评不登大雅之堂,但不能否认的是,人家就是火红,本子写的又多又快,穷乡僻壤但凡有说书的,都在讲他的本子,反过来也把他本人带得扬名天下,更加爆款。 此时闻折柳一上来,洛小宁久仰大名,也细看了一回,果然还是有点出挑的,先不说其他,一般说书先生都是四五十岁胡子拉茬的形象,而这闻折柳是个二三十岁年轻男子,一身白绸长衫,手摇一柄金边折扇,一副玉树临风的好相貌。 闻折柳拍了一下醒木,开始讲书,又是一个关于秦风落的话本子。 洛小宁一直是秦风落的追星族,这案子又是她没听过的,不由聚精会神。 评书开始,说的是秦风落微服私访之时,遇到某地富家小姐,那富家小姐端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能歌善舞,秀外慧中。见到秦风落当天,为秦风落献上一曲绿腰舞,令秦风落一见倾心。 这段刚一讲完,都过敏在一旁捂起脸来,小声哔哔:“这什么设定,大家闺秀一见面就给陌生男子献舞……这是正经人家吗?” 洛小宁瞪他一眼,继续往下听。 之后,好不容易进入案件,富家小姐被冤枉指控杀人,一屋子观众都伸着脖子,听得屏气凝神,到解密的部分,秦风落果然帅气登场,戳破了栽赃嫁祸者的阴谋,说是其在受害者的炉子撒入大量朱砂粉,受热之后析出水银,故能在不在场的情况下,毒死了受害者。 都过敏摸着耳朵,咬牙切齿地吐槽:“搞毛啊?且不说朱砂受热能不能析出水银,单说朱砂粉,还大量,朱砂什么颜色?受害者是瞎子吗?看见一地朱砂,是个人他不扫吗?” 洛小宁:“……” 她环顾四周,从前的时候,她也像那些观众一样,只要内容劲爆,说书人说什么都听得如痴如醉,而今天,她也开始感到,这段书漏洞百出,听起来如鲠在喉。 用一句后世的话总结:作为一个逻辑狂人,都过敏毁掉了她容忍bug的能力…… 接下来,这个故事就进入郎有情妾有意的大结局,两人入香闺,倾罗帐,说书人表演功力了得,将这一段讲述得十分香艳,成排的比喻句,不少的擦边球,听得台下男观众热情高涨,女观众面红耳赤。 洛小宁亦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听。却见都过敏再也忍不住,趴在桌子上拿小拳拳锤桌子,一边哀嚎道:“且不说那‘大家闺秀’如何这等轻浮,秦风落怎么可能啊,若真与案件当事人有甚首尾,会被御史弹劾弹到死!……谁不知道,刑案第一条原则,就是避嫌,如果跟案件涉入人有关系,证词都一律不能采用啊……” 洛小宁:“……” 都过敏这几句话到底没控制住音量,被前后的人听见了。 来这儿听书的大部分观众都是闻折柳的拥趸,登时纷纷对他表达不满。 “小点声,别打扰别人听书!” “哎呦呦,有的人就是没事找事,鸡蛋里挑骨头,我们爱听就行呗,就怕显不出你聪明了是不是?” “来来来,笔给你,你行你上,有本事你去写话本子说书啊!” “爱听听,不爱听就滚!” 洛小宁也没想到,只是指出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居然引来这样一圈围攻,一边有点懵,一边也有点丧气,想辩解却又无从开口。 算了,反正所谓东都最红的书,也就如此,刚才又打听过一轮,这戏棚里没人听过玉楼春戏班,索性撤。 于是她把碗里那点茶喝了,拉着都过敏,溜出了瓦市。 “现在怎么办?换个瓦市继续打听吗?”两人出来,天光大好,洛小宁靠在桥边的围栏,问都过敏道。 “嗯……我还是觉着,玉楼春来过东都……”都过敏用脚尖铲着地上一块小石子,思忖片刻,道。 “好,那咱们去西边那个瓦市。这回你可别乱点评啦。” “我憋死也不说!”都过敏一笑,做个“封嘴”的姿势,把洛小宁也逗乐了。 两人从桥边下来,一抬头,却发现被一堆半大孩子围住了。为首一个大概十三四岁,是个矮小的女孩,顶门的头发都像玉米须一样弯弯绕绕,据洛小宁所知,这要先编小辫,半个月不洗,松开之后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在十几岁的孩子里好像被视为流行。 “就是他!刚才在东边瓦市,故意大声说闻哥哥的坏话,败坏哥哥的名声!”为首的“玉米须”伸手一指,戳向都过敏的鼻尖。 洛小宁愣了三秒,才开始哭笑不得,看来这闻折柳还真是红到一定程度,这帮孩子居然追出来找他们麻烦。 对一种想象中的“偶像”的崇拜,她多少也理解,比如她心中的男神就是秦风落。但她还是拎得清现实是现实,娱乐是娱乐的,就算现在秦风落出现她面前求婚,她也未必答应。 但这帮孩子显然不一样,对闻折柳的追寻,已经到魔怔的程度了。 “不至于?”都过敏挑眉道,“我也不过是指出他书中一点不合实际的地方。我花钱听书,难道不能评论一句?” “谁求你听了?我家闻哥哥不差你一碗茶水钱!就你那两个大子儿,就想指手画脚地当爹了?” 洛小宁听不下去,道:“他现在挣得再多,也是观众一碗茶一碗茶买出来的,就算神仙佛祖,世上还有人拜有人谤,难不成你家闻哥哥独一份,只准有人说他好,不准有人说他不好么?” “玉米须”眼睛一瞪:“你们混哪里的?” “啊?”小宁被问懵了一秒。 然后她们团体里,马上有人接道:“刚才我听见,他们说,要去西边瓦市。” “怪不得,是西边瓦市圈的啊!” “肯定是李狗头那家伙派来的,难怪给咱们哥哥捣乱!” 洛小宁:“……” 都过敏:“……” 两人一个槽多无口,一个深感眩晕,这都哪跟哪啊,但跟这帮魔怔孩子,根本鸡同鸭讲,说不明白。 “玉米须”手一挥,又嚷道:“姐妹们,咱们要让李狗头的人知道,我们‘东市七仙女’不是好惹的!给我冲!” 说着,一帮孩子就捡起地上土块石头,朝两人丢来。 这一丢丢得洛小宁有些恼火,武力上她自然不会输,但是看对面大的十四五,小的十二三,一群孩子,打,她有点心理过不去,不打,这么被丢也不是办法。 就在这时,却看一辆青布马车,白马金鞍,流苏富贵,疾驰而来,将那群孩子一下都冲散,马车里伸出修长一只手,掀开一缝布帘,喊了一声“上来!” 第二十九章 是我对不起她 洛小宁都过敏跳上马车,一边道谢,一边想看看是什么人救他们于危难之中。 没想到,一抬眼,车上人白绸长衫,金边折扇,笑意微微,正是刚才在台上呼风唤雨那位说书人。 小宁一时有点尴尬,道:“闻先生,我们……” “你们不必抱歉,是我抱歉才对,”闻折柳做个抱拳的动作,笑容温润,语气诚恳,“像你们说的,哪有一件事、一个人,只准人说好,不准人说不好的道理。” 说着,他目光转向后面那群孩子——虽然隔着青布,不能实际看见,叹了口气:“唉……他们说要为我与全世界为敌,但问题是……我并不想跟全世界为敌啊。” 不愧是说书人,这个梗逗得洛小宁一乐,气氛也放松下来,两人都挨着闻折柳坐下。 闻折柳问两人来历,都过敏抢先一一应了,没说谎,但也没说全,大概讲了小宁的原地籍贯,如今在各处游历,想要踏遍大好河山,尝遍天下美食的心愿。 “既然如此,事情因我而起,我请两位吃点东西赔礼,”闻折柳笑道。 面对这个提议,都过敏一时心想,提昂贵的酒楼饭菜,不好意思,但要拒绝,又显得有些生分,何况,他还挺想跟闻折柳再打听打听戏班的事。 这时,却听洛小宁十分真诚地喊一声:“那我要吃粉浆面条!” 粉浆面条是洛梁有名的小吃,非常平民化,街边随意的小馆子都能吃到,三个铜钱一碗。 闻折柳笑起来:“好啊……我也好久没吃了。” 于是闻折柳去换了衣裳,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他换上一身粗布旧衣,虽然脸还是好看的,但就远不像在台上那般贵气飘飘,在街上行走,都没被人认出。 三人来到一家街边小摊,点了粉浆面。 小宁看这粉浆面,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吃,不像一般的清汤面,也不像打卤面炸酱面,更不是干拌面,它不讲面条本身的筋道,反而吃的是一份糊糊涂涂的顺滑感,筷子是夹不起的,要用勺子来吃。用发酵的绿豆浆做汤,汤里有淡淡的酸味,十分开胃,盛出一碗,顶头洒一把水嫩的香芹黄豆,再点几滴香油,端的是让人连喝几碗也不够。 闻折柳穿着布衣,在店家门口低矮的小凳坐着,布衣的衣摆耷拉了地,吹着浆子,却不由笑起来:“真怀念啊。好多年前,我就在这摊子外头吃饭,吃完了给人说书。” 洛小宁没想到这名满东都的先生居然也有过这等时刻,吃得满嘴浆子,仍忍不住问:“真的?应该一开始就很受欢迎?” 闻折柳摇头:“完全不是……那时,几乎没人听我的书。” “我从一开始,就是自己写本子,”他说下去,眼神有些空,似乎陷入遥远的回忆,“最开始写的很认真,一个本子,要改好几稿,里头涉及专业的知识,都要查证了再往里添。” “我写过一个反派掌门,我想,虽然是反派,能做到那个位置,肯定不是个傻子,所以他跟主角的对话,我写了好几页,都是绵里藏针。” “但是,没人听,”闻折柳苦笑一下,“大伙都说,太啰嗦了,一点都不爽。” “那时我很灰心,差点就中途放弃,不说了。可是,我还是有一个听众,每回都认真听我讲,告诉我我说书时,哪些表情,哪些语气,好像还可以再精进些,也跟我讨论话本的内容,给我反馈,甚至帮我想情节。” “真的,要不是她,我可能都坚持不下去了,”名气火红的说书人眨了眨眼睛,夹起一颗膨胀的黄豆。 后来,有一次机缘巧合,我遇到一个同行前辈。前辈看了我的本子,说我还算有潜力,提笔帮我改了改。 “我当时看了他改的,心里直犯嘀咕:他把我那个反派掌门改的像没脑子一样,上来就吆五喝六,嚷嚷着跟主角单挑,然后被主角一刀反杀了。” “当时我心里想,这能行吗?这不合常理啊。” “但是,人家毕竟是前辈,当天他带我去了牡丹瓦市,我就按他说的,讲了一场。没想到,反应比我之前讲过的任何一场都热烈。” “下了台,前辈拍拍我,说:就得这样,来听书的都是找乐子,你能让大伙不带脑子,感觉到爽就完了!” “从此之后,我好像也开了窍。比如讲史,真假有什么重要?大伙想听的,就是关公战秦琼才好玩呢;比如讲案子,细节有什么重要?描述死者脖子下头一个大洞,远没有提到女主角脐下三分让听众如痴如狂……” 洛小宁听到这里,弱弱地问:“所以你讲那什么秦风落的故事……?” 闻折柳一笑:“当然是编的啊。他有名,大家都爱听,说书的自然就爱讲,说书的爱讲,就让他更有名。要是每个说书人讲他的故事都是真的,秦风落不知娶几百个老婆了。” 洛小宁:“……” 她也不知自己是什么心情,听说原来自己这么爱听的故事,十有八九都是编的,难免有些失落。但转念一想,这么说秦风落说不定还真是个工作狂,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花边,更符合她心目中高冷禁欲的光辉形象。 闻折柳却不知她心中这点幸福与烦恼,自顾自地说下去:“就这样,我越来越红火了,请我的场子越来越大,听众也越来越多。他们喊我闻哥哥,闻先生,甚至闻大师。” “我的本子越写越快,却也越写越套路,因为我知道听众喜欢什么样的,我在每个故事里都加上俊男美女,加上狗血的打脸,加上烂俗的感情,加上香艳的不可描述……” 说到这里,闻折柳话锋一转:“可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很久没见过,当时那第一个听众了。” “我派人在小饭馆里找到了她,请她再来听一场我的演出。” “她来了,坐在最前排。我讲到一个细节,死者在麦田里被收麦的人发现,听见她在底下小声说了一句‘那个时候不是麦熟的季节’。” “当时我听见,心里就咯噔一声。下了戏,我去找她。却四处都找不见。” “直到我在河边看见,她被一群所谓‘我的支持者’围着,他们指责她,当面批评让我难堪。” “我驾着马车冲过去,那群‘支持者’散开了,我把她拉到马车上,她看见是我,说了一句‘对不起啊’。” “我当时不知该回什么。匆匆把她送回家,离开了。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在说书的场合见过她。” “直到今天遇见你们,这些回忆突然就涌上来了。” 一字千金的说书先生喝光了三个大钱一碗的粉浆面条,长叹口气:“到了今天,我终于知道那天应该对她说什么。” “她没有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她……” 第三十章 继续追踪 “对不起,我失态了,”闻折柳搓了搓双手 “不会,”都过敏道,“这个故事,比瓦市里那个,动人很多,敬你。” 说着,他端起茶杯,以茶代酒,跟闻折柳干了一杯。 “对了,闻兄,还有一事,要向你问询,”顿了顿,都过敏又道。 “何事?” “你在东都时间长,信息广阔,不知听过一家叫“玉楼春”的戏班吗?” 闻折柳不假思索:“自然听过,他们当年在瓦市还小红过一阵子。” “啊?”洛小宁有些欣喜,又有些疑问,“我们刚才在瓦市打听了半天,都没消息呢。” “嗨,他们也是时乖命蹇,当时排了一出新戏,触了霉头,一半算是被强行解散。你们也知道这戏班子后浪推前浪的。年一过。记得他们的人便没几个了。” 都过敏忙问:“是怎么一回事?” 闻折柳压低声音道:“你们想来也听过。五六年前当今圣上身边来了一个天师,据说带圣上登过仙境,从此便深得宠信。被封为大贤至圣天尊,准宫内轿辇行走。” “登仙境?”洛小宁忍不住打断,虽然世上有些怪奇难解之事,但活人能登仙境,她是不信的。 “谁知道真的假的,但圣上自己信呐,”闻折柳说下去,“我这为说书收集信息,也接触过几个大官。他们说,圣上自称,当时脚踏祥云,直上九霄,仙班中有十八名青碧衣裙的神女在天门相迎,一时间起了风,神女皆掩衣裙,圣上回来还作诗记录‘红云塞路东风紧,吹破芙蓉碧玉冠’,你看,这算有鼻子有眼的。” 洛小宁都过敏对视一眼,这确实很细节,而且一般人怕是不敢拿自己的诗句冒充圣上写的,给这说法平添了几分可信。 “扯远了,说回来,”闻折柳继续道,“当时‘玉楼春’的戏刚好是讲古代方士如何欺骗君上,不知怎么被那位大贤至圣天尊看见,觉得在讽刺自己,于是给瓦市暗中施加压力,不准各位老板再演他们的戏。导致他们班子经营不下去,最终散伙了。” 洛小宁都过敏对视一眼,为何他们这一路如此一波三折,好不容易打听到戏班下落,居然又散了。 顿了顿,闻折柳问:“还没问,你们为何要找这玉楼春?” “不瞒先生说,我有个兄弟从小被人牙子拐去,说是卖给了这家戏班,我们一路风餐露宿,都在寻他。”都过敏道,简单描述了前情。 “竟有此事,”闻折柳唏嘘道,“可惜我与那戏班不过几面之缘,谈不上交情,更不知里头各人出身来历。” “船散了也有几根钉,”洛小宁想了想,鼓起希望,又问,“就算散伙,那玉楼春里的各位戏子,总该有个下落,您可知道?” 闻折柳思忖一番,道:“依我回忆,当时,玉楼春有三个台柱子,一个唤玉生的文生,一个唤小楼的武生,还有一个唤戏春的花旦。班子散了后,他们不甘就此沉沦,大抵还想再找个下家,由是在城南一家福来客栈住了好一阵。那边的掌柜或许有些线索,你们不妨去问问。” - - 谢过闻折柳,洛小宁都过敏二人打听了福来客栈,一同赶去。 到了地方,小宁不由吃了一惊,这“客栈”别看名字还算中规中矩,实则几乎不能算是客栈,而是民家自己改造的,斑驳的木门上贴了掉了一半的“福”字,推门进去,院子里几根劈叉的竹竿,晾晒着半干不干的衣服,脚下是铺了石子的土地,但杂草顽强地从各种缝隙里钻出来。 也难怪……洛小宁心想,当时戏班子都散了,剩下的人估计也只有预算住在这种地方了。 好在,掌柜看起来还挺热情,听见门响,大老远迎出来,点头哈腰的,连声问:“几位啊?” “两位,”洛小宁在掌柜身上闻见一股潮湿霉味掺杂一丝酒气的诡异味道,不过也并未多想,这么个住宿条件,有些怪味总是难免。 “里面请里面请,”掌柜一手已经帮她担过行李,生怕这难得的客人跑了似的。 唉,生意人都不容易,小宁看掌柜白胖和蔼,心中也不由生出几分共情,跟他走了进去。 客栈老旧,似乎他俩是今天唯一的住客,一人要了一间客房。 不过两人目的毕竟不是来住宿的,在楼下缠着掌柜打听起原来玉楼春的事来。 “唉哟,那都四五年前的事了,谁记得清楚哇,”掌柜推脱道。 都过敏也不说别的,从腰包里掏出两片碎银,放在木面呲花的柜台上。 掌柜眼睛先一亮,继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又笑起来:“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接下来,三个人就坐在桌子前头,掌柜的一边喝水,一边展开回忆。洛小宁心里笑道:果然有钱能使磨推鬼。 “那玉楼春散了之后,是有两个戏子住在我这一阵子。一生一旦,男的叫小楼,女的叫戏春。不过呢,一共也没多久,大概两个月不到,就又都走了。” 都过敏手里捏着银子,笑道:“老板,口说无凭,你拿个当时的账本给我们瞧瞧?” 那掌柜的迟疑片刻,到底经不住银子诱惑,又笑起来,起身颤巍巍道:“好,好,稍等。” 说着,对楼上喊了一声:“二妮,帮爹找账本!把四年前那几本拿下来!” 楼上乒乒乓乓一阵乱响,不一会,老旧的楼梯上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声,顺着响声,一个瘦小的女孩抱着高高一叠账本走下来,账本挡得她脸都看不清了。 洛小宁有点担心女孩,上去想接,但一接之下,发现女孩有点眼熟:头上竖着坚挺的玉米须。 女孩一下也认出了他们,砰地往后退了一步,气鼓鼓地嚷:“是你们?你们还来住我家店?” 洛小宁有几分尴尬,刚想跟掌柜解释那点鸡毛蒜皮的小误会,没想到,她还一句话没说,掌柜看见女儿不友善的神情,上来啪就是一个嘴巴,厉声骂道:“赔钱货!怎么跟客人说话?!” 二妮被打,哭着跑了出去。掌柜的马上又转回来,笑容堆得像朵菊花:“不知小女何处得罪过二位,小的这厢先给二位赔礼了。” 洛小宁倒吸一口气,为这掌柜的变脸功夫。也难怪小孩叛逆,在家里受气,难免会寄托于一个虚幻的偶像。 但毕竟这是人家家事,他们不便过多干预,而且也有自己的事要忙。掌柜给他们翻开一个本子,果然上头记载着玉楼春两位人员入住和离开的日期。 都过敏看过去,那位花旦和小生是同一天签出的,可是中间,又隔了好几个人,看似一个是早上走的,一个是晚上。 “这是为什么?”都过敏疑惑道,“他们之间,好歹也是同事,不说同进退,一天之内,怎么走的还参差不齐的?” “嗨,是这么回事,”掌柜的露出老神在在的笑容,“他们两个啊,年轻男女嘛,既有情,又一直在吵……” “那男的呢,一直想继续留在东都,再拼一拼,”掌柜的说下去,“女的呢,觉得东都机会渺茫,还不如往南边走走,找个下家,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嘛。两人就为了这个一直争。” “结果有一天,女的到底不想争了,也怕男的再劝她,咬咬牙,就拿了点衣裳首饰,大早上就离店跑了。” “听说她跑了,男的也慌了,赶紧去把剩下的东西当一当做了盘缠,也追下去,所以这差一白天,就是当东西去了。” “他们去哪儿了?” “那小的可就真不知道了,”掌柜露出苦相的神情,向都过敏道,“客官,小的能说的都说啦,要不然,您去成瑞当铺问问?就能验证小的没说假话,说不定,他们还多知道点什么。” 都过敏一抬头,发现天色不早,当铺就快打烊了,于是把碎银抛给掌柜,笑道:“好说。”又向小宁道:“你在这歇歇,我去去就回。” 第三十一章 陷阱! 洛小宁把行李搬进屋里,坐在床沿上,两只雪白脚踝上下摆动,无聊地等着都过敏回来。 虽然——她突然也觉得自己好笑,都过敏也不过去个当铺,能有多久,再说回来,也不可能跟她一个房间,她这么期盼干什么。 她是独生女,小时又被送去修行,并没有什么死党玩伴之类,一向挺适应一个人的生活。 可就这么相处了一个来月,居然开始习惯身边有个人杵着了。 罢了罢了,可不要胡思乱想,洛小宁紧着劝慰自己,她跟都过敏同行,一则是因为想找到“名咒”的秘密,二则是出于真心的古道热肠,并没有其他杂念。 她趴下,把脸埋进软软的被子里——自个劝自个的话,自个一定得信呐,不然怎么办。 想着,突听拉门叩响,外头掌柜细声细气的声音响起来:“客官,要不要再添点热水?” “不用啦,够使。”小宁隔着门答道。 那掌柜却还没走,又笑道:客官啊,看我这记性,刚才忘记说啦,那武生走前,还留下了点东西,说不定对你们有用。” 小宁一听这个可就精神了,跑过去打开门,“什么东西?” “您跟我来,在这边这个房间,”掌柜的说着,提着盏破烂灯笼,颤巍巍带着小宁往另一个方向走。 吱呀一声,锈迹斑斑的铜锁打开,小宁跟着掌柜进了房间,眼睛一时难以适应黑暗,灯笼幽暗的红光下,只见一堆杂物的轮廓,仿佛病牛的背,连绵如山。 就在这时,呼的一声,那破烂灯笼居然还灭了。 “哎呦呦,你且别动,老夫马上把火点上,”掌柜的说着,似乎摸着黑,退到了门边。 一线寒光突然闪过小宁脑海,有点不对! 然而已经晚了,她只觉得脚下一虚,房间的地板骤然裂开一个空洞,她整个人无处着力,像一只沙袋般落陷下去…… - - 都过敏按掌柜给的地址,赶往成瑞当,这是个挺偏僻的小当铺,一路他左顾右盼,生怕错过了招牌门脸。 好不容易确认了外头一个“当”字旗飘荡,他正要抬腿进去,突听当铺里面尖叫连天,哭爹喊娘,吓人一跳。 都过敏忙冲进去,迎面撞上一个小学徒,才十几岁,鼻青脸肿,哭哭啼啼,看见他,直钻到他身后躲着。后面当铺掌柜余怒未消,只要打他。 都过敏连赶紧把人拦下,道:“掌柜的,他一个孩子家,再这么打打死人了。” 掌柜的抬头,气急败坏,都不顾他是客人,嚷道:“现在想起是小孩来了,收东西时怎么敢自己做主!” 说着,他左一层右一层摊开一个布包,拿出一个古旧不堪的瓷碗,气呼呼道:“他收了这么一件假货,我们全铺人三个月全都白干!” 被掌柜的这样责骂,小学徒只是垂着头不敢看人,默默流泪。 都过敏又看看那碗,心里有了几分成算。 那碗做得精致,几可乱真。这是江湖上的“诈当”骗徒,他们会将器物做旧,专门挑当铺中手生眼嫩的学徒在时,用话术诱导,得了银钱,便脚底抹油,徒留受害的当铺呼天抢地。 于是他道:“这种骗子都是老江湖,话术练习过多遍的,也难怪孩子上当。” 掌柜还气鼓鼓地,抢白他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敢情不是你吃不上饭。” “你们给那骗子骗了多少?” “整整一百两啊!”掌柜的直拍大腿,说着,又气得要打人。 都过敏摸了摸下巴,继而笑笑地拉过当铺掌柜道:“您且先消消气。这孩子虽然闯了大祸,但你就是打死他,银子也回不来不是?” “你说得轻巧,我不打他,银子就回得来了?”掌柜脖子一梗,道。 “您可报官了没有?” “不曾!这种骗子都是惯犯,留的也是假名,银子骗到就跑,我在这行十多年了,报官没卵用!” 都过敏笑道:“不报官也好,我这有个法子,您不妨试试。” 掌柜将信将疑,但此时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于是没好气道:“你说。” 都过敏一笑,伸手将店里供客人饮茶的茶盏往地上一砸,清脆一声,碎为八瓣。 掌柜的大怒,上来要捉他领子:“你这个人!便是这盏子不值钱,你好端端的,怎么进门把人家财物摔坏?” 都过敏也不恼,嘴角嘻嘻一扯,将掌柜拉到一边,小声道:“您先不要报官,也不要给任何人知道你收了假货,相反,你叫学徒把这打碎的瓷渣扫出去,放出消息,说你才收了货,真假根本没来得及看,就不小心失手打碎了。” 掌柜的一愣:“为何?” 都过敏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缓缓吐出八个字:“人心不足,自投罗网。” 掌柜的脑子一转,终于反应过来。 当铺的规矩是这样:客人典当东西,约定一个期限来赎当。如果到期来赎,皆大欢喜;过了期限不赎,称为流当,当铺有权处理物品;然而东西在到期之前,当铺具有保管责任,按当朝律例,若东西在赎当期内被损坏了,客人有权要求所当金额的双倍赔偿。在这个案例上,就是二百两之多。 人心不足,贪欲无尽,那骗子如果知道可以借题发挥,再狠狠勒索二百两,你说,他会不会再来一趟呢? 掌柜想通了里头道理,脸色终于有了几分希望,忙不迭道谢,又唤过小学徒来,如此这般交代一番。 等忙定了,他才突然想起,转向都过敏道:“实在对不住,这位客人,还没问,您来小人这铺子,有何贵干?” - - 洛小宁手舞足蹈地摔下去,很快着了实地,扑通一声。 有点疼,但不至于伤筋动骨,过了一小会,她眼睛适应黑暗,支起身来,发现这是一间酒窖之类的地方,空间不算小,但空气里弥漫着潮湿霉味,墙角堆积一些稻草和破棉絮,还有两张破烂桌凳。 这时她才反应过来,进门时,闻见客栈掌柜身上的霉味和酒味,应该就来自这里。 动作之间,她猛地发现,墙角还有个人,畏缩地抱成一团。 小宁身上有火石,打了两下,微弱的光亮照亮那人的脸,是个姑娘,瑟瑟缩缩,双手抱着膝头,瘦得不成样子,一头长发枯草一样,唯有一双眼睛还看得出曾经是个风情美人。 小宁福至心灵地突然问出一句:“你,是不是就是那个花旦戏春?” 第三十二章 最好的谎言是真话里掺假 墙角的姑娘尚有灵气的眼睛微微一睁:“你,你如何知道我?” 于是小宁向她简略说了自己是如何来到这里,怎么打听玉楼春的人,又怎么掉下来。 姑娘眼中流下泪水:“还以为你能救我,原来你也是为那掌柜所害……” 说着,她向小宁讲了当初她的经历。 所谓最令人信服的谎言,并不是全盘瞎编,而是在真话中掺假。那白胖掌柜言论便是如此。 当初,戏春摇摆不定,与小楼争吵,都是真的。掌柜的还扮做白脸,日常劝慰。 然而,无人知晓,那张笑脸下,渐渐暗生诡计。 正是利用小情侣的争执,掌柜先将戏春推落酒窖,囚禁起来。然而明面上,又告诉小楼,戏春怕他阻拦,因此不告而别,南下去寻下家了。 小楼心急,不疑有他,立刻去当铺当了行李,连夜南下,无形之中,让当铺的人员也成了他离开的证人。 两真夹一假,小楼的签出是真的,去了当铺也是真的,只有戏春的签出是假的——但除非熟悉戏春笔迹的人,谁又会知道? 至于那白面掌柜为什么留下戏春,看她虽然憔悴依然美丽的面庞、凌乱不整的衣衫,以及想到掌柜身上的霉味,洛小宁也能明白七八分。 戏春眼中有屈辱的水光,低下头小声道:“他一天只供一顿饭……既吊着我一口气,又让我无力反抗……只能……过着这生不如死的日子……” 小宁吸了一口气,不止因为心疼戏春,也是联想到自身:那笑面虎掌柜把她推下来,想必是出于差不多的原因,看她是个青春少女,身上又有钱财,打算故技重施。 她虽然武功高强,但人是铁饭是钢,掌柜如果铁了心不送饭,饿她三天五天,到时别说打架,只怕爬都爬不起来,任人宰割。 一想到那白胖如大肉虫子的掌柜色眯眯地靠近过来,她就一阵冷战。 她又想起,她跟都过敏一道来的,都过敏那么聪明,可能识破掌柜的诡计。 但这一念头却让她更担心了:都过敏一个病秧子,身体还没有普通人好,万一看穿掌柜,惹得后者狗急跳墙,岂不更危险。 所以,拖不得,还是得赶紧想办法逃跑啊!想到这里,她急抬头,用火石照着,四处打量是否有逃脱的空隙。 “别找了,”戏春虚弱地笑一声,“我找了四年了……” 的确,小宁先上看,她是从上头掉下来的,可这酒窖挑高很高,墙徒四壁,毫无可以扶手借力的地方让她可以再爬上天花板。 她在下方再找,敲敲墙壁,都是实心的闷响,显然砸开墙壁这条路子也走不通。肉眼可见唯一的出口是一扇铜质大门,嵌在墙壁之中,门面上已经长满铜绿。门的下方有一长方形扁口,应该就是戏春说的送饭进来的地方,但口子才两指多长,一个大活人无论如何不可能从那里出去。比送饭口再高一些的地方有一钥匙孔,是那种里外对开的锁,估计掌柜每次都是用钥匙打开这扇门进来,对戏春予取予求。不过当然,现在她们手里没有钥匙。 小宁拔下头上钗子,尝试去撬那钥匙孔,将耳朵贴在门旁,听里面声音。但试了几次,都听见里头咯吱咯吱,十分担心钗子断在里头,不得已停了下来。 一片幽暗之中,小宁陷入苦思,真的,这要怎么逃脱呢? 现在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是假意顺从,等掌柜的下来,打昏他抢走钥匙。但是,时间不在她的一边,掌柜的也是个老奸巨猾的主儿,如果不上当,先硬饿她五六天,这方法就行不通了。 何况,她还担心上头的都过敏,千万别叫人害了。 就在这时,她却听见蹬蹬的脚步声。 戏春吓得脸色发白,连忙拉住小宁袖子。 但小宁竖起耳朵一听,这明显不是大腹便便的掌柜,而是轻快数倍的步伐。 那会是谁来? 送饭的口子被打开了,里头映出一张十分意外的面孔。 居然是掌柜的女儿二妮,也就是先前在瓦市找他们麻烦那位“玉米须”。 二妮手中端着一只瓷盘,上头有各样酒菜,更重要的是,她腰间挂着一把银晃晃的钥匙。 “两位都饿了,来来,这有上好的饭菜,”二妮蹲下,脸上挂着暧昧不明的笑容,从扁口将托盘递进来。 小宁一时陷入了巨大的惊诧,圆睁着眼看这孩子。 难道是错怪了她,她有着如此善良的一面吗? 她赶紧把托盘接了进来,又问:“是你爹让你来的?” “怎么会是他呢,是我自己要来的,”二妮笑着,把那把银晃晃的钥匙也从门缝底下塞进来。 小宁极其感动,伸手想去拿那把钥匙。 这时,却发现戏春在身后,只是冷笑,一动不动。 想到戏春已经在这囚牢四年,小宁一瞬间反应过来,化拳为掌,啪地拍下去,想把钥匙摁死在地上。 然而,还是慢了半步,原来钥匙后头早连了极细的线,二妮一拽,嗖地一下,就回到了她手中。 戏春在身后,掀开了酒壶的盖子,登时一股骚味四溢。 洛小宁急回头,仔细一瞧,发现那托盘里的酒菜,或是土块,或是腐肉,甚至还有一碗都是蟑螂,一开盖子唰地爬得四散。而那壶“酒”,实则是尿。 世上最失落的,不是从来没有希望,而是摸到天堂的一瞬,又被踢下深渊。洛小宁现在,就深有体会,气得浑身发抖。 而门外传来“玉米须”癫狂的笑声,夹杂一丝不满:“怎么这么快就露馅儿了,不好玩,不好玩!” “你这姑娘怎么这么恶毒,”洛小宁怒起来,道,“我们左不过是说了闻先生几句不好,哪里有生死大仇,值得你这样?” “你敢说我家闻哥哥的坏话,还敢来住我家的店,我就恨不得把你挫骨扬灰了!”二妮说着,又是一阵尖厉大笑。 小宁还要说些什么,但魔怔少女已不多听,故意哼歌哼得很大声,自顾远去。再度留下被外界遗忘的房间。 洛小宁摇摇头,叹口气,有那样的爹,养出这样的女儿也不奇怪。 就是,如果她真有什么好的个性,怎么会放任戏春在这里被关几年呢。 -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此时的都过敏,正在从永兴当铺往回赶。 从永兴当铺到福来客栈,中间有一段路很绕,要经过一片郊外的乱坟岗。 尽管东都是热闹的都市,但晚上的乱葬岗,还是安静得有些瘆人。 都过敏突然停下脚步,站在了土路的中间。 因为他的面前,出现了掌柜那张白白胖胖的脸,此时在月光的照射下,像带着一张戏里的面具。 “呱”的一声,一只夜枭被惊扰,扑棱棱从坟地间飞了起来。 第三十三章 屠夫掌柜 福来客栈的掌柜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别看他现在白白胖胖,笑面迎人,年轻时,可是远近闻名的屠户,杀猪时,总能一刀戳中猪的心脏。 从某种角度,他觉得,开客栈,跟做屠户也差不多。关键在于,会挑猪。 他的客栈,正经生意当然也是做的,如果来住的人是五大三粗的男子,或在东都有熟人网络,他一般不会下手。 但外乡来客、单身商旅,尤其是有时一些做皮肉营生的烟花女子,本身就见不得光,躲躲藏藏,若是失踪了,也无人寻找,自然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十来年间,他少说也做下了八九宗案子,都顺利过关,让他越来越大了胆子。 绝大部分受害者被他夺财抛尸,这个意义上,他对戏春还算“不错”,毕竟玉楼春红的时候,他也曾真情实意地是她的戏迷。 今天这一对,平心而论,以他的直觉,并不是最好的下手对象。虽然两人看起来像是外地人,女孩子青春靓丽,男的身上又有钱财,但他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不稳妥感。 然而,赶鸭子上架,他不做,也得做了:早些时候,他店里来了一位身穿黑衣带着斗笠的神秘客人,请他好好“招待”这两个人,声称事成,则许他三百纹银,事败,则将他过往的劣迹一一揭露。 他大惊失色,不知那人如何知道他的过去。但威逼加利诱之下,他已经无法拒绝。 好在,这一对客人似乎初步跌入了他的圈套,两人分开了,那据说功夫高强的女孩子被他困入地窖,剩下的,就是徒然长了个高个子,实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生。 想着,棕色缎面的富贵袄袖子里,他握紧了杀猪刀。 月黑风高夜,郊外乱坟岗,正是最好的时间地点。 “哟?掌柜的,你怎么出来了?”月光下,那高个男生跟他打了照面,疑惑不失随和地问。 “哎呦呦,”掌柜挂着一副担忧的面孔,顿足道,“跟你同来那丫头,好像生了急病,我左等你不回来右等你不回来,可不要来找找你。” “当真?”男生露出惊恐急切的神情,加快脚步,就往前跑。 掌柜在后头跟着,这是他之前累积出的经验:人在关心着急时,注意力就会放在另一个地方,而往前跑,就会把开阔的后背全空出来,可以从容让他用杀猪的刀法,一刀刺进后心。 他拔出了那把杀猪刀…… - - 都过敏从当铺出来,手心突然起了一层汗。 因为他想起一个场景:进入福来客栈时,院子里晾晒着衣服。 如果他没记错,掌柜的说,店里暂时没有其他客人。 但是,那堆衣服里,明显有一件成年女子的长裙! 他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出门,怎么没把小宁叫上,因为小宁功夫不错就掉以轻心。那姑娘生性良善,涉世未深,要真遇上坏人,很容易被摆道的! 他加快脚步,想要尽快回到客栈。 然后就在路程中间的乱坟岗,遇到了客栈的掌柜。 掌柜的身姿毫不轻盈,深一脚浅一脚,脚步落在地上,几乎要踩出一个坑来。天气明明不冷,双手却都笼在袖子里。那张白白胖胖的脸,此时也像带着一张戏里的面具。 都过敏的冷汗漫到了后背上,以他的认知,这就说明,掌柜以前应该是拿过家伙式的,而且现在身上,多半藏有利刃。 换句话说,如果正面硬刚,他有可能打不过。 “呱”的一声,一只夜枭被惊扰,扑棱棱从坟地间飞了起来。 都过敏手指扣在包袱上——他斜背了一个褡裢,此时悄悄松了松,同时放松的还有自己的嘴角,若无其事地打招呼道:“哟?掌柜的,你怎么出来了?” 掌柜一副急切担忧的神情:“跟你同来那丫头,好像生了急病,我左等你不回来右等你不回来,可不要来找找你。” “当真?”都过敏演戏演到底,加快脚步,往前跑去。 然而他的注意力,实则完全放在身后,借着些微月光,留意身后人的一举一动。 果然,掌柜的图穷匕见,摸出了那把杀猪刀…… 电光火石间,都过敏反身,用褡裢一挡,刀锋噗嗤一声刺穿包袱,褡裢里装的钱物票据四散。 但褡裢本身是厚实的麻布做的,极有韧性,都过敏反手一绞,把它像拧衣服般拧成一股绳,反而把刀刃困在其间,掌柜的也没想到对方还有这么一招,一时不防,刀柄一下脱了手。 不过他也没占到便宜,掌柜蛮力比他大,来抢夺那刀,为了避免被其夺走,他只能用尽全身力气,将包袱皮与那刀一起远远抛出。空手与掌柜撕打。 都过敏知道,掌柜已经下了杀心,而掌柜亦明白,如果现在不能把眼前的人撂倒,自己所作所为都会暴露。因此虽然是一场毫无技术含量的打斗,却是货真价实地生死相博。 都过敏虽然个高,但太瘦了,重心反没有矮胖的掌柜扎实。两人踉跄纠缠间,生生被掌柜一只粗壮的手臂勾住脖子,拼命往后勒。 脖子被勒在打斗中是致命的,他双手尽力想把掌柜的手搬开,但收效甚微。一时间只觉呼吸困难,眼冒金星,白净的面庞涨得通红,脑中都出现了人生的跑马灯。 好笑的是,由于失忆,他的跑马灯也没什么东西可跑,能想起的,都是这月余以来,跟洛小宁相处的点点滴滴。用山泉水煮饭,在冻脚镇打雪仗堆雪人,在余火城一起看日落……还有她刚换上那件浅鹅黄褙子的情景,从布帘后探个头出来,怯怯地问“真不会太艳了吗?” 如今,掌柜这般凶残,想必她也凶多吉少……都过敏一阵自责,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这般大意,不再小心一点呢? 可是,想到洛小宁,他突然之间,又记起一件事。 洛小宁教过他一些,没有内力的人,也可应用的战斗技巧,比如像现在这种情况…… 电光石火间,都过敏不再往前拼命挣脱,而是就着掌柜往后勒的力道,用后脑猛地向后一磕。 他应该是磕上了人的鼻子,用的力道自己都不好估量,只觉得自家脑中被磕得嗡嗡作响。 掌柜本来在跟他僵持,全力向后勒以对抗他向前挣扎的力量,然而这一下,不但向前的力量突然消失,还被借力向后撞,整个人登时立足不稳,向后飞了出去,不仅鼻子上狠狠挨了一下,向后倒下的过程中,脑袋咚地一声,又撞上一块墓碑。 都过敏这才扳开脖子上紧勒的手指,弯着腰咳嗽,看口鼻处鲜血四溢的掌柜,也不知他是昏是死。 但这时他且顾不上掌柜了,想到洛小宁还在客栈里,不知会遭受何等对待,他心急如焚,捡起刚才被丢远的刀,一路用跑的,奔回客栈方向。 就快到福来客栈时,突然听见人声嘈杂,眼见火光冲天。 “走水了,走水了,快来救火啊!”街坊的喊声响彻云霄。 都过敏愣在当地,火光映红了他惊惶的脸,他下意识感到胸口像遭了一记重锤,胃部收紧,明明没有生病,却生生一阵绞痛。 第三十三章 屠夫掌柜 福来客栈的掌柜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别看他现在白白胖胖,笑面迎人,年轻时,可是远近闻名的屠户,杀猪时,总能一刀戳中猪的心脏。 从某种角度,他觉得,开客栈,跟做屠户也差不多。关键在于,会挑猪。 他的客栈,正经生意当然也是做的,如果来住的人是五大三粗的男子,或在东都有熟人网络,他一般不会下手。 但外乡来客、单身商旅,尤其是有时一些做皮肉营生的烟花女子,本身就见不得光,躲躲藏藏,若是失踪了,也无人寻找,自然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十来年间,他少说也做下了八九宗案子,都顺利过关,让他越来越大了胆子。 绝大部分受害者被他夺财抛尸,这个意义上,他对戏春还算“不错”,毕竟玉楼春红的时候,他也曾真情实意地是她的戏迷。 今天这一对,平心而论,以他的直觉,并不是最好的下手对象。虽然两人看起来像是外地人,女孩子青春靓丽,男的身上又有钱财,但他心里,还是有种莫名的不稳妥感。 然而,赶鸭子上架,他不做,也得做了:早些时候,他店里来了一位身穿黑衣带着斗笠的神秘客人,请他好好“招待”这两个人,声称事成,则许他三百纹银,事败,则将他过往的劣迹一一揭露。 他大惊失色,不知那人如何知道他的过去。但威逼加利诱之下,他已经无法拒绝。 好在,这一对客人似乎初步跌入了他的圈套,两人分开了,那据说功夫高强的女孩子被他困入地窖,剩下的,就是徒然长了个高个子,实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生。 想着,棕色缎面的富贵袄袖子里,他握紧了杀猪刀。 月黑风高夜,郊外乱坟岗,正是最好的时间地点。 “哟?掌柜的,你怎么出来了?”月光下,那高个男生跟他打了照面,疑惑不失随和地问。 “哎呦呦,”掌柜挂着一副担忧的面孔,顿足道,“跟你同来那丫头,好像生了急病,我左等你不回来右等你不回来,可不要来找找你。” “当真?”男生露出惊恐急切的神情,加快脚步,就往前跑。 掌柜在后头跟着,这是他之前累积出的经验:人在关心着急时,注意力就会放在另一个地方,而往前跑,就会把开阔的后背全空出来,可以从容让他用杀猪的刀法,一刀刺进后心。 他拔出了那把杀猪刀…… - - 都过敏从当铺出来,手心突然起了一层汗。 因为他想起一个场景:进入福来客栈时,院子里晾晒着衣服。 如果他没记错,掌柜的说,店里暂时没有其他客人。 但是,那堆衣服里,明显有一件成年女子的长裙! 他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出门,怎么没把小宁叫上,因为小宁功夫不错就掉以轻心。那姑娘生性良善,涉世未深,要真遇上坏人,很容易被摆道的! 他加快脚步,想要尽快回到客栈。 然后就在路程中间的乱坟岗,遇到了客栈的掌柜。 掌柜的身姿毫不轻盈,深一脚浅一脚,脚步落在地上,几乎要踩出一个坑来。天气明明不冷,双手却都笼在袖子里。那张白白胖胖的脸,此时也像带着一张戏里的面具。 都过敏的冷汗漫到了后背上,以他的认知,这就说明,掌柜以前应该是拿过家伙式的,而且现在身上,多半藏有利刃。 换句话说,如果正面硬刚,他有可能打不过。 “呱”的一声,一只夜枭被惊扰,扑棱棱从坟地间飞了起来。 都过敏手指扣在包袱上——他斜背了一个褡裢,此时悄悄松了松,同时放松的还有自己的嘴角,若无其事地打招呼道:“哟?掌柜的,你怎么出来了?” 掌柜一副急切担忧的神情:“跟你同来那丫头,好像生了急病,我左等你不回来右等你不回来,可不要来找找你。” “当真?”都过敏演戏演到底,加快脚步,往前跑去。 然而他的注意力,实则完全放在身后,借着些微月光,留意身后人的一举一动。 果然,掌柜的图穷匕见,摸出了那把杀猪刀…… 电光火石间,都过敏反身,用褡裢一挡,刀锋噗嗤一声刺穿包袱,褡裢里装的钱物票据四散。 但褡裢本身是厚实的麻布做的,极有韧性,都过敏反手一绞,把它像拧衣服般拧成一股绳,反而把刀刃困在其间,掌柜的也没想到对方还有这么一招,一时不防,刀柄一下脱了手。 不过他也没占到便宜,掌柜蛮力比他大,来抢夺那刀,为了避免被其夺走,他只能用尽全身力气,将包袱皮与那刀一起远远抛出。空手与掌柜撕打。 都过敏知道,掌柜已经下了杀心,而掌柜亦明白,如果现在不能把眼前的人撂倒,自己所作所为都会暴露。因此虽然是一场毫无技术含量的打斗,却是货真价实地生死相博。 都过敏虽然个高,但太瘦了,重心反没有矮胖的掌柜扎实。两人踉跄纠缠间,生生被掌柜一只粗壮的手臂勾住脖子,拼命往后勒。 脖子被勒在打斗中是致命的,他双手尽力想把掌柜的手搬开,但收效甚微。一时间只觉呼吸困难,眼冒金星,白净的面庞涨得通红,脑中都出现了人生的跑马灯。 好笑的是,由于失忆,他的跑马灯也没什么东西可跑,能想起的,都是这月余以来,跟洛小宁相处的点点滴滴。用山泉水煮饭,在冻脚镇打雪仗堆雪人,在余火城一起看日落……还有她刚换上那件浅鹅黄褙子的情景,从布帘后探个头出来,怯怯地问“真不会太艳了吗?” 如今,掌柜这般凶残,想必她也凶多吉少……都过敏一阵自责,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这般大意,不再小心一点呢? 可是,想到洛小宁,他突然之间,又记起一件事。 洛小宁教过他一些,没有内力的人,也可应用的战斗技巧,比如像现在这种情况…… 电光石火间,都过敏不再往前拼命挣脱,而是就着掌柜往后勒的力道,用后脑猛地向后一磕。 他应该是磕上了人的鼻子,用的力道自己都不好估量,只觉得自家脑中被磕得嗡嗡作响。 掌柜本来在跟他僵持,全力向后勒以对抗他向前挣扎的力量,然而这一下,不但向前的力量突然消失,还被借力向后撞,整个人登时立足不稳,向后飞了出去,不仅鼻子上狠狠挨了一下,向后倒下的过程中,脑袋咚地一声,又撞上一块墓碑。 都过敏这才扳开脖子上紧勒的手指,弯着腰咳嗽,看口鼻处鲜血四溢的掌柜,也不知他是昏是死。 但这时他且顾不上掌柜了,想到洛小宁还在客栈里,不知会遭受何等对待,他心急如焚,捡起刚才被丢远的刀,一路用跑的,奔回客栈方向。 就快到福来客栈时,突然听见人声嘈杂,眼见火光冲天。 “走水了,走水了,快来救火啊!”街坊的喊声响彻云霄。 都过敏愣在当地,火光映红了他惊惶的脸,他下意识感到胸口像遭了一记重锤,胃部收紧,明明没有生病,却生生一阵绞痛。 第三十四章 逃出生天 都过敏认为自己算个淡定的人,至少从他发现失忆以来,都是一副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样子。 但此时此刻,看着漫天火光,他不知为何,真的慌了。胃部下意识地收紧,痛得几乎呕吐出来。 有什么能让这种惊慌的情绪停下? 手上被利刃划得稀烂的褡裢不能,脖颈上残留的淤青和疼痛不能,大坨大坨吹在人脸上的滚烫热浪也不能。 当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入救火的大军,跟那些街坊邻居一起,一桶桶地从各家的水井、水缸里抬水,拼命往烧得噼里啪啦的建筑上浇。冷水入火的“滋啦”声,似乎是唯一可以缓解他焦虑的美妙声音。 官府人员闻讯也赶来了,带来了水车子,这东西比水桶效率高很多,扑腾半夜,火势终于平息,只剩烧成一个焦黑架子的建筑,时不时还冒起一点白烟。 其他人看见火熄了,都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可都过敏却更焦灼了,因为他在乎的,不是这点建筑,而是里面的人啊! “欸!后生,你干什么?”“危险呐!” 不顾身边街坊的惊呼喊叫,都过敏一个翻身,跳进了福来客栈的焦黑废墟。 火势虽然熄灭,但废墟里余热尚存,倒塌的梁柱被烧成黑炭,裂纹中一闪一闪,放着幽暗的红光,偶尔还会发出“噼啪”一声。大量被泼在里面的水形成蒸汽,让这座刚才的火场转瞬又变成巨大的蒸笼。 都过敏用破烂的衣物沾了水,披在自己头脸,奔走在那些烧焦的木条和熏黑的瓦砾中,洛小宁本来住在二楼,但整个结构已经烧塌了,他努力分辨哪个是门框,哪个是窗户,从而判断如果有人的话,现在可能在哪里。 突然间,他看见一件护腕——小宁有两三件护腕,替换着带。银质的护腕已经被烧得有些变形,半插在灰烬里,露出的部分还泛着一点金属的光泽。 都过敏只觉得心中咯噔一声,冲过去,用沾水的衣服缠住双手,就开始往下扒。 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紧张。 也许是因为他失忆,失忆后的人生就只跟这一个人有比较深入的交往,失去这个人,他将再一次失去名字和身份…… 正扒着,却听身后清脆一声:“你干嘛呢?” 都过敏猛然回头,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点点映入眼帘。 个子不高,可是比例很好,脸有点圆,可是配上灵动清澈的大眼睛,便有种讨喜的亲切,穿着那身浅鹅黄的褙子,虽然额头沾了些黑灰,但整个人鲜艳生动,元气满满。 原来她没事! 太好了……原来她没事…… 都过敏站起身,不自觉地张开双手,好像太激动了,想要给对方一个拥抱。 但是,当他完全站起来,又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是不是有点太浮夸了?人家既然好好的,自个在这慌乱紧张个什么劲儿,而且……毕竟对方是女孩子,随便抱人家好像很唐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故意占便宜似的…… 想着,他把手臂放下来,摊开缠着破烂衣物的两手,耸下肩,挤出个故作轻松的笑容:“你可吓死我了。” 没想到,下一秒,鲜艳的少女不管不顾地扑进他的怀里,撞得他连着后退三步,两只胳膊勒得他肋骨都快断掉。 “你才吓死我了!!”她带着哭腔大喊,震得都过敏满是黑灰的耳朵里嗡嗡地响。 - - 尘埃落定,由于有戏春的证词,又在烧焦的废墟底下挖到了尸骨,福来客栈的秘密被揭开了,洛小宁和都过敏并未受到为难,只是帮助做个证词笔录,就被放行了。 那么,小宁和戏春是怎么逃出来的呢?小宁心有余悸,跟都过敏讲了当天的情景: 掌柜的女儿开了个恶毒的玩笑,然后施施然离开了。 戏春一脸冷笑:“她若真如此好心,会放我在此地几年吗?” 小宁十分懊悔,坐在地上,拔着自己的鬓角,刚才,明明已经拍到了钥匙,若是再稍微反应快一点,没叫那丫头扯出去就好了。 看她颓丧样子,戏春也有些不忍,收了嘲讽的笑容,转而安慰道:“你不必难过,几年来,她以此为乐,反复拿这招来折磨我,看我伸出手,却连钥匙的边边都摸不到……今儿你好歹还拍到了,你瞧,这地上还有个印子呢……说不定,明天她还会来,咱们还有机会。” 小宁听见这句话,抓挠头发的手指微微停顿。 戏春长久不见天日,早已虚弱不堪,而自己刚掉下来,还有武功在身,肯定是有区别的。 某种程度上,“玉米须”大概也没掌握好试验的力度,差点翻车。 她借着一点微弱的火光看过去,长年潮湿的粉土地上,果然留下了一个深刻清晰的钥匙印记。 她福至心灵,脱口而出:“这个印子,能不能当模具啊?” “啊?”戏春一愣,继而眼中露出希望的神采,但很快,又暗淡下去:“你倒挺聪明的,可就算有模,咱们拿什么铸啊?” 洛小宁按着太阳穴,死盯着地上的印子。 她感到,这个印子应该是可以利用一下的,不能寄希望于“玉米须”再来并且失手那种虚无缥缈的机会。 她想起都过敏:倘若他在这,一定会有办法的。他总有一种吊儿郎当又无比冷静的气质,谈笑间冒出一个鬼点子来。 那她好歹也跟着他混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学到一点。 用什么铸造呢?用什么铸造呢? 这时,戏春看她痴痴呆呆的盯着地上,有些惶恐,试探着把自己的水碗递过来:“那酒壶倒是上好的锡壶,可惜脏了,不嫌弃的话,你凑合喝点我的水……” “锡?”洛小宁猛地抬起脸,圆溜溜的大眼睛放出光彩。 她顾不得骚气,拿起那把精致银亮的锡壶,仔细端详。 “我娘告诉过我,锡很容易烧化……” 说到这里,戏春也醍醐灌顶,明白过来,用细细的声音,喊了一声“漂亮!” 于是两人各自分工出力,先将墙角的稻草棉絮堆成一堆,用火折子引燃,整个房间登时亮堂起来,而后小宁又将那锡壶用短刀削成小片,放在陶瓷的水碗里加热,很快溶解成了锡浆,将锡浆倒在地上的印子中,等其冷却,就成了一把银闪闪的钥匙。 …… 就这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个本来充满恶意的玩笑,竟然成了她俩逃出生天的契机。 洛小宁把钥匙插入锁孔,卡塔一声,门开了。外头是一条长而幽暗的楼梯。 两人才刚刚钻出酒窖,回到地面表面,就听见噼噼啪啪的声音,福来客栈,正开始陷入一片大火。 第三十四章 逃出生天 都过敏认为自己算个淡定的人,至少从他发现失忆以来,都是一副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样子。 但此时此刻,看着漫天火光,他不知为何,真的慌了。胃部下意识地收紧,痛得几乎呕吐出来。 有什么能让这种惊慌的情绪停下? 手上被利刃划得稀烂的褡裢不能,脖颈上残留的淤青和疼痛不能,大坨大坨吹在人脸上的滚烫热浪也不能。 当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入救火的大军,跟那些街坊邻居一起,一桶桶地从各家的水井、水缸里抬水,拼命往烧得噼里啪啦的建筑上浇。冷水入火的“滋啦”声,似乎是唯一可以缓解他焦虑的美妙声音。 官府人员闻讯也赶来了,带来了水车子,这东西比水桶效率高很多,扑腾半夜,火势终于平息,只剩烧成一个焦黑架子的建筑,时不时还冒起一点白烟。 其他人看见火熄了,都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可都过敏却更焦灼了,因为他在乎的,不是这点建筑,而是里面的人啊! “欸!后生,你干什么?”“危险呐!” 不顾身边街坊的惊呼喊叫,都过敏一个翻身,跳进了福来客栈的焦黑废墟。 火势虽然熄灭,但废墟里余热尚存,倒塌的梁柱被烧成黑炭,裂纹中一闪一闪,放着幽暗的红光,偶尔还会发出“噼啪”一声。大量被泼在里面的水形成蒸汽,让这座刚才的火场转瞬又变成巨大的蒸笼。 都过敏用破烂的衣物沾了水,披在自己头脸,奔走在那些烧焦的木条和熏黑的瓦砾中,洛小宁本来住在二楼,但整个结构已经烧塌了,他努力分辨哪个是门框,哪个是窗户,从而判断如果有人的话,现在可能在哪里。 突然间,他看见一件护腕——小宁有两三件护腕,替换着带。银质的护腕已经被烧得有些变形,半插在灰烬里,露出的部分还泛着一点金属的光泽。 都过敏只觉得心中咯噔一声,冲过去,用沾水的衣服缠住双手,就开始往下扒。 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紧张。 也许是因为他失忆,失忆后的人生就只跟这一个人有比较深入的交往,失去这个人,他将再一次失去名字和身份…… 正扒着,却听身后清脆一声:“你干嘛呢?” 都过敏猛然回头,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点点映入眼帘。 个子不高,可是比例很好,脸有点圆,可是配上灵动清澈的大眼睛,便有种讨喜的亲切,穿着那身浅鹅黄的褙子,虽然额头沾了些黑灰,但整个人鲜艳生动,元气满满。 原来她没事! 太好了……原来她没事…… 都过敏站起身,不自觉地张开双手,好像太激动了,想要给对方一个拥抱。 但是,当他完全站起来,又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是不是有点太浮夸了?人家既然好好的,自个在这慌乱紧张个什么劲儿,而且……毕竟对方是女孩子,随便抱人家好像很唐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故意占便宜似的…… 想着,他把手臂放下来,摊开缠着破烂衣物的两手,耸下肩,挤出个故作轻松的笑容:“你可吓死我了。” 没想到,下一秒,鲜艳的少女不管不顾地扑进他的怀里,撞得他连着后退三步,两只胳膊勒得他肋骨都快断掉。 “你才吓死我了!!”她带着哭腔大喊,震得都过敏满是黑灰的耳朵里嗡嗡地响。 - - 尘埃落定,由于有戏春的证词,又在烧焦的废墟底下挖到了尸骨,福来客栈的秘密被揭开了,洛小宁和都过敏并未受到为难,只是帮助做个证词笔录,就被放行了。 那么,小宁和戏春是怎么逃出来的呢?小宁心有余悸,跟都过敏讲了当天的情景: 掌柜的女儿开了个恶毒的玩笑,然后施施然离开了。 戏春一脸冷笑:“她若真如此好心,会放我在此地几年吗?” 小宁十分懊悔,坐在地上,拔着自己的鬓角,刚才,明明已经拍到了钥匙,若是再稍微反应快一点,没叫那丫头扯出去就好了。 看她颓丧样子,戏春也有些不忍,收了嘲讽的笑容,转而安慰道:“你不必难过,几年来,她以此为乐,反复拿这招来折磨我,看我伸出手,却连钥匙的边边都摸不到……今儿你好歹还拍到了,你瞧,这地上还有个印子呢……说不定,明天她还会来,咱们还有机会。” 小宁听见这句话,抓挠头发的手指微微停顿。 戏春长久不见天日,早已虚弱不堪,而自己刚掉下来,还有武功在身,肯定是有区别的。 某种程度上,“玉米须”大概也没掌握好试验的力度,差点翻车。 她借着一点微弱的火光看过去,长年潮湿的粉土地上,果然留下了一个深刻清晰的钥匙印记。 她福至心灵,脱口而出:“这个印子,能不能当模具啊?” “啊?”戏春一愣,继而眼中露出希望的神采,但很快,又暗淡下去:“你倒挺聪明的,可就算有模,咱们拿什么铸啊?” 洛小宁按着太阳穴,死盯着地上的印子。 她感到,这个印子应该是可以利用一下的,不能寄希望于“玉米须”再来并且失手那种虚无缥缈的机会。 她想起都过敏:倘若他在这,一定会有办法的。他总有一种吊儿郎当又无比冷静的气质,谈笑间冒出一个鬼点子来。 那她好歹也跟着他混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学到一点。 用什么铸造呢?用什么铸造呢? 这时,戏春看她痴痴呆呆的盯着地上,有些惶恐,试探着把自己的水碗递过来:“那酒壶倒是上好的锡壶,可惜脏了,不嫌弃的话,你凑合喝点我的水……” “锡?”洛小宁猛地抬起脸,圆溜溜的大眼睛放出光彩。 她顾不得骚气,拿起那把精致银亮的锡壶,仔细端详。 “我娘告诉过我,锡很容易烧化……” 说到这里,戏春也醍醐灌顶,明白过来,用细细的声音,喊了一声“漂亮!” 于是两人各自分工出力,先将墙角的稻草棉絮堆成一堆,用火折子引燃,整个房间登时亮堂起来,而后小宁又将那锡壶用短刀削成小片,放在陶瓷的水碗里加热,很快溶解成了锡浆,将锡浆倒在地上的印子中,等其冷却,就成了一把银闪闪的钥匙。 …… 就这样,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个本来充满恶意的玩笑,竟然成了她俩逃出生天的契机。 洛小宁把钥匙插入锁孔,卡塔一声,门开了。外头是一条长而幽暗的楼梯。 两人才刚刚钻出酒窖,回到地面表面,就听见噼噼啪啪的声音,福来客栈,正开始陷入一片大火。 第三十五章 柳暗花明 经过一大圈节外生枝的事件,洛小宁和都过敏终于得以回到主题:他们,本来是来追踪被卖到玉楼春的“意哥儿”的。 好在,这一通也不算白白折腾,现在他们认识了当年的花旦戏春,对玉楼春的情况肯定比较熟悉。 戏春身体虚弱,但精神尚可,小宁向她解释了来龙去脉,问她戏班中,可有人符合“意哥儿”的年纪样貌。 戏春听了,一边回忆,一边分析:“班主四五十了,肯定不是,一干小龙套年纪又太小,也不是。” “这样说,应该就在我家两个当家小生身上,不是玉生,就是小楼,”她尚有灵气的眼睛眨了眨,“他俩都是被卖进戏班的,玉楼春解散那时候约在十七到二十岁之间,跟你们说的年纪相符。” 顿了顿,她又道:“但你们说,‘意哥儿’是六七岁就被人牙子拐了,然后直接卖给玉楼春是吗?” 都过敏点点头:“以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是这样。” “那就不是玉生,”戏春道,“玉生被卖进来时,十来岁了。当时班主还担心他年纪太大练不出来呢。” “那就是小楼了?” 戏春半闭着眼,努力回忆道:“进了班子,班主给起了艺名,就跟以前的日子一刀两断了。不过啊,我跟小楼自小亲厚,好像确实听他说过,他有个娘,娘亲姓白……” 都过敏洛小宁一时激动起来,屏住气息听下去,生怕打断了戏春的回忆。 “他还有个弟弟,”戏春一边沉吟一边说下去,“他说他弟弟跟他一起遇到人牙子,可弟弟命好,跑掉了,他略一迟疑,命运就大不相同。” “……对了,他还提过,他弟弟锁骨上有个蝴蝶形的胎记,说希望将来有缘的话,兄弟还能再见……” 洛小宁几乎要跳起来了,而都过敏脸上也难得浮现出情绪冲击的神色。这细节他们并没提供给戏春,而戏春能说出来,这个拼图游戏就出现了极为关键的一块,说明那个“小楼”,真的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人,都过敏的哥哥。 “那,那他后来去哪儿了?”小宁抑制不住音调中的兴奋,问。 戏春却露出极为苦涩的一个笑容:“接下来他去何处,我哪里还有机会得知呢?” 小宁一愣,反应过来,不由十分抱歉不小心戳了戏春的伤疤。 之后,这曾经有些情愫的一对,就被那黑心掌柜彻底拆开。掌柜用调虎离山之计,告诉小楼,戏春已经南下发展,造成小楼信以为真,急追下去,却没想到,戏春从此过着暗无天日的囚牢生活,不知外界几春几秋。 但这样一说,从戏春这边,能打探到的线索又断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柴扉门缝探出半个脑袋,几人回头看去,是成瑞当铺的小学徒。 这几日,洛小宁也听说了成瑞当那边的事,用都过敏出的主意,前日当真把那诈当的骗子抓住了,老板千恩万谢,说救他于水火。 不过,据小宁所知,都过敏已经细问过了小楼四五年前那笔交易,所当的无非是些戏服头面,锅碗瓢盆,他的去向,当铺掌柜自然也不知道。那现在,这小学徒又过来干嘛呢。 想着,只听那小学徒一脸兴奋,开口道:“恩公,上次交代的事,我们帮您问了,掌柜的请您去一趟。” 都过敏一笑:“就来。” 于是他向戏春道谢,暂且跟她辞别,带上洛小宁,跟着那当铺学徒。去到了成瑞当。 从后院进门,小宁看见屋子里,除了成瑞当的工作人员,还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 “客官啊,这十多年前的事,可着实不容易打听,我们小李子一家家当铺去问,软磨硬泡,才终于有点眉目,”永兴的掌柜笑着,话语间带点邀功的意思,“这位是大千当铺的张老朝奉,入行五十年了,听说他见过你说的那两个人。” “拜见老朝奉,”都过敏拱手,向那老者行了个礼。 “客气客气,原来是这么年轻的后生,真是年轻有为,你帮成瑞当捉住那诈当的骗徒,也是帮城里当铺同业也都出了口恶气,这种骗徒都是惯犯,不知下次就要骗到哪一家呢。”老朝奉回礼,他的外表一丝不苟,有些高冷,但说话的语气倒是平易近人的。 “既然永兴的掌柜已经跟您提过,在下就不绕圈子了,劳烦您回忆一下,见到那对母子时的情形?” 提到母子,洛小宁终于听明白了。 虽然明面上,他们一直按着“玉楼春”这条线索寻,但另一边,都过敏一直也没放过另一条暗线:如果他们先前猜得没错,白嫂子带着好不容易重回身边的敏哥儿,一路往南,追踪人牙子的轨迹,那东都几乎是必经之路。而她一个孤身寡妇,盘缠何来?最大的可能,就是光顾当铺。 所以都过敏这是一招釜底抽薪,在一条线索进行不下去时,灵活跳到另一条上。借着对成瑞掌柜的人情,拜托他在全城同业公会打探,别说,还真找到了当年见过他们的人。 “那是十五六年前的事了……”只听那位张老朝奉道,他捻着雪白胡须,似乎陷入了回忆。 第三十五章 柳暗花明 经过一大圈节外生枝的事件,洛小宁和都过敏终于得以回到主题:他们,本来是来追踪被卖到玉楼春的“意哥儿”的。 好在,这一通也不算白白折腾,现在他们认识了当年的花旦戏春,对玉楼春的情况肯定比较熟悉。 戏春身体虚弱,但精神尚可,小宁向她解释了来龙去脉,问她戏班中,可有人符合“意哥儿”的年纪样貌。 戏春听了,一边回忆,一边分析:“班主四五十了,肯定不是,一干小龙套年纪又太小,也不是。” “这样说,应该就在我家两个当家小生身上,不是玉生,就是小楼,”她尚有灵气的眼睛眨了眨,“他俩都是被卖进戏班的,玉楼春解散那时候约在十七到二十岁之间,跟你们说的年纪相符。” 顿了顿,她又道:“但你们说,‘意哥儿’是六七岁就被人牙子拐了,然后直接卖给玉楼春是吗?” 都过敏点点头:“以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是这样。” “那就不是玉生,”戏春道,“玉生被卖进来时,十来岁了。当时班主还担心他年纪太大练不出来呢。” “那就是小楼了?” 戏春半闭着眼,努力回忆道:“进了班子,班主给起了艺名,就跟以前的日子一刀两断了。不过啊,我跟小楼自小亲厚,好像确实听他说过,他有个娘,娘亲姓白……” 都过敏洛小宁一时激动起来,屏住气息听下去,生怕打断了戏春的回忆。 “他还有个弟弟,”戏春一边沉吟一边说下去,“他说他弟弟跟他一起遇到人牙子,可弟弟命好,跑掉了,他略一迟疑,命运就大不相同。” “……对了,他还提过,他弟弟锁骨上有个蝴蝶形的胎记,说希望将来有缘的话,兄弟还能再见……” 洛小宁几乎要跳起来了,而都过敏脸上也难得浮现出情绪冲击的神色。这细节他们并没提供给戏春,而戏春能说出来,这个拼图游戏就出现了极为关键的一块,说明那个“小楼”,真的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人,都过敏的哥哥。 “那,那他后来去哪儿了?”小宁抑制不住音调中的兴奋,问。 戏春却露出极为苦涩的一个笑容:“接下来他去何处,我哪里还有机会得知呢?” 小宁一愣,反应过来,不由十分抱歉不小心戳了戏春的伤疤。 之后,这曾经有些情愫的一对,就被那黑心掌柜彻底拆开。掌柜用调虎离山之计,告诉小楼,戏春已经南下发展,造成小楼信以为真,急追下去,却没想到,戏春从此过着暗无天日的囚牢生活,不知外界几春几秋。 但这样一说,从戏春这边,能打探到的线索又断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柴扉门缝探出半个脑袋,几人回头看去,是成瑞当铺的小学徒。 这几日,洛小宁也听说了成瑞当那边的事,用都过敏出的主意,前日当真把那诈当的骗子抓住了,老板千恩万谢,说救他于水火。 不过,据小宁所知,都过敏已经细问过了小楼四五年前那笔交易,所当的无非是些戏服头面,锅碗瓢盆,他的去向,当铺掌柜自然也不知道。那现在,这小学徒又过来干嘛呢。 想着,只听那小学徒一脸兴奋,开口道:“恩公,上次交代的事,我们帮您问了,掌柜的请您去一趟。” 都过敏一笑:“就来。” 于是他向戏春道谢,暂且跟她辞别,带上洛小宁,跟着那当铺学徒。去到了成瑞当。 从后院进门,小宁看见屋子里,除了成瑞当的工作人员,还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 “客官啊,这十多年前的事,可着实不容易打听,我们小李子一家家当铺去问,软磨硬泡,才终于有点眉目,”永兴的掌柜笑着,话语间带点邀功的意思,“这位是大千当铺的张老朝奉,入行五十年了,听说他见过你说的那两个人。” “拜见老朝奉,”都过敏拱手,向那老者行了个礼。 “客气客气,原来是这么年轻的后生,真是年轻有为,你帮成瑞当捉住那诈当的骗徒,也是帮城里当铺同业也都出了口恶气,这种骗徒都是惯犯,不知下次就要骗到哪一家呢。”老朝奉回礼,他的外表一丝不苟,有些高冷,但说话的语气倒是平易近人的。 “既然永兴的掌柜已经跟您提过,在下就不绕圈子了,劳烦您回忆一下,见到那对母子时的情形?” 提到母子,洛小宁终于听明白了。 虽然明面上,他们一直按着“玉楼春”这条线索寻,但另一边,都过敏一直也没放过另一条暗线:如果他们先前猜得没错,白嫂子带着好不容易重回身边的敏哥儿,一路往南,追踪人牙子的轨迹,那东都几乎是必经之路。而她一个孤身寡妇,盘缠何来?最大的可能,就是光顾当铺。 所以都过敏这是一招釜底抽薪,在一条线索进行不下去时,灵活跳到另一条上。借着对成瑞掌柜的人情,拜托他在全城同业公会打探,别说,还真找到了当年见过他们的人。 “那是十五六年前的事了……”只听那位张老朝奉道,他捻着雪白胡须,似乎陷入了回忆。 第三十六章 白嫂子 倾盆大雨,砸在大千当铺的门外,溅起片片水花。 老朝奉——或者那时,该叫中年朝奉——打了个哈欠,这样大的雨,今天应该不会有人来了。 然而,打脸的是,就在他刚刚这么想后,雨帘中出现一个白色人影,冲着他们铺面而来。推开了门,收起伞,雨水立刻滴滴答答从伞尖流下来,滴在地面,汇成一个小滩。 进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八九年纪,月白的裙子上打了两个不显眼的补丁,乌黑的头发已经全打湿了,发丝贴在娟秀的面庞上,有种凌乱的美感。 这不是有伞嘛,怎么淋成这样?朝奉心里小小吐槽一下。 然后,他就发现了原因:女人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孩子,这样大的雨,身上却几乎没湿…… “师傅,没打烊?”女人抬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啊,没有呢,客官,您要当东西?”张朝奉忙收回心神,招呼道。 “是,这物件您瞧瞧,能当多少?”女子走进,一层一层拆开一个白色绢布包,是一件小孩的长命锁。 长命锁这种东西,老朝奉一辈子见得多了,乡下小孩带那种,不少是铜做的,好一点的镀层银子,再富贵一点的,了不起用纯银。 他打量这女子,估摸着想,这姑娘言谈姿态,不像那大字不识的村妇,但是,看着又不似富贵人家,她能拿出来的,多半是镀银的。 没想到,布包交到他手里时,他感到掌心陡然一沉。 以他多年的经验来说:这是金子的重量! 朝奉有些不可置信地瞧瞧那女子,又看看手中物品,使水晶磨的放大镜细细瞧去,那长命锁做工十分精细,镀银是镀银的,可有一角微微磨损,搁洗金水略略一洗,黄灿灿泛出金色来。 银包金! 纵使他干了这么多年当铺,也有些难以理解。从来是在不值钱的金属外头,镀值钱的金属,哪有反过来的? 那女子看见里头的金色,似乎也吓了一跳。 “怎么,你不知里面是金子?”朝奉问。 女子摇了摇头。 “怎么?”朝奉眯起眼,“您当东西,不知东西的来历吗?” 他这话是笑着说的,女子却感受到其中敲打的意味,猛然抬头,低声道:“这……这是孩子的爹当年打的,所,所以以我不知内情。” “这真是我的,”跟着她的孩子居然也开了口,柜台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太高,他用手扒着的时候,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我从小带的,要不是为了救哥哥,娘亲不会当的。” 顺着他的话,女子抬起眼睛,望着朝奉:“您相信我,这真的不是贼赃,我另一个孩儿叫人牙子拐了,我们娘俩现在在追下去,需要盘缠……。” 她又伸出光秃秃的手腕:“我的钗子、镯子,已经都当了,若不是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动孩子的东西。” 朝奉看着这女子。 几十年的当铺生涯,他看人的水平,已经不亚于鉴定古物。他甚至有条私人的逻辑:人比物还重要。鉴定东西出错,只要当东西的人靠谱,都还有补救的机会,相反,若是人不靠谱,东西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引来麻烦。 此时,他有一种奇怪的矛盾感受。 这个姑娘说了假话——在物品的来历上。 但是,她的心是可信的。 思忖半晌,他开口道:“说实话,这种银包金的锁子,我不曾见过。只怕……东西若是流当,没人会接手。所以外表手工,全做不得数,最多我凭当今的金价银价,按当铺规矩,折个八成当给你。” 忽略工艺品的做工水平和艺术价值,本身是很压价的做法,但那女子仍然十分欣喜:“多谢师傅,已经很好了。” 于是,朝奉噼里啪啦拨打算盘,折算了二十一两五钱白银给那少妇,少妇千恩万谢,拿了钱,带着孩子,一同鞠了一躬,转身走进雨帘中。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注意到,都过敏眼睛里亮晶晶的,有种很复杂的情绪。 她试图去揣测他的感受: 人啊,出生都像无根的草籽,要慢慢伸出根须,一点点抓住大地,这就是人构建身份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认识阿娘阿爹,慢慢认识亲戚朋友,认识同僚上级,最终才会有自身的准确定位。 都过敏因为失忆,失去了那些根须,他的世界应该是很茫然的,像个走丢的孩子。 而现在,大概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听见正面对娘亲的描述,即使只是从第三人的叙述中,也能感到她多么温柔又多么有力量。 她为他感到开心。 “后来呢?”都过敏收束心神,问老朝奉道。 “后来,”老朝奉捻着胡须,“过了赎当期,那姑娘也没有来赎。不过,这也不出老夫的预料,若她当真一路南下,没找到孩子之前,怎会回来赎当呢。” “所以东西就上了流当的货柜,”朝奉说下去,“我家掌柜的也说,世上哪有银包金的事,干脆直接把银衣剥下来,当一块金疙瘩卖算了,反正当初也是凭这个价钱收的。” “但老夫看那花样还挺漂亮,就说,好歹也拿出来摆几天,真没人买,再说剥的事。掌柜的也同意了。” “本来老夫也没抱多大希望,几乎抛到脑后。万万没想到,就摆了三天,晚上清账的时候,一个学徒跟我说,居然卖出去了。” “当真?”都过敏眉头一挑,“那买家是什么人?” “老夫没有亲见,但听说是个养马的,打扮富贵,言语却十分粗鲁,问了好些关于谁当了这锁子的问题,花了三十两,把东西拿走了。” 洛小宁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天她跟着都过敏,似乎也培养出几分分析推理的意识。 拿银包金,这么奇怪的物件,这个人会买,十有八九,买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见过此物,知道来历。并确定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 所以如果找到这个人,对寻回都过敏的身份,应该会是一个重大进展。 老朝奉对着都过敏说下去:“客官,既是看永兴掌柜的面子,也是我们当铺行业的诚意,老夫为您拿来了十几年前的账本,这种比较大的进出账,要查核买家卖家的户籍文书,登记姓名地址,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过敏一抱拳:“实在感激不尽。” 说着,他翻开账本,上头记载,买走这长命锁的人叫做“孙马皮”,家住梁州马掌镇第三甲。 “马掌镇?” “一个小镇子,离这儿大概上百里地。”永兴掌柜忙笑着道,“那镇子靠山,地形正成了一个马蹄形,就得了这个名儿。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得了这个名儿,镇上倒有一小半人养马贩马,做马鞍打蹄铁为业。” 打听了路线,都过敏拱手谢过朝奉和掌柜。 同时,他也没忘记查查来当东西的时候,那白衣的女子叫什么。 陈旧的纸张泛着黄,十分脆弱,他小心地翻到那一页,上头几个娟秀的小楷签名:白秀夕。 他默念了一遍:我娘叫白秀夕,家住岭南白云城五甲…… 第三十六章 白嫂子 倾盆大雨,砸在大千当铺的门外,溅起片片水花。 老朝奉——或者那时,该叫中年朝奉——打了个哈欠,这样大的雨,今天应该不会有人来了。 然而,打脸的是,就在他刚刚这么想后,雨帘中出现一个白色人影,冲着他们铺面而来。推开了门,收起伞,雨水立刻滴滴答答从伞尖流下来,滴在地面,汇成一个小滩。 进来的是个女人,二十八九年纪,月白的裙子上打了两个不显眼的补丁,乌黑的头发已经全打湿了,发丝贴在娟秀的面庞上,有种凌乱的美感。 这不是有伞嘛,怎么淋成这样?朝奉心里小小吐槽一下。 然后,他就发现了原因:女人身边有个七八岁的孩子,这样大的雨,身上却几乎没湿…… “师傅,没打烊?”女人抬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啊,没有呢,客官,您要当东西?”张朝奉忙收回心神,招呼道。 “是,这物件您瞧瞧,能当多少?”女子走进,一层一层拆开一个白色绢布包,是一件小孩的长命锁。 长命锁这种东西,老朝奉一辈子见得多了,乡下小孩带那种,不少是铜做的,好一点的镀层银子,再富贵一点的,了不起用纯银。 他打量这女子,估摸着想,这姑娘言谈姿态,不像那大字不识的村妇,但是,看着又不似富贵人家,她能拿出来的,多半是镀银的。 没想到,布包交到他手里时,他感到掌心陡然一沉。 以他多年的经验来说:这是金子的重量! 朝奉有些不可置信地瞧瞧那女子,又看看手中物品,使水晶磨的放大镜细细瞧去,那长命锁做工十分精细,镀银是镀银的,可有一角微微磨损,搁洗金水略略一洗,黄灿灿泛出金色来。 银包金! 纵使他干了这么多年当铺,也有些难以理解。从来是在不值钱的金属外头,镀值钱的金属,哪有反过来的? 那女子看见里头的金色,似乎也吓了一跳。 “怎么,你不知里面是金子?”朝奉问。 女子摇了摇头。 “怎么?”朝奉眯起眼,“您当东西,不知东西的来历吗?” 他这话是笑着说的,女子却感受到其中敲打的意味,猛然抬头,低声道:“这……这是孩子的爹当年打的,所,所以以我不知内情。” “这真是我的,”跟着她的孩子居然也开了口,柜台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太高,他用手扒着的时候,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我从小带的,要不是为了救哥哥,娘亲不会当的。” 顺着他的话,女子抬起眼睛,望着朝奉:“您相信我,这真的不是贼赃,我另一个孩儿叫人牙子拐了,我们娘俩现在在追下去,需要盘缠……。” 她又伸出光秃秃的手腕:“我的钗子、镯子,已经都当了,若不是万不得已,我绝不会动孩子的东西。” 朝奉看着这女子。 几十年的当铺生涯,他看人的水平,已经不亚于鉴定古物。他甚至有条私人的逻辑:人比物还重要。鉴定东西出错,只要当东西的人靠谱,都还有补救的机会,相反,若是人不靠谱,东西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引来麻烦。 此时,他有一种奇怪的矛盾感受。 这个姑娘说了假话——在物品的来历上。 但是,她的心是可信的。 思忖半晌,他开口道:“说实话,这种银包金的锁子,我不曾见过。只怕……东西若是流当,没人会接手。所以外表手工,全做不得数,最多我凭当今的金价银价,按当铺规矩,折个八成当给你。” 忽略工艺品的做工水平和艺术价值,本身是很压价的做法,但那女子仍然十分欣喜:“多谢师傅,已经很好了。” 于是,朝奉噼里啪啦拨打算盘,折算了二十一两五钱白银给那少妇,少妇千恩万谢,拿了钱,带着孩子,一同鞠了一躬,转身走进雨帘中。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注意到,都过敏眼睛里亮晶晶的,有种很复杂的情绪。 她试图去揣测他的感受: 人啊,出生都像无根的草籽,要慢慢伸出根须,一点点抓住大地,这就是人构建身份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认识阿娘阿爹,慢慢认识亲戚朋友,认识同僚上级,最终才会有自身的准确定位。 都过敏因为失忆,失去了那些根须,他的世界应该是很茫然的,像个走丢的孩子。 而现在,大概是他失忆后,第一次听见正面对娘亲的描述,即使只是从第三人的叙述中,也能感到她多么温柔又多么有力量。 她为他感到开心。 “后来呢?”都过敏收束心神,问老朝奉道。 “后来,”老朝奉捻着胡须,“过了赎当期,那姑娘也没有来赎。不过,这也不出老夫的预料,若她当真一路南下,没找到孩子之前,怎会回来赎当呢。” “所以东西就上了流当的货柜,”朝奉说下去,“我家掌柜的也说,世上哪有银包金的事,干脆直接把银衣剥下来,当一块金疙瘩卖算了,反正当初也是凭这个价钱收的。” “但老夫看那花样还挺漂亮,就说,好歹也拿出来摆几天,真没人买,再说剥的事。掌柜的也同意了。” “本来老夫也没抱多大希望,几乎抛到脑后。万万没想到,就摆了三天,晚上清账的时候,一个学徒跟我说,居然卖出去了。” “当真?”都过敏眉头一挑,“那买家是什么人?” “老夫没有亲见,但听说是个养马的,打扮富贵,言语却十分粗鲁,问了好些关于谁当了这锁子的问题,花了三十两,把东西拿走了。” 洛小宁听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天她跟着都过敏,似乎也培养出几分分析推理的意识。 拿银包金,这么奇怪的物件,这个人会买,十有八九,买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见过此物,知道来历。并确定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 所以如果找到这个人,对寻回都过敏的身份,应该会是一个重大进展。 老朝奉对着都过敏说下去:“客官,既是看永兴掌柜的面子,也是我们当铺行业的诚意,老夫为您拿来了十几年前的账本,这种比较大的进出账,要查核买家卖家的户籍文书,登记姓名地址,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过敏一抱拳:“实在感激不尽。” 说着,他翻开账本,上头记载,买走这长命锁的人叫做“孙马皮”,家住梁州马掌镇第三甲。 “马掌镇?” “一个小镇子,离这儿大概上百里地。”永兴掌柜忙笑着道,“那镇子靠山,地形正成了一个马蹄形,就得了这个名儿。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得了这个名儿,镇上倒有一小半人养马贩马,做马鞍打蹄铁为业。” 打听了路线,都过敏拱手谢过朝奉和掌柜。 同时,他也没忘记查查来当东西的时候,那白衣的女子叫什么。 陈旧的纸张泛着黄,十分脆弱,他小心地翻到那一页,上头几个娟秀的小楷签名:白秀夕。 他默念了一遍:我娘叫白秀夕,家住岭南白云城五甲…… 第三十七章 扮做算命的打探消息 所以洛小宁和都过敏两人现在有了两条线可供追寻,一条是去找马掌镇的孙马皮,另一条是去岭南白云城,虽然说都过敏的娘很早就离开那里了,但多少应该还有些亲戚邻居什么的。 两人看了看地图,几乎可以说,去岭南的路上会经过马掌镇,只需要绕一点点路,所以理所当然地,两人先去了这个地方。 马掌镇不大,但称得上富庶繁荣,进了镇子,只听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和此起彼伏的马嘶声不绝于耳。 洛小宁两人按着地址探问,打听到了第三甲,又继续打听“孙马皮”这个人。好在镇子小,人跟人之间就算没见过,多半也互相听过,不一会就让他们问出了孙马皮家的大致方位。 到了孙马皮家外的巷口,有一个卖红豆汤的大娘,两人都走累了,便跟她买了红豆汤,坐下来喝,又顺便多问问消息。 “孙马皮啊,”大娘天生八卦健谈,“他家在这不假,就巷子里头第五家,但他好久没回来过了,只得他浑家住在里头。” “怎的呢?” “还不是男人那些臭毛病,有点家底就勾三搭四还耍钱。” “他一个养马的,算是有家底吗?”小宁问。 “嗨,养马也分给谁养啊,二十多年前,听说他养马养得好,被召进宫伺候过御马,得过不少赏赐。后来万岁爷讲节俭,才被裁撤回乡,也算富甲一方过,”大娘道,“可惜这人阔过,就不肯低头再伺候畜生了,坐吃山空,过得一年不如一年,白瞎了一身好手艺。” 洛小宁都过敏对视一眼,道:“那他现在人在哪儿?” “这老婆子就不知道了,谁知道在哪个赌场、还是外宅家里混着呢。” 喝完红豆汤,洛小宁都过敏两人离开摊子,找无人处商议。 “这样怎么办,还去他家吗?” “来都来了,去问问他浑家也好,他浑家再不知道,也比外人晓得得多。”都过敏笑道。 于是两人穿戴整齐,都过敏做一个读书人打扮,洛小宁装成书童,拎上些伴手礼,到底去敲了孙马皮家的门。 洛小宁从外头看过去,这家格局本身不小,可见巷口大娘所言不虚,当年也是阔过的。不过时过境迁,如今这建筑的式样已经一眼就能看出年代感,石头缝中滋生出青苔,看来已经许久没打理过了。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一条缝儿,门缝里露出一张中年妇人的半张面孔,两鬓斑白,满脸木讷,带了个才总角的丫鬟,想来就是孙马皮的浑家。 都过敏稽首道:“大嫂这厢有礼了,在下是孙马皮的朋友,有些事情,上门寻他。” 那妇人却一脸冷漠:“朋友?什么朋友?去别处找他,他不住这儿!”说着,伸手就要关门。 洛小宁慌了,果然那巷口大娘说的不错,这妇人常年独居,性情有些古怪了。怕她关门,她忙伸出一脚,别在门缝里。 妇人一时推不上门,洛小宁也被挤得龇牙咧嘴。 都过敏眼珠一转,忙扒着门缝,喊:“大嫂,不瞒你说,小生学过几年相术,看您,是中宫的命格呀。” 妇人停了一下:“什么叫中宫命?” 都过敏笑道:“皇帝三宫六院,皇后娘娘稳坐中宫,这可不,就叫中宫命格吗?” 妇人愣在那里,突然间,一滴浑浊的泪水划过脸庞,显然是受了很大触动。 自身没有生存能力,丈夫又常年不归的妇人,往往是最渴求“命运”指引的。 她擦了擦泪,手足无措地把都过敏和洛小宁迎进来,问他丈夫常年不回家,自己该怎么办。 都过敏进了院子,坐下喝了两盏茶,然后闭了眼,掐着手指乱摇一通,然后缓缓张开,对那妇人道:“大嫂,大约十几年前,你见过一件金器,这金器是你丈夫带回来的,你家相公他是个木命,这金克木啊,冲犯了他,间接也就犯了您的运。” 洛小宁听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一面有点憋笑,一面有点同情这大嫂,但另一面,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了,都过敏才装神弄鬼,为的,还不是调查自己的身世嘛。 妇人却自然全然不知,一脸茫然,道:“那时候,我家相公待我还行,也常给买个镯子首饰的,都是金器。” 都过敏眼珠一转,抓一把风,作势到鼻子前嗅闻,道:“不对,这妖风,怕是从宫里吹出来的!” 他的用意,洛小宁一下猜到几分。 那长命锁里头是纯金,中等的富贵人家只怕都用不起,加上之前巷口大娘提过,孙马皮给宫中养过马,所以都过敏大胆假设,他是在宫中见到此物的。 妇人一下被唬住,舌头顶住上颚,似乎在努力回忆。 都过敏又笑道:“大嫂,有道是,佛渡有缘人,大嫂若是实在找不出这东西,那便是佛也度不得你了。” 被这么一激,妇人急张眼睛道:“我,我想起来了,是不是一个长命锁?” 都过敏心中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掐指道:“那长命锁,又有什么特别的呢?” 第三十七章 扮做算命的打探消息 所以洛小宁和都过敏两人现在有了两条线可供追寻,一条是去找马掌镇的孙马皮,另一条是去岭南白云城,虽然说都过敏的娘很早就离开那里了,但多少应该还有些亲戚邻居什么的。 两人看了看地图,几乎可以说,去岭南的路上会经过马掌镇,只需要绕一点点路,所以理所当然地,两人先去了这个地方。 马掌镇不大,但称得上富庶繁荣,进了镇子,只听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和此起彼伏的马嘶声不绝于耳。 洛小宁两人按着地址探问,打听到了第三甲,又继续打听“孙马皮”这个人。好在镇子小,人跟人之间就算没见过,多半也互相听过,不一会就让他们问出了孙马皮家的大致方位。 到了孙马皮家外的巷口,有一个卖红豆汤的大娘,两人都走累了,便跟她买了红豆汤,坐下来喝,又顺便多问问消息。 “孙马皮啊,”大娘天生八卦健谈,“他家在这不假,就巷子里头第五家,但他好久没回来过了,只得他浑家住在里头。” “怎的呢?” “还不是男人那些臭毛病,有点家底就勾三搭四还耍钱。” “他一个养马的,算是有家底吗?”小宁问。 “嗨,养马也分给谁养啊,二十多年前,听说他养马养得好,被召进宫伺候过御马,得过不少赏赐。后来万岁爷讲节俭,才被裁撤回乡,也算富甲一方过,”大娘道,“可惜这人阔过,就不肯低头再伺候畜生了,坐吃山空,过得一年不如一年,白瞎了一身好手艺。” 洛小宁都过敏对视一眼,道:“那他现在人在哪儿?” “这老婆子就不知道了,谁知道在哪个赌场、还是外宅家里混着呢。” 喝完红豆汤,洛小宁都过敏两人离开摊子,找无人处商议。 “这样怎么办,还去他家吗?” “来都来了,去问问他浑家也好,他浑家再不知道,也比外人晓得得多。”都过敏笑道。 于是两人穿戴整齐,都过敏做一个读书人打扮,洛小宁装成书童,拎上些伴手礼,到底去敲了孙马皮家的门。 洛小宁从外头看过去,这家格局本身不小,可见巷口大娘所言不虚,当年也是阔过的。不过时过境迁,如今这建筑的式样已经一眼就能看出年代感,石头缝中滋生出青苔,看来已经许久没打理过了。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一条缝儿,门缝里露出一张中年妇人的半张面孔,两鬓斑白,满脸木讷,带了个才总角的丫鬟,想来就是孙马皮的浑家。 都过敏稽首道:“大嫂这厢有礼了,在下是孙马皮的朋友,有些事情,上门寻他。” 那妇人却一脸冷漠:“朋友?什么朋友?去别处找他,他不住这儿!”说着,伸手就要关门。 洛小宁慌了,果然那巷口大娘说的不错,这妇人常年独居,性情有些古怪了。怕她关门,她忙伸出一脚,别在门缝里。 妇人一时推不上门,洛小宁也被挤得龇牙咧嘴。 都过敏眼珠一转,忙扒着门缝,喊:“大嫂,不瞒你说,小生学过几年相术,看您,是中宫的命格呀。” 妇人停了一下:“什么叫中宫命?” 都过敏笑道:“皇帝三宫六院,皇后娘娘稳坐中宫,这可不,就叫中宫命格吗?” 妇人愣在那里,突然间,一滴浑浊的泪水划过脸庞,显然是受了很大触动。 自身没有生存能力,丈夫又常年不归的妇人,往往是最渴求“命运”指引的。 她擦了擦泪,手足无措地把都过敏和洛小宁迎进来,问他丈夫常年不回家,自己该怎么办。 都过敏进了院子,坐下喝了两盏茶,然后闭了眼,掐着手指乱摇一通,然后缓缓张开,对那妇人道:“大嫂,大约十几年前,你见过一件金器,这金器是你丈夫带回来的,你家相公他是个木命,这金克木啊,冲犯了他,间接也就犯了您的运。” 洛小宁听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一面有点憋笑,一面有点同情这大嫂,但另一面,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了,都过敏才装神弄鬼,为的,还不是调查自己的身世嘛。 妇人却自然全然不知,一脸茫然,道:“那时候,我家相公待我还行,也常给买个镯子首饰的,都是金器。” 都过敏眼珠一转,抓一把风,作势到鼻子前嗅闻,道:“不对,这妖风,怕是从宫里吹出来的!” 他的用意,洛小宁一下猜到几分。 那长命锁里头是纯金,中等的富贵人家只怕都用不起,加上之前巷口大娘提过,孙马皮给宫中养过马,所以都过敏大胆假设,他是在宫中见到此物的。 妇人一下被唬住,舌头顶住上颚,似乎在努力回忆。 都过敏又笑道:“大嫂,有道是,佛渡有缘人,大嫂若是实在找不出这东西,那便是佛也度不得你了。” 被这么一激,妇人急张眼睛道:“我,我想起来了,是不是一个长命锁?” 都过敏心中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掐指道:“那长命锁,又有什么特别的呢?” 第三十八章 线索人物又消失了 都过敏心中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掐指道:“那长命锁,又有什么特别的呢?” 妇人不疑有他,只恐说的不仔细,絮絮道:“那东西我就见过一次,说来怪了,寻常物件,都是铜镀银,银镀金,那锁子,却是金子外头镀了层银衣,细看才能看出来。当时我家相公买回来,还当个宝似的跟我显摆,我把他一顿好骂,说是这做什么,不等于使了金子的钱,外人却只以为是银子吗。他却也不恼,嘿嘿直乐,跟我说,就等着荣华富贵。我说怎么荣华富贵?他不肯说,说怕我妇道人家嘴碎,坏了他的好事。” “可哪知道,男人家老说女人口敞好八卦,他们喝了酒那才叫嘴上没把门的。”妇人说下去,“过了几日,我看看没动静,问,你说的富贵呢?他才咬牙切齿地道,他有个朋友唤作窦驴儿。他一时不慎,把事情说溜了嘴,那歪货起了邪心,趁他酒醉哄他耍钱,一来二去,使三十两银把东西抵去,一溜烟跑了。” “我想再问,他就发火了,说我挤兑他,摔了门出去,从此我也不敢再提,只当命里没这回事。” 都过敏洛小宁对视一眼,从这里,有两个明显信息:一是那锁子承载的价值,应该远远比三十两要大,二是东西再度易手,由“孙马皮”,又转移到了“窦驴儿”手中。 “大嫂可知,那窦驴儿又去了何处?”都过敏问。 “当初我家相公好找了他一阵,也没找着,有人说他去东都了,有人说他上京城了……不过那都不重要——上个月,巷口的大娘说,看见他回来咱们这镇上,在赌场边打骰子,穿着个破草鞋,几个大钱几个大钱地赌。” 妇人脸上浮起一抹有些得意的笑容,“听说啊,是富贵过一回,在京城还有什么娇妻美妾,不过到底怎样?现在比我家相公还破落得多。” 都过敏又绕着圈问了几句,确定从妇人这里难以得到更多消息。于是试图结束对话,收了卦资,笑眯眯送给妇人一只小号玉如意,声称能保佑她增加气度,家宅平安。也算在金钱上基本对等,没有坑骗这可怜妇人。 出了门,他与洛小宁找无人处,换回了正常衣服,商量着怎么去找这“窦驴儿”。洛小宁说直接去赌场那边找人,都过敏道,那巷口大娘好似个活喇叭,要不再去她那里询问一下。 就在这时,两人大老远听见一个熟悉的大嗓门:“就是他们!就是他们打听孙马皮!” 两人一抬头,发现居然是那巷口大娘。令人困惑的是,身后跟着个捕快衙役。 大娘指着他们两个,口沫横飞道:“他俩这么面生,才打听孙马皮,孙马皮就出了事,能跟他们没关系吗?” 洛小宁哭笑不得,这大娘当真无愧于都过敏给她的活喇叭的封号,从她那里收集消息容易,散播消息更容易。 而都过敏则眉头微微一紧,看向那官差,突然发现还有点脸熟。 “何秋,你怎么在这儿?”他不由问。 何秋也把他们认出来,连连惊叹。原来上次抓了人牙子的事,他小升了半级,现在是正式的捕快了,半月前刚好被借调到这洛梁下属的马掌镇来。归一个姓孔的捕头管着。 那告状的大娘看见两边熟识,默默地退远了。 小宁把话接过来:“说到孙马皮,发生什么事了?” 何秋给他出示了一下官府告示,道:“孙马皮今天早上被人锤爆了头,我们在找嫌疑人。” “又死了?”都过敏睁大眼睛,他们这一路,线索人物怎么老是死于非命。 小宁听说凶案,也“啊”了一声,又道:“我们是想找他,但还没见过他呢。” 何秋道:“你们先别慌,我相信肯定不是你们,只是,现在在搜证阶段,便是不关你们的事,也且跟我走一趟再说。” - - 洛小宁都过敏跟何秋去了衙门,何秋跟上级孔捕头介绍了一番,说在余火城他俩怎么帮忙审人牙子,都过敏又出示了赶路吃饭的客票,早上案发时,两人还不在城中,洗脱了自己的嫌疑。不看僧面看佛面,孔捕头对两人还算客气。 说话间,又有捕快来报,带来两个人证的证词,一个是酒馆老板,他作证说,昨晚孙马皮本在酒馆喝酒,突然听见人们谈论,在赌场边上看见一个人,好似窦驴儿返乡回来,他就酒也没喝完,气冲冲地跑出去了。另一个是赌场边耍钱的路人,他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孙马皮的,说孙马皮把窦驴儿堵个正着,气势汹汹,窦驴儿做小伏低,口中央告“陈年往事……我现在不也这么惨了”云云。他看见势头不对,怕被打架波及,就赶紧跑了。 “窦驴儿?”洛小宁咋舌道。没想到事件中两个主角,竟都牵扯他们要找的人。 “怎么,你还认得他?”孔捕头怪道。 “不认得,但今天刚听说了,”面对官差,小宁诚实为上,把今天白天在孙马皮家中听到的八卦讲了一遍。 “如此说来,孙马皮和这窦驴儿,早就不对付了?” “看来是这样。”都过敏道,“虽然不知是什么事,但确实有旧怨。” “窦驴儿人呢?早上之后,可有人看见他?”孔捕头又转向下属,问。 “回禀大人,属下已经打听过,没人再看见过他。” “那这事情不是容易解释了吗?”孔捕头双手一拍,“孙马皮和窦驴儿因什么事有宿怨,孙马皮前去挑衅,窦驴儿吃了亏,不甘心,回去拿了铁锤,埋伏在暗巷偷袭孙马皮,把人打死了,自己畏罪潜逃。” 都过敏眉头微蹙,“大人,您的动机推断合理,但是否能容许我跟着,去看看现场?” 孔捕头大手一挥:“跟着来。” 凶案现场是在一条暗巷里面,官府已经派了人在两头把守,不叫无关行人靠近。 洛小宁看过去,这条巷子两旁种了柳树,虽然诗词里常说柳树姿态很美,带着云烟之气,但在这种窄小的巷子里,这种“烟雾蒙蒙”的感觉就变成了阴森。浓绿的柳条垂下来,映得本来昏暗的道路更不见光。 受害者的尸体已经搬走了,地上空留了几团血迹。衙役用石灰粉在地上画出一个星标的符号,和一个人形。一把沾血的铁锤丢在一旁,也被石灰粉画成的圆圈圈住,看来就是凶器。 第三十八章 线索人物又消失了 都过敏心中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掐指道:“那长命锁,又有什么特别的呢?” 妇人不疑有他,只恐说的不仔细,絮絮道:“那东西我就见过一次,说来怪了,寻常物件,都是铜镀银,银镀金,那锁子,却是金子外头镀了层银衣,细看才能看出来。当时我家相公买回来,还当个宝似的跟我显摆,我把他一顿好骂,说是这做什么,不等于使了金子的钱,外人却只以为是银子吗。他却也不恼,嘿嘿直乐,跟我说,就等着荣华富贵。我说怎么荣华富贵?他不肯说,说怕我妇道人家嘴碎,坏了他的好事。” “可哪知道,男人家老说女人口敞好八卦,他们喝了酒那才叫嘴上没把门的。”妇人说下去,“过了几日,我看看没动静,问,你说的富贵呢?他才咬牙切齿地道,他有个朋友唤作窦驴儿。他一时不慎,把事情说溜了嘴,那歪货起了邪心,趁他酒醉哄他耍钱,一来二去,使三十两银把东西抵去,一溜烟跑了。” “我想再问,他就发火了,说我挤兑他,摔了门出去,从此我也不敢再提,只当命里没这回事。” 都过敏洛小宁对视一眼,从这里,有两个明显信息:一是那锁子承载的价值,应该远远比三十两要大,二是东西再度易手,由“孙马皮”,又转移到了“窦驴儿”手中。 “大嫂可知,那窦驴儿又去了何处?”都过敏问。 “当初我家相公好找了他一阵,也没找着,有人说他去东都了,有人说他上京城了……不过那都不重要——上个月,巷口的大娘说,看见他回来咱们这镇上,在赌场边打骰子,穿着个破草鞋,几个大钱几个大钱地赌。” 妇人脸上浮起一抹有些得意的笑容,“听说啊,是富贵过一回,在京城还有什么娇妻美妾,不过到底怎样?现在比我家相公还破落得多。” 都过敏又绕着圈问了几句,确定从妇人这里难以得到更多消息。于是试图结束对话,收了卦资,笑眯眯送给妇人一只小号玉如意,声称能保佑她增加气度,家宅平安。也算在金钱上基本对等,没有坑骗这可怜妇人。 出了门,他与洛小宁找无人处,换回了正常衣服,商量着怎么去找这“窦驴儿”。洛小宁说直接去赌场那边找人,都过敏道,那巷口大娘好似个活喇叭,要不再去她那里询问一下。 就在这时,两人大老远听见一个熟悉的大嗓门:“就是他们!就是他们打听孙马皮!” 两人一抬头,发现居然是那巷口大娘。令人困惑的是,身后跟着个捕快衙役。 大娘指着他们两个,口沫横飞道:“他俩这么面生,才打听孙马皮,孙马皮就出了事,能跟他们没关系吗?” 洛小宁哭笑不得,这大娘当真无愧于都过敏给她的活喇叭的封号,从她那里收集消息容易,散播消息更容易。 而都过敏则眉头微微一紧,看向那官差,突然发现还有点脸熟。 “何秋,你怎么在这儿?”他不由问。 何秋也把他们认出来,连连惊叹。原来上次抓了人牙子的事,他小升了半级,现在是正式的捕快了,半月前刚好被借调到这洛梁下属的马掌镇来。归一个姓孔的捕头管着。 那告状的大娘看见两边熟识,默默地退远了。 小宁把话接过来:“说到孙马皮,发生什么事了?” 何秋给他出示了一下官府告示,道:“孙马皮今天早上被人锤爆了头,我们在找嫌疑人。” “又死了?”都过敏睁大眼睛,他们这一路,线索人物怎么老是死于非命。 小宁听说凶案,也“啊”了一声,又道:“我们是想找他,但还没见过他呢。” 何秋道:“你们先别慌,我相信肯定不是你们,只是,现在在搜证阶段,便是不关你们的事,也且跟我走一趟再说。” - - 洛小宁都过敏跟何秋去了衙门,何秋跟上级孔捕头介绍了一番,说在余火城他俩怎么帮忙审人牙子,都过敏又出示了赶路吃饭的客票,早上案发时,两人还不在城中,洗脱了自己的嫌疑。不看僧面看佛面,孔捕头对两人还算客气。 说话间,又有捕快来报,带来两个人证的证词,一个是酒馆老板,他作证说,昨晚孙马皮本在酒馆喝酒,突然听见人们谈论,在赌场边上看见一个人,好似窦驴儿返乡回来,他就酒也没喝完,气冲冲地跑出去了。另一个是赌场边耍钱的路人,他也是最后一个见过孙马皮的,说孙马皮把窦驴儿堵个正着,气势汹汹,窦驴儿做小伏低,口中央告“陈年往事……我现在不也这么惨了”云云。他看见势头不对,怕被打架波及,就赶紧跑了。 “窦驴儿?”洛小宁咋舌道。没想到事件中两个主角,竟都牵扯他们要找的人。 “怎么,你还认得他?”孔捕头怪道。 “不认得,但今天刚听说了,”面对官差,小宁诚实为上,把今天白天在孙马皮家中听到的八卦讲了一遍。 “如此说来,孙马皮和这窦驴儿,早就不对付了?” “看来是这样。”都过敏道,“虽然不知是什么事,但确实有旧怨。” “窦驴儿人呢?早上之后,可有人看见他?”孔捕头又转向下属,问。 “回禀大人,属下已经打听过,没人再看见过他。” “那这事情不是容易解释了吗?”孔捕头双手一拍,“孙马皮和窦驴儿因什么事有宿怨,孙马皮前去挑衅,窦驴儿吃了亏,不甘心,回去拿了铁锤,埋伏在暗巷偷袭孙马皮,把人打死了,自己畏罪潜逃。” 都过敏眉头微蹙,“大人,您的动机推断合理,但是否能容许我跟着,去看看现场?” 孔捕头大手一挥:“跟着来。” 凶案现场是在一条暗巷里面,官府已经派了人在两头把守,不叫无关行人靠近。 洛小宁看过去,这条巷子两旁种了柳树,虽然诗词里常说柳树姿态很美,带着云烟之气,但在这种窄小的巷子里,这种“烟雾蒙蒙”的感觉就变成了阴森。浓绿的柳条垂下来,映得本来昏暗的道路更不见光。 受害者的尸体已经搬走了,地上空留了几团血迹。衙役用石灰粉在地上画出一个星标的符号,和一个人形。一把沾血的铁锤丢在一旁,也被石灰粉画成的圆圈圈住,看来就是凶器。 第三十九章 分析出色 被赶走了 小宁多少有点害怕,但还好现场没有遗体,相对就没那么恐怖,而且跟都过敏相处了这么久,她似乎也学会了一点,力图用逻辑的方式去思考,来降低感性带来的恐惧。 她看着石灰粉标出的星号,是血迹的,里头勾勒的血迹呈放射状,从常识来判断,应该就是在此处,凶手偷袭了受害者,对他的头部进行了一次重击。 然后血迹绵延,到了至少隔了三棵柳树的地方,并最终停在了那里,在那里又有更多的血迹,并画着最后的人形。 “孙马皮就是死在这里的,”何秋指着石灰人形跟长官汇报道,“早上被路人发现,脸面朝下,死因是后脑受人重击。” 小宁看看星号,又看看人形,头脑中大概浮现了一个画面: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孙马皮走过这条暗巷,窦驴儿满心怒火,从后面冲了出来,用铁锤狠狠砸向了他。 孙马皮受人偷袭,血溅当场,但一时还有气息,第一反应自然是保命逃跑,一下跑到了三棵树之外,可惜还是被追上了,在那里又挨了几下,最终丧命。 可是,想出这个逻辑链条后,她又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到底是哪儿不对。 她不自觉地看向都过敏,仿佛觉得他是可靠的,一定能找出她错过的那点东西。 果然,都过敏用手指抠着下巴,问孔捕头:“在下没见过孙马皮与窦驴儿本人,请问他们的身材、力量大致如何?” “孙马皮大概中等身量——跟我差不多。四十多岁,早年到底养马为生,在普通人里算是壮实的,”何秋用手比划着,答应道,“窦驴儿在下也没亲见,据目击者说,他跟孙马皮年纪差不多,比孙马皮瘦小,个头矮个一寸,所以孙马皮气势汹汹地去找他算账,他起初连连退让告饶。” “也就是说,如果正面打架,现在的受害者孙马皮八成是占上风的,对吗?” “你想说什么?”孔捕头插着腰道,“不就说了,窦驴儿大概是偷袭?” “小宁,你过来下,”都过敏嘻嘻一笑,招呼洛小宁。 小宁应声过去,只见都过敏微微弯曲膝盖,将自己身高降至与那捕快差不多的高度,然后用纸卷成一个卷递给她,道:“来来,现在假装你是凶手,咱们演示一遍。” 小宁接纸卷子,突然还有种使命感,觉得这案子破不破,可能就在自己的表现了! 她心里揣摩,如果自己是那窦驴儿,会怎么想?自己如果身材矮小,正面打不过对方,肯定知道一击不中,就会被反杀,所以一定是很用力的。 因此她装作从暗处冲出来,抡圆了纸卷,啪地打在都过敏后脖颈上。 都过敏哎呦一声,向前扑倒,纵然是纸,都把他后颈打出一个肿包来。 洛小宁反应过来,忙道:“你没事?” 都过敏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却扭头挤出一个笑容给她,伸出拇指,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洛小宁心头这才宽慰了些,想去扶他起身,没想到,都过敏却并不急着起来,趴在地上跟两名官差对话,笑道:“大人们,您们瞧见了?如果挨这么一下,孙马皮八成是会被打倒的。” “对啊对啊,”小宁补充自己的心路历程,“如果我是窦驴儿,我没打倒他,他就一定回头来打我。” “是啊,哪又怎样?”孔捕头道。 都过敏扶着后脖颈上的肿包,笑眯眯道:“大人,这里到那第三棵树,如果用跑的,还可以接受,但如果用爬的……您不觉得太远了些么?” 洛小宁如醍醐灌顶:这就是刚才,她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人类不习惯四足着地,“爬”的速度一般都比“跑”要慢,也更令人难受,所以对于一个受伤到站都站不起来的人,从这里爬到第三棵树,距离简直要了老命。 “退一步说,”都过敏跟她同一频率,正好说出她心中所想,“就算受害者求生心切,拼了老命,爬出那么远,但是,凶手难道就这么看着吗?” 说着,他手脚并用,当真模仿一个重伤的人,向前爬去,三棵树的距离,几乎用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两名官差也沉默了,你说他爬的时间,凶手就那么拎着铁锤耐心等着,非要等他爬了三棵树,再追过去给他几锤?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 “所以孙马皮逃跑——哦不,逃爬的工夫,一定有什么事绊住了凶手。”都过敏总结。 “什么事,能重要到在杀人的当下绊住凶手呢?”何秋道。 洛小宁眨眨眼,脑筋飞速运转,嚷出来:“会不会,出现了第三个人?凶手怕被看见,暂时停止了行凶?” 都过敏脸色变得凝重:“我觉得有可能,但很不幸,如果真像你说的,这第三个人恐怕也难以独善其身了。” 洛小宁扭头看看周遭环境,大概明白了都过敏的意思。 巷子幽深,柳荫重重,凶案又发生在巷子的中部,在夜晚的情况下,从远处巷口是不可能看见的。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能目击到这场凶案,那他一定已经走进了巷子,近到很难不被卷入的程度。 “但是,我们只看见了一个受害者的尸体,凶手失踪,如果按你那么说,被卷入的人呢?”何秋跟上了他的思维,问。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都过敏沉吟道。 “杜公子,你想象力可能太丰富了,”孔捕头脸色微微沉下,“什么第三个人?不光没有尸首,连血迹都没有。” “没有血迹,也可能是勒死的,”都过敏道,指着柳树上某一处,“刚才我就注意到了,那里的柳条缺了几根,地上又有散碎柳叶,好像是被人粗暴拽下来一般。柳条柔韧,如果作为勒人的凶器,倒是正好。” “不对啊,”洛小宁道,“刚不是说,那窦驴儿是个矮小之人吗?他不用榔头,倒去勒人?” 都过敏低头思索,片刻,道,“又或者,有这样一种可能,那第三个人,才是……” 然而他的话未说完,却被粗鲁打断了。 “杜公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也就看在你是何秋的朋友,才没拿你当嫌疑犯,你这怎么,还真当自个是官府公职了?”孔捕头黑着脸,训斥道。 先前,他确实对都过敏有两分善意,一个是看何秋的面子,另一个是觉得他说话都有条理,说不定能在破案上对自己有帮助。 但人的劣根性就是,我希望你过得好,但一定不要比我好。这会儿,看见他几乎完全掌控局面,连何秋都伸着脖子听他去讲,把自个这个上司忘在一边,怎不由孔捕头不妒火翻腾。 洛小宁看他变脸,不由又惊又气,自己这边明明是尽力为他们分析,都过敏脖子后头还被打肿了那么大一个包。结果他说翻脸就翻脸。 但她刚想说什么,就被都过敏扯了一下。 她反应过来,现在跟何秋的上级发火,是让何秋难做。何况,自己两人现在不过是平民布衣,官差人正直,还好说,要是心术不正,能想出一堆法子来难为你,比如说,以作证为借口,把你扣下来一两个月,那自己后头的事还干不干了。 何秋也赶紧上来打圆场,笑道:“你们说的,我们大人都听见了,你们放心,我们大人也是多年经验的老捕头,一定能顺利破案的。” 都过敏知趣,赶紧低头向那捕头道:“在下想到的,大人您一定也想到了,在下口快乱说,让您见笑。” “好了,好了,念你也是好意。现在证据已经都记录在案,不需要你们了,先前你不是说还要赶路。本官也不留你们了,赶紧去。”孔捕头做出大度神情,借坡下驴道。 洛小宁心头有点惦记这案子。但转念想想,毕竟一个人能管天下多少事?自己的想法已经表达清楚了,只能寄希望于何秋和捕头这两位公职人员。于是不再辩驳,离开了现场。 第三十九章 分析出色 被赶走了 小宁多少有点害怕,但还好现场没有遗体,相对就没那么恐怖,而且跟都过敏相处了这么久,她似乎也学会了一点,力图用逻辑的方式去思考,来降低感性带来的恐惧。 她看着石灰粉标出的星号,是血迹的,里头勾勒的血迹呈放射状,从常识来判断,应该就是在此处,凶手偷袭了受害者,对他的头部进行了一次重击。 然后血迹绵延,到了至少隔了三棵柳树的地方,并最终停在了那里,在那里又有更多的血迹,并画着最后的人形。 “孙马皮就是死在这里的,”何秋指着石灰人形跟长官汇报道,“早上被路人发现,脸面朝下,死因是后脑受人重击。” 小宁看看星号,又看看人形,头脑中大概浮现了一个画面: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孙马皮走过这条暗巷,窦驴儿满心怒火,从后面冲了出来,用铁锤狠狠砸向了他。 孙马皮受人偷袭,血溅当场,但一时还有气息,第一反应自然是保命逃跑,一下跑到了三棵树之外,可惜还是被追上了,在那里又挨了几下,最终丧命。 可是,想出这个逻辑链条后,她又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到底是哪儿不对。 她不自觉地看向都过敏,仿佛觉得他是可靠的,一定能找出她错过的那点东西。 果然,都过敏用手指抠着下巴,问孔捕头:“在下没见过孙马皮与窦驴儿本人,请问他们的身材、力量大致如何?” “孙马皮大概中等身量——跟我差不多。四十多岁,早年到底养马为生,在普通人里算是壮实的,”何秋用手比划着,答应道,“窦驴儿在下也没亲见,据目击者说,他跟孙马皮年纪差不多,比孙马皮瘦小,个头矮个一寸,所以孙马皮气势汹汹地去找他算账,他起初连连退让告饶。” “也就是说,如果正面打架,现在的受害者孙马皮八成是占上风的,对吗?” “你想说什么?”孔捕头插着腰道,“不就说了,窦驴儿大概是偷袭?” “小宁,你过来下,”都过敏嘻嘻一笑,招呼洛小宁。 小宁应声过去,只见都过敏微微弯曲膝盖,将自己身高降至与那捕快差不多的高度,然后用纸卷成一个卷递给她,道:“来来,现在假装你是凶手,咱们演示一遍。” 小宁接纸卷子,突然还有种使命感,觉得这案子破不破,可能就在自己的表现了! 她心里揣摩,如果自己是那窦驴儿,会怎么想?自己如果身材矮小,正面打不过对方,肯定知道一击不中,就会被反杀,所以一定是很用力的。 因此她装作从暗处冲出来,抡圆了纸卷,啪地打在都过敏后脖颈上。 都过敏哎呦一声,向前扑倒,纵然是纸,都把他后颈打出一个肿包来。 洛小宁反应过来,忙道:“你没事?” 都过敏趴在地上,龇牙咧嘴,却扭头挤出一个笑容给她,伸出拇指,比了一个大大的赞。 洛小宁心头这才宽慰了些,想去扶他起身,没想到,都过敏却并不急着起来,趴在地上跟两名官差对话,笑道:“大人们,您们瞧见了?如果挨这么一下,孙马皮八成是会被打倒的。” “对啊对啊,”小宁补充自己的心路历程,“如果我是窦驴儿,我没打倒他,他就一定回头来打我。” “是啊,哪又怎样?”孔捕头道。 都过敏扶着后脖颈上的肿包,笑眯眯道:“大人,这里到那第三棵树,如果用跑的,还可以接受,但如果用爬的……您不觉得太远了些么?” 洛小宁如醍醐灌顶:这就是刚才,她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人类不习惯四足着地,“爬”的速度一般都比“跑”要慢,也更令人难受,所以对于一个受伤到站都站不起来的人,从这里爬到第三棵树,距离简直要了老命。 “退一步说,”都过敏跟她同一频率,正好说出她心中所想,“就算受害者求生心切,拼了老命,爬出那么远,但是,凶手难道就这么看着吗?” 说着,他手脚并用,当真模仿一个重伤的人,向前爬去,三棵树的距离,几乎用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两名官差也沉默了,你说他爬的时间,凶手就那么拎着铁锤耐心等着,非要等他爬了三棵树,再追过去给他几锤?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 “所以孙马皮逃跑——哦不,逃爬的工夫,一定有什么事绊住了凶手。”都过敏总结。 “什么事,能重要到在杀人的当下绊住凶手呢?”何秋道。 洛小宁眨眨眼,脑筋飞速运转,嚷出来:“会不会,出现了第三个人?凶手怕被看见,暂时停止了行凶?” 都过敏脸色变得凝重:“我觉得有可能,但很不幸,如果真像你说的,这第三个人恐怕也难以独善其身了。” 洛小宁扭头看看周遭环境,大概明白了都过敏的意思。 巷子幽深,柳荫重重,凶案又发生在巷子的中部,在夜晚的情况下,从远处巷口是不可能看见的。换句话说,如果有人能目击到这场凶案,那他一定已经走进了巷子,近到很难不被卷入的程度。 “但是,我们只看见了一个受害者的尸体,凶手失踪,如果按你那么说,被卷入的人呢?”何秋跟上了他的思维,问。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都过敏沉吟道。 “杜公子,你想象力可能太丰富了,”孔捕头脸色微微沉下,“什么第三个人?不光没有尸首,连血迹都没有。” “没有血迹,也可能是勒死的,”都过敏道,指着柳树上某一处,“刚才我就注意到了,那里的柳条缺了几根,地上又有散碎柳叶,好像是被人粗暴拽下来一般。柳条柔韧,如果作为勒人的凶器,倒是正好。” “不对啊,”洛小宁道,“刚不是说,那窦驴儿是个矮小之人吗?他不用榔头,倒去勒人?” 都过敏低头思索,片刻,道,“又或者,有这样一种可能,那第三个人,才是……” 然而他的话未说完,却被粗鲁打断了。 “杜公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也就看在你是何秋的朋友,才没拿你当嫌疑犯,你这怎么,还真当自个是官府公职了?”孔捕头黑着脸,训斥道。 先前,他确实对都过敏有两分善意,一个是看何秋的面子,另一个是觉得他说话都有条理,说不定能在破案上对自己有帮助。 但人的劣根性就是,我希望你过得好,但一定不要比我好。这会儿,看见他几乎完全掌控局面,连何秋都伸着脖子听他去讲,把自个这个上司忘在一边,怎不由孔捕头不妒火翻腾。 洛小宁看他变脸,不由又惊又气,自己这边明明是尽力为他们分析,都过敏脖子后头还被打肿了那么大一个包。结果他说翻脸就翻脸。 但她刚想说什么,就被都过敏扯了一下。 她反应过来,现在跟何秋的上级发火,是让何秋难做。何况,自己两人现在不过是平民布衣,官差人正直,还好说,要是心术不正,能想出一堆法子来难为你,比如说,以作证为借口,把你扣下来一两个月,那自己后头的事还干不干了。 何秋也赶紧上来打圆场,笑道:“你们说的,我们大人都听见了,你们放心,我们大人也是多年经验的老捕头,一定能顺利破案的。” 都过敏知趣,赶紧低头向那捕头道:“在下想到的,大人您一定也想到了,在下口快乱说,让您见笑。” “好了,好了,念你也是好意。现在证据已经都记录在案,不需要你们了,先前你不是说还要赶路。本官也不留你们了,赶紧去。”孔捕头做出大度神情,借坡下驴道。 洛小宁心头有点惦记这案子。但转念想想,毕竟一个人能管天下多少事?自己的想法已经表达清楚了,只能寄希望于何秋和捕头这两位公职人员。于是不再辩驳,离开了现场。 第四十章 山寺芳菲 “欸,你当时想说的,是不是,第三个人可能是凶手?” “可以嘛,洛小宁,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去你的!有这么夸人的吗?” “是了,”都过敏转了正经面孔,“我当时在想,如果当时,有那么一个第三人,他比窦驴儿高大,勒死了窦驴儿,然后,追上已经爬出去三棵树距离的孙马皮,用铁锤结果了他,这是不是可能呢?” “对啊!”洛小宁反应过来,“然后,他很可能抛掉了窦驴儿的尸体,却故意留下孙马皮的尸首和铁锤凶器,这样,他的存在就神不知鬼不觉,引导官差以为案件中只存在两个人,受害者被杀,凶手潜逃。” “说的很好,但问题是,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第三人’,他会是什么身份呢?” 都过敏说这话时,发生一件小插曲,一阵晚风吹过,树上落下缤纷花瓣,洛小宁忙伸手掩住桌上菜品,不叫掉进去。 他们离了马掌镇继续南下,如今正投宿在一座山寺之中。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山寺清幽野趣,僧人们手植了不少蔬菜和果树,此时果树多在开花,远望过去,一片灿烂花海。 花海之中,有一座石桌,数个石凳,洛小宁都过敏此时就坐在这里边吃边聊,享用僧人准备的素斋。 斋饭不复杂,有青油菜炒面筋、降龙茄子、香菇焖笋丝这些,经过这些天的验证,都过敏对米面、青菜和豆制品都不过敏,这饭菜挺适合他,不过要是掉进去花瓣,那又不好说了。 都过敏看洛小宁急着去捂菜盘,菜品是护住了,却落了一脑袋的花瓣儿,不由噗嗤笑了一声。 他本欲伸手,帮她拂落,可手指还未探出半寸,又凝住了。 火场那天洛小宁冲上来抱他的事,两人已经说开了,洛小宁为自己的失态道了歉,他接受了,还帮着解释,说人在经历过生死关头的时候,都会情绪失控,即使有点出格的行为,也完全可以理解,并不代表什么。所以两人还像平时那么相处。 可是……内心深处,仿佛还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比如刚认识的时候,他一定伸手就去帮她把头上的花瓣拂掉,然而现在,突然感到,好像不太好,应该避避嫌…… 所以他就那么看着洛小宁顶着花瓣坐了回去,自家的手指停了停,然后打了个弯,仿佛伸出去本就是去夹一口菜的。 洛小宁并未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问:“刚才咱们说到哪儿了?” “如果有第三个人,他的身份。” “第一种可能,他真的就是纯路人,因为不小心看见凶杀现场,受到窦驴儿攻击,急中生智,设下这个局,让自己置身事外。” “这种可能不能说没有,”都过敏道,“但是需要的巧合太多了,这个路人刚好在那个时候走进暗巷,刚好比窦驴儿高大,或者还有武功,能几乎不留痕迹地勒死他,而且还要刚好急中生智,安排这巧妙的一局。” “你的意思是说,这人甚至早有预谋?”洛小宁张大了乌溜溜的眼睛。 都过敏吃了口青菜,在嘴里很有规律地嚼着,空气一时有几分静默。等他完全咽下去了,才又开口道:“你会不会觉得,咱们要找的人,怎么刚好都死了呢?” 洛小宁张着嘴,像一只可爱的胖头金鱼,愣了半晌,才道:“好像是唉……” 顿了顿,她又道:“难道说,是有人不想让你找到记忆?” “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也许只是巧合,”都过敏道,“毕竟我们还是有不少进展的,对。” “也是,”洛小宁转忧为喜,扳着手指道,“你看,这一路下来,我们已经知道你娘的名字,你和哥哥的小名,知道你俩曾经被人牙子拐走,你哥哥被卖到了一个戏班,还知道你娘带着你追下来,在当铺当了一个长命锁,并且由这个长命锁牵扯到了孙马皮……” “不错。虽然孙马皮现在没了,但咱们绕回来,结合他老婆的话,还是可以分析分析的,”都过敏道。 “首先你觉得,为什么锁子金外镀银?”他先抛出第一个问题。 洛小宁想了想,突然道:“你别动啊。” 说着,她拔下头上一根镀金钗子,又从手上脱下银护腕,让都过敏摊平两手,把两件东西分别放在他手背上。 都过敏微微一怔,还能感到器物上对方的体温,不由让他心跳暗暗快了一拍。 他很快猜到了小宁的意图,于是呆着不动,果然,过了几分钟,右手手背皮肤开始微微发红,左手却没什么事。 “你真是个大奇葩!”洛小宁叫起来,“对银子不过敏,却对金子过敏!” 于是这第一重悬案宣告破解。证明了那长命锁不是偷的捡的其他人的,而几乎百分百是为婴儿时期的都过敏量身定做。 “可是,等等,”都过敏疑惑道,“我那点模糊的记忆里,我娘裙子上都是补丁,你觉得,这是她负担得起的吗?” 洛小宁抠起了下巴,她不自觉的样子引得都过敏偷偷一笑,果然两人相处久了,这种小动作也会趋同。 不过小宁并未察觉,还是很认真地道:“第一种可能,就是你娘守寡之前,嫁过富贵人家。” 都过敏把话接过来:“若如此,那还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呢。普通富贵人家,这种情况用纯银给孩子打造一个锁子也就罢了,可那锁子偏偏里头用金,外头包银,分明是说:就算外头看不出来,里头也得是金的。” “而且,”他补充道,“为什么从来没听过意哥儿身上有一样的?” 他说出这句话时,心头已经涌上一丝痛苦不安的情绪。 如果说,这锁子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实际上,反而隔离开了他苦苦追寻至今的“娘亲”与“兄弟”。难道说,白秀夕并不是自己的生母?他才刚刚在心里认可了她,这样的想法让他难受。 他想到的,小宁也想到了,小心地把话说出来:“第二种可能……会不会是……你,在很小的时候,丢了?” 这个猜测听起来合理很多。婴儿时期的都过敏,带着长命锁,刚好被白嫂子捡到,也许出于恻隐之心,她收养了这个孩子,跟自己的亲生儿子养在一起,对外宣称,是双胞兄弟。 “结合孙马皮的线索,”洛小宁说下去,“根据他浑家的言语,他明显见过这把金锁。那你说,他在什么地方见的呢?” “京城!”她自问自答道,“孙马皮曾在宫中养马,这也是他最发达的一段时间,出入的都是大富大贵之家,在皇亲国戚、豪门贵族之间见到过这个锁子的可能性最高。” 她的声音拔高几分:“你看,这是不是,就圆上了?!” 都过敏眼神一亮,按这个逻辑,确实可以解释孙马皮在浑家面前表现的一系列行为: 皇亲国戚、京城贵族若丢了婴孩,一则为了颜面,二来怕人冒充,一般不会公开图影,但会私下高额悬赏,努力搜寻。孙马皮养马期间,见过那婴儿,也知道婴儿丢了。 所以当他在当铺看见那独一无二的长命锁时,知道如果把这条线索报告上去,能得到巨额赏金。所以他才跟老婆吹牛,说以后荣华富贵不愁。 但是他自己口风不密,不幸把这事告知了酒肉朋友窦驴儿,结果窦驴儿起了歪心,诓走金锁,自己去报告了。换句话说,他抢走了本来该属于孙马皮的“荣华富贵”,所以孙马皮肯定深深恨他。 但是,不义之财留不住,后来,这窦驴儿也因大手大脚,坐吃山空,又回到了贫困潦倒的局面,并且于上个月回到了本镇。这才发生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 只是可惜,孙马皮窦驴儿如今双双殒命,线索又断在这里。 “咱俩太厉害了!”洛小宁兴奋地站起来,“这不是很大的进展吗?从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咱们现在已经推到这个程度了。怎么样,接下来,咱们接着去岭南,还是京城?” 她站得急,花瓣终于从她头上落了下来,她的头发像雏鸦的羽毛那样乌黑而有光泽,使得浅粉色的桃花的掉落轨迹很显眼,吸引了都过敏的目光。 柔嫩的花瓣飘过春夜的少女的脸颊,一时间分不清是谁更娇艳。 而在她还浑然不觉时,花瓣已经落在地上,地面像铺了一层浅浅的粉毯,空气中浮动幽香。 花都是这样的,绚丽而短暂,过了春天就没有了,都过敏想。 然而下一秒,他突然想到:她也一样。 他是一开始就知道洛小宁时日无多的,当时也不过跟那群姑娘路人一般,感慨一下人生无常。 可是现在,好像以前只是“知道”,而现在真实地“明白”了这件事的意义,一瞬间让他的心脏刺痛了一下。 复合上对她“娘亲”身份的质疑,这就让他更加痛苦。 他有些吃力地,缓缓地道:“还是岭南。即便说……假如说……她真的不是我的生母,我也还是想知道关于她的来龙去脉。” 第四十章 山寺芳菲 “欸,你当时想说的,是不是,第三个人可能是凶手?” “可以嘛,洛小宁,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去你的!有这么夸人的吗?” “是了,”都过敏转了正经面孔,“我当时在想,如果当时,有那么一个第三人,他比窦驴儿高大,勒死了窦驴儿,然后,追上已经爬出去三棵树距离的孙马皮,用铁锤结果了他,这是不是可能呢?” “对啊!”洛小宁反应过来,“然后,他很可能抛掉了窦驴儿的尸体,却故意留下孙马皮的尸首和铁锤凶器,这样,他的存在就神不知鬼不觉,引导官差以为案件中只存在两个人,受害者被杀,凶手潜逃。” “说的很好,但问题是,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第三人’,他会是什么身份呢?” 都过敏说这话时,发生一件小插曲,一阵晚风吹过,树上落下缤纷花瓣,洛小宁忙伸手掩住桌上菜品,不叫掉进去。 他们离了马掌镇继续南下,如今正投宿在一座山寺之中。 所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山寺清幽野趣,僧人们手植了不少蔬菜和果树,此时果树多在开花,远望过去,一片灿烂花海。 花海之中,有一座石桌,数个石凳,洛小宁都过敏此时就坐在这里边吃边聊,享用僧人准备的素斋。 斋饭不复杂,有青油菜炒面筋、降龙茄子、香菇焖笋丝这些,经过这些天的验证,都过敏对米面、青菜和豆制品都不过敏,这饭菜挺适合他,不过要是掉进去花瓣,那又不好说了。 都过敏看洛小宁急着去捂菜盘,菜品是护住了,却落了一脑袋的花瓣儿,不由噗嗤笑了一声。 他本欲伸手,帮她拂落,可手指还未探出半寸,又凝住了。 火场那天洛小宁冲上来抱他的事,两人已经说开了,洛小宁为自己的失态道了歉,他接受了,还帮着解释,说人在经历过生死关头的时候,都会情绪失控,即使有点出格的行为,也完全可以理解,并不代表什么。所以两人还像平时那么相处。 可是……内心深处,仿佛还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比如刚认识的时候,他一定伸手就去帮她把头上的花瓣拂掉,然而现在,突然感到,好像不太好,应该避避嫌…… 所以他就那么看着洛小宁顶着花瓣坐了回去,自家的手指停了停,然后打了个弯,仿佛伸出去本就是去夹一口菜的。 洛小宁并未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问:“刚才咱们说到哪儿了?” “如果有第三个人,他的身份。” “第一种可能,他真的就是纯路人,因为不小心看见凶杀现场,受到窦驴儿攻击,急中生智,设下这个局,让自己置身事外。” “这种可能不能说没有,”都过敏道,“但是需要的巧合太多了,这个路人刚好在那个时候走进暗巷,刚好比窦驴儿高大,或者还有武功,能几乎不留痕迹地勒死他,而且还要刚好急中生智,安排这巧妙的一局。” “你的意思是说,这人甚至早有预谋?”洛小宁张大了乌溜溜的眼睛。 都过敏吃了口青菜,在嘴里很有规律地嚼着,空气一时有几分静默。等他完全咽下去了,才又开口道:“你会不会觉得,咱们要找的人,怎么刚好都死了呢?” 洛小宁张着嘴,像一只可爱的胖头金鱼,愣了半晌,才道:“好像是唉……” 顿了顿,她又道:“难道说,是有人不想让你找到记忆?” “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也许只是巧合,”都过敏道,“毕竟我们还是有不少进展的,对。” “也是,”洛小宁转忧为喜,扳着手指道,“你看,这一路下来,我们已经知道你娘的名字,你和哥哥的小名,知道你俩曾经被人牙子拐走,你哥哥被卖到了一个戏班,还知道你娘带着你追下来,在当铺当了一个长命锁,并且由这个长命锁牵扯到了孙马皮……” “不错。虽然孙马皮现在没了,但咱们绕回来,结合他老婆的话,还是可以分析分析的,”都过敏道。 “首先你觉得,为什么锁子金外镀银?”他先抛出第一个问题。 洛小宁想了想,突然道:“你别动啊。” 说着,她拔下头上一根镀金钗子,又从手上脱下银护腕,让都过敏摊平两手,把两件东西分别放在他手背上。 都过敏微微一怔,还能感到器物上对方的体温,不由让他心跳暗暗快了一拍。 他很快猜到了小宁的意图,于是呆着不动,果然,过了几分钟,右手手背皮肤开始微微发红,左手却没什么事。 “你真是个大奇葩!”洛小宁叫起来,“对银子不过敏,却对金子过敏!” 于是这第一重悬案宣告破解。证明了那长命锁不是偷的捡的其他人的,而几乎百分百是为婴儿时期的都过敏量身定做。 “可是,等等,”都过敏疑惑道,“我那点模糊的记忆里,我娘裙子上都是补丁,你觉得,这是她负担得起的吗?” 洛小宁抠起了下巴,她不自觉的样子引得都过敏偷偷一笑,果然两人相处久了,这种小动作也会趋同。 不过小宁并未察觉,还是很认真地道:“第一种可能,就是你娘守寡之前,嫁过富贵人家。” 都过敏把话接过来:“若如此,那还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呢。普通富贵人家,这种情况用纯银给孩子打造一个锁子也就罢了,可那锁子偏偏里头用金,外头包银,分明是说:就算外头看不出来,里头也得是金的。” “而且,”他补充道,“为什么从来没听过意哥儿身上有一样的?” 他说出这句话时,心头已经涌上一丝痛苦不安的情绪。 如果说,这锁子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实际上,反而隔离开了他苦苦追寻至今的“娘亲”与“兄弟”。难道说,白秀夕并不是自己的生母?他才刚刚在心里认可了她,这样的想法让他难受。 他想到的,小宁也想到了,小心地把话说出来:“第二种可能……会不会是……你,在很小的时候,丢了?” 这个猜测听起来合理很多。婴儿时期的都过敏,带着长命锁,刚好被白嫂子捡到,也许出于恻隐之心,她收养了这个孩子,跟自己的亲生儿子养在一起,对外宣称,是双胞兄弟。 “结合孙马皮的线索,”洛小宁说下去,“根据他浑家的言语,他明显见过这把金锁。那你说,他在什么地方见的呢?” “京城!”她自问自答道,“孙马皮曾在宫中养马,这也是他最发达的一段时间,出入的都是大富大贵之家,在皇亲国戚、豪门贵族之间见到过这个锁子的可能性最高。” 她的声音拔高几分:“你看,这是不是,就圆上了?!” 都过敏眼神一亮,按这个逻辑,确实可以解释孙马皮在浑家面前表现的一系列行为: 皇亲国戚、京城贵族若丢了婴孩,一则为了颜面,二来怕人冒充,一般不会公开图影,但会私下高额悬赏,努力搜寻。孙马皮养马期间,见过那婴儿,也知道婴儿丢了。 所以当他在当铺看见那独一无二的长命锁时,知道如果把这条线索报告上去,能得到巨额赏金。所以他才跟老婆吹牛,说以后荣华富贵不愁。 但是他自己口风不密,不幸把这事告知了酒肉朋友窦驴儿,结果窦驴儿起了歪心,诓走金锁,自己去报告了。换句话说,他抢走了本来该属于孙马皮的“荣华富贵”,所以孙马皮肯定深深恨他。 但是,不义之财留不住,后来,这窦驴儿也因大手大脚,坐吃山空,又回到了贫困潦倒的局面,并且于上个月回到了本镇。这才发生了之后的一系列事情。 只是可惜,孙马皮窦驴儿如今双双殒命,线索又断在这里。 “咱俩太厉害了!”洛小宁兴奋地站起来,“这不是很大的进展吗?从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咱们现在已经推到这个程度了。怎么样,接下来,咱们接着去岭南,还是京城?” 她站得急,花瓣终于从她头上落了下来,她的头发像雏鸦的羽毛那样乌黑而有光泽,使得浅粉色的桃花的掉落轨迹很显眼,吸引了都过敏的目光。 柔嫩的花瓣飘过春夜的少女的脸颊,一时间分不清是谁更娇艳。 而在她还浑然不觉时,花瓣已经落在地上,地面像铺了一层浅浅的粉毯,空气中浮动幽香。 花都是这样的,绚丽而短暂,过了春天就没有了,都过敏想。 然而下一秒,他突然想到:她也一样。 他是一开始就知道洛小宁时日无多的,当时也不过跟那群姑娘路人一般,感慨一下人生无常。 可是现在,好像以前只是“知道”,而现在真实地“明白”了这件事的意义,一瞬间让他的心脏刺痛了一下。 复合上对她“娘亲”身份的质疑,这就让他更加痛苦。 他有些吃力地,缓缓地道:“还是岭南。即便说……假如说……她真的不是我的生母,我也还是想知道关于她的来龙去脉。” 第四十一章 什么,她不是寡妇 两人不日抵达岭南,此地风物,又与先前所到之处大有不同,山多丘陵,水多溪涧,植物葱绿,林荫蔽日,仿佛四季常夏,永无饥寒。吃的食物也大有不同,不像冻脚镇的粗犷浓郁,不像余火城的酸香开胃,满地饭馆,提供的多是汤汤水水,据说有的要熬煮三四时辰,讲究的是享受食材的本味清甜。又有很多洛小宁平生未见的水果,荔枝龙眼她倒还听过,最夸张的是有一种浑身带刺,长得像金瓜大锤的东西,叫做榴莲,但凡裂开一个缝,就能把洛小宁熏出几里地去,她真不理解为啥有人爱吃这个东西。 白云城号称美食之都,不过最吸引洛小宁的,还是一样小吃:肠粉。 这肠粉如果让洛小宁形容,有点像北方的春卷,但外表不是面皮,而是米粉制成的薄皮,口味也不是春卷那种炸过的酥脆,而是吃一个爽滑鲜甜。看着厨师们制作肠粉,也像是一种艺术:她们有一个专门的蒸具,像是上下几层的小抽屉,厨师动作很快,拉开一层,把粘米浆均摊在长方形的屉布上,关上抽屉,再打开下面一层。等几层都装填好了,最上头那层也差不多熟了,拉开一看,半透明乳白色,要用铲刀细细地刮出来,盛出放在盘子里,搁上青菜、韭黄、虾仁、叉烧等不一而足的馅料,从盘头到盘尾一勺酱汁泼过去,格外显得晶莹剔透,惹味十足。 街上店家不少,不过都过敏专门打听那二三十年的老店,一来东西做得正宗,二来他们有可能知道二十年前的事情。 终于在五甲街口找到一家开了四十年的肠粉店,店是老夫妻两个经营,据说从年轻做到现在,店里也都是熟客。都过敏自称是“白秀夕”亲属,跟他们打听是否听过这个名字,又说了她大概的身材样貌,喜欢穿白色衣裙这些特征。 “听你一说,像是白秀才家的闺女,”那老夫妇俩还没想起来,倒是一个谢顶的食客插了一嘴,“嫁了杜举人家那个。” 老夫妇俩被这么一提,也纷纷点头道:“对对,是她。” 洛小宁亦心头一喜,提到她是秀才之女,嫁的人又姓杜,跟之前的调查完全吻合,忙问: “那这位杜举人是几时过世的?家里可还有什么人吗?” “啊?”几名食客同时张大嘴巴,“你这姑娘怎么开口就咒人呢?杜举人活得好好的,现在是城里名人,红墙黄瓦三进院,什么叫过世?” 这下轮到洛小宁张大嘴,半晌没回过神来。 冻脚镇的大姐们,不是告诉她说,白嫂子是没了丈夫的寡妇,才大老远跑到那里的吗? 她还在困惑,是不是找错了人什么的。旁边都过敏眉头微微一蹙,轻声问:“是不是,杜举人有负于那白姓娘子?” “嗨呀,男人娶个个把妻妾,怎么就能叫有负于她呢?”谢顶客人道。 “话倒不是这么说,”那店主的老妻弱弱插一句,“我听说,当初杜家贫寒,老秀才肯把女儿嫁给他家,就是说好了,不许他再往家里接人。” 谢顶客人翻个白眼:“此一时彼一时嘛,那男人中了举,不知多少人想嫁。难道还守着她一辈子不成?” “就是,”其他食客跟着附和,“要我看,杜举人不算亏待她啊,那不还是好吃好喝供着,是她自个不贤德,容不得人,非要走。” “她要不走,家里她还是妻,进来的怎么都是妾,她倒好,自个跑了,白白让人捡了便宜。” 众人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说到此,洛小宁和都过敏对当初的事,已经多少有概念,又问了几个问题,把基本情况补全,当年,是这么一回事: 白秀夕家原来也算书香门第,但到他父亲白老秀才这一代,已经家道中落,人丁凋敝,只剩两分读书人的清高了。当时她家与一位杜姓小贩是邻居,杜姓小贩羡慕读书人,就把孩子送来老秀才这里辅导。两家孩子常在一起玩,也算青梅竹马,所以后来年纪增长,自然地结为连理。 成婚的第二年,双喜临门,白老秀才苦心教导没有白费,杜家公子考中了秀才,同年,白秀夕也有孕了。 成婚第三年,有悲有喜,老秀才撒手西去,他的女婿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了杜举人。 就在白秀夕生产之际,杜举人接进家里一个名叫谢柔柔的姑娘,据说那姑娘天真单纯、温柔美丽、身世坎坷,杜举人对她产生怜惜之情,就接到家中让她小住。 洛小宁捂脸,这简直是她在话本子里听到烂俗的剧情啊。 前几年,有几本最火的话本,女主角是谢柔柔这个类型,生性柔弱,不能自理,住进某个高门大户贵公子的家中,本来,也没想跟男主角怎么样,却受到恶毒女配(一般是男主有婚约的富家小姐等)的种种针对打压,结果最后跟男主假戏真做,终成眷属,恶毒女配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几个本子大火之后,引发了一大波风潮,都是同类套路。物极必反,开始有人写主角是富家小姐的:怎么,你进门抢我老公,我还不能搞你了?然后又写出一大堆原配反杀的本子。到现在,这种反套路都快成新套路了。 不过,这个现实中的故事,剧情没有按任何一种套路发展。 白秀夕出了月子,抱上自己的孩儿,在某个杜举人跟新欢燕好的夜晚,出走了。 “唉哟,这女人真狠,”食客们还在议论,“好歹把孩子留下,那是杜家的命根啊。” “可不是吗,她也该为孩子想想,跟着她,风餐露宿的,哪有跟着爹锦衣玉食来得好。” “我听说杜举人还找人去追过她呢,也算有情有义的男人啦!” …… 洛小宁有点听不下去,但她这会也不想跟这帮食客吵架,看见那店主夫妇中的老妇人摇摇头,走进后院,她留都过敏在那应付着,自个悄悄跟过去了。 脱离了嘈杂的店面,耳边骤然清净起来,阳光落在她乌油油的头发上,晒得发烫。 老妇人看见她,招呼道:“你也过来啦?” “是。我想不通,为什么杜举人干出这样的事,大家居然还会责怪他娘子做得不够好。” 老妇人突然笑了一下:“那杜家娘子临走前,还来老身这吃过肠粉呢。” 洛小宁一下来了兴趣:“她当时说什么?” “她说的话,可挺有意思的。” 第四十一章 什么,她不是寡妇 两人不日抵达岭南,此地风物,又与先前所到之处大有不同,山多丘陵,水多溪涧,植物葱绿,林荫蔽日,仿佛四季常夏,永无饥寒。吃的食物也大有不同,不像冻脚镇的粗犷浓郁,不像余火城的酸香开胃,满地饭馆,提供的多是汤汤水水,据说有的要熬煮三四时辰,讲究的是享受食材的本味清甜。又有很多洛小宁平生未见的水果,荔枝龙眼她倒还听过,最夸张的是有一种浑身带刺,长得像金瓜大锤的东西,叫做榴莲,但凡裂开一个缝,就能把洛小宁熏出几里地去,她真不理解为啥有人爱吃这个东西。 白云城号称美食之都,不过最吸引洛小宁的,还是一样小吃:肠粉。 这肠粉如果让洛小宁形容,有点像北方的春卷,但外表不是面皮,而是米粉制成的薄皮,口味也不是春卷那种炸过的酥脆,而是吃一个爽滑鲜甜。看着厨师们制作肠粉,也像是一种艺术:她们有一个专门的蒸具,像是上下几层的小抽屉,厨师动作很快,拉开一层,把粘米浆均摊在长方形的屉布上,关上抽屉,再打开下面一层。等几层都装填好了,最上头那层也差不多熟了,拉开一看,半透明乳白色,要用铲刀细细地刮出来,盛出放在盘子里,搁上青菜、韭黄、虾仁、叉烧等不一而足的馅料,从盘头到盘尾一勺酱汁泼过去,格外显得晶莹剔透,惹味十足。 街上店家不少,不过都过敏专门打听那二三十年的老店,一来东西做得正宗,二来他们有可能知道二十年前的事情。 终于在五甲街口找到一家开了四十年的肠粉店,店是老夫妻两个经营,据说从年轻做到现在,店里也都是熟客。都过敏自称是“白秀夕”亲属,跟他们打听是否听过这个名字,又说了她大概的身材样貌,喜欢穿白色衣裙这些特征。 “听你一说,像是白秀才家的闺女,”那老夫妇俩还没想起来,倒是一个谢顶的食客插了一嘴,“嫁了杜举人家那个。” 老夫妇俩被这么一提,也纷纷点头道:“对对,是她。” 洛小宁亦心头一喜,提到她是秀才之女,嫁的人又姓杜,跟之前的调查完全吻合,忙问: “那这位杜举人是几时过世的?家里可还有什么人吗?” “啊?”几名食客同时张大嘴巴,“你这姑娘怎么开口就咒人呢?杜举人活得好好的,现在是城里名人,红墙黄瓦三进院,什么叫过世?” 这下轮到洛小宁张大嘴,半晌没回过神来。 冻脚镇的大姐们,不是告诉她说,白嫂子是没了丈夫的寡妇,才大老远跑到那里的吗? 她还在困惑,是不是找错了人什么的。旁边都过敏眉头微微一蹙,轻声问:“是不是,杜举人有负于那白姓娘子?” “嗨呀,男人娶个个把妻妾,怎么就能叫有负于她呢?”谢顶客人道。 “话倒不是这么说,”那店主的老妻弱弱插一句,“我听说,当初杜家贫寒,老秀才肯把女儿嫁给他家,就是说好了,不许他再往家里接人。” 谢顶客人翻个白眼:“此一时彼一时嘛,那男人中了举,不知多少人想嫁。难道还守着她一辈子不成?” “就是,”其他食客跟着附和,“要我看,杜举人不算亏待她啊,那不还是好吃好喝供着,是她自个不贤德,容不得人,非要走。” “她要不走,家里她还是妻,进来的怎么都是妾,她倒好,自个跑了,白白让人捡了便宜。” 众人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说到此,洛小宁和都过敏对当初的事,已经多少有概念,又问了几个问题,把基本情况补全,当年,是这么一回事: 白秀夕家原来也算书香门第,但到他父亲白老秀才这一代,已经家道中落,人丁凋敝,只剩两分读书人的清高了。当时她家与一位杜姓小贩是邻居,杜姓小贩羡慕读书人,就把孩子送来老秀才这里辅导。两家孩子常在一起玩,也算青梅竹马,所以后来年纪增长,自然地结为连理。 成婚的第二年,双喜临门,白老秀才苦心教导没有白费,杜家公子考中了秀才,同年,白秀夕也有孕了。 成婚第三年,有悲有喜,老秀才撒手西去,他的女婿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了杜举人。 就在白秀夕生产之际,杜举人接进家里一个名叫谢柔柔的姑娘,据说那姑娘天真单纯、温柔美丽、身世坎坷,杜举人对她产生怜惜之情,就接到家中让她小住。 洛小宁捂脸,这简直是她在话本子里听到烂俗的剧情啊。 前几年,有几本最火的话本,女主角是谢柔柔这个类型,生性柔弱,不能自理,住进某个高门大户贵公子的家中,本来,也没想跟男主角怎么样,却受到恶毒女配(一般是男主有婚约的富家小姐等)的种种针对打压,结果最后跟男主假戏真做,终成眷属,恶毒女配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几个本子大火之后,引发了一大波风潮,都是同类套路。物极必反,开始有人写主角是富家小姐的:怎么,你进门抢我老公,我还不能搞你了?然后又写出一大堆原配反杀的本子。到现在,这种反套路都快成新套路了。 不过,这个现实中的故事,剧情没有按任何一种套路发展。 白秀夕出了月子,抱上自己的孩儿,在某个杜举人跟新欢燕好的夜晚,出走了。 “唉哟,这女人真狠,”食客们还在议论,“好歹把孩子留下,那是杜家的命根啊。” “可不是吗,她也该为孩子想想,跟着她,风餐露宿的,哪有跟着爹锦衣玉食来得好。” “我听说杜举人还找人去追过她呢,也算有情有义的男人啦!” …… 洛小宁有点听不下去,但她这会也不想跟这帮食客吵架,看见那店主夫妇中的老妇人摇摇头,走进后院,她留都过敏在那应付着,自个悄悄跟过去了。 脱离了嘈杂的店面,耳边骤然清净起来,阳光落在她乌油油的头发上,晒得发烫。 老妇人看见她,招呼道:“你也过来啦?” “是。我想不通,为什么杜举人干出这样的事,大家居然还会责怪他娘子做得不够好。” 老妇人突然笑了一下:“那杜家娘子临走前,还来老身这吃过肠粉呢。” 洛小宁一下来了兴趣:“她当时说什么?” “她说的话,可挺有意思的。” 第四十二章 我能理解变心,但不能容忍贪心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店主老头没在,剩老妇人——准确点说,那时还是个中年妇人——忙里忙外,整理餐具,收拾桌子,准备第二天的开张。 然后,她就看见一个穿月白裙子,怀中抱着襁褓的少妇走了进来。 “哟,这不是白家姑娘吗?” 妇人喊出这声,一下后了悔,又连连道歉:“嗨,看我这记性!” 白秀夕已经嫁入杜家三年,何况杜家公子今非昔比,中了举人,应该喊杜夫人才对。 不过白秀夕倒并未在意,坐了下来,点了一盘韭黄鲜虾肠粉,笑道:“喊白姑娘也对,‘白姑娘’在这里吃了十几年肠粉,‘杜夫人’却不便抛头露面,三年也没来过几回。” 一句话把店主妇人拉回过往的时光,无论白秀夕还是杜家公子,都是她看着长起来的,如同自家半个侄子侄女。前些日子,杜举人大吹大办纳妾的事,她也听说了,心里有些感叹埋怨,为白秀夕抱不平:真是家花如何好,不如野花香。 但此时她上下打量白秀夕,只见对方神情平静,妆容素雅,怀中孩子睡着了,十分安静,背上背着小蓝花包袱,脚下是适宜走路的平口布鞋。 以她对这姑娘脾气秉性的了解,心头不由咯噔一声,忙道:“姑娘,使不得呀!” 她这样说,便是猜到了白秀夕想要抱着孩子离家出走。 而白秀夕抬头,没有反驳,只微微一笑:“如何使不得?” “你一个妇人家,带着孩儿,能去哪儿?你怎么养孩子?” “自前朝女帝以来,女子能中举,能经商,实在不济,给人写写信绣绣花样子,总能挣几个零钱糊口。” “可你这又是何苦?哪家举人进士,不是三妻四妾,怎么搁你这儿,就受不了了呢?” 白秀夕眼角挑过一丝怒容,但很快,又平息下去,挑出肠粉里一个鲜嫩的虾仁,耐心地道:“大姐,你店里,一天少说也有百十个客人,您见过对海物过敏的人?” “自然见过,唉哟,有一回可把我吓死了,那人吃了几口虾,居然浑身疹子,口吐白沫,晕过去了。幸好最后有救回来,不然我们家可要吃官司了。” “那就是了,有人觉得虾蟹肥美,有人偏偏对虾蟹过敏,您会对那差点死了的人说‘别人都吃得下,怎么就你受不了’吗?” 店主妇人连连摇手:“不敢不敢,这么说,只怕当场店就被砸了。” “是啊,不就是这个道理吗?”白秀夕把虾仁在酱汁里沾了沾,淡淡一笑。 店主妇人被噎了一下,可并没有恼。 她觉得白秀夕的话很有意思,是她自己一辈子也想不出来的。 她也是个女人,她小时候,也会想问,为什么男人能三妻四妾,女人只能从一而终。但大人都是不耐烦地告诉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别人都是这样的。 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就是对的吗? 所以,她说话谨慎了很多。但是,毕竟又还离不开从小到大被灌输进去那些观念。所谓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她不舍得看这对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小夫妻从此分道扬镳,于是,又小心地道: “白家姑娘,你也再好好儿想想。你跟你家相公毕竟这么多年的情分,他也不是不喜欢你了,你们一直挺恩爱的不是嘛,记着就三个月前,我还瞧见你们一起去放灯祈福呢。就算他现在一时迷了心,也不过是图个新鲜。” 白秀夕抬头,冷然一笑:“最让我寒心的,就是他还喜欢我。” “如果我俩是盲婚哑嫁,从来没什么感情,或是这三年我们争吵不断,已经相看两厌,那他另觅新欢,我不说支持,至少理解,”白秀夕说下去。 “但是都不曾,即使到他带那姑娘进府的前一天,他甚至还亲手给我煮了甜粥。” “他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他想得到新鲜感,又不愿放弃十几年的感情。” “世事无常,人心易变,若他厌弃了我,另寻新欢,从此一心一意待那新欢,这叫变心,而现在他所做的,鲜花着锦,尚且人心不足,这叫做贪心。” “我能理解变心,”白秀夕斩钉截铁地结论道,“但我不能容忍贪心。” 静默在小店里蔓延了一会,店主妇人知道,这姑娘,打小就特别有主见。 但是,她还是本着自己旧有的观念劝了最后一回:“你只要不出差错,总还是他正室夫人。他就是抬进八个来,也都是妾,你这样走了,可不反倒不战而退,给她们赢了阵去?” 白秀夕又笑了,笑容里却有些凄然:“赢?我不知这么想对不对,但好像,在这里,我是没法赢的。” “怎么说呢?” 白秀夕把那盘肠粉向外推了推:“用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好比我在这点了一盘菜吃着,突然有个人过来,啪地往里头吐了一口痰。” “我把菜让给她,固然不甘,但就算我把她撵走了,难道这菜,我还吃得下去吗?” “倒不如眼不见心不烦,把菜倒了,离开那家馆子,图个清净。” “至于那位姑娘今后的景况,”白秀夕抬起头,“我说真心话,我并不羡慕,甚至还有几分担心。” “因为……十几年青梅竹马,杜郎待我,尚且如此,又会怎样待她呢?” 店主妇人不说话了,给店里唯二的客人添上一壶茶,那孩子还在熟睡,从襁褓中露出的一角可以看出,是个乖巧白净的小男孩。 白秀夕吃光了肠粉,甚至把摆在边角做装饰的烫青菜都沾了沾汤汁,小口地吃掉了。 “这样一去,最大的遗憾,就是恐怕再难吃到您家的肠粉了,”她站起来,鞠了一躬,月白的裙子在暗夜中熠熠生辉。 然后,她的身影隐没在夜色中,如她所说,店主妇人再也没有见过她。 - -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亦心潮感慨,怅然若失。 世上有些鸟儿,比如金丝雀,可以婉转啼鸣,供人取乐,可也有些鸟儿,比如雕鸮,比如鹰隼,是宁可撞得头破血流,不惜一死,也不会被关在笼中的。 但是,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她要确认。 她问那老妇:“您确定,那白姓娘子带着的孩儿只有一个,不是两个吗?” 老妇像很奇怪她的问题:“自然,她就只生了一个哥儿,小名叫阿意,哪儿来的另一个?” 尽管在先前分析金锁来历的时候,洛小宁已经隐隐有所猜知,但现在几乎确定: 白秀夕看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娘亲,但她并非“敏哥儿”的亲生母亲! 第四十二章 我能理解变心,但不能容忍贪心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店主老头没在,剩老妇人——准确点说,那时还是个中年妇人——忙里忙外,整理餐具,收拾桌子,准备第二天的开张。 然后,她就看见一个穿月白裙子,怀中抱着襁褓的少妇走了进来。 “哟,这不是白家姑娘吗?” 妇人喊出这声,一下后了悔,又连连道歉:“嗨,看我这记性!” 白秀夕已经嫁入杜家三年,何况杜家公子今非昔比,中了举人,应该喊杜夫人才对。 不过白秀夕倒并未在意,坐了下来,点了一盘韭黄鲜虾肠粉,笑道:“喊白姑娘也对,‘白姑娘’在这里吃了十几年肠粉,‘杜夫人’却不便抛头露面,三年也没来过几回。” 一句话把店主妇人拉回过往的时光,无论白秀夕还是杜家公子,都是她看着长起来的,如同自家半个侄子侄女。前些日子,杜举人大吹大办纳妾的事,她也听说了,心里有些感叹埋怨,为白秀夕抱不平:真是家花如何好,不如野花香。 但此时她上下打量白秀夕,只见对方神情平静,妆容素雅,怀中孩子睡着了,十分安静,背上背着小蓝花包袱,脚下是适宜走路的平口布鞋。 以她对这姑娘脾气秉性的了解,心头不由咯噔一声,忙道:“姑娘,使不得呀!” 她这样说,便是猜到了白秀夕想要抱着孩子离家出走。 而白秀夕抬头,没有反驳,只微微一笑:“如何使不得?” “你一个妇人家,带着孩儿,能去哪儿?你怎么养孩子?” “自前朝女帝以来,女子能中举,能经商,实在不济,给人写写信绣绣花样子,总能挣几个零钱糊口。” “可你这又是何苦?哪家举人进士,不是三妻四妾,怎么搁你这儿,就受不了了呢?” 白秀夕眼角挑过一丝怒容,但很快,又平息下去,挑出肠粉里一个鲜嫩的虾仁,耐心地道:“大姐,你店里,一天少说也有百十个客人,您见过对海物过敏的人?” “自然见过,唉哟,有一回可把我吓死了,那人吃了几口虾,居然浑身疹子,口吐白沫,晕过去了。幸好最后有救回来,不然我们家可要吃官司了。” “那就是了,有人觉得虾蟹肥美,有人偏偏对虾蟹过敏,您会对那差点死了的人说‘别人都吃得下,怎么就你受不了’吗?” 店主妇人连连摇手:“不敢不敢,这么说,只怕当场店就被砸了。” “是啊,不就是这个道理吗?”白秀夕把虾仁在酱汁里沾了沾,淡淡一笑。 店主妇人被噎了一下,可并没有恼。 她觉得白秀夕的话很有意思,是她自己一辈子也想不出来的。 她也是个女人,她小时候,也会想问,为什么男人能三妻四妾,女人只能从一而终。但大人都是不耐烦地告诉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别人都是这样的。 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就是对的吗? 所以,她说话谨慎了很多。但是,毕竟又还离不开从小到大被灌输进去那些观念。所谓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她不舍得看这对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小夫妻从此分道扬镳,于是,又小心地道: “白家姑娘,你也再好好儿想想。你跟你家相公毕竟这么多年的情分,他也不是不喜欢你了,你们一直挺恩爱的不是嘛,记着就三个月前,我还瞧见你们一起去放灯祈福呢。就算他现在一时迷了心,也不过是图个新鲜。” 白秀夕抬头,冷然一笑:“最让我寒心的,就是他还喜欢我。” “如果我俩是盲婚哑嫁,从来没什么感情,或是这三年我们争吵不断,已经相看两厌,那他另觅新欢,我不说支持,至少理解,”白秀夕说下去。 “但是都不曾,即使到他带那姑娘进府的前一天,他甚至还亲手给我煮了甜粥。” “他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他想得到新鲜感,又不愿放弃十几年的感情。” “世事无常,人心易变,若他厌弃了我,另寻新欢,从此一心一意待那新欢,这叫变心,而现在他所做的,鲜花着锦,尚且人心不足,这叫做贪心。” “我能理解变心,”白秀夕斩钉截铁地结论道,“但我不能容忍贪心。” 静默在小店里蔓延了一会,店主妇人知道,这姑娘,打小就特别有主见。 但是,她还是本着自己旧有的观念劝了最后一回:“你只要不出差错,总还是他正室夫人。他就是抬进八个来,也都是妾,你这样走了,可不反倒不战而退,给她们赢了阵去?” 白秀夕又笑了,笑容里却有些凄然:“赢?我不知这么想对不对,但好像,在这里,我是没法赢的。” “怎么说呢?” 白秀夕把那盘肠粉向外推了推:“用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好比我在这点了一盘菜吃着,突然有个人过来,啪地往里头吐了一口痰。” “我把菜让给她,固然不甘,但就算我把她撵走了,难道这菜,我还吃得下去吗?” “倒不如眼不见心不烦,把菜倒了,离开那家馆子,图个清净。” “至于那位姑娘今后的景况,”白秀夕抬起头,“我说真心话,我并不羡慕,甚至还有几分担心。” “因为……十几年青梅竹马,杜郎待我,尚且如此,又会怎样待她呢?” 店主妇人不说话了,给店里唯二的客人添上一壶茶,那孩子还在熟睡,从襁褓中露出的一角可以看出,是个乖巧白净的小男孩。 白秀夕吃光了肠粉,甚至把摆在边角做装饰的烫青菜都沾了沾汤汁,小口地吃掉了。 “这样一去,最大的遗憾,就是恐怕再难吃到您家的肠粉了,”她站起来,鞠了一躬,月白的裙子在暗夜中熠熠生辉。 然后,她的身影隐没在夜色中,如她所说,店主妇人再也没有见过她。 - - 听完这个故事,洛小宁亦心潮感慨,怅然若失。 世上有些鸟儿,比如金丝雀,可以婉转啼鸣,供人取乐,可也有些鸟儿,比如雕鸮,比如鹰隼,是宁可撞得头破血流,不惜一死,也不会被关在笼中的。 但是,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她要确认。 她问那老妇:“您确定,那白姓娘子带着的孩儿只有一个,不是两个吗?” 老妇像很奇怪她的问题:“自然,她就只生了一个哥儿,小名叫阿意,哪儿来的另一个?” 尽管在先前分析金锁来历的时候,洛小宁已经隐隐有所猜知,但现在几乎确定: 白秀夕看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娘亲,但她并非“敏哥儿”的亲生母亲! 第四十三章 杜举人 洛小宁再见到都过敏时,他那一向没心没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难得的、真实的痛苦。 洛小宁猜测,那是因为他从那些食客口中,也确认了自己不是白秀夕亲生孩子这件事。 他们这一路上,好不容易把白秀夕从一团模糊的白影,渐渐剥落成一个立体生动有血有肉的形象,却在这时告诉他,那并不是你真正的娘亲,这一定是让人痛苦的。 但都过敏眨了眨眼,很快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平静地道:“她既然对外说我和她亲生的孩子是兄弟,为我遮风挡雨,带我千里追寻,那我心目中,她就是我娘。” “咱们还是去找杜举人”,顿了顿,他又道。 “找他?”小宁道。 “是,即使意哥儿不是我同胞兄弟,我也还是想找到他。而他是杜举人的亲生骨肉。” 都过敏说下去:“至于杜举人,或许当年他是对我娘有所亏负,但我想无论如何,他应该是在乎自己的孩子的,至少在找到杜阿意这件事上,他应该跟我们立场一样。咱们都到这儿了,总该去见下他。” 洛小宁点点头。白秀夕和杜阿意的形象渐渐明晰,就算他们与都过敏没有血缘关系,也依然在他生命里有着重要地位。而这两人的下落,到现在依然全不知道。 来都来了,去见见杜举人,说不定他也能为搜寻提供一点帮助和线索。 于是两人登门,在那间红墙黄瓦三进院的大宅里见到了杜举人。 一路上,都过敏已经给小宁简单科普过,杜举人真名叫杜思齐,今年四十五岁,做过几年官但仕途不顺,如今称病赋闲在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一众乡邻口中,还是令人艳羡的存在。 见到杜举人,洛小宁对他的第一印象倒还可以,白面长须,儒雅随和,可以想象,他与白秀夕的孩子一定也是个俊秀的长相。 都过敏跟他简单说明来意,说自己因撞到头失去记忆,如何去了冻脚镇,知道自己小时跟意哥儿一起长大,直到遇到人牙子不幸分散,又如何知道意哥儿曾在玉楼春做过武生,但玉楼春解散后,又没了下落。最后追踪到这里,知道您应该是意哥儿的生父,希望能帮助寻找他。 他虽然没有把自己和洛小宁的身世都和盘托出,但讲出来的,基本也是以诚相待,确是事实。而且他又不是来要钱,只是希望协寻,不由得听的人不信。 杜举人听得惊诧不已,末了,连叹三声,道:“秀夕她性子就是太倔了……若不是她当年意气用事,我们的孩儿怎么吃这样的苦啊!” 这话小宁就有点不爱听,心想,到现在还怪娘子,你咋不说是你执意娶妾进门呢。不过这点心底吐槽当然没说出来。 “话虽如此,我当年也不是没派人去寻她母子,可惜都是杳无音信。”杜举人擦了擦眼角,“意哥儿是我亲生骨肉,我做梦都想找到他,这也是上天垂怜,送了你这有情有义的小兄弟来,若我找到我儿,必重重谢你!” “您言重了,在下找的,也是自家的兄弟,和在下自己的记忆。” 说话间,门帘一响,人还未到,洛小宁先闻见一阵香气。 随着香气,进来一位十分年轻,清纯靓丽,小腹微隆的姑娘。 小宁不由向杜举人恭喜道:“这是您家闺女?相貌真好,恭喜您快当外公了。” 然后她就感到,都过敏在身后猛扯了她一下,杜举人脸上,也露出尴尬神色。 杜举人干笑了两声:“这是拙荆。” 啊啊啊……洛小宁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但这不能怪她啊,她还记得食客们说,顶替了白秀夕位置的女子叫做谢柔柔,那时候,她再怎么年轻,也该有十五六岁,到现在又有二十来年,跟眼前这位年纪怎么都对不上啊,难道,又换人了? 果然,杜举人笑着介绍道:“拙荆姓钟,名唤钟情,是这城里制香世家的女儿。” 洛小宁赶紧把话头接过来,缓解尴尬气氛,:“难怪,夫人熏的香这么好闻。” “是我自个调的,安胎的香,”那钟姑娘,或者该叫杜夫人,笑了一下,带几分倨傲地跟她行了礼,突然,似乎又发现了什么,盯着小宁脖子上挂的水晶瓶,吸了吸鼻子,露出一种有些微妙的神情:“姑娘带的,可是夜离草吗?” 夜离草既然是名贵香料,她会知道,也不意外,小宁忙道:“是,路上朋友送的。” 杜夫人笑起来,更显妩媚,道:“不错,你听说了吗,那夜离草的产地最近发了山崩,弄得这草更是价格直涨,千金难求。” 洛小宁心头有些担心那些采夜离草为生的姑娘,但相隔千里,此时她也做不了什么。听杜夫人这样说,只露出不失礼貌的微笑,应和几声。 杜夫人来找老爷,原是为了一出戏的事。 洛小宁都过敏听着,大概是这样:这杜夫人钟情爱听戏,但有身孕后不便总是去戏园子,杜思齐宠爱她,怕她无聊,在西院打算专门养一个小戏班,目前有了几个候选的,等明天登台献艺,才决定最后留谁。 杜举人道:“阿情乖,我这有事,明天你自个去,留谁不留谁,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钟情听了,拉着举人的胳膊,撒娇道:“相公,是不是有其他人,就不要阿情了?” 杜举人苦笑,转向都过敏道:“两位不要见笑,我这夫人年轻,都是被我惯坏了。” 都过敏忙笑道:“是夫人与老爷有约在先,老爷且陪夫人去听戏,在下的事也不急在这么一天。” “小公子通情达理,老夫谢过,”杜举人拱手道,“那请两位贵客暂且住下,等明日事毕,老夫再回来跟你们细聊” 客随主便,洛小宁两人自然应承不已。 第四十三章 杜举人 洛小宁再见到都过敏时,他那一向没心没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难得的、真实的痛苦。 洛小宁猜测,那是因为他从那些食客口中,也确认了自己不是白秀夕亲生孩子这件事。 他们这一路上,好不容易把白秀夕从一团模糊的白影,渐渐剥落成一个立体生动有血有肉的形象,却在这时告诉他,那并不是你真正的娘亲,这一定是让人痛苦的。 但都过敏眨了眨眼,很快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平静地道:“她既然对外说我和她亲生的孩子是兄弟,为我遮风挡雨,带我千里追寻,那我心目中,她就是我娘。” “咱们还是去找杜举人”,顿了顿,他又道。 “找他?”小宁道。 “是,即使意哥儿不是我同胞兄弟,我也还是想找到他。而他是杜举人的亲生骨肉。” 都过敏说下去:“至于杜举人,或许当年他是对我娘有所亏负,但我想无论如何,他应该是在乎自己的孩子的,至少在找到杜阿意这件事上,他应该跟我们立场一样。咱们都到这儿了,总该去见下他。” 洛小宁点点头。白秀夕和杜阿意的形象渐渐明晰,就算他们与都过敏没有血缘关系,也依然在他生命里有着重要地位。而这两人的下落,到现在依然全不知道。 来都来了,去见见杜举人,说不定他也能为搜寻提供一点帮助和线索。 于是两人登门,在那间红墙黄瓦三进院的大宅里见到了杜举人。 一路上,都过敏已经给小宁简单科普过,杜举人真名叫杜思齐,今年四十五岁,做过几年官但仕途不顺,如今称病赋闲在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一众乡邻口中,还是令人艳羡的存在。 见到杜举人,洛小宁对他的第一印象倒还可以,白面长须,儒雅随和,可以想象,他与白秀夕的孩子一定也是个俊秀的长相。 都过敏跟他简单说明来意,说自己因撞到头失去记忆,如何去了冻脚镇,知道自己小时跟意哥儿一起长大,直到遇到人牙子不幸分散,又如何知道意哥儿曾在玉楼春做过武生,但玉楼春解散后,又没了下落。最后追踪到这里,知道您应该是意哥儿的生父,希望能帮助寻找他。 他虽然没有把自己和洛小宁的身世都和盘托出,但讲出来的,基本也是以诚相待,确是事实。而且他又不是来要钱,只是希望协寻,不由得听的人不信。 杜举人听得惊诧不已,末了,连叹三声,道:“秀夕她性子就是太倔了……若不是她当年意气用事,我们的孩儿怎么吃这样的苦啊!” 这话小宁就有点不爱听,心想,到现在还怪娘子,你咋不说是你执意娶妾进门呢。不过这点心底吐槽当然没说出来。 “话虽如此,我当年也不是没派人去寻她母子,可惜都是杳无音信。”杜举人擦了擦眼角,“意哥儿是我亲生骨肉,我做梦都想找到他,这也是上天垂怜,送了你这有情有义的小兄弟来,若我找到我儿,必重重谢你!” “您言重了,在下找的,也是自家的兄弟,和在下自己的记忆。” 说话间,门帘一响,人还未到,洛小宁先闻见一阵香气。 随着香气,进来一位十分年轻,清纯靓丽,小腹微隆的姑娘。 小宁不由向杜举人恭喜道:“这是您家闺女?相貌真好,恭喜您快当外公了。” 然后她就感到,都过敏在身后猛扯了她一下,杜举人脸上,也露出尴尬神色。 杜举人干笑了两声:“这是拙荆。” 啊啊啊……洛小宁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但这不能怪她啊,她还记得食客们说,顶替了白秀夕位置的女子叫做谢柔柔,那时候,她再怎么年轻,也该有十五六岁,到现在又有二十来年,跟眼前这位年纪怎么都对不上啊,难道,又换人了? 果然,杜举人笑着介绍道:“拙荆姓钟,名唤钟情,是这城里制香世家的女儿。” 洛小宁赶紧把话头接过来,缓解尴尬气氛,:“难怪,夫人熏的香这么好闻。” “是我自个调的,安胎的香,”那钟姑娘,或者该叫杜夫人,笑了一下,带几分倨傲地跟她行了礼,突然,似乎又发现了什么,盯着小宁脖子上挂的水晶瓶,吸了吸鼻子,露出一种有些微妙的神情:“姑娘带的,可是夜离草吗?” 夜离草既然是名贵香料,她会知道,也不意外,小宁忙道:“是,路上朋友送的。” 杜夫人笑起来,更显妩媚,道:“不错,你听说了吗,那夜离草的产地最近发了山崩,弄得这草更是价格直涨,千金难求。” 洛小宁心头有些担心那些采夜离草为生的姑娘,但相隔千里,此时她也做不了什么。听杜夫人这样说,只露出不失礼貌的微笑,应和几声。 杜夫人来找老爷,原是为了一出戏的事。 洛小宁都过敏听着,大概是这样:这杜夫人钟情爱听戏,但有身孕后不便总是去戏园子,杜思齐宠爱她,怕她无聊,在西院打算专门养一个小戏班,目前有了几个候选的,等明天登台献艺,才决定最后留谁。 杜举人道:“阿情乖,我这有事,明天你自个去,留谁不留谁,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钟情听了,拉着举人的胳膊,撒娇道:“相公,是不是有其他人,就不要阿情了?” 杜举人苦笑,转向都过敏道:“两位不要见笑,我这夫人年轻,都是被我惯坏了。” 都过敏忙笑道:“是夫人与老爷有约在先,老爷且陪夫人去听戏,在下的事也不急在这么一天。” “小公子通情达理,老夫谢过,”杜举人拱手道,“那请两位贵客暂且住下,等明日事毕,老夫再回来跟你们细聊” 客随主便,洛小宁两人自然应承不已。 第四十四章 八条腿的蘑菇 小宁两人被安排在东侧别院住下。这举人府果然不同,便是别院,也修得水榭歌台,幽静雅致。院中有一池碧水,青萍覆盖,荇菜流之,十分野趣。 小宁躺在床上,呆呆看着天花板,想刚刚得知的一件八卦。 在肠粉店的时候,她去跟店主老妇人说话,得到一些信息的同时,也错过了一些信息,所以先前才会认错杜举人的妻子,惹出那么尴尬的气氛。从杜举人那出来,都过敏赶紧把这八卦告诉她了。 这个八卦是:谢柔柔也跑了。而且这跑的,还不是那么光彩。 当年,在白秀夕离开后,杜思齐确实把谢柔柔抬了正,恩爱了几年,但是时过境迁,后来,发生在白秀夕身上的事就又发生了一遍,在她年纪渐长时,杜举人在外头遇上了钟情。 钟情出身好,样子美丽,又年轻,自然是不肯做妾的。杜思齐开始是娶做平妻,但明显差别待遇,对外头这个摘星捧月,家里那个百般冷落。 谢柔柔知道此事,又哭又闹,但这时她才发现,她的一切来自丈夫宠爱,而这宠爱,可以恩赐,自然也可以收回。她若是乖一点,杜举人还念及旧情,保着她妻子的名分,供给不错的饮食,她若是闹得厉害,就连这些也会失去。 她接受了现实,蜷缩入深闺冷院。日子如念珠般滑过,直到有一天,大家开始想起来,很久没见过这位冷宫主母了。然后消息才由杜家下人嘴里一点一滴地传出来:这前主母不知感恩,居然耐不住寂寞,跟人跑了。 自然,杜家脸面挂不住,明面上都一概否认,一会说她还在杜家养病,一会说她回娘家归宁省亲。人们都心照不宣,也不戳破,只是从此在杜家上下,都再不提这个人。 想到这则八卦,洛小宁不自觉地又想到那位骄纵光鲜的现任夫人钟情。 她不必理会规矩,杜举人还特地为她豢养戏班,从这些都能看出,她现在风头正盛,宠溺无双。 小宁感到迷惑。人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可在她看来,这男人心也是海底针,不知当年白秀夕、谢柔柔,是否也受过相同的宠爱?而如今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她们又在哪里呢? 想着想着,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月光在窗外摇曳,摇着摇着,洛小宁像是落到一个喜庆的梦里。 她梦见自己在成亲! 送亲的唢呐哒哒嘀嘀地吹,轿夫的脸都憋得通红。 她下了轿,头上顶着盖头,眼前是红枣花生铺的路,有人牵着她的手,走进洞房。 同行了这么久,小宁认得出来,那只手,是都过敏的!他的手在男孩子里算很秀气,骨节并不粗犷,小指尾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小疤。 梦都是没什么理由的,小宁也不知都过敏为什么会娶她,但她知道,自己是愿意的,一路低头拉着都过敏,生怕他反悔了似的。 但是,走进洞房,牵着她的人突然停了,她听见一个女声咯咯地笑,她看不见那女子,可是在梦里,就是觉得那人非常非常美丽,像从九天刚刚下凡的仙女。 “仙女姐姐等等我!”都过敏一把丢开她的手,向着笑声传来的方向扑过去。 小宁急得把盖头都掀了,也只看见一个穿着大红新郎服的背影离开她,向相反的方向跑出去。 …… 她一下急醒了。 然后她自然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软软的锦被里,颈子上挂着那淡金色的小瓶,身旁放着一支熏香,是早些时候钟情让下人送来的。 身边,自然没有仙女,也没有都过敏。 小宁坐起来,抱着膝盖,撅着嘴。 她觉得好委屈,虽然她也不知道在委屈什么。 在梦里,她气的是有人抢走了都过敏。然而回到现实,她发现没人能抢走都过敏。 因为“抢”这个字的前提,就是那东西得是你的。没人能“抢”走不属于你的东西。 一时间她不知道是梦里更惨一点,还是现实更惨一点。 她没什么恋爱经历,但她又不傻,多少都会发现,自己心里有点喜欢那个谁。 她叹口气,太奢侈了,她这种寿命都没几个月的人,谈感情实在太奢侈了。 所以她不会说出来的。 横竖醒了,她一时睡不着,起身到园子里去晃晃。 月亮很大,金黄的一轮映在泼墨似的天幕上。 然后她就发现,月亮里飞着……鱼…… 她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不止月亮,漫天都飞着鱼,有大一些的,她吃过的鲤鱼,有小的,泥鳅或麦穗鱼,还有海里才有那种长长的白带鱼,每条鱼都长着彩色的羽翼,翅膀像蝴蝶那样闪动,鱼鳞在月色照耀下流着银光。 洛小宁摇了摇头,她醒了呀,她确定自己刚才醒了的。 然后她又看见,天上布下粉红色的云朵,像是铺成一座桥,到了她的脚边。 桥上是都过敏,穿着那身新郎的大红衣袍,笑眯眯向她招手,让她过去。 她有些迟疑,但到底迈开腿,踏上那桥,向前走去。 一步,两步,脚下好像踩着棉花,那些彩色的鱼儿在身边飞舞,而都过敏的身影,又好像无论怎么走,都还是那么远,无法接近。 这时,她听见身后一声喊:“洛小宁!” 急转头,发现是一只大蘑菇,橘黄的伞盖上长着乳白的斑点,胖胖的伞柄底下有八只脚,像章鱼一样冲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她的名字。 看见这滑稽场面,洛小宁笑得前仰后合,脚下也不自觉地停了。 那蘑菇一路冲过来,伸出一只脚,一把拉住她,另一只脚去掐洛小宁的人中,洛小宁一痛,才唉哟一声叫,眼前梦幻的泡泡瞬间碎裂,仿佛整个人从空中往下掉,瞬间落回现实。 然后她发现,那八条腿的蘑菇……居然是都过敏…… 都过敏此时穿着寝衣,一脸吓到了神情:“洛小宁,你怎么了?!眼睁睁往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笑!我不拉着你,你就掉到池子里去了!!” 第四十四章 八条腿的蘑菇 小宁两人被安排在东侧别院住下。这举人府果然不同,便是别院,也修得水榭歌台,幽静雅致。院中有一池碧水,青萍覆盖,荇菜流之,十分野趣。 小宁躺在床上,呆呆看着天花板,想刚刚得知的一件八卦。 在肠粉店的时候,她去跟店主老妇人说话,得到一些信息的同时,也错过了一些信息,所以先前才会认错杜举人的妻子,惹出那么尴尬的气氛。从杜举人那出来,都过敏赶紧把这八卦告诉她了。 这个八卦是:谢柔柔也跑了。而且这跑的,还不是那么光彩。 当年,在白秀夕离开后,杜思齐确实把谢柔柔抬了正,恩爱了几年,但是时过境迁,后来,发生在白秀夕身上的事就又发生了一遍,在她年纪渐长时,杜举人在外头遇上了钟情。 钟情出身好,样子美丽,又年轻,自然是不肯做妾的。杜思齐开始是娶做平妻,但明显差别待遇,对外头这个摘星捧月,家里那个百般冷落。 谢柔柔知道此事,又哭又闹,但这时她才发现,她的一切来自丈夫宠爱,而这宠爱,可以恩赐,自然也可以收回。她若是乖一点,杜举人还念及旧情,保着她妻子的名分,供给不错的饮食,她若是闹得厉害,就连这些也会失去。 她接受了现实,蜷缩入深闺冷院。日子如念珠般滑过,直到有一天,大家开始想起来,很久没见过这位冷宫主母了。然后消息才由杜家下人嘴里一点一滴地传出来:这前主母不知感恩,居然耐不住寂寞,跟人跑了。 自然,杜家脸面挂不住,明面上都一概否认,一会说她还在杜家养病,一会说她回娘家归宁省亲。人们都心照不宣,也不戳破,只是从此在杜家上下,都再不提这个人。 想到这则八卦,洛小宁不自觉地又想到那位骄纵光鲜的现任夫人钟情。 她不必理会规矩,杜举人还特地为她豢养戏班,从这些都能看出,她现在风头正盛,宠溺无双。 小宁感到迷惑。人总说“女人心海底针”,可在她看来,这男人心也是海底针,不知当年白秀夕、谢柔柔,是否也受过相同的宠爱?而如今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她们又在哪里呢? 想着想着,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月光在窗外摇曳,摇着摇着,洛小宁像是落到一个喜庆的梦里。 她梦见自己在成亲! 送亲的唢呐哒哒嘀嘀地吹,轿夫的脸都憋得通红。 她下了轿,头上顶着盖头,眼前是红枣花生铺的路,有人牵着她的手,走进洞房。 同行了这么久,小宁认得出来,那只手,是都过敏的!他的手在男孩子里算很秀气,骨节并不粗犷,小指尾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小疤。 梦都是没什么理由的,小宁也不知都过敏为什么会娶她,但她知道,自己是愿意的,一路低头拉着都过敏,生怕他反悔了似的。 但是,走进洞房,牵着她的人突然停了,她听见一个女声咯咯地笑,她看不见那女子,可是在梦里,就是觉得那人非常非常美丽,像从九天刚刚下凡的仙女。 “仙女姐姐等等我!”都过敏一把丢开她的手,向着笑声传来的方向扑过去。 小宁急得把盖头都掀了,也只看见一个穿着大红新郎服的背影离开她,向相反的方向跑出去。 …… 她一下急醒了。 然后她自然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软软的锦被里,颈子上挂着那淡金色的小瓶,身旁放着一支熏香,是早些时候钟情让下人送来的。 身边,自然没有仙女,也没有都过敏。 小宁坐起来,抱着膝盖,撅着嘴。 她觉得好委屈,虽然她也不知道在委屈什么。 在梦里,她气的是有人抢走了都过敏。然而回到现实,她发现没人能抢走都过敏。 因为“抢”这个字的前提,就是那东西得是你的。没人能“抢”走不属于你的东西。 一时间她不知道是梦里更惨一点,还是现实更惨一点。 她没什么恋爱经历,但她又不傻,多少都会发现,自己心里有点喜欢那个谁。 她叹口气,太奢侈了,她这种寿命都没几个月的人,谈感情实在太奢侈了。 所以她不会说出来的。 横竖醒了,她一时睡不着,起身到园子里去晃晃。 月亮很大,金黄的一轮映在泼墨似的天幕上。 然后她就发现,月亮里飞着……鱼…… 她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不止月亮,漫天都飞着鱼,有大一些的,她吃过的鲤鱼,有小的,泥鳅或麦穗鱼,还有海里才有那种长长的白带鱼,每条鱼都长着彩色的羽翼,翅膀像蝴蝶那样闪动,鱼鳞在月色照耀下流着银光。 洛小宁摇了摇头,她醒了呀,她确定自己刚才醒了的。 然后她又看见,天上布下粉红色的云朵,像是铺成一座桥,到了她的脚边。 桥上是都过敏,穿着那身新郎的大红衣袍,笑眯眯向她招手,让她过去。 她有些迟疑,但到底迈开腿,踏上那桥,向前走去。 一步,两步,脚下好像踩着棉花,那些彩色的鱼儿在身边飞舞,而都过敏的身影,又好像无论怎么走,都还是那么远,无法接近。 这时,她听见身后一声喊:“洛小宁!” 急转头,发现是一只大蘑菇,橘黄的伞盖上长着乳白的斑点,胖胖的伞柄底下有八只脚,像章鱼一样冲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她的名字。 看见这滑稽场面,洛小宁笑得前仰后合,脚下也不自觉地停了。 那蘑菇一路冲过来,伸出一只脚,一把拉住她,另一只脚去掐洛小宁的人中,洛小宁一痛,才唉哟一声叫,眼前梦幻的泡泡瞬间碎裂,仿佛整个人从空中往下掉,瞬间落回现实。 然后她发现,那八条腿的蘑菇……居然是都过敏…… 都过敏此时穿着寝衣,一脸吓到了神情:“洛小宁,你怎么了?!眼睁睁往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笑!我不拉着你,你就掉到池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