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聘》 楔子 夏日午后的阳光,带着一股子焦灼的味道,烤得这柏油马路像刚出炉的烧饼。 干裂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十几具全身武装的尸体,秦亚茹踹了一脚坏损到不能动的车,蹲下身,躲在两辆高大的防弹车中间,活动了一下黑色的高跟皮靴,鲜红的血粘稠地粘在鞋底上,即便是见惯了尸体的她,也不由有些恶心。 铺天盖地的子弹,从四面八方倾泻而来,巨大的爆炸声轰得碎石乱飞。 “我可是技术人员!” 秦亚茹气喘吁吁地呻吟,半坐在地上,碎花复古连衣裙拖曳,早就坏的不成样子,眼前忽然伸出一只手,递过来一方脏兮兮的手帕,秦亚茹叹了口气接过,按住自己胳膊上的伤口,她处理外伤轻驾就熟,只是这么一按,本来汹涌的鲜血就止住了。 一直护在她身边的男子,随手扔了子弹耗尽的枪支,挨着她的肩膀坐下,那张一向冷硬的脸上,难得显出隐痛,眉头紧蹙。 “亚茹,对不起。” 秦亚茹一怔,顺手扒拉了一下略有些凌乱的发,她身形并不高,也就一米五八左右,显得娇小玲珑,哪怕浑身血污,狼狈若此,也是姿容绝丽。 此时听到男子的话,她扬起脸,露出一个咬牙切齿,像炸毛小猫一样的表情:“你对不起什么,这一切,还不都是我自找的!” 即使是这般境地,男人瞧见秦亚茹明眸善睐的俏脸儿,也忍不住露出一抹笑,他爱极了这个平日里宛如古代女人一般,温婉贤良的小女子,软绵绵的外表下偶尔的尖牙利爪。 秦亚茹让他看得不好意思,抬手低头,摸了摸带血的额,咕哝:“枪林弹雨的,妆容不整,可怪不得我……其实你这新开发的玩意,还比不上以前的老防弹衣,好歹用不着担心能量耗损。” 高枫早在遇袭的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防护服给了亚茹,奈何这袭击来的突然,他带的这件儿只是还不成熟的试验品,能量早耗尽了,防身效果大为降低,最多也就防防刺伤,还真不如以前笨重的老式防弹衣好使唤。 秦亚茹咬牙,脸颊上火辣辣的疼,四下张望,企图找出一条生路,奈何她防护服上配备的实验品一代智脑着实不给力,这会儿卫星导航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显然还是人家的屏蔽设备更加高端。 高枫的目光,顺着秦亚茹修长白皙的手指,滑到她的脸上,腮边青紫,嘴唇干裂,满身的枪油硝烟味,她一向注重容貌,这会儿想必是难受的厉害。 耳边的爆炸声越来越近,地面蒸腾,热气弥漫,已经渐渐听不清楚说话的声响。 他把秦亚茹搂在怀里,忽然笑道:“要是能回到十年前,我肯定第一次见面,就抓着你去结婚,也省得咱们到死也成不了一家子。” 秦亚茹瞠目:“我还以为你会说,一定要放过我,再不肯祸害人的。” 高枫目光闪亮:“下辈子,下下辈子,你也别想!” 秦亚茹无语,也只有叹口气认了,当年年少轻狂,毕业后推辞了导师给介绍的法医工作,不管不顾地跟了这人,跟着他上山下海无所不为,现在想想,别的女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的,她都做过了。 自己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竟然曾跟着他带队孤军涉险,在一个国家最强大的军队包围中来去自如,也曾驾驶战机,翱翔天空,曾乘坐战舰,远征北海,诛杀过比虎狼还凶残的海盗。 本应是最浪漫的求婚之旅,结果,这家伙带自己去了神农架,不得不和足足有一人高的黑熊肉搏,还捅了马蜂窝,让无数马蜂追出几十里,丢了求婚戒指,摔得头破血流,这婚,他自然是没求成! 人不能太贪心,得到了多少,就注定要失去多少,秦亚茹忍不住笑,直到现在,她也并不后悔认识这个男人! 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高枫把秦亚茹护在胸前,扯出两只手雷,攥紧,轻轻挑眉,笑道:“你不是忒喜欢看最近很流行的穿越小说?还总说这一切都可能是真的……指不定咱们不会死,还能学着那些穿越前辈免费来一回时空旅行。” 秦亚茹失笑:“那我肯定要收集一大堆名人字画,万一能带回来,那可发了大财,上个月我买一张明代的字画,还不是什么知名人物的,花了八万,气得阿姨半个月没理我!” 高枫大笑:“跟着我没学到什么好,竟学着附庸风雅!” “到底是谁和谁学的?”秦亚茹嗤笑。 剧烈的爆炸声响起。 把秦亚茹扑倒,男人眉眼含笑:“无论你在哪儿,我都会找到你,一辈子不行,就两辈子……你别怕。” 秦亚茹一怔,眼睛里隐约闪烁泪光,低声道:“其实,我有一个秘密,始终没告诉你,我上一世……” 轰!爆炸声响起,火光飞舞,宛如一场盛大而绚烂的烟火! 第一章 噩梦 秦亚茹只觉得浑身火烧火燎的,头痛欲裂,想出声,却一丝力气也无,她身子轻飘飘,不知道浑浑噩噩地在半空中飞了多久,终于看到一座熟悉的雄奇院子,身子顿时一沉,直往下坠。 她其实并不想下去,不想去看,可她的目光,径直透入雕梁画栋的屋宅,首先看到的,是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只是,似乎衰老而疲惫,神态懦弱,全不似曾经被高枫称赞为倾国倾城的那个自己。 秦亚茹心里一叹,反而安静下来,不再挣扎,就这般静静地望着,缓缓移动目光。 坐在那个自己对面的,是一双男女,男的英俊斯文,女人娇俏明丽。 “姐姐且坐,这是建州刚送来的贡茶,快些尝尝看。” 揉蓝衫子杏黄裙,温温柔柔的笑语,眼前的女子高贵典雅,完全是天底下男人都倾慕的那种绝代佳丽。 那个‘自己’虚虚地坐在红木椅子上,目光呆滞。 秦亚茹看着她曾经的郎君,小心翼翼地护在那位郡主身边,看向自己的目光,生疏且客气,还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戒备——他是怕自己让他怀里的佳人受委屈! 那可是郡主,她不过一寻常民妇,还是个弃妇,又怎么可能能给那高高在上的郡主委屈受? 本是天下茶中极品的龙凤团茶,如今喝在口中,想必只能品味出酸涩味儿。 出落的俊朗挺拔的陈大郎,秦娘子疼若心肝的宝贝疙瘩,立在郡主身侧,神态亲昵,撒娇地说起自己的学业,听见郡主温温柔柔的夸奖,立时便眉开眼笑。 从始至终,这位郡马爷的独子,只在一开始奉郡主之命,客客气气地向着他的亲娘,秦娘子道了一声好,除此之外,半个眼神都欠奉。 想必在陈大郎心里,他的母亲,只有郡主一人,而秦娘子只是府里可有可无的人物,便是比起来打秋风的陈家族人,也多有不如。 秦亚茹的心,忽而又有些刺痛,其实,她已经渐渐记不清楚当年的秦娘子面对宛如陌生人的儿子时,到底是什么感觉,只是,再一次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到这一幕,她便忍不住想,秦娘子早早抑郁而终,恐怕还是好事,省得留在此间受罪! 世人都说柔蓝郡主本性温柔,主动推辞了万岁封其为公主的恩典,不建公主府,待郡马更是体贴入微,从不使小性子,便是对郡马的前妻,也照顾的妥帖。 郡主娘娘生怕秦娘子心里别扭难受,特特地分出家里最大的宅子给秦娘子居住,不让对方请安行礼,待对方如贵客。 不只如此,郡主对待驸马与前妻的儿子,更是犹如亲生,堪为慈母。 可是,这又如何是秦娘子想要的? 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自己的男人,自己的儿子,被另外一个女人百般体贴地对待,而她,却成了这个家庭的外人,出不得门,被软禁在豪华的笼子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能靠着对儿子和丈夫的回忆度日,可她心心念念的丈夫与儿子,却不肯把心分给她哪怕一丝一毫。 秦亚茹闭上眼,不肯再看原来的自己那一张绝望的脸,眼前一黑,这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忽然破碎,头晕目眩,身体感受到一股奇怪的吸引力,耳边传来若有若无的啜泣声,接着,她便彻底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亚茹才似乎有了些许气力,视力和听觉也渐渐恢复正常,一声声刺耳的声响往耳朵里钻。 “你这不要脸的狐媚子,勾引别人家的男人,等陈五郎回来,定让他一纸休书休了你这贱妇……” 秦亚茹浑身发软,勉强睁开眼,就见一个虎背熊腰,面孔狰狞的中年妇人,正双手掐着腰,立在破旧的柴门外面,隔着篱笆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倾泻而出,语速之快,她都有些听不清楚。 “不准骂我娘!” 旁边忽然冲出个三四岁的瘦弱男孩儿,猛地撞在那妇人腰上,也不知这般小的孩子,从哪里来的狠劲儿,竟把那妇人撞的一个趔趄,奈何这孩子着实太瘦弱,这一撞,没伤到人,更是撞得那妇人凶性大起,一脚踹倒那孩子,死命在他身上踢打。 妇人一边踹,一边儿吐沫横飞:“还敢动手?打死你个没教养的乞索儿!” 那孩子欲躲避,秦亚茹脑子里嗡嗡作响,只觉得这场面那般熟悉又那般陌生,挣扎着走出门,护住孩子,自己后背却挨了几脚,到没感觉到怎么疼,只是冲击力巨大,撞得她头昏眼花。 孩子哇哇大哭,破旧的宅子喧闹震天,外面有人实在看不过去,高声劝道:“孙娘子,秦娘子生病体弱,大家都是乡亲邻里,周二郎是好心,才扶了秦娘子一把,你何必如此不近人情?” 孙娘子正是周二郎的妻子,是这武当县有名的悍妇妒妇,周二郎平日里在她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所有人都知若是周二郎和哪个娘子多说句话,她就登门胡闹,今天这种事儿也不是头一回了,上个月她才去大闹吴娘子家,还让官府的人打过十板子。 那孙娘子闻言,眉目一横,扭过头去上上下下地打量出声儿的那个青年男子,冷笑道:“怎么?你也看中她妖妖娆娆的模样了?哼,奸夫淫妇,都是下贱胚子!” 青年男子顿时气得脸色涨红:“秦娘子平日里在家守孝,除了下地做活,甚少出门,我们统共说不过几句话,你也敢胡乱编排,就不怕遭报应?” “报应?报应个屁,就是老天爷真劈一个雷下来,也该劈死这整日里勾三搭四的贱妇,哪里轮得到老娘?” 青年男子听她满口的胡言乱语,脸色发青,还想开口,却让旁边一人一把拉住:“这周家的母老虎向来是个混不吝的货色,你和她一个老娘们争论什么,没的让别人看笑话,坏自己的名声。” 随即又冲那妇人道:“周瑞他浑家,赶紧回去伺候你男人去,你要是再胡吣吣,到别人家捣乱,我便叫了里正过来,省得别人说咱们陈家沟都是粗鄙人,不知礼仪。” 说话的这人是个五十几岁的老者,显然在此地还有些威望,就是这悍妇也不敢太违逆他的意思,终于还是呸了一声,骂骂咧咧地扭头走人。 第二章 重生 秦亚茹浑身无力,挣扎着揉了揉眉心,抱着儿子坐在泥泞的地上,觉得脑子里乱作一团,刚才耳边孙娘子的呱噪,让她脑袋沉沉,这会儿清净了,才有力气打量四周。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院子,不过整理得还算齐整,东边开出一块儿大约二十平米左右的菜畦,绿油油一片,虽然都是寻常菜蔬,却也可爱。 坐北朝南的一座木屋,四壁漏风,破败失修,隔着开着的窗户看,里面只有一张看起来黑漆漆的木床,一个瘸了腿半天腿儿的长凳,只有那张方桌,朱红色雕了漆,还显得精致,上面搁了一盏油灯,一个粗陶瓷的破碗。 抱着她的大腿,红着眼睛抽泣的是个大约只有三四岁的男孩儿,一身粗麻布的衣裳,打着补丁,浆洗的还算干净,只是小孩子爱闹,袖口上难免沾了些尘灰。 秦亚茹低下头,她自己也是窄袖襦裙的装扮,脸上不由露出一丝苦笑——这装扮,二十几年没穿过,居然又穿上了,此时她要是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就真该一头撞死! “娘,娘?” 见自家娘亲坐在地上发呆,小男孩儿脸上闪过一抹忧色,拽住秦亚茹的袖子,咬着牙呼喊。 秦亚茹反射性地拍了拍男孩儿的后背,哄得他安静下来,目中闪过一抹复杂之意。 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用粗蓝布包着发髻的中年女人,提着一木桶水,步履蹒跚地走过来。 “大郎,这是怎么了?” “王婶子,您快来看看我娘!”大郎见到来人,不由大喜,急声道。 那妇人进门,看见秦亚茹坐在地上,皱皱眉,急忙放下水桶,伸手搀扶,口中噼里啪啦地道:“难不成,周家那母老虎又来胡闹?秦娘子,不是我数落你,你这性子也太绵软,如今你家郎君进京赴考,我虽是粗人,也知道这科考之难,三年五载回不来是常有的事儿,你一个人在家带大郎,若是不硬气些,日子可要怎么过!” 她数落了一气,又看秦亚茹目光凄楚,玉面泛红,楚楚可怜,不免心疼,和大郎一左一右,扶着她到屋里坐在床上,心下叹息,让一个斯文俏丽的娘子,与一寻常市井村妇做口舌之争,也着实为难她。 秦亚茹生得好,细腰翘臀,纤细曼妙,肌肤盈润,有一双斜长的凤眼儿,瞳子漆黑如点墨,轻颦浅笑都是娇俏无双,风情万种,偏偏还是艳而不妖,任谁看了,都要竖起拇指道一声端丽。 别说是放在满目粗鄙的市井乡村,就是和开封城久负艳名的美人千金相比,她也是高出不止一筹。 只是,这样的美貌,搁在这等小地方,便很难不招祸患。 周围十里八乡的男人,时不时找个借口在陈家探头探脑,为的便是能一睹秦娘子的芳容,也好在这时节还算是民风淳朴,陈家在武当县也算人丁兴旺,秦娘子又是行止端庄,轻易不出门,周围人也对她有几分敬重,再加上她夫婿是时人看重的读书人,她的日子过得到还安稳。 就是家有恶邻,隔壁孙娘子是当地有名的泼辣媳妇,时不时要闹上一场,周围的人也都习惯了。 “只希望陈五郎金榜高中,早些回来,好给你挣回凤冠霞帔,才不辱没了你这等人才相貌。”王嫂子长叹道。 秦亚茹垂下眉眼——那人的确金榜高中,而且还被圣人钦点了状元郎,纵马游街,何等风光?可那凤冠霞帔,自己却是受不起! 王嫂子又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话,“你一个人在家,可要紧闭门户,若是周家那母老虎来捣乱,尽管大声叫人,我替你轰她。” 秦亚茹安安静静地听,轻轻颔首,眉眼里带出几分笑:“嫂子放心,奴没事儿。” 她并不怕那母老虎,到是周家那个道貌岸然的周二郎,更恶心人。 王嫂子见秦亚茹的神情一如往常般温柔,眉宇间却凭空添了几分坚韧,脸上有光,精神虽然疲惫,却全不似以往懦弱不堪的模样,心里也松了口气,此时天色渐暗,大郎头一点一点地,昏昏欲睡,她也就不曾多呆,交代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王嫂子离去,秦亚茹安安静静地坐了半晌,许久,天色渐黑,才回过神,见大郎半睡半醒地倒在床上,肚子咕咕直叫,眼角还挂着泪珠儿,心里五味杂陈,却还是按照尘封已久的记忆,慢慢走去厨房。 她进了门,四下张望了下,才从墙角找到米缸,抓出一把黄米,淘干净,翻出一口缺口的锅子,洗刷一遍,准备煮饭。 只是引火的时候,秦亚茹敲打火石敲打了半天,才勉强点燃柴火,望着那一簇黄艳艳的火苗,她忍不住有些心酸——二十多年没这般生火,便是她这个当年做惯了活儿的,也不免生疏。 秦亚茹在成为秦亚茹之前,是生在一千年北宋时期官宦人家的闺秀千金,乳名也是‘亚茹’,嫁给了高中状元的赫赫有名的大才子陈五郎,陈文岳。 当年她也是满心开怀,除了渴望那凤冠霞帔之外,更多的却是希望官人能将爹爹的冤情上达天听,为秦家平反,却没想到,那位高中状元的陈大才子,停妻再娶,竟然尚了一位郡主娘娘! 千古传唱的故事里,秦香莲入京状告当朝驸马陈世美,陈世美被铡,正义得以伸张,何等的痛快淋漓,但那毕竟只是个故事。 秦亚茹苦笑,她的命运和那秦香莲相差仿佛,可她那一生,却并不似故事里的秦香莲那般,碰上了一个敢为她做主的包公,她不知道故事里的秦香莲,带着一双儿女,最后落得何等下场,只是自己,却始终没有反抗命运的勇气,万般无奈地从堂堂正妻,变成了一个妾,甚至连个妾都不如。 索性,如今还不晚! 粉红的指甲不知不觉刺入掌心,鲜血渗出,秦亚茹却丝毫没有感觉——爹爹和大哥还在世,三姐儿也活的好好的,他们一家人,总有团圆的一日。 “娘,我饿。” 大郎倚在厨房的木门前,揉着眼睛,怯怯的目光,简直像一只被丢弃的小兽。 秦亚茹咬住嘴唇,硬生生地将浅粉色润泽的嘴唇咬出一道血痕,满腔抑制不住伤痛喷涌而出,但终究还是舍不得,长叹一声,柔和了眉眼:“等等,娘给你煮粥。” 第三章 旧情 此时正是阳春三月,武当县临山而建,举目望去,层峦叠嶂,烟云接天际,清风吹拂,天色碧蓝,更衬得葱绿的大地朝气蓬勃,令观者无不心旷神怡。 秦亚茹望着这般的蓝天白云,嗅着空气里的芬芳,才终于彻彻底底地接受了现实,这地方的的确确是她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地方,破旧的小院还不是那个为了郡主娘娘修建的奢华宅院,而是她生活了五年的家。 “娘?” 大郎对着黑陶罐子里的黄米粥口水直流,却规规矩矩地先端了一碗,伸手凑到秦亚茹唇边,“娘,喝粥,好香的。” 秦亚茹愣了愣,复杂的目光落在拼命吞口水的男孩子身上,看着他黑白分明,清澈漂亮的瞳子,一颗心也不知不觉地柔软了几分,是了,现在的大郎还是个孝顺,知礼的好孩子,自己便是懦弱愚笨了些,到底是书香门第出身的闺秀千金,平时对孩子的教导从来没有掉以轻心过,孩子虽然小,却已经很懂规矩。 若不是他在三岁上就被接到郡马府,年纪实在还太小,那位郡主娘娘着实是个极会哄人的,她自己又怕孩子将来不好,宁愿忍着思念,也不肯多见孩子几面,或许……或许她曾经视若至宝的儿子就不会与她生疏成那个模样! “你喝吧,锅里还有许多。” 秦亚茹揉了揉儿子的脑袋,把碗凑到他的嘴边,大郎闻言,略有些忧虑地探头瞧了瞧米缸,咬了咬嘴唇:“娘,咱们的米可不多了。” “这种事,不需要你担心。”秦亚茹低低一叹,“娘总不会让你饿肚子。” 大郎怔了怔,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娘亲会说的如此坚定,往常生活艰难,一说到这些,他娘亲嘴上不说,却总免不了偷偷抹泪。 忽然想到什么,大郎脸上忽然露出一抹浓郁的喜色:“娘,是不是爹爹要回来了?爹爹一定是当了大官,要接娘和我去享福!” 秦亚茹眯了眯眼,见大郎高高兴兴地捧着米粥,大口大口地吞咽,俏脸一点点冷下来——一个能许下荣华富贵的亲爹,一个落破潦倒,连饭都吃不上的娘亲,这个孩子会选择谁? 指尖冰冷,秦亚茹冷静地端起缺了一角的碗,抿了一口黄米粥,粥很粗糙,大半都是麦麸,刮的喉咙难受的厉害,不过,她还是强忍着,将热气腾腾的黄米粥喝进肚子,身体才暖和了些许。 大郎这几日又困又累,喝了粥,便不免困乏,秦亚茹哄着他睡下,看着孩子稚嫩的小脸儿,不由苦笑——才三岁呢,这么小的孩子便是再早熟,又能知道什么? 当娘的总是希望孩子能好,即使过了这么长时间,这点儿愿望,总不会变,上辈子她觉得儿子跟着亲爹和郡主娘娘,才有光明的未来,这一世,她却明白了,跟着那样一个会抛弃妻子的爹,她的孩子绝不会成长成一个出色的男人,就是再有钱,再有地位,再享荣华富贵,要是变成个连亲娘都不认,不知道孝顺的白眼狼,也是无用! 如果大郎自己选择跟着陈文岳,那她无话可说,但这一回,若是大郎选择自己这个当娘的,她便要承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把他教导成才。 只是,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想得到孩子何其不易? 便是她与陈文岳和离,便是陈文岳和郡主不要这个儿子,陈家宗族也不会允许孩子跟着她! 秦亚茹揉了揉眉心,把杂乱的思绪驱离,若说跟了高枫十年,学到的她觉得最有用的东西,大约就是永不绝望,自己想要什么,便一步步地去努力争取,眼下之事,还不至于太糟糕,陈文岳此时,恐怕也不大在乎大郎,何况还有个郡主在,这事儿,也不是没有操作的余地。 春风轻拂,还泛着凉气,秦亚茹呆在充满回忆气息的小院中,她不免想起了陈文岳。 他是爹爹的学生,在文轩书院的所有学生里面,陈五郎家境不好,学问却是最好的,写得一手好字,很得爹爹看重。 自己虽是女孩儿,可爹爹为人颇为开明,一向把她当男儿教导,读书习文,丝毫不肯放松,在七岁之前,她都是在爹爹的书房里厮混,所以,他们两个是那种真正的青梅竹马。 陈五郎的容貌已然模糊不清,只记得是个极俊秀的男人,现在想来,其实他们夫妻两个,也有过甜蜜温馨的日子,也曾经琴瑟和鸣,夫妇和谐。 举目四望,瞧见整齐的菜畦,又看到屋前的葡萄架——这葡萄,还是陈文岳亲手种的。 四岁那年,自己不知为何,忽然闹着要吃葡萄。 葡萄虽然并不算贵,可在这等小地方,对四五岁的孩子来说,绝对不易得,陈文岳见自己馋的厉害,哭得梨花带雨,就记在了心里,愣是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一日只吃一餐,省下些铜钱,给她买了一串葡萄。 之后很多很多年过去,她却依旧记得那葡萄的滋味,天下间无物可比! 后来葡萄藤渐渐长大,陈文岳在葡萄藤架子前面搭了个秋千,一手捧着书,一手推着自己在院子里玩耍,小时候的她,根本便是陈文岳的小尾巴,片刻都不肯轻离,稍微有那么几日不见,定要哭天抹泪,让爹爹都头痛。 如今想想,陈五郎也不容易,既要读书,还得哄着小女孩儿胡闹,他那会儿,纵然口中不说,指不定还在心里偷偷埋怨,怨自个儿浪费了他宝贵的光阴。 也是,隐约记得也有那么几次,陈文岳被缠得烦了,忒无奈地扶额长叹:“你一个女孩儿家,怎么整日里张牙舞爪,不肯消停!” 他不懂,那时的小姑娘虽然还小,却已经有了小心思,正是因为喜欢的厉害,才拼命想靠得更近,不愿意远离。 冷风吹拂,天上忽然落了细雨,雨中还夹杂着雪花,秦亚茹伸手,看着晶莹的雪花落在掌心,融化成水,湿漉漉的,凉的很。 第四章 怒火 她与五郎是十几年朝夕相处处下来的情分,十五岁嫁进陈家门,与那些盲婚哑嫁之下的夫妻,并不相同。 便是许多人都说她生得好,家境也不错,即使是嫁入侯门王府,甚至是入宫为妃,她也够格了,嫁给陈五郎,绝对是下嫁,可秦亚茹心里明白,她看重的从不是什么名利地位,只是陈文岳这么一个人罢了。 五郎是高官显贵,她就愿意学着做官夫人,五郎是寻常农户樵夫,她也心甘情愿地当个村妇。 他们也的的确确幸福过一阵子,那时爹爹还未因为所谓的私藏龙袍而获罪,哥哥文武双全,才高八斗,人人都说他是状元之才。 父母恩爱,家庭和睦,他们秦家,在武当县可以说是人人羡慕。 父兄一向宠爱她,也不嫌弃五郎家贫,她出嫁时十里红妆,好不热闹,婆婆虽说难伺候了些,可天底下的儿媳妇都是那般熬过来,她既然嫁进陈家门,就是陈家的儿媳妇,自是尽心尽力孝顺公婆,供官人读书。 五郎也投桃报李,温柔体贴,比起众多一进门就当娘的闺蜜们,她何其幸运?就是做梦,也总是笑着的。 当年五郎停妻再娶,娶了柔蓝郡主,她宁愿打折了自个儿的傲骨,低贱到尘埃里,从正头娘子,变成个妾,除了为了儿子,更多的却是真心为了五郎。 那时候,她还不信五郎当真那般绝情,她还想着,他是受不住催逼,是怕了王府的权势,才迫不得已,抛妻弃子。 相信他心里还是惦记着自己,不会眼睁睁看着她的爹爹,兄长,心爱的妹子受苦,她甚至在想,官人莫不是为了秦家的冤情,才忍辱负重? 就是后来终于明白了,娶柔蓝郡主,五郎不但心甘情愿,还很高兴,她恨得要死,却因着懦弱,提不起一星半点儿反抗的力量。 自己上辈子,即使到了最后,怕也把五郎当成天下少有的出色男人,所以连郡主都要来抢夺! 她到宁愿五郎这一身好丈夫的外皮,能披上一辈子,让她一辈子沉浸在蜜罐里,奈何现实就是现实,那人毫不犹豫地举着大棒砸下,直把她砸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连地狱里都无栖身之地。 秦亚茹不由一叹,目光闪烁,过去的事儿,何苦还多思多虑? 上辈子她被锁在牢笼里脱不了身,这辈子却不肯再做那笼中鸟,天地如此宽广,她还有父兄姐妹要救,哪有时间和区区一个品性恶劣的男人纠缠? 雨雪打湿了半边身子,秦亚茹咳嗽了两声,想着若是着凉生病,就家里现在的情况,怕是有些麻烦,连忙到厨房翻出一块儿生姜,打算熬一碗姜汤喝,结果坐上锅才发现,水缸里的水,刚刚煮粥时用去大半,这会儿只剩下了一层底儿。 秦亚茹到后院翻找了下,找出一个水桶,想了半晌,才想起陈家庄的乡亲们一向是去村东头挑水喝。 披上蓑衣,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暗淡,一路在乡间小道上逶迤而行,因为正下雪,道上人迹罕至,秦亚茹虽说以前曾在这地方生活了好些年,可二十多年过去,脑海里那点儿印象早已经模糊不清,摸索着前行,等找到井口,打了半桶水回来,天色已然漆黑。 冷风呼啸,雪花翻飞,秦亚茹拢了拢头发,走了大半晌,终于看到自家门前昏暗的灯笼,没走几步,忽听旁边一阵冷风刮过,她猛地一转头,就见隔壁邻居家的院门开了一条缝,里面钻出个黑乎乎的影子! 秦亚茹心下一惊,她这些年锻炼的胆子已是很大了,不再是以前那胆小懦弱的小女人,可这会儿也免不了吓得脸色发白,深吸了口气,仔细看了看,见站在她旁边的是一个人,才放下心。 来人四十多岁,一脸络腮胡,生得身形高大,脸上却带着憨厚,但那一双眼,直愣愣地看着秦亚茹,目光说不出的诡谲。 虽然过了这么多年,看着眼生,但秦亚茹还是立时便想起,这人正是周家二郎,也就是那个泼妇孙娘子的男人。 秦亚茹把水桶换了下手,冷冷看了挡着路的周二郎一眼,挪动了下脚步,便像绕过去。 不曾想,周二郎居然也跟着挪了一步,挡在秦亚茹身前,他面上带笑,显得和蔼可亲,神态间更是亲昵:“秦娘子,何苦拒人于千里之外,瞧瞧,你这般细皮嫩肉的,哪里做得了这些粗活?若是你这小手伤上一丝半毫,我都心疼!” 秦亚茹冷眼瞧着眼前之人的表演。她这会儿已经想起来,当年周二郎没少骚扰她,虽然因着她的身份,并不敢真做什么,那些污言秽语,自个儿不知听了多少,偏偏这人道貌岸然,其他人根本不知他的本性,她又面子薄,着实不敢告诉外人,生怕名声受损,受了委屈只能偷偷躲起来哭,还要受那孙娘子欺负,日子着实难过。 她会放下自尊,从正妻变成陈五郎的妾,恐怕也有这些缘故在。 秦亚茹凝眉沉思,周二郎见她不走不动,显然还当她是以前那温柔斯文的性子,脸上不由露出一抹得色,借着月光,看到秦亚茹姣好的面孔,尤其是那肌肤,一丝瑕疵都无,光滑如玉,心下盘算着这娘子若是送到那等地方去,敢能卖出个什么金山银山,口中咕哝道:“就你这人才相貌,街上不知多少男人见了都浑身酥麻,如今你家男人又不在家,难道就不寂寞?我的好娘子,别说你哥我不惦记你,给你介绍个活儿如何?保证你日进斗金,吃香喝辣,岂不快哉?” 秦亚茹手冷冷一笑,“有活儿?你不如切了自己那话儿,自个儿去吧。” 周二郎闻言一怔,显然没想到一向温柔娴淑的女人居然说出如此粗俗的话来,不由啧啧称奇,大肆肆地往前走了一步,就想去揽秦亚茹的肩膀:“我就知道,陈五郎都走了三娘,你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怎么能不想男人?” 一道银光闪过! “啊——” 周二郎疼的面孔扭曲,手背上鲜血汩汩冒出,一会儿就染红了半条衣袖,他目中闪过一抹不可置信,随即就是大怒,“你……你居然……” 他显然没想到,秦亚茹当真敢动手。 第五章 痛快 别看周二郎长得健壮,一般文弱的女孩儿碰上只有倒霉的份儿,不过,秦亚茹那些年虽然是文职的技术人员,好歹也跟高枫学过几手女子防身术之类的东西,对付区区一个蛮汉,问题并不算大。 她不慌不忙,冷冷地看了周二郎一眼,周二郎其实多少也有点儿欺软怕硬,竟是被吓得脚下踉跄,一抬头,正好看到秦亚茹冷笑的脸,不由恼羞成怒——他竟然被一柔软娘子惊得腿软? 提起一口气,就想扑过去教训秦亚茹一顿,却一瞬间止住脚步,脸色煞白,额头的冷汗滚滚而落。 一把锋利雪亮的刀子,就抵在他下巴上,寒光闪烁,他不可抑制地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战战兢兢地抬头,就见秦娘子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双眼说不出的冰冷,仿佛在这双眼里,没有活人,只有尸体。 “你……你……” 秦亚茹漫不经心地抖动了一下手中的刀子,吓得周二郎身体颤抖的越发厉害。 他也是倒霉,秦亚茹才想起陈五郎和柔蓝郡主,憋了一肚子的火,正愁发不出,这人就上赶着找不痛快,岂能不发泄一番? “听着,以后离我远点儿,下次再敢纠缠,就不是见点儿血的事了!” 周二郎吓得够呛,又惊得瞠目结舌——秦娘子一向是个斯文人,正经的大家闺秀,说话永远是轻声慢语,走路也是莲步轻移,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彪悍’? 正呆愣间,大门洞开,他媳妇孙娘子嘀咕着地走出门:“当家的,大半夜不睡觉,你这是闹什么……” 结果这位一出门,抬头就看见秦亚茹,登时脸色大变,嗷呜一声:“贱妇,你又来勾引我男人?” 一转眼,才看见那把刀,又看到自家男人衣袖上的鲜血,顿时扯开嗓子大叫,“天啊,血,血,杀人,杀人了!” 她这一声吼,惊天动地,整个村子鸡鸣狗叫,好几家的人被吵醒,灯也亮起来,周二郎的脸色忽青忽白,竟连眼前的刀也顾不上,忙低声怒道:“小声点儿,吼什么。” 趁着这两夫妻纠缠,秦亚茹随手收起刀,拎起水桶,转身就走,进了屋,把院门锁好,又把院子里的大水缸推过来挡住门,这才回屋。 她家里院门太旧,挡上些东西,心里还安稳。 一路走回屋,从台阶下捡起一只漆黑的小箱子,进了门,还能隐隐约约地听见外面孙娘子的嚎叫声,都是些听不得的污言秽语。 孙娘子在武当县地面上也是一大祸害,赫赫有名的泼妇,要说宋时民风淳朴,这等人并不多见,大家伙多是良善百姓,遇见这样的浑人,免不了退避一二,到纵得她性子更是暴躁,一向是只准自己欺负人,绝不肯吃半点儿亏。 这会儿她见丈夫手背上被划了道口子,鲜血喷流,惊吓过去,自然大怒,跳着脚破口大骂:“贱妇,居然敢行凶,大家伙快来看看,陈家那贱妇居然敢行凶伤人,还有没有天理!里正,里正呢?这么大的事都没人管不成?你们是不是都受了那贱妇的蛊惑,都要包庇她?” 周围几家的灯火立时大亮。 “孙娘子,你就别胡咧咧,人家秦娘子是什么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说,还是难得的慈悲良善,平日里遇见只蚂蚁,也要绕路走,不肯踩死,说她要杀人伤人,你在咱们陈家庄问问,可有人信?” 本来夜里要熄灯入睡被吵醒,众人心里都憋了口气,只是不耐烦和一泼妇计较,才勉强忍了,此时听见她越说越难听,简直把陈家庄所有人都给说了进去,自然是不肯再姑息,七言八语的反驳回去,还有人大吼:“周二郎,就这么个泼妇,也只有你当宝贝供着,早点儿休了了事,省得招祸!” 孙娘子气得脸色涨红:“你们……你们……”说着,一扭头,冲着陈家的大门踢打不休,状若疯狂,“贱妇,你还不出来?出来告诉他们,你都做了什么恶行?快出来!” 她平日里农活做惯了,很有一把子力气,竟踹的那大门微微颤颤,众人都忍不住皱眉,想着秦娘子这会儿还不知多么害怕! 秦亚茹自从嫁给陈五郎,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尤其是秦家获罪之后,心里藏了事儿,更是行止坐卧都不安宁,身子骨越见瘦弱,颇有几分弱不禁风,她人又生得极美,在众人心里,便是那风一吹都会碎掉的珍贵瓷器,两相对比,越发显得这孙娘子恶形恶状。 吱呀一声,对面的门大开,一盆污水泼出去,浇得孙娘子透心凉,一头乱发凌乱的黏在一堆横肉的脸上,显得分外难看又狼狈。 “谁?” 孙娘子冷的一哆嗦,一扭头,就见王嫂子掐着腰立在门口,冷冷地看着她:“洗你那张臭嘴,用我的洗脚水就足够!” 众人哄堂大笑,不少男女老少出门看热闹,对这泼妇,大家早就心里膈应的很,这会儿见她出丑,自然是鼓掌的鼓掌,起哄的起哄。 孙娘子气得脸色铁青,但王嫂子的丈夫是县衙的捕快,寻常她也不敢闹得太过分,一扭头,使劲拽她男人的衣服,恨铁不成钢地气道:“你个闷葫芦,还不跟大家说说,那小贱妇是怎么伤了你?” 周二郎心里的怒气一点儿也不比孙娘子少,但他比孙娘子聪明的多,知道这事儿不能闹起来——众人都知秦娘子的性子,说她莫名其妙的拿刀伤人,谁会相信?到时候秦娘子不管不顾,说出什么,倒霉的还不是自己? 想到刚才秦娘子冷冰冰的模样,周二郎大怒之余,竟觉得迷人——这小娘子果然是个绝代尤物,越长越好,比起往日里柔柔弱弱的模样,长了刺儿之后,到更有趣味,可惜这人的身份实在不大合适,要不然想办法引来个爱好此道的权贵子弟,日进斗金也不是难事。 他心下叹息,挣开自家媳妇的束缚,面上却露出憨憨的笑,上前一步,又是作揖又是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给各位老少爷们添了麻烦,我不过是在树杈上划了道口子,这婆娘老眼昏花,她的话当不得真!” 周二郎的话音刚落,孙娘子就扯开嗓子嚎叫,却让周二郎连拉带拽地硬是扯走,旁边众人指指点点,都叫周二郎赶紧把这疯婆子弄回家,别弄得别人不得安宁! 又鼓噪了半晌,外面才渐渐恢复平静。 秦亚茹笑了笑,她早就想到是这种结果,周二郎脸上戴着伪善的面具,也不敢闹得太过。 只是那孙娘子,其实紧紧是嘴巴坏了些,真正最让人心惊胆颤的,永远不是那等外表凶悍之人,比起她那虚伪的丈夫,这孙娘子还要稍微显得可爱一点儿。 她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无论如何,总算出了半口气,轻快些许,关上窗户,把外面的声响隔绝,坐下来,此时才有精力借着灯光,看手中的东西——一把锋利的,泛着冷光的手术刀,正是她平日里用惯了的! 第六章 装备 此时此刻,秦亚茹才发现,自己竟然贴身穿着高枫送的防护服,因为是新出的概念实验品,属于最高科技,就如里衣一般轻薄,她白日里慌乱万分,竟然没注意到,要不是刚才随手摸到上面挂的手术刀,怕是等入睡时才能发现这玩意儿。 防护服的能量早就耗尽,幸好在这时代用不着防备枪炮什么的,光是防防刀剑,还算是比较管用。 上面配备的微型初代智脑,本来最大的功能是卫星定位导航,上网通信,如今自是不能用,到是高枫往里面塞了一堆杂七杂八的资料,自己也下了一本医学大百科全书打发时间,或许还有些用处。 屋门口捡到的,也正是自己拿到手的新装备,据说是领先当时科技五十年的记忆金属药箱,能自动修复,自动充能,保持恒温,具有多种功能,不过,如今最实用的功能,还是贮藏。 里面储存的压缩药物,只要不开封,至少能保证五十年不变质,甚至更长久。 秦亚茹打开看了看,里面放着密密麻麻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椭圆形金属瓶,都是新的,看着数量并不算太多,但采用的是她根本说不出原理的压缩技术,每一小瓶,都能保证一百人份的药物,那还是在抗生素泛滥的年代,换到现在,计算都不大好计算,用药也得摸索着来。 伸手在光滑的药箱上摩挲了下,秦亚茹目中闪过一抹笑意,这应该是他们第三野战医院半年的药品储备,全让高枫弄走,不知阿苏会不会气得跳脚? 不过,到是便宜了自己,不说别的,这年头一场风寒都能要人命,中医的手段确实也厉害,可对某些急性病,到底有短缺,有这些药物在,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就安全的多,记得当年大哥就是患了肺痨,又保养的不好,没两年就去了! 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秦亚茹把手术刀洗干净,用消毒水消毒,收好,才换了外衣,擦干秀发,去厨房煮了碗姜汤。 一碗姜汤下肚,身子总算是暖和过来,又去看了看大郎,见他睡得正香,身上的被子虽然破旧,好歹能挡风,秦亚茹这才放了心,和衣睡下,迷迷糊糊,一时梦到枪林弹雨中的高枫,一时又梦见陈五郎拥着柔蓝郡主,言笑晏晏,一整夜都是半梦半醒,睡得颇不踏实。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大亮,亚茹便起身,洗漱完,到菜地里掐了一把青菜,煮了半锅青菜粥。 大郎年纪小,觉多,还未醒,亚茹也不吵她,到院子里活动了一下身体,精神了些,才开始检查自家的家底。 按照记忆,从里屋的东墙角翻出一只竹篓子,把里面一块儿灰色的麻布掀开,就看见一把大钱,乍眼看去不算少,怎么也有半篓子,亚茹数了数,一个五十七个。 提着竹篓,秦亚茹举目四望,房屋的陈设虽然干净整齐,却简陋的要命,不觉叹了口气,当年她出嫁,十里红妆,光是压箱银子便有一万之多,其它的上好的绫罗绸缎,成箱的珠宝首饰,在整个武当县也算得上独一份儿,这才四年而已,一切成空! 前年秦家遭难,秦亚茹惊慌失措,把大部分嫁妆交给陈五郎,要他变卖了好帮着打点打点,好歹让爹爹少受些苦楚,看着那银钱如流水般花费出去,她反而安心了些! 双手不知不觉攥紧,桌子因为重压吱吱的响,秦亚茹的面上,露出一抹抑制不住的怒气——前世临死,柔蓝郡主来看她,端着一张体贴关怀,忧心忡忡的脸,头上戴的,却是自家娘亲留给她的那支最精致的凤钗! 那一瞬间,她气得牙呲目裂,才知道,原来陈五郎竟是连用来救爹爹的活命钱,也不肯放过。 现在想起,依旧心痛如刀绞。 跟了高枫这些年,对人性中最美与最丑的东西也见识的多了,她早就变得冷静理智,对那些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夫妻,一向冷眼旁观,只是漠视,算不上痛恨,大部分普通人的人性本就如此,大难关头,连血肉至亲有时都靠不住,何况是一般的夫妻? 但她如今却很极了陈文岳的虚伪! 若是那人从一开始就是个凉薄之人,秦亚茹从不抱有希望,那便永不会失望,偏偏这人在爹爹面前表现的至孝,竟似是比自己这个女儿,还孝顺岳父,想方设法得到了她的芳心,他们一家人全心全意的信任,却毫不顾忌地随手打碎! 世间最让人痛彻心扉的,恐怕便是遭受信任之人的背叛。 秦亚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冷茶,舒缓胸腔中的火气,那男人如何,她这辈子并不想多理会,只是无论如何,她自己的嫁妆一定要拿回来,那里面不乏秦家祖传的东西,还有娘亲的陪嫁之物,即使不算多么名贵,她也不肯便宜了那个卑劣小人。 不过,亚茹冷笑,陈五郎娶了柔蓝郡主,想必是看不上她那点儿家当。 秦家的财产还需要慢慢谋划,但如今,家里不说是家徒四壁,也差不太多,秦亚茹蹙眉,大郎年纪小,不能饿着,该吃的东西都要有,她这个当娘的,总要把孩子喂饱,养好,这是责任。 这辈子既然不想再让儿子去管什么郡主叫娘,总得提前打算一二才是。 说起来,陈家还留着一亩水田,两亩旱地,两母子平日里靠着这些,只要不闹灾,虽然吃不饱,却也饿不死。 这些地平日里都是秦亚茹自己耕种,农忙的时候也会雇佣几个短工帮忙,但如今,秦亚茹可不觉得自己能侍候的了庄稼,就是个老农,几十年不下地,也早就手生了,何况从一开始,秦亚茹就不是个能下地做活的女人,不过是嫁给陈五郎之后,逼迫自己学着做罢了。 自己不种,租出去也可,陈家这几亩地都算是良田,租出去也能有一笔对现在的她来说,比较可观的收益——秦亚茹可不觉得自己这辈子要与陈五郎和离,就不能用花陈家的财物,她的嫁妆大半都用来供陈家的儿子读书,剩下一半还被贪了去,就这么一点儿东西,比起自己损失的,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可要想过得好,就靠这几亩地,显然不行,这年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句话,可并不带讽刺嬉笑的意思,是真正的现实。 第七章 盘算 大郎呼噜呼噜,把一碗米粥吞食进肚,破旧的瓷碗被舔舐的光可鉴人,才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秦亚茹用的粟米,把麸皮都晒了出去,难得的柔滑细腻,在这个时代,也只有地主人家能这般吃,放在普通人家,敢这般做饭的新妇,肯定要被婆家叱责。 “再吃一碗。” 亚茹又给大郎舀了一碗粥,大郎吓了一跳,连忙捂住碗沿,猛地摇头:“够了,够了,娘,我吃得好饱。” 瞧他的脸色,似乎多吃一碗饭便是犯了天大的罪过,秦亚茹抿了抿嘴,也不深劝,母子两个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米粥用陶瓷罐子装好,小心搁在水瓮里,用冷水冰起,大郎还一个劲地咕哝,似是对娘亲不知道节约粮食有些许不安。 吃完饭,大郎像往常一样,乖乖地坐到书桌前描红。 亚茹看了几眼,小孩子才启蒙,写的字当然算不上好,软趴趴的毫无力道,但他认认真真,小脸绷得直直的,显见是极为上心。 寻常三四岁的孩子正是猫厌狗嫌的时候,哪会如此听话懂事,秦亚茹叹息,心里对儿子那一丁点儿芥蒂,顿时消失无踪,其实,哪里能怪孩子?还不是她的罪过。 当年大郎懵懵懂懂,哭喊着不肯离开娘亲,是自己硬着心肠把他交给了他爹和郡主,到了郡主府,也是三天两头要找娘亲,奈何身在人家的地盘,母子俩想见一面,又怎么可能? 他年纪那般小,不大记事也正常,一年又一年,那郡主本就温柔可亲会笼络人,待大郎犹如己出,哪有养不熟孩子的道理。 到最后,他只记得自己所谓的亲娘是爹爹的一个妾侍,自己自幼记在嫡母名下,就是嫡母的儿子,不可和小娘太过亲近,这是礼数,否则便有逾矩之嫌! 这辈子,若是大郎自己不想要那个爹,她总归是要倾尽全力,好好教导儿子,再不犯上辈子的错。 秦亚茹呆愣了半晌,咬牙盘算赚钱的法子,想养儿子,想给爹爹平反,想过好的生活,哪一样不要钱? 过去她一个带着孩子的孤身女人,赚钱谈何容易?也不过是养些鸡鸭,攒鸡蛋鸭蛋卖出去,再接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儿,加上地租,才勉强把肚子填个半饱。 秦亚茹蹙眉,若她没有记错,来年旱涝齐来,土地里的吃食是指望不上。 这辈子,别说她不想再去做过于劳累的活儿,把自己熬得不成人形,便是真去做,又能赚几个大钱? 攒钱不过开源节流罢了。 节流绝不可能,不光不能节,还要改善改善生活。 秦亚茹撑着胳膊,趴在窗前,眯着眼看外面的青山绿水,她在二十一世纪,固然有时候跟着高枫自己找苦吃,可平日里生活品质绝对是一流,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用最好的,住最好的,如今重生回来,这生活品质,就算是不能和未来相比,好歹也要差不多才是,隔三差五的能给大郎买点儿肉吃,这好歹得能保证吧? 其实仔细想想,现在的秦亚茹并不是以前的那个,不缺少赚钱的手段,她虽然是学法医的,可因为对那个陌生的世界十分好奇,对那些化学物理之类的学科还算知道一些,甚至闲来无事,自己烧个玻璃,做做瓷器,偶尔弄出一桶烈酒药酒,让高枫解馋养身,都是常事。 当然,如今玻璃其实不稀奇,药玉已是极常见,玻璃器皿根本都普及了,指望着一只玻璃杯换来巨款,那绝不可能! 但这生意也不是完全做不得,至少如今这技术还只是保留在一小部分人手里,玻璃又成本低廉,还是有操作的余地。 而且,她的老本行是大夫,治病救人,也是谋生的手段。 可现在家徒四壁,第一桶金实在不好赚,再者,她和那位郡马爷撇开关系之前,也不能太高调,以免节外生枝。 只是,北宋虽是商业发达,并不大抑制经常,对商人子弟参加科举,也并无限制,只要不参加商会,不‘行籍’即可,可到底士农工商的观念根深蒂固,要真一门心思经商,怕是要让人看不起,她一个女人,名声重要,这等事,自己怕是不好出头,得找信得过的人才行! 秦亚茹盘算了许久,随即哑然,这些慢慢计划不迟,如今还是琢磨琢磨怎么不显山不露水地赚一笔小钱,好歹使得吃喝不愁。 “还说要收集古代名士的字画墨宝,古董文玩,回去之后大赚一笔呢,不努力怎行?”秦亚茹展眉一笑,愁苦一扫而空,那张艳若桃李的脸,顿时更增了几分光彩,大郎偶尔抬头瞧见,不由瞠目——锁柱哥还说梅姐姐是均州最好看的小娘子,自家娘亲,明明要比她好看的多! 以前秦亚茹总是愁眉苦脸,便是有十分颜色,也显不出三分,大郎还是小孩子,小孩子最敏感,感受到娘亲身上的抑郁,自然而然心里不舒服,便是与秦亚茹天然亲密,也很难特别的亲近。 当他亲爹出现,温文尔雅,英俊潇洒,符合小男孩儿心中的父亲那伟岸的形象,大郎又是从小就听着陈五郎的好话长大的,周围人都说他爹才高八斗,将来能做大官,要接他去享福,如今果然如此,即使他从未见过这个爹,也不免多了几分孺慕。 “秦娘子,在家吗?” 秦亚茹正想找张纸,把心里所想列一个计划,便听门口传来一个很细微的叫声,那声音极轻,似乎带着一种惊惧感。 亚茹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像是周二郎家的大女儿招娣,连忙起身出门,以免扰了大郎练字,应了句:“招娣?” 外面安静了片刻,就在秦亚茹觉得,招娣大概是以为家里没人,已经离去的时候,篱笆外面悄悄探出个身影。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容貌也只是清秀,眉眼间带着一丝少女特有的羞怯,头发黑亮,垂着眼睛,到显得腼腆害羞。 第八章 攒花 秦亚茹一怔,连忙开门,把招娣迎进院子。 招娣低着头,咬住嘴唇,讷讷半晌,才拉住秦亚茹的手,吱唔道:“秦娘子,昨日我娘……我娘她没伤到你吧?” 秦亚茹笑着摇头。 这招娣虽是周二郎和孙娘子的女儿,却与那夫妇俩大不相同,不但容貌上无丝毫相似之处,就是气质上,招娣也是小家碧玉,颇有几分别样的风致。 “那就好。”招娣松了口气,脸上带出一丝怪异的情绪,苦笑,“你别怪我娘,她那火爆性子是天生的,动不动就暴躁如雷,对我们姐弟有时候都忍不住动手脚,其实心眼儿并不坏,在家里,我到宁愿被她打骂,也好过和爹……” 招娣似是意识到自己失言,顿了顿,转移话题,“秦娘子,我今日来看你,便是想托付你一件事儿,前日有人到家里说亲,爹已经答应,若是不出意外,儿下个月便要出门子。” 她话音一顿,似是陷入沉思,面上浮现出一丝忐忑。 秦亚茹心下叹息,在她的印象里,周二郎和孙娘子养活招娣,简直就是为着养大了好卖钱,现如今招娣出嫁,也不知是个什么人家,不过,想来聘礼不会少,要不然,就那两口子的性子,绝不可能答应。 心里五味杂陈,秦亚茹面上却是不露声色,笑道:“恭喜,招娣是大姑娘,也到了出门子的时候。” 招娣脸色雪白,勉强露出笑容,点头:“听说那边儿家世还好,那人也是个好性子,儿能离了这个家门,总是幸事,只是儿一走,留下山哥儿,心里总觉得不安,秦娘子若是方面,可否帮儿照应山哥儿一二?” 她似是也知道这种请求不合适,秦亚茹一个女人,丈夫又不在身边,她家那种情况,合该劝着秦娘子离得远一些,可她生性腼腆,也就与秦娘子交好,再者,秦娘子的官人好歹是个秀才,在陈家庄也是有些脸面。 秦亚茹看她眼眶发红,笑着安慰:“你别担心,山哥儿是个机灵鬼儿,可比你聪明多了,前些日子,大郎还教了山哥儿写字,说山哥儿的记性比他还要好。” 招娣噗嗤一声,破涕而笑,头上的花冠微微颤动,颇为动人,她见秦娘子细看她头上,有些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是那边儿送的,听说是县城的新鲜花色,挺贵,我们这等人,也就出嫁时能戴一戴。” 说着,招娣的脸上,不由露出几分怅然,哪个年轻的女孩儿不爱俏? 秦亚茹点头,若有所思,又说了几句话,送走招娣,回到屋里,亚茹却想到一门不显山露水,也不至于有损名声的活儿来。 此时花冠盛行,男女都喜欢戴花,一朵新鲜花样,一般质量的都能卖到一百钱,且这小地方的花色,免不了落后俗气,以前就经常听说有哪个富家千金托人从外地捎来攒花,便是人人称羡。 她脑子里的新鲜花样可是要多少有多少,在这武当县,攒花做花冠,也无需用特别昂贵的材料,连绢帛都不用,只用彩纸竹条即可,这会儿又是阳春三月,鲜花要多少就有多少,都能拿来用,只要做出的花冠花样新颖,绝不愁卖,而且小门小户的女人,做女红贴补家用是常事,不会惹人侧目。 自从重生,秦亚茹虽然口中不说,面上不显,可各种不便之处已是让她难受的厉害。 家里为了省柴火,连大量的热水都不好烧,让她这个惯于每日沐浴熏香的浑身不自在,这也就罢了,好歹还能用冷水擦擦身子,也不是过不去,可她这条让高枫给惯的娇嫩无比的舌头,若不好好安抚,怕是要暴跳如雷! 今日天气不错,不冷不热,正好隔壁王氏要去集市上买点儿干货,秦亚茹也是行动力强的,连忙交代了大郎几句,要他好好描红,莫要出门,便换了一身麻布衣裳,又把剩下的大钱拣出二十枚,上了王氏的驴车。 其实说起来,陈家庄离县城很近,赶着驴车也不过小半个时辰的路程,寻常村妇一般都是步行。 可秦亚茹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就缠足,虽不是后世那般缠得扭曲畸形,却是平直纤细,好看归好看,长远走路,就和现代的女孩子们穿高跟鞋一般,累的很。 幸好王氏家里还算是有些钱,养了两头牛一头驴,牛需要耕地,舍不得狠用,驴车却是时常驾着进县城的。 王氏笑眯眯地扶着秦亚茹上车:“看你面色还好,显是没被周家那婆娘吓到,这就好,本来嘛,她一个泼妇,有什么好怕的,要是她再敢动手,你也别客气,手头的烧火棍,地上的石头,都很容易使唤,只要够狠,就是打不过她,也能吓吓她。实在不行,村子里人这般多,随便吆喝一嗓子,也能让那婆娘顾忌一二。” 秦亚茹含笑应了。 看到她笑颜如花,王氏忽而一叹:“想你以前,出门也是仆从如云,前呼后拥,哪像现在这般,和寻常村妇也无有不同了。” 秦亚茹失笑道:“奴到觉得这般还自在些。” 王嫂子皱眉摇头:“以后出门要小心些,尤其是去集市,千万来找我陪你,街上拐子太多,就喜欢拐你这般漂亮的小媳妇,不是闹着玩的。” 秦亚茹一愣,急忙点头应道:“嫂子放心,奴心里有数。”她这才想起,此处可不是二十一世纪,拐子猖狂的紧,尤其是喜欢诱拐大户人家,相貌明丽的少女,都不用调教,转手就有少则数十贯,甚至几百贯的收入,是极好的无本买卖,屡禁不止。 不多时,县城到了。 武当县在均州也是大县城,虽与大城市不能比,街面上却还算繁华,人也多。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举目四顾,见到那青石板铺成的马道,那林立的酒楼,操着乡音叫卖的小贩,来来往往,步履匆匆的行人,一股子生活气息扑面而来,让她那一颗忐忑不安的,浮躁的心,也安宁了些许。 就如高枫所说,他手底下教导出来的人,便是扔到穷山恶水,扔到世间最凶险之地,也能好好活着,况且,这里是她的故乡,是她午夜梦回,时常怀念的地方,又何惧之有? 第九章 省钱 武当县虽小,却是热闹繁华,格局也精致,一路行来,酒楼,饭铺,药房,绸缎庄,比比皆是,王嫂子还好,毕竟是常来常往,秦亚茹却是不知多少年没见过这等市井模样,不由看得眼花缭乱,目光也有些直。 好在王嫂子要采购的东西多,没注意到她的异常之处。 呆愣了半晌,秦亚茹回过神,轻拍了下面颊,拉着王嫂子去买彩纸,虽说这彩纸比那些绢帛自是要便宜很多,可价位也着实不低,亚茹拿了三十文钱,居然只能买裁好的三大张,算起来一大张竟然要十文! 她吓了一跳,却不敢把三十文都花掉,只买了四张小型纸张,一张是杏黄色,一张粉红色,一张浅绿,一张幽兰,颜色还好,虽是不大均匀,却也能用,一共花掉十文,还让掌柜的添了一些有瑕疵的,裁坏了的碎纸当添头。 王嫂子还笑谑:“秦娘子占了便宜,定是那掌柜的看娘子美貌才这么好说话,寻常十五文都不一定能买到一大张。” 秦亚茹这才恍然,她都忘记了,此时笔墨纸砚都极昂贵,一般人家根本读不起书,识文断字的人才会那般受尊敬。 王嫂子又带着秦亚茹去了买了些针线,果然如她所言,秦亚茹的美貌带给她不少好处,那些掌柜的,小伙计,凡是看到她,都免不了面红耳赤,王嫂子杀价,一杀一个准儿,不一会儿就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堆东西。 瞧着驴车上满满当当的收获,王嫂子笑逐颜开,拍拍秦亚茹的手:“以后你出门采买,可要叫上嫂子和你一起,让嫂子省下些银钱给老徐打酒喝。” 秦亚茹失笑,王嫂子的丈夫徐猛,是县衙的差役,身高体壮,相貌端正,什么都好,就是有两个毛病,一是怕老婆,二是好杯中物,其中又以怕老婆为最,据说自从娶了王嫂子,他便是再馋酒,也要忍下,除非王嫂子解禁,亲自给他买点儿酒喝。 这样的男人便是在现代也少见。 两个人又转了一阵,就到一家胡饼铺子里要了两张胡饼,叫了几个小菜。 饼还挺好吃,不过那菜便寡淡无味,秦亚茹略动了两筷子,便不肯再用,王嫂子眼力好,一眼便看出她吃不习惯,笑道:“凑合用几口,总不吃东西怎行,身子骨要受不住的,回家嫂子给你蒸鱼吃,你徐哥才抓回来两条肥硕的大鲤鱼。” 王嫂子连劝带哄,秦亚茹也只好乖乖下筷子,主要是这菜里一点儿油水都没有,完全是用水炒,还没什么调料,连盐似乎都没搁太多。 此时的油是十分金贵的,那些油炸食品,只有贵族士大夫才能吃得起,寻常坊间小吃,炒菜能滴上两滴油,就算不错。 两个人都吃得半饱,坐着下食儿,王嫂子看着秦亚茹,眉眼间略带了几分伤感:“秦娘子有空儿也陪陪招娣,那孩子不容易。” 秦亚茹一怔,就见王嫂子咬牙切齿:“说什么嫁女儿去享福,纯粹就是卖女儿,郭家庄的郭成今年都五十八了,去年买了六个小妾,一年就死了两个,还有两个失踪,还是我家徐猛带人去验尸,一个悬梁,一个投河,要是过得好,如花似玉的姑娘怎么会想到寻死?” 王嫂子恨得面色通红:“孙娘子简直是黑心烂肺,招娣到底是不是她亲闺女?居然上赶着送去给人糟蹋,便是要让女儿做妾,什么人家不成?要是好好寻个大户人家,卖去做几年妾,攒几样嫁妆,出来了说不得还能嫁的更好,招娣才十七,过个两三年嫁人也不迟……” “周二郎也是,被他婆娘拿捏住,屁都不敢放一个,连闺女的死活都不顾,也是个软蛋!” 王嫂子嘀咕了几句,满腔不满,却也无可奈何,人家当爹的要送女儿做妾,闺女又不反对,他们这些外人还能怎样? 秦亚茹蹙眉,招娣要出门子,竟是去做妾?做妾对招娣来说,到也不至于太糟糕,此时好多平民百姓家的女儿愿意去给大户人家做几年妾,普通男人娶妻,也很乐意娶大户人家出来的妾,觉得比丫头还要好上几分,毕竟是做过主子的,气质能耐都不是丫头或者小家女能比。 但秦亚茹可不觉得,周二郎那个虚伪的老男人,会这般为招娣考虑。 上辈子,招娣出门子没一年,陈五郎的事儿就闹了起来,她也没心思关注,更不知那个小女子的死活,如今想来,她与招娣的关系如此好,却连想都没有想上一想,她这性子,也过于凉薄。 “咦?周二郎?” 说来也巧,两个人刚说了几句闲话,便看见周二郎从隔壁吴家出来,摇摇晃晃地到胡饼店吃饭。 一进门,他看见秦亚茹顿时眼睛大亮,那近乎淫邪的光,若不是他那张憨厚脸皮挡着,怕是连王嫂子都能看得出。 虽说那日被秦亚茹吓唬得不轻,可周二郎竟是好这一口儿,越是泼辣,他越觉得有味儿,回家夜思梦想,恨不得一亲芳泽。 “你去吴家了?哼,还以为你是个老实的,男人啊,都不是好东西!”王嫂子冷道。 声音入耳,周二郎才回过神,连忙做出一脸尴尬,讷讷不语。王嫂子摇摇头:“罢了,你家那泼妇那副德行,也怪不得你去偷腥。” 这吴家的娘子生得妍丽,是做半掩门生意的,在武当县颇为有名。 王嫂子还想说什么,一扭头,忽见秦亚茹小脸煞白,直愣愣地看着周二郎,一脸害怕,眼睛里流露出明显的惊恐。 王嫂子吓了一跳,哪里还顾得上周二郎,半搂住她的肩膀,急道:“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周二郎也一脸紧张,眯着眼睛死盯着秦亚茹看,似是生怕她说出什么。 “奴,奴……”亚茹把头埋在王嫂子的怀里,偷眼看了那周二郎一眼,泪水喷涌而出,王嫂子被惊手无足措,便是胡饼店其他食客都忍不住看过来,年过半百的老掌柜也离开柜台,连声道:“小娘子这是怎么了?莫哭,莫哭。” 亚茹生得美貌纤细,默默垂泪时,更是楚楚可怜,竟一下子勾动了在场男女老少,所有人的情绪。 “嫂子,我莫不是要死了!” 王嫂子一愣,随即变脸,忙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旁边立时便有人想去叫大夫——秦亚茹咬了咬嘴唇,又看了周二郎一眼,垂下脸,轻声道:“嫂子,我昨夜,昨夜做了个梦!” 众人一愣,随即气氛顿时放松下来,王嫂子也失笑,拍拍胸口,伸手掐了把亚茹娇嫩的小脸:“不就是做了噩梦?看你,把嫂子吓得心差点儿跳出来。” 但秦亚茹却依旧是满目惊恐,欲语还休。 第十章 梦游 王嫂子失笑,安抚地扶着秦亚茹坐好,柔声道:“来,和嫂子说说你做了什么噩梦?说出来便无事,压在心里,反而不好。” 秦亚茹迟疑半晌,讷讷点头,目中依旧泛红,面上却郑重其事,许是因为她容色严肃,周围的客人们竟也被吸引,渐渐地,整个胡饼铺子都安静下来,只听她一人用怯怯的声音说话。 “昨日我困倦的很,早早便上床休息,可不知为何,翻来覆去,总也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就觉得身子轻飘飘的,飞到了半空,隔着云层,看底下小楼林立,万家灯火,我刚一张嘴,想要叫喊,没成想,地下忽来一股子强大的吸引力,我一下子就失去了意识。” 她从声音,到肢体动作,面部表情,都表现的细致入微,竟是让人不知不觉相信她吐出来的每一个字。 “等我再一睁眼,却是到了一座长桥之上,那长桥是血玉铺成,蜿蜒曲折,看不见尽头,周围光线极为暗淡,迷雾重重,半空中还漂浮着幽绿的火光,我吓了一跳,便忍不住扶着桥上的栏杆张望,这一看,一时间更是头晕目眩,那河水竟是血红色,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人头枯骨,我看得作呕,几乎连站都站不稳。” 听到此处,众人呼吸一窒,本来还有几个不以为意,自顾自吃喝的,也被吊起好奇心,毕竟说话的是个美貌少妇,说的又是极吸引人的奇诡异事。 秦亚茹不看众人的脸色,只做出回忆状,脸色越发苍白,身上香汗淋淋,显得心有余悸:“我本不想走动,可身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往前面涌动,竟然逼着我一路沿着长桥走,走了没多久,我就见周围的迷雾渐渐消散,耳边竟听到凄厉的哀嚎,一转头,旁边河水里到处是押解人的小鬼,那小鬼俱是青面獠牙,吓人的很,被押解的人也入行尸走肉一般。” “我浑浑噩噩,走得脚都酸痛,一路上却是惊吓不已,恨不得立时便昏死过去,偏偏清醒得很,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被小鬼拖着,或是被掰开嘴,用铁钳夹住舌头,生生拔下,还非一下拔下,而是缓缓拉长,慢拽,或是被人用巨大的剪刀剪断人的十根手指.……” 明明是光天化日之下,可胡饼铺子里却一瞬间鬼气森森,所有人都不由背脊隐隐发凉,便是自许胆大的,也激灵灵打了个冷颤。 其实也难怪,如今可没有那些形形色色,能把人吓出病来的鬼故事,她的言语又着实勾人心魄。 秦亚茹也顿了顿,抱了抱手臂,似是冷的厉害,才又缓缓道,“我一路上瞧见树上皆是利刃的铁树,还有漫无边际的刀山,滚滚的油锅,油锅里面还有被炸得焦黄的骨肉,看着这些,我精神几乎崩溃,就在我实在忍不住,想要哭喊的时候,忽听见桥下竟有一熟人的哭喊声!” 她话音一止,所有人的心跟着一停。 王嫂子说话的音都带了颤抖:“熟……熟人?” 秦亚茹低着头,也不去看众人的表情,只瑟瑟发抖,“我……我看到周二郎在滚红的血水里漂浮,两个拿着锁链的小鬼一左一右拉着他拖曳,他拼命的喊叫,我却听不清他喊些什么,我吓的不轻,就想扑过去拉他,可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呔、哪个夜游神竟将秦娘子邀来,吓到了她,你们可吃罪不起,还不快好好送回去!’然后我便一下子惊醒。” 说完,她吐出口气,周围却一时无声,秦亚茹抹了抹眼睛,低声道:“醒来之后,我只模模糊糊地记得我做过梦,却不记得梦中情形,就在刚才,我乍一看见周二郎,这梦中的一切才又清清楚楚地浮现。” 秦亚茹咬牙抬头,目光眨也不眨地看着周二郎,定定地道:“周二郎,难道你竟没做这种梦?按说,你该梦见才是。” 众人一惊,本能地都转头看着周二,却见周二额头冷汗频出,嘴唇蠕动,手上青筋毕露,呆愣愣好半晌,才大喊:“没……没的事儿,我,我什么都没有梦到!” 声音之尖利,便是铺子外面的人都惊动了,喊完,这位一向表现的很老实的憨厚人,居然粗鲁地推开旁边的一位客人,狂奔而出,就像身后有什么东西追赶他一般。 王嫂子怔了怔,呢喃:“这……周二郎这是怎么了?难道,难不成真和秦娘子,做了一样的梦?” 周围顿时大哗,所有人都议论纷纷,周二郎刚才的表现,很明显就是心虚,怕是真做了一样的梦。 秦亚茹低下头,掩盖住唇角一抹奇怪的笑意——周二郎有没有做什么地狱噩梦,她不知道,不过,那人肯定梦见过和水有关的东西,而且,恐怕还不止一次。 虽然专业是法医,可中医方面的知识她也不只是会纸上谈兵,这时候的读书人,多通医术,她亲爹便是此中高手,当年秦亚茹望闻问切的本事,就是他爹爹认认真真教导出来,青出于蓝,如今一见那周二郎,便知此人肾亏许久,肾脏有问题,多做水梦,她就干脆诈上他一诈。 平日里的秦亚茹,就是正经的大家闺秀,从不会说只言片语的谎言,这一次她的描述又如此逼真,纵然诡异神奇,可这本就是个信鬼神的时代,早年便有很多有大能人,有某某高官,能日审阳间,夜审阴间的传闻,她便是梦游地府,也没什么太不可思议的。 确实,周二郎此时怕的厉害,他已经连续半个月,接连不断地梦到溺水,这事儿他藏在心里,跟谁也不曾说,秦娘子更不可能知道。 他觉得自己还算了解秦亚茹,根本不相信那么个温柔怯懦的小娘子会撒谎,这时乍然听到这么个故事,又联想到自己做的梦,他虽然没梦到地狱,但刚刚秦娘子也说,她本也把梦境忘记,只是见到周二郎,才忽而想起。 越想,他便越怕。 王嫂子皱着眉头,心不在焉,秦亚茹看了一眼周二郎跑走的方向,搂着王嫂子的胳膊,轻声道:“所谓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嫂子何需惊惶?” 王嫂子吐出口气,笑了:“也是,咱们快回,大郎想必要等得着急。” 秦亚茹扔下满铺子关于鬼神之说的议论声,陪着王嫂子上了驴车,只觉得身体松快,心里积压的气也全部吐出,上辈子她让周二郎作践了好几次,吓得战战兢兢,甚至大病一场,刚才好歹吓他一吓,也算报应,只希望他因此多几分良心,不要连女儿都祸害,指不定还能救招娣一救。 第十一章 流言 秦亚茹心里痛快,脸上更添了几分光彩,驴车缓行,却不知道,她刚才那番说辞,却让对面的酒楼上的一人听在耳朵里。 靠窗雅座儿,沉香的烟雾缭绕,恍惚有个人影凭窗而坐,烟雾被微风吹散,露出此人真容,到端是一副魅惑众生的好相貌。 面如冠玉,眉如墨画,鬓若刀裁,鼻若悬胆,嘴唇略薄,到显出三分冷酷,七分风流,通体是绛紫色的长衫,头戴紫金冠,一身的贵气。 相传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 而眼前这美男子,却也不遑多让,若非他眉眼间略带几分骄横,身上也染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异气息,显见不是个好惹的,身边又有膀大腰圆的侍卫守护,便是民风不至于彪悍的此时,他恐也免不了被围观。 此人本来只是侧耳听对面的说话声,觉得那女声柔美,颇为动人,那故事也有趣,但此时乍见秦亚茹扶着王嫂子,缓步蹬车,形如弱柳扶风,容色秀美娟丽,身上带着十分的风韵,那通体的气质,简直让人都不知怎样夸耀。 男子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半天,才回过神,长声叹道:“没想到此地居然还有这等佳丽,就是和茵茵公主比,也不遑多让。” 他站起身,忍不住想去追赶,但他身边一白须老者,却是死命拽住,焦躁道:“元英,一会儿大郎便遣人来接,你可不要乱走。” 那男子气得脸色铁青,却终究还是不情不愿地坐下,佳人再好,他也不敢随便违抗自家大哥的命令。 秦亚茹自是不知道,她被人看在眼里,一路顺畅地回了家。 流言这种东西,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传扬的最迅速的。 此时市面上闲汉众多,小地方的市井生活又稍嫌乏味,略微有趣些的小事儿都能传扬很久,何况是像今日发生的这等奇诡故事! 秦亚茹和王氏才回到陈家庄没一日,庄子里的人也知道了此事,甚至到了第二日,便有人写出‘美娘子梦游地府,憨二郎阴河受苦’的段子,在酒楼茶舍,勾栏瓦舍里说唱。 周二郎此人也算出了一点儿小名! 秦亚茹挎着竹筐,从后山慢步走回,大郎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边,背上还背着两只虽然算不上肥硕,却也不小的灰毛野兔儿。 大郎小小的年纪,一个人在山间小径上走路都磕磕绊绊,那兔子很沉,压得他肩膀隐痛,更是累得满头大汗,可他似乎丝毫不觉得苦,面上一直带着兴奋的光,尤其是看向秦亚茹的眼神,已经隐约有了几丝崇拜之意。 他虽然弄不明白,秦亚茹到底是怎么用一些竹篾草绳,就抓住山里跑得最快,最难猎杀的野兔的,但他年纪虽小,却知道庄子里除了有数的几个猎户,旁人都别想从大山里找食儿吃,她的娘亲一定顶顶厉害。 秦亚茹当年跟着高枫天南海北的四处乱窜,便是再文静贤淑的女孩儿,几日吃不到饭,也要学会自救,这些野外求生之类的知识,皆是拜高枫胡闹,才能精通。 刚走到家门口儿,秦亚茹就看见两个端着洗衣盆的妇人立在树荫底下说话。 “你说,秦娘子是真的去了地府?” “秦娘子是什么人,你还不知?秦家一家人都是乐善好施,修桥铺路,施粥舍药的事儿年年都做,虽说家里坏了事儿,可大家伙儿都知道,秦相公肯定是冤枉的,秦娘子又惯来温柔贤惠,哪会说谎?” 说话的是个年约三十,头上戴着玉梅的妇人。 另一个穿着碎蓝花布裙的妇人闻言叹气:“哎,是啊,秦娘子是好人……不过,听说周二郎被鬼差抓住,要下油锅?我看周二郎是个老实人,怎会如此?” 头上戴花的妇人也有些犹豫,迟疑半晌,才故作神秘地低声道:“你不知道,别看周二郎看着老实,实际上一肚子花花肠子,村东头的老马你知道吧?听说老马就是被他骗去赌,结果把家里的五亩良田都给输得一干二净,那良田,不正是让周二郎给买下的?” “你们说什么!” 忽而一声爆响,孙娘子面色涨红,拎着扫帚从院子里冲出,冲着两个妇人就是一扫帚。 二人吓了一跳,幸亏反应及时,避了开去,但即使如此,二人钗环也都凌乱,登时恼怒,戴花的那人一伸手,把她推得趔趄两步,看着她气得张牙舞爪,皮笑肉不笑地哼道:“旁人不想和你一个泼辣妇人计较,免得丢了颜面,我张春华可不怕,你要是再敢动手,别怪我不客气。” 张春华父亲是镖师,她人也长得高大,手上很是有些功夫,在陈家庄算得上一号人物,那孙娘子咬牙切齿,只敢叫骂,再不敢动手。 结果她骂得声音越大,周围窃窃私语声就越响亮。 一开始,张春华两人说话的声音其实并不很低,说的那些话,都清清楚楚地随风传到周围人的耳朵里,不少下地做农活的,来来往往挑水的乡亲都驻足旁观。 不过,热闹很快就结束,周家的大门洞开,周二郎黑着脸出来,拉住孙娘子的手,小声嘀咕了几句,扯着他媳妇就往家里走。 孙娘子虽不情愿,却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上,只是一回头看见秦亚茹,忍不住怒目而视,那目光,恶狠狠的,简直像是要吃人一般,偏偏还带着几分胆怯。 秦亚茹领着大郎走到家门口,看了这出好戏,心下也不由惊讶,实在没想到流言传扬的如此之广,在县城里发生的一点儿小事儿,这么快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不过,这流言虽然也涉及到了她,但对她的影响并不算大,她也不放在心上。 只是很显然,周家两口子就有些受不住,孙娘子虽然依旧暴躁如故,但眼睛通红,形容憔悴,颇有几分色厉内荏。 至于周二郎,才两日不见,脸上的皱纹就多了好几道,整个苍老了不少,面色发黑,嘴唇发青,据说昨日还请了郎中。 第十二章 花冠 秦亚茹牵着大郎的手,扭头,开门回家,低声笑道:“大郎乖,娘给你炖兔子。” 大郎撑着脑袋看自家娘亲十分利落地剥下两只野兔的毛皮,两张兔皮完完整整,一丝裂纹都没有,他惊讶地瞪大了眼,觉得娘亲那一双手,还有手里普普通通,甚至有些钝的小刀,简直神奇的不得了! 他虽然比同龄的孩子显得稳重,可到底只是个三岁孩童,心思简单,并没有怀疑自家娘亲是从哪里学会这些,只是单纯惊奇,或许,在所有幼小的孩子心里,自己的父母都无所不能。 看着儿子亮晶晶的眼,秦亚茹也是一笑,忽然有些伤感,上辈子,她心里对大郎多少有些怨念,如今想想,因着她的软弱无能,不但没能给孩子挡风遮雨,还让儿子跟着她挨饿受冻,受了不知多少委屈,她这个当娘的,也着实算不上尽职尽责,相反,柔蓝郡主给了孩子一个母亲该给的一切! 秦亚茹手一顿,脸上露出几分自嘲,何等讽刺,一个硬生生抢走自己丈夫和儿子的女人,难道就因为她待儿子像待亲生子,她就该感恩戴德? “娘?好香,好香。” 儿子的声音极雀跃,到有了很长时间不见的稚气。 秦亚茹回神一笑,见大郎端着瓷罐搁在桌子上,刚出锅的兔肉烫得他的小手通红,他却丝毫不觉,脸上全是喜悦。 摸了摸儿子的头,秦亚茹露出一抹笑意:“先装一只,送去给你王婶子。”说着,便把一只肥硕的野兔用勺子捞出,连带着汤水放入饭盆。 大郎很听话地端着饭盆,摇摇晃晃地出门,即使肚子饿得咕咕叫,脸上也没流露出半分不满。 秦亚茹暗暗点头,这孩子品性并不坏,至少还知道感恩图报,并不仗着自己年纪小就任性地胡闹。 许是嘴馋的厉害,大郎回来的极快,几乎没有片刻,就蹦蹦跳跳扑进门,又拿了碗,先盛了一碗肉汤,奉到自家娘亲面前。 秦亚茹顿时失笑,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炖得酥软的兔肉,舀起一勺,吹了吹,塞进大郎的口中。 大郎也不怕烫,鼓着脸拼命吞咽,鲜美的简直能把舌头吞下肚。 母子两个把整只兔子肉都捞出来吃的一干二净。 剩下大半锅香汤,大郎还是看着流口水,显然意犹未尽,秦亚茹想了想,取了两只鸡子,又舀了一勺面粉,混合在一块儿,捡了几片青菜叶,煮了两碗面疙瘩。 兔肉的鲜味混了菜叶的清香,面疙瘩也是又软又嫩,大郎吃着,竟觉得比刚才的兔肉一点儿不差,还更鲜美,呼噜呼噜,又吃进去半碗,还是秦亚茹担心他久饿,吃多了怕伤胃,时不时劝着他慢点儿吃,这才没有撑到。 回来几日,秦亚茹也是吃不好睡不香,这会儿吹着轻风,沐浴在春日傍晚夕阳之下,细品虽然简单,可胜在材料够好,别具风味的美食,到有了几分闲情逸致,坐在院子里下食儿。 大郎乖巧地坐在一边,小声背秦亚茹新教给他的三字经,才几日工夫,竟是背会了大半儿,声音朗朗,吐字清晰,分外悦耳。 秦亚茹对儿子的天分也觉得欣慰,想想也是,她本身在学问上就很有几分能耐,陈五郎更是天纵奇才,要不然也不能考中状元,他们两个生的儿子,不出意外,资质本不会太差。 母子两个正一教一学,王氏过来,一进门就笑道:“咱们大郎真是急性子,扔下你的饭盆就跑,让我追都追不上。” 王氏这会儿是把洗净擦干的饭盆给送了回来。 秦亚茹连忙接过,搁在桌子上,一抬头,就见王氏笑看着她家剩下的半锅面疙瘩汤,啧啧称奇:“还是秦娘子会做饭,瞧瞧,简简单单的东西让你这么一收拾,只是看,就让人口水直流了。” “王嫂子若不嫌弃,不如尝尝看,虽是春日,天还冷儿着,喝点儿面汤身子也暖和。” 王氏并不客气,自己动手,盛了半碗吃,她家境虽好,也不是日日都能吃肉,这回的确也是吃得心满意足,一边吃一边赞叹:“果然不同,哎,这人那,还是得读书识字,读了书,做什么都比旁人强。” “秦娘子你做的花冠,比从开封那边儿传过来的,样式还要精致,又便宜,我今天去成家的首饰铺子看了看,你的簪花还有那个‘一年景’花冠,竟是已经卖了出去,成娘子还嘱咐我,要你再做好了,还送到她那儿去卖,一只簪花三十文,一个花冠三贯钱,这么算来,还是做成花冠卖,更合算些。” 想起秦娘子做的那个‘一年景’的花冠,王氏自己都觉得喜欢,什么桃花,杏花,牡丹,芍药,菊花,梅花,一年四季的鲜花都插在一个冠子上面,那些花色又极为鲜亮,栩栩如生,还编织了飞舞的彩蝶和蜜蜂。 更难得的是,这么多的花朵,居然还并不显得杂乱无章,整个花冠颇为华贵,十分上档次,便是身份尊贵的富家夫人们,戴上也不会不妥当,指不定还比那些金银首饰,让人觉得清雅。 “什么时候,秦娘子也要给我做一个,可要便宜些卖。” “哪儿的话,王嫂子喜欢,尽管拿去便是了,您这些年帮奴这么多,奴还不知如何感谢才好。” 秦亚茹面上轻松,心里也松了口气,她虽然觉得自己做的东西样式新鲜,有好些都是几年后才流行的,还有些是现代的样式,应该好卖,可毕竟以前没做过,心中也没底,如今她手里头确实没什么银钱,买彩纸又花费不小,若是做不成,那还真有些麻烦。 第十三章 交际 两个月的时光匆匆而过,秦亚茹也渐渐适应了陈家庄还算清净的日子。 她攒花的手艺极好,如今在武当县已是独一份儿,好些大户人家都专门舍近求远,驾车跑到成家的铺子来采买。 这用彩纸制作的花冠,到比罗娟的还要贵上些许,现在可用的材料多了,金银珠翠之类都能用上,这花样也越发多,虫蝶花枝,无所不包,才两个月,秦亚茹便赚了有一百多贯。 正逢端阳将至。 秦亚茹难得有了兴致,选了上好的糯米,又去集市上挑了三层的猪肉,卤得香烂,细细调配香料,包了一堆一口就能吃进嘴里的烧肉粽。 翻出几张才从纸坊里买来的比较上档次的纸,折成纸盒,把烧肉粽装好,又用彩纸打包,本来平常的东西立时显得上了档次,秦亚茹打量了下,又随手在上面画了一幅水墨画,简简单单,不过一柳树,一耕牛,却颇有雅韵,用来送礼,无论送谁,都显得体面。 秦亚茹本来性子颇为腼腆,又因着家里的祸事,一直沉浸在悲伤里逃脱不出,自从陈五郎赴京赶考,她便一个人在家带孩子,除了下地做活,并不与人来往,以前因为公婆新丧,她在孝期,旁人也不会挑理,还显得她孝顺本分,可今年出了孝,该有的交际往来,还是一样都不好缺。 上辈子,她便是和陈家的族人都不大熟,弄到最后众叛亲离,连个说句公道话的都没有,这辈子总不能再办那种蠢事。 何况,她还指望能留下大郎,这事儿并不容易,要是她与陈家的族人关系不好,怕是万万不可能的。 秦亚茹拎着粽子先去了族长家里,陈家现任族长论辈分,算是陈五郎的远房三叔,家里两个儿子都是秀才,虽说没有考中举人,可在武当县也算是体面人家。 以前秦亚茹的父亲秦易之年轻时在武当县做过教谕,三叔的两个秀才儿子,算起来都是秦易之的学生。 这时候人们极为看重名声气节,师徒关系最最稳固不过,可以说,秦家即使犯了事,秦亚茹在陈家庄还是站得稳稳当当,绝无人敢轻慢,除了秦家本身名声极好之外,与族长的帮扶也有很大的关系。 秦亚茹一登门,族长夫人方氏便亲自来迎,十分热情,一见她便笑逐颜开:“亚茹来了?哟,这是什么,这般精致!” “这不是端阳快到了,我给叔母送几个粽子,让九哥儿他们尝尝鲜。”秦亚茹乖乖巧巧地任由方氏把她拉进屋里坐下。 刚进屋,九哥儿就扑过来,搂住他娘亲的胳膊,看着他娘亲手里漂亮的包装盒子眨眼睛。 这孩子才两岁多一点儿,路还走不稳当,长得白白嫩嫩,十分机灵可爱,族长两口子分外疼爱这个最小的小孙孙。 方氏一见孙子的表情,就知道他这是馋了,哭笑不得地点了点他的小脑袋瓜:“你秦婶子来了,也不知道叫人,就晓得吃!” 她话音刚落,九哥儿便冲着秦亚茹露出一口细碎的白牙:“秦婶子好,秦婶子越来越漂亮了!” 方氏和秦亚茹都是一怔,两个人面面相觑,忍不住大笑,两岁的小娃娃知道什么是漂亮,不过是秦亚茹有意和族中的人处好关系,这些日子,每次大郎出去玩,她都会给大郎做一些精致可口,又好消化的零食,让他拿去和小伙伴们分享。 这一手十分管用,大郎立时就多了一群小尾巴跟着,整个人也开朗了许多,再不像以前那般沉闷老成。 族长家的几个孙子,也和大郎的关系不错,平日里拿到小点心,也免不了当个好哥哥,带回家与弟弟分享,九哥儿聪明的很,虽才两岁,却已经记事儿,知道秦亚茹也不奇怪。 “小家伙居然学会了讨好卖乖,也不知谁教的。” 方氏摇摇头,干脆当着秦亚茹的面儿,打开盒子,看到里面的烧肉粽,眼睛也亮了亮,取出一只递给九哥儿,看着小孙子小口小口地吞吃,表情跟个小馋猫似的,不由莞尔,“还是亚茹你心灵手巧,连包个粽子,都是花样百出,我老听阿王夸你,说你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便是城里的大厨,都比不上。” 秦亚茹哭笑不得:“王嫂子惯会夸张,我不过会几样家常菜,哪里能和人家大厨比。” 她以前在郡马府的时候,一个人住在一个空旷的大院子里面,只有两个跟哑巴一般的丫头陪着,平日里不能出门,一开始日子难熬,总是忍不住偷偷哭泣,后来还是负责看门的冯婆子好心,时不时地开导她一番。 冯婆子自己就是个苦命人,父亲以前做过御厨,也是金尊玉贵的养大的,后来父亲犯了事,被赐死,自己也被卖为奴婢,一生孤苦,却还是这般硬生生挺着活了下来,秦亚茹虽是被父母保护的太过,性子单纯,可到底是书香门第出身,经历了这些苦难,又被冯婆子开导许久,心里头也清明许多,觉得自己这般自苦,除了自个儿难受,也没有大用,就逐渐想开,寻思着要好好生活。 只是郡主下了令,根本不许她离开郡马府半步,她一个弱女子,也没有反抗的力量,幸而郡主担心在丈夫和大郎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在生活上到是没有苛待她,她到是吃穿不愁。 她干脆就如以前一般,攒下些饭前菜钱,托冯婆子给买了些书本纸张,又把丢下数年的功课拣起来,不让自己的日子太乏味,还在院子里开了一块儿菜地,种些蔬菜,又跟冯婆子认真学了厨艺,平日里在厨房中捣腾些新鲜菜色,也是自娱自乐。 冯婆子家里犯事儿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小,跟着她爹学了不少手艺,只是如今年纪大了,胳膊受了伤,用不上劲儿,又笨嘴拙舌,不会逢迎,才被发落到这么个冷僻的地方看门子,见秦亚茹有兴趣,便倾囊相授,到把秦亚茹的厨艺磨练的十分高明。 当年被高枫看重,明知道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却是宁愿自己费力保护,也一定要带着她走,恐怕这手抓住男人胃的本事,也是原因之一。 嘱咐乳母看着点儿九哥儿,别让他吃太多点心,省得不好消化,方氏也没注意到秦亚茹在愣是,笑道:“说来,我还得谢谢你,咱们族中好些人家都托你的福,这两个月下来,手里头松散不少。” 第十四章 帮衬 秦亚茹笑了笑,“算不了什么,都是同宗同族的乡亲,有能力帮一把也是应该。” 自从秦亚茹的攒花生意做得越来越火,这村子里的人便是当面不说,可看她的目光都有些怪异,大部分虽是羡慕惊讶,可也有好多嫉妒的。 也有人见秦亚茹攒花卖钱,动了心思,也学着做花冠。 世间最忌讳的便是吃独食,秦亚茹一个孤身女子,还带着孩子,若是因为攒花生意好,惹来旁人嫉恨,闹出事非,那麻烦便大了。 她只是想改善下生活,可没指望靠攒花过日子。 这些手艺对秦亚茹来说算不了什么,再说,她一个人势单力孤,又能做得了多少?如今盗版可不受法律制裁,过上一阵子,估计市面上就有仿造品出现,与其如此,还不如把这些花样儿和手艺教给村子里的其他有闲暇的妇人,让她们也跟着沾沾光。 这时节的女人很少有不会做手工活儿的,攒花也不是特别难,秦亚茹的花冠之所以好卖,不过是新鲜罢了,完全一教就会,费不了多少时间。 秦亚茹便找了方氏,说了此事,方氏自是高兴,马上就通知了一批想要贴补家用的农妇来学。 陈家本算不上什么大族,族中虽有些殷实人家,可还有不少连饭都吃不上,靠族人接济的穷苦亲戚,她丈夫是族长,若是能促成此事,让族里少些负担,对她丈夫的名声也好。 最近半个月,陈家庄的少女少妇老太太,都学着攒花,虽说比不得秦亚茹用料精致,大部分也不会送去成家铺子,不过是几个村中的货郎担着到邻村叫卖而已,但即使如此,村里人也赚了一笔不小的钱财,个个心满意足。 秦亚茹也没吃亏,在村子里人缘变好不说,因为村中的人口口相传,到变相给她的攒花做了广告,生意不光是没有变差,反而越发的好。 “对了,五郎还是没信儿?”方氏想起三年前赴京赶考,结果一去不回头的陈五郎,忍不住蹙眉。 秦亚茹目光闪了闪,故意低头,做出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声音里也略带了哭腔:“竟是一封信也没有,哎,五郎他人在异乡,音信全无,也不知遭罪没有,让我如何放心的下!若是佛祖保佑,让五郎平平安安,我便是立时死了,也甘心!” 这话说的,秦亚茹自己都一身鸡皮疙瘩,不过,的确是她上辈子的心愿,那时她不知道陈文岳的消息,每日求神拜佛,只求他平安健康。 如今看来,平安是平安,健康是健康,还多添了数不尽的富贵荣华,她却成了那下堂的糟糠。 秦亚茹拿手帕捂住眼睛,把一个担心丈夫的妻子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五郎才去赶考半年,公婆便病逝了,哎,五郎回来,让我如何交代!” “什么话!”方氏蹙眉,“谁不知道,三年前你公婆就已是病入膏肓,怕他们病逝,耽误了五郎的前程,这才急匆匆赶着他赴考,在你们家,五郎只知道读书,家里上上下下,还不是你操持,公婆病重,你侍奉汤药,尽心尽力,济仁堂的季大名医都说,你公婆活不过三日,你却愣是让你公婆多活了半年,当年谁不说他们老两口有福气,能找了你这个贤惠孝顺的好媳妇,你那时可还怀着身孕,陈家二老走时,都是笑着的,你给他们披麻戴孝,该做的都得齐全,五郎只有感激你,哪能怪你!” 秦亚茹轻叹:“只可惜,爹娘没见到五郎最后一面,终究是遗憾。” 上辈子她就不懂诉说委屈,明明是陈文岳为了赶考,连病重的爹娘都不顾,到最后却被说是她没照顾好陈家二老。 陈文岳居然想给她添上这等足以让人下地狱的罪名。 幸亏村中明眼人多,族长也和秦家颇有渊源,这才让陈五郎有了几分顾忌,要不然,怕不只是从妻变成妾那般简单了。 方氏也是长叹,心里其实觉得陈五郎为了赶考,扔下病重的爹娘,怀孕的妻子,实在是不地道,可毕竟是敬重读书人,也希望陈家能出一个读书人,好光耀门楣,便不多言,只道:“正好,过一阵子你六叔要去开封看你堂姐,顺便帮你找找五郎,要是能见到他,也好给你捎个信儿。” 秦亚茹一怔,含笑应了。 也好,若是能提前知道陈五郎的消息,她也不至于过于被动,上辈子陈五郎已经和柔蓝郡主成了亲,她却毫不知情,还迷迷糊糊地就跟着他派来接自己的人去了开封,结果到了开封,才知自家官人已经停妻再娶,可她一弱女子,在旁人的地盘上又能如何,想不妥协都不行。 和方氏又说了几句闲话,秦亚茹还得再走几家,便告辞离开。 已经是五月,天很热了,村子里还好,依山傍水,太阳也不算酷烈,不过大郎这几日到有些上火。 秦亚茹又去了几家,把粽子送完,正好王嫂子家的小厮驾车去给徐哥送鞋帽,据说是徐哥今儿为了抓贼,竟把鞋帽掉河里弄湿,又舍不得在外面买,这才捎信回家让自己娘子送去。她想了想,干脆顺路去抓些下火的药材,让大郎喝上两副。 武当县不大,药铺也只有两家,一家是济仁堂,是百年老店,在整个武当县都是极有名望,不过近些年,季神医年纪大了,眼花耳聋,手脚也不利索,不能给人治病,他的长子早夭,只剩下一个次子,还是武当县有名的浮浪子,终日游手好闲,家传本事完全没学会,季仁堂也渐渐没落,到让另外一个郝家药铺后来居上,挤兑的生意都几乎做不下去。 秦亚茹还是习惯去济仁堂,以前秦家还没有破败时,家里人有个头疼脑热,都是季神医给开方子抓药,季神医与她关系也好,完全是把她当小辈儿看待。 王家那小厮把车停在季仁堂门前,替秦亚茹打开车门,忍不住咕哝了句:“季神医现在不诊病,这里新来的那个齐大夫医术着实不行,娘子要抓药,还不如去郝家。” 秦亚茹摇摇头,“不过是抓副下火的药,哪里都一样。”和小厮约定好,他办完事再来季仁堂接自己,给了他一串钱喝茶用,才送走了喜气洋洋的小厮。 一扭头,却见季仁堂大门洞开,乱成一团,好几个小伙计脸色惨白地从屋里连滚带爬地奔出门。 第十五章 急救 其中一个小伙计一下子撞上秦亚茹,帷帽滚落,小伙计吓了一跳,一眼瞧见她艳如桃李的脸,面上顿时涨红,半晌才伸出手想搀扶一下,却又触电一般缩回。 秦亚茹哭笑不得,自己弯腰拣起帷帽,重新戴好,笑道:“这是怎么了?季神医可在?” 已经用不着他答话,季仁堂的大门哐当一声,倒在地上,一个身高起码一米九,身体壮硕的男人,一只手攥着一个大约三十上下,一身月白布袍的男子的脖子,高高举起。 那男子脸色青紫,面孔扭曲,被掐的简直只剩下半口气。 旁边两个小伙计急得满头大汗,齐齐冲上前,一个搂那壮汉的腰身,另一个拼命捶打壮汉的胳膊,想抢救下那被掐的男子,奈何体积相差太大,壮汉稍微一甩手,两个小伙计就倒飞出去,撞到墙上半天起不来。 壮汉另一只手,一巴掌抡出去,甩在那白袍男子的面上,怒目圆瞪:“你这庸医,要是我大哥有个三长两短,老子剥了你的皮!” 药铺里吵闹不休,桌椅板凳乱飞,还有一个年纪极小,也就十一二岁的小伙计哭声震天,闹得秦亚茹头皮发麻。 “住手,赖三,你这是作甚?还不放开齐大夫。” 这时,内室走出两人,一人四十上下,还有个个老人。 那老人身披鹤氅,头上戴着华阳巾,须发全白,身子也巍巍颤颤,他一出来,所有的伙计们都松了口气,显然此人正是济仁堂的季神医,他老人家早就不给人看病,这会儿店里闹出事端,也不得不出来看一看。 那壮汉显然是认识季老,嘴唇蠕动了下,一松手,把人甩到地上,却又一伸腿,把人踩在脚底,挺直了身子,怒道:“季老,你莫要拦着我,这混蛋不知道做了什么,我大哥要……要……” 他显是伤心至极,连话都说不完整,一个大汉,竟嚎啕痛哭。 秦亚茹绕开地上零散的物件儿进门,一眼就瞧见椅子上坐着个人,这人眉头紧蹙,左手捂着胸口,大汗淋漓,双眼紧闭,眼见着便要失去意识。 季老显然也发现不妙,走近前,哆嗦着手号脉,奈何他自己连站都站不稳,哪里还能号的准,只能长叹。 壮汉一见季神医的表情,心知自家大哥恐是没有救了,面色惨变,咬牙切齿地用脚猛踹那大夫,一边踹一边痛骂:“你个混蛋,我说你若治不好,我便带大哥去郝家药铺,偏偏你说擦些药油便成……对,对,郝家药铺,我都急糊涂了!” 那壮汉懊恼地用力一拍脑袋,急冲冲扑过去,一巴掌推开正站在椅子边上的秦亚茹,推得秦亚茹一个踉跄,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全副精神都在那病人身上,伸手就想把椅子上那病人扛起。 周围的人虽见秦亚茹柔弱,心生怜惜,却也能理解这壮汉的焦躁,到无人指责。 那齐大夫狼狈地趴在地上,用力咳嗽。 季老摇头,眼睁睁看着壮汉把人抱起,长叹:“赖三,你不用去,郝家药铺的郝神医便在此处。” 赖三一怔,扭头四顾,一眼看见一直跟在季老身后的中年男子,顿时大喜,高声喊道:“郝神医,您快,快来瞧瞧我大哥。”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那病人已是气息微弱,郝神医走过去诊了诊脉,又看了季老一眼,摇头道:“先灌一碗小柴胡汤试试,不过,他发病如此之急,怕是没用了。” 果然,药汤还没有开始煮,病人已经几乎没了呼吸,嘴唇,耳根隐隐发紫,那壮汉目中露出几分绝望,浑身颤抖:“大哥!” 他正抹泪,却见一身体纤细,容貌秀丽的少妇,从柜台上拿起一个灌药器,把上面用的充作壶嘴的长长铜管儿掰下来了一截儿。 只是这时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病人身上,虽然奇怪,却也没人拦着她索赔,可这壮汉一个不注意,却见那少妇走到他大哥面前,竟是毫不顾忌地解开了他大哥的紫衫,他一怔,惊讶开口:“这位娘子,你……干什么?” 他话音未落,便看见那相貌极美,一身书香气的漂亮娘子,竟然拿着铜管儿恶狠狠地刺入他大哥体内! 壮汉简直呆愣,好半晌才猛地蹦起,冲过去怒吼:“你个疯子,我大哥都快死了,你还要怎样!” 秦亚茹后退一步,正好避开,才不急不缓地开口:“你别急,好好看看。” 她声音柔软温和,便是暴怒的壮汉,脚步也顿了顿,但只有一瞬,便再次怒气勃发,抡起胳膊便想打人,哪里还记得要怜香惜玉。 “咦?这是?”幸好那郝大夫及时开口,他绕着病人走了一圈,脸上啧啧称奇,“这法子到妙!” 那壮汉闻声回头,居然见他大哥的气息又恢复了平稳,脸色也好了不少,只是依旧喘的厉害,呼吸不畅,不禁大喜,诧异地扭头看了秦亚茹一眼,惊道:“娘子,这,这?”怎么一个寻常妇人随随便便刺了自家大哥一下,大哥便好了? 他左右为难,想着是不是再让这娘子多刺大哥两下。 秦亚茹叹了口气:“他胸部积液严重,最好赶快做引流。”刚才她看着病人听肺音轰鸣,呼吸又短又促,时断时续,显然是外伤性血气胸,后来又引起了张力性气胸,虽说她做了排气减压,到底只是应急手段。 季老和那姓郝的大夫,都万分惊讶,虽然听不懂她说的引流具体是怎么做,可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医生,勉强也能猜得到。 季老抚须皱眉:“引流?娘子说的可是像治疗痈疽一般,将脓液引出?可此人是血厥之症!” 他似是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 那壮汉却不管两个大夫的心思,围着他大哥团团转,记得抓耳挠腮:“两位大夫,两位神医,这位娘子,我家大哥可是无事了?你们是不是该开药?大哥怎么还不醒?他什么时候能醒?” 第十六章 病人 赖三的目光紧紧盯着屋子里几个大夫和秦亚茹,那恶狠狠的视线,简直能灼伤人的肌肤。 郝大夫皱着眉,仔仔细细地给那病人诊脉,脸上的表情也很凝重,半晌道:“他怕是胸口受到重击,伤势严重,刚才若不是秦娘子妙手救治,怕已不成,我到可以给他开方,只是,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那壮汉一听,面孔扭曲:“什么重伤?你个庸医,我大哥武功卓绝,只有他伤人,哪个混蛋敢伤了他?” 他声大如雷,震得房子都跟着抖了三抖。 这赖三虽是个闲汉,却在武当县颇有名气,他孤家寡人一个,手底下带了百十个人,个个都身强体壮,是正经的地头蛇,虽然这等地痞无赖,任谁都看不起,可也真不敢惹,他要是想给人找腻歪,那便是乡绅官吏也要头痛。 济仁堂的伙计们都给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这人发疯,再把店给砸了。 “别吵!” 幸而这时病人竟睁开眼,只轻飘飘一句话,便让那五大三粗的赖三瞬间噤声,看着平躺在地上的男子,热泪盈眶,抽抽搭搭地道:“大哥,你可醒了。” 秦亚茹正给那病人测脉搏呼吸,忽见那人睁开眼,心里一惊——好一双利眼! 她跟了高枫多年,见惯了各种杀伐决断的强势人物,什么肩上扛金星的将军,什么商界巨子,什么政界红人,那些人身居高位,久而久之,身上便带了一种奇妙的,不可言传的气势,其中不乏一眼过去便能止小儿夜啼的人物。 这些年见得多了,秦亚茹本身的承受力大增,有一阵子她甚至觉得,便是皇帝当面,她也能做到荣辱不惊,但看见这人眼睛的一瞬间,她竟觉得背脊发凉,虽也只是一瞬,但也让秦亚茹觉得万分不可思议。 秦亚茹认真一看,这才发现眼前的病人和那赖三绝不可能是一路人,那赖三是一身粗麻布的短褐,显然是穷苦百姓,可这人却不同。 他很年轻,也就二十上下,虽然脸色苍白憔悴,却还是剑眉星目,形容秀美,器宇不凡,秦亚茹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下,见他身着紫衫,内衬是桃红的衬袍,足凳官靴,衣袍并不很华丽,可用料极好,都是上好的绸缎。 如今寻常百姓多穿布袍,能穿得起绸缎的,多是显贵人家,或者也有巨商能私下里穿戴,但这人身上的气质,却不像是商人,也不像是高官显贵家的公子。 秦亚茹自认为还算能识人,但这会儿也摸不清此人的来路,心下便有些忐忑,按说她虽是法医,好歹也是医学院毕业的医生,治病救人是本分,这人眼下最好是马上把体内不凝的血液抽出。 可这人的身份来历一概不知,现在又条件简陋,她的药箱还放在家里,没有带过来,万一要是动手治疗,出点儿差错,也不知会不会有大麻烦! 那病人喘息了几声,挣扎着想要坐起,没想到才一挪动,就一口血喷出,吓得赖三脸色雪白,扑过去扶住,鼻涕眼泪滚滚而落:“大哥,你可莫动……大夫!” 秦亚茹见他额头冷汗淋漓,脸色雪白,明显有元阳欲绝,阴阳离脱的征象,显然,那郝大夫和季神医也看了出来,两个人商量了下,又加了一个固气救脱的方子,药很快熬好,给病人喂了下去。 这时医生开方,自然是不能给别人看,有一些好方子都是口头传授,世代相传,绝不肯轻易说给外人听,秦亚茹也很自然地回避。 一碗药灌下去,病人的情况却是越来越严重,甚至又再一次陷入半昏迷状态,只是这人意志力很是强大,咬的嘴唇鲜血淋漓,愣是不肯彻底昏过去。 郝医生摇头:“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面上已经添了几分敷衍之态。 赖三呆愣愣地站在屋里,忽然哐当一声,跪在地上,用力地磕了三个响头,磕得额头鲜血横流:“求求你们,救救我大哥,若是大哥能得救,赖三必然做牛做马,报答各位!” 季老和郝大夫还好,显然是常遇见这等事,秦亚茹却是给吓了一跳,哭笑不得,叹了口气,摇头道:“何必如此?哪儿就到了要死要活的地步!”血气胸虽然有些危险,但眼前这人都不需要做开胸手术,症状也不是特别严重,怎么两个名医都这般模样,就差没有发话让病人赶紧回家准备后事。 她却忘记,这个时代不是二十一世纪,没有抗生素,受了严重的内伤,外伤,大部分人都活不下来。 所以秦亚茹话音未落,季老和郝大夫一起扭头,看向她的目光颇为怪异。 季老更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下秦亚茹,揉了揉眼睛,忽然一拍大腿:“是阿秦来了?哎,看我这老眼昏花的,竟没认出来。” 秦亚茹福了福,笑道:“是阿秦的不是,这些年都没有拜访季老。” “行了,别客套,阿秦你这孩子向来稳重,虽说不知道你是在哪儿学了医术,既然开口,想必是有几分把握,不如就试一试?” 秦亚茹一怔,笑了:“季老还是这般开明。” 此时虽然不像明清时期一般,对女性的束缚严重,但多数人还是看不起女人,至少除了个别专门培养的医女之外,没有听说哪里有女大夫出现。像季老这样,能毫无顾忌地让一个女人在他的药铺里给病人治病的大夫,绝不多见。 “烦请季老派人去我家,帮我把药箱拿来。” 秦亚茹到底不能见死不救,索性也不再胡思乱想,何必管这人是谁,反正季老和郝大夫都在这儿,他就是江洋大盗,自己也是不知者无罪。 季老一怔:“你若是需要什么药,尽管开口,我这济仁堂里药还是齐全的。” 秦亚茹摇摇头:“我的药有点儿特殊。”中药虽然也有消炎药,可到底比不上西药效果好。 季老还没说什么,赖三已经蹦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汗,道:“我这便让人快马去取。”他甚至不问秦亚茹是谁,冲到药铺门外,打了声呼哨。 第十七章 治疗 三个短衣打扮的男子,听见声音,第一时间就聚集过来。 秦亚茹连忙找了张纸,简单写了几个字,递过去道:“我儿子和邻居铁柱在家,你们把纸条给他,他自会把药箱给你们。” 三人应下,又和赖三说了几句话,一眨眼便消失在武当县繁华的街面上。 秦亚茹眨眨眼——她家大郎聪明的很,应该知道她说的药箱就是床底下的铁块儿,毕竟自己曾给那孩子上过药,包扎过伤口儿。 把思绪抛开,她蹲下身,跪坐在病人面前,看了看他的面色,只这么一耽误,病人的情况就更坏了几分。 叹了口气,吩咐伙计烧了热水,把一只给小孩子灌药用的,很细很长的铜管煮沸,伸手在病人的身上按了按,找到第七,第八跟肋骨,低头对上病人的眼,笑道:“本来想等药箱拿过来,可现在看样子再等下去有些危险,只是穿刺而已,不用麻药也不是不行,你忍着点儿。” 说来,她以前从来是药箱不离身,只是如今离开了高枫,她的精神放松了许多,至少不至于担心随时会出现需要她给人动手术的状况,她才松懈了,没想到才一出门,就碰上现在的情形,看来以后还是要保持以往的习惯才好。 那病人满脸冷汗,神智到还算清醒,看着秦亚茹,嘶哑着声音道:“多谢娘子相救,若某能活下来,必有重谢。” “只要没有麻烦就好。”秦亚茹摇摇头,让赖三过来压着病人的肩膀。 季老和郝大夫都颇为好奇,也围过来观看,眼看着秦亚茹把一根长长的铜管儿刺入病人身体,松开手,鲜血喷出,染得她半边衣领都是血红色。 赖三吓得牙呲目裂,连忙低下头看他大哥,却见他大哥呼吸顺畅,整个人都平静下来,再不是刚才那副虽是可能死去的模样,顿时松了口气,看向秦亚茹的目光,也带了十分的感激。 季老抚须而笑:“阿秦真是长本事了,记得你小时候被你爹逼着学诊脉,学不会还偷偷跑到我这儿来抹眼泪,没想到几年过去,你这本事,到变得比你爹强上几百倍。” 秦亚茹挑眉,她父亲只是和这时代大部分文人雅士一般,讲究博学多才,略会一点儿医术,自己好歹也是正经的医科大学毕业,跟着高枫时。又没少有伤患主动送上门供她练手,别的不说,在外伤处理方面,便是那些大名医也无法与她相比,若是这样还比不过一个业余爱好者,那还了得! 不多时,有个大约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孩子,把她那黑漆漆的,外表看来就是毫无起眼,就像个铁块儿一般的药箱送到。 秦亚茹接过来,随手在箱子上一按,箱子便自由伸展,箱子盖自动打开。 那小孩儿送到了东西,却不走,眨着眼睛盯着秦亚茹瞧,见她真把那箱子打开,不由瞪大了眼,这箱子外表不起眼,可是箱身浑然一体,严丝合缝,他在路上稍微试了试,根本就打不开。 他当然不可能打得开,这药箱是高枫请专家专门为秦亚茹打造的,用的是有变色伪装和自我修复能力的记忆金属,使用太阳能,可以当冷冻箱用,设置声控装置和掌纹锁,还有发信器,就是丢了,只要秦亚茹防护服上的智脑还能用,就能够找到。 当然,一般情况下大概也没人会去偷不起眼的破铜烂铁。 秦亚茹自然不会理会这个孩子的好奇,先让赖三把病人搬到济仁堂的后院,找了个干净的房间安置。才从药箱里面取出穿刺针,替换了铜管儿,接上引流器。 她动作又轻又快,季老和郝大夫都看不明白,不过,都把这法子当成秦亚茹的秘技,两个人谁也不曾相问。 秦亚茹又取出些消炎药,给那病人口服,主要是这人的症状并不算严重,没必要输液,再者说,输液过于显眼,能口服药还是口服药比较妥当。 把病人安置妥当,大略检查了下,见血压正常,体温也不高,秦亚茹松了口气,笑道:“幸亏不用开刀手术,要不然这般简陋的条件,我可没把握。” 季老闻言一怔:“难道阿秦竟懂得开刀?” 如今的大夫们偶尔也会碰上需要外科手术的情形,不过,十个专攻外伤的大夫,也没有一个能动手术,在季老的印象里,能如华佗一般进行外科手术的,都是当世的大神医,就是他自己,一生中也只有两次实在没有办法,才给人开刀,只是两个病人最后都不曾安然无恙。 郝大夫却对秦亚茹药箱里一些零碎的器具比较感兴趣,什么手术刀,剪子,镊子,持针器之类,看得他满脸兴味儿:“秦娘子这些用具可真精巧,怕是咱们武当县只有几位打铁师傅才打造的出来。” 只看这些,他到有些相信秦娘子是真有华佗神技。 “明天我再来给他拔出引流管,尽量不要移动他,等他醒过来,可以喂些清淡的米粥,尽量煮烂。” 秦亚茹想了想,“我再开副方子。” 季老闻言,连忙让小伙计拿来笔墨,看着秦亚茹一挥而就,随手就扔给伙计去抓药,不由笑道:“这方子不必保密?” “保密什么,不过是疏肝逐瘀的普通方子罢了。再说,我又不是大夫。”秦亚茹是真不在乎几个方子,她智脑里可保存着医学大百科全书,想要什么药方没有?只是一个医生的医术高明与否,主要在于经验,药方可不是万能的。 等小伙计拿了方子去抓药,秦亚茹便让人顺便给她抓了一副下火的草药,只是季老说什么也不要药费。 秦亚茹琢磨着这点儿药不值什么钱,索性不争辩,拎起药箱,交代了句若是有什么变故,便去陈家庄找她,就起身告辞,虽说赖三想要她留下照看病人,可这人虽是无赖,却不是个蛮横的,看秦亚茹一定要走,就不曾阻拦。 当然,更可能是赖三怕秦亚茹心里不痛快,影响到心情,不肯好好给他大哥治病。 季老一直把秦亚茹送出门,嘱咐她明日早些过来,外面好些看热闹的行人见季老神医对一少妇如此殷勤客气,都颇为意外。 第十八章 佳妇 秦亚茹自是没有工夫去关注这些闲人的心思,她把大郎扔在家里这么长时间,便是知道大郎听话懂事,也难免担忧。 替王氏的丈夫徐猛赶车的那个小厮,早办完事儿,在门口等候多时,一见秦亚茹出来,连忙殷勤地推开车门,扶着她上车。 秦亚茹笑了笑:“麻烦小六哥久候。” “哪儿的话,我看了场热闹,到高兴呢,只是没想到秦娘子竟还精通医术,真不愧是读书人。” 小六哥到没说谎话,他就是回了徐家也要做活,反而比不上呆在车里歇着,顺便还能听听新鲜事。 他扶着秦亚茹上了车,驾车离开县城,走到半路,忽然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低声道:“秦娘子,仆想求你桩事儿,我媳妇喊胸闷咳嗽有些日子了,总不肯去药铺,嫌药钱贵,硬忍着,若是秦娘子有闲,可否给我媳妇瞧瞧?” 他似乎也觉得此事不妥,秦亚茹毕竟是秀才娘子,身份尊贵,哪有像个郎中似的给人瞧病的道理。 秦亚茹却没觉得有什么,虽说士农工商,医排在工一类,但在宋朝,尤其是仁宗一朝,医生的地位可是着实不低。范仲淹就说过,不为良相,当为良医,当然,这说的是儒医,并不是铃医,草泽医之类。 她只要不是正经的要去当个医生,偶尔凭借医术赚点儿钱,或者为人治病什么的,并不会对她的名声产生影响,说不定还能给她带来不少好处。 小六哥的媳妇就是王氏家的使女阿方,以前偶尔会帮秦亚茹做些活儿,两人也算相熟,秦亚茹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干脆先去了徐家。 王氏煮了一锅素面,正琢磨着秦亚茹没回家,想给大郎送去一碗,省得他饿肚子,瞧见秦亚茹,不由笑道:“秦娘子可回来了,刚才你家大郎还缠着铁柱,非让铁柱带他进城找你,要不是我安抚住,还不知出什么事儿。” 话音未落,大郎就像个小炮仗似的,从门外冲进来,一头撞在秦亚茹的怀里,秦亚茹怔了怔,拍了拍他后背——原来,大郎也曾经对她如此牵肠挂肚过! 在她的印象里,大郎幼时的样子已然模糊,到是时不时想起他那张俊美而冷漠的脸,回来之后,虽然大郎乖巧可爱,她身为一个母亲,又近乎本能地疼爱孩子,可这种芥蒂,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完全消失。 但这一刻,就在大郎莽莽撞撞地扑到她怀里的这一刻,秦亚茹忽然觉得,这是她肚子里掉下的肉,她与他骨血相连,此世,她无论如何都要争上一争,绝对不能让陈五郎把孩子夺走,她要自己养育儿子,要用尽一切力量,把这个孩子教导成才。 铁柱立在院门口,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憨笑道:“大郎,我说秦娘子马上就回,你看看,这不是见着了?” 他是王氏的外甥,今年十四,按说年纪不算小,可家里长辈宠溺,一直把他当孩子看,到养成个天真烂漫的性子,在村子里到与大郎这个比自己还小十多岁的小豆丁交好,两个人平日里经常在一处玩耍。 王氏和铁柱的爹娘见他日日接送大郎去族学读书,也跟着读书识字,人到显得稳重了不少,不向以前那般跳脱,都很欢喜,秦亚茹一个人呆着孩子也辛苦,干脆就经常让铁柱去陪大郎玩耍,这些年下来,两个人好的和哥俩似的。 大郎似是也有点儿羞赧,把头埋在秦亚茹怀里,半晌不动弹,耳根子通红,秦亚茹失笑,胡噜了下孩子的脑袋,道:“大郎别担心,娘没事儿,以后娘在出门,一定带着你。来吧,娘给你煎蛋吃。”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火做什么,一起吃。” 王氏见秦亚茹要走,不由分说,硬是拉着她一块儿上了饭桌,秦亚茹想了想,也就不推辞,只是下厨做了几个小菜,都是寻常的青菜,但经过她的手,那味道就是不同凡响。 王氏吃的开心,见秦亚茹端着碗吃饭,仪态优雅,并未刻意,但那通身的气度,她这个粗人看了也觉得赏心悦目。 大郎别看年纪还小,又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按说早该饿得前胸贴后背,可他还是坐姿端正,一顿饭吃下来,一丝响动都没有,半颗米粒也不曾掉。 王氏长长地吐出口气:“陈五郎定是上辈子积德行善,才能求来你这样的佳妇,生出大郎这般佳儿。” 秦亚茹低头不语,心里一叹——那自己该做了多少恶事,才有和陈文岳的这段孽缘! 一顿饭吃完,秦亚茹让铁柱带着大郎去玩耍,顺便下食,自己叫住在院子里转圈儿的小六哥,让他把他媳妇叫出来。 王氏心下惊奇,略一问,小六哥就添油加醋地把秦亚茹在济仁堂给人治病,让季老和郝大夫都交口称赞之事说出,听得王氏一愣一愣的。 别说王氏,便是秦亚茹自己听了小六哥的描述,都不认识自己,差点儿以为是哪个神仙下凡,济世救人来着。 秦亚茹赶紧打断小六哥的吹嘘,让他扶着阿方坐下,阿方才生了孩子,身体还显得臃肿,面上的颜色也不好,可看小六哥小心翼翼地护着她的模样,显是一点儿都不在意。 阿方有些拘谨,时不时掩住口咳嗽两声,秦亚茹认认真真地给她号脉,又看了看她的舌苔,才道:“没什么大事儿,阿方就是生产时淤血没排净,肺经堵塞,我开个方子,吃两副就好。” “这药不算贵,可咱们没必要去药铺浪费这个药钱,都挺寻常的,后山有很多,我一会儿绘了图样,让小六哥去给你采。” 她故意轻描淡写,说的很轻松,阿方听了,精神也放松了些许。 小六哥更是连声答应,说等知道了药材的模样,立时便去采。 秦亚茹又详详细细地说了怎么煎药,该注意什么,说的十分琐碎,听起来就麻烦的很,可小六哥却没一点儿不耐烦,口中不断背诵。 阿方看自家男人如此上心,面上不由露出几分喜悦。 其实,她除了淤血没排净之外,秦亚茹察言观色,觉得阿方还有些抑郁,大约是因为只生了个女儿,心下不高兴,虽不是大毛病,可不处理,却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她故意支使小六哥儿去费心采药,还把煎药的方法叙述的颇为复杂。 阿方见自家男人待自己这般上心,一感动,想必什么毛病都没有了。 第十九章 油贵 果然,没过几日,小六哥就拎着两条从河里捞上来的新鲜鲤鱼来谢秦亚茹,才吃了两日药,阿方便止了咳,精神大好,甚至说得上容光焕发。 秦亚茹到不觉得奇怪,在未来,中医最让人惊奇,也颇惹人诟病的,便是这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治病方式。 色香味俱全的红烧鲤鱼做出来,秦亚茹端着锅一路送到王嫂子家。 虽然没有干辣椒,到底不算至美,可如今的鲤鱼不同于二十一世纪,绝对无污染无公害,肉质鲜嫩,秦亚茹对自己的手艺分外有信心,果然,王嫂子一看,眼睛就呆愣住,不觉莞尔一笑:“嫂子,这鱼如何?铁柱正长身子的时候……” “你……你……哎呦喂,我的秦娘子,哪有你这般用油的,就你这种用法,家里有金山银山也不够用!” 王氏一脸的心疼,注视秦亚茹的目光,简直就像是再看一个败家子。 秦亚茹一怔,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就是上辈子在郡马府当小妾时,也没人在吃喝上委屈过她,虽说喜欢素食到胜过肉食,可各种油炸食品还是经常食用,学的做饭做菜的法子,也是可与宫里御厨相媲美的手艺,后来又去了二十一世纪,哪里会把用油多少放在心上? 但如今不同,这时候只有在贵族士大夫之间,才偶尔吃些油炸食品,炒菜放油也比较多,寻常百姓,即使炒菜,也多用清水少用油。 那油,在王嫂子眼里,是分外金贵,也就逢年过节吃上那么一点儿,如今秦亚茹竟然用油烧鱼,她哪里能忍得住! “你炒菜爱搁油也就罢了,你出身富贵,想必在家的时候没少这般吃,王嫂子也不说你,可这鱼蒸便很有滋味,做鱼汤更是滋补,又何苦如此浪费?” 王嫂子伸手拉住秦亚茹的手,苦口婆心,“别怪嫂子唠叨,你纵是攒花手艺好,赚了钱,可将来大郎还要读书,花销大的很,现在不知道细着点儿,怎么得了!” 秦亚茹一笑,把红烧鱼搁在桌案上,招招手,让早就流口水的铁柱和大郎一起过来吃:“奴知道,嫂子是为了奴好,只是做都做好了,还是赶紧吃饭,一会儿凉了,鱼要腥气的,岂非浪费?” 王氏无奈,又数落了秦亚茹几句,“你和大郎吃吧,大郎是该好好补补身子,我吃这个,可是要夭寿的。” 秦亚茹劝了半晌,大郎更是使劲把铁柱拽到桌案前,好不容易才说服王嫂子和铁柱一起用饭。 虽然王氏各种心疼,可这鱼实在鲜美,味道极好,她也不觉多下了几筷子。 秦亚茹看着王氏颇为肉痛的脸,到忽然想起来,自己似乎以前看过一个新闻报道,是说土法榨油的,如今虽没有电,也没有那些榨油设备,可便是依靠人力榨油,也不失为一条财路。 想着,秦亚茹不觉莞尔——钱财其实无所谓,她赚的虽然算不上怎样多,但目前情况下已是足够使用,再说,她从不觉得自己会一直受穷,好歹三世为人,总不至于连自己和儿子都养不活。 但这时候的油太腥气,远不如植物油清香,适合她的口味儿,弄出榨油的法子,也方便自己。 这事儿到不急,她毕竟不大懂,得慢慢试验。 吃完饭,秦亚茹把大郎托付给王氏,便出门去瞧那个不知名的病患,到了济仁堂,赖三已经等候多时,秦亚茹先看了看病人的面色,见他脸上微红,有一点儿低热,除此之外,并无大碍,胸闷气急的症状也基本消失。 季老一脸的兴奋:“阿秦的方子极管用,到比老朽以前惯用的方子好上许多。” 秦亚茹笑道:“再喝两剂,然后估计要调整一下用药。” 两个人说的正高兴,却听赖三低呼医生,原来是那病人醒了。 那病人意志力极强,现在应是还很难受,却硬撑着非要坐起身,赖三拦都拦不住,只好扭头去看秦亚茹。 秦亚茹也不多唠叨,不过漫不经心地道:“若是你好好休养,七八日当可痊愈,若是不听话乱动,恐怕要虚弱个半月一月,你自己掂量。” 那病人愣了愣,眼见着秦亚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便去和季老商量接下来该用的方子,神态淡然,他也算是见惯了各类美女,冷若冰霜的并不少见,但如眼前这娘子这样,无论何种情态都动人心魄的,却从不曾见过。 他不由自嘲,这般红颜祸水,将来想必麻烦很多,不愁没有自己报恩的机会,诸般念头只是一瞬,随即,他便叹了口气:“我知娘子好心,只是我还有要事要办,不能耽误,娘子妙手回春,我身子已经大好,等事情办完,必会报答娘子的大恩大德!” 说着,这人竟硬撑着站起身,挥开赖三伸出来要扶持他的手,缓步向济仁堂外走去,纵然额角冷汗淋漓,背脊依旧挺直。 秦亚茹皱眉,到底不再多劝,她该说的都说过,这人既然性子如此强硬,怕是说再多也没用,想了想,随手写了两张药方,递过去塞给那病人:“第一张方子再吃两剂,若是吃完,肋骨还疼,便用第二张方子。” 病人的脚步顿了顿,展眉一笑,他这一笑,便是季老都看得呆愣。 他看着本是个霸气十足的人物,但这一笑,柔和了眉眼,到越发显得他眉目如画,漂亮的很,竟是比大部分女子还要秀气。 好半晌,季老才吐出口气:“武当区区一小镇,近日怎么竟是这种捉摸不透的人物……老夫这半个月,都遇上三个这般出类拔萃的了。” 他也就嘀咕了两句,到底还是秦亚茹开的药方更吸引人:“阿秦,快来给老朽说说你这第二张方子是什么,哎,老朽老眼昏花,再不能给人治病,可遇上好方子,还真是心痒难耐。” 要是换了别人,肯定不会直接就管别人要方子看,可季老年纪越老,却是越发的小孩子脾气,再加上并不把秦亚茹当外人,又见秦亚茹不怎么在意,说话便无所顾忌。 第二十章 河豚 一个偶然相遇的病人,并没给给秦亚茹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 端阳一过,天气渐热,秦亚茹已是好多年没吃过酷暑的苦头,便是武当县依山傍水,依旧是苦闷难当,天还没有大亮,她便闷热的睡不着,只好早早起身。 才用凉水洗过头脸,烧火造饭,却忽听见敲门声,秦亚茹一怔——这般早,究竟是何人登门? 陈家庄向来是习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乡亲们若不是大事,怎会一大早去旁人家串门子! 想了想,秦亚茹先隔着厨房的门缝,往院子远处望去,影影绰绰间,仔细一打量,柴门外站着的却是族长夫人方氏。 秦亚茹一怔,她的脸色着实不大好,眼圈发黑,似是一宿未睡。 许是听到动静,方氏立在门外,一脸的忧急,高声喊道:“亚茹,亚茹你可在家?” 随手拢了拢头发,整理了下衣裳,亚茹急忙出去开门,笑道:“叔母怎么来了,快进来坐,我去煮茶。” “别忙。”方氏却是一下子拉住秦亚茹的手,“亚茹,我今日登门,可是有事相求,你若不能帮我们,我和你三叔,便真是只有死路一条!” 秦亚茹愣了愣,“叔母这是什么话?我哪里担得起叔母一个求字!究竟是何事?若是力所能及,奴决不推辞!” 方氏苦着脸道:“你也知道,前阵子咱们均州好些地方受了灾,武当也被波及,虽说现在还没有逃难的灾民过来,可也有些征兆,你该看得到。” 秦亚茹点头,武当这边儿还好,毕竟临水,均州其它地方,去年今年连着两年大旱,老百姓们的日子实在不易过,便是武当,街面上也多了不少外乡来讨生活的穷苦人。 “就因为这个,昨日,武当县来了个负责赈灾的钦差,是京城里的贵人,听说还是个侯爷。” 说到此,方氏连连摇头,“这灾都过去了大半年,钦差居然才来,偏偏还跑到咱们武当这种穷山僻壤,也不知这些贵人们都是什么毛病!” “这侯爷是个嘴刁的,武当县的诸般吃食,他一样也看不中,动不动便大发脾气,才两日工夫,便弄得武当县上上下下不安宁,咱们那位吴知县,花了重金打听,才知道这侯爷别的不爱,独爱河豚,就想着做一桌河豚宴,来讨好贵人……哎,可这能做河豚的,咱们武当县也就城南王大厨和城北高大厨,偏偏这两个人都去了外地。” 方氏的面上分外难看,“吴知县要花五百贯赏钱,重金聘请厨子来做河豚,他把这差事交给二哥去干,还放下狠话,若是不能把贵人给伺候舒坦,你二哥的前程,恐怕必会十分艰难。” “哎,亚茹,我和你三叔就有这两个儿子,你二哥除了读书之外,又是个愚笨的,吴知县好歹在官场混迹多年,门生故旧很是不少,要是他老人家真的要打压,你二哥虽然已经中了秀才,可再上一步,怕是会万分艰难,真要如此,我还不如死了算了,省得看着儿子受罪。” 秦亚茹皱眉,如今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即使有一丝半点儿影响到儿子前程的可能,对方氏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也难怪她如此! “现在似乎不是吃河豚时候……”秦亚茹苦笑,“罢了,叔母的意思,是想让我去做这个河豚宴?” 方氏轻轻颔首:“亚茹你是读书人,见多识广……不知会不会?” 她语声也颇为犹疑,但时间紧迫,吴知县今日就要见到能做河豚的名厨,他们夫妻昨日已经找了一天,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厨子敢动手,这般情况下,秦亚茹简直便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秦亚茹想了半晌,终究还是点头——这五百贯钱,可不是小数目!有了这笔银钱,将来陈文岳那事就算有变故,她心下也安稳。 方氏顿时松了口气,放下小半颗心:“寻常人就是想做,我都不敢相信,万一让贵人有个闪失,几条命都不够赔,亚茹你答应,那再好不过。” 河豚虽然肉质鲜美,却是剧毒无比,不知多少好美食的饕餮拼死吃河豚,但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却不敢让那位贵人冒一样的风险。 其实若非万不得已,方氏也不会找秦亚茹,毕竟不是什么轻松的差事。 只是别人找不到,而对秦亚茹,她到底还算了解,知道秦娘子性子稳重,做不到的事,必不会应承,又是富贵人家出身,精通厨艺,饭菜做的极为精致,且听说当年秦教谕也是个好河豚的,想必对河豚并不陌生。 找她,总比这个不知根底的,更能安心。 又说了几句闲话,约好中午去看食材,秦亚茹便送方氏离去。 王嫂子却是一听说秦亚茹竟然想去做河豚宴,立时心惊,虽说不至于惊恐惶惑,却也忐忑不已,拉着她问个不停,便是秦亚茹已经再三强调,自己做过几次,很有把握,还是难以安心。 秦亚茹哭笑不得之余,也不由感叹,她那一世被凄苦蒙住了眼,竟没注意到如今这个时代其实民风淳朴,乡亲邻里,感情好的,竟是能如至亲一般,纵然有那么几个破坏旁人心情的‘伪君子’,她也不该心存绝望,若是当时坚强些,她的命运,也不至于沦落到要给陈文岳当小妾,与爱子生疏,抑郁而终。 对于处理河豚,秦亚茹不算是特别精通,以前却也做过好几次,甚至还有高枫闹着要吃河豚,非让她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给他做,如今这般条件,轻松简单的很,她也没太放在心上,到了时间,便溜达去族长家,让族长带路,去看食材。 这些且不提,那位‘河豚宴’的男主角,到对县里官员们所谓的大宴招待,并不上心,还显得有些百无聊赖。 他姓庞,名元英,庞家乃是京城名门,书香门第,先祖受封英国公,子孙多出众,到了这一代,庞家有两兄弟,庞元英的大哥到是继承祖先的天分,文武双全,成熟稳重,小小年纪就显现出不凡。可庞元英却不同,他相貌极佳,且天分之高,还在他大哥之上,本该是天之骄子,没成想,这位贵公子没给祖先增光添彩,反而仅在弱冠之年,就在京城却博得了一个混世魔王的‘美誉’! 第二十一章 惊艳 庞元英这个混世魔王把京城搅得乱七八糟,不知多少达官贵人到庞家告状,只是他身份贵重,还深得太后喜爱,旁人奈何不了他。 此次,庞元英却是在京里惹出大祸,实在呆不下去,皇帝既不耐烦整日听人告状,又不敢让母后担心,就干脆给他随便找了个差事,把他打发出京,虽说挂着钦差的名头,但实际上做事的另有其人。 他本来还挺高兴,以为自己能一路上游山玩水,恣意享乐,不曾想,他那位大哥却不知为何,忽然派了人来看着他,要求他行动务必低调。 他大哥送来的那信里,语气极为严肃,还略带了几分紧张。 庞元英一看便知道,大约是有人要趁着他离开京城的机会找他麻烦。毕竟,这位主儿得罪的人数不胜数,这一回又闯了大祸!想要他死的人绝对车载斗量! 庞元英自是不惧,但头上压着一个大哥,长兄如父,对着自家大哥,他可不敢随便翘尾巴,拿出在旁人面前的野性子胡闹,也只能听话的,委委屈屈地跑到这等穷乡僻壤暂且避一避。 只是这位主儿既然心里委屈,那脾气自是越发不好,让吴知县是一直战战兢兢,庞家子孙繁茂,是大宋朝数得着的大家族,在朝中根深蒂固,门生故旧众多,便是在京城,也无人敢惹,何况是武当这种小地方,倘若他们这些地方官哪里做错,惹得这贵公子生气,任是谁也承受不住! 自从庞元英到此,吴知县就被他的古怪脾气弄得完全不知如何自处,见这位贵公子一直不展欢颜,他也怕自己伺候不好会吃挂落,这才忍痛大出血,忐忑不安地想做一桌‘河豚宴’来卖好! 吴知县这是没办法,他想尽了法子哄庞元英开怀,奈何手段尽出,连那位在武当县有第一美人之称的梅心,梅大行首,他也去求来陪客,可就是不能让这位小侯爷心里松快,哪怕连半个笑脸也没换得。 最后万不得已,只能准备河豚宴。 那边庞元英,听到吴知县要宴请他,还说的神神秘秘,也没大的兴致,他是何等人?这种乡野地方,还会有什么美味佳肴不成? 他自小长在富贵人家,向来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便是那添饭夹菜,在一旁伺候的,都是天底下一等一的美貌使女。 这地方那所谓的第一美人,也只能说略有几分姿色,还能随意看看,却也只够他新鲜一时半刻,尝过鲜也就再没兴趣。 只是闲着也是无聊,既然那知县盛情相邀,他也就无可无不可地地赴宴。 宴席就办在朱雀楼,朱雀楼也算是武当县最好的酒楼,庞元英在知县的陪同下,上了楼头,漫不经心地落座。 他这一坐,脸上的颜色到好了些许,眉宇间也略带了三分赞赏:“到是有点儿意思。” 这酒楼的布置,明显不是出自俗人,也没用什么奢侈的金银摆设,不过几盆牡丹,随意一放,桌上的桌巾,勾绘了几根墨竹,墙上挂了两幅连名字都没有的山水风景画,就营造出极雅致的情调。 虽远比不上京城那些大酒楼的富丽奢华,却比那些酒楼少了几分俗气,多了几分雅静。 再到河豚上桌,庞元英的眼睛便不由眯起,看来知县的确费心,只前菜加起来便有足足二十道,且色香味俱全。 庞元英自从小时候吃过一次河豚,便彻底喜欢上河豚的鲜美,一日不吃,都觉得浑身不自在。 但河豚有毒,能做的好的,便是宫中的御厨也只有寥寥几个,还不敢轻易动手,他身份贵重,深得太后喜爱,那些厨子即使拼着被责罚,又哪里敢让他经常吃? 也只有偶尔大哥心情好,才会专门请了御膳房最擅长制河豚的御厨,给他精心准备一盘河豚,让他解解馋。 如今离开京城,少人管束,又瞧见心头好,一直心情不佳的他,也不由畅快了些许,抬头笑道:“吴知县费心了……” 但这一抬头,他所有的注意力便从这能勾得他食指大动的美食上移开,目光直指,只看着那擦得锃亮的木质楼梯上,缓缓走来的绝色佳人。 秦亚茹其实衣着简单,因为刚从厨房中出来,身上还是做饭时穿的麻布素色长袍围裙,头发也整整齐齐地包好,显得有几分老态。 庞元英却觉得,这女子虽然只瞧见了一个侧影,却宛如从画中走出的一般。 庞元英不由站起身,向前一步,探头看去,只见她身量笔直,缓步登楼,腰身纤细,不盈一握,隔着午后的阳光,宛如玉人,妩媚又端庄,通体散发着说不出的光彩。 好半晌,庞元英才声音嘶哑地道:“她是谁?” 吴知县虽是五十几岁的人,却也觉得秦亚茹好看,多看了几眼,这会儿听庞元英垂询,忙道:“她是秦娘子,某特地请她来给小侯爷准备这河豚宴。” 庞元英却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脸上勾出一抹笑,注视着那一抹倩影,深吸了口气,惬意地眯起眼睛,轻不可闻地道:“这样的绝色佳人亲手烹调,无论是什么菜,恐怕都能甘之如饴。” 吴知县一怔,扭头看庞元英,只见他的一双眼里,射出灼人的光,整个人身体还是那般慵懒,却再也没有刚才的漫不经心,百无聊赖,反而像一只攻击力十足的猎豹,刚找到美食,正打算捕猎。 秦亚茹皱眉,眼前这个衣着华贵的男子,那放肆的目光,让她觉得浑身不舒服,心下不觉有一点儿后悔——若非按照规矩,做河豚宴的大厨,要先行试菜,她也不至于跑来抛头露面。 吴知县皱眉,显然没想到这位贵公子如此轻狂,轻咳一声,笑道:“说来,秦娘子还是位秀才娘子,她的丈夫是我们武当县颇有名望的大才子,陈文岳,陈家在本地也是望族,秦娘子自己也出身书香门第,要不然,哪能做得了河豚?寻常农妇,怕是见都没有见过。” 他的大概是提醒那庞元英,眼前佳人虽好,却是别人的娘子! 第二十二章 中毒 吴知县不懂,像庞元英这般纨绔子弟,早就肆意妄为惯了,仗着自己有权有势,爹娘太后宠爱,从来无法无天,在京城他甚至建了一个‘软红堂’,搜集各地美女,专门为了满足他的**,还供他那帮狐朋狗友享乐逍遥。 只要见到姿色出众的,他手底下的人哪里会管这女子是不是别人的妻室? 被他劫掠的女子,或是被他的美貌所迷惑,或是惧怕他的权势,还有那些女子的丈夫,除非是真正恩爱甚笃,否则哪里会为了一个女人,哪怕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就去和堂堂小侯爷拼命? 想那龚美,不是还为了讨好王爷,为了富贵,主动送上爱妻? 间或有那么几个愣头青,也被众多意图讨好他的官员压服,这么多年,除了这一回撞到铁板,甚至被逼出京城之外,竟是没出太大的岔子。 秦亚茹被这样一个人撞见,也不知会出什么事故! 不过此时,秦亚茹自然不知道这人的心思,就算知道,想来也不会太在意,只想着快点儿把程序做完,好拿银子回家。 她缓步登楼,先行拜见知县和小侯爷。然后按照规矩,净手,取了筷子,将盘子里的河豚肉逐一取了一块儿。 庞元英的视线,顺着秦亚茹的柔荑,看向她略露出一丝的皓腕,忽然想起当日在武当街头那偶然一晤,那时他有急事,来不及派人打听,还以为就此错过,好几日茶饭不思,这次还回武当县,除了大哥交代他找一个小地方隐身之外,未尝没有期盼再遇佳人的念头,否则这等乡野之地,便是八抬大轿,他一样不会肯来。 实在没想到,他才派了人手去查找当日所遇美人,美人竟然自己送上了门! 这人本就是风流成性,往日在京城连吃饭都要以美色下酒,如今在武当县,便是有那么几个还能看的,看一两日便厌烦,哪里比得上眼前之人的艳色? 庞元英正恍惚间,却见秦亚茹已经吃了一块儿河豚肉,猛然惊醒,连忙开口:“哪里用得着娘子试菜?” 他话一出口,身后立时走出一身形矮小的汉子,抢先一步,用一把随身携带的银筷,将所有的菜色都试了一遍。 秦亚茹皱眉,想了想,这人的随从里竟有试毒的人,想必规矩很大,她还是不要随意搀和,于是并不去争抢,只道:“请贵人静待两刻,再行进食。” 说完,秦亚茹便想退下去,那小侯爷忽然朗笑一声:“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此肉鲜美,娘子何不坐下与某共饮一杯?” 吴知县吓了一跳,生怕这位小侯爷发疯。 秦亚茹面上到并无怒色,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奴奴不好河豚,还请贵人慢用。”话音未落,她便莲步轻移地下楼,连步调都不曾乱上半分。 庞元英见她丝毫不惊惶,从头到脚镇定自若,到更觉得有趣,捕猎本就需要耐性,他不急于一时,笑眯眯地调转了头。 吴知县这才松了口气,放下心,连忙安排人开始演百戏杂技,这河豚不能立时就吃,吴知县当然不会让贵人干等,早就准备了各种节目。 一时间,朱雀楼的台子上,鼓,板,笛,琵琶,古筝,伴奏响起,美人翩翩起舞,吴知县见那小侯爷面上表情是近日来难得的柔和,甚至和着歌舞打起拍子,神态惬意,总算是稍稍安心。 他这五百贯,花费的实在很值! 秦亚茹下了楼,吐出口气,面上露出一丝苦笑,她现在到有些怨起自己的脾性——便是枪林弹雨,大浪滔滔中,也轻易不肯坏了妆容仪态,若是刚才污一污眉眼,或是行为举止不那么惹人注目,大约能少上几分麻烦。 朱雀楼的伙计,帮闲,还有厨子们自是不知道秦亚茹的烦恼,还乐淘淘地给她倒茶,又上了些果子点心。 等了不多时,楼上推杯换盏,显然宴会已经开始,秦亚茹洗干净头脸,随手拿了本话本,坐在窗前翻看,在宴没有结束之前,她这个厨子是不能走的,刚才上桌的只是前菜,还有不少菜色等着送上。 秦亚茹好长时间没有看过如今的话本,到觉得颇为有趣,看着看着便入了迷,也不知过去多久,朱雀楼中忽然一片嘈杂声。 无数小伙计慌乱地从楼上冲下来,掌柜的更是步履匆匆,踉踉跄跄地往楼上狂奔。 秦亚茹一怔:“怎么了?” 一个小伙计大汗淋漓,喊道:“秦娘子,大事不好,刚才试毒的那人,这会儿不成了,吴知县他们正喝解毒水,也不知有没有用。” 秦亚茹顿时皱眉,摇头道:“这不可能,我做的河豚,绝不会有毒!” 并不只是秦亚茹对自己的手艺自信,而是她也吃了河豚,她好歹也是学医的,有没有毒,吃进嘴里,哪还能不知道? 秦亚茹连忙也冲上楼去,果然见那个黑黑瘦瘦的汉子倒在地上,脸色惨白,四肢瘫软,口齿不清,正是中了河豚毒的症状。 其他人到还好,并无中毒的迹象,只是见到那试毒人的模样,竟是个个都觉得浑身发冷,吴知县忙让人拿来解毒水,先递给庞元英,众人个个争先恐后地喝下去。 可惜,不知是这解毒水不管用,还是太迟了,大约只是片刻工夫,包括庞元英在内,一桌子人个个瘫软在地。 朱雀楼的掌柜一下子跪倒,满头大汗,痛哭失声:“完了,全完了!” 秦亚茹二话不说,拎起药箱过去,一人嘴里灌了一瓶解毒液,她虽然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但毕竟是吃河豚,一开始就准备好了解毒液,这解毒液能解很多种毒素,河豚毒也是其中之一,是高枫从医院抢的,有价无市的珍贵物品,这次一下子用出去这般多,秦亚茹多少有点儿心疼。 不过,好东西毕竟是好东西,效果十分明显!不一会儿,庞元英就睁开眼睛,气色恢复了不少,其他人身上也有了力气。 吴知县哆哆嗦嗦地扶着桌子,一颗心扑通扑通,万分后悔自己想出吃河豚烂主意,要是庞元英死在武当县,他们一家老小都得给陪葬! 第二十三章 混乱 庞元英闭了闭眼,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他身边两个贴身护卫脸色铁青,冲着秦亚茹怒目而视,简直像是要将她碎尸万段一般。 一直跟在庞元英身边的,须发花白的老者,看着自家小主人的面色,忽然扭头,冲秦亚茹一字一顿地道:“秦娘子,你学艺不精,竟还敢动手处置河豚,若我家主人的身体,有一丝半点儿损伤,某必将让你全家殉葬!” 他的语气并不特别严厉,但所有听到的人,都觉得背脊麻嗖嗖,抑制不住的战栗感从脚跟一直延伸到头顶。 秦亚茹一言不发,皱着眉沉思片刻,视线从地上所有患者面上滑过,又落到满桌那如今已经被视作毒蛇猛兽的美食上面,忽然站起身,取了一双筷子。 庞元英皱眉,勉强撑着身体坐正,略略伸手,只是身上力气不足,却没拉住秦亚茹的衣角:“秦娘子?” 秦亚茹从容上前,挨个从盘子里夹起河豚肉,一块儿接一块儿地填进口中,她动作优雅,便是这般简简单单吃饭的动作,也美得如在画中。 吴知县和其它官员,还有均州来赴宴的几位乡绅,齐齐惊呼,吴知县更是急道:“娘子这是作甚?自古以来,吃河豚便是要拼死的,何况你精通医术,此时我等已是好了许多,你便是有错,也该能功过相抵,又何苦如此?” 按说,吃河豚是应该立下生死状,只是庞元英身份不同,在整个均州,绝不会有任何人敢让他立什么字据! 吴知县第一万次后悔,他的脑袋必是被那浆糊给糊住,才弄出这等事端来! 其实说起来,吴知县并不是一个坏人,他作为父母官,对底下百姓还是极为体恤的,在武当县一向官声不错,就是稍微有些贪慕虚荣,还有些功利心思,但这都很正常,哪个当官的不想升官发财? 秦亚茹一笑,细细品尝美味,“果然是不吃河豚,不知鱼味,这是好东西,多吃可降低血压,治疗腰腿酸软,还能恢复精力。” 她声音不轻不重,悦耳动听,那些本来为担心自己生死,带着满腔惶恐的人们,心绪也不由平静了些许。 “这肉好的很。” 秦亚茹吃完,擦了擦嘴唇,扭过头去看向庞元英,“我做的菜,奴愿用项上人头作保,绝对无毒。” 吴知县一众人都愣愣地看着她。 庞元英静静地盯着秦亚茹皎洁的脸,见她遇见此种事端,也丝毫不见惊慌,气质依旧娴静,心下也不觉暗暗称奇。 这位小侯爷可不是傻子,此时见秦亚茹如此自信,也隐约猜出,他们中毒并不是因为河豚毒没有处理干净。 只是,这毒究竟是从何而来? 庞元英自己也就罢了,他向来自高自大,又喜欢冒险,很是不耐烦身边有一票人保护,时不时就要整出点儿事端让身边的人倒霉,但他的护卫们却对他的安危十分看重,可以说再小心不过,想要人不知鬼不觉地下毒,谈何容易? “保护侯爷,吩咐下去,封锁朱雀楼,所有人都不许离开半步。” 那老者还未完全恢复健康,却已是第一时间冷着脸下命令,他周围的侍卫轰然应诺,这些人显然都是精兵强将,几乎也就眨眼的工夫,整个朱雀楼就门窗紧闭,所有的客人,伙计,帮闲,都被集中到大堂。 这时,县衙的衙役也尽数赶到,把整个朱雀楼包围得水泄不通。 所有人都神色惶惶,秦亚茹却不理会酒楼里的骚乱,视线在桌子上缓缓移动,她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被忽略掉。 “侯爷,下毒的犯人找到了!” 就在秦亚茹还努力整理思绪,想要抓住那近在眼前的关键点时,一个护卫打扮的汉子忽然登楼,急道。 庞元英和那老者尚未说话,楼下就又起了变故,隐约传来一声声惊呼,紧接着就是杯盘破碎,桌椅倒地的声响。 大约只有一瞬间,声音便停歇,秦亚茹便听见一阵脚步声,在一片凌乱声中,唯独有一个,清脆沉稳。 虽然这脚步声只是一人发出来,却仿佛比周围十数人的脚步更有震撼力,甚至隐隐压下楼底的嘈杂纷乱。 只听这声音,秦亚茹便知道这人一定不寻常。 片刻之后,楼下便有一群人涌上,几个穿着官服的衙役,十几个宝刀出鞘,紧张兮兮的侍卫,在这些人的包围中,一步步登楼,逼得一群人缓步后退的,却不过是个穿着打扮和酒楼里寻常帮闲没什么差别的年轻男子。 他一抬头,所有人都看得一愣,这人只有二十岁上下,剑眉星目,形容秀美,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朱雀楼的伙计。 说起来,这人到和庞元英给人的感觉有些相像。 庞元英身边的老者,一把抓过朱雀楼的掌柜,厉声道:“可是你们酒楼的?” 掌柜的战战兢兢,满头大汗,颤抖着声音:“不,不是,仆并未见过他……” 秦亚茹挑眉,她认得眼前的青年男子,此人正是她从济仁堂抢回一条命的那个,街头无赖,赖三所谓的大哥。 “你是何人?为什么要害我家侯爷!” 老者皱眉,语气中竟带出一丝不安。 那青年男子弯了弯唇角,吐出一声轻叹,笑道:“杀了庞元英,这想法对我来说到有些吸引力,只是我白云生要杀人,只会用手中的三尺青锋!”他语声略带着漫不经心,似乎全不把周围的刀枪棍棒放在眼里。 听到‘白云生’这个名字,老者一呆,随即脸色大变,怒吼:“此乃朝廷重金悬赏通缉的犯人,又意图谋害侯爷,来人,快将他拿下!” 他话音未落,十几个侍卫就蜂拥而上,但只一个照面,大部分人倒飞出去,扑通扑通,像下饺子似的落到楼下,唯有寥寥几个从地上爬起,仍旧围着这青年,只是再不敢有随意的举动。 老者连忙护在那小侯爷身前,满头大汗,整个朱雀楼的气氛一时凝重,却忽然有一个很清亮的声音响起,一下便打破僵局——“是不是这家伙下的毒,暂且不提,不过,有一个人,却是绝对和这‘下毒案’撇不开关系。” 第二十四章 明了 一时间,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秦亚茹的身上。 白云生顿住脚步,目光闪烁,面色却丝毫不变,仿佛根本不认识她一般。秦亚茹也不曾看这个摸不清来路的年轻人一眼。此时已是傍晚,她的脸在夕阳的霞辉之下,批了一层朦胧的薄纱,如梦似幻。 “哦?是谁?”庞元英勾起唇角,目中却是冷光乍现,阴森森噬人。 秦亚茹略略低头,随手把众人饮用过的一瓶解毒水拎起来,放在鼻前,闻了闻,呢喃:“好东西,我正愁麻醉药不大够用,这东西做出来的麻醉药,比我现在有的效果还高上一倍。” 她一笑抬头,“吴知县,这河豚毒送与我如何?就当是给你们解毒的报酬。” 吴知县当场愣住:“毒……” 庞元英和他身边的老者也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那老者脸色大变:“你是说,这解毒水才是毒药?” 秦亚茹挑眉而笑:“没错,这东西是河豚毒,虽然处理手法很生疏,品质不是很高,分量却不小。” 朱雀楼本是遍地狼藉,里面人都惶恐不安,这会儿却被秦亚茹的说法吸引住,一时到忘了焦虑。就是那几个中毒严重的,也已经止了呕吐,只是还瘫着不能动弹,掌柜的本想派人把他们送去后院休息,但刚才情况不明,一时间谁也没有顾得上。 看着满楼迟疑的人们,秦亚茹叹了口气:“大家除了河豚之外,入口的东西也不过只有酒水,茶水,我看小侯爷十分讲究,酒水也罢,茶水也罢,都是自备,还是这位老丈亲自取用。” 她的目光缓缓落在那老人身上,“以你的细心程度,想必不会出差错,那除了这些,在座的也只喝过解毒水,大家自然不会想到,这本是救命用的解毒水,居然会变成穿肠毒药。” 众人一下子恍然。 那老人更是猛地捶桌:“的确如此。”他一个眼色过去,立时便有两个带刀侍卫抢上前,各自取了解毒水看了看。还有一个略沾了些汁液,用舌头舔了一下,就随即吐出,颤抖着声音道:“胡老,的确有毒。” 楼上的气氛更是古怪。 吃河豚要准备解毒水,这是常识,从一开始朱雀楼的掌柜就把解毒水放在了二楼的桌子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事,也好第一时间喝下去保命。 秦亚茹吐出口气,略走了几步,站在庞元英身后两臂长的地方,才笑道:“我一开始就很奇怪,既然我做的这些河豚都没有毒,那一开始中毒的这个帮小侯爷试毒的人,又是怎么回事儿?” 目光在在场所有人的脸上逡巡半晌,她继续徐徐不急地道,“知道有毒的是解毒水之后,事情就很明显了,如果试毒的人中毒,那大家本能的反应,肯定是要马上去喝下解毒水,而小侯爷身份最尊贵,喝的想必也是最多的,身体越难受,情况越危险,他喝下解毒水的量必然越大……” 话音未落,大家的目光便在整个二楼扫视,渐渐都落在那倒在角落里,悄无声息的矮瘦男子身上。 他似乎已经处于昏迷状态,悄无声息,完全没有存在感,若不是秦亚茹提醒,在场的人根本就不会注意到他。 但此时,所有人看这个矮瘦男子的目光,都带了一丝疑惧。 那老人板着脸,冷声道:“王大,去看看李七。” 庞元英身后一个侍卫应声而出,只是还没走两步,那个矮瘦的男子忽然蹦起来,整个身体向着小侯爷的方向飞扑。 二楼顿时人仰马翻,也只有秦亚茹安安稳稳地站着,丝毫不曾被波及到,她站的位置十分巧妙,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对秦亚茹来说,在战场上趋利避害,自己找地方躲藏已经成了本能,若是没有这样的本事,她哪里敢跟着高枫四处乱跑? 这人虽然凶猛,很有些悍不畏死,但他毕竟只有一个人,而且看样子身手并不算多好,衙役和小侯爷的护卫们齐齐拥上,片刻,就把这人五花大绑,拎到庞元英面前。 庞元英皱眉,扭头冲身边的老人问道:“他是谁?” 那老人尚未回话,地上被捆绑住,动弹不得的矮瘦男子,猛然抬头,双眼通红地瞪着庞元英,咽喉里发出粗嘎的笑声,只是这笑,到比哭声还让人心头发冷:“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是了,你是高高在上的小侯爷,我只是你们庞家养的一条狗,你又何需记得我?” 庞元英目光冷淡地看着他在自己脚底下挣扎,一言不发,到是那老者勃然大怒,喝道:“李七,你本是一个小小乞儿,若非老主人心善,收留了你,你如何能活到现在?居然忘恩负义,背弃主人,合该被千刀万剐!” 那人闻言,面上似乎也显出几分挣扎羞愧,但看向庞元英的目光,依旧狠毒无比:“便是庞家于我有恩,十年来我为庞家试毒,濒临死地也有一百一十三次……” 随即声音转高,声嘶力竭地嘶吼:“我们这些当下人的忠心耿耿,可咱们这位高高在上的小侯爷,只是因为他那狐朋狗友看了悦娘一眼,便慷慨相送,他到是潇洒,到是大方,可我们难道就不是人?只是随手能送人的物件儿?他害得小悦含恨忍辱,自尽身亡……悦娘怀了我的骨肉!” 任凭他怒吼,庞元英却是连看都不屑看他一眼,略带几分倦意地倚在椅背上:“好好一场河豚宴,到让畜生扰了兴致,行了,带下去把该问的问清楚,赶紧处理掉,别在这儿碍眼。” 如此的轻描淡写,处理一个人,和处理一头牲口,在庞元英眼中,仿佛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说完,他似乎就再没有兴趣关心一个必死的下人,一转头,冲着秦亚茹笑道,“秦娘子,改日还要请你为本侯妙手烹调。”语声居然温柔的令人如沐春风。 秦亚茹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即便她如今也算见多识广,对这样的贵公子,却还是招架不住——此事一了,自己还是早早离去,莫要再和这小侯爷扯上关系为妙! 第二十五章 消息 这一场闹剧,秦亚茹并没有看到最后,确定庞元英和在场的人中毒不算严重,服了解毒剂,用不了多长时间便能康复,她就告辞离去。 至于‘凶手’是否被人指使,有没有帮凶,最后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她不关心,也没有能力去关心。 不过,这个凶手的命运大约是注定了,就是他最后带着满腔怒火的倾诉,在场的也没有几个人同情。 即便是有几个心肠软的,大概也不会觉得一位小侯爷把自己的使女送给别人有什么错处,最多腹诽几句,觉得小侯爷心肠太冷,为人霸道,不会笼络人心,怕是难成大器。 到是对那个叫白云生的奇怪的男人,秦亚茹略微有些介意,毕竟是自己从鬼门关抢回来的人,无论哪个大夫都会挂心一二,若是莫名其妙地死了,那她一番功夫,岂不白费! 但瞧他在小侯爷面前也是挥洒自如,不卑不亢,又有一身好功夫,想必身份特异,自有依仗。 虽然闹了这么一场乱子,可吴知县还是很守信用地把五百贯赏钱给秦亚茹送了过来,顺便还把她要的那些河豚毒也捎带上。 秦亚茹拿到河豚毒,忙活了数日,虽然有智脑帮助,可最后还是失败了十多次,才把剩下的一点儿河豚毒配成麻醉剂。 期间毒死以田鼠为代表的各种小动物数十只,没办法,这种时候她也找不着小白鼠来做实验。 虽然成了,但这麻醉剂不到万不得已,她可不敢随便给人用,缺少量具的现在,想要在这般简陋的环境下制药,实在是千难万难,就是制成了,品质也极难保证。 秦亚茹记得以前看某些小说,经常出现穿越者轻轻松松就建造出实验室,发明创造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随便指点一下,就能让工匠铁匠做出符合自己需要的工具,但到她自己上手的时候才明白,如今没有精确的量具,好多东西你就是知道配方,知道材料添加的比例,也不是那么容易弄出来的。 折腾了这一回,秦亚茹便清闲下来,耐心教导大郎读书。 现在家里不是那么缺钱,她已经很少亲自动手攒花,不过隔三差五地画些新鲜的花样,送去成家铺子,让成家人自己制作,她抽五成,也只有比较大的生意,比较复杂的花色,才自己动手。 如此一来,她便有更多的时间和大郎相处,教导他读书识字,母子两人的感情一日千里,若说以前大郎对娘亲还是尊重多过亲昵,如今却是敬爱有加。 这日,天气不错,秦亚茹指导大郎写了一篇大字,通篇五十个大字,大郎也就错了两个,对一个小娃娃来说,已是相当不错。 母子两个正亲亲密密地凑在一块儿说话,方氏忽然到访。 这位族长夫人的性子一向爽利,今天却说话支支吾吾的,满脸的为难,秦亚茹一见,心里便多少有数——方氏肯定是知道了陈文岳的消息! “大郎,你去书房再写两张大字。”秦亚茹目光闪烁,先把大郎打发走,才给方氏泡了杯茶,拿帕子略略一擦眼睛,眼眶便微红,双目含泪,低声道:“叔母,您是不是有五郎的消息?他……他莫不是出了事?一定是的,他一走三年不回,毫无音信,若是好好的,又怎会如此?” 方氏一怔,见秦亚茹闭着眼,眼泪簌簌而落,晶莹如玉的芙蓉面惨白,眼角眉梢都写满了担忧,心里更是难受,一咬牙,颇带怨气地道:“他哪里能出什么事儿,人家五郎现在金榜题名,过了省试,正准备明年殿试,咱们陈家马上就要有一位相公!” 这明明该是天大的喜讯,可方氏却是说的万分迟疑艰难,仿佛心口堵着一口气。 说完见秦亚茹直愣愣地看着自己,面上露出几分说不出的喜悦,不由一阵不忍心,叹道:“亚茹,你,你好好听着,叔母不想骗你,你六叔去开封见到了五郎,他现在有了出息,马上要飞黄腾达,身边却有了别的女人,听你六叔的意思,那个女人的身份不低,穿着打扮都不是我们这等乡下人家可以比的,身边跟着的侍卫腰里都带着刀,气势极强。” 秦亚茹浑身一抖,滚烫的茶杯落地,碎成数片。 方氏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搂住亚茹,感觉到她的身子微微颤抖,心下怜悯:“你放心,咱们陈家不是那等贪图富贵的,你是五郎明媒正娶的妻子,替他养育孩子,孝敬老人,还给他父母守足了三年孝,你就是咱们陈家的媳妇,他陈五郎要纳妾,咱们管不着,可是想要撼动你的地位,那绝不可能!” “不,不!” 秦亚茹猛地抬头,像是受了惊吓,脸色煞白,迟疑良久,才吐出口气,呻吟道:“叔母,六叔稳重的很,若不是五郎……五郎新找的女子身份不同寻常,他也不会什么都不说就回来了,奴,奴不能给族里添麻烦,若是五郎当真要另娶,奴愿意……愿意自请下堂。” 她似是承受不住,话音破碎,扑到方氏怀里放声痛哭,方氏瞧她伤心欲绝的模样,心下更是难受,拍着秦亚茹的后背,一个劲儿地劝慰:“莫要如此,亚茹别怕,叔母会给你做主,你是陈家的媳妇,他就是想纳小,你也压那新人一头。” 秦亚茹听方氏的话语真诚,心里却是苦笑,如今能站在自己这一边,那是他们不知道陈五郎高攀是哪一家的闺秀,等到他们知道那人竟是高高在上的郡主,便是方氏心里向着自己,也不敢拿全族的命运开玩笑! 自己现在这番作派,最多也就能多加点儿同情分,将来和陈五郎和离,想要带走大郎,若有族人支持,也许能更顺利些。 “……叔母,你别怪五郎,我们秦家现在这个样子,我也帮不上五郎的忙,他……他就是不要我,我也认了。” 方氏恨铁不成钢地打了秦亚茹一下,怒道:“什么话,要不是你爹当年帮衬,陈五郎会有今天?他要是敢对不起你,世人能用吐沫星子淹死他!” 第二十六章 榨油 陈家庄是小地方,陈五郎金榜题名之后意图‘停妻另娶’的消息很快就传扬开来,秦亚茹也不想阻止,到越发紧闭门户,遇见有人好奇来找她拐弯抹角地探听,她便只默默垂泪,一言不发。 至于那些怜悯同情的目光,只要她心里不去介意,自然对她没有任何影响,到是大郎似乎不大乐意出去玩耍,跟着娘亲读书的时间延长了许多。 秦亚茹也和陈家宗族的关系亲密起来,除了把攒花的手艺教给族中好些穷苦亲戚之外,她还打算再多给族里带来些好处。 如今宗族的力量非常强大,陈文岳即使高中状元,即使攀上那位郡主娘娘,还是无法忽视宗族的力量,她也不求到时候陈家会一心一意向着自己,只要能看在自己的好处份上,略微公正些,别让她太被动,秦亚茹便心满意足。 她本想在村里找几个木匠,按照自己记忆中的样式,设计一套榨油器材。 只是这事儿还真不大容易,她把村子里六个木匠家都走遍了,结果因为这些人多不识字,能听懂她的说法,看懂她的设计图纸的,一个都没有,让秦亚茹颇为头痛,其实这些机器并不复杂,稍微会些木工就能做,她记得当年高枫随手弄了两棵大树,砍砍锯锯,敲敲打打,组成个机器,就能出油。 可现在她想做,却累得满头大汗也干不成,秦亚茹只能苦笑——怪不得在未来人们那么重视教育,不识字,不读书,没上过学,领悟力太差,即使做这等手艺活儿,也比不上那些识字的。 最后没办法,还是去县里找了个技术极为精湛的老木匠,终于把东西造出来。 虽然是土法榨油,需要大量的人力,比电力慢的不是一星半点儿,可如今油十分昂贵,好些人家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一两油,这门生意很是能做。 秦亚茹从村里找了几个空闲劳力,说要榨油,好多人都不相信,还以为秦亚茹在开玩笑,便是王氏,也半信半疑的。 可等那些人真在秦亚茹的指挥下,用豆子榨出金灿灿的豆油,油的香味随风飘出十里,一下子把整个陈家庄都给惊动,围观的人群中,好多人眼睛都瞪得差点儿掉出来。 族长气喘吁吁地跑到秦家,愣愣地看着金黄色的油滴滴答答地流入铁桶,说话声都发颤:“秦娘子,你当真要把这机器送给族里?” 秦亚茹笑着颔首:“榨油是个力气活,我一个女人哪里能做?送给族里,只要以后我和大郎吃油莫要银钱就好了。” 族长连连搓手,满面喜悦,“自然,自然,以后秦娘子想吃油,管够,料都不用你出。” 他看向秦亚茹的目光,分外和蔼,周围围观的人多是陈家族人,也个个兴高采烈,当场就有小孩子伸手沾了油水往嘴里塞。 王氏虽然为秦亚茹可惜,觉得若是开个铺子,这娘俩一准儿吃喝不愁,可后来想想,她一个女人家,做生意不好看,且陈五郎还不知怎样,和族里打好关系,将来若是和陈五郎有了纷争,族中也不至于一面倒地向着那个男人,也就没有反对。 秦亚茹却是半点儿都不可惜,这种渣油设备很简单,非常容易仿制,又不比攒花,值钱的主要是脑子里的花样儿,就是攥在手里,也防不住别人去生产,她可不乐意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族长也是个能力很强的,没两日就把榨油作坊办起来,雇佣村里那些闲散的壮劳力干活,自家族人吃油免费,只是要自己拿着料去榨,若是油卖出去,一半留在族里,用来置办祭田,开办族学等等,另外一半按户分发。 虽然秦亚茹说了是白送给族中,族长还是做主让她拿双份儿,也没人反对,毕竟这都是白得的,陈家族人里又少有性情刁钻者,总之皆大欢喜。 此事之后,秦亚茹明显地感觉到,相亲邻居待她比以往更亲热,走在路上时不时就能拿到村里人送的瓜果鸡蛋,推辞都推辞不掉,而陈文岳的名声却莫名其妙地坏了许多,虽然顾忌他现在不同往常,很可能要当官儿,不敢明目张胆地说什么,可大家说起陈文岳,再不是那种羡慕尊重的口吻。 如王氏那般‘嫉恶如仇’,又和秦亚茹关系密切的,更是气得口不择言,直接就说——“他就是考中状元,若是敢抛妻弃子,便是品行不妥,当了官也是昏官贪官!” 秦亚茹心里熨帖,真心觉得这个时代是个很不错的时代,当官的虽然还是尊贵,却并不似以后那般高高在上,便是皇帝想要扩建皇宫,因为周围的商户和老百姓不同意,不是也照样扩建不成? 她如今虽是罪臣之女,平民百姓,可她又不是想和陈五郎拼个你死我活,只是想离开他,过自己的日子,陈五郎是个聪明人,想必应该知道怎么做才最合适! 在陈家庄的生活还算顺遂,秦亚茹的心绪也渐渐平静,甚至连对陈文岳的记忆,也更是模糊起来,有时候拼命想,都想不起他的五官长相,只偶尔还会有一丝心酸痛楚,她觉得这是因为她前世伤得太深,这心伤根深蒂固,也许等她能拥有无与伦比的幸福之后,这些伤痛才会渐渐消失。 “秦娘子,你在吗?” 这日一大早,秦亚茹才起身,就见招娣穿了一身簇新的衣裳,俏生生立在门外。 秦亚茹连忙把人让进门,还未开口,就听招娣低声道:“我的婚期定了,郭家这个月就来迎亲,说来还得谢谢秦娘子,若不是你,我嫁过去是妾,如今郭家用妻礼迎我,嫁过去便是正头娘子,也算是熬出了头。” 她神色平淡,无喜无悲,秦亚茹看得心里一酸,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到是招娣轻轻一笑,拉着秦亚茹的手:“秦娘子别为我难过,我挺高兴的,只要能离开,再怎么样,也比在家里呆着要好。” 说着,她面上便露出一丝奇异的恐惧,怪异之极。 第二十七章 罪名 招娣看向秦亚茹的目光,却是真真切切地带了一丝感激:“自从被秦娘子吓过一次,我爹虽然还是……到底收敛了几分,这回我能嫁给郭成做继室,不至于为妾,都是秦娘子的功劳。” “郭成年纪虽大了些,可人还是挺好的,那些传言,不可尽信,秦娘子便放心吧。” 看着招娣面上虽无喜悦,却也并不绝望,只是一派寻常,秦亚茹一时无言。 这个女孩子到底还是被一顶红色的花轿抬离了陈家庄。 王氏感叹了几日,也没多说什么,毕竟人家招娣自己都没有反对,他们这群外人,又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 秦亚茹更是没有力气去关注旁人,她自己的麻烦还不知道要怎么解决——或许是因为家乡去了人,陈文岳才想起家中还有一个阻碍他幸福生活的大麻烦没有解决,居然托人给秦亚茹送来一封信。 秦亚茹拿到信随意一看,脸上便露出几分冷笑——果然不出所料,通篇都是指责,叱责她没有照顾好公婆,竟让公婆早逝,话里话外说她不是个贤妻良母。 那个人一走三年,音信全无,公婆病重,她卖了手里仅存的那点儿嫁妆给二老看病,日日侍奉汤药,却只能看着两个老人一步步走向死亡,绝望心伤,那时她是如此希望陈五郎能回来见公婆一面,但也只能想想。 秦亚茹冷笑——自己为了陈家付出了一切,得到的便是这些莫须有的罪名? 信里直言要她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看着孩子,别给他找麻烦,不要总是出去闲逛抛头露面,和族里的人打交道云云。 那口吻,哪里像是对着自己的结发妻子?简直就是把秦亚茹当成了个随意使唤的奴婢,奶妈子。 其实秦亚茹不知道,陈文岳心里也是很不安稳的。 这个时代的人最看重名声,别说是‘停妻再娶’这类大罪名,便是有点儿流言传出,对他的仕途就会造成巨大的影响,若是闹得大了,他甚至可能再也不能为官。 毕竟,在大宋朝没有一个人会愿意和品行不好的人来往。 陈文岳绝对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结局——他才高八斗,本就应该站在朝堂上,把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看不起他一介穷书生的人通通踩在脚下,光明前程就在眼前,哪里能让一个没用的女人妨碍他? 他本觉得秦亚茹说好听点儿是性子温柔,实际上就是木讷腼腆,想必在家里也不过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农家妇女,和族中的人不会有什么交集,他回家随意找个罪名,休了那个女人也就是了,若是担心她在外面胡说八道,大不了找个地方把人养起来,反正他也不缺那个女人一口饭吃。 到时候他可以风风光光地把郡主迎进门,一个是当朝郡主,一个是罪人的女儿,想必族人也该知道怎么做对族中才好。 那秦氏家里没了人,她爹和她那大哥,说不准早死在流放途中,又有谁会给她做主,只要面上做得好看些,他不只不会担什么罪名,还会有人吹捧他,说他重情重义,连早就下堂的妻子也肯收进门,好生对待。 这事自然不会掀起太大的风浪,不会对他有任何影响。 偏偏事情没有照着他想的方向发展,他那个木讷妻子在村里名声极佳,那个六叔来时,即使知道他身边的女子出身来历不简单,还是要拐弯抹角地提醒他,他家有贤妻,莫要背信弃义,话里话外都是秦氏待他父母如何孝顺,如何为他爹娘守孝三年,还给他生下一个儿子,辛辛苦苦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 陈文岳面上不显,心中却懊恼之极。 听说秦亚茹给他生了孩子,他第一反应便是着实麻烦!他需要的是郡主给他生下子嗣,让他和襄阳王的关系更亲密些,而不是一个留着秦家人血脉的孩子。 陈文岳心里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结,一个午夜梦回,心下暗爽,却不敢说出来,偶尔还会让他心惊肉跳的结! 开封,陈文岳目前住的庄子,是襄阳王府的别院,并不奢华,却是清雅,带着一股子书香气,颇得他的喜爱。 这日阳光极好,风也温和。 陈文岳立在庭院,望着一簇簇盛放的鲜花,脑子里的念头纷至沓来,脸色也一变再变。 “五郎,你在想什么?” 忽然而来的一声温柔细语,打断了他的思绪,陈五郎猛地一回头,看到郡主头上闪烁的明珠,眼前一亮,立时柔和了眉眼:“没什么,温书有些累了,出来走走。” 柔蓝举步上前,替陈文岳拂去肩头的落花,和他并肩而立,周围的使女都很自觉地走避,窃笑不语。 陈文岳目光暗沉,嘴角勾出一抹笑——柔蓝其实远比不上秦氏貌美,可美貌又算得了什么?柔蓝比秦氏体贴,比秦氏更温柔,最重要的是,柔蓝比秦氏身份高贵的多,简直云泥之别,何况,她待自己情深意重,即使知道自己有妻室,依旧不离不弃,甚至甘愿做妾! 襄阳王的女儿,当然不可能做妾! 陈文岳抿了抿唇——秦氏,你莫要怪我,只要是脑筋正常的男人,都应该知道怎么选择! 柔蓝把头抵在陈五郎的肩膀上,眼睛有些湿润,低声叹息:“五郎,你别烦恼,一切都是奴的罪过,是奴不好,硬要赖着你,若是姐姐不能容我,我便绞了头发去做姑子,反正我这一生,除了五郎,谁也不嫁!” 陈文岳身子一震,轻轻拥着她的肩膀,压低声音道:“柔蓝放心,我会安排好,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 如果秦亚茹在此,一定会觉得奇怪,一个高高在上的郡主,何苦一定要拉着个寻常书生不放手,即使陈五郎的确有些才华,要不然也不会考中状元,可状元对寻常百姓来说,那是文曲星下凡,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可对一个郡主,却不算什么,何况,现在的陈文岳还没有考中状元,若非因为郡主的缘故,在皇帝面前挂了名,他这状元能不能拿到手,尚未可知。 第二十八章 搬家 近日来陈家庄发生了一桩不大不小的事儿——陈家的老宅需要翻新。 因为活儿很急,需要的人手不少,给的银钱也够多,整个陈家庄的闲散劳力都齐齐出动。 秦亚茹搂着大郎的肩膀,立在院门前,还未到盛夏,林叶茂盛,天上落了雨水,不大,却是缠缠绵绵,让人心烦意乱。 “秦娘子,这里杂乱,人来人往,您请避一避。” 这人只叫她秦娘子。 秦亚茹默默点头,拉着大郎的手退后一步,让开大门,来人是个一身精致紫衫的男子,身形矮胖,看上去很精明,属于那种‘很正宗’的豪门大宅的管家,说话的声音和蔼,却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高傲。 她想起今天早晨初见,这人直接拿着钥匙开门而入,见了自己,也仅仅是简简单单地介绍——“鄙人赵一坛,襄阳王府副总管,奉郡主之命,为陈郎君主持老宅修建,秦娘子自便,无需照管我等。” 他并无失礼之处,但却牢牢地掌握着主动权,根本没把秦亚茹放在眼里,或许在这位副总管眼中,她还比不上自家的猫猫狗狗重要。 若是换了以前那位,恐怕要伤心难过上许久,但现在这个秦亚茹,却有些正中下怀的感叹。 陈家老宅,她住了好些年,可此地也是禁锢了她一生的所在,如今重返故地,怀念自然有些,但更多的却是厌恶,她早就想提前置办一份儿产业,找好宅院,等到得和陈文岳的事儿掰扯清楚之后,就能有个合适的落脚之地。 帮工在家里出出入入,嘈杂声一片。 秦亚茹并未声张,先悄悄去王氏家里借了一辆驴车,带着大郎,把家里这些日子以来,积攒下来的近一千贯钱运到武当县,换成银子或者金子。 如今铜钱才是主要流通货币,金银之类在市面上很少见,还是王氏的丈夫徐猛在武当算得上有头有脸,能说得上话,带着她们母子去了好几家钱庄,才算是换完,一千贯钱,分量沉重的要用驴车拉才行,可换成银子,两个小箱子就能够装得下。 把沉甸甸的银箱子拿到手,秦亚茹才算松了口气,觉得以后除了留下家用之外,其它的银钱都该换成金银,一是不占地方,携带方便,二来,金银的保值能力还是有保障,再者她不可能一直呆在武当,呆在这地方,她永远也摆不脱陈五郎的阴影。 人们不愿意离乡,都说人离乡贱,便是秦亚茹,若非不得已,其实也并不乐意远离故土,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相比于要永远与陈文岳纠缠,她宁愿走得远远的。 秦亚茹叹息,暗自盘算,等将来找到爹爹和大哥,再把妹妹赎出来,一家团圆,去开封等大城市也好,去别的小地方也罢,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她便心满意足。 所有的银钱都兑换完,王氏替她找了两个衙役帮忙护送,先去成家铺子附近的顺来客栈租了两间客房。 大郎一路上懵懵懂懂,这些日子,秦亚茹没少对他说有关陈五郎的事,并不像以前那般,说起陈五郎,永远都是好话。 如今大郎虽说还是对陈文岳有些憧憬,但心里其实早就有怀疑,觉得爹爹是不要他和他娘亲了,这一次家里忽然冒出一个据说是王府副总管的男人,看他的眼神都带刺,小孩子其实非常敏感,一个人对自己是好还是坏,大多数时候都能感觉得出来。 这一次,大郎明显就察觉出不对劲,明明知道那人是他亲爹派来的,却一丝喜悦也无,满心的惶恐,连续数日都睡不安稳,一离开秦亚茹就浑身不自在。 到是今天跟着秦亚茹离开家,精神才放松了些许,刚到客栈,就困得眼睛打架,迷迷糊糊。 王氏看着秦亚茹细声细气地哄着大郎睡下,心下难受,皱眉怒道:“这算什么!那是你家,平白冒出个外人来,就到你家里去指指点点,害得你要远走避讳,哪有这等道理,他陈五郎也不觉亏心?” 秦亚茹脸色黯淡,低声道:“没办法,五郎要重新老宅,我总不能阻止,只是家里屋子太小,那么多外人,我一个妇道人家在住着,实不好看,而且大郎要读书,需要清净环境,只能走了。” 伸手拉住王氏的胳膊,呢喃,“王嫂子,我家里还有些衣物用具,嫂子陪我去拿来吧,是我的贴身物件,留着不像样。” 王氏咬牙切齿,恨恨道:“走,什么锅碗瓢盆,衣服被褥,全是你的嫁妆置办的,能拿的都拿走,免得糟蹋了。” 说着,就交代两个衙役负责看着大郎,自己拉着秦亚茹的手,大步而去,秦亚茹让她拽得一个踉跄,却是哭笑不得——人家有了郡主,连翻新房子的钱财都不缺,哪里还看得上家里那点儿破铜烂铁? 当然,王氏只是气话,秦亚茹就是回去收拾东西,也不过是收拾一下自己惯用的,那些沉重的物件,早该废弃,她也没那个力气去搬动。 那位赵副总管一向没把秦亚茹放在眼里,秦亚茹带走的东西又不多,只是两个包袱罢了,他根本没注意。 等到他察觉到秦亚茹不在家,打听到这位秦娘子居然去了客栈住,已经过去三日。 赵副总管这才大惊失色——当初他接到命令回来,郡主和陈文岳特意交代,让他注意秦亚茹,让那个女人安分守己些,不要惹麻烦。 结果他到了陈家庄,发现那秦娘子性子木讷腼腆,不会说话,很容易拿捏,就连家里出出入入这么多人,都一句话也不敢说,便放松了警惕,觉得这不过是个乡下村妇,什么都不懂,稍微吓唬一下,便能让她乖乖听话,就准备先晾她一段儿时间,等到把宅子修建好,再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她。 到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自己的人,区区一个村妇,哪里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谁曾想,看着温柔腼腆的小绵羊,实际上很有主意,并不好对付!她大张旗鼓地离开陈家,还不知会传出什么风声! 这赵副总管本是襄阳王手底下的得力干将,只因为犯了错,居然被打发到柔蓝郡主底下听差,对柔蓝这么个王府庶女,他心里其实很不忿,面上虽然不显,还把柔蓝郡主哄得高兴,但他情绪不高,做事就免不了粗疏。 第二十九章 作画 离开陈家老宅,秦亚茹面上不显,心里却着实痛快许多,外面雨下得不小,她也没心思出门,便带着大郎凭窗而坐。 大郎坐在桌子前描红,秦亚茹则难得有兴致,铺展开纸张,磨了墨,准备画一画窗外的雨景儿。 她画画其实并不算特别好,也只能说还看得过去,这种文雅的事儿,也是要看天分,秦亚茹的天分就很一般,若不是当年呆在郡马府里着实寂寞,没什么事情做,闲来无聊只能读书作画打发时间,她画的画恐怕都不能见人。 可她偏偏喜欢画,当年秦家尚未败落,她爹爹和大哥都在,一家人就常常凑在一处品评名画,兴致来了,她爹爹还会动手临摹,秦易之临摹的名作,在书画铺子里,至少也要卖到五百贯一幅,甚至有时候比原作还受人吹捧。 数年熏陶,秦亚茹动手能力不强,欣赏能力却是不俗。 虽未沐浴熏香,秦亚茹还是洗干净手,正气凝神,才开始作画,她爹虽然疼爱子女,但对他们兄妹教导十分严格,若是做事漫不经心,少不了要受家法,因此,她从小只要是做正事,都认认真真,绝不肯随意。 漫天的雨雾落在纸面上,画中竟然也带出了几分凉爽。 记得当年她因为画不好画,在高枫面前抱怨,高枫只大笑:“天底下哪里有做不好的事,只看你够不够努力。” 那人也许只是随口一说,哄她罢了,秦亚茹却下了死力气,从此只要有空,就要挥笔作画,晴天画晴天,雨日画雨日,勤练不辍,连跟着高枫四处跑,除了手术刀和药箱之外,常被身边的便是画具。 这么多年下来,可她画的还是不算顶好。 按照那些名家的说法,便是技巧娴熟,灵性不足,秦亚茹不懂什么是灵性,但她知道,高枫那家伙随手涂鸦,就比自己认认真真画的更能吸引行家的眼球。 那时她便知道,世间是真有天分这种东西存在的,不服不行! 当然,那人的精力不可能放在画画上,便是他天分再高,论画技,也终究无法与自己相提并论。 那个男人会学着作画,也不过是因为她秦亚茹喜欢罢了。 不知为何,或许是陈文岳的出现,让她的心绪再难平静,这几日,她总是会想起高枫,却又不敢深想。 不敢想那一日爆炸之后,他是生是死,不敢想二人还没有再见面的机会。 秦亚茹心里明白,再见面的希望极为渺茫,虽然那人说要牢牢地抓住她,可她比任何人更明白命运的残酷……穿越这种事,有一次都是概率极低了,哪里还能再有第二次! “秦娘子在吗?” 忽然传来的叫喊声让秦亚茹猛然从沉思中回神。 “你找秦娘子做什么?”秦亚茹还未应声儿,外面一下子就响起三无声很警惕的追问,她不由愣了愣。 王氏担心秦亚茹母子两个在外面呆着不安全,特意让自家男人通知这个地面上混的那些闲人,莫要扰了秦娘子的清净。 这一块儿市面上最有势力的莫过于赖三,秦娘子对他大哥有救命之恩,一听说是为了秦娘子,哪里还用徐猛交代,他第一时间就带着人把顺来客栈周围过了一遍筛子,还找了几个长相体面的手下穿得人模狗样的,跑到顺来客栈的大堂上吃吃喝喝。 顺来客栈的掌柜心下有点儿不安,不过徐猛是衙门的捕快,商人最不敢得罪的便是官府的人,再者秦娘子又看着温柔可亲,这些混混们也不像是穷凶极恶,更不会不付钱,他这客栈的生意还因此好了几分,掌柜也就放下心,不去多理会。 赵一坛赵副总管打听到秦娘子住进了顺来客栈,急急忙忙赶至,谁曾想,刚一开口询问,周围就这么多人应声,他略一蹙眉,心里更是不痛快,不过这人毕竟是在王府混过很多年,面上丝毫不动声色,还做出一副温和的样子,笑道:“某乃襄阳王府的管事,敢问陈家庄的秦娘子是否住在此处?” 说着,赵一坛就举步,想要绕过这些人登楼。 赖三上下打量了赵一坛几眼,他是个粗人,认死理,不懂那些弯弯绕绕,只把壮硕的身体一横,拦在赵一坛的去路上,瓮声瓮气地道:“我不管你是王府的管事还是侯府的衙内,秦娘子是妇道人家,我大哥交代了,她要是不乐意,任谁来一律挡驾,不能扰了秦娘子的清净!” 被人堵在楼梯口,赵一坛面皮抽动了几下,心下更是气恼,脸色便有些不大好看,他好歹也是王府的副总管,便是在开封,不给他面子的人也不多见,如今在这等乡下小地方,让一个泼皮无赖下了面子,哪里还能忍,便把脸一拉,冷道:“你们这帮浪荡子别给脸不要脸,若是惹急了某,某必要你们吃一辈子牢饭!” 旁边几人登时大笑,这些人虽然衣着打扮还算不错,可骨子里都不是什么规矩人,便有几个伸手在赵一坛胖胖的身体上掐了几把,笑道:“吃牢饭好啊,咱们都是遇上灾荒过不下去的,要是大管事肯管饭,啥饭咱也肯吃。” 赵一坛气得脸色铁青,当即一扭头,冲站在门外跟木头一样戳着的几个侍卫怒吼:“你们是瞎子不成?还不把这些人拿下。” 那几个侍卫皱眉,似乎不大乐意,却不好违背赵一坛,便齐齐上前几步,顺来客栈的掌柜吓得面无血色,叫苦不迭:“可莫要打起来,小本生意,小本生意,打坏了我的家舍,那可不得了。” 楼下一片嘈杂,秦亚茹搁下画笔,领着大郎推开门,低声道:“你们好不晓事,这位是襄阳王府的总管大人,惹恼了他还了得?” 赖三本来还想说什么,不过目光一转,瞧见一个身影,脸色顿时一变,满面堆笑:“秦娘子说什么便是什么,兄弟们,撤了。” 他一招呼,几个人出溜一下,四散而去,还撞得那副总管一个趔趄,那几个侍卫却根本不管。 秦亚茹目光微动——看来,那位柔蓝郡主自身的麻烦也不小,手底下的人都不大得用。 第三十章 针锋 赵一坛看到秦亚茹,目光闪烁,脸色也不大好看,心下却是惊异,他从一开始便没有正眼看过秦亚茹,可此时在众人面前,忽然发现这个秦娘子生得着实是花容月貌,而且明明是只会令人觉得艳丽的容色,却端庄自持,论气度,竟连柔蓝郡主都比不上半分。 他神色恍惚片刻,心下一叹——大约只有那位大长公主才能与之比肩,京中名媛尽皆要甘拜下风! 陈五郎那厮到真是好福气,竟能讨得这般如花美眷,只可惜,以后他再想着亲近,恐怕难了,自家那位郡主,可不像面上那般好脾性。 赵一坛一阵腹诽,面上却露出郑重的神色,微微躬身行礼,目光落在一直紧紧跟在秦亚茹身边的大郎身上,和蔼可亲地笑道:“这便是大郎吧,和陈郎君有七八分神似,生得玉雪可爱,将来一定有出息。” 大郎对眼前这人心下不喜欢,再者,他年纪虽小,却总希望别人把他当大人看待,这会儿被人说玉雪可爱,心里着实不大痛快,不过他一向被秦亚茹往温润守礼的方向教导,虽然年纪甚小,却谨守礼仪,不肯失态,乖乖巧巧地道:“小子陈大郎,赵总管有礼。不知赵总管为何来此寻我们母子二人?” 赵一坛暗自牙咬,面上却露出和煦的微笑:“秦娘子和大郎是尊贵人,哪里有住客栈的道理?还是快快与赵某回去。” 见秦亚茹面上露出几分为难之色,他更是不愉,口气也冷淡了三分,却还是道:“可是赵某有哪里招待不周?若秦娘子对某带来的那些下人有不满之处,尽管明言,赵某一定好生管教。” 秦亚茹冷笑——回去?回到哪里?陈家哪还有她和大郎的容身之地,若是回去,恐怕逃不过被软禁的结局。 “赵总管不必客气,我良人托你等帮忙重修老宅,赵总管如此尽心尽力,奴在此谢过,只是家中嘈杂,又有外男出入,我一女流之辈,实在不好久待,且大郎读书,需要安静,我等会自寻地方暂且安置,赵总管便安心主持老宅翻新即可,一应事务尽付于赵总管。” 秦亚茹略略提高了声音,整个顺来客栈所有人等视线都被吸引过来,一群吃饭的客人都不觉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赵一坛面上一青——秦娘子的话听起来客气,实际上句句带刺,从那‘良人’二字,再加上一个‘谢’,无不表明人家秦娘子才是陈家正经的主人家,他赵一坛根本就是雀占鸠巢、 一个客人,竟然要管束主人,无论放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他心里怒气几乎要压抑不住,在开封被一个他往日里看不起的王府庶女呼来喝去也就罢了,到了这等乡下地方,居然连个村妇都敢话中带刺! 赵一坛拉下脸,摆出一副冷淡的表情,一个眼神过去,这一次那些侍卫没在与他为难,不动声色地向着楼梯逼近。 “秦娘子,您还是快快收拾东西,跟赵某回府,否则陈郎君怪罪下来,赵某面上不好看,秦娘子怕是也不愿意让陈郎君颜面不好吧?” 秦亚茹蹙眉,一只手拉住大郎,心下懊恼,她万不该仗着是在公众场合,想着这些人不敢乱来,便压不住脾气,和赵一坛针锋相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襄阳王府的人威风惯了,真火起来,哪里还会管别人怎么看! 如果真让她住在外面,那郡主可还没过门,就要摊上一个赶走陈文岳原配的罪名,对郡主的名声影响甚大! 就在秦亚茹犹豫,是不是要反抗一二——想必赵一坛也不敢真伤了她与大郎。楼上忽然传来一声嗤笑。 “天下奇闻,襄阳王府一个小小的副总管,不但连别人要住在哪儿都要管上一管,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女,一个管事尚且如此,这么说来,襄阳王要是在王府住腻了,想要去皇宫待几日,咱们官人也得给他让地方了?” 闻言,赵一坛脸色大变,额头上的冷汗都哗啦啦流下。 虽说宋朝没有**,可这种罪名要是掉到脑袋上,襄阳王也就罢了,他这种小人物,不死也得脱层皮! “什么人!”赵一坛嘴唇发青,抬头怒喝,但他刚一看见楼上坐着的头戴紫金冠的俊美男子,就觉得背后汗毛竖起——这小霸王怎么会跑到这等犄角旮旯的小地方?而且还为秦娘子出头? 庞小侯爷爵位虽然不算太高,却是威名赫赫,在整个开封,连王孙贵胄,见了他都要绕道,身为襄阳王府的副总管,这些应该注意,绝对不能得罪的人物,他自然是认得的,腰腿立时软了半截。 只是他身上背着郡主给的任务,如果把差事办砸,他在襄阳王府恐怕会更为艰难,便是心下发虚,却还是恭恭敬敬地冲着庞元英行礼道:“小侯爷说笑,我家王爷对万岁的忠心日月可鉴。” 他轻咳一声,只当没听见庞元英的话,高声道:“此次小的来武当,是受了郡主的嘱托,一来替陈郎君整修老宅,二来替陈郎君照顾秦娘子,如今秦娘子孤身在外,小的怎能安心?还请小侯爷莫管此事!” 说完,他强忍了心中忐忑,只希望这位小侯爷看在王府的面子上,不要为了个村妇与自己为难,一挥手,示意身边的侍卫围上去,面上却又笑道:“秦娘子,您别使性子,在外面住,哪能和在府里相比,还是快同小的回去,您放心,您要是觉得吵闹,小的便让他们轻手轻脚些,不会影响大郎读书。” “咦?难不成是我白云生孤陋寡闻,襄阳王府的那位柔蓝郡主什么时候给陈家的陈五郎做了妾侍?襄阳王可真是,就算是个庶女,也不好随意送给人做妾,难不成就不担心令皇家蒙羞?” 今天合该赵一坛万事不顺,他人还未走到秦亚茹身边,就又有一个声音响起,这声音略带了几分轻佻,偏偏又十分清冷。 第三十一章 冲突 这一声突如其来,除了那庞元英皱起眉冷下脸之外,其他人都吃了一惊,抬头,顺着声音望去,就见二楼颇为隐蔽的角落,坐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身雪白的绸衫儿,头戴金冠,手里拿着一把折扇,腰间挂着一方玉玦。 虽然素净些,可在武当这种地方,他这般穿着打扮已是十分不俗。 秦亚茹抿了抿嘴唇——这人她自然认识,就是她以为只是萍水相逢,不会有太多交集的那个倒霉病人。 只不过,她记忆里的那位,可没有现在这般贵气逼人。 顺来客栈的掌柜心下叹息,很有眼力地挥挥手,带着手底下的小伙计都躲出门去,他们开店做生意,最要紧的是眼里够好,如今情况乱成这样,每一个都是得罪不起的大神,要把神仙好生送走,可不是他们这等小人物能做到的。 “老天爷保佑,千万别闹得太大,桌椅板凳是小,打坏了家舍要修理,耽误生意那可不得了,小老儿还指着它吃饭。” 掌柜的闭着眼睛默默念佛,偏生事情的发展,似乎永远不肯如人意。 那赵一坛赵副总管,对上庞元英是没了脾气,可也不是任人揉圆捏扁的软蛋,这会儿正一肚子火气,见楼上那人就是一身的白,看样子是个没功名的白身,身上的饰物在武当县人看来,还算是豪奢,却入不得他王府总管的眼,底气一下子便足了许多,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诋毁郡主?” 那白衣年轻人施施然一展扇子,回头一笑。 他生得十分貌美,这一笑,竟是比女子还好看几分,楼下的人都看得呆了眼,这人显然是受人瞩目惯了,并不介意,反而还一扫刚才的清冷,故作风流倜傥的模样,把折扇打开,扇了一扇,口中朗声笑道:“哦?你们家那柔蓝郡主若是和陈五郎没有关系,何苦这般上赶着来给他修什么陈家老宅?” 赵一坛一怔,也不知为何,让这年轻人的笑脸慌了神,不假思索地开口道:“陈五郎才高八斗,颇得我们王爷看重,王爷有意和陈家结亲,不好委屈了郡主,才提前派我等来修建老宅……某看你这人也不是寻常村夫,快快离去,莫要妨碍某办差。” 白云生猛地一拍桌子,吓了众人一跳,才道:“这就对了,赵大管事,我问你,你们郡主的确是青睐陈五郎?” “那是自然……”赵一坛皱眉,收声,忽然察觉出不对——在开封,襄阳王看重陈文岳的事儿,并不是秘密,陈文岳和柔蓝郡主都出双入对,所以他也没有深想,就不曾避讳隐瞒,此时一思索,忽然发觉这事情不大对劲! 白云生却不肯给他收回所言的机会,笑道,“哎呀呀,郡主可真大度,人家陈五郎可是有妻有子的,郡主若是嫁入陈家门,那只能做妾了,当然,她是郡主,身份尊贵,肯定是一房贵妾。” 说着,白云生低下头冲秦娘子笑道,“秦娘子,您是个老实人,可要小心些,别让底下的妾侍骑到头上撒野才好。” 一句话说完,在场的所有人都怔住,外面一些闲汉不由对着那赵一坛指指点点,还有几个憨货,相当诧异:“怎么?现在朝廷郡主如此愁嫁?竟然连做妾都肯,某还没娶亲,不如嫁给某做正头娘子,怎么也比给人做妾要强!” 整个顺来客栈一片嘈杂声,赵一坛的脸色青白交加,暗暗叫苦,他身边的那些侍卫脸色也极为糟糕。 这些话若是传到开封,他们王府的脸面就全没了,那位柔蓝郡主还不知会暴怒成什么样儿,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亲近些的人可都清楚,别看柔蓝郡主在外面一向是温柔娴淑的代名词,但在私底下,却没少仗着王爷宠爱,给王府其他庶女下绊子,她身边的贴身女使,个个都受过她的作践,还有几个悄无声息地就没了。 郡主为了表现自己的和善,一般情况下都会包上十几两银子给送到那些死了的女使家里去,因着这位郡主身边的女使,多是她买来,签订了死契,还多是在家里不那么受重视的,所以一直没掀起风浪。 柔蓝无论在家里做什么,在外面依旧是京城所有郡主的楷模,最为娴贤淑优雅的名门淑媛。 赵一坛虽然心里对柔蓝郡主很是不屑,却还是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恼羞成怒,叱道:“混蛋,你……你真敢诋毁我襄阳王府?” 说着,一扭头冲他身边的那些侍卫道,“还不把人拿下,押回去让郡主处置!” 他一边喊,一边偷眼看庞元英,却见庞元英面上毫无表情,眼睛里却隐约流露出一丝幸灾乐祸,也不知是对谁! 这几个侍卫此次反应却十分迅速,左右包抄,三步并作两步便冲了上去,其中两个侍卫配合默契,分别拿捏住白云生的肩膀,抓住他的胳膊猛地向后扭去。 在场的客人们一声惊呼,胆子小的甚至捂住了眼睛,都觉得这看起来清秀漂亮的小哥儿此次怕是不好,胳膊一准要断掉。 却没想到,那白衣小哥儿连手里的酒杯都不曾放下,不慌不忙,一只手拿着折扇甩动,也就片刻功夫,赵一坛身边的五个侍卫,就莫名其妙地倒在地上,外表看着到没什么外伤,却脸色发青,冷汗直流,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 赵一坛瞬间脸色大变,面上阴晴不定,隐隐约约猜出眼前之人的身份,本能地就向着庞元英的方向看去。 秦亚茹叹了口气——这白云生下手是狠辣,是个不能招惹的。不过,她也没那么多的好心拿来柔蓝郡主的人用,至于担心柔蓝郡主把这些事儿记在自己头上,那就更没有必要,那可是温柔贤惠,高高在上的郡主,又怎么会欺负她一个弃妇? 而暗地里的算计,便是她什么都不做,一味退避,也不可能躲得开,只要她还担着陈文岳明媒正娶的妻子的名分,只要她还是陈家长子之母,甚至只要她还存在于这个世上,就永远不要想着和柔蓝相安无事了。 前世那么多年,即使不常见,她也大体摸清楚那位郡主的心思,柔蓝郡主是个占有欲十分强的女人她手里的东西,决不允许别人沾染一分一毫。 第三十二章 了结 赵一坛暗暗一掐手心——不会真是那位主儿吧!也不是不可能,庞元英庞小侯爷既然来了,这位追至此处,似乎也很正常!谁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官司曾经都打到官家面前去。 他心下叫苦,京城四大不能招惹的狠人一下子冒出来两个,他的命怎么这般苦! 初来时觉得这差事虽说小了些也琐碎了些,到底好处理,就当游山玩水一回,还能得些奉承,更是很容易借着襄阳王府的名头捞上一笔,勉强也算得上上等的优厚差事。 此时他却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拼着让郡主恼怒,装病推脱了这破差事,省得如今进退不得。 白云生自是不知眼前这人想些什么,笑眯眯踱步下楼,走到赵一坛身前,用扇子挑起他的下巴,凑在他耳边低语:“实话告诉你,我欠了秦娘子一个天大的人情,正不知道该怎么还,你若是不知趣,非要迫她,我还要说一声儿万分感谢,谢谢赵总管给我这个还人情的机会。” 赵一坛面上变了变,却收敛了情绪,轻咳一声,笑道:“误会,都是误会,小的并没有对秦娘子无礼的意思,只是担心秦娘子的安危罢了,既然秦娘子不愿意回去,我等自是不好让她为难,小的这就告退。” 说完,他也不理会倒了一地的侍卫,一转身,近乎小跑地往大门口冲,仿佛生怕有人阻拦。 他才一转身,庞元英便嗤笑一声,“赵大总管这是看不起我庞某?刚才我费了多少口舌,你全当听不见,这会儿白云生几句话,就转身就走,让我庞某的面子往哪里搁?” 赵一坛脚步一僵,一时间不知所措,他也是狠人,抬手就恶狠狠地给了自己一耳光,只听啪嗒一声,一颗门牙都被打了下来,嘴角鲜血横流,脸上顿时青肿一片,说话也有些漏风:“是小的无状,认打认罚,只求小侯爷别气!” 他被折腾了这一通,脸上又是汗水又是血污,分外狼狈,哪里还有刚才的威风八面,再加上他年纪不小,整个人看起来竟是可怜兮兮。 庞元英却是毫无同情,漫不经心地道:“罢了,和你这样人计较,我脸上不好看,可要是让你囫囵出去,传回京城,别人还当我连个江湖上的破落户都比不上,就薄惩一下,你自断一指,今日之事便作罢。” 他这话轻飘飘的,顺来客栈的人却着实吓了一跳。 而小侯爷身边跟着的侍卫,随手一掷,竟是投出一把匕首,正好刺入赵一坛面前的桌子上,入木三分,稳稳当当。 那赵一坛面容瞬间惨变,他早听闻庞元英在京中飞扬跋扈,三年前京中一赶考的举人无意间得罪了他,他竟把人脱光了倒吊在大街上,吊了整整一夜,还是第二天开封府的衙役出面,才把人救下。 只是那举人颜面尽失,羞愤难当,竟是一病不起,没半个月就去了。 那时赵一坛听说,还暗道这举人运气不好,得罪谁不行,就是得罪了官家,官家是个大度的,也不至于把人整死,非要得罪这小心眼的庞小侯爷。 如今,他却成了那倒霉鬼! 他心下暗恨,终究是不敢违逆,如丧考妣,颤抖地伸出手,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桌上的匕首拔出,他深吸了口气,握紧匕首,一抬头,看向秦亚茹的目光,却是带着一丝察觉不出的痛恨——若非此女子,他怎会如此凄惨? 秦亚茹一时间注意到此人的目光,略略蹙眉,其实一开始她还觉得这人着实可怜,就算自己不想搀和进去,但到了这个地步,也该出来说句话,救这人一救,要不然,周围的人该说自己凉薄。 况且,她说上一句话,指不定还能卖个好,将来没准儿可做应付柔蓝郡主的暗棋。 但她一看赵一坛的脸色,就收了心思——这样的小人救了也无用,他一样会记恨自己,不过,想必这人也同样记恨那柔蓝郡主。 秦亚茹的的确确是猜中赵一坛的心思,他这会儿对秦亚茹自然是满怀恨意,可对把自己派到此地,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局的柔蓝,同样是恨之入骨,而且,对柔蓝的情绪可能还更重些。 赵一坛微微颤颤地举起匕首,咬咬牙,坐了半晌心理建设,终于狠心下手,冲着自己的小拇指剁下去! 秦亚茹欲言又止地瞧了庞元英一眼,却仿佛被他的严酷吓到,身体微颤,一转身,冲着那白云生福了一福,便领着大郎转头回屋。 庞元英的满腔心思都在秦亚茹身上,此时见秦亚茹走开,顿时有些无趣,就是听到那赵一坛的惨叫,也没有往日那等猫捉老鼠之后的愉悦感。 “罢了,真是没趣。” 庞元英打了个呵欠,又远远地看了一眼秦亚茹房间的方向,心里也知道此事不能着急,若是强取豪夺,终究没有美人主动投怀送抱来的有滋味,再者,白云生在这儿,他就是想强取豪夺,貌似也不大容易,且大哥的人还在一边儿盯着,他敢惹事,大哥知道,说不准真一气之下打断自己的腿。 懒洋洋地起身,庞元英不理会那倒在地上哀嚎的赵一坛,带着手下人转头就走。 白云生却是扫视了周围几眼,看了满地被打烂的桌椅板凳,还有碎裂的摆设,随手抛了两锭银子。 那掌柜的不知何时又偷偷摸摸地溜了回来,指挥小伙计把赵一坛送去求医,看见白云生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连忙推辞。 “让你收就收下,东西是白某打坏的,自然有白某赔偿,秦娘子住在你这儿,别忘了警醒些,莫让不知所谓的人来打扰她。” 那掌柜脸上更苦——若是庞小侯爷大驾光临,他一个掌柜的,哪里挡得住。又一看那银锭,神色更是凄惨。 那上面清清楚楚地盖着官印,竟然是官银! 他一小小客栈的掌柜,哪里敢收这种东西?看向白云生的目光,更是惊慌失措,这人不会是哪里来的江洋大盗吧! 白云生轻轻松松,甩了甩袖子走人,却不知道那掌柜的愁得一夜之间头发白了十几根。 第三十三章 租房 虽说顺来客栈的掌柜的对秦亚茹母子两个颇为照顾,但毕竟是人来人往的客栈,昨日还闹了那一出,秦亚茹还是琢磨着要尽快找一座宅子搬出去住。 那掌柜的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巴不得这母子俩早日离去,颇为上心,主动提出让店里的伙计们给她去打听。 才一放出话,立时便有不少在客栈帮闲的跑来介绍,各种租赁的房屋一大堆,少的一月三五百文,多的一月要一千文左右。 秦亚茹挑拣一番,还是觉得有些贵了,她现在虽然不算很差钱,但未来她是想要带着儿子去开封住。 哪个来到此地的人不向往开封? 想起在后世看过的清明上河图,想起那薄雾袅袅中,小桥流水人家,她便憧憬那样的市井风貌。 在大宋朝,开封的老百姓被称为‘骄民’,生活之幸福,可以说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罕有的。记得以前在高枫身边看过一本以第一人称描述穿越事迹的书,里面提到了《武林旧事》,说到其作者周密都在书中忍不住感叹——‘都民素骄,非惟风俗所致,盖生长辇下,势使之然’。 秦亚茹时常想,若是她当年勇敢一些,别那么懦弱,是不是也有机会享受这个时代‘骄民’的待遇,便是再差,也不会比在郡马府那十几年过得差了。 她这个土生土长的宋朝人,竟然也只能和后世之人一样,通过各种书籍去揣测宋朝的风物,这是何等令人羞愧! 这一世,她要带着儿子去开封。 远离都城,在武当这种地方,那位郡马和郡主若是想作践她,一定能想出很多种法子,且在偏远地方,即使是百姓生活比较幸福的宋朝最昌盛的时代,也有数不尽的灾难,说不尽的痛苦。 可是在开封却不一样,天子脚下,首善之地,那里有施药局,有慈幼局,有养济院,有漏泽园,无论怎么看,都比外地要好得多。 秦亚茹说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只是想好生养大儿子,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再说,既然是在宋朝,那不是都城开封看一看,未免也太可惜。 可是都城居大不易,开封的房子价格是一点儿都不比二十一世纪北京城便宜,寻常人家哪里买的起?就是租住,也需要大笔的花销。 连续数日,秦亚茹带着大郎四处看宅子,不是位置不好,不大安全,就是房子太破烂狭小,根本没法子住人,各方面都没问题的,又贵的要命。 耽搁了好长时间,还是赖三给介绍了一家牙行,发现了一处宅子,价格公道,格局也不错,十分合适。 那要把宅子租出去的,是个父母双亡的秀才,准备出外游学,估计三五载也回不来,干脆就想找个妥善人把房子租出去,免得荒废。 宅院便是如此,若三五年没有人气,便很难不荒废,若真如此,他回来整修,怕也要花一大笔银钱,还不如寻个妥当人,又能赚些租金,还能省下一笔翻修的费用。 他这宅子地段极好,是在四季巷,周围邻居都是体面人家,虽非大富大贵,却也多是乡绅或者读书人,还有两家甚至出了举人。 秦亚茹领着大郎才走到四季巷门口,看到干净整洁的石子铺成的小道,再瞧那白墙黑瓦,干干净净的民居,还有那绿树红花,心里就有三分满意。 等到见到宅子,发现这居然是一座古宅,那朱红色的大门,虽不说雕梁画栋,却古朴雄壮,大门口还栽种了两棵桂树。 看着这枝繁叶茂的桂树,秦亚茹一下子便想起《本草纲目》中引用《本经》的说法——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童子。 这桂可是极好的东西! 大郎紧紧地抓着秦亚茹的手,眼睛闪亮:“娘,我们真要住在这里?” 在大郎幼小的心灵中,似乎也想过有一天他能住进高门大宅中去,但那是在他爹爹来接他享福之后,自从赵一坛出现,大郎虽然口中不说,其实心里早就绝了这些念想,甚至还暗中发誓,他要读书上进,将来孝敬娘亲,让她娘亲能穿最漂亮的衣服,住最好的房子。 大郎年纪太小,他还不懂什么是好房子,或许在他心目中,所谓的好房子就和他们陈家庄族长家一般,有十几间屋宅。 可眼前的宅子却不同,它或许并不大,但它的雅致,却是连小小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孩童,也觉得好。 秦亚茹笑着摸了摸大郎的头,身后一直跟着他们的赖三看得很满意,大笑道:“秦娘子,这房子不错,您瞧瞧,如此厚实的墙壁,大锤子砸都不一定能砸得破,等下我给您往上面再铺上一层铁刺儿,保证就是飞檐走壁的江湖大盗,他也进不去!” 旁边牙行的人连忙赔笑道:“三爷这是什么话,四季巷的治安好的很,往外走不了几步就是衙门口,哪个不长眼的毛贼敢到这儿来捣乱?” 赖三怒瞪了他一眼,显然对这小子提到‘衙门’两个字很是不爽,他说到底是下九流的人物,对官府天生不喜欢,不过,嘴头却承认:“秦娘子住这儿还算安全,官府那些人别的本事没有,自己的地面总能护得住。” 秦亚茹也是极满意,一个月三百文的价钱,很是便宜,若非那宅子主人要挑人,就这个价,再加上三倍也不够,便签了契约。 赖三这才松了口气,数日来他被自家大哥逼着到处寻摸宅子,虽然手下有一群人可用,却也累得够呛,这会儿既然秦娘子满意,他的差事总算是圆满完成,看着秦娘子拿了钥匙,开门进屋,就乐呵呵地转头走人。 这人是个粗胚,心思不够细腻,也不想想,这宅子刚刚租来,虽然大件的家具一应俱全,可被褥锅碗瓢盆之类,总要添置才好,他不管不顾地走了,秦亚茹领着大郎在家里转了一圈儿,准备出去采买,才发现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大郎二人。 秦亚茹哭笑不得,不过人家好心好意,又是给寻宅子,又亲自把自己送过来,本就没多少交情,这些小事,总不好再麻烦人家。 第三十四章 热闹 扫视了一眼空荡荡的家,秦亚茹只好先把自家的两箱银子放在厢房里锁起来,幸亏她仔细,来的时候选了三把一看就很结实的,十分沉重的大锁,要不然家里放上这么多的现银,她就算再心宽,也要担心不已。 不是没考虑过去钱庄存上银子,只是,秦亚茹思量她和大郎在武当县应该呆不了太久, 若是陈文岳回返,准备迎娶柔蓝郡主的时候,她这个碍眼的前妻若是还在这儿,指不定会出什么大乱子。 此时她无权无势,弱女子一名,哪里能和那郡主和准驸马硬抗。为了自己好,早日离开方为上策,银子还是搁在身边更令人心安。 关上大门,秦亚茹先去车行雇了一辆马车,武当虽然并不算大,可也颇为繁华,锅碗瓢盆,衣物被褥,买起来极便宜,秦亚茹又不是个喜欢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的,没多久,就把所有需要的东西都置办齐了。 而且装了那么一大车东西,统共就花了六十五文,看得那一路帮忙拎东西的老车夫都傻眼。 没办法,这位一露出她那张端庄文雅,漂亮娟秀的脸,无论男女老少通杀,除了那些钻到钱眼里去的奸商,对上她,个个都斯文起来,哪里还好意思宰客?到有一些厚道的商家,瞧秦亚茹在摊位前一站,就不自觉吸引过一堆客人的份上,不自觉给出成本价,还加上几样添头。 大郎以前甚少上街,就是秦亚茹重新回到这个时代之后,也是诸事繁杂,没怎么带他出来玩耍过,到了街头,瞧见那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便是一向稳重大方的他,也忍不住露出好奇的目光。 秦亚茹买了一串糖葫芦,看自家宝贝儿子兴高采烈地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舔舐,眼睛眯成一条细缝,可爱的不得了,心里一阵绵软,不觉露出几分笑意。 母子两个干脆不急着赶路,慢慢悠悠地逛起集市。 两个人刚走到一个绸缎庄门前,秦亚茹正琢磨着要不要进去扯一些布料,好给大郎多做几身衣服,脚步却忽然一顿,她猛一扭头,目光直愣愣地看向对面。 对面是一条小巷子,巷子口立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容色极好,只是面上有些凄惶。 秦亚茹看着她,目光隐隐带着几分怪异,抬脚就想走过去,可她只走了两步,就听见咣当一声,一个中年汉子倒飞出半米,撞在巷子口的墙上,随之,有一个年轻人缓缓从巷子里走出。 那人的脚步声很稳,穿了一件儿红色长衫,青蓝色的镶边,头上戴着薄如蝉翼的金冠,手中握着一把乌鞘长剑。 秦亚茹认不出来,这其实是大内侍卫亲军的打扮,不过,这样的打扮便是在大内侍卫亲军里面,也是独一份儿的。 年轻男子一出来,一伸手,便抓住那少女的胳膊往身后一带,那少女却一声尖叫,链锤带打,满脸恐惧。 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小商小贩们个个驻足,指指点点,秦亚茹皱眉,抓紧大郎的手,挤开人群就向走过去,没想到,她才一动,又有一白衣人从对面一酒楼上一跃而下,那人招呼都不打一声,随手解下腰中软剑,轻轻一抖,剑身笔直,朝着那官服男子的面上刺去。 那男子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扭身,一甩手,剑鞘扬起,正好挡下了这一剑,但那白衣人的动作似乎更快,手下毫不留情地劈头盖脸冲着官服男子一路猛刺。 那男子一边招架,一边步步后退,剑也出鞘,一瞬间就过了十几招,火光四射,惊得周围的人尽皆走避。 秦亚茹看得傻了眼——她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江湖人物交手过招?本来还以为自己在二十世纪学习的防身术很有用,此时才发觉,真正碰上江湖强梁,就她那点儿本事,根本挡不住人家三五招。 大郎也看的目瞪口呆,不过,明显比她娘亲兴奋,竟跳到绸缎庄门前的石像上面,踮着脚使劲抬着头往前张望。 说实话,这场面真是很吸引人。 那两个人都穿着打扮颇为不俗,长相也好,白衣的那一位,一炮飘飞,身形灵动,模样又俊俏的很,偏偏那黑衣服的也不遑多让,一张脸同样漂亮,还多了几分成熟儒雅,可这兵器相交,剑气四射的,寻常小老百姓还真是受不住。 显然两个人也有些顾忌,在闹市中施展不开手脚,又过了几招,那白衣人忽然一收剑,退后三步,颇为轻佻地嗤笑一声:“哟,咱们大名鼎鼎的都指挥使詹玉,居然当街强抢民女,不知道这大笑话传到开封,那位相爷千金会不会气得吐血?” 他一句话没说完,却见刚才还十分生猛的那黑衣人,忽然捂住胸,一口鲜血喷出,殷红的血花染红了青色的街道。 周围顿时一静,那白衣人也愣住,好半天才张口结舌地咕哝:“我这张嘴平日里可没这般准……小爷我什么时候武功大进的?” 他和这黑衣人明显是旧识,可能以前交手惯了,对彼此了解甚深,根本没想到才活动了几下,真本事还没有出,这黑衣人就会吐血。 那黑衣人却看也不看白衣人一眼,随手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渍,便扭过头去对那还神色惶惶的少女道:“别怕,没事儿了,告诉我,和你在一起的还有多少人?” 那少女呆愣愣地站了半天,忽然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扑到那一开始就被撞飞,倒在地上呻吟的中年汉子身边,拼命地抽打,“还阿月命来,你还阿月命来!呜呜……” 打得她自己手掌通红,她才气喘吁吁地停手,哐当一声,跪在地上,冲黑衣人磕了两个响头,“恩人,求求你,快救救她们,我们有十六个姐妹被这人拐了来,再不去救,大家都活不成了!” 白衣人脸色一变,一步跨上前,皱眉道:“詹玉,怎么回事儿?你不是来抓我的?” 那黑衣人气息有些不稳,脸色也发白,面上到是镇定自若,瞟了白衣人一眼,冷道:“你的官司以后再说,眼下的事要紧。” ps:手臂抬不起来,去医院做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检查,花了五百三十二,结果医生就给开了两瓶云南白药喷雾剂…… 第三十五章 拐子 白衣人怔了怔,终究是没在争执,俯身把跪地的小娘子托起,柔声道:“小娘子别怕,慢慢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没想到,那小娘子却是两眼一翻,身体瘫软,昏死过去。 白衣人吓了一跳,任由那小娘子在自己的胳膊上挂着,满脸不知所措,黑衣人皱眉,脸上露出一抹急躁,冲过去便掐那小娘子的人中:“醒醒,其他人都在哪儿?” “白云生,你别乱晃,让我看看。” 两个男子正不知所措,忽听耳边传来一极动人的声音。 白衣人一抬头,不由惊讶:“秦娘子?” 秦亚茹微微颔首行礼,走过去扶着那少女坐下,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又替她诊脉,见她并无大碍,这才松了口气:“安心,只是一时情绪激动。” 说着,秦亚茹就从随身的药箱里拿出一只白瓷药瓶,打开上面的塞子,顿时,一股薄荷的清香味扑鼻而来,便是白云生和那黑衣人都精神一振。 她将那瓶子在小娘子鼻前晃了晃,小娘子便嘤咛一声,醒转过来。 小娘子一醒,先是双目朦胧,但一瞬间就回神,大声道:“快救救我的姐妹!” 黑衣人厉声喝道:“她们都在哪儿?” “在……在……我带你们去。”那小娘子明显也不知道地名,但她方向感极好,顾不得避嫌,站起身拉着黑衣人的袖子,穿过小巷,拼命往街道东面跑去,但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就换成那黑衣人拖着她跑。 白云生松松地拉住秦亚茹的胳膊,另一只手抱住大郎,低声道:“得罪了!” 紧接着,秦亚茹就觉得身子一轻,不由自主地向前飞掠,颇有些腾云驾雾的感觉,一股子冷风扑鼻而来,差点儿让她岔了气。 显然,周围看热闹的人也隐隐约约听出——这是遇见了拐子,行人纷纷让路,还有几个身体壮硕的汉子义愤填膺,随手抓起身边的菜刀,扁担之类,跟着四个人一起跑,不过,他们的速度明显不能和白云生几人相比,不一会儿就再也跟不上。 秦亚茹觉得一眨眼的功夫,他们这四个人便停在一座独门独院的小楼前面,那小娘子眼泪哗啦啦淌下,哭着喊:“就是这里!” 白云生二话不说,一脚踹过去,笨重的漆黑的大门应声而倒,黑衣人把那小娘子和秦亚茹轻轻一推,她们俩就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退到街面上。 秦亚茹都没回过神,就看见一黑一白两个人冲进了院子,随即,里面传来一阵噼里啪啦,鬼哭狼嚎的声响。 大郎极为兴奋地抓住娘亲的手,咬着嘴唇,秦亚茹无奈摇头——这孩子居然还有那么点儿暴力倾向! 最多只有半刻钟,甚至还不太到,里面的动静渐渐小了,甚至连呻吟声都听不大见,白云生破门而出,招呼秦亚茹道:“秦娘子,小娘子,进来!” 那女子似乎十分害怕,死死地抓着秦亚茹的衣袖,却还是分外勇敢地举步,视死如归一般进了那座大门。 一进门,秦亚茹的脑袋便抽痛了两下! 一地狼藉,青石板的地面上躺满了分不清是人是鬼的长条物体,头破血流,断手断脚的还算是好的,好歹还有一口气在,还能看到胸腔鼓动,另外被揍得连爹妈都认不出来的更是数不胜数。 秦亚茹只粗略地扫了一眼,凭她多年来被高枫培养起的数字敏感度,大体有十人左右,那小娘子吓得闭眼,大郎还好,不过小脸也有些泛白,秦亚茹只好交代大郎跟紧,伸手拉着那小娘子的一起进屋。 屋里的情况就好上许多,地上也躺着四条大汉,不过明显只是被人打昏,并未受太大的苦楚。 才进门,就见立在门前的那黑衣人皱眉看了白云生一眼,道:“你手段太毒,有伤天和,若是师傅他老人家还在,必要教训你!” 白云生登时大怒,气道:“假模假样的给谁看?老子用得着你来教训!不就是几个人贩子,还不知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活剐了他们都是轻的,你一欺师灭祖的混蛋,还好意思提师傅?” 那黑衣人一语不发,白云生却越说越气,眼瞅着摩拳擦掌就想动手。 两个人在那儿争执,一直攥着秦亚茹衣角的那小娘子,却是忍不住跑上楼,不多时,上面就传来一阵嚎啕大哭。 秦亚茹心里一阵难受,还略带了一点儿惊惶,但她面上却是丝毫不显,也缓步登楼。 楼上屋子里乌压压挤了十六个小娘子,大的不过十八九岁,小的才七八岁,个个都生得秀气,身上穿绸衣的也多。 这些小娘子簇拥在一块儿,涕泪横流,秦亚茹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脸上的神色一变再变,先是松了口气,却又有些失望。 领着白云生他们找来的那小娘子先停下哭声,细语安抚了许久,这一群遭难的小娘子才平复情绪。 秦亚茹大体看了看,见她们都没受到很严重的伤害,不过想想也是,人贩子辛辛苦苦把人拐来,自是想卖上个好价钱,对这些女孩儿,好吃好喝地供养还来不及,又怎么会随意伤害? 交代她们先好好打理一下自己,秦亚茹便下楼,准备去报官,一共十六个小娘子,安置是大问题,还是让官府出面解决为好。 她下了楼,就见白云生不知道为何,神色激动,忽然伸手,用力地推了那黑衣人一下,黑衣人也没闪躲,居然摇摇晃晃了几下,顺着白云生的手直愣愣倒了下去! 秦亚茹心下一惊,那黑衣人身后便是一红木的桌子,上面还有一花瓶,这一倒下去,若是磕到后脑,可不是闹着玩的,轻则重伤,重则丧命。 白云生显然也吓了一跳,他本能地出手,却没有拉那黑衣人,而是唰唰几剑,红木的桌子顿成木条,花瓶也飞出老远。 那黑衣人哐当一声,倒在地上,秦亚茹身子一缩——就这一下,寻常人骨头都可能摔断掉! 愣愣地看了片刻,见白云生一丝动作都没有,秦亚茹哭笑不得:“无论你们有什么恩怨,伸手扶一把,也是应该的吧?” 白云生轻咳两声,袖手而立,一扬眉,冷道:“我怕脏了手。” 第三十六章 祸水 秦亚茹哭笑不得,刚想走过去看看,大门却哐当一声洞开,外面冲进来四个身着官服的汉子。 这几个汉子一见那名叫詹玉的黑衣人倒在地上,脸色顿时大变,其中一人瞪着白云生怒道:“是你?你伤了詹指挥使?” 白云生面上升起一丝恼怒,冷哼了一声,对这四人却是不屑一顾,似乎连话都懒得说,拉住秦亚茹的袖子,转身便走:“官爷们既然都来了,这儿再没咱们的事儿,秦娘子,大郎,白某送你们回去,你们买的那些东西,这会儿赖三应该给你们送到家门口儿了。” 秦亚茹想了想,回头看了楼上一眼,终究低声叹息,没说什么,拉着大郎的手,跟着白云生离去。 刚才见到的那被拐少女,她是认识的,这姑娘叫美玉,和自家三妹妹秦小秀,同在开封一户罗姓人家做女使,当年小秀到郡马府来看自己,就是和她一块儿,当然,现在美玉不可能认识自己。 白云生见秦亚茹心不在焉的,还以为他担心那被拐的姑娘,美目流转,笑着安抚道:“詹玉虽然是个混蛋,可做事儿还算仔细,那几个姑娘既然是让他找到的,他肯定负责到底,不会半路撒手,你就放心。” 秦亚茹一愣,笑了笑,让白云生一说,她还真有些担心起这些姑娘的下场。 如今这个时代,女孩子出嫁需要的嫁妆非常多,就说她自己,当年爹爹为了给她出嫁妆,几乎是把家底掏出去一多半,就连大哥娶新妇,也不至于花那么多银钱。 大多数人家,若是女儿被拐,根本就不会去寻找,就算女孩儿幸运,千辛万苦,自己逃回家,若是爹娘心疼的还好一些,若是爹娘不疼,又家大业大,家里还有别的女孩儿的,大部分都是去尼姑庵一类的地方,青灯古佛,凄苦一生。 这等被官府的人救了的,可能还要稍微幸运一点儿,碰上个好官儿,总要给她们安排一条活路,或是送去给人做女使,或是安排嫁人,即使没遇到好人家,总归是一条生路。 脑子里的念头繁多,秦亚茹一低头,轻轻拍了拍面颊——她自己还麻烦一堆,怎么还有精力去可怜别人? 白云生亲自驾着车,一路护送秦亚茹回家,她也没问这位是怎么知道她的新住址的,不用猜,既然赖三知道了,他又怎么会不知? 看这位随意和自己说着话,还能七拐八拐,走各种小道,显然对路极为熟悉,没准儿这宅子还是他亲自给挑选。 不多时,马车停下,秦亚茹还没推开车门,就听见外面一片嘈杂,白云生皱眉,语气里多少带了几分不悦:“又是这个浑人!” 秦亚茹怔了怔,嘱咐大郎别动,自己推门下车,一下来,就瞧见庞元英立在自家大门前,那人靠着树,抬头看到秦亚茹,嘴角露出三分笑意,眼睛里也隐约带了几分喜色。 不过,他的目光落在白云生身上时,瞳子瞬间一缩,再看见白云生颇为体贴地伸手,竟扶着秦亚茹的胳膊,十分温柔地把她扶下车,目中更是闪过一抹浓重阴霾。 “大哥!” 赖三一脸苦相,缩头缩脑地偷偷从大门口溜到白云生身前,扭头看了那庞元英一眼,低声道,“这人让人把秦娘子买的物件儿都给扔了,某,某打不过他们。” 他脸上露出几分羞愤,面上虽无伤,可白云生看他的模样也知道,赖三必定是吃了大亏,心下不由恼怒,冷笑:“小侯爷好生威风,居然做起强盗买卖,抢的还是统共花不了几两银子的东西,若庞老知道您老人家这般有出息,想必会觉得十分宽慰。” 庞元英却不理会白云生这几句不阴不阳的话,一甩衣袖,走到秦亚茹身前,笑得如沐春风:“秦娘子这般绝代佳丽,那些粗鄙玩意儿哪里配得起?本侯爷专门从京城易宝斋给你选购的好东西,你瞧瞧,可还中意?若是不喜欢,就是皇宫大内内造的玩物,某也为你寻来。” 秦亚茹随意一看,就见门前放着十几口大箱子,箱盖是开的,里面珠光宝气一片,她一眼扫去,就瞧见完整的红珊瑚盆景两个,玉如意摆件儿一双,精工细作的妆匣子里面,放置着精美的花冠,上面拇指肚大小的珍珠,密密麻麻一大片,其它大件儿的家居摆设更是不少,把院门前的一片空地都摆放的满满当当。 这些东西加起来,恐怕说是千金也不为过。 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而眼前的少年郎,又不是那等歪瓜裂枣,相反,这人相貌英俊非凡,举止斯文,笑容和气,就是一个冰美人,遇见这样的男人,恐怕也要把一腔柔情尽数倾泻于他了。 秦亚茹叹了口气,这要是换成以前他们队里易春敏那个小花痴,恐怕早就拜倒在美男子的脚下,可她历经两世,性格稳重,便是高枫那般天下难得的好男儿,苦苦追求十多年,她还不肯轻易松口,如今这人披着一身流光溢彩,就差在左脸上写‘麻烦’,右脸上写‘祸水’,她能又怎么敢招惹? 深吸了口气,秦亚茹只默默低头,和和气气地道:“劳小侯爷费心,只奴本是农家妇,这些东西真放在家里,奴恐怕夜里也不敢睡觉,且这地方也不过租来的暂住之所,等奴老宅新建完,必要搬回去,就不必小侯爷费心。” “哦?”庞元英被拒,到也不恼,风度翩翩移动脚步,走到秦亚茹身前,若不是白云生在侧,他估计还会离得更近一些,略略弯腰,莞尔笑道,“可是本侯爷已经毁了秦娘子的东西,怎能不赔?” 秦亚茹低垂着眉,对庞元英的心思自是猜到了八分,她好歹也在郡马府住了多年,虽说几乎是被软禁,可也不是真的一点儿接触不到那些贵人们的生活,他们那些人讨好女人的做派,她多少知道一些。 第三十七章 败家 秦亚茹心下叹息,实在不想和此人纠缠,抿了抿唇,低声道:“些许物件儿,没什么大不了,也不值几个银钱,扔了便扔了,回头奴再去买一次便是,侯爷不用介怀。” 她低垂着头,一眼也不看庞元英,可便是如此冷若冰霜,通体风情还是让庞小侯爷心痒难耐。 这会儿见秦亚茹不冷不热的样子,不但不恼,反而觉得有趣,他虽然年少,可身边的美人却是数不胜数,从来只要他稍微给几分好脸,便是那天下第一等的美女,也如飞蛾扑火般恳求他垂怜,哪里用得着他这般费心思? 面上露出几分兴味盎然的笑意,庞元英一甩袖子,笑道,“娘子何苦拒人于千里之外,本侯一片真心,特意寻来这些物件儿,实为感激娘子救命之恩,这么点儿东西,难道还抵不上本侯爷一条性命?” 秦亚茹哭笑不得,只是摇头:“当时奴是做河豚的厨子,出了事故,侯爷不怪罪,已经是奴的幸运,哪里当得起侯爷一句谢。” 眼前这庞元英庞小侯爷,她虽然不曾听说过,但从这人的举止做派也看得出,就是个典型的京城豪门贵公子,就看他甚至不顾自己还是别人的妻子,就这般纠缠不休,完全不在乎会不会毁了自己的名声,便知道他只是戏耍罢了,这样的人,哪里会有什么真心? 他打的主意,一直是自己的皮相,秦亚茹是个女人,对自己的美貌,从来很满意,也不觉得不好,可这会儿遇上如此麻烦的人物,她却头一次希望自己生得寻常一些。 “至于这些东西,太过贵重,奴留在身边,恐只能招来祸患,再者,奴家狭小,也安置不下,还要侯爷莫要为难奴奴。” “哦?原来秦娘子是担心这个?”庞元英大笑,“本侯爷在武当也有一座别院,布置静雅,还很阔朗,如果秦娘子不嫌弃,不如便暂住一段儿时日,正好省去租金,也全了本侯爷的一片心意。” 这句话一出,便是秦亚茹也忍不住面色微变——她是听说过的,庞元英在武当县置了一处豪宅,里面的一应家居摆设,连同园子里的花花草草,都是从京城运来,声势十分浩大,他终日在里面寻欢作乐,武当县几个出名的行首,还有第一美人之称的梅家小娘子都是座上宾。 这些流言蜚语,整个武当县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强抑住胸口的闷气,拉着大郎的手一转身,冷道:“侯爷不用多言,若是您过意不去,我刚才购买的物件一共花了三两半银子,侯爷付给我便是,至于这些,还请侯爷拉走,莫要留在此处。” 话音一落,她看也不看庞元英一眼,冲白云生道,“白郎君,奴还要整理家宅,就烦请白郎君替奴奴送一送小侯爷。” 说完,秦亚茹就拉着大郎大跨步地向门内走去。 白云生眼睛里闪过一抹笑,觑了庞元英一眼,戏谑道:“庞小侯爷的手段,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施展得开的!请吧,别在这招人嫌了。” 庞元英那张俊美的脸也不由阴沉下来,不过只是一瞬,又恢复成似笑非笑的模样,看着秦亚茹进门关门,再无声息,深吸了口气,并不看白云生,转头便走。 他身边两个侍卫面面相觑,低声道:“侯爷,这些东西……” “既然秦娘子不肯笑纳,必是这些玩意儿碍眼……凡是碍眼的东西,留之何用?”庞元英面上寻常,还是那么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说出来的话,却是阴森可怖,“全给我砸了,烧了。” 别人弃之如敝履的东西,他庞元英绝不会再带回去。 那两个侍卫心里都一缩,暗道可惜,却不敢违逆,乖乖地冲过去连削带砸,又有人取来油和火折子。 大火把半个天空都映照得通红。 整个巷子都被惊动,这周围住的人家,也都是些殷实人家,可又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秦亚茹立在院子里,看着外面冲天的火光苦笑——可以想象,她们母子两个的大名,用不了几日,就会满城皆知。 “败家子啊败家子!” 白云生显然也没想到庞元英会来这一手,可他似乎对庞元英多少有些顾忌,并未阻拦,只是感叹了几句,“庞相公一生英明,结果却生出这么个孽子,哎,可怜,可叹!” 等到庞元英走了,白云生才敲开秦家的大门,帮着秦亚茹一起收拾了一下新宅,又让赖三去重新置办日用的东西。 见秦亚茹面带愁绪,白云生却是一笑:“秦娘子也莫要太担心,那庞元英虽然嚣张跋扈惯了,可有白某在,他绝不敢用下三滥的招数。” 秦亚茹摇头苦笑,没说什么,反而转移了话题:“也不知那些小娘子如何了?” 白云生耸耸肩:“等会儿白某去打探一二,秦娘子不必过于操心,武当吴知县是个聪明人,也是个宅心仁厚的,还有詹玉插手,这些小娘子必会得到极为妥帖的安置。” 因为家里只有秦亚茹和大郎,白云生也不好多呆,替她把屋子院子整理一遍,就告辞离去。 接下来几日,秦亚茹除了准备了些许礼物拜访了下邻居外,就足不出户,只有陈家老宅的赵一坛赵管事送来一千贯银钱,再无别人登门。 也不知道赵一坛有没有往开封去消息,告诉陈文岳秦亚茹搬离老宅的事儿,反正就是送信过去,陈文岳离得那么远,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秦亚茹便不肯多想,就算以后有一场硬仗要打,现在总还算安稳。 没两天,白云生送来封信,告知她吴知县已经派人寻访这些小娘子的家人,而且有两个小娘子的娘家就在武当,已经顺顺利利地回家去了,她们爹娘更是千恩万谢,还给吴知县送了块儿牌匾,想必对女儿是真心疼宠。 秦亚茹得到消息,心里也安慰,想了半天,到底还是没有刻意去打探美玉的情况,她怕自己随意插手,改动了美玉的命运,最后也会间接改变自家小妹的命运,秦亚茹以前从不相信什么命数,可事关家人,她却不得不慎之又慎。 第三十八章 欲望 天气已经开始变得炎热。 庞元英坐在用一整块儿和田白玉雕成的座椅上,凉亭的飞檐上垂下细细密密的珍珠垂帘儿,不远处碧绿的湖水,托着大片大片的荷叶,给这酷暑带了些许凉意。 两个侍卫低眉顺眼地立在凉亭下,不敢看自家主子诡谲的面孔。 庞元英默默把玩手里的琉璃盏,果酒冷冽,一杯下肚,沁人心脾,他面上并无太多的怒容,可周身散发出的阴郁气场,还是让他身边的人冷汗淋漓。 梅娘子乖顺地伏在他膝头,纤纤玉指捧着切成薄片的瓜果,小心地送到庞元英的口中,她家在均州也算得上是数得着的家庭,她爹虽说是商人,却是儒商,也中过秀才,家里没有儿子,五十岁上才得她一女,兼且她又生得貌美如花,被捧为均州第一美人,自然没有不受宠的道理。 因此梅娘子向来傲气,对那些想要一睹芳容的所谓富家子弟,从来都是冷若冰霜,不肯给好脸色,但面对眼前这贵气十足的少年郎,她却是不管不顾,放下身段,飞蛾扑火一般贴了上去。 她是聪明人,知道以自己的家世,即使只是能给眼前的贵公子当个侍妾,那也是自家高攀。 不过,即使心中爱极了庞元英,她却不肯和那些来伺候小侯爷的行首一般放荡,虽然欲拒还迎地做些女使才做的差事,却是还留了几分清高。 其实,庞元英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要说高贵优雅,一百个梅娘子也无法和京城那些贵妇与豪门千金相比,但在这等小地方,他闲来无事,也乐得享受美人的小心机,所以,在这均州,梅娘子还算是最讨他欢心的一个。 庞元英半合着双眼,伸出手,在梅娘子如水的青丝上滑动,脸上阴晴不定,忽然嗤笑一声:“美人儿,你说,本侯如何?” 梅娘子一怔抬头,见到小侯爷那张俊美塞宋玉的脸,只觉得心头如小鹿乱撞,面色绯红,低声娇媚地道,“郎君便是那天上的玉人儿……” 她的声音柔得能掐出水来,此话的确一片真心。 像庞元英这样的男人,有着高贵的身份,出众的容貌,本就是女人的魔障,见了他,不知多少本来看着还不错的男人,都变得面目可憎,连看都不想再多看一眼。 庞元英挑眉,低头看向梅娘子那张因为情动而香汗淋漓,虽然勉强撑着,却早早便失去了端庄矜持的脸,却再也提不起兴趣。 “本侯爷只享用最好的东西……我想要的,绝不会得不到!” 他眼前闪过那张无限妩媚,却只让人觉得端庄的脸,心头一热,火烧火燎的,端起酒杯,连灌了两杯冷酒,却浇不灭心底的欲望。 想他庞元英近二十年来,不知道让多少豪门千金,名门贵妇倾心相许,便是知道他风流好色薄情的性子,那些女人也毫不在乎,他一勾手,就是宫里的公主,也要芳心暗许,心如春水。 秦亚茹又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一村妇,也敢在他面前端架子! “若是不能让她在我面前脱掉那身端庄娴雅的外皮,在我身下苦苦求欢,我的脸要往哪里搁?” 这位小侯爷暗中盘算着要得到如花似玉的绝代佳丽,秦亚茹在家里却过得还算悠闲自在。 赖三办事虽粗糙了些,可他老大交代的任务,却不敢不尽心,不多时,就把秦亚茹需要的东西都置办齐全,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一样不缺。 秦亚茹则自己动手,把后院开辟出来,也没种那些花花草草,而是种上了不少药材,药材种子还是济仁堂送的,一文钱没花。 夏日里药香扑鼻,到比那些花香闻着还舒坦些。 这日,秦亚茹又花了几张花冠的样子,把铁柱叫到家里来和大郎一起读书,自己则去方氏那儿坐了一坐。 虽说她和儿子离开了陈家老宅,可和陈家宗族的关系总不能生疏,如今宗族的力量太强大,大郎无论如何都是陈家人,将来少不了族里帮衬,若是落个不好的名声,就连科举都没法子参加,那一辈子便彻底毁了。 方氏听说秦亚茹搬家,还颇为她鸣不平,只是赵一坛来的时候排场极大,连吴知县在他面前都多少带了几分谄媚,方氏是聪明人,一下子便想到,陈文岳想要再娶的女人,恐怕身份真的很不一般。 为了族里,特别过分的话语,她自是不好多说,但心里却对陈文岳十分瞧不起,也打定主意要帮衬秦娘子。 方氏也是女人,如今见秦亚茹辛辛苦苦为陈家操持家业,等到丈夫飞黄腾达,却面临下堂的危险,又岂能不心有戚戚? “亚茹,你别和五郎闹,他要是回来,你温柔体贴些,多说点儿好话,你总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他要是要脸,就不会对你不好,你放心,你是咱们族里认定的陈家妇,便是陈五郎纳进门的那个二房飞扬跋扈,爬到你头上去,咱们族里肯定给你做主。” 秦亚茹笑了笑,低声道:“婶子别为我操心,我嫁进陈家这么多年,五郎与我也是琴瑟和鸣,好的很,婶子就放心吧,我信他!” 方氏看秦亚茹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心里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些怨她软弱,摇头道:“你这性子也别太懦弱了,要是陈五郎真敢不给你脸面,你就和他闹上一闹,怎么也得压那女人一头。” 她满心满眼地琢磨着怎么帮秦亚茹斗倒狐狸精,却不知道,秦娘子现在只想尽快顺顺利利地踢开渣男,若不是为了大郎,其实她早就告到族里,要与陈五郎和离了。 两个女人说了几句话,天色不早,秦亚茹便告辞回家,结果才到家门口,就看见赖三站在门前,正和大郎说话。 旁边停着一辆马车,车帘是掀开的,秦亚茹的眼睛还行,一眼就瞧见白云生半个身子趴在窗户上,面上故意做出云淡风轻的神色,可眼角眉梢间,却隐隐带了一丝焦虑。 第三十九章 重伤 “娘!”大郎瞧见秦亚茹,立时飞扑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皱眉道,“您可回来了,赖叔叔找您有急事儿。” 赖三的表情,到没显得怎么着急,相反,到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幸灾乐祸。看到秦亚茹,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秦娘子,季老让我请你过去看看,有个病人脏腑重伤,他没法子,想让你看看还有没有救。” 他说话不紧不慢,丝毫不见着急。 秦亚茹皱眉,尚未开口,就听见后面马车里传来一阵嘶嘶的声响,很像是有人用指甲在抓挠木头。 这动静颇是刺耳,赖三抬头朝着那马车看了一眼,不甘不愿地咕哝:“他是来抓大哥的,死了也活该!” 话虽如此,赖三到底还是抬头道:“秦娘子,您去看看吧,要是不行,也是那人的命不好,咱们好歹尽了人事,问心无愧。” 这人话里的怨气可不小,到像是巴不得救不活那人才好,秦亚茹摇摇头,去屋里拿了自己的药箱,转头就上了白云生的马车。 本来秦亚茹看见白云生在马车上,但她上了车,却忽然发现那位白郎君居然消失无踪,虽然奇怪,不过她也不曾刨根问底,交代了大郎几句,让他好好读书,也看着铁柱些,别让铁柱老在外面疯跑,就让赖三驾着车,疾驰而去。 白云生的马是极好的黄骠马,耐力十足,速度也快,也不过片刻,就到了济仁堂,秦亚茹被早就等在门口的小伙计领进后院一间向阳的客房的大门,便看到上一次救下那十几个被拐少女的官差正躺在床上。 四个穿着官服的汉子立在他身边,满脸焦虑,目中含泪。 季老坐在床边,正给他把脉。 秦亚茹走进一看,发现那人两眼紧闭,脸色灰白,呼吸若有若无,不由一怔,低声问道:“季老,怎么样?” 季老摇头:“怕是不成了,阿秦也来看看吧。”这种肺腑受伤,唯一的办法就是忍,若是能靠着身强体壮扛过去,就能活下来,抗不过去,连治疗都不必,只有死路一条。 这几个人本来是先去找郝神医的,但郝神医一诊脉,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就说了不能治,他们才只好来了济仁堂。 季老心里清楚,这样的情况,十个里面,要死上九个半,他请秦亚茹过来,也只是看那四个汉子哭的伤心又可怜的份儿上,试试运气。 那四个汉子闻言脸色大变,其中一个摇摇欲坠,还有一个忍不住失声痛哭。 秦亚茹走过去,按了按病人的腹部,才一上手,那病人即使在昏迷中,也疼的额头沁汗,面孔扭曲,随着他的手移动,病人的脸色也越来越差,口中甚至开始出现隐忍的呻吟声。 那四个汉子眼见自家上官疼痛难忍,神态变换,看秦亚茹的目光也是恶狠狠的,若非季老在一旁劝说,他们恐怕早就冲过去把秦亚茹赶走。 秦亚茹却没心思和这几个人过多解释,皱眉道,“他这里是不是受过重击?” 伸手按在病人的上腹左面,轻轻敲了敲,转头问那四个汉子里相对较为稳重的一个。 那人想了半晌,抹了把脸上的泪水,苦道:“詹指挥使半个月前就受了伤,只是他强忍着,我们也不知到底伤势如何。” 另外一人闻言,啪一声,砸了桌子上的药碗,怒道:“都是白云生那厮不好,若不是他,詹指挥使又不是争强好胜轻易与人为敌的,又怎么会惹出这等祸端?他到好,明明知道咱们詹指挥使有伤在身,还与他动手!” 秦亚茹叹了口气,不再理会这几个人,稍一用力,就见詹玉疼的身体蜷缩,整个人竟疼醒了。 他人一醒,呻吟声立止,秦亚茹不由挑眉,这个时候的人就是不一样,记得当年在四院实习,给小子们包扎伤口,便是只破了一层皮,都要哭天抹泪地叫苦叫痛好长时间,这位伤重如此,面上居然看不出不妥。 想到此,秦亚茹的面色也不觉放柔了几分,低声道:“詹指挥使,你这里是不是受了重击?” 詹玉目光微闪,轻描淡写地道,“今天上午不小心撞了一下。” “什么不小心,明明是白云生那厮下手不知轻重,伤了詹指挥使。”旁边几个汉子见詹玉醒了,乌压压一片围了上来,闻言你一言我一语,简直把白云生说成了一个草菅人命的恶棍! 詹玉皱眉,怒道:“别胡说。大夫,我这是旧伤复发,不干白云生的事。” 秦亚茹叹气:“先不管这些,我看你这是伤了肺腑,很可能有内出血的情况,你自己有没有服用金疮药?” 詹玉点了点头,,“我师傅送的金疮药,颇为灵验。”他是习武之人,随身携带金疮药已经成了习惯,刚发现不对,立时就服用了,按照以前的经验,本不该这般严重,没想到这一次情况不同,金疮药也不管用。 秦亚茹取来詹玉的金疮药看了看,那药虽然也有止血的效果,可远远称不上好,而且生效很慢,若是出血的情况比较轻微,还能起点儿作用,若是严重出血,大约就只剩下一点儿安慰作用了。 她摇摇头,从药箱里拿出一瓶云南白药,给詹玉服了下去,这药可以说是止血的圣品,就是秦亚茹手里也并不多,不过,云南白药的配方虽然是保密的,可她因为好奇,曾经试着按照公开的配料试着配置过,弄出来的成品虽然还比不上云南白药,却也差不太多,以后这些云南白药用完了,她到也能找到代替的东西。 季老见秦亚茹给詹玉吃了药,迟疑道:“还有救吗?” 瞬间,一屋子人都把视线落在秦亚茹身上,火辣辣的目光,看得秦亚茹浑身发烫,只是她却不敢做什么保证,只能苦笑着摇头:“季老,他的情况你也看到,如果不管,十死无生……” 那四个汉子的目光瞬间黯淡下来。 詹玉到还洒脱,微微一笑:“詹某命中有此劫难,过不去也没办法,你等不用太伤心。” 秦亚茹抿了抿唇:“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虽然不是一定能治好你,但确实是目前唯一的法子了。” 第四十章 剖腹 “是什么?” 那本在哭天抹泪的汉子,激动地跳起来,目光灼灼地盯着秦亚茹,急声问道。 “只能剖腹。”秦亚茹叹了口气,说的很慎重,“需要给他开刀,缝补好受损的内脏,抑制内出血。” 只是这句话一出,那四个汉子都傻了眼,其中一个脾气暴躁的,当场就横眉怒目,厉声道:“都这种时候了,娘子莫要开玩笑,什么剖腹,这不是要我们詹指挥使的命,不行,绝对不行!” 另一人也气道:“詹指挥使是人,又不是破衣裳,怎么能随便切割缝补?” 秦亚茹闭上嘴,皱眉,她也知道这些人不放心,如今也不是没有剖腹手术,上辈子她就听说开封有一位叫王一刀的大夫,就曾经给一位王爷动过手术,且成功让那位王爷活了下来,从此名扬开封,传为神医,只是,这毕竟是个例,动过手术的患者,百分之九十九,不是痛死在手术中,就是死于术后感染等等。 而且,那之后也没见这位王大夫再给人动手术。 在宋朝,尤其是北宋,算是医术相对发达的,但脏腑受伤,大部分大夫都会说一个不治,最多开些汤药,哪里敢动手做手术? 如此多的名医都不敢做,现在秦亚茹一个才二十岁还不大到的年轻人,还是个娘子,忽然说能做,别人哪里会放心? 季老到是对秦亚茹有几分信任,皱眉道:“阿秦是个稳重人,那一次她救了白郎君,用的法子也十分新奇,没准儿她真能救活詹指挥使,你们不如就让她试一试,反正也没别的法子了。” 那四个汉子脸色惨变,却死活不肯同意,其中一个汉子站起身,扶住詹玉,高声道:“指挥使,咱们回京,请御医给您治病。” 詹玉苦笑,一把扶住那汉子的手,勉强摇了摇头,他此时已经痛的说不出话,嘴唇泛白,几近虚脱。 季老叹道:“他伤的这般重,哪里能移动,估计到不了京城,人已经……你们就是快马加鞭回京城请御医,也来不及了。” 四个汉子傻傻愣愣地站着,面面相觑,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 就在他们迟疑不决时,白云生忽然从门口走进来,那四个汉子一见到他,便忍不住怒目以对,怒骂道:“白云生,你来做什么?你害得我们詹指挥使还不够惨?” 白云生却丝毫不理会这几个人,高声道:“秦娘子,你果真能剖腹开刀,精通华佗神技?” 秦亚茹皱眉:“不敢说精通,却还有几分把握。” 白云生的神色很是平和,点点头,笑道:“既然秦娘子说有把握,那我便放心了,就请秦娘子在白某身上先试验一番,若白某存活,再为詹玉治疗,想来这几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他神态镇定,说话颇有几分云淡风轻的意思,似乎不是让秦亚茹在自己身上动刀剖腹,而是随便吃一顿便饭一般。 但此话一出,满屋子的人都目瞪口呆,那四个汉子更是瞠目结舌,看白云生的目光分外诡谲。 秦亚茹也吓了一跳,脚下一软,差点儿没摔地上,虚虚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哭笑不得:“什么话,你真以为剖腹疗伤是个简单的事儿,能随便开着玩?” 就是在现代,做个阑尾炎的简单小手术,也不敢说一点儿风险没有,在这个时代,即使是她,开刀动手术,也要提心吊胆的。 白云生皱眉:“白某不怕,且白某一向身强体壮,必能撑得过去,就请秦娘子莫要担心,尽管动手。” 那四个汉子都听傻了,早不复刚才的敌意,看他的目光,虽然不可思议,却不免带出几分说不出的感动。 白云生让他们看得浑身不自在,扭过头,定定地看着秦亚茹。 这时,其中一个汉子也回过神,连忙道:“不用白云生帮忙,秦娘子,不如就在周某身上试上一试!” 四个人立时都争先恐后地抢着要当这个试验者,吵得秦亚茹脑袋生疼,不得不丢下淑女姿态,一拍桌子,冷道:“你们不用争抢,这不可能!我的药很昂贵,好多药现在这种条件下根本就制造不出,用一点儿少一点儿,浪费不得,而且,这种实验根本没有意义,你们死在开刀手术之下,詹指挥使不一定死,你们不死,他也不一定能活下来,现在我就说一句话,如果动手术,詹指挥使有可能存活,不动手术,他必死无疑,你们自己决定,不过,最好要快,耽误的时间越长,救活他的可能性便越低。” 一屋子的人顿时失声。 或许是让白云生这么一吓唬,四个汉子这一次到是冷静许多,再没有强烈反对,四个人聚在一块,嘀咕了半晌,眼睁睁看着詹玉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越发举棋不定。 白云生默默地立了片刻,猛地道:“秦娘子,你动手……治疗吧。” 那四个汉子一起扭头,白云生冷道,“你们再多说一句话,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的飞影剑。” 四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见他面容阴冷,目中凶光毕露,立时噤声,谁都不觉得这人是随口说说,毕竟,他在京城的凶名,那是官家也有所耳闻的。 秦亚茹一看这几个人都不说话,就当他们默认,连忙让季老准备一下手术室。 如今的手术室当然不能和二十一世纪相比,只能找一个相对敞亮的屋子,先喷洒消毒药水,杀菌消毒,多找了几盏灯,多拿了几面打磨的很光亮的铜镜。 因为怀疑詹玉内出血很严重,又没有仪器,不知道内脏受损到底有多严重,需要多长的手术时间,秦亚茹还是觉得得准备输血。 这个到不难,看眼前这几个汉子为詹玉死都乐意,想必不介意抽点儿血去,加上白云生一共五个人,只要詹玉不是稀有血型,找到同类型的供血者还是挺容易的。 果然,秦亚茹一说,这几个人虽然心下忐忑,额头上冒汗,却都咬咬牙答应了,结果很不巧,测试一遍,只有白云生的血型和詹玉一样。 第四十一章 手术 不多时,手术室准备好。 季老和济仁堂一群学徒,伙计都眼巴巴地盯着秦娘子看,即使是他们,也紧张的浑身冒汗。 毕竟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剖腹手术,若是能成功,那将来脏腑重伤的患者,就算有救,再不是只能等死。 季老行医多年,性子和这个时代大部分大夫不同,为人十分开明,一生收徒众多,且每一个徒弟都是精心教导,从不曾藏私。 便是对待女儿也一视同仁,他的小女儿很有医学天分,从小就被他带在身边教导,一直到长大嫁人之前,那姑娘都是季老的得力助手,只是这时候女人出嫁,尤其是远嫁,再想回娘家就是千难万难,季老四十多年没见过他的小女儿了,对秦亚茹,恐怕也是移情,把她当成自家的小女儿看待,此时见她要施展华佗神技救人,竟是比自己动手术还要紧张。 “阿秦,你看看,这样行不行?” 秦亚茹一边穿上麻布做的大褂,戴上口罩,手套,一边四下看了看,心里着实是没多大底气,她以前从没有自己动手布置过手术室,现在条件不足,既做不到密封,也做不到彻底消毒,也只能勉强凑活一下,总比在野外医院给人做手术的时候强一些。 “季老,您在一旁看着点儿,让小孟哥,还有苏图都来看看。” 季老年纪越大,越小孩子脾性,到没什么门户之见,一口就应下扭头就叮嘱自家两个小弟子:“你们俩好好和阿秦学。” 小孟哥和苏图都是他的得意弟子,尤其是苏图,更是他的关门弟子,如今帮他儿子打理济仁堂,与他儿子不同,这两个还是有些天分,只是季老收下他们的时候,年纪实在是大了,精力不济,教导他们时总觉得力不从心,季老以前就经常说,自己是耽误了两个学医的好苗子。 两个小徒弟激动的面色潮红,却也有些不好意思,齐声向秦亚茹道了谢,秦亚茹顾不得和他们说太多,让那四个大汉帮忙,把詹玉抬到手术室。 这时,詹玉已经陷入休克,还是季老开了个方子,给灌了一碗抗休克的药汤,状态才好一些。 秦亚茹仔仔细细地消毒,然后便开始手术,如今她一个助手都没有,一切只能自己来,好在秦姑娘以前就习惯单干,护士的活儿也照样能做,就是手术时间可能拖延的长了些。 腹腔刚一打开,鲜血就喷出,秦亚茹镇定自若地把血吸干净。 秦亚茹没感觉,和以前一样认认真真地做手术,却不知道她的动作给这个时代的人带来了多大的冲击。 季老还好,以前也看见过名医国手做外科手术,甚至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动过手,虽然看阿秦一个小姑娘,手连抖都不抖一下,就伸进患者的腹部,又揉又捏,还用针线缝缝补补,就像衣服一般,很是不适应,却还勉强让自己站在一边旁观。 但他那两个小弟子,却在病人腹腔里的鲜血喷出来的一瞬间,就小脸煞白,待秦亚茹开始手术,趴在门口大吐特吐了。 秦亚茹的速度算是极快的,可一个助手没有,病人失血又太多,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还是出现了血压下降的情况,必须输血。 好在一开始就预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早有准备,秦亚茹直接就让白云生浑身消毒,躺在另外一个手术台上。 鲜血沿着橡皮管注入詹玉的体内,詹玉的心跳也渐渐趋于平稳。 秦亚茹这才松了口气,继续手术。 詹玉也不知道是被何人所伤,脾和胃都有不少创口,尤其是胃,至少有一半已经坏死,秦亚茹也很惊讶,没想到情况严重到这种地步,那詹玉竟然还能忍下来,想起他上一次就吐血,想必那时候就伤得不轻,只是强忍而已。 想到此,她不由摇头,这病人太倔强,当医生的也难做,要是早一点儿治疗,说不定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 她却不知道,她这莫名其妙地一摇头,让窗户外隔着窗纱往里面张望的一群人,吓得满头冷汗。 那些人的想法,秦亚茹自是没工夫猜测,仔仔细细地把所有的创口都一一缝合,胃切下来一大半。 一大坨脏乎乎的东西扔在托盘里,季老看得一阵心惊肉跳,脚下发虚,直念阿弥陀佛,生怕秦亚茹手术失败,让病人直接死在手术台上。 虽说神医也不可能保证一个病人都不死,但这詹玉的身份明显很特别,是个当官的,要是真治死了他,外面那四个莽汉,还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糊涂事来,这会儿白云生自己还倒在床上,被抽出去那么多血,不知会不会出事儿,恐怕救不了阿秦! 好在情况没有往最危险的地步发展,手术完成之后,詹玉的心跳依旧是平缓有力。 秦亚茹心下松了口气,把伤口缝合,然后让季老动手给涂上金疮药,才一出门,就看见那四个大汉都蹲坐在门前,跟个雕像似的,一脸焦急。 一见秦亚茹出来,这四人呼啦一声围上,颤抖着声音急问:“娘子,怎……怎样?詹指挥使怎么样了?” “很成功,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秦亚茹洗干净手,让小伙计把这四个又哭又笑,就要扑进去的家伙拦住:“你们别进去打扰,在门口守着吧,煮点儿米汤,面汤什么的,他醒后排了气才能给他喝。” “排气?” 其中一个周姓汉子,一脸迷惑。 秦亚茹皱眉,脸上微红,咳嗽了下,低声道:“就是……放屁。” 那汉子一怔,一张不算白净的脸,一下子爆红。 秦亚茹低下头,只当没看见,转身离开,忽然想到什么,又道:“等会儿我开个药膳方子,让厨房做上,虽然味道不大好,可还是得吃。” 姓周的那人连连点头:“秦娘子放心,我这就去严月楼请闵大厨来,听说他老人家做药膳很是有一手,我们詹指挥使还真有点儿挑食,要好好做才行。”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不是给詹指挥使吃的,是补血的药膳,给白云生的。” “啊……那让济仁堂的宋嫂子随便做做得了。” 秦亚茹哭笑不得,也不理他,赶紧去换了衣服,詹玉刚刚手术完,还得做抗感染的治疗,一时半会儿,她也走不开,心下惦念大郎,只能写了封信,让赖三帮忙捎带过去,让铁柱和王氏暂时照顾一下。 第四十二章 燕燕 詹玉的伤确实是很严重,即使他是习武之人,十天半月也肯定好不了,至少要卧床休养个百余天。 眼前有一个撇不下的病人,秦亚茹只好暂时在济仁堂住下,平日里和季老学学药理,摆弄一下药草,到也挺有趣,并不会让人厌烦。 只是詹玉似乎有公务在身,总想着离开济仁堂,外表看起来成熟稳重,却实在不算个很听话的病人,让秦亚茹都觉得十分头痛。 这剖腹手术是她做的,要是出了差错,自己可担待不起,她总算知道,为什么医生遇上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不把医生的话放在心里的患者,会那般暴跳如雷,各种看不顺眼了。 不只是为了患者,更多的还是医生本身怕但责任。 好在有白云生在,也不知道这位白郎君跑到詹玉耳朵边嘀嘀咕咕地嘀咕了些什么,詹玉的脸色难看的要命,却一下子变得特别听话,让喝药,再苦的药汤子也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灌进肚子,让不要乱动,便能一上午躺在床上,连身子都不翻动,让他每日只吃什么滋味都没有的白粥,就是白云生端着鸡鸭鱼肉在他面前大快朵颐,他也看都不看一眼。 秦亚茹虽然诧异,可这是好事儿,她也没有追根究底的习惯,不过,没过两天,济仁堂却多出一个漂亮小娘子来。 是当初被拐子拐走的那些小娘子中的一个。 其他的小娘子们有的被家里人接走,有些家里人根本不管不顾的,也让官府作保给‘推销’了出去。 均州虽然不算什么大地方,可乡绅大户,富商还是有很多,这些人家平日里没事儿都喜欢或者雇,或者买,弄些女使回家伺候。 这十几个被拐子拐来的小娘子,质量称得上上佳,容貌最差的,也是中上程度,能说一句眉清目秀,在普通人眼里,也能说一句美人,更别说好有不少相貌气质都好,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如此出色的小娘子,不要太抢手了,那些想要直接买人的吴知县一概推辞,剩下的都是来雇人的,签个五年,最多十年的活契,还得挑挑拣拣,挑选比较合适的人家。 秦亚茹前几日才听到消息,美玉也被家人接走,还是她大哥亲自跑来一趟,刚知道的时候,她也不由愣了愣,记得五年后她见到美玉的时候,美玉是给人当女使的,她本来还以为就是这一次,美玉被雇回去做了女使。 虽然如此,可秦亚茹前世毕竟是幽居郡马府,鲜少能见到外人,对外面的事情,也多是通过女使和婆子的口才能知道,美玉一个小娘子,到底是怎么成了女使的,她自是不可能清楚,此时也只是觉得奇怪了点儿,没太放在心上。 十多个小娘子各自都有了出路,唯有其中一个,不知是什么身份,詹玉只随意交代了几句,说是这小娘子家在京城,而且家里出了事故,没了人,就算回去也是孤苦伶仃。 他就特意把人带在身边,以前一直住在客栈,这会儿詹玉受伤,一时不能走动,才派了手下去把这小娘子接到济仁堂。 这会儿,秦亚茹坐在石凳上指导一个小伙计炮制药材,而那被拐来的小娘子,就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下,替季老在缝补破了的衣裳。 那小娘子没有说自己的姓,只知道小名叫燕燕,最多也就十三四岁的年纪,生得很是美丽,娴静温柔,即使沦落到如此地步,一举手一投足,还是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 秦亚茹是个绝色美人,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小娘子跟她站在一起,只怕连布景板都当不成,没人会注意到,可这小娘子却不同,就算看起来还是比秦亚茹差上一点儿,也只是缺少风情罢了,再过上几年,必然又是个绝代佳丽。 而且她还识字! 在这样的时代,别说女孩子,男人都是文盲占了大多数,识字的女孩子不用说,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秦亚茹忍不住感叹,这样的小娘子,在均州这等小地方着实显眼,即使是被拐过,名声可能不大好,但将来过几年,风声渐小,怕是来求亲的能踩断门槛儿,怪不得官府的人谈起这帮小娘子,虽然痛惜,到并未绝望、 不说将来,就说现在,不少济仁堂的小伙计一听说这小娘子要暂时住在济仁堂,一个个都激动起来,又是整理房间,又是收拾被褥,看那积极的模样,简直能称得上谄媚。 秦亚茹那样的绝色大美人名花有主,是有郎君的人,他们想也白想,可眼前这个小美人,他们这群光棍,还是能打打主意的。 宋朝的男女比例实在很坑爹,世人普遍重男轻女,男孩子活下来的可能比女孩子高的太多,更别说还有人家家里穷,养不起女孩子,女婴刚出生就给溺死,再加上好多有些地位的男人都要买妾,买女使,一个男人霸占许许多多的小娘子,那些剩下的光棍,就免不了更多起来。 在这里,穷苦人家一辈子娶不到新妇,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那燕燕小娘子除了身上穿的一身麻布衣裳,再无其它衣饰,秦亚茹瞧着她知书达理,也不怨天尤人,挺可人疼,也帮着买了布,拿回来和她一起好歹裁出几身能换洗,只是这小娘子似乎穿不惯麻衣,虽然强忍着不肯表现出来,但偶尔露出手臂,秦亚茹竟看见她的胳膊被划出一道道红印。 这到让秦亚茹对她的身份更是好奇,真没想到故事里的豌豆公主,竟还真有其人! 好在姑娘身子虽娇气,性子却有几分倔强,丝毫不肯抱怨,才过了几日,不但烧火做饭,打扫卫生,一手全包,就连济仁堂里男女老少的衣物,她都给洗了,干活越来越麻利,要说一开始还显得生疏,如今就算和女使比,也差不太多。 因着秦亚茹对燕燕颇为照顾,两个人到很快熟悉起来,平日里有个人能一起说说话,日子到过得更愉快了些。 这日,天气晴好,詹玉的病情已经稳定,用不着日日守护,秦亚茹也闲下来,干脆就拿了一只药篓子背上,准备去山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药草。 第四十三章 探听 济民堂的药篓子也不知为何,大的惊人,那竹筐足有半人高,两条背带也有成人的巴掌那么粗。 秦亚茹背着药篓,硕大的筐越发衬得她身形纤弱,店里的小伙计们看得一阵忧心。 季老捋了捋胡须,笑道:“自从阿亚离开,咱家这药篓已是两年多没用过了,阿秦你可小心点儿,进山莫要摔倒才好。” 季老一生收徒无数,其中有个徒弟叫阿亚,天分不高,只跟了他一年多就走了,似乎是去当了兵。 按说季老那么多徒弟里面,这人这般不显眼,都不一定能记住他,偏偏这少年有一奇特之处——力气十分之大。 据说八岁便能举起两百多斤的大鼎,十一二岁时,随便一伸手就能把成年壮汉推一个跟头,且饭量大的惊人,四五岁的时候,吃饭便比三五个大人加起来还要多,等到长大十几岁,家里已经养不起他。 无奈,他爹只能让他去武当县找个差事做,阿亚老实厚道不计较工钱,力气大,干活多,这样的人本应该很容易找到差事,但他的大胃口,实在是让人承受不住,光喂饱了他,一般人家就得穷死。 一来二去,他在武当县就再没人雇佣,连续半个多月吃不饱饭,饿的半死,又不想回家折磨爹娘,就在他沉默沮丧,不知如何是好时,遇上了季老。 也是他幸运,季老是好人,看这孩子老实巴交的,正好药铺上一个负责炮制药草的伙计辞了工回家侍奉爹娘去了,就把人给带了回去。 至于饭量大,那真不是问题,济仁堂再怎么样也不缺他那口吃食。 于是,阿亚就在济仁堂开始了伙计生涯,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认认真真地背诵季老教给他的东西,努力学习辨识草药,别说,这孩子医术上虽然没什么天分,但很快就学会了采药。 他力气大,胆子也大,从小就在山上长大,熟悉山路,没多长时间,他一个人采的药就比整个济仁堂十七八个伙计连采带收购,收集来的药草更多,种类更齐全,季老一时高兴,就收下他当了自己的弟子。 如今秦亚茹用的药篓子就是阿亚曾经用过的,至于为什么秦姑娘那么多药篓不要,非要这个,还是会为了那药篓上刻的三个字——‘顾春亚’。 那字飘逸秀美,却又劲道十足,虽然算不上绝佳,却着实说得上是一笔很不错的字。 秦亚茹实在没想到,她会无意间在这间普普通通的药铺里看到这三个字——顾春亚自然不是什么名留青史的大人物,在这个名人辈出的北宋王朝,他就是个普通人,但对秦亚茹来说,这人却是让她记忆深刻。 前世,顾春亚不辞辛苦,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把她大哥的信,送到了她的手里,后来又拼命劝说,想让她离开郡马府。 可那时,一切都晚了,她秦亚茹已经被郡主骗着签了身契,成了陈文岳的妾侍,再说什么都没有用! 在这个世上,逃妾的命运如何,她哪会不知道?就是后悔,痛苦,她也一步都不敢离开郡马府! 眼睁睁看着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咬着牙和当朝郡马据理力争,拼命想救她脱离苦海,秦亚茹也忍不住心下感动,虽然顾春亚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低级武官,武官的地位本就比文官要低下,他又没有身份背景,和郡马较劲,无异于蚍蜉撼大树,最终什么也没做到,但他的情,秦亚茹不能不领。 说起来,顾春亚似乎很有才能,在大哥的信里说,这人使了一手好刀法,对兵法也极为精通,若不是上面多次把他的功劳占为己有,他又老实的厉害,不懂抗争,再加上没有背景人脉,指不定这人会成为一个极为出色的将领。 济仁堂的一小伙计一边儿替秦亚茹收拾采药用的东西,一边和她说阿亚的事儿:“您打听他做什么?那小子前年碰上招募,家里缺钱,死活去当了兵,哎,好男不当兵这么明显的道理都不懂,那个笨蛋!” 秦亚茹笑了笑,“若是阿亚有信传回来,给奴递个话儿,奴有事儿托他打听打听。” 这个顾春亚显然是认识自家大哥的,若是能早一点儿联系上,说不定他们父女兄妹团聚的日子,还能提前些。 那小伙计也没多说,连连答应下来。 白云生已经在旁边戳了半天,颇有些不耐烦。这会儿上前,一把拽过秦亚茹背上的药篓,自己背好,蹙眉道:“不是去采药?再不走天都暗了。” 秦亚茹挑挑眉,既然有人想护送,那自然最好。 两个人出了门,乘着车直奔武当山,一直走到山脚下,白云生才打发了赶车的人先离开,带着秦亚茹登山。 昨日下了雨,山路有些滑,白云生的轻功好的很,自然是不把这点儿山路看在眼里,可秦亚茹是什么人?她是一举人娘子,书香门第出来的大家闺秀,以前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这会儿见她攀山越岭,一样是轻驾就熟,走得并不比白云生慢多少。 白云生眨了眨眼睛,托着下巴暗道可惜——本来他在山下,看到崎岖的山路时,还隐约有了那么点儿隐秘的小心思,比如说等秦娘子走累了,他可以大大方方地要求英雄救美,扶一把美人。 是男人皆好色,即使他本对秦亚茹没什么花花肠子,可能与美人密切接触一下,谁也不会拒绝,何况白云生从不是个很懂规矩的男人,更不虚伪。 奈何,这美人着实彪悍了些,不给人英雄救美的机会! 秦亚茹自是不知道白云生在想什么,她这有一登山,略略出了点儿香汗,却觉得浑身舒坦,心下也畅快了好些。 回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却仿若隔世,事实上也确实隔了世,二十一世纪的种种,都渐渐模糊不清,这会儿登高望远,到又有了当初与高枫四处遨游时的感觉。 第四十四章 采药 何况,此时,身边还伴着个知情识趣的美男子,就算是做采药这般又劳累又枯燥的活儿,秦亚茹还是觉得心情甚好。 白云生这个人,平日里虽然高傲,有一张又刁又毒的嘴,说出的话时常能把人气个半死,可他若是诚心想要交好某人,也是能摇身一变,就变成个风度翩翩,温润尔雅,言语有趣的贵公子的。 显然,秦姑娘就是属于白云生看在眼里,且有心交好的那种人。 一路听白云生讲各种妙闻趣事,秦亚茹还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耽误了手头上的差事,不多久,就采了一堆药草。 两个人正说着话,秦亚茹的脚步忽然一顿,略略地头,视线一凝,落在不远处山壁一陡坡之上,看了片刻,她眼中就不知不觉地露出一抹浓浓的喜意,拍手笑道:“巧了,没想到武当山里居然有这东西!” 白云生颇为诧异,顺着秦娘子的视线看过去,那里是一片黄绿色的小花,颜色土气的很,实在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在二十一世纪,这东西栽培的多得很,可野生的却十分少见,何况是这么一大片,不由勾了勾唇角,笑道:“这是三七,是最好的止血药之一,我给詹玉用的,三七就是主药。” 她这般一说,连白云生都眼睛大亮,秦娘子拿出来的金疮药他是见识过的,止血效果可比他高价重金求来的金疮药好上不知多少,他们这些练武之人,免不了磕磕碰碰,流血受伤,若是身上备有上好的金疮药,那简直就和多了一条命也没太大差别。 “我下去摘。” 白云生一撩衣摆,就想往下跳,却让秦亚茹给一把抓住。 秦亚茹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你仔细看看,刚刚下了雨,山壁极为湿滑,那崖壁陡峭,直上直下的,虽说有些草木,可你这般下去,也未免太危险了。” 白云生挑眉,刚想说以前比这更难走的山壁,他也不是没爬过,就看见山壁上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猴子,一个没注意,出溜一下,吱吱叫着从山壁上摔下,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云雾里。 “咳咳。”白云生眨眨眼,“看样子,是有那么点儿危险。” 他的轻功再好,也比不上常年在山里出没的野猴子,刚才还满腹豪情,这会儿眼瞧着那可怜猴子落下山崖,很大的可能尸骨无存,白云生假假地抬手,装模作样地抹了抹额头,笑道,“不如等天气好的时候……” 他话音未落,就看见秦亚茹反手从腰里摸出一条细长的绳索,弯下腰捆在身边一双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的大树之上,另外一头拴在自己纤细的腰身上,打的结很特别,也很结实。 白云生一愣神,就看见秦亚茹已经从自己的药篓子里面,拽出一个双肩布包,背在身后,拉着绳子下了崖壁。 他吓了一跳,快走两步,走到山崖边沿,一颗心砰砰乱跳,视线紧紧追随秦亚茹的身影,仿佛随时准备着扑下去救人,背后却生了一层冷汗——今天莫不是要为了报恩,把这条命给填进去了? 不过,那位娇娇柔柔的秦娘子,却丝毫没有需要人帮忙的迹象,她的动作十分灵敏,手上不知戴了什么东西,稍微一抓,就能牢牢地吸附着崖壁,落脚也又稳又准,每一步,都踩在最合适,最恰当的地处,三两下,就下落到那片三七所在的地方。 白云生看着她从身后的布包里摸出一把长条形怪模怪样的东西,又在那山壁上敲敲打打了一阵,不多时,那些长条就形成了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品字形,正好能让秦亚茹很从容地踩着,把手里的绳子往上面一挂,她的双手一下子就被解放出来。 山里的风不小,那几片长条又看着实在是不靠谱的很,白云生提心吊胆,生怕一不注意,美人香消玉殒。 可秦姑娘却不知道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身子居然没有半点儿摇晃,甚至还能在山壁上轻轻松松地走动,不说如履平地,也差不了太多。 秦亚茹没心思管白郎君的好奇心,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木柄的铲子,小心翼翼地把所有的三七,无论大小,连根带土,一网打尽。 白云生这个大男人唯一做的事儿,就是把那个巨大的药篓子给美人扔下去。 大约也就过了半个时辰,秦亚茹双手扒着崖壁,不用白云生搀扶,一用力,腾空而起,翻身上来。 她拍拍手,立在重新上到山顶,把带着泥土芳香的药草收好,伸了个懒腰:“等下找个离家近的缓坡,把那些个头小的再种上,也省得糟蹋东西。” 要不是这地方路太不好走,她可不想采那些还没长大的药草,虽然还不到二十一世纪那样所有野生药材都稀有罕见的地步,可竭泽而渔,无论古今,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走吧,再逛逛,咱们下山。”秦亚茹深深呼吸了几次,仿佛把满肚子的压抑苦闷都吐了出来,精神大振。 白云生却咋舌,看秦亚茹的目光,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本以为这就是个弱质纤纤的美娘子,谁曾想,竟然还有一身翻山越岭的好本事! 他目瞪口呆半晌,咬咬牙,伸手拉住秦亚茹的袖子,把她的手举到眼前,仔细看了看,十指纤纤,带着粉嫩的色泽,以前因为劳作留下的茧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皮肤娇嫩纤细的似乎能掐出水来。 实在忍不住,白云生学那登徒子一般探出手去,想要试一下这滑嫩的肌肤是真是假。 瞧这人像是看怪物一般的模样,秦亚茹满头黑线,刚想缩手,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音:“哪里来的鸟雀,吱呀乱叫,居然还敢动本侯爷的东西,该死的很!” 话音未落,耳边就传来破空之声,白云生脸色立变,猛地扭头,就有一箭擦着他的额头飞掠,一下子射入旁边的树干。 秦亚茹顺着声音看去,只看见绿意盎然丛林,枝叶摇动,隐约有脚步声临近。不多时,林中就走出一队人马。 当先的那个,正是庞元英,庞小侯爷,他的目光盯在秦亚茹的脸上,腰板笔直,身上穿着甲胄,肩上背着弓箭,神色冷峻,到和以前的纨绔样略有些不同之处。 第四十五章 开端 秦亚茹略一皱眉,那侯爷身边便有一仆人立时上前,言语到还谦恭:“原来是秦娘子,刚才有一小雀儿叼了我们侯爷喜欢的点心,惹得侯爷厌恶,这才射了它一箭,没想到竟惊扰到秦娘子!” 这人说话时只看着秦亚茹,却是连瞟也不瞟白云生一眼。 秦亚茹闻言转头,果然看到一只小雀落在草丛里,冲白云生使了个眼色,白云生轻轻一踢,那被箭射伤了翅膀,还不停扑棱吱吱叫着的小雀,就落到他的手心里。 那小雀灰扑扑的,并不好看,个头极小,似是出生不久,才学会飞,一双黑眼镜却是乌溜溜乱转,水润非常,惊让人觉得可怜。 白云生伸手摸了摸小雀的脑袋,反手放在自己背后的药篓子里,若无其事地走到秦亚茹身边,故意伸出手虚扶着她的胳膊,笑道:“天色不早,路上不好走,咱们赶紧下山。” 那仆人见状,脸上露出一抹恼怒,也不敢回头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急忙挡了一步,眼珠子一转就道:“……还请秦娘子把我们侯爷的猎物交给在下。” 秦亚茹顿时失笑:“请尊驾自己去拿,奴可做不了白郎君的主。” 这仆人又不是那位嚣张跋扈的小侯爷,哪里敢和白云生较劲儿,扭头去看自家主子。 庞元英却一言不发,甚至没有把视线转移过来,他迎风而立,一袭青衣翩飞,真真是玉树临风,好看的紧。 秦亚茹却没有欣赏美男的心情,说完,便回过头,和白云生一起绕过这一行人,打算下山。 其实,她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忐忑,这位小侯爷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主儿,此次迎面碰上,还故意找茬,怕是还要纠缠一阵子。 心下不觉有些烦闷,秦亚茹又忍不住叹息——小人物,果然无论在哪里都过得艰难。 但那庞元英,这次到不曾恼,也没有纠缠的意思,他只是笑眯眯地注视着秦亚茹,再秦娘子走的时候,还招呼自己的随从们让开一条路。 秦亚茹暗暗吐出口气,就听后面庞元英声音朗朗地开口:“秦娘子,听说陈兄要回武当了,我与他神交已久,等他回来,某一定前去拜访。” 秦亚茹一怔,蹙眉,脚步虽不停,心下却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丝不安,按说庞元英和陈文岳如今的地位天差地别,就算是陈文岳当了襄阳王的女婿,庞元英都不一定会搭理他。 那些皇家宗室的女婿,也就能糊弄一下寻常老百姓,对庞家那样的家族来说,别说郡马,就是驸马,除非本身出身不凡,否则,也照样不会放在眼里。 庞元英此时的心情,的确很是不错,并未因秦亚茹的冷淡而太过生气,,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秦亚茹远去的背影,莞尔一笑:“也罢,就由得你逍遥些日子。” 这位小侯爷对自己的性子,还是有几分了解,他看中的美人,向来是无论如何都要搞到手,但大约也就有三分热度,等美人享用过来,一准儿弃之如敝履,再不复往日的热情,被他折腾的欲生欲死,被踢开之后几近风魔的女子,不知有多少个。 在他的心里,秦娘子不过是另外一个突然吸引了他目光,让他上了心的女人罢了,而且这个美人除了容貌,没有任何一处能与京城那些痴迷于他的贵女相提并论,庞元英自己心里都暗自琢磨——也不知自己对这秦娘子的热情能不能持续个一年半载,只希望时间莫要太短,至少让他在回京之前,不要太无聊才好。 “……看在你还算有趣的份上,我会多宠你些日子。”庞元英拢了拢衣袖,笑起来,他容貌甚是美丽,这一笑,更是光彩照人。 旁边的仆人赶紧低下头,心下不由对那秦娘子多了几分佩服,就小侯爷这样的美貌,寻常娘子一见便会心醉神迷,哪还有理智来抵抗诱惑? 他却不知,若是秦亚茹当真看到这人的笑脸,恐怕不光不会拜倒在他身下,还会寒毛直立。 庞元英这次并不是为着美人来的,他不过闲来无聊,到山上打猎罢了,当然,能遇见美人,还是让他的心情好了些许,虽然,美人身边戳着一碍眼的臭虫。 又想起刚才白云生扶着秦娘子的样子,他目中一寒,刚刚的好心情也大打折扣,冷淡地调转马头:“走吧。” 一行人下了山,庞元英扭头,正好看到白云生为秦亚茹撩起车帘,扶着她的手臂上车,目光一闪,闭上了眼,再不去看——本来还想多玩些日子,毕竟主动送上门的美人,总比自己狩猎得来的猎物美味,可他时间实在有限,再耽误下去,怕是还没尝到美人的滋味,就要让大哥带走。 “一个村妇而已,陈文岳是聪明人。” 庞元英眼中闪过一抹厌恶和不屑,但随即,眉目便舒缓开来,仿佛已经看到那个绝色佳丽在自己身下婉转求欢的模样。 秦亚茹自然不知道这位小侯爷正打什么主意,事实上,她这会儿也顾不上什么侯爷不侯爷来。 两个人才回到济仁堂,那位很久不露面的赵一坛赵管事便亲自登门送信,这一次,他表现的到是恭敬有加:“秦娘子,陈郎君已经快到武当,老仆现下替陈郎君在武当县买下一庄子,老宅没翻修完之前,郎君会暂时在那里下榻,还请秦娘子收拾收拾,尽快过去吧。” 秦亚茹面上颜色不变,只笑道:“多谢总管告知。” 本来她还以为,再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再一次会见到那个人,她的心绪必然不会平静,午夜梦回,她也曾好多次想象他们见面时的情形,是会大吵大闹,还是痛哭流涕,或者自己对那人不屑一顾? 但此时事到临头,她反而冷静下来,脑子前所未有的清楚——这是个机会,也是唯一一个机会,必须陈文岳还没有摸清楚自己的心思之前,拿到和离书,带走大郎。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扭头冲一脸忧虑的季老笑了笑:“季老,詹指挥使的身体没有大碍了,阿秦有事……大郎就先托您照顾一下。” 她和陈文岳有一场硬仗要打,大郎还是莫要带在身边为好。 第四十六章 无耻 陈五郎回来的很快,天还没黑,就听到他到了陈家庄的消息。 秦亚茹心下多少有些忐忑,不知道他们这一双即将分开的夫妻见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他们毕竟是多年夫妻,青梅竹马。 不过,陈文岳那人,便是再无理的事,他也能大大方方地说出口,云淡风轻的让别人本能不觉得他会有什么错处。 那是一种一般人无论如何也学不会的技能。 就如他寄回来的那封信,通篇无一字是明明白白地指摘,偏偏能轻轻松松地就把照顾不好爹娘的罪责扣到自己的脑袋上。 想必如今也一样,秦亚茹笑了,想起当年他回乡,竟是和平常没有任何不同,就如他只不过是出了远门,略住了几天,而不是一别三年无音信,回到家,他送了自己一只亲手雕刻的木簪子,扶着她进屋,就在她无限欢喜的时候,给了自己一张休书,后来,还端着一副一切都是为自己好的笑脸,让她签下身契,嫁进陈家做妾。 秦亚茹揉了揉略有些难受的头,琢磨着和这样不符合常理的男人面对面,对自己来说,恐怕还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秦娘子做好了被恶心一通的准备,可左等右等,那人就是不来,一连等了两日,只听说这位主儿今天去族长家拜访,明天去族叔家转了一圈,还要与同年聚会,和才子们联络感情,忙的不得了,这才忍不住苦笑——看来,自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以为陈文岳此次回来,必是为了自己,可看眼下的情形,想必在陈文岳眼里,自己就是个随手就能打发的女人,根本用不着他太费心。 想到此,她也就不再着急,急也急不来,安安心心地呆在那个精致的庄子里做自己的事,也不大出去碍那群使女下人的眼。 赵一坛看秦亚茹这般安分,也松了口气,他手上的伤口还疼的厉害,一见秦娘子就心惊胆颤,生怕她恼羞成怒,拔腿就走,到时候自己是绝不敢追的,恐怕只能等待未来郡马爷的怒火。 整整过了七天,秦亚茹终于又见到了陈文岳。 她一时间竟差一点儿认不出来。 陈文岳既能让秦亚茹当年一见倾心,还能让柔蓝郡主相中,一心下嫁,皮相自然是一等一的好。 “亚茹。” 那声音清清淡淡的,带着一股子温柔缱绻的味儿,好听的很。 秦亚茹缓缓站起身,走到门口,扶着镀了金的朱红色大门,静静地看着他,眉目舒缓,心下一丝波动都没有,她也不由有些惊讶,记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只要看到他,一颗心就会忍不住剧烈的跳动,再后来,自己一想到他,心便如被锋利的刀剜出一个永远填不满的空洞,难受的厉害…… 可现在,她再看见他,竟然没什么感觉了,不,还是有一点儿感觉——这人敷粉戴花的模样,真是不大顺眼。 宋朝无论男女老幼都喜欢戴花,这她是知道的,更清楚像陈文岳这般身份地位的郎君,在京城,若是出门不擦上一层粉,恐怕会被人说是乡下村夫,上不了台面。 秦亚茹本身也是宋朝人,以前也觉得这般打扮很正常,可不知是不是在二十一世纪呆的久了,和高枫那帮粗人在一起的时间太长,她竟然开始不适应宋时这最时髦的装扮。 就如现在,瞧见陈文岳温文尔雅地立在门口,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头上戴了一朵看起来十分鲜亮的红花,她就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浑身不自在。 陈文岳也看着秦亚茹,目光闪烁,想起昨日自己参加的酒宴,想起那宴席的主人,想起庞家的地位,庞家的人脉关系,他那一双本来清亮的眸子,竟似染了墨的大海一般,暗潮汹涌。 他的心情,并不平静,看到站在阶上的妻子似乎有些发抖,便走上前,一伸手,解下身上的外袍,轻轻罩在秦亚茹的肩上。 “亚茹,好久不见。” 秦亚茹笑了笑,眉眼温婉,收起那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古怪心思,就像很久以前一样,跟在陈文岳身后进了屋,下厨给他烧了一碗他最喜欢吃的肉羹。 两个人对坐着吃饭,紧守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谁也没提这三年来的事情,晚饭吃完,漱了口,陈文岳才轻叹一声:“……良人,你瘦了。” 良人? 秦亚茹略略低头,这个词儿像烙铁一般,烙在她的心尖上,算不上疼,就是烫的人难受。 心下有些惊疑,虽然记不太清了,但上一世,他可没有如这一次这般,还唤她‘良人’,更没有这般举止温柔。 陈文岳叹了口气,目光中带着一丝说不出的古怪,随即就笑起来,开始和秦亚茹闲话家常,说的都是些琐碎事,他是怎么上京,怎么刻苦努力,怎么考中举人,似乎那一路上,他过得既惊又险,若是写成小说,必然是个很励志很热血的故事。 秦亚茹沉默地听着,也不说话,心下盘算着陈文岳什么时候才说到正题。 可陈文岳就像是在她面前完全放开,想要把满腹的心事尽数倾泻,说着说着,他便目中泛红:“亚茹,想我陈五郎自幼聪敏,自以为不必任何人差,凭什么那些不学无术的浪荡子,就能踩我一头,一个举人,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没有靠山,没有后台,我就是中了进士又能怎样?当个八九品的芝麻大小的官儿,一年一年地蹉跎下去……我不甘心,不甘心!” 似是察觉到自己失态,陈文岳抹了一把脸,忽然正色,一把抓住秦亚茹的手,咬牙道:“你和小侯爷的事,我都知道了,我也答应了他,你放心,只是一年罢了,你去伺候他一年,我便接你回来!” 秦亚茹一怔,不可思议地看着陈五郎,像是在看一个怪物一般:“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你竟然想‘典妻’?” 陈文岳脸色一下子变得通红,顿时恼羞成怒,却还是努力平静地道:“亚茹,那庞小侯爷是何等人物?你跟了他,算不上委屈。” 第四十七章 和离 算不上委屈……算不上委屈…… 秦亚茹忽然暴躁的想疯狂的大叫,疯狂的大闹,想把手头所有的东西通通毁灭,耳朵里轰鸣声阵阵,眼前一片模糊,但她只是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针线,继续绣那只湖蓝色的荷包。 一针一线地绣着,心情一点点地平静下来,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简直比她两生两世,状态最好的时候,还要冷静。 她的动作又轻缓,又优雅,陈文岳看得发呆。 秦亚茹温温柔柔地笑了笑,双目里隐隐有一丝泪光,那眼泪晶莹剔透,看着陈文岳的目光,仿佛含情脉脉。 “五郎,你知道的,无论你说什么,我从来就没有不听过。” 陈文岳猛地低下头,即使是他,面对一心一意为自己的发妻,也忍不住有那么一丝心酸,他不是不爱秦亚茹,只是这份爱,和权力富贵比,太过渺小,渺小到他随时都能一脚踢开,毫不在意。 秦亚茹叹了口气,站起身,拿来纸笔,奉上笔墨。 “郎君,就请你写一封和离书与我,愿郎君相离之后,娶窈窕淑女……”一句话未完,已是泪满衣襟。 陈五郎皱眉,猛地抬头,看向秦亚茹,却只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说不出的幽怨,目光闪了闪道:“这是为何?你,你可是怨我?” “郎君,如今你好不容易考中举人,以后就是官人了,公婆若在,必然开怀。”秦亚茹低声叹息,“我不怨郎君,那庞元英庞小侯爷是何等人物,又岂是我们能够拒绝的,可‘典妻’如何能行?郎君若是担上这等名声,以后哪里还有前程可言?” 陈五郎一怔,悚然而惊,他只想着和庞元英拉上关系之后的好处,只想着连刘太后都是别人送给先帝的,这等事,算不了什么,却忘记,他陈文岳是士子,不是乡野村夫! 文人最重视名声,若真因为‘典妻’而传出什么不好的流言,他这一辈子,便再别想出人头地,虽说陈家庄是小地方,离都城又远,不一定会传出什么,可这种事,哪里能轻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陈文岳猛地抬头,正好看到秦亚茹目中的忧虑,见她明明悲痛欲绝,却强忍着,连身体都止不住颤抖。 “五郎,亚茹为了你,什么都愿意做。”秦亚茹闭了闭眼,珍珠一般的泪滴滚滚而落,“五郎写下和离书,我再去,再去……便不干五郎的事,影响不到五郎的名声,只希望五郎莫要忘了亚茹才好。” 陈文岳心里一颤,叹了口气,缓缓地伸手拿起桌子上的纸笔,刚想落下,就见秦亚茹一伸手,捂住了那上好的纸张。 “娘子?” 陈文岳一惊,整颗心一下子提起来,他刚才还为秦亚茹一心一意地为他而略有感动,这会儿却开始担心——莫不是她又不愿意了?哪个女人又乐意和自己的丈夫和离? 他这会儿反而忘了一开始是秦亚茹要求和离的,开始担心这封和离书写不成,连忙道,“亚茹,你莫怕,等一年半载,那小侯爷没了兴趣,你再回陈家来……虽然正妻不可能了,但我会一辈子照顾你。” 秦亚茹叹了口气,苦笑:“我自是信五郎,可我担心大郎。” 陈文岳一怔,皱眉,这才想起,他回来这般久,竟然还没见过大郎,只是他并不在意,他还年轻,将来想要儿子,自然是要和郡主生才好,凝眉道:“你放心,大郎到底是我儿,没人会给他委屈受。” 话虽如此,陈文岳却打定主意,随便找个庄子,把大郎养在庄子上,省得到柔蓝面前碍眼,让柔蓝不痛快。 秦亚茹摇了摇头:“我自是相信郎君,可郎君将来是要娶新妇的,我是女人,我知道女人的心思,没哪个新妇愿意刚进门就当娘,便是你……未来的新妇贤良淑德,见到大郎,想必也会不痛快。” 她叹了口气,做出一副一心一意为了陈文岳着想的模样,“若是我不去那地方,还能把大郎他拘在身边,不让他给你添麻烦,可我都要……恐怕照顾不了他,我担心你,也担心大郎,哎。” 陈文岳心下一松,伸出手,安抚地拍了拍秦亚茹瑟瑟发抖的后背,低声道:“难为你了,你放心,我必不负你。至于大郎,你也别太操心,他一个小孩子,没人会为难他。” 秦亚茹迟疑地点点头,满脸愁绪,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眼前一亮,拉住陈文岳的手臂,“五郎,我想到了,我记得前年族长还说,二郎早去,也没留下后,逢年过节连个祭拜之人都没有,一直想从族里给他过继一子,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这才耽误下来,你看看,二郎总算得上是你堂兄,论辈分,大郎极为合适,不如请族长做主,把二郎过继过去,好歹也让二郎有个后人。” 陈文岳愣了愣,一转念,忽然觉得这个主意挺不错,那陈二郎的父亲,和他父亲是叔伯兄弟,两家关系虽然不算很亲近,却是未出五服的亲戚,说起来,陈二郎的家境还不错,只是身体不好年纪轻轻,还未娶妻,便病逝了,偏偏他父母就他一根独苗,儿子死后,伤心难过,很快也走了,连个近亲都没有。 秦亚茹心下叹息,其实,一开始她并不想把大郎过继到别人家,只是,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到怎么把大郎留在身边,毕竟,大郎是陈文岳的儿子,她与陈文岳和离,大郎也是陈家的人,若是想带着大郎离开陈文岳,只有过继一途,思前想后,反复把利弊考虑清楚,她还是决定宁愿给大郎再找一个爹,也不能由着陈文岳把他带到郡马府去。 这个法子,还是王氏听说秦亚茹想要和离,又看见她眉苦脸,替她想出来的,按照王氏的说法,反正二郎人都死了,家里也没有父母长辈,就是过继过去,也没人会拦着秦亚茹这个亲娘养自己的儿子。 若是她还想让大郎在外面也能光明正大地叫自己娘,那无论是她干脆嫁给陈二郎,或者认大郎当义子,都是个法子。 秦亚茹实在想不出其它办法,事态紧急,也由不得她犹豫,这事儿实在很难尽善尽美。 陈文岳想了想,点头道:“罢了,二哥身后无嗣子,也是可怜。” 第四十八章 期待 秦亚茹缓缓抬起手,闭上眼,笑道:“良人,这是亚茹最后一次,光明正大地喊你良人了。” 她的面颊上泪珠滚滚而落。 陈文岳心里一软,只当她是舍不得,却不知道,此时秦亚茹心里畅快的很,这么多年来,就没有一次如今日这般好心情。 和离书终于写好,秦亚茹摩挲着上面‘夫妻不相安谐,情不相得,两愿相离,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的字样,许久,才小心翼翼地收起来。 陈文岳见她那样子,心下更是怜惜,尤其是看秦亚茹一低头,露出雪白的脖颈,那般窈窕的身段,那般风情,实在动人心弦,一想到自己的女人居然要去服侍另外一个男人,他心里也有些不舒坦,忍不住伸手,想要拥住秦亚茹,没想到,他这一伸手却抱空了。 “还请……你早些处理大郎的事,免得你未来的新妇不高兴。” 说完,不管陈文岳呆怔,径自一转身,扬长而去。 “哎,果然只要是女人,就会吃醋。”陈文岳摇摇头,只当秦亚茹是醋了,瞧着她远去的背影,到觉得美人醋一醋,也是别具情调。 他大概从不觉得秦亚茹会真心想离开他,一是此时的陈文岳对自己信心十足,没见连堂堂郡主都对他情根深种?二是他和秦亚茹青梅竹马,两个人曾经是最亲密的,秦亚茹对他的感情,他再清楚不过。 若是没有穿越这回事,大约秦娘子也就真像他想象的那般,对他还抱着希望,死死抓着枯木,不肯放弃。 陈文岳办事效率很高,或许是真被秦亚茹说动了,觉得大郎是他娶郡主的阻碍,更是为了讨好襄阳王,只用了三天时间,大郎就被过继给陈二郎,从此与陈文岳再不相干。 当然,事情能这般顺利,秦亚茹自己也出力不小,她主动跑到族长家里,和族长商量这件事。 她去说此事时,方氏还被吓了一跳,无论如何都闹不明白,秦娘子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有这样的念头。 因着秦亚茹并不要陈二郎的任何家产,相反,还做主让大郎立下文书,把陈二郎留下的家财都送给族里,置办祭田,族长也就干脆利落地答应了。 事实上,陈二郎也是个读书人,早年为了读书,后来又为了看病,早把家业耗费干净,就剩下两亩劣田,远远比不上秦亚茹给族里的好处,就是她不把这点儿财产送给族里,只要她想,族长也不会阻拦她把让大郎过继。 一切尘埃落定,族长又主持仪式,让大郎重新认了秦亚茹当娘亲,母子两个这般折腾一回,精神疲敝,尤其是大郎,几乎瘫倒。 他一个三岁小儿,对一切都懵懵懂懂,好不容易爹回来了,结果连见都没见一面,这个爹就莫名其妙的再也不是自己的爹,去年病死的二伯,如今成了自己的爹爹,就是大郎比较成熟,也被弄得满头雾水。 方氏也哭笑不得,连连道:“弄得这般麻烦,又是何苦?” 秦亚茹吐出口气,搂着昏昏欲睡的大郎,让他在自己怀里躺得更舒坦些,抬起头,轻声道:“我与五郎和离了。” 方氏一怔:“什么?”陈文岳和秦亚茹和离之事,毕竟不光彩,不可能大肆宣扬,而且时间还短,陈文岳尚没有和族里说,此时方氏自然是不知道,乍一听见,也难怪她不敢相信。 秦亚茹笑起来,又说了一遍:“我和五郎和离了。” “他敢!”方氏面红耳赤,“陈文岳那个混蛋,好歹也是读书人,‘三不去’都不懂?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这三条你都占了,他敢休妻?” “秦娘子你为公婆服丧守孝三年,贫贱的时候便嫁给他为妻,兢兢业业,照顾家庭,孝顺父母,还给他生了个儿子,现在他发达了,想休了你,哪有那等好事,我这就去找他,找族里的族老,让大家伙评评理!” 说着,方氏起身就要走,秦亚茹赶紧一把拉住,柔声道:“叔母,你别急,和离也好,没什么不好的。” 方氏愣了愣,看秦亚茹神色平静,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悲悯,苦笑道:“是,他既然攀了高枝,早晚能找到借口休妻,就是不休妻,你跟着他也没有好日子过,反而是和离了好,你还年轻,还能找到更好的。” 虽然口中这般说,方氏却对陈文岳更为不屑,如今民风淳朴,人们极为讲究礼仪道德,如果一个人风评不好,那简直是要人命的事。 “你放心,就是与他和离,他也要给你赡养费,也要把你花在他身上的嫁妆都还回来,你要是面皮薄,开不了口,叔母去跟他说,他要是还想考进士,还想做官,就不能这般不地道。” 秦亚茹叹了口气,满脸感激:“亚茹谢过叔母。”她做了那么多,努力和陈家庄上下打好关系,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天? 如今她的目的也算达到了,陈家庄的人就算看到陈文岳马上要出人头地,不好得罪他,可还是肯为了秦亚茹说句公道话。 听到两个人和离的消息,方氏也总算明白秦亚茹为何要把大郎过继,长叹一声:“当娘的都不容易,你放心,虽然大郎过继了,可二郎家没有人,他自然还是跟着你过,你好好教导他,等他大一点儿,就去族学里读书,将来肯定有出息。” 却说秦亚茹正处理善后和离的事儿,陈文岳却是高高兴兴地跑去找庞元英,他到庞元英面前,自然不可能光明正大地说要献妻子,但话里话外,也隐隐约约地暗示了。 庞元英喜不自禁,难得高兴,还和陈文岳喝了一顿酒,结果醉酒入梦,还做了多年再不曾做过的,一场美妙春梦。 那群伺候小侯爷的下人们,忽然发现自家这位骄横的侯爷性子好了许多,变得容易伺候了,一整日都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的,而且还翻出许多新做的衣裳,认认真真地打扮整齐,连以前特别不喜欢,从来都不用的粉,也抹了些许。 第四十九章 作弄 想到秦娘子马上就要到手,庞元英心里痒痒之余,却也有些患得患失,说到底,由陈文岳亲自把美娇娘奉上,和他出手勾得秦娘子投怀送抱,两者之间还是有些差距。 庞元英一时觉得达到目的就好,没必要为了个村妇费太多的心思,可又总有不满足之感,若让人知道他堂堂京城四少之一,居然连一个乡野村妇都搞不定,那面子也未免丢得太大了。 不管他怎么思量,总还是期待秦亚茹被打包送上门的,却不曾想,他左等右等,等了两日,新衣裳换了五六套,客人没少见,美人却根本不见踪影。 哐当! 庞元英一挥手,砸了桌子上千金难得的玉杯,只觉得屋子里那些个从京城专门选来的桌椅,摆设,甚至还有他专门挑选的金婵冠,宫里都少见的贡品做的衣袍鞋袜,都尽数变得刺目。 这种让人打脸的滋味,他还是头一次感受到,果然刻骨铭心。 庞元英气得面色赤红,胸口读了一口气,怎么也吐不出来,吓得周围的下人们都躲出老远。 深深吸了口气,庞元英面容阴冷地拂袖而起,夺门而出,可他还没离开院门,就让他身边那位老人跟叫住。 “小侯爷,您这是去哪儿?” 庞元英脚步一顿,皱眉,冷道:“杜老,我闷得很,出去逛逛。” 这老人姓杜,排行第九,人称杜九,在庞家做了一辈子,是家仆,以前年轻的时候,跟着庞元英的祖父。 在这等大世家,长辈跟前的仆人都是很有脸面,庞元英的大哥不放心弟弟,才特意派这一位来看着他,便是庞元英,也不敢在他面前过于放肆。 杜九叹了口气:“小侯爷,现在京里的情况不太好,您安生些,别给大郎惹事。”他从小也算是看着庞元英长大的,心里了解这位小霸王,也没指望他能安安稳稳地呆在乡下不惹事,要是其它时候,他就算去抓个小娘子回来,只要不闹出人命,也不算大事,可现在实在不宜节外生枝。 大郎把他打发到武当县,为的就是要他低调从事,别惹祸,那秦娘子虽然本身不显眼,可却和白云生走的狠劲,别看白云生现在身上带着官司,但谁都知道,这是皇上气得狠了,想给他个教训,并不是真想把他怎么样,小侯爷已经四面树敌,惹出大祸,还要为了个乡野村妇,招惹一个更麻烦的,也未免太不值得。 庞元英眉头紧蹙,满脸不耐烦:“陈文岳那个混蛋居然敢耍我,难道要本侯爷忍了? 他肚子里的火气发泄不出,浑身不自在,咬牙切齿地自语:“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身份,以为勾搭上柔蓝那个女人,就敢和我作对?信不信,就是我现在悄默声地把他弄到岭南,襄阳王还得过来给我赔罪,绝不会替他出头?” 杜九哭笑不得,心下却松了口气,知道自家小侯爷虽然生气,却并不是不知轻重,脑子还清楚的很,不由笑道:“信,怎么不信?只是传扬出去,让外人听说您堂堂小侯爷让一个穷书生给耍了,您的颜面上岂不是也不好看?” “若是您真气不过,咱们有的是法子暗中整治他,不必明刀明枪。” 话音落下,杜九见庞元英的情绪平静了些,又道:“再者说,您是什么人?凭您的身份,您的地位,您的才学容貌,秦娘子哪有不喜欢的?想想那些往日看起来和贞洁烈妇无异的京城名媛,见到您还不是浑身酥软不能自已,恐怕她早就芳心欲动,只是碍着规矩,又重颜面,还有几分小性子,才不肯轻易向您低头,您好生使些手段,还怕她不把整颗心都放到您的身上?要是动粗,既显得小侯爷不够怜香惜玉,也显不出您的本事来。” 杜九显然极为了解庞元英,一番话说得他心里痛快了许多,脸色也稍稍和缓,见庞元英若有所思,杜九松了口气,连忙哄着他回屋,又叫了几个美貌女使陪他饮酒作乐。 他心里清楚,庞小侯爷虽说跋扈了些,可是性情高傲,必不能容忍别人说他连一个村妇都收服不了,怕是一时半会儿,不会动那些粗鲁手段,等京城那边儿的事情了解,过了这关口,他爱怎样便怎样,杜九也并不想太拘束着他,让他受委屈。 也的确如此,庞元英刚才也只是因着久候多时,心有期待,却迎面被人泼了盆冷水,才会暴怒,此时火气稍去,这会儿最为痛恨的,是那让自己丢脸的陈文岳,可对秦娘子,反而更添了兴趣。 他不傻,相反,还聪明的很,自然一猜就知道,那陈文岳肯定是不敢这般捉弄自己,庞元英自认为还是很会看人,就陈文岳那样一心靠女人,想走捷径的所谓聪明人,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得罪他?定是那家伙让秦亚茹给耍了。 想到此,庞元英反而觉得有趣:“算了,既然你想玩,那咱们就玩上一回。” 庞小侯爷暴怒,秦亚茹其实心里也多少有点儿忐忑,她了解陈文岳,那人既然说出要把自己送给小侯爷的话,那必然是已经和小侯爷通过气,现在自己将计就计,扯着小侯爷那张虎皮,不但拿了和离书,还把让大郎也跟着脱身,这一手玩的的确痛快,可后患一样不小。 只是,事情发展到这般地步,她也只能如此,陈文岳要把她送给庞小侯爷,她还能如何?若是不和离,就真成了玩物,反正无论如何也是要得罪这两个人的,没有别的路可选,她也只能努力从绝境中走出一条生路。 “只希望那小侯爷别在武当县呆太久。” 秦亚茹心下叹息,看了一眼笔直地坐在桌案前,握着笔,写下歪歪扭扭大字的儿子,平缓了心底的不安,如今,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她到不怕陈五郎,那人只要还要脸面,就不会把事情闹大,至于小侯爷,她也只能步步小心,告诫自己不要行差踏错,好在宋朝的官员们还是很尽责的,她买的宅子位置好,守在衙门口,那小侯爷再嚣张,想必也不会真带人来强抢民女。 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她带着大郎离开武当县,远远地躲起来罢了,她并不是以前那个离开家族庇护便绝对活不下去的弱女子,她也做好了面对困难的准备,若不是因为大郎需要在家乡参加科举,需要上学,需要保人,她和陈文岳和离之后,就带着孩子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第五十章 碰撞 总体来说,秦亚茹现在过得还真是挺不错,白日里在家教儿子认字,侍弄一下院子里的一小块儿药田,闲来炮制药材,时不时和季老通书信交流一下心得,或者躲在书房里一个人研究自家智脑里的各种资料,日子过得平和安稳,心里也愉快。 不知为什么,现在秦亚茹的智脑耗能很快,晒一整日太阳,也就能用三个小时,她干脆买了纸笔,用英文,汉语拼音,还有各种谐音把里面比较有用的东西摘抄记录。 想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写下,恐怕写上十几年也写不完,她也没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不过是偶尔闲暇就记上几笔,省得某一天这智脑当机不能使用,里面的资料也全都浪费掉。 不过,花费了她更大精力的,还是她那院子里的草药,大部分是济仁堂替她找的种子,也有一部分是她到山上采集的,有一些这个时候还没人当药材用,秦亚茹很用心,把这些药材照顾的极好,本只是想找个事情打发时间,没想到越发上心,她甚至想着以后出钱把这宅院买下,省得以后还得移植药材。 这些药材的数量并不算大,秦亚茹也没指望卖钱,不过是喜欢闻这股子药香味罢了,到是季老找上门和她商量,说是希望秦娘子能替济仁堂炮制一批药材,价钱给的着实不低。 秦亚茹炮制药材的手段高超,那些药材经她的手处理过后,都是上品,季老虽然年纪大了,脑子不糊涂,自然看得出秦亚茹这一手绝活的价值。 她随便想了想便一口答应,反正她如今大部分时光都在磨练自己的医术,说到底,她对中医只是知道皮毛,没有个正经的老师教导,水平不高,可说起来在这个时代比较实用的,还是中医,她想在医术上有所进益,还是要认真学习自家老祖宗的本事。 炮制药材也是很重要的一课。现在季老主动送上门,既让她练习手艺,又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她手里虽然有点儿余钱,攒花的生意不错,可她的花费不小,以后大郎读书还要花更多的钱,钱财总是多多益善。 秦亚茹很自在,学习工作两不误,即使宅居在家,也浑身舒坦,到是大郎被关在家里久了,精神不大好。 她看儿子没精打采的模样,心里也不好受,又想着无论是陈文岳还是小侯爷,想要找茬算账,也不会光天化日地在外面乱来,便偶尔也带着大郎出去转转,给他买点儿零嘴什么的,哄着孩子高兴。 只是现在不在陈家庄,大郎的小伙伴们都不在,秦亚茹可不敢让大郎离开自己的视线,他再想像以前一样在村子里乱跑疯玩,那是不可能了。 这日,秦亚茹看天气不错,干脆领着大郎出去溜达了一圈,因着儿子说想念陈家庄的小伙伴们,尤其是铁柱,想了想,反正陈文岳现在在武当县另外有了宅院,根本不在陈家庄,想必也碰不到他,就干脆就去带着儿子去王嫂子那儿坐了坐。 王氏也有些日子不见秦亚茹,尤其是听到秦亚茹真的与陈文岳和离之后,更是惦念,两个人一直聊天聊到半晌午,这才放他们母子两个回去。 大郎玩的有些累了,倒在车上昏昏欲睡,秦亚茹和车夫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没想到才离开陈家庄不久,那车夫忽然哎呦了一声,捂着肚子大汗淋漓,忍着疼道:“娘子,小的可能是吃坏了东西……” 话没说完,他就脸色大变,再也顾不得交代,一路小跑着钻进了旁边的山林里。 秦亚茹皱了皱眉,不过这会儿天色还早,又是大道,且离陈家庄并不算,不是什么偏僻地方,她也没太担心,只安安静静地等那车夫回来。 结果一等二等,等了都有半盏茶的工夫,那车夫却还不见人影,秦亚茹想了想,下车高声喊了几声,却只听见丛林传来回声阵阵。 她心里不免也有点儿不安,正想把大郎叫醒,先回陈家庄再说,前面忽然来了一伙人,当先骑马的正是她那青梅竹马的前夫,陈文岳。 这才几日不见,陈文岳的精气神就一下子坏了下来,眉宇间带着一股子阴郁气息,脸上隐约有些青肿伤痕,不仔细看,到看不大出来。 陈文岳显然也看到了秦亚茹,脸色顿时大变,肌肉都僵硬下来,看她的目光,简直是想把她生吞活剥, 秦亚茹一怔,叹了口气。 一眨眼的工夫,陈文岳已经走到她眼前,看着她那张姣好的脸,冷笑一声:“好一个贞洁烈妇,秦亚茹,你真有本事,连小侯爷都敢耍?” 秦亚茹平淡地转身,把大郎叫醒,抱在怀里,看着陈文岳笑了笑,温柔如故地道:“陈郎君言重了,奴不过一弱女子,哪里敢耍弄别人,何况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小侯爷,奴更不敢招惹!” 她淡淡扬眉,笑望着陈文岳:“我可是为了陈郎君好,这不肯屈从权贵,不肯做那寡廉鲜耻之事,多好的名声,您有了这个声名在,想必能得人三分敬重!” 明明她说的并不是什么恶言恶语,相反,还似是处处为陈文岳考虑,听在陈文岳的耳朵里,却觉得讽刺至极。 和离书都写了,还说什么不屈从权贵?这明明就是暗讽他是个卑劣小人,拿自己的妻子去谄媚小侯爷,即使都是真的,这会儿当面让人打脸,且还是他正怒气上涌之时,陈文岳顿时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想起他这几日的遭遇,肚子里的怒气再也压抑不住,一向温润端正的一张脸,铁青扭曲,若是黑夜让人看见,说不得还以为是装了鬼怪。 陈文岳气急,一步步向秦亚茹走过去,目光阴冷如刀:“我到要看看,你这身子到底金贵到什么地步?” 说话间,他就慢步走到秦亚茹身前,伸手就想去扯秦亚茹的衣袍,见秦亚茹猛地向后退了一步,雪白的面上露出一抹惊惶,脸上的嘲讽越来越浓:“躲什么?你身上哪一个地方,是我没看过的……” 第五十一章 痛击 大郎此时被秦亚茹护在身后,听见陈文岳这般说,简直傻了眼,眼珠子通红,牙齿咬紧,紧紧抓着自家娘亲的衣裳。 秦亚茹安抚地护着孩子,抬头看那陈文岳,此等污言秽语,听一听都会脏了耳朵,可秦亚茹此时到没觉得气愤,只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强烈讽刺——眼前如此无耻之人,竟然是她曾经深爱着的男人! 这样一个渣男,本该是白送给自己,自己也不屑一顾才对。究竟是她当年瞎了眼,还是权力富贵太迷人,能把一个正常人变成连他爹娘都认不得的模样。 惊惶的神色一点点褪去,她深吸了口气,怜悯地看着站在身前,难看的要命的陈文岳,莞尔一笑。 陈文岳显然没想到秦亚茹还能笑出来,趋前,咬牙抓住她的胳膊,往自己怀里一带,冷笑道:“我和你成亲这么多年,你总是端着架子,一副名门淑媛的做派,可我才走了几年,就学会勾引人家小侯爷了,怎么,欲擒故纵的把戏玩的挺熟练,不是头一次吧?你在那位小侯爷的床上,是不是也和个木头人一样?不如让我先帮你练习练习,也省得人家花了大价钱却不满意!” 说着,一伸手,就想搂住秦亚茹的腰身。 大郎吓了一跳,惊叫道:“你做什么,别碰我娘亲!” 陈文岳根本对自己的儿子视而不见,目中露出淫邪的光。 秦亚茹动也不动,就在对方的手将要碰到自己时,忽然一抬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巴掌扇在陈五郎的脸上。 陈文岳大概从没有想过,一向把他看得比命还重,温柔腼腆贤淑的秦亚茹居然有一天会扇他耳光,且他今天本就受了伤,精神疲敝,这一下,被扇得重心不稳,哐当一声摔倒在地。 一颗大门牙咕噜噜滚出老远! 秦亚茹深深地吸了口气,举起手来轻轻吹了一下,笑道:“早就想打你,想了两辈子,真是痛快!” 这陈文岳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带了三个随从,做下人的自然要有眼力,一开始他调戏佳人,这三个下人都很知趣地退后几步,这会儿忽然见柔弱可人的美娇娘居然两下就把自家主人给打倒在地,一下子都懵了。 陈文岳却是疼的哀嚎,挣扎半天,才撑着起身,半坐在地上,他满嘴鲜血,一头枯枝,哪里还有半点儿才子风范? “你们,还不动手!” 陈文岳疼得呻吟半晌,恼羞成怒地开口,只是他缺了门牙,说话漏风,言语不清,那三个仆人又被这变故吓了一跳,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秦亚茹哪里会给他们反应的时间,上前一步,一抬脚又踹了陈文岳一下,把他踹得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然后上前随手一扔,扔出一把闪亮的匕首,正好插在陈文岳的双腿中央,离他那……要害部位,最多只有几毫米。 陈文岳身体一僵,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再不敢动弹一下,牙齿咬得咯嘣咯嘣,他那三个仆人更是傻眼。 秦亚茹笑眯眯地抬起玉足,轻轻点在匕首的柄上,漫不经心地晃动了一下。 陈文岳毛骨悚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头上的冷汗哗啦啦留下来,颤抖着声音惊道:“你……你要做什么?” 秦亚茹叹了口气:“我能做什么?我不过是个弱女子,在这等偏僻地方,若是我被人欺负了,恐怕只有羞愤自尽一条路可走,还能如何?” 陈文岳闭上嘴,视线在那轻轻晃动,只要略一用力,就能让自己万劫不复的纤纤玉足上溜达了一圈——天底下哪个弱女子敢这般肆意妄为? 秦亚茹低头,静静地看着他那张扭曲的脸,秦娘子的瞳子黑亮,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觉得妩媚迷人。 可陈文岳这会儿却是毫无欣赏美人的心思,他咬了咬牙,终于服软,脸上露出讨好的神情:“娘子,亚茹,我是气昏了头,只是想吓吓你,这光天化日的,我又能做什么?你莫要胡来,若伤了我,你也要倒霉。” 他灰头土脸地倒在地上,一身狼狈,秦亚茹冷冷地看着,忽然感觉到身后的大郎的身体抖的很厉害,心里也一颤,无论如何,这人是大郎的父亲,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罢了,碰你一下,我都觉得恶心。” 说着,秦亚茹向前一个跨步,用力踩了陈文岳的脸一脚,然后抱起大郎,迈着步子,姿态优雅地进了山林。 陈文岳身边的三个仆人连忙过来看自家主人的情况,哪里还有心思去追人? 就在此时,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小山坡上,庞元英惬意地喝着茶水,就等一会儿自己出面把陈文岳彻底废掉,好出一口恶气。 但他等了好长时间,他派出去监视的手下却迟迟不归,就在这位小侯爷已经不耐烦,忍不住怒叱:“那几个小子死了不成?现在还不回来?” 又等了好半天,他那手下才回转,脸上的神情说不出的古怪。 庞元英一下子兴奋不已,站起身,摩拳擦掌,还抽出宝剑拿了方帕子轻轻擦拭,挑眉问道:“陈文岳出场了?” 他那手下冷冷地点头。 庞元英大喜:“咱们这就走,把本侯的踏雪牵来,今儿就骑它。” 没想到,他那手下嘴角抽搐地拦住自家主子,支支吾吾地道:“小侯爷,您不用过去了,秦娘子已经走了。” 庞元英一怔,不明所以,今天这出戏,自然是他设计的,人家堂堂小侯爷想盯着一个人,又怎么可能盯不住?他知道秦亚茹今天去了陈家庄,就派人把陈文岳叫到陈家庄附近教训了一顿,等到秦亚茹离开,他不但让人给车夫下了泻药,还吩咐人告诉姓陈的,小侯爷没有尝到美人的滋味,很是生气,绝对饶不了他。 陈文岳受了伤,天色也不早,肯定不好去武当县丢人现眼,会回陈家庄住一晚,于是,正好碰上秦亚茹。 庞元英是什么人,好歹也是庞家出来的,纵然跋扈了些,娇惯的有点儿不知世事,可绝对不至于不学无术,至少,各种歪门邪道的鬼点子多得是。 他算准了以那陈文岳的性子,刚吃了大亏,在僻静的地方碰上秦亚茹之后肯定要发泄,到时候庞元英既是教训了不给自己面子的秦娘子,这样一来,自己正好演一出英雄救美,获得美人的好感,更有借口收拾了陈文岳这个让自己丢脸的家伙。 听出手下话里的意思,庞元英冷下脸,深吸了口气,举步就走,但他能够看到的,自然只有狼狈地被手下扶着离去的陈文岳。 第五十二章 离去 却说秦亚茹教训了陈文岳一顿,急匆匆回到陈家庄,担心还会遇上麻烦,也没去王氏家,抱着大郎重新雇了辆驴车,特意绕了绕路,多给了些银钱,只望尽快回家。 如此一番惊吓,秦亚茹还好,并未惊惶,到是大郎被吓得不轻,他毕竟只是个三岁幼童,大约从来没有想过有一日自己的亲生父亲会欺辱母亲。 不过也好,若说大郎本来还对父亲怀着那么一丝丝的念想,如今却是什么心思都没了,怕要把陈文岳当豺狼虎豹来防备。 只是秦亚茹看大郎呆呆傻傻地坐在自己的怀里,一声不吭,心里便有些不忍,安抚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大郎缩在娘亲怀里,紧紧地搂着娘亲的腰,坐了许久,秦亚茹忽然感到衣襟上湿漉漉的,心下大惊,连忙扶起大郎看了看,却见这孩子抿着嘴唇,一声不出,眼泪却滚滚而落,一张玉雪可爱的小脸一片狼藉。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秦亚茹吓得伸手握住儿子的手腕,细细诊脉。 那孩子却一抽手,用力地抹了把脸,扑倒她怀里,搂着她的脖子,呜咽道:“大郎没事,娘,你会不会不要大郎了?” 秦亚茹一怔,听儿子糯软的声音,心里一软,脸上不由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傻孩子,娘怎么会不要你?以后咱们娘俩相依为命,娘供你读书,将来你长大了,娶了媳妇来孝顺娘,好不好?” 三岁的小豆丁自然还不知道娶媳妇是什么意思,却是得了保证就破涕而笑,大力地点点头:“大郎会长得好快好快,很快就能照顾娘了。” 母子两个说说笑笑,再无波折地回到家,秦亚茹本以为陈文岳不会善罢甘休,还琢磨出一堆借口应付他的骚扰,却没想到,转头便听见陈文岳居然连夜赶回了京城,只说要回去准备殿试。 而且,陈文岳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大张旗鼓地给秦亚茹送了五千贯银钱,还送了两个庄子,一百顷良田,说是这些年秦亚茹替她尽孝心应得的。 只可惜,秦亚茹的嫁妆,只有寥寥几件儿简单的还了回来,真正贵重的一样也无。 这也让秦亚茹着实吓了一跳,就算族中给他压力,他拿出点儿银钱来打发了自己也就是,哪里需要这般大出血? 财物到还罢了,想不明白就不去多想,只当陈文岳要面子,他离开武当,秦亚茹却大大地松了口气。 若非万不得已,她也真不大愿意和那人同住在一个县城里,如今县城太小,出门就可能碰头,但真让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闷在家里,也实在有些烦闷,她到不是耐不住寂寞,毕竟上辈子在郡马府宅居了那么长时间,什么寂寞都能忍受了,可只要一想到是因为那个渣男逼着自己躲避,她就很难快活起来。 当然,有这么一笔财物到手,秦亚茹的日子顿时好了很多,虽然不能和那些一套衣服就几百贯钱的富贵人家比,但省着一些,足够他们娘俩花上许久,即使大郎的科举一时半会儿不顺利,也再不用担心,完全可以全心全意地读书一步步慢慢往上考。 以大郎的资质,中进士并不算很难。 说来也怪,陈文岳才走了没两天,白云生和那个詹玉竟然也跑来辞行,尤其是詹玉,走的时候还带走了如今济仁堂的‘名花美人’,弄得济仁堂的小伙计们好几日都恹恹的提不起精神。 白云生多少有点儿不舍,他这人性子古怪,很少对别人和颜悦色,却偏偏甚是欣赏秦亚茹,临走之前,忍不住对他多了几句嘱咐:“有什么事儿就去找赖三,他要是摆不平,就让他给我送信,还有,躲着庞元英那个混球些。” 虽然不放心,白云生却走得很急,不过,他还是留下一块儿拇指大小的印信,说若秦亚茹遇上解决不了的难题,只要书信一封,盖上印信,托赖三送去京城,他自然会帮着处理,这人口气很大,看那样子只要不是杀人造反,为非作歹,任什么事儿他都能办到。 秦亚茹也没有推辞,虽然不知道这人的具体身份,可心里不免有那么点儿想法,自己是一定要要为父亲翻案,孤军作战能成功的可能性不高,到时候说不定能用得上这人,就算这人帮不上忙,可多个朋友多条路,多点儿人脉关系也不是坏事。 “你放心,回去之后我就帮你查一查你家人的消息,只要他们还在世,我肯定能查得到。” 最后,白云生轻描淡写地落下一句,便飞身上马,扬长而去。 他走得潇洒,秦亚茹却愣了愣,她到不疑惑这人是怎么知道自家的事儿的,秦家之事在武当县本不是秘密,别说他看起来本就是个神通广大的,就是一般人想打听也容易。 不过,秦家那是什么罪名?私藏龙袍,意图造反,若非当今皇帝仁厚,宋朝的律法也宽容,恐怕都会抄家灭族,哪里只是流放就能了结? 看着白云生说不出肆意的背影,秦亚茹只能苦笑,她总不能说自己其实是重生的,父亲大哥妹妹的具体所在虽然并不知道,但大体位置还算心里有数,只不过离得太远,实在不宜长途跋涉去寻找,而且秦家一日不得昭雪,她那倔强的爹就一日不得安心。 反正大哥现在还好,且再过五年,皇上会犒赏功臣,大哥便在其内,到时候爹爹和大哥自然得归,她与其去寻找父兄,给他们添麻烦,还不如安安心心地把家里经营好,尽可能地找出当年陷害爹爹,害得他们一家万劫不复的真凶。 对这个真凶,秦亚茹一直不知道是谁,到是后来父亲回来之后,从和父亲偶尔的两封通信中隐约看出她父亲其实心里有数,知道是谁陷害自己,只是不知是那人身份太高,招惹不得,还是不想给女儿添麻烦,至死,父亲也没有把真相告诉秦亚茹。 第五十三章 悠闲 陈文岳和白云生一众人都离开了武当县,秦亚茹顿时觉得放松了许多,她最不耐烦的自然是陈五郎那个渣男,可白云生那样一看见不简单的人物,冒冒然出现在这等小地方,也一样让人心下难安。 一应事务了结,秦亚茹去衙门给自己办了个独立的女户,这到不难,有徐猛徐捕快的路子,还有詹玉的善缘,这等事办起来又快又轻松。 脱离了陈家,秦亚茹自是神清气爽,也有心情整理家务,便在院子里搭了一个鸡窝,琢磨着出去寻些鸡鸭来养。 武当县本就有集市,她带着大郎出去看了看,到是有卖鸡的,不过鸡崽子很少见,都是成年的公鸡和老母鸡。 秦亚茹转了许久,才瞧见十几只个头不算大的,便买了一笼子回去,价格不高,不过十文一只,一笼子加起来有九只,一公八母,让那卖鸡的给送到家,她又寻摸了两只大白鹅,几只鸭子,还买了一只小狗崽。 以后独门独户,总要养一只狗看门,花了两天时间处理了这些事儿,秦亚茹才觉得家里有了些人气,像是居家过日子的模样,只是一群鸡在院子里四处乱跑,弄得臭烘烘的,难闻的厉害,让她觉得不大自在。 秦亚茹以前在陈家,自然是有一段时间是自己动手养鸡养鸭,但那对她来说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在郡马府的时候还罢了,虽然也养尊处优,可难免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自然不能畅怀,也不可能过于讲究,但在现代,她却属于那种有些洁癖,注重仪容,多少有些矫情的性子。 这也是高枫给惯出来的。 但这会儿自己养了鸡鸭,喂食,打扫,都要她亲自动手,就有了那种说不出来的别扭不舒服。 王氏偶尔来串门,见秦娘子每次喂了鸡鸭,打扫了鸡鸭的粪便,都要去洗一回澡,似乎不洗澡就坐不住一般,不由失笑摇头:“你啊,还是以前那千金闺秀的性子,若真受不了,不如买几个女使,以前你手头不宽裕,我从不建议你去买,但现在有了陈五郎那混蛋给的东西,买几个女使也是应该的。” 王氏会提这个建议,主要还是因为最近武当县流落过来的灾民越来越多,人的价格越来越贱,一百贯就能买断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终身,实在划算的很。 前些日子牙行的生意就极为火爆,好多大户人家都趁此机会去挑挑拣拣地选回家不少女使仆从。 “不过,要去正规的牙行买人,你一个妇道人家,又离了陈家庄,不比以前,得小心引狼入室。” 秦亚茹想了想,果然是这个道理,就琢磨着抽空到牙行打听打听,买几个老实的女使,虽说在二十一世纪呆的时间不短,可她买女使使唤,到也不觉得别扭,毕竟她说到底其实还是大宋朝的人,不是真真正正的未来人。 牙行那种地方,自然是用不着秦娘子亲自去,她给赖三送了封信,连一日都没到,武当县最有名的牙行就来了人,直接带了十几个小娘子,都是经过简单调教,一看便老实巴交,没什么花花肠子。 这就看出人脉的好处,如果秦亚茹自己去,肯定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一不小心,碰上几个被拐来的都不是不可能。 牙行来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婆子,自称王婆,和众人想象中的不同,这婆子收拾的干净利落,面容憨厚,见了秦亚茹礼数周到,她带来的那一群小娘子也是行止有度,虽然有好几个面露惊惶,但都昂首挺胸,稳稳当当地立在院子里,无一人有畏缩之相。 秦亚茹仔细看了看,又像王婆询问了一番,最后挑中三个,这三个丫头年纪不大不小,一个十三,两个十五,这个年纪最合适,不至于太小做不了活儿,也没大到定了性不容易调教。 宋时人们成亲都比较晚,像秦亚茹这样十五岁一及笄就成亲的,很是少见,大部分二十一二才会嫁人,这几个丫头到成亲,还能做好几年活儿,且若是调教的好,到时候愿意继续使唤,即使嫁了人照样不碍事。 因为这三个丫头,其中有两个都属于比较出挑的,一个女红出色,一个识字,另外一个虽然普通了些,小户人家的女儿,但听王婆介绍,却是手脚麻利,在家里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人使,农活做的极好,价码着实不低。 一开始秦亚茹本想先让他们签上十年,一来便宜,二来签活契总比签死契好,身份地位完全不一样的。 但这三个丫头显然需要很多银钱,一心要签死契,秦亚茹想了想,也就顺了她们的意。一下子花出去二百八十贯,这还是牙行给打了折扣的。 家里一下子多出三个小丫头,还真显得热闹多了,不过,秦亚茹却闲了下来,以前在家还做些活儿,现在完全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过得十分逍遥,和在郡马府的时候比,都不遑多让。 这么一悠闲,秦亚茹就有了读书作画的兴致,从外面淘换了几本游记,经常歪在院子里看书,看书看得累了,就画几笔画,或者琢磨琢磨新鲜的花冠样子,只是这门生意也几乎到了头,虽然还是赚钱,却没了过往的暴利。 很正常,如今可没有专利法,只要新鲜花样一出来,立时就多了不知多少家仿制者,也就是秦亚茹时不时能想出新品,快人一步,才比别人赚的多些,但这花样子也不是随想随有的,索性她没打算靠这个赚大钱,如今也就偶尔兴致来了,才认认真真画那么一样儿,以后肚子里没了存货,她收手就是,并不在意。 这日,济仁堂的一个小伙计忽然驾着马车来接她,说是季老淘到一本前朝的医书,请她过去一观。 正逢秦亚茹无聊,也没多想,交代大郎好生在家,让阿叶紧闭门户,若有事直接去前面不远的衙门里找徐猛,就出门而去。 第五十四章 扁鹊遗作? 一到济仁堂门口,秦亚茹就看见两个小伙计在门前守着,一见到她,都眉开眼笑,:“秦娘子,今儿季老好像得了什么宝贝,高兴的很,说要把他珍藏了三十年的好酒拿出来喝,您快去看看吧。” 果然,季老一身喜气,抓耳挠腮地捧着一本古旧的医书,一见秦亚茹进门,便笑眯眯地招呼道:“来,来,阿秦,你快来看看,这是神医扁鹊亲手所著的《扁鹊内经》,价值连城啊。” 秦亚茹失笑,走过去就着季老的手看了看那本书,此书装帧的不错,古旧泛黄的纸页,带着说不出的韵味,到真像是古董。 不过——“季老,您花了多少银子买的?” 季老一看她似是不信,蹙眉道:“把我的棺材底都拿出去了,一共三万两银子,银钱是不少,可远比不过这本书的价值,这可是无价之宝。我虽然看不起那些盗墓贼,可能让此书得见天日,今天老朽就佩服他们一回!” 显然,季老是对这本书深信不疑,甚至还打造了香樟木的盒子来存放,秦亚茹深吸了口气,扶额叹道:“季老,你说这书是扁鹊神医亲手著作?” “没错。”季老小心地把书打开,让她看序言部分,果然,上面的的确确著名了这正是扁鹊神医临终所著。“肯定是神医的遗作。” 季老言之凿凿,秦亚茹却是看着他直叹气,捧着那书仔细看了看,见果然写的言之成理,且颇为高深,外行人看不出来,但内行人却绝不会看不出,这的的确确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医学著作。 她想了想,到底没有开口打破季老的念想,相反,还很沉得住气地陪着季老一起研究了半天,陪着他老人家喝了一坛子好酒。 老人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是那么健硕,今日又兴奋过头,喝了酒便犯困,跟秦亚茹用不着客气,吃过饭就让秦亚茹自便,自己抱着他的宝贝书回屋子里休息。 他老人家一走,济仁堂现在的掌柜,季老的徒弟穆帆,还有两个小徒弟,小孟哥和苏图,就围上秦亚茹。 穆帆愁眉苦脸:“秦娘子,您瞧着咱们师傅是不是打眼了?他老人家把自己压箱底的银钱都拿去买了医书,济仁堂现在虽然有些起色,比以前好,也尚能周转,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苏图也叹气:“东家整日不着家,咱们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现在季老已经把济仁堂给了他二儿子季如风。 别看季如风在外人眼里就是整日沉浸在温柔乡的浪荡子,但季老不同,季老觉得他二儿子纵然千不好万不好,但品性好,孝顺体贴,纵使因为年轻,有些贪花好色的毛病,却是风流而不下流,再长大些就没什么了,甚至季老还觉得儿子趁着年轻出去闯荡一番,不是坏事,轻易不管他。 “季老是怎么买到的这本书?”秦亚茹皱眉问道。 穆帆想了想,“师傅只说有一个看着像落魄富贵人家出身的小娘子,拿着祖传的珍本在集市上贩卖,师傅一看便入了迷,当时写了条子让苏图拉着车,带着银子去付账。那小娘子很谨慎,头脸都蒙着,我们也没看清楚。” 秦亚茹吐出口气,直截了当地道:“被骗了。”这种大买卖,一桩就够,怕是一得手就远走高飞,不那么容易找。 大堂里几个季老最得意的徒弟都怔了怔,惊讶地看向秦亚茹,虽说她们也觉得一出门就碰上拿着宝贝出售的人不大靠谱,但也都将信将疑,毕竟她们是医生,可不懂什么古董鉴定,而那医书又确实写的高明之极,卖相也极佳,他们还是有那么三五分相信的。 秦亚茹摇摇头:“你们想想,扁鹊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书写在纸上?” 一群人还是不明所以,满脑袋浆糊,秦亚茹无语:“扁鹊神医在世的时候,天下间还没有纸张,那时候都是用竹简,而且,那时候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行书,还是还是仿王羲之,王大家的子弟,写的如此好,起码有三十年以上的功底。” 秦亚茹叹了口气,道:“写这本书的人大约并没想着骗人,至于这个序言是怎么回事儿,不得而知,那作假的更算不上高明,一般只要稍微对古董知识了解一点儿,就不可能上当。” “啊?” 秦亚茹此话一出,众人脸色都大变。 其实,也不怪他们看不出这般再明显不过的破绽,谁让这几位都是医生,一个医生看到神医扁鹊的遗作,哪里还能想到其它?要是这书是胡说八道也就罢了,偏偏这本书还写的十分的好。 包括季老在内,所有人都被内容吸引了注意力,便想不到其它,且如今又没有互联网,骗子虽多,寻常百姓却知道的不多,人心淳朴至此,遇见这种事,难免会思虑不周。 “那秦娘子为何不告诉师傅?” 秦亚茹皱眉:“季老的年纪大了,刚才那般兴奋,我若冒冒然说出,他老人家一失望,心绪波动太大,恐怕对身体不利,不如你们过一阵子再徐徐告诉他,也让他缓和缓和,不过,季老不是个糊涂人,恐怕这兴奋一过去,马上就会发现问题。” 在她看来,这本医书的确是好书,虽然她本人的医术还算不上高深,更说不上神医,可也能看得出此书的不凡,何况能把一位从医几十年的老神医吸引的几乎入了魔,又哪里可能是一般粗制滥造的书籍? 秦亚茹在自己的医学大百科全书里查了查,完全查不到这本书的信息,一些医理药方,连号称最全面的大百科也没有。 她只能相信,这本书是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的著作之一了。 只是,作为一个医生,说它价值连城一点儿都不为过,但真花十万两银子去买,即使是痴迷医术的,大约也不会愿意。 几个徒弟面面相觑,穆帆苦笑:“罢了,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只能先瞒着师傅,以后再慢慢说,希望师傅能看开些才好。” 事实上,季老很看得开,他一觉睡醒,已经察觉出自己上了当,但情绪只是稍稍有些低落,随即就想开了,自嘲道:“没想到我这么大年纪,竟然还栽了个大跟头,不过,好书就是好书,即使不是扁鹊神医所作,它也一样有它的价值。” 秦亚茹失笑,季老这豁达的心胸,可真不是一般人能比。 不多时,他老人家就全不把这事儿放在心里,还拉着秦亚茹开始说起最近灾民蜂拥而来的事儿。 每到天灾人祸,灾民众多的时候,就免不了有大户人家组织起来赈济灾民,济仁堂更是每逢此时,都要派出医生去义诊。 第五十五章 贪墨? 济仁堂年年义诊,如今准备起来也是轻驾就熟,调拨药材,由两个坐堂大夫,十几学徒,一群伙计,加上秦亚茹浩浩汤汤地出门。 结果才一出门,秦亚茹就看到一队人马在前方长街上纵马奔驰,大约有五十人五十马,马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骏马,马上的人也是个个面容严肃,衣着鲜亮,身上背着强弓,腰间挂着宝刀,打着庞字旗号。 当先的那位正是庞元英庞小侯爷。 这人身着铠甲,头戴钢盔,腰悬宝剑,如此纵马,一下子就消减去几分风流倜傥,多了几分英武,那张偏向女儿的绝美面孔,也变得冷酷严谨,看起来眉眼凌厉,和以往那纨绔大少的模样完全不同。 秦亚茹蹙眉,落下车帘,她与这人不对盘已久,是看也不想看他一眼,小孟哥隔着车帘小声道:“听说昨天半夜,郧县有灾民冲击县衙,烧伤抢掠,已经闹得不可开交,我看,这位小侯爷也坐不住了。” 秦亚茹恍然,这位好歹也是顶着钦差大臣的名号来的,目的便是放粮赈灾,平日里他摸鱼无所谓,恐怕别人还巴不得他什么都不管,老老实实去寻欢作乐,但若是灾民的事儿闹得太大,控制不住,以他的家世,恐怕也不容易置身事外。 也好,省得这人把闲心思都花在自己身上,他那样的身份,稍微使些手段,就够自己头痛的。 那日她那般巧合,正好碰上陈文岳,一开始也没有多想,只当自己倒霉,到过后想一想,那个车夫偏偏就在那个时候吃坏了肚子,还一去不回,肯定有问题,而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算计自己,又乐意费心思这般做的,整个均州,也只有那位小侯爷了。 虽然知道不应该,可秦亚茹还是觉得这群灾民闹事的时机真是恰到好处,也算给自己解了围。 如今陈文岳远走,庞元英也被绊住手脚,好事一桩接一桩发生,秦亚茹想着过几天闲下来,定要去道观里酬神。 她的心情甚好,可庞元英却憋了一肚子的火气。 那日好不容易想出来的英雄救美的主意没有奏效,秦亚茹深居简出的,他找不着机会,也只有把怒火发泄到陈文岳头上,偏偏那陈文岳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主儿,居然硬是忍气吞声,乖乖地离开了武当。 他正在火头上,就碰到灾民闹事,本来这等事,庞元英怎会放在心上?随便派人就打发了,没成想,这群灾民居然口口声声说是他庞元英庞小侯爷贪污了赈灾银子,不肯开仓放粮,还用赈灾款在京城大肆购买奢侈品,在均州锦衣玉食,美人相伴,害得一州民不聊生,这才逼得他们造反。 官逼民反的帽子拼命往他脑袋上扣,而且还说的有鼻子有眼,人证物证俱全——庞小侯爷为了讨美人欢心,大张旗鼓地搜刮珍宝,他又没打算阴霾,做的正大光明,任谁都看在眼里。 这么一来,就算他说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花的他自己的零花钱,恐怕也没人相信。 庞元英把这诸般传闻听在耳朵里,勃然大怒——他哪里用得着贪墨这么一丁点儿赈灾的银子,不说他们庞家祖上从龙,能人辈出,数代积攒下来的财富足够他可着劲儿地花,花上几辈子也花不完,就说他那般得太后宠爱,姐姐还贵为贵妃,皇宫内库的宝贝也没少随意拿去玩耍,他难道像是缺银子花的?他的眼皮子有那般浅,竟连赈灾用的粮款都要去贪墨? 老百姓们一说起权贵人家的子弟,就当他们个个贪得无厌,却不知道,越是这底蕴深厚的家族子弟做了官,越是珍惜名声,也没有必要去贪墨什么,反而是寒门子弟容易堕落,这庞元英虽然是纨绔子弟,却也是正经的受到过最严谨的教育,别看嚣张跋扈的厉害,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心里清楚的很。 不过,既然有传闻,庞元英这个钦差大臣自然不能在安乐窝里继续逍遥,非要到郧县走一趟不可了。 目送庞元英的人马走远,秦亚茹吐出口气,伸了个懒腰,随手拿起季老借给她抄写的那本所谓的扁鹊神医遗作的无名书,翻开来细看,不一会儿便入了迷,那些堪称奇思妙想的秘方,乍一看很荒唐,但细细品味,居然会觉得极是有道理。 越看,她越对这本书的作者好奇起来,只可惜此书并无故意做旧的痕迹,看纸张墨渍,到似前朝遗物,想必著书之人早已经作古。 到了武当山下,济仁堂的小伙计们很是麻利地搭起窝棚,秦亚茹是女子,又是客人,众人对她颇为照顾,不但给选了个风景好的地方,还特意把窝棚搭的很雅致,虽然条件简单,但桌椅床铺一样不缺。 义诊的不只是济仁堂一家,郝家药铺也来了人,双方别看一向有些竞争,但两家的主人都属于仁心仁术的正经医生,往来密切,底下人也多认识,凑在一起热热闹闹,乍一看去别人还以为是一家。 来看病的灾民很多,虽然官府派了人手过来维持秩序,均州各地的医生也有不少,可每天从早忙到晚,依旧是忙不过来。 秦亚茹也不好意思偷懒,只是她一个年轻的娘子,一看就不像是高明医生,那些灾民宁愿排长队等着老大夫们,也不愿意让她来看。 她也不以为意,本来她中医方面的造诣并不算高深,便是和苏图,小孟哥比,也比不上,这次过来,主要是为了学习,中医想要学好,必须有经验,纸上谈兵永远不行。 只不过,因为她这副祸水级别的容貌未免太招人,那些灾民也不是个个良善,到是有好几个借着看病企图占便宜,弄得秦亚茹不堪其扰,最后还是衙门的衙役认出她,特意派了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戳在她身后,这才麻烦全无。 虽然一开始找秦亚茹看病的人比较少,但她见多识广,有后世千年的底蕴,且还精通西医,自然比别人有优势,很快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一面。 第五十六章 出名 才过了不到一日,人们忽然发现秦亚茹看病的速度最快,见效也最快,竟是手到病除,比那几个医术精湛的医生还要麻利些。 这很正常,秦亚茹医术并不算特别高明,但对一些寻常的小毛病却非常拿手,知道不少现在还没人知道的偏方,像是什么沙眼,毒虫叮咬等等小毛病,随手施为,立时见效。 这些灾民们连饭都快吃不上,哪里还有钱看病,别管是大病小病,都是自己硬抗着,事实上,真正得了扛不住的大病的灾民,早就死在路上,能顺顺当当地来到武当县的,大部分是那些身强体壮之辈。 这些人都是些小毛病,只不过碰上义诊,自然是有病没病地都要来看一看,拿点儿药回去。 都是些寻常病症,用不着特别高深的医术,秦亚茹就显了出来。 这日,她忙了一上午,准备歇一歇,把她的宝贝儿子特意托徐捕快送来的蔬菜拿来,打算做点儿好吃的犒劳犒劳自己的胃,他们出来义诊,不是来享福,虽然生活条件说不上多么艰苦,但伙食是真不算好。 结果,秦姑娘刚生了火,就来了个急症病人,那病人说是因着饿的很了,吃草根的时候误吞了一小块儿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铁片儿。 苏图和小孟哥都皱了皱眉,有心给他开一点儿药润滑肠胃,偏偏这时候手里的药材是一丁点儿都没有剩下,一群医生围着病人,颇有几分束手无策。 小孟哥只能小声安慰:“并无大碍,别太着急,你要是没什么不舒服,就回去歇着,没什么大事儿,等你自己排泄出来就好了。” 那病人却是自己把自己吓得不轻,只当自个儿吃了那等脏东西,必死无疑,一想到他费尽千辛万苦,终于逃到了武当县,没想到最后还是活不下来,就浑身发抖。 见病人都快吓得昏死过去,还抱着肚子哎呦叫唤喊难受,苏图不由吓了一跳,以为这人的情况比较严重,忽然想起精通外科手术的秦亚茹,连忙冲过来找她,前因后果一说,问道:“秦娘子,您看能不能剖腹,把他肚子里的东西取出。” 秦亚茹哭笑不得,过去一看,又给把了把脉,一个白眼飞过去道:“用不着手术。”真当剖腹手术是闹着玩的,随随便便就能做,这么点儿小事儿,不处理也无所谓。 那病人一听,却以为秦亚茹不肯救他,放声大哭:“还有没有天理了,都说医生仁心仁术,怎能见死不救!” 他放声嚎啕,刺耳的要命,听得周围的人都脑袋发懵。 秦亚茹摇摇头:“这般精神,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正好看见自己的蔬菜篓子里扔了一把韭菜,随手拿起来放在锅里炒熟,然后又加了一把特别的润滑肠道的药粉,趁着那病人大哭,端起碗通通给他灌进去。 那病人被灌的直翻白眼,可他许久没吃饭,让这蔬菜的香味一冲,肚子里咕咕直叫,用不着秦亚茹动手,就自己端着碗狼吞虎咽起来。 秦亚茹失笑,把半锅蔬菜往他面前一摆,笑道:“这就是灵丹妙药,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别客气。” 这病人一通狂吃海塞,小声咕哝:“对,就是死,我也得当个饱死鬼。” 周围那些灾民们本来没当回事儿,却没想到,这人刚吃了小半锅,就听见腹中如擂鼓,连忙抱着肚子去后山,不一会儿,人回来的时候已是精神大变,兴高采烈,显然肚子里的铁片已然排了出来。 众人看秦亚茹的目光立时便有了不同,待她又轻轻松松治好了个被鱼骨卡住嗓子的小孩子,治好了烫伤胳膊的少妇,她已经成功地在此地立稳脚跟,不再是跟着其它医生打下手的学徒级别的人物。 渐渐地,秦亚茹的名声越来越响亮,没几日工夫,这群灾民居然都说武当县出了位女神医,把她吹捧的,仿佛她比郝、季两位神医的医术还要高明。 不过,秦亚茹的清闲日子自此到头,每天都有一群病人排队等着让她看病。 好在这生活也颇为充实,秦亚茹更是很愿意趁此机会多增加点儿实践经验。 这日,秦亚茹一个挨一个地处理那些并不算严重的病人,忽听见一阵马蹄声,抬头就看到不远处庞元英一人一马,飞驰而来。 微风吹拂得他长发乱飞,身上的衣袍有点儿褶皱,不似以前光鲜亮丽,他这个人,也显得有些憔悴,不过,到还像以前那般嚣张跋扈,纵马而来,随手挥鞭,驱散所有挡路的人,看他样子,仿佛这一群灾民和寻常的牲口也没有两样。 庞元英一路走到秦亚茹身前,翻身下马,就那般慵慵懒懒地倚在马上,漫不经意地一伸手,道:“义诊呢?” 秦亚茹皱眉,不过还是恭恭敬敬地福身行礼:“见过小侯爷。” 庞元英一笑,口中却道,“今天本侯爷心情不好,秦娘子陪我喝上一杯。” 秦亚茹心下叹息,面上却颜色不改,“奴正在义诊,还有病人等着,小侯爷见谅,莫要耽误奴治病。” 庞元英见她眉宇间淡淡的,冷下脸,忽然一挥鞭子,大吼一声:“滚!” 周围的灾民虽然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份,却多极有眼力,听他怒吼,顿时一哄而散,一眨眼的工夫,秦亚茹眼前就只剩下庞元英一人。 庞元英得意洋洋地看着秦亚茹,只当她肯定会火冒三丈,却不曾想,秦亚茹面色一丝不变,依旧沉稳地收起药箱,一点点地整理里面的药瓶和各种工具。 她的袖子又宽又长,本是很碍事的装扮,但却丝毫影响不到她的动作,依旧是行云流水一般,那一头青丝,不过用一块儿素色的帕子挽起,一向妆容齐整的她,今日甚至连脂粉都未施,却更显得她眉如黛,目似水,好看的不可思议。 庞元英欲恼,又不忍,心里像猫抓一般,又麻又痒,那种滋味,真是让人坐立难安,深吸了口气,“你何苦拒人于千里之外,本侯爷有哪里不好?” 碰上这么个胡搅蛮缠的,秦亚茹哭笑不得,只能摇头:“小侯爷,奴在这儿是为了治病救人,应该说您何苦要为难奴家?” “治病救人?”庞元英定定地看了她好半晌,忽然一展眉,“本侯也是病人,你且过来伺候本侯。”说着,庞元英一把拉自己的袖子,就见他右臂上包扎着一段白纱布,已经被浸染的殷红,显然的确是受了伤。 第五十七章 缝合 秦亚茹无奈,一眼扫过去,见周围的病人早怕了这么个魔星,哪里还敢近前?再让这人胡闹下去,恐怕整个济仁堂的义诊都要受影响,干脆便拿了药箱过去给他上药,反正光天化日之下,人又那般多,这人也做不出什么失礼之事。 庞元英这几日在郧县没少受罪,那里和武当不同,灾民到处都是,县衙忙的厉害,根本就没精力伺候他,他是一连数日,吃不好喝不好,连半夜睡觉都不敢睡死,因着头一天晚上就正好撞上一群乱民冲击县衙,衙门里凡是能吃的东西全给哄抢一空,便是有侍卫保护,他还是受了些惊吓。 这群乱民显然有地头蛇带路,对郧县的情况相当熟悉,他带着官兵追赶,才追出县城,人就消失不见,根本连影子都摸不着。 很正常,乱民们冲击县衙,也没拿什么刀剑,最多有个菜刀擀面杖,等到出了县城,官兵追到眼前,保管只能看到一伙儿抱着孩子,搀扶着老人,背着被盖的逃荒灾民,他庞元英再有本事,也不敢一口气把所有的灾民屠戮一空。 不只如此,郧县大街小巷都贴满了告示,上面明明确确地写下庞元英一连串儿的罪状,什么贪墨赈灾款项,什么强抢民女,什么杀伤人命等等。 气得庞小侯爷七窍生烟,当时就让人追捕贴这告示之人,可哪里又能找得到,人家不过是出了点儿小钱,就让全县城的乞丐和他玩捉迷藏,官兵追来便一哄而散,官兵一走,告示又一次贴上。 小侯爷若是打击得太严厉,真把那些被人利用的,大字不识一个的小乞儿抓起来,关起来,岂不是正好坐实了那些罪名。 最后没办法,还是杜九动用些暗地里的关系,许了不少好处,才让郧县的那些地头蛇们主动管束底下的人,至少没有再明目张胆地贴这种东西。 但影响是无论如何都消灭不了,不过,庞元英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再添几样罪名也无所谓。 庞元英这阵子让折腾的精疲力竭,胳膊还受了伤,就被杜九送回武当县休息,一大早,他忽然觉得有些闷,家里那些美女们一点儿意趣都无,不自觉就溜达到秦亚茹家门外,结果敲了半天门,家中无人应声,问了周围邻居才知道,秦亚茹是去义诊,她家大郎在济仁堂暂住。 此时秦娘子女神医的名声已经传扬开来,在街市上走了一遭儿,到听见好多人夸奖那女子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下凡,庞元英嗤之以鼻,他自然知道秦亚茹懂一点儿医理,可能对草药比较了解,但他绝不相信一个乡野村妇,还那般年轻,就真有多么高深的医术。 也就此地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才会随便逮住一个草药郎中也敢喊神医,只是,他去见她,本不是为医术,仅仅是为了美色。 “咦?你这是做什么?” 庞元英惬意地深吸了口气,淡淡的幽香,说不出的迷人心窍,软香在怀的滋味何等美妙,却不曾想,他还来不及说几句甜言蜜语调戏一下佳人,他的美娇娘居然慢条斯理地拿出一根绣花针,穿针引线,冲着他的胳膊就扎了下去。 没用麻药,庞元英疼的身子一抖,脸色骤变,呲牙咧嘴地瞪视着佳人,连忙想收回手来,可他抽了半天手臂,一条胳膊却纹丝不动,似乎被千斤大鼎压住一般。 秦亚茹失笑:“您受了伤,要想让伤口早点儿好,莫要感染发炎,还是得缝合创口才是,小侯爷可别乱动,否则奴在您的胳膊上绣出什么花样儿来,让别人瞧见,以为小侯爷有什么特殊的爱好,那可不大好。” 庞元英额头的汗水滚滚而落,脸色扭曲,一双眼里甚至抑制不住地涌出泪水,他刚才撕下袖子让眼前的美娇娘给他包扎伤口的时候,恐怕一定不会想到,想要占眼前美娇娘的便宜,可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秦亚茹缝的很慢,很仔细,面孔严肃,似乎颇为认真。 庞元英疼的直哆嗦:“……你就不能快一些?” “小侯爷身份尊贵,奴可不敢怠慢,自然要慢慢来,认认真真的缝。”秦亚茹的声音温柔甜美,就像在哄一只暴跳如雷的小兽。 本来其实也就七八针而已,不用麻药也不至于疼的受不住,偏偏秦亚茹有意让庞元英吃点儿苦头,这一针针下去,又慢又折腾人,那庞元英本就精神疲敝,这般一折腾,出了一身冷汗,没等她缝完,一翻白眼,一头倒下。 秦亚茹愣了愣,顿时有些懊恼,她本想吓唬这人一下,让他以后别有事没事儿地找自己麻烦,没想到,如今麻烦变成了自己的,这人晕死过去,又是那般的身份,她总不能一点儿颜面不留,再用针给扎醒,更不能扔下不管,只好利索地缝好伤,包扎好,叫来两个济仁堂的伙计,就近把他抬到帐篷里。 安置好小侯爷,秦亚茹就继续做自己的工作,反正贵人已经得罪了,且这位贵人的欲望她也不可能满足,只好顺其自然。 回头望了一眼安安静静的帐篷,秦亚茹忽然不想等大郎长大,而是想要马上离开此地,到京城去,按说庞元英是京城人,她要真不想惹事,应该躲得远远的才对。 但秦亚茹却知道,那些权贵真起了龌龊心思,最好的应对方法绝不是躲避,若她躲到穷乡僻壤,只要庞元英一句话,她还不是任由对方揉圆捏扁,但去京城却不同,京城乃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哪怕是位高权重的,也不能无所顾忌。 她若是大大方方地在京城安家,只要避讳着点儿,不要撞到那人眼前,不说那庞元英能不能在京城众多的人里面找到她,就是找到了,他大概不敢像如今这般随意折腾自己。 何况,大郎要读书,还有哪里会比在京城更好?更重要的是——她如果想让秦家沉冤昭雪,那也必须去京城,必须得见到能够为秦家翻案的大官才行。 秦亚茹暗自琢磨要尽快离开武当,庞元英这一觉却睡得还不错,虽然他受了一阵折磨。 第五十八章 人命 庞元英昏昏沉沉地睡了许久,直到天色昏暗,才睁开眼睛,睡眼朦胧地看着素色的帷幔,从门缝里看到夕阳,到是吃了一惊。 怎会睡得这般安稳? 庞元英的身子向来娇贵,他每到一处就大肆折腾,非要从京城运送各种家具过来,并不仅仅是讲究排场,而是这人从小到大都有择席的毛病,被褥稍不舒服,便心烦气躁,睡不着觉,用的东西不是自己用惯了的,就总觉得脏污。 这个矫情的毛病,让他大哥,他爹娘都甚是无语,想方设法地逼着他改了好多回,奈何毕竟是亲爹娘,亲大哥,哪怕他稍稍憔悴一些,都心疼的不行,何况还有位太后在那儿摆着,哪里舍得他吃苦? 最后太后发话——“高门公子,就是讲究些也没什么,你们要是舍不得银钱,我给他掏,他吃什么用什么,从我的份子里出。” 谁敢让太后费心?于是也只能不了了之,默认了书香门第,礼仪之家的庞家,出了一个娇贵万分的纨绔子弟。 如今到武当县,虽然庞侯爷的住宅奢华的很,里面的家居摆设也都是从京城千里迢迢运送过来,但到底不称心,他即使是在家,也常常睡不安枕,浑身不自在,可今日却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又香又甜。 庞元英一时有些发懵,站起身,走出略有些破旧的窝棚,就看到坐在火堆前正与人说笑的秦亚茹。 那人的脸颊粉红,面容恬静,嘴唇微微翘起,说不出的迷人,庞元英一时看得转不开眼,见她拿出帕子给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擦干净头脸,那样的温柔,自己从来没有享受过,一想起这美娇娘就算不是视自己为毒蛇猛兽,却也避之唯恐不及,心里不免有几分不舒坦。 高台上的气氛十分火爆,火堆上架着一口大锅,锅中煮着浓香肆意的肉汤,不说人端着碗一边吃喝一边凑在一处嘻嘻哈哈地聊着闲话。 而秦亚茹,就如被众星拱卫的皓月,无论离得多远,人们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她。 不知不觉,本能地,庞元英似乎被吸引一般,越走越近,一直走到秦亚茹身前,只是他刚一凑过去,本来热热闹闹的场面顿时安静。 秦亚茹猛地转头,眼睛一眯,不动声色站起身,退了两步。 本来吃饭笑闹的一群医生,伙计,还有一部分病人,灾民,也戒备地盯着这位小侯爷,苏图和小孟哥更是不着痕迹地往秦亚茹身前凑了凑,正好护住她。 庞元英一愣,心里忽然有些古怪的难受,她竟然对自己警惕如此?心下冷哼一声,不屑地扫视一周——不过是些寻常村民村妇,连替自己提鞋都不配,那点儿肉汤,浑浊的很,里面只是有些肉沫子,往日他连闻一下都嫌呛鼻。 庞元英不自然地移开眼,忽然觉得心下五味杂陈,一下子就没了调戏美人的兴致,他似乎也感到自己的情绪不是很妥当,瞪了秦亚茹一眼,一言不发,却是一扭头,走到自己的马前,头也不回地上马而去。 等到他的背影越走越远,周围的人才长长地吐出口气。 苏图忍不住咕哝:“终于走了,这位主儿搁咱们身边儿,我可是浑身不自在,他在这儿掉一个毛发,咱们整个武当都得倒霉。” 小孟哥皱眉:“这人不知什么时候才肯离开,听说吴知县见天战战兢兢的,他在郧县那边儿似乎受了气,以这位贵人的霸王性子,恐怕要是事儿再不了结,非得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到时候他一走了之,烂摊子可是给咱们这些老百姓留下了。” 秦亚茹笑了笑,心底下也松了口气,还好这人没胡闹,要不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己无论怎么应对,都不大妥当,肯定丢脸。 十天的义诊看着漫长,实际上很快就结束了,这几天除了遇上几个疑难杂症之外,到多是寻常病症,算不上长见识,不过,有这么多的病人给一群年轻医生练手,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秦亚茹就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本来半生不熟的医术有了长足进步,其他人也颇为满足。 秦亚茹先随队回了济仁堂,一是接自家儿子,二是配了些消毒杀菌的药粉,让所有去和灾民密切接触的医生都彻彻底底,从头到脚做一次消毒。 那些灾民毕竟走了那么远的路,经过了好多地方,还碰上天灾人祸,谁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不小心,身上染了什么细菌病毒,治病救人也要保护好自己才对。 很巧合,秦亚茹回到济仁堂的时候,正好听见季老下个月会派出一个车队去京城,好像是济仁堂现在的存药不大够用,而且流动资金被他老人家抽出去买了一本‘假’医书,药铺遇见点儿危机,幸亏他老人家交游广阔,在京城还有一个同门师兄,肯借他一笔钱,先周转一二。 秦亚茹一听,便动了心思,宋朝人谁不向往开封?而且去开封,她还能想办法找找自家妹妹小秀。 季老想了想,到不大反对,他老人家很开明,只要小辈们不是去作奸犯科,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他都不在意,否则,他也不会由着自己的二儿子季如风就这般胡混,只是忍不住提醒几句:“我听说陈文岳这会儿就在开封,你若是有心再嫁,不如去其它城镇,离他远一点儿,也少些流言蜚语。” 宋朝并不忌讳寡妇再嫁,就连太后都是再嫁之人,但和前夫呆在一个地方,总让人心下别扭。 秦亚茹摇摇头:“如今我们已是陌路,我去了开封,自不会往他眼前凑,可也无需费心思避着他。” 季老见她坚持,便不多说,只让她先收拾收拾东西,慢慢等,这一次济仁堂派车队去京城,不只是为借钱,还要送一批成药过去,如今出远门不容易,需要准备的时间很长,好在秦亚茹并不着急,早一日晚一日都无所谓。 既然决定了要去开封,秦亚茹就认认真真地把家里大件儿的东西都折现,换成金银,本来还打算自己打造一辆马车,只是后来想了想,马不好买,且济仁堂已经决定从车行雇佣马车,便没有多事。 秦亚茹要处理的东西并不算多,房子不打算卖,而是想租出去,陈文岳给的庄子和铺子,也有管事和掌柜看着,即使这些人可能会贪墨些,但她一个女子,也想不到更好的方法,最多只能拜托王氏和赖三给看顾一二。 说起嫁妆,秦亚茹不免有些难过。 她和陈文岳和离之后,陈家宗族的人显然给陈五郎施加了很大压力,根本就没用秦亚茹明说,族长就亲自出面和几位族老商量,做主让陈五郎把所有的嫁妆都还给她,可那些嫁妆,早就让陈文岳花出去大半。 最后他只得到了几样样式并不新鲜的首饰。 秦亚茹曾经看到过的,她娘留给她,也是她最喜欢的那只凤钗,便不在其中,她心里有数,陈文岳定然是已经把它送给了柔蓝郡主。 虽然知道这些,但秦亚茹并不想节外生枝,还是顺顺利利地和离最为重要,要不是陈文岳主动赔偿了好些固定资产,她连这个都不打算太过较真,反正自己手里有嫁妆单子,那人手里若留下自己几样嫁妆,指不定以后还能利用上此事。 秦亚茹安心在家整理家务,哄着大郎读书,等济仁堂的消息,外面却是闹得惊天动地。 郧县的乱民越来越多,而且神出鬼没,把官府的人耍得团团转,庞元英更是疲于奔命,秦亚茹偶尔听到只言片语,到是忍不住想笑,这群乱民显然是有组织的,他们的头领也够聪明,深谙游击战术,善于利用熟识地形的优势,要是去从军,说不定会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良将。 却说这日,秦亚茹带着大郎出去,想买点儿猪肉,才一出巷子口,就听见有人敲着锣,大声喊道:“小侯爷已经捕获乱民三百二十九人,明日午时斩首示众,大家都看一看,这些就是乱民。” 秦亚茹一抬头,就看到后面来了一长串囚车,车上装满了哭天喊地的犯人,不只是有青年壮年,甚至有枯瘦如柴的老人和小孩子,时不时还有女人的抽泣声传来,大街上的行人顿时吃了一惊,议论纷纷。 “那不是郧县大王庄的小四?他前天才娶了新妇,是个老实人,怎么就成了乱民?” “还有孩子呢,那么丁点儿的小孩子怎么也抓啊?” “莫不是官府抓不到犯人,想要随便抓一帮凑数?三百多个也太多了。” “造孽,这得死伤多少人命,那位侯爷也不怕遭报应。” 秦亚茹皱眉,护着大郎的眼睛不让他看,连肉也没买,就匆匆回家关上门,背脊上却是渗出一层冷汗。 她在二十世纪呆的时间太长,都快要忘记,即使是相对宽和开明的宋朝,位高权重之人依旧能掌控升斗小民的生命。 第五十九章 劫人 武当县东面的刑场并不算阔朗,毕竟是个小县城,一年到头也不一定能有几个犯下杀头重罪的犯人。 但今日此刑场却是相当之热闹,一队官兵将十多个老弱妇孺之辈,捆在邢台上面,刽子手刀锋薛亮,一股子凶悍气喷薄而出。 庞元英高高地坐在案台前,漫不经心地品着茶,郧县的知县偷看他一眼,目中露出几分不忍心,却还是高声道:“有大王庄乱民,冲击衙门,犯上作乱,罪不容恕,现捕获三百余人,领头者十人,今日午时,开刀问斩。”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逼近午时,周围一些围观的老百姓额头上都开始冒汗,议论纷纷。 午时将到,知县的脸色也有些难看,不由扭过头去看庞元英:“小侯爷,这……难道真要问斩?” 庞元英冷笑一声:“怎么?孙知县你同情这帮乱民?” “不,不。”孙知县脸色一下子雪白,苦笑道“下官觉得,还是应该报刑部核准。” “我是钦差,有先斩后奏之权。”庞元英懒洋洋地伸了伸腰,看了看天色,皱眉道“还不赶紧办事,居然让本侯爷在这日头底下晒了这么长时间!” 孙知县无奈,只好下令。 就在刽子手扬起长刀的一瞬间,外面的人群中忽然扑出一伙儿人来,每人手上都拿着棍棒,直扑向邢台。 当先的那一个怒吼:“冲击衙门的是我,莫要为难我娘!” 庞元英精神一震,猛地坐直了身子,早就埋伏在四周的官兵一拥而上,这些都是受过训练的精锐,自然不是那等寻常乱民能比,片刻不到,就把这群人捉拿捆绑,只有寥寥几个狼狈奔逃。 “抓活的!” 庞元英长身而起,他这些日子被戏耍的浑身难受,早就一肚子的怒火,腰间的长刀挥出,直接追着逃跑的人扑上,用刀背恶狠狠地一下一个,砸在这些人的后颈上面。 孙知县吓了一跳,这小侯爷平日里看起来就是个纨绔,且生得貌美如huā,比女子还娇嫩,没想到此时一身煞气,竟是如此凶暴。 没多久,所有闯刑场之人都被抓获。 庞元英吐出口气,意气风发,数日来的憋屈一扫而空。 杜九见自家小侯爷眉开眼笑,摇摇头叹道:“这些都是被利用的穷苦百姓罢了,明显有幕后主使,小侯爷可别放松警惕。” 庞元英无所谓地一耸肩:“那人藏在暗处搞风搞雨的,就是个藏头露尾的鼠辈,现在我断了他的臂膀,到要看看从今往后谁还敢听他的鼓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之后幕后之人的身份,可严刑拷打,好好审讯,也不一定一丁半点儿的消息都得不到。” 这位小侯爷雷厉风行,连夜审讯了所有人犯,那等老弱妇孺,一看就知道没力气作乱的自然是教训一顿放了回去,而那些参与其中的,杀了一批手上有人命的暴民,剩下的全弄去矿场劳动改造。 一瞬间,郧县大王庄空了大半。 郧县的人见识了这位小侯爷的手段,再也不敢胡言乱语,一时间茶楼酒肆里议论他的声音大减。 庞元英神清气爽,拉着杜九笑问:“都说西北的高枫高将军雷霆战旗所至,敌军退避三舍,大哥把他当神一般看待,我却不知道,区区一个高家的庶子,当年还是个有名的纨绔,这才五年而已,是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的,恐怕都是以讹传讹,真论武艺,估计他连我都比不上。” 杜九轻咳了两声,低下头,板起脸,任由自家小侯爷胡思乱想去,反正想上一想,说上一说,也没什么大事,他这些话总不会传到万里之遥的高将军耳朵中。 庞元英把让自己好几天吃睡不好的人关的关,杀的杀,虽然没逮住罪魁祸首,可那等鼠辈,他也没放在心上,兴高采烈地回去享受温柔乡,暗自琢磨着闲下来怎么夺得秦娘子那美娇娘的芳心。 秦亚茹在家听说始末,不由好笑,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就庞元英这等手段,能防得住一时,可防不了一世,恐怕在老百姓的眼里,他已经被彻底妖魔化。 庞元英如何,秦亚茹自然是不在意,她已经差不多收拾好细软,又画了十几幅huā样子送去成家铺子卖断,一共卖了二百两银子。 至于油作坊,本就是和陈家宗族合伙,到用不着她费神,只是托族长夫人把她每年应得的份子替她存起来,若是碰上良田出售,便多多地买一些良田。 一切顺利,就等着启程。 这日,大郎在书房里描红,秦亚茹在院子里那自己种的一小块儿药田间除草,忽听见一声石头子滚动的声响。 秦亚茹猛地转头,却是什么都没看见,可等她回过头来,就见身前站了一人,那人身材瘦高,目光里带了一丝邪气。 “你就是秦娘子?果然生得如huā似玉,连我看了都心痒痒。” 秦亚茹的视线落在那人的手上,见他关节高高凸起,心下一惊,这人若不是得了风湿病,就是练硬功夫出身的高手,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她心下叹息,却不敢高呼,生怕大郎跑出来。 就这么一迟疑的工夫,那人袖子里滑出一把匕首,抵在秦亚茹的腰眼上,低声一笑:“美人儿,你是自己跟我走,还是要我用强?” 秦亚茹叹了口气,认命地脱下身上的围裙,叠起来放在旁边的石桌上,她到是会一点儿防身功夫,平日里应付三五个大汉也没问题,可眼前这人虽然并不算健壮,但肌肉扎实,鼓鼓囊囊的,显然不是一般人,尤其是他竟给人一种莫名的危险感,几乎比高枫手底下的高手还要恐怖。 她脑子转了几圈,最后还是决定先顺着这人,最起码别在家里打起来,万一伤到大郎,那可不妙。 那人显然是把秦亚茹当成个弱女子,并没有太过戒备,也没有搜身,只是蒙上她的眼睛,捆住双手,让她上了一辆马车。 秦亚茹静静地坐着,放缓呼吸,尽量把自己缩在角落里,不惹人注意,耳朵竖起,一路倾听。 一开始除了外面行人的脚步声之外,车里并没有人说话,只是听动静显然来抓她的不只是一个人,除了车中包括劫她的那个瘦高个儿之外,还有一人,再加上外面的一个车夫,一共有三个人。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默默揣测行程,虽然她被蒙着眼睛,但她的习惯就是每到一个地方,都先把当地的环境摸熟,哪里有小路,哪里是集市,哪里人多,哪里人烟稀少,都一清二楚,这会儿还没走远,即使看不到,她也能猜出自己的大体位置。 走了一段路,车里的人似乎更为放松,开始小声地说起话。 一个陌生的声音道:“要我说,这秦娘子虽然生得好,可不过是个嫁过人的女人,咱们主子是什么人?哪里用和她计较?为了个软蛋,用不用连咱们都派出来……” “闭嘴。”刚才将秦亚茹劫来的那人厉声喝止“把你的活儿做好,你记住,嘴碎的人,是活不长久的。” 他一开口,就阴嗖嗖发冷,他那同伙显然对他颇为顾忌,咕哝了几句,就闭嘴不言。 秦亚茹调匀了呼吸,听这二人对话,似乎是柔蓝郡主派人来的,但不知怎的,她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这种做法,似乎不像是柔蓝郡主的手笔。 那位郡主娘娘别管心里怎么想,但面上一向是温婉大方,连皇上太后都给唬住,要不然,她一襄阳王府的庶出女儿,又如何会差点儿被封为公主的? 但此时此刻,也由不得秦亚茹想太多,她不管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弯弯绕绕,而且一点儿也不乐意为了追根究底拿自己的安危开玩笑。 默默计算行程,秦亚茹深吸了口气,用自己藏在要代理的手术刀,一点点地磨开绳索。以前她总觉得自己的袖子又长又宽,实在活动不方便,但此时,却万分庆幸自己的衣袍宽大,很能避人耳目。 马车走得不算慢,可到底是在城里街市上,也不敢特别快,就在马车一转弯,略微放缓了速度,秦亚茹忽然窜起来,猛地撞开木质的车窗,飞出车外,就地一滚,身子在青石板的地面上滚了两圈,她却根本顾不得疼痛爬起来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放声大喊:“救命啊,有拐子强抢民女,救命,救命!” “该死!” 那车上的两个人也先后跳下,冲着秦亚茹追过来,他们两个凶神恶煞的,街上的行人都吓了一跳,这时候民风淳朴,还不像后世那般冷漠,遇见这种事儿,大街上的人并不都躲避,还有那么几个冲过来阻拦。 奈何这二人都有功夫,随便一拨,就把阻拦的人推开,他们步子迈得极大,秦亚茹根本跑不过,没片刻,就被他们追上。 瘦高的那人一伸手,抓住秦亚茹的胳膊,怒道:“还敢跑?”他却没想到,眼前的女子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孱弱,刚一碰到美人的胳膊,就觉得腕上一痛,鲜血喷涌而出。 第六十一章 焦急 且说这日,庞元英将乱民尽数擒获,押回衙门审讯,折腾了他这么长时间,让他浑身不自在的毒瘤终于拔出了大半儿,他自然是神清气爽,心情十分好。 至于审讯等等剩下的一切杂事,就用不着他这位小侯爷操心,手底下养活了那么多手下,各有绝活,都不是吃干饭的,只要这群被抓住的小喽啰里面,有一个知道幕后主使是谁,肯定能问得出来。 当然,庞元英也清楚,这种可能性不大。 正事做完,庞小侯爷就忍不住又想起他那位心心念念许久,尚未到手的秦美人,琢磨着闲来无事去调戏调戏佳人,也好舒缓心情。 主要是最近太无聊了些,知县开的庆功宴就那么回事儿,往日在京城各种盛宴他都懒得参加,何况是这等小地方的小宴会,此时又没有美丽佳人替他素手烹调河豚美味,他又怎么会委屈自己,根本不给郧县县衙那些人面子,那所谓的庆功宴他连露一露头都是不肯的。 没想到才骑着马到了四季巷附近,就迎面来了一只飞箭,庞元英抓住飞箭一看,上面居然挂着一只金簪。 那簪子很细小,只是最普通的镀金簪子,价值不高,只雕刻的梅huā到还栩栩如生,看着挺精致。 再精致也只是个便宜簪子,庞元英从小到大过手的金银珠宝数不胜数,平日里随手买来送出去哄某个美人开心的,也比这种破簪子昂贵上几百倍。 他扫了一眼,四顾张望,人来人往的街市着实热闹,只能勉强猜出此箭是从不远处一座酒楼上射来。 庞元英皱皱眉,示意跟在身后的护卫过去看一看,也不以为意,随手就想把簪子扔掉,但出手的一瞬间,又猛地一顿,眼前却忽然闪过一个影像——乌溜溜的发盘起,上面只点缀了一只细小的金簪,明明是那般简单的装饰,却比京城那些满头珠翠的名媛淑女们更让人难忘。 收回手,瞳孔收缩,庞元英一颗心往下沉了一沉——这是秦娘子的东西! 还来不及细想,他的身体已经提前行动,纵马冲入四季巷子,一路狂奔到秦家门前,正好看见出门采买刚回来的一个女使。 “秦娘子在哪儿?” 庞元英阴沉着一张脸,急问。 那女使抬头瞟见小侯爷那张连女人都忍不住要嫉妒的面孔,即使那表情实在说不上温和,依旧能让大部分小女孩儿神魂颠倒,她的脑袋立时晕晕乎乎,哪里还能保持清醒,警惕心早就消失无踪:“在,在后院。” 估计若是秦亚茹看到这一幕,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将这名女使解雇,竟然为了美色连规矩都不守,这样的女使哪户人家敢使唤? 庞元英飞身下马,一路横冲直撞,冲进后院,那女使回过神,吓得小脸煞白,眼见一群男人往后院冲,连忙跟上去,一边跑一边喊:“这位郎君,您怎能私闯后宅?还请慢些,莫要吓到我家娘子和小郎君……” 院子里的石桌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秦亚茹的围裙,可佳人哪里还在? 庞元英缓步走过去,把围裙拿在手里,一股幽香扑鼻而来,他的一颗心却是一下子抽紧,他从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也会为了区区一个女人如此紧张。 “美人我还没得到,怎能便宜了别人?”庞元英一咬牙,脸色涨红,扭头冲身后一群侍卫低声道“马上给我封锁全县城。” 幸好庞元英还有理智,知道大郎在家呢,孩子还小,他也怕吓到孩子,就没大声嚷嚷,且安排了两个高手留守。 这时,一开始让他派出去追查飞箭来源的那个护卫也返回,只是他过去的晚了,人去楼空。 那酒楼正是热闹的时候,店伙计也不记得坐在窗口的客人长什么模样,只知道是个书生打扮,看着挺斯文。 从秦亚茹家出来,庞元英把四季巷搅得天翻地覆,挨家挨户地询问搜索,凡是秦亚茹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 因着有人给他飞箭传书,他还担心是自己的仇人所为,想了想让人把监狱里羁押的那群乱民拉出来问了一遍。 不过这些所谓的乱民,都一问三不知,根本连秦娘子是谁都不知道,这桩事不大像是他们策划的。 这位小侯爷的行动力的确够惊人,还真让他找到了不少线索,秦亚茹离开四季巷的时候,是自己走的,秦家又不是什么偏僻地方,自然有人看见,而劫持她的那两人,也是生面孔,在武当县这等小地方,生面孔并不多,老百姓们对这些外乡人很是注意。 几乎没多久,庞元英就找到了劫匪住的客栈,吃饭到过的酒楼,竟然还让人画了他们的画像,一路沿着踪迹追寻。 到这里为止,一切都还顺利,杜九也没当回事儿,自家小侯爷坏事恶事做得多了,却是难得做一桩好事,他当然不会去阻止,还想着等这事儿完了,便往家里送一封家书,告诉老爷子小侯爷如今也长进许多,不似以前在京城,只知道胡作非为。 却没想到,庞元英一路追查,追到了不少线索,终于从一个四处卖胡饼的老人那儿得到消息——两个男人带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在他这儿买过胡饼,这老人亲眼看他们进了去了吴娘子家。 庞元英是什么人,绝对是风月老手,在武当县做半掩门生意的吴娘子,那也算得上赫赫有名,他都去瞧过几次新鲜儿,只是那吴娘子虽然生得妍丽,可总一脸凄苦,并不得他欢心,去了两次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也就没在光顾。 一得到消息,他就直奔吴家,因为这地方太熟悉,他也有点儿疏忽大意,也没通知杜九,身边就带了两个人。 结果一去不回,丢了自家主子的侍卫们追到吴家,看到的只有一地破破烂烂的家具和血污。 这几个侍卫吓得面无血色,赶紧通知杜九,杜九大吃一惊,眼前一黑,就觉得气血上涌,差点儿没昏死过去,硬撑着询问情况,通知县衙派人搜寻,心里是怕的要命。 就在杜九满头雾水,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却接到一封绑匪送来的信,信中要杜九拿秦亚茹换回庞元英。 他这才知道,那传闻被绑架的秦娘子居然自己逃了回来,而且是在小侯爷满大街找人的时候,人家就自己回来了,真真是阴差阳错。 对杜九来说,最重要的是庞元英的安危,秦亚茹算什么,她是生是死,人家才不会在乎。 但此时此刻,秦亚茹镇定自若地立在大堂内,冷静地道:“请您尽管吩咐。” 见这貌美如huā的佳丽气定神闲,不怨不怒,便是杜九,也有点儿不自在,努力缓和了面色,道:“秦娘子也莫要太担心,某会把您和小侯爷都安安全全地带回来,那帮子胆大妄为的狂徒,某一定把他们碎尸万段。” 秦亚茹心下叹息,却也只能和和气气地谢过——她不谢又能如何?态度好一些,说不定这些人还能尽力一点儿。 “且容我带些东西。” 虽然是要入虎穴,可秦亚茹向来不肯鲁莽行事,防护服随身穿着,又回去打开药箱,拿了一叠帕子都浸泡了强效麻醉剂,塞在荷包里面带着,手术刀肯定没用了,那些人在她的刀下吃了亏,这次肯定会小心,再也不可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这手术刀以如今的工艺,还做不出来,秦亚茹不舍得浪费,也就干脆搁在家里没往身上放,只抓了一把钢针,扎在头发里面藏好。 秦亚茹准备妥当,又和季老说了几句话,要他小心照顾大郎,便与杜九一起出发,季老心里难受的要命,一个劲儿地嘀咕:“还不如早点儿送你去京城,何苦要你等,等来等去,等出了祸事。” 不说他,便是秦亚茹自己也有些后悔,要是一早离开武当,到开封城去,说不得就能躲过这一劫。 杜九也没好意思催促,人家秦娘子都这般痛快地答应随他走这一遭,总不能一点儿情面不留,连准备的时间都不肯给。 绑匪让杜九带秦亚茹去的地方,居然并不是什么偏僻僻静的所在,而是武当山白云观,白云观是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的古老道观,香火旺盛,如今也是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杜九带着手底下的兵士,乔装打扮,暗中把整个白云观都包围起来,只是小侯爷现在就在人家手里,他也不敢明目张胆地驱逐来上香的客人和道士,实在说不上是密不透风。 天高云淡,一派祥和,杜九的心却是七上八下地,眼看着秦亚茹孤身一人按照指示,举步向白云观的后院走去,他到不担心秦亚茹忽然逃跑,大郎还在,她又能跑到哪里去,只是担心那些人抓到秦娘子之后,还不肯放人,可现在,人家手里攥着小侯爷,他是一丁点儿的危险也不敢冒。 秦娘子实在无法与他家小主子相提并论。 第六十二章 被困 “秦娘子?” 秦亚茹才走了几步,赖三就带着一群穿着打扮都很寻常的汉子赶到。 赖三两步追上去,拦住秦亚茹的去路,皱眉道:“秦娘子快跟某家走吧,若是担心小郎君,某这就派人把小郎君接来。” 秦亚茹失笑摇头:“我一走了之到容易,可那之后,恐怕要面临的是无穷无尽的麻烦,还要连累武当县的父老乡亲们,便是你赖三爷,恐怕也要承受庞家的怒火。” 赖三一怒扬眉,脸色涨红:“某家可不怕!” 他以前一直是做那些刀头舔血的买卖,即使后来让白云生给收服了,可还是武当地面上的混子一个,和官府天生不对牌,又是个粗人,不懂那么多大道理,说白了这人是直肠子,一根筋,二愣子一个,冲动无谋。 秦亚茹却不能由着他胡来,又怕他坏事,还是沉下心,认认真真地给他解释:“你便是自己不怕,总要为你手底下的弟兄考虑,你好好想想,如果官府真下定决心要找你们的麻烦,你孤家寡人一个,可以一走了之,但你手底下的弟兄们都是在武当县有家有业的,能走到哪里去?” “你若是真想帮忙,不如带人去和杜管事联系,你们是地头蛇,说不定能起到大作用,至于我,你不用担心,我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那些人也没有三头六臂,没什么好怕的。” 赖三愣了愣,却也知道秦亚茹说的不错,一呆愣,眼睁睁看着秦亚茹走远,他身后跟着的一个弟兄迟疑道:“三哥,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照秦娘子说的做。”赖三恶狠狠地瞪了那看起来古朴大气的道观一眼“要是秦娘子出事儿,老子一把火烧了它这破地方。” 白云观是道观,道士们讲究清修,它的客房自然也是那种十分简陋的屋子,只有一张粗糙的木板床,粗麻布的帷幔,不过,到也算桌明几净。 庞元英面色潮红,浑身瘫软地倒在床上,总觉得自己的身体沾了什么脏东西一般,浑身难受,其实说起来这群绑匪说他是个病人,白云观里的道人还专门给他多加了一床软被垫着,住的比别人舒服的多。 可他一向娇贵惯了,吃穿用度都是天底下最好的,坐卧起居身边围着一大群女使伺候,还有那么一点儿洁癖,哪里受过这么大的罪? 自然是各种不适应,好在这人虽然纨绔,也没有那么不懂事,还知道分寸,并没有出口抱怨让那几个绑匪看笑话。 “哟,大家瞧一瞧,咱们这位小侯爷还真是生得如huā似玉,楚楚动人。” 那瘦高个儿绑匪,竟然从官府的包围圈里脱身而出,跑到这里来,他手腕上的伤还没好,随便用一块儿白布包裹着,鲜血渗出,血淋淋的很是吓人,但他面上到没露出一丝一毫痛楚,他顺手在庞元英红扑扑的脸颊上拧了一把,啧啧称奇“细皮嫩肉的,不愧是小侯爷,这皮肤真比女人还要好得多。” 庞元英暴怒,双目充血,恶狠狠地瞪视着眼前之人,却是咬紧牙关一语不发,那一双眼睛在怒火填充下更是熠熠生辉。 这样的美色,看得那瘦高个也呆了一呆,摇头叹息:“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庞元英深吸了口气,咬牙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当真不知道我是谁?” “怎么会不知?”瘦高个儿勾起唇角“庞家的小公子,太后的爱宠,开封城赫赫有名的纨绔,男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女人的心头宝,您庞元英庞小侯爷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众人皆知。” 庞元英心下一沉,就又听那瘦高个叹道:“就是知道您老人家的脾性,我们才不得不把您给请来,哎,咱们兄弟做下的大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二十年来,却没碰上过半点儿麻烦,没吃过一次亏,秘诀便是一不做二不休,无论要干什么,都要永绝后患。” 说着,他状似惋惜地摇摇头“你也别做梦想着你爹,你大哥他们来救你,他们自身难保,你们庞家马上就要完蛋,可顾不上你,哎,本来嘛,庞家一倒台,你是生是死都无所谓,我们也犯不着专门跑一趟跟你过不去,要怪啊,就怪你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的是陈文岳的妻子,还那般痴迷,竟然为了那个女人想把陈文岳彻底毁了,那小白脸我们兄弟也看不顺眼,可架不住我们主子……” “咳。” 瘦高个的话音未落,他另一个同伴就咳嗽一声,道“别和他废话,等秦娘子到了手,三下五除二解决掉,赶紧回去复命,咱们为了此事耽误的时间够长的,再不做完,一准儿吃挂落。” 庞元英忽然觉得心头一片冰凉,不知这些人说爹和大哥遇见麻烦的事儿是真是假?有心不信,奈何这人言之凿凿,怎么看都不像假的。 不过,庞元英对自家大哥很有信心,到并不特别担忧,即使大哥他们遇上了麻烦,想来也能化险为夷。 庞家鼎盛了这么多年,也不是没遇见过倾覆之难,还不是次次都能顺利化解,说不得还能借机更上一层楼。 事实上,早在数月之前,大哥就预料到了危机,他心里有数。 可现在全身无力地瘫在床上,动弹不得,庞元英也不由忐忑,听这人说,一切都是因为秦亚茹,忍不住恼怒——没想到,他有朝一日也会为了区区一个女人落到如今这步田地! 他的怒,更多却羞愤,庞元英一向只会让女人万劫不复,什么时候竟会为了个女人赴汤蹈火了? 瘦高个的那绑匪听了他同伙的话,眯了眯眼,面上忽然浮现出说不出的暴戾,猛地弯腰,用力掐住庞元英的脖子。 顿时,庞元英的脸被憋得更红,眼睛里渗出一丝丝血丝,嘴唇都被咬得血肉模糊。 “你们不是总高高在上?不是从来不管别人的死活?不是最喜欢随随便便就打断旁人的手足脊梁?今天老子就试试看,看看你们是不是当真天生就高人一等,天生就和常人不同,掐不死打不烂!” 他的力气极大,庞元英呼吸越来越困难,整个肺都像炸裂一样,火辣辣的疼,神智也渐渐模糊。 似乎过了很久,他连挣扎的力气都不复存在,忍不住想,自己这一次恐怕真的无法幸免于难,却没想到那个瘦高个儿却忽然收手,猛地站起身,侧耳倾听,低声道:“到了。” 远处隐约有一阵鸟鸣声传来。 他面上立时显出几分喜色,轻轻攥住血淋淋的手腕,目中闪过一抹阴厉。 庞元英大口大口地喘息了一阵,剧烈地咳嗽半天,终于让肺部的剧痛缓和了些许。 不知怎么的,他却不觉得欢喜,一颗心忽然砰砰砰砰,剧烈地跳动,勉力抬起头,从半开的窗户处看去,果然见秦亚茹低眉顺眼,窈窕地迈着步子,一步步走进月亮门。 一个女人之所以被称为美人儿,并不是只看容貌,好多女人面容姣好,却也不过只能说稍有姿色,真正的美人,那是即便遮住容貌,即便荆衣布裙,即使狼狈不堪,依旧有着让人目不转睛的风姿。 秦亚茹正是这样的美人。 庞元英努力不屑地想了她身上许许多多的缺点——村妇一个,还是一名弃妇,区区一个小白脸都能随随便便抛弃的弃妇罢了。 但即使她有这么多的缺点,他还是一看见她,就情难自已。 就这么一呆愣的工夫,秦亚茹已经敲了敲门,柔声笑道:“我可以进来吗?” 她面上镇定自若,举止从容,似乎不是来赴死,而是参加一场盛宴一般。 屋子里两个绑匪眼前俱是一亮。 “陈文岳那小白脸儿可真有福气。” 瘦高个摸了摸还疼的很的手腕,向前走了两步,伸手从秦亚茹的肩膀上,一直摸向他的腰身,他的动作很慢,带着一点儿狎昵的亲昵,庞元英皱眉,双目喷火,可秦亚茹却是始终微笑,一丁点儿惊慌失措的模样都没有。 她这样云淡风轻的态度,到弄得那瘦高个儿没了调戏美人的兴致。 “绑起来,莫要怜香惜玉,这女人可是朵带刺儿的huā,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反咬一口。”瘦高个儿的同伙冷冷淡淡地说了句,就找了一条绳子,把秦亚茹五huā大绑“你在这儿等,我且去拿东西,东西到手,我就给你信号,到时候别犹豫,下手干净一点儿。” 瘦高个皱眉,却还是点了点头,吐出口气,笑道:“本来咱们只是为了主子争风吃醋做点儿小事儿罢了,没想到现在闹得这般大,可是吃了大亏。” 他那同伙抹了把脸,一张脸就变成另外一种模样,又往身上披了一件小斗篷,立时成了很寻常的来上香的客人,一边做准备,一边漫不经心地道:“有什么亏,咱们做这事儿,总比杀个把女人看着像样,至少回去不用被人笑话。” 第六十章 逃脱 男人闷哼一声,骤然撒手,一眨眼的工夫,鲜血就把他整条衣袖染得通红,一时间头晕眼huā,站立不稳,眼睁睁地看着那娇弱美人拎起裙摆,灵巧地三转两转,进了一家绸缎庄,身后的同伙儿追上来,冲入绸缎庄,佳人已经消失无踪。 “该死!” 那瘦高个儿的男人咬着牙扯下衣袖,在自己的胳膊上缠绕了好几圈儿,扎得紧紧的,脸色煞白,恶狠狠地瞪着秦亚茹消失的方向。 “怎么办?衙门的人估计快到了。” 他那同伙气色也不大好“那都是一群酒囊饭袋,哪能反应这般快,怕他们作甚,咱们继续追,我就不信,区区一个小娘子还能逃出咱俩的手心儿?” 那瘦高个儿也不甘心,恨恨一跺脚,随着同伴奔入绸缎庄,从后门出去,狂奔而去。 等到脚步声声渐行渐远,秦亚茹才从绸缎庄的后门又绕了回来,她本没逃走,只是仗着身体削瘦,躲在一块儿门板后面。 从藏身之地走出,秦亚茹就近找了一家小客栈,要了间客房,先写了一封信让客栈的掌柜帮忙送去给季老。 一是大郎一个人在家,她怕劫匪抓不住自己,再去寻大郎的晦气,就让季老带人走一趟,把大郎接到济仁堂。 二来她还得让季老报案,让衙门的人过来一趟,最好能把这群人抓住,否则,秦亚茹恐怕要好一阵子担惊受怕。 这会儿那几个人正在忙着追赶自己的踪迹,想必还有送信的时间。 把信送出去,秦亚茹就换了一身粗麻布的衣服,青丝也用帕子裹好,托客栈的伙计买了些胭脂水粉,涂涂抹抹,很快,她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就变得平凡无奇。 装扮好,秦亚茹却不敢立时就走,偷偷从后门除了客栈,又选了一个看起来极为热闹的大酒楼,安安静静地二楼雅间里呆了好长一阵子。 不多时,果然又从窗户里看到刚才走远的那一伙儿劫匪,再一次返回,沿着街上找了许久,还在街道两边的出口呆了好一会儿。 直到不远处看到一群衙役匆匆而至,这几个人才不甘心地尽数撤离。 秦亚茹正好看到衙门中带队来的,是捕快徐猛,连忙让一个帮闲的给他捎了个信儿,见到他带人追在那群逃跑的贼人后面去了,才离开酒楼。 她是女子,被人绑了的事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就没和这群衙役碰面,一时间又不敢回自己的家,那来绑架她的人,明显并不是一般的匪徒,她若回去,万一再碰上一次,恐怕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出其不意逃出生天了。 秦亚茹想了想,能想到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季老的济仁堂,季老在武当县很有名望,且济仁堂处于闹市区,人来人往,大概还能安全一点儿,虽然秦亚茹觉得,就连县衙附近的宅院都能闹出此事,就是济仁堂,也不那么保险,可她也没别的地方可去。 雇了辆车,秦亚茹到了济仁堂门口,却见里面空荡荡的,别说病人,连个抓药的小伙计都没有,不由一惊,连忙下车,正好看见苏图出来关门。 “苏图,怎么回事儿?你可接到我的信了,大郎呢?” 苏图一怔,仔细看了秦亚茹半晌,才从那张平凡的面孔上找到秦娘子的痕迹——“哎呀,秦娘子,您怎么在这儿?” 他一蹦三尺高,满脸的不可思议,急道:“你不是被绑走了?那个小侯爷刚才暴跳如雷,差点儿把你们那四季巷给拆了,师傅吓得差点儿没晕死过去。” 噼里啪啦一大堆问话倾泻而出,听得秦亚茹头痛,连忙摆摆手阻止,问道:“先别管那么多,我问你,大郎呢?” 苏图忙打开门,把秦亚茹迎进来“大郎在后院,小孟哥陪着他,怕吓着孩子,只说师傅想他了,让他过来玩。” 秦亚茹这才松了口气,平缓了下呼吸,到了这种时候也用不着慌乱着急,先让人取来热水把脸洗干净,再让个小伙计去通知季老,告诉他老人家自己平安无事,才跟着苏图进了屋子。 一进门,果然见大郎正和小孟哥一块儿坐在椅子上下围棋。 以前小孟哥让大郎九子,照样能把这孩子赢得哭都哭不出来,可今天这局势却很是不妙,小孟哥是坏棋迭出,下了三盘输了两盘,把大郎给乐得见牙不见眼。 秦亚茹失笑:“小孟哥,你连个三岁的小孩子都下不过,小心季老教训你。” “娘!” 大郎闻声抬头,一眼看到秦亚茹,立时张开手臂扑进她怀里“我赢了小孟哥好几盘棋呢。” 秦亚茹拍了拍他的头“大郎真厉害,要再接再厉,不过,今天玩的时间不短了,赶紧去读书。” 大郎乖乖点头,老实地跟着一个小伙计去书房。 小孟哥愣了半晌,脸上才露出狂喜之色:“秦娘子,您没事儿?” 秦亚茹耸耸肩,笑道:“我到是奇怪,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出事儿了?” 她被绑走的时候虽然不说特别隐秘,可毕竟是在家里,动作又快,没出什么动静,不至于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她在街上逃脱时到是惊动了些人,但那也不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就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们联想到自己的身上。 而她送去济仁堂的信,更是力求简短,根本没说前因后果,不过是交代几句,让季老帮忙带孩子,再告诉衙门的人有几个拐子在街面上出没。 这时候拐子最招人恨,每逢有拐子出现,衙门里衙役的出动速度是最快的。 此时,季老也听到消息,赶了过来,秦亚茹见他一个老人家,还为自己急得浑身冒虚汗,心下不安,忙扶着他坐下,又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季老拉着秦亚茹的手,上下看了看,见她并未受伤,才松了口气:“哎,还不是那个小侯爷,一个多时辰前,那小侯爷拿着你的发簪直直地闯进我们济仁堂,开口就问你有没有到这儿来,说是有人把你给绑走了。他来的快,走的也快,却把老朽吓得不轻,正六神无主,就接到了你的信。” 苏图翻了个白眼,咕哝:“那小霸王真是不懂事,在街上大吵大叫的,把人们都吓得不轻。” 到是小孟哥替他说了句公道话:“我以前觉得庞小侯爷就是个风流好色的混蛋,可现在看他为了秦娘子那般着急,到一点儿都不似作伪。” 秦亚茹摇摇头——那庞元英是怎么知道自己被绑架的?她小心地把摘下的首饰取出,仔细看了看,果然少了一只梅huā簪子,想来是那些人把她绑走时,从她头上取的,一念至此,秦亚茹皱眉,低声道:“这些人……莫不是为了小侯爷?” 深吸了口气,秦亚茹一时也不敢多想,抬头冲苏图道:“苏小哥,既然小侯爷知道奴家被绑之事,还烦请你派人去给他传个信儿,就说奴家平安无事。” 纵然对那纨绔侯爷左右看不顺眼,苏图还是点头,吩咐个小伙计跑上一趟。 “还得告诉赖三爷一声,我刚才一着急,就给他也去了信儿,这会儿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儿呢。” 苏图一想到那个粗汉,就忍不住激灵灵打了个哆嗦。 季老却不理会这些,只担心秦亚茹吓到,亲自给她把脉,开了一副安神的汤药,让她服下就去客房休息一阵。 秦亚茹也的确累了,不只是身体上累,精神上更是疲惫,这桩绑架事件虽然发生的时间很短暂,却是比她三天三夜呆在药房里熬制药材,还更耗费精神。 迷迷糊糊地睡下,还没睡踏实,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女使进门,用力摇醒了秦亚茹。 “秦娘子,快醒一醒,侯府的杜管家来了,说是那小侯爷被人抓住,绑匪要他们拿您去换。” 秦亚茹脑子一懵,第一个念头便是——她何德何能,这条小命竟然能与那尊贵的小侯爷相提并论? 急忙换好衣服,才一出门,小孟哥就守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大包袱,一脸焦躁:“秦娘子,要不然你带大郎走吧,我看那杜九来者不善,怕是真想拿你去换那小侯爷,哎呀,你一个弱女子,真落到那群强盗手里,哪里还有好儿?” 秦亚茹哭笑不得,按了按眉心——她就是想跑,又哪里跑得过侯府的精锐士兵?再说,她若真一走了之,那小侯爷出了什么事儿,不只是整个武当县上下要遭殃,自己这罪魁祸首,更是要倒大霉! 虽然心下忐忑,但秦亚茹还是跟着小孟哥去了济仁堂的大堂。 杜九就站在门口,一张从来镇定自若的脸,难看的要命,整个人散发出一股阴冷的气息,就如一条躲藏在阴暗处的毒蛇。 秦亚茹叹了口气,福了一福,道:“杜管家,若能救回小侯爷,请您尽管吩咐。” 她不可能和侯府硬碰硬,既然无论如何都得听人家的,还不如一开始就把姿态放低一点儿,努力配合,说不定还有一条生路可走。( 第六十三章 突发 这易容之人看了秦亚茹一眼,那目光极为怪异,并不邪佞,也不是一般男人看她的那种充满色欲的感觉,而是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古怪。 那一瞬间,秦亚茹居然觉得此人对她并无恶意,相反,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怜惜,不过只有一瞬,她也只能相信自己太疲倦,看huā了眼。 这人又扭过头去,凑在那瘦高个儿耳朵边,小声嘀咕了两句,因为离得较远,只能隐约听出这两个人似乎起了争执。 最后那瘦高个儿皱着眉点头,无奈一耸肩,两人似乎达成了什么协定,易容的那人才起身,顺手从秦亚茹的胳膊上摘下那个她戴了好多年的古铜色镯子。 秦亚茹一怔——这镯子她戴的时间长了,从少女时期就戴在手上,往日自己想要摘下来,还要费很大的力气,没想到这人不知怎么弄的,居然很轻松地便把镯子从她的手腕上脱下。 那人却并不理会秦亚茹的惊讶,径自走到客房东墙角,搬开靠着墙壁放置的一个一人高的博物架。 里面的青砖居然是能活动的,没一会儿,就卸开一个半人高的空洞,这人悄无声息地钻入洞内,那个瘦高个儿又认认真真地把洞口恢复如初。 庞元英心里一咯噔——这两人如此肆无忌惮地在自己二人面前诸般作为,全无避讳,显然是没想让他们两个活下来。 第一次,这位二十年来一直顺风顺水的小侯爷,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他忍不住扭头去看秦娘子,见她还是那么镇定,清丽的容颜上丝毫不见惊惶,心底深处,不觉对这个小女人有了些许佩服,面上却冷哼一声,咕哝:“谁让你来的,真是白白送死,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奴家哪里又是自己想来?谁让您贵为侯爷,身份贵重,我们这等小民,为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也是无可奈何。” 秦亚茹漫不经心地笑道。 庞元英被噎得咬牙,到也稍稍放轻松了些,当然,他自己是不肯承认,他有一天会被一个他从来看不起的乡野村妇‘安慰’。 事实上,庞元英就是再有能耐,他也仅仅是个没有受过任何挫折的年轻人,只有二十岁,换到二十一世纪,还是个没出社会的孩子,何况他在庞家是幺子,受尽宠爱,上面有个哥哥,也不必他承担责任,自然纵容得他仍然是孩子心性,平日里看起来嚣张跋扈,可真遇上这等危及性命的大事,到比不上二世为人,见多识广的秦亚茹镇定。 虽然小小地‘安慰’了小侯爷一下,秦亚茹心里其实也有些不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可她的身体完全无法动弹,以前曾经预想过的数种脱身方法,哪怕是拼命的法子,尽数用不出来,身上带的那些道具,一样也用不到,连动都不能动弹,还能做什么! 这种捆绑方式,是猎人们用来捆绑野猪等大型猎物的,就是头成年野猪都无法逃脱,何况是她? 托大了,她太疏忽大意,秦亚茹叹了口气,过去在二十一世纪,她也曾有过轻身涉险的时候,但那时她拥有一群世间第一流的战士做后援,她不是一个人,哪怕遇到危机,她的心也是踏实的,因为她知道,纵然是刀山火海,也有人会来救她。 但此时此刻,那永远会在危急关头拯救她的人,又在何处? 那瘦高个儿似乎忘记秦亚茹和庞元英一般,坐在窗前的桌子上,拿了一壶黄酒自斟自饮,他喝得不多,也很慢,似乎怕自己醉了,嘴里轻声哼着小调儿,只是他声音粗嘎,又不懂音律,哼出来的曲子实在刺耳的很。 庞元英满心的浮躁,心下暗恨——那阵子自己连话都说不出,白云观那群老道士一天到晚到这屋子里来嘘寒问暖,这会儿他好歹能说话,也能稍稍移动身体,怎么那些道士却一个都不肯露面? 等他出去,一定要把这白云观铲平,这哪是道观,根本就是个贼窝! 一会儿又寻思,杜九一向精明,怎么这一次笨到这种程度,如今白云观里就一个绑匪,他随便带几个护卫就能解决干净,要知道,他身边带的侍卫,虽然远不能和白云生,詹玉那样的绝顶高手相提并论,却也是以一顶十的精兵强将。 他却不想想,杜九是庞家的管家,自然是把他的安危放在第一位,送信的人直接告诉杜九,说给小侯爷下了毒,若轻举妄动,庞元英只有死路一条,他又怎么可能没有顾忌,只要有一丝能顺顺利利救出自家小主子的机会,他就不敢随意行动。 不过,想必若是再耽搁下去,杜九一定会耐不住性子。 但这几个绑匪显然是行家里手,对情况的判断非常准确,每一步举动都踩在杜九的底线上,总能让他迟疑不决。 又过了大约只有一刻钟左右,东墙角传来轻微的撞击声。 瘦高个儿抛开酒杯,走过去把博物架再一次移开,拆除青砖,里面就钻进来一人,这人的容色平凡,看着陌生,但一开口,秦亚茹就听出这人正是刚才那个易容高手。 他一见瘦高个,便低声道:“东西到手了。” 瘦高个一挑眉,眉眼间露出三分喜色:“难得,咱们出来一趟跑个小活儿,竟然也能抓住大鱼,回去之后,老主人肯定高兴,行了,那我就结果了这两个,咱们赶紧回去复命。” 说着,瘦高个随手抽出腰中的刀,反身走到庞元英和秦亚茹身边,耸耸肩:“放心,我一共杀了三百二十一个人,除了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不大熟练,砍脖子只砍断了一半儿,那人又挣扎了许久才死之外,等杀到第十个人,就很熟练了,很快就结束,你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不会很痛苦的。” 庞元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本是天不怕地不怕,此时竟然觉得小腿肚子发冷,似乎觉得自己的表现丢人,他勾了勾唇角,冲秦亚茹笑道:“好歹死时是佳人相伴。” 秦亚茹苦笑——她可不想和眼前这人共赴黄泉,万一黄泉路上碰到高枫那个醋坛子,还不知惹出什么乱子来。 这时,冰冷的刀光一闪,秦亚茹闭目待死,却只听见兵器交击的声响。 “你这是作甚?”那瘦高个不满地瞪着只用一把匕首,就架住自己钢刀的那易容高手“为何阻止我?” 那易容高手苦笑:“我也想赶紧完事,干净利落,可你看看这个。”说着,就递来一张素笺。 瘦高个不满地接过,那素笺展开,一股幽香弥散,味道很淡,却极诱人,但瘦高个一看上面的内容,脸上便忽青忽白,变幻莫测,许久,长长地吐出口气,喃喃道:“女人,这就是女人,怪不得师傅说,最毒妇人心。” 那纸上的字迹娟秀,可写出来的东西却是刻毒的很。上面要求这两个人让秦亚茹和庞元英在死之前,感受一下一个比较有趣的刑罚——到不困难,很简单,就是把人绑好固定住,用浸水的系棉纸一层一层地往脸上糊。 据说,是因为写这封信的那位美人偶尔听说了这种刑罚,忽然想试验一下,看看效果到底如何,正好手头有两个需要处理的,就干脆用在他们身上玩一玩。 那瘦高个叹了口气:“不能在这儿处理,时间来不及了,再过一刻钟,若是咱们还没有回复,杜九肯定会行动,可官兵在上面围着,还有一群地头蛇帮忙,带着他们两个实在不大好走,也不知主子怎么想的,这也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儿,以前我们兄弟没少玩这一手,有什么好试验的。” 那易容高手苦笑:“谁知道主子怎么想,只是也只有试一试,否则万一让主子失望,咱们肯定倒霉,不说我,就是你们兄弟也落不到好,幸亏这地道还算安全,也不至于太苦难。” 说话间,秦亚茹就感觉到那易容高手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了一阵,然后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道过了长时间,但想必不会很久,因为秦亚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还老高,而她所在的位置,也仅仅是武当山上白云观附近的一个小山洞,秦亚茹以前在这儿采过药,认得这地方。 她身上的绳索已经被解开,但身体完全无法动弹,一扭头,就看见庞元英正躺在她身边,同样睁着眼睛,也是一动不动。 那瘦高个不知道从哪里弄出一只水囊,正往一叠棉纸上面浇水,浸透了之后,拿起一张往秦亚茹面上一覆,她立时就觉得呼吸一窒,胸口开始有憋闷的感觉,透过纸张,还能模模糊糊地看见庞元英惊恐的目光。 瘦高个的动作很快,似乎赶时间,嘴里小声碎碎念:“别怪我,只能说你们女人都不可理喻。” 就这么一句话的工夫,秦亚茹的脸上又多了两张纸,她已经感觉到无法呼吸,胸口难受的厉害。 就在她以为,自己下一秒就真的会屈辱地死在此地,开始想季老会不会把大郎教养成人的时候,那瘦高个忽然一声闷哼,左胸上钻出闪亮的匕首,鲜血喷洒了秦亚茹一头一脸。 第六十四章 万幸 那鲜血压得纸张更沉重,秦亚茹一时间觉得胸口火烧火燎的剧痛无比,迷迷糊糊,几乎昏死过去,压力却徒然一轻。 却是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把她面上的那一叠纸张,取下了一大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还糊在口鼻之上,已经不影响呼吸,只是阻碍视线罢了。 浅浅地吸了几口气,舒缓胸口的滞涩,眼睛用力眨了几下,好不容易勉强睁开,秦亚茹隔着湿透了纸张,隐约看到身前站着个人影,这人影在她面前伫立片刻,忽然太起一脚,用力踩在她旁边那位小侯爷的小腹之上。 庞元英嘶哑地轻吼了一声,面孔扭曲,却立时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若非此地不合适,她都想夸赞一句——身娇肉贵,贪图享乐的小侯爷也是个硬汉,可真没看出来。 也不怪秦亚茹这般轻松,一来她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可以肯定,眼前这人应该不算敌人,至少没想让自己死。 虽然他似乎对庞元英敌意挺浓,但看他的模样,也不似想要直接将庞小侯爷人道毁灭的样子。 她被逼无奈,为了这位主儿轻身涉险,沦落到此等地步,纵然算不上怨恨,可到底意难平,再说这人给她带来麻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现在让这小侯爷受点教训,到也不坏,秦亚茹想,自己好歹能出口气,而且,说不定经过这一次,这位主儿能成长一点儿,让他身边的人省些心。 我们秦娘子一点儿都没去考虑庞元英到底是为了谁才这般倒霉,落到此等地步。事实上秦亚茹也没觉得是自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要怪庞元英自信过头,疏忽大意。 秦亚茹努力让自己的思绪放开,这是和高枫学的,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慌乱,越要镇定,如果做不到,便努力去想让自己开心的事儿。 这会儿显然是紧要关头了。 秦亚茹吐出口气,微微一笑,要知道,在已经绝望的情形下,忽然大转折,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平安无事的希望,已经算是相当相当的不错,她该庆幸。 立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很意外她能如此安静,略带一点儿艰涩的笑声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杀你?” 秦亚茹一怔,就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水淋淋的手握住她纤细的脖颈,那人并未很用力,可那种湿漉漉,凉飕飕的感觉,却让人毛骨悚然。 她忽然想起高枫曾经随口说笑时告诉她的一个吓唬人的小妙招——用冰冷的东西压迫颈部动脉,配合催眠术,能让人心跳加速,还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回忆很久以前的记忆,自然而然地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当然,对受过训练的,意志坚定的人不管用。 这伎俩没有科学依据,可高枫十次里至少有六七次能够成功,成功率都超过一半儿了,弄得他们队里一群人也不知道自家队长是胡说八道,还是真有诀窍。 “是,我还算怜香惜玉,并不怎么想杀你,可你若是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答〗案,我便把你的衣裳剥下来,就这么扔在山上,你应该知道,此地并不算隐秘,肯定会有人过来,就是不知道来的人是女人,还是正人君子了?” 那声音阴测测的,带着说不出的诡谲,秦亚茹却从里面听出一种很特别的韵律,和心跳的声音相配合,不由惊讶——不会吧,在一千年前的大宋朝就有人会催眠术?难道自家老祖宗这般有能耐? 转念一想,到也不是不可能,在她的资料里就记录着有一种祝由术,里面就包含了心理疗法,若资料正确,那种医术可比现代的催眠术要厉害不知多少倍。 〖中〗国历史上战争频发,不知道有多少技艺泯灭在历史长河中,有她不知道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说别的,就白云生那种一个飞身就掠上屋檐的轻功身法,便比催眠术要神秘莫测的多了。 要是这男子知道,他努力吓唬的秦亚茹,竟然还有心思胡思乱想,估计会郁闷的一头撞死了事。 但隔着一层棉纸,不只是秦亚茹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一样看不到秦亚茹的表情,即使对方正走神,他也不知道。 这样也好,省去一场郁闷。 男子伸手把秦亚茹脸上的棉纸揭开一点儿,露出她殷红的嘴唇,又忽然一反手,把正侧耳倾听,还听得颇为入神的庞元英敲昏,才继续用低哑阴沉的声音道:“我且问你,五年前你父亲让你送出去的信,你可送出去了?” “五年前?”秦亚茹呢喃,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没想起来。 对真正大宋朝的秦亚茹来说,五年前的事儿或许还有记忆,可对现在的秦亚茹来说,所谓的五年前,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除非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又怎么会记得? 秦亚茹闭上眼睛,想起以前高枫说过的话——记忆不会消失,会永远储藏在大脑深处,没有受过记忆训练的人可能想不起很久远的事情,但凡是受过严苛的记忆训练之后,所有的记忆便如储存在硬盘中的资料,只要有关键词,就能很容易地翻找出来。 但秦亚茹只是个法医,是后勤人员,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 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声音更冷,带着一股努力压制,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我提醒你,是五年前的八月份,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那天夜里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雪。” 秦亚茹一怔,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她怎会不记得,那是她和爹爹,阿娘,大哥,三妹,还有……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 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 别的就罢了,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 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也十分喜爱这支笔,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 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 “那一日的事,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天我好开心。”不知不觉,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我赢了大哥,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不过到也正常,大哥本来就不像爹,相比于读书,更喜欢习武,就是读书,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爹发现了,可气得厉害。” 宋朝重文轻武,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 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随即呢喃:“没有信?是了,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给你……你得到的那套笔墨纸砚在哪儿,难道你没有用过?” 秦亚茹沉默,闭上嘴,心口绞痛——当时父亲一定是对自己寄望很深,可自己呢?那时的她就是个陷入爱情的小女子,和天底下的傻女人都一样,愿意给心爱之人最好的一切,爹那支笔,是她心心念念的,但越是心爱之物,越要给最心爱的男人。 那支笔,她连碰都没舍得碰一下,就送给了陈文岳,秦亚茹咬牙,第二日那支笔就让陈文岳给弄丢了,当时陈文岳甚为沮丧,她也心疼,却还是强压着对爹爹的愧疚,宽慰了五郎许久。 “你到底有没有用过?”那男子厉声道,语气也开始变得急促,不远处似乎已经隐约有声响传来,他的时间已经不多。 秦亚茹迟疑了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东西我没用,都给了……陈文岳。” 那男子一怔,猛地握紧拳,良久才呢喃:“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他猛地一转身,弯下腰,用力扇了庞元英一巴掌,硬是把他从昏迷中扇醒。 庞元英大怒,眼睛中的怒火将他俊秀的脸衬得更是艳丽,若是一般人看到,一定会心生怜惜,但那男人却只当是白骨骷髅:“今天就饶你一条命,替我回去问问你爹,五年前乌衣巷里血流成河,他愧还是不愧?他晚上敢不敢一个人睡觉?” “混蛋,好大的狗胆,竟然敢侮辱我爹……你到底是谁?” 庞元英嘶哑地吼道,但他身上一丝气力也无,声音也比小猫叫的大不了多少,远处的声响越来越大,这人最后看了秦亚茹一眼,一闪身,就钻入密林,消失无踪。 只剩下余音袅袅——“马上离开武当,高振的兄弟还未死,迟早会回来报仇。”也不知他是同谁说这句话。 第六十五章 书斋 “在那里,是小侯爷!是小侯爷的宝剑……” 远处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伴随着惊呼。 秦亚茹长长地吐出口气,精神一下子放松,她精神紧绷的时候还好,这一放松,就神志朦胧,最后只看见赖三气急败坏,愁眉苦脸地跳脚。 “秦娘子,您可莫要吓唬某家,若是您出了什么事儿,我家大哥非剥了我的皮不可,您就行行好吧。” 秦亚茹忍不住想笑,事实上,她的嘴角也确实沁出一丝笑意来。 杜九可顾不上别的,扑上去先摸了摸庞元英的脉搏,见他安然无恙,身上也没有外伤,这才松了口气,带着人抬着自家小主子上车就走,连看都没看秦亚茹一眼。 这很正常,秦娘子身为一个小人物,本来就没有让上位者看重的价值。 也不知道这群绑匪对庞元英做了什么,他气力全无,一睡就是整整三日三夜,等他再一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人已经在回返庞家的路上。 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就呆在他那辆专门定做的豪华马车中,身上盖着轻薄的软被,旁边他最中意的女使雪柳正拿着丝帕沾了水珠,小心翼翼地擦他干裂的嘴唇。 窗外是青山绿水,马车正走在平坦的官道上,庞元英能清楚地认出,此时他已然离开了均州。 怔怔地盯着那窗外向后飞驰的苍天古树,如茵绿草,庞元英怒气〖勃〗发,恶狠狠地一圈砸在马车底座上。 砰一声巨响,吓得雪柳手一抖,帕子差点撒手。 杜九骑着马,闻声侧目,忍不住叹了口气,低声安慰:“侯爷,老朽已经派人去追查这帮胆大妄为的家伙,您放心,肯定给您个交代。” “秦娘子呢?” 庞元英低声呢喃。 也许是风声太大,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杜九似乎全然听不到小侯爷的问话,自顾自地道“京里出了事,老侯爷病了,大郎很担心您,如今您醒了就好,咱们快马加鞭,赶紧回京,莫要让大郎费神。” 庞元英紧紧闭上嘴,想起那日那个杀千刀已经下了地府的绑匪说的话——庞家,可能是真的出事了。 虽然并不为大哥担心,可这种时候,几乎能算得上是庞家唯一弱点的自己,就算没有建树,好歹也不能让父兄担忧。 庞元英的确是个从来恣意妄为,一向不把规则当一回事儿的彻头彻尾的混蛋,可他却是个好儿子,好弟弟,对自己的亲人能掏心挖肺。 庞家兄弟感情好,大约这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 马车走得很快,离均州越来越远。 庞元英目光阴鸷,穿透了车窗,看向武当县城的方向:“且放一放,反正不急于一时。” 在他的心里,从不觉得自己会得不到秦亚茹,即使现在不得不离开,但他还是想着,一旦家里恢复平静,他就把秦娘子接进京,他甚至想着,秦娘子看着不像是个喜欢受约束的,那他便纵容她一回,在庞家外面给她买一座私宅,玩一把金屋藏娇,也无不可。 他甚至开始盘算,到底哪里的房子最好。 东京的物价奇高,尤其是房屋,更是高得离谱,恐怕也只有从不把金银当回事儿的庞小侯爷,才能这般轻松地想要拿房子来讨佳人欢喜。 ………… 二月份的开封城,春暖huā开。 又到了临近殿试的日子,每逢这个时候,大街上的文人书生就特别的多,所有的饼子都成了状元饼,所有的美酒都成了状元红。 东京城御街东面,新开张便生意火爆的南云书斋,更是颇有些客似云来的意思,因为这里有不少时下科举正需要用的书籍,有好多以前科举试题的名家讲评,虽然只能租借,不能购买,但已然足够。 对所有有志于进士科,想要有朝一日封侯拜相的心怀梦想,家里条件却算不上很好的年轻人,这些东西可是千金不换的宝贝。 不但如此,这里还有最好的美酒,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佳肴,更难得的是价格合理,有色香味俱全,名厨烹制,价格也很让人肉痛的高档菜,也有一文钱能买两个特色胡饼,物美价廉,绝对物超所值。 这家南云书斋开业开不到一个月,口碑就已经变得十分之好。 书斋的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秀才,虽然一直没中举,可也是读书人,和店里的书生们到是很有话题可说。 且这老人虽然自己没考中进士,但却参加了多次省试,对科举的门道是门清,与他说话,还真有几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虽然可能学识长进不了,但这科举里的门道多知道一点儿却不是坏事。 科举考试,本也不只是靠学识,那些状元榜眼探huā什么的,自己都承认单论文章学识,他们不一定比只考中二甲的那些同窗们更高明,能中状元,除了学识之外,运气和名声也至关重要。 每天傍晚,这老掌柜就抱着他的小孙子在南云书斋里闲坐,若是有哪位儒生闲下来吃饭,就带着孙子过去和对方说几句话,有时候这些儒生们来了兴致,也会考校老秀才的小孙子几句,还会替他解答一些经义上的难题。 一群人凑在一块儿读书,的的确确比一个人闭门造车要有趣一些。 随着南云书斋的名声越来越大,附近东京各个学堂的学生们,也经常成群结队地相约来此地读书,连官学的学生都不少。 一群人聚在一块儿,就总免不了要说几句八卦,即使是文人士子也不例外,事实上,这些文人士子恐怕比寻常百姓更喜欢各种八卦消息。 这南云书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那位女斋主,就是所有学子的好奇对象,这位女斋主并不常来,就是来了,也只在二楼临窗的包间里面坐一坐,她似乎是个寡妇,身边带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沉默寡言,大约还懂一点儿医术。 过年前有一日,一个书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居然在大冬天中了暑,恶心呕吐,难受的要命,结果这位女斋主派她的女使送下来一颗药丸子,让这书生吃了,没片刻,书生的病情便缓解许多。 当然,这些儒生们之所以好奇,并不只是这斋主是个女人,也不只是因为她懂什么医术,第一是因为——她长得实在美貌。 能让东京城见惯了美人的儒生们说一句美貌,那就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绝代佳丽了,要知道这些人可多是经常在教坊里出入的。 东京可不是其它小地方,教坊中那些女伎,尤其是头牌,像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都是能引得王孙子弟一掷千金,只为买佳人一笑的美人,年年都要乘坐huā车登台献艺,满京城的人都能一睹芳容,更别说这些教坊常客,那都是眼光很挑剔,很毒辣的家伙们,能让他们赞一声美貌,可绝不容易。 按说女人一美貌,还要做这么点儿多少算是抛头露面的事情,是非就少不了,即使是京城,是首善之地,贪huā好色的浪荡子依旧满街都是。 但第二个能让这儒生们八卦的,便是这美貌娘子居然安安稳稳地在东京最繁华的御街上开店做生意,居然还一点儿麻烦事儿都没有。 虽说南云书斋是个书斋,算是很雅的生意,来往的客人也多有修养,但一个貌美的娘子当真一点儿都没受到骚扰,那就相当之不科学了。 只有从南云书斋开店之初就是常客的一部人才知道,其实并不是没有人捣乱,一开始的时候,还颇有几个胆大妄为浮浪子想要调戏调戏美人。 当然,在京城他们也不敢真做什么,不过是占一占口头上的便宜罢了。 这美人到是镇定自若,没大理会,但只要这客人一离开南云书斋,就不知道被从哪里冒出来的打手给打得头破血流,浑身是伤,更奇怪的是,这里面还有几个身份地位都不算很低的人在,事后照样不敢打击报复,还被家里人又削了一顿,老老实实在家闭门思过。 于是,大家都知道南云书斋是有后台的,不能随便闹事。 一个美貌佳人,还有背景,有后台,也难怪穷极无聊的书生们会在读书之余,好奇地小小八卦一下。 可是这日,南云书斋这神秘莫测的女斋主,却似乎要遇到麻烦了。 已经很长一段日子没在开封城招摇过市的庞家二公子,安乐侯庞元英,居然又出现在东京街头。 要说这庞元英虽然性子不好,人品不好,名声不好,但他一走上街头,照样有为数众多的大姑娘,小媳妇,争相出来观看,实在是因为他的容貌太好。 就连官家都开玩笑地说过,若是庞元英肯做女人装扮,那后宫大部分的佳丽都要黯然失色,就连官家最宠爱的,庞元英的亲姐姐,贵妃娘娘,比起他来恐怕都要稍逊三分。 这庞小侯爷有多么受女人欢迎,就有多么被京城的男人们痛恨。 他一走进南云书斋,立时就有几个书生皱眉嘀咕:“这么个杀人越货,无法无天的混蛋,怎么还不被关进大牢,放在街面上继续祸害人吗?” 第六十六章 坚拒 庞元英一入南云书斋的大门,就径直登楼而上。 坐在楼梯口儿的一个负责抄书的年轻儒生吓了一跳,忙站起来阻拦“这位郎君,二楼不方便待客,还请郎君……” 他话音未落,就被庞元英身后一侍卫随手一拨,那书生便一个踉跄,差点儿一头栽下楼去。 整个书斋顿时一肃。 书生脸色涨红,气得浑身发抖,恼怒道:“你们做什么?” 庞元英脸上闪过一抹讥讽的笑意,还未开口,便听二楼雅间里传来一个异常熟悉,还是那般镇定自若的声音。 “原三哥,让小侯爷进来吧,他连皇宫内院都出入不禁,咱们这等地方,哪里拦得住他。” 随即,二楼临楼梯的雅间大门大开,秦亚茹干脆走出来,站在门口,不躲不闪地对上庞元英的眼睛,面上带着得体的微笑,道了万福“见过小侯爷,多时不见,小侯爷到还康健。” 庞元英展眉一笑:“可让我找得好苦,怎么,秦娘子你还不肯答应?不要考虑了,只要你跟了本侯,那泼天的富贵,成群的仆从,就都是你的,到时候你吃香喝辣,尽享荣华,不比在这儿辛辛苦苦地抛头露面,弄出什么个南云书斋来强得多?” 才半年多没见,这位小侯爷却是变化很大,虽说还是一副纨绔公子的样子,那一张脸也照旧是雌雄莫辩的‘美艳’,可瞳子深处却多了一种莫名的阴霾,外表更显得玩世不恭,可感觉敏锐的人,却不难发现,此时此刻的庞小侯爷就如一个即将点燃的爆竹,随时可能爆发出巨大的,让人心惊胆颤的能量。 秦亚茹蹙了蹙眉,笑道:“小侯爷说笑,您的红fen知己遍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奴蒲柳之姿,实在当不起小侯爷错爱。” 庞元英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去,刚才还风度翩翩,这会儿一张脸却是阴晴不定:“如今已经第三天,三天来我一直好声好气地和你说,难道你觉得我诚意不够?你究竟要什么?我给你买房子你不要,我送你世间奇珍夜明珠你也不屑一顾,难道你当真不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就不信,天底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就没有不想要更上一层楼的。” 秦亚茹哭笑不得,叹了口气:“我当然也喜欢享受,也想要好东西,小侯爷那贡品夜明珠我也一样看得移不开眼,所以奴才这么努力地赚钱,只有自己亲手赚来的银钱买的东西,奴享受起来才高兴,小侯爷就不必再为了奴费心。” 庞元英怔怔地抬头,看着秦亚茹那张并不冷淡,十分温和美丽的面孔,恨得心肝都在疼。 自从半年前他回到京城,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寻秦娘子,确定她的安危,却没想到,秦娘子竟然在自己离开均州的同时,也带着儿子离开了武当县,音信全无,问遍了武当县那个女人所有的熟人,众人全然不知道她的下落。 那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流言,说自家大哥交通大辽,和大辽南院大王萧芝私交甚笃,常有书信往来云云。 这些传言传的有鼻子有眼,开始流传的时间,还正好和庞元英在均州被诬贪污赈灾粮款的时间差不太多,庞家自然察觉出不妥,可别管怎么深入调查,就是查不出源头,只抓到几个说闲话的小喽啰,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虽说以前庞家没少遇见危机,甚至比现在更危险十倍百倍的时候也有,可像这次这般束手无策,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还是头一次。 庞纯之到底是皇上信任的重臣,庞元英的大哥庞元直更是与皇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关系密切,若仅仅只是流言,虽然还是不免被朝臣攻讦,到也没有大碍。 可万万没想到,庞家居然招了贼。 那可是庞家,根深蒂固,在大宋朝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庞家,老宅和皇宫相毗邻,是整个大宋朝治安最好的地方,但那些贼却平安无事地闯入了庞家,把庞家的书房和密室都翻了一个遍。 这么多年的世家大族,不可能没有秘密,谁也不知道庞家究竟丢了什么,只知道身体一向康健,比三四十岁的壮年男子还要健康的老公爷庞子羽一病不起,永远温润尔雅,风度绝佳的庞纯之,竟是在外人面前失态地砸了茶杯。 庞家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庞元英哪里还敢为了个女人就随便把人手派出去详查。 他本来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不过便是因着连区区一个女人都勾搭不到,面子挂不住,多少有点儿难受,说不得回了京,重返这huāhuā世界,见到比秦亚茹出类拔萃一百倍的绝代佳丽,用不了片刻,就要把那女人抛之脑后。 他也的确这般做了,比以前更肆无忌惮地在街上闲逛,但凡遇见个绝色的女人,探明了身份来历,就上前勾搭。 他生得好,很少有女人能抵挡得住他的魅力,短短半年下来,本就是京城四子之一的庞元英,更是出名,已经快排在风靡万千少女的詹玉詹指挥使之上,要不是这个评选并非只看容貌,他说不得早就能登上第一。 庞元英把整个京城搅得天翻地覆,没想到,整个人却越来越难受,经常刚才还在教坊,由知名的行首陪着作乐,忽然就觉得没趣儿,做什么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面貌如huā的美女,也不大想带回去享用。 他那帮狐朋狗友,一度以为庞小侯爷改了性子,变成只兔子只吃素了。 又熬了数月,某一日庞元英骑着马上街,无意间看到个女子,和秦亚茹的身形仿佛,居然没意识地追着那小娘子走了大半条街,最后把人家小娘子迷得五迷三道的,差点儿不顾矜持就跟着他走。 庞元英这才恍然,看来,他是陷入了魔障,唯一的破障的法子,大约就是得到秦娘子,哪怕只有一回。 结果,庞小侯爷下死力气派人去寻,居然发现他心心念念的美人居然就在开封,而且还开了一家很有名的书斋。 庞元英的朋友们除了和他一样的纨绔之外,也不乏文人士子,毕竟文人士子走科举之路也是为了当官,真正能不去谄媚权贵的并不多。 这书斋在书生中间颇有名气,只因庞元英并不是个喜欢看书的,且他就算喜欢看书,自然也有无数人捧着珍本古籍送到他眼前,便是他闲极无聊,随手撕了那些价值连城的古书,怕是别人也会说一句撕得好,能劳驾小侯爷动一动玉手,那书有福气。 他这般性子,又怎么会在乎一个才刚开业的小小书斋,当然更没去过,也就没有见到秦亚茹。 直到他们庞家那些各有能耐高手,把秦亚茹的资料搁在他面前,他才知道,原来秦娘子就在身边。 只是,别看庞家在东京的势力很大,可在这儿,这位小侯爷若是想用强硬的手段做点儿什么,却绝不会容易,更何况此时庞家实在不适合闹出事端。他只好把以前huā在别的女人身上的手段都拿出来用到了秦亚茹的身上。 连续三天,第一天,小侯爷送来了房契一份儿,且是东京最繁华的地段,最好的宅院之一。 秦亚茹真是很心动,说实话如今东京居,大不易,房价堪比后世的北京城,就是她,如今也算是薄有家资,还靠着白云生和詹玉的关系,才买到官府贱价发卖的一处带huā园的院子,就这般,她的存款还用去了九成。 第二日,庞小侯爷竟然从皇宫的内库里面给她寻了一颗夜明珠,听说是以前的贡品,还很得太后喜欢。 所有的女人都有西方传说中描述的龙的特性,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对夜明珠,秦亚茹自然也没有不爱的道理。 说实话,她都觉得到了这地步,她还能抵制诱惑,当真是很不容易。 不能在纠缠下去了,并不是怕了他,只是厌烦透顶,她有那么多事情想做,她想好好把大郎养大成人,想为秦家洗脱冤情,想找到大哥和三妹,想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又怎么有时间和一个纨绔公子哥儿去玩莫名其妙的爱情游戏。 其实,用不着秦亚茹说什么,庞元英是个聪明人,并不是傻蛋,他看着那张平静无波的脸,就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这样的冷静自持,把他的信心一点点地打成了碎片儿。 庞元英到底是个被女人宠坏了的公子哥儿,身份贵重,如今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限,再死缠烂打,他的脸面真没地方搁。 低下头,沉默了片刻,这位小侯爷终于拂袖而去,秦亚茹和店里读书的一群书生都松了口气。 秦亚茹笑了笑,却也觉得身上出了一丝香汗,起身倒了杯茶,刚想着是不是该回后面歇着,便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 “是高将军,高将军回京了。” 隐隐约约有惊呼声传来,秦亚茹蹙眉,也忍不住有些好奇——到京城半年,对于这位力挽狂澜的军中战神的名声,她可是听得耳朵都快长茧子了。 第六十七章 高枫 而且——他还有一个让秦亚茹不肯不关注的名字,他叫高枫。 说起来,秦亚茹不是没有想过,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日,那绚烂的烟火下与高枫离别,却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前世。 她既然能来,高枫或许也能来,只是,她努力压抑自己,不肯做这种妄想,直接绝望,总比有了希望之后再绝望为好。 半年前,到京城的第一日,她四顾茫然,不知前路,乍然听到高枫这个名字,炸得她头昏眼huā,醒过神来,一颗心反而安定了许多。 要说高枫,还真能算得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人物,高家和庞家一样,本是书香门第,只是高家一般在朝中只当些清贵的官,头顶上也没有爵位,论势力,可能远比不上门生故旧遍朝野的庞家,但高家在清流中的名声,却比庞家还要盛上三分。 而且高家和庞家是两个极端,庞家的女儿很热衷与权贵联姻,像是庞纯之的长女嫁入皇室,成了贵妃,次女则嫁给了襄阳王世子,做了世子妃,就连庶出的女儿,也多是与高门大户的庶子成亲。 高家则完全不同。 高家的女儿绝不嫁人为妾,便是皇家也一样,高家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入宫为妃。且选夫婿全不看身份地位,只看人品,甚至有一位高家嫡出的千金,嫁给了一盲人为新妇,只因这盲人之所以双目失明,正是为了救高家女。 这位高家女自从出嫁,便恪守妇德,相夫教子,孝顺公婆,晨昏定省,从不因为身份而拿乔自傲,后来丈夫早逝,她奉养公婆一生,即使无儿无女,也未曾改嫁。 要知道此时寡妇再嫁是很正常的,绝不会有人说什么,就连她的公婆都觉得新妇年纪轻轻,不该孤单一人过日子,替她操心,她依旧心志坚定。 当时她那身为太子太傅的祖父,只说了一句话——只要高家还有一个男丁在,就要给她养老送终。 大约正是因着这点儿堪称迂腐的坚持,庞家虽然算是书香门第,庞老公爷的威望也不低,可在清流中的名声,到底比不上高家。 两家的地位差不多,好几代都是同朝为官,自然免不了相互比较,说来奇怪,两家总是不相上下,在朝中为官的子弟数目,或者别的什么,都分不出高下,甚至连家里出现纨绔子弟,也赶到了一块儿。 高枫就是高家的纨绔子弟,从小不喜读书,整日眠huā醉柳,和一群狐朋狗友们胡混,而且他是庶子,不像庞元英那般被家里重视,在外面闯了祸也没人收拾,名声比庞元英可要坏上十倍百倍。 京城里的男人们提起庞元英那是敬畏有加,提起高枫,却都免不了要翻白眼。 直到五年之前,高家受不了高枫这个浮浪子,把他发配到定州,本来是想让他吃些苦头,好长长见识,就算是没什么大出息,好歹老老实实地成亲,最后分得一部分家产,能安安顺顺的把日子过下去。 却没想到,就在同一年,大辽一部,八千人马忽然背弃盟约,入侵宋境,烧杀抢掠,宋朝没有准备,竟然一下子让大辽连破三州。 当时的守军将领死伤过半,宋朝一向是文人领兵,高枫正好在定州,也不知他都做了什么,竟然让他掌了兵权,那时他才仅仅十七岁,就带着三千人马,偷袭辽军,斩敌一千余人,没要俘虏,诛杀了背着辽主擅自出兵的辽国大将军,耶律璟,事后更是一鼓作气,带着人马突袭幽州,竟然一举夺回了幽州。 从那以后,高枫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整整五年,和辽军无数次交战,虽然没有那种举国大战,都是边境冲突而已,却是每战必胜,五年来未尝一败,被辽国的将军们称为常胜将军。 那当真是雷霆战旗所至,群雄退避三舍,威风无比。 秦亚茹倚靠楼头,向下望去。 此时尚是初春,前些日子刚落了冬日的最后一场雪,御街上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街道两旁摆满了鲜huā,老百姓们几乎是刹那间就蜂拥而来,摩肩接踵,人挨着人。 秦亚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她以前觉得繁华如东京,放到二十一世纪,论人口规模,也不过是个小城市,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此时一看,到仿佛有了世界顶级明星歌星开演唱会的场面。 北宋理学尚未深入人心,民风开放,皇帝更是出了名的亲民,连想修建皇宫都因为周围老百姓不肯搬迁而搁置,这样的朝廷,自然很难让老百姓们过于畏惧,此时高将军进京,好奇八卦的一群百姓,个个列坐楼头,言笑晏晏,丝毫不把维持秩序的御林军当一回事儿。 秦亚茹甚至看见那位指挥使詹玉,一身轻便衣袍,同样坐在对面的茶楼上举着茶杯四顾,也不知是公干,还是为了一睹将军的风采。 一眼看到秦娘子,詹玉还略举了举茶杯致敬。 不多时,一阵整体划一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秦亚茹举目望去,首先入眼的是一面黄色的大旗,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一个大大的宋字,紧接着就是一面漆黑的旗帜,用金色的字体绣了两个大字——‘麒麟’。最后才是‘高’字旗。 三面旗帜迎风招展,说不出的夺目。 高枫骑马走在最前面,身后是他那一千麒麟军,都是一样的装束,上身是贴身的锁子甲,看着到有些单薄,却光滑锃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每个人都是腰悬宝刀,马鞍上挂着长弓或者短弓,马头上则是狼皮做的水囊,一身的彪悍血腥气,神情肃穆,竟连马蹄踏出的步点,都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秦亚茹吃了一惊——这般训练有素,她怎么竟觉得如此熟悉,她猛地站起身,钻进护栏,紧紧盯着走在最前面的那位银色铠甲的大将军。 盯了许久,直到将军骑着马,缓缓走近,近到几乎能看到他的容颜,秦亚茹才感觉到一颗心扑通扑通地巨响,热气上涌,一向镇定自若的一张脸涨红。 那银色的铠甲,分明是按照圣斗士圣衣打造的,虽然秦亚茹没怎么看过动画片,却隐约记得,高枫那小子抢了研究所试验用的各种下脚料金属,非让人家给他打造一个天枰座的圣衣。 当然,研究所那帮人可没他那么爱现,更不肯去丢人现眼。 骑着白马的将军,身形修长,面上一片肃穆冷凝,但眸子深处,却露出几分,隐藏很深,说不出的得意洋洋来。 秦亚茹抿唇而笑,是他呢,再没有任何人能这样装模作样,明明是个闷骚男,却被队里所有队员当成神一般崇拜着,令行禁止,无人敢于违背。 在秦娘子眼中,这是个外表严肃,其实爱玩爱闹,喜欢胡作非为,总喜欢做一些看似很冷静,实际上却很冲动的事。 可在别人眼里,在这御街之上,所有百姓的眼里,此人龙章凤姿,潇洒威武,是天底下第一等的好男儿。 也许是因为太拥挤,对面酒楼上忽有一坐在栏杆上的调皮孩子,被挤得身子一歪,一头栽下。 众人忍不住惊呼,虽然只是二楼,可孩子就这般掉下,一准儿要受重伤。 惊呼声未止,就见高将军忽然一甩斗篷,黑色的斗篷随风张扬,正好落在那孩子身下,就见他一抖胳膊,一夹马背,恰到好处地驰到酒楼下面,那孩子顺顺当当地被他接在怀里。 孩子的娘亲立在楼上,把刚才吓得差一点儿从咽喉中飞出来的心又吞回肚子,面上不觉露出浓浓的感激。 高枫展眉而笑,一伸手,把惊魂未定的孩子搁在肩膀上,扬起头,低声和他说了两句话,人们也没听到他说什么,只是那欲哭不哭的孩子,却一刹那便展露欢颜,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 本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便放松下来。 高枫轻轻吹了个呼哨,他身后立时有一人一马赶上,停在高枫身边,高枫忽然一跃而起,踩在身边那人的肩膀上,轻轻巧巧地上楼头,提溜起那孩子,就将他放回了栏杆之内。 酒楼上的一群人竟然近距离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将军,近距离这般细看,大家才发现让辽人心悦诚服的大将军,居然很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许是因为风吹日晒,他的皮肤是蜜色的,或许和当下脂粉敷面的审美观略有不同,但他的五官端正,眉眼清亮,高高的鼻梁又直又挺,嘴唇很薄,却并不显得无情,举手投足,都磊落大方,比宋朝略显脂粉气的男儿,好出许多倍。 看到他的真容,不知有多少个贵妇人,大家千金,捂住胸口激动地倒了下去。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以前这人就觉得自己英俊的该能与那被看杀的卫玠相提并论,如今,终于有试验一下的机会,他又怎么可能不去显摆一番? 好在她已经习惯,反正别人也看不出这人隐藏的小心思,丢脸到不至于。 第六十八章 欲见 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汁’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一样拿手边的huā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huā,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也难怪他心气不平,当年高枫被逼着去定州时,他还幸灾乐祸,结果这人走的头一年,就做出他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丰功伟绩。 说实话,当时庞元英不是不羡慕,甚至有想过自己也和那人一样,去驰骋沙场,奈何他和高枫不同,他有溺爱自己的爹娘,还有一个把他当宝贝的太后,别说是去从军,就是去外地受苦,这些长辈们也绝不会愿意。 后来高枫的名声越来越大,庞元英更是意不平,总觉得自己绝不会比那家伙差,若是换了他,肯定能做得比高枫更好。 他却不想想,就他那般娇生惯养,连换个差一点儿的环境都睡不着觉,细皮嫩肉的,稍微吃点儿苦头就叫苦连天,就是通晓武艺,又怎么可能去从军? 他能受得了餐风露宿的生活?他能受得了几个月下来不能洗一次澡?他能受得了粮草短缺时吃草根树皮? 他们这些人家的贵公子,享受着最顶尖的资源,君子六艺,都要学习,很少有当真不通骑射,不懂武功的人存在,可即使是练出三五个壮汉近不了身的,还算不错的身手,也和带兵行军打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只是此时,庞元英绝不会想到这些,他只是注意到那个不如自己,比自己差得远的高家庶子,居然咸鱼翻身,成了气候,可他还是要父兄操心,除了寻huā问柳,逍遥闲逛之外,再无其他本事的纨绔子弟。 高枫不知道他心爱的女人正在楼头隔着人海远远相望,更不会知道有那么个小魔星恨不得喝他的血,食他的肉,他带着自己的亲兵,恭恭敬敬地参拜亲自出迎的官家。 官家年幼,还是个孩子,一见高枫,便笑逐颜开,再看他立下大功,却并不居功自傲,端的是温润尔雅,心里更行喜悦,哪里会让他拜下去,早早便亲自伸手相扶,端着美酒奉上。 君臣相携,若不出意外,几百年后,必是一桩佳话。 高枫回了大将军府,以养伤为借口,闭门谢客,把一众说媒的,说亲的,拉关系,套近乎的,都挡在了门外,他却不知,他同样也挡住了秦亚茹。 却说秦娘子打听到官家赐下了将军府给高枫,而且那府邸规格很不一般,稍微换个牌子,便是元帅府。 原先挂帅印的杨老将军已经七十有八,脑子都糊涂的不行,连人都认不出来,在定州这些年,都是高枫独挑大梁,只是他年纪太轻,恐不能服众,这才没有挂帅,但如今他功勋彪炳,想来官家会顺其自然地以大元帅的兵符相赠。 找到的了地方,秦亚茹自己绣了一个荷包,上面栩栩如生地绘制了当年高枫把队里的军犬惹毛了,被追得满营地乱窜的情形,准备送进去,只要高枫一看,必然知道自己是谁。 奈何到了将军府门前,正好看见两个家丁耷拉着脑袋抬着两个大大的竹筐往门外地走,外面运送垃圾的车正停着。 呼啦啦一大堆绣帕,荷包倒出来,几个闲人一拥而上,你争我抢。 旁边一老丈皱眉:“这也太浪费了。” 其中一个家丁苦笑:“我们将军什么都不收,奈何也不知谁想的主意,那些女人居然隔着墙往院子里扔,东西太多,实在没地方放。”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扭头就走——她就是把荷包送进去,估计也是一样的下场,高枫不可能看得到。 回到南云书斋,秦亚茹有些发愁,说实话,以前在二十一世纪,从来是高枫那家伙追着她跑,恨不得把自己挂在他的裤腰带上,一分一秒都不要分开。 虽然出任务的时候难免分别,可那时候有网络,有手机,就是分隔在地球两头,想要联系依旧容易的很。 可现在则不同,如果没有熟人引荐,她想见到大将军着实太难。 秦亚茹甚至还找过白云生,指望白云生能帮忙引荐一下,结果白云生看她的眼神毛毛的——“你别打他的主意,他虽然是高家的庶子,但立下这等功勋,官家肯定要赐婚,你可莫要如那些女人一般飞蛾扑火。” 秦亚茹狂晕,猛翻白眼,可又解释不出自己为何非要见高枫不可,白云生说什么也不愿意引荐。 “别说我为了你好,也不可能帮你,就是想帮也帮不成,那家伙闭门谢客,谁也不见,听说整日带着一群兄弟,请了教坊里最擅长歌舞的三位大家,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歌舞助兴,日日寻欢作乐,别人谁也见不到。” 白云生肯定是带了诋毁高枫的心思,秦亚茹闻言却柔和了眉眼,那人还是以前的性子,别看装得严肃,可对手底下的兄弟很是纵容。 第六十九章 歌舞 想见高枫是当真不容易。 高枫名满大宋,她自然是很容易认出他,可秦亚茹这个名字,却是女儿的闺名,除了自己的父兄,丈夫,又有谁能知道? 小时候父兄有时候叫她的小名儿阿蛮,有时候叫她二姐儿,后来陈文岳叫她阿茹,成亲之后,便是写封信,也不过写上秦氏二字。 高枫是个正人君子,别说刻意打探,怕是无意间听到旁人说起她的名字,也要堵住耳朵,又哪里有机会认出她? 偏偏那人足不出户,便是出门,大约也是前呼后拥,她区区一弱女子,怕是根本无法靠近他。 秦亚茹在家里坐了三日,想了三日,依旧没想出与那人相认的法子,后来实在是不乐意等,终于还是决定做一点儿出格的事儿。 她等了太久,若是没他的消息,这一辈子便这般过去,不想不念,也便是了,可此时明知他就在身边,触手可及,纵然沉稳如秦亚茹,也不免急迫起来。 大将军府正门自然是紧闭的,但东面的角门却是洞开。 一辆辆从教坊司出来的huā车停在门前,一个个或弱柳扶风,或妩媚动人,或英气勃勃的美丽女伎扶着女使的手下了车。 旁边有人数了数,像燕西西,刘诗诗,高程程这等行首且不说,便是那些一流二流三流的女伎,也来了足足有五六十个。 在将军府外闲逛的一闲人忍不住和身边的同伴嘀咕:“这来的美人也太多了,莫不是把教坊的知名女伎一网打尽?” 他那同伴不屑地觑了他一眼:“少见多怪,高将军在边疆五年,母猪都能赛貂蝉,好不容易回到京城huāhuā世界,还不许人家想想女人,教坊的女伎就是为了官员们准备的,饮宴作乐,将军相招,想不来也不行。” 那闲人点头称是,面上不由露出猥琐的笑容:“要我说,那些女伎们又怎会不愿意?就高将军那人品,那相貌,怕是倒贴也甘愿。” 旁边有一书生听了这两个闲人的话,冷哼一声,不屑道:“胡说八道,一群当兵的大老粗,斗大的字的也不知道认不认识一箩筐,哪知道什么事怜香惜玉,若非权势逼人,燕行首她们又怎会乐意屈就?” 两个闲人瞥他一眼,见是个酸腐的书生,也不和他多说,再羡慕地看了一眼将军府,想象了下里面的笙歌艳舞,就自顾自地走人。 将军府里到不是外人想象的那般醉生梦死。 女伎们就纯粹是坐在一边相陪,陪着喝喝酒,前面几个女伎纵情唱歌跳舞,也只是跳舞罢了。 在座的一群人,都是刚立了功勋,已经加官进爵,或者只等着加官进爵的武夫,和文人的宴会不同,这里没人一本正经,也没人去聊什么国家大事,更没人吟诗作对,就是一群有着过命交情的同僚,轻轻松松地坐在一块儿喝酒。 身上的甲胄早就去下,一个个都是轻便衣裳,酒过三巡,都带了醉意,衣衫凌乱,还有两个喝醉了酒发酒疯,想起自己那跟着别人跑了的新妇,哭得眼睛通红,一个劲儿地用袖子擦鼻涕。 恶心的他身边的同僚东倒西歪地躲他:“我说赵老三,你闹什么闹,你好歹还有过一个如huā似玉的新妇,你那新妇还给你生养两个又白又胖的儿子,可我呢,我李昌林今年三十八了,在定州见到郭家村的翠huā,我都恨不得能赶紧娶回家去暖床,我比你不惨,啊,比你不惨!” 他这话一出,一群人哄堂大笑。 “你还娶翠huā?真到了床上还不知是谁压着谁?不过,娶回家来镇宅到是不错,自此不怕恶鬼临门了,因为鬼怪见了她,也一准儿给吓得屁滚尿流。”赵老三也顾不得伤心,破涕而笑。 一直坐在主座上喝酒的高枫,一个眼刀飞过来,轻哼一声。 赵老三立时闭嘴,李昌林一边笑一边咳嗽,小声道:“活该,哪有那般挤兑人的,翠huā不就是黑了点儿,粗壮了些,哪有你说的那般丑?” 其实翠huā不过是生得人高马大的,是个正经的农家姑娘,虽说不算漂亮,可那样膀大腰圆能做活的女子,在边疆可是非常受欢迎,一般人还娶不到。 一群人笑闹一阵,李昌林扭过头,看向正和两个左右手,秦文渊和顾春亚小声嘀咕着,不知说什么的高枫,拿着酒杯凑过去:“将军,现在咱们弟兄好歹算是能衣锦还乡,可还一大半儿都是光棍,您当初可是许诺过,等咱们回京,你就让弟兄们每人都能娶到如huā似玉,温柔体贴的新妇,别说话不算话。” 高枫微微一笑,点头道:“好,都娶,你们看中哪个,我去给你们说媒。” 一句话,逗得满屋子的粗人们大笑,赵老三忍不住嘀咕:“将军你也一样,赶紧找个知冷知热的新妇,家里没个女人,那日子可没法子过。” 高枫莞尔,刚想说点儿什么,却忽然从椅子上站起,目光直愣愣地盯着前面弹琴唱曲的女伎身上。 伴随着豪迈激昂的琴声,燕西西高歌:“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曲子粗犷,带着莫名的悲意。 满屋子的男人们都一静,赵老三愣了愣:“虽然听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话,可这曲子好听,比别的都好。” 高枫深吸了口气,曲子并不新鲜,歌其实也算不上多好,虽然,这满江红这时候是不应该出现。 但引起他注意的,却是里面有一个奇妙的饶舌音,虽然和她印象里的不同,更柔美,少了几分硬气,但这样的饶舌音,却只是那一个人的习惯,他咬了咬牙,忽然觉得身子止不住的微微颤抖。 刀林剑雨也过来了,他从没有怕过,可此时此刻,却紧张到恐惧,好半天,高枫才大跨步地走过去,走到燕西西面前,抬头冲愕然地看着他的燕西西,一字一顿地道:“燕行首,这歌是谁作的?” 燕西西一怔,银铃般的笑声响起来:“没想到将军还真的会问?” 第七十章 相会 说着,燕西西便从自己那千古名琴的底座下,拿出一张素笺,递给高枫:“作词的那人曾说过,若是将军相询,便把此信交给您。” 高枫吐出口气,这会儿到不再着急,缓缓地在自己的衣袍上擦了擦手,才接过信,一眼便瞧出上面再熟悉不过的字迹,也不立时便看,而是遥遥望向窗外的天。 已是夜深,窗外繁星闪烁,明明还是一样的夜空,但他已然感觉到不同,如今他手里握着他那以为从此永诀的爱侣的信,连漆黑的夜晚,仿佛也变得比艳阳高照的白日更让人心暖。 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六年,头一年,他也曾疯狂地寻找过心心念念的那个女人,一心觉得那人也随着自己来到此地。 但终归绝望,一整年的寻找,毫无音信。 只他高枫从不会怨天尤人,便是失去她,只要活着,便只有前行,再者说,宋朝这般大,想要找一个女子是何等困难,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便想着若是自己名满天下,有朝一日亚茹若至此,必会知道自己的消息,全不必没头苍蝇似的一通乱撞。 如今,目的不就轻而易举地达成? 被亚茹寻找的滋味还真不算很坏,高枫深吸了口气,缓缓打开信——暌别日久,思君,念君,盼此一晤,南云书斋斋主手书。 小心翼翼地收好信,高枫猛地一拍桌子,大堂内众人都静了一静,一群大老爷们齐齐抬头,就见他们英明神武,冷静自持,惯会装模作样的大将军跳上桌子,高喊:“谁知道南云书斋在哪儿?” 大家伙面面相觑,房间里了一时静寂无声。 高枫忍不住皱眉,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怒道:“问你们话呢,听不见不成?这地名真是挺熟,怎么就想不起来!” 看着这位老大蹙眉凝思,目光缓缓在屋中将士身上扫过,凡是被他看到的,无不浑身发毛,赵老三搓了搓胳膊,哭笑不得:“将军,您要是问勾栏瓦舍里哪个女娼最会唱歌,哪个女伎床上功夫了得,那我赵老三还能给您说道说道,可您问什么,什么书斋,咱们弟兄哪里会知晓?书上的字儿,人家是认识我,我老赵可不认识人家!” 一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在座的都是高枫从定州拉起来的队伍,宋朝武将地位不高,当兵的更惨,从来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真正识文断字的人,哪会和他一起拼命? 再加上这五年来冲突不断,整日忙碌,高枫便是有心让他们这群大老粗去多读些书,也不过认识几个字罢了,哪里有时间认真学习? 高枫恼羞成怒:“还好意思说,四书五经也就罢了,可兵书你们总得能看得懂,否则就是把你们扶起来,也属于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迟早倒霉……算了,这会儿老子有急事,懒得理会你们这帮粗坯,只给我记住,若是你们不能认一万个字以上,都给我回家种田去,别在老子身边丢人现眼。” “那个……南云书斋就在御街最东头。” 燕西西展眉笑道。 这群大老粗,在学识上恐怕远比不上教坊的女伎,谁让教坊的女伎除了外面买的以外,多是犯官家属,用不着调教,文化知识也不会低。 燕西西话音未落,一群粗坯就看着自家老大暴跳如雷地整了整衣襟,端起茶壶来灌了一大口,去除下口中的酒味儿,飞奔而去。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高枫走得很顺利,骑着白马一路飞驰,终于看见南云书斋门前的两个红灯笼,也看到了灯笼下的美人。 他终于见到了,本来应该很激动,但此时此刻,一颗心却是说不出的平静,只是本来空空荡荡,无论如何都填不满的胸腔,已经被塞得充实无比。 秦亚茹就站在灯下,灯火衬得她容颜如玉,高高挽起的飞仙鬓,广袖长袍,高枫驻留停步,弯起唇角,眉眼飞扬:“我一直觉得你非常适合古典的装扮,如今一见,果真如此。就是少了定妆用的那堆化妆品,你这个对妆容要求完美的女人,会觉得不自在吧。” “那到没有,如今我用的胭脂水粉都是纯天然的,比那时候你给我的买的那些高档货还好用。” 秦亚茹笑得灿烂,略略抬头,打量高枫,审度他的眉眼,眉眼到还和以前有七八分的相似,只是似乎少了几分硬朗,他这具身体生来就略微孱弱,即使有五年的军旅生涯,即使五年来他都很注重锻炼,依旧没有以前那副一米八七的健壮身材。 尤其是如今换了紫衣紫裳,里面是白罗huā中单,束着宽宽的玉带,上面零零碎碎地挂着玉剑,玉玦,别人看或许觉得他身量板正,一身公服好看的不行,秦亚茹却是颇有些忍俊不禁。 “你这穿着打扮,别人看了或许不会觉得怎样,我却觉得着实是有些儿不伦不类,看着别扭的很。” 让一个闲暇时军常服,正式场合军礼服,训练时作训服,时不时的迷彩服的军人,穿上一身宋朝公服,怕是熟悉的人见了,便没有不难受的。 高枫叹了口气,柔和了眉眼,飞身下马,伸手一揽,就揽着秦亚茹的腰身把她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转了一圈儿,秦亚茹也照例拧着眉掐他的胳膊,恶狠狠的,掐出一道道青青紫紫的印痕。 高枫喟叹一声,十分满足。 “少发疯,小心别人告你有伤风化。”此地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秦亚茹叹了口气,四处寻摸了一下,幸好此时已经夜深人静,打更人都不在,否则还不知有什么闲言碎语会传扬出去。 她一抬头,就看见自家大郎正瞪大了眼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向下张望,一见娘亲看见了他,便一出溜,又钻回了屋里。 秦亚茹大囧,刚才初见时那点儿激动瞬间消失,恨的不行,一敲高枫肩膀上的穴位,逼着他松手,挣脱而出。 高枫也不介意,就是用那样懒懒散散,暖洋洋的眼神看着她,一直看到秦亚茹的一颗心软成一团。 怎能不开心?本以为今生今世再见无期。 高枫的手从秦亚茹的腰身上放开,改为牵着她的手,两个人缓步走入南云书斋的大门,晚上不营业,书斋空空荡荡,大郎虽然才三岁,却很有眼色地躲回了屋里。 秦亚茹瞥了一眼二楼,没瞧见儿子的影子,心下有些惊讶,这孩子平日里对她这个娘亲身边的男人们都警惕的很,便是白云生偶尔过来,他也要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想到换成高枫,居然这般有眼色。 南云书斋的摆设像极了他们队里的图书馆,就连墙上挂的图画都一模一样,本来就都是秦亚茹自己动手画的。 回到如此熟悉的环境里,高枫紧绷了五年的精神终于放松,秦亚茹也放下了虽然不肯承认,却始终提在嗓子眼的心,亲自温了一壶好酒,准备了几个下酒菜。 两个人就如以前一般,并肩而坐,望着窗外的明月,诉说自从那个焰火之夜过后,两个人各自的生活。 高枫抿了一口酒,低声笑了笑:“六年前我刚到这儿,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却还是头痛的不行,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惹人疑窦,且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差,虽不至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也是娇生惯养,拿不出手去,我又不敢转变太过,让家里人发现端倪,只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站桩练功。” “这还不算什么,到底高家子弟本来就有教骑射的师傅,我跟着学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技巧,也算因祸得福,就是这小子在学问上太差劲,想我国防科大出来的高材生,二十四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谁不说我是天才,是状元,可到了这儿到好,一下子变成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幸亏当年在队里,你嫌我字儿难看,让我跟着你练了几年书法,要不然就靠原主那点儿记忆,恐怕我连字都认不恨全。” 高枫摇头叹息,一脸感慨“幸好他本是庶子,在高家不怎么受重视,〖自〗由还是有的,我找了你一整年,没找到你,便想了个法子让我那便宜爹把我送出京城去,去了定州,正逢辽人入侵,定州守备不顶事,我就拉起一支队伍,拼了一场,虽然这些粗坯们比不上咱们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最严苛训练的弟兄,好在他们性子豪爽,也知道什么叫听话,还有不少身怀武功,个人素质上面,到也差不了太多。” “以前咱们在队里出任务,也是枪林弹雨中来来去去,可那毕竟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的战争,都是远距离的战争,在此地却不同,真是刀刀见血,真刀真枪的拼杀,一次大战,便是大胜,也要有好多弟兄再也回不来,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人诚不欺我。我们当年年年呼喊要零伤亡,零伤亡,可如今呢,谁敢说什么‘零伤亡’?” 一整晚,高枫恨不得把自己这六年来的经历,一股脑地说给秦亚茹听,喝了整整五坛子酒,把南云书斋准备的那一点儿淡酒都给喝得一干二净。 第七十一章 交底 夜幕把白日的喧嚣遮掩,高枫精神亢奋,死活不肯去睡,也拦着秦亚茹,不许她去休息,早忘了他十几年前就曾经说过的——‘女人最是不能熬夜’这句话。 一只手撑在桌子上,和秦娘子下棋。 秦亚茹自己的棋艺就很一般,但那要看与谁比,和高枫比,绝对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别看这位高将军能征善战,精通兵法,无论是谁,都得夸他是个聪明人,但那满腔的心思一搁到下棋上,就是顾头不顾尾,别人不yin*,也自己往坑里面跳。 秦姑娘与他下棋,想输给他,给他个面子都难。 高枫也不介意,输了棋照样开心,一边和秦亚茹下棋,一边和她聊天。 秦亚茹听了高枫现在的身世,不知不觉,不由回忆起前世种种。 “说来也怪,你上辈子就是混子出身,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范,到了这辈子,居然也一样,世事巧合,真是难料的很。” 上一世,高枫是孤儿,父母双亡,幸亏有父亲一战友收养了他,只是他养父工作繁忙,对他也疏于教导,他十几岁,正值叛逆期的时候,就出去和街面上一帮小混混们鬼混,除了没有拳打敬老院,脚踏幼儿园之外,其它的坏事都不知做过多少。 叛逆期持续了一年多,高枫忽然没了兴趣,几乎是眨眼间就改邪归正,认认真真地读书,一举考上全国最好的军校,一路青云直上,十年时间就成了特战队出出色,年纪最轻的队长,让他的那些老上级们提起来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同时也要竖大拇指。 高枫一翻身,扔下棋子,又输了两盘,没兴趣再下,把头枕在秦亚茹的玉腿上,笑眯眯地咕哝:“你知道的,我对自己的生活向来都会提前做好规划,三十岁之前带着我的女人去做完世上所有浪漫的事,三十岁结婚,三十五岁之前生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四十岁退休,陪伴家人……上辈子没实现,这辈子继续努力。” 秦亚茹只是笑。 高枫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躺好:“一会儿换我给你当枕头,亚茹,你也该说说你是什么时候来这儿的?过得怎么样?” 秦亚茹失笑,眼睛一转,低下头去和他咬耳朵:“其实,我本就是宋朝人,本就是宋朝的秦亚茹,只不过去二十一世纪旅游了一下而已。” 说完,便把目光落在那张俊美的面孔上,却没想到,高枫居然没有吃惊,连眉都不曾抬上一下。 “怎么?你不惊讶?” 高枫勾了勾唇角,露出两颗雪白的牙齿:“竟然什么?你当真以为我是傻子,连身边最亲近的女人都认识不清,在二十一世纪,哪里还有女孩儿便是夏日,也要从头包到脚,不肯露出一片肌肤,在二十一世纪,怎么会有女人不经意间就行万福礼?” “你对古董明明不是很懂,可随便看一眼宋朝的huā瓶,连触碰都不曾,就直接说是假的,你的古琴弹出来的曲调,古老到连古琴大师都听不太懂,你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会绣huā,会自己做衣服,自己做鞋子,当时咱们队里穿越反穿越的小说盛行一时,估计好些人都觉得你有问题。” “若是没遇见穿越这种事,或许就是小小地疑惑一番,可我都遇上了,哪里还能猜不出你的身份?” 秦亚茹失笑——是啊,那都是自己人,都是她能把性命相托付的自己人,她在他们面前,又怎么会费心掩饰,大家都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没遇上大概只会觉得她秦亚茹像个古代的女人,真遇上,恐怕马上便能反应过来。 高枫目中藏着狡黠:“放心,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被吓到。” 但是,在秦姑娘刚刚开口,简简单单地说了自己的家庭出身之后,高公子就破了功。 “你说什么?你爹是秦易之?你大哥是秦文渊?”高枫目瞪口呆,手边的棋子落到地上,也没心思去拾起。 秦亚茹见他脸色古怪异常,还咬牙切齿,不由好笑:“怎么了?我的身份有什么特别?” 高枫叹气,迟疑半晌,终究目光闪烁地咕哝:“也没什么特别……就是柔蓝郡主绑架你的时候,我插了一下手。” 这事早晚要露馅,除非不让秦文渊和他妹妹真正见面。 高枫就算心中别扭,各种不自在,还有些心虚,到底不敢隐瞒,深呼吸,一口气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给吐了出来。 秦亚茹也诧异——她大哥秦文渊居然是高枫的左膀右臂,高枫竟然怀疑自己为了郎君不顾秦家人死活,他们竟然早就有见面的机会,只是阴差阳错,那次机会甚至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高枫一直说到天蒙蒙亮,才把他是如何遇到文武全才的秦文渊,如何与秦文渊相交,如何一起征战,交情越来越深厚,最终得到秦文渊的效忠,又是如何知道了秦家的往事,如何分析出秦家二娘,也就是秦亚茹有嫌疑,怎么暗中派出探子查探庞家和襄阳王府,查出柔蓝郡主的举动,又将计就计,故意打草惊蛇,给庞家填上些麻烦。 “秦文渊那个白痴,只说他妹子叫什么阿蛮,有时候还喊二娘,怎么就不说你叫秦亚茹?” 高枫叹气,他自认为不是个正人君子,可入乡随俗,自家兄弟的妹妹的闺名,他哪里好意思打听,结果,这么一耽误,就是这么长的时间。 猛地坐直,高枫抓住秦亚茹的手:“你没有做过……”话还未完,就戛然而止“是了,你本就是秦亚茹,自然是不曾做过。” 他是个多疑的人,他的工作也注定了他在绝对信任自己人之外,也同样必须多疑,这两个全然相反的品质,同时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若非是高枫提醒,大概秦文渊永远不会怀疑自己的妹妹。 秦亚茹叹了口气,还未曾因为居然这般容易便找到了大哥,且命运已经改变而开心,眉眼便黯淡下来。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疑。” 当年那件祸事发生前夕,秦易之曾经把一封密信暗中藏在自己最珍惜的狼毫笔管儿中,交给了女儿。 他那时大约是指望女儿一用那支笔,便能发现密信,送去给自己的恩师。 却没想到,他甚至都来不及问女儿一问,那封信到底送没送出去,秦家就被抄家,他也被下了大狱。 在监狱中有人监视,直到他被流放,依旧一句话也不曾说。 那时,秦易之大概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好好地活着,能不被牵扯进来,于是,真相便永远隐藏在重重的迷雾里。 即使两世为人,秦亚茹也仅仅是知道肯定是襄阳王陷害了秦家,但到底是怎么做的,里面还有没有别的,隐藏的秘密,她一无所知。 “看来,我和陈文岳的事儿,还不能完结。” 本来以为她与五郎这一生再不会有任何交集,可是那根狼毫笔是她亲手送给五郎的,那封密信,自己没见过,可陈文岳却有可能见过。 秦亚茹不是笨人,她只是无法理解,若这件事真的和陈文岳有关,那人的心该黑到什么程度?他是父亲的爱徒,父亲给了他一切,连自己最宝贵的女儿也给了他,他不报答也就罢了,岂能恩将仇报? 那人可是读了十几年的圣贤书,一向自诩为君子。 “多少睡一下,以后的事,我在慢慢与你说。” 两个人此生初遇,一聊就忘了时间,到天亮了,秦亚茹才拿了一床被子,给高枫盖上,让他略略睡上片刻,她也是第一次关了南云书斋的门,挂上‘斋主有事,歇业一日’的牌子。 高枫一向警觉,说是睡,其实也没睡多久,恍惚间感觉到眼前有浅浅的呼吸声,猛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肉乎乎的白娃娃立在身边。 那白娃娃一张小脸一本正经地板着,眼睛却漆黑清亮,和秦亚茹一模一样,好看的很。 高枫一向喜欢孩子,此时心里却有些莫名滋味——是秦亚茹和那渣男生的儿子。 那是他心爱的女人,曾经不知多少次幻想过,两个人共组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过鸡飞狗跳的平凡生活。 高枫苦笑,果然,男人都是小心眼,若是秦亚茹和自己一样,只是单纯的穿越也就罢了,偏偏那个和陈文岳有一段儿故事的秦亚茹,就是他所钟爱的女子,这种感觉,还真是一想起来就心里酸酸涩涩的难受。 “你,你就是大将军,那个高枫高大将军?”大郎咬着嘴唇,目光闪烁,含着说不出的仰慕之情,他这些日子凡是出去玩,路过的茶馆酒肆,都在说高将军力破大辽的故事,哪个男孩子没有当英雄的美梦? 高枫挑挑眉,到底爱屋及乌,只因为他是心爱女人的儿子,就自然而然地升起亲切感。伸手揉了揉大郎的头,笑道:“我是高枫,你是大郎对不对?” 第七十二章 初到 窗外的阳光洒在敞亮的屋内,四岁大的小豆丁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似模似样地打着拳,虽然年纪幼小,力道不足,可动作却很规范,即便只是个huā架子,也是让人一看就觉得漂亮的huā架子。 高枫伸长了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一只手端着茶杯小口小口地啜饮,时不时出声指点一二。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分外和谐。 秦亚茹实在不明白,怎么才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自家大郎就和高枫居然就熟悉至此,半点儿生疏都不见了。 看着大郎额头见汗,脸上薄红,却是健康又活力十足的模样,秦亚茹也忍不住笑了笑,也好,男孩子总是需要一个男性长辈的,陈文岳没有能力当大郎的长辈,由高枫来做,自然再好不过。 她第一次觉得,其实老天很钟爱她,她是上苍的宠儿,而不是个倒霉鬼。 一个带着孩子的孤身女子,能顺顺当当的来到开封,在这个居住大不易,堪比后世京城的城市里安家落户,若非幸运,又怎能如此? 那日,杜九和赖三他们找到秦亚茹和庞元英之后,杜九急急忙忙地把自家小侯爷带走,哪里还顾得上秦亚茹,这也正合秦亚茹的心意,被那么个嚣张跋扈的小侯爷纠缠,着实麻烦的很。 回到家,休养了两日,她身体一恢复,就立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武当县。 她本就要走,如今遇上绑架这种事,武当如何还能继续呆下去?季老也是明理的,里里外外帮衬着替她找了镖局护送,又给她从车行雇了两辆大车,特意关照车行,找了一位经验丰富,来往京城好多次的老车夫随行。 便是如此,秦亚茹带着大郎一路往京城走,也让大郎一个小孩子受了好大的罪,她还好,虽然上一世在北宋一生没离开武当县,没见识过北宋让人完全无语的道路,到了二十一世纪出行方便,也没尝试过那张颠簸的滋味,但到底跟着高枫走过好多地方,吃过不少苦头,这么一点儿磨难,还没放在心上。 大郎却不同,才上路便生了病,上吐下泻,折腾的没两天就瘦了一大圈儿,没办法,秦亚茹只好一路走一路给他治病,能采药便采药,采不到的药材就huā钱去买,变着huā样给孩子做各种好吃的,点心更是始终不停,还买了好几床棉被铺在车上,就是为了能稍微起到一点儿减震的作用,让儿子能好受一些。 都说穷家富路,秦亚茹准备路上开销用的银钱本不少,可一路走到开封,她带的银钱就用出去至少三成多。 秦亚茹也心疼,可等到真的离开封越来越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国都的风貌,出行遇到的男子多风雅,小娘子多妍丽,她终究还是心下高兴,这可是开封! 到开封那一天,已经是冬日,下了好大的雪,在二十一世纪,开封的冬天很少下这么大的雪,很少有这么冷的天。 秦亚茹抱着大郎下车,迎着扑面而来的雪huā,深深吸了口气,当年被关在郡马府的后宅,她孤冷寂寞之余,不知多少次憧憬过开封,曾经听好多女使们满怀着期待说起开封,说这是北宋最好的城市,生活在开封的百姓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一群人,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有着最宽松的氛围,有着最让人渴慕的〖自〗由。 拉着大郎的手,正好遇上几个官学的学生,这些年轻的学子们都精神气十足,非常的骄傲。 他们也有资格骄傲,宋朝的官员是最幸福的一群人,能够考上官学,无一不是天之骄子,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大宋朝最顶层的存在。 想进开封城也不是那么容易,到不是盘查的严格,事实上只要不是战时,老百姓们出入开封还是很〖自〗由的,只是人太多。 秦亚茹等了有半个多时辰,这才带着大郎走进了这座城池。 先找了一家客栈暂住,秦亚茹把尾款付给押车的镖师,和车行的老车夫,又请这一行人吃了一顿饭。 开封的伙食很丰盛,想吃什么,外面都有卖的,甚至那些外卖的各种饮料,连见多识广的秦亚茹看了都觉得可口。 吃完饭,秦亚茹才写了封信,托车夫帮忙带回去给季老他们,好让他们安心,自己已经平安到达目的地了。 到了开封的第一步,自然是要找房子安家,总是住在客栈也不是事儿,且开封的房价儿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只涨不落,和后世的京城差不多,买房置产也是个资产保值的手段。 只是,真想买房子,去牙行一看,她才瞠目结舌地发现自己手头剩下的两万多贯银钱,在别的地方能买一座很不错的宅院,可在开封,那绝不可能,但要说凑活买一个不像话的,比较偏僻的宅院,她又不甘心。 以前秦亚茹就知道开封城的房价高的离谱,但真正见识了,她才知道寻常人可能一辈子也在这地方买不到房子住。 秦亚茹有些发愁,只是一时半会儿地找不到住的地方,只有先谋划生路,卖攒huā的生意不是不能做,可开封不是武当,这里的小娘子一个个打扮的光鲜亮丽,那些脑袋上的huā冠,比她做出来的还要精致好看的多,根本就赚不了什么钱。 到是植物油的生意更合适些,开封的人都有钱,应该有不少人愿意买物美价廉的植物油回家改善生活。 不过,这玩意儿实在没多少技术含量,宋朝又没有专利法,再说,这门儿技术既然已经给了陈家宗族,最好还是陈家宗族出面做生意,她少插手为妙,事实上,陈家宗族已经开始往外出售植物油了,只是因为产量不算大,能传到开封的还比较少,且并不比猪油便宜很多,暂时还不曾盛行。 就在秦亚茹很发愁的时候,无意间听见客栈里借助的一个儒生抱怨“自从崇文院失火以后,咱们这些人看书是越发的难了,哎,书籍又贵,且就算有钱,想买也买不全。” 秦亚茹忽然就有了个想法,虽然北宋已经有国家图书馆,但在文化鼎盛,满大街认字的人众多的开封,开一家图书馆应该很不错,这简直不能算是生意,而是雅事,一点儿都不伤颜面。 也难怪她会这么想,事实上,她父亲秦易之给她留下的财产很少,嫁妆都被陈文岳拿去用,唯独书籍,秦易之做过教谕,一辈子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又是个爱书之人,秦家自然是有不少藏书。 虽说有一部分书籍让陈文岳带走,可这毕竟是秦父的珍爱之物,哪怕为了自家爹,秦亚茹还是把大部分书籍保存的很好,即使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想过卖出去,如今来开封,她最大的行礼恐怕就是这些书。 说是藏书,其实并不算多,只用了两个大箱子便装完了。 只靠这些书,自然是不大够用,所以秦亚茹只是有了这么个念头,想着等安定了,到能慢慢置办一些书籍,便是不开图书馆,大郎将来长大了还能读,反正买书,对他们家来说,怎么看怎么值得。 在开封一连数日,秦亚茹四处寻摸哪里的宅子便宜,她甚至都开始考虑降低要求,只要能买下来,就先买一座凑合着住,大不了等以后赚了钱再换新房便是。 雪过天晴,秦亚茹照例去开封几个大牙行转悠,她生得好,又有气质,虽然好长时间都是只看不买,可牙行的人还是对她客客气气的。 每次她一去,总少不了奉茶倒水,摆上点心,弄得秦亚茹都有些不好意思,却还是不能不感叹,北宋的服务业还真挺发达。 这日,她才坐下,一杯茶还没喝上一口,就看见两个人。 男的一袭青衫,面目俊秀,女的温柔娇媚,楚楚动人,两个相携而来,身后跟着一长串女使下人,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千金。 秦亚茹却忍不住叹了口气——居然是陈文岳和柔蓝。 虽然来到开封,她就觉得有可能和这两个人相遇,毕竟现在陈文岳还没有高中状元,也没有衣锦还乡回到均州,他正在开封备考,偶然碰到,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但当真在此碰见,还是免不了要郁闷。 柔蓝生得很美丽,而且素有才名,听说她十岁就能吟诗作曲,十五岁就以庶女之身,跻身开封最顶层的行列,和宫里的公主君主们感情极好,连一向冷淡的长公主都夸赞她是园中最美的蝴蝶,娇柔可爱。 襄阳王待她甚至比待自己的两个嫡出的女儿更好一些,对她钟爱有加。 这会儿秦亚茹看到的柔蓝郡主,就是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穿着打扮并不华丽,脸上的妆容却很精致,偶尔一抬头,看陈文岳的目光,说不出的温柔缱绻,能让所有的男人都忍不住迷醉。 但陈文岳却有些不妥当,他的容貌到还是那般俊秀,整个人的气质却变得颇为古怪,脸色苍白,眉宇间藏着一丝外人察觉不出的阴郁气息。(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秦亚茹不希望见到他们两个,可牙行就这般大小,她又不是那等毫无存在感的女人,别说是同处一室,便是走在人群里,恐怕别人第一眼能注意到的,也一定是她。 陈文岳一进入牙行,目光便落在了秦亚茹身上。 谁让这牙行里一多半的伙计都在瞧她,剩下的一小半儿也偷偷摸摸地在看。 秦亚茹也没闪躲,更没有任何异样,反而是陈文岳,一瞬间瞳孔缩紧,全身僵硬了一下,本能地搂着柔蓝的腰身,把她往后面推了推。 柔蓝郡主一怔,柔声道:“五郎?” 陈文岳猛地回神,努力把僵着的一张脸柔和下来,小声道:“柔蓝,我有点儿累了,想歇一会儿,你且与吴管事去看看,随意挑两个便好,不用太麻烦。” 柔蓝郡主似乎根本没察觉出什么,目光流转,狡黠地一笑:“那可由着我做主,若是选的人不好看,你可别怨我。” 她声音脆生生的,好听的很,就连秦亚茹听了,都觉得心里头痒痒的,不由长叹,上辈子便知道了,这个柔蓝郡主便是没有绝色容貌,也能轻而易举地把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踩在脚下。 毕竟男人们也不只是看容貌而已。 柔蓝显然是早就约了人,才进门和一个小伙计说了两句话,便有一个富态的中年男子,一个五十多岁的婆子一起迎出,毕恭毕敬地把她请到后院。 陈文岳则径直走到秦亚茹面前。 本是一对儿恩爱夫妻,如今不只是陌路,还几乎成了仇敌。 陈文岳的目光阴狠到堪称毒辣,却带着说不出的隐忍:“你为什么来开封?”很简单的一声质问,带着说不出的冰冷阴寒。 “怎么?那位小侯爷还没玩够,竟是把你金屋藏娇了?” 秦亚茹吐出口气,她也不想与这人相见,只是既然遇见了,到也用不着躲避,勾起唇角随意一笑,便道:“五郎,奴记得明年二月可要殿试的,你当真要和我在这儿论一论是非?这个尚未功成名就便弃糟糠的名声,你要真想要,我不介意。” 陈文岳脸上一白,目光闪烁,良久才皱眉:“你何时变得这般伶牙俐齿,若非我太熟悉你,还以为你是旁人假扮的。” 陈五郎有一副好皮相,如今没喝酒,没被庞元英折腾,人也清醒,刚才乍见秦亚茹,可能勾起他不大好的回忆,这会儿说了两句话,到沉下心来,叹了口气道“亚茹,你还是老老实实地离开开封,莫要流连,否则,就别怪我不顾念夫妻情分。” 秦亚茹冷笑:“别说‘夫妻’这两个字儿,我觉得恶心。” 或许是被刺惯了,此时陈文岳到不再恼怒,恢复了他往常云淡风轻的样子,无所谓地一摊手“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又何止是一日夫妻,虽然咱们已经和离,可我对你并非无情,说这些话,也是为了你好,开封的水太浑,你一个女人呆在这儿,会给自己添麻烦,便是你不为自己想,也该想想大郎……” “亚茹,我饿了。” 秦亚茹回过神,就看见高枫和大郎两个大小男人同样抱着肚子,用同样可怜兮兮的表情对着她。 不觉失笑,秦亚茹也没下厨,直接出门找了个帮闲的,不一会儿,就摆了一桌子饭食,高枫也不见外,直接抱着大郎去后院洗了个热水澡,把一身汗渍洗去,才快快活活地坐过来一起吃饭。 一边往嘴里塞饼,一边儿含含糊糊地问:“我看了下,你这南云书斋里好些书都是市面上没有的,甚至还有不少皇家藏书?” 秦亚茹点点头,笑道:“我是遇上贵人了,这里面有崇文院的,还有龙图阁的藏书,一般人想借阅都难。” 说起来,她之所以能顺顺利利地把南云书斋办起来,不光要白云生和詹玉,还要感谢那位柔蓝郡主才行。 那日与陈文岳无意间相会,虽然秦亚茹口头上不饶人,没吃大亏,可回去一琢磨,却忍不住苦笑,心有不安,她也未免太沉不住气,毕竟,陈文岳现在傍上了襄阳王,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王爷,真要与她计较,哪里又是什么难事儿! 秦亚茹一向谨慎,既然已经注定要得罪襄阳王,便不肯坐以待毙,于是也顾不得自己不愿意麻烦白云生的心思,按照他留下的讯息,拿着信物去找了白云生。 说来不巧,白公子偏偏这时候有重要的事要出京,若是秦亚茹再晚一日找他,他恐怕就在百里之外。 没办法,这位姓白的郎君一向重然诺,自不会放下秦亚茹不管,干脆带着她去了詹玉那儿,把她托付给詹玉。 别看白公子平日里对詹玉各种看不顺眼,经常找他麻烦,有时候发起疯来,甚至不管不顾的折腾的詹玉几乎吐血,可真到了需要人帮忙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也只有这个‘敌人’。 这一托付,到是托付对了。 詹玉明显比白云生更周到细心,一听说秦亚茹想买房子,很快就替她打听出有一犯官的宅院要发卖。 一般官府发卖犯官的东西,都是折价卖,有很多东西卖的相当便宜,很多大商人都喜欢,虽然有些人觉得犯忌讳,毕竟是犯官用过的,买回家不吉利,可大部分人只要东西质量好,又便宜,便觉得很值得。 如果是秦亚茹,恐怕她连什么时候会有东西发卖都不会知道,更别说去买,但詹玉出马,却是分外不同,只用了一万八千贯,就买下至少价值五万贯甚至更多的一座宅院,地理位置优越至极,就位于御街之上。 环境好,人气旺,来来往往的有不少都是读书人,这地方实在太符合秦亚茹的心意,以至于就算huā去大部分家资,她还是觉得值得。 只是这么一来,若再不赶紧想办法赚钱,秦姑娘恐怕连给自家女使发的工钱都快拿不出。 手头实在很紧,秦亚茹甚至想着先把这座宅院的前院给租出去,带huā园的大宅子,又是在开封,租金一个月好歹也有十几贯钱。 可后来想了想,还是觉得麻烦,毕竟很少有人是短租,一般一租就是按年头算的,时间太长了。 就在秦亚茹还为了银钱发愁的时候,出了一桩事故——柔蓝郡主受了伤。 说是柔蓝郡主带着女使逛街时,忽有一女子冲过来,照着她就劈头盖脸地泼了一盆热气腾腾的水。 虽说郡主身边的女使机警,及时推开了自家主子,可柔蓝郡主还是被烫伤了胳膊,要不是太医救治及时,非要留下很明显的伤疤不可。 郡主当街遇袭,开封府自然要介入调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查二查,就查到了秦亚茹头上。 说起来,陈文岳和秦亚茹和离,如今陈文岳和柔蓝郡主的事情,就是不公开的秘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那秦亚茹肯定是有嫌疑,也难怪开封府那群人会怀疑她。 陈文岳甚至为此气得眼睛通红,直接找上门来,若非他还顾忌颜面,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还指不定会闹成什么样儿。 秦亚茹甚至都做好了说不得要上公堂走一遭的准备。 一个女人若是上了公堂,那无论她是有罪还是没罪,名声就彻底毁了,不过秦亚茹到没太担心,反正她也不想再嫁,不必担心将来在婆家日子不好过,虽然很想留下好名声,但是有点儿坏名声却也不怕。 却不曾想,没过几日,峰回路转,我们这位柔蓝郡主非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她是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给烫伤了。 这种事儿,也是不告不究,苦主既然不想追究,开封府的人也乐得省事,但秦亚茹却不免觉得心里憋了口气,竟比自己上一趟公堂还要难受。 如果她上了公堂,好歹还能自辩一番,可现在柔蓝郡主来这么一出,到显得她大度仁慈,那么高贵的一个郡主,却连别人伤了她,都不去计较,这心胸何等宽广,恐怕没人会相信秦亚茹是清白的,毕竟,若是柔蓝要陷害她,又怎么会不穷追不舍,反而自己主动放手? 心里闷了半晌,秦亚茹再一次感受到柔蓝郡主的彪悍战斗力,那绝对是杀敌于无形,绝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 不过她也就郁闷一下,反正柔蓝郡主哪怕为着陈文岳,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大不了只是让她秦亚茹在上面一些人心里留下个‘狠毒’的印象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何况,我们秦姑娘的运气也当真还算不错,让柔蓝郡主这么一闹,到让她碰上一位贵人。 就是那位曾经被詹玉救出,还在济仁堂里做了一阵子女使的那个小娘子燕燕,燕燕本来不知道秦亚茹到了京城,大概詹玉毕竟是个男人,不好和一个小娘子过多的联系,可听了柔蓝郡主的八卦,立时就知这是自己在均州的闺蜜。 虽然燕燕并未提起自己的出身来历,但想必身份不低,因她只因为秦亚茹说想办一个能让开封城的书生们读书的地方,第二日,她便浩浩汤汤地运送来一堆书本,虽无古籍珍本,却也不是寻常市面上能买到的。 “燕燕?”高枫一听秦亚茹提起这个名字,忽然觉得有点儿耳熟,想了想,终究是没想起来,一转念,就把这人抛在脑后,皱起眉“那个什么柔蓝郡主居然敢让你受委屈,好大的胆子,咱们本就与那襄阳王不共戴天,如今就先从他女儿身上讨回点儿利息好了。” 第七十四章 讨好 高枫在秦亚茹这儿磨磨蹭蹭就是不乐意走,只是秦姑娘的南云书斋也不能一直不开门,更何况这会儿正是殿试前期,那帮子儒生最喜欢泡在书斋的时候,若是几日不开门,肯定要惹来不少怨念。 高枫在此,秦亚茹可不敢开门,让一帮儒生见到高大将军粘着她的德性,那还得了。 这位高将军自是无碍,大不了多那么一点儿绯闻,于他反而是好事,毕竟因着这位主儿对所有美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已经让不少人揣测,说他有断袖之癖了,今忽然怜香惜玉起来,和女人走得近一些,到能让甚嚣尘上的传言消停消停。 但秦姑娘却绝不肯为了高枫,让自己的名声受损。 至于高将军非要闹着让她多关几日门,管那群儒生去死,更是不可能,这生意也不只是她秦亚茹一个人的,自是不可能由着高枫胡闹,留他吃过饭,替他整理好衣衫,便准备把人打发了走。 高枫显然心里也清楚,即使千万分不愿意,到底还是离开了南云书斋,只说过几日就像官家讨赏,要娶秦亚茹为妻。 秦亚茹看他说得轻松,也只能随意笑笑,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恐怕不是件容易事,早在高枫尚未回京之时,便有传言说皇上要把长公主赐婚于高枫。 既然这传言能传遍京城,虽然还未下旨意,但肯定是有几分准头,否则,谁敢拿长公主的名声开玩笑。 当今圣上可只有这么一位妹妹。 把不甘不愿地高大将军送到门口,秦亚茹扯开他纠纠缠缠的手,笑道:“抽空儿让我与哥哥见上一面。” 高枫点点头,此时才道:“你放心,你哥哥没事,他人聪明又有天分,这些年一直是我的左膀右臂,我没少教他东西,他学的也很快,和他在一起久了,我简直把他当咱们队里的那帮小子看待了,一点儿都察觉不出他是个古人。” 想了想,高枫低下头,略有些心虚:“那一次你被绑架,那个……” “那个见我脸上贴了那么多棉纸,居然也不第一时间全帮我揭下,还把我吓出一身冷汗的白痴,就是我哥?” 高枫一怔,轻咳了一声:“回去我教训他,太不像话了,连自己的妹子都敢欺负。” 秦亚茹一个白眼飞过去。 若是秦文渊此时在此,肯定会气得跳脚,他本来可是绝对不可能去怀疑自家的宝贝妹子,更别说狠下心肠折腾妹妹,还不是高枫这个当老大的生性多疑,非说信任有价,便是至亲好友,也不可全然相信,一定得彻彻底底地查探清楚才行。 还说什么已经相隔五年未见,秦文渊也不知道如今他的妹妹到底是什么样子,还是不是小时候的模样,一定要考验一番。 当然,高大将军这会儿见到秦亚茹,自是不会说自己怎样怎样提醒人家哥哥去怀疑妹妹的,即使秦姑娘一向了解高将军的性子,多少也能把他的行为举止猜出个七八分,他还是本能地避重就轻。 “我安排你和文渊见面,只是在秦家的事儿没掰扯清楚之前,你们先不要太亲近,让文渊在暗处,更容易查到事情的真相。” 说了几句话,日头西斜,高枫终于还是走了。 且不说秦亚茹心里多多少少藏的那点儿不安,高将军却是喜气洋洋,一张本来总装得严肃的脸上,笑容不断。 他那帮手下看着他的笑脸面面相觑,对视一眼,都察觉出不对劲儿。 自从回京,自家这位大将军虽然看着活跃,似乎想把五年来许给兄弟的承诺一一兑现,今天请燕行首唱曲,明天请刘行首抚琴,但他无论做什么,其实都是那般懒懒散散,很没有精气神的模样。 尤其是美人在怀,也不动声色,让他们这群边疆数年,母猪都能赛貂蝉的男人们见了,几乎都以为京城里的诸般传言有那么三分可信度了。 但今天—— “将军,您怎么一副春心荡漾的德性?而且还夜不归宿,难不成有这回投怀送抱的美人入了您的眼?” 秦文渊一手端着茶杯,一本正经地调侃。 这些日子以来,不知多少名门淑媛想要和高将军来一次偶遇,那些绣帕,荷包,各种各样代表了女子心意的礼物,成堆成堆地往家里送,就是不收,人家隔着墙头往里面扔。 以前他们在边疆,总觉得京里的闺秀们个个矜持,根本不可能和定州那些彪悍的农家女一般,看中个男人就敢直接往家中抢。 但真来了开封才知道,京中的女人们也矜持不到哪里去,最多大庭广众之下不会胡来,暗地里的手段huā样之多,让他们可算是好好地开了眼界。 还好这些女子还知道女儿家的贴身物件决不可外流,送来的东西虽然珍贵,却也不是一眼就能看出送礼之人的身份,要不然,这些就成了烫手的山芋,一时半会儿恐怕都无法处理了。 想起这些日子发生的笑话,秦文渊忍不住一笑,又道:“将军,您还是小心些,这桃huā运闹不好就变成桃huā劫,会出人命的。” 顾春亚和李昌林本能地退后一步,就等着看自家这左右学不乖,屡败屡战,把调笑自家将军当成功课来做的秦副将,怎么被高大将军打脸折腾。 没想到,这回高枫不但没有反击,相反,还忒谄媚地走上前,碰了碰秦文渊的茶杯,朝一边看热闹的女使叱道:“小药,没瞧见秦副将的茶都凉了,还不赶紧换杯热的。” 说完,也不管周围一群人惊悚的表情,一只手搭在秦文渊的肩膀上,搂着他就往门外走“文渊兄弟,前几日官家赏了一匹大宛名驹,一点儿都不比踏雪差,你不是早说少一匹好马?赶紧去看看,听说野性难驯,不过文渊兄弟你肯定能驯服。” 秦文渊一脸的惊恐,一时间竟是被吓得不知该说什么,迷迷糊糊地便被高枫给半搂着一起出了门。 李昌林更是傻眼,好半天才把下巴合上:“难不成文渊有个绝色妹子让咱们将军相中了?” 他却不知道,他这话真真的一语中的。 秦亚茹此时却没什么心思去想高将军,甚至连将要见哥哥的〖兴〗奋也暂时放在一边,这会儿她正准备给自家儿子找个正经的先生启蒙。 虽然她自己也能教孩子,但她是女子,纵然父亲在世时是把他当男孩儿教养,可她不必科举,自是随着自己的喜好读书,正经科举需要的知识,她其实是不具备的,既然大郎将来要走科举之路,总要从小就打好基础才是。 大郎才四岁,自不可能有什么进士举人的会教这种小孩子,秦亚茹也没做这种白日梦,不是所有的穿越女出门随随便便就能拣到一个大儒给自家儿子当老师。 再者说,凡是大儒必定年纪不小,精力不济,真让他们教小孩子读书写字,恐怕还要嫌闹腾,指不定还比不上年纪轻轻的小秀才们。 这事儿,秦亚茹本来是打算托付给白云生的,可白云生出京,詹玉整日忙,而燕燕根本就是涉世未深的小娘子,本身懵懵懂懂,一派天真,大约也不会有好人选推荐。 如今遇见高枫,秦亚茹到是想让他帮忙,但听说这人和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各种传言沸沸扬扬,现在连家都不回,一身的麻烦,秦亚茹想了想,总觉得没必要拿这种小事去麻烦他。等到大郎长大一些,需要延请名师的时候,再让高枫出力也不迟。 虽然说是给孩子请启蒙的老师,却也不能太过马虎,小孩子正是养成心性的时候,言传身教至关重要,这时候老师的学问好,反而比不上老师的品性好,可一个人的学问可以很轻易地检查出来,但一个人的品性,一时半会儿又哪里知道? 好在她开的是书斋,南云书斋名气渐大,来来往往的都是开封城有些名气的学子,都是读书人,大郎年纪小,人聪明伶俐可爱,偏偏跟秦亚茹学得斯文有礼,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这些儒生们见了他都喜欢,不少人很乐意指点他功课,一时半会儿,这师傅的事儿也不至于太着急。 秦亚茹索性就在家门口贴上个招人的告示,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有本事的秀才乐意‘自投罗网’。 开封城的读书人就是多,且开封虽然福利好,遍地骄民,可混饭吃也不那么容易,市面上不知有多少落魄秀才靠卖字,或者替人写书信为生,秦亚茹的告示才贴上,便有人登门,且一来就好几个。 虽说有人一打听,知道家里只有秦亚茹一个‘寡妇’,带着个小孩子,怕犯忌讳,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并不是随意说说,立时就打了退堂鼓。 但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介意,留下应聘者众多。 现在宋朝便是如此,有些人对女性很宽容,小娘子们随意带着几个丫鬟就能出门逛街,寡妇再嫁毫无问题,但也有很多人并非如此,说好听一点儿是注重礼教,难听就是迂腐,理学在宋朝出现,还是有些社会基础的。 第七十五章 考试 因为秦亚茹给出的条件十分优厚,甚至还许诺可免费抄阅南云书斋里所有书籍,银钱还是小事,可在这个书乃是一个大家族最贵重的传承物品的如今,能抄阅图书,可是相当了不得的条件了。 像好多家族的藏书阁,都根本不允许除了嫡系子孙以外的人进出。 哪怕只为了南云书斋相当数量的,虽然不算多珍贵,却也少见是书籍,来应聘的人数量就着实不少。 尤其是才头一天,告示刚刚贴上去,陆陆续续竟有十几个人登门,里面虽然没有什么举人,进士,甚至连颇有些名望的秀才都不见,但秦亚茹还是觉得十分满意。 来的人至少都有秀才的功名在身,从这么多人里面,总不会连一个合格的‘小学老师’都选不出来吧。 只是来的人比较多,自然要出题目测试一下。 可对年少轻狂的儒生们来说,参加测试不难,但让默默不问一女子来给自己做测试,那实在有点儿伤自尊。 再说,天底下只有老师考校学生的,哪里有学生家长考校老师的。 何况,秦亚茹面上谦逊,口气却大:“这些题目囊括君子六艺里各类知识,还有些生活常识,最后是一套心理测试题目,因为比较琐碎,huā费的时间较长,大家及时没过关的,某也奉上一笔小小的车马费,决不让诸位白来,到月底,心理测试过关,且几本题目能答对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里,答对题目最多者,若无异议,奴便令小儿当堂拜师。” 虽然秦亚茹生得如此秀丽,听她说话甚至称得上是一种享受,可她话里话外,竟然觉得在场的人里面竟连答对百分之五十以上都不大容易。 好歹在场的都是读书人,哪里受得住这种轻蔑! “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娘子还想出题测试赵某?” 一个头发几乎斑白的中年男人拂袖而去,更多的人是连看都不看一眼便转头走人,还有人忍不住对秦亚茹冷嘲热讽,嘲笑她无知妇人,不懂规矩。 这些人一部分大约本来就只是凑热闹,想暂时找个差事养家糊口,并不真是想要认真教导区区一四岁小童,另一部分是随大流,真觉得不应该让秦亚茹羞辱。 他们走,秦亚茹也不介意,既然是给儿子挑启蒙先生,总要合心意才好,如果没有合适的,她宁愿自己先辛苦辛苦,也不乐意好好一儿子让人给教坏。 反正还是有不少年轻的秀才,或者是真为了生活不得已要找差事,或者是好奇秦亚茹一个年轻女子能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校他们,到是都留了下来。 只是这些人真一做题,却是大部分满脸迷惘,还有几个露出颇感兴趣的表情。 其实秦亚茹出的题目真不算难,除了这个时代比较基础的四书五经之外,就是掺杂了后世小学中地理,数学,自然,生物之类的基本知识,大部分内容,这个时代的人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并不算太偏的题目。 当然,里面稍稍涉及了一些很简单的,但这个时代还没人关注过的自然问题,偏偏问题看起来那般简单,任谁也察觉不出这是刁难,也算是给心高气傲的一众自以为才学出众的秀才们一个下马威。 至于心理测试,那是拿他们以前在部队里常用的一种最简单,也使用最广泛,被很多专家确定很有效的测试题,稍微修改了一下背景,让其更符合这个时代罢了。 这东西在场的人或许没见过,觉得问的问题五huā八门,莫名其妙,却很有用。 一群人在这份‘刁钻’、‘古怪’的题目下败北吐血,偏偏还不敢理直气壮地说出——甲骑快马每一个时辰走二十里地,乙坐车每个时辰十五里地,甲某日某时从扬州到杭州,又从杭州返回,乙某日某时从杭州到扬州,两个人相遇几次,什么时候相遇——这种问题跟他们毫无关系,不需要知道! 秀才们毕竟还是好面子,在有人能答上来的前提下,还真不大好意思说自己不知道是应该的。 被一篇测试题目搅得焦头烂额的一群秀才,回去之后不免和同窗老师们抱怨,没成想,他们这一抱怨,除了许多人嗤之以鼻,不以为然之外,到还让不少脑子灵活,年纪比较小,很有探索精神的同窗们颇多了几分好奇。 甚至还有几个早就退休养老的大儒,也知道了秦亚茹家这份特别的题目,甚至还让自家学生抄一份出来看看。 虽然这些大儒还顾忌着面子,不可能登门,可秦姑娘弄出来的这一套东西,到在国内颇有名望的大儒圈子里颇受欢迎。 凡是能被称为大儒的人,大部分都属于学识修养都达到了很高的程度,阅历也深,年纪自然也不小,到了他们这种地步的人,多数心性相当豁达,并不会因为秦亚茹是个年轻女子就对她有偏见,对她弄出来的东西,也没有藏着掖着不好意思表现意见的情况发生,到是一群人围在一起议论纷纷,有时候争辩起来,经常有两个加一块儿得近二百岁的老头争得吹胡子瞪眼,火冒三丈。 秦亚茹对此是一无所知,只知道第二日,第三日,来参加考核的人越来越多,到了第五日,甚至到了有八十九人参加考试的地步。 十天过去,考试结果出炉,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雀屏中选。 等这人往眼前一站,秦亚茹就忍不住扶额,不是这少年有哪里不好,事实上,他虽然看着年轻,显得有点儿嘴上**办事不牢,可通身的气度却是贵气十足,满眼的好奇,见到大郎也十分喜爱,两个人不一会儿就说到一块去,显然,大郎对他的感觉很是不错。 秦亚茹查看了一下,这小子是从第三天开始参加考试的,而且之后每一次考试都来参加,而且一次比一次成绩好,要知道,一开始他只答对了百分之十的题目,后来一次比一次增加,到了第十天,他已经能答对百分之七十五的题目。 到了这种地步,再考虑到现在极度落后,普及率非常低的自然科学等情况,这样的人就是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是全能的小学老师了。 毕竟小学老师也得分科目教学,语文老师可能碰上数学问题即使成不了白痴也不会比学生高明,能把数学,语文,地理,自然全弄清楚的,少之又少。 要知道,秦亚茹可是准备了十套题目,每一套都不同,虽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但靠回去找〖答〗案,再回来答题,绝对不可能。 至于心理测试,他更是拿到了九十八分,这说明此人的心性绝无问题,甚至比当世大部分都要好。 他虽然年纪过小,却有真本事,脑子灵活,有探索精神,会学习,为人风趣,喜欢小孩子,再加上那份儿比以前队里一帮小子高上不少的心理测试成绩,是再好不过的小学老师人选。 可是,瞧他那身衣裳,虽然样式简单,但用料却是极为精美的绸缎锦帛,但他的铐带是金的,身上佩戴的牌饰是玉质的,论身份最少也是勋贵,很可能是皇亲。 而且他姓赵,自称赵子常,虽然天底下姓赵的人不少,可国姓放在开封一衣着华丽,配饰奢华的少年郎身上,谁不会心里犯嘀咕,揣测一下这人的身份不简单? 虽然现在宋朝的落魄皇亲有不少,甚至一些大富商就可能huā钱娶上十个八个的县主儿什么的显摆身份,可能带金配玉的贵公子,却绝不会是落魄皇亲。 就庞元英那人,身上的牌饰也只是金的,并非玉的。 秦亚茹纠结了半天——要一个明摆着是王公贵族家的公子哥儿当儿子的先生,这是不是有点儿过分? 但就在她这般纠结的时候,那得意洋洋的少年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而她家大郎甚至没和自家娘亲商量一下,就似模似样地举着茶杯,躬身行礼,口称师傅。 少年轻咳一声,眉眼间都是跳脱好奇,还故作一本正经地抚了抚光滑的下巴,做出抚须而笑的模样,从身上翻翻找找,翻了半天,终于摸出两个琉璃珠子,塞给大郎当了见面礼。 秦亚茹瞠目结舌,也只有认了,前些日子她还想自己没有穿越女的好运气,能随便找个大儒当先生,没想到这话还没说几天,她就恨不得把它嚼碎了再吞回肚子里面——大儒算什么,能直接逮到一只绝对的‘高富帅’,这才不愧女主本色。 尘埃落定,老师正式上岗。赵小公子教的着实不错,秦亚茹纠结了几日,把这事告诉高枫,高枫也笑她杞人忧天,根本不放在心上。 秦亚茹索性也就放下,反正是这人自己送上门的,也没见有走丢了孩子的家长跑来寻找,她就当自己运气算了,想再多也没用。 而且,高枫已经把自己的事情和自家大哥秦文渊说过,兄妹两个相隔五年的初会,显然比给儿子找来的个把‘小学老师’要更让秦娘子上心。 第七十六章 意难平 秦文渊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背脊挺直,气度渊停,看向自家妹妹的目光,温和宠爱中还带着一丝愧疚。 秦亚茹一笑:“我去做点儿吃的,大哥也好长时间没吃过阿蛮做的饭了吧,我的手艺可比以前要好上许多。” 秦文渊动了动嘴角,最后也只道:“大哥帮你。”六年了,六年来孤苦伶仃,饱受折磨,但今日能再和家人相会,似乎六年的苦,也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折磨人。 秦亚茹莞尔一笑,知道自家兄长的心意,也不说什么君子远庖厨的话来阻止,耸耸肩让他去择菜。 自己则穿上围裙,洗了洗手,开始做肉羹。 肉就是很普通的猪肉,并不是全瘦,是五huā肉,肥瘦均匀,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怕是会有人觉得稍稍腻了一些,但此时却是很受人喜欢。 说是受人喜欢,可在北宋的贵族眼里,猪肉还是不登大雅之堂,皇室更是只食用羊肉,到了南宋依旧如此秦亚茹却没那么矫情,她虽说也挺喜欢鲜嫩的小羊排,却实在不敢多吃,就和现代猪肉太贵买不起的那段儿时候一般,宋朝的羊肉也贵的离谱,居然要九百钱一斤,寻常人家哪里敢吃,便是秦亚茹这个从不在吃食上委屈自己的,也甚少食用。 肉虽说简单甚至称得上粗陋,算不得太好的东西,可秦亚茹准备的调料和汤,却是秘方熬制,和肉一起搁在紫砂锅里,那紫砂锅是她经常用来熬制食疗药材的锅子,熬的时间久了,就自带了一股子药材的清香,再配上调料和汤,不多时,一种浓郁香味就弥散开来。. 那是一种奇妙的清香,带着采药的味道,秦文渊深吸了口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嘴角不由露出一抹笑。 秦亚茹看他喜欢,便舀了一勺汤,吹了吹塞到自家哥哥口中,一口浓汤下肚,热气升腾,浑身暖意融融。 分隔六年的生疏感顿时一扫而空。 秦亚茹又炒了一个笋丝,拌了生菜,难得买了很贵的香米蒸出一锅香喷喷的米饭,米饭浇上一勺子肉羹,双手捧着送到秦文渊面前。 “一起吃。” 秦文渊眼睛一红,也替自家妹妹盛饭。 饭菜的确鲜美可口,更要紧的是一起吃饭的人不同,秦文渊吃得满头大汗,心里不禁升起说不出的自豪来——他的妹妹已经长大,就和母亲一样乖巧伶俐。 秦亚茹端来上好的女儿红。 秦文渊大口痛饮,他本是个节制的男人,但此时此刻,怎能无酒? “阿蛮,我不甘心,我不甘心……爹一生信守忠孝节义,对万岁忠心耿耿,我秦家为何要落到如此地步?男人们也就罢了,守不住家,死了也活该,可怜家里小妹被发卖,到现在生死不知,爹一辈子廉洁自守,从无私心杂念,好歹也算桃李满天下,可却无一人肯伸出援手,肯帮一帮忙。” 秦文渊醉了,痛哭流涕,他本是个谨慎的男人,也是个聪明人,即便是满腔怨恨,却从不肯说出口,面上还一直表现的沉稳有加,对君王毫无怨念。但此时醉酒,终于把心里憋了这么多年的恨一口气吐露出来。 秦亚茹叹了口气,在他身边落座,一言不发地陪着他喝酒,听他的满腔心事。 “……我年轻,就是受些苦楚也没什么,但那些年是真苦,我们一帮罪人,整日在矿场做工,吃的喝的且不说,最难的是一日只能睡两个时辰,其它时候从早干活到晚上,我当时就想,或许我等不到秦家平反的那一日了。” “谁知道,那一年,辽人突袭,定州城破,真是血流成河,整个定州城乱成一片,辽人见人就杀,见牛羊金银女人便通通抢去,还抓了许多壮丁,我和弟兄们一看不行,只能奋起反抗,七百多弟兄,最后只剩下了两百多人,要不是高枫高将军带人来救,恐怕我们一群人都不知会落到何等下场。” “阿蛮,将军是好人,他救了你哥哥,教你哥哥许许多多道理,还一心一意地想帮你哥哥复仇,阿蛮,你的命好,别再想陈文岳那个忘恩负义的混蛋,他连将军一根头发都比不上,比不上……” 秦文渊砰一声,倒在桌子上。 秦亚茹哭笑不得,去屋里拿了条披风给他披上,扭头冲门外翻了个白眼:“你这些日子怎么笼络了他,竟说你好话。” 高枫得意洋洋地从门外走进来,挨着秦亚茹坐下,笑眯眯地凑过去:“我好歹也是个泡妞高手,也学过追妻三十六计的,要想顺利抱得美人归,那就得讨好老丈人,丈母娘,大舅哥,这可是基本常识。” 秦亚茹苦笑,也给他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送到他眼前,看着他狼吞虎咽,叹了口气道:“这些日子开封传言说陈文岳为了能娶柔蓝郡主,不光休妻,还杀妻灭子,可是你做的?” 高枫含含糊糊地吱呀了几声,满嘴里塞满饭粒儿,说出来的话谁也听不清。 说起来,当初柔蓝郡主被泼了一盆热水,差点儿破相,秦亚茹被怀疑,陈文岳上门咆哮,这事闹得就不算小。 当时秦亚茹只是区区一民女,可柔蓝郡主却贵为郡主,别人自然是要向着柔蓝郡主说话,尤其是她玩的那一手,更显得她大度,到让所有人都忘了无论怎么粉饰,柔蓝郡主抢有夫之妇,也是事实。 可最近不知为何,在一次长公主开办的小宴上,又被人旧事重提,说起这一桩,还有人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时冲出来行凶的妇人,那身段儿,那衣服,还有头上戴的面纱,都和那位秦娘子一模一样,显然就是秦娘子所为。 那柔蓝郡主和往常一样,温柔大度地一笑“反正我也没伤着,何苦得理不饶人,秦娘子也可怜,这事就让它过去吧……” 结果,她话音未落,当今的长公主文映便惊讶道:“咦,柔蓝你是不是弄错了,你被泼水的那日,秦娘子正和本宫在一块儿,因为忙到太晚,我还留她住了一宿,钱娘子,高娘子都在。” 这话一出,满座的人都诧异,气氛顿时凝固。 柔蓝郡主到只是怔了怔,表现并无不妥,低头羞赧一笑便道:“我早说一见秦娘子就觉得她温柔娴淑,显然不是那等泼妇。” 可她这会儿再说这话,却让人不知该如何应和了,大家都不是傻子,任谁也看得出以前柔蓝郡主口中虽说不追究,其实是一口咬定行凶伤人的那个就是秦亚茹。 那之后,各种传言便甚嚣尘上,柔蓝郡主还好,她毕竟是郡主之尊,别人好歹也要顾忌一下皇家的颜面,但陈文岳就惨了。 他的的确确是还没富贵就抛弃了糟糠,又不知被什么人翻出他是用着妻子的嫁妆才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更是为人所不耻。 这还不算什么,后来连他本是秦易之的弟子的身份,也被人知道了,陈文岳才开始心慌,这个时代,你即使忤逆父母,可能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翻身的可能,但是,忤逆老师,却会被天下所有的文人唾弃,到时候即便皇上想要重用,这种人也在仕途上走不远了。 陈文岳一下子被折腾的灰头土脸,这殿试不黜落人的常例,不知道会不会因此被打破,万一要是陈文岳因为品行不佳而被黜,那他这一生也就算是到了头。 秦亚茹这些日子听着各种各样的传言,好笑之余,又有些担忧:“高枫,我知道你和大哥布了一个大局,千万别为了个陈文岳,坏了自家大事。” 如今秦家的事,才是顶顶重要的。 高枫沉默,许久许久,忽然放下碗筷,一伸手,把秦亚茹给捞到怀里抱住,秦亚茹一惊,扭头去看就趴在一旁昏睡的大哥,连忙挣扎道:“这是做什么,快放开!” 没曾想,高枫却抱得更紧了些。 “亚茹,纵然对你的爱,深如海,厚如山,纵使你将属于我,可我到底还是意难平……我所得到的,不是你完完整整的人生。我希望能看着你,从稚嫩的少女,变得妩媚成熟,我希望你满心满眼,都只有我一个男人。” 感觉到高枫滚滚热泪洒在她的肩头,秦亚茹不禁怆然。 自己得到的高枫是完整的,在他从懵懂无知,轻狂肆意的少年时代,就伴随他身边,一直陪着他走过了所有的艰难险阻,见证了他一步一步走向成熟,天底下能有此等幸运的女人,并不多见。 但高枫能够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满心伤痕,即使努力,也无法纯然如初的女人。又岂止是高枫意难平,她也一样。 能经历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好的时光,那是每一个男人的幸运,而高枫,注定了永远错过了秦亚茹从少女到女人这一段最美丽的时光。 “傻瓜,我们还有将来。” 秦亚茹叹气,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若高枫见到的,真是年轻时候的自己,那她也不过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儿,和天底下所有被父母娇宠,聪明伶俐的孩子们没有不同,到时候,高枫还会不会中意那样的自己,又有谁能知道?(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冲突 “人生本不会如意,不能太贪心。” 秦亚茹拍拍高枫,高大队长的脑袋,推着他和自己一起扶了秦文渊去后面的客房休息。 秦文渊秦家嫡长子的身份还是秘密,他在这儿,高枫也不好走,若是高枫不离开,人们只当秦文渊是护卫他一起来的,可若高枫一走,秦文渊还留在南云书斋,恐怕就要惹人疑窦了。 高将军自然没有不乐意的道理,哪怕是陪着自家心爱的女人一起下围棋,然后输得很难看,他脸上的笑容依旧不会消失。 一边下棋,一边吃秦亚茹准备的小点心,一边说些闲话。 对于秦家的事儿,高枫只是模模糊糊地提了几句,并不详谈:“你莫要担心,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我派了人去南疆找岳父,想必岳父福泽深厚,必不会有事,而且,我也已经找到了很有利的人证,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岳父并无谋逆之心,而有谋逆之心的人也不会就此消停下来,只要对方有举动,必然会露出马脚,为你们秦家翻案,实在不难。” 秦亚茹看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索性也就不再多问,虽然这是秦家的事,但从前世开始,高枫便信奉一个准则,万事不密则败,以那人的性子,即使是自己,他也绝不会说出心中的谋算。 这种缺点在别的女人眼里,恐怕会很难以忍受,毕竟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容忍自己的男人和自己之前存在着无数个秘密,而且并不吝于让自己知道。 但秦亚茹却没有那么矫情,就算一开始不适应,可两个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她也只好去适应了。 反正就算自己不适应,以这人的霸道性子,除了他,自己恐怕也再找不到其他男人,除非她秦亚茹是要害人。 自己可不是那等‘不识时务’的女人,就算是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不会是为了甩脱高枫。 想到很久以前的往事,秦亚茹不由勾了勾唇角。 当年她还带着少女的皮囊,高枫也还是少年一枚,当年她因为两世为人,心性早已经稳定,自然是品学兼优,深得老师的喜爱,当年高枫却正值叛逆期,整日打架斗殴,一身旺盛的精力根本发泄不完似的,一天没被老师训斥就浑身发痒。 那一年,她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上完晚自习回家去,却被骑着机车在街道上狂奔的高枫顺手一捞,就捞上了后座,只因为他那伙同伴们个个带了美女,独独他没有。 夜不归宿,那还是第一次。 秦亚茹叹息,从那以后,她生命里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给了高枫,第一次违背父母的意愿,第一次和老师的意见相左,第一次像野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在山林里生活,第一次乘风破浪,第一次攀上人迹罕至的高峰——这人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得到了那么多还要抱怨,也不怕老天不平,降下劫难。 正沉思,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紧接着就是凄厉的惨叫声,声音震荡天际,甚至连早就醉入梦乡的秦文渊,都给吵得迷迷糊糊地在床上高声喝问:“出了什么事……” “没事,你继续睡。” 高枫一只手拉住亚茹,一只手握刀,径自开门而出,一出门,便见门外一锦衣少年被庞元英踩在脚下,大口大口的鲜血喷出,喷了一地,血腥味扑鼻而来,周围的人尽皆走避。 一见到这锦衣少年,高枫便拉住想上前的秦亚茹,低声道:“莫管闲事,那锦衣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走吧。” 秦亚茹一愣,果然止步,只是低语:“来容易,走可不那么容易了。” 果然,庞元英一抬头,正好看到秦亚茹偎依在高枫身后,本能地一脚踢开脚下的那人,走了两步,正好挡住高枫他们的去路。 定定看了两人半晌,庞元英目光顿时一黯,见她还是那般肌肤如雪,即便面对这般惨痛的情形,仍是镇定自若,心里就忍不住有一次隐痛,不恨厉害,却缠绵不绝。 他心中难受,面上却露出一丝讽意,冷笑道:“没想到清高无比的高大将军,竟然也是同道中人,只是你这口味还真有点儿奇怪,那么多名门淑媛不看在眼里,到中意一个弃妇,不过,她生得到真还算妖娆,有那么点儿滋味,本侯的阮红堂有佳丽三千,全是冰肌玉肤,天生丽质的绝代佳人。” 说着,庞元英又走过去,下脚将那地上挣扎着爬起的锦衣少年,重重地碾压了下,眉眼间嘲讽的意味更浓,趋前抬头笑道:“莫不如我拿十个美人与你换,本侯爷偶尔也会想要换个口味尝尝,怎样,看在本侯的面子上,你总不会不答应吧?” 说着,他便指了指一直站在他身后,一身杏黄衣裙的女子“看我这女使阿碧如何?可不比你那女人差!” 他那女使的确生得不错,眉眼温婉,和秦亚茹还有那么三分相像,且年纪也不小,大约得有二十来岁。 说比秦亚茹生得好,那绝对是恭维太过,可也没差太多,尤其是这女使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像是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且衣着华丽,首饰精美,乍一看去,到真比荆衣布裙的秦亚茹多了些姿色。 高枫蹙眉,沉吟半晌,看样子竟真是在考虑庞元英的建议一般。 秦亚茹低下头,轻轻咳了一声,把笑意吞回去——别看这位小侯爷嘴里不干不净的,可或许是他生得太好,容貌好的人就是占便宜,那些话半点儿威力都没有,就连自己听了,竟也没有受到侮辱的感觉,到觉得他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像是炸毛的傲娇猫,让人恨不得再上去揪上一把。 庞元英目光幽暗,看着沉吟不语,丝毫无怒气的高枫,不由带出几分轻蔑。 高枫沉默了半晌,呲了呲牙,吐出口气:“抱歉,我实在想不起来您是哪位?你自称侯爷,难道是襄阳王家的小公子?不对,莫不是三王爷家的?还是哪个郡王家的?” 庞元英一怔,勃然大怒,脸色涨红,猛地跳起来长剑飞出,朝着高枫刺去“你,你敢羞辱我?” 高枫似乎颇为无奈,一手护住秦亚茹,懒洋洋地举起刀,刀都未曾出鞘,就漫不经意地把庞元英的攻击一一挡下,还有工夫扭头冲自家女人呢喃:“我说错话了?” 秦亚茹耸耸肩:“我可不知道。” 她的确不知道,自从高枫当了将军,成了英雄,他小时候飞扬跋扈,在东京城浪荡的事迹就自动隐藏,再也无人提起,仿佛高枫从小就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哪里有人敢说他以前是个无恶不作,比庞元英还有混蛋的小混混! 秦亚茹自然就不会知道他的底细。 不一会儿,庞元英就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高枫却还如闲云漫步,轻松自在,这么长时间,他竟不能逼得高枫出刀。 高枫一开始是真没认出庞元英来,毕竟他不是原本那个高枫,对两个小毛孩子小时候的龃龉,也不会感兴趣。 后来他虽然调查过庞家,可这时候的所谓画像,抽象程度让人拿着画像面对面,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一时半会对庞元英没印象,到也正常。 但这会儿却因为庞小侯爷的态度,已然回过味——天底下对自己的女人感兴趣的小侯爷,现在还只有一个。 高枫皱眉,庞家是敌非友,比起襄阳王,高枫觉得还是庞家更让人恨,就像在抗战年代,汉奸比那些侵略者更让人瞧不起。 要不是此时尚且不能确定庞家在秦家私藏龙袍的案子里到底扮演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他还不宜妄动,此时高枫真想一个失手,让庞元英就此消失。 反正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是庞元英先动的手,他高枫的宝刀甚至没有出鞘,两个人动手过招,他也手下留情了,若还出意外,自是庞元英运道不好,怪不得他,至少皇上不会为了一个死了的小侯爷,真降罪才立下大功的将军。 诸般念头只是一动而已,高枫面上依旧是带着一丝无奈,像是个跟小朋友过招的大哥哥一样,轻而易举地耍得庞元英团团转。 秦亚茹却明显感觉到高枫下手阴狠起来,竟朝着不容易看出来,却很危险的部位,像肋下,五脏六腑处动手,而且都用的是暗劲。 可以想象,可能一开始不觉得,庞小侯爷回去之后,过上两天,伤情发作,怕是要难受了十天半月。 就在高枫忍不住想,要不要动点儿手脚,让庞元英再也构不成威胁的时候,不远处嘈杂的脚步声响起。 开封巡夜的衙役终于赶到。 这里毕竟是御街,可不是别的地方,衙役们更不会像后世的〖警〗察一般,永远在事后才会冒出来。 “亚茹,你先回去,我来应付。” 秦亚茹点点头,颇为同情地看了庞小侯爷一眼,便施施然转身离去,在衙役到来之前,进了南云书斋,紧锁大门。(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愿望 秦亚茹进了屋,把听见动静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的大郎哄着继续去休息,不多时,外面的躁动就停下。 高枫安然无恙,一身清爽地回了南云书斋。 “庞元英欺负的那少年也是个纨绔,可能有点儿心理疾病,家里并不缺钱,却养成了三只手的毛病,那也罢了,小偷小摸的不算大事,更罪不至死,可这家伙最喜欢偷穷人救命用的银子,听说有好几家等着银子抓药治病的人家,就因为他,最后让亲人不治身亡。” “恶人自有恶人磨,让他栽到跋扈小侯爷手里,算他命不好。” 秦亚茹无语——天底下还真什么人都有! 高枫伸了个懒腰,从前世开始,他就是只夜猫子,一般情况下晚上很晚都不会睡觉,不过秦亚茹却属于那种早睡早起生活规律的好姑娘。 一回屋,她就洗漱完,打了个呵欠,躺在榻上,准备入眠。 可耳边嘀嘀咕咕的话语声连绵不绝,偏偏话题还都是她感兴趣的,闹得秦亚茹想睡着都难。 高枫就住隔壁,和秦文渊一个屋,隔着窗户,对着灯烛,细声细气地和自家心爱的女人说话,天南海北,什么都聊,妙语连珠,各种笑话喷薄而出。 秦亚茹被逗得蒙着被子大笑,一边又咬牙切齿,暗恨这家伙一点儿都不体贴,万一要是她因为睡眠不足,未老先衰,一准儿要跳起来把高枫那混蛋给一口咬死了事。 “你是不是吃醋了,故意折腾我?” 高枫低笑:“庞元英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能让我吃什么醋,何况他们庞家最低限度也是对秦家见死不救,更别说我还怀疑他们家曾经涉入襄阳王谋反一案,就他的出身来历,也对我造不成威胁吧。” 秦亚茹哑然,蒙着被子翻了一下身:“我刚知道我爹居然是庞老侯爷的学生,以前他从没有提起过。” 她虽然知道,父亲每年都要往京城送礼,说是给自己恩师的,可天真的小姑娘却从没有想过要去探究一下父亲的恩师到底是谁,只要父亲不说,她就自顾自地玩乐享受,也正因为被保护的太好,到最后父兄都只把她当成小女孩般宠爱,家里出了天大的事情,她还是最后一个才知道。 高枫良久无言,好半晌才道:“这次亚茹你会解开心结,幸福快乐的与我在一起。这是老天爷给你的机会。” 他的话斩钉截铁。 “也是给我的机会,庞家算什么,襄阳王算什么,朝内这种乱七八糟的纷争我都不在意,处理起来也简单。” 剩下的话,高枫没有说,秦亚茹却也知道,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或许并不是最长久的,不过十几年而已,但对彼此却了解甚深。 一百年后,靖康之耻,北宋灭亡。 两百多年后,崖山一役,宋朝覆灭,自此汉民族再无气节可言。 这些,高枫和秦亚茹都不会经历,他们现在处于大宋朝最好,最和平,最安稳的时候,固然有战争,却无举国大战,固然老百姓的生活还是算不上好,天灾人祸依旧众多,但至少大部分人还是能活得下去的。 就算后世的人再怎样说宋乃弱宋,再怎样看不起它,可比起之后的元蒙大清,它就是寻常百姓的天堂了。 高枫没有来此,那宋朝如何,与他无关,可既然阴差阳错,他来到了这里,总要努力一把,总要让自己百年之后,并不后悔。 “别的我不会,也做不到,北宋朝能人名士辈出,也用不着我去操心,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军人,我能做的,不过是稍微改变一下宋朝武将的地位,让在战场上拼死的将士们少一分顾忌,多一点儿战斗力,能保得住这大好河山。” 很难啊。 宋朝是因为陈桥兵变,才得的江山,所以重文抑武,所以对武将拼命压制,甚至是文人领兵。 这样的军队,哪里又有不败的道理? 秦亚茹是个寻常女人,即使在高枫身边呆了许多年,她也依旧弄不懂那些家国大义,也不想去弄懂。 可作为一个好女人,支持男人的梦想,总还是做得到的。 “现在的官家还算英明,也能够看到弊端,想要改变,咱们并不是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何况还有时间,可以慢慢来。” 用一生去努力,无论能不能做到,只要问心无愧即可。 其实,高枫已经开始着手去做,也做的很不错,至少他弄出的那个有很嚣张,很高调名字的麒麟军,论战斗力,放眼世界,堪称第一。 而且他还是文官体系中的一员,并不是行伍出身,再加上身后是高家,起点很高,加上他是聪明人,想来能闯出一条独属于自己的道路。 第二天一大早儿,高枫神清气爽地领着秦文渊离去,秦亚茹却还蒙头大睡,难得没有按时起床。 秦文渊走的时候,最舍不得的却不是他的妹妹,而是他的宝贝外甥,秦家现在的小一辈,只有大郎一个男孩子。经历过生死,一身沧桑的男人,永远对孩子无能为力。 一连数日,秦文渊找各种借口缠着高枫陪他去南云书斋,就是为了看自家外甥,秦亚茹哭笑不得,到是放下了心。 对男孩子来说,身边有一个能够学习的男性长辈还是至关重要的,现在有高枫,有秦文渊,失去父亲对这孩子的影响也就消减到最低了,虽然可能伤痛永远无法弥补,但只要对孩子的性格养成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她就心满意足了。 虽然在夜深人静的晚上,高枫颇有些慷慨激昂地对自家女人暗示要发愤图强,要拼出一个光鲜亮丽的未来。 可到了白天,这位还是懒洋洋的,因为好不容易离开边疆,回到繁华的东京,就忍不住过上整日笙歌艳舞的快活日子。 且他当真不去理会庞元英庞小侯爷时不时的挑衅行为,反而不管是不是牛刀小用,可着劲儿地折腾陈文岳,公然在各种场合表示对那位陈五郎抛弃妻子行为的轻蔑,还光明正大地直接就说,他很怀疑陈文岳的操守,若是让这样忘恩负义的男人进入仕途,那可是对所有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忠孝两全,品行高洁的官员们的侮辱。 高将军摆明了是要护着秦亚茹。 就算有人忍不住嘲讽几句,说上几声英雄难过美人关,可两相对比,一个是功勋彪炳,深受皇帝重视的大将军,另一个虽然和一位郡主暧昧不清,可到底不曾入仕,尚且算不上士大夫中的一员,哪里能相提并论? 谁都不会为区区一个陈五郎就得罪高枫,甚至连襄阳王都没为他说半句话,事实上,高枫自从回京之后,就非常低调,轻易不参加权贵人家举行的宴会,却与襄阳王的关系还算不错,两个人甚至相携跑去教坊喝了几回花酒。 襄阳王也对高枫颇为看重,没少使手段拉拢。 至于他打压陈文岳的行为,襄阳王只是一笑了之,并不当回事儿——高枫成就再大,他也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年轻的男人为了女人,那做出点儿过激的事儿来,也算不得什么,要是高枫真老成到油盐不进,他才会担忧。 秦亚茹老老实实地呆在南云书斋,白日里偶尔去看看那位赵子常赵先生给自家大郎上课的情形,晚上偶尔会接待一下秦文渊和高枫,日子过得到还平静。 虽然因为她一下子成了绯闻女主角,经常会得到周围一群书生怪异的眼神,到也并无太大困扰,相反,平日里那些偶尔因为不知道状况,冒出来调戏她的人一下子都消失不见,到让白云生安排负责保护她的一群手下整日无所事事,觉得颇为无趣。 她知道,这大概也是高枫那混蛋的目的之一,不过,看在他为自己出气的份上,便不多计较了。 何况,柔蓝郡主明显比自己惨,若是柔蓝郡主和自己打擂台,那倒霉的当然是她这个没背景没身份的小角色,可现在则不同,长公主忽然冒出来给秦亚茹说话,若是柔蓝和秦娘子相比,那是云泥之别,那长公主与她,便如她和秦亚茹一般,身份地位相差巨大,别看郡主叫着好听,她到底只是个王爷的庶女,怎能与正经的金枝玉叶相提并论? 这事一出,任谁都知道长公主对她不满,那些以前便嫉恨她的人,哪里还不趁机跳出来,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柔蓝一下子便从开封最温柔,最乖巧,最善良的郡主,变成了虚伪,专门抢人家男人的恶毒女。 虽然还只是有那么一个苗头,大部分人并不太相信,但柔蓝花费了十几年的功夫,才穿上的完美的外衣,终究还是破了一角。 不过,她到照旧还是和陈文岳感情很好的模样,经常有人看到两个人一起逛街买东西,柔蓝郡主待陈文岳温柔体贴如故,到是陈文岳的脾气越发地大起来,甚至连那温文尔雅的外皮都有点儿挂不住。 第七十九章 黜落 虽然秦亚茹早就知道,柔蓝郡主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无论她是不是真的爱陈文岳到了什么也不在乎的地步,她此时的举动都是最明智的。 此时,她若表现的不离不弃,那代表她是真感情,人们对纯真的,向往爱情的少女,虽然或许会嘲讽几句痴傻,到底还是要夸她重感情,便是她有诸多做的不对之处,也容易得到别人的宽容。 毕竟就是个为爱痴狂的少女。 柔蓝先保全了自己,才有余力去做的别的,若她当真还中意陈文岳,有她这个郡主在,纵然陈文岳前途尽毁,也不愁吃喝,还会比世上大部分百姓享受更富足,更奢侈的生活,对他来说,也算是一条路。 虽然秦亚茹很怀疑陈文岳要真落到这个地步,还会不会活的下去。 她好歹和陈五郎青梅竹马,一场夫妻,前世今生,huā费了数十年的时光去探究,去思考,想那个男人为何会如此薄情。 到现在,秦亚茹已经看开,再不去想他,却已是无可奈何地对那人的性子知之甚深—— 陈文岳天生野心极大,为了权势,他连祖宗都能不要。而且,他有个最大的毛病,便是看不起女人,这种看不起,并不是那种真正的大男子主义。 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男人,纵然看不起女性,认为女性没用,却绝不会去占女人的便宜,相反,他们在很多方面都会对女人颇为照顾。 可陈文岳不同,他是那种不动声色的隐忍,他用起他妻子的嫁妆来,顺手的很,丝毫不会觉得羞愧,靠着岳父的帮扶,才能读书上进,可他事后停妻再娶,甚至转手要把青梅竹马的结发妻子送出去谄媚小侯爷,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除了那些那妻子不当人,只当成个自己的所有物的男人,还有什么人能做出如此畜生不如的事来。 他这样的人,会不会像一只吸血蚂蝗一般,把接近他的,能被他利用的女人,一点一点地吸食干净。 这样的男人,若是在顺境中,若是没什么变故,或许他会一辈子掩藏自己的本性,去当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 秦亚茹冷笑——希望柔蓝郡主能永远不用撕下那家伙丑陋的外衣,不,应该说他们两个都别给对方撕下自己外皮的机会才好。 前世今生,一步步地了解那个男人,从期望到绝望到漠视,秦亚茹想,她其实不用解开什么心结了,就那样的男人,即便是荣华富贵又能如何,贫瘠如此,恐怕一生都不知道幸福为何物! 一直到离殿试还有三日,往年每到这个时候,开封城所有的八卦流言都会消失,除了科举之外,但不知为何,这次却有了例外。 那些关于陈文岳的流言,还是宣宣扬扬的,似乎没有消停的迹象。 终于到了殿试,一群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取得胜利,充满了憧憬的学子,坐在对他们来说,最重要,也最辉煌的大殿上。 陈文岳也坐在那里,腰杆笔直,仿佛看不到周围隐隐约约射来的古怪的目光,他的脸上毫无表情,面色青灰,眼底下涂了一层黑,眼底深处,却仿佛有一簇火焰,疯狂的燃烧。 考题很简单,至少,他觉得很简单,他纵笔如飞,一手很漂亮的正楷,落在纸面上,不会有人比他更好,他会被万岁钦点为状元,策马游街,娶天底下最美丽最温柔的贵女为妻,一步步登上权力的顶峰。 陈文岳几乎已经看到,自己身着紫衣,高居庙堂,指点江山的潇洒身姿,那些曾经把自己踩在脚下的人们,就那般低眉顺眼地匍匐于他的脚下。 他一动不动地坐着,目光直直地盯着传旨太监。 “制曰:均州武当陈文岳,材质最陋,对问失次,有传言其杀妻灭子,民愤极大,当堂黜落……” 黜落,黜落…… “此乃莫须有之罪!”陈文岳猛地站起身,凄厉的惨叫,那传旨太监皱眉,厉声道:“还不拉下去,御前失宜,重责五十杖。” 整个大殿鸦雀无声。 两个面无表情的粗壮太监恶狠狠地架着他离开大殿,也让那位陈五郎,从荣华富贵的美梦里一下子跳进了噩梦深渊。 所有人噤若寒蝉,谁都知道,当今官家其实很是仁善,哪怕对身边的太监宫女,也颇为体谅,甚少发雷霆之怒,显然,陈文岳的的确确是让官家极为厌恶,这才会当堂给他难堪,不过,大家都没怎么觉得意外,毕竟殿试之前,人们就猜测可能会出现这种结果,很多人甚至期待着这般结果。 挂着襄阳王府牌子的马车,在御街上飞驰。 柔蓝亲手拿着浸润的手帕,小心地替一脸呆滞的陈文岳擦拭额头上细碎的冷汗,良久,陈文岳忽然一头栽倒在她膝盖上,痛哭失声,眼泪涔涔而下,把那条细腻丝滑的杏黄裙染出一片氤氲色。 柔蓝轻轻地抚摸他的背脊,柔声道:“五郎,无论如何,柔蓝与你同进同退,你莫要担心,官家一向疼我,不会气太久,再者说……” 她语声虽然温柔如水,但目光幽暗诡谲,此时若陈文岳抬头看到,恐怕便不会认为她是自己心中温柔娇媚的小女人了。 历年最经久不衰的故事就是科举中发生的故事,何况今年的科举如此波荡起伏,那陈文岳本被当做状元之才,被许多人看好,没曾想大殿之上,却被当堂黜落,金榜尚未贴出,三甲也还没来得及跨马游街,琼林宴尚未举行。 陈文岳就已然名满都城,只是这个名,恐怕他宁愿死,也是不想要的。 清晨,窗外护佑喜鹊长鸣,秦亚茹推开窗户,就看见两只有着有黑又长的尾巴,雪白翅膀的喜鹊正在对唱。 高枫立在树下,一抬头,看到秦亚茹,便伸手摇了摇,笑得一脸得意:“怎样?心里的气出了没有?” 秦亚茹自然知道他说的是陈文岳之事,耸耸肩,叹道:“的确痛快,跟三伏天吃雪糕一般,透心凉。” “还远远不够。”高枫深吸了口气“不过,这种小人并不重要,咱们先把正经事做完,再好好收拾他。” 秦亚茹怔了怔,若陈文岳只是弃了自己,到了此等地步,她的怨恨恐怕早就消除,还会有那么一点点不忍心,至少不会在落井下石。 像后世的人,或许会鄙夷地说她是个圣母,可就本心而论,那人是她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几年夫妻,并非没有感情,就算是他嫌贫爱富,就算是他人品低略,那老死不相往来也就罢了,她又哪里能下得去狠手,真要他下地狱? 但现在不同,陈文岳与秦亚茹之间,已经不仅是夫妻失和了,那很可能是仇人,是害得她秦家落到如此地步的大仇人。 陈文岳便是万死,也难以抵罪! “亚茹,你最近小心些,我怕陈文岳心生怨恨,再对你不利,不如到我的将军府暂住一段时间?” 秦亚茹哭笑不得:“说什么话,我住到将军府,还不被人戳脊梁骨,而且,要是我真住进去,恐怕就不止一个陈文岳要对我不利了。” 那些希望和高将军联姻的高门大族,那些满怀希望,春心萌动的闺阁千金,恐怕会个个把她恨得咬牙切齿。 要知道,高将军家里可是一个侍妾都没有呢,不说现在的高将军,就是以前那个纨绔子弟,身边也没有女人。 现在想来,秦亚茹还觉得挺幸运,若是高枫穿越来的肉身,是个风流好色的,身边已经有了一票小娘子,她怕是会颇为纠结难过。 “别担心,以前咱们什么风雨没经历过,还怕区区一个陈文岳。” 秦亚茹瞳子清亮,整个人都那般的闲适,果然不一样了,只要有这个男人在,她便心里安稳,若是换成她回到宋朝时,遇上此事,怕多少会心存忐忑。 “东京不是武当,本是首善之地,南云书斋更不是偏僻所在,便是那陈文岳想要做什么,也要看他敢不敢动手,且他要真动手,说不定我还会高兴,到时候你正好出头,看看这位陈五郎的心到底是不是黑的。” 高枫失笑,只有点头。 自从遇到秦文渊,他就开始调查秦家的事,虽然一开始,他的实力不够,人又远离东京,很是困难,但经过整整五年的调查,他沿着秦易之当年的行为轨迹一步步查探,已经发现了很多线索,只可惜都是旁证,暂时没办法让襄阳王入罪。 但是,秦家脱罪,已经毫无问题了。 高枫伸了个懒腰,笑道:“再过几天,等最重要的一个人证到手,就是你们秦家沉冤昭雪的日子,亚茹,你别急,再等一等。” 即便早有准备,秦亚茹的眼眶还是红了红,她心心念念那般久的事,现在就要达成了,若是靠她自己,还不知要奋斗几年,说不得一生都做不到,她重生到二十一世纪,最大的收获,就是收获了一只高枫。 第八十章 偶遇 有‘万能’的高枫在,秦亚茹身宽体胖,一顿都能吃下两碗饭,大郎活力四射,和以前成熟稳重的小模样完全不同,不过,秦亚茹到觉得小孩子就是应该像小孩子才好,想要成熟稳重,等他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纪再去成熟也不晚。 秦文渊更是觉得他的小外甥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一点儿都不觉得一个小娃娃从小大人似的,遇见谁都特别有礼貌,变得会跟个小炮仗一般撞上他的腰,扑到他的腿上,沿着他的胳膊算上他的脖子,有何不妥! 似乎都一切都很顺利。 可秦亚茹夜半更深,还是会猛然从睡梦中惊醒。 她的三妹妹小秀,一点儿消息都没有,白云生派人找了,甚至连詹玉都动用了官府的力量,认认真真地调查,却还是查不出分毫。 高枫更是用了所有的力量,从当初发卖那一群小娘子的人入手,只知道四年前买下秦小秀的那家孟姓官员犯了事,一群女使仆从都被再次发卖,因着卖的匆忙,人也多,大家实在不知道四年前尚且只有十三岁的一个丫头会被卖到哪里。 一般来说,罪犯的家眷有两种可能,一是充入教坊,另一个就是发卖。 当年秦小秀本来是要被充入教坊,但不知谁动了手脚,却是把她给发卖了,按照当时人们的想法,却是宁愿充入教坊,也不愿意被随随便便卖掉。 毕竟,教坊是官家的,进去里面,锦衣玉食,还没人敢欺负,官员们不许睡女伎,这是律法。 可要是随便被卖,谁知道会卖去什么肮脏地方,会落到什么下场! 自从来到京城,秦亚茹好几次遵循模糊的记忆,想要去找小秀,但一进开封,她才发现自己的记忆太不靠谱。 就靠着小秀偶尔写的一两封信里,提及她的情况,又哪里找得到的人?就她信里提到的罗家,整个开封就有十几个姓罗的,从中等人家,到大户人家,秦亚茹全部都找过,根本没有小秀。 虽然如今开封大概还比不上后世一中等城市人口多,但在这么多的人里,找一个小娘子,又谈何容易?何况,小秀肯定改了名字,也不会轻易提及家庭。 她再了解不过了,她们这类官家千金,沦落至此,绝不会轻易提起家庭,以免给祖宗丢人,让姓氏蒙羞。 秦亚茹也想过找那叫美玉的小娘子,虽然不知道美玉为何会做了女使,甚至还不能直接登门去问——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小秀的小娘子? 如果她直接去跟人家小娘子说,你将来会到一户姓罗的大户人家做女使,若是你决定了去那儿,请告诉我一声,一准儿会被那小娘子当成脑袋坏了的女人轰出门去。 后来,秦亚茹托詹玉打听了下,才知道美玉已经与她的家人离开开封,不知所踪,据说是受不了外面的流言蜚语,想要换个环境。 秦亚茹还能如何,只能按下满腔焦躁,耐心等待,只是偶尔会忍不住惊奇,美玉既然这般得家人疼爱,她的家人甚至为了她,都肯离开东京了,又怎么会去做女使? 现实与她记忆中的几乎就没有多少一样的地方,作为一个一生都局限在郡马府一地的女子,秦亚茹甚至不能肯定她听来的那些消息,有多少是真实,又有多少是以讹传讹,虚假的厉害。 在南云书斋闷了几日,她便换了身衣裳,带着两个女使,一起出门。 虽说偶尔听一群书生在那儿激扬文字,还是满有趣,便是空谈,也谈的兴高采烈。可秦亚茹在二十一世纪自由惯了,且前世几十年幽居骏马府,没见过世面,如今来了大宋最好的城市之一,开封,若是不能畅游,岂不遗憾? 两个女使,一个叫晚翠,一个叫弄琴,比秦亚茹还高兴,看着街边小摊上各种物件眼里冒光。 秦亚茹也不拘着她俩,放慢了步子带着她们俩四处走,还捎带着买了点儿笔墨纸砚,拿回去给自家大郎用。 晚翠和弄琴这么俗气的名字,可不是秦亚茹给起的,本来她买了三个女使,并不打算给她们改名字,毕竟那是爹娘给的,哪好随便乱改。 只是这三个丫头跟了秦亚茹一段时日,忽然觉得自己原来的名字太难听,居然叫什么二丫,小花,招娣,配不上她们文雅漂亮的女主人,就向自家主子讨了情,非要改名字。 秦亚茹哭笑不得,便说她们喜欢什么名字,随她们的意。 结果这三个丫头就跑出去找了个秀才,重新取了名儿,女红出色的叫晚翠,那识字的叫弄琴,那农家女叫宝霞。 秦亚茹叹了口气,看着几个丫头还挺得意,只有认了,早知如此,她还不如不嫌麻烦,亲自给取名完事。 其实,若是秦亚茹给取名字,便是再随意,她家里三只小女使,怕也会十分高兴,毕竟主子赐名,那是体面。 可秦姑娘从来没做过当家主母,在家的时候,她母亲也教过她这些东西,后来去了侯府,更是不会有人告诉她这些。纵然对这时候的规矩并非不了解,可她到底还是无法把这些和现实情况联系到一块儿,总免不了做出些乌龙举动,好在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谨慎的很,些许瑕疵,算不得什么,以后总会慢慢明白。 秦亚茹一路往繁华热闹的地段儿走,走着走着,居然走到了教坊司附近。 她连忙止步,来了开封,到是头一次看到教坊,远远看去,金碧辉煌,虽是白日,或许比不上晚上那般热闹,却也丝竹声不绝,灯火通明。 秦亚茹打量了几眼,心道,这地方不愧是官家给自己打造的‘销金窟’,还真没少下本钱,但她却没多少好奇,正想转身离去,可一抬头,却见高枫和那位詹玉,詹指挥使勾肩搭背地从教坊司里出来。 高枫一只胳膊挂在詹玉的肩膀上,贴着他的耳朵,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了什么,那詹玉显然不大适应此处的环境,脸上有些晕红,不过到并不局促,依旧气定神闲的模样。 詹玉身形笔挺,步履稳健,高枫半个身体的重量放在他的身上,面容绯红,神情闲散,脚步轻快而带着几分不羁。 两个人都属于容貌好,气度好,衣着打扮好的贵公子,身后好几个漂亮女伎玉面上带着春色,害羞带怯地偷偷张望。 高枫和詹玉走了几步,离秦亚茹更近了些,我们秦娘子甚至能听到高枫略带一丝暗哑的声音——“燕西西的琴曲是不错,可她到底老了,还是小桃小姐更稚嫩有趣,怪不得阿玉你更喜欢他些。” 那声音风流入骨,竟然还不显得轻佻,詹玉满脸无奈,竟然不曾对阿玉这样的称呼有所抱怨,想来是认了命。 又走了几步,高枫调笑道:“其实,晚上住下来也可,瞧燕西西的模样,却是巴不得咱们俩在教坊夜夜笙歌,不给钱倒贴也乐意,哎,可惜,可惜公职在身,不好放肆……” 正说着,一抬头,秦亚茹那张艳若桃李的脸直入他眼,高枫身体一僵,脚下错位,一个踉跄,要不是詹玉扶了一把,怕是这位鼎鼎大名的高将军就要扑倒在地。 “亚……亚茹?” 秦亚茹眨了眨眼睛,唇畔含笑:“是挺可惜的,其实,我也欣赏燕西西的琴曲,连身为女人的我,也知道她的好处,高将军没有享受到的如画的佳人,是不是很失望?要不我去和燕大家商量商量,看她肯不肯让你做入幕之宾?” “咳咳咳咳!” 高将军还未如何,詹玉被惊得大咳,耳朵根都红了。 高枫嫌弃地一把甩开詹玉的肩膀,整理了一下衣襟,一本正经地道:“我可是正人君子,哪能像那些色中恶鬼,就想着美人,来教坊司,也是公务,陪詹指挥使查个案子罢了,哎,烦人,这等应酬,真是腻歪人。” 说着,他连连摇头,似乎真觉得跑到教坊司应酬,看那些名满开封的行首女伎们歌舞,是颇为无趣的事儿。 秦亚茹失笑,到也不逼迫他,反正这人也就是嘴上花了一点儿,人的品性操守,还是能保证的,且意志力坚定,并不是教坊司的绝色佳丽,能轻易诱惑,偶尔吃个小醋是情趣,可要是女人把男人栓得太牢,那就会变得面目可憎了。 高枫跟詹玉嘀咕了几句,伸出手,微微一俯身,做了个请的动作:“秦娘子,让高某做向导,陪您转一转开封城如何?” “不胜荣幸。”秦亚茹失笑。 两个人分离那么久,还真没有一起自在的逛过街,一个坐车,一个骑马,在开封城整洁漂亮的街道上慢行。 周围纷纷扰扰的行人,小商小贩的吆喝声,粗鲁的妇人对儿女的斥骂声,那么寻常,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高枫买了几根糖葫芦,分给秦亚茹和她的两个女使,凑到车厢前笑道:“以前陪你逛街,从来没牵过手,也没搂过你的腰,如今到了这儿,怕是一辈子没机会碰一碰你的小蛮腰了。” 秦亚茹顿时哭笑不得。 第八十一章 发泄 那时候,哪里是秦亚茹不想让高枫亲近,明明是他们俩倒霉,头一次偷偷摸摸地跑到营地旁边密林里幽会,就让两个巡逻的宪兵给逮了个正着。 高枫被他们大队长扔到军队门前罚站军姿一上午,那还只是搂着秦亚茹,亲了亲她的脸,秦亚茹很怀疑下次若是再有动手动脚的举动,让人抓住,高枫队长的脸面就没法要了,自此之后,再不肯让这人占便宜。 高枫瞧见秦亚茹飞来的白眼,也有些心虚,讪讪一笑。 逛完街,一起回了南云书斋的后院,正见秦文渊也在门前等着,三人索性便在院子里撑起一小桌儿,凑一块儿吃火锅。 秦亚茹的厨艺之最妙,就妙在亲手制作的好作料上。 高枫也就罢了,他吃了好些年,现在吃的还比不得过去,可秦文渊却是自从吃过一次,便念念不忘,一闻见飘香的底料清香,就忍不住凑过来正襟危坐,垂涎欲滴,先替大郎拿来一个小碟子,又给他拿了个勺子,便眼巴巴地瞅着秦亚茹。 高枫也撑着脑袋,扭着头看秦姑娘拿着长柄的勺子,轻轻搅动乳白色的汤汁,鲜嫩的小白菜,削成薄片的羊肉,大块儿的小羊排,肥厚适中的猪肉,在里面起起伏伏,不多时,鲜香弥散。 吃火锅还是热闹着吃,那滋味才绝佳。 以前秦亚茹没少自己在家做,虽然味道也好,可只她和大郎两个,到底总觉得冷清,菜也不大好准备,准备少了,花样不够,准备多了,又吃不完。 这会儿见大郎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填充各种菜蔬鲜肉,还和秦文渊,高枫你争我抢的,便是秦亚茹自己,也觉得胃口大开。 在军中呆久了,总要嗜酒,秦文渊和高枫一口气灌了两坛子,连大郎都让兴致勃勃的秦文渊喂了小半杯,大郎一四岁的孩子,哪里受得住酒气,哪怕是淡酒也一下子醉倒,秦亚茹只好自己把儿子抱到屋里让他先睡下。 安顿好孩子,才一出门,就见秦文渊脸色薄红,目中含怒,正压低了声音和高枫说话:“我不想等,六年,整整六年,爹今年都三十八,快四十的人,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要是再等下去,难道要我只能给我爹披麻戴孝,扶灵而归?” 他显然是气急,连这种话敢说。 高枫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秦文渊的肩膀,眼睁睁看着他满面愁苦,高枫心里也难受,那是秦亚茹的父亲,他又怎会不上心? “我派人去找伯父了,虽然还没有消息传来,但伯父福大命大,听说还有人相护,必能遇难成祥,你也别太着急,急则生乱,现在咱们有的只是旁证,我托人去查看了当年惹祸的那件龙袍,说是龙袍,其实只是仿制的比较相,可说逾制的戏袍而已,官家还肯宽宥,要不然,秦家也不会只是流放。” “那袍子我寻根究底地查过,是一个从开封去均州的戏班子从绸缎庄定做的,当时做的时候,是明显的戏袍,显然是后来被人拿回去改过,那戏班子早就解散,你也知道,还是你亲自派人追查,才查出里面有两个打杂的小工如今就在开封落户,其他人都不知所踪。” “这两个小工知道的不多,只知道那日有个衣着普通,长得到好的少年郎君跑来,说是喜欢唱戏,可家里人不许,特意到戏班想买几件儿戏服回家玩,也不只是一件儿龙袍,还有不少其他戏服,那种戏服的龙袍,根本和真正的龙袍完全不一样,也就大体的样式差不多,用不着明眼人,就是寻常人一眼都能看出区别,他们也没太在意。” “就这个,还是因为那日下大雨,那忽然跑来的小郎君给的银子着实不少,戏班上下都得了赏钱,两个小工才印象深刻。” 高枫这人做事一向不喜欢解释,也就是秦文渊是他未来大舅哥,才能让他如此细致地解说安抚。 “现如今,只要找到当初买戏服的小郎君,至少便能证明秦家乃是被诬陷,本来就靠两个小工浅薄的印象,想要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我最近却得到一条线索,当年这小郎君除了龙袍之外,尚买去几样东西,其中最特别的就是一根龙头拐杖,一只凤钗,如今这拐杖和凤钗都到了教坊司的欧阳悦,欧阳教习手里。” 秦文渊蹭一下坐直了身子,刚想说什么,随即脸一垮,皱眉道:“若是别人,威逼利诱,别管用什么法子,总能查一查,可欧阳悦总不能随意盘问……” 高枫苦笑,这欧阳悦别看只是教坊司小小一教习,却和那些年纪大了,退休的女伎不同,她是官家的救命恩人,且官家对她还有那么点儿莫名的暧昧情愫。 对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好用过于激烈的手段,而且打草惊蛇这种事儿,也要讲究分寸,一个弄不好,惊蛇不成,反被蛇咬住尾巴,那麻烦便大了。 上一次秦文渊惊动了庞元英,高枫本以为庞家会有些举动,却不曾想,庞家自始至终安安静静的。 “也是,庞老狐狸虽然病了,可庞纯之也不是易与之辈,又怎会自乱手脚,但他们没有举动,到更让我起疑,那可是庞家,庞家的小侯爷受了这么大的罪,便是家中大公子麻烦缠身,也不可能对二儿子不闻不问,显见是心虚。” 高枫轻轻敲击桌面,只是,要说庞家会参与襄阳王谋反,便是他,多少也有些不信,庞家在朝中的地位,虽说不是王侯,却比王侯还要高些,也比王侯自由,几乎也就是一个外臣能够达到的极致。 襄阳王就算谋反成功,庞家还能得到什么?总不会给他半壁江山,便是现在襄阳王敢做这样的承诺,庞家的老狐狸也不可能相信。 月色渐浓,高枫吐出口气:“还是要在官家身上下功夫,纵使襄阳王和庞家会因此有戒备,也顾不得了,我不能离开边疆太久,秦家的事儿不解决,我可没心思做别的差事。” “官家?”秦文渊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意,愣愣地拎起酒壶,大口大口地吞咽。 高枫也不劝他,不知喝了多少,秦文渊才松开紧握着酒壶的,略有些青白的手指,酒壶落地,青花的壶碎了一地,晶莹的瓷片儿闪着苍白的光,在月光下竟显得有些凄清。 秦文渊抬头,定定地看向高枫:“要不是顾着爹,顾着我妹妹,我秦文渊拼去一条命,也要闯入禁宫,问一问那位太后,那位官家,我秦家世代忠良,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们,竟非逼得我们一家家破人亡才肯甘心,若是他答不出,我便让他尝尝我受过的滋味,父债子偿,理所应当。” 高枫一怔,如果换了这个时代的人,对于这等大逆不道的话,怕连听都不敢听,可他到底不是,好半晌才回过味,赶紧怒叱道:“别胡言乱语,怎能诋毁君王?” 秦文渊不再多言,高枫却想起《孟子.离娄下》里的的一段话——“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才是正理。那些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歪理邪说,还是莫要当真为好。 秦文渊喝得醉醺醺,高枫可不敢带着他招摇过市,要不然万一半路上嚷嚷出些大逆不道的话来,便是官家宽容,不以言获救,闹出这等风波,秦家恐怕是无论如何,也再翻不了身了。 正好,高枫找到个机会在秦亚茹这借宿。 “我会给你留门的,娘子,欢迎夜袭。” 秦亚茹失笑,高枫这家伙,永远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捶了他几下,就轰了他去洗漱,她自己也沐浴熏香,早早休息。 本以为今夜是个有那么点儿暧昧浪漫的夜晚,却不曾想,半夜三更,天边放亮,东面火红火红的。 外面嘈杂的声响惊醒了秦亚茹,一睁眼便看到窗外一片通红,吓得她连忙起身,刚穿好衣裳,高枫就破门而入,一把拉起秦亚茹飞奔而出。 出了门,两个人直奔前院,前面好几个小伙计满脸焦急地收拾房间里的书本,搬箱子,抬柜子,乱成一团。 秦亚茹蹙眉,大声道:“别乱,火没烧到咱们这儿来,真烧过来咱们再忙活也没辙。”说完,就和高枫一起出了门。 着火的房子是不远处一家客栈,离南云书斋只隔着三户人家,那火旺的厉害,映得半边天都血红血红的,已经开始像四周扩散蔓延,开封周围都是木质的房屋,一旦着火,损失巨大。 不少老百姓连衣裳都没穿得整齐,就匆匆忙忙奔出门,冲过去救火的人更是多,秦亚茹也连忙吆喝店里的伙计端着水盆,拎着水桶过去帮忙。 不多时,巡城的衙役也到了,所有人拼命救火,幸亏今夜的风不大,但就是如此,等到大火被扑灭,大半条街都遭了秧,连南云书斋也被毁了一面墙,要不是逆风,秦亚茹那些珍贵的书本怕一本也别想留下。 第八十二章 栽赃 指挥着店里的伙计清理书籍,把书本们装箱收好,秦亚茹才松了口气。 一场大火,让整个御街上的商户都心有余悸,秦亚茹蹙眉想了许久,还是决定要建砖房,过几日便怂恿高枫去想办法弄点儿青砖回来。 偌大的开封城,大部分居然都是那种木头做的屋子,和日式屋宅还真有几分相似,平日里住起来到也雅致,原木的馨香比大都市钢铁长城那股子涩味可要好的多,但一遇大火,大半个城轻易被烧毁也不是不可能,纵然现在开封贵的是地皮,建屋子着实huā不了多少银钱,那屋里的器物摆设也要珍惜些。 “木屋虽好,奈何没有防火的木头。” 秦亚茹摇摇头,虽说被惊吓一番,南云书斋毕竟算不得损失惨重,就是毁了大半的那面墙得推倒重来,尘土飞扬的,南云书斋也不好再开门。 好在这会儿殿试已经过去,南云书斋的生意相对来说不那么繁忙,金榜题名的士子们正忙着参加拜师宴,同窗聚会,四方探听自己将来的前程,到没了耐心读书。 只有一点儿,好些在南云书斋吃惯了点心的书生,对秦亚茹弄出来的点心果子念念不忘,外面买的不是嫌味不好,就是嫌不够精致,隔三差五就有跑来要买果子吃的。 秦家的厨子做点儿点心果子,主要还是让秦亚茹一家子吃,剩下的多余的才往书斋里送,统共就那么一个厨子,根本做不了多少,这些儒生这般一争夺,秦亚茹又不好意思不给,一连数日,大郎都没了点心吃。 其实,要说秦家的点心多好,到也不见得,只是比别人家做的精致罢了,选用最好的材料,小心地雕出各种huā色的模具,一个个的,都做得小巧精致,不用吃,只是看一看,就让人心下欢喜。 尤其是做的一种蜜果子,秦亚茹和以前一个喜欢做中点的西点师傅学的,光是辅料就有好多,蜂蜜,松仁,金桔果肉,各种可食用鲜huā,做出来甜而不腻,馨香可口,男女老少都喜欢吃,还兼具美容养生的功效。 如今做出来,因着材料好,到比二十一世纪时做的多了几分风味,每次南云书斋的书生们回去,总免不了多带几个,回家哄自家老娘,妹妹,女儿开心。 自从蜜果子打出名号,秦家的厨娘就一天到晚没得休息,本以为南云书斋关门这几日该有个假期,不曾想,还是照样无休,且平日里还好,都是来读书顺便捎带回家几个,现在全派了下人过来,来求购点心的下人,女使站了满大街,引得旁人还以为这地方是点心铺子,闹得秦亚茹不得清净。 那厨娘又做好一盘蜜果子拿进屋给自家女主人品尝,终究是受不住,苦笑道:“娘子,奴可没有三头六臂,这几日饭菜都是娘子亲自下厨,我这个厨子都快成了卖点心的,您好歹想想法子。” 秦亚茹叹了口气,干脆把自家用的各种模具,还有点心方子打包,让厨娘去周围几个点心铺子问一问,有没有想买的,正好卖出去,赚了钱修墙。 南云书斋的点心早就出了名,周围几个点心铺子都对那些点心颇为垂涎,要不是它是个书斋,且别人觉得秦亚茹有背景,不敢随意举动,怕是早有人操山寨之大业,如今秦亚茹主动卖方子,别人自不会不乐意。 于是,这般一折腾,赚回来的银钱不光是修墙,就连重新修个房子也绰绰有余了。 本来秦亚茹没把这场大火当回事儿,打更的还整日喊什么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客栈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伙计们想必忙碌,不小心碰到灯台,引起大火,是很正常的事情,就是听说死了两个人,也和二十一世纪看个新闻,里面报道了什么什么案件一般,嘴里感叹几句,照样该吃吃该喝喝,全然不放在心上。 不曾想,大火过后的第三日,开封府的人忽然把秦文渊给抓了起来。 秦亚茹是晚上才得到的消息,是高枫亲自登门相告。 “开封府的人说文渊派人纵火烧了顺来客栈,致使两人死亡,他们有人证,还不只一个,说是有人看见秦文渊和客栈里那两个死人起过冲突。” 她一听,便不由怔了怔。 高枫的脸色一样不好看:“我也是才知道,那日客栈烧死的两个人,竟是当年那戏班出来的那两个小工,一个姓孙,行二,人们都叫他孙二,另一个姓齐,只有一个贱名叫狗子,我本没把这两个人放在心上,从孙二那问完话,就放了人,没想到,他们居然死了,还连累文渊。” 这怕是对方一旦二鸟之计,就是不知道这到底是襄阳王做的,还是别的什么人出手。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怎么办?” 说实话,秦亚茹真有些六神无主,现在权知开封府的是庞纯之,如今情况扑朔迷离,她还真有些担心庞家会对自家大哥不利。 高枫皱眉:“秦文渊是我的人,庞家至少不敢对他上刑,我会想办法争取三司会审,把事情闹大,让庞纯之不敢胡来,你带着家伙跟我走,咱们先去看看尸体再说。” 秦亚茹点点头,拎着药箱,随手收拾了些工具,就和高枫一同出门。 夜色不算昏暗,月光朦胧,北宋没有宵禁,夜市也算繁茂,可这会儿秦亚茹却没有玩闹的心思,眉头紧蹙。 高枫虽然不是开封府的捕快,只是个局外人,按说不应该接近尸体,可是,以他的身份,真要做什么,除了那些死脑筋的,恐怕便是庞纯之也不愿意横加阻拦,以免惹得他不高兴。 不过,虽然开封府的衙役挑着灯笼领着两个人直奔了停尸房,却还是忍不住暗自嘀咕:“这高将军真够怪异的,来看尸体,竟然带着个美人,难不成,他有什么诡异的癖好?” 想着,这个衙役不由打了个冷颤,忽然想起街头巷尾的传闻,说高将军有三头六臂,嗜食人血,这般凶人,没准儿还真就喜欢停尸房那种鬼魅的所在。 这衙役替他们开了门,立在门口,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死活不肯跟进去,看高枫的目光,更是又诡异又带着些许惊惶。 高枫瞪了他一眼,只是有事在身,也懒得和这人计较,牵着秦亚茹的手一起进去。 验尸这种事,秦亚茹是做惯了的,也没找仵作要尸格,上前仔仔细细地查验。 停尸房里只有一盏小灯,灯光昏暗。 门外,那负责带路的衙役偷眼看过去,只觉得美人美貌如huā,可在如此环境下,再美丽的美人,也只会让人浑身发寒。 这衙役明明害怕,可秦亚茹这样的美貌女子实在不多见,他不想看,却总忍不住要偷瞧,刚一瞥过去,正好看到素手纤纤,拿着一把寒光冷冽的钢刀,轻轻地划开了死者胸口,登时牙龇目裂,惊呼出声:“这……这……” 高枫一转头,冷冽的目光直刺过来,吓得那衙役戛然而止,却还是忍不住嘀咕:“怎能这般损毁尸体?” 秦亚茹却不理会,吐出口气,看了高枫一眼道:“是死后焚尸,只是到底怎么死的,恐怕还要仔细查验。” 本来两个人还想细查,可今天天色实在晚了,只这么一盏昏暗的灯光,也看不清楚东西,高枫只好叮嘱一定要好好保存尸体,先不要下葬,交代半天,便带着秦亚茹去看秦文渊。 开封府的大牢和想象中的不同,并没有特别肮脏,而且秦文渊显然受到了特别优待,不但一个人独住一间牢房,而且那牢房还算干净,虽说一样昏暗潮湿了些,但对牢房,已经不可能有更高的要求。 秦亚茹进来的时候,高枫躺在床上假寐,身上只盖了草席,他得到的待遇再好,也不会有人给囚犯送床棉被过来,好在如今天气转暖,虽然还有些春寒,到底不至于太冷。 高枫凑过去,敲敲铁栅栏,秦文渊便一下子翻身坐起,伸手接过高将军递过去的酒水,灌了一口,又看秦亚茹,皱眉道:“这哪里是女孩子该来的地方?我的高将军,你怎么还带着阿蛮?” 秦亚茹翻了个白眼,要是让自家大哥知道,她刚从停尸房摆布完尸体,不知会不会气得吐血? 秦文渊顿了顿,转过头,柔声安慰道:“阿蛮,你别担心,身正不怕影子斜,这事儿不是我做的,想来他们也不敢硬把这事栽到我的头上,只是对方想必是察觉出不对,将军,你可要动作快些,要不然,等人家把咱们关键的人证都给灭了。,咱们多年筹谋,可就真落了空。” “放心。”别管心里怎么想,高枫面上却轻松的很,和牢头说了几句话,给这一脸谄媚的牢头和衙役都塞了一颗硕大的银锭。 这几个人衙役就连声保证,会把秦文渊当祖宗一般伺候着,不说饿不着他,渴不着他,便是他觉得寂寞了,想要找点儿乐子,他们也会替他办妥。 第八十三章 胡言 又说了几句话,高枫看了看天色,低声道:“回吧,早点儿休息,你也累了一天。” 秦亚茹有些迟疑。 看着妹妹脸上的忧容,秦文渊勾了勾唇角:“别着急,这是好事,证明那帮人已经开始紧张,能让他们提心吊胆,我便是呆在大牢里,心里也高兴。” 借着灯光,见妹妹神色晦暗,秦文渊正色道:“阿蛮,你要记住,别害怕,一切有大哥和将军在,咱们秦家一定能,且必须要平反,大哥可不希望大郎,还有,妹妹你将来的儿子,让别人戳着脊梁骨说——你有一个犯了罪的外公,有一个犯了罪的舅舅。” “我们秦家,几十年来清清白白,以后也要清白下去。” 秦文渊眸子里流露出的剧痛,让秦亚茹一句话也说不出,她想,她还是懦弱的,远比不上大哥他们坚强。 外面的衙役已经坐立不安,眼神急躁,若非来探监的是一位位高权重的大将军,恐怕这些牢里的衙役们打死也不敢让人和犯人交谈这么长时间。 高枫拉着秦亚茹的手,带着她离开,大牢里阴寒,秦亚茹披着高将军的斗篷,又宽又大,连头脸一起笼罩,到不怕旁人认出。 离开大牢,夜色虽然深,可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外面还很热闹,高将军本来想亲自送自家美人回去,可刚一出牢门,就碰上来传信的亲兵,说是有急事,让他赶紧回去,没办法,高枫只好派了两个护卫,护送秦娘子返回。 当秦亚茹从开封府回到南云书斋,会在门前的茶寮里看到貌美如huā的小侯爷庞元英,到并不算出人意料。按照一般话本小说演义之类的故事情节发展,也该到了为得美人,威逼利诱的环节。 今天的庞小侯爷显得分外俊朗,且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大大方方地送上一封请柬,邀请秦娘子参加教坊司一年一度百huā会。 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他当真这般不知世事,竟一点儿都不觉得他一个大男人邀请一个芳华女子一起参加教坊司组织的节目有什么不妥之处。 每年春日,二月十二huā朝节前后,教坊司都要组织些歌舞表演之类,有时候官家还会到场,教坊司作为皇帝开来骗钱的机构,不说逢年过节,就是平常时候,也经常要开办各种节目,让里面的女伎露露脸,增加点儿知名度。 庞元英根本就没给秦亚茹拒绝的机会,扔下请柬,就带着他身后那长相明媚,却一身英气,怎么看都不似寻常女使的女使一同离开。 秦亚茹拿着鎏金的请柬,蹙眉凝思,虽是没什么心情参加什么百huā会,不过,庞元英想谈,她都没什么好怕,现在不比以前,在开封城,他庞元英还能当真强抢民女不成? 还是应该谈一谈,谁让权知开封府的,是庞元英的亲爹。 虽然秦亚茹不觉得庞小侯爷这样的,在庞家只是受宠,并未做过什么正事儿的纨绔子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但为了大哥,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该试试看。 想起还在大牢里的哥哥,她的情绪,总有些难以平静。 如今她已然彻彻底底的不相信自己的记忆,前世大哥虽然没有现在这般,在军中出人头地,却至少是没有第二次牢狱之灾,可今生他风光是风光,遇到的艰难险阻,显然也要比前世多得多。 秦亚茹叹了口气,虽说这些危险,可能正是因为他们正在接近真相,可能正是因为敌人已经开始担忧害怕,开始谨慎提防,开始急躁,这对己方,或许是好事,但她私心里,其实宁愿一辈子不知道真相,宁愿秦家就这般带着污名沉寂下来,却也不愿意大哥有危险。 但大哥的心思,她也能理解,大哥是男人,比自己更注重名声,上一世大哥一生未婚,恐怕就是不乐意留下子嗣,大哥和自己不同,她秦亚茹是出嫁女,生出来的孩子也是夫家的人,不会受秦家牵连,可大哥的儿子,就是秦家的子嗣,即使出生,也会因为祖父,父亲是罪人,一生难受。 大哥上一世郁郁而终,这一世,总要让他痛快才是。 汴河河水清澈如碧,几艘或者豪奢,或者质朴的画舫在河中飘荡,教坊司的huā船尚未来到,岸边的酒楼上就高朋满座。 不多时,一艘三层高,十分精致且阔朗的画舫远远飘来,速度并不快,上面挂着火红的灯笼,几个贵公子打扮的客人凭窗而坐,远远看去就知道这必然都是开封城的贵族子弟。 为首的那一个,一身锦袍,头上戴着白玉冠,玉面红唇,生得相貌秀美,神色间带着几分轻佻,又有几分漫不经心,正是开封城人见人爱,又人见人怕,评价最为复杂的庞元英,庞小侯爷。 他身边一同样装扮妍丽的公子一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拎着一把折扇,于这春寒料峭的汴河中轻轻展开,摇了一摇,叹道:“哎,现在教坊司的歌舞是一年比一年差,看着一点儿滋味都没有,就那么几个行首撑场面。” “是啊,就那么几首歌舞,我听的耳朵都要长茧子了。”另一个公子也笑道“燕西西今年都二十七了,眼看也到了人老枯黄的年纪,怎么就不多添几个新人,不知道今年会有哪家犯事,让咱们能有点儿念想才好。” 他说这话时,声音压得极低,周围一片窃笑声,却不肯附和,毕竟盼望着别的官员们获罪,这种心思太龌龊,这几个家里都不是一般人家,若让长辈们知道自家子孙说出此等混账话,回去肯定要挨板子。 庞元英到没接口,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他的身份最高,他不开口,别人也不肯让他游离在圈子外,那盼着有官员犯事儿的公子,凑过来,轻轻戳了戳庞元英的手臂,低声道:“听说你和高枫那小子相中了同一个美人,是不是真的?” 庞元英脸色骤变,却又一瞬间恢复平静,嘴角也勾出一抹笑“你说呢?” 那人猥琐地一眯眼:“嘿嘿,都是自家兄弟,有什么好隐瞒,别看高枫现在威风八面,可论找女人,他不行,那小子从小就没女人缘,也没手段,听说十六七了,还是个雏儿,我看,他现在和一帮大老粗混的时间久了,更不知道怜香惜玉,我要是女人,也只会跟咱们庞小侯爷。” 他这话着实亏心,周围其他几个公子都不屑地翻白眼——如今要说开封城最吃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那绝对非高枫莫属,听说官家本来想把长公主许配于他,可因为竞争的人太多,这个王爷,那个侯爷,都来为自家的千金像皇上讨人情。 皇帝又不是个心硬的,看着年纪一大把的长辈们哭丧着脸在那儿求,他也不好意思说,我妹子还没嫁,你们莫要跟我抢妹夫,这事儿便一日日拖延了下来。 说起来,高枫会这般受欢迎,除了他现在位高权重,深得皇上信任之外,恐怕还和他的洁身自好,又知情识趣,怜惜佳人有很大的关系。 其实宋朝的女人们,也不都像话本里说的,随便碰上一个能吟几句酸诗,略微周正些的穷秀才,就会弥足深陷,她们都很聪明,尤其是生在比较开放的家庭,自幼就能随着兄长出外游玩,见识过的男人们也不少,且读书明理,又在家里见惯了那些贵族男人们三妻四妾,贪huā好色的德性,一个个的都很会思考。 一个男人是真心尊重她们,还是表面上装出一副斯文的表象,肚子里全是男盗女娼的玩意儿,很多小娘子,尤其是贵族人家的小娘子,一眼便能看得出来,别看高枫露脸的机会不多,可他身边干净,没有那些个小妾腻歪人,人生得又好,虽说喜欢逛逛教坊,但天底下的当官的又有哪个不喜欢逛教坊的。 比起嫁过去就当娘,嫁给高枫,明显是极好的选择。 “你们也别泛酸,说话小心点儿,人家高枫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人家是正经的大将军,这些污言秽语,真要落到他的耳朵里,就是他不计较,咱们回去也得挨骂,哎,我现在到是比较好奇,什么样的绝代佳丽,才能让阅尽千帆的庞小侯爷,和高大将军,一起相中,听说高将军最近日日往那位什么秦娘子身边跑,连家都不回,害得我抓心挠肝似的好奇,就是不敢凑过去看上一眼。” 一公子摇头晃要的,似乎颇为遗憾,他这话一出,周围几人也都一脸玩味。 只是他们这般开口胡说八道,明显没太把传闻当回事儿,大概是觉得这个女人不过是庞元英和高枫斗气的幌子,毕竟,这两个人年幼的时候就不对付,他们都知道,别看现在高枫的成就,似乎明显超出庞元英一大截,可论身份,庞元英身为侯爷,又得太后看重,还是皇帝的小舅子,其实也没落后太多,真要斗起来,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庞元英不言不语,神色莫测,目光静静地落在汴河之上,一阵风吹过,吹开了河内一个颇为质朴的画舫的窗帘,他目光一直,猛地站起身。(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湖上 整个汴河的夜,是灯光璀璨的夜,画舫相接,莺声燕舞。 那艘画舫,算是一艘很寻常的画舫,与汴河里日日夜夜漂流的那些并无任何不同,虽然也有东京开封特有的大气与精美,却和名家制造,供王孙贵族游乐的豪华画舫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一个容色极佳的佳人,凭窗而坐。 庞元英隔着水雾看过去,神色不由恍惚。 其实,如此夜晚,即便是灯火辉煌,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可他又能看清什么?可不知为何,仅仅看到一抹倩影,便知是那个人了。 “就是她?”拿着折扇的公子,推开窗户张望,神色间颇为好奇,随口招呼道“快,贴过去,我到要看看是何等佳人……” 他话音未落,两船交错,那佳人正好歪了歪头,莞尔一笑,他立时便呆了呆,连手中的折扇都差一点儿落地。 似乎是为了出门方便,那佳人穿了男装,只是一袭青衣而已,漆黑如夜的发随意地挽着,脸上并未施一点儿脂粉,容色素淡,却是一瞬间就让这汴河中所有的红fen都失了颜色。 你说不出她有多美,可无论放在哪里,你都会觉得周围的所谓佳人,不是失了几分灵气,就是失了几分俏丽。 “怪不得!”这公子看了皱眉凝目的庞元英一眼,笑道“你不说约了美人同游?现在看来,佳人有护huā使者在。” 高枫就站在船头,他今天也没穿他那套很是光彩夺目的盔甲,这样夜里,要真穿上铠甲,那才是扫兴,也不似庞元英一般,恨不得用天上的云彩来织造锦袍,仿佛不这般就显不出他身份的尊贵,他只穿了一身蓝衣,且衣服似乎不大合身,松松垮垮的,头上未戴冠,也并未束发,竟是用一条散发着脂粉香气的绣帕随意捆绑。 他立在穿上侧着头跟凭窗而坐的佳人说话,眉目硬朗,顾盼神飞,一手持酒杯,一手拿宝刀,当真是潇洒至极。 庞元英恶狠狠地瞪着这位便服的将军,若是目光能杀人,高枫怕要被他杀死几百次了。 似乎感觉到庞元英的目光,高枫还朝着他举了举杯子,目中含笑,一派和气,秦亚茹也不急不恼的,眉宇间分外轻松。 庞小侯爷不由怔忪,现在的情况显然与他想象中的不同,在他的想象里,秦亚茹应该是双目含泪,楚楚可怜,满身忧愁,自己先是冷嘲热讽,狠狠地打击她一顿,再温声抚慰,承诺相助,告诉这个女人,高枫不过是个武将,他在边疆纵然威风八面,可到了开封,还是得夹着尾巴做人。 这开封是他庞元英的地盘,秦文渊进了开封府的大牢,高枫绝对插不上手。 可今日一见,纵然嫡亲的大哥入狱,前程不明,她秦亚茹到还是镇定自若,分毫不乱,甚至还有心思与男人**。 其实,高枫和秦亚茹,自然不会像他想的那般,还有闲情雅致谈情说爱,高枫面上显得轻松,心里却有些紧张。 “文渊的身份是曝露了。” 秦亚茹容色暗淡:“都是我不好,若非我急着想见他,或许还不会这般快。” 她秦亚茹的身份并不是秘密,有陈文岳在,襄阳王不可能不知道秦亚茹乃是秦易之之女,可她是女子,又对当年之事一无所知,襄阳王自然不会把她放在心上。 可秦文渊不同,当年他年纪已大,又是秦家唯一的男丁,秦易之做事都不避讳他,他知道的也多。 当年他被流放之后,就遭遇了数次追杀,若非他本身会功夫,又有他爹爹的门生故旧们帮衬,根本就活不下来,后来借着辽人攻城,秦文渊成功遁走,后来跟了高枫,更是谨小慎微,在军中一向低调,知道他身份的人屈指可数。 没想到一来开封,居然就曝露了,要不是他身份已经被人发现,绝不会有人冒着得罪高枫的危险陷害他。 “不是你的错,文渊太急,最近动作很大,襄阳王和庞纯之都不是傻子,不会察觉不出,我手底下几个暗探都没了消息,不过,襄阳王和庞纯之可能只是以为最近调查他们底细的举动,都是秦文渊做的,没猜到我身上,暂时还是敌明我暗,无需忧虑。” 高枫毕竟是高家的儿子,不像秦文渊,他是在开封长大的,纵然是出去了几年,襄阳王也好,庞家也罢,都不会觉得他这位大将军会为了手下的私仇和位高权重的王爷做对。 秦亚茹一笑:“你装模作样的功夫,我哪能不信?” 最近开封盛传襄阳王对高将军十分有好感,若不是顾忌高将军手握兵权,他一个王爷不好过于亲近,恐怕襄阳王会很乐意招他当女婿。 当然,想和高枫联姻,像柔蓝那样庶出的郡主肯定没有资格,最起码也得是襄阳王妃所出的嫡女才可。 “等下探探庞元英的底,看看这次文渊的事,和庞家有没有关系,亚茹放心,姓庞的不找你,我也得找他们,为了文渊,说不得要和庞家的人做个交易了。” 高枫神色淡淡,喝了杯酒,眼角的余光看到那边那豪华至极的画舫靠了过来,脸上露出一抹笑:“真是个急性子,庞元英这小子若不是敌人,还挺可爱……亚茹,我是不介意你调戏一把美少年,不过,悠着点,可别让他占了便宜,否则,我就扒了他的皮。” 他脸上的笑意未变,声音却阴测测的,即使是满心焦虑的秦亚茹听了,也忍不住失笑出声。 话音落下,两船相接,高枫这颇为单薄的画舫,被撞击的晃了一晃,高枫和秦亚茹都没恼,尤其是秦亚茹,抬头看向立在船头的庞元英,目光里似乎带了几分看孩子似的纵容。 庞元英一下子便让她的目光,弄得羞恼难当,他深吸了口气,稳了稳心神,也不明白为何自己的心绪会这般容易被这个女人撩动。 也许是过于激动,也许是夜里太冷,这位小侯爷的身体不自觉微微颤抖。 他身后的那位英姿勃勃的女使,连忙抖开藏青色的大氅,替他披上。 青色的衣裳,趁着雪白的脸,灯光之下,小侯爷的容貌,竟是把其他名ji都给压成了草鸡。 连高枫都倒抽了一口冷气,呢喃:“亚茹,你当真不心动?老子的心都动了。” 秦亚茹气得一脚踹过去,恶狠狠地踩高枫的脚背。 高枫在船上用自己的举动去盛赞美人,可在那美人眼里,这就是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再招恨不过。 气得重重地吐出口粗气,恶声道:“这不是秦娘子?你大哥在牢里生死不知,你却和一个粗鲁武夫一块儿欣赏教坊司的百huā会,您可真有能耐。” 他这会儿到忘了,他自己还亲自下了请柬邀请美人同游。 秦亚茹微微一笑,并不理会,招呼船上高枫带来的兵丁,用木板把两艘画舫搭起来,素手相邀:“小侯爷,还请过来一叙。” 庞元英声音一顿,剑眉挑起,容色冰冷,甚是想不屑地掉头就走,可在月色下看着秦亚茹的容颜,拒绝的话,却半个字都说不出口,身体不受控制地乖乖踏着踏板,走向了往日看也不会看一眼的简陋画舫。 他身边那几个贵公子看得眼珠子都差点儿凸出来。 “完了,我们庞小侯爷,终日打雁,这次却让大雁给啄瞎了眼,怕是要栽!” 声音里颇有几分幸灾乐祸,虽说相熟,可这几位庞元英的狐朋狗友,其实交情并不算厚,恐怕还巴不得庞元英倒霉,让庞家闹出笑话。 上了船,小侯爷正面秦亚茹时,到少了几分急躁,面容沉静,他看也不看高枫,只是收敛了戾气,目光柔和地望着秦亚茹。 “秦娘子,我还是那句话,你若是愿意跟了我,锦衣玉食,山珍海味不必说,以后我的银钱,都是你的,尽数给你huā用,你大哥的事儿,我也帮你担当,就算你大哥真放火杀人,我也保他不死。” 别看小侯爷对上秦亚茹,甚少站上风,可他此时说出口的话,却斩钉截铁,让人不得不信。 秦亚茹叹了口气,若换成未曾穿越以前,以她那软弱性子,哪里用得着小侯爷这般逼迫,恐怕早就六神无主地应下,但这会儿,她却是再明白不过,现在的局面,庞元英根本没有看懂,他不明白,他不懂,秦家和庞家,在未来很可能要你死我活一番。 心思流转,秦亚茹笑了笑,高声道:“将军,奴有几句话要告诉小侯爷,还请您避一避。” 庞元英眼睛一亮,得意地看着高枫。 高枫也不恼,只是扬了扬眉,朗声笑道:“时间莫要太长,小心我吃醋。”说完,就一个纵跃,居然跳上岸头,衣袂飘飞,甚是洒脱。 庞元英皱了皱眉,暗恨这人被轰走了,还要耍帅,偷眼去看秦亚茹,却见她根本没注意到高枫离去,反而莲步轻移,走过来亲自执壶,为他斟酒。 小侯爷一怔,脸一下子红了,手足无措。 往日两人相见,庞元英见识到的只有冷漠疏离的秦娘子,像现在这样温和的,到还第一次见,竟觉得浑身不自在。 可秦亚茹的话,却让庞元英一瞬间皱眉。 “小侯爷盛情美意,奴可不敢接受,此次邀小侯爷上船,只望小侯爷替奴之兄长送封信与令尊,令兄,奴的兄长想和令尊做一笔交易,相信令尊会感兴趣的。”(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找到 “想的到美!”庞元英不可思议地看了秦亚茹一眼,只当她在做梦“你算什么,秦文渊算什么东西,我爹和我哥会理会你们才怪。” 话虽如此,听了秦亚茹略带深意的话语,庞元英还是忍不住目光闪烁,不自觉想起那一次被绑,最后那位绑匪的威胁。 说起来,他们庞家书香门第,向来与人为善,便是政敌,也对庞家有几分敬意,像那次一般,会当面表露出对庞家强烈敌意的人,并不多见。 当时庞元英未当回事儿,可后来发生的事情,一桩连着一桩,即便他这个在庞家吃白饭的纨绔子弟,也能察觉出家里的紧张气氛。 庞元英横眉怒对,秦姑娘低眉顺眼,每一根头发丝都写满了温柔,似乎根本没听到他的话“还请小侯爷尽速将此信交与令兄,切记,切记,莫要经旁人的手。” 庞小侯爷说不出的恼怒,刚想呵斥,秦亚茹已经亲手捧着酒杯送到他嘴边,一杯酒灌下去,他的脸却越发黑了。 若是外人看见,怕会忍不住腹诽,这位小侯爷明明有美人相伴,还敢露出便秘一般的表情,也太招人恨。 虽然各种纠结难受,但看着秦娘子那双温柔的眼睛,他还是叹息着将普普通通的信收在宽宽大大的长袖中。 庞元英觉得,自己若是有骨气的话,应该站起身拂袖而去,最后再恶狠狠地抽眼前的女人一巴掌,告诉她,就她这样的,给他庞元英提鞋都不配,让她别太自以为是。 就在庞小侯爷咬牙切齿,提起一口气,猛地站起身,冲着秦亚茹张了张嘴,话还未出口,便听船头传来一带了三分戏谑的声响:“哟?亚茹你和咱们庞小侯爷谈完了?那快点儿礼送小侯爷下船,这等简陋地方,小心污了侯爷的眼,让他老人家不自在。” 高枫倚在门前,似笑非笑地盯着庞元英铁青的一张脸,长袍随访飘荡,黑发与青色的袍子纠缠在一起,颜色分明,竟是好看的紧。 秦娘子静静抬头,两人对望,说不出的温柔缱绻,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分外融洽,仿佛没有任何人能插入其中。 庞元英觉得心口一堵,身子一歪,就坐到秦亚茹身边,挑衅地瞪了高枫一眼:“地方是简陋些,好在阔朗,正适合看歌舞。” 高枫眉毛一挑,秦亚茹也暗自苦笑,可刚托人家办事,总不能就这般把人赶下船,无奈地对视一眼,高枫索性不管他,走过去拉起秦亚茹,自己坐在秦姑娘的位置上,一反手,把秦姑娘按在身边。 坐下之后,他也没放在美人的柔荑,轻轻地握在掌心里把玩,他的动作很自在,拉秦亚茹的手,拉得轻松写意。 庞元英的视线扫过二人交握在一起的手,目光一瞬间幽暗下来,看向高枫的目光,已经不只是毒箭,简直成了一点即炸的火龙。 高枫到是丝毫不在意庞小侯爷的怒火,秦亚茹不用看也猜得到,此时高将军肯定很得意,就是面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德性,心里头还不知道怎么偷笑。 这时,教坊司的画舫终于来了。 秦亚茹颇为好奇地探头看去,高枫比她还急切,两个人肩并着肩,做出同样一种动作,庞元英咬牙,闷哼一声:“丢人!” 他是脂粉堆中的常客,教坊司里的女伎见了他都恨不得倒贴,这类‘百huā会’,看过不知道有多少,早就不新鲜。 幽幽的夜色里,隐约传来一阵阵幽香,排成两排,一共二十扁舟,随风而至,舟上锦衣女子且歌且舞,中间还站着一双七八岁的小仙童,手持huā篮,把细碎的huā瓣抛洒入汴河之中,huā瓣随风飞舞,偶尔落在游人的衣袖上,给这个夜,带来几分缠绵悱恻。 随后而来的便是教坊司的‘huā船’。 巨大的平台上,至少有百十个女伎穿着锦衣罗裳,轻盈飞舞,琵琶瑶琴,竹笛玉箫,能让人站于其上的大鼓,诸般乐器,一应俱全。 教坊司能参与这种场合的女伎,就没有一个是容貌不好的,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无疑只有一人。 那人甚至连站都没有站起来,就坐在青皮的大鼓之上,赤着足,身上披着珍珠串起来的长衫,慵懒地唱着歌。 她的年纪似乎已经不轻,比目前教坊司行首中年龄最大的燕西西,还要大上两三岁,三十岁的女人,在这个时代都能当人祖母。 可一个美丽的女人,着实和年龄无关,就是有那样的女人,从小,到达,再百huā苍苍,过度到老年,永远都是美丽的。 高枫深吸了口气,目光清亮,凑到秦亚茹的耳朵边,低声道:“她就是欧阳悦,如今已经做了教习,甚少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秦亚茹目光闪烁,前世即使是她处在那般闭塞的环境下,对欧阳悦的大名,也是知道的,听说她本是江南世家大族之女,三岁启蒙,五岁读诗经,七岁通史书,十一岁时已经是江南赫赫有名的才女,十二岁那一年,她用胭脂在自家外墙上作画,画的艳梅竟能吸引成群的蜜蜂蝴蝶飞来。 江南才子,为了见他一面,彻夜不眠地在欧阳家大门外守候。 前世秦亚茹听了传闻,也不由暗赞此乃奇女子,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见多识广,到猜测大约是这姑娘的胭脂里添加了蜜糖一类的东西,到也不算新奇。 若是一切顺利,这欧阳悦大约能像这个时代所有高门大户的闺秀一般,嫁一个知情识趣的丈夫,生儿育女,幸福安康,奈何家门不幸,她十五岁那一年,一夜之间满门被屠,只有她一个人逃出,又遇上拐子,被卖到教坊司做了女使。 然后欧阳悦就和励志剧里的女主角一般,一路向上爬,没做女伎,到和当年还不是皇上寿春郡王赵祯相识,相知,等赵祯继位,她自己也就成了,虽然不为众人所知,却能影响皇帝的重要人物。 因为有她在,那些年教坊司的女伎们连官员的脸子都敢摆,连带着下层的女伎,日子都好过了许多。 秦亚茹注目凝视,不觉得艳羡,只觉得这女子很是可怜,或许,也是由欧阳悦想到了自己,想到了她的***。 她的***…… 秦亚茹一怔,目光落在长袍广袖,正在那huā船上,拎着篮子洒huā瓣的少女身上,那少女生得很美丽,有一双桃huā眼,嘴角有两个小小的酒窝,只可惜脸过于瘦了,不是当年圆润可爱的鹅蛋脸。 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越跳越快,简直想从咽喉肿蹦出。 高枫明显感觉到身边女孩儿的颤抖,皱了皱眉,低声问:“怎么了?” 秦亚茹咽了。口水,咬着嘴唇,好半晌才道:“……没事,等下再谈。”不怪她没想过妹妹会在教坊司,当年小秀给她来信,明明说她是在大户人家当女使的,还说年纪大了,有了心悦的男人,马上要出嫁。 那一年,她病得昏昏沉沉,连床都起不了,看到妹妹的信,才精神好了些,有力气把自己藏的一点儿私房钱托人送出去给了小秀,指望她嫁人生子,一生幸福。 大哥入狱,小秀进了教坊司。 秦亚茹歪倒在高枫身上,目中含悲:“我重生而来,难道就是为了让我的兄弟姐妹比前世更悲惨?” 高枫哭笑不得,轻轻拍了拍亚茹的额头:“担心文渊?想什么呢,我保证,最多三日,你大哥就能平安出狱。你知道的,我向来谋定而后动,若非做了万全的准备,怎么会轻易动手?” 这一夜,庞元英满腹心思,可秦亚茹,也注定了要彻夜无眠。 今年百huā会有欧阳悦亲自出马,比往年热闹许多,一直到深夜,歌舞才休,只是当huā落尽,歌声停歇,繁华退去,美梦惊醒,秦亚茹只觉得无边寂寥,唯有握紧高枫的手,才觉得自己的心安稳了些许。 回到家,秦亚茹强压住自己去看小秀的心思,先忙大哥的事儿,去开封府的监狱探监,也未与秦文渊说起,只担心他难受。 她不知道庞元英有没有把信交给庞元直和庞纯之,但庞家并没有动作,高枫一连数日没到南云书斋来,似乎很忙碌,也就没机会问他。 大哥过堂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高枫请来了一个状师,那状师到显得胸有成竹,好歹让秦姑娘多少放下些心。 秦亚茹一直提心吊胆,连南云书斋来往的书生们,都发现这位女斋主有点儿不寻常,总觉得书斋里气氛压抑的很。 他们还当秦亚茹是为陈文岳担心,毕竟最近有传言说,陈文岳疯了,襄阳王府正大肆寻找神医,去给陈文岳治病,柔蓝郡主整日以泪洗面,听说连眼睛都变得不大好,让襄阳王非常忧虑,上朝的时候都不由表现出来,连官家都给惊动了。 要是换了别的时候,秦亚茹肯定要探问一二,这会儿却没那个心思,可是没想到,这件让她整日忧思的事儿,结束的十分的快,很是轻描淡写,根本没起多少波折。 第八十六章 无罪 八十六章 无罪开堂问审那一日,庞纯之当堂找来一群与秦文渊身量参差不一,面貌各异,连年龄,性别都不大一样的人,在堂前排排而立,然后一个个地提审证人,让证人指出哪个是嫌疑犯。 结果指认的结果五huā八门,说谁的都有,这场面十分之混乱,各种各样的‘嫌疑犯’被指认出来,甚至有个客栈的小伙计信誓旦旦地说,一个年过半百的半老徐娘很可疑,他似乎在客栈门口见她和客人起争执。 这下子,连开封府外围观的群众,都忍不住哄堂大笑,任谁都看得出,说眼前高将军的副将是犯人,证据着实不足。 那些言之凿凿地说亲眼目睹秦文渊出入客栈,与受害者争执的所谓证人们,一夕之间也都改了。,只道他们自个儿老眼昏huā,看到了个侧影儿,根本没看清楚脸,这会儿也早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模样。 秦亚茹坐在轿子里,看高枫坐在旁边的茶寮中,一脸微笑,颇为得意,显然,这主意肯定是他想出来的。 能牵着庞纯之的鼻子走,让庞纯之为他们劳心劳力,满肚子不甘愿,还不敢不照办,的确是高枫的本事。 秦文渊被当堂释放,如今闹成这样,他的身份根本瞒不住,该知道的都知道了,秦亚茹也就没必要避嫌,把自家大哥迎上马车,让女使服侍他洗漱,换了身衣裳,又跨过火盆,回去洗了个柚子水的澡,去去晦气。 晚上,秦亚茹看着沐浴更衣,洗去一身浮尘的秦文渊,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低声道:“大哥,我找到了小秀。” 是的,她找到小秀了。 这些日子虽然在忙秦文渊的事儿,可那是亲妹妹,秦亚茹又怎么会不上心? 现在的小秀叫‘月欣’,是教坊司行首刘诗诗的女使,只是个女使,尚没有挂牌做女伎,得到这个消息,秦亚茹才松了口气。 不过,小秀今年也有十三岁,一般情况下,长相好,技艺佳的女使,十五六岁就会挂牌出来做女伎,就是如今,作为刘诗诗的女使,她也少不了要应酬教坊司那群客人们。 虽说教坊司的女使们入了籍,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赎身的,但有高枫,从教坊司里为一个小小的女使脱籍,却也不算大事,可一旦进了教坊司,就不是脱籍便能让自己重新变得干净清白的了。 教坊司的女伎都很傲气,有好多确实是卖艺不卖身,官家下了旨意,官员不可宿娼,只要官员们不找麻烦,其他人哪里有能强迫教坊司的女伎,就算教坊司的女伎,地位低下,那也是官家的,轮不到别人去指手画脚。 “你真的要一起去?”高枫满脑袋黑线。 “我想看看妹妹,非去不可,不想再等了。” 高枫要去找欧阳悦,秦亚茹一脸激动加难以忍受的难过,还是要去见小妹,秦亚茹非要跟着不可。 去教坊司那样的地方,穿女装显然不大合适。 秦姑娘只好换上男装,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有人吐槽,女孩子即使穿上男装,恐怕也只有瞎子才认不出女子的身份,但这会儿自己换上男装,才真正明白了,其实,雌雄莫辩并不是一桩难事。 都没用高枫动手,秦文渊笑眯眯地在自家妹妹的脸上涂涂抹抹一阵,甚至都没用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家里的普通化妆品而已。 一袭青衫,眉目俊秀,少了几分妩媚,多了几分英气,一转眼,俏丽的佳人就成了清俊的少年郎君。 高枫看得眼睛大亮,轻咳一声,牵了秦亚茹的手,笑道:“贤弟,且与为兄携手同游。” 秦亚茹嘴角抽搐,心里那点儿伤怀一下子让这不要脸的东西给搅合的一丝不剩,到是秦文渊看不过眼,搂住高枫的脖子,咬牙切齿:“将军,还是咱们兄弟多亲热亲热的好。” 就算他的确觉得高枫是妹子的良配,可当着自己这个做哥哥的面儿,光明正大地占宝贝妹子的便宜,让他怎能无动于衷? 高枫根本不理他,揪着秦亚茹的纤纤玉指死活不肯放手,一边是美貌如huā的佳人,一边是粗鲁汉子,任谁也知道该选哪一个! 一行三人骑着马直奔教坊司。 秦亚茹不大会骑马,好在聪明,身手也还算矫健,跟高枫学了几日,终于能骑匹温驯的母马在街上走而不用担心,一不注意就踩到些猫猫狗狗的小动物,或者撞到在大街上叫卖的商贩之类。 一到教坊司,那种笙歌艳舞的奢靡味道就扑面而来。 秦亚茹看得呆了眼,怪不得那些当官的不愿意回家面对黄脸婆,这教坊司的美人们可真是个个都很了不得。 她想起在二十一世纪看到那些穿越小说,随便一个穿越女,跑来弹个古筝笑傲江湖,唱个流行歌曲,跳个探戈,肚皮舞什么的,就能名满天下,那简直是笑话,就那点儿玩意儿,和眼前的这群一流名ji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些名ji们,全都穿着华服,各具特色,冷艳高贵者有,温柔矜持者有,俏丽明媚者有,甚至还有走呆萌路线的。 教坊司的当家行首之一,刘诗诗,就属于呆萌的女人,能吟诗作画,可却不是太好,长得也非窈窕修长形,略微有些圆润,鹅蛋脸,厚嘴唇,可肌肤滑润晶莹剔透,触手如暖玉,让人一见,就恨不得揣在兜里带走的那种可爱姑娘。 高枫自然是点了刘诗诗,还特意交代刘诗诗陪秦亚茹。 秦亚茹眼睁睁看着刘诗诗挨着自己坐下,低眉浅笑,喝了一杯酒,就红了脸颊,憨态可掬,可爱的不得了,尤其是弯了弯眉,不着痕迹地把手搁在她的胳膊上,秦姑娘顿时觉得连自己这个女人都怦然心动。 却不知道,刘诗诗也是难得的中意她,甚至有了自荐枕席的想法,要知道,混到刘诗诗这样的地位,在教坊司里想在她房间里留宿,已经千难万难,就算一掷千金,恐怕她都懒得看一眼。 到了她这个份上,钱财真是不重要了,她身在教坊司二十多年,家里到有一个娘亲,还有一个弟弟,可关系冷淡的也和没有差不多,见识过那么多男人,刘诗诗现在也就想着找一个容貌不错,性情不错的官宦子弟,脱籍出去当个外室,她是不愿意留在教坊司当教习,然后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要在教坊司过活。 刘诗诗找了好些年,她今年二十三,年纪还不大,还能在做几年,但也开始比不上那些十五六岁如鲜huā般娇嫩的小姑娘,哪能不为自己考虑。 可她虽然长得憨,性子可不憨,脑袋清楚的很,她是教坊司的头牌之一,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又有大笔的嫁妆,怎么肯随便嫁给一粗汉子,自然要挑知情识趣,温柔体贴的,奈何这样的人也不好找,至少,刘诗诗找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一眼相中了秦亚茹。 也不怪刘诗诗看上了秦姑娘,她这皮相,当真是最符合宋朝审美观的,穿了含有内衬的鞋子,个头一米七左右,身量高挑,五官俊秀,一身书卷气,看美女的时候,眼睛里只有单纯的欣赏,而不像周围那些男人,再道貌岸然,面上也显得猥琐。 她是个女人,更不可能看不起女子,又在心里努力把教坊司的女伎和后世的明星联系在一块儿,若不是这样,她怕会更难受。这种平等,对在教坊司混迹多年的女人,杀伤力是巨大的。 只可惜,年龄有点儿小。 至于说秦亚茹女子的身份,还真不那么容易被认出,宋朝人,即使是男子也好敷粉,秦亚茹身上那点儿脂粉气根本算不得什么,何况还是在脂粉气十足的教坊里面,得到高枫真传,秦文渊的化妆技术更是高妙,愣是在面容没有大改的前提下,藏起了秦亚茹作为女子细致的一面。 刘诗诗一边替秦亚茹挡酒,一边感叹,可惜啊,高将军这位义弟,年纪太小,一扭头,就见秦亚茹正目光直直地盯着捧着茶水过来的‘月欣’,心里不由吃味,略有些难受——哎,果然,她老了,魅力已经比不上年轻姑娘,月欣虽然才十三岁,可发育的不错,小模样很是显眼,看来也到了要压不住的时候了,她也不想挡人家的路,过几天就提一提,让月欣自立门户吧。 秦亚茹要是知道,自己多看了妹妹两眼,竟然让刘诗诗开始有放月欣去挂牌的意思,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此时,秦姑娘自然是没注意到刘诗诗美人的心思,目光落在小秀身上,心里稍稍放松了些,至少看外表,她没有哪里不好,面色莹润,身量高挑,似乎没有受什么虐待,行为举止,还颇有章法,礼仪学的很好。 这是自然,教坊司可不是外面那些寻常的青楼,在这里的女伎,就没一个规矩礼仪不好的。 秦小秀显然也看到了秦亚茹和秦文渊,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略略有些迟疑,连拖着托盘的手,都颤抖不已。 秦家家破时,秦小秀年纪虽然小,可也有八岁了,早就记事,而且秦文渊的容貌并没有太多变化,就是秦亚茹,即便化了妆,她也一样觉得眼熟。 第八十七章 节目 刘诗诗是个识趣的女人,就算她相中的俊俏郎君,竟然被她的女使给截了胡,她的脸色也依旧变都没变一下。 只是看着秦文渊居然和秦亚茹一起进了自家女使的香闺,还是忍不住哭笑不得,嗔道:“莫要欺负我们家月欣,她还小呢。” 交代了月欣几句,刘诗诗便转过头跑去台上抢了琵琶,惹得满屋子狼嚎声不绝,要知道,作为教坊司的招牌行首,可不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的。 秦亚茹叹了口气,不管别人提及那些艳明远播的女伎,是何等艳羡又何等鄙夷,她却越发觉得教坊司的女伎们,大部分都可怜又可爱,真正尖酸刻薄的,哪里又留得下来? 自己的妹妹,可爱就够了,可怜大可不必。 秦小秀把头埋在姐姐的膝盖上,不一会儿,大颗大颗的泪珠儿便浸湿了她大片的袍子,十三岁的小女孩儿,在教坊司里熬了五年,不知多少次午夜梦回,想着能见到父兄姐姐,可却永远只是梦幻罢了。 就是现在,秦小秀还是觉得不〖真〗实。 秦文渊只是怔怔地坐在一旁,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良久,才用粗嘎的声音道:“让将军想想法子,给小秀脱籍,咱们回家。” 是啊,回家,一家子在一起,再也不分离。 教坊司脱籍自然是难的,按照规定,一入教坊司,根本连想一想脱籍都不应该,何况,秦小秀还是犯官之后。 可那得分是谁,有高枫这样位高权重的人在,知会官家一声,想来官家不会为了个教坊司的女使不给自家重臣面子。 却没想到,在秦小秀身上,却出了变故。欧阳悦不同意,欧阳悦在教坊司那是说一不二的主儿,官家在这上面都不肯插手。 “养了这丫头五年,好几个大家手把手地教导,好不容易养得白白嫩嫩,huā骨朵开始往鲜huā的方向生长,你们来了就想带走?” 欧阳悦看了秦小秀一眼,见她眉眼间说不出的悲戚绝望,皱了皱眉,叹气——这些大家出身的女子底子是好,到了教坊司都不用怎么调教,大凡行首,一般都是这样的人家出来的,可也麻烦,老是伤春悲秋的。 大家都不容易,欧阳悦想了想,也有那么点儿不忍心,皱眉道:“想走也不是不行,只要月欣她能给我教坊司留下几个足以传世的歌舞,能赚够她一辈子也赚不足的银钱,我便放人。” 其实,也不怪她不肯放人,在教坊司里做女伎,可不是模样好看就行的,好看只是基本要求,她们从小就受到严格的教导,一个个都精通曲艺,擅长歌咏,更别说个个的识文断字,书画方面,你可以不会画,但一定要会鉴赏,来了客人,当堂作画,你要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岂不是给教坊司丢人。 像秦小秀这样的官员家的女眷,底子厚,一进教坊司就被当成将来的头牌培养,huā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知凡几,如今还没长成就想走,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再者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有家人找来,辛辛苦苦教养出来的姑娘就要走,那她的教坊司还能留下几个? 若是过了一二十年,恐怕欧阳悦早就开开心心陪送一副嫁妆把人送走了,她也非那般无情无义,要不然,在教坊司也不能这般有威望。 秦家一家子兄妹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好。 欧阳悦是得罪不起的,可如今上哪里寻一个能传世的歌舞节目去?别看大家现在都吐槽教坊司不像样,年年就那么几个人,年年就那么几个拿得出手的节目,可教坊司绝对是引领流行潮流的,里面的教习年年想新的舞蹈,每个人都是才华出众,至少不是秦家这样不懂行的人能比。 “小秀,你别怕,好好活着,等咱们秦家平反,咱们小秀就能堂堂正正地做个大家闺秀。” 是啊,只有秦家平反,否则小秀就是脱籍出来了又能怎样? 无论如何,秦家现在还是好事儿多,小秀找到了,秦文渊出狱,大郎健健康康的,聪明伶俐,一看就和他祖父一样,是个读书的好胚子。他那位姓赵的先生对他是分外的满意,与其说两个人是师徒关系,还不如说这两个根本就是玩伴儿,整日凑在一块儿玩闹,若非大郎的功课没有落下,恐怕秦文渊都要发飙把那个姓赵的轰出门去。 秦亚茹窝在家里,翻来覆去地想,究竟什么样的节目能传世?她把脑子里所有看过的歌舞都翻出来,也没找到一样能让教坊司觉得惊艳的,后世到有不少出名的歌舞,奈何她不大喜欢看,根本就记不住,而且就是记住,也不一定能入欧阳悦的眼,更别说传世。 不是秦亚茹着急,她是有些害怕。 以前还好,虽然知道教坊司不是个好地方,可毕竟与她无关,她也不关心,但自从知道妹妹在里面,她就免不了要打探各种教坊司的消息。 前天才听人说,有个纨绔子弟带着一群狗腿子闯进教坊司的二楼,欺负了个女使,那女使一气之下拿剪刀戳破了自己的脸,又割了脖子,抢救不及,当场死亡。 就是死了也白死,也只有教坊司带着她的女伎可怜她,凑钱给人置办了棺木,简简单单地送出去埋葬。 之后教坊司依旧是夜夜笙歌,谁又会去在乎一个女使的生死? 冥思苦想了足足十日,秦亚茹冲去教坊司找和她偶然相熟的燕西西帮忙,找来一群在教坊司不算得志,擅长杂技的伎人,准备排演一连串的大型节目,好让自〖家〗宝贝妹妹能顺顺利利地从里面脱身。 秦亚茹找的也不是什么知名人物,都是爱玩爱闹的年轻小孩子们,男男女女都有,平日里在教坊司除了年节之外也没多少事儿,之所以跑来应下秦亚茹的差事,也没真以为自己能学到什么东西,只当是赚个小钱。 当然,若非有高枫这位将军在,说破天去,她们也不会陪着秦姑娘胡闹。 一转眼,春日正浓,百huā盛开。 欧阳悦穿着精工细作的褙子,倚在软榻上,看外面窈窕的桃huā,一群小孩子叽叽喳喳,神神秘秘地聚在后院嬉笑,因是白日,教坊司也算不上多忙,妈妈也不去去约束她们,就由着他们蹦蹦跳跳。 教坊司平日里寂寥,让群huā骨朵般的娃娃们笑闹一阵,到也有些意趣。 燕西西和刘诗诗两个坐在一处,帮着对方上妆,一化妆就是大半个时辰,一会儿桃huā妆,一会儿梅huā妆,画了再洗去,两个人一般的动作娴雅,各有各的迷人之处,看得一旁伺候的小女使直发愣。 欧阳悦笑了笑,瞥了眼过去:“西西,听说那位秦郎君弄出来的东西挺有趣,前两天还把小五给吓得直哭鼻子。” 燕西西也囧,她是知道秦亚茹的身份,可秦亚茹是女人,和教坊司关系太密切,对名声不好,她也就不好意思多说,其实,她心里有数,欧阳悦怕是也知道。 “听说弄得那群小家伙一惊一乍的,一开始都不上心,后来天不亮就往高将军京郊的园子里跑,还有几个小子夜里都不肯回来。” 欧阳悦摇摇头没说话,刘诗诗红着一张脸,眼里又是羡慕,又是陶醉:“还是月欣有福气,秦郎君一看就是好人,长得那般秀气,性子又温柔,又体贴,难得还肯为了月欣劳心劳力的,要是哪一天有个郎君愿意这般为我,便是他长得丑些,没什么才华,我也心甘情愿地去侍奉他。” 燕西西想起和秦亚茹初见,那姑娘一脚一个,把当街调戏她的纨绔子踹出老远,居然还能衣发不乱,笑容得体,看了刘诗诗一眼,只能说人不可貌相,还是别随便说出来破坏秦亚茹在诗诗心里的形象。 等到节目排演好,为了保密,秦亚茹也没让人去教坊司演,而是专门请高枫下了帖子给欧阳悦和一票行首,邀请教坊司里的招牌行首们一起来欣赏。 若不是高枫下帖子,恐怕还不能一口气把这么多行首叫回家。 欧阳悦也算给面子,并未多推辞,带着燕西西,刘诗诗几个乘车而来。 高枫在京郊的园子自然是极好的,江南山水的秀丽尽在其中,一群人在月影亭落座,前方便是戏台。 亭前有一湾活水,水中养着成片的睡莲和带着金色斑点的鲤鱼,环境清雅,确实是个休闲的好地方。 和教坊司大部分的歌舞不同,先登台的是个大约二十七八岁的男子,宽袍广袖,带着高高的冠,身后还跟着两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装扮,梳着双鬟,粉色的衣裙,青春洋溢。 那男子一伸手,手中就出现一条丝质的方方正正的大手帕,轻轻摊开放在手中,一转眼的工夫,就忽然有两只红嘴黑毛的八哥从手帕底下钻出来,忽闪了下翅膀围着台子绕了两圈,还学着小孩子的声音高声喊:“各位美女,晚上好,谁要是给我两颗金瓜子,我便奉送香吻一枚!” 这下子逗得欧阳悦都抿唇而笑,其他年轻些的女伎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秦亚茹不是头一次听,却还是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两只八哥是高枫友情奉送,当初那家伙说的到好听,把他的八哥夸的跟朵huā似的,什么聪明伶俐会说话,现在瞧瞧,的确是会说话,会说到她恨不得冲上去把这两个小畜生的毛都给拔光!(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法术 欧阳悦眉目舒展,一向慵懒疲惫的面孔上也显露出一丝惬意,显然,开场就别具一格的节目让她十分地满意,低笑道:“听说三十年前,流沙琨同道长精通幻术,能无中生有,可惜自他去后,后辈再无人继承其衣钵,这会儿秦郎君弄出来的这东西,到有那么点儿意思,也许戏法耍的也就只能说不错,可咱们表演,本来就是为了让人高兴,只要能让客人们笑一笑,技术是不是第一流,到在其次。” 燕西西连连点头,她也是第一次看,笑过之后,更觉得现如今教坊司那些也精通戏法的伎人们,在技术上可能不差,但论起舞台效果,还真比不得眼前这出。 接下来穿衣入火墙,隔空碎酒杯,各种神妙的节目一连串,好多人都忍不住猜测,是不是真有那位法师大驾光临,若非台上的小家伙们也多是大家熟悉的,怕真有呆萌的女伎要求仙人‘抚顶授长生’了。 高枫和秦文渊特意抽空也来看,反正在场的都是教坊司的女伎,也不用顾忌什么礼仪规矩,两个人索性在最后面坐着喝茶聊天。 这些节目秦文渊都没见过,看得入了神,就连高枫面上也带出几分怀念,当年他们整日不是出任务就是训练,娱乐活动不多,唯有过年的时候,大家常常能聚在一块儿说说笑笑,守着电视看联欢晚会。 那时亚茹就喜欢看那位颇为出名的魔术师变魔术,看过之后,还非要把门道摸清楚,弄明白,她与队里那个小疯妮子吴春敏一起折腾,仗着身手灵活,又看了一大堆魔术的破解秘籍,放假的时候还跑去魔术师家请教,到真把大部分比较熟悉简单的魔术都弄懂了,偶尔在台上变变魔术,逗逗乐子,也能让队里一群粗人鼓掌叫好。 “没想到,荒废了几年,居然还能还原出来,亚茹的记性就是好。” 那会儿秦亚茹也不过为了好玩,学了阵子,学会了,玩过了,也就没了兴致,只偶尔有魔术师表演,她才会想起捧场。 如今能在北宋时空把当时的大部分魔术还原出来,还是要说教坊司的女伎们有本事,身手好。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秦亚茹看着台上那群或许还有些生疏,却很好地调动气氛的小家伙们,不由感叹,还是教坊司能人多,否则她就算还知道些常见的魔术技巧,也找不到人再现出来。 结果,秦亚茹刚赞叹几句,就闹出幺蛾子。 “什么,小艺怎么了?” 最后压轴节目是‘水底逃生’,当家主演是十六岁的小艺,现在是跟着燕西西的女使,父母都是杂技伎人,家学渊源,身手很是灵活。 关键时刻,小艺居然腹痛不止,不是吃快了肚子,只是她长大成人,初潮来了,秦亚茹看了眼小艺苍白的脸色,哭笑不得,这时候女子成人都早,一般十三四岁初潮便至,她是真没想到,小姑娘十六岁,居然才长大。 “阿菲呢?”秦亚茹跑到后院,四处扫视了一圈,也没看见训练的时候当小艺替补的阿菲姑娘。 阿菲到是在,皱着张脸,浑身发颤:“阿姊,阿姊,我不行的,好多人,我不行的!” 秦亚茹气得差点儿没飙泪,这小妮子排练的时候恨不得小艺赶紧下台,换她上,以前在教坊司也没少上台给行首们伴舞,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阿菲也委屈:“呜,以前登台,我不过是缩在外围伴个舞,别人连看都不带多看几眼的,可是,可是这一次……” 秦亚茹又哄又劝,前面传来一阵阵或是紧张的吸气声,或是爆笑声,最后一个节目马上要到,可阿菲还是把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根本不肯出马,她也想过干脆最后一个节目不演,以后再说,可其他人都不乐意,辛苦了那么长时间,受罪受大了,弄到最后居然不完满,哪里会甘心! “是啊,当初秦郎君还示范过,这会儿换一身衣裳,戴上面具,和小艺的模样也差不太多,不影响表演。” 小艺的身量高挑,虽然才十六岁,可个头还真与秦亚茹差不多,她用的那些道具,秦亚茹一样可以穿戴使用。 闹到最后,秦姑娘只好答应。 等到两只很会学舌的八哥又上去卖了一圈萌,整个台子上的灯光一下子变得昏暗下来,十一个女使上去,用黯淡的黄色纱巾罩住了灯笼。 六个穿着短衣的汉子,呼哧呼哧扛着一个巨大的,足有一人半高的陶瓷水缸上台,欧阳悦诧异地看了燕西西一眼,她是认得这口水缸的,就戳在教坊司的后院,平日里用来储水用,但实际上就是个摆设,当装饰罢了。 秦亚茹戴着个皮质的狐狸面具,穿着一身颇为华丽的长袍,别人看不出来,熟悉的人却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是谁。 秦小秀面上带着略有些僵硬的笑,一脸紧张地看着自家姐姐,小声嘀咕:“姐,要不还是我来?” 秦亚茹哭笑不得,压低声音吱唔:“下面不知道底细的人也就罢了,你明知道都是骗人的,怕什么!” 秦文渊眼珠子差点儿凸出来,高枫也吓了一跳,却是吃吃而笑,他都多少年没见过秦亚茹像个小姑娘似的登台表演?事实上,以前除非秦亚茹喝醉了酒,或是太过高兴,否则绝对会拼死保证自己的端庄娴雅,更别说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表演节目,没想到回到宋朝,本该更保守的她,却放开了许多。 这时,一阵阵惊呼声响起,秦文渊甚至吓得脸色煞白,蹭一下从椅子上窜起来“这是做什么?像什么样子!” 若非高枫手明眼快,一把拽住他,他恐怕都要冲上去拉自家妹子。 秦亚茹居然让人用一条长长的锁链,从自己的肩膀,绑到膝盖,她被两个女使辛辛苦苦捆绑之时,几个汉子扛着水缸,让缸口冲着观众席,甚至还挪动过去,请前排的欧阳悦还有燕西西几个人检查,确认这水缸完好无损。 秦小秀深吸了口气,语笑嫣然:“各位,水缸可有问题?” 所有人都摇头,提前安排好的托儿更是大声起哄,纷纷诉说这水缸的来历。 “那么,往里面注水。” 现在没有麦克风,秦小秀拎着一只喇叭状的自制扩音器,正好护着她的脸,便是脸红羞赧好歹也能遮挡一二。 欧阳悦颇有兴趣地看着十二个壮汉提着水桶,拼命往水缸里面注水,不多时,水就满溢而出,倾洒在高高的台子上。 秦小秀挥挥手,几个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少女拉着从教坊司拆回来的,厚厚的一丝都不透光的帷幔,把大水缸围起来。 欧阳悦失笑:“这群丫头到会省钱。”连帷幔都是从教坊司的厢房里拆走的,不过也是,像这种质量的帷幔,想要从别的地方购买也不大容易。 等到秦亚茹被扛起来,放进溢满水的水缸,又有两个壮汉抬着一块巨石,把水缸封口,还用锁链将石头把水缸捆在一起时,连欧阳悦都吓了一跳,惊道:“这是做什么?快把人放出来!” 秦文渊眼前发黑,身子一动,向前扑去,高枫哭笑不得,揪住他的胳膊笑道:“这就是个娱乐节目,你别闹,坏了亚茹的事儿,小心她不高兴。” 哪怕高枫千万个保证,绝对不会出问题,可秦文渊还是坐立不安,不只是他,连欧阳悦,燕西西她们也心惊肉跳的。 尤其是燕西西,她与秦亚茹的感情挺好,也算是知道秦姑娘与高枫关系匪浅,生怕秦亚茹出事,高枫再迁怒到她们身上,眉头紧蹙。 这会儿秦小秀到是镇定下来,指挥着众人把帷幔放下,将水缸包裹都严严实实,才笑眯眯地拿出一个漏斗,高高举起:“我们的‘法师’能在沙砾滴完之前从水缸中脱困,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她的声音清亮,仿佛充满了信心,整个庭院的女伎们都忍不住窃窃私语,不少不知底细的人都露出焦躁的容色。 随着滴滴答答的声响,大家越来越紧张,眼看着沙漏上面的沙子越来越少,几乎见了底,可帷幔一点儿动静都没有,里面的秦亚茹也一丝声响都无。 这时,不说底下的观众紧张的直冒冷汗,连秦小秀的脸色也开始难看,她在台上来回踱步,时不时地瞅了瞅那帷幔,又看看沙漏,似乎终于耐不住,偷偷摸摸地掀开帷幔往里面偷瞧。 所有人都被她的动作弄得紧张兮兮,欧阳悦皱眉:“莫不是出了差错?” 燕西西更是吓得不轻,直起身子喊道:“月欣,要是不行,赶紧把人拉出来,不是闹着玩的。” 秦小秀怔了怔,似乎颇为为难,和一个女使嘀嘀咕咕了几句,就有个气喘吁吁的老人抱着药箱走到台下,显然她也怕出事,提前叫了大夫。 秦文渊脸色涨红,又过了片刻,他终于耐不住,不顾高枫的阻拦,猛地冲了出去,他一路横冲直撞,撞得好几个女伎争相躲避,huā容失色。(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悠闲 高枫猛地捂住额头,想起刚才秦文渊看他的眼神,不由长叹——肯定是被大舅哥当成不顾他妹妹死活的混蛋了,若非自己是那家伙的顶头上司,又惦记着亚茹的安危,说不定这位大舅哥能一脚踩在他脸上。 眼睁睁看着秦文渊往前扑,一群女伎尽皆走避,吓得huā容失色。 高枫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出丑,叹了口气,到底没脸面跟着冲上去阻拦。 欧阳悦也惊得站直了身子,燕西西甚至离开座位奔去前台。 被秦文渊这般一闹,在场的,那些本就满怀忧虑的人,更是提心吊胆,甚至有那胆子小的,已经开始抹泪,生怕水缸里忽然多出具尸体,闹出人命,晦气也就罢了,反正在教坊司谁还没见过个把死人,可惹下的麻烦,却让人头痛。 就在秦文渊冲到台上,一伸手,刚想扯开帷幔,大吼着让大夫过来,就见帷幔一动,秦亚茹一身湿淋淋地钻出。 那本来捆的结结实实的铁链子,已然落地,可那巨大的石块儿却是好好地堵在水缸顶上,依旧纹丝不动。 秦文渊愣了愣,目瞪口呆。 众人一片大哗,甚至还有两个人冲上台去,用力去抬那石块儿,抬了半天也抬不起来,看样子这石头并不是假的,又看那水缸,也没看出任何异样,里面的水都没有流出分毫,总不会有暗门之类的机关。 秦小秀很是及时地抖开一条大斗篷,给秦亚茹披上,护着她往台下走,等到秦亚茹下了台,惊喜交加的一群观众才轰然叫好。 这场节目或许并不算教坊司最精妙绝伦的节目,却是近年来最好的,足以让人铭记,且一看再看,或许接下来会流行许多年。 欧阳悦一向守信,若没有点儿自己的坚持,她也不会有现今的成就,再者说,高枫毕竟是官家倚重的亲信,能不得罪,还是不要随便得罪的好,尤其是为了一个女伎去得罪一位前途无量的将军,绝对是不划算的买卖。 她会提出让月欣,也就是秦小秀做出足以弥补教坊司对她多年教导的贡献,才肯放人,也是万不得已的,否则这个口子一开,随随便便哪个风华正茂,刚刚huā大力气培训完,能派上用场的女伎,还未挂牌就脱籍,那还得了! 虽然教坊司的女伎们真正能出去,想出去的并不多,可无规矩不成方圆,她总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才好。 ………… 秦小秀终于从教坊司脱籍出来。 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粗陋的户籍拿在手里,秦小秀再也忍不住,啕嚎大哭,秦亚茹心里一酸,她的小秀从小就是个坚强乐观的好孩子,就是遇见天大的难事儿,也从来不会流一滴眼泪。 秦小秀恢复了本名,如今秦亚茹自立一个女户,她这个妹子正好也记上去,省得还得返回原籍。 不是回均州不好,只是没有父母兄妹的家,根本不能称之为家,秦小秀一个小女孩儿,真一个人回去,秦文渊和秦亚茹都不放心,何况现在正是秦家平反最要紧的关头,重要的亲人们还是呆在一起比较妥当。 离开了教坊司,按说是一桩极好的事儿,秦小秀也的的确确是轻松了许多,可真让她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大家闺秀,却总有些不舒坦,秦亚茹也不乐意她当真把教坊司里学到的东西都荒废掉。 说实话,人人瞧不起教坊司的女伎,可那些女伎是真的才华横溢,走在大宋朝的流行前沿,凡是她们画一个新鲜的妆容,用一两样新鲜的胭脂水粉,立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风靡全开封,更别说她们。 在这样的地方混出来,若是蹉跎一阵,把学到的东西全给忘了,那才亏得慌。 不过,小秀离家太早,虽然在教坊司读书习字,到底不像秦亚茹学得那般扎实,这会儿干脆把她和大郎放在一块儿,认认真真地重新读书。 本来秦亚茹还觉得,大郎的先生,就是那位自称叫赵子常的富贵子弟,会不乐意教导一个女孩子,还是个十三岁,出身教坊司的女孩子。 不曾想,赵子常是半点儿不乐意的意思都没有,一开始也就罢了,只当秦小秀是个旁听生儿,后来,有一次无意间看见秦小秀一边儿给她大哥和姐姐绣荷包,一边儿把赵子常在课上作出来起示范作用的诗,编了曲子,轻吟浅唱,一下子惊为天人,竟将秦小秀引为知己,一见她便满脸堆笑。 秦亚茹无语,其实这时候大部分出身书香门第的小娘子,都能随随便便就把诗词唱出来的本事,更何况是教坊司出来的小秀,那绝对是本能,指不定当时小姑娘看见诗词就想起以前的功课,随口就给唱了出来。 当然,让人喜欢,总不是坏事。不过,秦亚茹还是担心小秀正是豆蔻年华,碰上仪容甚美的赵子常,会动些心思,两个人的出身天差地别,小秀更不可能嫁给人做妾,她便干脆把家里的女使,还有买来的两个小厮都塞进去,一起听课。 也幸亏这位先生不但好脾气,还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儿,一点儿都没觉得为难,还挺喜欢热闹,就在南云书斋二楼开辟出来的静室里,领着一串儿最大不过十五六,最小四岁小豆丁的娃娃们一块儿读书。 秦小秀且不说,其他人别看年纪大了,水平居然和大郎一样,甚至还要低一些,好歹大郎已经有秦亚茹启蒙过,识了不少字,也勉强能拿笔写出来,其他人文盲一大堆,学习进度还比不上大郎。 有这么人凑在一块儿,大郎读书也更上心,本就是如此,一个人学习,没有个比较,学好学坏都没什么,可一旦有人追赶,就会不自觉地用功起来,生怕让后面的人赶超过去。这到是歪打正着了。 高枫和秦文渊许久不曾到南云书斋来,两个人都忙的很,秦文渊并不打算把他正在忙碌的事情告诉秦亚茹和小秀,高枫却偶尔会夜探闺房,闲来说笑之余,也把自己得到的一些信息告知,省得亚茹忧虑。(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死亡 秦亚茹手里拿着一只米糕,小口小口地往嘴里塞,小秀正搂着大郎哄他吃蛋羹。 蛋羹也就罢了,那充满诡异味道的羊奶,却是让小孩子浑身冒冷汗。 大郎苦着脸,却是丝毫不敢挣扎——他这位小姨可比他娘厉害的多,要是他敢跑,得到的对待肯定比如今更‘惨烈’。 小秀虽然才十三岁,却是养得极好,在教坊司显然是没受过多少苦,身材已经开始发育,颇有些青春少女的楚楚风姿,她与秦亚茹生得很像,有七八分相似,秦亚茹眼看着如此像自己的妹妹,神采飞扬地和自家儿子凑一块儿嬉闹,不免想到了很多年前,自己还年轻的时候,有些感叹。 她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中午。 “你说什么?”秦亚茹的声音很轻很轻,她面前的女使嘴唇颤动,想开口,却又无言,伸手阻住后来的话,一扭头,先小心地掖了掖大郎身上的薄被,上午闹的厉害,中午便让她睡一会儿。 晚翠低着头,脸色有些苍白,神色间还掩着一丝惊慌。 詹玉死了! 那个武功高强,温润尔雅,风神俊秀,堪比天人的詹玉居然死了。 秦亚茹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她其实与詹玉并不算很熟悉,会和他有交情,也不过因为白云生罢了。 虽然她同样救过詹玉,可那个男人不同于白云生,是个内敛的人,即便是碍着救命之恩,也不会与一个年轻的女子太过亲密。 可他是好人,心性良善,为人热心,秦亚茹来到开封,承他照顾良多,比起白云生的手段,他的照顾更是无形,也更加体贴,绝不会让别人有一丝一毫不舒服,不会让人感到麻烦难受。 秦亚茹愣愣地坐在椅子上,一时间觉得心口空落落的,詹玉不但死了,而且死得实在不算光彩,他死在了欧阳悦的女使翠儿的床上,翠儿也死了,被人侮辱,咬舌自尽。 如今到处都在传言,詹玉詹指挥使在教坊司侮辱女使,致女使含恨咬舌自尽,他本人也莫名无疾而终,乃是天罚。 高枫和秦文渊联袂而来,脸色都很难看,任谁都知道此事蹊跷,两个人死的悄无声息,外面守夜的婆子根本就没听见一点儿动静,那女使又不是死人,难道不会呼喊,而且,说詹玉会去教坊司侮辱一女使,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詹玉那么年轻,长得好,身份也高,每逢他出门上街,总免不了窈窕淑女投掷瓜果,比起庞元英,他可要正派斯文讨人喜欢,整个开封城,身份高贵,认识他的女孩儿,便是不痴迷于他,也要夸赞他人品端方。 不说别人,官家就暴怒,詹玉是他的亲信,两个人感情一向好,且官家本就是心底软和,哪怕对宫里的宫女太监们都颇为顾怜,何况是对自己的爱将,奈何,就算他暴怒之下,要求开封府追根究底,查清事情真相,开封府还是束手无策,居然半点儿线索都查不到。 所有教坊司的人,包括女伎,都说詹玉是那天下午来找欧阳悦,说有事情相询,只是当时欧阳悦正在教舞,就请他去客房小坐休息,也不过两个时辰而已,等欧阳悦回返,人已经死了。 “不可能!詹玉的武功,在整个开封也只有寥寥数人能比得上,别看我功夫也算可以,但与他相比,最多能挡几十招罢了。在开封,又有谁能在两个时辰之内杀死他,还不为人所察觉。” 就算有绝顶的高手,两个人打斗,也不可能不惊动人,要说谁能让詹玉毫无还手之力,高枫绝不会相信。 看着自己的一双手,高枫除了脸色有些白,并未露出一丝别样的神色,可秦亚茹看得出来,他很内疚。 高枫曾经有过两次,亲眼看到新进的队员年纪轻轻就死在了敌人的手里,那两个人都是经过层层选拔,万里挑一,精选出来之后,让高枫亲自挖回自家田里的好苗子,高枫曾对他们寄予厚望,认真浇灌,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成为队里最出类拔萃的成员,在苗子还没长成之前,骤然折损,那种痛彻心扉,愧悔难当,恐怕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够理解。 那时候,他就是这样面色苍白地坐在训练营的长椅上,絮絮叨叨地说一些词不达意的话…… “他必然是查出了什么,否则,那些人根本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杀死一个深受官家信任的人。” 秦亚茹不知道,高枫让詹玉帮忙调查的是什么,才会导致詹玉死亡,但只是猜测,也知道想必是和秦家有些关联,大约还涉及了襄阳王或者庞家,她心里也不知是何滋味,只是闷闷的难受。 尤其是詹玉的死因根本检查不出来,〖体〗内无毒,表皮无伤,尸格上只写着是猝死,猝死?一个身体健康,武功高强的年轻人,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地猝死? 詹玉和别人不同,就是秦亚茹想要亲自验尸,官家也不会答应,哪怕高枫想插手都不容易。 就在高枫努力追查詹玉到底查到了什么东西时,得到消息从外地飞奔而回的白云生,却病倒了。 他跑到教坊司闹了一场,放火烧了大半个教坊司,吓得欧阳悦连夜躲进宫里,官家出言叱责,可官家毕竟心软,又知道白云生和詹玉是师兄弟,别看这些年两个人不对付,宛如仇敌,可真要是詹玉死了,第一个伤心的必然是白云生。 那一次,白云生闯下大祸,气病了太后,官家保证一定严加惩戒,却让詹玉将他逮捕归案,怕就是存了保全的心思,并不是真想让白云生不痛快。 念着种种情由,官家也不曾怎么处罚他,只是让他赔了教坊司的房子,后来见白云生病倒,还自己掏私库给他把银子垫上。 白云生病了,秦亚茹这个大夫总要去看望,一见之下,只觉得心酸。 这人才二十多岁,也不过月余未见,那头黑亮的发,就变成灰色,间或还能看见些许银丝,整个人都没了精气神。 他本是最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第九十一章 遗恨 有几个御医在,给白云生诊断过,也开了药方,都说无甚大碍。 秦亚茹同样给白云生看了看,确实只是急怒攻心,一时伤了心脉,调养一下,自然就能好起来。他年轻,又是个武人,就算打击过重,迷了心窍,恢复的也快。 “咳咳,可能淋了雨,脑子发蒙。” 白云生倒在床上,看到秦亚茹,面无表情地道。 虽然容颜憔悴,神色间到一丝伤心也不露,若不是他眼前的都是大夫,还是诊脉相当准确的御医居多,别人见了,怕真当他根本不是为了詹玉而病倒。 秦亚茹自然不会拆穿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去组织语言给予安慰。 好在白云生真是个心性坚定的男人,从不会去迁怒旁人,即便是知道是高枫拜托詹玉去查案子,才致使詹玉死亡,他也只是挑挑眉毛,冷硬地道:“怪不着别人,都怪他自己白痴,又不是开封府的捕快,上赶着去帮别人查案,查案也就罢了,去教坊司也不算什么,居然莫名其妙地死在里面,就是他不死,我也要宰了他,省得给师傅丢人!” 一通发泄,白云生脸色通红,精神却好了些许,只是终究忍不住红了眼眶。 “只是,虽然是他不对,我却不能容别人污蔑于他,哪怕是为了师傅。”白云生深吸了口气“那人性子迂腐,一心忠于官家,于家国事分外上心,于自己的事儿,到十之八九不放在心上,尤其是成家立业,更是从没有想过,便是官家有美人赏赐,也从来坚辞不受,他长到这么大,还是个雏儿,要说他是劳累死的,我到相信,要说他是因为女人而死,杀了我,我也不信,亚茹,你告诉我,他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秦亚茹叹了口气,摇头道:“你去问高枫,具体情况我也不知,不过,大概与襄阳王府和庞家有关。” 白云生在詹玉面前,或许不够稳重,但他本来并不是个冲动冒失之人,尤其是远离詹玉视线的时候,他本是那种冷静果决,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男人,但秦亚茹一提到庞家,他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目光闪动,白云生咬牙道:“果然和庞家有关,必然又是那种杀人灭口的手段,他们庞家做这种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显然,这人与庞家结怨甚深,不过,似乎还有点儿旁的瓜葛,否则他对待庞家的态度不会如此奇怪。 秦亚茹并未多问,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白云生是真伤了心,即便努力想康复,到底卧病许久,起不了床,他和詹玉以前关系极好,詹玉比他大五岁,是被他们师傅自幼收养,从小便性子温和良善,待人极好,后来莫名其妙地得了白云生这个甚是娇贵的师弟,更是珍视疼爱,也并不因为他性子高傲,又有些独而不满。 不过,后来白云生长大,两个人性子越发不同,他们之间难免误会频生,到渐渐生分,尤其是白云生,对詹玉温吞的性子颇为看不顺眼。 但那时也只是有些龃龉,偶尔照面,白云生冲着詹玉冷嘲热讽几句,算不得大事,直到他们师傅病逝。 两人的师傅姓顾,叫顾子怡,并不是什么很了不得的人物,早年曾经行走江湖,做过镖师,也干过保驾护院的事儿,后来因为一次意外,救了八王爷,被八王爷请到家里当了教头,顺便也养老。 所谓只有状元弟子,没有状元师傅,正是如此,别看他的本事,只是平平而已,但两个弟子却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詹玉不用说,小小年纪便中了武状元,被官家看重,就是白云生,也不曾靠着家世,闯出一番事业,即使他的事业实在有那么点儿歪门邪道的意思在。 顾子怡年纪大了,身体毛病丛生,不过两个徒弟孝顺,晚年的日子过得还算好,经常提着鸟笼到街上去喝茶。 他到底习武多年,虽然身子不行了,却还是像以前一样,爱打抱不平,爱多管闲事,说起来,他能教出白云生这样的弟子,却有其因,到是养出一个詹玉这样的徒弟,才让人惊奇万分。 那日,他从茶馆里出来,正好看见庞元英带着一群狗腿子当街调戏良家妇女,其实说白了,应该是互相调戏,只不过那‘良家妇女’,毕竟是女子,还有那么点儿矜持,故作娇羞,欲擒故纵。 顾子怡性子直,又是个嫉恶如仇的,只看见庞元英像个纨绔子弟的做派,就心下大怒,冲上去打抱不平。 庞小侯爷的手下可不是吃素的,尤其是在京城的时候,他身边带的都是他父兄给他安排的精兵强将,那顾子怡年轻的时候,或许还能勉强以一当百,但年纪大了,身体虚弱之后,对付这十个八个的都费力气。 不过,好在这是京城,庞元英还有些顾忌,也没让人下死手,而顾子怡的功夫也很是不错,到是打得旗鼓相当,顾子怡受了些伤,也不是特别严重,庞元英的一群手下里面,也有几个被他反击而弄断了手脚的。 等到开封府的巡逻衙役赶到,一看双方的身份,顾子怡本身没什么身份,可他是八王爷的救命恩人,又有两个出类拔萃的徒弟,庞元英更是京城一霸,也没敢往开封府拉人,就是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便派人把两方分别礼送回家。 若是事情至此,不过是打架斗殴寻常事,东京城哪天不发生个几次?奈何顾子怡是真的老了,回去之后越想越抑郁,尤其是当时庞元英的一个手下分外跋扈,冷嘲热讽,说了好几句十分难听的话。 他那口气堵在心里出不来,觉得自己老而无用,一不小心受凉,染了风寒,他又是倔强的,硬是撑着不肯看病,两个徒弟本身很忙,也难免疏忽大意,等到发现师傅病了时,顾子怡已经因为延误治疗,救不得了。 这个年代,风寒确实会死人。 顾子怡病故,年过六旬,在此时来说,到也不算天寿,可白云生如何甘心,一气之下冲去庞家要宰了庞元英。 詹玉自然是极力阻止,毕竟,庞元英固然有错,却并非导致顾子怡死亡的主因,不能全怪他,而且,白云生的身份,还和庞元英有些挂碍,詹玉也是不乐意自家师弟将来后悔,两个人大闹一场,白云生把庞家搅得一团乱,还一气之下,砸了很多御赐之物,还有给太后庞家准备的寿礼。 太后也是大怒,气得头昏脑胀,大病一场,官家下令严惩,把白云生逼出了京城。 他不好过,庞元英却也不大好过,虽说顾子怡的死,严格来说和他没什么关系,可他惹下的祸事太多,这次又直接和八王爷的人对上,还‘害死’了一条人命,最起码,他当家调戏女人就是罪过,官家也不好不惩罚,奈何有太后在,太后卧病在床,死命护着,说什么也不许任何人碰庞元英一根头发丝。 官家纯孝,自然不敢违背太后的意思,但来告状之人又越来越多,只好找了个差事,把庞元英远远打发走便是。 庞元英一出京城,白云生就盯上他,数次想要教训人,却多次被詹玉阻止,后来又莫名遇上追杀,白云生本人受了重伤,这时,他和詹玉数次对话之后,似乎察觉到点儿什么,也绝了要杀了庞元英报仇的念头。 但詹玉和白云生的关系,却顿时恶化到堪为仇敌的地步。 自从二人京城离别,每一次见面,不是打架就是伤病,再没有认认真真,好好地说过一句话。就在前阵子,白云生出京办事,詹玉送行,白云生都毫不理睬,碰都没碰詹玉亲手倒的酒,纵马而去。 白云生他万万想不到,这一别,就是永诀,那自幼把他当成亲弟弟一般照顾的师兄,永远不存在了。 高枫却是顾不得理会白云生的伤心欲绝,他这会儿意识到,襄阳王必然是已经恼羞成怒,不顾体面,开始发狂,詹玉也必然拿到了十分重要的证据。 “这样不行,襄阳王筹划多年,手底下养了不少狗腿子,如今连朝廷命官都敢随意折杀,今后行事,必然更加疯狂,文渊和亚茹都要千万小心,没事儿不要离开家门半步,我会派人严防死守,决不让人越雷池一步。” 他现在实在是后悔,这打草惊蛇的计策的确有用,但这蛇一惊,疯狂起来,他们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过严重。 如果揭露襄阳王的阴谋,要用亚茹,文渊,这些亲朋好友的命去换,高枫显然是绝对不肯同意的。 秦亚茹心里也怕,更担心大郎,但此时此刻,怕也没用:“你们尽快弄清楚詹指挥使到底查到了什么,说不定,这就是关键。” 高枫叹气:“我只是让他查一查欧阳悦手里的龙头拐杖,还有凤钗的来源而已,让他问一问欧阳悦即可,万万没想到……”(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信件 调查案子这种闯龙潭,入虎穴之类的事儿,自然有高枫和秦文渊两个大男人,再加上一个病重也不肯安心卧床的白云生去处理,秦亚茹最大的任务,不过是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小秀和大郎,安安心心地等待。 虽然詹玉死亡是个大事件,但秦亚茹和秦文渊都有志一同地并未把事情始末告诉小秀,小秀年纪还小,又根本不认识詹玉,没必要让她为了此事伤神。 高枫和秦文渊自此不见人影,若非两个人偶尔还会送点儿点心,或是来封信,讲个笑话哄哄美人,秦亚茹怕会觉得这两个人不知道牺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了。 一转眼,便入了夏。 开封城不同于均州陈家庄,在陈家庄秦亚茹都是自己挑水喝,辛辛苦苦的,还要时常为草丛里隐没的毒蛇担惊受怕,在开封,不说饮用水,就是洗澡水,也有人贩卖,要不然,开封城的骄民们也不会越来越懒惰,懒到连做饭都不大乐意。 在这地方生活了数月,便是秦亚茹,也开始犯懒,不大乐意亲自下厨,都是厨娘在忙活。 怪不得东京人除了那些能使唤得起女使,仆人的富贵人家,都很是不乐意再去乡下住,实在是身在此地,生活方便,娱乐也多,说开封居民是当前世界上最幸福的百姓,也并不为过。 厨娘做的点心好吃,做的饭菜也不错,完全能满足秦亚茹已经算是相当挑剔的舌头,她也就越发懒怠。大约也就高枫和秦文渊来了,才能偶尔鼓动她做几样儿特别的小炒,让大家换换口味儿了,连小秀都说不公平。 这日,风和煦,阳光也温柔,可到底是夏日,这天儿还是有些酷热。 秦亚茹买了一堆水果,切成丁儿,用高枫特意送来的冰给冰好了,送到南云书斋给小秀和大郎,还有他们的先生赵公子解渴,解暑。 结果,她跑过去一看,只有大郎老老实实地坐在屋子里描红,其他两个人根本不在,一食盒的水果,除了大郎享受了两块儿之外,其它的都便宜了在南云书斋里那帮子聚在一块儿互相品评文章的儒生。 这群人现如今跑来,huā几个小钱,要上一壶茶水,一坐就是大半天,到不只是为了看书,更多是为了交流,一般都是同窗好友一起过来。 秦亚茹在南云书斋坐了小半个时辰,才看见秦小秀蹦蹦跳跳地跑来,手里举着一根糖葫芦,嘴上还挂着一点儿冰糖银丝,一张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此时的小秀,显然再不是教坊司那个虽然锦衣玉食,却活得压抑,全不知未来如何的姑娘,而是活得〖自〗由自在,通体上下都散发出青春洋溢色彩的美*女。 “大姐,你看好不好看,是赵先生写的?” 上好的薛涛笺上,一手漂亮的行书,写了两句——‘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 字写得极好,只是这诗句里,却多少含怨,就是不知道那位赵先生是随意而写,还真是有些感触。秦亚茹叹了口气,又忍不住笑——一个年纪那么小的郎君,出身富贵,又哪里来的怨气? 望着小秀高高兴兴地收起薛涛笺,脸上露出快活的笑容来,她忽然有些担忧,但总不忍心对一直沉郁,好不容易才解脱出来的妹妹说,你最好莫要和赵先生走得太近,他的身份过高,姐姐怕你受到伤害。 其实秦亚茹是明白的,她们家小秀很是聪明,有自己的想法,她既然不会不知道赵子常的身份,不说秦亚茹已经明示,就那赵公子乱七八糟的掩饰,也瞒不了人,即使明白,她却还乐意与他走得这般近,自然是想清楚了,确定自己能承受得起。 这孩子的人生已经够苦,又何必再给她压力。 一点儿〖自〗由和快活,是秦亚茹能给,也愿意给小秀的。 因为天气热,詹玉的尸身到底不能久存,案子虽然还未有结果,但该验看的都验看过,总不能由着詹玉停尸太久。 随着天气一热热锅一日,官家发了话,允了让詹玉入土为安。 他出殡那一天,开封城的许多闺秀都来相送,白菊huā摆满了坟茔。 秦亚茹也带着一脸懵懂的小秀,撑着伞去送了一程,明明是阳光明媚,却是萧索难当,眼睁睁看着简陋的棺木入了土,白云生苍白着脸立在墓前发愣,漆黑的瞳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耳边忽然传来呜呜咽咽的痛哭声。 秦亚茹一回头,那竟然是个熟人,虽然打扮的和以往大为不同,但这样的女子,是很难让人忘却的。 素淡的衣裙也挡不住好布料带来的光彩,没有化妆,面容憔悴,却一样是说不出的秀美。正是詹玉以前救助过的那位小娘子燕燕。 她哭的压抑,严重通红,秦亚茹心里也是一阵难受,大约能猜出这女孩子的心思,与其他女人有一点儿不同,她怕是真的情根深种,只是不知道具体身份为何。 詹玉的葬礼算不上奢华,就连选用的棺木,也还算普通,事情过了也就过了,便是有再多的人喜欢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子,说到底他也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官员,除了真正亲近的人,并不会有人把他的死亡太过于放在心上。 送走了詹指挥使,秦亚茹一整日都觉得憋闷,晚上翻来覆去地睡不好觉。 一直到三更天,才昏昏沉沉地有了那么一点儿睡意,睡了半晌,帷幔忽然一动,秦亚茹猛地惊醒,随手就去枕头底下摸随身的手术刀,柔荑却被一双有些粗糙的大手给握住。 秦亚茹一静,停了停,苦笑道:“就算你想偷香窃玉,好歹也避讳着点儿,万一让我哥哥知道,怕会以下犯上,宰了你也说不定。” 灯烛亮起来,光芒不是很明丽,颇为黯淡,门外的晚翠看到光,高声问道:“娘子?可是想要什么?” 幸亏秦亚茹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女使在一旁伺候,否则,非要闹出事儿来不可。 “你歇着吧,我不过起来坐坐。” 叹了口气,秦亚茹披上衣服,坐起身,倚在床头,看高枫那张阴郁中又透露出一丝喜悦的古怪面孔,无奈道:“有什么消息,竟这般急着见我?” 高枫挑眉,把手里的一叠发黄的纸张递了过去。 秦亚茹一愣,随手接过,本来还漫不经意,却是越看脸色越是难看,认认真真,一字一句地读了,一双美目,不觉泛红。 这字十分熟悉,虽然潦草,可秦亚茹绝不会认不出自家父亲的信件——信是写给秦易之恩师的,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了襄阳王拉拢他时所许下的诺言,还写了襄阳王藏匿了一处金矿,还私藏了大批的弓弩,都是强弓,强弩,全是朝廷绝对禁止民间私藏的东西。 秦易之具体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信中并没有说清楚,但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还列举了详细的人证,想必不会有假。 至少秦亚茹是绝不会相信父亲会把没有根据的话,写在信里,还送去给自己的恩师看。 “我该谢谢庞家那群混蛋,他们虽然一向谨慎小心,却比任何人都多疑,这么危险的东西,居然也不肯毁掉,还让人偷了出来。” 高枫的脸色难看“要知道欧阳悦掌握的是这么危险的东西,我绝不肯让詹玉涉入其中,怪不得襄阳王跟疯了似的,这玩意简直是颗定时炸弹。” 秦亚茹默然不语,良久才道:“你怎么拿到的?可有危险?” 本来只是想追查秦家所谓‘私藏龙袍’的真相,不曾想,真正一追查,就不是小小一个秦家能了结的。 现在,秦家平反,反而不是难事,难的是之后会不会被牵扯进更恐怖的洪流里。 高枫吐出口气,笑了笑:“你心里有数就好,最近注意安全,我抓住了当初从戏班里买龙袍的那小子,他能清清楚楚地说出那件儿龙袍的huā样,用料,就算细节上有些不同,却也足够秦家翻案的,你就等着准备继续做你清清白白的秦家千金吧,陈文岳那个混蛋,也落不到好。” 说完,高枫给秦亚茹掖了掖被角,哄着心里五味杂陈,忐忑不安的女人躺好,高枫也没走,一直到天亮了,秦亚茹醒来,虽然没见到人,却还能感觉到身边触手温热,枕头边上放着一张字条。 照例是高枫那全然算不上好,只能说比狗爬的要清楚些许的字迹。 两个月内,必见分晓,敬候佳音。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十二个字,就让秦亚茹的心绪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她缓缓地起身,把自己收拾干净。 她一向相信高枫,从很早很早以前,就相信那个男人无所不能。 清晨,微风徐徐。 秦小秀端着一碗羊奶慢慢喝,总觉得今天的大姐,看起来神色古怪,眉眼间既有那么一丝喜悦激动,又掩藏不住忧色。 小秀喝了羊奶,莫名其妙地听她大姐说——“小秀,去置办几套绸缎的衣裳吧,你都好些日子没穿过正经的好衣裳了。” 第九十三章 求亲 确实,家里的衣服近来不大讲究,都过于粗糙了些,且夏日到了,也该置办换季的衣裳,秦亚茹干脆请了几位手艺极好的绣娘。 女人没有不爱漂亮的,尤其是小秀,青春正好,本就该打扮的和鲜huā一般娇嫩,女孩子,不趁着年轻好好打扮,等到老了,想扮嫩都不容易。 闲来无事,秦亚茹和小秀带着女使,坐在院子里的阴凉处,给家里的大大小小一起做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来配衣裳。 日子过得也算是悠闲自在。 不一会儿,绣了一片荷叶便觉得没趣儿,小秀叽叽喳喳地喊着要女使们给她去拿点心吃,趴在桌子上拿着画笔,画池塘里摇头摆尾的红鲤鱼。 秦亚茹看着她笑,都说小秀是才女,其实她家的***琴棋书画虽然都还算会一点儿,可是那样儿也不太精。 弹琴最多不磕磕绊绊,下棋能下赢了大郎,书法落在刚给幼童启蒙的先生眼里,或许可赞一句好,画画嘛,认认真真地画上一个时辰,漂亮的红鲤鱼还少了一只眼睛,也不知道是她忘了画,还是本来画的就是独眼鱼。 院子里林木茂盛,风到也清凉,暑气不重。 秦亚茹拢了拢妹子的秀发,抿唇而笑:“你若是欢喜,就莫要躲着赵子常,这事儿,或许还是有希望的。” 最近一段时间,本来和赵子常好的连粗心大意的秦文渊都看出不妥的小秀,忽然与那人疏远起来,书也不去读了,见了面也是客客气气。 赵子常记得抓耳挠腮,秦亚茹却是心里难受,当初小秀不顾那家伙的身份,和那人走得极近时,她心里不好受,怕妹妹将来伤心难过,却也不想阻止,但现在她妹子‘幡然悔悟’,主动远离,她也一样轻松不起来。 “小秀,其实……”其实咱们秦家能平反的,等平反之后,你也是书香门第出身的大家闺秀,便是那人是王孙贵族,也不是不能嫁。 秦小秀笑眯眯地搁下毛笔,抱着膝盖倒在秦亚茹的怀里,笑道:“姐,我现在还记得,那一天是十月初八,刚下过雪,天冷的厉害,我和一群等着发卖的小娘子立在一块儿。” “教坊司的huā车来的最早,站的位置最好,颜色好的,长得秀气的,都得紧着教坊司先挑选,顾妈妈掐着我的脸,说我生得好,养几年是当头牌的料。” “那会儿我冻得瑟瑟发抖,咬着牙不肯哭,就看见对面有一裹着紫色大氅的少年郎,望着我们这群小娘子直抹眼泪,他爹立在他身边小声劝慰,告诉他,我们这些娇娇嫩嫩的小娘子,被买回去也会好好养着,谁也不会受罪。” “好半晌,那小郎君才止了泪,还把自己的大氅脱下来给一个赤着足的孩子穿上,我那时就觉得,天底下还是心怀慈悲的好人多,便是遇见了难事儿,也要活下去,还要高高兴兴的,不能老想着苦熬。” 秦亚茹心里一酸——她总觉得自己苦,但她不过是被当成金丝雀养在郡马府罢了,不缺吃穿,也没人作践,与她相比,妹妹才是真苦,上辈子还为了不让她难过伤心,从不说她是去了教坊司,编造了一堆谎话来安慰她。 秦小秀没有她姐姐那么多的心思,她一向看得开:“以前我觉得做他的红颜知己也不错,反正像我这般在教坊司里长大的女孩子,想找个实心实意,不介意我过去的男人实在很难,没想到,他竟然是想娶我为妻。” 秦亚茹怔了怔,小秀的脸上没有喜悦,只有一丝无奈。 宋朝宗室娶亲其实并不需要家世有多么好,不少皇室子弟,娶来的全是小门小户的清白女儿。据说为了防止外戚专权,官家给皇子挑选妻子,还专门选那种家世清白,但没权没势的人家。 秦小秀若非是教坊司出来的,嫁给赵子常,一点儿问题都不会有,说不定还比部分皇子妃的身份都要高一些。 看着小秀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秦亚茹叹了口气,也就不去管了,这种事情,别人也没办法管。 ………… 没过几日,太后的寿辰到了。 刘太后下令一切从简,寿宴也办的简单,但官家是个纯孝的,虽说简单,还是不能马虎,得邀请一大堆皇亲国戚,高官贵族。 因着最近天灾人祸众多,朝野上下都带着一股子紧张气氛,即便是太后的寿宴,大家伙儿也不是很上心,太后的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不愿意寿宴办得太过闹腾,干脆就和官家说,让他将比较亲近的晚辈一并叫来,开一个小宴,自家人热闹热闹,无需奢侈太过,目前官家都在不停地削减自个儿的用度,做太后的,也不好过分奢靡。 太后发话,官家自然不可能不答应。 如今太后临朝,刘太后可和一般的太后不同,那是个说一不二的主儿,除了没有武则天那么大的野心之外,地位上和武则天也差不多。 寿宴办的很温馨热闹,刘太后也笑哈哈的,身边围了一圈儿晚辈,庞元英也在,这位和其他人不同,他是惯于初入宫闱,在太后眼下长大,太后待他,可以说比自己的儿子也差不太多。 本来参加寿宴,一群人都喜气洋洋的,唯有庞元英,趴在桌子上一杯接一杯喝酒,太后看了一眼,颇有些诧异,不由笑道:“我们家二哥是怎么了?看上了什么好东西,你爹爹不肯给你,跟大娘娘说,大娘娘替你教训他。” 周围的人都是一囧,还大娘娘?他何德何能称呼太后为大娘娘,真把这个二货和官家等同看待不成? 加起来几百岁的官员们一起扭头瞪庞元英——这小霸王本来已经够无法无天,偏偏还有个把他当宝贝一般宠爱的太后在,真要是提出什么不合理的要求,别人还有没有活路。 不说别的,官家内库里的宝贝,到底有多少已经被他搜刮走,恐怕连官家自己都算不太清楚。 吏部尚书想起前年太后寿宴,庞元英送了一幅寿星高照的金坐像,把太后哄得眉开眼笑,当场就把庞元英相中的一个小宫女送给了他。 人家那宫女早就打算好,年纪到了便出宫嫁人,家里都给准备好了,手里头也攒下不少体己银子,没想到太后一句话,打算好的前程全部报销。 也幸亏这宫女是个老实的,庞元英除了huā心好色之外,也不至于很讨人厌,被收藏在阮红堂里,当成金丝雀的日子固然不好受,但对一个女人来说,也不至于到了为此去寻死觅活的地步。 哎! 一群人哀叹,今年不知又有谁要倒霉。 没成想,庞元英今年到是懂事儿了,腼腼腆腆地一仰头,露出一个温润尔雅的笑容来,大大方方地开口:“我想请大娘娘许我一门亲事。” 刘太后一怔,恍然道:“是了,我们二哥年纪已经不小,可不是到了该娶媳妇的时候。”她摇摇头,嗔怒地看了庞纯之一眼“你这个当爹的,也不记着你儿子的终身大事,还有五娘也是,太不仔细。” 五娘便是庞元英的亲娘,庞纯之的结发妻子。 庞纯之心下忐忑,眉头皱紧,恨不得上去把这个惹祸的小子一把掐死了事——谁说自己不想给他娶亲,早在数年之前,为了让儿子收心,他就想给他相看一个新妇,琢磨着新妇娶回家,说不定这小子就会变得成熟一些,不至于整天搅得家里鸡飞狗跳,但他根本不乐意,结亲,结亲,结的是亲,可不是仇,他庞纯之总不能让这个混蛋儿子把未来亲家变成仇家,他不愿意,也不好强求。 如果知道,这小子会打秦家女儿的主意,还不如当年早一点儿给他寻一个新妇,管他乐意不乐意,先娶进门再说。 庞纯之知道儿子的心思,对于自己的这个小儿子,他怎么可能不了解?可秦家的女儿,真不能娶,两家已经结下了深仇大恨,可庞纯之和他爹爹,偏偏又不是真正能心狠手辣到赶尽杀绝的,真把秦家的女儿娶回家,再想办法弄死,他们也下不了这样的决心。 可惜,现在由不得他做主了。 就见刘太后颇为和蔼地柔声问道:“二哥,你这是相中了哪家的淑女?尽管说来,大娘娘给你做主。” 庞元英笑了:“回大娘娘,我觉得高将军副官秦文渊之妹,贤良淑德,是个良配,还请大娘娘为我做主。” 刘太后一听就笑了:“原来二哥还真有中意的人选。” 稍微打听了一下秦亚茹是谁,有人说秦亚茹曾经嫁过人,有人说秦亚茹的父兄是罪人,刘太后也有些犹豫,但她是真正疼爱庞元英,庞元英一坚持,她立即丢盔弃甲,连忙答应。 再婚有什么关系?有个儿子也无妨,刘太后本人还是再婚的,至于说父兄是罪人,那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秦亚茹嫁了之后,她便是庞家的人,和秦家再没有关系,何况,秦亚茹出身虽然容易招人诟病,可人品,却着实不能说不好。 第九十四章 昭雪 太后的旨意还没有下,高枫就先得到了消息。 像他们这些人,哪个在宫里没有点儿消息来源,尤其是高枫,向来把情报工作看得最重要,一直都和亲密的同伴们说——‘战争胜负决定于战争开始之前’。 即便是他没把庞元英放在眼里,还是气得咬牙切齿。 哪个男人能容忍别的男人抢自己心爱的姑娘! 秦亚茹到很镇定,高枫和秦文渊闯进家门的时候,她正坐在榻上,往枕头里面塞一种散发着药味的颗粒,身边还丢着几个抱枕,huā纹精细,面料也极好。 高枫往他身边一坐,伸手拉住她的手,把抱枕抢走,把人捞怀里抱住,难得,秦文渊居然没有生气,还假作没看见。 秦亚茹叹了口气,顺手摸了摸高枫的脑袋,给他顺毛:“我不可能嫁给庞元英的,不说我身份低,配不上那小侯爷,只秦庞两家的纠葛太深,庞元英的父母,也绝不会愿意。” 高枫还未说话,秦文渊气得随手砸了huā瓶。 晚翠,弄琴,宝霞三个女使扑过去抢救,才救下自家女主人最喜欢的梅瓶。 “官家也欺人太甚,害得我秦家到这等田地,如今连我妹妹都要抢,他究竟想怎样?让我妹妹嫁入仇家,是要阿蛮的命呢!” 秦亚茹若是真进庞家的门,庞家一家老小,哪里能放心,难道不怕亚茹半夜起来把一家子都给毒死,烧死,好报仇雪恨? 总之,秦亚茹是绝无可能嫁进庞家大门的。 事实上,庞元英一回到家,那向来对他宠爱有加的爹,就拎起扫帚冲着他一通追打“你这个孽子,孽子啊!” 庞元英被追得狼狈逃窜,背上腿上挨了好几下,疼的脸都扭曲。 他娘亲赵氏吓了一跳,冲过来抱住儿子,放声嚎啕:“你个没良心的,你这是要我的命,你个老不死的狗东西,你要打死我儿子不成?你干脆连我一起打死算了!” 赵氏是皇室宗亲,却一向贤良淑德,和庞纯之几十年的夫妻,两个人感情甚深,庞纯之能对儿子下手,却怎舍得老妻?再者,俗话说当面教子背地教妻,如今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怎能让自己的妻子没脸? 也只能罢手,庞纯之气喘吁吁地扔下扫帚,扶着妻子站起身,还是气得跳脚:“你个孽障,现在你就去与太后说,你是喝醉酒糊涂了,并不要那个秦家女儿,回头爹给你相一门名门闺秀,你老老实实地在家准备娶妻。” 赵氏也哭道:“儿啊,难不成你是被狐狸精给迷了神?你就听你爹的话,别在想那秦娘子,她配不上你。” 和父亲不同,所有做母亲的都不希望儿子和儿媳的感情太后,她们能接受自己的儿子,儿媳妇相敬如宾,客客气气地过一辈子,却绝不可能接受儿子把妻子看得比自家娘亲更为重要。 不说秦亚茹的身份,只庞元英为了她居然敢忤逆父母,赵氏就绝对不会答应让其进门的。 庞元英却是脸色雪白,一言不发,好半晌,才闭上眼,静静地道:“是,儿子是魔障了,是被迷了心窍,想让我解脱,只有唯一的一个法子,就是得到秦娘子,不论是妻还是妾,只要她进我庞家的大门,我都愿意。” 那张俊美的脸,冷的像是糊上一层冰渣。 赵氏愣了愣,心中的怒气到是消减了些许——儿子想娶一个门楣低下的女子为妻是一回事儿,只是想要一个女人,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儿,你不早说?若只是想要个女人,何苦闹到太后那儿去,那个秦娘子若是不乐意进门为贱妾,娘下聘礼,把她当成贵妾迎进门便是。” 赵氏蹙着眉,瞪了她丈夫一眼“定是你不许,多方为难,才让儿子这般折腾,我听说那秦娘子不过是个犯官之女,咱们家是何等人家?就是她进门做个妾,也是她高攀。我家儿子,难道她还能嫌弃不成?” 庞纯之苦笑着摇头“你说的什么话!哎,我们庞家欠了秦家,到了这等地步,说这些已经没用,可是,但凡我们还有良心,也不该再去强迫她一个女儿家。” 他知道,他那老妻这是糊涂了,别说他只是个侯府,就是皇家,也没有逼迫别人为妾的道理,再说,那秦娘子,是真的娶不得。 说完,庞纯之不管妻子的脸色,满身疲惫地冲庞元英道:“爹平日里纵容你太过,把你纵得不知天高地厚,整日惹是生非,家里的事儿,你一概不知,爹现在想明白了,你既然是庞家的子孙,哪怕为了庞家,也不能容许你这般混下去,来,和爹去书房,爹告诉你些事,你就知道,为何你不能娶秦家的娘子。” 庞元英踉跄而起,跟着步履略有些蹒跚的父亲进了书房,父子两个在书〖房〗中呆了整整一个上午,快到中午时,庞元英才夺门而出,脸色铁青,走了几步,怒而转身,冲着他爹气道:“爹,到了这个地步,你居然还优柔寡断,真是妇人之仁!” 庞纯之看着儿子拂袖而去,只能苦叹,呢喃道:“那是我师弟,整整一年,我们同起同息,感情亲密如一人,又怎是说让他死,就能让他死的!” 虽然这一门‘婚事’,像悬在脖子上的钢刀一般,可秦亚茹并未太过忧虑,每日作息如常,似乎全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高枫表面上也不大在乎,可暗地里却加紧了动作,监视襄阳王府和庞家的密探派出去比以前多了三倍,还动用了好几个安插了数年的暗探,即便有可能暴露,损失惨重,他也顾不得。 目前,京里的暗潮汹涌,恐怕连身在局外的一群人也隐约感觉到不对,便是官家,也觉得宫里的气氛紧绷。 高枫的能力极强,开始动作,那速度是极快的,不过三日,就把襄阳王手下一个行陆的御史给揪了出来,在高枫的指使下,立即便有人弹劾此御史,光是大大小小的罪名,就列了十七八条,虽然不说罄竹难书,却也夺人眼球。 很快,根本没等襄阳王反应过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这御史便被下了大狱,三司会审,审出一大堆罪名,其中最要紧的一项便是构陷攀诬朝廷命官,顺带着拔出了一大堆冤假错案。 秦家的案子便是其中之一。 陈文岳为夺取秦家的家产,又因为记恨秦家对其轻视,送上重礼,勾结陆御史诬陷秦易之私藏龙袍。 这案子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当初为两个人搭桥牵线之人虽然已经被灭口,但这御史却是知道详情,三木之下,没有什么是问不出来的! 一共只用了二十一天,秦家的案子就被弄得清楚明白,秦易之的确冤枉,沉冤昭雪,恢复名誉,封为从三品龙图阁直学士。 秦文渊也被授予正四品的忠武将军,还在高枫麾下任职。 至于秦家的两个女儿,自然是好生抚慰,秦亚茹也就罢了,秦小秀却是恢复了〖自〗由身,抹除污点,再不是脱籍的贱民。 得到消息,秦亚茹和小秀一时间都呆了。 尤其是秦亚茹,她虽然知道自家可能能平凡昭雪,却没想到会这般轻易,秦小秀更是泪流满面,当年她进教坊司时都不曾哭,此时却再也忍不住。 搂着自家姐姐,秦小秀一边哭,一边痛呼:“没用的,没用的,我在教坊司那么多年,就是恢复了〖自〗由身,谁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没用了……” 秦亚茹皱眉,气得拍了她一巴掌:“胡说什么,你有哪里见不得人?你一点儿错都没有,只管昂首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人,那些会嫌弃你的,咱们不稀罕,真正你该在意的,只会心疼你,哪里又会嫌弃?” “爹爹乃是冤枉,如今我们千万个期盼,终于能平凡昭雪,你难道还要伤春悲秋,等着爹爹看了难受?” 劝了半天,秦小秀终于破涕而笑,她本不是那种矫情的女孩子,此时只不过多年心愿,一朝得偿,才压抑不住,过了之后,还是喜悦多。 第九十五章 琐事 秦家平凡昭雪,官家见他们兄妹如今在京城,均州家中老宅已经荒废,便赐下一套宅院。 房子不算很大,位置却好,离高枫的将军府不过隔着一条街而已,周围都是朝廷大员,王公贵族的府邸。 搬家的事,不用秦亚茹和小秀帮忙,她们两个目前唯一要做的便是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接待那些与自家爹爹交好的一群朝廷大员的亲眷。 直到此时,见了一大堆三品四品的诰命夫人,秦亚茹才发现她那明明不怎么显眼,性情刚直的父亲,居然亲朋故旧不少,人脉关系广阔。 秦易之的罪名没了,自然要把人接回来。 官家派了人去,高枫却不放心,想也能想象得到,襄阳王和庞家的人都不会想让他老人家顺顺利利地回到京城。 高枫从一开始就不敢随便去接触秦易之,正是为此。 到了这个地步,明知道危险,却也不能没有举动了,高枫干脆让秦文渊亲自去迎接他父亲,身边带上从边疆带回来的好手,携带军中弓弩,连重弩都准备了不少,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才好。 秦亚茹也知道目前高枫和自家大哥心里都绷着弦儿,但她却不肯让自己愁眉苦脸地再去给兄长添堵,甚至连庞元英都努力忘在脑后。 事实上,用不着他去刻意忘记,庞元英闹出让太后指婚的大风波后,居然没有到南云书斋找茬,而是消失不见。 平日里这,每隔上三五天,总有不少人能看到他这位小侯爷在大街上看到他左拥右抱地四处找事,一时间见不到人招摇,到让京里好些铺子的掌柜浑身不得劲儿,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就连街面上闲逛的一群闲人,也觉得少了威风八面的纨绔公子,开封城的夜晚,比过往沉闷许多,八卦趣事儿也少了。 秦家还有一桩喜事,到不是别的,而是赵子常这货的爹爹,终于受不了自家儿子一脸春色的愚蠢模样,决定赶紧把他中意的女人弄回家,让他在自己屋子里去卖蠢,别露出去祸害皇家的名声。 没错,赵子常是皇家的人,乃是八王爷唯一活下来的儿子,还是老来子,从小备受宠爱,管教却也十分的严格。 八王爷是个开明的父亲,也是个好父亲,就算儿子相中的是个从教坊司出来,放在别人眼里,连清清白白的人家都不肯娶的女子,他也不曾火冒三丈,只是很认真地派人去调查了秦家的家风,又调查了秦小秀的品性。 本来还没有那么快能做决定,结果那日八王爷亲自溜达到南云书斋,想要看看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儿子,中意的女子到底什么模样,却看见秦小秀一手拉着个风华正茂的小娘子,一手拎着扫帚,把跑到南云书斋来调戏小娘子的混混给轰出了家门。 那等英姿飒爽,明媚迷人,把八王爷给迷得,差点儿以为自己在做梦,看见了自家婆娘三十年前的风姿。 没错,王妃当年就是将门虎女,一身的好功夫,八王爷浑浑噩噩回到家,看着妻子的画像,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认命,亲自去请官媒到秦家给自己的儿子说亲。 秦亚茹见到客客气气的官媒,又一听人家是八王爷派来说亲的,登时就皱眉——在她的想法里,小秀最好是嫁入个简单的书香门第,能和丈夫弹琴作画也就是了,最好她的丈夫不要是长子嫡孙,那才自在。 但八王爷派来的官媒,那是能随便拒绝的? 而且——秦亚茹随意一眼,就能看出妹妹对那赵子常不是没有感情,如今能在婚前见自己的丈夫一面,都很是难得,更别说婚前相处,互生爱意之后再成亲了,若是错过了赵子常,她上哪里去找妹子心甘情愿想嫁的另外一个男人去? 于是,秦亚茹只好推说父亲未归,这种大事该父亲做主来暂时拖延一下,再和小秀商量看看。 对此,八王爷表示理解,儿女的终身大事,父母不在也就罢了,如今父亲尚在,当姐姐的也不能随意给妹妹做主。 ………… 秦易之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来过开封。 开封城却还是与他印象中的没有太大差别,一样的拥挤,一样的热闹。 九月初十,天气转为闷热。 秦文渊苦着脸,写完今天第三篇文章的最后一个字,毕恭毕敬地捧给靠着软垫儿,倚在车窗前闲坐的父亲。 “爹爹,我已经写了三篇了,您要是还说不行,干脆宰了我吧。” 秦易之挑眉,哭笑不得:“你这小子,读书做文章,从小就比不上阿蛮,还不知道上进,整日偷懒,我看这些年,你不光没有长进,还越发懒惰了。” 低下头看了一眼秦文渊写出来的东西,秦易之立时便露出不忍目睹的表情,嘴角抽搐:“这什么玩意儿?这是文章吗?写的跟流水账似的!” 秦文渊叹了口气,咕哝:“明明我们将军说,我这公文写的越发明晰,看起来舒服。” 跟着高枫,在军中他也没少写各种文书,只是高枫的要求是务求简洁明了,让没有多少文化,只是识字的普通士兵都能一眼看明白,哪里会像如今的儒生一般,去追求什么文采!真要写得玄玄乎乎,恐怕才会被将军给推回来返工。 被高枫调教这些年,也难怪秦易之考校儿子的学问之后,只剩下郁闷。 又看了几眼手里的文章,秦易之气得咬牙,怒瞪了儿子一眼:“从今天起,你每天给我作一篇文章,让我检查,不合格就重新写,我就不相信,我秦易之的儿子长这么大,读了二十几年的书,连篇文章都不会写!” 秦文渊心下大叫不好,他爹是什么性子,他也清楚,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好为人师的,要不然也不会开书院,当山长,而且性子倔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看来,他以后的日子要难过了。 只是,看着父亲虽然枯瘦,却还算精神的脸,心下多少也安稳了些许,想起刚见到父亲时的惊慌失措,他到觉得,便是让自家亲爹压着回炉重造,重新读书,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儿。 秦易之终于见到了他的宝贝女儿。 大女儿秦亚茹正挥毫泼墨,倚在桌前画了一幅开封市井中的图画,那或者低矮,或者精致的民宅,那穿着打扮十分时髦的老老少少,小女儿坐在桌前,撑着下巴认真看,时不时插几句嘴。 “爹爹,欢迎回家。” 秦亚茹抬起头,就像这漫长的离别时光根本不存在,她和以前一样,只是在迎接下班回家的父亲。 秦易之的眼眶微红,抚须而笑:“啊,爹回来了。”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团圆饭,秦亚茹亲自下厨,做了秦易之最喜欢吃的菜,秦小秀去买了一壶上好的黄酒。 看着生得如huā似玉的女儿,秦易之长叹一声:“可惜,当年给小秀酿的女儿红,全都丢了,如今我们小秀出嫁,爹爹可连好酒也不能准备。” “没事儿,我还留着好些坛,够用的。” 秦亚茹失笑,她嫁给陈文岳的时候,爹爹就送了二十坛女儿红,除了婚礼那一日喝了十坛子,剩下的都藏在家里,她离家之前,把酒取了出来,到底是亲爹,亲娘在她出生那一年酿造好,就等着女儿长大,怎能随便便宜了别人。 虽然,恐怕柔蓝郡主也绝不会愿意喝她的那些女儿红。 父女四人有说不完的话,一整夜,四个人都不曾入眠,彻夜长谈,连秦亚茹都没舍得劝自家爹爹去休息。 一直到天亮,这些年大家的喜怒哀乐,还是没有说完。 愁苦虽多,可好事儿也不少,秦易之在流放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危险,也遇到了很多好人,从他的叙述里,秦亚茹听不出太多的抱怨仇恨,到是能体会到父亲阔达的胸怀。 大约正是如此,秦易之才能努力地活这么多年。 秦易之听了女儿这些年的遭遇,搂着秦亚茹,眉眼间的笑终于淡了些:“是爹不好,识人不明,让你受苦。” 如今陈文岳诬陷岳父之事,虽然还没有最终定案,却也传扬开来,襄阳王府再不承认柔蓝郡主与他的亲事。 只是,早就有传言说陈文岳疯了,开封府传了他去问话,确认他的确是脑子迷糊,整日胡说八道,根本问不出什么,也只能暂时监禁。 听说了陈文岳的下场,秦易之也不免难过:“何苦,何苦,他是个聪明人,从小就会读书,就是不走歪路,早晚有一日一样能出人头地。” 秦亚茹不语,其实,出人头地哪里有那么简单,科举从来不只是看学问,运气和学识兼具的,也不一定能够中举,陈文岳本是个野心极大的男人,他会做出此等事情,一点儿都不奇怪。 “算了,咱们一家团圆,那些不开心的以后再说。”秦易之看看大女儿,又看看小女儿,一脸的笑意“听说你们都有了人家?高枫高将军的名声,我也听过,到不委屈我们阿蛮。” 秦亚茹哭笑不得:“您还是先问问我们小秀,她到底中意不中意八王府的世子吧,人家来问过好多次,总不能一直拖着。” 这话一出,秦易之立时便扭头,笑问:“小秀?你怎么说?” 小秀咬牙,脸上五颜六色的,闭嘴不言,秦易之失笑:“看样子是愿意,哎,女大不中留。”(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嫁妆 和八王爷做亲家,秦易之并没有不愿意的意思。 别看他一本正经的模样,看起来颇具威严,实际上却是真心疼女儿,从来都觉得自家的女儿哪怕嫁给王公贵族,也不会不够资格。 当时就书信一封,送去王府,暗示自己许了这门婚事。 赵子常自是开心的很,八王爷做事也干脆利落,立时便遣了官媒,两家把亲事定下。 秦小秀的年纪还小,赵子常的年岁也不算大,两家本不必太早结亲,最好过两年才考虑这件事,但秦易之有一点儿顾虑,毕竟现在秦家的麻烦事,还未彻底解决,考虑再三,他还是决定明年就让小秀出嫁。 王府那边儿自是没有问题,八王爷巴不得让自己的儿子早一点儿娶新妇进门。 只是,这么一来,秦家准备嫁妆的时间就很紧迫了。 和那些从小就给女儿准备好嫁妆的人家不同,秦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打造家具,打造首饰,还得绣嫁衣,做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事情很多。 如果有两年缓冲时间,那还好一些,但现在连一年都不到,这些事情都准备妥当,两年恐怕都要紧张,何况现在。 婚期定下,秦易之才开始发愁。 小秀是嫁进王府,嫁妆不能太薄了,否则也不好看,秦易之干脆把官家赏赐的东西里,所有的绫罗绸缎,瓷器摆件都翻出来,放进闺女的嫁妆里面。 除了这些,总还要陪送一处房产才好。 在开封城,最贵的就是房子,若是哪家的闺秀出嫁的时候没有房产,其它的东西再好,在婆家也总是不够体面。 “要我说,内城的房子咱们买不起,外城还是能买下一座不错的宅院,连带着置办个庄子,买些良田,让小秀手里能积攒些银钱也好,否则我怕她连王府的女使,下人们都使唤不动。” 秦易之坐在桌前,双手捧着茶杯,一脸严肃。 虽然不觉得女儿嫁给八王府的世子有什么问题,可那到底是皇家,女儿嫁过去,着实底气不足。 秦亚茹点头,心下却好笑,小秀嫁过去就是世子妃,将来就是王妃,以后是要当家做主的,八王府就一个世子,那些女使和下人们,究竟要二到什么地步,才会随随便便和世子妃过不去? 他们不上赶着巴结小秀,就算王府的规矩大,哪里还敢得罪未来的当家主母? 秦易之一时想不到这些,只默默计算要怎么才能把小秀的嫁妆弄得体面好看,不让人瞧不起。 这年头嫁女儿是真难,有时候为了置办嫁妆,能让一家子的生活档次瞬间下降不止一个档次,好多女孩儿多的人家,把孩子养大了,都恨不得早早卖出去,穷一些的人家,都指望着拿女儿去换亲,不只是为了儿子娶媳妇,也因为实在是拿不出那么一大笔的嫁妆。 “官家赏赐的东西也还算实用,可也不能全用这些当嫁妆。” 秦易之按了按眉心,一看秦亚茹,就更是为难,他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总不能为了小秀把家底掏空。儿子也就罢了,男子汉大丈夫,自己攒钱娶媳妇,他帮衬不了多少,可女儿的嫁妆,他总要尽心尽力才好。 一离家就是这么多年,秦易之对儿女心中有愧,如今苦尽甘来,自是希望给自己的孩子最好的一切。 可秦家破败了这些年,如今虽说也不至于一穷二白,置办一份嫁进普通人家的嫁妆,到也绰绰有余,但嫁进王府,一般的嫁妆实在是拿不出手,就算不和其他的王公贵族相比,至少也得说得过去才好。 秦易之辗转反侧,连续好几夜长吁短叹的,睡不好觉,弄得秦小秀羞涩之余,也是哭笑不得,顾不上矜持,直接就去和自家爹爹说:“爹爹,以咱们家的境况,拿不出那么多的嫁妆也是常理,八王爷是明理之人,不会计较的。” 按小秀的想法,要是他们王府连这点儿事儿都计较,那她还何苦嫁过去受气,早早退了婚事,由着他们去娶那些嫁妆丰厚的名门闺秀。 秦易之正头痛,要去哪里买又便宜又好的木头,给女儿做家具,高枫就给他运来了一大堆好木料。 红木,梨木,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价钱比市价要便宜一半,听说是从内府弄出来的,秦亚茹不和他客气,把东西收进库房,给了银钱,才通知自家爹爹。 除此之外,高枫还很有眼力地把当年秦亚茹的娘亲,留给两个女儿的嫁妆,大部分都给寻了回来。 当年秦家抄家,他们娘亲梅氏的嫁妆,大部分都被抄走,后来秦亚茹手里的,也丢了很多,剩下的只有一个零头,秦易之一想起此事,心中便忍不住大痛,此时却见妻子每日用的那些梳篦,镜匣,绾发用的各种首饰,甚至还有时常赏玩的玉器,全都摆在眼前,再也忍不住涕泪横流。 高枫这一手玩的实在是漂亮至极,虽然肯定花费了不少精力,再这个紧要关头,还要分出人手做这种事,也难为他了,但效果绝对好,以前秦易之对他客客气气的,像是对待外人,如今看他的眼神,那简直和直呼他为贤婿,也没有差别了。 不是秦易之势利眼,为了点儿东西就卖女儿,他是聪明人——一个男人愿意为了自己的女儿如此费心,他的心意便清楚明白,亚茹嫁进高家,想来不会受一丁点儿的委屈。 秦易之又不是傻子,这么好的女婿,怎么会往外面推? 秦亚茹更是没觉得自己麻烦高枫有什么不对,她要是客气起来,那位的心里,恐怕才会不舒坦。 秦文渊也没闲着,他掏箱底,把自己的银钱拿出来给两个妹妹分别买了一处宅院,都在外城,不过离内城也不算远,前阵子刚刚遭了一次火灾,烧毁了大片的民宅,虽说有很多老百姓还是要原地重建房屋,但也有一部分,家里不缺钱,宅院实在被烧得不成样子,干脆就不要了,准备卖出去。 这些地的地价,算不得太高,秦文渊把这些年来积攒的银钱掏了个干净,正好能买下相邻的一大片地。 上面虽然只剩下些断壁残垣,但开封是地皮比较贵,建房子并不算难,再说,烧了也没什么不好,正能按照妹妹们的心意来建造新房子。 “既然建新宅,我们可不要那些木质结构的,一场大火下来,家财就得减半儿。”秦亚茹四处逛了逛,对开封城的建筑都不怎么喜欢,木质的太多,就算有砖石的,里面也掺杂了好多木质结构。 好多富裕一点儿的人家的宅子,样子到是还算精美,一眼看过去很雅致,可是这实用性未免太差。 奈何秦姑娘本人不懂建筑,高枫也不懂,最后还是秦易之出马,请了一个擅长这方面的文人,给画出了设计图。 像秦亚茹想象中的那样,建造完全的砖石结构,后世的四合大院,在这儿不大可能,到不是建造不出来,而是人家小秀根本不喜欢,嫌难看,最后也只能建成半砖石,半木质的,最多在防火上费些心思罢了。 秦亚茹想了想,她本人也不大爱那些灰扑扑的砖瓦房,只要防火工作做的好,还是人家专业人士弄出来的宅子漂亮又实用。 不过,秦姑娘一些零零碎碎的小建议到是大部分得以采用,比如说烧地龙,虽然很贵,但开封的冬天要是不弄些保暖措施,是真会冻死人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九十七章 出嫁 房子建造的十分快,几个月时间就拔地而起,两个房子一起建造,完工的时间也差不多,外表都和开封城大部分的砖石建筑一样,只是内部的装修,秦小秀还在犹豫,秦亚茹却不肯交给别人,也不喜欢那些只是看着好看,住起来却不够舒服的方案。 虽然不懂建筑,但秦亚茹毕竟是见多识广,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的住宅都把便利和舒适度放在第一位,而且对这些的追求,也几乎达到了极致。 简约风也好,奢侈风也好,总而言之,所谓的豪宅,若是不能让女主人一住进去就再也不想出来,那设计师就给老老实实地退休了。 秦亚茹正好闲来无事,便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家装设计上面,自己画设计图,自己找木匠打造家具。 因为是用来自己住的宅子,并没有打算招待陌生的客人,秦亚茹把所有的房间都布置的虽然不华丽,却舒服的很。 秦小秀一看到她大姐画的水粉的三维图画,看到那米黄色的抛光木板,暖色的布艺沙发,再看看秦亚茹寥寥几笔,画的那个穿着家常服饰,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惬意地整个人都窝在沙发里面,捧着茶杯喝茶的Q型小人,她整个人都忍不住〖兴〗奋起来,再也顾不上她大哥给的那些名家设计的图纸,抱着她大姐一阵磨蹭。 秦亚茹只有失笑,心满意足地享受了妹妹揉肩捏腿的伺候,老老实实地帮着妹子设计了好几份儿,由着小丫头抱着图纸苦恼着该选哪一种才好。 目前开封城风平浪静。 秦家一家人都在认认真真地给秦小秀准备嫁妆,一家几口,虽然个个忙碌,却是难得地活得舒心畅快。 赵子常的确是真心喜欢小秀,便是定亲之后,按说是不能相见,他还是忍不住偷偷摸摸跑到秦家门口儿,等上许久只为了偶遇。 各种各样的小礼物送进家门,说是给秦易之,却都是小女孩儿喜欢的东西,秦亚茹偶然在街上看见赵子常戳在自家妹子的马车前抓耳挠腮,马车里时不时传出清脆动人的笑声,便忍不住心下愉悦,也有些羡慕,她到底老了,便是和高枫最是浓情蜜意的时候,似乎也没有这般小女儿的情态,不知高枫那家伙会不会觉得意难平。 一年时间,过得很快。 终于到了小秀出嫁的日子,嫁妆很丰厚,至少对秦家来说,已经是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 小秀走之前,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连妆容都一塌糊涂,秦亚茹眼眶也发红,她好不容易找回了妹妹,可还没相处多久,这个宝贝妹妹就要成别人家的,她怎么甘心? 到是秦易之脸色还好,笑着安慰:“小秀,别哭了,看你这张huā猫脸儿,到时候姑爷一看,万一怀疑咱们家把新娘子掉了包,那还了得。” 他很少和女儿开玩笑,此时寥寥数语,便逗得秦小秀展眉,带着满腔的喜悦和愁绪,终于出了家门。 忙的不见人影的秦文渊亲自把小秀背着上了huā轿,送去王府。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秦亚茹忽然觉得,家里安静了许多,小秀嫁去王府,大郎因为要读书,也被赵子常打包带走,拎到了王府里,有小外甥在,小秀心里也舒服,王府毕竟不是娘家,便是赵子常待她再好,也难免孤独,有大郎在,她也容易读过这一段儿适应期。 本来让大郎长时间呆在王府,不大合适,也不合礼数,哪有出嫁的新妇,带着娘家的外甥到夫家住的。 按说秦易之这个恪守礼仪的应该不会同意,但不知道为何,他却主动提出为了方便大郎学习,让小秀把大郎给带走。如今先生变成了姨夫,关系还更亲密,大郎在王府住些日子,别人到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 秦亚茹稍微想了想,便知道自家爹爹是打的什么主意,他怕秦家出事,想要保护大郎的安全。 秦易之也不把自家大女儿当无知妇孺看待,上一世他不肯跟女儿说事情的始末,是怕女儿吃亏,这一世,事情没有像上辈子那么糟糕,他自是不会隐瞒。 “亚茹,不如你也早些嫁给高将军算了,我看你们两个的事儿,实在不宜拖延。”秦易之不是个胆小之人,可对于亲人,总是再怎么小心也不过分“别看襄阳王有着所谓礼贤纳士的名声,身边多是鸡鸣狗盗之辈,但他不是个善茬儿,肯定不会放过我。” 说到此,秦易之不由蹙眉,心下有些奇怪:“当年他招揽我不成,还引起我的警觉,发现他竟然私底下开采金矿,还打造重型弓弩,当时我自认为小心谨慎,应该没有让他察觉出端倪,没想到,转眼间我便被陈文岳那厮陷害,秦家也……但以襄阳王的性子,又怎会把我流放便算了,以他的势力,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们秦家灭门,想必也算不上太难,何苦把我流放,又派人追杀,这不是画蛇添足?” 秦易之满头雾水,秦亚茹也不明白,不过,这些细枝末节,此时并不重要,无论当时襄阳王抽什么风,都已经过去。 他们将来面临的,是未来的麻烦,就是不知道是高枫他们顺顺利利地把襄阳王捏死,还是要来一场腥风血雨,才能结束这一切了。 当年秦易之便发现了襄阳王府图谋不轨,现在这么长时间过去,还不知道襄阳王是不是已经做好了造反的准备,是不是势力已经强大到连官家都压制不住的地步。 虽然秦亚茹的心里有数,宋朝此时是不可能灭亡,甚至连史书里面,也不曾记载过有什么叛乱之事发生。 不是说宋朝内部没有发生过叛乱,但那都是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小打小闹罢了,从没有一次演变到让朝廷紧张的情况,至于皇族内部的谋反,更是一次都没有。 但是,谁又能知道眼下的宋朝,就是她在二十一世纪史书里读到的那个宋朝?现在她的亲爹,确定了襄阳王要谋反的状况,总不可能是胡说八道。 这种事儿,根本不是能拿来开玩笑的。 真正的造反,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成行,也不可能一丝痕迹都不会漏出来,闹到现在,想必高枫他们已经掌握了很多情况。(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出手 秦亚茹本以为,再大的风波,也不至于用上她这个寻常妇人,却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 不知为何,襄阳王的动作忽然快了起来,而高枫和秦家,却遇到了**烦。 庞家出手了。 若只是襄阳王,高枫并不会害怕,襄阳王的身份就注定了,他在京城不敢妄动,宗室若是在京城蹦跶得太厉害了,肯定有御史看不过去,要起风波,再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前,襄阳王不可能自乱阵脚。 庞家却不一样,他在京城势力庞大,庞家大公子庞元直还是有实权的武将,手底下能人众多,对京城的掌控力,甚至不是一直在边疆的高枫能比的。 最近数日,秦家明显被监视住,秦易之好几次出门访友,都感觉到窥视的目光,他虽然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可有着长期被追杀的经验,对于这些窥探目光,他还算敏感,不可能看错。 就连秦文渊和高枫,做事时都束手束脚的,高枫到是能进宫,可进了宫,面见皇上,他还是很难把想说的话说出口,像他这样的人,就是太后,也不会允许他和官家离得太近,想说点儿私密话,十分艰难。 而襄阳王的动作越来越大,他们已经不能再等。 高枫左思右想,趴在卓头,看着一脸恬淡,摆弄绣布的秦亚茹,叹了口气:“说不得,只能劳动我们亚茹发挥一下……” ………… 吕府这是吕夷简的住所。 虽然是宋朝当权宰相的住所,但吕府却建造的颇为寻常,大体的样式与周围官员的宅院差不多,面积却不大,统共只是三进的宅子,哪怕和外面一些稍微有些家底的商人比,这房子还是稍显简陋了。 里面的下人,却是个个精神,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行止也十分规矩,只从这方面就能看得出当朝宰相,那位吕相公,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大人物。 虽然他在后世的名声并不算好,因为和范仲淹斗智斗勇的缘故,人们提起吕夷简,总是多多少少觉得他不够光明磊落,有失文人的清高。但不得不说,他比范仲淹会做官,更得皇帝的欢心。 这几天说不上日理万机也差不多的吕相公的身体,有些不大好,受了风寒,毕竟不是二十岁的年轻人,公务一繁忙,事情一多,身子骨就有点儿吃不消。 告假在家,院子里的葡萄藤架子下摆了张桌子,上面搁着个棋盘,须发略有些白的吕相公自己和自己对弈,神色悠闲。 “你又摆弄你那几颗棋子,明明身子还虚着,不好好休息,看你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痊愈。” 一个衣着打扮都很朴素的中年美妇,缓缓走来,她生得极好,并没有多么美貌,却充满了书香气,一看就属于那种即使年老,也依旧美丽的女人。 吕相公懒懒洋洋地坐着,脸上露出一抹笑:“哎,最近不太平,朝中看着安定,可暗潮汹涌,让人只要站一站就浑身不自在,高枫那混小子不知是怎么回事儿,我总觉得他在谋划什么,还有庞家的老鬼,也不知怎么回事儿,竟和襄阳王过从甚密。” 他皱了皱眉,似乎十分不解:“他以前一向瞧不起襄阳王,觉得那位主儿实在太喜欢收买人心,是个麻烦人物,要不是咱们官家一向仁厚,从不肯轻易怀疑宗室,庞老鬼怕是上书参他的事儿都做了出来,没想到这几年却一反常态,虽看不出和襄阳王有什么亲密关系,却很少再找他的麻烦了。” 吕相公一向并不觉得外面的事儿不该和娘子说,事实上,他的娘子就是他的垃圾桶,外面遇见些难事儿,回来倾诉一番,由着美丽的娘子细心抚慰,再难的关卡也没有过不去的道理。 两夫妇正说话,下人忽然引着一一身素白长袍的年轻男子进来。 “云生来了?”那中年美妇一怔,脸上不觉露出一抹笑意,抬眼见那大大咧咧坐在椅子上,抢了自己丈夫的茶杯喝茶的年轻男子的脸上,居然露出说不出的阴郁,不由长叹一声“你这孩子,也别太倔强,詹指挥使的事儿,好几个仵作都验过尸,都说是体表无伤,〖体〗内无毒,宿疾突发,猝死,虽然奇怪了些,可是……” 白云生冷笑:“猝死?能让一个人猝死的法子,就我也能想出七八种,能骗过那些白痴仵作的毒药,我知道的就不止一种,反正我不信,他会莫名其妙地猝死!” 吕相公一捂额头,扭过头去不看眼前正处于暴躁期的男人,他娘子笑眯眯地转头,冲身边的女使道:“阿飞又送来了不少糟白鱼,正好让你尝尝鲜,你也有一阵子没吃过了,我记得,你平生最爱鱼,鱼中最喜欢的便是清蒸糟白鱼。” 白云生怔了怔,随手搁下茶杯,取了筷子,挑了一口鱼肉慢慢咀嚼,他依旧是面无表情,并无表现出喜悦或者悲伤。 他自幼便爱鱼,最爱的是淮扬的糟白鱼,只是糟白鱼的做法并不算简单,秘方也不是寻常人能知道的,京城也不是没有人会,却做不出那种绝妙的滋味。 因此,他能一饱口福的机会,总是很少很少。 就是在他和詹玉的关系不咸不淡的那些年,那位只要出差去淮扬,就总不免去有着百年历史的鱼铺子,选做好的糟白鱼,用冰盒装好,千里迢迢地带回来。 想他一介贵公子,回京的时候不带金,不带银,却带了几盒子糟白鱼,让旁人看见,还不知道会说什么闲话。 白云生忽而一笑:“詹玉那混蛋,在京城里从不受别人的孝敬,古板的让人头痛,唯独就是有人送他糟白鱼,他到不肯推辞。”这其实是好事儿,水至清则无鱼,詹玉能顺风顺水地当了这么多年的官儿,有这点儿小弱点,恐怕也给他加分不少。 瞧着白云生忽然笑得温柔,吕家的那位娘子心里却酸了酸,即使吃这般美食,这孩子怕是一样味如嚼蜡。 气氛不由凝滞。 白云生细嚼慢咽地吃完一盘鱼,才擦了擦嘴,冲吕夷简道:“吕相公,我要面圣。” 吕夷简一怔:“官家下令,不许你出入禁宫,官家的话,老朽可不敢不听,你老实一点儿,别胡闹了。” 白云生惹出大祸,弄得太后见到他就恨不得掐死他,还能活蹦乱跳的,没受到半点儿实质性的惩罚,已经是官家仁慈,岂能得寸进尺? “哎。”看着白云生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吕夷简心里也不落忍,何况,他不敢把这孩子逼急了,生怕他做出不理智的事儿,这孩子倒霉他不在乎,可白云生的娘亲,他却要心里存上有几分恭敬。 刚想说什么,就听他娘子笑道:“不就是面圣,没什么,我今儿正好想去看看皇后,顺便把这十盒儿糟白鱼送进宫,云生就和我一起去,算是我带着晚辈进宫玩,太后总要给我几分颜面。” 吕夷简是先帝的托孤重臣,便是太后,也不好不给他娘子面子。 “你要把这些送宫里去?为何?”吕相公诧异地扬眉,他家娘子虽然不是个小气的,但也不大喜欢奉承宫里那些女人。 吕家娘子笑道:“我前阵子进宫,皇后跟我说,官家想吃糟白鱼,你也知道,以咱们官家的脾气,怎么可能向地方要这些食物吃,皇后听说你是寿州人,便想着咱们家大约是有糟白鱼的,娘娘既然都开了。,咱们家又不缺这么点儿东西,我怎能不送进去?” 吕夷简一笑:“是该送,不过,送两盒子就是,剩下的给咱们云生留下,等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做给他吃。” 他家娘子不由惊笑:“看你说的,难不成家里还缺了云生几条鱼。” 白云生的眉眼也舒展开来,不似刚才那般抑郁,挑了挑眉,摇头道:“娘子,吕相公不是为了让我吃鱼,他是担心官家心里不舒坦——连官家都吃不上的鱼,你们吕家一送,就送出去十份儿,换了我,非得气死不可。” 说着,便摇头“要我说,相公也太小心,换了别人就罢了,咱们官家那个面团性子,哪里会那般小心眼儿?”他说这话,到带了些许轻嘲,不全是褒奖。显然对官家那让天下文臣尊敬的脾性,不大看得上眼。 吕夷简叹了口气,蹙眉:“官家毕竟是官家,我们做臣子的,总要想方设法地避免让官家心里不舒服,这才是为臣之道。罢了,你要想去,便去吧,就说老朽病重,想让你帮我向官家讨一人参,补补身子。” 其实,吕相公要是知道,这白云生进宫究竟是为了什么,说不定他就不会蹚这一池浑水,只是白云生胡闹惯了,不说是他,就是庞家和襄阳王,也只当他是个冲动易怒,不知事的年轻人,进宫大约也只是想让官家给他个说法,追究詹玉之死。 别看白云生在京城有着偌大的名头,一直是飞扬跋扈,颇有些睥睨众生的风采,但他一向不靠谱,若非有詹玉一直跟他后面给他善后,就他闯祸的本事,名声恐怕比庞元英还要臭得多。 一个只在市井厮混,身边有一个正经人的年轻男子,没有人会真正把他放在心上。 第九十九章 面圣 福宁宫白云生领着一个低眉顺眼,穿着打扮都很低调的女使进了宫门。 吕相公的娘子多少有那么一点儿奇怪,白云生不是庞元英,出入从来孤身一人,很少带着女使。 不过,偶尔瞥见那女子的容貌,吕家娘子不觉露出一丝微笑,那女使竟是明眸皓齿,生得清丽非常,看来,再不懂风情的男人,长大之后,还是要倾慕女子的。 她扔下白云生,放任他自去见官家,反正这小子也不是头一次进宫,用不着旁人操心,她自己安安心心地拎着食盒去往皇后那儿。 白云生带着自家女使在御huā园里慢行,前面带路的小太监很是识趣,也颇为热情,能在宫里混出头的太监们,都是心明眼亮之辈,虽说眼前的白郎君只是一介布衣,却是那种和官家说得上话的布衣,还是得小心讨好才是。 所以,当那白郎君伸手拥着她的女使,低笑着和那美人咬耳朵时,他便很懂事地多走了两步,并不打搅。 “我还是觉得,你进宫实在有些扎眼,既然你大哥精通易容术,还不如由他来。” 秦亚茹低眉顺眼地靠在白云生身边,衣服是那种她前世经常穿的类型,奢华美丽,不像个女使的打扮,妆容也不似往常她习惯的婉约清丽,颜色过于娇艳,不熟悉的人,恐怕认不出她。 “大哥出入,都有人监视,便是易容改装,也容易被人察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我进宫更方面些。” 尤其是秦文渊又不似白云生这样和官家很相熟的,还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进宫,找个私密的地方和皇上密谈? 就算高枫并不希望把秦亚茹扯进来,可这事儿,秦家想不被牵连,已然不可能,秦亚茹身为秦家的女儿,若是秦家出事,她显然也无法独活。 都进了宫门,再后悔也无用,白云生叹了口气,交代秦亚茹跟紧,缓缓走到福宁宫的正殿门前。 白云生见到官家的时候,皇帝的心情并不算好。 赵祯虽然是皇帝,但是他还年轻,太后还在,朝中的事儿都是由太后做主,刘太后虽然并没有效仿武后的心思,可此时此刻,却的确有一点儿效仿武后的能力。即便是如此时的官家这般仁厚的君王,面对如此局面,心里也不是不压抑难过的。 何况,他的想法,还频频与太后不同。 尤其是最近,他和太后的冲突越来越多,哪怕只是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他面上心甘情愿地一退再退,心里还是不大舒服。 虽然心情不好,但看到白云生,官家的脸色还是和缓了些许。 和白云生自始至终对他的嫌弃不同,他对白云生的印象不错,事实上,对于白云生那〖自〗由潇洒的做派,同样身为年轻人的官家,羡慕的很。 大概但凡是年轻人,风华正茂的时候,都会羡慕那些能够纵马飞驰,过着无拘无束生活的男人们。 一见他进门,赵祯便连忙招呼他坐下,也没让白云生行礼,本来宋朝的规矩就不是那么严格,除非是比较正式的场合,见到皇帝拱拱手也就可以了。 “好些日子没见,你到是瘦了,脸色也不好,别怨我,实是你闯祸不小,太后的颜面不能不顾。”官家语气温和,心里到也清楚白云生憔悴的缘故,只是终究体贴,不肯提起詹玉,转而和和气气地问了白云生好些话。 只要白云生愿意,他能说出任何人都会喜欢听的话语。 “官家也知,吕相公平日里最重口腹之欲,这次吕家娘子特意让我带了两盒子糟白鱼来,让官家尝尝鲜,吕相公就颇为不舍,为此连他那盆牡丹都忘了给浇水。” 赵祯大笑:“你可别胡说,吕相公哪有那般小气,他就是寿州人,寿州的糟白鱼最正宗,他家里的厨子怕都能做,还会舍不得几盒子鱼?对了,你既然带了鱼,今儿就一起吃,让御厨给咱们做。” 白云生点头:“官家节俭惯了,宫里的厨子多是开封的,不擅长淮扬菜,到是我今日带来的女使,于中馈上甚是精通,不如就让她用那些好食材做些酒菜,好让官家尝尝鲜。” 前些日子为了赈灾,宫里的用度都削减了,即便是皇帝,吃喝也很寻常,怕是比外面的富商都不如,赵祯也是人,是人就不会一点儿欲望都没有,虽然他的自制力很强,但听了白云生的话,还是颇为好奇,笑道:“也是,你最喜欢吃鱼,吃的也精细,吕相公的给的好食材,总不好糟蹋了。” 两个人又开始闲聊,赵祯还摆开棋盘。 这也就是白云生,若换了另外一个人,哪里能有本事让官家陪着聊天,一聊就是大半个时辰。 其实时间并不久,但白云生却觉得,时间过得极慢,慢到他都有那么一点儿坐立不安,就连落子也显得不经心,终于到了晚膳的时候。 白云生伸了个懒腰,笑道:“还是老规矩,咱们自己吃,别让一群人盯着,别扭得很。不过,我家女使做菜,吃法一向特别,得让她进来讲解一二。” 赵祯大笑:“看来,今天我有口福了。”。 往日里白云生进宫,赵祯若是请他吃饭,也不大让人伺候,白云生本就是散漫的性子,不习惯有一群女人围着给他布菜。 秦亚茹捧着大大的雪白的陶瓷盘子,莲步轻移地走进门,此时用的是分餐制,她近前把一盘只是看,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的白鱼,搁在官家身前的小桌上。 赵祯的目光,却忍不住在秦亚茹的身上流连,一时间并未察觉到美食的魅力,并非是他贪huā好色,也不能说秦亚茹有漂亮到倾国倾城,只一眼就能让见惯了美色,且自制力极强的皇帝神魂颠倒。 但是,身为一个男人,见到秦亚茹这样的女子,便是圣人也免不了要多看几眼,至少比盘子里的鱼更吸引人。 放下鱼,行礼,秦亚茹便垂手而立。 赵祯轻咳一声,笑谑地看向白云生,低声道:“都说你白云生生性风流,我一向不信,你又是庞元英那厮,现在看来,他们说的到也有几分道理。” 白云生失笑,一眼扫过去,见周围的太监宫女已经很有眼色地退到门外,赵祯身边只剩下一个低眉顺眼地立在角落里的太监。 他知道这太监的身份,是皇帝的亲信,除了保护赵祯以外,其它时候无不是瞎子,聋子,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若是连他都被襄阳王那等人收买,他们也只能认命,因为他不可能驱逐这个太监。 “官家,我这女使,可是专门为了找您,才进宫的。” 赵祯一怔,就看那绝色女子盈盈拜倒,轻声道:“民女秦亚茹,见过官家,还请官家让民女为您诊脉。” 这话一出,不说赵祯,就连白云生都愣了愣——明明说好的,秦亚茹拿着秦易之写的信,还有高枫搜集到的,关于襄阳王的罪证,面呈给皇帝,怎么临到事前,她自己改了剧本? 第一百章 相克 赵祯怔了怔,居然还真的就缓缓抬起手,搁在案上,嘴角一弯,露出一抹笑来:“那就劳烦小娘子。” 秦亚茹挑挑眉,莞尔,到是有很多年没被人叫过小娘子了,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但她此次假作女使,打扮的很娇嫩,看起来和那十五六的小姑娘也差不多。 眼前之人,果然如父兄所言,是个很温和的皇帝,就是貌似有那么点儿话唠。 秦亚茹专心致志地给他诊脉,他拧着眉头,依旧和白云生细语:“没想到,你这久不来后宫的,都看出我身子不舒服,这都有大半年,常常会觉得困倦,头痛,心悸,有时候走着走着便眼前发黑,那些太医们都给看过,只说是劳累过度,身体虚弱,不过开些温补的汤药,喝了什么用都没有。” 赵祯明显有些不愉:“这国事大半都是大娘娘操心,我哪里会累到,那帮庸医也太会找借口了。” 白云生明显愣了愣,心口一紧,猛地回头去看秦亚茹。 秦亚茹却一言不发,只是闭着眼睛,一心一意地诊脉,而且时间非常久,两个手腕都诊过。 差不多有小半盏茶的工夫,秦亚茹才长长地吐出口气,叹道:“官家,我还是头一次遇见,能把食物相生相克法则用的如此神妙,而又不引人注意的高手。” 她这话,内涵颇多,赵祯眨了眨眼睛,奇道:“听小娘子之言,我的身体不舒爽,乃是人为?” 他近年来身体不好,但从没有多想过,毕竟老赵家的人长命的并不多,身体不好的却不少,再者说,他身为皇帝,哪怕现在还是个没有实权的小皇帝,想要给他下毒,也是千难万难的。 凡是他进口的东西,无不经过好几道检查手续,虽然赵祯总为了自己的吃食被检查来检查去,最后进口的时候都凉了而不高兴,可却还是老老实实地乖乖吃那些食物,从不为难手下人。 秦亚茹眯了眯眼,点头,说来也是赵祯幸运,她刚才进门的时候,正好看见有两个女使托着托盘离去,她也是精通厨艺,并且还懂医理,更要紧的是,上辈子她在郡马府,生命最后的那几年,就日日吃相生相克的食物。 一开始她也不懂,直到病入膏肓,身边伺候了她一辈子的女使,才心有不忍,把这事儿与她说了。 当时秦亚茹在郡马府安安稳稳地活了好多年,人们也渐渐忘记她才是郡马的原配发妻,既然目的达到,柔蓝郡主又怎会放任秦亚茹这样的眼中钉,肉中刺当真安然度日,寿终正寝,虽然披着一副温婉贤良的外皮,她的内心,可一点儿都不贤良,所有女人该有的嫉妒心,她一丝一毫也不缺少。 就算知道,当年秦亚茹什么都没法子做,她被软禁在那个小小的院子里,平日见到的人都不多,难道还有法子去报复?何况,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连救自己脱离险境都没办法,只能放任身体一日日衰弱,病死卧榻。 如今,却在深宫内院,又闻到了她当年经常闻见的饭菜香味,这种特殊的味道,她闻过好多年,这种特殊的感觉,她绝对不会忘记。 因此,还没入福宁宫的大门,秦亚茹便心有所觉。 “我会为官家开个药方,并列出食疗的单子,再辅以针灸,不出半年,官家必会恢复健康。” 虽然当年她让柔蓝郡主把自己给整死了,但她还是牢牢地记住自己死亡的真正原因,这些年来,她苦学不辍,几乎没有一天不在研究医学,医术日渐高明,便是和当世国手比,纵使经验有所不如,可见识上,却远远超过。 如今,秦亚茹即便是给皇帝看病,还是比较复杂的病症,也敢夸下海口。 赵祯怔了怔,叹道:“没想到,那群太医居然连小娘子的气魄本事都比不上,真真该死!” 他是厚道人,可再厚道,面对一群尸位素餐的太医,他也要生气的。 秦亚茹没有说话,心里却明白,皇宫里的太医无不是杏林国手,经验丰富,不可能没有一个能看出皇帝的身体出现大问题,但是他们都是有家有业的,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一个个学的谨慎保守,不敢多说一句话,因为他们只要有一句话说错,甚至是一不注意,就可能变成宫里数不清的冤魂之一。 要不然,也不会在民间光有声望的神医,一旦当了太医,立即便泯然众生,否则万一卷入宫中是非,一准儿活不长。 秦亚茹并不在乎太医们怎么想,也没打算和皇帝多说,其实,也用不着她多说,但人皆惜命,太医们的行为,纵然不合理,却合情,即便是皇帝,也不能因为他们过于谨慎保守,就把他们问罪。 赵祯松了口气,眉眼清亮:“那就有劳小娘子了……若是我身体痊愈,必有重谢” 话音未落,秦亚茹一扬眉,笑道,“官家,重谢什么的,奴可不敢当,不过,人们都说官家的书法极佳,奴家的弟妹知道奴有幸见驾,特意写了一幅行书,想让官家给品评一二,若能有一言半语的指点,那真真感激不尽。” 说着,从衣袖里拿出一个卷轴,双手捧起,奉到赵祯的眼前。 白云生倒吸了口气,低下头去。 赵祯却颇为惊讶,笑道:“我可还未出师。”话虽如此,他还是接过了卷轴。 秦亚茹眼睁睁看着年轻的小皇帝展开卷轴,由一开始的笑意盎然,变得全身僵硬,瞳孔放大。 即便是秦亚茹,也忍不住担心害怕,不是怕这个小皇帝,却是心里五味杂陈,各种滋味纷至沓来。 小皇帝毕竟还年轻,又是出了名的宅心仁厚,庞家和襄阳王都是他信重的臣子,即便证据都在眼前,他也不一定相信。 况且,现在宫里做主的是皇太后,不是他,即便他相信了,到底有没有魄力和能力来应对这个局面,尚未可知。 还有,以襄阳王的性子,又是这么多年布置,肯定在宫里安插了不少眼线,万一要是一不注意,让人把消息传出去,不说必败无疑,终究会添不少的变故。 没想到,小皇帝的年纪虽然小,却很沉得住气,只是稍微僵直了片刻,就又恢复成温文尔雅的样子。 “小娘子弟弟的行书,当真不错,到比我写的好,且留下来让我认真看看,过几日再给你们送回去。” 第一百零一章 成长 面带英气的女使捧着乳白色的汤汁,走进书房,正看见自家主子立在窗前出神。 庞元英于吃穿用度上一向精细,今天看起来却和往常不同,穿的衣襟是绛紫色奢华的衣袍,紫金冠在阳光下仍是熠熠生辉,那张脸也照样能让满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心醉神摇,但给人的感觉,却再不是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整个人都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沉郁气质,堪怜又堪恨。 他一回头,就看见桌子上平摊的画像。 画中的女子堪称国色。 庞元英勉强勾起唇角,一颗心却是冷了下来——纵然再喜欢一个女人,喜欢的入了魔,那也只是个女人罢了,若是不碍着自己,自己的亲人,为了她学那痴情种子,任性一下,也无不可,反正他本就是个荒唐人。 庞家有他大哥顶门立户,庞家又是枝繁叶茂,有几辈子也摆不光的家业,家族子弟出息者众多,他这个被娇纵惯了的幺子,纵然荒唐一点儿,趁着年轻,做出些让人诟病的事儿,又有何妨? “别怪我,你终究只是个女人,我便再喜欢你,也不能让你们秦家毁了我的父母,毁了我的家族。” 庞元英眼角眉梢间的冷意,便是他身边伺候了十多年的女使看了,也心惊肉跳,那女使低下头,轻轻地攥紧了手指,眸子深处,却不由露出几分莫名的挣扎。 “侯爷,夜深了,喝碗补汤,快快歇下吧。” 庞元英不语,端起汤碗一口喝完,沉默地落座,若是可能的话,他想永远做他用不着费脑子,只要恣意妄为就好的浪荡子,可他不能,祖父,爹爹和大哥都糊涂了,在这种时候还敢心软。 既然当年他们硬是要顾惜什么庞家的声誉名望,做下错事,那后来就不该心软,就该下狠心永绝后患…… 想起父亲被逼无奈,终于告诉他当年庞家做下的事,庞元英苦笑——罢了,不用多想,纵然当年不念旧情,彻底毁了秦家,怕这会儿也要面临两难的选择,那襄阳王又是好相与的?庞家不照样要倒霉? 只是,此时顾不了那么多,无论如何,先解决掉最大的麻烦是正经。 他从来没像今天这般,深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软弱无力,纵然一心一意要赶尽杀绝,他竟然都不能确定自己能够有那样的能力。 为了父母,为了他们庞家几百口子的人,就算他是个无用的纨绔子弟,他也要舍命一搏。庞元英和衣睡下,冲着一直沉默地立在他身边的女使道:“阿苏,你跟了我十几年,我最信任你,这次的事儿完了,我便给你寻一个知冷知热的好男人让你嫁出去,放心,嫁妆尽有,要找丈夫,还是不能要我这样花心的,该选个一心一意愿意跟你过日子的。” 那被称为阿苏的女使,一向冷若冰霜的脸上,隐约露出一抹微笑,庞元英却没看到,那笑容竟是悲痛欲绝。 不管庞元英怎么想,高枫他们到是稳下了心神。 秦亚茹隔三差五地跟着白云生进宫去,给皇帝诊脉,调养身体,幸好白云生那人以前也没少进宫去烦皇帝,尤其是有事儿相求的时候,若是皇帝不答应,连续半年日日烦的那位官家连饭都吃不香,也不是没有,到也算不上太过引人注意。 当然,完全不被人察觉出异样,是不可能的,可现在事情太多,尤其是高枫动作频频,开始故意让襄阳王感觉到他的调查行动,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没办法,谁让高枫的招牌太亮,麒麟军的统领,大宋朝最会打仗的将军,可以说是唯一一个能让辽人退避三舍,不敢掠锋芒的大将军,无论智谋还是武功,都让人无法小觑。 与他相比,白云生这样的,实在是不够看。 这日,阳光难得不错,赵祯嘴馋,特意宣了白云生带着他家的厨娘,进宫来给再做一次清蒸糟白鱼。 赵祯这个小皇帝毕竟还年轻,偶尔有点儿孩子气,到并不让人意外。 照例是把伺候的人都打发走,只是这一次面对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赵祯却一点儿胃口都没有。 “襄阳王乃是朕的王叔,朕记得,小时候他经常来看朕,带着朕骑马打猎,还给朕买许许多多轻易见不到的小玩意儿。” 秦亚茹一言不发,白云生蹙眉。 赵祯的脸色颓败,当初看到秦亚茹送来的,隐藏在画中的密信时,他并不太相信,只是因为秦亚茹是秦易之的女儿,秦家又遭受了一次磨难,且还有白云生在,又是给他治病的女大夫,他才半信半疑。 后来,秦亚茹又陆陆续续地带来许多证据,让人不能不信的证据,赵祯凝思苦想许久,找了亲信详细调查了一番,终于不得不承认,他的王叔,果然起了谋逆之心,而且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准备。 “秦家受委屈了,秦娘子,你放心,朕会给秦家一个公道。” 他到底是皇帝,哪怕心软,哪怕年轻,还是不会放任有人毁了他的江山社稷。 宋朝和别的王朝不同,禁军拱卫京师,开封城外布置的都是皇帝的亲军,襄阳王想要掌权是很难的,他谋朝篡位,自然要想办法控制军队,可是若想要顺顺利利,名正言顺地登基称帝,恐怕最好还是让皇帝自动让位为妙。 如今赵祯还年轻,太后当政,没有子嗣,一旦出现差错,襄阳王作为实权王爷,还是很有机会的。 何况,他准备了那么多年。 赵祯叹了口气,一向温和的眉眼间,多了一丝锐气:“他既然不把朕当亲人,反而当成仇人,那朕就没有什么不忍心的。” 即使想逃避,也没有用,他总不能为了个王叔,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只是,他太年轻,在这方面,着实经验不足,还是得要靠太后。 虽然太后擅权,但那到底是太后,皇帝赵祯是她的儿子,赵祯在位,她就能名正言顺地垂帘听政,要是赵祯被废,皇太后还有什么意义。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刘太后也只是他们的助力,并不算是他们的阻碍。 第一百零三章 报应 杜管事似乎不曾感受到小主人心中的冰冷和麻木,也仿佛听不见主人阴寒的话语,从身边携带的食盒里拿出一盏敞口的描金九龙玉杯,将泡好的蜂蜜水恭恭敬敬地奉到庞元英眼前。 他家的小主人若是不用名贵的瓷器,怕是连茶水都喝不下去,若不是上好的蜂蜜,那根娇贵的舌头根本就承受不了。 “牢中阴寒,小侯爷喝些蜜水,润润喉吧。” 庞元英面无表情,那蜂蜜水的甜香,让他这个在牢里呆了两日,嘴唇已经干涸,皮肤也显得枯燥的贵公子勾起唇角,冷冷地笑起来。 九龙玉杯是他十八岁生辰的时候,太后所赐下,虽然奢华,却刻着极为朴质的愿望——喜乐平安。 前几天他觉得情势不好,便把手头比较值钱,且不打眼的物件给几个亲信手下分了,这只九龙玉杯,正因为这四个字儿,他觉得欢喜,送给了陪伴自己长大,几乎被他视为姐姐的阿苏。 此时,阿苏就和往常一样,从杜管事手里接过杯子,替庞元英试了试蜜水的温度,再捧到他的眼前,服侍着他小口小口地喝下去,行为举止,毫无异样,仿佛她还是那个,从来不被小侯爷的美貌迷惑,虽然冷淡,却忠心耿耿的女使。 庞元英怔了怔,满腔的怒气犹在,一时间却发不出来,忍不住伸出手,握住阿苏略有些粗糙的手指,喃喃道:“我庞元英自认不是好人,对家里的下人虽不能说苛刻,却也算不上好,但是你在我心里,从不是什么下人。我们二人一起长大,我读书习字时,你伺候我笔墨,我被爹爹和大哥罚跪祠堂,你偷偷给我送吃送喝,我外出,你替我准备行囊衣物,巨细无遗,就连我当年喜欢上长公主,做出些荒唐事,被爹关起来,你也不管不顾,偷偷替我传递消息,结果被爹爹杖责三十……” 阿苏听着听着,眼泪就落了下来,深吸了口气:“你别说了!” 庞元英的眉眼间,却全是惊怒疑惑,一双眼睛,紧紧地锁定眼前这两人,尤其是阿苏:“我庞元英自诩聪明,庞家不是没有别人家的探子,这些人在我的眼里,从来无所遁形,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背叛我……咱们主仆十几年朝夕相处,我本来很有自信,便是让你死,你都不会背叛我!” 他抬起手,拽住阿苏的衣领,把她拉到身前,冷声道:“你说,究竟是什么人,给了你什么?看在我平日里对你不薄的份上,别让我败得稀里糊涂的。” 阿苏一向是个冷淡人,但此时她纤细的身体,也忍不住微微颤抖,望着小侯爷那一双能让天下女子痴迷的眼睛,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这是报应,报应!” 良久,阿苏才抑了悲痛,抬起头,替庞元英整理衣襟,低声道:“主子,您自幼就生得好,粉润可爱,府里差不多年纪的下人,哪个不希望进您的院子,贴身伺候您,奴不过是杜管事从外面捡回来认养的孤女,才五岁大,还是个孩子,却因为您说了一句喜欢,便让娘子放在您身前伺候,府里的下人们嫉妒奴,虽然明面上打骂为难他们不敢,可私底下,奴找不着一个说话的人,孤零零的,那时候的日子,外人看着风光,可奴是真累。” 阿苏说这些时,眉眼间显现出来的只有怀念。 庞元英自幼聪明,但他没心没肺惯了,还真不记得小时候的阿苏是什么模样,也不懂她这会儿说这些作甚,却难得好耐性,没有急着发话。 阿苏的神态越发柔和:“奴从一开始,心里就只有主子一人,奴和主子,从小到大,同吃同行,奴有幸跟着您读书识字习武,深得您的信任,在您的院子里,也算得上说一不二……您实在是个让女人不能不倾慕的男人,奴自然也一样,小时候还好,长大了,奴不只是把您当主子,还当自个儿喜欢的男人。” 庞元英愣住,瞠目结舌——他的红颜知己满天下,院子里的女人成群结队,阮红堂里从外面抢回来的女子更多,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身边,在他心中,唯一一把不把他当成男人看待的女使,居然早就有这种心思。 “你为何不讲?若是你说了……” “若是我说了,小侯爷肯定会给我个名分,说不定,看在奴伺候您这么多年的份儿上,还能当您正经的侧室,可那又如何?奴跟了您这么久,您院子里的女人,您有多少叫不出名字?恐怕,您对她们,还不如我对她们更熟悉!” 阿苏攥紧手指:“所以,我宁愿当您身边不可或缺的女使,也不愿意做你的女人,我本来想,这样就极好,一辈子跟在您身边,终身不嫁……可是,您怎么会爱上一个弃妇,还为了她,害死了阿生!” “阿生?” 庞元英蹙眉,对这个阿生,他当然有印象,那是杜管事的儿子,挺机灵的小伙子,相貌俊秀,身手灵活,记得有一回,他在河边纳凉,一阵风吹过来,吹落了他随手搁在石凳上的折扇。阿生正好在,想也不想,就跳下河去,把那折扇高高举起,捧到他眼前。 他犹记得,那会儿阿生的笑容灿烂的让他的心情都跟着好起来。 “是有些日子没见到阿生,阿生……死了?”庞元英目光闪烁,前些日子,他忙着追求秦亚茹,接下来又忙着毁灭证据,布置暗棋,在襄阳王和官家二者的角逐中保全庞家,忙的不可开交,哪里还会注意区区一个下人! 庞元英扭头去看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地杜管事,若是没记错,阿生是杜九的独生子,年过四十才生的儿子,平日里对其甚为疼爱。 阿苏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他当然死了,他怎能不死?小侯爷,您忘了,您的美人看都不看您一眼,您就不甘心,在街头四处调戏小娘子不算,短短半个月,就抢了六个小娘子去阮红堂。” 庞元英不语,阿苏冷笑起来:“当然,您当然不会在意,这些年,阮红堂的美人就没少过,即使最少的时候,四五十人也是有的,六个算什么!您当然更不会在意,您从城外抢去的美人是不是有婚约在身,是不是有丈夫,有儿子,有家庭,在您的心里,有您青睐,她们就该感恩戴德,又不是名门贵族的淑媛,又什么好矫情的!” “您大概都忘了,阮红堂最后一个被抢回去的小娘子长什么模样,更不会知道,她是来京城投亲的,她已经有了婚约,马上就要和我阿生哥成亲了,却没想到,就因为您觉得她一个背影像秦亚茹,她就被带回了阮红堂。” 阿苏的眼睛赤红,一瞬不瞬地看着庞元英:“阮红堂的那些小娘子,您只管抢,抢回去看两眼,觉得不是自己心里想象中的美人,便置之不理,再不去管,放纵的您那一群手下,无法无天,您不要的小娘子,被他们侮辱,走入绝路的,不知有多少个……阿生得到消息,赶去阮红堂救人,就一夜的工夫,只是一夜罢了,他的未婚妻便受不了羞辱,一头撞死在院子里,阿生去时,尸首还未收走,院子里的血还没有洗干净。” 庞元英悚然而惊,猛地站起身,额头上的冷汗滚滚而落:“他们竟然敢……敢……” 阿苏似乎没了力气,跪坐于地,闭上眼,浑身发抖:“奴也有罪,奴早知道那些混蛋不像话,可他们都是府里的老人,势力盘根错节的,奴左思右想,真不愿意为了几个外面抢来的小娘子得罪他们,反正,小侯爷做了抢人的事儿,名声早就坏了,府里多几个混蛋,少几个混蛋,也没大差别!” “没想到,却害了阿生。当时,阿生一怒之下,抱着他未婚妻的尸体,告到老侯爷那儿,可老侯爷正为那些事儿焦头烂额,哪里还有精力去管这个,便交给大郎处理,大郎虽说处置了阮红堂的下人们,却见阿生一脸愤怒,满眼都是仇恨,值此紧要关头,生怕他投敌,做出祸害庞家之事,面上虽然好生安抚,可随后就把阿生派出去执行任务,阿生一去不回,旁人也就罢了,义父却知道大郎的手段,暗中查探,终于查到阿生一离开侯府,就让人给刺死,连尸体都化成了飞灰。” “可怜我义父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不敢和别人说,只能装出一副不知道的模样,照常为庞家卖命,大郎做下此事,更不可能留着我义父和我,他一向是个谨慎人,做事从不肯留下后患,若非我们早有防备,还命大,早就死了。” 庞元英一时无语,但他却明白,自家大哥并不算恶毒之人,但为了庞家,的的确确做得出这些事。 阿苏的目光跳动,闭上眼,任凭热泪滚落:“阿苏已经入了魔,对不起小侯爷!” 庞元英苦笑,长叹了口气:“罢了,你说的对,都是报应,现在结束了,也没什么好说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回乡 阿苏是庞元英的亲信,可阿苏也是杜九的养女,是阿生最疼爱的妹妹,她因为庞家家破人亡,于是背叛,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或许阿苏心里早就绝望,早在看着她心爱的男人往家里领回一个又一个的女人的时候,背叛的种子就已经种下。 均州武当县还是如往常一般热闹,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秦易之好多年没回来,看到的风景,却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之处,不觉有些感叹,相隔多年,果然还是故乡的山水最是迷人。 他们一家子返回的时候,很是低调,并没有通知以前的好友们,不过,到也没有刻意隐瞒,再者说,秦家的案子若说以前并算不引人注目,秦家平反,也只有亲近的好友会关注,会开心,别人哪会管这些闲事。 可如今牵涉到了襄阳王,且秦易之还和皇家结亲,他的女儿嫁给的可是八王爷的儿子,不是寻常宗室,连带着也让秦易之出了名。 他刚回到家乡,消息便传了出去,一群和秦易之早年交好的友人都来迎人。接风宴一开就是好几天,秦易之憋屈了这么多年,一朝翻身,也是该好好痛快痛快,秦亚茹难得没有多说什么,也没不许他喝酒,由着这位喝得醉醺醺神志不清。 秦家的老宅早就发卖了,卖给当地一姓孙的富商。这孙姓富商到也识趣,高枫才派人去商量,要帮秦亚茹把宅子买回来,他二话不说便卖了,价钱和当初发卖的时候的官价差不多,甚至还便宜些。 孙富商也没觉得吃亏,相反,他还觉得自己是赚了大便宜,对那来说项的中人感激不尽,能和高枫这样高官拉上一点儿关系,别说区区一栋算不上什么昂贵的老宅,就是十栋八栋全送出去也划算。 这位不愧是能做大生意的,很会做人,在秦家回乡之前,他就把秦家的老宅整修了一遍,全是按照一开始接手的时候的原样儿整修的,只是当时的家具之类,实在找不回来,只好托左邻右舍想办法回忆,重新打造,总体来说,和以前总有七八分的相似,而且家具什么的更新,用的木料也更名贵。 以至于秦易之一回到家,看到院子里两棵老槐树,槐树下面他给他新妇搭建的木头秋千,还有旁边的石桌石凳,院子里木头栅栏围着的苗圃,后院看家护院的狼犬‘大飞’,一切的一切,居然和以前一样,也不由落下两行老泪。 “还是高将军想得周到!”秦易之看了看和以前相比,沉静如故,却坚强很多的大女儿,心里一酸,又忍不住有些宽慰。 秦亚茹嘴角抽了抽,高枫那家伙要真有自家爹爹想象中那么细心周到,自己当年也不会和他爱情长跑十几年,死活修不成正果了。 秦家返回均州,在均州当地也是个大事儿。寻常老百姓到无所谓,官面上的人物也不能不知道本地又多了个大户人家,还是皇亲国戚,能够直接上达天听的大户人家,当然要了解他的脾性喜好,以后该有交际应酬一样不可少,万一轻忽,一不注意得罪了人,岂不是很不值得。 一个地方忽然冒出一个大户来,还是手眼通天的,人们首先关注的便是他家里有没有为未婚男女,好结成亲家。 若是和秦家联姻,等于和八王爷牵扯上,实在是一门好亲。 秦家最抢手的当然是秦文渊——虽然宋朝重文轻武,可秦文渊这样出身不错,本事不错的男人,还是很得淑女青睐。 一家人还没安顿好,在秦易之参加各种宴会的时候,就有人从他口中探听消息,秦易之觉得秦文渊也到了娶亲的时候,但也要好好挑一挑,长子长媳,轻忽不得,反正不着急,也就装糊涂一概不答应,准备回去慢慢调查一下,看看女方的品性再说。 除了秦文渊之外,还有一个目前已经和丈夫和离的秦亚茹,也在人们的关注范围之内,宋朝和离的女人再嫁是常事儿,秦亚茹也算是个值得关注的目标,只是,人们对她的感觉,却颇为复杂。 陈文岳和秦亚茹的事儿,在均州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这里的人,到比京城的人更了解两个人的底细。 当年的一对儿神仙眷侣,走到如今的地步,不知多少人生出世事难料的感叹来,女人们对秦亚茹同情怜悯,或许还有那么点儿幸灾乐祸——一个书香门第的闺秀,嫁给个为了荣华富贵轻易抛弃糟糠妻的男人,这种故事,总能让寻常女人觉得异样的满足。 男人们到能稍稍理解陈文岳的选择,一个郡主和家里的糟糠比,傻子也知道该选哪一个!但是,他们还是忍不住要说陈文岳是个没本事的,拿捏不住女人,富贵了另外娶妻的男人有不少,可哪一个会随便让自己的原配给拿捏住,怎么也要安排好妻子,让别人挑不出理来才行,哪怕只是面上好看。 在这些男人心里,陈文岳是倒霉,攀上的高枝并不是真高,抛弃的发妻也太有本事,太有能耐。 但是,秦亚茹的名声虽然不算坏,可人们心里,到底还是对她有了芥蒂。 哪个男人愿意要一个把自己的丈夫害得那么惨的女人做妻子?即使人们都知道,不是秦亚茹对不起陈文岳,而是陈文岳对不起秦亚茹,但知道归知道,男人有时候却是根本不讲什么道理的。 对秦亚茹,男人们既憧憬她的美貌和家世,但真正下定决心愿意求亲的,却不多见,到是有些家世不大好的,丧偶老男人,还有些只有名头好听的破落户,有那么点儿念想,秦家宗族里的人也拐着弯从秦易之口中探听过消息。 秦易之又怎么可能答应?就是他想答应,也要考虑一下高枫发狂之后的后果,不过,他到也不生气,颇为心平气和,到让别人说秦易之的修养真好,遇上这种事儿都不发火。 不过,照秦文渊的揣测,自家爹爹之所以不发火,是因为有高枫这位怎么看都算金龟婿的男人一心一意地倾慕女儿,那些井底之蛙们的闲言碎语,他当然用不着太在意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年节 今年冬天的雪缠绵不尽地落下,到过年的时候,整个泰州都被一层银白的霜雪覆盖。 秦易之坐在书房里,特意huā费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来写‘桃符’。 虽说现在好多人喜欢用纸张,可如今对秦家来说,正是辞旧迎新的好日子,总要辟邪效果更好的桃木才好,他便找人去订做了许多块儿薄薄的桃木板子。 ‘天增岁月不增寿,春满人间福满门’,‘冬雪欲白千里草,春晖又红万朵huā’…… 一对儿,接着一对儿,都是些很寻常,很俗气,也很喜庆的对联,秦文渊带着自家的长子长女,外加小女儿和小女婿一起写,没多久,不只是家中的各个大门外挂了‘桃符’,还多出不少,分送给左邻右舍。 小秀和赵子常是过年前刚到的泰州,不是两个人走得慢,着实是这小两口身份特殊,一路行来,地方官员难免逢迎,赵子常为人又向来温和,从不让人难堪,遇上热情的地方官儿,总不好强行离去,这还是眼瞅着春节将至,才不得不快马加鞭,好不容易才在年节前赶到了泰州。 在交通不便的当下,辛辛苦苦赶路,那真是个折磨人的活儿,两个人刚到家就累趴下了,尤其是小秀,连着睡了一整天才起身。还是秦亚茹知道人睡得太多,更容易觉得疲惫迷糊,勉强把她拽了起来。 缓过劲儿,这两口子在泰州却是玩得很开心,一块儿结伴儿出门逛街,一起打雪仗,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偶尔还很幼稚得为了谁堆的雪人可爱而争辩几句,可比在京城生活快活得多。 赵子常一向没有架子,而秦易之多少又有些迂,哪怕是皇家的小世子,他也只当女婿看待,自是毫无拘束。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围在桌前,品评大家写的桃符,秦易之尤其喜欢秦亚茹的字儿,忍不住笑:“阿蛮的字儿长进了许多,以前总觉得阿蛮的天分不够,字写得也只能说不差,端正有余,灵性不足,如今再看,这一笔字,却是婉转中带着锐气,乍看朴实无华,实则内有乾坤,若非沉浸此道多年,专心致志,必不能成。” 秦亚茹挑眉,眉眼间却不免隐隐有些寂寥——可不是沉浸此道多年,那时候,她能打发时间,排解寂寞的方式,也只有读书练字作画抚琴,把那闺阁技艺,一样样拿来反复练习,永无尽头的日日夜夜,除了这些,再无其它。 暗暗地揉了揉眉心,把心底深处潜藏的那一点儿别扭拂去,就像擦拭家里的尘垢一般,面上又露出婉约的笑容来,能有今日,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人不能贪心太过,否则老天爷会看不下去的。 年节将至,送礼的人很多,家里上上下下都忙的厉害,只这送礼,就不是个轻省活儿,秦易之自己不大懂,秦亚茹也没有经验,最后只好交给秦小秀这位世子妃了。 别看秦小秀年纪轻,也没正经学过这些礼尚往来的规矩,但她到底在教坊司多年,迎来送往惯了,也不是不知道人情世故,嫁去八王府,因为是嫁给了世子妃,将来要操持家业的,虽然赵子常怜惜她年幼,王府的嬷嬷们却没少给她上课。 这会儿,家里这点儿送礼的小事儿,到让小秀处理的很不错,没让任何人挑出不是来,这里面固然有她的身份原因,别人不可能在她面前找不自在,却还是让秦亚茹放下心。 如果不是小秀自己乐意,秦易之也并不反对,那个世子又的确真心喜欢小秀,亚茹其实真不大想让妹妹嫁入皇家,即便是相对〖自〗由的宋朝,嫁进皇家的新妇,恐怕也不会很自在,但此时见小秀还是以前的模样,虽然多了几分**的娇媚,活泼开朗依旧,显然在八王府生活,并没有让她觉得很痛苦。 终于到了大年夜,一家子坐在长桌旁边,不分你我,也不守什么规矩,一起吃火锅,底料是秦亚茹好几日之前就调制好的,乳白色的汤汁,颜色甚好,加入削成薄片的羊肉片,热气一冲,香味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口水横流。 外面爆竹声阵阵,屋里一屋子人热热闹闹地抢食,秦亚茹开了一坛陈年女儿红,男人们痛饮,女人们也小酌几杯,秦家阖家团圆的第一个新年,就在一群醉醺醺的醉汉大声的说笑声,过去了! 大年夜要守岁,秦易之年老体弱,便倚在榻上看儿女们玩各种游戏,赵子常和小秀在对唱,依依呀呀的唱着说不出是喜庆还是怪异的曲子,歌词大约也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得明白。 秦文渊在院子里耍枪,一手枪法杀气腾腾,连外行人都能看出不凡,秦易之也有些惊讶,虽说他的儿子从小就好习武,但也只是在书院里学了些寻常的骑射功夫,并不曾拜得名师,毕竟,秦易之是个文人,文人和武将,在哪个朝代都是对立的,宋朝又着实重文轻武,他总不恨乐意让儿子变成个武夫,要不是此时君子六艺都要学习,儒生们也非手无缚鸡之力,恐怕秦文渊那点儿习爱好早就在萌芽时段便被掐灭了,永远也没有机会去尝试习武。 秦亚茹坐在窗前,自己和自己下围棋,偶尔抬头看一看大哥和小妹,虽然天色已晚,但外面的爆竹声还在,这个夜晚,其实是很热闹的。 记得以前在陈家过年,跟着公婆守岁,那时候明明也在笑,可时至今日,她却忽然记不起当时在笑些什么,又是不是真的开心! 后来,她到了二十一世纪,那时候也过年,而且娱乐方式比现在多得多,她过年的时候,一大家子围在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明明所有人都在谈笑,都很开心,她当时却觉得自己是置身于一场迷梦中,再多的欢快,醒来后依然剩不下一丝半毫。 再然后,遇见了高枫,干脆连正经的春节都很少能好好过了,似乎每到年节的时候,高枫就越发忙碌。 秦亚茹捏着手里冰凉的棋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来,她还是觉得,今年的年,是她前世今生过得最踏实的一次…… 正沉吟,忽听窗外传来一阵马蹄声,还夹杂着犬吠鸡鸣声,秦亚茹手一顿,眼睛凸起,又连忙摸了摸额头,捂住嘴,努力把自己那张秀美的小脸儿恢复成原来温婉的模样。 墙头上坐着一个男人,一个一身银色盔甲,英俊的不可思议的男人,大约所有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求亲 那身穿银色盔甲的年轻人张开手臂,用力地挥舞了一下,然后一个跳跃,便跳入院子,几步走到窗前,一个翻身,就钻了进去,落到秦亚茹的身边,大大方方地落座,隔着红木的桌子,高枫看着自家心爱的女人,眉眼间都是喜悦。 秦亚茹哭笑不得:“过年呢,你居然不回家?” 好歹这位也是人家高家的子孙,就算在他心里,他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小子,也不能否认,他现在用的皮囊,是高家的。 过年不回家,被别人说一句不孝,他可有口莫辩。 高枫懒懒洋洋地伸出手,捉住秦亚茹修长的玉手,握在手心里,他的动作极为舒缓,也实在太理所当然,便是不远处昏昏欲睡的秦易之也被炸醒。 至于赵小世子和秦小秀两个,早就目瞪口呆。他们可是合法夫妻,却也不敢在岳父面前过于放肆,高枫到好,当面勾搭人家未婚的女儿,还做得如此顺手,也不怕未来岳父一气之下掐死他这登徒子。 秦易之的嘴角抽了抽,咬牙,哼了哼道:“高将军,请你自重,把你的爪子从我闺女手上拿开。”高枫扭过头去一笑,眉目舒展,笑得秦易之刚冒出头的火气,居然一丝不剩地又吞回了肚子里。 没办法,高枫的皮相太好,好到即使他这般不规矩,还是赏心悦目,当然,其实秦易之也不好意思闹得太大——再说,他那傻闺女还稳稳当当地坐着,就连让那男人拉住手,不得不松开棋子儿,也只是换了一只手,继续拿着棋子打量棋盘。 秦易之眉心直跳,暗自叹气,女大不中留,他这大闺女小时候看着守礼又懂规矩,怎么长大了到比她娘还要疯。 当年秦易之的媳妇,便是那种敢在大街上拿鲜花瓜果往他身上砸,砸到他头晕目眩,一不留神,就松口答应了婚事,后来生了两个女儿,都是温柔羞怯的好姑娘,没一个像他妻子的,他还松了口气。 深呼吸了几下,秦易之努力让自己和蔼地笑了笑,冲高枫道:“高将军是守礼之人,您来做客,老朽欢迎,不如请过来喝一杯热茶,咱们叙谈叙谈。” 他自以为自己说的已是相当客气,如果高枫还要脸面,就应该顺着梯子下来,老老实实地从他闺女身边远离。 “我来求亲。” 却没想到,这位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居然一手拉着秦亚茹,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在秦易之面前站稳行礼,一本正经地道:“岳父大人,请受小婿一拜。” 秦易之的脑袋嗡了一声,蹭一下窜起来,那么瘦弱的身板,居然凭空横移了一大步的距离,气得脸色通红。 至于赵子常和秦小秀,早就傻了眼,这会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外面正练枪法的秦文渊,身体一僵,长枪差点儿没戳到他自己的脚板上面,倒抽了一口冷气,哭笑不得地喊道:“我的大将军,您这是受了什么刺激,若是老老实实地请媒人来提亲,难道我爹爹还会不许?哪有大过年自己登门,直接就开口叫岳父的?” 秦亚茹心下也很惊讶,不过,她一抬头,看着高枫很认真的神情,忽然也有了那么一点儿冲动,一时间竟不想劝说,也不想反驳,只是很乖巧地被他牵着手,像很久以前一样,只听他的话,顺从他的意思。 秦易之的脸又红又白,好半晌才把飞出去的心又给塞回胸腔里,他当然觉得高枫这女婿甚好,一个救了自己儿子,又愿意为了自己的儿女去大费周章地与襄阳王和庞家做对的男人,他没有哪里不满意。 正是因为这份满意,他这会儿才没有因为有小狼崽子居然敢莫名其妙地登门叼他家姑娘,而破口大骂。 “岳父,我是认真的,我会请媒人来提亲,但是,您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亚茹是我的,上辈子是我的,这辈子是我的,下辈子,她还是我的。” 秦文渊又是使眼色,又是跺脚,可高枫这么聪明的男人,这会儿到犯起傻,不光不开口赔罪,说自己喝醉了正发酒疯,而且还更过分地一伸手,把人家闺女给搂怀里了,秦文渊闭上眼,几乎不敢看接下来会发生的惨剧,皱着眉抬头,就见高枫随手把身上背着的一个包袱,放在桌子上。 他打开包袱,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取出,摆在桌子上面。 “皇上所赐将军府一座,开封十八所宅院,各地庄子七十二个,珠宝商铺九个,粮行三个,酒肆十五个,茶园一座,地二百顷,还有五十万两银子……这是我所有的财产,已经全部放在亚茹的名下,以后就是她的嫁妆,将来所有包括皇帝御赐的财物在内,将军府的一切,都是亚茹的。从今以后,我高枫只有秦亚茹一个女人,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命也是她的,我会把大郎当我亲生儿子,让大郎随我的姓儿,我和亚茹的第一个孩子,姓秦。” 秦易之本来要暴怒,可这会儿,居然忍不住感动,他也是男人,当然知道,天底下会如此对待自己女儿的男人,除了眼前这个傻子,再不可能又另外一个,就为此,便是他不知道礼仪规矩,莽撞行事,又有何妨! “我有文渊在,出嫁从夫,亚茹生的孩子,当然要姓高。”秦易之摇了摇头,吐出口气,哭笑不得,“行了,你让人来提亲吧,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说完,他就摇头晃脑地晃到软榻上,继续闭目养神,不再去看这无法无天的小子。 高枫一拉秦亚茹的手,领着她走到窗前,笑道:“求婚,怎能没有烟花?” 随着他的声音,夜晚忽然披上了灿烂的华彩,无数的烟火盛放,漫天的红色,映衬得夜晚如白昼。 守夜的邻居们三五成群地走出来看,遥望天空,指指点点,秦亚茹忍不住伸手,掐住高枫腰上的软肉,恶狠狠地拧了一把。 又是老一套,这个混蛋上一次求婚,在深山老林里放烟花,结果差点儿点燃了丛林,惊动了老林子里的野山,上演了一出夺命狂奔的好戏,如今来了千年之前,手段居然还不翻新,未免太无诚意。 “重点不是烟花,而是从此以后,我要靠娘子给的零花钱过日子了。” 第一百零七章 画眉 秦亚茹心动了,她怎能不心动? 记得当年市长的千金,把一腔容情赋予,待他温柔体贴,百般青睐,甚至愿意为了他放弃家中娇养的生活,入伍参军,事事争强,那样的美人,连女人看了都要心疼怜惜,他却连一丝希望都不肯给。 像高枫这样的男人,这样英雄了得,出类拔萃,偏偏还心意坚定,从来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点儿不在乎儿女情长。 这样一个男人,喜欢上你,爱上你,即便是对感情多多少少都有些麻木的秦亚茹,又怎么可能不窃喜? 秦亚茹的闺阁,是在阁楼上。是用竹子做的,散发着清香味,以前那一间被人动过,如今知道是女儿家的闺房,自然是翻新过,也是整个秦家最精致的卧房。 梳妆台看着古旧,上面的铜镜却打磨得极好,虽不说纤毫毕现,比起玻璃镜子差了些,到也算清晰。 冬日的早晨实在是太冷,秦亚茹从被窝里磨蹭了半天,直到天蒙蒙亮,才叹了口气,乖乖起床,没办法,今日要祭祖,虽说女人不能进祠堂,到底还是要在外面拜祭祖宗的,想躲懒也不行。 北风呼啸,窗户糊的也不是很紧密,主要是怕一氧化碳中毒,如今哪家哪户,冬日里也不肯门窗紧闭的。冷风从窗户的缝隙中透进来,冷的厉害,墙角的炭盆到是还燃着,外面守夜的婆子显是十分尽心,一夜保持炭火不灭,还要时不时关注自家主子,随时要为主子们服务。 秦亚茹脑子迷迷糊糊,冻得有些僵硬,想着还是要给下人们长工钱,冬日里干活太不容易,不说别的,就是天没亮就得起床烧水的女使下人们,受罪就不小,何况泰州不比京城繁华,要用水可没人卖到家里来,都得去院子里打。 胡思乱想着起了身,晚翠便端着水盆进屋,伺候秦亚茹洗漱,又换了身很喜庆的衣裳,大红色的,艳的很,红这种颜色,好多人穿了都显得老气,衬不起来,秦亚茹却不同,一身红衣,配上过于艳丽的眉眼,当真是年轻好几岁,精致漂亮的很。 穿好衣裳,便在梳妆台前落座,晚翠帮她把首饰盒子打开,里面都是她娘亲留下来的嫁妆,这些首饰虽然也好,到底旧了,样式也显得老气,而且,颜色多素淡,不适合过年的时候佩戴。 晚翠挑了挑,也没挑出好看的,正烦恼,就见门帘子一挑,高枫笑眯眯捧着个镶金雕花的首饰盒进门。 除了晚翠,另外两个小女使吓了一跳,差点儿没把水盆抡到高枫脸上,幸亏这位长得实在很显眼,家里的女使们不可能忘了他的容貌。 施施然进了门,高枫把首饰盒往梳妆台上一放,笑道:“不劳晚翠动手,我来,我来。” 晚翠脸上一红,想了想,就带着女使们下去,不过,好歹她还留了个心眼儿,半开着门,守在门口儿,没肯远去。 秦亚茹哭笑不得,叹了口气:“兄弟,你好歹要知道什么叫入乡随俗,不能说以前闯我闺房闯习惯了,现在就不注意,万一让爹爹和大哥看见,肯定打断你的腿。” 即使是对女子的要求不那么严格的宋朝,一个大男人一大早就往女孩子闺房里跑,也是不合适,相当不合适的。 不过,秦亚茹到没太生气,主要是实在熟悉,这位别说大白天往自己屋里钻,便是深更半夜,共处一室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当年都是军人,哪有那么讲究,她别扭了几年,也就熟悉了这家伙的气息,无论是夜袭还是各种调戏,都能淡然以对了。 秦亚茹颇为无奈地侧头看她,明媚的脸上带着似醒非醒的困倦之意,这模样太可人,尤其是出现在对自己的仪容有着绝对高要求的亚茹身上,简直可爱的让人的心都软作一团。 高枫笑眯眯地凑过去,先拿起一把牛角梳,拢了拢亚茹的头发,精心地给她梳了一个流云鬓。 秦亚茹都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学会梳头的?” 要知道,他可是正经的二十一世纪的大男人,还是军人,怎么可能会学这等讨女孩子欢心的东西! “昨天晚上,晚翠教我的,梳得如何?” 秦亚茹一怔,从镜子里看向身后的男人,他的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得意,还是那种自己熟悉的,经常看到的得意洋洋。 以前她总觉得这样的高枫看起来虽然可爱,却有点儿幼稚,多少令人无奈,但今日,她忽然有些感动——这种感情来得那般突兀,又那般神妙,明明是十几年的交情,明明若不能回来,两个人早就结婚,说不定都过了七年之痒的时候,可这会儿,她居然又有了小女儿的情思。 高枫低下头,贴近亚茹的脸,在镜子里端量一二,又拿起眉笔,替她画眉。 他的手很稳,也很巧,画出来的眉,不浓不淡,十分秀气,随手打开首饰盒子,取了一只雪白的珠花,插在她的发上,左右看看,不觉满意一笑:“亚茹生得美,不施脂粉,照样倾国倾城。” 秦亚茹失笑:“你这家伙还真是甜言蜜语随口就来,以前他们总说你风流招人,我老不信,现在可信了。” “就算是风流招人,我也只招过你一个。” 高枫叹了口气,揽住秦亚茹的肩膀,压低声音呢喃,“回去咱们就成亲,上辈子没给一个盛大的婚礼,此生终究要弥补遗憾才好。” 秦亚茹沉默良久,嘴角终于勾勒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轻轻颔首:“好。” 等了这么多年,果然还是觉得,嫁给了他,才算圆满。 “咳咳,娘子,时辰到了,您可要用饭?”晚翠立在外面,也颇无奈,今日要祭祖,就是她有心让自家主子在屋子里谈情说爱,也不合适,再说,让一个男人往自家主子屋子里钻,哪怕是主子乐意,时候太久,让旁人发觉,她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热热闹闹地拜祭祖宗,去秦家的祖坟扫了墓,秦家一家子稍微住了几日,过完年,又返回京城。 虽然家乡好,可现在他们一家人还真不能远离开封,也舍不得离开开封。 只是,再次回到京城之后,秦亚茹又出了名,她想不出名都难——开封城目前最大的金龟婿,万贯家资送给了一个女子当嫁妆,虽然不是赘婿,却也闹得只比赘婿好一点儿了。 若高枫是个破落户,看在秦亚茹的身份和她的美貌上,哪怕入了赘,也没什么,但他是高枫,是迷得开封城万千少女昏头转向的高枫,是连公主都想下嫁的大将军,大英雄,现在更是位高权重,年轻有为。 第一百零八章 家庭 “是不是真的?” “听说是有一个孩子的老女人。” “哎,高将军真是瞎了眼。” “要我说,肯定是那个女人会妖术,要不然怎么会把高将军迷得要为了她连家都不肯回,连父母的要求都不顾了。” “不是都说那秦娘子才高八斗,生得更是美貌,性情难得温柔,也是个被男人伤了心的可怜女人,你们未免说得太夸张了,要我看,男女之间的事儿,外人可弄不清楚,人家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别多嘴嚼舌的,万一听到高将军耳朵里,人家不痛快,你们就会好受?” 到底还是有年纪比较大的妇人有些理智,不像那等一心倾慕自己想象中英雄的女儿家那般爱嫉妒嚼舌。 秦亚茹叹了口气,窝在南云书斋的二楼,虽然听不太清楚,但只看本来儒生居多的书斋,现在男女的比例差不多,就猜到这些女人是专门来看她的热闹的。 虽说南云书斋从没有说过不许女人入内,可女子来此,到底不算方便,一伙儿闺秀们独占一个包间还好,就怕那些出身很高的贵族千金,一个人霸占一间大包间,害得好多正经的读书人都没地方温习功课。 高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阁楼上,一手搂住秦亚茹的香肩。 已经到了春日,虽说依旧是春寒料峭,到底大地新绿,从窗户往下眺望,升斗小民们或急或缓的脚步声伴随着春风拂过墙角树梢的嘶嘶声,充满了人间烟火气,说不出的动人,说不出的美妙。 秦亚茹偎依在高枫怀里,她向来不大喜欢说话,在这个世上,她所有的心事只有身后的男人懂得,而这个男人,也只有自己能够理解,十多年的相伴相恋,让他们成为彼此的半身,即使相隔千里,甚至是相隔两个世界,也一样想着念着,只肯偶尔寂寞,不肯相忘。 高枫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只玉箫,凑在唇边吹奏,秦亚茹听得双肩抖动,好半晌才松开捂着嘴的手,哭笑不得地道:“你要是继续吹下去,用不了两天,满京城的人就要传说我南云书斋的秦斋主是个不通音律的女人了,这种罪名,我可不肯背,要不然娘亲即使在九泉之下,一准也要让我回炉再造的。” 她对音律虽不说特别精通,可作为一个书香门第的闺秀,琴棋书画本是正经功课,可不像后世人们想象中那般,推崇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只学女红中馈即可,只有那青楼楚馆的女子,才会把琴棋书画真正放在心上。 他们也不想想,除了教坊司这种为皇家服务的地方,其他的娼ji,即使学了琴棋书画,也不过是为了赚钱,哪个老鸨会真正请名师教导他们这些东西,光是学会花费的银钱,就够她打造十几个花魁来骗取男人口袋中的银子了。 真正的青楼才女,无不是家道中落的闺秀千金,只有出身高贵的女子,才能真真正正地精通才女该会的东西。 高枫悻悻地收了玉箫,搂着秦亚茹的肩膀叹息。 秦亚茹只是笑,“你以前唱首军歌都跑调儿,也就是能听一听,别费这个心思了。” 高枫也忍不住失笑摇头:“也罢,以后你弹琴唱歌,我只负责倾听。”他虽然什么乐器都不会,唱个歌也能跑调,但欣赏的功力还是很不俗的,至少被秦亚茹培养的很是不错,遇上一般的乐者,随便点评几句颇能唬人。 真正的有情人在一起,便会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一直到月上柳梢头,将军府的人来催促,高枫还是不乐意走。 与秦亚茹不同,高枫有家人在,有他亲爹,有他嫡母,还有他亲生母亲。 “哎,我姐姐终日以泪洗面,闹得我头痛的厉害。”高枫的生母只是高家一个普通的侍妾,生得虽然还算美貌,却不很得高枫他爹的喜欢,日子过得寡淡至极。高家十分注重嫡庶之别,绝不会出现宠妾灭妻的男人,所以他们家的妾虽然不多,日子都不算很好过,当然,一般情况下当家主母也不至于去欺压几个妾侍,除了那些不长眼的。 偏偏高枫的生母是个懦弱愚笨,还有那么几分心思的女人,一开始收房的时候被她不着调的娘给误导着做了些错事,让她上了高家主母的黑名单,之后没少被磋磨。 要不是人家那主母方氏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她又笨到真没有害人的本事,高枫的父亲高熙又看在她好歹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份上,并不过于苛待她,指不定她都活不到今日,早让人给收拾了。 也幸亏高枫这些年太有出息,他生母在高家的地位跟着水涨船高,要不然,过得还真不比寻常女使轻松,整日提心吊胆,生怕得罪主母被发卖出去,就是死不了,心里也不快活。 正因为如此,他生母姚氏,对高枫看得很重,一心希望高枫出人头地,一开始高枫纨绔的时候也就罢了,如今高枫长进,她这个做娘的恨不得把儿子攥在手心里,听说高枫可能会娶公主,更是好多日子都趾高气昂。 “真是奇怪,为什么要叫我亲娘姐姐,这种叫法,害得我好长时间在她面前张不开嘴,惹得她一直哭,一直哭,折腾得我脑袋都大。” 高枫蹙眉,外面那些流言他全都听说过,一概不放在心上,但是可以想象,他那位娘亲一旦听到这些,还不知会被气成什么样子! 虽然自己并不是真正的高枫,以他的性子,却不可能做出真把亲娘给扔掉,不管不顾的事儿,既然收下了人家的皮囊,就不能惧怕对方留下来的麻烦。 听高枫提起自己的生母,秦亚茹也有些头痛,别的女人出嫁要伺候一个婆婆,可嫁给庶出的男人,就得伺候两个婆婆,若真出嫁,日子恐怕不会好过。 这么一想,秦亚茹都有不嫁的心思了,反正她现在有儿子,不愁老来寂寞,高枫的确好,她的确喜欢,但高家,她可不喜欢。 当然,高家也不会太喜欢她。 第一百零九章 规矩 无论哪个朝代都注重孝道,无论哪个时代,家族都是很重要的,便是在二十一世纪,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夫妻,一样是有诸般的不如意。 不过,皇帝指婚的除外,皇帝下一道圣旨,那别管是男方不乐意,还是女方不乐意,就全都只能认了,连和离的机会都不会有。 回了京城没多少日子,高枫就去皇宫求那皇帝给一张指婚的圣旨。 太后娘娘其实不大乐意,高枫的身份摆在那里,又有兵权,而宋朝真正能带兵打仗的将领实在有数,太后还是希望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也算是个牵制,就算不把公主许配于他,好歹也要许一个郡主什么的,莫名其妙冒出来个前均州知州,还做过好些年犯官的女儿,居然打败了公主,把高将军捞到手里,她怎么会乐意? 奈何秦家平反的事儿,其实闹得挺大,而那个秦易之,在文官里还真是有些地方,清流对他的观感极佳。 而那秦亚茹,在开封也不是一点儿名气都没有,又有一个立下大功勋的高枫,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求,只要秦亚茹。 哪怕是皇家,做这等棒打鸳鸯的事儿,也不大合适。 再者说,太后毕竟是老了,年纪大了,已经不像前些年那般,能够完完全全地控制住小皇帝。 小皇帝虽然是纯孝,可和太后的争执,也不是没有,为了皇后的位置,他几次三番地和太后意见不一致,早就不耐烦,又年轻,心里还有那么点儿风花雪月的念头,高枫还特意把自己和秦亚茹之间的感情,描绘得唯美动人,言谈间更是把秦亚茹给说上天上有地上无的好女子,皇帝一感性,二话不说,圣旨就下了。 赐婚的旨意一下去,太后又怎么好明目张胆地反对,再说,她也不至于为了一个臣子的婚事儿和皇帝过不去。 到是高家的人接到圣旨,那是各怀心思,有不在意的,有幸灾乐祸的,当然,也有不高兴的。 正逢春日,阳光正好,百花盛开,高家的当家主母后忽然下了帖子,要见秦亚茹,这到不奇怪,儿子的新妇都定下,马上就要下聘,当娘的总不能连见都不见上一面。 秦亚茹随着高枫来到高家的老宅,到也并未遇到什么刁难。 高家世代书香,生活从来都是质朴的,房子的布置,恐怕还远比不上豪奢的商贾人家,只是从些细微的地方,透露出一股子雅致的韵味来。 高家的女使客客气气地领着秦亚茹,把她护送到后院,高枫自顾自地跑到前院去见他父亲高熙。 他到不担心自家媳妇,反正婚事定了,他那个嫡母又是个聪明人,根本不可能去为难亚茹,再说,这个世上能让秦亚茹为难的女人,还没有生出来。 秦亚茹便这么顺顺利利地进了屋,见到了高枫的嫡母方氏。 方氏是个很温和的妇人,言笑晏晏地扯着秦亚茹的手,和她说了几句家常话,都是交代她好好照顾高枫之类。 秦亚茹也默默应了,几句话的工夫,厨房的菜便送了过来,菜色都很精致,可精致过了头,看着好看,吃起来却寡淡的很。 一群穿着打扮没什么不一样的年轻女人,规规矩矩地摆放好饭菜,就立在一边伺候方氏用膳。 秦亚茹一开始还当这些人是女使,可其中一个容貌很秀丽的,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哀怨,还有一丝很古怪的意味,那眉眼,到与现在的高枫有些相似。稍微回神,便知道这些人肯定是高家的小妾,一个个的,规矩到显得刻板,即使是高枫的生母,看起来和寻常的妾也没什么不同。 高枫现在都是大将军了,她照样得在主母面前一日三餐地立规矩。 吃完饭,方氏又把高枫的妹妹们叫过来相见,方氏自己没有女儿,眼下十几个女孩儿,都是庶出的。 这些女孩子模样有的生得妍丽,有的生得寻常,但都规规矩矩,说话细声细气,吃饭的时候悄无声息,对着她这个嫂子,既无好奇,也无刁难的意思,连出口的话语,都像是排练过成千上百遍。 秦亚茹蹙眉,忽然觉得,这些小女孩儿们,有点儿像过去的自己,甚至比过去的自己还懂规矩。 她一样出身书香门第,当然,秦家和高家不能比,她是被爹爹当儿子一样养大,宠爱有加,得到的关爱,绝对不比她哥哥得到的少,偶尔还能跟着爹爹出去玩一玩,可这些小娘子们,却像是从生产线上下来的一般,行止坐卧,全无二致,见到一个,或许会被人说一句有教养,不愧是书香门第的小娘子,和外面那些疯疯癫癫,整日四处乱窜的野丫头们完全不同,但十几个站在一块儿…… 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无语。 至少秦亚茹忽然下了决心,她若是将来生下女儿,肯定不能把人养成这副样子,便是得到再多人的赞许,生活得一点儿滋味都没有,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不过,秦亚茹也能理解,这一群都是庶出,当家主母哪里真会关心,不过是按照规矩调教,恐怕还生怕她们做出点儿不规矩的事儿,让人说她这个当嫡母的苛待庶女,连带着拖累高家的名声。 反正,这一顿饭吃完,秦亚茹是十分庆幸,幸亏高枫有自己的将军府,早就分府出去,就差分家,要不然,打死自己,自己也不肯嫁进来,真要一日三餐地跑到嫡母面前立规矩,她还不如终身不嫁来得痛快。 到天将暮,秦亚茹才脱身而出,随着高枫上了马车。 一上车,高枫随意地蜷缩着长腿,搂住自家媳妇的腰身,就往她嘴里塞了几块儿点心:“没吃饱吧?看看,我多有先见之明,先垫吧垫吧,等下咱们去酒楼将就一顿。” 秦亚茹失笑:“看来你很有经验?” “每次在我那嫡母那儿吃完饭,我都得加餐。”高枫故意做出一副胃疼的表情,“放心,马上要分家,以后打不到多少交道,装一装就算了。” 他现在是武将,高家又在清流中地位很高,文武联合是大忌,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高家好,分家在所难免,高熙一向精明,用不着高枫提,他也知道该怎么做。 第一百一十章 嫁妆 秦亚茹又去高家参加了几次宴会,也见到了高枫的生母小陶姐,小陶姐对秦亚茹似是有些不满意,这到能够理解,本来她儿子要娶回家的可能是公主,如今莫名其妙变成成过一次亲的女人,换了哪个母亲可能都不会乐意。 不过,亚茹也没特意去讨好她,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秦亚茹就算嫁给高枫,那她正经的婆婆也是方氏。 小陶姐还没资格摆婆婆谱儿。 只是,高家的气氛实在算不上好,至少比秦家的规矩要严格十倍以上,若非他们家那一套,秦亚茹也不是完全不熟悉,若非秦姑娘只是去二十一世纪转了一圈,并不是真正的穿越女,恐怕只因为恐惧高家的气氛,对这场婚事的期待度就要大大地降低了。 好在方氏是个聪明人。 作为嫡母,她也很尽责,对高枫并不特别亲近,却也不至于给他使绊子,该尽的责任都会尽到,待秦亚茹算不上热络,却也和蔼。 其实,方氏恐怕觉得高枫娶秦亚茹进门,比娶一个公主进门更和心意,若真是公主进了门,她这个嫡母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当好婆婆。再说,又不是自个儿的亲儿,面上过得去即可,哪里会真在意她娶什么样的新妇! 无论如何,不管两家人是支持还是不甘愿或者不在意,高枫和秦亚茹终于要成亲了。 纳采、纳吉、纳征……各种繁琐的礼仪一大堆,尤其是皇帝指婚,把高家和秦家都给折腾的不轻。 聘礼要比秦家嫁妆来得丰厚,秦亚茹也不去要那个面子,他们秦家到底底子薄,和人家百年望族不能比,没必要为了嫁妆把家里都掏干净,将来她大哥还要娶亲,总不能真让秦家变得家徒四壁,让未来嫂子生气。 秦文渊到是为妹妹寻了一大堆好东西,据高枫说,都是打仗的时候搜刮的,有值钱的,有不值钱的,反正乱七八糟一大堆,他本人不大懂,干脆全给自家妹子留下。 秦亚茹只从里面选了精巧的物件儿收下,那些大件儿的古董文玩,一样没要。 本来大家都以为秦家的嫁妆可能真有些不足,可谁也没想到,就连秦易之都没想到,高枫高将军说话算话,当真大大方方地把自家的将军府连带着所有的财物都记在秦亚茹的名下。 这事还把小皇帝给惊动了。 那将军府乃是御赐的,主人变动还得报给皇帝,皇帝到是一笑了之,点头答应,回头却忍不住笑话高枫一个赫赫有名的武将,朝野称颂的英雄,却是个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将来肯定惧妻如虎。 说这种话的,当然不只是皇帝,满朝文武百官私底下都嘀嘀咕咕,有好些嘲笑之词,弄得高家甚是没面子。 秦亚茹哭笑不得,揪着高枫的耳朵:“你真是……别胡闹!” 这等惧妻的名声,高枫不嫌寒碜,她还不愿意当悍妇,想她秦亚茹两辈子都是温柔皮相,哪能让高枫破坏。 别人的闲言碎语,高将军是一概不放在心上,而且还变本加厉,手里的余钱全拿来置办各种各样珠宝首饰,光明正大地往秦家送,huā钱如流水,最后甚至是把他这些年积攒的金银,都从钱庄里取出来,送到了秦家。 到是他手下那一群天不怕地不怕,跟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猛将们,听了这些,忍不住在他面前劝说几句。 尤其是几个把高枫当神仙崇拜的亲信,更是不可理解,连秦文渊都皱眉:“将军,我知道你疼我妹妹,可是,这般做,也未免太过,对我妹子的名声不好,嫁妆我们秦家不是出不起,虽然不能和你家的聘礼相提并论,可也算得上体面,没必要把整个将军府搬空吧?” 就高枫那架势,秦文渊都觉得心慌意乱。 “有什么不好的。”高枫喝了酒,早就丢下以前那特有风范的伪装,虽然不至于歪歪扭扭,却没以前那般正经了,拖长了声音,皱眉道“别觉得俗,别看不起银子,一个女人,掌握了一个男人所有的家产,就不怕他学坏,这是保障。” 看秦文渊一脸不以为然,高枫叹了口气“再说,咱们是什么人,是当兵的,说不得明天上了战场就一去不回头,说不得死在北面还是西面,就得丢下孤儿寡母在家里苦熬,当咱们这种人的女人不容易,我娶亚茹,心里发虚,我所有的一切身外之物全都给她,也还是她吃了亏……” 高枫这几句话传了出去,正是怀春时节的小女儿们,到是对他的情深意重颇为中意,高将军在京城的身价更高,不知成了多少深闺**倾慕的对象。 那些文臣们不理解,都觉得他矫情,到是那些武将的家眷们,心有戚戚焉——郎君驻守边疆,十年不归,在家里养儿育女,照顾公婆,凄凄苦苦地守一辈子,便是衣食无忧,富贵荣华,身边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那日子也实在不好过。 虽说如今看着天下太平,可辽国和西夏都虎视眈眈的,边疆大大小小的冲突不断,各种农民起义虽然没有席卷全国,却也不少,谁也说不准自家的男人某一日便回不来了。 此时重文轻武,武将不受重视,便是武将的家眷,仿佛也比文臣的家眷要低上一头,仔细想想,嫁给个武将,这日子过得,还真是艰难。 日子倏然而过,终于到了亲迎之日。 高枫骑着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带着八抬大轿,到秦家去迎亲,那轿子装饰的艳红,上面挂了一连串的珍珠宝石,实在奢华的厉害,好多大姑娘小媳妇在街边看了,都忍不住感叹,若是出嫁的时候坐一回这样的轿子,便是死了也甘愿。 秦亚茹乖乖地坐在梳妆台前,对镜梳妆,她的宝贝儿子大郎乐呵呵地立在旁边,不过,目中到有几分紧张之色。 特意从均州赶过来的王氏和方氏,小心翼翼地帮秦亚茹梳好云鬓,连声叮嘱:“出嫁了,可要好好盯着你男人,他生得招人,妾纳几个无妨,可别让人蹬鼻子上脸,踩到你头上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成亲 秦亚茹笑眯眯地听着一群长辈唠叨,很乖巧地点头答应——虽然她觉得若是高枫有一日想纳侍妾,她绝不会像前世对待陈文岳一般宽宏大度,更可能的是直接灭了高枫那混蛋,要不然就一走了之。 当然,这些大逆不道的话显然不必说,大喜之日,她本该让所有心存疑虑,也有祝福的长辈们安心,自是听话的不得了,就是帮她梳妆的人要往她脸上涂脂抹粉的时候,她有些不大乐意,到底争执一番,稍微画了一个略显得艳丽的妆容,只是白粉没有涂抹得太重,胭脂也不至于很红。 这不是她第一次的婚礼。 再一次穿上凤冠霞帔,大红的礼服,脸上到仿佛不像初次成亲那般,混合了喜悦,娇羞和幸福的表情,到显得淡淡的。 王婶子有些看不过眼,搂着秦亚茹叹道:“你莫不是还想着陈文岳?我的好姑娘,就那么个混蛋男人,连咱们高将军一根头发丝都没法比,你可莫要念着她,自己要好好的,和高将军好好过日子。” 说着,王婶的眼睛不由发红,扭头看了一眼站在一边,跟着傻笑的大郎,叹了口气,“大郎,你以后要听你母亲的话,好好孝顺你母亲,还有你爹,记着,你爹就是高将军,莫想旁人了,将来啊,若是你有了弟弟妹妹,可别……”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显然是心有不安的。 大郎懵懵懂懂,只看着他娘亲笑道:“娘真好看,我也要有爹爹……娘亲,以后我们是不是能永远和爹爹在一起?” 这孩子年纪只有一丁点儿大,却喜欢高枫喜欢的不得了,实在是高枫此人,太有孩子缘,在现代的时候就让一群小鬼喜欢,到了这个时代,还是能恨轻松地把小孩子的心给勾搭走。 秦亚茹失笑,就连她的宝贝儿子也完全不念陈文岳了。 也是,当初孩子出生时,那人已经远走他乡,赴京赶考去,后来见面,也没说上几句话,偶尔相晤,也全是恶劣印象。 对于大郎来说,想必根本没有所谓亲爹的概念,他不恨陈文岳已经算是秦亚茹教育得当。小孩子嘛,和谁处的时间长,便和谁亲,大约过不了多久,他便真的会把高枫当成亲爹,便是陈文岳站在他眼前,他也不认识了。 其实用不着过些时候,现在碰上高枫,大郎几乎连她这个当娘的都要忘到脑后。 男孩子到底还是倾慕英雄了得的男人,父辈的作用,不是秦亚茹一个女人能够完全代替的。 王婶子对着梳妆镜,替秦亚茹最后一次调整了一下漂亮的嫁衣,看着艳如桃李的女子,终究还是收起心里略显得复杂的思绪。 “新郎官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迎亲的队伍终于来到。 秦亚茹心下叹息,让女使搀扶着,恭恭敬敬地跪倒在一脸肃穆的老父身前。 秦易之脸色发红,精神焕发,看着女儿,嘴唇抖动了一下,一只手放在亚茹的头上,嘶哑着声音道:“敬之戒之。夙夜无违姑舅之命。”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方氏,嘴唇蠕动了一下,看了王婶一眼,王婶叹了口气,也走上前,扶着秦亚茹的肩膀,低声道:“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 虽然告诫的话,本该是秦亚茹的娘亲来说,可如今她娘家的女性长辈们她都不大熟悉,只有王婶和方氏,对她来说,比较亲昵,方氏说到底是陈家的人,她出嫁,总不好让前夫家的族长夫人训诫。 好在没人介意,秦亚茹小声应了。 秦亚茹在屋里只要安心等待即可,可高枫想通过秦家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还有一群小娃娃们的围攻,娶到新妇,却不是那么容易。 迎亲的队伍到了秦家大门口,乐者吹拉弹唱,声音震天,高枫别别扭扭地穿了一身大红的袍子,立在花轿前面,他眼前却是围着一堵肉墙。 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身子最宽的妇人们,足足有七八人,堵在门口,好几个三十几岁的妇人一见高枫,就高声笑道:“我们新娘子在家里养这么大,不是你说带走就能带走的,不拿十万钱出来,休想进此门。” 高枫哪里懂这时候的迎亲礼,虽然被人逮住恶补了好多常识,但你让他带兵打仗他能做到最好,应付这些女人们,却是实在不知该怎么办了。 一后肘子戳到身边立着看笑话的秦文渊身上,“快,想办法过关,本元帅现在命你为先锋,务必冲开敌阵,帮本帅将娘子抢到手。” 他身后一群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弟兄们哄然大笑。 “我说,将军,人家秦文渊是新娘子的亲哥哥,你难不成想让‘叛国投敌’?” “别耍赖,赶紧撒钱,难不成秦家娘子还比不过十万钱?” 高枫见旁边一堆起哄的,个个幸灾乐祸,恨得不行——他家新娘子自然不是区区十万钱能比的,可他现在一穷二白,哪里拿得出来? 他到底不大懂这里面的习俗,还真以为宋朝男人迎亲的时候要撒下十万钱,那才能迎到新娘子,此时急得满头大汗,再一听身边一群臭小子挑拨的话,更是恼怒——这话若传到岳父耳朵里,他还能讨得了好?就是让亚茹听见,亚茹不介意,他也难受。 深吸了口气,高枫面上带笑,暗地里咬牙切齿地道:“你们最好小心,一群光棍,我就不信,你们将来不娶亲,若是再捣乱,到时候……” 他不吓唬人还好,一吓唬人,周围的笑声更大。 这会儿秦文渊也看出来,他们将军这估计是喜糊涂了,脑子根本不会转,如果当初辽国把自家妹子弄去做秘密武器,说不定战无不胜的麒麟军就要栽,毕竟,主帅要是脑子成了浆糊,哪里还打得赢仗。 秦文渊笑眯眯上前,也不去为难他,主动抓了一把红包,往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怀里一塞,这群人就笑眯眯地退了。 高枫这才恍然,当然不可能真要给十万钱,若真如此,宋朝的男人们哪里还娶得起新妇! 千呼万唤始出来。 高枫一抬头,终于看到了他的新娘,头上蒙着喜帕的秦亚茹,窈窕地走出门,他心里一热,忽然熨贴无比,来到这个时代这么多年,他本以为自己已经融入其中,不再惦念他原本的世界,但此时此刻,他才真真正正感觉到一颗心回落,踏踏实实地放在了肚子里面,即使以后面临再多的艰难险阻,只要有亚茹一路并肩同行,他便无所畏惧。 身量虽然笔直,脚下居然有一丝踉跄,高枫面上露出灿烂的笑容,这笑,简直完美得让人无法直视,稳稳地牵着亚茹的袖子,把她送上装饰奢华的花轿,轿帘落下。 秦亚茹闭着眼睛,仿佛只是一瞬间,她便被高枫牵着手立在了将军府的大堂上,高家二老都在,二人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还是显出几分喜悦,将军府更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即便高枫只是个庶子,秦亚茹还是二婚,甚至带着个孩子,可这是圣上赐婚,天大的颜面,高家的两个老人可不敢当真有丝毫的怠慢,就连高家那些子弟新妇们,也都齐聚在将军府上。 “一拜天地……” 听见声音,秦亚茹感觉到高枫拉着自己的手,微微一紧,不由露出个微笑来,随着他的引导,轻轻拜了下去。 “二拜高堂……” 虽然只是宋朝的父母,可前世高枫的父母早逝,能有双亲参与自己的婚礼,对他来说,已经是相当相当好的。 “夫妻对拜……” 秦亚茹拜倒,看到高枫红红的足尖儿,一颗心也跟着软了下来。 他们从此结为夫妻,夫妻一体,白头到老。 从今往后,他们三生石上结因缘,两个人成为彼此世间最亲密的人,从此,对方将是最与众不同的存在。 第一百一十二章 十年 三拜结束,高枫领着自家新娘子,笑逐颜开地回到新房,小心翼翼地扶着新妇坐在床上。 新房里的气氛却有些暗潮汹涌。 来参见婚礼的,不只是高家和秦家的族人,京城世家大户,簪缨大族差不多都到齐了,光是秦亚茹不认识的女眷,就挤满了一屋子。 这些人的身份,想必都不低,以高枫的位置,身份略低的官家娘子根本进不了此处。既然都是身份高贵的,大半儿都打过高枫的主意,或是为了自家姐妹,或是为了自家的女儿,如今高枫终于娶了新妇,可这新妇的人选却不免让人大吃一惊,心里哪能不犯嘀咕,可惜,皇帝亲自做媒赐婚,她们便是心中不满,口中还得一连串的贺喜的词儿吐出来。 这会儿见秦亚茹端坐在床上,厚重的吉服遮盖了容貌,便是听闻过新娘子美若天仙的传闻的,也少不得好奇——不知道是怎样的如huā美眷,才能硬生生让铁血将军化为绕指柔,心甘情愿地拜倒在佳人的石榴裙下,连男人最重要的脸面都不顾了。 “哟,瞧高将军都迫不及待了,还不赶紧让我们瞧瞧新娘子的huā容月貌,也好沾沾喜气。” “没错,赶紧掀开盖头,让我们大伙儿瞧一瞧。” 一群好事者哄笑道。 若是换了其他人怕要手足无措,高枫和秦亚茹到没觉得什么,比起二十一世纪huā样百出的婚礼,宋朝人的手段太过单薄,实在不够看。 高枫洒然一笑,随手拿起喜秤,轻轻地把喜帕从新娘子的脸上取下。 借着新房内的灯光,众人齐齐注目,却见秦亚茹缓缓地抬头,眉眼疏淡,并无过分的喜悦,只是轻轻勾起唇角,露出个极温暖的笑容来,众人的呼吸都跟着一窒——五官只是好看而已,偏偏让人觉得这就是倾城国色,少有人能及。 高枫定定地看着她,目光坚定执着,还带着一丝迷离。 好半晌,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轰然叫好。 伴娘愣了许久,才恍然记起自己的职责,忙走上前,让高枫在新娘子身边坐好,把两个人的发打散,又梳成一个顶髻…… 等到一连串的仪式完了,屋子里的人都不免有点儿恍惚,也许是气氛太好,也许是新郎新娘之间太过默契,让那些本没抱多少善意的人,也免不了在心底深处不甘不愿地暗赞一句——‘天作之合’。 高枫还得去应酬宾客,再不舍得,也只能留秦亚茹一个人呆在新房里。 借着烛光,秦亚茹解开吉服的扣子,打散了秀发,洗净妆容,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抬起手来。 她秀气修长的手指上,戴着一个不大不小,很是精致的金戒指。 虽然不是钻戒,却是能工巧匠所制作,到比后世的钻戒看着更加精美。 “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秦亚茹失笑,喃喃唱了句刚刚歌伎唱的曲子“这一次,应该能圆满了。” 隔着一道门,外面哄笑吵闹声声声入耳,大红的,臂粗的蜡烛闪烁着光亮,照得新房说不出的喜气。 秦亚茹昏昏欲睡,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感觉到身子一轻,被坚实的手臂搂到了怀里,她迷迷糊糊地伸手环住来人的脖颈,连眼睛都不必挣开,即使隔了这么长时间,她还是熟悉最他的味道,本能地不会对他有任何一分抗拒。 帐幔落下,红烛燃烧,这一夜,春意正浓。 秦亚茹就这么出嫁了,回门之后,高家也顺顺当当地分了家。 其实说起来,现在这些大族的庶子,除了那些颇受宠爱的之外,大部分都是成亲之后就从本家拿走一小部分银钱,分出去单过,高枫分家,那再正常不过。 只是他的身份不同,分家才显得引人注目。 一开始其实是决定只分府,不分家,后来也不知道高枫和他爹高熙,还有几位兄长说了些什么,高熙居然做主分家。 秦亚茹也不曾问,反正对她来说,不必去高家立规矩,就是天大的好事。 上一次的婚姻,虽然是小门小户,公婆也还算慈爱,可天底下当人家媳妇的,又哪里真有轻省日子?她从不抱怨,也不过是因为家教够好,也是为了丈夫,如今恢复〖自〗由这么久,再让她像以前那样伺候婆婆用饭,她恐怕还真不可能习惯的了。 将军府没那么多的规矩,甚至连下人仆妇都不算多,秦亚茹又不真是新婚的妇人,哪怕是做当家主母,也不过稍微适应了下便上了手,日子过得甚是滋润,就是莫名其妙的,她仿佛成了京城名人,每次出去参加个宴会,席上总免不了要让人说几句酸话。 当然,开封城的八卦消息多得很,秦亚茹和高枫,身份虽然不低,但比他们身份高的有很多,秦亚茹在别人眼里虽然够幸运,可比她还幸运的女人也不是没有,不过数月,八卦的热度便消散了。 晃眼间,已经十多年过去。 晚翠带着两个小女使,端着洗漱用的东西,脚步轻盈地走进女主人的卧房,先推开窗户,让清晨的阳光透进来。 才扭头去看窝在柔软的棉被里,用一只柔荑挡着脸,慵懒地伸懒腰的女主人:“娘子,该起身了。” 秦亚茹把怀里的抱枕扔开,叹了口气,还是乖乖从被窝里爬出,由着晚翠带人给她整理梳妆。 镜子里的妇人闭着眼,脂粉未施,蓬头乱发,却让那刚刚提拔起来,尚来不及培训的女使有些发呆。 已经过了十年,秦亚茹向来漂亮的脸上多少也添加了一点儿岁月的痕迹,可是老天爷无疑是极为优待她,即便是眼角眉梢加了一点儿细纹,她看起来还是充满了魅力,看惯的也就罢了,寻常小门小户出来的女使,免不了要时不时惊艳一下。 晚翠也不以为意,她现在是秦亚茹早年女使里唯一一个还未曾出嫁的了,其他的早被秦姑娘给了一大笔嫁妆打发嫁了人,伺候自家主子多年,早对家里的小女使们不成熟的表现可以做到完全视而不见。 “娘子,郎君昨夜又没有回来,这都第五日了,莫不如派人去探探消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战争 “秦亚茹怔了怔,笑着摇头。“他今日就会回来。” 她果然是最了解高枫的人,还不到中午,高枫便回到将军府,陪着秦亚茹和大郎一起吃了一顿饭。 吃过饭,一家三口便窝在葡萄藤架子下面下食儿,高枫在一旁看着大郎和他娘亲对弈,时不时出口指点几招,可惜都是昏招,偏偏大郎对自家爹爹甚为信任,总是很听话地掉到坑里,把棋下得一塌糊涂。 按照大郎的说法,他爹这是拿儿子来讨好新妇,他身为人子,怎能不遂了自家爹娘的心意。 今日,大郎照旧一直输棋,逗得秦亚茹哭笑不得,十几年过去,她儿子已经成了翩翩少年郎,生得七分像亚茹,丰神秀美,学问还极好,开封好多大儒都称他是十年难得一遇的奇才,将来必会金榜题名,一出门总会招来无数漂亮姑娘投掷瓜果。 若不是秦亚茹觉得他年纪小,不宜太早结婚,恐怕早就被人抢回去当女婿了。 “行了,你自去读书。”秦亚茹摇摇头,抹掉棋盘上的棋子,也不用复盘“还是莫要复盘的好,若是棋谱被记下,知道的人还好,不知道的,还当我文武双全的宝贝儿子是个臭棋篓子,多掉价儿!” 大郎失笑,瞅了自家爹娘一眼,把桌子上的茶端起来,一饮而尽,便溜溜达达地走人,他父母多日未见,想必有很多话说,他还是莫要留下来打扰为妙,万一惹恼了他爹爹,还不知被怎么整治。 瞧着儿子挺拔的背影,高枫很得意地一扬眉,凑过去搂住媳妇的腰身,吐出口气:“是到了给他相看新妇的时候哎,儿子可怜,不能像咱们一样热热闹闹地谈恋爱,不过,还是得给他找一个温柔娴淑的好女孩儿纵然比不上你,也要差不多才是。”秦亚茹偎依在高枫怀里,轻轻颌首。 “昨日母亲带着两个女使过来看我,虽然没多说,但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怕是担忧你的子嗣。”高枫挑眉:“有什么好担心的,我有大郎在。” 对于自己的嫡母方氏,一开始高枫和秦亚茹都只当陌生人相处不过,这个时代重视孝道,礼尚往来少不了,总要互相走动,走动了这些年,秦亚茹到对方氏的印象越来越好,那是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书香门第出来的闺秀,纵然刻板可她对待丈夫的庶子,是当真一碗水端平,并不随意苛待,见高枫越来越有出息,成了皇上的重臣她既不像一般人家那样担心以庶压嫡,也不奉承讨好,从不做有违礼仪规矩的事情。 秦亚茹也不得不承认像方氏这般女子,实在是最好的宗妇人选,有她做当家主母,家里会少很多麻烦。 “大郎毕竟不是你儿子,再说,他还姓秦。”秦亚茹揉了揉眉心,略略蹙眉“就连爹爹和大哥都开始操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可是就是没有孩子,虽然因为她本身便通晓医术并不会服用乱七八糟的药物,可这些年来,她的的确确是有些着急了,努力把所有可以做的助孕的事儿,都做过一遍。 奈何,始终没有消息。 高枫到觉得无所谓,十年来,他们生活得很幸福,即便是一直再没有儿女,他也不曾觉得遗憾,在他看,自小养在身边的大郎,就是他的儿子,能再和亚茹生一个孩子当然最好,哪怕只是个女儿,他也高兴,但要始终没有儿女缘分,那便罢了,一辈子无儿无女的人又不是没有。 只是,亚茹毕竟还算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她不能给自己生个孩子,怕是心里不好受。 高枫叹了口气,眉眼间略带了几分歉意:“亚茹,我要走了。” “我知道。”伸手摸了摸自家男人不大光滑的下巴,上面的胡茬子刺得秦亚茹手指生疼“自从党项自立,李元昊自称皇帝,建国号大夏,我就知道,你怕是要走了如今朝中大臣都要术出兵讨伐,你大约也是想去的。” 虽然那时候,满朝文武都觉得党项实在不足为患,他们大宋只要派出大军,必定马到成功,就连官家都根本没觉得有必要派身在京城的高枫出马。 但是秦亚茹和高枫,却已经做好了艰苦战争的准备,至少,这场战争不会像朝中大员想象中那么容易。 一年的时间,秦亚茹和高枫两个人分头行动,高枫裹挟着工部一群官员,弄出了不少炼钢炉,打造了许多先进武器。 那炼钢炉的图纸当然不是高枫自己想的,这家伙的记性再好,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根本就没看过的东西,全是秦亚茹从自己的一代智脑里搜集的资料,她身上的防护服也脱下来给了高枫,本来这防护服就是高枫的,让他用,恐怕还更熟练。 虽然现在智脑上最有用的卫星导航不用想,但是有它在,高枫计算预测一下敌人的行军路线,绘制绘制地图什么的,要变得简单很多。 秦亚茹也没闲着,帮自家男人培训了一批医疗兵,也制作出来各种各样的成药,其实效果极好的云南白药止血散,早就交给了朝廷。如今秦亚茹也就添加一些最近才弄出来的药物,大部分都是中成药,也有一部分是她弄出来的西药。 战争终于开始。 高枫离开了东京开封。 秦亚茹坐在南云书斋的二楼,看着他跨马而去,总觉得自己还有好多东西没有为他准备好,不觉苦笑。 其实,她已经准备了很久,该做的都做了。 以前那人也经常出去执行任务,论起危险程度,恐怕并不会比这一次小,毕竟,如今他是主帅,但那时她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忐忑不安,或许,成了亲,成了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真的会变得很不一样。 好在还有大郎。 秦亚茹略坐了坐,便收拾心情,带着儿子回娘家看望自家老父亲。 秦文渊也随着高枫一起走了,家里只剩下身体日渐虚弱的老父亲和大哥身怀六甲的妻子。 第一百一十四章 胜败 “战争这种东西.开封的老百姓们感触并不深.此乃国都.便 是偶尔外面出现些流寇作乱之类的情况,最多也只是东京骄民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者是文人墨客们清谈的话题,这一次与夏的战争,也同样如此。 秦亚茹把屋子里立式书柜上的书本一本本地排放整齐,听着一门之隔的厢房里一群儒生们慷慨激昂的争辩声,不由勾了勾唇角。 大郎趴在眼前的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砚台,他今年和阿明商量着要下场考试,教导他们俩的先生也觉得可以试一试,虽然可能还差点儿火候,却是也到了提前去积攒积橼经验的时候。 本朝科举考试,一次得中的本就不多见。 秦亚茹本来不反对,可偏偏今年党项那边儿闹出乱子来,高枫不在,大郎口中不说,心里却担心自家爹爹,尤其是现在消息并不畅通,战争的具体情况,京里的人大多数都只能靠猜测,朝廷邸报,又不是他们能随便看的。 最近有很多小道消息,都显得分外悲观。 一来二去,这孩子的状态多少受了影响,秦亚茹到是开始觉得,再等三年也没什么不好,毕竟考试不是个清闲活儿,万一精神焦虑,病倒在考场上,考不中是小事,伤了身体可不得了。 大郎还年轻,过几年再去参加科考,也没什么不好,一是更有把握,二来年纪大一些,也好为官。 秦亚茹笑了笑,抹去脑子里略有些纷乱的思绪,收拾完书本,随手翻开一本游记,闲坐着阅读。 等大郎完成了一篇文字秦亚茹就带着他回了秦家,让秦易之给外孙审评一下,秦易之的身体眼见着差了许多,精神却还好,十年前的苦难摧毁了他的健康到让他的性子变得豁达。 如今致仕,这位老大人每日都开开心心的,也不大和儿女们腻歪,自己读书,自己找娱乐,甚至还在教坊司交往了个红颜知己,闲来无事饮茶赏花,偶尔逗一逗外孙连大儿子迟迟不成亲,成了亲迟迟没有孩子,连女儿十年来未曾给女婿生下一儿半女,他的忧虑也渐少了,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秦亚茄领着儿子的手,自顾自地进了秦家的大门,伺候秦易之的一个女使,把他们母子俩迎进屋里又给两个人沏茶拿了点心,才笑道:““官人晌午就喊头疼,又不肯看大夫,这会儿在屋里歇着,娘子先坐估计过一会儿便醒了。,. 点点头,秦亚茹一笑:““别惊动爹爹,让他睡。嫂子又在佛堂?,,女使无奈地点头。 秦亚茹也无语她那嫂子什么都好贤惠善良大度,操持家业也是一把好手,就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脾气变得古怪,尤其是一涉及到她大哥,或者多愁善感,或者满心烦闷这几日更是暴躁易怒,时不时地就有邪火家里的下人没少被她迁怒,偏偏她嫂子的性子其实不差发了火之后,立时便觉得自个儿不对,这阵子一直握在佛堂,潜心念佛,说要消除心底的戾气。 在秦亚茹看来,她嫂子大概是孕期反应比较激烈,孕妇嘛,可以体谅,她到宁愿她把火给发出来,也好过整日呆在佛堂里,一来少了运动,对身体不好,二来整日吃素,也怕伤了肚子里的孩子。 奈何不管别人怎么劝,她一个平日里温柔可人的女子,这会儿到固执起来,说什么都不肯听。 秦亚茹略有些出神,忽听大郎用指头在木质的门框上轻轻地刮过,抬起头,板着脸道:““娘,听说要和谈了,爹爹是不是马上就回来?,. 他的话很轻,面上却多尖带了几分激动。 秦亚茹没有说话,想起前两天在南云书斋听见几个儒生在讨论,日前延州知州范雍上书朝廷,说党项那边表示愿意议和。 要说一开始宋夏之间的战争,朝中大臣们无不是满怀希望,甚至根本就没把党项那群野蛮人放在眼里,可后来战争持续,一连吃了几个小、 败仗,元帅高枫亲自上前线督战,也没有能一战功成,甚至连战无不胜的麒麟军都只是堪堪与对方战和,党项那边,似乎一场顽固难打这群人到有了畏战情绪,开始鼓动起议和来。 秦亚茹对这段时间宋夏之间的战局也是一知半解,当年她就不知道战争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没太在意,这会儿她也不确定这一次战争,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可她还是觉得,结果不会让她失望。 虽说历史上“夏,存在了许久,可这一次有高枫在,而且高枫还做了很多准备,她也尽心尽力地帮了忙,即便是好多人都以为战局不利,被几个败仗给吓坏了,秦亚茹还是相信,宋朝一定能赢。 ““娘,爹爹会很快回来吧?,. 大郎拧着眉头,面上略带了几分忧愁,秦亚茹上下打量自家已经抽条,面上虽然稚嫩,却已经不是个小孩儿的宝贝儿子,她知道,大郎最近压力很大。 高枫的名声太盛,他战无不胜的传说流传的太广,几乎被神话了。 与此同时,他太年轻,名声太大,一旦他的所作所为,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人们对他失望的速度也会变得很快。 如今战争还在焦灼,宋朝还没有明显败势,甚至高枫才去,可能连整军都没有完成,关于他的流言,就满京城乱飞了,那些酸言酸语,不说大郎,就是秦亚茹自己听到耳朵里,也是浑身不自在。 听着那些莫名其妙的儒生们,甚至包括武将,有的说高枫名不副实,有的说他已经不堪大任,秦亚茹就不觉冷笑要知道,这十年来,高枫有大半时间是闲置状态,皇上对他多少也有些戒心,不肯让他的势力太大,去往战场,总要有时间调整。 再者说,高枫是人,又不是神,战场的情况变化莫测,哪一个将领能保证自己永远只胜不败?更别说,有时候很多的失败,都是非战之罪。 第一百一十五章 消息 秦亚茹搂住大郎,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哄着他去陪秦易之说说话,自己则去看自家大嫂。 秦家本来是没有小佛堂的,和别的世家大族不同,秦家的主母们就没有出过吃斋念佛的人,不过,自从她大嫂进了门,家里就有了佛堂,她大嫂是个信佛的,每个月都有那么几日要茹素,每日也要念几遍经文。 秦家的这个新妇,姓程,也是书香门第出身,不过家世也只是寻常,程氏的父亲只是个七品县令,家底不厚,比起秦家来尚有不如,不过,程氏到是好性子,好样貌,当年一群比她条件更好,家世更高的闺秀上赶着巴结高将军的亲信,前途无量的秦家长子,可秦文渊一眼就相中了除了容貌之外,无论哪儿都算不上出挑的程氏。 当时秦文渊直接就说,家里都是美人,要是娶一个相貌不好的,到家来还不自卑死,哪能安生过日子! 他这虽是玩笑话,秦易之和秦亚茹到都没反对,实在是那程氏生得着实不错,男人都爱美女,秦文渊有一个样貌出众的娘亲,倾国倾城的妹妹,眼睛早被养得很刁,若是新妇的容貌不够好,想培养出深厚的夫妻感情,恐怕要持续很长一段儿时间,还不如头一面就有眼缘儿,来得更妥当。 程氏对这门亲事,也是极为满意的。秦亚茹母亲早逝,她没有婆婆在头上,小姑子又早就出嫁,丈夫疼爱她的很,哪怕没有身孕,也不曾纳妾,还把一切风言风语都挡在了门外,从不让她有一点儿烦心。 她多年来。在家里都过得很是惬意,自然和旁的人家里要苦熬上好多年的新妇不同,依旧是以往温柔的性子,与她做姑娘的时候,也没什么大的不同。 秦亚茹入了佛堂,就见嫂子坐在佛前,看着经书发愣,连忙伸手把自家嫂子扶起来,扶着她在佛堂里慢慢走动,苦笑道:“你注意点儿身子。别老一个姿势坐着,对身体不好,有空去huā园转转。换换心情。” 她都有六个月多的身孕,身子又不是很健康,心情也不大好,由不得家里人不紧张,秦亚茹替自家嫂子把了脉。见她的胎还算稳当,才松了口气,扶着她在屋子里转了两圈,才让她于软榻上坐下。 姑嫂两个说了几句闲话,秦亚茹和自家嫂嫂相处的还好,也挺有话题可聊的。她也会说话,不过寥寥数语,就让满腹忧愁的孕妇笑逐颜开。 家里没有个能主事的女人。将军府又没有人,秦亚茹索性带着大郎在娘家住了下来,每日帮着嫂子处理处理家务,哄着老父亲多吃,多睡。心情愉快,偶尔还能看到父亲那从教坊司出来的红颜知己。 虽然说离开教坊司并不容易。但那也得分是谁,真正的声名远播的行首,哪个不认识几位达官贵人?年纪到了,huā费些银钱脱籍,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如今和秦易之交好的行首,以前是教坊司的头牌之一,柳如玉,和刘诗诗几个的关系还不错,擅长琵琶。不过年纪到比刘诗诗,燕西西那几个更小一些,三年前还当红,也就这几年渐渐有退隐的意思。 如今年过三十,柳如玉推辞了欧阳悦留她做教习的意图,离开了教坊司,在开封买房置地,一个人过起日子来。 教坊司的女伎们能够顺利离开,又愿意离开的人很少,她属于稀缺的技术人才,到不愁生计,不说在教坊司积攒下的银钱就够她用的,单单是随便应下,教一教那些寻常人家的小娘子穿衣打扮,基本礼仪,也能过得很好。 说来奇怪,她才三十多,那么多等着纳她为妾的达官贵人看不上,偏偏看上了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头子,竟然和秦易之的感情越来越好,几乎隔上三五天不见面,秦易之就受不了。 程氏觉得不可思议,可她公公的事儿,显然不是她能管的。 秦亚茹到觉得没什么,钱谦益娶柳如是的时候,都快六十岁,人家柳如是才二十三岁,那时候柳如是还不是对一个老头子情根深种,她爹爹好歹也是个帅老头,又文采斐然,还没有迂腐之气,勾搭个行首再轻松不过。 当然,这两个人的关系最多算是有一点儿暧昧,秦易之始终没有想过要纳他的红颜知己进门,而那个行首也是个特别的人,居然也不说要嫁入秦家的话。 秦亚茹也便只当自家爹爹寂寞,想要找个能谈得来的朋友,而那位温柔多情,还弹得一手好琵琶的绝色女子,正好符合了一个文人雅士的遐想罢了。 本来秦亚茹的日子过得挺舒服,结果没几天,就传出党项的军队包围了延州,延州守军损失惨重,麒麟军也大败而走,高枫都受了伤的消息。 接下来好些日子,秦亚茹连一封家书都没有得到不说,连朝廷都再也得不到延州那方面的消息。 一时间,京城一片混乱。 秦家的气氛,也压抑的要命。 “……我不想他离开,宁愿他没有出息,宁愿他是个庸人,也不想他去战场。” 程氏蹙着眉头,恍恍惚惚地拉着秦亚茹的手。 秦亚茹一怔,拨弄了下桌子上的烛huā,苦笑,沉吟半晌,才安抚地拍了拍自家嫂子的手臂:“其实,高枫走的时候,我心里也不好受,也不愿意他去,可我不能不放他走,规划胡同八十岁的老汉,六个儿子,都葬送在了战场上,慈安巷子的孙婆婆,儿子和儿媳妇被辽人抓走,只剩下她一个孤苦伶仃的……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想着自己平平安安,而让无数的母亲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 程氏好半晌没有说话。 秦亚茹勾了勾唇角,眉眼间的神色显得很放松:“嫂子,战场的消息瞬息万变,咱们离战场那么远,哪里能知道准确的消息?你别担心,至少我就相信,我的男人没有那么没用,他对付辽人都能战无不胜,何况是对付区区党项。你就等着他们凯旋归来好了,现在所有的煎熬,都是为了那一刻的荣耀。” 第一百一十六章 前尘 虽说秦亚茹,秦娘子在她家嫂子面前表现的镇定自若,信心十足,也算是勉勉强强安抚了大嫂的焦虑,但她实际上也是颇为担心的。 如今不像以前,以前高枫出征,她大多数时候也是在前线,生一起生,死一起死,紧张的情绪自然是有,可从未像现在这样牵肠挂肚过。 京城乱七八糟的传言很多,就连官面上对于当前这场战争,也不看好,秦亚茹的三妹妹小秀,如今已经做了璐王妃,按说朝中的消息,她是最灵通的,却也无法告诉姐姐和嫂子什么能让人安心的信息。 此时正值七月流火,天气虽说转凉,却还是暑气难消。 秦亚茹在秦家呆得气闷,她嫂子怀着孕,不好吃太多的冰,每日她坐在屋里,抱着冰碗大吃特吃,就会用一种说不出哀怨的目光瞅着她,害得秦亚茹都不好意思太刺激怀孕又找不到丈夫压榨的女人,只能也跟着勉强忍耐开封的酷暑。 这日,她才哄着亲自做了一上午鞋袜的程氏回屋休息,便听见家里几个小女使和晚翠吵吵,要出去买零嘴儿,秦亚茹想了想,这个还是可以满足的,干脆就换了身衣裳,带着晚翠和家里一群小女使们出门。 三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叽叽喳喳,满脸〖兴〗奋,秦亚茹失笑,眨眨眼,漫不经意地道:“莫不如跟我回高家给娘去请安?” 一句话,院子里顿时安静,三个小丫头努力低眉顺眼地站着,姿态优美又规矩,却多少有那么点儿噤若寒蝉的味道。 晚翠摇摇头,哭笑不得,压低声音在自家主子耳朵旁边抱怨:“娘子何苦吓唬她们。还是孩子呢。” 秦亚茹挑眉,扶着晚翠的手,上了马车。 其实也怪不得这群丫头片子惊惶,每一次去高家,秦亚茹身边的女使总免不了让重规矩的婆婆说句不像话,性子太跳脱,总觉得便是本来老实巴交的乖巧女使到了她身边,没个把月就被同化,规矩礼仪就是个大体的样子,对主子一点儿敬畏不存。这是方氏最不满意的地方。 在她看来,高家最引以为傲的,便是规矩严苛。不像其他人家那般散漫,偏偏高枫这个大将军,一点儿高家人的样子都没有,实打实的是个粗鲁汉子。 此时主仆的规矩,其实真不算特别严苛。更不会像后世那般,仆人都成了奴才,主母对身边的女使很好的,甚至当女儿养的有很多,不过,确实有了些许后世那样的苗头。像高家这样注重礼教的人家,在开封城也不少见。 秦亚茹却一点儿都不欣赏高家所谓的家风,并不乐意让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儿们变成一板一眼的木头人。她们的确需要教导,的确要有规矩,要做好本职工作,要保守主人家的秘密,但秦亚茹可没打算把她们当物件。一群识文断字,斯文漂亮。活泼可爱的女使陪伴在身边,和一群死板呆滞,毫无思想的女使戳在眼前,可以想象是哪一种更讨人喜欢了。 说是要去高家,到不只是逗弄家里这群小丫头,秦亚茹的的确确想要过去一趟,一是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去过,二来,昨日方氏派人来说高枫的娘亲小陶姐病了,她也该去探望,总要瞧瞧情况。 去之前,秦亚茹想了想,先让马车在集市上转一圈。 党项和朝廷的战争,并不曾影响开封的繁荣,街上的生意照做,遛狗斗鸡的闲人们还是在街面上随便溜达。 秦亚茹一路上看到许多卖各种饮品,各种果子零食的小贩,就放了几个女使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连晚翠也拿了只糖葫芦慢慢吃,她年纪虽然大了,到越发小孩子脾气,以前小时候不爱吃糖,如今到喜欢上,家里秦亚茹自己准备来待客的糖果,有好大一部分是进了她的肚子。 隔着车窗,随意地向外张望,秦亚茹的目光忽然一滞,蹙眉。 晚翠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也吓了一跳:“那是……那是庞小侯爷?” 不远处,立在一间药铺前面,似乎正和伙计说什么的男人,正是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在秦亚茹眼前的庞元英。 当年庞家犯了大事,庞家的老侯爷庞纯之饮鸠自尽,长公子庞元直处以绞刑,唯独庞元英,虽然罪过很多,可却没有确实的证据,其实就算有,太后要保的人,大部分情况下都能保得住。 他被流放三千里,离开了开封。 秦亚茹叹了口气,想起去年皇上第一个皇子诞生,皇帝很是高兴,赦免了一批犯人,想必庞元英就是期中之一。 隔着车窗,外面那人还是面如春huā,好看的很,看样子即便是在流放之地,他被照顾的也还不错。 不过,太后的确疼爱他,皇帝对他的印象其实也不是很糟糕,虽然为他处理过各种各样的麻烦,但庞元英那样的人,想招人恨的确简单,但他想要讨人喜欢,却更容易,即便是小皇帝对他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满,也不得不承认,庞元英其实有时候是个很可爱的孩子,纵使跋扈,纵使嚣张任性,却不是那种会让人恨到处之而后快的。 街市上人流密集,马车渐行渐缓。 庞元英漫不经心地一回头,正好也看到了秦亚茹。 秦亚茹笑了笑,缓缓地放下了车帘,庞元英静静地看着那辆远去的马车,心情却不似十多年前那般波荡起伏,他这些年,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女人,只是印象一年比一年淡薄,他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养育大哥留下的侄子,要努力支撑庞家,以前他连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他都做过了,本以为再次相见,他不是会激动到冲上去咬人,就是连认识都不再认识,但真正见到,却和想象中大不一样。 庞元英笑了笑,接过伙计递来的药包,小心地数出铜钱——他既不会认不得那个女人,也没有太过激动,那个女人,就像停留在心底深处的一道伤疤,平时不痛不痒,甚至感觉不到,偶尔刺自己一下,疼上一疼,到也没有大碍。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决定 拎着药包,庞元英转身离去。 他们一家子现在住的地方,虽然有些偏僻,但比起开封城的寻常人家还是要好上不少,家里也能雇得起几个下人,生活还算安稳,至少不用受寻常小官小吏的气。 庞家虽然落败了,但是毕竟曾经是望族,虽说大部分亲朋好友不敢在庞家落难的时候帮衬一把,但如今事过境迁,他们伸把手拉扯一下庞家的后人,却还是愿意的,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好,也不可能任由庞家子弟当真落入泥淖。 庞元英回到家里,去厨房把药给熬上,他的动作很娴熟,手指也不若十年前那样白皙,上面布满老茧,很是粗糙。 一碗药煎好,他亲自端着送去嫂子的屋里,让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子端了进去,隐约听到卧房里传来几声压抑的咳嗽。 “娘子,听说高贼在延州吃了大亏,自己也被刺杀,受了重伤,我看啊,这都是报应,他回不来了,咱们郎君也能瞑目……” 那婆子是庞元英大嫂的奶娘,伺候了主子大半辈子,哪怕庞家落难,也不肯离开,往日养尊处优惯了,如今生活一落魄,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跟七老八十似的,这会儿喂了自家主子喝完药,心里不忿,就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庞元英在窗外听见,不知为何,心里却没多少快意,只是想起刚才见到的秦娘子,才略略自嘲——即便是丈夫生死未卜,她的神色间也坦然如初,就像当年一样,虽然落入险境,可她从无一丝惧怕,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能稳得住。 “那样的女人,还是让高枫去消受,别人吞不到肚子里去。” 庞元英回过头,慢慢起身离开,他的侄子和他不一样,他只是庞家的异类,他侄子却是正经庞家人的样子,聪明,孝顺,读书读的极好,可以想见,庞家的将来,就要着落在他的身上,自己这个当叔父的,唯一能做的便是保证下一代能顺利健康地长大,能有读书习武的机会。 偶遇了庞元英,秦亚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绪多少有些起伏,那个曾经的贵公子并不是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也多多少少给她带来了些许麻烦,但不得不承认,那人实在是很讨人喜欢,也并未实质意义上伤害到她。 哪个女人没做过被白马王子倾心爱慕的美梦?虽然庞元英不是白马王子,但对秦亚茹来说,他怎么也和二十一世纪砸钱追美人的富豪公子哥相差仿佛。 未来矜持而又理智的灰姑娘们,或许会因为种种因由,并不答应贵公子的追求,不愿意成为贵公子的禁脔,失去一生的自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但是,她们的心里,恐怕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自得,哪怕外表再冷若冰霜,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女人真正厌恨愿意为了自己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秦亚茹不过随意想一想,追忆一下逝去已久的似水年华。 又是旬月过去,秦亚茹总算是从秦小秀那里知道了些比较确切的情况,大宋和党项之间的战争,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党项的军队数量众多,实力强横,战局对大宋十分不利。 听说高枫的麒麟军到达延州,不但不受欢迎,还引起了延州守军的警惕,战场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守将意见不统一,起了争执,若是换了几年前,根本没有人能挑战高枫的权威,但这些年来,温柔乡是英雄冢,高枫在京城呆久了,他的威名,已经没法子给人太大的压迫感,更何况,和党项之间的战争,与同辽人之间的战争并不是一回事儿,延州的守将不信任高枫,到也并非令人难以理解。 听到高枫确实受了重伤的消息,略微犹豫了片刻,秦亚茹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尽量简单,多带了许多最近新制成的药材,准备了一辆精心打造的,镶嵌了钢板的马车,两匹在宋朝也罕见的骏马。 在古代,大部分时候战场都是女人走开,秦亚茹本也没想要和二十一世纪一样,到战场上去,但高枫离开的日子,她却明白了,别看日日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感觉不到那个男人重要,可一朝分别,她却知道,他们夫妻二人一体,高枫成了她的骨肉,占据她的灵魂,高枫死了,她不会主动寻死,却不算是活着,她想离那个男人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即便不能帮到他,也想要呼吸一样的空气,想要为他解决后顾之忧。 若是以前,女人接近战场,那简直是罪过,绝对的不吉利,但这些年,高枫训练的新军有专门的医疗兵,大部分都是男人,可这是精细活儿,女人做起来比男人细心,到后来,渐渐也有了女人。 虽然女人们都在后方,不可能上战场,但帮着做一些包扎伤口,照顾病患的活儿,却也不是不行。 秦亚茹一开始收拾东西,秦易之便知道了,也很清楚自家的宝贝闺女想要做什么,只是暂时瞒着程氏,怕影响到她。 秦易之只是看着自家闺女神色平静地吩咐人把自己的马车填满,面上露出一丝苦笑:“你这孩子小时候最乖巧听话,和你大哥不同,很少让我费心,没成想长到现在,却是总让老父我吃惊。” 秦亚茹叹了口气,偎依在秦易之身旁,就像很小的时候一般,缓缓伏下身,趴在父亲的膝盖上,由着老父粗糙如枯木的手,一下又一下,抚摸她满头的青丝……虽是青丝,却已经多多少少地染了一点儿白霜。 “最近朝中肯定要派出援军,我就随着辎重营一起去,路上会平平安安的,到时候再跟高枫一起回来,还请爹爹放心。” 秦易之到底没有反对,和别人家的父亲不同,秦易之总是愿意放纵自己的女儿的,哪怕女儿要做的事情,有些惊世骇俗。 “老夫会照顾好你大嫂,还有你大哥的孩子,家里不用你们挂心。” 第一百一十八章 支持 站在延州城墙上举目远眺,简直是血流漂橹,遍地焦土。 秦亚茹本一直觉得现代社会的战争要比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残酷的多,毕竟火药这种东西的出现,让战争仿佛变成了威力无穷的魔鬼。 但此时真真正正来到战场附近,甚至还不算是亲历战场,她却忽然发现,原来真正的冷兵器战争才是残酷的让人心里发冷。 “娘子,您快下来,怎么又往城头跑,万一出点儿差错,我们可怎和将军交代?” 一个一直在军中负责洗涮之类杂活的婆子,一见秦亚茹登上城头,脸色顿变,冲着侍立在一旁的士兵怒道,“你们干什么吃的,就不知道挡着娘子?” 那个看起来顶多十五六岁的少年兵士,羞得脸色通红,低着头一言不发,旁边一身憨厚的年老兵士,也多少有些羞惭。 他实在不好意思说,刚才竟觉得秦娘子身上的气势与他们高元帅相差仿佛,一时失措,愣是不敢阻拦。 秦亚茹摇了摇头,又扭头看了一眼远处——高枫就在城外。 数日前党项派军队在三川口伏击援兵,却被高枫连同刘,石两位将军反伏击,党项大败,延州之围多多少少也算略微缓解。 可惜党项的军队的确不是易与之辈,宋朝的兵士一样死伤惨重。 一具具的尸骨被收敛,运回延州,城内的棺材铺里,都几乎被搬空了,就这般,还有不少将士只能以草席裹身。 高枫带着秦文渊,还有身边几位亲信副将,短了一碗温热的酒,倾洒入地,目中也微微泛起亮光。 他早就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亡,他看到的已经太多太多,但每一次,都是痛彻心扉,这些人并不是游戏里的数据,而是真真正正,有血有肉有灵魂的生命,前一刻大家还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聊天吹牛,下一刻,他们就永远倒在了战场上。 “弟兄们,你们的血不会白流,你们必将屹立千秋,英魂永存!” 高枫有时候也不明白,他在此地带着这么多将士奋战,究竟有没有意义,但他总要做些什么,西夏并不是大汉民族真正的触及灵魂的敌人,真正的敌人是金,是元蒙,元蒙尚远,金却近在眼前,靖康之耻,中国历史上多少次战争,唯有靖康,称之为耻,那是大宋皇室的耻辱,是整个汉族百姓的耻辱。 他不想自己和亚茹的子孙后代,也经历这一次耻辱,既然他自己不可能等到那一日,就要从现在开始,让大宋朝的军队更强悍,更习惯打胜仗,而不是打败仗,要让武将的地位更高一些,哪怕只一点点儿也好。 秦亚茹下了城头,正好碰上晚翠带着一大群妇女拉着牛车,往城头送粮食,车上放着的大部分都是粗面馒头,面饼子,有些泛黄,有些发黑,雪白的极少,还有一小盆酱菜。 晚翠擦了把汗,见自家娘子缓步行来,忙近前问安,“刚才找不着娘子,奴就知道娘子怕是来了这儿。” 秦亚茹笑了笑,捡起一块儿馒头,稍微掰下来一点儿含在嘴里吃了,粗的厉害,刮的嗓子眼生疼:“送上去吧,昨日前面送来了一匹死马,让厨房做成肉汤,给将士们送去尝尝鲜,一点儿荤腥都没有,哪有打仗的力气。” 晚翠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地瞧了她家主子一眼,最近她家主子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饿的都瘦了一圈,他们这些下人看着心疼的要命,但到底没多说什么,还是应下。 延州被围,大批量的粮食根本运不进来,幸亏早年高枫便想尽办法在一些战略要地建造粮库,存下不少粮食,虽然免不了有官员贪污,中饱私囊,这余粮却并不算少,一时半会儿还够吃的。 不过也只是勉强能吃饱,质量便不用想了。 幸好盐不少,秦亚茹带着延州一些兵士的家眷一起,帮着制作了不少酱菜,给兵士们补充盐分,他们要打仗,体内盐分不足肯定不行。 说来这次延州被围,男女老少算得上是齐齐上阵,女人们和老人们打仗不行,但做些照顾人的差事还是可以的,秦亚茹来了之后,干脆就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给兵士们做饭,洗衣服,照顾伤员,她们大部分都是延州兵士们的亲眷,照顾起自己的父兄丈夫,自然更尽心尽力。 “行了,你快去吧,我去伤兵营看看。” 秦亚茹送走了晚翠,便径自去了伤兵营。 刚一进伤兵营的院子,就见几个妇人正从井里汲水洗绷带,连忙走过去帮忙。 一妇人一见她来,脸上红了红,连忙阻拦,“秦娘子,您可别做这些粗活儿,有我们在,哪里用得着您上手。” “就是,万一要伤了手,那还了得。” 这些妇人都是做惯了粗活的,一双手老茧丛生,瞧秦亚茹雪白细腻的手指一天天磨得粗糙下来,都有些看不过去。 在这些人质朴的思想里,秦亚茹是元帅夫人,是贵人,本不该到这等脏乱的地处,更别说做这等粗活。 秦亚茹哭笑不得,也不她们争执,径自去看了看伤员,又给一个伤口有化脓迹象的伤兵换过药。 她现在几乎算是常驻伤兵营了,一开始兵士们还有医女和医官们,见她这位元帅夫人驾临,还都战战兢兢的,如今却是满眼钦佩,对待她简直像对待菩萨似的,堪称毕恭毕敬,估计就是高枫在眼前,都不一定能得到这样的待遇。 不得不说,秦亚茹的到来,是真正起了巨大的作用,她一个人就比那些训练不足,经验不足的医女和医官们强上十倍不止,只是数日,从她手里活下来的那些本来必死无疑的兵士就达到十几人。 而且,她还是个美人,即便年纪大了,也一样是美人。 “秦娘子来了?”一个兵士睁开眼,见到秦亚茹,脸上顿时露出一抹笑容来,“秦娘子,给我们继续讲讲吧,郭靖和黄蓉到底怎么样了?” 旁边立时便有个正给他检查伤口的医女一巴掌拍过来,拍在他的脑门上,“一天到晚就知道缠着秦娘子,秦娘子事儿那么多,哪有工夫整日给你讲故事。” 秦亚茹失笑,她当初是看这孩子满心烦闷,恨不得现在就蹦出去杀敌,才给他说个故事解闷,其实那故事大杂烩,乱七八糟的,她根本没有用心,只是她文学功底好,知识面也广,哪怕是随口说出来的故事,在当下也杀伤力巨大。 “你先歇着吧,等一会儿吃完饭,我再给你讲。” 秦亚茹先挨个看了兵士的情况,见都有所好转,心情一时也不错,便答应下来,一句话说完,整个伤兵营的人都振奋不已,显然,不只是这小孩子一个人觉得无聊。 招呼了个年轻的,手还很生疏的小医女过来,秦亚茹给她示范怎么包扎伤口,那医女学得很认真,一次又一次的练习,练着练着,眼泪却掉了下来:“要是没有战争就好了,我和李郎刚成亲,连娃子都没有……秦娘子,咱们能赢吗?” 秦亚茹一怔,抬起头,举目远眺,仿佛隐隐约约能听到城外的厮杀声——“能。” 当然能,她不肯去想什么历史,有高枫在,历史就在他们自己的手里,他们才在一起生活了才十几年,这怎么够,她还想和高枫白头偕老,还想和自己的男人拥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幸福生活。 第一百一十九章 尾声 寒风呼啸,大雨倾盆。夜黑漆漆的,天上无一丝月光,这是个适合夜袭的好天,秦亚茹也不知道,高枫是怎么确定今夜党项要夜袭兵营,更不知道这个消息准确不准确,可高枫的刀已经擦亮。 高枫穿上很招眼的银色盔甲,雪白的披风哪怕在夜里也闪烁着银辉。 秦亚茹顺手摸了摸他领口的茸毛,软绵绵,暖洋洋,至少不必担心风寒雨冷,秦文渊把高枫最近颇为宠爱的坐骑踏雪洗刷一遍,梳拢好皮毛,扭头看向自家将军,目中犹有忧虑:“做诱饵的活儿交给我算了,反正敢穿这么一身儿只有你一个,显眼的很,用不着担心敌人认错。” 麒麟军战时的制式盔甲样式都差不多,全是那种要多低调就有多低调的类型,唯有高枫,明明是他自己提出夜间不许穿得光明闪亮吸引人眼球,偏偏他自己就是不喜欢遵从,每一次穿着盔甲出去打仗,都是个银光闪闪的发光体。 秦亚茹知道后哭笑不得,就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这么喜欢显摆的将军! 这位到是振振有词,如今又没有无线电通讯器,没有望远镜,没有军衔领章,没有记者给他照相宣传,他不穿得显眼一点儿,怎么让人认识他这个大元帅,怎么指挥战斗? 反正这套歪理学说他随便说,秦亚茹也反对不了。 替他正了正银盔,秦亚茹忽然莞尔一笑:“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们去海南,在郊外呆了三天,三天都没睡觉,到了第四天,我实在是受不住,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天亮一睁眼,差点儿没把你当成鬼,愣是有了心理阴影,半个月不大敢看你那张脸。” 高枫哭笑不得,叹了口气:“真是好心没好报。” 海南,尤其是乡下的蚊子,又大又毒,被咬了之后,立时便起好大的肿包,秦亚茹睡着了,一开始还好,高枫还能用蒲扇给她轰赶一下蚊子,可高枫自己也困得实在睁不开眼,到底有照顾不到的时候,偏偏驱赶蚊虫的药早就用得一点儿不剩。 没办法,他只好把秦亚茹开玩笑配置的一种吸引蚊虫的药水拿出来洒自己的身上,一整夜,蚊子就顾着咬他,自然放过了秦亚茹。 结果,第二天秦姑娘看到他那种肿得面目全非的脸,吓得一脚就踹了过去…… 想起旧事,秦亚茹眉眼渐渐变得温柔下来,她虽然不能再与自己的男人并肩作战,可是,却成了她的妻子,将来也会做他孩子的母亲,此时送他奔赴战场,期盼郎君归来的心情,居然并不是很糟糕,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怀。 外面杀声震天,那铺天盖地而来的杀气,甚至连懵懵懂懂的小女使也能感觉得到。 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嘶声呼喊——‘城门破了,城门破了’ 似乎远处有各种各样嘈杂的声响,有老百姓的哀啼声,怒骂声,奔走哭嚎声,但都模模糊糊的,并不真切。 伤兵营里风声鹤唳,好多缺了一条胳膊,瞎了一只眼睛的兵士,又重新拿起了兵器,手头没有兵器的,随手拆除一条桌腿,紧紧攥在手心里。 秦亚茹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正缝制一件儿小儿穿的衣服,给大嫂的,他们这一次得胜回京,大约就能看见大哥孩子了,也不知道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还得给大郎纳几双鞋底,他正是费鞋的年纪。 虽然府里并不缺针线上人,可娘亲亲手做给儿子的鞋袜,哪里又是下人们做的那些能比得上? 看着断了一条腿的老兵士,紧张地靠着桌子站在她身边,一言不发,手指却被捏得清白,秦亚茹突然有些满足。 她其实做的并不算多,也就是帮着处理一下伤病的伤口,帮着准备点儿饭食,洗洗衣物,这些人浴血奋战,她们伸手帮忙,也是应当。 却没想到,她不过是做了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却让这些质朴憨厚的士兵们感恩戴德。 “要不是娘子赐下药来,狗子就不只是少一条胳膊,他少了一条胳膊,回家之后还能做活,还能养活他娘,可要是他死了,他老娘也活不下来。” “娘子是何等尊贵人,竟为我们这帮粗人缝补衣裳,端茶端水的,便是死了,也难报大恩。” “秦娘子做的炊饼真好吃,比狗剩叔做的好吃一百倍。” 平日里秦亚茹耳朵里听了一大最这等奉承话,也没觉得什么,可是此时,外面杀声震天,这些伤势严重的伤兵,却牢牢地守住大门,守住窗户,努力地想保护她,拍着胸脯告诉她,敌人若是想伤害她,除非踏过他们的尸体。 秦亚茹忽然觉得眼眶发热。 这些人并不知道高枫其实是在开门揖盗,他们以为城中的兵士大部分都去支援三川口,他们真以为高枫高元帅的伤还没有好,又被城中的将士排挤,已经掌控不了队伍,白日里还在不断地安慰秦亚茹,告诉她高元帅是好人,好人必有好报。 结果夜里出事,他们这些从不肯接近秦亚茹卧房半步的兵士们,却不约而同地聚集过来,用自己孱弱的身体,意图保护她。 “娘子,俺要是死了,您帮俺把俺妹子给嫁出去吧,嫁给谁都行,就是别嫁给军汉,跟着军汉,太受罪了。” 院子外面火光冲天,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兵声音在抖,手也在抖。 秦亚茹嘴唇动了动,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们,就连她自己,其实也不是不怕,这是真正的战争,战争永远不会有万无一失。 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近,忽然有一行二十多个明显杀红了眼,浑身是血的蛮人跌跌撞撞地冲向伤兵营。 秦亚茹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兵士们冲了上去,用刀,用棍,用剩下的胳膊,甚至是用牙齿,疯了似的阻挡着敌人的脚步,她脑子嗡了一声,一片空白,好像一切都离她远去,许久许久,热气腾腾的鲜血喷在她的脸上,才带回了她的神志,回过神,秦亚茹一手拔出刺入敌人脖颈的手术刀,看着倒在地上,瞠目结舌的老兵士,哑然失笑。 “亚茹!” 一队雪白的骏马飞驰而来,铁蹄声声,无数敌人倒在血泊里。 一身银色盔甲的俊美将军,在大雨中笑得春花灿烂,一手拉起他心爱的女人,用力拽上了马,紧紧搂在怀中,也不顾她满脸的鲜血,用自己同样沾满了汗水泥浆血渍的脸,满足地蹭了一蹭。 “呀……他占秦娘子便宜……” 年纪轻轻的小兵一句话没说完,就让老兵士捂住了嘴,其他人转头的转头,侧身的,却又忍不住咧开嘴唇发笑。 “可惜,可惜,来得不是李元昊,没能取到他的首级,我还想带回去做咱们大郎金榜题名的礼物来着。” 秦亚茹白眼一翻,恶狠狠地拧了他一把。 这个混蛋要真敢把那种东西送给她儿子,她非把这混蛋掐死不可。 “亚茹,我不能保证,以后再也没有这样让你提心吊胆的日子。”高枫难得感性,贴着心爱的女人的耳朵呢喃。 “放心,你要是死了,我最多花半个月就忘记你,然后快快活活,开开心心地活下去。” “…………” 高枫咬牙,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那我要申请,你得来拜祭我,至少一年一次,要不然……三年一次也行。” 尾声 “想当年啊,我生得也是貌美如花,走在开封大街上不知道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要羞红了脸,接到的荷包瓜果用筐都装不完,你们祖母,那是哭着喊着要嫁给我,哎,也是我好心,心想,像她那么泼辣的女子,要是我不要,她哪里还嫁得出去?就干脆大发慈悲地娶了她进门……” “爹爹说你们娶我们妈妈,到妈妈家去跪门槛,跪了大半个月。” “爹爹还说,你见到顾谦就吹胡子瞪眼,那是因为顾谦他祖父喜欢我们妈妈,还和我们妈妈感情很好,是你横刀夺爱,骗了我们妈妈……” “胡说八道,那小混蛋敢造反,败坏我的名誉,看我不收拾了他。”头发雪白的老头拎起大刀就要往外冲。 两个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的金童玉女,笑嘻嘻地瞧着他跑到门口,才眯着眼睛喊:“妈妈说她要陪舅母去掩月庵礼佛一月,这个月给你买酒喝的钱放在我们爹爹那儿,让他按照你的表现发放。” 老头脚步一僵,小心翼翼地搁下刀,咳嗽了声,大大方方地转头回来坐下,也不去看两只小混蛋嬉皮笑脸的模样。 哎,这年头,当爹的连教训儿子都不行,掌管经济大权的才是老大。 已经能够顶门立户的男人回到家,见他爹嘟着嘴耍小脾气,也不恼怒,塞了一瓶上等的女儿红过去,成功把自家爹爹逗得眉开眼笑。 他父亲年纪大了,虽然还算康健,到底不比当年,酒还是要少喝才好,不过,偶尔也要他解解馋,否则反弹起来,不好压制。 男人这些年仕途顺利,估计不到四十岁,就能做相公,整日折腾的那些来朝贡的番邦使者欲生欲死,把朝中那帮子整日喊着天朝上国,应该讲体面,番邦进贡,他们也该多给赏赐的文臣整得到现在背后骂他小家子气者有,当面敢说一句废话的半个不存。 这么多年在朝中折腾,他威仪愈发重了,回到家面对从小崇拜到大,近些年却日渐小孩子脾气的父亲,也不至于次次吃瘪。 “你娘什么时候回来?”老头美滋滋地抿了几口酒,把剩下的小心翼翼地收起,趴在窗户上暗地里嘀咕,“老了,老了,到学会了吃斋念佛。” “娘说回来了给爹你做素斋,清清肠胃。” “……呃,那还是多念一会儿,多念一会儿好,让菩萨保佑我顿顿能吃肉。”老头缩了缩脑袋。 他们生活了一辈子,后半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波澜壮阔,虽然党项未曾立国,还算安稳,但他们大宋也没有再主动发动战争,征战辽国。 只是武将的地位确实高了些,开办了一个简单的皇家军官学校,招收了一批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将当了作战参谋,顺便教学,其它的也没什么,朝中还是有些重文轻武的迹象,武举出身的官员,还是比不上文举出身的官员清贵。 秦亚茹到颇做了些事,与党项的战争结束后,她带出来一批能面不改色‘割肉剔骨’的医女,而且还艰难的把这门手艺给传了下去,不过,回了京城,秦亚茹的生活,也就是这个朝代大部分人过得那样的日子,相夫教子,操持家业。 虽然到底还是没能有孩子,可做人不能太贪心,这样的生活,他们已经很满意很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