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艳无双》 第一章 到底谁是流氓 什么是男人? 当我昂首挺胸摆成一个“卜”站在你面前,你用同样的姿势面对我,而我“卜”字的那一点恰好比你突出,那么我比你男人。 当走在大街上,前方迎来一位美女,一阵风刮起了她的裙子,你一脸闷骚目不斜视,而我能够习惯性的向下瞟去,我又比你男人。 当走进一条昏黑僻静的巷子里,你看见五个猥琐的丑男正要轻薄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你当什么都没看见拔腿就跑,而我能够第一时间站出来,这个时候,你沦为了一个单纯的男人,而我,则成为了拉风的男人。 叶翔如今就面对这种选择。 他留着短碎发,身穿花衬衫,脚踏帆布鞋,叼着小牙签,然后“呸”地一声将嘴里的牙签吐在地上,朝着前方喊道:“放开那女孩!” 五名混混停下禽兽行径,转过了身。 领头的混混是一个高个子,头发前端染着一撮黄毛,右耳打着耳洞,外号黄鳝。 黄鳝盯着叶翔,目露凶光道:“小瘪三,活得不耐烦,敢管老子的闲事!” “什么!你说这是闲事?”叶翔伸手指着被混混逼到墙角的少女,理直气壮对黄鳝说道:“你知道为什么在这么关键的时刻,我能够出现吗?这不仅需要缘分,更代表了一个男人坚持不懈的精神。每到月黑风高的夜里,我总会溜达在大街上,寻找大胸大屁股的单身女人,然后偷偷的跟在她们后面,就是为了等到她们走到偏僻的地方时,能有你们这种反派角色出现,英雄救美我等了十几年,今天好不容易逮着这个机会,你竟然说我管闲事?你这不是打击人吗。” 听到叶翔的话,五名混混愣了一下。 黄鳝道:“原来是个耍嘴皮子的傻子,二奶,小三,给我上。 “是,鳝哥。”黄鳝旁边的两名混混应了一声,便朝叶翔步去。 很快,二奶和小三来到了叶翔跟前,两人二话不说,提起拳头便朝叶翔的面部挥去。 叶翔身子向后一倾,躲过挥过来的拳头,几乎同一时间,他起脚往下方一扫。 二奶和小三顿时感到腿部受到重击,有如一根钢管扫过,一个照面,他们便倒在了地上,痛苦的呻吟起来。 叶翔并不理会众人诧异的目光,大跨几步,来到黄鳝面前,挥拳朝他身旁另外两名混混打去,毫无悬念,那两名混混遭受了和二奶小三同样的命运。 这种情况下,黄鳝知道,他只有一种选择:投降。 叶翔注视着黄鳝,问道:“你是流氓吧?” 黄鳝老实回答道:“是。” 啪!一声清脆的耳光响起。 “抽的就是你丫的,你爹妈一把屎一把尿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为的就是你能够成为人民好兄弟父亲好儿子,你竟然跑去当流氓。流氓,你当得起吗?这一巴掌,是替你爹打的。”叶翔一脸怒气说道:“我刚才打了儿子一巴掌,我是谁?” “爹。” “我再问你,你是不是流氓?” “不是。” 啪啪! 叶翔朝黄鳝的左脸和右脸各扇了一个耳光,道:“我靠!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流氓就是流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你竟然连自己身份都不敢承认,你怎么出来混的?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刚才的两巴掌,一巴掌是因为你没原则,另一巴掌是替你的同行打的,你太给你们组织丢脸了。” 黄鳝被叶翔弄得哭笑不得,他两脚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大哥,超人,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 看到对方老实巴交的态度,叶翔脸色一变,道:“这孩子真乖,教育一下就感动成了这样,你看这一对忽闪忽闪的小眼睛,都已经水汪汪了。这样吧,既然你这么有诚意,就把你和你小弟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然后你们就可以走了。 黄鳝一惊,与倒在地上的混混互相看了看,并没有交钱的意思。 叶翔道:“混混出来收保护费,天经地义吧?但我不是混混,我是好人,好人找混混收教育费,一样天经地义。当然,你们如果认为我刚才教育得不够,我可以重新教育一遍。” 黄鳝听后,心中委屈:到底谁是流氓啊? 很快,五名混混将身上的钱交在了叶翔手上,随后,互相搀扶着离开了。 叶翔乐呵呵看着手中一叠票子,眯着眼睛笑道:“这个世道,坏人就是钱多,拿他们的钱又心中无愧。坏人啊,果然是用来欺负的。” 正在这时,一阵阴风拂起,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你赶跑了我的食物~那么你~就代替他们~成为了我的美食吧。” 叶翔转移目光,朝着墙角望去。只见原本坐在墙角衣衫不整的少女,缓缓站了起来,她的头发疯狂的生长着,原本亮丽的指甲变成了乌黑色,而那俏丽的面庞越发惨白,最终蒙上了一层青光。 看到这幕,叶翔并无惧意,反而有些生气说道:“你太不给面子了吧,我好不容易英雄救美一次,原本等着你以身相许的,没想到你是只鬼。是只鬼也就罢了,长成聂小倩那样我也乐意接受,但没想到你长成了聂小倩她姥姥样。长得丑也就罢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出来吓人也就罢了,我在你脸上竟然没有看到一丝的自卑,一丝的愧疚。你不觉得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严重错误吗?” 女鬼虽然是只鬼,但生前好歹是个女人,被叶翔这么一通说下来,它的面色越加难看。此时,它“哇呜”一声凶叫,便朝叶翔那方飘去,显然,要将眼前这个男人碎尸万段。 叶翔抬头望了眼夜空的月亮,随后眼中精光一闪,道:“我代表太阳消灭你,小宝,给我上!” 声落,叶翔胸口戴着的一块犬形玉佩骤然散发出一道银光,一头全身雪白形同狼狗的异兽从里面奔跃出来。 “汪!”小宝大叫一声,便朝飞来的女鬼扑去,第一时间咬住了它的脖子。 女鬼“哇呜”一声惨叫,连忙后退。 一鬼一兽在墙角激烈斗了起来,至于叶翔并没有上前帮忙,揍几个不成器的混混他还行,但说到打鬼,已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之内。 举个例子吧,如果叶翔没有小宝,撞到鬼后,他会第一时间跑路的。 此时,叶翔蹲在一个角落,很牛逼的伸出大拇指掂了掂口水,数起了刚才从混混身上搜刮而来的教育费。 “一百。” “二百。” “二百五。” …… 当叶翔数到“四百五十五块”时,墙角那边传来女鬼绝望的悲鸣,小宝张开大口,将女鬼整个灵体吞进了肚里。 小宝属于九天异兽,能够通过吞噬鬼怪,来增强自身力量。当这种力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它就能够进化,变成更高一阶的形态。 狗仗人势,见过吧。人仗狗势,见过没?就是这种情况。 叶翔站起身子,走到小宝面前,拍了拍它的狗头,道:“干得不错。” “汪汪。”小宝摇着大尾巴,欢快叫了两声。 “什么?你说我帅?这么理所当然的话,你都说得出口,你这不是拍我马屁吗!”叶翔悠然自得的说道,其实他根本听不懂小宝在“汪”些什么。 “好了,收工。” 夜晚。 月光。 冷风。 一个男人带着一条狗,走在水泥路上。 给读者的话: 初来乍到,我祝我自己能够迎来我的春天,也祝愿各位读者,找到你们的春天。 第二章 苍天弃我,我仍要活 叶翔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他三岁时,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了他。 但一个月后,叶翔被送回了孤儿院,因为他的养父养母走在大街上被车撞死了。 在叶翔五岁时,另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了他。 半年后,叶翔又被送回了孤儿院,他的养父养母喝水呛死了。 叶翔长到九岁时,又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了他。 三天后,叶翔再次被送回了孤儿院,他的养父养母老死了。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的,因为那对夫妇在收养叶翔时,已经七十高龄。 但叶翔明白,是自己折了他们的寿。 随后,叶翔在孤儿院里的日子很不好过,他被关进一间小屋子里,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也没有人给他送饭吃。即使一向面慈目善的院长,看到他时,也是一脸厌恶,以及惶恐。 一天夜里,叶翔撬开门锁,悄悄跑向厨房,他太饿了。 然而来到厨房门口时,他听到里面传出了对话声。 “哎,老王,每次看见那个扫把星我都害怕,真怕他哪天把我克死了。”是院长的声音。 “阿秀,你别说,我想想也挺怕的。真不知道那孩子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他过得苦也就罢了,还祸害其他人。” “老王,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这个,拿去。” “这是什么?” “老鼠药。”院长压低声音说道。 “这…这……你把这东西给我干什么!” “那个扫把星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你明天弄顿好吃的,然后把这个放进去,给他送去。” “阿秀,这这……这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的,像他这种扫把星,就应该早点下地狱,你这是为民除害。别担心,这件事我向上面报告的时候,会说那个扫把星嘴馋,大半夜跑出来偷东西吃,不小心把老鼠药也吃了。反正像他这种没爹没妈的孩子,死了也不会有什么人在意。放心,这件事做成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听到这些话,叶翔只感觉脑中轰隆作响,有那么一刻,他甚至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不想死。 我要活着。 我要活下去! 这是叶翔当时心中唯一的念头。 他骤然转过身,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朝着一方,拼命跑去。 孤儿院建在郊区,此时正值冬天,道路泥泞,寒风刺骨,叶翔从里面逃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但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因为他害怕,好像身后总有东西在跟着他,如果停下来,命就没了。 不知何时,天空下起了冻雨,寂寥的夜,一个小小的身影,光着脚丫不停的跑啊跑啊。他忘却了浑身上下的刺痛和冷意,确切点说,他所有的感官都已麻痹,唯一不变的,是他的心中,仍然勒紧那个信念:活下去。 但人终究是肉体凡胎,况且还是一个孩子,再坚强的意念也抵不住体力的匮乏。 当叶翔预感自己要倒下时,“噼啪”一声!天空一道闪电遗落凡尘,将周围的情形照亮,他看见前方有一座草庙,孤零零坐落在荒野中。 叶翔的心中涌现一份共鸣,他挤出最后一丝气力,奔了进去。 这是一个简陋而又破烂的小庙,墙不遮风,顶不避雨,但正中间却有一尊神像,威严盘坐,一尘不染。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尊神像后,叶翔的心里生出了一种异常亲切的感觉,他像着了魔一般,走上前,抱着神像闭上了眼。 这一幕,就像一个孩子,依偎在父亲的怀里。 叶翔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他刚睁开眼睛,身边的神像忽然泛起一阵金光,变化成了一个老道士。 叶翔心中一怕,连忙放开神像,后退了几步。但很快,他定下神来,走上前对老道士左瞧瞧右看看,然后眨了眨大眼睛道:“老爷爷,你是神仙吗?” 老道士手执浮尘,两鬓斑白,一派仙风道骨的样子,他并没有直接回答叶翔的问题,只是淡淡说道:“你我在这荒郊野岭相遇,此为天缘;昨日,你陪在我身边,为我遮风避雨,此为恩缘。你我之间,既生二缘,老道就实现你两个愿望吧。” “真的吗?神仙爷爷。” 老道士微点下颔,道:“直说。” 叶翔想了想,道:“我希望身边的人不再死去。还有……天天有馒头吃有粥喝,能吃饱。” “第二个愿望不难实现,但第一个……”说到这,老道士微微叹气道:“天煞孤星,孤苦伶仃,克妻丧子,终其一生。孩子,你命犯天煞孤星,此命相与‘杀破狼’合称世间两大绝命,蕴含与‘天道’极端对立的逆煞之力,即使大罗金仙也无法扭转。以我之力,只能将你命宫中的天煞之气暂且封住,保你和你身边所爱之人二十年平安。但二十年后,在你命宫蓄积以久的逆天煞气将会一飞冲天,而那个时候的你,便会成为混世魔王,你也好自为之。”说完,老道士轻摆手中浮尘,一道金光射向叶翔胸口,同一时间,叶翔体内一道紫黑光华升腾出来,与金芒争锋相搏。 很快,紫黑光华暗淡下来,逐渐收缩,最终聚成了一个小球,被金芒完全包裹,缩回了叶翔的体内。 叶翔“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道:“神仙爷爷救我,神仙爷爷救我,我不想只平安二十年,更不想二十年后去祸害别人。” 看到这幕情形,老道士纹丝不动。但叶翔的面前,两道金光一闪,一块晶莹剔透的犬形玉佩以及一本黑皮金字的古书显现了出来。 老道士开口道:“这是玄灵圣兽印和《天道相水》,它们只能让你在这二十年之内过得好一些,但能不能救你,只能看你的机缘了。切记,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处世。用你们人间的话说,以乐观之心看待这个世界,又以自然之心应对世间种种的是非恩怨,如此一来,说不定你能参悟天道玄通,与你的逆天之命中和,化去宿命中的一切孽障。” 声落,一道玄光闪过,老道士的身形消失无踪。 第三章 逍遥小神算 天道相水,共分为“法力”和“法术”两个修炼部分。 法力修炼,即根据书上所画的经脉运行图以及一旁的心法口诀,日夜吐纳清浊二气,最终让天地灵气归入丹田。 这股聚集在丹田的灵气,便是法力,相当于武学上所说的内力。 至于法术修炼,便相当于学习武功招式。但《天道相水》上所记载的法术十分稀少,只有十个,且大部分为辅助型,合称“诸天十绝”。 叶翔十载修行,只学会诸天十绝前三个法术,即解禁咒、灵犀眼、移星步。 这种结果,并非他资质愚钝,相反,叶翔的修行速度,可以用电影《功夫》里的一句台词概括:此子天资聪颖,骨骼惊奇,乃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 要知道,“诸天十绝”乃极为高深的法术,如果让识货的修真前辈见着,看叶翔的眼神会像看神仙一样。 叶翔虽然不会什么攻击型的法术,但一身法力相当深厚,就好比刚学会九阳神功的张无忌,内功了得,却不知道如何发挥出来。 所以叶翔如今的实力,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普通状态下,他可能打不过一只小鬼,但只要一爆发,把那些千年老妖打趴下,也不是难事。 这日,风和日丽,大街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 叶翔坐在街边的公共座椅上,来回打量过往行人。他一身休闲装扮,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帽檐上面印着十三个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逍遥小神算。 叶翔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会儿,并没有生意上门,但他没有丝毫着急,反而一脸轻松。 这时,一位穿着时髦的中年大妈经过叶翔面前,叶翔眼中精光一闪,道:“有缘。” 那个中年大妈停了一下脚步,奇怪的看了叶翔一眼,便不再理会,准备继续迈步。 “姐姐,等一下。”叶翔觉得自己很没文化,一不小心就把“大婶”叫成了“姐姐”。 中年大妈转过身,面向叶翔指着自己问道:“你在叫我啊?” 叶翔正色道:“当然叫你,你看四周都是大婶大妈的,只有你一枝独秀,不叫你姐姐,还能叫谁姐姐。” 中年大妈心中一喜,暗道:我果然越活越年轻,咱家老王是这么说的,前天来托我办事的小李两口子也是这么说的,现在,都有人叫我姐姐了,嚯嚯嚯嚯! 中年大妈对叶翔的好感明显上升,道:“小兄弟,有什么事吗?” 叶翔懒洋洋说道:“没什么事,只是你昨天睡得很晚,今早起得很急,甚至忘了刷牙,提醒你注意下身体。” 中年大妈听后,惊道:“你怎么知道?” 叶翔看了眼中年大妈眼角的黑眼圈,又看了下她门牙粘着的一片菜叶,并没有回答,而是指了指自己的帽子。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逍遥小神算。”中年大妈照着帽檐上的字念了一遍,疑道:“你是算命的?” 叶翔道:“你是不是看我长得这么年轻,便觉得我没什么本事,不是算命的,而是骗钱的?” 中年大妈“嗯”了一声。 “如果我现在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最好胡须有黄瓜那么长,你是不是便觉得我很有本事,不是骗钱的,而是算命的?” 中年大妈点了点头。 看到这,叶翔忽然作出一副痛心的样子,道:“呜呼!世人愚昧啊!” 中年大妈关心问道:“小兄弟,你怎么了?不要紧吧。” “没事。”叶翔话锋一转道:“我问你,一团拳头大的棉花和一个拇指大的铁球,谁重? 中年大妈道:“当然是铁球咯。” “那些喜欢扮高人扮老相的江湖骗子,是棉花。”说到这,叶翔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而我,是铁球。” 中年大妈想了想,然后仔细瞧了下叶翔,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很厉害?” 叶翔应道:“不然我怎么能够一眼看出你精神不振,早上甚至连牙也忘了刷。” 中年大妈回忆了一下,觉得对方的确有些本事,连忙蹲下身子,伸出手来,道:“小兄弟,你帮我看看手相吧。” 叶翔摆了摆手,道:“不用看了。乾尊曜灵,坤顺内营,二仪交泰,虎龙翔威,此乃险中求富贵之命。”叶翔随口编了一段话。 中年大妈听后,只觉得对方出口成章,说得神乎其神,虽然有些话她听不明白,但对方是高人嘛,高人的话自然不是她这种凡夫俗子能够听懂的。并且,这个小伙子不用看手相,就知道了别人的命数,这可比一般的高人更加高了一等。 中年大妈对叶翔不由多了几分信服,正准备发问。 叶翔打断道:“你我缘分到此,你可以走了。” 中年大妈急道:“小兄弟,我还有事要问呢。” 叶翔一本正经道:“我又不是江湖骗子,而是一身本事及时行乐,专为有缘人算出个是非结果。你的命数我已经告诉你了,险中求富。现在,我们缘分已尽,所以,你走吧。” 中年大妈心中有些不舍,但别人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她也不好多留,正准备起身离开。 叶翔连忙开口道:“如果你不愿意走,我们可以聊聊天。” 中年大妈面色一喜,问道:“小兄弟,你本事这么高,跟谁学的?” 叶翔眉头皱了皱,道:“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信,我信。” “玉皇大帝知道吧?” “知道,咱家每年都给他上香呢。” “其实我是他的私生子。” 听完,中年大妈“啊”了一声,她看了看叶翔起伏不静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对这句荒唐之言,竟然有些信了。中年大妈指了指天,小心问道:“你被你爹从上面赶下来了?” 女人,天生就喜欢八卦;越老的女人,越把八卦当回事。 叶翔压低声音,痛苦说道:“其实爹也不想赶我走,主要是……我是私生子这件事情,给如来老祖宗戴了绿帽子。他容不得我在天界。” 中年大妈又“啊”了一声。 叶翔抽泣道:“我在这个世上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生活了十几年,我好想回去,好想爸爸妈妈……” 看到这,中年大妈眼眶湿润,内心充满了怜悯,念道:这孩子,真遭孽。 叶翔瞟了一眼中年大妈的表情,忽然面色一变,叫道:“哎呀!糟了。” 中年大妈连忙问道:“怎么了?” 叶翔面色凝重,道:“刚才我和你说的事,属于天机,现在泄露了出去,我有我爹保我,倒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你和你的家人,可能……可能要遭天谴。” 中年大妈听后,面色一瞬间惨白,哆嗦着道:“那……那怎么办!”中年大妈本身就迷信,叶翔的话对于她来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叶翔闭上了双眼,不做回答,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 中年大妈猛然想到了什么,从包里掏出一张红票子,递过去道:“小神仙,这是一百块钱,求你想想办法帮帮忙,救救我吧。” 中年大妈家境殷实,父亲为官,从小的耳濡目染,让她相信钱是个万能的东西,很多事情原本是不可能的,但只要加上钱这个砝码,就变成可能的了。 叶翔并没有睁眼,也不接钱,保持原来的姿态,纹丝不动。 中年大妈见状,又从包里掏出两张红票子,道:“小神仙,这是三百,求你一定要帮帮我。” “这不是钱的问题。”叶翔开口道。 “我再加两百,这是五百,小神仙救救我。” “我并不贪图你的钱财。”叶翔抑扬顿挫的语气用得非常好,让别人一听就明白,他其实是在说,我贪的就是你的钱。 “这是八百,八百总可以了吧。” “你难道还不明白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钱的多少吗?” 中年大妈听后,将包里的钱全部翻了出来,道:“小神仙,这是一千,我今天出门得急,只带这么多钱。求你网开一面,一定要救救我啊,小神仙,救救我啊!” 叶翔睁开右眼,瞄了一下中年大妈的表情以及手中的一叠红票子,开口道:“好吧,看在你心诚的份上,我折我十年阳寿,帮你和你家人一把。”说完,叶翔将眼闭上,嘴角蠕动,不知道念些什么。 很快,叶翔停止“念咒”,睁开了双眼,他伸手将中年大妈手中的钞票抽出五张,放进口袋道:“难得你有一颗感恩之心,我就勉为其难收你五百吧。你和你的家人不仅没事,我更会保你三代子孙衣食无忧,美满幸福。” 中年大妈连忙道谢,心里对叶翔一丝疑心都没有了,毕竟,对方如果是骗钱的,自己给他一千,他为什么只拿去五百呢?看样子,真的是神仙下凡,来庇护咱们家了。 想到这,中年大妈整张脸容光焕发,简直比中了彩票还乐。随后,她便离开了。 看到中年大妈远去的背影,叶翔站起身子,将头上的帽子取下,随后,将里层翻到外面,掩住帽檐印着的十三个黑字,继而再度戴上。 他轻吹了一下口哨,对挂在脖子上的犬形玉佩说道:“小宝,收工咯,带你去吃排骨大餐。” 叶翔前面的所做所为是骗人吗?当然是。 虽然骗了人,但叶翔并不认为自己是骗子,因为从头到尾,他向中年大妈要过一次钱吗?没有。都是聊着聊着,别人主动把钱拿出来,求着要他收下的,推都推不掉。 至于叶翔为什么只拿五百,没有将一千全部收下呢?原因很简单,他就是要中年大妈把自己认定为神仙,把自己的那番话牢记在心奉为真理,如此一来,那位大妈每每想到她的子孙三代已被神仙保佑,心情自然会很畅快,便能乐观的活下去。 乐观,能够让人在生活中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快乐,并且对身体健康也有很大的帮助,一个良好的心态,连癌症都能克。这些都是无价之宝。 所以叶翔很无耻的认为,他前面是在做好事,只是收点口水费而已。 (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求瞄! 大家觉不觉得我把“求收藏”写在最前面,把“求瞄”写在最后面,这种先扬后抑的排列手法很牛逼?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吸引你们能多关注一下,尽管没有什么效果,但当你的双眼看到我正在写的这行字时,其实,又产生了那么一点的效果。) 第四章 光天化日强抢良男 叶翔溜达在大街上,眼睛东张西望,准备找个餐馆吃上一顿。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不安。前面那个中年大妈离开时,自己这个“神仙”忘了提醒她一句:今天遇见我的事,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不然这也是泄露了天机,也是要遭天谴的。 尾巴没减掉,会不会有麻烦呢? 正在这时,一辆豪华的梅赛德斯商务车飞驰而过,正好路面有个小水坑,车轮溅起一团水花,其中一部分溅在了叶翔的身上。 叶翔望着商务车的车尾,心中骂道:有钱了不起啊,有种你再弄我一次! 那辆商务车似乎有灵性,叶翔的心里刚嘀咕完,它骤然停止前进,继而向后倒车,停在了叶翔面前。 哗——,又一团水花溅起,叶翔身上粘着的水渍更多了。 叶翔愣了一下,很快,他回神来,脸上显出了怒色,今天不讨个说法,他就诅咒车上所有人脸上生痔疮屁眼长青春痘! 这时,车门开启,两名黑衣墨镜的男子先行走出,一脸警惕注意四周动向,随后,一个穿着白色职业装的女人步了出来。 叶翔又是一愣。 眼前这个女人极美,乌黑柔亮的秀发向后挽成了一个美人髻,鹅圆俏脸,肌嫩如雪,一副身材玲珑有致,绝对是完美的S型,整体给人的感觉,端庄典雅而又风韵无限,加上华丽的出场,这个女人可以称之为天之娇女。唯一可惜的是,她的眼神异常冰冷,有如飘扬的风雪,透散着一丝又一丝的寒意。 冰山美人看了叶翔一眼,随后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张阿姨,他是不是戴着一顶绿帽子,穿着白衬衫,下面是黄色的休闲裤,脚上穿着一双帆布鞋……嗯,知道了,多谢张阿姨,改天有时间再拜访您。”冰山美人很快结束了通话,直直盯着叶翔,正要开口。 叶翔抢先说道:“请问你是不是要找一个戴着帽子,穿着衬衫休闲裤,脚上还穿着帆布鞋的家伙?” 冰山美人并没回答,而是随着叶翔的话,又上下打量了他一遍。 叶翔继续说道:“你们来得正好,我也在找那个家伙,我最讨厌别人和我穿得一样了。这样吧,你们继续开车往东,而我往西,抓到他后,不要给我面子,狠狠的抽他一顿。”说完,叶翔一脸义愤填膺的转过身,正准备迈步溜走。 “站住!”冰山美人冷冷叫道。 叶翔转回身,面色不改道:“放心,不用担心我,我不会有事的。” “在下车之前,我已经调用公安部门的路面监控系统,通过各条道路摄像机所捕捉到的画面以及刚才的电话,我很确定,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叶翔听后,忽然笑道:“哈哈,你果然是天资聪颖,我的确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戴绿帽子的人,其实刚才,只不过是我对你一点小小的考验。因为总一些家伙喜欢说你们女人胸大无脑,我感觉这是对你们女性极度的不尊敬,而我一直关爱女性,所以一直想证明女人有胸也有脑,你刚才的表现让我很满意,你看,你胸部那么大,没想到也那么聪明……呃,别瞪我,好了,言归正传,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其实,叶翔这是明知故问,在眼前这个女人打电话时,他就隐约猜到对方找自己所为何事。电话里的那个“张阿姨”,应该就是不久前找自己算命的那位中年大妈,那个大妈肯定把算命的事情告诉了眼前这个女人,而这个女人要么是大妈的亲戚要么是朋友,一听这事觉得不对劲,便来找自己麻烦了。 不过,让叶翔有些想不通的是,自己只不过要了大妈五百块钱,这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个女人为什么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找到自己,甚至还通过关系调用了公安厅的路面监控系统。 “跟我走一趟。”冰山美人开口道。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在这之前,我有必要解释一下我和那个大妈……呃,我和张阿姨先前发生的一些事。主要是这样的,今天神清气爽艳阳高照,我便走出户外感受美好的生活,可就在这个时候,张阿姨出现了,她见我年纪轻轻气度不凡,便在我身边坐了下来。然后我们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谈了一会儿后,她便对我的才华大为赞扬,说我给她上了生平最好的一课,于是,心情激动之下她就把身上的钱掏了出来,说感谢我的教育,这是她的学费,并要求我一定要收下。你知道,我是一个高风亮节的人,钱这种俗气的东西,会玷污我的才华,所以在他给钱的那一刻,其实我是拒绝的。但张阿姨态度坚决,她指着不远处的白沙大桥对我说,如果我不收下,她就当着我的面,跳江!一条鲜活的生命摆在眼前,我怎么能够视而不见?在进行剧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就勉为其难收了她五百,其实我的内心是十分愧疚的,我感觉我辜负了党的教育,国家的栽培,更是给同胞们脸上抹黑……哎!怎么办?我发现我实在说不下去了,因为我已经被良心的谴责,折磨得痛不欲生了。” “说完了?” “还有一些话,不过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先提出。” “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你自己相信吗?” “不相信。” “带走。”冰山美人保持冰冷的语气,说出了很拉风的两个字。她身后的两名保镖即刻走上前,一人捉住叶翔一边肩膀,将他整个人架了起来,正准备把他带进车里。 “等一下!”叶翔喊道。 冰山美人看了叶翔一眼,道:“给你最后一次发言机会。” “有件事我憋在心里很久了,不知道该不该说。” “有话就说。” “但我怕说了你会不高兴。” “那你就闭嘴。” “如果我闭嘴了不说,我怕你更加不高兴。” 冰山美人被叶翔弄得头大,叫道:“你到底有完没完!带走!” 两名保镖一听,架着叶翔,就要将他塞进车里。 叶翔急道:“停!我说我说。” 两名保镖停下动作,将目光转向冰山美人,等待她的指示。 冰山美人点了一下头,示意停手,她倒要好好瞧瞧,眼前这个小滑头准备耍什么鬼把戏。 “你裙子的拉链开了。”叶翔脱口而出道。 冰山美人一听,俏脸一红,连忙向下望去。而原本架着叶翔的两名保镖,放开叶翔,第一时间转过了身,背对着冰山美人。 趁此机会,叶翔认准街道的一头,拨腿就跑。刚才他那句颇具杀伤力的话,当然不是真的,但没办法,就是有傻子信。 然而,叶翔刚跑几步,便停止前进,他预感到了某种危机。 叶翔转过身,缓缓举起双手,一脸苦笑道:“好吧,我想通了,我跟你们走。” 他的对面,冰山美人用不熟练的姿势拿着一把枪,正直直的指向他。其实,叶翔并不觉得这个女人会开枪,但他怕那把枪,突然走火。 第五章 做一回大爷 沈家,是湘南省赫赫有名的大家族,与另外一个名门贵族“庞家”,合称湘南龙虎。至于孰龙孰虎,没有人能够说得清,只知道这两大家族在湘南这块地头上斗了几十年,不相上下。 房地产,影视,餐饮,IT……只要赚钱的行业,两大家族都会占据半壁江山。 沈家大宅坐落于白沙市城郊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此时,一辆银色商务车驶到了宅院前。 大门由四名警卫把守,腰间鼓鼓的,皆挎着真枪实弹。警卫队长看了眼车牌,随后,一脸恭敬的走上前。 商务车右边一扇车窗缓缓落下,露出冰山美人的俏颜。 警卫队长见到后,行了一个礼,道:“沈小姐,欢迎回来。”说完,警卫队长便朝大门招了一下手,电子大门开启。 冰山美人名叫沈漫溪,他的父亲沈峰,目前是沈家的掌权人。 沈漫溪并没有说话,车窗开始缓缓上升,同一时间,商务车开动,驶入了沈家大宅。 叶翔坐在商务车后座,两个保镖一左一右挟着他,不远处,还有一个冷得跟冰棍一样的女人不时盯着他,这对于向来活蹦乱跳的叶翔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把小宝放出来,咬死这群王八蛋。 叶翔压住心中一团小小的火气,索性将目光转向车外,道路两旁绿树林立,百花绽放,一栋栋别墅错落在清湖草原间,一眼望不到尽头,这哪像私人住宅,简直就是一个到处是房子的高档生活小区。 这年头,房价就像一头发情的母猪,一直在高潮,从未被间断,多少人为了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拼个头破血流。叶翔想到,如果那些人有幸目睹眼前这一幕,不说能有多大感触,但起码会认清一个现实。 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吗?有的。 一会儿后,商务车行驶到了一栋气派的大楼前,大楼正中立着一块牌子:沈氏医疗院。 一行人下车,沈漫溪走在最前面,叶翔跟在后面,随后是两名保镖,一左一右盯着叶翔。 走进医疗院,刚来到大厅,叶翔便感觉有些不对劲,一眼望去,大厅里医生护士没几个,反倒他的同行不少,但叶翔比起他们,明显低调多了。 大厅的人,一个个穿着光鲜亮丽的道袍,他们一手握住桃木剑,一手拿着鬼画符,到处挥啊摆的。其中一个八字胡的中年人,一脸严肃,嘴巴不知道“咪呢吗啦”的念些什么,一旦有人靠近,他便会很神经的“啊”一声,然后将手中的一块破镜子朝来人身上照啊照,仔细一瞧他那块镜子,哎呀!右下角还印着四个小字:宝洁日化。 不愧是宝洁,不仅飘柔舒肤佳卖的好,连做出来的化妆品,也能被人拿来当照妖镜。 叶翔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大厅里,只有一个人,才能让他找到一种“同行”的感觉。 那是一个戴着墨镜胡须一大把的老头,他右手拄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挂着一块白布,上书:盲人太乙玄门三世先天铁板神算术传人。 这个老头一直默默坐在大厅东南角,一语不发,静如泰山。 高人啊!叶翔的心里,由衷发出一声感叹。 正在这时,一个前凸后翘的护士MM从那个老头面前走过,那个老头身体一颤,鼻子一嗅,立马昂起头来,目光直直盯着那个护士MM的背影,呃,应该是盯着护士MM的屁股,便再也不移动分毫了。 至于之前,这个老头为什么能够静如泰山呢,哦,原来他睡着了。 看到这幕,叶翔觉得脸蛋火辣辣的,恨不得天上掉下一车豆腐,把自己淹死得了。 你和他才是同行!你们全家都和他同行! 大厅里的情景自然也被沈漫溪瞧见,她看得出,眼前这些人是一群装神弄鬼之徒。佳人的面色不由有些难看。 这时,一个长相俊美,有些韩星味道的青年人走了过来。 叶翔从看到这个小子第一眼起,就觉得他不是好人。叶翔看人一向很准,一般长得比自己帅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漫溪注视着青年,开口道:“沈成,你把这些人找来做什么?” 沈成是沈家三老爷沈建斌的独子,也是沈漫溪的堂弟,他并没有察觉到话里的火药味,反倒有些自豪说道:“姐姐,爷爷得了怪病,我自然找这些人来给爷爷看病的。刚才他们嚷着要走,还是我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千块红包,他们才留下来的。” “叫他们滚。” “为什么?” “他们除了骗吃骗喝,还有什么本事!” 沈成听后,准备说些什么,但看到沈漫溪冰冷的眼神,便不再劝说了,他向身后两名随从交待了几声,那两名随从即刻走向大厅中央,忙活去了。 沈成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姐姐,张阿姨口中的那个大仙找到没?” 沈漫溪并没有开口,而是看了眼一旁的叶翔。 沈成将目光转向叶翔,不由皱了皱眉头,道:“姐姐,张阿姨说的大仙不会是他吧?” “是他。” 沈成再度打量了一眼叶翔,忽然捂住鼻子道:“姐姐,他身上怎么那么脏啊,那些粘在衣服上一个一个的黑点是什么?咦,恶心死了。还有,他看起来这么年轻,应该和我一样大,怎么会是法力无边的大仙呢?一看就是个骗子。” 看吧,这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狂妄自大,用有色眼睛看人。 不等沈漫溪开口,叶翔抢先道:“沈成是吧?名字挺好,智商偏弱。” 沈成一听,面生怒色道:“你怎么说话的?你知道你现在在哪吗!” “当然知道,沈家大宅嘛。忘了告诉你,我衣服上的黑泥,就是被你们家那辆破车弄的,而我这次来,是专程找你们沈家收赔偿费的。”叶翔笑眯眯说道。 通过眼前这一对姐弟刚才的对话以及大厅里的情形,叶翔十有八九确定,沈家老爷子中邪了,而那个冰山美人找自己来的目的,是为了给她爷爷驱邪。既然别人是有求于自己,那么自己,理应做一回大爷。 沈成冷声道:“你找死。” “趁我心情不算太糟的时候,你最好向我道歉。”叶翔依旧一副笑脸说道。 沈成感觉听到了这辈子最大的笑话,这个笑话不仅好笑,更让他心中的火气越来越大,他正要开口喊人。 沈漫溪连忙叫住:“闭嘴。” 沈成不解道:“姐姐,为什么?” 沈漫溪没好气看了他一眼,并不多做解释。 “算了,我这人一向大度,衣服的赔偿费我就不收了,天色不早了,我老婆还在家等着我给他打酱油呢,我先走了。”说到这,叶翔意味深长看了沈漫溪一眼,道:“别在试图用枪要挟我,那玩意儿对我来说,心情好的时候我怕它,心情不算好的时候,我比它可怕。” 声落,叶翔转过身,便朝大厅外慢悠悠的走去。 男人嘛,该嚣张的时候是要嚣张一下,不然别人会以为你的骨头长歪了,天生少了一股气。 沈漫溪似乎明了叶翔的意思,并没有出口挽留,而是对沈成说道:“向他道歉。” 沈成一惊,道:“姐姐,你说什么?” “道歉!”沈漫溪语气加重了一份。 这一次,沈成终于确定自己没听错,他感到很委屈,但看到沈漫溪决然的态度,也只能把委屈咽进心里。从小到大,沈成可以不听父母的话,但对他这个堂姐,却言听计从。 叶翔不知何时转回了身,此时,他来到了沈成面前。 沈成将脸憋得通红,然后低下头,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叶翔趁机摸了摸沈成的头,道:“这孩子真乖,这么快就认错了,我摸摸你的狗头笑着说,别客气。” 沈成听后一语不发,拔腿便朝一方跑去,估计是找个没人的地方,一边洗头一边哭鼻子去了。 沈漫溪冷冷看了叶翔一眼,道:“跟我来。” 第六章 诸天十绝之灵犀眼 清脆的脚步声在医疗院长廊上响起,叶翔和沈漫溪并排前行,两名保镖跟在后面。 叶翔打破沉默,开口道:“对了,我叫叶翔,一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沈漫溪。” “漫溪,你刚才那么帮我,我很感动。” 沈漫溪没好气道:“刚才我并不是帮你。另外,我希望你叫我沈小姐。” 叶翔一脸憨笑道:“没关系,叫你漫溪,我不会觉得吃亏的,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可以叫我阿翔或者翔翔,这样你也占了我便宜,咱俩谁都不欠谁的了。” 沈漫溪一时语塞。 两人走进一间电梯,两名保镖守在外面,并没有进来。合金门关闭,电梯开始上升。 叶翔又一次打破沉默,道:“对了,那个张阿姨向你提起我时,她是怎么说的?” “她说你是神仙下凡。” “你相信吗?” “原本不相信,见到你本人后,更加不相信。”沈漫溪十分干脆说道。 叶翔问道:“那为什么刚才你把大厅里的那些道士全赶走了,却留下了我。” 沈漫溪一脸淡然道:“你给我的感觉,和他们不同。” 叶翔好奇道:“什么感觉?” 沈漫溪轻呼一口气,道:“说不清楚。” 叶翔似有所懂,道:“说不清楚就说不清楚吧,反正我知道你对我有感觉就行了,放心,虽然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不会因此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沈漫溪的头又一次大了起来,他瞪了叶翔一眼,道:“你不要误会,我之所以认为你和他们不同,是因为我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骗吃骗喝的,而你,很像骗吃骗喝的,但似乎又有些小本事。” 这时,电梯到达目的地,合金门开启,两人走了出去。 沈漫溪话锋一转道:“我前面让沈家的人受了委屈,如果等会你治不好爷爷,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叶翔对这句话不以为意,开口道:“你话里‘沈家的人’,是不是指沈成那小子?” 沈漫溪“嗯”了一声。 “怪不得他那么弱智,原来都是被你宠的。” “……” 叶翔看了眼一旁的标示,现在已经到了医疗院的八楼,这里并不像正规医院那样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病房,而是十分空旷,有如一个宴会大厅。 在大厅的尽头,建有一间大屋子,墙面用一种特殊的玻璃板制成。屋子外面围着几个西装革履人士,愁眉不展看着屋里的情形。 至于屋子里面,一个穿着唐装的老头正蹲在地上,双手紧捂着头,显得十分痛苦,而他的旁边,一个黄袍道士手里拿着一个古铜色的铃铛,正在使劲的摇啊摇的。 随着铃铛的声音越来越刺耳,唐装老头的身体颤抖了起来,并且幅度越来越大,黄袍道士见状,将铃铛摇得更欢了。 唐装老头自然就是中了邪的沈老爷子,由于这次病情特殊,传出去恐怕影响名声,所以外面围观人士皆是沈家嫡系子孙,至于外姓亲属,是没有资格进入这里的,否则,现在这个地方肯定被围个水泄不通。 叶翔随着沈漫溪走了过去。 一位面相儒雅,戴着金丝眼镜,气质卓越的中年男子望向两人,他正是沈漫溪的父亲,沈氏集团的掌管者沈峰。 沈峰问道:“漫溪,他就是那个大仙?” 沈漫溪并不开口,甚至没有抬头看沈峰一眼,只是“嗯”了一声。显然,他们父女之间有很深的隔阂,不知曾经发生过什么。 看到女儿的态度,沈峰似乎习以为常,脸上并不生怒色。他不再说话,再次打量叶翔一眼后,便转移目光,继续关注屋里的情形。 刚才两人对话时,周围不少人投来了目光,当听到叶翔就是沈漫溪找来的“大仙”时,他们不由皱起了眉头,显然,大部分人对年纪轻轻的叶翔持怀疑态度。 叶翔并不在意,他知道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的。这些人现在看自己的眼神虽然异样,但只要自己给沈老爷子驱了邪,他们的眼神就会变为赞叹,惊异,甚至有那么一点的自愧。 人之常情,就是这样。 此时,叶翔口中默念了一声,随后抬起左手,中指和食指并拢轻轻往眼前一划,如果有心人盯着叶翔的眼睛看,就会发现他的瞳孔开始变幻,很快,化为了两个半边苍白半边金红的小八卦。 叶翔施展的法术,乃诸天十绝第二式“灵犀眼”。 灵犀眼,顾名思义,融心之灵犀,窥万物之真,乃破虚求实之法,它共分为七重境界,也称之为七大奇术。 第一重名为“灵瞳”,能够看破妖魔画皮,鬼怪真身。 第二重名为“净空”,能够破灭万般化境,鬼魅幻术。 第一重和第二重合起来使用,与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三重名为“正天机”,能够看到人之过去,前世尘缘。 第四重名为“玄明”,可以读人心思,知人所想。 第五重名为“魔眼”,能够摄人心魂,控人精神。 第六重名为“逆天机”,可以看到众生未来,窥探天机。 至于第七重,《天道相水》里面并没有详细记载,只是如此写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此二十六字真言,乃灵犀眼第七重大境矣。 以叶翔苦修十年的法力,目前能够使出灵犀眼第一重奇术“灵瞳”,勉强使出第二重奇术“净空”。 屋内,黄袍道士依旧乐此不疲的摇着铃铛,似乎沈老爷子的表情越痛苦,他便越有成就感。 叶翔使出灵犀眼,对屋子里的情形看了三秒,立马知晓沈老爷子是怎么回事,连忙开口道:“叫那个道士停手!” 叶翔的语气十分严肃,一时间,众人的目光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沈漫溪问道:“怎么了?” 叶翔想了想,道:“如果把沈老爷子的精神比作喉咙,把上他身的鬼物比作鱼钩,沈老爷子现在的情况就相当于喉咙里卡着一个鱼钩,要想把鱼钩取出来,需要‘迂回引之’,而那个道士现在的做法,可以视为‘强行拉扯’,就算能把鬼物拉出来,老爷子也要掉一块肉。” 这次不等沈漫溪开口,一旁的沈峰看了过来,他目光锐利盯着叶翔道:“你有办法?” 叶翔直视沈峰道:“只要你们听我的,我不仅能够收复鬼物,也能保证沈老爷子毫发无伤。” “好。”沈峰道了一声,正要叫人传话。 正在这时,屋子里面发生异状,原本蹲在地上的沈老爷子突然“啊”地一声大叫,两眼通红的站起身子,伸脚就往黄袍道士的胸口踹去。 黄袍道士躲闪不及,身体向后飞了几米,撞在了墙上。他顾不上身体疼痛,捂住胸口,很快从地上爬起,逃似的从屋里跑了出来。 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男子立马迎了上去,他叫沈建斌,在沈家几兄弟中,排行老三。沈建斌开口道:“王道长,你没事吧?” 王乾坤一脸凝重,高声说道:“好厉害!好厉害的妖孽!凭我百年修为竟也落败!”说完,王乾坤重重叹了口气,好像他被沈老爷子踹出来并非他无能,而是附在沈老爷子身上的鬼怪太厉害。 叶翔瞧也不瞧那个道士一眼,迈开步子,径自朝门那边走去。 王乾坤盯着叶翔的背影,问道:“他是谁?” 沈建斌回答道:“我侄女请来帮老爷子驱邪的。” “就他?”王乾坤一脸不屑说道,他向前走了几步,侧身挡住众人的目光,抬手冷不防朝叶翔的后背一推。 叶翔正专注看着屋里的情形,思考着怎样接近沈老爷子,突然一股大力从背部传来,他一个踉跄向前快走几步,才稳住身子。 叶翔十分讨厌被推的感觉,他有一句人生格言:不是女人,不在床边,就不要推我! 叶翔转过头,看到王乾坤正一脸得意的看着自己,似乎等着看一出笑话。叶翔真的不明白,那个人的得意从何而来?他有什么好得意的? 有些人,自己做不好一些事,也认为别人做不好。换句话说,有些人,做一件事失败了,也希望别人跟着失败,最好没一个人能成功。这类人,真恶心! 叶翔注视着王乾坤,忽然一笑,道:“傻/逼。” 叶翔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在场所有人都能听清楚。 王乾坤平日趾高气扬惯了,听到这话,先是一愣,然后脸色一阵难看,一时半会竟不知道怎么回击。当着沈家人的面,他也不好太发作,索性铁青着脸闭口不言,不过心里开始盘算,出去后怎么收拾这个小子。 叶翔转回头,望向沈老爷子那边,只见他靠在屋子的一个角落,一脸惊恐的左看右望,情绪显得极不稳定。 既然已经被人推进来了,叶翔自然不好退缩,他迈开步子,小心翼翼朝沈老爷子走去。 第七章 悟空,有妖怪 附在沈老爷子身上的鬼物名叫捣蛋鬼,这种鬼怪在阳世几乎绝迹,在阴间也十分稀有,属于鬼怪中一类特殊的存在。它们不善不恶,生性懦弱,却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本领,名为“精神捆绑”。 一旦上了人的身,捣蛋鬼的灵体便会与那人的精神命线拧成一股麻绳,让那个人的行为变得神经兮兮的,也就是变成一个神经病。 而要将捣蛋鬼从人的体内驱除,最为重要的是心理沟通,通过一系列言行举止让鬼上身的人放松下来,这样一来,捣蛋鬼的灵体自然而言会脱离那人的精神命线,这时候收服,便对人的身心无害。 倘若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使用灵符咒法,只会让鬼上身的人陷入紧张状态,如此一来,捣蛋鬼的灵体就会与那人的精神命线纠结得更紧,如果将捣蛋鬼从人的身体里强行拉出来,就会连带着将那人的精神命线扯断。那么,当那个人醒过来时,要么变成弱智,要么成为植物人。 此时,叶翔与沈老爷子相距不足三米。 沈老爷子霍然将目光停在了叶翔身上,一脸警惕道:“你是谁!” 叶翔停下脚步,应道:“我姓孙,名悟空。” 沈老爷子对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嘴中不由喃喃念道:“孙悟空,孙悟空……” 叶翔提醒道:“老爷子,你仔细想想,孙悟空就是大闹天宫,很会打妖怪的那个。” 沈老爷子听后,恍然大悟道:“哦,想起来了,孙悟空嘛,唐僧就是他和猪八戒生的。” 叶翔一时无语。 沈老爷子的警惕之意松懈了一分,开口问道:“孙少侠,你怎么来了?” 叶翔道:“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帮我什么?” “你忘了,前面有个妖怪拿着个铃铛在你面前摇啊摇的,你不是很痛苦吗?” “是啊,他摇得我好难受,我好难受。” “别怕,我已经把那个妖怪打跑了。” 沈老爷子听后,想了一下,随后又仔细瞧了瞧叶翔,突然动情喊道:“少侠!” 叶翔似被感染,同样动情喊道:“老爷子!” 声落,两人张开双臂,跨步上前。 风萧萧兮易水寒!两个傻/逼抱一起。 沈老爷子一边拍着叶翔的后背,一边感激说道:“少侠,你终于来了,终于救我来了。” 这个老头一把年纪,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叶翔背部被拍得难受,他放开沈老爷子道:“老爷子,我既然已经来了,我会保护你的,你有什么心事,也不可以隐瞒,必须告诉我。” 沈老爷子“嗯”了一声。 叶翔问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我是逃出来。” “从哪儿?” “下面。” “在阴间不好么?为什么要逃?” “他们都欺负我,我过得好苦,好苦的。” “他们是谁?” “白无常黑无常,大鬼小鬼都欺负我,他们都欺负我。”沈老爷子说着说着,神色便激动起来,眼中原本褪去的惊恐再度上涌,忽然,他指着不远处道:“啊!他们来了,他们要抓我回去了。” 叶翔随着沈老爷子指着的方向望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物,显然,这个老头因为心理作用,眼前产生了幻象。 叶翔收回目光,正要对沈老爷子说些什么。忽然,沈老爷子的面色越渐惨白,他两腿一弯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胸口道:“啊!他们对我发招了,我中招了,我的胸口好疼好疼!我快死了,少侠救我。” 沈老爷子真的中招了吗?自然没有,一切都是他的幻觉在作梗。但即使是幻觉,在强大心理暗示之下,也会变成真的疼痛。 叶翔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让沈老爷子身心放松,自然不会让他继续这么折腾自己。 叶翔在口袋搜了搜,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掉上面的包装纸,然后作出一脸惊喜的样子,道:“老爷子,你看!这是什么!” 沈老爷子依旧一脸痛苦表情道:“是什么?” 叶翔将奶糖前递,道:“这是我从太上老君那里求的九转造化丹,吃了它你不仅能够起死回生,还能增长一百年功力。” “啊!九转造化丹,快给我。”沈老爷子眼睛一亮,连忙将大白兔奶糖接过,嚼也不嚼便吞进肚子里去了。 五毛一颗啊,就这么没了。叶翔心疼想到。 吃完糖果后,沈老爷子精神一振,脸上的痛苦之色立马消去,他闭上眼睛,盘坐在地上,打起坐来。看来他真的把自己吞进去的东西当成了仙丹,现在估计在调理仙丹给他带来的那“一百年功力”。 叶翔看着一动不动的沈老爷子,寻思着现在是不是应该将他体内的捣蛋鬼拉出来,但想了想,又觉得时机不够成熟。 正在这时,沈老爷子霍然睁开双眼,变为一脸严肃表情,道:“悟空。” 叶翔听后,心中纳闷:这老头前面不是叫我“少侠”吗,怎么现在改口“悟空”了?难道他入戏了,演起了《西游记》里的唐僧? 叶翔跟着入戏,道:“师父,有什么事?” “有妖怪。” “妖怪在哪?” “那。”沈老爷子站起身子,手指直直指向门口的王乾坤, “好,师父,我去捉妖。”叶翔笑眯眯说道,随后快步走到门口,也不说话,拉起王乾坤就要将他带进屋里。 王乾坤站在原地,用求助的目光望向周围众人。 刚才叶翔在屋里的表现,虽然让沈家的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但给人的感觉,还像那么一回事,所以他们对叶翔的信任多了几分。见到王乾坤不情愿的样子,沈峰沉声说道:“跟他走。” 王乾坤无奈,沈家的人他可得罪不起,只能放弃挣扎,跟着叶翔走到了沈老爷子面前。 叶翔道:“师父,妖怪捉来了。” “打。” 沈老爷子的一声“打”,干脆利落,也正中叶翔的心坎,不等王乾坤反应过来,叶翔便一个耳光扇了过去,王乾坤懵了一下,正准备说些什么,叶翔已一脚踹了过去。 叶翔根本不给王乾坤任何反抗的机会,踹完一脚后又是一脚,于是整个大屋内,响起了王乾坤的一阵又一阵的惨叫声。 这一幕下,在屋外围观的众人有些动容,怎么说打就打了。 沈建斌看叶翔的眼神更是有些阴沉,毕竟王乾坤是他找来的,他是请别人来帮忙的,不是挨打的,况且,王乾坤本身有些背景,虽然这点背景在沈家眼里不算什么,但这样对待人家,传出去毕竟不好。 想到这,沈建斌准备进屋劝解,然而刚走两步,便发现沈老爷子的双眼盯住了自己。沈建斌被这种目光搞得发毛,心中念道:老爷子这么看着我,不会把我也当妖怪了吧?如果他突然叫那小子把我拖进去打一顿,我该怎么办? 思绪到这,沈建斌的脚步再也无法向前迈进一分一毫,而是赶紧后退了几步。 这个时候,谁欠抽谁进去。 屋里,王乾坤依旧“呱呱”痛叫着,叶翔的手脚毫不客气,他早就看这个喜欢装神弄鬼且内心阴险的家伙不顺眼,这样的人,不知道在外面干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 正当叶翔打得起劲时,沈老爷子突然发话了。 “停。”老爷子的言语依旧那么干脆简明。 叶翔转头问道:“师父,就这么算了?” “不。”沈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走上前。 “一起。”语出的同时,沈老爷子伸脚毫不客气朝地上的王乾坤踹了过去, 在两人齐心协力之下,几分钟后,王乾坤奄奄一息躺在地上,两人才住手。 叶翔将目光转向沈老爷子,忽然脸色一变,道:“玩够了没?” “够了,哈哈!”沈老爷子刚笑两声,整个面部表情刹那间凝固。 一旁的叶翔已经拿起挂在脖间的犬形玉佩印在了沈老爷子的背部,一缕青烟从沈老爷子体内窜出,被玉佩吸入。 “小宝,给我看着它,别把它吃了。”叶翔对着玉佩轻声嘱咐了一下。 至于沈老爷子,两眼一闭,身子一轻,便倒在了地上。 第八章 认了个爹 屋外众人见状,连忙跑了进来。沈峰抱起老爷子,见他面色红润,不由放下心来。 “鬼物已经被我收了,不出一个小时,他就会醒来。”叶翔道了一声。 “谢谢。”沈峰表情真挚,简单说了两个字,便抱着沈老爷子快步走出了这间大屋,其他人紧跟其后。 至于躺在地上的王乾坤,基本上被人无视,即使沈建斌也对他不理不睬,毕竟这个时候,陪在老爷子身边才是大事,如果老爷子醒来时,自己不在身边,马屁全被别人拍了,怎么办? 一行人离开后,一个白色的身影来到了叶翔面前,正是沈漫溪,他正要开口。 叶翔连忙摆了一下手,道:“虽然我治好了你爷爷,但不要对我说谢谢,我最讨厌长得漂亮的女人对我说谢谢,搞得很见外似的。” 沈漫溪“嗯”了一声,道:“谢谢。” 叶翔叹了口气,道:“漫溪,你这样是不对的,我都说了长得漂亮的女人不必对我说谢谢,你却硬要对我说,你这不是拆你自己的台,说你长得不漂亮吗?” “……” 沈漫溪平复了一下心境,瞧了眼地上昏过去的王乾坤,道:“我去找医生处理一下这里的事,你留在这?” “嗯,看风景。”叶翔点了一下头说道。 沈漫溪奇怪看了叶翔一眼,便不再多说,转身步出了这间屋子。 叶翔默默注视着林漫溪的背影,目光十分专注,直到那个女人消失在视野中。 ‘屁股又大又圆还挺翘,以后谁娶了她,肯定生男孩。’叶翔把观察的结果在心里说了一遍。 随后,叶翔转移目光,望向地面,一个古铜色的铃铛遗落在王乾坤身旁。 叶翔看得出王乾坤没有任何修为,然而先前,他给沈老爷子驱邪时,只是毫无章法的摇动这只铃铛,便逼得鬼上身的老爷子捂耳蹲地,身体发颤。 要知道,捣蛋鬼虽然心性懦弱,但实力却不差,比一般鬼怪还要高上一个档次,那些普通的符咒灵法根本伤不了它。一个铃铛随便摇几下,它就能怕成那样,只能说明一个问:这个铃铛不简单。 叶翔四处望了一下,天时地利人和,这样的好东西,不拿是白痴。 ~~~ 一间古朴典雅的病房内,沈老爷子双眼紧闭躺在病床上,四周围满了人,他们已经在这守候了半个多小时。 沈老爷子本名叫沈洛山,平日里,是一个极具威严的人,叶翔帮他驱邪时,他的表现算得上一大奇观。此时,沈洛山手心一颤,睁开了双眼。 陪在床边的沈峰面色一喜,开口道:“爸,身体感觉怎么样?” 沈洛山并没有回答,而是环顾一眼四周,继而问道:“我中邪了?”虽然沈洛山不记得自己鬼上身期间发生过什么,但鬼上身之前的事,他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今早,他正在院子里打太极,忽然一阵阴风吹来,他便看到一团像球一样的东西窜进了自己的身体里,那时沈洛山便有了一种觉悟,脏东西上了自己的身。 沈峰并没有多说,只是“嗯”了一声 “现在几点了?” “下午三点半。” “谁治好的?” 沈峰听后,四处望了望,并没有见到叶翔的身影,不由站起身,道:“爸,你等一下。”说完,沈峰便朝门口走去。 叶翔一直在病房外面和一个漂亮护士MM谈人生谈理想,毕竟躺在里面的人又不是自己的爷爷,没必要一直陪着。这时,病房的大门开了,沈峰看了一眼叶翔,道:“你进来一下。” 叶翔“哦”了一声,随后,很绅士的和护士MM说了声“拜拜”,便跟着沈峰走了进去。 很快,叶翔来到了沈洛山的病床前。 看到眼前这个青年人,不知道为什么,沈洛山心里想喊一声“少侠”。他定了定神,保持一贯的威严表情,道:“你治好了我,我欠你一份恩,你要什么?” 叶翔摆了摆头,道:“我什么也不要。” 这个答复让人有些意外,沈洛山是一个不喜欢欠人恩情的人,道:“要什么直说,人活在这个世上,总有想要的东西。” 叶翔面露一丝伤感,道:“我想要的东西,你给不了。” 沈洛山目露精光,道:“无论能不能给,你说来听听。” “我想要个家。” “你是孤儿?” 叶翔“嗯”了一声,满脸悲伤。 沈洛山道:“那你就住在这里,把这里当成你的家。” “爹!”叶翔突然大喊一声,“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这一幕下,有人惊了,有人呆了,也有人囧了,怎么说着说着就认起爹来了。 连沈洛山也感到意外。 叶翔才不管这么多,声泪俱下道:“我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然后被江湖卖艺的捡到,他们把我锁在一个小盒子里,限制我的发育,好做他们的观赏品给他们赚钱。后来,我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做起了小乞丐,整天在垃圾堆里翻别人丢掉的东西吃,有时候太饿了,拿别人店里的东西吃,还会被人骂被人追被人打。在我长大一点后,一个女人把我骗到了晋西,逼我帮那里的老板挖煤,每天只有一碗粥喝,比当乞丐时还苦,我逃过几次都被他们抓了回去,然后他们就毒打我,后来幸亏那个煤矿塌了,而我运气好,被埋得不深,才爬了出来。逃出来后,我又做起了乞丐,两年前遇到了一个道士,他教会了我一些小法术,说我的命相由苦到甜,由不幸到大幸,会遇到生命的贵人。其实,大富大贵并不重要,我只想有个家,有个爹!” 听到这,不少人动容,尤其是一些沈家女性,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了,连沈漫溪也被感染,她一想到那个嬉皮笑脸死不正经的叶翔,竟然有这么悲惨的身世,泪水就忍不住眼眶中打转。 至于此时叶翔的心里:感谢琼瑶大妈,如果不是前些年看了《还珠格格》,还真编不出这么煽情的东西。 “好吧,我就收下你这个干儿子!”沈洛山开口说道。 这一句话,让在场众人为之惊异,毕竟在一个大家族里,收一个义子,意义非同小可。 第九章 拉风的六老爷 半个月后,沈家大宅。 “六老爷,五小姐在帝豪酒店定了包间,请您前去用餐。” “她今天穿的是裙子还是裤子? “裤子。” “不去。” 佣人得到答复后,便转身离去,一会儿后,另一个佣人急匆匆赶了过来。 “六老爷,三小姐说有礼物送给您,请您过去一趟。” “什么礼物?” “小姐没说。” “告诉他,我没时间。” 听完,这个佣人也只得和上一个佣人一样,无奈离开了园子。 六老爷是谁?自然是叶翔。 在沈家,除了几个资格老的下人,其他佣人都称沈洛山为太老爷,而沈洛山共有五个儿子,分别被下人叫做大老爷,二老爷,三老爷,四老爷,五老爷。至于叶翔是沈洛山新收的干儿子,论岁数也是最小的,所以排行老六,六老爷之名由此而来。 这段日子里,叶翔过得挺悠闲,有吃有住还有美女看。此时,他正坐在一张青石凳上,单手托着下巴,入神看着眼前的一片花草,思考着一些事情。 叶翔觉得现在自己既然是沈家的人,那么自然要给沈家做点贡献,不然别人会把他当成沈家养的一头猪,除了吃就是睡。而沈家目前最大的对手是庞家,双方在湘南省争斗了几十年都没有个结果,那么自己应该想个法子,让沈家尽快吞并庞家。 当然,如果这个想法被别人知道,他们看叶翔的眼神一定十分怪异,认为这个人不是狂妄自大,就是个神经病。 正在这时,一阵芬芳扑鼻而来,一双柔嫩的小手捂住叶翔的眼睛。 叶翔回过神来,道:“咦,我看不见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 “傻六叔,我捂住了你的眼睛,你当然什么都看不到了,猜猜我是谁呀?” “张曼玉?” “认真点,不许开玩笑。” “好啦,容嬷嬷别闹了,快放开你皇阿玛。” “死六叔,怎么把我说成一个老太婆了,都说不准开玩笑了,快猜我到底是谁,猜不出我不放。” “哈哈,璃儿,你果然天资聪颖,竟然知道我在开玩笑,好啦,放手吧。” 小手松开,一个长相娇美的少女走到了叶翔面前,她叫沈璃儿,沈家众位小姐中排行第三。 沈璃儿撇了撇嘴道:“不好玩,原来你早知道是我,我刚才故意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怪怪的。你怎么猜到是我?” “闻香识佳人,你那么喜欢吃苹果,满身都是苹果香,就算你化成灰,我的鼻子也能找到你。所以我建议你下次应该捂我的鼻子,而不是眼睛。”说完,叶翔伸手捏住沈璃儿的秀鼻,轻轻摇了几下。 沈璃儿忽然面露一丝委屈,道:“六叔,我精心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叫人喊你过去,下人回报说你正在忙,可我来到这里后,发现你根本没在忙。你为什么不去?” “璃儿,你的话让我很伤心。” “怎么了?六叔。” “你难道没看到我刚才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吗?” “我只看见你坐在石凳上发呆。” “这只是表面,而不是内在,这不是发呆,而是在思考。”叶翔面色忽然深沉起来,道:“我正在思考我的一生,我的过去和未来。” 正在这时,一个上身穿着白色蝴蝶衫,下面套着黑色短裙,裹着黑色丝袜的少女走了过来,他叫沈静,是沈家五小姐。 沈静看了沈璃儿一眼,随后步到叶翔面前,道:“六叔,我听你的话,换了裙子,我们去吃饭吧。” “好。”叶翔应了一声,随后道:“不过在这之前,我有个问题需要你回答,你不喜欢穿裙子?” 沈静将头微微低下,“嗯”了一声。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夏天不穿裙子,对于女孩子来说,是一种遗憾。你认为呢?”其实,叶翔的心里还有一句话:看不到穿裙子的女生,对于男人来说,是更大的遗憾。 沈静点了一下,随后有些失落说道:“我认为我的腿不好看,所以才不喜欢穿裙子。” 叶翔听后,瞟了眼沈静黑丝罩着的白皙大腿,咽了下口水道:“美,是一种信仰,害羞只会错过美好的时光。美,就要展现出来,不美,也要自信起来。这句话,是我送给你的。” 沈静并没有出声,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一动不动看着叶翔。 叶翔再次开口道:“你的害羞蒙蔽了你的眼光,其实你很漂亮,多穿裙子,有利于身心健康。” 听完,沈静想了一下,随后露出甜甜的笑容,道:“嗯,六叔,我明白了,我会经常穿的。” 叶翔面露满意的微笑,站起了身子。 一旁的沈璃儿开口道:“六叔,你不能跟她走,你现在要陪我去看礼物。” “六叔先陪我吃饭,再去看礼物。”沈静说道。 “为什么不是先看礼物,再去吃饭。” “六叔刚刚说要去吃饭的,你没听见吗?” “六叔只是答应去吃饭,但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去。我先来的,所以六叔要先去看礼物。” 叶翔默然站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原因很简单,当两个女人在你面前争论不休,而你不确定应该帮谁的时候,静观其变是最好的选择,当她们说累了,自然会找你评理。 这时,一个面相可爱胸部很大的萝莉型女生走了过来,他是沈家七小姐沈琪琪。 沈琪琪打断道:“六叔既不会跟你去看礼物,也不会去吃饭,他只会陪我。” 沈璃儿回过神来,道:“七七,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琪琪道:“六叔给我算过命,说我前世是七仙女,他是董永,我们之间经过了千年的苦难,才轮回到了今生,又经过几千个日夜的等待,才重逢在了这里。我和六叔的缘分是你们没法比的,所以,六叔是属于我的,你们不许碰他。” 沈璃儿不以为意道:“六叔也给我算过命,说我前世是祝英台,他是梁山伯,我们化蝶双飞,飞了几百年,上天被我们的情义感动,所以才让我们这一世,由蝴蝶化成了人,再续前缘。” 一旁的沈静不甘示弱道:“六叔算命告诉我,我和他是牛郎织女的转世。在三千年之前,我们因为触犯天条,被迫分离,每年只能鹊桥相会,尽管如此,我们的感情没有因为时间和距离而减淡,依然深爱彼此,王母娘娘被我们感动,所以才给了我们一次转世为人的机会。算起来,我和六叔的感情才是最长久。 沈琪琪听后,有些不快,不由走到叶翔旁边,抓着他的手臂摇了摇,道:“六叔,你骗她们的对不对,我们之间的故事才是真的。” 沈璃儿走到另一边,摇着叶翔的手臂道:“六叔,告诉她们,我们的故事才是真的。” “六叔,你是牛郎我是织女,对不对。”沈静说道。 这幕下,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她们的问题,而是忽然问道:“你们看着我的嘴巴,是不是觉得它很丑?” “没有,六叔的嘴巴很好看。”沈璃儿开口道。 “好吧,我换一种问法。你们先看一下我的眼睛,再看一下我的嘴巴,你们觉得,是看着我的眼睛的感觉好,还是看着我的嘴巴的感觉好。” “看眼睛好一点。” “这就对了,相比较我的眼睛,我的嘴巴是丑陋的。你们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吗?” 三女摇了摇头,显然不明白。 叶翔叹了口气,再道:“在这个世上,有些东西看起来是美好的,但并不代表真实的,就好比我的眼睛,它会让你们在凝望的那一瞬间触动,却不知道我的眼神,隐含着深深的欺骗。而有些不够美好的东西,却能将最真实的东西带给你们,就比如我的嘴巴,它只说真话。可是让我心痛的是,你们现在竟然怀疑我的嘴巴,它本身长得那么丑,如果吐出的东西全是谎言,那么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六叔,我们不是那个意思,我们没有怀疑你。”沈静说道。 “不用安慰我,我不需要你们的敷衍。”说到这,叶翔抬起头,指着上方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三女连忙抬头望去,沈璃儿道:“天空啊。” 趁此机会,叶翔使劲搓了搓眼睛,终于挤出了一滴辛酸泪,随后道:“对于我来说,那不是天,而是笑话,上天给我写的笑话!” “什么笑话?”三女一惊,将目光转向叶翔。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你们用心听我说。”叶翔的语气有些悲凉,道:“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句话你们都知道吧,它其实是在告诫世人,这片苍天,最容不下的便是真挚的情爱!无论是牛郎织女,七仙女董永,还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他们之间的感情,都是对上天的一种挑战。虽然最终他们没能争过天,但他们的伟大之举,却在老天爷那张写满笑话的脸上,划下了痕迹,这种痕迹,触动了天威,于是,以玉皇大帝为首的投机分子们,发动了一场阴谋。他们让织女、七仙女和祝英台转世成三个美丽的女人,而将牛郎、董永和梁山伯合三为一,转世成一个悲哀的男人。璃儿、小静、七七,那三个美丽的女人就是你们,而那个悲哀的男人,就是我。上天知道我对爱情是坚贞不渝的,然而却安排我在这一世同时遇到你们三个,我无法做出选择,因为你们同样优秀,同样迷人,同样的善良,更重要的是,你们付出了同样的爱。而我,同样深爱着你们,无法放弃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我感觉我太贪心了,很多时候,我恨不得我的心劈成三颗,我宁可每时每刻忍受撕心裂肺的痛苦,也要给你们每人一颗,然而,这只是美好的愿望罢了。我配不上你们,不配拥有你们的感情,忘了我吧,我们的重逢,只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一场笑话,或许,这场笑话是美丽的,至少,它让我记住了你们的样子。”说完,叶翔在每个人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转身就走。 “六叔,不要走。” “六叔,我们再也不闹了。” “六叔,你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我们也愿意为你付出。” “六叔,我们愿意分享你的爱。” “六叔,你还没有收下我的礼物呢,那是一块限量版的劳力士镶钻手表。” 叶翔停下脚步,转过身,忽然奇怪道了一句:“你们想不想过一天不一样的生活?” 三女眨了下眼,显然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叶翔并没有开口解释,而是做了一个手势。 三女看到后,异口同声道:“想!” 第十章 带着少女团偷溜 沈家的家教十分严格,尤其是对家族女性,她们从小就生活在沈家大宅里,成年以前,每天的时间都用于接触各种各样的老师,学习钢琴、西洋剑、舞曲等视为贵族艺术的东西,虽然学得有模有样,但内心却乏味无比。 所以叶翔决定,带着沈家几位大小姐偷溜出去,自由自在玩上一天。 四个人走进了一个凉亭,随后坐在凳子上围成一桌,商量了起来。 不要多想,他们是不会搓麻将的。 很快,偷溜计划制定。根据计划,沈璃儿、沈静和沈琪琪回到了各自的住处,这样一来,她们就能摆脱跟在身后的保镖。随后,三女走进各自的房间,将门锁上,继而打开窗户,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后,便开始了整个计划最关键的一步,跳窗。当然,在这之前,她们会打电话确定一下,叶翔是否在下面站好位置,做好准备。 每当一个小美女花容失色的跳下来,叶翔会以一个犀利的动作将人稳稳接住,而这个时候,叶翔的姿势是这样的,右手搂着对方的身子左手托着对方的屁屁,以至于他的心里如小船儿划动双桨,荡起了巨浪。 “我抱的是凤姐,我抱的是凤姐……”叶翔内心苦念六字大悲咒,才舍得将怀中的人儿放下。 三位大小姐跳完窗后,叶翔便带着她们做贼似的朝着沈家车库走去,期间,叶翔走位风骚,在他的带领下,一行人走了百来米,并没有被人看到。 来到沈家车库,叶翔取了一辆奥迪小轿车,将沈璃儿塞进了车子的后备箱,又叫沈静和沈琪琪蹲在座位后排,不要乱动。完工后,叶翔便哼着儿歌,开动了奥迪。 从车外看,车里只有叶翔一个人。沈家有个规矩,家族女性出行时必须有保镖跟随,但家族男性可以随意。所以,叶翔的出行十分顺利。 离开沈宅,前行百米后,叶翔把车停在了路边,毕竟沈璃儿还关在后备箱,关久了肯定会憋气。 叶翔连忙下车,原本还担心着沈璃儿有什么不适,没想到刚打开后备箱,沈璃儿便一脸激动的跳了出来,道:“六叔,偷溜的感觉真是太刺激了!你把车开回去,我们重来一次吧!” “……” 经过一个小时的行驶,临近中午时,一行人抵达了市区。 叶翔找了个地方将车停好,然后带着沈家少女团来到了一个街边摊,以前叶翔干街头算命那档子破事的时候,经常来这里解决温饱问题,这里的东西,相当赞。 四人来到一张餐桌前,叶翔坐了下来,随后抬头看着仍然站着的三位千金大小姐,道:“坐啊。” 沈家三女看了一眼有些破旧的桌椅,最终还是坐了下来。 沈璃儿四处瞧了瞧,问道:“六叔,这就是你说的皇家露天张氏醉仙美食馆?” 叶翔点头道:“是啊,这个名字是我取的,不过还没挂牌,一般人我不告诉她。” 沈璃儿浅浅一笑,道:“六叔,你真搞怪。” 一旁的沈琪琪问道:“六叔,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你等着。”叶翔道了一声,然后将目光转向不远处,道:“张叔,有人来吃霸王餐了。” 这家路边摊的老板名叫张和平,是个面相憨厚的老实人,此时正在给另一桌的客人结账。听到叫声,他将头抬起,当看到叶翔后,露出笑容道:“原来是你小子来了,稍等,我马上来。” 张和平给客人找完钱后,连桌子都来不及收拾,便快步走了过来,道:“你小子还是那么不正经,大半月没见了,一来就喊着吃霸王餐。” “那张叔给不给吃啊?” “给,怎么能不给,你小子来我这里吃东西,哪餐不是吃霸王餐,说实话,我前天还在考虑要不要叫你小叶。” “不叫小叶叫什么?” “小霸王啊。” 两人同时“哈哈”笑了起来。 随后,叶翔扮了个苦脸道:“张叔,不用这么损我吧,你看我今天还特地给你拐来了几个客人,照顾你的生意。” 张和平听后,将目光转向了静坐的沈璃儿三人,心念道:这三个丫头长得真水灵,和咱家小茹长得一样水灵,不知道她们和小叶是什么关系? 想到这,张和平收回目光,问道:“小叶,这三个漂亮的丫头是?” “我妹妹。” “你小子,做事还真有一套,你不是一直单身着的吗,一个月不到,身边怎么一下子就多出了三个妹妹,用一句八个字的成语怎么形容来着……” “大叔,那句成语是不是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沈璃儿面带真挚的微笑,道了一声。 张和平一脸恍然大悟,道:“对!对!就是那句,这位小姑娘,你的名字是?” “我叫沈璃儿,大叔可以叫我璃儿。” “璃儿,好名字,人也冰雪聪明。” “多谢大叔夸奖。” 这时,叶翔伸手介绍道:“张叔,这是小静,这是七七。” 张和平将目光转向沈静和沈琪琪,笑着道:“你们好,小静和七七。” 两女异口同声道:“你也好,大叔。” 张和平想到了什么,道:“不好意思,谈了这么久,都忘了问你们要吃些什么,我倒有些招呼不周了。” 叶翔开口道:“来四碗三鲜粉,一盘蒸饺,一笼烧麦和小肉包,再来四杯豆浆。” “好呢,我这就去准备,马上帮你们弄好。”说完,张和平笑着转过身,忙活去了。 沈璃儿道:“六叔,你点那么多东西,我们吃得完吗?” “吃不完打包,我负责吃完。”叶翔淡淡说了一句,将头微微上仰,忽然陷入了回忆当中。 叶翔是五年前来到白沙市的,这座城市中,他第一个记住的地方就是这家路边摊,第一个认识的人是张和平,第二个认识的人则是他恬静乖巧的女儿张茹。因为这种特别的缘分,此后,叶翔会经常来这里吃东西,久而久之,便和他们熟了起来,也知道了他们的一些事情。张和平的妻子在生下张茹后,就跟一个有钱人跑了,一直以来都是这条汉子抚养着女儿,将她拉扯大,他们住在一间十平米的小屋里,生活十分困难。 只要深夜打劫一个贪官,捞得一笔钱送给他们,他们的生活就能好起来,但叶翔不会这么做。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都有一道又一道的坎,需要他们自己跨过,作为关心他们的人,叶翔要做的是在他们乏力的时候扶他们一把,而不是背起他们替他们跨过那些障碍。这样一来,他不是在帮助别人,而是会让那些原本有生活目标的人,忘了怎样前进。 多叫点吃的东西,结账的时候就能多付些钱给对方,这是叶翔的助人方式之一,尽管很微薄,但无论是自己还是对方,都会心安理得。 此时,叶翔回过神来,对三女说道:“你们在这里坐一会儿。”说完,叶翔站起身子,走向了邻桌。 叶翔伸手将桌面上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碗筷叠在一起,端起它们朝着一方走去。 叶翔来到张和平面前,顺手把碗筷放进一旁的水桶,继而开口道:“张叔,最近生意怎么样?” 张和平一脸憨笑道:“马马虎虎呗,能养家糊口就行了。对了,你怎么大半个月见不着人影,小茹每次见到我,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关于你的。” “我最近有些事忙,替我向她问好。对了,她快高考了吧?” “嗯,下个月就开考了。你这个小子语气怪怪的,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叶翔笑着道:“没什么事,只不过我和小茹之间有一个约定,和高考有些联系。另外我发过誓,如果将约定的内容告诉第三个人,会遭天打雷劈的,所以我不能告诉你。” “真不懂你们这些年轻人,动不动就约定来约定去,为了追求浪漫还发誓,好像别人知道你们的事情后,天就要塌一样。”说完,张和平将四碗三鲜粉放进一个托盘里,递给叶翔道:“三鲜粉做好了,先端去吧。” “是!老板。”叶翔昂首挺胸行了一个军礼,颇有气势说道。随后,他接过托盘,朝上面嗅了一下,一阵清香入鼻,叶翔面露馋样,便迈开步子朝餐桌那方走去。 叶翔刚坐下来,张和平便一手端着一盘蒸饺,一手拿着四杯豆浆走了过来,放下后便转过身,拿烧麦和肉包去了。 很快,吃的东西全部上齐了, 张和平道了一声:“你们慢吃。”说完,便走向水桶那边,洗刷碗筷去了。要养家糊口的男人,永远是忙的。 沈璃儿三人盯着食物看,并没有动嘴的意思,毕竟她们从小到大在洁净明亮的餐桌上吃惯了山珍海味,如今要在这种环境下吃这些东西,一时半会,还真有些适应不了。 叶翔也不多说,而是闷着头,独自一人有滋有味吃了起来。 沈璃儿三人早上并没有吃什么东西,如今也有些饿了,她们你瞧我一眼,我瞧你两眼,终于,一个个拿起了筷子,浅尝起来。 第一口,嗯,好吃。 第二口,味道好特别呀。 第三口,哇!太好吃了。 不知不觉中,三女食欲大开,由浅尝变为了大尝。 期间,她们看见叶翔狼吞虎咽的样子,心中不由念道:死六叔,只知道一个人吃,幸亏刚才尝了一口,不然这么好吃的东西,都被你一个人吃完了。 想到这些,三女吃得更加卖力了。 一会儿后,桌上的食物全进了四人的肚子, 叶翔一脸满意看着这番情形,问道:“饱了没?” 沈琪琪将最后半边烧麦塞进嘴里,开口道:“六叔,这里的东西真好吃,我第一次吃这么饱。”三女之中,她人最小,却吃得最多。 这时,沈静忍不住打了一个饱嗝,意识到失态,她脸上略显羞红,连忙伸手捂住了嘴。 叶翔会心一笑,道:“打嗝是一种满足,满足是一种幸福,说明你们真的饱了,在我面前不必拘谨,我反而为你们高兴。”说到这,叶翔叼了根牙签,起身说道:“我先去结账。”声落,便迈开了步子。 第十一章 长大了一些 叶翔来到张和平面前,道:“张叔,收钱了。” 张和平并没有起身,一边洗刷着碗筷一边道:“这么快就吃完啦,怎么样,你张叔的手艺依然不错吧。那些碗啊碟的你就放在桌上,我等会收拾,你和那几个丫头到街上玩去吧。” 叶翔抽出两张钞票,弯下身子塞进张和平的口袋,道:“我刚才算了一下,我们这顿正好吃了三十块钱,你收好。” 见到叶翔塞钱,张和平连忙停下手中的活儿,站起身子,将钱从口袋里掏出,回递道:“小叶,你这是干什么!你如果给钱的话,张叔可跟你急了。” “张叔,你不能让我吃一辈子霸王餐啊,你这是骄纵我。”叶翔以前来张和平店里时,吃东西从来不给钱,当然,那是因为他会不时帮张和平的忙,替他照看生意,相当于半个伙计。但今天,如果不给钱,那就算真的白吃白喝了,所以这三十块钱,叶翔无论如何也会给对方的。 张和平不依不饶道:“什么骄纵不骄纵的,总之,只要是我张和平开的店,就绝对不能收你小叶的钱。” “张叔,看来咱俩还蛮有缘分的,都是一个臭脾气,那就是认准一件事后,一定要将它做成。我知道你是真的不想收我的钱,而我呢,是真的想给你钱,如果一直这么争论下去,估计今晚不用睡觉了。不如这样吧。”说到这,叶翔从口袋拿出一枚硬币,道:“你看好,这是一元硬币,长得跟男人似的,前面是‘1’,后面是‘菊花’。等会我把它往天上一抛,落下来时,如果是‘1’朝上,那么就是你赢了,我收回这三十块钱;如果是‘菊花’朝上,那么就是我败了,把这三十块钱收回。你看怎么样?” 张和平连忙点头道:“好,就这么办。”毕竟按照叶翔的说法,无论是“1”朝上还是“菊花”朝上,都是自己赢了。 见到张和平答应了,叶翔不由“嘿嘿”一笑,他走到不远处的小沙堆前,将硬币往那一抛,硬币以一个竖立的姿势扎进了沙堆里,半截露在外面。 叶翔望向张和平,道:“张叔你看,硬币立起来了,既不是‘1’朝上,也不是‘菊花’朝上,你没有赢。没赢,就说明你输了,认命吧。” 张和平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钱握了握,然后放入口袋。他看着叶翔的笑脸,喉咙忽然有些哽咽,说不出话来,只是心中默默念道:这孩子真好,好人呐。 “张叔,不打搅你做生意了,我陪那几个小丫头去逛街。”说完,叶翔便走向了餐桌那边。 刚才叶翔和张和平谈话的情形,沈璃儿三人都看在眼里。见到叶翔走来,沈璃儿开口问道:“六叔,刚才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只要三十块钱啊?” 叶翔“嗯”了一下。 沈璃儿听后,打开紫色的LV包,开始在里面翻起了钱包。 叶翔见到后,眉头微皱道:“你干什么?” 沈璃儿回答道:“我包里正好还有两千块零钱,我吃的那么开心,而大叔又工作得那么辛苦,所以我想把钱都给他。” 叶翔摆了摆头,道:“不必了。” “为什么?” “他是一个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他不会收的。知道吗?你的做法对他而言,是一种施舍,换句话说,是一种不尊重。” “六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真心想帮助他。他人那么好,不应该过得这么苦。” 叶翔望向不远处那个忙碌的身影,似有感慨道:“他并不苦,反而很幸福。” 沈璃儿面露疑惑,显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叶翔道:“他有个很争气的女儿,名叫张茹,那个小丫头和你们差不多大,她聪明,乖巧,长得也漂亮,现在读高三,每次考试成绩都是年级第一,将来一定能考上一所好大学,出来后会很有出息。张叔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为女儿付出,身体虽然劳累,但他的心里却很甘甜。这种生活,很充实也很有盼头,所以幸福。” 说完,叶翔扫视了三女一眼,发现她们脸上仍显出迷茫之色。看来,要让这些金枝玉叶理解穷人的幸福,真的很难。 叶翔今天索性当一回教育家,道:“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一个关于穷人和富人的故事。” 三女齐声道:“好。”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在三国时期,有个伟大的哲学家名叫柴正,他有个好朋友叫鲁越。鲁越是一个钱庄老板,非常爱钱,认为只有钱才能买到美好的东西,而穷人由于没有钱,便得不到美好的东西,所以,富人永远比穷人幸福。” “柴正觉得他这个朋友思想有问题,于是,就把鲁越叫了出来,告诉他,钱并不能买到最好的东西,穷人也可以比富人过得美好。鲁越听后,自然不相信。当时,他们身边正好有个小贩在卖糖葫芦,柴正便丢给小贩一个铜板买了一串糖葫芦,对鲁越说,你跟我来。” “一会儿后,柴正把鲁越带进了一家酒楼。几个富人正围着酒楼中央最大的一个圆桌吃东西,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但几个富人却愁眉不展,毫无胃口,这些东西他们早已吃习惯了,美味早已变得无味了。这个时候,柴正走了过去,他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围着那群富人转,一脸陶醉的表情。富人们盯着柴正看,看着看着口水就留了出来,甚至有人出一百两黄金要买他手中的糖葫芦。但柴正只说了一声‘不卖’,便扬长而去。至于他身后的一群富人,忽然嚎啕大哭,仿佛失去了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鲁越跟着柴正走出酒楼,不解道,你手中明明是根糖葫芦,而他们桌上有燕窝有鲍鱼,随便一样东西都比你的好,他们为什么争着要你的糖葫芦?你是不是施了什么仙法?” “柴正笑着回答道,我并不会仙法,他们之所以看上我的糖葫芦,是因为我吃糖葫芦时的表情,让他们认为,我手中握着这个世上最美味的东西。” 这个世上,有活得不开心的富人,也有活得开心的穷人。人的一生,最应该追求的是什么?说不清楚,但绝对不是钱。钻进钱眼里的人,活得很没有意义。 听完后,沈璃儿三人想了一下,随后豁然开朗。 沈璃儿迈开步子,径自朝着一方走去。 “璃儿姐姐,你去干什么?”沈琪琪叫了一声。 “这里的东西这么好吃,我去卖些,打包回去吃。” “我也要去买。” “我也去。”沈静开口道。 看到这一幕,叶翔觉得很欣慰,这几位大小姐,终于长大了一些。 一会儿后,沈璃儿三人各自提了一大包东西回来。 沈琪琪开口道:“对了六叔,我刚才用手机上百度查了一下,那个叫‘柴正’的哲学家,怎么搜不到他的资料,我好想看他的事迹。” “大概是我把人物名字记错了吧,那个哲学家不叫柴正,总之,有那么一个故事就行了。”叶翔笑着回答道。 其实那个哲学家的名字叫叶翔。叶翔心里很臭屁说了一声,毕竟刚才的那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是他瞎编的。 “好了,三位大小姐,请把你们手中的东西,交给我这个六叔兼保镖兼司机兼导游兼苦工兼哲学……吧。咱们冲出这里,走向大街。” “好耶!” 第十二章 吧台一角 离开路边摊后,一行人开始了正式的游玩生活,期间,与其说是叶翔带着三位大小姐逛,不如说是三位大小姐领着叶翔小跟班,溜达来溜达去。 沈璃儿三人第一次能够这么自由自在走在街上,对于她们来说,什么都不做,只是呼吸下新鲜空气,便是一种满足。她们逛得很随意,看见什么地方新奇,便走进去;觉得什么东西有趣,便买下来;闻到什么东西香,便尝一口。 就拿挤公车这种破事来说吧,平常老百姓都习以为常,她们三人却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屁颠屁颠的跑去也要挤公车。 挤公车的都是什么人?三位大小姐不清楚,但叶翔明白得很,一部分是为工作奔波的本分人,另一部分呢?全是色狼。 所以期间,叶翔的任务十分艰巨,他站在后面,需要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支撑一个足够的大空间,让沈家三女不至于被人挤到。同时,他还必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当有贼手伸向沈家三女时,叶翔只能牺牲自己清白,用自己的纤纤玉手,将别人的贼手挡下或者干脆像扇耳光那样扇过去。 奶奶的,在前辈面前,也敢露出狼尾巴?抽死你丫的。 挤上公车后,坐了二个站,四人就下车了。 “六叔,我们再挤一次吧,好好玩啊。” “呃……你们长得这么漂亮,公车上有很多人老想占你们便宜,还是不去了。” “我们不怕,有六叔保护我们。” “好吧,那就再挤一次。”叶翔为什么会答应呢?原因很简单,刚才坐公车时,很多头色狼要往沈家三女这边靠,为了护住佳人,叶翔只好将她们环抱在怀里。最终,沈家三女的便宜,全被叶翔一个人给占了。 很快,夜幕降临。 繁华都市,灯红酒绿,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车,停在街边。 沈家三女站在车前,以都市夜幕为背景,各自摆出搞怪的动作。 叶翔站在她们对面,举起相机,喊道:“你们都是木偶人,一,二,三!” “咔嚓”一声响起,叶翔按下了相机快门键。 随后,叶翔走了过去,问道:“玩够了没?” 三女齐声道:“没有。” 叶翔笑了笑,道:“你们三个跟家里人发个短信,然后把手机关了,带你们去一个热闹好玩的地方。” “哦也!六叔真好。” 优雅Club是一家大型酒吧,在整个湘南省十分有名气,叶翔带着沈家三女来到了这里。走进大厅,灯光绚丽,声音喧哗,视野里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人们在这里尽情舞动青春,绽放活力。 叶翔一行人的到来,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沈家这一代的基因遗传得非常好,基本上男俊俏,女娇美。 沈璃儿属于靓丽型的女生,花月之貌,长发落肩,身材高挑而又丰满,她今天身上穿着一件天蓝色的V领吊带裙,里面裹着一层薄薄的轻纱,与她的气质完美搭配,时尚而又不失性感,一路走来,惹得不少人春心荡漾。 沈静长相清秀,最迷人的莫过于那双大眼睛,水灵水灵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她是那种很文静很优雅的女生,然而今天,她却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裙,更为重要的,那双白皙圆嫩的大腿竟然裹着一层黑色丝袜。黑丝谁不爱,尤其是看到本不应该穿黑丝的美女穿上了黑丝,这种鲜明的反差,足以让人体内一阵兽血沸腾。 至于沈琪琪长相可爱,属于人见人爱的萝莉型女生,最为关键的是,她的胸部很大,这一点让她人气骤升,不少狼们都将目光聚焦在了她的胸上。不可否认,很多男人都对大胸萝莉有一种特殊的嗜好。 至于和三位美女同时进场的叶翔,也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叶翔很有自知自明,他知道众人向自己投来的目光,没有欣赏成分,而是鄙视。 没错,他被集体鄙视了。 面对这种情况,叶翔不以为意,只是在心中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他们在嫉妒我。 哼! 叶翔带着沈璃儿三人来到了吧台前,随后一一坐下。 一名服务生走了过来,看了眼四人,最终目光落在叶翔身上,道:“先生,请问要喝些什么?” 叶翔以前没来过酒吧,但电视上见过几回,感觉是一个非常好玩的地方,所以带沈家三女前来。既然是带人来玩,那么自己肯定不能表现出什么都不懂,不然,会很没面子的。 叶翔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将头上仰,手指轻轻敲着吧台,做出了一副思索的样子。叶翔觉得自己这个姿势,像极了酒吧常客,至于为什么像……这需要理由吗?他觉得像,就是像! 几秒后,叶翔开口道:“来一杯啤酒,再帮我烤个鸡腿。” 服务生听后一愣,随即道:“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没有烤鸡腿,至于啤酒有很多种类,如果不清楚,我这里有一份酒单。”说完,服务生将一本绿色的图册递了过去。 叶翔接过酒单,一边随意的翻着,一边说道:“其实我经常来这里,我知道你们没有卖烤鸡腿,刚才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玩笑。没有烤鸡腿,牛肉串总有吧?” 扑哧!一旁的沈璃儿三人,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不卖烧烤食品,主要经营酒类饮料。”服务生微笑着说道。 听完后,即使叶翔脸皮再厚,脸上也不由得有些红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自己找回点面子。 这时,叶翔合上酒单,递给了服务生。 服务生问道:“先生,你看好了?” 叶翔“嗯”了一声。 服务生接回酒单,道:“请问先生,你要喝些什么?”其实,此时服务生的心里是有些紧张的,为叶翔而紧张。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忽然问道:“你们这里有调酒师吧。” 服务生点了下头,道:“请问先生需要调什么酒?” “你看好,现在坐在你面前的有四个人,叫调酒师按照我们的气质,各自为我们调一杯酒。”叶翔很风骚的说了一句,说完后觉得意犹未尽,又补了一句:“如果酒调出来,我觉得满意的话,我会付双倍价钱。” 瞧瞧,快瞧瞧,什么叫品味?什么叫贵气?什么叫牛逼!都在我的言行举止中,深深的流露了出来。叶翔在心中如是感叹道。 “好的,我会把你的话转达给调酒师,先生请稍等。”声落,服务生转过身,快步朝一方走去。 与此同时,吧台不远处。 一群衣着光鲜的青年男子坐成一桌,他们身边皆搂着一名姿色妖娆穿着暴露的女人。借着忽明忽暗的灯光,青年男子们会不时伸手抓揉女伴的酥胸、屁股等敏感部位,他们的女伴并不反抗,只是轻吟一声或者抛一个媚眼,便任由对方的贼手胡作非为。 此时,坐在最里面的一名青年男子望着吧台那方,然后对身边一人说道:“沈成,坐在吧台上的那一男三女,都是你们沈家的人吧?” 沈成点了点头,道:“是的,李少。” “那个男人是谁?怎么以前没见过。” “他叫叶翔,因为治好了我爷爷,爷爷将他收为了义子。” “原来是一个被人收养的野种啊,他怎么和沈璃儿在一起?”说到这,李阳辉眼中闪过一丝阴厉,狠狠捏了身边女伴的胸部一把,惹得那个女人一阵痛吟。 李阳辉喜欢沈璃儿是他们这个圈子都知道的事情,但由于家族的一些因素,他不能明目张胆的去追求她。他不能追求的女人,也容不得别人去追,如今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竟和一个穿得像土鳖一样的男人来酒吧这种地方,他的心里自然不好受。 沈成回答道:“我也不清楚。” 李阳辉放开身边的女伴,恢复平静道:“沈成,我们这里正好有几个空位,你过去打声招呼,叫他们来这坐吧。” 沈成有些犹豫,道:“李少,恐怕我叫不来。” 不等李阳辉开口,一旁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大胖子说道:“有什么叫不来,一个野种和三个婊子而已,李少请他们过来坐是给他们面子。” “啪”地一声响起,胖子刚说完,李阳辉一个耳光便扇在了他的脸上,道:“猪肥,你给老子记住,叫别的女人婊子可以,但不要连同沈璃儿一起叫了。老子如果再听见你这么叫一次,就不是一耳光这么简单了。” “是,李少,我嘴笨,我错了。”那个外号叫“猪肥”的胖子,连忙道歉道。 李阳辉将目光转向沈成,道:“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沈成连忙站起身子,朝着吧台那边走去。 第十三章 干的就是这个 叶翔坐在吧台正等着调酒师调制的美酒,不经意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这边走来,不由眼睛眯了一下。 很快,沈成来到了沈璃儿面前,开口道:“璃儿姐,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真巧啊。” 沈璃儿回答道:“是很巧,你一个人?” “没一个人,和朋友一起来的。”说到这,沈成想到了什么,不由问道:“你们怎么来酒吧了?” 沈家的家规中,是禁止家族女性出入酒吧的。 沈璃儿并不隐瞒道:“当然是偷溜出来的。” 沈成听后“啊”了一声,随后道:“那你们可要小心点,如果这件事让爷爷知道,你们可就惨咯。” “嗯,知道啦。”说完,沈璃儿仔细瞧了一眼沈成,再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对我说?” 沈成点了下头,道:“李少定了位子,请你们过去。”说完,沈成转了一下身,伸手朝东边的一个角落指去。 沈璃儿顺着沈成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李阳辉坐在宽厚的沙发上,一脸微笑举起手中的酒杯,向她示意。 沈璃儿收回目光,秀眉一皱道:“沈成,我说过多少次,他是庞家的人,别和他搅在一起。” 李阳辉的母亲庞娟是庞老爷子的二女儿,算起来,他们一家是庞家的外亲。 “我们只是纯粹的朋友,不牵扯家族恩怨。璃儿姐,你们过去吗?” “你这是说废话,不仅我们不过去,我劝你也最好不要过去。” “那你们好好玩,我过去了。”说完,沈成转过身,正准备迈步。 不料,酒吧东头,李阳辉站起身子,带着一群狐朋狗友走了过来。 叶翔冷眼旁观着这一切。 李阳辉走到沈璃儿面前,道:“璃儿,好久不见。” “李阳辉,我很讨厌见到你。” “我知道,你如果像那些骚货一样,见到我后就脱光衣物张开大腿等着我干,我反而不稀罕你。” “你带着一帮子人来,到底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看这一处地方不爽了,所以带兄弟们来好好瞧瞧,到底不爽在哪里!”说完,李阳辉斜视了一眼一直沉默不语的叶翔,眼中闪过寒光。 沈璃儿看在眼里,道:“李阳辉,我不喜欢你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你最好不要动歪脑筋,扯上其他人。” “你说你们沈家的女人为什么总是喜欢拒人于千里之外呢?你有个堂姐好像叫沈漫溪吧,前段日子听说有个太子爷特地从京城跑来追求她,别人在这里耗了个把星期,她愣是一点机会也不给人家,最终,把那位太子爷给气跑了。而我呢,权势虽然不及那位太子爷,但在整个湘南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可你怎么和你堂姐一个德行,每次见到我,像见到仇人一样。我后来仔细一想,终于想通了,你们沈家女人那么喜欢拒绝人,要么是性取向有问题,要么就是一群闷骚货,就比如那个沈漫溪,说不定天天晚上躲在被子里用黄瓜做那个。”说完,李阳辉“哈哈”笑了起来,他周围的一群公子哥也附和着大笑。 李阳辉刚才的一通话,不为别的,只为赤裸裸的辱骂,他就是要激怒沈璃儿他们,这样一来,双方就会起冲突。沈璃儿那边只有四个人,而那个叫叶翔的土鳖作为唯一的男人,自然会站出来。只要他敢站出来,叫他竖着进来躺着出去! “李少,不许说我姐姐。”突然,一个声音响起。 笑声戛然而止,李阳辉面色立马阴沉下来,看向沈成道:“你刚才说什么?” “李阳辉,不许说我姐姐!”沈成的语气加重了几分,向来对李阳辉唯唯诺诺的他,忽然间能有这份气概,着实不易。至于他口中的姐姐,自然指沈漫溪。 话音刚落,李阳辉猛地抬脚,就往沈成肚子上面踹去。 沈成躲闪不及,一声痛叫便倒在了地上。沈璃儿见状一惊,连忙蹲下身子查看沈成的情形。 这边的情况吸引了酒吧不少人的注意,人们群众开始围成一圈,履行身为人民群众的义务,观赏好戏。 沈璃儿将沈成扶到座椅上坐下,随后怒视李阳辉道:“你混蛋!” “混蛋又怎么样?他只不过是你们沈家的一个孬种,我踹他一脚,他敢打回我吗?”说到这,李阳辉将目光转向沈成,挑衅道:“小孬种,我就站在这里,有种你打我啊!来打我啊?动我啊!” 李阳辉正说得兴起,突然间,眼前一道影子晃来。“啪”地一声响起,他还没反应过来,左脸便火辣辣的一片,原来被人扇了一个大耳光。 叶翔站在李阳辉面前,笑眯眯说道:“他不打,我就满足你的愿望,替他打。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谢我。” 李阳辉回过神来,当看清眼前之人的面貌后,不由吼道:“你干什么!” “不明白?那我再来一次。”说到这,叶翔猛然反手一挥,又一阵清脆的“啪”声响起,李阳辉的右脸挨了一个大耳光。 叶翔笑脸骤然褪去,声音一沉道:“老子刚才干的就是这个!” 李阳辉懵了。 他身后的一群公子哥也懵了。 还有围观的人民群众中,不少人也懵了。 连续的两个耳光,扇得太有戏剧性了。 “操!你们愣着干什么?给老子上!”李阳辉一脸恼怒,对身后的一群公子哥吼道。 公子哥们听后,连忙反应过来,一个个快步上前将叶翔围住,正准备动手。 沈璃儿三女挪步挡在叶翔身前,道:“你们敢!” “原来是个专吃软饭的小白脸,关键时候,还得靠女人来保护。”李阳辉退到后方,开口说道。 “没错,我就喜欢吃软饭。软饭,你吃得起吗?”叶翔一边说着,一边将面前三女拉到了身后,随后道:“事情既然发展到了这种程度,免不了一场拳脚相斗。在开打之前,我们两个主事人好歹要认识认识,你也别躲在你小弟后面了,出来吧。” 声音传出,李阳辉并没有回应。 “放心,我不会再扇你耳光了。”叶翔补充说了一句。 李阳辉将挡在他面前的两名公子哥拉开,与叶翔面对面道:“操!谁怕你,有种你再……”说到这,李阳辉心虚止声。 根据前两次经验,李阳辉感觉叶翔的出手速度快得跟风一样,他如果真要扇自己的耳光,自己还真躲不了。 叶翔清了清嗓子,道:“我先自我介绍,我叫叶翔,一叶知秋的叶,龙翔虎跃的翔。好了,到你介绍了。” “你不知道我是谁?” 叶翔“嗯”了一声。 “你不知道我是谁竟然扇我?你知道老子是谁吗!” “说吧,你爸是谁。” “你问我爸干什么?” “你之所以这么嚣张,还不是因为有家里人罩着。知道吗?你是谁不重要,你爸是谁才重要。” 听完,李阳辉吼道:“我爸是市公安局局长,我妈是省政协委员!” 叶翔一脸恍然大悟,道:“哦,我明白了,你是局长和政协委员的儿子,这就是你的身份。好了,你可以说你叫什么了。” “记住!老子叫李阳辉!” “什么!李阳痿?你爸果然是个好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你取了这么一个感动世界的名字。” 此话一出,围观的人民群众纷纷笑了起来,即使李阳辉身边的几位公子哥,也憋红着脸,想笑又不敢笑。 众人心里念着:李阳辉……李阳痿……李阳辉……你阳痿……哎呀,读着读着两个字音就重合了,还蛮顺口的。 这一幕下,李阳辉怒火攻心,大吼道:“操!你们给老子上啊,谁要敢拦,你们连同一起打了。谁要是把这小子打死了,老子不仅保你没事,还欠你一份人情!” 此话一出,公子哥们纷纷跨步上前,朝叶翔挥起了拳头。 叶翔一脸平静站在原地,半米之内,上来一个,他便伸脚踹飞一个。他的动作极快,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唯见一条腿影,四方纵横。 很快,不少公子哥倒在了地上,有几个见阵势不对,干脆“啊”地一声坐在地上,装脚扭了。 这一幕下,围观的群众不少给予了叶翔掌声,更有美女向他送去了飞吻。虽然刚才的打斗并不激烈,但叶翔表现得够拉风,你想想看啊,面对多人围攻,他不慌不乱,上来一个便干翻一个,把人完全当萝卜踹,一踹一个准。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有部分原因在于公子哥们战斗力低下,他们平日养尊处优惯了,虽然偶尔也和人发生冲突,但只要告诉对方“我爸是谁”后,别人便会跪地磕头任由他们踩。但今天却碰到了一个铁钉子,他根本不管你爸是谁,更不管你们有多少个爸。 一旁的李阳辉气得面颊涨红,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站在原地,此时,他向周围扫视了一眼,突然叫道:“陈贺!” 陈贺是这家酒吧的经理,早在叶翔和李阳辉口舌之争的时候,他便赶到了这里。听说是庞家和沈家的人发生冲突,他便立马给在外省度假的老板打了个电话,老板只说了一句,这事,管不了。便挂断了电话。 陈贺知道老板的意思是叫他在一旁候着,不要上前插手。毕竟以他的身份去调和,根本没有人会买他的帐,如果帮庞家的人,就会得罪沈家,反之,帮沈家的人,也会得罪庞家,如果两个都帮,那么,两家都得罪。 总之,就让他们去闹,砸坏了东西,酒吧认栽。这样一来,酒吧便会成为受害了一方,毕竟东西被砸了生意被影响了,事后沈庞两家也不好追究酒吧的责任。 但是如今,李阳辉点到了自己的名字,陈贺也不好继续旁观下去,走上前一脸笑容道:“李少,请问有何贵干?” “刚才这里发生的事,你看到了?” “看到了。” “我原本不想让你难做,但今天我被人打脸了,在你的地盘被人打脸了!我现在就想要那个人死,所以,需要你表个态。” 陈贺听后,看了眼叶翔那边,随后道:“李少,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你们老板呢? “不在省里。” “你们老板不在,就是你做主,你现在必须给我个答复!” “这……李少,我真的做不了主。” 李阳辉一脸阴沉说道:“如果你今天做主了,你前天找我谈的那件事,我答应帮你。” “真的吗?李少。”陈贺忽然面露激动道。 “你他/妈还废话!” “是,李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陈贺答复了一声,随后喊道:“小黑!” 一个体形彪悍的黝黑大汉走了过来,道:“陈哥,有什么事?” “带两个人守住大门,只准出,不准进!” “是,陈哥。” “赵树!”陈贺开口喊道。 一个面相斯文戴着眼镜的男子应道:“什么事?陈哥。” “叫人把大厅的灯全部打开。” “是,陈哥。”赵树答复一声,然后拿起手中的对讲机吩咐了几句。 很快,原本昏暗的酒吧大厅明亮起来,宛如白昼。 陈贺扫视了一眼周围围观的闲人,声音一冷道:“今天本店停止营业,不相干的人最好离开,这个热闹不是那么好看的。” 此话一处,一些怕事的人连忙朝酒吧大门走去,还有一部分人置若罔闻,他们顶多后退几步,让中间的场地显得更加空旷。“围观群众”是一个伟大的团体,事情没结束前,他们是不可能因为几句唬人的话,就此解散的。 这时,陈贺转过身,望了眼一直在后面待命的几十名酒吧保安人员,随后伸手指向不远处的叶翔,发令道:“给我往死里打!” 陈贺知道,自己下达这个命令后,在湘南省是呆不下去了,但只要能救儿子就行。 陈贺的儿子在公路上和别人飙车时,不小心撞死了人,而被撞死的正好是个官二代,以那家人的权势,他的儿子肯定会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个死刑。但如果李阳辉能帮上一把,那么他的儿子起码可由死刑改为死缓,保住一条命。 所以今晚,就算捅天大的篓子,陈贺也必须完全顺着李阳辉的意,对他唯命是从。 第十四章 风骚做事 酒吧外,一辆警车飞驰而来,停在了门口。 车门打开,两名民警走下车来。 一直守在酒吧大门外的赵黑见到后,连忙迎上前道:“周队,你总算来了。” 周支强道:“黑子,你这么慌慌张张的叫我来,到底出什么事了?” 周支强是市刑侦队的副队长,跟在他身边的民警叫周志,是他一个亲戚家的孩子。这孩子刚进社会,性子直,啥也不懂,周支强有心栽培他,所以把他带在身边,好让他长一番见识。 赵黑一脸忧色道:“李公子在酒吧和人发生冲突,你去看看吧。” 周支强问道:“哪个李公子?” “你们局长的儿子。”赵黑回答道。 一旁的周志听后,插话道:“二舅,咱们赶紧进去吧。” 周支强看了外甥一眼,道:“不急,咱们先回车里换一身衣服。” 周志不解道:“穿着警服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换。” 周支强道:“咱们局长的公子经常和人发生冲突,每次冲突,都是他在欺负别人,说白了,他把欺负人当成一场游戏,咱俩要是穿着警服贸然跑进去,打搅了他的兴致怎么办?” 周志听后,思索了起来。 周支强继续展开教育工作,道:“所以咱们需要换身衣服,进去后先在一旁围观,等局长公子把人欺负得差不多了,咱俩再站出来,把那个得罪局长公子的人带回警局。这样一来,局长公子肯定高兴,懂了吗?” “懂了,二舅果然高明,有见识。” “不用拍你二舅的马屁了,你二舅就是干这一行出身的。” 两人回到车里,很快换了身便衣出来。 在走进酒吧大门时,周志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二舅,如果我们进去,不是局长公子在欺负人,而是他被人欺负怎么办?” 周支强不屑说道:“没这可能。” “万一呢。” “你知道局长公子的大伯是谁吗?” “不知道。” “省里快转正的那位大人物。” “……” ~~~ 酒吧内,叶翔与保安们激烈交战着,这群人可比那些公子哥难对付得多,毕竟他们是专业的打手,就是靠身手吃饭的。 对战期间,叶翔并没有使用法术。他虽然不会什么武功,但修炼了《天道相水》多年,一身法力了得,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他的体质,无论是感官洞察力、身体的抗击打能力还是身体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强大许多。 如果把叶翔比作一个高中生,前面踹那群公子哥时,就好比一个高中生在对付一群穿着开裆裤的少年儿童,至于如今所面对的这群酒吧保安,则相当于上小学的学生。 不要小看“小学生”,当他们联合起来后,还是具有一定威力的,所以叶翔应付得很小心。 沈家三女站在吧台边,美目忽闪忽闪的关注着战局,心花荡漾。 沈琪琪忽然开口道:“璃儿姐,叫六叔不要再打了,我好怕啊。” “怕什么,六叔那么厉害,一定会把那群人打倒。放心,六叔不会受伤的,” “不是,我是怕六叔累着。” 沈璃儿轻轻一笑,道:“好,我帮你劝劝六叔。”说完,沈璃儿朝叶翔那边喊道:“六叔,不要再打了,你们不要再打了……哇!那一脚,踢得帅!” 声音传来,叶翔心中苦笑:你到底是在劝架,还是在鼓励我? 在人民群众接连不断的尖叫呐喊、飞吻掌声中,不出十分钟,整场战斗便结束了。 半数的酒吧保安人员倒在了地上,痛吟不已,另外半数,被陈贺召了回去,他知道这场架没必要打下去了。 那个得罪李阳辉的小子太厉害了,简直跟武侠片中的张无忌一样,不仅能打并且经打,刚才自己的人好不容易一拳打到他身上,他一个“九阳神功”内力大反弹,哎,被打的没事,打人的人趴下了。 再打下去,只能让自己这帮兄弟,徒增伤势。 陈贺的心里忽然有些悲凉:这下子不仅救不了儿子,自己的饭碗,也丢了。 此时,叶翔扫视了一眼四周,当看到陈贺的表情时,便放心下来,对方显然已经罢手了。 冤有头债有主,叶翔径自朝李阳辉那边走了过去。 看到叶翔到来,李阳辉大腿微微抖动,他尽量镇定下来,道:“你想干什么!” 叶翔眯着眼睛笑道:“你前面踹了沈家的人一脚,我是他六叔,现在替他讨债。”说完,叶翔抬起脚,正要踹向李阳辉。 突然,人群中一个叫声传来:“住手!警察。”声落,一个中年人带着一个青年人走来,他们正是周支强和周志。 听到“警察”二字,李阳辉面色一喜,第一次觉得这两个字是多么的可爱。但很快,他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因为叶翔听到喊声后,只是转头看了一下,继而便毫不犹豫的一脚踹来。 李阳辉痛呼一声,一下子被踹飞了三米远,最终倒在地上呻吟不已。 周支强快步走到叶翔面前,一脸严肃道:“当众行凶,你知道什么后果吗!” 叶翔一脸平静道:“什么后果?你倒是说说。” “你这是故意伤人罪,已经触犯了刑法。总之,你的问题很严重。”周支强义正言辞说道:“你现在必须跟我们回警局一趟。” 声落,一旁的周志已经从腰间拿出了手铐。 叶翔并不开口,只是冷笑一声。 周支强见状,故意放开声音,叫道:“怎么?你想拒捕!” 这时,沈璃儿三人从吧台那边赶了过来,正要开口。 叶翔挥了挥手,示意她们禁声。他冷眼看着周支强二人,忽然问道:“你们两个其实早就来了吧?” “是又怎么样!”一旁的周志接话道。他是个年青人,自然有年青人的脾气,看到叶翔一脸不屑的样子,心中早已来气。 “如果我是你们,要么第一时间站出来。要么不站出来,一直做观众。” 周志听后,正要说话。 周支强“咳”了一声,对叶翔说道:“这位同志,你狡辩再多也没有用,总之,你出手伤人,不仅我看到了,周围的群众也可以作证,你需要跟我们回警局一趟,接受党的教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放心,到了警局后,我们一定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处理你的问题。” “别跟老子打官腔!”叶翔面色一沉。 周支强和周志为之一怔。原来人的身上,真的能散发气势这种东西。 叶翔继续说道:“老子还不明白你们那点龌龊心思,如果刚才被打的人是我,你们照样会找个理由把老子带回警局,然后再打一顿。神马罪名不罪名的,对于你们来说,得罪局长的儿子就是最大的犯罪。局长家的公子,嗯,这个身份的确有些牛逼,那你们知道我的身份吗?” 听到叶翔最后一句话,周支强心中一惊,才意识自己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在酒吧门口,他竟然忘了问赵黑,是谁和局长公子发生冲突,对方的爸妈是谁?而走进酒吧后,周支强便被大厅中央的打斗场面所吸引,毕竟他从小到大是个武侠迷,当见识到叶翔的身手后,眼睛再也离不开一分一毫了,差点就要冲别人喊一句:张无忌,别老使九阳神功,你的乾坤大挪移呢? 这样一来,周支强自然没有闲工夫向周围人打听叶翔的身份。等他回过神来,叶翔已经跑去局长公子那,准备踹人了。逼不得已周支强只能站出来,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局长公子被人打啊。 可没想到的是,叶翔对他的叫喊置若罔闻,那一脚,最终还是踹了下去。 既然敢踹,那么这个小子必然有所倚仗,换句话说,他的身份不简单。 哎,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 周支强心里叹了口气,脸上的严肃表情褪去,挤出一丝微笑道:“请问你是?” “我是沈家的人,你敢动我!”叶翔很嚣张说出了这句话。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一些公子哥老是不安分,喜欢惹事。你想想看啊,当劈里啪啦把人踩了后,被踩的人打电话搬来了救兵,而在关键时刻,你只要说一句“老子是谁,谁敢动我”之类的话,原本气势汹汹赶来踩自己的人,立马胆战心惊俯首认错,这种感觉其实是贼爽的。 “什么……沈,沈家的人。”听到叶翔的话,周支强牙齿开始打哆嗦。在湘南这块地方,且不说沈家政界上的影响力,光是经济方面,自己家的亲戚,三人之中必有一个在沈氏集团旗下公司上班。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不仅自己没好果子吃,家里人也会受到牵连。 “你让我走,会得罪你们局长的公子,抓我进警局,会得罪整个沈家。要不……我给你个建议?”叶翔开口道。 “大哥请说。” “换份工作吧。”叶翔说完,便朝酒吧大门走去。 第十五章 给自己争个身份 一辆银白色的奥迪在街道上行驶。叶翔坐在驾驶座上,沈成坐在副座,沈家三女并排坐在后方。 叶翔打破沉默,开口叫道:“沈成。” “啊?什么事六叔。”沈成回过神来,连忙应道。不知道为什么,如今的他,心里对叶翔又怕又敬。 “今天你的表现,很好。” “什么表现?” “能够以一个沈家男人的身份站出来,告诉李阳辉‘不许说我姐姐’。” 沈成听后,并没有说话。 叶翔看了沈成一眼,随后问道:“你很想保护你姐姐?” 沈成目光坚毅,“嗯”了一声。 “你有这么一份心,但你没有这么一份能力。知道吗?你很弱小,你保护不了你的姐姐。” 沈成听后,将头低下,再次沉默不言。 叶翔继续说道:“男人要想强大起来,需要有两种身份,一种是家里人给你的身份,而另一种,则是你自己为自己争的身份。现在的你,只有前一种身份。” 沈成将头抬起,问道:“六叔,我该怎么做?” “这还用我教吗?” “需要。” “做个争气的‘富二代’,不要整天飙车玩女人,那些只会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也不要交,那种友谊,根本不牢固。记住,你不是生在寻常百姓家,而是沈家,“沈家”两个字,本身就代表着一份使命,也是荣耀,作为沈家的男人,你继承了家族的辉煌,也必须延续它的辉煌,最起码,不能混吃等死。我给你的建议是,明天找家公司上班去吧。” “我记住了,六叔。”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沈成大声喊道。 此时,叶翔踩下刹车,将车停在了路边。 沈成问道:“怎么了?六叔。” “你来开车。”叶翔简单说了一声,便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坐在后排的沈璃儿见状,连忙叫道:“六叔,你去哪?” “为自己去争个身份。”霓虹灯的照映下,一个男人朝着大街的另一头走去,地面上,留下了一道狭长的影子。 ~~~ 长宁路六号,是市委书记楚世明的住宅。 晚上九点,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行驶到宅前,车门打开,楚世明走下车,他抬头看了眼自家的宅门,随后便叹了口气,步进屋子。 楚世明是一个月前从外省调来白沙市的,他原本有一番雄心壮志,想在这座城市大干一场,做出成绩,然而上任后,他才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 整个白沙市的官场分为沈庞两大派系,他这个市委书记表面上是市里的一号人物,但实际上权力基本被架空了。开个市政协会议,自己提出来的一些想法,根本得不到下面的人响应。楚世明知道,下面的人都在等他做一个选择,是加入沈系势力,还是投靠庞系。 想到这些,楚世明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悲剧。 回到屋里,女儿已经入睡,妻子林晓正坐在沙发上收看著名电视剧《一起来看雷阵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见他回来,开口问道:“老楚,晚上吃饭没?” 楚世明摆了摆头。 林晓连忙起身,责备的看了他一眼,便啰嗦起来:“你说你啊,整天只知道忙工作,别人当领导的一天四五餐,每餐都是大鱼大肉,你呢,堂堂市委书记晚饭都没有着落,说出去不怕别人笑掉大牙,哪有你这么不爱惜自己身体的领导。晚上我和宁宁吃得不多,厨房里还有些饭菜,我去帮你热下。” “辛苦了,老婆大人。”楚世明笑着说道。 林晓白了他一眼,道:“都快成老头子了,还没个正经。”说完,便内心甜蜜的走向了厨房。 楚世明看着妻子的背影,忽有感叹,虽然工作不如意,但身边好歹有两个女人抚慰内心的伤口,一个是家里的贤妻,另一个嘛,自然是躺在床上已经呼呼睡去的乖女儿。 楚世明有个习惯,就是回到家后会去书房一趟,有事的时候自然去书房工作,没事的时候,便在里面逛上一圈。 很快,楚世明来到书房门口,和往常一样打开门,走进去开灯,最后关上门。一切完工后,楚世明转过身,正准备走向办公桌,然而在一瞬间,他止住了脚步。 五米之外,一名青年男子正靠在办公桌上,一脸微笑看着他。 楚世明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面对如此诡异的场景,他并没有大呼小叫,而是盯着青年男子,声音一沉道:“你是谁?” 叶翔用和善的语气说道:“一个来帮你做出选择的人。”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为官最重要的是站队,站对势力了,那么在官场就能平步青云,乃至一步登天。如果站错了,那么下场将会很惨,甚至万劫不复。你是一个难得的好官,但在白沙市,想要施展满腔抱负,就必须在沈家和庞家中选择一个。面对现实吧,我劝你不要再拖了。” 楚世明并没有理会叶翔的话,而是说道:“你现在最好给我离开这间屋子,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你私自闯入我的住宅,如果追究起来,后果会很严重!” “我如果不离开呢?” 听到这话,楚世明并不言语,而是将手伸进了口袋。那里面装着一部手机,手机中央有一个特殊的按钮,只要按动一下,守在大门外的警卫便会立即锁定他的位置,冲进这间屋子守卫他的安全。 楚世明拿出手机,正准备按动报警开关,突然,一阵轻风卷来,眼前青年男子的身影竟然刹那消失不见。待楚世明反应过来时,手里已经空无一物。 此时,叶翔再度现身在办公桌前,只不过手中多了一部手机。他之所以能够瞬间往返并且夺下楚世明的手机,是由于刚才发动了诸天十绝的第三个法术“移星步”。 移星步,顾名思义,移形换位,斗转星移,乃是一门高深的身法,发动时不见其人,难觅其影,并且越到晚上,这套身法的精髓妙力便越能发挥。 叶翔开口道:“你的手机虽然被我抢了,但嘴巴还没事,你如果真想求援,可以大喊几声‘救命啊’。放心,只要你敢喊,我绝度会破窗而逃,从此以后不再打扰你。” 楚世明目光炯炯有神盯着叶翔,忽然道:“沈系和庞系两大势力,你觉得我应该选择哪个?” “沈系。” “你是沈家的人?” “是。” “我这人不喜欢站队,但一旦决定站队,就必须站对地方,站对势力。我为什么一定要听你的选择沈家,仅凭你在我面前表现了一下身手?” “我有的,不只是身手,还有脑子。”说到这,叶翔拿起楚世明的手机按下了一串号码,电话拨出,他的口袋便震动了起来。 叶翔从口袋中拿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眼上面的来电显示,随后说道:“不要关机,等着我的电话,今晚我会邀请你看一出好戏。” 声落,轻风骤起,叶翔的身形瞬间消失不见。办公桌上,楚世明的手机留在了上面。 ~~~ 星湖小区,301室。 市公安局局长李明海正坐在沙发上猛吸着烟,愁眉不展。他的妻子庞娟在一旁来回踱步,显然也是心烦意乱。 此时,庞娟停止踱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瞧向李明海道:“我不管,咱们儿子被人打了,这口气,你能咽下去,老娘咽不下去。你这个公安局长怎么当的,咱们有理有据的,你连抓个人都怕?” “有屁的理有屁的据!”李明海面色一沉,将烟蒂捻入烟灰缸,道:“这件事我调查过,是咱们的儿子先踢了沈家的人一脚,然后沈家的人再站出来打人的,算起来,是咱们儿子先动的手。你还想找沈家要人?别人不找上门来就算不错了。” “我不管,总之咱们儿子被人打了,他就是我心口掉下的一块肉,他疼,我更疼。如果不给那些欺负我儿子的王八蛋一点教训,以后谁都可以爬在他头上。总之,老娘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给儿子挣这张脸!” “愚妇!”李明海忍不住骂了一声。 庞娟听后,情绪激动起来道:“你说什么?李明海你刚才说什么!你是不是看老娘人老珠黄,便觉得老娘好欺负了,你竟敢骂我,你到底想怎么着啊!” 李明海看了庞娟一眼,心里叹息不已:这到了更年期的女人和没到更年期的女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啊。 李明海不由想起了局里新进的文员“丽丽”,比起身边的这个疯婆子,那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瞧瞧“丽丽”那丫头,人不仅长得水灵,性格也文静,更重要的东西,她年纪轻轻的,没想到那么懂事。每次和她在宾馆谈工作时,那态度……啧啧啧…… ‘明海哥哥,你好坏,老是欺负人家那里,还要人家吃下去,呜呜呜……’ ‘明海哥哥你太厉害了,我认输,认输了……不要,不要啊,不要停下,啊,要来了……’ ‘孽畜,遇见本仙还不受死……啊,明海哥哥,这是角色扮演,你怎么那么急,就来用“捆仙索”绑人家了……啊,妖大爷饶命,本仙是你的人了……’ “喂!你怎么不说话了。”庞娟见李明海发起呆来,出声问道。 李明海的思绪神游回来,他“咳”了一下,冷静了两秒,随后叹气道:“我说说你,平日怎么教儿子的,现在那小子的胆子都快上天。你知道他在酒吧都干了些什么吗?不仅骂沈家的女人,更是当着众人的面,要沈家的人去死。这些事情,我听得都胆战心惊,如果对方是寻常百姓家,随他怎么弄,可对方毕竟是沈家,能那样做事吗?” “那说明咱们儿子有气概,你们这些长辈不敢做的事不敢说的话,他都敢做。还有,沈家算什么?咱们有必要怕他们么,你大哥不是马上要上位了吗?” “上位的事还没有最终落实呢,越到这个时候,咱们越要谨慎,如果因为咱们的事影响到了大哥,那咱们可都吃不了兜着走。” 叮咚叮咚!两人正谈话到这,一阵门铃声突然响起。 ‘这么晚了,到底是谁啊。’庞娟一边心里唠叨着,一边起身走到门边,打开了门。 叶翔一脸微笑站在门外,道:“阿姨好,请问李阳辉在家吗?” “你是?” “我是李阳辉的朋友,听说他今天出事了,特地跑来看他。” “小辉在家,请进,快请进。”庞娟面露笑容说道。这么晚了,能有人来看望自己的儿子,她心里还是蛮感动的。 叶翔跟着庞娟走了进去,李明海拿起一张报纸看了起来。 叶翔打招呼道:“李叔叔好,我是李阳辉的朋友,刚从外地赶回来,听说李阳辉出事后我很担心,所以这么晚跑来打扰,真不好意思。” 李明海看了叶翔一眼,指着沙发道:“坐吧。”说完,便继续看起了报纸。 叶翔端端正正的坐在了沙发。 此时,庞娟从冰箱里端出一盘水果,放在叶翔跟前的茶几上,道:“这里有些水果,不要客气,想吃就拿来吃。我去叫小辉出来。” 叶翔一脸纯真笑容,道:“谢谢阿姨,真是麻烦了。” 庞娟看在眼里,从进门到现在,她对叶翔的印象便极好,这孩子,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又会说话,真是个善良懂事讲文明守礼貌的好孩子。 庞娟转过身步向了侧厅,一会儿后,便带着李阳辉走了出来。 李阳辉的左脸和右脸都浮肿了起来,显然在酒吧时,叶翔的那两耳光扇得不轻。当来到大厅,看到叶翔一脸悠闲坐在沙发上,嘴里啃着一个苹果时,李阳辉顿时傻眼了。 “妈!你和爸你们在干什么!老子就是被他给打的!” 第十六章 人是需要唬的 林正是市刑侦队大队长,晚上十点,他哼着小曲洗完凉水澡,便光着身子走出了浴室。 ‘妈的,这个星期都忙着办案了,晚上都没时间疼老婆,今天,老子总算有机会大展雄风了。’想到这,林正心里一阵爽快。他来到卧室前,搓了搓双手,然后一脸猥琐的打开房门,以一个大跨步的姿势来到了床前,张开双臂对正坐在床上看书的老婆说道:“当当当当~老婆,我洗完了。” 林正的老婆叫许含,长得眉清目秀,她抬起头,当看到丈夫全身赤裸站在面前,不由俏脸一羞,将头蒙进被单里,心里直叫“坏蛋”。 空调的冷风簌簌吹来,林正乐呵呵的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正准备按下关机键,就在这时,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许含连忙将头从被单里伸出,一双杏目瞪向林正。 林正知道老婆的意思,他心里也不打算接这个电话,他习惯性瞄了一眼手机屏幕,原来是打算关机的。但他真的会关吗?当然不会,因为他瞄完手机屏幕一眼后便赶紧瞄了第二眼,最终确定,是局长大人打来的电话。 靠,敢挂领导的电话?不想混了! 林正是个好同志好下属,虽然与领导相隔万米,尽管老婆已经投来了杀人的目光,即使他自己心里也很不爽很想抽领导屁股,但当他按下接通键,举起手机放在耳边时,他的面容,是微笑的。 “喂,局长,请问有什么指示?” “你是刑侦队的大队长吧。”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并非局长本人。 “对,我是林正。请问你是?” “我是李局长的朋友,对了,他让我转告你,他家遭劫了。” “什么?遭劫了!”林正大叫了一声,没办法,心里太震惊了。这年头,做贼的太没有职业道德了,贼天生就是被公安抓的,现在竟然反过来打劫公安的头头,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天理! 林正缓了一下神,道:“请问小兄弟,局长现在在哪?有没有人受伤?能让他接下电话吗?” “李局长现在不方便,动不了也说不了话,总之,你快点派人来处理这边的事情吧。”说完,手机传来一阵盲音,显然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动不了也说不了话?林正心里念着这条信息,额上不由冒出了冷汗,看来局长受伤了,并且伤势很严重。 林正不再多想,打开一旁的衣柜,开始飞快穿起了衣物,不出三十秒,所以衣物穿戴完毕,他正准备迈步离开。 “林正!”一声娇喝传来。 林正这才想起老婆还在床上凉快着,他转过头看向许含,苦笑道:“老婆,你刚才也听到了,我们局长家遭劫了,我是刑侦队大队长,必须赶过去。” “所以今天,你又准备放我鸽子?” “老婆对不起,我保证,我保证下次一定不会放鸽子了。” “这是你第几次保证了?” “呃……不记得了。总之老婆,以前的保证都是假的,但今天的保证绝对是真的,好了,我先去工作了,你早点睡,晚安。”说完,林正转身就跑。 “好,工作,工作,你继续去工作,天天去工作,没个白天没个黑夜的去工作!总之林正,你给老娘记住,今天饶过你,如果明晚你还放老娘鸽子。老娘就去银行取一百张一块钱纸钞,然后每张纸钞上写下老娘的手机号码,后面加一句‘小姐热线’,然后往大街上一抛。老娘也出去工作,收钱偷汉子!”许含的声音从卧室中传出。 砰通! 刚打开大门准备外出的林正,一头撞在了门板上。 ~~~ 星湖小区一栋居民楼前,几辆警车呼啸而来,由于声势浩大,附近的居民被吵醒,不少楼窗亮起了灯火。 叶翔蹲在楼梯口,见到警车停下,不由站起了身子。 一个头上肿着大包的警官一脸严肃的走下车,带着一帮警员急匆匆向居民楼走去。 叶翔连忙迎了上来,看了一眼警官头上的大包,然后问道:“你是刑侦队大队长吧?” 林正听叶翔的声音有些熟悉,不由道:“你是?” “我就是那个拿李局长手机给你打电话的人。”叶翔笑着说道。 林正听后,脸上的严肃表情褪去了几分,显出了和善之色。毕竟眼前这个年轻人既然能拿局长的手机打电话,那么说明,他和局长的关系一定不简单,说不定是亲戚呢。 两人一边走上楼,一边交谈起来。 林正问道:“小兄弟,局长现在在哪住院?他被捅了几刀?情况严不严重?” 叶翔看了林正一眼,疑惑道:“什么被捅了几刀?” 林正一本正经道:“你前面打电话来,不是说局长‘动不了也说不了话’吗?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我就猜想,歹徒在局长家抢劫时,局长肯定与他展开了英勇的斗争,最后局长不幸身中数刀,便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所以,才由你来代打这个电话。” “呃,你想多了,李局长他身体很好。” “那你为什么说他‘动不了也说不了话’?” “这个……你看过后就会明白。”此时,两人来到了居民楼301室的门口。 林正想到了什么,连忙从口袋掏出一包芙蓉王,抽出一根递向叶翔。走这么久,他都忘记敬烟了,好歹别人也是局长的…… 应该是亲戚。林正猜想到。 叶翔并没有接烟,而是伸手推开了房门,屋里的情形呈现出来,林正一见,顿时愣住了。 客厅内,局长一家三口被反手绑在一根石柱上,局长的脸上被人画了一只大乌龟,他老婆的脸上被人画了一只大蛤蟆,而他们儿子的脸上,被人画了一坨屎。至于他们三人嘴里,我靠!竟然被人塞满了卫生巾。 看到外边的情形,屋内三人拼命扭动起身体,嘴里“唔唔”的叫着。 此时,李明海使出全身力气憋足一口气,随地“嘣”地一声响起,他终于像放屁那样将卫生巾从嘴里“嘣”了出来。 李明海猛吸了一口气,随后涨红着脸朝门口吼道:“你们这群蠢货!老子的家就是被他劫的,老子的一家三口也是被他绑的,你他/妈还当着老子的面给他敬烟。抓起来!快把他抓起来,枪毙!给老子枪毙!” 林正和众位警员一听,短暂错愕之后,立马意识到了什么。他们以叶翔为中心向后连退数步,并且第一时间从腰间取出手枪,指向了叶翔。 叶翔并没有慌乱,他举起自己的手机,学着电影里悍匪的语气说道:“实话告诉你们,这栋大楼四周埋满了炸药,只要我轻轻按下手中的遥控器,整栋大楼就会爆炸,你们如果聪明的话,就把枪放下!” 声音传出,警员们将目光转向林正,林正将目光转向李明海。有事请示领导,这是华夏国的一个优良传统。 “把他枪毙了,快枪毙了,老子要陪他一起死!”李明海继续吼道,显然,他的精神出现了一点问题。 毙你妈啊!林正心里骂了一声。他现在正风华正茂,事业蒸蒸日上,家里还有个漂亮的老婆等着生小孩,就这么死了不是可惜了。他十分忌惮叶翔手中的手机,因为叶翔说过,那是一个微型遥控器,如果惹毛了那个小子,他按下遥控器与所有人同归于尽怎么办? 什么!他手里明明就是一部手机,他在唬人?我靠,有种你来现场,当歹徒说四周埋满炸药而遥控器在他手里时,老子看你敢不敢跑上前,抽歹徒两耳光说,丫的,别拿手机蒙我,我按给你看。 林正整理了一下思绪,对叶翔说道:“小兄弟,你还年轻,生命不是搓麻将,输了是翻不了本的。我看了一下你的情况,没有把人伤着更没有人死,你现在放手还得及。” 声音传出,叶翔并没有回应。 “另外,你如果心里有什么冤屈,可以告诉我们,无论对方是谁,权势有多大,只要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我们一定会为你讨回个公道,将对方绳之以法。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吧,小兄弟,你要相信党,这里是华夏,是一个法制社会,这里的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辉煌。”林正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他感觉自己才华横溢,现在就像一个谈判专家。 叶翔自然不吃这一套,他依然不说话,而是举起手机一步步往后退,一帮干警随着叶翔的步伐,举枪一步步跟进。很快,一帮人挤进了屋子里。 几名警员将枪收起,跑到客厅的装饰柱前,开始为李明海一家三口松绑。 此时,叶翔退到沙发边,然后一屁股坐了下来。他翘着二郎腿在茶几上拿起一个苹果,放在嘴里啃了一口,然后指了一下对面的沙发,对林正说道:“坐吧。” 林正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什么药,但见对方情绪稳定,不由放下心来,坐在了叶翔的对面。 叶翔又指了一下茶几上的水果,道:“吃吧。” 林正“哦”了一声,也拿起苹果啃了起来,他现在已经进入了“谈判专家”的角色。根据多年看电视剧的经验,林正意识到要想劝服歹徒,首先要跟着歹徒的情感走,向对方展示自己友好的一面,从而将两人的关系拉近再拉近,最后找准时机出手,就可以完工了。 “前天我在大街上碰见苍井空,竟然没认出她!”叶翔开口道。 林正一惊,道:“不会吧?你怎么连她都认不出来。” 叶翔叹气道:“她穿上衣服了。” “难怪……”林正也叹了口气。 李明海看到这边的情形,又一次吼了起来:“林正,你在干什么!你他/妈不想干了!老子叫你枪毙他,快给老子枪毙。啊!不要拦我,老子要和他同归于尽。”此时,李明海已经被人松绑,他一边嚷着一边就要往叶翔那边冲去,两名警员连忙挟着他,将他拦下。 “给老子闭嘴!”林正终于忍不住训了李明海一回。在生命面前,领导的威信也只不过是一通屁,咱装孙子是有一定限度的。 这时,庞娟和李阳辉相继被人松绑,两人拍拍胸口,大喘了几口气。他们定了一下神,随后猛然将目光转向叶翔,他们的眼神很容易让人想到一部影片,咒怨。 “你这个乌龟王八蛋,大乌龟大王八蛋,超级大的乌龟王大蛋,老娘和你拼了!”庞娟绞尽脑计想着世上最狠毒的话骂叶翔,并且一边骂着一边张牙舞爪欲势向他扑去,周围的一名警员连忙拦下了她。 李阳辉在酒吧时被叶翔揍了一顿,已是恨他至极,不久前,又被叶翔在脸上画了一坨屎嘴里塞了女性保健品,所以他的仇恨,比他爹娘的更浓。但有了爹娘的前车之鉴,他并有轻举妄动,而是静悄悄的走进了厨房,很快便背着双手步了出来。 李阳辉一步步朝叶翔走去,快要接近对方时,一名警员拦下了他,示意不可太靠近歹徒。这一瞬间,李阳辉胸中的闷气再也憋不住了,他举起手,不对,应该是扬起手中的菜刀,朝叶翔吼道:“小瘪三!老子今天终于明白老子为什么要生在这个世上,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你死!老子要将你剥皮抽筋,老子还要食汝肉,寝汝皮,炒汝根。啊!不要拦老子,谁拦老子砍死谁!”平日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李阳辉,今朝竟然很有文采的说了几句古语,这件事情,很神奇。 三名警员第一时间拦下了李阳辉,一人按住他挥舞菜刀的右手,一人从后面环抱住了他的腰身,至于另外一人,一边挟制住李阳辉的左手一边痛呼。这位仁兄为什么要痛呼呢?原因一看便知,不知道是李阳辉有意还是无意,左手竟然抓住了别人的胸部,并且越抓越狠。哎,男人的花生米本来就很小,这小子竟然还……太没道德了。 面对一家人的辱骂,叶翔并没有生气,他是一个有见识的人,他和广大人民群众一样,明白一个道理:神经病说的话不是话,而是神经病;神经病的愤怒不是愤怒,而是神经病。 想到这,叶翔觉得心里很委屈,他以前听人说过,一个人很恨另一个人时,通常会放出一段狠话,比如“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没想到面前这一家人,放出了更狠的狠话,他们实际行动告诉叶翔:老子做神经病也不会放过你! ‘我好像没那么坏吧?人家可是讲文明守礼貌不随地大小便的好孩子呀。’ 在警员们的同心协力之下,不到一分钟,李明海三人安分了下来,为什么他们这么快就安分下来了呢?哦,原来他们被敲晕了。 ‘一家傻逼!你们想陪他死,别拉上我们。’警员们心中骂道。 此时,一阵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并且越来越近,很快,脚步声停止,一个人站在了门口。 叶翔眼前一亮,观众终于来了。 第十七章 半米金佛 楚世明看着屋里的情形,眉头不由皱了一下,他走了进去。 林正起身相迎道:“楚书记,你怎么来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现在屋子里有一个拿着“遥控器”的恐怖分子,但林正的心里并不是很紧张,甚至这个时候还有闲心打招呼。 楚世明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林正指着叶翔,凑在楚世明耳边小声说道:“那小子入室抢劫,李局长一家三口已经被我们救下。只不过那小子手里拿着一个遥控器,如果按下的话,这栋大楼就会爆炸,我现在正和他谈判。” 听完,楚世明将目光转向叶翔,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叶翔,你又是谁?” “我是市委书记楚世明,叶翔,我希望你能放下手中的东西。”楚世明一脸严肃说道:“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放下枪,我就放下遥控器。” 楚世明听后,看了眼一旁的林正。 “全部把枪收起来。”林正即刻下令道。 众警员依令行事。 叶翔感到一阵畅快,终于没有枪指着自己了。他抿了一下嘴,随后道:“我刚才想了一下,我还是不能放下遥控器,我放下的话,你们肯定会来抓我,我才不会那么傻让你们抓呢。” 楚世明声音一沉,道:“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我需要一个人质,既然你是市委书记,你就来当我的人质吧。” “不行!你的要求太过分了。”林正插话道。 “那好吧,你们拿出枪继续指着我,我呢,继续拿着我的遥控器,咱们就大眼瞪小眼,今晚谁都不用睡觉了。”说到这,叶翔话锋一转道:“我说你脑子怎么转不过弯啊?现在遥控器在我手里,我只要轻轻一按,咱们全都完蛋,也就是说,你们现在全都是我的人质。我觉得这样挺不厚道的,所以才提出了用遥控器换一个人质的方法,没想到你竟然反对,你不担心你自己,但也要顾及身边的同事,大楼的居民吧,此时此刻他们的人身安全正遭受着严重的威胁。哎,懒得和你说了。” 林正听后一时无语,好像自己拒绝让市委书记做人质,是一种自私自利十恶不赦的行为。 “好吧,我做人质。”楚世明开口道。 林正听后正想劝解,但一想到叶翔刚才的话,马上闭口不言。 “把他的双手用手铐反扣着,这样我才好控制人质。”叶翔发话道。 林正听后面露为难之色,心里直骂叶翔混蛋。 “按照他说的做吧。”楚世明叹了口气道。 “是!书记。”林正应了一声,随即意识到自己这个回答真傻。他从腰间拿出手铐,将楚世明反手扣住。 叶翔满意看着这一幕,又一次发话道:“把你的枪塞进他的口袋里。我的身体那么瘦弱,如果等会我没枪指着他的话,你们一定会一窝蜂上来抢人,说不定还会趁机踹我,我才不想被你们占便宜呢。” 林正压在心中的火气,将自己的配枪放入了楚世明的口袋。 “好了,你们都不要动,现在让人质自己走过来。” 听到后,楚世明开始朝叶翔那边步去。 林正看着楚世明的背影,心里有点堵,好像自己忘记了一件事情。 究竟是什么事呢……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这时,林正身边的一名警员小声道:“队长。” 林正转了一下头道:“什么事?” “遥控器还在他手上呢。” 林正一听,顿时傻眼了,他终于明白自己忘了什么,他刚才一昧的给别人送人质,却忘了向别人要遥控器。这小子太滑头了,几句话绕着绕着,就把自己弄得稀里糊涂的了,林正可以断言,如果全世界十分之一的罪犯都像叶翔那样,那么精神病院的生意绝对比殡仪馆好,进精神病院的都是什么人?警察呗。 此时,楚世明已经走到叶翔跟前,叶翔从他口袋搜出枪,第一时间指向了他的屁股。 这幕情形下,林正故作镇定道:“那个……叶翔,诚信为做人根本,也是公安和罪犯沟通的桥梁,人质已经在你手上了,你把遥控器放在地上,然后轻轻踢向我们这边吧。” “你真笨,现在人质已经在我手上了,我为什么要把遥控器给你?”说到这,叶翔面色一冷,将手中的枪前抵了一下,道:“你们如果敢轻举妄动,我就让他的屁股开花。” “你无赖!”林正忍不住骂道。 叶翔并不生气,而是忽然笑道:“不要紧张,不要愤怒,注意和谐,听我慢慢道来。其实前面我和大家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大楼四周根本没有炸药,而我手中这款手机,它千真万确只是一部手机,并且还是个山寨货,售价一百九十八还送一百块钱话费,你们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去城南桥头的纯爷们手机店逛逛,说是我介绍的,说不定还能打八折呢。”说完,叶翔便把手机放入了口袋里。 众人一听,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原来这里没有炸药,一切都是那个小子骗我们的,哈哈!人身安全终于得到保障了,太好了,骗得太好了。 思绪到这,众人面目露出了欣慰之色,但很快,他们的智商恢复了过来:妈的!被这小子从头耍到尾,刚才竟然还夸他骗得好,我真是脑子吃春药,下半身思考问题啊。这小子可气可恶可恨,啊!我要用眼神杀死他! 想到这些,众人齐刷刷盯住叶翔,眼中火星迸溅,如果不是叶翔手中有个人质,他们早扑上去踹上一顿了。 叶翔并没有把人民群众仇视的目光放在心里,继续悠然自得说道:“怎么,都不说话了?其实你们现在应该欢呼的,没有炸药,你们就不必派人去疏散这栋大楼的居民,也不必打电话回总部找狙击手,更不用下楼去搜索炸药。我揭穿我的谎言,为你们省了不少事,不用谢我,作为一个爱党爱人民的良好市民,帮助警察叔叔排忧解难是必须的。” “混蛋,你到底想干什么!”林正吼了一声。他如果被叶翔再这么刺激下去,估计要步李明海一家三口的后尘。 叶翔收起笑脸,突然一脸诚恳道:“各位,我知道我刚才做得有些过分,在这里向你们道歉。至于楚书记,我会放开他,但不是现在,如果我现在放开他,你们一定会一拥而上,不会听我说任何话,而是会狠狠的踹我,发泄心中的怨气。好吧,言归正传,李明海一家三口在白沙市干尽坏事,不知害了多少人,我相信那些事情,在场的各位也有所闻。总之,他们这种人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能再逍遥法外了。我现在掌握了最直接的证据,能将李明海两口子绳之于法,如果我把这个证据报给政府,很有能被李明海的人截获,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才会用这么过激的方法,邀请各位前来保护证据,并做个见证。”说完,叶翔带着楚世明来到了大厅中央那根粗大的装饰柱前。 “砰”的一声响起!叶翔一拳捶到柱子上,竟然生生将石柱捶裂,一块块碎石掉落下来。石柱里面,露出了一尊半米高的佛像,浑身泛着古铜色。 “这尊佛像并不是铜的。”叶翔道了一声,然后取下挂在脖子上的犬形玉佩,往佛像上轻轻一划,佛像外面的一层铜皮直接被削去,露出了金灿灿的身子。 这是一尊半米高的金佛,也可以理解为一堆半米高的金子,价值少说上百万。李明海和他老婆都是当官的,一家人住着三四十万的房子,家里却藏着上百万的东西,肯定是要被抓的。这个证据虽然不足以置他们于死地,但检察院肯定会对他们立案侦查,像他们这种当官的,平时没事是因为没人查你,可一旦查起来,什么老底都给你掏出来,不要怀疑党的办事效率。 老底一查出,他们就彻底完了。 至于叶翔为什么知道李明海家里藏着一尊金佛呢?这要得益于叶翔所修炼的功法《天道相水》。 《天道相水》第二个法术为灵犀眼,灵犀眼共分七重境界,第三重境界名为“正天机”,一旦发动,施术者就能侵入对方脑部,看到那人的意识海,知晓他以前所干过的事。前夕,叶翔对李明海施展了正天机,自然就知道了金佛的所在。 其实,以叶翔目前的法力,只能施展灵犀眼第一重境界“灵瞳”,勉强发动第二重境界“净空”,为什么他能对李明海发动第三重境界正天机呢?这要多亏前些日子被他收入玉佩的鬼界异宝:捣蛋鬼。 叶翔先放出捣蛋鬼,让他附在李明海身上,这样李明海的精神就会被捣蛋鬼捆绑,意志力急剧下降。一个人意志力对灵犀眼有很大的影响,对方的意志力强大,灵犀眼的效果就会减弱甚至无效;对方的意志力薄弱,灵犀眼的效果则会得到提升。 叶翔对李明海发动灵犀眼时,李明海的意志力已经被捣蛋鬼完全消磨,所以叶翔的法术效果由第二重境界增幅到第三重境界。这件事让叶翔唯一不爽的是,以他目前的法力使用正天机属于强行发功,这样一来,便折损了他少许修为。 看来以后要勤加修炼了。 第十八章 潜龙出渊 在林正的示意下,四名警员将昏迷中李明海和庞娟扶起,给他们戴上了手铐。那尊金佛并没有保佑他们的平安,而是不久后,会渡他们上西天。 叶翔将楚世明放开,并将手里的枪放入了他的口袋。 楚世明一语不发走向了林正那里,林正连忙拿出钥匙帮他解开手铐,并将手枪搜出,放回了自己的腰间。 此时,楚世明转过身,伸手指着叶翔,突然开口道:“把他抓起来!” 叶翔一惊,道:“我刚协同你们破获了一起贪污案,凭什么抓我?” 楚世明一脸严厉说道:“虽然你有功劳,但你前面藐视司法,一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所以你必须回警局一趟,把你的问题交待清楚。” “我抗议!”叶翔不满说道。 “抗议无效。”楚世明道。 叶翔心中骂道:这只老狐狸,我请你来看戏,你迟到了不说,现在竟然还要落井下石。 叶翔知道楚世明落井下石的意图,他并非真想让警察抓自己,而是想看看自己如何应付这种不利局面,如果结果令他满意,他们之间才有合作的可能,这也算是一种考验吧。 这时,林正已经带着两名警员走了过来。 叶翔连忙后退三步,向前挥了下手道:“停!” 林正止了一下步,道:“怎么,你想拒捕?”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将头低了一下,叹气道:“事到如今,我就不再隐瞒了。”说到这,叶翔猛然抬起头,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犀利。 叶翔沉声道:“你们知道龙组吗?” 林正疑惑道:“龙组是什么?” 一名经常看网络小说的警员凑在林正耳边说道:“队长,龙组是咱们国家的秘密组织,隶属国安局,里面的人都会超能力,专门执行各种高难度的任务。” “你怎么知道的?” “网上很多人都有爆料。” “你相信吗?” “我是半信半疑,不过网上很多人都相信。” 林正听后略有所思,随后将目光转向叶翔道:“你是龙组的人?” 叶翔冷笑一声,道:“你不相信?” 林正道:“我并不是那个意思,但凡事需要讲究证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叶翔反问道:“你能一拳捶开石头吗?” 林正摆了摆头,道:“不能。” 叶翔指着不远处碎裂的石柱,道:“我能,并且刚才已经向你们证明。” 林正听后,想起了叶翔前面捶碎石柱找出金佛的情形,说真的,当看到那一幕后他内心蛮震惊的,把叶翔当成了气功大师看待。但现在仔细一想,就算气功再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大理石砌成的柱子捶碎。所以,那不是气功,而是传说中的超能力。思绪到这,林正看叶翔的目光不由生出了几分敬畏:难道他真是龙组的人? 叶翔见对方不回答,一脸庄重说道:“你们听好,我是龙组成员,代号‘霸天’,编号A3757。这是我的龙证。”说完,叶翔拿起脖子上面挂着的犬形玉佩,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叶翔一脸严肃,继续说道:“我来到白沙市本来是要执行一件高度机密的任务,可是由于你们一些不厚道的行为,我不得不表明自己的身份。如今我的身份在你们面前暴露了,按照组织的规定,我有权将你们就地处决。”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一惊,不少人面目显出了慌乱之色。毕竟他们见识过叶翔的身手,一拳就能捶开石头,如果要他们小命的话,还不是易如反掌。 “大哥,别,别。”林正连忙说道。 叶翔笑着道:“怎么,怕了?其实我不是龙组的人,刚才都是骗你们的,你们可以带我回警局,接受你们的调查嘛。” “大哥,别开玩笑了,霸天大哥,我们都是小警察,你大人有大量,饶了我们吧。” “好吧,念在你们认错态度良好,况且大家都是华夏同胞,我做事也不能太绝,就放你们一马吧。但有一点你们要切记,我身份这件事情不能向任何人提起,否则你们属于泄露国家机密,会以叛国罪论处,同时,也会连累你们的家人。” “是,大哥,我们知道了。”林正一脸感激说道。 这一幕下,叶翔心中感叹:看见没有?华夏的奥斯卡影帝就在这里,他又一次以神乎其神的表演征服了现场所有观众。 最终,林正派了四名警员留守现场,将李明海和庞娟带上了警车,随后,向市检察院开去了。至于叶翔,跟着楚世明上了他的专车。 一辆黑色的别克车行驶在路上,叶翔和楚世明并排坐在后面。 叶翔开口道:“这场戏好看不?” “戏不精彩,精彩的是你告诉了我三件事,这也是你的目的。”楚世明回答道。 叶翔点了点头,道:“哪三件事情,你说来听听。” 楚世明眼中精光一闪,道:“第一件事是,李明海的儿子今天在酒吧惹了你,你和他结了仇,避免他们一家以后对你下手,所以你今晚索性前来,将他们解决,一劳永逸。 “对,没错,我这人不是正人君子,不会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的,我当天就报了。” “第二件事是,你想告诉我,如果我成了你的敌人,下场会和他们一样。” “可以这么说。唯一可惜的是,我那么早就给你打了电话,没想到你那么晚才来,李明海一家三口发疯乱叫的时候,你没看见。” “至于第三件事和前两件事都表达着同一个意思,其实三件事可以合为一件来看,就是……”说到这,楚世明的声音霍然一沉,道:“你在威胁我!” “哈哈,你果然天资聪颖,竟然知道我在威胁你。”叶翔笑着说道。 楚世明叹了口气,道:“你胆子够大,心也细。唯一可惜的是,不够虚伪。所以,你不是一个好的合作伙伴。” “不会吧?我认为我这个人已经很虚伪了。” “虽然你的话语真真假假,但你的表情很容易让人看出你真实的心思,你讨厌谁,我能一眼看出,你喜欢谁,我也能一眼看出。你的表现过于张扬,这是智者大忌。” “说得好!”叶翔鼓了几下掌,道:“没想到我最大的秘密和最大的死穴竟然被你一语道破,放心,我会全力保护你的人身安全,这个世上,知己难寻啊。总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朋友,而不是敌人?” “好吧,我现在问你,你选择沈家还是庞家。” “都不选。” “你看,你没选择庞家,就不是我的敌人。不是敌人,就是朋友咯。我刚才说得没错吧。” 楚世明并没有回答。 叶翔看了眼楚世明,忽然道:“对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我都出来这么久了,家里人打了好几个电话我都没有接,现在他们肯定担心死了。楚叔叔,你帮个忙,给他们打个电话帮我报个平安吧。如果我直接跟他们打过去,他们肯定会骂死我的。” 楚世明是一个好官,同时也是个精明人,否则早就在官场被人排挤掉,也混不到市委书记的职位。他知道叶翔话中有话,如果这时候替他打这个电话,那么沈家人一定会认为自己在向他们家族示诚,如此一来,就由不得自己保持中立,只能选择投靠沈家势力。 这个小子,依旧不死心,在用最委婉的方式给自己下套啊,这份智慧,倒让人欣赏。 思绪到这,楚世明将目光转向叶翔,两人大眼瞪小眼。 ~~~ 晚上十一点,一辆天蓝色的宝马车驶进了沈家车库,车门开启,一位白衣丽人走下车,她端庄典雅,风姿卓越,月光的照映下,有如九天仙女漫步人间,唯一可惜的,她的玉兔丢了,所以脸上不见笑容,而是满覆霜雪。 她正是沈漫溪。 由于忙于公司的事情,沈漫溪今天回来得比较晚,她如往常一样走进沈家主屋。刚来到大厅,只见这里灯火通亮,爷爷沈洛山坐在主座上,父亲沈峰和两名叔叔坐在一旁。沈成、沈璃儿、沈静、沈琪琪站在中间,低着头,似乎做了什么错事。 沈漫溪步了过去,问道:“爷爷,发生什么事了?” 沈洛山脸上看不出喜怒,道:“你去问他们。” 沈漫溪走到沈成旁边,问道:“怎么了?沈成。” 沈成整理了一下思绪,将酒吧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沈漫溪。 “叶翔走的时候,说了什么吗?”沈漫溪略有所思问道。一直以来,沈漫溪并不愿意叫叶翔为六叔,总觉得这个称呼有些别扭,她才不愿意让那个只知道嬉皮笑脸的家伙占便宜。 沈成回答道:“六叔说,他去给自己争个身份。” 沈漫溪听后,心弦触动了一下,但很快平静了下来。她看了一眼沈成四人,随后将目光转向前方道:“爷爷,他们虽然有不对的地方,但也不能一直这么站下去。已经这么晚了,您年纪大,需要注意身体,还是回房休息吧。有什么事,可以明天再说。 “等老六回来,等到十二点。”沈洛山淡淡说了一句。虽然叶翔是他出于报恩而收的义子,但相处了半个月后,他对叶翔还是生出了一份感情,不仅是因为那小子能时常逗他老人家开心,更重要的是,他看出了那小子的智慧和志气。这些天,沈洛山一直在想,这条潜龙什么时候出渊,今朝,终于等到了。 那小子既然夸了下海口,沈洛山倒要瞧瞧,他怎么为他自己争个身份。 “那好,我陪你们一起等。”沈漫溪见爷爷态度坚决,知道再劝也没用,道了一声后,也站在了一旁。 就在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沈峰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一下号码,竟是市委书记楚世明的电话,在他的记忆里,这是对方第一次主动找他。 沈峰接通了电话。 “喂,楚书记,请问有什么事?……不打扰,我正好没睡……什么?我六弟在你那里……他今天破获了一场重大的贪污案?李明海两口子被抓了?……嗯,知道了楚书记,你也早点休息。” 沈峰挂断了电话。 “楚书记说,六弟今晚在他府上过夜,叫我们不必担心。”沈峰对屋内众人说道,面目抑不住涌出一份激动之色。 刚才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电话,但在场所有人明白,它意味着什么。 叶翔在一夜之间,不仅帮沈家卸掉了庞家的一条胳膊,更是为沈家找来了一个强劲的帮手! (神马官场相斗都是浮云,那些东西我不准备深写。以后会着重写“保护小妹妹,泡泡大明星,打打小怪兽,练练大神通”之类的爽快事。 我已经很给力的在写了,各位天资聪颖纯洁善良有血有爱的读者朋友们,我需要你们支持,有票有砖就砸我吧,砸人不犯法,砸死不偿命,这样的好事就摆在你面前,心动不如行动,都来吧!) 第十九章 开业大吉 这几天白沙市并不平静,由于市公安局局长李明海和他夫人的双双落马,一系列人被牵扯出来,李明海的大哥李刚就是其中之一。昨天省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中,原来唾手可及的省长之位落入他人手中,这让李刚悔恨不已,早知道他就大义灭亲,将那个不争气的弟弟提前办了,说不定还能赢得几张同情票。 李家和庞家为商政联姻关系,原本庞老爷子还准备靠着李家的关系干翻沈家的,但现在明显不可能了。李家元气大损,使得庞家也不得不低调起来。 至于沈家那边,由原本的被动局面转为了主动,楚世明的投靠,让沈家势力大增,最近市里的几块好地,都被他们一口气拿下。 叶翔这几天比较忙,毕竟他是沈家和楚世明的牵线人,所以要不时的两头跑。 另外,叶翔明显感觉到沈家人对自己的看法变了。以前沈家人看他的目光多为不屑,认为他就是个只会耍嘴皮的小子,骗了个沈家六老爷的身份,整日只知道游手好闲,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但如今不同,叶翔凭着自己的本事,一鸣惊人,给沈家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沈家已经离不开他。从这一刻起,沈家人才真正把他当成沈家六老爷,俗气点说,把他当人看。 叶翔对众人态度的转变不以为意,他知道,这是人之常情,这就是现实。 今天,叶翔把自己打扮得很帅,一身衣服都是在地摊上新买的,头上还破天荒打了摩丝。为什么要穿得这么隆重呢?这还要从六天前说起。 叶翔那天带沈家三女偷溜出来,去张和平的路边摊吃上一顿后。沈璃儿便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昨天她托人在市区街头找了一家店铺,便联系张和平要把那家店铺租给他。这虽然是一件好事,但张和平拒绝了,因为他还要供女儿上学还要养家,交不起租金。 后来沈璃儿想了想,告诉张和平,她当那家店铺的老板,请张和平当店铺的负责人,每个月给他一千五百块基本工资加百分之五十营业额的提成。张和平听后又是摆手,说这样一来他占了大便宜。他这个人,太老实。 最后沈璃儿再想了一下,将一千五百块工资改为五百块,将百分之五十营业额提成改为百分之八十营业额提成。结果,张和平答应了,他认为这样一来自己才没有占便宜。 这件事让叶翔感到很欣慰,他原本也打算帮张和平找一家店铺的,毕竟路边摊不保险,说不定哪天来了一群城管看你不顺眼,觉得你的摊子影响了市容,说砸就砸。 今天是“和平餐馆”开张的第一天,而叶翔则是特邀嘉宾。 和平餐馆地段良好,大清早开业后香气四溢,加上新店开张全场八折优惠,所以生意异常火爆。叶翔这个嘉宾急匆匆吃完两个肉包后,便忙活了起来。 “服务员,来一笼烧麦。”一个体形彪悍的中年汉子叫道。 “这位大哥,你的身材真棒,简直和那好莱坞巨星施瓦辛格有得一比。这身材要保持,不多吃点肉怎么行?我送一个肉包吧。”叶翔端来烧麦,一脸赞叹说道。 中年汉子听后乐呵呵道:“小兄弟你真有眼光,肉包不用送了,我买一笼好了,哈哈。” “老板,我的三鲜粉好了没,我赶时间啦。”一位大婶不耐烦喊道。 叶翔给中年汉子拿完肉包,立马赶了过去,道:“这位姐姐,三鲜粉可与一般的米粉不同,讲究人鲜时鲜方能味鲜。所谓人鲜,指的便是一个人的外在气质,你已经符合了。而时鲜,则是指吃东西的时间,现在是早上七点五十五分,再过五分钟就是早上八点,那个时候吃三鲜粉刚刚好。当人鲜和时鲜都符合后,你吃这三鲜粉啊,怎么说呢,会有一种近似神仙的味道,这就是味鲜。我说的这些你可别不信,历史上可有这么一个传说,能够吃出三鲜粉味鲜的人,今朝肯定交好运。” “好,那我再等等,小伙子你去忙吧。”大婶心情大好。 “小帅哥,你的嘴巴真会说话,你们这里有小米粥吗?”一个打扮妖娆的女人问道。 和平餐馆并没有小米粥卖,但对于叶翔来说,这不是个问题。 叶翔走了过去,道:“美女,昨天没睡好吧? 妖娆女人听后一惊,她今天画了很浓的烟熏妆,本以为将黑眼圈掩盖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被人一眼就看出来了,不由道:“小帅哥,你怎么知道的?” “神庭无光,眼目虚浮,散失之状。”叶翔瞎编了几句。他之所以一眼看出妖娆女人没精神,主要归功于以往街头算命的经验,一般这种人,就是他所要寻找的顾客。 “小帅哥,你的话好有学问,你会看相?”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道:“你是不是经常吃小米粥?” 妖娆女人连连点头。 叶翔叹了口气,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道:“小米的蛋白质营养价值不够大米好,如果以小米为主食,很容易缺乏营养。你之所以没精神,很有可能饮食出了问题。” “啊,那我该怎么办?” “很简单,早餐要吃好。我倒有两样东西推荐你吃,如果每天早上坚持吃下来,气色很快就能好起来。” “什么东西?” “一碗三鲜粉加两个大馒头。” “那好,我就吃那个。” 和平餐馆虽然只有几十平方米,但里面却是人山人海,客人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叶翔就这样忙活来忙活去,除了消耗体力,还要不时动用口才。 一直到早上十点,生意才淡了下来。 叶翔趁机上了趟厕所,嘘嘘完后,他站在镜子前搔首撩姿的照了照,心里感叹道:妈的,我真是太牛逼了,忙了这么久,发型都不乱。 殊不知,他本来就理着短碎发,头上没有几根毛,况且还打了摩丝,他那种发型,就算跑到矿山挖一天煤,也不会乱。 叶翔刚从厕所里出来,张和平走了过去,感激说道:“小叶,今天幸好有你在,原本新店开张,准备请你好好吃上一顿的。没想到生意这么好,到头来,不仅没请你吃到东西,反而害你忙活。” 叶翔擦了擦汗水,笑着道:“张叔,你跟我客气什么,你知道我这人一向不喜欢客气,今天我帮你这么大的忙,是为了能在你店里白吃白喝。”说完,叶翔走在一个蒸笼旁,拿起筷子夹起里面剩下的烧麦,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叶翔一边吃着一边说道:“张叔,我不可能天天在,你生意这么好,我建议你请一两个伙计帮忙吧。” 张和平叹了口气道:“我是小本生意,哪里请得起人。” “以前在街边摆摊可以算作小本生意,但现在你有了铺子,应该算得上中本生意,请人是必须的。你算一下,今天光一个早晨你卖了多少钱?” “大概有好几百块吧。” “璃儿昨天把店铺交给你时,不是和你签订协议的吗,除去每月的基本工资,这家店铺百分八十的营业额归你。也就是说,你今早赚的钱,大部分是你的。 张和平听后,心里算了一下,忽然慌道:“这么算起来,我占了沈小姐一个大便宜,小叶,你现在能把她叫来吗?我想和她改协议,把我百分之八十的营业额提成改回百分之五十的营业额提成。” 叶翔摆了摆头,道:“张叔,你这人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太老实了。协议都已经签订了是不能随便更改的,我知道你现在心里过意不去,认为占了别人的便宜,但我希望你能转换下思维方式,不要把这件事老想成你占了别人便宜。你应该去想,别人被你的勤劳朴实所打动,真心的想帮助你,你只要记住这份恩情,以后有机会报答就是了。 “可是……”张和平欲言又止。 叶翔道:“没有可是,别人善意的帮你,你应该领情,这件事就这么简单。况且,这家店铺究竟能赚多少钱,最主要还是取决于你,你只要一如既往勤劳做事,赚多少,是你应该得的。反之,如果你突然懒了,不想做事了,别人给你再好的条件,你也只能喝西北风。总之一句话,你依旧在靠你自己的劳动赚钱。况且,小茹马上要高考了,高考完后就要上大学,那时候可需要一大笔钱。所以你现在最应该想的是,如何给女儿攒够学费。小茹那么懂事,到时你万一攒不够学费,她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怎么办?” 张和平听后,心中感叹不已,他这辈子最爱的人是他的女儿,最感激的人则是叶翔。这个小伙子五年前来到白沙市,租了一间小屋子住下,他无父无母一个人在外生活,本身过得很苦,却从来不会怨天尤人,反而用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感染别人。这些年来,他不知帮了自己多少忙,也经常照顾自己的女儿,很多时候,他帮完忙后会占些小便宜。张和平知道,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不让自己记恩,不让自己心里有负担。 无论别人怎么看叶翔,总之在张和平心里,那个小子仿佛就是上天派下来的活菩萨,大好人啊! 张和平稳定了一下情绪,不再纠结于店铺的事情,叶翔的话,已经开导了他。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对了小叶,今天小茹的学校举行高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中午之前就能考完,然后她们会放两天假。这些日子,她老向我问起你,一有时间还会去你的出租屋前,等你回来。要不,你去学校接她吧。” 叶翔听完,心里有些感动,没想到那个丫头,那么的傻。 第二十章 庞家公子 叶翔骑着张和平那辆三成新的自行车,哼着儿歌朝着白沙市第一中学驶去。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耐饥耐寒地满街跑~吃不饱~睡不好~痛苦的生活向谁告~总有一天光明会来到。” 一曲《卖报的小行家》哼完,叶翔来到了市一中的门口,看着庄严的大门和里面一栋栋崭新的教学楼,叶翔眼中闪出了一份憧憬,他一直是自学成才,从小到大没上过学,这是一种遗憾。 叶翔下了车,推着自行车就要走进大门,这时,一个面相黝黑天生有些凶相的门卫拦住了他。叶翔留意了一下,这个门卫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 “这位同志,本校正在举行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学校有规定,没有紧急的事情,请不要进校打扰。”门卫说道。 叶翔停下脚步,开口道:“接人算不算紧急的事?” 门卫板着脸,道:“不算。” 叶翔想了一下,忽然小声说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门卫沉默无声,并没有兴趣去听。 叶翔自顾说道:“别看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其实我是故意的,就是为了等人惹我,我再亮出身份吓死他。实话告诉你,我是一个很有势力的人。” “你到底想说什么?” “放我进去吧,我就当今天什么事都没发生,不然你会有麻烦的。”叶翔面色一沉,装出一副吓唬小孩的表情。 “我只是按规定办事,即使你是市长,只要违反了规定,我也会拦你。” 叶翔仔细看了看门卫,发现他一脸严肃,并没有任何心虚之色,仿佛真的敢拦市长一般。 叶翔的心里,不禁有了一丝欣赏,他话锋一转,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怕说出来我报复?” “记好,我叫熊伟。” “我叫叶翔,很高兴认识你。”叶翔笑了一声,便推着自行车站在一旁,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这份突如其来的友好态度,让熊伟错愕了一下,他看了叶翔一眼,便转身回到了门卫室。 半个小时后,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驶到了校门口,电子大门并没有打开,熊伟从门卫室中走出来,来到了奔驰车旁。 奔驰车前座靠右的车窗缓缓落下,一个理着平头的青年男子看向熊伟,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开门。” “同志,本校正在举行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在这期间,禁止外来车辆出入。”熊伟开口说道。 平头青年听后,眼中闪过一丝阴厉,重复一声道:“开门。” 熊伟并没有被对方的架势唬住,依旧道:“同志,根据规定,你现在不可以进去。” 声音刚落,“嘭”的一声响起,平头青年冷不防打开车门,熊伟躲闪不及,下身被撞个正着,他本能向后退了一步。 看到这幕,不远处的叶翔眼睛眯了一下。 “你什么意思!”熊伟怒声说道。 平头青年并不言语,他走下车,猛然伸脚,朝熊伟发起了一记横扫。 平头青年显然是个练家子,他的动作迅猛有力,空气中唯见一条腿影划过。熊伟还没反应过来,便感觉到一股巨力击中双腿,他痛吟一声,魁梧的身躯便倒在了地上。 平头青年冷眼看着脚下的熊伟,轻蔑说道:“瞎了你的狗眼,庞少爷的车也是你能拦的!”声落,平头青年抬起右腿,准备在熊伟身上踹上几脚。 就在这时,一粒小石子飞射过来,击中了平头青年的腿部,他顿时如同触电般,一个踉跄向后退了几步。 平头青年稳住身子,霍然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叶翔。 叶翔靠着自行车,伸了个懒腰。 “石头是你扔的?”平头青年盯着叶翔,冷声说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这里是学校,你这么暴力,难道不怕影响祖国的花朵?” “你是谁?”平头青年问道。 叶翔似笑非笑道:“瞎了你的狗眼,本少爷的名号也是你能问的!” 平头青年听后一惊,既而眼中寒光一闪,正要对叶翔发起攻击。就在这时,奔驰车后座的车门开启。 “浩南,这里不是打架的地方。”一个声音从车里传出,随后,一名面相斯文带着眼镜的男子步了出来。 见到男子,徐浩南一脸恭敬之色,情绪立马稳定了下来。 男子来到叶翔跟前,道了一声:“叶翔。” 叶翔打量了男子一眼,道:“你知道我?” “这几天你很风光,你的资料在我们家族内部传来传去,不只是我,我们家族很多人都知道你。” “你是庞家的人?” “庞元霆。”男子自报姓名,然后朝叶翔伸出一只手,道:“很高兴见到你。” 叶翔并没有伸手相握,也不说话。 庞元霆脸上不现怒色,也没有显出尴尬,开口道:“不愿意接受我的友好?” 叶翔直言道:“我最讨厌虚伪的人了,这几天我给你们庞家惹了那么大的麻烦,你是庞家的人,心里肯定恨我得要死,我也看你不爽,我有病才和你握手。” 此话一出,一旁的徐浩南忍不住道:“你别不识抬举!”声落,他便捏紧了拳头,显然想揍人。 庞元霆看了徐浩南一眼,徐浩南连忙将头下低,安分下来。 庞元霆收回目光,注视着叶翔,平静如初道:“你果然是个有趣的人。” 对方的言行,叶翔看在眼里,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如此风度的人,要么素养极好,头发一剃就能成佛。要么内心极度阴险,什么仇先记在心里,一旦抓住了机会,便会整得你人不像人,狗不像狗。 叶翔用直觉判断了一下,庞元霆属于后者。 “你也是个很有趣的人,风度翩翩,骂不还口,简直比唐僧还岳不群。”叶翔笑着说道。 声音传入耳中,庞元霆眉宇颤动了一下,闭口不言。 这时,不远处的熊伟捂住胸口站了起来。 叶翔见状,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没事吧?” “谢谢。”熊伟道了一声。 叶翔小声说道:“你卖我个人情,放我进校吧。” “不行。”熊伟拒绝道。 说完,熊伟想了想,再道:“你如果在外边站着累,可以到门卫室坐坐。” “那好,反正我无聊,我们去门卫室聊聊吧。” “我还有事,你先去吧。”熊伟说了一声,便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庞元霆二人。 “还理他们干什么,该说的话你已经说了,该拦的也拦的,你只要不开门就行,他们如果真的牛逼,看他们敢不敢开车往校门上撞。当然,你如果是有些怕了,觉得得罪不起他们,想向他们道歉,那你就去吧。” 熊伟听后,看了叶翔一眼,便一声不吭朝门卫室走去,不再理会庞元霆二人。 熊伟是个老实人,向来不喜欢也不擅长和人交际,此时,他的心里对叶翔生出了一份好感。并不是因为叶翔前面帮了他,而是他觉得这个小子,真实。 看到叶翔二人走进门卫室,徐浩南开口道:“少爷,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忍着那小子。” 庞元霆将头上仰了一分,眼中不知闪现何种情绪,他淡淡说道:“叶翔和沈家并没有血脉相连的关系,他是沈洛山新收的义子,我只是想看看,他能否被我所用,如果不能用,找个机会再杀也不迟。” 声音刚落,一阵电铃声响遍校园,白沙一中高三模拟考试终于结束,学生马上要放学了。 第二十一章 校园浪漫故事 现在已经到了放学时间,白沙一中的大门开启。 庞元霆并没有叫人开车进去,而是很有风度的站在车旁,似乎在等什么人出来。开始有三三两两的学生走出校门,当他们看到停在校门口的黑色奔驰车时,都会不由自主的停一下脚步。 吸引他们目光的除了车子气派的外观,还有它的车牌号码,一个“1”加四个“0”。这种车牌,估计很多人一辈子也见不着。 渐渐的,校门口围了不少人,女生居多。毕竟她们所关注了除了车子,还有站在车子旁那位戴着眼镜的大帅哥。 ‘他是谁啊,如果我有这么一个哥哥就好了。’一名女生想到。 ‘他在等谁呢,应该是某个女孩吧,好浪漫哇。如果等的是我就好了,啊啊啊,受不了。”一个花痴女想到。 ‘哇!王子殿,我的王子殿!梦中的王子殿。’另一个花痴女想到。 ‘做人莫装逼,装多遭雷劈,一看就是个快要遭雷劈的傻鸟。’这是一个男生的心声。 这种场景,庞元霆习以为常,他从小就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自认为高人一等,别人迷恋他,是应该的。 至于庞元霆在等谁呢?某个花痴女猜得没错,他在等一个女孩。 故事要从昨天说起。昨天中午,庞元霆开车回家,在一个路口停下时,一个老太太过马路晕倒了。人行道上,一个学生打扮的少女看到后,连忙扶起老太太,随后敲庞元霆的车门,请求他能载老太太去医院。 结果庞元霆答应了,当然这并不是出于善心,而是求他办事的少女,给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那个女孩,清纯秀美,一点也不做作,让他感觉很新鲜。 这件事虽然像一些狗血电视剧的狗血剧情一样,但庞元霆回到家后,这份记忆就一直在脑子里飘啊飘的,于是他觉得,玩腻了千金大小姐,换换口味也不错。 所以今朝,庞元霆来到了白沙一中,他相信以自己的才貌和诚意,今晚就能让那个女学生,成长为一个女人。 门卫室内,叶翔和熊伟聊了起来,毫不关注校外的情况。 “你的手怎么回事?”叶翔问道。 熊伟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那只布满老茧的手掌上,少了一根小拇指。他面露一丝伤感道:“地震那年,我去前线抢救,不小心被石头砸没的。” “你是军人?” “嗯,当过几年兵。” “按照你的情况,应该被部队表扬,然后有很好的发展,怎么跑到学校当起门卫来了?” “我不会说话,得罪了人。”熊伟叹了口气。 叶翔看在眼里,忽然道:“有句话我说了,希望你别生气,我估计你这份门卫的工作也要不保了。” 熊伟听后并没有说话,而是转头望向了校门那边。几名一中的校领导走出大门,来到庞元霆跟前,他们满脸笑容,个个像见到亲爹一样,态度不是一般的恭敬。 熊伟收回目光,简单道了一声:“对。” 叶翔从口袋里搜出一张“和平餐馆”的名片,递过去道:“如果想找新工作,可以打这个人的电话,就说是我介绍的。” “谢谢。”说完,熊伟接过了名片,看了两眼,便放进了口袋。 熊伟从口袋里搜出一包烟,道:“来一根吗?” 叶翔摆手道:“我不抽这玩意儿。”声落,叶翔将目光转向了窗外。 一个穿着绿色衣裳的女生朝校外步去,她容貌清甜,一头乌黑柔亮的头发披散到肩,一缕发丝上,用橡皮筋绑着一个小巧的蓝色蝴蝶结,纯朴而又可爱。唯一可惜的是,这个女孩似乎有什么心事,她低着头,精神不振,步伐缓慢,似乎在思念着谁。 叶翔露出一丝苦笑,正准备开口叫住她。却在这时,不远处的庞元霆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身上,他露出阳光般的笑容,朝女孩走去。 看到这幕,叶翔的眼睛习惯性眯了一下。 “张茹,还记得我吗?”庞元霆来到女孩面前,风度翩翩说道。 张茹听到有人叫自己,连忙抬起了头,不过,当看清来人的样子后,脸上不由闪过一丝失落。 ‘叶哥哥,又不是你……’她在心中念道。 张茹正要开口回答,忽然看到庞元霆身后跟来了几个人。张茹认出其中一个是年级主任,出于礼貌,她将目光转向那名领导,叫道:“陈主任好。” 见到学生问好,陈志国恢复严肃表情,架势十足的“嗯”了一声,随后,他望向庞元霆,面露笑容道:“庞公子,你认识我们学校的这个学生?”陈志国是高三年级主任,而张茹的成绩又是全年级数一数二的,自然知道她的一些情况。他想不通的是,一个学校的贫困生怎么会和庞家的公子哥认识? 面对陈志国的问题,庞元霆连“嗯”都不“嗯”,只是冷眼瞧了他一下。 庞元霆此时的心情很不爽,张茹对他的态度令他很震惊,太震惊,总之,在他的人生经历里,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他那么绅士的向这个女学生打招呼,她竟然视而不见? 这件事,对于庞元霆来说,不仅令他尴尬,更是一份打击。 庞元霆平静了一下心情,再次开口道:“张茹,还记得我吗?” 张茹看了眼庞元霆,正要回答。 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卫室中传来:“小茹,这边。” 张茹的心田一颤,这个声音太熟悉了,每天,她都会在心里默默念着它。刹那间,她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眼眸忽然有些湿润。 ‘叶哥哥,是你,你终于来看我了……’ “叶哥哥!”张茹欢喜叫了一声,眸中涌现了久违了神采。她快步奔进门卫室,如果这里不是学校,她真想扑入那个怀抱,哭泣一场。 她太想他了。 叶翔站起身子,伸手刮了下张茹的小俏鼻,道:“肚子饿了吧,走,我带你去新开的和平餐馆,请你好好吃上一顿。”说完,便牵起了她的手。 “好啊。”张茹笑嘻嘻回答道。 这一幕下,不远处的庞元霆怒火中烧,他虽然只见过张茹两面,但那个女孩流溢在外的纯朴气息,给了他一种新鲜感,说实话,他对张茹还是有一点喜欢的。然而那个小婊子竟然不识抬举,不仅让他连吃了两回“闭门羹”,现在还和自己的敌人亲亲密密的,这口气,叫庞元霆如何能咽得下去。 但如今这种情况下,他想发作,也找不到好的借口。 一旁的陈志国看庞元霆脸色不对,便想在这位公子哥面前表现一下。他走到张茹面前,严肃说道:“张茹同学,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中的骄傲,开年级大会时,也一直表扬你,说你是全体高三学生的榜样。但你今天的行为,让我很失望,我必须对你提出严厉的批评!” 张茹一惊,道:“陈主任,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光天化日之下,你竟然在学校众多师生面前,和一个身份不明的社会青年手牵着手。这是一个学生应该有的行为吗!”陈志国摆出一副大义凛然样子。 张茹正要开口,叶翔插话道:“我是他哥哥。” “张茹同学家的情况我还不了解?他们家就她和他爸两个人,哪时有个哥哥?你别想骗我。” “我不是他的亲哥哥,是他表哥。” 陈志国上下打量了一眼叶翔,看到他全身地摊货,便不屑说道:“什么表哥不表哥,我一看你就是个不安分的社会青年,张茹是好同学,哪会有你这种表哥?” 叶翔原本打算和陈志国好言好语的,毕竟小茹还在一中念书,和他们学校领导的关系弄僵了不好。但现在,对方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无凭无据就扣一顶帽子下来,再不反驳,那就成被人欺负了。 “我前面听小茹叫你陈主任,那么我在这里,也叫你一声陈主任吧。猪任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我五官健全,衣着得体,吐字清晰,你无凭无据的,凭什么说我是不良青年?小心我告你诽谤。还有,我说我是小茹的表哥,你一口咬定说我不是,你管户口的?还是调查过我们?随意调查他人可是要吃官司,我有权怀疑你对我有不法企图。另外,牵手怎么了?学生就不能牵手?你有空就去查查新华字典,牵手表示友好,是个褒义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你是不是心里有阴影,才排斥男女牵手,或者说你思想不纯洁,看见男女牵手就往歪处想?陈猪任,你好歹也是一所重点高中的领导,请不要为了拍某人的马屁,把你五十的智商提高到二百五,你难道没觉得你前面的话,很像在耍无赖吗?教育工作者,先要自省,方能育人,学生们都看着这边呢,请不要在这个地方教他们如何拍马屁,很丑!”叶翔说出最后两个字时,刻意加重了语气。 叶翔向来讨厌官僚作风,一些领导老是自以为是,喜欢教育别人,其实,他们说出的很多话都是狗屁不通的,随便两句就能驳倒。叶翔又不在谁的手下当差,说话自然不客气。 陈志国气得脸颊通红,他出来混了这么多年,哪时被人这么顶撞过?他将目光转向一旁的熊伟,道:“熊队长,今天你值班,怎么把这种不三不四的人带进门卫室了!” “你才不三不四!”一声娇喝传出,竟是张茹的声音,她微仰起头,毫不畏惧盯着年级主任。 这一声传出,围观的人民群众炸开了锅,不少人凑在一起,开始议论纷纷。 至于陈志国,有那么一刻间,傻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平日在学校性格文静,乖巧听话,他最器重的学生,突然间,骂了他。 这时,熊伟开口道:“陈主任,别在我面前耍官腔,我已经决定向学校辞职。另外,刚才叶翔说的对,你就是一副天生拍马屁的熊样!” 声音传入耳中,还没回过神来的陈志国,脑袋“轰隆”一声作响,这下子,他“死机”了。 “我去收拾东西,迟点的时候会打那个电话。”熊伟对叶翔说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你那句‘天生拍马屁的熊样’,很给力。” “受你的启发想到的,你是我师傅。” 声落,两人相视而笑,随后,他们走出了门卫室。 叶翔牵着张茹,来到了门口停着的那辆三成新的自行车旁,两人坐了上去。随后,叶翔迎着轻风,哼着儿歌,在众人的目光中,载着张茹离开了白沙一中。 画面在这一刻定格,时光亦在这一刻唯美,从此以后,在白沙一中的校园内,开始流传一则浪漫的故事。 “你知道吗?”许多年后,在校园的某个角落,一个四眼田鸡对一名清秀女生说道。 “什么?” “以前我们学校有一个叫张茹的女生,学习好性格好,人也很漂亮,综合起来,只比你差那么一点点。后来,一个高大帅气的富家公子开着车牌为一零零零零的奔驰车来学校追求他。” “真的吗?哇,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灰姑娘一样,那个叫张茹的女孩一定答应了那个富家公子,对不对?” “没有,她自始至终没和那个富家公子说一句话,而是看上了一个穷小子。为了那个穷小子,她甚至骂了年级主任,然后就搭着那个穷小子的自行车离开了。” “好浪漫啊,比童话故事还浪漫,真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吗?” 女孩摆了摆头,一脸懵懂。 四眼田鸡深情注视着女孩,道:“我要告诉你,如果有一天,一个富家千金开着豪华轿车来找我,就算她再漂亮,我也不看她一眼,不和她说一句话,我会和张茹一样,上你的自行车,让你载着我离开。这是我的誓言,如果违背了,我甘愿遭受天打雷劈,买方便面一辈子没调料包!” “叶叶,你真好。”女生一脸感动,扑入了四眼田鸡的怀抱。忽然,她想到了什么,问道:“叶叶,这个故事,你怎么这么清楚?” “很简单,故事中的那个穷小子,是我的爷爷。” 第二十二章 你不是恶魔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嘎嘎嘎嘎真呀真多呀~数不清到底多少鸭~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叶翔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轻唱着一首好玩的童谣《数鸭子》。他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为了生存,过早的理解了社会的黑暗,他怀念的人性的童真,没事的时候唱几首儿歌,心里会好受一些。 张茹静静坐在车的后面,一直以来,她是叶翔的忠实听众。她能听懂她叶哥哥的歌声,那里面隐含一份深深的憧憬,也是伤感的。 “……赶鸭老爷爷胡子白花花~唱呀唱着家乡戏还会说笑话~小孩小孩快快上学校~别考个鸭蛋抱回家~别考个鸭蛋抱回家。” 唱完后,叶翔轻吸了一口气,继而开口道:“小茹,我唱得是不是很好?” 张茹回答道:“叶哥哥唱的歌,一直都很好听。” 叶翔笑着道:“哈哈,我最喜欢听你拍马屁了。” “叶哥哥。”张茹轻声叫道。 “什么?” “这些天你都到哪里去了?” 叶翔听后,将头微微上仰,望着前方的道路,开口道:“我去……干一番大事。” “为什么我打你的手机没人接听?” 叶翔回答道:“我原来的手机不小心掉进厕所了,现在用的是新买的手机,换了号码。”叶翔的手机并没有掉进厕所,真实的情况是,半个多月前,他带着贞操和手机出门,到大街小巷逛了一圈,结果贞操还在,手机不见了。 其实当时,那个扒手偷走自己手机时,叶翔感觉到了,但他并没有追回。他把这件事看成一场天意,决心清静一阵子,好好梳理他和张茹之间的关系。 在叶翔心里,张茹是个漂亮乖巧的女孩儿,自己也喜欢她,但他们不能成为恋人,自己只能做她永远的叶哥哥。 让叶翔郁闷的是,这层关系自己梳理了大半个月,这次回来,再见到张茹时,发现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是在那个原点,不来不去,不增不减。 剪不断,理也不乱,是张茹啊。 微风轻轻划过,两人开始沉默,都不说话。 张茹的脸上涌现了一份失落,其实她心里有很多话说,她想问叶翔,所干的大事是不是很重要?即使手机掉了,换了号码,可以找个时间告诉一声,而不是一走就是大半个月。 但张茹终究没有开口,她知道,她的叶哥哥,在有意逃避她。 “小茹,你还没有手机吧?”叶翔打破沉默,开口问道。 张茹“嗯”了一声。 “那么,现在请你伸出你的手,放进我右边的口袋,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张茹伸手照做,当摸到叶翔口袋里的东西时,面色一喜,连忙拿了出来,是一部浅蓝色的手机。 “喜欢吗?”叶翔问道。 张茹面露欢喜,道:“喜欢。” “你快满十八岁了,这部手机就当生日礼物,提前送给你吧。里面已经存了我的新号码,你的混蛋叶哥哥在这里发誓,再也不和你玩失踪了。” “叶哥哥,你真好。但你不许说你自己是混蛋。” “好,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做混蛋了。” 声落,两人同时露出笑容,继而又一次陷入沉默。 一会儿后,张茹开口道:“叶哥哥,你在想什么?” 叶翔抬头看了看天,道:“我在想,今天的天气真好,你呢?” “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什么事?” “叶哥哥,去年的这个时候,幸好有你在。” 听到张茹的话,叶翔陷入了回忆。去年夏天,张和平摆摊时,被滚油烫伤,住进了医院。他替张和平交了医疗费,然后接起了他的路边摊。那时张茹正好快放暑假了,但那丫头执意提前请了假,一天也不肯呆在学校,和叶翔一起经营起了摊子。那段时间,叶翔负责做吃的,张茹负责洗碗收拾桌子,日子虽然清苦,但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很开心。 “叶哥哥,如果没有你的陪伴,那个夏天对于我来说,会是一场很可怕很可怕的噩梦。是你,将我解救了出来,让我在本应该难过的时候,品尝到了幸福的滋味。我时常在想,那段时光,能够长久一点该多好啊,即使一辈子和你在路边摊卖吃的,我也愿意。” 叶翔道:“傻瓜,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辈子?” “至少那份回忆,已经一辈子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叶哥哥,有一件我很想知道,希望你不要生气。” “什么事?” “你还记得那群坏人吗?” 叶翔听后,想了一下,随即知道张茹所说的坏人指谁了。依旧要从那个夏天说起,叶翔和张茹刚开始接手路边摊时,一群流氓找上门来,叫嚣着要收保护费,同时叶翔得知了,张和平之所以被滚油烫伤,便是他们捣的鬼。更可恨的是,流氓的头头看上了张茹,竟然准备把他拉上面包车,强暴他。 那一次,叶翔彻底的愤怒了。 “叶哥哥,如果那天,不是警察及时赶到,你是不是准备出手狠狠教训他们?” “我会杀了他们。”叶翔的声音,突然冰冷了下来。那份回忆,已在不知不觉中,带动了他的情绪。 “后来,我无意看到了一份报纸,郊区发现了几具尸体,那些坏人全死了,而他们的死亡时间,是来我们摊子闹事后的当天夜里。” “他们该死。”叶翔道了一声,然后稳定了一下情绪,道:“小茹,你觉得我是不是一个恶魔?” “不,你是天使,你保护了我。如果那些坏人还活着,他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会再来捣乱的。” “但他们也是有家庭的人,他们死后,他们的亲人会伤心。” “他们太坏,他们活着,反而会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不幸。并且,他们还会继续做坏事,祸害其他家庭。” 听到这些话,叶翔的内心并没有舒畅些,反而越渐难受,道:“小茹,你不应该这样想,你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我不许你这么想。我宁可你认为我是恶……” “叶哥哥,你不要再说了,你再说下去,我会很伤心。” 叶翔冷静了一下,道:“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变成了一个魔头,不分青红皂白的害人,你会怎么办?” “我会努力的劝你,叫醒你。” “如果叫不醒呢?” “我会陪在你身上,谁要伤害你,我会挡在你面前。” 自行车戛然而止,叶翔从座位上站起,一只脚支撑着地面,双手紧握着扶手,闭住了双眼。 他默然无声,一动不动保持着这个姿势,他怕自己稍有动静,便会有泪水从眼中不争气的溢出来,一个爷们,在大街上哭像话吗。 “叶哥哥。” “……” “答应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永远不要离开我,我要做你永远的跟屁虫。”声落,张茹非常安静的将头,靠在了叶翔背上。 叶翔身子一颤,他感觉一滴湿润的东西落在了他的衣服上,如果他没猜错,那应该是少女的清泪。 第二十三章 海螺姑娘 叶翔载着张茹回和平餐馆时,已经到了下午一点。随后,叶翔很风度的请张茹在餐馆里美美吃上了一顿。 吃完后叶翔原本打算付钱的,但后来想了想,觉得自己这种行为不可能成功。张和平肯定不会收他的钱,至于张茹,你敢给钱,难道想把别人逼哭吗? 但不给钱叶翔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不给钱的话,这顿饭的定义就不是“他请张茹吃东西”,而是成了“他在张茹家的餐馆带着张茹白吃白喝”。 叶翔想了想,最后,便屁颠屁颠跑到水池那边,和张茹一起洗盘子去了。他觉得,这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劳动光荣!劳动万岁! 下午三点的时候,熊伟来了电话,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和平餐馆。 熊伟的情况,张和平先前已经通过叶翔了解了一些,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老实人。由于两人性格合得来,见面后谈得很投机,加上又是叶翔介绍认识的,所以工作的事很快就敲定了。 熊伟明天就来和平餐馆上班,张和平给他开出的条件是,包吃包住,月薪一千二。 这个条件,算蛮不错的。 叶翔对熊伟很放心,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以后自己的事业起来了,他会考虑重用熊伟。现在让他在和平餐馆上班,算是一种考察吧。 下午四点时,叶翔带着张茹离开和平餐馆,去到街上,开始四处乱逛。他一边牵着小丫头的手一边给她讲笑话,张茹笑得很开心,心里也很甜蜜。 两人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叶翔的出租屋前,在进入沈家之前,叶翔一直住在这里,他已经大半月没回来了,心里难免有些怀念,便拿出钥匙,走过去打开了门。 屋里的情形和想象中的一样,地面和桌台上一尘不染,被子整整齐齐叠着,洁净的衣服袜子放在床头,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在叶翔的脑海里,他明明记得走的时候,屋里很脏,自己的臭袜子四处乱丢,没洗的衣服全被他塞进抽屉里,至于被子……叶翔从来不知道还有“叠被子”这种事,通常他一觉睡醒,都会有一半的被子掉在地上,他只知道“捡被子”这种破事。 叶翔的出租房很简陋,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按照正常推理,这样的屋子再乱也乱不到哪去,然而叶翔最后一次离开出租屋时,里面的环境,乱得简直比狗窝还嚣张。 但为什么现在,他隔了大半个月回来,里面却焕然一新,变得如此干净、整洁、美丽了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在海边游玩,捡到了一枚海螺,回到家后,便把它放进了水缸里。男孩每天忙于工作,生活很邋遢,然而从那一天起,他每晚工作回来,都会发现屋子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并且桌上还会摆满香甜可口的饭菜。男孩很想解开这个秘密,有一天他提前回家站在窗边,偷偷的朝里面看去,发现一个漂亮的姑娘正在收拾屋子,干完活后,姑娘就会变成一枚海螺,回到水缸里。男孩终于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海螺姑娘的功劳,于是他走进屋子,唤出了羞涩的海螺姑娘,向她表白。从此,俩人便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叶翔知道,他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海螺姑娘”,她是张茹。 ‘但小茹,我们不能做爱人,而是世上最亲密的兄妹。’叶翔在心里,如是告诫自己。 时光不会为某个人,某个愿望停留一分一秒,快乐的相处,总是要结束的。到了傍晚,在张茹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叶翔打了辆的士,去往了沈家大宅。 距离沈宅还有百来米时,叶翔便下了车,然后步行回家。走进大门后,叶翔很低调,专往偏僻的地方走,他的行为,很贼样。 沈家主屋的东面有一片小竹林,竹林中有一间小木屋,而那间木屋,是沈漫溪的浴室。叶翔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他为什么要去那呢?别想歪了,他并不是偷看谁洗澡。他是好色之徒吗?是!但他不会刻意去偷看谁洗澡。 ‘我是有原则的人!’叶翔的心里,很正经的说了一声。此时,他已经来到了那间木屋前。 叶翔之所以来这里,原因是这样的,今天下午带张茹逛街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小红斑,问过后才知道是被蚊子咬的,叶翔便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在和张茹分别时,叶翔忽然想起几天前沈璃儿告诉过自己,沈漫溪的浴室里有一种十分珍贵的花瓣,名叫“天色香”,女人用那种花瓣泡澡,皮肤不仅更加细腻光泽,并且能够防止蚊虫叮咬。 叶翔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于是乎,便决定去沈漫溪的浴室,偷偷拿一些“天色香”出来,送给张茹用。 其实,叶翔原本打算直接向沈漫溪要的,但后来想了想,那个女人整天冷得跟冰棍一样,并且老是直呼自己的名字,一点也不尊重长辈,向她要那种东西,她会给才怪。 丢面子是小,不给是大,所以叶翔决定还是自已去拿好些。 什么?这种行为不叫“拿”,而是“偷”。 “偷你妹。”叶翔望着天说道。 沈漫溪的浴室虽然是间木屋,但所用的材质并不简单,墙面比钢铁还坚硬。叶翔并没有木屋的钥匙,唯一的办法就是爬上屋顶,以天窗为突破口进屋。 上屋顶对叶翔这种身怀绝学的人来说,比吃饭还容易,现在正好是晚上,而且北斗七星也出来了,叶翔的“移星步”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加持七星之力,威力非同小可,别说屋顶,就算珠穆朗玛峰他也能给你跃上去。 叶翔双脚踩着墙面,像散步那样走上了屋顶。天窗位于屋顶的中央,叶翔走过去蹲下身子看了看,发现已经从里面反锁,看来只能破窗而入了。 叶翔盯着天窗,将手抬起,天空飞过一只小鸟,一泡尿都洒完了,叶翔依旧保持原来的姿势,并没有劈下去。没错,他犹豫了,他突然觉得使用暴力手段,很不厚道,他应该以和平的方式去拿沈漫溪的“天色香”。 作为一个神通广大的男人,叶翔相信,自己能够想到办法。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目前已从《天道相水》上习得了三大绝世法术,即解禁咒,灵犀眼和移星步。 移星步是扁人或者跑路时用的,自己经常用,也很实用,但开不了天窗。而灵犀眼是和妖魔鬼怪战斗时用的,用来开天窗?牛头不对马嘴。至于解禁咒,这是自己第一个习得的法术,也是最少用的,从《天道相水》上的注释来看,它是用来解除封印的,但不知道能不能用来开天窗?算了,死马当活马医。 想到这,叶翔默念咒法,然后中指与食指并拢朝着天窗一点,一束细小的金色光华射了过去。随即,“咔嚓”一声轻响,天窗竟然自动开了。 看到这幕,叶翔两眼放光,心中念道:我靠!太牛逼了!没想到解禁咒还能开锁。那它还能不能开其他东西?比如我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美女,然后我用解禁咒朝她一指,靠!她的衣服就掉了? 想到这,叶翔“嘿嘿”傻笑了两声,但很快,他回过了神来,毕竟还有正事要做。 叶翔打开天窗,然后“嗖”地一下,跳了下去。天窗的下面正好对着浴池,里面清水荡漾,漂浮着片片花瓣。叶翔现在全身还穿着衣服,他可不想“扑通”一下掉进水里,成为落汤鸡。所以还在半空时,他便丹田聚气,来了一个空心翻,将身体生生向前移动了数米,最终,落到了浴池的边沿。 ‘谁能告诉我,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我这么拉风的男人,落地都那么帅,哎……’叶翔的心里,感叹不已。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君全名叫叶翔,天生就是自恋狂。 此时,叶翔从口袋里拿出塑料袋,随后蹲下身子,开始捞起池子里的花瓣,一把一把的往塑料袋里面装。正在叶翔快要收工时,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重口味电视剧里,通常会有这么一段剧情,一个贼人偷偷溜进主人家的房间,翻箱倒柜找着重要的东西,在最关键的时刻,脚步声响起,主人从外面回来了。 ‘老天,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在演电视剧啊!’面对如今这种情况,叶翔在心里很无语的道了一声。 给读者的话: 此章纪念我心目中的“海螺书友”们,谢谢你们。 第二十四章 圣水做的女人 如果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么沈漫溪就是以玉石为屋、星光为景、仙籁为伴,方能养出的一滴圣水。 她优雅、清冷,她的美丽从骨子里散发出来,只要她走过的地方,周围的景物很容易成为她的陪衬,最终,汇成一幅唯美的画卷。 此时,明月当空,她是月光下踱步而来的仙子,来到了木屋前。 今天公司的事不多,所以沈漫溪回来得比往常早一些,其实现在不早了,已经晚上九点。她感觉有些疲惫,所以决定到浴室泡个澡,然后回屋好好休息。 沈漫溪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她步了进去,像往常一样将浴巾和睡袍放在衣架上,然后按动衣架右侧的一个按钮,开启天窗。做完这两件事,她还要做一件最为重要的事,那就是转回身,关上门。 将门锁好后,沈漫溪迈着轻缓的步子朝浴池走去,毫无疑问,接下来,她要宽衣了。然而沈漫溪不知道的是,在浴池东面一道挂帘的后面,一个男人正抱着头,蹲在那里。 没错,这个男人,就是叶翔。 此时此刻,叶翔的心境很不安定,他感觉有一万只蚂蚁,在自己的心口爬啊爬,不停的爬,并且小蚂蚁的数量不断的增加。 一帘之隔,一个圣水做的女人,正将她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脱去,做为一个正常男人,叶翔有必要产生正常的心理反应,没错,他想偷窥。 但……他是别人的六叔,是长辈,怎么能够如此开放? 于是,叶翔进入了天人交战的状态,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名叫“要”,一个名叫“不要”。 “要”说:女人是用来的欣赏的,没穿衣服的女人是用来偷偷欣赏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还犹豫什么?看吧。 “不要”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圣人的话,你要听,不能看,绝对不能看! “要”又说:圣人还说过,男人,食色性也。意思就是说,男人本性色,需要色。压抑本性是不对的,容易引发内伤。 “不要”又说:满口胡言,别把男人说得那么下流,这个世上纯洁正直的男人还是有很多的。柳下惠你知道吗?古代的时候,一个美女坐入他的怀中,他连看都不看别人一样,坐怀不乱的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叶翔,你要相信你自己,如果这一关挺过去了,你就是第二个柳下惠。 “要”反驳:那只是传说,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你能肯定柳下惠当时是真的坐怀不乱?知道吗,这个世上男人分两种,色狼和闷骚。柳下惠很有可能就属于后一种,当美女入怀时,他内心的欲望其实比谁都强烈,却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欲,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样子,这样地男人,活的很痛苦。 “不要”说不过了,怒吼一声:你是个禽兽! “要”不甘示弱,道:你禽兽不如。 “不要”很生气,他想找“要”拼命,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一下,没有立即发作。他突然态度好转,面露笑容道:禽兽,过来,我和你讲个悄悄话。 “要”走了过去,挨着“不要”,问道:“什么话?” “不要”并不做声,突然间,他面目狰狞,冷不防从背后取出一把刀,朝“要”捅去。然而,刀子离“要”还有半尺时,“不要”的攻势,骤然止住了。 原来“要”的背后,也藏了武器,那是一把枪,当“不要”拿出刀朝他捅过去时,“要”也拿出了枪,对准“不要”,“砰”地就是一下。 刀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啊。 “要”拿起手枪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对“不要”说道:哈哈!我是禽兽,你是禽兽不如,你怎么斗得过我? “不要”睁大着双眼,“轰隆”一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最终结果,“要”赢了。 虽然赢了,但叶翔没有立马选择偷窥,因为他觉得这场输赢没有意义,无论是“要”还是“不要”都是属于自己神经分裂后的产物。只要自己愿意,可以让“不要”立马活过来,让“要”死去,然后判断,“不要”赢。 总之,叶翔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偷窥沈漫溪的借口,他需要一场“天意”。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的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一路从泥泞……” 正在这时,一阵悦耳的歌声传入叶翔耳中。 ‘天哪,她竟然唱起歌来了,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她在勾引我!’叶翔在心中大声喊道。 随后,叶翔平静了一下,他在心中说道:我数到“十”,如果她还在唱歌的话,就表示天意要我偷看她。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叶翔在两秒内,一口气说完了十个数字。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才能忘了情路艰辛。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 看吧,她还在唱,天意难违,不去看会遭天谴的。 叶翔想完,觉得心安理得,他轻轻将挂帘拉开一条缝隙,然后瞳孔大张,凑了过去。 五米之外,沈漫溪背对着叶翔,她上身的衣物已经全部褪去,下身还剩下一条小裤裤。她的身姿高挑而又丰满,浑身上下不现一丝赘肉,她最美的地方,是她光洁白皙的背,有如天地间最纯净耀人的玉石,那上面不见一丝疤痕,甚至连一颗小黑痣也没有。才看一眼,叶翔便觉得美不胜收。 另外,让叶翔觉得有趣的是,沈漫溪的小裤裤很有特点,是用纯手工制成的真丝裤,上面竟然绣着几只小白兔。 人不可貌相,女人不可斗量,叶翔真没想到,平常冷冰冰的沈漫溪,在穿着方面,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 正在叶翔看得兽血沸腾之际,沈漫溪忽然向前迈步,步入了浴池。 ‘呀,她的小白兔裤裤还没脱呢,洗澡怎么能够不脱完呢?这是犯规!’叶翔心里嘀咕道,她很想站出来,列出七七四十九条洗澡不脱内裤的坏处,教育沈漫溪一番。 接下来的时光,对于叶翔来说,没有先前那么有激情,毕竟沈漫溪进入浴池后,整个身子都泡在了水里,而且水上还漂浮一片一片的花瓣,严重阻碍了他的视线。 不过观赏如此佳人在水中沐浴,也算一种享受,叶翔兴致犹在。 这是叶翔第一次偷窥,若问他此时心里紧张不,他的回答一定是,不紧张。 为什么他能够如此淡定?要明白这份心境,首先要懂得一个常识。 偷窥,最重要的什么?不是如何隐蔽自己,更不是去想被发现后怎么跑路。而是在偷窥之前,确定自己是否足够的帅。 为什么这么说呢?举个例子吧。李逍遥,熟悉吧,你看他一身破破烂烂跑去仙灵岛偷看赵灵儿洗澡,赵灵儿发现后,出事了没有?出事了,他把赵灵儿给泡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你别跟我说是因为赵灵儿被李逍遥的孝心所感动,觉得他是好人便嫁给了他,大家都是成年人,这种幼稚的理由,顶多哄哄幼儿园小朋友和非主流。赵灵儿之所以嫁给李逍遥,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李逍遥长得帅。 这不是谬论,更不是意淫,想想看,赵灵儿一个黄花大闺女,整个身子被李逍遥看个精光,就相当于半个生米煮成熟饭,当看清李逍遥后,发现他是一个帅哥,半推半就后,自然就从了。 但如果李逍遥是丑男呢?结果那就完全不同了,赵灵儿一定会怒不可遏,一个轰天雷直接把李逍遥劈上西天。毕竟一个丑男看遍了她的全身,就相当于污辱了她半个清白,杀人灭口是必须的。 叶翔帅吗?当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如果银行能用脸来刷卡的话,那个本哥哥的帅气,将是无尽的财富。 既然帅成这样,那还有什么好紧张害怕的?偷窥没被发现,小幸;偷窥被发现,万幸。 淡雅的芬芳弥漫开来,浴池升起了薄薄的雾气,沈漫溪在里面一边摆弄秀发,一边用手轻抚着玉体,晶莹的水花浸着她如雪的肌肤,这副画卷,朦胧而又醉人。 叶翔不由在空气中嗅了一下,芳香入鼻,似梦若醒。眼前的胜景,让他的一颗处男心,如同挂在墙头的时钟,随着秒针“滴答滴答”的摆动,他的心,也跟着“滴答滴答”的蹦跳。 滴答滴答! 终于,叶翔在心里喊了出来:原来女人,真的可以这么美!她,怎么能够美成这样?忍不住了,我要啊! 没错,叶翔已经意乱情迷了,但他不会以意乱情迷为借口,真的去做那种事。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叶翔镇定下来,在心中郑重声明了一遍。 就这样,叶翔在幸福的偷窥中,痛苦的煎熬着。大概一个小时后,沈漫溪终于清洗完毕。 佳人从浴池中,缓缓的步了出来,那一瞬间,那份美丽,那份心动,那份带给叶翔的视觉冲击,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总之,那是一份令人回味无尽的意境,若要概括,可以用这四个字:美人出浴。 女人的恋爱观偏重于“累积”,她们向往于郎情妾意细水长流的爱情,所以在决定将身心托付给一个男人之前,她们会娇蛮矜持,目的就是为了好好考验那个男人一番,只有经受住考验的男人,才能给予她们足够的安全感。所以,要让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式的爱上一个男人,是不现实的。相比较女人,男人对爱情的看法,显得比较有爆发力,他们喜欢上一个女人,更多的可能出于霸道的情操、时机的契合以及一些比较无耻的理由。比如,一个男人可能因为在一个小时内偷看了一个女人洗澡,然后,爱上他。 叶翔如今头脑已经极度发热,他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沈漫溪,但有一点,他可以完全确定,眼前这幅即将沦为记忆的画面,那抹徐徐走过的倩影,在他的心中已经生了根,永远抹不去。 第二十五章 所谓英雄救美 很快,沈漫溪穿好了衣裳,他关掉天窗,走到门口,正要将门打开。却在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沈漫溪的眉梢不由皱了一下,这间浴室以及浴室外的小竹林,可以说是她的私人禁区,这个时间,竟然有人来敲门,自然会影响到她的心情。 沈漫溪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打开了门。 门外,沈家三老爷沈建斌满脸通红,醉意熏熏的站在那里。看到这幕,沈漫溪心中生出一丝厌恶,她从小就不喜欢男人喝醉酒后的那副熊样。 沈建斌开口道:“侄女,你怎么在我家啊?” 一股很浓的酒气扑鼻而来,沈漫溪捂了一下鼻,道:“三叔,你喝醉了吧。” “我没醉,哪里有醉!你让开,我要进屋了。”说完,沈建斌抬起脚,便向前迈去。 沈漫溪连忙后退,躲了开来。 沈建斌刚进屋,便捉住木门,顺手向后一甩。“啪”地一声响起,木门被紧紧的关上了。 沈漫溪见状,道:“三叔,你干什么。” “干什么?哼哼,我还要问你干什么。深更半夜的,你来我家做什么!”说到这,沈建斌露出一副色咪咪的表情,上下打量了一眼沈漫溪,随后道:“侄女,你是不是一个人睡害怕,所以来三叔这里,要三叔陪你睡。” 沈漫溪听后并不做声,她镇静了一下,决心不去理会眼前这个醉鬼。此时,她迈开步子,来到门前,正要将门打开。 一旁的沈建斌冷不防伸手,朝沈漫溪的玉手抓去。沈漫溪早有戒备,她第一时间缩手,快步后退,躲了开来。 “三叔,你再这样,我去叫爷爷来这里评理!”沈漫溪面生一丝怒气。 女人的反抗对于男人来说是致命的催情剂,何况这个反抗的女人美得如仙子一样。沈建斌晃了晃脑袋,忽然淫笑道:“哈哈!你叫啊,你把人都叫来啊。现在我守着大门,就算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声落,沈建斌张开双臂,就要朝沈漫溪扑去,然而他的脚刚向前迈一步,一道人影不知从哪闪了出来,那个人抬起一只脚,非常利索的朝他身上踹了过去。 “啊!”沈建斌发出一声惨叫,巨大的后冲力下,他一头撞在了门板上。虽然是木门,但由于材质特殊,比钢铁还要坚硬,脑袋和钢铁相撞会发生什么事?起码会晕。 沈建斌两眼一闭,便倒在了地上。 至于那个在关键时刻出场的人影,自然是叶翔。 有人会问,叶翔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为什么不早点出来,而要在这个时候出场?原因其实很简单,所谓英雄救美,指的是英雄总能在美女遇到危险的第一时间出现,请着重留意“第一时间”四个字,它代表的可是一种泡妞哲学。它告诫我们,英雄出场的时间是有讲究的,去早了,美女还没遇到真正意义上的危险,就算打跑了坏人,也不会赢得佳人芳心;去迟了,美女已经被糟蹋了,你要来还有个屁用! 算起来,叶翔的出场时间其实早了一点,如果等到沈建斌捉住沈漫溪的手,撕她衣服的时候再现身,效果会更好。 但叶翔实在憋不住了,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他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看上的女人被一个又矮又胖丑不拉几的老男人摸到? 不过,叶翔心里对沈建斌并没有恨意,反而有些感激他,毕竟他为自己创造了一次泡妞的机会。英雄救美虽然老土,但不可否认,她对广大女性有着不可磨灭的杀伤力。这个世上有一些东西,无论时光流转多久,它终究是不变的,比如男人好色,比如美人爱英雄…… “漫溪,你没事吧。”叶翔酝酿好感情,转过身,目光柔和看向沈漫溪,缓缓说道。 沈漫溪冷冷注视着叶翔,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沈漫溪的反应让叶翔大跌眼镜,你这女人,不投怀送抱也就算了,怎么质问起我来了? “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安全了,还好我没有来晚,如果我迟来了一秒,看见你被……我会后悔一辈子的。”叶翔一脸情真意切的说道,他在努力把话题往“英雄救美”这件事上转移。 沈漫溪并不买账,道:“回答我前面的问题!” “好吧,我老实交待。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里,昨晚我通宵打DOTA,精神恍惚,所以今天睡得很早,中午十二点就睡了,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发现自己躺在这个地方,这会不会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有一只命运之手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把我带到你身边。”说完,叶翔作出一副沉思状。 “我要听实话。” “这就是实话,呃……别这么看着我,好吧,我承认,我刚才说的事情并不是实话,不过已经和实话很接近了。”说到这,叶翔露出一丝笑容,道:“其实我之所以今天精神恍惚那么早睡的原因,不是因为昨晚通宵打DOTA,那东西太没技术含量了,一点挑战性也没有,我懒得学。我昨天整夜为之奋斗游戏是……连连看!” “你混蛋!”听完叶翔的话,沈漫溪忽然大叫了一声。那冰冷的面庞,闪过一丝委屈。 叶翔收起笑脸,看到伊人如此,他的心中不由生出了一份怜惜,便道:“我来这里的真实目的是想在你浴池里,拿一些花瓣给我朋友用,没想到正在拿的时候,你回来了,我只好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你一直都在?” “嗯。” “你躲在哪?” “那里。”说完,叶翔伸手指向了浴池东边的挂帘,他的头微微下低,就像做错事的小学生,在等着老师的责罚。 沈漫溪看到后,面色霍然一沉,她闭了闭眼,急速呼吸了几下,那冰冷的面庞,不知流转着一副怎样的表情。 “你有没有,有没有……”沈漫溪凝视着叶翔,欲言又止。 “我才没有偷看你洗澡!才不知道你左胸有颗痣!”叶翔连忙否认道。 第二十六章 日下宣言 叶翔今天很郁闷,这份郁闷的心情主要来源于昨晚发生的事情,在那间木屋里,没想到最后一刻他因为心虚,竟然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对沈漫溪说:我才没有偷看你洗澡!才不知道你左胸有颗痣! ‘傻逼!’这是叶翔当时反应过来后,心里对自己的唯一评价,然后,他拔腿就跑。 早上起来后,叶翔的内心一直忐忑不安,不知道沈漫溪会怎么看自己,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沈家其他长辈,要那些人替她做主。 其实根据泡妞经典法则,偷看女生洗澡的人如果长得足够帅气,被偷看的女生一旦发现那人后,很有可能会从了他。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李逍遥和赵灵儿,再比如,再比如……再比如再比如…… 好吧,就只有李逍遥和赵灵儿,原本叶翔以为自己会成为第二个例子的,但他失败了。他昨晚躺在床上彻夜苦思,运用唯物辩证法,通过自己对比李逍遥,再通过沈漫溪对比赵灵儿,终于恍然大悟,明白了自己失败的根本原因。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有李逍遥的帅气,可对方毕竟不是从小到大没见过男人的赵灵儿。 虽然叶翔知道沈漫溪对自己很没有好感,但作为一个有原则的男人,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昨晚的行为负责。 无论是侏罗纪,还是二十一世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责任!把一个黄花大闺女的身子看全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这种行为是很龌龊的。 龌龊的“龊”字知道怎么写吗?左边一个牙齿的“齿”,右边一个手足的“足”,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用自己的牙齿咬自己的脚! 叶翔坚决不愿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决定找个时间把自己脱光,也让沈漫溪从头到脚看一遍,这样一来,对方也占了自己的便宜,就两不相欠了。当然,这个计划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毕竟叶翔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害羞的大男孩,怎么好意思在女生面前脱光呢?要让自己不害羞,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泡上了那个女生。 ‘日,我要让沈漫溪做我的大老婆!’叶翔指着太阳,在心底发表了自己的宣言。从这一刻起,他终究没能逃脱命运的魔爪,走上了猎艳群芳的宿命之路。 现在已经到了早上九点,叶翔迈着轻快的步伐朝沈家车库走去,刚才楚世明来了电话,说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要见自己。叶翔觉得很奇怪,也有些好奇,那个人物究竟是谁,见自己所为何事? “明天我是否会想起~昨天爱洗澡的你~明天是否还会遇见~依然爱洗澡的你~”叶翔哼着小曲,来到了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旁,他拿出钥匙,正要打开车门。 这时,旁边一辆蓝色宝马车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一张清美无暇的面庞。 “叶翔!”沈漫溪娇喝一声。 叶翔转头望去,尴尬一笑道:“漫溪,真巧,你也出门啊。早上好啊。” 沈漫溪寒着脸道:“你刚才唱什么。”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唱完,叶翔想了想,继而说道:“这首歌叫《同桌的你》,九十年代很流行的,怎么,没听过?” “你刚才不是这么唱的。” “那怎么唱的?你唱给我听吧。” “你!”沈漫溪闭上眼深吸了口气,然后将美目睁开,盯着叶翔大声说道:“叶翔,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大色狼,并且色得很猥琐!” 声落,宝马车的车窗升起,随后汽车发动,沈漫溪开着车子离去了。 看着远去的车影,叶翔愣在了原地,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相当纯洁的人,而沈漫溪犀利的言辞,让他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有很多人喜欢狼这种动物,因为它们机智勇敢,重情重义,更重要的是,当它们受伤后,不会悲天悯人,而是孤独的回到山洞,在洞里面默默的舔着伤口。色狼受伤后,也是一样。 叶翔钻进了奥迪车里,此刻,他低着头,脑海浮现沈漫溪的倩影,默默说道:漫溪,你让我很伤心,但我不怪你,对你,我只会以德报怨,我最宝贵的就是这具肉体,总有一天,我会用它来偿还你的,哎…… 念到这,叶翔抬起头,脸上顿时容光焕发,他发动车子,继续唱起“洗澡的你”,朝着一方驶去。 叶翔并没有直接去楚世明那里,而是先开车来到了和平餐馆,他昨晚在沈漫溪的浴池里捞了满满的一包“天色香”,今天出门,正好给张茹送去。 叶翔在生活中不是一个张扬的人,但也不会刻意保持低调,可以理解为,他一直十分自然的活着。平日他来张和平这里,都是坐公车或者打的,今朝竟然开着小轿车前来,让张和平和张茹还是蛮感到吃惊的,但他们并没有多问。这俩父女对于荣华富贵那类东西,并没有多大追求,钱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在这个世上生存的一种介质罢了。在他们眼里,骑着凤凰牌自行车的人是叶翔,开着小轿车来的,还是原来的叶翔。 如果叶翔哪一天鼻青脸肿的跑来,他们才会问候个没完。 叶翔把东西交给张茹,然后和他们父女俩简单聊了几句,便开车离去了,一来自己还有事情去做,二来早上和平餐馆的生意非常好,店铺需要人手,如果把他们拉来聊天,影响生意就不好了。 叶翔上午十点半的时候来到了长宁路六号,也就是楚世明的住宅前。 下了车后,没想到楚世明亲自出门迎接,叶翔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了。这个时候,他这个市委书记应该去市政厅上班的,但现在依然呆在家里,看来要见自己的那个重要人物,面子很大。 简单寒暄了几句,楚世明便带着叶翔往屋里走,两人从正厅走向侧厅,再从侧厅拐进一条走廊,最后来到了一扇古朴厚重的房门前。 期间,叶翔旁敲侧击问过楚世明到底是谁要见自己,但楚世明很谨慎,他面带微笑,就是不说。 ‘老狐狸!’叶翔一脸笑容看着楚世明,心中骂道。 这时,楚世明推开房门,叶翔走了进去。楚世明并没有跟进来,而是在外面轻轻关上门,便离开了。 屋子很小,大概只有十来个平方,布置很简陋,中间摆着一张古朴典雅的圆桌,周围放着八张棕色的檀木椅,家具就这些。至于四面的墙壁,各挂着一幅字画,叶翔不懂得鉴赏这些东西,但看到它们的第一眼起,便觉得它们很有艺术感,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 一个男人背对着叶翔,正微仰起头,望着墙壁东面挂着的一幅书法,那幅书法笔力雄浑,上面只有一个墨字:清! 此时,男子转过了身。 见到对方的相貌,叶翔有些意外。在如此场景下,他原本以为要见自己的那个重要人物,应该是一个两眼有神白胡子一大把的老者,就算不老,也应该是有了白发满脸沧桑的中年人。但结果都不是,眼前之人,是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他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汗衫,长得特别有气质,算得上一个大帅哥,但由于他的气质太过突出,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帅气,而关注他的……总之,他让人感觉,比小白脸帅得多,又比成熟男人深沉,看多久也不会审美疲劳,长成这副摸样的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境界! 叶翔很受打击,他感觉这个人比自己帅,按照他的习惯,每到这个时候,他的心里都应该会说:我一看这个家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看人一向很准,一般比自己长得帅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奇怪的是,今朝叶翔的内心很平静,一点也不酸溜。 “你好,我叫方宇。”男子面露笑容,友好的向叶翔伸出了一只手。 叶翔伸手相握,道:“我的名字你应该知道了吧,但我还是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叶翔。”说完,叶翔脑海一闪,忽然觉得眼前这个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哪里见过……在哪里见过呢……想起来了!他很像自己看过一部经典黄片中的男主角,而且那个男主角还是个大汉奸! 正在叶翔思索之际,忽然看见方宇将右手往后抽去,叶翔这才发现自己想问题去了,竟然握着对方的手一直没有松开,估计已经有七八秒了。 咦~我这是……我这是做什么啊! 叶翔连忙将手松开,即使他脸皮再厚,也不由红了一下。他轻咳一声,稳定了下情绪,随后道:“听楚书记说你找我,请问你是干什么的,找我干什么的?” 方宇并没有直接回答叶翔的问题,而是说道:“我是谁不重要,不过你很了不起,在不久前,破获了白沙市公安局局长李明海的贪污案。” “你听谁胡说八道的,那件案子我只不过是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李明海被抓,主要归功于相关部门。”叶翔一本正经的说完,心中警惕了起来,眼前这个家伙一开口就提起这事,看来,来者不善。 出人意料的是,方宇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而是话锋一转道:“有人告诉我,你曾自称龙组成员,并且代号霸天?” 叶翔听后心中一惊,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方宇的前后两个问题单个来看没什么,但联系在一起就变得相当犀利。 叶翔在心中想道:看来李明海的案子闹出的动静太大,自己期间又使用过超能力,估计引起了国家的注意……这是一个属于平凡人的世界,一直以来,各个国家对超能者的限制相当严厉,自己贸然使用了特殊能力,并且用在了官场争斗上,这份罪名挺大的……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从那个部门派出来,来制裁我的……不过,现在一切都只是猜测,我不能自乱阵脚。 思绪到这,叶翔镇定下来,作出一副苦恼的样子,道:“一点没错,我确实说过我是霸天。我从小很爱看小说,尤其喜欢都市小说,里面经常会出现‘龙组’这个组织,里面的人都很拉风,久而久之,我便迷恋上了龙组,经常幻想这个世上如果真的有龙组就好了,我能成为龙组里面的人那就更好了,于是,我得幻想强迫症,所以难免有的时候,会告诉别人我是龙组的那个谁,总之,那些都是梦话啦。” “不用和我耍这一套,一些事情,你懂,我也懂。小说虽然不靠谱,但所写的东西,并非完全是虚的,咱们国家虽然没有龙组,不过有一个龙部。”说到这,方宇眼中精光一闪,盯住叶翔道:“我是龙部天组组长,代号泥菩萨。” (本书以调侃为主,不需要大家感触太多,即使大家当笑话文来看我也不介意,只是希望各位能向朋友多多推荐。比如,你的朋友哪一天心情郁闷,你可以这么对他说,兄弟,我在网上看到一则笑话很好笑,不如你去看看吧。然后,你就可以把我书的链接发给他……) 第二十七章 华夏龙部 龙部,乃是华夏政府最神秘也是最为强大的机构,它隶属国安局,表面上可以看作是国安的一个下属部门,但事实上,它并不受国安的约束,反而局里每次的行动,都要以龙部的号令而展开。 龙部共分为四大行动小组,代号分别为天,地,玄,黄。 天组里面主要聚集着先天异能者,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出身有福有贵。大部分成员在很小的时候,由于天生就有超能力却不知道怎么控制,惹了不少祸,祸事一出,国家便会立马派人平息事件,并且调查他们的资料,然后发现此子天赋异禀不同常人,就会把他们接入龙部大力栽培,长大后便为国家效力,这个过程可以理解为“招安”。 天组里的人,能力五花八门,擅于取长补短,互相配合,联合起来乃是一股非常恐怖的力量。天组的职权范围非常广大,可以说是政府部门一只不为人知的命运之手,主要负责情报工作和社会监管,所监管的,便是超能者这个特殊的群体。 地组成员比起天组成员并没有什么先天优势,他们出生全是普通人,唯一的亮点是体质很好,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他们主修气功要诀和古武拳术,与军方的人接触得比较多,主要负责特种兵的训练以及一些大人物的守卫工作。偶尔也会配合天组的行动,执行一些特别任务。 至于玄组,是十分特殊的一个行动小组,它的特殊性在于虽然属于龙部,但国家对它约束力十分有限,可以这么说,玄组的成立,是国家的无奈之举。在远离都市的山川秀林中,其实存在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修真门派,它们已经流传千古,神秘而又强大,那里面的人很少关注凡尘之事,一生的精力都花费在了参悟天道,羽化升仙之上。每隔一段时间,各大修真门派的掌门,便会召集门下精英弟子,让他们入世修行几年。这些人都身怀着大能力,并且大多年纪轻轻血气方刚的,如果对他们不加约束,那整个社会还不乱套了。于是,国家就派专人和那些修真门派的掌门商量,提议将他们在外历练的弟子聚集起来,成立一个玄组,之所以成立这个玄组呢,并不是为了囚禁他们,而是好方便国家照顾他们,对他们的衣食住行提供方便。 几经周折之后,玄组终于成功建立了。 玄组的任务主要是处理灵异事件,把那些不愿呆在山野老是跑到都市或者乡村害人的妖魔鬼怪清理掉。玄组里的成员虽然大多性情孤傲,但一直以来办事效率还是蛮强的,在他们的治理下,流窜在人类社会中鬼怪越来越少,都快成稀有动物了。以至于现今鬼怪之说成了迷信,偶尔新闻报道哪里出现了灵异事件,也会被人们当成茶余饭后的闲聊,因为大部分人没机会见着。 四大行动小组按照人数来看,最多的是地组,有上千人;其次是天组,有几百人;然后是玄组,接近百人;至于黄组,人数稀少得不像话,仅有八人。即便如此,在四大行动小组中,黄组的综合实力是最为强悍的,它是龙部的核心,里面的每个人都有过无比辉煌的事迹,属于当世的绝顶高手! 在龙部里面,任务根据难易程度,可以分为六档,分别为D级、C级、B级、A级、S级以及X级。 D级和C级为普通任务,一般单人就可执行,比如某个超能者不安分,去参加属于平凡人的体育竞技活动,需要清理;B级为困难任务,通常会由几个人配合,比如哪里有一个邪教组织,祸国殃民,需要一窝端掉;A级为特殊任务,通常会是保护某个人物或者某样重要的东西,比如某位领导出国访问,如何确保他二十四小时的人生安全,不能跑出去一趟,就被吸血鬼给咬了啊;S级为超级任务,通常会牵扯到一些大事件,一个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关系到百万人的性命,甚至引发全球动荡。 至于X级任务,它已经升华到凡人难以想象的一个层面,可以把他理解为一种传说,谁能完成它谁就能成为传说中的人物。稍微说明一下吧,执行这种任务,难免会遇到一些禽兽,比如麒麟啦天马呀之类的,而任务的对象,一般会是它们的主人,没错,就是西方的诸神天使,东方的真仙佛陀以及其他一些不是禽兽更不是人的东西。 这样的任务,有趣吧? 黄组里面的八名成员,每人至少完成过一次X级的任务,其牛逼程度,就不多做解释了。 黄组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四处跑,可以把他们理解为华夏国的外交官,但他们所外交的对象并非哪国的首相,而是一股股隐藏在这个世界中的超级势力,比如罗马教廷、欧洲黑暗议会、美利坚魔法协会…… 龙部代表着华夏政府的“隐实力”,由一人掌管,此人极为神秘,只有国家一级干部和黄组成员才面见过此人,即使天、地、玄三大行动小组的组长也不知晓此人是谁?究竟是男是女?他们唯一知道的是,他们的领袖,代号“老板”。 叶翔在外闯荡这么多年,对龙部略有所闻,当听到方宇自称龙部天组组长后,不由怔了一下。很快,他回过神来,道:“你来找我干什么,直说吧。” “你是属于超能者,需要去龙部备个案,我来这里,是带你回去备案的。” “只是备案?不制裁?” “你的情况不算严重,只要以后多注意就行了,不会制裁的。” 叶翔听后想了想,随后道:“你是天组组长,如果不严重,你为什么要亲自来?别想蒙我。” 方宇解释道:“你想多了,我今天正好路过白沙市,听了你事情,便顺便把你带回去。” 听完,叶翔心里有些不爽:什么叫“顺便带回去”?我这样的人物,能用“顺便”这个词吗?我可是主角! “好吧,我跟你回去,什么时候出发?”叶翔问道。 “现在。” “现在恐怕不行,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关系到整个白沙市,等着我去做。” 方宇淡淡说道:“什么事?” “不好意思,我尿急,要先上个厕所。你先这里等着,我很快就回来,然后再一五一十的告诉你。”一边说着,叶翔便一边朝门那边走去。 方宇注视着叶翔,并没有开口,也不阻拦。 很快,叶翔打开了门,走了出去,然后“砰”地一声将门关上了。他真的尿急吗?当然不,他只不过是想找个借口溜走,他又不傻,如果他跟方宇回龙部,绝对没有备案那么简单,而是……要么被秘密和谐,要么被招安。到时二选一,他只能选择招安,然后加入龙部为国家做事,这样一来,人生自由就会受到严重限制,他还怎么泡他的漫溪? 此时,叶翔默念咒法,移星步发动,他身化一道残影,“嗖”地一声朝一方飞奔而去。 第二十八章 隐藏的第三者 叶翔从楚世明的宅子里面飞奔出来后,并没有返回沈家,而是继续使用移星步往郊野跑,毕竟他现在被龙部盯上了,回沈家也不一定安全。他需要先找个清静的地方,从长计议。 不知跑了多久,叶翔来到了一座山上,他停下了脚步。 ‘白天就是不爽,移星步根本发挥不了威力,才跑这么点路,就累得跟猪一样,想睡觉了。’叶翔背靠着一颗大树,一边喘着气一边想到。随后,他朝四周望了望,静悄悄的,应该没有人追来。 尽管如此,叶翔心中还是有些疑虑,总觉自己这次跑路太顺利了。那个叫“方宇”的家伙好歹也是龙部天组组长,怎么这么容易就让自己溜掉了呢? 不想了,烦! 正当叶翔打算闭目养神的时候,忽然,异变突生,他脚下站着的土地瞬间软化,成了一滩稀泥,他的两只脚全部陷了进去。叶翔正要使力将脚抽出来,不料,那片稀泥又在刹那间凝固起来,将他的两只脚困在了土里,并且异常坚硬,如同钢铁一般,他根本挣脱不了。 这幕下,叶翔知道,自己被人阴了。 此时,在叶翔的前方,一团泥巴从地面上升起,随后组成了一个人形,一道光华在上面闪过,人形泥巴变化成了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正是方宇。 看到这种神通,叶翔死心了,看来自己这次真的栽了。 方宇开口道:“还想跑吗?” 叶翔面生怒色,道:“你太坏了!竟然耍我,你既然一直跟着我,就早点现身,害我白跑了那么远。你不累,我累,懂吗?” “你累了,我更方便抓你。”方宇毫不隐瞒说出了自己的心思。 叶翔听后,用鄙夷的目光看了方宇一眼,这种人,简直和自己一样无耻。叶翔平静下来,问道:“好吧,我知道我逃不掉了,我会乖乖跟你走的,但在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是怎么一路跟着我的?为什么我一点也察觉不到。” 方宇显得十分有耐心,道:“我是一个土系异能者,你出门的时候,我便潜入地下锁定了你的位置,你跑到哪,我便跟到哪。” 叶翔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原来这样,你现在放开我吧,我们这就出发赶去龙部。你是大忙人,耽误你太多时间,我心里也过意不去。” 方宇并不作声,只是看向叶翔脚下的土地,眉宇微微一抖,那片土地瞬间软化。感觉到双脚的压力减轻,叶翔连忙向上跃起,摆脱了大地的束缚。 此时,叶翔落到了一旁,他并不说话,而是狡黠的看了方宇一眼,随后突然转身,朝着旁边一棵大树攀去,眨眼间的功夫,他便爬到了树上。 叶翔居高临下看着方宇,笑着说道:“哈哈!想要我跟你走?没门儿!你是土系异能者,我在地上打不过你,现在我爬到了树上,有种你上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 叶翔刚说完,还没来得及得意,忽然,他站立的大树摇晃起来。叶翔连忙向下望去,顿时傻了眼,只见这棵大树扎根的土地,在一刻间,全部变成了一滩烂泥,失去了土壤的稳固,它自然无法再立在地上。 吱呀!整棵大树开始朝一方倒去,叶翔并没有从树上跳下来,而是抓住一条粗壮的枝干,随着树木而倾倒。其实,叶翔也不想这样,但方宇定人的那招太牛了,他如果跳到地上,双脚肯定会再次被大地缚住。 “轰隆”一声巨响,整棵大树重重的与地面碰撞在一起!叶翔死死抱住枝干,剧烈的晃动下,他的体内也是一阵气血沸腾。 待一切平息下来,叶翔一个翻身跃到了树枝上,眼中涌现出了怒火,没错,他生气了,是真的生气了。叶翔开口对方宇说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这么多年来,我讲文明守礼貌爱护公物尊老爱幼,不杀人放火不奸/淫掳掠更不随地大小便,只不过前不久为了惩治一个贪官,稍微动用了一下超能力,你也不用把我往龙部里带吧?别跟我说‘只是备案’之类的鬼话,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方宇平静看着叶翔,道:“你不相信也罢,你想怎么样?” “今天,我就站在这棵树上,和你展开男人之间的决斗!”说到这,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叫一声:“小宝!”声落,叶翔脖子上挂着的犬形玉佩光华一闪,一头全身雪白的异兽从里面奔腾出来,挡在了叶翔前面。关键时刻,只能人仗狗势了。 “玄灵圣兽!”见到小宝,方宇不由惊呼了一声,随后,他眼中闪过一道冷光,盯住叶翔道:“你究竟是谁?怎么会有如此圣物!” “哈哈!算你识货,害怕了吧?我是谁不重要,它是谁才重要,告诉你,别看它现在体形小,外表是一副狗样,主要是因为它没开大招。星际争霸玩过没?里面有个英雄叫山丘之王,没使出大招前就是一个小矮子,使出大招后就像男人的那东西雄起一样,变得又大又硬。那一招,小宝也会。”叶翔面露得意说道。虽然脸上得意,其实他的心里还是很紧张的,他根本不想打这场架,希望能够从气势上压倒对方,让对方知难而退。 “请注意一下!山丘是魔兽争霸里的英雄,而不是出自星际。”虽然现在的氛围有些紧张,但方宇实在忍受不了叶翔犯那么低级的错误,不由纠正说道。 经典的游戏,所吸引的人群不分种族老幼,身份地位,方宇虽然是龙部天组组长,但不可否认,他也是一个游戏迷,尤其爱打DOTA。 叶翔并不在意道:“管他出自哪里,总之有那么一个大招就行了。小宝,吓唬他一下。” “汪汪!”小宝朝着方宇叫了两声。 叶翔再次开口道:“怎么样?咱家小宝有气势吧!你现在最好乖乖认错,并且叫它一声‘宝哥’,不然等会它生起气了,我拉都拉不住,你的小命可能就没了。” 听完,方宇并没有丝毫紧张,而是仔细看了看小宝,随后叹息一声,道:“可惜……虽然它是玄灵圣兽,但目前并没有进化,仍处于初级形态。这样的它,对我根本造不成威胁。” 方宇的话语,让叶翔底气一泄,看来这场架非打不可。他盯着方宇,正要向小宝下达进攻指令,却在这时,整座山突然摇晃了起来, 叶翔一惊,目光闪烁询问着方宇,方宇也是面露疑色,显然并不是他在捣鬼。虽然方宇是土系异能者,但这种规模的震动,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之内。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难道这个山上还有第三者的存在?如今,他弄出这么大的动静,看来是要现身了。 叶翔和方宇不再敌视彼此,而是凝神静听,注意着周围的动向。这时,忽然“嘭”地一声响起,在距离叶翔半米之外,地面猛地炸开了一个大洞,一条细如蔓藤的红色触手从里面伸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地一下缠住了叶翔的身体,然后再“嗖”地一下,把他带入了洞中。 这一个过程,从开始到结束,不足一秒,叶翔根本没反应过来。 “放开我,快放开我!救命啊!”当叶翔反应过来时,他已经不知被那条奇怪的触手带去了多远,唯有一阵越渐微弱的叫喊声,从洞里面传了出来。 “汪汪!”看到主人被抓,小宝第一时间掉转狗身,朝着洞口大叫了两声,随后便奔了进去。 这幕情形下,方宇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一来叶翔是他所要带走的人,那条红色触手太不给面子了,竟然在他眼皮底下抢走了叶翔。二来,这条红色触手的现身,太过诡异,身为龙部里的人,有必要调查一下。 此时,方宇身体化为一团泥土,潜入了地下。 第二十九章 幽冥岩魔 风在耳边“呼呼”的刮着,叶翔全身被红色触手死死捆着,无法动弹分毫。那条触手带着他一直往地下钻,越往下深入,叶翔越感到惊异,整个地底,不知道是谁的杰作,分布着无数条狭长的地道,纵横交错,就像一个巨大的蚂蚁窝。 叶翔被那条触手从一条地道拖到另一条地道,期间,红色触手的动作一点也不温柔,以至于叶翔没少与周围的石壁亲密接触。他的衣服已经被划烂,身上出现了大大小小的血痕,嘴巴还不慎吃了几口泥灰,幸好体质特殊,不然他早就死翘了。 ‘死怪物,我诅咒你买方便面一辈子没有方便面,就算有调料包,也是用防腐剂做的!’叶翔在心中骂道,他很愤怒也很无助。 这时,红色触手的速度突然缓了下来,他慢慢的将叶翔从一条通道中带了出来, 叶翔的视野豁然开朗,他来到了一个很大的、巨大的、特别巨大的洞穴中。这个洞,究竟有大呢?叶翔在心中比划了一下,即使在里面修建一座“鸟巢”,也不会拥挤。 洞里很少有能够站立的地方,它的下面是一个深渊,里面熔浆沸腾,一头巨型怪物正浸泡在里面,怪物整个身体呈不规则的球形,无数血红而又细长的触手从它体内延伸出来,在空中挥来挥去。怪物尤为突出的特点是,顶部长着一只丑陋的绿眼睛,那颗眼珠上,分布着几十张怪异的圆嘴,圆嘴里密布着血腥利齿,一块坚硬的岩石从石壁上脱落掉进了一张嘴里,顷刻间,便被搅成了一堆碎末。 看到这幕,叶翔心中立下誓言,他如果今天大难不死的话,出去后,就把“哇哈哈”当饭吃。这头怪物恶心得太变态了,叶翔仅仅看了一眼它“吃”石头,便已经从心底对“吃”生出了一种呕吐感。 此时,怪物舞动那条细长的触手,将叶翔举到眼前,它要细细端详下这个美食。 怪物之所以费那么大力,把叶翔从山上带到这里,是因为它感应到叶翔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息,那种气息,并不是人间修真者的灵气,而是仙气! ‘这个食物一定修行过仙家功法,尽管他的仙气非常薄弱,但也不失为一大补品。嘎嘎嘎嘎!’思考到这,怪物眼球中部那张最大的圆嘴不由张了一下,“吥”地一声响起,一阵墨绿色的气体从里面排了出来。 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叶翔的表情却很平静,并不是因为他足够坚挺,而是他已经被恶心得返璞归真了。 需要注意的是,从怪物的角度上看,它刚才的行为并不是在放屁,而是在打嗝,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它打嗝不是因为它很饱,恰恰相反,它饿了。 既然饿了,要么就吃吧。怪物摆动起触手,正准备把叶翔送入口中。 正在这时,“汪汪”两声狗叫响起,关键时刻,小宝赶了过来。它认准主人的方向,狗腿使力,飞跃了过去。 虽然如今的小宝还很弱小,但它毕竟属于玄灵圣兽,对怪物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所以当它的叫声传出的时候,怪物不由自主的呆滞了一下。 很快,小宝来到了怪物面前,它张开嘴,从中间咬断了捆绑主人的那只触手,然后将上空落下来的主人接在了背上。随后,小宝踩着怪物的另一只触手借力一跳,便跃到了洞壁一块凸起的石头上。 ‘好狗!真是条好狗啊!’惊魂未定的叶翔,在内心由衷发出了一声感叹。这虽然是骂人的话,但不是骂狗的话,叶翔是真心在感谢小宝。 此时,怪物回过了神来,当发现香甜可口的食物转眼间被一个小不点救走后,怪物很生气。它摆弄起十几条血色触手,朝着叶翔那方挥击过去。 小宝见状,连忙载着叶翔向另一块凸起的石头上跃去。 “轰”地一声响起,小宝原来站立的地方被击个粉碎。怪物见一击不中,不由从身体上伸出了百来只触手,加上前面摆弄出的那十几条,一齐朝叶翔那边挥去。 四面围攻! 小宝并不慌乱,它仰起狗头,盯着上方的一个地道,然后用力一跃,跳到了地道之中。随后,它朝着地道的另一头,飞奔而去。小宝现在唯一的心思,就是带着主人赶快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 密密麻麻的触手涌进地道,在后面追逐了起来,那些触手的速度极快,渐渐的,与小宝的距离越来越近,眼看要追了上去。 突然,地道中传来一声闷响,在小宝和触手的中间,凭空凝聚出了一道坚固的土墙,将触手阻隔在了另一边。 小宝停了下来,好奇看着这一幕。叶翔得以松了口气,从小宝身上跳下,小宝的忠诚让他感动,也令他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这时,叶翔的前方,一团泥土从地面升起,转眼间变化成人形,随后光华一闪,方宇现出了真身。刚才的那道土墙,自然是他所为。 “你没事吧。”方宇看着叶翔遍体鳞伤的身体,问候了一声。 叶翔摆了摆手,道:“一点小伤而已,没事。对了,你知道那头怪物究竟是什么玩意?太猛了。” 方宇面露凝重之色,道:“它名叫幽冥岩魔,属于冥界的魔兽。” 叶翔问道:“既然它是冥界之物,怎么跑到人间来了?” 方宇看了叶翔一眼,并不多做解释,似乎有难言之隐。他说道:“幽冥岩魔的破坏力相当之大,它现在栖身在这里,如果不把它解决,整座白沙市恐怕要毁于一旦!” 叶翔眉头皱起,道:“这话怎么讲?” “幽冥岩魔以吸收地脉之气来壮大自身,一直居住在地底,每当它到一个地方将那里的地脉之气吸收得差不多时,就会引发一场大地震。”说到这,方宇眼中冷光一闪道:“我前面查探了一下,白沙市地底的灵气已经被它吸收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把它清理掉,就在这几天,这个地方必有一场灾难!” 叶翔听后一惊,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听你这么说,前几年咱们国家的那两场大地震莫非……” “没错!正是它所为。” “它这么混账!你们怎么到现在还没清理掉。”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们龙部把它列为了S级任务目标,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找它,可是它太狡猾了。”说到这,方宇叹了口气,道:“幽冥岩魔每吸完一个地方的地脉灵气,就会进化,进化完后,它的身体会收缩到只有蚂蚁那么大,然后他会寻找新的地方,栖身下来,只有再次吸收地脉灵气时,它的身体才会慢慢壮大。这个过程中,它将它的气息隐藏得非常好,根本无从查起!” 叶翔道:“既然我们如今发现了它,你有没有办法将它除去?” 方宇紧锁双眉,道:“光凭我们两人,很难做成这件事,我们不能冒险。现在,你我兵分两路,我在这里看着幽冥岩魔,你马上回到地面,然后去市政厅,把这里的情况告诉楚书记,叫他通知龙部。对了,你认识回地面的路吗?” 叶翔摆了摆头,道:“不认识。” “汪汪!”正在这时,一旁的小宝叫了两声。 叶翔看了小宝一眼,随后转回目光,对方宇说道:“不过小宝应该认识。” “好!那你们就出发吧。” 叶翔“嗯”了一声,骑在了小宝身上,正准备离去。就在这时,一旁抵挡触手的土墙裂开了一道道缝隙,看情形,马上就要瓦解了。更糟糕的是,通道的另一头,也涌来了无数条细长的血色触手,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绕过来的。 这幕下,方宇面色一沉,他暗运异力,只见他手中光华一闪,顿时凝聚出了一把灰色的军刺。 至于叶翔,心中苦笑:看来自己走不成了。 既然天意不让自己离开,那就与幽冥岩魔一战吧! 第三十章 小宝的愤怒 方宇手中的军刺名叫“狼尘”,乃是他用周围沙石凝聚其形,再将异能注入其中,铸出其魂,方成的一把战器。只要有“土”的地方,方宇都能将它召唤出来,虽然看起来很普通,但威力非同小可。 当前方大大小小的触手攻过来时,方宇舞动狼尘,在虚空中划了几个半圆,顿时,一条条触手被斩断,纷纷向后收缩。 这时,通道另一头的血色触手朝叶翔涌了过去,方宇见状,连忙回身摆动狼尘,逼退了那堆触手。 “幽冥岩魔好像对你很有兴趣,所有的攻势都是针对你。”方宇一边战斗一边说道。 叶翔苦笑一声,道:“大概是我香些吧。”如果在平时,叶翔还会在心中补充一句:其实我并不是香一些,而是帅一些。 “通道的另一头已经被堵死,我可以帮你挡下追兵,以你的力量,能冲回地面吗?”方宇问道。 叶翔摆了一下头道:“不能。不过我们可以一起冲出去。” “我不能走,必须留在这。如果我离开了,幽冥岩魔趁机逃走,再想找到它就难了。” 叶翔听后原本想说“你回去搬救兵,我留在这里看住它”。但想了想,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可以用一句经典的网络用语来概括:我这是自寻死路! “那我们杀回去吧!”叶翔说道。 “也只能这样了。”方宇一刀斩断袭过来的几条触手,道:“杀回去后,你骑着玄灵圣兽在洞里四处跑,吸引幽冥岩魔的注意。而我试着靠近它,只要斩下它头顶上的幽冥魔眼就能将它除去。这是我的对策,不过有些冒险,你没问题吧?” “行,就这么做。”叶翔点头应道。虽然按照方宇的办法,自己会成为一个活靶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叶翔的心里并没有一丝的不爽,他既不害怕也不觉得自己吃亏。 虽然叶翔不是一个正经的男人,但起码还是男人,那头叫“幽冥岩魔”的大畜生正威胁着整座白沙市,如果不尽快除去,几十万人可能因此丧生。这种情况下,他愿意用生命做赌注,来捍卫同胞的安宁。 在方宇的一路斩杀下,很快,二人一狗来到了通道口。叶翔看了方宇一眼,方宇投回一个友好而又深沉的目光,示意他保重。 随后,叶翔轻拍了一下小宝的身子,小宝迈动四腿,朝着一方飞奔而去。而方宇,则身形一闪,从另一方攻向了幽冥岩魔。 左路是“有威胁的敌人”,右路是“逃亡着的美食”,两者之间,幽冥岩魔更加关注后者。它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叶翔和小宝身上,派出了百来条触手追击他们。对待方宇的来袭,幽冥岩魔只是象征性的挥舞起另一部分触手,与他缠斗起来,阻挠他的前进。 洞穴里温度很高,滚滚热浪不断向上升腾,在小宝的高速移动下,热浪转化成了烈风,“呼呼”的在叶翔耳边刮着。叶翔身上原本就有很多伤口,那些风有如一簇簇火苗,不断灼烧着他的血肉之躯。 虽然很疼很难受,但叶翔还是咬紧了牙,没有“吱”出声来,他在心中念道:要是现在是晚上就好了,晚上的话,移星步的威力会大幅度提升,我就可以自己跑路,而不是一直这么麻烦小宝…… 虽然叶翔平时做事大大咧咧的,遇到什么妖魔鬼怪老是要小宝上,而自己则躲在一旁看戏。但……这并不代表他不在乎小宝。 小宝陪伴了自己这么多年,一直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在叶翔心里,他对小宝是有很深的感情的。他之所以在一旁看戏,是因为那些时候小宝面对的敌人都不强大,很容易就能收拾他们。而不是像如今一样,稍有不慎,性命不保。 幽冥岩魔的攻势一轮接着一轮,小宝载着叶翔从这一块岩石上,跳到另一块石头上,拼命的闪躲。当那些触手攻击落空挥打在石壁上时,就会引起乱石飞射,偶尔整座洞穴还会震动几下,如此攻势下,只要小宝一个不留神,就会粉身碎骨! 幸好方宇在另一路的进攻猛烈,以至于幽冥岩魔不得不转移一部分注意力,用于对付他,不然,小宝和叶翔早就成肉酱了。尽管如此,形势仍不容乐观。 这时,幽冥岩魔摆动十几条触手,分三路朝小宝挥去。小宝抬起狗头往上一看,发现了不远处有一个地道,它后腿使力猛然一蹬,便跃了上去。 然而刚落进地道,令叶翔骇然的是,里面不知什么时候藏着一条细长的血色触手,见小宝到来,它如同一条狡诈的毒蛇,猛然窜了过来。 这种情况下,小宝已是躲闪不及! 关键时刻,叶翔侧身抱住了小宝的身体,护住了它。血色触手重重挥打在叶翔的背上,他一声痛呼,整个脊柱像是要散架了一般。这一刻,叶翔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那个漆黑的夜里,那夜寒风凛冽,天空下起冻雨,他光着脚丫逃出孤儿院,在泥泞的道路上跑啊逃的,身体感觉不到一丝温暖,前面的道路没有一丝明媚。 结束了……我的一切……最终还是结束了? 叶翔无力的闭上了眼,从小宝身上滑了下来,他倒在地上,表情却异常安宁。 “汪呜——”这幕下,小宝发出一声哀嚎,双只眼睛霍然间变得通红。那些准备袭来的触手不由停滞在了半空,这一刻它们仿佛有了自主思想,它们懂得了什么叫害怕,并且开始怕了! 叫声落下,小宝身化一道白芒,飞快的来回窜了几下,那些涌进通道里的触手,在顷刻间,全部灰飞烟灭。 待一切平息下来,小宝现出狗身,来到了叶翔面前,它低下头,将舌头伸出,开始来回舔着那张苍白无色的面颊。 小宝不明白主人为什么那么傻?明明应该是它保护主人,为什么主人却在最危难的时刻,用性命保住了它。其实原因很简单,在它主人的心里,小宝打得过敌人的时候,主人会人仗狗势;打不过的时候,小宝需要狗仗人势,它的主人会用全身心来保护它。 叶翔那边的情况,方宇已经注意到了,但他有心无力,做他这一行的,难免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些事业,总会有人牺牲的,方宇只能默哀。这也是方宇喜欢打DOTA的原因,DOTA里面,队友死后可以在温泉复活,而并非如现实这般残酷。 大概是忌惮小宝突然之间爆发出的威势,幽冥岩魔并没有再派触手去那条通道,而是将全部心思用在了对付方宇之上。 面对突然倍增的压力,方宇一时不慎,胸口被一条粗壮的触手挥中。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他的身体急速向后横飞,最后重重撞在了石壁上,整个洞穴为之一震。 幸好方宇为土系异能者,以防御见长,这一击虽然对他造成内伤,但并不致命。 这时,幽冥岩魔挥舞着百来条触手,从四面八方朝方宇围攻而去。方宇十分镇定,他伸手擦拭了一下嘴角溢出的鲜血,于同一时间身体化为一团泥土,潜入了石壁之内。 “轰隆”一声巨响!百来条触手攻向同一个地方,方宇原来所倚靠的石壁,被砸出了一个大窟窿。但幽冥岩魔明显感觉到,他的敌人并没有被击中,那个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逃走了。 幽冥岩魔很愤怒,挥舞起触手肆意朝四周的石壁挥去,响声接连不断的传出,碎石纷纷落入熔岩里,一会儿工夫,整座洞穴便出现了无数个窟窿。 方宇始终没有现身,不知道是离去了,还是暗藏一处等待时机。 此时,幽冥岩魔停止发狂,平静了下来。他忽然将注意力转向了不远处的一条地道中,那里面,还有美食没有享用呢。 幽冥岩魔摆弄起十几条触手,朝地道中伸去。 从刚才到现在,小宝一直用舌头舔着叶翔的面颊,它不相信主人就这么死了,它想唤醒主人。面对触手的突然到来,小宝连忙掉转狗身,挡在叶翔面前,它目露凶光咧牙切齿盯着那些可恶的触手。 幽冥岩魔并没有立即发起攻击,它的心里对小宝还是有些后怕的,毕竟前面这个小不点发怒时,竟然召唤出了圣光,在一瞬间,把它几十条触手全给净化了。 这时,幽冥岩魔仔细观察了一下小宝的双眸,发现里面的幽红之色已经褪去,不由放心下来。它看得出眼前这个小不点虽然体质特殊,但还很弱小,先前之所以能够召出圣光,完全是机缘巧合之下的爆发,它不信这个小不点还能够爆发第二次? 想到这,幽冥岩魔发起了进攻。 小宝毫不畏惧与老怪物缠斗了起来,那些挥过来的触手,能咬的则咬,咬不到的就用身体挡,它就是不让那些脏东西碰到它主人一分一毫。 第三十一章 不能就这么离开 躺在地上的叶翔,他真的死了吗?算是吧,但也不算。 如今叶翔的意识已经完全与外界隔绝,精神进入了一种十分神奇的游离状态,他看到了漫无边际的黑暗,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风,没有空气,连他自己也没有,唯一存在的,是它的意识。 就在这时,这片黑暗空间里忽然泛起了一阵光华,光芒中,一个玉佩呈现了出来。这个玉佩叶翔很熟悉,是他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犬形玉佩,它的名字叫“玄灵圣兽印”。 但光华并非是玄灵圣兽印发出的,它的里面飘出了一个古铜色的铃铛,光,来源于那里。 这个铃铛叶翔也不陌生,昔日沈老爷子中邪时,沈家的人请来了一个黄袍道士为老爷子驱邪,那个道士手中的法器便是这个铃铛。这个铃铛是件奇物,但那个道士的修为却是半桶水,叶翔以这点为突破口,最终将这个铃铛偷偷收入了自己的囊中。 得到这个铃铛后,叶翔仔细研究过它,但结果令他郁闷,他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最终,它只得将铃铛存放在玄灵圣兽印中。 如今,这个铃铛竟然自己跑出来了,并且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着实让叶翔惊异。 此刻,铃铛散发出的光芒越来越绚烂,它外边覆盖的一层古铜色,如同结壳的老漆一般,一点点的脱落了下来,很快,露出银色的铃身。原来这才是这个铃铛的真面目,它的外观非常好看,而且很有艺术感。铃身之上,刻有古字,表里内外分布着一条条细小的裂纹,裂纹之间,又绘有符文。 “它……叫天灵铃。”正在这时,一阵异常柔美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叶翔猛然一惊,意识海脱离了这片空间,回到了现实。他不知从哪来的力气,缓缓睁开了双眼。 叶翔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漆黑的地道中,不远处小宝与密密麻麻的触手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它不要命的扑咬着对方,身上已经现出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叶翔眼眶有些湿润,他想动却动不了,于是,他将目光转向胸前挂着的犬形玉佩,想召回小宝。然而,叶翔的目光刚接触玉佩,一阵光华泛起,一个银色的铃铛从里面飘了出来。 ‘天灵铃!’叶翔心中惊呼。 ‘原来刚才昏迷的时候,那片黑暗空间里发生的事,不是一场梦幻,而是真的……那个柔美的声音是谁发出的?她在哪?’正当叶翔思绪到这,天灵铃中泛出一阵光雾,很快,聚成了一个女子的影像,叶翔看不清那个女子的面目,只知道她白衣胜雪,极美。 白衣女子用纤纤玉手轻抚着叶翔苍白的面颊,那婉转而粘着淡淡哀怨的声音传了出来。 “叶……你还没见着我,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一日,二日,三日……十年,百年,千年,即使用永恒的时间来等待,我也要和你见上一面……你一定要来找我、找着我,没救了我之前,你不能走……青叶,我一直会在那等你……” 声落,女子的芳影消失在虚空中,天灵铃的光华暗淡下来,回到了犬形玉佩中。一切来得过于突然,叶翔有如在梦幻中又经历了一场梦。 ‘她是谁?在哪等我?为什么要等我?她为什么叫我青叶……她的声音如此哀婉,不像在骗我,难道……他所说的是真的?’叶翔的脑海里布满了问号,此时,他平复了一下情绪,不再去想这些问题。 叶翔虽然不久前奄奄一息,但由于体内贮藏着十年法力,只要不死绝,丹田里的灵气会自行修复他的身体,如今,他的体力渐渐回复了过来。 此刻,叶翔缓缓从地上站起,他整个人进入了一种非常奇妙的境界,尽管眼前正呈现着一幕令他痛心和又愤怒的血腥画面,但他的内心,却还是能够平静下来的。 他闭上了双眼,脑海里,一本黑皮金字的古书浮现了出来,那是《天道相水》。一阵光华在上面闪过,《天道相水》开启,呈现出了一个全新的法术。 《天道相水》内共记载十大法术,合成“诸天十绝”,每领悟一个法术,第一次使用它时,施术者都必须念上一大段的启玄真言。 这时,叶翔嘴角蠕动,默念了起来。 几乎同一时间,原本不知所踪的方宇现身了,他呈一个倒立的姿势站在洞穴顶端,神情肃穆注视着下方的幽冥岩魔,体内的异能急剧运作着。 整座洞穴突然剧烈摇晃起来,无数石块脱离洞壁,按照常理,它们本应该纷纷下坠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方宇的身体在这一刻如同一块巨大的磁铁,那些碎石全被他吸引而去,不断的往他身上聚拢。 很快,方宇的身形被淹没,石块已在他身上越积越多,越堆越厚,最终形成了一座十米之高的小山峰,这座山峰是方宇倾尽全力凝聚而成,名为狼尘之峰! 这时,“轰隆”一声巨响!狼尘之峰脱离洞壁,峰顶朝下,以千钧之势朝着幽冥岩魔的命脉之所——那颗丑陋的绿眼睛攻去! 感受到毁灭的气息,幽冥岩魔立即将身体上所有的触手伸出,有如万箭齐发,挥向了同一个目标。 狼尘之峰的攻势并不减弱,依旧义无反顾向下冲刺,它代表着一个坚定不移的决定,一颗为这片国土负责的赤诚之心!没错,方宇有了殉职的打算,他要和那个老怪物同归于尽!他相信,在那些触手洞穿自己身体之前,他绝对能够完成使命。 当可怖的触手将要击中“狼尘之峰”,“狼尘之峰”即将刺入幽冥岩魔的命脉之眼时,在不远处的一条地道中,一个虽然不大但十分有气势的声音传出。 “……大道无神,极法无尘,天上地下,皆寂空明,捆仙缚魔,一定乾坤——真·定仙缚!”这一刻,叶翔霍然睁开双眼,只见他双手合十互相紧扣,继而中指和食指伸出,双双并拢,顿时一团耀眼的金芒从他指尖升腾出来,“嗖”的一声射向了幽冥岩魔。 金光袭来,幽冥岩魔的全身急剧硬化,有如中了邪般,无法动弹分毫。以至于它对方宇的攻势,骤然止住。 这一刻,“狼牙之峰”直直插入了老怪物的幽冥魔眼中! 老怪物顿时如同全身痉挛一般,不停的抖了起来,很快,它的身体表层爆开了一个个大洞,无数恶心的液体从里面流溢而出,至于它身上那些万恶的触手,也在第一时间纷纷断裂。它的灵气大泄,无法再抵御身下滚烫的熔浆,那具残破的躯壳传出了焦味,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熔浆完全吞噬。 不可一世的幽冥岩魔,就这样丧命在了人间。 看到这一幕,叶翔倍感欣慰,他今天终于能够心安理得的……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以叶翔目前的法力,一般情况下使用定仙缚,是定不住幽冥岩魔这等高阶魔兽的。他刚才之所以能够定住幽冥岩魔,主要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定仙缚。《天道相水》里的任何法术,第一次使用时,威力都会相当强悍,毕竟那么一长段“启玄真言”,不是白念的。 这时,叶翔心疼看了一眼伤痕累累的小宝,然后把它收入了玉佩中。随即,叶翔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第三十二章 激烈争论 不知昏迷了多久,叶翔的身体渐渐恢复了知觉,但浑身却没有丝毫力气,连眼睛都睁不开。他感觉自己现在正躺在一个柔软的地方,应该是床上,而他的身上,盖着一层被子。 正在这时,一阵细缓的脚步声响起,并且越来越近,随后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叶翔感觉到有一个人来到了他的面前,闻香气,应该是个女人。 这时,那人拉起床单的一角,将被子掀了开来。 一阵冷气袭体,叶翔这才觉察到自己是赤裸躺在床上,身上一件衣服也没有。 这个事实让叶翔心中顿时忐忑不安,他意识到了自己正在遭受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他竟然走光了!一个女人在他毫无抵抗能力的时候,看光了他! 呜呜~人生的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叶翔镇定了一下,思索了起来:我长得这么身强体壮风度翩翩一表人才,这个女流氓做出这么一点也不君子的事情,接下来,肯定是要来夺我的贞操的……如果事后她不负责任,抽了一根烟后就拍拍屁股走人,那我的委屈哪里发?我只能捂住被子哭了,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我现在见不着她的脸,不知她是美是丑,如果她是如花失散多年的孪生姐妹,长得比凤姐还芙蓉姐姐,那我的一世英名一身清白不是全毁了吗?整片太平洋,也装不尽我的泪啊! 越想下去,叶翔越觉得心惊胆战,他的一颗处男心,不由怦怦直跳起来。 正在这时,叶翔感觉胸口一处穴位一麻,一根又尖又细的东西扎了进去,应该是根银针。 ‘原来……她是来帮我疗伤的。’叶翔心念一声,不由有些微微的失落。 在许多男人的内心深处,其实存在着一股邪念,就是希望哪天自己躺在床上时,在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一个女人能把自己给办了。虽然叶翔刚才的心里活动,并不希望自己被“女流氓”夺去贞操,但不可否认,在他不希望的同时,内心深处那股邪念,亦在蠢蠢欲动。 还是沈漫溪有见识,能够说出“色得很猥琐”这种一针见血的话。 时光一分一秒流逝,叶翔这处穴位麻了一下,紧接着换另外一处穴位麻一下,那个女人不知道在他身上扎了多少针。总之,如果此时叶翔能睁开眼睛,并且面前摆着一面镜子,那么肯定会把镜子里的自己,认成一只刺猬。 不过,那么多银针扎下去后,叶翔的感觉比先前好多了,身上也恢复了几丝气力,但不知为何,还是睁不开眼。 这时,又一根银针扎下,叶翔感觉到肚脐眼下约一尺并且长在两腿之间的一样东西麻了一下。没错,他下面的“小叶翔”被扎了。 ‘噢~’叶翔嘴巴张不开,只能在心里叫了一声。说实话,被扎的那一瞬间,还是有那么一点爽劲的。 “真小,差点就扎不准穴了。”就在叶翔回味之际,一个娇媚的声音传入耳中。 ‘什么!她刚才说什么?真小?她竟然说我那里真小!我哪里小了?哪里小了!啊!我要说话,我要和她当面对质,我要和她祖宗十八代单挑!’叶翔在心里说着说着,情绪便激动了起来。就在这时,又一根银针扎进了“小叶翔”一处穴位中。 叶翔心中的骂声骤然止住,他又忍不住“噢”了一声。 “不仅小,而且还很难看,幸好只用扎两针,再扎下去,姑奶奶还真受不了。”那个女人的声音再次传出,说完后,她便转身离去。 ‘啊!天杀的臭女人,老子要和你同归于尽!’叶翔在心里无助呐喊了一声,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随后,他便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叶翔再次醒来,他豁然睁开双眼,目露凶光,脸上布满了杀气。他立起身子,发现自己正在一间地下室内,身上扎着的银针不知什么时候已被取下,并且身体不再赤裸,而是有了衣服。 叶翔走下床,每个角落都看了一遍,除了他自己,一个人影也没有找到。 ‘那个女人呢?’叶翔心中疑问了一声。 正在这时,地下室的金属门开启,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裳的女子步了进来。叶翔鼻子嗅了嗅,闻到飘然而来的香气后,他心中已经确定,那个羞辱自己的女人,就是她了! 在看到这个女人之前,叶翔原本心里的想法是,见到她后,一定二话不说先抽她两耳光,然后再撕她的头发,紧接着用皮带反绑住她的双手,抽她的屁股,总之,要将她碎尸万段! 但现实中,叶翔并没有这么做,因为眼前这个女人,是个美女,并且很美。 一头金棕色大波浪长发自然披在她的肩上,丝丝缕缕中,透散着万般风情。她面如出水芙蓉,眉若沾露柳叶,红唇性感而又饱满,浓眉修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比桃花还要媚上几分的眼睛,十分勾人心弦。至于她的身材,如魔鬼般惹火,该凸的地方特别凸,该翘的地方也特别翘,简直妖娆无限。她是一个妖精,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 当然,即使眼前这个女人不是美女,叶翔也不会真的把人家碎尸万段。有些事情只是在脑海中想想罢了,如果真去做,他下不了手的。 此时,叶翔面色一沉,盯着她道:“你叫什么?” 妖娆女子看了看叶翔,发现他的表情不对劲,不由柔声道:“小女子名叫苏湄心,叶大爷,你把脸绷得这么紧,我哪里惹你生气了吗?”说完,苏湄心那一双桃花美目,朝叶翔忽闪了一下。 叶翔不由心神一颤,整个身子顿时酥软了下来。不过,做为一个有原则的男人,即使身体背叛了自己,但……他那颗与反派角色斗争到底的决心,依然是属于他自己的。叶翔依旧板着脸道:“苏湄心,我问你,我哪里小了!” 苏湄心听后想了一下,随即知晓叶翔所说何事,不由娇笑一声,道:“我觉得小,就小咯。” “你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并且是极其严重错误的!”叶翔义正言辞说道:“你没发现你这里很冷吗?热胀冷缩知道吗?我的那个……那个二弟不是因为本身小而小,而是因为遇冷缩小了,懂了吗?还有,你说它难看,它哪里难看了?你看它缩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一只蹲在角落边的小兔子,那叫可爱知道吗?知道吗!” 叶翔说到最后时,几乎要吼了出来,没办法,身为一个男人,自尊心受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打击,他能不激动吗? 苏湄心对叶翔的情绪不以为意,饶有趣味道:“那个‘热胀冷缩’的原理我也明白,但我还是觉得,它的确小了。” “苏湄心,你这是挑衅,你太无敌了,呃……不对,你太无耻了!我告诉你,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二弟,这是男人的底线!”叶翔越说越激动,道:“你知道吗?华夏男人的二弟分两种,一种是软的时候大,硬的时候更大;另一种则是软的时候只有那么一丁点,可一旦硬起来,就跟原子弹爆炸一样,爆炸式的大。这种二弟,是具有华夏特色弹性极强杀伤力极大的民族品牌性二弟,是二弟中的战斗机,是极品!就是我的这种,许多人做梦都梦不来的……明、白、了、吧!” 听完,苏湄心忽然捂了下嘴,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样子娇媚至极,魅惑众生。 叶翔稳定了一下情绪,奇怪问道:“你笑些什么?”在叶翔心里,他刚才并不是在讲笑话,而是在谈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苏湄心停止发笑,道:“你说了那么多,究竟想说些什么?” “我想说,你原来的观点是极其严重错误的,你必须纠正过来,并且还要向我道歉!” “好啦,小弟弟,姐姐错了,你别生气了哦。” “你叫谁‘小弟弟’!”叶翔吼了一声,原本褪去的怒色再度上涌。现在他心里对“小”这个字十分敏感,何况“小”后面还跟着“弟弟”二字。 苏湄心看得出叶翔是真的生气了,便不再作弄他,解释道:“我刚才说的‘小弟弟’不是你认为的那个‘小弟弟’,而是一种姐弟的称呼,我比你大,把你当成‘弟弟’来看待,所以才叫你‘小弟弟’咯。” 叶翔听后想了想,不由平静了下来。此时,他心里还是有几分欣慰的,因为他自认为,他用自己的一番大道理终于让一个不知好歹的女人认了错,成功挽回了自己的尊严。 第三十三章 被耍了 “对了,这是哪里?”叶翔开口问道。 苏湄心回答道:“我的私人医院。” “医院?”叶翔环顾了一下四周,道:“怎么一点也不像。” “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我接待特别病人的疗养室,医院在上面,等下搭电梯回到地面就可以见到。” 叶翔“哦”了一声,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而是问道:“我昏迷几天了?” “算上今天,一共五天。另外,方宇已经让楚书记给你的家人打了声招呼,说你这几天在外边办事,所以回不了家,而并不是因为受伤昏迷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一些不该说的事情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对了,方宇呢?” “他有紧急事情要处理,所以先离开了。” “我立了那么大的功,他有没有说给我什么奖励?”叶翔厚着脸皮问道。 苏湄心鄙夷看了他一眼,道:“放心,他回龙部后,会为你请功的。以后他会来找你。” 听完,叶翔不由安心下来,有便宜不占有交情不攀是白痴,消灭幽冥岩魔好歹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并且差点连性命也丢了,如果方宇什么都不表示,就那么拍拍屁股走人,那太无敌了!呃……不对,是太无耻了! 叶翔止住思绪,问道:“我现在身体应该没什么事了吧,是不是可以回去了?”虽然眼前这个叫“苏湄心”的女人很美很撩人,但叶翔并不会被她迷到神魂颠倒,此刻他的心中,迫切想见的女人只有两个,他的妹妹和他的漫溪。 苏湄心回答道:“你送来时伤势比较严重,我虽然用太一神针帮你疏通了经络,但体内仍有几团淤血不化,需要内服金丹,才可散去。现在丹药正在炉中炼制,还差半个时辰才能炼成。” “那你先带我上去,我在医院里坐坐,等你的丹出来。这里太闷了。” “你确定要在医院里等?” “是啊。”叶翔回答了一声,随后问道:“怎么,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苏湄心看了叶翔一眼,媚笑一声。 叶翔看到这种笑容,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不对劲。随后,苏湄心带着叶翔搭乘电梯回到了地面。 电梯门开启,叶翔走了出来,呈现在眼前的是一间布置很普通的休息室。叶翔不由回头一看,发现身后的电梯门已经消失不见,而是成了一副用瓷砖组成的壁画,伪装得真好。 随后,叶翔走出了这间休息室。一直在沉睡中与黑暗作伴,好久没有感受到热闹的氛围,所以,叶翔决定去一个人多的地方。 这家医院的规模很大,一路走来,走廊四通八达,门诊室一家连着一家,并且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不过让叶翔有些奇怪的是,他所遇到的人大多是女性,偶尔会有男人搀扶着女人来这里看病,但那些男人大多是低着头,生怕别人看他。 ‘来医院有什么害羞的?生病又不丑,真是的。’叶翔心中念道。 此时,叶翔来到了医院大厅,他找到一个位子坐下,然后以一个假寐的姿态靠着椅背,呼吸起了新鲜的空气。 时光缓而有序的流逝,叶翔的眼睛一直没有睁开,他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很有意境。然而,叶翔浑然不知的是,他已经渐渐成了医院的焦点,每当三三两两的人走过,见到他时,都会好奇的看上他几眼,偶尔也会有人忍不住捂嘴笑一下,甚至对他指指点点。 总之,人们看叶翔的目光,都很重口味。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穿着白大褂长相清秀的女医生来到了叶翔面前,叶翔睁开了眼睛。 女医生开口道:“请问你是叶翔女士吧?” “我是叶翔,但不是女士,我哪里像女人呢?”叶翔回答完后,脸上闪过了一丝怒色。 女医生听后并不反驳,而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叶翔,似乎在说:你的话,我能懂。 女医生将一个木盒递了过去,道:“这是院长吩咐我交给你的东西。” 叶翔接过,继而站起身子,转身便走。如果换做平时,和美女道别时,叶翔还会很绅士的打声招呼,但那个女医生太没礼貌了,开口就称呼自己“女士”,如果不看她是个母的,早一巴掌扇过去了。 叶翔不知道的是,此时他的身后,那个女医生仍“不知悔改”,注视着他的背影在心中叹息道:真是个可怜的女人…… 走出医院后,叶翔转回身,抬头望去。毕竟来一趟别人的地方,别人帮他疗了伤,记住别人的居住地点是应该的。 然而,在叶翔抬头的那一瞬间,顿时傻眼了,医院大楼上挂着一块巨大的招牌,上面清晰显示着六个红字:倾心妇科医院。 一道选择题漂浮在了叶翔的脑海中。 “某人孤身一人来到妇科医院,并且一直坐在候诊座位上,一坐就是一个小时,请问这个人是干什么吃的?” “A.她是女人,是来看病的。” “B.他是神经病,是来发神经的。” 叶翔终于明白那个女医生为什么要称呼自己“女士”,并且当自己愤怒的告诉她自己不是女人时,她并不反驳,而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原因很简单,女医生把自己看成了一个女人,一个生理结构是女人却长着男人相貌的女人,因为这个原因,“自己这个女人”心理上产生了变态,所以不愿被别人称呼为“女士”。 ‘老天!掉下一车豆腐砸死我吧!’叶翔在心中充满怨念的叫嚷了一声,随后,拔腿就跑。 叶翔原来的衣服早在对抗幽冥岩魔时便已毁去,如今他所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汗衫和一条绿色的牛仔裤,是苏湄心找来,然后方宇替他穿上的。 那时方宇还在,见苏湄心给叶翔取完银针后还会不时来给他把脉检查身体,便认为叶翔一直光着身子不好,于是帮他套上了衣物遮羞。在方宇心里,叶翔救过自己一命,给别人穿一下衣服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这些都不是问题的重点,问题的重点在于这身衣服是倾心妇科医院的一类工作服,衣服的后面印有“倾心妇科医院”几个红字,并且下面还有联系地址和电话,谁穿上它,谁就成了一块移动的广告牌。 方宇给叶翔穿衣服时动作一气呵成,并没有注意到这几个字,至于叶翔,就更加不知情了,他压根不知道他的衣服背面还印有那玩意儿。 叶翔一路狂奔,此时已经远离倾心妇科医院,他停下脚步,正好一辆的士迎面开来,叶翔连忙招手拦下。 的哥是个爱调侃的人,看了叶翔一眼,道:“兄弟,看你气色不好,刚从医院里出来?” 叶翔坐上车“嗯”了一声,心里有些奇怪,这个的哥怎么猜得这么准?不过,对方一声“兄弟”的叫唤,叶翔爱听。 的哥正准备开动车子,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问道:“就你一个人?” “当然我一个人。” 的哥从小就是侦探迷,他瞄了一眼叶翔背上印着的红字,大脑高速运转,神色忽然紧张起来,道:“你是去那看病的?“ 叶翔叹了口气道:“算是吧,有什么不对吗?” “小姐,对不起,刚才我那声‘兄弟’叫错了。”的哥一脸歉意说道。 第三十四章 大明星来了 下午四点左右,叶翔开着一辆的士来到了沈家大宅外,至于的哥,早已被他一拳打晕,丢在了副座上。 叶翔看了眼打表器,上面显示着“四十九块五毛”,不由从口袋搜出一张五十块的票子扔在了的哥身上,但想了想,觉得给他五十便宜他了,于是,叶翔从的哥的口袋掏出钱,给自己找回了五毛。 “哼!叫你乱叫,原本你可以多赚五毛的,但我就是不给你,后悔死你!”叶翔对昏迷不醒的的哥说了一声,感觉很解气。 随后,叶翔下了车,径自走进了沈家大宅。叶翔并没有急着回屋,而是穿着那身“光鲜艳丽”的衣服漫步在绿道小路上、清湖别墅间,去了不少地方,毕竟已经几天没有回家了,四处看看是必须的,他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很有意境。 期间,叶翔觉察到许多人看自己的目光不对劲,为此,他特地跑到沈家车库,找了辆停放在那特别干净的车子,然后对着车窗照了照,发现自己依旧一如既往的帅,没什么不对。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帅一点,叶翔特意还在车窗前,梳理了一下他那百年不乱的发型,抚摸了一下唏嘘的胡子渣,还用手指剔了剔牙,最后,他从鼻子中抠出一小点的鼻屎,恶作剧性质的将它按在车窗上来回搓了搓,一刻间便把它抹均匀了。 就在这时,那扇车窗缓缓落下,露出沈漫溪那副清美无双却饱含怒意的面容。 “叶翔!你还能再恶心一点吗?”声落,沈漫溪投给叶翔一个无比鄙视的目光,便开着车离去了。 叶翔压根不知道车里有人,他一动不动呆在原地,呆了好久。 叶翔回到屋里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脱衣洗澡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衣服的背面印着“倾心妇科医院”六个大红字。 这份事实,让叶翔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为什么他在外面逛了那么久,竟然没一个人把这件事告诉他!叶翔怀疑是上天故意想看自已的笑话,然后运用奇异的能力,强制性改变他周围众人的心理活动,让那些人就是不告诉自己。 虽然这种逻辑很荒唐,但叶翔坚决这么认为,没错,他当时的精神,是出现了那么一点的问题。 ‘太伤人自尊,太摧残人的心灵,整件事情就像一个茶几上摆满了杯具,然后国足再跑来踢一脚,变态的悲剧啊!”那夜,叶翔躺在床上碾转反侧,在心里不停念着这句话。 有很多人认为叶翔是个成熟的男人,其实不是,他耍起小孩子脾气来的时候,会让人很无语。 接下来三天内,叶翔不再出门,而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有人叫门他也不开,他打算绝食明志。请注意,他这份志向并不是做给人看的,而是做给上天看的。他一直认为此事是上天在刻意作弄他,为了让上天意识到错误,不再和自己开这种低级趣味的玩笑,他必须以切身行动,提出严重抗议! ‘乌龟王八天,叫你玩我,再玩我……我就死给你看!我死了,你就看不到我怎么泡上漫溪,也不会知道我最终有多少老婆?更无法见证我“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那份辉煌时刻!你会无聊的……哼!’想完这些后,叶翔不由觉得心情好转。 最终,叶翔并没有真去绝食,你当他真的神经错乱啊,“乌龟王大天”只是他情绪激动时臆想中的发泄对象,发泄完后,饿了照样吃,累了倒头睡,好吃加好睡,就差个妹妹。 不过,叶翔三天不出门却是真事,至于他如何解决温饱问题的?很简单,他的床底下堆着几箱“哇哈哈”和几大袋“大白兔奶糖”。 在很小的时候,叶翔便非常喜欢吃这两样东西,但他没钱买也没有大人给他买,只能看着别的小朋友吃,然后流口水。于是,他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以至于长大后,在叶翔眼里,什么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星巴克全是浮云,他左手“哇哈哈”,右手还是“哇哈哈”,嘴里嚼着大奶糖,快活哪用去开房。 这三天里,叶翔将大部分时间用在了练功之上,毕竟他从《天道相水》上新学了一个法术“定仙缚”,许多技巧性的东西需要掌握,比如用“定仙缚”定住一个普通人,运转多少法力为宜?加大法力输出,定住他的时间会不会增长?反之,定住他的时间会不会减少?法力输出的极限是多少,最多能把一个人定多久?总之,一大堆问题! 可惜没有一个活人来给叶翔做实验,他只好放出小宝和捣蛋鬼,拿它们来试。 至于穿着“倾心妇科医院的制服到处跑”那件破事,叶翔早就想通啦,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内心也已发泄了,就把它当成过眼云烟,随风而逝吧。 什么?你认为叶翔会报复?笑话,真是个荒唐的笑话,他是一个胸襟广阔的男人,苏湄心那么漂亮的一个花姑娘,只不过稍微作弄了他一下,他记仇干什么?这件事值得报复吗? ‘苏湄心!总有一天老子要强奸你!’叶翔只不过在心中立下了一个小小的愿望。 今日,艳阳高照,神清气爽,叶翔走出了户外,去体验美好生活。他来到一个花园前,不远处两个女佣人正谈论着什么,叶翔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你没看错吧!真的是她?”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女佣人情绪激动问道。 “当然是她!我可是她的超级粉丝,不可能看错的。”另一个穿绿衣服的女佣人一脸肯定回答道。 “哇!她竟然来我们这里了。” “是啊,我听人说,她是二小姐十分要好的朋友,这次是专门来看二小姐的,说不定以后还会常来呢。” “那太好了!她现在在哪?带我去看她,只要远远看上一眼就好了。” “可是我们现在还在工作,这么大片花园需要整理呢。”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也是她的超级粉丝,昨天做梦还梦到了她,无论如何我都要看她一眼!” “好吧,我带你去。” 声落,两个女佣人转过身,正准备迈步,猛然发现一个人站在他们的面前。 叶翔一脸微笑说道:“你们准备去哪啊?” 两个女佣人一惊,连忙恭敬叫了声:“六老爷。”却并不回答问题。 叶翔面色一沉道:“你们刚才的谈话我都听到了,你们想旷工是吧?” 听完,两个女佣人急忙说道:“六老爷,我们知道错了,求您网开一面。” 叶翔恢复笑容道:“那就老实回答我前面的问题吧。” 穿绿衣服的女佣人将头微微低下,道:“我们……我们准备去看唐牧谣。” “唐牧谣是谁?”叶翔疑问道,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好像在大街上听过。 此说一出,两个女佣人用看外星人的目光看着叶翔,如果不是顾忌身份,估计她们会撅起小嘴眼冒火星,毕竟,竟然有人不知道她们的偶像是谁?太无敌了! 绿衣服女佣人平复了一下心境,一脸仰慕之情说道:“唐牧谣是华语乐坛的天皇巨星,音乐的女神,全华夏包括全世界都有很多的粉丝,唱的每首歌都特别特别的好听。” 叶翔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只不过是一个明星而已,有必要这么崇拜吗?在叶翔的心里,他的漫溪比那些所谓的明星耀眼多了,他的漫溪要相貌有相貌,要气质有气质,要身材有身材,并且全身上下只长了一颗痣,而且长在左胸那里,真是太性感了!当然,最为重要的是,漫溪的性格一点也不做作,是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女人,如果她出来混,娱乐圈还哪轮得到那个叫什么唐什么谣的女人风光? 还什么音乐女神?狗屁!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叶翔从小到大只喜欢听儿歌唱儿歌,一些流行歌曲他都没怎么关注过,不知道唐牧谣情有可原。不过,他刚才最后一段的心理活动,如果被世人知道的话,估计全球市场上将出现一种全新的畅销产品。 叶翔牌小草人,没事扎几下。 “你们两个好歹也是成年人了,怎么还像那些屁点事不懂的小丫头一样,追起星来了?明星啦,那都是浮云。你们两个好好工作吧。”叶翔语重心长的说道。 “六老爷,唐牧谣和一般的明星不同,她是天使,她的歌能净化人的心灵。”蓝衣服女佣人为自己的偶像力争道。 叶翔懒得和她争下去,不由道:“好了,不说了,我不管你们追不追星,但起码先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今天的事就这么算了,下不为例。” “是,六老爷。”两个女佣人应道。 叶翔转过身,准备离开,然而刚走几步,他便止住了步子。叶翔转回身问道:“对了,那个唐牧谣现在在哪?” 绿衣服女佣人道:“应该在沈家主屋那里,和二小姐在一起。” ‘原来在漫溪那里。’叶翔心中念了一声,继而迈步朝着一方走去。正好现在没事,去一趟沈家主屋也无妨,看看世人传颂的“音乐女神”究竟长什么摸样,反正只是看一看,自己又不会怀孕。 第三十五章 哪个王八蛋骂我 叶翔快到沈家主屋时,远远看见两个美女从屋里走了出来,背对着他,往车库那边走去。叶翔一眼认出其中一个是沈漫溪。 “漫溪。”叶翔朝前方叫了一声。 两女停下脚步,转过了身。沈漫溪望向叶翔,一脸平静道:“什么事?” 见到沈漫溪今朝这么给面子,没有给自己冷脸,叶翔连忙跑上前,笑着说道:“你出来散步啊?真巧,我也出来散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咱们一块散吧。” 说完,叶翔不等沈漫溪答复,一边转头一边开口道:“请问,这位美女是?”声落,叶翔的目光落在了沈漫溪身旁那个女人的身上,当见到那张完美无瑕的脸蛋后,叶翔的精神在一刻间,恍惚了。 有这么一个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是一个遥远到令人无法想象的年代,整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存在:创世主。 创世主以无上神通创造了宇宙星辰、自然万物,总之,创造了除人以外的一切事物。尽管从此以后,天地间有花有草,有鸟鸣有兽奔,但创世主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满意,他觉得这个世界仍缺少什么。 于是,创世主在宇宙中思考了七七四十九亿年,终于想明白了,他所创造的世界缺少统帅。 随后,创世主花费了一亿年的时光,按照自己的一些特征,最终,创造出了一群男人 男人,力量的象征!他们有着坚毅的体魄,胸怀雄心壮志,存在与生俱来的好斗精神,充满阳刚之美。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后,不断吸纳天地灵力,开始征服万物,让百兽沦为坐骑,让风雨雷电为自己所驱使,让山川大河成为了私人领地,世界在他们的掌控之下,不断变化和发展! 随着野心的蓬发,男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争斗了起来。只要一言不和,他们就会拳脚相对,要么单挑要么打群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力量不断增强,智慧不断的提升,破坏力也越来越大! 终于有一天,创世主预感到了危机,如果任由这群男人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自己会地位不保,被取而代之。创世主从来不需要睡觉,然而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他第一次入眠了。 创世主做了个很奇怪的梦,他梦见了一样东西,连他自己见了也会心动万分的东西。于是醒来后,创世主根据梦中的情形,创造了女人。 女人,甘露的化身。她们善良美丽,温柔贤惠,举手投足间,尽显着无限的风情。在她们降临于世的那一瞬间,男人们停止了争斗,将目光转向了她们。 那一刻,那些女人成了天地间最耀眼的光彩,她们消褪了男人体内的戾气,让男人们心中生出了一份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怜惜与爱护之情。 她们让他们变善良了。 男人们终于找到了比你争我斗更加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美色。一个完美的女人,足以让一个男人颠覆整个世界,只为扶正她的倒影! 于是,男人们的第一欲望由脚踩创世主,变为了征服世上最完美的女人。 卑鄙的创世主深知这点,为了让男人永远跳不开这个圈,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女人,叫男人永远看不够,征服不完! 叶翔原本以为沈漫溪是这个世上最美丽动人的女人,但见到她身边的那个人儿后,叶翔知道,自己错了,并且错得很离谱。这个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最美丽动人的女人”,只有完美的女人,沈漫溪是一个,而那个女人也是一个,完美的女人和完美的女人之间,是分不出高下的。 “你好,我叫唐牧谣。”眼前的佳人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 叶翔回过神来,道:“你好,我叫叶翔,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叶翔朝佳人伸出了一只手。 唐牧谣大方的伸出手,与他相握。 接触到那只柔若无骨的小手,叶翔的心田顿时如同甘泉润过一样,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配合着这份感觉,叶翔开始仔细欣赏起了眼前的佳人。 一头柔亮青丝垂落到她的肩梢,鹅圆脸蛋上,一双美目清澈迷人,她的俏鼻如琼玉般光洁透亮,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加上两颊间透出的淡淡红粉,美不胜收,醉人至极。往下看去,是她如同天鹅绒毛般雪嫩洁白的玉颈,再往下看…… 看到这,叶翔已经很满足了,没有再往下瞄去,这个时候怎么能够偷瞄女生的胸部呢?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除了偷看女生洗澡外什么都没有干过,他又不是色狼。 经过一番细看,在叶翔心里,唐牧谣比起沈漫溪的清美,要多几分娇柔,虽然不及漫溪的古典端庄,但更显几分青春活力,是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而又惹人怜惜的大美女。 “你,能松手了吗?”这时,唐牧谣的声音传了过来。 叶翔一惊,这才意识到自己光看美女,却握住对方的手一直没有放开,叶翔不由面露尴尬,连忙松了开来。 对于这份失态,叶翔自我感觉很不好,为了不让自己在对方心里留下坏印象,他必须想个办法挽回形象,所以叶翔决定拍马屁。 此时,叶翔突然情绪激动起来,道:“唐牧谣!我说你看起来怎么这么眼熟……你不是一般的唐牧谣,而是那个唱歌的唐牧谣!对不对?我很喜欢听你的歌,我很多朋友也爱听,经常把你挂在嘴边,把你称为音乐女神,说你的歌声就像天使一样,能净化人的心灵。哎,我刚才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光想着你是谁去了,竟然连手都忘了松,真是失礼,如果让我的朋友知道这件事,他们会骂死我的。”叶翔说完,觉得自己的话有些犯花痴,不由在心里很嚣张的说道:唐牧谣,我这么夸你,并不是被你的美色所迷住,而是因为你是漫溪的朋友,我给漫溪面子,哼! 唐牧谣听后甜甜一笑,道:“多谢你和你朋友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至于刚才的事,别放在心上,我并没有怪你。” 结果在叶翔意料之中,他看着唐牧谣,忽然有些感慨。 ‘不仅声音动听,笑得也这么美,这么好的女人,不知道以后会被哪个王八蛋糟蹋!’叶翔暗骂了一声唐牧谣的未来老公。 刚骂完,叶翔突然觉得自己鼻子痒痒的,忍不住“阿嚏”了一声。 ‘哪个王八蛋在骂我?找抽啊!’叶翔在心中念道。 “阿嚏!”叶翔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唐牧谣看到叶翔的表现有些奇怪,不由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天气太热,可能着凉了。”叶翔回答了一声,然后心中嘀咕道:我今天真他妈撞邪了!谁骂我骂得那么凶!害我连打了两个喷嚏,我和你祖宗十八代有仇啊! 这时,一直沉默无语的沈漫溪,忽然开口道:“叶翔,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叶翔回答道:“当然有事,我前面说了,我来陪你们散步的。” “不需要。”沈漫溪的声音冷了下来。 叶翔语重心长道:“漫溪,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好歹是你的六叔,我名义上是陪你散步,实际上是来找你谈心来的。现在这个社会,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亲人之间难得聚一回,这是个很不好的现象。做为你的长辈,我有必要关心你爱护你,培养我们之间的那份感……亲情。” 声音传出,唐牧谣觉得奇怪,不由小声问道:“漫溪姐,叶翔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她怎么会是你的六叔?” 这个问题沈漫溪也很纠结,对于叶翔的“六叔”身份,她的心里是一直不愿承认的。 “你问他吧。”沈漫溪淡淡说道。 听到这话,唐牧谣将目光转向了叶翔,好奇是女人的天性,多漂亮的女人也是一样。 叶翔酝酿了一下感情,随后面露悲伤道:“这件事说来话长,其实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父母抛弃,然后四海流浪无处为家,孤苦伶仃过了十几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漫溪,她带着我来沈家给老爷子治病,最后,我侥幸治好了老爷子,老爷子见我忠厚善良,就将我收为了义子。” 虽然叶翔说得很简短,但他的语气运用得非常好,让人一听,就会对他悲惨的身世产生连绵不尽的浮想,从而生出怜悯之心。 唐牧谣颇受感染,心中对叶翔的戒备少了几分。 叶翔趁机问道:“对了,你和漫溪准备干什么去?” “我们准备去逛街,不过……”唐牧谣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叶翔连忙问道。 唐牧谣叹了口气,望了眼不远处道:“我们不喜欢有保镖跟着。” 叶翔随着唐牧谣的目光看去,发现十米开外的地方,有四个墨镜西装的男子正注意着这边的动向。其中两个叶翔认识,是沈漫溪的随身保镖,至于另外两个,应该是唐牧谣的随身保镖。 叶翔收回目光道:“要摆脱他们很容易。” 唐牧谣问道:“你有办法?” 叶翔“嗯”了一声道:“当然!” 唐牧谣两眼放出神采道:“快说说。” 一旁的沈漫溪并不插话,他也想听听叶翔有何“高见”。像她们这种女人几乎什么都不缺,唯一缺的就是自由,让保镖跟着,会让她们的心里感到很不自在。 如果某一天,有一个机会摆在她们面前,她们还是愿意放纵一回的。 第三十六章 男人才有的感悟 叶翔曾经带沈璃儿三女偷溜出去过,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他整理了一下思绪,侃侃而谈起来,所说的方法自然是“回房跳窗”那一套。 两女听完后,一致反对。在沈漫溪心里,叶翔就是一头大色狼,按照他所说的方法,跳窗没什么,关键问题是跳下后需要他接着,那时候难免会有肌肤之亲,沈漫溪才不愿让叶翔占那么大的一个便宜。至于唐牧谣,出生在香港的一户书香世家,从小的礼仪熏陶,让她的思想偏于保守,尤其是对女人的贞洁看得特别重要,就算有人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也不会让一个才见一面的男人抱自己。 叶翔看到两女态度坚决后,知道自己的那点破心思不可能实现,无奈之下,只能放弃“A计划”,转为实施“B计划”。他叫两女等一下,便迈步朝不远处的四名保镖走去。 “四位猛男,你们好啊,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翔,一叶知秋的‘叶’,龙翔虎跃的‘翔’,我是来给你们报喜的。”叶翔来到四名保镖面前,笑着说道。 对方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并不理会。 叶翔不以为意,继续说道:“男人就应该有丰富多彩的生活,像你们这样每天像根木头似的跟在别人后面,还要替别人担惊受怕着,多累啊。身为男同胞,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我刚才跑到你们要保护的两位大小姐面前,义正言辞的劝说她们给你们一些福利,在我的个人魅力之下,她们终于答应放你们一天的假,所以你们现在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如果去嫖/娼,回来后我给你们报销。” “老爷吩咐过,不能离开小姐半步。”左路两名保镖开口说道 “老爷交待给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小姐,我们只听从老爷的安排。”右路两名保镖异口同声道。 这幕下,叶翔收起笑脸,一脸淡然说道:“那好吧,从现在起,你们的小姐交由我保护。”说完,叶翔身形一闪,对四名保镖发起了进攻。 三分钟后,四名保镖全被叶翔打趴在了地上。其实,叶翔心中原定的目标是,三十秒内解决他们,但没想到这四个保镖还有些身手,在他们的围攻下,差点把自己打趴下了。 无奈之下,叶翔只能卑鄙一回,动用了法术。他只要默念定仙缚的施术真言,然后随意朝一名保镖一指,便能解决掉一个。 所以与其说四名保镖是被叶翔打趴的,不如说是叶翔欺负别人不懂法术,先定住了别人的身子,然后再把他们踹到地上的。 收拾完保镖后,叶翔回到了两女那里,唐牧谣看他的目光显出了微微的惊讶。叶翔看在眼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随后他带着二女,走向了沈家车库。 这次出门,叶翔选的车子是他经常开出去的那辆银色奥迪车,还算低调。他做起了司机,沈漫溪和唐牧谣并排坐在后面。车子行驶到大门口时,叶翔三人遇到了一点小麻烦,警卫队长见他们车子后面没有跟来护卫车辆,便拦下了他们。 叶翔走下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下了警卫队长腰间挎着的枪,警卫队长还没反应过来,叶翔又飞速的将枪放回了他的腰间。 “记住,以后我带人出去的时候别再拦我,我一个人顶十个保镖。”叶翔很牛逼的说了一句,然后回到车里,开动了车子。 ‘男人有实力就是好,该我拉风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叶翔不忘心中感慨一声。 叶翔把车速调到七十码,飞快的朝市中心开去,他的车技很好,一路相安无事,半个小时便抵达了市中心。不过,中途吃了一张罚单。 下车后,一行人来到了步行街,沈漫溪和唐牧谣在前面走,叶翔跟在了后面,这是沈漫溪要求的,她觉得有必要和叶翔保持距离,如果和那个色狼并排走,她会受不了。 这件事虽然看起来让人不爽,但叶翔的心里一点也不郁闷,走在后面有走在后面的好处,只要他将目光稍微的往下一移,哇!前面两个好翘的屁股呀。 唐牧谣在下车前特地做过一番打扮,此时她的长发已经盘起,一顶白色的鸭舌帽遮住了她半张脸,除此之外,她还戴着一副硕大的茶色眼镜,使得人们只看得见她嘴角的那丝完美弧度,即便这样,只要看她一眼,便会让人觉得她一定很漂亮,惊人的漂亮!至于沈漫溪,长发很自然的披洒,发梢直至胸间,他的面庞不施粉黛,却显得异常的白皙透亮,有如一层星光覆在了上面,圣洁无暇,唯一可惜的是,她的眼眸依旧流转着一抹亘古不变的寒意,令人倾慕的同时又心生敬畏。 这样两个女人并排走在一起,自然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一些人不由得驻足观望,更有色狼一边回头一边向前走,最后一个不小心,就撞在了门板上。 至于跟在两大美女屁股后面的叶翔,则迎来了无数鄙视的目光,对于这种情形,叶翔习以为常,他只是在心中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愚蠢的地球人,都来嫉妒我吧! 沈漫溪和唐牧谣逛得十分欢快,有叶翔这么一个超级保镖在,她们并不用担心自身的安全问题,同时,她们也没有感到丝毫的不自在,不知为什么,和叶翔相处,她们不会觉得紧张,没有任何的压力。沈漫溪心里给出的说法是,她因为太讨厌叶翔,以至于可以忽略他的存在吧。 自由自在,是万物生灵的天性;逛街购物,是女人们的天性。现在两者皆得,用个生动的比喻,沈漫溪和唐牧谣的精神如同打了春药,兴奋得不得了,她们逛完一家商铺立马会去逛另一家,几个小时下来并不感觉到累,反而乐此不疲。 至于她们身后的叶翔小跟班,双手已经被花花绿绿的大小提袋完全占据,这对叶翔来说,并不算什么,关键的问题在于,她陪两位大小姐走了那么远的路,肉体上付出了那么多,但心灵上,却没有得到一丝的回报。 叶翔之所以屁颠屁颠跟着沈漫溪二女逛街,自然是有那么一点歪心思的,他原本打算在逛的途中,用自己学富五车的口才以及神乎其神的演技拉近与沈漫溪的关系,在她的心灵上打开一扇小窗户。然而理想和现实就如天鹅和癞蛤蟆,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小蛤蟆始终吃不到天鹅肉。 期间,叶翔几次跑上前找沈漫溪搭讪,但对方根本不理不睬,让他无从开口,于是,他只好采用迂回战术去找唐牧谣聊,但每到那个时候,沈漫溪都会投来一个寒气凛然的目光,叶翔只得知趣的退下了。 ‘我的漫溪在吃醋。’这是叶翔在心里自我安慰的话。 此时,一行人来到了一家黛安芬内衣专卖店前,叶翔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以保护两女安全为由要跟着进去,但被沈漫溪冷脸拦下的。 叶翔感觉很委屈,这次漫溪是真的误会他了,他之所以要跟着进去,纯粹是出于保镖的责任,为了表达出自己这份赤诚之心,叶翔当众立下了一个誓言。 “漫溪,你为什么不肯相信我呢?好吧,我在这里发个毒誓,等会进去,如果有哪个女人穿着内衣出来勾引我,我原本可以瞄三眼的,但我绝对只瞄一眼!” 叶翔觉得自己这句话很有深度,咋听之下会觉得它是个冷笑话,其实不然,它真实表达出了一个男人在面对美色诱惑时,那颗闪闪发亮的坚贞不屈之心!可惜这种意淫,只有他一个人能够理解。 听完叶翔的话后,沈漫溪懒得多说什么,白了他一眼,便转身走进了内衣店。至于唐牧谣,朝叶翔撅了一下小嘴,以示鄙视,然后跟着走进了内衣店。 北风那个不吹,雪花那也不飘,烈日炎炎下,一个男人失落而孤独的站在内衣店的门口。 叶翔觉得此情此景很有意境,充满了艺术气息,不由心中感叹:我用我的身体和情感创造了这幅杰作,然而我却是一个没有人欣赏的艺术家。 趁着这份清净,叶翔回忆起了今天的事,他感觉沈漫溪对自己的戒备心太强了,简直把自己当成了淫贼,好像稍不注意,她们就会怀孕一样。叶翔很郁闷,为什么在漫溪的心里,自己的形象会那么的差?他又没有干过什么坏事,只不过曾经偷看过漫溪洗澡,唱“洗澡的你”这首歌时被她听见,不久前还在她车窗上抹过一点纪念品……而已。 这些事情,很严重吗?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将心比心,想到如果自己是沈漫溪,有个男人对我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会有什么反应? ‘我会嫁给他!’叶翔在心里快速说出了五个字,随后发现骗不了自己的智商,只能将五个字中其中两个字改掉,变成了:‘我会杀了他。’ 意识到这点,叶翔一颗纯洁脆弱的心灵,顿时瘪凉瘪凉的,他感觉她的漫溪,就如奔月的嫦娥,那抹留存在心底的倩影正越飘越远,那道投入的凡尘的月华也越缩越小,最终,这所有的一切,淹没在了无尽的黑暗中。 叶翔在心里,不由定下了一个结论:除非全世界的男人都成了太监,我才有优势泡到沈漫溪。 多么悲哀的现实啊! 此时此刻,叶翔已不愿再想,他一脸黯然,朝着步行街的一头走去。别想歪了,他去找厕所,尿急呢。 叶翔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厕所的,没错,他把郁闷的心情带进了这里。人生有两大快事,吃和拉。叶翔是个有原则的人,每次干这两件快事的时候,他都会身心愉悦的,然而今天他却破例了,只能说明,他现在的心情真的很糟糕。 “嘘嘘”完后,叶翔如往常一样准备把“小叶翔”收回裤裆里,然而当他抬起“小叶翔”的一瞬间,骤然止住了动作。他的脑海突然火光迸发,顷刻间有如醍醐灌顶,他感悟到了什么!虽然不知道感悟到的“什么”究竟是什么,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真的感悟了什么! 明白? 此时,叶翔看着“小叶翔”,就那么静静凝望着它,凝思了起来:二弟啊二弟,转眼间你都长这么大了,这些年来没给你吃过一次荤,让你不知煎熬了多少个日夜,你是不是很怪我?你一直承受那么大的痛苦,但从未倒下,你依旧那么的风华绝代长生不老,你看看你,能长能短,能粗能细,能曲能伸,能软能硬,靠!有你这种榜样,眼前的困难算个鸟! 叶翔的心情大好。 第三十七章 午餐时光 回到内衣店门口时,沈漫溪和唐牧谣依旧在里面选购她们的贴身用品。通过前几次的经验,叶翔知道这两个女人每进一家店铺,起码得在里面花费半个小时以上的青春,否则不会出来。 叶翔觉得无聊,从口袋搜出一颗大白兔奶糖放进了嘴里,然后蹲下身子,面对着街道,漫不经心注视着过往的行人。他这副模样,很像在校门口蹲点的小混混。 两个打扮时髦的女人一个朝北走,一个朝南走,见到彼此后,她们不由停下脚步,寒暄了起来。 “王姐,真巧,是你啊。” “是很巧,许妹,没想到在大街上都能碰见你。” “这么久没见,你越长越年轻了。” “你也是一样,越来越漂亮了。” “你这个包包不错,在哪里买的,好好看哦。” “呵呵,你的鞋也不错啊,还镶水钻,哇,羡慕死我了。” 看到这,叶翔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最大的乐趣就是互相拍马屁。 一个小时后,叶翔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两大美女等了出来,那一刻,叶翔在心中立下誓言:这辈子老子再也不陪女人逛街了,这种破事谁爱干谁干去! 当然,这个誓言只是叶翔一时的气话,当他冷静下来后,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如果我违背了我发的这个誓,就诅咒我以后帅到女人见了就爱! 此时,已经到了正午。 三人清早出发,在外面溜达了这么久,除了叶翔有玄功护体外,两女都有些饿了。于是一行人走出步行街,先来到停车场,将叶翔手中提着的大小“战利品”放进车里,然后,他们在附近找了家西餐厅,开始享受午餐时光。 在餐厅里面,沈漫溪还算给叶翔面子,没有叫他到另外一桌吃去,三人选了一处靠窗的位置,沈漫溪和唐牧谣并排坐在一起,叶翔坐在了她们的对面。 优雅的音乐徐徐传来,这幅画面,还是蛮温馨的。 其实在沈漫溪的心里,对叶翔并不是很反感,她觉得叶翔除了好色一点外,其他还好。他活泼开朗,善解人意,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虚伪,不属于漫溪真正讨厌的那类人。 点餐时,沈漫溪和唐牧谣各自点了一份七分熟的牛排和一杯解百纳干红,至于叶翔,也学着她们点了红酒和牛排。如今面对新鲜事物,叶翔都会变得非常的谦虚,这是他第一次来西餐厅吃东西,记得上次他带沈璃儿三女第一次去酒吧时,就是因为不谦虚出过丑,从那以后,叶翔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懂就不要装懂,不懂就要学。 不过,当服务生问叶翔牛排要几分熟时,叶翔想了想,随后回答:“三分。” 叶翔是这么想的,漫溪她们点的是七分熟的牛肉,而自己如果点了三分熟的牛肉,那么整件事情,就会从简单的物质层面升华到精神的层面。你看,“七”加上“三”正好等于“十”,多么有意境的一个组合啊! 对自己这个创意,叶翔的心里还是蛮满意的,但他想不明白的是,当说出要三分熟的牛肉后,众人看他的目光,都变得怪怪的。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叶翔心里嘀咕道。 用餐时,除了东西有些难吃外,其他方面,叶翔的感觉都非常好。他终于有机会施展满腔才华,找来一个又一个的话题,与两女聊了起来。即使偶尔沈漫溪不理他只和唐牧谣交谈,叶翔也能不失时机的插上几句,惹得两女一阵欢笑。 ‘有些人天生下来,就是为泡妞这份伟大的事业留下传说的,这种才华,是学不来的。’叶翔在自己心里,留下了一句名言。 一顿中餐,吃了一个多小时,快要结账时,沈漫溪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于是,她去了一趟洗手间。 大概十分钟后,沈漫溪接完电话回到了餐桌,她的气色,看起来有些不佳。 唐牧谣关心问道:“漫溪姐,出什么事了吗? “公司出了些事,我得马上赶回去。”说到这,沈漫溪露出一个歉意的目光,道:“不好意思,牧谣,我们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还没聚够,我又有事要忙了。” “没关系的,漫溪姐,你去忙吧,多注意身体。”唐牧谣露出一个微笑说道。 “我公司的车,马上就到了,我顺路送你回去吧。” “我还没玩够呢,现在不回去。” 沈漫溪听后,眼中闪过一丝讶色道:“你的意思说,你要和叶翔继续去逛街?” “是啊,有什么不对吗?”唐牧谣回答了一声,随后感叹道:“现在的感觉真好,没有保镖跟着也没有人盯着,即使不去逛街,只是在这里坐上一天看看风景,我也会觉得很满足。” 听完,沈漫溪看了对面的叶翔一眼,随后挨近唐牧谣,将嘴凑在她的耳边,小声说起了什么。 叶翔的自我感觉原本是很好的,唐牧谣刚才出人意料的答复,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也让他的脑海,在刹那间构建出了一副宏伟而又幸福的蓝图。然而此时,眼前的一幕,让叶翔的心情不由紧张了起来,唉,毕竟是做过亏心事的人。 ‘漫溪会对牧谣会说些什么呢?她一直对我存在很深的误解,会不会说我是色狼,然后牧谣受她的蒙骗,也把我当成色狼?我不是色狼啊,我只是色,又不是狼……漫溪是一个有分寸的人,我偷看她洗澡的事,她应该不会说出来,而我唱“洗澡的你”这首歌被她听见这件事,她也应该不会说……如此一来,唯一一件能够诋毁我形象的事,就是几天前,我把她的车窗当成镜子照,最后把一坨鼻屎按在上面抹匀的事情。天哪!她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唐牧谣……’ 想到这,叶翔心里直冒冷汗,他知道这件事情,任何女生听到的第一反应,都会认为自己是个变态。但叶翔之所以那么做,用他的话说,是有苦衷的。 那个时候,他原本只打算在车窗前摆弄造型,那点鼻屎是他在不知不觉中扣出来的,也就是说,那是他无意识的行为,是个意外!叶翔从小到大是个爱护清洁的人,当发现手中粘着那东西后,他坚决不愿把它丢在地上,因为那会破坏环境卫生。那究竟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时,叶翔看着眼前的车窗,脑海一闪,来了灵感。 灵感对于人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宝贵的东西,它如同绽放在晚空中的烟火,转瞬即逝,只存在一刻的绚烂,为了留住这份美丽,叶翔才情不自禁的做了那么一个恶作剧。所以整件事情,如果从艺术的角度去看,叶翔的行为并不变态,而是在用艺术的手法来创造艺术。 虽然叶翔觉得自己情有可原,但他是一个谦虚的人,所以事后,他深深的反省过,他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干那种缺德的事了,就算要抹,也抹回自己的鼻子里! 沈漫溪对唐牧谣轻声细语时,唐牧谣的目光会不时看向叶翔,期间,还捂嘴笑了一下。很快,沈漫溪的悄悄话讲完了。 唐牧谣开口道:“我知道了,漫溪姐,你走好。” “你也玩好。”声落,沈漫溪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便转身迈步。门外,一辆黑色的奔驰商务车驶了过来,显然是来接沈漫溪的。 看到唐牧谣留了下来,叶翔感到有些吃惊。看来,漫溪刚才的悄悄话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估计她没有把自己的糗事告诉唐牧谣。 这时,沈漫溪已经步到了门口,突然一个声音传来。 “漫溪。” 沈漫溪止了下步子,转头望向叶翔,道:“什么事?” “如果遇到什么麻烦解决不了,告诉我一声。”叶翔露出一个真挚的笑容说道。 沈漫溪心神一颤,不知道为什么,当听到这句话看到那张笑脸,她的心里,忽然踏实了几分。大概是因为在她的记忆里,那个男人还没有被什么事情难倒过,爷爷是被他治好的,堂弟不再花天酒地而是去公司上班是受他的影响,楚书记的那层关系也是他找来的……这样一个人品差到极点的男人,可一旦回忆起他的好,他的形象又会在一瞬间,变得如此高大。 ‘他,真是让人想不通。’沈漫溪在心里念了一声,便收回目光,迈步离去。 空气中,唯有一抹芬芳遗留下来,随风飘荡。 给读者的话: 想要的时候不一定告诉你们,如果不告诉你们,你们还能投票砸砖留言的话,那么我们就有了真正的默契。 第三十八章 这是一个冷笑话 下午两点左右,叶翔和唐牧谣离开了西餐厅。 在这之前,叶翔的心情郁闷了一把,主要是结账的时候。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叶翔觉得付钱时,自己应该挺身而出,而不是盘算着“女士优先”,所以,叶翔打算由他来结账。 但看了账单后,叶翔再搜了搜口袋,才发现今天早上出门急,带的钱不够。最后,只得劳烦唐牧谣刷卡了。 这件事让叶翔的心里很生气,在他看来,这家餐厅的东西那么难吃,不及和平餐馆万分之一的好吃,却贵得离谱,随便吃点东西,竟然要上千块,这简直是抢钱! 至于叶翔觉得东西难吃的原因,主要是他点的牛肉,竟然是生的,吃下去还有腥味!要知道,他点的可是三分熟的牛肉! 叶翔是这么想的,“牛肉”前面的副词是个“熟”字,既然有个“熟”字,就表示它一定熟了。虽然“熟”字前面有“三分”两个字,但这只能说明,牛肉熟的程度低,但本质上,它依然是熟的。 三分熟怎么呢?三分熟的牛肉也是熟牛肉,臭鸡蛋就不是鸡蛋啦? 叶翔认为,服务生给他端来的,并非三分“熟”牛肉,而是三分“生”牛肉! ‘这些老外,只知道赚我们华夏人的钱,开你妹的西餐厅!怪不得罗马教廷的那些圣殿骑士换了一波又一波,还是灭不掉黑暗议会,这个世上,许多人身体上虽然没有变成吸血鬼,但精神上早已是了。’叶翔在心里颇有讽刺意味说道,觉得自己能从生活中的一点小事就能感悟出这么一番大道理,真是一位深藏不露的哲学者。 然而叶翔不知道的是,三分熟的牛肉,换一种说法,其实就是七分生的牛肉。他的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才没有想通这点。如果有人给他打一个比方:三分裸的美女并非真的裸女,虽然“美女”前面有个‘裸’字,但其实,她还是穿着衣服的。 这样一来,叶翔就会懂了。 此时,叶翔和唐牧谣并排走在大街上,两人望着前方的道路,静静的走着。 有很多男生和女生走在一起时,都会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很想和对方说话,但由于心里紧张,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面对这种情况,解决的办法有很多,比如你可以先讲个笑话,打破僵局,营造出气氛。 “牧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叶翔开口道。 唐牧谣点头应道:“好啊。” 叶翔想了一下,她和唐牧谣刚认识不久,为了给对方心里留下一份好印象,所讲的笑话最好不要露骨,而是带那么一点的言情色彩为宜。 “从前有一个王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公主,但那个公主被一个老巫婆囚禁在了一座古堡里。于是,王子找到了巫婆,对她说,只要放了公主,我什么条件都愿意答应你。丑陋的巫婆看着王子说,我要你那悦耳动听的声音。王子并没有犹豫,而是一口答应了……公主被巫婆放了出来,但王子并没有去找她,因为王子变成了哑巴,他很自卑,不愿自己心爱的人儿永远和哑巴生活在一起……王子的这份爱,最终感动了上天。天使找到了他,对他说,我给你一个机会,让你每年能说出一个字,你如果能向公主表白成功,你的诅咒就可以消失……于是,王子等了五年,终于能说出五个字去向公主表白,她很兴奋,骑着白马找到了公主。王子风度翩翩的下了马,然后一脸爱慕看着公主说道,公主,我爱你。公主听后,却只回答了一个字。”说到这,叶翔并没有再讲下去,而是一脸神秘的看向唐牧谣。 叶翔刚才讲故事的语气运用得非常好,唐牧谣听得有些入迷,见到他忽然止声,不由道:“叶翔,你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答案吧。” “答案是……公主回答王子:啥?”说完,叶翔笑了起来,道:“哈哈!这个笑话是不是很好笑啊?哈哈哈哈!” 叶翔原本以为唐牧谣会随着自己笑声的引导,也跟着发笑的,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唐牧谣只是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王子那么可怜,你还笑得出来,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这份回应叶翔的心灵深受打击,女人的心思真是猜不透啊,一个笑话而已,也能把它当成一回事?不笑也就罢了,竟然批判自己没有同情心。看来,善良是女人的天性,一点不假。 叶翔面目恢复平静,决定“一雪前耻”,不由开口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吧。” 唐牧谣点了一下头,道:“不过你这次讲的笑话,要是笑话,而不是刚才那种凄美的爱情故事。” 凄美的爱情故事?叶翔听后,头脑又是一阵短路。他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从前有一只企鹅宝宝从南极出发,到北极去找北极熊玩。它走啊走啊,走了一年,终于走了一半的路程,突然想起家里的煤气还没有关,于是,它转回身,按照原路返回了南极。回到家关了煤气后,企鹅宝宝还想着‘找北极熊玩’这件事,于是,它又一次出发,走啊走啊,走了两年终于来到了北极熊的家门口。企鹅宝宝敲开门,对北极熊说,北极熊哥哥,我来找你玩的。北极熊一听,回答说,我是北极熊叔叔,不是北极熊哥哥,你不懂礼貌,我才不和你玩。说完,北极熊‘啪’地一声把门关上了。”讲完,叶翔表情呆了一下,脸上并没有丝毫笑意,他突然发现自己这是讲的哪门子的笑话,比童话还幼稚,一点也不好笑。 “呵呵!”正当叶翔的心里要产生挫败感时,一阵笑声传入耳中,他惊讶的看到唐牧谣竟然捂嘴笑了,而且笑得很开怀。 唐牧谣止了一下笑意,道:“那个北极熊好好玩哦,企鹅宝宝费了那么大的工夫才走到它家门口,它竟然不和别人玩。”说到这,唐牧谣又忍不住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叶翔傻眼了,这份事实,是一个冷笑话。 两人继续向前迈步,从刚才到现在,无论是叶翔还是唐牧谣,都没有说要去哪逛,他们只是并排向前走,步子不急一分也不缓一分。 这两人,很有默契。 叶翔开口问道:“牧谣,前面在餐厅,漫溪和你说悄悄话时,有没有交待过什么重要的事?如果有的话,就告诉我吧。当然,如果没有,你更要告诉我,说不定那些悄悄话里面隐含着什么重要的事情,你没有听出来,但只要我一听,立马就能发现它的重要性!”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道:“你很想知道?” “也可以这么说。”叶翔老实回答道。 唐牧谣道:“那些悄悄话中,有一句漫溪姐着重交待过,你要听吗?” 叶翔耳朵一竖,道:“当然,什么话?” 唐牧谣美目一闪,显出了几分俏皮道:“漫溪姐说,如果等会叶翔问起我跟你说了些什么,你千万不要告诉他。” 叶翔听后,心中一阵郁闷。他并不死心道:“牧谣,你看看你,这么温柔,这么善良,这么的美丽。应该能明白当一个人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将要承受多大的痛苦。你帮我一下,告诉我吧。” 唐牧谣摆了下头,道:“不行,漫溪姐交待过不要我说的,我不能说。” “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你可以去问漫溪姐啊。” “整件事情就是她设下的一个套,就是想要我好奇死,她怎么会说呢?”叶翔一脸苦相说道。 唐牧谣看到这副表情,不由道:“你真的很想知道?” “是啊,我现在的心,就像有一万只蚂蚁在上面爬来爬去,痒得我快受不了呢。”说完,叶翔的脸上,不失时机的闪过悲哀之色。 唐牧谣露出一丝笑容,道:“好吧,如果你今天能让我玩得很开心很开心,我就告诉你。” “真的?” “一言为定。” 听到这个答复,叶翔放下心来,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想带一个女生玩好,还不是像吃饭一样简单。 此时,叶翔停下脚步,四处瞄了瞄,最终将目光停在了一处地方。 ‘唐牧谣阿唐牧谣,想寻开心还不容易,本哥哥今天就教教你,什么叫爽!’心里念完这句话,叶翔的嘴角露出了邪恶的微笑。 第三十九章 用经典来泡妞 现代都市,为了满足年青人这个群体追求新鲜和刺激的心态,诞生了一项新的娱乐设施:鬼屋。 所谓的“鬼屋”,说的并不是有鬼的屋子,而是指人为的情况下,在一间黑漆漆的屋子里布下各种灵异设施,让进入里面游玩的人感受到另类的惊险。 “失落园”是白沙市著名的鬼屋,位于市中心百佳大厦一楼,占地近五百个平方。 这间鬼屋的原貌,为一个大型迷宫,里面的“鬼怪”大多是真人扮演,并且极度专业,当你靠近哪个鬼怪所属的区域时,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出现,或在你身后,或在你旁边,甚至头顶脚下。他们凄惨叫喊的同时,还会在黑暗中拉你的手扯你的衣服,你只要一个不留神,还有可能被他们拖去他们的“鬼巢”,遭受调戏。 在叶翔的巧言簧舌之下,唐牧谣最终被他带到了这里,现在,两人已经站在了鬼屋入口处。入口的造型,是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鬼张着血盆大口,至于一旁,竖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八个字:禁止殴打工作人员。 大红字! 来鬼屋玩,不是买了门票就能立马进去的,而是需要凑齐人数,组成一个游览小队,然后跟着队伍进去。 叶翔所在的队伍共有八个人,除了他和唐牧谣,还有一名导游,一对青年情侣和三个中年人。导游是名戴着眼镜的妇女,大概还没过更年期,穿得很时尚,此时,她正细心讲解着进入鬼屋的注意事项,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点:一,大家需要手牵着手进入鬼屋,在里面千万不要分开,否则很容易走散;二,鬼屋里面不可以使用手机、打火机等发光物品;三,鬼出来后不能做出骂鬼、打鬼这些出格的动作,正如门口那块牌子上写的一样,禁止殴打工作人员! 叶翔站在队伍的末尾,唐牧谣在前面牵着她。原本站在最后面的不是他们两个,而是那对青年情侣,之所以成了现在这样,主要是前面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事情是这样,前夕,那对青年情侣中,当那个男的看到自己被分到了队伍末尾,不由心里害怕,于是叫他的女朋友和他换位置,站在最后面。他女朋友自然不干,便撅起了小嘴。 叶翔为了挽救一份即将破裂的感情,顺便表现一下自己多么的拉风,便带着唐牧谣和他们调换了位置。事后,叶翔不忘在心中感叹一声:男人,何必怕鬼呢? 叶翔回忆起了一段有趣的往事,那是三年前他第一次见鬼的时候。那时他还在一家餐厅打工,有一次去给一户人家送外卖,去到那还没敲门,门就自动开了。于是叶翔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却发现屋里没人,正在他感到奇怪时,身后的房门“砰”地一声紧闭了,然后一滴血落在了他的脸上,叶翔猛地抬头一看,发现一个穿得红袍的女鬼正漂浮在他的头顶,两眼放光的看着他。那时叶翔所在的位置正好靠近窗子,他想都没想,几乎本能意识从窗口跳了下去,那可是三十楼! 幸好关键时刻,叶翔脖子上挂着的玄灵圣兽印显灵,小宝现身,将他从空中接住,然后带着他安全着落。缘分就是那么奇怪,如果不是因为他命在旦夕,唤醒了圣兽护主,叶翔还不知道他的玉佩里,藏着一条那么可爱的狗狗。 ‘其实很久以前,我也是一个怕鬼的男人。’回忆到这,叶翔在心里又感叹了一声。 很快,女导游演说完毕,她走在队伍最前面,掀开鬼屋入口那层黑色的布帘,带着众人手牵着手走了进去。 鬼屋里面正放着恐怖凄凉的音乐,伸手不见五指,只能依稀观得前后人影的轮廓。在女导游的带领下,众人走过一条窄小的通道,此时,来到了一个拐角处。女导游停下脚步,开始了专业的讲解。 “大家请注意,我们即将进入第一个恐怖区域,名叫修罗炼狱。那里面关押着许多生前做太多坏事,死后不能超生的恶鬼,而它们唯一投胎转世的方法就是拉生人进它们的鬼笼,成为替代品。所以进去后,大家的手一定要牢牢抓住,千万不能松开,否则,人气一泻,很容易被恶鬼拖走。” 说完,女导游迈起步子,带领众人走过了拐角。呈现在眼前的是一间昏暗的石室,地上歪七倒八竖立着十几个牢笼,它们挨得很近,即使最大的间距,也只有一米左右。至于每个牢笼里面,都关押着一头“鬼怪”,它们将血淋淋的双手伸了出来,阻挡着狭小的道路。不过这些“鬼怪”很安静,并没有动弹分毫,大概只是逼真的道具吧。 即便这样,也足以让人心生惧意。 众人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穿行在大大小小的“鬼笼”之间,近距离感受着“猛鬼在身边”那种恐怖的氛围。正当他们走了一半路程,到达石室中央时,有几个牢笼突然摇晃了起来,里面的“鬼怪”开始一边嚎叫,一边向外挥舞起了双手,仿佛就要破笼而出一般。 没错,牢笼里面的“鬼怪”并非全是道具,有几个是真人扮演的。他们等到游览者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以为一切仅此而已时,就冷不防动起来,扰乱这份平静,刺激众人的神经。 “啊!”这幕下,有人忍不住尖叫了一声。至于没叫的人,状态也好不到哪去,心里被吓得不轻。 最后,一行人在惊恐中离开了“修罗炼狱”。 走过一条短小的通道后,众人来到了下一个场景,这里到处悬挂着零碎的布条,不知哪里有风,布条开始轻轻摆动。 女导游很会做戏,一脸凝重,又开始讲解了起来。 “我们现在来到的地方是医生的实验室,这里有一个病人生了怪病,医生正在用手术刀解剖病人的身体,大家慢点走轻点走,不然惊动了医生,会有麻烦的。” 声落,气氛在一刻间变得很静很静,慢慢的,低沉的音乐响了起来。 不远处,一束昏暗的灯光投射下来,照在了一个手术台上,那上面,躺着一具僵硬的“尸体”。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拿起一把明晃晃的手术刀,开始向手术台上的尸体划来划去,而他的嘴里,不时会发出阴森的笑声。 这时,医生抬起头,发现了观众,他放下手术刀,一步一步朝观众走去。当距离众人不足一米时,医生发现脚上绑了根铁链,他摆了摆腿,并没能挣脱开来,于是,医生开始发狂,他的动作剧烈起来。 突然,医生不慎摔倒在了地上,他的工作帽从头上脱落下来,露出了畸形的头颅和散乱的长发。医生躺在地上开始用手不断扯着众人的脚,发出了嘶心裂肺的喊叫:“你们是病人!快回手术台!快回到手术台上去!” 这幕下,众人心中的惊恐再也掩盖不住,不少人的身体哆嗦了起来,甚至有人带着哭腔叫道:“啊!不要,不要啊,工作人员,我要出去!快放我出去!” 其实许多人在进鬼屋前,都会心存一种想法:反正里面的东西都是假的,有什么好怕的?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有些东西你不身临其境,永远体会不到那种感觉。很多时候,理性如同“良家妇女”,感性如同“金钱”,当后者的诱惑力大到一定程度后,“良家妇女”也会沦为“婊子”,也就是说,人的感性能够战胜理性,假的东西,亦能带动一个人的真实情感。比如一本好的小说,明知道里面的剧情故事都是假的,但仍有人会为里面的个把角色触动心弦,为他们欢笑,甚至落泪。 看到众人惊恐万分的样子,叶翔反而乐呵呵笑了起来,典型的“人不犯我,我就看戏”。他在心中念道:这些演鬼的,不去拍戏真是可惜了,吓人的本事,比真鬼还嚣张。 就在这时,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叶翔转头看去,发现唐牧谣松开了前面一名女生的手,身子朝自己这边靠来,她的一只玉手被自己牵着,至于另一只,则紧紧抓住了自己的手臂。 唐牧谣虽然一直没叫出声来,但小脸憋得通红,显然是害怕了。叶翔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啊!我好怕啊!”叶翔的表情在刹那间变化,转为了一脸惊恐,他大叫了一声,在唐牧谣还没反应过来时,便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她。 “太恐怖了,我好怕,真的好怕啊……”叶翔的嘴里,依旧不停念道。 唐牧谣身子一颤,从小到大,她和男生最大的接触就是靠过亲哥哥的肩膀,哪时被人这么抱过,何况是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她心里有些生气,想要挣脱,但感觉到叶翔瑟瑟发抖的身体,又有些于心不忍。更奇怪的是,她看到叶翔这么怕,自己反而不怕了。 另外,叶翔的怀抱的还很温暖。 唐牧谣不由安静的呆在了叶翔的怀里,至于此时此刻的叶翔,心里不禁涌现了一长篇的感言。 知道怎么泡妞了吧?对,没错,当你看上哪个女生,就想办法把她带进鬼屋去玩,那种越恐怖的越好。当进入鬼屋,她感觉到害怕的时候,你也应该恰到好处的表现出害怕,然后趁机抱住她。 什么?你是个男人,女生害怕的时候应该要勇敢起来,不然,会被女生瞧不起,认为你是个胆小怕事的男人,这样一来,就很丢面子? 这样想的男性同胞,请自己抽自己的嘴巴两下,我靠!就你这见识,还想学别人泡妞?不仅思维古板,并且一点乐观心态也没有。你咋不会去想,她害怕,你也害怕,然后你抱住她,你和她之间会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知道吗?现在的女人,脑子普遍吃了春药,厉害得不得了。你如果还学以前那套,见到妹妹害怕,哥哥走上前,牵住妹妹的手说,有哥哥在,不怕…… 弱智吗? 一些“哥哥保护妹妹”的桥段,女人们已经在以《一起来看雷阵雨》为首的重口味电视剧中看了无数回,久而久之,在她们的脑海,形成了一种定向思维,你那种做法,会被她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还有些老土,根本不会在她们心里留下多大印象。 无论是侏罗纪,还是二十一世纪,泡妞最重要的是什么?没错,是创新!不断的创新!在女生的害怕的时候,你如果能够反其道而行之,放下大男子主义的身段,跟着害怕起来,并且抱住她,不说对方是否会心动,起码你会让她感觉到一种新鲜感,留下一份有趣的印象。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必须要有良好的表演技巧,要让对方感觉到你是真的在害怕,甚至比她还怕。这样才能保证你抱住她时,无论对方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不会反抗。毕竟,善良是女人的天性嘛,嘿嘿! 另外,切记,千万切记,你的泡妞动作,只能是抱住她,而不是因为害怕扑入她的怀里。如果你一昧追求创新和享受,把头放在别人的胸部之上,并且口水哈喇一大把的,还将头在别人胸部上来回摩啊擦的,那么,你就等着挨耳光子吧。因为你那不叫泡妞,而是色情狂。 如果你暗恋哪个女生,就带她去鬼屋玩一趟吧,按照以上方法试一试,即使她最后嫁的人不是你,但最起码,你曾在一个黑漆漆的地方抱过她,她甘愿让你抱。这份回忆,还是蛮好的。 ‘当然,类似的泡妞技巧我还有很多,以后再和大家探讨。’叶翔在心里对着空气说道,这是他心理活动的一大特色。没办法,他是一个自恋的人,满腹才学却无处可发,只好将空气想象成他的粉丝,以此满足虚荣心。 第四十章 送一张《牧月星光》 离开鬼屋后,叶翔带唐牧谣去了一趟“世界之窗”游乐场,玩了个把钟头后,又带着她去往中山路的烧烤一条街,体验了一下“平民美食”,总体来说,两人还是玩得蛮开心的。 其实带女生出来玩,关键不是去哪里,而是做为陪玩的男士,需要进入一种状态,不能摆出一副无精打采要死不活的样子,对方欢笑的时候你要跟着笑一下,对方对某样东西感兴趣时,你也可以适当的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最好以褒义为主。当然,如果你是一个泡妞高手,懂得抓住时机,用语言或者肢体动作营造出气氛就更好了。这点,叶翔就做得非常好。 此时,已到了傍晚时分,迷人的夜色降临大地,给了忙碌一天的人们,一份浪漫的享受。 灯光的照映下,一条街道上,两个人影并排前行,正是叶翔和唐牧谣。如今他们正往停车场走去,毕竟天已经黑了,人总要离别,是时候回去了。 “牧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叶翔打破沉默道。 唐牧谣“嗯”了一声 叶翔想了想,她现在和唐牧谣的关系应该算……有那么一点熟了,记得在鬼屋时抱都抱过了,所以现在可以适当的讲一些重口味的笑话。毕竟带有重口味色彩的笑话,搞笑成分多一些,他就不信这个小丫头不笑!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口道:“在艳阳高照的一天,有三兄弟去公园散步,看见路中间有样东西。大哥蹲下身子闻了闻,然后一本正经说道:这是便便。二哥听后,伸手摸了一下,点头道:应该是便便。这时,三弟拿指头戳了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道:果然是便便。于是,三兄弟松了口气,大叫一声:幸好我们没有踩到!”说完,叶翔放声笑了起来,道:“哈哈!是不是很好笑啊?哈哈哈哈!” 期望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酷的,唐牧谣并没有发笑,而是用怪怪的眼神看了叶翔一眼,道:“这个故事好恶心哦,不过,它蕴含了一个哲理。这个世上很多人做事就像那三个兄弟一样,都已经闻过碰过吃过……那样东西了,最后反而为没踩到它而感到高兴。” 哲理?叶翔听后傻眼了。 ‘正常人的笑话果然不适合这个女人,难道她只喜欢听冷笑话?’想到这,叶翔定了一下神,道:“我再给你讲一个吧。” 唐牧谣点了一下头,道:“不过这次,你再也不能讲刚才那种故事了,感觉脏脏的。” “遵命,我的大明星,这次我讲的,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说到这,叶翔吸了口气,继而说道:“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因为雪地太刺眼了,必须戴墨镜才能看得清东西。可是有一天它睡觉起来后,找不到墨镜,于是它闭着眼睛在地上爬来爬去,找啊找呀,最后,把手和脚都弄得脏兮兮的,终于找到了墨镜。北极熊戴上墨镜后,看到前面正好有一面镜子,于是它走过去对着镜子一照,突然发现了一问题。”说到这,叶翔停顿了一下,将目光转向了唐牧谣。 唐牧谣对叶翔的故事显然很感兴趣,不由催促道:“然后呢?他发现了什么问题?” 叶翔一笑,用笨笨的语气说道:“那只北极熊发现,原来我是一只熊猫啊!” “呵呵!”唐牧谣扑哧笑了起来,她一边笑着,一边说道:“那只北极熊好可爱哦,比你讲过的那只不和企鹅宝宝玩的北极熊还可爱,它戴上墨镜后,竟然把自己当成了熊猫,呵呵!她明明是只熊,怎么可以把自己当成熊猫呢?”说到这,唐牧谣伸手捂了下嘴,她怕自己笑得太大声,会失态。 ‘搞不懂,真搞不懂这个女人,这有什么好笑的?’叶翔在心中说道,随后,他仔细看了眼乐得花枝招展的唐牧谣。 ‘不过……这样的女人,很可爱。’叶翔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很快,唐牧谣的笑声止住,两人似有默契般,不再有人说话,而是一步一步的朝前方走去。一会儿后,他们距离目的地不足百米,放眼望去,能够看到停车场上叶翔那辆银色的奥迪车。 唐牧谣瞧了一眼四周,不经意间,发现了一处地方,不由道:“叶翔,你能陪我去一个地方吗?” 叶翔点头道:“当然,我很乐意。” 随后,唐牧谣带着叶翔朝着一家音像店走去。 走到门口时,叶翔问道:“来这干什么?” 唐牧谣回答道:“很早以前我就有个愿望,就是能够轻轻松松的逛一趟音像店,感受一下里面那种独特的音乐氛围。” 叶翔听后,抬头看了眼音像店的招牌,上面显示着四个字“天籁知音”。叶翔笑着说道:“没想到这么晚了,还有音像店开门,而我们又碰巧来到了这里。” “是啊,就当一场缘分吧,来成全我的美梦。”声落,唐牧谣推开了音像店的大门。 这家音像店很大,走进去时,仍有不少人在里面选购磁带光碟。放在墙角的立体音响正播放一首十分美妙的歌曲,旋律偏于古典,不时流转出一缕苍茫色调。唱这首歌的是个女声,声音极美而又独具灵性,让人一听,仿佛切身感受到了那一番悠远意境。 叶翔不由微合了一下眼,一脸享受的样子,倾听起了这首天籁之乐。 “天尽欢~遥相望~风云变幻缘生灭~上下千年一梦长~凡尘多少事故~终化一曲颂茫茫……” 听到这,叶翔心中不禁感叹:原来这个世上有比“数鸭子”更好听的歌啊。 他睁开双眼,来到了收银台,一个中年人正坐在那里数着一堆钱,估计在算账。叶翔开口道:“老板,请问现在店里正放着的歌,叫什么名字?谁唱的?” 中年人抬头看了叶翔一眼,反问道:“你不知道?” 叶翔老实“嗯”了一声。 “这首歌是音乐天后唐牧谣新专辑《牧月星光》的主打歌“天颂”,大街小巷经常放,连七老八十卖菜的老婆婆都会哼两句。看你年纪轻轻的,也算一个帅小伙,怎么能不知道呢?”中年人越说越激动,估计是唐牧谣的铁杆粉丝,叶翔的无知,让他心生不爽。 听完,叶翔看了眼静静站在身旁的唐牧谣,心中苦笑道:这个女人真不简单,走哪都能撞见她的粉丝。这样的女人,如果以后谁敢得罪她,估计会被人从早骂到晚,一辈子打喷嚏。如果以后哪个男人谁娶了她,靠!更不得了呢,那个男人很有可能被无数男性同胞以及一些有特殊嗜好的女人,诅咒一辈子,包括他的祖宗十八代! “老板,我错了。”叶翔朝中年人道了一句,语气像哄小孩一样,随后,便带着唐牧谣离开了收银台。 两人在店中缓缓迈步,漫无目的穿行在令人眼花缭乱的音像制品间。 唐牧谣忽然开口道:“叶翔,在沈家大院的时候,你不是说经常听我的歌,还和朋友经常在一起讨论吗?” 叶翔回答道:“是啊。” “那刚才……你为什么听不出我新专辑的主打歌‘天颂’?” “听出来了,我知道是你唱的。” “那为什么你还要问音像店老板?” “我是故意问的。”叶翔一脸神秘说道。 “故意问的?什么意思。” 叶翔感叹一声,道:“因为有些美妙的东西,太触动心弦了,人们知道后,往往想把它遗忘一遍,然后再听别人提起,再知道它一遍。比如你的声音,你的那曲天颂。” 听完,唐牧谣不再做声,而是浅浅一笑。 这时,两人来到了一个金属架前,他们不由停下脚步,目光看向了同一处地方。 架子上,摆放着一排专辑,其中一张专辑,封面上印着这么一幅画:一个很大很亮的眼眸,里面映出了一片星光,一个女孩坐在皎洁的月上,静静的遥望一方。这副意境很美,那个星光中的女孩,更美。 这张专辑正是唐牧谣的《牧月星光》,架子上其他歌手的专辑都摆得满满的,唯独它只剩下了最后一张,显然销量极好。 叶翔心中动了一个心思,不由道:“牧谣,你难得来白沙市一趟,今天我带你玩了那么久,感觉还没有尽到地主之谊,想来想去,少了一份礼物给你。这张《牧月星光》只剩下最后一张了,不如我把它送给你吧。”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道:“还是我送你吧。” “荣幸至极,顺便帮我签个名。”叶翔笑着说道,其实,他心里等的就是这句话, 唐牧谣伸出一只手,正要拿起架子上的专辑,正在这时,两名穿着校服的女生急匆匆跑了过来,她们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应该是高中生。 “姐姐,等一下。”其中一名扎着马尾辫的女生开口道。 唐牧谣停下动作,将目光转向她们,道:“什么事? “能把这张专辑让给我们吗?它对我们很重要。”马尾辫女生一脸诚恳说道。 唐牧谣问道:“什么重要的事?” “我有一个同学生病了,现在正住在医院,她是我和小芳最好的朋友,很喜欢听牧谣姐姐的歌,我想和小芳送一张《牧月星光》给她。可是牧谣姐姐的新专辑卖得很好,今天放学后,我和小芳跑了很多家音像店都发现已经卖空了,后来听人说这里有卖,于是我和小芳就急忙赶了过来,没想到也只剩下最后一张了。姐姐,求求你,把它让给我们好吗?”马尾辫女生说着说着,眼中便不知不觉闪现了泪花,显然,她真的很想要这张专辑。 “好的。”唐牧谣道了一声,便拿起了木架上的那张《牧月星光》,随后,他将手伸进包包,搜出一支笔。 “对了,你们那位朋友,是男生还是女生?”唐牧谣忽然奇怪问了一句。 “女生。”马尾辫女生回答道。 唐牧谣听后,开始拿起笔在专辑上写起字来。 这幕情形下,马尾辫女生旁边那名叫“小芳”的女生,心中一急,不由说道:“姐姐,你在上面写些什么?不要乱写好么。” 此时,唐牧谣已经在专辑上写下了一行漂亮的字:小妹妹,祝你早日康复。 随后,她又在后面补了一个签名:唐牧谣。 “这是一段祝福的话语,你们那位朋友应该会喜欢的。”说完,唐牧谣抬起头,一脸微笑将专辑递了过去。 马尾辫女生连忙接过,面目闪过了一丝疑惑, 就在这时,唐牧谣忽然伸手,摘下了脸上那副掩住半边容颜的茶色眼镜,继而俏皮的朝面前两名女生做了一个鬼脸。 两名女生神色一呆,整个表情在刹那间,如同梦游一般。即使一旁的叶翔,看到唐牧谣突如其来的举动,也愣了一下,当他反应过来时,唐牧谣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然后带着他朝一方飞快跑去。 等到唐牧谣和叶翔跑到音像店门口,两名女生终于“醒”了过来。 “啊!唐牧谣!我看见唐牧谣了!!” “唐牧谣唐牧谣……唐牧谣就在这里!刚才就在我面前!啊!!!” 这两声传出,店里的其他顾客纷纷向两名女生投去了目光,即使音像店老板,连钱也不数了,站起身子东张西望。 “什么?唐牧谣!有人喊唐牧谣!!” “唐牧谣在哪!在哪呢?” “我的女神降临凡间了?在哪?女神在哪!!!” “卧槽泥马马勒戈壁!又被骗了。” 一刻间,整个音像店热闹非凡。 第四十一章 极限狂飙 叶翔和唐牧谣快步跑到停车场,然后上了车。 唐牧谣坐在副座上,开口道:“你觉得我刚才是不是很调皮?” 叶翔回答道:“知道还问。” “其实刚才我感觉像做梦一样,不知不觉就那么做的。”唐牧谣颇有回味说道:“以前我躺在床上无聊发呆的时候,脑海经常会闪现那种调皮的想法,比如在大街上遇到自己的粉丝,突然间递给他一张签名照,然后摘下墨镜吓他一跳,紧接着拨腿就跑。知道么,明星也是有虚荣心的。”唐牧谣毫无忌讳的说完,连她自己心里也感到十分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和叶翔在一起她一点也不紧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叶翔看了唐牧谣一眼,忽然问道:“你今天是不是玩得很开心?” 唐牧谣“嗯”了一声。 “那你可以把漫溪在餐厅里对你说的悄悄话,告诉我了吧。” 唐牧谣想了一下,道:“按照约定,我要玩得很开心很开心才能告诉你,现在只是很开心,程度还不够。” “你作弄我。”叶翔苦笑了一声,随后问道:“你住在哪?” “皇冠假日酒店。”唐牧谣简单道了一声。 叶翔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路线,继而握住方向盘,发动了车子。 叶翔把车子开得很慢,时速不到六十公里每小时,他一边开着车子,脑海一边飞速运转着,他要想个办法套出唐牧谣的话。如果今天不能知道漫溪在餐厅到底对她悄悄说了什么,叶翔的心会一直痒下去,估计今晚要失眠。 让叶翔郁闷的是,以自己的才华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他看得出,唐牧谣这个小丫头虽然看起来活泼开朗很好说话,可一旦问到关键问题,她可不是随便几句就能忽悠的,这种潜在的智慧,让叶翔蛮吃惊的。 这时,叶翔打开了车内广播,一阵悦耳动听的音乐徐徐传出,正当放到高潮部分时,突然音乐止住,广播里传出了一个老女人的声音:亲爱的各位司机朋友,很抱歉打扰您的休闲时光,现在插播一条紧急的讯息,五分钟前,五一大道南段立交桥发生了一起车祸,现在整个路面已经拥堵不堪。为了方便您的出行以及缓解交通部门的压力,如果有司机朋友正开车去往五一大道南段,建议您绕道前行。最后,祝您旅途愉快。 听完,叶翔开口道:“看样子五一大道堵得很严重,一时半会我们回不到酒店了。” 唐牧谣道:“还有别的路走吗?” “只能跑外环了。” “去外环远吗?” “估计要行驶七八十公里。”说到这,叶翔看了眼唐牧谣的表情,随后道:“其实从五一大道去往皇冠假日酒店只有几公里的路,要不,我们去五一大道等吧,说不定分把钟后,路就通了,咱们要相信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 唐牧谣叹了口气,道:“还是去外环吧。” 叶翔听后,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容。早在那阵广播传出来时,他的脑海便灵光一闪,知道怎么让唐牧谣玩得很开心很开心了。虽然堵车是件不幸的事情,但却为叶翔提供了一次机会,去外环……去得好! 叶翔调高车速,十几分钟后,便驾车来到了外环高速公路。 叶翔看了看唐牧谣,忽然问道:“你是不是急着赶回去?” 唐牧谣点了一下头,道:“我的保镖把我出去玩的事情报告给了我香港的家人,前面家人发短信给我,要我快点回酒店,回去迟了的话,他们又要打电话罗嗦一大段话了。总之,有些烦。”说完,唐牧谣不由嘟了嘟嘴。 看到那副俏皮的模样,叶翔不禁一笑道:“如果我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你是不是就少了一件不开心的事?” 唐牧谣疑惑看了叶翔一眼,反问道:“你有办法?” 叶翔并没有答复,而是说道:“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唐牧谣道:“算是吧。” “我今天已经带你玩得很开心了,如果再帮你解决了一件不开心的事,就相当于“一”减去“负一”等于“二”,这就相当于,你从很开心变成了很开心很开心,就可以告诉我漫溪对你说的悄悄话了吧?”叶翔很有逻辑的说道。 唐牧谣“嗯”了一声,随后问道:“你到底有什么办法?快说来听听。” 叶翔投给唐牧谣一个诡异的目光,道:“如果我们半个小时之内赶回酒店,应该不算迟吧。”声落,唐牧谣还没反应过来,便看见叶翔将右脚猛踩油门,不再松开一分一毫。 这一刻,奥迪车仪表盘上的车速表,骤然“飚”了起来。 “八十。” “一百。” “一百二十!” “一百五十!!” “二百!!!” 不足十秒,这辆奥迪车已经接近了极限时速:两百六十公里每小时! 当初,叶翔之所以选定这辆奥迪A6来开,就是因为它加速性能好,想想看,只要一踩油门,顷刻间就“飞”了起来,那种感觉,真是贼爽的! 此时,从外面来看,整辆奥迪车化为了一道银色的影子,它放佛是一个高超的舞蹈家,整条道路成了它的舞台,任由它摇摆舞动。它又如刺破夜幕的那一束凛冽寒光,与狂风同舞,与皎月争辉!总之,前一刻还在它前面行驶的车辆,只需“嗖”地一下,便会被它远远甩到后方。 副座上的唐牧谣,在起初体验这种速度时,着实被吓了一把。但渐渐的,她怦然直跳的心平缓了下来,透过车窗望去,一道道光影在眸前闪过,外边的那些景物,变得亦真亦幻,她仿佛在时空隧道中穿梭,那种感觉,前所未有的刺激,无与伦比的畅快。 唐牧谣的心里,不由享受起来,她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叶翔,发现那个男人专注做事的样子,很好看。随后,唐牧谣收回目光,将头微微上仰,合上了双目,此情此景,带给了她一份灵感,在那呼吸的瞬间,都会有美妙的音符在她脑海传荡。 这份经历,将会成为音乐女神一生难忘的事,也诞生了一段不朽的乐曲。 至于一旁的叶翔,双手紧握住方向盘,一直聚精会神盯着前方的道路,不再嘻哈半分。毕竟现在这个速度,叶翔之所以能够把持住,并不是靠开车技术,而是来源于他强大的感官能力。这种情况下,谈不上有多么危险,但也并不是没有危险,只要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出现悲剧。 十几分钟后,车子便行驶了一大半的路程,距离目的地不远了。这时,前方有一个拐角,叶翔屏息凝神,准备来一个极限漂移。开快车让他体内的一团男儿热血燃烧了起来,如今他已不是纯粹的赶路,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字:飙! 然而,就在此刻,一个物体突然“扑通”一下,从天上落到了前方。 叶翔一惊,猛然踩住了刹车,一阵刺耳的“吱”声,响彻了整条道路。虽然叶翔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但在这种速度下刹车,显然是“亡羊补牢犹晚矣。” 奥迪车向前滑行了十来米,最终“嘭”地一下撞上了那个物体,待车停下时,整个车身不由得摇晃了一下。 正在脑中谱写优美旋律的唐牧谣被惊醒,她睁开美目,一脸惊疑看向了叶翔, 叶翔苦笑一声,道:“天上突然掉下来了一样东西,被我撞上了。” 听完,唐牧谣顾不上多说,连忙解开安全带,打开了车门。叶翔也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第四十二章 命中救星 两人走下车,当看到眼前的一幕后,他们脸上的惊慌之色褪去,而是变为了一种复杂的表情:三分震惊,七分哭笑不得。 只见车头下面,一个浑身酒气的道士正躺在那里呼呼大睡,他的整个人安然无恙,别说血迹,就连一根毛发也没伤着。 叶翔心里不由松了口气,但同时,也心生了一丝警惕,毕竟这个道士的出场过于诡异,不知道是敌是友。 ‘最好是路过打酱油的。’叶翔在心中道了一声。 “前辈。”叶翔盯着道士,叫了一声。 声音传出,道士依旧一脸悠然的睡着,毫不理会。 叶翔不由加大声音,再次叫道:“前辈?” “呼噜!”一阵鼾声从道士鼻孔传出。 这幕下,叶翔脸上并没有显出任何的不耐烦,而是笑了笑,随后深呼吸了一口气。 “前辈!你裤子破洞了!”叶翔的这一声,几乎是用吼的。 声音传出,道士霍然睁开双眼,他一个激灵翻身起来,然后低头朝下面看了一眼。随后,道士抬起头,醉意熏熏说道:“好小子,连本大爷也敢骗?” 趁这个机会,叶翔仔细打量起了眼前这个酒鬼道士,他一副中年人面相,头发蓬松,胡子渣一大把,穿得破破烂烂,没一处地方可以做抹布的,总结一下,就是一个脏得很嚣张的乞丐。不过,他有一处地方很出众,就是身上挂着七个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葫芦。 这个造型,让叶翔不禁想起了一首流芳几代的金曲: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啦啦啦啦! 没错,这个道士可以扮演那根藤。 “前辈,你没事吧?”出于礼貌,叶翔问候了一句。 “有事!”酒鬼道士一脸不快说道:“本大爷刚才好好的一场春梦,被你吵没了。” “我是问你伤着没?”叶翔挤出一丝笑意说道。其实他的心里,很想把眼前这个家伙狂扁一顿,可惜他感觉打不过人家。 听了叶翔的话,酒鬼道士不屑看了眼一旁的奥迪车,随后说道:“凡间俗物,岂能伤了本大爷?” 叶翔并不和他在这个话题上多说,而是问道:“前辈,你刚才是从天上下来的吧?” 酒鬼道士点了下头,道:“没错,本大爷刚才正在天上睡觉,后来一只大鸟飞过,把本大爷撞了下来。” 叶翔好奇道:“什么大鸟?” 酒鬼道士想了一下,道:“它是你们现代人发明的,你们管它叫飞机。” 叶翔听后一时无语,他原本以为这个道士被时速两百公里以上的奥迪车撞到,已经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了,没想到之前,他还被飞机撞过,不是一般的风骚啊! 唐牧谣一直站在旁边沉默无语,因为家族的关系,她也知道世间有一些奇人异士的存在,起初见到道士时,她的内心还是能够平静下来的,但听到他侃侃而谈后,心里不由有些震惊。如果这个道士所说的是真的,那么,他也太不幸太强大了吧。 这时,酒鬼道士瞧了瞧眼前两人,随后说道:“你们两个见到本大爷从天而降,还这么淡定,真是叫本大爷蛋疼啦,看来你们也并非寻常人。既然大家都不是正常人,在这漆黑黑的夜里相遇,也算一场缘分。这样吧,本大爷给你们算上一卦,测一会你们的祸福,让你们免去一灾。” 叶翔前面听这个道士把“飞机”叫成“大鸟”,原本以为他是个躲在深山老林久不入世的高人,但是听到他刚才在话中说出“蛋疼”这个经典的网络用语后,叶翔觉得眼前这个道士,他这个人哪,比神经病还难懂。 总之,如今的叶翔,有些蛋疼了。 “多谢前辈好意。”这时,唐牧谣开口说道,声音依旧那么的悦耳动听。 酒鬼道士将目光转向唐牧谣,他眉宇一动,眼中顿时闪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他就这么盯着唐牧谣看了一会儿,随后停止发功,道:“清凤落翼,亡水沾身,出渊龙吟,大难方平。” 唐牧谣听后,不解问道:“前辈的意思是?” “刚才的四句真言中,‘清凤’指你,‘落翼’即为遭劫,‘亡水沾身’指的是你将被邪灵找上门,至于‘出渊龙吟,大难方平’说的是你命中会有一个救星出现,只要他守护在你身边,你的这一劫就能平安渡过。”酒鬼道士耐心解说道。 唐牧谣看眼前这个道士不像在说笑,不由问道:“请问前辈,那个救星是谁?他在哪?” 酒鬼道士一脸淡然,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前辈的意思是,那个救星是你。” “不是。” 听完,唐牧谣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叶翔,轻念了声:“难道是……”说到这,唐牧谣欲言又止,不由看向了酒鬼道士。 酒鬼道士但笑不语。 这一幕下,叶翔对眼前这个道士好感倍增,真是太给力,太给自己面子了!一算就算到自己是音乐女神唐牧谣的救星,真准!怎么能够算得这么准呢?真是高人,绝对的高人啊! ‘既然碰到如此高人,我得赶紧找他算算,看看除了唐牧谣外,自己还是哪些女人的救星?让他都说出来,好让自己一个个去拯救。’ 想到这,叶翔看着酒鬼道士,一脸春风得意道:“前辈,你也给我算一卦吧。” 酒鬼道士将目光转向叶翔,运转法力,那道耀眼白芒再度在眼中出现。他注视着叶翔,然而才看一秒,酒鬼道士顿时气机不稳,他连忙停止发功,并且不禁后退了两步。 看到这幕,叶翔疑惑道:“前辈,你怎么了?” “好小子,本大爷竟然看不透你。”酒鬼道士叹了口气,随后面露正色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翔。” “叶翔,你非简单之人,然而如今修为尚浅,需要勤加修炼才是。今日就此别过,你和本大爷有几分天缘,日后定能再见。”声落,酒鬼道士身化一道流光,一飞冲天。 “喂!道士,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也应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吧?就这么走了,太不厚道了。”叶翔抬头嚷道。 星空下,一个悠远的声音传来:“空空醉醉,年年岁岁;有酒逍遥,无酒亦颠;仰头是天,俯首为地;既在人间,何处无欢。哈哈哈!” 声落,酒鬼道士的身影消失于天际。 ‘哈你妹。’叶翔心中不爽道:会飞了不起啊?等老子把《天道相水》练完,学会腾云驾雾后,也飞到天上,一边看流星一边打飞机!哼!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忽然发现唐牧谣正看着自己,眼中流转着一抹异样的情愫。 叶翔不由在心里念道:这个丫头,不会信了那个道士的话,以为自己真是她的命中救星吧?命理的事,虚虚实实,半信半疑即可,用不着这么当真的。不过……她信就信吧,可能我天生就是女人的救星,也说不定。只是,她这么看着我,搞得人家多难为情啊。 想到这,叶翔开口道:“牧谣,我们回车里吧。” 唐牧谣“嗯”了一声,随后将头下低一分,默默迈起了步子。 两人回到车中,确定车门关好后,叶翔猛踩油门,开始了第二轮的飞奔。不过这回,他比先前小心了一些,时速保持在二百公里左右。 一会儿后,叶翔载着唐牧谣抵达了皇冠假日酒店。唐牧谣的头一直微微低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她打开车门,正要下车。 “牧谣。”叶翔叫了一声。 唐牧谣回过神来,道:“什么事。” 叶翔一脸诚恳而又小心翼翼说道:“你现在可以告诉我,漫溪对你说的悄悄话了吧?” 唐牧谣听后,露出一个笑容道:“在餐厅时,漫溪姐对我说,叶翔这个男人虽然死不正经,但他是一个能够保护女人的男人。漫溪姐还说,叶翔虽然看起来傻乎乎的,其实聪明得很,但他把这份聪明用歪了,一有机会就喜欢占女人的便宜,所以需要对他凶一点,他就不敢乱来了。然后,漫溪姐祝我玩得开心点,晚上做个好梦。就这些了。”说到这,唐牧谣朝叶翔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再道:“有缘再见。”声落,便走下了车。 “我们的缘分天长地久,肯定会再见的。”叶翔笑着应道,也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看着唐牧谣远去的身影,叶翔坐在车里,忽然将头上仰,心中感叹道:原来漫溪,并不是真的……那么讨厌我。 想到这,叶翔心情大好,一脸悠哉的开着奥迪车,朝着沈家那方驶去。 叶翔离去了,唐牧谣也走进了皇冠假日酒店,此时,她正准备进电梯。忽然,一阵铃音响起,唐牧谣从包里拿出手机,看见上面显示着一条新的短信,发短信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唐牧谣面露一丝疑惑,于是按了一下“打开”选项。神秘短信开启,上面写着如此话语:我的小甜心,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每时每刻,我都会在一个角落里,默默的注视着你,不用慌张,也不必要害怕,我是爱你的,这些都出于我对你的爱。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带到我身边,让我们面对面看着彼此,让你把心交给我,为我一个人唱歌,为我一个人暖床,被我一个人干!你是我的!终会是我的!哈哈哈! 第四十三章 女人那张破嘴 叶翔昨晚做了一个梦,美梦。 他梦见了一座巨大的婚礼殿堂,一对新人在举行婚礼,新郎无比帅气,风靡万千少女,新娘如天仙般美丽,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十指相扣走进教堂,他们义无反顾的交换戒指,最后当着众人的面,深深一吻。那个新郎是叶翔自己,至于新娘,自然是她的漫溪。 一梦醒来后,叶翔不由觉得神清气爽,他早早的出门,驾着那辆银色奥迪车,驶出了沈家大宅。 今日,叶翔打算去一趟和平餐馆,看一下那边的生意如何,顺便“视察”一下熊伟的工作情况。叶翔十分看好熊伟这个人,如果自己建立了势力,且不说他有多能干,但起码,他会是一个忠实的下属。 叶翔这次去和平餐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与张茹见上一面。昨天,叶翔和她通过一次电话,从语气中,叶翔感觉那个小丫头心里有些紧张,这大概就是“好学生考前综合症”,总担心高考时会发挥失常,最终以一二分的差距与理想的大学失之交臂。 再过两天就要高考了,各大中学都放了假,张茹这几天都在和平餐馆里,一边帮忙一边温习功课。叶翔想带她出去游玩一下,好好放松下心情。 此时,叶翔驾车来到了一条宽广的道路上,忽然看到不远处,一个女人提着几个花花绿绿的手提袋,十分悠闲的走在人行道上。她的背影很靓丽,也很熟悉。 叶翔不由把车开了过去,停在那个女人身旁,然后落下车窗,用轻佻的语气说道:“美女,光天化日之下,一个人走路多没意思啊,我载你一程怎么样?” 那个女人停下脚步,转头瞧去,当看清是叶翔后,不由笑道:“原来是叶大爷,你这样邀请,小女子受宠若惊了。不过,你的语气虽然很友善,但脸上,怎么这么不怀好意呢? 叶翔听后,不再做戏,而是面色一沉道:“苏湄心,我问你!那件背后印有‘倾心妇科医院’八个红字,呃……不对,应该是六个红字的衣服,是不是你找来的?你让我穿那种东西也就罢了,但为什么事后不告诉我?你存心整我是吧!” “这你可误会我了,我可没有存心整你,只是忘了告诉你罢了。”说完,苏湄心妙目一闪,道:“怎么样?那件衣服美不美,你穿给多少人看了?有没有人夸你啊!” 叶翔听到这个女人这么悠哉说起自己的糗事,心中不由来气,但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做为一代君子,叶翔觉得自己有必要保持风度和形象。 他气定神闲,转移话题道:“苏湄心,你好歹也算一个美女,怎么如今一个人逛街,身边连个帮你提东西的男人都没有,真失败啊。看来广大男同胞还是很有眼光的,像你这种没有内在美的女人,估计没人要。” 吵架三点原则:一,对自己的糗事避而不谈;二,把吵架的话题转移到别人身上;三,给别人制造一桩糗事。三点原则归纳起来,其实可以浓缩为两个字:废话! 听了叶翔的话,苏湄心并不反驳,而是学着他的语气说道:“叶翔,虽然你长得不怎么样,但好歹也开了一辆几十万的奥迪,但怎么连一个女人也载不到?看来问题还是出在你的长相,就你这副小模样,再笨的女人也不会上的。” “怎么说话的你!你说我长得不帅也就罢了,但我起码是个男人,你怎么能够用“上”这个字来修饰我呢?” “呵呵,我说的是上你的车,又不是上你,你这么激动了,对肾可是不好哦。” 听完,叶翔明白了一个道理:宁可大半夜撞鬼,也别斗女人那张破嘴。 眼前这个女人的嘴巴不是一般的毒,虽然只和她说了短短几句,但叶翔明显感觉到,如果以“吵架性质”这么说下去,自己的神经肯定会扭曲变形,最终组成一个“病”字。 所以,叶翔决定和她讲道理,不由说道:“苏湄心,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你?还是帅到碍你眼了!好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看我不爽,然后作弄我。其实,我是很不愿意和一个对我有恩的女人把关系弄得这么僵的,何况你还是一个美女,但你做得太过份了!你好好用脑子想想,你的所做所为,对我心灵上造成了多大的创伤?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我对臭男人一向没好感,我对你是最普通的态度。”苏湄心简单说了一句。 “我又不是臭男人,我这么纯洁善良正直有爱,你难道不会看吗!” “在我眼里,全天下的男人都是一副臭德行,有些人喜欢把臭味藏在骨子里,虚伪至极。有些人更不得了,让人一见就觉得臭气熏天,还自我感觉很好似的。” 听到如此言语,叶翔愤怒了,眼前这个女人不仅骂了自己,还侮辱了男人这个无比光荣的集体,身为其中一员,为了集体荣誉,叶翔觉得自己有必要爆发一下流淌在男儿体内的那一团热血,也就是血性! 于是,叶翔打开车门,下了车,面朝苏湄心挽起了袖子。虽然在大街上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男人,但又能如何?叶翔又不准备打女人,而是先骂她! “你有病啊!”叶翔脱口而出道。 “没错,厌男症。”苏湄心轻描淡写应了一声。 叶翔听后,目光闪过了一丝异样,脑中思索起来:厌男症?莫非眼前这个女人曾经在感情上受过伤害,被男人甩过?从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她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于是,便讨厌起了全天下所有的男人?如果真是这样,那个甩她的男人也太豪迈了,这么漂亮的女人,也忍心丢下不管,让她以后被别人糟蹋,给别的男人生娃。 想到这,叶翔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声:不能照顾自己女人一辈子的男人,无论多帅,也注定一辈子失败。 唉…… 这时,叶翔面目平静下来,准备和眼前这个女人好说好散,正要开口,却发现苏湄心转头望向了一方。 叶翔随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百米之外,一辆宝马车前,一个女人正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臂,苦苦说些什么,那个男人显出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最后猛地一甩手臂,把那个女人推倒在地上,然后坐进了宝马车内,把车门死死关住。 那个女人一脸悲伤站起身子,精神恍惚的看了眼那辆紧闭的宝马车,随后便转过身,低着头朝街道这边走来。 很快,那个女人走了过来,正要经过两人身边时,苏湄心忽然开口叫了一声:“小林。” 林雪抬起头,当看到苏湄心后,连忙擦了擦泪痕,应道:“院长。” 趁此时机,叶翔仔细打量一下眼前这个女人,瓜子脸,长得端庄秀丽,算得上一个美女。只不过如今的面色,显得异常憔悴,把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弄成这样,那个男人,真是罪过。 “那个车里的男人,就是你经常提起的他吧?”苏湄心问道。 林雪面目闪过悲色,点了点头。 “他不要你了?”苏湄心冷冷说道,语气没有任何的怜悯,好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这让一旁叶翔不由皱了一下眉,这个时候,怎么还在戳人伤疤? 听了苏湄心的话,林雪心中不由一阵揪痛,她咬住下嘴唇,“嗯”了一声, “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算了?”苏湄心继续问道。 林雪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小声说道:“他说会给我和孩子一笔抚养费。” 听到这话,苏湄心冷笑一声,道:“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就是你被他欺负了。女人,怎么能够被臭男人欺负了?” 林雪将头低下,并不做声。 “我帮你去讨债吧。”苏湄心似笑非笑说了一声,便转过了身子。 看到这副表情,不知为何,一直旁观的叶翔有些不寒而栗,他觉得那个男人要遭殃了。 叶翔生平最爱干十件事,其中两件就与“小白脸”有关,分别是,打小白脸的脸和看小白脸被打。每当那个时候,叶翔的虚荣心就会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心中感叹:这个世上对我的帅气产生威胁的人又少了一个。 如今,马上就有好戏上演了,叶翔自然不会错过,他屁颠屁颠跟上苏湄心,边走边问道:“他们两个人是什么情况?” 苏湄心瞧了叶翔一眼,似乎很有闲情逸致,便道:“一个没钱没地位的臭男人,用花言巧语骗了一个女人的心,然后那个女人靠着一份护士的工作,养了他三年。不久前,那个女人找亲戚找朋友,终于为那个臭男人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并且还怀上了他的孩子。那个臭男人上班后,不知用什么方法勾搭上了他们公司总经理的女儿,于是狗改不了吃屎,男人忘不了臭德行,那个臭男人把养他三年的女人甩了,每天一副人模狗样围着那位千金大小姐转,准备给别人做上门女婿。” 叶翔听后,心中唏嘘不已,那个男同胞的所做所为真是令人不耻,简直给男人这个光芒四射的集体抹黑!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能够为了荣华富贵,抛弃养过自己那么爱自己的女人? 做为一个有原则的人,叶翔十分明白,当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抛弃另一个女人,会对那个被抛弃的女人造成无可估量的伤害,这是一件多么残忍多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如果叶翔面对这种情况,他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女人受到伤害,他会两个都要。 第四十四章 最佳拍档 两人并排前行,当距离那辆宝马车还有十米左右时,叶翔停了下脚步。至于苏湄心,径自走了过去,她来到车前,伸手朝着车窗敲了两下。 车里的男人名叫秦智,此时他正对着后视镜,梳理着那头油光发亮的小偏分,毕竟等会,他要和他的“小甜心”去约会,他就是靠脸蛋和发型吃饭的,自然不允许有任何闪失。 听到有人敲车窗,秦智不由心里骂道:那个疯女人,怎么还不死心?操! 心里一声“操”音刚落,秦智便转头望去,出乎意料的是,车外的女人并不是林雪,而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并且,他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用十个字来形容,这个女人简直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才看一眼,秦智的身体便有了反应。 秦智立马打开车窗,两眼放光说道:“美女,请问有什么事吗?” 苏湄心一脸娇媚说道:“帅哥哥,我突然迷路了,你能送我回家么。” 一声“帅哥哥”叫得秦智全身顿时酥麻下来,他定了定神,道:“当然,当然可以,请问美女住在哪啊?” “我不知道耶。” “不知道?” “是啊,人家今天不知怎的,就忘了。” 听到这话,秦智心中狂喜,眼前这个女人分明在勾引自己。 “那去我家怎么样?”秦智放低声音说道。 “只要是家就行,帅哥哥一看就是好人,肯定会很疼人家的,对吧?”说完,苏湄心抛去了一个媚眼。 秦智见状,整条魂都飘了起来,他没想到事情进展得这么顺利,看来自己的桃花运,不是一般的旺。想到这,秦智面露淫笑,心里开始盘算等会到家后,如何征伐眼前这个极品尤物。 ‘我一定要用皮带抽她的屁股!’秦智心里道了一声,不由觉得口干舌燥,他连忙拿起车里的矿泉水,往嘴里猛灌了一口。随后,秦智打开了车门,说道:“美女,快上车。” “帅哥哥,你能先下车吗?我有一句很重要的悄悄话要和你说。” “在车上说也是一样,快上来,上来吧。” “你的表情好坏哦,如果连人家这么一个小小的请求都不答应,人家就不理你了。” 秦智心中一急,连忙走下车道:“什么悄悄话?说来听听。” 苏湄心娇笑一声,道:“你的脸离人家那么远,人家不好说话嘛。” 秦智听后,立马身子前倾,笑着把脸伸了过去。当距离苏湄心不足半尺时,突然“啪”地一声响起!苏湄心一个耳光狠狠的扇去,秦智那张俊俏的小白脸上,顿时出现了五个清晰的指印。 这一瞬间,秦智懵了,甚至忘记了脸上火辣辣的疼痛。现实的落差,对他的打击太大了,眼前这个上一秒还对自己温柔似水搔首弄姿的女人,怎么突然之间做出了这种行为?那突如其来的一个耳光,把他美好的愿望,点燃的激情,就那么一下子,给灭掉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 秦智的心情,仿佛从天堂,瞬间跌入了地狱。 “你这个遭枪打的!杀千刀的!我供你吃供你穿,养了你几年,肚里还怀了你的孩子,你竟然背着我傍富婆,然后还要甩我。说你是乌龟王八蛋简直侮辱了乌龟王八蛋这个词,你叫乌龟王八蛋以后怎么出来见人!”苏湄心一边悲情叫嚷,一边抡起手中的提袋朝秦智砸去。她表演得惟妙惟肖,精彩至极,这让不远处的叶翔,觉得自己的“影帝”地位受到了严重威胁。 如此一幕,自然惹来不少人前来围观,一部分人来看帅哥被打,另一部分人来看美女打人。 很快,秦智反应了过来,他正准备还手,却发现刚才被扇过的那张脸无比刺痛,他不由一手捂脸,另一只手抬起,挡着苏湄心一轮又一轮的攻击,期间他的嘴里,还会很配合的“嗷嗷”直叫。 由于苏湄心的表演天赋非常好,所以围观群众纷纷被感染,在他们眼中,苏湄心就是现代版的“秦香莲”,而秦智则成了恶贯满盈的“陈世美”。这种思想下,被打的人成了过街老鼠,人们没有对秦智生出丝毫同情,而是对他投去了鄙夷甚至仇视的目光。 这份事实让叶翔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千万不要负心,“负心”二字对于男人而言就相当于“娼妓”相对于女人,这个烙印,是可耻而又悲哀的。 “你这个疯女人!闹够了没有!”此时,秦智终于爆发了男人的力量,将挥过来的手提袋抓住,怒视苏湄心说道。 苏湄心停下了动作,一脸不甘说道:“没有,我永远闹不够,你问问周围看着我们的这些朋友,我闹够了吗?” 此话一出,四周断断续续传来了声音。 “小妹妹,别停啊,继续打,打死这个负心汉!” “美女,我挺你,他这种人天生就应该阉掉!” “这种男人真是太恶心了!姐姐,要不要我帮忙。” “……” 秦智是一个十分在乎别人看法的人,这一幕下,他连忙将目光转向四周,自我辩解道:“你们搞错了,我根本不认识她,是她发神经,不知道从哪跑来陷害我的。” “你当然不认识我。你现在不仅不认我了,连我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认了。”苏湄心悲切说道。 这下子,围观群众对秦智更加厌恶,不少人发起了“嘘”声。 秦智已是百口莫辩,他收回目光,注视苏湄心怒道:“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想为我和我未出生的孩子讨个公道。” 看到这,叶翔觉得事情再这么发展下去,会陷入僵局,看来,是时候轮到自己出场了。 这一刻,叶翔低下头使劲搓了搓眼睛,终于挤出了两滴辛酸泪,随后,他猛然抬头,一边跨步上前,一边指着秦智喊道:“你这个流氓!变态!臭不要脸的!终于找到你了,你竟然侮辱我,说花八千块买我的处男贞操,还要我同时伺候你和男朋友两个。” 一语震惊全场! 做为当事人的秦智,整个面部表情,在一刻间,傻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叶翔已经走上前,一记“断子绝孙脚”准确无误的朝他踢了过去。 感受到胯下的剧痛,秦智本能的“噢”叫了一声,然后整个身子呈一个弓形,被叶翔踹进了车里。 这一幕虽然发生的时间极短,但带来观众的震撼效果却是无与伦比的。苏湄心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将目光转向了叶翔。 “估计他废了。”叶翔看着苏湄心说了一声,随后,将嘴凑到她耳边,悄悄说道:“我们来个华丽的跑路吧。” 苏湄心点了下头,然后笑了笑。 于是,两人转过身,他们似乎有着天生的默契,同时昂首挺胸,做出一副沉冤得雪大仇已报的表情,朝着街道的一头走去。 此情此景下,并没有人上前拦路,人们用各异的目光看着他们。忽然,不知是谁鼓起掌来,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被带动,也纷纷伸出手,激情的拍起了手。最终,叶翔和苏湄心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离去了,这幕情形,就如同无所不能的奥特曼,又一次帮助人类消灭了怪兽,广大群众在进行最真挚的送别。 (看到有人留言了,很高兴,同时,也希望你们多投金砖,给我点力吧。) 第四十五章 想歪了 一辆奥迪车飞快的在公路上行驶,叶翔坐在司机座位上开着车,苏湄心和林雪并排坐在后面,叶翔打算先送她们回倾心妇科医院,再去和平餐馆。 一路上叶翔沉默无言,后座的苏湄心和林雪不时说上几句,听了她们的对话后,叶翔的心中不由感叹:女人,一生中要遇到多少只青蛙,才能见到她的王子。女人的悲剧是,错误把青蛙当成了王子,并且肚里还怀了一只小蛤蟆。 半个小时后,车子驶到了倾心妇科医院,叶翔选了个位置停下,苏湄心和林雪相继下了车。林雪低着头快步的走向了医院大门,但苏湄心并没有离开,而是来到叶翔的车窗旁,敲了敲。 叶翔将车窗落下,问道:“有什么事吗?” “你也下车吧,跟我来一趟。”苏湄心说道。 “去哪?” “我的房间。” 叶翔听后一脸警觉道:“你想干什么?我可不是随便的人。” 苏湄心白了叶翔一眼,道:“我也不是随便的女人,看你一脸龌龊的样子,你是不是想干些什么?” 叶翔面色一沉,道:“苏湄心,你太不厚道了,怎么说着说着,又骂起我来了。你对我的误解太深了吧,我一不贪财二不好色三不说谎骗人,像我这么正直的男人,你怎么能够用‘龌龊’二字来形容呢?” 苏湄心道:“你生气了?” “对,我很生气,如果你不向我道歉,我才不去你房间。”叶翔一脸坚定说道。 见到这副摸样,苏湄心忽然娇笑一声,风情万种说道:“叶大爷,你真的不来么?” “你这套对我没用,不道歉,我坚决不去。” “你怎么像个小孩一样赌起气来了,不来就不来,反正也不知道是谁的损失。”苏湄心说完一句,便准备转身离去。 “好吧,我去。我今天心情好,算是给我心情一个面子。”叶翔连忙说道,走下了车。 叶翔的转变虽然显得很没有原则,但这并不能怪他,做为一个身心健全发育正常的男人,当一个美女提出“来我房间”这样的要求时,他怎么会拒绝?即使进房不是为了干那种破事,但叶翔的心里还是有三分好奇,七分期待的。这个世上无耻的男人很多,他是最普通的一个。 叶翔一路跟着苏湄心,两人并没有往医院大门走去,而是走向了后门。拐过几条走廊后,他们来到了一间普通的休息室,苏湄心走到一幅壁画前,按了某处一个机关,那幅壁画立马从中间裂开,里面出现了一个电梯。 两人步进电梯,开始搭乘着它去往地下。 很快,电梯停下,两人走了出来,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两侧有四个房门,分别通往不同的地方。这个地方,叶翔不算陌生,几天前,苏湄心为他疗伤时,他到过这里。只是叶翔没想到的是,这个女人把自己的私人疗养室设在地下也就罢了,没想到把她住的地方,也安排在地下。这个女人的心理果然有些问题,真不知道她有着怎样的心结,曾经在她身上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在苏湄心的带领下,叶翔来到了她的房间。这里很宽敞,以黑红两种色调为主,粉红的沙发,黑色的床,玻璃储存柜里摆满着红酒,书桌上堆着一叠又一叠的唱片。 叶翔走上前,仔细看了看那些唱片,发现大部分是那种欧美劲爆音乐,没有找到一首他熟悉的歌曲,比如“数鸭子”。不经意间,叶翔将目光放在了一张唱片上,那是唐牧谣的新专辑《牧月星光》。 叶翔不由问道:“你喜欢听唐牧谣的歌?” 苏湄心“嗯”了一声,道:“有什么问题吗?” “唐牧谣的歌好像都是很柔情的,我感觉你这个人应该不喜欢听柔情类的歌吧。” “那你倒说说,我喜欢听哪种类型的歌?” 叶翔想了一下,道:“我认为打啊杀啊的那种歌曲最适合你听,比如‘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苏湄心没好气道:“你说的那是国歌,只要是华夏人都爱听。” 叶翔摸了摸后脑勺,道:“不好意思,我很少听歌,知识有限,想来想去,只能拿国歌举例了。总之,你喜欢听的歌,就是需要大声吼叫的那种,对不对?” 苏湄心点头道:“算你猜对了,我喜欢听摇滚类的音乐。” “那你这里为什么会有唐牧谣的专辑?”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废话,当然是喜欢听,所以就有咯。虽然我对那种太过抒情的歌曲没有好感,但唐牧谣是个例外,她的声音不同,很有灵气。”说到这,苏湄心瞧了叶翔一眼,道:“我这么夸唐牧谣,看你一脸得意的样子,好像和她很熟似的。怎么,她是你亲戚?” “我和她才不是亲戚。”叶翔回答了一声。其实,他很想在后面补一句“她是我老婆”,但这明显是意淫。 “不闲谈了,我们该办正事了。”苏湄心话锋一转说道。 叶翔听后,一颗处男心砰地一跳,道:“什么正事?我,我准备好了。” 苏湄心并不回答,而是白了叶翔一眼,用眼神告诉他:色狼,你想歪了。 此时,苏湄心迈步走到电脑桌,从抽屉里取出一份文件,随后,走到叶翔跟前,将文件前递道:“把这个填上。” 叶翔接过文件,疑惑看了一眼,随后问道:“这是什么?” “超能者个人档案。”苏湄心解说道:“这是方宇从龙部传过来的,虽然你立了大功,但一些规定还是要遵守,做为超能者,你必须在龙部备案。” 叶翔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填。” “我先有事出去一会儿,你就呆在这里把它填完吧。”说到这,苏湄心准备转身离开,但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补充说道:“填完后,我如果还没回来,你可以去那边玩电脑,不要乱走动,也不要乱碰什么东西。总之,我希望你老实点。” “放心,我是正直的男人,不会趁你不在偷你家东西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而是这间屋子有……总之,你老实点就行了。” “知道了。”叶翔正经回答一声,但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起苏湄心刚才的话:这件屋子到底有什么呢? 此时,叶翔止住思绪,径自走到电脑桌前坐下,随后拿起笔,开始细心填写那份超能者个人档案。 “姓名:叶翔。” “性别:男。” “爱好:女。 “……” 看到这幕,苏湄心不再多说什么,而是迈步离去。 (很抱歉,这几天没更新,有些对不住关注本书的书友,这本书不会太监,我一直将它写下去。目前这本书的手机点击是四万多,但手机收藏已经六百多了,这个点收比让我蛮感动的,真没想到,有这么多书友关注本书。另外希望你们能给我投下金砖,手机的“投金砖”就像用电脑“投推荐票”一样,是不用花钱的,我这么一个小小心愿,希望大家能够满足。 另外,书评区的每一条留言我都看了,无论是褒是贬,我都谢谢你们留下的印记,我会努力的。) 第四十六章 寻找房间的秘密 叶翔填完厚厚一叠超能者个人档案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苏湄心仍然没有回来。于是,叶翔打开电脑,玩起了一个他衷爱的游戏“扫雷”,玩了一会儿后,叶翔不知怎的提不起兴趣,便关掉了电脑。 叶翔是个坐不住的人,每当无聊的时候,他总会开动脑筋,帮自己找事情做,此时,他脑海一闪,回忆起了苏湄心离开前说的一段话,那个女人告诫自己不要乱动这间屋子里的东西,还说这间屋子有…… ‘这间屋子里到底有什么呢?’想到这,叶翔顿时兴致高昂。没错,他有了点坏心思,想翻一翻这间屋子,看看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但做为一个正直的男人,叶翔觉得自己这种做法明显是没有道德的,我怎么可以不知廉耻呢?所以,他犹豫了,他需要等待一场天意,来帮自己做出最后的决断。 此刻,叶翔环顾了一下四周,最终将目光放在了前方桌台上一个专门用来喝红酒的玻璃杯上。叶翔走了过去,将酒杯拿在手中,心里念道:我现在把这个杯子摔下去,如果它碎了一地,我就老实呆在电脑前面打游戏;如果它碎成了几块,那么我就不安分十分钟,来搜寻这间屋子的秘密;如果它没有碎……靠,如果出现了这么牛逼的结果,我还犹豫什么,这间屋子想怎么翻就怎么翻,想翻多久就翻多久。 想完,叶翔走到了不远处一个鱼缸前,狠狠将手中的酒杯丢了进去。酒杯完好无损的浮在了水面上。 看到这一幕,叶翔不禁仰起头,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叹道:“天意难违,苍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作弄我,让我做贼呢?哎,看在你如此诚心诚意的份上,这次我就原谅你,依了你吧。” 声落,叶翔的心情轻松了不少,虽然打算做贼,但他已没有了任何的心虚感。 接下的时光,叶翔开始对这间屋子动手动脚,他很小心也很谨慎,每翻弄一处地方,没发现什么后,他就会将那处地方弄回原样。不过期间,还是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就是他翻苏湄心衣柜的时候,竟然找出了一条超级性感的黑色蕾丝花边底裤,那一瞬间,叶翔呆了,他的脑海在同一时间浮现出了苏湄心全身上下只穿这么一条裤子时的样子。 一秒后,叶翔的鼻子便情不自禁的湿了。 他镇定了一下,擦了擦鼻血,心中不由感叹道:无耻啊,真无耻!这个世上怎么会有我这么无耻的男人!幸好这件事情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如果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把我的故事的写成了小说,靠!我这一辈子还怎么见人啦。 叶翔在这间屋子上蹿下跳大概搜寻了半个钟头,最终的结果令他有些伤心,除了翻到苏湄心那条蕾丝底裤,让他的一颗处男心怦怦直跳外,便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他激动一把了。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找出这间屋子的秘密。 叶翔坐在沙发上想了想,很快豁然开朗,觉得这种结果并非不可以接受,毕竟如果这间屋子的秘密,经过他半个小时的翻箱倒柜就能找出来,那就太没挑战性了。事后,他反而会对那个秘密不稀罕,心里也不会有多大的成就感。 思绪到这,叶翔的信心重新被点燃,他感觉这间屋子的秘密肯定非同寻常,那么,他应该采用非常之手段,把它掘出来! 此时,叶翔默念真言,双眼的瞳孔高速运转起来,很快变化为了两个半边金红半边苍白的小八卦,没错,他发动了《天道相水》“诸天十绝”之一的灵犀眼。 以往叶翔发动灵犀眼,一般用于识辨鬼怪破除幻境之类的事情,他不知道对挖掘这间屋子的秘密有没有帮助,总之死马当神马医,如今的他,抱着一份侥幸心理。 叶翔站起身子,用灵犀眼扫视了一下四周,屋子还是那间屋子,床还是那张床,如果打开衣柜,那条黑色蕾丝花边内裤,应该还是那条黑色蕾丝花边内裤。 叶翔一无所获,他的情绪有些失落,不由微微低下了头,不经意间,他看到电脑桌下方,一块地板砖竟然由内自外冒着淡淡的光华。 叶翔面目焕发神采,立马来到电脑桌前,然后蹲下身子默念“解禁咒”往那块地板砖上一指。 一阵清脆的响声传出,黑色的地板砖竟然一分为二,从中部裂开,很快,一道狭长的口子呈现在叶翔面前,一本泛着玄青光芒的古书缓缓从地下漂浮了出来。 叶翔伸手拿起古书,仔细端详了起来,它很薄,估计只有十来页,封面上写着七个气势磅礴的青字:《太一神针》覆霜卷。 看名字叶翔就觉得非常牛逼,便迫不及待的将书打开。翻开第一页,没有一个字,全是白板;翻开第二页,依旧是白纸;第三页,情况基本一样,不过与前两张白纸不同的是,这张纸上有一抹红点,应该是某人的血迹。 至于为什么会有血滴在上面呢,叶翔认为有多种可能性,比如两个人抢夺这本书,在一种非常巧妙的情况下,其中一人的一滴血溅在上面。又比如,这本书之所以没有显示出内容,是由于少了某种灵媒,需要在纸上落下一滴血,它才显出字来,而这抹血迹,就是暗示。 想到这,叶翔心中不禁起了个念头,他想咬破手指,滴点血在上面,看有没有效果。但仔细思考了一下,叶翔觉得还是算了,一来,用牙齿咬手指的那一瞬间很疼的,二来,手指被牙齿咬破的那一瞬间也是很疼的,三来,很疼的…… 当然,叶翔之所以打消“放血”的念头,并不是完全出于怕疼,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他把血滴下去了,纸上仍然不显示出字,他的血不就是白流了吗?他不能冒这个险。 叶翔自小有一份很强烈的保守观点,那就是“男人的血,是不能随便流的”。他想到如果自己以后有了一个女儿,一定要强加于她一份观念,就是“不仅男人的血不能随便流,女人的血更不能随便流出”,尤其是未经人事的花季少女。 此时,叶翔回过神来,不再遐想什么,继续往下翻书,翻到最后一页时,他终于死心了,这果然是一本无字天书。 叶翔是个观点很开放的人,人死了能够复生,心死了照样能够活过来,这时,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口中默念真言,用“解禁咒”往古书上一指。 一道光华闪过,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古书上竟然显现出了一行行小字。 叶翔修行《天道相水》已经快十一年了,以前,他总觉得“解禁咒”是自己很废的一个技能,然而这幕下,他才明白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天道相水》里面并没有废柴技能,只不过是自己这个废柴,不懂得怎么运用罢了。 解禁咒,牛逼!并且不是一般的牛逼,而是大大的牛逼! 第四十七章 天降大财 叶翔一脸爽快,翻到古书第一页,打算细细观看,他很是期待着手中这本书记载着绝世神功,自己修炼后就能天下无敌。 正在这时,这间屋子的房门忽然“砰”地一声打开了,苏湄心站在门外。 做贼的人,无论给自己找了多少做贼的理由,终归还是会心虚的,叶翔浑身不由自主的一抖,转头望向苏湄心,才对视一眼,他便怔了两秒。 不过,做为华夏国的民间影帝,叶翔很快平静下来,他开口说道:“湄心,你回来得正好,你这间屋子真的很古怪,我刚才填完那份超能者个人档案后,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然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观音菩萨托梦告诉我说,这间屋子有一样东西和我有缘,她决定成全这段缘分,将那样东西赐给我。后来我就醒了,发现手上竟然多了这么一本书,你说这事怪不怪?” 苏湄心听后并不言语,而是寒着脸走进屋子,一步一步的逼近叶翔。 这种情况下,叶翔觉得有些不妙,不由挤出笑容道:“湄心,你怎么不说话呢?你这样目不转睛的看着人家,搞得人家多难为情啊。心里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吧,你这样一声不吭的,容易让人家引起误会,讨厌嘛。” 叶翔说到这里时,苏湄心已经步到了他面前,距离他不足半米。 叶翔感觉眼前这个女人现在就像一个装满炸药的煤气罐,随时可能发飙,不由后退几步,正经说道:“苏湄心,好吧,我知道我错了,但事情并没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我以我的人品发誓,这本书虽然是菩萨托梦指名道姓要送给我的,但我对它没有存在一丝的贪图之心,它既然是你的财产,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你就拿回去吧。”说完,叶翔一脸大义凛然的将手中名为《太一神针》覆霜卷的古书递了过去。 苏湄心伸手接过,但并没有转移目光,依旧盯着叶翔。不过,她的表情发生了少许变化,由原来的冷脸变成了微微的笑脸。 叶翔被这种转变弄得心里发毛,他又不傻,虽然苏湄心在对他笑,但他不会认为别人是真的在笑。叶翔清楚苏湄心的做事风格,可以用这么一句话来概括她:别以为姐对你笑,是被你迷倒,而是在准备后招。 想到这,叶翔觉得自己今朝在劫难逃,那本古书对于苏湄心肯定很重要,应该算一个只能“天知地知她知”的秘密,如今这个秘密被自己这么一个外人知道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杀人灭口。 叶翔决定用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以自己的慷慨之举来触动苏湄心,从而消除她心中的怨气,不由说道:“苏湄心,如果我的道歉得不到你的原谅,那么,我认为这件事情只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了。现在,我就站在这里,堂堂正正的站在你面前!你要打情骂俏,呃……不对,应该是你要打要骂,要杀要剐就冲我来吧,我如果皱了一下眉头,你儿子以后跟我一个姓!” “找死!”这一刻,苏湄心终于芳唇开启,幽幽说出了两个字。几乎同一时间,她挥了挥衣袖,一根银针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朝叶翔的面门射去。 叶翔早有警觉,他立马发动移星步,身体向一旁闪移。那根银针卷着一缕凉风从叶翔耳边划过,随后“叮”的一声响起,银针射向了他身后的墙壁,最终,半截没入了里面。 这幕下,叶翔额上冒出了一丝冷汗,如果刚才不是自己躲得及时,估计脑袋要穿洞了,没想到那个女人做事那么绝,真的要自己的命。 叶翔镇定了一下,随后注视着苏湄心道:“苏湄心,我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你真的动手了,而且出手那么狠,你太毒了吧。” “你刚才的样子不是很有骨气吗?我还以为你不躲呢?怎么闪得比兔子还快。”苏湄心带着嘲讽的语气说道。 叶翔辩解道:“我前面只是保证过我不皱眉头,又没有说过你打我我不躲。况且按照我的保证,就算我皱眉头了,也对我没有多大影响,反倒是你,以后需要找个姓‘叶’的人嫁了。” “小嘴巴蛮会说话的嘛,可惜本质上是一个无赖。”苏湄心毫不客气说道。 叶翔并不生气,反驳道:“就算我再怎么无赖,也好过你,你太没有礼貌了,这里好歹是你家,我是你的客人,你不仅骂我,刚才还大大出手,差点要了我的命。这么没素质,你对得起国家吗!” 苏湄心冷笑道:“你也算客人?我看是贼吧。” 听到这话,叶翔叹了口气,道:“湄心,你真的误会我了,我前面不是说过吗?你手中的那本书,并不是我偷拿的,而是菩萨托梦送给我的,其实整件事情,我也是受害者,我是被逼的。” “你在哄三岁小孩么?”苏湄心一脸鄙视道:“那我说现在我想杀你,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被如来佛祖附体主持正义斩妖除魔,你信吗?” 听完,叶翔再次想起了那句话“宁可大半夜撞鬼,也别斗女人那张破嘴”。他觉得和苏湄心斗嘴,是人生中一大错误的选择。 叶翔不再轻浮,而是正儿八经说道:“苏湄心,我觉得我们之间没有默契,语言不通,你手中那本书究竟是不是我偷来的,我想这个问题没必要讨论下去。但有一点我要明确告诉你,那本书上我没有偷看一点内容,所以整件事情,我的行为并没有真正触犯你的隐私。” “我知道你没有偷看内容,这是一本无字天书,就凭你这副德性,也不可能是天书有缘人,让它显出字来。” “刚才我拿在手里的时候,它好像有字。”叶翔回应了一声。 苏湄心微微一惊,连忙看向手中的古书,翻了起来,当见到纸页上那一行行小字后,她的双眼光彩大现,目光便不再挪动一分一毫。 “我这回没骗你吧。”叶翔老实说道。 苏湄心并不回答,依旧目不转睛盯着古书,表情由最初的震惊,转为了无法掩饰的欣喜,仿佛顷刻之间,收获了一份巨大的宝藏。这让叶翔感到有些奇怪,不由心里念道:难道这本名为《太一神针》覆霜卷的古书,即使是苏湄心,原本也不知道了它的内容。是由于自己阴差阳错的施法,才让它显出字来,真正意义现于世间?靠!我真是太牛逼了,不知不觉的,又做了一件好事。 此时,苏湄心已经看得入神,突然,古书上泛起一道光华,原本上面显出的小字,开始缓缓褪去,很快,又变回了一张张白纸。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叶翔前夕只是随意朝书上施展了一下解禁咒,输出的法力并不是很多,只能维持古书在片刻间显出内容来。 苏湄心面露错愕之色,她回过神来,抬头望向叶翔道:“告诉我,这本书刚才为什么会显出字来?” “我不知道耶。”叶翔回答了一声,同时,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我要听实话。” “好吧,我老实告诉你,前面观音菩萨托梦时告诉我,由于我是这本书的有缘人,在没经过我的允许之下,任何企图偷看这本书内容的人,都不会如愿以偿,没想到真的应验了。湄心,事到如今,你应该明白了吧,从头到尾,我都没骗过你。” 苏湄心对叶翔的一番话语并不怎么理会,而是说道:“叶翔,我们做个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叶翔颇有兴趣道。 苏湄心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迈步走向不远处的衣柜,从衣柜的暗格中取出了一份厚厚的文件。随后,她来到叶翔面前,将这份文件前递道:“这是倾心妇科医院的产权证。” 叶翔接过文件,疑惑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倾心妇科医院目前为连锁经营,除了白沙市有一家总院,在京华、星海、武昌、深圳各有一家分院,市场总价值十亿。如果你能让我手中这本书一直显出字来,那么,这份财产我们五五分成。”苏湄心一脸认真说道。 听完后,叶翔的心脏猛然收缩了一下,因为按照苏湄心的说法,自己只要举手之劳,就能立马分得五亿人民币,这简直是天上掉下大馅饼,就算一辈子啥事不做,只是吃喝嫖赌,也花不完啊。 叶翔镇定了一下,随后说道:“湄心,你知道吗?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穷苦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甚至连哇哈哈都没得喝,你一下子就要送我五亿,简直太客气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别说五亿,就是五百万,也能让我很满足很满足的。我真的很想答应你,帮助你,完成这份对我有天大好处的交易,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我和你手中那本书的相遇,是出于一份天大的缘分。缘分,你懂吗?那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东西,我如果为了金钱,就亵渎它,将书的内容出卖给你,我简直太没有道德了,会受良心一辈子谴责的。” 面对叶翔一大通废话,苏湄心只是冷眼瞧了他一下,随后简单说出四个字:“你六我四。” “湄心,你看看你,在说些什么。我刚才呕心沥血说了那么多,拒绝你的交易,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你七我三。” “湄心,你真的误会我的,我并不贪图你的钱财。” “你八我二,如果你还在老娘面前装腔作势,你现在就给老娘滚!” “我从你愤怒的面庞和骂人的语气中,感觉到了你的一片赤诚之心,好吧,我就勉为其难背离我的原则一次,答应你的请求。”叶翔一脸痛心说道。 第四十八章 总有一个傻子 叶翔和苏湄心达成共识后,便跟随她去了一趟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几份文件。签完文件后,叶翔按照约定,使用解禁咒让那本名为《太一神针》覆霜卷的古书再次显出了字,并且这次,他并不是随意一指,而是输出了很多法力,相信能够维持古书显字很长一段时间。 期间,叶翔瞄过一眼这本书的内容,但看不懂,问了苏湄心才知道这是一本医书,主要记载针灸方面的绝学。 回到倾心妇科医院后,苏湄心下了车,然后看向车内的叶翔道:“叶老板,你打算以后怎么经营你的几家妇科医院?” 叶翔笑着说道:“交给你全权处理吧,以前你怎么做的就怎么做。”说完的同时,叶翔心中念了一声:我负责收钱就行了。 “你不怕我背着你动歪脑筋么?” 听到这话,叶翔收起笑脸,忽然一脸深沉说道:“湄心,你这话就见外了,咱俩什么交情,你这个人我还不了解吗?你的人品和我的人品一样,比区区几亿值钱多了,我相信你不会搞我的名堂的。” “滚!”苏湄心冷眼瞧了叶翔一下,简单回应了一声。 声音传来,叶翔并没有再说些什么,而是很老实的发动起车子,然后离开了。可以理解为,他真的“滚”了。 ~~~ 一辆豪华的奔驰房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内共有四个人,除了司机,还有两男一女。 两名男子皆穿着西装戴着墨镜,表情很酷,他们的身份是保镖。至于那名女子,一身休闲打扮,样子极为俏美,她正是世人传颂的音乐女神:唐牧谣。 如今,唐牧谣正在去往机场的路上,她需要搭乘今天下午五点的飞机,赶往深圳。明晚,她将放歌在那座美丽的城市,举办出道以来个人第三场演唱会。 其实这次,唐牧谣是趁着演唱会举办前的空隙时间,来白沙市看望沈漫溪的,至于演唱会上需要表演的歌舞,她早已排练好了。 唐牧谣签约的经纪公司是香港“千秋娱乐”,这家公司是她们唐家的产业,所以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她有绝对的自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经纪公司根本约束不了她。如果说唯一的限制,就是唐牧谣无论去哪,都必须有保镖跟随,她的人生安全必须得到保障。 这次白沙之行,唐牧谣总体上还是满意的,不仅见到她的漫溪姐,一起逛了半天的街,还认识了一个蛮有趣味的男人,虽然和那个男人只相处了一天,但经历了很多难忘的事,让她的心里,有了一丝丝前所未有的触动。 昨天,让唐牧谣唯一反感的事情是,她回到酒店后,手机收到了一份莫名其妙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有点可怕,就像一个精神病患者在吓人。 ‘希望是有人发错了。’唐牧谣心中念了一声。 正在这时,车子忽然停下,靠在了路边。 车内的一名保镖皱了下眉,望向司机说道:“老陈,怎么了?” 陈西并没有回答保镖的问题,而是将头微微低下,说道:“唐小姐,对不起,我并不想害你,是他们逼我的。如果我不答应他们的要求,我和我的老婆儿子都会没命。” 虽然陈西的话,听起来有些奇怪,但大致意思,众人还是能够明白。此话一出,车内的气氛立马沉寂下来。 此时,一辆看起来很普通的白色面包车驶到了奔驰车旁,车门打开,走下了一个中年胖子和两名彪形大汉。两名大汉手中各端着一把冲锋枪,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竟然敢在路上亮出这玩意儿,可见十分有种。 这一幕下,车内的两名保镖立马警惕起来,他们将手放入怀中,随时准备搜枪应战。 驾驶座上陈西见状,叹了口气道:“你们不必抵抗了,没用的,这个车里的一处地方已经被安上了微型炸弹,遥控器在他们手上,如果你们轻举妄动,我们会一起完蛋。”说完,陈西按了下驾驶座上某个按钮,奔驰车右边的车门自动开启。 守在车外的两名大汉见状,即刻将冲锋枪指向了车内众人。 中年胖子从口袋搜出一个黑色的遥控器,望向车内,笑眯眯说道:“各位,想必你们应该已经知道,车里有炸弹,所以我劝你们最好老老实实呆着。尤其是车里的两位保镖朋友,我知道你俩的身手很好,光靠枪指着你们,我还有些不放心,所以请你们两个,现在把伸进怀里摸枪的手放下来,好好坐在那里,如果有一点小动作,别怪我按下手中这个小玩意儿。” 唐牧谣的两名随身保镖听后,一声不吭,不过还是依话将手从怀里抽了出来,显然,他们选择了妥协,毕竟如今这种局面很被动,他们也有些无奈。 中年胖子满意看着这一幕,随后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唐小姐,你好,如果这件事让你受到了惊吓,我感到很抱歉。我们大哥很喜欢你,他想和你见一面,所以现在,请你下车,跟我们走吧。” 唐牧谣不为所动,冷冷说道:“你们这种邀请方式很冒失,我拒绝你们的要求。” 中年胖子皮笑肉不笑,用威胁的语气说道:“唐小姐,面对如今这种情况,你认为你还有拒绝的权利吗?我希望你能聪明一些,乖乖听话,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那好,你按下手中的遥控器,将我炸死吧。”唐牧谣毫无惧意说道,同时,这也表现出了她的智慧。虽然如今的情况很危急,但有一点唐牧谣心里还是很清楚,就是这个中年胖子并不敢按下遥控器,因为自己是他大哥要的人,如果自己死了,他就把事情办砸了,那么他,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唐牧谣如今唯一能做的,就是拖延时间,毕竟如今是在高速公路上,过往的车辆不少。这伙人的行为,肯定已经被不少人看到,唐牧谣相信,会有人报警的。 整个事件,从发生到现在虽然只要短短几分钟,但经过这条道路的车辆,已经有几十辆了。不过让唐牧谣有些失望的是,没有一辆车停下来观望这边的情形,它们都是快速驶过,仿佛在逃一般。 看来广大司机朋友还是很有觉悟的,热闹虽然好看,但比较而言,还是自身的安全重要一些。有些热闹,是管不得的。 不过,世界之所以美妙,是因为它不会一成不变,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生变数。知道么?这个世上一百人之中,有九十九个自以为是的聪明人以及一个啥事也不懂的傻逼,那个唯一的傻子虽然不够聪明,但他有一个优点,就是总能关键时刻站出来。 这时,不远处一辆银色奥迪车,停了下来。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靠写书养活自己,但目前而言,这只是个梦想,不够现实。所以如今我大部分精力需要放在工作上,写书只是业余,由于最近工作比较忙,所以没怎么更新,很抱歉。不过,过完这段时间,情况会好点,应该每天都会有更新,并且争取两到三更。 如今,我可以算得上是无偿写作,各位的支持,是我的最大的动力。我昨天深夜瞟了眼我最近惨不忍睹的更新,将心比心,如果我是读者的话,喜欢一本书,而那个作者老是不争气的断更,我肯定会骂他的。从书评区来看,各位可爱的读者还是对我口下留情的,大多只是催更,我感到很欣慰。 当然有人想骂的话,我也不介意,只要不太难听,比如带“妈”字,我还是能够接受的,如果作者后台有“管理书评区”这个功能,我会考虑加精的。 另外,很高兴的一件事是,我昨天在作者后台看了一眼,这本书的手机收藏已经正式破千,让我的虚荣心狠狠满足了一把,你们比我想象中的给力啊。各位读者兄弟们,你们今晚睡着后,如今梦见一个人笑呵呵的来到你们面前,不仅请你们吃饭喝酒,还主动介绍美女给你们认识,不用怀疑,那个傻子是我啦。如果这本书有幸得到女读者的关注,那么各位美女,你们今晚做梦,如果梦见一个人拿着信用卡带你们逛街买衣服,并且最后还送你们钻石,没错,那个帅哥就是我了。 在此,祝愿关注本书的所有读者朋友,今晚做个好梦。至于像我一样晚上通常不睡觉的,那么你们白天闭眼后,做个春梦吧!) 第四十九章 原来不是演戏 车门打开,叶翔走了下来。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需要从半个小时前说起。 离开倾心妇科医院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三点,时间已经不早了,叶翔觉得就算去看张茹,也带她出来玩不了多久,于是便取消了去和平餐馆的计划,而是开车返回沈家。沈家大宅坐落在郊区,外环高速公路是必经之路,叶翔出现在这,也算是一场缘分吧。 至于叶翔之所以停车观望,并不是出于正义感,而是源于心中的一份好奇心。他见到光天化日之下之下,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和一辆豪华的奔驰车并排停在前方,就像传说中的灰姑娘终于和王子相爱,多么的浪漫。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看到从那辆面包车上走下来了三个男人,其中两个还端着冲锋枪,一脸凶悍的指着奔驰车,这一幕,让叶翔不由觉得很有艺术感,他的第一反应是,他们在拍戏。 叶翔少年时期特别喜欢看电视,同时觉得能上电视的人都很拉风。虽然如今长大了,思想成熟了些,但少年时代的一些想法,还是在他的心底留下了一抹印记。所以如今撞见“拍戏”这种事情,他的心情能不激动吗? 没错,叶翔犯傻了,并没有弄清眼前的状况。他下了车后,便一步步朝前方走去,他想离“拍戏地点”更近一点,这样一来,说不定能被镜头晃到,成为这部电视剧中一名光荣的路人甲。 至于此时此刻,在事发地点,唐牧谣依旧与匪徒冷冷对峙着。 看到面前这个女人一脸决然的态度,中年胖子的面色不由有些难堪,他心里盘算是不是叫人将唐牧谣敲晕,强行把她带下来,但想了想,觉得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这么做。因为他的大哥非常迷恋这个女人,如果被大哥知道自己是用这种手段把她“请”回来的,那么自己肯定吃不来兜着走。 这时,中年胖子眼珠子一转,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不由恢复虚伪的笑容,对唐牧谣说道:“唐小姐,你是一个很有骨气的女人,通常这样的女人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很重感情。你身边的这两名保镖应该跟了你不久吧?如果你不愿意乖乖听话,那么他们……”说到这,中年胖子目光闪过一丝阴沉,看了眼身旁一名手下。 那名彪形大汉立马会意,将手中的枪械前伸,狠狠顶住了车内一名保镖的脑袋,只要他轻轻按动一下扳机,毫无疑问,那名保镖的脑袋会立马开花。 看到这幕,唐牧谣眼眸一颤,不由叫道:“你们不能这么做!” 中年胖子面露得意道:“他们能不能活,并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而是取决于唐小姐的态度。我现在数三声,如果在我数完之前,唐小姐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那么很遗憾,有人将因为你的迟疑而失去宝贵的性命。”说到这,中年胖子当真数了起来:“一,二……” 中年胖子还没念到“三”,唐牧谣的声音便传了出来:“好,我答应,我下车跟你们走。”佳人的语气,显得是那么的无奈。 那名被冲锋枪指着脑袋的保镖名叫吴威,听到唐牧谣的答复,他冷酷的面庞有些动容,连忙说道:“小姐,不能答应他们,你不能跟他们走,我死就死了,没什么大不了。”吴威刚说完,突然头部被一样硬物重重敲了一下,原来是那名拿着枪械指着他的大汉,举起枪口,狠狠砸了一下他的脑袋。 做为一名铁骨铮铮的汉子,如此剧痛下,吴威只是咬牙低吟了一声。 这一幕,让唐牧谣眼中闪过一缕哀色,虽然一直以来,她对这两名保镖并没有多深的感情,甚至很多时候想避开他们。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名保镖一直对她恭恭敬敬,尽职尽责的保护她的安全,功劳和苦劳都有。善良是女人的天性,面对两个对自己一直很好的人,唐牧谣是决不忍心他们因自己而死的。 这时,唐牧谣愤怒的看了眼那名用枪砸吴威脑袋的大汉,随后,将目光转向吴威,叹了口气道:“我如果不跟他们走,我们三个都得死,如果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或许,我们三个都能活下去。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说到这,唐牧谣望了眼另外一名保镖,继而真情流露道:“吴威,马敏,多谢你们一直以来的照顾,在我的心里,你们两个是很出色的保镖,但这一回,就让我来保护你们吧。” “小姐……”吴威和马敏同时出声,欲言又止。虽然这两个人平日里不苟言笑,但他们早已被唐牧谣的音乐和风姿所倾倒,一直将守卫她的安全视为此生最大的荣耀。总之,在他们心中,小姐就如同女神般的存在,如今为了庇护他们,竟然甘愿向匪徒妥协,这让他们心中生出了一份深沉的罪恶感,同时,他们又是如此的震撼。 “好了,不必再说了。”唐牧谣回应了两人一声,正准备起身下车,却在不经意间,看见车外一个身影,正一脸做贼似的朝这边走来。 唐牧谣的目光再也无法挪动丝毫,他显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嘴中喃喃念道:怎么会是他?真的是他么…… 中年胖子见到唐牧谣的表情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不由随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一个毛头小子朝这边走了过来,此时,距离他只有几米。中年胖子惊了一下,幸好现在是白天,如果是晚上,他很有可能以为自己撞鬼了。那个小子走路怎么没有半点声响?如果不是往那边看了一下,还真发现不了他。 来者正是叶翔。 此时,叶翔发现有人看向了自己,不由停下了脚步,他面色微红,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觉得自己影响到了别人拍戏。 中年胖子仔细瞧了叶翔一眼,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小子长着一副欠揍的模样,并且如今摆出了一副欠揍的表情,总之,要形容他,就是那两个字:欠抽! 中年胖子目露凶光,对叶翔说道:“小子,你如果识趣的话,现在就立马滚蛋!” 虽然对方的态度不是很友好,但叶翔并不生气,而是一脸惊奇说道:“大哥,你是不是在演土匪的角色?我靠!你整个人的气质以及刚才对我说话的语气,真是太给力了,简直跟真的土匪一样。对了,你们导演在哪呢?太他妈有眼光了,竟然能找着你这样的人来演戏,放心,演技你是有了,只要懂事点被潜规则一下,将来肯定会大红大紫的。对了,我再次冒昧问一句,你们导演人呢?他既然那么有眼光,除了能发掘你外,也一定能看出像我这种气质出众的人,世间已经罕见了。所以我的想法是,你们能不能加场戏,就是土匪在抢劫的时候,一旁站着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就是我了,最好给我面部几个特写,我必定会以神乎其神的演技,完美诠释围观群众这个伟大的群体,在大风大浪面前那份坚定不移的守望和气概!放心,有我的存在,这部电视剧一定能火起来。”叶翔一边说着一边四处观望,寻找起了摄像机。他从来没有看人拍过戏,在他的意识里,拍戏是一种很模糊的概念,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就是有摄像机的地方,一定能够找到导演。 叶翔首先把目光望向了白色面包车,里面除了一名司机外,啥也没有。随后,叶翔将目光转移到了另一边的奔驰车内,依旧没有见着摄像机,不过,他有了另外一个重大的发现,就是唐牧谣和他的两名保镖在里面。 ‘他们怎么会在这?’叶翔思绪运转起来:‘唐牧谣是明星,拍戏还说得过去,但他的两名保镖怎么也在这?难道他们两个也跟着拍戏?并且演的还是被匪徒打劫的戏? 想到这,叶翔心底霍然一凉,终于弄清了一件事情,原来眼前的一幕并不是拍戏,而是真事,唐牧谣在路上被人给劫了! 中年胖子从见到叶翔第一眼起,就看他不爽,加上刚才他又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不知不觉的,便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所以此时,中年胖子对叶翔起了杀心,他给身边的手下投去了一个眼神,阴森说了声:“干掉他。” 指令传出,一名大汉立马调转枪口,指向了叶翔。 几乎同一时间,叶翔伸手指向面前一众匪徒,义正言辞说道:“你们要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要射我?你们知道吗?你们这种行为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你们现在放下武器向我道歉还来得及!” 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叶翔竟然安然无恙说完了这通话,期间,枪声并没有响起。当然,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是因为匪徒被叶翔刚才那几句“正义之言”所吓着,而是他们的身体,发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变化,就是整个人突然跟木偶似的,无法动弹分毫。 他们为什么动不了呢?原因很简单,叶翔在指着他们说话的一瞬间,心底念起了“定仙缚”的真言,早已将他们一一定身。 第五十章 跟着你 叶翔走了过去,拍了拍中年胖子的肩膀,道:“这个世道虽然不好混,但人呐,不能老想着做坏事,坏事做多了,就会由‘人’变成‘贱人’。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人贱有天收。知道吗?这个世界,是真的存在报应的。你瞧瞧你,长着一副这么可爱的胖叔叔样,干嘛跑去当土匪呢?如果我是你,早向影视圈发展了,以你这副德行,绝对能红。红了以后,你还不是能够吃香的喝辣的,并且还能潜规则别人,这比当土匪天天担惊受怕要舒服多了。可惜的是,你没有早点遇到我这样的高人给你指点迷津,你终究还是走上的一条不归路,哎。”说到这,叶翔叹了口气,就像父亲训完不争气的儿子,通常会发出一声感叹一样。 中年胖子已经被定住了身,不能动也不能说话,叶翔这么一通莫名其妙的话说下来,让他的心里有些哭笑不得。他始终不能明白,眼前这个小子在这种时候说这些话,是想干什么?有什么意义? 其实答案很简单,叶翔刚才的话语并没啥意义,他突然想那么说,就那么说了,可以理解他在自娱自乐。 这时,叶翔转移目光,望向了中年胖子手中的遥控器。便伸手将遥控器拿了过来,仔细瞧了瞧道:“这个东西怎么这么眼熟,好像在电视剧看过,这中间有个红色的按钮,是干什么吃的?” “叶翔,不要乱动那个遥控器,我们车上有炸弹,你如果按了它,炸弹就会爆炸。”一个声音从奔驰车里传出,正是唐牧谣开口说道。 叶翔听后,心脏“噔”地跳动了一下,幸好自己没有手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他也长了一份见识,原来炸弹遥控器是这个样子。叶翔不禁想到,昔日在李明海家中时,他用一个山寨手机骗一众警员说,我手里拿着的东西是炸弹遥控器,你们不要轻举妄动…… 那个时候,自己是何等镇定,表情是何等的逼真,以至于那些警员竟然信了。叶翔不由有些佩服自己,同时觉得,人生,真是太有趣了。 感慨完,叶翔定了定神,对唐牧谣说道:“牧谣,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 唐牧谣整理了一下思绪,将整个事件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叶翔听后,微皱眉头,将目光转向了司机座位上的陈西,道:“你知道炸弹放在哪吗?” 陈西并没有说话,而是弯下身子,在汽车前座的地毯夹层中搜了搜,最终找出一样纽扣大小的东西,它,应该就是那颗炸弹。 陈西走下车,将炸弹递向了叶翔。如今在陈西的心里,其实是很内疚的,他的本性并不坏,如果不是为了家人的安全,他是绝对不会去陷害唐牧谣的。 叶翔接过炸弹,一脸严肃盯着陈西说道:“好了,没你的事了,你现在可以滚蛋了。” 陈西听后一惊,道:“你的意思是,放我走?” 叶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 “我差点害了唐小姐,你,你们真的就这么放我走了?”陈西仍然有些不确信,他一边说着一边转移目光,看向了车内的唐牧谣,唐牧谣点了下头。显然这件事情,叶翔能够做主。 叶翔之所以放陈西走,理由很简单,他感觉整件事情中,陈西只是一个被人威胁的可怜虫,并不算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为了老婆儿子去做违心的事,算得上有一份责任心。只不过他这种男人,一没有多大能力,二不懂用脑子,显得比较窝囊。 “谢谢。”此时,陈西对叶翔真诚道了一声,便转过身,拔腿就跑。他走得这么急,并不是怕叶翔反悔,而是心中有愧,觉得自己没脸呆在这个地方,尽快离开才是。 叶翔转过身,一脸平静看了看面前中年胖子,随后猛然伸脚,踹向他的胸口,一阵闷响传出,中年胖子直接被叶翔踹进了面包车里。随后,叶翔又看了看旁边两名持枪的彪形大汉,再次伸脚,毫无疑问,两名大汉遭受了与中年胖子同样的命运。 叶翔往面包车里瞧了一眼,将手中的纽扣炸弹放入了中年胖子的口袋里,随后对车上的司机说道:“刚才的情形你应该都看到了吧,从现在起,我是大爷你是小弟,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最好别耍什么手段。我已经把炸弹放在了这辆车上,而遥控器在我手里,你的表现只要让我稍不满意,很有可能你再也听不到人话了,明白?” “明白,是,是。”面包车司机连忙应道,额上冒出了起冷汗。他算一个相对而言比较老实的匪徒,从刚才到现在,一直呆在司机座位上,目睹这场变故的发生,心里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没能醒过神来。 “现在,你就呆在那,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吧。”叶翔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是,大哥。”面包车司机回答一声,当真仰起了头。 叶翔满意看着这一幕,随后转回身,对唐牧谣说道:“好了,没事了。” “叶翔,谢谢你。这一次,你救了我。” “不用谢我,如果要谢,就谢缘分吧。” “缘分么……”唐牧谣在嘴中轻念了一声。 叶翔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面露几分正色道:“从这次的事情来看,有人打起了你的主意,虽然他们今天没有成功,但恐怕这只是个开始,往后你还会遇到危险。” 唐牧谣叹了口气,道:“没错。” “你信命吗?”叶翔忽然奇怪问了一句。 唐牧谣摆了摆头,道:“不完全信,但也并不是不相信。” “还记得那个酒鬼道士不?他不是算命说,我是你的命中救星吗?不如这段时间,我就跟在你身边吧。”叶翔用十分自然的语气说道。他说出这样的话,并没有动什么歪脑筋,而是纯粹的为了保护唐牧谣的安全。毕竟,他们是朋友,朋友有难,叶翔不会坐视不管的。 唐牧谣听后略微一惊,看了叶翔一眼,随后面露一丝笑容,道:“好呀。” “对了,你们现在准备去哪?” 唐牧谣回答道:“我需要搭乘今天下午五点的飞机赶往深圳,明天在那里,会有一场演唱会。你……跟我一起去深圳?” 叶翔点下头道:“当然。” 唐牧谣看了眼叶翔背后的面包车,道:“那些人怎么处理?” “交给我吧。”叶翔简单说了一声。 这时,一旁的吴威插话道:“叶先生,这些匪徒背后肯定有一股不小的势力,目前这股势力,严重威胁着小姐的人生安全,所以我觉得应该把这些人交给警方,然后通过审讯,从这些人身上找出线索,揪出幕后主使!” “不用那么麻烦,我有自己的处理方法。”叶翔淡淡说了一句。 吴威面露严肃表情,道:“叶先生,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叶翔并没有回答吴威的问题,而是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牧谣,相信我,我能将这件事情办好。” 唐牧谣“嗯”了一声,随后道:“吴威,如果今天不是叶翔及时出现,情况会非常糟,他是我的恩人,并不会害我。他做事肯定有他的理由,我希望你不要用怀疑的眼光看他。” “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吴威刚说到这,唐牧谣打断道:“我相信叶翔,也希望你能信任他,至于其他的话,不必多说了。” 听完,吴威面露无奈表情,只得将嘴紧闭,不再言语。 叶翔搜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继而说道:“现在快到下午四点了,你们现在赶往机场吧,我把这里的事情处理一下,随后就到。” 唐牧谣点了下头,并没有多问什么。 吴威走下车,去往了司机座位上,他正准备按动车上开关,关掉车门。突然,叶翔想起了什么,连忙说道:“等一下。” 唐牧谣道:“什么事?” 叶翔指了指停在不远处的银色奥迪车,道:“我的车还停在那里,你车里不是还有一名保镖吗?麻烦他下来,去开我的车,把我的车也开到机场吧。” 声落,不用唐牧谣吩咐,叫马敏的保镖走下车,朝后方的奥迪A6走了过去。 看到这,叶翔放心了下来。虽然叶翔与那辆奥迪车相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还是存在感情的,如果一直停在路上,估计不久后就会被交警派车拖走,叶翔是绝不会让自己的爱车,受到那种委屈的。 奔驰房车和奥迪A6相继发动,很快,便离去了。 此时,叶翔坐进面包车内,对车里一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司机说道:“开车。” “大哥,去哪?” “不去哪,你只要在路上慢慢开就行了。”叶翔说了一声,继而将目光转向躺在车里的三名匪徒,眼睛不由的眯了一下,这是叶翔一个习惯性的动作,每到这个时候,就预示着有人要倒霉了。 (哇塞!终于有人给我投金砖了,好高兴,全身燃起了激情,那么,今天我继续给力更新吧!) 第五十一章 准备起飞 叶翔没把几名匪徒交给公安局,并不是怀疑人民警察的办案能力,也没有任何的讽刺意味。 叶翔很清楚,这件案子如果被警方接手,一定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然后领导们开会讨论,四处调集人手,最终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这样一来,好是好,但会耗费不少时间 幕后主使一天没揪出来,唐牧谣随时有可能面临危险,叶翔觉得,办这件事需要效率,所以他决定亲自出马。 叶翔叫面包车司机在前面开着车子,而他在后面,则放出了捣蛋鬼。他让捣蛋鬼附身在中年胖子身上,侵蚀他的意志力,随后,叶翔的瞳孔高速运转起来,对中年胖子发动了灵犀眼。 对方意志力的消溃,使得灵犀眼的威力得到增幅,从而让原本修为不足叶翔,能够发动灵犀眼的第三重境界“正天机”。 “正天机”的效果是,侵入人的意识海,看到那人过往的所做所为。如此一来,叶翔要找出本次事件的幕后主使,简直易如反掌。 当然,叶翔这样强行发动“正天机”,负作用肯定是有的,除了会折损少许修为,还有一点,就是窥探别人的意识,并不是像看电视剧那样,别人演你在看,而是需要自己的意识与别人的意识零距离接触、碰撞,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受到别人负面情绪的影响。 就比如一个坏蛋,做了很多恶事,你去窥探他的意识,当看到那些事情时,你会觉得自己成了那个坏蛋,那些恶事都是自己干的。这样一来,对心智的冲击很大,如果自身的意志不够坚强,很有可能会发疯。 所以通常,叶翔是不愿意使用“正天机”这种看似很牛逼,实则随时可能让自己成为傻逼的法术。至于这次发动它,是出于…… ‘是出于我有一份伟大的情操,一份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一颗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我,就是这个时代拯救世界光复宇宙的英雄!”叶翔在心中感慨道,随后发现骗不了自己,于是,在心里改口道:‘好吧,我承认,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觉得唐牧谣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于是头脑一热,就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去帮她了。’ 想完这段话,叶翔露出了一个微笑。 叶翔对那名中年胖子使用“正天机”一共持续了十来分钟,虽然时间很短,但他收获的信息不少。总之,该知道的事情都已经知道了。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面包车司机,道了一声:“停车。” 司机连忙踩下刹车,转头问道:“大哥,还有什么吩咐?” 叶翔见对方这么乖巧,不由一脸和蔼可亲说道:“到后面来,我给你说个事。” 司机不敢怠慢,连忙离开司机座位走下车,然后打开后面的车门,走了上来,道:“大哥,什么事?” “你成家了没?”叶翔奇怪问了声。 司机点头笑道:“成家了。” “一提到家,你就笑得这么开心,看来‘家’对你来说很温暖,有孩子吗?” “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五年级。” “有那么一个幸福的家庭,为什么不干点正经事。你儿子如果知道他老爹养他的钱,是靠害人得来的,会蒙羞的,你觉得呢?” 司机听后,将头微微低下,道:“大哥说的是。” 叶翔仔细瞧了眼司机,随后指了指躺在车内的三名匪徒,突然话锋一转道:“他们三个,可能活不过今天。” 听到这话,司机惊出一身冷汗,连忙道:“大哥,你说这话……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他们三个可能要死,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好像我要杀你似的。” “我的确是这么想的,大哥,我不想死,饶我一命吧。”司机恳求道。 “怎么?现在知道生命可贵了?你如今的心情我理解,你应该在想,如果我就这么走了,再也见不到老婆儿子,我不甘心啊。说真的,当一个人的心里想这些事情,很绝望很悲哀。” “大哥,求求你饶了我吧。”司机见识过叶翔的身手,并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只能继续恳求。 “记住一句话,既然不想死,以后就别干随时可能赔命的事。”叶翔一脸平静说了声,然后想了想,道:“我突然发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就是按理说我现在的时间应该很宝贵,却不知不觉的,和你聊了这么久,这应该算是一场缘分吧。好吧,看在你我有缘的份上,我就放你一马,你现在滚吧!” 听完,司机并没有依话离开,而是小心翼翼问道:“你真的放我走吗?” “怎么?你认为我在骗你,说是放你走,在你转过身时,却会在背后给你一枪?我们两个又不是在拍电视剧,我有那么无聊吗?” 不知道为什么,听叶翔一说,司机心中的忌惮少了几分。他不再说话,迈动脚步,刚走下车。 “等一下!”叶翔的声音突然从背后传来。 司机浑身不由自主的一颤,转过身一脸苦相说道:“大哥,还有什么事?” 叶翔面露正色道:“我给你一个建议,回去后,找一份正经工作吧。另外,带好你儿子,争取为这个国家培养出一朵鲜花,而不是祸害。” “是,多谢大哥的劝告。”说完,司机便快步离去了。 叶翔站起身子,摆出一个怪异的姿势,从面包车后座爬到了司机座位上,随后发动车子,朝着一方驶去。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一个荒废已久的工地上。这里很宽敞,并且东面停着一架直升机。 叶翔前面使用灵犀眼窥探中年胖子的意识时,得知他们原定的计划是,将唐牧谣“请”上面包车后,就把她带到这,然后用直升机载着她离开。 此时,那辆直升机前站着两个人,地上有几根烟蒂,显然他们等候已久,连解闷烟都抽了好几根。见到面包车驶来,两人连忙迈步,迎面走了过去。 叶翔将车开在两人面前,便停了下来。 两名匪徒见开车的司机并不是自己的人,不由一脸警惕,搜枪指着车里的叶翔道:“你是什么人?快滚下来!” 叶翔走下车,昂首挺胸说道:“我是龙部天组成员,代号‘霸天’,你们胆子不小,竟敢拿枪我!看你们穿得这么体面,应该混得不错,‘龙部’代表什么,你们应该知道吧。” 两名匪徒对望了一眼,随后将枪收了起来。对于龙部,他们的确略有所闻,那是国家一个异常强大的组织,里面的人都具有超能力。面对传说中的超能者,两名匪徒知道,最明智的选择是,不要惹他。 “你真是龙部的人?”其中一名匪徒问道。 叶翔面色一沉,道:“你在怀疑我的身份么?需要我给你一脚来证明吗! “不用,当然不用。我刚才只是随便问问。”匪徒急忙说道。 叶翔面露威严,道:“我来这里,是要你们传个话,回去后告诉你们大哥,准备迎接龙部的制裁吧。”声落,叶翔发动移星步,顿时,身形消失无踪。 这幕下,两名匪徒对叶翔的身份以及他刚才所说的话语确信无疑,面色不由有些难看。 这时,其中一名匪徒走上前,打开了面包车的车门。他朝里面看了一眼,发现出去执行任务的几名同伴,正一动不动躺在座位上,不过,人还活着。 这名匪徒一脸冷漠从口袋中搜出了一样手机大小的黑盒子,放在了车上,然后转身离去。至于这样东西,其实是一颗定时炸弹,启动后,不出三分钟,就会自行爆炸。 出门前,大哥交待过,谁把事情搞砸了,就送他上西天。这名匪徒的做法,算是完成一份差事,至于人命,值几个钱? ~~~ 白沙黄圩国际机场,一间贵宾候机室内。 吴威来到唐牧谣面前,道:“小姐,飞机快要起飞了,我们还是登机吧。” “再等一下吧。”唐牧谣道了一声,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说道:“吴威,有一件事情,我需要拜托你和马敏。” “什么事?小姐请直说。” “今天路上发生的事,你们可不可迟点再汇报给我的父亲。” 吴威面露犹豫之色,道:“这……” “如果我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会马上派人接我回香港,深圳的演唱会就会被迫取消,我的歌迷们等了那么久,我不想让他们失望。” “但是比起演唱会,我认为小姐安全最重要。小姐不去深圳,而是直接返回香港,我觉得这样最好。”吴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我的安全不是有他的保护吗?这次演唱会,应该会相安无事的。” “小姐所说的‘他’,是指叶先生吧。” 唐牧谣“嗯”了一声。 吴威道:“叶先生虽然有神奇的能力,但并不代表,他能够百分之百保证小姐的安全。今天路上发生的事,让我认为,小姐去深圳开演唱会,很危险。”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他在,危险并不可怕。”唐牧谣喃喃自语了一声,继而道:“吴威,无论你有怎样的看法,但我真的很希望,你和马敏能够答应我的请求,迟点将我路上遇袭的事告诉我父亲。” 看到唐牧谣一脸恳切的表情,吴威有些无奈,只得点头答应。 这时,一阵优雅的铃声响起,唐牧谣拿出手机,看了眼上面的号码,是叶翔打来的,不由面露一丝欣慰,拿起手机接通。 ‘他终于来了……’唐牧谣在心中念了声。 叶翔和唐牧谣通过电话后,很快,两人便在登机口见面。随后,叶翔跟着唐牧谣去往了一条特殊通道,从这里登机并不用过安检,只需直接拿登机牌就行了。至于叶翔的机票,唐牧谣半个小时前已经办好了,并且是这家航空公司的经理亲自把票送来的。 四人坐的是头等舱,叶翔和唐牧谣并排坐在前面,吴威和马敏坐在后面。 这是叶翔第一次坐飞机,心里不由有些紧张,很早以前他就听说这玩意儿能够上天,只需“嗖”地一下,就能离地几千米,甚至上万米。 光是想到这番情景,叶翔便觉得很刺激,当然,也有些可怕。所以发动机一响,他就闭上了双眼,紧紧抓住座位扶手。 仅仅几分钟,叶翔好像过了一个世纪,等声音消停以后,他才慢慢睁开眼睛,鼓起勇气朝窗外望去。 “真了不起!”叶翔对身边的唐牧谣说道:“飞得真高,您瞧,地上的人全像蚂蚁。”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道:“我想你看到的,的确是蚂蚁,飞机还没起飞呢。” “……” 第五十二章 看一天也不腻 京华时间十八点整,一辆民航客机降落在了深圳宝嘉国际机场,叶翔一行人走下了飞机。 深圳的天气很热,虽然现在已经到了傍晚,但天色一点也不见暗,依旧阳光明媚,叶翔一眼望去,机场的人真不少,而且还有不少美女。 当然,这些女人之所以显得漂亮,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她们会打扮,精心修饰的眉线,眼边瞄着靓丽的眼影,脸上打着厚厚的粉底,更重要的她们穿得很暴露,大片大片白花花的肌肤露了出来,只要是生理正常的男人,看到后绝对有反应。 这让叶翔大饱眼福,不禁在心中感慨:不愧是国际化大都市,光是女人,就让我大开眼界。 不过很快,叶翔的兴趣便淡了下来,就像看黄片一样,没看过之前很想看,看多了以后,觉得也就那么一回事,可以理解为审美疲劳吧。 相比较机场大部分女人,唐牧谣的着装显得比较保守,她脸上戴着一副硕大的粉红太阳眼镜,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蝴蝶衫,下面是一条天蓝色牛仔裤。这条裤子很长,裤底直至脚跟,不露半分肉。 这份着装让叶翔十分满意,但同时,又有些遗憾。 叶翔满意的是,唐牧谣这么一个大美女,没有露出一丝春光,让色狼们占不到便宜;叶翔遗憾的是,别人没占到便宜,自己也无法占到便宜,哎…… 小孩们都希望世上好吃的东西,都让自己一个人吃。同理,男人们都希望全天下的美女,都让自己一个人泡。 其实叶翔有个很龌龊的想法,就是唐牧谣在大庭广众之下,永远穿得严严实实的,如同一座坚实的堡垒,让一切色狼无懈可击。但当唐牧谣和自己单独相处时,能够摆脱身上的“枷锁”,与时俱进一点,可以穿穿低胸V领衣啊,超短裙啊,在大腿上裹上一层黑色丝袜也不错。 “总之,我是绝对不会介意的。”叶翔情不自禁开口道了一声。 一旁的唐牧谣奇怪看了叶翔一眼,道:“叶翔,你刚才说什么?” 叶翔一惊,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想着想着,把心理活动说了出来。幸好说出的是后半截内容,如果把前面的想法也脱口而出,那自己还怎么出来混啊?至少在唐牧谣面前,是混不下去了。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唐牧谣的问题,而是定了定神,忽然一脸感慨说道:“牧谣,你看看机场这些女人,一个个穿成什么样啦。女人嘛,需要遮的地方天生就比男人多,可她们却穿得比男人还少,太流氓了!我们华夏民族拥有五千年的传统美德,她们怎么就忘了呢?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我刚才想到这些,由于心情非常激动,便情不自禁的说了一句‘总之,我是绝对不建议的’,意思是,不建议她们这么穿。” 唐牧谣听后,想了想道:“我说一句话,希望你不要生气,我听很多人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她们这么穿,不是可以让你们这些男人大饱眼福么?” 叶翔注视着唐牧谣,正色说道:“那只是指大部分男人,我和他们不同,我是个例外。对于女人,我最欣赏的,并不是她的身材有多好脸蛋有多漂亮,而是从这个女人身上由内自外散发出的那一丝……怎么形容呢……可以理解为那一丝风韵吧。总之在我心里,牧谣,真正的美女就是你这种了,你看看你,典雅端庄,穿着得体,就算什么也不露,甚至连脸蛋都被眼镜挡了半边,却依旧魅力无限。”虽然通常情况下,叶翔一本正经对别人说话时,心里往往会很不正经,但这一次,他的话,并不含任何忽悠成分。 在叶翔的心里,那些穿着暴露脸上涂满胭脂水粉的女人,他看两眼就没兴趣了,但眼前的唐牧谣,就算这么盯着她看一天,叶翔也不会觉腻。 听完叶翔的话,唐牧谣面颊泛起一抹红晕,微低下头,便不再言语。 唐牧谣的出行向来很隐秘,除了开演唱会,几乎没在公众视野中出现过。她喜欢唱歌,真挚而又单纯的喜欢,所以除了音乐方面的事情,她并没有向其他领域发展,什么接广告拍电影搞代言啊,她压根没有兴趣,无论一些大公司给她开出怎样的天价,请她拍戏的导演名气有多大,她都会一一婉拒。 这次唐牧谣下飞机,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所以并没有出现粉丝接机媒体跟踪报道的情况。如果有人提前将唐牧谣的行踪泄露了出来,那么此时,出现万人接机的场面也不稀奇。 叶翔和唐牧谣刚走出机场,一辆加长型的林肯轿车便驶了过来,来接机是唐牧谣的经纪人Ada姐。 Ada姐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女性,长得很高,双眼十分有神,她进入娱乐圈已经十几年了,相当有名气,所带过的艺人,如今基本上都成了天皇巨星。出于职业的敏感以及多年的经验,刚一下车,Ada姐便把目光转移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上,那个人,正是叶翔。 唐牧谣介绍道:“Ada姐,这是我的朋友叶翔,他这次来,是看我的演唱会的。”说到这,唐牧谣转移了一下目光,道:“叶翔,这是Ada姐,我的经纪人。” 叶翔露出笑脸,道:“Ada姐好。” “你好。”Ada姐简单回应了一声,便上了车。 叶翔觉得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不由有些莫名奇妙,他摸了摸后脑勺,便跟着走上了车。 一行人便这么离开了。 ~~~ 深圳市中心,天凌大厦,一间宽敞而又豪华的办公室内。 一名穿着西服的男子恭敬站在办公桌前,他的对面,一位气宇非凡的中年人正坐在一张舒适的黑皮转椅上。 “大哥,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西服男子开口道。 “你先出去吧。”中年人淡淡的说了一句。 “是,大哥。”西服男子道了一声,便转身走了出去。 见到下属离去,中年人站起身子,来到了一扇巨大的落地窗前。一片繁华盛景映入眼帘,中年人却皱起了眉头。 “这件事,怎么让龙部盯上了……我还需要继续下去吗?”他喃喃念道。 正在这时,一阵幽红的光华闪现,一颗黑色的石头从中年人的胸口漂浮了出来。 这是一块形态怪异的黑石,上面布满着一条条细小的红线,交错纠盘在一起,如同一个鸡蛋上面结出了一张蜘蛛网。 看到这块石头,中年人原本有神的双眼顿时迷离,他一脸谦卑说道:“主宰。” “你是不是陷入了迷茫之中……”黑石中,传出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是的,主宰,我请求您的指引。” “人类最大的敌人并不是别人,而是来源于自身的恐惧。你之所以迷茫,是因为你心中有了恐怖,你必须忘了它。” “主宰的意思是?” “按照原来的计划,召集人手,在演唱会的时候,去抢人吧。” “是!” 第五十三章 一定看你的演唱会 今天,深圳下起了蒙蒙细雨,雨滴润泽万物,亦为这座城市增添了一份浪漫的色彩。 对于深圳市民来说,今朝是喜庆的一天,走到大街小巷,可以看到不少人脸上洋溢着欢笑,以及一份自豪感。一个孩童经过唐牧谣个人演唱会的宣传海报前,不由自主停下脚步,好奇的观望,随后,他拍手欢快叫道:“哇!这个大姐姐好漂亮。” 今晚八点,音乐女神将在深圳星光大剧院放声歌唱,那个时刻,这座城市将备受世人瞩目。 昨天下飞机后,唐牧谣一行人便直接去到了酒店,吃完晚饭后,便各自回房休息了。毕竟先前在白沙市时,发生过一件惊险的事,众人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入眠,用一场好梦冲散一段不愉快的记忆。 今天唐牧谣起得很早,天还没亮便开始在房里洗漱打扮,毕竟晚上演唱会就要开始了,她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忙。唐牧谣虽然对名利看得不是很重,但这场演唱会,她绝对会全心全意对待,因为它的举办,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纯粹献给歌迷的。 在唐牧谣的心里,她的歌迷便是她的朋友,也是她需要感谢的人,正因为有他们的支持,自己在音乐这条路上才会不孤单,偶尔他们的赞扬,还会让自己沾沾自喜。是他们让自己拥有了辉煌的成就,也带给了自己欢乐。 办好演唱会,用心去唱每一首歌,是唐牧谣对她那群可爱的歌迷最大的回馈。说真的,对于今晚的演唱会,唐牧谣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紧张的。 至于叶翔,太阳晒到屁股才从床上爬起来,一来没有人叫他起床,二来他昨晚做的梦非常好,不舍得醒。在三分钟之内,叶翔便搞定了三件事,分别是洗脸漱口穿衣服,随后,他便出了门。 叶翔白天哪也不去,就陪在唐牧谣身边,做个称职的保镖,顺便近距离感受下大明星的工作生活,看看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唐牧谣早上九点乘车离开酒店,去往了星光大剧院,然后一直呆在那里,进行演唱会前的彩排,至于叶翔,在观众席选了个位置坐下,一边嚼着奶糖一边悠闲的观望。 有事情做的时候,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一个多钟头过去了,看着舞台上的唐牧谣,叶翔长了一份见识,也体会到了不少东西。他感觉明星虽然表面风光,其实工作起来也蛮辛苦的,就拿唐牧谣来说,天气那么热,还要在舞台上来回跑动,蹦蹦跳跳的。那些舞蹈演员可以在一轮歌舞后,去后台休息聊天,但唐牧谣不行,她是整个舞台的主角,唯一的主角,每个节目都必须有她的存在,她不能因为累了,就可以退下。 唐牧谣的午餐很简单,就是一碗盒饭,吃完后,好不容易有了一点休息时光,便有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那些人手中要么拿着小本子,要么拿着相机。 “唐牧谣,我老婆可是你的超级粉丝,她听说你会来星光大剧院演出,便给我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拿到你的签名,帮我签个名吧。” “唐小姐,你好,我和我的几个朋友都非常喜欢你,你能不能和我合张影?” “牧谣姐姐,我可是你的铁杆粉丝哦,你能不能先给我签个名,然后我们再一起照张相。” “……” 唐牧谣为人处事向来很随和,自然不好意思拒绝,一一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帮这个签个名,和那个合下影,很快,休息时间就没了,她又得上台排练去了。 叶翔可以断言,舞台上那一地的汗水,有一半以上是唐牧谣留下的。这让叶翔,不由有些心疼,同时,也为自己的悠闲感到可耻。 接下来的时光,叶翔看得很用心,听得也十分专心。渐渐的,他发现,他越看那个女人越顺眼了,越听她的声音,越觉得美了,总之,越来越喜欢她了。 这样的女人,对于叶翔来说,简直就是完美,如果以后哪个男人娶了她,肯定是百辈子修来的福气。 整个彩排在下午两点钟结束,接下来,唐牧谣有半天的休息时间。她也的确需要好好休息,毕竟晚上八点,演唱会就开始了。 坐在车上时,叶翔开口问道:“牧谣,为什么不把彩排时间提前一点?你白天刚彩排完,晚上就要上台演出,不是很累吗?” 唐牧谣回答道:“其实两天前,我已经排练过一次了。” 叶翔不解道:“那为什么今天你还要排练?” “两天前彩排的时候舞台还没布置好,我在上面唱歌根本没找到什么感觉。所以临时决定今天再彩排一次,这样我的经验更丰富一些,那么晚上演唱会的效果就会更好一点。” 叶翔没好气说道:“就算为了演唱会,也不能那么拼啊。你要记住,你是女人,不是超人。” “没关系,我感觉不累。”唐牧谣道了一声,忽然注视着叶翔道:“其实,我想把演唱会办好一点,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因为这次的演唱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客人会看。” 叶翔见到唐牧谣目不转睛看着自己,不由自我感觉良好道:“那个客人是我吗?” 唐牧谣做出一副思考的样子,道:“嗯……算是吧!” 叶翔听后一惊,随后露出一个笑脸道:“那我很荣幸。” “你记得一定要看哦。” “当然,你的演唱会开始后,我连厕所都不上,就呆在观众席,看我们的音乐女神一直唱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呵呵。” 星光大剧院,位于深圳福田区滨河大道南段,于去年二月开始修建,今年四月完工,历时十四个月,总投资十三亿人民币。 整个剧院占地面积11.78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上万名观众。它的外型就像一个椭圆形的鸡蛋,主色调为白和蓝,艺术感十分强烈。至于内部,有一个半露天的大舞台,舞台四周,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装饰灯,若在夜晚将它们开启,绝对能够营造出无比绚烂的效果,让这里美轮美奂,宛若人间仙境。 星光大剧院已被深圳市政府列为市区标志性建筑之一,象征着深圳的繁华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而唐牧谣,是它建成以来,第一个演出者。 此时,已到了晚上八点,大剧院内座无虚席,唐牧谣“星光璀璨”个人演唱会正式开始。 五彩缤纷的烟火绽放在夜空,绚烂的灯光聚焦在了一处,唐牧谣身穿一身洁白的衣裳,吊着钢丝落在了舞台上面,有如从天而降的天使。 “唐牧谣!唐牧谣!唐牧谣!!!”还没开唱,只是露个面,全场便沸腾了起来。歌迷们开始声嘶力竭呼喊起偶像的名字,他们太喜爱她了,甚至在不少人心中,唐牧谣不只是偶像,而是女神。 然而在这十分美妙的时刻,一个男人却悄然无声的离开了观众席,他正是叶翔。 其实叶翔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离开的,她答应过唐牧谣要看完她的演唱会,但……那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罢了。比起看演唱会,叶翔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他知道,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群不知好歹的家伙正打着舞台上那个人儿的主意,叶翔必须赶过去,收拾他们! 第五十四章 板砖对枪炮 叶翔昨天在白沙市使用灵犀眼侵入那名中年胖子脑海时,得知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就是那帮匪徒的大哥今晚九点,会召集手下在一处地方开会。对于叶翔来说,这是一个把他们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离开星光大剧院后,叶翔便打了辆的士,去往了郊区。来到郊区下了车,叶翔将目光转向一座百米高的山峰,继而身形一闪,发动移星步朝那方驶去。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一座废旧的工厂前,这个地方很荒凉,工厂里面却灯火通明,大门由两个男子把守,他们一脸凶相,四肢发达,并且手里各自端着一把枪,看架势,挺吓人的。 不过在叶翔眼里,这两名匪徒也就是守门的两条狗而已,自己进入工厂,他们肯定连叫都不敢叫一声。 此时,叶翔发生移星步,身化一道淡影,“嗖”地一声从大门闪了进去。 至于守门的两名匪徒,果然和叶翔所想的一样,别说吭声,连屁也不敢放一个。当然,他们没有动静,并不是怕叶翔,而是压根不知道一眨眼功夫,便有人进入了里面。毕竟这两个守门的都是普通人,叶翔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只感觉一阵轻风在耳边拂过,仅此而已。 工厂里面很宽敞,零零散散摆着几台破机器,东边有一个会议桌,一群人正围在那里讨论着什么。叶翔藏在工厂的房梁上,居高临下观察了一下地形,瞧见会议桌的不远处有一间小屋,那个地方,应该是个理想的藏身地点。 于是,叶翔身形一闪,朝着小屋奔去。 小屋的木门“吱呀”一声开启,又在极短的时间内,闭上了。会议桌旁有几个人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不由往那边看了一眼,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便打消疑心,全当是风往门上吹了一下。他们不知道的是,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一个人溜进了里面。 小屋里面潮湿阴暗,还有一股酸溜溜的臭味,叶翔不由掩了一下鼻,不过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毕竟他现在是“贼”,这种时候,首要任务是隐藏自己,然后观察局势,就算这个地方是茅坑,他也必须呆下去。 木门上有一个猫眼,叶翔凑了过去,开始全神贯注关注屋外的情景。 会议桌那边正在商量着如果劫持唐牧谣,听他们的计划,准备等唐牧谣开完演唱会,在回酒店的路上动手。发号施令的是一个穿白衬衣的中年人,他的面相很具有威严感,讲话也很有气度,是这帮匪徒的大哥。 这个人,叶翔昨天从中年胖子的脑海中,获悉了一些他的资料。他叫楚天凌,是深圳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家,暗地里,他还有一重身份:军火走私商。并且,他的军火生意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有两把刷子,交易对象都是金三角的那些大毒枭。 楚天凌算得上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人物,按理说,这样的人物,除了人格魅力,也必定具有相当高的智慧。但叶翔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干上了劫持明星这种事,就算他再喜欢唐牧谣,也不能因为喜欢就把别人抢来啊,他以为他是天王老子,天下无敌了啊! 叶翔虽然不清楚唐牧谣的家世,但从这几天的接触来看,唐家一定不简单,楚天凌那么做,必定会得罪一股强大的势力。再者,唐牧谣虽然只是个明星,但影响力非同小可,喜欢她的人有如天上繁星,数也数不清,其中不乏一些名门贵族中的人。楚天凌敢动唐牧谣,肯定会四面树敌,况且,得不到就抢人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古代那些带着家丁去别人家里强抢良家妇女的花花公子,很失形象的。 叶翔觉得楚天凌这样的人物,就算脑袋被门板夹了,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蠢事。除非,他鬼迷心窍,换句话说,他被某样东西控制了心智,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这,叶翔打算用灵犀眼瞧一下楚天凌,看他的身体有啥异常的地方。正当叶翔准备念动真言时,突然感觉他的脚上有异物,叶翔连忙低下头,看见一只蟑螂正在自己脚上爬来爬去。 这一幕下,叶翔的鼻孔猛吸了口气,不禁怔了两秒。随后,他猛然跳起,不停抖起了脚,第一时间把那只“小强”抖了下来。 “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踩死你!”叶翔一边拼命朝地上的小强踩去,一边大声叫嚷道,他之所以叫得这么大声,可以理解为壮胆。 没错,后世传颂的一代情圣叶翔,却天生,怕蟑螂。 一刻间,地上那只可怜的小强便被叶翔踩得面目全非,估计它的祖宗十八代也认不出它了,这种情况下,即使小强的生命力再怎么顽强,也肯定活不过来了。 见到对方死绝,叶翔抹了下额头的冷汗,随后喘了口气,对小强的尸体说道:“叫你吓我,你干毛要吓我?你爹没教过你,帅哥是不能随便吓的吗!尤其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如果把我吓得花容失色,影响了我的气场怎么办?你娶我啊!呸,就你这副小样,狗屎才嫁给你。” 正说到这,叶翔神觉一紧,听见门外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叶翔这才想起,他目前还在别人的地盘做“贼”呢,刚才因为小强的出现,心里一紧张,便在屋里大喊大叫起来,自己的行踪,肯定暴露了。 看来和对方火拼的时候到了,这件事情,如果打上一个标题,可以命名为:一只小强引发的血案。 其实,叶翔是不愿意这么早就动手的,他之所以躲在这间屋里,是想多观察对方一阵子,毕竟他还不清楚这帮匪徒的实力,如果里面藏有高手,自己挽起袖子就找别人干架,简直拿生命开玩笑。 但现在,躲是躲不过了,那么,就昂首挺胸的去面对吧! 这时,外面的脚步声停了下来,对方并没有破门而入,而是不再发出一丝声响,显然等着自己出去。 叶翔仰起头,喊话道:“外面的人听着,我已经被你们包围了,但我一点也不害怕,你们等着,我马上就出来。”声落,叶翔正准备迈步,但想了想,觉得自己就这么走出去,有些不妥,起码气势上会输人一截。 叶翔不用想也知道,现在外边,那帮匪徒肯定举着一杆杆枪指着这扇门,如果自己空手面对他们,会很吃亏的,所以在走出这扇门之前,叶翔也需要给自己找一样武器,从而在气势上,与对方平分秋色。 叶翔扫视了一眼小屋,最终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样好东西。他走到墙角,弯下身子,捡起了孤零零躺在那里的半截板砖。 叶翔将板砖紧紧握在手中,抬头挺胸面对着木门,随后,迈步走了过去。 “吱呀”一声响起,小屋的门打开了。 “不许动!”两阵声音同时响起,一阵来源于匪徒,另一阵,则出自于叶翔之口。 如果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诠释这幅画面,我们看到,现在正有两路人马在对峙。 一方只有一个人和一块板砖,那个人就是叶翔,如今他正高举着那块并不完整的板砖,气宇轩昂的面对着他的敌人。 而他的敌人,是一群面部凶悍四肢发达的大汉,他们人手一把枪,并且是M4卡宾,AK47这种有名气也有威力的枪械,至于枪口,全部指向叶翔。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男人与一群男人的较量,一块板砖与一堆枪炮的碰撞!这幅画面,是有些让人难懂。 “如果你们识趣的话,现在最好放下武器,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不用怀疑,这句话是叶翔说出来的。 此话一出,匪徒不禁互相看了一眼,他们的思维被叶翔搞得有些乱。按道理说,现在拿枪的全是自己的人,人数占优的也是自己这方,眼前这个小子只不过区区一人,手里也只有一块……不对,应该是半截板砖,竟然敢站在那里大言不惭的叫他们投降。 这小子的脑袋被门板夹了吧? 想到这,匪徒们目露凶光,现在只要大哥一声令下,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按动扳机,将眼前这个小子打成筛子。 这时,一阵皮鞋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起,楚天凌并不说话,而是一脸深沉注视着叶翔,缓缓朝他走去。 叶翔觉得对方这种行为很装逼,有话就直说,干嘛要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盯着自己也就罢了,还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好歹是个大男人,走那么慢,你当自己是三寸金莲啊! 思绪到这,叶翔对楚天凌的印象进一步恶化,感觉他的那种神情那种步伐,分明就是个基佬,走过来想找自己搞基。做为纯爷们,叶翔怎么能够忍受一个搞基的,用目光强奸自己。此刻,他默念真言,发动移星步,身形顿时消失在众人面前。 叶翔突然失去踪影,并不是因为他离开了这里,恰恰相反,他一直都在。只不过由于发动移星步后,他的速度变得相当迅猛,以肉眼凡胎,根本看不清他。这主要得益于现在是晚上,移星步在夜晚能够加持星辰之力,威力非同小可,比起白天要提升几个档次。 打这么一个比喻吧,如果现在是白天,面对十几个持枪大汉,叶翔是绝对不敢轻举妄动的,因为白天发动移星步,很有可能躲不过子弹,但晚上不同,别说十几个持枪大汉,就再来一个连的神枪手,他也不怕。 发动移星步后,叶翔便正式展开了进攻,他如同一个斯巴达勇士,毫无畏惧举起手中的板砖,朝着敌人冲去。看到谁,便一砖拍向谁,以他的速度,根本不存在失手的问题。 原本自以为占尽优势的匪徒,开始呈现一面倒的形势,只要一阵风在身边刮过,他们的脑袋便会“轰隆”一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拍了。 就这样,不出一会儿,楚天凌的几十名小弟全被叶翔放倒在地,一部分人抱着脑袋在地上打滚,痛吟不已;另一部分人,直接被拍晕了过去。 俗语有言: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装备再屌,一砖撂倒。 不知道这句脍炙人口的俗话,是出自哪位大师之口,总之,叶翔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它的现实意义。经典,果然是不容置疑的! 叶翔刚才并没有向楚天凌动手,好歹别人也是当大哥的人物,面子总是要给点的嘛。 “怎么样?你是选择自残,还是要我来帮你自残?”叶翔盯着楚天凌说道。 楚天凌并不言语,忽然,一样东西从他胸口浮现了出来。叶翔定睛一看,那是一块黑色的石头,才看一眼,叶翔便感觉到了说不出的诡异。 此刻,黑石骤然散发出一阵幽红光华,淹没了楚天凌的全身,一秒后,光华散去,楚天凌的身形也消失不见。 叶翔一惊,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目标人物便不见了。叶翔不由定了下神,感应了一下四周,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的气息。 那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一般。 第五十五章 捂脸 唐牧谣“星光璀璨”个人演唱会一共持续了三个小时,在晚上十一点结束。这场演唱会举办得相当成功,现场气氛HIGH到了极点,不少歌迷深受感染,激动得热泪盈眶,以至于演唱会结束后,他们仍不愿离开,坐在观众席大声呼喊唐牧谣的名字。 对于歌迷们来说,这个夜晚太过美妙,但时间却过得太快了,他们多么希望舞台上的那个身影一直都在,她不必去做什么,只要静静站在那里都好,他们愿意为她一直沉醉下去,即使永不醒来,也无怨无悔。 歌迷的叫喊声汇聚在一起,真挚而又洪亮,别说整座星光大剧院,就是外面街道上,也听得很清楚。刚在后台卸完妆的唐牧谣听到后,心中有些震惊,也蛮感动的,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她又回到了舞台上,叫喊声终于消停,变为了阵阵欢呼和掌声。 唐牧谣一脸真诚劝说歌迷离开,并许下承诺,下个月会再举办一场演唱会,回报各位的厚爱。就这样苦口婆心说了将近十分钟,歌迷们终于被劝动,有序的离开了。 唐牧谣忽然觉得,有太多人喜欢,其实也是一件蛮累的事情。当然,她这么想,并不是没有虚荣心,不希望被人喜欢,相反,被歌迷捧着的感觉,让她的心里很甜蜜,也很满足。她觉得累,只不过是一声不经意的感慨罢了。 所以说,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许多事情,并没有完美的答案,人们总是很矛盾的生活着,迷茫其中,亦乐在其中。 按照行程安排,演唱会结束后,唐牧谣就会乘车返回酒店。在上车之前,唐牧谣一直没见到叶翔的踪影,打他的手机,那边只传来一句甜美的回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他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有没有看我的演唱会……’唐牧谣心中念了一声,不由有些失落。 回到酒店后,唐牧谣便径自去往了自己的房间。她是一个十分注重清洁的女孩子,一天起码会洗两个澡,何况刚开完演唱会,身上早已香汗淋漓了,所以,唐牧谣决定在浴室里好好泡个澡,来消除身体的疲惫。 很快,浴室中响起了“哗哗”的流水声,佳人开始在里面,一件一件褪去身上的衣物…… ~~~ “叮!”一阵电梯开门声响起,叶翔从里面走了出来。 今晚对于叶翔来说,还是蛮累了。在那座废旧工厂时,他动用了几回星移步,并且还用板砖拍了几十个人,这花费了他不少精力。让叶翔心中有些不安的是,虽然最终把小鱼们全收拾了,却让楚天凌那条大鱼给溜了。后来,叶翔给警局打了个电话,报告了一下工厂的地点,便离去了。离开工厂后,叶翔马不停蹄赶往了星光大剧院,可惜他赶到时,演唱会已经结束了,他连最后一眼也没能看到。叶翔无奈,只能带着一份遗憾,回到了酒店。 叶翔打算回房洗个澡,然后上床睡觉,至于明天会发生什么,关他现在屁事,他现在只想休息。 这时,叶翔走到了编号为1086的房门前,他从口袋搜出钥匙插入了钥匙孔,然后左扭一下右扭一下。 ‘咦……怎么打不开呀。’叶翔在心里疑问了一声,不禁再次扭动钥匙,但结果再次令他失望,门还是打不开。 叶翔觉得如今自己赶着去睡觉,这个房间的门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出问题,真是太不给自己面子啦,简直跟婊子一样,不“抽”不行。 想到这,叶翔心中默念“解禁咒”,然后双指并拢往门锁一指,“咔嚓”一声响起,房门终于如同失贞的少女,敞开了。 叶翔一脸自然表情,不悲不喜,正准备迈步走进去。然而当他的目光投进屋里时,刹那间,叶翔怔住了,确切点说,应该是他整个人傻了。 天哪! 房间里有什么? 人! 一个女人! 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人! 一个漂亮得不像话并且穿着很少很少的女人! 这个女人,正是唐牧谣。只见她下身裹着一条浴巾,手里拿着一包花瓣,正准备往浴室中走去,至于她的上身…… ‘啊!啊!啊!!!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全看到了!!’这一刻,叶翔表情凝固,屏住呼吸,内心在同一时间炸开了锅,吼叫了起来。那种气势,就如同一个男人射了后,黄健翔在那里高呼:球进了!漂亮! 总之,连叶翔也搞不清楚,如今的自己,进入了一种怎样的状态。 唐牧谣之所以会出现在这,原因很简单,这里本来就是她的房间。叶翔的房门号码是1068,他一时迷糊,便记成了1086,所以此情此景,可以视为叶翔私闯唐牧谣的闺房。 至于唐牧谣明明在洗澡,为什么会从浴室里出来呢?事情是这样的,她刚才泡澡的时候突然想到,在白沙市时,她的漫溪姐送了一包名为“天色香”的花瓣给她,并告诉她,用那种花瓣泡澡,对女人的肌肤很好。“天色香”被唐牧谣收藏在了包包里,而她的包包,放在房间的床上。于是她便走出浴室,从包包里取出了“天色香”,准备撒一些到浴池里。在唐牧谣准备回到浴室的那一瞬间,叶翔正好用“解禁咒”打开了房门。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当唐牧谣看到房间的门突然开了,叶翔出现在门外时,刹那间,愕然了。 在这一刻,唐牧谣的心情很复杂,但似乎又很简单,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她的心理活动: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这不是真的,这肯定是真的,这绝不是真的。是真的吗?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吗?是真的。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的,不是真的。 总之,唐牧谣觉得这份现实很荒唐,荒唐到仿佛又不是现实。 无论是叶翔,还是唐牧谣,在见到对方的一瞬间,都愣在了原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两个还是蛮有默契的。两人就这么默然无声对视三秒后,唐牧谣终于……稍微的回过神来。她长这么大,从未经历过这种尴尬局面,在她脑子里,只觉得此情此景自己很羞,真想地上突然出现一个洞,好让自己钻进去。 不知不觉,唐牧谣已是俏面通红,此刻,她心中一急,便将围在腰间的浴巾扯下,捂住了脸。 这下子,唐牧谣的全身上下…… “啊!”不用怀疑,也无需惊讶,这声尖叫是叶翔发出来的。 (在书评区看到一名女书友,三点没睡等着更新,心里很感动,但我个人的意见是,不提倡这种做法。如果我以后找了女朋友那么晚没睡,我肯定会打她屁股的,如果打完屁股还不听话,就抱啊哄啊,总之,一定要让她睡。 因为这是原则问题,相信你也知道熬夜对女孩子的坏处,煽情的话不多说了,在此,我谨代表本书全体员工,希望你能保重好身体,同时祝你青春无敌长生不老吧。 等一下,别关网页,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对你说,就在刚才,叶翔悄悄告诉我,如果你以后每晚按时睡,他会不定期出现在你梦中,给你讲笑话逗你开心的,机会难得,要不要好好休息,你自己看着办吧。) 第五十六章 你走吧 深圳东方国际大酒店,1086号客房。 屋里的气氛很是沉寂,唐牧谣坐在床上,秀眉微微皱起,她的表情显出三分生气,七分无奈。 至于叶翔,低着头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两只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地面,他的牙齿轻轻咬着下嘴唇,一副模样,就像一个受伤的小媳妇。 “叶翔,今晚的事情,你忘了吧。”唐牧谣打破沉默,开口说道。 叶翔点了点头,抿嘴“嗯”了一声。 “我希望你能正经一点,我不是在说笑,是真的要求你把今晚的事忘了,以后不准提起,更不准想起。” 叶翔保持先前的姿态,又“嗯”了一声。 唐牧谣仔细瞧了瞧叶翔,除了表情有些奇怪外,态度还算诚恳,不由舒了口气。 “对了,你刚才‘啊’的叫些什么?”唐牧谣问道。 听到这话,叶翔猛然抬起头,一脸委屈道:“我不应该叫吗?” 唐牧谣奇道:“你应该叫吗?” 叶翔并没有正面争论下去,而是说道:“如果一个男人什么也没穿,出现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办?” “我会大声喊叫。”唐牧谣回答道。 “就是说嘛,你不仅会大叫,说不定还会对那个男人又抓又打,大骂色狼。”说到这,叶翔眼中精光一闪,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和谐社会,官民友爱,男女平等。为什么男人被女人看光了身子,要背负色狼的骂名?而女人被男人看了身子,那个男人连叫的一声权利都没有!”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叶翔可谓一脸理直气壮,吐字铿锵有力。 听完后,唐牧谣微微惊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道:“你……走吧。” 叶翔站起身子,望了望窗口,一束月华撒落窗台,一缕凉风卷进屋子,此情此景之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有些伤感。 “好吧,我走了。你睡好,再见。”只言片语后,叶翔便迈开步子,朝着房门走去。 唐牧谣并不做声,而是望着那个男人的背影,在心底发出了一声幽幽的叹息。 与此同时,东方国际大酒店天台。 一道红光骤然闪现,一名男子出现在了这个清冷的地方,他正是依靠神秘黑石的力量,在叶翔面前神不知鬼不觉失去踪影的楚天凌。此刻的他,一脸茫然表情,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儿,睁大双眼看着四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这时,一块黑色的石头从他胸口浮现了出来。 “主宰。”楚天凌恭敬叫了一声。 黑石中,传出一个幽幽的声音:“你似乎又陷入了迷茫之中……” “是的,主宰,我突然发现我做了很多错事,接二连三的犯错。” “你在怀疑我的指引么……” “不是的,主宰,我只是觉得有些事情不该那么做。” “你一直在我的指引下做事,你认为不该那么做,就是在怀疑我。知道吗?当你失去了忠诚,对我而言,就是个废物……”声落,不知怎么回事,楚天凌的脑袋突然冒起一团黑光,它忽明忽暗的闪烁,诡异至极。 这一瞬间,楚天凌整个脑袋仿佛要炸开一般,剧痛无比,他连忙伸出双手,紧捂住头道:“主宰,我错了,饶命,请您饶命!啊!饶命啊!” 在楚天凌的再三乞求下,那团闪烁的黑光,最终消散不见。 “你要记住,我的指引永远是对的,你并没有错,有错的,是它……” “他是谁?”楚天凌双眼无神说道,他的心智和精神正渐渐“死”去。 “它,便是这个世界。这是一个丑陋的世界,它总是把好的东西留给一部分什么也不懂的人,却把灾难降临在你们这些一直努力拼搏,却注定会失败的可怜虫身上。它让付出的人得不到的回报,却让不懂争取的人,享尽天福,而那些人比起你们,只不过是天生多一点运气罢了。所以从现在起,你要看清这个世界,不必再奢望它的施舍,而是摆脱它的束缚,获取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新生……” “摆脱束缚,获取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新生……”楚天凌在嘴中喃喃念道:“我该怎么做?” “抛弃残破弱小的躯壳,向着力量的一方展翅高飞,让想要的一切,都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去吧,与整个世界为敌,你就是神……”黑石中,传出了一阵激情而又可怖的声音。 楚天凌一听,浑浊的双眼霍然一亮,继而变得更加浑浊,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朝着天台的一方,缓缓步去。 ~~~ 离开1086号房后,叶翔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走进了电梯。他心里很清楚,唐牧谣那声“你走吧”,并不是要自己离开她房间那么简单,而是告诉自己,不必再呆在这里了,咱们好说好散。 所以叶翔,打算今晚就返回白沙市,至于这几天和那个女人相处的那寸记忆,就让它随风而逝,随心而沉吧。 其实,就这么走了,叶翔心里还是有些不舍的,但如果不走,自己就显得太不要脸了,毕竟今晚的事情,自己的确错得太离谱了。 叶翔不傻,他知道唐牧谣心里对自己是存在好感的,但他们之间,还没有升华到男女感情的层面。而唐牧谣是那种把贞操看得和命一样重要的女人,自己贸然闯进她房里把她看了个精光,相当于要了她半条命,她只是委婉的叫自己滚蛋,其实,已经很给自己面子啦。 很快,叶翔乘坐电梯到达了酒店一楼,走出电梯时,正好遇到了办事回来的吴威。 吴威干保镖这行已经七八年了,一直冷面对人,但这几天和叶翔相处以后,在心里已经把他当成了朋友、熟人。 吴威主动打起招呼,开口道:“叶先生,这么晚了还出去啊。” 叶翔“嗯”了一声,道:“准备回去。” 听到这话,吴威奇道:“回哪?” “白沙市。” “现在都这么晚了,从深圳到白沙应该没有航班了吧。” “我可以打的。”叶翔简单说了一声。 “叶先生,你走得是不是急了点,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吴威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十分干脆说出了心中的疑问,同时,他的语气流露出了一份出于朋友的关心。 “是发生了点事,喜事。”叶翔笑了笑说道:“我七舅老爷的儿媳妇昨天在医院生产,生下了一个胖小子,我赶着回去喝喜酒呢。”只有叶翔自己明白,他的这份笑,是多么的苦涩。 “原来是这样,那恭喜叶先生啦。” “谢了,我赶时间,我先走了啊。”说完,叶翔便迈开了步子。 “嗯,一路顺风。”吴威道了一声,也迈动了脚步。当走进电梯时,吴威想了想,发现刚才的情况有些不对劲,是别人的老婆生孩子,他给叶翔道什么喜?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叶翔七舅老爷的儿媳妇刚刚生产完,不可能第二天就办喜酒吧。 ‘看来那小子在蒙我,并且我还真的被他给蒙了。’想到这,吴威转头望去,却已看不到叶翔的身影。 第五十七章 妖度空间 叶翔快步走出了酒店大门,虽然已经决定离开,但他的心中,始终有一份挥之不去的惆怅,就这么和唐牧谣不愉快的道别,他真的很不甘心。 叶翔不由停下脚步,转身望向了酒店大楼,他的目光直直盯着大楼的一个窗口。那扇窗户,拉上了窗帘,里面透散出昏暗的灯光,一抹倩影映在了帘上。 “老天,如果我说我喜欢唐牧谣,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很流氓很花心,该天打雷劈。”叶翔自嘲说了一声,随后将头上仰,准备看天。 然而他的目光刚刚上移半分,便霍然止住了,叶翔看到酒店的顶层,也就是天台上,一个人迈步到了边缘。 叶翔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能感觉到,他整个人很呆滞。令叶翔愕然的是,那个人一直目视着前方,并没有看脚下,他的脚步丝毫不停歇,即使前面已经没有了路,依旧向前“走”着。此刻,他一脚踩空,继而整个人如同一桩木头,从天台直直栽了下来。 简而言之,他跳楼了。 “扑通”一身响起!那个人的身体,眨眼间便落到了地上,摔成了一滩烂泥。 “啊!”一个穿着花枝招展的女人正好从酒店门口经过,看到这幕,不由吓得面色惨白,尖叫了一声。 这份动静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酒店保安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一些进出的客人以及附近的行人也停下脚步,观望这边的情景。 很快,事发地点便围了一大帮子人。 至于叶翔,依旧呆在原来的地方,不过脸上显出了几分愧色,其实以他的能力,刚才是可以救人一命的。但在关键时刻,叶翔不知怎的愣了一下,当他反应过来时,那个人的身体已经与大地亲密接触,想救,却已经晚了。 透过人群的缝隙,叶翔仔细看了眼死者,只见他全身被摔得血肉模糊,不过依稀可以辨认出他生前的一些特征。他为男性,个头不高不矮,应该在一米七和一米八之间,至于身上穿着一件白衬衫,下面是一条深黑色的西裤,他的脸型为国字脸,由于鼻子和嘴巴都摔歪了,一边的眼珠也掉了出来,所以叶翔并不能断言他长得怎么样,但从五官轮廓来看,应该是一个具有威严感的人。 看到这,叶翔脑海一闪,猛然想起了一个人:楚天凌! 眼前的死者无论是身上穿的衣服,还是身体上的一些特征,都像极了他,不对,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这个人,分明就是楚天凌!’叶翔在心中肯定的说了一声,随后,又疑惑了起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又怎么突然之间跳楼自杀了?等等……他刚才是自杀吗?不像!’ 叶翔正思考到这,突然“轰隆”一声巨响,只见酒店上方,聚起了大片的乌云,它们不停向中央靠拢,很快,聚成了一个幽深的漩涡。同一时间,地上狂风大作,无数沙石被卷起,以酒店为中心,形成了一场小型风暴,笼罩着方圆百米。 不少人退回了酒店大堂,至于站在外面的人员,皆伸手遮面,抵御风沙的侵袭。 “咚!”不知何处,响起了一阵悠远的钟声,叶翔一惊,连忙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现在正好是午夜十二点。 在如此时间发生如此诡象,让叶翔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抬头望向昏暗的云天,心中念出了八个字:子阴天损,大凶之兆! 叶翔刚刚念完,肆虐的风暴忽然平息了下来,天上那片幽深漩涡,也逐渐收拢,很快便消失无踪。短短片刻,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当然,这并不关叶翔什么事,从异象的出现到以自然的方式结束,他就是个打酱油的。 此时,叶翔收回目光,望向不远处楚天凌的尸体,不禁想到:这个人刚死,便有凶兆现世,看来,他的死并没有这么简单,而是预示着一场灾祸,我得好好盯住它才是。 想到这,叶翔默念真言,发动了灵犀眼。 叶翔用灵犀眼扫描了一下楚天凌的尸体,结果让他心生一抹寒意,楚天凌的灵魂竟然已经脱离尸身,不知所踪! 按理常理,新死的人,生气未散,灵魂会在体内驻留一段时间,等到生气散尽,死气弥漫尸身时,灵魂才能解放出来,与尸气结合,化出形态。这种形态,便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鬼”。 但楚天凌死去只有区区几分钟,就完成了这个过程,这种速度,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当然,这个问题目前并不重要,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楚天凌已经变成了鬼怪,并且看情况,不是一般的厉害,如果不能第一时间找到它将它收服,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 ‘它会去哪呢?’叶翔心中疑问了一声,忽然,一抹倩影浮现在了脑海。 ‘它该不会是……”想到这,叶翔不知道怎的,胸口揪心般的疼痛,他连忙抬起头,望向了酒店大楼一个窗口,那是唐牧谣的房间。 如果以肉眼来看,那个地方灯火依旧,窗帘随风轻摆,并没有什么异常。但如今叶翔已开启了灵犀眼,他看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只见唐牧谣的房间里,冒出了一缕缕青色的戾气。 显然,有异物进入了里面! 这一刻,叶翔不再多想,他身化一道光影,直接攀着墙面,“嗖”地一下窜向了一方。 眨眼间的功夫,叶翔便来到了唐牧谣房间的窗台上,他凝神警惕,跳进了屋内。只见这里青雾缭绕,并不见唐牧谣的踪影,应该是被困在了某个地方,而要找到那个地方,就必须化去屋里的这片青雾。 叶翔定睛一看,发现屋子的中央,有一团拇指大小的气体漩涡。受气之所,即为阵眼,也就是说,只有破除它,屋里的戾气才会消散。 此时,叶翔默念解禁咒,随后双指并拢,指向了那团气体漩涡。 “破!”语出的同时,一团金光从叶翔指尖升起,射了过去。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金光接触那团气体漩涡后,并没有将它击散,而是直接被吞噬,随后,气体漩涡摇晃了一下,竟由一个,化为了四个!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青雾的阵眼并没有因为叶翔的攻击,而受到损伤,相反,它的力量反倒增强了。 这幕下,叶翔面露惊愕,念道:“‘鬼打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所谓“鬼打墙”,是鬼怪们常用的一种法术,施展后,在施法地点通常会起大雾,而人在里面走,会感觉在一个圈子里绕,怎么也走不出来。 其实这种法术,属于小把戏,只能蒙蔽普通人而已,稍有道行的人,便能将它破除。但如今,叶翔却被这么一个“小把戏”给难倒了,他有些不甘心,决定再试一次。 这时,叶翔又一次念动解禁咒,并且加大了法力输出,随着一声宏亮的“破”音响起,叶翔的手指向了青雾深处,嗖嗖嗖嗖!四道金光从他指尖升起,依次射向了四团气体漩涡。 叶翔这次的进攻可谓气势十足,但结果令他郁闷,那诡异的一幕再度出现,金光刚一接触气体漩涡,就会第一时间被它吞噬,随后气体漩涡晃动一下,便由一个,变成了四个。 四四十六,这一回,叶翔眼前的“阵眼”已经变成了十六个。 虽然把事情弄得越来越糟,但叶翔并不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因为如今他可以断言,眼前的青雾并非“鬼打墙”,而是比“鬼打墙”高明很多的法术,破除不了,情有可原。 叶翔镇定了一下,开始在脑海搜集资料,什么样的鬼魅化境能够吞噬法术,并且以此壮大自身力量,将阵眼以一化繁? ‘难道是……难道是妖度空间!’思绪流转到这,叶翔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妖度空间,乃为幽冥界高等法术,只有“鬼王级”的鬼怪才能施展。施展后,它能自成一个无限大的空间,将人困在里面。也就是说,它并不是像“鬼打墙”那样,让人在一处地方绕圈子,而是自创一个类似于二次元空间的世界,人被带入里面后,会与外界失去一切联系,想要从里面逃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叶翔想不明白的是,按理说楚天凌是新死,新死之人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量?就算他是在午夜十二点阴气鼎盛之时死去,但……顶多也就算一个厉鬼,可如今却能发动妖度空间!要知道,妖度空间这等法术,就算修行千年的老鬼也未必使得出来,它的地位,就跟武侠片中的九阳神功一样,可以算得上一门绝学。 如果有机会,叶翔真想算一下楚天凌的生辰八字,看看他到底是什么命?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的命,逆天!简直逆天啊! 既然能够使出妖度空间,可想而知,楚天凌如今的实力有多么恐怖,遇到这种对手,以叶翔的习惯,会第一时间跑路的。 但今朝不行,叶翔心里清楚,唐牧谣肯定被楚天凌带入了妖度空间中。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当见到一个美女身陷险境,怎么能够视而不见呢?英雄救美,是叶翔的原则。 虽然很多时候,叶翔会把自己的原则当成一通屁,放了就忘。但这一次,他以毫不说笑的心态,决定遵守它。 ‘牧谣,等着我!’此时,叶翔心中默念,随后身形一闪,义无反顾朝着青雾的最深处,冲了进去! 第五十八章 十灵绝命 唐牧谣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在哪? 她记得,刚才自己明明倚着窗户,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楼下,突然间,天空风云变色,随后,一阵冷风卷进她的屋子。 那阵风,吹得唐牧谣全身发凉,她正准备拉紧窗帘,到衣柜找件外衣披上,就在这时,古怪的事情发生了,她周围的景象竟然变化起来,就像电视剧中一个场景切换到另一个场景一样,下一秒,她便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如果唐牧谣的所在地,是一块一望无际的平原,四周只有青色的雾气,浓密而又诡异。至于天上,没有星辰和月亮,只有一片无尽的昏暗。 “哈哈哈哈哈!”正在这时,一阵阴森的笑声从雾气深处传了出来。 唐牧谣心神一颤,她无法听出笑声来源于哪个方向,似乎四面八方都有人笑。她觉得有些可怕,不由四处望了望,但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唐牧谣镇定了一下,茫然望着一方,开口道:“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对方并没有正面答复,而是带着一份狂热的语气说道:“唐牧谣,我亲爱的牧谣!我们终于见面了,你终于被我牢牢抓在了手心,你永远只属于我了,哈哈哈!”声音落下,在唐牧谣前方,那片浓密的青雾中,出现了一个“人”,他缓缓的朝这边走了过来。 唐牧谣盯着那个影像,一边后退一边说道:“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刚说到这,一阵冷风不知从哪卷来,那个雾气中的身影,骤然间,消失无踪。 唐牧谣不由定了定神,朝那边看去,最终确定,并不是自己眼花,而是那个神秘影像,的确不见了。 ‘他怎么突然之间就不见了?他去了哪?’唐牧谣在心中不安道了一声。 “我的小美人,你在想些什么,是不是在找我?那你应该转过身,看看你的身后有什么。”就在唐牧谣疑虑之际,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传入了她的耳中。那个声音,听起来是如此清晰,如此的迫近! 唐牧谣的背脊“嗖”地一下凉了,但她并没有尖叫,也不会拨腿就跑,而是鼓起勇气,霍然间,转过了身。 呈现在视野的,是一幅可怖的画面,在唐牧谣的面前,离她只有半米的地方,站着一个人,确切的说,那不是人,而是一个人形的怪物。它全身被青雾所包裹,看不清面相,唯一露出来的是一双没有眼白的绿眼睛,那里面透散出,无尽的憎怨。 虽然唐牧谣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看到这,她不由得后退了半步,面容露出了恐慌之色。毕竟她只是一个女人,又不是什么捉鬼大师,面对如此恐怖的事件,能够支撑到现在,已经算很坚强了。 此时,人形怪物咧嘴发出一阵阴笑,随后“滴答滴答”的声音响起,只见腥红的血水如同小溪般,从它身上流了下来。同一时间,它伸出一只血淋淋的手,朝唐牧谣抓去。 唐牧谣一动不动呆在原地,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那样可怕的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在瞳孔中越来越清晰。唐牧谣之所以不躲,并非因为她不害怕,相反,此时此刻,她感觉自己要疯了,马上就要疯掉了! 当那只血手即将触碰到唐牧谣,就在这时,一阵颇有气势的叫声响起,继而一道白影从天而降,它跃到唐牧谣面前,张口便朝人形怪物咬去。 这道白影,正是小宝。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条狗狗,让唐牧谣从极度惊恐中,清醒了过来。她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狗狗?并且还那么勇敢的跑去与怪物搏斗,救下了自己。这一切,真是太神奇了! 正在唐牧谣思索之际,忽然,她的肩膀不知被什么东西拍了一下。唐牧谣的身子不由一颤,好不容易褪去的恐惧再度涌上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转过了身。 出现在视野里的,不再是什么恐怖画面,相反,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叶翔。 “牧谣,你没事吧。”叶翔一脸温和,道了一声。 只是普通的一句问候,不知道为什么,唐牧谣听后,眼眶情不自禁的湿润了。这一刻,她顾不上矜持,扑入那个男人怀里,道:“怎么是你?怎么又是你!” “是我不好么。” “好是好,只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遇到危险时,当我无助甚至绝望时,你总会出现在我身边。” “原因很简单,我是你的命中救星,当你需要一个男人保护的时候,我一定会出现,否则,就太不给力了。”说完,叶翔露出了一个笑脸,有如投入寒冬中的那一抹阳光,温暖无比! 唐牧谣看到后,整颗心,十分微妙的颤动了一下。随后,她想到了什么,忽然面露一丝愧意道:“叶翔,前面在房间时,我叫你走,你有没有怪我?” “怪,我当然怪你。你这么一个大美女,突然之间就要赶人家走,你知不知道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份多么大的打击。”叶翔真情流露道:“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还不想离开你,我们两个怎么能够就那么道别呢?你知道我当时的心里,是多么不舍,多么的不甘吗!” 听完,唐牧谣并没有说话,而是仰起头,直直凝视着叶翔,眼眸闪动。 叶翔忽然觉得气氛有些暧昧,而现在,并不是泡妞的时候。他定了定神,放开唐牧谣,继而转移目光,望向了不远处正在激烈交战的一鬼一兽。 唐牧谣随着叶翔的目光看去,不禁问了声:“那条狗狗是……” “我的小弟,名叫小宝,怎么样?可爱吧。其实可爱只是它的表面,它本质上是一头神兽,专打天下妖魔,很厉害的。”叶翔嘴上说着的同时,心里也没闲着,默念起了灵犀眼的启动真言。 很快,叶翔的一双瞳仁化为了两个半边金红半边苍白的小八卦,他直直看向了那头人形怪物。 那头人形怪物,便是已经成为凶灵的楚天凌。 从目前的战局上来看,还是比较乐观的,在小宝凶猛的扑咬下,楚天凌连连后退,似乎打不过小宝。这让叶翔感到有些疑惑,楚天凌既然能发动妖度空间这种高等法术,实力自然不凡,他如果和小宝单打独斗,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可如今为什么会连连败退?阴谋,一定有阴谋! 想到这,叶翔的内心高度警惕起来。另外,叶翔之所以用灵犀眼盯着楚天凌看,主要是希望从他身上找出线索,从而分析出他如今到达了怎样的级别,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强? 这时,小宝一招“噬魂爪”朝楚天凌胸口挥去,楚天凌连忙侧身躲过。几乎同一时间,小宝张口朝着他的右臂咬去,楚天凌躲闪不及,被咬个正着。 趁此机会,小宝向后一扯,便把那只手臂生生撕扯了下来。 楚天凌“哇呜”一声惨叫,一双绿眼睛显出了深深的怨恨。至于他的右手脱离本体后,便化作一缕浊气,被小宝吸入了体内。 然而很快,古怪的事情的发生,小宝的颈部突然隆起了一个小包,继而炸开,那缕刚被它吸进的浊气,竟然自行窜了出来。 浊气第一时间返回楚天凌的躯体,化成了一只全新的手臂。 不远处的叶翔看到这幕后,不禁一脸惊异,嘴中喃喃念道:“五行绝处,气运不休,合而能分,分而既合,逆神不灭,名曰十灵。怪不得楚天凌突然那么厉害,连妖度空间都能使出,原来……他竟然是十灵绝命!” 意识到这点,叶翔当机立断,他心念一声,小宝顿时化为一道白光,被他胸前的玄灵圣兽印收回。随后,叶翔看了身旁的唐牧谣一眼,并不多做解释,一把抱住佳人纤柔的腰肢,发动移星步,展开了他的跑路生涯。 第五十九章 有我在就没事 风,在耳边“呼呼”响起,叶翔搂着唐牧谣一路狂奔,身后并没有鬼影跟来,看来暂时摆脱了楚天凌。幸好现在还是在晚上,移星步的威力能够最大程度上发挥,叶翔虽然打不过楚天凌,但跑路的本事,是对方不可攀比的。 叶翔不知奔跑了多久,此时,他停了下来。如今他所面临的场景,依旧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并没有任何新奇的东西。 叶翔加大法术输出,将灵犀眼运转到了极限,顿时,面前的青雾一阵扭曲,雾气中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气体漩涡,有十几个。 这些气体漩涡,与叶翔在唐牧谣房间所遇到的,大有不同,它们并非妖度空间的“阵眼”,而是“灵门”,可以理解为一条条通道。 举个例子吧,古代三国时期曹魏大将曹仁曾用奇门遁甲之术摆出过一个奇阵,名为八门金锁阵,这个阵法共分为八门,分别为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开门,入阵者每走进一个“门”,就会面临全新的场景,面对全新的状况。 而眼前的这些气体漩涡,就相当于八门金锁阵中的那些“门”。 此时,叶翔默念解禁咒,继而随便找了个气体漩涡,伸手一指。 “破!”语出的同时,一阵金光从叶翔指尖升起,射了过去。 金光刚接触到气体漩涡,便顿时将它冲散,继而虚空中,裂开了一道缝隙。这个过程,可以理解为妖度空间中,一道灵门的开启。 叶翔见状,带着唐牧谣纵身一跃,飞了进去。 很快,两人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地点,视野中不再是无尽的平原,而是无尽的水泥地。叶翔并没有闲工夫欣赏脚下的水泥,而是身形一闪,继续搂着唐牧谣跑路。 从刚才到现在,唐牧谣一直安静的呆在叶翔怀里,虽然她心中有不少疑问,但有一点她还是能够明白,那就是叶翔一声不吭的抱着自己,并不是在贪图什么,而是正带着自己去往一个安全的地方。 其实以唐牧谣一贯的性格,被一个才认识几天的男人这么抱着,即使对方是出于救人的目的,她的心里,也会不自然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依偎在叶翔的怀里,她没有丝毫的抵触情绪,反倒觉得这种感觉,有一些美妙。 唐牧谣不由回忆起了昔日在鬼屋时,叶翔一脸害怕的抱着自己…… ‘大概是因为我以前被他抱过,已经适应了吧。况且我不仅被他抱过,不久前还被他看光……’想到这,唐牧谣心生一份无奈,却又在不经意间,心底流过了一丝甜蜜。 这时,叶翔停下脚步,伸手朝着某个地方一指,又一道“灵门”开启。叶翔紧搂着唐牧谣,身形一闪,带着她进入了另一片空间。 “叶翔,我们要去哪?”落地时,唐牧谣不禁问了一声,此时他们面临的场景,是一片暗无天日的森林。 “走迷宫。”叶翔一边前行一边回答道。 唐牧谣想了想,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可以看成一座大迷宫,只要找到了正确的路线,就能够离开这里,回到现实世界?” 叶翔摆了一下头,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如今所在的世界名为‘妖度空间’,它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要想从里面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打败它的创建者,也就是前面你看到的那个怪物。” “那你现在带着我……” “逃!”叶翔神情凝重说道:“逃到迷宫深处,直到无路可逃。” 唐牧谣听出了叶翔语气中的无奈,不由望着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叶翔看了唐牧谣一眼,忽然露出一个微笑道:“你害怕吗?” 唐牧谣摆了摆头,道:“不怕。” “这就对了,你不应该怕,我还在呢。”叶翔目视前方的道路,说道:“放心,只要有我在,就有希望,我们一定会平安无事的,我一定会想到办法,把那个怪物收拾了!” 虽然明白叶翔的话语中,带有安慰成分,但唐牧谣听后,心里没有丝毫的怀疑,她面朝叶翔,坚定的“嗯”了一声,仿佛在说:我相信你,没有理由的相信你。 当一个女人遇到危险,身为男人,你要去保护她时,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只要期间你不倒下,给了她足够的信心,那么从这一刻起,你就已经救下了她。 就比如叶翔现在的表现,让唐牧谣觉得,就算他们最终没有迎来美好的结局,双双死去,她也会死而无憾的。因为在自己最危难的时刻,有那么一个男人全心全意保护自己,给自己勇气,她已经不必害怕什么了,就算是死,也会幸福的死去。 “那个怪物就是一直想绑架你的人,他叫楚天凌,因为背负十灵绝命,又在午夜十二点天煞之时死去,因而变得异常强大,我打不过他,所以现在只能逃。妖度空间虽然是他施展的法术,但里面的……里面的地形十分复杂,只要我把你带到迷宫深处,他一时半会儿便找不到我们。那个时候,我就会静下心来,想办法对付他。” “我明白。”唐牧谣目不转睛看着叶翔,轻轻从嘴中吐出了三个字。 “我知道你明白。”叶翔笑着回应了一声。 声落,叶翔停下了脚步,此时他的面前,显现着两个气体漩涡。 ‘小母鸡,叽叽叽!我点到谁,就是谁。’叶翔心中一边念道,目光一边来回摆动,最终停在了右边的气体漩涡上。 运功,念咒,伸指。 随着一声气势宏伟的“破”音响起,空间裂开了一条缝隙,又一道灵门开启了。 叶翔朝里面看了一眼,并没有急着进去。他想了一下,随后又一次运功念咒伸指,只不过这次的目标,是左边的气体漩涡。 等到那道灵门打开后,叶翔便带着唐牧谣,跳了进去。 迎接自己的场景,是一个四面都是墙壁的小屋子,叶翔用灵犀眼扫视了一下四周,并没发现任何的“通道”。 看来已经来到了绝路,既然无路可逃了,那么,就遵照先前的想法,安静呆在这里想办法,等待BOSS的到来,与他展开终极一战吧! 第六十章 越聊越玄乎 封闭的小屋内。 叶翔靠着墙壁,眉宇微皱,思索着对付楚天凌的办法。至于唐牧谣,一直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着他, 叶翔想了一会儿,大脑依旧一片空白,显然,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对策。也难怪,身负十灵绝命的楚天凌,实力要比他高出好几个档次,和这样的对手抗衡,简直是以卵击石。 “牧谣,和我说说话吧。”这时,叶翔忽然开口说道。 唐牧谣听后,不由道了一声:“你想到办法了?” “还没有。”叶翔叹了口气,道:“说实话,我现在的心里有些紧张,脑子也有些乱,所以想找你聊天,看能不能让我的心情放松下来,然后自然而言的,就想到办法。” 唐牧谣想了一下,随后问道:“叶翔,你怕不怕鬼?” “我怕鬼才怪,我是捉鬼的好不。放心吧,即使楚天凌这样的绝世凶灵,只要我想到办法,照样能收了他。”叶翔一脸男子气概说道。 “那为什么几天前,你带我到鬼屋去玩,你说你怕鬼,并且你还趁机……抱我。”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一囧,唐牧谣这个犀利的问题,还真不好回答。难道要老实告诉她,我当时说我怕鬼,那是骗人的话,真正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占你便宜…… 不行!绝对不能这么说,男人的有些谎言,就应该一骗到底。如果把不必要说出的真相说出来,惹得双方都尴尬,那是一种很没有智商的表现。 此时,叶翔定了定神,开口道:“牧谣,没想到我好几天前说的话,你还记得这么的清楚,我太感动了。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当时说我怕鬼,这个‘鬼’,是有所指的,指的是假鬼。就跟叶公好龙一样,喜欢画龙,但一见到真龙,立马就被吓破了胆。我正好相反,不怕真鬼,就怕假鬼。” 唐牧谣听后,仔细瞧了叶翔一眼,便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对于她来说,叶翔说的是不是真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答复,让自己乐意接受。 “对了叶翔,什么是十灵绝命?”唐牧谣发问道。 “你知道‘天干地支’吗?”叶翔反问了一声。 唐牧谣摆了摆头。 “你如果不知道天干地支,那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就比较复杂了,不过没关系,我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再难懂的东西经过我说出来,也会变得非常的简单,非常的好理解。”说到这,叶翔目露神采道:“我们先从‘天干地支’说起吧。天干地支是我国古代历法的一部分,主要用来记时,在这里,我有必要自豪的说一句,它代表了我们祖辈伟大而又不朽的智慧,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天干地支简称‘干支’,取义于树木的‘干枝’,共分为‘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其中‘十天干’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现在,我们可以把天干地支中,那些什么甲乙丙丁子丑寅卯之类的东西,通通理解为数字。古人从‘十天干’里面取出一个数字,再从‘十二地支’里面取出一个数字,将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单位。比如‘十天干’中的‘甲’与‘十二地支’中的‘子’组合,就成了‘甲子’,用这个单位,可以来表达某个阶段的时间,比如甲子年,指的便是某个年份,同理,甲子月便对应某个月份,甲子时对应某个时辰。明白?”说到这,叶翔停顿下来,问了一声。 唐牧谣点了点头,道:“有些懂了。” 叶翔面露欣慰之色,继续说道:“‘十天干’里面的数字和‘十二地支’里面的数字,两两依次组合,最终能够组成六十个单位,用它们,便能制成一套完整的时间体系。” 听到这,唐牧谣有些不解道:“叶翔,十天干里面有十个数字,十二地支里面有十二个数字,十乘以十二等于一百二十。按理说,它们两两组合,最终能够组成一百二十个单位啊,怎么只有六十个?”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它们是两两依次组合,‘依次组合’你懂不?” 唐牧谣摆了下头,道:“不明白。” ‘笨女人。’叶翔在心中说了一声,随后想了下,道:“我给你打这么个比方吧,你有三件很漂亮的衣服和四条很漂亮的裙子。第一天出门,你穿上了一号衣服和一号裙子。那第二天出门,你会怎么穿?” “我会穿二号衣服和二号裙子。”唐牧谣颇有回味的说道,仿佛真的有漂亮的衣服在等着她穿。 女人,天生就是爱臭美,甭管多漂亮的都是一样。 “你为什么不选择穿一号衣服和二号裙子呢?” “一号衣服我第一天已经穿过了,我才不愿意第二天穿同样的衣服。” “嗯,说得不错。”叶翔道了一声,随后话锋一转道:“其实,天干地支和你的脾气一样,里面的数字两两组合时,都会追求新鲜感。比如十天干,开头第一个的数字是‘甲’,第二个数字是‘乙’;而十二地支,开头第一个数字是‘子’,第二个数字是‘丑’。它们两两组合出来的第一个单位是“甲子”,你说说看,它们组合出来的第二单位是什么?” “乙丑。”唐牧谣肯定说道。 叶翔问道:“为什么不是‘甲丑’呢?” 唐牧谣回答道:“因为它们要追求新鲜感啊,‘甲’这个数字刚刚和‘子’这个数字组合完,怎么能够立马与‘丑’这个数字组合呢?” 叶翔一脸满意说道:“分析得不错,这种组合方式,就是我前面所说的‘两两依次组合’。‘十天干’往下转一个数字时,‘十二地支’也会相应的往下转一个数字,从而组成单位。当‘十天干’十个数字转完一圈,会重新由‘甲’字开头,再次转圈,总共转六圈结束。同理,当‘十二地支’十二个数字转完一圈,也会重新轮转,总共转五圈结束。它们以‘甲子’开头,最终会以‘癸亥’结尾,共计六十个单位。懂了吗?” “嗯,明白了。” 叶翔舒了口气,感叹一声道:“不容易啊!” 见到叶翔这副摸样,唐牧谣不由面露一丝娇气道:“喂!你这是什么表情,好像我很笨一样。你要知道,天干地支本来就是很玄乎的东西,而我又是一个女生,天生对玄学不感兴趣,自然有些东西不能很快的理解。总之,我不笨!” “对,你不笨,很聪明。”叶翔淡淡的说了一句。 唐牧谣感觉叶翔话中有话,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白了他一眼。 “我已经知道什么是天干地支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什么是十灵绝命了吗?”唐牧谣开口道。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无论是‘十天干’,还是‘十二地支’,里面任何一个‘数字’都与自然中的一些景物相对应,蕴含着一些特殊的意义,比如十二地支,就与十二生肖相对应。当它们两两组合成一个单位后,所象征的意义又会发生变化、升华。其中,有十个单位的变化会非常玄妙,它们为乙亥,癸未,丁酉庚戌,甲辰,丙辰,戊午,壬寅,庚寅,辛亥。这十个单位,合称十灵计。所谓十灵绝命,指的便是命犯十灵计的人!” 唐牧谣奇道:“怎么个命犯法?” “比如一个人在2010年8月1日凌晨四点出生,用天干地支来记时,他就是在庚寅年癸未月癸未日庚寅时出生,他的生辰八字就是‘庚寅癸未癸未庚寅’,无论是‘庚寅’,还是‘癸未’,都在十灵计之列。这便是十灵绝命!千万人之中只有一个。”说到这,叶翔的额头不由溢出了一丝冷汗,就跟谈虎色变一样,当讲到这种玄乎的东西时,冥冥之中会有一股诡力,触及他的心神。 至于唐牧谣在听完后,整颗心不由得“噔”了一下。她定了下神,简单说了声:“原来是这样。” “幸好楚天凌死去的时间是今晚。”叶翔忽然奇怪道了一句。 “怎么了?”唐牧谣问道。 “天干地支以一甲子,也就是六十年为一个轮回记时,拿先前那个2010年8月1日凌晨四点出生的人举例,如果他在六十年后的庚寅年癸未月癸未日庚寅时,也就是2070年8月1日凌晨四点死去,那么这件事,用道学观点来看,便是十灵绝命者于‘绝时’绝命,天地怨气会因此引动,汇于他身,那个人便会成为绝世妖魔,即使大罗金仙下凡,也未必能够降服。这样一来,人间免不了一场浩劫。” 唐牧谣听后,一颗心又是“噔”的一下。 叶翔和唐牧谣聊得很投入,可谓是人生自古谁无死,死前不聊没面子。不知不觉的,已经过去了不少时间,此刻,叶翔神觉一紧,感觉到一股诡异的气息,出现在了附近。 看来楚天凌已经找来了,不出片刻,他就会来到这间封闭的小屋。 命运总是很奇妙的,就在危险即将降临时,叶翔的灵感终于来了,他突然想起了一样东西,不知用它,能否镇得住楚天凌! 金砖指南(非章节) 最近书评区还是有不少书友询问金砖怎么投,在此我单独开一个章节,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首先,什么是金砖? 金砖是3G书城特有的一种投票工具,类似于推荐票,但是只能用手机登录3G书城(book.)后使用。 其次,如何获得金砖? 1.每个G友(使用手机登录3G书城book.,并且绑定手机号码的注册用户)每天登录即可获得1块金砖,于当天内可投给3G书城原创网内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一块金砖只能投给一部作品。 2.一个手机号码对应一个GG号码,不可重复,否则不予发放金砖。 3.注册G友还可用“博学指数”换取金砖,每天仅限1次,每次只能兑换1块金砖。 4.当天获得的金砖当天有效,过期作废。 最后,如何使用金砖? 1.必须使用手机上网,注册(或者使用绑定的手机号)登录3G书城(book.)之后,才能投金砖。 2.找到你所支持的作品,在作品的简介页面有“送作者金砖”的链接,点击后即可给作者送金砖。 你们想给,我也想要,这本是一件你情我愿的好事,如果因为不知道怎么投金砖,而让这件事情无法达成,那我们也太冤了。 我多么希望有一天,当我一觉醒来,就看见漫天的砖砖向我飞来,那么,我一定会幸福的清醒着,拼命码字! (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以下文字是为了凑足一千字能够在后台发出来请大家无视) 第六十一章 神兽配神器 一阵白光从叶翔胸前的玄灵圣兽印中崩出,小宝现出了身形。 先前小宝与楚天凌争斗时,由于吸入了对方的十灵怨气,被怨气冲体,以至于颈部破开了一个血洞,算得上受伤不轻。不过如今,小宝的伤口已经复原,颈部已看不到任何的痕迹,毕竟本质上,它是圣兽,恢复能力还是很惊人的。 叶翔目不转睛看着小宝,一脸严肃表情说道:“小宝,我记得许多年前,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曾对你说过,小狗狗,你天赋异禀骨骼惊奇,以后拯救世界维护宇宙和平,就是你的任务了。” “汪汪!”小宝听了主人的话,肃然起敬,它半蹲着身子,朝叶翔叫了两声。 “那个怪物马上要来了,一场大战不可避免,你怕吗?” “汪汪汪!”小宝毫无畏惧的叫道。 叶翔满意点了一下头,道:“很好,你那勇敢出众的样子,有我当年一半的风采。我对你很有信心,在那个怪物还没有来到之前,我赐给你一样东西吧。”说完,叶翔心念一声,胸前的玄灵圣兽印光华一闪,一个银色的铃铛从里面漂浮出来,落到了叶翔手上。 这个铃铛,叶翔虽然很少用到,但对它还是记忆犹新的,它名叫天灵铃,昔日在白沙市地底对抗幽冥岩魔时,它曾以一种非常奇妙的形态,出现在自己面前。记得当时,它聚出了一位白衣女子的影像,那名美丽的女子,一边温柔抚摸自己的面颊,一边说着奇怪的话语。叶翔虽然听不明白,但对方的语气,可谓口口相思引,声声断情肠,仿佛真有那么一个人,呆在某个地方,孤独无依的,等着和自己见面,等着自己去救她。 所以,对于叶翔来说,天灵铃不仅仅是一件法器,而是存在着一份特殊的意义。 越神秘的东西,叶翔便越觉得有能量,他把天灵铃祭出来,便是准备用它来对付楚天凌。 “小宝,做为一条神兽,你知道我现在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什么吗?”叶翔问道。 “汪?” “是神器。”叶翔道了一声,便走上前弯下身子,将天灵铃挂在了小宝的脖子上。 “汪汪!”小宝摇着尾巴欢快的叫了两声。 为什么很多人喜欢狗狗,觉得狗狗可爱?原因其实很简单,它们不仅忠诚而且容易满足,给点东西,它们就会变得很开心,多么纯真。 “小宝,你是神兽,如今戴上了一件神器,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汪汪?” 叶翔一脸庄重说道:“就相当于一个女人屁股上有了一个男人,连接在一起,是会发生奇迹的。雄起吧!小宝,你是神兽,并且是一条已经有了神器的神兽,你创造奇迹的时候到了!” 叶翔刚说完,突然,这间密室的一面墙壁,如同投入石子的湖面,泛起了一阵波纹。一个青雾弥漫的身影,从里面飘了出来,他正是楚天凌。 叶翔觉得楚天凌的出场时间,真是太风骚了,不快一分也不慢一秒,简直跟拍电视剧一样。 小宝在叶翔刚才一番言语的激励下,斗志已经变得异常激昂,楚天凌刚一现身,它便咧嘴“汪”地一声凶叫,继而朝他扑了过去。 一鬼一兽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叶翔并没有上前,在楚天凌还没到来时,他的心里便有了一个清晰定位,自己在这场战斗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以网游的视角来看,如今小宝相当于扛BOSS吸引仇恨的“MT”,而自己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弓箭手,远远的站在一个地方,放冷箭。 想到这,叶翔不由后退了几步,几乎同一时间,他在心里念起了“定仙缚”,继而朝楚天凌指去。 由于楚天凌的实力要比叶翔高出几个档次,所以中了定仙缚后,他并不会完全被定住身子,而是呆滞一二秒。虽然只是分秒的停顿,但对于整个战局,还是能够产生不小的影响。 叶翔见定仙缚起了效果,不由两眼放出光来,仿佛在说:哈哈哈!老子终于发现你的“艳照”了。 接下来的时间,叶翔开始忙得不亦乐乎,不停对着楚天凌发动“定仙缚”。虽然叶翔的修为不怎么样,但潜力无穷,尤其是丹田里面,存储着深厚的灵气。他现在就相当于一个拥有无限魔法值的法师,发动技能根本不需要考虑耗魔问题,等技能冷却时间一好,立马就能把法术扔过去。 叶翔的攻势给楚天凌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但他被小宝死死缠住,很难脱身。就算期间,楚天凌找到过机会,把攻势转向了叶翔,但对方一个移星步一闪,就不知道溜到哪去了。 毛主席曾经教导世人:当强权如小山一样挡在面前,阻挠我们前进时,同志们所要走的正确道路,是打游击。 叶翔是个好孩子,一直将这句话谨记在心里,并且如今,用自身的行动,来实践了这条伟大的理论。 在叶翔的游击战术之下,楚天凌不得不分心关注周边情形,当感觉叶翔要朝自己指来时,他会连忙后退或者向一旁闪躲,如此一来,便阵脚不稳。 其实,楚天凌很想对叶翔说一声:哥,歇会吧。 但奈何叶翔现在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哈哈!定的太爽了,老子定死你!” 有了叶翔的协助,小宝和楚天凌的战斗,可谓是顺风顺水,咬得对方连连后退。出现这种局面,还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小宝现在的状态非常好,情绪激昂,作战英勇;另外一个原因是,天灵铃发挥了效果。在小宝不停扑咬对手的过程中,会带动天灵铃,使它不停的摇啊摇。那一阵阵清脆的铃铛音,人听后会感到身心愉悦,但对于已成为凶灵满身怨气的楚天凌来说,那是“魔音邪曲”,深深刺弄着他的心神。 此刻,叶翔一个完美的“定仙缚”使了过去,楚天凌躲闪不及,定在了原地。趁此时机,小宝高高跃起,一口咬在了楚天凌的脑袋上。 “咔嚓”一声响起,楚天凌的脑袋与身体脱离,化为一团浊气,被小宝吸入了口中。 看到这幕,叶翔并没有面露喜色,而是急忙说道:“小宝,快吐出来!” 但这声叫喊已经迟了,此时,小宝整个肚皮鼓了起来,并且是全方位的鼓起。毕竟小宝这次吞噬的是楚天凌的头,那上面的怨力不知道比其他地方高出多少倍,所以如今,小宝不是颈部鼓起一个小包那么简单了。 “拿头来~还我的头来~”这时,一阵幽幽的声音不知从哪传来,总之,四面八方都在响荡着这个声音,十分骇人。小宝的肚皮越鼓越大,如果炸开,好一点的情况是它的身体会出现一个大窟窿。至于正常一点的情况,应该是,小宝会体验到一种类似原子弹在体内爆炸的感觉,最终成为一滩肉泥。 这时,小宝发出“呜”地痛叫,倒在地上打起滚来。 这幕下,叶翔心中涌现了一丝揪心的痛意,他连忙奔上前,正准备查看小宝的伤势。忽然,叶翔胸前的玄灵圣兽印光华一闪,一个像皮球一样的东西飞了出来,它正是捣蛋鬼。 捣蛋鬼的出现让叶翔有些惊讶,毕竟在他的意识里,“蛋蛋”天生就胆小怕事,而自己如今在对付楚天凌这样的绝世凶灵,按理说,“蛋蛋”躲还来不及,怎么会主动现身呢? 叶翔真想说一句:蛋蛋,你怎么出来了?地球很危险,你还是回那美克星上去吧。 蛋蛋的外形,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个球上面长了两个大眼睛,非常的可爱。看到痛苦滚地的小宝,它的目光流露出了悲伤之情,仿佛在说:宝宝,坚持住,我来救你了! 此时,蛋蛋转移了一下目光,它看到在楚天凌的无头身体和小宝的肚皮之间,连着一束不易发觉的青雾,其外形,有如一条细线。 它名为十灵线,是楚天凌怨力的结晶,楚天凌的脑袋被小宝吞进肚子后,依旧能不死,便得益于它。换句话说,只要十灵线不断,楚天凌的身体便能永远分分合合,重生不灭。 这一刻,蛋蛋盯住十灵线,身体骤然一缩,一道蓝色的闪电从它体内发出,射了过去。 蛋蛋所发出的电光,如同一把无坚不摧的剪子,刚一接触,那束十灵线便断裂开来。 “哇呜!”一阵凄厉的惨叫声响起,正是楚天凌发出。于同一时间,小宝鼓起的肚皮渐渐消去,显然得救了。 蛋蛋的实力虽然远远不及楚天凌,但它却有天生克制十灵绝命者的能力。十灵线,换一个角度,可以看成是楚天凌的精神命线,而捣蛋鬼所擅长的,正是精神攻击。楚天凌的灭亡,算得上遭逢克星,有些倒霉。 至于蛋蛋和小宝的关系,属于那种亲密无间的伙伴,毕竟大部分时间,它们都呆在玄灵圣兽印里,日久便生出了友情。另外,这种友情是非常非常纯洁的,只有思想复杂的人类,才会想到搞基,鬼兽情这类的东西。 第六十二章 携手共眠 在叶翔、小宝和蛋蛋的联手下,不可一世的楚天凌最终魂飞魄散,永离三界六道。妖度空间因为楚天凌的灭亡而消失,叶翔和唐牧谣回到了现实世界。 叶翔将小宝和蛋蛋收回到了玄灵圣兽印中,随后看了眼挂在墙上的大钟,上面显示着零点十分。叶翔感觉自己刚才在妖度空间呆了好几个小时,没想到现实中的时间才过去几分钟,这算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叶翔的心里,不禁有了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学会一两个类似妖度空间的法术,这样一来,当以后老婆多了,晚上照顾不过来时,就可以把她们带入那个能让时间放慢的空间中。在里面激战几个小时,再休息几个小时,然后跑回现实世界一看,靠,才过去一泡尿的时间,还能和老婆们大战三千回合啊。 “牧谣。”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了一声。 唐牧谣轻轻“嗯”了一声,看着叶翔。 叶翔原本想说“既然没事了,我先走了啊”,但当目光与唐牧谣接触时,他的心神一颤,便将这句话硬塞了回去。 柔美的月光透过窗子,映在佳人俏美无暇的面庞上,一丝清风溜了进来,将她的衣裳轻轻吹起。此情此景,让叶翔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好美,真的是美极了,叶翔突然之间很不想走,不愿挪动视线分毫,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乞望,那就是自己能够像木偶一样站在这里,整片视野里,都是她。 叶翔不说话,唐牧谣也不做声,两人就这么默默的看着彼此。 “咚咚!”正在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 两人回过神来,唐牧谣望向房门,开口道:“谁啊?” “小姐,是我。”门外传来了吴威的声音。 “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只不过刚才楼下发生了一场事故,有人跳楼自杀了。所以我来看看小姐,不知道小姐是否受到惊吓?” “我没事。”说完,唐牧谣舒了口气。 “没事就好。打扰小姐休息,还请小姐见谅。”声落,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显然吴威离开了。 “牧谣,天色不早了,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叶翔虽然很希望留在这里,但那只是美好的愿望吧。他道了一声,继而迈开步子,正准备离去。 “等等。”唐牧谣的声音传了过来。 叶翔止了一下步,道:“什么事?” 唐牧谣将头微低,用皓齿轻咬了一下嘴唇,便道:“你能不能……留下来。” “什么!”叶翔面色一惊,叫了一声。不过他的心中,却在狂喜,做为一个智商正常心理正常身体发育完全正常的男人,当听到一个女人深夜挽留,说真的,叶翔蛮期待发生点什么的。 “虽然那个怪物被消灭了,但我还是有些害怕,所以今晚你能不能留在这……陪我。”唐牧谣解释道。 “当然。”叶翔风度翩翩的说道,随后径自走向屋子中央,将鞋一脱,就躺在了床上。 看到这幕,唐牧谣愕然道:“叶翔,你这是干什么?” “陪你啊。”叶翔简单回答了一声。 “那你为什么……到床上去了?” “当然是睡觉咯。” “那是我的床,你睡在上面,我,我怎么办?” 叶翔听后,面色一红,一副害羞表情说道:“虽然只有一张床,但你和我又不胖,挤一挤应该没关系的。” “不行!”唐牧谣斩钉截铁说道。 见到对方的态度,叶翔清了下嗓子,继而一脸认真道:“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今天晚上我整个人跑来跑去,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很累的。你既然要我留下来陪你,我就留下来陪你,但你也要给我点福利吧,起码有个地方让我睡觉。难道你要我整夜不睡,坐在旁边看着你睡?你以为拍重口味电视剧啊,女主角生病了,男主角会坐在病床边,紧握着女主角的双手,不上厕所也不吃东西的陪上一天。那是自虐知道不?并且很假!” 唐牧谣听后,想起叶翔今晚为了救自己,的确吃了不少苦头,是该好好休息,而自己刚才的话,回想起来,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了。 思绪到这,唐牧谣心中涌现了一份愧意。 唐牧谣不知道的是,早在她开演唱会时,叶翔便为她忙活了起来。那个男人,先是跑到几十里外的荒山野岭,收拾了一群对她图谋不轨的持枪歹徒,然后叶翔回来时,为了看她演唱会最后一眼,没有去坐车,而是靠着双腿朝星光大剧院奔去。毕竟用移星步赶路,比坐车要快。 “叶翔。”这时,唐牧谣开口叫了一声,语气柔和。 “什么?” “你还是回你自己房间好好休息吧。我为我前面说的一些话,向你道歉。” 叶翔听后,淡淡说了一句:“你不需要我陪了?” “嗯,我不怕了。” “真的?”叶翔直直盯着唐牧谣说道。 看到叶翔那对深黑的眸子,唐牧谣不知怎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了。其实,在她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只有叶翔陪在身边,她才会安心。 ‘但……如果让叶翔留下来,自己就要和他同床共眠,怎么能够这样?’唐牧谣对自己内心说道。 “上来吧,放心,我现在很累了,基本上倒头就睡过去了,根本没有精力去动什么歪脑筋。我想你也应该累了吧,既然累了就过来睡啊,我相信等我睡着后,你也不会对我动手动脚吧。总之,我那些相信你,你也要相信我啊。”叶翔一本正经说道,给人的感觉,就像传说中的正人君子。 唐牧谣想了想,便走向不远处的衣柜,从里面抱出了一条被单。随后,她来到床边,对床上的叶翔说道:“能睡过去点吗?” 叶翔看了唐牧谣一眼,然后一脸淡定的将身子挪到了床铺右侧。 一阵芬芳扑鼻而来,唐牧谣上了床,她的身上,只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单,一旁的叶翔,感觉自己有些醉了。 至于此时此刻,唐牧谣的心里很紧张,她虽然合上了双眼,但整个人的意识,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她的身子,非常微妙的,颤啊抖的。 唐牧谣很怕叶翔会乱来,她现在的心里很矛盾,她相信叶翔不会让自己失望,但又有些不相信。相信叶翔,是因为他帮过自己救过自己,是个好人;不相信叶翔,是因为他是男人。唐牧谣认为,只要是男人,就会色性不改,他们整天像狼一样活着,走到大街上都敢露出狼尾巴,何况如今在床上,这叫女人,如何放心得下? 正在唐牧谣胡思乱想时,突然,她感觉到自己的被单掀开了一个小口,一只手摸了进来。 “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果然没一个能信,叶翔,你为什么要让我失望?”唐牧谣心中念了一声,三分生气,七分失落。 此刻,那只伸进来的“贼手”抓住了唐牧谣的一只玉手。 “叶翔,你……”语出的同时,唐牧谣睁开双眼,转头望向了身边的男人。 唐牧谣的目光原本是带有愤怒的,但当她看清叶翔的样子后,眼中的怒气,即刻褪去。眼前的这个男人,正安静的看着自己,他的眼神很奇妙,柔和而又单纯,不含任何的杂色,仿佛一米阳光照耀心上,安暖。 唐牧谣的心底,忽然涌现了一份莫名的触动。 “我看你整个身子一直颤啊颤的,怎么回事?是不是怕冷,没关系,我是一个温暖的男人,只要我牵着你的手,你就不会再冷了。”说到这,叶翔露出了一个笑脸,随后道:“另外告诉你一件事情,你一定要相信,就是在一个像现在这样的夜里,如果两个人手牵着手睡觉,那么这辈子都会做好梦。这是一个传说,怎么样,要不咱俩试试?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我现在放手还来得及。” 唐牧谣听后摆了摆头,随后又“嗯”了一声。 叶翔明白,唐牧谣摆头,是在说,不要放手;至于她的那声“嗯”,是告诉自己,我相信你的话。 得到佳人肯定的答复,叶翔的那只“贼手”将唐牧谣的玉手握得更紧了,原本,他是牵着她,可是现在,他们是十指相扣。 唐牧谣按了下床头的一个开关,灯熄了,黑漆漆的屋子,除了有风吹过,还有一丝丝心声荡漾。 第六十三章 最幸福的男人 早晨,阳光透过窗子,照在了叶翔身上。 叶翔往旁边翻了个身,缓缓睁开双眼,发现唐牧谣已经不在床上,不过佳人遗留的芬芳犹存。他一脸享受的吸了口气,随即感慨道:“好香啊!” 声落,叶翔伸了个懒腰,然后起身坐在床上。他朝房间扫视了一眼,并没有看到唐牧谣的身影,不由在心里疑问了声:牧谣人呢? 刚念牧谣,牧谣便到。这时,房门开启,唐牧谣提着两个鼓鼓的袋子走了进来。 “你醒了。”唐牧谣很自然的道了一声。 叶翔听后,身心一阵愉悦,他感觉唐牧谣说话的语气,就像老夫老妻打招呼一样,听起来虽然普普通通,但蕴含着最真挚的情感。 “你到哪里去了?”叶翔随意问了声,语气和唐牧谣差不多。就好像丈夫看到妻子回家,即使知道妻子是出去打麻将了或者做美容,但还是会习惯性的问一下。 唐牧谣走到床前,将手中的两个提袋前递道:“给你买了一些东西。” 叶翔伸手接过,朝里面看了眼,发现一个提袋里装着一双鞋,另一个提袋里装着一套衣服。 “你买这些干什么?”叶翔疑惑道。 唐牧谣回答道:“你昨晚出了不少汗,而且袜子都破洞了,是时候洗个澡了。我见你两手空空的跑来深圳,又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所以就帮你买咯。” 唐牧谣是个天生爱干净的女生,昨晚叶翔一身臭汗,脱了鞋子就跑到她床上睡觉,其实,算得上一种很邋遢的行为。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唐牧谣心里并不介意,相反,她昨晚睡得很香。 “你去洗个澡吧,我先出去了。”唐牧谣道了一声,便转身走向了房门。 叶翔坐在床上,静静看着那抹倩影,心里不禁有些小感动。这个感动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唐牧谣给自己买了衣服;另一方面是一个细节问题,就是唐牧谣给自己买的是衬衫、休闲裤和帆布鞋,这几样东西,叶翔经常穿在身上,他觉得这样穿很清爽,算是一种个人爱好吧。 女人都希望有生之年能够找到一个了解自己的男人,爱自己宠自己。其实,男人何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当饿了的时候,有个女人,能给自己做一桌可口的饭菜,并且全是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当累了时,她会给自己泡一杯热茶,水温刚刚好;当觉得无聊时,她能够陪自己看足球打游戏,并且身心投入,尝试着体会那些东西的乐趣,了解它们的乐趣…… ‘牧谣,是一个懂我的女人。’叶翔在心中,这么对自己说了一句。 唐牧谣离开后,叶翔便起床走向了浴室。浴室里面,洗脸的毛巾、新买的牙刷和刷牙的杯子都准备妥当,看到后,叶翔禁不住一声感叹:“贤妻啊!” 平日里,叶翔洗脸漱口一分钟之内就能搞定,但今天,他花了足足十分钟。就拿洗脸来说吧,那条毛巾唐牧谣用手拿过,所以上面余留着淡淡的香气,叶翔拿着它一边擦脸一边闻佳人余香,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过了。 此时,叶翔走到浴缸前,打开水龙头,将水放出。随后,他坐在一旁,脱起了身上的衣物。 脱袜子时,叶翔发现袜子上面破了一个大洞,两个脚趾头都露了出来,大概是因为昨晚他跑了不少路,鞋都磨破了,袜子破洞正常。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叶翔突然想到刚才唐牧谣还在时,对自己说过一句话,她说:你昨晚出了不少汗,而且袜子都破洞了,是时候洗个澡了。 叶翔记得昨天夜里自己是盖着被子睡的,并且把身体掩得严严实实,牧谣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袜子破洞了?难道……在我睡着后,她曾掀过我的被子? 想到这,叶翔第一时间举起袜子闻了闻,还好不是很臭。如果臭的话,唐牧谣掀被子的那一刻,自己可就糗大了。 叶翔的这场澡洗得十分畅快,大概花了半个钟头,期间,他哼了十三首儿歌。 穿衣服时,叶翔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没有短裤换。 叶翔是个生活习惯懒散的人,比如冬天,他从不穿内裤,主要是因为懒得洗。但夏天,他还是会穿的,毕竟夏天穿的少,外面就那么一条裤子,里面不穿一条的话,当小弟弟不听话抬头时,那就尴尬了。 这时,叶翔打开手提袋,准备看一下唐牧谣给自己买的休闲裤有多厚,看在不穿内裤情况下,它的厚度能不能有效抵御某个地方的凸起。 然而,就在叶翔将那条休闲裤翻开时,他意外发现了一样东西,裤子里面竟然有一条男士底裤,黑色的,料子很好也很性感,总之,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所见过最拉风的一条三叉。 叶翔的嘴巴,不由张成了一个“O”型,此时他的心境很复杂,茫然并欢喜着,总之,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份事实。唐牧谣什么身份?大明星!音乐界的女神!星光闪耀全球,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个女人,拥有如此傲人的资本,这么尊贵崇高的身份,其实,她能给自己买来外衣外裤,叶翔已经觉得很震惊很受宠若惊了,但没想到她还…… 音乐女神给一个男人买内裤。这个消息如果传出去了,不知道要劲爆多少年,叶翔忽然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拉风的男人,也是最幸福的男人。 穿好衣服后,叶翔便走出了浴室,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开了,唐牧谣正好忙完外面的事,回到这里。 两人看到彼此时,都不约而同的愣了一下。 “巧啊。”叶翔开口说道。 “是很巧,你刚洗完澡?”唐牧谣问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你刚从外边进来?” “废话。”唐牧谣没好气说了一声。 声落,一阵微风拂进屋子,两人同时嘴角上扬,莫名的笑了起来。 第六十四章 哥哥来了 一辆加长型林肯轿车行驶在公路上,去往的方向,是深圳宝嘉国际机场。 车里面坐着六个人,分别为叶翔、唐牧谣、唐牧谣的两名贴身保镖和她的经纪人Ada姐以及一名司机。 “牧谣,你真的打算今天回去吗?”叶翔开口问了一声。 唐牧谣点了下头,道:“我家里已经派人在机场等我了,我今天必须跟他们返回香港。” 昨晚开完演唱会后,吴威和马敏便把唐牧谣在白沙市遇袭的事件报给了唐家。今天早上,唐牧谣接到了父亲的电话,电话那头,父亲说了一句“我已经派人接你了,你今天就回来吧”,便挂断了。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唐牧谣知道,这件事情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如果不回去,以她老爹的性格,绑都要把自己绑回去。 在唐牧谣的心里,庆幸的是,她在深圳的演唱会成功举办,圆满结束了,没有辜负歌迷们的一番厚爱。并且昨天夜里,她睡了一个很美的觉,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梦,总之,刻骨铭心。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要走,我原本打算和你在深圳好好玩上一天的。”叶翔说道。 “我也想啊。”唐牧谣叹息了一声,然后转移目光,看向了车窗外的风景,不再说话。其实她的心里,是舍不得走的。 车内的气氛沉寂了几秒,这时,坐在前排的Ada姐转回头,看向叶翔道:“叶先生,感谢你这次能来看牧谣的演唱会。牧谣准备返回香港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回白沙。” “请问叶先生在白沙市做什么生意?” “我……”叶翔想了一下,道:“我开了几家医院。”叶翔这句话并不算说谎,几天前,他用不怎么光彩的手段,从苏湄心那里得到了倾心妇科医院将近八成的股份,一下就成了大老板,目前掌控着十亿财富。 “哦。什么医院?”Ada姐问道。 叶翔听后,准备如实回答,但想了想,还是不说算了,毕竟一个大男人开几家妇科医院,这件事情怎么看,怎么怪。 “小本生意,不足挂齿。”说完,叶翔的脸红了一下。 Ada姐见对方不愿多说,也没有追问下去,而是面露笑容道:“叶先生年纪轻轻,就能自己开医院当老板,不简单啊,并且还这么的谦虚,将来一定会是一位享有声誉的成功人士。”说到这,Ada姐停顿了一下,随后话锋一转道:“对了叶先生,你和牧谣是怎么认识的?” “我的一个亲戚和牧谣是很好的朋友,牧谣到她那里去玩,我正好在,就这么认识了。”叶翔回答道。 “冒昧问一句,你们认识多久了?” “几天。” Ada听后,脑子运作了一下,正准备说些什么。这时,车子停了下来,原来到机场了。 “叶先生,和你聊得很愉快,如果有机会,我们下次再聊。”Ada姐客套说道。 “好的。”叶翔简单回答了一声,随后看向唐牧谣道:“牧谣,我送你上飞机吧。” 此话一出,车内众人不约而同向叶翔投去了目光。叶翔感觉奇怪,不禁心中念道:他们盯着我干什么?难道我今天特别的帅,还是……脸上有饭粒? 叶翔不知道的是,坐飞机和坐火车坐汽车不同,通常情况下,送人送到安检口,就不能进去了。“送你上车”这四个字,听起来顺耳吧,但“送你上飞机”这种话,无论谁听后,都会觉得有些怪。 唐牧谣看到叶翔一脸茫然的表情,忍不住“扑哧”一笑,心中积压的郁闷,也少了几分。 “好呀。”唐牧谣回答道。 一行人下了车,便径自朝机场走去,他们走的是特殊通道,一路上有专人陪护。期间,叶翔看到大厅不远处挂着一块牌子,上面显示着“深圳至香港”,牌子后面有一个入口,一群人朝那边走去。于是,叶翔问唐牧谣,去香港的飞机好像要在那边搭,怎么我们和人民群众走的路线不一样? 唐牧谣听后,耐心的解答了这个问题,叶翔才知道,那些人乘坐的是客机,而唐牧谣要去搭乘的是私人飞机,所以双方,自然走不同的通道。 这让叶翔在心里重新估算了一下唐家的实力,深圳到香港本来就不是很远,但唐家的人为了接唐牧谣,随随便便就派来了一架飞机。唐家,不简单啊! 来到机坪,叶翔远远看到一辆豪华的小型客机停在那里。 客机前面站着几个人,领头的是一名穿着白色西装的男子,他身材挺拔,俊朗非凡,虽然脸蛋很白,穿的也是一身白色,但并没有给人一种小白脸的感觉,相反,他很有气质。 这时,那名男子领着随从迎面走了过来,很快,两路人碰面。 “哥,你怎么来了?”唐牧谣看着男子问了一声,语气中流露出一丝惊意 男子正是唐牧谣的亲哥哥,名叫唐骏宇。提到香港年轻一辈最具代表性的传奇人物,或许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是,富商李嘉鸣之子、具有“商界小超人”之称的李铭楷,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子中,唐骏宇的名气绝对要盖过李铭楷的,他之所以不被外界所知,主要是因为家族关系。唐家,本身就是一个半隐世家族,行事低调,但家族势力却渗透到了各个领域,旗下产业数不胜数,可谓是一头盘卧不仰的庞然大物。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家族只要稍微跺一跺脚,便能震动香港乃至整个亚太地区。 唐骏宇目光柔和看着妹妹,道:“我当然要来了,我只有你这么一个亲妹妹,还记得小时候我对你说的话吗?让妹妹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是哥哥一辈子的任务和责任。” 唐骏宇平日里是一位作风正派又具有威严感的男人,这些柔情的话,也只有面对唐牧谣的时候,他才会说出。 唐牧谣听后,心里泛起了一阵小感动,继而道:“我现在不是好好站在你面前吗,放心吧,我没事。” 唐骏宇仔细瞧了妹妹一眼,见她面色红润精神饱满,便放下心来。此时,唐骏宇转移目光,望向了唐牧谣身后的两名保镖,面色一沉道:“吴威马敏,牧谣在白沙市遇袭的事,你们为什么那么晚才汇报!” 吴威和马敏并没有辩解什么,而是将头一低,道:“对不起,少爷,是我们失职了。” “很好,不愧是帮唐家做事的人,虽然犯了错,但有勇气承担责任,这点上你们两个没有让我失望。”说到这,唐骏宇脸部并没有任何的松弛,而是变得更加严厉,道:“但你们两个终究是失职了,牧谣的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疏忽!所以你们,不必再干下去了。” 听到这话,吴威和马敏面色一惊,同时,一缕哀凉之色在眼中流转。他们之所以哀伤,并不是因为丢了这份工作,没有那么高的薪水领了,而是,他们再也不能保护心中的那位女神了。 “哥哥,不关他们的事,是我要他们迟点汇报的。”这时,一旁的唐牧谣插话道。 唐骏宇将目光转向妹妹,一脸温和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如果你们第一时间知道了我遇袭的事情,一定会当天派人来接我回香港,那么深圳的演唱会就举办不成了,我的歌迷那么支持我,我不能背信弃义,让他们失望。”唐牧谣感情真挚说道。 唐骏宇听懂的妹妹的心思,不由道:“我知道唱歌是你的兴趣爱好,也知道你也很爱你的歌迷,但你的安全始终要摆到第一位。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向家里隐瞒,就拿这次的事情来说吧,你如果及时告诉了家里,我们不一定会派人来接你回去,你想开演唱会就让你开,但我们肯定会在现场布置大量人手,来保证你的安全。” 听完,唐牧谣撅了撅嘴道:“如果真有那么好就好咯,你又不是不知道老爸的倔脾气,本来就不怎么支持我唱歌,如果被他知道我在唱歌期间遇到了危险,他才不会让我开演唱会,肯定会立刻派人来接我,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老爸虽然不理解你,但老哥支持你啊。放心,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替你说话。”唐骏宇一脸保证说道。 唐牧谣仔细瞧了哥哥一眼,随后身子前仰,凑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哥,你敢顶撞老爸,你不怕老爸打你屁股啊?” 唐骏宇听后,脸一红,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不听话,经常挨板子的情形。 “我现在长大成人了,老头子会给我三分薄面的。”唐骏宇笑着说道,随后,他将目光转向吴威和马敏,道:“既然牧谣替你们求情,这次的事情我暂时不追究,暂且给你们两个记一个过吧。我希望类似的事不要发生第二次,否则,后果你们是知道的。 吴威和马敏面色一喜,连忙说道:“是,少爷。多谢少爷!” 唐骏宇点了一下头,随后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叶翔。 . (现在公布书友群号:147982464。我把它取名为霸艳无双“创始”群,个人感觉这是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将来一定能够创造不朽的辉煌。 另外,今天下午书评区有热心书友留言,要提供群号,在此感谢这位书友的奉献精神,虽然暂时没用到你的群,但放心吧,昨晚我夜观星象,紫微斗数轮转,聚成一个大大的“红”字,化为一束天光,照耀在我头顶。这是大吉之兆,预示着此书将来一定会大红大紫,书友越来越多,你的超级群,不久后一定能够用上的。 其实,创建书友群是我很久以前就有的一个想法,也可以视为一个心愿。之所以一直没建,主要是怕创建后没人加,我不怕没面子,就怕用心去做一件事情,最终却是以孤独收场。现在,我盯着电脑屏幕,看着无比霸气的“霸艳无双创始群”,心中默念:芝麻来人,芝麻来人…… 最后,本书第三个赠送给书友的龙套角色已定,名叫“李冉”。) 第六十五章 何时再见 “你是叶翔,对吧?”唐骏宇问了一声。 叶翔回答道:“我是。” “你好,我叫唐骏宇,是牧谣的亲哥哥,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唐骏宇一脸友好的伸出了一只手。 叶翔伸手相握,道:“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多亏你在白沙市出手相助,我妹妹才能平安站在这里。叶翔,我们唐家欠你一份大恩,我个人欠你双份。”唐骏宇语气真挚说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初次见面的人,唐骏宇如果是直呼其名,而不是客套的称呼某某先生某某女士的话,那就说明,他心里把那个人当成了朋友。 叶翔见对方态度友善,并且一点也不做作,不由心生好感,道:“举手之劳而已,见笑了。” “如果以后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请告诉一声,我一定会全力相助。”声落,唐骏宇从衣襟中取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 得唐家大少爷一诺,胜收一座金山! 叶翔接过名片,笑着道:“那我以后岂不是有了一座大靠山。” 这时,一名随从走上前,在唐骏宇耳边轻语了一声。唐骏宇听后,开口说道:“我们的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叶翔,你有什么打算?” “我准备回白沙市。” “祝你一路顺风。” “你们也是。” 唐骏宇不再多说,而是露出一个微笑回应。随后,他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妹妹,我们该回家了。” 唐牧谣刚才一直站在原地发呆,目光不时瞟向叶翔那边,至于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东西。听到哥哥叫自己,他回过神来,然后轻轻的“哦”了一声。 “叶翔。”唐牧谣并没有立刻迈动步子,而是叫了那个男人一声。 “什么。”叶翔应道。 “你回白沙市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如果没事的话,就来香港玩几天吧。”唐牧谣一脸热忱道:“香港好玩的地方可多了,比如海洋公园、迪士尼乐园、蜡像馆、维多利亚港等等;好吃的地方也有很多,像什么旺角小吃街、中环兰桂坊、太平山的山顶餐厅啦,尤其是山顶餐厅,那里的东西特别好吃,气氛也很好,每个周末,从澳洲那边还会空运来新鲜生蚝呢。” 叶翔听出了唐牧谣言语中期盼,不然她刚才也不会心中一急,说出“好吃的地方”这样的病句。 “牧谣,不好意思,我回白沙市有事情要忙,所以暂时不能去香港。”叶翔婉拒了佳人的邀请。 今天高考的第一天,明天张茹就考试完毕了。在很久以前,叶翔便向张茹许下了一个承诺,就是等她高考完后带她去山上,做一件重要的事情。在叶翔心里,十分疼爱这个小妹妹,自然会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所以他必须尽快赶回白沙市。 听完叶翔的答复,唐牧谣的笑容凝固了一下,随后道:“那好吧,祝你一路顺风。”声落,佳人便转过身,微低着头朝着一方走去,她的俏面,涌现了一份掩不住的失落。 这一幕,一旁的唐骏宇看在眼里,不经意间,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很快,唐家一行人上了飞机。 一阵“轰隆”声响起,那架小飞机驰骋在了跑道上,然后“嗖”地一声,朝着天际翱翔。 叶翔站在原地,仰起头静静的看着,一幅画面在他脑海闪现,就是刚才唐牧谣上飞机时,回眸看过自己一眼。那是一种恋恋不舍而又略带哀怨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有什么事比陪我还重要?叶翔,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 叶翔不禁回忆起了这几天经历,开始梳理他和唐牧谣之间的关系。叶翔感觉他们两个应该算很好的朋友,但又比好朋友亲密一点;说他们两个是恋人吧,好像又没发展到那种程度,毕竟连嘴都没亲一个,算哪门子恋人。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恋爱最美的时候,是暧昧不明的阶段。叶翔觉得,目前他和唐牧谣处于“暧昧不明的阶段”,但却还没有到“恋爱最美的时候”。 至于他们以后会如何发展,就让一切随缘吧。 就在叶翔发呆时,忽然,一只手拍在了他肩上。 叶翔神觉一紧,立马转过了身,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方宇。 那个男人,依旧是那样的发型,那么的帅气,那样有气质,就连身上穿的衣服,也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模一样,里面是白色的汗衫,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皮衣。 叶翔突然觉得很郁闷,有一个问题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每次见到方宇,都感觉他比我帅呢? “宇哥,你怎么在这?咱们真是有缘啊。”叶翔打招呼道。 方宇开口道:“我也很奇怪你为什么在这,并且还和唐家的人在一起。” 叶翔听后,问道:“唐家很牛吗?” 方宇回答道:“你去香港走一趟就知道了。” “香港,咱们国家的‘东方之珠’,世界的‘购物天堂’,那个地方,以后我会去的。”叶翔一脸向往说道,随后定了一下神,问道:“对了宇哥,你怎么来深圳了?” “散心。”方宇简单说了一声。至于他来深圳的目的,自然不是散心,而是追寻一块来自幽冥界的黑色石头。这个任务属于国家机密,他不能告诉叶翔。 听了方宇的话,叶翔叹了口气道:“身为龙部天组组长,来深圳只为散心?宇哥,你这个玩笑开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一听就是假的。算了,你不说我也不多问了,在此祝你,来这里干什么就能够干什么,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来深圳执行任务的,我就祝你毫发无伤的完成任务。” “多谢。”方宇一脸平静道:“有一样东西我要交给你。” “什么东西?”叶翔脸上涌上的一份兴致。 方宇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骤然挥手,往虚空中一抓,顿时手中多了一块夺目生辉的牌子。 叶翔看了一眼,奇道:“这是什么?” “金龙威赦令!”方宇用庄重的语气说出了五个字。 “听名字很拉风,它具体有什么作用?” “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免死金牌,如果你以后犯事了,将它拿出来,龙部可以保你一次。” 叶翔听后,两眼放出光来,他连忙接过金龙威赦令,拿在手中仔细看了看,随后道:“宇哥,我问一个问题。笑傲江湖你应该看过吧,里面有个田伯光,是个大淫贼,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以后和他犯了同样的事,你们派人来抓我,然后我把这个牌子一丢,是不是我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可以这么说。”方宇一脸严肃道:“但我希望你能理解这块牌子的真正意义,国家把它赐给你,是因为你立了大功,可以看作是对你的个人表彰和认同,这是一份属于你的荣耀。所以我希望你得到它后,不要将它视为犯下滔天罪恶后能够脱身的庇护伞,而是要尊重它,坚守它所代表的意义,当每次看到它,严格自律,告诫自己不要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情。” “知道了,宇哥。人民给了我权利,给了我荣誉,我就要珍惜它,明白它。我一定不会让同胞们失望的!”叶翔一脸深沉说道,仿佛真的被方宇的话所感染。 ‘哈哈!从今以后,老子有龙部罩着了,看谁还敢惹我?我打不过你怎么样,老子有特权!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干掉你而不需要受到制裁,可你敢动老子一根汗毛,就是不给龙部面子,等着“天天清明节”吧!’叶翔的心里,却无比得瑟。他这个人呐,唉,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了。 “金龙威赦令我已经交给了你。我们后会有期。”这时,方宇道了一声。 叶翔一边将令牌收进怀里,一边说道:“宇哥,怎么走这么急啊,咱们两兄弟好不容易见一次面,一起喝个酒吃顿饭是应该的。这样吧,我请客,现在咱们就去找个地方叙叙旧,天上人间怎么样?”叶翔言语热情,表情极为真切,就像失散多年的兄弟重逢一样,其实算起来,加上这次,他和方宇才碰过两回面。 当然,叶翔这种行为,并不是在有意巴结方宇,而是“不正经”的性格使然。一来,他觉得方宇这个人,怎么看怎么顺眼;二来,对方刚送了他一块免死金牌,叫声兄弟请一顿饭,是应该的嘛。 “有缘会再见面的。”方宇简单答复了声,便转过身子,朝着机场外走去。他的身影越离越远,最终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他会去哪? 会有怎样的经历? 那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第六十六章 盲人叔叔 六月八日,是高考的第二天,也是最后一天。 对于高三的莘莘学子来说,这是一个异常难忘的日子,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终于来到了这个人生路口。曾几何时,望着蓝天白云,遥想什么是高考,它距离自己究竟有多远?多少日子里,魂牵梦绕,想着高考来了我怎么办?如果考不上理想的大学,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浪费了老师的心血,又该怎么办? 你有多少次,在那寂寥无声的夜里,因它的存在,而一梦惊醒。 高考,它就像一座挡在学子面前的大山,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便难以跨越它,欣赏到山后的风景。当然,也有些人能够独辟蹊径,绕过这座山,但那类人,毕竟少之又少。 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考是一种生活,也是你我的宿命,面对它,要有面对强奸的觉悟,与其拼命抵抗,不如尽情享受! 早上十点,一辆客机降落在了白沙黄圩国际机场,叶翔走下了飞机。 叶翔昨天和唐牧谣道别后,并没有立刻返回白沙市,而是留在了深圳。他悄悄溜进星光大剧院,然后在那里呆了一个晚上。 昨晚,月如水镜,夜色很美,叶翔坐在空荡荡的观众席上,静静的看着舞台,想象着那场演唱会开始后,唐牧谣在那片星光璀璨的地方放声歌唱,台下万众欢呼的情景。 没有看她的演唱会。是叶翔心中一份挥之不去的遗憾,他在心中暗暗发誓:牧谣,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从头到尾坐在观众席,看你的演唱会,再说谎骗你,那我就是小狗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叶翔发现,那个女人,让他有些着魔了。 今天,叶翔的装扮和昨天一样,一身衣服,是唐牧谣给他买的那套。如果说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叶翔现在脸上戴上了一副墨镜,这副墨镜很大很黑,是上飞机前一个搞推销的卖给他的。 叶翔之所以买下它,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觉得那个卖东西的小伙子胆子挺大的,竟然敢在机场搞推销,而且看上的第一个顾客偏偏是自己。算起来,这也是缘分一场,叶翔是修道中人,理应顺应这份天缘;第二个原因是,叶翔觉得这副墨镜看起来也挺拉风的,尤其是戴上后,他自我感觉超好,就跟大明星一样,由内自外散发着星光。 叶翔走出机场大厅后,便打了辆的士,然后直奔白沙市第一中学。 由于现在是高考期间,所以路面管制得很严,四处都能看到交警维持秩序。尤其是通往几个高考地点的道路,车子特别多。叶翔距离白沙一中还有百来米,便远远看见校门口被学生家长挤得水泄不通,至于道路两旁停着的车辆,已经排成了长龙。 这种情况下,让司机开过去,还不如自己走过去。叶翔叫司机在十字路口前停下,随后,便下了车。 此时,叶翔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个背着灰太狼书包的小孩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 叶翔望向身边可爱的小胖子,问道:“小朋友,你在干什么呢?” 叶翔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剧情是这样的:一个走失的小孩,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个男人,然后跑过去牵着那个男人的手,不停叫道“爸爸爸爸”,后来那个小孩的漂亮妈妈找了过来,发现那个男人和自己死去的老公长得好像。几声寒暄之后,他们便认识了,在缘分的安排以及命运的捉弄之下,他们之间经历了一些难忘的事情,最后,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相爱了,他们组成一个家庭,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想到这个剧情,再看看眼下的情形,叶翔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今天有艳遇。 “叔叔,我来扶你过马路吧。”小朋友用天真的语气说道。这声童言,也在第一时间宣告叶翔的艳遇梦,碎了。 叶翔尴尬笑了笑,道:“叔叔能走,不用你扶。” “叔叔不要客气,老师说过,助人为乐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叔叔眼睛看不见,自然需要人扶,就让我来扶你过马路吧。” “什么?眼睛看不见?” “是啊,叔叔戴着墨镜,样子就和老师说的盲人叔叔一样。只不过你比一般盲人叔叔还要可怜,只有墨镜,却没有拐杖。” 叶翔听后,心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伸出双手,按在眼前这个小胖子的脸蛋上,使劲揉啊捏呀。但最终,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摸了摸小胖子的头,道:“真是个好孩子,好吧,你就扶叔叔过马路吧。” 叶翔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很简单,他知道,当小孩想做一件事情,其实,那也代表一个愿意,一份单纯的心愿。既然眼前这个小胖子想扶自己过马路,自己当一回“盲人叔叔”又何妨? 当我们曾经都是小孩,我们时常会对着天空发呆,也时常会像小胖子那样,用发自心底的纯真和善良,去收获我们的快乐。只不过许多年以后,我们渐渐将这些遗忘。 “叔叔,你家住在哪?我送你回家吧。”小胖子扶着叶翔过马路后,抬头问了一声。 “叔叔现在不回家,而是要在这里等人。” “那我先走了,叔叔。”说完,小胖子放开了叶翔,他正准备迈步离开,忽然想到了什么,便问道:“叔叔,我今天做了好事,你说到了学校后,老师会表扬我给我戴小红花吗? “不会。”叶翔实话实说道。 小胖子听后,鼻子一酸,眼眶开始湿润,像受了很大的委屈。 “老师不给你戴小红花,是因为他不知道你做了好事。虽然老师不知道,但你头顶这片美丽的天空,看到了你做好事。所以今晚睡着后,会有老神仙祝福你的。” “叔叔,这个世上真有神仙爷爷吗?” 叶翔点了点头,道:“有的。” “那我怎样才知道,我得到了神仙爷爷的祝福呢?” “很简单,得到神仙爷爷祝福的孩子,吃糖永远是甜的。”叶翔用一份认真的语气说道:“记住,如果你哪天吃到了苦苦的糖果,那么一定是你做了坏事,神仙爷爷生气了,在惩罚你。你要想永远有甜甜的糖吃,就不要去做坏事,就算做了,也要第一时间改正。总之,做个好孩子。” “嗯,我知道了。”小胖子面露欢笑说道,大概是因为他的心里,想到了今晚会有神仙爷爷祝福他吧。 “你背着书包,是要去上学吗?”叶翔问道。 “是的,叔叔。” “学校离这里远不远?” “不远,拐过这条马路就到了。” 叶翔拿出手机,瞄了一眼时间道:“这个时候你应该迟到了吧。” “我昨天病了,向老师请了假,今天是病好了去上学,不算迟到。”小胖子回答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那你现在去学校吧。” 小胖子“嗯”了一声,挥手道:“叔叔再见!” 这个世上让人欣慰的事情很多,比如寒窗苦读十几年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又比如在外拼搏上千个日夜最终让父母过上了好日子,再比如,看见一个孩子,一张天真的笑脸…… 叶翔站在大街上,会心一笑。 第六十七章 天下父母心 叶翔站在白沙一中校门口,和众多家长一样,望着空荡荡的校园,面露一脸的期望。 至于叶翔脸上戴着的那副墨镜,早已被他扔进了垃圾桶,扔的那一刻,叶翔嘴里还不忘小声嘀咕一句:去你妹的由内自外散发出来的星光! 这时,一阵清脆的铃声响遍学校内外,继而各栋教学楼传来了一阵阵脚步声,显然,上午理综和文综的考试结束了。 很快,学生们下了楼,如同一条条小溪流,朝着同一个方向汇去。家长们开始翘首企盼,生怕一个不留神,便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出来。 不一会儿,便有不少学生和家长碰面,叶翔的耳边各种声音交汇在了一起。 “爸,你来了。” “小敏,这边,快让妈好好瞧瞧。” “爷爷奶奶,你们怎么也来了?” “……” 可怜天下父母心,眼前的这些家长,只为给孩子送一瓶水,只为将可口的饭菜亲自交在孩子手中,甚至只为了看孩子一眼,便愿意在烈日炎炎下呆上几个小时,留下满地的汗水。 看到这一幕,叶翔心中的感触,还是蛮深的。他也挺羡慕这些莘莘学子的,不仅是因为他们有父母的疼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有一个完整的读书生涯。而叶翔,没读过书。 在叶翔心里,读书最大的意义,并不是为了考个好大学拿张文凭后出来找份好工作。读书,它是一种生活体验。如果可以的话,叶翔很想尝尝听课翘课是什么滋味?被老师训和被老师表扬,心里的感受又有什么不同?和一群同龄人成为同学,朝夕相处后,与他们称兄道弟,这种友谊到底有多深,究竟有多么的美好。 读书,即使苦了点,但不可否认,当很多人满头白发后,依然会惦念那段时光。它就是那么的让人难以忘记,就像长在脑子里的一块肉,无法割舍。 叶翔在校门口等了一阵子,学生们都出来得差不多了,还是没见到张茹的身影。以叶翔的能力,应该不会出现看走眼这种事情,也就是说,只要小茹出来,他保准第一眼就能认为。 叶翔原本打算请张茹出去吃大餐的,可按现在的情况来看,她还呆在学校里。 她呆在学校里中午吃什么? 想到这,叶翔拿出手机拨下了张茹的号码,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甜蜜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叶翔面露郁闷表情,原来准备习惯性说一声“关你妹”,但仔细一想,关机的是张茹,立马将嘴紧紧的闭上了,并且额头上冒出了一丝冷汗。在叶翔心里,宁可自己被骂一万声,也不愿意有人说一句小茹的不是,即使自己也不行。 张茹的手机既然没人接,叶翔打算进校去找她,但还没走几步,就被门卫拦了下来。原来高考期间是禁止学生家长入内的。 叶翔无奈,只能在外面先找家小餐馆,填一下肚子。 叶翔的午餐很简单,就是一碗米粉,吃东西时他便在想:小茹这个时候应该也和我一样,在吃东西吧。他中午会吃什么呢?应该和我差不多,学校的伙食一般好不到哪里去。虽然我们如今在不同的地方,但吃着差不多档次的食物,也算同甘共苦吧。 想到这些,叶翔便觉得眼前这碗米粉特别香,吃得特别有劲,最后,连汤都喝得不剩。这惹得周围不少人朝他投去了目光,连老板娘也感到诧异,不知道这个客人是太饿了,还是自己做的东西太好吃了? 这个答案,只有叶翔心里明白。 吃完中餐后,叶翔在街上逛了一圈,随后来到校门口,继续开始漫长的等待。 高考最后的一门考试科目是外语,下午三点开考。这个时候的太阳已经不再那么强烈,但热度肯定是有的,况且白沙一中的门口聚了不少人,空气不是很流通,不仅热也很闷。打这么个比方吧,就算谁放了个屁,也能在一处地方维持分把钟不散。 这种情况下,仍有不少家长站在校门口,开始了新一轮的守望。 一群人中,叶翔还是比较出众的。毕竟等学生的大多是中年人,而叶翔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他站在这里等,有些“非主流”的感觉。渐渐的,不少学生家长关注到了他,人们的目光除了疑惑,也带有赞叹之色。 这时,一位中年大妈走到了叶翔跟前。 “小伙子,这么热的天,你一个人站在这里,是在等你的谁吧?”中年大妈问道。 叶翔笑了笑,点头道:“是啊,等我妹妹。” “你真不错,一直站在这里,流了那么多汗,都没想过去休息一下。现在像你这么有毅力的年轻人,不多见呐。” “阿姨,再夸我就脸红了。别光说我,你们还不是一样站在这里等,一直没有离开吗?” “我不同。”中年大妈乐呵呵说道:“我在等我女儿呢。” “我们等的人虽然不同,但我们对她们的爱,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她们值得我们去等,等她们,我们会幸福。” “对!对!就是这个道理。小伙子,你真有学问,一开口就说到我心坎上去了,肯定是哪个名牌大学出来的高材生吧!” 叶翔听后,只是微微一笑,不回答这个问题。 “对了小伙子,你妹妹学习怎么样?”中年大妈继续问道。虽然只聊了几句,但她对叶翔的印象非常好,觉得眼前这个小伙子和长辈说话的语气、那种神态,又真诚又有礼貌,总之,就是想和他说话。 “我妹妹的学习成绩不是我吹,那真是……好得我都不知道怎么夸她了,每次都拿年级第一。并且她不仅学习好,待人也好,长得也很乖巧。”叶翔一脸自豪说道。 “那我要恭喜你们家了。”中年大妈真挚道了一声,随后道:“我女儿其实也不错,虽然没有拿年级第一,但高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时,拿了个全班第一。” “那我也要恭喜阿姨,将来你女儿一定有出息,给你买名车,让你住洋楼。” “呵呵!小伙子你真会说话。”中年大妈红光满面说道。 叶翔抬头看了看天,忽然一脸神秘说道:“阿姨你知道吗,我来之前,碰到了一个高人,他算了算说,今天日上三竿,天气正好,凶吉顺转,自在本命。意思就是说,这次的高考会有天上的神仙在看,只要付出努力的人,就能得到回报。平日成绩好的,这次也一定能考好,不会发挥失常;成绩不好的,平时是什么样子,这次考试就是什么样子,那些想靠投机取巧,靠作弊得高分的人,绝对是行不通的。” “是嘛?” “我不知道是不是,是一个高人这么对我说的,大概不是真的吧。” “小伙子我告诉你,有些事情,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是高人说的,那么一定是真的。”中年大妈正儿八经说道,心情变得十分舒畅。 受叶翔和中年大妈的影响,周围不少家长也聊了起来,白沙一中的校门口不再沉寂,而是有些热闹了。 . (大家可能会发现,最近两章我写了许多关于“学生”的事。其实这两章,是写来献给一部分特殊书友的,也就是在看我书的学生朋友们。在这里,我就要啰嗦几句啦,希望你们能够珍惜读书时光,看小说娱乐一下身心就行,眼下多注意休息,把该念的书,好好念完吧。 另外,昨天是本书第一个书友群开群的第一天,对于我来说,算是一个喜庆的日子。目前,书友群已经快30个人了,聊天记录也刷了三十几页,总的来说,这份结果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嘎嘎,我很欣慰,心里也很受鼓舞! 最后,恭喜和感谢书友遗忘、呐段殇(小笙)成为本书第一位地主,以及再次感谢小笙童鞋和一帮兄弟们昨天用手机帮我顶评分,一个晚上,从两百来分刷到了五百多,你们的能量和付出,真是太让人惊叹了。 当然,刷分这种事,咱们自己人聊一下,不要说出去,不然俺编辑会请我喝茶的,嘿嘿!) 第六十八章 骗你是孙子 一阵响亮的铃声传遍校园内外,现在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外语考试的交卷时间已到,这也预示着,整个高考结束了! 这一年这个夏天,又有一群负重已久的学生,得到解放。 教学楼那边先是响起了“轰隆”的脚步声,随后传来了阵阵喧哗,可以想象考生们回到各自的教室后,女同学会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没完,讨论着等会怎么聚会,晚上到哪里吃饭唱歌?凌晨去哪开房打牌?至于男生,尤其是比较调皮的,会翻出一本本书朝着天空抛去,也会拍着桌子大声叫喊,当看到熟人后,还会给对方一个拥抱,说一声:“兄弟,终于考完了。” 是啊!终于完了,高考终于结束!我们不必再受老师的管教,不必再呆在这所被我们视为“囚笼”的母校,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网吧,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花去玩。但昔日的同学,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从今以后,我们却要各奔一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也不知说了“再见”以后,是否真的能够再见? 高考结束后,学生们还要收拾东西,和老师道别,所以不会马上出来。不过这个时候,学校的大门敞开了,也就是说,家长可以进校了。 于是校门口出现了壮观的一幕,家长们一窝蜂涌进了校园。 叶翔站在原地看着这一幕,莫名的笑了,并且笑得很欣慰。 此时,叶翔看到不远处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正推着一辆破旧的凤凰牌自行车,朝白沙一中的大门走去。 “张叔!”叶翔挥手打招呼道。 听到有人叫自己,张和平转头望去,当看到叶翔后,露出笑脸道:“小叶,是你啊。”一边说着,他便一边走了过去。 “来接小茹的吧?”叶翔说道。 “是啊!”张和平叹了口气,道:“店里的生意忙,一直没有空闲时间。别的家长这两天都在这里等孩子给孩子送饭,我只是今天来一趟,不知道她会不会怪我?“ “当然不会,张叔,你也知道小茹很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能理解你的辛劳。你如果认为她会怪你,就是在认为她不懂事了。” “小叶,还是你会说话,随便两句,就让我的心情放松了下来。” “呵呵!张叔过奖了。” 两人说到这,便不再言语,而是并排站在校门口,静静望着里面。 一会儿后,一个秀美的身影出现在了两人的视野里,正是张茹。今天她穿着一件绿黄相间的衣裳,乌黑柔亮的发丝上,用橡筋绑着一个蓝色的蝴蝶结。这个叶翔心中永远的小妹妹,依然是那么的清秀可人。 见到叶翔后,张茹眼前一亮,连忙跑了过去,道:“叶哥哥,你怎么来了?” “今天高考结束,是你的大喜日子,我当然要来。” 张茹甜甜一笑,随后问道:“你来多久了?” 叶翔想了一下,道:“我今天上午就到了,然后一直站在校门口,准备中午请你吃大餐的,没想到你一直呆在学校里没出来。我只好在附近找了家小餐馆吃了碗面条,然后站在这里继续等,一直等到现在。” “叶哥哥,对不起,我不知道你那么早就来了。”张茹一脸愧疚道:“如果我知道你在校门口的话,我中午肯定第一个跑出来。” “小傻瓜,我骗你的。那么大的太阳,从上午站到下午还不把人晒死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好吃懒做怕苦怕累,哪会有那么伟大。我刚刚才到呢。”说完,叶翔笑了一声,然后轻轻刮了下张茹的鼻子。 听到这话,张茹松了口气,如果她的叶哥哥为了等她,真的在太阳底下从上午等到下午,她会很内疚很内疚的。 ‘还好叶哥哥只是在和我开玩笑。’张茹在心中想到。 “对了叶哥哥,前天我发短信问你在哪,你回短信说你在深圳,你去深圳干什么?”张茹开口问道。 “去看唐牧谣的演唱会。”叶翔简单回答了一声。 张茹听后眼眸一亮,道:“哇!叶哥哥,你去看牧谣姐姐的演唱会啦,牧谣姐姐是不是唱得很好?她真人一定很漂亮,对不对?” 叶翔看到张茹这番表现,心中不禁有些奇怪。他和张茹相处已经几年了,对她的了解,不说像肚里的蛔虫那样,那么的有深度,但起码,这个丫头爱好什么讨厌什么,叶翔还是一清二楚的。 《还珠格格》有名吧?可以这么说,下到几岁孩童上到八十岁老奶奶,都看过这部电视剧。但叶翔知道,他如果问张茹:小茹,你知道小燕子吗? 张茹一定会回答:知道啊,小燕子就是天上飞的小燕子啊,它们分为家燕和雨燕,春天从南方飞往北方,秋天从北方飞往南方。它们一直都在飞翔,天空就是它们的家。 所以在叶翔眼里,小茹是不可能追星的,她只会一门心思放在学习上。可如今,自己只是稍微提了一下唐牧谣,她就激动成了这样? “你很喜欢唐牧谣?”叶翔问了声。 张茹点头道:“是啊!原本我对明星不感兴趣,但是不久前我的一个好朋友拉着我听了牧谣姐姐的歌,很快,我就被她的声音迷住了,牧谣姐姐唱得实在是太好了!而且,不仅我这么觉得,我们全班也喜欢牧谣姐姐,她是我们全班甚至全年级全校公认的偶像!” 听完,叶翔心中感慨了起来:牧谣,为什么人人都喜欢你,迷恋你?真的,我在你身上找不出一丝的瑕疵,你是一个完美到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你为什么要那么完美,那么的让人遥不可及?像我这种成天想着自己以后会有几个老婆的男人,或许……根本不应该去奢求得到你的爱,那会亵渎你。但如果缘来了,挡也挡不住的让我一次次遇见你,一次次为你心动……我会舍得放手吗?真的能够放手吗?不能! “小茹,以后我送你一张唐牧谣的亲笔签名CD怎么样。”叶翔许下了一个承诺。 张茹面露欣喜,道:“真的吗?” “真的。” “可是牧谣姐姐除了开演唱会,从来都不会出现在公众视野,她的签名CD很难弄到。” 叶翔听后,一脸保证道:“骗你的话,我是孙子。” “我相信你,叶哥哥。”说到这,张茹想了想,道:“不过,你要收回你刚才的话,你是我永远的叶哥哥,而不是孙子。即使只是下保证,也不能那么说。 “好,我收回。”叶翔笑着道了声,然后习惯性伸手刮了下张茹的鼻子,这一幕,很温馨。 “哟!张茹,真巧啊。”就在这时,一个不协调的声音响起,一个穿着红色吊带裙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生走了过来。 很快,红衣女生来到了张茹面前,她轻佻的看了眼前三人一眼,然后指着一身民工着装的张和平道:“张茹,这是你爸啊?呵呵!那是我爸。”一边说着,红衣女生一边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一辆黑色奔驰车,然后挥手大声叫道:“爸,我在这边!” 声音传出,奔驰车的车门开启,一个中年人从里面走了下来,他一身西装革履,头上梳得那是油光发亮。 这幕下,叶翔的眼睛,微微一眯。毫无疑问,有人要倒霉了。 第六十九章 什么东西 红衣女生的名字叫曹燕,是张茹的同班同学。由于张茹长相水灵、待人友善、成绩又好,所以深受同学们的喜欢,有不少好朋友;而曹燕在班上出手大方,经常请人吃东西,但在同学们心中的地位,远远不及张茹。她想不明白的是,那么一个穷酸的丫头,一年四季身上就那么几套旧衣服换来换去,怎么会那么受欢迎?她是不是施了什么妖法,蛊惑了人心。 所以曹燕一直看张茹不顺眼,并且有一件事情,更让她这种负面情绪暴涨了极点。 曹燕很久以前就暗恋体育班的一个男生,那个男生高大帅气家里也有钱,可以说是校草级的人物。然而就在上个星期,那个男生居然跑到她们班上,当众向张茹表白,却遭到拒绝。当时看到这一幕,曹燕心里可以用这么二个字来形容:滴血! 今天高考结束后,曹燕和张茹算得上各奔东西,以后应该不会再见面。但对张茹的嫉恨,让曹燕早已憋出了内伤,她觉得自己要是不整整那丫头,心中永远会留下一道阴影,这辈子都不会快乐。所以才出现了主动打招呼的一幕,其目的,可想而知。 曹燕的父亲叫曹大海,带着一副方框眼镜,整个人的样子,看起来还是蛮老实的。被女儿叫下车后,他便走了过来。 “爸,这是我的同学张茹。”曹燕介绍了一声,随后转移目光,指着张和平的鼻子,道:“这是他爸。” 曹大海并没有弄清眼前的情况,听完女儿的话,他朝张和平伸出一只手,面露笑容道:“你好,我叫曹大海。” “你好,我是张和平。”张和平伸手回应道,显然,他也没清楚状况。 曹燕对父亲主动打招呼的行为感到不满,不由道了声:“爸,等会记得洗手哦,不然我不敢坐你的车了。” 曹大海听后,疑惑道:“怎么呢?” 曹燕并没有回答,而是看着张和平道:“张茹他爸,你这辆自行车看起来像古董,应该很值钱吧。” 张和平已经听出了曹燕语气中的不善,但他是老实人,不善于与人争论,只得板着脸道:“不是古董,不值钱。” “既然不值钱你还把它推出来干什么?多影响市容,多丢人现眼啊。”曹燕一脸嘲讽道:“哎,我记得不久前看见一个收破烂的,人家还骑电动车呢。没想到张茹他爸骑着这么破的自行车,看来,比不上一个收破烂的。” 这幕下,一旁的张茹实在看不下去了,正准备开口反击。却在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张茹抬头看去,她的叶哥哥正一脸柔和的看着他。 张茹的心,安宁了下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此时,叶翔将目光转向曹燕,道了一声。 曹燕听后,一脸蔑视打量了一下叶翔,问道:“你是谁?” 叶翔并没有回答,而是望向旁边的曹大海,忽然笑了笑道:“我要是有你这种女儿,我会后悔当初没把她射到墙上。”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叶翔一句话,便让曹燕气得脸颊涨红,她不禁大嚷了一声。 声音传出,引起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人们纷纷停下脚步,朝这边观望。 曹大海皱了皱眉头,对叶翔说道:“小伙子,你刚才说的话,太过分了!” 叶翔不以为然道:“我只是实话实话,你认为你教好了你女儿?” “我有没有教好女儿,关你什么事!” “我说的我的话,又关你什么事?” “可是你说的是我女儿。” “没错,我是说了你女儿,说了又怎么样?很失礼吗?比起你女儿刚才说我亲戚的那些话,我简直太有礼貌了。”说到这,叶翔停顿了一下,随后冷笑一声道:“只准你女儿说别人,不准别人说她,这就是你的道理?我冒昧问一句:你们全家算什么东西!”叶翔的一番言语显得毫不客气,但句句在理,并且气势上,占据绝对的优势。 曹大海一时哑语。 正在这时,不远处那辆黑色奔驰车的车门开启,一名体态臃肿穿金戴银的中年妇人走了下来,他是曹燕的妈,马苗苗。 马苗苗快步走了过来,看着曹大海道:“怎么了!发生什么啦!老曹,你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怎么在这里和一个无赖斗嘴呢?”说到最后一句话时,马苗苗有意无意的瞟了叶翔一眼。 “你们才是无赖!”此时,一直沉默无声的张茹开口说道,她清秀的面庞显出了愤怒表情。在张茹心里,如果有人骂自己,她能忍,但她绝不能容忍有人说她的叶哥哥。 马苗苗瞧了张茹一眼,道:“臭丫头,你说什么呢!” 张茹正要开口,叶翔突然插话,用奇怪的语气说了声:“对不起,她刚才说错话了。” 马苗苗听后一脸得意,蔑视叶翔道:“怎么?知道错了,知道道歉了,知道惹不起我们了?” “当然惹不起。”叶翔一本正经说道:“像你们这种‘极品’,怎么会是无赖呢?说你们是无赖简直侮辱了天下所有无赖,你叫无赖以后怎么出来见人。惹你们的是傻子。”叶翔记得苏湄心曾经用过类似的话骂人,当时听后,他感觉很犀利,便记在了心里。没想到如今,便派上了用场。 曹大海一家三口听后,顿时目瞪口呆。 而张茹忍不住“噗哧”一笑,心里念到:叶哥哥,你真是太有才了。 至于张和平,一脸疑惑的搔了搔脑袋,他脑筋还没转过弯来,不知道叶翔刚才的话,具体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你……”马苗苗回过神来,指着叶翔鼻子破口大骂道:“你这个刁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惹老娘!你有什么资格惹我!你知道吗?老娘身后的那辆车子,就够让你这种像狗一样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刁民,好吃好喝一辈子;老娘现在随便打一个电话,就能让你死一万次!我说你是不是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社会吗?老娘现在就告诉你,这个社会就是,像你这种没身份没地位的人,见到我们这种有知识又有钱的人,必须像狗一样老实趴着那里,否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马苗苗唾沫星子四处乱飞时,叶翔并没有理睬她,而且一点也不生气,可以理解,真正意义上把那个人无视了。 叶翔的目光,瞧向了不远处那辆黑色的奔驰轿车,看外形,它的型号应该为S级,这种档次的奔驰,售价起码一百万以上,看来这家人的小日子还过得挺滋润的嘛。 但很快,叶翔觉得这辆车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不由望向了车牌,仔细一想,终于知道这辆车出自哪里了。 此刻,叶翔收回目光,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向马苗苗,露出了一抹神秘的笑容。 第七十章 扬眉吐气 “我先打个电话。”叶翔开口说道,随后,便从口袋搜出了手机。 这幕下,马苗苗一脸不屑瞧着叶翔道:“打电话?怎么,想找人帮忙啊?就这穷酸样,还打电话找人?你能找什么人?呵呵,老娘就站在这里让你打这个电话,看你有多大能耐,能找谁帮忙?物以类聚,你找的人估计和你差不多一个德性,刁民!” 叶翔并不理会,专心盯着手机屏幕。全当旁边有一个疯婆子在那里自言自语,叶翔心里很清楚,不久后这个疯婆子的威风就会荡然无存,并且她很有可能会哭。 这时,叶翔按下了一个号码,继而将手机放在耳边,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喂。”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 “漫溪。”叶翔用温和的说道。 “什么事。” “有没有想我啊?”说出这句话时,叶翔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他知道以沈漫溪的性格,肯定会给出否定的答案或者干脆骂自己一声“神经病”,但叶翔并不在乎,反而心中会荡漾起激情。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想想看,叶翔用语言轻薄沈漫溪,然后沈漫溪骂他,这幅画面如果打上标题,就是六个字:调戏良家妇女。 男人天生就有不少恶趣味,“调戏良家妇女”便是其中之一,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很多男人都希望找个良家妇女,调戏一下。虽然这种行为看起来有点‘贱’,也的确是‘贱’,但不可否认,它贱得其所,贱超所值! 叶翔原本等着沈漫溪骂自己的,但没料到的是,他的话刚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了一阵忙音,原来沈漫溪挂断了电话。 太让人失望了。 此时,叶翔放下手机,重新拨了一下沈漫溪的号码。 一旁的马苗苗看在眼里,立马嘲讽起来道:“哈哈!笑死老娘了,老娘原本以为你再怎么不济,还能找一二两个人来的,却没想到,你去找人,别人挂你电话,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哈哈哈!” 对于身边一直有一只苍蝇在那“嗡嗡”的叫,叶翔终于有些受不了呢。他将手机举到耳边,随后,目光凌厉看了马苗苗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叶翔突然瞪来的一眼,马苗苗的心脏猛然收缩了一下,仿佛被电击了一般,她不由闭上了嘴。 此刻,电话那头接通了。 “叶翔,我告诉你,我现在很忙,你没什么事就别来烦我。”沈漫溪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她没有拒听叶翔的电话,算是很给面子了。 “你知不知道曹大海这个人?”叶翔用认真的语气问道,经过刚才的一次教训,他不敢乱开玩笑了。 “他们是我们家司机。” 这个答案,和叶翔料想的一样。前面看到那辆黑色奔驰的车牌后,叶翔便想起在沈家车库时,见过这辆车子,也就是说,那辆奔驰并不是曹大海的,而是沈家的车。 这时,叶翔脸上笑容绽放道:“漫溪,你知道吗?我和曹大海挺有缘的,现在正在大街上聊天呢,并且,他还开着一辆黑色奔驰在我面前炫富。你也知道,像我这种穷B何需奔驰来吓我,就算他开来一辆桑塔纳,也会让我羡慕不已,吓得我三天不敢吃东西的。总之,他太看得起我了,对我真是太客气了。” “我知道了。”沈漫溪简单说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 很快,一阵手机铃声从曹大海的口袋里响起。 曹大海正在思索叶翔刚才那段奇怪的话,听到铃音后,他搜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号码,竟然是大老板打来的。在曹大海的印象里,大老板平日有什么事,都是吩咐秘书转达给自己的,没想到今天竟然亲自打电话来了,曹大海感到有些受宠若惊。 虽然这个电话打来的时间和刚才叶翔挂断电话的时间很临近,但曹大海并不会去想,大老板突然打来电话会和叶翔有关。不往这方面想,并不是因为曹大海智商低下,而是他压根不相信,眼前这个怎么看怎么普通的年轻人,有那么大的能耐,能请动大老板。 “大老板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接通电话后,曹大海的声音微微颤抖,没办法,他的心情太激动了。 电话那头,沈漫溪带着寒气的声音传了过来:“刚才在你面前打电话的那个年轻人,是我们沈家的六老爷,你把车交给他吧,你也不必干下去了。”声落,一阵忙音响起,沈漫溪挂断了电话。 刹那间,曹大海愣在了原地。 “什么……六老爷……沈家六老爷……”曹大海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叶翔,嘴中喃喃念道。 一旁的马苗苗看到丈夫的表情有些奇怪,不由问道:“老曹,怎么了?” 曹大海定了定神,看向妻子道:“你啊你……你的性格怎么就不收敛点!你现在得罪的人,是沈家六老爷,是我们大老板的叔叔,完了!我们全家完了!” 马苗苗一听,将目光转向叶翔,一边摆着头一边嘴中念道:“不会的……他看起来这么年轻……怎么会是沈家的六老爷……怎么会是你们大老板的叔叔?” “刚才那个电话,是我们大老板亲自打来的,她亲口说的。” 听到这话,马苗苗身子一僵,傻眼了。 “六老爷,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求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们一马吧。”此时,曹大海看着叶翔,一脸卑微的说道。在他心里,丢了工作是小,得罪沈家是大,如果今朝不能消了这个年轻人心中的火气,自己一家在湘南这块地方是呆不下去了,当然,这个下场还算比较好的。如果眼前这个年轻人心狠手辣,有意找茬,那么自己一家人,活不过今晚。 面对曹大海的恳求,叶翔并不回答,而是一脸漠然。 “六老爷我给您下跪了,求您了!”说完,曹大海当真“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幕下,四周响起了窃窃私语声,原来围观群众讨论了起来。 “六老爷,都怪我!是我嘴贱,是我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求你说个话回应一声吧,就算你说一声‘滚’,我们也会听你的,立马在地上滚起来。”看到丈夫下跪,一旁的马苗苗也跪了下来,苦苦求道。这和她先前泼妇骂街的“风范”,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围观群众的讨论声,更加热烈了。 (今天十二点之前还有一章,会给这次事件一个好的结局。) 第七十一章 做个好人 在叶翔眼里,眼前的一幕,真是一幅人间丑态。他不为所动,而是将目光转向一旁的曹燕,道:“你怎么不跪?” 早在变故发生时,曹燕便怔在了原地,一直无语。听到叶翔的话,她的脸憋得通红,不下跪也不顶撞。大概是因为她是学生,对社会的认识还不够深,觉得尊严比一切都重要。换句话说,她还有些骨气吧。 对方不跪,叶翔也不强求,而是冷冷说道:“你现在心里怎么想的,我知道。你是不是很恨我?认为我很坏,让你们一家人当众出丑,让你爹妈给我下跪。如果你换一种角度思考,现在我们两个的身份互换,你有权有势,而我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以你的贱人性格,你会放过我?肯定不会,你不仅会让我跪,还很有可能一边得意看我的笑话一边叫人抽我耳光。我现在对你们一家的态度,就是你们这种人哪天踩到狗屎飞黄腾达后,对别人的态度。你们觉得这种滋味如何?是不是很爽啊?傻逼!” 曹燕听后,表情现出了呆滞之色。没错,她刚才心里的确很恨叶翔,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剥皮抽筋,但听了叶翔话后,忽然之间,她不再那么恨他了,反而有些反感于自己。 ‘他说得有道理。’曹燕在内心说道。 此时,叶翔看向了曹大海夫妇道:“你们两个起来吧。” “六老爷,你原谅我们了?” “哪来那么多废话,老子叫你们起来就给老子起来!”叶翔重重道了一声。 曹大海和马苗苗听后,连忙站起了身子。 “你在家应该是个妻管严吧?”叶翔对曹大海说道。 曹大海听后,看了身边的老婆一眼,随后点了下头。 叶翔眉头微皱,道:“曹大海,你这个人让我感觉并不坏,反而我觉得,你还算个老实人,前面和我吵了几句,也是为你的女儿出头,情有可原。但你老婆的性格,我实在不敢恭维,简直就是个泼妇。可惜你是个妻管严,管不了她,还让她把你女儿也教成了一个小泼妇。我今天就管管闲事,教你怎么打造和谐家庭吧。” 这番话,让曹大海惊了一下,他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眼下的事情应该是自己向眼前这个年轻人求饶,但怎么突然之间,就成了眼前这个年轻人教自己打造和谐家庭? “扇她一巴掌。”此刻,叶翔冷冷说了一声。 听到后,曹大海并没有动手,而是呆呆的看着叶翔。 “打啊!”叶翔面色一沉道。 曹大海“哦”了一声,伸出巴掌,拍了她老婆的脸一下。 “我靠!你到底是打耳光,还是在摸脸调情?想干那种破事,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偷干去,别在老子面前显摆。”做为一个年满二十岁的处男,曹大海的行为让叶翔非常生气。 “重新打!”叶翔加重语气说道。 曹大海依话又拍了他老婆的脸一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力度要重了几分,不过本质上,依旧是‘摸’,而不是‘打’。 这幕下,叶翔眼睛眯了一下,道:“曹大海,我给你讲人话的时候,你别装作听不懂人话,不然等下我给你讲鬼话时,你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 听完,曹大海看了看叶翔的表情,心里一紧张,猛然挥手朝他老婆扇了过去。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诞生。 马苗苗的大圆脸,顿时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火辣辣的疼痛感传来,她鼻子一酸,泪水抑不住从她眼中涌出。果然不出叶翔先前所料,这个泼妇哭了。 叶翔满意看着一幕,对曹大海说道:“记住,打老婆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打老婆的手段也是下三滥的手段,但你刚才的行为不是‘打’,而是‘教’。你不觉得你老婆已经进化成贱人了吗?你再不管教一下把她弄回原形,不仅会害了她,也害了你们这个家,甚至子子孙孙。知道吗?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养家糊口疼老婆,这些都是应该的,但也要有自己的主见。像你这样的男人,无论是好是坏,但最起码,你很窝囊。窝囊,懂吗?” 曹大海听后,看了看自己刚才扇老婆耳光的手,随后将目光转向叶翔,忽然有些哽塞,说不出话来。 曹大海有些不明白,眼前这个年轻人贵为沈家的六老爷,自己一家人惹了他,即使他对自己拳打脚踢,甚至杀了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可为什么现在,他要语重心长的对自己说这么多有道理的话,教自己如何做男人。并且他的眼神很温和,像是在祝福自己这个家庭,能够幸福。 想到这些,曹大海的脑海突然浮现了一样东西,这是一样随着年龄增长阅历增加,而让他感到越来越陌生的东西:好人。 “今天你女儿高考完,算是一个大喜日子,你开着车子来,应该是打算带着家人到哪里吃大餐吧?这样吧,虽然你被沈家解雇了,但我在这里做个主,这辆车借你一天,你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记得还车就行。”叶翔一脸平静说道。在他心里,曹大海一家属于那种喜欢装有钱人的社会底层人士,虽然有些可恶,但并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不想太欺负他们。 “六老爷,多谢你的好意,车子还是你开走吧,我没脸向你借车。” “老子要借给你就借给你,哪来那么多废话!”叶翔声音一沉道。 “谢谢。”曹大海道了一声,语气极为诚恳。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小茹。”叶翔奇怪说了一声。 曹大海听后,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张茹,道:“谢谢你。” 张茹一惊,面容露出了疑惑之色,她不知道他的叶哥哥为什么要别人谢自己,从刚才到现在,她一直站在旁边,只是安静的看着,什么也没做啊。 很快,曹大海一家人上了车,随后车子发动,那辆黑色奔驰离去了。 叶翔走到路边,拦了一辆的士,对张和平说道:“张叔,店里生意忙,熊伟一个人应该照看不过来,你还是先坐车回去吧。至于你的这辆自行车,交给我,我骑着它搭张茹回去。” “好的。”张和平应了一声,便上了的士。 叶翔从口袋搜出一百块,递给司机道:“友爱北路21号,和平餐馆。人送到后,把钱找给他就行了。” 的士司机接过钱,点了一下头。 见到这幕,张和平连忙说道:“小叶,你这是干什么!我自己有钱,我来付。司机朋友,麻烦你把那一百块钱还给小叶。” 的士司机听后,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叶翔。 叶翔摆了一下手,继而对张和平说道:“张叔,如果坐个车,你还分得这么细,那就太见外了。别人司机朋友工作辛苦,时间宝贵,我看咱两别争下去,耽误了别人不好。”说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的士司机,道:“开车吧。” 听到这话,的士司机连忙发动了车子,两秒后,车子启动,载着张和平朝着一方驶去了。 这时,张茹走了过来,望着的士远去的车影问道:“叶哥哥,前面你为什么要曹叔叔向我道谢呢?” 叶翔将目光转向张茹,只是笑了笑,并不回答这个问题。 刚才教训曹大海一家时,叶翔的心中一直有一样东西包裹着他的怒气,那是一份信念: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好人,因为小茹在一旁看着。 (兑现承诺,大家给我砸砖吧!) 第七十二章 不再怕黑 在几年前,叶翔和张茹之间发生过一件刻骨铭心的事。那件事情,可以视为两人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以及升华点,如果没有它的发生,或许叶翔不会像现在这般疼爱张茹,而张茹的心里,也不会这么的依恋他的叶哥哥。 张茹在很小的时候便被母亲抛弃,是被张和平一手带大的。由于张和平需要养家糊口,所以不能时时刻刻陪在孩子身边,每次出门工作时,他就会把张茹锁在屋子里。 那间屋子很小很黑,呆在里面,很容易让人产生孤独无依的感觉。张茹并没能适应这种环境,她心中的那一丝丝惧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累积,最终聚成了一片阴影。 她怕黑,并且怕极了。 在张茹十二岁那年,一天夜里,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张和平正好出去有事,便将张茹一个人丢在了家里。 张茹蜷缩着身子,躲在被窝里紧捂住双耳。她太孤独太害怕了,以至于她不想看到任何东西,听到任何的声音,甚至不愿心里泛起一丝的想法。她只祈求,自己能够沉沉的睡去。 然而现实,总喜欢和人们的愿望作对。 噼啪!一道惊雷乍响,传彻天地。这么大的声音,就算张茹再怎么捂耳朵,也不可能听不见。终于,她无法再坚强下去,“哇哇”大声哭喊起来,泪水从她眼中涌出,如同断线的珠子,连绵不绝。 就在这个时候,小屋的门被一阵大力撞开,住在隔壁出租屋的一个男孩奔了进来,他正是叶翔。 当晚,叶翔陪着张茹一直聊得天亮,最后让这个小丫头露出了笑脸,甜甜的睡去。 那个时候的叶翔年龄也不大,只有十五岁,但他“不正经”的性格已经成形,尤其对泡妞这门功夫,有相当深厚的了解。 很早以前,叶翔便听到过一句话: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句话,叶翔反复研究过,最终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由八个字“浓缩”成了九个字,那就是:泡妞,也要从娃娃抓起。 想想看,女人本身就是一个追求浪漫爱幻想的群体,在她们还只是小女孩智商没有成长起来时,这份天生的感性,会让她们的心理防线,变得无比的脆弱。 每个公主落难时,都希望有王子能够救自己,同理,每个小妹妹都需要一个大哥哥的保护。 做为一个“大哥哥”,如果你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做一件正确的事情,就像叶翔那样,能在张茹最害怕的时候出现,那么,你必定会俘虏一个小妹妹的芳心,在她心中树立一份高大威猛的形象。从今以后,她就会对你念念不忘,以至于长大成人后,仍然会执着的认为你是世上最强壮最拉风的男人。因为在很多年前,你在她内心深处埋下了一粒种子,这粒种子并不会因为时光的推移而被淹没,相反,它会逐渐发芽,最终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You—must—believe! You—are—the—strongest—forever! 叶翔从第一次见到张茹起,便觉得这个小丫头眉清目秀,两眼水灵,长大后肯定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做为一个把泡妞当事业的人,叶翔怎么会放手? 当时,虽然叶翔已经在张茹心里埋下了一粒“种子”,但他认为泡妞要有严谨精神,为了保险起见,叶翔决定在张茹心里埋下第二颗“种子”。 既然张茹怕黑,那么他就想个办法,让那个小丫头不怕。 于是,那年夏天的一个夜里,叶翔把张茹约到了小山坡上。 “叶哥哥,你真的能让我不再怕黑吗?” “当然,小茹妹妹,你先闭上眼睛吧。” “嗯,叶哥哥。”声落,张茹疑惑中又有些期待的闭上了双眼。 叶翔面露一抹坏笑,从怀中搜出了一个布袋,随后将布袋轻轻打开,道:“好了,小茹妹妹,从现在起,你将眼睛慢慢睁开吧。” 张茹依话缓缓睁开双眼,视野中,无数小光点从一个布袋里飞了出来,那是一群小小的萤火虫,它们散发出一闪一闪的光亮,映入女孩的瞳孔,窜进她的心底,冲散了那里面淤积已久的一份阴霾。 很快,无数萤火虫围绕在了张茹四周,漫天飞舞。女孩,欢心的笑了。 放飞萤火虫,只是叶翔泡妞大计的第一步,他的口袋里放着一根棒棒糖,下一步计划,便是用它来骗取张茹的初吻。 如此美好的情景下,叶翔并没有良心发现,此时,他悄然无声的将手伸进口袋,准备搜出棒棒糖。然而就在这一刻,叶翔精神一阵恍惚,大腿传来了阵阵刺痛。 不久前,叶翔捉萤火虫时,在一处黑漆漆的地方,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他仗着自己身强体壮,并没有在意,没想到如今这个关键时刻,出问题了。 大腿的伤口很快麻痹了叶翔全身的神经,他身子一轻,便倒在了地上。 正在观赏漫天萤火的张茹一惊,连忙蹲下身子,一脸关切的看向了叶翔。 叶翔倒地后,并没有立即晕过去。他面色发白,嘴唇枯裂,口中发出了微弱的声音:“水……水……” 这幕下,张茹急得哭了出来,她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水源,不过她的身旁,却有一块锋利的石头。张茹的脑海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她没有犹豫,捡起那块石头,便朝自己柔嫩的小手划了过去。 “唔唔!” 这一刻,叶翔的嘴被张茹的手腕堵住了,他的视线虽然模糊不清,但知道那个丫头在做什么。起初,叶翔的舌头使劲顶住张茹的伤口,他拒绝那个傻丫头用这种方式帮他,但很快,叶翔有心无力了。 每当快死的时候,叶翔都会想起,许多年前自己从孤儿院里逃出来的那一幕,他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好不容易活到了现在,他不想死,真的不想死。于是,叶翔的舌头放了下来,任由血水从那只柔弱的小手中流出,而他的喉咙,不争气的蠕动了起来。 那时,叶翔和张茹认识并没有多久,他们的关系也不是很亲密。叶翔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小女孩,为什么要这样帮自己?为了救一个人,她甚至连自己的性命也可以不顾。 她,多么的勇敢,那么的善良,这样的女孩,谁都伤不起。 这一刻,在叶翔心底,谨记了一件事情:从今以后,我的身体里流淌了这个女孩的血和泪! . (这章用了两句英文,并不是我在刻意卖弄什么,而是写到那里时,脑海忽然灵光一闪,觉得来点英文有意境些,便写上了。 至于我的英语水平,属于菜鸟级,一个“believe”,还翻字典查了一下怎么写。那两行英语,不知道语法有没有错,总之,意思就是:你必须相信,你永远是最强大的! 另外,今天早晨看书评区,发现了一个老朋友,也就是第一个打赏本书第一个给本书投金砖的书友:神人。多谢你长久以来的支持,本书的QQ群已经建立几天了,不知道你加了没有?如果没有,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 QQ群里,每天都有人聊天吹水,总体还是蛮热闹的,群号是147982464) 第七十三章 花季的礼物 岳王山位于白沙市岳王区登高路,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最高海拨300米,是南岳衡山72峰之一。它南接衡岳,北望洞庭,西临茫茫苍野,东瞰滔滔湘流。极目仰观,山壁有如一副风屏画卷,横空而立,诗情画意皆绘其上;凌空俯视,山势如同龙蛇逶迤,绕成了一个盆中盛景,可谓天工造物,人间奇景! 傍晚时分,叶翔带着张茹来到了这里。 很早以前,叶翔便对张茹许下了一个承诺,就是在高考完的那一天,带着她到山上一起吃烧烤看星星。这次来到岳王山,便是为了实现这个约定。 “叶哥哥,你快点啊。” 从上山起,张茹就显得异常欢快,她蹦蹦跳跳走在前面,时不时会停下脚步,看向被自己远远甩在身后的叶翔,挥挥小手,说上两句。 叶翔背着一大包东西慢悠悠的走着,听到小茹的呼唤后,他会微微一笑,点头应道:“你等着,我马上就能追上你。”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叶翔的脚步,并不加快,依旧保持着和先前差不多的速度。这并不是因为叶翔没有体力,而是他就是想走这么慢,就是想听他的小茹妹妹,不时亲切的叫唤:叶哥哥,你快点嘛。 ‘有种洞房花烛的感觉。’叶翔的脑海闪过了这么一个信息,随后,他觉得自己有些无耻,便不再往这方面想了。在叶翔心里,小茹是他的妹妹,永远的妹妹,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不可以调戏。 两人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山路,才到达山顶,叶翔选了一块平地将东西放下。这处地方很好,地面长着稀疏的小草,清凉的夜风一阵又一阵的卷过,朝着远方眺望,迷人的都市夜景尽收眼底。 叶翔在烧烤方面是个高手,去年夏天张和平被滚油烫伤住院后,是他撑起了那家小小的路边摊。那个时候,叶翔负责做东西吃,张茹则负责收钱收拾桌子这些零散的活儿。 如今两人在山上,叶翔专心烧烤,张茹在旁边当成了小助手,他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份快乐的时光,只不过这次,他们不是为客人服务,而是自己弄给自己吃。 期间,叶翔和张茹除了欢声笑语,还玩起了不少小游戏。比如叶翔烤好一串韭菜,他和张茹两人就会你吃一根我吃一根,看看最后一根韭菜该谁吃,没吃到的人就要自罚一杯。 至于两人喝的饮料是红酒兑雪碧,这是叶翔提议的。 早在上山之前,叶翔便给沈漫溪发过一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漫溪,问你一个很重要的人生哲学问题,请问一个大帅哥带一个小妹妹出去玩,他们喝什么饮料好? 很快,沈漫溪回了信息:红酒兑雪碧。 看到这条短信,叶翔在脑中想了一下,觉得不错,便采纳了。正当他准备将手机放进口袋时,手机一响,沈漫溪又来了一条短信。叶翔打开一看,蛮长的一句话:你泡妞是你的事以后这种问题不要烦我。 ‘她这是在吃醋吗?’叶翔当时看到这条短信,脑中浮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他很是惊愕。 此时,已经到了晚上九点,烧烤接近了尾声。叶翔的肚子完全饱了,刚才玩小游戏时他老是输,前后一共被罚了十几杯,没错,他是被酒水撑饱的。 被撑着的感觉,虽然有些难受,但叶翔的嘴中,还是回味无穷的。 在很多高雅人士眼里,“红酒兑雪碧”会破坏红酒的香醇,是一种具有华夏特色的“乡巴佬”喝法。但叶翔并不以为然,他觉得红酒兑雪碧,口感清新而又有韵味。总之,自己觉得好喝,就是真的好喝。 另外,叶翔迷恋上了用饮料兑红酒的感觉,他心中产生了一个想法,就是以后找个机会,买来各种饮料,比如可乐啊,鲜橙多呀,营养快线等等,将它们混合在红酒里面,想怎么掺就怎么掺,想惨多少就掺多少,那种行为一定很有快感,有如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在创造一幅不朽的杰作。当“杰作”完成后,再将它们一口喝下去,那肯定爽到无可言喻! 叶翔想到这些时,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会不会中毒的问题。 “叶哥哥,干杯!” “好!小茹,干完最后一杯!” 此刻,甜蜜相伴的两人,在星光明月下,举杯相碰。 叶翔一口喝下,面部微微发红,显然有些醉了。他看着张茹头上的蓝色蝴蝶结,问道:“小茹,我心里有个疑问,为什么你头上一直戴着这个蝴蝶结?无论春夏秋冬,我好像都没见到它离开过你的头发。” 张茹浅浅一笑,道:“因为这是叶哥哥送给我的礼物呀。” 叶翔想了一下,道:“我记得它是我三年前送给你的,傻丫头,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它已经变成旧东西了,还戴着干嘛?” “不,我就是要戴着。”张茹倔强说了一声,随后语气柔和道:“叶哥哥,你还记得当时把它送给我时,你说了什么吗?” 叶翔摆了摆头,道:“有些记不清了。” “你说,小茹要上高中了,已经长成了一个花季少女。这个阶段的女孩子,会像花儿一样绽放,散发出连天使也嫉妒的美丽。但美丽的花儿上,怎么可以没有蝴蝶的停留呢?”张茹一脸憧憬道:“说到这里时,叶哥哥,你就拿出了这个蝴蝶结,用橡筋把它绑在我的头上,然后告诉我,小茹现在已经是一朵有了蝴蝶停留的花儿,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芬芳,即使老天爷闻到后也会陶醉,忍不住关注你,给你幸运和祝福。” “没想到那么久了,你还记得这些话。” “主要是因为叶哥哥说得好。”张茹目不转睛看着叶翔,眼神有些朦胧道:“叶哥哥,你知道吗?每当我读书累了时,就会抚摸一下我头上的这个蝴蝶结,然后就不会那么累了。每当我早上起床对着镜子梳头时,当看到头上的蝴蝶结,你的影子就会浮现在镜子里,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你一边对我说好听的话,一边用橡筋将它绑在我头上,想到那一幕,我就会感到好开心好快乐哦。叶哥哥,我会时常因为这个蝴蝶结精神振奋,又会时常因为它而发呆,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就像一个傻姑娘。” “傻丫头,你怎么会是傻姑娘呢?”叶翔心生感动,感叹了一声。但很快,他发现自己刚才说的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叶翔定了下神,继而道:“小茹,你现在已经高考完了,很快就会步入大学。这个阶段的女孩,已经摆脱了花季,成长为了雨季少女。那个蝴蝶结虽然美好,但的确已经旧了,在上大学之前,你要把它脱下来,就当收藏品一样放着吧。而我明天,会送一份新的礼物给你。” “嗯。”张茹点头应了一声,同时,她在心中甜甜念道:人们都说,十六岁花季十七岁雨季。叶哥哥,虽然你对花季少女和雨季少女的理解,和大众不一样,但我更喜欢你的说法,我期待在我步入大学前,你送给我的“雨季”大礼。 第七十四章 星语星愿 吃完烧烤后,叶翔和张茹并排坐在山顶,开始了他们约定中第二件事情,那就是一起看星星。 有些人会认为看星星是一件很老土的事情,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你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和喜欢的人一起看过星星吗?没有吧。你们之所以认为看星星老土,是因为听别人说老土,听多了,也便觉得老土。这种思想,很没有自我。 叶翔认为,无论时光流转多久,能和喜欢的人一起看星星,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因为它能让人体会到一个既不孤单又很美丽的夜晚。 “小茹,我记得上个月我去你们学校接你,你为了我顶撞了你们的年级主任,后来他有没有难为你?”叶翔问道。 张茹摆了下头,道:“没呢。” “算他有良心。” “叶哥哥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翔感叹一声道:“我的意思是说,像小茹这么乖巧的女孩子,谁都不忍心伤害,否则就是良心被狗吃了。” 张茹听后“呵呵”一下,随后说道:“其实他不为难我,是因为我成绩好,他需要我为学校争光。叶哥哥你知道吗?这次高考,我感觉自己发挥得非常好,说不定分数公布后,我会成为湘南省的理科状元呢。” “那我在这里提前恭喜咱家小茹妹子,巾帼不让须眉,于千军万马之中取得状元宝座一个。” 张茹俏脸一红,道:“叶哥哥,我哪有那么厉害,我刚才是说笑的。” “我是认真的。”叶翔一本正经说道:“在我心中,咱家的小茹是最厉害的。” 听到这,张茹并不说话,而是在心中默默祈念道:天上的星星们,希望你们能保佑我成为理科状元,我并不是贪图虚荣,而是因为叶哥哥那么相信我,我不能让他失望,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小茹,你知道那七颗像勺子一样排列在一起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吗?”此时,叶翔指着天上的北斗七星说道。 “北斗七星啊。”张茹回答道。 叶翔听后,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道:“人们都认为它叫北斗七星,其实它真正的名字,不是北斗七星。” 张茹略微一惊,道:“那它叫什么?” “你猜?” “嗯……牛郎织女星。” “不对,再猜吧。” 张茹想了想,实在想不到北斗七星还有什么其他的名字,不由道:“叶哥哥,我猜不出来,你就别卖关子,告诉我吧。” 叶翔将目光转向张茹,一脸柔和说道:“其实北斗七星真正的名字叫张茹星,将它从南往北数,第一颗星叫小茹要幸福,第二颗星叫小茹要快乐,第三颗叫小茹小活泼,第四颗叫小茹越来越漂亮,第五颗星叫小茹高考旗开得胜必拿第一,第六颗星叫小茹的爸爸也幸福,第七颗星叫……” “第七颗星叫小茹的叶哥哥比小茹还要幸福快乐。”张茹突然插话道,不知何时,她的眼眶已经湿润。 叶翔伸手擦拭了一下张茹眼角的泪痕,道:“傻瓜,哭些什么?” “我不是哭,我是开心。”张茹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道:“叶哥哥,你知道吗?这是我听过世上最开心最让我感动的冷笑话。” “这不是冷笑话。”叶翔仰起头望着星空说道:“小茹,我不可能每时每刻陪在你身边,尤其是上大学后,我们或许会相隔两地,你要照顾好自己。当心情郁闷时,你就抬头看看天空,看见没?张茹星在那里照耀着你。如果看不见它,也没关系,那么它一定是藏进了你的心里。总之,它就是你的幸运星,会一直陪伴守护着你。” “嗯,记住了。”张茹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同时在心中说道:叶哥哥,谢谢你送了我一颗张茹星,看见它时,我会想起你;看不到它时,我依然会想起你。其实,每时每刻在我心里的,是你,你才是我的守护神。 “不知道今晚会不会出现流星呢?”叶翔对着天空,忽然道了一声。 “应该会有吧。”张茹满脸期待说道。 叶翔转头看了张茹一眼,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困了吧?困了的话,就靠着我的肩膀进入梦乡吧。” “我不想睡,我要和叶哥哥一起等流星的出现。” “你先睡,流星来了时,我叫你。” “还是不睡。”张茹俏皮说道。 叶翔伸手刮了一下张茹的俏鼻,道:“不错嘛,长大了,调皮些啦,连你叶哥哥的话也不听了。要不这样,我唱歌哄你睡吧。并且这次不唱儿歌了,不久前,我学会了一首非常有情调的歌曲,你们学生应该会喜欢,我唱给你听吧。” 张茹听后,拍了拍小手道:“好啊好啊,又能听叶哥哥唱歌咯。” 叶翔露出一个笑容,将头微微上仰,随后深呼吸了一口气,乘着凉风,唱了起来: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 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 等待着放学 等待游戏的童年~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 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 到底谁抢到那支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女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 手里的漫画 心里初恋的童年~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 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以后 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 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迷迷糊糊的童年…… 在叶翔充满憧憬而又略带忧伤的歌声中,张茹的目光不由迷离起来。此时,她靠在了叶翔肩上,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傻傻的念头: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那么这个夜晚永远不会过去。 第七十五章 翔哥的春天 两人在山上呆了整个晚上,叶翔一宿没睡,张茹在后半夜靠着一个温暖的肩膀睡着了。 有这么一段话:当你和一个人在一起,你们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的坐着,如果你不感到无聊,那么说明,你是真心喜欢身边的那个人了。 在这个静悄悄的夜里,叶翔丝毫不觉得闷,他吹着凉风,大部分时间会遥望远方,偶尔也会转头望向身边甜甜睡去的俏人儿,露出一份欣慰的笑容。没有人知道叶翔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忽然一个人发笑。 直到第二天黎明,太阳升起,叶翔才将张茹叫醒,和她一起静静看着日出,许下美好的愿望。 早晨七点,叶翔带着张茹下了山,他打了辆的士,先将张茹送回和平餐馆,随后,叶翔返回了沈家大宅。 叶翔昨晚许下诺言,今天要送张茹一份“从花季少女成长到雨季少女”的大礼,这件事情,叶翔自然没有忘记。回到沈家,他用电脑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账号,当看到存款后面显示的一行天文数字后,叶翔不禁深呼吸了一口气。 昔日,叶翔和苏湄心签订倾心妇科医院资产转让协议时,并没有要一分一毛的现金,他要来的是倾心妇科医院将近八成的股份。做为大老板,叶翔每天什么都不做,都会有钱打入他的银行账户,算起来,他和苏湄心签订协议还没有多久,但如今卡上的金额已经快到八位数了。 确保自己身负巨款后,叶翔打了几个电话,随后便驾驶着他的爱车——那辆银白色的奥迪出门了。 上午九点,叶翔开着车来到了和平餐馆,和张和平打了声招呼,便牵着张茹上了车。 叶翔开车直奔市中心而去,一会儿后,来到了一家名为“天姿”的美发中心。 叶翔带着张茹下车时,“天姿”门口已经有两排迎宾小姐在那里等候。见到两人到来,迎宾小姐弯身行礼,异口同声道:“欢迎叶先生张小姐光临本店!” 天姿占地上千个平方,共分为上、中、下三层,内部环境很不错,设施一应俱全并且都是高档货,至于这里的发型师经验丰富技术一流,不开出过万的月薪根本请不到,总之,天姿算得上是白沙市数一数二的美发中心。叶翔和张茹走进里面时,并没有见到多少人,只有恭敬站在一旁的工作人员。 张茹不解道:“叶哥哥,这里这么大,怎么没看到其他客人?” “我包下了。”叶翔十分干脆说出了四个字。 张茹并不是那种贪慕虚荣追求繁华的女孩,但听到这话后,不知为何,她的心颤动了一下。她觉得此时她的叶哥哥,好有气势哦。 在一群人的陪同下,张茹被请上了座椅,做起了头发。 叶翔很早以前便听过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做头发,是女人优雅生活的一个细节,也是与生俱来的矫情,每个女人都希望有一头适合自己的秀发,来绽放自身的美丽。在一些都市女性的心里,甚至将头发视为了第二生命,她们时刻会保持头发的靓丽,因为她们觉得,这关乎到她们的身份、她们的尊严、她们昔日的荣耀和对未来的憧憬,在极致的情况下,还关乎到她们的生死存亡。 虽然这些话听起来有些夸张,但它说明了,头发对女人的重要性。既然重要,那肯定得细心呵护,所以叶翔才想到包下白沙市最好的美发中心,让里面的人为小茹一个人服务。 女人做头发,一时半会肯定结束不了,叶翔也不着急,坐在一旁等了起来。他聚精会神望着理发店门口不停转着的装饰柱,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每个理发店前面都会有这么一个东西呢? 这时,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天姿美发中心年轻漂亮的部门经理熙伊欧走了过来。 “叶先生,这是你交待办的天姿钻石会员卡,请你收好。”声落,熙伊欧面露笑容,将手中一张金光闪闪的卡片递了过去。 叶翔接过会员卡,简单道了一声:“谢谢。”说完,便转头继续盯着理发店前的装饰柱发呆。 “冒昧问一下,叶先生为什么一直盯着门口的三色柱看?”熙伊欧并没有立刻离去,而是仔细观察叶翔的神情,然后发问。从第一眼见到叶翔起,她心中便产生了好感,觉得这个男人年轻帅气又有家世,更重要的是,他待人谦和一点也不讨人嫌。总之,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叶翔转回头,笑了笑道:“我觉得好奇,就一直盯着它看,原来它的名字叫三色柱啊,我看它在那里一直不停转啊转的,还以为它叫‘转圈圈’呢。对了,你知道为什么每个理发店的门口,都会有‘转圈圈’吗?呃……不对,它应该叫三色柱。” 听到叶翔把三色柱叫成‘转圈圈’,熙伊欧忍不住“呵呵”笑了一声,同时心中念道:叶先生好可爱哦。 此时,熙伊欧定了一下神,回答道:“这个问题要追溯到很多年前,据说在中世纪,西欧流行一种说法,大致的意思是,人生病主要是因为体内各种元素不平衡,只有引出多余的‘元素’,才会恢复健康。而血液则被认为是最容易引出的一种‘元素’,因而欧洲人认为‘放血是康复之始’。但医师觉得这是下等人做的事,自己不肯动手放血,而托理发师来做,于是理发师就成了业余外科医师。1540年,经英格兰国王批准,成立了理发师外科医师联合会,并为此举行了庄严的仪式,国王亲自把批准书交给联合会主席维凯瑞。从此,理发师正式打出了外科医师的牌子,并选三色柱作为他们行医和理发的标志。” 叶翔听后,兴致上涌道:“好像每个三色柱都是由红色、蓝色、白色三种颜色组成,你知道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嗯,知道。”熙伊欧点头应了声,随后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三色柱中的红色代表动脉,蓝色代表静脉,白色代表纱布。1745年,英王乔治二世下令成立皇家外科医学会,外科医师从此与理发师分家,但理发店门前的三色柱却一直沿用下来。世界各国的理发店认为这种花柱很好看,也很醒目,就纷纷效仿。我国的理发店也沿袭这种装饰,把它作为理发店的唯一标识。不过,由于招徕顾客的需要,现在理发店门口的三色柱不一定是红蓝白三种颜色了。” 听完,叶翔赞道:“没想到你不仅年轻漂亮,还这么有学问,把它的来历说得这么清楚,让我长了一份见识,真是谢谢你了。” 熙伊欧俏面一红,道:“叶先生过奖了。” “说真话是应该的。”叶翔用十分自然的语气道了一声 熙伊欧听后心中一阵甜蜜,她芳唇开启,忽然柔声叫道:“叶先生。” “什么事?”叶翔看着熙伊欧问道。 熙伊欧由于心理紧张,并不与叶翔对视,还是将头微微下低,说道:“你今天带你女朋友做头发,包下了整个天姿,你对她真好,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 “她是我妹妹。”说完,叶翔在心中言道:我真的只把小茹当妹妹看待吗? 听到叶翔的答复,熙伊欧面色一喜,她抬头正准备说些什么,却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熙伊欧拿出手机一看,是天姿董事长也就是她老妈打来的电话,这个电话耽误不得。 “很抱歉叶先生,我需要接听一个电话,你这里好好休息。”说到这,熙伊欧从口袋搜出一张名片,塞在叶翔手中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声落,一阵香风飘起,熙伊欧转身跑开了。 其实,熙伊欧并不是那种花痴型的女人,相反,她是一个眼光很高的千金小姐,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对叶翔有好感。或许这是缘分吧,世上男人那么多,总有一两个会让女人第一次见到,便异常心动。 这天,在熙伊欧的心里,记下了一个把“三色柱”叫成“转圈圈”的可爱男人。 经过多名发型师二个多小时的精心修理,张茹的头发终于做好了。原本她是直发,很自然生长的那种,在造型师的妙手摆弄下,如今张茹头发的下半部分,已经很自然的卷起,使原本清秀可人的她,增添了几分靓丽。 叶翔走上前,仔细瞧了瞧张茹,突然一脸惊叹道:“哇!天仙妹妹,你现出真身了。” 听到这话,张茹面容微微一红道:“叶哥哥,你好坏,你在笑话人家。” 叶翔嘴角上扬,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道:“我虽然在笑,但并不是笑话你,而是在为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开心,能够有你这样漂亮的妹妹,我这个当哥哥的一生何求。”说到这,叶翔将手中的天姿钻石会员卡递了过去,继而道:“有空多做做头发,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把自己当成小女生了。你的目标是做女人,追求美丽是应该的。” 张茹将会员卡接过,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其实此时,张茹心中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疑问,她的叶哥哥,怎么突然之间这么有钱了?张茹想知道,但不会主动去问,她会平静等待着某个时刻,她的叶哥哥亲口告诉这个答案。 “小茹,我昨晚承诺过今天要送你一份‘雨季大礼’。带你做头发,只是这份礼物的开始。现在,咱们昂首挺胸跨步向前,去解开这份礼物后面的面纱吧。”说完,叶翔朝着张茹伸出了一只手。 “好呀。”张茹欢快的应了一声,伸手相握。 最终,两人手牵着手,走出了天姿美发中心、 . (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书评区催更的人特别多,我只能说,很抱歉,真的很抱歉。目前我只能保证每天至少5000字的更新,至于日更过万,我暂时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希望各位书友能够体谅下。 哎,没脸求砖和推荐票了。) 第七十六章 低调的暴发户 叶翔承诺送给张茹的“雨季大礼”,总结起来其实很简单,就是带这个小丫头到街上好好玩上一天,释放她压抑已久的女人天性。 女人天生爱干什么?不用想都知道,臭美呗。除了极少数女人,大部分女人都希望自己有永远穿不完的漂亮衣服,最好一天换一件;也希望自己有一个又一个高档而又新颖的包包,并且是不同牌子。她们时常会有这样的愿望,那就是每次逛街时,身边总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陪伴,而那个帅哥手中,拿着一张永远也刷不完的信用卡。 这些,叶翔都明白,今天,他带着张茹出来玩,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挥一挥衣袖,为你买下所有。 离开天姿美发中心时,已经到了中午十二点多,该吃午餐了。叶翔驾驶着车,开往了白沙市芙蓉路,很快,在一幢名为“天华大酒店”的大楼前停了下来。 叶翔之所以选在这里吃饭,是有一定原因的。今早出门前,他给沈漫溪发了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漫溪,问你一个很低调的问题,请问白沙市最高档最豪华最奢侈总之只怕不够好不怕爷没钱的酒店是哪家? 一会儿后,沈漫溪回了短信:天华大酒店。 看完后,叶翔心中的吃饭地点选定。他正准备将手机放回口袋,沈漫溪又来了短信:天华是我们沈家开的。 看到这条信息,叶翔心里打起小算盘,不由回到:原来是自己家的东西,我如果客气,就显得见外了。亲爱的漫溪,麻烦你个事情,能不能跟酒店的经理打声招呼,说我这个沈家六老爷今天要去视察工作,他不必招待什么,帮我留一间最好的包厢就行了,顺便打个零折。 发完短信后,令叶翔郁闷的是,沈漫溪并没有给他回信息,不知道是答应了,还是无视了。 叶翔带着张茹走进“天华”时,发现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正站在大厅里,当看到自己后,他们连忙一脸笑容的迎了上来。 这几个人自我介绍了一番,原来都是“天华”的高管,在他们一句句亲切而又恭敬的问候声中,叶翔知道,自己托沈漫溪打招呼的事,她还是办了。 叶翔的心里升起了一份小感动,他在内心深处说道:漫溪,还是你对我最好,讨厌嘛,你让人家突然之间好……好想娶你了。 叶翔和张茹最终被请到了一间宽敞而又豪华的包厢内,很快,一盘盘香气四溢的菜肴端了上来。“天华”的总经理王杰亲自拿来了两瓶红酒,着重介绍说,这两瓶是产于法国波多尔的八三年皇家御用红酒。 对于红酒,叶翔是个门外汉,不懂品味,所以并不关注它的来头。叶翔所关注的是,看到红酒,他就马上想到了雪碧,想到雪碧,他便联想到了营养快线、鲜橙多、哇哈哈等其他饮料。于是,叶翔心中产生了一个念头:将那么多饮料掺在这两瓶红酒里面,一定很爽! 虽然心里想这么做,但最终,叶翔并没有付诸于行动,他认为如今这种场合,搞饮料兑红酒明显不合适。叶翔忽然觉得,自己比以前懂事些了,这种懂事,不知道是好是坏。 用餐时,叶翔将酒店的几名高管以及包厢内的服务人员全叫了出去,他最讨厌吃东西时有人在一旁看着,感觉很不自在。打个比方,你上厕所的时候,希望有人看吗? 宽敞明亮的包厢内,叶翔和张茹面对面享用起了美食。起初氛围很安静,他们不时看向彼此,并没有人说话。直到两人举起酒杯,干了一杯,叶翔才打破沉默,开始吐露心声。 叶翔将这一个多月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大致告诉了张茹。期间,他还是隐瞒了一些东西,就比如超能力,暂时没有让小茹知道。 张茹一边听着,一边仔细看着她的叶哥哥,发现叶哥哥的面容依旧是那么温暖,那么的熟悉。张茹的心田,不由变得异常的宁静。 ‘无论叶哥哥有了怎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依然是从前的叶哥哥,一点没变永远疼爱自己的叶哥哥。他现在那么风光,我应该为他高兴才是。’想到这,张茹由衷一笑。 “小茹,我给你爸送一百万怎么样?”叶翔突然道了一声。 张茹回过神来,想了想道:“还是不用了。” “为什么?” “爸爸现在有了自己的餐馆,我们过得很好,这种生活因为平静而幸福。如果叶哥哥突然之间给了我爸爸那么多钱,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更幸福,但最起码,会扰乱这份平静。” 叶翔点了下头,道:“好吧,就让你们顺其自然的生活下去,张叔那么勤快手艺也好,相信靠他自己的努力,也能赚大钱的。不过,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可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哦。” 张茹笑着“嗯”了一声。 两人吃东西加上聊天,一共用一个多钟头。走出包厢时,“天华”总经理王杰走了过来,一副有心事的样子。 “六老爷,二小姐刚才打电话来,突然要你,要你……”王杰吞吞吐吐说道。 “有话就说。” 王杰左右瞧了一眼,继而凑在叶翔耳边,小声道:“要你结账。” “没事,拿去刷吧。”叶翔听后,潇洒的拿出了自己的信用卡,放在了王杰手上。 “多谢六老爷体谅。”说完,王杰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便转身离去了。 叶翔从口袋搜出手机,劈里啪啦敲打起了键盘,很快,便给沈漫溪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漫溪,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称呼你为“亲爱的”,因为你深深的伤害了我。你竟然把当成了外人,我只不过在自己家里随便吃上了一顿,你还要收我的钱,你太无敌了! 不出一分钟,沈漫溪回了短信:我们是小本生意,请不起你这种暴发户。 看完,叶翔有些生气,不由发到:你说什么?暴发户?我像暴发户吗?我很低调好不。 ‘你低调?母猪会上树,子弹会转弯,火星出现了奥特曼。’沈漫溪用这条短信回复了叶翔。 叶翔看到后,有些想不通,为什么最近他的漫溪老是损他,难道是…… ‘哎,更年期的前兆。’叶翔在心中叹了口气。 第七十七章 讨价风波 当叶翔走出“天华”的大门时,他的信用卡上少了几万块。但叶翔的心情并不郁闷,为妹妹花钱,他愿意。 接下来的时光,叶翔带着张茹直奔商业步行街,所要干的事情自然是“扫货”。以前叶翔陪沈漫溪和唐牧谣逛过这里,并且记下了不少地方,这次带张茹来买东西可谓轻车熟路,一家品牌店一家品牌店的逛。 起初,张茹只看不买,她知道这里的东西很贵,尽管她的叶哥哥变有钱了,但她不舍得叶哥哥为自己花太多的钱。 小茹的这些心思叶翔自然明白,他也不多说什么,站在一旁仔细观察妹妹的神情,当发现小茹看向某件衣服眼中闪过光彩时,叶翔就会立马叫服务员将那件衣服打包。偶尔一处地方的衣服太多,叶翔不确定小茹到底看上哪件时,他就会买下好几件。总之,只要是小茹喜欢的,宁可错买几件,也不放过一件。 这种情况下,张茹无奈,只能放下矜持,开始摸摸这件衣服瞧瞧那个包包,想买的话,也会告诉叶翔。叶翔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不时也会赞叹几句,然后露出欣慰的笑容。 两人一共逛了两个多钟头,买了不少东西,最后叶翔的两只手都拿不下了,才停止了扫货。将花花绿绿的提袋和包包放进车里后,两人并没有上车,而是走向了大街,他们并不打算去哪,只是随便逛逛,随便的聊聊。 “叶哥哥,你对我那么好,给我买了那么多好东西,就不怕把我宠坏了。”一条并不宁静也算不上喧嚣的街道上,张茹开口说道。 叶翔望着前方的道路,面露笑容道:“只要你能开心,其他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张茹想了下,道:“但我是女生,以后要嫁人的,现在的男生没有几个敢娶大手大脚花钱的女生,我如果养成了那种性格,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怎么会呢?”叶翔感叹道:“咱家小茹这么漂亮乖巧,只要有眼光的男人都想娶的。放心吧,以后一定会有一个家财万贯感情专一年轻帅气的男人,搞来几十架飞机,在天空排成一个大大的‘love’形状,接你去教堂的。 “叶哥哥,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什么。” “以后我会嫁给别人?”说完,张茹停下脚步,直直凝视着叶翔。 叶翔不敢与张茹对视,将头转向一边,忽然沉默了。 “叶哥哥我嘴笨,说错话了,你转过头来好么?” 叶翔听后,看向张茹,忽然叹了口气道:“陪我去买件衣服吧。”叶翔的心里并非真的想去买衣服,他这么说,只不过是想找件事情,缓解一下气氛。 两人如今所在的街道并不繁华,叶翔四处看了看,发现不远处有家服装店,便牵着张茹的手走了过去。 这是一家很普通的店铺,不足一百个平方,叶翔走进去后,却被正中衣架上一件衣服吸引了,它的牌子名为阿迪王,正面印着一条威武的神龙,背面印着七颗龙珠。这件衣服,将叶翔内心深处那颗入眠了的童心,唤醒了。 服装店的老板是个中年人,见到有客人到来,连忙迎了上去,对叶翔说道:“小兄弟,是不是看上这件衣服了。” 叶翔点了下头,道:“老板,这件衣服怎么卖?” 服装店老板眼珠子一转,笑道:“小兄弟你眼光真好,阿迪王这个牌子的衣服销量一直很好,你看,本店只剩最后一件了,我就便宜算给你,一百五十块吧。” 听完,叶翔看了看服装店老板,继而一脸惊叹道:“不会吧老板,这么便宜就卖给我了?我刚才在前面一家服装店逛,也看见一件一模一样的阿迪王,我很想买,可那家店的老板竟然要三百一,并且是一口价。” 一百五十块,本来就是一个宰人的价钱,服装店老板原本以后对方会讲价的。但听了叶翔的话后,他突然觉得自己喊一百五喊低了,早知道叫价二百五了。 “小兄弟,我们店诚信买卖,一分钱一分货,那个喊价三百一的,肯定是黑商。”服装店老板一脸正气说道。 叶翔听后,并没有和服装店老板对话,而是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张茹道:“小茹,我早说过那家是黑店吧,一件阿迪王竟然要三百一,你看这家店的老板人多好,只要一百五。”声落,叶翔向张茹眨了一下眼。 张茹立马会意,道:“叶哥哥,你记错了,前面那家服装店的老板要价不是三百一,而是一百三。” 叶翔一惊道:“啊?原来只要一百三啊,比这里还便宜二十块呢。看来我错怪那家店的老板了,黑商不是他。”说完,叶翔看向了一旁的服装店老板。 服装店老板原本脑子里盘算着收钱的,听了两人的对话后,心里如同被人泼了一盆凉水。此时,他面露尴尬之色道:“小兄弟是这样的,咱们做生意的,难免价钱不统一,有的地方卖得便宜些,有的地方卖得更加便宜些。其实我收你一百五十块,也没有赚多少,但既然有人店里挂出了一百三,我如果再收你一百五,就有损我跳楼价码王的金字招牌了。这样吧,这件阿迪王我一百二十块卖给你。” “好,我买下了。”叶翔一脸爽快应道,随后将手放进口袋搜了搜,最终,搜出了一张红票子。 “老板真不好意思,我刚发现,我口袋只剩一百块了。你人那么好,肯一百二卖我一件阿迪王,我心里很感动,如果我讲价要你把这件衣服一百块卖给我,那么我就太没有人性了。哎,看来……阿迪王,我穿不起。”说到这,叶翔面露一丝痛心表情,有了去意。 服装店老板连忙道:“小兄弟,情况并没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看得出你很喜欢这件衣服,这么吧,既然你那么喜欢它,我就做个顺水人情,一百块你拿去吧。” 听到这话,叶翔眼睛眨了眨,放出神采道:“老板,你真的肯一百块卖我一件阿迪王?” “嗯。” “真的?” “真的。” “恭喜你,老板!”叶翔忽然奇怪道了一声。 服装店老板疑惑道:“恭喜我什么?” 叶翔一本正经说道:“别看我和我身边这位张女士是两个年轻人,其实我们联合国和谐友爱苏格拉里那美克调研组的,我们这次来到华夏,主要是为了展开一项调查工作,通俗点说,就是接触一百人,看里面的好人有几个。而我刚才和老板你的对话,其实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老板的一颗正直的心灵,让我深受感染。我决定回去后把你的事迹整理成资料,传回总部,在全世界进行表扬。不久后,老板的名声就会在国外打响,像雷锋一样受到人们传颂的。” 服装店老板听得一惊一乍,他仔细盯着叶翔看,对方的表情和语气都很认真,不像再忽悠人。服装店老板定了一下神,道:“你们是联合国的啊?联合国的好像都是外国人,你们给我的感觉不像啊。” “其实我和我身边这位张女士是混血儿。” “混血儿?”服装店老板一脸惊奇道。 “没错。”叶翔面露回忆道:“我父亲是华夏人,母亲是新加坡人。她父亲是新加坡人,母亲是华夏人。我从小生活在新加坡,是华夏国籍,她从小生活在华夏,是新加坡国籍。我们前天从新加坡坐飞机抵达华夏,准备后天从华夏赶往新加坡。” 服装店老板听后有些头晕,他理了理思路,突然想起如今自己在做生意,怎么谈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去了。 “这件衣服你还要吗?”服装店老板开口道。 “当然要。”叶翔说了声,便取下眼前的阿迪王,随后,他指了指旁边架子上的两件衣服,道:“老板,你这里的衣服我都非常喜欢,除了阿迪王,这两件我也要了,一共算我三百怎么样?” 服装店老板听后面色一喜,道:“好,好。”说完,服装店老板伸手,正准备将那两件衣服取下来打包。 “老板,这件衣服怎么看起来有些旧。”叶翔举起手中的阿迪王说道。 服装店老板的心情又一次被泼了凉水,凑上前道:“哪里旧了?” “你看背面印着的七颗龙珠,灰灰的,一点光亮也没有。” “小兄弟,你误会了,这并不是旧,出厂时它的颜色就是那样的。”老板耐心解释道。 “你在侮辱阿迪王工作人员的智商吗?他们会设计出灰色的龙珠这种东西?龙珠变成灰色,明明是因为衣服放久了,失去了光泽。老板,我真是错认好人了,你知道吗?无论衣服是不是旧的,我并不在乎,我要的只是一句真话,你现在这种行为,深深伤害了国际友人的感情。看样子,这件一百块的阿迪王以及刚才那两件价值两百块的衣服,我不能要了。” 听到这话,服装店老板心中一急,从口袋搜出进货单,指着一处说道:“小兄弟,我真的没骗你,看见没?阿迪王,上个星期才进的货。” “嗯,的确是上个星期进的货,看来我错怪老板了。”叶翔点了下头,继而将目光转向进货单上的进货金额,叫道:“哎呀!进价三十二块。老板,进价三十二块的阿迪王你竟然卖我一百块!你知道吗?我们联合国和谐友爱苏格拉里那美克调研组的人员出门办事时,口袋都装有录音笔的,此时此刻,这件事情已经被记录下来,并且通过GPS全球定位卫星传回了总部。如果你现在还要收我一百块,就是商业欺诈,如果不卖给我,就是做贼心虚,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吧。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挽回形象的机会,这件衣服,你开个价吧。” 对于叶翔的一番话语,服装店心中的怀疑要多过相信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心里紧张了起来,大概是被叶翔的气势唬住了吧。 “那小兄弟,你说你给多少?” 叶翔从口袋搜出几张零钱,递在服装店老板手里,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三十八块,不用客气,你就收下吧。至于你的形象问题,回到联合国,我会帮你说话的。”声落,叶翔牵起张茹的手,朝店外步去。 其实叶翔并不是小气的人,但他讨厌被人当傻子一样宰,从见到服装店老板第一眼起,就感觉到对方不怀好意。所以叶翔才来了兴致,和店老板如此砍价。 “小兄弟,这里还有两件衣服呢,你不是说要买吗?” “留着需要的人吧,有阿迪王,我就足够了。”叶翔的声音从店外传来。 第七十八章 有人惹事 走出服装店后,张茹抑不住“扑哧”笑了起来,说道:“叶哥哥,再不出来,我可能就要在里面笑出声了。你的话太逗人了,联合国什么时候有个那美克调研组了?我们什么时候是华夏和新加坡的混血儿啦?咯咯!” 叶翔看向张茹,简单道了一声:“开心吗?” 张茹“嗯”了一声,随后道:“虽然开心,但是耍了服装店的老板,这样不好。” 叶翔淡然说道:“他不是好人,耍他我没有内疚感,又能逗你开心,我何乐而不为。 张茹听后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而是看向叶翔手中的阿迪王说道:“叶哥哥,你真的喜欢这件衣服吗? 叶翔点了下头道:“我感觉‘阿迪王’三个字很有气势,上面印的图案也很有趣的,回去后我会把它收藏起来的。” 张茹忽然想到了什么,放慢脚步,颇有感触叫了一声:“叶哥哥。” “什么事?” “你今天给我买了那么多衣服,那些衣服都那么的好那么的贵。可你自已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几十块一件的,并且一年四季就那么几件,你把好东西都给了我,自己却……”说着说着,张茹的眼眶湿润起来。 叶翔停下脚步,看着妹妹道:“傻瓜,你想多了。我不穿高档的衣服,是因为我不感兴趣,也懒得买。我觉得,一件贵的衣服和一件便宜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没什么不同,我又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要你认为我是全世界最帅的男人就行了。” “叶哥哥,其实我的想法和你一样,无论衣服好不好看,我都能穿,我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要你一直能在身边陪着我,我就很满足了。” 听到这话,叶翔脑海运转了一下,继而道:“女生和男生不同,女生是坠入凡尘的天使,你们需要绽放自身的美丽,来让世界显得更加的美好。你想想看,蓝蓝的天空下,走过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女生,这幅画面是不是很美?你们天生喜欢美丽,追求美丽,同时也被美丽所追求。总之,我给你买的衣服你要穿,你听我的话就对了。” “叶哥哥,你说得真好。” 叶翔伸手轻轻刮了一下张茹的鼻子,笑而不语。 叶翔之所以在穿着方面很随意,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觉得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不穿些破旧点的衣服,怎么能够掩盖我的绝代风华无限风骚?男人长得太帅了,就要学会低调,不然祸国殃民,就罪过了。 叶翔和张茹在大街上逛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停车场。 两人上了车,很快,奥迪车一声鸣响,卷起一缕尘埃,驶向了一方。 经过半个小时的行驶,两人回到了和平餐馆。叶翔下了车,发现和平餐馆今朝与以往大有不同,一眼望去,门口像在办一个名车展览会,停着不少好车子:法拉利,有;玛莎拉蒂,有;兰博尼基,也有。其中最低档次的车子,还是一辆宝马6系。 如此大的场面,自然吸引不少人民群众的围观,但他们大多站在对面的马路上,远远的看着,并没人敢走近。 叶翔把目光转向了店内,只见餐馆里坐着十来个人,他们衣着光鲜,但表情嚣张,显然是找茬的。张和平茫然不知所措的站在一旁,至于熊伟,并排和他站着,捏着拳头,看着店内的不速之客,脸上没有惧意,反倒不时流露出厌恶之色。 “老板,结账!”这时,坐在中间桌子上一名穿着黑色短袖的胖子开口叫道,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金链子,一身暴发户的打扮。这个胖子外号“猪肥”,昔日白沙市前公安局局长李明海没被双规时,他跟着李明海的公子李阳辉混,不过如今,换了新的主子。 听到叫声后,张和平走上了前,他看了眼摆在猪肥面前热腾腾的三鲜面,好心说道:“这位大兄弟,你的面还没吃呢。” “吃?这是人吃的东西吗?你想毒死我啊!”猪肥朝张和平叫嚷了一声,随后,语气平缓了几分,道:“不过我娘从小教育我,不能吃霸王餐,既然点了你的东西,我还是会付钱的。”说完,猪肥从口袋搜出一百块钱,但他并没有立马递给张和平,而是把那张红票子放在嘴边擦了擦,然后“呸”地一下将一滩口水吐在了上面。 “拿去。”猪肥一边说着一边将钱递向张和平。 张和平知道眼前这些人惹不起,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他伸出手,正准备接过那张钱。这时,一只手突然握住了他,阻止了他的行动。 “张叔,那么脏的东西,还是我来处理吧。“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张和平心中一暖,他转头看向叶翔道:“小叶,这些人大有来头,我们……我们惹不起。” “披着一张老虎皮的一群耗子罢了。”叶翔淡淡道了一声。 此话一出,一旁的猪肥吼道,“小子,你怎么说话的!不想活了!”声落,猪肥目露凶光盯着叶翔,同时他脑海一闪,觉得眼前这个年青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叶翔朝猪肥看去,忽然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很有朝气的笑容道:“乖,把嘴巴张开。” 猪肥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面露一丝疑惑道:“臭小子,你说什么呢?” 叶翔并不言语,这一刻,他伸出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猪肥拿钱的手。至于叶翔的右手也没闲着,闪电般朝对方的肥脸挥了过去。 啪!一声清脆的耳光响起,脸部的剧痛让猪肥不禁痛叫一声,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同一时间,在叶翔左手的大力带动下,猪肥那只拿钱的手向后一拐,直接“冲”向了他自己的嘴巴。 那张沾满口水的钱,毫无悬疑的进入了猪肥的嘴里。 这幕下,叶翔面露满意之色,他随即伸脚,朝猪肥踹了过去。叶翔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不出三秒便完成,看到周围众人目瞪口呆。 “呕!”被踹到地上的猪肥,发出悲惨的干呕声。 第七十九章 一巴掌 “混蛋小子!你敢动我的人!”此时,坐在中间饭桌的一名黄色西装的男子拍桌而起,指着叶翔鼻子叫道。他一起身,周围的人纷纷站起,显然这名男子是这群人的头头。 叶翔将目光转向西装男,仔细看了一眼,脑中并没有什么印象,应该和这个人素不相识。既然素不相识,就说明他不是冲自己来的,那他来和平餐馆闹事干什么?想到这,叶翔心生了些疑惑,他不相信这帮人是张和平那种老实巴交的人惹来的。 “喂!小子,怎么没胆说话了?” 叶翔回过神来,道:“我刚才想问题去了,你有什么事说吧。” “你耳光聋了?我刚才问你,你为什么动我的人!”西装男嚣张说道。 叶翔听后,指了指倒地呻吟的猪肥,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为什么要踹他?” “没错。”西装男面朝叶翔昂首挺胸,满脸傲气。 叶翔笑了一下,道:“你傻啊,我觉得他犯贱就踹了。我看你现在的样子,也准备犯贱,这样吧,我把你也踹了,怎么样?” “草!”西装男一听火气上涌,叫道:“阿顺,德子。你们两个不是平时最能打吗?还愣着干什么,给老子上啊!” 话语传出,西装男身后的两个公子哥互相看了一眼,随即挥起拳头,朝叶翔冲了过去。 叶翔光看对方的进攻姿势,就知道两人在打架方面是个大菜鸟,只能欺负小菜鸟罢了。做为一个高手,面对这种没有挑战性的攻击,叶翔风度翩翩站在原地不动,待到阿顺和德子离他仅有半米时,便骤然伸脚,一脚一个,把他们撂翻在了地上。 “刚才我进门时,看见门外清一色停着跑车,还以为有什么大人物来到了这里,原来是一群战斗力只有五的渣。”说到这,叶翔扫视了众人一眼,随后微微一笑道:“既然你们打不过我,那我就顺应天命,来扁你们吧。” “你敢!”见到两名小弟第一时间便被叶翔解决,西装男并没有慌,而是底气十足的朝叶翔吼道。 哪料刚吼完,西装男便见到一道脚影在眼前闪过,他的腹部顿时如同被锤子击中般,无比疼痛。巨大的冲击力下,西装男身子向后倾倒,最终与大地亲密接触,他的表情除了痛苦,还显出了几分茫然。 ‘我被人打了?他真的打了?我竟然被人打了!’西装男像傻子一样在心里念道。 踹完西装男后,叶翔并不停手,而是身形一闪,哪里公子哥站着,他的身影便出现在哪。很快,闹事的一群人全趴在了地上。 “好身手!”一旁观望的熊伟不禁赞叹了一声。 ‘小叶什么变得这么厉害了?跟跳崖后的张无忌一样。’张和平在心中想到。 “叶哥哥,发生什么事了?”这时,一个悦耳的女声传来,张茹走进了餐馆。 前夕,叶翔把车开到和平餐馆时,见外面的情况不对,便叫小茹留在了车里。没想到她还是不听话,来到了这里。 叶翔看向张茹,一脸温和说道:“没多大的事,主要是你爸手艺太好了,做出的东西太受欢迎啦。看见桌子中间那碗三鲜面没?这群人都想吃,可店里只剩下这么一碗了,于是这群傻逼求我给他们每人一脚,看谁被我踹一脚后能够不倒地,不倒地的那个人就能赢得这碗三鲜面。可惜他们太不争气了,没一个能坚持下来,哎!”说完,叶翔叹了口气。随后,他拿起一双筷子,端起桌上那碗依旧冒着热气的三鲜面吃了一口。 “张叔,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这面太好吃啦。”叶翔称赞道。 “叶哥哥,这个时候你还在开玩笑。”张茹一脸关切说道。 “开玩笑就说明现在的情况很乐观。小茹,不用担心,有我在,全家平安。”说到这,叶翔喝了口面汤,然后将碗放下。 叶翔将目光转向地上的西装男,继而蹲下身子抓住他的衣领一拧,便把他半个身子拧起,让他的后背靠在了桌脚上。 “阿嚏!”叶翔面朝西装男,打了个喷嚏。 叶翔嘴中的面汤并没有喝下,全吐在了西装男脸上。感觉到满脸的油气后,西装男不由懵了一下。 “靠!老子刚把你扶起来,就打了一个喷嚏,是不是你在心里骂我?” “啪”地一声响起,叶翔扇了西装男一个耳光道:“骂我一巴掌!” 西装男痛叫一声,继而心中来气,吼道:“你敢扇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啪!又一个耳光声响起。叶翔淡淡说出五个字:“多嘴一巴掌。” 火辣辣的疼痛从脸部传来,西装男疼得想哭。他心里自然恨极了叶翔,很想开口大骂,但想到对方刚才的话,西装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口不言。他将心底的仇恨,转化成了恨不得把人分尸的目光,死死盯住了叶翔。 啪!再一个耳光声响起。 “瞪我一巴掌。”叶翔开口说道。 西装男的面庞因剧痛扭曲了一下,他有些哭笑不得了。 啪!耳光声又响起了。 叶翔将自己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随后对西装男说道:“看你不爽一巴掌。” “不要打了!”西装男终于开口求饶了。此时,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沾着叶翔前面“打喷嚏”时吐出来的汤水,一副模样,还是蛮惨的。 “为什么不要我打了?”叶翔一脸平静问了声。 “好疼。” 听到这话,叶翔面色一惊道:“原来我刚才把你弄疼了,哎呀!我怎么就把你弄疼了呢?你心里有没有怪我?是不是很怪我?并且是那种特别特别的怪我,恨不得我再给你一巴掌!” “不是,不是!别打了!我不怪你,一点也不怪。”西装男连声说道。他生怕这个时候,叶翔又猛地挥手一个耳光打来,然后说一句:怪我一巴掌。 叶翔仔细瞧了瞧西装男,道:“口说无凭,我给你一个小小的考验吧,你现在给爷笑一个,我就相信你不怪我了。” 西装男听后并没有犹豫,咧开了嘴,他的笑脸,比死了爹妈还难看。 看到这幕,叶翔想了一下,继而道:“你现在是不是觉得你很没面子?其实,你不应该这么想,我给分析一下吧。以前的你作威作福惯了,便自以为老子天下无敌超级拉风,别人对你低声下气是理所当然的,而你对别人低声下气则失了身份失了面子。我觉得你的这种想法是极其严重错误的,必须纠正。其实你的本质不是那样的,我从第一眼见到你起,就觉得你天生贱骨,全身上下透散出一股贱气,从头到脚都是一个贱人,你的本质就是一个‘贱’字。你之所以没认清自己,是因为以前没遇到我,没有得到被人欺负的机会。你看,现在我一旦给了你这个机会,你的本质立马暴露了出来。我打你,你就求饶,这就是‘贱’的表现,‘贱’的所在,‘贱’的真谛。我的话,你是否明白?” 西装男听得有些愣了,他没有完全搞懂叶翔这段话的意思,但有一点还是明白,对方在骂自己。所以此时,西装男选择了闭口不言。 “老子说了那么多,你敢不明白?”叶翔声音一沉道。 “明白,我明白。”西装男急忙说道。 “你认为我说得对不对?” 西装男沉默无声。 叶翔面色一沉,道:“你敢不点头?” 西装男听后,连连点头道:“是,是!” “嗯,不错,你很乖嘛,教育一下就变得比咱家小宝还乖。”说到这,叶翔收起玩心,面露正色道:“那么,我们现在该谈正事了。” 第八十章 立下大志 “你叫什么名字?”叶翔问道。 西装男回答道:“庞元雷。” 叶翔听后想起了一个人来,不由问道:“庞元霆是你什么人?” “我是他大哥。” “原来是庞家大公子啊,失敬失敬。”叶翔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握着庞元雷的手摇了摇,表情十分热忱。 庞元雷苦笑道:“客气了。” “对了,请问一下庞大公子这次来有何贵干?”叶翔依旧一副笑脸说道,态度就像对待朋友一般,仿佛眼前这个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的人,不是自己打的。 庞元雷老实巴交说道:“不久前我听说我弟弟开车去白沙一中接一个女学生,没想到那个女学生没有上他的车,而跟一个骑着单车的穷小子走了。今天正好没事做,便想起了这件事情,打听后才知道那个女学生的家在这里,所以带一堆朋友过来瞧瞧。” “你们想瞧什么?” “想看一下那个女学生长得有多漂亮,竟然连我弟弟也拒绝。不过,我听人说那个女学生头上戴着一个蝴蝶结,我想一定很漂亮。”庞元雷想缓和一下气氛,说起了好话。 “你们真的只是想来瞧瞧?”叶翔盯着庞元雷问道。 “是的。”庞元雷说出了两个字。 哪料声音刚落,叶翔伸手便拍了一下庞元雷的头,声音一沉:“你当老子是白痴啊!” 庞元雷痛叫一声,他心里对叶翔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恐惧感。他现在最怕的,已经不是身体的疼痛,而是叶翔挥手那个动作。这种心态,就像一些人不怕死,但就是怕见着鬼,其实归根结底想一下,人见到鬼后最惨的结果无非一死。但有的人对死没有恐惧,就是怕被鬼吓着。 “其实我来这里想为我弟弟出口气,觉得那个女学生太不给面子了。不就是一个女的吗?太不识抬举了。”庞元雷快速说道,生怕交待慢了又要被打。 听完,叶翔向不远处的张茹招了招手,道:“小茹,过来一下。” 张茹听后立马走了过来,乖乖的站在了叶翔身旁。她是个懂事的女孩,没有多问一句。 叶翔盯着庞元雷道:“你看清楚,我身边这位就是你要找的女学生,漂亮吧?” 庞元雷看了一眼张茹,道:“漂亮。” “而我呢,就是那天用凤凰牌自行车搭她离开的穷小子,你觉得我怎么样?”叶翔指着自己说道。 “帅,很帅。”庞元雷拍马屁道。 “有一句话,我现在要说给你听,你最好不要忘记。” “什么话?” “你敢动她一根汗毛,我灭你全家。”说完,叶翔脸上露出了笑容。 叶翔说话的语气很平淡,面目也不显任何凶恶,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后,庞元雷不由觉得毛骨悚然。无论叶翔是否真有那么大的能耐,总之这句话,像尖钉一样,钉在了他的心里。 至于一旁的张茹听到后,心中一阵感动,她了解他的叶哥哥,说这句话时虽然面露微笑,但它绝对不是一句玩笑。也就是说,如果哪天自己真的受到了伤害,他的叶哥哥真的会发狂,跑去灭了别人的家。 “你知道我是谁吗?”叶翔收起笑脸,冰冷的看着庞元雷,开口问道。 庞元雷摆了摆头。 “记住,我叫叶翔。”说完,叶翔站起了身子,不再理会庞元雷。通过刚才的接触,他心中对庞元雷已经有了一个定位。庞家出了这么一个大少爷,真是家门不幸,庞元雷比起他弟弟庞元霆相差不是那么一点点,可谓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即使沈漫溪那个不争气的堂弟沈成,都比他强。 这时,叶翔环顾了下周围倒地不起的公子哥们,声音一沉道:“装什么装!老子前面只不过是给了你们一脚,又不是拿刀切了你们,一个个还躺在地上干什么,地上有苍井空啊?” 此话一出,公子哥们互相看了眼,随后一个个站了起来,正如叶翔所料,他们的体力早就恢复了过来,之所以现在才起身,原因是这样的。 这些公子哥都是跟庞元雷混的,换句话说,是庞元雷的小弟。先前庞元雷在那里被叶翔整得死去活来时,他们若是贸然起身,就说明他们还有力气。身为小弟,要有为老大卖命的觉悟,既然有力气,自然就要去救老大。但他们打不过叶翔,而且叶翔的整人手段也让他们心有余悸,这种情况下,“救老大”换一种说法就是欠扁。倒地装痛,才是最好的选择。 此时,叶翔迈步到了那名外号叫“猪肥”的黑衣胖子面前,道:“我以前好像见过你吧?” 如今在公子哥们眼里,叶翔就是一个煞星,猪肥见他盯上了自己,不由将头下低,道:“没,没见过。” 叶翔听后,一巴掌拍在了猪肥的肩膀上。猪肥浑身肥肉不由一抖,心中怕得要死。 “我们以前见过是一场缘分,你怎么不敢承认呢?你的表现太让失望了,不过你放心,看在我们这么有缘的份上,我不打你。”叶翔目不转睛看着猪肥道:“你以前是跟李阳辉混的吧?我记得那天我在酒吧打架时,还踹过你一脚呢。” “是的。”猪肥规规矩矩说道。 叶翔想了想,忽然一笑道:“我突然觉得你这个人很搞笑,跟谁混谁倒霉,上次李阳辉栽在了我手上,这次你的新主子庞大少爷又在我手里栽了。对了,你外号叫什么?” “猪肥。” “我建议你换个外号,就叫‘飞天小神猪’吧,这么可爱的一个名字,说不定能把你的晦气压下去。”说到这,叶翔拍了拍猪肥的肩膀,面色不变,却声音一沉道:“记住,你这个衰仔以后最好别让我看到,不然,老子见你一次,扁你二次!” “是,是。”猪肥连连应道。 见猪肥那么老实,叶翔便不再为难他,而是转移目光,看向餐厅里闹事的一帮人,道:“你们都滚吧!” 公子哥们听后并不开口,有两个人扶起了庞元雷,其余人纷纷朝着大门快步走去。当他们刚走出大门,三辆黑色的轿车由远及近快速驶了过来。 一阵响亮的刹车声响起,三辆车子一字排开停了下来。开头的一辆轿车和末尾的一辆轿车率先打开车门,从里面走出了四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看装扮应该是保镖。随后,中间一辆轿车前座的车门开启,一名平头青年走了下来,他一脸恭敬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位戴着金丝眼睛长相儒雅的男子下了车。 这名男子正是庞家二少爷庞元霆,至于为他开车门的平头青年,则是他的心腹小弟徐浩南。 这幕下,叶翔眼睛眯了一下。 “庞二少爷,咱们又见面了。最近有没有想我啊?是不是整晚梦见我,整晚做噩梦呢?”叶翔一边走上前一边热情说道,不了解内情的人,还以为他们很熟似的。 庞元霆扫视了一眼餐厅内外,心里已经大致了解情况,不由盯着叶翔,淡淡说道:“送你一句话。” “洗耳恭听。” “人不可能永远一番风顺。” “你太不给力,我那么认真的听,你竟然给我讲了一句废话。”叶翔说道。 庞元霆一脸平静道:“只有一种人才觉得它是废话。” “哪种人?” “废物。” 叶翔听后,嘲讽式笑了一声,随后道:“庞元霆,你前面那句‘人不可能永远一番风顺’,我明白,是叫我小心点。如果你不那么拐弯抹角,直接对我说一句‘小子你等着,总有一天我要弄死你’,我还会敬你一分,可惜你太能装了,小心早晚装成一个2B。此时此刻我在这里,也回你一句,就算我是废物,也是你惹不起的废物!” 听到这话,庞元霆眼中寒光一闪。叶翔将头上仰一分,冷冷与他对峙。 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庞元霆带来的保镖一脸凌厉盯住了叶翔,只要等主子一个口令,他们便会马上冲上去挥舞拳脚,甚至拔枪扫射。 沈家和庞家在湘南省都是名门贵族,两大家族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家族里面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争斗时,哪边先挑起的事,哪边就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之所以这么规定,便是为了约束两大家族的人,别一见面就跟正房遇见小三一样,互相撕对方脸皮,这样双方都有失面子。并且这种冲突发生后,市里的相关部门也不好管,如果在广大民众心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上头一发火,把龙部一调,说不定沈家和庞家都要遭殃。 这些,庞元霆一直谨记。而这次事件,算起来是庞元雷找上了叶翔的,挑事的是庞家,最后被打的也是他们家族的人,如果闹大了传出去,肯定对庞家大大不利。 “回去。”庞元霆淡然说出两个字,便转身返回了车里。 叶翔平静站在原地,略有所思。 很快,尘土飞扬,一辆辆车子离开了。前一刻还热闹非凡的和平餐馆,马上显得有些空荡了。 叶翔转身回到了屋里,对张茹露出一个笑脸。 “我上个厕所。”叶翔简单说了声,便迈步朝着一方走去。 来到洗手间,叶翔并没有解开裤裆,而是从口袋搜出手机拔下了一个号码,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漫溪。”叶翔的语气一改往日的轻浮,沉稳道了一声。 “什么事?” “帮我找几个保镖,比较忠心,身手要好。” “嗯。”沈漫溪在电话那头应了一声,便挂断了。 叶翔之所以叫沈漫溪帮忙找保镖,是考虑到了张和平一家的安全问题。毕竟今天在和平餐馆,庞元雷以及跟他混的一帮公子哥被打了,这里肯定会被人盯上。叶翔不可能每时每刻留在这,所以暂时,只能请人二十四小时暗中守护。 当然,这不是长远之计,所以此时此刻,叶翔心中生出了一个念头:反正最近没什么事做,庞家,灭了你们,怎么样? 第八十一章 让我陪着你 灭掉庞家,并不是叶翔心里的一句玩笑话,当晚回到沈家大宅后,他躺在床上碾转反侧,思索起了如何实现这个愿望。 叶翔首先想到了第一套方案,就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自己黑衣蒙面,手中拿着一把菜刀或者板砖,飞入庞家大宅,见人就砍,无论男女老少是美是丑一律清理,最后仰天长啸,放一把大火将凶案现场烧光。但叶翔想了想,虽然自己有龙部的金龙威赦令保着,但这样做太暴力了,有失自己为人处事的低调风格。并且,庞家是个大家族,内部不可能没有高手,以自己这点修为闯进去,很有可能被乱棒打死。 第一套方案行不通后,叶翔马上想到了第二套。 叶翔觉得自己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可以利用一下这方面的优势。比如施展美男计,色诱庞家所有女性,然后等到时机成熟,组成以自己为领袖的娘子军团向庞家的男人宣战,从而由内部瓦解整个庞家。但最终,叶翔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案很荒谬,没有一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像自己这么纯洁的男人,怎么可以做出为了利益欺骗女人感情这种下三滥的事情呢?不能,坚决不能。叶翔如是在心中说道。当然,他否定这个方案,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庞家的女性很多已经三四十岁了,到了如狼似虎的年纪。做为一个守身如玉的处男,叶翔时常会告诫自己“今生今世本哥哥的贞操只会献给我爱的女人”,如果贸然给了庞家那群大妈,他会良心不安,自己强烈谴责自己的。 接连两套方案“咔嚓”掉后,叶翔的心里不由认真起来,思考起了第三个方案。 现代社会中,一个大家族的崛起和稳固,必然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经济。叶翔很清楚,庞家和沈家一样,都是以家族产业为支柱,然后将势力渗透到其他领域,来发展自身的。所以要扳倒庞家,可以动摇其经济命脉。只要根基一塌,再高再大的楼,也会顷刻间土崩瓦解! 想到这,叶翔确定了前进的方向,那就是在商战中正大光明的干掉庞家。 当心中有了一个目标后,叶翔整个人就变得特别有干劲。这几天,他问沈漫溪要了不少关于沈庞两家的资料,一个人锁在屋子里从早上看到天黑,细细的琢磨。叶翔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有一句话他还是知道的: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另外,叶翔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就是他感觉自己和沈漫溪越来越熟了。虽然平日里,他们两个没见过几次面,但不时发发短信打打电话,两部小小的手机已经不知不觉将他们联系了起来。这让叶翔的心里,情不自禁的蹦出了一句话:一回生两回熟,三回生米煮熟饭呀。 今天艳阳高照,是个好天气。叶翔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把头发梳得油光发亮,早早走出了房门。他今朝如此着装,自然是有正经事情去做的。 此时,叶翔来到了沈家车库,他并没有取车,而是静静的站在车库门口,似乎在等谁的到来。一会儿后,一抹倩影出现在了叶翔的视野中,一位清丽无双的佳人迈步而来,正是沈漫溪。 “漫溪,早上好啊。”待到佳人走近,叶翔一脸笑容打招呼道。 沈漫溪停下脚步看向叶翔,见他西装革履头上还梳了偏分,不由感觉有些怪。在她的印象里,叶翔平日只穿休闲装,如今这身打扮跟换了个人似的,还真叫人一时半会适应不了。 ‘他又在发什么神经?’沈漫溪不禁想到。 “漫溪,你为什么要无视我,我在跟你打招呼耶。”叶翔见对方不回应,不由再度开口。 沈漫溪回过神来,道:“找我有什么事?” “漫溪,你的话让我很伤心,难道你认为我每次见你,都是为了找你帮忙吗?这种想法是肤浅的,我认为我们之间还有别的话题可谈,比如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互相关怀、互相关灯,呃……我口误了,我们之间不存在‘关灯睡觉’的话题。” 沈漫溪听后,白了叶翔一眼道:“无聊。”声落,便朝她那辆天蓝色的宝马车走去。 叶翔连忙道:“等等漫溪,我有正事说。” 沈漫溪止了下步子,看着叶翔,并不说话。 “你每天一个人开车上班,不感觉到孤单吗?”叶翔目不转睛注视着沈漫溪,略显柔情说道,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 “我认为你需要一个司机。” “你的意思是?” “我每天开车送你上班接你下班,当你的司机吧。”说完,叶翔露出了一个自认为阳光灿烂的笑容。 “不必了。”沈漫溪冷冷回应了一声,再次迈起了步子。 叶翔一边跟上沈漫溪的脚步一边说道:“漫溪,你考虑一下嘛,我除了当司机还可以当保镖啊。你想想看,你平日出门,车屁股后面还要跟着保镖车,是不是很烦人啊。如果我当了你的司机后,情况就不同了,我可以把那些保镖全部赶走,无论是单挑还是群殴,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这样一来,你就自在多了。” “也不必了。”说到这,沈漫溪已经来到了宝马车前,她拿出钥匙对着车子按了一下,“滴”地一声鸣响,宝马车的电子锁解开了。 沈漫溪伸手,正准备打开车门。不料叶翔抢先一步将车门按住了。 “叶翔,我赶着去上班,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要你!” 听到这话,沈漫溪怔了一下,目光直直看着叶翔。 “……当我老板。”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吐出了后面四个字。 “叶翔!你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什么刺激?不仅今天穿得奇怪,连说话也奇怪。像你这种整日游手好闲的暴发户,去上班有什么意义?你是不是最近实在无聊了,吃饱了撑着想到了上班。我告诉你,上班不是游戏,需要遵守许多规章制度,不适合你这种人。你还是回去打你的连连看吧!”沈漫溪开始发飙了。 “漫溪,你真的那么认为吗?” “什么?” “我是个不能上班的废物。”说完,叶翔面露黯然之色。 听到这话,沈漫溪心中一软,叶翔给她的整体印象一直嬉皮笑脸没个正经,突然露出这种表情,还是让她有些触动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沈漫溪解释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突然要去上班?我以为你在开玩笑,把上班当做玩。” 叶翔正色道:“我是沈家的人,我去上班并不是玩,而是要为沈家做一件大事。” “什么事?” “灭庞。”叶翔从口中淡淡说出了两个字。 听完,沈漫溪再好的修养,也禁不住芳唇张开,惊得说不出话来。如果不是叶翔说出“灭庞”二字时很认真很有气势,他绝对会道一声“神经病”,然后转身就走。 在叶翔心里,他定下“灭庞”的目标并非思想不成熟,而是敢想敢做。即使那个目标无比艰难无比遥远又如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尚且能够摧毁一座千里大坝,一个怀有雄心大志的男人,为何不能扳倒一个家族。何况那个男人是我——叶翔!’ 以上,是叶翔的心声。 此时,沈漫溪定了定神,道:“叶翔你听我说,你现在需要冷静。好吧,就算你要帮助沈家灭亡庞家,可以和我爷爷他们探讨一下,而不是跑来我这当司机。” “其实我的想法,并不是只想当你的司机。”叶翔用认真的口吻说道:“除了开车送你外,你上班时我还会跟着你,看你怎么工作的,这样我就能增长实际经验,学到商业方面的一些知识和技巧。” “这样……不好吧。”沈漫溪婉拒道。 “漫溪,我们换个话题吧。”叶翔开口道:“我问你,你讨厌我吗?” “不知道。” 沈漫溪现在心里有些迷糊,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态,总之,和叶翔说着说着就感觉不对劲了。这个男人说话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一会儿把人的思维带到“东”,一会又把人的思维带到“西”,老是让人一惊一乍的。总之,叶翔这个人,她想不通。 “你没有明确回答说‘讨厌我’,就说明在你心里,我并不是那么讨厌。”说到这,叶翔将头微微上仰,柔情似水说道:“你一个女孩子,每天上班下班过着二点一线的生活,有时候,是不是会觉得很没有趣味?并且在商海中,你要面临那么多对手,是不是觉得很有压力?曾几何时,你是不是想过,身边有一个人倾诉的对象该多好?在你遇到困难感觉累了时,有一个高大威猛的身影出现,让你依靠,帮你将那些困难全都解决掉。漫溪,我来沈家已经有那么一些日子了,在你的印象里,我叶翔从来没有被人压在头上吧……只要我想做的事,只有成功没有失败,换句话说,我能够保护女人,保护好你!况且你又不是很讨厌我,就让我陪在你身边,和你相处一段日子吧。说不定你的生活从此以后不再单调,而是有了那么几分趣味。”叶翔深知,女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她们的个人情感,先用语言道出她们的心声她们的憧憬,然后许下承诺,为她们构建出一副美好的蓝图,很容易攻破她们的心理防线。 沈漫溪原本有些迷糊的心灵,在叶翔强大的情感攻势之下,最终妥协了。 “你暂时做我的助理吧。”沈漫溪道了一声,继而迈步到车子的另一头,上了车。 叶翔心中一喜,打开眼前的车门,坐到了司机座位上。 此时,叶翔端正坐立,按了一下车喇叭,面朝前方的道路大声道:“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黑暗。有树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少年哟!不要在阴影中迷失彷徨,向着有光的地方前进吧!” 声落,车子开动了。 “你刚才说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沈漫溪看着叶翔,疑惑道。 “没什么意思,主要是我现在的心情很舒畅很开心,然后脑海自然而言便浮现了那样的话。咋样?是不是觉得很经典。”说到这,叶翔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 沈漫溪静静看着这个男人,忽然发现他的笑脸很好看,就像孩童对着天空微笑般,很真很灿烂。 “停车。”沈漫溪忽然开口道了一声。 叶翔停下车子,奇怪看向沈漫溪道:“怎么了?” “你第一次穿西装吧?” “没错,人生的第一次。” “上班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做为我的助理,衣着方面是需要讲究的。”说到这,沈漫溪将一双玉手伸向了叶翔的脖子,一边解开他的领带,一边说道:“你的领带系得跟红领巾一样,我帮你弄一下。” 这一刻,叶翔愕然了。沈漫溪也有些茫然,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打领带。 不管怎样,蓝蓝天空下,车里的一幕,很温馨。 第八十二章 老爷子的决定 六月十八日,天空下着蒙蒙细雨,白沙市发生了一个重大新闻,沈氏集团董事长沈峰突然被诊断出患有“急性脑衰竭”,住进了医院。 偌大的沈氏企业,不可能一日无主。当天,沈家老爷子沈洛山将家族中人召集在一起,开起了大会。 “爸,你这是什么决定?这个位置那么重要,你怎么能给她呢!”会议室内,沈家三老爷沈建斌推椅站起,一脸质疑看向了父亲。 这一声质疑,也引得周围沈家中人纷纷出声,大多人对沈建斌持赞同态度。 “是啊!爸,你这个决定太草率了。” “大伯,这可关系到整个沈家,你怎么可以将大权交给她呢?” “虽然侄女进入沈氏企业后,的确做出过不少成绩,但毕竟是后辈,没什么经验。在场这么多长辈,哪个吃的盐不比她吃的饭多?爸,我看你还是收回这个成命吧。” “……” 一时间,会议现场显得有些喧哗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刚才沈洛山宣布了一件爆炸性的事情,便是将沈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交给他的孙女沈漫溪。 “啪!”此刻,沈洛山一掌拍下,整张会议桌为之一颤。 这一幕下,众人识趣的将嘴巴闭上,屋里变得鸦雀无声了。 沈洛山扫视了众人一眼,道:“你们想造反是吗?” “爸,我们不是那个意思。”沈建斌回应了一声。 “我看你们心里想造反,只是不敢罢了。”沈洛山冷哼一声,随后双目炯然说道:“漫溪虽然年轻,但进公司三年间,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凭着自身的努力做到了集团副总经理的位置,她的成绩,我相信你们也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这三年来我们沈氏企业之所以高速发展,其中一半有她的功劳。这样的天纵奇才,你竟然以年岁不大来否决她?真是荒谬无知!你们某些人的心思我明白,时时刻刻盯着那个位置,一心想着自己上位。如果你真有那个能耐,能做到漫溪那个成就,不用你说,该是你的自然是你的。我还没有老糊涂!”说到最后一句话后,沈洛山的语气激昂带怒,惹得周围不少人心中抖了一下。老爷子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 其实在沈洛山心中,除了沈漫溪,他还想到了一个人,便是他的长子沈辉。 沈辉并不是老爷子的亲生儿子,而是养子,他品性良好又有才干,可惜一直对经商不感兴趣,很早以前就当兵去了,如今已经荣获“将军”头衔,领导着国家某个秘密组织。 此时,沈洛山闭目养神,不再说话。 当老爷子做出这副姿态后,是不愿意被人打扰的,这个习性在场的人都知道,所以没有人再敢上前说话。 不过沈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就这么落入一个黄毛丫头手中,不少人心有不甘,尤其是本以为自己能够坐上那个位置的人。 这时,沈建斌将目光转向了一直安静坐在会议桌一头的沈漫溪,走了过去道:“侄女,不是叔叔不相信你,而是集团董事长那个位置非同小可,你也是个明事理的人。如果没有那个资历坐上去,就不要逞强了,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家。” 沈漫溪听后并不言语,对于这个三叔,她心中还是有几分厌恶的。有一件事沈漫溪永远不会忘记,就是半个多月前她去私人浴室洗澡时,沈建斌喝醉酒闯了进来,如果不是叶翔及时出现,后果不堪设想。因为顾及到长辈的颜面和家族的团结,沈漫溪才没有把这件事说出去。 “漫溪,我觉得你三叔说得有道理。女人嘛,最终是要嫁人的,坐上那么一个位置是有些不妥。要不你听姑姑的话,劝劝你爷爷,要他收回成名。”在沈建斌的带动下,一行人将目标转向了沈漫溪,开始前来劝说。 “漫溪呀,董事长这个位置看起来是很风光,但坐上去后其实是很累的。你们年青人心怀梦想是对的,但也容易被一时的风光蒙蔽住双眼,做事情,要先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到达了那个阶段。我知道,让你主动放弃那个位置,是有些困难,但我希望你能经得起诱惑,以大局为重,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么多长辈在这里苦心劝说,你要听。” “……” 众人围着沈漫溪七嘴八舌说了起来,话语也越来越露骨,就差没直截了当说一句“你这个死丫头当什么董事长,给老子滚下来!” 沈漫溪并不回应,坐在位子上默然的听着,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至于沈老爷子,依旧闭目养神,对这边的事情不理不睬。这算是对孙女的一种考验吧,沈氏集团的董事长如果一点委屈也承受不了,一点风浪也应对不了,那就是笑话了。 “阿嚏!”就在这时,一个巨大的喷嚏声响起。 众人一惊,转移目光看去,注意到了会议室角落里一个被人忽略已久的身影。 叶翔翘着二郎腿,打了个呵欠,看到屋里众人望向自己,不由脸一红说道:“你们看着我干什么,我的脸皮才十元一斤,又不好看。我建议你们互相看看对方,你们的脸皮才好看,五毛一吨,拉长了能绕地球两圈。” “六弟,你怎么说话的!”沈建斌斥责了一声。 叶翔笑了笑道:“你真笨耶,问这么一个弱智的问题,我当然是通过嘴巴说话的,难道你的眼睛被脸皮遮瞎了,没有看见?” “叶翔,这么严肃的场合,你耍什么嘴皮子?” “就是,没一点礼貌,真是个痞子。” 这时,沈建斌身边的两个人一前一后说道。毕竟如今沈建斌是沈氏集团的总经理,想在他面前表现一下的人还是不少的。 叶翔不以为意,淡淡说道:“我以前听过这么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永远不要和一个傻子吵架,因为他会把你的智商拖到和他一样的水平,然后再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看来我现在面对的,不只一个傻子,而是好多个。好吧,我认输了,你们说我是痞子就是痞子吧,反正‘痞子’这个头衔又不是很贬义,相反痞子的风格我很欣赏,那就是专门骂傻子。” 听到这话,沈建斌面色沉了下来,嚷道:“你说谁是傻子!” 叶翔并不应答,而是将目光转向仿佛已经入眠了的沈老爷子,道:“干爹,有些话不太动听,我希望说了你不要生气。沈氏集团董事长这个位置是你决定交给漫溪的,而不是漫溪死皮赖脸要来的,按理说某些人要找茬的话也应该找你,为什么他们全围到了漫溪身边,欺负一个女孩子呢?你评评理,我说他们有些傻,是不是客气了。” 此话一出,以沈建斌为首的一众人,刹那间面色比猪肝还要难看,他们正准备张嘴群体说骂叶翔。 “好了,你们不要说了。”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一直沉默无言的沈漫溪开口了。 沈漫溪站起身子,看向了会议桌另一头的爷爷。沈洛山于同一时间睁开双眼,望向了孙女,目露几分慈爱。 “爷爷,您把这个位置交给我,我会尽心尽力坐好坐稳。除了您,没有任何一股力量,能够让我放弃它。” “傻丫头,记住,从今天起,你就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没有人能够赶你下来,我也不可以。”说到这,沈洛山目露精光,道:“坐上这个位置,就相当于一场修行,你也好自为之。” “我记住了,爷爷,再见。”沈漫溪真切道了一声,随后将目光转向一处,道:“叶翔,我们走吧。” 声落,佳人迈步,荡漾起了一阵芬芳。叶翔连忙起身跟上。 第八十三章 陪你死 走出会议室后,两人便去到了停车场。 “沈氏疗养院。”上车后,沈漫溪简单说了一个地名。 叶翔“哦”了一声,便发动车子朝着一方驶去,这与他平日多话的风格,完全不符合。 算起来,叶翔当沈漫溪的助理连同今天已经一个星期了。这个星期,两人相处得还是蛮融洽的,尤其每次开车接送沈漫溪时,一路上叶翔总有说不完的话,和她聊起来。但今朝,叶翔只是专心的开车,并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身边的这个女人需要安静。 此时,车子行驶到了城郊的一个十字路口,前面红灯亮起,叶翔停下了车。 “今天天气不算热,我把窗户打开,吹吹自然风吧。”叶翔对沈漫溪说道。 沈漫溪并不开口,只是“嗯”了一声。 得到答复,叶翔关掉空调,将车窗打开,随后从口袋搜出一个已被压扁的菠萝包,吃了起来。这是叶翔今天的早餐,他现在才想起有这么一个东西的存在。 叶翔吃得特别香,眼看前方的绿灯就要亮了,他依然双手拿着菠萝包啃啊啃的,并没有掌方向盘的意思。 这时,路边正好有一位交警大叔看到了,不由朝他叫了一声:“手掌好!” 听到后,叶翔看向交警,一脸微笑招手道:“同志们好!” 这一声传出,叶翔身边的沈漫溪以及那位交警大叔同时一愣。 一秒后,沈漫溪忍不住笑了一下。 至于那名交警大叔并没有笑,依旧一脸严肃表情,不过心里却对这件事情纠结无比,以至于叶翔发动车子离开后,他还站在原地默默念道:我刚才明明说的是‘手掌好’,又不是‘首长好’,他一个开车的,怎么可以认为我在叫‘首长好’呢?看来我以后还是不要说出‘手掌好’这样的话。不然又被人听成‘首长好’,那就尴尬了。哎!这个世上有些人怎么就不明白,‘手掌好’的意思不是‘首长好’,而是手掌好呀。 车子行驶半个小时后,来到了沈氏疗养院。 沈漫溪沉默无声在前面走着,叶翔一本正经跟在她屁股后面,偶尔往下瞄两眼。高跟鞋的“噔噔”声和皮鞋摩擦地面的声音交集在一起,回荡在了长长的走廊上。 很快,两人来到了601特殊护理病房前,这里,便是沈漫溪的父亲、原沈氏集团董事长沈峰疗养的地方。 沈漫溪并没有走进病房,而是站在外边的一个角落,透过玻璃窗望向了躺在病床上的父亲。 沈峰双眼紧紧闭着,大概是睡着了。虽然患了病,但他的气色看起来不错,给人的感觉依旧那般俊逸,尤其是头上新生的几根白发,与他的样貌搭配起来,尽显成熟男人的魅力。 沈漫溪的表情有些异样,见到父亲,她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的关切之色,而是一脸冷漠,如同亘古不化的坚冰。 就这么盯着父亲看了几分钟后,沈漫溪忽然叹了口气,转身对叶翔说道:“我们走吧。” “不进病房探望一下吗?”叶翔问道。 沈漫溪看了叶翔一眼,淡淡说道:“不必了。”声落,便迈起了步子。 叶翔跟上沈漫溪,一边走着一边说道:“漫溪,我说一些话,希望你别怪我多嘴。我感觉你和你爸的关系不太好,你好像很恨他,有理由的恨她。” “没错。”沈漫溪平静回应了一声。 “能把那个理由告诉我吗?我想帮你们,发自心底的想帮你们。”叶翔一脸真诚说道。 听到这话,沈漫溪停下了脚步,默然看着叶翔。 “他杀了我妈。”三秒后,沈漫溪说出了这五个字。 “杀了你妈?”叶翔一脸震惊道:“你确定是‘杀’,而不是‘害’?”在叶翔看来,一个男人害自己老婆,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是杀老婆,就显得有些丧心病狂了。 “没错,是‘杀’。”沈漫溪十分干脆说道:“他对着我妈开了枪,我亲眼所见。”如果换做以前,这件事情无论谁问起,沈漫溪都会绝口不提的,但这个星期和叶翔相处后,叶翔在她心中已经成了一个例外人物。她觉得那个男人很神奇,和他在一起总是很轻松,他很有能力,仿佛有什么事情告诉他,就能够得到解决一样。在沈漫溪心里,她和父亲的关系已经僵持十几年了,她不希望带着仇恨一直这么活下去,那样的话,会很痛苦很累。 ‘但……我有可能忘记妈妈是怎么死的……忘记这个事实吗?不可能……我不可能不恨沈峰!叶翔,你帮不到我,帮不了的’想到这,沈漫溪眼中闪过悲色。 叶翔觉得“沈峰杀老婆”这件事有些蹊跷,他原本打算详细问下去,但看到沈漫溪的表情,便不忍再刺激她了。 ‘这件事情,暂时先记在心里,以后弄清楚后,再解决吧。’叶翔在心中念道:‘哎,我可怜的漫溪。’ “叶翔,如果哪天你让我不恨那个男人,我就嫁给你!”此时,沈漫溪突然开口说了一句。 叶翔苦笑一声道:“说出这么没有理智的话,漫溪,你现在的心里应该很乱吧。” 沈漫溪听后并不言语,转过身,刚要迈步。 “漫溪。”叶翔叫了一声。 沈漫溪转头看去,正要说一声“什么事”,却见叶翔突然张开双臂,抱住了自己。 “你干什么?” “抱你。”叶翔老实回答道。 “放开我!” “好吧。”说完,叶翔当真放开了。 沈漫溪看着叶翔,秀眉一皱道:“莫名其妙你这个人。” 叶翔听后低下头,忽然奇怪道了一声:“我被骗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叶翔将头仰起,一脸忧伤说道:“漫溪,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心中只认一个偶像,他的名字叫柴正,是三国时期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曾经说过,男人的胸膛,是世上最温暖最宽敞的地方,当一个男人见到一个女人伤心失落,很想安慰她却不知道怎么安慰时,给她一个拥抱,便是最好的语言。刚才的情形,让我想到了那句话,便忍不住抱了你,想给你一份最好的安慰,没想到却吓着你了。漫溪,我感觉我被我的偶像深深的欺骗了,他用一通胡言乱语,蛊惑了我的心灵,如果不是你刚才用实际行动将谎言揭破,我还要愚昧无知下去。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不再将柴正视为偶像,而是由崇拜他变为鄙视他。” “无聊。”沈漫溪耐心听完,简单从口中道出两个字,便迈步就走。 叶翔跟上沈漫溪的步伐,道:“漫溪,你和我一起来鄙视我昔日的偶像吧。” “无聊。” “为什么你老是说无聊呢?这是一件很有正义感的事情好不!” “什么正义感?” 叶翔一脸认真说道:“据史书记载,柴正这个人对老婆很不好,最终还害死了他老婆。他生平有一个女儿,他们居住在一起,和女儿关系也不好。“ “你想说什么?”沈漫溪听出了叶翔话里有话。 叶翔深呼吸了口气,然后颇有气势说道:“我现在只问你一句,你敢不敢说一声柴正王八蛋。” “有什么不敢?” “那你说啊。” “柴正王八蛋!” 叶翔满意点了下头,道:“你敢不敢再来一句,柴正乌龟王八蛋。” “柴正乌龟王八蛋。” “漫溪,我们来玩个猜谜游戏,关于柴正的身世问题。事实上,他既不是王八蛋,也不是乌龟王八蛋。”说到这,叶翔用神秘的口吻说道:“其实他是超级大的……” “乌龟王八蛋。”沈漫溪骂顺口了,不知不觉接了这么一句,等她反应过来时,禁不住一笑。 这幕下,叶翔面生欣慰,同时在心中说道:不知道这个世上有没有叫柴正的仁兄,如果有的话,我真的很抱歉,借用了一下你的名字,来给咱家漫溪消消气。如果哪天我遇到了你,知道你叫柴正的话,二话不说,送你一百万! 此刻,沈漫溪突然止步,直直凝视着叶翔,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情愫。 叶翔跟着停下脚步,一边摸着自己的脸一边道:“我的形象有什么问题吗?” “我该不该相信你?”佳人芳唇开启说道。 “该!”叶翔干脆而又有力的答道。 “你还记不记得一个星期前,你对我说过两个字。” “哪两个字?” “灭庞!” 叶翔眼中闪过惊色,道:“你有了这个打算?” 沈漫溪“嗯”了一声,随即道:“灭庞,看起来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我记得你第一次对我说出这二个字时,我还以为你发神经。但如今,我突然发现,这个大愿并非不可以实现,以前的我,只不过是没有认真想过罢了。” 叶翔听后,想了想道:“人们见到珠穆朗玛峰,便觉得高处不胜寒,没有人能够登上它。其实当一个人有了足够的信念向前拼搏,是能够站到它的顶峰的。” “对,就是这个道理。”沈漫溪点头道:“叶翔,你知道吗?我现在已经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我不能让爷爷失望,我要那群非议我的人心服口服通通闭口!没有什么时候,我的求胜欲望比现在更加强烈,我想做一件令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大事,想为沈家创造一个前人不敢想不敢做的成就,所以我决定疯一把。我心中已经有一盘大棋,灭庞大棋!这盘棋艰险万分,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能否坚持下来,所以我需要一个同伴。” 叶翔突然发觉,眼前这个漫溪和以往大不一样,她说了好多好多话,或许,这是她今生说过最长的一段话。 “那个陪你疯的人,肯定是我。”叶翔淡然一笑道:“赢了,我为你欢庆。输了,我陪你哭。” “输了,我不会哭,我会去死,你也会陪我吗?” “没问题。”叶翔很干脆说出了三个字,虽然这是一句很不理智的回答,但他觉得这个答案最有价值。 傻丫头,有个男人都说愿意陪你去死了,那么你也不再孤单,不必害怕了。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天塌了,我用肩膀帮你扛起来! 第八十四章 我是你的榜样 六月十九日,是个大晴天。白沙市又有一条重大新闻传遍了大街小巷,那就是沈氏集团新董事长上任,但这个董事长,只有二十出头,并且还是个女的。 这个消息一出,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茶余饭后又有一件新奇的事情可以谈论;但在商界,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轰动,很多人为之震惊,他们不禁想到:偌大的沈家难道没人了?竟然把整个集团交给一个黄毛丫头打理。 如此爆炸的新闻,娱乐界自然也不放过。国内一家著名的时尚杂志社,在一个页面配上沈漫溪出席剪彩活动时的照片,并打上了一个大大的标题“百亿新娘”。至于标题下方的内容,简单归纳就是一句话:拥有如此身价如此美貌的女人,怎么的男人才能娶到? 眨眼间,半个月过去了。不出一些人所料,在沈漫溪的带领下,整个沈氏企业并没有取得什么成就,反而被庞氏集团处处打压。如今白沙市的经济正高速发展,市政府开始全力建设一处地方——东塘经济开发区,这本是一个商机无限的时期,但在几项重要工程的竞标中,做为“湘南龙虎”之一的沈氏集团,连一个项目也没有拿下。 这份结果,让沈家的对手身心舒畅,天天睡上了好觉;也让沈家的合作伙伴们,为之不解为之叹息。而沈氏集团内部一些对沈漫溪原本就存在偏见的人,开始议论纷纷。甚至有个别人,整日趾高气扬,公开谈论董事长的不是。 至于作为当事人的沈漫溪,从容应对这一切,该开的会议照样开,该训的人照样训。其实,如果有人仔细观察沈氏集团的局面,就会发现,它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内忧外患,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严重。整个企业,只不过最近没什么作为罢了,但内部依旧有序运作着。 在有心人眼里:沈氏集团这位新任的董事长,之所以连吃败仗,更像是一场布局,她在酝酿一个阴谋! 今日,艳阳高照。此时,在沈氏集团总部——沈湘大厦六十八层董事长办公室内,叶翔正俯下身子,对着一个保险箱左看看右瞧瞧。 “漫溪,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保险箱昨晚被人动过?”叶翔眨了眨眼,开口问道。 沈漫溪“嗯”了一声,道:“我有一个习惯,每次关上保险箱前,会在一处不易察觉的地方放上一根发丝。无论是打开还是关上保险箱,那根发丝都会折一下。今早我打开保险箱查看那根发丝时,发现它折成了五段。 “看来果然有庞家的贼混入了我们公司呀。”叶翔口中念了一声,随后说道:“我记得你办公室的天花板内安有摄像头,监控录像看了没?” “已经看过了,有十分钟的录像片段被人抹去了,时间是凌晨四点三十分至凌晨四点四十分。” 听完,叶翔皱了皱眉道:“看来这个人对公司内部很了解,能确定人员范围吗?” 沈漫溪摆了一下头,道:“不能。” 听到这个回答,叶翔略有所思道:“深夜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你的办公室,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打开保险箱,为了以防万一,还抹去了监控录像,最后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这个人,是个偷鸡摸狗的高手。” “你有什么对策。”沈漫溪问道。 “知道‘蒋干盗书’这个典故吗?”叶翔反问一声。 “知道。”沈漫溪理了一下思绪,道:“这个故事发生在三国赤壁大战前夕,曹操亲自率领百万大军,驻扎在长江北岸,想要横渡长江灭亡东吴。东吴大都督周瑜带兵与曹军隔江对峙,大战一触即发。曹操手下的谋士蒋干,因为自幼和周瑜同窗读书,便向曹操毛遂自荐,请求过江去东吴做说客,劝降周瑜。结果周瑜设下计策,写下一份曹军水师都督蔡瑁、张允投奔东吴的伪降书,让蒋干盗得。蒋干献书曹操,曹操信以为真,便错斩了蔡瑁和张允。这是历史上一例非常成功的反间计。” 听完,叶翔鼓了一下掌,道:“漫溪,说得很有文采嘛。” 沈漫溪看向叶翔,眼眸一亮道:“叶翔,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来一出现代版的蒋干盗书?” “没错。”叶翔目露精光道:“与其捉贼,不如送给贼一颗华丽的炸弹,让他回去献给主子。” “这颗炸弹,你准备怎么弄?”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头上仰一分道:“这些日子我们连连退让,让庞氏集团拿下了不少好地,如今,他们的流动资金已经没多少了。明日是东塘中心广场竞标的日子,这是一块大宝地,按照咱们的灭庞大棋,这块地咱们依然不拿,而是要让庞家以超出集团预算的价格拿下,让他们吃饱了撑着,最终撑破肚皮!但庞道盛是个老狐狸,如果明天这块地炒到了一个他心理无法承受的价位,他很有可能收手,那么我们就前功尽弃了。” 沈漫溪面露忧色道:“这也是我担心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说到这,叶翔嘴角上扬,露出一个阴谋的笑容道:“我们可以通过‘蒋干’,给那个老狐狸提供一份情报,就是我们沈氏集团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拿下东塘中心广场,比如那块地只值三十亿,而我们却准备了六十亿资金要拿下它。那么明天中心广场起拍后,老狐狸肯定会和我们叫板,当我们开出五十亿他就会叫到五十一亿,当我们开出五十二亿他就会叫到五十三亿,总之价码没有飙到六十亿前,他就会像死狗一样咬着我们不放,一心想着要我们集团以最大代价拿下那块地皮。” “但事实上,六十亿只不过是我们提供给他的诈拍价位,等东塘中心广场的价格炒到五十亿时,我们就可以收手,那么他就会吞下苦果,以超出集团预算的代价拿下那块地。”沈漫溪接话道,思维豁然开朗。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现在马上拟定一份文件,在文件上标明我们明天会准备多少资金拿下东塘中心广场,然后放入保险箱,等着那个内鬼晚上来取。”话语流转到这,沈漫溪想了一下,随后道:“我刚才心里估算了一下,明天那块地,我们的诈拍价位可以定在七十亿。” 叶翔一脸沉稳说道:“漫溪不要急,我认为这件事可以这么来办。你先向集团所有旗下公司发一个通告,叫他们把财政表今天交上来,然后再开个大会,表露你明天拿下那块地的决心,两件事情动静要大,这样肯定会吸引那个内鬼的注意。然后,你通过那些财政表,列出每个公司能够调动多少资金出来,不需要标明这些资金是用来干什么的,只要让它们总和是七十亿就行了。最后,就可以整理成文件放入保险柜了。” “如果不标明资金用处,这份文件是不是模糊了些?” “你在拍地的前一天调用那么多资金,以那个内鬼的智商,应该能想到你是用来拍地的。”叶翔一脸淡然说道:“这个世上自作聪明的人很多,看起来一目了然的东西,他们不会完全相信;要想一想才知道的东西,反而不会引起他们的疑心。毕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恋情结,觉得自己智商高,我好不容易想到这份文件上的七十亿是用来拍地的,一定是真文件。” 听完,沈漫溪觉得有理,不由微微一笑。此时,她迈着轻快的步伐朝门口走去,然而刚行两步,她想到了什么,不由神色不安说道:“叶翔,如果那个内鬼今晚不来盗取文件或者他觉得这份文件普通并没有关注到,怎么办?” “没关系,就当咱们这个圈套失败,自娱自乐了一把吧。”叶翔直直凝视沈漫溪,语重心长道:“漫溪,有些事情,你真的不用那么紧张。有一句话说得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人最大的财富除了拼搏精神,还要有一颗自然之心。吃饭就是吃饭,不要去想一颗饭粒在显微镜下,有多少的细菌;睡觉就是睡觉,不要害怕自己睡着了后会怎么样,有没有鬼突然出现摸自己的脸。那样的心理,很累人。对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沈漫溪略有所思点了下头。 叶翔一脸深沉说道:“记住,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榜样。”声落,叶翔忽然嘴角上扬,道:“小妞,来给爷笑一个。” “无聊。”沈漫溪简单道了一声,便转身迈步,不经意间,她清雅的面庞流露出一丝淡然笑意。 第八十五章 父子反目 深夜,庞府,一间古朴的屋子内。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黑色墨镜的男子走了进去。屋内并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设施,连个电灯泡也没,唯一的火光,来源于一张古旧书桌上的一盏煤油灯。一个老者坐在木椅上,正借着昏暗的灯火,看着一本纸页发黄的厚书,书的页面印着醒目的三个墨字:三国志。 老者是庞氏集团董事长庞道盛,他喜欢在神秘的夜晚神秘的氛围中随便干些神秘的事,让自己显得诡异。见到男子进来,庞道盛放下《三国志》,将头微微仰起,道:“小李子,这么晚来。是给我带来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好消息。”李冉道了一声,随后从怀中取出一份文件递到了桌上。 庞道盛随意翻了几页,继而道:“这份文件,你有什么看法?” 李冉回答道:“它表面上看,是一份没有标明用处总合为七十亿的资金筹备文件,并不起眼。但属下想了很久,觉得文件中的七十亿元资金,很有可能被沈氏集团用于明天东塘中心广场的竞拍。” 听后,庞道盛思索了一下,并不说话。 “属下愿以性命担保这份文件的真实性。”李冉用肯定的语气,补充说道。 庞道盛回过神来,问道:“你怎么得到它的?” 李冉面露回忆道:“今天公司下班后,属下就一直躲在厕所里,然后每隔一个小时出来,悄悄在大厦里逛上一圈,随后再返回厕所。就这样往返三次后,属下终于确定大厦无论明处暗处都没人了,于是,属下潜入了董事长办公室,将里面的保险箱打开,发现了这么一份文件。” “你把文件就这么拿来了,不怕明早别人开保险箱时发现?” “这不是原文件,原文件我完好无损的放在了保险箱里。这份是复印文件。”李冉一本正经说道:“我打开保险箱只花了一分钟,复印文件花了一分三十秒,场地还原和环境观察用了三分钟,用时不足十分钟。我的这次行动,只有百分之三被发现的可能。” “不错,你做这种事的经验和技巧越来越娴熟了。”庞道盛道了一声,但目光中并没有赞许之色,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木屋的门“砰”地一声被人大力推开了,庞道盛的二儿子庞元霆走了进来。他第一时间注意到了站在角落边的李冉,发现是一个不认识的人,眼中不由闪过了一丝惊疑。 庞道盛面色一沉,道:“元霆,你怎么不敲门就闯进来了。” 庞元霆看向父亲道:“爸,我问你,你是不是把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交给大哥了?” “没错。” 庞元霆质问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庞道盛干脆而又有力说道:“因为他是你大哥,庞家长子,庞氏企业未来的继承人。” “庞氏企业未来的继承人?”庞元霆一脸不甘道:“爸,你要毁掉庞家吗?庞元雷说白了就是一个整天只会喝酒嫖女人的败家子,你把集团交给他?你要把整个庞家送上绝路吗!” 听到这话,庞道盛一拍桌子,怒道:“放肆!” 庞元霆并没有被吓着,道:“爸!庞元雷是你的亲生儿子,我就不是?我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为什么从小到大你就偏袒他,处处偏袒他,甚至关系到家族存亡的决策上,你还要偏袒他!你怎么……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说着说着,庞元霆脸上便闪现了悲色。 庞道盛如今已经六旬,庞元雷和庞元霆都是他的老来子,在他心里,的确对长子庞元雷要爱护些。并且这种爱,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溺爱! 事情是这样的,庞道盛天生体弱,阳性不足,很早以前就被诊断出终生不育。对这件事,庞道盛揪心不已,做梦都希望有一个儿子。直到年近四十时,他因为机缘遇到了一位神医,在神医的医治下,终于有了男性能力。 长子庞元雷出生的那一天,庞道盛拜天拜地,兴奋得三宿没睡,将这个儿子,视为了上天对他的怜悯和恩赐。虽然后来庞道盛的老婆又为他生下了庞元霆,但对次子的爱惜,远远不及长子。 这么直白说吧,庞元雷和庞元霆在庞道盛心中的地位,就相当于男人眼中,女人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庞元霆比庞元雷什么都好,可惜慢了一个时间。 听到二儿子一番发自心底的话语,庞道盛心中略有所动,但脸上依旧不见波澜,他语气硬朗道:“你大哥虽然才干远远不如你,但有一点却比你好。” 庞元霆一脸不屑说道:“他?会有比我好的地方?说句不好听的话,老子拉的东西都比他吃进嘴里的东西香!” “他至少不会害亲兄弟!”唐道盛话锋骤然凌厉起来,道:“上个月他去和平餐馆闹事,是你捣的鬼吧!” 庞元霆听后心中一惊,但面目,却装出了疑惑道:“爸,你在说什么?” 庞道盛并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眼一旁的李冉。 李冉立马会意,注视着庞元霆说道:“这件事董事长让我调查过,我发现那天大少爷之所以会去和平餐馆闹事,是被一名外号叫‘猪肥’的男子怂恿的。我后来抓了猪肥,审问后才知道,他受了二少爷你的指使。” 李冉刚说完,庞道盛便叹了口气,道:“你还有什么话说?我的儿啊……” 听到这话,庞元霆并不争辩,而是目光直直盯着李冉,忽然奇怪道了一句:“你应该跟了我爸很久吧?” “十几年。”李冉简单回应了一声。 “你和我大哥见过没?” “见过。” 听到这,庞元霆张口干笑了两声,随后说道:“你知道吗?我从未见过你,不知道我爸身边有你这么一个人。我天生很聪明,这点我爸也知道,所以他处处防着我,什么事都瞒着我,生怕我得势后会伤害他的宝贝儿子庞元雷。我爸……从来没有把我当儿子看,而是把我当成了一个敌人,我这个敌人唯一的特殊性是,他不能杀。你说,我有这样的老爸,是不是很悲哀?” 李冉闭口不言。 庞元霆也不在意,而是骤然将目光转向庞道盛,伸手指着他的鼻子吼道:“老头子,我告诉你!老子忍你很久了!” 庞道盛与儿子凶狠的目光对视,一脸凛然,并不说话。 气氛剑弩拔张,这幕下,一旁的李冉眼中闪过寒光,暗自蓄力,只要庞元霆敢乱来,他会第一时间出手。 “我要和你断绝关系!”庞元霆脱口而出道。 即使庞道盛修养再好,听到如此言语,也不由怔了一下。他定了定神,道:“说这样的话,你要想清楚。” 庞元霆不再张口,用又悲又恨目光看了父亲最后一眼,便转身离去。 走出木屋时,一个人影从百米外一颗大树后面窜了出来,正是庞元霆的心腹小弟,徐浩南。 “少爷。”徐浩南叫了一声,连忙奔过去跟上庞元霆的脚步。 “不必叫我少爷了。” 徐浩南一惊,道:“发生什么事了?少爷。” “我已经不是庞家的人了。”说完,庞元霆脸上露出了一份难以言喻的哀凉之色。 徐浩南愣了一下,随后一脸坚定说道:“无论少爷什么身份,还是不是庞家的人,你都是我心中永远的少爷。我这条命是你救的,我永远跟着你混。” “你想清楚了?” “这种事根本不用想,它是一种信念,一直扎在我心底,比我的命还重要。”徐浩南情真意切说道。 听后,庞元霆止步看了徐浩南一眼,叹了口气,继而再次迈步。 徐浩南开口问道:“少爷,你真的打算脱离庞家,永远不回来了?” 庞元霆冷哼一声,道:“一个冥顽不灵的老不死和一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窝囊废,这个家族迟早要亡,呆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 “那少爷今后有什么打算?” “你听过‘北龙帮南辕门’吗?”庞元霆忽然问了一声。 “听过。”徐浩南回答道:“我还知道后一句是‘东大宋西长生’,两句合起来,指的便是盘踞在华夏东、南、西、北的四大民间势力。” “我正好认识南方辕门的一位公子。”庞元霆淡淡道了一声,向着前方迈出了有力的步伐。 ‘叶翔,等我归来之日,就是你死期到来之时!’他在心中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第八十六章 巾帼不让须眉 七月五日,白沙市晴空万里。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今天的天气不错,但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子里,除了天气,人们更加关注一场盛会——东塘中心广场的竞拍。 此时,在白沙市国际会展中心,门外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华车辆。而里面的一个大厅,陆陆续续走进了西装革履气派斐然的人士,其中,不乏富甲一方的大人物。毫无疑问,能够进到这个地方,已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此刻,会场大厅的门口骚动起来,庞氏集团董事长庞道盛带着大儿子庞元雷以及两名庞氏企业的重量级人物走了进来。顿时,不少人起身相迎,一副小人嘴脸走上前套起近乎,这些人除了问好,还会对庞氏企业大为赞扬,甚至说出“湘南第一品牌企业”这样的大话。也难怪,最近庞氏企业风光无限,沈氏集团却处处被打压,许多“墙头草”已经开始向庞家靠拢。面对一群拍马屁的人,庞道盛含笑点头,表面功夫十足。 很快,庞道盛来到了大厅第一排的嘉宾席位前,他并没有急着坐下,而是看向不远处已经入座的沈漫溪,露出了一个老谋深算的笑。沈漫溪“回敬”了一个微笑,优雅中,不显丝毫惧意。 随后,庞道盛精神奕奕的坐下了。 虽然两人谁都没有说话,但火药味已经弥漫开来。 叶翔以行政助理的身份坐在了沈漫溪的身旁,当看到这一幕,他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叶翔在想:用不了多少日子,当整个庞氏企业沦为沈家的囊中之物后。庞道盛,刚才对你阿谀奉承的一群马屁精,就会转为对我们沈家卑躬屈膝,那一幕,将是多么的有趣。 到了上午十点,整个大厅座无虚席,备受众人关注的竞拍会,马上要开始了。 东塘中心广场,占地面积共计十八万平方米,位于东塘经济开发区的中部,也是整个东塘交通线的枢纽之所。按照城建规划图,这片土地将用来建设一座七十二层的国际商贸大厦,成为白沙市的一个中心商业区。 原本白沙市政府将东塘中心广场划为政府用地,但独立出资建设将超出财政预算,所以市政府才决定招民企入股,共同建造。 而这次竞拍会,所拍卖的,其实是东塘中心广场百分之五十的行使权。获得这个权利的企业,同时也赢得了七十二层国际商贸大厦的建设工程。至于商贸大厦的建造,依旧要与政府合作,完工后,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在叶翔看来,东塘中心广场是一块大宝地,尤其是要在上面建成的商贸大厦,必定会成为白沙市一座标志性建筑物。纵观深圳市的地王大厦,就可知‘标志性’这三个字是多么响亮的金字招牌,能够引来多少的商机! 不过,由于是与政府部门谋事,所以这块地皮,需要十分谨慎的对待。拍下这块地的集团,必须实力雄厚,流动资金充足,如果在建设期间款项稍微不到位,只能吃不了兜着走。所以这块黄金之地,亦藏着深水炸弹。 只要庞家拍下了这块地,叶翔就会引出这颗炸弹,让整个庞氏企业粉身碎骨! 思绪到这,叶翔定了下神,望向了主席台。此时,白沙市市长周子浩的开场致辞结束,一阵热闹的掌声响起,竞拍会正式开始。 东塘中心广场的起拍价位为二十亿,每次加价最低金额为五千万。这个起价还算厚道,所以竞争尤为激烈。 “二十一亿。”一位穿着白西装的胖子举牌道。 “二十一亿五千万。”一个脖子上挂着一串金链子的胖子叫道。 “二十三亿。”一个穿着黑西装的胖子喊道。 …… “三十二亿。”一位贵妇人举牌叫道,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闪闪发亮的珍珠项链。 “三十三亿五千万。”又一名穿着黑西装的胖子加价道。 …… “四十一个亿!”一个中年人气势恢宏喊道,他穿着黑色的西装,很胖很胖。 这一声喊出,整个会场沉寂了下来,尽管价位比起拍价只增加了一倍,但计数单位是亿,所以众多商贾变得极为谨慎。东塘中心广场虽然是一块大肥肉,但由于这块地皮不是完全出让,且与政府谋皮,是有一定风险的。在场加得起价的人其实还是有些的,但他们都是“老狐狸级”的人物,魄力和胆识早已磨为圆滑。他们认为,四十亿出头,便是东塘中心广场的极限价位了。 见没人加价,主席台上,拍卖师开始报起了数。 “四十一亿。一次。” “四十一亿。二次” 沈漫溪和庞道盛从开始到现在没有参与竞价,两人只是静静的坐着,但战火一直在两人之间酝酿。此刻,当拍卖师即将喊到“三”。 “五十亿!”突然,一阵优雅不失气势的女声传出。 全场哗然! 无论身份地位多么显赫的人士,都第一时间将目光转向了一位年轻的女性。那个女人,貌美无双,清冷无边,浑身上下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魅力。 她,正是沈漫溪! “五十亿五千万。”庞道盛面露诡笑看了沈漫溪一眼,随即叫道。 “五十三亿。”沈漫溪又一次提价。 “五十三亿五千万。”庞道盛紧咬不放。 沈漫溪保持一如既往的高雅,目光直直盯着主席台巨大的电子屏幕,喊道:“五十五亿!” 在场众人的目光在两人之间移来移去,当沈漫溪喊出“五十五亿”时,不少人再度被震惊,被一个女人的气势所折服。 巾帼不让须眉!这是众人心中的评价。 “五十五亿五千万。”庞道盛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毫不含糊说道。 这次喊价的虽然庞道盛,但会场大部分人的目光依旧聚集在沈漫溪身上。原因很简单,沈漫溪每次都是几个亿个把亿的抬价,而庞道盛,堂堂庞氏集团董事长,在商界翻云覆雨几十年的人物,和一个小丫头火拼的时候,竟然每次只加价五千万。所以,无论是长相还是气势,在场人士都有理由去关注沈漫溪。 此时此刻,整个会场鸦雀无声,甚至包括主席台上的拍卖师也显出了呆相,一动不动注视着沈漫溪。众人的脸上涌现出了莫名的兴奋,他们都在等待一个女人张开玉口,报出一个数字。 面对如此之多的目光,沈漫溪的内心却古井无波。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发现无论自己做什么事情,都不再紧张害怕,只因她身边坐着一个男人。那是一个特别神奇的男人,他能让一个女人毫无畏惧的面对整个世界,只要有他在,即使天塌下来,也不怕! 思绪到这,沈漫溪芳唇开启,正要报出六十亿的天价。 忽然,一阵轻风拂到耳边。沈漫溪略微一惊,转头看去,发现不知何时,叶翔的嘴巴凑到了她的耳边。 “收网。”叶翔轻轻从嘴中吐出了两个字,语气很不正经,很像在挑逗良家妇女。 沈漫溪耳根一红,心里道了声‘坏蛋’。至于叶翔的“收网”二字,她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此时,沈漫溪摆正了一下身子,望向主席台,发现拍卖师正愣在原地看着自己,不由道:“拍卖师先生,既然庞董事长已经报出了价格,又没有人加价,你应该展开你的工作了吧?” 此话一出,不少人脸上显出了失落之色,精彩的好戏,看来要在这里结束了。不过从理智上来讲,众人还是赞同沈漫溪在这个时候收手的,毕竟东塘中心广场已经飙升到了那么一个价位,任何一家企业吃进,都有些不划算。 至于庞道盛,在沈漫溪语出的瞬间,脸上显出了青白之色。做为一个在商界纵横多年的老狐狸,昨晚得知沈氏集团拍地的最高心理价位是七十亿后,他并没有完全相信。他想到,如果那“七十亿”是对方故意透漏给自己的,给自己设的一个圈套,那么自己就会吞下苦果。所以,当庞道盛报出五十五亿五千万后就有心收手的,如果沈漫溪再加价一次,将价位提到了六十亿左右,他绝对不会去理会。但没想到,沈漫溪会在关键时刻放手,让自己以五十五亿五千万拍下了东塘中心广场,这个价钱,高出了集团预算足足十亿! 想到这些,庞道盛心中顿生一股寒意。商战中,对手给自己下圈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对手下了套,自己最后还是钻了进去。更令他胆战心惊的是,这个对手只是一个和他儿子一般大的女人。 此时,主席台上拍卖师一锤定音,宣告着东塘中心广场百分之五十的行使权以及七十二层国际商贸大厦的建设工程归庞氏集团所有。 沈漫溪保持一贯的优雅姿态,起身略带笑意看向庞道盛,拍了拍玉手道:“恭喜庞董事长一举拍得东塘中心广场,记得不久前,庞董事长又在全省展开了‘百亿度假村’计划,庞氏集团真是资金雄厚啊!” 庞道盛听后,心中一股闷气上涌,他突然不冷静起来,一屁股坐起指着沈漫溪,最终,只说出了一声:“你!” 沈漫溪见状,整个人的心情,如同一朵盛开的小花,很欢快。他并没有再去理会庞道盛,而是迈着优雅的步伐朝大门走去。 看着那个女人的身影,庞道盛心里只想犯罪,如果现在这个地方是一间小屋,只有他和沈漫溪在里面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冲过去,将那个女人按倒在地,然后…… 此刻,庞道盛镇定下来,一个男人和他擦身而过,这一瞬间,他们的目光有了片刻的交集。这个男人庞道盛脑中有印象,他叫叶翔,是个才二十岁的小伙子,然而他的眼神,平和中散发凌厉之光,让庞道盛感到了不寒而栗的深邃! 给读者的话: 请原谅我多话,最近的金砖越来越少了。求金砖求打赏,亲爱的读者,你们是最善良最可爱的。 第八十七章 你的幸福在哪里 一辆天蓝色的宝马车飞驰在道路上,车窗打开,清爽的风灌了进去。叶翔的短发被吹得竖起,沈漫溪的长发随风舞动,飘洒芬芳。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多少的日子里~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车里面传荡着不算优美却很纯真的歌声,是叶翔在欢唱。沈漫溪一边听着身边的男人唱歌,一边安静的望着车窗外的景物。 此时,叶翔忽然止声,看了眼身边的佳人,道:“漫溪,大声笑出来吧。” 沈漫溪回过神来,面露疑惑道:“为什么要我大声笑?” “庞道盛以五十五亿五千万拍下了东塘中心广场,我们的灭庞大棋已经走完了关键的一步,似乎用不了多少日子,那个原本遥不可及的理想,就会变为现实。你现在心里应该和我一样,很开心很开心吧。”叶翔道:“我用唱歌来释放我的心情,可你呢,一直静静坐在我旁边,像一个清冷的仙子,没有绽放一丝的笑容。你笑起来其实很美的,既然开心,就大声的笑出来吧,别憋在心里,这样不好。” 沈漫溪听后,简单回答道:“我不习惯。” “你笑不笑?” “不笑。” “那好,我来替你笑,看好哦。”说完,叶翔将嘴张得大大的,当真“哈哈”狂笑起来。 虽然这种表现有点神经,但沈漫溪并不反感,不经意间,她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浅浅笑意。 叶翔的笑声从开始到结尾就是一口气,共持续了十秒。笑完后,他深呼吸了一下,便不再出声,专心开起了车子。 “对了叶翔,刚才竞拍会上,当庞道盛报出五十五亿五千万的价格后,为什么要我放弃加价?我们透露给他的诈拍价位是七十亿,价格还没炒到六十亿就收手了,似乎早了点。”沈漫溪开口问道。 叶翔淡淡说道:“我认为庞道盛不会相信我们会拿七十亿去拍地,他应该看出了这是个圈套。” 沈漫溪略微一惊道:“你的意思是说,庞道盛原本想反将我们一军!” “有这种可能。”叶翔分析道:“我们设想一下,昨晚庞道盛得到那份七十亿资金调用文件后,怀疑这是个圈套。那么他就会逆向思维,推算出我们并不是真正拿七十亿去拍地,而是引诱他出来和我们较劲,等到他加价到了六十几亿,我们就会停止喊价让他吞下苦果。一旦想到这些,庞道盛便不会将七十亿视为我们的心理价位,而是把六十亿当成一条警戒线,他会认为,过了六十亿,我们随时有收手的可能。如此一来,他只有将计就计,一旦拍卖价格到达六十亿的门槛时,他就会放手。” “这么说来,当庞道盛报出五十五亿五千万时,很有可能,他心里就不再打算喊价了。”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眼中精光一闪道:“人的身体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一些细微的动作,很有可能传递出心灵的语言。我仔细观察过庞道盛,他左手戴着一个玉扳指,你们较劲时,前两次加价,他的大拇指都会轻轻抚摸一下那个玉扳指。但当他第三次加价时,并不是抚摸玉扳指,而是按了一下。我认为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很有可能打算收手,所以我才叫你‘收网’。” 沈漫溪听后,凝视了叶翔两秒,随后道:“幸好有你在。”这句话虽然很短,但语气听起来,有些煽情。 叶翔不由脸红了一下,然后摸了摸后脑勺道:“其实我刚才说的话,都只是猜测。也有可能庞道盛没有我想得那么狡猾,昨晚得到那份七十亿资金调用文件后,他便信以为真。如果是这样,今天我叫你五十五亿五千万收手,便是我多疑,把网收早了。” 听完,沈漫溪仔细看了叶翔一眼,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情愫。随后,她坐正身子,望向了前方的道路。 “叶翔,谢谢你。”沈漫溪芳唇开启,忽然道了一声。 “漫溪,你这句话就不对了。”叶翔一本正经说道:“还记得我们见面的第一天,我给你爷爷驱邪后,我对你说过的一句话吗?” “什么话?” 叶翔面露回忆之色,道:“我记得当时,你也对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我回答,不要对我说谢谢,我最讨厌长得漂亮的女人对我说谢谢,搞得很见外似的。” “那时的“谢谢”和这时的“谢谢”不同。我刚才那一声谢谢,是一种发自心底的……”说到这,沈漫溪欲言又止,她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微妙的感情。” “你是想说,发自心底的感动,对吧?”叶翔接话道。 沈漫溪连忙点了下头,道:“对。” “如果被我感动了,最好的表达方式不是说‘谢谢’。” “那是什么?” 叶翔露出一抹坏笑,道:“亲我一口吧。” 沈漫溪白了叶翔一眼,道:“无聊。” “不亲就不亲,总有一天你会亲我的,等着瞧吧。”叶翔说道。 沈漫溪并不在意叶翔对自己说这样的话,大概是习惯了这个男人的德性吧。此时,她将头微微仰起,忽然有些伤感说道:“叶翔,你知道吗?在我小时候,当亲眼见到我妈死在那个男人的枪下后,我便感觉这个世界让人闷,从此以后,我很少能够开心起来放松下来,讨厌很多东西很少喜欢什么,可以这么说,大部分时候我感到累,都在厌烦着这个世界。”说到这,沈漫溪转头看向叶翔,道:“直到和你相处后,你让我大部分时候都在开心。” 叶翔看着前方的道路,一脸专心开车的样子,开口道:“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从小到大,你幸福吗?” “不,一点也不。”沈漫溪毫无犹豫给出了答案。 “我觉得你很幸福。” 沈漫溪不解道:“为什么?” 叶翔淡淡说道:“说一些庸俗的话,希望你不要介意。你是沈家的人,从出生起就有高人一等的身份,没有人敢欺负你,这是幸福;沈家很有钱,你不愁穿不愁吃,能够住洋楼开跑车,你可以买一件又一件漂亮的衣服,换一个又一个高档的包包,而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这是幸福;你天生丽质,长得和仙子一样美,女人嫉妒羡慕你,男人都想娶你做老婆,这也是幸福。” 听完,沈漫溪有些愕然,叶翔说了一堆她以前从未想过的话。 她并不开口,而是思索了起来。 这时,叶翔停下车,他们来到了江边。 “跟我下车。”叶翔道了一声。 沈漫溪回过神来,点了下头,随后打开车门,和叶翔一起走下了车。两人站在桥上,一起看着江面。 叶翔伸手指着远方道:“看到江上的那条渔船没? 沈漫溪“嗯”了一声。 “渔船上站着三个人,是一家三口。丈夫在打渔,妻子在洗菜,那个小孩在一旁玩溜溜球,你认为他们幸福吗?” “幸福。” 叶翔问道:“为什么?” 沈漫溪一脸羡慕说道:“因为他们一家生活得很融洽,那个小孩有一个好爸爸。我看得出,那个男人很爱他的妻子,也很爱他的小孩。” “其实在他们眼里,我们比他们幸福。” “怎么可能呢?” “这不仅可能,而且千真万确。”叶翔一脸认真说道:“在他们看来,我们两个,年青富有朝气,是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恋人,并且我们身后停着一辆宝马车。这些,就足够让他们羡慕,觉得我们比他们幸福。” 沈漫溪面露疑惑道:“我听得不是很明白。” 叶翔轻轻呼了一口气,道:“就拿‘我们身后停着一辆宝马车’这件事来说吧,我们身后停着宝马,说明我们有钱。而渔船上的那一家人,是穷人。如果丈夫打渔的收成不好,很有可能交不起那个小孩的学费,养不起家。那么晚上,他们两夫妻睡觉时,就会商量这件事,妻子可能会怪丈夫没有能力,然后丈夫不服,就会与妻子发生争执。最终,他们很有可能大吵一架,甚至打起来。当看到那一幕,你还会认为他们幸福吗?”说到这,叶翔停顿了一下,仔细瞧了眼沈漫溪的表情,随后道:“他们两人大吵大闹时,或许会想到你和我,如果他们家像我们这么有钱,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争执了。所以在他们眼里,我们比他们幸福。“ 叶翔的这一大段话直白简单,没有太多的道理,讲述的只是一件生活小事。然而沈漫溪听后,内心却被深深的触动了。她能懂叶翔的意思,但又没有完全搞懂。如今她的心理状态,就如同修真者练功时到达了“瓶颈”时期,只要冲破最后一个关口,那么整个世界,就会海阔天空。 此时,叶翔遥望着江面,语重心长说道:“漫溪,你知道吗?人们经常看到的风景是,一个人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不过,你的幸福,往往在别人眼里。” 声落,叶翔目光柔和,看向了沈漫溪,同一时间,沈漫溪将目光转向了叶翔。 两人默然对视,忽然,一阵清风卷来,荡漾起来佳人的青丝。沈漫溪会心一笑,她的身心终于放开,完全懂了。 至于此时此刻,在叶翔的心里,涌现了这么一段话:在如此浪漫的场景下,如此温馨的氛围中,我说出了如此拉风的话,给了你如此深沉的触动,漫溪,你咋就不亲我一口呢? 第八十八章 股市风云 庞氏集团拍得东塘中心广场的消息当天便不胫而走,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不少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送来道贺。一时间,庞氏集团风光无限。 至于沈氏集团那边,由于又一次拍地失利,一些集团内部人员对他们新任董事长的质疑声越来越强烈,认为那个女人除了脸蛋漂亮外,便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了,跟个花瓶似的。 就在人们以为沈家衰退,庞家要崛起成为湘南省第一大家族时,股市那边,却响起了一个惊天霹雳! 新的一周股市开盘,让股民们大跌眼镜的是,庞氏集团名下股票“庞湘实业”竟然不涨反跌。 按理说,如今庞氏集团的产业遍地开花,前景一片大好,“庞湘实业”是一只标准的蓝筹股。买了它的股民,就像得到一只孵金蛋的小母鸡,近期内肯定不会放手;而没买的股民,必然会趋之若鹜,争先抢购。这种情况下,“庞湘实业”应该大涨才对,即使天天涨停也不稀奇。 但现实摆在那里,人们不得不相信。 股市收市第一天,庞湘实业跌幅百分之零点七三。 股市收市第二天,庞湘实业跌幅百分之一点一二。 股市收市第三天,庞湘实业跌幅百分之一点九九。 ……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自然是有一只“命运之手”在暗中操控。它可以看成一个阴谋的展开,也可以理解为一盘大棋走下了精妙的一步。而这个布局者,正是沈漫溪。 自从沈漫溪就任沈氏集团董事长后,便开始大量筹措资金,但没有开拓一项业务,也没有新建一家公司。而是将筹措的巨款全部投到了一个地方:股市! 数周前,沈漫溪便开始秘密收购庞氏集团的股票,目的就是为了蓄足一个量,然后引发一场大风波。 这些天,广大股民对“庞湘实业”这只股票其实是买多抛少的,它之所以下跌,可以看成是沈漫溪与全体股民在作战。用沈漫溪的话来说:你们买我就抛,买多少我抛多少,看你们有多少钱有多大胆! “庞湘实业”连跌五天后,在全国享有盛名的湘南财经电视台,接到了一位匿名人士寄来的邮件。邮件里放着一叠厚厚的文件,封面印着九个大字: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 这份文件里面,详细列出了庞氏集团旗下各个公司近期的收支、集团内部的资金运作情况以及在未来三个月内,他们企业各项工程所要花费的钱财。只要稍微计算一下就可以得知,庞氏集团以五十五亿五千万拍下东塘中心广场后,内部的流动资金便成了一个负数。由于他们有几项大工程在同步建设,所以近期财政支出要大于收入,无法弥补这个缺口。也就是说,庞氏集团陷入了财政危机! 送这份文件的匿名人士是叶翔,至于制定它的人,则是沈漫溪。这个女人有着惊世骇俗的商业天赋,她仅通过庞氏集团流传到外部的资料以及几份通过特殊手段获得的信息,便将整个庞氏集团的内外状况,算得彻彻底底。 他们有多少个业务,每个业务每天能赚多少;他们有多少项工程,每个工程近期要投入多少资金;他们有多少家公司,每家公司财政状态如何。这些东西,沈漫溪都能精确无比的一一列出来,可以这么说,如果她现在去做庞氏集团的董事长,根本不需要下属介绍公司情况,马上就能上任。在很多地方,他对庞氏集团的了解甚至比庞氏集团现任董事长庞道盛还要清楚。 得到这份“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后,湘南财经电视台的高层专门召开了会议讨论。因为这份文件,算得上是庞氏集团的商业机密,贸然播出去的话,会不妥当。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谨慎对待,就是这份文件的内容直接指出庞氏集团陷入了财政危机,一经播出,对整个庞家来说,就是一场大地震降临。如果这份文件的内容不真实,是别有用心之人虚构的,那么整个湘南财经电视台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最好的结果是停播整顿,正常一点的结果是停播整顿外加全体高层下台。 所以在会议初期,众人是反对将这份文件在节目中播出的。直到湘南财经电视台台长杨欢接了一个电话后,便一掌拍定,围绕这份“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制成一档专题节目,于周六晚上黄金时段播出,并且邀请多名资深财经评论家探讨,最好还能请来一位名人,比如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总之,搞得越轰动越好! 至于杨欢前面接到的电话,是沈家老爷子沈洛山打来的。沈洛山对杨欢有过救命之恩,所以杨欢一口答应将文件内容制成节目播出。当然,他之所以答应得这么爽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既然是沈老爷子亲自打电话来,也就代表沈家会给他撑腰,他还怕个毛啊! 周六晚上八点,叶翔和沈漫溪准时守候在了电视机旁。 湘南财经电视台共请来了四位专家,从节目开始到结束,他们谈论得那是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并发表了许多专业性的意见。比如,根据“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可以推算出,庞氏集团陷入了财政危机;又比如,“庞湘实业”这周之所以不涨反跌,很有可能是庞氏集团为了缓解经济危机,从集团内部放出股份投入股市,筹备资金;再比如,庞氏集团前景令人堪忧,我们衷心的祝愿他们能够渡过难关,也呼吁广大股民与庞氏集团有难同当,多买点“庞湘实业”这只股票,最好不要抛啊。 看完后,叶翔对电视机屏幕深深鞠了个躬,郑重说道:同志们,辛苦了! 湘南财经电视台的专题节目播出后,立马在整个湘南省引起了轰动,即使全国各地,也有不少势力关注到了此事。 至于庞氏集团的内部人员,当看到电视台展示的那份“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后,个个目瞪口呆,里面的有些机密资料,连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庞氏集团董事长庞道盛于周日紧急召开了集团高层会议。 大会上,庞道盛除了安抚人心,还下了一道严令,就是清查公司内鬼。因为他认为,那份“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肯定是集团内部某个核心人物泄露出去的,否则不可能那么详细那么精确。 第二周股市开盘后,广大股民并没有听从专家在节目中的呼吁,而是争先恐后抛售手中庞氏集团的股票,以至于当天,“庞湘实业”狂跌百分之十,这是这只股票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跌停。 沈氏集团总部,沈湘大厦。 落日的余晖映在巨大的落地窗上,反射出一层朦胧光色,叶翔和沈漫溪并排站着,看着那轮红日缓缓坠下。当最后一线光明在天际湮灭,两人转过身,面对面看着彼此,举起了手中香醇的红酒。 “Chips!”两人不失情调道了一声,随后举杯畅饮。 叶翔将价值不菲的酒水一口吞进了肚里,随后看向沈漫溪,道:“漫溪,刚才看日落的感觉如何?“ “爽。”沈漫溪从中说出了一个字。 听完,叶翔嘴角上扬,转过头,目光眺望远方。在另一条街道上,一幢大楼与沈湘大厦遥遥相对。 叶翔在心中默默念道:庞家,你们的死期不远了! 第八十九章 无间道 次日正午,庞氏集团总部,庞湘大厦六十六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庞道盛负手而立,透过落地窗望向街道上如蝼蚁般大小的芸芸众生。他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他在担心,这种俯视的感觉会不会哪天就消失了。 此时,一阵敲门声响起。 庞道盛转过身子,看向董事长办公室的房门,沉声道:“进来!” 声音传出,房门被人推开,李冉走了进来。他依旧那身装扮,戴着黑色墨镜穿着黑色风衣,酷似黑客帝国中的男主角。 “董事长。”李冉恭敬道了一声。 庞道盛踱步到李冉跟前,盯着他看了看,道:“小李子,你跟了我多少年啦?” 李冉回答道:“从董事长收养我们兄妹算起,已经十八年了。” “十八年啊……”说到这,庞道盛仰起头,眼中尽是惆怅。他定了定神,随后道:“十八年的时间,不算短了吧?” 话语传来,李冉突然屈膝跪地道:“属下无能,被沈家那个女人蒙骗盗来一份假文件,让董事长陷入了圈套,请董事长治罪!” 庞道盛听后,眼中闪过一道寒光。但很快他平静下来,道:“小李子啊,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了?这件事情,是我低估了沈家那个女人的厉害,不怪你。” “如果董事长不惩罚属下,属下会心中有愧,请董事长降罪。”李冉固执说道。 “这十八年以来,你对庞家忠心耿耿,办事一向稳妥,不知有多少功劳。你的‘功’足以抵这次的‘过’。”说到这,庞道盛叹了口气道:“起来吧,孩子。” 听到“孩子”那一声叫唤,李冉心中不由触动一下,他面露感激道:“多谢董事长开恩!董事长的恩情,属下这辈子定当做牛做马来回报!”说完,李冉站起了身子。 这时,庞道盛拿起桌上的一杯红酒,目光生冷看向李冉道:“小李子,既然你已经为庞家效忠十八年了,在这里我送你一杯酒水。你喝下吧。”声落,庞道盛将手中的酒杯向前递去。 李冉眼皮一抖,他紧紧盯着那杯透散着妖娆之色的酒水,继而目露一份坚毅,接了过来。 “多谢董事长厚爱。”一声传出,他便一饮而尽。 这幕下,庞道盛眼中闪出一抹诡异之色,道:“小李子,你的表情怎么像喝了毒酒?” 李冉放下酒杯,保持一如既往的恭敬,道:“属下不敢。” “哈哈!有何不敢?”庞道盛古怪笑了两声,继而道:“不过,你心里认定这杯酒水有毒,却愿意喝下,倒也说明你心存一份忠诚。” 李冉站在原地,默然无声。 “如果我的情报没有出错的话,昨天深夜你去过沈氏集团吧。你的身份不是前天就暴露了吗,你还去那里干什么?”说到这,庞道盛语气骤然一沉,道:“小李子,你的忠诚,庞某不敢当啊!” 李冉一听,再度跪地道:“董事长,属下昨晚的确去过沈氏集团,但属下并不是去见谁,而是秘密潜入,想为董事长收集最新的信息。” “收集信息?收集到了什么吗?” “没。” “小李子,我没有给你下这道指令,你却擅自执行。你不觉得,你的忠心过头了吗?”说到这,庞道盛的眼神越渐冷漠,他话锋一转道:“你老实回答我,那份‘庞氏集团财务状况表’是不是你提供出去的!” 听到这话,李冉面露悲色道:“属下的忠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董事长千万不要听信小人的谗言,怀疑属下的一片忠诚啊!” “你的忠诚?哈哈!”庞道盛又一次发出了古怪的笑声,随即,他面目涌出厉色,道:“事到如今,小李子,你还要我怎么相信你的忠诚?前天你在沈氏集团被人查出内鬼身份后,他们不杀你,只是将你辞退。难不成他们知道我会杀你,故意放你回来等我来杀你?我看,你们想上演一出‘无间道’吧,可惜那场电影我看过。”说到这,庞道盛猛然从怀中取出一把精巧的手枪,对准李冉的胸口就是“砰”的一下。 面对如此近距离的射击,其实以李冉的能力是能躲过的。但先前庞道盛给他喝下了一杯酒,那杯酒水虽然没毒,却能够让修炼气功的人在短时间内散功。 扑通!李冉身上鲜血直冒,直直倒在了地上。可惜他脸上戴着一副墨镜,不知道如今他的双眼是闭着的,还是死不瞑目。 与此同时,在白沙市郊区一间废旧的小屋内。 “啊!”叶翔发出一声痛苦叫喊,连忙停止了发功。 他的面前,躺着一名昏迷不醒的男子,那名男子,正是庞道盛的长子庞元雷。刚才叶翔配合捣蛋鬼发动灵犀眼的‘正天机’,窥探庞元雷的意识海,由于探入深入,他看到了庞元雷以前做过的不少坏事。如此一来,叶翔自身的心智,也会受到那种负面情绪一次又一次冲击,以至于他最终承受不了,精神痛苦。 幸好在关键时刻,他收功了。 此时,叶翔定了定神,擦了下额头的冷汗,然后默念“解禁咒”朝庞元雷一指。 庞元雷浑浑噩噩的醒来,当看到眼前叶翔一脸微笑面对自己时,他不由“啊”地尖叫了一声。这种情形,就像如花遇到了光着身子的西门庆,以为对方要来夺自己引以为傲的贞操一样。 “庞少,虽然好久不见,但你打招呼的方式也不用这么有激情吧。大家都是男人,而且你还是个丑男,你色诱不到我的。”叶翔一脸认真说道。 自从“和平餐馆”事件后,庞元霆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一闭上眼睛脑中就会浮现“叶翔”的影子,以至于天天做噩梦。可以这么说,叶翔在他心中留下了一片挥之不去的巨大阴影,而那片阴影,聚成了一个恶魔的形状。 没错,对于庞元雷来说,叶翔就是“魔鬼”的代名词。 所以此时,看到叶翔阳光灿烂的微笑,庞元雷心中却惊恐万分。他一边双手紧捂着前胸,一边后退道:“你,你想干什么?不要乱来,求你不要乱来……” 庞元雷做出这种动作,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他真把自己当成了忠贞无二的如花,把叶翔当成了无女不淫人兽通吃的西门庆。 叶翔一边向前迈步,一边说道:“你现在最好乖乖呆在原地别动,我说什么你就听什么。不然别怪人家给你讲‘一巴掌’的故事嘛。” 话语传出,庞元雷立马止住了脚步,心惊胆战看着那个“恶魔”,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叶翔叹了口气,道:“元雷,其实你不必那么害怕的,此时此刻,我并不是在绑架你,而是有一件天大的好事要和你商量。在这之前,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大哥,你说。”庞元雷一脸胆怯说道。 叶翔仰头望着五米外屋檐上的一颗老鼠屎,深呼吸了一口,随后收回目光,郑重对庞元雷说道:“其实我是玉皇大帝的私生子。” 庞元雷一惊,叶翔的这句鬼话他自然是不相信的,但如今这种情况下,他不敢说一个“不”字。所以最终,他一脸呆滞点了点头。 “虽然你点头了,但我感觉不到你的真诚,你不相信我。”叶翔一脸失落道。 庞元雷最怕叶翔的表情发生变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给自己一巴掌。见到叶翔露出了那种神色,他连忙道:“相信,我都相信,完全相信真的相信!” “看你说话这么有文采,我已经感觉到你打败了你的智商,相信我爹是天王老子这份事实。”说到这,叶翔想了想,随后道:“虽然你目前打败了你的智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智商还是会起死回生的。到了那时候,你又会不相信我了。所以呢,我觉得我得想个法子证明自己。” 庞元雷一脸呆相,附和“嗯”了一声。 叶翔一本正经,继续说道:“我既然是天王老子的儿子,自然法力高强,算得上一位十分拉风的神仙。神仙都是无所不知的,我只要瞧你一眼,你以前干过什么我全都知道。” 庞元雷又附和“嗯”了一声。 此时,叶翔直直盯着庞元雷,随后冷笑一声道:“你出生起屁股便有块疤,那是胎记;你三岁时便开始看黄片,知道了什么是打飞机;五岁时,你在你家浴室内安装针孔摄像头,偷看了无数家族女性洗澡;九岁时,你便学会了仗势欺人,在学校当起了扛把子,连哄带骗加上暴力手段,夺去了几十名小妹妹的初吻,并且还摸了三位女老师的全身;十三岁时,你已恶名远昭,在学校打伤的人不计其数,并且还弄死了几个,这些事情你老爸都帮你一一摆平了;十五岁时,你见你小姨子漂亮,就迷奸了她,给你小姨子他老公戴了十几年绿帽子。”说到这,叶翔止了一下声,随后道:“越长大你的事迹就恶劣,我怕再说下去,我的嘴会变得比另一张嘴还臭,还是不要说了。总之,你的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听完这段话,庞元雷全身冷汗直冒,陷入深深的震惊和恐惧之中。因为叶翔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是准确无误的,甚至连庞元雷自己也记不清他看黄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经叶翔一提,他立马想起了,的确是三岁。 ‘自己无论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这是一份多么大的神通?凡人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能力,他不是神仙是什么!’ 这一刻,庞元雷信了,无论叶翔说什么话,他都真正信了。 “你可知道,大道循环,因果报应。你生前犯了这么多事,死后绝对要下地狱的,并且还要遭受千刀万剐,后世十八辈子做畜生!”叶翔盯着庞元雷冷冷说道。 听到这话,庞元雷浑身上下不由抖了一下。他两眼水汪汪的看着叶翔,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乞求道:“神仙大哥救我!神仙大哥救命!我不要被千刀万剐,不要做畜生!” 叶翔叹了口气,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你我有缘,我就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吧,你可愿意?” “愿意!什么是愿意!十万个愿意!”庞元雷连连点头道,像极了一条哈巴狗。 叶翔一脸凝重之色说道:“其实此次下凡,我在执行一项关乎天下苍生安危的任务。需要你手中百分之十庞氏集团股票,还需要你大义灭亲呆在你父亲身边做我的卧底。只有无比伟大的情操才能做出这种明智的事情,你真的愿意答应?” “愿意!当然愿意答应!”庞元雷毫不犹豫说道。 “记住,你只要乖乖听话,就能造就大功德,生前想尽荣华富贵,死后能够升仙。但如果你背叛了我,你生前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死后我会叫我爹专门给你开设一间‘十九层地狱’的。”说完,叶翔脸上洋溢起了温和的笑容,拍了拍庞元雷的肩。 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言行,但散发出了一种专属于叶翔独一无二的气魄。这种魄力,足以让庞元雷,甘做一辈子的狗奴才。 . (由于QQ群里,李冉同学觉得自己这个龙套角色太过悲情,多次表明要弃暗投明跟叶翔混的决心和意愿。所以你这章只是看起来死了,以后还是能复活的,请不要伤心。) 第九十章 情圣宝典 ‘许多年后,当一代情圣叶翔离开了这个地球,他的故事却流芳了千古。有许多人纷纷效仿他的德性,却只有其形并无其神,没有一个成功的例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呢?’ ‘原因很简单,你们终究不是我,不懂我。’ ‘就拿自恋这个问题来说吧,我天生就很自恋,甚至有这么一首七言绝句可以形容我: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君全名叫叶翔,天生就是自恋狂。’ ‘然而,我的自恋为什么不让人讨厌,而其他人的自恋却令人反感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那群愚蠢的地球人,没有领会自恋的精髓是什么。’ ‘就拿“帅”来说事吧,我觉得我活了多久,就帅了多久。我依稀记得我出生在黎明,那天,在我明眸善睐的大眼睛中,这个世界从黑暗渐渐变为光明。天为什么会亮?我固执的认为,是因为我来到了这个世上。世界的第一束光,便诞生于本哥哥帅气的脸庞。’ ‘我认为我是如此的帅,然而我几乎没有在别人面前说过我如何的帅,我只会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帅。因为我明白,帅并不来源于表面。’ ‘帅的真谛是什么?其实帅,是一种心灵的信仰。它的产生,来源于心灵信仰之力的累积!’ ‘如果你每天不忘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声或者无数声:我是帅的。那么久之久之,就会有一股帅的气息由心底涌现,然后不停壮大,最终形成一股“帅”的气场,包裹你的全身。这种帅,便是由内自外的帅,是世上唯一真正的帅气!’ ‘如此一来,每当你出门见人时,虽然嘴上不说我如何的帅,但由于你的刻苦修炼,已经有一股“帅”的气场围绕着你,弥漫于你的四周。那么别人受到这种无形力量感染,自然而然,便会从心里认同你的帅气。’ ‘如果因为虚荣心,时不时张口就对别人说,我是多么的帅,我帅得多么的掉渣。其实,这是一种很幼稚的行为。因为这种“帅”,只是嘴上说的,而不是由心底产生的信仰之力。没有信仰之力,就形不成“帅”的气场;没有“帅”的气场,就是一种假帅。所以,无论你说得再多,别人也不会觉得你帅,反而会对你产生负面情绪。’ ‘当我写到这里时,一只蝴蝶悄然无声的落在了我的肩上。所以最后,我有必要补充一句:当一个人“帅”的气场,达到无比强大的程度时,除了能够对人产生影响之外,还能深深吸引其他生物的。 ‘写到这,我原本打算放笔的,可就在前一秒,我使劲抖了抖肩膀,停在我肩上的那只蝴蝶依然不肯走。所以,我有必要再补充一句,不对,应该是叹息一声:哎,帅的气场太猛了,偶尔也会有那么一点小烦恼的。’ ‘叶翔写于2011年7月17日2点2分2秒。’ 沈氏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内,沈漫溪捧着一个黑色的小本子,一脸惊愕看着上面的文字。至于这个小本子,是叶翔的日记。 这些天,叶翔几乎寸步不离的陪着沈漫溪,他们大多时候会呆在这间办公室里。沈漫溪身为沈氏集团董事长,要比叶翔忙多了,她忙碌起来时,叶翔也想给自己找事做,便搞来一个小本子,没事在上面东写西写,久而久之,便成了一本日记。对于叶翔来说,这是他的心血,趁着上厕所的时候,他苦思冥想了一下,最终,郑重将它命名为《情圣宝典》。 今早叶翔出门办事时,忘了带上《情圣宝典》,落在了沈漫溪的办公桌上。翻文件时,沈漫溪无意发现了它,目光便被吸引了。 看完这一页后,沈漫溪再淡定的心态,也无法淡定下去了。一股笑意由内自外涌现,加上四周无人,沈漫溪终于放下矜持,捂住肚子,一边发笑一边说道:“咯咯!叶翔,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你了,这样的东西也只有你能写出来。咯咯!你这个人……你真是极品,不可思议的极品!咯咯咯。” 沈漫溪笑得正欢,突然,一阵咳嗽声从身后响起。 沈漫溪一惊,转头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叶翔走进了办公室。 “那个漫溪,那个……那个《情圣宝典》,呃……不对,那本日记给我吧。”叶翔指了指沈漫溪手中的小本子,有些脸红说道。 这幕情形下,沈漫溪俏面也是一红,她“哦”了一声,起身将《情圣宝典》送到了叶翔手上。 “你在日记里说……你是一代情圣?”沈漫溪看着叶翔,忽然好奇问了一声。 叶翔摸了摸后脑勺,尴尬笑了笑道:“那只是适当的夸张了一下,再适当的幻想了一下,最终适当的开玩笑了一下。不必当真,不必当真的。” 沈漫溪美眸眨了一下,继续问道:“你在日记里说……你的故事会流芳千古?” 叶翔回答道:“是这样的,这本日记毕竟是我的一份心血,所以我决定以后把它当成传家之宝交给儿子,然后我儿子又会交给我孙子,我孙子又会交给我儿子的孙子,就这么代代相传下去,便能够流芳千古了。” 如今两人的一问一答,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一个特殊的地点一份特殊的环境下,产生了一件特殊的事情。两人平日的对话,是没有这么怪的。 沈漫溪略有所思了一下,又道:“你在日记里说……你身上笼罩着很强大的气场?” “什么气场?” “帅的气场呀。” 叶翔面露谦虚道:“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沈漫溪听后,用怪怪的眼神看着叶翔道:“听你的语气,你好像把‘帅的气场’当成了真事,并且相信你自己身上笼罩着‘帅的气场’?” 听到这话,叶翔一脸认真说道:“听你的语气,你好像把‘帅的气场’当成了假事,并且不相信我身上笼罩着‘帅的气场’?” 沈漫溪点了一下头。 看到后,叶翔面露严肃表情道:“漫溪,你现在仔细盯着我,盯着我看三秒。”声落,叶翔摆出了一副深沉无比的表情。 沈漫溪“嗯”了一声,依话照做。 一秒。 二秒。 三秒。 “发现了什么吗?”叶翔问道,面露一脸的期待。 沈漫溪摆了摆头,道:“没什么发现。” “没发现?”叶翔惊讶说了一声,随后将双眼微微眯起,再道:“你再仔细看看,我整个人的气质,我整张脸有什么变化没?” “没有啊。你的脸皮,还是那么宽那么厚啊。”沈漫溪将观察结果如实说道。 听到这个答复,叶翔的面目涌现出了一份失落之情。他镇定了一下,道:“好吧漫溪,我换一种问法,你觉得我帅吗?” 沈漫溪淡淡说道:“一般吧。” “一般?”叶翔一脸不甘道:“你看看我,眉如刀锋眼如星辰,一缕气质足以排山倒海,一副尊容简直惊天地泣鬼神。你竟然说我长相一般?” “我是说一般丑。” “……” 第九十一章 筹笔巨款 ‘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女孩站在我面前,我郑重问了一个问题,当听完他的答案后,我后悔莫急,人世间最蛋疼的事莫过于此。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会对那女孩说三个字:“别说了!”如果他还要说下去,我会鼓起一万分的勇气堵住她的嘴。也就是,强吻她。’ ‘叶翔在公元2011年7月17日13点38分38秒一边开车一边写到。’ 写到这,叶翔停下笔,合上《情圣宝典》将它放入了口袋。随后,他来了一个漂亮的一百二十度急转弯,将奥迪开进了一个狭小的车位里。 叶翔走下车,漫无目的朝着一方走去。如今他所处的位置是市中心,之所以开车来这,自然是为了舒缓郁闷的心情。 前面在董事长办公室,当听到沈漫溪说出“一般丑”三个字时,叶翔的心灵是深受打击的。他在乎那个女人的看法,可那个女人却给出了那样的答案,这让叶翔实在想不通。 ‘亲爱的漫溪,你为什么要对我说一句谎话呢?你之所以说我不帅,难道是因为你发现你爱上了我,心里却不愿承认这份感情,不敢面对我这张帅气的面庞。所以你才刻意的贬低我,用一种愚蠢的心理暗示法,降低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从而达到忘掉我的目的?漫溪,没用的,我那光辉的形象和真理一般闪亮,一旦诞生,比过大海的汹涌,盖过天空的广阔,如同宇宙中那片暗无边际的黑洞,吞噬时空法则,达到真正的永恒!哎,道理就是这些了,总之,没有小妞能够逃脱本大爷的手掌心呀。” 以上,便是叶翔郁闷的原因。 由于叶翔目前的身份是沈氏集团董事长的行政助理,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在穿着方面还是非常讲究的。此次在大街上溜达,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踏着皮鞋,总之全身上下都是高档货,十分抢眼。一路走来,不少靓女向他投来了目光,甚至还有几名前来搭讪,这让叶翔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由在心中说道:群众的眼光果然是雪亮的,我果然是帅的。 就这样溜达了十分钟后,叶翔心中的负面情绪一扫耳光,于是,便一脸悠哉的回到了停车场。 开动车子时,叶翔回忆了一下刚才大街上的情形,不由在心中感叹道:男人长那么帅干什么?还不是出来给人看的,所以我以后要经常来市中心逛两圈。 银白色的奥迪车飞驰在道路上,叶翔一边掌着方向盘一边拿出了手机。他拨了个号码,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喂。”一个女声响起。 叶翔面带笑容道:“湄心,有没有想我啊?” “当然想啦。”苏湄心在电话那头甜甜说了一声,随后语气骤然一变,道:“我想你早点去死啊!“ 叶翔并不生气,道:“没想到这么久没联系了,你还是对我那么的客气。你知道吗?我每天都会登陆网上银行查一下我的银行账户,发现存款框框里面的数字一天比一天高,估计用不了多久,那窜数字还会涨长呢。这些都是你的功劳啊,你让我很感动。 “叶翔,老娘时间宝贵,有什么话直说。别净讲些屁话后,把我绕进去了,又骗我的东西。”苏湄心在电话那头毫不客气说道。 听到这话,叶翔一本正经道:“湄心,你的话让我很伤心,我是一个正直纯洁的男人,怎么会骗女人?尤其是你这么美丽乖巧的女人,只要稍稍骗一下,我就会良心不安彻夜难眠的,简直比遭天谴还要难受。” “你如果再废话一句,那么对不起叶大老板,别怪我挂你电话。” “别啊,湄心。好,我不夸你了,咱们谈正事吧。”说到这,叶翔清了清嗓子,随后道:“那本叫‘天一神针覆霜卷’的书,最近有没有出问题,上面显示的字没有褪去吧,需不需要我去你那里再施一次法?” “不需要。”苏湄心简单答复了一声。 “那你有没有其他地方需要我帮忙的?” “没有。” “再好好想想,千万别跟我客气,咱俩是什么交情。”叶翔大义凛然说道:“只要是你的事,只要你给出一句话,就算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视死如归万死不辞的!” “你有病啊,今天这么好的天气,你左一个‘死’右一个‘死’的,你想死就去死吧,别在电话里对我说。” “湄心,我很抱歉。其实,我是真的想为你做些事情,没想到在我愚蠢的表达之下,惹你生气了。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 面对叶翔一番诚恳的言语,不知道为什么,苏湄心隐隐感觉不妙。 ‘叶翔那个混蛋肯定有问题,肯定在用话绕我,只要我被绕进去了,他就会立马表露出真实目的,然后顺理成章占人便宜。’想到这些,苏湄心警惕了起来,回道:“叶翔,我真的没有什么事需要你帮忙。你别在那里假意惺惺讨好老娘了,你有事就说,没事我挂了。” “湄心,想想看,我们已经有二十七天十八个小时三十分二十秒没有见面了。”叶翔用深情的口吻说道:“如今,我们好不容易联系一次,如果什么事情也不做,那是对缘分的践踏,对天意的罔顾,这是一份多么大的遗憾啊!”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们之间需要找事情做,既然你没有事情找我帮忙,那么我随便找件事情,请你帮忙吧。” 听完,苏湄心由衷发出了一声感慨:果然!狗改不了吃屎,叫叶翔的混蛋改不了死德行!他简直是从茅坑里的石头中蹦出来的,比又臭又硬还要又臭又硬! 心里发泄一通后,苏湄心舒了口气,随后道:“什么事?说吧。”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倾心妇科医院价值十个亿,对吗?” 苏湄心声音一冷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叶翔无论脸上还是心里都不再嘻哈,异常沉稳说道:“找家银行,暂时把它抵押,给我贷款十亿,我现在需要这么一笔钱。” 苏湄心听后一惊,如果不是叶翔的语气像是要办正经事,她绝对会第一时间破口大骂的。此时,苏湄心镇定了一下,道:“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叶翔并不打算详细解释,淡淡说道:“你也知道,我是沈家的人。现在沈庞两家斗得正凶,我需要为家族出点力。” 听到后,苏湄心想了一下,随后道:“现在股市里头‘庞湘实业’跌得那么惨,看来捣鬼的人中,有你一个。你们有把握让庞家从此以后一蹶不振,甚至将他们这个家族直接变为历史吗?”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相信我,那十亿投下去后,换来百亿也不为过。” “哟,小屁孩一个,口气不小嘛。” “湄心,好不好嘛,把倾心妇科医院抵押出去给我贷款,反正抵一抵又不会怀孕。”叶翔声音一软说道。 “叶大老板,你太客气了,你占“倾心”近八成的股份,我充其量是个打工的,你说一句话,我哪敢不从啊。”苏湄心娇声娇气说到这,随后声音骤然一沉,道:“叶翔,倾心医院是我的心血,我听从你的安排,将它抵押,给你贷那么一笔钱。但有一点你要记住,这十亿绝对不能打水漂。如果到了时间你还不了债,让我失去了倾心,别怪老娘心狠手辣,让你男不像男,女不像女,人妖不是人妖!” “那我成什么了?”叶翔问了一声。 “木乃伊。”苏湄心从嘴中说出了三个字。 叶翔听后,张口笑了起来道:“哈哈!你这个回答太好笑了,真是太好笑太搞笑了。哈哈哈!我都快笑疯了,笑得我好冷,冷得我牙都快掉了呀!” “叶翔,你认为我在将冷笑话吗?”苏湄心的声音流露出一丝阴森,道:“那本‘太一神针覆霜卷’你还记得吧?不久前我在上面学到了一套针法,名为‘灼心烧’。人一旦中了这套针法,便会心火躁动,穴孔大开,气血脱体,夭夭升天。用你二百五智商能够理解的话来说,这套针法能够让一个人身体的水分蒸发速度增加千百倍,而那个人唯一自救的方法就是不停的喝水,并且就算他嘴里含满了水,每时每刻仍会感觉到口干舌燥,就如同一个人在沙漠中穿行三天三夜滴水不进,那种滋味你可以去想一下。叶翔,我苏湄心可以在这里立个誓,你如果让我的‘倾心’完蛋了,我绝对会让你整个人,也彻彻底底的完蛋!” 听完,叶翔的额头不由流出了一丝冷汗,苏湄心可怕的语言加上那种幽幽的语气,对人的心理还是有一定冲击力的。叶翔缓了下神,随后嬉皮笑脸说道:“湄心,你说得那么认真干什么,惹得我的一颗小心肝,扑通扑通以七十码的速度跳了起来。你的话,我记住了就是嘛。” “你也有害怕的时候?”苏湄心颇为惊奇说道。 “还不是因为你恐怖,呃……你说得恐怖,所以我就怕了。好啦,不聊这些伤感情的话题了。”说到这,叶翔想到了什么,不由道:”湄心,问你一个很神圣的问题。” “说。” “你觉得我帅吗?” “你猜。” 叶翔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道:“帅!” “你再猜。” “……” 最终,叶翔调转车头,返回市中心去了。 给读者的话: 小韬书友,你的鼓励、建议以及赞助全部收到,很给力很振奋我心。放心,“韬哥”这个角色我会倾心打造的。 第九十二章 风起云涌 自从湘南财经电视台曝出庞氏集团陷入财政危机的消息后,商界有如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掀起了滔天大浪。同时,这片大浪也波及到了其他各界,一时间成为了社会热点。 如此有看头的事件,新闻媒体自然不会放过。 除了电视台,不少报纸杂志也纷纷对此事报道并且展开了讨论。庞氏集团各大公司的门口,每天都有记者轮番守候。庞氏集团曾派出几拨保安人员甚至联系城管大队前来驱赶,但最终不仅无济于事,反而制造出了事端,让记者们有了新闻素材以及抨击的对象。每一个扛着摄像机或者拿着话筒的新闻工作者,都是折翼后安上钢翅膀的天使,谁都伤不起。 而网络那边,事发的第一周,“庞氏集团破产”六个字便成为了百度“七日关注”上升最快的词汇,同时,“庞氏集团”跻身进入了百度一周热门搜索前十位。因为此事,百度贴吧的“破产吧”人气爆增,二十四小时内发帖量破万,由零会员猛增到上千名。无论是现实中,还是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只要哪里有事发生,哪里就会迅速聚集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这是一个神也无法阻止的无敌群体。 至于股市那边,“庞湘实业”无疑成为了广大股民关注的焦点。毕竟庞氏集团是湘南省数一数二的明星企业,产业广大,社会关系网错综复杂,稍微动弹一下,便能牵动成千上万人的利益。 “庞氏集团频临破产”的消息传出,使得股民对“庞湘实业”这只股票信心大减,接连几天出现了争先恐后抛售的局面。 “庞湘实业”一跌再跌,眼前要跌倒谷底无力回天时,一件神奇的发生了。第三周股市开盘,“庞湘实业”的跌幅速度居然降了下来,第一天收市跌幅只有百分之一点三二,第二天收市跌幅降到了百分之零点四五。第三天收市时,“庞湘实业”竟然升了!涨幅百分之一点七一,而第四天和第五天这只股票依旧在涨,并且是大涨,分别为百分之三点二三和百分之二点五一! 这种情况下,股民们又一次摸不清头脑了。当初“庞氏集团”刚拍下东塘中心广场,形势大好,他们认为一定会涨,最后反而跌了,并且跌得一发不可收拾;如今“庞氏集团”陷入了财政危机,他们认为肯定死无葬身之地,没想到最后关头,居然活过来了。 是真的活了吗? 总之,这是一个非常令男人蛋疼,特别令女人痛经的奇迹! 这份奇迹之所以诞生,自然是有一只“命运之手”在暗中操纵。至于操纵者,并非庞氏集团的人,也并非庞家的盟友,恰恰相反,这个在关键时刻出场的“救世主”,是叶翔和沈漫溪。 当然这个“救”,并非真的在救,而是在为灭庞大棋最后的杀招,铺下基石! 其实按照常理来算,庞氏集团的股票会一直跌下去,如果沈漫溪和叶翔推迟几天出资收购,那么,就能用更少的钱买来更多的股票。为什么他们会提前出手呢?并非等不及了,而是这个时候他们必须当机立断,拉庞家一把! 原因是这样的,无论这段时间股市如何风云变幻,庞道盛一直将手中庞氏集团的股份死死握在手里不放。如果他继续这么死磕下去,当“庞湘实业”跌倒谷底时,庞氏集团必定会被迫变卖资产,甚至直接宣布破产。 庞氏集团可是一块大肥肉,这段日子除了本土的企业盯着它,外省也有不少势力打起了它的注意,都想趁机分一杯美羹。一旦宣布破产,那么整个庞氏集团的产业就会四分五裂,大大小小的势力都要啃一口,就算最终沈氏集团收购了庞氏集团,得到的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企业。 这是叶翔和沈漫溪都不愿意看到的,他们要拿的,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庞氏! 所以叶翔和沈漫溪才会在庞氏集团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时,拉他们一把。让庞道盛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如果他仍握着股权不放;那么叶翔和沈漫溪,又会抛出股票,让庞氏集团由希望转为绝望;如果庞道盛还不放,叶翔和沈漫溪会再拉一把,让他又从绝望中找到希望。 昔日一代军师诸葛孔明挥师南下,七擒七纵南蛮大王孟获,最终平定一方。今日,叶翔和沈漫溪也想来这么一出好戏,让庞道盛的内心世界,像坐过山车那样,忽上忽下。只要他犯了一下迷糊,将手中股份投入股市,那么庞氏集团董事长这个位置,就会立马易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收购庞氏集团的行动中,叶翔以自己的名义投入了三十个亿。其中十亿,是苏湄心抵押倾心妇科医院给他贷来的;而另外二十亿,则是找唐家借来的。 昔日在深圳宝嘉机场和唐牧谣道别时,唐牧谣的哥哥唐骏宇给了叶翔一张名片,并许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找他。 叶翔想起了这件事,便打通了唐骏宇的电话。唐骏宇还算厚道,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他交谈了起来。 叶翔寒暄了几句之后,便直奔主题,提起了借钱的事。记得当时说完后,叶翔的心里还是蛮紧张的,扑扑直跳。至于他的小脸蛋,更是不好意思的红了一下。毕竟才和别人见一回面,第二次联系时开口就借二十亿,这件事看起来,有点没道德。 出乎意料的是,听到二十亿的借款金额后,唐骏宇的语气不抖一分一毫,就像别人找他借两毛钱似的,一口答应了。半个小时后,叶翔一查银行户头,资金到帐了。这让叶翔当时的心里,只有一个感慨:他妈的,香港佬就是有钱! 庞氏集团总部,庞湘大厦六十六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从上周起,这间办公室里面便多了一张宽大的办公桌。此时,那张办公桌上摆着四台电脑,四名男子端正坐立对着电脑屏幕不停的敲打键盘。 “涨了……我们的股票竟然开始涨了?”庞道盛站在桌前,用中指敲了敲桌面略有所思念道。随后,他定了下神,对四名下属说道:“你们盯紧点,股市稍有异动,立马汇报给我!” “是!董事长。”四名操盘手整齐而又有力的应道。 一旁的庞元雷开口道:“爸,现在我们集团的股票既然有起色了,是不是可以放点股份出去,为集团筹点资金。” 庞道盛看了儿子一眼,硬声道:“这个时候,我们是不能放的。” “为什么不能放?”庞元雷劝道:“爸,现在股票长势这么好,正好是化解咱们集团危机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我们不在股市捞一把,等到再下跌的时候,就痛失良机了啊!” 庞道盛一听,微怒道:“你啊你啊!什么狗屁逻辑,你怎么就这么不成气候啊!” 庞元雷理直气壮道:“我这个提议又怎么错了!现在咱们的“百亿度假村”正建设得如火如荼,昨天刘经理打电话来问第二期工程的资金什么时候到。还有,拍下东塘中心广场后,国际商贸大厦建设在即,市政府来要钱的时候,我们可是不能耽误半分的。爸!难道你宁愿眼睁睁看着集团破产,也不抓住眼下的大好时机,筹备资金解决集团危机吗?” 庞道盛听后,向前踱了几步。他负手而立,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望向都市的一片繁华盛景,叹道:“元雷啊,商海有如战场,与对手交锋时,要有一种认知,便是处处设陷阱处处藏陷阱处处防陷阱,这种斗智斗勇,有时候比真实的战斗更加险恶。我们呐,要始终多了一个心眼。我并不是不看好股市,而是担心幕后有一双黑手正暗中操纵这一切,只要我放出一部分股份,有可能失去的便是庞家的百年基业!” 庞元雷一惊,随后想了想道:“爸,这些日子我们把股市盯得那么紧,看不出有人在刻意操纵。我们集团实力这么雄厚,股民对我们还是有信心的,如今股票上涨,我看一点也不像有势力介入的样子,而是广大股民齐心挽救的结果!” 庞道盛摆了下头,随即话锋一转道:“元雷啊,你可知道在商战中,我最怕的是哪一类敌人?” 庞元雷并没有回答,站在一旁静静的听着。 “其实,面对那些久经商场老谋深算的人,我不会太在意。和这些人下棋,他们虽然技法娴熟,动一步就能够在心里推算出后面要走的几步。但这几步棋,往往是毫无锐气的老棋,我能拿捏得到。”说到这,庞道盛转身看向一脸茫然的儿子,说道:“我最怕的,是像你这种表面看起来让人感觉不到威胁的人。这类人,往往深藏不露,从不按常理出牌,可一旦对棋,他们心中便有了整个大局!” 听完,庞元雷忽然面露喜色,道:“爸,你话里的意思是说,我虽然表面看起来不行,其实是很聪明的,对吗?” 庞道盛一听,气道:“蠢货!我只是拿你打个比方而已,你的表面和心性一样不济。”说完,庞道盛缓和了一下情绪,继而道:“元雷啊,你可知道,这次与沈氏集团下的这盘棋中,除了沈漫溪,我感觉到了一个更可怕的对手。他一直处在一个令人容易忽视的位置上,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说不定一些惊天大事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声落,庞道盛脑海浮现了一个影子。昔日东塘中心广场的竞拍会上,他曾与一个年轻人擦肩而过,只是对望了一眼,庞道盛心中便有了一种怪异的情绪,总之,他感觉那是一个让人不敢轻视的年轻人。 那个人,正是叶翔! 此时,庞元雷仔细看了一眼父亲,突然间发现父亲苍老了许多。 庞道盛走上前,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意味深长说道:“如今股市也是这样,表面虽然风平浪静,看不出什么波澜。但我真怕哪时把它掀开,便是惊天巨浪!” 第九十三章 陪伴与遐想 深夜,沈氏集团总部,沈湘大厦六十八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已经到了凌晨,然而这里依旧灯火通明,沈漫溪坐在办公桌前翻阅着一份又一份文件,不时会拿起钢笔在纸上写下了什么。 “本人倾情打造旷古绝今举世无双惊天地泣鬼神宇宙第一帅哥牌浓情甜蜜香咖啡一杯,请仙子品尝。”此时,叶翔来到沈漫溪身旁,将一个蓝色的小杯子放在了办公桌上,杯里冒出香浓的热气。 沈漫溪看向叶翔,并不说话,只是浅浅笑了一下。不知道从何时起,沈漫溪已经对叶翔没有说“谢谢”的习惯了。 叶翔瞧了瞧沈漫溪办公桌上堆成小山一样的文件,问道:“你今天又准备熬通宵?” 沈漫溪“嗯”了一声,道:“这些文件都关系到集团重要事务,我必须在天亮前处理完。” “女人熬夜不好。”叶翔说了一句。 “我知道。”沈漫溪简单应了一声。 “我知道你知道,不过我还是想对你说这么一句。” 沈漫溪听后,又是浅浅一笑。这个男人的话语,总是那么温馨。 “不打扰你了,你先忙吧。”说完,叶翔转身走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大沙发。 这些天来,叶翔已经陪伴了沈漫溪无数个夜晚,漫溪不睡,他也是不会睡的。此时,他靠在沙发上,然后脱掉皮鞋,将双脚靠拢放在了沙发的另一头。一副姿态,还是蛮悠闲的。 叶翔从口袋里搜出了一个黑色的小本子,也就是那本被他命名为《情圣宝典》的日记,将它打开后,叶翔便拿起钢笔在上面写了起来。 ‘一代情圣叶翔认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是从古至今泡妞的必杀绝招之一。’ ‘赵敏喜欢上张无忌是从俩人一起落入密洞开始的;殷素素和张翠山决定永不分离是从共赴冰火岛开始的;杨过小龙女深深相爱是在古墓里培养出来的;王语嫣决定跟随段誉是从枯井中开始的。’ ‘这些不争的事实告诉我们,我和我的漫溪这么多天的单独相处,已经培养出了感情。不久后,或许她就会成我的老婆。’ ‘叶翔写于公元2011年7月25日凌晨1点21分32,当时,他正与他的漫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写完,叶翔合上《情圣宝典》放入口袋,随后将头上仰,陷入了美好的憧憬中。 “嘿嘿!”片刻后,叶翔因为想得太入迷了,很有淫味的笑了一声。 虽然声音很小,但如今夜已深,整个董事长办公室内鸦雀无声,就算一根针掉在地上也听得见的。沈漫溪不由抬起头,将目光转向叶翔,有些惊讶的看到那个男人正一脸呆相的看着天花板,嘴巴张开,口水哈喇都流了出来。 ‘他又在搞什么鬼名堂?’沈漫溪想了一下,不禁轻声叫道:“叶翔。” 叶翔正在神游太虚,用“无上意淫真法”在脑海中构建了一个香艳无边的世界,他深深沉浸其中,沈漫溪一声传来,并没能将他叫醒。 “叶翔。”沈漫溪又叫了一声。 一丝涎水从叶翔嘴角划下落在了沙发上,他不仅没醒,反而陷得更深了。 沈漫溪面露一个无奈表情,将一张白纸揉成一团,然后瞄准叶翔扔了过去。 叶翔正在发呆,突然,眼光的余光发现一个白色物体飞了过来。 ‘有情况!’叶翔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骤然闪身躲过那个白色物体,随即向沈漫溪冲了过去。 沈漫溪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到一个男人来到跟前,然后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她。 这一幕并不是叶翔有意为之,他之所以突然抱沈漫溪,具体原因是这样的。 刚才在叶翔的意淫世界中,他和他的漫溪甜蜜在一起生活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年后,被宇宙中无数强者所嫉妒,于是他们合谋绑架了他的漫溪,关在了宇宙最险恶的地方。 做为世上最拉风的男人,叶翔自然不能向恶势力低头,所以他决定做一件最拉风的事情,就是抢回自己的女人。于是,叶翔孤身一人去到了那个宇宙最险恶的地方,很快被无数反派角色包围,他们都是小BOSS级大BOSS级的存在。 对爱人无限的眷恋以及对反派势力深深的仇恨,让叶翔在一瞬间爆发了无穷的潜能,一个喷嚏便能毁灭一个太阳系。于是,他遇神杀神佛挡杀佛,经过千辛万苦之后,最终来到了关押沈漫溪的密室里。他看到,他的漫溪竟然被人用铁链绑在了柱子上面。 叶翔悲愤万分而又情意绵绵叫了一声:“漫溪!” 叫完,叶翔正准备救下恋人。可就在这个时候,终极BOSS出现了,竟是一个邪恶的奥特曼,长得很胖很胖。 大胖子奥特曼狂笑一声,道:“老子得不到的,你也休想得到!”声落,大胖子奥特曼便双手交叉,发动了奥特之光。 嗖!一束白光朝沈漫溪激射了过去。 以上,便是叶翔意淫世界里发生的事,在他脑海即将闪现沈漫溪被白光击中的画面时,现实中,沈漫溪正好将白纸团扔了过来。 意境与现实强烈的结合之下,让叶翔情不自禁发动移星步,义无反顾的向沈漫溪冲了过去。那一刻,他心中的想法很纯粹:我要用我的身体为我的漫溪挡下奥特之光! 由此可见,翔哥的意淫境界,战斗力已经无限接近于神的意志,尔等凡人,只可顶礼膜拜! 办公室内,叶翔以一个怪异的姿势抱着座椅上的沈漫溪三秒后,沈漫溪回过神来,叶翔也醒了过来。 “放开我。”沈漫溪道了一声。 叶翔“哦”了一下,便老实松开了手。 沈漫溪整理了一下衣服,随后问道:“你怎么老是喜欢莫名其妙的抱我?” 叶翔想了想,道:“可能我的怀抱和你这个人有缘份吧。” “再乱抱人家,别怪我的这个和你的脸有缘。”说完,沈漫溪柔嫩的玉手捏成一个小拳头,在叶翔眼前扬了扬。 叶翔见状,连忙行了个礼道:“遵命!女王殿下。” 沈漫溪抿了一下嘴,随后站起身子,步到了窗前。她望着窗外灯红酒绿的都市景象,突然道:“叶翔,你认为我们的这盘灭庞大棋能否圆满完成吗?” 叶翔走到沈漫溪身旁,用肯定的语气说道:“当然!” “为什么这么自信?” “因为我们有一个庞道盛所没有的优势,并且这个优势,太有优势性了。” 沈漫溪略微一惊,问道:“什么优势?” 叶翔淡然一笑道:“庞道盛是一个人,而我们是一男一女。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叶溪合璧,天下无敌。他怎么跟我们斗?” 窗子是敞开的,凉风卷了进来,荡漾起了佳人的三千青丝。 沈漫溪嘴角上扬了一下,显出了一丝笑意。随后,她忽然愁绪上涌,不由叹了口气道:“叶翔,你说庞道盛会放权吗?他大概什么时候会把手中的股份投入股市?” 叶翔看了眼身旁的佳人,道:“漫溪,你又在给自己找不安啦。” “我知道。”沈漫溪淡淡说了一声。 “这样吧,我们现在玩一个接话游戏,我说一段话,你感觉该怎么接就怎么接。”说到这,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我的这段话是这样的,如今庞道盛想救活他的企业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变卖集团产业;二是抛出手中股份,借助股市为集团筹措资金。第一个办法无疑是割掉庞道盛心头的一块肉,因为如今庞氏集团有几个大项目正在建设中,一旦完工,所带来的商机利润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东塘中心广场那块地,绝对能够让他们集团的实力有一次质的飞跃。所以不到万不得以,庞道盛是不会拿他们企业的前途开玩笑的,如此一来,他只能将目光转移到股市。”说到这,叶翔便闭口了。 沈漫溪十分有默契的接话道:“庞湘实业前段日子大跌,庞道盛的心里应该有了变卖集团产业的打算。这份结果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所以我们投入一部分资金到股市,让他们集团的股票涨了起来,从而与庞道盛展开了一场心理战。现在庞湘实业涨势良好,对于庞氏集团来说,这是起死回生的天赐良机,庞道盛只要抛出手中部分股份,就能在股市捞得一笔钱,挽救集团的财政危机。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庞道盛并没有上钩,仍然在观望。他害怕这是一个局,害怕有一股势力在暗中收购他们集团的股票,想一口吃下庞氏集团。所以庞道盛死也不放,保证手中始终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集团控股权。” 叶翔眼中精光一闪,接道:“庞道盛虽然老奸巨猾,但他心中毕竟有一片宏伟的蓝图,只要有帮他渡过难关的方法,他怎么会轻易放弃?所谓的赌徒心理,其实每个人都有的,只不过每个人的底线深浅不同罢了。无论他的底线有多深,只要欲望还在,就一定能被我们给逼出来!” 听完,沈漫溪舒了口气,道:“叶翔,我的心里畅快些了。” 叶翔看向沈漫溪,道:“漫溪,刚才我们两个说得这么有默契,这真是一份天赐良缘啦!不如我们两个……” “什么?” “接个吻吧。”叶翔脱口而出道。 “无聊。” 第九十四章 将军!死棋 股市开盘的第四周和第五周,人们对“庞湘实业”的关注度逐渐冷了下来。经过前段日子的大涨大跌后,这只股票的发展势头又恢复到了自然阶段,看不出有什么蹊跷。 庞氏集团总部,庞湘大厦六十六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爸!都过去这么久了,股市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股票哪像有人在操控?明天就是和王局长洽谈国际商贸大厦建设的日子,到时候我们集团拿不出资金,得罪了市政府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啊!爸,你还在犹豫什么?放手在股市上搏一把吧!”庞元雷心急的劝说着父亲。 庞道盛负手而立看着窗外,叹了口气道:“就是越平静,越让人胆战心惊。” 庞元雷听后,不屑说道:“爸!你怎么老是疑神疑鬼的。股票长势良好时,你不抛;现在发展平稳了,你还是不抛。难道你没有想过咱们集团的东塘中心广场?没想过我们正建设的百亿度假村?只要渡过了这次危机,我们集团的未来将是多么的辉煌!所以爸,放手吧。只要我们在股市上运作小心点,是没有人会发觉的,就像那四个字所说的,我们可以暗度陈仓。” “暗度陈仓……好一句暗度陈仓。元雷啊,你跟在我身边这么久了,第一次说出了让我感到欣慰的话,这四个字,有智慧。”庞道盛将目光转向儿子,不知是喜是悲说道。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庞元雷按了下免提键,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清雅的女声:“董事长,亚洲银行的叶行长正在会议室等您,有事找您商议。” 庞道盛并没有回应,他紧锁双眉,再度将目光投向窗外,在嘴中喃喃念着那四个字:“暗度陈仓……暗度陈仓……” 庞元雷不由对着电话说道:“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这……”听到不是董事长回答,电话中的女声显得十分犹豫。 庞元雷不耐烦道:“什么这、那的,知道就说。董事长就在我旁边,难道有什么事情我还不能知道!” “对不起,庞经理。这次叶行长来,好像是关于我们集团申请贷款的事,出了些问题。” 听到这话,庞元雷脸上顿生怒意,他走到父亲身旁道:“爸!你也看到了,现在指望银行是不可能了。前些日子,那群无良媒体炒作得那么厉害,银行那边肯定收到了风声,我们贷款的数额又是那么巨大,银行的几个老家伙躲都躲不及,怎么会帮我们呢?所以爸,我们还是在股市上搏一把,自己救自己吧!” 听完,庞道盛转身看了儿子一眼,不知为何叹息了一声。随后,他走到办公桌前,对着电话说道:“林助理,你先在会议室招呼一下叶行长,我马上过来。” “是,董事长。”声落,电话那头挂断了。 此时,庞道盛坐在了真皮转椅上,他盯着眼前的电脑怔了一秒,随即,快速敲打起了键盘。 一旁的庞元雷起初有些疑惑,但看到电脑屏幕上闪现出来的数据后,他心中不禁一喜。 随着“滴”的一声响起,庞道盛一系列的操纵已经完成。此时,他起身走到了不远处另一张办公桌前。几名操盘手正在那里聚精会神忙碌着,见董事长来到,纷纷抬起了头。 庞道盛面露威严,道:“我刚才在你们每人的电脑中,新传了一份文件,每份文件里面包含着庞氏集团百分之五股份。从现在起,你们按照你们的经验,小心将它们投入股市,稍微觉得异常,马上停止运作并及时汇报给我。” “是!董事长。”四名操盘手恭敬回答道。 庞道盛扫视了下属一眼,他们每个人在庞氏集团至少呆了五年以上,忠心可以保证。想到这,庞道盛心安了几分。随后,他转头对不远处的儿子说道:“元雷,你就留在这里看着吧,我先去会议室见一下叶行长。虽然这次银行没有帮到我们,但我们经商的人,最好不要和银行撕破脸皮。”声落,庞道盛眼中闪过一丝黯然,便迈步朝着门那边走去了。 “知道了,爸。”庞元雷回答了一声,当见到父亲走出办公室后,他的眼中不由闪过了一丝诡异之色。 董事长办公室内,清脆的键盘敲击声不绝于耳。 庞元雷来回踱步,时不时会瞧一下专心工作的四名操盘手,脑筋开始打起歪主意。此刻,他突然停下脚步,叫嚷了一声:“你们几个全部停下了,先给我站到一旁去。” 此话一出,四名操盘手一惊,一脸不解抬头看向庞元雷。 “怎么啦!你们不明白我的意思?要知道现在你们每人眼前的电脑里面,都存着我们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我爸既然要我监督你们,那我就要好好履行职责。你们现在离开座位给我退到墙角那边,让我把电脑检查一遍,看有没有人捣鬼。”庞元雷用严厉的语气说道。 四名操盘手一听,互相看了看,眼中的疑惑更加浓厚,显然觉得这道指令有些荒唐。其中一名操盘手开口说道:“庞经理,现在我们正按照董事长的吩咐在股市运作,你叫我们在这个时候停下来,不妥吧。” 听完,庞元雷面生怒色,斥责道:“怎么了你们!想造反是不?你们只不过是几个打工的,让我检查一下电脑都不肯,现在又拿我爸来压我。我看你们几个一定有问题,不让我检查电脑的人,肯定是奸细!” 四名操盘手听后,又互相看了一眼,面对庞元雷咄咄逼人的气势,他们眼中多有无奈。毕竟庞元雷不仅是集团的总经理,更是董事长的大儿子。而他们,正如庞元雷所说,只不过是打工的。 操盘手们相继起了身,按照庞元雷的话一一退到了墙角,就像上学迟到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一样。 庞元雷满意看着这一幕,狡诈的笑了一下,便道:“这样就对了嘛,放心吧,出了什么问题我替你们担的。你们这么听话,往后我会好好栽培你们的。” 说完,庞元雷走到办公桌前,将目光转向了上面的四台电脑。随后,他开始来回走动,双手不停敲打起了键盘,期间,他还会刻意用身子挡住电脑屏幕,让其他人无法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一会儿后,庞元雷终于忙完。他直起腰板,畅快的呼吸了一口气,继而转身对后方站着的四名操盘手说道:“好啦,你们现在可以走了。” 四名操盘手一听,眼中露出惊疑之色,不由异口同声道:“庞经理,这……” “什么这、那的。实话告诉你们,刚才我已经把电脑里存着的股份全部抛到股市上去了,也就是说,你们的工作我已经替你们完成了。现在我放你们的假,你们回家休息吧。”庞元雷一脸轻松表情说道。 一语震惊四人。 其中一名操盘手开口说道:“庞经理,董事长的意思是叫我们小心在股市上运作,现在你全抛出去了,董事长会怪罪下来的。” 庞元雷不耐烦道:“你啰嗦什么!反正股票我已经全抛了,而且我前面也说了,出了什么问题我担着。你们如果再不走,不用等我爸怪罪,我现在就可以解雇你们,让你们卷铺盖走人!” 听到这话,四名操盘手第三次互相看了一眼,便不再多说,相继走出了办公室。打工的毕竟是打工的,老板就是老板,提出再无理取闹的要求,也有不得不从的权威。 宽敞的董事长办公室静了下来。此时,庞元雷带着一种异样的表情,拿起了办公桌上的电话,他的手指不禁颤抖起来,拨下一串号码。 沈氏集团总部,沈湘大厦六十八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正在写《情圣宝典》的叶翔停下了笔,当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号码后,他的嘴角不由微微上翘。 叶翔按下接通键,将手机放在了耳边,他并不说话,只是默然的听着。 很快,通话结束,叶翔站起身子,来到办公桌前。他看着正在忙碌的沈漫溪,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漫溪,将军!” 给读者的话: 推荐两名朋友的书:一本书《九天》,作者欧阳允,诛仙式的仙侠作品;另一本《异界之逍遥战神》,痕丶迹出品 第九十五章 单枪匹马闯进去 庞氏集团总部,庞湘大厦六十六层董事长办公室内。 庞元雷翘着二郎腿,一脸悠闲的坐在了真皮转椅上。如今庞氏集团陷入了如此危难的局面,身为庞家长子的他,脸上不仅看不出忧愁,反而还显出了那么一点得意。 这时,办公室的门开启,庞道盛面色不佳走了进来。看到儿子一副没出息的样子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庞道盛心中火气上涌,道:“你啊你,瞧你这副德行!我还活着呢,你就那么想坐上那个位子?” 看到父亲大发雷霆,庞元雷连忙从转椅上站起。他端起桌上一杯热茶走到父亲跟前,道:“爸,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坐在那里,只是想休息一下。”说到这,庞元雷将茶水前递道:“爸,刚才你去会议室一趟,辛苦了。这里有一杯上好的碧螺春,我刚泡不久,给你消消火。” 庞道盛接过茶水,脸上的怒意褪去了一分,难得儿子有这份孝心。 庞道盛细细品味了一口,随后道:“元雷啊,这是你第一次给我泡茶喝,虽然火候不到家,但我这个做爹的,喝得欣慰。”话语流转到这,庞道盛眼中闪过了一缕哀愁,不由说道:“自从元霆离家出走后,我不知道派了多少人去打听,却还是一直没有消息,看来他真的不打算回这个家了。我这个老头子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现在我只剩下你这么一个儿子了,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嗯!父亲,我一定会努力的。”庞元雷一脸认真应道。 庞道盛仔细看了儿子一眼,继而转移目光,望向了东边角落的办公桌,却发现那里已经空无一人。庞道盛面色大变,急道:“元雷,我们集团的几名操盘手呢?” 庞元雷毫不慌张道:“他们按照你的吩咐把股票全部抛出去后,就离开了。” “全抛出去了?这么快!”庞道盛念了一声,心寒无比。他快步走向了办公桌,目不转睛盯着电脑屏幕,双手以极快的速度敲打起了键盘。 劈里啪啦! 此时,庞道盛重重敲击了一下“回车键”。当看到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数据后,他的精神不由一阵恍惚,以至于身子向后一倾,便跌坐在了办公椅上。 “完了……全完了……”庞道盛一脸呆滞,喃喃念道。 庞元雷走到父亲身旁,用一种怪异的语气问道:“怎么呢?爸,什么东西完了?” 这一问让庞道盛回过了神来,他骤然将目光转向儿子,厉声喝道:“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我才离开一会,你就给我捅了这么大的篓子!我把你留在这里,就是要你看紧点,你怎么能让他们把股票一下子全抛出去了?你知不知道现在的股市,我们集团的股票才跌了片刻后,便立马上涨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庞元雷不以为意道:“爸,股票不跌反涨是好事啊。” “混账!这是好事?我庞道盛这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啊!年到四十好不容易天赐一子,却是这么一个白痴东西。老子,老子现在就一枪毙了你!”说到这,庞道盛的整张脸已经气得涨红。他果真从怀里搜出了一把精巧的手枪,指向了儿子的脑袋,但拿枪的手却不停的抖着,并没有按动扳机。 天下父母心,亘古不变情。 痛彻心扉事,恨铁不成钢。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房门被人“砰”地一下被人大力推开了,一名男子闯了进来。男子身后跟着几名鼻青脸肿的保安以及其他一些庞氏集团的工作人员。不过,他们只是远远的站在后面,并不敢上前。 这位出场就让人感觉到气势逼人的男子,正是叶翔。 庞道盛第一时间将手枪收回怀中,继而转身盯着叶翔,沉声道:“是你。” “听庞董事长的语气,似乎心里十分惦记着我,我受宠若惊啊。”叶翔似笑非笑说道。 庞道盛眼中寒光一闪,道:“你这个年青人虽然有些能力,但你要清楚,这里是庞湘大厦,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叶翔不羁说道:“为什么我不能来这?庞董事长,股市那边的情况相信你也看到了吧,难道这个时候你还要装糊涂么?”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你再不走,就休怪老夫不懂待客之道了。”庞道盛镇定说道。 “很早以前就听说庞董事长为人谦和,善待宾客。今天我特意来拜访,你不请我坐下来喝茶也就罢了,没想到才说两句话,你就要赶我走。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大概是因为庞董事长怕了吧。”说到这,叶翔嘴角上扬,继而大声道:“老庞!你现在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耗子,把我当成了猫,认为我随时会吃了你。” 听到后,庞道盛怒喝一声:“胡扯!” “胡扯吗?”叶翔一脸淡然说道:“如今沈氏集团已经收购了四成以上的庞氏集团股份。至于庞董事长,抛出手中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后,如今手中的集团股份只有三成多了吧?” 庞道盛皱了下眉头,道:“叶翔,虽然你很聪明,但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未免血气方刚了。你们收购的庞氏集团股份还没有达到五成以上,在没有绝对的控股权之前,最后的胜利还不知道是谁的。目前,我手中仍握有三成以上的股权,加上我儿子手中百分之十的集团股份,有我们父子在,你们休想吞下庞氏!” 叶翔一脸悠然说道:“庞董事长,看来你的消息不够灵通啊,告诉你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你的孝顺儿子庞元雷为了拯救苍生大地,已经弃暗投明,将他手中百分之十的集团股份全数转让给我了。” 此话一出,全场震惊! 见事情已经戳穿,庞元雷第一时间奔向了叶翔那方,站在了他身旁,雄纠纠气昂昂的与父亲对峙。 第九十六章 成王败寇 “你这个逆子!”见到儿子反叛,庞道盛心绪大乱,他不由悲切叫了一声。 庞元雷看着父亲,理直气壮道:“谁叫你从小到大只会说我没用,老是夸弟弟这样好那样好,我看你心中只有庞元霆,至于我,你恐怕早就不想要我这个儿子了。刚才你还用枪指着我,想杀我。老头子,知道吗?你这是自食其果!” 听到这话,庞道盛眼中涌现了无尽的哀凉,他干笑两声说道:“哈哈!自食其果?元雷,听到你这一声‘自食其果’,我真后悔让你从娘胎里出来!我承认,有时候我是对你严厉了些,但你想想,你是我儿子,是我庞道盛年到四十终于有了的儿子!我一生的精力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你的身上,一直想着把世上最好的东西通通全给你。我虽然常常在你面前夸元霆,但我从来没给过他什么,反而把集团总经理的位置让你当,百分之十的股份也给了你,你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吗?这代表着以后我会把整个集团整个庞家交到你手上!我之所以平日对你严加管教,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担当重任,可如今,你竟然将我毕生的心血拱手送给了别人!你倒是说说!他们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 听完,庞元雷沉默了下来。 叶翔冷眼看着这一切,开口道:“你儿子投奔我们,那叫弃暗投明,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根本不需要给他什么好处。老庞啊老庞,出现今天这种结果,只能怪你不自量力。” 声音刚落,一旁的庞元雷附和道:“叶先生说得对,爸,你就是不自量力。刚才你讲的那些鬼话我才不信,你有什么能耐和叶先生斗?现在你这个老东西就要死到临头了,不如把手中那三成的集团股份交出来吧,看在你生我养我的份上,我可以请求叶先生饶你一命。” “你果真是个逆子!逆子啊!”庞道盛用难以言喻的语气悲呼了一声,儿子刚才那些话,让他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了。此刻,他从怀中搜出手枪,枪口对准叶翔,正要按动扳机。 叶翔第一时间伸手往旁边一抓,提起庞元雷的衣领,便将他带到自己跟前,做起了自己的肉盾。 “老庞,有种你就开枪。不敢开,你就是我孙子。”叶翔用嘲讽的语气说道。 “爸,不要,不要开枪啊!我是你儿子,你不能杀你儿子啊!”庞元雷被叶翔控制住不能动弹,只能乞求起了父亲。 这一幕下,庞道盛握枪的手抖动了起来,最终,他的食指离开手枪扳机。没错,他不敢开枪。在他心里,儿子是二十多年前上天赐给自己的厚礼,比自己的性命还要重要,怎么能够伤了他呢? “老庞,你会武功吗?”叶翔忽然奇怪问了声。 庞道盛面如死灰,面对这种无聊的问题,他并没有心情回答。 叶翔冷笑一声,继续说道:“如果我没猜错,桌上的那杯茶是你儿子泡给你的吧?我来之前和你儿子联系过,怕你武功高,特地叫他泡一杯散功茶给你呢。说到这种茶,我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你以前有个下属好像叫李冉吧,别人跟了你十几年,一直忠心耿耿的,没想到你最后搞来一杯酒散去了别人的功力,杀了他。我真是为李冉感到可惜,跟了你这么一个自以为是的主子,如果他能跟我混,该有多好啊!” 在叶翔话语的刺激下,庞道盛越渐憔悴下来。如今他的心里又悲又恨,为自己感到悲哀,对自己的一些所做所为产生了恨意。 叶翔看在眼里,此刻,他觉得时机成熟,不由轻念了一声:“蛋蛋!” 刹那间,一团青雾从叶翔胸前的玄灵圣兽印中窜了出来,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冲向了庞道盛,不出三秒,捣蛋鬼便附在了庞道盛身上。 这个过程完成的时间极短,虽然叶翔后方有不少围观人员,但以他们的眼力,只看见一道光一闪而过,很容易当成幻觉。 庞道盛的精神原本就很衰弱,如今又被捣蛋鬼附体,终于,他的神智崩溃了。他不禁张大嘴,发出“啊”的一声吼叫,随即发了疯似的朝不远处的落地窗奔去。 “哐!”庞道盛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将厚实明亮的窗子撞碎,巨大的前冲力下,他整个人从办公室中跌了下去。这可是六十六楼! 这一幕来得太过突然,在办公室外观望的众人纷纷发出了惊呼,他们即刻跑了进来,走到窗边,望向大楼底下。他们无法理解,董事长怎么说着说着就跳楼“自杀”了呢? 叶翔一脸漠然看着这一切,在他心里,庞道盛是必须死的。虽然沈氏集团已经能够收购庞氏集团了,但庞道盛手中还握着庞氏三成多的股份。他不死,庞家不会灭,只有他死了,整个庞家才会树倒猕猴散,以后接手庞氏集团时,内部清洗就容易多了。 虽然害了一条人命,但叶翔心中并没有愧疚感。男人要干大事,有些时候就必须当机立断,不要去想什么正义不正义的东西。庞道盛能有那么高的成就,以前肯定也害过别人。 总之,这种事情没有谁对谁错,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成王败寇! 这幕下,一旁的庞元雷怔在了原地。虽然他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但那个跳楼死去的人毕竟是他的亲爹,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感情还是有些的。爹一下子就那么没了,庞元雷的心里,或多或少有些难受的。 “明天白沙市的头条一定很有趣。”此时,叶翔自言自语道了一声,随即转过身子,走出了办公室。 庞元雷回过神来,一脸奴才相跟在了叶翔的身后。 ~~~ 半个小时后,一辆黑色的轿车急速行驶到了一条盘山公路上。 叶翔坐在司机座位上,看了眼身旁的庞元雷,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开车带你来这里吗?” 庞元雷一脸茫然,摆了摆头。 叶翔注视着前方的道路,道:“因为我想做一件好事。” “叶神仙要做什么好事,需要我帮忙吗?”庞元雷问道。 “当然。”叶翔淡淡说道:“这件好事没有你的帮忙,无法做成。” 庞元雷面露一丝惊喜,道:“叶神仙有什么吩咐就直说吧。” “你到黄泉路上,陪你父亲去吧。”说完,叶翔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庞元雷整个身子不禁一抖,他尽量保持镇定,道:“叶神仙什么意思?我刚才没听懂。” 叶翔语气骤然一冷,道:“荒郊野岭杀人地,你还不懂什么意思吗?” 听到这话,庞元雷背脊一凉,额上冷汗不止。他话音颤抖道:“叶……叶神仙,你,你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你不会真的要杀我吧。我一直什么都听你的,今天终于把我爸的集团整垮了,这是一件大功劳。叶神仙你说过,我帮你办成这件事后,你会让我今生享受荣华富贵,死后也能投个好胎的。叶,叶神仙,你是神仙,你不能说话不算数的,不能杀……杀我的。” 不时何时,叶翔的面目已如死神般沉寂。此刻,他将目光转向庞元雷,露出一个微笑道:“那些话,你就当我放了个屁吧。” 声落,叶翔将方向盘猛然一转,黑色轿车的车头顿时向右边的护栏冲撞过去。几乎同一时间,叶翔打开左边的车门,滚落了出去! 砰嗵!黑色轿车直接将护栏撞开,载着一个肮脏之人,跌下了悬崖。 叶翔从地上站起,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之所以干掉庞元雷,并不是出于利益上的问题,而是就是厌恶那种人渣,想干掉他。 早在办公室时,当听到庞元雷对他爹说出那种大逆不道的话,其实叶翔是有些同情庞道盛的,很想替庞道盛踹这个忤逆子几脚。 即使庞元雷是帮自己做事,叶翔仍然抑制不住由心底发出的反感。并且十几天前,他发动“正天机”窥探过庞元雷的意识海,得知了他的累累罪行。让叶翔觉得,庞元雷这种人活在世上,就是地球人的悲哀,华夏国的耻辱。这种本该死一千次一万次的罪人,既然还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自己就替天行道一回吧! 什么是好人?能够欺负坏人的人,就是好人。能够把坏人干掉的人,就是大大的好人。 叶翔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第九十七章 男人不容易 8月10日,沈氏集团正式收购庞氏集团。 这个消息传出,震惊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商界,简直就是一场大地震降临。众多商贾惊异万分,他们不禁想到:才过去多少时间,昔日不可一世的庞氏集团,怎么说倒就倒了呢? 在人们看来,沈家和庞家就是两条在湘南争斗不休的大鳄,如果一方想要干掉另一方,自身肯定也会元气大伤,用一句话概括便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然而现实却是,其中一条大鳄将另一条大鳄生生吞进了肚子里,不仅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如同享用美食,消化掉对方,让自己得到了“进化”! 这多么的不可思议! 吞并庞氏集团后,沈氏集团的实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跻身进了华夏民企前十强。至于现任董事长沈漫溪,名声更是迅速传播到了全国各地,即使国外也有不少势力关注了她。 倾城之貌,王者之才,这样的女人,即使再高傲的人也会为之惊叹。虽然目前而言,沈漫溪并不算华夏境内最富有的人,但她在商界的地位以及魅力,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犹如唐牧谣在音乐界一般,无比璀璨,女神般的存在。 如此一番成就之下,沈漫溪不仅获得了外界如潮水般的好评,沈氏集团的内部人员,也有原来的质疑变为震惊、赞叹。 有些人的转变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比如沈漫溪的三叔沈建斌,以往沈漫溪埋头苦干时,就数他闹得最凶。可如今,他逢人就说:我这个侄女真了不起啊!以前我之所以反对她当董事长,其实是想给她一点压力,让她戒骄戒躁。没想到这个丫头悟性蛮高的,从容处事,智勇双全,一下子就把庞家扳倒了,总算没有辜负我的一番心血和期望。 沈建斌的这番德行,用叶翔的话说:我的脸皮厚到了极点,他不要脸到了极点,天哪!我竟然和一坨狗屎有了相似之处。 在外界看来,这次收购庞氏集团,最大受益者是沈家。其实,真正的情况并非如此,最大的受益者是一个男人,叶翔。 在整盘灭庞大棋中,叶翔以个人名义共投下的三十亿资金,良好的运作之下,最终收购到了庞氏集团将近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加上庞元雷无偿转让给他的百分之十集团股份,使得叶翔对庞氏集团的控股权达到了百分之四十左右,是不为人知的第一大股东。 随后,沈家对庞氏集团内部势力进行了一次清洗,叶翔趁机捞了几笔,手中的控股权进一步增加,接近了百分之五十。他不想张扬,所以才将所有事情交给沈漫溪处理,其实以他手中握着的股份,登上庞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并不是难事。 从始至终,叶翔不要一分钱,只要“权”。以至于苏湄心打电话后,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两笔债没还。叶翔无奈,只好向沈漫溪借了十亿流动资金,还掉银行贷款,拿回倾心妇科医院的产权。 至于唐家那边的二十亿,叶翔并不急着还。做为一个厚脸皮的高智商人士,叶翔认为还早了反而不好,毕竟唐骏宇是出于报恩把这二十亿借给自己的,钱放在自己这里,他便不欠自己什么,他的心也便安宁了一分。 这种结果不是很好吗? 当然,叶翔并不会因为这样,一直把钱赖下去不还,主要是现在,他实在拿不出二十亿。 收购庞氏集团后,东塘中心广场、百亿度假村那些大工程全成了沈家的产业,它们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沈漫溪调用十亿资金出来给叶翔还贷款,已经算十分厚道了,如果再问她要二十亿,叶翔觉得自己就太不知趣了。 总之,一场商战风云就这么落幕,此今以后,在湘南这块地头,已经没有了“湘南龙虎”这个说法,只屹立着一个霸主:沈家! 今天,叶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老熟人打来的,白沙市市委书记楚世明。算起来,自从帮沈家和楚世明牵上线后,叶翔便很少和他联系了,不知这回,打电话来所为何事。 叶翔早早出门,开着奥迪车来到了长宁路6号。 下了车,楚世明亲自出门迎接。这一幕叶翔似曾相识,记得个把月前,这个老狐狸也这么迎接过自己一次,然后把自己带到小黑屋见方宇。后来自己为了逃避方宇跑到了山上,不料被幽冥岩魔抓去,最后一条命差点完蛋。 想到这些,叶翔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今天会倒霉。 两人碰面后寒暄了几句,然后并排迈向了屋子。 来到门口时,叶翔听到屋里传来了女人的哭声,而且不止一个。 叶翔不由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楚世明一眼,仿佛在说:老楚,你在外边的思想工作没做踏实啊,是不是小三找上门来了,在找你老婆吵架呢? 看到叶翔这副表情,楚世明面目显出了一点尴尬,似乎回应道:别想歪了,我是个专一的男人,你进屋里看看,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此时,叶翔走进了大厅,他停下脚步朝右边望去,看到楚世明的老婆林晓和他女儿楚宁宁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们母女俩肩膀靠在一起,人手一把卫生纸,一边“嗯呜”的抽泣着,一边抹着眼角的泪花。 叶翔有些迷糊,不由看向了电视屏幕,发现正在上演一部叫《哑巴新娘》电视剧,里面也有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哭来哭去。 叶翔定了下神,再次将目光转向沙发上的母女,呆了一秒了,又看向了电视。随后,他又转回目光,然后再转过去,就这样转来转去看了几回,叶翔依然没搞懂眼前的状况,他不明白这俩母女怎么能够哭得那么投入? 总之,叶翔有些震惊了。 ‘女人啊女人,你们为什么老爱看这些古装伦理婆媳苦情剧。看了又伤心,伤心了又会哭,哭了还要看,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吗?’ ‘唉,女人的心思,是折翼的天使安上了隐形的翅膀,究竟有木有翅膀呢?男人猜不起。’ “楚叔叔,她们两个经常这样吗?”叶翔回过神来,小声问道。 楚世明叹了口气,道:“我都习惯了。” 听到这话,叶翔颇有感触道:“男人,不容易啊。” 楚世明点头认同道:“成了家的男人更不容易。” 声落,两人在惺惺相惜中,迈开了脚步。 第九十八章 翔哥的意念战场 一扇门开启,叶翔走进了一间屋子。至于楚世明并没有进去,关上门后,他就离开了。 屋里的布置很简陋,中央放着一张古桌,四面的墙壁上各挂着一幅字画。一名男子背对着房门,静静看着墙壁东面的一幅书法。 此情此景,让叶翔似曾相识。 感觉到有人来了,那名男子转过了身,正是方宇。他依旧那身装扮,外面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一件白汗衫。 这是叶翔第三次见到方宇,见他还是穿着同样的衣服,不由觉得有些怪。叶翔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本漫画书,名叫《老夫子》,里面有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风和日丽的一天,大番薯问老夫子:老夫子,你怎么老是穿同一件衣服? 老夫子并不说话,而是将大番薯带到了他的衣柜前,随后将衣柜打开。大番薯往里面一看,发现柜子里全是一模一样的衣服。 老夫子开口说:我是念旧的人,所以一直穿着同样的衣服。 没想到方宇也有这种癖好,看来他也是一个念旧的人。这种人,通常重感情。 此时,叶翔不再遐想,打招呼道:“宇哥,原来是你啊。好多日子没见,真是想死兄弟我了,在深圳那边的任务执行得怎么样了?” 方宇并没有说什么客套话,正色道:“这次我来找你,有三件事。” “有什么话就直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跟我讲,自家人不必客气。”叶翔热情说道,但心里却警惕了起来,对方的神色让他感到不妙。 方宇语言简洁道:“第一件事,你被龙部记了一次过。” 叶翔一惊,道:“宇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方宇眼神有些冷,道:“我们查出,庞元雷在庞氏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是无偿转让给你的。推断可知,你曾动用过超能力威胁他,所以他被迫交出手中股权。这种行为,违反了超能者监管条例。” 叶翔听后,脸上露出笑容道:“哈哈!宇哥,你们真是天资聪颖啊,竟然仅凭‘庞元雷将股权转过我’这件小事,就能推断出我用超能力威胁过他。昨天我逛大街看见一头母猪身上沾着一片叶子,我就推断出,它肯定上过树。”这是一句中立性质的回答,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听起来,还带有那么一点讽刺。 方宇看了叶翔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他张开口,正要谈下一个话题。 “宇哥,弱弱的问一下,记过对我有什么坏处?”叶翔打断道。 方宇淡淡说道:“记过满三次,龙部会请你去喝茶。” 听到后,叶翔不再多问了,心中掂量着这个“喝茶”,人不被“呛死”的几率有多少。 此刻,方宇面露严肃表情,道:“问你的第二件事,庞家父子是不是你杀的?”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惊讶说道:“庞元霆死了?” “我所说的庞家父子指的是庞道盛和庞元雷,没有庞元霆。”方宇耐心说道。 叶翔惊色不减道:“庞元雷死了?” “是的。” “怎么死的?” 方宇简单道了一声:“坠崖身亡。” 听完,叶翔伸出双手鼓了几下掌,道:“老天有眼啊!终于发现造人时出了点差错,把一坨屎当成泥巴捏出了一个庞元雷。如今把他的命收了回去,真是大快人心呀。” “回答我的问题,庞家父子是不是你杀的?”方宇声音一沉道。 叶翔收起笑脸,与方宇对视道:“如果我回答,‘是’呢?” 方宇面色一冷,道:“立马跟我回龙部,或者交出你手中的金龙威赦令。” “那我回答‘不是’。”叶翔改口道。 “但愿如此。”方宇道了一声,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 他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楚天凌这个人你应该有印象吧?” 听到这个名字,叶翔面色一惊,这回他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做作。 “有印象。”叶翔说道:“你怎么知道我认识这个人?” “我们龙部查出,楚天凌死后化为十灵罗刹,将歌星唐牧谣带入了妖度空间。最后是你进入妖度空间,将人救下,并且除去了楚天凌。” 听完方宇的话,叶翔并没有嬉皮笑脸的请功,而是略有所思道:“楚天凌已经形神俱灭永不入轮回了,你还问他干什么?宇哥,你眉头皱这么紧,看来这件事情并不简单啊。” 方宇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忽然问道:“你在妖度空间和楚天凌对战时,有没有见过一块黑色石头?” 叶翔摆了一下头,道:“没见过。” 看到后,方宇眼中闪过一缕失落神色。 “不过,在进入妖度空间前夕,我见过它。”叶翔补充了一句。 方宇眼中光彩一闪,连忙道:“把你见到它的情形详细告诉我。” 叶翔想了一下,道:“我可以告诉你,不过在这之前,我要知道关于这块黑色石头的一些事情,也就是它有什么属性” “那是一颗来自幽冥界的八荒阴怨石,里面封印着邪灵意志。目前它的力量还没有成长起来,只能依附于人的身体,控制那人的思想,来壮大自身的力量。”方宇并不隐瞒道。 “它力量的来源在哪里?” “怨气!” 叶翔眉头微皱,分析道:“这么说来,昔日它之所以控制楚天凌加害牧谣,便是因为牧谣影响力巨大,只要牧谣被害,华夏不知有多少人悲痛,那时怨气纵生,那个狗屁的八荒阴怨石就会获取无尽的力量,甚至冲破封印?” “封印一破,人间一场浩劫。”方宇接了一句。 叶翔猛然想到了什么,心中一痛,连忙道:“牧谣既然那么重要,目前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那块石头随时可能找上她,你们龙部有没有派高手保护?” “放心,唐家的人现在已经将她完全保护起来了,她不会有事的。” 听到这话,叶翔不由放心下来。 方宇呼了一口气,随后道:“现在,你可以把你见到八荒阴怨石的情形告诉我了吧?” 叶翔点了一下头,一脸认真说了起来。所讲的内容,自然是那晚唐牧谣在深圳开演唱会时,他跑去郊外的废旧工厂找楚天凌一伙人算账,最终,楚天凌依靠黑石的力量失去了踪影。” 听完后,方宇眉头皱了皱,显然没有获得多少有用的信息。 此时,方宇定了下神,突然话锋一转,道:“上头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湘南这块地方永远有两股势力斗下去,而不是一个家族独霸一方。知道吗?你们沈家这次收购庞氏集团,惹得上面有些人不高兴。” 叶翔撇了撇嘴,道:“不高兴就不高兴呗,我们完全是靠正当手段吞并庞家的。我们是正经生意人,你们最好不要欺负我们。” “沈氏集团收购庞氏集团虽然大部分操纵合法,但也有一些违规行为,比如,你曾动用超能力逼迫庞元雷交出百分之十的集团股份。”说到这,方宇瞧了叶翔一眼,随后道:“所以我决定,对你实行半年监禁。” 叶翔愣了一下,眼睛眨了眨道:“半年?监禁?” “没错,这半年里,你只能呆在白沙市,龙部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审查你一次。” 听到后,叶翔并不生气,而是面露笑容道:“宇哥,咱俩什么交情,你怎么忍心囚禁人家嘛。这不仅深深的伤害了我,还深深的伤害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没得谈。”方宇十分干脆从口中说出了三个字。 看到对方这种架势,叶翔心里也卯上了,收起笑脸道:“我要去龙部投诉你!” 方宇不以为意,道:“社会监管是龙部天组的职权范围,我是天组组长,你的投诉意见最后会传在我那的。” “我要去联合国告你!” “全球各大‘隐’势力之中,华夏龙部排名世界第一,也是联合国超能者协会三大执法裁判之一。你确定要拿生命开玩笑,去联合国告龙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方宇流露出了幽默的语气。 听到这话,叶翔忽然平静了下来,他整个人进入了一种非常神奇的境界之中。 叶翔左手挥出降龙十八掌、右手打出九阴白骨爪、左腿踢出绝阴撩户扫、右腿踹出断子绝孙脚,在意念中把方宇打得鼻青脸肿、揍得七窍生烟、扁得体无完肤,总之,整得他人不像人,狗不像狗! 至此,叶翔在意念战场中收功。 “宇哥,瞧你说得那么认真干嘛,我前面那些话是开玩笑的,人家听你的话就是嘛。”现实中,叶翔面带笑容说道。 方宇仔细瞧了眼叶翔,随后道:“我们事情谈完了,可以散了。” “拜拜,宇哥。”叶翔朝方宇挥了挥手说道。挥手的过程中,叶翔真想两耳光扇过去,可惜自己技不如人,即使加上小宝和蛋蛋,估计也干不过他一个人。 声落,叶翔转过身,鼓起整张脸走了出去。 来到客厅时,楚世明正被他老婆和女儿拉住,陪看《哑巴新娘》。 见到叶翔出来,楚世明憔悴的面目涌现出了神采,连忙叫道:“小叶,我送送你吧。” “不用了楚叔叔,不打扰你们一家的温馨时光了。”叶翔道了一声,便逃一般的快步走出了屋子。 ‘你这个老狐狸,每次来你家时,你只要亲自出门迎接,老子最后肯定倒霉。如果老子这次让你送出家门,肯定还会倒霉。啊啊啊啊啊啊!天杀的方宇,老子和你没完!’叶翔在心中极度不爽的叫道。 第九十九章 说好不哭 八月二十四日,白沙市黄圩国际机场。 今天的天气很晴朗,却是个离别的日子。叶翔面朝着安检口,张茹和熊伟并排站在他的对面。 叶翔看着妹妹,面露愧色说道:“小茹,这段日子我太忙了,都还没好好为你这个湘南省理科状元庆贺一下,没想到你就要开学了。” 张茹摆了下头,道:“没关系的叶哥哥,只要你心里永远疼着我就行了。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肯定有你的事业要忙。我不能太娇气了,不然就成了你的拖油瓶了。” “你真乖。”叶翔道了一声,随后叹了口气,道:“小茹,我暂时不能离开白沙市,不能送你去京华上学,我真的很抱歉。” “叶哥哥,你这句话都说了十几遍了。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我知道你肯定有迫不得已的原因,才不能离开白沙市的。小茹并不是不懂事的女孩,叶哥哥,你如果一昧的向我道歉,我会难过的。”张茹情真意切说道。 听完,叶翔不再说话,只是仔细看了妹妹一眼。随后,他将目光转向一旁的熊伟,道:“熊伟,路上照顾好小茹,麻烦你了。” 熊伟回道:“叶兄弟,你这话就见外了。你们对我有恩,送小茹上学又不是什么难事,放心吧,我一定把这件事办得妥妥当当,如果小茹少了一根毫毛,我熊伟愿受十倍的惩罚!” 见到对方这般表态,叶翔心安了一分。他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随后道:“时候不早了,你们去吧,我在这里看着你们走。” 张茹听后,一脸不舍朝叶翔挥了挥手,道:“叶哥哥,拜拜。” “叶兄弟,再见。”熊伟开口说道。 叶翔挥手回应道:“你们走好,祝你们一路顺风。” 此时,张茹恋恋不舍看了叶翔最后一眼,将那张笑脸记得在了心里,随后转过身,和熊伟一起朝前边走去。 很快,他们来到了安检口,出示相关证件后,两人拿到了登机牌。随后,便朝着登机口走去,当两人的身影越离越远,就要拐进另一条通道时。 “小茹!”叶翔呆呆站在原地,突然大声叫道。 张茹停下脚步,转过身子与叶翔对望,道:“叶哥哥,有什么事吗?” “下飞机后马上给我打个电话,到学校后也要给我打一个,办入学手续住进宿舍后还要给我打,总之,办完一个事情就给我打一个电话。” “知道啦,叶哥哥。” 叶翔突然之间脑海涌现出了说不完的话,他继续大声说道:“小茹,你要保重好身体,也要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一个人出门在外一定要留个心眼,千万不要被坏人占便宜了。如果你感觉到有人对你不怀好意,他看你一眼,你不理他;看你两眼,你给我瞪他;看你三眼,你告他非礼你!” 话音传来,张茹不由“咯咯”笑了两声,他觉得这个时候的叶哥哥,好傻好可爱哦。 “嗯,叶哥哥,我会记住的。”张茹回应道。 叶翔站在安检口前,一脸认真喊道:“还有,小茹。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个世上比你叶哥哥会哄女孩子开心的男人有很多。你要分清哪些话是善意的,哪些话是另有所图的,不要因为几句甜言蜜语,就迷失了自己。有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其实是一副禽兽心肠,总之要记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呃……除我以外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女孩子出门在外,千万要学会自我保护,不要吃亏!” 叶翔在那里自顾说着,浑然不知他已快成为了机场大厅的焦点,尤其是过往的男士们都会看他一眼,目光大多为鄙视。毕竟他刚才那声“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波及范围广嘲讽性强,用网游术语来说,是一个高级别“拉仇恨”的技能。 叶翔说完一长段话后,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后柔和叫了声:“小茹” “叶哥哥,还有什么事,你说。” “我说完了。”叶翔从口中说出了四个字。 这份语气很淡,但不知道为什么,张茹听后眼眶忽然湿润了。 “叶哥哥,我会想你的!”她放开声音叫了一声,然后泪水突然像断线的珠子,抑不住的滴落了下来。其实早在来机场前,张茹就不停在心中告诫过自己:和叶哥哥道别时绝对不能哭,因为今天,又不是生离死别,而是自己将要奔赴理想的大学,叶哥哥来送我一程。 然而最终,她还是哭了,并且哭得是那么的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有那么一刻间,张茹脑子生出了一个疯念,她不要上大学,不要离开这里,她要和她的叶哥哥永远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即使不能时时刻刻在一起,但起码每天能够仰望同一片天,看同一片云,下雨后,能够观望同一片雨景。总之,只要想到这个城市有叶哥哥的存在,她的整个身心,就会很温馨很温馨的…… 叶翔又一次站在原地发呆,看着远处泪流满面的妹妹。 ‘小茹,我也和你一样,会很想你的。’叶翔在心里道了一声,其实他想开口将这句话说出,却发现喉咙有些哽塞,说不出话来了。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你最害怕每天的天黑,但是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当登记广播响起,张茹最终还是迈动了步子,很快,她和熊伟的身影便消失在了叶翔的视野里。 转眼间,这个昔日的邻家小女孩,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她将去往京华市,去往华夏那所一流的学府,展开她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她是一只出笼的小鸟,终于能够翱翔在那片梦想的天空中了。 一会儿后,一架大型客机从机坪起飞,叶翔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望见这一幕后,露出了一个祝福的微笑。随后,他转过身,朝着一方步去。 当叶翔走出机场大厅时,一阵手机铃声忽然响起:爷爷,那孙子又给您来电话了……爷爷,那孙子又给您来电话了……爷爷,那孙子又给您来电话了…… 叶翔慢悠悠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然后放在耳边接听,道:“喂,干爹,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传来沈洛山略显焦躁的声音:“老六,漫溪在不在你那里?” 叶翔听出了语气中的异常,不由道:“没在我这,干爹,漫溪出什么事了?” “她失踪了,很有可能被人绑架了。” “什么!”听到后,叶翔不禁惊呼了一声。 “电话里头说不清楚,你现在还是回家里来吧。”说完,沈洛山发出了一声叹息,便挂断了电话。 ‘漫溪,你千万不要有事啊。’叶翔一边将手机放入口袋一边在心中祈念,此刻,他正要迈步。 却在这时,手机铃声又响了。 叶翔有些不耐烦的掏出手机,准备看一眼,然而当见到上面显示的号码后,他的负面情绪立马一扫而光。 叶翔按下接通键,举起手机关切说道:“漫溪,你跑到哪里去了?刚才干爹打电话来说你不见了,吓得我心脏都快出来了。我刚才在想,如果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绑架你,我绝对会让他死无全尸,不对,这样太便宜他了,应该是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叶翔一大通话说完后,电话那头并没有传来沈漫溪的回应,反而是一个不善的男声响起:“叶翔,死到临头的人应该是你吧。” 听到这个声音,叶翔的面色骤然一沉,道:“你是谁!” “怎么?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了。” 叶翔皱眉想了一下,随即道:“庞元霆。” “回答正确。叶翔,咱们好久不见。” “漫溪在你那里?” “我用她的手机给你打电话,这个问题还用问么。” “你想干什么!” “我要你乖乖听话。”庞元霆漠然的语气中显出一丝得意,道:“现在你将目光往右边望去,十米左右的地方有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迷彩服的人,你如果想见到沈漫溪,就保持这个距离跟着他走。记住,千万不要耍花样,只要你敢耍一次花样,有一个女人就要赔掉一条命!” 叶翔冷静下来,道:“好,我答应你。但在这之前,我要听一下漫溪的声音,确保她平安后,我才会跟你们走。” “你没有资格和我讲条件。”庞元霆咬牙切齿说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随后,他转过身,望向绑在柱子上的沈漫溪,目露凶光道:“你们这对害得我家破人亡的狗男女,不久后,我让你们一起下地狱!” 第一百章 有种单挑 庞元霆之所以会出现在白沙市,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多月前,他离家出走后,便带着小弟徐浩南去往了粤东省。华夏国四个民间势力之一的辕门,便处于粤东省境内,庞元霆与辕门的三公子轩辕靖有一些交情,此次前来,自然是投奔他的。 然而跋山涉水好不容易来到辕门总部,却在大门口被人拦了下来。庞元霆说明了来意,但被守门人告知轩辕靖正在欧洲办事情,不在家中。 庞元霆询问守门人轩辕靖的联系方式,对方并不告知。随后,庞元霆又请求守门人发信息到欧洲向轩辕靖传达有朋友到访的消息,然而,守门人不仅不答应,反而蛮横无理,勒令他们立马滚蛋。庞元霆的小弟徐浩南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和守门人争执了起来。很快,他们便由口角之争,变为了动起手来。 在别人家门口闹事,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辕门内部不需要高手出动,直接出来几个护卫,庞元霆两人便败退了。 辕门中人并不肯就此罢手,追杀起了他们。两人在山中逃啊躲啊,折腾了一个月,终于脱险。回到都市时,庞元霆便听到庞氏集团被沈家吞并、庞氏集团原董事长庞道盛跳楼自杀、庞氏集团原总经理庞元雷跳崖自杀这一系列的噩耗。 在庞元霆心里,虽然老头子一直以来对自己不仁不义,但对方毕竟是生下自己的爹。如今爹没了,亲兄弟也没了,家更是没了,他自然悲愤万分。于是,庞元霆带着小弟徐浩南回到了白沙市,目的只有一个:报仇! 此时,在白沙市郊区一座大型仓库前,两个人影慢慢走来。前面一个人影,是一名戴着鸭舌帽穿着迷彩服的青年男子,他正是庞元霆的小弟徐浩南。至于跟在他后方的人影,则是叶翔。 先前通话中,庞元霆虽然极度不友善,没让叶翔听沈漫溪的声音,便挂断了电话。但最终,叶翔还是按照对方的指示,保持十米距离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来到了这片荒无人烟的地区。 在叶翔心里,他不能拿漫溪的生命开玩笑,既然漫溪的手机在庞元霆手上,那么她的人,八成也在庞元霆那里。无论她是生是死,只要有一丝希望,叶翔都不会放弃。所以他跟来了,就算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 这时,徐浩南打开仓库大门,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叶翔止了一下步,观望了一眼四周的环境,随后面露一份坚毅表情,跟着步了进去。 仓库里面很宽敞,不过光线有些昏暗。叶翔进到里面时,一眼看到沈漫溪被绑在几十米外的一根柱子上,气色看起来一般,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至于她的衣冠还算整洁,并没有被人动手动脚。 看到这,叶翔不由心安了几分。刚才在路上他还担心,庞元霆如果色心大起,看到漫溪那么漂亮,会不会把她那个。如果庞元霆真做了那种苟且之事,那么以漫溪忠贞不渝的性格,就算自己救下了她,那个女人也会痛不欲生的。 所以在路上时,叶翔心中便立下了一个誓言:漫溪,即使你被那个禽兽玷污了,你依然是我心目中永远的大老婆。我会一辈子照顾好你,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你走出阴影,用最大的真诚去爱你,绝不会再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如果食言,我就自残。 “漫溪!”此时,叶翔朝着前方深情叫了一声。 沈漫溪心中涌出一份感动,但整个面容却显出了黯然之色,她叹了口气,道:“叶翔,你不应该来的。” “我不来,你怎么办?” “你来了,又能怎么办?” “要么一起生,要么一起死,我来,就是为了这么办!”叶翔异常坚定说道。 听到这话,沈漫溪眼眸一颤,便不再说话。但她的内心,却被眼前这个男人深深触动了。 此刻,叶翔将目光转向一旁,声音一沉道:“庞元霆,你到底想干什么!” 庞元霆冷笑一声,道:“这还用问吗?我想要你们这对狗男女去死!” 叶翔与庞元霆冷冷对视,毫无惧意道:“那好,你说吧,要我怎么去死?” “我亲手解决你,就是你的死法!”庞元霆一脸阴森说道。 “就凭你也想亲手解决我?你有这个能耐吗?”说到这,叶翔伸手指向庞元霆,厉声道:“有种你就别拿女人威胁我,是男人咱们就单挑!” 话语传出,庞元霆霍然闪身,往一旁移了半米。他注视着叶翔,带着嘲讽的语气说道:“你是不是很意外,当你手指向我的时候,我躲开了?臭小子,你想阴我是吧!别人不知道,但我清楚的很,你有一种奇异的能力,就是双指并拢指向一个人时,就能将那个人定身。是男人,就别耍诈啊。”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一凉,原本打好的如意算盘,就这么在顷刻间散架了。 “你要单挑,我就陪你玩玩。”这时,庞元霆幽幽说了一声。随即身形一闪,朝叶翔发起了攻击。 他前行的速度极快,以至于身后出现了一条长长的残影,转眼间,便来到了叶翔面前。 这让叶翔不由一惊,大概是因为庞元雷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窝囊了,庞元霆做为庞元雷的弟弟,就算再厉害,也应该厉害不到哪里去。然而此刻,叶翔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庞元霆并非小指头就能对付的角色,而是一个高手! 庞家这两兄弟,真不像一个爹生的。 这时,凌厉的拳风刮起,庞元霆单手成拳,朝着叶翔的面部挥去。几乎同一时间,叶翔气定神凝,挥出左手迎上了庞元霆的拳头。 “嘣!” 当两个拳头接触在一起,强大的气流冲撞下,传出了一阵不弱的响动,其中,还掺杂着骨骼“咯咯”作响的声音。 这一次对拳,两人起码用上了八成力道。待力道消退,叶翔和庞元霆各自向后退了三米,两人的实力可谓旗鼓相当! 庞元霆看了叶翔一眼,目光显出了几分讶色,显然,叶翔的实力比他料想中的要强。这时,庞元霆再度闪身,跳入半空,如同一支离弦之箭,伸脚朝叶翔“射”了过去。 叶翔一脸沉着站在原地,默念定仙缚,伸手往半空中一指。庞元霆心中早有戒备,他第一时间调整体内气机,收回攻势,整个身体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回旋。随后,便落在了地面, 对手如此警觉,让叶翔生出了愁绪,他的思维极速运转起来:看来想倚仗定仙缚出奇制胜是不可能了……而现在是白天,移星步根本发挥不出威力,我并没有速度上的优势……至于小宝,是手中留着的一张底牌,现在漫溪还在他们手中,如果贸然召出来,很有可能逼得他们狗急跳墙不再和我决斗,而是用漫溪来威胁我自行了断……这场架,不好打啊…… 想到这,叶翔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沈漫溪,随后定下神来,身形一闪,找庞元霆火拼去了。 徐浩南一直守在沈漫溪身边,他紧盯着战场,偶尔间,眼中会流露出憎恶之色。 空旷的仓库中,叶翔和庞元霆拳脚相交,以快打快,以肉眼来看,根本分辨不出谁是谁。唯见一道道影子来回窜动,不时会有气流撞击在一起,划出道道光晕。 在叶翔刻意的带动下,两人的战场离沈漫溪所在的地方越来越近。此时,叶翔伸脚朝庞元霆发出了一记横扫,庞元霆立马向后退身。随即,叶翔默念定仙缚朝着庞元霆一指,庞元霆连忙向旁边闪移,又退了半米。 叶翔并没有追击,而是骤然转身,朝着沈漫溪那边飞驰过去。 守在一旁的徐浩南见状,眼中寒光一闪,手中霍然多出了一把刀子。他将手一抬,坚决果断的将刀锋抵在沈漫溪如美玉般光彩照人的脖颈上。 这幕下,叶翔的战略思维被打乱,不禁停下了前行的步伐,在原地愣了一秒。片刻的迟钝,身后的庞元霆已经飞身而来,一脚朝他踹了过去。 叶翔躲闪不及,不慎中招。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他的整个身体向一旁横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时,还禁不住打起滚来。 滚得特别远,至少五六米。 第一百零一章 深深入戏 “翔!”看见叶翔倒地,沈漫溪再也无法保持镇定,悲声叫道。 声音传入庞元霆耳中,他不禁闭上眼深呼吸了一口,一副很享受的样子。随后,庞元霆睁开双眼,用阴沉的目光看着前方的叶翔,一步步朝着他走了过去。 “不要伤害他,你们不要伤害他。”沈漫溪放下姿态,连声恳求道。 庞元霆并不停下脚步,他的脸上不由弥漫出了诡异的笑容,仇人越痛苦,他的心里就越愉快。 当庞元霆距离叶翔仅有三米时,叶翔捂住胸口站了起来。 “等一下,我有话说!”叶翔向前伸出一只手,颇有气势说道。 庞元霆止住步子,紧盯着叶翔,等待着他的遗言。 叶翔用商量的语气说道:“我受了重伤,我们能不能暂时别打了。” 庞元霆听后眼中寒光一闪,但他并没有出手,而是一脸嘲讽道:“你这是在对我乞求吗?” 叶翔老实巴交道:“也可以这么说。”在这种生死关头,如果想活下去,最好不要耍嘴皮子,叶翔深知这个道理。 “既然向我乞求,你需要拿点诚意出来。” “什么诚意?” “给老子跪!”庞元霆重重道了一声。 叶翔听后一惊,随后面露坚毅表情道:“我好歹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竟然要我向你下跪。你可知道,一个人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尊严!人争一口气,我宁死也不跪!” 这份语气,视死如归。 冷风骤起,汹涌的杀气从庞元霆体内涌现,他正要动手。 “好,我跪。”突然,叶翔声音一软,随后“扑通”一声,当真跪在了地上。 这幕下,沈漫溪呆了。 徐浩南愣住了。 庞元霆怔了一下。 他们三人的情感有一个共同点:想不通。 前一刻那个男人还是一副铁骨铮铮的样子,怎么转眼间,就成了一个软蛋?这幕变化太戏剧性,太冲击人的视野,太让人不可思议。总之,还是那三个字,想不通,想不通…… 其实在叶翔的心里,此时此刻是极度极度不爽的,他真的很不想跪。但没办法,如果不妥协,就会出现以下两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是:庞元霆一掌劈来,在这个关键时刻,我放出了小宝。小宝第一时间逼退了庞元霆,在不远处,那个理着平头的家伙看到后,就会一刀捅向漫溪。这一刀并不会让漫溪致死,但会将我震慑住,让我不敢乱来。如果这样僵持下去,不发生意外的话,漫溪会在一刀一刀的折磨中,最终死去。 第二种结果是:庞元霆一掌劈来,在这个关键时刻,我没有放出小宝。庞元霆把我一掌劈死,然后跑到漫溪那里,又一掌把她劈死。 无论哪一种结果,都是十分悲惨的,叶翔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最终,他只能下跪。 能够保护女人的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觉悟,那就是,任何时候,都要拿得起放得下! 此时,叶翔两眼水汪汪,似乎要哭出来,他抬头看向庞元霆,一脸恳求道:“庞元霆大哥,我知道我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是一个罪恶滔天十恶不赦死有余辜的人,现在我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知道我不可能得到你的原谅,但在临死之前,我求你,求你一件事情。有几句话我想对漫溪说,希望你大人有大量,能够留我的狗命片刻,说完这些话。” 人心毕竟是肉做的,何况庞元霆这种对感情看得还算比较重的人,不然,他也不可能回来为父报仇。在叶翔悲伤情绪的感染下,他动了一点恻隐之心,便一脸冷漠的“嗯”了一声。 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叶翔将目光转向十几米外的沈漫溪,忽然痛声呼道:“漫溪!其实那天夜里溜进你房里,强行占有你的那个蒙面禽兽,是我!” 声音传来,原本被叶翔感动得一塌糊涂杏目含泪的沈漫溪,露出了茫然表情,她不明白那个男人在说什么。 至于庞元霆和徐浩南被这句话惊了一下,他们将目光直直盯向叶翔,期待着他继续说下去。不可否认,叶翔刚才那句话,深深挑逗起了男人心底的那份恶趣味。 面对众人的目光,叶翔不以为意,他一脸忏悔看着沈漫溪,痛彻心扉说道:“漫溪,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你知道吗?那天的那个夜里,虽然我爽了,但那件事过后的无数夜里,我寝食难安整晚做着恶梦。只要一闭上眼睛,我脑中就会浮现那幅画面,我……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呀!我后悔啊!我真是猪狗不如!真该遭天打雷劈啊!” 听到这,沈漫溪终于明白叶翔在搞什么名堂了,他在十分投入的编一个故事。尽管是假的,但看到叶翔那副表情,听到他那种语气,沈漫溪心中生出了一份强烈的代入感,仿佛真的有那么一个夜晚,一个淫贼蒙着脸闯入自己的闺房,把自己给玷污了。 想着想着,沈漫溪脸上的茫然之色褪去,露出了又悲又愤的表情。他不停轻轻摆着头,喃喃念道:“不……我不相信……叶翔,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你……不……我不相信是你……” 看到沈漫溪接戏了,叶翔的情感进一步投入,他泪流满面道:“漫溪,不要再自欺欺人,恨我吧,那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的确是我。这些天来,我无时无刻不遭受良心无穷无尽的谴责!死,对我来说,反而已成了一种解脱。如今我的心里,只有深深的忏悔,我不求得到你的原谅,但在我解脱之前,有一些话,我一定要对你说。漫溪,你是知道的,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四处漂泊无家可归,天天过着饥寒交迫被人欺负的日子。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你,你把我带上了车,带去了沈家,从而改变了我的一生。” 说到这,叶翔悲痛的表情中显出了几分憧憬之色,他哽塞了一下,继而道:“我记得那一天,你穿着白色的衣服,长长的头发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你的身上弥漫着淡淡的芳香,总之你让感觉很美很美,就跟仙子一般。从那一刻起,你的影子便在我心里生了根,再也拔不掉了。漫溪,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便彻底沦陷了!为你着魔了!然而你是沈家的大小姐,我只不过是一个被人收养的可怜虫罢了,你是那么的尊贵高雅,而我身份低下。所以很多时候,我只会远远的看着你,而不敢靠近你。其实,我多么想走上前和你肩并着肩一起走,能够陪在你的身边,那么我一定会幸福到窒息,但这只不过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幻想罢了……” “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一直将这份感情在心里压抑,拼命的想压抑下去,我原本以为我可以的,然而事实上,我太幼稚太无知了。那天,我发现你一个人在屋里,你知道吗?那些欲望就像疯了一样涌入了我的脑海,我被彻底冲昏了头,我不能自已,我,我……所以,我最后做出了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情……” “漫溪,我知道男人犯的有些错误,错了就是错了,是永远不可能被弥补的。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是世上最爱你的男人,也是世上伤你最深的男人。如果有下辈子,我愿意做你家前的一块石板,每天等待着你出门,等你回家,让你踩让你踏,看你来来往往,过完幸福的一辈子……漫溪……”话音流转到这,叶翔已是泣不成声。 此情此景之下,沈漫溪的清泪,一滴一滴的划落下来,如同断线的珠子,止不住的流。 ‘原来假的东西,也能那么煽情,有时候甚至比真的东西,更加触动人心。叶翔,如果你本质上是一个淫贼的话,不知要骗去多少女孩最宝贵的东西,要伤多少女孩子的心。幸好……你不是,你人很好。’沈漫溪在心中说道。 至于一旁的庞元霆和徐浩南,在叶翔神乎其神的表演之下,也被深深感染了,他们脑海浮现了这么一幅画面: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忍饥挨饿受尽欺凌,却依旧一个人坚强的活在这个世上。长大后,他终于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却因为身份低下,心中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不敢接近那个女孩,拼命的逃避自身的感情,久而久之,他的心理便扭曲变形。终于有一天,他压抑已久的情感疯狂的爆发了,最后用不怎么光彩的手段,夺走了那个女孩的贞操。 想到这些,庞元霆和徐浩南不由对叶翔生出了一份同情,心里对他的厌恶也少了几分,觉得他身世凄惨,是一个可怜之人啊。 这种心理可以这么来诠释:大家都是男人,男人懂男人,男人不容易啊。 此时,叶翔转移目光,恳切说道。“庞元霆大哥,还有那边那位不知道名字的平头大哥,在死之前,我希望你们能够答应我一个请求,求求你们了。” “说吧。”庞元霆虽然眼中的杀机不减,但态度要好了一些。 “我对漫溪做了那么禽兽的事,然而真相大白之时,我却要下地狱了。我希望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漫溪能够惩罚我,给我一巴掌,这样我就走得安心了。” 声音传来,庞元霆并没有回答,而是生出了几分警惕。 “庞元霆大哥,上天有好生之德,人皆有恻隐之心,这么一个小小的请求难道你都不愿施舍吗?”说到这,叶翔突然“哇呜”一下从嘴中吐出了一大口血水,他表情痛苦道:“庞元霆大哥,我如今受了这么重的伤,你一根小指头就可以把我干掉,难道你认为我还会捣鬼?我还值得你怕吗?” 听到这话,庞元霆仔细瞧了瞧叶翔,随后不耐烦说道:“给你三十秒。” “多谢庞元霆大哥,你真是个大好人!我的死是我咎由自取,你能在死前满足我这个愿望,老天看在眼里,肯定会记下你的功德,让你洪福齐天的。”叶翔激动的说出了一长串话,便捂住胸口站了起来,随后,他迈着虚弱的步伐朝沈漫溪那边走去。 待到叶翔接近时,徐浩南手中的刀子往旁边一划,绑着沈漫溪的绳子断开了。 “多谢平头大哥高抬贵手。”叶翔感激道了一声。 徐浩南一脸不屑,道:“别他妈废话。” 叶翔并不转移目光,依旧看着徐浩南道:“平头大哥,你眼睛是不是进沙子了,怎么眼角边上有些湿。” 徐浩南听后一惊,心中念道:眼角湿了?难不成前面听了这个小子的人生经历,我被感动得流眼泪了? 思绪到这,徐浩南面露尴尬之色,连忙将头转向一旁,伸手朝眼睛揉去。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一股杀气涌现,叶翔蓄力已经的右脚猛然抬起,朝着徐浩南踢了过去。 徐浩南的实力本来就不够叶翔,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击,他自然躲闪不及,整个肚子被叶翔踹中。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他不由痛吟一声,整个身子向后横飞。 不远处庞元霆见状,怒火中烧,体内运转磅礴真气。然而他的这份必杀决心,来得有些迟了。此时,挂在叶翔胸口的玄灵圣兽印光华一闪,一头威武的灵兽从里面奔出来,挡在了前面。 宝哥出场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一场变故 小宝距离上次被召唤出来的时间已经一个多月了,这次现身后,它的整个形态与以往大不相同,换句话说,它已经进化了。 之所以进化,主要得益于昔日在妖度空间中,小宝最终成功吞噬掉了楚天凌,使得自身力量暴涨。随后回到玄灵圣兽印里面潜心修炼一下后,实力便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如今小宝的体型比以往大了近乎三倍,四只爪子下半截被紫色的火焰所包裹,额前有了一道金色的闪电印记,他身后的尾巴涨长了许多,末尾的地方,亦燃着一束紫色的星火。总之,此时此刻的小宝褪去了几分狗狗的样子,而变得威武起来。 小宝刚一出现,庞元霆便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气势扑面而来,他即刻将体内沸腾的真气压住,打消了出手的念头。小宝的存在,还是让他十分忌惮的,对方不动,他也不动。 这时,徐浩南从地上爬起,捂住胸口来到了庞元霆身旁。 两人愤怒而又无奈的注视着叶翔。 这幕情形下,叶翔的心里开怀极了,为了释放这种情绪,他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着笑着,叶翔便一手捂住了肚子,做出一副肚子被笑疼的样子。捂着捂着,他便蹲下了身子,另一只手不停捶起了地面,简直笑疯了。 如今他这种状态,看起来的确很夸张,很有神经病。 这幕下,庞元霆和徐浩南有些震惊了,叶翔的行为又一次挑战了他们的智商。他们实在想不明白,眼前这个只会骗人没一点道德的王八蛋又在搞什么名堂? 一个人,前一刻还哭得稀里哗啦,可怜万分,感天动地,一副小模样,简直悲惨到了难以形容。可转眼间,他怎么就能笑得如此阳光灿烂,得意万分,超级欠扁! 庞元霆心中那个悔呀,他在想: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我一定不会犹豫,而是将这个王八蛋一掌劈死,如果非要在他死后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我会鞭尸一万年! 此时,叶翔止住了笑声,他站起身子盯着庞元霆二人,忽然奇怪问道:“你们玩过魔兽DOTA没?” 庞元霆和徐浩南并没有开口,而是略显呆相的看着叶翔,满脑子都是疑惑。 见到对方不回应,叶翔也不在意,继续悠然自得说道:“DOTA里面两方对战时,有‘DPS’和辅助英雄之分。前者攻击力强大,是战斗的主力,后者通常打酱油,是专门吸引仇恨的。知道吗?通常我和别人干架时,我扮演的角色就是辅助性英雄,而此时此刻站在你们面前这条十分拉风的狗狗,就是‘DPS’。小宝,吼他们!” “汪汪!”听到主人的指令,小宝第一时间张口吠了庞元霆二人几声。 “哈哈!怎么样,叫得很拉风吧!你们现在是不是很害怕,很心惊胆战啊?”说到这,叶翔骤然收起笑脸,面色一沉道:“知道吗!面对宝哥,用DOTA的视角来看,你们两个就相当于连‘假腿’都没出战斗力只有五的渣,而咱家小宝是六把圣剑在手的传说哥,一炮秒你们一群!” 叶翔的话语虽然显得不正经,但由于脸上现出了阴沉之色,所以场上的氛围骤然紧张了起来。庞元霆和徐浩南暗中蓄力,只要对方稍有异动,他们便会立即出手。” 这时,叶翔往前走了两步,站在小宝身旁俯下身子,对着它的狗耳朵说道:“小宝,看见没?你的目标就是他们两个,这回你一定……不要出手啦,专心看戏就行了。” 叶翔最后一句话之所以显得奇怪,原因是这样的,刚才他说话的期间,很自然的伸手朝庞元霆和徐浩南两人指了指。同一时间,他的心里念起了“定仙缚”。 庞元霆二人在叶翔话语的带动下,思维早就被转迷糊了,以至于一时间忘了叶翔有“定人”能力。所以当叶翔双指并拢指向他们时,他们还一副傻样站在原地不动。 结果毫无悬念,他们中招了。 这时,叶翔直起身子,清了清嗓子,随后,便大摇大摆无比嚣张朝庞元霆那边走了过去。他一边走着一边欢唱道:“哟哟哟哟!今天天气不错~挺风和日丽的~两个傻子被我骗~这的确挺爽的~我一颗良心早早的设了一个局~心里琢磨报仇的滋味是多么美好啊。”唱到这,叶翔距离庞元霆还有五米左右,他心里估算了一下,便停下脚步,也止住了声音。 叶翔用饿狼一般的目光盯着庞元霆,深呼吸了一口,继而起步、冲刺、跃起,最终使出一个类似佛山无影脚的飞腿,重重踹在了庞元霆身上。 一阵风尘扬起,庞元霆第一时间被踹飞,整个身体如同离膛的炮弹向后横飞了十几米,最终撞在了仓库的墙面上。 “扑通”一声响起,庞元霆一脸衰样的落到了地上。 这幕下,叶翔脸上没有显出丝毫的嬉笑表情,而是一脸沉寂,朝他一步步走去。很快,叶翔来到了庞元霆面前,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冷酷的笑容,随即抬腿,朝倒地的庞元霆,一脚又一脚的踹了过去。 这幅画面,就如同小混混打架,把别人干翻以后,会不停的踩人。 叶翔一边踹着一边吼道:“叫你前面踹我!你他妈敢踹我!你以为长得帅就可以随便踹人啊?长得帅的确可以踹人,但那只相对于我而言。我长得这么的帅,你竟然下得了手?竟然忍心踹我……叫你踹我!狗日的敢踹我!你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吗!老子的帅气可是国宝!” 言语到这,叶翔眼中凶光大现,猛然加力往庞元霆的大腿上一踏,“咔嚓”一阵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响起,毫无疑问,庞元霆的一只腿废了。 剧痛之下,庞元霆额头青筋暴起,即使被定了身,在强烈的神经刺激之下,他的嘴部不由颤动起来,发出了痛苦的吟叫。 看到这,叶翔终于解气了,便停下了脚。 这时,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叶翔转头看去,沈漫溪迈步走了过来。从刚才到现在,她一直很安静,很懂事的在一旁看着。 叶翔表情恢复平静,随后苦笑一声道:“漫溪,我是不是有些残忍?” “不残忍。”沈漫溪回答道 这个回答让叶翔有些意外,不由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敌人。” 听到这话,叶翔仔细瞧了眼沈漫溪清冷的面庞,随后饶有兴趣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处置他们?” 沈漫溪叹息了一声,道:“杀了吧。” 这个回答让叶翔面露了几分欣赏之色,如果漫溪刚才说出“你决定”这样的话,叶翔反而会觉得她有些柔弱。 毕竟沈漫溪现在是沈氏集团董事长,商场如战场,以后她肯定要经历不少大风大浪,如果狠不下心,很有可能一个浪头打过来,再大的船,也会被搅翻。 此时,叶翔面目一沉,看向地上的庞元霆,正要动手。 却在这时,一股无比庞大的气息由远及近传来。 叶翔心神一颤,霍然间将目光转向仓库大门,至于一旁的小宝,身上毛发根根竖起,咧嘴和主人盯住了同一个方向,显然,它也感觉到了威胁。 这一刻,凛冽的寒风刮起,一个灰色的影子飞身进来。对方的速度极快,以叶翔的眼力竟也看不清身影,只感觉一道模糊的影像在眼前一闪而过。 那道灰影在顷刻间将地上的庞元霆和徐浩南抓起,随即,便飘然离去了。 这一切,从发生到结束,不足一秒!如果不是庞元霆和徐浩南已经不见了,叶翔绝对会把刚才的一幕情形,当成一场幻觉。 不知不觉,叶翔额上冒出了一丝冷汗,幸好对方的目的只是为了救人,如果他要取自己的命,简直跟吃饭一样容易。 那个灰影,是个高手,绝对的超级高手! “汪汪!”正在叶翔思索之际,突然一阵狗叫声响起,只见小宝迈动四蹄,朝灰影离去的方向奔了过去。 “笨狗,回来!别人没搞我们的人,已经是大幸了。他又不是狗骨头,你追他干嘛!”叶翔一边叫道一边心念咒语,最终将小宝收回了玄灵圣兽印中。 小宝进化后满心期盼的第一场出战,就这么结束了。 “汪呜~” 第一百零三章 心中的那片荣耀 一片茂密而又昏暗的树林内,两个人影并排站立。其中一人一身休闲装扮,留着长长的头发,长相十分俊美,比过偶像剧中绝大部分的花样美男子;另外一人,是一名金色碧眼的外国人,他穿着一身黑袍,眼神极为阴厉,一股死亡气息弥漫在他身上。 两人默然站着,遥远着一方,似乎在等谁的到来。 此刻,一阵凛冽的寒风刮起,树林的另一头,一道灰影极速飞来,他手中各自挟着一个人,正是庞元霆和徐浩南。 百米之遥,如同毫毛长短,转眼间,灰影便闪身到了花样男子跟前。他的身形,终于不再模糊。 这是一个穿着灰色布衣的老头,形如枯槁,两眼无神,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但事实上,放眼世间,能够让他倒下的人并不多。 这时,灰衣老者将手一松,庞元霆和徐浩南落了下来。庞元霆由于右腿的骨头已经被叶翔踩碎,接触地面时,他的脚一滑,便单膝跪在了地上。一旁的徐浩南见状,连忙闪身过去将主子扶起。 花样男子看了眼两人的状况,随后望向灰衣老者,一脸恭敬道:“影叔,辛苦你了。” “少爷客气了,举手之劳罢了。”影奴淡淡应了一声。 听到后,花样男子不再多言,而是将目光转向庞元霆,道:“元霆,好久不见。” 庞元霆面注视着花样男子,面目并不友善,他硬声叫出了一个名字:“轩辕靖。” 花样男子正是庞元霆一个多月前准备投奔的人,华夏南部最大民间势力辕门的三公子——轩辕靖。面对庞元霆的态度,轩辕靖并不生气,而是一脸平静说道:“你去辕门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欧洲处理一件重要的事情,无法和外界联系。你的事我后来才知道,至于那天对你无礼的人,我已经处决了。” 听到这话,庞元霆语气和善了一分,道:“难得你还记得我们的交情。” “当然记得,你对我有恩,是我的朋友,也是恩人。”轩辕靖毫不做作说道。 “既然我对你有恩,我现在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直说。” “命令你的手下回去,把那对狗男女杀掉!”说着说着,庞元霆的情绪便激动了起来。 “我不会下这个命令。”轩辕靖面目毫无波澜说道:“那两个人是龙部的重点保护对象,目前他们和我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就这么把他们杀了,招惹了龙部,会很麻烦的。” 听到这个答复,庞元霆并不说话,而是冷哼了一声。 轩辕靖注视着庞元霆,略为语重心长道:“元霆,我知道他们害得你家破人亡,你们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但男人,生来是要做大事的,要杀别杀一两个,你要杀,就必须斩草除根,让整个沈家永远在湘南消失!不过那个时机,并不是现在。往后,我会给你那么一个机会的。” “真的?” “我要做的事情,没有不成功的。同样,我许下的承诺,也一定会兑现。”轩辕靖颇为自负说道。 听到这话,庞元霆仔细瞧了眼轩辕靖,便道:“好!往后我什么都听你的。”声落,庞元霆转移目光,看向了站在一旁穿着黑袍的外国男子,他身上透散出来的气息,有着“死亡”的味道。 轩辕靖看在眼里,出声介绍道:“元霆,这是古德丁伯爵,来自欧洲黑暗议会。” 听到“黑暗议会”四个字,庞元霆的心神不由颤抖了一下。他定了定神,礼貌性的伸出一只手道:“你好,古德丁伯爵,我是庞元霆。” “你好,庞先生。”古德丁回应了一声,伸手相握。 庞元霆感觉到对方的手,冰寒刺骨,如果他没猜错的话,眼前的这个人,是被神诅咒的黑暗生物——吸血鬼! ~~~ 一条乡间小路上,叶翔和沈漫溪并排前行,他们现在要去往最近的公路,然后乘车返回沈家。 叶翔开口道:“漫溪,你是怎么被庞元霆绑去的?“ 沈漫溪并不隐瞒道:“今天上午,沈成打电话说为公司拉来了一个大客户,约了地方见面。我正好有空闲时间,便去到了那里,没想到所谓的客户是庞元霆,他将沈成打晕后,便把我强行带上了车。” 叶翔听后,皱了一下眉道:“原来是那个小子闯的祸。” “不怪沈成。”沈漫溪道:“他进公司没多久,很想表现一下自己,但阅历不足,难免容易受人蒙蔽。其实他的出发点,还是为公司好的。 听完,叶翔有些好奇道:“你好像对你这个堂弟特别关照。” “我们小时候的经历很像,他母亲过世得很早,我们两个,算是同病相怜的人。”沈漫溪流露一丝伤感说道。 叶翔看了沈漫溪一眼,继而简单道出三个字:“明白了。” 声落,两人不再说话,在蓝天白云下静静的走着。 “叶翔。”一会儿后,沈漫溪打破沉默柔声道。 “什么?” “今天你为了救我,向庞元霆下了跪,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很抱歉。”说完,沈漫溪面露了几分愧色。 叶翔一脸淡然道:“没关系,我向来视金钱为粪土,别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就算有钻石,我也不会在意的。” 沈漫溪看了看叶翔,随后道:“你这句话,是在安慰我吧。”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漫溪,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 “什么话?” 叶翔眼中闪过精光,道:“跪过咬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话语传入耳中,沈漫溪心有感触,不由微低下头,略有所思起来。 叶翔继续开口道:“男人的尊严,来源于心中信仰的那片荣耀。我今天虽然下跪了,但最终保护了一个我喜欢的女人,这便是我的荣耀,也是我的尊严。” 听完后,沈漫溪不由脸红了一下,因为叶翔刚才的话中有“喜欢的女人”五个字。她定了下神,随后道:“你总有那么多道理,而且每一个道理都很真实,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虚假。” “你这是在夸我吗?” 沈漫溪并不否认,“嗯”了一声。 叶翔面露微笑道:“漫溪,你知道吗?你夸我一句,我就会高兴一天,你天天夸我,我就会幸福一辈子。为了我的终身幸福,你以后千万要记得多夸夸我。” “无聊。”沈漫溪道了一声,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禁问道:“对了,那句话是谁说的?” “哪句话?” “跪过咬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一个太监。” “……” 给读者的话: 挥泪求金砖,求推荐票,求打赏,求宣传!喜欢本书的兄弟姐们,多支持一下,让我能多吃几块肉多涨几斤膘吧! 第一百零四章 养不教父之过 沈家大宅,主屋的大厅内。 此时这里坐了不少人,除了沈家中人外,还有几名沈氏集团的外姓高层人员,他们都在等待一个女人的归来。 其实在有些人心里,是不希望那个女人回来的。她如果死在了外面,那么沈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就会易主,很有可能由原沈氏集团总经理接任,这样一来,总经理的位置便空缺了,那么下边,又会有人的职位往上调。就这样层层提拔下去,说不定也会有好事轮到他们身上。 当人,老喜欢自以为是的打如意算盘时,那么亲情这些东西,就会变得越渐漠然。 这时,众人将目光全望向了大厅的一个角落。沈家三老爷沈建斌正一脸怒相站在那里盯着他的儿子沈成,沈成抬头看着父亲,一脸的委屈之色。 事情是这样,不久前,沈建斌见大厅内坐了不少人,便针对“沈漫溪被绑架”的事,教训起了儿子。其实在沈建斌心里,并不怎么怪儿子,出言训斥他,主要是做给在场众人看的。 对于堂姐被绑架的事,沈成心中也有很深的愧意,所以起初父亲教训自己时,他都老实巴交的低着头,不顶一句嘴。但说着说着,沈建斌骂起劲了,话语越来越难听,还拍起了他的头。 最终,沈成终于忍受不住,便抬头争了几句。 这一争,沈建斌的火气便起来了,此刻,他“啪”地一个耳光打在了沈成的脸上,吼道:“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闯了那么大的祸还敢顶嘴,从现在起我没有你这个儿子,你马上给老子滚出沈家!” 沈成俊秀的脸上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听到此话后,他两眼泛起了泪花,随即像一个受伤憋气的小媳妇,转身便朝大门跑去。 刚来到门口,沈成的脚步不由止住了,因为他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过来。 “姐!”沈成朝着沈漫溪叫了一声,面目不由露出了一份喜色,但转瞬间,便被深深的愧意淹没了。 很快,沈漫溪步到了沈成跟前,看了看他的脸,道:“发生什么事了?” 沈成并没有说明情况,而是低下头,道:“姐,对不起。”声落,沈成正准备迈步跑开。突然,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拉住了他。 叶翔看着沈成,用微沉的语气说道:“这次绑架的事,你姐不怪你了,你以后做事注意点就行了,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第二次,即使你姐不怪你,我也会找你麻烦的。我的话,你明白了吗?” 沈成“嗯”了一声,又点了一下头道:“如果我让我姐再受到伤害,我就毁了我这张脸!因为我没脸再见人了!” “好,知错能改就行。”叶翔简单道了一声,便放开沈成,不再理会他了。 此时,叶翔踏进了屋子,看向满面怒容的沈建斌,道:“三哥,教训儿子啊。” 沈建斌作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那个不争气的东西,真是气死我了!闯了那么大的祸,我只不过随便说他几句,他竟然顶起嘴来了,唉!教子无方……教子无方啊!” 听到这话,叶翔嘴角上翘,露了一丝笑意道:“三哥,《三字经》里面有言,养不教父之过。你刚才不停的说‘教子无方’,是在自我忏悔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沈建斌声音一冷。 叶翔并不多做解释,而是说道:“三叔,我给你说件事情吧。我刚才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小狗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卡到了铁轨里,狗妈妈一直在旁边不停用嘴巴拉扯用爪子刨,想把小狗弄出来。后来一列火车开来,它们都被压死了。狗尚且知道骨肉情深不离不弃,而三哥你,作为一个拥有几十年智商的人,为了一件已经过去了的事,竟然要把自己的儿子赶出家门。或许有人认为你在大义灭亲,很伟大。但我觉得,你其实,禽兽不如。” 此话一出,沈建斌面目顿时涨红,难看至极。至于一旁围观的人,也都皱起了眉头,觉得叶翔指名道姓说出“禽兽不如”四个字,有些过分了。 “你这个混小子,你说什么!”沈建斌朝叶翔吼道。 “我只不过在用对比的手法,讲述一份事实罢了。”叶翔一脸淡然道:“你那样对你的儿子到底想证明什么?是想和他划清界限?是想告诉大家他做错了事,是他的问题,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就这么当父亲的?你配有‘父亲’这个伟大的称呼吗?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我看你从头到尾就是一通屁!” 叶翔字字句句如同锐利的尖刀,命中沈建斌的心理要害。他前面之所以那样教训沈成,的确存在着私心,想和儿子划清关系,那小子闯祸是那小子的事,别惹到他身上就行了。 现在被叶翔这么明明白白说了出来,沈建斌一瞬间气恼到了极点,他伸手指着叶翔的鼻子,骂道:“你算什么东西敢这样说我!你只不过是咱们沈家养的一个野种罢了!” 声音刚落,突然,“啪”地一声响起。 原来是叶翔身形一闪,一个大耳光干脆利落的打在了沈建斌脸上。 这一幕下,全场震惊了。 沈建斌在一刹那,也懵了。 叶翔一脸微笑说道:“三哥,我这人从小有个癖好,那就是谁骂我,我打谁,谁打我脸,我毁他容。刚才三哥的那声‘野种’应该是在骂我吧,我感觉你在犯贱,便忍不住打你了。不知道三哥有没有和我相同的癖好,如果有的话……哎呀!三哥,我刚才情不自禁的打了你的脸,你现在心里应该很窝火吧。来,看见没,我纯真的笑脸就摆在你面子,你来毁我容吧。”说完,叶翔故意身子前倾,把脸凑了过去。 此刻,沈建斌已是气极,整个右手不由自主的颤动了起来,他现在心里的确很想一耳光扇过去,但现实中,他没有那么做。沈建斌有自知之明,他打不过叶翔,也见识过叶翔的整人手段,论动手,他是绝对会吃亏的。 至于如今叶翔的心里,已经做好了打算,只要沈建斌敢动手,他便立马一脚踹过去。叶翔早就看沈建斌不顺眼了,即使没有沈成的事,他也会找个机会好好教训那个老色鬼一顿。 所以最终,出现了这么一幅画面:叶翔一脸挑衅的表情,等着沈建斌打自己;沈建斌憋住心中的火气,瞪着叶翔。气氛就这么僵持了下来,至于周围的人,不知不觉进入了“围观群众”的角色。 突然,一个重重的“咳”声响起,众人转移目光望去,不知何时,沈家老爷子沈洛山出现在了大门口。 “你们两个跟我来。”沈洛山沉声说了一句,便转身朝着一方步去。 第一百零五章 沈家女婿 一间古朴的书房内,叶翔和沈建斌并排站立,沈洛山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们。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沈洛山质问道。 沈建斌抢先道:“爸,他打我。” “干爹,他骂我。”叶翔随后说道。 沈洛山来回看了两人一眼,沉声道:“谁先挑起的事。” “他先骂我,我才打他的。”叶翔理直气壮道。 听到这话,沈建斌看向叶翔道:“你做人不要那么没道德,明明是你先骂我的。” 叶翔转移目光,盯着沈建斌道:“我先骂你什么了?” “你说我禽兽不如。”沈建斌阴着脸说着。 “三哥,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你要分得清哪些是好话,哪些是骂人的。我那声‘禽兽不如’,是通过‘母狗救子’的故事,然后再针对你把儿子赶出家门这件事,最终得出的一个结论,可谓字字在理,句句发自肺腑。简而言之,这是我在用一种艺术的手法,来给你敲响警钟,希望你注重亲情,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父亲。”话语流转到这,叶翔叹息了一声,随后道:“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三哥,你竟然把我的忠言当成了骂人的话,呜呼!我很伤心。” 沈建斌听后,心中认定叶翔这是在讲歪理,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只得重重从口中道出了两个字:“狗屁!” 这时,沈洛山开口道:“好了,你们两个不要再争了。”说到这,沈洛山看向叶翔,硬声道:“老六,这件事无论怎么说,你先动手打人,是你的不对。” “知道了,干爹。”叶翔老实应道。 沈洛山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你先给老三道个歉吧。” 叶翔并没有依话照做,而是说道:“干爹,我打他其实是有苦衷的。” “什么苦衷?” “其实我从小得了一种怪病。” 沈洛山略微一惊,道:“什么病?” “阿基德米那美克典型性转大沙比综合症。这种病简而言之,对某些话会产生特殊的反应,只要有人敢当着我的面说出那些话,我的身体就会立马起反应,忍不住要抽他。”叶翔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转向了沈建斌,道:“其实身患这种病,我也是很苦恼的,三哥,前面把你的脸打疼了,我真的很抱歉。其实扇你耳光的那一瞬间,在你脸皮巨大的反震之力下,我的手也被弄疼了。希望你能明白和谅解,我也是转大沙比综合症的受害者啊。” “你胡说!世上哪有这种病!”沈建斌火气上涌,指着叶翔鼻子嚷道。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三哥,既然你不相信,我们可以做个实验嘛。”说到这,叶翔露出一丝笑意道:“三哥,你现在不如再骂我一声‘野种’吧,按理说干爹在这里我是不可能打你的,但你骂完后,我如果情不自禁的又打了你,就说明我的理智真的控制不住我的身体,我是真的患有了那种病。” 听完这些话,沈建斌心中已是憋了一肚子的火,可惜他依然不懂怎么反驳,只得不停从嘴中重复吐出一个字:“你!你!你……” 这幕下,沈洛山拍了拍座椅,道:“好了!你们两个按辈分来说,也算是沈家的长辈,是要给后辈树立榜样的,这样吵来吵去成何体统!这件事,我看你们两个都有错,就这么算了吧。记住,下不为例!” “什么?就这么算了?”沈建斌将目光转向父亲,一脸不甘道:“爸,从小到大连你都没那么打过我,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抽耳光子,就这么算了?!” “那你想怎么样!”沈洛山面色一沉,盯着儿子说道。 看到父亲的表情,沈建斌知道此事已经板上钉钉了,如果再争下去,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惹老爷子生气。想到这,沈建斌略显愤怒将嘴闭上,不再说话。 沈洛山缓和了一下情绪,便发话道:“老三,你先出去。老六,你留着这。” 声音传来,沈建斌连一句礼貌性的告别语都没说,转身踏起大步,朝着房门那边走去了。 砰!一阵大力的关门声响起。 看到这幕,叶翔心中不禁感慨道:小样儿,爷是女人福音坏人克星,一夜三次正义小郎君,就你那智商也跟爷斗? “老六,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那美克综合症,是你编的吧。”此时,沈洛山开口道了一声。 叶翔回过神来,道:“干爹,你这话就误会我了,世上的确有那种病。” 沈洛山脸上看不出喜怒,一脸平和说道:“你那点鬼心思我还看不出来,现在整个书房就只剩咱们爷俩了,你不承认,难道打算连我也骗?” 听到这话,叶翔面露笑容道:“干爹,瞧你说的,那么认真干嘛。至于那个阿基德米那美克典型性转大沙比综合症的确存在,我是世界首例。” 沈洛山看了叶翔一眼,随后道:“不久前我和楚书记在一起喝茶,我问他,你最欣赏叶翔哪个方面。他回答,脸皮厚,耍嘴皮功夫世界一流。现在看起来,楚书记的话真是一针见血。 叶翔听后,并没有说话,而是摸了摸后脑勺。他认为老爷子是在夸他,所以适当的表达了一下害羞之情。 这时,沈洛山定了定神,突然话锋一转道:“老六啊,沈家六老爷的身份,你不必做了,以后,你也不必叫我干爹了。” 叶翔猛然一惊,道:“干爹,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要激动,我的话还没说完呢。虽然我不认你这个干儿子了,但你依然是沈家的人,只不过换了一个身份罢了。”沈洛山淡然说道。 叶翔一颗躁动的心平息了下来,问道:“什么身份?” 沈洛山眼中闪过一道神采,道:“沈家女婿!” “沈家女婿?”叶翔有些呆相说道,心中的疑惑更加深了。 沈洛山面露回忆之色,道:“前天我找漫溪到书房谈了一会儿,问她对你的印象如何,她说还可以。在我的记忆里,我这个孙女因为她爹妈的事,从小对男人没有好感,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夸一个男人。于是,我就提议给你们两个订婚。” 听完这些话,此时此刻叶翔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他太过紧张也太过震惊了,不由在嘴中支支吾吾道:“那么她,她,她……” “答应了。”沈洛山干脆说了三个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叶翔心中一阵狂吼,整颗心以“七十码”的速度跳了起来。 “真的答应了?”叶翔镇定了一下,不确定的问道。 沈洛山用肯定的语气说道:“这种事你认为我这个老头子还会骗你?漫溪真答应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叶翔心中又是一阵狂吼,心跳速度由七十码加大到了七百码。其实他以前也想过这一幕,有一天能够娶到沈漫溪。但那只是脑海的想法罢了,无论希望多么大,那终究只能算梦。 可如今,梦想成真了,叶翔能不激动吗?做为一名处男,一名立志将自己第一次献给心爱女人的处男,娶老婆对他的意义何其重大!最起码,他以后不用一边看黄片一边那个了。 “我和漫溪商量了一下,会在这个月底,为你们两个举办一场盛大的订婚典礼。”沈洛山神采奕奕说道:“到时邀请四方嘉宾,一定搞得轰轰烈烈的!” 叶翔在心里发泄两通后,情绪已经相对稳定了下来,他想了想道:“干……爷爷,我以前的身份是沈家六老爷,现在突然之间成了沈家女婿,转变这么大,外边的人会不会说闲话?” “以前你沈家六老爷的身份,只是家族内部的说法,并没有对外宣布。而这次你和漫溪的订婚典礼,我会办得很隆重,公开向外界宣布你是沈家的女婿。”说到这,沈洛山眼中精光一闪道:“即使这件事情看起来有些不对味,又能如何?如今在湘南这块地方,还有谁敢说一句沈家的不是!” 第一百零六章 一年之约 和老爷子畅谈大概半个小时后,叶翔便走出了书房。 门前不远处有一个凉亭,一位佳人正坐在亭子里,面容粘着一缕忧色,正是沈漫溪。叶翔见到后,不由在心中念道:漫溪是在等我吗?她在为我担心? 这时,沈漫溪起身步了过来,关切问道:“叶翔,在书房里,爷爷没难为你吧?“ 见到佳人略显慌张的神色,叶翔心底涌现了一份恶趣味,想作弄沈漫溪一下。他并不开口说话,而是将头微微低下,做出一副受了很大委屈的样子 沈漫溪见状,心绪乱了几分,便道:“爷爷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严厉的话?没关系的,不要难过,我去找爷爷帮你说说好话。”声落,沈漫溪转了下身子,正要迈步朝书房走去,忽然,一只手拉住了他。 沈漫溪看向叶翔,道:“让我去吧,放心,我会跟爷爷好好说的,你扇三叔一耳光是因为……”说到这,沈漫溪骤然止声了,因为他看见叶翔脸上的委屈之色褪去,变成了一副很甜蜜的样子。 此时,叶翔露出一抹坏笑,动情叫道:“漫溪,小溪溪,溪溪溪。”这副画面,可以看作一个男人在发春。 声音传入耳中,沈漫溪怔了一下,继而道:“叶翔,你怎么啦?” 叶翔面目涌现了几分羞色,道:“你还在问人家怎么啦,讨厌嘛!你都把人家那样了,还在这里装蒜。你好坏啊,小心人家不理你了。” 沈漫溪越听越迷糊,不由道:“叶翔,是不是爷爷在书房里对你说了什么特别严厉的话,你受刺激了。怎么变得这么奇怪?” “我的的确受刺激了,并且是很大的刺激。”叶翔脸上泛起了一层红晕,道:“前天爷爷找你谈事,你是不是答应……答应……,讨厌嘛,人家说不出口了,好难为情啊。”说完,叶翔伸出双手捂住了红通通的脸蛋,这份表情并不是装的,他是真的害羞了。 这个事实说明了:翔哥无比风骚的表面之下,隐藏着一颗纯情的心灵。 听完叶翔的话,沈漫溪立马意会,她不禁俏面一红,道:“那件事,爷爷都跟你说了。” 叶翔“嗯”一声,随后好奇而又期待的问道:“漫溪,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我对你,还谈不上爱吧。”沈漫溪回答了一声。 叶翔一惊,道:“你还没爱上我,怎么答应和我订婚?” 沈漫溪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一直以来,老是有人缠着我,他们不是把花送到公司,就是干脆开着车在楼下等我,这让我感到厌烦。我想有个安宁的生活环境,如果你成了我的未婚夫,那些人就会死心了。” 听到这话,叶翔原本一颗饱满的心,“嘭”地一下像气球那样炸开了。 “原来,原来你把当成了挡箭牌。不行,我抗议,严重抗议,无限抗议!”叶翔越说越激动:“这个订婚我不答应,坚决不答应,无限不答应。我长这么帅是用来娶老婆的,而不是……”说到这,叶翔骤然止声了,其实他原本打算说:而不是用来站着茅坑不拉屎,让外边的人站着干瞪眼的。 但这句话太不雅了,尤其是其中的比喻,简直彻底颠覆了漫溪的完美形象,叶翔觉得说出来会遭天谴的,所以,他生生将这句话咽进了肚子里。 看到叶翔像吃不到糖的小孩那样,嘟起了嘴,沈漫溪连忙解释:“叶翔,情况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并不是拿你当挡箭牌。知道吗?你是第一个让我不讨厌,想和你在一起生活的男人,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这是不是爱。所以我想给你一年时间,也是给自己一年时间,如果在这一年里,我对你的感觉依然像现在这样,我就会嫁给你,为你生孩子,和你白头偕老。” 叶翔听后,表情好转了几分,他的两个眼睛眨了眨道:“真的?” 沈漫溪“嗯”了一声,继而道:“不过在这一年里,我有个要求。” “说吧。”叶翔一脸慷慨道:“只要你不说出‘不许我碰你’之类的话,什么事情我都答应你。” “我提的要求,正好是你不许碰我。”沈漫溪一脸平静说道。 “什么!”叶翔的内心和嘴巴同时惊呼了一声。 沈漫溪仔细瞧了瞧叶翔,道:“这件事情你很难做到吗?”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想了一下,随后十分认真说道:“漫溪,我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天大的秘密吧!” “好。”沈漫溪简单应了一个字。 叶翔身子前倾,将嘴巴凑在沈漫溪耳边,小声说道:“其实我是,我是……我还是处男。” 沈漫溪听后,疑惑的看了叶翔一眼,道:“很稀奇吗?” 叶翔面露庄重之色,道:“当然稀奇,我不仅是处男,而且是一个已经二十岁的处男。” “我也是处啊,并且我还比你大一岁多呢。”沈漫溪用很萌的语气说道。 此情此景之下,叶翔的整颗心“扑通”的剧烈跳动了一下,他下面的“小叶翔”也在顷刻间不听话,长大了不少。至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显而易见,刚才沈漫溪说“我也是处啊”那种纯真无暇的表情,那种萌到极点的声音加上她那美若天仙的面庞,即使太监见到后,心中也会有想法的。 做为一个无论心理还是生理上都完全正常的男人,叶翔觉得今天不对沈漫溪做点什么,那么他心中的一团火肯定压不下去。这样一来,他不仅内伤,而且今晚还会浪费很多的餐巾纸。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咽了下口水,他尽量保持镇定说道:“漫溪,好吧,我就下这么一个决心,一年内不碰你。不过现在,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站在原地三秒钟,别动。” 沈漫溪疑问道:“你准备做什么?” 叶翔一脸诚恳说道:“不要问原因,答应我,好吗?” 见到叶翔这副表情,沈漫溪自然不好拒绝,她正要点头。 然而就在这一刻,叶翔的整张脸猛然凑了过来,沈漫溪还没反应过来,一张厚实的嘴唇便堵在了她的芳唇之上。 刹那间,沈漫溪的瞳孔放大到了极点,她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这样和一个男人有了生平第一次……这样的接触。此时此刻,她的脑海一片空白,整片视野里,只有眼前一双深黑的眸子与自己对望。 他们的眼中,互相倒映着彼此,亦交织着心声。 ‘我们……我们在接吻么?’沈漫溪在心中默然念道。 亲漫溪一口,是叶翔很早以前就有的愿望,也可以说成是一个誓言,如今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在叶翔的心里,亲漫溪的感觉,很美妙,妙不可言。 这时,三秒已过,叶翔遵从约定放开了沈漫溪。他站在原地,大口呼吸起来,一颗处男心,怦然直跳。 至于沈漫溪,脸上现出了呆色,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表情不变化一分一毫,也不说一字一句。 叶翔定了一下神,仔细看了看沈漫溪,不知道这个女人现在心里是何种想法,有没有怪自己冒失亲了她? 此刻,叶翔通红的脸蛋挤出一丝笑容,道:“漫溪,我刚才的行为虽然看起来有些唐突,但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口腔温度测试。事情是这样的,我看今天的太阳这么大,你穿得那么少,担心你会感冒,所以用嘴巴测了一下你体温。根据我的判断,你的体温正常,身体很健康,我也终于可以放心了。” 话语传出,沈漫溪并不言语,依然保持先前的姿态。 这幕下,叶翔心中有些急,不禁想到:我突然之间占了她的便宜,她现在不说话,是不是在暗中蓄积仇恨值,等到蓄满以后,就会对我发飙?不行,绝不能让她得逞,这个时候我有必要使出百分之百的战斗力,打消她的仇恨力量。 思绪到这,叶翔又一次发挥了自己的“影帝”天赋,一本正经说道:“漫溪,我刚才亲你,除了测试你的体温,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最近嘴巴干裂,缺少滋润。我看你无比美丽的红唇上闪闪发亮,有很多的唇膏,所以刚才借了一点过来,希望你不要介意。” 声音传来,沈漫溪依旧没有说话。 看到这,叶翔觉得,自己还是先溜为妙。 “漫溪,我突然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需要小个便,会花费几个钟头的时间,我们今天就聊到这里吧。咕的拜!”说完,叶翔转过身,拨腿就跑。 他之所以跑这么快,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很害羞。算起来,叶翔以前从来没有和其他女生嘴对嘴亲过,刚才算他的初吻。 当叶翔的身影远去时,沈漫溪猛地回过了神来,其实她刚才一直都在发呆,叶翔说什么她根本没听进去,所以才不回答。 这时,她抬起一只手,用纤纤玉指轻轻压了压朱唇,这份感觉没有那个男人亲自己时美妙。 第一百零七章 昔日的追求者 白沙市郊外一座高耸的山峰上。 此时,这里站立着十几个人,他们神情肃穆围成一个大圈,至于他们中间,躺着一具死尸。这具尸体只剩下一层干枯的表皮,血肉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吸食得干干净净,甚是骇人。 一位长发女子站在一旁,默然盯着死尸,至于她的双眼,呈现为了一片幽蓝色。 这名女子来自龙部,代号“小傀”,异能为“幽瞳”,在辨物以及精神控制方面极为厉害。 这时,小傀收回异能,瞳孔的幽蓝之色随即散去,她转过身,走到了一名穿着黑色皮衣男子的跟前。至于这名男子,正是方宇。 “确定身份了吗?”方宇问道。 小傀神情闪过一缕悲色,道:“组长,是‘尖风’。” 方宇听后心中有些哀痛,他极力克制住这份情感,只是眉头微皱了一下。此刻,方宇扫视了一眼众人,一脸庄重说道:“全体龙部人员,致敬!” 声落,山头上站立的十几名人员,齐刷刷并脚抬手,面朝牺牲的战友行了一个礼。四周寂寥无声。一阵冷风“呼呼”刮过,这一幕不禁显得有些悲凉。 三秒后,众人礼毕。 小傀看向方宇,神情凝重道:“组长,那块石头行踪难定,它的力量在一天天壮大,事情越来越棘手了,用不用请示老板,派一名黄组的前辈来协助我们完成任务。” 方宇将头微微仰起,坚毅的面庞流转一抹惆怅,道:“现在时局动荡,黄组的八名前辈都在执行重要事务,脱不开身。” “我认为‘石头’的事是重中之重,组长,你可以向老板说明事情的严重性。我相信老板权衡之后,会让黄组一名前辈暂时放下手中事务,来帮我们的。”小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方宇看了小傀一眼,随后道:“我堂堂龙部天组,有千人之师,聚万般妙法,难道还奈何不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么?” “但那毕竟是八荒阴怨石,那里封印的可是……” 刚说到这,方宇沉声打断道:“不必再说了,我自有打算。” 这幕下,小傀只好闭口不言,她跟随方宇多年,自然知晓她这个组长如今是什么心思。 方宇是华夏龙部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天组组长,是在众人的争议中上位的,他一直背负着很大的压力,一直想得到外界的认可。而要想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便是不借助外力,带领天组干成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 ~~~ 九月一日,在湘南的上流社会流传着一件喜事,现任沈氏集团董事长沈漫溪与人订婚了。这个消息一出,几家欢喜几家愁。在不少千金大小姐眼中,谢天谢地那个女人终于要嫁人了,以后湘南这块地方终于少了一个把男人迷得神魂颠倒的“狐狸精”;至于一些公子哥的心里,恨得只想骂娘,真不知道那个叫“叶翔”的王八蛋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突然之间冒出来,便把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搞到手了。 叶翔和沈漫溪的订婚典礼,设在了白沙市湘江边的桃源度假山庄举行。这里刚建成不久,总占地面积将近一百公顷,山庄内部环境优雅,风景壮丽,拥有五星级酒店、温泉洗浴池、“桃花源”景区、迷你高尔夫球场等各种高档娱乐设施。 这个地方原本是庞氏集团“百亿度假村”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昔日庞家在这项工程上花了不少心思以及投入了大量资金,可惜忙活了那么久,打下了那么好的基础,最终成了沈家的嫁衣。 这时,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加长型轿车驶向了山庄。 车内“阿嚏”一声响起,是叶翔发出来的。 一旁的沈漫溪奇怪看了他一眼,道:“你今天怎么老是打喷嚏?” 叶翔面露茫然,道:“我也不知道啊。” 沈漫溪关切道:“你是不是昨晚着凉了?你这个人睡觉老是喜欢踢被子,我今早跑到你房里去看,人在床上,被子全落到地上了。” 叶翔尴尬一笑:“我的身体向来很强壮的,从小就没生过什么病,即使冬天,我也可以不盖被子睡觉,不可能是感冒。我想了下,我之所以打喷嚏,大概是因为心里紧张吧。” “有什么好紧张的?”沈漫溪问了一声。 听到后,叶翔忽然面露深情道:“漫溪,你知道吗?我从小到大孤独惯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今天,我叶翔何德何能,竟然能够拥有你这么美丽的未婚妻。看着眼前的你,再回首往事,我真觉得自己现在正做一场梦,一场我希望永远也不要醒来,无比美妙的梦。”说着说着,叶翔便不老实起来,他伸出左手,悄然无声抓住了沈漫溪如美玉般白皙透亮的右手。 沈漫溪并没有反抗,也不说话,只是俏面一红。 这幕下,叶翔的另一只手也不老实起来,正准备伸过去抚摸沈漫溪那只被自己抓着的小手。 “阿嚏!”关键时刻,叶翔又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 ‘操!老子今天撞邪了?’ 劳斯莱斯驶到桃源度假山庄的内部停车场,便停了下来,叶翔和沈漫溪走下了车。 订婚典礼原定时间是早上十点举行,由于叶翔昨晚兴奋得一宿没睡,今早睡得像死猪一样沉,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现在已经到十点半了。 订婚现场设在江边,距离这里还有上百米路,两人迈起了快步,正准备赶过去。 “漫溪!这时,一阵叫声突然从不远处传来。 两人止住步子,同时转头望去,只见一名长相清秀的男子一脸微笑的走了过来。这名男子身后跟着两个魁梧大汉,叶翔目测了一下,他们的身高起码一米九,面目刚毅,眼神凌厉,给人第一印象便是两个字:军人! 沈漫溪看清男子后,不由道了一声:“萧楚南,是你。” 此时,萧楚南已经来到了两人跟前,他瞧了叶翔一眼,随后又将目光转向沈漫溪道:“怎么,不欢迎我?” 沈漫溪客气说道:“见笑了,你能来我很高兴。” “几个月前,我离开白沙市返回京华的时候,对你说过,哪天你如果找到了心上人,我一定会来看看的。”说到这,萧楚南清澈的双眸闪过一丝伤感。随后,他定了一下神,看向一旁的叶翔,友好的伸出一只手,道:“你好,我叫萧楚南,以前追求过漫溪,可以算得上是一名狂热的追求者吧,可惜最终失败了。” 叶翔伸手相握,干脆而又有力说道:“我叫叶翔,漫溪未来的老公。” 两人握住一秒后,便松开了。 这份结果让叶翔对萧楚南生出了一份好感,他如果是心胸狭义之人,一定会紧握着自己的手不放,和自己较劲。 “叶翔,你知道吗?你是全天下最幸运,也是最幸福的男人。”萧楚南开口说道。 叶翔笑了笑道:“我当然知道。” 听到这个回答,萧楚南意味深长说了一声:“好好照顾漫溪。” “那是一定的。”叶翔点头应道。 萧楚南轻呼了一口气,随后道:“我今天来这里主要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看一下漫溪,第二件事是,和你交个朋友。” 叶翔面露疑惑,道:“和我交朋友?” “我说一些话,希望你不要介意。”萧楚南一脸坦诚道:“漫溪是我心中唯一也是最爱的女人,我希望她能够永远幸福,可那个最终陪伴她的人……毕竟不是我。说真的,我心里是有些嫉妒你,但我还是服气的,我相信漫溪的眼光,他找的男人,一定有比我强的地方。我希望你能照顾好漫溪,永远保护好她,我们交个朋友,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找我。总之,我愿意为你们这个家庭解决烦恼,这样一来,漫溪的快乐就会多一些,那么我,也会很欣慰。”说完,萧楚南递给了叶翔一张名片。他是一个心胸豁达的人,说话也很豪放,但此时此刻,他的面目仍然抑不住涌现了几分黯然。 叶翔接过名片,真挚说道:“你是一个很好甚至让我感觉有些伟大的男人,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萧楚南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道:“好了,我要做的两件事已经做完了,是时候回去了,祝你们两个订婚愉快。” 叶翔略微一惊,道:“就这么走了,不去订婚现场看看?” “不去了,看着伤心。”萧楚南道了一声,然后看向沈漫溪道:“漫溪,祝你永远幸福。” 沈漫溪微笑回应道:“你也是。” 萧楚南将目光再度转向叶翔,道:“不入京华非男儿,不登长城非好汉,有空来京华坐坐。” 叶翔点了一下头。 看到后,萧楚南便不再说什么了,转身带着两名下属朝着一方步去。 “你这么好的一个人,一定会有好姑娘在人海中等着和你相遇的。”叶翔望着萧楚南的背影,喊了一声。 “或许吧。”一声感慨传了过来。 看着萧楚南越走越远,叶翔忽然有些感触,不由说道:“漫溪,他给我的印象很深。” “什么印象?” “我以前一直以为天下男人虽然表面各有千秋,但内心都和我一样,风骚而又猥琐。但今天见到他后,我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那种拥有高尚情操的好男人,他真是我等男人之楷模,让我心生惭愧啊。” “我也觉得他人很好。”沈漫溪简单说了一声。 叶翔好奇问道:“那你为什么当初不答应他呢?” 听到这话,沈漫溪白了叶翔一眼,道:“这个问题,无聊。” ‘叶翔,如果我当初答应了他,就不可能和你在一起了,也不可能和你经历那些甜蜜而又温馨的事情,那将会是我一生中,多么大的遗憾啊。’这是沈漫溪的心声。 “他人虽然好,但名字有些悲剧。”叶翔突然说道。 沈漫溪回过神来,道:“怎么个悲剧法?” “你念念看啊,萧楚南……小处男……萧楚南……小处男,他爹妈是不是准备把他养大了送去当和尚,才提前给他取了这么一个法号?” “……” 第一百零八章 订婚典礼 叶翔和沈漫溪快步朝订婚现场走去,一路上绿树林荫,鸟语花香,这里的环境蛮不错的。 很快,两人来到了江边,订婚现场聚集了不少人,正三三两两站在一起交谈。见到两人到来,全场的气氛顿时安静了下来,众人纷纷向这对准新人投去了目光。 今朝沈漫溪穿着一套白色的礼服,与他清美典雅的气质完全搭配,如同天仙降临人间,唯美至极。至于叶翔,穿着一套深黑色的西装,经过细心打扮后,他整个人看起来还是蛮具有风范蛮帅气的。两人站在一起,可谓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这幕下,众人眼中不由流露出了羡慕和赞叹之色。 为了筹办这次订婚典礼,沈洛山特地请来了国内一支著名的交响乐团,见到两位准新人到场,乐团指挥舞动起了手中的指挥棒。一阵悠扬而又美妙的音乐响起,与此同时,全场嘉宾伸手鼓掌,热烈欢迎两位准新人的到来。 叶翔满脸笑容牵着沈漫溪的手,一步步朝着礼台那方走去。 天空中,一架直升机小幅度的来回徘徊,一片片娇艳鲜嫩的玫瑰花瓣从里面飘洒出来。通往礼台的道路上,下起了一场花瓣雨,顿时,芬芳粘着幸福的气息,弥漫全场。 至于这个创意,是沈洛山安排的,为了这场订婚典礼,他可花了不少心思。 老爷子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能够来这么一招,让叶翔不禁觉得,老爷子当年的风骚说不定比过如今的自己,也是一代造福万千少女的情场老手啊。 这时,叶翔和沈漫溪走上了礼台。 沈洛山穿着一身红色的唐装,精神奕奕走到话筒前,说道:“各位亲朋好友,你们中午好!今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也是我孙女沈漫溪和她的恋人叶翔定婚的大喜日子。平日里我这个老头子穿衣服和吃饭一样,都喜欢清淡,不过今天,我特意穿上了一件大红的衣服,就是觉得今天越红火越好,该热热闹闹的来庆贺!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我身边的这两位准新人能够走到一起,是一场上天注定的缘分。现在,让我们大家用热烈的掌声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在今后的日子里和和美美,幸福安康!” 声落,沈老爷子红光满面看向叶翔和沈漫溪,率先鼓起掌来。台下,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大概七八秒后,掌声消停。沈洛山再次发言道:“为了表达双方的诚意,两位准新人还为对方准备了礼物,现在有请他们交换爱情信物!” 话音刚落,礼台中央出现了一个小口子,一张晶莹璀璨的水晶桌从里面升了起来。桌上摆放着一座双天鹅冰雕,它们的头互相缠绕在一起,组成了一个横向的“3”,代表了叶翔和沈漫溪从相识到确定恋爱关系,共同经历了三个多月的时间。 这时,叶翔和沈漫溪走了过去,他们各自拿起水晶桌上特制的小锤子,一人敲向了一只天鹅冰雕。 砰!一阵清脆的破冰声响起,冰雕碎开,两枚闪闪发亮的钻戒显现了出来。 美丽的冰雕无法永久保存,但是它所代表的纯洁,却是婚姻和爱情所需要和追求的。破冰取戒,其中一层寓意就是,希望男女双方内心永远保存彼此纯真的爱情! 叶翔伸出右手,拿起了一枚戒指,一脸欣慰将它套入了沈漫溪右手的中指上。 指入戒圈的那一刻,沈漫溪心神一颤,一份前所未有的奇妙感觉自心底涌现,她不由嘴角上扬,露出一丝甜蜜笑容。随后,她拿起了冰雕上另一枚戒指,将它套入了叶翔左手的中指上。 在指入戒圈的那一刻,叶翔心中有了和沈漫溪同样的触动,他突然之间感到无比的充实和满足,似乎在这一刻,他的人生焕发了新的篇章!总之,这份感觉归纳起来,就是那两个字:幸福! 如此温馨的一幕下,台下又一次响起了掌声,不时有人张口叫一声:“好!” 此情此景,让沈老爷子心中有了些感慨。 ‘人生百年,韶华白首,转眼间,连自己的孙女都长大了,已经有了她的如意郎君。作为一个老头子,当回首往事时,发现昔日所憧憬所迷惘的一切,都已随风而逝,人生,已恍若一场虚空大梦。而这场梦中,那些特别的瞬间——就比如现在,都会成为永恒。’ 思绪到这,沈洛山叹息了一声,随后他将目光停在了叶翔身上,高声说道:“现在,有请准新郎说几句话!” 声音传出,又一阵掌声响起。 叶翔略微一惊,说实话,向来脸皮厚如钢板的他,如今不知道为何,心里蛮紧张的。听到老爷子的发话后,他心里没个底,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此时,叶翔硬着头皮走到话筒前,面目露出笑容,朝着下方一边挥手一边说道:“嗨!大家好,我是叶翔,谢谢你们能够参加我和漫溪的订婚典礼。你们人真好,好人一生平安。” 说到这,叶翔便止声了。他知道自己向来说话不靠谱,而他心里对这场订婚典礼太在乎了,怕说出不合适的话,那就尴尬了。 这种心态之下,叶翔就变得没话说了。 叶翔沉默无语,尴尬的看着下方的嘉宾,嘉宾们也齐刷刷的盯着他,整个现场就这样沉寂了三秒。 忽然,“啪啪”一阵掌声响起,沈洛山给叶翔投去鼓励的目光,鼓起掌来。 老爷子一鼓掌,台下众人立马迎合起来,也纷纷拍起了手。 在人民群众的鼓舞下,叶翔的头脑有些清醒了。此时,他转身向后方走了几步,牵起了沈漫溪的手,随后带着她走到话筒前,面向观众,深呼吸了一口气道:“在这个订婚典礼上,我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宣言,也没有海枯石烂的爱情承诺,我只想对身边这个和我牵着手的女人说一句……”言语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沈漫溪,微微一笑道:“亲爱的,我比上一秒更爱你了!” 声落,叶翔真情流露,张开双臂,将沈漫溪深深拥入了怀抱之中。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而又在情理之中的拥抱,沈漫溪脸上洋溢起了甜美的笑容,她伸手紧拥着叶翔,在心中颇有感触说道:叶翔,你还是那个样子,总喜欢在不经意的时候,抱我。 与此同时,台下,雷鸣般的掌声响起! 第一百零九章 情债上门 叶翔和沈漫溪的订婚流程十分简约,交换完戒指,两人拥抱过后,沈洛山再发表了几句言辞,就基本上结束了。所谓浓缩就是精华,虽然过程很短,但喜庆的气氛还是弥漫了全场。 接下来是午餐时光,早在百米外等候多时的服务生将一辆辆“移动餐桌”推了过来,上面早已摆好美味佳肴和香醇酒水。至于这些“移动餐桌”,全部为长方形,属于一种新颖的科技产品,它们底部安有动力滑轮,无论上面放着多沉的东西,只要有人轻轻推动它,它就能够以均匀的速度前进。当把它放置在一处时,只要按下桌身的电子锁,那么那些滑轮就不会再转动,而是稳稳的停在原地。 很快,一张张餐桌摆放完毕,这场订婚典礼演变成了一次户外宴会。 今朝,沈洛山邀请了不少以往商界和政界的老朋友,目的就是为了把他们介绍给沈漫溪认识。毕竟沈漫溪如今是沈氏集团董事长,她要想带领沈家创下更大的辉煌,建立一张关系网是必须的。 叶翔自由散漫惯了,向来不喜欢应酬。沈洛山带着沈漫溪会客时,他并没有跟过去,而是一个人漫无目的到处逛,不时会有人和他打招呼,叶翔礼貌性回应一声,便不说什么了。 这时,叶翔一个人端着一杯红酒来到了江边,他举起酒杯浅尝了一口,继而遥望起了远处的风景。 “叶翔。”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声音。 叶翔转头看去,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长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眉毛很浓,面相十分威武。 在叶翔的脑海里,对这个人没印象,不由问道:“你是?” “我叫沈辉。”中年男子自我介绍道:“以前你是沈家六老爷的时候,需要叫我大哥。不过现在,你应该称呼我为大伯。” 听完这些话,叶翔立马想起老爷子以前跟自己提过,他有一个儿子不喜欢经商,很早以前就当兵去了,如今在华夏军部还混出了点名堂。想必眼前这个人,就是那位很有个性的儿子吧。 想到这,叶翔乖巧道了一声:“大伯好。” “能够成为一家人,也算一场缘分,我们干一杯吧。”沈辉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酒杯举向了叶翔。 叶翔举杯相碰,颇有豪气从嘴中道出两个字:“干杯!”声落,他便将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喝完后,沈辉看向叶翔,开口道:“你和漫溪的这桩婚事,我赞同。” 叶翔似笑非笑回了一句:“即使你不赞同,我也会娶漫溪的。” “小子,说话蛮有气魄的嘛。”沈辉道了一声,面露一份神采,随即话锋一转道:“我知道你很多事。” “哪些事?” “和‘泥菩萨’一起在白沙市地底打败幽冥岩魔,闯入妖度空间消灭十灵罗刹楚天凌并救下了唐牧谣,这些事迹,我都知道。” 叶翔略微一惊,道:“大伯,你是龙部的人?” 沈辉并没有明确回答,而是说道:“除了我外,龙部还有不少人知道你。” 听到这话,叶翔脸忽然一红,有些害羞道:“龙部的兄弟对我的印象如何?应该没有多少人仰慕我吧。” “的确没有人仰慕你,他们都觉得,你运气很好。”沈辉实话实说道。 听完,叶翔一脸尴尬。 做为一个向来靠实力吃饭的猛男,叶翔觉得龙部那些家伙把自己的英雄事迹归功于运气,是一种很没有眼光的表现,以后见他们一次,在意念中狂扁一次。 “有没有兴趣加入龙部,为国家做事?”沈辉突然问道。 叶翔回过神来,道:“我这人比较调皮,只适合养老婆带孩子,偶尔跪跪搓衣板,至于加入组织干大事,我不是那块料。” 沈辉叹了口气道:“也罢,我常年在外不能回家,沈家需要一个靠得住的男人守着。你留在这,我也放心了。” 声音传来,叶翔并不说话,只是露出了一个并不轻浮的微笑。 沈辉看在眼里,忽然放低声音道:“最近白沙很不太平,龙部调了很多人到这里,这段日子,尽量少出门,也尽量少去偏僻的地方。” “发生什么事了?”叶翔有些惊愕的问道。 沈辉并不回答,而是拍了拍叶翔的肩膀,颇为意味深长道:“保护好沈家。” 听到后,叶翔不再多问。对方既然不愿说,肯定有难言之隐,估计是国家机密。给自己提这么一个醒,已经算很厚道了。 此刻,叶翔坚定点了一下头。 看到这番表现,沈辉面露满意之色,随后,他将目光望向了叶翔的后方。 叶翔不由转过身看去,发现三名妙龄少女走了过来,她们分别是沈璃儿、沈静和沈琪琪,算得上是“老相好”了。 叶翔心中一囧,男人出来泡,迟早是要的! 这时,沈璃儿三女来到了叶翔跟前,她们将目光转向沈辉,齐声道:“大伯好!” 沈辉来回看了几人一眼,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不由问道:“你们是来找叶翔的吧?” 沈璃儿“嗯”了一声。 “那你们几个晚辈在这里聊吧,我去陪陪老爷子。”说完,沈辉投给叶翔一个颇有深意的目光,便迈步离去了。 见到大伯走远,叶翔稳定了一下心绪,继而面朝三女挤出阳光灿烂的笑容,招了招手道:“嗨!三位小美女,你们好啊。”这一个多月来,沈璃儿三女都在星海市进修外语,算起来,他们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沈璃儿面露一丝委屈道:“六叔,恭喜你和漫溪姐。” “呵呵!”叶翔尴尬笑了笑,继而道:“我已经不是六叔了,现在你们应该叫姐夫。” “不!我就要叫你六叔,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六叔,任何东西都不能更改的!”沈璃儿固执说道,随即她两个美丽的眼圈便红了起来。 一旁沈静开口道:“六叔,这段日子你想我们吗?”声落,她的双眼也红了起来。 “六叔,我好想你哦!很多时候,我都会发呆,然后想起你对我说的那些故事。”沈琪琪说着说着,两眼便泛起了泪花。 由于今天是叶翔订婚的日子,他心里一直都很紧张,所以如今“战斗力”处于衰弱时期。面对这种突发状况,叶翔一瞬间呆在了原地,不知所措。 至于他和沈璃儿三女的关系,算得上复杂而又微妙,需要从头说起。 几个月前,叶翔初进沈家时,人生地不熟,一直想找事做。偶然的一天,他遇到沈璃儿三女,发现她们也是一脸无聊的样子,于是叶翔就屁颠屁颠跑过去,和她们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双方就熟了,熟着熟着就开起了玩笑,玩笑来玩笑去叶翔就开始抓住她们的小手,给她们算起命来。所以最终,就出现了“牛郎织女前世今生”之类的鬼话 其实这个过程,叶翔并不是刻意欺骗少女的感情,他原本心里的打算是多交几个朋友,哄这些女孩子开心,为她们的生活增添一份色彩。但没想到,整件事情那么自然而然的发展后,就变得不同寻常了。 在叶翔的心里,他对沈璃儿三女只是纯粹的喜欢,而并非沈漫溪那种——被她深深吸引后自心底产生了爱意。 从一开始,叶翔心中就有了一个定位,他和沈璃儿三女的关系最多能发展到怎么的程度。可以用这么一段话来概括: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野狼,她们是一群披着狼皮的小羊羊,无论是表面上还是内在,我很合她们的口味,当然,她们也合我的口味。但我们只有各自披着一层皮,保持着一份神秘感,才能很好的相处,如果一旦将皮褪下,想更亲密的接触彼此,那就不好玩了。 出于这个认知,叶翔一直严格自律,与沈璃儿三女身体上的接触,顶多是牵牵小手、亲亲额头而已,没有做过什么罪恶的事情。 想到这些,叶翔镇定下来,看着三女一脸坦诚说道:“璃儿、小静、七七,其实我给你们说的那些故事都是假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依旧在化蝶双飞;牛郎和织女并没有投胎转世,他们依然每年七夕只能鹊桥相会一次;至于七仙女和董女天人永隔,不会再有重逢的机会了。总之,我就是我,你们就是你们,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前世姻缘。” “我们知道,六叔那些故事都是骗人的。”沈璃儿开口说道。 叶翔有些意外,不禁问道:“那为什么还选择相信?” 沈璃儿面露一份憧憬道:“因为六叔人很好,是为了逗我们开心才讲那些故事的,而不是像有些坏男人,说好听的话就是为了迷惑女生,然后对女生动手动脚。还有,六叔的故事讲得很好,我听着听着就入迷了,仿佛真的经历了那些事情一样。于是,我就特别的心动,偶尔回味起那些故事时,还会露出欢笑,总之,我心甘愿意在现实中做这么一场梦。” 听完后,叶翔颇为感触道了一声:“傻丫头。” “女人其实一点也不傻,可当她心中有了一个人后,她就愿意一直傻下去。”这时,一旁的沈琪琪插话道。 叶翔面露几分惊奇,转移目光道:“七七,你今年才十六岁吧,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自称女人了?” “是你让我长大了,六叔。”沈琪琪真情流露道:“你是我的初恋。” 叶翔一怔,便不再说话了。 此刻,一直沉默无声的沈静开口道:“六叔,我们这次来找你,不是找你撒娇的。而是……只是想看你一眼,向你告别的。” “告别?你们准备去哪?” “我们的四国语言课程已经进修完毕,今天下午就会乘飞机去往欧洲,到那边念书。” 叶翔听后,用祝福的口吻说道:“你们三个这么乖巧漂亮,去到那边后一定能够尽显华夏女人的魅力,找到一位金发碧眼疼你们爱你们的大帅哥。” 声音传来,沈璃儿开口道:“我才不找外国佬。” 叶翔有些疑惑说道:“为什么?现在不是很多女生都希望找个外国人当男朋友吗?” “我才不稀罕。”沈璃儿真切说道:“我只喜欢和六叔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男人,所以我今生只嫁华夏男人。”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倍感欣慰。以前他看过一个调查,说现在华夏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每六个男人中会有一个讨不到老婆,这是一组多么恐怖的数据。而沈璃儿这种“只嫁华夏男人”的思想,是一份多么伟大的爱国情操!这种精神,值得世代传扬,它如同一杆飘扬在最前方的旗帜,指引着所有华夏女人,通往最光明的道路! “六叔,时候不早了,我们要赶往机场了。”沈璃儿说道。 叶翔回过神来,一脸真挚道:“祝你们一路平安,事事愉快。” “也祝六叔和漫溪姐美满幸福。”沈璃儿道了一声,继而挥动小手道:“六叔,拜拜。”声落,她靓丽的容颜闪过了一丝黯然,便转身朝着一方步去。 “拜拜,六叔。”沈静同样道了一声,也迈开了步子。 一旁的沈琪琪情绪有些低落,突然,她走上前冷不防抓起叶翔的手,张口就朝他的手背咬了过去。 三秒后,沈琪琪松开了嘴,面露欢快道:“六叔,我会想你的,拜拜。”说完,她便蹦蹦跳跳的离开了,不知道这个小丫头心里,是否真的放开了。 叶翔站在原地抖了一下被咬的手,上面留下了一排牙印,虽然不太清晰,但叶翔却深深记在了心里。 望着三女远去的背影,叶翔忽然有些伤感,他想缓和一下这种情绪,不由在嘴中念道:“男人长得帅还是有优势的,天生一副好人脸,即使犯了错,也很容易被人原谅的。但以后……我还是不要犯这种错误了,这样不好……” 第一百一十章 屋中谈话 白沙市郊外,一片茂密的树林内。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这里参天的古树遮住了大片的阳光,以至于光线有些昏暗,加上四周弥漫着袅袅雾气,使得这里的氛围,显得有些诡异。 这时,一阵零碎的脚步声响起,一名穿着花格子裙子的少女走了过来。她眉毛弯弯,一双眼睛大而水灵,鼻子小而俏丽,属于张茹那种清秀型的女生。 然而如今,她的精神面貌看起来并不好,一脸恍惚神色且粘着忧伤。 此刻,少女停下了脚步,她的前方有一排紧密相连的古树。少女伸出一只小手,对着那排树木数了起来。 “一,二……三,四,五……六……”念到这,少女便停止数数,迈向了一颗大树。 当来到树前时,少女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面朝眼下的土地,悲声说起了话。 “哥哥,我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一直没等到你回来……哥哥,你到底去了哪里?你忘了我这个妹妹么……” “哥哥,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满身是血倒在了地上……最后,你被人埋进了一片树林里……醒来后,我就哭了,因为我感觉那个梦是真的……所以哥哥,我来找你了……” “哥哥,你在这里吗?这个地方和我那个梦境一模一样,你……应该就在这里吧……哥哥,我要和你再见一面,我一定要和你再见一面!” 说着说着,一滴滴清泪便止不住从少女眼中流出,她的表情虽然悲痛万分,但目光却异常坚毅。此时此刻,她撑着地面的双手动了起来…… 她开始用那双柔嫩的小手,不停刨起了眼前坚硬的泥土。 ~~~ 叶翔和沈漫溪订婚的第三天,沈家发生了一件喜事,原沈氏集团董事长沈峰病情好转,终于可以出院了。 当日,有不少沈家的亲属以及沈峰的好友去往沈氏疗养院,接他出来。不过沈漫溪却以工作繁忙为由,没有去看望父亲一眼。 入夜,繁星闪烁。 “吱呀”一声响起,一扇门被轻轻推开,叶翔走了进去。 沈峰正在卧室里看着一张报纸,见到叶翔进来,不由放下报纸,指着对面一张座椅道:“坐。” 叶翔照话坐了下来,继而道:“爸,找我有什么事吗?” 沈峰炯炯有神注视着叶翔,道:“其实很早以前,你还是沈家六老爷的时候,我就想单独找你谈谈。现在你成了我的女婿,我更要和你聊一下了。” 叶翔一脸规规矩矩道:“有什么话,爸,请直说。” “你和漫溪是怎么交往在一起的?”沈峰问道。 “缘分吧。”叶翔简单回应了三个字。 沈峰听后,叹了口气道:“我这个女儿,由于一些原因,从小就对人冷冰冰的。我原本还担心她这么下去,会一个人孤独过一辈子,好在她现在终于有了心上人。说实话,你们两个走到一起让我很意外,当然,我感到最多的还是欣慰,说到这,我得谢你一声。” 叶翔微笑说道:“爸,应该是我要感谢你,生下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儿,最后给我做了老婆。” “嗯,你的嘴巴蛮会说话的。”沈峰直直盯着叶翔说道:“现在的女人基本都喜欢你这种嘴巴能说的男人,但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利用这方面的优势在外面鬼混,别对不起我女儿。” “知道了。”叶翔淡淡回答了一声。 沈峰另起话题,道:“我病倒之后,让漫溪当沈氏集团董事长是我和老爷子的意思,我听说她是顶着很大的压力上位的,那个时候,是你一直陪在她身边,她才没倒下。没想到你们最终竟然扳倒了庞家。” 听完,叶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保持着笑容,“嗯”了一声。 “你们俩的感情是那个时候培养起来的吧?” 叶翔点了下头,道:“应该是。” 沈峰想了一下,忽然道:“漫溪现在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你会不会感到有压力?” “什么压力?”叶翔有些疑惑道。 “属于男人的压力。”沈峰直言道:“一般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老婆强过自己,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漫溪比你强。你想到这些东西时,心里会不会觉得不自在?” 叶翔不以为意道:“这个问题我看得开。漫溪事业有成,我可以替她带孩子做饭,总之,我爱她,能够包容她的所有。” 听到这话,沈峰眼中闪过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他微皱了一下眉,问道:“前段日子你去沈氏集团上班,职位是董事长行政助理,为什么现在辞职了?“ 叶翔一脸坦白道:“我喜欢过自由一点的生活,以前坐上那个位置,是为了帮助漫溪对付庞家,现在庞家垮了,所以我就辞职了。” 听到后,沈辉面露严厉道:“这件事情怎么可以这么儿戏?男儿要心怀大志,我建议你还是回集团帮漫溪吧,如果不想当行政助理,给你一个副总的位置也没问题。“ 沈辉并不知道叶翔手中握有原庞氏集团将近百分五十的股份,不然,肯定会对他的看法大有改观。 “好吧,这件事情我会和漫溪商量一下。”叶翔敷衍回答道,面对这个岳父大人,他还是蛮客气的。 这时,沈峰正准备开口,叶翔突然打断道:“爸,有件事情我憋在心里很久了,不知道该不该问?” “说。”沈峰从口中吐出了一个字。 叶翔小心翼翼问道:“我感觉你和漫溪的关系一直都不太好,请问一下,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你想知道?” “非常想。” 沈峰叹息了一声,道:“这件事,主要和漫溪他娘的死有关。” 这句话早在叶翔的意料之中,他并不出声,等待着对方继续说下去。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沈峰面露回忆之色道:“我是在星海市念的大学,和漫溪的母亲是校友。漫溪的母亲名叫张晓雪,长得很漂亮,和漫溪有几分像,是当时复兴大学的校花,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便心动了。不过那时晓雪已经有了男朋友,是个穷小子,他们从高中时就已经认识,感情很好,在一起几年了。我是一个高傲的人,虽然心里十分喜欢晓雪,但她既然有了男朋友,我也不好去追求她……直到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个消息,晓雪的母亲患了重病,需要一大笔医疗费。我认为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机会,于是,我找到了晓雪,说我愿意替她母亲支付医疗费,但前提条件是,她要离开她的男朋友,嫁给我……”说到这,沈峰忽然止声,面目闪过了一丝伤感。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经意的温暖 “她答应你了?”叶翔问道。 “没答应。”沈峰摆了一下头,继而道:“不过上天似乎在刻意帮我,很快给了我第二次机会。晓雪的父亲为了筹集医疗费,在外拼命工作,由于一次意外他开车撞死了人,而被撞死的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如果没有人帮他们家,她的父亲必死无疑。事情发生后,不用我去找晓雪,她主动找上了我,说只要我能救她的父母,她什么都愿意答应……无论晓雪母亲的医疗费还是她父亲撞人的问题,对我来说,都是举手之劳而已,半天时间,我便帮他们一一解决了。而晓雪也遵守约定,和我一起退学回到了湘南,很快,她便嫁给了我……记得婚礼当天,她以前的那个男朋友发了疯似的闯进婚礼现场,不过最终被我狠狠羞辱了一番,赶了出去。期间,晓雪对那个男人的态度很冷漠,并没有多说什么,这让我感到很满意……”话语流转到这,沈峰的目光已经飘忽不定,这份记忆深深触动了他的心弦。与其说此时此刻他在回答叶翔的问题,不如说,他陷入了自我回忆中,想起每一个细节,然后说出来给自己听。 叶翔默然的听着,思绪了起来。 这时,沈峰定了下神,继续说道:“结婚以后,晓雪一直很安分,她大部分时间会呆在家里,很少出门。一年后,她为我生下了漫溪,那段时间,我们一家还是过得很温馨的。在孩子三岁那年,有一天晓雪带漫溪出去玩,在路上碰到了她以前的男朋友,后来,他们一起进了茶楼……由于我一直都在暗地里安排了人看着晓雪,所以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件事,于是我推掉了公司的会议,开车去往了茶楼。到那里时,漫溪被晓雪安排到了一间独立的包厢内,而她和那个男人在另一间包厢,我直接将门踹开,闯了进去……当时在包厢内,那个男人正对晓雪拉拉扯扯,见到后,我的火气一下涌了出来,便拔出枪瞄准了那个男人,然后我,然后……”说到这,沈峰欲言又止,眼中涌现了一份难以言喻的悲哀之色。 “然后你朝那个男人开了枪,但在关键时候,漫溪的娘挡在了那个男人面前,替他挡下了子弹。正好这时,在另一间包厢的漫溪走了出来,看到了这一幕?”叶翔将脑中的猜想结果说了一遍。 “没错!”声落,沈峰摘下眼镜,将双眼紧紧闭上了,随即,他伸手揉了揉眼。 这种情形下,叶翔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了不小的感触。 “漫溪知道你开枪是为了杀那个男人,并非杀她娘吗?”叶翔问道。 “这件事我没向她解释。” “为什么不解释?” 沈峰稳定住情绪,睁开双眼道:“在漫溪心中,对她娘一直有一份很好的印象,我不想破坏她的这份好印象。” 叶翔眉头皱了一下,道:“为什么你会认为把这件事解释清楚后,就会有损漫溪她娘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难道不是吗。” 听到这话,叶翔突然问了一声:“你把漫溪她娘当成了水性杨花的女人?” 沈峰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晓雪如果不是心中还爱着那个男人,就不会替他挡枪。结婚后的那三年,我看她一直那么安静,以为她忘了那个男人,但结果……她骗得我好苦啊。” 听到这,叶翔重重从口中道出了两个字:“愚昧!” 沈峰怔了一下,继而声音一沉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听听我对漫溪她娘的理解吗?” “说!” 叶翔正色说道:“漫溪她娘为那个男人挡下子弹,或许不是出于还爱着那个男人,而是由于你的不信任造成的。” 沈峰疑惑道:“不信任?” 叶翔直言道:“恕我说些不好听的话,你破门而入拔枪就射的行为很荒唐,就像一个失去理智的疯子一样。你拔枪就射想说明什么?想证明你很有种?还是,那个男人的罪行已经到达了十恶不赦的程度,非得一见面就一枪毙掉?我认为这一切,是由于你一直以来不信任漫溪她娘造成的……你是用不怎么光彩的手段娶到你妻子的,而你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件事,虽然表面上生活和睦,其实你时时刻刻都在戒备漫溪她娘,前面你也说了,一直以来你都派人暗中监视着她。你是一个高傲的人,之所以这么做,是怕戴绿帽子,你生怕哪一天那个男人找上门,他们旧情复燃,然后漫溪她娘就会背叛你……那天在茶楼,你见到那个男人后,你心中压抑多年的这种情绪终于爆发了,所以你拔枪就射,因为那个男人的存在……让你感到恐惧。你认为只有他死了,你心中的不安才会消失,换句话说,只要那个男人不死,你便永远活在他的阴影下,永远也不会信任漫溪她娘!” “胡扯!”沈峰怒声道。 “胡扯吗?”叶翔面色波澜不惊道:“你如果信任漫溪她娘,就不会十几年来一直认为他是出于爱那个男人,才为那个男人挡枪的。她挡枪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你长久以来的不信任,深深伤透了她的心,让她认为嫁给这么一个老公,活着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所以有心寻死来表明忠贞,想叫醒你。又比如,漫溪他娘其实并不想死,突然挡枪是出于心中的一份善良,她不想看到你做错事,平白无故的害了一条人命……很有可能她当时心里以为,她挡在前面后,你就会把手中的枪放下,却没想到你真的开枪了,跟发了狂似地,开得那么快!有这么多理由可以说明,漫溪她娘为那个男人挡枪并非出于爱,可你为什么偏偏要那么固执的认为,漫溪她娘是出于爱才挡在那个男人面前?原因只有一个,你很不信任她……我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如果你依然认为整件事情你没有错,是漫溪她娘背叛你造成的,是她和那个男人的错。那么爸,恕我大言不惭的说一句,我瞧不起你!” 听完后,沈峰整个人怔住了,叶翔说的很多话,他以往从来未曾想过。并且这些话,绝非废话,而是每字每句都深深触击他的内心世界,让他震惊,让他想到了很多东西,甚至让他心底涌现了一份前所未有的愧疚! 叶翔仔细瞧了瞧沈峰,见他的表情起伏不定,不由觉得有些欣慰。叶翔知道,他在听,并且是很认真的在听。 “晓雪真的不是因为爱那个男人……真的没有背叛我?”沈峰忽然喃喃道了一句。这句话,不知道是在问叶翔,还是在问他自己的心。 叶翔看在眼里,他觉得这是一个劝服沈峰的好机会,只要沈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么他们父女俩的关系,肯定能够向前迈开一大步。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他要组织好语言,在说出自己的看法时,又要让沈峰听进去。 “女人生孩子,就是身上掉下一块肉,一个女人都愿意为你生孩子了,你如果真的对她好,你认为她还会背叛你吗?我一直相信善良是女人的天性,即使世上最恶毒的妇人,一旦有了孩子,她也会变得柔弱,极力维护着自己的家,极力不愿意离开她的老公。”说到这,叶翔咽了一下口水,继而道:“虽然我没机会见到漫溪她娘,但从刚才咱俩的对话中,我感觉她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无论你们夫妻的感情如何,总之,这样的女人,既然为你生了孩子,你认为她有可能背叛你吗……知道吗?母性的伟大,是我们男人所比不过的,女人们总希望把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部给自己的孩子,她们对孩子的溺爱,愿意为孩子所做出的付出和牺牲,有时候甚至连我们男人也无法理解。漫溪毕竟是你和她生了,她心中有了孩子,自然会有你,至于那个男人,说句不好听的话,他还算通屁啊!” 话语传来,沈峰沉默无声,陷入了深思之中。 叶翔情真意切道:“爸,这个世上有些东西,其实可以看得和浮云一样轻,太过执着,你就输了。漫溪他娘已经不在了,而你和漫溪还活着,你们都是我最亲的人,爸,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能够和好,而不是整天像仇人一样生活在一起。”说到这,叶翔站起身子,道:“爸,不打搅你了,我先出去了,晚安。” 声落,叶翔转身朝着房门走出。 随着木门的一开一合,叶翔走出了沈峰的卧室。此时,走廊的对面,沈漫溪穿着一身浅白的睡衣,步到了她的闺房前,正要推门进去。 “漫溪。”叶翔连忙叫了一声。 沈漫溪停下动作,转头看向了叶翔。 叶翔快步走了过去,并不说什么,而是突然伸出双手,将沈漫溪拥入了怀中。 沈漫溪一惊,道:“叶翔,你干什么?” 叶翔并不解释,而是将鼻子贴在沈漫溪有些湿润的发丝上,嗅了嗅,继而由衷发出一声感叹:“好香啊!” 沈漫溪觉得叶翔有些不对劲,不由道:“叶翔,你到底怎么了?。” 叶翔依旧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忽然问道:“感觉到温暖了吗?“ “没。”沈漫溪很不给面子的说出了一个字。 叶翔并不在意,露出淡淡的笑容道:“那我再抱一会儿。” 沈漫溪轻轻挣扎了一下,道:“叶翔,时候不早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各自回房休息吧。” “好的。”叶翔爽快说了一声,便放开了怀中佳人。随后,他目光柔和,凝视着沈漫溪道:“老婆,让我们梦中相会,晚安。”声落,叶翔便转过身子,昂首挺胸朝着一方大步走去。 沈漫溪望着叶翔离去的身影,面露了几分疑惑,她不禁在心中念道:叶翔怎么看起来有些奇怪?他怎么了?怎么又莫名其妙的……抱了我? 至于此时此刻,在不远处大步向前走的叶翔,心中同样涌现了一段话:漫溪,你的心里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突然之间又抱了你,其实没什么原因,我就是想抱你……我要让你有这么一份记忆,总有一个男人会在不经意的时候给你送去温暖,那么从此以后,你不会再孤单,永远也不会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碑前细语 九月六日,是沈漫溪母亲张晓雪的祭日。十八年以前,这个善良的女人被命运所捉弄,死在了自己丈夫的枪下。 清晨,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车停在了白沙市“万寿园”公墓前,叶翔和沈漫溪走下了车,他们手中各自拿着一束白色马蹄莲。 白色马蹄莲是沈漫溪的母亲生前最喜欢的花,它的外观美丽而又清雅,至于它的花语,则是这么八个字:忠贞不渝,永结同心。 来到这个地方,沈漫溪的情绪受到感染,她清美的面容有些憔悴,眼中流转起了一缕缕掩不住的哀思之情。 虽然张晓雪只在女儿最懵懂的时候,陪伴了她三年。但在沈漫溪的记忆里,妈妈美丽端庄,温柔贤惠,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妈妈的影子,像天使一样纯洁美好,在她的生命留下了烙印,一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一旁的叶翔,自然感觉到了恋人的情绪。他不由收起一贯玩世不恭的作风,面目显出庄重之色,向前迈出了稳健的步伐。 很快,两人进入了墓园大门,然而没走几步,沈漫溪霍然停下了脚步。她定定看向一方,眼中显出了几分呆滞。 叶翔随着身边人儿的目光望去,只见百米之外,一个熟悉的身影弯下腰,将一束白色马蹄莲,轻轻放在了一块墓碑前。至于那个身影,正是沈漫溪的父亲,沈峰! 此时,沈峰直起身子,一动不动看着墓碑上妻子的遗像,喃喃说起了话。 “晓雪,我来看你了……以往我只有清明节的时候,才会来这里一趟,看一眼便匆匆离去了……算起来,这是十八年以来,第一次在你的祭日来看你……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原来我错了,错了好久好久。” “叶翔说得对,这个世上有些东西其实可以看得和浮云一样轻,太过执着,就输了……你嫁给了我,为我生了女儿,该有的我都有了……可笑的是我一直想不明白,在你生前处处防备着你,在你离开这个世界后,我依然成天想着一些荒唐的事情,反倒认为是你辜负了我……其实那些事情,答案是什么,真相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你已经入土为安了……我只知道,我永远失去了你,永远的失去了,我悔啊,晓雪……” 说到这,沈峰的面目涌现了深深的愧疚,他不禁闭上眼,眼皮不停的抖动着。 大概七八秒后,沈峰稳定下来,将双眼睁开了。他带着一份难以言喻的情绪,望着墓碑上妻子那张甜美微笑的遗容,再度张开了口。 “对了,你还不知道叶翔是谁吧?她是我们的女婿,将要一辈子陪着我们女儿的人……他是一个孤儿,虽然没什么家世,但人挺不错,长得帅气,有能力也非常有责任心,和我们的女儿挺般配的……漫溪有那么一个男人照顾,我也就放心了。” “晓雪,我患了病,虽然现在出院了,但脑袋不能想太多的事情,如今集团的事务都交给了漫溪……我们的女儿很聪明,很有商业天赋,你知道吗?她竟然把庞家整垮了!这件事,我们这些当前辈的,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知耗去了多少精力都不能办到,没想到她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做到了……我为我们的女儿,自豪啊……我相信在她的带领下,沈家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辉煌……只不过……坐上那个位置有些累,不仅要承受住外边的大风大浪,还要小心家族内部一些虎视眈眈的人,真是苦了她一个女孩子家……不过还好,如今她的身边,有了一个能够为她遮风避雨的人。” “晓雪,你知道吗?这十八年以来,我都是孤身一人,没有找过其他的女人……以往我一直误解着你,你的影子也一直存在我心里,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来了……我的余生,依旧会活在对你的思念中,如今我闲了下来,我以后每天都会来看你,送你一束你最喜欢的花,和你聊着家常,聊着是是非非……晓雪……” 说着说着,沈峰的喉咙便哽咽住了,而他的脸上,已经满是哀思。他摘下眼镜,伸手来回揉了揉眼,随后将眼镜戴上,深呼吸了一口气,道:“晓雪,我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声落,沈峰深情看了妻子的遗像最后一眼,便转过身子,朝着墓园大门走去。 然后刚走几步,沈峰便止住了步子,他看见百米之外,女儿和女婿站在一起,正望着自己这方。他们不知道何时到来,也不知道就这么看着自己,看了多久,沈峰不由怔了一下。 此时,他定了定神,再次迈动了双脚,只不过步伐,要比先前缓慢了许多。 叶翔和沈漫溪依旧站在原地,并没有任何动静,他们默然看着前方,看着那个人慢慢走来。 无论多遥远的距离,无论迈出的步伐多么细微,只要有人依然向前走着,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凝望的双方终会相遇。 此刻,沈峰来到两人面前,停下了脚步。 “漫溪,来看你妈啊。”沈峰一脸慈爱的看着女儿,道了一声。 看到父亲这副以往从未有过的表情,沈漫溪不由有些错愕,她并不开口,只是“嗯”了一声。 “今天是你妈的祭日,我们一家人前前后后来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沈峰再度开口说道。声落时,他愁眉舒展,露出了一丝欣慰笑容。 沈漫溪连忙转移目光,不再看父亲,她依旧闭口不言。 见到女儿这份态度,沈峰并不生气,他叹息一声道:“你们去看晓雪吧,我先走了。” “爸,慢走。”一旁的叶翔礼貌性道了一声。 沈峰看了叶翔一眼,点了下头,随后,他迈开了双脚,只不过他脚步已变得异常沉重。 一步。 两步。 三步。 即将与女儿擦身而过时,突然,沈峰停了下来。他微低着头,用一份真挚而又颤抖的语气说道:“女儿……你能原谅爸爸吗?”话音落下,沈峰将头抬起,一脸期待看向了沈漫溪。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沈漫溪的身子抑不住一颤,她猛然转头看了父亲一眼,表情在一瞬间露出了莫名的惊慌。随即,她心一沉,拉起叶翔的手,便快步朝着前方走去。 叶翔一惊,他一边顺从着沈漫溪一边说道:“漫溪,怎么走这么急呀……老婆,快看!天上有飞机……人家脚软,走不动了嘛。” 在叶翔的心里,希望身边的人儿能够停下来,坦然面对他的父亲一次。 “别废话。”沈漫溪白了叶翔一眼,态度坚决说道。 叶翔有些无奈,只能将嘴闭上。在快步向前走的同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转过头,朝后方的沈峰露出了一个笑容,继而竖起了大拇指。 . (祝大家五一儿童节快乐,今天出门办事,更得比较晚,希望大家能够体谅!) 第一百一十三章 冲向山顶 张晓雪的墓碑前,叶翔和沈漫溪相继弯下腰,将手中的白色马蹄莲放在了地上。 “妈,我来看你了。”沈漫溪看着母亲美丽的遗像,流露一份伤感说道。 “妈,我是叶翔,是漫溪未来的老公,我也看你了。”叶翔紧接着说了一句。 声落,两人不再说话,而是一动不动看着墓碑,发起呆来。 沈漫溪发呆,是因为陷入了对母亲的追忆之中。这种情绪,悲痛中带一点茫然,憧憬时又有那么一丝欢快,不算复杂但也不简单。 至于叶翔,老婆发呆他也发呆,老婆不高兴他也不高兴,老婆在想什么他也试着去想。总之,叶翔认为,做为一名英明神武的男人,偶尔做一回跟屁虫,和身边的女人分享同一份心情,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知不觉中,四周的氛围寂静了下来,唯有墓碑前,三束白色马蹄莲并排放在一起,随风绽放起了芬芳。 一会儿后,沈漫溪回过神来,她伸手抚了抚眼角的泪花,继而道:“叶翔,我们走吧。” 叶翔跟着回过神来,他想了一下,连忙道:“我想多看妈几眼,还是等一下再走吧。” 沈漫溪听后,向叶翔投去了一个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叶翔看向地上的三束马蹄莲,指着中间的一束道:“漫溪你看,你爸买来的这束花真大,我们两个的合起来都不够它大。” 声音传来,沈漫溪并不言语。 此时,叶翔忽然将目光转向沈漫溪,面生诚恳道:“漫溪,我感觉你爸还是很爱你妈的,这么年来他一直单身,没有找其他女人。以男人的角度来看,你爸这种行为,就是为了一株小草而放弃了整片森林,是一种很伟大的境界,无论他以前做过什么,起码他用十八年的孤独,证明了对你妈的爱。他并非无情无义的人,只不过以前一直没想通,所以才对你妈的死,那么冷漠。如今他终于想通了,醒悟了过来,你也该原谅他了吧?” 听完这些话,沈漫溪并没有心软,而是面露一丝不耐烦道:“别说了!”声落,淡淡的芬芳飘扬,佳人转过身,径自朝着墓园大门走去。 叶翔看着沈漫溪的背影,不禁叹了口气。 “妈,你好好休息,以后再也看你。”叶翔对着眼前的墓碑说了一声,随后迈开大步,跟上了沈漫溪。 两人沉默无声走出了墓园,很快上了车。 沈漫溪系好安全带后,看了叶翔一眼,却发现那个男人一直定定看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怎么不系安全带?”沈漫溪奇怪问了声。 话语传来,叶翔并不开口,而是身子倾斜过去,猛然伸出双手捧住了她的面颊。 沈漫溪还没反应过来,叶翔厚实的嘴唇便吻了过来。 “唔!唔唔!”沈漫溪想挣扎,却发现自己的脑袋被那个男人大力挟住,根本动弹不得。 叶翔吻上沈漫溪三秒后,便离开那片芳唇。此刻,他舒了口气,放开了沈漫溪。 “叶翔,你……”沈漫溪第一时间张开了口,一双杏目含着微微的怒意。 “漫溪,看到你整个人那么憔悴,我心里也不开心也不爽,刚才上车后,很想强吻你,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想到做到,所以就那么做了。”叶翔用毫不说笑的口吻道:“如果冒犯了你,我也给你强吻。” 听到这话,沈漫溪并不开口,两人在车内默然对视了片刻。 “开车吧。”最终,沈漫溪叹了口气。 “好。”叶翔应了一声,随后转头看着前方的道路,握紧方向盘道:“时候还早,我带你去个地方吧。”语落的同时,叶翔将脚猛踩住油门,便不再松开一分一毫了。 刹那间,银色的奥迪车如同一束离弦之箭,朝着一方飚去。 叶翔以两百公里左右的时速,一路远离城市,开往郊野。期间,他把四面车窗都敞开了,一阵阵迅猛的风刮了进来。 沈漫溪被吹的脸蛋微疼,青丝乱舞,但她的情绪并没有丝毫的躁动,反而有些享受的坐在了那里。当一个人心生悲哀,想哭又哭不出来时,这份刺激的感受,是不错的止痛药。 至于一旁的叶翔,一头短发被狂风吹得竖起。他直直盯着前方的道路,整个人的状态有些奇怪,就像那只一直抓不到喜羊羊的灰太狼,心中有火气,但脸上,永远存在着期待。 这时,叶翔将方向盘急速向右绕了半圈,以一个漂亮的“漂移”拐过了一道弯,前方的道路上,一辆大货车正停在路边。 看到后,叶翔心中涌现了莫名的兴致,他左手放开方向盘,狂按起了喇叭。 货车司机正在给老婆打电话,听到后方传来噪亮不止的喇叭声,不由朝车窗外啐了一口,发牢骚的说了一声:“有病啊!”说完,货车司机将头探向窗外,准备看看是哪个傻逼没事乱按喇叭。 这一瞬间,叶翔的奥迪正好飞驰了过来。货车司机的耳朵被巨大的喇叭声惊得聋了一下,至于他的视野里,唯见一道银白色的影子“嗖”地一下闪过,便不见踪影了。 “老婆,不得了啦!我刚才看到UFO了……真牛逼!还能在地上飞。”当货车司机回过神来时,立马一脸激动向电话那头汇报了情况。 至于叶翔刚才为什么按喇叭?原因很简单,这是一种情感发泄。沈漫溪气色不佳,他的心情也跟着郁闷。 其实,叶翔看到那辆货车时,心中生出的第一个念头并非按喇叭,而是直接撞过去,将它撞上天!这种感觉,一定很爽很痛快! 但以上情况,仅限于意淫,以叶翔的智商来看,他那么做有两个不成熟的条件:第一个,那辆卡车里面有人;第二个,他开的不是“变形金刚”,去撞货车简直是自寻死路。 此时,奥迪车行驶到了一座高耸的山峰下,叶翔踩住刹车,将车停了下来。 “下来,漫溪。”叶翔道了一声,便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沈漫溪面露疑惑,她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裳,便依话下了车。 ‘小宝。’叶翔心念了一声,顿时胸前的玄灵圣兽印泛起了一道光芒,小宝从里面蹦了出来。 由于小宝早已进化,所以如今不再是狗狗的形态,而是体型大增,四蹄燃起了紫色的火焰,与寻常兽类大有不同。沈漫溪看到后,面目不由显出了几分惊诧。 叶翔并没有多做解释,只是简单说道:“他叫小宝,是我的宠物。”说完,叶翔跃上了小宝的背,向沈漫溪伸出一只手,目光柔和道:“漫溪,上来吧。” 沈漫溪看了眼叶翔,又看了看小宝,最终将一只手伸了出来。叶翔紧紧握住那只玉手,然后使力一拉,便将沈漫溪带到了小宝的背上。 随后,叶翔将目光转向前方,拍了一下小宝的身子,颇有气势说道:“小宝,看见那座山头没,把它当做狗骨头,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去吧!” “汪汪!”小宝摇着尾巴叫了两声,继而一脸庄重迈开了四蹄。忠诚的它,无论主人下达何种命令,都会以最大的热情去完成。 此时,小宝在山林间高速移动了起来。 沈漫溪毕竟是肉体凡胎,如今她感觉在坐一场惊险刺激的过山车,而车上唯一的安全设施,就是面前这个男人温暖的身体。起初沈漫溪双手环着叶翔的腰,抱得并不是很紧,但随着前行速度的加快,沈漫溪不由越抱越紧,以至于最终,她酥软的胸部紧紧贴上了叶翔的后背上。 当到达山顶时,沈漫溪已是俏面通红。 第一百一十四章 蓝蓝天空下 山顶上,清凉的晨风一阵又一阵的吹着。 小宝载着两人来到这里后,便乖巧的趴下了身子,叶翔和沈漫溪相继离开它毛茸茸的背,落到了地上。 叶翔并不说话,而是径自走到山崖边,双手放在嘴前,朝着远方大声吼叫起来。 “啊——” 沈漫溪在一旁安静的看着,自始至终,她并不明白叶翔究竟打算做什么,但对于这种行为,她并不反感。在沈漫溪心里,那个男人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他能让人在疑惑中产生兴趣,因为兴趣而身心放松,因为身心放松,最终解开了心结。 这时,叶翔停止呼喊。他弯下身子,从地方抓起了一把石子,一边向远方扔着石子一边说道:“漫溪,我以前听过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一个人回忆从前,说明他在成长;回忆从前他笑了,说明长大了;回忆从前他哭了,说明成熟了;回忆从前他漠然了,说明世故了;回忆从前他感慨了,说明无奈了;回忆从前他淡定了,说明他开始老了。”说到这,叶翔正好把手中的石子扔完。他拍了拍手,转身看向沈漫溪,忽然道:“漫溪,爸今天的状态就叫做‘淡定’,他已经开始老了。” 听到这话,沈漫溪的心弦不由一颤,那个男人又开始说起了一些,她以往很少去想的话。 叶翔一脸真挚,继续说道:“人生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漫溪,如果在爸有生之年,你不能原谅他,那么他肯定会带着一份很大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而那个时候,就算你想说什么,他也听不见了,你肯定会后悔的。” “叶翔,不要逼我好么,不要再说这件事情了,我的心里好乱。”沈漫溪终于开口说话了,她的语气有些哀凉。 “我并不是在逼你。漫溪,你是我的未婚妻,我的女人,看见你背着这么一个大包袱,却放不下,我的心里也好痛。你懂吗?我在跟着你作痛!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是应该让他的女人一辈子快乐的,我多么希望你能够解脱出来,所以我现在费尽心思,用自己的方式来帮你,来爱你。”叶翔一边说着一边迈起了步子,很快,他来到了沈漫溪的面前。 这时,叶翔伸出双手按在佳人的肩上,直直凝视着她道:“我前面说那么多,并不是要你立刻原谅你爸,而是不希望看到你的思想进入一条死胡同,你不能说不原谅,就永远不原谅绝对不原谅,这样的固执,不好。你可以把心中的那条底线,稍微的松动一下,去试着想一下,原谅他又何妨?原谅了他,又不会世界末日……漫溪,我知道你很想为你妈讨回公道,她也的确值得悲悯,但她已经死了;你爸虽然背负罪孽,但他还活着,无论你多么恨他,只要你不能杀他,那么就需要试着宽容他。漫溪,给爸一份宽容,也是给你自己一份宽容。” 听完这些话,沈漫溪闭上眼,不停轻轻摆头道:“叶翔,我恨了那个男人十几年,我发过誓的,我要一辈子恨下去。我放不下,我立了誓的,我都恨了十几年,我不可能放下的。” “傻瓜,这个世上有很多的誓言,只不过是人在迷茫的时候,放出的一句狠话,认真你就输了。”叶翔颇为语重心长道:“知道吗?漫溪,人的原则只是相对的,而不能绝对化。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很没原则性的东西,你想要过得好,过得不纠结,就必须适应生活。而适应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变得和它一样风骚!” 声音传来,沈漫溪将双眸睁开,有些茫然说道:“叶翔,好吧,我可以试着去宽容那个男人,但我不确信那个男人是否真的已经悔改,真的值得我去宽容?说真的,今天他的转变好奇怪,我妈死后那么多年,我们一直冷脸相对,我从未在他身上感觉到任何的内疚感,除了今天!他怎么突然之间就知道悔改了呢?我想不通……真的很想不通!这件事情,甚至让我有些莫名其妙的恐慌!所以我现在的心里很乱,很乱很乱……” “你的意思是,你怕爸今天的表现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并非真的悔改。你怕你现在心里原谅了他,而过一段日子后,他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那时该怎么办?”叶翔问道。 沈漫溪重重点了点头,随即又“嗯”了一声。 “我的直觉告诉我,爸是真的知道错了,即使你不相信爸,也要相信我啊。”叶翔面露一丝微笑,坦然说道:“就算我的直觉错了,爸在耍我们,也没关系,大不了我们被骗一次嘛,反正骗一骗又不会怀孕。我们是吃了点亏,但那个人却失去了人性,他比我们悲哀。到时,我狠狠扁他一顿。” 沈漫溪听后,目不转睛看着叶翔,并不说话。 这时,叶翔长长吸了口气,继而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最终目光停在了不远处的一块石板上。 叶翔开口道:“小宝,去把那里清理干净。” 一直趴在旁边吹着风的小宝,听到主人的命令后,立马站了起来。它“汪汪”回应了一声,随即奔到石板那里,身子一倒,便在上面打起滚来。 小宝之所以这么做,原因是这样的。 很早以前,叶翔便发现小宝的皮毛有很好的吸尘效果,他还在出租屋住时,只要发现地上脏了,就会把小宝召出来,然后捉住它的尾巴,把它当拖把一样在地上甩来甩去。 至于小宝,还以为主人在逗它玩,所以每次都“拖”得很欢。久而久之,小宝便养成了“拖地”的良好习惯,如今在石板上打滚,换一种说法,就是那两个字:拖地! 小宝在石板上滚了几圈后,便站起身子,摇着尾巴朝着叶翔“汪汪”叫了两声。 看到后,叶翔露出满意之色。随后,他将目光转向沈漫溪,牵起她的手道:“漫溪,跟我来。” 沈漫溪面容显出了几分疑惑,不过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跟着叶翔走了过去。 来到石板前,叶翔突然蹲下,一手托着沈漫溪的身子,一手托着她的双脚,将她横着抱了起来。 沈漫溪有些错愕,不由惊呼一声道:“叶翔,你干什么!” “别想歪了,我答应过你,为你守身如玉一年的,自然不会在这个地方强行对你做那种破事。我现在,无论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很纯洁。”说到这,叶翔弯下腰,将沈漫溪轻轻放在了石板上。随后,他开口道:“这个地方小宝刚才已经清理过了,放心吧,很干净的。”语落的同时,叶翔一个翻身也躺在了石板上。 沈漫溪并不说话,只是白了他一眼。 叶翔看着身边的佳人,面露笑容道:“老婆,在这个大清早,你和我躺在山顶的一块石头上,一起看着蓝天白云,是不是很浪漫啊。” 沈漫溪想了一下,说出了两个字:“无聊。”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的心里,还是有一丝甜蜜的。 “口是心非。”叶翔道了一声,盯着佳人的目光不由多了几分仔细。忽然,他开口道:“喂,把头抬起来。” “干嘛?” “想知道就抬起来。” “不想知道。” 叶翔听后,面露一丝郁闷,便不再卖关子。他一边将右手朝沈漫溪那边伸去,一边说道:“石头有点硬,让我这只强壮的手臂,来当你的幸运枕头吧。” 听到这话,沈漫溪心中涌现了一份温馨的感觉,她很配合将头抬起来,枕在了叶翔的臂弯上。 “对了漫溪,你是否知道爸当年之所以开枪,并不是要害妈,而是为了杀那个男人。没想到关键时候,妈挡在了那个男人面前,所以才不幸中枪。”叶翔用很自然的语气将这件往事说了出来。 “知道。”沈漫溪回答道:“这件事情,爷爷很早以前就告诉了我。” “既然妈的死,是爸的无心之过,你为什么还要那么的恨他?” “我恨的是妈死后,那个男人那种漠然的态度,好像他一点错都没有,全是妈做错了。他怎么可以那么不信任我妈?那可是她的妻子,一个嫁给了他为他生下了孩子的女人。” 叶翔听后,长长叹了口气道:“果然母女连心,还是女人了解女人。你爸如果能早点想到这些,给你妈多一点的信任,那么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是啊。”沈漫溪颇有感触道。忽然,她想到了什么,目光流露惊疑之色道:“对了叶翔,你怎么知道那么多?我好像只告诉过你‘我妈是被我爸开枪杀害的’,至于其他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听完,叶翔并没有立即答复,而是将左手伸到自己脑后,枕着头,望着蓝天吹了声口哨, “昨晚梦到的。”叶翔轻轻从嘴中吐出了五个字。 声音传来,沈漫溪听在心里,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最美的谎言。 ‘叶翔,怪不得我爸会有那么大的转变,你肯定和他谈过……原来一直以来,你都在为我默默付出。’ 这一刻,蓝蓝天空下,沈漫溪枕着叶翔的臂弯,面露幸福的微笑,但眼中,却隐现了泪花。 . (“五一儿童节”是和大家开的一个玩笑,希望大家不要介意。祝愿大家在这个假期好好休息,像孩子那样拥有美好灿烂的游玩时光,而把工作劳动之类的东西暂时放下。)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少女挽歌 这个夜晚,天气十分恶劣,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阴阴沉沉不见半点星辰。地上更是狂风大作,呼啸的风声伴着间或作响的惊雷,汇成了一首暗夜交响曲。 此时,在一片漆黑而又阴森的树林里,一名穿着花格裙子的少女正跪在地上。密密麻麻的雨点“噼里啪啦”击打在了她娇弱的背上,浸湿了她整个衣裳,地上不时会有污泥溅起,将她浑身弄得脏兮兮的。然而少女丝毫不在意这些,只重复着同一个动作,那就是不停扒着眼前的泥土。 她是三天前来到这里的。三个日夜不休不眠,三个日夜不吃东西,甚至连一口水也没有喝,只做着这么一件事情。 “哥哥,我来找你了……哥哥,我一定要找到你……”长久以来,少女的嘴中一直这么呼喊着,只不过如今,她的声音有些微弱。她太累了,如果不是靠心中的一股信念撑着,她早已倒地睡去,确切点说,应该是倒地死去。 虽然人的意志力可以无限伟大,但体力毕竟有限,此刻,少女的精神恍惚起来,眼前下一秒就要两眼一闭不醒人事,忽然,她那双沾满污泥的小手触碰到了什么。 少女心中涌现激动之情,不由定睛一看,昏暗的光线下,她终于看清了,手中抓着的东西是一片黑色的衣角。 刹那间,少女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疯狂的扒起了泥土,很快,一具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尸”呈现在了她的面前。这具尸体已无了生息,胸前的衣服破开了一个大洞,四周还粘着干涸的血迹,然而奇怪的是,他的胸膛却完好无损,不见任何伤痕。更加离奇的是,他在地里面埋了这么久,浑身上下没有半点腐烂的痕迹,整具躯壳,只不过有些冰冷和僵硬罢了。 这幕下,少女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她的面目显出了几分欣喜,又有些迷茫。随后,她轻轻摇动起了眼前的男尸,不停从口中念道:“哥哥,醒醒……哥哥,醒醒……” “嘶嘶~”就在这时,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突然响起。 少女一惊,抬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她的周围,唯有狂风卷得大树摇曳不止,不时有叶片随风飘坠。 “嘶~”那阵声音又一次响起了,并且这回,比刚才清晰了不少。 少女终于感知到声音来自何方,此刻,她猛地仰头,朝着上方望去。当看清眼前的一幕后,她的瞳孔骤然放大,不禁倒吸了凉气。 只见身旁一棵古树的上端,一条黑蛇如同小山一般盘在那里,它的整个蛇身有野牛那么粗壮,至于长度,一眼望不见蛇尾,绝对不下十丈。这种形态的蛇已经不能称作野兽,而是蛇妖! 此时,蛇妖吐着猩红的舌信子,将巨大的蛇头向着下方伸了过来。 “啊!”少女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身子本能向后一倾,便坐倒在地。随后,她双手撑着地面,一个巴掌一个巴掌的向后退去。 这一刻,蛇妖距离少女不足半米,它幽绿的眼珠直直盯着眼前的美食,猛然间,张开了血盆大口。 见着后,少女不再惊叫,而是浑身颤抖的闭上了眼。她的心中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恐惧,而是忽然安宁了下来,不就是一死么,她不怕,尽量不怕。 意外的是,少女等了片刻,并没有等来蛇妖的吞咬。她不禁睁开了眼,发现不知何时,蛇妖将脑袋移向一旁,贪婪的看向了坑中的那具男尸。 此刻,蛇妖吐出蛇信朝着男尸的身子舔了舔,一脸很有兴趣的样子。 这幕下,少女不知哪来的勇气,毫不犹豫抓起地上的一团泥土,起身便朝蛇妖狠狠砸了过去。 “不许碰我哥哥!”少女愤怒的叫道。 湿润的泥土打在了蛇妖身上,如同蜻蜓点水一般,没有对它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但第一时间激起了它的凶性。此时,蛇妖眼中凶光大现,摆动巨尾,便朝少女横扫了过去。 如果不是看到少女浑身粘着泥巴有点脏,蛇妖早就将她一口吞下了,妖怪也有洁癖的。 “砰”地一声响起,少女整个身子被击中,一下子向后横飞了十几米,最终重重撞在了一棵大树上。随后,她的身子滑落下来,在泥地上滚了两圈,待到停下时,少女不禁“哇呜”一声,从嘴中吐出了一大口血水。 如今的她,已是奄奄一息。 蛇妖不再理会少女,在它的意识里,那个人类已经相当于死了。此时,它再度将目光转向坑中的男尸,继而俯下头,在他身上舔来舔去。这种行为,不知道是准备吃他,还是在淫尸? 少女无力的倒在一旁,直直盯着这幅画面,蛇妖的所做所为,让她心中的怒火如同火山爆发一般喷涌而出!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连吼骂的力气都没有了,她伤痕累累的面庞,不由显出了三分恨意七分悲哀。 在这种极端情绪的刺激下,潜藏在少女体内的一股神秘力量被引动。她的目光不知不觉沉寂下来,一双深黑的瞳孔,渐渐化为了幽红色。 “啊!” 这一刻,强大的力量冲了出来,涌遍少女全身,她不由狂吼一声,发泄心中无尽的悲愤。随即,她身形一闪,竟然快如离弦之箭,“嗖”地一下窜到了蛇妖的身上。 少女一刻也不停怠,张开口,便发了疯似的朝着蛇妖巨大的身躯咬去。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她,因为力量暴涨,嘴角生出了两颗尖锐的獠牙。 这场变故,是蛇妖始料未及的,当它反应过来时,蛇身一片厚重的黑鳞已经被少女咬碎,对方的尖牙深深刺进了它的肉里。 蛇妖的嘴部因为痛苦而大张,发出了一声低沉的悲鸣,它不由疯狂扭动起了巨大的身躯。 “轰隆”之声响起!在蛇妖大力的摆动下,附近几棵大树接连倒塌了下来。 少女一时不慎,被蛇妖甩落到了地上,更加不幸的是,她眼中的幽红之色于同一时间散去,那股加持在她身上的神秘力量消失了。这主要是因为她太虚弱了,即使潜能爆发,也维持不了多久。 少女刚才的行为,将蛇妖的凶性完全引动了起来,如今它只有一个念头,便是将那个伤它的人类碎尸万段!见到少女落地,蛇妖没有丝毫的停顿,它扬起巨大的蛇尾,朝着仇敌那方,迅猛的挥了过去。 眼看少女就要被砸成肉酱,就在这时,一道金色的闪电从不远处飞射过来,顷刻间击中了蛇妖。 蛇妖整个躯体一滞,面露了一脸的惊恐和不甘,随即,它两眼一闭,便“轰隆”一声倒在了地上。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许伤害哥哥 蛇妖刚刚死去,一大一小两个影子便闪了过来,正是叶翔和小宝。至于刚才那道金色闪电,是小宝额头上的闪电印记发出来的。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叶翔今晚感觉无聊,便把小宝召了出来,决定带它四处溜达一下。由于如今小宝的外形已经不适合出现在公众视野,所以叶翔并没有去到大街上,而是开着奥迪一路狂飙,去往了郊外。最终将遛狗地点,选在了这片树林里。 没想到刚遛一会儿,天上便电闪雷鸣,地上狂风大作,一场暴雨顷刻间就降临了。 叶翔觉得,一个男人大半夜跑到荒郊野岭遛狗,恰逢一场风雨。整幅画面,简直就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了一件蛋疼的事情,真是太有意境啦。 随后,叶翔指着天空重重说了一声“操”,便上了小宝的背,自然是打算回去。 小宝搭着主人快速向树林外奔去,当奔跑到一处时,它忽然停了下来,将狗头转向了一方。 叶翔也感应到了什么,于是从小宝身上跳下来,盯住一处地方悄悄走了过去。至于小宝,见到主人这副贼样后,也迈开步子,悄悄的跟在了主人身后。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树林深处,看到不远处一个少女背对着他们,跪在地上,不停的扒着眼前的泥土。 叶翔觉得好奇,便静静的观望了起来。 一会儿后,叶翔看见一只黑色的蛇妖,悄然无声绕到了少女的头顶,显然有所企图。 这幕下,叶翔并不打算出手,这是出于谨慎,毕竟大半夜在这荒郊野外,遇到任何事情都要留一个心眼。那个少女扒泥土的行为,本身就很令人费解,很诡异,这个时候冲过去救她,明显是低智商色狼才会做的事情,英雄救美也要看情况。 片刻之后,眼前的事件演变成了“少女向蛇妖扔泥巴,蛇妖将她扫翻在了地上”。 见到后,叶翔依然没有出手,而是警惕了起来,他不由想到了不久前看到的一篇报道:钓鱼执法! 所谓“钓鱼执法”,就是政府的一些公务人员装扮成遇到困难的人,寻求别人的帮助,可一旦帮了他,就进入了一个事先设好的圈套。比如有一个人开着私家车,半路上遇到一个“孕妇”请求搭乘去医院,如果这个人载了那个“孕妇”,到达目的地后,就会有一大帮执法人员围上来,说你不是开出租车的,干嘛乱载客,你这种行为是开黑车,是违法的是需要罚钱的。至于先前搭车的那个“孕妇”并非真的孕妇,而是衣服里塞着一团棉花枕头,糊弄那个人引他上钩罢了。 通过这件事情,叶翔便联想到了眼前的情况。 说不定那个少女是妖魔变的,早就盯上了自己,但看到自己人高马大英武不凡,便不敢和自己真刀真枪的干,所以才与那个蛇妖上演一出苦肉计,等着自己去帮她。假如一旦救下了她,那么她就会用感激的泪水和酥软的语气缠着自己,在博取同情的时候,又挑逗起自己的欲望。只要自己被色诱成功,就等着被她吃得尸骨无存,最终成为一坨妖粪吧。 想到这些后,叶翔的一颗心硬了下来。 直到最后,少女爆发潜力咬了蛇妖,蛇妖发狂将少女抖落下来,并同一时间摆尾要将她砸成肉酱时……叶翔才确定眼前的双方并不是在演戏,而是生死搏杀,所以关键时刻,他向小宝下达了救援指令。 虽然误解了少女,但期间,叶翔还是有所收获的。他意外的发现,这个少女体内潜藏着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一旦受了强烈的刺激,她的双眼就会变红,从而由一名弱女子变为一个女超人! 这种变化,用《七龙珠》的术语来说:这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竟然一瞬间把攻击力提升到了一万点以上,看来只有变身成为超级赛亚人,才能抗衡了。 幽暗的树林里,狂风暴雨依旧肆无忌惮的横行着。 小宝现身后,并没有去关注被救少女,而是来到了蛇妖身旁。它先用狗爪摇了摇蛇妖的身子,见对方不动,随后又侧下身子拱了拱蛇妖,见它依然不动,小宝不由咧开嘴,朝它“汪汪”大叫了两声。 小宝这么做,原因很简单,自从进化后,它好久没有出来透气,好久没有战斗了,如今它的体内,熊熊燃烧着战斗的意志。今朝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对手,它还没玩够,对方怎么就不动了呢?小宝很想把蛇妖叫醒,与它再战三百回合。 “小宝,别吵着别人休息,它已经被你秒杀了。”此时,叶翔走上前,一边抚摸着小宝的狗头,一边细心教导道:“你如果真想玩,下次遇到妖怪时记得放点水,不要一下子就把它弄死了。你可以根据它的长相,将它的身体一部分一部分的搞残嘛,这样一来,它死得爽,你玩得爽,我看得爽,大家爽才是真的爽!“ “汪汪!”小宝将主人的话听进心里,回应了一声。 “把它清理掉吧。”叶翔转头看向已经死绝的蛇妖,下了一道指令。 小宝听后,立即张开狗嘴,一团紫色的火焰从它口中喷涌而出,卷了过去。蛇妖的尸身刚与紫焰接触,便如同洒满汽油的枯木遭遇一个燃着的烟头,浑身上下烧了起来。 至于这种猛火,并非尘世之火,而是小宝独有的灵魂真火,人站在身旁根本感觉不到热度,它也不会点燃周边的花草树木,只会净化妖气。 很快,蛇妖庞大的身躯消失,化为一缕青雾,被小宝吸入了口中。 小宝前夕发出金色闪电以及刚才吐出的紫焰,属于它进化后领悟到的新技能,至于技能威力,目前还不能确定有多强。只有当小宝遇到强悍的对手时,它才会全力使出这两招。 看到蛇妖被清理干净后,叶翔便转过身子,朝着一方步了过去,很快,他来到了那名落难少女面前。 如今,少女双眼半睁半闭,娇弱的身躯裂开了大大小小无数伤痕,浑身已成了一个血人,她已是虚弱至极。见到有人到来,少女将一只颤抖的小手缓缓伸起,用尽全身力气从嘴中吐出了微弱的声音:“不要伤害我哥哥,不许伤害我哥哥,求你了,求求你了……”声落,少女两眼一闭,便昏死了过去。 这幕下,叶翔心有触动,多么善良坚强的女孩啊,都快死了,也不为自己呼救一声,而是依然关心着他的哥哥,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脑海一闪,一抹倩影浮现了出来,这道影子,正是自己心中永远的邻家小妹,张茹。 他在想,如果现在倒地的少女是小茹,而坑中的那个人是自己,那么小茹在闭眼的最后一刻,也不会说出“救我……救救我”之类的话。她肯定会用乞求的口吻,向来人说着:不许伤害叶哥哥。 ‘不知道那个丫头如今在清水大学过得怎么样?等到半年监禁完后,我一定要去京华看他。’叶翔心念一声后,便止住了思绪。此刻,他迈起步子,走到了不远处的坑前。 叶翔凝神俯视,当看清坑中的那具男尸后,不由眼中冷光一闪,这个人他认识,竟是昔日打入沈氏集团内部的那个间谍,李冉!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好想小茹 清晨,阳光照进一间小屋里,一名少女躺在床上,缓缓睁开了双眼。 她坐起身子看了眼四周,发现正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床边站着一个穿着青色外套的男子。这个人,少女脑中有些印象,前夕在树林中,是他救了自己。 “我叫叶翔。”见到少女醒来,青衣男子自我介绍了一声。 声音传来,少女并没有回答,她脑海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由再度看了看四周,这回,她的目光多了几分仔细。 霍然间,少女发现屋子的一个角落边上,躺着一具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墨镜的男尸,这具“尸体”正是她的哥哥,李冉。 少女连忙起身下床,来到了李冉身旁,她跪在地上,轻轻摇起了那个僵硬的身体。 “哥哥,醒醒……哥哥,醒醒……”她连声叫道。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叶翔走到少女身旁,淡然说道:“别摇了,他全身僵硬,鼻息全无,他已经死了。” “你胡说!哥哥才没有死!”少女转过头,用愤怒的目光看着叶翔。 “你果然天资聪颖,我刚才的确是在胡说八道。”叶翔微微一笑道:“你哥哥虽然从表面上看没有了生息,但七魂六魄还在体内,加上他的身体长久埋在地下却不腐烂……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他是可以救活的。” 听到这话,少女面色一喜,态度好转了几分道:“真的?” “这个问题你不需要问我,你心里已经认定你哥哥永远不会死,无论别人怎么说,你的这种思想都不会改变一分一毫,所以我的答案不重要。” “我哥哥的确不会死,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回答,我哥哥真的能救活吗?” 叶翔一本正经道:“当然能救活。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正直善良纯洁友爱,从不说假话。” “你真好。”少女忽然露出一抹微笑。 看到这副表情,叶翔不由愣了一下,他的脑海同一时间浮现出了一个影子:小茹。 这时,少女面露一份感激道:“恩公,多谢你在树林里救了我,前面我对你的态度不好,我很抱歉。” 听完,叶翔不知为何有些害羞,他摸了摸后脑勺道:“没关系啦,你说这话太客气了。” “恩公,你既然说我哥哥能够救活,请问你有救活他的办法吗?”少女一脸期待的问道。 叶翔道:“我有一个朋友,医术很高明,她应该会有办法。不过把你哥哥送到她那里之前,我有一些事情要问你,希望你能老实回答我。” 少女点了下头,道:“恩公问吧,我一定会老实说的。” 叶翔并没有立马开口提问,而是说道:“你不用叫我恩公,我听起来很别扭,我叫叶翔,你可以换一种称呼叫我。” “好的,叶哥哥。”少女很乖巧的道了一声。 当“叶哥哥”三个字传入耳中,叶翔的内心抑不住颤动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越来越想小茹了。 叶翔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倩。”少女答道。 “你和李冉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亲哥哥。” “那你们为什么一个姓‘王’?一个姓‘李’?”叶翔之所以提这样的问题,并非无聊,而是他必须搞清李冉和王倩的血缘关系。毕竟在树林里时,叶翔见识过王倩的一种特殊能力,只要她的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就会眼睛变红,然后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那个“红眼”技能明显不是靠修炼得来的,而是天生具有,是靠父母的血脉传承获得的。如果李冉真的是王倩的亲哥哥,那么他肯定也具备这样的能力。 这种力量太可怕了,王倩本身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可一旦爆发后,竟然能够咬破那只蛇妖的鳞片,喝它的血。而李冉是修炼过的人,他和别人干架时,如果也这么爆发一下,那么他的实力…… 想到这,叶翔不敢想下去了。 此时,王倩开口道:“我随我父亲姓,哥哥随我母亲姓,所以我们才一个姓‘王’,一个姓‘李’。” 听到后,叶翔不禁朝躺在地上的李冉看了一眼,心里盘算着应不应该救他。毕竟李冉以前是跟庞道盛做事的,如今庞家已经被自己灭了,他醒来后如果发动“红眼”技能找自己报仇,那整件事情就好笑了。 其实在叶翔心里,还是偏重于救活李冉,他希望这个人能够成为自己的下属,替自己做事。但目前而言,这只能归为一份美好的愿望,很难实现。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不由轻叹了口气,随后,他目不转睛注视着王倩,道:“小倩,能告诉我一些你们小时候的事吗?” “叶哥哥,这……”王倩面目显出了犹豫之色。 看到后,叶翔面生不悦,硬声道:“你不说就算了。” “我说,我说。”王倩连声道。毕竟,她现在有求于叶翔,不能惹得别人不高兴。 叶翔露出一个笑容,道:“那你就说吧。” 王倩整理了一下思绪,面露几分伤感道:“我和哥哥很早以前就离开了父母,那个时候,我还是襁褓中的婴儿……那一天,一群坏人闯进了我们家中,爸爸和妈妈用神奇的法术把我和哥哥送了出去,而他们却留在家中和那群坏人打了起来……离开家时,哥哥也没有多大,从此以后他抱着我四处流浪,吃了很多苦,但哥哥很坚强,一直把我照顾得好好的。最后,我们来到了这座城市,哥哥遇到了一个大人物,那个大人物非常欣赏哥哥,于是哥哥便跟着那个大人物做事,而我们也终于安定了下来……哥哥在郊外买了一套房子,我一直住在那里,一住十几年,很少出门,每天做的事情就是等哥哥回来……” 听到这里,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听你的意思,你每天都呆在家里,你哥哥没送你去上学吗?” “我不能在太阳底下晒太久,所以没去上学。”王倩解释道。 叶翔眼中精光一闪,问道:“那你哥哥怕太阳晒吗?” “哥哥的能力比我强很多,他能够在太阳底下一直晒下去,不过他反感光亮的东西,所以,一直穿着黑衣服戴着黑墨镜。” 听到这个回答,叶翔略有所思,随后,他回过神来道:“小倩,我的问题问完了,那么按照先前的约定,现在我带你哥哥去我朋友那里治病吧。” 王倩面露欢快,道:“谢谢叶哥哥。” 看到后,叶翔情不自禁伸手刮了一下王倩的秀鼻。这是叶翔经常对张茹做的动作,没想到不知不觉,他便把眼前的少女当成了小茹。 她们俩个简直太像了,容貌同样的清秀可人,性格同样的温柔善良,连经历也有些像,都是身世可怜的女孩儿,都有一个好哥哥的照顾。 面对叶翔突如其来的刮鼻动作,王倩略微惊了一下,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她心里并不是很介意。 “叶哥哥,我能和你一起去吗?”王倩开口问道。 叶翔摆了摆头,道:“不行,我那位医术高明的朋友不习惯见外人,我如果贸然把你带去,她会生气的。” 王倩听后,面容闪过了一缕失落神色。 这时,叶翔转移目光,指了指东边角落的书桌道:“你知道不?你已经昏迷两天了,肚子应该饿了吧,我昨天就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放在桌子上,饿了就去吃。还有……”说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王倩,从口袋搜出一张银行卡,道:“现在你哥哥昏迷不醒,我暂时来照顾你吧,这里有张卡,里面有些钱,密码是八八八八八八,你拿去用吧。”说完,叶翔便将银行卡塞在了王倩手里。 虽然只是一些生活细节上的帮助,但王倩的心里,还是不由得泛起了一阵感动。 此时,叶翔忽然想到了什么,伸手指着不远处的地面,道:“看见没,那里有三个手提袋,里面放着我给你买的衣服,由于我这间屋子简陋,没有衣柜,所以暂时放在那里了。我是个正人君子,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道理,所以那天把你从树林里抱回来后,就把你一直放在床上,并没有对你做‘换衣服洗身子’之类的事情。浴室和这间屋子相连的,就在你身后,你现在去洗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吧……嗯,就这些了,我的话说完了。” 其实那天叶翔把王倩抱回来时,原本是打算替她换衣服的,并且当时他的脑海没有任何的邪念,只是纯粹的想帮忙。然而,就在触碰到王倩衣襟的那一瞬间,叶翔停下了,因为他的脑海突然浮现出了张茹的影子,确切点说,他在那一刻把眼前的少女当成了小茹。 在叶翔心里,一直以来对张茹存在着一份极为特殊的感情,很早以前,他就立下了一个誓言:这辈子不能像丈夫对妻子那样爱小茹,更不能侵犯小茹的身子一分一毫,她是我永远的妹妹。 这种思想的冲击下,叶翔便最终没有给王倩换衣服,他下不了这个手。 “叶哥哥,你是好人。”这时,王倩忽然道了一声。 声音传来,叶翔嘴角微微上扬道:“这句话,我喜欢。”声落,叶翔走上前,蹲下身子将李冉抱起,继而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现在所处的这间屋子,是以前叶翔没进沈家前住的地方,他是个念旧的人,上个月便花了一些钱,从房东手里把它买了下来。 叶翔买下这间屋子最初的心思是:这里,适合打野战。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这是个悲剧 叮!通往地下的一扇电梯门开启,刚开完会议的苏湄心步了出来。然而刚走几步,她的表情便不由得怔了一下,只见大厅内,一个穿着青色外套的男子站在那里,正一脸嬉皮笑脸的看着自己。 ‘这个小混蛋来这里肯定没好事。’苏湄心在心中下了一个结论,不由生出几分警惕,一声不吭的走了过去。 青衣男子正是叶翔,待到佳人走进,他挥手打招呼道:“嗨!湄心,好久不见,没想到你依然是那么的风采出众绝代风华,真是无愧于我日日夜夜的思念啊!” 苏湄心停下脚步,娇笑一声道:“小嘴巴蛮乖的嘛,叶大老板,你真的很想我吗?” “当然。”叶翔情意绵绵说道:“白天满脑子是你,晚上做梦依旧全是你,你这个偷心贼,人家简直是想死你了!” 苏湄心语气骤然一变道:“既然‘想死’,那你就去给我死呀!” 听到这话,叶翔酝酿好的情感,顷刻间瓦解。他定了一下神,道:“那个湄心,你刚才的话是很伤人的,我好歹是你的客人,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我呢?讲文明守礼貌可是咱们华夏民族传承五千年的优良品德,无论是男人还是妇女,都得遵守的。” 苏湄心白了叶翔一眼,道:“别讲废话了,你今天来我这,要干啥事就说。” “哈哈!湄心,你果然天资聪颖,我什么心思都瞒不过你。”说到这,叶翔收起笑脸,一本正经道:“其实我今天来你这里,是为了做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苏湄心闭口不语,面生不屑瞧着叶翔,显然对他嘴中所谓“严肃的事情”不以为然。 叶翔清了下嗓子,道:“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大清早我出门散步,看见公园里几个外国佬在那里出言不逊,说什么全世界只有西医才是真正的医术,而咱们华夏中医是旁门左道、雕虫小技、愚民之术,你说气不气人!” 苏湄心“嗯”了一声,道:“有点。” “做为一个华夏人,听到这番言论后,我感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受到了深深的打击,他们怎么可以如此侮辱我们的国粹!”叶翔一脸愤慨道:“于是我一脸愤慨的跑了过去,和几个外国佬理论了起来,没想到那几个外国佬的中文非常好,我吵不过他们。但我心中实在气不过啊,我一定要为咱们国家挣回这个面子,于是我向他们提出了决斗,我要用华夏中医打败他们的西医!那几名老外听后哈哈大笑,满脸的嘲讽,其中一个外国佬拿出一个小瓶子对我说,瓶子里面装的是致命病毒,西医无药可解,只要我敢喝下,然后用中医将自己治好,他们就彻底服气……那一刻,我毫不犹豫接过了那个瓶子,我知道这种行为看起来有些愚蠢,但我无怨无悔。因为也就在那一刻,我那颗灼热的爱国心在疯狂跳动,更重要的是,我的脑海浮现出了一个影子,她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信念和勇气!湄心,你知道那个关键时刻出现在我脑中的影子是谁吗?那个影子是……” “是我。”苏湄心开口打断道,一脸淡然表情。 声音传来,叶翔讲故事的节奏被打乱,心中燃起的激情褪去了几分。他看着苏湄心,哑语了两秒,尴尬笑了笑。随后,叶翔调整了一下状态,再度将体内的激情点燃,面露深情道:“没错!是你!湄心,那个影子是你!在那生离死别的一刻,我才发现原来你对我是那么的重要,原来……你的倩影早已在我的内心生根发芽!是那么的深刻,那样的伟大!我只要一想到有那么一个花姑娘,她美丽善良,医术高超,我就什么都不怕了,所以……” “所以你最终喝下了那个瓶子里面的东西,如今身中剧毒,跑到我这里来,是要我救你?”苏湄心又一次很不给面子打断了叶翔的话。通过几次的接触,她摸清了这个男人的德性,要想不被他绕进去,就不能跟着他的节奏走。在他说话的时候,适当的捣乱一下,不让他一口气说完,看他还怎么忽悠人? 这时,叶翔稳定了一下情绪,又一次开口道:“如果按照正常推理,如今的情况的确是那样。可惜造化弄人,在我即将喝下瓶子里面的东西时,突然,围观群众中冲出来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黑色墨镜很酷的小伙子,他一把将我手中的瓶子抢了过来,然后举起它,一饮而尽!随后,他对着苍天狂笑了两声,便毒性发作,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说到这,叶翔面露庄重之情道:“他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我知道,那一刻他将他的生命交付给了我,确切点说,交付给了中医。他的行为震惊了全场,他用视死如归的勇气警醒了国人,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祖国无比深沉的爱……他,简直和我一样伟大!湄心,你知道吗?此时此刻,那位民族英雄就在这里,我背负着无数同胞的期望,终于将他送到了你面前!请往这边看!”语落的同时,叶翔侧过身子后退了一步。 苏湄心将目光下移,漠然看了眼像根冰棍一样躺在地上的李冉,随后收回目光,简单而又干脆的说出了两个字:“不救。” “为什么?” “男人我不救。” “湄心,我知道你有厌男症,但现在不是耍小性子的时候。”叶翔一脸大义凛然道:“如今祖国蒙羞,同胞有难!湄心,做为一个华夏人,热爱这片国土是做人最基本的操守。躺在地上的这位英雄,此时此刻背负着重大的民族使命,只要你把他救醒,那么就相当于狠狠扇了那些老外一耳光,扬了我华夏国威,提升了咱们华夏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湄心,在我心中,你是那么完美的女人,我知道你永远不会让我失望的,现在,请扬起你那双如美玉般白皙的小手,用你那妙手回春之术,向世人展现你的风采和魅力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吧!” 听完,苏湄心白了叶翔一眼道:“还是不救。” “湄心,你太让我失望了,你的这声‘还是不救’,深深刺痛了我幼小的心灵,我不禁要问你一声,你的一颗爱国心难道被……”说到这,叶翔骤然止声。他原本想说的是‘你的一颗爱国心难道被狗日了吗’,鉴于这句话很黄很暴力,所以他最终咽进了肚子里。 苏湄心一脸不屑,道:“叶翔,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随便编一个故事,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就想哄老娘?如果真有人那么侮辱我们华夏中医,不用我出手,自然会有前辈出山教训那群跳梁小丑的。你别在这里说一通屁话来绕我,老娘说了不救就不救。” “你不相信就算了,好吧,我们先不谈爱国的问题。”叶翔面目恢复平静,道:“那我问你,我也是男人,几个月前我身负重伤,好像是你救的我吧。” “那是看在方宇的面子上,并且你是因为对付幽冥岩魔受的伤。救你,无可厚非。” “那你现在也可以看在我的面子上,救躺在地上的这位民族英雄啊!” “你的面子,值几克?”苏湄心用轻佻的语气说道。 听完,叶翔压抑住心中的一团火气,决定犯贱一次,对这个女人发动“叶氏无脸无相无尊无严甜言蜜语死皮赖脸软磨硬泡惊天地泣鬼神春天大法”! 此时,叶翔挤出满脸笑容,“春”意盎然道:“湄心,小心心,心心心!你就答应人家一回,救一下嘛,反正救一救又不会怀孕。救了他后,人家就欠了你一份天大的情,就是你的人了嘛。你想把人家怎么样就怎么样嘛,人家如果反抗一丝一毫,就是跳入河里的小狗,飞到天上的小猪,即使不被淹死,总有一天也会摔死的。我都立下了这么坚定的誓言,湄心,你就答应人家,救一救嘛。” 苏湄心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用怪异的目光看着叶翔道:“我不是草船,你的‘贱’不要往我这里发。” 见到这个女人仍然不领情,叶翔再也克制不住心中的躁动了,他面色一沉道:“真的没得商量? “没商量。” “真的?” “你眼睛聋了,没看见我嘴巴刚才的动作吗!” 叶翔冷笑一声,面露一脸的嘲讽道:“苏湄心,所谓做人莫装逼,做多遭雷劈;做人莫装纯,装多遭人轮。你视天下男人为草芥,这种行为简直是又装逼又装纯。你好歹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哪天遭雷劈了是小,如果哪天被那个了,那就好笑了。” “你刚才话中的‘那个’,是指‘哪个’?” “听不明白?” 苏湄心挺起胸膛道:“听得明白,我只是想确认一下,你有没有狗胆明明白白说出来。” “做人莫装纯。”叶翔道了一声。 “老娘是问你后面一句。” “装多遭人轮。” 声音传入耳中,苏湄心忽然面露一个微笑,她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开口道:“叶翔,你这个脱下衣服是禽兽穿上衣服是衣冠禽兽下面一根小牙签不够塞牙上面一张畸形脸长得跟搓衣板一样的丑男!!!给老娘,滚!” 大海啊,都是水;骏马呀,四条腿。 女人啦,一张嘴;说出话,能见鬼。 叶翔一下子被骂懵了。 大概五六秒后,叶翔晃了晃脑袋,回过了神来。他用凶狠的目光盯着苏湄心,在意念中把这个女人先奸后杀三次、先杀后奸八次、边奸边杀三十八次,然后按着这个顺利,无限循环的奸杀了下去! 至此,叶翔在意念战场收功。 此刻,叶翔一声不吭转过身子,一脸怒气冲冲朝着电梯大门走去,显然,他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 苏湄心见状,不由道:“喂!你嘴中的‘民族英雄’还在地上凉快着呢,别丢在我这,给老娘带走。” “关老子毛事!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 “干你妹啊!”苏湄心不甘示弱回了一句。 “哎呀!”刚走进电梯的叶翔,一个踉跄,脑袋被门板夹住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女人打架 夜晚,繁星闪烁。 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车急速驶来,停在了一间屋子前方,车门开启,叶翔提着一包东西下了车。他走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谁啊?”屋内传来了一个少女的声音,略显警惕。 “小倩,是我。” 话语刚落,门“吱呀”一声开了,王倩出现在门口,乖巧说道:“叶哥哥,你来了。” 叶翔上下打量起了眼前这个小丫头,如今她已经换上了整洁干净的衣服,浑身不再脏兮兮,一头秀发柔顺富有光泽,并且身上飘着少女独有的清香,好一个漂亮可人的姑娘! 叶翔面露一份满意之色,关心说道:“过得还习惯吗?” 王倩微笑着“嗯”了一声。随后,他开口问道:“叶哥哥,我哥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已经办妥了。”叶翔一脸淡然说道:“我那位医术高明的朋友现在正全力救治你哥哥,相信不久后,你哥就能活过来。” 听完,王倩一脸欢快道:“太好了!叶哥哥,你真棒!” 这一幕下,叶翔不知为何心里有些难受,大概是因为他刚才对这个好像小茹的女孩,撒了一个谎。 这时,叶翔定了下神,继而将手里的一包东西前递,道:“你一个人在这里住肯定很无聊吧,我帮你买了一台电脑,里面装了无线网卡,可以直接上网,你拿去用吧。” 王倩伸手接过,礼貌说道:“谢谢叶哥哥。” “不用那么客气的。”叶翔道了一声,随后想了想,便道:“我还有些事情要忙,就这样了,你回屋休息吧。” “叶哥哥再见。”王倩朝叶翔挥了挥小手。 “好的,再见,晚安。”叶翔面露笑容,回应了一声。 声落,王倩将房门轻轻关上了。 叶翔对着门板叹了口气,随后,他转过身,迈开了步子。叶翔并没有上车,而是漫无目的的朝着一方走去,他想吹吹凉风,缓解一下压抑的心情。 在叶翔心里,今天苏湄心真是太不给自己面子了,那个天杀的臭女人,真不知道以前受过什么刺激,竟然那么恨男人,并且恨的还是天下所有男人。 算起来,叶翔和苏湄心从认识到现在,已经有了个把月的时间。在今天的事情发生之前,叶翔的自我感觉一直是很好的,他认为自己如此的英武不凡,在那个患有“厌男症”女人心目中的地位,肯定与一般男人有很大的不同。自己找她帮忙,还不是勾勾小指头就能搞定。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让叶翔深受打击,那个臭婆娘不仅不帮自己,还骂了那么一通“惨无人道”的话。整件事情对于自己来说,简直是七尺大乳!呃……不对,应该是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啊! ‘唉,我就这么一气之下走了,把李冉留在了那里,不知道那个女人会把李冉怎么样。依照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对男人的仇视指数,会不会把李冉当垃圾丢了?或者当柴烧了?如果真是这样,我该怎么向小倩交待啊!’ 想到这些,叶翔便头疼起来。此时,他稳定了一下情绪,四处望了望,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片荒凉的工地上,地上到处是碎砖烂瓦,附近只有几栋零零散散的房屋。这个地方,叶翔还是蛮喜欢的,毕竟环境很清静,适合他这种心烦的人想事情。 俗话说:抽烟伤肺,喝酒伤肝,不抽烟不喝酒伤心。叶翔以前从未抽过烟,如今想到这句话,他忽然想尝尝“烟”是啥滋味。于是,他用十分仔细的目光扫视起了四周,想找个烟头抽抽。 不经意间,叶翔发现前方百米外有一个红色的身影,她正背对着自己向前走去。看身材和发型还有走路那种风骚的姿势,叶翔都觉得十分熟悉,他皱着眉宇想了想,随即双眼豁然一亮,心中有了结论:那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十有八九是苏湄心! ‘这么晚了,她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干什么?肯定有奸情!’想到这,叶翔一脸坏笑的迈开脚步,远远跟在了苏湄心的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将近十分钟,期间,叶翔动作犀利走位风骚,并没有被苏湄心发觉。两人之间唯一的小插曲就是,叶翔会不时把目光瞄向苏湄心一扭一扭的翘臀,在看了第三十八眼后,叶翔不由抬头看了看天,在心中留下了这么一句话:月黑风高推倒夜。 此时,苏湄心来到了一个杂草丛生的篮球场上,而叶翔则躲在了附近一棵大树的后面。 篮球场上除了苏湄心,还站着一个人,一个风姿卓越的女人。她整个身子被一件黑色天蚕丝衣包裹得严严实实,而脸上,也蒙上了一层黑纱,只露出一双妙美而又冰冷的眼眸。她与夜幕融为一体,晚风拂过,轻轻荡漾起了那三千青丝,她给人的感觉如此神秘,又是那么的蛊惑人心,这个女人,有一种趋于梦幻般的美感。 “馨鸾师妹,别来无恙。”此刻,苏湄心止住脚步,盯着黑衣女子道了一声。 馨鸾用冷漠的语气说道:“师姐,你迟到了。” “你既然叫我一声师姐,就说明我是你的长辈,晚辈等长辈是应该的。 “苏湄心,我念在昔日同门的情分上,才叫你一声师姐,你可别得寸进尺了。” 两人见面还没说上几句,火药味便弥漫了开来。 这幕下,不远处悄然围观的叶翔,脸上不禁涌现了兴奋之情,他在心中嚷道:两个小笨蛋,你们还废话什么,看对方不爽就直接上前踹啊!我最喜欢看女人打架了,尤其是两个女人抱在一起撕头发,简直比看什么黄片都过瘾! 篮球场上,苏湄心与馨鸾默然无声对视了三秒。 忽然,苏湄心“咯咯”一笑,用嘲讽的语气说道:“馨鸾,你还记得同门情分呀?当年你派人日夜不停追杀我,将我逼下了山崖,那时,你可有半点情分?” 馨鸾冷哼一声道:“那是你咎由自取,你这个观音门的叛徒,师父带你不薄,不仅收养了你,更是传你本门绝学,没想到你蛇蝎心肠,最后竟然做出了‘弑师’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杀你,是替本门清理门户!” “馨鸾呀馨鸾,我真的很佩服你说出这段话时,连眼睛也不眨一下。”说到这,苏湄心眼中闪过恨意道:“师父分明是被某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害死的,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在师父传我门主之位的当天,在我进献的那杯茶水中动了手脚,让我在众目睽睽中成了杀人凶手。如此一来,师父死了,我被陷害了,门主之位自然就归她了。真是一出好毒的一石二鸟之计啊,馨鸾门主,你说是吗?” 听完,馨鸾面色毫无波澜,道:“苏湄心,你狡辩再多也没用,你的罪,已经定下来了。我这次来,是和你做一个了断的,只要你把《太一神针》覆霜卷交出来,你和本门的恩恩怨怨便一笔勾销。我保证从此以后,观音门不会有任何人找你的麻烦。” “好天真的废话啊,你是知道的,我脾气很硬,从不受人威胁。” “那你的意思是不交咯。”馨鸾眼中寒光一闪,道:“苏湄心,别以为有龙部护着你,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我虽然不能杀你,但可以折磨你。” 苏湄心听后毫无惧意,反而饶有兴致道:“快说说,你打算怎么折磨我?看吓不吓人。” “我新炼制了一种秘药,可以让人的容颜迅速衰老。我不介意先把你打得半死不活,然后再给你喂下这种药,让你在今天的太阳升起前,变成一个老太婆、丑八怪。”馨鸾用幽幽的语气说道。 苏湄心面色平静,淡然道:“有本事,你就来吧。” 声音传入耳中,馨鸾不再说话。此刻,冷风骤起,她站在原地摆手一挥,刹那间,六根细如毫毛的金丝从她袖口飞出,直直射向了苏湄心。 苏湄心早有戒备,她纵声一跃跳入半空,四指夹住三枚细长的银针,妙手一翻。银针脱手而出,化为肉眼难辨的幽光,朝着馨鸾那方飞射了过去。 馨鸾面露不屑,将袖口朝上一摆,六根金丝在夜幕中划出一道弧线,卷向三枚银针,瞬间将它们打落。 荒凉的篮球场上,两个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第一百二十章 正义小郎君 黑夜中,一红一黑两道影子时而跃空时而落地,来回飞快的窜动着。馨鸾袖中的金丝与苏湄心手中的银针不时碰撞在一起,以至于篮球场上幽光四起,清鸣之声不绝于耳。如果此时用肉眼凡胎来看,无法看清两位佳人的身影,唯一能够感受到的,便是她们在你追我赶之下,会在空气中遗留和荡漾起一阵阵芬芳。 一盏茶的功夫,两人便战过了上百个回合。 叶翔躲在大树后面,目不转睛盯着场上的情形,他看得体内热血沸腾,一颗激情澎湃的处男心,更是不停的呐喊道:揍,揍,揍!Ale,Ale,Ale! 虽然这是一种幸灾乐祸的表现,但叶翔心里,没有生出丝毫的内疚之情。原因很简单,他对眼前打架的两个女人,都看着不爽,都没有好感。 通过前面两人的对话,叶翔觉得那个叫馨鸾的女人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苏湄心的师父真是她害死的,然后她坐收渔翁之利,嫁祸给苏湄心,从而夺得观音门门主之位。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即使长得再漂亮,也应该鄙视,真该把她送到全是死囚的牢房里,以一具娇躯,造福众生。 至于苏湄心,虽然叶翔和她认识了一段时间,但由于今天白天的事,他心中憋着一口气,到现在还没有散去,尤其是苏湄心那句“你这个脱下衣服是禽兽穿上衣服是衣冠禽兽下面一根小牙签不够塞牙上面一张畸形脸长得跟搓衣板一样的丑男”,在叶翔心中留下了极大的阴影。 说真的,此时此刻如果有机会的话,叶翔真想折一根树枝,然后冲到场上狠狠抽苏湄心一顿,抽得她呻吟不止屁股开花。叶翔觉得,她这种女人之所以那么狂,明显是缺少男人的教育,叶翔真替苏湄心未来的老公感到悲哀,也太想替天下所有男人,好好调教她一番。 此时篮球场上,依旧香风四起,幽光四射,苏湄心和馨鸾以快打快,两人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不知不觉,她们的战场离叶翔藏身的大树,越来越近。 此刻,两人跃入半空,馨鸾一摆衣袖,袖中的六根金丝顿时光华大现,如同一条条灵蛇从六个角度朝苏湄心极速射了过去。 苏湄心一惊,明显看出了此招非凡,她运转起十成功力,快速扭动起了身躯。踩空、侧身、转体,苏湄心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一系列动作,最终避过了六条金丝的缠绕。她定在空中,正要缓和一下气机,哪料这时,馨鸾已经飞身前来,一掌印在了她的胸口。 “啊!”苏湄心躲闪不及,不禁从嘴中发出一声痛吟,随即她的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朝着后方横飞了过去。 眼看要撞到一棵大树,霍然间,一个身影从树后飞身跃起,将苏湄心在半空中接了下来。至于这个关键时刻出场的身影,自然是叶翔。 两女不由一惊,她们争斗了这么久,竟然没发现周围藏着人。那个男人真是本领高强,偷窥很强啊。 这时,叶翔抱着苏湄心落到了地上,他用不屑的目光看了怀中佳人一眼,随即从嘴中轻轻吐出了一个字:“切。” 语出的同时,叶翔两手一松,便直接把苏湄心朝着地上扔了过去。 叶翔这个动作来得毫无征兆,苏湄心还没反应过来,便身子一轻,整个人与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本已身负重伤的她,两瓣屁股摔得生疼,不由再度痛吟了一声:“啊!” 这幕下,不远处的馨鸾又是一惊,他有些搞不清眼前这个突然现身的男人,他到底是在英雄救美?还是来耍人的? “叶翔,你这个不得好死的混蛋!”此刻,苏湄心捂住胸口站了起来,她又气又羞指着叶翔的鼻子骂道。 叶翔依旧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瞧向苏湄心道:“骂你妹啊!老子刚才如果不接住你,你整个人就撞树了。看你现在这副以怨报德的样子,老子真后悔刚才手贱接下了你,不然,还能观赏到一出奇观,母猪上树。” 听到这话,苏湄心胸口来回起伏,她心中已经气极。然而如今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好,以至于思绪有点乱,如果吵架的话,根本进入不了状态。她只得闭口不语,鼓起嘴,直直瞪着叶翔。 “你是谁?”就在这时,一阵幽幽的声音响起,馨鸾盯着叶翔问道。目前她还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也不知道叶翔的实力强弱,所以一直站在旁边,并没有贸然出手。 叶翔转移目光,一脸悠然说道:“我只是一个打酱油的路人外加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小帅哥,你最好别在姐姐面前耍嘴皮子哦。”说到这,馨鸾声音一沉,道:“你究竟是谁?” 对方一声“帅哥”的称呼,让如今急需寻找自信的叶翔,心中生出了几分畅快感。他觉得这个叫馨鸾的女人既然这么给自己面子,自己也应该给她面子,好好回答她的问题才是。 这时,叶翔精神焕发,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开口道:“听好!本哥哥是风度万人迷正气无人敌,男人榜样女人福星好人帮手坏人克星,一夜三次正义小郎君!” 声音传入耳中,馨鸾心里顿时有了些抓狂,她真想出手灭了眼前这个语不搭调一脸欠扁的男人,但想了想,她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 “你是苏湄心的朋友?”馨鸾换了一种问法。 叶翔“切”了一声,道:“你和她才是朋友,你们全家和她都是朋友!” 此话一出,一旁的苏湄心整张脸都气绿了。至于馨鸾,一直在深山修炼很少入世,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从语气中感觉得出,眼前这个男人和苏湄心的关系并不友好,反而对苏湄心有些仇视的意味。 想到这些,馨鸾不由安心下来,对叶翔说道:“既然你和她并非友人,我希望你不要插手我们的事。” “当然。”叶翔干脆说道:“我现在就走。”声落,叶翔无比洒脱的转过了身,瞧都不瞧苏湄心一眼,便大摇大摆朝着一方走去。 这幕下,苏湄心恨不得把那个男人按倒在地先奸后杀,杀完鞭尸!好歹也是相识一场,如今自己有难,他怎么说走就走呢。只要他一走,馨鸾肯定会动手,按照先前所说,先把自己整得半死不话,然后给自己喂下秘药,让自己的容颜瞬间衰老,变成一个老太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苏湄心也不例外,自己遍体鳞伤是小,容颜变丑是大。说真的,她现在心里对叶翔产生了深深的依赖感,真的很不希望他走,然而那个男人那副臭德行摆在那里,没一点风度,没一点怜香惜玉的精神,就那么迈着大步越走越远。 想到这,苏湄心已是心急如焚。此刻,她强行镇定下来,脑中快速运转,突然,他脑海一闪,一条妙计涌上心头。 苏湄心将目光转向馨鸾,忽然娇笑一声道:“馨鸾,告诉你一个小秘密,那个男人可是看过《太一神针》覆霜卷哦。” “停下!”馨鸾第一时间开口,叫住了叶翔。 上架公告以及谷粒充值指南 接到编辑的通知,本书本月七号上架。上架换句话说,也就是说本书要收费了,或许这个消息对有些读者来说是个坏消息。但我相信,大部分喜欢本书的读者,还是能够体谅了。 写这本书已经两个月多了,目前总字数是三十几万。期间曾为工作问题,陆陆续续断更过十来天,那个时候仍有很多读者支持本书,让我很感动,最终顶着生活压力将它写了下来。 减去断更的日子,总字数除以时间,算起来本书平均每天更新6000字。说真的,我个人觉得这个更新速度,真的不算慢,还是厚道的。 知道写书最怕什么吗?不是累。而是你心里很想写下去,但大脑的灵感跟不上,一时间茫然不知怎么写下去。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去看书评区,其实是想看到几句鼓励的话来舒展心情的。但结果往往看到的是满版的催更,我的压力可想而知。 你以为我不想更新啊,说句实话,我比你们更急。如果能多更新的话,我就能少被人骂被人催,还能多赚点油水。 但我不是个喜欢浑水摸鱼的人,我目前的能力只有那么大(特别兴奋的时候除外),如果随便拼凑剧情滥竽充数的写,我一个小时就能码出一章来,一天万把字更新绝对没问题。 但我不能那么做,因为首先,便过不了我自己这关。 一本书,首先要触动自己,才能触动观看它的人。说句心里话,我很爱自己写的这本书,因为写的时候我付出了很深的情感。不怕大家笑话,很多时候写着写着,我便把自己代入了里面,然后一些经典的瞬间,就如同放电影在脑海闪现。那是一种自然而生的感觉,很玄乎也很美妙。 当然,大部分剧情还是要靠我苦思冥想的,现实中的我,并有达到叶翔那种才华横溢出口成章的境界,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够信手拈来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我真有叶翔那种级别,还拼命写书干什么,早找个富家女去傍了。) 以上我说这些,只是想说明一下,我写书并没有一些人想得那么容易,也付出了相当程度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我认为收费的话,起码,我自己是问心无愧的。 如果这本书给了你欢乐,你真正喜欢它,甚至不知不觉成为了你生活一部分的话,我希望你们能付费阅读。(如果我说我写书全为了兴趣或者全为了读者,不索取一分一毫,你们相信吗?这种话连我自己也不信,觉得自己很没智商也很装逼。) 目前3G的收费是千字三分钱。一章三千字我起码要写三个小时,你们看一章收费章节一毛钱都不用。 如果我一天更新三章9000+字,你们看的话只用花2毛7分钱,一个月三十天下来总共也就8块,相当于在网吧上网4个小时。可这8块钱的东西,我得坐在电脑前绞尽脑汁写(9乘以30)270个小时以上! 这么一笔账算下来,如果还有人认为花钱看很亏的话,我只能打出两个字:呵呵。 另外,有的书友说《斗破苍穹》之类的书,别人写几百万字了都没有收费,你凭什么收费。我希望你能明白,你那看的是盗版,人家在起点发表时二十几万字就上架收费了,每天都有上万名的粉丝去花钱支持正版。 希望有些书友的想法不要太天真,如果作者写书不上架,如果没有读者的订阅支持,网络小说根本发展不起来,根本没有多少人愿意把时间耗在这里面,为你们义务提供精神娱乐的。 将心比心,假如你去公司上班,连一分钱的工资都拿不到,你愿意继续干下去吗? 网络小说的这片天空,是靠那些看正版的书友撑起的,由衷的感谢你们! 其实上架对于我以及这本书来说,都是一种社会价值的认同,是一个大好消息,我不知道这篇上架感言写着写着,怎么就显得这么悲情了。 总之,我亲爱可爱的读者朋友们,我的诚意一直摆在那。做为一个身强体壮风华正茂年芳二十几的悲情单身男,我连媳妇也没有找,把时间和精力投入了这本书中。它的成长来源于我的努力以及你们的支持,如今收费了,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能够体谅,能够拉我一把。 另外,本书上架第一天,会万字大爆发。以后的更新,会视订阅量加更。其实,当大家的支持,点燃了我心中的码字激情,让我进入无限兴奋状态,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在此,召唤朋友们的订阅,给我来个开门红吧! —~—~—~—~—~—~—~—~这是分割线,以下是谷粒充值指南—~—~—~—~—~—~—~—~ GG软件上看不到的朋友请升级GG软件到收费版本,或者是登陆手机网站book.搜索《霸艳无双》订阅之后就可以阅读了。 5月充值谷粒,会有优惠。 充值金额3—10元,返还比例5(百分号),返还金额15—50谷粒。 充值金额11—20元,返还比例10(百分号),返还金额110—200谷粒。 充值金额21—30元,返还比例15(百分号),返还金额315—450谷粒。 充值金额31—50元,返还比例20(百分号),返还金额620—1000谷粒。 充值金额50元以上,返还比例20(百分号),返还金额1000谷粒以上。 对于一些不知道如何充值谷粒的读者朋友们,下面我就详细的说一下! 一.网站充值流程。 用百度搜索“3G书城”,然后进入网站。或者直接登录网址: 在3G书城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后,进入“个人中心”。个人中心页面有个“账户”选项,点击后,就可以充值了。 二、收费章节的价格。 一元=100谷粒。 3谷粒/千字 三、充值的方式。 手机WAP书城:手机银联、各类手机充值卡、支付宝以及手机短信充值(短信充值由于移动公司要收费,一元只有50谷粒,这种方式特不划算。) 网站WEB书城:网上银行、各类手机充值卡、支付宝 四、如何知道是否充值成功? 充值成功后页面有相关的提示语,另外,在个人账户中可以查看本次充值的充值记录和赠送记录。 注:因网络延时等问题,故请耐心等待完成。 五、为什么移动手机充值卡在充值后总是提示说充值失败、或者等待很久都没有反应? 充值的过程可能会有数据延时的情况出现,若提示失败,请稍等片刻之后查看您的个人账户中是否有当次充值的记录。若有记录,则表示已经充值成功,若无记录,则请联系客户。 六、不是说有返谷粒的吗?充值后怎么没有提示之类的? 充值成功后,请查看您的个人账户,充值记录里面有相关的谷粒赠送记录。 单笔充值100元以上,按最高返还比例百分之二十算。 好啦!就说这么多,不懂的大家可以加群:147982464。群里会有热心的书友帮忙的或者直接问我也行。 再提一遍,如果GG软件上的最新章节提示正在更新,希望大家可以更新GG软件到高级版本,充值订阅之后就可以看了。或者是登陆手机网站book.搜索《霸艳无双》或我的笔名一叶忘秋,然后登陆GG号阅读。另外,电脑网站上的3G书城也能看到我的书。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处女也不要 声音传来,叶翔止住步子,他转过身,仔细瞧了瞧苏湄心。虽然知道这个女人在拖自己下水,但叶翔脸上并没有显出怒气,反而平静了下来。因为在凝望的一瞬间,他发现做事向来大大咧咧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样子的苏湄心,此时此刻表现出了女人柔弱的一面,她用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显然希望自己能够留下来。 这幕情形下,叶翔心生一份感触。毕竟和这个女人相识一场,虽然她狠狠骂过自己,但算起来,那只是一种吵架性质的骂,并没有对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就这样甩手不管她的死活了,的确有些不厚道。 “你看过《太一神针》覆霜卷?”此时,馨鸾盯着叶翔,开口问道。 叶翔回过神来,简单回答了三个字:“没看过。” “你可别哄我哦。” “我哄你干什么,哄你又不能摸你一下。”叶翔一脸不屑说道。无论他如今的言语如何,总之,叶翔的心中已经下了一个决定,只要有他在,就不会让这个女人动苏湄心半根毫毛。 看到眼前这个男人的一副臭德性,馨鸾心中涌现了几分火气。此时,她平静了一下,暗运功法,用销魂酥骨的语气对叶翔说道:“告诉我,你看过《太一神针》覆霜卷没?”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刹那间心神不稳,感觉有无数只蚂蚁在心窝爬来爬去,显然对方在向自己施展媚术。叶翔极力稳定住情绪,然后这一刻,他的嘴巴竟然不受控制,机械般的吐出了三个字:“我,看,过。” 听到后,馨鸾冷哼一声道:“你还想骗我么?” “好吧,不骗你了。我的确看过,你想怎么样?” “把内容告诉我。” “切。”叶翔今晚迷上了两样东西,一种是不屑的表情,另一种是开口就是一声“切”。 馨鸾幽声说道:“你这么不听话,就不怕姐姐教训你。” 叶翔冷眼瞧了她一下,道:“你别在那里‘姐姐姐姐的’自称,我看你的样子比我大不了多少,估计就是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黄毛小丫头。如果你真想装老人,就‘奶奶奶奶的’自称吧,放心,只要你敢管自己叫奶奶,我今天认栽,当你的乖孙子。” 话语传来,馨鸾并不开口,而是眼中冷光一闪,挥起袖口便朝叶翔那方一挥。顿时,六条金丝极速射去,其中五条攻向了叶翔,剩下了一条袭向了苏湄心。 叶翔早有戒备,第一时间发动移星步,“嗖”地一下闪身到苏湄心身旁,单手将她搂住,然后再“嗖”一下,带着她向后飘移,躲过了金丝的攻击。 在晚上叶翔还没怕过谁,即使打不过,逃命的本事没有人能够比过他。 馨鸾一击失手,便收回了金丝。通过刚才的交锋,她心中对叶翔产生了几分忌惮,毕竟对方实力并不弱,尤其是速度,快得恐怖。 叶翔见到对方不再进攻,便放开了怀中的苏湄心,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一脸平静之色与馨鸾对峙。 “你叫什么名字?”馨鸾开口问道。 “叶翔。” 馨鸾听后,忽然目露几分柔情道:“叶,你知道吗?我有几分欣赏你了。”。 叶翔毫不谦虚道:“有眼光。” “你觉得我美么?” “还可以。” “叶,你知道吗?我身为堂堂一门之主,可一直是单身一人,身边没有一个为我排忧解难的男人。”话音流转到这,馨鸾已是一脸情意绵绵,她用摄人心魂的语气说道:“叶,我喜欢你这种风趣幽默又有实力的男人,如果你能把《太一神针》覆霜卷的内容告诉我,我就是你的人了。” 此话一出,叶翔和苏湄心同时怔了一下。 苏湄心鄙视看了馨鸾一眼,继而将目光转向叶翔。如今,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心中祈祷:叶翔,你千万别答应她,不要让我失望。 至于叶翔,面对眼前绝美人儿的表白,心中并没有丝毫的欣喜和自豪感,他反而有些生气。 ‘那个女人在当我是白痴吗?前一刻还出手那么狠,想用金丝扎我,转眼间,就说喜欢上了我,要做我的女人,这分明是一个色诱圈套嘛。’ 做为一个意志坚定智商二千五百万的色狼,叶翔深刻明白一个道理,一切卖弄色相具有反动性质的女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大老虎,男人面对她们,要有不屑一顾的抗争精神和捍卫贞操的处男意志。 此时,叶翔止住思绪,忽然奇怪问了一声:“你是处女吗?” 馨鸾听后略微一惊,随即面露一抹红晕,点了一下头。 “即使你是处女,我也不要你。”叶翔简单明了说道。 此话一出,馨鸾手心一抖,差点就要动手找叶翔拼命。她压抑住满身的杀气,用阴森的语气问了一声:“为什么?” 叶翔一脸淡然表情,道:“很简单,你对我的吸引力不够。” “我哪里差了!”馨鸾厉声说道。 “我觉得你就像一棵向日葵。” “什么意思?” “一颗大脑袋顶在上面,下面就是一条直线,一点起伏也没有。”语出的同时,叶翔还不忘用肢体语言来配合,伸手朝馨鸾的胸部指了指。 “呵呵!”此刻,一旁对叶翔的表现非常满意的苏湄心,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此情此景之下,馨鸾眼中杀机大现,她正要道一声“找死”,却霍然间发现,自己全身上下竟然无法动弹分毫。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简单,叶翔刚才指向馨鸾时,心中默念起来定仙缚。 意识到被定身了,馨鸾即刻镇定下来,运转起丹田处的磅礴灵气,直冲任督二脉,自然是想解开咒法。 叶翔做事向来谨慎,该干脆果断的,绝不拖泥带水。见到对方运功冲穴,他随即身形一闪,挥拳便朝馨鸾那方攻了过去。 当两人距离不足半米时,馨鸾体表光华一闪,终于解开了禁制。此刻,叶翔的攻势已经到达眼前,出手抵御已经来不及了,她不由运转功力,朝着上面腾空而去。 叶翔哪里容得她就这么躲过,馨鸾的身体刚刚离地半米,叶翔便变拳为爪,朝她抓了过去。机缘巧合之下,叶翔一把抓在了馨鸾那团柔嫩的屁股上。 叶翔原本的打算是抓住馨鸾的一只脚,把她从天下拉下来的,没想到那个女人飞慢了一秒,便出现了这么一幕。做为一个纯情处男,无比舒适的手感让叶翔在刹那间面色一红,露出了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至于馨鸾,当感觉到身体某个重要部位被侵犯后,先是错愕了一下,继而心底又羞又愤,如果不是目前处于劣势,她定然会将那个男人扒皮抽筋! “嘶”地一声响起!由于叶翔抓住对方的屁股不放,而馨鸾的身子一直保持着上飞趋势,巨大的惯性作用之下,她的天蚕丝衣不由得被叶翔撕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以至于一团白哗哗的细皮嫩肉露了出来,在黑夜中,显得极为耀眼。 见到后,叶翔不禁呆了一下,继而由衷发出了一声感慨:“哇!” “叶翔,今日之耻,它日我定饮你血肉来偿还!你若不死,我馨鸾誓不罢休!”此时,馨鸾已经跃入半空,一阵怨毒的声音从她口中传了出来。随即,她便飘然离去了,毕竟她的衣服已经破成那样,再打下去,对她不利。 叶翔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仰头望着那抹飘往天际的倩影,嘴角忽然上扬了一分。而他手中,握着的那条撕扯下来的黑色丝布,随着清风微微摆动,荡漾起了醉人芬芳。 . (这是本书最后一章免费章节,也预示着本书将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心中蛮有感触的。 在此。 感谢所有关注本书的朋友。 感谢QQ群里的书友们。 感谢给我投金砖投推荐票的书友。 感谢打赏榜上的朋友。 感谢订阅本书的朋友 特别感谢本书第一位地主“小笙”童鞋每晚凌晨风雨无阻给我投砖顶分留言。 当然,在这么多感谢之前,我要先谢国家。) (PS:玩个精神系小游戏,我在上面列出了N条感谢,每一条感谢代表一颗星,符合条件越多,表示铁杆星级指数越高。大家可以对照一下,目前你对本书的支持,可以列为几星书友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你想干吗(开门更) 空旷的郊野里,清凉的晚风时不时吹拂,一个男人搀扶着一名女子缓缓向前走着,他们正是叶翔和苏湄心。 “哎呀!”此时,一声痛呼响起,叶翔一个不留神撞到了电线杆上。 苏湄心奇怪看了他一眼,道:“你到底怎么回事?从刚才到现在,不是撞到别人家的围墙,就是撞电线杆的。你撞着不疼,我听你的叫声都听疼了。” 叶翔揉了下脑袋上的包,尴尬笑了笑道:“意外,都是意外。”其实出现这种情况,叶翔心中也是挺郁闷,事情是这样的。 打跑馨鸾后,叶翔便一路扶着苏湄心,朝自己奥迪车所在的方位走去,自然是打算当回护花使者,送这个女人回家的。 奈何长夜漫漫,路途遥远,佳人入怀,香气扑鼻,此情此景之下,做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叶翔心中没有歪念是不可能的。加上,苏湄心的胸部是那么大那么挺那么的柔软,时不时会碰到自己的手,所谓处男难敌大乳,他会专心看路才怪。 此时,叶翔又一次情不自禁的朝一旁瞟去,苏湄心胸前那条深不见底的“沟”又一次映入了眼帘。叶翔只觉得眼前的一片芳景,好美好撩人,这一刻他真希望自己能够田伯光附体,那么他就有了勇敢意志和奋斗精神,去当一个淫贼。 可惜现实不尽人意,他永远领会不了田伯光大侠的风范,只能做一条永远夹着尾巴的纯情小色狼。 具体的表现为:叶翔使出乾坤无极两仪推拿春圣手,在意念中把苏湄心胸前的两团大乳推来推去,时而把它们当篮球那样,猛拍猛拍;又时而把它们当成两个面团,狠狠的揉啊揉,踩啊踩的…… 不知不觉,叶翔便沉浸在了自己的意淫世界里。 嗵!一个不留神,他又撞到了电线杆上。 叶翔接二连三的“自残”,让苏湄心感觉有些不对劲,她不由仔细瞧了瞧身边这个男人,很快,明白了怎么回事。 “叶大老板,占人家便宜的滋味如何啊?”苏湄心忽然芳唇开启。 叶翔回过神来,道:“占便宜?占什么便宜。” “哟,偷吃了姐姐,还不承认。你的眼睛可是很不老实啊,老是有意无意盯着人家的两团胸看,你觉得姐姐那里美吗?”苏湄心娇声说道,颇有挑逗意味。 叶翔咽了下口水,道:“美。” “因为‘美’,你就可以随便乱瞄?甚至你那只贼手,还会时不时的碰它。”苏湄心面露娇笑,但语气流露了一丝嘲讽。 “是吗?”叶翔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分析道:“可能是你胸部太大,挤到我的手了吧。胸大没关系,我是有风度的男人,我是不会介意被挤的。” “一张小嘴巴,歪理还蛮多的嘛。”苏湄心收起笑脸道:“我看你是故意挨那么近的吧?” “不是故意的。” 苏湄心并不理会这个回答,而是声音一冷道:“你占老娘便宜!” “没有。” “占了。” “好吧,我不是故意占你便宜的。” 听到这话,苏湄心不知为何停下了脚步,她挣脱叶翔的怀抱,一双媚眼直直看着叶翔,忽然销魂道了一声:“你想干吗。”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如今的心思,也没有人懂得她在下一刻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语气。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当她逗起一个男人时,就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顿时石化住了,一颗处男心,如同被领导的车撞上的小摊子,飞了起来。此刻,他猛地摆了摆头,镇定下来道:“请问一下,你刚才那句‘你想干吗’中的‘吗’字,读的是第一声,还是第二声?” 叶翔之所以提这个问题,是出于谨慎,由于苏湄心刚才的话语来得太过突然,他根本没听清楚音调。 “你想干吗”中的“吗”字,如果读的是第一声,那么整句话的意思就可以理解为:你想干我吗? 如果读第二声,意思就变成了:你想干嘛! 华夏的语言文化是何其博大精深,同样的文字,只要变一个声调,就能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思。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不朽奇迹,是其他各国语言,都不可比拟的! “要不要我再说一遍?”苏湄心开口道。 叶翔连忙点了点头,竖起了耳光。 看到后,苏湄心一副容颜如同盛开的桃花,娇媚无限。她吐着兰气,又一次、缓缓的道出了那四个字:“你想干吗。” 叶翔仔细听完,心中的疑惑不仅没有散去,反而加重了几分,因为苏湄心说话的语气把握得非常好,那声‘吗’字,像是第一声,又像第二声。总之,他依然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要自己干她?还是在问“干嘛”。 越是这样,叶翔憋在胸口的一团心火便越燃越旺,这一刻,他已是口干舌燥,前胸不停的来回起伏。 ‘这个女人到底在搞什么飞机?大半夜在这个地方,玩这种文字游戏,和我说这样的话。难道她不知道,处男很危险吗?’心中念完,叶翔尽量镇定下来。他因为极度压抑,面目显出了一丝痛苦之色。 叶翔不禁开口问道:“你能把那句话再重复一遍吗?明明白白的重复一遍。 “你想干我吗?”苏湄心直接说出了五个字。 ‘啊!她是在勾引我!真的在勾引我!并且是赤裸裸的勾引我!!!’这一刻,叶翔的内心呐喊了起来。对方的这个答复,让他突然之间陷入了迷茫之中,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忧郁?更不知道是该干,还是不干? 叶翔并不傻,做为一个智商二千五百万的色狼,他知道苏湄心虽然从嘴里蹦出了这么一句话,但并不能当真,说不定这就是一个圈套,等着自己钻。毕竟苏湄心那么一个讨厌男人的花姑娘,突然之间要一个男人干她,这合理吗?即使自己是一代情圣,拥有神一般“帅的气场”,叶翔也觉得不合理。 如今,两人所处的这个地方十分偏僻,并没有路人,且不远处正好有一片草地,环境非常适合干男女之间那点破事。其实对于叶翔来说,要干那个女人很容易,如今她身上有伤,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稍微一推,她就倒地了。就算她反抗,老子一个定仙缚使过去,她还不是乖乖束手待毙。 但做为一个有原则的色狼,怎么能够在这个时候趁人之危,干出那种龌龊下流的好事呢? 所以如今,叶翔很犹豫,真的很犹豫。越是犹豫,他心中憋住的一团东西越是膨胀,越是抑制不住,终于,无尽的欲望涌上叶翔心头,冲昏了他的头脑。 女人啊女人,请永远记住一句话:千万别惹处男,处男很危险,后果很严重! 此时此刻,叶翔正准备动手,忽然,一声清脆的铃音响起。 叶翔怔了一下,伸进口袋拿出手机,他往上面看了一眼,发现是沈漫溪来了短信。叶翔连忙打开,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了四个字:老公,晚安。 虽然只是简单的四个字,但在一瞬间,化为了一股绝对之力,冲破了叶翔脑海里所有浑浊的东西。 ‘我一定要把我的第一次留给我心爱的老婆!’叶翔无比霸气的在心中呐喊了一声,随即,整个人平静了下来。 “别闹了,咱们还是快点回去吧。”此时,叶翔淡然道了一声,便伸手搂住苏湄心,发动移星步“嗖”地一下,朝着一方飚去。 这份事实说明了:色狼也有纯情的时候,只是有些人不相信罢了。 安静依偎在叶翔怀里的苏湄心,收回了袖口的银针。如果刚才叶翔真敢乱来,她会找准机会,毫不犹豫朝那个男人的一处地方扎去,叫他“舒服”到崩溃。 至于苏湄心先前之所以挑逗叶翔,并不是纯粹的玩味,而是一种试探。因为她很早以前就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她明明一见到男人就反感,可偏偏不怎么讨厌叶翔。并且这种感觉,还要好过曾经救过自己的方宇。 所以她很疑惑,也不愿意让这份感情发展下去,便决定挑逗叶翔,让他露出男人丑陋的一面,从而教训他,讨厌起他。 然而叶翔最终的表现,让她很意外,也有些欣慰。 第一百二十三章 黄金血脉 倾心妇科医院的地下世界。 一扇电梯门开启,苏湄心走了出来,叶翔站在里面,并没有挪动脚步。 苏湄心止住步子,转身道:“不进来坐坐?” “不了。”叶翔简单回答了两个字。 苏湄心听后,忽然露出一抹娇笑道:“差点忘了,你都是快成家的人了,如果回去晚了,你那位沈家大小姐肯定会不高兴吧。” 听到这话,叶翔并不多说,只是一脸淡然道:“我先走了,拜拜。”声落,叶翔伸出一只手,正准备按下电梯的关门键。 “等一下。”苏湄心连忙说道。 叶翔停下动作,略显疑惑道:“还有什么事吗?” “跟我来。”声落,一阵香风飘起,苏湄心转身便朝一方走去,根本不管叶翔究竟会不会答应。 叶翔站在电梯里面想了想,最后还是迈开步伐,走了出去。他一边快步跟上苏湄心,一边在心中紧张念道:这么晚了,她留我在,会带我去哪里呢?她走路时,屁股的摆动幅度那么多,该不是发春了,要把我带去她的房间吧?哎呀,如果进了房间后,她又一次向我纯洁的心灵和脆弱的身体伸出了魔爪,我该怎么办?漫溪现在应该已经睡了,她不可能再发短信过来打搅我的好事,呃,打搅我的坏事了……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办?我是否依然会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与女魔头做着惊天动地感天动地的斗争呢?噢!那一幕简单太可怕太残忍了,我斗不过女魔头的,斗不过的……呜呼!难道今朝,天要亡我处男金身? 在苏湄心的带领下,叶翔拐过两条长廊,穿过三道石门,最终来到了一间密室里。这个地方叶翔还算熟悉,昔日他与方宇联手战胜幽冥岩魔,昏迷不醒后,就是在这里养伤的。 此时,叶翔将目光转向密室的一个角落,霍然发现密室的石床上躺在一个人,李冉! “湄心,我就知道你最好,你那么的美丽善良乖巧可爱,刀子嘴豆腐心,李冉现在既然躺在你私人疗养室的病床上,就说明你决定救他了……噢!湄心,我真是爱死你了,可惜你不喜欢男人,我给你不要,不然我,我……”叶翔因为一时情绪激动,说着说着便上气不接下气了。 苏湄心听得浑身起了不少鸡皮疙瘩,白了叶翔一眼道:“在救他之前,我有一些事情要跟你说,希望你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救或者不救。” “好的,说吧。” 苏湄心一边朝石床那边走去,一边开口说道:“今早你走后,我仔细查看过他的身体,从表面迹象看,他已经死去。但事实上,他的气息全藏于了体内,他并没有死,只不过进入了一种休眠状态。另外,他身上的阴气很沉,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应该在地下埋了至少一个月。” 叶翔点了一下头,道:“是的。” “能以血肉之躯,在地下埋上一个月,而保证身体不腐烂一丝一毫,这个世上,只有‘它们’能够做到。” “它们指的是?” 苏湄心看向叶翔,语气沉了一分道:“欧洲的吸血鬼,或者华夏的僵尸!” 叶翔听后一惊,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叫李冉的家伙,要么是吸血鬼,要么是僵尸?” 苏湄心摆了摆头,道:“他不属于那类黑暗生物。他虽然具有‘不死’的特性,但力量要比吸血鬼和僵尸强大不少。” “能详细说明一下吗?我有些听不明白。” 苏湄心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我探查李冉的身体时,发现他的血液极其特殊,蕴含死亡之气的同时,又有一股极为纯正的阳刚灵气。死亡之气属于吸血鬼血脉,至于那股阳刚灵气十分神秘,我并不能识得它是属于什么血脉。也就是说,李冉的‘不死’特性,得益于先天的血脉传承。他的父母其中一位肯定是吸血鬼,另外一位身份应该也十分特殊,他们生下李冉,将各自的血脉完美融合在一起,传承给了他。所以,他才能长眠在地下而不死。” 听完,叶翔从嘴中呼出了一口气,道:“这小子运气真不错,天生属性点便比一般的人高,还外带天赋技能。” 苏湄心瞧了叶翔一眼,道:“关于李冉的血脉问题,我有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要告诉你。” “什么信息?” 苏湄心将头上仰了一分,眼眸闪动,脸上显出了一种复杂的表情。他开口道:“李冉血脉中蕴含的死亡气息极为强大,甚至可以不惧阳光,在血族中,这属于一种顶级力量,是所有吸血鬼梦寐以求得到的。所以我怀疑李冉的吸血鬼血脉,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十三氏族黄金血脉!” 叶翔心神一颤,道:“弱弱的问一下,什么是十三氏族黄金血脉?” “十三氏族是吸血鬼最古老的组织,它的创建者,是血族史上的第三代吸血鬼,是传说中最强的吸血鬼。”苏湄心简洁说道:“第三代吸血鬼给子孙嫡传的血脉,代表了吸血鬼的顶级力量,便命名为十三氏族黄金血脉。” 听到后,叶翔有些不解道:“吸血鬼应该是越老力量越强吧,十三氏族只是第三代吸血鬼,在他们之前还有第一代吸血鬼和第二代吸血鬼,为什么第三代吸血鬼是最强的。” “这要从吸血鬼发展史说起。”苏湄心详细解说了起来:“在《圣经》中,吸血鬼的始祖名为该隐,是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共赴爱河后,生下的第一个儿子。该隐原本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亚伯共同生活。有一天两人向上帝贡献祭品,该隐献上的东西只有青菜萝卜,而亚伯是牧羊人,所以献上了丰盛的肉食,于是上帝对该隐不满,而宠爱起了他的弟弟亚伯……后来,该隐因为嫉妒杀死了亚伯,亚伯的灵魂上天后,将该隐的罪行告诉了上帝,上帝一怒之下,便惩罚该隐一生只能生活在黑暗中,并且必须饮食鲜血才能存活。该隐的女朋友莉莉娅是名法力高强的女巫,教会了该隐如何运用鲜血得到力量和智慧,从那以后,该隐的力量便强盛起来……” “该隐与莉莉娅生下第二代吸血鬼后,便不知所踪,据说是因为上帝害怕该隐的力量一天天强大,哪天超越自己,便将他和莉莉娅抓了起来,囚禁在了天堂最深处……后来,上帝因为不满人间现状,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大洪水淹没了整个西方,那时该隐的后世子孙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吸血鬼,共十三个。该隐的十三个孙子,在洪水来临时,因为机缘登上了诺亚方舟,便幸存了下来。事后,他们因为不满第二代吸血鬼在洪水来临时丢下他们,独自逃生,便合谋将第二代吸血鬼全部绞杀,并且饮尽了他们的鲜血,从而获得与神抗衡的力量,成为了最古老最强大的黑暗生物……” “随后,第三代吸血鬼各自创造了一个氏族,合称十三氏族。为了壮大族群的实力,他们到处吸食人血,吸血鬼的数量开始一发不可收拾,从而整个西方进入了一段最黑暗的时期。而那个时候,以上帝为首的天使军团,以及奥利匹斯山众神已经无法战胜他们,只能求援东方仙界。天帝为了稳定世间秩序,便派遣天兵天将、神怪灵兽去往了西方,才得以将第三代吸血鬼全数消灭……” “虽然第三代吸血鬼已经不存在了,但他们创造的第十三氏族,却秘密的发展了下来,一直存在至今,也就是如今的欧洲黑暗议会……由于吸血鬼这个族群,是因为第三代吸血鬼的出现,才真正意义上得到了繁衍,所以在后世吸血鬼的心目中,他们的始祖并非该隐,而是第三代吸血鬼,同时,也认为第三代是最强的吸血鬼……” “当然,我个人认为,最强的吸血鬼应该是该隐,毕竟他是第一代。可惜的是,他和莉莉娅一直被西方的那个老头关在现在,没有机会出现在这个世上。” 听完,叶翔心里十分满足,不可否认,这是一段很有吸引力也很具有传奇性的历史。他看着苏湄心,露出一丝微笑道:“你知道得真多,也说的真多。” 苏湄心兴致不减道:“你知道吗?在很多女人的心目中,吸血鬼是一个很浪漫的群体,你只要和女人聊上吸血鬼,她们便有说不完的话题。” “看你这么痴迷的样子,以后干脆去欧洲一趟,找个吸血鬼,让他咬你吧。” “好啊好啊。”苏湄心面露一丝邪恶表情,道:“我成为吸血鬼后,第一个吸的人就是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叶翔很想说一句:我只有精,没有血。 当然现实中,他并不敢这么说。 “叶翔,这个叫李冉的人,既然拥有十三氏族黄金血脉,那么他的身世肯定非同小可,救下他可能会招惹不少麻烦,你真的想清楚了?”苏湄心突然问了一句,原本轻松的氛围立马严肃了起来。 “想清楚了,救吧。”叶翔简单而又干脆的说道。 苏湄心眼中闪过关怀之色,又一次劝说道:“你可知道?他的身份一旦曝光,不仅欧洲黑暗议会会找上门。梵蒂冈的教会势力,也一定会派来圣殿骑士和圣职主教,来找你麻烦的。” “没事,他的身世目前只有你知我知,不会泄露出去的。”说完,叶翔目不转睛看着苏湄心,等待着她的回答。 “放心,这件事情我会替你保密。”说到这,苏湄心面露真诚,又补充了一句:“连方宇也不告诉。” 听到这话,叶翔放下心来。他忽然脑海一闪,想到了什么,便道:“对了湄心,你有没有办法让李冉失去记忆?” “要他失忆干什么?” “我想要他帮我做事,但我和他的前任主子发生过很大的冲突,如今他的前任主子不在了。”叶翔叹了口气道:“我看得出,他是一个很忠心的属下,我怕他醒来后,会找我报仇。” “人的记忆不可能清除,只能封印。我只能封印他的记忆。” “那就封印吧。” 苏湄心不由道:“这么做后,你不怕哪天他记忆苏醒,发现你欺骗了他那么久,对你的仇恨更大?” “我的属下,我知道该怎么管教,只要对我建立了忠诚,便不再存在背叛的问题。”叶翔轻描淡写说了一句,给人的感觉,却气势斐然。 苏湄心看在眼里,不知为何,心里对眼前这个男人多了几分欣赏。 第一百二十四章 黑石再现 湘江,是湘南人民的母亲河,千百年来,奔腾不息。 在白沙市境内湘江流域以东,有一片僻静的水域,水域中央矗立着一座孤岛,岛的四周常年雾气缭绕,一眼望去,不识真容。 这里很少有船只经过,就算有,也不敢停留,而是匆匆行过。主要因为这个地方,曾发生过一桩怪事。据说某一天,一艘满载乘客的大船驶入了迷雾深处,想要一探究竟,但很快,便消失无踪了。一个星期后,这片水域里面飘出了密密麻麻的人来,当时他们一个个昏迷不醒,身上皆绑着一块浮木。而这群人,正是先前那条大船上的乘客。 虽然这起事件并没有人死亡,但稍微想一下,还是让人觉得蛮可怕的。 有怪事发生的地方,必然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其实这座小岛上,存在一个神秘的宗派,名为灵境宗,在湘南省大大小小隐世势力中,实力名列前茅。 灵境宗的弟子主要修行正统法术,法力高强,但肉身并不强悍。现任宗主名为易万城,一身修为了得,一个喷嚏,便能将一头牛震得内伤。 此时,一个半边脸蒙着黑纱,全身穿着黑色丝衣的绝美人儿,飘然落在了这座孤岛上,她正是馨鸾。 馨鸾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前天夜里她被一个叫叶翔的男人狠狠羞辱了一番,她立下誓言要将那个男人扒皮抽筋的。而灵境宗的宗主易万城一直贪恋着她的美色,此次馨鸾前来,说白了就是想利用易万城,替她出一口恶气。 岛上很荒凉,一眼望去杂草丛生毫无生气,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岛中有一棵参天古树,如今已经秋季,它却依然绿绿葱葱,连一片叶子也不见落下。 此刻,馨鸾将目光转向古树,屈指轻轻一弹,一片绿叶即刻脱离树身,飘落了下来。当它坠到地面时,整棵古树骤然白光一闪,一道石门呈现了出来。 随后,石门开启,一名穿着五行道袍的灵境宗弟子从里面步出。 馨鸾冷眼看着来人,开口道:“通告你们宗主,观音门馨鸾拜访。” “请稍等。”灵境宗弟子礼貌性回应了一声,便转身回到了洞府中。 清凉的风,轻轻刮着佳人的衣裳,她默然等待,成为了这座小岛独一无二的风景线。 一会儿后,平缓的脚步声响起,那名灵境宗弟子再度现身。 “馨鸾门主,宗主有请。”年轻弟子简单说了一声,便转身迈步,在前方带起路来。 这幕下,馨鸾的秀眉不由皱了皱,因为以往,只要易万城知道是她来了,都会亲自出门迎接的,可今朝不知为何,那个痴情男子竟然呆在洞府里不出来。做为一个高傲的女人,这份结果让馨鸾有些不适应。 其实,没有了癞蛤蟆的仰望,天鹅也会寂寞。 此时,馨鸾迈起步子,跟在灵境宗弟子身后,一步一步向着洞府里面走去。不知为何,越往前走,馨鸾便越觉得不安起来,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个女人的心机不是一般的深,凡是碰到任何不合理的事情,她都会在脑子仔细思考一番。直到现在,她仍然对“易万城没有出门迎接”这件事耿耿于怀,而这种心态,并非是在臭美,而是来源于后天养成的警惕。 “你们宗主最近身体可好?”馨鸾忽然开口道。 灵境宗弟子简单回答了两个字:“很好。” “今天我来到了这里,他怎么不出来走走?”馨鸾婉转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宗主很忙。”声落,灵境宗弟子转头朝着馨鸾微微一笑。 在这一瞬间,馨鸾仔细盯着他看了一下,霍然发现这名年轻弟子的两眼有些失神,并且瞳孔之中浮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浑浊,像是被人控制了神智一样。 两人对视一秒后,灵境宗弟子便转回头,继续向前走着。 至于馨鸾,不由止住了脚步。她默念法咒,双指并拢往眼前一划,朝着前方的灵境宗弟子看去,骇然发现他整个脑袋,被一层幽黑之光所包裹。至于洞府四周,也若隐若现着一团团浊气,并且越往里面,这种气息越是浓厚可怕。 ‘看来在里面等着自己的并非易万城,而是一个实力不小的妖魔鬼怪,再走下去,我就羊入虎口了。’心念到这,馨鸾化为一缕轻风,悄然无声的飞出了洞外。 她是一个把自身安危看得极为重要、很会保命的女人,当遇到对自己生命产生威胁的事情时,她并不会好奇的一探究竟,而是会当机立断的做出一个选择:逃。 灵境宗弟子对馨鸾的离去浑然不觉,他依旧不缓不快的向前走着,很快来到了洞府深处的一间石室前。里面一名中年男子正背对着他负手而立,从外表上看,他正是灵境宗之主,易万城。 “宗主,人已带到。”灵境宗弟子站在门口,一脸恭敬说道。 声音传来,易万城转过了身,当看到弟子身后空无一人时,他不由眼中寒光一闪,道:“人呢。” 灵境宗弟子一惊,连忙回头望了望,当发现馨鸾已经不见后,一丝丝冷汗便从他额头流溢了出来。此刻,他转回头,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宗主饶命!” 这幕下,易万城并不出声,他盯着年轻弟子踱步走去,很快来到了他面前。 “废物!”语气的同时,易万城猛然伸手按住了他的头顶。 刹那间,那名灵境宗弟子的面目扭曲变形,浑身精元以极快的速度流失着,以至于他连死前的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被吸成了一具干尸。 而易万城,不知何时已经双眼幽红,一颗黑色的石头在他胸口若隐若现。 此刻,这间石室内忽然升起了一团青烟,一个容颜俏媚穿着绿色衣裳的女子现出了身影。她看了眼地上的一堆骸骨,问道:“夫君,你为何发这么大的火?” “这个废物,露出了马脚,让到嘴的美食跑了。” 绿衣女子听后一惊,道:“跑了?用不用我现在出门去追。” “不必了,那个女人既然能够看出灵境宗的异状,自然修为不凡,、追是追不上了。” “如果就这么被她跑了,我们这里的情况很有可能会泄露出去,一旦龙部得知这个消息,后果可是不堪设想。”绿衣女子有些担忧说道。 易万城一脸不屑道:“龙部?哼!一群黄毛小儿罢了。” “听夫君的语气这么自信,难道你快破除封印了?” 易万城眼中闪过幽光,道:“今日正午,乃大凶之时,你开坛设逆天之法,将灵境宗所有弟子聚在一起,吸魂夺魄。到时怨气纵生,如果不出意外,我便可以破印而出。” “夫君,正午作法,对我这种见不得光的鬼物来说,可是很伤身的。” “怎么?你不肯。” “只要夫君能够解除封印,我什么都愿意。”说到这,绿衣女子面露一份柔情道:“只是你破印而出后,成为了高高在上的魔君,可别忘了我。” “当然,我是魔君,你就是我的魔后。”说完,易万城一把将绿衣女子搂在了怀里。 绿衣女子笑颜如花,面露羞红道:“夫君,反正还有一段时间,就让我和姐妹们服侍你一会儿吧。” 声音刚落,这间密室骤然升起了七团青雾,七名容貌娇美、穿着各色衣裳的女子现出了身形,她们向易万城屈身行礼,齐声道:“见过夫君。” “哈哈!好!好!”这幕下,整个密室,响荡起了淫秽的笑声。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天降战书 锄禾日当午,啥都不靠谱;闲来没事做,不如斗地主。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在一间小屋内,叶翔和王倩面对面坐在桌前,桌上摆有两台笔记本电脑。他们的目光紧盯着电脑屏幕,右手接连不断的按动鼠标。 此时,一阵悠扬的调子响起,叶翔的电脑屏幕上显示出了一幅画面:一个穿着橘黄衣服留着八字胡的富二代大眼青年趴在地上,一边猛捶地面一边放声哭泣。而他的旁边,一位头戴白毛巾、胡子和眉毛长得很性感的中年汉子,昂首插腰,一脸霸气的看向了一方。 以上是QQ斗地主一局结束后,经常会出现的情景,它代表着万恶的“地主阶级”被打败了,“农民伯伯”翻身成为主人,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刚才这一轮,叶翔是地主。 “苍天啊!你玩我是不是?四条2、三条A外加一对鬼,我竟然被人打了个‘春天’。”眼前这份结果,让叶翔不由嗟乎了一声。 坐在对面的王倩浅浅一笑,道:“叶哥哥,你真笨耶。你手上有一对天炸还有四条2,别人第二回便用四条3炸你的单牌,你完全可以打出天炸或者四条2来压的。” 叶翔面露一丝郁闷,道:“我怎么知道他打出四条3后,就立马来了一个超级大顺子,直接把牌甩光了。我原本想忍一忍的,牌太好了,还没看够不舍得丢。” 王倩叹了口气道:“叶哥哥,你这么想,只能说明你现在还是一只无敌小菜鸟,你要好好努力哦。” “放心吧,我学东西很快的,当初玩‘连连看’我三天就学会了。至于‘斗地主’,我只要玩一个星期,绝对能成为一代高手。”叶翔自信满满的说道,随后点开QQ个人账户,准备买点欢乐豆,继续投身水深火热的打牌事业中。 就在这时,一阵咳嗽声忽然响起,叶翔电脑桌面右下角的QQ企鹅图标变成了一个小喇叭,闪动了起来。 叶翔将鼠标移在上面点了一下,一个小方框弹出,上面显示着一行信息,白衣清风客请求加你为好友。 验证消息:我是你爷爷。 叶翔虽然平日很少上网,但他还是有一份见识的,他知道,网上的人都喜欢嘴巴上占人便宜。眼前这个叫“白衣清风客”的家伙,光看名字就很装逼,没有自己的网名“情圣小翔翔”一半的低调和内涵。自己和他素不相识,他一见面就自称爷爷,明显是在一个自卑的时间一个错误的地点做了一件自卑的事情,简而言之:找骂! 于是,叶翔快速敲打键盘,回了一句:我是你祖宗十八代! 随后,叶翔毫不犹豫按下了好友申请窗口的小叉叉。 几秒后,一阵“爷爷,那孙子又给您来电话了”的铃声响起。叶翔从口袋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号码,便连忙接通。 “喂,爷爷,找我有什么事吗?”叶翔将手机放在耳边,非常有礼貌说道。 电话那头传来了沈洛山略显尴尬的声音:“叶子,我是白衣清风客,加我QQ。”声音落下,他便挂断了电话。 很快,又一阵咳嗽声响起,叶翔电脑桌面右下角的企鹅图标再次闪动了起来。他愣了一下,随即打开,一个方框弹了出来,依旧是那行信息,白衣清风客请求加你为好友。 验证消息:我真的是你爷爷。 看到这,叶翔苦笑一声,立马点击“加为好友”选项。其实,如果没有刚才那个电话,他此时很有可能回一句:我真的是你祖宗十八代! 加完QQ好友,叶翔准备和老爷子聊上几句,想问他怎么变得如此富有朝气了,竟然玩起QQ这种泡妞工具来了。 当打完一行字,叶翔正准备发过去,突然,屋外响起了“呜呜”的汽车警报声。 王倩略微一惊,抬头道:“叶哥哥,外面怎么了?” “小事,估计又是哪个路过的小屁孩在动我的车,我出去看看。”声落,叶翔便站起身子,朝着门那边走去。 很快,叶翔步了出去。奥迪车的警报声已经停息,安静的停在了不远处,至于它的周边,别说人,就算一条狗影也没有。 叶翔觉得有些奇怪,不由走上前,围着奥迪车左转了一圈,又右转了一圈,心中念道:你这个家伙怎么无缘无故乱叫?大姨妈来了? 刚想到这,叶翔神觉一紧,感应到了什么。他猛地抬头望去,只见天上缓缓飘下了一块黑色丝布,很快,便落到了眼前。 叶翔伸手一抓,把黑色丝布拿在手上,随后将它摊开,仔细看了起来。上面用特殊的颜料写着一行红字:叶翔,如果你还算个男人,就来白沙市湘江流域以东三十公里外的无名岛上,我在这等你。 留言人是馨鸾,并且后面还画了一幅地图。 看到这,叶翔冷笑一声,喃喃自语道:“这个女人把我当白痴吗?突然之间约我去那么一个偏僻的地方,一看就是个圈套。说不定她找了很多帮手埋伏在那里,等我人一到,他们就会把我围起来,集体搞我的人。这种明显对我不利的战书,我会去?切。” 说完,叶翔将黑色丝布放在鼻子边嗅了嗅,还挺香的。随后,便将它卷成一团,放进了口袋里。 最终,叶翔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去! 之所以决定去,有很多理由,比如叶翔现在很无聊,而斗地主老是九死一生,都送别人几箩筐欢乐豆了,输得没意思。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很漂亮女人要约他到一座偏僻的小岛上见面,这件事情光想想,便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振奋人心。 叶翔觉得,像自己这么英明神武的男人,有些时候是可以将危险困难之类的东西,通通看成浮云的。 用爱因斯坦大叔的相对论来说。 面对困难时,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面对危险时,活着都不怕,还怕死吗? 既然什么都不怕,无论活着还是死着,还怕去吗? 懂? 第一百二十六章 道爷出场 一艘小型游艇在湘江上急速行驶,身后拖起了一条长长的浪花尾巴。叶翔坐在上面,一边看着手中的地图,一边确定着前进方向。 很快,游艇行驶到了一片雾气缭绕的水域中,在水域的深处,若隐若现着一个岛影。叶翔将游艇停了下来,随后,他默念真言,一双瞳孔顿时化为了两个半边金红半边苍白的小八卦。 启动灵犀眼后,在叶翔的视野里,已经没有了浓雾,千米之外有一座小岛,以它为中心,水面上浮起了一层层七色光墙,它们不规则的排列相连着,最终将这片水域组合成了一个大型迷宫。看到这幕,叶翔不由开口念道:“怪不得这个地方看起来那么奇怪,原来布下了五行迷踪阵,看来是游艇开不过去了。要想上岛,只能靠人力了。” 声落,叶翔运转法力,发动移星步,纵身一跃跳到江面上,玩起了“水上漂”。叶翔并不是以一条直线驶向小岛,而是踩着水面,围着它一圈又一圈的绕。 叶翔越绕越近,一会儿后,便距离小岛不足十米,此刻,他胸口提气,腾空跃起,“嗖”地一下飞了过去。 下一刻,叶翔便落到岛上,他不由大喘了几口气,刚才在水面上“走阵”真是累死他了。随后,叶翔定了定神,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这座小岛十分荒凉,四处杂草丛生,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时,叶翔感应到小岛以东的地方,传来了一阵古怪的气息,令人很不舒服。他不由皱了下眉头,朝着那方迈动了脚步。 越往前走,叶翔对那股气息的感应便越渐清晰,那分明是怨戾之气,看来有妖魔鬼怪在此处作乱。意识到这点,叶翔放缓步伐,警惕了起来。 此时,叶翔停下脚步,拨开眼前一片茂密的草丛,视野豁然开朗。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块平地,几十名穿着道袍的男子正围成一圈,他们的中央,用黑色木头和死人尸骨搭着一个高高的祭坛。 祭坛上阴风阵阵,煞气极为浓烈,八个角落各自站着一名穿着不同颜色衣裳的娇美女子。她们如今的姿态十分撩人,上身的衣物已经滑至半腰,露出了白玉般无暇的香肩,而下身只用薄薄的纱巾遮住,大腿的肉色隐隐可见,显然在卖弄色相。 至于八名女子手中,各自拿着不同的乐器,她们一边弹奏着摄魂之音,一边对台下众人妩媚娇笑,道:“各位大爷,快来呀你们,谁先爬上来,小女子就是谁的啦,呵呵!” 这幕下,台下众人眼神迷离,跟随着曲调身体左摇右晃,同时嘴中不知小声哼着什么。一边哼着,他们便迈起步子走向祭台,然后争先恐后向上攀爬。 然而刚有人爬上去,祭坛上的女子便会轻吐一口浊气,这团浊气顷刻间窜入了那人体内,继而包裹着他的三魂七魄飞出,被女子吸入鼻中。 “扑通”一声响起,一名灵境宗弟子两眼一闭,便毫无声息的从祭台上直直掉落了下去。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在场众人却浑然不觉,他们依旧朝着祭台的最高处,像狗一样爬去。送死都送得这么快活,当人丢失了心中的清明,是相当悲哀的。 看到这,一直躲在草丛里的叶翔,其实很想站出来放声大喝: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何方妖孽竟敢在此作乱!本天师今朝路过此地,就对你们替天行道,有多少收多少。 当然,以上仅限于意淫。 叶翔是有自知之明的。如今烈日当空,乃是一天之中阳气最为强盛之时,祭台上的那八名女子明显是鬼怪所化,她们竟然能够顶住天光照顶,开坛做法。可见对方的修为,不是自己这种级别能够对付的。 既然救不了那些人,叶翔原本是打算就此离开的,但不知为何,他的脚步变得沉重起来,并不愿离去。他总觉得此情此景之下,就这么一走了之了,会有损自己在自己心目中的拉风形象,是会留下阴影的。 所以如今,叶翔整个人进入了一种纠结的状态。他不由想到,那个叫馨鸾的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她很有可能知道这里有厉害妖魔,便约自己来这里见面,分明是想害死自己。 这真可谓: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我当初明明就想到不能来这里,来这里一定没好事,为什么我还要屁颠屁颠的跑来呢?一点也不好玩,不好玩。’叶翔一脸郁闷在心中念道,同时觉得自己这个人呐,有时候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的犯贱。 就在这时,祭台上突然传来“扑通”一声大响,叶翔一惊,连忙回过神来,定睛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破烂道袍醉意熏熏的中年道士从天上掉了下来,落到了八名女子的中间。 从看到这名道士的第一眼起,叶翔便觉得眼熟。看了第二眼后,终于知道为什么眼熟了,自己以前见过他。 他就是几个月前那个夜里,被飞机从天上撞下来,然后又被自己时速两百公里以上的奥迪车撞上的,那名全身绑着七个葫芦无比风骚的酒鬼道士。记得当时他还给唐牧谣算过命,说自己是那个女人的命中救星。后来自己和牧谣经历了楚天凌事件,证明这个道士还是算得蛮准的。 ‘这个家伙为什么每次出场都是从天上落下来呢?难道今天他又被飞机给撞了?’叶翔不禁想到。 中年道士刚一现身,便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往祭台攀爬的众人停了下来,目光虎视眈眈,仿佛在责怪道士打扰了他们的雅兴。至于道士周围的八名女子,一脸警惕的看向了他,眼神阴沉无比。 此时,中年道士伸了下懒腰,随后又打了个哈欠,便道:“本大爷已经上来了,你们八个伺候我一个人吧。” 一名穿着紫色衣裳抱着琵琶的女子开口道:“老酒鬼,若是我们八个一起上,你恐怕吃不消啊。” 中年道士不以为意道:“不碍事不碍事,道爷我的身子骨一直硬朗。”声落,道士从身上取出一个绿颜色的葫芦,咕噜咕噜喝了口酒,随即张口便吐出了一口猛火。 猛火顿时化成一条火龙,“嗖”地一下朝着八名女子绕了一圈。火龙出现得太过突然,八名女子躲闪不及,身上冒出了一股青烟,不由原形毕露,前一刻还风情万种摄人心魂的身姿,此时已是长发披散,面色惨白,指甲幽黑而又细长,乃是八名修炼成精的女鬼。 中年道士见着后,脸上醉意不散爽朗笑了一声,不知何时,他已拿起身上一个青颜色的宝葫芦,往嘴里灌了一口酒水,往上方一吐。 顿时,漫天细雨从天上洒落了下来,被鬼物控住心神的众人受到雨水的清洗后,失魂的面目顿时有了气色,片刻间便清醒了过来。他们望着眼前的一幕,立马知晓了怎么回事,不由连忙退下祭台。 八名女鬼目露凶光盯着道士,其中一名说道:“老酒鬼,竟敢坏我们姐妹的好事,今日,我要你拿三魂七魄来偿还!”声落,这名穿着红色衣裳的女鬼将手中的夜萧拿到嘴边吹奏起来,顿时,箫声化出一条血色巨蟒,朝着中年道士扑去。 中年道士不慌不慢打了哈欠,待到巨蟒逼近,他的身形一闪,便如同一片细叶飘在了空中。几乎同一时间,他拿起一个红颜色的宝葫芦往嘴里灌了口酒水,既而“阿嚏”一声,竟然从口中吐出一座不断变大的山峰,呈千钧之势往下压去,八名女鬼连忙退身避开。 轰隆!山峰压到了祭台之上,整个台面顷刻间崩塌,搭建它的黑木和白骨全数散落到了地上。至于那条血红大蠎,蛇身已被山峰压扁,一命呜呼。 其他女鬼见状,连忙运起手中的法宝,虚空中随即出现七种不同的大型毒物,朝着中年道士那方扑去。 中年道士身上挂着的七个葫芦可谓各有千秋,玄机无穷,这一幕下,他并不躲闪,而是拿起一个黄颜色的葫芦灌了一口酒。刹那间,中年道士的整个身体化为了一片古铜之色,当毒物攻向他时,就如同碰到铜墙铁壁一般,无法伤害他一丝一毫。 大概七八秒后,想必中年道士已经没有兴致让几个毒物在他身上折腾,于是拿起绿色的葫芦灌了口酒水,张开一吐。一条威武的火龙出现,往中年道士身上转了一圈,毒物们躯壳一焦,便化作缕缕青烟随风散去。 毒物与女鬼的本体灵性相连,被中年道士化去后,女鬼们不由凄厉叫了一声,显然身体受到了损失。这时,她们互相看了一眼,身体突然之间模糊起来,化成了一团团青雾。 随即,八团青雾“嗖”地一下窜向同一个地方,聚合在了一起,并且不停向四处扩散开来。顿时,此地阴风大作,鬼气盛行! 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八音鬼母 噼啪!一道诡异的黑色闪电,在晴朗的天空中炸开。 小岛上,八名女鬼所化的青雾停止膨胀,继而飘然散去,一个巨大的鬼影呈现了出来。它高达十丈,共长着十六只手臂,其中的一半的鬼手各自拿着一把乐器,分别为串铃、排鼓、鹿笛、夜箫、芦笙、琵琶、古筝以及柳琴。阴浊的气息弥漫了它的全身,显得可怖至极。 叶翔躲在草丛里屏息凝神,看到这幕后面露惊色。如今那八名女鬼已经合为一体,从气势上来看,这次合体相当于她们把各自的修为叠加在了一起,实力翻了几倍。看来,那个酒道士要有麻烦了。 “今日在场所有人都要血祭我八音鬼母!”此时,八音鬼母发出一声森然的嚎叫,十六只鬼手极速运作起来,奏起了手中的乐器。刹那间地上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尖厉刺耳的怨叫声响遍了整座小岛。 岛上顿时乱作一团,那些刚刚清醒过来灵境宗弟子,本来身体就很虚弱,如今面对这等魔音邪曲,自然没有什么能力抗争。他们纷纷转身,逃亡了起来。 但以这些人的能力,怎么跑得过声音。当魔音传入耳中,他们的心底仿佛被什么东西刺入一般,两眼一闭,便倒在了地上。片刻间,所有灵境宗弟子,没有一个人能够站起了,不断有魂魄从他们身上飘出,直接被八音鬼母吸入。 这一幕下,中年道士原本醉意熏熏的面目,显出了凝重之色。他立在原地,不停摆动双手,用道力将八音鬼母一波又一波的攻势化去。 至于叶翔,如今距离八音鬼母百米左右,也处在对方的攻击范围之内。不过,当那一阵阵包裹着邪气的怨音传入耳中,他并没有受到影响。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得益于叶翔修炼《天道相水》多年。从表面上看,他的修为虽然远远不及八音鬼母,但体内潜在的法力,却是对方不可比拟的,因而对一些功法,有了特殊抗性。 见到那个酒道士和八音鬼母激烈斗法,叶翔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牛逼哄哄的人物,是该在这关键性的时刻出场了。此时,他往后退了一步,让自己藏得更加隐蔽,随后默念真言,伸手便朝着八音鬼母指去。 中了定仙缚后,八音鬼母庞大的身躯不由滞了半秒,但她并没有起多大疑心,全当身体发生了一点意外状况。她继续将精力,全部用于了对付那个中年道士。 见到偷袭得手,叶翔心中生出了一份自豪感,虽然只能定住别人半秒,但所谓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叶翔坚信,小累积,能够换来大成就。 这时,他在心中念起真言,将第二个定仙缚使了过去。 八音鬼母正准备加大怨力输出,对中年道士发动迅猛一击,突然间,她的身体又莫名其妙的滞了一下,以至于攻击节奏被打乱,让中年道士避开一劫。 八音鬼母终于警觉起来,她将神识放出方圆千米,立马发现了草丛中的叶翔。 当叶翔正准备发动第三个定仙缚,突然,一阵狂风卷了过来,原本遮掩他身子的半丈杂草,纷纷向后倾倒。毫无疑问,他整个人暴露了出来。 几乎同一时间,八音鬼母摆动两只鬼手,将一把琵琶对准他,猛然一弹。顿时,一股巨大的怨力涌出,在空中化为一个狰狞的骷髅头,朝着叶翔飚了过去。 对方的攻势来得太过突然,以移星步的威力,在白天根本躲不过。骷髅头转眼即到,叶翔不由呆住了。 就在这时,一股臭气扑面而来,中年道士闪身过来,他一把抓住叶翔的肩,继而再度闪身,便将叶翔带离了几十米远。 “轰隆”一声巨响!骷髅头扑空,砸入了地面,顿时土块飞溅,一个幽深的大坑呈现了出来。 这幕下,叶翔倒吸了口凉气,幸好自己运气好,被人救下了,否则这个时候肯定成了一滩肉酱。这样一来,他与他亲爱的漫溪只能上演“人鬼情未了”呢。 见到猎物逃脱,八音鬼母眼中凶光大现,此刻,他在体内运转起了磅礴法力,将手中的所有乐器对准一方,无比疯狂的弹奏了起来。 顿时,漫天怨气疯涌而出,它们化为各种魔物,铺天盖地朝叶翔和中年道士飞扑过去。 对方明显使出了大招,这种情况下,四面被封死,中年道士清楚,躲闪是不可能了。此时,他凝神定立,嘴角快速蠕动,双手不停掐起了发印。 “天地无极,乾坤大轮转!”语出的瞬间,中年道士大幅度摆动左手,在虚空中划起了圈。与此同时,他身上挂着的绿葫芦和青葫芦各自喷出了一束细长的水柱,窜到上空缠绕在了一起。它们随着中年道士左手的摆动,以极快的速度聚成了一个光华闪烁的太极八卦。 太极八卦将中年道士和叶翔完好护住,在空中缓缓运转了起来,它的阴极阵眼传出了一股巨大的吸力,只要有魔物接近,就会顷刻间散形,化为一股青雾,被阵眼吸入。 片刻间,漫天魔物便被吸收殆尽,随即,太极八卦的阳极阵眼道力涌动,一束璀璨的金光闪现,“嗖”地一下朝八音鬼母射了过去。 乾坤大轮转,乃属于阴阳五行术的高深道法,专克天下妖魔鬼怪。它能够吸纳天地间各种邪气,然后利用太极奥妙之道,转化为正刚正阳的道力,反攻施法者。这束从阳极阵眼驶出来的金光,其实就是先前被阴极阵眼吸入的鬼力凝聚而出的。 光束虽小,但蕴含的道力却极为精纯,八音鬼母面露骇然之色,急忙拨动起了手中各大乐器,施放出一团团怨力,想要化去金芒。 然而金芒如同削铁如泥的宝剑,那些怨力成了泥巴,刚一接触便被冲散。最终,它“嗖”地一下,射入八音鬼母体内,继而爆炸了开来! 八音鬼母不由发出一阵惨叫,身体中部出现了一个大窟窿。不过,她并没有死,而是受了重伤。 这幕下,中年道士认准时机,手成莲花状沉吟一声:“起!”顿时,他身上挂着一个紫色葫芦,腾空而起,悬浮在了上空。 随即,中年道士双指并拢往前一摆,紫葫芦即刻变大几十倍,并且同一时间,向着一方倾斜了过去。此刻,一片金光从葫芦口射出,将八音鬼母整个身躯笼罩。 一团团青雾从鬼母身体上散出,被紫色葫芦吸了过去。它拼命挣扎着,满脸怨毒和不甘之色,面目扭曲得可怕。 “夫君,救我!”此时,八音鬼母拼尽全身气力,发出了一声哀呼。 声音刚落,一道黑影出现在了鬼母身旁,正是易万城,他来得悄无声息,诡异至极。 八音鬼母凄惨的面容露出了一丝喜色,她正准备张口说些什么。 然而这一刻,易万城一脸阴森,他猛然出手,直直拍向了八音鬼母眉心的命脉之处。 霍然间,八音鬼母瞳孔瞬间放大,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蠢货,都已经活了快千年,竟然还相信情爱这种幼稚的东西。知道么,对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补品!” 声音落下时,八音鬼母来不及发出悲鸣,整个身躯便化为了一团浊气,被易万城吸入体内。 易万城看了下方两人一眼,并不恋战,而是化为一道黑色光束,一飞冲天。他如今的当务之急是,将刚才吸取而来的功力消化掉,然后破除封印。 到那个时候,放眼整个世间,芸芸众生只不过是一群蝼蚁而已,杀他们,简直如屠猪狗! 这幕变故是中年道士始料未及的,看到易万城遁入天际,他立马掐指一算,不由面露骇然之色。 他口中默念一声,顿时挂在胸前的一个蓝色葫芦窜出一束酒水,落到地面,凝结成了一柄飞剑。中年道士并不多说,看了身旁的叶翔一眼,便一把抓住他跳到剑上,继而御剑冲天,朝着易万城追赶了过去。 . (昨晚发生了一件很抱歉的事情。 “道爷出场”那章,由于上传时打错章节名,后来我在作者后台修改了一下章节名,没想到蛋疼的3G作者后台,直接把它当成新章节上传了一遍,以至于出现了两章“道爷出场”。我为这件事,整个凌晨都在纠结,今早编辑上线后,终于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犯了这么一个错误,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无法偿还,只得下辈子投胎转世做美女,给大家拍性感写真,来赎罪吧!) 第一百二十八章 魔星后卿 云海中,一束黑光朝着天际驰骋而去,它后方的千米之外,一柄飞剑载着两个人极速追来。 “啊!” “啊啊!” “啊啊啊啊啊!” 从上天起,叶翔便接连不断发出了尖叫声,他从小便有恐高症,连坐飞机都紧张,突然之间被中年道士带到了这么高的地方,自然只能大喊大叫,发泄心中的情绪。 至于叶翔的双手,一直从后面掐着中年道士,把别人的脖子当成了扶手,来保持自己身体的平衡。 中年道士一脸淡定站在飞剑前端,目视前方。 这时,叶翔的喊叫声终于停歇,中年道士不由开口道:“自我介绍一下,本大爷名叫剑空醉。叶翔小兄弟,虽然你和本大爷有缘,但本大爷还是希望你能够放尊重一点,不要再掐着本大爷了。” “不放,放了我就掉下去了。”叶翔坚决说道。 “本大爷御剑飞行的技术一向很好,将人带上天后,那人站在飞剑上会如履平地。你不要太紧张了,如果你还不放开本大爷的脖子,那么,本大爷只有一掌把你拍下去了。” 听到这话,叶翔将双手缓缓松开,同时感觉了一下身体,果然如同剑空醉所说,飞剑虽然前行速度极快,但很平稳,在上面做广播体操也没问题。 叶翔缓了口气,继而问道:“剑空醉,你捉你的妖魔鬼怪,干嘛把我也带上来?” 剑空醉回答道:“你与本大爷同时看见魔星升天,都是应劫之人,要消除这场灾劫,非你我不可。” “魔星?”叶翔面露惊色,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正追着的那个人是魔星?” 剑空醉声音一沉,道:“没错,魔星后卿!” 听到后,叶翔整个人在一瞬间呆了。 魔星后卿,上古十大魔神之一,诞生于洪荒妖兽时期,乃大地之母女娲娘娘的亲弟弟,又与嬴勾、旱魃、将臣合称四大僵尸始祖。 据《山海经》记载,上古时期轩辕黄帝与兵主蚩尤为了争夺霸主地位,在华夏大地展开旷世之战。女娲娘娘派遣后卿帮助轩辕黄帝对抗蚩尤,不料后卿受到蚩尤的蛊惑加入了九黎族,坠入魔道,变成了每日要饮尽鲜血的尸魔,与轩辕黄帝作对。在涿鹿之战中,他的头颅被黄帝用轩辕剑斩下,但并没有死去,而是头颅遁入九天,化为魔星,惹得铺天怨气泻下人间。最后,女娲娘娘联合轩辕黄帝、紫薇大帝、勾陈大帝以及地藏王菩萨施展五行太玄封魔大阵,才终于将他封印在了五彩神石内。 这样的存在,放眼整个世间,谁能抗衡? 叶翔晃了晃脑袋,稳定住情绪道:“那个剑空醉,虽然我觉得你这个人很拉风,但你和我一样,终究只是凡夫俗子。我看消灭后卿的重大任务,还是交给天上的神仙吧,我两个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跑路。” 剑空醉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情,仙界是不会插手的。” 叶翔不解道:“为什么?” “天道茫茫,因果循环,自有报应,这是属于人间大劫,只有靠世人之力才能化解。”剑空醉耐心解说道:“况且自上古封神大战之后,三界屏障确立,六道众生各安一方,天仙是不可以随便下凡的,否则将有违大道,扰乱世间秩序,折损功德。” 叶翔皱起眉头道:“以后卿的力量,如果没有神仙的帮助,我怎么战胜得了?” “昔日后卿被封印时,已被五行太玄封魔大阵化去了九成的功力,加上后来在五彩神石里面呆了几千年,浑身魔气又被神石吸收净化了几成。就算他破印而出,实力也大不如从前,可以一搏。” 听完后,叶翔不再说话,至于内心,陷入了极度郁闷之中:我去你奶奶的猫!老子这几个月是怎么了,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老是撞见大BOSS。先是被幽冥岩魔抓到白沙市地底,被虐得遍体鳞伤,差点就和美好的世界永远说拜拜了;没过多久,又碰到了一个十灵罗刹楚天凌,追得自己在妖度空间里面带着唐牧谣没命的跑,累得要死,第二天称体重时便瘦了一斤多;现在,又碰到了被封印的上古魔神后卿。做为一个不具备DPS能力,只会辅助技能的悲情人物,我感到压力很大。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让其倒霉。 两人越追越近,此时,距离前方早被后卿夺舍肉身的易万城,只有百米之遥。 剑空醉眼中精光一闪,掐动起了手印。 “天地无极,乾坤剑法!”语出的同时,他身上挂着的绿葫芦和青葫芦各自喷出了一道水柱,继而化作万千光剑,朝着易万城那方激射了过去。 感受到背后涌来了磅礴的道力,易万城骤然停止前进,调转身头望去。当看到漫天光剑时,他面露不屑之色,意念一动。 顿时,那些光剑全部停滞在了半空中,继而如同脆弱的玻璃,由内自外裂开了无数道细纹。半秒后,它们便碎裂开来,化为了漫天星光。 剑空醉面色一惊,他没想到封印状态下的魔星还能有这样大的能力,如果他破印而出,后果不堪设想。这时,他将挂在胸前的紫葫芦举起,“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酒水,随即朝着前方猛地一吐。顿时,一条威武的金龙窜了出来,张牙舞爪朝着易万城飞腾了过去。 易万城悬立空中,毫不闪身。此刻,他左手大张,运起魔功,顿时掌心凝聚出了一团黑色焰流。她稍微摆了一下手,黑色焰流便如同离弦之箭,朝着金龙飞射过去。 两股力道刚一接触,金龙便悲鸣一声,被撞得神形俱散。至于黑色焰流,只不过力量被削减了几分,并没有消散,它速度不减,朝着剑空醉飞袭了过去。 “天地无极,乾坤大轮转!”仓促之下,剑空醉使出了这招,然而太极八卦刚刚在他面前凝聚成形,黑色焰流便撞击在了上面。 这幕下,剑空醉面露惊色,急忙运转飞剑,向后退去。 “轰”地一声响起,不出三秒,在黑色焰流和太极八卦交锋的地方,发生了一场大爆炸,波及方圆百米,威震云霄!剑空醉虽然侥幸躲过,但脚下的飞剑,也不由得左右晃动了一下。 看到后,易万城并不想再战下去,而是趁此机会转过身,朝着一方飞驰而去。然而刚行十几米,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大大的符印,阻挠住了他的去路。那道符印呈通红之色,上面刻绘着四象圣兽之一:朱雀。 易万城不由停了下来,嘴中幽幽念道:“四象封天阵!看来想把留下的人不只一个。”声落,杀气骤然弥漫了他的全身。 第一百二十九章 全员出动 白沙市郊外一座高耸的山峰上。 一个晶莹剔透的玉鼎离地三尺,悬浮在了空中,玉鼎之上,一名长相俊逸颇有些仙气的青年男子双目紧闭,盘腿坐立在了鼎中浮出的七色光华上。 这名青年男子名叫浩海,来自天下第一修真门派昆仑玉虚宫,乃是昆仑掌门清修道长座下的首席弟子。如今他正处于入世修行阶段,身份为龙部玄组副组长。 浩海之所以出现在这,是受方宇邀请,协助追查“黑石事件”。他盘坐着玉鼎名为四象天机鼎,为昆仑玉虚宫三大镇派法宝之一,是他特意返回师门向师尊借来。 四象天机鼎的妙用在于封锁,浩海以它为阵眼,根据白沙市的地脉特征,早早在这座城市东、南、西、北四个角落插下了天罗地网五行令旗,最终形成了一个超大范围的四象封天阵。只要这个阵法存在,任何妖魔鬼怪到达白沙市边境时,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下,都会有圣灵符出现阻挡其去路。圣灵符威力之大,即使千年老妖也难以破除,可以这么说,从四象封天阵布下的那一刻起,整个白沙市已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没有任何的妖魔鬼怪可以出入。 此刻,浩然霍然睁开了双眼,眼中闪过惊虑之色,显然发现了什么重大情况。 不远处的方宇见状,连忙问道:“怎么了?” 浩然眉宇微皱道:“刚才有妖魔妄图从天上逃出白沙市,不过,已被圣灵符拦截了下来,我感觉那个妖魔的魔气很强,很有可能是他。” “他是从哪个方向窜逃的?” “正南!” 方宇听后,即刻将目光转向一旁,道:“小傀,查看一下!” “是,组长。”小傀应了一声,继而仰头望向天际,与此同时,她的一双美瞳化为幽蓝之色,全力发动了她的异能:幽瞳。 小傀盯着南方看了片刻后,便收回目光,道:“报告组长,白沙市南部边境的上空,有两方在交战,一方是一名中年道士和一个年青人,另一方是灵境宗宗主易万城,但他浑身布满魔气,显然已被邪物夺舍了肉身。如果我没猜错,那个邪物就是我们一直追查的八荒阴怨石。” 听完,方宇眼中闪过一道光彩。随即,他转过身,扫视了一眼面前十几名龙部人员,便张口发号起了施令。 “辰西。”方宇叫了一声,面目已变得异常严肃。 “在!”一名穿着长袍的中年男子应道。 “遮天。” “是,组长。”辰西回答完后,即刻闪身到了山峰的最高处,仰头望天,双手上举,发动了他的异能。 辰西是一名高明的幻术师,所谓的“遮天”,即在一片区域的天空中布下幻术,幻化出一片“假象之天”。这样一来,当空中发生大战时,那些没事喜欢望天的普通民众,肉眼就会被蒙蔽,只能看到“假象之天”,而不能见到激烈的空战。 这时,方宇开口叫出了另一个名字:“小韬。” 一名龙部人员连忙应道:“在。” “这里你的速度最快,立即赶往南方上空,协助天上那两个人对付易万城。” “是,组长。”声落,小韬便跃到了一旁。 他身后背着一块形同书包一样的金属板,此刻,他将金属板取下,拿在了手中。随后,小韬眼中精光一闪,两手发出无数道电流涌了过去,顿时,整个金属板如同机器人变形那样,不断向外扩散,生成了各种各样的零件。 很快,这些零件以小韬为中心,组建成了一架小型战斗机。 小韬的异能是“金属元素控制”,尤其对钛元素极为敏感。刚才他手中的金属板,其实是由大量钛元素以及少许其他金属元素通告高度浓缩凝聚而成的,通过小韬异能的牵引,最终重组成了战斗机形态。小韬可是花费了几年的工夫,才学会了这一招,如今已经运用得相当娴熟。目前他在研究一种新花样,就改变自己的异能牵引力,看能不能将金属板重组出一套类似“钢铁侠”那样的战甲,覆盖在身体表面,那一定会非常的拉风。 此时,一阵轰鸣声响起,战斗机载着小韬“嗖”地一下冲向了天际。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架战斗机内部并没有任何能源,而是全靠小韬的异能控制。只要他体内的异能不被耗尽,这架战斗机便能够永远飞翔在天上,拥有无穷无尽的战斗力。 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所谓的:人机合一,人在机在,人毁机毁,机毁人逃。 “飞羽,你的任务是负责将其他人送上天。上天后,你不需要战斗,只要保证没有人从天下摔下去就行了。”这时,方宇盯着一名龙部人员,面露几分期望说道。 飞羽是一名十四岁短头发的小男孩,为一名天赋很强的风系异能者,最为擅长的技能是“翔风术”。听到组长的话后,他稚气未脱的小脸蛋显出坚定之色,道:“放心吧,组长哥哥,只要有我在,我一定会让所有的同伴稳稳站在天上。”说完,飞羽意念一动,顿时,在他周围的龙部人员脚下,皆出现了一团小旋风,将众人从地上托了起来。 看到后,方宇面露一份满意之色,随后,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小傀道:“小傀,你随我上天。”声音刚落,方宇和小傀脚下的土地便晃动了起来,旋即,一团十分厚实半径约有三米的土块脱离地表,载着两人悬浮在了空中。 “全员听令,出发!”方宇颇有气势道了一声,便加大异能输出,它脚下的土块立即浮动起来,朝着天际的一头快速驶去。 几乎同一时间,飞羽也加大异能输出,龙部人员脚下的小旋风急速运转起来,托着他们飞向天空,紧随在方宇身后。 一群人就这么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这幕下,一旁的浩海抬头仰望,面目显出了一份复杂的神色,他在心中念道:方宇,降妖伏魔本是我们玄组人员的职责,你为了抢功,将“黑石任务”强行交由天组来执行,没想到“老板”最终答应了你的请求。你可知道,玄组有多少人对你心生不满,你我朋友一场,我今朝如此帮你,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如果你失败了,整个世间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境,而你,也将为你的狂妄自大,遭受龙部最严厉的制裁! 第一百三十章 飞弹支援 白沙市南部的云霄之中,道道光华闪烁,剑空醉和易万城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前夕,易万城发现白沙市被人布下四象封天阵后,便停止了逃窜的念头,并且同一时间,心生了很大的怒火。他好歹也是堂堂上古魔神,原本只想找个安静点的地方破除封印,不想和这些凡夫俗子一般见识的。没想到他们后有追兵,前有堵截,想给自己来个瓮中捉鳖,简直是欺我太甚了。 所以如今与剑空醉的战斗,易万城至少施展了八成以上的功力,一心想将对方致死。然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眼前这个道士虽然只是一副中年人面相,但道法极为高深,一时半会还收拾不了他。 另外在战斗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易万城疑惑的事。他看到那个中年道士的身后,有个年轻人一直不停的将衣服往嘴里塞,然后整个人趴在了飞剑上,双手死死的抱住剑柄,根本不关心战斗的局势,而是双眼紧紧的闭着。 易万城觉得,这个人没有任何用处,根本就是一个废物,如果自己身后跟着这么一个家伙,早就一掌把他拍下天去了。没想到那个中年道士还一直带着他,人世间的感情,真是难以琢磨。 至于易万城眼中的这个废物,自然是叶翔。做为一个恐高的男人,剑空醉和别人战斗时,难免会飞来转去,这样一来,他们脚下的飞剑必然剧烈晃动。这让叶翔感到很惆怅,为了不打扰剑空醉和别人斗法,他只能将衣服塞进嘴中,让自己不至于叫出声来,并且同时,他还需要趴在飞剑上,把剑柄当成扶手紧紧握住,这样就不用去掐别人的脖子了。 这真可谓:每一个大展雄风的男人身后,都有一个蹲在角落默默受伤的小男人。 这时,剑空醉处于易万城的上方,他喝了一口酒水,旋即往下一吐。顿时,一座不断变大的山峰,呈泰山压顶之势朝下压了过去。 此时的易万城,已经浑身布满浊气,他的左手,更是包裹着一团赤黑色的焰流。见到山峰到来,他并不躲闪,而是左手成拳,朝着上空,冲天一击。 轰隆一声巨响!整座山峰刹那间被击散,如同烟火绽放那般,碎石洒满天际。 这幕下,剑空醉整个面目毫无波澜,想必已经料到这种结果。此刻,他凝神定立在高空,快速掐动手印,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击。 “天地无极!玄心奥妙诀!”语出的同时,剑空醉双指并拢点了一下自己的眉心,继而挥手往前一摆。顿时,天空中出现了一张由灵符组成的金色大网,朝着易万城罩了过去。 易万城面露轻蔑之色,再度挥起左拳,正面迎上了对方的道法。然而当拳力击打在网上,如同泥牛沉入浩瀚之海,并没有造成丝毫的损伤,反而让他自身困在了网中。 看到这幕,剑空醉眼中精光顿现,他单手举于胸前,手作莲花状,嘴角不停蠕动了起来。同一时间,无数金色的“符字”从他口中吐出,飘向了易万城。 易万城的整个身子被金网罩住,无法脱身,那些“符字”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纷纷窜入了他的耳中。顿时,他感觉到头痛欲裂,并且这个时候,那张罩着他的金网还越缩越紧。 “啊!”这一刻,易万城仰天长啸一声,整个瞳孔瞬间化为了血红之色,他运起十成魔功,浑身的魔气汹涌的散了出来。刹那间,裹住他的金网出现了无数道裂痕,随即炸了开来,化为漫天星点,最终消逝不见。 金网与剑空醉的灵性相连,被破除后,他脚下的飞剑不禁一阵摇晃,同时,他嘴角溢出了一丝鲜血,显然受了内伤。剑空醉稳住心绪,凝神定立看向百米外的易万城,以不动制万动,等待对方发起攻击。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易万城并没有乘胜攻来,他突然感应到了什么,身形一闪,便朝着一旁瞬移了十几米。 一颗飞弹出现在了剑空醉的视野中,它本来是瞄向易万城,易万城闪身后,便径自朝着自己这方飞来了。 剑空醉面露一丝骇然,即刻运转道力,掉转飞剑,朝着天际的一头急速驶去,想要避开。但那颗飞弹在这个时候像长了眼睛,自动转向,在后面对他穷追不舍。 这颗飞弹具有追踪功能,一旦锁定目标,想要摆脱它相当之难。它原本的攻击对象是易万城,但由于对方使出了瞬移之术,让它顷刻间失去了追踪目标,阴差阳错之下,便盯住了剑空醉,把他当成了新的攻击对象。由于剑空醉如今的行动是飞行,而并非瞬移,所以无法摆脱。 被猛追了七八秒后,剑空醉终于意识到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此刻,他默念真言,继而骤然调转方向,十分有气概面向了百米外急速驶来的飞弹,放声大叫:“天地无极,三清剑光壁!” 顿时,剑空醉身上的挂着葫芦喷出三束水柱,化为几十柄巨大的光剑,围成一圈,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屏障挡在了他面前。 转眼间,飞弹撞击在了剑光壁上,天际发出“轰隆”一声巨响,一团巨大的火光呈现了出来。最终,剑光壁将飞弹爆炸后产生的狂暴能量,成功抵御了下来。 剑空醉不由悬立在原地,轻呼了一口气。 这时,一架小型战斗机驶到剑空醉身旁,停了下来。小韬面露一丝尴尬,朝他歉意笑了笑。 “你到底会不会射啊!”剑空醉吼了一声。 小韬十分有礼貌道:“前辈,不好意思,下次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你是华夏龙部的人?”剑空醉稳定住情绪,问了一声。 小韬正要开口。 “你们两个还聊个毛啊,别人都来搞我们的人来了!”这时,叶翔从飞剑上站起身子,急忙说了一句。如今,他已经逐渐适应这里的环境,不再那么恐高了。 两人听后,连忙定睛望去,只见千米之外,易万城化身一束黑光,极速飞驰了过来。 小韬第一时间运转起异能,顿时,战斗机机翼两侧延伸出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炮口,继而“piu、piu、piu”的声音响起,一束束蓝色的激光接连不断射了过去。 对于这种半科技半异能结合下的攻击能量,易万城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不敢冒进,不由止住了前攻的趋势,停在了云霄中。 当密密麻麻的激光束飞射过来,易万城能躲则躲,不能避开的,直接挥舞起拳头,与其对轰!片刻后,他心中便得出了一个结论:此为米粒之光,雕虫小技而已。 想到这,易万城加大法力运转,准备驰骋到前方,把那只不停攻击自己的“大鸟”踹下天去。就在这时,他神觉一紧,猛然感应到了什么。他不禁转移目光,向着下方望去,只见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朝着这片云海飞了过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逆天凶兆 龙部天组人员的特点是,个人战斗力单一,并不是很强。但如果能够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配合,那么,就如同一根根细线拧成一条麻绳,会形成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 方宇带领十几名龙部人员赶到后,立马将易万城团团围住,三名“五行系”异能者主攻,六名“意念系”异能者负责精神扰乱和行动限制,其余人员辅助攻击。 一场大战就这么展开了。 易万城前夕与剑空醉斗过一次法,体力已经消耗了不少,遭到龙部人员包围后,他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无法再发动攻击,只得不停的防御。 期间,易万城起了逃窜的念头,他好不容易突围出去一次,然而飞到白沙市边境时,天上即刻出现了一张巨大的圣灵符,阻挠他的去路。这使得易万城怒火中烧,他现在最恨的不是围攻他的一大帮子人,而是那个暗中操控四象封天阵的家伙。 如果知道那人在哪,易万城会不惜一切代价干掉他。一介凡间匹夫,也敢挡魔神去路! 至于叶翔,一直站在剑空醉后面,观望着这场大战。他有一个问题至今没有搞明白,就是在这场战斗中自已究竟有什么用?先前剑空醉告诉他,他们两人看到魔星升天,属于应劫之人,要消灭魔星,非他们联手不可。 叶翔觉得这简直是屁话,他实在想不通自己有什么能力可以干掉魔星。原本,叶翔打算把小宝放出来,给自己这个“应劫之人”撑撑场面,但想了想还是觉得算了。毕竟如今进行的是空战,小宝还不会飞,如果把它放出来,它只能成为一名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战场上,双方依旧激烈的交锋着,一道道能量不断碰撞在一起,以至于天空中到处响起类似炸雷的轰隆声,不时闪烁出绚烂的光华。 这时,方宇处在易万城百米外的地方,他凝神定立,催动着脚下的悬浮土块急速驶了过去。当距离易万城只有十几米时,他猛然跃起,紧握手中的“狼尘”,朝着对方冲了过去。 易万城正在专心对付另外两名“主攻”的龙部人员,霍然间,他感觉到右侧传来了凌厉的杀气,不由转了下目光,看见一道影子腾空而起,转眼间,便来到了面前。 这一刻,方宇距离易万城不足半米,他挥动狼尘,以一记毫无花哨的直刺,迅猛无匹的攻向了对方的胸口。 易万城哪能让他得手,他第一时间发动瞬移之术,侧转过身子,避开了狼尘的锋芒。 方宇一击刺空,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在身子与易万城交错的那一瞬间,他用一种怪异的手法,猛然将“狼尘”回摆了一下。这一瞬间,方宇目不斜视,并不去看自己究竟有没有击中目标,却有一道诡异的弧光闪现,划向了易万城的右臂。 随即,维持方宇上升的腾跃之力消失,他的身子开始呈下落趋势。这幕下,方宇没有显出丝毫的紧张,他意念一动,那块厚实的悬浮土块“嗖”地一下飞了过来,将他在空中稳稳接住。 “呃!”几乎同一时间,一声痛呼在身后响起。易万城面露难以置信的神色,看着自己的右手脱离了身体。他想不明白,自己这只无比强壮的手臂,怎么一下子就被对方手中那把朴实无华的战器给切断了。 “小傀,全力配合我,我再发动一次攻击。”方宇一击得手,神情并没有松懈下来,此时,他一脸严肃望向十几米外易万城,对身旁的人儿下达了指令。 小傀并不多说,不留余力运转起了异能,她幽蓝的眼轮飞快转动起来,盯向了易万城。只要对方敢往这边看,她会第一时间发动强大的精神攻击,让那人付出一定的代价。 右手被切下来后,易万城体力的魔气向外散去了不少,使得整个战局对他越渐不利。他由被动防御,变为了一昧的躲闪,身化一道黑色光束,不断在云海中来窜来窜去,但在龙部人员和剑空醉的围追堵截之下,他始终无法逃出包围圈。 此刻,方宇操控着浮动土块,飞移到了易万城左侧十几米外的地方。他眼中精光一闪,正准备重施伎俩,对易万城发动一式“苍龙翔尾”。 然而就在这时,天际不知何方,响起了一声“呜”的低鸣,如同夜狼嚎叫。 同一时间,前一刻明媚的天空骤然暗了下来,一片巨大的阴影,缓缓遮向了太阳。 这幕下,剑空醉站在飞剑上掐指一算,随即惊呼道:“不好!天狗食日,逆天凶兆,他快要破印而出了!”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皆面露惊愕之色,旋即,他们全力催动起体内异能,朝着易万城攻了过去。 “哈哈哈!”这幕下,易万城并不躲闪,而是悬立在云海中狂笑了起来。只见无穷无尽的混沌之气从他体内蓬发而出,瞬间向着四周弥漫开来,将他整个身形遮掩。 混沌之气的出现,将众人的攻势全数抵挡,无论何种力量,只要一接触它,就如同泥牛入海,被吞噬殆尽。 众人抵御不了这股强大的魔气,不由连连后退,同时心生寒意。 此刻,混沌之气停止了扩散,在它的中心地区,易万城的身形已经消散,唯见一颗电光缠绕的“黑蛋”,无比诡异的悬在了那里。 天色越渐昏暗,如今整片天穹,有如进入了黑夜。下一秒,那片巨大的阴影将太阳最后一角遮掩,天际最后一丝光明被湮没,全日食出现了! 此时,在华夏大地的其他地方,烈日依旧当空,唯独白沙市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面对这番景象,大街小巷的市民并没有感到惊慌,反而显出了兴奋和激动之情,他们伸手遮住前额,纷纷抬头遥望起了一方,更有不少人拿出手机对着天空中那个幽黑的大太阳,猛拍了起来。很快,一部又一部的山寨手机冒起了青烟,日食来临,是不能直接对着太阳拍照的。 与此同时,一座高耸的山峰上,浩海猛然睁开了双眼。当看到天空失色大地无光,他神色一颤,即刻站起身子口中默念一声,脚下四象天机鼎瞬间缩小,飞入了他的乾坤袋中。 继而一声清鸣响起,浩海背后一柄银色的灵剑出鞘,静静悬浮在了他的面前。他扬起头,皱眉遥望天际的一方,随即跳上灵剑,身化一道光影,冲天而去! 第一百三十二章 神技现世 对于“日食”这种东西,叶翔记忆犹新。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听收音机说今天有日食,于是整晚坐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遥望着天空等啊等的,直到最后睡着了,还是没有等到。 第二天醒来后,他才搞懂,原来日食是在白天,害他白等了一个晚上! 如今终于亲眼见到日食了,叶翔心中没有任何的欣慰感,反而产生了一丝恐惧。 此时此刻,天际那轮黑色的太阳,骤然射出一束幽幽的光华,转瞬间,便照在了云海那片混沌之气中心——那颗闪电缠绕的黑蛋之上。 嘭!整个天穹发生一声巨响,黑蛋如同一个小太阳爆发,炸开了一个巨大的光圈,与此同时,无穷无尽的魔气疯涌而出,弥漫整片云天。 强大的冲击力之下,在场众人除了剑空醉凭着高深的修为护住了他和叶翔,龙部人员全数中招。方宇脚下的悬浮土块瞬间化为尘灰,小韬驾驶的战斗机也碎散开来,至于飞羽,由于受了重伤,再也无法用风系异能维持其他龙部人员的飞行。 他们纷纷从天上掉了下去。 剑空醉见状,立马掐动手印,嘴角快速蠕动起来。刹那间,他身上挂着的一个蓝色葫芦窜向空中,同一时间放大百倍。随即,蓝葫芦以极快的速度朝着下方来回飞梭了几下,将所有龙部人员接在了上面。 剑空醉前夕与易万城斗法已经耗损了不少精力,如今又要同时驾驭飞剑和葫芦两大法宝,他的状态已好不到哪里去。但他依旧傲然立在空中,并没有起逃跑的念头。在剑空醉心里,修道中人,顺应天命,该受的劫,来了就来了,躲是躲不过的,以一颗自然之心应万物之变,方能成就大道。 不管怎样,如今场上的形势,很不乐观。 此时,整座白沙市依旧暗无天日,在云海深处,刚才那场大爆炸的中心地带,一个身影显现了出来。 他有三丈之高,头顶长着一个赤黑古怪的龙角,双眼通红,两颗尖锐的大獠牙从嘴角露了出来,一副半人半兽的样貌。至于他整个身子,覆盖着暗青色的鳞片,不少地方长有尖刺,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蛇尾。 他,正是昔日让整个世界风云变色的魔星:后卿! 由于刚刚破除封印,后卿现在最需要的是吸食活人精血,缓解被封印这几千年以来身体和心灵的双重饥饿。这一刻,他幽红的眼珠直直盯向了千米之外的剑空醉,随即身形一闪,瞬移了过去。对于他来说,眼前这个修为高深的道士,是一份美味的大补品。 剑空醉早有戒备,在后卿行动的那一刻,他已掐动法印,在前方结出了金、木、水、火、土五个小八卦,它们各自射出一道光华,攻向了同一个目标。 剑空醉知道这种法术并不能对后卿造成多大的伤害,他的本意是阻挡对方的前攻的势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五行之光照在身上,后卿的身形丝毫不停顿,也不抵御一分一毫,任由道力侵体。在他眼中,这种攻击就如同水花沾身一般,根本算不上攻击。 不愧为上古魔神,尽管被封印了几千年实力大不如从前,但魔神之体仍在,对世间万千法术皆可免疫。要想消灭他,除非有逆天神技现世。 这幕下,剑空醉怔了一下,他正准备驱剑向后退身,但为时晚矣。对方前行的速度极快,转眼间,便来到了他面前。 此时,后卿单手成爪,正准备一把抓向剑空醉的脖子。突然,“汪汪”一声狗叫响起,只见一道白影从剑空醉身后腾空跃起,瞬间下落到后卿的手臂上,然后张口就咬。 没错,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一直无所作为的叶翔,放出了小宝。 后卿的身子不由滞了一下,趁此机会,剑空醉御剑退到了一方。 圣兽和魔神,一正一邪,从远古起便是宿命中的对手,与生俱来的天敌。小宝出现了那一刻,后卿便感受到了另他讨厌的神圣气息,他第一时间转移了注意力,见到手臂被咬,不由伸出另一手,迅猛朝小宝抓去。 小宝进化后实力大涨,加上如今遇到天敌,斗志更是高昂。见到对方出手想抓自己,它即刻松口,以后卿的手臂为支点,纵身一跃,灵活的跳到了他的背上。 后卿心生怒火,反手一抓,小宝敏锐感觉到了对方的意图,迅速一跳,便踩到了他的头上,并且张口吐出一团紫炎。 顿时,后卿的整个脑袋,冒起了一团青烟,虽然损伤不大,但毫无疑问,这一幕让魔神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 此刻,后卿密念真法,他的两只手臂立马脱离本体,飞到空中,并且掌心之处,各自长出了一只幽绿的眼睛。为了对付小宝,他不惜损耗真元,动用了解体之法,誓要把那条臭狗碎尸万段! 小宝毫无畏惧,集中精神,闪避起了空中不断来回飞舞的魔爪。期间,它依然不忘把后卿庞大的身躯当成蹦床,跳来跳去,并且不时会发出金色闪电劈向对方,或者张口吐出一团紫炎。 就这样,小宝和后卿缠斗在一起,竟然一时半会不分上下。 远方的剑空醉看到这幕,紧皱的眉宇舒展几分,他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这是一个好时机……使出那招的唯一机会!只要那招能够成功现世,即使是上古魔神,也必死无疑!’ 想到这,剑空醉的嘴角急速蠕动了起来。刹那间,“嗖”的几声响起,他身上挂着六个葫芦以及不远处载着龙部人员的蓝色大葫芦,各自喷出一束酒水,它们化为龙形,互相绕在一起,最终凝成了一柄巨大的七彩神剑,直直竖立在了剑空醉面前。 虽然七彩神剑已经化出,但运作它需要耗费巨大的元气,剑空醉在全盛时期,都不见得能够成功驱动它,更别提如今这种状态了。不出三秒,他的功力便开始不支,七彩神剑的剑身不规则的晃动了起来。 这幕下,剑空醉不由将精神进一步集中,除了脚下的飞剑,不再用道力控制其他物体,一心想要唤起七彩神剑的灵性,发动那逆天一招。 失去了剑空醉的道力控制,漂浮在云海中载着龙部人员的蓝色葫芦摇晃起来,眼看要坠落下去。 就在这时,一道飘逸的影子飞了过来,正是浩海。他御剑飞到葫芦下方,伸出双手,用渺小的身躯将整个大葫芦顶了起来。 “前辈,专心御敌!”他一脸坚毅表情,用宏亮的语气说道。 声音传来,剑空醉心安了几分,此时此刻,他面目涨红,正准备祭起本命元神拼掉老命运作七彩神剑,突然间,一双手抵住了他的后背。 顿时,剑空醉感觉到一股浩瀚灵力涌入体内,它异常精纯,带有几分仙气,似乎禁闭已久,涌来之势,如同大坝决堤洪水泛滥!无论如何,这简直是雪中送炭,雪中送炭啊! 由于形势紧张,剑空醉不再多想,静下心来催动起了七彩神剑。 神剑的灵性终于被唤动,它的整个剑身光华闪动,缓缓朝着一方倾斜了过去。 这时,远处与后卿激战的小宝,因为一时不慎,前胸被后卿霸道的一拳狠狠击中。 小宝发出“汪呜”一声悲鸣,整个身子如同在狂风中飘零的叶片,摇摇晃晃朝下落去。眼看要掉出云层,忽然一团旋风出现,将它在空中接了起来。 这团旋风,是身负重伤的飞羽,运起全身异能凝聚而成的。在上天前,他答应过组长哥哥,不让任何一个同伴掉下去的。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宝,但这条狗狗那么勇敢与上古魔神作战,在他心中,就是同伴,并且十分的伟大。 重创小宝后,后卿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猛然间觉察到什么,他不禁转移目光,望向了一方。 只见千米之外,在剑空醉的前方,出现了一柄巨大的七彩神剑,锋芒直指向了自己。 “真——醉仙逆天剑!”此刻,一阵宏亮之声响遍九霄,那柄七彩神剑化为一道光影,携着无匹的气势,直直朝着后卿射了过去。 这一瞬间,后卿幽红的瞳孔骤然放大,前所未有的恐惧,不可自抑的由心底涌现。他面露不可思议的神色,怔在了原地。 魔神感觉到了连他也惊叹不已的力量,一股超越天地众威的毁灭气息!无法避开,亦无人能挡! 这一刻,七彩神剑直直插入了后卿的魔神之躯中,它绽放出无比绚烂的光华,有如一团耀日降临,将后卿整个身躯淹没。 为剑空醉输送灵力的人,正是叶翔,这幕下,他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之中。刚才七彩神剑破空而去的那一瞬间,叶翔根本没看清怎么回事,他相信除了自己,在场众人包括剑空醉和后卿也无法看清这一剑,究竟是怎么过去的。 因为这是划破时空奥义、快到极致的一剑,当它使出时,已然超越光速,回到时间的前一刻!换句话说,面对这一剑,无论后卿怎么瞬移躲闪,都是避不开的。因为在它发动的那一刻起,已经回到了两秒以前,在两秒之前就刺向了后卿的魔神之躯,然后这份结果,会在两秒之后,也就是现在,呈现出来! 这乃是无敌逆天的一剑! 醉仙逆天剑,乃是剑空醉醉游人间百年所悟。由于这是超脱时空法则拥有无上真威的一招,所以一直以来,他仅达到“意境”,却未有“真力”,也就是说,以他的修为不足以发动这一招,就算耗去全身真元,也未必能让醉仙逆天剑现世。剑空醉原本以为亲眼见证这一剑,必然是他大限到来之时,没想到在他与叶翔的合力之下,竟然完美的将它演绎了出来。 真乃大道之缘! 后卿被消灭后,遮住太阳的阴影消逝不见,阳光再度普照大地,带给了这座城市一份难能可贵的灿烂。 一颗黑色的石头从高空落了下来,在上古时期,它本是一颗蕴含神圣之力的五彩神石,为了削减后卿的力量,几千年来,它日日吸收魔神的怨力,以至于如今成为了满是邪气的八荒阴怨石。虽然后卿已被消灭,但里面仍然蕴育着强大的力量,谁若对它起了歹念,便会成为新的魔头。 它急速往下掉着,最终被方宇接在了手中。 第一百三十三章 我们是兄弟 一座山峰上,一群人三三两两的站着。 浩海一脸恭敬看着剑空醉,道:“前辈身上挂着七色葫芦,想必是蜀门的空醉真人吧。” 剑空醉回应道:“没错,本大爷就是空醉。” 浩海面露一丝激动道:“晚辈是昆仑玉虚宫清修道长座下弟子浩海,见过前辈。”在修真界,剑空醉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奇人物,他个性逍遥洒脱,道友遍布天下,一生斩妖降魔,光辉事迹无数,一直备受修真界的后生推崇。 听完浩海的自我介绍,剑空醉一脸淡然问道:“清修那个老头最近还好吧?” “晚辈如今在入世修行阶段,只是前些时候回过师门一趟,师尊的天劫将至,如今已闭关修炼。” 剑空醉听后,喃喃自语道:“他要成仙了?”声落,他仰头望向天际的一片云海,目光流露出了一份异样的神色。随后,剑空醉收回目光,看向一旁的叶翔,忽然道:“小子,前面灭掉后卿的那一剑威武不?” “威武。”叶翔道了一声,觉得还不足以抒发自己的心情,不由补充了一句:“飞一般的感觉。” “它名叫醉仙逆天剑。” 叶翔点了下头,道:“我记住了。” “如果我们以后有缘再见,我就将它传授给你。”语出的同时,剑空醉身上挂着的一个蓝葫芦喷洒出一束酒水,凝结成一柄飞剑,悬停在了他的脚下。他扫视了一眼面前众人,随即跳上飞剑,身化一道青光,冲天而去。 天地间,回荡起了一个声音:“空空醉醉,年年岁岁;有酒逍遥,无酒亦颠;仰头是天,俯首为地;既在人间,何处无欢。哈哈哈!” 声音传入耳中,不少人心中生出了敬仰之情,此等豪迈,真的很有个性。 叶翔望着天空,心中憧憬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学会飞呀。 这时,一只手拍在了肩上,叶翔回过神来,转头看去,只见方宇一脸微笑注视着自己。 “能聊一下吗?” “好的。”叶翔简单回答了一声,态度并不算友好。他心中一直记着一个仇,就是方宇这个家伙让自己半年内不准离开白沙市,让自己不能去京华市看小茹。 叶翔的情绪,方宇看在眼里,他一脸平静说道:“跟我来。”声落,他转过身子,朝着一片树林走去。 同一时间,叶翔迈开步子,很配合的跟了过去。 这片林子很是僻静,走进里面后,方宇便打破沉默,开口道:“你是不是现在还怪我,把你囚禁在白沙市半年。” 叶翔“嗯”了一声,并不多说。 “我上个月在楚书记家里找你谈话时,就跟你说过,你们沈家吞并庞家的事,惹得上面有些人不高兴。”说到这,方宇看了叶翔一眼,语气流露几分真诚,道:“我需要给上头一个交代,限制你半年出行,不仅能够保下你,也能让你的家族相安无事。” 听完,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那件事,真的那么严重?” 方宇点了下头,道:“的确。上头希望看到的局面是,整个社会,永远和谐。你们的做法,打破了一个地区的平衡。” “这么说来,宇哥,我以前错怪你了。”叶翔的语气不再那么生硬,而他的心中,对方宇也生出了几分好感。 方宇并没有直接说些什么,而是望着前方的道路,话锋一转道:“你可知道,我的属下调查庞元雷之死时,发现那辆载着他冲下山崖的车,并没有爆炸,而是挂在了树上,司机座位上有你的指纹。下次你做事,干净利索点,不要再那么虎头虎脑了。 听到这话,叶翔除了震惊,同时,内心也涌现了一份深深的感动。他不禁想起了很早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那里面一个小弟砍翻一个有背景的人后,身上刺着九条龙的大哥踱步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有扛把子在,没事,下次注意点就行了。 叶翔感觉如今的自己,就是那个幸福的小混混。 方宇见叶翔不做声,便继续开口道:“有一件事你大概不知道,我能够成为天组组长,背负了很大的压力。几个月前,我由于一直没什么作为,本来是要下台的。在返回龙部准备辞职的那一天,我正好遇见你,然后我们一起消灭了幽冥岩魔,我立了大功,保住了自己的位置,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把你当成了对我有一份恩情的朋友。今朝‘黑石任务’顺利完成,后卿被消灭,又有你的一份功劳,你又一次帮了我。” 话语流转到这,方宇停下脚步,一脸真挚看着叶翔,伸出了一只手道:“我觉得,我们可以做兄弟。” 叶翔同一时间止步,他看向方宇,怔了一下。随即,他定了定神,面露笑容道:“好!我们是兄弟。” 声落,叶翔有力的伸出一只手,与方宇紧紧握在了一起。 期间,他瞟了一眼方宇身上穿着的黑色皮衣和白色汗衫,在心中留下了一句话:老喜欢穿同一套衣服的人,果然重情重义。 两人凝视彼此,相握三秒后,便“哈哈”大笑一声,松了开来。 气氛原本很是欢快,却在这时,前方的地面突然传来了一股诡异的气息。一团青烟从地底升起,旋即散去,三个阴气浓厚的身影显现了出来。 为首的一人长着一个牛头,他身高一丈有余,鼻绕铁环,身披刺胄,手握一柄宣花大斧,一出场,便让人感觉霸气十足。至于他的身后,站着两名铁甲鬼兵,虽然只是跟班,但气势上,也显出了一丝威猛。 这幕下,叶翔警惕了起来。至于方宇,一脸平静张开了口:“牛头,来凡间有什么事?” 这三名不速之客的为首之人,正是冥界十大阴帅之一,黄泉幽冥军左指挥使:牛头! “我来拿回八荒阴怨石。”牛头低沉说道。 方宇听后,并不多说,伸手往前一摆,一颗黑色的石头飞了过去。 牛头伸手接过,简单道出两个字:“告辞。”语落,他正准备带领下属离去。 “等等。”一个声音忽然响起。 牛头微皱了一下眉,将目光转向叶翔。 “你们冥界不好好看管八荒阴怨石,让它来人间捣乱,我们好不容易消灭了后卿,你们就来取石头,你们什么意思!”叶翔毫无惧意质问道。 “后卿现世,属于人间灾劫,顺应天理,归于大道。如今他已消灭,我自然要取回不属于凡间的东西。” “什么狗屁大道?根本是你们在推卸责任,你们冥界以后最好看管好你们的东西,不要每隔一段时间,就让一些大小魔头跑到人间,危害我们。” 听到这话,牛头并不生怒,而是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之色,道:“凡世之人,果然愚昧无知,看来,幽冥岩魔给你们的教训还不够。” 留下这么一句话后,一阵青雾升起,牛头便带着两名鬼兵回归了地府。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命由我 见到牛头突然离去,叶翔心中憋着疑问,不由将目光转向身旁的方宇,道:“宇哥,他刚才最后一句话什么意思?他说幽冥岩魔给我们的教训还不够,到底怎么回事?” 方宇叹了口气,道:“有件事我是听黄组的一名前辈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什么事?”叶翔连忙问道,他感觉方宇的神色有些不对劲,语气中流露着一丝悲意。 方宇稳定住情绪,将头微微上仰道:“几年前幽冥岩魔现世,引发了那场大灾难,那日正好是四月初八,而四月初八,亦是佛祖释迦牟尼的诞辰。那日在天上,天帝为了给佛祖庆生,特地派仙君送去了一幅《万象山河图》。到达灵山大雷音寺后,仙君当着佛祖和众位菩萨罗汉的面,将此画展示了出来。它共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上部分仙佛两气缭绕,显示着天界盛景;下部分满布阴气,绘着冥界众生;唯独中间一部分一片空白,至于空白这部分,自然是人间……” “仙君解释说,人间为六道轮回之所,因果循环之地,变化无常,一天变一个新样,《万象山河图》开启后,需要在人间取一丝浊气,人间景况才会显现出来。仙君说完,便施展神通,遁入凡尘,很快,便取来了成画所需要的浊气。然后这丝浊气刚沾了上去,人间景况不仅没有显现出来,反而整幅《万象山河图》从中间烧了起来,转眼间,便化为了一堆尘烟……” “这一幕让仙君大惊,也让大雷音寺内众多佛陀心生不满,他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如今的人间已经污秽不堪,大不如从前,以至于浊气太浊,毁了整幅仙画。就像是……” 叶翔听着听着,面色便沉了下来,这时,他插了一句:“你是想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也可以这么说。”方宇一脸无奈的看着苍天,继续说道:“最终,仙君尴尬离场,回到仙界后,便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天帝。天帝震怒,一道天书直接下达给冥界,勒令十殿阎王将幽冥岩魔放入人间。十殿阎王只得照做,于是当日,那场大灾难便在我华夏大地降临了。” “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叶翔忽然问道。 “能有什么看法?仙佛之力,非凡人可抗衡。如今,天界和冥界对人间的印象非常不好,甚至还有仙人,提出了灭世重造人间的建议。而我所能做的,只有做好本职工作,维持社会秩序,清除社会渣滓,希望人间的情况能够好转。” “你想不想听我的看法?” 方宇将目光转向叶翔,道:“当然。” 叶翔仰头望天,眼中闪过露出一丝恨意,道:“听完这件事,我倒明白了一个大道理,这个世界永远不存在公平,也永远不要奢望别人会给你公平,即使满天神佛也不可信。他们一场大灾难降下来,残害了多少无辜的生灵,这种做法,和魔头有什么区别。弱肉强食果然是世间至理,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我们惹得他们不高兴,而我们又不够他们强,他们便可以恃强凌弱,随便欺负我们。我呸!什么大慈大悲,什么普渡众生,我感觉我都他们纯洁多了!” “你的看法过于偏激了。”方宇道了一声。 “偏激么?几段唏嘘几世悲欢,可笑我命由我不由天!”叶翔冷笑一声,情绪越来越激动道:“那些神佛活了那么多年,难道还不明白一个道理,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有大树的地方就有阴影,整个世界,便是一个阴阳调和正邪相倚的循环大道。咱们人间的确有丑恶现象,但也存在着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看到了一条蛆,便以为整个人间是粪池,这才是愚昧无知。那个傻×一样的天帝,那丝人间浊气又不是我们逼他去取的,是他非得要送那么一副画,非得在那么一个时间叫人当众把人间浊气沾上去,搞得很有内涵似的。最后丢了面子,便拿几十万人的性命来偿还,这对我们公平吗?” 听完,方宇略有几分感触,道:“你说得没错,这的确不公平,但天帝的权威不容质疑,在他眼中,众生皆为蝼蚁。我们没有能力让他血债血偿。”说到这,方宇叹息一声,又补充了一句道:“我们要想得到理想中的公平,除非自己变强,强到能够主宰公平。” 叶翔感受着树林里吹来的一丝丝凉风,内心莫名的平静了下来,此时,他开口道:“宇哥,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什么话?” 叶翔看着头顶的一片云天,幽幽说道:“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也埋不了我心;我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方宇听后一惊,仔细瞧了眼叶翔,道:“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只不过突然间,很想去做一件事。”说到这,叶翔收回目光看向方宇,淡然说道:“易万城被后卿夺舍了肉身,如果他和后卿都已死去,但他的灵境宗仍在。宇哥,我想要你帮我,让我得到灵境宗,我要开宗立派!” “好!”方宇一口答应,并没有犹豫。 树林中,凉风依旧“嗖嗖”的刮着,一对兄弟,相视而笑。 ~~~ 七日后,倾心妇科医院的地下世界。 叶翔默然的站在一间密室内,端详着手中一把通体幽红的短刀。这把刀本是灵境宗的镇派之宝,如今已经落入了他的手中,但叶翔并不是很喜欢它,他觉得自己的气质比较适合用百兵之君:剑。 这时,一丝响动突然传来,只见前方石床上躺着的李冉,骤然睁开双眼,几乎同一时间,他立起了身子。 李冉神情戒备看着叶翔,同时整个面目,又显出了那么的一丝茫然。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这是哪里,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你本是一个要死的人,是我救下了你。”叶翔目不转睛注视着李冉,开口说道。 李冉并不说话,面露惊疑之色,仔细的听着。 “从此以后,你这条命是属于我的,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能够拿走。”说到这,叶翔将手一挥,短刀即刻脱手飞出,射向了李冉。 李冉站在原地并不躲闪,随意一抓,便将短刀握在了手中。他将短刀举起,仔细瞧了瞧,眼中闪现出一份神采,显然很喜欢这把武器。 “记住,你的名字叫血刀,以后你就跟着我混。这把刀,是我赐给你的第一份礼物。” 李冉听后,将头抬起,问了一声:“它叫什么名字?” “你看它并不大,全身又那么红,你可以叫它‘小红’。”叶翔带着玩笑的口吻回道。 . (本书第一卷“逍遥都市”就此完结,即将进入第二卷“天宗崛起”,相信会有不一样的刺激、同样的精彩等待着大家。在此,感谢支持正版订阅本书的朋友。这本书,是在你们的支持和我的努力之下,才得以诞生的,这是一份功德,祝大家前途无量。) 第一百三十五章 湘中一天宗(第二卷) 半年后。 一直以来,在华夏大地流传着这么一句谚语:北龙帮南辕门,东大宋西长生。这里面所指的,便是分布在华夏东、南、西、北的四大民间势力。然而如今,这句谚语有了些改变,成了:北龙帮南辕门,东大宋西长生,湘中一天宗。 天宗,是湘南省新崛起的民间势力,短短半年时间,便肃清了这片地区大大小小的隐世势力,一统湘南! 至于天宗的创建者、现任宗主,正是叶翔! 昔日在方宇的帮助下,叶翔如愿以偿得到了灵境宗。当时,灵境宗的弟子并没有死绝,在与八音鬼母的一战中,虽然他们全部倒在了地上,但有一部分灵境宗弟子只是昏了过去,魂魄并没有被夺走。能够活下来的,就是精英! 叶翔加上李冉,以及十几名灵境宗精英弟子,便是天宗的创始势力。 叶翔在天宗组建的头一个月,十分低调,他只做两件事:了解灵境宗的过往情况和暗中召集第一批天宗人员。 方宇协助叶翔开宗立派的时候,曾在龙部查了一些机密资料,告诉叶翔:灵境宗已经存在千年,曾经威震华夏,是数一数二的武学宗派。如今华夏四大民间势力之首,北方龙帮的“龙神功”,便是由灵境宗的功法演变而成的。不过数百年前,灵境宗的第十七代宗主,因为和四川蜀门一位修仙前辈比试,最终落败,便对古武拳术丧失了信心,狂热追求起了修真法术,并且勒令全宗弟子此生不再修武,和他一样转为修真。从此以后,灵境宗凝聚无数先人智慧的古武绝学失传,而不伦不类的修行起了法术,并且这些法术,大多来源于道友赠送的入门修真秘籍,并不高深。就这样,灵境宗再无辉煌之日,没落了下来 得到这个信息后,叶翔心里打起了算盘:既然灵境宗以前那么牛逼,那么那些失传的古武绝学,必然也是相当牛逼。虽然他们宗派这几百年来一直修行法术,但并不代表,那些古武绝学就永远失传了,说不定藏在某个地方呢。 想到这些后,叶翔便全力启动灵犀眼,在灵境宗的洞府来回逛了几圈,最终通过施展解禁咒,进入了一间极其隐秘的石室中。这里面遍布灰尘,中间摆放着一个石雕,整体形态为一个气势磅礴苍劲有力的“武”字。石雕的东南西北各摆着一排书架,上面放着的,全是武学秘籍。 叶翔整日呆在里面,博览群书,通过刻苦钻研,最终创出了一本奇书,叶翔将它命名为:天秘笈。 《天秘笈》分为“炼气”和“拳法”两个部分。 “炼气”部分,叶翔参照了《天道相水》中的“法力修炼”,与武学上的真气修炼法相互融汇贯通,最终形成了一种极为特别的修行之法。它能够让人同时修炼真气和灵力,并且将两股力道合二为一,从而在体内生出一种超级能量,叶翔取名为“混元战气”。 理论上说,混元战气不仅能够让人的肉身变得无比强悍,当修行到一定阶段时,还能够引动天地灵气,让一种或者多种五行之力加持在身体上,比如覆雷,引火…… 至于“拳法”部分,叶翔把密室中各大武学秘籍的绝招照抄在了里面。这种东西他并不是很懂,当看到一些很拉风的招式后,叶翔会试着打出那么一套拳,如果感觉还像那么一回事,就会把它写进《天秘笈》中。 当然,这只是最初版本的《天秘笈》,等到以后,叶翔修炼得有经验了,会一定程度上进行修改、改进。不管怎样,这本书虽然目前还不算完美,但放眼世间,可以列为上等修行功法。只要按照它刻苦修习,成为高手,指日可待! 这个月,除了创出《天秘笈》外,天宗的第一批人员也招收完毕,有近百名。 这些人的资质都很不错,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身世可怜。 在招人之前,叶翔会在网上查资料,当看到网友曝出,哪个地方哪个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导致家破人亡的,叶翔就会关注起来,然后派属下去调查。 只要那个人或者他家里有人,年轻体壮,具有练武的资质。天宗人员就会出现,告诉他,可以替他报仇,但交换条件是,永远效忠天宗。 对于这些人来说,这是在极度饥饿中,别人给他们丢来了一块面包,他们无法拒绝,也不愿拒绝。由于特殊的经历,这类人对力量的渴望异于常人,他们有斗志,也有忠诚。 第二个月,叶翔便将所有天宗人员召集在岛上,和他们日复一日修行起了《天秘笈》。 叶翔体内一身浑厚的灵气,是按照《天道相水》修习而成,属于地仙之气,要强过“混元战气”。所以修炼《天秘笈》时,他可以跳过“炼气”部分,直接练习拳法。加上《天秘笈》是叶翔所创,对它的领悟力要远远高于常人,所以他的修行速度可谓一日千里,无人能及。 有实力,就有威信,天宗人员对他们的这位宗主,还是心服口服的。 期间,叶翔去和平餐馆找了一趟熊伟。在他眼中,这个人做事踏实,会是一个好下属。 熊伟虽然是个退伍军人,且断过一只手指头,但一直以来胸怀大志,自然不愿永远窝在一家小店子里面打工。叶翔与他谈了个把钟头后,他便欣然答应,加入了天宗。 令人叶翔惊喜的是,熊伟在修炼《天秘笈》方面有惊人的天赋,在天宗第一批人员当中,他是最晚修习这套功法的,但后来居上,修行速度甚至超过李冉,仅次于自己。 将天宗第一批人员秘密集训两个月后,根据众人的表现,叶翔正式分配起了职位。 这个时候的天宗,内部规划还十分简单,共设有三大堂,分别为执法堂、练武堂和外堂。叶翔将熊伟任命为了炼武堂堂主,主要负责功法的研究以及弟子的培养。 至于执法堂和外堂,叶翔心中并没有合适的人选,暂时由他这个宗主担任。执法堂又分为情报组和杀手科,而李冉,担任着天宗第一任情报组组长,这算得上一个至关重要的职务。 叶翔为天宗专门设计出了一个标志,如果简化来看,可以看成两条凸面相对的弧线,上方和下方各有一条竖直的“1”。弧线代表天,竖直的“1”代表人,它的寓意是人处于天之下,亦可居于天之上。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可能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什么样的心,做什么样的事。 若看天不爽,我则逆天,或者自立为天! 天宗的发展,除了要求内部人员具有一定的实力之外,也离不开经济的支撑。为此,叶翔以倾心妇科医院为基础,创立了天翔集团,在沈家的大力支持下,天翔集团迅速发展,很快,产业便涉及到了其他各个领域。只要缺钱,叶翔就会跟沈漫溪说一声,然后他亲爱的漫溪,会立马调动沈氏集团的流动资金,全力帮助他。换句话说,沈漫溪牺牲了沈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来成全天翔集团的崛起。 这让叶翔感动之余,心中也发出了感慨:在女人心目中最重要的人,果然是她的老公。看来以后自己得生个儿子,不然打了一辈子江山,回过头一看,竟然不姓“叶”,那就很搞笑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天翔集团建设初期,叶翔和苏湄心因为倾心妇科医院的发展问题大吵过几架,后来奇妙的缘分安排之下,叶翔将苏湄心任命为了天宗外堂商业科科长。 天翔集团的实权被叶翔掌控,不过,挂名董事长是苏湄心。叶翔的想法,像自已这么拉风的男人,就要保持低调,不然人人都认识了,以后想出来装逼就困难了。 在天宗建成的第三个月,叶翔精心布局,出动天宗人员,收服起了湘南地区的大小隐世势力。让整个湘南,刮起了一场鲜为人知的血雨腥风…… 总之,如今的天宗,虽然实力还不及东南西北四大民间势力中的任何一个,但潜力却是无穷的。如果任由它发展下去,总有一天,统领它的那个男人,能够在华夏乃至整个世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 湘南省边境,一片茂密的树林内。 一个满身是伤的中年人急速的逃窜着,他会不时将目光转向身后,看那个女人追来没有。就这样回望几次后,他发现后方一片寂然景象,貌似没有追兵。 ‘还好,终于摆脱她了。’中年人心中念了一声,正要暗自庆幸。 突然,“轰隆”一声响起,只见中年人前方十米外的两棵大树轰然倒地,阻挡了他的去路。而在两棵树木相撞的地方,一名黑衣女子傲立在了上面,一脸漠然的表情。 中年人心中骇然,停下脚步看向黑衣女子,指着她道:“你,你……你不要乱来,我绝气宗早已归顺辕门,属于辕门的势力。你们天宗如果今日敢灭我绝气宗,就是公然与辕门作对!你们可要考虑清楚后果!” “四大民间势力早已划分好了地界,湘南地区为缓冲地带,辕门将你们绝气宗收入门下,已是越界违规行为。我们天宗如果灭了你们,辕门又能如何?”说到这,黑衣女子眼中寒光一闪,道:“不服天宗天威者,杀!”声落,她身形一闪,舞动手中一把半边银白半边赤红的匕首,身化一道残影,便朝着中年人攻了过去。 中年人已经身负重伤,面对这种速度的攻击,根本无法躲闪,只得坐以待毙。 然而,就在黑衣女子距离中年人只有半米时,四名棕衣男子瞬间闪身过来,他们各自挥出刚猛的一拳,朝着黑衣女子打了过去。 对方的动作十分迅猛,明显不是等闲之辈,黑衣女子只得收回攻势,向后退步,躲闪了开来。 四名棕衣男子并没有借势追击,而是站成一排挡在了中年人面前,一脸敌意注视着黑衣女子。 其中一名棕衣男子开口道:“血罗刹,你们小小的天宗莫要猖狂。今日犯我辕门,他日我辕门定当杀上无名岛,血洗你们天宗!” 黑衣女子依旧一脸漠然,毫无慌张神色,她幽幽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叫血罗刹么,那是因为我的眼睛和常人不同,可惜知道这个秘密的,都会成为死人。”声落,黑衣女子的双眸顿时变得通红一片,几乎同一时间,她身形一闪,如同鬼魅般凭空消失,不知所踪。 四名棕衣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只感觉一阵香风飘过,一道冷光闪过眼前,他们的脖子便悄然无息的裂开,殷红的血水顷刻间,泉涌而出! “扑通”几声响起,他们面露不可思议的神情倒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啊!”原本站在四名棕衣男子身后,以为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那名中年人,看到这幕后,不由大叫一声。随后,便拔腿发了疯似的朝着一方逃去。 然而,他刚跑几步,身后一道寒光疾驰过来,划过他的颈部。中年人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整个人的脑袋便和身体分家了。 那道寒光是一把在空中旋转着匕首,此时,它飞回了黑衣女子的手中。 冷风在树林里“簌簌”的刮着,如今这个地方,只是死尸和血腥的味道,然而从始至终,黑衣女子没有眨过一下眼。她举起匕首轻吹了口气,那上面的血迹顿时消失不见,这是一把能够吸食鲜血的上古兵器,它名叫赤妖。 ‘宗主,如今我已经按照约定,将你名单上所有的障碍都清除了,那么你,终于能让我见我哥哥了吧。’黑衣女子心念了一声,面目流露出了一丝恨意。 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并不愿意做“血罗刹”,然而在那个男人的逼迫之下,她只能替他卖命。这几个月的杀戮之中,她几乎忘记了过往的自己,而曾经,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王倩。 第一百三十六章 初到香港 香港国际机场。 一辆客机降落在了机坪上,机舱打开,三三两两的人走了下来。 下了飞机后,叶翔和苏湄心并排走在一起,两名穿着西服的天宗商业科人员跟在身后。他们没走几步,一名身材挺拔、长相俊朗而又有气质的男子带着四名随从迎了过去,这名男子正是香港唐家大少爷唐骏宇。 “叶翔,好久不见。”唐骏宇步到跟前,友好的伸出了一只手。 叶翔面露笑容,伸手相握道:“没想到你能亲自来,有劳了。” “你太客气了。”唐骏宇用真诚的语气说道:“你是我们唐家的恩人,这次你来香港,我肯定要尽地主之谊的。”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叶翔保持着笑脸说道。 唐骏宇笑着回应了一下,随后,将目光转向一旁穿着淡红衣裳貌美无双的苏湄心,开口道:“这位应该就是最近在内地崭露头角,天翔集团董事长苏湄心女士吧。” 苏湄心一脸端庄,简单回道:“你好,唐先生,我是苏湄心。” 唐骏宇伸出一只手,道:“很高兴认识你。” “同样荣幸。”说完,苏湄心伸手握了一下,然后快速的分开了。她的厌男症,一直没有好转。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唐骏宇面露热忱说道:“我现在代表唐家正式邀请两位去家里做客,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叶翔开口道:“当然,很荣幸。” 听到这个答复后,唐骏宇转头望了眼一个地方,继而收回目光道:“飞机在那里等着,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吧。” 叶翔随着唐骏宇的目光看去,只见机坪几百米外的地方,停着一架私人飞机。这让叶翔不禁在心中感慨:不愧是唐家,果然有派头。唉,和别人比,我永远是一个早餐只啃菠萝包的穷B。 这时,叶翔不再多想,迈起步子,并排和唐骏宇朝着那边走去。 “对了叶翔,你这次来香港,除了观光游玩,还有什么事情吗?”唐骏宇问道。 叶翔叹了口气,道:“说起来惭愧,我还欠你二十亿一直没还呢,这次来主要是还钱的。” 唐骏宇淡淡回了一声:“那笔钱,不用急。” 从对方的语气上,叶翔明显感觉到,那二十亿,唐骏宇已经没打算要了,全当报恩。但如果不还,叶翔心中有些过意不去,毕竟二十亿不是小数目。另外,唐牧谣是他心甘情愿救的,别人拿二十亿来买这份恩情,叶翔觉得这件事,怎么看怎么别扭。 叶翔想了一下,忽然道:“其实这次我来香港,还有一件事情。湄心是我的朋友,她的天翔集团旗下产业,也就是倾心妇科医院设在香港的分院要开张了,我特地来给她捧捧场。” 听到这话,唐骏宇仔细看了眼苏湄心,随后将目光转向叶翔道:“叶翔,冒昧问一句,天翔集团其实是你的吧。” 叶翔的脸红了一下,并不隐瞒道:“也可以这么说。” 唐骏宇脑子高速运转了一下,便道:“这样吧,我借你的那二十亿入股倾心妇科医院,换你们在香港设立的分院百分之十的股份。” 叶翔听后,即刻停下脚步,面目显出一丝激动,道:“合作愉快!”说完,便朝着唐骏宇伸出了一只手。 唐骏宇伸手相握,道:“嗯,合作愉快。” 唐家用二十亿资金来买倾心妇科医院香港分院百分之十的股份,对于叶翔来说,这是天大的好事。这件事,除了表面上让自己占了一个大便宜,并且还有无可估量的潜在价值,他代表了唐家和天翔集团的一份合作关系。只要他们一入股,在香港这块地方,倾心妇科医院的发展肯定顺风顺水,没有人敢惹。 此时,一行人距离机坪上停着的私人飞机只有几米路了,唐骏宇正准备迈步,领着叶翔他们上飞机。 突然,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总裁旗舰版轿车,通过机场的特殊通驶了过来。很快,车子停在了众人面前,车门开启,一位绝代风华的佳人步了下来。 她有一头趋于梦幻般的柔亮发丝,眼如星辰,鼻如琼玉。她的面颊,透着淡淡的天然红晕,这份天生丽质,多看一眼,便让人多一份沉醉。快一年没见了,她风采依旧,依旧那般迷人,让人无法控制住心跳。 看到唐牧谣的那一刻起,叶翔不由自主呆在了原地。 唐牧谣迈着缓缓的步伐来到叶翔面前,凝视着他道:“听说你来香港了,为什么不通知我一声,我好歹也是你的……好朋友。” 话语传出,叶翔依旧傻傻的站在原地,一时半会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唐牧谣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道:“喂!叶翔,你怎么了?” 叶翔轻晃了一下脑袋,回过神来道:“牧谣……呵呵,呵呵!”他干笑了两声,伸手摸了摸后脑勺,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这幕下,一旁的苏湄心妙美的双眸眨了眨,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叶翔,也从没想过,这个男人,会有看起来这么傻的时候。看来,音乐女神唐牧谣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是一般的简单。男人果然是吃里扒外喜欢偷腥的大脸猫,苏湄心很期待,沈漫溪知道这件事情后,叶翔这个小混蛋怎么去应付。” “听说你和漫溪姐订婚了?”唐牧谣忽然问道。 叶翔定下神来,“嗯”了一声。 “你很爱漫溪姐吧。”佳人继续问道。 叶翔并不犹豫,道出了两个字:“很爱。” 声音传来,唐牧谣面露微笑道:“漫溪姐真幸福,祝福你们。” “我也祝你幸福。” “你们订婚的那段时间,我被家里人限制出行,所以没有办法参加你们的订婚典礼,我很抱歉。” “没事。” “你们结婚的时候,记得一定要通知我,我无论如何都会去的。很早以前我就答应过漫溪姐,当她和她的心上人走进教堂的时候,我会当她的伴娘。” “好。” “好期待那天的到来,你认为那天我该怎么穿呢?是应该穿白色的伴娘服,还是其他颜色的?” 听到这话,叶翔不再回答了。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沉默,这个傻丫头会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一直问下去。她的表情虽然很坚强很平静,但叶翔明白,真实的情况不是这样的。 牧谣的心一直在痛,他感受得到,因为他自己的心,不知何时,也在隐隐作痛。他们两个心有灵犀,只要其中一个难受,另一个也不会好过的。 “我们还是先上飞机吧。”这时,一旁的唐骏宇开口道,他已经看出了两人的异常。 声落,他怜惜看了眼妹妹,微微叹气一声,便朝着私人飞机走去。 叶翔跟着迈步。 唐牧谣不再说话,微低着头,跟在叶翔身后,默默的走着。 第一百三十七章 摇一林竹叶 上了飞机后,气氛不知何为沉寂了下来,很少有人再去说话。 叶翔和唐牧谣各自坐在一边,他们的座位之间隔着一片很空的地方,唐牧谣一直将目光转向窗外,遥望着蓝天白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至于叶翔,从口袋里拿出《情圣宝典》翻了翻,随后,略有感触写了起来。 ‘常言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同床共枕眠。’ ‘去年的那一夜里,我和牧谣在深圳同床共眠后,我原本以为我们的关系,会像那些喜欢搞一夜情的男男女女一样。睡一觉后,第二天便没了缘分,拍拍屁股走人,从此天各一方,谁不再认识谁,谁也不再想谁了。’ ‘然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这半年多来,我会收集她的唱片、海报,累了的时候,脑海也会浮现她的影子。我一直在悄悄做着这些事情,算得上我一个天大的秘密,连漫溪也不知道。’ ‘其实我有过那种想法,就是做个好男人好老公,此生此世只疼只爱漫溪一个。我原本以为我可以做到,但今天看到牧谣后,那种在心底压抑已久的感情彻底爆发了,我发现我是真的很喜欢她,喜欢到不能放手。’ ‘我是个得寸进尺的男人,我感觉得到,牧谣并没有忘了我。她不忘我,我怎么会忘她呢?否则,我就真的很负心了。’ ‘俗话说得好,不再放荡中变坏,就在沉默中变态!好吧,我只能选择变坏了!’ ‘叶翔写于2012年3月21日9点55分21秒,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 写完后,叶翔便合上《情圣宝典》,转头看了不远处的佳人几秒。随后,他收回目光,也一脸默然望向了窗外。 飞机航行几分钟后,便开始向着下方降落,叶翔发现他们来到了一片僻静的水域。 这片水域东北二面环山,西面是一片风景秀丽沙滩,南面为茫茫大海,它的中间有一个巨大的人工岛,上面布局独具特色且又十分鲜明。小岛东面,主要由竹林和花园组成,里面建有亭台楼阁、假山池塘,一片古典盛景;至于其它地方,绿树林荫,别墅遍布,各种现代化设施应有尽有,十分奢华。 这座人工岛,可谓一半“世外桃源”,一半“海上宫殿”。 此情此景,让叶翔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天宗,确切的说,想起了天宗所在的那座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无名岛。那里一年四季杂草丛生,下雨后到处是泥巴,走在路上“吧唧吧唧”的响。而自己那群血气方刚的小弟,还会时不时在上面比武,搞得碎石乱飞,呼吸一口到处是灰,简直没有一点环境性可言。 看看眼下,碧海蓝天,世外岛屿,光明正大,永不拆迁。别人做大生意的,过得多么舒服。 ‘唉,生命没保障,居住环境差,小弟爱打架,大哥缺钱花。这就是天宗这种非典型性黑社会的真实写照。’叶翔面露忧郁表情,在心中念道。 飞机最终降落在了岛上的小型机坪上,一行人走了下来。 唐骏宇兄妹的父亲名叫唐袄年,是唐家现任家主,由于他目前在国外谈生意,所以这次招待由唐骏宇一手操办。 现在刚到十点,午宴设在正午十二点开始,于是,唐骏宇先带着叶翔一行人参观起了海岛风光。唐家的府宅,建设布局宏伟而又新奇,不亚于一些风景旅游区,所以一路走来,众人并不觉得腻味。 期间,叶翔悄悄对唐牧谣说了声:“牧谣,东边的那片竹林非常好看,你能带我去参观一下吗?”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最终点头答应。 于是,这两个人离开队伍,单独朝着一方走去了。 竹林很是幽静,里面弥漫着淡淡的翠竹香气,地面落有细叶,踩上去会有轻轻的响声。 两人起初走进里面时,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并排静静的走着。直到一阵风吹过,几根细竹晃动,一片翠叶飘落到了两人眼前。 “你过得还好吗?”这一刻,两人同时开口,问向了彼此。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略微一惊,看向了身旁的佳人。同一时间,唐牧谣转头凝望着他。 随后,两人微微一笑。 “女士优先,你先回答这个问题。”叶翔说道。 唐牧谣眼眸一闪,道:“我过得不好,自从楚天凌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后,他们便把关在了家里,我整天很闷很闷。” “看来我们同病相怜,我也被人关了半年。” 唐牧谣面露关切之色,道:“谁关你,发生什么事了?” 叶翔看着前方的道路,轻轻呼了口气道:“我当了一回大英雄,惩处了几个大坏人,维护了世界和平,然后龙部觉得我不够低调,就限制我半年内不准离开白沙市。” 听到这句半开玩笑的话语,唐牧谣反而神色露出了一丝紧张,她关心不减道:“叶翔,龙部可是我们国家最强大的组织,他们做事情肯定是有理由的。你做了什么?他们限制你出行,能告诉我吗?” 叶翔并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目光柔和看向佳人,道:“牧谣,如果不是半年内不可以离开白沙市,我很早以前就会来唐家找你的,让你不再那么闷,不会闷那么久。” 话语传出,气氛忽然显出了几分暧昧,唐牧谣将头微微低下,不再说话了。 叶翔见状,便收回目光,一边走着,一边继续望着前方。 两人默然走了一会儿。 “牧谣,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叶翔打破沉默,开口道。 “好啊。”唐牧谣简单回应了一声。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有一位精神病院的大夫准备和一个即将出院的精神病人好好谈一谈,以确定这个病人是否真的康复。大夫将病人叫到了办公室,问他,你出院以后准备干些什么?病人老实巴交回答,拿石头把你们医院的窗户玻璃通通打烂。大夫听后发现这个病人的神经病并没有好转,需要继续进行治疗。几个月后,大夫觉得这个病人好像可以出院了,于是,又一次把他叫到了办公室,和他谈起话来。” 说到这,叶翔止了一下声,看向身旁安静走着的唐牧谣,道:“牧谣,这个笑话要两个人配合才能完成,我们来一次情景表演吧。你来演那位大夫,而我的角色是那个精神病人,你现在问我‘你出院以后准备干些什么’。” 唐牧谣奇怪看了叶翔一眼,不过还是依话说道:“你出院以后准备干些什么?” “找份工作。”叶翔进入了“神经病”的角色,十分干脆回答道。 唐牧谣很有默契的继续问道:“然后呢?” “挣钱。” “然后呢?” “攒钱。” “然后呢?” “娶个媳妇。” “然后呢?” “洞房。” 唐牧谣想看看叶翔究竟能够回答多少个“然后呢”,不由加快语气道:“然后呢?” “把她的衣服脱了。” “然后呢?” “把她的裤子脱了。” “然后呢?” “把她的内裤脱了。” “然后呢?” “把内裤上的橡皮筋抽出来,做把弹弓,再找些石头把你们医院的窗户玻璃通通打烂!”说完,叶翔停下脚步,脸上乐开了花,开口道:“哈哈!哈哈哈哈哈!牧谣,这个笑话是不是很好笑啊?哈哈哈哈!”叶翔一边笑着便一边捂住了肚子,这并不做作出的,而是一份情不自禁的感情,他真的觉得自己讲得很好笑。 叶翔傻笑了七八秒后,回过神来,却发现唐牧谣用一副看火星人的表情看着自己,淡淡从口中说出了三个字:“不好笑。” 叶翔神情一囧,眼前这个女人的表现,让他实在想不通。按理说,自己讲笑话的水平,连亲爱的漫溪都能搞定,可牧谣,你咋要用这副表情对待我,咋就不笑呢?你这是犯规! “叶翔,你还是给我讲北极熊的故事吧,那个好听也好笑。”这时,唐牧谣面露期待,开口说道。 叶翔一脸呆板表情道:“从前有只北极熊,因为无聊,便在冰地上拔起了自己的毛,但把毛拨完后,他才发现,好冷啊。”讲这个故事时,叶翔无论是语气还是内心,都可以用这么四个字来形容:毫无激情。 “呵呵!这只北极熊好可爱啊,它怎么能够随便拨自己身上的毛呢?呵呵!它不知道北极很冷吗?要用毛来保暖的。”唐牧谣一边说着,便一边捂嘴“咯咯”笑了起来,十分开怀。 这份结果,让叶翔的思维一瞬间短路。他很想痛哭一场,但又找不到哭的理由;想跟着笑,却又笑不出声,毕竟的确没有什么笑的。 ‘苍天呀大地啊!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女人她,她……她今天大姨妈外加月经不调!?”心中道出这么一句后,有那么一刻,叶翔真想把眼前这个弄得他有些小抓狂的绝美人儿,推倒在地,然后一边狠狠的侵犯她,一边理直气壮说道:该笑的时候不笑,不该笑的时候你拼命的笑,再乱笑,再乱笑我就把吃掉! “你还是老样子,一直没变。”这时,唐牧谣一双俏美的眼眸直直看着叶翔,忽然说道。 叶翔回过神来,与佳人对视着,道:“哪里没变?” “还是那么喜欢哄女孩子。” “那我一哄到底吧。”叶翔用认真的语气说道,转头看了看四周,继而迈步,走到了不远处一根粗壮的竹子前。 唐牧谣面露一丝疑惑道:“你准备做什么?” “为你摇一林竹叶。”叶翔微笑说了声,随后双手抓住那根柱子,快速而又有节奏的摇了起来。 顷刻间,漫天叶片飞舞下来,唐牧谣仰头望去,整片视野里已全是“叶”。这一幕,她感觉好美丽,令她好心动。 摇一林竹叶。 能否摇定今世情缘?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不如不见 中午在唐家用完餐后,苏湄心和两名商业科人员留了下来,与唐骏宇洽谈起了生意上的事情。至于叶翔,接了一个电话后,和众人道了一个别,便匆匆离去了。 下午两点半,香港元朗一栋独立别墅内。 叶翔坐在客厅沙发上,将手中一份文件翻了翻,随后看向面前一名男子,道:“做得不错,继续紧盯着辕门的一举一动。” “是。”男子恭敬回答了一声。现在是春天,然而他的装束却十分奇特,一身黑色风衣将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还带着一副黑色墨镜,让人看不清喜怒。曾经他的名字叫李冉,不过现在已名为血刀。 血刀目前担任天宗情报组组长,外号“影修罗”,与天宗杀手科科长“血罗刹”齐名。他们两人,可以说是叶翔的左臂右膀,为天宗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时,叶翔仰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随后道:“血刀,我忽然觉得咱们天宗发展太顺利了,一直以来,内部人员和谐友爱,出去执行任务也没有人出过差错,你觉得这样好吗?” “好。”血刀回答了一声,继而话锋一转道:“不过也有弊,宗里有些人的傲气太盛了,如果任由他们这么发展下去,迟早会出大事。” 叶翔直直盯着血刀,开口道:“你手下有几个年轻人我蛮有印象的,以前在岛上训练他们时,我感觉他们很有暴力倾向,干情报这行要能忍,他们这样不好。这次回去后,你可以给他们制造出一起事件,如果有人犯错了,没有经受住考验……”说到这,叶翔语气骤然一沉,道:“天宗需要杀鸡儆猴一次。”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血刀一脸淡然应道。 叮咚!正在这时,一阵门铃声响起。 血刀立马面露警惕之色。 叶翔看了眼大门那方,嘴角微微上扬道:“血刀,你和‘血罗刹’同在执法堂做事,可一直以来,你们都分开去执行任务,从没碰过面。你不是一直很想见她的吗?” 血刀问道:“门外的人是她?” “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你现在去开门吧。”说到这,叶翔忽然叹了口气道:“如果门外站着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衣服,见面会喊你‘哥哥’的女人,就是她了。” 血刀觉得宗主的话有些奇怪,他不由面露一丝疑惑走了过去,随后,将大门打开。 门外果然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女人,她的表情原本是一脸漠然的,然而血刀发现,当她看到自己时,两眼霍然放出了光彩,几乎同一时间开口叫道:“哥哥!” 哥哥?听到这个称呼,血刀不由皱了下眉头。这声叫唤,让他想起了韩剧里那些不懂事的小女生,随便见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就亲切的叫“哥哥”。 堂堂天宗的“血罗刹”,怎么可以有这么不好的习惯。 “我是影修罗,你好,血罗刹。”血刀自我介绍了一声,礼貌性伸出了一只手。 声落传入耳中,王倩面目露出了惊色,她并没有伸手相握,而是急道:“哥哥,你不记得我了?” 血刀十分反感对方“哥哥”的叫,眉头再度皱起道:“你是谁?我为什么要记得你。” “我是你妹妹,小倩啊。”王倩恳切说道。 “我没有妹妹。”血刀冷淡回应了一声。 王倩听后,心中顿时如同被重锤敲击一般,她稳定住情绪,向前迈开一步,想要哥哥更加看清自己的脸,记起自己来。 可是同一时间,血刀向后退了一步。 “哥哥,你到底怎么了,你怎么可以忘了我?”王倩面容闪过悲色,情真意切道:“我是你妹妹,真的是你的妹妹,你唯一的亲妹妹。” 血刀一脸漠然道:“不记得就是不记得,血罗刹,你的表现让我很失望。另外,我希望你不要再叫我哥哥,很难听。” 听完,王倩刹那间面如死灰。 “血刀,她真的是你妹妹。你失忆了,所以现在记不起她。”忽然,一个声音传来。不知何时,叶翔已经走到不远处的冰箱前,他从里面拿出一罐可乐,一边喝着一边说道。 血刀将目光转向叶翔,顿现恭敬之色,道:“我以前是谁不重要。我只知道,是宗主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此生唯有效忠天宗,忠于宗主来报答这份恩情。至于过往的一切,属下都可以放下。” 听到这话,叶翔感到无比欣慰。自从把李冉救活后,他用了半年时间给这个家伙洗脑,看来自己的一番苦心没有白费,如今已经成功了。 另外这一幕,也让叶翔心中另一块大石头落下。就是以往他一直担心,李冉见到王倩后,在强烈的情感冲击下,会冲破记忆封印,想起以往的事情。所以一直以来,叶翔不仅不让王倩见李冉,也让身为情报组组长的李冉,见不到王倩。如今,天宗在湘南大局已定,叶翔才敢让他们见上一面。 李冉漠然的态度,让他很满意。 “你到底对我哥哥做了什么!”王倩见哥哥成了这个样子,悲愤之下,一脸仇恨的看向叶翔,吼了一声。 叶翔将手中的可乐一口气喝完,用指头擦了一下嘴。随即注视着王倩,声音一沉道:“你知道你在用什么语气跟我说话吗? 王倩并无惧色,厉声道:“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到底对我哥哥做什么了?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叶翔冷笑一声,道:“你认为我做了什么,就做了什么。” “啊!”王倩再也无法保持镇定,她怒吼一声,双眼骤然一红,两颗尖尖的獠牙从嘴角长出。旋即,她身形一闪,便手握赤妖,朝着叶翔攻了过去。 她的速度太快,如果用肉眼来看,她整个人如同凭空消失了一般。 在王倩行动的那一刻,早有戒备的血刀也动了起来。他的墨镜闪过一道光华,整个身形顷刻消失在了原地,几乎同一时间,他出现在了叶翔面前。 不到一秒,便有这样一副画面出现了:王倩双手无力垂下,一脸呆滞站在距离叶翔半米外的地方,而血刀手握一把幽红之刀,抵住了她雪白的颈部。 在整个天宗,血刀的速度无人能及,“影修罗”之名,便是由此而来。 “血刀,放开他。”叶翔目不转睛盯着王倩,下达了一道指令。 血刀面目闪过一丝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将“小红”收了起来。 “你先出去吧。” 血刀一惊,道:“宗主,这……” “出去!” “属下遵命。”血刀道了一声,随后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对王倩说道:“如果你敢伤害宗主一根汗毛,我定取你的狗命!” 声落,他“嗖”地一下飞出了屋子,与此同时,在一丝风力的带动下,别墅的大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 (一些书友的热情我能理解,也很欣慰,但我有必要重申一遍,这本书千真万确不是一天一章。不信可以算算,本书七号上架,今天是十五号,截止到现在收费章节共更新了十七章。 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不是十二个钟头啊,我虽然码字不快,但一天两章的平均更新速度,天地可表可昭日月,望各位能够明鉴。) 第一百三十九章 绝不放手 对于王倩这个姑娘,其实很早以前,叶翔救下她时,心里就动了歪心思。那个“红眼”技能,简直是太神奇太让人心动了。叶翔觉得,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如果好好利用一番,真是伯乐不识千里马,可惜啊! 天宗创建初期,叶翔急需人才,王倩便是他心中重点培养对象之一。由于忌惮王倩和李冉见面后,会唤起李冉的记忆,所以叶翔并没有把她带上无名岛和天宗人员一起修行,而是拿着《天秘笈》来到她居住的那间小屋,把自己的心思和她摊牌,即:你如果想见你哥哥,在我天宗一统湘南前,就乖乖听话,什么都听我的! 其实当时说出这些话,叶翔还是蛮不好意思的。毕竟自己救下这个丫头最初的几天,对她那么好,突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态度变得那么的强硬,还有那么一丝的邪恶,简直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精神。 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叶翔深知,害羞的男人,是做不成大事的,所以该耍的手段,他绝不手软! 面对叶翔提出的条件,王倩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答应。由于身负超级血脉,修行《天秘笈》后,王倩的功力可谓进展神速,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便成为了天宗仅此于叶翔和李冉的第三大高手。即使面对炼武堂堂主熊伟,王倩在开启红眼技能后,也绝对能在三分钟之内搞定他。 随后三个月里,天宗正式展开了征伐之路。王倩带领杀手科人员一路劈荆斩棘,只要她到往的地方,那些大大小小的宗派,要么臣服,要么一夜消亡。她手中的一把赤妖,不知吞噬多少生命,染尽了多少鲜血,她,成了血雨腥风中不败的女战神! 在叶翔心里,血刀是一把藏锋之刀,暗中守护天宗,守卫着自己,是一张不轻易翻出的王牌。而王倩,则是自己手中的杀人之剑,让她雷厉风行处事,让她张扬在外,让她被世人所知,以此来震慑四方! 这两人,一明一暗,有如日月,双星合璧,天下无敌! 别墅内。 “你真的很想杀我?”叶翔注视着王倩,淡然道了一声。 声音传来,陷入呆滞中的王倩回过神来,她盯着眼前的男人,毫不犹豫从嘴里说出了两个字:“很想。” 叶翔听后,一点也不紧张。他双手负立,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继而道:“和你说几个关于我的秘密吧,我经常也会有很多想法,比如我很想忘掉那个女人,一辈子只疼爱我老婆一个;也很想做个善良纯真的人,与世无争,像那些成天吃斋念佛的和尚一样,把世间所有的是是非非都当成浮云。但到头来,我都会发现,我做不到。正如那句话所说,愿望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知道吗?你很想杀我,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我觉得,它不可能实现。” 王倩眼中寒光一闪,道:“如果我愿意,我现在就可以杀你。” 叶翔嘴角上扬,不以为意道:“可惜的是,你不会这么做。你的哥哥离开时告诉过你,你敢动我一根汗毛,他就要你的狗命。对你而言,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死在你亲哥哥的手中,而杀了我,你又不会得到多大的快乐,这明显很不划算。傻丫头,你又不傻,不会做那么损人不利已的事的。” “你到底对我哥哥做了什么!” “我能做什么?我唯一对你哥哥做的事情就是,救了他。“ “他怎么会突然失忆呢?” “关我屁事。”叶翔说道:“他送到我朋友那里时,在地下被埋了那么天,受了那么重的伤,被救醒后,失忆很正常。” “你那个朋友在哪?” 听到这话,叶翔盯着王倩看了两秒,继而道:“你没完没了,是么?” 王倩一怔,不再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便道:“半年前我答应过你,天宗一统湘南后,我让你见你哥哥,也给你自由,我现在兑现承诺,你可以随时辞掉职务,离开天宗。” “那我哥哥呢?”王倩问道。 “他会代替你的职务。” “你不能这么做!” “我就要那么做。”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兄妹?”王倩面露悲意道:“那是一个天天杀人,天天要面临很大危险的职位,你不能让我哥哥去当。” 叶翔叹了口气,面露一份无奈表情道:“傻丫头,我也不想啊,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走后,除了他,没有人能够胜任那个职位的。” 王倩并不理会这份话语,而是有些语无伦次说道:“很久以前,我原本以为你是一个好人,没想到你是个恶魔,你就是恶魔……我从小到大,连杀一只鸡都怕,踩死一只蚂蚁都会内疚,为了见哥哥,我答应了你,什么都答应了你,逼迫自己做不喜欢做的事,替你清楚障碍,替你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如今你还不放过我,还不放过我和我哥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这个恶魔!” 叶翔面目毫无波澜,将头上仰一份,目光深邃道:“湘南由于一直是四大民间势力的缓冲地带,以至于这里的隐世势力杂乱无序,一直以来争斗不休,惹得湘南地区少有安宁之日。我天宗一统湘南,是还这片地区一片安宁,我叫你所做的一切,怎么会是伤天害理的事呢?就跟昔日始皇帝一统天下一样,这种事情,没有对错。你杀得越多,功绩越高,如果在古代,你简直就是一个神威大将军。” 这些话,王倩根本听不进去,她的心里一直想着她的哥哥。 此刻,她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脸恳求道:“宗主,求你放过我们兄妹!” 这一幕,让叶翔始料未及,他不由有了一丝的动容。但很快,他恢复了平静,默然看着跪在面前的这个女人。 一秒。 二秒。 三秒。 时间就这么缓而有序的流逝着…… 终于,王倩的面目不再有乞求之色,而是变得异常冰冷,她开口道:“好,我继续为你做事,继续担任杀手科科长。”声落,她站起身子,随即转过身,迈着僵硬的步伐朝着别墅大门走去。 看着那抹萧瑟的倩影,叶翔心里有了几分感慨,但并没有多少内疚。原因很简单,他对王倩的感情主要来源于她和小茹长得有几分像,并不是十分深厚。伤害了,就伤害了吧。 叶翔觉得自己这个人,有时候的确有那么一点的坏。 第一百四十章 你就是那个男主角 在叶翔心中,一直以来对身边的人都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哪些人该利用,哪些人需要自己一辈子照顾,宁愿自己受到伤害,也不会动她一分一毫。 就比如沈漫溪,她曾经数次向叶翔表示可以掌管天宗的商业科,帮助打理天翔集团,但叶翔每回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他心里很清楚,就目前而言,天宗是趟浑水,他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女人扯进来的。 叶翔如今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天宗迅速的强大起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住沈家,保护好自己的女人。 这次来到香港,叶翔毫无游玩的念头,除了看望唐牧谣,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能够和唐家搭上线,让自己能够在香港站稳脚。香港目前是一片净土,华夏四大民间势力并没有涉足这里,只要天翔集团的产业在这里落地生根,那么天宗的势力也会同步发展起来。 狡兔三窟,叶翔准备把香港做为天宗的第二个安身之所,当然,这是一步险棋。据血刀传回来的情报,四大民间势力都曾想把香港列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但最终都已失败告终,这是一块藏龙卧虎的福地! 无论如何,唐骏宇入股倾心妇科医院,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这几日,叶翔要么在别墅里面规划天宗前景,要么和苏湄心一起探讨天翔集团的发展事宜。而血刀和王倩,他已派回湘南,最近天宗和南方辕门的关系闹得有些僵,只有这两员大将镇守总部,叶翔才能安心在外。 至于唐骏宇,没有特别的事情,叶翔不会去找。毕竟别人是大忙人,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找多了就变成“缠”了。叶翔为人处事,心中都会定位,他要争取的是和唐家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巴结。 而唐牧谣,自从唐府一别后,叶翔也没有再找过她。对于这个女人,叶翔有些伤脑筋,理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他们未来该怎么发展,就让一切随缘吧。 今天,叶翔在元朗的别墅一个人吃午餐时,悦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看到上面显示的号码后,他连忙接通了。 “喂,牧谣。” “叶翔,这几天很忙么。”电话那头,佳人的声音粘着一丝的埋怨。 “不忙。”叶翔简单说出了两个字。 “那你为什么……” 不等唐牧谣说完,叶翔便道:“因为这几天我都在拼命想你,想到没力气出门了。” 话语传出,电话那头沉默了。 “牧谣。”叶翔开口道。 “我在。” “在就说话啊,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吗?” 唐牧谣稳定了一下心绪,继而道:“叶翔,今晚特区政府会在海滨公园那里举办一场“援助孤儿院”的慈善晚会,我受到了邀请,你能来陪我一起参加吗?” “当然。”叶翔一口答应,随后他想一下,便道:“牧谣,冒昧问一句,我今晚去的时候,用不用穿防弹衣?” 唐牧谣疑惑道:“什么意思?” “你那么的美丽动人,在内地时,就有无数的粉丝喜欢你,而香港是你的大本营,肯定有不少豪门公子追过你吧。今晚,当他们看到一个很帅的乡巴佬,走到你身旁,心里肯定很想搞我的人,我要提前做好防备才是。” “是呀,你不仅要穿防弹衣,还要戴钢盔,全副武装,总之很危险,你到底去不去?” “去,当然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叶翔轻轻叹了口气,道:“谁叫我天生长得一副欠扁的样子,如果不专门做一些欠扁的事,真是浪费我的一表人才啊。” “呵呵。”电话那头传来了唐牧谣银铃般的笑声。 3月21日晚上八点,香港明月高挂,夜色很美。 一辆加长版的奔驰S600,停在了海滨公园一座名为“十乐会苑”的大厦前。 车门开启,一只镶有宝钻的银色高跟鞋踏向了地面,唐牧谣从车里步了出来。她秀发盘卷,穿着一身高雅的浅蓝色晚礼服,轻风的吹拂下,显得唯美动人。 叶翔紧跟着下了车,为了这次慈善宴会,来之前他特地咨询了一些苏湄心,如今穿上了一套纯白色的西装。双脚落地的那一刻,一阵风迎面吹来,叶翔顿时觉得自己帅气逼人,简直是万千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两人正准备走进“十乐会苑”。 “牧谣。”忽然,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声音。 两人止住步子,转头看去,只见一名穿着深黑色西装的男子走了过来。 第一眼看到这名男子时,叶翔产生了一种错觉,因为他长得和方宇很像,似乎就是方宇。但如果仔细一看,就会发现,他的相貌和气质要比方宇多一份成熟稳重,而少几分属于年轻人的俊秀。 这时,男子走到了跟前,对唐牧谣说道:“牧谣,你好像从来不参加应酬的,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你,真是难得啊。” 唐牧谣面露友好之色,道:“我们做艺人的,取之于民,当然也要懂得回报社会。这场是慈善宴会,我当然会来咯。” 男子微笑回应了一下,随后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叶翔,道:“这位是?” 唐牧谣开口道:“给你介绍一下,他叫叶翔,是我在内地认识的朋友。” “梁晓伟。”男子自我介绍了一声,一边伸手一边道:“很高兴见到你。” 叶翔伸手相握,道:“我也很高兴。” 握了两秒,两人便松了开来。梁晓伟看向唐牧谣,聊道:“牧谣,无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底下,我几乎没有看到过你身边有男伴,这位叶先生在你心中的地位,肯定不简单吧。” “只是很好的朋友。”唐牧谣简单回答了一声,但面容却泛起了一抹红晕。 梁晓伟看在眼里,不由再度将目光转向叶翔,多了几分仔细。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份好奇。 “伟哥,我这么叫你不介意吧。”叶翔面露笑容道:“请问一下,你是不是演过电影,我好像在电视里见过你。” 梁晓伟并不多说,只是“嗯”了一声。 这时,唐牧谣用手臂轻轻碰了一下叶翔,道:“晓伟很有名气的,你不认识他吗?” “有印象,但一时半会记不起来了。”叶翔一边说着一边思索了起来。 唐牧谣道:“晓伟可是很了不起的哦,他是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和‘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男主角最多的人。其中金像奖5次,金马奖3次。此外,他凭借爱情电影《花样年华》获得第53届‘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零八年,更是凭着李导的《色戒》获得第2届‘亚洲电影大奖’最佳男主角。” 叶翔原本还想不起究竟在哪见过梁晓伟,不过,当听到唐牧谣最后一句话时,立马恍然大悟。此刻,他一拍脑袋,指着梁晓伟道:“我想起来了!我看黄片时候见过你,你就是那个男主角!” 此话一出,唐牧谣和梁晓伟同时一愣。 梁晓伟稳定了一下情绪,随即说道:“请问一下,是哪部片子?” “《色戒》啊!”叶翔面露激动之情,道:“伟哥,你那部片子演得太好了,简直用‘神乎其神’都不足以形容你的演技。知道吗?自从看过你那部片子后,我真正意义上认识到了教育片的精髓是什么,至于东洋小鬼子拍的什么‘东京热、一本道’之类的东西,在我眼中简直成了垃圾。伟哥,说真的,我打心底佩服你,我对你这部片子的评价就是八个字,色戒一出,天下无片!” 叶翔无论语气还是表情,都毫无做作,完全源于真心本意。在他心中,对《色戒》这部片子的确有一份狂热的钟爱。记得第一次观摩它时,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叶翔穿着短裤坐在床上,浑身冒着热汗,目不转睛盯着眼前巴掌大的MP4屏幕。 画面虽小,但色香味俱全,叶翔看得可是津津有味,兽血沸腾。尤其是看到女主角被梁晓伟演的汉奸叫到公寓,然后走进房间却不见人。而就在这个时候,伟哥突然间从一个角落里跳出来,将女主角狠狠按在墙上,狠狠的撕她的旗袍…… 这一幕,给了叶翔强烈的视觉冲击感以及一份无与伦比的共鸣,有那么一刻,他多么想自己面前也出现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让自己按到墙上,然后用皮带抽她的屁股,撕她的衣服。或者自己穿着旗袍,让别人按,让别人撕也行。 总之当时,叶翔整个人像中了魔法一般,脑子里满是“旗袍”“撕”这样的字眼。回想到这,叶翔双眼灼热,不禁看了眼身旁的唐牧谣,幸好她今天穿的不是旗袍,不然叶翔很有可能莫名其妙的,做出一些连自己也无法控制的缺德事。 “牧谣,你这位朋友挺有趣的,我夫人还在宴会大厅等我,先不聊了。”此时,梁晓伟快速道别一声,便转过身子,逃一般朝着一方走去。 他之所以走这么急,自然是出于一份尴尬,不过在他心里,对叶翔这个人并不是很反感。梁晓伟的性格向来十分谦和,前面叶翔的话虽然有些失礼,但表达得自然,是在很纯粹的表露心中的一份感情,并不是在刻意的针对人。相反,梁晓伟从对方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一份十分真切的崇拜之情。 见到偶像突然之间就离开了,叶翔不由一惊,他还有好多话要和偶像说,看来没这个机会了。趁着偶像没走远,他决定拣一句最为重要的话,让偶像听到。 这一刻,叶翔朝着梁晓伟那方一边挥手,一边大声叫道:“伟哥,如果哪天你们准备拍《色戒2》,记得叫上我,我想去现场观摩一下。” 刚走上台阶,准备进入的宴会大厅的梁晓伟,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下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山井寿 “十乐会苑”大厦前。 叶翔收回目光,看向身边的佳人道:“牧谣,伟哥为什么走那么急啊?” 唐牧谣叹了口气,道:“自然是被你吓跑的。” “吓跑的?”叶翔不解道:“我刚才的态度很友好很热情啊,我还准备针对《色戒》这部片子,和他探讨华夏艺术教育片的发展前景呢。” 唐牧谣没好气看了叶翔一眼,道:“这种东西,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还不脸红。叶翔啊叶翔,你这个人真难懂,有时候的你,我觉得很有智慧。但有时候,你怎么让人感觉很幼稚,像个小孩子一样,口无遮拦呢?” 叶翔面露笑容道:“在我幼稚的时候,你就把我当成小孩子吧,那我所说的话,也便成了童言无忌。其实刚才,我还有一件事情准备告诉伟哥。” “什么事?” “他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 “幸好你没说。”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不能说吗?” “当然。人们平常都习惯说,某个人长得像哪一个明星,而没有人说,哪个明星长得像某个人。”唐牧谣细心教导道:“像这种交际场合,说任何话都要注意分寸的。你如果告诉晓伟,他长得很像你的一个朋友,这句话听起来就有些怪。而听起来怪的话,就是失礼,最好不要说出口。” 叶翔不以为意道:“切,明星的地位难道就比普通人高一截吗?只准说我们长得像他们,不准他们长得像我们?” 听到这话,唐牧谣仔细瞧了一眼叶翔,道:“喂,你这是什么表情,好像在鄙视人一样。我是唱歌的,我也是明星,你用这种表情说出这种话,是不是在鄙视我?” “开个玩笑而已。”叶翔道了一声,继而面露认真表情,道:“我们温柔美丽善良漂亮的小牧谣,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悦耳动听的声音,谁敢鄙视,简直不给后代积德,我正义小翔翔第一个不放过!” “拍马屁。”唐牧谣简单说出了三个字。 叶翔听后并不说话,只是摸着后脑勺,有些脸红的笑了两声。 看到这副样子,不知为何,唐牧谣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好傻好可爱。同一时间,她脑海浮现出了先前叶翔指着梁晓伟说“我看黄片时候见过你,你就是那个男主角”的情景。 ‘他怎么突然之间就说出了那样的话?而且表达得那么天真,那么好玩呢?这件事情,估计晓伟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呵呵,说不定今晚回去后,他还会做恶梦呢。” 想到这,唐牧谣不由芳唇开启,奇怪道了一声:“叶翔,我觉得有时候,你真的好可爱哦。” 叶翔听得莫名奇妙,正准备说一句“我是纯爷们儿,哪里可爱了?”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令他特别震惊的事情。只见唐牧谣面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刹那间伸出双手,按在他的脸蛋上,随即狠狠在上面捏了一把。 做出这种动作,其实连唐牧谣自己也感到惊诧不已,她也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自己就像着了魔一样,想要捏对方的脸,并且付诸了行动。 当意识到失态后,唐牧谣面容闪过一丝尴尬,连忙放开了叶翔。她并不说什么,转身便朝大门那边走去。 叶翔站在原地呆了三秒,当看到唐牧谣走上阶梯后,他终于回过了神来。 ‘她,她刚才……她刚才捏我的脸?她,她轻薄我?好啊!唐牧谣啊唐牧谣,你竟敢轻薄我。常言道,血债血还,肉债肉偿,你知道吗?轻薄我的女人只有一个下场,上我的船,生我的娃!’心念到这,叶翔将头一摆,甩了一下额前的留海。 “飘柔,就是这么自信。”在心中补充说了一句,叶翔便迈起大步,跟上唐牧谣,和她一起朝着宴会大厅走去。 大厅里面十分宽广,地面铺着光鲜艳丽的红色地毯,几十个圆桌整齐而有序的摆放着,慈善宴会正式开始后,嘉宾们会坐在上面,喊价竞拍。 大厅中部挂着一顶巨大的吊灯,每一个灯头如同星钻般闪耀,聚集在一起,有如倒流的瀑布,散发出夺目光彩。至于四周,矗立着六根巨柱,其材质皆为名贵木料,它们与墙壁上雕刻的精美壁画相互映衬,奢华而又不失艺术美感。总之,一番情景,美轮美奂。 叶翔和唐牧谣走进大厅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各种肤色,男女老少都有。在这里每一名男士的举止都如同一个绅士,他们尽力压低嗓门节制酒量,以求在众人面前不显露庸俗的一面。而每一名女士都会恬静微笑,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淑女,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道,永远独特醉人。 宴会,总能给每个人心中束上一根“优雅”底线,营造出一种集体虚伪的氛围。 唐牧谣的到来,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这位天之骄女,无论家世、相貌、气质还是个人素养,都可以堪称完美。她降临在这个世上,注定是要来倾倒众生的,只要她出现的地方,那片土地便有了灵性,人们便有了激情和乐趣。 唐牧谣一路走来,不少人主动和她打起了招呼,佳人一脸恬静的笑,微点下颔,一一简单回应。 期间,叶翔发现了一件事情,就是那些人和唐牧谣笑着打完招呼后,都会不忘给自己投来一个目光,大部分人显出了好奇之色,也有一些人,面露不善。 面对这种情况,翔哥习以为常,他心中永远是那么一句话:愚蠢的地球人,都来嫉妒我吧! 由于唐牧谣是特邀嘉宾,所以位置比较靠前,这时,两人正准备走过去。 突然,不远处响起了一个惶恐的声音:“山井先生,请原谅我的冒失,对不起,对不起!” 叶翔止住步子,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一个头上梳得油光发亮戴着眼镜的中年人,跪在了一名头发很长的青年男子面前。 这名青年男子给叶翔的第一印象是又矮又丑,一看就是东洋人。至于他脚下的地毯上,有一个翻倒的酒杯,里面的酒水全撒了出来,有几滴沾在了他的皮鞋上。 这时,那名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一边伸手用衣袖擦着青年男子的皮鞋,一边乞求道:“山井先生,我主要是今天在这里看见你,心情太激动,感觉太荣幸了。所以才不小心让手中的酒杯落到地上,弄脏了你的鞋,我现在已经帮你擦干净了,请求山井先生能够饶过我,原谅我的冒失吧。” 山井寿看着脚下摇尾乞怜的中年人,面露不屑之色,他并不和这个人说上一句,而是将目光转向了身旁的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她的装束十分奇异,可以说和整个慈善宴会格格不入。她穿着一身古典韵味十足的雪白衣裳,上面绣着大大小小粉色的樱花,至于她的头上,戴着一顶斗篷。 她的容颜,被白色的丝布所遮掩,尽管如此,她依旧那般光彩照人,由内自外散发出了一种摄人心魂的独特魅力。她是整个宴会,唯一能和唐牧谣媲美的女人。 “师父,看见没?这就是华夏,你一直向往的地方,而现在跪在我面前的,就是你心中敬仰的华夏人,多么可笑卑贱的一个民族。”山井寿用日语说道。 神秘女人并不开口,只是一副漠然的姿态,静观着这一切。 山井寿不再多言,将目光转向脚下的中年人,用标准的华夏语说道:“滚!” 中年人听后,如临大赦,并不废话一句,连忙从地上爬起。在围观众人的鄙夷中,逃一般的跑出了宴会大厅。 虽然事件平息了下来,但大厅里面却弥漫起了火药味,不少人对山井寿投去了敌视的目光。毕竟一个东洋小鬼子,敢在华夏的地盘上撒野,简直不想活了。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以及要注重身份,一些华夏同胞早就一拥而上,大展拳脚了。 面对这一幕,山井寿一脸的不屑,他的气焰很是嚣张啊。不经意间,他将目光看向一方,顿时眼中大放异彩。 此刻,山井寿盯着唐牧谣,面带笑容迈动了双脚。 几乎同一时间,叶翔的眼睛眯了一下。 很快,山井寿来到了唐牧谣跟前,一脸仰慕说道:“唐牧谣小姐,我叫山井寿,来自伟大的国度东洋。我一直很喜欢听你的歌,很早以前就想来香港看望你。如果说整个华夏,唯一让我迷恋和感到震惊的地方,就是诞生了你这样的音乐女神。”声落,山井寿满脸期待伸出了一只手。 面对这份示好,唐牧谣并没有立刻回应,而是面露犹豫之色,经过刚才的事件,她对眼前这个东洋人的印象并不好。但如果不和对方握手,又显得失礼了。并且对方是山井家族的人,身份不是一般的显赫。 “牧谣,这年头阿猫阿狗就是多,不必一一去理会。如果你把手弄脏了,我还得陪你去洗个把钟头的手,很麻烦的。”一阵嘲讽的话语突然响起,正是叶翔开口说出。他瞧都不瞧山井寿一眼,牵上唐牧谣的手,便朝着前方一张圆桌走去。 这份突如其来的行为,唐牧谣的心里乐意接受,她很配合的迈起了步子。 两人身后,山井寿盯着叶翔的背影,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忽然一抹异香传入鼻中,山井寿一惊,转头看去。 那名神秘女子来到了他的面前,她斗篷下的一双眼眸,直直盯住了他。 山井寿明白,师父在告诫自己,冷静下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山井集团(2章合1章) 山井集团,东洋四大垄断财阀之一,不去真正了解它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它究竟有多么恐怖的实力。 它目前由二十五家大型企业组成,产业遍布全球,深入各行各业,包括但不限于钢铁制造、造船、金融、保险、造纸业、电子、石油、化学农药、仓库、旅游业和核能。 丰田汽车、东芝、索尼、松下电器、三洋、NEC这些世界级的行业巨头,都是山井财团体系的重要成员。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山井”名声响遍全球,经济实力稳居世界第一。却不知为何,在其后的十年间,山井集团将旗下产业逐步分散开来,在全球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让各家成员企业,表面上独立运作了起来。从而导致它在世界五百强中的排名迅速下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很多在国际呼风唤雨的大型企业都会以进入世界五百强为荣,然而山井集团显然已对这种排名不屑一顾。其下属成员企业,有多家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其中丰田、东芝、索尼更是全球行业翘楚。如果三井集团想争世界五百强排名的风光,只需简单地将财团所属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在一起,就轻松拿下世界第一的位置。 他们之所以不去争取,自然是为了将自身真正的实力和活动隐藏起来,从而在暗中成长,操控整个世界。如今,在世界范围内,山井集团投资、参股的企业无所不在,却几乎看不到一处“山井”的字样,他们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了一个影子帝国——时时刻刻潜伏在人们身边,却没有人能够感觉得到它。 山井集团究竟有多少产业,涉猎范围究竟有多广,这是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秘密。山井集团华夏地区的一位高层人员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与其问我们做什么,不如问我们不做什么。我们不做毒品、不做武器弹药这些违犯法律的事,其他的,我们都会去做,并且都在做。” 从鸡蛋到卫星,这就是对山井集团产业链最好的诠释。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山井集团在东洋侵华过程中为侵略者提供了大量的武器、资金,不断着剥削华夏的资源,东洋从华夏抓去的矿产工人,都是在山井旗下的矿产企业工作。 如今,山井集团把自己扮演成了一个“虚弱”的巨人,从基础制造业、高科技产业到能源矿产,已经针对华夏展开了一场令人震惊的精妙布局,众多华夏企业已被他们层层“捆绑”。他们暗中把持着微观经济的命脉,从“细节”上来控制大局,不断入侵华夏的企业和政府,企图消弱华夏企业的竞争力,把其集团的利益最大化! 华夏著名的国有企业星海宝钢为什么会被东洋财团称为他们的成员企业? 创建了新浪网的四通集团曾经“与巨人同行”,却被业界称为“引狼入室”,这个巨人和狼到底是谁? 究竟是谁打造了索尼公司,又是谁宣称将星海广电集团打造成一个“华夏的索尼”? 东芝与索尼在蓝光DVD标准上的竞争不过是演给外人的一场戏,其实它们是一家人,谁又是它们的家长? 日系手机真的全都败走华夏,还是另有图谋?这是一盘没有下完的棋,这盘棋究竟是谁在暗中操控? 为什么东洋媒体把华夏的“和谐号”列车称为“异乡的新干线”? 在华夏航油集团输掉55亿美元的“赌局”中,谁是那个麻将桌上“三对一”的幕后庄家? “丰田汽车”真的是丰田家族创建和经营起来的,还是另有其人?暗中布局华夏汽车产业链的又是谁? 谁在背后为东芝撑腰,以42亿美元吞下了西屋电气,拿到了80亿美元的华夏订单,谁又打响了“核大战”? 答案只有一个:山井 而山井寿,正是山井集团现任董事长山井松莹的长孙! 晚上八点半,慈善宴会正式开始,嘉宾们纷纷入座。叶翔和唐牧谣坐在了第一排靠右的位置,而山井寿一行人坐在第一排靠左的位置。 几年前,华夏大地连续遭受了几场重大的灾难,无数家庭被迫分离,无数小孩永远离开了他们的父母。虽然如今事隔多日,但祖国同胞一直没有忘记他们,这次慈善晚会便是为灾区孤儿而举办,为他们募集善款,因此得到了香港各界的高度重视。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孝全做了开幕致辞,随后,香港红十字会会长鲍笑薇女士开始了深情演说。 “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成年独立走向社会,走完一生的长度,或许每个人都可以完成。但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或平坦、或忐忑的一条人生之路,总会遇到来自不同人的帮助。因为您的偶遇、您的关注,您的援手,因为‘一路有你’,他们原本灰暗的人生将变得充满希望和色彩,他们的人生将变得更为精彩……” 这份发言共持续了十来分钟,声情并茂,情真意切,十分有感染力,以至于结束后,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接下来,主持人兼主拍员吴大维走上了台,宣告着慈善晚会最重要的环节“慈善竞拍”正式展开。 这次竞拍的物品共有十五件,品种多样,包括画作、唐卡、铜像、首饰等,每一件市场价值至少百万,没有一样水货。据说这些东西,大部分是香港一位德高望众的前辈捐赠,他从小便是孤儿,经过一番打拼最终创出了辉煌的事业。如今到了垂暮之年,钱财在他眼中已如浮云般轻微,便将生平收集的东西,毫不保留的捐出来,募集善款,回报社会。 另外,主办方还提前透露了一个信息,就是竞拍的物品中会有一件稀世珍品,在最后压轴出场。 这次慈善晚会除了有多位企业家代表、慈善家参加,还邀请了不少演艺界的名人。每拍卖一样物品,都会有一名著名艺人走上台,以助拍员的身份和吴大维一起拍卖,争取拍出更高的价位,为宴会募得更多的善款。 “慈善竞拍”开始初期,台下众人的出价还是相当踊跃的,可一会儿后,人们便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事情是这样的,每当一件物品起拍,众人你抬我喊,把价位提高到了一个“极限高度”,没有再愿意加价,吴大维就要一锤定音的时候。 却在这种关键时刻,总会有人打断开口报出两倍的价格,最终将竞拍品收入他的囊中。这个人,便是山井寿。 对于慈善晚会来说,有人愿意出超高价钱拍下物品,是件好事。然而山井寿回回都这么做,那么整个事情就变成了另一种性质。 毕竟他是一个东洋人,在华夏本土举行的慈善晚会上,他将所有竞拍品都拿下,不让华夏人拍得一件。这件事如果传出去,整个华夏,国门无光。 这个东洋小鬼子根本是以“做慈善”为幌子,特地来捣乱的! 不少人意识到了这点,一些大企业家在山井寿报出双倍价格后,迅速做出反击,也报出了更高的价位。然后山井寿会像疯狗一般,继续将价格提升一倍。 几十万起拍的东西,他能喊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这不是一般人能够玩得起的。 “慈善竞拍”进行到现在,已经拍出了七件物品,全部由山井寿一人拍得。他一脸悠然自得坐在那里,也懒得上台,全部由助手代替领取。 这个东洋小鬼子,今天很是吸引仇恨,现场不少人会不时看他一眼,带着杀人的目光。 山井寿毫不放在心上,反而显出了几分得意。此时,他看向坐在身旁戴着斗篷的神秘女子,用日语说道:“师父,我早就说过,这是一个懦弱、骨子里没有血性的民族。香港是这个国家最富裕的地方,然而他们的慈善晚会,却让我一个东洋人成为了绝对的主角,他们可怜的下等平民,还要靠我来捐助,靠我来施舍钱财……” “更可笑是,我从不少人向我投来的目光中,感受到了一种怪异的情绪。我敢断定,在场的一些华夏人如今有着这样的思想,他们认为我花了那么多钱,将一件件物品拍下,是在犯傻。他们在想,我就让你拍,看你能有多少钱,拍吧,把你的钱通通浪费掉……师父,你知道吗?这就是这个民族的一大特色,阿Q精神。其实,现场花得起钱的,大有人在。然而人人都在自作聪明,都不愿意吃一点亏,反而期待着别人,期待着能够有英雄出场,与我一较高下。换句话说,很多人都有做英雄的能力,却没有一个人有这份勇气……” “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败了,因为他们心中有了愤怒。为什么会愤怒?因为他们觉得我让他们脸上蒙了羞,也的确让他们蒙了羞。这种情况下,他们依旧不愿让自己吃亏,不愿花下血本,来挽回民族的尊严。只会心中骂我傻,却让我继续风光得意坐在这里,成为整个会场的主角。师父,那些什么炎黄子孙,什么五千年文化,都已是昔日的辉煌,如今已经不存在了,这个民族已经病入膏盲,只有在我大东洋帝国的践踏和统治之下,支那人才能够得救! 从始至终,神秘女子一直默然的听着,如同一尊用美玉砌成的雕像,光彩照人,却不动一丝一毫,嘴中也不吐一字一句。 这时,山井寿压低声音道:“师父,几十年虽然我们失败了,但这场战斗一直没有结束。如今,我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在华夏精心布下了一盘大棋,所有的一切,都如同我们预料中的那样发展……”言语到这,山井寿进一步压低嗓门,他用细如蚊蝇却异常坚定的声音说道:“师父,请你不要再反对我们的‘屠龙’计划了!” 声音传来,神秘女子依旧无语,显然没有答应。 这幕下,山井寿眉头皱起,硬声道:“师父,你母亲虽然是华夏人,但你要明白,你父亲是大东洋帝国一位光荣的军人,你出生在那片伟大的国土,体内流淌着大东洋帝国光荣的血脉,你始终是东洋人,为什么你要一直偏袒华夏!你……” 山井寿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然而说到这里时,他骤然止声了。因为他看到眼前的师父,眸中闪过了一道冷光,显然,师父有些不高兴了。 这种情况下,山井寿就算有再大的狗胆,也不敢开口了。 虽然这个女人从表面上前,风华绝代,是世间不可多得的绝美尤物,只要正常的男人见一眼后,都会心生爱慕之情。然而知道她过往的人,心中的感情绝对会有所改变,对她产生一份深深的畏惧,甚至惶恐。从而脑海中生出一种思想:千万不要轻易招惹她。 她名叫望月暮雪,乃富士山顶峰“天一流”现任宗主,东洋皇榜第二大高手。 几十年前,这个女人因为她母亲之死,屠尽了他们家族一百多口人。他的父亲,天一流前任宗主、东洋军部司令官、赫赫有名的东洋皇榜昔日第二大高手柳生千田贺,也最终倒在了她的“樱血殇离”千幻道御守三尺神剑之下。 最终,这个女人之所以没有受到制裁,除了拥有恐怖的实力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出现,将她保了下来。 那是一个力量通神的人,如果把他排进象征东洋高手最高荣誉的“皇榜”,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那个人物的一生,就是一部不朽传奇,他已被世人口口相传了上千年。然而世人不知的是,他并没有像史书记载的那样进入轮回,甚至没有老去,而是一直隐居在世外之地,观望着世间浮云。 昔日,东洋对各国发动的那场侵略大战,华夏隐世势力之所以受到挟制,没有全力帮助到政府军队,便是因为有他的存在。 他是谁? 东洋存在千古的大阴阳圣师,安倍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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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星期五要去考驾照,不能再拖了。这些天一直忙着写书,没怎么看教材,希望大家能给我信仰之力,保佑我一定要过啊!)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东方之星 经过一个钟头左右的竞拍,慈善宴会十五件珍品已经拍出了十四件,它们毫无悬念的全部落入了山井寿的手中。 在来华夏之前,山井寿的爷爷特别交代过他,尽可能将华夏所有的丑恶现象展现在望月暮雪面前,让那个女人不再惦念这片国土,厌恶这个民族,从而支持他们的“屠龙”计划。 山井寿将爷爷的话谨记在心,这次慈善晚会,他之所以将所有物品以超高价格拍下,便是要让望月暮雪看到华夏人的软弱和自私,要让她对这个国家不再抱有幻想,而是彻底失望,由原本的敬仰之情变为唾弃。 此时,整场慈善宴会进入了最后阶级,同时也到了一个重中之重的环节,那就是最后一件竞拍品的争夺。没有人知道这件竞拍品究竟是什么,但早在慈善宴会开始的时候,主办方便提及到了它,并冠以“稀世珍宝”的名号。 它,真是令人充满了期待! 主持人兼主拍员吴大维对山井寿前面的一些做法,早已心生不满。所以在这件“稀世珍宝”亮相之前,他绞尽脑汁、竭尽才能说了很长一段话,语气比较委婉,大致意思就是,希望在座的华夏同胞能够踊跃竞拍这件物品,尤其是在场的几位大企业家能够站出来,与山井寿一较高下。 这场慈善宴会,只要最后一件拍卖品被华夏人拍得,那么山井寿前面所做的一切都会徒劳无功,用一句概括就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可以打这么个比喻,前面十四件拍卖品只不过是米粒之光,而最后一件拍卖品则是皓月。米粒之光,怎可与皓月争辉 ?就像奥运会一样,人们最关注的往往金牌是被谁拿到,即使第二名到第一十五名全部被外人夺得又能如何? 金牌,在我们手中。 当然,如果最后一件竞拍品还是被山井寿拿下,那么就相当于,慈善宴会上所有的华夏人,都被他赤裸裸的打脸了。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让我们屏住呼吸,亲眼见证这件无比优雅、华丽、尊贵的绝世珍品,出现在这个舞台,闪耀在你的面前!”此刻,吴大维举着话筒激情澎湃演说了一句。 声音刚落,整个主席台顿时一片昏暗,随即,一束灯光打落下来,主席台的中部裂开了一道圆形的缺口,一个晶莹剔透的蓝色水晶桌缓缓升起。 刹那间,万千目光聚焦在了上面。 水晶桌上,摆放着一条无比璀璨的钻石项链,它最耀眼的,莫过于镶嵌在上面那颗巨大的、不含一丝杂质的梨形钻石。它有一个耀人的名字:东方之星! 东方之星,是一颗富有传奇色彩的世界名钻。它的起源要追溯于十九世纪末,一个考古小队在南非探查一处神秘遗迹时,无意中挖出了一颗巨大的天然原钻,后来经过工匠们无数日夜的细心切磨,最终诞生出了一颗重94.80克拉的梨形钻石。 二十世纪初,这颗梨形钻石在著名珠宝商哈里·温斯顿手中。1951年,埃及国王法鲁克新婚,邀请温斯顿夫妇到家里共进晚餐。温斯顿与法鲁克畅饮通宵,到了黎明时分,温斯顿醉意熏熏的将梨形钻石从怀里拿出,在法鲁克面前炫耀了起来,并讲述了它的来历。 法鲁克见到这颗钻石的第一眼起,便深深着迷,他兴奋拿着它来到窗前,口中念念有词:“钻石的星光,我们俩的眼光,我新婚王后的美丽眼睛,东方的阳光和即将退去的星光,啊!东方之星,这就是东方之星!” 于是,“东方之星”就成了这颗梨形钻石的名字,最终,法鲁克给了温斯顿112.5万美元,将“东方之星”据为已有。 此时,水晶桌不再上升,停稳了下来,主席台上的灯光全数亮起。然而这个时候,这份明亮却黯然失色,那颗安静躺着的“东方之星”,让所有的光明,都变得“黑暗”了。 台下众人皆面露赞叹之色,不少女人更是两眼冒光,显出了一份狂热之情。 《色戒》里面,易先生靠钻石征服了王佳芝。虽然这是电影里面出现的情景,但不可否认,它是有一定道理的。女人,天生就对闪闪发亮的东西感兴趣,甚至痴迷。而钻石的特性,注定会成为女人的最爱,尤其是见到眼前如此闪耀的稀世珍品,尼姑也会心动。 “没错各位,这就是东方之星,那颗已具有百年历史,富有传奇色彩的大钻石!”这时,吴大维激情演说起来,讲起了“东方之星”的来历。 五分钟后,他才介绍完。 吴大维咽了下口水,随即面露无比的热情说道:“现在,有请来自咱们香港本土,具有‘音乐女神’之称的唐牧谣小姐上台,和我一起完成‘东方之星’的拍卖!” 声落,吴大维率先鼓起掌来,台下众人连忙伸手,争先恐后拍了起来。 一阵比任何时候都要热烈的掌声响起,唐牧谣站起身子,一脸微笑的向主席台走去。走上台后,掌声并没有立即散去,而是持续了五六秒,才消停下来,音乐女神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 “牧谣,你好!”吴大维友好的伸出了一只手。 唐牧谣伸手相握,道:“你也好,大维。” 吴大维颇有感触道:“牧谣,从刚才嘉宾们的掌声中,我感觉你的个人魅力,如果能够拿来拍卖的话,一定会是整场慈善宴会的NO.1,即使是‘东方之星’也比不过啊。” “见笑了。”唐牧谣发出一声轻笑,道了一声。随后,她转移目光,面朝台下嘉宾真挚说道:“大家的厚爱,让我感到很荣幸。” 啪啪! 不知道是谁先鼓起了掌,在他的带动下,又一阵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几秒后,掌声停歇下来,吴大维一脸感叹道:“音乐女神唐牧谣小姐拥有无与伦比的魅力,本次慈善宴会最后一样竞拍珍品‘东方之星’,拥有无比璀璨的光芒。如今两者合一,可谓天下无敌,说成是无价之宝也不为过,那么最终得到这份无价之宝的会是谁呢?”说到这,吴大维激情上涌,道:“注意了!女士们,先生们!本次慈善宴会最后一件拍卖品,‘东方之星’的拍卖三秒后就要开始了。这条无比璀璨的钻石项链,起价三千万,每次最低加价五百万,现在我宣布,‘东方之星’的竞拍正式开始!” “一亿。”吴大维话语刚落,一个响亮的声音立即传出。 这一声喊价气势十足,直接将“东方之星”带入了亿元门槛,这让许多原本对这颗钻石抱有想法,准备跃跃欲试的人,心中立马凉了下来。 众人不禁将目光投向了第一排靠右的一张圆桌上,那里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年轻人,“一亿”就是他喊出来的。至于这个年轻人,正是叶翔。 面对众人的目光,叶翔毫不在意,他转过头,直直盯向了不远处的山井寿。其意图,显然是“指名道姓”要山井寿接招。 这幕下,在场不少人涌现兴奋之情,心里为叶翔摇旗呐喊了起来。在众人心中,终于有人站出来,要和那个狂妄的东洋小鬼子硬碰硬,一较高下了。他们翘首以盼的英雄,终于出现了! 山井寿对叶翔的印象很深,慈善宴会还没开始的时候,自己曾找唐牧谣搭讪,就是这个小子出言讽刺拉走了唐牧谣。在他心里,对叶翔还是有些恨意的,如今见这个小子公然挑衅,山井寿眼中寒光一闪,心中念道:找死! “一亿五千万。”山井寿报出了一个价格。 叶翔目光毫不转移,与山井寿冷冷对峙。忽然,他嘴角上扬,轻描淡写从口中吐了两个字:“五亿。” 一声“五亿”震惊全场!即使山井寿,也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提价。 东方之星,五百万就能加价一次,然而叶翔第一回,就直接从三千万的起拍价格提到了一亿,加价幅度为十四个“五百万”。第二回,从一亿五千万一下子提到了五亿,加价幅度已经成了七十个“五百万”。 什么叫胆气?什么叫视金钱为粪土?什么叫要脸不要钱?这就是! 如果在平日,叶翔这种加价方式会被在场众人认为是一种暴发户行径,然而如今,没有人会觉得他幼稚。特殊的环境造就特殊的思想,不少人被这种魄力所折服。总之,如果换做他们,是发不了这个狠,喊不出这样的价的。 至于山井寿,在叶翔第二次喊价后,心里有些胆怯了,没错,是真的胆怯!前面的竞拍,都是他喊得别人胆怯,然而这回,叶翔一声“五亿”,让他刹那间生畏了。 在山井寿心里,五亿这个价位,他还是加得起的,但加价后又能如何?以那小子如今的气势和那种不要命的提价方式,自己喊出一个新价格后他会罢手?肯定不会,说不定一下子就喊出了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到时还和他拼吗? 他怎么能够那么喊价呢?这种行为简直像无赖一样。对!就是无赖,他自己根本没那么多钱,他在诈拍,等着我去跟,那我到底要不要跟啊? 想到这,山井寿的脑子一下子乱了起来,他陷入了犹豫之中。 叶翔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是定位。目前而言,他并不是在诈拍,这颗“东方之星”,他是真的想要,并且第一时间就设定好了心理价位:十亿。 只要价格没炒到十亿之前,他爱怎么喊就怎么喊。 叶翔深知一句话: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不要命”是一种境界,花钱也是如此,当摆出了这副姿态,便能生出一股天下无敌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叶翔便是如此做的,在他眼中,山井寿顶多算个花钱比较“横”的家伙,和自己一比,简直不堪一击。 “少爷,我们已经在这场慈善宴会上花去了一百亿日元,如今“东方之星”的价位高达六十亿日元,而董事长为我们这次出行只提供了二百亿日元的资助,希望少爷慎重考虑。”这时,山井寿身旁的助理,用日语小声附在他耳边说道。 听到这话,山井寿瞧了眼助理,继而转头看向坐在另一旁的师父,最终叹了口气。 第一百四十四章 献给最美的你 气势这种东西,其实是一种很强的无形力量,很多事情的结果,往往是谁的“气场”强,谁就能赢。 如果叫出“五亿”的人不是叶翔,而是换一个人,少了那种“拼钱不要命”的气势。或许山井寿不会胆怯,也不会去想那么多,而是会认为那人的级别顶多“五亿”,喊完五亿他就不敢再喊了。如此一来,山井寿就不会犹豫,思维也不会乱,而是心里卯上了,直接抬价。 “五亿一次。” “五亿二次。” “五亿三次,成交!”这时,吴大维一锤定音,神采奕奕看向叶翔道:“恭喜坐在三号桌的叶先生最终以五亿的价格拍得了本场慈善宴会最后一件拍卖品,东方之星!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叶先生上台领取这件稀世珍品!” 声音刚落,整个现场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看到人民群众都在关注自己,这么给自己面子,叶翔的脸不由红了一下。他站起身子,迈着稳重的步伐,朝着主席台走了过去。 很快,叶翔走上了台,吴大维连忙朝他伸出了一只手。叶翔友好的握了握。 随后,吴大维面露一份激情,开口道:“现在,有请唐牧谣小姐为叶先生颁发‘东方之星’!”说完,吴大维便伸手鼓起掌来,在他的带动下,又一阵掌声响起。 如今唐牧谣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叶翔以五亿拍下“东方之星”,让她感到十分震惊。 这半年多以来,由于唐牧谣一直被家里人限制出行,呆在家里,所以叶翔的很多事情,她都不知道。在她心里,叶翔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孤儿,被沈家收养,怎么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有钱了? ‘叶翔该不会在诈拍吧?以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的。那个东洋人那么让人讨厌,叶翔很有可能是讨厌他,想打压他的嚣张气焰,所以才报出五亿的价钱,拍下了东方之星。如果事后他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他会坐牢的。不行,今晚回去后,我要找哥哥帮忙,帮忙借这五亿。’胡思乱想到这,唐牧谣心中下了一个决定。 最终,佳人流露一丝复杂的表情,将“东方之星”交在了叶翔的手中。 “现在,隆重有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孝全先生为叶先生颁发“爱心大使”水晶奖杯和荣誉证书!”吴大维的语气多了一份庄重。 掌声即刻响起,整齐而又热烈,曾孝全带着两名漂亮的礼仪小姐走上了主席台。 他来到叶翔面前,面露和蔼可亲的笑容,相继从礼仪小姐手中拿起奖杯和证书,递了过去。随后,曾孝全伸手和叶翔握了握,同时,双眼炯炯有神。这个年轻人的魄力让他欣赏,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他的心里,永远记了下来。 颁奖完毕后,曾孝全便离开了主席台,像他这种政界风云人物,在公共场合永远是需要保持低调的。 “现在,有请叶先生发表几句感言!”此时,吴大维开口说道。 叶翔拿起话筒,面朝台下嘉宾,情真意切道:“我祝灾区的孤儿一定要幸福,也想告诉他们和在场的各位,人间永远存在着真情、真爱!” 顿时,掌声响起。 待到声音歇停下来,叶翔脑海一闪,便道:“另外,我还有一句私人性质的话,不知道该不该说,会不会失礼。” 一旁的吴大维面露笑容,用鼓励的语气说道:“叶先生有什么话,请尽管开口。”如今他心里,对叶翔非常有好感。 “在我眼中,这颗‘东方之星’是世上最美丽的钻石,只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才能与它相配。所以此时此刻,我想把它献给我心中最美的她。”说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唐牧谣,一脸期待道:“唐牧谣小姐,我有荣幸为最美的你,戴上这颗最美丽的钻石吗?” 这一幕,震惊全场!现场的气氛,瞬间“high”了起来。 而做为当事人的唐牧谣,更是始料未及。当看到叶翔那张异常真挚、微笑着的面庞,这一刻不知为何,她无法控制住自身的情绪,伸手捂住了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她的一颗心,就在那里“怦怦”跳了起来,她的所有语言,都化成了晶莹泪花,在眸中不停的闪动。 虽然佳人没有开口,但叶翔知道,她早已答应。换句话说,这种浪漫,只要是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拒绝。 此时,叶翔一步一步朝着唐牧谣走去,很快,来到了她的身后。 他深呼吸了一口,抬起双手,小心翼翼将那颗璀璨无边的“东方之星”,戴在了她圣洁无暇的玉颈上。 啪啪! 台下众人自发鼓起掌来,虽然掌声不是最热烈的,但蕴含的感情却是最为真挚,持续时间也是最长的,久久不散! 叶翔的一份举动,让在场不少男士赞叹不已,即使一些暗恋唐牧谣且小肚鸡肠的人,也不再对叶翔那么反感,而是打心底生出了敬佩之情。 他们终于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为什么自己苦追了心目中的女神那么久,却每次吃到闭门羹,得不到一点回应。而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会被唐牧谣邀请,陪同她一起参加慈善宴会。 高手就是高手,当完英雄,立马泡妞,一派风范,浑然天成!这种境界,和生活一样的风骚,捉摸不透,却能让人无力反抗。 至于一些女人们心中,则对叶翔起了爱慕之意。她们在想,如果站在主席台的那个女人是自己,那个男人能为自己戴上“东方之星”,立马嫁给他,也愿意! 此情此景之下,坐在台下的山井寿,整张脸都气绿了。 在他心里,那个可恶的华夏男人,不仅公然和他叫板,如今还当众泡起了他心目中的女神,可恶!简直可恶至极! 山井寿不禁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前面那个华夏男人喊出五亿时,他就应该毫不犹豫的加价! 拼钱,山井家族的人还没有怕过谁! ‘想不通,太想不通了!我到底怎么了?当时,我为什么就没有喊下去,为什么我要害怕?我为什么要怕他?八嘎!可恶的支那人!’心念到这,山井寿已是怒火中烧。 “屠龙计划,我不反对了。”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忽然响起,正是望月暮雪开口说道。 山井寿一惊,他回过神来,连忙道:“师父,你说的是真的?” “我不反对,但也不会支持。”望月暮雪补充说了一句。 山井寿面色一喜,道:“只是师父不反对就行,你就安心看着这场好戏吧。” “这不会是一场好戏。”望月暮雪将头微微上仰,道:“几十年前我们败了,几十年后这条沉睡的巨龙已经苏醒,‘屠龙’计划未必真的能够屠龙。如果惹怒了龙威,对于我们东洋来说,会是一场灾难。” “我们的计划万无一失,一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绝对没有失败的可能。” “是么?”望月暮雪语气流露一丝嘲讽道:“在走进这座大厅前,你就对我说过,华夏人是多么的自私和软弱,你能够在他们的慈善宴会上拿下所有的拍卖品,羞辱他们。但结果呢?他们的英雄出场了,让你满盘皆输。” 山井寿狡辩道:“那只不过是个意外,当时,我正好犹豫了一下,所有才让那个小子得逞了。那个小子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犹豫?他只是运气好么。” 山井寿一时语塞。 “华夏有这样的人存在,这盘大棋,变得有趣多了,我拭目以待。”望月暮雪幽幽道了一声,随即眸光一闪,望向了主席台上那个让她有了几分好奇的男人。 ‘你会是救世主吗?’她在心中默念了一声。 第一百四十五章 随便亲一下 慈善宴会结束后,叶翔便直接把五亿资金付给了主办方,这让唐牧谣心中很是惊愕。她越来越弄不清那个男人了,也对那个男人越来越好奇了,她好想知道他过往的故事。 两人并没有立即开车回去,而是漫步在了海滨公园一条僻静的道路上,并排走着。 “叶翔,我今天很开心。”唐牧谣开口道。 叶翔看了佳人一眼,道:“我也很开心。” “不过,你送给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有些过意不去。” 叶翔用玩味的口吻说道:“那你以身相许吧。” 听到这话,唐牧谣将头微微下低,并不说话。 叶翔似乎早已料到这种结果,一脸平静表情。此时,他将目光下移,仔细盯着佳人圣洁无暇的颈部,那颗“东方之星”,在夜幕中绽放着璀璨之光,与佳人的绝代风采,完美映衬。 “牧谣,知道吗?我今天是第一次看到‘东方之星’,第一看到如此耀眼美丽的钻石,从见到它的第一眼起,我脑中便生出了一种思想,只有你才配拥有它,不对,应该是只有它才配得上你,才配戴在你的脖子上,装饰你的美丽。”叶翔情真意切说道:“所有当时我就决定了,我无论如何要买下它,亲自为你戴上,这是我的荣幸,我会一辈子记着。” 听到这话,唐牧谣心中涌现一丝甜蜜。她假装不以为意,道:“你说这样的话,不怕漫溪姐知道啊。” 叶翔微微一笑道:“不怕。”说完,他收回目光,看向前方的道路,颇有感触道:“你和漫溪是不同的,你们都很完美,但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完美。在我心里,这颗‘东方之星’最配你。至于漫溪,也有和她匹配的好东西,如果我哪天发现,也会不惜一切代价买下它。” 当最后一句话传入耳中,唐牧谣心中,涌现了一份莫名的伤感。 ‘他虽然给我买了最美的钻石,但却不是唯一的,他也会给别的女人去买。’佳人在心中念了一声,不由有些失落。 不过很快,唐牧谣意识到了自己这种情绪很荒唐。毕竟,那个男人和自己只是朋友关系,自己又不是他的那个谁,脑子里突然之间生出了这么一个念头,真像一个吃醋的怨妇。 此刻,唐牧谣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问道:“对了叶翔,你前面竞拍时,喊价喊得我好震惊。这颗‘东方之星’起拍价才三千万,你怎么两下子就喊到了‘五亿’,其实你可以慢慢加价的,说不定能用更少的钱拍下它。” 叶翔笑了笑,眼中微光一闪,道:“因为我从来都把自己当成一个穷B,没有富人那种‘怕穷’思想。我想花钱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掂量,不会去想是否花多了,自己是否会因此变穷。我花钱追求的就是一种爽快和气势,我要告诉所有人,尤其是那些喜欢在我面前炫富的富B们,别惹哥,哥是一个惹不起的穷B!” 声音传来,唐牧谣不禁掩嘴,“呵呵”笑了一声。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五亿块最终会捐给灾区的孤儿们,我觉得用得其所,花再多钱也无所谓。”叶翔补充说了一句。 “你真好。”唐牧谣看向叶翔,真切说道。 这时,两人停下脚步,随后靠在护栏上,不约而同遥望起了江景。 夜色琦旎,江水倒映着月影,一艘艘巨轮游艇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来回行驶,上面拥聚着欢快的人们,他们肚里装着美酒怀中抱着恋人,用无限风光的神色相互攀谈,最终汇成了水天之间最大的“欢曲”。江的对面,灯火通明,无数高楼大厦巍峨矗立,每一栋建筑都是工程师倾尽心血的杰作,绽放出独一无二的光彩,交相辉映,汇成了无尽之光。至于更远的地方,宽广的街面与宏伟的立交桥相接,霓虹闪耀,车水马龙,夜游的人们醉于了灯红酒绿之中。 好迷人的夜景,好美的香港!这座城市,即使在夜无星辰一片暗淡时,也不会失去它的光彩和美丽,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片星光汇集的海洋! “牧谣,香港好漂亮啊!”叶翔由衷赞叹道。 “当然。”唐牧谣面露一份自豪道:“这可是我的家乡,被誉为‘东方之珠’的香港。” 听完,叶翔迎着晚风,深呼吸了一口。 随后,他脑海一闪,忽然想到了什么,便转过头,瞧了瞧自己的身后。 唐牧谣看在眼里,有些奇怪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不是看,我在等人来。” “等人?你在等谁?”唐牧谣心中更加疑惑了。 叶翔收回目光,看向佳人道:“电视剧里面不是经常会有这么一幕么,男主角带女主角晚上出来散步,然后走着走着,就遇到打劫的了。我们刚才观察了一下地形,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很安静也很偏僻,而你脖子上又戴着那么大一颗钻石,我就在想,那些打劫的反派角色什么时候出现,那么我就可以过把‘英雄救美’的瘾了。”说到这,叶翔咽了下口水,兴致上涌道:“反正我们现在少事情做,只是一直聊着天,我很期待他们能够出现,给我们带来一份激情。”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叹了口气道:“这个世上,也只有你才会有这种想法,竟然希望被人打劫。” 叶翔听后,伸手摸了摸后脑勺,面色有些害羞,好像别人在夸他一样。 看到这副表情,不知为何,唐牧谣又一次捂嘴,情不自禁的笑了一声。 “牧谣,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北极熊的故事吗?”叶翔忽然问道。 “当然记得,北极熊好可爱哦,都好好笑。” “你知道我听见你说北极熊可爱,心里是怎么想的吗。” 唐牧谣美眸一眨,道:“怎么想的?” 叶翔坏笑着说道:“我在想,可爱个屁啊!如果你哪天真遇到了北极熊,估计光顾着逃命去了,连哭都没机会哭出来。” “呵呵,如果我哪天真遇到了北极熊,不会害怕,也不会逃的。” “为什么?” 唐牧谣直直凝视着叶翔,道:“因为我相信那个时候你会出现,你这个‘命中救星’会保护我呀。” 叶翔脸红了一下,道:“讨厌,想夸人家就拐弯抹角一些,别这么直接,搞得人家好难为情。” “臭美。” 叶翔想了一下,突然带着一份认真表情,开口道:“牧谣,你知道吗?” “嗯。” “在我心里,你可爱多了,比什么都可爱,我可以……可以爱吗?” 听到这话,唐牧谣沉默了。 “我是说,我可以向妹妹一样去爱吗?”叶翔目不转睛与佳人对视着。 “当然可以,我现在,送你一份妹妹的礼物吧。”唐牧谣的语气显出了几分异样。 声音刚落,叶翔还没反应过来,只见眼前的人儿踮起脚尖,刹那间,如同蜻蜓点水那样,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这是妹妹对哥哥随便的亲一下。”唐牧谣一脸羞红看着叶翔说道,随即转身,便朝着一方跑去。 这“随便的亲一下”,其实是佳人,献上了她一辈子会铭记在心的初吻。 . (昨晚临时抱佛脚,今天驾照考试人品爆发,搞了个九十八分,耶!过了!在此感谢书评区大家的祝福,托各位“信仰之力”的洪福呀。) 第一百四十六章 好刺激的电话 次日清晨。 叶翔起了个大早床,坐在别墅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一份重要的文件。 就在这时,屋外响起了一阵刺耳的刹车声。 叶翔一惊,放下手中的文件,准备看个究竟,然而刚刚起身,别墅的门,便被人大力推开了。苏湄心面带怒色,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叶翔的第一反应是:来者不善。 他用打招呼的语气说道:“嗨!湄心,早啊。请问在这么早的一天,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湄心来到叶翔跟前,并没有立即开口。她瞧了眼桌上放着的一杯热乎牛奶,便伸手拿起,张口“咕噜咕噜”把它全喝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叶翔不由一愣,他很想开口提醒对方:喂!那杯牛奶是我的,并且我还喝过了。 苏湄心之所以将牛奶一口喝下,是因为今朝她心中的火气太大了,尤其是此时此刻见到叶翔后,简直大得说不出话来。正巧看到桌上有喝的东西,所以才拿来,二话不说的喝下去,用来消消火。 总而言之,这杯牛奶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正确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当喝完后,苏湄心立马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不由举着空杯子看着叶翔,问道:“这里面的东西,你前面喝过没?” 叶翔把手中半个菠萝包塞进嘴里,让自己发不出一丝的声音,至于脑袋,不停摆了起来。他知道苏湄心是有洁癖的,尤其是男人碰过的东西。如果让她知道,她刚才喝下了蕴含自己口水成分的牛奶,结果一定对自己很不利。 所以,打死他也不会承认。 苏湄心仔细看了看叶翔,便放下杯子,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随即,她话锋一转道:“叶翔我问你,你昨晚是不是从公司提走了五亿资金?” 声音传来,叶翔将嘴里未嚼完的菠萝包,直接咽进肚子里。 “哈哈!湄心,你真是天资聪颖啊,我晚上刚拿钱,第二天清早你就知道了。”叶翔满脸笑容说道。 听到这个答复后,苏湄心面色一沉,道:“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那五亿你用到哪里去了!”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收起笑脸,面露正色道:“湄心,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昨晚风和日丽……” 见到这副表情,苏湄心觉得没有必要听下去了,立马打断道:“停!你别用那种编故事的神情和我说话,也不需要在我面前编故事,老娘要听实话。” “昨晚我去参加一个慈善晚会,最后看见一条项链很漂亮,便花五亿把它拍了下来。”叶翔简单干脆说道。 苏湄心深呼吸了一口气,稳定住情绪,问道:“项链呢?” “送人了。” “给谁了?” “唐牧谣。” “叶翔!”苏湄心心中憋住的火气终于爆发,她破口大骂道:“你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是全身被猪亲了?一条破项链值五亿?如果有机会,老娘真想看看,究竟什么样的项链能够让人花下五亿……叶翔,你在外边干‘偷腥’那种破事,也要有个限度好不?不要为了讨‘你的那位’开心,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甚至可以不顾公司的利益,不顾整个集体,一下把五亿当水漂,就那么……你好像没暴富到那种程度吧!现在天翔集团正在高速发展时期,到处需要用到钱,五亿,你以为是小数目吗?五亿,能够为我们集团做多少事情……我真的很奇怪,你当时是怎么想的,叶翔,你太混蛋了!” 苏湄心是天宗商业科科长,这个职位,便相当于财务部长。按照宗规,叶翔以不合理的动机调用资金,而且是那么一大笔资金,她的确有权质问。天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很民主,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苏湄心真要追究起来,身为宗主的叶翔,会陷入很尴尬的境地。 “好吧,我错了。”叶翔用平淡的语气道了一声,有一点敷衍的意味。 见到后,苏湄心不再说话,而是从包包里搜出手机,快速在上面按了起来。 叶翔问道:“你干什么?” “给沈氏集团年轻有为的董事长,沈漫溪女士打电话。” 叶翔一惊,立马拉住苏湄心按键盘的一只手,急道:“你棒打昏了?” “你才棒打昏了,把你的猪手拿开!别碰老娘。”苏湄心一边挣扎一边略带嘲讽说道:“反正你老婆有的是钱,她又那么支持你。放心,我跟她说,他家老公在外边花了五亿给另外一个女人买项链,她一定会觉得你好有魄力,好懂得花钱,然后二话不说,给咱们公司打来五亿,帮你把这笔钱补上的。” 听到后,叶翔面露慌色,声音一软道:“湄心听说我,别,千万别这么做。我真的知道错了,是真的知道错了,这个电话咱不打好吗?拜托了,好湄心,乖,别打了,别打这个电话,求求你了!” 看到叶翔一脸恳求的样子,苏湄心不依不饶,此时,她一把挣脱开来,一声不吭按下了呼叫键。 “我好歹是一宗之主,是你的上司,你给我点面子好不!”叶翔终于没有了耐心,重重道了一声。同时,他在心中不停祈祷起来:别通,千万别通,漫溪,你平时都很忙的,千万不要接啊! 然而老天,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的,因为有笑话可以看。电话刚打过去,那边估计才响两声,就通了。 “喂。”沈漫溪清雅的声音传了过来。 “漫溪,是我。”苏湄心开口说道。在天翔集团高速发展的这半年里,她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和沈漫溪见过不少回,已经算熟人了。 至于沈漫溪,也坦然接受了,叶翔身边有这么一个漂亮能干的女人替他做事。 “湄心,有什么事吗?”沈漫溪问道。 苏湄心并没有立即开口,而是将目光直直盯着叶翔,见那个男人怔在了那里,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不知为何,她的心忽然软了下来。 “叶翔的手机没电了,他又突然特别想你,又有些害羞,所以叫我代打这个电话。她现在就在我旁边,不打扰你们小两口的甜蜜时光了,你们通话吧。”苏湄心用甜甜的语气说完,继而冷脸对着那个男人,将手机递了过去。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一件一件解决 叶翔原本心里是很乱的,说真的,如果苏湄心就这么把自己和唐牧谣的暧昧关系抖了出来,他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该怎么面对沈漫溪。 不过幸好,那个女人最后“良心”发现,口下留情。 叶翔感激看了苏湄心一眼,接过手机,然后举到耳边,温柔说道:“喂,老婆。” “叶翔,有什么事吗?”电话那头,沈漫溪问了一声。 “还能有什么事,讨厌嘛,你这是明知故问。当然是人家想你了,又怕你工作忙,打扰到你,所以才忐忑不安的给你打了这么一个电话。”说着说着,叶翔的脸蛋便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不经意间,他将目光转向了眼前的苏湄心,发现那个女人正一脸鄙视看着自己。 叶翔觉得自己也的确该鄙视,简直无颜面对任何女人。于是,他转过身子,朝着窗子那边步去。 “老婆,你现在在那边干什么呢?”叶翔一边走着一边说道。 “我在看照片呀。” “什么照片?” “当然是上个月我们去登岳王山照的,我突然发现,你的样子好傻。”沈漫溪带着一丝笑意说道。 叶翔听后嘟了一下嘴,继而道:“好啊,你竟然笑我傻。反正再傻人家也是你的人了,你可不能抛弃我哦,不然人家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无聊。”沈漫溪道了一声。随后,她开口问道:“对了叶翔,你在香港那边还顺利吧?” “当然,十分顺利。”叶翔清了一下嗓子,便道:“倾心妇科医院成功开业,得到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如今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在各个阶层皆有不错的口碑。” 听完这么一通话语,沈漫溪不由道了声:“你新闻联播看多了吧。” 叶翔笑了笑道:“还是老婆了解我。” 沈漫溪流露一份关怀道:“我这几天看天气预报,那上面说香港最近气候反常,时冷时热的。冷的时候,你记得多穿点衣服,别着凉了。” 听完,叶翔心里泛起了一阵小感动,他用同样关心的语气说道:“你也是,一定要多注意身体,工作再忙,也要给自己留休息的时间,尤其是晚上千万不要熬夜。回来后如果我发现你瘦了,就等着被我打屁屁吧。” “无聊。” “不要老说无聊无聊的,这件事情为夫可是绝不妥协的,如果你不照做,就别怪我到时辣手摧花。” “明白了。”沈漫溪在电话那头回了一声,随后说道:“我马上要开会了,先不说啦。” “祝老婆大人开会愉快。” “嗯,拜拜。” “拜拜,来,亲一个。”说完,叶翔便朝着手机“bo”了一下。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盲音。 叶翔站在原地,长长舒了一口气,他突然觉得做男人真的很不容易,不仅需要长得帅,还要会赚钱、会哄人,白天装斯文,晚上做禽兽,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哎! 这时,叶翔止住思绪,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苏湄心。那个女人虽然一直安静站在那里,但形势并不是很乐观,只要“五亿”的问题不解决,她随时有可能发飙。 叶翔面生无奈表情,迈着稳重的步伐走了过去。 “谢谢。”叶翔将手机前递,客套道了一声。 苏湄心伸手接过,忽然道:“叶翔,我决定了。” “什么?” “这个商业科科长,老娘不做了。” 叶翔一惊,道:“湄心,你这是干什么,为什么要说出这么伤感情的话?” “我想得很清楚了,你是大老板,又是宗主,而我充其量是个打工的。”苏湄心面露一丝委屈,道:“整个天翔集团都是你的,那里面的钱你爱拿多少就拿多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你犯错后,我只能嘴上说你,又不能真拿你怎么样,总之,我管不了你,也不想管你,与其受这种窝囊气,不如与你划清界限,咱们以后各走各的路。” 听到这话,叶翔急忙道:“别啊!湄心,我错了,真的错了,原谅我这一次,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以后绝对不乱花钱了,也不拿宗主的头衔压你了。”说到这,叶翔咽了下口水,继而道:“其实,我五亿拍下那条项链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而是有苦衷的。你大概不知道,昨晚的慈善晚会有个东洋小鬼子好嚣张,仗着有钱,把那些拍卖品一个个拍了下来,想羞辱我们华夏人没实力。我自然气不过,所以最后一件拍卖品,也就是那条项链拍卖时,我便和他卯上了,最终喊到五亿,才把那个小鬼子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让他前功尽弃,没有打到我们的脸。” 苏湄心看见叶翔一脸诚恳的样子,不像在说谎,不由道了一声:“真的?” “你是谁?苏湄心耶,如果我撒谎骗人,你肯定能够一眼看出来。这件事情千真万确,不信你去香港的上流圈子问问,就知道了。” “好吧,我相信你……这五亿虽然花得有点多,但能够对小鬼子还以颜色,也是值得的。”话语流转到这,苏湄心忽然叹了口气,真情流露道:“叶翔,其实我并不是小气的人,前面说的话有些重,是因为我真的很在乎我们的这份事业。一直以来,我为了整个天翔集团,花费了不少心血不少心思,你突然一声不吭取走了五亿,今早我知道这件事后,真的,心里很难受,所以匆匆忙忙就赶了过来。” “辛苦了。”叶翔一脸真挚说道。 苏湄心面露一丝愁绪,道:“你知道吗?倾心妇科医院在香港的发展并不是很顺利,毕竟这里有很多老牌而且强势的医院,比如仁安、玛丽,它们的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都是国际一流的。顾客在就医问题上,肯定偏重于选择它们。而倾心要有出路,就必须创新,拥有它们所没有的东西,所以当初医院在建设时,我特地规划出了一块地方,独立建设了一家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 “中医美容护理院?我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这大半年里,你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打打杀杀的事情上,我跟说过这事,你大概忘了吧。” “那个中医美容护理院,你打算用来做什么的?” 苏湄心回答道:“当然是用中医,服务于广大女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年轻漂亮。”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有那么神奇吗?” “当然,光用中医的针灸疗养法,便可以做到美容养颜,护肤去斑,瘦身丰胸。” 叶翔听后,两眼泛光道:“哇!还可以丰胸啊。”说完,他情不自禁将目光下移,看向了苏湄心傲挺的胸部,真想用双手去测量一下那两团东西的长、宽、高。 苏湄心看了眼叶翔,这个男人,整张脸上写着两个字:色狼。 对于这副德行,苏湄心早已适应,也懒得去说什么。她定了下神,继续谈起正事,道:“目前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医疗设备已经齐全,内部人员也已经培训完毕,我打算明天开业。但要想把名声在香港打响,广告宣传是必须的,我原本准备调用大笔资金花费在上面,可惜你突然从公司取走了五亿,这个计划看来要延迟了。” 叶翔一边听着,一边思索了起来。此时,他灵机一动,道:“广告宣传是吧,这个问题我来解决。” “你有办法?” “当然。”说完,叶翔便从口袋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喂,牧谣。”叶翔把手机举到耳边,温柔道。 唐牧谣清灵悦耳的声音传了过来:“早啊,叶翔。” “你也早。” “有什么事吗?”唐牧谣问道。 叶翔用神秘的口吻说道:“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好消息?”唐牧谣显出一丝疑惑道:“是什么。” “我今早出门溜达,发现天有祥瑞之光,照在了一片土地上。而那片土地上面,正好刚建成了一家医院。” “医院?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叶翔一本正经道:“那家医院可不是一般的医院,而是一家中医美容护理院,当时发现祥瑞之光照在上面后,我便进去看了一下。这一看不得了,我发现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什么事。” “这家中医美容护理院太了不起了!简直是二十一世纪广大女性的福音,所有噩梦的克星,将医学和美容完美融合的时代开拓者,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葩,未来引领时尚潮流的巨人,它的出现,乃具有不可言喻的意义!”叶翔越说越激动,道:“你知道吗?我仔细看了一下它们的医疗业务,真是太神奇了,绝对酷毙了!其中一项就是能够用针灸丰胸!” 听完,唐牧谣怔了一下,随即道出了两个字:“丰胸?” “是啊!”叶翔一脸神采奕奕,唱道:“ABCDEFG~飞机场啦没关系~丰一丰~罩杯起~从此没有ABC~只有DEFG……怎么样,要不要来试试? 听到后,电话那头的唐牧谣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翘挺的前胸,继而道:“我,不用丰胸了吧?” 叶翔听后,面露严肃表情道:“牧谣,人有进取之心,胸亦有鸿鹄之志,你不能以你的主观思想,来扼杀你‘胸’的成长念头。它的壮大,能让你变得更加迷人美丽,你怎么能够说出‘不用丰胸’这样的话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思想问题,不行,我得好好开导你一下,你在家等我,我现在开车来接你。” “好吧,拜拜。”说完,唐牧谣叹了口气,便挂断了电话。她感觉有些不对劲,但又不知道不对劲在哪? 此时,唐牧谣索性不再多想,而是低下头,再次看了看自己的前胸,已经快到D罩杯了,不过再大一点,好像也不错。 至于电话另一头。 叶翔把手机放回口袋,一脸狡黠看向苏湄心道:“湄心,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苏湄心点了一下,随即面露一丝鄙夷,心中念道:又一个纯洁的小妹妹被这个混蛋骗了,呵呵,倾心要和音乐女神一起上头条咯。 第一百四十八章 造势计划 上午十点,一辆黑色的轿车行驶到了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门口,车门开启,叶翔和唐牧谣相继下了车。 苏湄心穿着一身亮丽的白色职业装,笑脸盈盈的站在门口,看着两人一步步走来。 很快,叶翔带着唐牧谣来到了她的跟前。 “牧谣,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老板,苏湄心女士。”叶翔开口说道。 唐牧谣仔细看了眼苏湄心,脑中有些印象,不由道:“你好,我是唐牧谣。冒昧问一下,我们好像见过吧?” “我和叶翔是朋友,我们是一起来到香港的。记得下飞机那天,我还在你家做过客呢。”说到这,苏湄心友好的伸出一只手,道:“你好,牧谣,我很喜欢听你的歌。你可以叫我湄心。” 唐牧谣伸手相握,面露笑容道:“湄心,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不仅高兴,也很荣幸。” 这时,一旁的叶翔插话道:“牧谣,湄心的医术可是很高明的,尤其是针灸丰胸方面。你看看她的……她的‘那里’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苏湄心白了叶翔一眼。 ‘老娘是天然的。’她在心中说道。 至于唐牧谣,微微低头,瞄了眼苏湄心傲人的前胸,然后再看了看自己的,这一比,她的心中不由有了一份小打击。 “湄心,你好厉害哦。”唐牧谣情不自禁赞叹了一声。连她自己也不清楚,她这是在夸别人年轻有为医术高超,还是在说别人的“那里”厉害。 苏湄心略微一笑,便道:“我听叶翔说,你对我们美容护理院的一些美容项目很感兴趣,要不我现在带你进去参观一下,顺便给你讲解一番吧。” 唐牧谣点头应道:“好啊。” “请跟我来。”说完,苏湄心便转过身,朝着大厅,迈开了优雅的步伐。 唐牧谣同一时间迈动双脚,跟上了她。走了几步后,唐牧谣回头看了眼仍站在原地的叶翔,道:“叶翔,你不来吗?” “你们女人谈事情,我一个大男人不好掺和,我站在门口吹吹风吧。”叶翔笑着回应道。 唐牧谣“哦”了一声,便收回了目光。她的心里,感觉怪怪的,总觉有些不对劲。 两位佳人越走越远,很快,便消失在了大厅。这时,叶翔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下时间,上面显示着“十点零八分”。 至于他和苏湄心的计划,是这样的。早在叶翔开车去接唐牧谣时,苏湄心便忙活起来,给香港的媒体一家一家的打电话,放出了一个消息:唐牧谣会在今天上午十一点,来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参观。 音乐女神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在这片她土生土长的土地上。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唐牧谣在香港,是全民崇拜的偶像。 一直以来,唐牧谣都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尤其是这半年里,几乎销声匿迹,不发唱片也没开演唱会,至于一些商业活动,更是不会去参加。 如今,突然之间传来了她的消息,各家媒体自然是欣喜若狂,哪能错过这个机会。 这时,距离十一点还有一段时间,然而已经有一辆采访车驶到了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门口,车身印着“TVB”三个醒目的字样。 很快车门开启,一名拿着话筒的美女主持人率先下车,两名扛着机器的摄像师跟着走了下来。随后,他们便快步朝着大门走去。 走到门口时,叶翔迎了上来,道:“三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你们好,我是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接待员。请问你们来这里,是准备采访音乐女神唐牧谣的吧?” 走在前面的美女主持人露出一丝甜美笑容,礼貌说道:“你好,我们是香港‘无线电视’的工作人员,请问唐牧谣小姐到了没?” “还没呢。”叶翔回答道:“唐牧谣要十一点才会来到这里,老板交待过我,如果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来了,可以先在大厅里面等候。招呼不周,还请见谅。” “没关系,是我们来早了。先不打扰了。”美女主持人客套说完,便领着身后两名摄像师步进了大厅。 时间缓而有序的流逝,一辆又一辆的采访车相继开来,很快,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大厅里,挤满了各个领域的新闻工作者。 香港两大电视媒体,“TVB”和“ATV”都已到场;至于一些著名报纸媒体,比如苹果日报、太阳报、东方日报、星岛日报等,也派了专人前来;另外,香港电台、香港商业电台、香港新城电台这些电台媒体,也来到了这里。 叶翔粗略数了数,总共不下三十家媒体。而前夕苏湄心打电话,只把“唐牧谣来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参观”的消息,通告了十七家媒体。看来,该来的全来了,不该来的也来了。 此时,叶翔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现在刚到十点半,距离十一点还有半个钟头。让他们在这里干等,叶翔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每一个扛着摄像机或者拿着话筒的新闻工作者,都是折翼后安上钢翅膀的天使,谁都伤不起。 想到这,叶翔拨了一个号码,然后将手机举到了耳边。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喂,湄心,你和牧谣现在在哪?”叶翔开口问道。 “五楼的大厅。” “对了,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什么情况。” 叶翔说道:“当然是你们两个聊得怎么样?” “很愉快。”电话那头,苏湄心简单回应了一声。 听到后,叶翔转头,朝着大厅里面看了看,颇为欣慰道:“告诉你,我这边的情况相当顺利。现在才十点半,便来了不下三十家媒体,简直是出人意料。” “那咱们提前行动吧,我在五楼等你们。”声落,一阵盲音响起,苏湄心挂断了电话。 叶翔将手机放入口袋,深呼吸了一口,随后迈步走进了大厅。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请安静一下,我有事情宣布。” 声音传出,大厅里顿时鸦雀无声,众人将目光齐刷刷转向了叶翔。 叶翔神采奕奕说道:“我刚才接到了老板的电话,她已经邀请唐牧谣来到了咱们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由于怕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太热情,所以没走大门,而是由侧门走进。现在,我家老板苏湄心女士正带着音乐女神唐牧谣在本院的五楼参观,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要采访的话,请……” 叶翔刚说到这,“轰隆”一阵脚步声响起,大厅里眨眼间空荡了下来。兢兢业业的“折翼天使们”一窝蜂的行动起来,一部分挤入了电梯,另一部分直接改走楼梯,他们胸中激情燃烧,朝着同一个地方冲了过去! 第一百四十九章 全力支持 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五楼的大厅内。 唐牧谣站在一个角落,静静的看着一副壁画。那上面刻绘着一名极其美丽的女子,她白衣胜雪,体态轻盈,如惊飞的鸿雁,又像是绽开在碧波间的白莲,简直比误落凡尘的仙子,还要美上几分。 这时,通完电话的苏湄心走了过来,道:“牧谣,在看什么呢?” 唐牧谣回过神来,发出一声感叹道:“湄心,这上面的女子好漂亮。” 苏湄心看了眼壁画,随即说道:“这画里面的女人可是我们华夏鼎鼎有名的古代女神,宓妃。” “宓妃……”唐牧谣口中念了一声,继而饶有兴趣道:“湄心,能说说她的故事么?” 苏湄心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相传宓妃是上古大神伏羲的小女儿,以美艳性感而著称,即使名垂千古的楚国大诗人屈原,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在《离骚》这本旷世奇书中,屈原除了诉说政治失意外,也回顾了他单恋宓妃的心路历程。当年,他曾命令雷神丰霳乘云驾雾,去寻求宓妃的所在。得知宓妃的消息后,他又将随身携带的兰佩解下,拜托月老帮他向宓妃诉说爱意,而宓妃以人神不可婚嫁为由,断然拒绝了这份示爱……为此,屈原失望至极,他在诗赋中写到,宓妃晚上只会在‘穷石’那个地方过夜,清早只在‘洧盘’梳头,一昧守护着自己的美貌,陷入了自我满足中,并且她成天只知道在外边游玩,不懂得节制,真是有失大家风范……于是,屈原不再对宓妃存在爱慕之心,也不再褒扬她,而是由心底离弃了她。然而他的这番批评,并没有击中的女神的要害,反而露出了自己的‘酸葡萄’心理……后来,宓妃在洛河游玩时,不幸遇到千古罕见的大洪水,被活活淹死。她死后灵魂并没有效仿炎帝的小女儿精卫那样,化为厉鸟以衔石填海的方式展开复仇行动,而是请求天帝,让她成为主管洛河的水神。天帝应允。从此以后,洛河在宓妃的管理之下,再也没有肆虐,也没有淹死其它无辜的性命,由一条‘凶河’变为了造福人间的‘母亲河’。宓妃的这种方式,比‘精卫填海’的复仇主义更加理性有效,所以在我们华夏的传说中,宓妃是一位美貌与才得兼备的女神。” 唐牧谣听完后,心生感触,不由再度将目光转向面前的壁画,仔细的凝望了起来。 正在这时,一阵“轰隆”的脚步声从楼梯那边响起,一群或扛着机器、或手握话筒、或拿着记事本和笔的人跑到了大厅。几乎同一时间,在大厅的另一头,一道电梯门开启,另一批新闻工作者慢了半拍赶到,他们主要是前面挤电梯,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当众人看到唐牧谣后,两眼刹那大放异彩,一刻也不停歇的奔了过来。很快,他们便以唐牧谣为中心,水泄不通的围了起来。 “唐牧谣小姐,你好,我是‘ATV’的采访记者,很荣幸能够在这里见到你。请问你在乐坛沉静了半年多的时间,是在筹备新歌,还是一直在外旅游度假?” “唐牧谣小姐,请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复出?很多歌迷也包括我,都十分期待你能够再度站在舞台上,带给我们天籁之音。” “唐牧谣小姐,你好,我是《星岛日报》的记者。据我说知,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在香港刚刚建立,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突然之间来到了这里?” “……” 众人开始七嘴八舌提问,面如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唐牧谣站在原地错愕了一下。她并没有立即开口,而是带着询问的目光,望向了一旁的苏湄心。 苏湄心微微侧身,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一句:“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真正的老板是叶翔。” 听到后,唐牧谣心中存在已久的疑惑终于解开,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怪不得那个男人从今早给自己打电话起,就表现得那么奇怪,原来是有“预谋”啊。 ‘好啊,叶翔,你忽悠我。’唐牧谣心中念了一声,继而调整了一下心态。 此时,她仪态优雅面对众人,芳唇开启道:“请大家安静一下。” 声音虽然不大,但极为悦耳动听,正在开口和准备开口的新闻工作者,立马将嘴紧紧闭住了。他们显出期待的表情,涌出仰慕的目光,连眼睛都不愿眨一下,看着心目中永远的音乐女神。 唐牧谣面露一抹微笑,道:“感谢大家的热情和厚爱,我愿意接受大家的采访,但前提条件是,希望大家能够有秩序的提问,这样我才好一一回答。”说到这,唐牧谣将目光转向苏湄心,问道:“湄心,你们这里有会议室吗?” “当然,早就准备好了。”苏湄心淡然一笑说道。随后,她面朝众人开口道:“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请跟我来,唐牧谣小姐将在会议室中,一一回答你们的问题。” 说完,苏湄心便迈起了步子,人群中自动让开一条道路。众人跟着她,有序的朝着一方走去。 半个钟头后,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八楼的多功能会议室内。 采访早已开始,此时,已经进行了十几分钟。现场的气氛十分活跃,也非常和谐,唐牧谣并没有表现得很拘谨,有问必答。 这时,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提问道:“唐牧谣小姐,这次你来参观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是否意味着你将会成为这里的顾客,会时不时来这里,做做美容之类的?” “当然,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我也不例外。” “请问是什么吸引你,让你在香港这片美容行业发达的地区,选择了倾心?”中年人继续发问道。 “当然是实力和信赖。”唐牧谣说道:“我身边这位苏湄心女士,是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的老板,也是一名技法高超的医生以及美容师。她开办的美容护理院,我有足够的信心,也十分期待它的发展。我相信,‘倾心’一定会以优质的服务立足于香港,在整个社会、在民众心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说到这,唐牧谣转移目光,看向坐在身旁的苏湄心,微微一笑。 苏湄心与她对望了一眼,也是一笑。 至于此时苏湄心的心中,是有些惊异的,她不由念道:叶翔那个小混蛋还真有两下子,他是不是给唐牧谣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人骗来了,这个女人不仅不生气,反而在这里处处为他着想,处处为倾心说好话。照这么发展下去,音乐女神很有可能要沦为“小三”咯。 “另外,我决定代言‘倾心’这个品牌!”这时,唐牧谣略显坚定的声音响起。 一语震惊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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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看“推”戏是吧?好吧,很快了!男同胞们请提前准备好卫生纸,很激情的。到时候翔哥火力全开,你们卯不住,可别怪我没事先提醒哦。) 第一百五十章 拉钩上吊一百年 叶翔原本心里的想法是,把唐牧谣忽悠到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让新闻媒体界的朋友在这里拍几张照片,然后第二天,“倾心”的名字就可以随唐牧谣一起出现在报纸杂志的头条。 至于事后,他想个法子哄唐牧谣开心,给她道个歉,这件事情就圆满解决了。 但叶翔最终没有想到,唐牧谣会那么给他面子,不仅超级配合的开了一场记者会,最后还当众宣布当“倾心”的形象代言人,简直太有爱了! 要知道,音乐女神从不出席任何商业活动,即使一些实力雄厚的跨国企业开出天价,也无法请动她。所谓“物”以稀为贵,从不给任何品牌做广告的唐牧谣,突然之间做起了“倾心”的代言人,那么“倾心”这个牌子,市场价值直接提高了一个档次,不仅在香港会火,火遍全球也很有可能! 总之这件事情,让叶翔心里,对唐牧谣就是爱、爱、爱,简直爱死她了! 那天开完记者会后,叶翔便开车送唐牧谣返回了唐家。期间,他们聊了很长一段话。 “牧谣,我欠你一份天大的人情,你能给‘倾心’做代言,说真的,我很意外也很震惊,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了。” “叶翔,你不用那么客气的,我是好朋友嘛,帮帮忙是应该的。再说,我给你们做代言,也不亏啊。” “多谢安慰。” “这不是安慰,而是一份真心实意。你忘了,你昨晚用五亿拍下‘东方之星’,把它送给了我,这五亿就相当于代言费吧。算起来,我大赚了一笔。”唐牧谣面露笑容说道。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再客气,就显得有些装逼了。你要想清楚,这五亿可是要包你一辈子哦。” “好,没问题,我一辈子替你们的‘倾心’服务。”说到这,唐牧谣想了一下,便道:“对了叶翔,告诉你一件事情。” 叶翔面露期待,道:“什么事?” “楚天凌事件已经平息了那么久,家里人也没有那么严厉管着我了。这大半年来,我不发唱片也不开演唱会,感觉太对不起歌迷了,所以我打算‘五一’复出,在香港红馆举办一场个人演唱会,到时候你一定要来观看哦。” “哇!我等这天等了好久!这次,我一定不会再错过你的演唱会了。” “你说的‘错过’,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出道以来开了好几场演唱会,而算起来,我只有去年在深圳看过你的一场演唱会,已经错过好几场了,这在我心中真是一份很大的遗憾。”言语到这,叶翔停下车子,转移目光,一脸真挚看向身边的佳人道:“这次‘五一’你在红馆举行的个人演唱会,我一定不会错过。并且以后,只要是你举办的演唱会,我都不会错过。” “真的。”唐牧谣眼中闪过一份神采。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如果骗你,就诅咒我变成一只永远没有鱼吃的小猫咪。” “呵呵。”唐牧谣欢笑了一声,继而朝着叶翔伸出右手,道:“那我们拉钩。”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说完,叶翔也伸出了右手。 寂静的车内,两个小拇指紧紧扣在了一起。 他们对望彼此,扣定了一世的承诺。 光阴飞梭,很快到了四月中旬。 这一天,唐牧谣的经纪公司“千秋娱乐”,召开了一场盛大的记者招待会,全体高层出席了会议。期间,音乐女神亲口宣布,五月一号将在香港红馆举办个人出道以来第五场演唱会。 消息一经放出,如同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块巨石,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简直比“东洋国又震了”,还要受关注。 各大媒体纷纷将目光聚焦在了“五一”,磨拳擦掌,成立了针对演唱会的特别行动小组,紧急备战起来。 而唐牧谣的歌迷粉丝们,自然欣喜若狂。当日,唐牧谣百度贴吧的吧主“落花浅吟”,发表了一篇名为“牧谣牧谣我爱你,永远爱你支持你”的队形帖子,并予以置顶,二十四小时内点击便破千万,回复接近百万。音乐女神带给世人的魅力,可见一斑。 这个“五一”,注定会成为炎炎夏日来临之际,最热乎的一天,也是最不同寻常的一个“五一”。 至于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自从由唐牧谣代言后,在香港的品牌形象以及地位,呈直线提升。不仅受到香港市民的热烈追捧,内地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一时间门庭若市,生意火爆得不像话,。 虽然“倾心”开设的业务,都是服务于女性,但对天翔集团在香港站稳脚跟,起了重大的作用。 只要那些富商政首的阔太太们,时不时来这里美容,久而久之,便能和她们熟起来。一旦打量好了这份关系,那么,和她们的老公搭上线,还不是易如反掌。 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一层庞大的关系网,天宗便能这片土地发展起来,建立起势力。 不过现今,叶翔最关注的不是关系网的建立,而是倾心美容护理院的服务质量。为此,他特地从天宗总部调来了几名商业科的精英人员,来协同管理这家美容护理院,策划其发展前景。 并且,叶翔专门召开过几次会议,亲自训话,告诫一帮下属,钱可以少赚点,关系也可以迟点再建设,但服务质量绝对不容有半点疏忽,谁捅了篓子,就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叶翔之所以这么严厉,甚至为这件事情而紧张,原因只有一个,倾心美容护理院是唐牧谣代言的。 牧谣给了自己这么大的信任,帮了自己的企业这么大的忙,叶翔绝对不会让她的形象受到一丝的损伤。 在叶翔心里,牧谣永远最重要。 如今,天气一天天变暖,唐牧谣“五一”香港红馆个人演唱会,也一天天的临近。 这日,叶翔站在一座大厦的顶端,双手负立,望着从东边升起的朝阳,一脸宁静,却满腹深情说道:“我一定会看你的演唱会。” 第一百五十一章 伸进包包 五月一日,天空放晴。 今日的香港,是极为热闹的一天,时隔半年,音乐女神终于要重回舞台,在世人面前展现无限风采,放声歌唱。 唐牧谣“五一”香港红馆个人演唱会的门票,已在一周前全部售空。如今黑市上,普通座位的门票已经炒到了上千港元一张,至于贵宾席位的价钱,则高达了数千乃至近万港元。整体价格,至少翻了五番。即使这样,黑市的出货量,仍旧满足不了用户的需求。 可谓千金易得,一票难求。 从早上起,便有狂热的歌迷来到了红馆门口等候。只要一想到晚上八点,心目中的女神就要在里面出现,在里面高歌,他们就会特别兴奋特别激动,简直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以至于做什么傻事情,都觉得值得了。 当然,其中一部分歌迷这么早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手中没买到票,早些站在演唱会门口等,说不定能够遇到黄牛党或者好心人,弄到门票。 只要有一丝的希望,他们都不会放弃与偶像见面的机会,这是他们心中一股执着的信念,一厢情愿的荣耀。外人能不能理解,根本不重要,他们乐在其中。 上午十点,叶翔开车载着唐牧谣来到了红馆。 音乐女神有个习惯,每次开演唱会时,会提前十个钟头左右的时间,来到演出地点。然后哪来不去,就在里面左逛逛,右转转。 以往,唐牧谣都是一个人做着这件事情,不过如今,身边有了一个男人陪伴,她的心里,多了一份温馨的感觉。 此时,唐牧谣站在红馆中央巨大的四面台上,清唱了起来,不时会肢体摆动,陷入了一种忘我的境界中。 叶翔坐在台下第一排中间的位置,用心的观看,大饱眼福。 这时,唐牧谣将一首《天颂》清唱完毕。她看向叶翔,忽然道:“叶翔,我唱完这首歌后会和歌迷打招呼,你说我是先去左边好,还是先去右边好?” 叶翔目光柔和,道:“只要你人在,无论去哪,都好。” “你不能这么敷衍的回答我,我要你给我一个准确的信息,我是去左边,还是右边?” 叶翔想了一下,道:“到时哪边的掌声热烈,你就去哪边吧。” 唐牧谣摆了一下头,说道:“不行,到时候歌迷们一起鼓掌,我会分不清的。” 叶翔又想了一下,道:“你也可以……哪边看起来比较顺眼,帅哥美女多一些,就去哪边。” 唐牧谣又摆了摆头,道:“也不行,在我心里,歌迷是最可爱的人,并且都是一样的可爱,我怎么能够以相貌来区分他们呢?” 听到后,叶翔觉得眼前这个小妮子简直在故意难为自己,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偏要自己回答,自己答了,却又在那里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好吧,不行是吧,不行……不行我就再想。’叶翔在心中念道。 “牧谣,可以这么办,演唱会开始后,我会坐在现在这个位置。你以我为一个黄金目标点,到时,你觉得往左边走,能够更加看清楚我,就先去左边。如果你觉得往右边走,能够更加看清楚我,就先去右边。”说到这,叶翔面露一份笑容,道:“在本哥哥光芒的照耀下,你一定会走出最动人的步伐,绽放最强大的魅力。” “臭美。”唐牧谣道了一声,随后,露出一抹微笑道:“不过,这个建议不错,我可以考虑接受。” 听到这个答复,叶翔颇有几分意外,因为自己坐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无论唐牧谣往哪边走,看自己时,都是一样的清晰。 这个回答,明显敷衍了事,还不如前面那个“哪边观众帅就先去哪边”的方法,真搞不懂,这个女人居然接受了。 ‘我和她脑子都有毛病,一个无聊的问题,讨论了这么久。’叶翔心中下了一个结论。 正在这时,叶翔座位旁边一个时尚的白色包包里,传来了一阵悦耳的铃声。 唐牧谣道:“叶翔,我手机响了,麻烦把包包递给我。” 哪料声音刚落,叶翔和那个白色的包包瞬间没影了。下一刻,叶翔便出现在了唐牧谣的面前,刚才他心血来潮,发动了移星步。 “从下面递的话,多么麻烦,要你弯腰。”叶翔一边说着,一边将包包前递道:“我直接给你送上来了。” 唐牧谣轻拍了一下胸口,道:“你吓死我了,讨厌。”说完,佳人伸手接过,从包里取出了手机。然后,将包包放回了叶翔的手中。 唐牧谣看了眼手机屏幕显示的号码,便接通了。她开口道了一声:“喂。” 声落,电话那头,传来了经纪人Ada姐的声音。 唐牧谣静静的听着,大概过了十秒左右,她芳唇开启,道:“知道了。”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什么事?”一旁的叶翔问道。 唐牧谣回答道:“演唱会的服装已经全部送到了后台,Ada姐要我去看看。” “哦。那你去看一下吧。” “你要一起来吗?” “不了。”叶翔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佳人,饶有情趣道:“我要站在这里看见你离开,看着你的背影渐渐远离我的视线,直至消失,这样我的心里,就会感受到一份如同心碎般的美丽。 唐牧谣听后,俏面一红,并不再说什么,而是微低着头,将手机放回了包包里。 随后,佳人便转过身子,朝着后台走出。不知道是不是受叶翔刚才话语的影响,她走得特别小心翼翼,步伐轻缓而又优雅,背影靓美无边。 待到佳人的身影消失在视野,叶翔不由深呼吸了一口,觉得空气,好芬芳醉人。 这时,叶翔定了一下神,发动移星步,身形一闪便离开四面台,回到了先前自己坐着的座位上。他将包包放在身边,翘着二郎腿左瞧瞧右看看,突然觉得好无聊。唉,男人,少了一个女人在身边,就是不行。 不经意间,叶翔将目光投向了身旁的白色包包,发现拉链并没有拉上。 终于有事情做了:拉拉链! 一边想着,叶翔便把手放在了包包的拉链上,正要行动。忽然,包包里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个厚厚的小本子,外观和自己的《情圣宝典》很像。唯一的不同是,《情圣宝典》的封面是黑色的,而这个小本子,是白色的。 ‘这会不会是‘女神日记’呢?’叶翔默念了一声,心中充满了期待,但同时又有些犹豫。 他在内心世界,继续自言自语道:日记属于别人的隐私物品,如果偷看的话不好,也不道德,所以我不能偷看。那我……那我观看好了。 思绪到这,叶翔心安理得的将一只贼手,伸进了唐牧谣的包包里。 第一百五十二章 填上这份残缺美 叶翔将白色的小本子拿在手上,充满期待的翻开,看了起来。 小本子的第一页写着这么一段话:这是本小姐的无敌涂鸦作品,谁都不可以偷看哦。 看到后,叶翔不由嘴角上扬,道:“我就要偷看,你奈我何?”声落,他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第二页。 第二页纸张上的内容是一首歌,开头用黑色的水性笔写着一个大大的标题《黄昏XX》。这个标题里面出现了两个“叉”,自然表示着这首歌的名字只取了一半,另外一半音乐女神还没有想到。 叶翔饶有趣味的往下看,第一段歌词映入了眼帘: 月亮的影子画出了黑夜 小草在风中跳起舞 一条并不宁静的街 你坏坏的笑 带着我不停奔跑 手心的温度 暖遍了全身 好想就这么睡着~ 目光移动到这,叶翔心生了一份温馨而又浪漫的感觉。 故事中,男主人公牵着女主人公的手,在街上不停的跑。光想想这副画面,就让人特别心动,真想知道它的配乐是怎么样的,唱出来到底是怎么的味道。 思绪到这,叶翔微微一笑,往下看去。 这段歌词的后面有两个大大的括号,里面是一片空白,显然第二段歌词,唐牧谣还没有想好。 叶翔将目光继续下移,看向了第三段歌词,依然是那么的清新独特: 日落下 月升起 海边坐着的女孩 拿起沙滩上的笔~ 为你写下了 一辈子唱不完的歌 黄昏牵你手 一步一步念着走, 不去多想 世界有没有尽头~ 看到这里,便没有了下文,这已是这页纸上的全部内容了。显然,这是一曲没有填完的歌词。 至于它的诞生,主要源于十七岁那年,音乐女神出道之前做的一场梦。那个梦中的场景,有街道、有大海、有沙滩,一个始终看不清脸,只留给她一个侧影的男子,时而带着她奔跑,时而又和他十指相扣,牵在一起,慢慢的向前走。 这个梦,给了唐牧谣一份刻骨铭心的感觉。醒来后,她便第一时间拿起笔,将梦到的一切,写成了一首歌,一首未完成、残缺美的歌。 其实,在唐牧谣心里,很想把它完成。然而当写出两段歌词后,无论她如何绞尽脑汁,便一个字也写不出了。但她明明感觉得到,歌名还不够完整,哪个地方缺什么,那段缺少的歌词,“味道”应该是怎样的。可是,就是无法表达出来。 这是音乐女神最为心动的一首歌,却一直以来,只能流芳在她的涂鸦本上。她心中充满着旋律,却因为没有完整的歌词,无法真正意义上让它诞生,这是一件多么遗憾的事情啊。 当然,这些东西,叶翔都不知道。不过,当他看完本本上的两段歌词后,心中升起了一份特别奇妙的感觉。他的脑海突然之间,闪过一幕幕场景,浮现出了一串又一串的文字,好像和这首歌很配耶。 叶翔觉得自己现在反正没事做,很无聊,不如玩个填字游戏,把脑中闪现的那些词句写在本子上,帮唐牧谣把这首歌填完吧。 想到这,叶翔立即动起手来。他并没有顾忌太多,拿起笔,便在眼前纸张的空白处写了起来。 叶翔以前从未有过填词的经验,但他觉得这个“填字游戏”蛮容易的。比如这首歌开头的一句是“月亮的影子画出了黑夜”,和“月亮”相对的词是“太阳”,而“黑夜”对应的是“白天”。 稍微一想,第二段歌词的第一句,就新鲜出炉了。 总之,叶翔填词的时候,并没有苦思冥想什么,全凭着感觉走,觉得对味就写上了。一边写着,他脑海闪现的那一幕幕场景,便越渐清晰。并且同时,他的心跳,不停的加快,自我感觉越来越良好。 不知不觉,叶翔便进入了一份忘我的境界中。 时光一分一秒的静静流淌,不知过了多久,叶翔终于停笔写完。他回过神来,伸了一个懒腰,脸上洋溢起了幸福的笑容,像是刚干完一件很爽快很欣慰的事情。 忽然,一抹清香飘入鼻中。叶翔一惊,连忙回头看去,看见唐牧谣微微俯身,站在了他的后面。 叶翔的双眼连眨了几下,立马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刹那间,他合起手中的小本子,站起了身子。 叶翔并不说话,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面朝佳人,将单手背在了身后。 唐牧谣伸出一只小手,道:“拿来。” “什么拿来?”叶翔作出了一副迷糊的样子。 唐牧谣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我都看到啦,你偷看我的涂鸦本,还在上面乱写着什么。拿来。” 听到这话,叶翔也不好意思再装了,将背着的那只手伸向了前。 “牧谣,我以我的人品和我的贞操起誓,这本东西,我是无意偷看的,也是无意乱写乱画的,总之这一切,都是意外,请你原谅我。”叶翔开口说道。 唐牧谣并不答复,秀眉微皱,一把从叶翔手中拿过了那个白色小本子,随即翻到第二页,看了起来。 其实,唐牧谣也是刚刚才到,一来就看到叶翔乱动自己的东西,她的心里原本是有些小生气的。然而,当看完第二页的内容后,她霍然抬起头,面色震惊而又欣喜道:“叶翔,告诉我,这上面的词,全是你刚才填的吗?” 看到佳人突然露出了这份表情,叶翔略微一惊,面部松弛了几分,但心里仍有一丝紧张,道:“是,是的。” “这些词你是怎么想到的?怎么突然之间,你就想到了这些词呢?”唐牧谣继续问道,一脸的期待。 叶翔老实巴交说道:“很久以前,我做过一场很奇怪的梦,前面看到这个小本子的那些歌词后,那场梦就像放电影一样浮现在了我的脑子里。于是我根据梦中的场景,写出了这些东西。” 声音传来,唐牧谣一颗芳心猛地一颤。随即,她情不自禁拉住叶翔一只手臂,一边来回晃动,一边激动说道:“你太棒了,叶翔!你填得太好了。你知道吗?你真是太棒了!”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叶翔有些害羞,他摸了摸后脑勺,脸微微一红道:“我没读过书,文化水平不高。呵呵,其实也不算好,有很多地方用词不当,也不美,需要改进呢。” “不。”唐牧谣坚定道了一声,继而停止摇晃叶翔的手臂。她平复了一下心情,便道:“你填的这份词在我眼里,是最美的,也是最好的,不要需要改一个词一个字。用那些修道之人的说法,它符合自然大道,简直太完美了。” 叶翔被夸得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傻傻一笑。 “叶翔,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时,唐牧谣美眸一闪,神秘而又满怀憧憬的道了一声。 第一百五十三章 女神和歌后 红馆,亦称红磡体育馆,位于九龙油尖旺区红磡畅运道9号、港铁红磡站平台上。它的外形上阔下窄,通体白色,楼高二十三米,远远望去,有如一颗璀璨的钻石,又如一座倒转的金字塔。全馆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共12500个座位,场内并无任何支柱,但地面每平方米能够承受一千八百公斤的压力,是一般的工业大厦未能做到的,曾被传媒形容为“世界上最独特的建筑工程之一”。 至于它的来历,要追溯到19世纪。 1884年,香港政府开始于红磡湾的位置填海——当时红磡湾并未叫红磡湾。工程很漫长,直到25年后,即1909年的一天,有个建筑工人如往常一样在工地打一口井,突然,里面涌出了朱红色的井水。信奉风水的承包商大为紧张,立即请来了风水专家诊断。风水师勘察后,将朱红色的井水归咎于动土伤了香港的龙脉,流出的井水实质上是龙血。 这片地区,自此以后便称作了红磡。 到了上世纪60年代,香港市政局计划在香港兴建一座符合国际标准的室内体育馆,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能在香港岛上找到合适的地方。之后,市政局看中了九龙红磡湾,当时,这里正在兴建火车站,并且还有一条贯穿香港岛和九龙半岛的海底隧道,交通方便,是理想的选址。 因为位于香港的红磡区,这座体育馆便称为红磡体育馆,俗称红馆。 1983年4月27日,是红馆诞生之日。那天,香港总督尤德爵士站在这座宏伟的建筑前,主持了启动仪式。电视台直播了整个过程,当时全港沸腾,万民欢呼,红馆的开幕,可谓载入香港史册的大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红磡体育馆虽然以“体育馆”命名,但实际上,只有少数体育活动才在这里举行,而大多的时候,都用于艺人开办演唱会。 红馆的内部设施不仅一流,座位之多也是全港数一数二的,更是少数可以开设四面台的场地。当然,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特点,就是它建于龙脉之上,风水极旺。对于信奉玄学的人来学,在这里举办活动,能够沾染一份“仙”气,将来的事业一定会顺风顺水,大展宏图! 因而,香港以及其它地区的很多艺人,都以在红馆举行个人演唱会为荣。 晚上八点,唐牧谣“五一”个人演唱会正式开幕,那一刻,掌声和欢呼响遍场馆内外,天空中绽放出了无比绚烂的烟火。 红馆里面自然座无虚席,至于外边,则围满了没票进场的歌迷民众,在这场演唱会结束前,他们是不愿离去也不会离去的。虽然站在这里不能亲眼见到女神的风采,但只要想到,此时此刻她就在里面,和她的距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近,苦等的他们心中便燃起了激动,便觉得一切都变得有意义,都值得了。 为了这次演唱会,特区政府共调用了上千名警力,维持秩序,警务处长亲自坐镇,指挥现场情况。 一幅场面,空前绝后! 此时,已经到了夜里十点,演唱会已经连续进行了两个钟头。但热力没有丝毫的减退,舞台上面依旧星光四射,现场的歌迷粉丝们激情澎湃,毫无倦意。 这次演唱会,不仅有音乐女神的倾情献唱,还邀请了多名天王巨星前来捧场。唐牧谣每唱完两到三首歌,就会有一位大牌明星来到现场,和台下的歌迷打招呼,并进行一系列的互动。 如此一来,掌声和尖叫自然不断,现场的高潮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 这时,本次演唱会的压轴嘉宾之一、歌后王菲登台亮相,与唐牧谣一起站在舞台上,合唱着一曲《天颂》。 天尽欢 遥相望 风云变幻缘生灭 上下千年一梦长 凡尘多少事故 终化一曲颂茫茫~ 这是一首难度极高偏重于古典风韵的歌曲,即使是唐牧谣,第一次录音时,也花费了很大的功夫,才将它完美演绎出来。 而王菲此次开唱,并没有被这首曲目难住,而是唱出了另一番韵味。虽然她在乐坛沉静了多年,但天后的风采依旧不减当年,一首《天颂》与唐牧谣合声在一起,并不逊色,有如两只凤鸟同鸣,分不出高下。 怪不得曾经有媒体这么评价王菲:她是与生俱来的歌后,她的声音只能用“空灵”来形容,即使一首很平凡的歌,被她唱过后,也会变得不平凡。 此刻,两人合唱完毕,整个红馆会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久久不散。 歌迷们齐声呼喊:“王菲!牧谣!王菲!牧谣……” 喊了七八秒后,他们觉得意犹未尽,随即又喊道:“女神!歌后!女神!歌后……” 最终,这阵呐喊持续了将近一分钟,才消停下来。 唐牧谣面向台下歌迷,开口道:“多谢大家的厚爱,其实这次见到菲姐,我和你们的心情一样激动。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从小便非常喜欢听菲姐的歌,并且有一个梦想,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和菲姐站在同一个舞台上,一起唱歌。今天我好高兴,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说完,唐牧谣面露一丝敬仰之情,看向了王菲。 王菲露出淡淡的笑容,道:“这几年来,我除了在家带孩子,也经常会去听歌,但很少有能打动我的歌曲。自从有一天,我无意听到了一个女孩的歌声,便深深着迷了,她的每一首歌,都能打动我。而这个女孩,就是牧谣。”说到这,王菲看向唐牧谣道:“我的梦想,也是有一天能够和那个女孩站在同一个舞台上,一起唱歌!” 声音传出,台下立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音乐女神!音乐女神!音乐女神……”与此同时,欢呼声响起。 十几秒后,才停歇下来。 “大家的支持让我很感动,现在演唱会已经进行两个小时了,而你们每隔几分钟就会那么大声的呼喊一次,这样对嗓子很不好。你们的热情我早已记在了心里,所以希望接下来的时间,大家不用那么拼命的呼喊,如果心情激动,可以拍手或者挥舞手中的荧光棒。这样,我既高兴又不会心疼。”此时,唐牧谣面对着台下歌迷,真挚说道。 几句简单的话语,却让台下不少人深受感染,甚至有人热泪盈眶。因为他们感受到了一份关心,一份来源于心中女神,真切的关怀。 整个现场忽然安静下来,歌迷们纷纷挥动起了荧光棒。一时间,绚烂无比。 看到这幕,唐牧谣面露一份欣慰表情。随后,她将目光转向一旁的王菲,道:“在这里,我想和我的偶像来一个热烈的拥抱。” “我也是。”王菲对着耳麦说了一声,随即张开了双臂。 下一刻,“女神”和“歌后”相拥在了一起,这副画面,不仅唯美,亦让人心里泛起了一阵莫名的感动。台下,又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 拥抱完后,两人寒暄了几句,王菲和歌迷们挥了挥手,便走下了舞台。 “现在,我要隆重邀请本次演唱会最后一位嘉宾,也是在我心目中,最为特别的一位嘉宾。”这时,音乐女神流露一抹异样的情愫,开口说道。 声音刚落,舞台四面绽放了绚烂火花,上空,一个呆着钢丝的人影缓缓落下,那是一个造型很狂野的男人,竟然是叶翔。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黄昏黎明 他是谁? 这是台下歌迷见到叶翔后的第一反应。 刚才音乐女神亲口说,将要出场的,是她心目中最为特别的一位嘉宾。歌迷们听后,原本充满着期待,心想这位最特别的嘉宾,肯定是一位大人物,要么是国际巨星,要么是其他领域的杰出人才。甚至还有歌迷在那里猜测,要来的人,会不会是哪个国家的皇室贵族,“王子”那类的人物。 然而见到叶翔后,在场所有观众,一瞬间迷糊了。这个人,他们不认识,简直毫无印象。 他究竟是谁?竟然被排在最后,压轴登场,比王菲那样的歌后都显得重量级。 由于观众们都陷入了迷茫中,所以叶翔出场的前三秒,整个红馆,寂静了下来。随后,不知谁先鼓起掌来,其他人纷纷附和,最终汇出了一阵响亮的掌声。 待到掌声消停,唐牧谣转了下身子,一边朝叶翔走去一边说道:“多谢大家的掌声,我替我这位朋友,感谢你们的热情。我知道大家现在心里对我这位朋友很好奇,我认为,他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总之,我要告诉大家,他是我心中一位很重要的嘉宾。希望大家不要因为陌生,就忽略他,而是能够像对待前几位嘉宾那样,支持他!”说到这时,唐牧谣已经步到了叶翔身边,她看着眼前的男人,用鼓励的语气说道:“现在,有请我这位朋友自我介绍一下。” 声落,唐牧谣一脸微笑伸出双手,拍了起来,在她的带动下,台下的歌迷纷纷鼓掌。最终,聚成了一阵极为热烈的掌声。 如今叶翔的造型有些奇特,一头不长的头发全部染成了红色,被梳得根根竖起。至于身上,穿着一件红亮的衣服,下面是一条深黑色的裤子和一双棕色的长靴。 其实这么穿,叶翔是有些不习惯的,但在造型师的再三要求下,加上他将以嘉宾的身份登上舞台,所以最后,只能接受了。 说真的,面对台下万人的目光,叶翔的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打个不好听的比喻,他生怕自己一粒老鼠屎坏了一窝粥,搞砸这场演唱会,那他心里,就会很愧疚了。 这时,他平复了一下心境,道:“大家好,我是叶翔,我和你们一样也是牧谣的忠实粉丝,她也是我心目中永远的音乐女神。她唱的歌真的很好听,我百听不厌,所以我十分感谢我妈能把我生在这个年代,让我能够听到这么好听的声音。” 话语传出,台下歌迷自发鼓起掌来,并且不少人,流露了一份欢笑。 歌迷们对叶翔心生了几分好感,毕竟这个男人,那么夸奖他们的偶像,他们听后,心里自然很舒服。加上,叶翔的语气,真诚又带点小幽默,很容易讨大众的喜欢。 这幕下,唐牧谣面露欣慰之色,她开口道:“叶翔说得我脸有些红了,我哪有那么好。” 叶翔对环境的适应性很强,如今,他的心态已经放松下来。听到这话,他连忙说道:“牧谣,你这可是在谦虚哦。你究竟好不好,就让我们来听听群众的心声。”说到这,叶翔面朝台下观众,大声喊道:“你们觉得我们的音乐女神好吗?” “好!”一阵整齐宏亮的声音响起。 “是不是比我前面说的,还要好?” “是!”歌迷们热忱不减,继续放声喊道。 两次的一问一答,将现场的气氛带动了起来。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报告女神,人民群众都说你好,那你就是真的好了,你谦虚不掉的。” 唐牧谣“咯咯”一笑,道:“好了,我认输,你们联合起来对付我,我说不过你们啦。” “牧谣,我们应该开始干正事了吧?”叶翔忽然道。 唐牧谣“嗯”了一声,继而面向台下歌迷说道:“接下来,我将和叶翔共同为大家带来一首新歌,这也是一首非常让我心动的歌曲,它的名字叫《黄昏黎明》。” “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叶翔补充说了一句。 随后,一阵悠扬的音乐声响起。 旋律持续五秒后,唐牧谣芳唇开启,流露淡淡的情意,唱道:“月亮的影子画出了黑夜~小草在风中跳起舞~一条并不宁静的街~你坏坏的笑~带着我不停奔跑~手心的温度~暖遍了全身~好想就这么睡着。”声落,音乐女神投给了叶翔一个期待的目光。 ‘叶翔,到你了,加油!’她在心中念道。 这首《黄昏黎明》由于今天才诞生,而唐牧谣又希望能在演唱会上把它唱出来,所以准备工作,进行得十分仓促。 前夕,两人从学习这首歌到排练,只挤出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唐牧谣由于具有良好的音乐天赋以及丰富歌唱经验,如今已经完全掌握好了调子。而叶翔,算是很仓促的学会了。 此时,叶翔仔细听着旋律,内心保持着一份宁静,唱了起来:“太阳的笑脸绽放了白天~花儿在雨中唱起歌~一间不大不小的屋~我静静拥抱~闭着眼不停呼吸~弥漫的芬芳~窜进了心底~愿一直这样醒来。” “日落下~月升起~海边坐着的女孩~拿起沙滩上的笔~” “日升起~月落下~站在山崖的男孩~挥手看向了沙滩~” 唐牧谣的声音柔美而又婉转,宛如天籁。叶翔的声音虽然算不上优美,但感情真挚,有着一种独特的味道。尤其是和唐牧谣一唱一和,十分对味,营造出了一种引人入胜的意境。 这份意境,无关乎唱歌功底,而是一种让人听后,自然而然由心底生出的感觉。或许这首《黄昏黎明》,任何一个男歌手都能比叶翔唱得“好”,但如果和唐牧谣搭配起来,那份给人的感觉,却永远达不到叶翔给予的高度。 此刻,唐牧谣做出了一个令全场震惊的动作,她靠近叶翔,牵起了他的手。这可是音乐女神,在世人面前,第一次主动牵上一个男人。 台下,顿时响起了粉丝们的尖叫声。 唐牧谣一脸微笑,牵着叶翔,迈开了优雅的步伐,唱道:“为你写下了~一辈子唱不完的歌~黄昏牵你手~一步一步念着走~不去多想~世界有没有尽头~” 叶翔心跳加速,一边跟着向前走,一边唱道:“为你找来了~一辈子听不够的人~黎明带上你~一秒一秒听心跳~不去过问~永久到底有多久~” 这时,悬挂在天花的投影仪器,在舞台上投射出了一片巨大的3D立体影像。那是一座山崖和一片大海,两者交界的地方,一团红日从海平面缓缓升起,至于山崖之上,一轮明月缓缓下坠。 这一瞬间,叶翔和唐牧谣默契的停下脚步,目不转睛看着对方,和声唱道:“黄昏黎明~缘生缘灭~太阳和月亮~总会在一个时间相爱。” 与此同时,那片投射到舞台的立体影像,太阳和月亮最终重叠在了一起。 这首歌,以悠扬的旋律开始,最终,亦以这种旋律结束。 在他和她的齐心协力之下,将它完美的演绎了出来,带给了世人一份从视觉到心灵的享受,简直好到无与伦比! 这一刻,台下响起了一阵比任何时候都要热烈的掌声,歌迷们的激情无限燃烧了起来,大部分人开始呼喊:“唐牧谣!唐牧谣!唐牧谣……” 至于另一小部分人,齐声叫道:“叶翔!叶翔!叶翔……” 最终,两股声音交汇在一起,变作了:“唐牧谣!叶翔……唐牧谣!叶翔……唐牧谣!叶翔……” 这是一种满怀祝福的声音,在歌迷们心中,歌美,人更美!尤其是看到心目中的女神和那个叫叶翔的男人,刚才在舞台上十指相扣,对望彼此,同时唱出:黄昏黎明~缘生缘灭~太阳和月亮~总会在一个时间相爱。 这一幕,让人只有一个感觉:他们两个,是三生石上的恋人,天作之合的一对。 . (《黄昏黎明》是我花了半天的时间才想出来的,而且是灵感爆发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如果觉得不好,也不要说出来嘛,给我点面子,也小小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呀。)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夜醉铜锣湾 唐牧谣“五一”红馆演唱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现场气氛更是HIGH了极点,尤其是她与叶翔合唱的那一首《黄昏黎明》,简直神曲现世,给了现场观众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以及无穷的回味。 整个演唱会于晚上十点半结束,在迷人的夜幕中,划下了一个唯美的句号。 随后,唐牧谣去往了后台卸妆以及处理其他一些琐事,最终,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忙完。 此时,她和叶翔两人坐在体育馆停车场,一辆黑色的轿车内。 叶翔看了眼身边的佳人,开口道:“牧谣,累吗?” 唐牧谣摆了摆头,流露一抹欣慰笑容,道:“今天唱得很开心,不累。” “那饿吗?” 唐牧谣回答道:“有一点。” 叶翔提议道:“那我们去吃点东西吧。” “好啊。” “香港你比我熟,我们去哪吃?” 唐牧谣抿嘴想了一下,便道:“我们去铜锣湾吧。” “铜锣湾……”听到这个地名,叶翔不由在嘴里念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对“铜锣湾”三个字,感到特别的亲切。 “对了牧谣,铜锣湾是不是归洪兴社管,那里的扛把子是不是叫陈浩南?”叶翔忽然问了这么一句,满脸的期待。 唐牧谣怔了一下,继而没好气说道:“你黑社会电影看多了吧。” 听到这话,叶翔脸上不禁闪过一丝失落。 叶翔一直这么认为的,不知道对不对,就是:每一个男人的潜意识里,其实,都有一个当黑社会老大的梦想,这样就有泡不完的马子和数不清的小弟! 自从少年时期看完《古惑仔》系列电影后,叶翔便怀有了这个梦想,并且对“陈浩南”这个电影里的人物,念念不忘,觉得他太拽了,简直是永垂不朽的好老大,我等学习之楷模。 这种心态的长期作用下,便让叶翔迫切希望现实中真有“陈浩南”这等人物存在,这样就可以找个时间,和他吃顿饭喝喝酒,交流一下经验心得。 但如今被唐牧谣这么一说,叶翔心中那一抹热情,被浇熄了。 “喂,叶翔,你怎么了?发什么呆呢。”唐牧谣面露疑惑问了一声。 叶翔回过神来,并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牧谣,铜锣湾我不熟,你来开车吧。” “好的。”唐牧谣应了一声,便解开安全带,正要推门下车。 “交换个位置而已,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在车里换位一样。” 声音传入耳中,唐牧谣还没反应过来,便看见叶翔骤然伸手过来,以一个怪异的姿势抱着她。然而她整个身子一轻,便不由自主的朝着左边挪去。 一秒后,当唐牧谣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叶翔身上。至于她的两条大腿,差一点就要抵住眼前的方向盘。 “叶翔,你干什么?放开,放开我。”佳人面露一抹羞红,连忙嗔道。 “好。”叶翔简单说了一个字,便身形一闪,离开了司机座位,以一个“飘移”的姿势,去到了副座。 唐牧谣一屁股坐在司机座位上,稳定了一下心绪。随即,她将目光转向叶翔,芳唇微微开启。但最终,她并没有吐露只言片语,而是叹息了一声。 随后,佳人收回目光,看着前方的道路,发动起了车子。如今她的脑子,有一点乱了。 铜锣湾,位于香港岛的中心北岸之西,是主要商业及娱乐场所的集中地。该地段集中了多家购物中心、百货公司以及酒店,在街头巷尾还有很多餐厅,所有高档次的时尚潮流物品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是香港的不夜市区之一。另外,铜锣湾购物区亦是全世界租金第二贵的地段,几十平方的铺面,年租金至少百万,仅次于美国纽约的第五大道。 唐牧谣轻车熟路的驾驶车子,很快,便带着叶翔来到了这里。 叶翔虽然在香港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但大部分时候都在元朗那一带活动,从未来过铜锣湾。根据《古惑仔》描绘的场景,在他的印象里,铜锣湾应该是老房子居多,到处是小巷子,时不时会有两帮人火拼,互相砍人的地方。 然而来到此地后,叶翔才知道自己以前无知了。这里高楼耸立,街道宽广,灯光绚丽,人流旺盛,乃是一派繁华的都市场景。 “牧谣,这就是铜锣湾啊?”叶翔面露赞叹之色,开口道。 唐牧谣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的“嗯”了一声。她心里,对前面“车里换位”那件事,仍没有释怀。 叶翔看在眼里,目光不由沉了下来。 这时,唐牧谣将车开进停车场,选了个车位停好。她把头发向后扎成一个马尾辫,然后戴上一顶鸭舌帽遮住大半边脸,便和叶翔一起下车了。 两人漫步在铜锣湾的街道上,气氛有些沉寂。唐牧谣将头微微下低,沉默无声的迈着步子,叶翔不知怎么回事,也是一声不吭的向前走。 如果换作平时,他会嬉皮笑脸给她讲笑话的。 这时,一对年轻情侣经过两人身边。 女孩说:“亲爱的,你到底有多爱我?” 男孩回答:“爱到好想把你一口吞下去。” “讨厌呐,说这么可怕的话,我不理你了。” “把你吞下去后,我会把你放在心中最温暖的地方,让你永远不再受冷。我吃什么好东西,会第一时间喂给你,让你永远不会饿。总之,你就是钻进我肚子里的孙悟空,永远管着我,永远和我在一起。” 女孩听后,不再说话,而是依偎在男朋友身上,一脸甜蜜的笑容。 “牧谣,我们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这时,叶翔突然停下脚步,开口说道。 “好。”唐牧谣简单回应了一声。 最后,两人来到了铜锣湾避风塘的一家船上餐厅。 这里的环境独特而又优美,透过船窗望去,只见水面上灯火通明,停放着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船艇,至于艇上,有的开设着酒吧;有的是海鲜馆;还有的,搭建着舞台,帅哥靓妹在上面载歌载舞,台下的观众不时鼓掌,发出欢呼。而在这些船艇之间,则有穿着唐装衫裤的少女摇着小船,来回接送着游客。 这么一幅美景,叶翔却无心观望,他点了很多酒,喝了起来。 第一百五十六章 想清楚了 深夜,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一栋独立别墅前。 唐牧谣转了下头,看向身旁满身酒气的叶翔道:“你家到了。” 声音传来,叶翔并不说话,解开安全带,随后打开车门。 他一只脚刚落地。 “用扶吗?”唐牧谣关心道了一声。 “不用了。”声落,叶翔走下了车,摇摇晃晃朝着别墅大门走去。 来到门前,叶翔停下脚步,对着大门愣了几秒,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随后,他晃了晃脑袋,便伸手拍门道:“开门!快开门!” 拍了几下,屋内毫无动静,门自然没开。 这幕下,叶翔面目闪过一丝怒气,不由加重几分气力,一边对着大门猛拍一边叫道:“里面的人听着,快开门!快给我开门!” 这时,一阵香风扑鼻而来,叶翔停下动作,转头看去,发现唐牧谣来到了跟前。 “你这栋别墅,平日几个人住的?”佳人开口问道,面色并不好看。 “我一个人。”叶翔回答道。 唐牧谣没好气道:“既然只有你一个人住,现在你在屋外,屋里并没有人,你拍再多下也不会开的。” 叶翔想了一下,便道:“你说的是,那我该怎么办?” “当然要用钥匙开门。” “对哦。”叶翔恍然大悟,道:“开门要用钥匙。” 说完,他连忙将手伸进口袋搜了搜,最终搜出了那部跟了他两年多的山寨手机,然后对着钥匙孔,插了过去。 叶翔把手机左转了一下,又右转了一下,见门仍没有丝毫的反应,不由抬起头,对唐牧谣说道:“阿姨,钥匙打不开门。” 一声“阿姨”的称呼,让唐牧谣禁不住摇头叹气。她平复了一下心情,道:“你那不是钥匙,是手机,是开不了门的。你大门的钥匙,是不是放在身上?” 叶翔听后,连连点头道:“对,在我口袋里。” “我来帮你拿吧。”说完,唐牧谣伸出一只玉手,放进叶翔的左边口袋摸了一下,没有;又放进右边口袋摸了一下,还是没有。 “你的钥匙不在口袋里,到底放在哪了?” 叶翔摆了摆头,道:“不知道。” 唐牧谣有些伤脑筋,道:“你仔细想想。”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做出一副思索状,继而道:“我想起来了!我身上没有钥匙,我也从不带钥匙。因为我进屋,从不需要钥匙。” 唐牧谣面露一丝疑惑,道:“那你怎么开门进去的?” “这样子。”叶翔道了一声,随即默然“解禁咒”,往前一指,大门顿时敞开了。 这幕下,唐牧谣眼中不由闪过惊奇之色。 叶翔面露一份倦意,忽然身子一倾,倒在唐牧谣身上,道:“扶我。” 看到叶翔一脸醉意熏熏的样子,唐牧谣不忍推开。她秀眉微皱,一边扶着叶翔进屋一边说道:“你喝那么多酒干什么?” “想喝。”叶翔露出一个微笑,道:“为你的演唱会举办成功而庆贺。” “你知道吗?叶翔,你醉了。” “醉了?没醉。你看看我的脸,一点也不红。” “你是那种喝酒不上脸的人。你这种人,一旦醉了,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胡说!你胡说!”叶翔的情绪,不知为何激动了起来。 唐牧谣看在眼里,便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这时,她已经把叶翔扶到了客厅的沙发旁边。 她止了下步子,环顾了下四周,问道:“你的卧室在哪里?” “我平日随便睡的,只要有床的地方,都是我的卧室。” 听到这话,唐牧谣不再言语,而是扶着叶翔,走向最近的一间卧室。 一扇房门打开,两人走了进去,唐牧谣按了下墙头的开关,灯亮了。 这是一间很宽敞的卧室,但布置得很简单。正中间放着一张大床,从外形来看,应该很柔软舒适。床的对面,摆着一张上面什么也没有的书桌。至于不远处的墙角里,还有一个棕色的大衣柜。家具就这些了。 此时,唐牧谣将叶翔扶到床边,然后小心翼翼把他放了下来。 叶翔一屁股坐在床上,上半身向后一倒,便躺在了床上。 唐牧谣俯下身子,将叶翔两只鞋一一脱下,继而拍了拍他的腿,道:“喂,把脚抬起来。” 声音传来,叶翔很听话的抬起双脚,把它们放在了床上。随后,他挪了挪身子,呈一个“大”字睡在了上面。 唐牧谣站起身子,看到这副样子,开口道:“叶翔,你不能就这么睡,把衣服脱了吧。” 叶翔紧闭着双眼,像睡着了般,并不理睬。 这幕下,唐牧谣不由伸手摇了摇叶翔,道:“喂,脱外套,再睡。” 叶翔依旧不理会,像死猪一样躺在那里。 唐牧谣面生一份无奈表情,拿起床头整齐折着的床单,将它摊开,然后盖在了叶翔身上。 “我先走了,晚安。”佳人道了一声,便转身迈起了步子,然而刚走到房门口。 “牧谣。”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唐牧谣微微一惊,回头看去,身后没人。并且躺在床上的叶翔,竟然也不见了。 “我在你前面。” 声音传入耳中,唐牧谣猛然转回头,果然,叶翔站在了她的面前。那个男人一动不动的看着她,眼神有些异样。 此时,叶翔霍然伸手,捧住佳人绝美无暇的面容,然后低头,朝着那两片娇艳欲滴的芳唇,深深吻了上去。 接触的那一瞬间,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触动着唐牧谣的神经,她的脑海顿时一片空白,怔在了原地。 几秒后,唐牧谣才稍微回过神来,她“唔唔”叫了两声,随即伸手,猛地推开了眼前的男人。 “你醉了。”唐牧谣胸口不停起伏,说出了这三个字。 “没有,我一直没醉。”说到这,叶翔眼中闪过一丝坚定而又狂热的目光,道:“牧谣,我想清楚了,我要你!”声落,不容唐牧谣反抗,叶翔猛地蹲下身子,将她整个人抱起,旋即闪身到床边。 两手一松,便把怀中的绝美人儿丢在了床上。 第一百五十七章 强势推倒 早在演唱会还没结束的时候,当与那个女人牵手对望,唱出《黄昏黎明》最后一句,叶翔的心底,但涌出了这么一个念头:牧谣,我要你。 即使永坠十八层地狱。 即使遭受世人唾弃。 即使你会恨我。 我也一定要得到你! 不为别的,只因我爱你,真的很爱你。 并且这份爱,已让我着魔。 我甘愿封闭理智,用尽所有的胆量,做一回淫贼。 只为得到你。 占有你! …… 将唐牧谣扔在床上后,叶翔第一时间也上了床。他将那具娇躯压在身下,并且伸手,把佳人一双娇柔玉手紧紧扣住。 随后,叶翔盯着唐牧谣略显哀婉的美眸,静静看了三秒。 他脸上的狂热之色,并没有减去分毫,而是霍然低下头,又一次强行吻上了那两片如同玫瑰花瓣娇艳的芳唇。 浓厚的男性气息扑鼻而来,荡漾进心里。唐牧谣皱起秀眉,恪守脑海中的那份理智,将嘴紧紧闭住,发出“唔唔”的声音,抗拒着。 见到身下人儿并不配合,叶翔停止了嘴部的亲吻,继而一声不吭的转移目光,亲向了她那张泛着淡淡红晕的绝美容颜。 任何时候,叶翔都不忘“打游击”的革命精神。 感受到面部被侵犯,唐牧谣不由将头左右摇摆了起来,一会儿这边脸朝上,一会儿又换成另一边脸,她极力躲避着那个男人的嘴唇。 不能让他再亲下去了。 这幕下,叶翔并不生气,而是将头移到了佳人脑袋的左边,与她紧紧挨着,让她难以再摆动下去。同一时间,叶翔一双厚唇凑在唐牧谣的耳边,吹了口气,继而伸出舌头轻舔起了她的耳根。 从刚才到现在,唐牧谣并没有说话,她面露生气而又无奈的表情,无声的抗争着。她怕过多的言语或者剧烈的挣扎,会更加激起眼中这个男人的征服欲望,那么整件事情就更糟糕了。所以,她只能冷静下来,用不算过激的方式,表露出一份不愿的情绪,以求能够唤醒那个男人,让他不要这么逼自己,不要再这么错下去了。 然而如今,在叶翔一系列的挑逗之下,唐牧谣的心中,涌现了几分莫名的兴奋。一丝又一丝的快感触动着她的神经,她的整个身子,渐渐酥软了下来。 意识到这个问题,唐牧谣连忙在心里告诫起了自己:不,我们不能这样做,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叶翔已经有了未婚妻,而且那个未婚妻是漫溪姐,我们终究是有缘无分的。 这时,叶翔嘴唇下移,吻向了佳人如雪绒般晶莹白皙的玉颈。 唐牧谣回过神来,不停扭动起了身子,想要挣脱开来。然而叶翔如同小山一般压在她身上,她的抗争,显得是那么的无力。 “不要,叶翔,求你了,不要……”佳人终于开口,她一边喘息一边哀求道。 可在如今这种氛围下,叶翔是不可能“不要”的。他对这个女人的感情压抑太久了,一旦爆发出来,就如大坝决堤,洪水已经泛滥了,如果不狠狠冲撞几下,是不会平息的。 叶翔虽然从未有过“男女之事”的经验,但多年看黄片的经验,让他心中,早已形成了一套关于这种破事的理论体系。 他认为,在床上对付女人,尤其是不顺从的女人,做为男士,要具备两个关键性的东西,即“温柔”和“耐心”。具体程序是这样的:以温柔为主,小粗暴为主,慢慢的和她纠缠下去,先亲嘴,后亲脸,再到耳边吹口气,吹完气后向下亲,不信她不动春心。 女人春心一动后,强奸变成“被强奸”。 此刻,唐牧谣已被叶翔弄得面颊绯红。她尽量让自己保持镇静,张开口,正准备说些什么。 霍然间,叶翔抬起头,几乎同一时间,将嘴贴上了她的朱唇之上。 唐牧谣的贝齿还没来得及合上,那个男人的舌头便长驱直入,不停逗弄起了她的丁香小舌。 她快要无力了。 几秒后,叶翔眉头一皱,停止了对佳人嘴部的侵犯。他将头抬起,面朝左边的地面,“呸”地一下吐出了一滩血水。 随后,叶翔抿了一下嘴,收回目光,盯着眼前的人儿道:“为什么咬我?” “不要这么好吗?叶翔,你醒醒,不要……” 刚说到这,令唐牧谣难以置信的是,那个男人趁她开口说话之际,突然将头俯下,又吻上了她。那条厚实的舌头,再次越过了她的贝齿,与她的舌尖,触碰在了一起。 唐牧谣不由陷入了一份呆滞之中,她在心中断断续续念道:“我该……该怎么办?继续咬他吗?不……不行了,我分明感觉到了一种很咸的味道……那个男人的舌头在流血,难道还要狠下心来咬过去吗?我怎么能够忍心……怎么能够忍心…… 叶翔第二次吻上唐牧谣,并非出于胆大,相反,他是个怕疼的男人。但在亲上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大不了再被咬一回。 这种心态,就像飞蛾扑火那般,明知道会受到伤害,但为了心中的一份追寻,他愿意义无反顾的靠近。 虽然叶翔是处男,没什么尝过“禁果”的滋味,但他一直固执的认为,男女之间最美妙的感觉,并非下面的运动,而是身心融入的吻着对方。 这种感觉,如今,他终于体会到了。 此时此刻,唐牧谣美眸微闭,她顺从了起来。 两人的舌头缠在了一起,虽然生涩,但快乐无穷。他们沉醉下来,开始忘我的亲吻。 不知不觉,叶翔松开了佳人被自己扣着的玉手。他弓起身子,将左手下伸,放在了一团高耸的圣峰上,隔着衣服,来回揉了起来。至于他的右手,伸到了自己的裤子前,解开拉链,然后把底裤拉下,将早已一柱擎天的“小叶翔”释放而出。 唐牧谣今朝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先前在挣扎的过程中,由于机缘巧合,如今她的裙摆已经提到了大腿根部,两条浑圆白皙的玉腿展露无疑,中间夹着一条淡粉色的蕾丝裤,这给叶翔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此时,他将右手放在了佳人的大腿上,一边温柔的抚摸,一边小心翼翼的向那片神秘的桃源圣地移去。 一分钟后。 “啊——”一声娇媚至极,痛苦与快乐并存的呻吟在卧室中响起。 第一百五十八章 如何是好 卧室中,弥漫着男女交欢后的薄荷蒙味道。 一具完美的胴体躺在床上,正是唐牧谣。她背对叶翔,目光略显呆滞的望向一方。 叶翔从后面紧紧搂住佳人,将鼻子凑近她的玉颈,一脸享受的呼吸起来,一丝又一丝的芬芳飘入鼻中,回味无穷。 “你没醉。”唐牧谣忽然芳唇开启,道了这么一声。 “我醉了。”叶翔回答道。 “没醉!”唐牧谣带着执着的语气说道。 听到后,叶翔不再否认,道:“对,我没醉。” 唐牧谣挣脱那个男人的怀抱,翻过身子,目光流露一份哀婉道:“为什么你要这么做?为什么?” 叶翔目光直直凝视着佳人,沉默无声与她对望了片刻,继而道:“我一直很想要你,尤其是今晚演唱会过后,我发现我忍不住了,真的不能忍的。但我很心虚,心中没有胆量,所以为自己找了一个荒唐的借口,装成喝醉了,然后想让你以为我是‘醉酒误事’才占有了你,是情有可原的……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可笑的,我是个男人,做了就做了,敢做就要敢当,我应该坦然面对的。否则,我会自己瞧不起自己。” “叶翔,你知道吗?你这是强奸,你强奸了我!”说着说着,唐牧谣的情绪便激动了起来,晶莹的泪花从她眼中涌出,一滴又一滴的划落下来。 叶翔见状,面露一份疼惜,他抬头,将嘴凑过去,亲向了佳人面颊上的泪水。随后,他开口道:“我的错。” “何止是错,你让我失望。”唐牧谣泪眼朦胧道:“叶翔,你知道吗?你让很失望。” “嗯,我让你失望了。”叶翔并不反驳。 “你太急了,我还没准备好,心里还没接受这份情意……你就对我做出了这种事,你急了。” “对,我急了。” 唐牧谣闭了一下眼眸,稳定一下情绪,继而睁开眼,道:“女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千万不要逼她做。” “我知道,全是我不好,我的错,我会弥补的。” “怎么弥补?”唐牧谣面露一丝嘲讽道:“你伤害了我,永远的伤害了,这能够弥补吗?” “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尝试着弥补。从……” “荒谬!”唐牧谣插了一声。 “从今以后,宠你爱你一辈子,无怨无悔的去宠去爱。” 声落,叶翔再度俯下头,温柔亲吻起了眼前人儿眼角的泪痕。 唐牧谣呆了一下,随即,她回过神来,秀眉一皱,便伸手将叶翔推了开来。 叶翔一头倒在床上,不再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现在的心里,也很乱。 此时,唐牧谣一脸漠然表情,从床上坐起。随后,她捡起散落在一旁的衣物,一件一件的穿在了身上。很快,佳人将衣服穿好,她将玉足伸下床,起身站在了地上。 唐牧谣咬住下嘴唇,盯着房门那边,一拐一拐的走了过去。初经人事的她,那个部位刚刚撕裂,每行动一步,大腿根部,就会传来强烈的刺痛感。 “你要去哪?”这幕下,叶翔不可能坐视不理,他连忙问道。 唐牧谣并不回答,固执的向前走着。她的下嘴唇已经牙齿咬破,流溢出了丝丝鲜血。 看到后,叶翔第一时间下床,闪身到了她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 “去哪?”叶翔一脸心疼说道。 唐牧谣依旧不语,而是将头低下,不看面前这个男人。她转了下身子,准备绕过叶翔,从左边走去。 然而佳人刚起脚,叶翔骤然蹲下身子,一把将她抱了起来,道:“你行动不方便,要去哪,我带你去。” 这幕情形下,唐牧谣秀眉紧皱,一边在叶翔怀里挣扎,一边挥起粉拳,不停捶向了那片宽厚的胸膛。显然,她想下来,但从始至终,她仍然不说一字一句。 “打吧,随你怎么打。但有一点我必须要告诉你,你已经是我的人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即使你心里再怎么恨我,你用这种方式,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好!你怄气,我也陪你怄,你一辈子不说话,我就一辈子不放你下来!”叶翔说完,一动不动注视怀中佳人,把她抱得更紧了。 “我要回家,放我回家。”唐牧谣终于开口。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声音,却让人一听,就有一阵心碎的感觉。 “好。”叶翔十分干脆的从嘴中吐出一个字,随即抱着她转过身,朝着房门那边走去。 然而刚走两步,唐牧谣又一次在叶翔怀中不安分下来。她一边扭动着娇躯,一边大声嚷道:“放开我!不要碰我,你不要碰我!放开我,快放开我!我要一个人回家!” “不放。”叶翔止住步子,用毫无妥协的语气说出了这两个字。 听到这话,唐牧谣一急,猛地张口咬住了叶翔的一只手臂。 女人的两大防身利器,指甲和牙齿。当女人发起狠,动用“两大武器”任何一个时,所造成的杀伤力,是相当恐怖的。 一阵剧痛传入神经,叶翔眉宇皱紧,闷哼了一声。他尽量保持镇定,沉声说道:“有种你就弄死我,不然老子就是不放。” 听到这话,唐牧谣心狠下来,她果然没有松口,而是使劲全身气力,疯了一般的,越咬越紧。 但这种状态持续不到三秒,唐牧谣就心软,将嘴巴松开了。因为就在刚才,她感觉到了叶翔的身体在颤抖,显然,那个男人很疼,并且不是一般的疼。 此时,叶翔右边的膀子上,出现了一排深深的牙印,上面已经现出血水,触目惊心。如果刚才唐牧谣还不松口,这块肉估计就要掉了。 “这个牙印肯定会留下伤痕,或许很多年后,他会成为我们之间一份共同的回忆。”叶翔一边说着,便一边将唐牧谣放了下来。 随后,她举起手臂,朝着那排牙印亲了一下。 这幕下,唐牧谣呆呆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她心中忽然涌现了几分心痛。一时间,她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这时,她眼中杏泪涌动,缓缓蹲下身子,单手捂住嘴巴,开始默默的哭泣。 第一百五十九章 你有病啊 昨晚,唐牧谣蹲在地上,哭了大概半个钟头。至于叶翔,靠着墙坐在地上,一直仰头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到唐牧谣哭声越来越小,细微得几乎听不见时,叶翔便站起身子,将她抱到了床上。 或许是太累的缘分,唐牧谣并没有再反抗,身体落到床上的时候,她的美眸已经闭上,沉沉的睡去了。而叶翔,则躺在佳人身旁,将她拥在怀中,闭着眼睛休息。 但整个晚上,叶翔都没有睡去,他虽然也很累,可就是睡不着。 ‘大概是因为做了亏心事吧。’他在心中苦笑。 第二天黎明,天刚刚亮,唐牧谣便睁开双眼,醒了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色的眸子。 叶翔凝视着佳人,柔声道:“你醒了。” 经过一夜的睡眠,唐牧谣的情绪已经平静了很多,她从那个男人怀中挣脱开来,一声不吭的走下床,朝着房门那边走去。 “去哪?”叶翔问道。 “洗手间。”她淡淡的说出三个字。 “是去洗澡吗?”叶翔又问了一声。 唐牧谣并没有再回答,而是径自步出了卧室。 叶翔看到后,脑海思索了一下,便起身下床,把自己掉落在地上的衣服一一捡起,穿在了身上。随后,他来到窗边,伸展了下双臂,做了一口深呼吸,便直接从楼上跳了下去。 落到地面后,叶翔来到屋前,取出钥匙打开停在那里的黑色轿车,然后上了车。 随即,他猛踩油门,把车开得飞快。不到三分钟,叶翔便来到了另一栋别墅前,这是苏湄心在香港的居所。 来到这里时,苏湄心正好出门。她今朝穿着一身黑色的V领连衣裙,大腿裹着丝袜,下面是一双红色网状高跟鞋,很是妖娆。 叶翔连忙下车,一边快步走去一边道:“湄心,先别急着走,等一下。” 苏湄心站在原地,略显疑惑看着这个突然到来的男人。在她的记忆里,这个时间,叶翔通常是不会起来的,而是会像死猪一样趴在床上睡觉。 今朝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猪竟然早起了。 这时,叶翔来到了她跟前,一脸认真说道:“湄心,借我一套内衣。” 声音传来,苏湄心眼眸眨了眨,道:“你说什么?借你什么?” “你平时不是很喜欢收集你们女人的内衣吗?借我一套够品位的,并且要是全新的,你没穿过的。”叶翔耐起性子讲道。 苏湄心竖起耳边听完,终于确定自己前面没有听错。她并没有立即答复,而是伸手摸了一下叶翔的额头,随后又碰了一下自己的,便道:“你要穿?” 叶翔不愿多做解释,道:“随你怎么认为,借我就行了。” “你有病啊。”苏湄心脱口而出道。 “你才有病呢!”叶翔面露一丝不耐烦,道:“你到底借还是不借!” 听到这话,苏湄心并不生气,而是眼中的疑惑多了几分。她觉得今天的叶翔有些不对劲,和以往的作风大为不同,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拿“借内衣”这件事情来说吧,如果平日的叶翔,说话的表情肯定是嬉皮笑脸的。其次,他要自己帮什么忙,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会先编一个故事。再者,他一个大男人突然跑来要借女人的内衣,真的很奇怪。并且,他整个人像是吃了火药一样,还没说上几句,就放出了“你到底借还是不借”这样的狠话。 想到这,苏湄心心中涌现了一份好奇,不由念道:哟,这个小混蛋今天蛮有气概的嘛,到底受什么刺激了? “我如果不借呢?”这时,苏湄心声音一冷,答复道。 叶翔听后,淡淡说了一句:“那我自己进屋去拿。”声落,他正准备迈步。 “等等!”苏湄心连忙喝了一声,继而仔细瞧了瞧叶翔,便道:“你借女人的内衣,到底要干什么?” “我要穿。”叶翔简单说出三个字。 “你穿内衣干什么?” “拍写真。” “你有病啊!”苏湄心又忍不住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声音传来,叶翔一脸平静道:“我对你说出一个这么荒唐的理由,言下之意,不言而喻。就是希望你不要多问,我不想说出真正的答案。” “女人的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你不告诉我,人家就不借……另外,如果你非要强行闯进我的屋子,到处乱翻,我可会生气的哦。人家生气了,后果很严重。”苏湄心做出了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媚态。 叶翔一脸沉闷的样子,叹了口气道:“我昨晚强奸了一个女人,她现在在我屋里洗澡,我要找套内衣替她换上。现在这个时候商店还没开门,并且我也不知道哪里有卖,所以就来找你借。” 听后,苏湄心愣了一下,继而“咯咯”笑了两声。最后,她面色霍然一沉道:“这个时候,你还撒谎骗老娘。” 叶翔眉宇一皱,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就你这副小模样,也有胆量做出那种事情?强奸,呵呵。你还能编出更荒唐的理由吗?”说到这,苏湄心面目恢复平静,话锋骤然一转道:“算了,既然你不愿告诉我真相,就不告诉吧。你是我老板,咱们又认识这么久了,这次我就帮你这个忙。这个袋子里面正好有一套内衣,是昨天新买的,你拿去吧。”一边说着,苏湄心便抬起左手,将手中的提袋前递。 叶翔伸手接过,朝里面看了一眼,问道:“你上班带内衣干什么?” “老娘天生爱干净,一天两个澡,原本打算中午在公司冲完凉,换上它们的。”话语流转到这,苏湄心眼珠子一转,继而道:“现在它们被你借去了,中午的时候我会去百货公司逛一趟,去扫货,到时候账单你报销哦。” “没问题。”叶翔回答了一声。随后,他鼻子嗅了嗅,将目光转向苏湄心的右手,发现也提着一包东西。 叶翔不由问道:“你右手提着的东西是什么?好香啊。” “我特制的美容养颜早餐,女性专用。” “能不能给我看一下。” 苏湄心“嗯”了一声,大方抬起右手。 叶翔连忙将袋子接了过来。 “这个也借给我吧,湄心,拜!明天见。”当这句话传入苏湄心耳中时,叶翔的人已经没影了。 一秒后,一阵劲力十足的发动机声音响起,叶翔开着那辆黑色轿车,如同离弦之箭一般飙离了。 这幕下,苏湄心并不生气,而是将双手环在胸前,望着远去的车影,眼神变得复杂起来。她喃喃念道:“你真的强奸了她么……” 第一百六十章 永远珍藏 回到别墅后,叶翔便直接奔向了浴室。来到门口,里面传来稀里哗啦的流水声,显然,佳人正在沐浴。 叶翔止了一下躁动的心,将手伸起,有节奏的敲了两下门。 “什么事?”唐牧谣略显警惕的声音传了出来。 叶翔回答道:“牧谣,我刚才出门买了一套内衣,我放在门口了。” 声音传进,浴室里面的人儿,却并不回应。 “我先走了。”叶翔道了一声,便迈步离开了。 一会儿后,流水声停止,浴室的门,露出了一条小小的缝隙。很快,缝隙越来越大,一只白皙柔嫩的小手伸了出来。唐牧谣一把抓起门口的提袋,便快速将它提进了里面。 随即,“砰”地一声响起,浴室的门紧紧闭上了。 至于叶翔,送完内衣后,便立马下了楼,一直安分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如今面对唐牧谣,他不会耍什么小聪明,而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不会去搞帮别人送内衣,然后躲在一旁“守株待兔”这类龌龊的事情。 ‘她都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我绝不会再让她受到伤害。牧谣讨厌的事情我不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也绝对不会再逼她。’这是叶翔心中的想法。 大概等了半个钟头,一阵醉人的香风飘入叶翔鼻中,他连忙抬头看去,只见唐牧谣一边用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缓缓从楼梯步了下来。经过一番梳洗后,她憔悴的容颜焕发了几分神采。 不过,佳人的步伐仍有些不自然,显然初经人事的她,在行动时,那道撕裂的伤口仍会隐隐作痛。 看到后,叶翔连忙起身,闪身到了唐牧谣身旁。 他面露几分怜惜,道:“牧谣,你小心点走,我抱你下去吧。”声落,叶翔伸出两只手,正准备行动。 “不要碰我!”唐牧谣将右手一摆,便将叶翔推开了。 “好,我不抱你,那我背你。”说完,叶翔便朝前走了两步,背朝着佳人,弯下了身子。 唐牧谣秀眉一皱道:“都说了不要碰我,你耳朵聋了!” 声音传来,叶翔转过身子,凝望着眼前的人儿,与她默然对视了三秒。 随后,他露出略显僵硬的笑容,道:“好,我不碰你,你慢点走。”声落,叶翔便退身到一旁,让开了路。 不知道为什么,这幕下,唐牧谣心里涌现了一份酸楚,她忽然觉得叶翔有些可怜,自己是不是对他太凶了? 但很快,唐牧谣稳定住情绪,心中念了起来:不,他不可怜,他可恶,他对我做出了那种事情,他一点也不可怜。 想到这,佳人的心硬了起来,她不再看那个男人,而是一脸漠然表情,目视前方,一步一步的向下走去。 叶翔跟在后面,小心翼翼的跟着。 ‘牧谣,我说过的,就算那个伤害是永远的,我也会尽一切的努力去弥补,就像愚公移山那样。即使你不原谅我,永远的不原谅,我也会执着的去做那些事情,宠你爱你一辈子,无怨无悔的去宠去爱。’他在心中说道。 这时,两人走下了楼。叶翔突然想到了什么,眼中一亮,连忙奔到了不远处的餐桌。上面有一个精致的小碗,一个大锅盖,盖在了上面。 叶翔将盖子揭开,一脸真挚笑容,面朝着唐牧谣说道:“当当当当~牧谣,你看,这是什么?” 一阵香气弥漫开来,唐牧谣鼻子嗅了嗅,感觉非常好,应该很棒的食物。如果是以前的话,她肯定会第一时间跑过去,欣喜的问道“叶翔,这是什么啊” 可惜,如今他俩的关系…… ‘叶翔,你为什么要做出那种事,那样的逼我。如果那件事没有发生,我现在不知道过得有多么的开心,我们两个在一起相处,不知道过得有多么的好。可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佳人心念到这,不由黯然神伤。 她并不说话,而是有些呆滞的站在了原地 叶翔见状,脸上的热情并没有减退,而是说道:“这个碗里的东西,可是我特制的美容养颜早餐,美女专用。要不要来尝一口啊。” “不用了。”唐牧谣冷冷说出了三个字,便迈着小步朝着大门走去。 “小牧谣乖,乖乖听话,你早上没吃东西,肯定已经饿了,来尝尝我神奇小翔翔的手艺吧。”叶翔一脸微笑说道。他依旧努力着,想将他们冰封的关系,敲开一条缝隙。 声音传来,唐牧谣止了下步子,杏目含怒盯着叶翔说道:“不要再用那种幼稚的语气和我说话,不好笑,很幼稚!” 听到这,叶翔闭口不语,面露一丝苦涩的笑容。随后,一阵轻风拂起,他闪身到佳人身边,问道:“准备去哪?” “回家。”唐牧谣说出了两个字。 “我送你。”叶翔回了三个字。 听到后,唐牧谣并不说话,而是一步一步向前迈起了细步。她知道,自己如果回答“我要一个人回家”,叶翔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他不放心。 很快,两人上了车。唐牧谣坐在副座,叶翔当起了司机。 唐府位于香港南面临海的区域,与叶翔别墅的所在地,距离几十公里。叶翔一路上将车开得很慢很平稳,一来他想和身边的人儿多呆一会儿;二来牧谣的身体不舒服,开慢点好些。 唐府虽然建在人工岛上,但在岛与地面之间,架设着一座宽广的大桥,车子可以通过它,直接开到岛上。 叶翔来到这里时,已经到了上午十点,从出发算起,总共用了两个多钟头的时间。由于唐牧谣坐在车上,叶翔得以畅通无阻的将车开到了她的居所前,是一栋名为“乐谣居”的小别墅。 叶翔将车停下,微笑看着身边的佳人,道:“安全抵达目的地,是否请我进屋参观一下?” 唐牧谣用拒绝的口吻说道:“我想一个人静了静,那种你不在身边的安静。” 叶翔点了下头,道:“好。” 唐牧谣想了一下,道:“对了,以后不要动不动就在我面前用那种超能力,闪过来闪过去的,有时候会吓到我。“ “好。” “以后不要随便碰我,我现在不喜欢被你碰。” “好。” “还有,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我不想再见到你。” “不好!”叶翔十分坚决回答道。 听到这话,唐牧谣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打开车门,步下了车。 “牧谣,再见。”身后,传来了叶翔伤感而又憧憬的声音。 送完唐牧谣后,叶翔便一路狂飙,不到一个小时便回到了别墅。 回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一把剪刀走进卧室,来到了那张具有特别留恋价值的床前。他掀起床单,将中间那块染着处子之血的地方剪了下来。 在叶翔眼里,这块鲜红的布,它美得光彩夺目,艳得触目惊心。 他会把它放进一个用玉石做成的小盒子里,永远珍藏。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不后悔 那晚强行占有了唐牧谣,把那个女人伤害得那么深,叶翔觉得这件事情,自己的确做错了,但他并不会后悔。 这种性格,主要来源小时候经历。 许多年前,从孤儿院逃出来的夜里,虽然叶翔因为机缘,得到一位老道士的相助。但接下来的日子,他仅凭手中的一本古书和一个玉佩,日子还是过得很艰难的。毕竟,他无依无靠,需要一个人独立自主的生存下去。 从那个时候起,叶翔便学会了一样东西:坚强。 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他都会考虑后果,然后决定做还是不做。既然决定做了,那么事后,他觉得,就不要后悔,否则,容易变得懦弱。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而懦弱,是一个人走向强者之路的致命伤。 所以一直以来,叶翔是个做事不喜欢后悔的男人,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与其后悔,不如去想将来如何打算。只要人还在世上,没有解决不了事情。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即使知道现在这份结果,那天夜里,叶翔依然会做出那种事,占有那个女人。 他想得很清楚了,如果一直这么暧昧不明的和唐牧谣相处下去,那么等到有一天,她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那么,叶翔才会后悔,真的会后悔。 他知道,那个女人喜欢自己,而自己又喜欢她,不占有她,简直对不起这份天赐良缘。 得寸进尺。 自私自利。 蛮横霸道。 又能如何? 我想得到的女人,一定要得到,否则,我的人生将出现“后悔”这样的字眼,我整个人,也会不知不觉变得懦弱。 以上,便是叶翔的想法。 自从那天送唐牧谣回到唐府后,接下来的几天里,叶翔并没有去找她,甚至连一丝的联系也没有。他知道,那个女人需要冷静,他们关系的修复,或许,需要一场如同暴风雨般猛烈的缘分。 这些日子里,叶翔把精力投身在了事业当中。天翔集团在香港的立足,天宗在湘南地区的稳固和发展以及与南方辕门那种表面风平浪静,但终有一天免不了一场大战的微妙敌对关系。这些事情,足以让叶翔的生活变得充实,从而挤不出“想女人”的时间。 除了忙事业外,叶翔还一直在等待一场变故的发生,那就是唐家的兴师问罪。但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变故并没有发生,唐家和自己依然保持着友好的关系,甚至两天前,他还和唐骏宇有说有笑的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喝酒。 看来唐牧谣并没有将那晚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一直很好的守着这个秘密。这让叶翔觉得那个女人有些傻,明明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为了让自己这个伤害她的人,能够相安无事,她把委屈全都咽进了心里。 ‘牧谣,傻女人,你越是这样,我越是不会放手。你知道吗?如果我换作是你,我也会和你做一样的傻事。我们都已经分隔了半年多,却依然忘不了彼此,这只能说明我们真的很爱对方,这就是天注定的缘,是命!你想过没有?如果那层关系不捅破,我们之间不会有未来,只能一时开心的在一起。只要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会很纠结,变得很惆怅。我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所以,我就替你做出选择,为我们的未来做出了选择!’这是叶翔时常会念叨的一段话。 无论如何,唐家没有来兴师问罪,让叶翔感到很欣慰,也很庆幸。 根据血刀传回来的情报,唐家的人武力值并不是很强,但读书特别厉害,简直人才辈出。目前他们家族一部分人从政,一部分人经商,另一部分人成为了华夏科学院的院士,在各大研究所,秘密为国家研究各项高新科技。 为此,龙部专门成立一个特别小组,派遣专人守护唐家某些重要人物的安全, 可以这么说,唐家的势力只不过是过于分散,如果整合起来,并不比华夏四大民间势力差。并且唐家有一个四大民间势力无法比拟的优势。 那就是,华夏政府为了制约四大民间势力,定了这么一个禁令:凡龙帮、辕门、宋氏、长生殿的内部人员,不得从政。 如此一来,四大民间势力在政界便没有自己的人,难以在这块领域发展自己的家族势力。但唐家有。 如果唐家对自己发难,叶翔可以预见,天翔集团,必定在香港发展不下去了,甚至远在湘南地区的天宗,也会遭受一场灾难。 爱江山更爱美人,如果真出现了这种结果,叶翔也不会后悔那夜占有了那个女人。 这日,风和日丽,在倾心中医美容护理院顶楼的一间办公室内。叶翔坐在办公桌前,一脸严肃看着手中的一份文件,他会时不时的,眉宇皱一下。 这时,一丝声响传来,苏湄心推门而进。她今朝穿着一身白色亮丽的职业装,虽然遮住的地方比暴露的地方多,但依然风情万种,别有一番风韵。 叶翔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便一脸淡然说了一声:“有什么事?” “没事我不可以来这里么?”苏湄心撇了一下嘴,道:“这几天,你天天占着我的办公室,弄得我都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了。” “那你随便坐。”叶翔简单道了一声,便将目光转向文件,继续看了起来。 这一幕苏湄心看在眼里,不知为何,她感觉心里有些酸。 这段日子,叶翔真的变得很奇怪,他整日忙于了工作,埋头苦干,沉默少言,并且为人也变得正经起来,不再嘻嘻哈哈了。总而言之,他变成了一个成熟稳重作风正派的男人。 这种变化,按理说是好事。 不过苏湄心,却有些茫然了,她不知道是好是坏,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今面对叶翔,她有些不适应了,和他说话也没有了以前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甚至,她感觉到生活少了一份激情,她更希望看到眼前的人,是以前的叶翔。 叶翔,你到底怎么呢?呵呵!真的难以想象,你也会有这种样子的时候。 第一百六十二章 多话的女人 寂静的办公室内,叶翔一直紧盯着手中的文件,来回翻阅,对周边的事物置若罔闻。 苏湄心走进这里后,就坐在了沙发上,一副想找事做的样子。她先翻了一下桌子上的杂志,觉得无聊,便从包包中拿出化妆镜和眉笔,精心修饰了一下眉线。画完眉后,她又拿出手机玩了一会儿,依然觉得无趣。 “喂。”这时,苏湄心将目光转向叶翔,叫了一声。 叶翔将头抬起道:“什么事?” 苏湄心站起身子,道:“你觉得我今天这身衣服怎么样?”说完,她还不忘原地转了一圈。 “不错。”叶翔简单说出了两个字,准备继续埋头做事。 “怎么个不错法?”苏湄心问道。 叶翔眉头一皱,并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现在是上班时间,苏湄心女士,你似乎看起来很悠闲,你难道没有事情做吗?” “这个问题,你还用问我吗?”说到这,苏湄心伸手指了指办公桌,道:“我的办公室被你占了,工作也全部被你拿去做的。你手里的那份‘医疗器材月底购进计划’,我都看了好几回了,原本打算今天签署的,可你一直拿在手上,翻过来翻过去,我真不知道你在看些什么?” “这份文件一些细节上的东西,我想多看几遍,暂时还是不要签署吧。”说完,叶翔想了一下,便道:“既然你没事情做,那我今天就放你的假,你出去玩吧。你不是喜欢逛商场的吗?去吧。” 苏湄心摆了摆头道:“不行,逛商场要花钱的。将来又没有男人养我,我的钱要存来养老的,现在不能乱花了。” 叶翔听后,十分干脆说道:“你今天去买什么东西,回来后报给我,我报销。” “真的?你可不能骗人哦。” “骗你又不能摸你一下,我吃饱了撑着才去骗你。”叶翔说出这句话时,态度是十分认真的。至于那句“骗你又不能摸你一下”,是他以前的习惯用语,用习惯了,便随口说了出来。 苏湄心美眸一闪,忽然道:“我如果去买一颗像‘东方之星’那样的钻石,你是不是也给我报销?” 叶翔听后眉头皱起,他并不说话,而是一动不动盯着苏湄心。 苏湄心露出一抹甜美笑容,道:“昨天我和香港的一个朋友聊天,无意中聊到了你的事,原来那天拍卖会,你用五亿拍下的是‘东方之星’,你还蛮有眼光的嘛。看来我以前错怪你了,那五亿,花得不傻。” “你突然说起这件事干什么?”叶翔开口道。 “想说我就自然说咯。”苏湄心饶有趣味道:“你知道吗?你那天的表现真是太好了!听我朋友说,你拿五亿拍下那条项链后,立马当着众人的面,把它戴在唐牧谣的脖子上。想想这幅画面,如果换作是我,也会心动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 苏湄心一脸八卦样,压低声音说道:“喂,你和唐牧谣的关系现在发展到哪个程度了,告诉我下,放心,我会替你保密的。” 话语传入耳中,叶翔站起身子,将手中的文件往办公桌上一扔,道:“你这个女人一旦闲下来,就话多是吗?好,办公室让给你,你今天也别出去逛商场了,呆在这里签你的文件,做你的事情。”声落,叶翔便沉着脸迈开步子,朝着房门那边走去。 苏湄心似乎早已料到这种情况,她一脸平静,注视着那个男人的背影,心中念道:果然……果然…… 下午二点。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唐府大门前,叶翔站在车头,静静的等待着。 这时,唐牧谣的两大保镖之一吴威快步走了出来,很快,两人便碰了面。 吴威开口道:“叶先生,不好意思,小姐说今天身体不舒服,不见客,你还是请回吧。” “不舒服?”叶翔露出一丝苦涩的笑,道:“她是不想见我吧。” 听到这话,吴威并不隐瞒,道出了一个字:“是。” “明白了。”叶翔叹了口气。 “叶先生,冒昧问一下,你和小姐之间发生什么事了?”吴威忽然问道。虽然这句话由他这种身份说出,很不合适,但如今他顾忌不了这么多了。小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极为重要,然而几天前,小姐回来后,不知道为何郁郁寡欢起来,一天比一天憔悴,老是做些奇怪的事情。这让吴威很担心,甚至有些痛苦。 “没事。”叶翔简单回答了两个字。 吴威注视着叶翔,语气一冷道:“小姐最近的状态很不好,如果让我知道是由于叶先生的原因,我一定会对你不客气的。” 叶翔面色波澜不惊,道:“好。” 听到后,吴威不再说话,转身就走。 这时,一辆加长型的豪华轿车从唐府里面开了出来。行驶到叶翔身旁时,车子停了下来。随后,后座的车门打开,两个西装革履的人士下了车。 其中一人是唐骏宇。至于另外一个人,带着一副眼镜,面相和善,不过隐隐散发出一种气魄。叶翔看着眼熟,好像以前在报纸杂志上见过这个人,但记不清名字了。 这时,唐骏宇来到了叶翔跟前,道:“叶翔,来我这里怎么不打声招呼,有什么事情吗?” 叶翔淡淡说道:“我来找牧谣的。” “欢迎。”唐骏宇道:“那个丫头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把自己一个人关进屋里。你是她的好朋友,又会说话,可以帮我劝劝她,最好能让她开心起来。 “她说身体不舒服,今天我们不见面了。” “这样啊,没事,反正你们人都在香港,以后有的是机会见面。”说到这,唐骏宇转移话题道:“给你介绍一下,我身边这位朋友,李铭楷先生。” 李铭楷,香港首富李嘉鸣之子,商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他自创的企业电讯盈科,目前已经香港数一数二的电讯公司,全球聘用员工一万多人。 叶翔自然熟知这个名字,如今见到真人,不由眼前一亮。他友好的伸出一只手,道:“你好,久仰大名。” 李铭楷伸手相握,道:“叶先生客气了,其实应该是我久仰才对。前段日子,我便见过你,并且对你印象深刻。” 叶翔略微一惊,道:“在哪?” “一个多月前,那场在‘十乐会苑’举办的慈善晚会,我也在场,当时,我就坐在叶先生旁边的桌子上。叶先生一掷千金,拍下‘东方之星’,气概斐然,令人记忆犹新啊。” “过奖。” “如果当时叶先生不出手,我就出手了。我们华夏人,龙之传人,不能受外人那么欺负。”李铭楷毫不虚伪说道。 这时,一旁的唐骏宇开口道:“那件事情我后来也听说了,那个东洋小鬼子简直太嚣张了,可惜那天我人不在香港,到外面谈生意去了。不然轮不到你们出手,我先狠狠教训他一番。” 声音传出,三人互相对望了一眼,继而面露笑容,他们谈的很是愉快。 “对了,叶翔,我和铭楷现在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你去吗?”唐骏宇问道。 “我正好公司有事,不好意思,不能去参加了。”叶翔客套说道:“不打扰你们了,我先回公司忙去了,再见。” “走好。” 很快,叶翔上了车,随即,他便发动车子,驶离了。 唐骏宇一直站在原地,他望着远去的车影,略有所思。此时,他回过神来,对身边的李铭楷说道:“铭楷,聚会我不参加了。” “你有什么事情要忙吗?”李铭楷问了一声。 “刚才叶翔离开前不是说过吗,我妹妹身体不舒服,我去看望她一下。”唐骏宇说完,目光变得深邃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一门亲事 唐府东面,一片寂静无声的竹林内。 唐牧谣默然站在一根竹子前,一动不动的凝视着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发呆一会儿后,她伸出一只小手,握上翠竹,继而摇了起来。摇动的同时,她会抬头向着上方看去,然而视野中,没有一片竹叶飘落下来。 看到后,唐牧谣的面容,显出了一份莫名的怒气,她不由加大几分力道,开始将手中那根翠竹,猛烈的摇晃。但结果依旧和原来一样,细叶在竹竿上像生了根一般,就是不落。 这幕下,唐牧谣感到有些无力了,她停下动作,心中流露一丝悲意道:竹子啊竹子,为什么……为什么连你欺负我。那日他一摇,你们就漫天飞舞,在整片竹林中飘来飘去,可我那么用力的摇你们,你们却一点儿也不动也不落,一点儿也不顺从我的心意……难道他真的那么独特?那么讨你们的喜欢?一些事情,其他人做不到,只有他才能做到……叶翔,你这个冤家,我究竟该怎么办?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思绪到这,佳人站在原地,陷入了一份呆滞之中。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旋即,一个声音响起:“牧谣,你在干什么呢?” 唐牧谣回过神来,转过身子,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她稳定了一下情绪,面目恢复平静道:“哥哥,你来了。” 此时,唐骏宇来到了唐牧谣跟前。他仔细看了妹妹一眼,便道:“你刚才握着竹子摇些什么?” “突然想听竹子摇晃的声音,所以就摇了起来。” “那种声音好听吗?” 唐牧谣面容挤出一抹微笑,道:“好听。” “刚才叶翔来找你。”唐骏宇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我知道。” “你身体不舒服吗?” “有一点。” 唐骏宇问道:“哪里不舒服?” 唐牧谣道:“我也不清楚,就是有一点不舒服。”这明显是一句敷衍的话语。 妹妹的异样,唐骏宇看在眼里。他目光流露一份怜惜,突然话锋一转道:“告诉哥哥,发生什么事了?” “没发生什么啊。” 这份回答,唐骏宇显然是不会相信的,他一脸关切看着妹妹,道:“你并非身体不舒服,而是不想见叶翔,所以才说出这么一个借口,打发他走吧。告诉我,你和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听到这话,唐牧谣将头微微下低,开口道:“我和他吵架了,暂时不想见他。” “吵架了?”唐骏宇眉头皱了一下,随即道:“什么原因吵架?” 唐牧谣平复了一下心境,道:“几天前我们在一起聊天,他给我讲‘天干地支’之类的东西,我没听懂,然后他说我笨女人,我就和他吵了起来。” 唐骏宇听后,面露疑色道:“就这么简单?” 唐牧谣并不多说,只是“嗯”了一声。 看到后,唐骏宇不再追问。而是伸出双手,温柔的按上妹妹的双肩,目不转睛看着她道:“牧谣,我们兄妹俩从小相伴,一起长大,如果你受到了一丝委屈,一丝的伤害,哥哥都会十分心疼、自责,认为没有照顾好你。你在哥哥身边的时候,我会全心全意的保护你,不在身边了,哥哥也会全心全意的祝福你。在我祝福你的时候,如果有人欺负了你,让你受到了伤害,哥哥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让那个伤害你的人悔恨一辈子。哥哥希望,你有什么心事,不要瞒着我,告诉哥哥,让哥哥来解决。因为我们两个是一起长大的,我是你最亲的亲人,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最长久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比过。你要明白,哥哥始终是这个世上,最疼最爱你的人。” 听完这些话,唐牧谣有些动容,一颗心,更是不由自主的颤动起来。其实她很想扑入哥哥的怀抱,痛哭一场,倾诉心事。但最终,她没有这么做。 因为她要替那个男人保密,守着那个秘密。如果那晚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那个男人的下场会很惨的。 ‘叶翔,我不会让你受到伤害的。’心念到这,唐牧谣面目恢复平静,他轻轻推开唐骏宇按在肩上的双手,面露笑容道:“哥哥,听完你这些话,我感到好幸福好幸运。真希望下辈子,我还是你妹妹,不对,应该是下下辈子所有辈子,都是你妹妹。” 听到这话,唐骏宇面露一个微笑,但心中,却有一份苦涩。他感觉得到,妹妹一定有事瞒着自己,但她就是不说。 ‘傻丫头,你为什么不说呢,为什么连我也不告诉呢?’ 这时,唐骏宇定了下神,仰头环顾了一下这片竹林,继而收回目光道:“牧谣,你今年二十一岁了吧。” 唐牧谣点了一下头,道:“嗯。” “转眼间,你长大了,已经不是小姑娘了。”说到这,唐骏宇叹息一声道:“有些事情,是该告诉你了。” 唐牧谣面露一丝疑惑,道:“怎么了?哥哥。” 唐骏宇并没有直接答复,而是奇怪问了一句:“你知道京华萧家吗?” “知道,是华夏第一大军事家族。三千虎贲军,半数出萧家,指的便是他们了。” “其实萧家和我们唐家曾经有过一段缘分,并且我们两家之间,还定下了一个约定。”唐骏宇面露一份回忆之色,道:“二十多年前,父亲在国外做生意,赚了一笔钱,便携带全家老小乘船回来,准备报效祖国。然而当船行驶到太平洋中心地带时,遭受到了海怪袭击,船上的人死伤大半,父亲几乎拼了性命,最后才护住我们全家。这些年来,父亲会时不时咳嗽,便是因为那时候受了重伤,留下了隐疾……当时,萧家老爷子萧震北以及他的长子萧天河也在船上,是他们最终消灭了海怪,算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那一天你正好出生,并且萧天河的夫人也在船上,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她也正好为萧家生下了一个男孩……父亲和萧家的人见到后,都觉得这是天赐良缘,便订下了一门亲事。就是你长大后,需要嫁给那个萧家儿郎为妻,为萧家传宗接代。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两家结亲,也算我们唐家报了萧家的救命之恩。”说到这,唐骏宇将目光转向妹妹,默然看了三秒,继而道:“牧谣,你现在已经长大了,萧家随时有可能上门提亲,你……” “我不嫁。”唐牧谣一边摆头一边说道。 看到后,唐骏宇一脸淡然道:“那个和你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男孩,我查过,他叫萧鸿生,作风正派,年轻有为,长得也不错,是一个可以放心托付的男人。虽然你们没见面,但感情可以慢慢培养。你……真的不嫁?” “不嫁。”唐牧谣语气坚决道。 声音传入耳中,唐骏宇并没有再劝,而是面露一份欣慰,道:“好!如果萧鸿生上门提亲,哥哥替你挡着。即使父亲同意,整个唐家都同意,只要我反对,你依然是唐家人,我永远的亲妹妹,谁也不能将你夺走。” 这份态度,让唐牧谣略微惊了一下。在她的记忆,哥哥一直很宠自己,但没想到,这份宠爱竟然能够达到这种程度。为了自己的亲事、自己的意愿,他如此坚决的站在了自己这边,甚至愿意与整个家族对抗。 “哥哥,你真好。”唐牧谣道了一声,同时心生了一份感动。 唐骏宇听后,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微笑。他一脸爱惜看着妹妹,忽然在心中说道:妹妹,有哥哥照顾你就行了,何必要嫁人呢。你看哥哥都这么大的人了,从没交过女朋友,不是一样过得好好的吗?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为什么在一起 自从那天去唐府吃了个闭门羹后,接下的日子里,叶翔都没有上门找过唐牧谣。并非他不想那个女人,而是不能再去了。如果去多了,唐牧谣依然不见的话,那么唐家的人必然会起疑心。要是到时候他们逼问下来,那晚的事情,很有可能瞒不住了。 叶翔不怕别人找麻烦,但也不会主动去招惹麻烦。 这些天来,叶翔睡觉前,都会给唐牧谣发一条短信:我想你,想见你。 不多一个字,也不少一句,准时这么一条,风雨无阻。 叶翔这么做,并没有奢望对方能够回应,他只是想让自己内心安定下来,给自己找个盼头。 一个星期后,叶翔收到了一条短信:来接我。 这是唐牧谣发来的。当时,叶翔正在电梯里面,准备去会议室开会,苏湄心拿着一叠文件站在他身边。 看到这条信息后,叶翔心中激动异常,两只眼睛都放出光来了。为了发泄这份情绪,他一把抱住苏湄心,欢声叫道:“湄心,你今天穿得真是太美了!” 苏湄心顿时愣住了,等她回过神来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叶翔松开她,头也不回的奔了出去。 “喂!你干什么去!会议马上要开始了。”苏湄心连忙叫道。 “不和你抢工作了,你去开会吧,全权由你负责。”当这阵声音落下时,叶翔的人已经没影了。 半个小时后,叶翔便开车抵达了唐府。 唐牧谣站在门前,今朝她穿得很朴素,上身是一件印着粉红字体的蓝色T恤,下面是一条紧身牛仔裤。至于头上,戴着一顶压得很低的鸭舌帽,虽然看不清她的容颜,但给人的感觉,永远是那么的唯美和心动。 见到车子停下,唐牧谣迈起小步走了过来。很快,便上了车。 叶翔并没有急着发动车子,而是转头看着身边的佳人,嘴角上扬,发出了一个声音:“嘻嘻。” 唐牧谣面露一丝疑惑,道:“怎么了?” 叶翔收起笑容,忽然一脸疼惜说道:“你瘦了。” “你也一样。”佳人轻轻道了一声。 “跟你学的。” “你傻。” “我愿意永远比你傻一点。” 听到这话,唐牧谣心神一颤。她叹了口气,道:“开车吧。” “去哪?” “随便。” 最终,叶翔驾驶车子带着唐牧谣来到了海滨公园。这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一个多月前的夜里,那场慈善宴会过后,他们两人便是来到了这里散步。那时的气氛是那么的欢快,那么的温馨,多么的令人神往。并且在这个地方,还诞生了一个别具情调刻骨铭心的一吻。她亲完他后,说,这是妹妹对哥哥随便的亲一下。 两人下车后,便漫步在了海滨公园靠江的小道上。起初,谁都没有说话,看着前方的道路,微微发呆。 “叶翔,我们的关系,你打算怎么办?”这时,唐牧谣芳唇开启,打破了沉默。 “我会负责的,永远对你负责。”叶翔回应道。 “那漫溪姐怎么办?” 叶翔并不犹豫,道:“我也会对她负责。” 听到这话,唐牧谣停下脚步,面露失望的表情道:“你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 叶翔跟着止住步子,直直凝视那双令人心碎的美眸,道:“我喜欢你们,你们喜欢我。我有能力保护你们,照顾好你们,所以我会对你们负责。我的想法就这样简单。” “你把我和漫溪姐当成什么了,你难道要我们两个伺候你一个人吗?这不是古代,你怎么可以做这种帝王梦?”唐牧谣的情绪激动了起来。” 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道:“那天晚上强行占有了你,我就已经打算不给自己留退路了。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告诫自己,不能做对不起漫溪的事,她是一个令人怜惜的女人,好不容易摆脱阴影,绝不能再受到伤害,否则她会疯掉的。但时隔半年多,再次遇见你后,我发现我本质是一个小人,根本做不了那种伟大的好男人。知道吗?你太吸引我了,你让我忍不住,忍不住了。并且,我发现你也没忘了我,不讨厌我,反而有那么的一点喜欢我。我这种男人,得寸就会进尺,我不是在做什么帝王梦,也不想考虑有什么后果,甚至我根本不想去思考这些东西。我只有一个想法,得到你。” “好了,别说了,叶翔你别说了。”唐牧谣一边不停摆头,一边说道:“我退出,退出还不行吗?那晚事情我替你保密,永远不告诉任何人,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我祝福你和漫溪姐,祝你们白头偕老,祝你们幸福。” “不行!”叶翔语气坚决道出了两个字。 “为什么?”唐牧谣一脸哀伤说道。 “我不是那种要了女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拍拍屁股走人的混账东西。” “我都说不怪你了,不要你负责了,你放过我吧,叶翔。放过我吧,好吗?” 叶翔目不转睛看着眼前佳人,道:“我的第一次也给了你,我在乎。” 唐牧谣听后略微一惊,继而面露一丝复杂的情绪,道:“你为什么要这个样子,这样的逼我?” “你以为我想逼你吗?你以为我是那种精虫上脑的男人,因为下半身喜欢就一定要得到你?”叶翔面露一丝嘲讽的笑意说道,随后,他稳定了一下情绪,真情流露道:“如果没有那天沈府的相遇;如果没有那天带你到白沙市到处游玩;如果没有后来随你去深圳,答应看你的演唱会;如果没有那晚闯进妖度空间,在里面带着你跑啊跑;如果没有这半年多的思念;如果没有我们再次的重逢;如果没有那天在那片竹林里,为你摇一林的竹叶;如果没有那晚慈善宴会,亲手为你戴上东方之星;如果没有不久前的演唱会,我们一起唱出那首《黄昏黎明》。当时,我们手牵着手,互相看着彼此,唱道,黄昏黎明,缘生缘灭,太阳和月亮,总会在一个时间相爱……” 听到这,佳人眼中杏泪涌动,她在嘴中喃喃念道:“不,不要再说了,叶翔,不要再说了。” “如果没有这些,如果能够忘掉这些经历,你以为我想逼你吗?你以为那晚强行占有你,我就很享受很舒服吗?那晚,我将你伤害后,看见你一拐一拐的走下床,疼得将嘴唇都咬破了,还在那里走着,你知道我心里有多自责,多心疼吗?后来,看见你蹲在地上哭,我坐在你身边一动不动看着天花板,那时的我,恨死了自己,觉得自己像个疯子一样,简直是个疯子!我也的确疯了,为你而疯了。”说到这,叶翔的双眼有些红了,他用异常坚决的语气说道:“但唐牧谣!无论如何,我不会放手,绝对不会放手,永远都不放手!我要你一辈子做我的女人!只能做我的女人!谁都不能抢走你。除了我,谁都不能占有你!” 这时,唐牧谣已是泪流满面,无论叶翔说出什么话语,她已无力去反驳。她的心中,已没有骄傲,唯有一份感动,连绵无尽的流淌。 “你为什么要说这些,为什么要说这么多。”语出的同时,唐牧谣再也恪守不住自身的情感,扑入了叶翔的怀中。 叶翔不再言语,而是将她紧紧拥着。这种感觉真好,时常会出现在梦中,等了好久好久。 “叶翔,我和你这样算是爱情吗?”唐牧谣忽然问道。 “这个问题很重要吗?”叶翔反问了一声。 唐牧谣面露一份茫然,道:“如果不是因为爱情,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我为什么想和你在一起,我们之间会有结果吗?” “两个人之间,不是有了爱情,就能够永远在一起的。而是我需要什么,你能给我;你需要什么,我能给你。这样,才能永远在一起。”说到这,叶翔低下头,看着怀中人儿道:“牧谣,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这是命。” 唐牧谣一边抽泣一边说道:“我只需要你能全心全意爱我一个人,其他的都不需要。” 听到这话,叶翔怔了一下。随即,他面目闪过坚毅之色,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 “好吧,给我时间。”他开口说道。 声音传入耳中,唐牧谣一惊,轻轻挣脱叶翔的怀抱,美眸一眨道:“你刚才说什么?” 叶翔目不转睛与佳人对望,用坚定的语气说道:“给我时间,我全心全意爱你一个。” “真的?”这份回答,让唐牧谣有些意外,同时,心中也涌现了一丝欣喜。 “不骗你。” “那漫溪姐怎么办?” “不知道。”叶翔叹了口气,道:“或许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该怎么办。” 唐牧谣看在眼里,便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 此时,她脑海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面露一份惆怅道:“叶翔,你知道吗?这些天,我一直在想你来香港后发生的事情,越想下去,我越不怪你,而是越恨自己。” “为什么要这么说?” “明知道你有了未婚妻,明知道我和你没有结果,我却一直都不避开你,甚至主动靠近你。那场慈善晚会,邀请你成为我的男伴,并且结束后在外边散步时,主动亲吻了你;你把我忽悠到你们公司,给记者拍照,我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自愿担当起了你们的形象代言人;演唱会上,和你在舞台上唱着同一首歌,与你牵手,与你对望……我……”说到这,唐牧谣欲言又止,她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道:“可是半年多前,你在鬼屋中抱了我,第一个抱我的男人是你。后来去了深圳,第一个看光我身子的男人是你。在我最危难的时候,第一个救下我的男人是你。第一个和我手牵着手,躺在同一张床上睡觉的男人还是你。第一个让我想念了这么久,忘都忘不掉的男人还是你。知道吗?你来香港的那一天,我不知道有多开心,如果不找你出来玩,我会闷得发慌,会疯掉的。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叶翔,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说着说着,唐牧谣的泪水,如同断线的珠子,不停从眼角划落下来。 看到后,叶翔伸出一只手,温柔刮了一下佳人面颊一滴晶莹泪花,道:“小傻瓜,哭些什么?” 唐牧谣并不做声,她闭上双眼,平复了一下心境,继而睁开眼眸,道:“其实叶翔,我们两个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也有错,可你为什么从没怪过我。” “你是我的女人,无论什么时候,我只会宠你,不会怪你。”叶翔干脆明了说道。 听后,唐牧谣神色一颤,又一次扑入的叶翔的怀抱。 叶翔依旧没有说什么,只是紧紧的拥着他。 两人温存一刻后。 “叶翔,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什么。” “暂时离开香港,我们两个都需要好好的静一下。 “好。”声落,叶翔将怀中人儿抱得更紧了。 . (祝大家六一儿童节快乐,希望在大家心中,这是一个永远的节日!) 第一百六十五章 机场送别 第二天早上,香港国际机场。 一对青年男女面对面站在机场大厅内。男的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面是一条米黄色的休闲裤和一双安踏帆布鞋,一身装扮十分休闲,与他俊朗的外表搭配起来,给人一种非常清爽的感觉。 至于他的对面,站着的是一个大美女,一头柔亮的金棕色长发披落到胸前,散发着淡而醉人的芬芳。她明眸皓齿,绝色之姿,穿着一件紫色的蝴蝶衫和一条浅茶色的裙子,勾勒出了一副凹凸有致的完美身材。这种女人,只要远远看上一眼,便会让人心神不安。 “今天天气不错,没想到你会来机场送我。”叶翔面露一丝感慨说道。 苏湄心美眸一闪,道:“没办法,谁叫你是我老板。你风风光光的来香港,如果离开时,孤身一人的,就有失老板的范了。你如果失了风范,做为下属,我会觉得没面子的。” “这句话从表面上看,你送我,是为了顾及我的面子,但实际上,它含蓄的表达了你的一份不舍之情,我爱听。”说到这,叶翔面露一个笑容,道:“湄心,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乖了?还会委婉的拍我马屁了。” “叶翔小弟弟,姐姐是给你三分薄面,才来送你的哦。拍马屁?你的思想见鬼去吧!” “切,就是拍我马屁,一个大姑娘家,做了事情竟然不敢承认。”叶翔说道:“如果以后你要了哪个男人的身子,一看你就是那种抽根烟后,便拍拍屁股走人的无情女人。” 声音传来,苏湄心露出一抹不知何种意味的笑容,道:“叶翔,你现在是不是很无聊?我来机场送你,你居然和我较起劲来,在这里谈论起了‘拍马屁’的问题,这个问题有必要争吗?” 叶翔听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继而抬头道:“现在距离登机时间还有一会儿,我的确挺无聊的。你如果认为‘拍马屁’这个话题,不具备娱乐性,可以承认拍了我的马屁,我就不说了。” “哟,像小孩子一样耍起赖来了。老娘就不承认。” “湄心,你就软一回,让我的虚荣心极大的满足一下嘛。说真的,一谈到‘拍马屁’,我突然发现我好失败,当了领导这么久,身边竟然连个拍马屁的人都没有!我,我简直玷污了领导的尊贵形象,是领导中的败类!” 苏湄心瞧了叶翔一眼,道:“好吧,只要你能说出‘拍马屁’的起源,我就承认我前面拍了你的马屁。”这是一句随口说出的话,在苏湄心的心里,压根不认为“拍马屁”能有什么典故。如果有的话,那华夏文化,也太博大精深了吧。 哪料叶翔听后,想了一下,便一本正经回答了起来:“据说在元朝的时候,牧民们以养骏马为荣。当人们牵着马儿在草原上相遇时,通常会拍拍对方马的屁股,摸摸马膘如何,并夸上几声‘好马’,以博取马主人的欢心。起初,人们实事求是,好马才说‘好’,可是后来,有的人不管别人马的好坏、强弱,都一味的只说奉承话,把劣马也说成了好马。元朝的官员大多是武将出身,所以马也就成了他们权力、身份、地位的象征。下级对领导最好的赞美,就是拍拍马屁股,然后夸领导的马好。于是,这种风俗渐渐演化成了语言习惯,也就是‘拍马屁’。”说到这,叶翔咽了下口水,继而一脸渴望说道:“湄心,我回答出来了。快,快承认你拍了我的马屁。” 叶翔前面的话语说得头头是道,苏湄心弄不清是真是假,她不由怔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道:“好吧,我承认。” “爽!”叶翔心满意足道了一声。 苏湄心看在眼里,忽然面露一份欣慰,道:“这样的你,才是你。” 听到这话,叶翔显出一丝疑惑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没发现你前些日子很不对劲么。” “不对劲?” “是啊。”苏湄心点了下头,随后,一脸认真说道:“平日你睡到太阳晒到屁股才起床,可前些日子你每天早起,然后就立马赶往公司,到处找事做,把我的办公室占了,把我的活也抢了;还有,前些日子你整天板着一张脸,我从没见你嬉皮笑脸过,说话时总是一脸酷酷的样子,很像一个2B;另外,你最大的改变是,竟然一点也不色了。以往老娘只要穿得性感点,你就喜欢东瞄西瞄的。可前些日子,我有几次主动要你评价一下我今天的装扮,你却懒得瞧我一样,跟个柳下惠似的。总之,前些日子你给我的感觉就像,就像……” “像什么?” “正人君子!” “呸呸!我他妈什么时候成正人君子了,这个职业太高尚,根本不适合我。”叶翔连忙说道。 他们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奇妙,不像知己,也不像恋人,却能无话不谈,毫不顾忌。 “对了叶翔,你前些日子是不是感情上受打击了,所以才变成了那个样子。现在感情恢复了,所以又变回了原形?” “别乱猜。”叶翔简单回答了三个字。 苏湄心并没有追问下去,而饶有兴趣道:“对了,你的小甜甜呢?既然你们已经和好了,她今天怎么没来送你? “小甜甜?谁?”叶翔面露疑惑道。 苏湄心压低声音,一字一字说道:“唐,牧,谣啊。” 听后,叶翔没好气道:“你的嘴巴又开始多话起来了,是吗?” “是有怎么样?” 叶翔面色一沉,道:“我告诉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我……” 苏湄心一脸不以为意的样子,道:“直说。” “我就生气!” 声音传来,苏湄心不由“咯咯”一笑。随后,她面露一抹异样的情愫,略有感触道了一声:“还是现在的你好。” 此时,叶翔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继而道:“我要走了。” “嗯,走好。” “照顾好我们的生意。” “知道了。” “也照顾好你自己。”声落,叶翔面露一个祝福的微笑。 听到这话,苏湄心心生一丝触动,但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挥了挥手道:“拜拜。” “拜拜。”声落,叶翔便转过身子,朝着安检口那方走去,留下了一个并不孤单的背影。 与此同时,机场大厅外,一辆黑色的轿车开动了。 唐牧谣在心中念道:叶翔,拜拜。 第一百六十六章 无奈的空姐 叶翔这次去往的地方是京华市。 原本他是打算回白沙的,但由于给唐牧谣许下了一个“全心全意爱她”的承诺,让叶翔如今有些怕面对沈漫溪了。 他喜欢漫溪吗?当然。 他能放手吗?真的,很难说。 叶翔想好了,他和沈漫溪之间不是有个“一年之约”吗? 那个女人说过,一年后,如果她对自己的感觉仍在,就嫁给自己,为自己生儿育女,做个贤妻良母。如果不在了,说明一直以来,她只是对自己心存感激,而并不是真的爱。那时,他们可以解除婚约。 距离那一天的到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叶翔决定尽量不去主动找沈漫溪,不和她调情,让两个人平平淡淡的相处。 等到“一年之约”来到,如果沈漫溪对自己没了感觉,叶翔愿意放手,并且会很安静的和她道别。但如果那个女人对自己的感觉一如从前,心存着爱恋。那时候的叶翔,心就会乱了。 叶翔一直认为,这个世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抛弃爱自己且自己又喜欢的女人。有些男人,明明几个都爱,都有能力照顾,偏偏为了世俗眼光,只给自己留下一个女人。而原本深爱着他的其他女人,要么终生不嫁,郁郁寡欢到死;要么心灰意冷的嫁给别人,给别的男人生娃。 叶翔觉得,这种做法并不伟大,而是愚蠢和懦弱。上天既然给了你那种命,给了你们那段缘分,就应该好好珍惜,不要像个2B一样,专做一些2B的事情。 对于一个拉风的男人来说,这个世上什么都可以送,唯有自己的女人不可以。 但如果自己接受沈漫溪的情意,占有她不放手,就不能完成对唐牧谣的承诺。每当想到这个关键性的问题,叶翔的头便大了起来,这是一步死棋啊。 其实,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有小说主角那种“王八之气”,当面对一群争风吃醋的女人时,能够虎躯一震,流出两行虎泪,对女主角们说:“大老婆小老婆们,我爱你们,对你们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爱!你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一个也不能失去!” 当这阵声音夹杂着“王八之气”,虎虎生威的传出。女主角们会集体进入花痴状态,回忆起了与男主角过往的点点滴滴,想着想着,便会哭得梨花带雨,集体扑入男主角怀中,说道:“呜呜~老公,我爱你,不管你一生中有多少个女人,我都不会介意,我只要呆在你心里的一个角落就行了。呜呜呜~老公,要我,现在就要我!” 最后,男主角在一副奸计得逞的风骚笑容下,与女主角们展开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这场大战中,男主角的一派英姿,可谓夜御百女枪不倒,无孔不入真英雄! 至此,圆满结局。 思绪到这,叶翔不由在心中发出一阵感慨:唉!小说啊小说,你教人不浅啊,你不知道让多少纯真少男,在脑中建立起了自己的“后宫梦”,整天过得意淫的生活。但现实毕竟不是小说,女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我去你奶奶的猫!写书的,简直没一个好东西,欺骗人的感情! 这次去京华,叶翔不是完全为了逃避沈漫溪,也有一些正事要去办。 根据血刀传回来的情报,辕门最近蠢蠢欲动,派了不少人去往湘南。 他们准备干什么?现在还不知道,但肯定没好事。 天宗的崛起,已经和辕门的很多利益发生了冲突,叶翔可以预见,一旦他们行动起来,便是一场血雨腥风到来的时候。天宗和辕门必有一场大战!但以天宗目前的实力,是斗不过辕门的,对方之所以迟迟没有行动,是因为他们出师无名。 一直以来,四大民间势力之间设有条约,规定了各自的势力范围。如果辕门毫无理由的剿灭天宗,就是越界行为,会招来其他三大民间势力的集团反对,并且,龙部也会制裁他们。 当然,这并不代表天宗就能高枕无忧。辕门一直在等到一个时机,只要他们谋划出一个借口,能够对天宗发动全面进攻。那么天宗,很有可能一夜之间,便被对方吃得连骨头也不剩下。 身为一宗之主,叶翔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这次去京华,其实就是为了化解天宗的危机。 京华,自古以来便是藏龙卧虎之地,恰好叶翔认识这块地方的一条龙和一只虎。龙,自然指的是他的结拜大哥方宇;至于“虎”,则是沈漫溪昔日的追求者,那个叫萧楚南的好男人。叶翔和沈漫溪举行订婚典礼的那天,他突然来到,又很快离去,却做了两件事情:其一,祝福沈漫溪;其二,和叶翔成为朋友。 如果叶翔没有猜错,萧楚南应该是京华萧家的人,而萧家,则是华夏第一军事家族。萧家男儿过四十,无一不为大将军,由此可见,这个家族的恐怖实力。如果能够和他们牵上关系,多认识里面几个人,那么辕门对天宗动手时,肯定会顾忌几分的。 当然,这次来京华除了找靠山,叶翔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去做,那就是去往清水大学,看望张茹,给那个小丫头一个惊喜。 ‘小茹小茹好想你,时时刻刻念到你。’ ‘昨晚做梦发现你,今天就要去见你。’ ‘现在你呀在哪里,过得是否还可以。’ ‘翔哥马上来看你,你到底会多惊喜。’ ‘以上文字,纯属哥哥对妹妹的思念之情,不含其它东西。’ ‘叶翔写于公元2012年5月18日8点32分22秒,当时他正在坐飞机。’ 停笔后,叶翔便将《情圣宝典》合上,放回了口袋里。随后,他轻轻舒了口气,靠着座位枕头,脑子里规划起了这次“京华之行”。 如今叶翔位于的地方是普通客舱,原本苏湄心打算给他订头等舱的机票,但被他拒绝了。叶翔是个生活随意的人,并不会去想,我是有身份的人,我一定要坐头等舱之类的事情。在他的心里,头等舱和普通客舱区别不大,有个地方坐就行了。 ‘我浑身散发的,是一种由内自外的帅,是世上真正的帅气。我并不需要那些用钱就能搞来的东西证明自己,不坐头等舱,我依然那么的帅不可挡,并且,也显得我很有性格。’这是叶翔的想法。 坐在叶翔身边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大胖子,脸上长着麻子,脖子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跟个不懂事的暴发户似的。 对于这个胖子,叶翔的评价是,一头猪身上拴上了一条发黄的狗链子,很没有品位。 虽然身边坐着的不是美女,而是……而是美女的“反面教材生长物”,但叶翔的心里,没有丝毫的不爽,反而有一些悠然。自古以来,红花需要绿叶来陪衬,和一个没身材没长相的男人坐在一起,叶翔感觉自己帅得更加明显了。 “乘务员。”这时,麻脸胖子叫了一声。 声音刚落,一阵香风扑鼻而来,一名穿着蓝色制服身材高挑长相甜美的空姐步了过来,她微俯着身子道:“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麻脸胖子一边在空姐身上乱瞄,一边说道:“给我一杯咖啡。” “好的,先生,请您稍等。”甜美空姐微笑着说完,便转过身子,迈步离去了。 一会儿后,她端着一杯咖啡徐徐走了过来。 “先生,您要的咖啡。”甜美空姐一边说着,便一边把咖啡递了过去。 麻脸胖子连忙伸出一双肥油油的手,接咖啡的那一瞬间,他的动作很慢,并且趁机在甜美空姐的柔嫩小手上摸了一把。 叶翔坐在外侧,正好位于两人之间,这幕下,他的眼睛不由眯了一下。 当麻脸胖子把咖啡接稳后,甜美空姐立马将手收了回去,对方刚才的小动作,让她心生厌恶。但出于职业素质,她也不好发作。 这时,麻脸胖子举起咖啡喝了一口,随即“呸”了一声,把刚喝进的东西全部吐进了杯子里。 甜美空姐正要离去,当看到这幕后,不由微微一惊,她止住步子,开口道:“先生,怎么了?” 麻脸胖子面露凶相,道:“怎么了?你还有脸问我怎么了!你给我倒的是什么咖啡?这么烫,你想烫死我啊!” 甜美空姐回应道:“先生,我们给顾客端来的咖啡都是现泡的,一般温度在六十五摄氏度左右。如果您觉得烫,可以细细品味,不用喝得那么急。” 麻脸胖子一脸不买账的样子,道:“狗屁!那么烫怎么才只有六十五摄氏度,我看至少九十度以上,我舌头都烫伤了。” 甜美空姐耐起性子说道:“先生,真的只有六十五摄氏度。” “狗屁的六十五摄氏度!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差点把我烫死了还在这里狡辩,你想不想混了!好,你认为只有六十五摄氏度,你来喝一口试试。”麻脸胖子一脸恼怒的说完,便举起手,将手中的咖啡递向了甜美空姐。 甜美空姐并没有接过,脸上也无惧色,而是声音一硬道:“先生,请您不要无理取闹,也不要影响其他乘客的休息。” 麻脸胖子听后,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不少乘客向他投来了目光,并且不算友善。他的底气不由泄了一分,有些不耐烦说道:“好了,好了,你去给我再倒一杯咖啡吧,加块冰。” 听到这话,甜美空姐不好拒绝。出于礼仪,她将身子前俯,伸出双手接下了麻脸胖子手中的咖啡。期间,麻脸胖子又趁机摸了下甜美空姐白皙细嫩的小手。 他动作犀利,防不胜防,显然是个老手。 再次遭受侵犯后,甜美空姐的秀眉不由一皱,但这种小动作,又没有什么东西记录。她如果发火,对方打死不承认,她也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有些职业虽然表面光鲜,其实那只是大众看到的假象罢了,其中的辛酸,只有当事人才能明白。就比如干她们这一行的,有时候遇到这种客人,真的挺无奈的,只能在心里自我安慰:忍忍就过去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潇洒背影 甜美空姐离开后,很快,便端着一杯新咖啡走了过来。 “先生,您的咖啡。”她面带不自然的表情说道。 见到美人到来,麻脸胖子眼中顿现淫光,前夕抚摸那两只娇柔小手的感觉,让他的心里流连忘返。 此时,麻脸胖子伸出一双肥油油的手,有些迫不及待道:“快,快给我。” 看到后,甜美空姐轻咬住芳唇,面露犹豫之色。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啊!”中年胖子喝了一声。 声音传入耳中,甜美空姐面生一份无奈表情,她正将咖啡递过去。 就在这时,一只手横插了过来。 叶翔以一个非常自然的动作,从甜美空姐手中拿过咖啡。他放在鼻边闻了闻,继而望向身边的大美女,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道:“你泡得真香,我替你给她吧。” 甜美空姐心神一颤,面露感激之情,“嗯”了一声。 听到后,叶翔便转移目光,一脸鄙夷看向了身边的麻脸胖子,冷冷说道:“喂,你的咖啡。” 这一幕,让麻脸胖子感到非常恼火。他并没有去接咖啡,而是目露凶光道:“小瘪三,你活得不耐烦了! 叶翔听后并不生气,面对人渣,他通常都会视为蝼蚁一般,根本不会放在心上。此时,他朝麻脸胖子随意指了一下,便收回目光,看向站在身旁的甜美空姐,道:“泡咖啡很香的美女,这里已经没事了,你去工作吧。” “没事了?”甜美空姐疑问了一声,不禁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麻脸胖子。发现他一动一动坐在那里,眼珠子不停转来转去,却不再说一字一句。 他安分得有些奇怪。 甜美空姐不由一惊,看向叶翔,面露疑惑道:“他怎么了?” “想知道不?” “想。” 叶翔用神秘的口吻说道:“把耳朵凑过来,我就告诉你。” 甜美空姐心里对眼前这个男人非常有好感,听到这话,她并不犹豫,而是俯下身子,乖巧的把耳边凑在了叶翔的嘴边。 叶翔轻声说道:“其实我是一个武林高手,刚才已经悄悄点了他的穴。这可是我的一个秘密哦,不许告诉别人。” 听完,甜美空姐直起身子,看了眼坐在那里依旧纹丝不动的麻脸胖子。随后,她将目光转向叶翔,眼中流露出了一抹惊异之色。 “怎么,不相信?”叶翔道了一声。 听到后,甜美空姐点了下头,但很快,又摆了摆头。 “先生,不要误会,我刚才点头,想表达的意思是‘我相信你’,但想到你前面的问话后,我觉得不应该点头,点头的话就代表‘不相信你’的意思了,所以后来又摇了摇头。总之,我相信你,肯定相信你。”甜美空姐解释说道,神色有一丝慌乱,她很在乎眼前这个男人的想法,怕解释不清楚,给对方留下坏的印象。 叶翔看到眼里,露出一个笑容,简单说出了四个字:“你很可爱。” “是吗?”甜美空姐面颊微微一红,道:“先生,你真会说话。” 叶翔举起手中的咖啡,细细品尝了一口,继而道:“这杯咖啡我喝了,你不介意吧。” “当然,当然不介意。”甜美空姐连忙道,同时,心中涌现了一丝甜蜜。 ‘他在喝我亲手泡的咖啡耶。’她默念了一声,不由发起呆来。 叶翔不再说话,而是又喝了一口咖啡,发现空姐仍站在自己身旁,不由道:“现在这里没事了,你可以回去工作了。另外,这杯咖啡味道不错。” 声音传来,甜美空姐回过神来。她伸手朝叶翔挥了挥,流露一份淡淡的情意道:“先生,拜拜。” “好的,拜拜。”叶翔礼貌性回了一句,便继续品味起了手中的咖啡。 甜美空姐面露几分不舍转过了身子,随后,便迈起优雅的步子,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同时,她回忆起了刚才的一幕,整个脑子里,满是那个男人的影子。 想想看,在自己被一个又凶又丑的胖子欺负时,一个又帅气又有风度的男人在关键时刻出现,帮了自己。而且那个男人还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会点人穴道。这种情景,简直像做了一场美梦,在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白马王子出现了! 在这个纸醉金迷、越来越现实的社会,竟然还能有这么一场浪漫的邂逅,她怎么会不心动? 经过三个小时的飞行,上午十一点,一架波音737中型客机,降落在了首都国际机场。 飞机内,一阵柔美的广播声响起。 “女士们,先生们。” “飞机已经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外面温度二十七摄氏度,飞机正在滑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先不要站起或打开行李架。等飞机完全停稳后,请您再解开安全带,整理好手提物品,准备下飞机。从行李架里取物品时,请注意安全。您交运的行李,请到行李提取处领取。需要在本站转乘飞机到其他地方的旅客,请到候机室中转柜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选择香港航空公司班机!下次路途再会!” 很快,飞机便平稳停了下来。舱门打开,乘客们纷纷起身,有秩序的朝着出口走了过去。 叶翔伸了下懒腰,随后将目光转向了身旁,麻脸胖子依旧如同木偶一般,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像他这种肉体凡胎,中了定仙缚后,如果叶翔不给他解的话,一年半载也动不了。 见到叶翔投来目光,麻脸胖子快速转起了眼珠子,满脸的哀求之色。 看到这位仁兄这么乖,叶翔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个不知何种意味的笑脸。随即,她伸出右手,猛地往麻脸胖子肩膀一拍。 咔嚓!一声清脆的骨骼挪位声响起,这一拍,他的这只胳膊,直接脱臼了。突如其来的剧痛,让麻脸胖子的瞳孔骤然放大,但由于被定了身,他有苦,却喊不出。 此时,叶翔的笑容褪去,一脸漠然表情,冷冷说道:“我可以随随便便定你的身,也可以随时要你的命。听着,我现在给你解除定身,不过你最好放老实点,走的时候如果说了一字一句,或者瞪了我一眼,后果你自己去想。”声落,叶翔默念“解禁咒”朝麻脸胖子一指。 感觉到身体能动后,麻脸胖子刚要张口痛呼,但想到叶翔刚才的话,便立马将嘴闭上了。他伸出左手,托着右边脱臼的胳膊,一脸痛苦的站起身子,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的走了。 看到麻脸胖子离开后,叶翔也站起了身子,此时,飞机上的乘客基本上走完了,里面空荡荡的。 叶翔刚走两步,忽然,身后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声音:“先生。” 听到后,叶翔止住步子,转身看去。只见三米开外的地方,那名甜美空姐站在那里,眼中流转着一抹异样的情愫,目不转睛看着他。 “有什么事吗?”叶翔问道 甜美空姐鼓起勇气,道:“请问先生叫什么名字?” 叶翔并没有答复,而是反问一声:“你叫什么?” 甜美空姐俏脸泛起一抹红晕,道:“我叫黄蓉。” “哦。”叶翔点了一下,继而面露一个微笑,道:“我叫郭靖。”说完,他便转过身子,朝着舱门那边走了过去。 声音传来,黄蓉愣了一下,随即如获至宝般,在心里念了起来:郭靖……郭靖……靖哥哥…… 这时,她定了下神,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却发现她的“靖哥哥”已经走到了舱门口,只留给她一个潇洒的背影。 第一百六十八章 恶魔猎手哥哥 京华,华夏首都,是华夏四大中央直辖市之一,全国第二大城市及政治、交通和文化中心。同时,它也是一座传承千年文化的历史古城,拥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是世界上拥有文化遗产最多的地方。 每年,有超过一亿的游客来到京华,一睹这座国际都市的风采。如果单以人口来计算,它无疑是当今世界第一大城市。 京华,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是值得每一个华夏人为之骄傲的。同时,它也是每个华夏人,这一生中,最应该去的一个地方。因为来到这里后,会让人的精神,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 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站在徐徐吹拂的晚风中,感受它的灯光、人群、宽敞道路、宏伟的建筑。甚至什么也不想,只是在心里说一句:京华,我来了。 那么,很容易让一个人的内心激动起来,涌现出小时候写作文常常用到的那个词语:神圣。 尤其是在一个清晨,走到天安门广场前,看见威武的解放军战士,将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这幕下,没有人逼你,真的,不能不感到神圣。哪怕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过了多少岁月,当你想到这一刻,也会肃然起敬。 这个世上,有一种光辉永远照耀在人们心间,有一种信仰永世不可抹灭,那便是,对我们的祖国,一份深沉的爱。 此时,叶翔已经走出了机场大厅,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望着眼前的一番光景,不禁由衷发出了一声感叹:我终于来首都了! 感慨完后,叶翔把新买的一副墨镜戴在了脸上,一种“型男”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是叶翔生平第二次戴墨镜,记得第一次戴的时候是去年六月份,小茹高考,他返回白沙市去看望那个丫头。但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小胖子,把戴上墨镜的他当成了盲人叔叔。 这件事情,起初给叶翔心里留下了一片阴影,但后来,他回味了一下,觉得还是有一番趣味的。 时隔一年,再次戴上墨镜,叶翔的出发点是,让自己帅得更加酷一点。如果有人再把他误认为“盲人叔叔”,叶翔发誓,以后再戴这玩意儿,就诅咒他的“小叶翔”一辈子抬不起头! 叶翔这次来京华,没带任何行李,所以并不用急着找住的地方。他心里的计划是,先直接打的去清水大学,看望张茹。这时,叶翔正准备招手。 “恶魔猎手哥哥!”突然,一个兴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叶翔略微一惊,转身往去。只见几十米外,一名穿着红白格子连衣裙的少女,朝自己挥了挥手,继而迈开步子,跑了过来。 一头乌黑柔亮的直发自然披散在少女肩上,她长得极为清纯可爱,尤其是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晶莹透亮,如同天地间最璀璨的宝石,颤动人心,如果盯着看久了,保准会让人情不自禁流出泪来。 很快,少女便奔到了叶翔面前,她双手抓着叶翔的一只手臂,一边摇着一边欢快说道:“恶魔猎手哥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嘻嘻!” 叶翔没能搞清楚眼前的状况,他定了定神,伸手指着自己说道:“你……你在叫我?” “是呀!恶魔猎手哥哥,欣儿找了你好多年,找得你好辛苦。”少女情真意切道:“每个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对着天空许下心愿,就是希望哪一天能够见到你。今天早上起来后,我的心里便有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就是能够见到恶魔猎手哥哥。我随着这份感觉来到了这里,没想到真的见到恶魔猎手哥哥了,欣儿好高兴好激动哦。”说着说着,少女一双迷死人不偿命的大眼睛,便泛起了泪花。 这幕下,叶翔有一点的心疼,没办法,眼前这个少女的模样实在太萌了,尤其在她伤感的时候,就如同天使折了羽翼,很容易让人产生怜惜之情。 但很快,叶翔镇定下来,心生了几分警惕。 他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剧情是这样的:一个乡巴佬坐飞机去一座城市,并且穿着花衬衫,戴着太阳眼镜,一副看起来很屌的样子。刚走出机场,两个人便走了过来,一脸崇拜的叫他“周润发”。那个乡巴佬顿时便摸不清头脑,连忙解释“我不是周润发”。但围着他的那两个人,热情没有丝毫的褪去,说他就是“周润发”。 那个乡巴佬被别人夸着夸着,便悠哉了起来,真把自己当成了大明星,不再反驳。随后,他给那两个人又是签名,又是合影,最终,他们在一份欢快的氛围内,挥手道别。 等到那两人离开后,乡巴佬摸了摸口袋,才发现,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显然,刚才别人叫他“周润发”,是一个圈套,其真实意图,是为了偷他的钱。 通过这段故事,再看看眼前的情景,叶翔心中不由念道:眼前这个小丫头莫名奇妙的叫我“恶魔猎手哥哥”,会不会也是干那行的,在给我下套,打我的主意?如果情况是这样,那真是可惜了,长得这么水灵的一个姑娘,竟然走上了这么一条曲折的道路。其实,她只要愿意换一个行业,被潜规则一下,还是蛮有前途的。 此时,叶翔止住思绪,开口道:“小妹妹,我想你认错人了,我从没有见过你,也不是什么恶魔猎手哥哥。” 听到这话,少女面色一急,道:“恶魔猎手哥哥,你就是恶魔猎手哥哥。欣儿等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能够忘了欣儿呢?欣儿是月之女祭司啊。” 声音传来,叶翔不为所动,而是忽然道:“你《魔兽争霸》玩多了吧?一会儿恶魔猎手,一会儿月之女祭司的。” 魔兽争霸,是美国暴雪娱乐公司发行的一款风靡全球的电脑游戏,而恶魔猎手伊利丹和月之女祭司泰兰德,则是这款游戏的重要角色,两人之间,有一段理不清的爱恨情仇。 “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同于他同族们银色的眼睛,有这样眼睛的人,注定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的”这句话,所描述的便是伊利丹。他与生俱来心存着一股傲气,对力量充满着渴望,然而,这也注定了他悲剧的一生。 伊利丹有一个孪生兄弟名叫玛法里奥,他们两人和泰兰德是儿时的玩伴,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玛法里奥是一位伟大的德鲁伊,拥有惊人的天赋和强大的力量,是伊利丹一直无法超越的存在。这让一心想成为强者的伊利丹,从小生活在了一片阴影下。于是,他将哥哥视为了必须要战胜的目标,沉迷在了魔法奥术中,立志成为世上最了不起的英雄。 当伊利丹发现自己爱上暗夜精灵族最美丽的女人、月亮女神的第一女祭司泰德兰后,这份理想变得更加坚定和执着。他开始舍身犯险,经常外出执行各种艰难的任务,每次伤痕累累回来,却从没有一次倒下。伊利丹寻找一切机会,向泰兰德展示着自己的优秀。 然而,泰兰德和他的一次谈话,却将他内心的热情和美好的憧憬,无情浇灭了。 “空有强大的力量并不能证明你自己,这就是我选择你哥哥,而没有选择你的原因。”泰兰德给伊利丹留下这么一句话后,便和他的哥哥玛法里奥相爱了。在高傲的女祭司眼中,伊利丹只是个年少轻狂的孩子。 这份打击,让伊利丹失去了理智。为了迅速强大起来,他用一把灼热的魔法之刃烧毁自己的双目,背叛光明的信仰,让身体里面融入恶魔的灵魂。最终,妖异的火焰取代了他那双稀有的琥珀色的眼睛,给予了他全新的视界和一颗邪恶冰冷的心。 背叛者的后果是显然易见的,伊利丹没能逃过族人的追捕,他受到了全族的审判,被自己的哥哥和爱人关在了永无天日的地底牢狱里。 “背叛吗?我才是真正被背叛的人!”当最后一丝光明在视野中湮没,伊利丹仰天这么咆哮了一句。 直到一万年以后,燃烧军团入侵大陆,泰德兰把伊利丹放了出来,意图用他强大的恶魔力量对抗燃烧军团的邪灵们。 出于对昔日爱人的情意以及儿时成为英雄的梦想,伊利丹答应了这个请求。随后他开始游历大陆,探寻各处神秘的遗迹,以求找到远古的神物来壮大自身的力量,期间,他组建出了自己的势力,很好的履行了对爱人的承诺。 总之,这是一段极具传奇的生涯。 直到最终对决的那一刻到来,寒冰王座永恒的冰川前,他与不死邪灵统帅、昔日的人族王子阿尔塞斯相遇。 两个悲情的男人相互凝望着,不同的是一个心无牵挂,另一个的眼前却不断地闪现着一张俏丽的面孔。 ‘泰德兰,我心中永远最美的女祭司,虽然我刺瞎了自己的双眼,但我并没有失去它,你就是我永远明媚的眼睛。’ 毫无疑问,由于有了牵挂,伊利丹一开始就败了。他带着一颗流血的心,最终倒在了阿尔萨斯手中的霜之哀伤下。 他悲剧的一生,就这么落幕了。 “也许我已堕入了黑暗,也许我的双眼再也见不到光明。但我却能穿过无限的空间,默默的看着你……”漂亮的泰兰德,你是否知道遥远的地方,有一双热切的眼睛一直在默默注视着你。 第一百六十九章 墨镜惹的祸 在叶翔心里,伊利丹是一个悲情角色,和自己的风格完全不符合。说真的,他有些讨厌别人称呼自己“恶魔猎手哥哥”。 “你既然知道《魔兽争霸》这款游戏,你一定就是恶魔猎手哥哥。”这时,少女开口说道。 叶翔有些不耐烦道:“你这是什么逻辑?我还知道你妈是地球人呢,你咋不说我一定是奥特曼!” 看到这份态度,少女眼中隐含泪水,道:“恶魔猎手哥哥你生气了,对不起,我不是存心惹你生气的。是因为欣儿太想你了,如今终于见到了你,可你却不认欣儿。欣儿心里很难过,想要你认我,所以说话无理了点。” 叶翔缓和了一下情绪,道:“我并不是在生气,而是想把事情和你说清楚,我真不是你的恶魔猎手哥哥。” “你就是,就是!”少女固执说道。 如果换在平时,有这么一份桃花运,叶翔的心里会很惬意的。可如今他急着想见小茹,真的很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里。 ‘当我心存一份真挚的挂念,无论前方有什么阻碍,即使是美女纠缠,即使那个女人再美,也会成为我眼中的一片浮云。’ 思绪到这,叶翔不由面色一沉,硬声说道:“你遇见谁会有怎么样的对白,你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都不关我的事,我真的不是恶魔猎手哥哥。” 声音传来,两行清泪从少女眼角划下,她面露一份执着的情意,哀婉说道:“恶魔猎手哥哥,你真的不记得欣儿了吗?真的不记得了吗?” 做为一个拉风的男人,叶翔最怕的事情就是看见女人哭了,尤其是眼前这么一个惹人怜惜的小姑娘。把别人弄哭,简直跟犯罪没什么两样。 叶翔的头大了起来,他的语气柔和下来,道:“好了,乖,别哭了。你既然叫我恶魔猎手哥哥,那你手中有没有什么证明,证明我是恶魔猎手哥哥?” “当然有了。”少女道了一声,连忙搜出手机,在上面按了起来。很快,她停止按键,将手机举到叶翔眼前,道:“恶魔猎手哥哥你看,这是我们的合影。” 叶翔定睛看去,只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张照片。这是一间卧室,眼前这名自称“欣儿”的少女,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已经美美的睡去。至于她的旁边,坐着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乍看之下,这个男人和自己长得很像耶。并且装扮也和自己一模一样,也穿着白衬衫。 叶翔越看这个男人,越是不爽,越觉得他欠扁。竟然学自己戴墨镜,穿衬衫,我靠!他穿得起吗?有那个范儿吗? “恶魔猎手哥哥,这回你否认不掉了吧。”这时,少女清灵的声音传了过啦。 叶翔回过神来,忽然问道:“对了,为什么你们之间的称呼这么怪,为什么你要叫他恶魔猎手哥哥?” 少女答道:“很简单啊,恶魔猎手哥哥喜欢戴墨镜,老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的。而《魔兽争霸》中的恶魔猎手伊利丹,将自己的双眼刺瞎后,便给自己戴上了黑色的眼罩。你们两个都喜欢给自己脸上戴黑色的东西,所以,我就将你叫做恶魔猎手哥哥了。” 听到这话,叶翔将脸上的墨镜摘了下来。 ‘靠!什么玩意儿嘛,每次戴上墨镜都出事,上次被人称做盲人叔叔,这次又被人叫成恶魔猎手哥哥。而恶魔猎手,从外形特征来讲,也是一个瞎子。’心念到这,叶翔顿生不爽,他目不斜视将右手往旁边一甩。手中的墨镜顿时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准确无误落在了十几米外的一个垃圾桶里。 “小妹妹,你现在仔细看着我,看清楚我。我只不过是戴上墨镜后和你的恶魔猎手哥哥长得像罢了,一摘下墨镜后,我是我,他是他,我根本不是他。”叶翔一本正经说道。 哪料少女并没有把这话听进去,而是两眼放出光彩,道:“恶魔猎手哥哥,原来你长成这个样子啊,好帅哦。以前你一直戴着墨镜,就是不给我看你的样子。现在,你终于满足心愿了。” 叶翔听后一惊,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一直不知道那个家伙长成啥样?” “是啊。”少女面露满足的表情,道:“现在我终于看清恶魔猎手哥哥的样子了,我会永远记在心里的。” 听完,叶翔不由将目光转向少女手中的手机,再次瞟了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那张照片,不由心中叹气:如果以后我生了这么一个女儿,甭管长得乖巧可人,一定会……会先骂死她,然后再叫她娘骂她,最后和他娘一起狠狠的骂她!女孩子家怎么可以花痴到这种地步呢?连别人的长相都没看清,就和别人拍这种暧昧照片。一个睡在床上,一个坐在床上,十之八九有奸情!唉,女孩啊女孩,你们怎么就不能学会矜持一点呢?以为全天下男人都跟我一样,那么帅那么有责任心啊。 心中念完,叶翔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忽然,他神觉一紧,转移目光看去,只见百米之外,两名穿得很普通的男子盯着这方,快步走了过来。 一旁的少女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她不由面色一慌,躲在叶翔身后,道:“恶魔猎手哥哥救我,我不要跟他们走,他们是来抓我的坏人,我不要跟他们走。” 听到这话,叶翔眉头一皱,目光多了几分仔细。 他们是坏人?感觉不像啊。 很快,两名男子来到了跟前。他们凌厉的看了叶翔一眼,并不多说什么。随后,他们转移目光,看向了叶翔身后的少女,一脸恭敬道:“小姐,请跟我们回去吧。” 少女并不答复他们,而是紧紧抓着叶翔的手臂,道:“恶魔猎手哥哥,我不想跟他们回去,我要跟着你,一直跟着你。我们分开那么久,好不容易见面了,我才不要离开恶魔猎手哥哥。”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想了一下,便伸出一只手,放在少女抓住自己的小手上拍了拍,露出一个微笑道:“乖,听话。”声落,叶翔猛地将右手一摆,挣脱了少女。随即,他转身迈步,一声不吭朝着一方走去。 这种“大小姐偷跑出来,保镖前来要人”的电视剧狗血情节,他才不想掺和进去,越早离开越好。 第一百七十章 好同志 “站住!”叶翔刚走两步,少女的声音便从身后传了过去。 叶翔止住步子,转过身看去,他并不说话。确切的说,遇到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恶魔猎手哥哥,你真的要丢下欣儿不管了吗?”少女楚楚动人说道。 叶翔懒得再去解释“我不是恶魔猎手哥哥”之类的东西,他毫不犹豫点了下头。 看到后,少女面容闪过失落神色。这时,她轻咬了一下嘴唇,心中下了一个决定,便将目光转向身旁的手下,道:“你们两个,把他抓起来!” 两名男子听后怔了一下,其中一名开口说道:“小姐,抓他有什么原因吗?” “他偷了我的东西。”少女说道。 那名男子疑问道:“偷了你的东西?” 少女面露娇蛮之色,道:“你不用多问,反正他偷了我的东西,就是偷了我的东西!你们两个如果不抓他,我回去就跟爷爷告状!” 听到这话,两名男子面生无奈表情,眼前这位大小姐可是首长的掌上明珠,如果不顺从她的意思,回去后她在首长面前撒起娇来,自己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总而言之,大小姐说一就是一,做为下属,最好不要“二”。 这时,两名男子将目光转向了叶翔。 从刚才到现在,叶翔一直安静站在原地。他当然没有偷那个女孩的任何东西,但他也懒得去说什么。这个世上,很多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像现在这种情况,解释就跟放屁一样,别人会听才怪。 看到对方要行动了,叶翔并不紧张,他第一时间默念咒法,朝着眼前两名男子各自指了一下。 毫无疑问,对方中招了。 一旁的少女等了两秒,见手下仍然没有行动,心中不由有些生气,她正要开口。 却在这时,叶翔伸手朝她指了一下。这下子,少女终于明白手下为什么不行动了,原来是她的“恶魔猎手哥哥”搞的鬼。 将三人定身后,叶翔终于可以松了口气。 他刚才施展定仙缚,运转的法力并不是很多,估计一会儿后,对方就可以恢复行动。时间虽短,但足以让他清静的离开这里。 此时,叶翔迈起步子,朝着前方走了十几步,随后伸手一招,一辆绿色的东风雪铁龙出租车驶了过来。叶翔打开车门,正准备上去。 就在此刻,他神觉一紧,感应到了什么,不由猛然转头望去。 只见不远处,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急速驶来,停在了那名被定身的少女面前。几乎同一时间,车门打开,一双大手伸了出来,朝那名少女一抓,便将她带在了车上。 随即,车门关闭,面包车发动,快速的驶离了。 这幕下,叶翔眼睛眯了一下。他收回目光,立马上了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是个面相憨厚的中年人,他面露几分热情,道:“小伙子,去哪啊?” 叶翔伸手朝远方指了指,道:“跟上那辆白色的面包车。” 出租车司机听后,眼中闪过异样的目光,看了叶翔一眼。但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脚板松开离合器,便将车子开动了起来。出租车司机的技术非常娴熟,一会儿后,便绕过一辆辆车子,紧紧跟在了那辆白色面包车的后面。 “大哥,技术不错嘛。”叶翔开口道。 “开了十几年的车,那是自然的。”出租车司机安闲道了一声。随后,他快速瞟了叶翔一眼,忽然道:“小伙子,冒昧问一句,你是干那行的吧?” 叶翔听后,面露一丝疑惑,道:“哪行?” “那行啊。” “那行是哪行?” “便,衣,警,探。”出租车司机一字一句说道。 叶翔听后,面露惊愕之色道:“你是谁!” 出租车司机眼中精光一闪,道:“京华西城二里屯生活小区张大民是也!”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叶翔面露严肃表情说道。 “前面的一幕情形虽然只发生在一瞬间,但我看得清清楚楚。”张大民目光深邃道:“先前,你在拦下我的士的时候,在不远处,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正好行驶过来,将一个站着不动的小妹妹劫持到了车上。你将这件事情看在了眼里,便立马上了我的车,要我跟上那辆面包车,其目的自然是为了解救那个小妹妹。在现在这个社会,有胆子管这种闲事的人,只有便衣警探了。” “噢!”叶翔一拍脑袋道:“竟然被你看穿了,同志,你真是太有才了!” 张大民一脸深沉,道:“一般。” “那你怕吗?” “不怕,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说完,张大民的脸上无可自抑涌现出了激动之色。他从小爱看警匪片,尤其是看到警察为了追捕犯人,征用普通市民的车子时,张大民整个人的激情,就会熊熊燃烧起来。他时常会去想,如果那个协助警察追捕犯人的普通市民是自己,该多好了!为了实现这份理想,他放弃了跟随父亲当官的机会,最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出租车司机,风雨无阻一开就是十几年,如今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他如何不激动? 对方的情绪,叶翔看在眼里,本着“好人做到底,骗人骗到喜”的原则,他决定继续装下去。这时,叶翔转过头,目不转睛看着张大民,深情道出了三个字:“好同志!” 此刻,车子正好行驶到一个路口,红灯亮起。张大民将车停了下来,用同样深情的目光注视着叶翔,道:“你也是,好同志!” 这幕情形下,叶翔突然觉得有点怪。 ‘一边含情对望,一边互相叫着同志,天哪!我究竟在做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里,张大民凭着良好的车技,继续不快不慢跟在了白色面包车的后面。 面包车上的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开始改变路线,将车往偏僻的地方开。最终,开到一片荒无人烟的空旷地带,便停了下来。 张大民第一时间踩下刹车,也将车子停下。 这时,面包车的后门打开,下来了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们身材高大,穿着背心,一身浑厚的肌肉展露了出来。而他们最显眼的地方,莫过于手中各自端着一把冲锋枪。 看到这一幕,叶翔反倒放松了下来。在他心里,通常情况下,一碰面就亮枪的,属于最低级别的敌人。如果对方什么都不拿的走下车,叶翔反倒会有所顾忌,怕对方是一个异能高手。 此时,两名外国人将枪口指向出租车,一脸凶悍样走了过来。 叶翔将目光转向身旁的张大民,道:“怕了吗?” 看到匪徒越走越近,张大民握着方向盘的两只手,不由自主抖了起来。他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憋足一口气说道:“不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早死晚死都得死,我要当英雄!为了当英雄而死,死得光荣!” 听到后,叶翔伸出一只手,拍了拍张大民的肩,微微一笑道:“放心吧,你会成为英雄,但不会死。接下来的画面,男女老少不宜,你先睡一会儿,醒来后,你就是英雄了。” 语落的同时,叶翔猛然将手一挥,按了下张大民的后脑勺。 张大民还没反应过来,便两眼一闭,趴在方向盘上晕了过去。 这时,两名外国人已经来到了车前,他们不约而同将枪口对准了车内的叶翔。 “Out!”其中一个外国佬用英文大声叫道。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一脸平静,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轻蔑的笑。下一刻,他的身形便消失在座位上,几乎同一时间,出租车右边的车门开启,一阵轻风刮了出来。 两名外国人还没反应过来,便感觉头部被什么东西重重拍了一下。 扑通!他们接连倒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这大半年以来,叶翔同时修炼《天秘笈》和《天道相水》两大奇书,修为已是今非昔比。如今白天发动移星步战斗,已相当于半年前晚上发动它的效果。 解决掉两个小喽啰后,叶翔将目光转向了停在不远处的面包车,随即身形一闪。 面包车上除了那名被劫持的少女外,就只剩下一个司机了。他从后视镜中看到外面的变故后,不由面露骇然之色。不过良好的职业素质,让他很快平静下来,从怀中掏出了一把精巧的手枪。 此刻,叶翔闪身到了窗前。 面包车司机见状,立马将枪口直直对准叶翔,毫不犹豫按动了扳机。 在匪徒开枪的同一时间,确切的说,是开枪前的零点一秒,叶翔也动了起来,他并没有躲闪,而是以极快的速度伸出一只手,抓住匪徒握枪的那只手臂,迅猛往后一扳。 巨力的带动下,面包车司机的那只手,不可自抑的往旁边一拐。刹那间,枪口转移,对准了他自己的另一只手臂。 “砰”地一声枪响,一粒子弹飞射而出,将面包车司机的左臂,炸开了一个血洞。 “啊!”他不禁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叫。 叶翔觉得叫声有点刺耳,伸手往面包车司机的后脑勺一拍,便直接将他拍晕了过去。 “恶魔猎手哥哥!”这时,一阵激动而又欣喜的声音响起,那名自称“欣儿”的少女跑下了车。在叶翔将匪徒拍晕的那一刻,巧的是,她身上的定身效果正好消失。 很快,少女奔到了叶翔跟前,一把扑入了他的怀中,欢快说道:“恶魔猎手哥哥,欣儿就知道你会来救我。” 这幕情形下,叶翔不好将少女推开,他面露一丝尴尬的笑容,伸出右手,往对方的后脑勺轻轻拍了一下。 少女的笑脸顿时凝固,她两眼一闭,便晕了过去。 叶翔将少女抱起,准备把她放在面包车上。然而刚走两步,叶翔右耳一动,听到了一阵声响。他不由抬头望向天空,只见一架军用直升机朝这边飞了过来。 第一百七十一章 越看越像 很快,直升机降落在了地上,三个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领头的是一名长相清秀的年轻人,叶翔从见到他第一眼起,就将他认了出来,这个人正是半年多前有过一面之缘的萧楚南。至于他的身后跟着两个穿着军服的人,肩章为两杠一星。能让两名少校当跟班,可见这个小子的地位非凡,萧家儿郎,果然没有一个吃素的。 这时,萧楚南带着手下来到了叶翔跟前,他开口道:“叶翔,真巧,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叶翔简单应了一声:“是很巧。” 萧楚南听后,快速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继而道:“倒在地上的那几个人,应该还活着吧。” 叶翔回答道:“放心,我出手有分寸,他们只是被我打晕了过去。” 声音传来,萧楚南不再说话,而是伸手往前一招。他身后的两名下属立马会意,其中一人闪身到不远处的出租车前,将地上的两名匪徒挟在了腰间。另外一人来到面包车旁,将车里的司机提了起来。随即,他们再度闪身,将三名匪徒送到了直升机上面。 此时,萧楚南收回了目光。他看了眼叶翔怀中抱着的少女,便道:“看来我们萧家要欠人恩情了,多谢你救了我堂妹。” 叶翔听后,略微一惊道:“这个女孩是你堂妹?” 萧楚南点了下头,道:“我三叔的女儿,萧欣儿。” 叶翔露出一个笑容,道:“看来我和你们萧家有缘啊。” “可以这么说。”萧楚南道了一声,继而话锋一转,道:“我前面听我属下汇报,说他们准备接欣儿回去的时候,被一个人用神奇的超能力定了身,那个人应该就是你吧。” 叶翔并不多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 “发生什么事了?”萧楚南问道。 叶翔回答道:“我今天来京华,刚出机场,就遇见了你堂妹。他老是叫我‘恶魔猎手哥哥’,搞得我莫名其妙,我解释说我不是,她不听,偏要说我是,后来,还叫她的两个手下来抓我。我正好赶时间,所以就把他们定身了。” “欣儿调皮了点,请见谅。” “没事,相遇是缘,这个小丫头其实也蛮可爱的。”叶翔笑着说了一句,随后,他想到了什么,便道:“冒昧问一下,你堂妹口中那个‘恶魔猎手哥哥’是谁?我感觉你堂妹蛮喜欢他的。”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不仅是我,我们全家人也想知道。” “你的意思,你们都不知道‘恶魔猎手哥哥’的身份?你堂妹她……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萧楚南叹了口气,道:“一言难尽啊。几年前我们家族发生了一场变故,欣儿失踪过一段时间,回来后,她整个人就变了,整天念着‘恶魔猎手哥哥’。家人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也不说。确切的讲,她说了一些情况,但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她的‘恶魔猎手哥哥’很神秘,总是戴着一副墨镜,不给她看清楚样子;她的‘恶魔猎手哥哥’在她最无聊的时候,带她玩《魔兽争霸》,让她开心了起来……总之,我们听得稀里糊涂的。为了这件事情,我们后来还特地请了不少专家给他做心理疏导。” “专家们怎么说?” “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恶魔猎手哥哥’是欣儿的幻觉,是一个虚构中的人物。他们说,在欣儿失踪的时候,可能吃过很多苦,为了坚强的活下去,她的精神便被迫性的产生了幻象。她幻想着在她最痛苦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在她身边,安慰她照顾她,给她温暖。而那个人,就是所谓的‘恶魔猎手哥哥’。 “你相信那些专家的话吗?” 萧楚南摆了下头,道:“有一句话说得好,专家的话能算数,母猪也会爬上树,我反正不信。我的理解是,在欣儿失踪的时候,的确有个自称‘恶魔猎手’的家伙照顾她,给她留下了一份美好的回忆,然后再将她送了回来。在欣儿的手机里,我还看到了一张他们两个的合影。” “做了好事不留名,看来那个自称‘恶魔猎手’的家伙,是一个无名英雄啊。”叶翔发出了一声感慨。 “狗日的无名英雄。”萧楚南冷哼一声,道:“把我妹送回来了,就不管她了,害得我妹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要知道那个王八蛋是谁,我非扒他一层皮不可! “阿嚏!”声音传来,叶翔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 “老毛病又犯了,总是在一些时候,喜欢莫名奇妙的打喷嚏。”叶翔面露一丝尴尬说道。 萧楚南仔细看了眼叶翔,忽然,眸中闪过一道异样的神彩,道:“叶翔,我怎么越看你,越感觉你和欣儿手机照片上的那个家伙像,简直越看越像,如果你现在戴上一副墨镜,不仅欣儿会认为你是‘恶魔猎手哥哥’,我也会这么认为。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是我,几年前我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呢。在我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和一个小女孩发生过什么纠葛,不可能是我。”叶翔一脸认真说道。 “说说罢了。”萧楚南道了一声,随后,他想到了什么,忽然道:“听说你和方宇的关系不错。” “他是我大哥。”叶翔笑着回答道。 “你来京华没有通知他?” “没呢。”叶翔道:“他是天组组长,工作忙,让他来接我,耽误了时间不好。” 萧楚南直言快语道:“他忙个屁,最近国内比较太平,他正好休假,天天呆在家里打DOTA,闲得跟头猪一样。” “听你的语气,你和我大哥关系不错。” “一个圈子里玩的人。”萧楚南饶有趣味道:“他还经常拉我们一帮人陪他打DOTA,开黑店虐别人,横扫各大网络对战平台。” “看样子,你们蛮悠闲的嘛。” 听到这话,萧楚南略有感触道:“我们这种人,没事的时候悠闲,一旦有了任务,那就得玩命,算了不说了。今天多谢你救下欣儿,这份恩情,我们萧家记下了。” “算不上恩,如果不是我把你堂妹和他两个手下定了身,她也不可能被人劫走,我算是将功补过吧。”叶翔谦虚说道。 听到这话,萧楚南不再多说什么,而是伸手看了看表上的时间,便道:“不知不觉我们聊了这么久,我该回去了。” “我把欣儿抱上飞机吧。”叶翔说道。 萧楚南“嗯”了一声,便转身朝着直升机那边走去,叶翔同一时间迈开了步子, 很快,两人上了直升机,叶翔将萧欣儿放在座位上后,便跳了下来。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便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出租车。 叶翔用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说道:“对了楚南,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件事。这次救下你妹妹,有一个人功不可没,就是送我追逐歹徒的出租车司机,他叫张大民,建议你们给他颁发一个‘英雄市民’的称号。” “没问题。”萧楚南道了一声,随即对身旁的一名手下说道:“箭头,你留在这里,通知警方将这件事情善后。” “是,长官。” 这一天,一名出租车司机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他一觉醒来后,便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英雄。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目标!女生宿舍 清水大学是华夏的最高学府,华夏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之一。它占地面积6000余亩,位于皇家园林清华园,曾经,先后有雍正、乾隆、咸丰三位皇帝居住于此。 清水大学亦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学之一,2010年《福布斯》评出14所世界上最美丽的学校,清水是亚洲惟一上榜的大学,用八个字评价就是:水木清华,钟灵毓秀。 清水大学紫荆公寓位于清水大学北部,是华夏规模最大的学生公寓,共有26个楼,占地28.4公顷,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可容纳两万多名学生。 紫荆公寓也是清水建校90年来最大的建设项目,区内公共设施齐全,配有各式学生餐厅、学生活动中心、学生服务中心、标准运动场等,楼内有学生交流场所,备有电话、电视和电脑高速网络终端。整个公寓,按照本科生四人一间、硕士生二人一间、博士生一人一间的标准进行分配。 此时,在紫荆公寓生活小区里,两名学生鬼鬼祟祟往前走着。 其中一人戴着一副眼镜,理着短发,是名男生。整体的样子,有点“猥琐男”的感觉。 另外一人披着一头齐肩的长发,身材苗条,上身穿着一件白T恤,下面是一条紧身牛仔裤。乍看之下,这个人是女生,其实不然,他是故意这么打扮的,头上戴的是假发。 这时,这名头戴假发的男生开口说道:“赵钊,你说咱们弄了这么一身派头,行得通吗?” 赵钊昂首挺胸道:“当然能行,这可是我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才想到的男生混进女生寝室的终极方法,是没有失败的可能的。” 头戴假发的男生仍然有些不确信,道:“传说根号2大妈可是很恐怖的,曾经无数想进入女寝室的有志青年都被她拦了下来,可谓是一妇当关,万夫全栽。我今天弄成这样,牺牲可是很大的,千万要成功啊,否则我就亏大了。” 听到这话,赵钊拍了拍假发男生的肩膀,道:“柴正,你那么心慌干什么?要相信自己,更要相信兄弟。好歹当年哥也是省文科状元,智商不说一千也至少八百,一个过了更年期的守门大妈而已,我随便一个点子,就能蒙到他分不清东南西北。” 柴正舒了口气,道:“但愿如此。” 赵钊看了他一眼,道:“这样就对了嘛,心态放轻松一点,你只要按照计划行事,绝对能过关。不过你女朋友也真是的,过生日的时候竟然许下了这么一个愿望,要你闯进女生宿舍去看她。是不是晚上你给她的刺激不够,他就在别的方面给你找刺激啊。” 声音传来,柴正不禁伸手拍了一下赵钊的头,道:“去你的,你才给你女朋友刺激不够呢,你给你们全家的刺激都不够!” 赵钊听后一愣,随即,便回过神来。他眼中闪过一道异样的目光,正要开口说些什么。 就在这时,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又矮又胖的身影,是个中年妇人。他是紫荆公寓名声最响亮的生活老师,外号“根号2大妈”。之所以在大妈称呼前面加上一个根号2,其实,就是用一个稍微夸张点的数字,来形容她的矮。 根号2大妈第一时间发现了两人,她不由皱起眉头,快步走了过来。 这幕下,赵钊连忙压低声音道:“柴正,快,快按计划行事。” 声音刚落,柴正很配合的两眼一闭,便倒在了地上。 “小花,你怎么呢?是不是中暑了!”赵钊看着脚下的柴正,大叫了一声,随后便蹲下身子,将他抱了起来。 此时,根号2大妈来到了两人跟前。她朝赵钊怀中看了一眼,继而问道:“她怎么了?”柴正的伪娘装束十分成功,根号2大妈见到他的第一眼起,便把他当成了女生。 “报告老师,他中暑了。”赵钊一脸认真说道。 根号2大妈听后,连忙道:“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她送到医务室啊。” 赵钊字正腔圆道:“报告老师,医务室离这里太远,而中暑的人,需要迅速撤离引起中暑的高温环境,并选择一处阴凉通风的地方休息。” 根号2大妈想了一下,道:“她住在哪?” “就在前面那栋宿舍楼。”赵钊回答道。 “快,快把人送到那里去啊。” “是,老师。”说完,赵钊心中窃喜,抱着柴正迈开步子,朝前方的女生宿舍楼奔去。 然而刚跑几步,赵钊便停了下来。他看着与自己并排前行的根号2大妈,道:“老师,你跟着我干什么?” 根号2大妈面露关怀之色,道:“这个女同学中暑了,不知道严不严重,我跟你去看看。” “老师,多谢关心,我一个人照料就行了。打扰你多不好意思啊,你不必跟来了。”赵钊挤出一丝笑容说道。 “不打扰,照顾学生是我的工作。”说到这,根号2大妈语气多了几分严肃,道:“反倒是你,一个男生,本来是不可以进入女生宿舍的,因为情况特殊我才放你进去,等你把人送到后,不可以逗留在那,得马上出来。” 听到这话,赵钊心中抓狂起来。他原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传说中的根号2大妈果然不是虚名。在自已以为要得手的时候,她突然来了这么一段话,顿时把自己逼到了骑虎难下的境地。 ‘不甘心,哥不甘心啊!’赵钊在心中无助的喊道。 “你发什么呆啊?赶快把人送回宿舍啊。”此刻,一旁的根号2大妈催促道。 赵钊并没有行动,而是面目显出了几分尴尬,他觉得这场戏没有必要演下去了,正准备坦白从宽。就在这时,不经意间,他看到百米外,一个穿着衬衫休闲裤的年轻男子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朝这边缓缓走了过来。 这幕下,赵钊灵机一动,立马开口道:“老师,你后面有情况。” 根号2大妈听后,狐疑看了赵钊一眼,随后转过身子看去。当看到那名年轻男子后,顿生警惕。 “老师,这里是女生宿舍区,你看那个人的样子,一看就是有所企图。老师你可要看紧他,不然很有可能,你的一世英名就会被他毁掉。”赵钊在一旁添油加醋说道。 根号2大妈一边紧盯着眼前越走越近的年轻男子,一边对赵钊说道:“我知道了,你先送那名中暑的女生回宿舍吧。” “是,老师!”赵钊面露兴奋说道,随即,便迈开大步,溜得飞快。 第一百七十三章 俺找妹妹 和萧楚南道别后,叶翔便直接去往了清水大学。 清水大学的校园管理政策向来很开明,只有特殊时期才会封校。其余时候,只要穿得不是太古怪,是可以随便进去参观的。 叶翔一路畅通无阻,此时,已来到了清水大学的紫荆公寓生活小区。很早以前,叶翔就和张茹用短信聊过,得知了那个小丫头住在紫荆公寓16号楼505室。 叶翔穿行在星罗棋布的建筑群中,一边心中念道“16”,一边左看看右瞧瞧,朝着前方走去。他并不想打电话通知小茹来接自己,而是决定自己“登门拜访”,给那个小丫头一个惊喜。 惊喜,是人们所向往的一种刺激,是处理男女关系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如果没有了它,会让人们的生活成为一条直线,没有一点起伏,那么,也便少了一份人生乐趣。 这时,叶翔看到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很矮的大妈,她双手插腰,一脸不善之色看着自己,并且是目不转睛的看着。这让叶翔不由放慢了脚步,同时也有些害羞。 ‘哎,果然……帅的气场太强了,偶尔也会有那么一点小烦恼的。’他在心中感慨道。 很快,两个距离不足一米。 “站住!”根号2大妈第一时间叫道。 听到后,叶翔立马停下了脚步,看向大妈道:“姐姐,你在叫俺啊?”说完,叶翔觉得自己没文化的老毛病又犯了,老是喜欢把高龄妇女叫成姐姐。 根号2大妈听到“姐姐”的称呼,略微惊了一下,多少年来,依稀记得这个称呼只存在梦中。她仔细瞧了叶翔一眼,发现对方一脸老实巴交的样子,不像在刻意说好听的话,而是真心实意的说着。 这让根号2大妈心情大好,语气和蔼了几分道:“叫我阿姨就行了。” “阿姨,请问你叫俺有什么事吗?”叶翔非常有礼貌的说道。 根号2大妈开口道:“你是哪个系的学生,不知道这里是女生宿舍区,男生是不准来这里的吗?” “俺不是清水的学生,俺来找俺的妹妹的。” “找你妹妹?”根号2大妈疑问了一声。 叶翔回答道:“是啊,俺妹妹叫张茹,是2011年湘南省理科状元呢。来之前俺和她联系了一下,她住在清水大学紫荆公寓16号楼。” 根号2大妈听后,皱起眉头道:“小伙子,你难道不知道,女生宿舍是不准男生进入的。” 叶翔微微一惊,道:“啊?女生宿舍不准男生进入,俺,俺不知道耶。俺家里穷,从小没读过什么书,对学校里的事情不太清楚。” 听到这话,根号2大妈上下打量了一眼叶翔,道:“看你的样子,不像苦命的孩子啊。” “俺这身衣服是今天新买的,是俺这辈子穿得最好的一套衣服。毕竟俺妹妹在华夏最好的大学念书,俺来找她,不能给她丢面子。”说到这,叶翔露出一个憨厚的笑脸,道:“阿姨,你别看俺这么白,其实从小到大俺吃过不少苦。俺爸去得早,俺妈又身患重病,俺是家里唯一的男人,所以很小的时候俺就开始四处奔波,干活养家,一边照顾俺妈,一边供妹妹上学。有时候钱不够,俺就会去卖血,卖多了,自然全身就呈现出了一种病态的白。” 叶翔的表演十分富有感染力,声音传入耳中,根号2大妈脑海浮现出了这么一幕场景。她看到了一座偏僻的大山上,一个浑身穿得破破烂烂的孩子,光着脚丫牵着一头牛,在夕阳底下缓缓的走着。而这一幕,只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生活的一角。他过早的失去了幸福的童年,过早的长大,走进了残酷的社会,用小小的肩膀扛起了一个家。 想到这些,根号2大妈有些动容,尤其看到眼前叶翔那张纯朴乐观的笑脸,她心中更是唏嘘不已,念道:好可怜好坚强的好孩子啊。 这时,根号2大妈稳定了一下情绪,语气柔和道:“小伙子,你找你妹妹有什么事吗?” 叶翔听后,忽然面露一份感伤道:“俺们妈……俺们妈快不行了,她给俺妹写了一封信,交待俺无论如何一定要亲手交给俺妹,俺……俺是来送那封信的。” “啊!”根号2大妈听后,情不自禁惊呼了一声,随后,她眼中隐现老泪,道:“小伙子,按照学校的规定,男生是不能随便进入女生宿舍的,但你的情况特殊。这样吧,我做个主,你进女宿舍给你妹妹送信去吧。” “不行!”出乎意料的,叶翔一口拒绝了。他面露坚定之色,道:“俺妈从小教育我,要跟着党的旗帜走,做事情要有正义感,要守规定。学校既然规定了男生不能进入女生宿舍,俺就坚决不能进去!” 听完,根号2大妈怔了一下,心中对叶翔最后的一丝怀疑打消了,而是生出了几分敬意。现在这个社会,这样老实懂事的年轻人不多了。 “小伙子,没关系,你进去吧,我给你开这个后门。”根号2大妈好心说道。 “不行,规定就是规定,俺一定要遵守。”叶翔固执说道。 多少年来,多少清水学子绞尽脑汁、前赴后继,只为进入心中的那片圣地——女生宿舍。却十之八九,被拦于门外,以失败告终。而如今,传说中的根号2大妈,竟然主动要一个外校男进入女生宿舍,而那个外校男,居然毫不领情,连续拒绝了两次。这一幕如果传扬出去,不知道会让多少清水学子产生切腹的冲动。 叶翔的态度,让根号2大妈心中又是一声感慨。她想了一下,忽然一拍脑袋道:“我真是老糊涂了,怎么前面没想到呢。你不愿意进女生宿舍送信,你可以打电话给你妹妹,叫她下来拿呀。” “对哦,这个办法不错。”叶翔道了一声,便从口袋里搜出了他那台破烂的山寨手机。然而,他刚按了两下,便停了下来。 叶翔做出一副又惊又怕的表情,道:“哎呀!这封信不能让俺妹妹下来拿,不能让他来拿!” 根号2大妈面露疑惑道:“怎么了?” 叶翔回答道:“俺们家乡有个习俗,就是替得了重病的人送信,不能叫人来拿,而是必须亲自找到那个人,交在那个人手中,否则,家里容易出事。虽然俺知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要相信科学,反对迷信,但有些事情,真的用道理说不准。上个月前,俺隔壁二狗家,她娘得了肺炎,叫他给村里的一个亲戚送信,他却叫那个亲戚来拿,结果当天,他娘就过去了。” “小伙子,我告诉你,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根号2大妈一脸认真表情,劝道:“这封信,你还是送到女生宿舍去吧,亲自交给你妹妹。这样既能完成你娘的托付,又能够确保家庭平安,就这么办吧。” 听完,叶翔眉头皱了皱,仿佛心里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他咬了一下嘴唇,道:“好吧,事到如今,俺也顾不了那么多,俺这就去给俺妹妹送信。” 根号2大妈面露欣慰表情,道:“这就对了嘛。” “阿姨,拜拜,你是个好人。” 根号2大妈乐呵呵一笑,道:“我呀,不算好人,也不算坏人,就是一个平常人。” 叶翔听后,不再说话,只是微笑回应了一下,随即,便迈开了步子。 然而刚走两步,叶翔便停了下来,他转头看着与自己并排前行的根号2大妈,道:“阿姨,你跟着俺干什么?” 根号2大妈回答道:“我和你一起去看望你妹妹吧,我去认一下人,以后多照应一下她。” 叶翔挤出一丝笑容道:“这个……阿姨,不用那么麻烦了,俺妈教过俺们,不能贪人便宜。” “这哪算贪人便宜啊,这是我真心的想帮助你们。”说到这,根号2大妈语重心长道:“小伙子,现在这个社会,太老实会吃亏的。你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什么都好,就是太老实了。” 听到这话,叶翔伸手摸了摸后脑勺,面露僵硬之色道:“多谢阿姨教导……多谢教导。”一边说着,叶翔便一边思索起来,如何摆脱眼前这位大婶。 突然,他灵机一动,道:“对了阿姨,俺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不知道该说不该说。” “什么事?说吧。” “俺刚才看见两名男生溜进了女生宿舍,他们一定是有特殊情况才进入里面的吧。” 根号2大妈一惊,道:“两名男生?” “是啊,其中一名男生不知什么原因在装睡,另外一名男生抱着他。俺看见你和他们还说过几句话呢。” 听到这话,根号2大妈脑海立马浮现先前和赵钊对话的情形。此时,她定了一下神,道:“小伙子,那个男生怀里抱着的一名女生,那名女生中暑了,所以我才叫那个男生把那个女生送回宿舍。他们怎么会是两名男生呢? “那俺就不清楚了,不过,俺远远就看见,那个男生怀里抱着的那个人,长得喉结,好奇怪啊。” “小伙子,你先去给你妹妹送信吧,我还有事情去忙。”这时,根号2大妈快速说完一句,便转过身子,气势汹汹的朝着不远处一栋女生宿舍楼,大步走去! . (祝大家昨天端午节快乐,祝高三的莘莘学子们,今天高考快乐!) 第一百七十四章 这个惊喜怎么样 顺利摆脱根号2大妈后,叶翔得出了一个结论:人长得帅就是这样,天生一副好人脸,说什么别人信什么。 随后,他一刻也不耽误,进入了紫荆公寓16号楼。叶翔快步走上楼梯,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自己这么神神秘秘的跑来找小茹,如果她没在宿舍怎么办?天哪!这么重要的问题竟然被自己忽略了。 想到这,叶翔连忙拿出手机,翻起了通讯录,准备给张茹去一个电话。 此时,叶翔来到了三楼。楼梯口右边的房门是敞开的,里面是一个客厅。一个女生站在客厅中间,正挪着一张崭新的桌子。 移了两下后,她感到吃力,便停了下来,将头转向右边的一个房门,喊道:“喂!你在里面干么子咯,出来帮我抬下桌子咯。” 声音落下,那个房间传来了另一个女生的声音:“我在一边拉屎一边看猛男写真,没时间啦!” 叶翔正站在楼梯口,准备给张茹打电话,听到后他的手不由一抖,差一点就抓不住手机让它落了下来。如果不是亲耳听见,他绝对不会相信女生也能这么强悍! 叶翔不由转移目光,呆呆的看向了声音传来的那方。 这时,客厅里的女生也发现了外边站在一个男人。她略微惊了一下,随后面目泛起一丝羞红,低着头走到了门前。 “色狼。”她留下了两个字,便“砰”地一声把房门关上了。 叶翔回过神来,站在原地,回忆起了刚才的一幕场景。他忽然嘴角上扬,微微一笑。生活,永远不缺乏让人值得回味的小插曲,生活果然是有趣的。 与此同时,紫荆花园16号楼505室内。 张茹坐在书桌前,对着电脑,双手快速敲打键盘,专心做着功课。 突然,三名女生闯了进来。领头的是一名身材苗条的高个子女生,她一脸气势汹汹道:“张茹,你个死三八!不就是借用了一下你的论文么,有必要跟导师说吗?” 听到后,张茹并没有理会,依旧专注做着自己的事情。 高个子女生名叫钟鑫鑫,至于她们两个的纠葛,是这样的。张茹和钟鑫鑫同是清水大学计算机系的学生,跟着同一名导师。几天前,导师交给了她们一个任务,就是写一篇关于“C语言”的论文。张茹早早写好,存进了电脑里。哪料今天中午交给导师时,导师扫了一眼后便皱起了眉头,说这篇论文他看过,和另外一名女学生写得一模一样,她怎么和别人交一模一样的论文? 那个女学生,自然就是钟鑫鑫。她自入学以来,整天游玩享乐,哪会写什么论文。昨晚,钟鑫鑫趁宿舍里的人都睡着后,便打开了张茹的电脑,把她的论文拷贝在了自己的U盘里,并且把电脑里面的论文原资料,全部销毁掉了。然后今天一大清早,钟鑫鑫便把偷来的论文当成自己的,交给了导师。 文章可以偷,但知识偷不了。刚才导师找她谈话,拿出那篇论文指出了几处地方,叫她详细说明一下。钟鑫鑫半个字都说不出来,自然而言就露陷了。她被导师狠狠批评了一顿,如果不是苦苦哀求,恐怕还要因此记一个过。 越想到这件事,钟鑫鑫心中越是来气,此时见到张茹坐在那里,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她的火气一下涌了起来,破口大骂道:“死三八!你耳朵聋了?说话啊!”声落,钟鑫鑫迈步上前,正准备动手。 她身后的两名女生,连忙拉住了她。 其中一名女生说道:“大姐,不要冲动。咱消消气,别和她一般见识。” “就是,大姐,瞧她那副穷酸样,一看就是下等农民工的子女,配和我们吵吗?”另一名女生紧接着说道,一脸的嘲讽。 钟鑫鑫和这两名女生都是张茹的室友,她们的性格刁钻刻薄,为人处事十分势利,可谓臭味相投便称知己。她们见张茹文静,平日又不花钱,一看家境就不好,便觉得她好欺负。于是,她们经常联合起来,想法子整张茹。如此一来,她们的心里,便会体会到一种变态式的乐趣。 对于这些,张茹一直默默忍受。一来,是她的性格所致,她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争些什么;二来,每到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就会闪现出一个影子,便不会再感到害怕,不会再孤单了……而是有那么一种力量,让她永远能够坚强下去,内心甜蜜。 ‘叶哥哥,我想你,好想好想你。’这时,张茹心中念了一声,清秀的面容不由涌现了一份思念,一缕伤感。 “我已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遇到爱~用力爱~仍信真爱……风雨来~不避开~谦虚把头低下来~像沙鸥来去天地~为寻一个奇迹……See—me—fly~I—am—proud—to—fly—up—high~生命已经打开~我要那种精彩……Believe—fly~I’m—singing—in—the—sky~你曾经对我说~做勇敢的女孩……” 就在这时,一阵柔美的手机铃声响起,是一首容祖儿的《挥着翅膀的女孩》。张茹不由回过神来,搜出了手机,往屏幕上看去。当看到上面显示的号码后,她的面容露出了异样的欢喜,心中所有的委屈,顷刻间被冲散了。 张茹连忙起身,走到窗边接通了电话。 “叶哥哥。”她欢快的叫道。 电话那头,传来了叶翔没个正经的声音:“呀!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我一来电话,你就知道是我打来的,想给你一个惊喜都不行。” 张茹“嘻嘻”一笑,道:“叶哥哥,你好笨耶,现在的电话都有来电显示,如果你想要我不知道是你打来的,就需要换一个电话打给我哦。” 这一幕下,不远处的钟鑫鑫三人面露不爽之色,她们就是看不惯张茹开心的样子,觉得她得瑟。 “切,丑女多作怪。”钟鑫鑫开口道了一声。 张茹并不理会,专心听着电话。 “小茹,问你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现在在宿舍吗?” “在呀。”张茹道:“叶哥哥,有什么事情么。” 声音传来,电话那头却没有了回应。 三秒后,张茹面露疑惑之色,不由道:“叶哥哥,说话啊。” 手机里面,依旧没有声音传过来。 “叶哥哥,你还在吗?叶哥哥。”张茹一边说着,面容便露出了焦急之色。电话还是通的,但她的叶哥哥突然不出声了,她担心出了什么事情。 一旁的钟鑫鑫见状,不由嘲讽道:“还叶哥哥,叶哥哥叫得那么亲切,别人根本不鸟你了。哈哈!笑死我了。” 张茹如今把全部的心思放在了电话上面,此时,她正准备开口,第三次询问。 “小茹,我当然在,就在你的身后。”突然,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并且这阵声音不是从电话里面传来的,而是来源于现实。 刹那间,张茹转身望去。当视野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当那张比任何东西都要温暖的笑脸,映入眼帘,张茹不由得双眸颤动,怔在了原地。 叶翔走上前,牵起妹妹的手,道:“小茹,这个惊喜怎么样?” “好,叶哥哥,好得我都快说不出话来了。”说着说着,张茹的眼中便隐现泪花,她的心里,实在是太激动太幸福了。 叶翔伸手轻刮了一下妹妹的秀鼻,道:“傻丫头,见到我后,你应该哈哈大笑,很高兴才对,一副样子那么伤感干什么?” 张茹听后,用小手擦拭了一下眼角的泪花,继而露出一个真切的笑容,点头“嗯”了一声 “小茹,我今天来你这里做客,你是不是应该尽地主之宜,带我参观一下你们学校。” 张茹笑着又“嗯”了一声,随后,便和她的叶哥哥手牵着手,朝房门那边走去。 离开时,叶翔目光一沉,瞟了钟鑫鑫三人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今天第一次来清水,第一次来看望小茹,是个大喜日子,叶翔不想做“坏”事。 第一百七十五章 那份誓言 离开505室后,叶翔和张茹便直接朝楼下走去。期间,两人并没有说话,但他们的心,却一直在颤动着。 此时,两人手牵着手,漫步在女生宿舍前,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 张茹打破沉默,一脸甜蜜说道:“叶哥哥,你怎么突然之间就来了,弄得我现在还像做梦一样。” 叶翔看了妹妹一眼,笑着道:“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就是要惊喜死你。” “把我惊喜死了,你就没有妹妹了。”张茹开玩笑道。 声音传来,叶翔面露一份认真表情,忽然道:“傻丫头,这是一句傻话,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的。” 张茹听后,不由有些动容。她的心中,盛放的,已满是幸福。 这时,她想到了什么,便道:“对了叶哥哥,你刚才怎么进女生宿舍了?” “不可以进么。”叶翔明知故问道。 张茹“嗯”了一声,道:“学校有规定,男生是不可以随便进女生宿舍的。我们这一块地方归王阿姨管,她经常会在周围巡视,算你运气好,没被她逮住。” “小茹,你口中的王阿姨,是不是一个长得又矮又胖,样子还很凶的大妈?” 张茹一惊,道:“你见过她?” “是啊。”叶翔面露一丝得意,道:“前面我和她聊了一会儿,然后她就让我进来了。” “叶哥哥,你的意思是说,是王阿姨放你进女生宿舍的,她没有拦你?” 叶翔点了一下头,道:“也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本来一开始,她是将我拦了下来的,并且样子还很凶。后来我告诉她,我要见张茹,她立马就对我客气了起来,不仅放我进来,还要我代她向你问好。简而言之,小茹,王阿姨之所以放我进来,全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有你这么牛的妹妹罩着,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很骄傲啊!” “叶哥哥,你真讨厌,编故事笑话我。”张茹道了一声,随后,她的面容涌现了一份兴致,道:“叶哥哥,告诉我实话,你究竟是怎么说服王阿姨,让你进来的?”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正准备开口。 突然,不远处一栋宿舍楼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人不由停下脚步,望了过去。 很快,两名男生从里面奔了出来,一脸恐慌的样子,他们正是赵钊和柴正。出来后,他们的脚步并不停下,而是朝着一方跑得飞快。 这两个人,叶翔还是有印象的。先前,自己刚来到这里时,便远远听见他们其中一人和那位守门大妈对话,把自己说成有不良企图的人,从而让自己成功吸引了守门大妈的“火力”,而他们,得以进入女生宿舍。 做为二十一最拉风最性感的影帝,被两个小屁孩用来当活靶子,当时叶翔的心里,便为自己感到了愤愤不平。所以后来,他用委婉的话语,将两人的把戏告诉了守门大妈,让守门大妈改变“战斗”目标,找他们的麻烦去了。 看到眼前这一幕,叶翔心中不禁感慨道:出来骚,迟早是要还的。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跟前辈斗,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这时,另一个身影从那栋宿舍中奔了出来,正是根号2大妈。她怒视着赵钊和柴正远去的身影,双手插腰喊道:“算你们两个小兔崽子跑得快,如果再有下次,我丫追死你们!”说完,不经意间,根号2大妈发现了站在不远处的叶翔和张茹。 她迈动了双脚。 很快,根号2大妈来到了两人跟前。她看着叶翔,面露几分和蔼道:“小伙子,是你啊。” “是俺,阿姨好。”叶翔一脸憨厚老实说道。 根号2大妈听后,转移目光,看了眼一旁的张茹,问道:“这是你妹妹吧?” 叶翔回答道:“是的,俺妹妹,张茹。” 声音传来,根号2大妈不由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长得水灵俊秀的少女,继而道:“张丫头你好,我是这一片地方的生活老师,姓王。以后生活遇到了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都可以来找我跟我说,甭客气。” “嗯,多谢王阿姨。”张茹乖巧的应了一声,同时,她心中涌现了一个疑问,生活老师对自己的态度怎么这么好? “对了,那封信你应该看了吧,情况严重不?”根号2大妈问道。 “信?”张茹眼眸闪了一下,显出了一丝疑惑。 “是啊。”根号2大妈一脸认真说道:“你娘生了重病,她给你写了一封信,托你哥哥把它交给你。怎么?你哥哥没把信给你。”说到这,根号2大妈露出询问的目光,瞧了眼旁边的叶翔。 张茹也在同一时间看向了她的叶哥哥,才看一眼,便立马明白怎么回事了。肯定是她叶哥哥的老毛病又犯了,前面进入女生宿舍时,忽悠过王阿姨。 “哥哥把信交给我了,我也看过了,情况不严重,妈妈叫我不要担心,专心学习。多谢王阿姨关心。”张茹很配合的回答道。 听到这话,根号2大妈舒了口气。她面露一份慈爱,语重心长道:“张丫头,别怪我多嘴,虽然你生活过得苦,但我觉得你还是很幸福的。因为你有一个很好的哥哥,他为了照顾你们这个家,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机会。为了挣钱,从早忙到晚,甚至还经常去卖血,最终供你上了大学。人要懂得知恩图报,以后你走入社会后,如果有了一份好工作,嫁了个好人家,可不能忘了曾经照顾你的人呀。” 声音传入耳中,张茹转移目光,再次看了她的叶哥哥一眼。 叶翔脸不红心不跳,依旧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站在那里。 看到后,张茹抿了下嘴,继而收回目光,道:“放心吧,王阿姨,哥哥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比谁都重要,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人。他的恩情,我一辈子也还不完。” 根号2大妈听后,露出欣慰的笑容道:“这种想法是对的,真是个好女孩儿。” “并且,我心中还立下了一个誓言。”张茹忽然道了一声。 “什么誓言?” 张茹的面容闪过一抹异样的情愫,她缓缓的、真切地说道:“哥哥一定要比我先找到幸福……哥哥不娶,我一辈子不嫁。” 声音传来,根号2大妈有些动容,道:“傻孩子……不过有你这句话,你哥哥的付出也值得了。”声落,根号2大妈将目光转向了一旁。 叶翔将头微微低了下来,小茹的这个誓言,让他震惊、感动和沉重。他的心,有些承受不起。 然而叶翔不知道,张茹刚才还憋着一句话没有说,那句话是:即使哥哥娶了,我也一辈子不嫁给别人。 “好了,你们兄妹两个好不容易聚在一块,我就不在这里凑热闹了。我先忙去咯。”这时,根号2大妈开口说道。 叶翔和张茹异口同声道:“王阿姨再见!” 根号2大妈面露笑容,道:“好的,再见。”说完,她便转过身子,朝着一方走去。 叶翔稳定了一下心境,继而看向妹妹,伸出刮了一下她的秀鼻,道:“小傻瓜,干嘛立下那么一个誓言。” “叶哥哥,这个答案你知道的。”张茹目不转睛与叶翔对视着,秀美的面庞,流转起了一丝又一丝的情意。 这幕下,叶翔连忙将目光偏向了一边。他可以面对被自己伤害过的唐牧谣,也可以面对即将要被自己伤害的沈漫溪,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面对张茹,一个目光,便能让自己败下阵来。 ‘小茹,我是你永远的叶哥哥,我们是最亲的兄妹。我给不了你那样的幸福,我们不能那样在一起的。’心念到这,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随后,他望向不远处一个矮胖的身影,开口道:“小茹,王阿姨虽然看起来有点凶,但我觉得,其实她的人蛮好的。” 叶哥哥的逃避,让张茹心生一份失落。此时,她稳定了一下情绪,点了下头道:“王阿姨很受清水学生喜欢和赞颂的,有一件事情,叶哥哥你知道吗?” “什么事?” “曾经,有一个因为失恋遭受很大打击的男生,来到了一栋女生宿舍楼前,准备闯进去找他女朋友算账,但在门口被王阿姨拦了下来。当时,那个男生的情绪很激动,并且还从怀里搜出了一把刀。但王阿姨并不害怕,一边守着大门一边大喊,要所有女生关好房门不要出来,打电话通知学校保卫科。那个男生见到后,急了起来,挥刀便朝王阿姨砍了过去。王阿姨并不逃跑,只是向后退步,始终站在大门那边,当保卫科的人员赶到时,她已经身中几刀,地上满是血……王阿姨,是个大好人。” 听完,叶翔并没有说些什么,他望着远去的那个矮胖身影,心生一份敬仰。 “叶哥哥,我带去清华园参观一下。” “嗯。好的。” 第一百七十六章 给你一天时间 清华园,昔日的皇家林园,占地二顷六十一亩,是清水大学最重要的人文景观之一。里面亭台楼阁,湖林相倚,一番风光,用文字是无法表示清楚的,唯有亲身体会,方知其味。 在清华园工字厅那里挂着一块匾额,题为“水木清华”,两旁有对联一副,曰:槛外山光历春夏秋冬万千变幻都非凡境;窗中云影在东西南北去来澹荡洵是仙居。 这副对联,算是对清华园整体形象的一个诠释。 叶翔和张茹一路有说有笑,走走停停,在里面一直逛到了下午五点多,才看完了满园美景。两人并不疲惫,相反,他们很是惬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清水大学真的很大,即使开着车子在里面绕一圈,也要个把钟头的时间。而清华园,只是它的一小部分。 天色不早了,两人并没有继续逛下去,而是去往了清水大学外一家具有特色风味的小餐馆,美美吃上了一顿,期间,两人有过这么一段对话。 “小茹,在学校过得还好吗?” “嗯。” 叶翔露出一丝异样的笑容,忽然道:“你欺负过别人没?” “没呢。” “那有人欺负你吗?” 张茹摆了下头,故作平静道:“也没。”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不想让叶哥哥为自己的一点小事而操心,所以没把宿舍的事情说出来。 不过,这种微妙的情感变化,叶翔已经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吃完晚饭后,叶翔因为有事,便和张茹告别了。 辉耀酒店位于京华市西城区,靠近二环,是沈氏集团和天翔集团合力出资建设,为一家五星级酒店。之所以建设它,是出于“面子”问题。 毕竟京华是华夏的首都,如果天宗在这块地方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真是太失败了。值得说明的是,建造这么一家酒店,叶翔并不打算在这里发展天宗的势力,他的意图仅仅是,派几个人守在这里,时刻注意首都的动向,顺便与各个部门打理好关系,能够认识几个人。 在京华这块地方,每走的一步棋,都必须极为慎重。不仅天宗,即使强过它的其他势力也不敢乱来,否则就是太岁头上动土,不想活了。 晚上八点,在辉耀酒店顶楼一间总统套房内,叶翔坐在一张宽敞舒适的黑色真皮沙发上,表情有些严肃。 他的对面,站着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微微低着头,满脸的恭敬之色。 这个男子名叫边鹏博,是山西宝鸡人,他的第一重身份是辉耀酒店总经理,至于第二身份,则是天宗情报组的一员。 如今,宗主光临此地,边鹏博的心里是十分激动的。不仅是他,在天宗其他弟子的心中,也是十分崇拜和敬仰叶翔的。 他们原本很多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房子被强拆,摆摊被城管赶,是天宗带给了他们人生尊严,让他们走上了一条辉煌的道路。 自从加入天宗后,他们吃香的喝辣的,又有《天秘笈》这种高等功法修行,生活简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又不缺乏激情。短短半年多的时间,他们的宗主便带领他们平定湘南,打下了一片大好江山,这种生活,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爽!” 总之,在他们的心目中,宗主已是一种信仰,一个神话! “你叫边鹏博是吧?”这时,叶翔开口道了一声。 “是的,宗主。” “来这里多久了?” “两个月零八天。”边鹏博明了回答道。 叶翔听后,略微思索了一下,便道:“有一件事,我需要你去办,你能办好吗?” 声音传来,边鹏博毫不犹豫从嘴中吐出了一个字:“能!” “我还没有说什么事情,你就回答‘能’,这么有信心?” “宗主交给属下任务,是属下的荣耀,如果不能办好,就是让天宗蒙羞。”边鹏博面露坚毅之色,铿锵有力说道:“若不能完成宗主交待的任务,属下愿意以死谢罪!” 听到这话,叶翔目不转睛盯着边鹏博,仔细瞧了瞧。随后,他嘴角上扬,露出一抹不知何种意味的笑,道:“这个马屁拍得好,我爱听。” 边鹏博微微一惊,随即道:“禀告宗主,属下刚才的话完全出于真心实意,并不是拍马屁。” “好,我就依你,你不是在拍马屁。”说到这,叶翔收起笑容,语气骤然一沉道:“你刚才也说了,如果不能完成任务,你就得死,知道吗?” “是!”边鹏博面不改色说道。 看到后,叶翔眼中闪过一丝欣赏之色,继而道:“清水大学紫荆公寓16号楼505室住着四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叫张茹,好像和其他三名女生关系不太好。你去调查一下,她们之间曾经发生过哪些事情,并且把那三名女生的资料也给我查清楚,什么家世背景,胸围腰围呐……总之,查出了多少资料,就给我写上多少。” “是!” “给你三天时间,有问题吗?” “有问题。” 这个答复让叶翔有些意外,他饶有趣味道:“哦?什么问题。” “属下不需要三天,一天就能把这件事办成。” 叶翔点了点头道:“嗯,这句话很拽。但你要想清楚,你前面可是立下军令状的。我给你三天时间,已经算很不厚道了,没想到你主动要缩短到一天,呵呵,没想到比起我,你对你自己更加不厚道啊。想清楚了吗?” 边鹏博毫不心虚,道:“想清楚了,就一天时间。” 听到这话,叶翔挥了下手,淡淡说道:“好,你现在可以出去了。” “是。”边鹏博恭敬回答一声,便转过了身子。然后刚走两步,他便停下脚步,转回身道:“宗主,属下斗胆说一句。你为什么没问属下只需一天时间的原因,就把任务交给了属下? “没必要。”叶翔简单而又干脆道了一声,便站起身子,一边向前踱步一边说道:“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就在这里见面,到时候你完成了任务,我再问你原因也不迟。当然,你如果到时完成不了,让我感觉到你忽悠了我,那么,我会亲手解决你的。”说到这时,叶翔已经来到了边鹏博面前,他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 这幕下,边鹏博身子不由自主一颤,心中敬畏至极。 “是,宗主。”声落,边鹏博便转身朝房门那边走去。走出房间关上门的那一刻,他不禁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上面已满是冷汗。 第一百七十七章 拜访宇哥 第二天清晨,京华东城区世纪大厦。 叮咚!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响起,刚刚睡醒的方宇走上前,打开了门。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正是叶翔。他露出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说道:“宇哥,我来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啊!” “进来吧。”方宇简单道了一声,便转过身子,朝着客厅走去。 叶翔的笑脸显出了一丝僵硬,这个大哥简直太不热情了,好不容易来他家做客一次,不来一个拥抱也就算了,竟然连一句“欢迎欢迎,热烈欢迎”都没有说。 ‘只不过半年没见,难道他就忘了我们昔日的情义吗?’叶翔不由心中念道。 这时,他一边脱鞋进屋一边道:“宇哥,这么久没见,有没有想兄弟我啊?”声落,叶翔便迈步走进了客厅。 客厅十分宽敞,约有百来个平方,里面的布局十分简约,没有什么特色的装饰,显得有点空荡。不过,该有家具电器还是不缺一样。 方宇坐在沙发上,回答了三个字:“想过你。” “那为什么见到我,你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喜呢?”叶翔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你来京华的消息,昨天萧楚南已经告诉我。”方宇简单道了一声,便指了下对面的沙发,道:“坐。” 叶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环顾了一眼四周,便道:“宇哥,你这个地方蛮不错的嘛。” “单位福利。” 叶翔听后,不禁感慨道:“当公务员就是爽啊,尤其是你这种高级别公务员。” 方宇一脸平静道:“你如果愿意加入龙部,我也可以给你弄这么一套房子。” “能不能先给我弄这么一套房子,至于加入龙部的事,以后再说。”叶翔半开玩笑说道。 方宇道:“当然可以。”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眼眸一亮,道:“真的?” 方宇点了一下头,道:“卖你一套吧,三百万,成本价。” 叶翔脸上的激动之色褪去,撇了撇嘴道:“谈钱伤感情。” “谈房子也伤感情。”方宇道了一声,继而站起身子,道:“我刚刚睡醒,我去洗漱一下。想吃东西想喝什么,就去冰箱里拿,跟我不必客气。”说完,方宇便迈开步子,朝着一方走去。 “宇哥,我可不可以随便逛逛,参观一下你这里。”叶翔开口问道。 “随意。”声落,方宇便步进了卫生间。 得到这个答复后,叶翔觉得自己再客气的话,就显得有些装逼。此时,他站起身子,一脸期待而又猥琐的样子,开始东走走,西瞧瞧。他期待着能在方宇家里找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比如充气娃娃……那就好玩了。 方宇的这栋房子位于世纪大厦顶层,是一栋连带天台的复式楼,如果按照市场价值来算,起码上千万。叶翔从一楼逛到二楼,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搜寻,但结果让他有些伤心,方宇的每个房间和客厅一样,布置十分简单,没啥叶翔期待中的东西。 唯一让叶翔眼前一亮的是,方宇有个娱乐房,里面的墙壁上贴满了《魔兽争霸》的海报,摆放着五台电脑,并且电脑桌和椅子都用奇异的丝线悬挂在半空中。可以想象方宇坐在上面打DOTA的情景,一定很刺激。 这时,叶翔去往了天台,当打开一扇厚重的金属门,呈现在眼前的风光,让叶翔不由得一怔。 只见整个天台,铺着一层厚厚的泥土,但并不显得脏乱,而是有一种清新自然的味道。在天台中部,生长着一颗大树,树枝上全是火红的枫叶。至于树下,有一张方桌和四张圆凳,它们用特殊的材质制成,似石非石,似玉非玉。 叶翔面露惊叹之色,嘴巴微微张开,迈动了双脚。 很快,叶翔走到了桌前,他情不自禁的伸出一只手,抚摸了它一下。 这时,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我的作品,怎么样?” 听到后,叶翔转头看去,看见方宇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宇哥,这张桌子的材料是什么?看起来很拽的样子。” “泥。”方宇从嘴中说出了一个字 叶翔略微一惊,疑问道:“泥巴?” “不错。”方宇道了一声,便将目光转向不远处。他意念一动,地上的泥土竟然神奇般的动了起来,很快,组成了另一张方桌。只不过这张桌子,要黯然失色许多。 “有一天我无聊,就尝试着用异能制造家具,树下的这张桌子,从成形到雕琢,我总共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有时候认真去做一件事情,一旦完成后,还是感觉蛮欣慰的。”说完,方宇眉宇一动,不远处那张刚刚凝聚成形的方桌,顷刻间土崩瓦解,归为了泥土。 “你还蛮有创造天赋的嘛,不仅会用异能打架,还会玩其他的东西。”叶翔微笑着说道。 方宇略有感触道:“没办法,有时候就是想给自己找事做。对了,你觉得这里的环境怎么样。” “站得高,看得远。很好!”语出的同时,叶翔仰头眺望远方,一派都市繁华盛景,尽收眼底。随后,他深呼吸了一口气,道:“宇哥,冒昧问你一件事情,你屋子这么大,怎么没多少家具,厨房连一把菜刀都没有,显得空荡荡的。” “一个人生活,要那么多东西干什么。” “我靠!不是吧,你这么风度翩翩,竟然没找女朋友?” 方宇将两手伸进口袋,目光闪过异样之色,道:“我这种身份,不适合去爱别人。” “身份?你是龙部天组组长,身份很拉风啊。”叶翔一本正经道:“哪个女人跟了你,不愁被人欺负。我敢保证,你现在只要走到大街上大叫一声‘谁愿意做我老婆’,不知道多少女人要倒贴你。有能力的男人,怎么会不适合去爱别人呢?” 方宇听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然道了一声:“和我在一起的女人,会有危险。” 叶翔开导道:“喝水还有被呛死的危险呢,难道我就因为这个,而不喝水了?你也知道,我这半年来,在外面打打杀杀,得罪不少人。我的女人还不是相安无事,过得很好。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保护自己的女人是一种修行,要敢于去尝试。” “你和我不同,我有经历。” “什么经历?” 方宇叹了口气道:“我父亲是上一任的天组组长,他的仇家绑了我和我娘,最终父亲为了救我们,和敌人同归于尽了。这件事后,我娘出家当了尼姑,整日吃斋念佛,就留下我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几年来,那段记忆一直存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害怕有女人和我在一起,害怕组建家庭。只有孤独,我才能专心工作。”说到这,方宇将目光转向叶翔道:“这份情感,只有亲身经历那种事情才会懂,你不会明白。” 第一百七十八章 暗恋一个人 看到方宇这份态度,叶翔便不再劝说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去劝。说真的,如果哪天自己的女人,因为自己受到了伤害、甚至死去,叶翔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还会不会去爱,敢不敢爱。 或许到了那个时候,他会带着现有的女人归隐山林,不再去沾花惹草了,平静的过完一生。 这时,叶翔止住思绪,转移了一下目光,不经意间,看见天台东北角有一间小屋。 “宇哥,那间屋子是做什么得?”叶翔问了一声。 方宇往那边看了一眼,便道:“想知道,就自己去看。” 叶翔听后,不再说话,转过身朝着那方走去。很快,他来到小屋前,伸出右手,将木门轻轻的推了开来。 屋内十分空旷,没有家具,一个“人”背对着他,安静站在窗子前。那是一个女人,她身姿婀娜,从背影上看,让人只想犯罪。 叶翔觉得有几分眼熟,便走上了前。当看清那个女人的容貌后,叶翔不由一惊,竟是苏湄心! “它是我用泥土塑成,再涂上了特殊的颜料,就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很逼真。”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响起,方宇走了过来。 叶翔转头看向方宇,愣了一秒。随后嘴角翘起,露出一个有几分奸诈的笑容,道:“宇哥,你好坏啊。” “怎么了?” “将一堆泥巴,做成自己喜欢女人的样子,然后放在小黑屋内,偷偷一个人欣赏。这不是坏,还是什么?” “我不坏。”方宇淡淡说了一声。 “你暗恋苏湄心多久了?”叶翔忽然问道。 听到这话,方宇略有感触道:“暗恋?我不知道我对她究竟是不是暗恋。我认识的女人本来就不多,对她的印象比较好,而且也认识了那么久,所以无聊的时候,就做出了这么一具泥偶出来。”说到这,方宇自言自语了一声:“这是爱她吗?” 叶翔看到眼里,道:“这个问题是肯定的,你如果不喜欢她,心中对她没有感觉,就算吃饱了撑着,也做不出这么一件巧夺天工的作品出来。对了,你和泥版‘苏湄心’平日里,有哪些互动活动?” 方宇并不隐瞒道:“每天日落的时候,只要我在家,就来到这间小屋,站在她身旁,一起看夕阳落下。” “看不出你还蛮浪漫的嘛。”说到这,叶翔饶有趣味道:“对了,我再问一遍,你是什么暗恋那个女人的?” 方宇摆了下头,道:“不知道。” “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言,再说咱们是兄弟,你害什么羞啊。说说你们之间的经历,我给你参谋参谋。”叶翔不依不饶说道。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突然之间这么八卦了,放佛要把对方心里所有的话都掏出来,他才能心安。 方宇看了叶翔一眼,继而面露回忆之色,道:“我和她是五年前认识的,当时她被同门追杀,跌下了山崖,我正好路过那里执行任务,最终救下了她。当时她浑身是伤,但很坚强,眼神非常冰冷,但我感觉她很美丽,有一种想照顾她的感觉。后来在我的帮助下,她定居在了白沙市,自己开了一家医院。我和她之间就这些了。” “我靠!宇哥,按照你的情况,你对那个女人一见钟情啊。现在这个社会,一见钟情的事情很难发生了,这可是天赐良缘。”叶翔有些激动的说道。他心里有些惊愕,自己干毛这么激动? “对了宇哥,苏湄心知道你对她的情意吗?”叶翔问道。 “应该不知道吧。这些年,我一直东奔西跑,很少和她联系,更不用说见面,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平淡。但我心中,会时常想到她。”说到这,方宇将头上仰了一分,眼中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色,道:“不过,她好像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她好像打算孤独的过一辈子,我希望她能够去爱一个人,即使那个人不是我,也没关系。” 叶翔听后,拍了拍方宇的肩膀,用半分认真半分玩笑的口吻说道:“宇哥,相信你自己,你乃是风度万人迷正气无人敌,男人榜样女人福星好人帮手坏人克星,处男至今纯情小郎君。你这么的优秀,况且又救过她,那个能够给她爱情的人,就是你了。不要害羞,你现在向她表白还来得及,不然以后出了什么变故,或许你会永远的失去她。” 听完,方宇目不转睛盯着叶翔,忽然道:“她现在帮你做事,这半年多来,你们经常在一起吧?” 叶翔并不说话,只是点了一下头。 “我很意外,她能在一个男人身边呆那么久,你们两个人,也很有缘。”方宇用淡淡的语气说道。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不由得一惊,连忙道:“宇哥,你别误会,你也知道我是有未婚妻的人,在外边多找一个女人,就是为自己找一份头疼,这种自作自受的事情,我是不会随便干的。苏湄心是很漂亮,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也有脸蛋,但我喜欢那种温柔可人或者气质型的冰山美人,至于苏湄心那种,我才不会去喜欢……呃,我的意思不是说她不好,而是她不是属于我喜欢的类型,你看她做事情大大咧咧,整天疯疯癫癫的……呃,我不是说她疯疯癫癫,我的意思是说,她太活泼了,我如果和她在一起,肯定会她天天欺负,被妻管严,那么作为一个男人,我将活得一点尊严也没有……呃,我不是说,哪个男人娶了她,会活得一点尊严也没有,我的意思是……呃,我还是不说了,总之宇哥,我刚才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讲明一个道理,我和她苏湄心,是绝对不可能的!” ‘日哦,我今天是怎么了,说话没有了一点水平,越说越语无伦次,跟个二百五似的。’叶翔不禁在心中问起了自己。 此时,方宇叹了口气,道:“好了,我们两兄弟今天好不容易见面,不用为一个女人的事情,这么讨论下去。我现在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 “天安门,看升国旗,现在时间刚刚好。” “好事啊。”叶翔露出兴奋的笑容说道。 方宇并不说话,回应了一个微笑,随即便迈开了步子,叶翔与他并排前行。 两人的身后,一缕曙光射入屋子,照耀在那尊栩栩如生的泥塑人偶上。她,妙美无双! . (最近状态不佳,所以更新慢了,很抱歉,大家在意念中狠狠的抽我吧。) 第一百七十九章 好苗子 夜里,辉耀酒店顶层一间总统套房内。 叶翔坐在沙发上,微皱着眉头,仔细翻阅着手中一份文件。 越看下去,叶翔的整张脸,便沉了下来。他真的搞不明白一个问题,他的妹妹那么温柔善良,那么乖巧可爱,同宿舍的那三名女生,为什么要联合起来整她,欺负她。 ‘他妈的,三个贱货!’叶翔心中狠狠念了一声。 这时,他稳定了一下情绪,抬头看着站在面前的边鹏博,道:“这份资料很详细,竟然连她们什么时候破处都给我查出来了,你还真有一套。小伙子,任务完成得不错嘛。” 得到宗主的认同,边鹏博心中一喜。他恭敬的听着,并不说话。 “昨晚我们在这里谈话,我说过,当你完成任务后,我会问原因的。”说到这,叶翔打了个哈欠,便道:“我很好奇,才一天的时间,你怎么弄到了这么多资料?” 边鹏博回答道:“我底下有几个人,在跟我做事,其中一个人名叫匡祥,是清水大学的风云人物。这些资料,大部分是他调查出来的。” “你的意思是说……你自己也有手下。”叶翔淡淡说了一句,随后,他的语气骤然一冷,道:“你在私底下发展自己的势力?” 边鹏博听后一惊,连忙屈膝跪地,道:“请宗主明鉴,属下对天宗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看到后,叶翔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知何种意味的笑容,道:“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我只是随便说了一句,不碍事,不碍事的。你起来吧,地下凉呢。” 边鹏博跪地不起,道:“宗主,那几个人虽然在我手下做事,但我从没有给他们透露天宗半点信息,没有给他们传授《天秘笈》半点功法。属下之所以和他们保持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是因为他们都有利用价值,能够为我办事。” 听到这话,叶翔面目恢复了平静。他站起身子,走到了边鹏博跟前。 “起来吧,天宗人员不要轻易下跪,尤其是没有犯什么错误的时候。你这样子,显得我这个宗主不通情达理了。”一边说着,叶翔便伸手将边鹏博扶了起来,随后,他又道了一句:“你的忠心,我领会了。” 边鹏博面露感激之色,道:“多谢宗主信任属下。” “那个叫匡祥的学生是什么背景?”这时,叶翔开口问道。他心中有了一些想法,那个学生能成为清水大学的风云人物,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调查出那么多的资料,算个人才。 边鹏博如实答道:“他父亲是温州富商,经营房地产以及山西煤矿生意,他算一个富二代吧。” “富二代?你对他的看法如何。” “富二代中的佼佼者。”边鹏博道了一声,继而面目闪过一抹异样之色,道:“宗主,有一件事情,关于匡祥的,属下不知道该讲不当讲。” “说来听听。” “属下从未跟他提过天宗的半点事情,但他却知道天宗的存在,并且也知道属下是天宗的人。”说到这,边鹏博的声音低了一分,道:“匡祥,他一直想加入天宗。” 听到这话,叶翔饶有趣味道:“听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见见他。” “禀告宗主,匡祥现在就在门外等候。”说完,边鹏博将头微微低下了。不经允许,就让一个外人站在宗主居室前,按照天宗的规定,这属于泄露宗主行踪,是死罪。边鹏博不知道说出这句话后,自己会有什么后果,但匡祥那小子太讨他喜欢了,他决定冒死,来给那个小子换来一个机会。 叶翔听后,一脸平静之色。他双手负立,眼睛微眯了一下,随即道:“你出去,叫他进来。” “多谢宗主开恩,属下马上去办。”声落,边鹏博便转过身子,朝房门那边走去。走出门口时,他不由得伸手,抹了把额头的冷汗。 随后,另一个身影步了进来,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身装束很正规的年轻人,他自然就是匡祥。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叶翔得出的结论是:阳光帅气,目光柔和,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是一个能够风靡万千少女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种人,叶翔的心里,肯定会有所警惕。 这时,匡祥走到叶翔面前一米远的地方,便停下了脚步。 “你好啊,匡祥。”叶翔面露一个微笑,用打招呼的语气说道。 匡祥有些受宠若惊,道:“见过宗主。” “你还没加入天宗,不必叫我宗主,太客气了会让感到有点假的。”说到这,叶翔伸手指了下不远处的沙发,道出了一个字:“坐。”声落,叶翔转过身子,径自向前走了几步,坐在沙发上。 匡祥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依话走到沙发旁,坐在了叶翔的对面。 叶翔翘起二郎腿,上下打量了匡祥一眼,继而道:“你平时很少这么穿吧?” 匡祥回答道:“我喜欢穿运动服和休闲服,的确很少穿西装。但今天见你这样的人物,我认为有必要穿得正式些。” 叶翔笑容不减,道:“呵呵,我不算什么人物,手下不过百来号人。还是你们富二代拉风啊,老爸随便一家公司,都有成千上万的员工。” “你说笑了。”匡祥简单回道,他始终保持着一份恭敬的态度。 “你想加入天宗?”叶翔目不转睛注视着匡祥,忽然问道。 “是。” “说说理由。” “我听过你的事迹,非常敬仰你,在你手下做事,我相信自己会有一个辉煌的未来。”言语到这,匡祥霍然从沙发上站起,一脸恳切道:“请求宗主能够让我加入天宗。”说完,他面朝叶翔将腰弯下,鞠了一个躬。 叶翔面色波澜不惊,道:“你真是太客气了,无忧无虑的富二代不做,干嘛想着加入黑社会呢。弱弱的问一句,我要你去打架的时候,你会去拼命吗?” “会!” “记住你刚才说的话,它是你加入天宗的通行证,如果你不履行的话,它就是你的死亡证明。”叶翔看着匡祥,冷冷说道。 第一百八十章 清水王子 上午十点,辉耀酒店顶层。 “叮”的一声响起,一扇电梯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了四个人,一男三女。 男的英俊帅气,穿着一身阿迪达斯运动服,浑身散发着青春与活力,正是匡祥。至于他身后跟着的三名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算得上三个妆后美女。她们是张茹的舍友:钟鑫鑫、李淑婷以及秦媛。 此刻,三女的内心是有些激动和茫然的。她们没想到今天在食堂吃早餐时,学校四大风云人物之一的匡祥,竟然主动跑来找她们搭讪,并问她们愿不愿意跟他去一处“秘密地点”。 钟鑫鑫三女早对匡祥迷得要死,在她们心中,这个男生不仅长得帅,家里也有钱,性格又非常好,待人谦和而又风趣幽默,并且打篮球超帅,总之找不出一点瑕疵,就是她们心中完美情人的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匡祥不仅是清水大学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并且名声远播校外,像京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传媒大学等其他知名学院,也有不少女生迷恋他,把他称作为“清水王子”。 面对这么帅这么拉风的男人邀请,钟鑫鑫三女怎么可能拒绝?她们连课也不上了,回宿舍精心打扮一番后,便坐上了匡祥那辆银色的兰博尼基Estoque四门跑车。 她们没料到的是,匡祥会直接带她们来酒店。 此时,钟鑫鑫三女一边在走廊上慢慢走着,一边看着四周富丽堂皇的装饰,她们的心里,隐隐有了些期待。所期待的,自然是能够与“清水王子”发生一段不同寻常的关系,就像在梦里那样,和他欢快的做那些事情,感受他温柔的侵犯,强力的冲撞。 不过,在她们内心激情上涌的同时,也有了一点的疙瘩。毕竟匡祥不是单独把她们带到酒店的,而是一下子带上了三个。 ‘难道祥哥哥打算同一时间要我们三个?到时候,我应不应该拒绝呢?他可是清水王子,我梦中的祥哥哥呀,到底拒不拒绝嘛。’三女脑中不禁浮想联翩。 这时,钟鑫鑫止住思绪,娇声娇气道:“祥哥哥,冒昧问一声,你带我们来这里,准备做什么呀?” 匡祥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语气温和道:“等会你们就知道了。” 三女看在眼里,心中顿时如同小鹿乱撞,真想现在就把眼前这个大帅哥给“生吃”了。这种情绪,也给出了她们内心一个答案:无论等下祥哥哥对我们做什么,即使同时要我们三个,我们也愿意,一千个一万个的愿意。 有一句话说得好:这个世上男人分两种,好色与十分好色;这个世上女人也分两种,假装清纯和假装不清纯。 这三个女人,不用假装,就很不清纯了。 这时,匡祥带着她们三个,来到了一扇镶嵌黄金的大门前。匡祥面露恭敬之色,伸出一只手朝门上轻轻敲了两下。 顿时,门自行开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呈现了出来,匡祥带着三女走了进去。 大厅正中有一个黑色真皮沙发,叶翔一身休闲打扮坐在上面,一脸淡然的表情,看不出喜怒。至于他的前方,六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分成两排侧身站着,如同王者脚下的卫兵,气势斐然。这六人,皆是驻留在京华的天宗人员。 见到这种场面,钟鑫鑫三女不由得一惊,尤其是见到叶翔后,她们的嘴巴更是微微张开,想说什么,但又说不出话来。她们对叶翔还是有些印象的,他是张茹的哥哥,前天还去过她们的宿舍。 并且,当叶翔带着张茹离开宿舍后,钟鑫鑫三女还笑话过他,穿着一身便宜货,尤其一双帆布鞋老土得要死,一看就是个乡巴佬。 然而如今,当看到叶翔一脸悠闲的坐在沙发上,六名气度非凡的西装男子恭敬站在一旁时。钟鑫鑫知道自己从前的想法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张茹的哥哥身份很不简单,说不定还是一个大人物。 这时,钟鑫鑫镇定了一下,走到匡祥身边,伸手抓住他左边的手臂摇了摇,道:“祥哥哥,这里面怎么这么多人呀,他们是谁?” 匡祥一改先前的温柔态度,面色一冷道:“你惹不起的人,你们最好乖乖听话,不然谁也救不了你们。”声落,他猛地一甩左手,摆脱了钟鑫鑫。 随后,匡祥迈步上前,面朝叶翔,将头微微下低道:“宗主,属下已经把人带来了。” “嗯,小伙子,干得不错。”叶翔道了一声,随即,他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只见叶翔伸出双手,一边拍着一边说道:“大家鼓掌欢迎!” 这幕下,在场众人摸不着头脑,但宗主发话,他们不得不听。此刻,所有天宗人员伸手拍了起来,汇出了一阵热烈的声响。 大概五六秒后,叶翔猛然收手,停止了鼓掌。几乎同一时间,所有天宗人员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宗主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宗主停,他们也停。 掌声顷刻间消失了。 此时,叶翔站起了身子。他收起笑容,盯着站在不远处的钟鑫鑫三人,一步一步走了过去。 很快,叶翔来到了她们面前,开口说道:“还记得我不?” 钟鑫鑫三女听后,并不回答,而是微低着头,一脸茫然的样子。直到现在,她们依然没有弄清眼前的状况。 “你们三个找死吗?宗主问你话呢,最好回答!”匡祥的声音忽然在不远处响起。 声音传来,钟鑫鑫三女有些伤心也有些害怕。前一刻对她们还温柔似水的“清水王子”,突然之间变得这么凶了,她们有些接受不了。 至于叶翔,不由转移目光,看了匡祥一眼,用淡淡的语气说道:“不该你说话的时候,不要插嘴。” “是,宗主。”匡祥连忙应道。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他不再问话,而是伸手指了一下钟鑫鑫,一脸漠然表情,道:“你,第一个,跟我来。”说完,叶翔便转过身子,径自朝着一方走去。 第一百八十一章 贱人该打 一间卧室的门打开了,叶翔迈步走了进来,钟鑫鑫跟在他身后。 叶翔并不停步,径自走到卧室中央的大床前边,然后坐在了床头。至于钟鑫鑫,并没有跟过来,茫然不知所措的站在门边。 “把门关上。”叶翔道了一声。 钟鑫鑫听后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依话关上了门。 叶翔见对方的动作一点也不干脆,不由道:“我客客气气跟你说话的时候,你最好乖乖听话,不然等我对你不客气的时候,你想乖也不行了。” 叶翔的面色和语气不怒不喜,但不知道为什么,钟鑫鑫听后心中升起了一份莫名的恐慌,她连忙点了点头。 看到后,叶翔朝她勾了勾指头,面露一个微笑道:“来,坐在床上。” 钟鑫鑫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骨子里卖着什么药,但如今这种情况,她不敢反抗。于是,她朝着前方缓缓迈开了脚步,很快,便坐在了床头靠左边的一个位置,距离叶翔约有一米左右。 叶翔看了她一眼,拍了拍自己旁边的床铺,道:“坐那么远干什么?来,坐我身边来。” 钟鑫鑫越听越迷糊了,但她不敢多问,而是小心翼翼的挪了几下屁股,最终坐在了叶翔的身旁。 “听说你爸是县长。”叶翔道了一声,继而仰头看了下天花板,便在口中念道:“湘南省常宁市澧安县的县长。” 钟鑫鑫微微一惊,回答道:“是的。” “我调查过你,你从小到大过得蛮滋润的,在整个澧安县刁蛮任性是出了名的。但由于有你爸罩你,没人敢惹你,你不知道欺负了多少人。我在这里问一句,欺负人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啊?” 声音传来,钟鑫鑫点了下头,但随即,又连忙摆了摆头。 “你好像很紧张,怎么?怕我打你。”说到这,叶翔眼睛微微一眯,颇有风度道:“我从不打女人。” 听到这话,钟鑫鑫脸上的僵硬之色褪去了几分,她正要舒口气,来缓解压抑的心情。 “但我会打贱人。”叶翔补充说道,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刹那间,钟鑫鑫的身子不由得颤抖了一下。 叶翔看到眼里,心中默念了一声:贱人! 这时,他平复了一下心境,开口道:“听说你读高中时的成绩并不好,整天游手好闲,做起了大姐头,换男友跟换衣服似的,你很骚耶。” ‘骚你妹啊。’钟鑫鑫心中骂道。但现实中,她却很老实,低着头不说话。 叶翔想了一下,饶有趣味道:“我还听说在高考前夕,你爸拿上了一对他珍藏十几年的天价二锅头,带你来了趟京华,拜访了几个人。最终把你转为了京华户籍,在京华参加高考,以艺术特招生的身份进入了清水大学。”言语到这,叶翔看着钟鑫鑫,忽然道:“你爸不是一个好官。” 听完,钟鑫鑫面露了一份茫然之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依旧不说话。 叶翔并不在意,此时,他轻吸了一口气,道:“好了,不和你说废话了,我既然知道你过往那么多事,你对张茹做过什么,我也调查得一清二楚。张茹是我妹妹,你不止一次欺负过她,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 “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张茹他哥,我再也不敢了。”钟鑫鑫急忙说道。 “一声‘不敢’就可以完事了?你以前伤害过她,这笔账怎么算。” 钟鑫鑫想了一下,便道:“张茹的性格那么好,我相信她会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的。” 叶翔目不转睛盯着钟鑫鑫,道:“她的确有可能原谅你,但我无法原谅你。我现在心里看你很不爽,你要怎样才能让我爽起来?” 声音传入耳中,钟鑫鑫仔细看了叶翔一眼,发现那个男人一动不动看着自己,她不由念道:他叫我进房间,刚才又说了那样的话,该不是看上了我,想要我伺候他吧?他虽然没有匡祥那么帅,但眼神十分独特,比帅哥更有魅力,加上他有钱有势,如果伺候他,也不是很亏呀。 思绪到这,钟鑫鑫将头略微低下,开口道:“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叶翔眉宇一皱,道:“你什么意思?” “我随你怎么干。”钟鑫鑫说道。 听后,叶翔终于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了。此刻,他面露一个微笑,用温柔的语气说道:“别低着头,看着我。” 钟鑫鑫面露一丝红晕,将头抬了起来,与叶翔对视着。她忽然发现,眼前这个男人越看越帅,越觉得有魅力,她春心荡漾起来,情不自禁的抛了一个媚眼。 然而她没料到的是,也就在这一瞬间,那个男人的面色骤然间变了。 “我去你的,贱货!”语出的同时,叶翔顺手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一阵清脆的声响诞生,钟鑫鑫痛叫一声,直接被叶翔扇到了地上。至于她打满粉底的白皙小脸上,顿时出现了五个清晰的巴掌印。显然这一巴掌,扇得不轻。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倒在地上的钟鑫鑫,一刻间愣住了。 这时,叶翔一屁股站起,指着她一脸气愤说道:“你真是贱到无可救药了。就你这种货色,满骨子里的骚味,是辆公共汽车罢了,还喜欢仗势欺人,没一点好的德性,老子碰一下还嫌脏呢。竟然想要老子上你,靠!你这是侮辱我吗?”说完,叶翔“呸”地一声,往地上吐了一滩口水。 声音传来,钟鑫鑫坐在地上,伸手捂住疼痛的右脸,眼中流出了屈辱的泪水。叶翔的这些话,深深刺痛她的内心。她宁可那个男人什么都不说,直接打她一顿,她都会好受些。 钟鑫鑫终于明白那个男人进门后,为什么要和自己说那么多话,并且说话态度并不算恶劣。他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等到自己得意忘形时,再狠狠的羞辱自己一番,从而让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打击。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贱人也不例外。钟鑫鑫感觉自己的自尊心,被叶翔狠狠的践踏了。 “哭个毛啊你,快给老子起来滚蛋,叫下一个女的进来。” 第一百八十二章 交待任务 钟鑫鑫离开房间后,张茹的另外两名室友李淑婷和秦媛相继被叫了进来,毫无疑问,她们最终都被叶翔扇了一巴掌。并且叶翔出手用了几分力道,毫不手软,一巴掌下去,那几个女人没有不倒地的,没有嘴巴不流血的,没有脸不肿的,没有不哭的。 对于叶翔来说,仅仅给了她们每人一耳光,算是客气了。昨晚,当看到手下交给自己的那份资料,看到那三个贱货如何欺负小茹,叶翔杀她们的心都有,但最终,他还是冷静了下来。 毕竟这里是京华,钟鑫鑫三人又是清水大学的学生,受到国家的重点保护。如果为了这么一点事干掉她们,会惹来大麻烦的。 此时,宽敞的卧室里,秦媛捂着脸坐在地上抽泣了起来,刚才叶翔的一巴掌,让她的面颊火辣辣一片。不过如今,对于她来说,脸上的疼痛并不算什么,让她最不自在的,是叶翔带给他的恐惧。 眼前这个男人,能够在微笑的一瞬间,变成恶魔。 这时,叶翔缓缓蹲下身子,目不转睛盯着秦媛道:“别哭了。明白?” 秦媛听后,一边连连点头,一边将嘴紧紧捂住,不让自己吱出一丝的声音。 看到后,叶翔面露满意之色,伸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道:“真乖。别怕,你这么乖,我不会再打你了。”说完,叶翔嘴角上翘,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如果换一幕场景,这个笑容肯定会让不少懵懂的少女心动,觉得这个大哥哥,好阳光好帅气啊。 秦媛被叶翔弄得有些哭笑不得,她觉得这个男人简直不可思议,刚刚那么凶的打完自己,突然之间,又露出了这么温暖的笑容。他让人感到害怕而又神秘。 此刻,叶翔面目恢复平静,开口道:“对了,前面那两个女的出去时,我忘了告诉她们一件事情。我现在把它告诉你,你最好牢牢记在心里,并且等会出去时,立刻告诉她们,让她们知道知道。这件事情就是……”说到这,叶翔语气骤然一冷,道:“如果你们以后敢动我妹妹一根汗毛,不仅你们有事,你们的父母也会受到牵连,谁叫他们生下你们没教好你们!” 其实,依叶翔的性格,他是很不喜欢威胁人的,尤其威胁女孩子,他觉得这是一种很没风度的做法。但如今,放出这些威胁的狠话,他心里并没有疙瘩,毕竟这是出于保护小茹的目的,没风度就没风度呗,比起小茹的安全,自己的风度算个屁啊。 听到叶翔的话,秦媛惊了一下,随即应道:“是,是。” “好了,我的话就这些了,你滚吧。”叶翔用淡淡的语气道了一声。 声音传入耳中,秦媛并不多说什么,连忙从地上站起。随后,她便转身迈步,逃一般的朝门口走了过去。 随着房门的一关一合,她离开了。 叶翔站起身子,轻轻叹了口气。他并不急着出去,而是坐在床边,低头看着地面,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几分钟后,叶翔回过神来,起身走出了卧室。 大厅里面,所以天宗人员恭敬的站在原地,从始至终,他们的步子没挪半步。只要宗主不发话,他们会一直这么如同雕像般站下去。 至于钟鑫鑫三女相互依偎着,站在一个角落,脸上泪痕犹在,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今天,她们有了一份前所未有的经历,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一个永远的噩梦。 叶翔看了她们一眼,道:“我说的话,都记住了不?” “记住了,我们知道错了。”三女连忙应道。 听到后,叶翔便朝她们摆了摆手,道:“好了,滚蛋吧。” 声音传来,钟鑫鑫三女如蒙大赦,面色闪过一丝惊喜,她们不耽搁一分一毫的时间,转身便朝着大门那边走去。不过,三人步伐并不快,而是极为小心翼翼。十几秒的时间,她们仿佛过了半个世纪,最后,她们终于步了出去,一脸庆幸,有如逃脱了地狱。 整个大厅,一片寂静。 叶翔踱步走到大厅中央,坐在了沙发上。他来回扫视了下属们一眼,继而道:“今天把你们都招来,有两件事情宣布。第一件事,我正式任命边鹏博为天宗情报组副组长,以后你们都归他管。” “属下多谢宗主厚爱!”站在一旁的边鹏博抑不住心中的激动之情,即刻道了一声。 叶翔并不多说什么,只是朝他点了下头。随后,叶翔开口道:“第二件事,和刚才你们看到的事情有些关联,也就是关于我妹妹张茹的事情。她现在在清水大学读书,以前,我想给她一个平静快乐的大学生活,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让你们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妹妹。但这次我来京华,却发现她被同宿舍的三个女生欺负,并且被欺负了很长一段时间。不怕你们笑话,这件事情除了让我愤怒,也感到很心痛。现在交给你们一个任务,暗中保护我妹妹,但尽量不要打扰她的生活,不要让她知道你们的存在。” “是!宗主。”在场天宗人员异口同声道。 “另外,我需要提醒你们的是,我妹妹在清水大学上学的期间,如果相安无事,不再受人欺负,你们每人记大功。但如果,她的人生安危出现了什么问题……”说到这,叶翔语气骤然一沉,道:“死罪!” 众人听后,脸上并没有惧色,而是一脸坚毅说道:“属下谨遵宗主教诲,若不能完成任务,当以死谢罪。” “好了,你们出去吧。” “是,宗主。” 等到手下们都离开后,叶翔坐在沙发上沉思了一会儿。随后,他拿出手机,按下了一个号码。很快,电话那头接通了。 “喂,楚叔叔,你好啊。”叶翔用打招呼的语气说道。 电话那头,传来了白沙市市委书记楚世明的声音:“小叶,难得你给我打一个电话,有什么事吗?” “一件好事情。”叶翔面露笑容道:“我听说常宁市澧安县的县长,勤劳刻苦,清廉爱民,正直无私,从来不滥用职权,也从来不贪污受贿,真是新世纪的好干部啊。并且,她还养了个好女儿,考上了清水大学呢。” “嗯,这件事情,我知道了。”声落,楚世明便挂断了电话。随后,他抬头看向站在自己面前准备汇报工作的陈秘书,道:“小陈,文件先放在这里,你现在马上去给我联系省纪委的孙书记和省检察院的林院长。” (十六号考倒桩,这两天需要去驾校加紧练习,更新会不稳定。这几天里,我会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写作状态,争取以后不让大家失望。) 第一百八十三章 昔日英灵 在京华丰台区,有一条特殊的街道,一直以来实行封闭式管理,一般的车子是无法在这里通行的。整条大街,异常庄严宁静,在街头和街尾,各设有一个哨岗,二十四小时会有全副武装的军人把守。 京华时间下午两点,一辆牌照为京V02602的黑色越野车来到这里,毫无阻拦的驶过了哨岗。车的后排坐着两名男子,他们分别是萧楚南和叶翔。 坐上这辆车子,叶翔的感觉非常好,尤其是不久前,他还过了一把“另类”的瘾。 十几分钟前,他们来到广安路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大堵车。然而这辆越野车并没有停下,而是直接穿过道路中间的隔离线,开到另外一个车道,一路逆行了过去。 一大帮交警站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不敢吱一声。并且不少人的眼中,还流露出了赞叹之色,纷纷朝着车子行礼。 军车就是牛,尤其“京V026”开头的,代表着军委委员的座驾。敢拦这种车子的,只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比这辆车子主人更加有势力的人,这种人,在整个华夏屈指可数;至于第二类人……只有神经病才敢这样做了。 至于这辆黑色越野车,归属于萧楚南的爷爷萧震北。平日里,萧楚南坐上这辆车,还得看老爷子的脸色。今天托叶翔的福,老爷子将座驾交给了他,要他接叶翔来“大院”,谈一些事情。 这时,叶翔望着车窗外的风景,问道:“处男,别卖关子了,你爷爷找我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在叶翔心里,和萧楚南已经见过了几次面,算是认识了,他觉得“处男”这个称呼比较顺口,所以就这么叫了。不过,由于“楚南”和“处男”谐音,在别人听来,还以为他在叫“楚南”。 萧楚南,真是一个悲剧性很强的名字。 “我真的没有卖关子,老爷子只是交待把你接来,但并没有说什么事情。不过我想,应该是为了我堂妹的事情。” 叶翔一惊,道:“你是说萧欣儿?” 萧楚南点了下头,道:“前天你来京华,和欣儿之间发生的事情,老爷子已经知道了。回到家后,欣儿整天闷闷不乐,哭着喊着要见你。老爷子威猛一生,唯独拿我这个堂妹没办法,估计找你来,就是要你帮忙哄哄欣儿。” “哎呀,你们可是给我出了道难题,我这辈子啥事情都会做,就是不会哄女孩儿开心。” “去你的,你就装吧。”萧楚南用朋友打趣的口吻说道。 叶翔想了一下,忽然道:“看来你爷爷,十分疼爱你妹啊。” “何止十分疼爱,简直疼爱的不得了。” “什么原因?就因为你妹长得可爱?” 萧楚南摆了摆头,道:“不全是。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欣儿是我三叔的女儿。” 叶翔听后,面露一丝兴致道:“能不能跟我详细说明一下。” 萧楚南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色,并不隐瞒道:“我家三叔是萧家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男儿,也是老爷子最疼爱的儿子,三十出头,便为国家立下了赫赫战功。很早以前,老爷子便把他视为了自己衣钵的继承人。” 听到这,叶翔插话道:“我明白了,这叫爱屋及乌。你爷爷因为特别器重你三叔,所以对你三叔的女儿,也变得特别宠爱。” 萧楚南看了叶翔一眼,突然叹了口气道:“我家三叔,很早以前就不在人世了。” 叶翔怔了一下,继而道:“发生什么事了?” 萧楚南面露回忆之色,略有感触道:“几年前,某个小国发生动乱,于是求助我华夏政府,希望我们能够帮他们。最终,国家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派遣一支由我三叔领导的特战小队,充当先锋去到了那里。在平乱期间,三叔发现了一份机密文件,记载着这个小国与某个大国之间的交易。说白了,这个小国就是那个大国的一粒棋子,他们秘密联合起来,针对我国布下了一场阴谋。知道这件事情后,三叔立马带上那份文件准备返回祖国,不料消息泄露,遭到了那个小国军队疯狂的围追堵截。最终,三叔把文件秘密交给了一个手下,而自己充当炮灰吸引火力,与敌人在密林中周旋了七天七夜,最后力竭而亡。这件事情,那个小国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三叔死后,他们给我国的交待是,被叛军所杀,一副猫哭耗子假慈悲的样子。直到半个月后,三叔的那个手下,不负重托,历经千辛万苦,带着那份机密文件逃回了祖国,才将真相告知了出来。” 叶翔眉头微皱了一下,问道:“后来呢?” 萧楚南叹了口气,道:“后来军方几位大佬因为这件事情,开始争论不休,分成了‘主战’和‘和平’两派。主战派以老爷子为首,丧子之痛让他大发雷霆,坚决主张派遣解放军,直接将那个小国踏平。但那个小国背后有另一个大国撑腰,而且这件事情证据不足,贸然出兵的话,国际舆论会对华夏不利,会使我国多年经营起来的国际形象受损。当然,最大的问题是,这很可能是一个圈套,如果我国出兵攻打那个小国,那么它背后站着的那个大国,肯定不会冷眼旁观,说不定会由一场局部战争,演变成多国大战。但当时老爷子是铁了心要打,甚至国家几个人领导人专门找他谈过,他依然态度坚决,陷入了很尴尬的境地。如果不是龙部的那个BOSS出面和他畅谈一宿,或许这场战斗就会打起来,历史也会改变。” 说到这,萧楚南停顿了一下,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道:“没能给三叔报仇,在老爷子心里留下了一块大疙瘩,他一直为三叔的死,感到特别愧疚。久而久之,这份愧疚转化成了对我三叔女儿的爱护。老爷子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给欣儿一个无忧无虑的成长环境,以告慰三叔的在天英灵。” 听完,叶翔简单从嘴中说出了三个字:“明白了。” “对了,那件事你怎么看?”萧楚南忽然问了一声。 “哪件事。”叶翔反问道。 “咱们该不该打那个小国?” 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道:“这种事情,说不上对错。当初咱们打了就打了,没打就没打,我就这么看。” 声音传来,萧楚南拍了拍他的肩,道:“和我想的一样。” 两人正谈话到这,黑色越野车停了下来,到萧家宅院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眼神的力量 众所周知,华夏的最高权力机关有两个,一个是中央政府,另一个是中央军委。前者主要处理政治上的事务,后者则是管理军队。虽然从表面上看,一直是政府领导着“枪”,但毛爷爷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所以真正意义上来说,中央军委比中央政府要强大一些。 中央军委主席是中央军委的最高领导人,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一直由历届中共中央总书记担任,目的是为了方便国家对党政军的统一管理。 但国家元首向来很忙,不仅要经常出国访问,还要四处在国内考察,慰问人民群众。所以军队的事务,一般是由中央军委副主席裁决,换句话说,中央军委副主席才是军队真正的管理者。同时这个职务,也是华夏军人的最高荣誉。 而萧楚南的爷爷萧震北,当的正好是这么一个官。 虽然是副国家级的干部,但实际上,享有正国家级干部的待遇,算得上国家领导人之一。 到达目的地后,叶翔和萧楚南便相继下车,走进了一座古朴幽雅的四合院。院子很大,东北角生长着一棵巨大的国槐,看样子,应该有了些年头。树木下面,有一个花岗岩石桌,桌子的南北两边,各摆放着一个石凳。 石桌上摆放着一盘围棋,却只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下着,他穿着一身白色的唐装,从面相上看,要比中年人老一些,但又比老年人要年青一些。 这个人正是萧楚南的爷爷,昔日叱咤风云威震四方的华夏大将萧震北! 两人走到离萧震北还有五米左右的距离时,萧楚南便伸手拉住了叶翔,示意他不要出声,安静站在一旁等待。叶翔心里感到有些别扭,不过还是依话照做了。 见到有人到来,萧震北并没有抬头,甚至连目光也没有瞟一下,依旧专注于眼前的棋局。这盘围棋,他下得十分怪异,黑子和白子不停留下死眼,互相吃着对方。有时候一方明明可以将另一方逼上绝路,但老爷子偏要下一步让对方绝处逢生的棋。如果照这样走下去,这盘棋永远不会完。 等了大概十分钟,叶翔心中有了一丝不耐烦。他自认为是个庸俗的人,不会什么“程门立雪”的精神。自己又不是有求于别人,而是别人开着专车接自己来谈事情的,好歹算个客人,如果这么遥遥无期等下去,那么自己,就显得很高尚很让人摆布了。 这时,叶翔开口道:“请问一下大伯,这盘棋什么走完?” 声音传来,一旁的萧楚南略微一惊,看了叶翔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至于坐在石凳上的萧震北,停止落子,将头抬起,看向了叶翔。 他一脸的祥和之色,但双方目光接触的那一瞬间,叶翔的内心不由得一抖,好像有一把尖锐的刀子刺了进去,将自己最隐秘的东西剖开,将自己在一瞬间,看得明明白白。 说到“眼神”,有一件趣事不得不提,是关于叶翔的。 在叶翔很小的时候,十分信服眼神这种东西,他甚至认为,当一个人的目光强大到一定的程度时,能够杀死一只猫。出于这个原因,很长一段时间,叶翔沉浸在了对“眼神力量”的发掘中。平日里,他会时而将眼睛眯起,时而将双眼瞪大,到处瞄着东西,修炼自己的“眼神”。 每当叶翔进入这种状态后,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在发神经;至于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的人,会认为,他真的是神经病耶。 记得有一次,叶翔走在乡间的一条小路上,经过一户人家的住宅时,一条黑色的土狗突然出现。它一边对着叶翔“汪汪”大叫,一边飞快的跑了过来。大黑狗的情绪虽然激动,但并没有奔到叶翔跟前,而是在他一米多一点的地方停了下来,咧着嘴,不停的吼他。 看到后,叶翔并没有一丝的惊慌,反而有些兴奋,他认为考验自己“眼神功力”的时候到了。于是,他眯起眼神,瞪向了大黑狗。 一人一狗就这样默默对视着,一缕凉风卷着一片绿叶,落到了两者的中间。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叶翔发动“犀利眼神”三秒后,大黑狗真的停止了吼叫,半蹲着身子,一动不动安静看着他。 这让叶翔心中大喜,一种君临天下无比霸气的感觉油然而生。于是,他得瑟的迈起步子,主动走到了大黑狗面前,准备摸摸对方的狗头笑而不语。 然而,就在他伸手的那一瞬间,那条大黑狗猛然跃起,朝他的手臂就是一口。那时叶翔才十来岁,只是一个小屁孩,身体力量并不强大,自然躲不过。 被咬一口后,叶翔并没有反应过来,愣在了原地。对于他来说,这幕情形,心灵上的打击远远高于身体上的摧残。 大黑狗咬了一口,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气势汹汹朝叶翔“汪”了两声,继而再度跳起,又朝他咬了过去。 叶翔终于回过神来,拨腿就跑。 众所周知,狗是最喜欢追着人赶的,叶翔一跑,这下子就好玩了。那条大黑狗跟在他屁股后面,连叫带咬,把他从路上追到田里,从田里追到河中…… 尤其是叶翔跳入河里的时候,他原本以为自己没事了,却没想到,那条大黑狗也跳了下来,用“狗刨式”飞快朝他游来,简直把他当成的狗骨头,爱你追死你。 总之,叶翔那天很惨很惨,被咬得浑身是伤,最后裹着纱布,在医院打了三天三夜的吊针。 从那以后,叶翔再也不相信眼神这种东西了,他认为不就是看人一眼吗,能有多厉害?那些认为自己眼神有多厉害的地球人,都是一些喜欢装逼的家伙,即使上天不收你,狗也不会放过你! 然而如今,与萧震北对望一眼后,叶翔的想法又一次改变了。他看到了一种凝聚岁月沧桑和强者智慧的眼神,它充满着震撼人心的力量! 第一百八十五章 千纸鹤女孩 “年轻人,你对这盘棋有什么看法吗?”这时,萧震北开口问道,他的声音沉稳而又有力。 叶翔摸了摸后脑勺,笑着道:“没什么看法,只是觉得大伯如果这么走下去,这盘棋永远下不完。” 听到后,萧震北眼中精光一闪,忽然说出了一段奇怪的话语:“整盘棋,代表的就是一个世界。只有无休止的争斗,这盘棋才会一直存在下去,这个世界才会存在下去。而这个过程中,最大的赢家不是黑子,也不是白子,而是那个能够让黑白两子斗争不休,却又能维持平衡的人。你的目标,应该是去成为那样的人。”说到这,萧震北投给了叶翔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道:“我的这段话,你听明白了吗?” 叶翔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继而面露一丝疑惑,道:“大伯,你为什么突然之间要告诉我这些话?” “它并不是出自我口,而是我的一个老朋友,要我转达给你的。” “你的老朋友,谁?” “龙部老板。”萧震北铿锵有力的说出了四个字。 叶翔心中一惊,龙部老板不就是龙部的最高领导者吗?在自己的印象里,从未见过这个人,更别说认识他了,他为什么托人给自己传话? 此时,叶翔止住思绪,开口道:“大伯,我和龙部的那个‘老板’好像不认识,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托你告诉我这些话?” “老板并没有多说原因,只是告诉我,这些话你现在不会懂,以后才会真正懂得,他这是给你提一个醒。”言语到这,萧震北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而是话锋一转,道:“你好叶翔,欢迎你来萧家做客。” 声音传来,叶翔平复了一下心境,道:“你好,萧将军。” “不用叫我萧将军,有些别扭,我还是喜欢‘大伯’的称呼。” “萧伯伯,请问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萧震北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小南接你来的路上,这个问题,你们两个应该谈过吧。” 叶翔“嗯”了一声。 “你们谈论的结果如何?” “处男说,你找我是关于欣儿,也就是你孙女的事情。” “没错。”萧震北淡淡说道:“你和欣儿有缘,我希望你能帮他。” “怎么帮?”叶翔问了一声。 萧震北道:“我孙女既然认定你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人,那么你可以假戏真做,成为那么一个人,让她摆脱思念。” 听到这话,叶翔一脸平静之色,并没有开口。 “你如果能够办成这件事情,萧家欠你一个人情。”老爷子的语气虽然平淡,但这句话的分量却非同小可。在华夏,萧家一份人情,代表着一顶坚不可摧的保护伞。 “好,我尽量做好这件事情。”叶翔回应道。在这些大人物面前,他不喜欢搞那些虚伪客套的东西。他的目的很明确,你们萧家给我好处,我就替你们办事。 萧震北听后,不再多说些什么,而是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萧楚南,道:“小南,你带叶翔去欣儿那里吧。” “是,爷爷。”萧楚南恭敬道了一声,继而看向叶翔道:“跟我来。”声落,他转过身子,朝着一方走去。 “萧伯伯再见。”叶翔礼貌说了一声,便迈动双脚,跟上了萧楚南的步伐。 四合院东面有一道侧门,两人去到了那里。 “叶翔,老爷子刚才下棋的时候,你突然来了那么一句,蛮吓人的。”萧楚南一边向前走着一边说道。 叶翔疑问道:“我的话有什么不妥吗?” 萧楚南压低声音道:“你别看老爷子刚才对你客客气气的,如果他发起威来,可是很有威力的。他平日里最爱下围棋,尤其是钻研棋局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扰。我曾经就因为打扰过他一回,被狠狠训了一顿。” “那我刚才岂不是很幸运?” “对,你给我的感觉就是运气好。”说到这,萧楚南眼中流露一抹异样的光色,忽然道:“照顾好漫溪,千万别伤她的心。” 叶翔怔了一下,随即“嗯”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这时,他们走进了一间幽雅的庭院内,这里最为美妙的景色,便是种满了桃树。 北方的桃花开得比较晚,一般要到五月。如今,两人来得正是时候,这里满园桃花盛开,不时会有片片花瓣,随着清风的拂动,四处飘零,使得空气中弥漫起了醉人的芬芳。 一番情景,着实诗情画意。 在桃树拥簇的庭院中央,建有一座小亭子,里面有一张石桌和四个石凳。桌面上满是千纸鹤,一个穿着花格裙子的少女坐在那里,用心的数着。每数完一只千纸鹤,她就会把它放进旁边一个晶莹透亮的玻璃瓶里。 这名少女,正是萧欣儿。 两人止住步子,站在不远处望着这番场景。 “她在干什么?”叶翔问道。 萧楚南回答道:“数千纸鹤呢,没看见?” “那些都是她折的?” 萧楚南点了一下头,略有感触道:“几年前,她就开始折起,每天都会折一只千纸鹤。并且每天,他还会把折过的千纸鹤,数过一遍。她跟我说过,每一只千纸鹤代表一个心愿,每多折一个,这份心愿就会大上一分,每多数一遍,希望也会大上一份。他相信,上天一定会聆听她的心声,她的恶魔猎手哥哥一定会回来的。” 听完,叶翔叹了口气,道:“可惜我不是。” 萧楚南看向叶翔,道:“你可以是。” 叶翔并没有争论下去,而是忽然道:“处男,你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千纸鹤的女生吗?” “当然有。” “哪?” “我们面前的欣儿不就是吗。” “我是说除她以外。” 萧楚南想了一下,道:“也有,不过很少。” “我很小的时候,听过这么一句话,记不清原话内容了,大致的意思是……折千纸鹤的女孩,最好不要伤害,不要欺骗她,否则,你将做了一件非常残忍的事,玷污了一份纯真的梦。”说到这,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真情流露道:“我相信你妹妹的一片诚心,一定会获得回报,他的恶魔猎手哥哥一定会回来的。我现在如果走过去,告诉她,我就是恶魔猎手哥哥,无形中已经对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因为我欺骗了她的感情,而且还是带有交易性质的欺骗。与其给她一份欺骗,不如让她继续怀着这么一份憧憬,这么一份期待。你说是吗?” “你的意思是?” 叶翔看了萧楚南一眼,道:“我不是恶魔猎手哥哥,她等的那个人终究不是我,我不应该打扰她这份纯真的梦,而是应该离开。” 声落,叶翔并不犹豫,转身迈起了步子。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他的内心隐隐作痛,涌现了一份异常奇怪的感觉。好像在自己不知道的曾经,他欺骗过那个女孩一次,然后立下了一个誓言,不会再骗他第二次。所以,他需要“离开”。 第一百八十六章 奶茶MM 阳光明媚的一天,清水大学紫荆花园16号楼505室内。 “小茹,听说你那位天天念着的叶哥哥来京华了,并且前些日子还来看过你?”这时,一位模样清纯可人的女生开口问道,她名叫章泽天,是清水大学人文科学实验班的学生。她和张茹住在同一层楼,两人性格十分投缘,如今已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经常性的一起上课、回宿舍以及去食堂吃饭。 声音传来,张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头“嗯”了一声。 “这几天,他怎么没来看你?”章泽天问道。 张茹一边在床上折着衣服,一边回答道:“可能叶哥哥有自己的事情忙吧,他不可能整日陪着我的。” “那你和钟鑫鑫她们的事情,他知道吗?” 张茹摆了下头,道:“我不想让叶哥哥担心,所以没有告诉他。” 章泽天听后,秀眉不由轻轻皱了一下,道:“笨丫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了。人善被人欺,钟鑫鑫她们都那么欺负你了,你的叶哥哥好不容易来京华一趟,你怎么就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不告诉他一字一句呢?” 此时,张茹已经把衣服折好,她迈起步子走到衣柜前,将整洁干净的衣服放进了里面,随后道:“我不想做叶哥哥的拖油瓶,他如果整天为了我的事操心,他会累的。” 章泽天没好气道:“哥哥生来是干什么的?还不是用来保护妹妹的。保护不了自己的妹妹,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做这个哥哥,是一种失败。虽然你没告诉你叶哥哥被欺负的事情,但他也有错。这么不细心,连自己妹妹被别人欺负了都看不出来,怎么当别人哥哥的。” “不许你说叶哥哥,他人很好的,也很关心我,是全世界最好的人。”张茹撅起小嘴说道。 “好,好,我不说了。我知道在你心目中你的叶哥哥最重要,比谁都重要,谁都不能说他的不是。”说到这,章泽天眼眸一闪,道:“哪天我真想见见他是何方神圣,竟然能让我们清水第一才女加第一美女这么死心塌地守着他。” “天天,你在笑话我,我什么时候成了清水第一才女,第一美女更不是。我看啦,清水第一美女应该是你,不仅网络上有那么的粉丝,在学校追你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就连清水四大风云人物之一的陈哨大帅哥,也逃不过你魔爪,对你那么痴迷,整日给你送花,要约你出去,可你就是不领情。” 章泽天毕业于南京外国语学校,父亲是某企业的老板,但她并没有倚仗家世,而是完全凭借自身能力成为了清水保送生。在中学时代,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并且同时,章泽天也是网络红人,因为2009年一名网友拿她的照片当做签名帖,而被众人发现。而后,又因为网络拍客户为其拍摄的一张照片手捧一杯奶茶被网友称为“奶茶MM”。 有网友用美丽、大方、优雅、文静、脱俗、纯洁、开朗、善良、善于交际、另类、有耐力、有见识、有仪态、艳冠群芳等多达50多个词汇,来形容她的特征。 “小丫头,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我身上了,我才不是清水第一美女,你才是。” “我不是,你是。” 章泽天不依不饶道:“我不是啦,你是,你是,你就是!” 张茹俏脸微微发红,回应道:“我不是,不是,就不是。你才是。” 很久以前,叶翔就得出过一个高深的结论,一点没错,就是:女人和女人在一起,最大的乐趣就是互相拍马屁。 虚荣的女人喜欢拍对方马屁,以求得到对方的赞美。不虚荣的女人更不得了,她们聊着聊着,会无意识的互相拍马屁,这是一种自然而言接近于“道”的行为,就是眼前这种情况。这说明了,拍马屁是女人的天性。我们常说,女孩子喜欢听甜言蜜语,其实两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 “好啊,小茹,你敢笑话我,看招。”这时,章泽天一边笑着说道,一边将两只手伸向张茹腰间,挠起了她的痒痒。 张茹不甘示弱,也伸手给予了章泽天“还击”,两女在宿舍里,欢快的打闹了起来。 很快,张茹不敌章泽天,不停的后退,眼前就要退到宿舍外边了。忽然,门口出现了两个身影,正是和张茹同宿舍的女生:李淑婷和秦媛。 张茹并不知道身后的情况,一个大退步撞在了她们身上。她们二人不由发出了一声惊呼,身体也被撞得有些麻疼。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天李淑婷和秦媛都没有来清水大学上课,而是跟学校请了假,在医院养伤。如今她们的脸打着厚厚的粉底,但依旧难掩浮肿之色,显然那天叶翔的耳光,不是一般的响亮。 至于钟鑫鑫,已经休学,返回湘南老家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前天省政府派了一大批人马赶往湘南澧安县,将她当县长的老爹抓了起来,实行“双规”。很快,上级部门便查出了她老爹不少案子,包括她老爹运用不正当的手段,让她进入清水大学这件事情。 其实“休学”,只是清水大学对外界一种比较好听的说法,钟鑫鑫是被勒令退学的。 所以说,做人还是要谦和点好,不仅要约束好自己,也要懂得教育子女,别把孩子惯成了天不怕地不怕老子天下第一的性格,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尤其是当官的,哪个身上不沾一点腥,惹了不该惹的人,上头要办你,只需稍微一查,你们全家都得完蛋。 意识到自己撞到人后,张茹连忙回去看去,当发现是李淑婷和秦媛后,不由得一惊。虽然平日里和她们关系不太好,但张茹还是对错分明,她正准备开口道歉。 “对不起!”哪料李淑婷二人提前开口说了这么一声,并且脸上显得有些害怕。说完,她们便低着头,走进宿舍,去往了各自的房间。 此情此景,让张茹一怔。她站在原地,嘴巴微微张开,一脸茫然之色。 章泽天走到她身旁,奇怪看了眼李淑婷二女的背影,继而道:“小茹,她们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还是良心发现了?你撞到她们,她们给你道歉?” “是啊。”张茹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继而看向章泽天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算了,别想了,快到中午了,我们去食堂享受人间美味吧。” “呵呵,看你一脸的馋样,OK,出发。” 就这样,两女有说有笑走出了宿舍。 (昨天没更新,很抱歉,算起来这是最近两个月第一次断更吧,我承认,我昨天贪玩了,抱歉。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和同一批学车的师兄师姐去搞倒桩考试,创下了驾校历史最好成绩,全部满分通过,大家都非常高兴,然后每人出了几百块钱,先到酒店聚餐,举杯欢呼,把教我们学车的教练灌得脸比关公还红,整个肚子涨得像怀孕一样。 然后他们在那里开房打牌,摆了几桌,至于教练,趴在床上“不醒人事”,估计要梦游几个小时。 他们打麻将,我认为打得比较大,一盘就是几百块输赢,像我这种穷B玩不起,并且我没牌瘾,基本上不打牌。只有过春节或者放暑假的时候,我以前高中同学从外地回来,他们会来我家找我玩,然后和他们搓麻将,并且是一块钱一炮纯娱乐的麻将。 好了,言归正题,师哥师姐搓麻将的时候,我在旁边专干一些买水果,叫前台送这送那的事情,然后在一旁围观。当看到一张张红票子到处飘,我心中感叹啊,我啥事也能那么拉风,能够把红票子当五毛那样飘来飘去。 后来我在那里呆到了下午四点,他们准备晚上再聚餐,然后唱歌或者继续打牌。我想着更新的事情,于是找了个借口回家了。但打开电脑后,我的脑袋还是有点昏,毕竟中午吃饭时,也喝了不少。后来实在写不出字来,就跑进房里睡觉去了。 一睡睡到今天凌晨四点多,六点钟要去驾校学绕饼,单面桥,侧位和定点停车那些东西,准备科目三的考试。所以也没时间更新,自己做完早餐后,就出门了。中午回来后,不知道为什么,头又有点晕,又睡了,晚上六点多才起来。 这一章就是六点多开始写的。现在精神非常好,我今天通宵再写一章把。多谢大家长久以来的宽容和支持,我现在不敢保证太多东西了,总之这本书会一直写下去,不会太监,给大家一个美好而又有回味的结局。) 第一百八十七章 礼物送给谁 清水大学一条林荫小道上,两人清秀纯美的女生并排走着,正是张茹和章泽天。 “天天。”这时,身后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响起。 两女不由止住步子,转过身望去,只见不远处,匡祥一脸阳光的走了过来。他今朝穿着一身黑色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帅气而又不失酷劲。另外,他手中拿着一个精美的礼品盒子,不知里面放着什么礼物,也不知道这份礼物将要送给你。 很快,匡祥来到了两名女生面前,他看了眼一旁的张茹,随后将目光转向章泽天,道:“去食堂啊?” 章泽天点了下头,道:“嗯。” “正好我也饿了,一起去吧。”匡祥说道。 “居心不良。”章泽天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了四个字。 “还是你聪明,被猜到了。”说到这,匡祥从口袋里搜出一个信封,道:“刚才和陈哨他们在体育馆三对三斗牛,打完篮球后,他要我把这封信交给你,里面还有一张音乐会的门票,他希望你今晚能去。”声落,匡祥将信封递上了前。 章泽天并没有伸手去接,开口道:“你知道的,我家教很严,父亲不让我随便谈恋爱,在大学也不行。并且我也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大学不谈恋爱,这种事情你竟然做得出来。你都那么大了,竟然还那么听父母的话,天天,我真是打心里佩服你这个乖乖女。”言语到这,匡祥叹了口气,道:“可怜我那位兄弟,原本是天之骄子,无论感情还是事业,向来顺风顺水春风得意,可惜自从遇到你后,就跟着了魔一样。整天魂不守舍,到处想法子要打动你的芳心,没想到最后还是换来这个结果。” 章泽天面露一丝歉意,道:“对于陈哨,我知道他付出了真心,但我真的很抱歉。并且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虽然一直不在一起,但我们并没有分手。” 匡祥问道:“你所说的男朋友,就是在高中认识,如今在国外念书的那个?” 章泽天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 “你们已经好几年没见面了吧,时间会冲淡一切。你们虽然表面上称为男女朋友,但那种关系真的还存在吗?” “我一直没有忘记他。”章泽天一边说着,一边将右手举起,晃了下上面戴着的一枚戒指,道:“看见没,右手中指戴戒指,代表名花有主。” 见到后,匡祥不以为意道:“左手戴戒指才有象征意义,至于右手……许多女生经常会把戒指戴在上面,纯粹出于喜欢或者好玩的心态,所以意义不大。我以前还听到过一种说法,说女生右手中指戴戒指,代表正在寻找对象呢。” “好了,这件事不提了吧。”章泽天道了一声,忽然想到了什么,便道:“我光顾着和你聊天去了,差点忘了跟你介绍,我身边这位青春美少女,同时也是我的闺中密友,张茹同学。” 声音传来,匡祥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张茹,露出一个的阳光灿烂的笑容,道:“你好张茹,我是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的匡祥,零九年考入清水,是你的师哥,很高兴认识你。”声落,他友好的伸出了一只手。 张茹伸手握了一下,道:“你好,匡祥,认识你我也很高兴。”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你,虽然没过面,但对你印象深刻,我能叫你小茹吗?” 张茹大方回应道:“当然可以。” “知道吗?小茹,我一个哥们和你一样,也在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他跟我说这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出了一个才智与美貌并存的女生,是全系的一朵花,名叫张茹。说你才进校学习一个学期,便成为了技压群雄的高手,学习速度简直出神入化。” “过奖了,我没那么厉害的。” 匡祥仔细瞧了张茹一眼,忽然压低声音道:“对了,我听到一个消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不久前,国内几个顶级黑客联盟联合起来,对嚣张的某国发动了一场网络自卫反击战,就在双方高手僵持不下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对方政府网站被攻破,网站主页挂上五星红旗和咱们国歌的消息,那个在关键时刻出手的神秘人,是不是你啊?” “不是我,才不是我。”说着说着,张茹便将头低了下来,同时,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她不擅长于撒谎,一说谎话,就会害羞。 匡祥看在眼里,他酝酿了一下情绪,继而道:“小茹,我是你众多仰慕者之一,这个送给你。”声落,匡祥双手前伸,将手中那份精美的礼物递了过去。 张茹抬起头,当看到这一幕后,不由呆了一下。至于一旁的章泽天,微微张着嘴,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其实,早在匡祥到来时,章泽天便注意到了他手中的礼品盒子,原本以为是陈哨托他转交给自己的,没想到真实的情况是,这件礼物是匡祥精心为张茹准备的,太出人意料了。 在章泽天的印象里,匡祥虽然表面随和,内心却很高傲,身边总是不缺乏条件比较好的女生,围着他打转。他拒绝美女,已成了家常便饭。只有女生追他,还没见过他主动追过谁,眼前的这种情况,简直,简直是……太阳打北边出来了。 思绪到这,章泽天的心里八卦了起来。她看了看匡祥,又将目光转向张茹,不由坏坏的一笑。 这时,张茹回过神来,他委婉说道:“我又没帮你做过什么,不能随便收你的礼物。” “这份礼物,代表的是我的心意,和你有没有帮我无关。”匡祥一脸真诚说道:“虽然我知道,第一次见面就送礼物,显得有些冒昧,但我还是特别的希望,你能够收下。” 声音传入耳中,张茹将头微微低下,并不回应。虽然有些不礼貌,但她还是决定拒绝对方的盛情,在她心里,永远只会收一个人的礼物。 第一百八十八章 收下吧 见到对方这份态度,匡祥一脸平静之色。他转移目光,看向一旁的章泽天道:“天天,帮个忙。” “什么事?” “把双手伸出来。”匡祥说道。 章泽天面露一丝疑惑之色,但还是依话伸出了双手。 匡祥微笑了一下,将手中的礼品盒子放在了她的手上,道:“你替我帮小茹收下吧。” 章泽天一惊,想把礼物回递过去,毕竟没经过张茹的同意,就帮她收礼物,有点“出卖”闺中密友的感觉。但想了想,章泽天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生追求女生,给女生送礼物是人之常情。就这么拒绝了别人的一份心意,不给对方留下一丝的机会和希望,显得有些“残忍”。 况且,和匡祥认识快一年了,对他这个人,章泽天还是很清楚的。匡祥的相貌家世以及品德都不错,虽然桃花运不断,但他有一个优点,就是一旦交了女朋友,就一心一意对别人,不会做出脚踏两条船的事情。匡祥以前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不过分手时,大家都是好说好散,他没有太伤女孩子的心。 所以,章泽天对匡祥的整体印象还是非常好的,如果小茹能和他走在一起,也不错。 “匡祥,你怎么把礼物交给天天拿了,我说过,我不随便收人礼物的。”这时,张茹开口道。 匡祥用温和的语气说道:“这份礼物我可是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一直认为你会喜欢的,如果你不收下,将在我心里留下永远的遗憾。” 听到这话,张茹看了眼匡祥,见他帅气的面庞布满了诚意,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匡祥面露一份欣慰,继续说道:“不如现在,我就做一件冒昧的事情,当着你的面将这份礼物打开吧。请相信我的一份心意,你一定会非常喜欢它的。”一边说着,匡祥便一边行动了起来。他伸出双手,熟练的解开了礼品盒上的蝴蝶结,随后,缓缓的将它打开了。 盒子里面放着一个水晶杯,它用特殊的材质制成,晶莹透亮,闪烁着零星之光。匡祥嘴角上扬,露出一丝笑意,将它小心翼翼的取出。 这份礼物的整体面貌呈现了出来,看到后,章泽天眼眸一闪,显出了几分惊羡之色。至于张茹,也不由得有了些心动。 水晶杯做工十分精巧,四面刻绘着精美的图案,当然最吸引人的,是它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是一个用枫叶做成的娃娃,可爱至极,整体呈现一种梦幻般的火红色。 “我知道你喜欢叶子,尤其是枫叶,所以就想到了送这么一份礼物给你。”匡祥一边注意观察张茹的表情,一边说道:“现在是夏季,火红的枫叶不好找,于是,我特地叫人去了一趟枫叶之国加拿大,精心收集了最美丽的叶子,然后请了最好的工匠,做成了这么一个娃娃,喜欢吗?” 张茹回过神来,看向匡祥,面露一丝歉意道:“礼物的确很好,我也喜欢,但我不能收下。” “为什么?” “我只收一个人的礼物,其他人的礼物即使再好,我也不会收的。” 匡祥眉宇微微一皱,问道:“那个人是谁?” 张茹正准备开口。 “小茹。”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叶翔双手插在裤袋里面,走了过来。 张茹见到后,双眼立即放出神采,第一时间叫道:“叶哥哥!” 这幕下,匡祥面目毫无波澜,将所有的情绪掩埋在了心里,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很快,叶翔来到了张茹跟前,他瞟了眼匡祥手中的水晶杯,继而道:“这么好的礼物,这么美丽的枫叶娃娃,为什么不收下呢?” 张茹回答道:“我只喜欢叶哥哥送我的礼物。” “傻丫头,收下吧。”叶翔淡淡说出了六个字。 张茹摆了下头,道:“不想收。” “收下。” “不!”张茹倔强的道了一声。 听到后,叶翔并没有再说话,而是目不转睛与妹妹对视着,眼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色。 一旁的章泽天感觉到气氛有些怪,不由道:“这样吧,这个枫叶娃娃就交给我保管吧,我收下了。”快速说完一句后,她便转移话题,看向叶翔道:“你就是张茹的哥哥吧?” 叶翔平复了一下心境,将目光转向章泽天,道:“对,我是叶翔,你好。” “我叫章泽天,是小茹的闺中密友,她可是经常在我耳边提起你哦,说你是全世界最好的人。” “说得我脸红了,我没那么好。”叶翔道了一声,继而想到了什么,将一只手前伸,道:“初次见面,我们握一下手吧。” 章泽天友好的伸手相握,同时,上下打量了叶翔一眼,道:“你和小茹说得一样。” “什么一样?” “上面穿衬衫,下面穿休闲裤和帆布鞋,并且说话有点意思。” 叶翔笑了笑道:“她还漏了一样东西没说。” “什么东西。” “你觉得我是不是长得很帅啊?”叶翔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长相一般,眉毛很浓。”章泽天给出了八个字的评价。 听到后,叶翔依旧保持笑脸,心中并没有任何的疙瘩。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帅气就跟怀孕一样,相处久了,才看得出来。对于初次见面的人,觉得自己不帅,情有可原。 这时,叶翔转过头,看向旁边的匡祥道:“帅哥你好,我是张茹的哥哥,能认识一下吗?” “匡祥。” “你给我妹妹送的这份礼物,很有创意也很好,可见你花了不少心血。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在追求我妹妹?” 匡祥并不否认,道:“是。” “我妹妹从小就比较粘我,前面她说只收我的礼物,是因为我从小把她宠惯了,你别介意。”叶翔十分客套说道,他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你说笑了,我只是一个不成功的追求者,没有‘介意’的权利。” 叶翔仔细瞧了匡祥一眼,忽然道:“我看你一表人才,算一个不错的男生。不过你想要把我妹妹追到手,得先过我这关,我们现在找个地方好好聊聊,怎么样?” “好的。”匡祥应道。 叶翔听后,转头看向张茹道:“小茹,你和你这位闺中密友有什么事情,就先忙去吧。我和匡祥聊聊天,然后再去找你。” “我在这里等你。”张茹回答道。 看到妹妹坚定的眼神,叶翔叹了口,道:“好吧。”声落,他便朝着一方迈动了双脚,匡祥同一时间迈步,与他并排前行。 两人越走越远,当只剩下两道模糊的背影后,章泽天开口道:“小茹,你觉不觉得他们两个有点怪?” “哪里怪了?”张茹问道。 “今天天气不热,刚才匡祥的额上却冒起了汗。” 第一百八十九章 给我一个家 两人走进一片小树林里,便止住了步子。 叶翔双手负立,眺望了一下远方一栋大楼。随后,他转过身子,看着匡祥,目光一冷道:“你追我妹妹?” “是,宗主。”匡祥并不否认道。 叶翔问道:“出于什么原因?” “我喜欢她的单纯和善良。”匡祥回答道。 叶翔听后,并没有立即开口,而是盯着对方看了几秒,继而道:“你以前谈过几个女朋友?” “三个。” “最后你甩了她们?” “那不算甩。”匡祥一脸平静之色,道:“因为性格不合,所以我提出了分手。” 听完,叶翔仰头看了一下天,略有所思道:“如果哪天你追到了我妹妹,相处一段日子后,你会不会也以性格不合为借口,然后甩她?” “不会。” “原因?” 匡祥酝酿了一下情绪,道:“我是真心喜欢她,对她没有半点玩味的心态,她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女生,也是第一个拒绝我礼物的女生。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我会倍加珍惜,我会娶她。” “你不必在这里跟我说这些废话,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男人是什么东西我还不清楚?没到手之前,甜言蜜语有多好听就说多好听,什么承诺都可以下,但结果呢?”说到这,叶翔将头上仰了几分,眼中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色,道:“你拿什么来保证会永远一心一意对待我妹妹,会娶她?” “属下愿以性命担保。” 叶翔听后,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他开口道:“不要一有什么事,就拿性命做赌注,说出‘属下愿意性命担保’之类的话,你们说得不烦,我听多了,也会听烦的。我要你们的命,何需你们立誓,明白?” 匡祥微微将头低下,道了一声:“明白。” 叶翔看了他一眼,声音骤然一变,幽幽说道:“记住,你如果伤害了妹妹,我不会让你死,而是会让你一直活下去,我会……让你活得生不如死。” 声音传入耳中,匡祥心神不由一颤,不过很快,他稳定住了情绪,壮起胆量问道:“宗主的意思是,不反对我追求小茹?” 听到这话,叶翔眼中寒光一闪,但随即,他平静下来,双手负立,深呼吸了一口气。 “自由恋爱,我当然不反对。”声落,叶翔转过身子,面无表情朝着一方走去了。 和匡祥谈完话后,叶翔便去往了小茹等自己的那条林荫小道。来到这里时,章泽天也在,她并没有离开,而是一直陪着张茹,从这点上来看,她是一个性格不错的女孩儿。 叶翔和章泽天寒暄了几句,随后便带着张茹离开了清水大学。 半个小时后,两人来到了京华东城区的世纪大厦。 “叮”的一声响起,一道电梯门打开了,叶翔和张茹从里面走了出来,如今他们来到了大厦的顶层。 叶翔走到一扇宽广华丽的大门前,然后搜出钥匙,将门打开了。两人的视野,豁然开朗。 “跟我来。”叶翔道了一声,便牵起张茹的小手,带她走了进去。 屋内十分宽敞明亮,该有的家具一样不缺,格调以蓝白两色为主,走在里面,有如遨游在天空与海洋之间,清新而又爽朗。 张茹一边跟着叶翔走着,一边望着四周的场景。她的小嘴微微张开,面露惊羡之色,显然很喜欢这里。 “叶哥哥,这里好漂亮哦。”张茹情不自禁道了一声。 叶翔面露微笑,道:“当然,这里是小茹的家,当然很漂亮。” 张茹一惊,道:“我的?” 叶翔“嗯”了一声。 听到后,张茹张开口,正准备说些什么。 “嘘~不要说话,专心听我说,我先带你参观一下。”叶翔不快不慢说道。 这幕下,不知为何,张茹心中泛起了一阵莫名的感动,她乖巧的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了。 这时,叶翔带着张茹来到了屋子的东面,他停下脚步,伸手朝着前方指了指,道:“小茹,看见没,咱们前面有一块巨大的落地窗,站在这里透过这扇窗子,能够看到最美最繁华的都市景色,尤其是晚上,万千灯火开启,灯光绚烂而又梦幻的时候。” 张茹听后,眼中闪过异样的光彩,她与她的叶哥哥并排站在一起,安静的观赏了一会儿城市风光。 随后,叶翔牵着张茹去往了另一处地方,是一个风格简约环境却十分优雅的阳台。阳台正中摆放着一张柔软的摇椅,东面建有一个迷你音乐喷泉。 叶翔开口道:“这里的环境很好,经常会有清凉的风吹过,累了的时候,你就可以靠在摇椅上休息。并且东边还有一个音乐喷泉。墙壁那里装有一个触屏电脑,是专门控制它的,你休息的时候,也可以用它来播放音乐。” 听完,张茹深深呼吸了一口,只感觉这里的气息好清新,好醉人。 看到后,叶翔欣慰一笑,而后,他带着张茹又一次迈起了步子。很快,两人来到了一间套房里,这里很大很宽敞,卧室中一边连着一个小型客厅,另一边还设有一个浴室。 叶翔略有感叹道:“这里就是你的房间了,怎么样?” 张茹一脸甜蜜道:“好大的房间,叶哥哥,你对我真好。” “以后你还是不要在学校寄宿了,就在这里住下吧,自在一些。”叶翔说道。 张茹想了一下,道:“可是我答应了天天,要搬到她的宿舍和她一起住的,并且我已经向学校递交了申请书。” “申请书的事情,我跟你们学校打招呼,小问题而已。至于章泽天那边,你可以叫她来这里一起住,反正这里房间多,住七八个人都不成问题。” 张茹听后,并没有直接答复,而是忽然问道:“叶哥哥,你住在哪?” “我住酒店。” “为什么要住酒店呢?” “方便。”叶翔简单说了两个字。 “为什么不住在这里?” “不方便。” “叶哥哥,住在这里吧。” “呃,不方便。” 张茹面露一份恳求之色,继续重复着同一句话:“叶哥哥,住在这里吧。”语出的同时,她在心中念道:叶哥哥,你如果不住在这里,这里对我来说,只是一栋空荡荡的房子。你住在了这里,对于我来说,这里是家。给我一个家,即使是一个很短暂的家,我也会特别心满意足的。 第一百九十章 花瓶碎了 “好吧,我住在这里。”叶翔叹了口气道。 张茹听后,神色一喜,双手抓住叶翔的一只手臂摇了摇,道:“叶哥哥,你真好。” 叶翔微微笑了一下,随即他想到了什么,便从口袋里搜出一张信用卡,前递道:“小茹,这个你拿去。” 张茹一惊,摆了摆头道:“叶哥哥,你突然给我钱干什么,我不要。” 叶翔环顾了一下四周,道:“我不知道怎么布置女生的房间,所以你的这间房里面很多家具没买,你拿上它,想买什么就去买什么吧,把自己的屋子好好打扮下。” 张茹再次拒绝道:“我感觉这个房间该有的东西都有了,布置得很好,不需要买什么了。” 叶翔目光柔和,一脸关切之色看着妹妹,道:“你平日也要花钱的,京华这个地方花销很大,光靠张叔每月给你几百块钱的生活费,你怎么够用?” 张茹固执说道:“叶哥哥,只要你能看我,对我来说,就是最开心的事。我不要你给我钱,不要就不要。” “真不要?”声落,叶翔不知为何,露出了一抹坏笑。 张茹坚定点了下头,“嗯”了一声。 “你不听话时的样子好可爱哦。”声落,叶翔俯下身子,蜻蜓点水般的在妹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个动作来得过于突然,张茹还没反应过来,便感觉一张厚唇贴上的她的前额。虽然这份温存十分短暂,只发生在眨眼间,但她的内心世界却激起了前所未有的涟漪。在她的记忆里,这是她的叶哥哥第一次亲她。 张茹娇柔的身子情不自禁颤动了一下,目光显出了几分呆色。 趁着妹妹发呆之际,叶翔将银行卡塞进了她的手中,轻轻从嘴中吐出了一个字:“乖。” 叮咚!正在这时,屋外一阵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叶翔说了一声,便转身迈步,去到了大门那边。 门开了,方宇站在外面。 值得一提的是,叶翔的这栋房子和方宇住的地方正好相邻,两人算是邻居吧。比起方宇的家,叶翔的屋子少了一个天台,其他地方都是一样。它是叶翔托方宇的关系买下的,花了三百万,算是一个成本价。 “宇哥,你来得正好。”叶翔开口说道,随后,他转头望向屋内,叫道:“小茹,出来一下。” 声音传入耳中,卧室里的张茹回过了神来。 “好的,叶哥哥。”她一边回答一边迈起了步子。很快,张茹走出房间,来到了两人面前。 “宇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妹,张茹。”叶翔带着笑意说道。 方宇听后,看了眼张茹,将这副模样记在了心里,便道:“你好,小茹。” “你好。”张茹回应道。 叶翔来回看了眼两人,补充说道:“对了小茹,我也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结拜大哥,名叫方宇,你可以叫他‘方哥哥’。” “方大哥好。”张茹一脸乖巧的说道。她叫“叶哥哥”叫习惯了,不习惯再称呼别人为“哥哥”,所以没有按叶翔所说,称方宇为“方哥哥”,而是改叫为“方大哥”。 这个女孩儿,对心中的那份感情太过执着,即使一些微妙的东西,也会用心去守护,比如……给心中的他,一个独一无二的称呼。 这时,叶翔想到了什么,面露一丝歉意道:“宇哥,不好意思,让你在外面站那么久,忘记请你进屋了。进来吧,大家聊一聊。” 方宇“嗯”了一声,便迈步走了进来。 忽然,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声响起。叶翔从口袋搜出手机,当看到上面显示的号码后,他不禁神色一变,显出了一丝讶色。 “怎么了?”方宇问了一声。 “没什么,你们坐在沙发上先聊,我通个电话。”声落,叶翔转过身子,快步朝着一方走去。 这幕下,方宇和张茹的眼中皆显出奇怪之色,究竟是谁来的电话? 大概七八秒后,叶翔来到了阳台上。一缕又一缕的清风拂过,这里不仅清静,还很凉爽。 叶翔按下接通键,将手机放在了耳边。 “喂,漫溪。”他微微皱着眉头,轻声说道。如今的叶翔,是有些怕面对沈漫溪的,毕竟做了亏心事。 出人意料的是,电话那头,沈漫溪并没有开口说话,而是传来了抽泣声,声音十分细微,却让人听得心碎。 这种状况,让叶翔的脑袋瞬间“轰隆”一响,他不由在心中念道:我怎么感觉漫溪在哭呢……她为什么要哭?该不是我和牧谣的事,被她知道了吧! 想到这些,叶翔的心里开始乱了,他稳定住情绪,开口道:“漫溪,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感觉……感觉你不开心。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 “我把花瓶打碎了。”佳人芳唇开启,道了一声。 ‘花瓶?打碎了?’听到这个答复,叶翔悬着的一颗心落了下来,他舒了口气,道:“没事,不就是一个花瓶吗,打碎了再去买呗,没人怪你,也不缺这钱。” “那个花瓶,是我生日那天,我们一起上街买的。是你送给我的,我竟然把它打碎了。” “没关系,我以后给你买一个更大更好看的,乖,别不开心了。” “不一样,不一样的,叶翔,碎了的东西就是碎了,一些宝贵的东西也会因此流失,是永远回不到从前的……” 听到这话,叶翔一时哑语,心中隐约作痛,也有些茫然。不知何时起,清冷如冰、清美如雪的漫溪变得如此多愁善感,竟为了打碎一个花瓶而哭,说了这么多惹人怜惜的话语。 “漫溪,听我说,不要再为一个花瓶的事情那么伤感了。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花瓶虽然碎了,但其他事情都没有变,我依然那么的爱你,你依然那么美丽,我依然等着……等着那个‘一年之约’过去后……娶你。”说完,叶翔微合了一下双眼,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哭一把。 第一百九十一章 老婆老婆我爱你 “叶翔,我昨晚做了一个梦。”电话那头,沈漫溪的声音传了过来。 “什么梦?”叶翔问道。 “你不在了。” 叶翔微微一惊,道:“我不在了?” “对,满世界的找不到你,打你的手机,又打不通,你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佳人的声音流露几分伤感,道:“这个梦醒后,我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了好久。” 叶翔面露怜惜道:“傻瓜,我怎么会消失不见呢?那只是一场梦而已,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最近老是失眠,心里也很乱。好像有什么坏事情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沈漫溪心绪不宁说道。 听到后,叶翔不由闭上眼睛,伸出一只手,像做眼保健操那样挤按了一下睛明穴。随后,他睁开双眼,轻呼了一口气,便道:“你想多了,咱们夫妻恩爱,全家平安,不会有什么坏事情的。漫溪,老婆,你突然间让我感到好娇弱,你这个样子,让我很心疼,不要再乱想事情了,好吗?” 沈漫溪“嗯”了一声,继而道:“你什么时候从香港那边回来?” “我现在不在香港,在京华这边。” “你去京华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叶翔淡淡说道:“几天前,在这里处理一些事情,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香港和京华一个在南一个在北,气候温差很大,你两个地方跑,穿衣服要注意些。”沈漫溪关心说道。 叶翔微微一笑,道:“老婆,你好可爱哦,我都说了,我能照顾好自己,你还在电话那边那么关心我。再这么罗嗦,小心少女变妇女哦。” “无聊。” “还有什么事情吗?”叶翔开口问道。他虽然一脸平静的样子,但心里却波澜起伏,越聊下去,心中的愧疚感越深。 “当然还有事。” “什么事?” “你什么时候回来。”佳人的声音,流出了一份期望。 叶翔想了一下,道:“处理完这边的事情就会回去。” “你是三月二十一号去的香港,现在快到六月了,已经两个月了,你们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叶翔听出沈漫溪话里有些催促的意味,开口道:“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发生什么,只是……” “只是什么?” 佳人芳唇开启,从口中说出了两个字:“想你。”她的语气很轻,却显得情意绵绵。 当这个声音传入耳中,在这么一刻间,叶翔不由得怔在了原地,他心中喃喃念道:完了,我完蛋了。老天你在玩我是不?在我打算放手的时候,你把漫溪变成了这个样子,如果不出意外,她是打算嫁给我了。你叫我怎么放手?那个时候一到……我能放手吗? 进一步,衣冠禽兽。 退一步,禽兽不如。 唉! “我也想你。”叶翔稳定住情绪,回了四个字。 “叶翔你知道吗,我最近工作很累,有时候不想做事情了,只想你快点回来。”沈漫溪眼眸闪过一抹异样的情愫,道:“这种情绪从上个月起就开始有了,我压抑了好久,但最终,还是忍不住给你打了这么一个电话,我是不是变得很软弱了。” “你是我的未婚妻,你坚强的时候,我爱你。你软弱的时候,我依然爱你,并且还有一点心疼。”叶翔情真意切说道。 沈漫溪听后,心中涌现了一丝甜蜜,她整理了一下思绪,道:“叶翔,这些天,我时常会想从前的事情。记得那个时候,父亲病倒了,爷爷将我推上了那个位置,让我成为了沈氏集团的董事长。刚开始,所有的人都不相信你,只有你陪在我身边,相信我支持我。”说到这,沈漫溪面露一份幸福的憧憬,道:“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布下灭庞的大棋。你天天给我开车,我工作忙碌,要通宵达旦处理文件时,你会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陪着我,每次都会给我冲一杯咖啡。你在我最需要那么一个人的时候,陪在了我的身边,给我勇气和力量,让我一点也不孤单,并且最后,在我们的齐心协力之下,打垮了庞家,我们成功了。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听完,叶翔略有感触道:“你的幸福还会有很多,以后我慢慢给你。” “嗯,老公,你真好。”沈漫溪用甜美的语气说道。 当一声“老公”的称呼传入耳中,叶翔的身体情不自禁抖了一下,在他的记忆里,漫溪从未这么叫过自己。“老公”这个字眼,只有偶尔发短信时才能看到,如今她竟然这么叫自己了。 ‘我亲耳听见她叫我老公了,娃哈哈!我听见漫溪叫我老公了……漫溪叫我老公了,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才怪。’这一刻,叶翔忘却了心中所有的苦恼,整个人心旷神怡,如浴春风,总之全身上下就一个字来形容:爽! 叶翔觉得,能被心爱的女人叫一声“老公”,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件多么满足、多么温馨、多么感动、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叶翔心情大好,内心不再那么压抑,面露欢笑唱了一句:“老婆老婆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你什么回来。”沈漫溪又一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一周之内怎么样?” “好。”沈漫溪道了一声,想了想,随即又补充说道:“骗人是小狗。” “OK!汪汪!”叶翔饶有趣味叫道。 声音传来,沈漫溪不由捂嘴轻笑了一下,随后,她定了一下神,故作生气道:“你‘汪’些什么,是不是准备骗我。” “是啊,我有可能不是一周之内回来。”叶翔叹了口气,道:“而是三天之内就回来了。” “好,回来那天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没问题。” “我要去开会了。” “再见老婆,祝你长生不老,开会愉快。” “再见。”声落,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盲音。 结束通话后,叶翔的笑脸瞬间凝固。他将手机放进口袋,随后,仰头遥望那片茫茫无际的苍穹,微微皱着眉,念道:“未来究竟会怎样呢?” 第一百九十二章 战与不战 粤东省,辕门总部。 这是一座古朴而又宏伟的大殿,尽头有一个高台,一位面相威严的中年男子坐在用白金铸成的雕龙宝座上。宝座的后面,竖立着一柄十丈巨剑,它的剑身插入殿中,剑柄却露在外边,与苍穹对望,气势斐然。 相传上古时期,这柄巨剑只是一块石头,由于异常坚硬,黄帝轩辕氏便把它当做“磨剑石”,用来磨砺手中神兵轩辕剑的锋芒。 与神器的朝夕相处,让这块石头也渐渐沾染了灵性。 涿鹿之战,黄帝用轩辕剑斩下了魔神蚩尤的头颅,从此之后,上古第一神兵轩辕剑便消失无踪,而这块巨石却在同一时间化为了一柄巨剑,变得似石非石,似玉非玉。于是,便留下了这么一个传说:它是天帝宝库的钥匙,谁能解开巨剑的秘密,谁就能得到号令天下的力量,成为轩辕剑新的主人。 后来,黄帝的后世子孙轩辕郎,坐于它的跟前,不眠不休不吃不喝二百二十二天,专心悟道,最终创出不世奇功“轩辕诀”,并且开宗立派,建下了辕门。 所以这柄巨剑对于辕门来说意义非同小可,乃为圣物。谁坐的位置离它的越近,谁的地位就越是崇高。 那个坐在雕龙宝座上的中年男子,正是辕门现任宗主轩辕无尘。 此时,他目光深邃,扫视了一下台下众人,开口道:“我想听听各位的意见,本门与天宗,战,还是不战!” 声音传出,坐在右侧第一个座位上的一名男子,起身行礼,道:“父亲,我认为我们和天宗的关系,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势必一战。”他是轩辕无尘的长子,名叫轩辕修,年纪轻轻,天纵奇才,目前掌管辕门的情报工作。 “理由是什么?”轩辕无尘一脸平和说道。 轩辕修侃侃而谈道:“这半年多来,天宗一统湘南,势力发展之快,令人骇然。并且如今,他们已经将矛头对准了我们。于明处而言,沈氏集团和天翔集团将旗下产业疯狂的向南方扩张,已经抢了我们不少生意。于暗处而言,我们在湘南地区秘密发展的几股势力,都被天宗剿灭,他们的宗主一直在挑弄我们的底线,如果忍让下去,反倒显得我辕门无能了。辕门与天宗的一战不可避免,既然明确了这个目标,我们就要当机立断。如果拖延下去,眼睁睁看着天宗壮大下去而不动它,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显得我们辕门中人有些傻了。” 轩辕无尘听后,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将目光转向其他人,道:“你们的意见如何?” 坐在左侧的一位辕门长老起身说道:“门主,湘南乃龙虎之地,向来不受四大民间势力干涉。如果我们贸然进攻,会违背一些规定,到时其他三大势力那里,可能也会有动静,对我们辕门不利。” “这根本不算一个问题。”一旁的轩辕修插话道:“顾长老,你年纪大了,想事情未免太小心了。我们堂堂辕门,什么时候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只要我们随便找一个借口,出师有名,三大势力只会袖手旁观,不敢对我们怎么样。” “请问少主,如何出师有名?” 轩辕修眼中精光一闪,道:“很简单,我们可以制造一起‘辕门弟子在湘南地区失踪事件’,向天宗要人,如果他们交不出人来,我们就可以‘报仇’为由,直捣天宗总部,剿灭他们。并且事后,辕门全体人员退出湘南地区,不占那里的一分土地。这样一来,我们并没有向湘南地区扩张势力,不算违反规定,三大势力那边也没有什么话可说了。” “这个方法虽然不错,但如此一来,我们辕门在这场战斗中,似乎不会得到什么利益,反而会损伤不少弟子。” 听到后,轩辕修冷笑了一声,继而道:“能够消灭一个潜在的强劲对手,就是对本门最大的利益。” “少主说的是,短短一席话便让我豁然开朗,老夫同意少主的意见。”顾长老谦虚说道。 “父亲,我也赞成大哥的想法,攻打天宗。”这时,坐在右侧第二个座位上的一名青年人站起身子说道。他是轩辕无尘的二儿子轩辕易,心性纯朴,非常崇拜轩辕修,是轩辕修的跟屁虫,大哥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 “我也赞成。” “对!赞成,这场战斗,早该打了。” “打吧,我的一双拳头已经饥渴难耐了。” 一时间,大殿不少人开始表态,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形势,都是赞成攻打天宗。 这幕下,轩辕无尘挥手示意众人止声,他扫视了台下一眼,最终将目光停留在一直沉默无声的小儿子身上,问道:“靖儿,你的看法呢?” 轩辕靖缓缓站起身子,一脸平静与父亲对望着,道出了四个字:“我不同意。” 轩辕无尘听后,眼中冷光一闪道:“你的理由是什么?” “据我所知,天宗宗主与龙部天组组长‘泥菩萨’交情很深,如果我们冒然挑起战斗,于公于私,龙部都会向着天宗那边的。” 话音传出,一旁的轩辕修目光沉了一分,看向轩辕靖道:“三弟,你的这份气魄和胆识,我不敢苟同。龙部虽然实力强大,但毕竟是国家的组织,不是靠什么交情,就能为某个人某个宗派服务的。昔日天宗血洗湘南的时候,龙部没有管,今时我们攻打天宗,只要做得隐蔽,没对社会秩序造成大的影响,它依然不会管。知道么,有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只要找到了一个好的借口,是能够去做的。 轩辕靖并不理会这份话语,目光不移分毫看着父亲说道:“就目前而言,华夏四大民间势力中,龙帮雄踞北方,根基已稳,高手如云,综合势力最为强盛;而东部宋家,盘踞江浙沿海富饶地区,富可敌国,又与北美一些隐世势力关系密切,实力也不差;至于西部长生殿,虽然没有发展什么产业,势力范围局限于深山老林之中,但与各大修真门派交好,也不可小视。相比较而言,我们辕门排于四大势力末尾,势单力薄,一旦与天宗开战,即使赢了,也会元气大伤。说不定这场战斗,正是其他三大势力所期盼的,他们早把我们视为了一块肥肉,就等着找个机会瓜分。所以父亲,我认为,我们与天宗目前只是局部冲突,不宜开战,我们当以发展自身为主。” 听完,轩辕无尘并没有开口说什么,而是将目光转向站在轩辕靖身后的一名灰衣老者,忽然道:“影长老,你有什么看法?” 第一百九十三章 树下情缘 灰衣老者名叫影奴,一身修为深不可测,在整个辕门,可谓数一数二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影奴身在辕门,但性情高傲,即使门主轩辕无尘的号令,他也很少去听从。他只忠于一个人:轩辕靖! 这要从一段故事说起,轩辕靖的生母名叫赵婉儿,来自于一个隐世大家,是轩辕无尘丧妻后取的第二位夫人。 这桩婚事,并不是出于爱情诞生的,而是含有蹊跷,就像三国时期孙权嫁妹一样,存在着一层利益关系。赵婉儿出嫁时,影奴也跟着来到了辕门,他是赵家忠心的仆人,受赵家老爷子所托,保护好小姐的安全。 赵婉儿嫁给轩辕无尘头一年相安无事,轩辕家族与赵家由于结亲,也友好往来。然而好景不长,赵婉儿在怀上轩辕靖的第八个月,一次在花园漫步时,突然晕倒在地。 后来送去辕门医馆抢救,医师告诉轩辕无尘:夫人难产,孩子要出生了。若要孩子,夫人性命不保,反之,将孩子打掉,才能救活夫人。 最终,轩辕无尘选择了要孩子。 赵婉儿的死去,让影奴心中对轩辕无尘产生了一种无奈的恨意,同时,也十分愧疚,认为自己辜负了赵家的重托,没有保护好小姐。 他把自己关进小黑屋内,思考了几个日夜,最后下定了一个决心,就是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守护小姐的孩子。他认为轩辕靖是小姐生命的延续,对少爷好,是一种赎罪。 此时,听到轩辕无尘询问自己对天宗的看法,影奴只是淡淡回了一声:“我听少爷的。” 这明显是一句不敬之语,轩辕无尘似乎已经习惯,听后一脸平静,没有生出任何的怒色。他不想因为一点小事,和一个绝世高手撕破脸皮,况且这个高手,还有不小的利用价值。 轩辕无尘不再多问影奴什么,而是转移目光,盯着轩辕靖道:“靖儿,我认为你需要时间考虑。” “父亲要我考虑什么?” “该不该攻打天宗。”轩辕无尘铿锵有力说道。在他心里,已经决定与天宗一战,如果这场大战,影奴能够出手,那么辕门必胜无疑,并且损失也会很小。 而能够使唤影奴的,整个辕门,只要他的小儿子。所以,他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向轩辕靖施压。 父亲的意思,轩辕靖自然明了,他开口说道:“是,父亲,我会郑重考虑这个问题。” “多久?” “半个月之内。” “好,你先退下,好好去想一下吧。”轩辕无尘略为意味深长说道。 “孩儿告退。”轩辕靖简单道了一声,便转过身子,朝着殿外走去。 随着轩辕靖一起离开的,除了影奴,还有一个平头青年,他正是昔日庞家二少爷庞元霆的心腹小弟徐浩南,不过如今,他跟着轩辕靖混。 半年多前,庞元霆带着他绑架了沈漫溪,逼叶翔来救,原本想干掉叶翔和沈漫溪,为庞家报仇雪恨。没想到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两人被叶翔用计蒙骗,受了重伤,庞元霆的右腿更是直接被叶翔踩碎。最后幸亏影奴及时赶到,他们两人才得以保全性命。 后来,庞元霆和徐浩南跟着轩辕靖来到了辕门。轩辕靖请了不少名医给庞元霆医治腿伤,但叶翔那一脚太狠了,不仅让他骨头碎裂,右腿的经脉也是俱断,可谓回天无术。 于是,庞元霆落了个终生残疾的下场,每天只能坐在轮椅上度日。在轩辕靖眼中,他无疑等同于一个废人,已没有了利用价值,所以对庞元霆越渐冷落了下来。 徐浩南看在了眼里,为了让自己和主子能够在辕门有尊严的活下去,他请求轩辕靖,让自己替他做事。轩辕靖以一种不太在乎的心态答应了,然而没料到的是,徐浩南才智不浅,又有胆识,交待给他的每一件任务,都干得漂漂亮亮,并且他做事情,有一种拼命的劲头。 轩辕靖大为欣赏,对他越来越重视,以至于短短半年时间,徐浩南便成为了轩辕靖的得力干将,地位仅次于影奴。 ~~~ 辕门总部,一间偏僻的院子内。 “滚!”一声略显悲哀的咆哮响起,是一个坐着轮椅上的青年人发出的,正是庞元霆。 他的前方有一名少女,长得眉清目秀,少女的手中,拿着一条温湿的毛巾。此时,她开口说道:“庞公子,你的额头有些脏了,就让奴婢帮你擦擦吧。”少女一边温柔善良的说着,一边走上了前。她伸出一只白皙嫩手,正要用毛巾帮庞元霆擦掉额上的鸟屎。 “都叫你滚了!”语出的同时,庞元霆猛地挥手,将眼前人儿大力推开。 “啊!”少女发出一声惊呼,摔倒在了地上,她俏丽的脸上显出了几分痛色,显然摔得不轻。随后,少女将嘴抿住,咬着上嘴唇站了起来,一副惹人怜惜的样子。 “怎么了?”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个声音响起,轩辕靖带着影奴和徐浩南走了过来。 他看了少女一眼,继而将目光转向庞元霆,道:“元霆,看你闷闷不乐的样子,是不是这个下人惹你生气了?” 长久以来的压抑生活,让庞元霆看谁都不顺眼。听完轩辕靖的话,他并不回答,而是将目光转向了一旁,不看任何人。 见到后,轩辕靖面目毫无波澜,他用幽幽的语气说道:“看来这个下人真的犯错了,我帮你把她杀了怎么样?” 声音刚落,一阵轻风刮起,只见轩辕靖身后的徐浩南身形一闪,便来到了少女面前。几乎同一时间,他伸出一只手,掐住了少女的脖颈,将她提了起来。只要徐浩南稍微一用力,少女就会立马香消玉殒。 这幕下,庞元霆一惊,连忙道:“不要!” 话音传来,不等轩辕靖下令,徐浩南就将少女松开了。在浩南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始终是庞元霆,即使他只能靠轮椅度日,他依然是主子,永远的庞家二少爷。 被放下来后,少女捂住胸口干咳了几声,随后,她抬起头来,一脸惊恐面前几人,不敢吱声。 “你叫什么名字?”轩辕靖忽然问道。 “奴婢,奴婢名叫木香。”少女胆怯说道。 “好,木香,你听着,你以后就专门照顾元霆吧。你是第一个让他开口求情的下人,我相信你能让他好起来。”说完,轩辕靖转身迈步,朝着院外走去。 “少爷,以后再来看你。”徐浩南道了一声,便跟上轩辕靖的步伐。 很快,他们离去了。 院子里清静了下来,一棵大树下,一名白衣少女和一个坐在轮椅上的青年,目光接触在了一起。 第一百九十四章 京城俱乐部 京城俱乐部,位于京华朝阳区的京城大厦,于1994年10月由华夏中信集团和美国国际会所管理集团共同创建。它为京华四大顶级俱乐部之一,有着“华夏第一富人俱乐部”的美称,只有显赫的身份才能够进入这里。 京城俱乐部目前将会员人数控制在千人左右,大多为有着大公司背景的商界精英人士。由于接近使馆区,俱乐部也吸引了不少驻华大使的加入。另外,会员中还有少数的太子党和富二代,他们来这里,并不是抱着凑热闹的心态,而是为了笼络一层关系。 晚上八点,一辆挂着军牌的黑色悍马车停在了京城大厦前。车门开启,两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走了下来,正是叶翔和萧楚南。 叶翔抬头望着面前这栋灯火璀璨的白色大楼,眼中涌现一份神采,不由赞叹道:“处男,这个地方不错。” 萧楚南与叶翔并排站立,道:“进出后,你会发现更不错。” “那我很期待。”说到这,叶翔收回目光,看向萧楚南道:“这栋大楼,最拉风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京城俱乐部,我带你去。”萧楚南道了一声,便迈开了脚步。 叶翔面露一份期待,连忙跟上他的步伐。 京城大厦是一栋智能化多用途的大楼,也是中信集团办公所在地。它共分为五十六层,地上五十二层,地下四层,拥有三万多平方米的高档写字楼,并且独居匠心设计出了两百多套豪华公寓。 一直以来,京城大厦都是首都标志性建筑物之一,而京城俱乐部,就位于它的顶层。 在萧楚南的带领下,两人走进了直达京城俱乐部的专用电梯。仅是一个电梯,其豪华程度便让人惊叹,四壁镶嵌着精美的木雕和古镜,典雅又不失冗赘,在灯光的照耀下,夺目生辉。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电梯还有一大特点,就是极快极稳。不到一分钟时间,它便将叶翔和萧楚南送到了大厦顶层,而在这期间,两人几乎没有感觉到速度的变化。这是一种一步登天的感觉,很讨人喜欢,将物理高度与人们的心理高度巧妙的嫁接在了一起,真的很爽! 此时,电梯门打开,两人来到了京城俱乐部。一眼望去,有如步进了宫殿之中,盘龙的柱子、巨大的吊灯、华丽的地毯,好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入口处的墙上,还挂着一块京城俱乐部的友情提示牌,提醒着进入俱乐部的会员不能穿牛仔裤、T恤衫和旅游鞋,应将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看到这些后,叶翔不由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装扮,一身白色阿玛尼西服,帅气逼人,穿得还算体面。 虽然叶翔生性自由散漫,但有一个道理他还是懂得的,那就是有些场合,注重穿着,是一种必要的尊敬。如果现在的他,按照平常的装束,穿得和乡巴佬一样走进这里,那不是显得自己有特点,而是装逼了。 在萧楚南的带领下,两人最终来到了一间环境优雅的休息厅。 这里播放着舒缓柔美的音乐,两人选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并且各自点了杯咖啡。叶翔环顾了一下四周,不远处零零散散坐着几桌人,那些人看了自己一眼后,便继续和同伴们小声谈事情去了。 其中,叶翔还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不久前,叶翔看了一档名为《赢在华夏》的大型创业励志节目,那里面的一个评委,就坐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 “这里怎么样?”此时,萧楚南开口说道。 叶翔回过神来,道:“的确很不错,不过我有一个疑问。” “什么问题?” 叶翔压低声音道:“我刚才进来时,这里的人好像都看了我一眼,我脸上粘饭了吗?” 萧楚南淡淡说道:“你是新来的,他们一般对生面孔都比较感兴趣。” “他们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看他们并不是对我感兴趣,而是在防备着我什么。”叶翔说道。 萧楚南点了下头,解释道:“这里的会员大多是企业家,他们身后都有着集团背景,一举一动都携带着商业机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误会,企业家会将很多重要的私人会见和商务交流安排在俱乐部。他们更多考虑的是商务的私密性。比如,若在开放式的酒店跟某位公司老总见面,外界可能会猜测是否两家公司有合作之意;若跟某位公司副总见面,外界又可能猜测他是否准备“挖人”。而俱乐部一定程度切断了企业家商业生活的曝光通道,让他们感到安全和放松。如果这个地方,一旦出现了新面孔,由于不知道这个人的底细,他们肯定会有所警惕的。” “原来是这样。”叶翔道了一声。 萧楚南补充说道:“除了与外界保持安全的距离外,这些人也在寻求一种圈子化的认同感。无论是谁,都需要友谊和群体的归属感,尊重与被尊重,需要彼此的同情、互助和赞许。‘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明人确实有所谓的‘层次’和‘圈子’。”说到这,萧楚南忽然道:“有没有兴趣加入这里。” “加入这里有什么要求吗?”叶翔问道。 “原本是有不少要求的,但如果介绍你入会的人是我,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要求了。你只要交十几万入会费,每月再交点小钱,就能成为京城俱乐部的一员了。” “还要交钱啊?”叶翔一副心疼的样子,道:“能不能不交钱,猪肉长价了,我出现了经济危机。” 萧楚南听后,没好气说道:“去你的,你到底加不加?” “加。”叶翔干脆利落说出了一个字。 “这就对了嘛。”萧楚南聊道:“跟你说个事,曾经有一个做钢材生意的老板,提着一百万的现金要加入京城俱乐部,不过刚走到门口,他就被赶了出来。这里不是有钱就能加入的,还要一定的身份地位。” 叶翔开口道:“我加入这里是沾你的光,我没有什么身份地位的。” 萧楚南眼中闪过一抹异色,道:“你的那些破事别想瞒我了,一宗之主,这个身份蛮光彩的。” 听到这话,叶翔便不再说什么了,而是举起手中的咖啡,品味了一口。 他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风景,轻呼了一口气,随后转回头看向萧楚南道:“对了,处男,我有一个疑问,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吧,别在我面前表现得这么客气。” “我感觉你今天对我特别的好,不仅邀我出来玩,还把我带到这里,介绍我入会。” 萧楚南面露一份正色道:“那天,你从萧家离去后,我便把你不肯欺骗欣儿的事情告诉了老爷子。然后老爷子告诉我,叶翔这个朋友,可以交。在我记忆里,这是老爷子第一次要我主动结交谁。” “那我会很荣幸。” “等会会有几个人来,是我们圈子一起玩的人,我介绍给你认识。” “感谢。” 第一百九十五章 意外来电 此时,一阵轻微的“呜”声响起,叶翔放下手中的咖啡,从口袋里搜出手机看了一眼。 “处男,我去接个电话。”他道了一声,便站起身子,朝着一方快步走去。 “别迷路了。”萧楚南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很快,叶翔来到了京城俱乐部最外边的一条走廊上。确切的说,这是一条360度的环形回廊,它将这家4300平方米的顶级私人俱乐部包围起来,站在这里鸟瞰,可以欣赏到京华任何其它地方都无法比拟的360度全景,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奇妙而又尊贵的感觉。 当然,这些东西并不是叶翔如今所关注的,它觉得这个地方唯一的好,是好在清静。此时,手机依然震动着,叶翔深呼吸了一口气,按下了接通键。 “喂。”他将手机举到耳边,开口说道。仅仅一声“喂”,音色却显出了几分颤抖,毫无疑问,叶翔现在的心里是极度紧张的。 “你是不是在京华的京城大厦那里?”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异常悦耳动听的女声。 “对,我在这里……你怎么知道?” “前面我的车路过京城大厦时,看见两个人站在门口,其中一个人的背影,让我感觉是你。没想到真的是你。” “你来京华了?”叶翔小心翼翼问了一声。 “嗯,我来这里散心。” 听到后,叶翔两眼神采大现,道:“牧谣,你现在在哪?” “不告诉你。”唐牧谣淡然回道。 叶翔缓和了一下心中的激动之情,用恳切的语气说道:“我想见你,很想很想。” “再见。”声落,佳人便挂断了电话。 一阵盲音响起,短促而又有力,像是一面鼓,一下一下的击中了叶翔的脑袋和心脏,使之滞涩地疼痛。 这些天以来,在叶翔的心里,自然是很想念唐牧谣的,但他答应过那个女人,给双方一段时间冷静。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压抑着这份感情,努力不去想那个女人,不联系她。 叶翔原本以为自己能够一直这么“静”下去,做个争气的男人,恪守那个承诺。但突然之间,唐牧谣来了这么一个电话,告诉自己,她就在京华,和自己在同一个城市,并且她还在某时某刻过路的一瞬间见过自己。 想到这些,叶翔的情绪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如今的他,疯狂想念起了那个女人,想见她。 唐牧谣挂断电话后,叶翔愣了一秒。随即,他回过神来,两眼透散灼热之光,看着手机,快速按起了号码。眨眼间,叶翔便拨完号,呼叫起了唐牧谣。 然而电话那头,却传来了这么一个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听了几秒后,叶翔按下了挂断键,继而毫不犹豫的,再次拔下了那个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这个声音毫无悬念的,又一次响起了。 叶翔现在的脑袋已经热得不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再次与那个女人通话,听她的声音,问她到底在哪。尽管知道希望渺茫,但叶翔还是非常执着的,第三次按下了那个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叶翔第四次按下了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叶翔第五次呼叫唐牧谣。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叶翔第六次呼叫。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叶翔心里念着“事不过七”,第七次拨下了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 终于,在重拨了十几次,依然没有结果后,叶翔放弃了。 这个世上很多事情,都是很无奈的,不是有了那么一份心和那么一份坚持,愿望就能实现的。没有正确的时间正确的缘分,就没有正确的结局。 “操!”此时,叶翔重重从口中吐出了一个字。 他有个怪癖:在心情不好时,听见“对不起”三个字,心里会更加烦躁。 由于听多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这句话,叶翔十分想跟那家经营手机业务的大公司提个建议,就是按理说,关机的是用户,又不是你们的责任,不必说什么“对不起”。 你可以来一句“尊敬的用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都好些,虽然乍听之下不习惯,但这份态度,让人觉得真实诚恳一些。 这时,叶翔稳定了一下情绪,将手机放回原处,然后双手插着口袋,眺望起了远方的都市夜景。他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如同木偶一般看了一会儿。随后,叶翔呼出了一口气,额前的几根毛发,随着这阵风,轻轻荡漾了一下。 毫无疑问,叶翔现在的心情,是有些失落的,他觉得此时的自己真像一个傻逼。 叶翔再次稳定了一下躁动的情绪,继而转过身,准备迈步回到萧楚南那里。就在这时,他看到不远处,三个人缓缓朝这边走来。 站在最左边的是一个长相斯文的中年人,中间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的长发美女,她正搀扶着另外一名女生。那名女生微微低着头,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浑身散发着清纯气息。不过如今,她像喝醉酒了一般,浑身乏力,走路摇摇晃晃的。 叶翔觉得这名穿着连衣裙的女生有些眼熟,不由定睛一看,终于认出了她。她正是小茹的闺中密友章泽天,昔日在清水大学的校园里有过一面之缘。叶翔对她的整体印象还不错,没想到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了她。 看到章泽天如今这副模样,叶翔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眼睛微眯了一下,默然无声的站在原地,看着三人越走越近。 很快,三人距离叶翔只有半米之遥,眼看就要擦身而过。就在此刻,叶翔霍然开口,道出了三个字:“等一下!” 第一百九十六章 滚的人是你 听到叶翔突如其来的声音,三人停下了脚步。站在左边的中年人和中间的长发美女面露疑惑之色,至于章泽天将头抬了起来,当看到叶翔后,她双眸微微一亮,道:“张茹他哥,是你啊。” 叶翔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仔细看了看章泽天的神色,只有她面颊泛红,双眼有些迷离,果然有蹊跷。 “你怎么了?”叶翔用关怀的语气问道。 章泽天面露几分茫然之色,道:“我,我也不知道,突然之间头好晕,感觉好晕。” 叶翔听后,瞟了眼站在章泽天旁边的两人,继而道:“他们是你的朋友吗?” 章泽天介绍道:“扶着我的这位美女是我的好朋友,蓝蓝。站在她旁边的这位男士,是蓝蓝的男朋友薛先生。今天蓝蓝要我陪她来这里,我就来了。” 听完,叶翔转移目光,看向了站在一旁的蓝蓝和薛先生。 见到有人投来目光后,他们两人咧嘴笑了一下,不过,叶翔觉得这份笑容很虚伪,所以冷脸回应。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忽然奇怪问了一声:“天天,你前面有没有吃巧克力?” 章泽天点了下头,道:“吃了一块。” “是你自己买的?还是谁给你吃的?” “蓝蓝给我吃的,怎么呢?有什么问题么。” 叶翔并没有回答,而是目光一冷盯向蓝蓝,淡淡说出了三个字:“放开她。” 蓝蓝略微一惊,道:“你什么意思?” 听到后,叶翔懒得跟她废话,闪电般出手,朝她的手臂轻轻一弹。蓝蓝全身顿时如同触电一般,松开章泽天,并且向后退了两步。 趁此机会,叶翔一把牵上章泽天的手,将她拉了过来。 “你干什么!”这幕下,一旁的薛先生面生怒色,对叶翔重重道了一声。 章泽天对叶翔突如其来的举动也是不解,不由疑问道:“是啊,叶翔,你拉我干什么?” 叶翔看向章泽天,解释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巧克力是一种春药。尤其是当一个女人吃完巧克力后,再让她闻某种特殊的香味,很容易让她意乱情迷的。而你这位蓝蓝的朋友,身上正好散发着这种味道,你靠得她越近,精神和意志就会越渐堕落。你现在的状态,处于发情初期。” 听到这话,章泽天的头脑清醒了几分,她霍然将目光转向蓝蓝,微微张着嘴,茫然而又惊愕的样子,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对方如此这般注视下,蓝蓝面露一抹羞红,显然有些心虚。她稳定了一下情绪,指着叶翔道:“你胡说!” 叶翔不以为意,并没有和她争论,而是看向站在旁边一副老实样子的薛先生,道:“长得斯斯文文,没想到是个衣冠禽兽。” 薛先生听后,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而是皱着眉头说道:“你胡说些什么。” 叶翔冷哼一声,道:“一个大男人,装什么蒜。这件事情应该是你指使的吧,对女人下药,是最下三滥的手段,比强奸还可恶。我前面说错了,你不是衣冠禽兽,你比禽兽不如还不如。” 听完,薛先生眼中闪过一道冷光,他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说下去,而是面色一沉,道:“我以前在俱乐部没见过你,你是谁带进来的,这里不是刁民来的地方。你如果识时务的话,立马滚出这里!” 很早以前,当章泽天在网络蹿红时,薛先生看了她的照片后,便对她清纯的模样历历在目,爱慕极深。但由于章泽天有些身世背景,他也不好用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占有他。所以一直以来,薛先生只能将这份痴爱埋在心里。 蓝蓝是他包养的大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薛先生知道了蓝蓝和章泽天是朋友。于是他头脑一热,便制定了一个计划,叫她的小情人找个理由把章泽天带来,并且给她吃特制的黑巧克力。为了这个计划的实行,薛先生哄了蓝蓝好长一段日子,天天带她逛街,给她买衣服吃大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她在京华买一栋房子。蓝蓝抵制不了诱惑,最终答应了。 这个计划原本实行得很顺利,然而就在薛先生准备把蓝蓝和章泽天带到楼下的公寓,来次“双飞”时,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将他的好事全给搅合了。 此时此刻,在薛先生的心里,是恨极叶翔的,如果不是有两名女生在场,他早就出口成脏,并且联系打手在京城大厦外面蹲点,等到这个小子出去后,卸胳膊卸腿了。 “你刚才说什么,可以再说一遍吗?”叶翔双手插进裤袋,一动不动盯着薛先生说道。 “给老子滚!”薛先生心里越来越窝火,终于无法保持风度,吼了一声。 声音传来,叶翔原本准备习惯性扇对方一巴掌的,但想了想,他最终没有这么做。而是身形一闪,猛地出脚,朝着薛先生踹了过去。 叶翔的速度太快,薛先生还没反应过来,便感觉胸口一闷,一股巨力的传了过来。他的身体顿时如同断线的风筝,向后横飞而去,随即倒在地上,又向着一方滚了几米。 “啊呃!”当身体在地上停稳时,薛先生抑制不住发出了一声惨叫。 这幕下,叶翔冷声说道:“现在你应该知道,滚的人是你吧。”说完,叶翔牵着章泽天的手,正准备离开。 然而就在转身的一瞬间,他霍然发现身后十几米外的地方,站着五个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自己竟然现在才发现,显然对方的实力,非同小可。 这个五个人中,为首的是一名剃着和尚头的青年,面色不怒不喜,不善不恶,给人一种毫无做作的冷酷感。至于他的身后,跟着的是四名穿着黑色唐装的男子,他们的胸口,各自印着一条威武的青龙,似乎是某个组织的标志。 叶翔站在原地,一脸平静之色与他们对望着,他感觉,来者不善。 第一百九十七章 冲突发生 “你是谁?”和尚头青年开口问道。 “你又是谁。”叶翔反问了一声。 和尚头青年冷声道:“我是这里的负责人,难道你不知道,这里不是闹事的地方么。你是第一个在京城俱乐部动手打人的人。” “过奖。”叶翔简单道出了两个字。 声音传入耳中,和尚头青年将头微微上仰,一脸漠然表情道:“给你们三人一个的唯一选择,跪在地上。” 叶翔听后,看了看身旁的章泽天,再瞧了眼不远处的蓝蓝,随即收回目光,露出一个嘲讽式的笑容,道:“凭什么?” “没有理由。”和尚头青年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 叶翔生平最讨厌那种自以为是,老喜欢用高人一等姿态说话的人,见到对方这份态度,他张开口,轻描淡写回应了个字:“跪你妹啊。” 声音传来,和尚头青年眼中寒光一闪。他身后站着的四名唐装男子更是传出了肃杀之气,只要等主子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马出击。 眼看局势就要一发不可收拾,这时,一个声音响起:“司徒神,你不要乱来!”原来是萧楚南赶了过来。 同时,这里的异常情况也被不少人发现,走廊的入口处,站了不少的围观群众。 司徒神将目光转向萧楚南,淡然道了一声:“他是你带来的人?” “不错。”萧楚南站在叶翔身旁,干脆说出了两个字。 “好,还你们萧家一个面子,他可以不跪。”说到这,司徒神看向不远处的章泽天和蓝蓝,面色一沉道:“不过你们两个,得跪!” 司徒神的声音带有一种威势,给人一种压迫感,蓝蓝听后,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至于章泽天,还是比较冷静的站在了那里,不过她的心里,或多或少也有些紧张。 章泽天从小性格便非常好,活泼开朗,待人随和,不过骨子里,亦存着一股傲气。如今,别人莫名其妙的要她当众下跪,她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的。然而当前的情形,她如果不跪,肯定会招来大麻烦。 ‘死就死吧,本小姐就是不跪。’此刻,章泽天在心里说了这么一句。 “我手中牵着的这个女孩儿,是我的朋友,她也不能跪。”就在这时,一个坚定的声音响起,正是叶翔开口说道。 声落,他转过头,投给了章泽天一个柔和的目光,将她的小手紧紧握在了手心。这幕下,章泽天心里泛起了一阵小感动,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好,真温暖。 “你不要得寸进尺。”司徒神冷冷道了一声。 听到后,叶翔收回目光,看向司徒神道:“我不是得寸进尺,我只是想不明白,你要她下跪的理由。她是一个好女孩儿,被朋友骗来这里,下了药,差一点就要被人欺负。她做错了什么吗?没有吧。你凭什么要她跪?” 司徒神面目毫无波澜,道:“京城俱乐部不允许有人闹事,凡是参与者,无论对错,都得受到惩罚。你在这个地方,踹了我们一名会员一脚,这件事情因她而起,她脱不了干系。” “什么狗屁逻辑。”叶翔一脸不屑说道:“照你的意思,如果我现在和你干一场架,闹出了一件新的事情。你也成了参与者,这是不是意味着,事后你也要处罚你自己?” 此话一出,全场无风自起,杀气又一次弥漫了开来。 司徒神不再说话,而是伸手做了一个手势。他身后的一名唐装男子立马会意,迈步到走廊的门口,对围观众人说道:“各位,不好意思,俱乐部现在关闭,少主希望与此事无关的人,能够马上离开。” 唐装男子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威慑力还是有的。众人听后,你瞧我一眼,我看看你,最终还是迈动了脚步,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们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虽然很想看这场戏,但他们心里明白,有些人的话是要听从的,有些事情知道得越少越好,否则,将容易失去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离开了。此时,走廊外仍然零零散散站着几个人,他们敢留下来,身份自然非同不可。 至于萧楚南,刚才叶翔和司徒神对话时,他一直保持着沉默。虽然和叶翔相处没多久,但对方的性格他还是有所了解的。叶翔这个人,虽然平日嘻嘻哈哈,可一旦火气来了,是不能劝的。如果相劝,不仅无济于事,还会被他认为不给面子。做为他的朋友,要么沉默,要么帮他。 这时,萧楚南开口道:“司徒神,你什么意思?” “还用问吗?”司徒神眼中幽光一闪,道:“我要他半条命!” “我不许你这么做。” 司徒神冷哼一声,道:“你算老几?” 听到这话,萧楚南的火气也起来了,沉声道:“听你这话的意思,你在瞧不起我们萧家咯。” “我并非瞧不起,但也不怕你们。”说到这,司徒神眼中流露一抹狠色,道:“我今天就不给你们萧家这个面子,怎么着!难道萧震北敢带着部队来我这里,拿枪指着我的脑袋,枪毙我不成?” 司徒神有两个外号,第一个是“龙太子”,第二个是“狂神”。之所以称他为“狂神”,是因为当他认定了一件事情想那么去做时,天王老子的面子也不给。他不怕惹麻烦,也不怕惹到什么人,总之,就是天不怕地不怕。这种心态,浓缩为一个字就是:狂! 在萧楚南心里,是不希望这场架打起来的。司徒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背后站着的那股势力,如果他和叶翔打起来,将牵扯到华夏两大宗派的对立。叶翔的天宗虽然不弱,但比起司徒神背后的那股力量,还是小巫见大巫。双方一旦对立,将对叶翔大大的不利。 身为友人,萧楚南觉得自己有必要阻止事态继续恶化下去。这时,他平复了一下心境,随即说道:“司徒神,我劝你还是不要乱来,你知道他是谁吗?” 第一百九十八章 蹊跷的架 “是谁。”司徒神淡然道了一声。 萧楚南开口说道:“他是‘泥菩萨’的兄弟。” 司徒神冷笑一声,道:“你是说方宇吗?有一句话说得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这个天组组长是在争议中上位的,所以处理事情需要特别谨慎小心。我今天把他的兄弟打到半身不遂又能怎样,他能带着整个龙部来抓我?他有那个权利么,他敢吗?” “司徒神,你不要太嚣张了。”萧楚南声音一沉说道。 司徒神不再理会他,而是将目光转向叶翔,道:“人,尤其是男人,要靠自己,才能得到尊重。无论你认识谁,谁是你的靠山,我今天都不给这个面子。在开打之前,我有个问题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是谁?” 目前而言,叶翔并不想公布自己天宗宗主的身份,按照司徒神那种势头,即使说了自己是谁,也很有可能无济于事。从刚才的对话中,叶翔感觉眼前这个家伙虽然狂妄,但身份肯定不简单,他究竟倚仗着怎样的势力? ‘萧楚南刚才说了那么多话,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平息这起事件。换句话说,他在向自己透露个信息,这场架不能打。’ ‘也对,现在天宗和辕门的关系闹得那么僵,如果再在北方树立一个强大的敌人,明显是不智之举。’ 思绪到这,叶翔打算息事宁人。 “我是谁不重要。”叶翔开口道:“重要的是,我有这个。”语落的同时,叶翔用肉眼难辨的速度往虚空中一抓,手中顿时多了一块夺目生辉刻绘金色威龙的令牌。 此时,在场的共有十几人。这幕下,少数人面露了疑惑之色,而其他知道这块牌子象征意义的人,则显出了惊叹之色,即使萧楚南也不例外。 至于司徒神,在见到令牌的一瞬间,眼中闪过了一抹异色。看向叶翔的眼神,少了几分轻蔑,多了一份重视,毕竟这块牌子,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拥有的。 “金龙威赦令。”司徒神从口中念出了五个字。 “没错。”叶翔冷眼看着司徒神,道:“你如果动了我,一般情况下,方宇的确不能拿你怎么样。但如果我使用这个令牌,他便有足够权利和理由找你麻烦。” 听到这话,司徒神怔了一下,不过脸上并没有显出任何的忌惮之色。随后,他张开口,忽然嘲讽式的笑了两声。 叶翔眼中闪过一丝惊疑之色,道“你笑着什么?” 司徒神平静下来,回答道:“我父亲正好也有这么一块牌子,只不过它的那个是红色的,比你的金龙威赦令要高一个档次。你的只可以保自己,而我父亲的,不仅能保他自己,也能保我。你说,我有必要怕你手中这块破牌子吗?”声落,司徒神伸出一只手,正准备向前挥,发动进攻指令。 “住手!”就在这时,一个颇具气势的叫声响起。走廊入口那边,一个穿着军服的年轻人带着六名下属走了过来。 他的六名下属,并不是统一着装,而是穿着不同的服饰,各具特点,与整个人的精神面貌融为一体,显然不是等闲之辈。 这时,那名年轻人停下了脚步,距离司徒神十米之遥。 萧楚南见到后,眼眸一亮,不由叫了一声:“大哥!” 来人正是萧楚南的亲大哥、萧家长子萧鸿生,他目前担任的职务是龙部地组副组长。值得一提的是,在龙部“天组”和“地组”中,虽然组长的职位要比副组长高上一等,但这两个官职各有优势,组长并不一定能够镇住副组长。 事情是这样的,龙部为了制衡“天组”和“地组”两大组长的权利,特别设立了三名副组长。副组长最大的优势是,可以成立一个只听从自己指挥的特别小队,也就是说,拥有自己的一股势力。 如今萧鸿生所带来的六名属下,来自于第七小队。而第七小队,就是他身为地组副组长,成立的专属于自己的一支超能队伍。 “叶翔,我保下了。”萧鸿生盯着司徒神,用一种毋庸置疑的语气说道。 司徒神依旧一副冷酷的样子,他毫不妥协说道:“如果我不放呢。” “我的人比你多,比你强,你没有资格阻拦我做什么事情。” “听你的意思,你打算和我动手?” “没错。”萧鸿生十分干脆从嘴中道出了两个字。 听到这话,司徒神眉头一皱,道:“萧鸿生,你可要想清楚,你一旦和我动手,整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只是你我的矛盾,而是你们萧家和我们龙帮的对立。” 听到“龙帮”两个字眼,叶翔心中一惊,怪不得这个叫“司徒神”的家伙那么嚣张,原来他背后站着华夏第一民间势力。 “对立?你们龙帮不配。”萧鸿生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虽然这句话显得有些狂妄,但他说得十分有气势。 司徒神听后,眼中寒光一闪道:“你刚才说什么?你把话说清楚点。” “不就是一个黑社会吗?惹毛了老子,老子开着坦克去秦皇岛,压碎你们龙帮的大门!”萧鸿生重重说道。 话语传来的一瞬间,司徒神的一只手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差一点就要出手。他镇定了一下,不再说话,冷冷与萧鸿生对视着。 整个走廊无风自起,杀气纵横。这场战斗,一触即发。 “等一下,先别急着打。”就在这时,一个让人觉得很怪的声音响起。 这场架真的很蹊跷,总有那么一个人,在那么一个时候出来“捣乱”。这场架,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打起来。而此刻,在这个关键时候出声的人,竟然是叶翔。 刚才萧鸿生的出场以及一番表现,把叶翔心中的一股男儿热血引动了起来。 他扣心自问:我是谁?我是叶翔,堂堂天宗宗主,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妈的,自己惹事了,遭人欺负了,竟然站在旁边要别人帮我出头,太不拉风了。 龙帮又能如何?老子出来混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生气,老子生气了,后果很风骚! 第一百九十九章 名动京华 刹那间,全场的目光聚焦在了叶翔的身上。 叶翔一脸深沉的表情,松开章泽天的手,向前迈了两步。然后伸出一只手,一边指向司徒神一行人,一边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们五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一起上吧。” 话音传来,司徒神心中冷笑一声,他正准备挥手发动进攻指令,却霍然间发现自己全身竟然动弹不得,原来叶翔刚才在说话的一瞬间,偷偷发动了定仙缚。 有道是,习惯成自然,叶翔定人的这门功夫,如今已经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不知道他底细的人,是容易被他一招“定仙缚”,搞到阴沟里翻船的。 每次做完这种事情后,叶翔的心里都会重复自己的那句名言:不要问我为什么喜欢阴人,就如同不要问我为什么要吃饭一样。 中招的不仅是司徒神,他身后跟着的四名属下也被叶翔给定住了。发现这个情况后,五人心中大惊,连忙运起全身真气,冲起了穴道。 叶翔哪里容得他们有喘息的机会,身形一闪,便来到了五人面前。几乎同一时间,他左右打了一拳,前后踢出了一脚。 “嘭”地的一阵声响,司徒神的四名下属毫无悬疑的被叶翔击中,他们的身体像断线的风筝一般,向后飘了起来,继而落到地上,像死狗一样一动不动躺在那里。 收拾完小喽啰后,叶翔身形一闪,便出现在了司徒神的跟前。 此时,司徒神体内的真气涌动了起来,经脉中的能量越聚越多,眼看就要破除叶翔的“定仙缚”。然而就在这一刻,叶翔双指并拢,默念咒法,又一个“定仙缚”朝着司徒神使了过去。 再次将司徒神定身后,叶翔并不放心,他思索了一秒,便伸出右手,“嗖”地一下点了司徒神的几个大穴,将他的奇经八脉封住。这下子,司徒神别说动,就连运行真气也难了。 做为这一切后,叶翔安心下来,双手负立,一动不动看着司徒神。 司徒神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只能用凶狠的目光盯着叶翔,仿佛在说:小子,有种你弄死我,弄不死我,你就等着死吧! 叶翔觉得司徒神在如今这种情形下,还这么瞪自己,很有骨气,骨头里简直贱气纵横。此刻,他猛然挥手,一个大耳光毫无征兆的打在了司徒神的脸上。 “啪”地一声,震惊全场。 龙太子竟然被人打了,在自己的地盘被人抽了耳光,天哪,月亮打西边出来了。 至于司徒神,一下子懵住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子真的敢打,并且是抽自己的耳光,他宁愿相信这不是真的。但面部传来火辣辣的疼痛,告诉他,他被打脸了,这是千真万确的。 “第一巴掌,是替我打的。”叶翔扇完耳光的同时,说了这么一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反手第二个耳光打在了司徒神的脸上。 “第二巴掌,还是替我打的!” 声音刚落,啪!第三个耳光响起。 “第三巴掌,依然是替我打的。” 叶翔似乎打上瘾了,不停挥手扇起了司徒神的耳光。这一幕下,周围不少人看得胆战心惊,即使萧鸿生也有些动容,他敢和司徒神对着干,甚至将他打成重伤,但不会这么毫无忌惮的扇对方的耳光。 因为这种行为,对于司徒神来说,是一种毕生难忘的耻辱,比杀了他还严重,会结下永远的仇恨。他一旦缓过气来,就会像疯狗一样,展开疯狂的报复。 当一个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和时间去报复另一个人,是十分可怕的。 叶翔并没有想这么多,当心中的火气上涌后,如果不把别人整个痛快,他是不会停手的。 男人有权有势后,或许真的会变坏,叶翔觉得自己的性格,比以前坏了一点,也嚣张了一些。 这样也好,痛痛快快做自己喜欢的事,痛痛快快揍自己讨厌的人,痛痛快快的由生到死。世间过往,多少片云烟,我心如此率真,我行这般逍遥,我一直这么去活,别人说不对,关我屁事,只要合我意就行。 “第四巴掌,是替挺我的兄弟,为我出头的人打的。” “第五巴掌,是替天天打的,连那么好的女孩你也欺负,你是男人吗?” “第六巴掌,是因为你剃了光头,我看得不爽。” “第七巴掌,是因为你正好站在我面前,我正好想抽你,你正好一副欠抽的样子,总之,你的样子很衰。” “第八巴掌……呃,我还没想好为什么抽你,但已经抽了,就当做我因为没想好为什么抽你,所以抽了你吧。” “第九巴掌……呃,第九巴掌是因为,是因为……叫你剃光头!” 啪! 此刻,司徒神已被扇得鼻青脸肿,但他的眼神并没有丝毫的示弱,反而透散出一种疯了的恨意,如果能动的话,他一定会拼了命,将眼前这个小子扒皮抽筋。 看到司徒神这种目光,叶翔心中的火气自然不会消,他最讨厌别人和他抬杠了。这时,叶翔抬起手,正准备扇第十巴掌,但想了想,他还是停了下来。 “算了,第十巴掌不打了,你脸皮真厚,扇得我的手都疼了。操!”语落的同时,叶翔猛然抬腿,朝着司徒神的身上就是一脚。 司徒神的整个身子,顿时向后横飞而去,最后与大地重重来了个亲密接触。他倒在地上,如同被城管群殴的小贩,眼中流露愤恨而又无助的目光。 看到后,叶翔拍了拍手,清理了一下手中的灰尘和血迹。随后,他转过身子,看了看萧楚南,又将目光转向萧鸿生,道:“谢谢啊。” 萧鸿生并没有开口,而是饶有兴趣的看着叶翔。以前他听说过叶翔,但这份情感,仅限于知道这个世上有这么一个人。但如今,看到叶翔的所做所为后,他感到了一丝惊异,觉得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年轻人,有点意思。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来到了章泽天面前,牵住她的手,简单道了一声:“走,我带你离开这里。”说完,他便朝着门口那边,迈开了脚步。 章泽天并没有反抗,而是依话跟上了叶翔的步伐。虽然刚才,章泽天一直安静站在一旁,但心情却是十分复杂的,刚才的那种氛围,她以往从未体验过;那种场面,她也从未见识过。 她原本以来,自己很了解这个世界,月亮是圆的,太阳是热的,世上分为好人和坏人,男人的吸引力无非就那么几种,要么有钱,要么长得帅,要么身体强壮,要么有性格…… 然而有了这一番经历后,章泽天的认知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觉得以前的自己就是一只井底之蛙,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秘密自己并不知道。比如她觉得叶翔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但之所以这么认为,并不是出于他有钱和身份地位,也不是因为他帅,说真的,章泽天一直认为叶翔长得并不帅。更不是因为他身体强壮,至于叶翔的性格,也不是吸引章泽天的主要原因,刚才他的表现,反而让章泽天觉得有点嚣张。 在章泽天心里,叶翔真是一个让人看不透,也猜不透,却真实存在着的男人。 至于今朝在京城俱乐部所发生的事,必然会在京华的上流圈子里引发一场大地震。无论人们对叶翔如何褒贬,但毫无疑问,他已名动京华。 第二百章 龙帮 龙帮成立于明末清初时期,里面成员皆为汉人,最初目的是为了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光复大明,简而言之“反清复明”。后来,随着清王朝统治的巩固和对叛党的全力剿杀,龙帮势弱下来,所有活动全部转为了地下,苟延残喘的发展着。 直到清朝末期,帝国主义列强入侵,疯狂瓜分着我华夏泱泱大地,龙帮才又一次活跃起来。他们的门下弟子去往全国各地,尽着一份绵薄之力,尽可能帮助更多受难的同胞。比如,看见一个外国佬强抢民女,若龙帮弟子见到,一定会出手相救。 虽然他们做的大部分事情,都是这种小事,治标不治本,但不可否认,在那个黑暗而又屈辱的年代,这是一份不可磨灭的贡献。 后来,辛亥革命爆发,华夏进入了内战时期,龙帮又一次沉寂了下来。 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时候,他们不会管,不支持任何一方,也不反对谁,而是秘密发展自身的势力。 直到几十年后,东洋鬼子入侵华夏大地,抗日战争爆发,龙帮再次“出山”。不过这一次,他们不再把弟子分散,而是与军方联系,组建出一支又一支的特别小组,有纪律的执行各种高难任务。比如窃取机密情报、暗杀敌方重要首领,守卫已方大人物不被对方暗部所杀…… 炎黄子孙自古以来传承着龙的血脉,流淌的满腔热血里,存在着不朽的骨气和骄傲,国难当头之时,必然觉醒!在保卫这片黄土地的百年岁月中,龙帮立下了汗马功劳。并且那个时候,在龙帮内部流传起了这么一句话,奉为立派宗旨:犯我华夏天威者,虽远必诛! 后来,新中国成立,国内时局相对稳定下来。由于龙帮对华夏的杰出贡献,政府部门默许了它的存在,不过,还是对它下了唯一的禁令:入龙帮者,不得从政。 随后,龙帮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时至今日,已雄踞北方七省,门下弟子皆为精英,成千上万,势力惊人。即使政府部门有心剿灭,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将龙帮清除,且会在社会引发一场大动荡。 这些年来,龙帮还算安分,没有对社会产生多大的危害性,与政府部门也没发生什么冲突,反而为华夏的崛起做了不少贡献,一直秘密抵御着国外势力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入侵。所以被政府特许为“合法的民间力量”,稳定的存在了下来。 目前,龙帮的掌管者共有七位,也可以称之为“七把交椅”,他们每人按照地位高地,都有一个特定的称呼,分别为龙神、龙圣、龙皇、龙帝、龙君、龙王、龙尊。用一句口诀可以概括为“神圣皇帝君王尊”, 而龙太子司徒神的父亲,正是龙帮的龙头老大,龙神司徒无名! 此时,京城俱乐部的走廊上,气氛死一样的沉寂。司徒神的四名属下,一动不动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至于他本人,虽然还清醒着,但整个面目如同死狗一样,毫无气色,如同蒙上了一层死灰。 一个人,只有心里极恨极怒极无奈,再加上一点的变态,才能产生这种表情。 至于周围,再无其他的人了。看戏的人早已离去,至于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将这里的情况汇报给上级后,全站在了大门那边。 在这里工作的这么久,他们对龙太子的心性还是有些了解的。司徒神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在他出糗的时候,最好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让他看见你。 有一句说得好“眼不见为净”,他被人打了,做为一个帮不上任何忙的小人物,最好装作不知道这件事情。如果你一副马屁精的样子,在他最窝囊的时候,跑上去问寒问暖,等他的穴道一解,就等着死翘吧。 骄傲的人总希望自己的糗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啊!”这时,走廊上响起了一阵疯了似的吼叫声,是司徒神张口发出来的。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他的全身仍然无法动弹,叶翔的穴位封得太牛了。 吼声持续了十几秒,凄厉至极。待到消停之时,一阵清风忽然刮起,三个身影悄然无息出现在了司徒神面前。为首的是一位中年面相的男子,他的前额光秃,后面的头发极短而又茂密。 见到后,司徒神布满血丝的双眼霍然一亮,道:“父亲,你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稳坐龙帮第一把交椅,司徒神的父亲,龙神司徒无名。半个钟头前,他还在昆仑山拜访故人,得知京华俱乐部发生大事后,便立马施展神通,赶来了这里。此时,见到司徒神这副憔悴而又疯狂的样子,司徒无名面目不怒不悲,开口说道:“你知道错了吗?” 司徒神不解道:“什么错。” “今天在这里闹事的人,是天宗宗主叶翔,帮里头有他的资料,你没看。” “我为什么要看他的?他配吗!”司徒神咬牙切齿说道。 司徒无名听后,将头仰起,依旧面无波澜说道:“一个可以狂傲,但不能无知。你如果看了他的资料,又怎么会这么轻易的被他定身,蒙受如此大辱?” 听到这话,司徒神一惊,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司徒无名双手负立,看了儿子一眼,继续说道:“你瞧不起天宗,瞧不起他们的宗主,你的狂妄让你变得无知起来。目中无人,这就是后果。” “父亲,我知道错了,快把我的穴道解开吧。”司徒神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解了你的穴,你准备去干什么?” 司徒神面露凶狠之色,毫无隐瞒说道:“我要把叶翔抓起来,用最残酷的刑罚慢慢弄死他,还要杀光他的女人!” “这件事可以去做,当必须半年以后,我会禁闭你半年。”司徒无名淡然说道。 声音传来,司徒神眼睛眨了一下,看向父亲道:“你,你刚才说什么?” 司徒无名并没有开口,而是伸手成拳,抵着嘴巴轻咳了一声。这是他的老毛病,纵然功力再强,也会时不时咳一下。 “我在自己的地盘,被他当着众人的面,连扇九个耳光和踹了一脚,你竟然要把我禁闭半年?!”司徒神面露难以置信的神色,朝着父亲吼道。 司徒无名听后,冷冷看了儿子一眼,便转过了身子。与此同时,他身后的两名下属身形一闪,便一左一右来到了司徒神身旁,将他架了起来。 随后“嗖”地一声,一行人顷刻间消失不见。 许多年以前,司徒无名修炼“龙神功”,由于急功近利,从而走火入魔。最后因为机缘,才得以化解这场危机,保住一条性命,然而却留下隐疾,生出来的孩子经脉将丧失灵性,永生不可修武。 至于司徒神,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是养子。 他们两个的缘分还要从十几年前说起,昔日,司徒无名派人寻访各家孤儿院,最终挑选出来十名筋骨奇佳的孩童。 司徒无名将他们聚在一起,在他们面前摆下了十个篮子,其中九个篮子里面放着糖果玩具,最中间一个篮子里面,却放着一把刀。 司徒无名告诉孩子们,这是送给他们的礼物,叫他们自由挑选。 其中九个孩子挑选了放着糖果玩具的篮子,只有一名最矮的孩子走到最中间的篮子前,拿起了里面的那把刀。 司徒无名问他:你为什么会选刀。 矮孩子回答:我经常被人欺负,拿了糖果玩具我还是会被欺负,所以我真正需要的东西,是这把刀。 司徒无名又问道:你会用刀吗? “会。”矮孩子毫不犹豫回答了一个字。 司徒无神眼中精光一闪,道:“那你现在用给我看看。” 听到后,矮孩子不再说话,而是转过身子,朝着不远处的九名孩子走去。 最后的结果是,矮孩子用了一把刀,从其他九名孩子手中,抢来了所有的玩具和糖果。 看到后,毫无疑问,司徒无名最终选择了这个孩子,将他收为义子,并取名为司徒神。 虽然司徒神并不是司徒无名的亲生孩子,但养育了他这么多年,在司徒无名心里,早已将他视如已出。可以这么说,从收养司徒神的那一刻起,司徒无名就把他定为了自己的衣钵继承人。 如今,昔日的矮孩子长大了,虽然才智皆有,但放纵惯了,免不了太自以为是,司徒无名将司徒神禁闭半年,自然是想好好调教他一番。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久前,龙部的“老板”突然派遣黄组一名老朋友,找上自己。那名老朋友转达了“老板”的一句话:半载之内,勿动天宗。 司徒神曾经欠下了“老板”一份恩,自然答应了这件事。如今司徒神和叶翔呈水火不容之势,如果不将他紧闭,以司徒神的性格,即使自己下了严令,他还是依然会找天宗的麻烦。 如果事情发展成了那样,那么自己就违约了。 另外,让司徒无名感到奇怪的是,龙部那位神秘的“老板”究竟和天宗宗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帮他?他的一句话,可谓救了叶翔一命,至少延长了他半年的性命。 第二百零一章 比翼双飞 这几天,叶翔过得十分小心谨慎,即使走在大街上,也会不时四处张望,观察有没有什么可疑的情况。没办法,自己那天在京城俱乐部,那么拉风扇了龙太子九个耳光外加送了他一脚,依对方的性格,会善罢甘休才怪。很有可能,当自己落单时,就会有杀手出现,搞自己的人。 然而让叶翔有些意外的是,这几日,他的生活风平浪静,周边一点风吹草动也没有。越是这样,叶翔心里越是紧张,他不怕别人找麻烦,最怕原本以为要发生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到来,心里憋的慌。为此,某一日,叶翔特地嘴里叼一根大雪茄,脖子戴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大摇大摆的走着,但最终,别说杀手,就连看自己不爽想上来踹自己的小混混都没有一个。 原来,我真的很安全。 这份结果,让叶翔的内心不由多疑了起来:他们之所有没来搞我的人,难道是因为我太强大了,他们知道搞不定我,所以改变目标,转为绑架我的家人,以此威胁我切腹自杀?嗯,很有这种可能性,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 想到这些,叶翔立刻向远在天宗总部的血刀和王倩各自发了一道宗主令。密令血刀给属下加班,所有在白沙市的情报组人员,两人一组,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市里的情况。又令王倩,调派多名杀手科人员,暗中保护沈家几位重要人士,而沈漫溪,由王倩亲自守卫。 做完这些后,叶翔心安了几分。天宗在湘南地区发展经营了那么久,势力可不盖的,一旦全力戒备起来,就能铸成一道铜墙铁壁。 随后,叶翔回忆起了那天自己在京城俱乐部犯下的事情,虽然很拉风,把别人扁得很爽,但的确显得有些不理智。 不过,叶翔的心里并不是很懊悔,也不觉得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可能做什么事情都百分之百理智。如果骨子里没有了一点血性,一点冲动和一份骨气,那么人就不是人了,而是一台机器,也可以说成是电脑,“一”加“一”,运算出来的结果永远是“二”。 正因为人有了感性,每件事情,并不是“一”加“一”,就等于“二”。结果可能是“三”,也可以等于“三十八”,更可以等于“二百五”, 七分理智,三分血性,这样的人生,才活得新奇,活得有血有肉,才有意义。 六月一日,天空放晴。正午时分,叶翔来到了京华市一家大型的糕点店。 刚一进门,一名穿着白色职业装十分靓丽的服务员便迎了上来,开口道:“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叶翔左右张望了一眼,随即收回目光,道:“你好,我想买一个生日蛋糕,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但十分独特的那种。” 女服务员露出一个标准的职业笑容,道:“先生,请跟我来。”声落,她转过身,迈着轻缓的步伐朝着一方走去。 一缕香风在空气中飘荡。 很快,女服务员带着叶翔来到了一个十分宽广的玻璃柜前,里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生日蛋糕,看得叶翔眼花缭乱。 女服务员道:“先生,请问一下,这个生日蛋糕是为男士买的,还是女士买的?” 叶翔回过神来,简单回答了两个字:“女生。” “冒昧问一下,你们两人的关系如何,是不是很亲密?” 叶翔听后,面容闪过一丝莫名的触动,点头“嗯”了一声。 女服务员看到后,向右边走了两步,然后指着玻璃柜里面一个五彩缤纷的生日蛋糕,说道:“先生,你看这个蛋糕怎么样,是本店最新推出的特色产品,双层圆形鲜奶蛋糕,色调以淡白、粉红、鹅黄,橄榄绿为主,原料主要为进口,保证最纯正最新鲜。并且,糕点师在上层和周边精心做出了很多奶油花装饰,下层还有一对可爱的小鸟,送给关系亲密的女生,温馨而又不失浪漫。” 叶翔一边听着,一边仔细瞧了瞧,最后露出满意之色,道:“的确不错。” 听到后,女服务员心生一丝欣喜,看来这笔生意要做成了。她面露一个甜蜜的微笑,道:“那么先生,现在我将这个生日蛋糕打包,怎么样?” 叶翔正准备点头,忽然发现蛋糕前面竖立着一块小牌子,上面写着“比翼双飞”四个字。 “对了,这块牌子上的‘比翼双飞’是什么意思?”叶翔不禁问了一声。 女服务员回答道:“比翼双飞是这个蛋糕的名字。” 听到后,叶翔摆了摆头道:“这个蛋糕的名字太暧昧了,我是送给我妹妹的,我不要这个了。” 女服务员美眸一转,道:“先生,‘比翼双飞’的意思是,翅膀挨着翅膀,并排飞翔在一起,并不一定是形容情侣的。你可以理解为,哥哥用翅膀为妹妹遮风避雨,一起在天空飞翔,可以形容兄妹两人的感情深厚。” 听完,叶翔虽然觉得“比翼双飞”还是有些暧昧,但心里舒坦了许多,不由盯着蛋糕思索了起来:我该不该买它呢? 女服务员看在眼里,继续说道:“另外先生,这个生日蛋糕还有一句很有意境的‘蛋糕语’哦。” 叶翔止住思绪,看向身旁的美女道:“是什么?” 女服务员酝酿了一下感情,道:“蛋糕说,早晨,当朝霞舞动着她柔曼的翅膀,将我们的梦轻轻唤醒,一丝清新的空气,一缕带给我们快乐的阳光。”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的心弦不由自主轻轻的颤动了一下,他觉得这句“蛋糕语”好美。 “好,我买下了。”叶翔面露笑容道了一声,随即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我妹妹是九三年生的,你们能不能在这个蛋糕上面加做一个可爱的小母鸡。” “当然可以,不过需要你等待一会儿。”女服务员应道。 听后,叶翔再次仔细瞧了瞧那个名为“比翼双飞”的生日蛋糕,忽然脑海一闪,又想到了什么。 “对了,这个蛋糕上面不是有两只鸟儿吗,它们中间还空出一点地方。你们能不能把那个小母鸡,做在两只鸟儿的中间。并且那只小母鸡最好昂头挺胸,很有精神的样子,让人一看,就感觉那两只鸟儿是小弟,而那只小母鸡是老大。”叶翔一脸认真说道。 女服务员听后一惊,随后,情不自禁浅笑了一声,觉得这个客人好有趣。 “好的,先生,请稍等。我现在就将你的要求,告诉糕点师,帮你做出这么一个蛋糕。”声落,女服务员转过身子,含笑朝着一方步去。 至于叶翔,一脸欣慰站在原地,期待着那个独一无二的生日蛋糕。 第二百零二章 生日快乐 中午十二点半,叶翔提着一盒生日蛋糕迈步在大街上,他的表情有些怪,会嘴角上扬一下,显然心情不错。 这时,一阵轻柔的铃声响起,叶翔从口袋搜出手机看了一眼,随后,他心里打起小算盘,接通了电话。 “喂。”叶翔道了一声。 “叶哥哥,你现在在哪?”电话那头传来了张茹的声音。 叶翔环顾了一下四周,回答道:“我正走在大街上呢。” 张茹听后,开口问道:“叶哥哥你吃饭没?” “还没呢。” “正好,我也没吃,我请你吃饭。”张茹语气中流露一丝兴奋,道:“就在我们学校往东边几百米的那家小餐馆,就是你第一次来学校看我,游玩清华园后,我们一起去吃饺子的那个地方。” “嗯,我知道了呢。”叶翔简单应了一声。 “叶哥哥,我现在就在餐馆这里,你多久能到。” “半个小时呢。”叶翔今天对“呢”这个字眼情有独钟。 “叶哥哥。” “什么?” “你‘呢’些什么呢。” “不知道呢。” “呵呵。好,叶哥哥,我就在餐馆这儿等你呢。”说到这,张茹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叶哥哥,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叶翔瞟了一眼手中的生日蛋糕,露出一抹坏笑道:“不知道耶。” “真的不知道么,叶哥哥,你想想。” 听到后,叶翔在电话这头作出思索状,并且嘴中发出“呃”的沉吟声,随后,他“恍然大悟”道:“哦,我想起来了,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啊!这的确是一个具有纪念价值的大好日子。你请我吃饭,是对的。” “还有呢?”张茹小心翼翼问道,心中期盼着一个回答。 “还有什么?”叶翔反问道。 “叶哥哥,你再仔细想想。” “一千六百六十年前的今天,华夏文明之保护者,五胡十六国军事家,冉魏帝国皇帝冉闵兵败被杀。” “啊?哦……除了这个,还有呢?” “一千二百九十三年前的今天,李隆基的老婆,华夏四大美女之一杨玉环出生。” “还有呢?” “四百八十八年前的今天,德国农民战争爆发。” 张茹的脑袋有些迷糊了,她定了一下神,有些不甘的问道:“还有呢?” 叶翔想了一下,一本正经回答道:“五十五前的六月一日,从这一天起,伟大的中央气象局开始正式公布天气预报!” “……”张茹一时无语。她面容显出一份失落,叹了口气道:“好了,叶哥哥,你快点来吧,我在这里等你。我先挂电话了,拜拜。” 声落,一阵盲音响起,叶翔收回了手机。他目光下移,看了看手中那份精心准备的生日蛋糕,然后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玩过头了。” 声落,叶翔抬起头,望向前方不远处的一家餐馆,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目光,随即迈动了双脚。 ~~~ 安静的小餐馆内,一个靠窗的位置。张茹单手托住下巴,发呆看着一方,她嘴角轻轻蠕动,用低得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念道:可能是叶哥哥太忙了吧,所以忘了我的生日。没关系,他是不小心忘了的,叶哥哥还是从前的叶哥哥,一直那么的疼我爱我,他是因为太忙了,才忘了的。没关系,没事的…… 虽然嘴里是这么念着,但张茹脸上的失落神色并没有减去分毫。 无论女人还是女孩,都是这个样子,总是喜欢表里不一。比如,当一个美女对一个男人娇滴滴说一声“讨厌”,其实心里一点也不讨厌,反而爱得要死;又比如,另一个美女对一个男人说“你是一个好人”,其实,她心里完整的话是:你是一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在一起。 就在张茹胡思乱想之际,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小茹。” 张茹一惊,连忙回过头看去,不知何时,她的叶哥哥站在了身后。 他依旧是那副样子,每次见面时都会有的那种表情,微微笑着,温暖无比。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刚才在张茹转头的一瞬间,叶翔做了一个小动作。就是把手中的生日蛋糕,“嗖”地一下放在了桌子上,速度极快,张茹并没能察觉得到。 这时,张茹眼眸一亮,叫道:“叶哥哥。” “乖。”叶翔道了一声。 “叶哥哥,你不是说要半个小时才能来吗,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是啊,我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呢?”叶翔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大概是我的张茹小妹妹太可爱了吧,原本来这里要花上半个钟头,但我迫切想见可爱的张茹小妹妹,从而心中涌现了一份强烈的思念之情,然后这种思念之情,化为了一股意念的力量,感动了天地,冲破了时间法则,让时光停留了半个钟头。在这半个钟头内,我是唯一能够行动的人,在你感觉不到时光流动的时候,我就轻轻的来到了你的面前,不对,应该是你的身后……怎么样,是不是很拉风啊?” 其实,叶翔之所以这么快就来了,原因很简单,刚才张茹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好就在餐馆附近。算起来,他们两个还是蛮有缘分的。 “叶哥哥,你就会胡说。”张茹说道,不过心中,还是涌现了一丝甜蜜。 叶翔听后,只是笑了一下。而后,他转移目光,看向桌子,突然道:“哎呀!小茹,桌子上面好大一团东西,那是什么呀?” 声音传来,张茹觉得叶哥哥的表情有些奇怪,不由转头看去。 一份精美的生日蛋糕呈现在了眼前,一刻间,张茹愣在了那里。 三秒之后,她才回过神来,一脸欣喜的看向叶翔,道:“叶哥哥,我就知道你没忘记,你不会忘记的,不会忘记的……”语出的同时,她的心中流转起了无限的感动。 叶翔看在眼里,会心一笑,送上了一个真挚的祝福:“小茹,生日快乐。” 第二百零三章 小茹的固执 张茹点了一个干锅牛肉火锅,几盘小菜,一瓶啤酒和一瓶鲜橙多。随后,两人便面对面坐着,吃了起来。 叶翔夹了根空心菜放进碗里,环顾了一眼四周,继而收回目光,道:“小茹,你怎么会选在这个地方吃饭呢?” “有什么问题么。”张茹问道。 “没多大问题。”叶翔注视着妹妹俏丽的容颜,心中涌现了一份莫名的怜惜,道:“只不过今天是你的生日,在这里吃,会不会委屈了。” “没关系的,叶哥哥,只要你在这里陪我,对我来说,这里就是最好的地方。”张茹露出一个真挚的笑容,道:“另外,这里的东西好吃又便宜,老板和老板娘的人也很好,多照顾一下他们的生意,我心里也欣慰。” “你真善良。”叶翔微微一笑。 张茹听后,忽然目光发直,陷入了一份回忆之中。随后,她回过神来,叹了口气道:“这和善良不善良没关系,只是看见他们这个样子,我会想到爸爸,他也开着小餐馆,天天帮别人做吃的,把我拉扯这么大,很不容易的。”说完,张茹低下头,将一口米饭扒进了嘴里。 叶翔看来眼里,略有感触道:“有你这样的女儿,张叔即使忙一辈子也是值得的。他是一个很幸福的爸爸。” 听到后,张茹将头抬起,语气温柔道:“叶哥哥,你真好,真会说话。”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脸笑相看了妹妹两秒。随后,他转移目光,瞧了眼放在一旁的生日蛋糕,便道:“这个蛋糕我们留在晚饭后吃吧。” 张茹“嗯”了一声。 “对了,今天生日,晚上准备怎么庆祝呀?” “和叶哥哥你一起吃晚饭,一起吃蛋糕呀。” “女生的生日可是很重要的,应该越热闹越好,你不找些朋友一起来庆贺?比如你的闺中密友章泽天,又比如,又比如……”说到这,叶翔止声了。同时,他将碗里那根凉了的空心菜夹起,放进了嘴里,津津有味嚼了起来。 说真的,叶翔现在才发现,小茹的朋友,自己只认识章泽天一个。看来自己对妹妹的关心还不够啊。 这时,张茹开口道:“我没告诉天天她们,她们都不知道我今天过生日。” 听到这话,叶翔略微一惊,道:“为什么?” “因为我只想和叶哥哥一起过生日,就我们两个人。”说完,张茹低下头,又从碗里将一口米饭扒进了嘴中。 “傻丫头,好不容易一年才有一次的生日,怎么能够这么冷清的过呢?”叶翔颇为语重心长道:“还是把你的朋友都邀出来吧,让大家热热闹闹为咱们乖巧可爱的张茹小妹妹,过一个热热闹闹的十九岁生日。” 声音传来,张茹并没说话,而是慢慢嚼着嘴里的米饭。 看到后,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劝说道:“另外,我听过这么一则故事,传说人生日的当天,亦是体内先天能量外泄的时候,会在身体周围形成非常强烈的气场,这样一来,就会吸引到恶魔的注意。简单的说,一个人生日当天,其实就是灵魂最容易被恶魔入侵的日子。所以在那一天,需要亲人朋友聚集在身旁送去祝福,并且送蛋糕,给过生日的人带来好运,从而驱逐恶魔。尤其女生,性属阴弱,最容易受到恶魔入侵,所以对这种祝福的依赖性要比男生大得多……另外我还听说,生日当天,如果身边围着很多亲朋好友,人气旺盛的话,在蛋糕上点亮很多支小蜡烛,然后那些蜡烛就会具有神秘的力量。如果这个时候,过生日的人在心中许下一个愿望,然后一口气吹灭所有蜡烛的话,那么他的美好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叫章泽天她们出来。” “不,我和叶哥哥两个人过生日,就已经够了。”张茹抬起头,固执说道。 这幕下,叶翔心中有些囧了,女人心,海底针。说真的,对于这个妹妹,有时候他真的想不明白。大部分时候,小茹是温柔可人的,即使做了一些过分的事情,她也不会生气。但偶尔,一些小事情上,她有一种过分的固执,耍起这种小脾气来,自己简直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想到这些,叶翔觉得自己有些承受不起了。 此时,他突然站起身子,微微弯腰,伸出一只手,朝张茹的嘴角轻轻抹了一下,继而道:“傻丫头,多大了,吃个小饭饭,嘴巴边上还粘饭粒。请记住,你是美女哦,一定要特别注意形象的。” 张茹听后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她开口问道:“叶哥哥,你答应了吗?就我们两个在一起过这次生日。” “好。”叶翔道了一声,嘴角微微上扬。 听到后,张茹发出“耶”的一声轻呼。忽然,她想到了什么,不由问道:“对了,叶哥哥,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的表情显出了一份异样,道:“这个不重要。” “不嘛,老让你给我过生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我也要给叶哥哥过生日。” “男生的生日不重要,你们女生的生日才重要,这个问题,真的不重要。” 张茹撇了一下小嘴,道:“叶哥哥,我每次问你这个问题,你为什都这么敷衍回答我呢。今天我不管,我一定要你告诉我。” “我,我……”叶翔支支吾吾重复着一个字。 “说嘛,叶哥哥。”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是孤儿,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生的。”叶翔快速说完,然后低下头,连扒三口米饭,送进了嘴里。 听到这话,张茹呆了一下,随即面露愧色,道:“对不起,叶哥哥,对不起。” “没事,没事。”叶翔一边嚼着饭一边说道,发音并不是很清晰。 “叶哥哥,以后你的生日也定在六月一日吧,我过生日,你也过生日。” “好。” 第二百零四章 疯狂拜金女(2章合1) 下午一点,一辆2012款的黑色保时捷Cayman跑车停在餐馆前。车门开启,一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黑色裙裤戴着粉红太阳眼镜的女人走下了车。 她抬头挺胸,一副高傲的姿态走进了餐馆里面。 正在收拾桌子的老板娘见到后,开口说道:“美美,你回来得正好,店里生意正忙着,你去厨房那边帮你爸的忙吧。” 声音传来,孙美美眉头一皱。她往周围看了一眼,继而走到老板娘面前,有些不快道:“妈,你在说什么呢,说那么大声干嘛。” 老板娘不解道:“有什么不对吗?” 孙美美回答道:“当然不对,我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你怎么能让我去干那些活嘛!” “有身份的人?”老板娘疑问了一声。 看到母亲这种样子,孙美美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颇为傲慢说道:“不久前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天天坐的都是上百万的小车,出入的都是高档地方。所以,我现在是有身份的人。” 听到女儿这些话,老板娘脸上没有丝毫的喜色,而是语重心长说道:“美美,咱们啊,没钱也没地位,就是这么一个家世,还是脚踏实地的做人吧。那些富家公子的事情,我听说过不少,他们成天游手好闲,喜欢玩弄漂亮的女孩子。你还是不要和现在这个男朋友在一起了,门不当户不对的,不要被别人骗了。” 孙美美听后不以为然,反而有些不耐烦说道:“好啦,好啦,你就别啰嗦了,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些你说的漂亮女孩儿,被公子哥玩弄,只能怪她们没本事。我又不是她们,和她们又不同,我一定会把现在这个男朋友抓得牢牢的,让他娶我。” 听完,老板娘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叹了口气道:“你啊你……” “对了,我今天来这里,是要告诉你们,这个餐馆你和爸别开了,我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你和爸也不能寒碜了,做这些下等人的活儿。否则,我会很没面子的。”孙美美忽然说出了这么一段话。 老板娘微微一惊,道:“我们开餐馆又不影响你。我和你爸把你拉扯大,养活这么一家子人,都是靠这个餐馆,怎么能说关就关呢。” “我说关就关,哪来那么多废话。”孙美美一边说着,一边从包里翻出一叠红票子,然后往老板娘手上一放,硬声道:“以后缺钱就跟我说,你们把我养这么大,我还是有良心的,懂得知恩图报。以后我养你们俩,但希望你们不要再做这些下等的活儿了。” “这,美美……”老板娘欲言又止。 “好啦,好啦,不要再废话了。”孙美美又一次不耐烦说道。 见到女儿这副态度,老板娘不再说什么了,而是面露纠结的表情,低头看了眼手中的一叠钱。其实在她的心里,十分不认同女儿这种做法,同时,也有些担心。 但母性是伟大而又软弱的,出于对女儿的溺爱,从小到大,老板娘很少对孙美美严厉过,大多时候,都是依她的意思办事情。 即使认为女儿不对,做为一个母亲,她也不会骂她,不会和她争吵。唯一能做的,是默默站在那里,心中祈祷菩萨保佑,女儿找的这个男人是真心爱她,能够给她幸福,不让她受到伤害。 见到母亲站在那里发起呆来,孙美美面露一丝满意的神色。随后,她转过身子,朝着最近的一桌客人走了过去。 叶翔坐在餐馆东边的角落里,和张茹有说有笑,吃得正香。就在这时,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身旁,正是孙美美。 她瞟了两人一眼,便从包里拿出几张红票子,往桌上一扔,道:“喂!这家餐馆不做生意了,你们拿着这几百块钱,换个地方去吃吧。” 叶翔正准备给妹妹讲一个超级不好笑的“笑话”,当这阵“噪音”传来,他眼中不由寒光一闪。叶翔平复了一下心境,抬起头不喜不怒,看向了孙美美。 刚才孙美美和老板娘就站在不远处谈话,虽然声音很小,但叶翔听觉敏锐,即使不刻意去听,那些话也会钻入耳中。不见其人,但闻其声时,叶翔心中便对孙美美生出了一份厌恶感。 如今这么近距离见到了孙美美,只见她身材高挑,长发飘飘,虽然脸上戴着一副粉红太阳眼镜,遮住了大片地方,不过五官给人的感觉很精致,应该是个美女。不然,她也不可能钓到“金龟婿”。 叶翔和正常的男人一样,对美女有一种天生的好感,但此时此刻,说真的,眼前这个“美女”,让他心中没有生出丝毫的好感,反而有点想吐。 对于叶翔来说,拥有一副漂亮皮囊却包裹着一颗糟糠之心的女人,就像一个外表看起来晶莹圆润的汤圆,里面的馅却是一坨大粪。 “这个地方蛮好的,我们不换。”此时,叶翔开口回应道。 听到这话,孙美美依旧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她鄙夷看了叶翔一眼,然后从包里又搜出了两百块钱,放在桌上道:“现在可以走了吧,不要得寸进尺,再多我是不会给的。”在孙美美心里,认为叶翔之所以不离开,是嫌钱不够。 这幕下,叶翔并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他瞧了眼摆在桌上五张红票子,然后看向孙美美,道:“要不这样吧,我现在给你一千块,你把桌上的五百块也收进包里,然后在我眼前消失。” 孙美美听后略微一惊,随即回过神来,上下打量了一眼叶翔,只见他穿着一身旧衣服,而且一看就是地摊货,显然是个穷鬼。 得出这个结论后,孙美美不由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冷哼一声道:“就凭你,能拿得出一千块?那你现在倒拿出来看看。” “我身上没带现金,只有信用卡。你可以把你的银行账号留在这里,然后我会叫人打一千块给你,只要你现在马上离开这里就行。”叶翔十分和气的说道。今天是小茹的生日,他的心情很棒,不想发生不开心的事,扰乱这份心境。 听完,孙美美不仅不为所动,反而伸手捂嘴,笑了起来。她一边笑着,一边用嘲讽的语气说道:“哈哈,你这个穷小子真逗人,开出这种空头支票,谁信啊。”说到这,孙美美发现桌上摆着一盒生日蛋糕,她脑子运转了一下,便将目光转向张茹,道:“小妹妹,我看你长得挺水灵,不要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姐姐劝你,这种男人,你还是迟早和他撇清关系吧。 “你不要乱说!”张茹盯着孙美美,重重道了一声。 “我乱说些什么。”孙美美自我感觉良好,笑着道:“今天应该是你的生日吧,你男朋友竟然带你来这种小地方吃东西,真是不幸啊。小孩子,不懂这个社会的现实,像他这种没钱的男人,长得再帅我也瞧不上,没钱的男人就是一个窝囊废。” 听到这话,张茹有些生气了,正准备开口维护她的叶哥哥,这个她心目中,全世界最好最棒的男人。 “小茹。”就在这时,叶翔的声音响起。 张茹一惊,转头看了过去。只见叶哥哥一脸柔和的看着她,依旧是那副招牌式的表情,仿佛要微笑的样子。 此刻,叶翔将食指竖起,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声。 张茹自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由乖巧闭住嘴巴,不说话了,同时,内心也平静了下来。在她的记忆里,叶哥哥永远是那种屹立不倒的形象,他从来没有被人欺负过,只有他欺负坏人,所以,不用担心。 见到妹妹安静下去,叶翔面露了一份欣慰表情。随后,他转头看向孙美美,目光冷了几分,道:“说,你继续说吧,我听着。” 孙美美受不了眼前这个男人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觉得这个穷酸小子,真会装。她将手放在自己的白色包包上面,往前移了一分,道:“LV限量版包包,见过吗?要好几万块,瞧你这副衰样,估计不吃不喝干几年的活才能买到。” 叶翔面目毫无波澜,道:“嗯,继续说。” “你这人真是奇怪,我为什么要听你话。和你这种人说太多话,简直贬低身份,我才不和你说了。” “好,你说完了。我就告诉你这么一句,我就是不走。”叶翔表情平静,语气坚定。 “你这人怎么这样!” “对呀,我就是这样,花自己的钱,吃自己的饭,赶讨厌的人。”说完,叶翔举起筷子,夹了跟空心菜放进碗里。然后端起碗,面朝着孙美美,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看到后,孙美美面露一份厌恶表情,伸手在鼻子前面挥了挥,然后捂住鼻子道:“好臭。”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臭?什么臭?” “你吃的东西臭。” 听到后,叶翔愣了一秒,随即回过神来,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孙美美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你笑些什么?” 叶翔止住发笑,表情忽然多了几分认真,道:“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味道很香,也很可口。更重要的是,它们是你的父母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这些美味的饭菜,为你们的餐馆赢得了顾客,带来了收入。是它们,让你们能够生存在这个世上。现在,你竟然当着我一个外来人的面,说它们臭?可笑吗!” 听到这话,孙美美不知道开口说什么了。她虽然讨厌眼前这个男人,瞧不起他,但不可否认,他刚才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击打了她的心灵。 叶翔看在眼里,忽然道:“弱弱的问一下,你刚才说这里的东西臭,是不是因为它们廉价?” “对啊!是又怎么样。” “但你从小吃着它们长大。” “没错,我从小是吃着它们长大的,所以我从小到大才活得那么憋屈,心情烦躁,想要很多东西,却一样也得不到。”说到这,不知为何,孙美美情绪激动了起来,道:“自从步入这个社会后,我终于知道我从小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梦想了,因为我吃着廉价的食物,它们让我长成了弱者。有钱的人,是很少有梦想的,因为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都能够得到,什么都能够实现的。梦想,是专门属于你这种社会底层人士的东西,因为你们得不到,呵呵,得不到……不过现在好了,我的梦想越来越少了,很多想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天天出入高档的地方,吃着精美的食物,我在外边吃一顿饭,够你这种人吃几个月甚至一年。我相信,摆脱了廉价的食物,吃着那些山珍海味,用着高档的东西,我就能成长为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有身份也有地位。” 孙美美之所以突然说了这么一通话,主要原因是前面叶翔那一段话,将她丑陋的一面讲了出来。她感觉自己被“戏弄”了,丢了面子。她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够被眼前这个“没地位”的穷小子戏弄呢?所以,她要挽回面子,讲出自己优越的地方,让对方羡慕以及自卑。 多么傻逼的思想啊。 孙美美刚才的话,在叶翔听来,可以视为“疯狂拜金女变态心理活动的一种语言表达”。此时,他冷笑一声,略显嘲讽说道:“是呀,有钱人了不起,牛逼。放了一个屁都是仙屁,还是香的,满意了吧?” “你!”孙美美欲言又止,说真的,光讲道理的话,她是绝对说不过叶翔的。现在唯一让她占上风的方式,就是破口大骂,然后她自认为自己有身份的人,得注意形象,所以只能将一堆的脏话,憋在了心里。 这边的情况,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此时,在厨房忙活的老板停止炒菜,他放下锅铲,走到了老板娘身旁,问了一下情况。 老板娘如实告知。从刚才到现在,她一直站在不远处观望,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更不知道应该帮谁? 女人呐,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做事情婆婆妈妈的,太不可爱了。 老板听完后,便一声不吭的走了过去,老板娘连忙跟上了丈夫的脚步。 与此同时,餐厅外边,那辆停着的黑色保时捷跑车,车门又一次开启。一个身子瘦弱并且长得有点黑的男子走下了车,不过,他的装扮毫不含糊,一身笔直的路易·威登休闲西服,起码上万块。 他的名字叫边诚,正是孙美美的现任男朋友,他原本是在车里等着的,发现情况不对,所以下了车,打算来一出“英雄救美”。 第二百零五章 真是怕死了 很快,老板和老板娘来到了餐桌前。 孙美美看到后,快走几步来到老板身旁,用撒娇的语气说道:“爸,你来得正好,你看他们两个,赖着不走了。” 老板看了女儿一眼,没好气道:“他们是客人,还没吃完东西,为什么要走?” “我都在桌上放了五百块钱,叫他们到别的地方吃去,他们就是不走。”孙美美这么说了一句。 老板听后,眉头皱了一下道:“你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定要客人走呢。” 孙美美回答道:“我还不是为你和妈着想,你们为了这个家,操劳了那么久,是该好好休息了。我现在有钱了,这家餐馆不必开了,我来养你们。” “你哪来的钱?”老板疑问道。 孙美美眼眸一闪,语气显出几分天真,道:“我交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 “胡扯!”老板沉声说出了两个字。 听到后,孙美美脸色一变,道:“爸,听你的口气,你是在帮外人咯。你丫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帮一个外人,你叫我脸往哪搁啊!” 老板盯着女儿说道:“我不是在帮谁,我是站在道理这边,谁有道理我就帮谁。” “你!”孙美美欲言又止,一脸不快与父亲对望着。 一旁的老板娘看到情况有些不对,不由开口对丈夫说道:“老孙,女儿都长么大了,一些事情会处理,你就少说几句吧。”老板娘之所以这么说话,并不是在帮谁,她的出发点是,心疼女儿,不想看到他们父女把关系弄僵。 “你还说,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都是你惯的!”老板看向妻子,语气有些重。 老板娘听后,怔了一秒,继而回过了神来。她心中也有了些火气,正准备开口与丈夫争论。 就在这时,旁观已久的叶翔站起身子,道:“冒昧打扰一下,老板娘,你认为你女儿的做法对吗?” 声音传来,老板娘将目光转向叶翔,道:“你的意思是……” “请问,你认为你女儿做得对吗?”叶翔重复问了一句。 老板娘想了一下,并不回答。不过看脸色,她的答案应该是:不对。 叶翔看在眼里,轻轻呼出一口气,继而道:“父母是孩子一辈子的老师,即使孩子长大了,犯错后,一样得教。父母教育孩子,不存在管不管得住的问题,而在于,会不会教。我深知母爱的伟大,母亲对孩子的那份伟大的爱。但如今,你既然认为你的孩子不对,我希望你不要帮她说话了。相信你也明白,这对她的成长没有半点的好处,反而会害了他。” 这份语言虽然朴实,但老板娘听在心里。一些道理,其实每个人都是知道的,只不是有时候会遗忘,叶翔的这番话,算是在关键时刻提个醒,让她记起了这些道理。 这时,老板娘转头看了眼女儿,随后,便微微低下了头,显然,不准备说话了。 “切,自己也不过是个毛孩子,讲什么大道理。”孙美美看着叶翔,不屑说了一句。 叶翔并不理会她,而是看向长相憨实的老板,道:“老板,我们应该可以留在这里吃东西吧。” “当然,尽管吃。”老板一脸坦诚说道:“我女儿不懂事,抱歉了。” “没关系。”叶翔友好的回应一声,正准备坐回椅子上去。 “你不准留在这,不准留在这里,这是我家的餐馆,你给我滚。”孙美美一脸不甘叫道。此时的她,觉得自己丢了大面子,即使蛮不讲理,她也要赶叶翔走。 声音传出,老板怒视女儿,正准备放出一句狠话。 “美美,怎么了?”就在这时,一个装腔作势的男声响起,原来是孙美美的男朋友边诚走了过来。 与此同时,叶翔的双眼,不由自主的眯了一下。 见到边诚到来,孙美美眼眸一亮,如遇救星。她快步走到男朋友身旁,双手抓住他的一只手臂,一边摇着一边撒娇道:“诚诚,你来得正好。这里有个土包子欺负我,我给他钱叫他走,他硬是赖在这里不走。我爸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不分青红皂白,还帮着他。” 边诚听后,伸手搂住女朋友的腰,怜惜说道:“美美别哭,不要伤心,有我在这里,我替你讨回公道。” “嗯,我就知道诚诚对我最好了。”孙美美依偎在边诚怀里,继续“嗲”道。 边诚十分喜欢这种感觉,无论是真是假,他都喜欢。不可否认,女人的“嗲”是一种武器,能够满足男人内心深处,那份微妙的虚荣心。 此时,边诚看向叶翔,沉声道:“喂!你好歹也是一个男人,怎么一点风度也没有,为什么要欺负我女朋友。” 在叶翔的一生中,有过好几次英雄救美的经历,每当那个时候,他扮演的角色都是英明神武的英雄。如今,看到边诚用这种姿态对自己说话,这种感觉……仿佛对方是“英雄”,而自己成了奸淫掳掠欺压美人的反派角色。 这让叶翔的心里有些不爽,所以听到边诚的问话后,他直接回了一句:“欺你妹啊!” 听到这话,边诚愣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怒道:“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我女朋友说的一点没错,你就是个土包子,没一点素质。” 叶翔听后并不生气,而是上下打量了边诚一眼,继而道:“你爹是不是一个暴发户?” 边诚面露疑惑道:“你什么意思。” “看你长得瘦瘦弱弱黑不溜秋的,不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呀,虽然你现在穿的一身衣服有点档次,但仍然掩盖不住你由内自外散发出来的乡巴佬气息。对了,你以前是不是就是一个乡巴佬,只不过最近你爹走狗屎运了,弄到钱了。所以你才能摇身一变,成了暴发户的儿子,可以开好车钓婊子?”叶翔颇为不屑说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这段话并没有歧视乡里人的意思,只不过如今,吵架需要,他才左一声右一声的叫着边诚“乡巴佬”。 “你找死!”边诚重重说出了三个字。叶翔的话刺痛了他的神经,尤其是“乡巴佬”三个字,将他掩埋在内心深处的那份自卑,拨弄了起来。 叶翔冷笑一声,道:“就凭你?一副弱爆了的样子,也想弄死我?” “你知道我叔叔是谁吗!” “谁呀。”叶翔一脸不以为意的样子。 “京华西城区有家五星级酒店叫‘辉耀’知道不?它是我叔叔开了。” 听到后,叶翔呆了一秒,脑海思索起来:辉耀……这个名字好熟啊……我擦!“辉耀”不就是我开的那家酒店吗?我什么有这么一个侄子呐。 思绪到这,叶翔面露一份认真表情,开口问道:“对了,你叔叔名字叫什么?” 边诚看到叶翔前面发了一下呆,以为是因为他害怕了。此时,他昂首挺胸,颇有底气说道:“听好了,我叔叔叫边鹏博。” “哎呀!原来你叔叔是边鹏博啊,失敬失敬。”叶翔一脸震惊说道。 这份表现让边诚十分满意,此时,他趾高气昂道:“知道错了吧?知道错了,现在立马向美美道歉,另外,也要向我道歉。 声音传来,叶翔面目恢复平静,摆了摆头道:“不道歉。” 这份回答让边诚有些意外,心中不由念道:这个小子刚才挺懂事的,怎么转眼间,又不懂事了呢? 这时,边诚开口道:“叫你道歉是放你一马,你最好懂事一点,不然等下出了什么后果……你不怕吗?” “我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尤其是你叔叔,简直吓死人了。”言语到这,叶翔表情一变,再次摆了一下头,道:“但是我就是不道歉。 这幕下,边诚终于明白了,原来这小子从刚才到现在一直在装。好小子,你不见棺材不落泪是吧! 思绪到这,边诚眼中冷光一闪,道:“你等着,我现在打个电话。”声落,他正准备从口袋里搜手机。 “打电话叫人?多老土啊。这样吧,你如果想找我麻烦,可以这么办。”叶翔一脸淡然说道:“辉耀大酒店的天台,不是建有一个半封闭的大包厢吗?今天正好是我妹妹的生日,晚上我会邀请一些她的朋友,然后一起在那里替她过生日。你如果想找麻烦,就去那吧,我随时恭候。不过,我劝你一句,你最好别去。” 听到这话,边诚再次打量了一下叶翔,道:“就凭你,一个土包子,也想包下辉煌天台的顶级包厢?”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并不理会,而是将目光转向一直安静坐在椅子上的妹妹,道:“小茹,吃饱了没?” 张茹“嗯”了一声。 “我也吃饱了,现在还有些时候,我先带你去逛街吧。你顺便跟你的朋友发短信,晚上大家在‘辉耀’那里聚聚。” 听到后,张茹再次乖巧的“嗯”了一声,虽然这个生日,她想和他的叶哥哥两个人过,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她要听从叶哥哥的安排。 这时,叶翔转了一下身子,提起了桌子上的生日蛋糕。 “走吧。”他道了一声,便迈开了步子。 张茹连忙起身,跟上了叶翔的步伐。 边诚并没有阻拦,而是眼中露出一丝奇怪的目光,看着两人越渐远去的背影。 “诚诚,那个穷小子真逗,编了那么烂的一个理由。我看他根本没钱去‘辉耀’,只不过是想开溜,所以编了那么一个理由。”孙美美开口说道。 边诚道:“晚上我们去‘辉耀’看看。” 孙美美听后一惊,问道:“你相信那个穷小子的话?” “鬼才相信他。”边诚收回目光,看向孙美美,面目露出一丝淫色道:“今天我叔叔在外地出差,以前他在时,一直不让我去天台的大包厢玩。今天他正好不在,而‘辉耀’里面其他几个管事的,和我关系不错。我悄悄带你去大包厢爽一个晚上怎么样?” “诚诚,你真好,我爱你!”说完,孙美美在边诚脸上重重亲了一口。 边诚此时此刻的心情是十分愉悦的,可惜维持不了多久。这天的晚上,会是他人生中,一个永远的噩梦。 第二百零六章 你生我日 傍晚时分,辉耀酒店顶层半露天的超级大包厢闹热非凡,一派欢快的景象,自然是众人在替张茹庆祝生日。 这次生日聚会,张茹共邀请了十几个人,除了闺密章泽天,还有清水大学两个风云人物匡祥和陈哨,以及其余一些人,大多是俊男美女。 如果此时,这么一群人走到大街上,绝对会是一个星光四射的小团体,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用餐时,男生主要喝酒,然后说些豪言壮语,女生则小声闲聊。偶尔,大家会一起站起来,面露真挚的笑容,举杯相碰。总之,氛围十分的好,很有一种老朋友久别重逢的味道。 享用完丰盛大餐后,就到了吃蛋糕的时间。 在众人祝福声中,张茹闭上眼睛美美许下了一个愿望,然后睁开双眼,将十九根蜡烛一口气吹灭。 切蛋糕时,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就是叶翔切了两块蛋糕,一块上面有个“生日快乐”的“生”字,另一块有一个“日”字。 然后,叶翔将其中一块递给张茹,随意说了一句:“来,小茹,今晚我负责‘日’,你负责‘生’。” 声音传出,全场顿时寂静无声。所有人将目光转向了叶翔,并且有几个,微微张着嘴巴,显出了惊异的样子。 这幕下,叶翔怔了一下,不由回忆起了自己刚才说的话,立马意识到,那些话的确怪,并且不是一般的怪! 至于张茹,当那句“今晚我负责‘日’,你负责生”传入耳中,她俏丽的面容不由得泛起了一抹红晕,心中甜蜜道了一声:叶哥哥,你好坏哦。 蛋糕非常美味,就在众人正在享用的时候,包厢的门突然被人用力的推开了。边诚牵着孙美美出现在了门口,他们的身旁,还跟着一名辉耀酒店的负责人。 此时,这名负责人的面色是有些尴尬的。刚才在外边,他阻拦了一下,但边诚执意要闯进来,他也没办法,毕竟对方是总经理的侄子,惹不起的。 由于叶翔出入辉耀酒店向来十分低调,所以他的身份只有驻守在这里的天宗人员才清楚,至于酒店的其他管理人员,别说知道叶翔,很多人甚至连面都没见着一回。 如果这名负责人知道叶翔就是“辉耀”幕后的大老板,他是绝对不会任由边诚闯进来的,就算是趴在地上抱住他的大腿,也要拦住他。 边诚出现的一瞬间,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多数人除了疑惑,心中也隐隐有了不妙的感觉,对方看样子,来者不善。至于叶翔,一脸平静表情,双手插进裤袋,踱步走了过去。 看到叶翔出现在此地,真的包下了“辉耀”天台的豪华大包厢,边诚和孙美美有些吃惊。看来白天在餐馆里头,小瞧这个土包子了。 “你到底什么身份?”这时,边诚开口说道。语气是在询问,并不嚣张。他虽然泡妞的眼光不怎么样,但人不傻,知道能够包下这里的人,身份肯定不简单。 叶翔一脸不屑表情,并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毫不客气从嘴里吐出了一个字:“滚!” 边诚原本准备和叶翔好好说话的,毕竟还不清楚对方底细。但如今听到这么一个字,他的火气立马起来了,嚷道:“土包子,你怎么说话的,你叫谁滚!” 叶翔听后,懒得理会他,而是将目光转向一旁的负责人,道:“边鹏博呢?” “叶先生,总经理在外地办事,还没有回来。”负责人回答道。 叶翔想了一下,便道:“你现在跟他打个电话。” “有什么事情吗?” “当然是好事。”简单说了五个字,叶翔的目光骤然一冷,道:“我跟你讲,你最好不要废话,现在立刻打这个电话!” 听到后,负责人心里有些不爽,觉得叶翔有点嚣张。但有钱的顾客就是上帝,这个电话,没有理由不打,眼前的状况,还是交给总经理处理好些。 想到这,负责人拿出手机,快速拨下了一个号码。在电话拨出两秒后,一阵手机铃声从不远处响起,只见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从走廊的另一头快步走来,正是边鹏博,他刚从外地赶回酒店。 负责人见到后,连忙挂断了电话,对叶翔说了一声:“叶先生,总经理回来了。” 叶翔并不说话,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目光,看向了边鹏博。 至于边诚,见到叔叔的那一瞬间,两个眼睛霍然一亮。在他的记忆里,叔叔最疼自己了,简直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无论那个姓叶的“土包子”什么身份,他相信,叔叔一定会罩着自己的。 很快,边鹏博走了过来。他一脸恭敬而略显激动面对着叶翔,道:“宗……叶先生,你来了,怎么不提前通知一声。” “我叫你侄子‘滚’,他不走,你自己看着办吧。”叶翔说了这么一句话。 声音传入耳中,边鹏博心头一震,随即他镇定下来,目露凌厉之光,盯向了边诚,正要开口。 “边叔叔,你来得正好,这个人好嚣张,我都没说什么,他就叫我们滚!”这时,一旁的孙美美非常不懂事的插了一句。 边鹏博阴着脸,不去看孙美美,而是依旧盯着边诚,沉声道:“那你们怎么不滚啊! 此话一出,边诚和孙美美同时一惊。 “边叔叔,你这话什么意思?边诚是你侄子,被人欺负了,你怎么可以不帮他。”孙美美又说了一句。说完后,她还觉得自己很勇敢很伟大,在如此气氛之下,能够挺身而出维护自己的男朋友。 这种既不善良又很无知的女人,看上她的男人,真是瞎了八辈子的眼。 孙美美的话语刚落,“啪”地一声响起,边鹏博一个大耳光扇了过去,怒道:“贱货!住口!” 边鹏博使出的力道不少,孙美美痛呼一声,被扇到了地上,脸上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几乎同一时间,她眼中泛起委屈的泪花。 这真是,贱人自有贱报! 看到女朋友挨了一个大耳光子,边诚呆了一下,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啪”地一声响起,他顿时感到一边脸火辣辣的疼痛,原来边鹏博也给了他一个耳光。不过这个耳光要轻些,没把他扇到地上。 “叶先生,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此时,边鹏博微微低着头,朝着叶翔道了一声。继而,他转移目光,看向边诚,伸手指着他的鼻子,重重道了一声:“你跟我来!”声落,边鹏博便迈步朝着一方走去。 边诚捂住一张脸,面露一份茫然,内心也有些惊恐,跟了过去。 第二百零七章 放你一马 辉耀酒店顶层一间办公室内,此刻这里的气氛死一般的沉寂,边鹏博极力保持着镇定,两只手紧握在一起坐在沙发上。至于他前方两米左右的地方,边诚低着头站在那里。 刚才,边诚把自己和叶翔之间的冲突全部交待了。 边鹏博听完后一直没有说话,此时,他从口袋搜出一包烟,点燃一根后,疯狂的吸了起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现在整个人精神,有了一种崩溃的感觉。 半年多以前,边鹏博还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住在白沙市郊区一片环境不好治安也差的地方。他和他大哥的感情非常好,两人从小一块儿玩耍,长大后屋子也建在了一起,为两栋相连红砖楼房。 后来拆迁办来了,要征用他们的土地,然而只补给他们每人几万块钱。说句不好听的话,出这么一个价钱就想拆别人屋子,跟抢差不多。 边鹏博的大哥是个性情中人,面对这么不公平的待遇,自然不肯妥协。每次拆迁办来人,他都挺身而出,替自己和弟弟出头,甚至好几次,还和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总之,双方闹得非常不愉快。 一天夜里,一伙蒙着面的人拿着钢棍冲进了边鹏博大哥的家里,见东西就砸,见人就打。边鹏博的大哥是条汉子,面对一群气势汹汹的人,他并不畏惧,拼了命的和对方干上了。最后,他的身上不知道挨了多少棍子,那群人把他打趴下,见他浑身冒血后,才肯罢休,离去了。 那天,边鹏博正好不在。回来后,当看到大哥的家被砸了个稀巴烂,而大哥本人倒在血泊中后,他整个人呆住了。 边鹏博立马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报了警。送进医院后,他大哥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而警方那边,似乎被人打了招呼,对这桩命案只做了些表面功夫,随便调查了一下,便没有了下文。 现实的残酷,让边鹏博陷入了一种极度悲愤的状态,他虽然没能亲眼目睹那天的事情,但他知道凶手是谁。于是,他下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就是搞来一捆炸药绑在身上,然后去某个地方,与那帮人同归于尽,替大哥报仇! 就在他准备行动的时候,叶翔出现了,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只要你愿意跟我混,我替你报仇,以后你也不会再受人欺负了。 叶翔的出现,对于边鹏博来说,就如同菩萨现世一般,大慈大悲,为他讨还公道。毫无疑问,他答应了,并且以一颗百分之百的忠诚之心,加入了天宗。 边鹏博并无子女,他大哥死后,嫂子就改嫁了,留下了边诚一个人。以前大哥在世时,处处照顾着边鹏博,凡事都替他出头。出于兄弟情义和对大哥的感激,边鹏博收养了边诚,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一心想要栽培他。 却没想到这个小子,飞黄腾达之后,就忘记了曾经的苦难,忘记了他爹怎么死的。一天到晚不学好,不仅学那些没出息的富家子弟,整天开跑车玩女人,还仗势欺人起来。 为此,边鹏博斥责过边诚好几回,但小孩子长得了,就容易变得不听话。正好最近一段时间,边鹏博工作十分忙碌,也没精力管边诚,暂时性的放纵了他一下。 没想到这个小子,今朝却捅了大篓子,惹上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还骂别人土包子。 边鹏博越想越气,觉得没教育好子女,脸上蒙羞,同时也愧对宗主。 ‘他妈的,恨铁不成钢,恨铁不成钢啊!’他在心里重重道了一声, “叔叔,我知道这件事情我做得不对,但也不能全怪我。那个姓‘叶’的人,既然有身份,干嘛还要穿着一身地摊货,在那种小地方吃东西,我还以为就是一个小市民呢,不然,我不会和他起冲突的。对了,叔叔,他到底是谁啊?”这时,边诚开口说道。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多么的严重。 声音传来,边鹏博胸口憋着的一团猛火终于压抑不住了,他整个脑子像火山喷发一般,燥乱得不成样子。此刻,他将嘴中没抽完的半根烟,直接戳向了坐着的真皮沙发,简直把这套价值几万块的东西当成了烟灰缸。 随后,他站起身子,一身不吭来到了边诚面前。 “啪”地一声响起,边鹏博一个大耳光扇了过去。 火辣辣的疼痛从脸部传来,边诚低着头闷哼了一声,并没有躲闪。有时候,他还是蛮知趣的,知道自己如果躲的话,只能被打得更惨。 啪!边鹏博反手又扇了一个耳光。 边诚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咬紧牙忍受着这份剧痛。 “啪!”第三个耳光响起,边鹏博没完没了扇了起来,这时,他扬起手,准备抽第四个耳光。 边诚连忙伸出双手,紧捂着脸,一脸恳求说道:“叔叔,我知道错了,别打了,求你别打了!” 哪料声音刚落,边鹏博便一脚踹向了他的肚子。 边诚痛呼一声,毫无悬念的倒在地上。他捂住肚子,刚想说些什么,边鹏博已经走到了跟前,第二脚踹了出去。 接下来是第三脚。 然后是第四脚 第五脚。 第六脚。 第七脚第八脚…… 边鹏博两眼发红,一脚连着一脚,不停的踹着。 边诚倒在地上,起初惨叫声连连,但渐渐的,他的叫声虚弱了下来。显然,如果再这么踹下去,他的一条命就这么没了。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突然开了。 “住手!”叶翔道了一声,便走了进来。 边鹏博连忙停下了脚下的动作,他定了定神,继而看向叶翔,恭敬道了一声:“宗主。” 叶翔并不说话,瞟了一眼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痛苦呻吟的边诚。随后,他收回目光,盯着边鹏博道:“你再这么打下去,他会死的。” “冒犯宗主,死有余辜。”边鹏博回答了一声,心中却隐隐作痛。 “他是你侄子,他死了,你会怪我吗?” “属下不敢。” 叶翔听后,声音一冷道:“我没有问你敢不敢,而是会不会。” “不会。”边鹏博连忙说道。 “口是心非。”说出这四个字时,叶翔嘴角划出了一丝怪异的笑。随后,他面目恢复平静,道:“即使你侄子做错了事情,即使他该死,但只要他因为这件事情,真的死了,你就会怪我。尤其是在怀念他的时候,你会认为他是因我而死的,是我害死了他。这份感情,是人的本性使然,就算你不愿承认,也阻止不了它的出现,你说是吗?” 听到这话,边鹏博一惊,看叶翔的眼神闪过了一份惶恐。突然,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宗主,边诚无意冒犯了你,属下愿意替他顶罪。属下但求一死,只是希望宗主能放我侄子一马。” 这幕下,叶翔并没有立即答复,而是向前走了几步,来到边鹏博身前,拍了拍他的肩道:“起来。” “宗主若不答应,属下跪地不起。”边鹏博用悲切而又坚定的声音说道。 “起来!”叶翔懒得废话,直接吼了一声。 这个声音虽然只有两个字,但气势斐然,边鹏博听得心头一震。不知怎的,他不敢坚持跪下去了,而是站起了身子。 叶翔注视着边鹏博,忽然叹了口气道:“我又不是杀人狂,也不是暴君。我会放你侄子一马,你也不用以死顶罪,事情就这么解决。” 边鹏博一听,无神的双眼霍然一亮,面露感激之情道:“多谢宗主开恩!” 一直以来,叶翔是这么认为的,要让属下对自己忠心不二,有三个方面。第一,让他们吃好住好,不受欺负;第二个,自己在他们面前,要有气势,要足够的拉风,让他们感觉跟了一个牛逼的老大;第三,就是自己与下属之间应该存在一种东西:感情。 人心毕竟都是肉做的,只要不是那种坏到变态的人,一般对自己的恩人,都会心存一份不变的敬意。 放边诚一马,就是为了让他们俩叔侄欠自己的恩。 这时,叶翔瞟了一眼地上的边诚,继而抬头看向边鹏博,有些意味深长说道:“记住,人千万不要忘本,昔日你们也是贫苦的人,因为没有身份没有地位而被人欺负,那种滋味,我相信你们比任何人都能够了解。倘若一朝得势,就仗势欺人,忘记了曾经的苦难,这种人,我是极度讨厌的。如果天宗出了这种人,我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因为我感觉,我养出了猪狗不如的东西,玷污了我的天宗!” “属下明白。” 叶翔眼中冷光一闪,忽然道:“但你知道吗?当孩子犯错后,然后家长把责任全部赖在孩子身上,我也十分反感这种行为。” 边鹏博面生愧色,道:“是。” “身为天宗人员,除了律已,也要管好身边的人。起码要教会他们,别做坏人。” “是。” 叶翔将头上仰了一分,道:“这次的事情,就给你记一个过吧。下不为例。” “是。”虽然依旧只回答一个字,但边鹏博的态度十分诚恳。 叶翔瞧了他一眼,便不再说什么了,而是转过身子,朝着房门那边走去。 走到门口时,叶翔脑海一闪,想到了什么。不由停下脚步,回过身来,指了指不远处的沙发道:“对了,那上面的那个洞是不是你干的?” 边鹏博听后,看向沙发,回忆了一下,继而点头道:“是我弄的。” “这个月工资你别领了,赔沙发吧。”留下了这么一句后,叶翔便离去了。 第二百零八章 告诉我 晚上八点,一行人去往了辉耀酒店十六楼的一间KTV豪华包房内,所进行的活动自然是K歌。 前面吃蛋糕时,边诚的出现,虽然让气氛出现了一点的不愉快,但这件事情,来得快,解决得也快。因而,并没有在众人心中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包房里面,众人玩得很“High”,除了唱歌聊天的,还有一桌斗地主,一桌摇色子,输了的人,自然是自罚一杯。为此,叶翔特地叫人搬了五箱啤酒,三箱红酒过来,他最喜欢看别人喝趴下的样子,同时觉得自己这个人,果然有那么一点的坏。 叶翔和张茹一直坐在中间的位置,听着歌声,感受热闹欢快的氛围,不时你看看我,我看着你,然后有说有笑。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这时,章泽天唱完一首经典的老歌,王菲的《红豆》。不少人拍起手来,汇成了一阵热烈的掌声,美女献唱一曲,众人还是很给面子的。 章泽天将话筒交给了另外一名女生,便迈步走向沙发,坐在了张茹的身边。她从包包搜出一个长方形的精美盒子,递向张茹道:“小茹,生日快乐。” 张茹接过礼物,开心说道:“天天,谢谢你。” “今天是你生日,祝福你是应该的,客气什么。”章泽天笑着说道。 叶翔凑过来,看着妹妹手中的长方形礼盒,好奇道:“天天,你送给小茹的东西是什么?” “这可是女生的秘密哦。” “告诉我嘛,我替你们保密。”叶翔很多时候就是这么一个德行,越不告诉他,他越想知道。 章泽天眼眸一闪,道:“要不你先告诉我,你送给小茹的礼物是什么吧?” 叶翔听后,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今天因为边诚的事,影响了心情,忘了准备礼物。 “我没送礼物。”叶翔面露一丝尴尬说道。 章泽天略微一惊,随即道:“小茹是你的妹妹耶,一年才有一次的生日,你怎么能够不送礼物了。” 叶翔摸了一下后脑勺,正准备说话。 坐在两人中间的张茹开口道:“天天,叶哥哥今天下午陪我逛街,买了好多东西给我,那已经是礼物了。” “这可不能算数。”章泽天颇为认真说道:“买的东西是买的东西,礼物是礼物,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那我现在弥补吧。” 章泽天听后,一双俏目眨了眨,饶有兴趣说道:“你准备怎么弥补呢?” 叶翔想了一下,不由对张茹说道:“小茹,记得你刚高考完的时候,我答应要送你一样东西,还记得吗?” 张茹原本想劝叶哥哥不用刻意准备一份礼物了,感觉有些麻烦。今天,叶哥哥给自己买蛋糕,带自己逛街,现在又和一群人为自己庆祝,张茹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然而,当听到叶翔这声问话后,张茹心中涌现了一份期待,她期待起了一份礼物。 “你是说唐牧谣姐姐的签名CD。” “是啊,已经一年了,我还没兑现那个承诺。”说到这,叶翔面露一个微笑,道:“不如今天兑现吧。” 声音传出,张茹眼中闪过一份光彩,即使一旁的章泽天,也有所心动。对于她们这些歌迷来说,唐牧谣亲手签名的CD就跟限量版跑车一样珍贵。 “叶哥哥,你是说你有牧谣姐姐的签名CD。” 叶翔点了点头,道:“不久前,我托我一个朋友给我弄了一张,我现在给他打一个电话。”说完,叶翔便起身朝着包厢西面的卫生间走去。 进去后,叶翔拿出手机,快速翻到了一个号码,他神色显出一丝紧张,拨了过去。 ‘通,通,一定要通!’叶翔在心中默默念道,这个电话,自然是打给唐牧谣的。 那天在京城俱乐部,那个女人突然来了一个电话,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挂断了,这件事情,搞得叶翔的内心纠结不已。以至于后来,他将那个号码重拨了十几回,但电话那头,始终只传来一个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那天过后,叶翔非常的伤心,没有再联系唐牧谣了。他觉得那个女人在耍自己,把自己的相思之情挑逗起来后,就立马玩消失,太不负责任了。甚至叶翔有了这么一种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纯洁的少女,将第一次献给那个男人后,他竟然连一根事后烟也不抽,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噢!这份残酷的事实,掀起了多么无助的思念啊。 今天,叶翔打这个电话,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他没有把握,那个女人会接。 出乎意料的是,电话里头刚“嘟”两声,便通了。 “喂。”一个柔美的女声传了过来。 叶翔面色一喜,道:“牧谣,是我。” “知道是你。” “你还在京华吧?” “嗯。”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还在,我感觉得到你在这里。牧谣,你真是太好了!”叶翔有些激动说道。 “有什么事吗?”唐牧谣语气有些平淡。 叶翔稳定了一下情绪,道:“我妹妹今天过生日,我答应了给她送一张你的签名CD,你能不能……” “我叫我的助手给你送来,你们在哪?” 听到这个答复,叶翔心中有些失落,默然念道:你为什么不能来? “辉耀酒店十六楼888号包房。”叶翔道了一声。 “对了,你要哪张专辑的签名CD?” “就那张《牧月星光》吧。” “好的。还有什么事吗?” “有啊。”叶翔连忙说道。 “什么事。” “我们聊一会吧。” “我还有事情,先挂了。”声落,不容叶翔多说,佳人便挂断了电话。 当一阵盲音传入耳中,叶翔怔在了原地。几秒后,他回过神来,淡定的将手机放回了口袋。 此时,他抬起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忽然道:“告诉我,是不是一个男人做了对不起女人的事,那个女人真的永远都不会原谅了?啊? 第二百零九章 她来了 打完电话后,叶翔心情有些沉闷,回到了包房。不过他的脸上依旧挂着笑容,掩饰住了自己的情绪,并且向前夕那样,和张茹以及章泽天聊了起来。 半个小时后,叶翔站起身子,又去了一趟卫生间,这次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小个便。 就在叶翔走进卫生间时,包房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就近的一名男生走了过去,打开了门。 一阵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门外站着一个女人,她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至于脸上,还有一副硕大的粉红眼镜,遮住了大半个面颊。尽管如此,开门的男生第一感觉是,眼前这个女人肯定很美。 “请问张茹是不是在这里?”那个女人开口说道,声音极为悦耳动听。 开门的男生心神恍惚了一下,随后,他稳定了一下心境,道:“是,是在这里,你有什么事情吗?” “我来帮她送东西的。” “哦,送东西啊。”开门的男生的脸莫名红了起来,道:“请进,请进。” 佳人听后,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进来。 她刚一进门,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摇色子的不摇了,斗地主的停下了,就连正在唱歌的两名女生,也骤然止声,将目光转向了她。 虽然她的容颜被掩盖,但那份风采,绝对世间仅有。即使是女生,也会被她深深的吸引。 这时,佳人将目光转向了坐在沙发上的张茹和章泽天,步了过去。她感觉这两个女生之中,一定有一个是张茹。那个男人虽然生活不讲究,但还是很有眼光的,他的妹妹一定有独特的地方,只有这两个女生符合条件。 “请问一下,你们谁是张茹?”佳人来到沙发前道了一声。 张茹缓缓站起身子,道:“我是,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佳人回答道:“我是叶翔的朋友,他托我把这个交给你。”一边说着,他便从包包里拿出了一张光碟,然后递了过去。 张茹接在手里,看着光碟的封面,不由眼眸一亮。 一旁的章泽天凑了过来,随即面露几分激动,道:“哇!真的是唐牧谣的签名CD耶,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一张专辑《牧月星光》的,小茹,我嫉妒死你了。” 这一声传出,周边不少人围了过来,看到那张CD后,纷纷露出了惊羡的目光。音乐女神的魅力是毋容置疑的,在很多人眼里,一张亲手签名的CD,就是一件绝世珍品。 “谢谢啊。”这时,张茹满怀欣喜,对眼前这位神秘的姐姐说道。 “不用客气。”佳人道了一声。脑海忽然浮现起了一个影子,她不由环顾了一下四周,但并没有看到心中的那个他。 ‘他怎么不在这里……看来我们终究是无缘的……’心念到这,佳人的俏颜不由显出了几分失落。 她稳定了一下情绪,对张茹说道:“祝你生日快乐,我还有事情先走了,拜拜。”声落,佳人便转过身子,径自朝着门口那边走去。 “姐姐拜拜。”张茹非常有礼貌回道,随后,她盯着那抹越渐远去的身影,微微发起呆来。 张茹感觉这个来去匆匆又有些神秘的姐姐好熟悉,她的声音,她的风采像极了一个人,一个心里十分崇拜但不敢奢望见到的人。 这份感觉,除了张茹,其他的人也有。他们和张茹一样,盯着那个背影,心中泛起涟漪。 就当佳人走到门口,即将离去时,卫生间的门开了。 叶翔刚才“嘘嘘”完后,还猛洗了几把脸,想让自己清醒一下,不要再那么惆怅了。然而结果是,水花并没能清洗他的忧伤,反而让他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如今自己的内心,真的很伤。 叶翔整个人的精神原本是无精打采的,不经意间,他将目光转向了门口,当看到那抹倩影后。他的心脏猛然一缩,随即又是大幅度一张,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无论那个女人打扮成什么样子,只要她在这里,出现在面前,哪怕是一缕芳香,叶翔绝对能够一下子就认出来,知道是她。 “牧谣!”此刻,他放声大叫了一声,整个面目,无可自抑涌出了激动和喜悦。 声音传入耳中,佳人的身子不由一颤。她止住步子,转过身摘下太阳眼镜,对着叶翔嫣然一笑,道:“是我。” 这一刻,不等叶翔开口,各种尖叫声便响了起来。 “啊!唐牧谣,是唐牧谣耶!” “天哪!我在做梦吗?牧谣姐姐来了。” “啊!唐牧谣,偶像!我爱死你了,你不能走,千万不能走啊!” 很快,一群人便跑了过去,围在了唐牧谣周围。 这幕下,叶翔心中也大声的“啊”了一下,念道:超多的电灯泡啊! “多谢大家的喜爱,好的,我不走了。”唐牧谣含笑说道。 人群中顿时发出“耶”的一声欢呼。 随后,一名女生开口道:“牧谣姐姐,你现在唱首歌吧,我好喜欢听你唱歌。” “是啊,唐牧谣,你是我毕生的偶像,我特别爱你的歌。”一名男生说道。 “唐牧谣,我超喜欢你,能够现场听你唱歌,我真是死而无憾啊。”另一名男生有些夸张说道。 当这些话语传出,一旁的章泽天眼眸一转,随即有节奏的拍起小手,重复从嘴中说出了两个字:“唱歌,唱歌,唱歌!” 在她的带动下,众人也跟着拍手叫喊:“唱歌!唱歌!” 最终,汇成了一阵整齐而又热烈的声响,饱含着期待之情。 感受到这份热情,唐牧谣心里十分欣慰。她芳唇开启道:“请大家安静一下。” 声音传来,众人十分听话的闭上了嘴,也停止了拍手。 这时,唐牧谣转过头,看向了挂在包房墙壁上的巨大等离子电视机,上面正放映着的一首歌,已经到了后半段。看到后,唐牧谣收回目光,道:“下一首是什么歌曲?” “牧谣姐姐,是你‘五一’在红馆演唱的那首新歌《黄昏黎明》。”一名拿着话筒的女生说道。 听到“黄昏黎明”四个字,唐牧谣的心神不由自主的一颤。她平复了一下心境,道:“那我就唱这首吧。” “好耶!”众人一边欢呼一边鼓起掌来。 待到掌声消停,那名女生将话筒前递,道:“牧谣姐姐,给。” 唐牧谣伸手接过,继而道:“男生部分谁唱,唱的举手。” 声音刚落,围在唐牧谣身边的人纷纷举起了手,不仅有男生,也有女生。能够和偶像合唱一曲,这种滋味,光想想,便是无比的美妙。 “我来。”就在这时,一个颇具气势的声音响起,叶翔双手插进裤袋,走了过来。 第二百一十章 为你唱歌 包房内,一阵优美的旋律响起。叶翔和唐牧谣手里握着话筒,并排站在了一起。至于其他人,安静坐在沙发上,欣赏起了这曲妙不可言的音乐。 这时,唐牧谣开口唱道:“月亮的影子画出了黑夜~小草在风中跳起舞~一条并不宁静的街~你坏坏的笑~带着我不停奔跑~手心的温度~暖遍了全身~好想就这么睡着。”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灵,宛如天籁。 叶翔不由看了身边的人儿一眼,轻轻吸了一口芬芳。随后,他转移目光,望向宽广的电视屏幕,放松心情唱道:“太阳的笑脸绽放了白天~花儿在雨中唱起歌~一间不大不小的屋~我静静拥抱~闭着眼不停呼吸~弥漫的芬芳~窜进了心底~愿一直这样醒来。” “日落下~月升起~海边坐着的女孩~拿起沙滩上的笔~” “日升起~月落下~站在山崖的男孩~挥手看向了沙滩~” 由于这首《黄昏黎明》并不属于唐牧谣任何一张专辑,而是因为一场宛若梦幻的缘分,诞生于了唐牧谣的“五一”红馆演唱会,所以这首歌,并没有专门的MV。此时,电视荧屏上显示的画面,是演唱会上的情景:迷人的夜幕下,音乐女神嫣然一笑,在那片星光璀璨的舞台上,牵起身边那个男人的手,继而迈开优雅的步伐,张开芳唇。 “为你写下了~一辈子唱不完的歌~黄昏牵你手~一步一步念着走~不去多想~世界有没有尽头~”不过现实中,唐牧谣并没有牵叶翔的手,而是目不转睛盯着电视屏幕,一脸平静的唱着。但她的内心,却颤动不已,此情此景,勾起了她心底的一份回忆。 那个夜晚,是那么的美丽,歌迷为她欢呼,她和那个男人在舞台上唱着那首歌,他们心有灵犀,将一首《黄昏黎明》演绎得天衣无缝。原本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妙,简直妙不可言,可后来,那个男人却装作喝醉了,把她骗到了他的家里,然后…… 每每想到这,唐牧谣的内心就如同一根倒刺陷进了里面,想要拨出来,却不敢拨。只能默默忍受,那若隐若现的痛楚。 思绪流转到这,佳人不由站在原地发起呆来,就在这时,叶翔的歌声传了过来:“为你找来了~一辈子听不够的人~黎明带上你~一秒一秒听心跳~不去过问~永久到底有多久~” 这两段属于高潮部分,不仅唐牧谣因它心生伤感,叶翔也有些触动。 此刻,整首歌的旋律,由悠扬渐渐舒缓下来,尾声到来了。 唐牧谣回过神来,不由自主转过头,看向了叶翔。至于叶翔,早已注视着她了。两人举起话筒,看着彼此的眼睛,流转几分情愁,缓缓张开了口:“黄昏黎明~缘生缘灭~太阳和月亮~总会在一个时间相爱。” 歌声落下,电视荧屏显示出了这么一幅画面:海平面上的太阳与崖边的月亮最终重合在了一起。与此同时,包厢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以及一声又一声的欢呼。 章泽天的心情尤为激动,这是她这一辈子,听到最美妙最触动人心的歌曲了。这首《黄昏黎明》,章泽天以前听过一次,是在唐牧谣“五一”红馆演唱会的时候。当时她也在现场,记得歌曲结束后,由于激动异常,她顾不上淑女形象了,和其他歌迷一起放声尖叫,随后又齐声呐喊:“唐牧谣!叶翔……唐牧谣!叶翔……唐牧谣!叶翔……” 如今,当再度听到这首歌后,章泽天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天演唱会上那个压轴出场的“叶翔”,就是眼前这个“叶翔”。因为除了他外,没有人能把《黄昏黎明》的男生部分唱得那么的有味道,那么的真了。 ‘怪不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觉得眼熟,原来此叶翔真的是彼叶翔。男人化了妆就是不同,那天演唱会舞台上的他,造型好酷,感觉比没化妆的他帅很多。’章泽天心中念道。 这时,她回过神来,伸手碰了一下身边的张茹,道:“小茹,你有没有觉得你哥和唐牧谣好配,尤其是他们合唱刚才那首歌的时候,简直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张茹听后略微一惊,没有开口回答,而是转过头仔细瞧了眼叶哥哥和牧谣姐姐的身影。随后,她收回目光,低下头,有些失落说道:“牧谣姐姐那么优秀的女人,是男人应该都会喜欢,她的确和叶哥哥很配。” 看到闺密这番表现,章泽天不由有些奇怪。她并不知道张茹和叶翔是认的兄妹,一直以为他们是亲戚关系。虽然平日张茹总是在她面前提起叶翔,章泽天也只是看做他们兄妹关系比较亲密。然而如今,出于女人敏感的心思,她感觉到了,张茹对叶翔有的不仅仅是兄妹之情。 想到这,章泽天心中对叶翔给出了一个评价:天呐,这个男人上辈子积了什么德,唐牧谣好像对他有意思,小茹也喜欢他,她除了让我有些好奇外,我还真看不出他有哪点好。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时,那么,她就离沦陷不远了。 当然,目前而言,章泽天并不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一句话。 唱完后,叶翔和唐牧谣便迈步到沙发的一头,坐了下来。其他人见到后,纷纷起身,去到了那里。很快,那块地方便坐满了。 音乐女神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不少人到现在还跟做梦似的,有些不敢相信唐牧谣就在身旁,和自己在同一个包厢里面,如此的近距离。这份心情,简直太难以言喻了。 “小茹,下首歌到了你吧。”这时,坐在张茹身旁的章泽天道了一声。 张茹点头“嗯”了一声。 “好哦。”章泽天鼓了一下掌,继而道:“你好好唱,我去和唐牧谣说下话。”声落,她便站起身子,朝着沙发的东头走了过去。 章泽天看到一直追求自己的陈哨正好坐在叶翔的身旁,心里已经打起了小算盘,去抢他的位置。 然而,章泽天一心想着和偶像聊天,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她这一走,张茹的身边就没有人陪了。 今天是小茹的生日,她应该是主角,然而此时,几乎所有人都挤在了唐牧谣那里,小茹的周围,已经空荡了,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坐在这里。 以前,张茹从未在众人面前唱过歌,因为她很害羞,怕自己唱得不好。不过今天是她的生日,她默默下了一个决定,就是要鼓起勇气唱一首歌,当着大家的面,唱给她的叶哥哥听。 但此时此刻,大家都围在了牧谣姐姐身边,当然,她可以不在乎这个。张茹所在乎的是,她叶哥哥的心,也在牧谣姐姐那里。 他不会听自己唱歌了,就算听见了,也不会太用心。 想到这些,张茹觉得,自己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唯一的听众,只有自己了,一边孤独的唱着,一边孤独的听着。 这时,音响中传出了优美的旋律,这个惹人怜惜的女孩,拿起话筒,用心的唱了起来: 当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女孩 遇到爱,不懂爱 从过去到现在 直到他,也离开 留我在云海徘徊 明白没人能取代,他曾给我的信赖 See—me—fly,I—am—proud—to—fly—up—high 不能一直依赖,别人给我拥戴 Bel—ieve——fly I—am—singing—in—the—sky 就算风雨覆盖,我也不怕重来~ 唱到这里,会有一个停顿。趁此机会,张茹想调整一下状态,不去想自己的孤独,然而结果却无济于事。她呆呆的看着电视屏幕,不知怎的,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委屈,想哭但又不敢哭。 此刻,张茹脑海闪现出了一道影子,她想看她的叶哥哥一眼,于是,她转过头,望向了一方。 在凝望的那一瞬间,这个傻丫头终于知道了,她的叶哥哥不知从何时起,就已注视着她,用心的听她唱歌。 叶翔一副像是要微笑的样子,目光柔和看着妹妹,不经意间,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份怜惜之情。 这幕下,张茹失神的双眼豁然一亮,她眼中流露一抹异样的情愫,与叶翔对望着,不再去看电视荧幕,用心感受着旋律,继续唱了起来: 我已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 遇到爱,用力爱 仍信真爱 风雨来,不避开 谦虚把头低下来 像沙鸥来去天地,只为寻一个奇迹 See—me—fly,I—am—proud—to—fly—up—high 生命已经打开,我要那种精彩 Believe——fly I’m—singing—in—the—sky 你曾经对我说,做勇敢的女孩~ 唱到这里,又一个停顿到来。 此时,唐牧谣也将目光转向了张茹,她从小到大就对音乐有着独特的领悟,这阵歌声吸引了她,她听出了里面那份纯真而又执着的情意。 唐牧谣仔细看了张茹几秒,然后又瞧了瞧叶翔,便什么都明白了。 值得一提的是,注意到这幕情景的还有一个人,匡祥。他一直坐在一个角落,关注着张茹。匡祥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很聪明,然而他的内心,其实要比他表现出来的聪明,聪明得多。 这时,伴随着婉转的旋律,张茹唱出了这首歌动人的结尾: 我盼有一天能和你相见 骄傲的对着天空说,是借着你的风 Let—me—fly,I—am—proud—to—fly—up—high 生命已经打开,我要那种精彩 Believe——fly I—am—singing—in—the—sky 你曾经对我说,做勇敢的女孩 我不会孤单,因为你都在~ 第二百一十一章 我要报仇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几乎包厢所有人都围在了唐牧谣那里,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希望能够和偶像合影,并且还要签名。 面对大家的厚爱,唐牧谣自然不会推托,微笑着一一答应。 有那么多电灯泡在那里,叶翔只能将对唐牧谣的相思之情压抑在心里。他觉得挺郁闷的,便打开包厢的房门走了出去。 不远处有一个小型休息厅,边鹏博一直坐在那里,注意着这边的情形。毕竟宗主今晚大驾光临,他肯定要守在这里,随时听候差遣的。如果再出什么乱子,那就真的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时,叶翔双手插进裤袋,径自朝休息厅走了过去。边鹏博见到后,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很快,叶翔来到了他的面前。看着属下七分恭敬三分紧张的样子,叶翔不由道:“站起来干什么,坐啊。” “是,宗主。”边鹏博应了一声,动作有些不自然的坐了回去。 叶翔侧了下身子,坐在了边鹏博的身旁,注视着他,忽然问道:“有烟吗?” “有。”边鹏博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搜出了一包未开封的芙蓉王。 “给我一根。” 边鹏博听后,拆开烟盒,抽出一根递向了叶翔。 叶翔伸手接过,将蓝色的过滤嘴含在了嘴里。 边鹏博见着后,连忙拿出自己的zippo镀银打火机,小心翼翼的给叶翔把烟点上了。 叶翔抽了一口,嘴巴“吧唧吧唧”蠕动了几下,品尝着烟的味道。随后,他开口道:“这东西有什么好的,我抽了一下,一点感觉都没有,为什么那么多人离不开它呢?” “烟要吸进肺里才有感觉。”边鹏博回答道。 听到后,叶翔狐疑看了属下一眼,继而又抽了口烟。这回他依照对方的话,并没有让烟气在口中徘徊,而一下子吸进了肺里。 果然有感觉,叶翔不由“咳”了一声。 此时,他定了一下神,略有感触说道:“知道吗?我以前从不抽烟,这是我第一次抽,你觉得我是不是少了点男人的味道?” “宗主,吸烟有害健康,你不抽是好事。”边鹏博说了这么一句。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他将头上仰了几分,目光闪烁着异样的光色,道:“很早以前,我就听过这么一句话,抽烟伤肺,喝酒伤肝,不抽烟不喝酒伤心。你觉得有道理吗?” “我不知道。可能,可能有点道理吧。” “我觉得呀……”叶翔露出一副不知何种意味的表情,道:“这句话都是一些泡不到妞的人在无病呻吟。其实男人不伤心很容易,需要抽烟喝酒吗?只要把女人戒了,啥事都没有了。”说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边鹏博,声音忽然变得有些低沉,道:“你觉得是吗?” 边鹏博一愣,随即连连点头道:“是,是。” “你敷衍我呀。”叶翔淡淡道了一声,随即话锋一转,道:“对了,你侄子怎么样了?” “已经叫人送进医院了。” “你不去陪他?” “等宗主这边的事情忙完了,我再去看他。” 听到这话,叶翔不再说什么了,而是转了下头,看向不远处一个包厢的房门,继而伸手指着那边道:“那个包厢里面有人吗?” “没。” “那好,你现在去里面看一下,看有什么需要收拾的,我等会要用……然后,你就看你侄子去吧。”说完,叶翔猛吸了一口手中的芙蓉王,继而随手一挥,便将这根刚燃一半的烟,扔进了几米外的一个烟灰缸里。 随后,他站起身子,双手插进裤袋朝着一方走去。没有人知道此时的他,在想什么,准备做些什么…… 叶翔回到包厢时,众人正准备合影。 今日的小寿星张茹坐在沙发中央,唐牧谣和章泽天一左一右陪在她的身旁,至于其他人,自然以三女为中心,分成两列,或站着或坐着,摆起了各种各样的造型。 见到叶翔,张茹连忙招手道:“叶哥哥,你回来得正好,我们正要合影呢,快来啊。”声落,张茹朝着章泽天那边挪了一下身子,在她的左边,留了一个空位。 “好。”叶翔微笑着应了一声,便走了过去,最后一屁股坐在张茹和唐牧谣的中间。 给众人拍照的是匡祥,随着“一二三,茄子”的一声叫喊,“咔嚓”一声,闪光灯烁动,一张记载着欢快时光的合影诞生了。 合完影,叶翔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既而站起来,面向众人忽然说道:“大家在这里继续好好的玩,我找牧谣有点事。”说完,他便当着众人的面,牵上了唐牧谣的一只玉手。 唐牧谣略微一惊,同时又有些茫然,正要说些什么。不料叶翔直接把她从沙发上拉了起来,然后迈开脚步,牵着她朝着包厢房门那边走去。 那个男人虽然面带着笑容,但把自己的手握得很紧,唐牧谣知道,他已决心把自己拉去某个地方,谈一些只能他们两个知道的事情。那个男人固执起来的时候,就像一列在轨道上运行的火车,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想到这些,唐牧谣索性闭口不言,顺从着叶翔,跟在了他的身后。 两人走出包房后,叶翔依旧不松手,牵着唐牧谣头也不回的朝着一方走去,最终,把她带进了另一个包厢内。 这个包厢,就是前夕叶翔特意要边鹏博收拾一下的那间。进到里面时,半数的灯已经打开,并不是很明亮,但也不昏暗。其中有几个是装饰灯,一闪一闪的,营造出了一种绚烂的美感。除此之外,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醉人的幽香。这种香气叶翔知道,是酒店特意从国外进口花粉制成的,能够催情,一般用于男女之间干那种破事。 看到这些后,叶翔不禁在心里思索起了边鹏博这个下属:看不出这位大叔蛮喜欢做好事的,我只不过另外要了一间包房,他竟然给我搞来这些东西。像我这种正人君子,难道要包房就为了带女人来这里爽?不是的,我带女人来,是来聊天的,我连门都不锁。 “叶翔,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这时,唐牧谣从叶翔手中挣脱开来,开口问道。 叶翔转过身子,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人儿,道:“不干什么,我们聊天。” “有什么好聊的。”唐牧谣说道。 “那天为什么要挂我电话?”叶翔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哪天?” “我在京城俱乐部那天,你突然打电话来说,在京城大厦的门口看到了我。然后,我有好多话还没说,你就挂断了电话。” 唐牧谣听后,将头微微低下,并不回话。 “你知道吗?你挂后,我又重播了十几次你的电话,但里面的回应都是,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说到这,叶翔的声音骤然一沉,道:“为什么要关机!” “我手机没电了。”唐牧谣回了一句,声音有些小。 “这是借口,你故意戏弄我,对不对?” “我没戏弄你。” “你就是戏弄了我,你当我是猪啊!这都看不出来?”叶翔的情绪有些激动。 听到后,唐牧谣不知怎的,内心有了一丝的烦躁。这时,她将头抬起,直视着叶翔重重道了一声:“没电了就是没电了!” 看到佳人这份反应,叶翔怔了一下,随后语气柔和了一分,道:“你知道吗?你那天突然打来那个电话,让我变得特别的想你,然而特别想你的时候,你却故意的避开了我。你知道那天我是怎么熬过的吗?我感觉心里一团火在烧,以至于心烦意乱,做什么事情都不理智,谁敢惹我,我就扇他九个耳光和踹他一脚!总之,你知道那个时候,我的心有多纠结,有多,多……多么的痒吗?” 听到最后一个字眼时,唐牧谣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色,她微微张着嘴,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说。 此时,叶翔继续张着口,毫无隐瞒说道:“原本我想叫属下去各大娱乐城走一趟,看有没有哪个处女要卖第一次,但最终,我还是忍住了,没去干那种破事,因为我有一个原则,我不爱的女人,我绝不会碰一下。你知道我最后是怎么解决我心中的那团火的吗?我看了一个通宵外加一个上午的《色戒》,足足看了七八遍!” 听到这话,唐牧谣不由愣了一下,但依旧没有开口。 这时,叶翔行动起来,他挪动双脚,一步一步的逼向唐牧谣。 唐牧谣连忙后退,一边退着一边说道:“叶翔,你不要这样。” 叶翔并不止步,道:“不要这样,是不要哪样?” “就是不要这样。”说到这里时,唐牧谣已经退到了宽广的等离子电视前,后背与它紧紧贴着,已经无路可退了。 佳人正准备往旁边挪步,不料叶翔第一时间伸出双手,一左一右撑在电视屏幕上,将她牢牢的挟在了中间。 “我就是要这样!”叶翔说出了六个字,十分有气势。 浓厚的男性气息扑鼻而来,唐牧谣的心跳加速,她面露一份娇弱表情,道:“叶翔,你以前答应过我,不能随便碰我的。” “今天不算,今天我要报仇。” “报什么仇?” “你让我那天过得那么惨,难道我不应该报仇么。” “你……”唐牧谣欲言又止,不由将头往右边一摆,不去看叶翔,而是将侧脸对着他。 “看着我。”叶翔说道。 “不看。” “到底看不看?” “不看。” 又一次得到这个答复后,叶翔便不再说什么了,而是将身体前倾,朝眼前人儿粉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随后,又慢慢向下移,吻向了她雪嫩的玉颈。 感受到那张厚唇温柔的亲吻,当那份奇妙的感觉传荡在心间,唐牧谣眼眸一颤,站在原地呆了几秒。随后,佳人回过神来,俏颜闪过了一丝惊慌之色,她转回头,准备说些什么。 然而她的脑袋刚刚摆正,叶翔便抬起头,将不安分的嘴巴堵住了她的芳唇,并且,一条厚舌顺势撬开她的贝齿,逗弄起了她的丁香小舌。 唐牧谣胸口的起伏越来越强烈,脑海尚存的一丝清明告诉她,不能这样。想到这,她伸出一双柔若无骨的小手,想要推开眼前的男人。 但叶翔哪能让她“得逞”,他将身体紧挨着眼前的人儿,两只宽大的手掌捧着她俏美无暇的面颊,让她的脑袋不能乱动,好让自己能够忘情的吻她。 叶翔的动作有点像强吻,算不上的温柔,反而有些小粗暴。不过这种粗暴,并不会弄疼女人,反而能给对方带来一点小刺激。 那个男人的气息与空气中弥漫的幽香混在一起,窜入鼻中,流淌进了心里。唐牧谣全身的的毛孔不由自主舒张开来,她身体的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也越来越渴望这份“奇妙”能够维持下去,甚至更进一步。 其实很多时候,女人的决心是很脆弱的,尤其是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你能拒绝他深情的一吻吗? 终于,唐牧谣无力抗争了,这一刻,她闭上了眼眸,蠕动着丁香小舌,迎合了起来。 其实一直以来,在佳人心中,也是很想他的。那天之所以打那个电话,是因为路过那个地方时,突然之间就见到了他。当他的身影消失在视野后,就变得特别的想他了。 给他打了电话,又快速挂断掉电话,是因为那天手机的确没电了。唐牧谣的手机是特别定制的,即使一天到晚不停打电话,电量也能维持个把月,然而那天,它真的就是没电了。这份现实,让唐牧谣有些伤感,当天晚上,她在床上碾转反侧,思量着同一个问题:我和叶翔究竟是有缘,还是有缘无分? 女人啊,有时候就喜欢这么东想西想。真是多愁善感,婆婆妈妈的,不过,十分可爱。 感受到眼前人儿的迎合,叶翔心中又喜又激动,他的双手不在按住唐牧谣的脑袋了,而是放开她。一只手向她的大腿抚摸过去,另一只手放在了她傲挺的酥胸上,隔着衣服揉了起来。 屋里的喘息声越来越重,就在叶翔准备更进一步行动的时候,猛然间,他觉察到了什么。 叶翔轻轻放开唐牧谣,转头望向了一方。 包厢的门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张茹站在了门口。 看到房间里面两人缠绵的情景,小茹整个面目,刹那间呈现为了一副呆傻的样子。不过很快,她回过了神来,露出一丝僵硬的笑容,道:“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声落,她急忙转过身子,快步朝着一方跑去。 叶翔站在原地,一脸平静的站着。但他的内心不知怎的,有些痛,也有一丝惶恐。总之,这种滋味很怪,很不好受。 “为什么不去追?”唐牧谣收回目光,凝视着叶翔说道。 “为什么要去追。” “她喜欢你,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我对她……不存在那种爱。”叶翔语气坚决回答道,但他整个内心世界,却茫然一片。 我不爱你,不是那种爱,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认为。许多年前带你看萤火虫的那个夜里,你的血和泪融入我的身体里,你救下了我,我就发过誓,这辈子不会伤害你。我不是一个好男人,不能给你一份完整的爱,所以我不能爱你。不那样爱你,就不会对你造成那种伤害。这份思想在我脑海存在了这么久,都已经扎根了。即使花光了所有的勇气,我也可能拔不起它…… 小茹,对不起。 第二百一十二章 人造妖魔 粤东省,辕门。 一阵沉稳的脚步声响起,两个人走进了一间偏僻的院子里,他们是轩辕靖和徐浩南。 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庞元霆坐在轮椅上,默然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这时,轩辕靖步到了跟前,开口道:“元霆,今天天气不错,我来看你了。” 声音传来,庞元霆毫无动静,依旧一动不动盯着地面,仿佛有个勾魂的绝美人儿趴在那里一般。 “看来你今天心情不好,我们还是改日再聊吧。”声落,轩辕靖便有了去意,正准备转身离开。 忽然,庞元霆将头抬了起来。 “不久前你们辕门召开过一次会议,是关于如何处理与天宗的关系,所有人都同意开战……”说到这,庞元霆显出一份仇视的目光,道:“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反对!” 听到这话,轩辕靖并没有回答,而是转过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徐浩南,道:“你告诉他的?” 徐浩南将头微微低下,并不言语。 看到后,轩辕靖眼中寒光一闪,正要讲些什么。 “不是他说的。”庞元霆连忙道了一声。虽然说得有点急,但他无论语气还是表情没有显出半分的心虚,不像在说谎。 声音传入耳中,轩辕靖收回目光,瞧了庞元霆一眼,便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淡淡说了这么一句:“对,那天的会议,我是反对辕门和天宗开战。” “你明知道叶翔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如果你们辕门有心剿灭天宗,他必死无疑。你凭什么要反对?为什么要帮他!”说到最后时,庞元霆几乎要吼了出来。一直以来,在他心里对叶翔是恨之入骨的,做梦都希望那小子能够喝水呛死、摔跤跌死,玩女人累死。 可以这么说,庞元霆觉得,他如今活着唯一的意义,就是能够有朝一日看到叶翔是怎么被人弄死的。 “帮他?你别说这种可笑的话,我只不过让他的死期稍微延迟了一下罢了。”轩辕靖双手负立,道:“我给你许下过承诺,会替你报仇,就一定给你报仇。看你现在的样子,你似乎等不及了。” “对,我是等不及了。你反对辕门攻打天宗,在我看来,就是叶翔的帮凶,很可恶!”最后三个字,庞元霆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 他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太恨叶翔了,那小子不仅杀了他大哥和老爹,毁了他整个家。另外,那天在郊外的那间仓库里,那个狗日的一脚踩过来,让骄傲的自己,脚筋尽断,沦为了一个永远不能站起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日,上个茅房都要别人帮忙的废人。 想到这些,庞元霆恨不得现在就将叶翔碎尸万段! “你刚才说我‘可恶’,你是在骂我吗?”这时,轩辕靖道了一声。 庞元霆毫不犹豫回道:“没错。” “你不要太嚣张了。”轩辕靖冷冷丢下了这么一句话,便转身离去。 半个小时后,一片茂密树林的下方。 这是一间宽广的地下室,说成“地下工厂”也不为过,里面整齐排列着六个巨大的玻璃箱,箱子里面流动着怪异的液体,不时升起一个又一个的气泡。 至于浸泡在液体里面的是,是一具具全身赤裸的身体,他们有男有女,双眼紧闭着,似乎休眠了一般。 轩辕靖扫视了他们一眼,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在他看来,他在欣赏一份伟大的杰作。不久的将来,自己会成为至高无上的“神”,而这几个“人”,则是自己手底下忠心不二而又凶狠残暴的“嗜血天使”。 此刻,轩辕靖定了一下神,将目光转向身旁的徐浩南,道:“浩南,你觉得我待你怎么样?” “少主对属下很好。”徐浩南应道。 “我对你何止是好,是好到不像话。这个地方,是我的秘密基地,即使我爹也不知道。我带你来这里,代表了我对你的坦诚,以及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又进了一步。”轩辕靖颇为意味深长说道。 听完,徐浩南有些受宠若惊,道:“多谢少主厚爱。” “你知道那六个玻璃箱里面装的六个人是什么吗?”轩辕靖忽然问道。 “属下不清楚,不过我想,应该是少主的战士。” “猜对了一半,他们不仅是我的战士,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妖魔。”说到这,轩辕靖吸了一口气,继而缓缓从口中吐出了五个字:“人造的妖魔。” 徐浩南听后微微一惊,疑问了一声:“人造妖魔?” 轩辕靖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再说些什么。而是将目光转向地下室尽头一个造型怪异的悬浮金属板上,开口道:“IQ博士,你应该在吧?” 声音刚落,金属板上光华一闪,投射出了一道立体光影,是一名穿着黑袍的人,他全身遮掩得严严实实,并且脸上戴着一张狰狞的恶鬼面具。这副造型,很像武侠片那些喜欢装逼给人神秘感的邪教组织头头。 “主人,请问有什么指示?”一阵机械化的声音从IQ博士口中传出,听不出是男是女。 “向我旁边这个新来的朋友解释一下,什么是人造妖魔?” “是。”IQ博士应了一声,继而不快不缓说道:“人造妖魔的本体来自于欧洲贵族血统的吸血鬼,对他们的第一步改造是,让他们各自被华夏的大僵尸咬一口。咬过后,立即死亡的属于淘汰产品;没有死去,体内生出僵尸血婴的吸血鬼为合格产品,能够进入第二次改造。至于第二次改造,便是将我最新培植出来的T型丧尸病毒,注射进入他们的体内。两者能够完美融合的,即为人造妖魔。人造妖魔不仅继承了吸血鬼敏锐的行动力和洞察力,并且拥有华夏僵尸强大的体魄,能够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它最大的优势是,由于T型病毒的介入,让他们的身体能够抵御阳光的侵蚀,白天一样可以行动。解说完毕。” 语落,轩辕靖看向徐浩南,开口道:“你现在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前段日子反对辕门攻打天宗,因为时候未到。我在等我的这批不死战士,等他们的诞生。” “少主准备用它们对方天宗?”徐浩南问了一声。 “用它们对付天宗简直大材小用,知道吗?我要的不仅仅是天宗。” 听到这话,徐浩南不由得一怔,便不再说话了。 这时,轩辕靖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色,忽然话锋一转,道:“我反对辕门攻打天宗那件事情,究竟是不是你告诉庞元霆的?” “不是。”徐浩南一脸平静之色回答道。 听到后,轩辕靖仔细瞧了手下一眼,随后将头微微仰起,喃喃念道:“不是你,那会是谁?” 第二百一十三章 忍最后一次 张茹生日的那天,众人一直玩到凌晨一点左右,才尽兴。随后,叶翔叫人安排了几间套房,让他们晚上就在酒店过夜。 将“电灯泡”全部安置好后,叶翔便开车送唐牧谣回去了。 本来一开始,唐牧谣是不想让叶翔送的,但叶翔执意要送,并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佳人没办法,只能妥协了。 唐牧谣住在京华东城区另一家五星级酒店里,将她送到门口后,叶翔并没有离去,而是跟着她下了车。 唐牧谣开口说道:“你怎么还不回去,真的不用再送了。” 叶翔回答:“送到房门口我才能放心。”说出这句话时,他的脸上满是关怀之色,一双眼睛天真无邪。 佳人无奈,只能让叶翔跟着,一起进了电梯。 叶翔向来认为,女人最喜欢假装清纯了,面对男人提出的要求,很多时候她们都会以一种半推半就的姿态去面对。做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事情就要勇敢一些,得了寸,其实是可以进尺的。 所以送到房间门口时,叶翔又提出“进去参观一下”的请求,表情平静,语气淡定。 然而这一次,唐牧谣异常坚定的拒绝了,无论叶翔怎么说,她就是不同意。 因为唐牧谣知道,如果放这个男人进去,那么他今晚肯定不会出来了。如此夜色,在房里那片狭小的空间内,面对他的霸道和柔情,自己肯定会堕落。 如果再和叶翔发生一次那种关系,或许当时身心会愉悦,但事后,她的内心肯定会十分纠结,觉得自己有点贱。 因为时至今日,那个男人始终无法给自己一个结果,一个名分。而名分,恰恰是女人最为看重的东西。 ‘我究竟是她的谁?’这是唐牧谣时常在内心问到自己的一句话。 毫无疑问,叶翔心里盘算的“进房三部曲”最后以失败而告终。他总结了一下原因,关键在于,如今的自己,已经没有了那份胆量,强迫牧谣做任何的事情。 ‘毕竟,我口口声声说爱她,却不能保证能够娶她。甚至只要有人在身边,我牵一下她的手都会有所顾忌,连一个轻吻都不能给她。因为我们的这层关系是见不得光的,我问心有愧。’叶翔想到:‘人一心虚,胆子就容易变小,尤其是我这种重情重义的男人,一旦陷入情网后,就很容易有色心没色胆了。’ 唉,人世间的事,尤其是男女之情,要想完美,真的很难。 叶翔当晚回去后,不知为何,内心变得特别的平静,洗了一个凉水澡,就趴在床上睡着了。大概是因为他原本打算做一件亏心事,最后没有做成,因而心中安定。 早上八点,叶翔便起床了。今天,他刻意打扮了一下,把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穿上了那套帅气逼人的白色阿玛尼西服,并且身上还破天荒的喷了些古龙水。最后,叶翔对着镜子照了好几分钟,总之,觉得自己帅到不能再帅的时候,就出门了。 他开着车子,先到花店买了一大束的鲜花,既而直奔唐牧谣所在的酒店。 叶翔原本心里计划起了一片宏伟的蓝图,然而到达目的地后,敲了半天房门也不见什么动静。随后,他跑到前台询问了一下,得知了房里的客人清早便已经退房了,并且接待员还给了叶翔一张字条,是唐牧谣留下的。 叶翔接过后,连忙展开看了起来。飘散淡淡芬芳的纸片上,呈现出了这么一段话:叶翔,我走了,离开这个城市,不要问我去了哪……谢谢你昨晚的陪伴,我是有一点的心动,但我仍需要静一静,没有你的安静。 看完后,叶翔微合了一下眼睛,挤按了一下睛明穴。随即,他睁开双目,从口袋搜出手机按下一个号码,继而放在耳边,默然听着里面的声音。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一阵悦耳而又熟悉的女声传入了耳中,叶翔不由皱了皱眉头。他并没有再去拨下那个号码,而是长舒一口气,合上手机放回了口袋。 有一句话说得好:聪明的女人可以激励男人,漂亮的女人可以迷惑男人,有才华的女人可以吸引男人,有地位的女人可以玩转男人,什么都有的女人可以搞惨一批男人!叶翔觉得,唐牧谣那搞惨一群男人的力量,全都用在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嗯,很好,唐牧谣,你又和老子玩这种把戏。老子,老子日,日……忍最后一次!操!”叶翔在心中重重道了一句,随即转身朝酒店外边走去。 他的背影,呈现出一种难以掩饰的落寞。至于手中握着的那一大团玫瑰花束,叶翔已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了。 六月三号,粤东省,辕门。 庞元霆安静的坐在一棵大树下,他穿着一条红白相间的球裤,裸露的左腿伸进了下方一个脚盆里。脚盆旁边,蹲着一个妙龄少女,正一边往他腿上抚水,一边细心的擦拭。 这个少女名叫木香,由于庞元霆对她第一印象很好,所以轩辕靖专门指派她来照料这位昔日的庞家少爷。 看着脚下的人儿,庞元霆内心忽然有了少许触动,他开口说道:“你多大了?” “回庞少爷,我今年十九岁。”木香回答道,她的声音轻柔而又动听。 “像你这么大的女孩子,本应该享受大学时光的。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做事呢?这里的下人,和古时候的奴婢差不多,没有自由,连命也不是自己的。” 木香听后,粘着一丝感伤说道:“这是我的命。” “能不能详细的告诉我一下你的经历。” 木香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回庞少爷,我来自一个小乡镇,家里穷,我妈妈开了一间小店子来养家糊口。但总有流氓来捣乱,我知道他们是受乡长指使的。乡长想包养我,我没有同意,所以他就用这种方法来逼我。后来有一次夜里我走在路上,发现有几个人在后面悄悄跟着我,于是,我拼命的跑,最后跑进了一片树林,不小心碰到一块大石头,跌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发现躺在辕门这里,他们正好缺下人,所以我就在这里做事了。” 听完,庞元霆面露一份关心,道:“你的家人怎么办?他们会不会以为你失踪了,担心你。” “辕门派人给我妈妈送了一封信以及一些钱,说我在外地打工。另外,来这里做事并不是完全不好,起码能够保护我的妈妈,如果我的家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辕门会帮忙的。”说到这,木香面容闪过一丝欣慰表情,随即,他定下了神,扭干手中的毛巾说道:“庞少爷,请把脚抬起来一下,我帮你擦干净。” “不用了,就让他自然干吧。”庞元霆道了一声,便直接将左脚移到了拖鞋上。 这时,木香双手端起脚盆,正准备站起身子,找个地方把水倒掉。 “木香,等一等。”庞元霆忽然说道。 木香将头仰起,看着他道:“庞少爷,还有什么事吗?” 庞元霆伸出一只手,放在木香的额上,抚摸起了那上面一道伤痕,道:“还疼吗?”这道创伤,是庞元霆造成的。他前天心情极度不好,木香帮他擦汗时,他大力推了对方一下,以至于木香跌在地上,额头撞在了一块石头上面。 听到这话,木香略微一惊,继而摆了摆头,道:“不疼。” 这声回答,让庞元霆的内心,涌现了一份愧疚之情。他回忆起了与眼前这名少女相处的时光,从她伺候自己开始,只要自己一不顺心就会骂她,甚至打她。然而她每次都是低着头,眼中含着泪水,默默的忍受着。这样的女孩儿,真不应该去伤害她。 “以后,我不会随便打你了,也不会骂你了。”庞元霆面露一份怜惜说道,他突然发现,不知何时起,自己有些喜欢这个女孩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命好 京华,一个清晨。 叶翔迈着步子,走进了一间名为“南海居”的包厢内。这里的布置十分简单,却不失典雅,对着房门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字画,颇有几分名家风范,不知是不是真品。字画下方不远处摆放着一个方形的檀木茶几,每一个边角,都雕刻着一尊威猛的圣兽,分别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栩栩如生,颇具灵性,光这份雕刻手艺,便价值不菲。至于茶几的两边,各摆放着一个蒲团,一名穿着军装的青年男子盘腿坐在了其中一个上面。 见到叶翔到来,他友好的将一只手前伸,示意道:“请坐。” 叶翔仔细瞧了青年男子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依话走了过去,坐在了他的对面。 “你好,我是萧楚南的哥哥,萧鸿生。”这时,青年男子开口自我介绍道。 对于萧鸿生这个人,叶翔还是有些印象,几天前自己大闹京城俱乐部的时候,他带着一帮手下威风凛凛的赶到,与司徒神对峙,关键时刻帮了自己一把,暂时算一个朋友吧。 想到这些,叶翔面露友善道:“虽然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但我还是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叶翔。”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你,听别人说,你很有趣。”萧鸿生用一种淡然的语气说道:“今天见你,刚说上一句话,我觉得你这个人果然有点意思。” “呵呵,过奖。”叶翔笑了一下,随后道:“对了,今天你约我见面让我很意外,请问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喝茶。”萧鸿生简单的说出了两个字。 叶翔听后略微一怔,随即眼中闪现一丝疑惑道:“喝茶?” 在叶翔意识里,被一个不太熟的人请来喝茶,可不一定是好事。在华夏这个神奇的礼仪大邦,时至今日,“喝茶”一词已经被赋予全新的意义。比如某个人犯了事情,威胁到国家安全,国安局找上门时,通常会这么表达:我们请你去喝茶。 见到叶翔的面色有些异样,萧鸿生似乎猜到了对方的心思,不由道:“别误会,我所说的‘喝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纯粹的品茶聊天。”声落,萧鸿生提起面前的一个茶壶,给自己倒上了一杯茶水,顿时,清香四溢。 他端起杯子,细细品味了一口,随即又道:“好茶,请自便。”说完,便将手中的茶杯轻轻放在了桌上。 其实按照道理,叶翔是客人,萧鸿生是主人,主人应该给客人倒茶的。但萧鸿生并没有这么做,不知是他故意为之,还是生性如此,不喜欢给别人倒茶。 这一幕下,叶翔心中并没有不爽,他个性随和,对一些琐碎礼仪并不看重,并且也没有感觉到对方有任何的刁钻意图。 叶翔端起茶壶,给自己的杯子倒上了满满一杯茶水,然后“咕噜”一口,全喝进了肚里。来这之前他吃了两个咸鸭蛋外加一个菠萝包,口早就有些干渴了。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好奇。”萧鸿生注视着叶翔开口说道。 “哦?”叶翔用手背抹了一下嘴巴,继而道:“什么事?说来听听。” 萧鸿生将头微微上仰,目光闪动了一下,道:“我好奇,我们萧家儿郎追求不到的女人,最终会选择一个毫无家世的小子。那个小子究竟比我们萧家人强在哪里?” 听到这话,叶翔思绪的一下,便道:“你的话……是指萧楚南、漫溪和我?” “没错。”萧鸿生干脆道了一声,随即面露回忆之色,道:“以前我想不通这个问题,不过自从那次京城俱乐部,见识了一下你的手段后,我终于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 “哪?”叶翔显出了一丝兴致问道,说实话,他感觉自己那天在京城俱乐部的表现还是蛮拉风的。 “你为人处事太过张扬,做事不顾后果,虽然有些胆魄,但更多的是一种无知。”萧鸿生十分不给面子说道:“所以我认为你比起楚南,并没有强在哪里,沈漫溪之所以会选择你,只能有一种解释。” “什么解释?”叶翔一脸平静问道。 “你命好。”萧鸿生缓缓从嘴中说出了三个字。 ‘命?’叶翔在内心念了一声,忽然有些感触:是命么?或许是吧,是命让我遇到了漫溪,让我偷看了她洗澡,让我在她最无助的时候,呆在她身边,日日夜夜陪伴她,最后一起扳倒了庞家……是命让我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情,结下了太多太多剪不断理还乱的缘分。但我的漫溪,可怜可爱的漫溪,我该怎么去爱你,怎么对得起我们之间的那份情? 想着想着,叶翔不禁发起呆来。 “在想什么?”这时,萧鸿生的声音传来。 叶翔回过神来,叹了口气道:“在感悟人生呢。” “你的人生不是一般的好。”萧鸿生突然说了一句。 “这话怎么讲?” “你那天在京城俱乐部将龙太子那样羞辱了一番,现在还有命在这里喝茶,这种人生很美妙,不是吗?” “美妙个屁啊!”叶翔脱口而出五个字。 声音传来,萧鸿生并不言语,而是拿起茶杯品味了一口茶水。 叶翔继续说道:“现在我时刻要防备司徒神带领手下干掉我,说不定哪一天我就完蛋了,这算哪门子的美妙?” “你不会完蛋,龙帮不会找你麻烦的。”萧鸿生淡淡说了一句。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萧鸿生反问道。 “知道什么?”叶翔又问道。 萧鸿生仔细看了眼叶翔,随即道:“老板保了你。” “老板?谁” “龙部的‘老板’” “龙部‘老板’……”叶翔口中念了一声,霍然一惊:“他?他为什么要保我。” “你不知道?” 叶翔一头雾水道:“我如果知道,我还问你那么多干什么。” 萧鸿生听后思量了一下,便道:“真的不知道?” 听到这话,叶翔忽然一笑,用一份异样的语气说道:“别这么看着我,我不知道就不知道,我骗你干什么。” 看到这份似笑非笑的表情,萧鸿生眉宇微皱了一下,不知道这个小子是故意这么说的,还是真不知道。而在约叶翔出来见面之前,爷爷交待了一个任务,就是尽可能弄清‘老板’和他的关系。 原本萧鸿生想更细致的问下去,但仔细一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原因很简单,他看不透叶翔这个人,即使问对方一些问题,他肯回答。但萧鸿生分辨不出他的话哪些是真,哪些是假的,问下去也是无济于事。 至于叶翔,压根不认识什么‘老板’,不过别人认为自己和他有关系也好,起码能为自己架起一层巨大的保护伞。 这时,萧鸿生想缓和一下气氛,不由开口道:“不如听段音乐吧。”声落,他打了一个响指。 顿时,整个包厢里响荡起了一阵优柔的旋律,却不知道从哪里传来。随后,一个宛若天籁的女声响起,与婉转动人的旋律融为一体,只听一秒,便足以让人心旷神怡。 叶翔和萧鸿生不再谈话,聆听了起来,他们不时会举起杯子品一口清茶,不知不觉融入了一份美妙的意境之中,总之,茶香,歌更美。 几分钟后,歌声消停,旋律到了尾声。 “真美。”叶翔由衷发出了一声感慨。 “这是唐牧谣的《茶色天香》,她的歌的确很美。”萧鸿生同样用赞叹的语气说道。 听到后,叶翔并不开口,而是面露一丝笑意,心中念道:当然美,她是我的女人。 ‘当然美,她是我的未婚妻。’几乎同一时间,萧鸿生心里流转着这么一句话。 两个男人可谓“各怀鬼胎”,如果此时此刻他们都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那就好玩了。 气氛沉寂几秒后,叶翔止住思绪,忽然站起身子,道:“今天聊得很愉快,我有事情,先告辞了。” 看到对方一脸的去意,萧鸿生有些意外,但并不挽留,只是简单道了两个字:“慢走。” 叶翔不再多说什么,转身便朝房门口走去,至于他的内心世界,却早已泛起了波澜:唐牧谣啊牧谣,你真是我的克星,我尽力的不去想你,但老天似乎很喜欢捉弄我,和别人简单的喝个茶而已,却听到了你的歌声,我的思念就这么被赤露露的勾起,我怎么能够不去想你?知道吗?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就想快点回家睡觉,或许梦中能够见到你。我何时变得如此软弱?他妈的,像我这么痴情的男子,还真是世间罕见啊!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传说中的黄金分割线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今天,你诈尸了吗? 当我打出这几个字时,我的内心是激动的,同时也是勇敢的。恢复更新,以后终于敢上QQ了,亲们,准备好菜花和巴掌,来和我叙旧吧。) 第二百一十五章 原来我不帅 白沙市,深夜。 一间芬芳四溢的屋子里,传出了几声“簌簌”的轻响,沈漫溪掀开被单,打开了床灯。顿时,昏暗的房间亮了起来,照出了一幅唯美的画卷。 佳人今朝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睡袍,一头柔顺靓丽的秀发,自然披散在她柔若无骨的香肩上,至于她雪白的玉颈上已有少许的汗渍,却散发着醉人的幽香。 沈漫溪是从睡梦中惊醒的,此时,她坐在床上,背靠着软枕,回忆起了梦中的情景。然而无论她怎么回忆,却已记不清刚才自己究竟梦到了什么,总之,如今的她心里有些莫名的慌乱,睡是睡不着了。 沈漫溪忽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她不由走下床,去到不远处的酒柜中取出一瓶红酒,喝了几小口。随后,又步进与主卧室相连的洗手间,用水轻抚了几下脸,然后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看,那清丽绝美的容颜,显出了一点憔悴。 沈漫溪叹了口气,既而迈起步子,回到了卧室。 佳人并没有继续睡去,而是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发起呆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发呆,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道此时此刻干什么好。她是如此的无聊,只能靠发呆来打发时间了。 片刻后,沈漫溪想到了什么,连忙将身子往旁边挪了一下,拿起了放在床边的手机。她打开短信箱,默默的看了起来。 这里面存放的都是他以前和叶翔发的短信,最早的短信可以追溯到去年六月,刚刚高考完,叶翔带张茹去岳王山玩,曾用短信询问过她一些事情。 其实那个时候,沈漫溪和叶翔之间的感情并不算深厚,不知道为何,这些信息却保留了下来。沈漫溪也庆幸自己没有删除它们,如今,和叶翔之间的每一条短信,便能勾起一份妙不可言的回忆,想起那个男人发短信时的音容笑貌,他抓狂的样子、柔情的样子、欢笑时的样子……总之十分有趣,也异常珍贵。 此时,佳人的脑海里,那个男人的影子已越来越清晰了,仿佛就要活生生出现在面前,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就能触碰到他。 没错,漫溪又开始想叶翔了,而且这种思念,一发不可收拾,如同陷入一望无际的沼泽地里,只能越陷越深。忽然,沈漫溪心神一动,头脑有些发热,她快速的敲打起手机键盘,重复的输入两个字,然后给一个存放在特殊位置的号码发了过去。 ‘叶翔叶翔叶翔叶翔叶翔叶翔。’这便是整条短信的内容。 发完信息后,沈漫溪胸口起伏,长长舒了口气,像是发泄完了什么。随后,她看了一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快到凌晨一点了,这个时候,那个男人应该睡了吧。想到这,佳人的内心不由有些失落。 然而几秒后,手机响起了一阵短促的铃音,叶翔回了短信。 沈漫溪原本黯然的面色顿时闪现出了光泽,她美眸一闪,连忙打开了信息。 “漫溪漫溪漫溪漫溪漫溪漫溪。”这是叶翔的短信内容。 虽然只是名字呼唤,没有什么实质内容,但在沈漫溪眼中,却胜似千言万语,前一刻还倍感孤独的她,此时已经俏颜如花,露出了一抹甜美的微笑,很美,让人有一种似要心碎的颤动。 不知道是刚才喝了点酒,还是夜色撩人,沈漫溪放下矜持,快速按动手机键盘,又发了一条短信,内容也更加暧昧:小翔翔,翔翔小,小翔翔,翔翔小,小翔翔。 随着又一阵铃音响起,叶翔那边很快回了短信,沈漫溪原本以为叶翔会回:小溪溪,溪溪小,小溪溪,溪溪小,小溪溪……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的,对方的短信内容,是一句问话:漫溪,你为什么要叫沈漫溪,而不叫沈漫咪呢? 读完后,沈漫溪面露一丝疑惑,回到:为什么我要叫沈漫咪? ‘那样的话,我刚才的短信就可以这么回,小咪咪,咪咪小,小咪咪,咪咪咪……’ 看到这条信息,沈漫溪的面容不由泛起了一抹红晕,她不由瞪了手机屏幕一眼,轻声道:“臭叶翔,蠢叶翔,你胡说些什么。”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沈漫溪的心里并不生气,反而觉得有那么一丝的有趣,想笑。 这时,沈漫溪静下心来,继而回复到:叶翔,你怎么不叫叶基呢? ‘什么意思?’ ‘小基基。’沈漫溪干脆的回了三个字。 沈漫溪这个短信发出不到二秒,她的手机顿时响起了一阵优美的旋律,这次来的不是短信,而是某人直接拨了她的号码。 沈漫溪立即按下了接听键,用睡意朦胧的语气“喂”了一声。 电话那边,传来了叶翔死不正经的声音:“哎呀!漫溪,你学坏了,你竟然学坏了!” “我才没呢。”沈漫溪应道。 “人赃并获,你还想狡辩,那三个字的短信现在就存在我手机里。你知道吗?我正在开车,刚才看了那条短息,我差点把油门当成刹车踩。我靠,那三个字简直太无敌了。” 听到后,沈漫溪流露一份关心,道:“你还没睡啊,你没事吧?” “没事。” “为什么这么晚还不睡,还在外面逛?” “刚刚处理完一些事情。”说到这,叶翔语气柔和了几分,道:“你不是也没睡吗,熬夜是女人的天敌,你又不听话了。” “我没熬夜。”沈漫溪解释道:“我前面睡了,只不过刚才醒了,然后就睡不着了。” “怎么了?做噩梦了。” “没……我不知道有没有做噩梦,反正睡不着。” 听完,叶翔忽然沉默了,听到漫溪说睡不着,真的,他恨不得马上赶回白沙市,将漫溪抱入怀中,然后对那个女人说:漫溪乖,翔哥哥来哄你睡觉觉。 但现实中,叶翔不会那么去做,即使他现在人在白沙市,也不会那么做。毕竟,他有心结,他的心中有牧谣,他答应过那个女人,全心全意呵护她一个。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招惹另一份情。 见到叶翔不出声,沈漫溪不由“喂”了一声。 叶翔回过神来,道:“嗯,我在。”, “你什么时候回来,你说好三天的,现在已经是第四天,你那天在电话里还是骗了我。”沈漫溪一脸无奈的苦笑说道。 “我在这边比较忙,可能还要几天时间。”叶翔的语气略显沉重。其实,如今他在京华,事情并不多,如果那天小茹的生日聚会上没有见到唐牧谣,说不定第二天叶翔就回湘南了。正是因为那天与唐牧谣的相聚,让他的情感又爆炸了一次,那个令人纠结而又蛋疼的问题,又一次充斥在了他整个脑海里。 没错,叶翔现在有了一种逃避的心理,真的不知道怎么面对沈漫溪,他真的不想伤害那个女人,也的确喜欢她。但似乎也许可能他们最终不能走在一起。 ‘牧谣,你知道吗?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漫溪,我也真的真的很喜欢你。但如今,我的感情却变得如此窝囊,我到底是怎么了?’心中念完这句后,叶翔又在后面补上了一句奇怪的话语:‘原来……我不帅。’ “叶翔,你是不是有心事?”沈漫溪觉察到了什么,小心问了一声。 “没,我很好。”叶翔语气恢复平静,道:“漫溪。” “嗯。” “早点睡吧,我马上到屋了,也该休息了。” 听到这话,沈漫溪心中涌现了一份不舍,她真的睡不着,真的很想和叶翔一直这么聊下去,但那个男人似乎不领情。佳人轻叹了口气,正要开口说声“晚安”,不经意间,他的目光落在了卧室的门口,不知何时,那里来了一名不速之客。 “啊!”正等待回话的叶翔,等来的却是沈漫溪的一声尖叫。 第二百一十六章 神秘怪物 黎明,曙光刚刚照耀大地,在白沙市湘江流域以东,一名青年男子踏着水面,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朝着一方飞奔而去,以至于身后留下了一道狭长的水花。 很快,他的前方出现了一座岛屿,雾气缭绕,颇有几分神秘色彩。青年男子暗中蓄力,等到距离小岛只有百米之遥时,他猛然跃起,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光影,最终落在了岛上。 至于这名青年男子的身份,正是叶翔。 叶翔之所以这么急着赶回白沙市,还要从今天凌晨说起。凌晨的时候,他正在和沈漫溪通着电话,突然间电话那头传来了沈漫溪的一声尖叫。 听到后,叶翔在电话里连忙呼喊起“漫溪”的名字,并且焦急“喂”了几声,然而回应他的不再是沈漫溪的声音,而是一阵剧烈的打斗声。显然,那边出事了。 得到这个信息后,叶翔极力稳定住情绪,他不再多言,将手机放在耳边,一边听着那头的动静一边发动移星步朝白沙市飞驰而来。 十几分钟后,叶翔终于等到了回应,不过接电话的人并不是沈漫溪,而是王倩。 经过王倩一番汇报,叶翔大致了解了那头的情况。 具体情况为:一名不速之客闯入了沈漫溪的闺房,将她弄晕准备带走,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暗中守卫的王倩出现,救下了沈漫溪,随后和那名不速之客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搏斗,王倩最终将歹徒制服,至于沈漫溪,只是晕过去了,并没有受伤。 虽然有惊无险,但叶翔并没有停下脚步,继续用移星步飞速赶往白沙市。他得赶回去,并且是第一时间赶回去,这样才能安心。 京华距离白沙市一千多公里,叶翔回到这里花了五个小时左右,这个速度,算起来是有些恐怖的,自然也会消耗相当大的体力。 说真的,赶路的时候不觉得,可一旦停下脚步,叶翔便感觉到,自己整个人,已经很累了。 王倩领着几名天宗人员早已恭候在那里,见到叶翔到来,齐声道:“宗主。” 叶翔面露少许严肃,扫视了他们一眼,最终目光落在了王倩身上,道:“问出结果没?” “没。”王倩应了一声。 “带我去看看。”叶翔淡淡说道,然而在一瞬间,他的眼中却闪过了一抹阴厉之色。 很快,一行人走进了天宗洞府,在王倩的带引下,叶翔来到了一间密室。 这间密室有一点昏暗,大约十来个平方,但显得十分宽广,顶部距离地面至少有三丈。在密室的尽头,有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她头发披散,身上有着明显的伤痕,四肢被几根幽黑而又细长的锁链牢牢绑了起来,使得她的整个身子呈现出一个不规则的“大”字。 此时,那个“女人”低着头,毫无动静,似乎晕了过去。 看到后,叶翔并不多说什么,迈开脚步,来到了她的跟前。 叶翔盯着眼前的“女人”看了一眼,继而抬起左手,缓缓向她伸了过去。 “宗主,当心。”身后的王倩好心提醒了一句。 “没事。”叶翔漠然回了一句,正准备捏抬眼前“女人”的下巴,看一下这个打漫溪主意的臭婆娘究竟长什么样子。 然而,就在叶翔的手触碰到对方的一瞬间,那个“女人”霍然抬起头,两眼放出幽蓝之光。几乎同一时间,她诱人的红唇分裂开来,如同菊花绽放那般,露出了无数的利齿,朝着叶翔的左手咬去。 叶翔早有戒备,这种程度的偷袭,根本伤害不了他。叶翔一个瞬移,便向后退了半米,避开了对方的齿锋。 那个“女人”见到没有咬到“猎物”,凶性不由被激起,她开始拼命扭动身体,做出向前扑咬的势态,同时嘴中发出“哇呜”的鬼叫。 困着她的锁链被弄得抖动起来,发出一阵阵铿锵之声。 叶翔并不理会这些,而是双手负立,将头向后侧了一下,问话道:“这是什么怪物?” 王倩回话道:“属下不知。另外,属下把这个女人的信息发送给了情报组,情报组那边也不清楚她的身份。” “哦?”叶翔带着疑问的语气道了一声,随后,便转过身子,踱步到了王倩面前。他向下瞟了一眼,问道:“你的手受伤了?” “是。” “怎么伤了?” “凌晨时分,属下和那个女……怪物战斗的时候,一时不慎,受了伤。”说完,王倩的头低了一分。像她这种身份,长久以来的杀戮使他的骨子里孕育出了一股傲气,和一个无名小卒战斗受伤,让她觉得,自己有些没面子。 “你和她打架了时候眼睛红过没?”叶翔问道。 “红过。” 听到这个回话后,叶翔将头微微上仰,略有所思道:“看来这头怪物不弱,能逼你使出大招,才将她制服,并且你还受了伤。” 说完,叶翔转过身,看向不远处被锁链牢牢困住的那个“女人”,忽然咧开了嘴,发出一阵阴沉的笑声。 这阵笑声传荡在密室之中,显得有些怪异,即使王倩也不由得有一点毛骨悚然,她看着叶翔的背影,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何要笑,他究竟是何种心思,准备做些什么? 这时,叶翔止住笑声,眉宇皱起,盯着眼前的“女人”,用阴森的语气缓缓道出几个字:“你究竟是谁,究竟是谁……” 声音落下,气氛沉寂了几秒。随即,叶翔定了一下神,再度开口,对身后的一帮下属说道:“你们出去吧。” “是,宗主。”一行人恭敬应道,随后,在王倩的带领下,几名天宗人员便离开了。 整个密室中,只剩下了叶翔和那个“女人”。 这时,叶翔盯着那个“女人”,缓缓走了过去,至于他的两个眼轮高速的运转了起来,很快,呈现为了两个半边苍白半边幽红的小八卦。 没错,叶翔发动了“诸天十绝”中的灵犀眼,他想看看这个“女人”的过去,是谁派她来的?幕后操控她的那个傻逼究竟是谁?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一起吃粥 早上十点,一间芳香流溢的屋子内。 一位白衣飘飘的佳人安静的躺在床上,她呼吸均匀,清美无双的面容微微泛红,有如睡梦中的仙子。她,正是漫溪。 这时,沈漫溪“嘤咛”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眸。刹那间,她的心神不由得一颤,因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庞。 “你醒了。”叶翔坐在床边,开口说道。 “你……”沈漫溪的表情有些错愕,但很快,流转出了一份欣喜之色。 “我回来了。”叶翔淡淡道了一声,眼神异常柔和。 听到这个四个字,沈漫溪不知为何心生感触,她轻声念道:“你……回来就好。”佳人的语气有着欣慰,又似在叹息什么。 感受到这份情绪,叶翔不再多言,只是嘴角上扬,朝着眼前的人儿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 此时,沈漫溪双手撑着床面,立起上半身,背靠软枕,坐在了床上。她一双妙目一动不动看着叶翔,似乎想要将这个男人看得透彻,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的恋着他,恋到一发不可收拾。 面对佳人如此注目,叶翔觉得气氛有些暧昧,他清咳了一声,便道:“那个……漫溪,昨晚你受惊吓了,还好么。” 沈漫溪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如果今天凌晨的时候我没有出事,你是不是不会回来了?” 叶翔听后,目光闪躲了一下,道:“我……我不知道。”其实,按照叶翔以往的作风,他十有八九会回答“我会回来”,然而如今,面对眼前人儿波澜如水的眼眸,他不想说出一句谎言,哪怕善意的也不行。 “为什么要给出这么模凌两可的答案,为什么不看着我回答,不敢么?”沈漫溪追问道。 “不是。”叶翔收回目光,注视着沈漫溪道:“不是不敢,是不……不……反正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声音传入耳中,佳人又是一声叹息,她不再看叶翔,而是侧过头,目光看向地面,道:“多谢你能回来。” “哦。”叶翔简单应了一个字。 随后,双方都不再言语,不知不觉的,气氛变得有些压抑。 大概十几秒后,沈漫溪的鼻子忽然耸了一下,然后转回头,看向叶翔,道:“什么味道?” 听到后,叶翔鼻子嗅了嗅,不知从哪传来一股淡淡的糊味,弥漫在了空气中,好像什么东西煮糊了。思绪流转到这,叶翔猛然一惊,立马想到了什么,苦笑一声,对沈漫溪说道:“粥煮糊了,我去看看。”声落,叶翔站起身子,快步走出了房间。 很快,叶翔来到了厨房。电磁炉那里正发出“呼”的响动,电磁锅里面已经沸腾,冒出一团又一团的白烟。看到后,叶翔连忙跑了过去,关掉电源,随后揭开了锅盖。 浓厚的糊味扑鼻而来,叶翔不由被呛了一下。 “阿嚏!阿嚏!!!” 连打两个喷嚏后,叶翔耸了耸鼻,定下神来,看向了锅里。只见里面的粥差不过干了,已经不像粥了,也不像其他什么东西,总之是一副怪样子。 这时,叶翔拿了双筷子,往锅里翻了一下,只见最底层的“粥”颜色已经有些发黑,显然不能吃了。 至于这锅粥,原本是叶翔为沈漫溪煮的。事情是这样的,今天黎明时分回来后,叶翔先在天宗总部处理了一些事情,然而立马赶往沈家大宅,来到了沈漫溪的闺房,一直守在她的身边。 守候了个把钟头后,叶翔觉得,现在时候不早了,漫溪晚上又受了惊吓,醒来后一定会饿,不如帮她煮点东西吧,好让她一觉醒来,就有东西吃。有了这个念头,叶翔便立马跑到厨房煮了这锅粥,里面还特意放了两个鸡蛋。 可惜最后的结果……不尽人意,叶翔觉得自己煮粥都能煮糊,自己的厨艺真是太有艺术感了。 “哎。”这时,叶翔叹了口气,端起电磁锅,走到池子前,正准备将整锅粥倒掉。 “叶翔。”忽然,身后传来了一声悦耳的叫唤。 叶翔转过身看去,原来是漫溪跟来了厨房。 “你在干什么?”沈漫溪开口说道,随后步到叶翔面前,眼光下落,看了眼他手中端着的粥。 “这粥糊了,我准备把它倒掉。”叶翔如是回答道。 听到这话,沈漫溪说出了三个字:“我要吃。” 叶翔怔了一下,随即道:“这粥糊了,不能吃了。” 沈漫溪并不理会叶翔的话语,再次说道:“我饿了,我要吃。” 听完,叶翔摸了摸后脑勺,道:“这样不好吧,粥糊了不好吃。要不我重新煮一份,你等一下,我马上煮给你吃。” “我不要别的,我就要这个,我要吃。”沈漫溪第三次重复同一个意思,态度不是一般的坚决。 这幕下,叶翔尴尬笑了笑,道:“好,好吧。”一边说着,叶翔便把电磁锅放在了桌上,随后拿来一个碗和一个汤勺,小心翼翼盛了一碗粥。 “给。”叶翔脸上尴尬之色不减,将粥递向了沈漫溪。其实,他心里真的希望漫溪能够改变主意,不吃这碗粥,毕竟粥糊了,不好吃的。 沈漫溪并没有伸手接过,而是往一旁走了两步,在桌前坐下。她看向叶翔,从芳唇中缓缓吐出两个字:“喂我。” “啊?”叶翔略微惊了一下,随即定了下神,道:“哦。”说完,叶翔将一把椅子挪到了漫溪身边,然后坐在了上面。 叶翔有些茫然看了沈漫溪一眼,继而端起粥,用调羹盛了一勺,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手微微颤抖,朝着沈漫溪的芳唇送去。 说真的,此刻叶翔的心里还是蛮紧张的,他真的很不想让漫溪吃下这粥,可那个女人跟发春了似的,偏要吃。叶翔不怕漫溪吃下后,因为难吃,会吐出来。他怕的是,那个女人吃了后,觉得难吃,还要强忍着咽下去,那会伤身体的。 这时,沈漫溪张开嘴,吃下了叶翔喂来的第一口粥。她的面部没有任何的不适,并且吃得很优雅,咀嚼的时候闭着嘴,不露齿。 这幕情形,并没有让叶翔的紧张情绪得到缓解,反而他脸上的尴尬之色更加浓厚了。但那个女人执意要吃下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去喂第二口。 接下来,便是第三口,第四口……第十几口。 在这期间,沈漫溪一直很安静。她并不说话,叶翔喂来了,她就张嘴一口吃下,至于她的一双美眸,一动不动的看着叶翔,连眼睛也不眨上一分。 没有人知道这粥的味道如何,更没有人能够真的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要一直这么默默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是因为感觉幸福?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总之,天仙佳人,柔情似水。 很快,一碗粥在沉默无声的氛围中,见底了。 “我还要吃。”沈漫溪开口说道。 叶翔心底好不容易缓了口气,听到这话,不由一惊,道:“还,要?” “嗯。”沈漫溪点了点头。 叶翔挠了挠脑袋,道:“还是不要了。” 沈漫溪面露一丝疑惑,道:“为什么?” “粥糊了,不好吃。” “的确是糊了,但心里很甜。”沈漫溪简单说了一句,语气中荡漾着一丝又一丝情意。 叶翔听在心里,也触动在心间。 眼前这个女人是千金之躯,从小到大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可如今却如此固执的要吃一碗糊了的粥。这件事,叶翔怎么想,怎么想不通,即使知道原因,也想不通。傻女人,你为何要这么的傻?让我的整颗心,变得这么的怜惜你。 “傻瓜。”这时,叶翔不由感慨了一声,随即起身,盛粥去了。 “为你傻,我心甘情愿。”一旁的佳人轻轻说了一声。 这句话传入耳中,叶翔整个身子明显一顿,手中的汤勺差点捉拿不稳,掉进锅里。他镇定下来,并不说话,盛了满满一碗粥。 随后,叶翔走了回来,坐在椅子上。他用调羹盛了一大勺粥,不过并没有朝沈漫溪喂去,而是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看到后,等着吃粥的沈漫溪,不由“咦”了一下。她的语气萌萌的,同时,表情也现出了一份可爱。 “咦些什么?”叶翔将粥吃完,问了一声。 沈漫溪美眸一闪,道:“你怎么也吃起来了?” “这么让你甜进心里的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吃完呢。你吃一口,我也吃一口,这样我才不亏。”叶翔说完,回味了一下自己刚才吃下去的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吃。虽然粥是糊了点,但糊味并不重,反而带了一种淡淡的铁板烧味道,显得很特别。 ‘我的厨艺果然很有艺术感。’叶翔不禁在心里感叹了一声,这一次,没有任何的自贬成分。 看到叶翔吃完粥后,有一点得意的样子,沈漫溪露出一丝甜美笑容,道:“好。” 此时,叶翔又盛了一勺粥,放在嘴边吹了吹,然而给眼前的人儿喂去。 沈漫溪还是和先前一样,乖巧张开口,一边注视着那个男人,一边优雅的吃着。 很快,叶翔盛好了第三勺粥,正准备往自己嘴里送去。 沈漫溪忽然开口道:“我来喂你。”一边说着,佳人已伸出一双玉手,从叶翔手里拿过了碗和调羹。她将那勺粥放在嘴边,特别用心的吹了吹,继而朝叶翔喂了过去。 被美女吹过粥就是不同,叶翔吃的时候,还感觉到了一种“香”的味道。让他全身的毛孔不由得张开,整个人变得心旷神怡。 看到叶翔颇为享受的样子,沈漫溪俏面一红,露出了几分欣慰。她芳唇开启,道:“我吃的时候你喂我,你吃的时候我来喂你。”说完,沈漫溪将碗和调羹递回了叶翔的手里。 “遵命,漫溪大人。” 就这样,接下来的时光里,两人你来我往,互相喂粥。一幅画面,有说不尽的温馨和甜蜜。 当第二碗粥见底后,沈漫溪没有再去要了,她一脸回味的样子,道:“叶翔,明天早上你还帮我煮粥吧,我还要吃。” 听到这话,正准备将碗放到桌上的叶翔,刹那间,手停在了半空。很快,他定下神来,不过却有些吞吞吐吐说道:“漫溪,那个……漫溪,明天……明天我可能没时间。” “怎么了?”沈漫溪情绪霍然紧张起来,似乎害怕听到些什么, 叶翔面露一份愧色,注视着眼前的人儿,道:“明天我要去外地,可能要过一段时间回来。” 等来的,果然是那个最害怕听到的答案,佳人的俏颜,顷刻间黯然失色。嘴角边,那一抹前夕喂粥时残留的笑意,凝固了,显得跟石头一般僵硬。 她呆呆的看着叶翔,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的表情,任何的言语。 ‘他又要走么……又要走么?只回来一天又要走么……’良久,沈漫溪的心间流转出了这么一句话,无声无息的,夺走了生命那一片原本燃起的火光,让她如此失神。 伊人憔悴,几许柔情几思愁,痴心归何方。 至于叶翔,这样来去匆匆,并不是刻意逃避沈漫溪,而是有重要事情去做。 今天黎明时,他用灵犀眼的“正天机”窥探了那个女怪物的意识海,原本以为她是龙帮派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对方来自辕门。 通过女怪物的意识海,叶翔看到了一副情景,一个类似地下工厂的地方,摆放着六个巨大的玻璃箱,里面流动着怪异的液体,不时升起气泡。而这个女怪物就浸泡在其中一个玻璃箱内,她似乎是被人为的制造出来的,属于科技的产业。 而在玻璃箱外边,叶翔还看到了三个人,一个是辕门的三公子轩辕靖,一个是昔日庞元霆身边的小弟徐浩南,还有一个是带着一副恶鬼面具穿着黑袍自称IQ博士的家伙。 指使女怪物来绑架漫溪的,自然是他们。而他们,都是辕门的人。 狗日的辕门,你给老子等着!大爷马上就来! 第二百一十八章 训话 六月六日,接近中午时分,一列由白沙市开来的火车缓缓停在了粤州火车站。 很快,车门开启,乘客陆陆续续走下了车。叶翔一身休闲打扮,双手插进裤袋,也随着人流朝着出口方向走去。 一会儿后,叶翔走出了车站。 站前的广场人山人海,喧哗无比,一眼望不到尽头,这让叶翔不由心有感慨:这个地方,不知迎来了多少南下闯荡的男男女女,又送走了多少怀抱梦想的人,不愧为粤州火车站,华夏第一“春梦”站。 此时,叶翔开始东张西望,还没走几步,便有三三二二的人走了过来,用带着粤腔的普通话左一句“小兄弟”,右一句“靓仔”的叫,他们大多是为客车拉乘客的。 叶翔并不理会他们,目光最终落在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出租车上,随即,便走了过去。 上车后,叶翔并不开口说话,出租车却开动了。至于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并不是别人,而是天宗情报组组长,叶翔的心腹下属“血刀”。 由于粤州已是辕门的地盘,所以来到这里后,叶翔变得特别的谨慎小心。他和血刀中途换过两次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驶,最终来到了粤州市城郊相接处一片正在开发的地区。 这里小巷子很多,有不少新建的楼房,它们都是私人买了地修建而成,用来“孵金蛋”的。由于还在开发,所以这片地区治安管理相对松懈,很多外来打工人员都会选择来这,租住廉价的出租房,同时,这里也成了一些传销人员聚集的窝点。 在血刀的带路下,叶翔走进了一栋外形十分普通高有五层的楼房,这个地方,便是天宗设在粤州的据点之一。虽然十分简陋,但隐蔽性好,不易被人察觉。 客厅里,十几名天宗人员分成两排站立,见到叶翔到来,齐声恭敬道:“欢迎宗主到来!” 这批人是叶翔特别派来粤州关注辕门动向的,除了情报组人员,还有几名杀手科成员,全部交由血刀指挥。 叶翔双手负立,扫视了他们一眼,淡淡说道:“废话我不想多说,我来粤州的原因只有一个,为了一件事情。”说到这,叶翔眼中冷光一闪,表情显出了几分严肃,道:“就在昨天凌晨,我的未婚妻在家遭到袭击,幸好有血罗刹守护,才有惊无险。我已查明,对方来自辕门,而在这之前,我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情报,辕门派了杀手去白沙市动我的女人,你们竟然一点情报也没有?” “宗主,属下无能。”这时,一旁的血刀道了一声。 叶翔看了他一眼,道:“你的‘无能’二字说早了,这件事我刚才只是随口说说,并不怪你们,毕竟这类情报属于对方机密,很难弄到。” “多谢宗主体谅。”血刀回道。 叶翔面色并不见好转,将头微微上仰,道:“我想不明白的是,我们在白沙市那里抓到了那个女杀手,给你们又拍视频,又发照片,让你们确认一下对方的身份,可你们连个屁都回不了一个,从头到尾就是三个字‘不知道’,最后还要老子亲自出马才搞掂,这就让我的心里有点不爽了。”说到这,叶翔面色骤然一沉,骂道:“你们天天吃的什么饭!干什么吃的!” 此话一出,在场天宗人员纷纷低下了头,老大训话,不管对不对,身为小弟都要摆出一副认错的态度。这是常识,也是觉悟。 这一回,连血刀也是沉默无语。 叶翔再度扫视了一眼众人,忽然问道:“你们中午吃过饭没?” “没有。”血刀答复道。 “好,没吃就好……今天中午都给老子禁食!他妈的,给老子的天宗省一笔饭钱!” “是,宗主。”在场天宗人员齐声应道。他们感觉到了,老大现在的心情真的很不好。少吃一顿饭,这个处罚其实还是蛮轻的,不少人暗中庆幸。 “血刀,你跟我来。”这时,叶翔发了一句话,便径自朝楼上走去。 很快,叶翔来到了五楼,他随便找了个房间,走了进去。血刀跟在身后,轻轻关上了房门。 叶翔来到窗边,看着外边的景色,开口道:“木香那边怎么样?” “他依旧呆在庞元霆身边,目前已经取得对方初步的信任,不过……” “不过什么?” 血刀回道:“庞元霆整日只能坐在轮椅上度日,已是一个废人,并没能得到轩辕靖的重用,木香跟在他身边,很难获取重要的情报。” 听到这话,叶翔转过身子,注视着血刀,面目闪过一丝古怪的笑意,道:“庞元霆不是有个小弟叫徐浩南的么,他目前在辕门混得可是风生水起,深得轩辕靖赏识。然而在徐浩南心中,他的老大永远是庞元霆,而并非轩辕靖。只要这层关系不断,庞元霆并非废人,可能不久的将来,还能帮我们一个大忙。” 声音传来,血刀并没有开口说话,似是默认。 叶翔再度开口道:“想办法联系木香,要她帮我留意一件事情。” “什么事?” “轩辕靖有没有什么秘密基地,类似于工厂那样的地方,制造怪物的工厂。” 血刀略微一惊,疑问道:“制造怪物的工厂?” “没错,那个被我们抓到的女杀手就是出自那里。”叶翔淡淡说了一声,继而略有所思道:“我和轩辕靖虽然没碰过什么面,但我感觉他这个人不简单呐,特别的不简单,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 “什么字?” “狼子野心!”叶翔眼中精光一闪,道:“这次漫溪遭袭的事情,我坐火车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这件事情应该没有表面看的那么简单。或许那个女杀手,根本不是轩辕无尘派来的,因为我实在想不通,辕门有必要做这种事情吗?” “宗主的意思是……” “轩辕无尘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整个辕门也不知道,漫溪遇袭事件完全是轩辕靖一手策划的,可是,那个混蛋小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能有什么好处?我又想不明白了。” 第二百一十九章 表白 正值夏季,南方的天气尤为炎热,在辕门一间僻静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槐树,它不知栽种了多久,如今已是枝繁叶茂,参天蔽日。在炎炎夏日中,为这个地方带来了不一样的清爽。 此时,在古槐的下方,一个面相俊朗戴着金丝眼镜的青年人正坐在轮椅上,他一只脚伸进脚盆里,至于另一只脚已经不见,只有一截空荡荡的裤管,这个青年人正是庞元霆。 木香蹲着身子,拿着一条毛巾,一边轻轻抚水,一边温柔的帮庞元霆擦拭着脚背。忙了一会儿后,她抬头看了庞元霆一眼,随即站起身子,拿起另一条干净的毛巾,道:“庞少爷,你额上有些汗,我帮你擦擦吧。”说完,木香将柔嫩的小手前伸,小心翼翼的替庞元霆擦了下汗。 随后,她弯下身子,端起脚盆,正准备迈步离开。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无语的庞元霆忽然伸手,将她的手腕牢牢扣住了 “等一下。”庞元霆开口说道,他的表情显出了几分异样之色。 木香略微一惊,看向庞元霆:“请问庞少爷有什么吩咐?” “木香,你以后不准叫我庞少爷,直接叫我元霆吧。” “是,庞少……”说到这,木香骤然停顿了一下,继而语气柔了一分,道出了两个字:“元霆。” 听到后,庞元霆的面目闪过了一份喜色,他的表情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舒展一下了。 “木香。”他又叫了一声眼前人儿的名字,不知为何显得有些紧张。 “什么事?元霆。” “我喜欢你。”他终究道出了流转在心间的这四个字,这是一份真挚的情意,不含半点的虚伪。 庞元霆喜欢上木香,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 木香刚来的时候,庞元霆只是出于看她比别人顺眼一点,所以把她留在了身边。起初的日子里,庞元霆只知道打她骂她,拿她发泄和出气。然而每次,木香都只是眼角含泪,默默忍受,从没有半句怨言,依旧把庞元霆伺候得跟皇帝似的,如此的细心体贴。 人心毕竟是肉做的,过了一段时间后,庞元霆仔细想了一下,如今的自己已是一个废人,是那样的落魄,然而在这个时候,还有这么一个女人这么用心的照顾自己,而自己只知道打她骂她,这算什么?自己算哪门子的男人!想到这些,庞元霆心里对木香涌现了一份愧意,也升起了一份感动。 有一句话说得好:其实感动也是一种爱,当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一个人,就会彻底爱上另一个人。 两人随后的相处中,庞元霆对木香的态度渐渐好转,心中的那份感动之情也越来越强烈。不知不觉的,他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爱上了这个温柔贤惠的好女孩。 当庞元霆“我喜欢你”四个字传入耳中,木香一瞬间呆住了,微微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承认,以前的我不是个好人,更不是个好男人。当我们庞家还没倒,我还是风光无限的庞家二少爷时,我玩弄过很多女人,也伤害过很多女人的感情,那时候的我只知道玩,根本不懂什么爱。”庞元霆真心实意的说道:“然而如今,我懂了,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我终于懂了,什么让的女人值得男人去爱,值得我去珍惜。木香,这段日子里,你都陪在我身边,任劳任怨,那么细心那么小心翼翼的照顾我,让我很心动很心动。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给我那样的感觉,我甚至有时在想一句话,有妻如此,夫一生何求。知道吗?木香……” “元霆。”这时,木香开口打断了一下。 “不要插嘴,听我说完,”庞元霆的话语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我喜欢你,我爱你,是真的很喜欢很爱你。为了你,我甚至可以忘掉过去,放下心中所有恩怨仇恨。我想过了,我要带你走,带你离开辕门,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可以是一个小县城,甚至小乡村。你可以把你的娘接过来,我们一起孝敬她老人家。我一定会像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你娘,不,应该是比亲生父母还要亲。总之,我一定会做个孝顺的好儿子,妻子的好丈夫。然后,我们还要生一个白胖胖的乖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跟我姓,女儿跟你姓……就让我们一家人这么平凡而又幸福的过完一辈子,你……愿意吗?木香。”说完,庞元霆直直望着木香,满脸的憧憬、期待。同时,他的脸上还露出了一份笑容,是如此的真挚。 木香的眼眶早已湿润,一颗芳心扑扑直跳,说真的,她如今是有一些心动。但很快,她想到了什么,清秀的脸蛋不由闪过一缕坚决之色,她摆了摆头道:“不,元霆,我不能跟你走。” 话语传来,庞元霆面色一僵,怔在了原地。 “为什么?”他回过神来,用颤抖的语气道出了这三个字。 木香用贝齿咬了下嘴唇,继而道:“我不喜欢你,不存在你对我的那种感情。” 这个回答,让庞元霆整个脑海,顷刻间,只传荡着一种东西:嘭! 是什么碎了?是心在碎,是愿望碎了,一切美好的东西,美好的憧憬都化为了乌有。前面只有黑暗,我的人生已经看不见未来,没有了希望…… 总之,此时此刻的庞元霆,整个人的精神,有了一种崩溃的感觉,他快要疯了,真的要疯了。 “你是不是嫌弃我,嫌我是个残疾?是个窝囊废!”这时,他重重吼了一声。 “不是,不是的。”木香连忙说道,看见眼前这个男人这副模样,她的心也跟着隐隐作痛。 其实,在木香的心里,对庞元霆是存在情意的。这个男人虽然以前打过骂过自己,但他并不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是因为特殊的经历,脾气才变得那么暴躁的。木香是个善良的女孩儿,很早以前就知道庞元霆的故事,一直以来都对他心存一份怜悯。 尤其是近段时间,庞元霆对她态度越来越好,越来越温柔,让木香有了一份心动的感觉,而那份怜悯之心也跟着起了变化。 怜悯,最终变成了怜爱。 有时候,木香看到那个男人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低头看着那条空荡荡的裤管,一脸呆傻的样子。木香甚至闪过一个念头,她想要照顾那个男人一生一世…… 然而这些东西,木香只能掩埋在心底,因为她的命早已不属于她自己了,她必须留在辕门,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她身不由已,身不由已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这时,庞元霆发出了一阵狂笑,随后,他稳定了一下情绪,看着木香,带着三分自嘲七分心痛说道:“我知道了,木香,是我自作多情了,也是我太一厢情愿了。刚才语气那么重,不好意思,你有选择的权利,没有必要选择我这么一个残疾。好了,你走吧。” “元霆……”木香欲言又止。 “你走啊!”庞元霆再度吼了一声,如今的他,精神已到了崩溃的边缘,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一滴晶莹的泪花从木香眼角划落,她深深看了庞元霆一眼,便转过了身。 第二百二十章 缺脚的狮子 木香正准备迈步离开,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沉缓的脚步声,只见轩辕靖领着两个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自然他的得力手下徐浩南,至于另外一个人,全身穿着黑袍,将浑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面貌。 “奴婢见过三少爷。”待到轩辕靖走近,木香弯身行了一个礼。 轩辕靖瞧了她一眼,继而将目光转向庞元霆,道:“元霆,我刚才远远就听到了你的一声喊叫,听起来你似乎很不高兴,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庞元霆低下头,用生硬的语气说道。 这明显是一句敷衍的回答,轩辕靖自然听得出来,不过他并没有追问下去,只是淡淡说出了三个字:“那就好。” “如果你没有什么事情,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庞元霆用不善的语气说道,他现在的心情很糟糕,很不愿意有人打扰,只要身边有人,他就忍不住的生气。 听到这句不敬之语,轩辕靖的面目毫无波澜,他仰头看了下天边火红的太阳,随即道:“今天风和日丽,是个好天气,但却不是平静的一天。元霆,我这次来,不是找你的。”说到这,轩辕靖眼中闪过一抹异样光色,他转了下身,看向站在旁边的木香道:“我是来找你的。” 木香略微一惊,随即道:“请问三少爷有什么吩咐?” “我哪敢有什么吩咐?”轩辕靖嘴角上翘,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道:“就算我有吩咐,你会真的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吗?” 木香面露疑惑之色,道:“三少爷的意思,奴婢不明白。” “叶翔,你认识吧?”轩辕靖突如其来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虽然木香极力掩饰住情绪,但声音传入耳中的瞬间,她的整个身子还是不由自主的颤动了一下。 “轩辕靖,你胡说些什么?”这时,一旁的庞元霆开口插话道,他一脸茫然的表情,眼中隐隐显出几分仇恨之色,毕竟刚才他听到了“叶翔”这两个字。 轩辕靖并不理会庞元霆,依旧盯着木香说道:“叶翔派你来打探情报的吧?” “你胡说些什么!”庞元霆再度叫道,语气明显加重了几分。 轩辕靖目光不移一丝一毫,道:“你有必要装下去吗?是不是要我拿出证据,你才承认你是天宗情报组的人员。” “三少爷,奴婢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奴婢根本不认识叶翔,也不知道什么天宗。”木香终于开口说话了。 听到这个答复,轩辕靖冷笑一声,他不再言语,而是侧头,看了眼身旁的徐浩南。 徐浩南立马会意,猛地闪身,伸出一脚就往木香踹去。这一脚招式普通,但极狠,并且完完全全的踹在了木香的身上。 “啊~”一声痛苦的娇吟响起,在巨大的冲击力下,木香整个身子如同断线的风筝,向后横飞了数米,最终重重撞在院子中央那颗老槐树上。 随后,她娇弱的身子无力的滑落在了地上,至于嘴中,已满是鲜血。显然挨了这一脚,即使不死,也要了她半条命。 庞元霆瞬间呆住了,眼前的一幕让他有些不敢相信,也不愿去相信,然而,残酷的事实却摆了眼前。二秒后,他终于回过了神来。 “徐浩南,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干什么!”庞元霆朝着徐浩南重重吼道,随即,他将目光转向倒在树下的木香,露出一脸心痛的表情。 “扑通”一声响起,此时庞元霆已忘却了自己没有了一只脚,从轮椅上“走”了下来,一个重心不稳,他便摔在了地上。 然而,他对身上的疼痛毫不在意,而是眼角含泪,一边望着木香那方,一边摆动双手朝那边爬去。 看到后,徐浩南一惊,连忙跑过去,正准备伸手将庞元霆扶起。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响起。 “滚!滚!!!”庞元霆两眼通红盯着徐浩南,用无比愤恨的语气说道。 在徐浩南的记忆中,这是大哥第一次出手扇他耳光,并且是为了一个相处没多久的女人,更进一步的说,这个女人还是仇家派来的间谍。 ‘大哥为什么要打我?’心中念完这几个字,徐浩南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如同木偶一般蹲在了那里。 这幕情形下,不远处的轩辕靖眉头不由皱了一下。 见到徐浩南呆住了,庞元霆不再理会他,而是再度将目光转向木香那边,奋力的在地上爬了起来,很快,便爬到了她的身边。 庞元霆第一时间将木香抱在怀里,看着她,急切说道:“木香,你还好吧?木香,你不要有事,不要有事……” 木香痛苦的表情泛起了一丝欣慰之色,她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上,还有一个男人这么的关心自己。她并不说话,而是心中哀婉的叹息一声,继而将目光转向了轩辕靖。 这时,轩辕靖走了过来,他看着脚下奄奄一息的木香,用毫无怜悯的语气说道:“装,很会装,真会装,你们天宗的人真是不简单啊,太能装了。以你天宗情报组组员的身手,刚才的那一脚,是能够完完全全避开的,可你选择了装。你以为挨了一脚,装出自己娇娇弱弱不会武功的样子,我就会放过你?” 话语传入耳中,木香捂住胸口,用虚弱的语气说道:“三少爷……奴婢…奴婢……真的不认识叶翔……不知道天宗……” “好,很好!”语出的同时,轩辕靖眼中杀机一闪,正要有所行动。 一旁的庞元霆立马警觉起来,霎时,他一个翻身,便用整个身体护住了木香。 庞元霆背着轩辕靖,厉声叫道:“轩辕靖,你不要乱来!不准乱来!”此时的他,如同一头发疯的狮子,只不过这头狮子的一条腿没了,已经丧失了战斗力。不然,庞元霆说不定早已和轩辕靖火拼了。 也就在这一刻,庞元霆终于明白,原来自己爱怀中这个人儿,爱得如此深沉,如此的舍不得。这个世上的缘分,还真是荒唐而又奇妙啊。 看到庞元霆做出如此举动,轩辕靖感到一丝意外,他张开口,用略显嘲讽的语气说道:“元霆,没想到你也相信爱情这种把戏,也会爱上一个女人,真是意外啊。好,我就给你们一点时间。” 声落,轩辕靖便转过身子,带着徐浩南和那个穿着黑袍看不清脸的神秘人,步向了院外。 第二百二十一章 真正的男人 院子内,庞元霆抱着木香,一脸疼惜的看着她。 “木香,不怕,不要怕,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不会让你再有事的……”庞元霆急切说道。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为自己心急如焚的样子,木香的面容忽然露出一点笑意,用虚弱的语气说道:“元霆,你……为什么不问我,我到底……是不是天宗的人?” 庞元霆想都不想,直接回答道:“我相信你,你不是天宗的人,他们弄错了,他们一定是弄错了。” “弄错了么?”木香幽幽叹了口气,随后她胸口一闷,连“咳”了两下,从嘴中吐出了一口血水。 见到后,庞元霆面露惊慌之色,急忙道:“木香,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我现在就送你去医馆,我一定……”庞元霆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子,然而他的屁股刚刚离地,脚一拐,便又跌坐在了地上。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残疾,时时刻刻需要别人照顾,哪里还有能力送别人去医馆? ‘老天,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啊!’庞元霆一脸悲戚的表情,仰着头,心里对着天咆哮。 看到后,木香伸出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轻轻抚上了庞元霆的脸颊。 感受这份柔情,庞元霆回过神来,第一时间低下头,与怀中人儿深情对望。 木香劝慰道:“元霆没事的……有你在这里……陪我,我就很好……不用去医馆,来不及了。” “来得及,还来得及。”庞元霆快速说道,他抱紧木香,使劲全力,想要再次站起来,然而结果和先前的一样,他又一次跌坐在了地上。 “木香,我真没用,我就是一个废物,全天底下最没用的废物。”庞元霆自暴自弃说道。 这幕情形下,木香眼中闪过一缕伤感,朝着庞元霆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这样。 “木香,我……”庞元霆欲言又止,一脸惭愧而又自卑的表情。 木香听到心里,唯有一声的叹息。随后,她定了下神,面目闪过一丝坚定之色,似乎下了某个决定。她张开芳唇,道出了三个字:“我是的。” 庞元霆听后略微一惊,面露疑色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是天宗的人。”木香十分清晰的说出了这句话。她心里明白,轩辕靖已经认定了自己是天宗的人,即使自己死不承认,他也不会放过自己,很有可能,今天自己就会死在这里。 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木香决定把一切,告诉眼前这个如此爱自己的男人。 当这句话语传入耳中,庞元霆明显一愣,有那么一刻,他的心中甚至不可自抑涌现出了几分怒火,但看着眼前人儿生命垂危的样子,庞元霆的心立即软了下来。 “没关系,没关系的。”庞元霆在嘴中喃喃说道,将木香抱得更紧了。如今在他心里,最重要的是怀中的人儿,只要她还在,什么仇怨都可以放下。 “咳咳。”木香轻咳了两下,随即道:“你不怪我吗?毕竟我……骗了你。” “不怪,一点也不怪。”庞元霆说道:“木香,听我说,你现在脱离天宗吧,只要你离开了天宗,轩辕靖就不会难为你了。我们就生活在这里,这里是辕门,就算叶翔再厉害,也伤害不到我们的。” “不,我不会那么……做。”木香毫无犹豫拒绝道。 “为什么?”庞元霆不解道。 “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我的身世么?那些话……不完全是假的。” 庞元霆并不说话,默默的听着。 木香从丹田提起一口气力,面露回忆之色,道:“我爸死得早,我从小和我妈相依为命,妈妈很伟大,一个女人把我拉扯这么大,真的很不容易……但我们是两个女人,没有地位,很容易被人欺负……几个月前,我妈的摊子被人砸了,她拼命护着摊子,还被人打了,受了伤……那些砸摊子的人,打完砸完人就跑光了,我知道是谁指使他们的,但没有证据,况且别人又有地位,我和妈妈只能将苦咽进肚子里……那时的我,整个人感到很绝望,为了给我妈治病以及维持我们两个的生活,我甚至想过,当别人情妇或者出去卖……就在那个最无助的时候,宗主出现了,他替我报了仇,治好了我妈的病,更是拯救了我,他的大恩,是需要我一辈子铭记,不容忘记的……如果我此时背叛了天宗,背叛了宗主,我首先过不了自己心里这关,我会觉得自己猪狗不如。”说到这,木香用异常真挚的目光注视庞元霆,道:“元霆,你明白了吗?” “明白,我全明白了。”庞元霆一脸怜惜,道:“木香,你从小受了那么多苦,受到了那么不平等的待遇,我真的为你感到很心疼。我发誓,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只要有我在,就不会再让你受到伤害,即使等会轩辕靖前来,只要他敢动你,我一定会拼掉我这条命,来保护你。” 虽然不知道最终的结果如何,但这句话让木香感到很温暖,她面露一丝笑容,缓缓道:“你真傻。” 庞元霆面露一丝疑惑,道:“怎么呢?” 木香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她微笑的面容,忽然涌现了一丝伤感,道:“元霆,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 “答应我。” “好,我答应你,什么都答应你。” 木香轻轻吸了口气,继而道:“如果今天我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不要太伤心,也不要为我报仇……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你等的那个人……终究不是我。我走后……会有另外的人来照顾你,不要再乱发脾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苦恼,虽然你的一只腿没了,但活着就有希望……你要好好活下去,幸福的……” “木香,不要说了。”庞元霆打断道,随后,他的眼中流露几分柔情,道:“只要有你在,我的人生才充满希望,才能忘记自己身体的缺陷,好好的活下去。” “你真傻。”木香再度说出了这三个字,继而眼眸闪动,伸出一只纤纤小手抚上了庞元霆的面颊。 庞元霆不再说话,一动不动看着怀中的人儿,感受她的抚摸,聆听心中的那份颤动。 一滴火热的泪水从眼角划下,最终落在了木香的葱葱玉指上。 人们常说,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然而从这一刻起,庞元霆才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因为他为自己爱着的女人,流下了真切的泪水。 第二百二十二章 我是不是你大哥 正在两人温存之时,一阵脚步声从院外传来,轩辕靖领着徐浩南以及那个穿着黑袍看不清面目的神秘人走了进来。 他踱步到木香跟前,居高临下道:“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你到底是不是天宗的人?” 此时,木香已经不打算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她并不说话,而是毫不畏惧的与轩辕靖对视着,冷笑了一声。 看到后,轩辕靖嘴角上扬,也露出一个笑容,只不过这抹笑,不仅冷,更显得阴森。他不再言语,而是侧了一下头,投给了站在右边那个穿着黑袍的神秘人一个目光。 这幕情形下,庞元霆正要开口说些什么。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一阵冷风刮起。只见那个黑袍人身形一闪,来到木香跟前,一把将她抓住。 庞元霆还没反应过来,怀中的人儿便被对方夺去,耳边唯响荡起了木香的一声痛吟。 那个黑袍人得手后,并不停歇,“嗖”地一声,挟着木香飞向了不远处的一间木屋。随即“砰”地一声响起,木屋的门打开后,又紧紧闭上了。 这一切,只发生在眨眼间。 一阵冷风刮过,窜向了庞元霆的背脊,他的身子不由一抖,终于回过了神来。 此时庞元霆的情绪看起来很稳定,他并没有说些什么,但他的一颗心,却已骤然间悬空,那里开始不停响荡起两个字:木香,木香…… 这一刻,庞元霆开始摆动双手,拼劲全力往木屋那方爬去,很快,他来到了门前。 屋里听不到一丝的响动,静得可怕,不知道黑袍人把木香带入里面准备干什么,但绝不对没有好事。 想到这,庞元霆一刻也不敢耽误,他双手握住门角,用力的将门往外拉,但小小的木门却纹丝不动。庞元霆仍不甘心,又狠狠的捶了几下。 “砰!砰!砰!!”木门除了发出几声巨大的响动外,不松分毫,显得异常坚固。 这幕下,庞元霆涌动在心底的情绪终于爆发了,他转头看向不远处的轩辕靖,叫道:“轩辕靖,你干什么!你到底干什么!你要你的手下干什么!放了木香,放了她!快放了她!” 轩辕靖双手负立,一脸漠然的表情,并不打算理会。 时间越过去一分,庞元霆便越揪心一分,见到轩辕靖这副样子,他很想狠狠的吼骂几句,但时间已经不允许他这么做。此刻,他心中抱着一丝希望,将目光转向徐浩南,道:“徐浩南,你当我是不是大哥,我是不是你大哥,你还认我这个大哥的话,去救……求你去救木香,我真的求你去救木香,救救木香。”说到最后时,庞元霆的语气完全软了下来,没错,他在乞求。 话语传入耳中,徐浩南有些动容,他正准备迈步,轩辕靖第一时间向他投去了凌厉的目光。徐浩南身子一顿,面目露出了犹豫之色。 庞元霆看到后,心中的一线光明瞬间被淹没了,但他仍不死心,正要再度说些什么。 “啊!”就在这时,一直沉寂无声的屋子里,传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自然是木香发出来的。她原本身体已是极其虚弱,却突然之间发出了如此凄惨而又响亮的声音,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一个人临死时的绝望之声。 刹那间,庞元霆呆在了原地,面如死灰。 “砰”地一声响起,木门由内自外开启,将庞元霆撞开。随后,一阵血腥之风从里面刮了出来,黑袍人独自一人飞出,落到了轩辕靖的身旁。 至于屋子里面,并不见木香的身影,唯有一样东西随风飘出,最终粘在了庞元霆的额上。 庞元霆浑身伤痛躺在地上,感觉到额头有东西,他连忙伸出一只手,将那样东西握住,然后拿到了眼前。 手中握着的是一缕细长的发丝,粘着血迹,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清香。庞元霆一眼认出,这是木香的头发。 ‘木香的头发,木香的头发……’他的心里除了念叨这五个字,便再也没有其他的言语了,他不敢想也不愿去想其他的。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两个不和谐的声音。 “味道如何?”轩辕靖问道 “一般。”黑袍人用阴森的语气回答道。 ‘味道如何?味道……味道……味道……’这一刻,庞元霆整个脑海充斥着两个字,随后,他猛然摆动身子往屋子里看了一眼,整个瞳孔骤然间放大。 现实太过残酷,残酷到他无法逃避,终于,庞元霆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疯狂之中。 “啊!!!轩辕靖,徐浩南,我要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三个,我要你们下十八层地狱,啊!”庞元霆凶狠的盯着轩辕靖那方,一边叫嚷着一边发疯似的朝他们爬了过去。 很快,庞元霆来到了轩辕靖跟前,他伸出一只手,正准备向对方的脚抓去。不料轩辕靖将脚向后一缩,随即猛然前伸朝他踹了过去。 庞元霆一声痛叫,两眼一闭,便倒在了地上。 “你干什么!”这幕下,一旁的徐浩南不由质问了一声。虽然他是有些变了,但对大哥的情义,一直存在于心底。 “我出手有分寸,他只是晕过去了。”轩辕靖看着地上不省人事的庞元霆,淡然说了一句。随后,他转移目光,直直盯着徐浩南,道:“你刚才和我说话,是什么语气?” 徐浩南听后,并不开口。 “从古至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浩南,你要明白,庞元霆早已是一个废物,他给不了你什么。你看刚才,他除了样子还是个人外,其他方面简直就是一条疯狗。这样的人,你还认他做大哥,值吗?”轩辕靖略为语重心长道:“能够给予你前途和辉煌的人是我,懂吗?” 听到这话,徐浩南依旧没有回答,而是眼神飘忽不定,显然在思考些什么。 看到后,轩辕靖不再多说,只是叹了口气道:“走吧。” 声落,他便朝院外迈开了脚步,站在右边的那名黑袍人连忙跟上。至于徐浩南,看了眼倒在地上的庞元霆,面目闪过一丝复杂之色。 他终究还在迈开了步子,跟随轩辕靖离去。 第二百二十三章 可疑的情报 傍晚时分,粤州市郊区一栋普通的五层居民楼内。 叶翔站在窗前,一边看着外边的风景一边对着手机说道:“你们今天晚上吃的什么啊?” “很多啦,有鱼有虾有肉有香菇有青菜,总之,很多很多啦。” “哇!看样子你们晚上吃的是大餐,不错不错。你们还会给自己做大餐了。” “叶哥哥,大餐不是我们做的,是方大哥在他家做的,然后请我和天天去吃。”张茹在电话那头说道,如今她和章泽天已经从学校寝室搬了出来,住在了京华东城区的世纪大厦。 几天前,叶翔还在京华的时候,特地托方宇的关系在这里为张茹买了一套房子,环境非常好,正好位于方宇的隔壁。 听到妹妹的话,叶翔略微一惊道:“宇哥还会做饭?” “是呀。”张茹颇有回味说道:“方大哥的手艺棒极了,我和天天都吃得流连忘返了。” 叶翔面露一丝欣慰,道:“看来宇哥对你们两个小丫头还蛮好的。” “何止是好,简直是太好了。叶哥哥你知道吗,方大哥工作那么忙,但只要他中午或者晚上在家,都会做好饭,然后叫我和天天去吃。我和天天都吃得有些不好意思。” 听到后,叶翔不再说话,而是心生了几分感叹。 在京华时,叶翔曾经带着张茹和方宇见了一面,言下之意就是希望他能照顾一下这个小丫头。从刚才和小茹的通话中,叶翔能感觉到,宇哥把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对小茹关爱有加,毫无敷衍的味道。 什么是兄弟?不是天天在一起喝酒,在一起嫖娼,一天到晚满嘴的“称兄道弟”。真正的兄弟是,你的事就是他的事,不用多说,他也会去做。比如你所关心的人,他也会付出同样的关心和爱护。 虽然一直以来,很少和方宇联系,见面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但叶翔突然发现,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却没有半分的虚假,而是十分深厚的,毕竟他们曾经一起并肩战斗过,有过生死之交。 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我们今生注定做兄弟! 见到叶翔在电话那头不说话了,张茹不由开口叫唤了一声:“叶哥哥。” 叶翔回过神来,道:“我在。” “对了,天天在我旁边,她有话要对你说。”张茹说道。 “好的。” 电话那头沉寂了两秒,随后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喂,叶翔。” “你好啊,天天。” “我当然好,但是你不好。”章泽天用半分玩笑半分认真的口吻说道:“我是替咱家善良可怜的小茹找你要个说法的。” “说。”叶翔简单回应了一个字。 “你怎么一声不吭就离开京华了?你看看咱家小茹,整天对你牵肠挂肚,说叶哥哥这个的好,那个好。你要走了,连声道别都没有,起码要告诉一声,让小茹送送你,你就这么一声不吭的走了,害得这个小丫头东想西想,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你生她气了,所以一声不吭的就走了。”章泽天颇有一分埋怨说道。 “当时我有急事,所以就离开了京华。”说到这,叶翔没有解释下去了,而是开口道:“是我不对,我在这里郑重的向你们道歉。” “不行,不够诚意。” “那怎么才能有诚意?” 章泽天抿嘴想了一下,道:“这样吧,我们快放假了,我会跟着小茹来白沙市玩,到时候你来接我们。” “好,成交。” “不许耍赖哦。”章泽天用俏皮的语气说了一声,继而道:“你知道吗?你的小茹妹妹,现在站在我旁边,眨巴眨巴的看着我手里的电话,两只眼睛快要滴出水来了,估计很想要回这个宝贵的电话,继续和他亲爱的叶哥哥通话。好吧,不打扰你们了,你们聊吧。” 声落,电话那头又沉寂了两秒。随后,张茹的声音响了起来:“叶哥哥。” “嗯。” “不要听天天乱说,你那天不辞而别我没有怪你,我知道你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你不用道歉的。另外,你如果忙的话,我和天天回白沙市那天,也不用来接,你的事情重要些。” 张茹刚说完,一旁的章泽天不由叹气道:张茹啊小茹,俺真是服了你了。 听到后,叶翔嘴角流露一丝笑意,正准备说些什么,就在这时,房间外面响起了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 叶翔转过身看了房门一眼,随即对电话里说道:“小茹,我有事情要去做了,先聊到这吧。” “好的,叶哥哥。” “拜拜,祝你晚上做个好梦,梦到我在天上飞。”叶翔开玩笑说了一句。 “嗯,好的,嘻嘻,叶哥哥拜拜!” 声落,张茹便挂断了电话。 叶翔将手机放回裤袋里,余留在脸上的笑意即刻消散不见,他盯着房门,淡淡道了一声:“进来。” 房门开启,一身“黑客帝国”打扮的血刀走了进来。 “什么事?”叶翔开口问道。 血刀应道:“禀告宗主,木香那边发回来了一份情报。” “什么情报?” “就是上次宗主交待调查轩辕靖秘密基地的事情。”说完,血刀将手上一份文件递了过去。 叶翔连忙接过,翻阅了起来。这份文件里面有一份详细的报告,还配有几张图片。至于图片上,显示的是一个类似工厂的地方。这个地方,和自己几天前在白沙市时,从那个女怪物意识海里面看到的场景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这里就是轩辕靖的秘密基地,只要从这条线索查下去,不仅“漫溪受袭”事件中的疑点能够解开,更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思绪到这,叶翔的面目并没有露出半分喜色,反而眉头微皱了一下,略有所思道出了三个字:“这么快?” 血刀面露一丝疑惑,道:“宗主的意思是……” 叶翔看了血刀一眼,道:“木香的办事效率还是蛮快的嘛。” “宗主的意思是,怀疑这份情报有假?” 叶翔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忽然问道:“这份情报是木香亲手交给你的?” 血刀摆了一下头,道:“辕门守卫森严,并且对下人的出行要求十分严格,我和木香很难见上一面。我和她有一个秘密联络地点,只有我们两人知道,每次有任务,我都会写成一份文件,然后埋在那个地方做一个记号,她去取。同样,她有了最新的发现,也会把情报放在那里,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看一次。” 听到后,叶翔不再说什么,而是双手负立,在屋子里来回踱起步来。 一秒。 十秒。 三十秒…… 时间缓而有序的流逝着,血刀一直默默站在一旁,等待着宗主发话。 终于,叶翔在思绪几分钟后,停下了脚步,他看向血刀,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道:“好了,今天没事了,你回去休息吧。”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探究竟 深夜,在粤东省一片茂密的山林内,一道影子如同流星般飞驰着。很快,他停了下来,现出一个青年男子的身形,正是叶翔。 此时,叶翔位于一条小溪的前面,根据血刀今晚带回的那份情报,轩辕靖的秘密基地的入口就在这里。 其实,叶翔对那份情报,怀疑是多过相信的。总觉得它,太详细,太完美了,以木香的能力,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获取它,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我手下的能力虽然都还不错,但也没有强悍到那种程度,难道是因为木香运气超好,人品爆发,才这么快完成了任务。嗯,如果真是这样,等她回来后得好好奖励她才行。’思绪到这,叶翔心中的疑虑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几分。 不过,即便这样,叶翔也决定今晚探个究竟,毕竟“漫溪遇袭事件”让他的心里一直很纠结,他想早日解开这件事情的诸多疑点,任何机会都不愿放过。 派别人来查叶翔又不放心,所以今晚,他叫手下们在家休息,自己亲自前。 这时,叶翔双目聚神,盯着小溪中的某处地方屈指一弹,顿时,一道无形的劲力射入了水中。 只听见“叮”地一声,溪底的一块石头往一旁移了几分,随后,一阵低沉“轰隆”之声响起,这条溪流竟然生生的裂了开来。 很快,小溪的中部,一个幽深的洞口呈现了出来,更加神奇的是,溪水徘徊在洞的周围,并不流溢到里面。 叶翔盯着洞口看了几秒,便不再多想什么,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即跳了下去。 这个地洞很深,叶翔的身体一直往下掉,耳边呼呼的风中夹杂着阴寒之气,显然下方为不善之地。虽然如此,叶翔心中并没有惧意,毕竟现在是晚上,自己的“移星步”能够发挥到最大威力,就算发生了什么意外,跑路还是很容易的。 大概过了几十秒,叶翔终于看到了洞底,但他的身子并没有直接落下去。而是手掌蕴力拍向了通道的石壁之上,顿时,整个石壁如同磁铁一般,将叶翔整个身子生生的吸了过去。 这是《天秘笈》中的一招,手化太极之力,将阴力灌输给对方,阳力留于自身,从阴阳相吸,相生相倚。 此时,叶翔整个人如同蜘蛛侠一样趴在了石壁之上,他往下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厅。由于人还在地洞里面,所以只能看清一部分地方,不过叶翔感觉下面静悄悄的,不像有人的样子。 叶翔决心试探一下,他认准下面一处地方,然后手掌一翻,顿时一股无形的劲力射向那里。 “噼啪”一声响动,大厅地面一处地方炸开了一个小坑。如果有人的话,这个小坑肯定会引来人员的围观。然而响声传开之后,下方并没有其他动静。 很快,整座大厅又恢复到了一片沉寂的氛围之中。 这份结果让叶翔有些失望,他其实希望大厅里面有人。有人的话,他就可以抓两个回去,然后带到荒山野岭,用灵犀眼窥探他们的意识海,或许就能得到更多的线索。 叶翔很想搞明白,轩辕靖弄这么一个地方,究竟准备做什么? 这时,叶翔止住思绪,卸去手中的太极之力,脱离石壁,既而落向了大厅。 到达地面后,叶翔环顾了一眼四周,终于看清了整座大厅的样貌。这里异常的宽广,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型工厂的厂房,但布置却十分简单,四周整齐分布着六个巨大的玻璃箱,如今玻璃箱已经敞开,里面空无一物。 对于这幕场景,叶翔似曾相识,在白沙市时,他通过灵犀眼窥探那个女杀手的意识海,看到过这个地方。不久前,轩辕靖就是在这里向那个女杀手下令,去白沙市夜袭沈漫溪。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眼中刹那闪过一抹狠色。但很快,他定下神来,望向了大厅的尽头,霍然发现那里有一把黑色真皮转椅,一个人背对着他坐在上面。 这幕下,叶翔的面目波澜不惊,他一边缓缓向前走着一边说道:“看来我还是中了圈套,那份情报果然有问题,你应该在这里等候我多时了吧。” 话语传出,坐在转椅上的那个人并不做声。 叶翔冷笑一声,继续说道:“既然我来了,你一言不发可不是待客之道啊,有什么伎俩就使出来吧,大爷我既然敢来,就不怕没命出去。” 声落,转椅上的那人依旧纹丝不动,他安静得有些诡异。 这让叶翔不由皱了一下眉,叫道:“喂!问你话呢。” 声音传了过去,那人仍然毫无回应。 这种情形下,叶翔止住了步子,他直直盯着转椅上的那人,然后伸手往前一挥。顿时,一股风力涌了过去,击在了椅背的一侧。 转椅发出“吱呀”一声诡异的响动,向后转了半圈,正面对向了叶翔。至于坐在上面的那个人,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他穿着一身华丽带有辕门标记的衣服,相貌很是英伟,只不过如果闭着眼睛,整个面目呈现出一片苍白之色。 叶翔一眼认出,此人正是辕门门主轩辕无尘的长子轩辕修。 ‘他怎么会在这里?’叶翔心中念了一声,继而又仔细看了轩辕修一眼,猛然想到了什么。他不由一个瞬移,来到了轩辕修面前,伸出双指探了一下对方的鼻息,随后下移,放在了轩辕修的脉搏之上,那里已感受一丝的跳动。 这让叶翔得出了一个结论:轩辕修死了。 ‘轩辕修死了,轩辕修死了。’叶翔将这份信息在心中默念了两声,原本还算安定的心,剧烈跳动了一下。 通常在电视剧里面,会有这样的情景,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的男主角走进了一间静悄悄的屋子,突然发现屋子里有一个死人,看到这幕后男主角会大吃一惊,然后面色变得深沉起来,一步步走到了那个死人面前。如果那个死人身上正好插着一把刀剑之类的凶器,男主角还会情不自禁的将手伸过去,准备细细端详一下。 而就在他握住凶器的这一瞬间,外边大队人马赶到,在众目睽睽之下,男主角“人赃并获”。 想到这些,再结合眼前的场景,叶翔即刻发动星移步朝着洞口飚去,他自然是准备跑路的。 然而,他的身形刚到达洞口,一股极强的劲风迎面而来,显然有高人到来,叶翔不得以退回到了大厅之中。 ‘老子完蛋鸟。’叶翔无奈的发出了一句心声。 第二百二十五章 你是螳螂我是蝉 “嗖”地一声,一道快如闪电的身影挟带着一股凛冽之风落入了大厅里,不过,他并没有立即攻向叶翔,而是闪身到了已经死绝的轩辕修身旁,现出了身形。 来人的相貌和轩辕修有几分神似,不过气质,要多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沧桑和霸气,他正是辕门门主轩辕无尘。 当看到自己的儿子毫无生息倒在转椅上后,轩辕无尘的瞳孔骤然放大,随即,他转移目光,死死盯着叶翔道:“好!很好!好你个天宗,好你个天宗宗主!”声落,不容叶翔多说,轩辕无尘身形一闪,便立马发动了攻击。 顿时,叶翔感到一股极强的力量汹涌而来,这种情形下,精力容不得半点马虎,已经没有机会解释什么了。叶翔全力发动移星步,向一旁闪身而去。 尽管叶翔的反应速度算很快了,但对方的攻势,转眼即到,拳锋几乎与他擦肩而过。 显然,轩辕无尘动了真怒,才一招就杀气蓬勃,起码使出了将近八成的功力。好在最终叶翔避开了,有惊无险。 一击不中,轩辕无尘一个转身,身化一道流光,再度攻向了叶翔。 叶翔无奈,只得再次闪身。 随后,整座大厅里,唯见两道光影来回飞窜。他们所到之处,要么地面裂开,要么乱石飞射,“噼啪”之声不绝于耳,偶尔还会汇聚出一阵“轰隆”的巨响,显然两人争斗得异常激烈。 短短几分钟,整个大厅便面目全非,呈现为了一片残破的景象。 这时,叶翔闪身落到大厅东面,显出了身形。刚才短暂的对决中,他很少和轩辕无尘硬碰硬,而是一昧的防守和躲闪,尽管如此,还是吃了不少亏,如今叶翔的身上已有伤势,嘴角流溢出了一缕鲜血。 幸好现在是晚上,如果在白天,移星步威力减弱了,叶翔估计自己早就被轩辕无尘秒杀了。 这就是年轻人中的高手和老男人中的高手之间的差距, 此刻,一道磅礴的杀气笼罩了叶翔全身,轩辕无尘新一轮的攻势开始了。叶翔觉得不能和轩辕无尘这样缠斗下去了,否则,自己早晚得挂。 想到这,叶翔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转椅,瞬间闪身过去,然后抓起轩辕修的尸体,当盾牌一样挡在了自己面前。 原本轩辕无尘打算一拳轰向叶翔的胸口,但突然之间,叶翔来了这么一招,令他又怒有惊。 儿子虽然死了,但毕竟还是儿子,即使只是尸体,轩辕无尘还是心存一份感情的。所以,他即刻收回了攻势,飞身后退了十几米。 “快放下修儿!”轩辕无尘稳住身子,对叶翔怒吼一声。 这幕下,叶翔得以松了口气,总算有机会和这老头谈上几句。 此时,叶翔定了一下神,开口道:“不是我做的,我没有杀你儿子。”尽管这样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但叶翔还是有必要说出来。 毕竟对方是大人物,通常大人物都有一份特殊的思维,同时明白一个道理:人的所有器官中,最具欺骗性的是眼睛,很多用眼睛看到的东西,不一定就是真的。 然而,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让轩辕无尘失去了一份理智,他并没有去想太多,只是盯着叶翔冷哼了一声,显然对他的话语不屑一顾。 “这个地方是你的三儿子轩辕靖的秘密基地,我今晚来这里,意图只是获取一些情报。然而我运气实在不好,一来这里就发现轩辕修死了,刚发现轩辕修死了,你就来了。我中了圈套,是被陷害的,希望你能明白。”叶翔继续说道,语气坦荡,没有任何的虚伪成分。 “你刚才说,这个地方是靖儿的,是他的秘密基地?”轩辕无尘终于开口道了一声。 见到对方回话了,叶翔心中升起了一份希望,反问道:“怎么,这个秘密基地你不知道?你的三儿子瞒住了你,也瞒住了整个辕门,建造了这么一个地方,真不知道他会在里面干些什么呢。” 声音传来,轩辕无尘不再言语,而是略有所思。 叶翔等了几秒,继而道:“冒昧问一句,我刚来这里不久,你就赶到了。到底是谁,通知你来这里的?现在你是螳螂,我是蝉。古语云,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两个分明陷入了一个圈套之中,如果再打下去,当黄雀出现时,我们两个都得完蛋。”说到最后,叶翔颇显语重心长。 轩辕无尘依旧不语,不过,盯着叶翔的眼神不再凌厉了。 不久前,他还在辕门时,一名辕门弟子突然满身是伤的前来禀告,说大公子在一处地方陷入险境,情况万分危急。得到这个消息后,爱子心切的轩辕无尘立即施展神通,赶了过去。 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情的确有可疑之处。 叶翔依旧用话语引导道:“轩辕修既然死在轩辕靖的地盘里,你最怀疑的人不应该是我。我没有动机杀他,杀了他对我没有半点好处,但对于轩辕靖来说,杀了大哥,或许不久后,他就能做大哥。” “你的意思是说,靖儿为了夺位,所以杀了修儿。”说到这,轩辕无尘冷哼一声,道:“那他杀了人后,应该第一时间把尸体处理掉,又何必把修儿放在这里,让人怀疑?” “这就是轩辕靖的高明之人,他算到今晚会有人来探查这个地方,所有设下了这么一个局,目的就是为了陷害我,或者说,陷害天宗。” “他为什么要陷害你?”轩辕无尘眼中闪过疑色。 叶翔深吸了口气,继而缓缓开口道:“很简单,他想让我们两个自相残杀,引发辕门和天宗的大战。” “哈哈哈!”听到后,轩辕无尘忽然大笑了几声,随即满脸嘲讽说道:“好一句‘他想让我们两个自相残杀,引发辕门和天宗的大战’,叶翔啊叶翔,我差点被你糊弄过去,怀疑靖儿为了夺权,而害死了修儿。幸好你刚才最后一句话警醒了我。” 声音传来,叶翔眉宇微微一皱道:“什么意思?” “我也不瞒你,上个月辕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表决是否与你们天宗开战,几乎所有人都赞同,只有靖儿一个人反对。如果他想陷害你,想要辕门和天宗打起来,又何必多此一举?看来我真是老糊涂了,你是我的大敌,而靖儿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刚才差点信了你的话,而怀疑自己的亲儿子。”言语到这,轩辕无尘话锋骤然一转,道:“现在人赃并获,杀害修儿的不是你,还能是谁?叶翔,无论如何,我今晚定要取你的狗命来祭奠我的修儿!” 声落,轩辕无尘目光变得凌厉而又沉郁,它向叶翔传达这么一个信息:不死不休。 这幕情形下,叶翔想到自己明知道那份情报可疑,今晚还屁颠屁颠的跑来这里,最后中了圈套,成了“杀人凶手”。原来自己比起电视剧里面那些被“人赃并获”的男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个2B。 “听你的意思,今晚必须是我的忌日咯。”叶翔的目光也冷了下来,淡淡说道。 轩辕无尘并不想多说废话,只是重重吼了一声:“放下修儿!”如今的他就像一只被人摸了屁股的老虎,满身凶残的杀气。 看样子轩辕无尘动了必杀之心,叶翔知道,这种情况下,解释已经不存在意思了。除了拳头,还是拳头。 “好,拿去吧。”语出的同时,叶翔提起轩辕修的尸体,当标枪一样朝着一方扔去。 轩辕无尘一惊,连忙闪身过去,跃入半空将儿子的尸首稳稳接住了。 趁此机会,叶翔发动移星步,认准大厅出口的那方,飞驰而去,自然是打算跑路了。 至于他的心里,此时此刻只有一个感想: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了。 他妈的,屎了,屎定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艰难的抉择 “嗖”地一声,一道影子从一条溪流之中飞跃了出来,继而落到了岸边,正是叶翔。 他环顾了一眼四周,然后认准一个方向,发动移星步,准备继续跑路。然而刚行十几米,只见前方八个人飞身前来,其中最前面的两人,舞动手中长剑,划出四道剑影,发动了攻击。 叶翔一惊,连忙闪身后退,待到身形停稳,那八个人已经昂首站立在了距离他约十米远的地方,一脸警惕的样子。 他们穿着统一的着装,每个人的胸口都印有一柄金色之剑的图案,这八人,显然是辕门中人。 不久前,他们得知了大公子身陷险境,便跟随轩辕无尘一起赶往了这里,但由于修为与门主相差甚远,所以现在才到达。尽管如此,在整个辕门中,这几人的实力并不低,算得上高手。 他们盯着叶翔,为首的一人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突然“轰隆”一声巨响,只见不远处一条小溪由内自外的炸开了,轩辕无尘从里面飞身出来。 当看到手下们正与叶翔对峙,轩辕无尘面目闪过一缕狂暴之色,即刻下达了一道指令:“谁都不准动手,我要亲自将他碎尸万段!” 声音传来,叶翔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嗯,我快要完蛋了。’他很冷静的想到了这个问题,继而在心里重重道了一声:操!大不了老子拼了。 这时,叶翔目光死死盯住前方,随即,身子如同离弦之箭一样,飞窜了过去。 守在前面的八人见状,纷纷舞动手中长剑,顿时,光影闪烁,形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剑壁。他们并没有人动用杀招,全是守势,只想把叶翔逼回去。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叶翔并不回身,而是运转丹田,发动了《天秘笈》中极为强悍的一招,名为“血战八方”。 顿时,叶翔的身子四周出现了无数道拳影,如同众星拱月一般,围护着他。当辕门弟子的长剑,刺向那些拳影时,就会被一股霸道的力量弹开,根本攻不进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拳影并不是因为叶翔快速舞动拳头,而出现的残影。它们是货真价实的能量,由叶翔引动丹田最精纯的灵气汇聚而成,可攻可守,唯一的缺点是,这些拳影与自身的灵脉相连,受到损伤后,会让叶翔体内气机不稳甚至出现更严重的后果。 很快,叶翔破除了辕门弟子的挟守之势,眼看就要脱离包围圈,然而就在这一刻,一股凛冽的杀气从身后传来,原来是轩辕无尘赶了过去。 只见他眼中精光一闪,伸出一只手,翻转掌心,最终印在了叶翔的后背之上。 “嘶~”叶翔咬牙发出一声痛吟,随即嘴中一甜,便猛吐一口鲜血。至于他整个身子,如同断线的风筝,横飞了数米,随后,从空中掉落了下来。 快接触到地面时,叶翔双脚蕴力,转动了一下身子。最终,不算太狼狈的站在了地上。 跑路失败,叶翔心中有些悲哀,说真的,他真不想死。 就在此刻,上天放佛聆听到了他的心声。“沙沙”之声响起,黑夜中,十几道影子从叶翔后方飞驰过来,然后落到了他的跟前,完好的护住了他。 这批人由血刀带队,自然是天宗弟子。 “全体天宗人员听令,誓死保卫宗主!”血刀颇有气势的喊了一声。 “誓死保卫宗主。”其余天宗人员齐声叫道。 这幕下,叶翔心中有所触动,他默默看着手下们的背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啪啪!突然,一阵掌声响起。 轩辕无尘一边拍掌一边走上前来,他的脸上带着一股变态的笑意,道:“今晚这里只有叶翔一人的话,我还嫌杀不干净,杀得不痛快。既然你们都来了,都全部为我儿陪葬吧。” 话语流转到这,轩辕无尘停下脚步,他幽幽盯着眼前众人,下令道:“辕门弟子听命,你们八个两人一组,退后百米,每组守住一个方向,不容一人逃跑。今晚叶翔和天宗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得死,我亲手解决!” “是,门主。”八名辕门弟子齐声应道。声落,他们正准备分散开来,依令行事。 这一刻,血刀的双眼瞬间一红,随即单手抓住叶翔,带着他向着后方飞奔而去。 ‘想逃?没那么容易!’轩辕无尘眼中寒光一闪,便施展身法,打算朝血刀追去。 然而,他的身子刚刚腾空,便有两名天宗人员一跃而起,挡住了他的去路。 ‘找死!’轩辕无尘冷哼一声,满布杀气的脸上显出了轻蔑之色,他随意发动了一招半式,其中一名天宗人员遭受重创,至于另外一人,胸口吃了轩辕无尘一掌,直直从空中掉了下来,两眼一翻,便无了声息。 秒杀! 至于其余天宗弟子,此时与八名辕门弟子缠斗了起来,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拖住敌人,保卫宗主。 解决掉挡路的两人后,轩辕无尘并不理会这里的战况,而是望向一方,身形瞬间消失在原地。 血刀的速度快若闪电,眨眼间的工夫,便奔驰了数百米。这时,身后一阵狂风呼啸而来,原来是轩辕无尘追了过来。不愧为辕门门主,血刀就算动用了引以为傲的血脉力量后,在最擅长的速度上还是差人一截。 这幕情形下,血刀当机立断,他双手托起叶翔,几乎使出全力,猛地往空中一甩。叶翔的整个身子,顿时如同铁饼一样,朝着天际的一头飞了过去。 “老大,走!”下方,传来了一个声音。 血刀以往都称呼叶翔为“宗主”,如今,这一声“老大”的叫唤,叶翔听得异常真切。他忽然想到,自己一直利用着血刀,那么对待他们兄妹俩,是不是有点混帐了? 叶翔不知自己飞了多远,总之,他的身子在空中滑翔了几十秒,才有了下落的趋势。最终,他落进了一片茂密的树林里。 叶翔捂住胸口,站在地上,望着远处光华闪烁的一方,不由发起呆来。他知道,此时此刻,那个地方,肯定是一副异常惨烈的场景,十几名天宗兄弟,正在用命,为自己换取逃亡的时间。 ‘这算什么事,算什么事啊。’叶翔心中响起了一阵责问之声,说真的,他现在非常难受,甚至不想逃了,没脸迈出那个步。 就在这时,那个方向传来了一个声音:“叶翔,你跑得了今朝,但跑得了和尚逃不了庙!哈哈!血债血偿,你的天宗,你的这群手下,我定要他们化为灰烬!哈哈哈!”这自然是轩辕无尘的声音,他如同疯子一般吼叫道。 这段话语深深刺入了叶翔心底,不知何时,他的双手已经狠狠的捏紧,形成了两个扭曲的拳头,至于他的两只手臂,则不停的抖动了起来。 叶翔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枭雄,他的心不够狠,相反,他很看重情义。在他眼中,手下是用来做事的,而不是用来牺牲的,他们不是棋子,而是人。 他们是自己罩着的人,有感情交流的人,对自己忠心耿耿甚至能够拿命守卫自己的人…… 想到这些,一股热血涌上叶翔心头,他有了一种冲动,他要昂首挺胸的回去,与天宗的弟兄们同生共死,而不是独自逃命,起码,能挽回一宗之主的尊严。 然而,就在这时,一阵短促的铃音响了起来。 叶翔略微一惊,从口袋搜出了手机,那上面来了一条短信,是漫溪发来的,内容很简单:老公,想你。 看到后,叶翔怔在了原地,满腔的热血顿时冷却下来,最终,不知消逝在了哪个角落。 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即使平日做事再洒脱的人,在面对特殊的事情时,也会为了一己私心,做出不光彩的选择。这时,叶翔望着暗淡无光的天空,深呼吸了一口气。 “你们都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能活着回来,我一定当着你们的面,每人拜三下。”心里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叶翔便转过身,朝着与战场相反的方向,迈出了决然的脚步。 他不会回去了,因为他突然想到,如果我死了,我的女人怎么办? . (好久没有在章节后面给大家留言了,这一次是带着一颗感恩的心留言的。 断更了那么久,没想到还有不少人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让我很感动。我知道我比乌龟还蜗牛的更新速度,流失了很多很多的读者,我也很心疼。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我现在比较忙,我不能保证每天能更新多少,也不奢求大家的谅解,但唯一能保证的是,这本书不会太监,不会乱写。它会陪伴喜欢它的人一段很长的岁月。 本书现在VIP章节是一百章出头,总订阅量到了五万多,这成绩还是蛮不错的,谢谢你们带给了我希望,以及那一份难能可贵的包容) 第二百二十七章 奇观 黎明,曙光照亮大地,在粤东省一片茂盛的山里内,一个人影捂住胸口,小心翼翼的穿行其中,正是叶翔。 由于受了重伤,叶翔前行的速度十分缓慢,加上又要时刻注意周边动向,所以走了一个晚上,还是没能走出这片山林。 万幸的是,辕门的人没有找到他。 面临如今这种处境,其实叶翔想到过一个好帮手,就是呆在玄灵圣兽印中的小宝。但大半年前,在白沙市高空与魔星后卿的那场大战中,小宝不幸挨了后卿一拳,受伤不轻。随后的日子里,它便一直呆在玄灵圣兽印中,进入了休眠状态,叶翔曾经试着召唤过几次,小宝都毫无回应,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能够醒来。 ‘小宝啊宝宝,哎。’这时叶翔心念一声,叹了口气。随后,他停下脚步,背靠着一棵大树坐了下来,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虽然身体歇息了,但叶翔的思绪却毫不停下,反而更加活跃了起来。他开始细细回忆起了昨晚发生的事情,猛然意识到一个的问题。 就是轩辕修遇害事件,幕后的布局人有可能不是轩辕靖,而是轩辕无尘。 毕竟昨晚还在地下的那个秘密基地时,自己对轩辕无尘苦口婆心说了那么多,他最终还是认定自己是杀人凶手,一点滴的信任都不给。 很有可能,他知道我是被冤枉的,因为轩辕修是他杀的,他杀了自己的儿子就是想嫁祸给我,怎么可能听我解释? 至于轩辕无尘为什么要牺牲亲儿子布这么一个局,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天宗的崛起已经威胁到了辕门的地位,他必须当机立断,尽早铲除这个祸患。 然而轩辕无尘还没有找到一个借口,一个能够大张旗鼓的带领人马去往白沙市与天宗火拼的理由。 虽然天宗和辕门属于敌对关系,但表面上的冲突其实并不多。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轩辕修遇害事件的发生,就算自己此时一个人大摇大摆去到辕门总部拜会轩辕无尘,对方也不敢拿我怎么样。 因为我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手下跟着我混饭吃的,不说一千也有八百。他如果敢贸然动我,引发了社会动荡,破坏社会和谐,就是和国家对着干,龙部不整死他才怪。 但是如果我成了干掉他亲儿子的“杀人凶手”,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他杀我是为儿子报仇,灭天宗也是为儿子报仇。虽然引发了一场大战,但出师有名,龙部就算对他进行制裁,也会酌情考虑。 思绪这些,叶翔觉得轩辕无尘越来越有嫌疑了,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对。 毕竟昨晚和轩辕无尘争斗时,自己曾经有一次拿轩辕修的尸体当挡箭牌一样挡着了自己。 如果说这是轩辕无尘布下的一个局,他既然下得了狠心,杀害自己的亲儿子嫁祸给我,一具死尸在他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然而昨晚,当我举起他儿子的尸体威胁他时,他立马不敢动我了,乖乖的站在不远处与我乖乖的对话。虽然只是一具尸体,但显然,他还是极其爱护的。 从这点上看,轩辕无尘没有布下这么一个局,轩辕修并不是他杀的。他那么想杀我,纯粹是因为丧子之痛,动了真怒。 如果轩辕修不是轩辕无尘杀害的,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只有轩辕靖了,毕竟人是死在他的地盘上。 可他的动机是什么?制造一条导火索,让辕门和天宗打起来?但轩辕无尘不是亲口说过么,不久前辕门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轩辕靖可是坚决反对双方开战的。 但现在,轩辕靖又为什么设下这么一个局,让天宗和辕门水火不容,势必大战一场呢? ‘哎~思考了一圈,满脑子都是问号。妈的,难懂,整件事情真几吧难懂。’心中埋怨了一句,叶翔索性不再多想,而是仰头望着天空发呆了一会儿, 随后,叶翔拿出手机瞄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着没有信号。 ‘昨晚漫溪发短信来的时候,信号还是好好的,我只不过走了一段山路,现在就变成没有信号了,老天呀老癫爷!你玩我是不。’ “看来我现在‘与世隔绝’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叶翔在口中喃喃念了一句,继而站起身子,茫然的朝着一方走去。 然而刚走几步,眼角余光一闪,叶翔连忙转头望去,一下子惊呆了。 只见树林的东南方,依旧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可就在这时,一团巨大的火球从天而降,砸落在了那里。 轰隆!顿时,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响起,前一刻还静如画卷的山林,转瞬间,成了一片火海。更糟的是,熊熊燃起的烈焰极速朝着四面扩散开来,绚美之中,亦充斥着毁灭气息。 这幕下,叶翔不得不回过神来,他原本打算转身逃亡,然而火势来得太过迅猛,这一刻已经到达他的跟前,那么下一刻,不到一秒的时间,就会淹没他的全身。 这种戏剧性的突发事件,让叶翔感到不可思议,也哭笑不得,他曾经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怎么死去?老死,病死,被仇家杀死,喝水呛死,老婆太多晚上累死……总之,他想到了太多的死法,但唯独没有眼前这种。 在树林里休息一下,然后天下掉下一个大火球,整个树林就烧了起来,然后火烧到了我,然后我就死了? 靠!这算哪门子的死法。尽管很荒唐,但现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接受。 在火光照亮面颊的那一刻,叶翔闭上了眼,而他的内心,是悲哀而又不甘。 一秒。 二秒。 三秒…… 在叶翔的意识里,时间流逝得很慢,又似乎过得很快。他闭着眼睛一脸傻样站在原地等了数秒,奇怪的是,身上的知觉仍在,并且没有丝毫疼痛,也就是说,他的身体仍在,仍活着。 “呀呀!”就在这时,一阵叫声传入耳中。 叶翔睁开双眼,仰头望去,只见一只乌鸦从头顶飞过,至于眼前…… 眼前的情景再度让叶翔惊呆了,前方哪里什么火,山还是那座山,树林还是那片树林,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哪有半点火烧的迹象。 可刚才,我明明看到一团大火球从天上砸了下来,然后…… 思绪到这,叶翔不由揉了揉眼睛,视野里景色依旧,乌鸦从天空飞过,树木郁郁葱葱,枝繁叶茂。 ‘难道刚才我眼花了,出现了幻觉?’叶翔心念了一声,随后,眉宇微微皱起,全神贯注的望向了眼前那这片看似平静,却让他感到诡异的地方。霍然间,叶翔脑海一闪,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眼睛再度花了一次,他“看”到这片山林的深处,若隐若现一团异样的光芒。那种光色,刺入他的瞳孔,让他心神不安,似乎有某种东西在召唤着他。 这种感觉,太不同寻常了!简直比撞邪还邪门。 遇到这种事情,也算一场缘分吧,叶翔情不自禁朝那方迈动了脚步。 第二百二十八章 君何求 越往树林深处走,叶翔心中那份微妙的感觉越加强烈。此时,他停下了脚步,有些发愣,因为眼前出现了一个奇观,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 在这深山老林之中,竟然矗立着一座庄严的宫殿,宫殿前方,大理石铺成宽阔的广场。而它的入口处,金黄的琉璃瓦在天光的照耀下,闪烁出夺目光彩。 叶翔生出一份警惕,走了过去。 这个地方很安静,没有一个人影,但环境十分优美,除了那座宫殿外,大大小小的林园分布四周,林园中,长廊连着亭阁,密布奇花异草,飘扬芬芳。一派景象,宏伟壮丽,有如古代君王的皇宫。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一间幽雅的庭院内。院子中央,坐落着一个凉亭,亭子边有一个清澈的水塘,水面上漂浮着鱼食,一条金鲤不时探出头,欢快的吃着东西。 叶翔会心一笑,觉得眼前的一幕真是美好。忽然,他脑海一闪,想到了一个问题,水塘中的鱼食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肯定是有人不久前撒下的。 想到这,叶翔神觉一紧,正准备环顾四周。就在这时,身后一个声音响起:“你来了。叶翔。” 叶翔骤然转身,几乎同一时间,向后退了一步。眼前,一位老人含笑看着他。 老人长得精瘦,整个面目不怒自威,从中又透出几分善气。 叶翔心里捏了一把冷汗,眼前的老头距离自己不足一米,若不是他开口说话,自己还真不知道身后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大活人。 可怕!惊险! 叶翔面生戒备道:“你是谁?” 老人开口说道:“老朽名叫君何求,你可以称呼我一声‘求叔’。” “你怎么知道我叫叶翔?” 君何求目露一缕回忆之色,道:“这个名字,老朽很久以前就开始念叨了。时间长得,连老朽自己都记不清了。” 听到后,叶翔面露疑惑,他根本不认识这个老家伙,但听对方的意思,似乎很关注自己。 叶翔道:“听你的话,你好像很早以前就知道我?” “的确。”君何求答复一声,随后道:“但你不要问老朽‘为什么’。现在你不知道原因,是理所当然的,等时间到了,你自然会知道。” 听完,叶翔有些头大,和眼前这个老头对话才三句,他就在其中两句内,玩起了内涵。 叶翔记得自己以前做大街上帮人算命这一行时,见过不少出来混的“前辈”,他们十之八九和眼前的老头一样,老朽自称,字字玄虚,一副倚老卖老的样子。但与他们真正接触后就会明白,这一通人全是看似诸葛亮,实际猪一样。 思绪到这,叶翔有心试探一下面前的“求叔”,看他是货真价实的高人,还是从头到脚就是一个大忽悠。 叶翔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水塘,开始想起了法子。 这时,君何求的声音传来:“叶翔,水塘里面的那条鱼怎么样?” 叶翔回过神,道:“色泽光鲜,龙须狭长。是一条好鱼。” “不过可惜啊。”君何求叹了口气,道:“此鱼腹中早饱,本可以潜到水下,安心畅游。然而它太过贪婪,仍然拼命吃食,以致于最后自身沦为了食物。” 听完,叶翔感到不解,正要开口说些什么。突然,天空传来一声鸣叫,叶翔抬头望去,不知哪里飞来了一只黑鹰,只见它如同离弦之箭俯冲下来,伸出利爪,掠过水面,将正在进食的金色鲤鱼牢牢抓起。 黑鹰再度张口,发出象征胜利的欢叫,带着美食,飞入云霄,很快便不见踪影。 叶翔看向君何求,奇道:“你怎么能够提前知道那条鱼会被吃掉?蒙的?” 君何求道:“知道就是知道,何需蒙?刚才你心里思量着老朽是否为江湖骗子,如果你认为老朽是蒙的,大可用你的法子考考老朽。” 叶翔惊道:“你知道我的心思?” 君何求静若古松,道:“人的眼睛能够传递心灵的语言,一个人心里的话,会写在眼神上。”说到这,君何求补充了一句,道:“但你的心思,老朽是知道一半猜到一半。” 叶翔听后,略有所思。对于眼前的“求叔”,多了一分信服。 君何求再度开口,道:“叶翔,有没有兴趣陪老朽下盘棋。” 叶翔“嗯”了一声,继而跟随君何求来到了凉亭内。 凉亭中间有一方石桌,两张石凳。桌面上早已摆好棋盘,备好棋子,并且棋盘边还放着两盏清茶,茶水想必沏好不久,茶香伴着淡淡的雾气从杯中萦绕出来。 这一切摆设,似乎是主人早就料到有客到访,特地为客人准备的。 叶翔选中白子,凝神坐立。 君何求手持黑子,先手落子。 令叶翔感到惊诧的是,君何求的第一步棋,下到的竟然是东南方的死角。 简直是自杀棋! 叶翔虽然围棋造诣不高,但基本常识还是懂的,面对君何求毫无常识的下法,他并不手软,提子下落到黑子旁边,将它封死。 两人开始在棋盘上厮杀起来。 和君何求下棋,随着时间的推移,叶翔的心理由原先的疑惑,变为了更加疑惑。 在叶翔的认知里,一般老头下围棋都挺厉害的,但君何求,这么一个高深莫测的老头,棋艺令叶翔实在难以恭维。 两人对局以来,君何求简直臭棋百出,有很多地方,即使是刚入门仅知道规则的新手,也知道该怎么下。但君何求,将最低级的错误一次又一次上演,反复的悲剧着,简直是送子给人吃。 如果仅是这样,叶翔心中也不会有太多的困惑,只要认定君何求是一个超级菜鸟就行了。 但有几次,两人在争夺一些狭小的地盘时,令叶翔大跌眼镜的是,就那么一丁点地方,君何求面对他全面包围的阵势,每一步棋却能绝妙无比,化险为夷,最终绝处逢生!甚至有些棋步让叶翔禁不住拍案叫绝,绝对有国际大师水准。 叶翔开始怀疑,眼前之人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在装|逼,故意让着自己。 如今两人的对弈已经接近尾声,叶翔的白子占据了大半江山,君何求败局已定。 叶翔很满意这样的结果,即使君何求前面真的让过自己,又能如何?他总归输了。俗话说,做人莫装|逼,装多遭雷劈。这就是装|逼的下场。 此时,叶翔开口问道:“求叔,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君何求道:“除了老朽一个人,还有万物,皆居于此。” 叶翔好奇道:“我来时,看到你这里一尘不染,十分整洁。这么大的一个地方,平日是谁打扫的。” “心无尘埃,何需打扫?”君何求淡然说了一声,将最后一粒黑子摆上棋盘,这盘棋,终于下完了。 结果,自然是叶翔赢了。 叶翔心情大爽,笑道:“求叔,我可是赢了你哦。” 君何求不以为意道:“这盘棋与老朽无关,你认为赢了就赢了,输了就输了。” 叶翔道:“喂!你不能耍赖啊。什么我认为赢了就赢了,输了就输了。这盘棋从头到尾,都是我们两个在下,怎么和你没关系,你输了可要承认。” 君何求将头微微上仰,叹了口气道:“这是一盘命棋,棋盘上的黑子和白子象征着你的命格。白子,代表着你的梦;黑子,代表了你的现实。” 叶翔愣了一下,随后道:“你说什么?” 君何求细细说道:“刚才你与老朽下棋,老朽每下完一步,你的脑海便会第一时间浮现出一步,让你毫不犹豫落子。这其实是命运使然,每一个落下的子都是早已注定了的,代表着你的宿命。现在这盘棋局,和老朽预料得一模一样,一子不差。” 听完,叶翔仔细回忆了一下,果然如同君何求所说,刚才下棋时,他的心中只有唯一的下法,每一步棋,每一落子,都不会去变更,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难道这盘棋真的是“命棋”? 思绪到这,叶翔连忙望向棋盘,只见代表“梦”的白子雄踞中原,而象征“现实”的黑子被挤在了狭小的角落里。 叶翔略显失落道:“如果真如你所说,这盘棋代表了我的命运。那么也就是说,我的‘梦’超出了现实,不可能完成。” 君何求道:“并非如此。这盘命棋只是在告诉你,现实远远不是你想的那样,它和你心中的梦,其实一直相互矛盾着。当你揭开最后的谜,看清现实时,就会明白,这盘棋真正的含义。” 叶翔紧盯着君何求,道:“如果我现在就想知道它代表着什么,你会告诉我吗?” 君何求迎上叶翔略显凌厉的目光,一脸平和道:“老朽虽然知道这盘命棋怎么下,但它的蕴义,我以前不知道,现在不知道,将来也不必知道。它是属于你的命运之物,它的谜,只有你能解开。” 听到后,叶翔正要开口说些什么。 不料君何求抢先道:“你在这里已经呆了一段时间,是时候离开了。你与老朽相遇是缘分,也是一场造化,临走前,老朽送你一份厚礼。” 听到有礼物收,叶翔心中并没有惊喜,而是感到疑惑不解,他又一次张口,准备问些什么。 而这时,不知怎的,叶翔脑袋突然有些昏沉,随即“扑通”一声,他便晕倒在了棋盘上。 第二百二十九章 意外的盟友 “呀,呀!”一阵鸟叫声传入耳中。 叶翔缓缓睁开双眼,抬头看了一下,发现两只乌鸦飞过天空。随后,他伸出一只手,朝着自己的头摸了摸,感觉脑袋有点重,昏昏沉沉的。 叶翔环顾了一眼四周,发现自己正背靠着一颗大树,坐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他不由回忆了起来,为了躲避辕门的追杀,昨晚他在山林中奔波了一夜,黎明的时候来到了这里。由于身上有伤加上体力损耗,便停下了脚步,呆在了这个地方休息。 奇怪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叶翔却记得不是很清晰了。他隐约记得,他好像看到了一副奇异的景象,一颗大火球从天上落下来,让整片树林燃烧了起来……然后,然后,自己好像要死了,嗯,要被烧死了……可就在自己要被烧死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火又莫名奇妙的消失了,自己没死成。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加离奇了,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所吸引,去到了树林的深处,竟然看到了一片“皇宫”一样的建筑……还有,还有遇到了一个老头,那个人十分高深莫测,自己似乎和他下了一盘棋,最后他好像说要送自己一份礼物……可就在这个时候,俺晕了……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些事情想得他头疼。有印象,却又有很多东西记不清了,好似一场梦。 这时,叶翔再次看了一下周边的环境,继而在心中念道:难道‘看到火球,走进皇宫,撞见老头’的事情并不是真的,只是一场梦。我逃亡到这里,太累了,便靠着大树不知不觉睡着了,于是就做了一场与现实场景重叠了的一场梦?直到现在才醒来? 想到这,叶翔抬头看了看天色,灰蒙蒙一片,太阳正在西下。 叶翔心中不由一惊:没想到我睡了这么久,那个古怪的梦可真长,让我从黎明入睡,到了黄昏时分才醒来。但……好像又不对啊,那好像又不是梦……好像发生过,我切切实实经历过…… 叶翔一边念着,眉宇便不知不觉拧了起来,此时,他咬着下嘴唇,转头望向了一方,那里依然是一片树林,但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仿佛隐藏着什么惊天大秘。 叶翔从回忆中挣脱了出来,他觉得,要判断那些事情是不是梦,其实很简单。就是现在站起来,去到那片树林深处,如果皇宫和老头仍在,那就是说明了,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我的世界里没有梦。 思绪到这,叶翔并没有急着起身,而是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脑袋有些余晕外,身体已无大碍,不仅体力恢复了不少,内伤也减轻了许多。 毕竟叶翔修炼了那么多年的《天道相水》,体内积存了连绵不绝的灵气,不仅能够有效抵御外来进攻。即使受了重伤,在灵气的洗骨润脉之下,身体也能很快的恢复。 这让叶翔的心里不禁有了一点的感慨: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活了这么久,遇到大大小小的危险也是不少,可就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搞死老子。 感慨完毕,叶翔拍了拍屁股站起身子,正准备迈步朝树林深处走去。就在这时,不远处刮来了一阵阴厉之风,使得周围叶片呼呼作响。 叶翔即刻警觉起来,定立在原地,直直盯着前方。 转眼间,六个人影飞身过来,落在了叶翔面前。 这六人,皆穿着一身黑色长袍,将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另外,他们衣服的侧面,都印有一个奇特的标志,似乎代表着某个家族。 领头的人身材娇小,明显是女性,黑袍遮挡了她大半个面目,只露出一截绚丽的金色头发和鼻子下面的樱桃小唇。神秘女子的身旁,站着一名大汉,他的身材十分高大,起码两米以上,如同一座小山般屹立在那里,而他的右边臂弯中,挟着一个人,只不过那人的全身被黑袍掩住,只能勉强看到轮廓。 至于两人的身后,则并排站着四人,虽然他们是小弟的角色,但气势斐然。 让叶翔感到庆幸的是,对方身上并没有杀气,显然不是辕门中人。虽然如此,但并不能确定是敌是友。 “hello!”这时,领头的神秘女子开口打了声招呼,他的声音粘着一缕与生俱来的阴寒气息,却十分动听,简直勾人心魂。 ‘外国佬?’这是叶翔听后的第一反应,不由有些惊愕。随后,他定下神来,为了表示对外国友人的尊敬,他用外国腔调回答道:“如果你会说中文,请你说中文,我听不懂外国人的话。” 声音传来,神秘女子淡淡道出了一句:“你好,叶翔。” 叶翔听后,心生了一份警惕,毕竟对方能够直呼自己的名字,就说明了,他们是有备而来,专程来找自己的。 “请问你们是?”叶翔问了一声。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米雪迦米尔,来自沃恩图恩家族。”神秘女子的中文流利而又标准。 “米雪迦米尔?” “是的,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么。” 叶翔回答道:“没什么问题,只不过在我的意识里,外国女性的名字一般都叫安娜、露西之类的,你的名字很有特点,也很好听。” “谢谢。”米雪迦米尔优雅道了一声。 叶翔想了一下,随即道:“对了,你们的那个沃恩图恩家族是什么家族。” 话语传出,米雪迦米尔身边的大汉身子微抖了一下,一股凌厉的杀气从他身上传出。叶翔的这句话让他心生怒火,认为对方不知道伟大的沃恩图恩家族,是对家族的一种不敬。 “汉森,不得无礼。”米雪迦米尔对属下道了一声,随后看向叶翔道:“你有没有听过十三氏族?” ‘十三氏族……’听到这四个字,叶翔心中一凉。昔日他和苏湄心探讨李冉的身世问题时,苏湄心就详细提到过十三氏族。它们是由血族史上第三代吸血鬼开创,也是最早的吸血鬼家族,神秘、古老、强大便是它们的代名词。 眼前这个神秘女子突然说起十三氏族,那么就表示她和十三氏族有很大的关系,很有可能沃恩图恩家族就是十三氏族之一。 也是就是说,他们是……他们…… “哈哈,你们,哈哈,你们是……”叶翔露出僵硬的笑容,一边后退一边指着米雪迦米尔说道 “没错,我们是吸血鬼。”米雪迦米尔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听到后,叶翔整个人反而平静了下来,他止住步子,抬头看了看天空,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收回目光道:“今天你们出来可真早啊。太阳还没落山了。” “不早了,天都要黑了。”米雪迦米尔回道。 “是啊,天快黑了。这样吧,我回家吃个饭,下次再聊,咕得拜。”说完,叶翔朝米雪迦米尔挥了挥手,便不理会什么,转过身子,朝着树林的一头走去。 “没想到堂堂天宗宗主,竟然是如此胆小的人,也和世俗之人一样,见到吸血鬼就如同老鼠见到猫。”米雪迦米尔并没有阻拦,而是站在原地幽幽的说道。 声音入耳,叶翔停下了脚步,他转过身子看向了米雪迦米尔,至于脸上,笑容已经不见,而是一片肃然之色。叶翔开口说道:“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我们属于不同的种族,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共同讨论的东西,看你们的样子,不是来找我麻烦的。既然不是敌人,咱们就各走各的路,好说好散。” “叶宗主,你这句话不够准确,我们的确不是敌人,但我们之间却有很多可以探讨的东西,因为我们是朋友。” 叶翔面露疑惑,道:“朋友?” “没错。”米雪迦米尔被黑袍淹没的美眸闪过一束精光,道:“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谁?” “辕门。” 叶翔眉头皱起道:“你们和辕门怎么了?” “近段时间,欧洲地区已经发生了多起吸血鬼失踪事件,经我们调查,这件事情和辕门有很大的关系。”米雪迦米尔说道:“目前你们天宗与辕门,不可避免有一场大战,我相信叶宗主,不介意这个时候有一个盟友相助吧。”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并没有半分喜色,而是谨慎说道:“我当然不介意,但朋友关系的确定,不能只用嘴巴说的,在这之前,我们之间似乎少了一样东西,比如诚意。” 听完,米雪迦米尔嘴角上扬,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随后,她红唇开启,道了一声:“汉森。” 声音传来,汉森立马会意,他并没有说话,而是右手一松。 “扑通”一声,原本被他挟在右边臂弯中的人,从黑袍中滚了下来,最终,落到了地上。 叶翔看到后,心头一震,因为这人正是血刀。只见他已经昏迷,浑身上下密布着大大小小十几道伤口,显得伤得不轻。 他的气息有些虚弱,但好在均匀,并没有生命危险。 这幕下,叶翔有喜有忧,喜的是,血刀还活着。 “我知道这个男人名叫血刀,是叶宗主的得力下属,我的人费了不少劲才将他救了下来,这算是我们沃恩图恩家族对叶宗主的诚意吧。” “冒昧问一声,米雪迦米尔,我的其他手下,他们……”叶翔欲言又止。那一缕深深刺进心底的悲哀,原本经过一夜的奔波,沉静了许多,然而如今,又狠狠的牵动了起来。 叶翔承认这个时候的自己显得有些软弱,但他并不觉得自己没面子,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伤心了就伤心了,怕个啥。 “这个问题还需要问我么?叶宗主,你应该能想到他们的结局。”米雪迦米尔回应道。 一缕冷风划过,叶翔沉默无言。 第二百三十章 什么时候才能醒 清晨。 血刀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不大不小的石室内。他不由立起身子,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整个石室空荡荡的,不过里面的布置他却十分熟悉,这是天宗的疗养室,以前他的下属受伤后,都会被安置在这里,没想到今朝自己却躺在这儿了。 思绪到这,血刀苦笑一声,便下了床。随后,他走出了石室。 在外边把守的天宗弟子见状,面色一喜道:“组长,你醒了。” “宗主呢?”血刀问了一声 “在岛上。” 听到这个回话,血刀便不再说什么了,朝着一方迈动了脚步。 今天早晨的天气很凉爽,无名岛上刮起了一阵又一阵轻快的风。叶翔站在小岛的东面,双手负立,目光深邃望着湘江的滔滔奔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时,身后传来了一阵声响,叶翔回过神来,转身看去,只见血刀步了过来。 待到走近时,血刀停下脚步,恭敬叫了声:“宗主。” 叶翔深深看了他一眼,忽然道出了两个字:“别动。”说完,便面朝着血刀弯下了身子。 这幕下,血刀面色一惊,道:“宗主,你……” 叶翔并不言语,朝着血刀连拜了三下,随后,他略有感触道:“在粤东省的那个晚上,你带领弟兄们为我拼命时,我心中就立下了这么一个誓言,如果有人能够活着回来,我一定当着他的面,连拜三下。” 血刀听后,心生一份感动,道:“宗主,为你拼命是我们的份内之事,你不必这样的。” “怎么?是不是觉得老大不应该拜小弟,这样就会失去一种威信。”叶翔笑了一下,拍了拍血刀肩膀,道:“可我立下了那么一个誓言,在当时那种情景下,打心底立下的誓言。虽然它只有我一个人知晓,但我不会因为这个原因,事后就不去履行它。否则,我就违心了。” “宗主,恕属下冒昧说一句,你是做大事的人。做大事的人,难免会做违心的事,这没什么。”血刀开口道。 叶翔点了点头,道:“的确,或许吧。”随后,他仰起头,望着奔流不息的湘江,忽然奇怪说道:“一个人头天买彩票中了五百万,但第二天就遭人杀害,钱被歹徒抢了,那么它中五百万这件事情,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位父亲从小就用打骂教育自己的孩子,最后他的孩子考上了全国最著名的大学,人人往往只看到这个渺小的结果,却不去想,那位父亲的教育方式是否给孩子心里留下了阴影?是否会使亲情丧失一份难能可贵的温馨?极端的教育方式造就了太强的功利心,而强烈的功利心很容易沦为一种变态的虚荣,让人道德观点扭曲,从而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尽管他的孩子考上了最好的大学,但谁又能保证,他最后能够组建出一个幸福圆满的家庭?从这点上看,那位父亲的教育方式,真的对吗?作为一个老大,保持威信固然重要……”说到这,叶翔看向血刀,道:“但为了所谓的威信,将手下当棋子一样摆布,永远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那么的装逼。就真的能让小弟们心服口服,心甘情愿为他卖命么,这样的老大,配让小弟给他卖命吗?” 听到这,血刀怔了一下,他感觉今日的宗主与往日大有不同。他的目光变得柔和,语气异常的真诚,让血刀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老大真好。 这时,叶翔深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血刀,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个世上很多东西,其实都只不过是片片浮云……也可以这么说,这个世上,什么都是假的,唯有这里是真的。”说完,叶翔指了指自己的心。 “心?”血刀口中念了一声,面生一丝疑惑。 “对,心。”叶翔略有感慨说道:“宇宙何其广大,这个世界又是何其的玄妙,非人力所能堪比。一个人,就算造就再大的辉煌,相对于宇宙而言,也不过是一粒渺小的尘埃罢了。而唯一能够超脱宇宙,凌驾于天地万物之上,则是道。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道’,自己的‘真’,而道与真则来源于本心。我的心告诉我,遵守那个誓言比宗主的威信重要,所以我就毫不犹豫的朝你拜了三下。虽然目前,我并不能把功名利禄看得和浮云一般轻,但我最大的追求已不是功名利禄,而是这四个字,事不违心。” 听完,血刀略有所思了一下,随后道:“多谢宗主教诲。”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笑着摆了摆头道:“我不是在和你讲道理,只不过今天望着这片江水,回忆了很多事情,心中有许多感慨罢了。然后,正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你正好来了,算起来,咱们两个还蛮有缘分的。好了,不谈这些了。”声落,叶翔不再说话,而是端正身子,一脸平和直视着前方。 血刀默默站在一旁,随着宗主的目光,也看向了眼前广阔的江面。 时光缓而有序的流逝,不知不觉的,便过去了几分钟。 “宗主,我们的面前只有一片江水,你却看得这么入神。属下有些不明白,你在看些什么?”血刀打破沉默,开口问道。 “我在看前方。”叶翔淡淡说道:“你看前方,茫茫一片,我们不知道那里有什么,然而风从那里吹来,阳光从那里照过来,然后我们知道了,那里并不是茫茫的一片,而是存在很多的东西,数不清的秘密。” 血刀听后,思索了起来,虽然他不明白宗主在说些什么,但心里却有了一种很微妙的感触。 “宗主的意思是……” “无论一个人的眼睛有多么明亮,但永远也看不透前方的道路,你说人生是不是正因为这样,才显得有趣,我们才会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说完,叶翔看向血刀,露出来了一个笑容。 血刀听后,正要回答。这时,一阵脚步声从不远处响起。 两人转身看去,只见王倩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血刀,王倩真的是你的妹妹,或许哪一天你想起她来,恢复了记忆,你会恨我的。”叶翔留下了这么一句话,便转过身子,背对着两人,朝着另一方走去了。 很快,王倩来到了血刀跟前,她并没有急着说什么,而是眼眸闪动,用复杂的目光看向了叶翔的背影。 “你和宗主的关系,似乎很奇怪。”血刀开口道了一声。 王倩收回目光,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面露一份柔情道:“影修罗,你的身体好些了吧?” 其实,在王倩心里,很想叫一声“哥哥”,但她知道,眼前这个已经记不清自己的男人,反感这样的称呼。 ‘哥哥,我什么时候才能叫回你哥哥。’她在心中略显伤感的念道。 “我的身体已经没事了。”血刀应了一声,随后,他想了想,忽然问道:“血罗刹,你真的是我的妹妹吗?” 听到这句问话,王倩眼眸骤然一亮。 ‘他突然这样问我?难道哥哥记起什么来了?’想到这,王倩压抑在心中那一抹情愫,涌现了出来。 “哥……”她柔声道出了一个字 血刀听后,眉头皱了皱道:“记得以前我们在香港见面时,我就告诫过你,不要随便叫我哥哥,我讨厌别人这么叫我。” 这阵冷漠的声音传入耳中,王倩心中刚刚燃起的一丝火光,瞬间湮灭了。 “那你刚才为什么问我是不是你妹妹?”她开口说道,声音粘着少许哀怨。 血刀不以为意,回答道:“刚才宗主离开时告诉我,你是我妹妹,如果哪天我记起你来,我会恨他。宗主说得很认真,没有办点骗人的意思。宗主既然说你是我的妹妹,那么你应该就是我的妹妹吧。” 听完,王倩的心中没有半分喜色,反而无尽的悲哀涌上心头,她情绪有些激动说道:“什么叫宗主说我是你妹妹,我应该就是你的妹妹?你说出这样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依旧还是老样子,依旧一丁点也不把我当成你妹,你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你是不是被叶翔那个混蛋迷了心窍,他说什么你就认定什么,他说我是一坨狗屎,你也会认为我应该是坨狗屎对吗!” 声音传来,血刀并没有丝毫触动,而是面色一沉道:“血罗刹,请注意你的言辞!你在对宗主不敬!” “宗主宗主,你左一句宗主,右一句还是宗主。李冉,你到底是怎么了!叶翔到底对你施了什么魔法,让你着魔了还是怎么了?”王倩的情绪终于爆发了,他又怒又怨的说道:“你可知道,你已经昏迷了五天五夜,在这五个日夜里,我不睡觉,也不吃任何东西,一心守着你床边。只不过刚才上了趟厕所,然后回来,听手下说你醒了,你知道我当时心里多么开心,放下了一块多么大的石头么……呵呵,说起来也可笑,我没日没夜守着你,偏偏我离开一小会儿,你就醒了,难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相依为命的亲兄妹,就这么无缘无份么……呵呵,李冉,你可知道,你受伤昏迷时,为你留下最多眼泪的是我,这个世上最关心你的人,最爱你的人,不是他叶翔,而是我王倩,你的亲妹妹……哥哥,我的亲哥哥,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醒来!?”说着说着,晶莹的泪花便从王倩眼中涌现了出来,继而如同断线的珠子,一滴一滴的划过面颊,坠到了地上。 这幕下,血刀的铁石心肠终于松动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这个女孩伤心欲绝的样子,听到那些发自肺腑的话语,他的心也跟着痛了起来。 ‘难道以前的我真的很疼爱眼前这个女孩,她真的是我的妹妹吗?’血刀念了这么一声,心中升起了一份怜惜之情。 这时,他情不自禁伸出一只手,缓缓向王倩的面颊移去,他突然想抚摸那副清丽憔悴的容颜,想要清理那里的泪水。 然而,血刀的手刚要触及,王倩却猛地一挥手,将它打落了下来。 “不要你管!”王倩故作坚强的道了一声,随即转过身子,捂住嘴朝着一方跑去了。 血刀站在原地,呆呆看着那抹越渐远去的倩影,茫然不知所措。 寂静小岛上,唯有一阵又一阵的凉风刮过,偶尔卷落几片败叶。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大逆不道 粤东省,辕门,夜深人静之时。 一座广阔的殿堂内,一个身着金色长袍的人盘腿坐在了中央。他两眼紧闭,双手平放在胸前,不时上下翻移,至于他的身上,接连不断冒出了一团又一团的热气。 此人正是辕门门主轩辕无尘,如今,他正在运功疗伤。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那个血雨腥风的晚上,轩辕无尘与血刀争斗时,眼看就要将对方拿下,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黑夜中突然窜出几道神秘的影子,对他围而攻之。 轩辕无尘猝不及防,被其中一道人影咬了一口,并让对方把血刀夺走了。 当时这点小伤,轩辕无尘并没有在意,认为以自己的修为,伤口很快就会愈合了。然而回到辕门后,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似乎被某种异物渗入,身体越发寒冷,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所以这几日,轩辕无尘都在这座殿堂内运功疗养,自然是要用玄功把体内的毒素逼出来。 此刻,轩辕无尘双手一沉,豁地睁开双眼。只见他体表光华一闪,一团幽红的血水从口中窜了出来,射在了对面一根金碧辉煌的柱子上。 顿时,那根金柱发出“滋”一阵声响,竟被生生腐蚀掉了一部分,出现了一个幽黑的坑洞。 这幕下,轩辕无尘不由在心中感慨:好毒的毒血,幸好及时逼了出来,不然老夫就要阴沟里翻船了。 心念完后,轩辕无尘的眼中忽然闪过一道阴沉之光,脑海浮现出来一个问题:那晚突然出现的那帮人,那个咬了自己的人……是谁? 就在这时,空旷的殿堂内,由远及近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轩辕无尘止住思绪,皱眉望去,只见自己的小儿子轩辕靖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靖儿,我早已下了严令,这几日我闭关修炼,谁也不许来打搅。你贸然闯进来,好大的胆儿啊!”轩辕无尘斥责道。 轩辕靖停下脚步,看着父亲,不以为意说道:“听说父亲受伤了,作为孩儿,理应尽一份孝心,所以特地来看看。” 轩辕无尘听后,即刻道出了两个字:“胡扯!” “胡扯吗?”轩辕靖一脸悠然说道:“既然是胡扯,父亲为何要这么激动呢?还有,那是什么。”说完,轩辕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一根金色的柱子,那上面有一个丑陋的坑洞,正是前夕被轩辕无尘吐出的毒血腐蚀后遗留下来的。 轩辕无尘并没有去看,而是盯着轩辕靖冷哼一声,道:“就算我受了伤,也不用你来操心,你如果没有别的事,最好现在离开这里。” 声音传来,轩辕靖并没有依话行事,而是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可是孩儿现在还不想走。” “靖儿,你今朝好大的胆!”语出的同时,轩辕无尘的面目涌现了怒色。 “是吗?原来今天我的胆子很大呀?”轩辕靖毫无惧色,而是嘴角上扬,露出了一抹怪异的笑容道:“大概是因为我知道了,父亲刚才运功逼毒,虽然最终把毒逼了出来,但也耗损了不少精力。现在,大概是父亲最虚弱的时候吧。” 听到这话,轩辕无尘终于觉察到了儿子的异样。他直直盯着轩辕靖,情绪反而“平静”下来,冷声道:“你想干什么?” “孩儿不想干什么,只是觉得,父亲已经在那个位置上坐了那么久,难道屁股不疼吗?孩儿愿尽孝道,替父亲分忧解难,坐上那个位置。不知父亲意下如何?” “你说什么?”轩辕无尘紧皱眉头问了一声。他之所以发问,并不是没有听清轩辕靖的话,而是还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在刚才那一刻,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来。 “我说,轩辕无尘,我想取而代之,坐上你的位子,成为新一任的辕……” “放肆!”轩辕靖还没说完,轩辕无尘便忍不住怒吼了一声。 声音入耳,轩辕靖看着父亲,但笑不语。 虽然两人的对话中,一直是轩辕无尘在吼在叫,但他的样子,显然乱了分寸。所以从气势上来说,反而是轩辕靖要强盛一些。 轩辕无尘意识到了这点,此时,他缓和了一下情绪,面生一份不屑之色,道出了三个字:“就凭你?” “对呀,就凭我。”轩辕靖双手负立,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道:“父亲,你可知道你闭关养伤的这几天,辕门发生了很多事情。二哥失踪了,你的几名心腹手下也已经去地府报道了,整个辕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从始至终,没有人向你报告这些事情……因为有很多人都认为,如今的辕门到了危难时刻,需要重新选一个人出来主持大局,而那个人,自然就是我。” 听到这些话语,轩辕无尘已经想到了什么,他的心顿时瘪凉瘪凉的,仿佛一把利刃刺进了心脏,痛,揪心的剧痛! ‘他可是我的儿啊,我亲生的儿啊,他怎么能够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轩辕无尘在心中悲哀念着这份事实,随后,他脑海一闪,猛然想到了什么,不由盯着轩辕靖问道:“在我们父子反目成仇之前,我想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修儿是不是你害死的?” 轩辕靖毫不隐瞒道:“没错,轩辕修是我杀的。” 听到这个回答,轩辕无尘的身子明显一抖,他极力压抑住心中的火气,道:“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简单,嫁祸给天宗,引发辕门和天宗的大战,然后等你们两败俱伤,你实力受损后,再来夺你的位。”说到这,轩辕靖冷笑一声,道:“但上天似乎很想帮我,没想到几天前的那个晚上,你竟受了伤,需要闭关修养,让我的夺位计划提前了。” “可是我记得,上个月我们辕门召开了内部会议,你是反对和天宗开战了。”轩辕无尘面带一种复杂的情绪说道。 “这就更简单了,因为那个时候,我的‘妖魔战士’还没有制造出来,我的大业需要他们才能完成,我可不想手中没有足够筹码的时候,就和你翻脸,那简直是自寻死路。”说到这,轩辕靖眼中寒光一闪,道:“可当我的‘妖魔战士’诞生后,你却犹豫起来,似乎不想和天宗打起来了,这让我失去了耐心。所以,我只能想个法子,让你和天宗大战一场,明白了么? “妖魔战士?”轩辕无尘面露惊疑之色,念出了这四个字。 面对父亲的询问,轩辕靖并不言语,而是伸出双手,轻轻的拍了两下。 顿时,空旷的大殿中,传荡起了一阵诡异的掌声,几乎同一时间,昏暗的光线下,四道影子不知从何处飞窜了出来,他们快若闪电,落到轩辕靖的身后,恭敬的站成了一排。 这四个人为两男两女,从外形上看,与正常人无异,但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极为阴森可怖。 轩辕无尘双眼聚神,扫视了他们一眼,略微怔了一下。随后,他定了下神,面露嘲讽说道:“你的妖魔战士看起来的确不错,但对于我来说,即使现在功力受损,对付你们这几个蛐蛐,还是绰绰有余的!孩儿啊孩儿,你太自不量力了。” “如果再加上老奴呢。”就在这时,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只见轩辕靖的身后,走出了一个穿着灰衣瘦瘦弱弱的老者,正是影奴。他一如从前,依旧是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然而他却来得无声无息,如同鬼魅一般。 “影长老,我知道你一直向着这个小畜生,但如今他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难道你也是非不分,跟他一起反了么!”轩辕无尘故作镇定,大义凛然说道。 “其实,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你说什么?” “我等杀你的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影奴毫不避讳说道。 “你原本不是辕门中人,枉我不顾众人非议,留你在辕门二十多年,没想到你这个老东西也这么不知好歹,这般的忘恩负义!”说完,轩辕无尘心生一阵寒意。 “忘恩负义?你对我哪有恩,而我对你,却有掩藏了二十多年的恨。”说到这,影奴原本平和的面目,闪过了一丝苍凉之色。他陷入了回忆之中,开口说道:“二十多年前,你和小姐并不是相爱而走在了一起。小姐嫁给你,是为了从你们辕门这里,取回原本属于我们赵家的那样东西。而你娶小姐,则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一年后,你辕门门主的地位终于巩固了下来,小姐则没有了利用价值,你又不想遵从约定把那样东西交出来,所以设下了圈套,将我引开,然后偷袭了小姐……你偷袭的手法十分巧妙,骗过了很多人,他们都认为小姐是染上了风寒,才突然昏倒在花园,但我知道,是你害了小姐……将小姐送去医馆后,大夫对你说,夫人难产,孩子要出生了。若要孩子,夫人性命不保,反之,将孩子打掉,才能救活夫人……当时,你握住小姐的手,一脸不舍的样子。但我知道,你的内心却是十分欢喜的。你早就知晓小姐的心机,与她相处的日子里,处处提防着她,只要她一死,你每晚就能睡上安稳觉了。所以你最终选择了,要孩子……而小姐,善良可怜的小姐,明明已经看穿了你的虚伪,却为了孩子,不驳一丝一毫。她竟心甘情愿的如你意,为了孩子能活下来,牺牲了自己……轩辕无尘,你可知道赵家对我有大恩,小姐出嫁之前,老爷正好病危,他临终将小姐托付给了我,要我好生照顾她。然而进你们辕门不到一年时间,我却让小姐的性命丢了,老奴无能,这是我一辈子都会铭记与悔恨的事情……所以老奴这一生中,已经没有多少活着的意义,唯一未了的,就是两个心愿,一是照顾好小姐的孩子,二是取你的狗命。”影奴说完,长叹了口气,那一段积存在岁月中的恩怨情仇,都似乎在这位垂暮老人的几番唏嘘中,得到解脱。 第二百三十二章 一言不合 十三氏族,即欧洲黑暗议会,他们的成员分布全球,其中以欧洲和北美地区为主要聚集地。绝大部分黑暗议会的成员,都会栖息在城市之中,因为都市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到三万人便有一名黑暗议会成员,这样的比例很适合他们潜藏。 发展至今,欧洲黑暗议会已是世界最大的地下黑暗组织,它的内部共划分为三大党派,分别为密党、魔党以及中立党。 密党全名为密隐同盟,又称卡玛利拉(Ca),由布鲁赫、冈格罗、莫卡维、诺菲勒、托瑞多、瑞默尔、沃恩图恩七大家族组成。 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即避世、领权、后裔、责任、客尊、弑亲,要求盟派中的后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魔党,全名为魔宴同盟,又称撒巴特(Sabbat),目前由勒森布拉族和茨密希族林两大家族组成。 撒巴特起初并不承认避世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新加入撒巴特的血族会被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黑暗仪式和血奴契约加以控制。撒巴特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认为可以随意的驱使残杀,这为他们“赢”得了一个新的称号:黑暗之手。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卡玛利拉和撒巴特互为宿敌,争斗不休,引发了无数起流血事件,让欧美地区的秩序一度陷入混乱之中。 随着历史齿轮的滚滚向前,人类凭借科技力量,飞速的崛起,迫使血族的生存出现危机,他们不得不淡出历史的大舞台,转为地下活动。这种情况下,黑暗议会应运而生,卡玛利拉与撒巴特停止争斗,结成了联盟,并且撒巴特被迫妥协,接受了避世教条。 没加入卡玛利拉和撒巴特的其余四个氏族,称为中立党。这四个家族分别为阿萨迈特族、瑟泰特族、乔凡尼族以及雷弗诺族,从古至今,他们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者见机行事。 虽然从表面上看,黑暗议会由三大党派共同执政。但实际上,十三大执政长老之中,卡玛利拉占据了七个席位,很多议案,都是由卡玛利拉决断的。 米雪迦米尔所在的沃恩图恩家族,在血族西洋棋中,象征着骑士与国王,是十三氏族中的贵族,亦是卡玛利拉的领导者! 这一日白沙市的夜晚,月明星稀,在天宗总部一间隐秘的石室内,四个人走了进来。 叶翔和米雪迦米尔并排走在最前面,他们的身后各自跟着一人。叶翔后面跟着的,自然是血刀,至于米雪迦米尔身后站着的,则是那名壮得跟小山似的,名叫汉森的巨汉。 米雪迦米尔和汉森的装束一如从前,一身黑色的长袍将他们的全身上下遮掩得严严实实,整个面目只露出鼻子下面的部分。这些外国佬,总喜欢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的。 此刻,叶翔和米雪迦米尔很默契停下脚步,看向了同一个方向。 只见石室的尽头,有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她的四肢被锁链牢牢的捆绑着,身体被迫摆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大”字。她低着头,披头散发,满身的伤痕和血污,一副模样,触目惊心。 这个“女人”,正是昔日轩辕靖派来夜袭沈漫溪的那名女杀手,也可以称之为怪物。 “米雪迦米尔,作为朋友,这便是我向你们表达的诚意。”叶翔开口说道。 “她么?”米雪迦米尔直言道:“我怎么感觉她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一个被虐待的女人。” “从表面上看,的确是这样的。但实际上,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他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黑暗生物。我相信,你会对他的来历十分感兴趣。” 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道:“什么来历?” “它来自辕门,是以吸血鬼为载体,融入华夏僵尸的血婴以及一种类似电影里出现的丧尸病毒,而组合成的妖魔战士,一种全新的怪物。”叶翔细致的说明道。 “以吸血鬼为载体……”米雪迦米尔口中念了一声,随即向前迈了几步,来到那个女怪物跟前。她伸出一只手,抚开女怪物额前的乱发,仔细瞧了一眼。 “不错,她的确是失踪吸血鬼名单中的一员,并且是我们家族的人。”说到这,米雪迦米尔转过身看向叶翔,声音忽然冷了一分,道:“虽然她被人利用,成了怪物,但毕竟是我们沃恩图恩家族的人,所以我觉得,你现在有必要放了她,交由我们来处理。”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略微一惊,道:“你的意思是说,放了她?现在?”对于米雪迦米尔突然提出的这个要求,叶翔觉得她有些无理取闹。 “有什么问题吗?叶宗主。” “当然有问题。”叶翔淡淡说道:“她是辕门派来的,曾经差一点伤害了我心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我现在既然抓了她,绝对不会让她好过的,又怎么会放了她。” “但她是我们沃恩图恩家族一员,只有我们才有权利决定她的命运。”米雪迦米尔用不容妥协的语气说道,至于她的身上,散发出了一丝又一丝的寒气。 见到对方这种架势,叶翔默然站在原地,也不说话,而是一脸平静的看着她。 ‘小妞,你到底想干啥呢?’叶翔在心中念了一声。 石室中的氛围刹那间紧张了起来,几乎同一时间,站在一旁的血刀和汉森暗中蓄力,戒备起了对方。如果主子有所指示,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出手。 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个奇怪,前一刻的朋友,下一秒的敌人。 . (连续三天都更新啦,争取做到每天不断更,在此表扬自己) 第二百三十三章 弥补失礼 就在双方对峙之际,一件有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被锁链绑着的女怪物,原本双眼是紧闭着的,一副异常安分可怜巴巴的样子,然而这时,它却幽幽的醒来。 当看到面前有一道人影时,女怪物的凶性爆发了出来。它的嘴部第一时间分裂开来,如同菊花绽放那般,露出了无数尖锐的利齿。同时,它开始拼命扭动起了身体,不停做出向前扑咬的姿势。 好在锁链将女怪物捆绑得十分结实,虽然米雪迦米尔与它近在咫尺,但女怪物除了剧烈的挣扎外,便无法向前挪移一分一毫了。 “哇呜,叮!哇呜!当!哇呜哇呜哇呜!叮当叮当……”女怪物不甘的鬼叫声与锁链抖动发出的铿锵声交织在了一起。 米雪迦米尔略微一惊,转头看向了女怪物,当见到昔日的下属,如今成了这副连狗都不如的样子后,她身上冒出的寒气更浓了。虽然米雪迦米尔的面目始终被黑袍遮掩着,但可以料想,她此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米雪迦米尔,我知道你们这些大家族,对家族荣誉看得极为重要。如今我抓了你们的人,并且弄残了它,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你的心里都会不爽,认为你们沃恩图恩家族的荣誉受损,这些我都知道。但问题是,你看它现在这副样子,你还认为它还是你们家族的人吗?” 话语传来,米雪迦米尔不再盯着女怪物看,而是转身面对着叶翔,不发一言一语。 叶翔一脸稳重,继续说道:“它早已死了,已经没有情感,没有了思想,可以说它现在根本算不上生物了,而是工具。我们敌人手中的工具,或者说杀人利器。” 声落,米雪迦米尔依旧是一脸默然的样子,气氛沉寂了几秒。随后,她张开了红唇。 “叶宗主,你是对的,前面的我表现得过于激动,提出了一个无理的要求。作为朋友,我在这里对你表示深深的歉意。”米雪迦米尔的语气已经没有了寒意,而是显出了一份真诚。 听到这话,叶翔摆了摆手,一脸慷慨的样子道:“没事,我这个人一向很大方,尤其是对待美女。你说错话,我全当你撒娇好了。”这是叶翔最新的习惯用语,以后有女人向他道歉时,他基本上会来这么一句。 声音入耳,米雪迦米尔不由得一怔。叶翔的这份话语,让她心中升起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她出生在高贵世家,从小到大与人交谈,哪时有人和她这么说过话。就比如“美女”这个称呼,她就很少听到,别人一般称呼她,都是用“美丽的女士”,“迷人的女士”,“优雅高贵的女士”这样的词汇。 更让米雪迦米尔有些哭笑不得的是,叶翔最后那句“我全当你撒娇好了”。 ‘撒娇?呵呵,这个叶宗主说话还……还真……难以形容。’思绪到这,米雪迦米尔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有趣的事情。 这时,米雪迦米尔定了下神,道:“叶宗主,关于妖魔战士的信息,你还知道哪些?” “它们来自辕门的一个秘密基地,我们相遇的那个晚上,我就是从那个秘密基地里面逃出来的。”根据叶翔目前掌握的情报,那个秘密基地是属于轩辕靖的,辕门大部分人并不知情。不过叶翔觉得,把脏水往整个辕门身上泼好一些。 “那里面有什么?” “有一个像工厂一样的大厅,里面有六个巨大的玻璃箱,不过我去到那里时,里面已经空荡荡了。不过据我收集的线索,妖魔战士就是从那些奇怪的玻璃箱中培育出来的。” 听完,米雪迦米尔略有所思道:“才六个……” “有什么问题吗?”叶翔问道。 米雪迦米尔回复道:“根据我们家族的统计,目前欧洲地区失踪的吸血鬼数量已经达到了七十九位,这还不包括黑暗议会以外的那些游散吸血鬼。如果妖魔战士是从玻璃箱里面培育出来的,那么,六个玻璃箱的规模未免太小了吧。” “你的意思是说,辕门还有其它制造妖魔战士的地方,那个秘密基地,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说完,叶翔心中升起了一丝凉意。因为那些妖魔战士的实力他是十分清楚的,单单眼前被锁链捆着的这一个,天宗的第三大高手王倩,需要发动“红眼”技能才将它搞定。 妖魔战士的实力,可见一斑。 按照米雪迦米尔的说法,失踪的吸血鬼数量并不少,如果轩辕靖还有另外的地方、更大的基地,将这些吸血鬼成批的转化为妖魔战士。那么现在轩辕靖手中,握有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叶翔不敢想下去了。 “叶宗主,看来我们需要尽快赶往粤东省,调查清楚这件事情。”米雪迦米尔开口说道。 叶翔并没有立即表态,而是眉宇微皱道:“可是几天前那个晚上,我与轩辕无尘一战损失惨重,我在粤东省的情报网更是被连根拔起,这件事情查起来,恐怕十分困难。” 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似乎明白了他心里的小算盘,道:“人手方面的问题,我可以为你提供,并且交由你指挥。”其实,米雪迦米尔想过自己带领手下去调查这件事情,但她初来华夏,对这里的很多东西都不熟悉。比如十天前,她还在粤东省时,曾指派一名手下装扮成小贩,在一条巷子口摆摊卖法国薄饼,以此蹲点,守候辕门的一位重要人士。 结果,人没等着,城管来了。 “好!米雪迦米尔,我就喜欢你这样痛快的女人,相信我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叶翔带着几分豪迈说道。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又是一怔,心中念道:喜欢我这么痛快的女人?又是这种有趣的怪话…… 这时,米雪迦米尔想到了什么,开口道:“叶宗主,我心里有一个问题,或许有些冒昧,但我很想知道。我已经在你们这里呆了五天,为什么你今天才邀请我来这个地方,来表现你的诚意。” 叶翔知道对方话中有话,为自己的怠慢而感到不满。 “这几天,我在处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叶翔回答道。 “什么事?” 叶翔眼中深吸了一口气,继而道:“几天前的那个晚上,十几名天宗兄弟为了救我一个人的性命,全部牺牲了。他们不在了,但他们的家人还在,我需要时间安顿他们的家人。”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面生一丝不快道:“这似乎是借口。”在米雪迦米尔心里,手下本来就是用来牺牲的,死了就死了,这是很平常的事。 所以她认为,叶翔这是在找借口。毕竟自己的身份十分敏感,那个男人分明对自己存在很强的戒心,估计这几天在思考是否和自己合作,所以才不找自己商议事情。 ‘狡猾的华夏人。’米雪迦米尔在心中念了一声。 “我没必要编这么一个借口。”叶翔并没有解释太多,而是淡淡说道:“很奇怪,那天从那片树林死里逃生,回到我的天宗老家后。我第一个念头,不是去想怎么对付辕门,也不是为那些牺牲的天宗兄弟报仇。我最先想到的是,安顿好他们的家人。只要有天宗在的一天,就能保证他们的家人两点,第一,衣食无忧,第二,不受人欺负。”叶翔的语气显得情真意切,这段话,仿佛是说给自己听的。 米雪迦米尔听后,心中不由升起了一份感触,对叶翔有了一丝的好奇心。她不由在想:难道眼前这个男人真的是为了安顿手下的家人,而怠慢自己,延缓双方合作的进程吗?在这个利益至上的世界,真的很难想象,有人会去做这种琐事,并且把这种琐事看得很重要。他的这种行为让我觉得愚蠢,但他这个人,又让我觉得……很好。 “叶宗主,恕我直言,几天前在那片树林里,我第一次遇见你,和你谈话时,就觉得你这个感情用事。喜欢感情用事的领袖,可不是一个好领袖。” 叶翔并不在意,道:“有时候面对一些事情,我心里想什么,就去做了。只有为自己的内心找到那么一份安慰,我才能够专心去做别的事情,或许我天生不适合当领袖吧。”说到这,叶翔忽然面露一个笑容,凝视着米雪迦米尔道:“说真的,其实我一直觉得,我这个人……蛮潇洒的。” “你倒是直话直说,虽然你的性格我不是很欣赏,但你让我感觉到了真诚,我很高兴有你这么一个朋友。”米雪迦米尔面露友好说道。 “只要感受到了我的真诚,我就很满意了。”叶翔笑容不减,回应了一句。 “叶宗主,我知道你们华夏国是礼仪之邦,一直这样,我都将面目遮掩,这是我的失礼了。现在,我认为我们更加了解了对方,而我有必要,来弥补我的那份失礼。”说完,米雪迦米尔伸出自己如冰雪般的手,揭开了头上的黑袍。顿时,一副绝美容颜展现在了叶翔面前。 她的整张脸蛋异常的白皙,没有一丁点的血色,却让人感觉光彩照人。一般欧美女人的皮肤由于生理原因,都很粗糙,然而米雪迦米尔,却是一个极端的例外,他的五官极为精致和细腻,即使很近的去看,也很难看清上面的毛孔,仿佛一尊毫无瑕疵的千年美玉。 她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吸血鬼,拥有蛊惑人心的美丽,如果不知道她身份的人,还以为是女神降临凡尘。 这一刻间,叶翔不由呆住了,这是属于男人正常的生理反应。 第二百三十四章 信因果么 就在叶翔和米雪迦米尔谈话的前一个小时,粤东省,辕门总部。 这座原本富丽堂皇的殿堂,在一场大战之后,如今已是断垣残壁,顶部不知被什么东西捅了一个大窟窿,透过那里,可以看见天穹电闪雷鸣,狂风大作,淅沥的雨水“哗哗”直下。 这片夜幕,显出了一丝凄美,但更多的,是一种道不明的苍凉。 至于大殿的地面,早已看不出原貌,到处是炸开的深坑以及松散凌乱的碎石,几根原本支撑着大殿的金色柱子,横七竖八倒在了地上。 轩辕无尘乱发披肩,身上裂开了大大小小十几道伤口,浑身布满血污,奄奄一息的躺在了一个角落里。 没错,他败了,终究还是败了。 在影奴和几名妖魔战士的联手下,昔日不可一世的辕门门主,如今已如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面临了任人宰割的命运。 此时,空旷大殿中,响起了一阵幽幽的脚步声。 轩辕靖双手负立,带着一份诡异的笑意,步到了父亲跟前。 “告诉我,告诉我……儿啊……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赶紧杀绝……”轩辕无尘的话语断断续续,也十分微弱,但切切实实的流露出了一样东西:悲哀。 “老头子,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吗?我为什么要赶尽杀绝……呵呵,我为什么要赶尽杀绝?这个答案,影叔不是早就告诉你了么!因为你害死了娘,是你害死了我娘!你让我一出生就成了没妈的孩子!我没有妈的疼爱,我从一出生起,就比别的孩子少了一样那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简直没有公平可言……”说到这,轩辕靖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他要发泄,需要将掩埋在心底几十年的“苦水”,在这一刻通通的吐出来:“我生下来就注定有得不到的宝贵东西,就要羡慕别的孩子有妈妈疼爱,而我没有。那我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我活着就是为了受苦的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我活在世上除了受苦,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去做,就是报仇……我要报复呀,我要狠狠报复把我害成这个样子的那个人,渣!”话语流转到这,轩辕靖眼中闪过了一抹疯狂之色,他突然忍不住狂笑起来,道:“哈哈哈,轩辕无尘你这个老家伙,你这个老不死的,当初为什么选择要我,而不让娘活下来,哈哈!你为什么要选择救我,却让我妈为了生下我而死掉!啊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煞笔,真是个煞笔!从我出生那天起,你这个煞笔就为自己掘开了坟墓,等到二十七年后的今天,老子亲眼看着你下地狱!哈哈哈哈! 听到这么一番话,轩辕无尘眼中涌现出了无尽的悔恨,他捂住胸口,在嘴中喃喃念道:“逆子……杀兄弑父……逆子啊!逆子……” 轩辕靖看在眼里,听在耳中,却丝毫不为之所动。这时,他的整张脸骤然一变,再也没有半分的笑意,而是呈现出了一种冷到骨子里的漠然。 随即,他举起一只手,猛然往前一挥。 得到这个指令,早已对轩辕无尘的肉身垂涎已经的妖魔战士,眼中顿时放出幽绿之光,它们低吼一声,继而如同野兽争食般,扑向了轩辕无尘。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传向了四方,随后,声音消逝,强者陨落。空旷的大殿内,唯有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骨肉啃咬声,来回传荡。 轩辕无尘,天纵奇才,少年立志,二十得势,三十继位,四十雄霸一方,翻手为云,覆手即雨!然而这条看似辉煌的大道,一路铺来,他的脚下已是累累白骨。为了自身的利益,他步步算尽,不择手段,甚至不惜害死自己的妻子,可谓一时枭雄。可最终,他却沦为这般下场,成了一群畜生的腹中之食。 这个结果,不值得悲哀,也不值得怜悯,而是,何其可笑! 善恶到头,终有报应!这个世界有轮回吗?你信因果么? 最好相信! 六月二十七日,天空放晴,白沙火车站人来人往。 两名青春美少女各自背着一个小包,从里面走了出来。 其中一名少女,穿着一身花格子连衣裙,乌黑秀丽的头发,自然披散在双肩之上。她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配上均匀分布在脸颊两侧的一对小酒窝,整个人显得格外的甜美可爱。 至于另一名少女,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她额前留着朝右边的留海,后面扎着一个马尾辫,显得清纯而又靓丽。这个女孩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惊人的美丽,一颦一笑间,都会有灵韵溢了出来。 此时,微风轻轻拂过少女额前的发梢,仿佛有俏皮的精灵在那里起舞,让她的整个面容平白增添了几分灵性。一时间的她,清雅如天仙。 “天天,这就是我的家乡,白沙市,怎么样呀?”此时,穿花格子连衣裙的女生对另一名女生说道。 那名女生浅浅一笑,道:“当然美咯,知道吗小茹,我很早就想来这里一趟了,想去看一下著名的芒果台,里面有一个主持人,我从小看着他的节目长大的,超级喜欢。” “天天,我前天问过叶哥哥了,他说这周星期三,也就是明天,大本营会录制节日,我们一起去节目现场吧,到时你就可以看见你喜欢的那个主持人啦。 “好啊好啊!” 穿花格子连衣裙的少女正是张茹,至于她身边的少女,则是她的闺蜜章泽天。清水大学放假了,两个小丫头虽然只相处几个月,但感情深厚得不得了,可谓相见恨晚,还不舍得分开。最后商量来商量去,章泽天就决定来白沙市,好好参观张茹小丫头的家乡,顺便痛痛快快的玩一下。 多么幸福与快活的俩小丫头啊。 第二百三十五章 等你回来 张茹和章泽天一边向前走着,一边有说有笑,浑然不知,她们两个已成了车站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甚至有些怀春的少男,停下了脚步,站在不远处,面露呆相的望着她们,脑中飞快的运转起来,考虑着要不要上去搭讪。 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要到电话号码,也要尝试一下,一位腼腆的怀春少男鼓起勇气,正准备有所行动。 就在这时,张茹眼眸一亮,挥起小手,一脸欢快朝着前方一处地方喊道:“叶哥哥,老爸,熊大哥!” 顺着张茹的目光望去,只见不远处,叶翔、张和平、熊伟三个大男人并排站在一辆银色的奥迪车前。见到小茹打招呼,他们同一时间挥手致意,脸上露出了笑容。 很快,张茹和章泽天来到了三人面前。 “爸,这是天天,我经常跟你提起的那个,我在清水大学最好最好的朋友。”张茹介绍道。 听到后,张和平将目光转向了章泽天,只见这个小丫头长得十分水灵,比起自己的女儿,竟也不逊色半分,都是一眼看去就让人疼惜的好丫头。 张和平心生了一份好感,一脸和蔼说道:“天天好。” “张叔叔好。”章泽天乖巧的回应了一声。 这时,张茹将目光转向熊伟,继续介绍道:“天天,这是熊大哥。” “熊大哥好。”章泽天打招呼道。 这大半年来,熊伟一直在叶翔手下做事,被任命为天宗炼武堂堂主。在天宗里的磨砺,让他现在整个人的气质,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不怒自威。但如今,面对章泽天这样俏美的女孩儿,他刚毅的面庞不由柔和下来,道:“天天,你也好。” 说完,熊伟友好的伸出了一只大手。章泽天见到后,微笑着伸出了柔嫩白皙的小手,与他握了握。 这让叶翔觉得,熊伟也是性情中人,懂得在少女面前,展现大汉的温柔。 两人打完招呼后,张茹将目光转向了她最爱的叶哥哥,正要开口。 “我就不用介绍了吧。”叶翔道了一声,然后看向章泽天,面露热忱道:“天天,欢迎来到白沙这么一座拉风的城市。” “口说无凭,不够诚意。”章泽天美眸看着叶翔,略显俏皮的道了一声。 “是啊,我也觉得不够诚意,这样吧,为了表达我的欢迎之情,我们在苍天与大地的见证之下,来个纯洁的拥抱吧。”说完,叶翔展开双臂,向前迈开一步,轻轻抱了眼前的人儿一下。 章泽天怔了半秒,面容不由泛起了一抹好看的红晕,随后,她回过神来,嘀咕了一声:“占我便宜。” 叶翔听后不再说话,只是“嘿嘿”一笑,其实他很想回一句:那你也抱我一下,占回我便宜吧。但想了想,小茹就在旁边,调戏她的同学是大大的不对滴。 “叶哥哥,你只欢迎天天,就不欢迎我了么。”这时,一旁的张茹开口说道。 声音传来,叶翔看了妹妹一眼,伸手刮了一下她的秀鼻,继而张开双臂抱了她一下,同时在耳边轻语了一声:“小茹,欢迎回家。” “嗯。”张茹脸上涌现一份满足的表情。 一个梳着偏分的小青年正好路过,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在心里嘀咕了一声:好妞都被狗刨了。 这份事实充分说明了,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女人,果然是男同胞们“自相残杀”的祸根。 “好了,人都到齐了,大家上车吧。”这时,叶翔开口说道。 声音传出,众人相继打开了车门。熊伟坐进驾驶室,当起了司机,张和平坐在前排的副座上。至于章泽天,坐在后排靠左的位置,张茹挨着她,坐在了中间的位置。 随后,张茹望向叶翔,发现他的叶哥哥依旧站在外边,并没有上车的意思。 张茹不由面露几分疑惑,道:“叶哥哥,上车呀。” “小茹,我不回去了。”叶翔有些无奈道了一声。 听到这话,张茹呆了一下,随后,她有些莫名的紧张,小心翼翼问道:“怎么了,叶哥哥?” “我要去外地办些事情,车票买好了,半个小时后就出发。”叶翔老实回答道。 “嗯,叶哥哥,你办你的事情去吧,祝你一路顺风。”张茹面露一抹笑容说道,只不过这抹浅笑,显得是那么的牵强。 清水大学是六月二十六日,也就是昨天放假的。放假后,小茹一刻也不想在学校呆了,因为她想念家乡,想快点回去,这样就能看到他的叶哥哥。然而当天飞往白沙市的一架客机出现故障,航班被迫取消,所以她选择了坐火车回家。 其实,小茹如果在京华歇息一晚,搭乘第二天清早的飞机,回家的速度也比火车快。 但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坐火车,为什么呢?还是那个原因,她一刻也不愿意在京华呆了,这种感情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的真切……很奇怪,以前的读书的时候,想家的感觉没有这么强烈,可一放假,它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虽然要坐十几个钟头的火车,但坐在上面,有一种“在回家”的感觉。看来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观,想到时间每过一分一秒,就离家乡近了一分,小茹那颗跳动的心,便会得到一份妙不可言的安宁。 如果她没有选择坐火车,而是呆在京华等第二天飞机,那么当晚,她肯定会失眠,而整颗心,也会因此变得躁动不安,心急如焚!所以,等飞机虽然比坐火车快,但坐火车的感觉,却要比等飞机好上百倍。 女孩子的心思,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傻,傻得可爱。 然而小茹没想到的是,自己千盼万盼,终于回到了家乡,见到了叶哥哥,叶哥哥却要走了。 ‘叶哥哥,小茹多么的希望你能留下来,带我好好的玩上一天,但小茹知道,你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我不能耽误你,只能祝福你和等着你。叶哥哥,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会每时每刻都想念你,等你回来。’张茹在心中念道,这份情感,有幸福的憧憬,也有欺骗不了的失落。 “叶翔,小茹今天刚刚回来,你的事情真的很重要么。就不能抽出一天时间,好好陪一下你妹妹?”此时,一个略显埋怨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沉寂的氛围,正是章泽天开口说道。 “的确很重要,不能耽误。”叶翔苦笑一声,道:“不好意思,天天,我不在的日子里,就麻烦你们两个小丫头,互相陪伴,好好的去玩。等我回来后,再补偿你们。” “耍赖,不稀罕。”章泽天继续为闺蜜“打抱不平”。 “天天,不要再说叶哥哥了,我知道叶哥哥对我很好,不是特别重要的事,他不会不陪我的,我不能做拖油瓶。”此时,张茹插话道。 章泽天看了张茹一眼,继而叹了口气道:“唉,我看你被你的叶哥哥灌迷魂汤咯。” 张茹听后,并没有说话,而是“嘻嘻”一笑。随后,她转过头,深深看了叶翔一眼,用仿佛很轻快的语气说道:“叶哥哥,拜拜。”声落,张茹向右挪了一下身子,继而伸出一只手,快速的关上了车门。 这幕下,叶翔又是苦笑一声,心中念道:小茹,拜拜。 随后,一声轻响传出,银色的奥迪车缓缓发动,驶向了一方。 叶翔双手插进裤袋,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直至那道银色的车影,消失在了视野中。 至于叶翔所要做的大事,自然是与米雪迦米尔合作,针对辕门展开一系列的行动。因为就在昨天,辕门那边传来了一个天大的消息:轩辕无尘暴毙身亡,辕门事务暂时交由辕门三公子轩辕靖打理。 这个消息不仅让人震惊,更是令人感到了几分蹊跷。经过商议,米雪迦米尔当天便带领手下赶往了粤东省,随同前去的,还有血刀和几名天宗精英人员。 至于叶翔,并没有那么急着去,因为第二天小茹就要从京华回来了。叶翔答应过妹妹,回来的那天,一定会站在某个地方,欢迎她回家。 叶翔觉得,男子汉大丈夫,何况还是当哥的,就要遵守承诺,至于其他的……天大的事情,都可以滚到一边去,我要留下来接我妹,就这么简单! 昨天,叶翔说了这件事情后,米雪迦米尔心里是很生气的,因为这个男人,为了那么小的一件事情,竟然耽误行程,真是不可理喻,简直不可思议!有那么一刻,米雪迦米尔甚至考虑,还要不要和这个“愚蠢”的华夏男人合作下去。 当然最终,米雪迦米尔还是冷静了下来,其实叶翔迟一天去粤东,对整个计划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但米雪迦米尔反感那个男人的对事态度,真是太不分轻重了。 不过,在生气的同时,米雪迦米尔那颗亘古不变冰冷的心,又有了一丝莫名而又微妙的触动。他觉得,被那个男人等着的那个女孩,真是幸福。 “你这么的随心所欲,感情用事,但愿有一天,你不会因此而后悔。”这是昨天,米雪迦米尔临走之前,给叶翔留下的一句话。 现在回想起来,叶翔心中没有任何的芥蒂,反而嘴角上扬,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 ‘大概……这就是我吧。’心里念了这么一句,叶翔便转过身子,朝着车站的候车大厅走去。同一时间,他嘟着嘴,在蓝天白云之下,吹起了口哨,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老歌。 听着口哨中的旋律,仿佛那阵歌声在耳边响了起来: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 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 等待着放学 等待游戏的童年~ 第二百三十六章 你真是可爱啊 深夜,粤东火车站。 叶翔双手插进裤袋,从车站里走了出来,一阵凉风吹过,叶翔不由耸了一下肩,感觉到了一丝凉意。现在正值夏季,粤东省又位于华南地区,按理说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这里都应该是热乎的,然而如今,冷的有点怪。 叶翔在车站前东张西望了一下,继而认准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很快,叶翔来到了一辆出租车前,他并不开口说些什么,拉开车门,便径直上了车。 出租车司机是一名穿着黑色短袖的男子,正是血刀。他今朝一改往日的装束,没戴墨镜,也没穿上黑色的风衣。这样穿着是为了更好的隐蔽自身,毕竟他如果穿上那件黑色风衣,就显得拉风了点,明显不是出租车司机的范儿。 叶翔坐在车上等了几秒,见血刀仍没有开车,正要开口询问。 就在这时,叶翔神觉一紧,感觉一股寒气涌进车内,只见后排的两扇车门,以极快的速度一开一合,两个人影出现在了后排的座位上。 这一切,只发生在眨眼间。 “美女,我是被吓大的,你们这么神出鬼没,是不是想吓死我。”叶翔看着后视镜,拍了拍胸口说道。 “叶宗主,欢迎到来。”米雪迦米尔淡淡道了一声,此时的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蝴蝶衫,下面是一条镶着蓝色花边的长裙,一头微卷的金色长发,如同瀑布一般自然披洒,加上那尊冰冷绝美的容颜,如同一位高贵的公主。 至于坐在米雪迦米尔身边的,是他的贴身保镖汉森,这个如同小山般的大个子,几乎占据了半个车厢,至于他的穿着一如从前,一身宽大的黑袍将全身遮掩的严严实实。在叶翔的印象里,这个大个子,还没露过脸。 “我出车站的时候,看见只有血刀一个人在这里等我,心里有些失落,觉得你们太不给我面子了,都不来接我。”叶翔自顾说道:“没想到这么晚了,你还给我这么一个惊喜,米雪,我心里蛮感动的。” 米雪迦米尔和叶翔相处已经有了几天,对他这种看似正经、却又有些怪的话语,已经慢慢习惯了。 “当然,我们是朋友,来接你是应该的。”米雪迦米尔一脸平静说道。 “对了,你们两个为什么不在车里面等,刚才跑出去干什么?”叶翔问了声。 米雪迦米尔回答道:“近段日子,辕门对整个粤东省盯得很紧,各个车站、机场、码头都有他们的人二十四小时轮流监视,你出来的时候,已经被人盯上了。刚才汉森出去解决掉了那些人。” 叶翔听后,心中念道,怪不得一出车站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有点冷,原来是被人盯上了,盯着我的肯定是一堆男人,如果是如花似玉的花姑娘看着我,本哥哥会冷吗?绝对像火一样的热。 “还是你细心。对了,砍人的事交给小弟就行了,你干嘛出去,风那么大,你身子单薄,小心着凉。”叶翔流露一份关心说道。 “我没有去砍……我出去是忙别的事。”米雪迦米尔快速说了一句,心中泛起波澜:这个叶宗主还真是有趣,刚才听着他的话语,自己差点跟着说出“砍人”这样怪的字眼。不过和他这个人说话,还是蛮轻松的。在这个利益至上的世界里,表面上的合作伙伴,其实暗地里不乏尔虞我诈这样的事情,然而和他相处下来,不知怎的,却仿佛生不出这样的心机。 “米雪妹妹,我有一个问题很想知道,不知道你会不会回答我。”从米雪迦米尔的称呼再到“米雪”,再到“米雪妹妹”,这小子还真叫得神不知鬼不觉啊。 “我叫米雪迦米尔。”米雪迦米尔硬声说道。 “米雪迦米尔妹妹,你刚才出去干什么呢?”叶翔脸不红心不跳说道。 声音传来,米雪迦米尔白了叶翔一眼,并不开口说话。说真的,她现在心里忽然之间有一些乱了,以前她出门办事,和别人谈事情,氛围都是严肃的,每说一句话都会字斟句酌,同时心里打起小算盘,生怕话语中会暴露自己的弱点,会少那么一份气势。然而,面对叶翔这样的人,她还真搞不懂如何字斟句酌和他说话。难道他叫我米雪迦米尔妹妹,我还要叫回他一声叶翔哥哥,呸! “我知道了,你肯定看到了一个帅哥,然后把他拉到了一个角落,狠狠的吸他。”叶翔饶有兴致说道。 “吸他?吸他什么。”米雪迦米尔微皱秀眉,疑问了一声。 “当然是吸血。”声落,叶翔一本正经在心里说道:难道你以为我在说吸别的,切,我是很纯洁的。 “我们沃恩图恩家族向来崇尚优雅的生活,那种咬人脖子吸食鲜血的低俗行为,我们早已摒弃。我们家族里面有自愿为血族服务的人类血仆,每天会抽取他们一定数量的鲜血,供我们饮用。”说到这,米雪迦米尔神色多出几分认真道:“虽然我现在来到了华夏,但也不会像你所说的那样,做出那种低俗的事情。” 这番话语传入耳中,叶翔回过头,他目光下移,看到米雪迦米尔手中拿着一个血袋,眼中闪过一丝惊奇之色。 这个血袋来源于附近一家医院,是刚才米雪迦米尔从里面偷拿出来的。其实这种事情她可以交给手下去做,但米雪迦米尔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对血的要求十分之高,唯有自己闻过,感觉好才会去喝,所以只能亲自动手。 这时,叶翔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用温柔的语气缓缓说道:“你还真是可爱啊。” 声音传入耳中,看着那个男人温暖的面庞,很奇怪,自己那颗亘古不变的冰冷之心竟有了一丝颤抖,米雪迦米尔不由得一怔。 叶翔看在眼里,不再说什么,而是发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笑声,转回头去。这个简单的动作,这个笑声,显出了一份说不尽的潇洒。 “血刀,看什么看,快开车啊。”他开口说道。 第二百三十七章 血族据点 女人是一个喜欢追求浪漫的群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浪漫与新鲜是挂钩的。对于那些高高在上的女人,最大的新鲜,其实就是这两字真言:调戏。 就像男人喜欢女人撒娇一样,其实,女人的骨子里也很愿意被男人调戏一番的。当叶翔八岁那年看完《金瓶梅》全集后,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只不过他认为,西门庆调戏的方式太过低级,而且那里面女人的级别也低,毫无挑战性可言。 其实调戏,是一门极为高深的泡妞艺术。浅一分会显得不伦不类,惹自己和别人尴尬;而深一分则像淫贼,遭人反感。唯有把握一个度,那么天下之妞,手到擒来。 叶翔一直向这个目标前进,在车内调戏了米雪迦米尔一番,说不上成功,但也不失败,他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调戏一下,顺便缓和一个气氛,让双方的合作少一份虚伪,多一点真实的感情,显得不那么紧张。 出租车在黑夜中快速的行驶,中间换了一次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驶,最终一行人来到了郊外一座庄园前。 这个地方异常的开阔,两边是绿油油的草原,中间铺着一条宽广的大理石道路,道路尽头矗立着一座十几米之高的大房子,完全的欧式皇家建筑风格,有如一座小型的城堡。 几个人彬彬有礼站在城堡前,领头的是一个中年人,叶翔从看到他第一眼起,就觉得又矮又臭,虽然长着一副东方人面孔,但一看就不是华夏人。 这时,车门开启,一行人相继走下了车。 “米雪迦米尔小姐,欢迎回来。”领头的中年人恭敬道了一声。 “龟田太郎,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们回去休息吧。”米雪迦米尔开口说道,声音显出了几分冷淡。 “嘿!”龟田太郎弯身行了一个礼,随即转过身子,带着几名随从离去了。 叶翔望着龟田太郎的背影,微皱了一下眉头,心中念道:小鬼子…… 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道:“叶宗主,请跟我来。”声落,她便迈开了步子。 叶翔抬头看了眼灰暗的天,便跟上她的脚步。很快,随着“吱呀”一声轻响,城堡的大门打开了,一行人走进了里面。 映入眼帘的是一派富丽堂皇的场景,只见城堡的大厅异常广阔,地面铺着血红的地毯,顶上吊着巨大的装饰灯,东面的墙壁是一个壁炉,上面有一个巨大的蝙蝠石雕,栩栩如生,气势斐然。 叶翔被脚下毛绒绒的地毯上所吸引,不由摆动鞋子擦了两下,随后,他抬头看向米雪迦米尔道:“这个地方真不错,米雪,这里是你的地盘?” “是的,叶宗主。”米雪迦米尔说道:“黑暗议会在世界各个角落都有据点,这是其中之一。” “冒昧问一下,刚才门口迎接我们的那个龟太郎是……” “他是这个据点的负责人。另外,叶宗主,他的名字你少念了一个字,他叫龟田太郎。” “龟田太郎?这个名字太俗气了,还是龟太郎好听一些,多简洁多有艺术感啊。米雪,我们以后就叫他龟太郎吧。”叶翔一本正经说道,仿佛在探讨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听完,米雪迦米尔心里有一点哭笑不得,这个叶宗主,真不知道他脑袋里装的什么?别人好端端的一个名字,也能这样扯东扯西。 想到这些,米雪迦米尔索性闭口不言。 见到后,叶翔不以为意,他的面目忽然生出一份稳重,道:“米雪,你们既然有这么一个据点,相信在粤东省经营了很长一段时间,各方面的情报也搜集了不少,完全有自主行动的能力。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愿意付出了那么大的诚意,选择和我合作,甚至把你的人交给我指挥?” 说了这么久的话,这个人终于有了一份正经的模样。米雪迦米尔不由瞧了叶翔一眼,她并没有解释太多,而是简单说了一句:“这个据点虽然属于黑暗议会的,但经营它的血族成员是来自茨密希族林家族的人。” 由于和米雪迦米尔建立了合作关系,所以这几日叶翔恶补了一下十三氏族的相关知识,听完米雪迦米尔的话,他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茨密希族林家族属于魔党,而是米雪迦米尔的沃恩图恩家族来自于密党,虽然如今两大党派同属黑暗议会,但明争暗斗还是少不了的。 这次黑暗议会派遣米雪迦米尔来到华夏调查吸血鬼失踪事件,是沃恩图恩家族为自身争取的机会,它不仅是一项任务,也代表了家族与家族之间的争斗。如果顺利完成,沃恩图恩家族在黑暗议会中的地位必然提升。反之,若是失败了,沃恩图恩家族名誉受损,肯定会被对手挖苦和打压一番。 这种情况下,对于米雪迦米尔来说,粤东省的这个血族据点是靠不住的,顶多用来提供衣食住行的方便。而最好的选择,是与天宗合作。 虽然如今天宗在粤东省的情报网络已经瘫痪,但以往收集到的资料却是不少,辕门内部的人物组成,一些重要人士的生活习惯,经常去的地方,甚至私底下养了几个小蜜,叶翔都是一清二楚的。 叶翔觉得,米雪迦米尔选择和自己合作还是很有眼光的,况且,我还长得这么帅。 “怪不得刚才下车时,你就对那个乌龟太郎的态度冷冰冰,别人等了你这么久,你一句话就给打发了,原来他是魔党的人。我原本以为你们血族的成员都是欧美人,没想到还有东洋人加入了你们。”叶翔一边向前走着,一边和米雪迦米尔聊道。 “虽然我们是黑暗生物,但这个世界上想成为血族一员的不在少数,龟太……龟田太郎,他原本是东洋一名著名的企业家,为了获取长生不老的力量,便向血族诚服了。”米雪迦米尔并不隐瞒道:“而我们血族也需要他的财富,来壮大自身。” 叶翔听后,用一种古怪的语气说道:“我听说小鬼子都是非常正直善良,纯洁友爱的,那个乌龟太郎,应该不错吧。”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似乎明白了他的话外之音,不由道:“多谢叶宗主提醒,但这是我们血族内部的事,不劳你费心。你大概不知道,东方人的血脉并不适合成为血族,龟田太郎虽然加入了我们,但由于血脉的限制,力量成长会非常缓慢。就算他想干坏事,也兴不起多大的浪。” 叶翔点了下头道:“米雪,太感谢你啦,教给了我这么多知识,你真是太美丽了!” ‘教给你知识和我美有什么关系吗?’听完叶翔的话,米雪迦米尔不由心中疑问了一声。随后,她定了下神,忽然问道:“你似乎对龟田太郎有成见?” 叶翔十分干脆说道:“他是东洋人,我是华夏人,这种问题还用问么。” 米雪迦米尔好奇道:“我知道你们华夏和东洋由于历史的原因,一直存在很大的隔阂,但那已经是上代人的事。时至今日,这种隔阂难道还没有消除?” “打这么一个比方吧,我们原本是很好的朋友,但有一天,你爸把我爸给杀了,我们还能做朋友吗?这个世上有些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况且……从古至今,我们和小鬼子从来都不是朋友。直到现在,我们华夏仍然没有等来那一声应有的道歉,可怜昔日三千万同胞,死得何其惨烈,直到现在,他们的冤屈仍在,不得安宁。”说到这,叶翔眼中闪过一丝愤恨。 米雪迦米尔看在眼里,并不多说什么,而是似有所懂的点了一下头。 “我可以说这么一句话,在华夏,不说百分之百,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华夏人对东洋小鬼子没有好感。”叶翔补充说了一句。 “这么肯定?” “并不肯定,但我相信我的同胞。”说到这,叶翔眉宇微微皱起,面目显出了一份深沉,道:“也相信我们华夏民族的尊严和血性仍在!” 看到那个男人的表情,米雪迦米尔略微一惊,他认真起来时候的样子,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但会让人为之触动。 这时,两人走到了一扇金碧辉煌的房门前,待到走近时,房门自动敞开了,里面是一个中型的会议室。 宽广的会议桌两旁,坐着将近二十个人,他们大部分是米雪迦米尔的手下,也有几名天宗人员。 见到叶翔和米雪迦米尔到来,他们即刻站起,目光齐刷刷看向两人,一脸的恭敬之色。 “哈喽!大家好,这么晚了还要开会,请问大家都吃饱饭了没?”叶翔面露笑容,打招呼道。 “报告宗主,吃了。”几名天宗人员恭敬应道。 “既然都吃饱了,那么接下来就要干好正事了。”语出的同时,叶翔已经来到了会议桌最前端的位置,他收起笑脸,整个面目,顿时一片肃然之色。 第二百三十八章 我没有救她 辕门,一间昏暗的地牢里。 沉重的铁闸门打了开来,徐浩南守在门外,轩辕靖双手负立走了进去。 地牢的草堆上,躺着一名极为俊美的男子,只不过如今,他显得十分的憔悴,一身华贵的衣服已裂开好几道口子,露出了大片的细皮嫩肉。这名男子,正是辕门的二公子,轩辕靖的二哥轩辕易。 “二哥,过得可好。”看见兄弟狼狈不堪的样子,轩辕靖不以为意,反而一脸轻松打起了招呼。 见到轩辕靖到来,轩辕易原本失神的双眼顿时涌现了无尽的恨意,他一边扭动着身体,一边怒声叫道:“你这个魔鬼,你这个禽兽,你害死了大哥,为什么要杀死大哥!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虽然轩辕易的言语十分激烈,但他始终没有站起,更不用说对轩辕靖张牙舞爪了,细看之下,原来他的手筋和脚筋竟已经被人挑断。 这幕下,轩辕靖并不开口说话,而是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冷眼的看着他。 “你还我大哥,还我的大哥,轩辕靖,你这个禽兽,啊!我要杀了你……我好痛苦,你杀了我吧!”轩辕易继续撕心裂肺的吼道,一直以来,他都是大哥轩辕修的跟屁虫,并且两人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厚。轩辕靖当着他的面杀了轩辕修后,又把他关在了这间暗无天日的地牢中,他如何不悲愤? 轩辕靖任由着轩辕易喊骂,依旧一副不理不睬的样子。 终于,轩辕易感觉到累了,他停下动作,眼中泛出泪花,竟“呜呜”的哭了起来。轩辕易虽是男儿身,但面相偏女性化,这一声抽泣,竟显得楚楚动人,如果此刻给他戴上一顶长发,然后简单化一下妆,绝对是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儿。 轩辕靖看得呆了一下,随后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变态的淫笑。他终于开口道:“你是轩辕无尘在这个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我怎么舍得让你这么轻易的死呢?放心吧,二哥,你生得这么美,我会好好待你的。“ 声落,轩辕靖眼中流露出炽热的目光,在轩辕易惊恐的目光中,一步一步朝他走了过去。 见到后,门外守着的徐浩南立马会意,连忙关上了铁闸门。 随后,阴暗潮湿的地牢内,响起了轩辕易一声又一声屈辱而又绝望的哭喊。 至于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徐浩南自然知晓,他突然觉得,呆在这个地方,听着里面传出的那种声音,让人感到恶心。 “呸!”徐浩南朝着铁闸门边吐了一滩口水,继而迈开步子,朝着出口处走去。 地牢建在辕门的后山,出来后,徐浩南漫无目的向前走着,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辕门西北角一间偏僻的院子里。 此时,正值夏季,然而生长在院子中央的那颗大槐树,却不知为何,已是叶子枯黄,落叶纷飞。树底下,一个萧瑟的身影坐在轮椅上,手中紧握着一缕粘着血迹的长发,面对着一间小屋发着呆,至于他的嘴中,喃喃念着这五个字:“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他……” 这个仿佛失了魂魄的人,正是庞元霆,他是如此“专注”念着那五个字,以至于徐浩南来到了身边,他仍是浑然不觉。 “大哥,我来看你了。”徐浩南开口说道,脸上现出了一份愧色。 听到有人说话,庞元霆回过神来,转头看了一眼,见到徐浩南后,他并没有想象中的狂躁和暴怒,而是很静,静到没有半分的感情色彩。 “我没有救她……”他呆呆重复了一下这五个字后,便收回目光,继续望着小屋的木门,看得出神。 如今庞元霆整个人的身上脏兮兮的,满脸的胡子渣,一团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又一股的恶臭,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乞丐。自从木香死后,再也没有人照顾他了,他也不愿意让人照顾。 见到昔日英俊潇洒的大哥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徐浩南心头一热,他快走两步,来到庞元霆面前,脸上显出心痛之色,道:“大哥,你到底怎么了?大哥,我是浩南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声音入耳,庞元霆并不理会,他的双眼依旧没有一丝的色彩。此时,他缓缓低下头,伸出另一只手,温柔抚摸手里拿着那缕秀发,又一次念道:“我没有救她……” 看到后,徐浩南眉头皱起,他伸手一把抓住庞元霆手里的头发,一边扯着一边大声说道:“大哥!那个女人已经死了,你醒醒,醒醒吧!她只不过是我们仇人派来的一个女间谍,一枚棋子,她不值得你这样。大哥,醒醒!” 徐浩南的话,庞元霆根本没听进一字一句,见到有人来抢自己手里的头发,脸上顿时现出一丝慌乱之色。他憋着脸,紧紧将发丝握住,也拉扯了起来。 蹦!一声细微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响起,细小的发丝终于不堪重力,一瞬间便断了。 见到后,庞元霆的瞳孔骤然放大,他的整个身体顿时僵硬,仿佛石化了一般。 一阵清风不知从哪刮来,很是柔和,但拂过面颊时,庞元霆却感觉到了刀割般的刺痛,他回过了神来。 “啪”地一声响起,庞云霆一个耳光重重扇到了徐浩南的脸上,目光在刹那间,闪过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恨意。但很快,他眼中这份好不容易有了的光彩,立马就暗了下来,他又变回了先前那副失魂的样子。 被大哥打了一巴掌,徐浩南即刻愣在了原地,算起来,这是他生平第二次挨大哥的耳光,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因为那个女人。没想到那个女人都死了,还是有那么大的魔力,让大哥又一次扇了他。 徐浩南想不通,实在想不通,这一愣,怕是很久不能醒来。 “我没有救她……”庞元霆对着徐浩南说了一声,一把从他手里抢回了那半截的发丝。然后,庞元霆把它们当成宝贝一般,放在胸口上来回擦了擦。 擦了一会儿后,庞元霆举起手,对着发丝吹了口气,亲了一口,继而放下手来。 他毫不理会身边的徐浩南,将双手放在轮椅的轮子上,推动它,朝着前方缓缓前行。 夕阳下,他的身影越离越远,那个方向,唯有那一个声音,不断的飘来: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 第二百三十九章 梦与真 清晨,粤东省一片茂密的山林内。 叶翔微皱着眉头,一边看着周围的景物一边缓缓前行,此时,他停下了脚步。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茂盛的竹林,林中郁郁葱葱,中间建有一间古色古香的小屋,屋子的一侧,还流淌着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总之,叶翔觉得这里的环境非常好,偏僻幽静,风景如画,适合打野战。 叶翔驻足观望了七八秒,面目不由生出了一份惊疑之色。这个地方,他是记忆犹新的,十几天前那个惊险的夜晚,他被轩辕无尘重伤,在山林里逃啊逃,后来停在某处休息时,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吸引,去到了树林深处。最后,他来到了一个如同“皇宫”一样的地方以及遇到了一个高深莫测的老头,老头的名字好像叫君何求。 叶翔没记错的话,自己如今所处的位置,就是昔日遇见君何求的地方,然而,昔日宏伟的宫殿怎么变成了一片竹林,一间小屋了呢? 难道那晚的遭遇,真的只是一场梦? 此时,叶翔索性不再多想,面朝着竹林中央的小屋,略带一丝警惕,迈开了脚步。 竹林中堆积着沉甸甸的落叶,尽管叶翔的步伐不快,但踩上去仍会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响动。很快,叶翔来到了屋子前,他十分有礼貌的敲了敲门,开口道:“有人在家吗?” 声音传进,里面却没有半分的回音。 “没人在家吗?没有在家我就进来了,嘴巴干了,老衲进来化个缘。”说完,叶翔毫不客气的伸出一只手,朝木门推了过去。 门并没有锁,“吱呀”一声便敞开了。 屋子里面的布置十分简单,东边摆动着一张竹床,墙上挂着几幅字画,小屋的中间有一张古朴的桌子,一位穿着白衫的老者正背对着他。 老者立在桌前,微微弯身,手握一只朱红色的毛笔,专心的做着书法。他静得出奇,仿佛与周围的景物融为了一体,让人不忍打扰。 叶翔不由站在原地,静静的等候着。 这时,老者凝神收笔,直起来了身子,想必大作已经完成。他转过身子,面目十分平和,但眼中的光芒却极为精粹。 “叶翔,我们又见面了。”老者和蔼的说道。 “求叔?”看到老者的面相后,叶翔不知道为什么,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声。 君何求面露一丝欣慰,道:“你还记得老朽,老朽很是欣慰。” “原来我们那天真的见过。”叶翔有些莫名的兴奋,说道:“求叔,十几天前,我与你相见,并且我们还下了一盘棋,那些事情都是真的对吗?” 君何求听后,并不言语,而是含笑点了一下头。 见到后,叶翔面露一份疑惑道:“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天我们相见时,这个地方是一座宫殿,怎么没过多久,就变成了一片竹林?” 君何求淡淡说道:“老朽在这个地方住了很长时间,一直与清风秀竹为伴,只有小屋,哪来宫殿?” 听到这话,叶翔不解道:“可是十几天前,我们相遇,的确是在这里,在一座宫殿之中。我刚才问你,你也点头回答了我,怎么现在,你又说这里没有宫殿?” 君何求面带一份神秘的笑意,道:“那只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梦?”叶翔口中念了一声,回忆起了当日的情景,想着想着,他的脑袋便稀里糊涂了。 ‘难道当日我停下脚步休息,便不知不觉靠着大树睡着了?后来发生的事,比如看到火球从天而降,整片树林燃烧,以及后来去到树林深处,走进“皇宫”,遇见君何求……这些事情都是我的梦境?但,又不对呀!既然是梦,我怎么感觉不到一点假的东西,仿佛那一切都是真的发生了,比真金白银还真!’ 这时,叶翔止了一下思绪,开口道:“求叔,那既然是我在做‘梦’,按理说,做梦是我一个人的事情,看你的样子,仿佛知道我做了那么一场梦,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你梦中的老朽是真的。” “你在我梦里是真的?”叶翔睁大着眼睛,一脸茫然道。说真的,他长这么大,思维还从未这么迟钝过,要理解眼前这个老头话里的意思,那得要多大的学问呀。 “梦为什么就不能是真的呢?”君何求忽然意味深长道了一句。 “梦哪能当真。”叶翔不以为意说道:“我经常梦见许多的大美女小美女,她们看见我就像狼看见羊一样,贪图我的美色,向我投怀送抱。可当我醒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难道这也能当真?” “梦中美色,乃淫性所致,不入正道,故为虚。”君何求解说道。 这话叶翔有些不爱听,什么叫“梦中美色,乃淫性所致”。男人做春梦,发乎情,止乎礼,是一种具有浪漫色彩超现实主义的艺术行为。每一个做春梦的男人,必然胸怀着一颗天真烂漫的爱心。 “那为什么我遇见你的那场梦,就是真的呢?”叶翔问道。 “你与老朽相遇,虽在梦境,但心有灵犀,上通天道,下接尘缘,固为真。” 听后,叶翔想了一下,便道:“求叔,我突然想起,我们见面的那场梦中,结尾的时候你说要送我一份厚礼,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的晕倒了。是不是你把我弄晕的?” 君何求简单回答道:“大梦将醒,必有一晕,与老朽无关。” “那你说的那份厚礼还算不算数?” “老朽的礼物,你不是收到了吗。” 叶翔疑问道:“什么礼物?” “一个强大的盟友。” 听到这话,叶翔略微一惊道:“你和米雪迦米尔是一伙的。” “老朽并不认识他们。”君何求一脸淡然说道。 “那你怎么知道,米雪迦米尔会来找我,和我合作,难道你未卜先知?” 君何求并不否认,道:“老朽从来都不是用眼睛来看这个世界的,而是用“心”来观望,因而能够心有灵犀,比别人多知道一些尚未发生的事情。” 叶翔听后,心中顿现一份警惕。眼前这个老头,目前和自己并不是很熟,却有着这么一份强大的能力,他到底是谁?将来和我,是敌是友? 想到这些问题,叶翔觉得还是先离开这里为好,回去再从长计议。 “求叔,我要回去吃中饭了,今天聊得很高兴,下次我再来看你,祝你长命百岁,越长越帅。”叶翔打了个哈哈,正准备转身离开。 “年轻人,老朽这么多年来,难得遇到一个有缘之人。今朝再见到你,便再送你一份礼物吧,或许对于你现在所做的事情,有一些帮助。”说完,君何求便拿起桌上了一页白纸,递在了叶翔手中。 叶翔低头望去,只见纸张上赫然写着一个形神精炼的墨字:等! ‘等……等什么呢?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叶翔并没有去想太多,而是颇为轻松的在心里哼了一句歌词。随后,他抬起头,面露一份真诚道:“谢过了,老头,虽然只和你见过了两回面,但我觉得你这个人还是蛮好的,有缘再见,咕得拜!”声落,叶翔握住白纸,转身迈开了洒脱的步子。 他的身后,君何求眼中精光一闪,不知何时,脸上弥漫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笑意。 第二百四十章 探查地牢 深夜,辕门后山。 一个穿着短袖的男子,蹲在草丛里,专心望着前方几百米外的一个地方,那里建有一座地牢,入口处由四名辕门弟子把守着。 这时,短袖男子伸出一只手,一边指向他们,一边轻声念道:“一、二、三、四。搞定!” 声音落下,一切似乎都显得很平静,然而守着地牢入口的四名辕门弟子却面露骇然之色,双眼不停的眨了起来,想迫切表达些什么。因为就在刚才的一瞬间,不知从哪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力道,将他们整个身子定住了。 至于在草丛里暗中施法的短袖男子,正是叶翔,他之所以来到这里,事情是这样的。 几天前抵达粤东省后,叶翔便立即安排人手,紧盯着辕门各方面的动向。今晚他从血刀那里收到一份情报,就是这几日,轩辕靖频繁的出入辕门后山的一座地牢。 这件事引起了叶翔的疑心,那座地牢里,肯定关押着某位重要人士或者藏着什么秘密,不然轩辕靖也不会这样的光顾。 想到这些,叶翔待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便只身一人来到了这里,自然想去牢里查探一番。 即使有风险,叶翔也不怕,毕竟现在辕门最厉害的轩辕无尘已死,辕门之中,晚上能够自己构成威胁的人,屈指可数。就算打不过,叶翔自信,跑路的本事还是有的。 男人嘛,就要敢干! 这时,叶翔站起身子,正准备发动移星步溜进地牢中,却忽然,身后传来一丝寒气。叶翔神觉一紧,即刻转身看去。 “谁!”他一脸戒备开口道。 一阵醉人的香风扑鼻而来,一抹魅影悄然无息的出现在了叶翔面前,正是米雪迦米尔。昏暗的月光,映照在她白皙透亮的脸颊上,显得妖娆至极,似神女,又似妖精。 见到是熟人,叶翔松了口气,打招呼道:“嗨!美女,今晚天空明亮,你来这里是陪我一起看星星的吗?” 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毫无章法的言语,米雪迦米尔已经习惯了,她回应道:“叶宗主好兴致,难道你来到这里只为了看星星?” “不是,当然不是,我才没那么无聊。”叶翔一本正经说道:“看星星是次要的,其实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数星星。你看那美丽的夜空,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多美啊,不数个清楚,真是一种遗憾啊。” 米雪迦米尔听后,美眸一闪道:“除了这个,还有呢?” 叶翔指了指几百米外的地牢入口,道:“太无聊了,想去那里面看看。” “沃恩图恩家族从来不会让合作伙伴只身犯险,我们一起去吧。” 叶翔看了米雪迦米尔一眼,道:“那你要跟好我。” 哪知声音刚落,香风又起,米雪迦米尔身形一闪,眨眼间,便已前行了百米。 这幕下,叶翔笑了一下,心中念道:看来小瞧这个女人了。 随即,他发动移星步,追了过去。 整个地牢只有一个通道,十分狭长,里面并没有守卫。不到十秒,叶翔和米雪叫米尔便到达了通道的尽头,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扇生锈的铁门。 对于开锁这种小事,叶翔早已轻车熟路,他默念“解禁咒”,伸手一指,铁门便自动开启了。 里面是一间昏暗潮湿的石室,地面上铺满着干草堆,一个浑身赤裸满是鞭痕的俊美男子一动不动躺在那里,无了声息,死不瞑目。他的嘴中流溢出了大量的血水,不过如今已经干涸,显然,他是咬舌自尽的。 米雪迦米尔看了一眼后,便秀眉一皱,侧过了头去,不再观望。 叶翔狐疑看了身边美丽动人的女吸血鬼一眼,不由心中念道:不是说欧美女人都很开放的吗?不就是一个裸男吗,这么避嫌干什么,而且他那里那么小,有什么可怕的。本哥哥裸了才可怕! 这时,叶翔定了下神,开口道:“眼前死去的这个帅哥叫轩辕易,是辕门的二公子。现在辕门掌权的是轩辕靖,他却被关在这里咬舌自尽,看来是一出兄弟相残的闹剧。”说到这,叶翔叹了口气道:“如果他还活着,或许对我们还有些用处,可惜已经死了,我们今晚算是白来了一趟。” “这个轩辕靖真是不简单,为了一个位置,不择手段,将身边一个个亲人害死,这种人,真不该存在于世上!”米雪迦米尔阴沉着脸说道。虽然她的血是冷的,但仍有未曾泯灭的善良,对于弑亲行为,她是非常反感的。 叶翔听后,却笑了笑,颇有几分感触说道:“今日的因,明日的果,我是很相信报应的,人贱有天收嘛,大妹子,不必这么激动。” 声音传来,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心中念道:大妹子?在叫我么?好奇怪的称呼。 “对了,给你个建议,以后出来干偷偷摸摸的事,别喷香水,虽然很好闻,但容易暴露。”叶翔忽然说了一句。 米雪迦米尔回过神来,答道:“我没有喷香水。” 叶翔略微一惊道:“体香?” “不可以吗?” 听到这话,叶翔用鼻子在空气中使劲嗅了二下,随即竖起一个大拇指,道:“你很正点!”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这个男人说话,都有一种很轻松的感觉,即使面临如今这种环境,身心也能放松下来。他没有刻意的讲笑话,却总让人觉得,他说话很有趣,让人猜不着他下一句要说什么,充满着期待。 想到这些,米雪迦米尔不由心中感叹了一声:真是一个神秘的东方男人。 这时,她定了定神,开口道:“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叶翔点了下头,道:“我们华夏有句古话叫做,孤男寡女,礼尚往来。前面是我追你,现在轮到你追我了。”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叶翔即刻发动移星步,朝着地牢出口处飞驰而去。 ‘孤男寡女,礼尚往来,这是八个字的成语吗?’米雪迦米尔心中疑问了一声,身形一闪,便跟了过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 跑路 两人刚从地牢里飞驰出来,突然,前面传来一阵巨大的压力,阻挡了去路。 叶翔和米雪迦米尔心中一惊,连忙停止前行,站在了地牢入口处。 他们前方十米之外,现出一位穿着灰衣长相精瘦的老头,正是影奴。 “两位客人,深夜到访,不知所为何事?”影奴一脸平和之色说道,仿佛根本没把眼前两人放在眼里。 叶翔瞧了瞧他,随后又四处望了一下,继而道:“老头,这附近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叶宗主这话是什么意思。”影奴问道。 叶翔回答道:“我刚一出来,你就现身拦住了我的去路,就好像知道我要来,提前布置了一个圈套。” “叶宗主多虑了。”影奴淡淡说道:“我晚上无事,便在后山闲逛,发现四名守着地牢的弟子被施了法,动不得身。正准备进地牢查看,便撞见了你们出来。一个巧合而已,并没有什么圈套。” 叶翔松了口气道:“原来是这样,咱们真是有缘啊。这样吧,我只不过来这里旅游了一下,没拿你们的东西,也没打你们的人,看在咱们缘分那么好的份上,我就不追究你惊吓我以及我身边这位美女的责任,你现在让开,迷人的夜晚,我要和我身边的大妹子回家做很重要的事情。” “那我恐怕要打搅叶宗主的好事了。后山乃是我们辕门禁地,你们私闯这里,得跟我回辕门做个交代。”影奴的面相虽然一如既往的平和,但身上已散发出了一份威势。 听到这话,叶翔面色微沉道:“听你的意思,咱们必须打一场架咯。” 影奴但笑不语,算是默认。 “就凭你一个人,能拦下我们两个?” “不试试,你怎么知道我拦不了?” 叶翔听后,不再和影奴废话,而是将目光转向身旁的米雪迦米尔,道:“美女,等会我喊到三,你往东边跑,我往西边跑,看这个老头怎么追。” 话语传来,米雪迦米尔看了叶翔一眼,面露一丝疑惑,不过,还是点了一下头。 “三!”叶翔省去了“一、二”,直接喊了声“三”。 声音散去,两人却纹丝不动。 “你干嘛不跑?”叶翔问道。 “你不一样也没跑么?” 叶翔解释道:“天这么黑,我分不清西边在哪,我是等你跑后,我再往另一个方向跑的。” “我也一样,也分不清东西。”米雪迦米尔美目一闪说道。 叶翔心生郁闷,正准备说些什么。 “你们两人倒是闲情逸致,竟然在这里聊了起来,老夫倒愿意等你们聊完。但殊不知,你们在这里多停留一刻危险便多上一分,再拖下去,等会儿拦住你们的,可不止我一人了。”一旁的影奴“好心”提醒道。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回过神来,望向影奴道:“多谢老伯伯提醒,这么吧,为了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在此我给你送一份礼物吧。”语落的同时,叶翔眼睛闪过一丝凌厉之光,他猛地抬起右拳朝前一挥,顿时,一股庞大的灵气涌了出来,凝聚成一个巨大的拳影,泛着紫金之光,朝着影奴迅猛攻去。 这招名为无名无息拳,是《天秘笈》里极为厉害的一招,早在影奴拦住他们的那一刻起,叶翔便已暗中蓄力,刚才的那些对话,只不过是拖延一下时间,好让自己能够蓄积足够的灵力,发动这一拳。 电影《武状元苏乞儿》里面,英明神武的主角干掉大反派的一招名为“降龙十八掌”,是将前十七掌汇集在一起,最终成了第十八掌。而无名无息拳,与它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它并不需要肢体有任何动作,而是在身体十七处大穴中,暗中运转十七道灵力,最后将十七道灵气汇集成一股,成为了第十八道灵气,然后一拳挥出,威力可见一斑。 影奴自信实力高于叶翔,但面对这一拳,他并不敢小视。待到巨大的紫金拳影到来,影奴的整个身体顿时如同风中一片落叶,向后飘了起来。他一边退着,一边不停挥舞着双手,用一种太极推拿手法,将无名无息拳的力道,一成一成的化去。 趁此机会,叶翔看向米雪迦米尔,一把牵住她的手,随即身形一闪,朝着另外一方飞驰而去,自然是带着跑路。 “咱俩谁跟谁,要跑当然一起。”他的声音在风中飘荡。 叶翔刚跑几百米,影奴便化去了无名无息拳,他并没有去追赶,而是双手负立,望着他们逃去的方向,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 叶翔紧紧握住米雪迦米尔的手,头也不回的向前飞驰着,跑了几千米后,身后并没有传来影奴的气息,他不由狐疑的向后望了一眼,身后风平浪静,显然对方并没有追来。 叶翔心生了一丝疑虑:他为什么不追呢,难道被我英雄救美的伟大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恩,有可能,他有病才有可能……看来事情没这么简单,说不定有什么陷阱呢。 这时,叶翔止住思绪,看了身边的人儿一眼,她很听话,任由自己牵着跑,这让叶翔颇有几分欣慰,觉得米雪迦米尔还是很给自己面子的。 ‘只不过这个女人的手还真冷,仿佛覆盖上了一层霜雪。’叶翔不由在心中感慨道:‘吸血鬼虽然能够长生不来,却一辈子失去了温暖,其实,他们也挺不容易的。’ 正想到这,忽然前方传来一阵异动,叶翔即刻停下脚步,抬头望去。只见半空中,漂浮着十几名黑袍人,他们身后皆扇动着巨大的蝙蝠翅膀,在黑夜中,显得颇为壮观。 “他们是另一批黑暗议会的人。”米雪迦米尔留下这么一句,便身体飘了起来,朝着那十几名黑袍人飞去。 站在地上的叶翔,看到他们一个个都飞到了空中,心生警惕的同时,眼中也闪过了一丝羡慕之色:会飞真好啊,等以后老子学会飞了,就抱着老婆飞到天上,一边看风景一边抓抓摸摸,一定贼爽! 第二百四十二章 继续跑路 深夜,冷风一阵又一阵的划过。 米雪迦米尔悬浮在半空中,面露严肃注视着领头的黑袍人,道:“古德丁,你怎么来了?” 古德丁是黑暗议会的一员,来自密党的莫卡维家族,听到问话,他张开嘴,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道:“由于血族成员失踪事件事关重大,议会长老特地派我来协助你执行这项任务。” 米雪迦米尔秀眉皱了一下,道:“协助我?我怎么没有接收到这方面的通知。” 古德丁听后,声音一冷道:“米雪迦米尔,你似乎在怀疑我的诚意,认为我说谎骗你。” “恕我直言,你的到来让我感到很冒昧,我没有理由相信你。”米雪迦米尔直言不讳道。 虽然米雪迦米尔所在的沃恩图恩家族和古德丁的莫卡维家族同属密党,但莫卡维在十三氏族中是出了名的疯子,也是最混乱的一个家族。他们的成员经常会受到突如其来的欲望和莫名其妙的幻觉所支配,有时甚至会把刀锋对准别的血族,一些行为甚至比起魔党的两大家族,还要不齿。所以,米雪迦米尔对莫卡维家族的成员,向来没有好感。 见到对方冷漠的态度,古德丁的表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说道:“米雪迦米尔女士,我们现在是合作伙伴,我认为你的态度需要好一点,这样,我们的合作才能很好的进行下去。” “我最讨厌空口说话的男人,简直就是一名虚伪的绅士,古德丁伯爵,如果你有长老的密文,就请拿出来。” “这里有一样东西,是长老嘱咐我交给你的,你看过后就知道了。”说完,古德丁从长袍中取出一个黑漆漆的长方形盒子,盒子的中央刻绘着一只长着金色翅膀的蝙蝠,显得古朴而又精美。 米雪迦米尔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接了过来,她并没有急着打开,而是仔细瞧了盒子几眼。随后,他伸出另一只白晶透亮的手,小心翼翼的将它开启,然而幽黑的盒子刚敞开一道缝隙,里面骤然激射出了一束金光,米雪迦米尔猝不及防,光芒直接照进了她美丽迷人的蓝色眼眸中。 顿时,米雪迦米尔的双眼一阵刺痛,紧紧闭上了,却再也睁不开。 刚才投射出来的金光名为天启圣光,乃是由罗马教廷的红衣主教用圣力凝聚而成,对吸血鬼的杀伤力,是普通阳光的十倍,米雪迦米尔虽然体内流淌着十三氏族纯正而又强大的血脉,但在天启圣光的灼烧下,她的双眼很有可能保不住了。趁此时机,古德丁骤然拍出一掌,重重打在了米雪迦米尔身上。 “啊!”一声娇吟在天空中传荡,米雪迦米尔整个身体直直从半空中落了下来。 这幕变故来得太快,地上的叶翔见到后,不由得一惊,他连忙闪身过去,将米雪迦米尔接在了怀里,发现怀中的人儿面色苍白,已晕了过去。 虽然刚才米雪迦米尔和古德丁的对话全部用的英语,叶翔一句也没听明白,但看情形叶翔也知道,那个领头人的黑袍人是通过使诈,才重伤米雪加米尔的。叶翔觉得,一个大男人,竟然用这么低级的方式去偷袭欺负一个女人,真不是个好东西,丢我们男人的脸,呸! 叶翔虽然心里很气愤,但对方人多势众,他不能自寻死路,所以将米雪迦米尔抱入怀中后,他便头也不回,发动移星步朝着一方飞驰而去。 古德丁见状,眼中寒光一闪。 “追!”他发号了一声指令,便挥动起巨大的蝙蝠翅膀,带领着手下朝着叶翔追去。 从速度上来讲,叶翔发动移星步后,比古德丁他们要快上一些。但他吃亏在,别人在天上飞,视野开阔,也没什么阻碍。而他在地上跑,飞奔的同时,还需要不停避开前方的山石树木以及其他一些障碍物,就像一辆极速行驶的赛车,不停的玩着漂移。这种情况下,叶翔虽然极力的跑路,但始终无法摆脱身后的追兵。 由于跑得急,叶翔并没有认清楚方向,总之,他一直在瞎跑。这时前方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峡谷,已经没有路了。见到后,叶翔并不惊慌,而是憋足一口气,双脚贴着崖壁,整个身体几乎与它呈九十度,不停摆动双腿,朝着峡谷底部奔腾而去。 整个峡谷高近千丈,片刻后,叶翔落到了谷底,他不由伸手擦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虽然他自恃有移星步这样高深的功法,但刚才脚走峡谷的过程,还是十分惊险的,只要步子稍微离开岩壁,一脚踏空,那么他必然会从半空跌落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想到这些,叶翔不由在心中感叹道:还好我命大,一直做拉风的事情,却从来没被搞死过。我的一生,还真他妈是拉风的一生呀! 此时,叶翔定了一下神,抬头看了看,古德丁他们还没有追来,但想必也快到了。这个时候,如果自己发动移星步,脚踏另一边的岩壁,离开这个峡谷,是很弱智的做法。毕竟这片峡谷,高有千丈,一眼往不到尽头,从低往高走,是很具有挑战性的,自己以前还从未尝试过这么高难度的东西,还是不要试了,九死一生,不好玩的。 况且就算自己壮起雄心豹子胆,来一回这样的挑战,但那个时候,必然会与那群吸血鬼遭遇,他们稍微一捣乱,自己的气机肯定不稳,只要双脚稍微离开岩壁,那么,本哥哥整个拉风的人生就此完蛋鸟。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打消了离开峡谷的念头,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雾气缭绕,显得神神秘秘的,似乎不太寻常。但现在情况紧急,管不了那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心中有了这么一个念头,叶翔一刻也不愿耽误,抱住米雪迦米尔,身形一闪,便化为一道清影,溜进了洞中。 第二百四十三章 伏魔古洞 叶翔的身形刚没入山洞中,古德丁一行人便出现在了峡谷的上空。 他凝神向下望了一眼,随后对身边的下属道:“你们四个守在这里,其余的,跟我来。”说完,古德丁便收拢翅膀,朝着谷底俯冲而去。 很快,一群吸血鬼落到了谷底。这个峡谷虽然极深,但并不是很大。吸血鬼在晚上的视力极好,古德丁四处扫视了一下,便把整个峡谷的情景看得七七八八了,但并没有发现叶翔的身影。 最终,他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山洞,只见洞口罩着一层朦胧的雾气,有说不出的诡异。 ‘那个小子落到谷底便不见了踪影,肯定是逃进了里面。’想到这,古德丁伸出一只手,朝着山洞那方挥了一下。 他身后的手下立马会意,化为一只只黑色的蝙蝠,纷纷飞向了山洞。 然而刚接近洞口,“嘭”地一声响起,一层金色的结界凭空出现,挡住了吸血鬼们的去路。他们躲闪不及,撞在了那层坚不可摧的结界上,巨大的反弹力之下,吸血鬼们发出一声声惨叫,接连不断后落到地上,吐血不止。 这幕下,古德丁不由得一惊,随即,他面露凶光,正准备亲自上前,硬闯那层金色结界,看它到底有多大的威力。 就在这时,身后一阵清风吹来,一个穿着灰衣的老者现出了身形,正是影奴。 “古德丁伯爵,这个地方可不是你们能够随便进的。”影奴淡淡的说道。 古德丁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道:“影长老,这个山洞十分古怪,它有什么来历吗。” 影奴望向洞口,眼中精光一闪道:“它的名字叫伏魔古洞。” “伏魔古洞……”古德丁口中念了一下,不知为何,光念个名字,他便心生了一份莫名的寒意。 影奴继续说明道:“伏魔古洞已存在千古,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位魔头在人间四处作乱,引得天怒人怨,后来天上一位仙人下凡,与那个魔头大战了七七四十九个日夜,最终将他降伏。而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千丈峡谷,就是那位仙人与魔头对决时,一掌劈下所形成的。仙人收服魔头后,算得他尘缘未了,命不该绝,便在这里开凿了一个洞穴,将魔头封印在了里面,并在洞口设立了结界,防止他人误闯进来。” 听完影奴所讲的这个故事,古德丁心中骇然,尤其是听到那名仙人与魔头对决,随意的一掌,便劈开了一个几千米深的峡谷,更让他吃惊至极。 ‘神秘的东方,传说中的仙人,难道真的那么强悍?即使西方诸神与他们比起来,也是黯然失色。怪不得千年以前,十三氏族的创建者,十三名不惧阳光达到了血皇级别的老祖宗,连上帝的天使军团都可以战胜,却最终败在了东方天帝派来的仙人圣兽的手中。’想到这,古德丁不由抬头望了眼昏暗的天,心生了一个疑问:传说中的仙界,究竟在哪? “古德丁伯爵,这个结界乃是仙人所设,威力无穷,就算你我联手,也不可能撼动一分一毫,你说,你如何能够进去?”这时,影奴的声音传来。 古德丁回过神来,道:“影长老,除了硬闯,还有没有别的方面进入这里。” “除非身上沾染仙气,与结界通灵,才能不受阻碍的进入伏魔古洞。” “我刚才一路追踪叶翔和米雪迦米尔,发现他们进入这片峡谷后,就不见了身影,我敢肯定,他们一定进入了山洞里面。”说到这,古德丁顿了一下,继而道:“影长老,按你的说法,难道他们其中一人身上沾染着仙气?” 这份话语传入耳中,影奴原本平和的面目泛起了一阵波澜,道:“你是说叶翔他们进入了伏魔古洞!” “正是。” 得到了这个肯定的答复,影奴不再言语,而是双手负立,一边感受着徐徐吹来的冷风,一边望着眼前诡异而又幽黑的洞口,眼中显出了说不尽的深邃。 与此同时,辕门总部。 一间昏暗的屋子里,徐浩南望着眼前巨大的电脑屏幕,道:“IQ博士,第三批妖魔战士完成了吗?” 屏幕上显现着一个戴着恶鬼面具的黑袍人,他用阴阳怪气的声音回答道:“没有。” 听到这个答复,徐浩南声音一冷,道:“IQ博士,你失约了。” “这也不能怪我,最近用于生产妖魔战士的吸血鬼质量普遍下降,很多都不能与‘T’病毒融合,成为了淘汰品。目前,工厂储存的吸血鬼已经用完了,没有了原材料,我实在生产不出第三批妖魔战士。”IQ博士理直气壮说道。 “你的难处我也知道,但最近黑暗议会追查的很紧,虽然我们有古德丁伯爵做内应,但现在是非常时期,他也不敢有太多的动作,所以只能找来一些游散在外的吸血鬼下手。”说到这,徐浩南话锋一转道:“不过三天之后,会有新一批的吸血鬼送入工厂,这是我最后的底线,无论如何,第三批妖魔战士你一定要制造出来!” “如果这次送来的吸血鬼依然是一批水货,我不能保证,能够顺利完成任务。” 徐浩南面目阴沉下来,道:“这由不得你保证,我们的耐心是有限的,我倒是好说话,只是少爷已经没什么耐心了,他如果生起气来,后果你是知道了。” “徐浩南,你这是在威胁我。”IQ博士的语气现出了一丝愤怒。 徐浩南不以为意,冷哼一声道:“该说的话我已经对你说了,至于你怎么认为,怎么去做,你自己看着办吧。另外,你如果聪明的话,最好不要在暗地里搞什么小动作。” 声音传了过去,电脑屏幕上的IQ博士沉默了。 徐浩南面目闪过一丝得意,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响动。 “谁!”语出的同时,徐浩南瞬间闪身过去,第一时间将门打开。 屋外,月色正浓,不远处一个落寞的人影,双手放在椅轮上,正吃力的将轮椅向前推着。至于那人口中,不停念着这五个字:“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 徐浩南望着庞元霆的背影,眉头皱了皱,并没有去阻拦他,而是面露一份复杂的情绪,在口中念了声:“大哥……” 第二百四十四章 当你的眼 幽静的山洞内。 米雪迦米尔“嘤咛”一声,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她努力睁着自己的双眼,然而眼皮却沉得像泰山似的,无法挪开一分一毫。 “啊!”终于,米雪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喊叫,一半来源于眼角的疼痛,另外一半,则是为了发泄心底的悲哀。 ‘我看不见,为什么看不见了,不,不能这样,不可以这样……我要我的眼睛,还我的眼睛!’她在心中喃喃念道,美丽的血族女伯爵,此时显得是如此的无助。 “喂,美女,我好像容易带着你跑路成功,就算你不珍惜自己,也要尊重一下我的劳动成果。眼皮不要再抖来抖去了,你眼睛受了伤,不宜做剧烈动作。”这时,空旷的山洞中响起了一个声音,不像在安慰人,但也没有任何的说笑成分。 听到有人说话,米雪迦米尔一惊,连忙开口道了一声:“叶宗主?” “对,是我。”叶翔看着地上显出憔悴的美人儿,道:“你现在的心情我能理解,本来我想安慰你的,但后来想了一下,像你这么高傲的女孩儿,那些安慰的话,你是听不进去的。所以,我现在改变策略,就对你说这么一句话,从现在开始,你得听我的。” “为什么要听你的?” “女人内心痛苦的时候,是最容易做傻事了,而我现在头脑清醒,听我的话,是为你好。” 米雪迦米尔不以为意道:“我如果不听呢。” 叶翔伸出一只手托住下巴,淡淡说道:“不听话就打屁股,这是我们华夏人民的传统美德。” “哼!我就是不听。”米雪迦米尔撅起小嘴说道,一时间竟显出了一丝可爱。 哪料声音刚落,“啪”地一声响起,只见叶翔一个大巴掌就朝她左边的臀部拍了过去,声音很响,但力道却不是很大。 “啊!”米雪迦米尔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本哥哥不是君子,动口也动手,说到做到。”说完,叶翔不忘举起自己的右手,朝着掌心吹了口气。这个动作,就像一个枪手在射击完毕后,会习惯的往枪口吹一吹,这象征着胜利。 一时间,米雪迦米尔有些哭笑不得,她真弄不懂这个华夏男人,我都成这个样子了,他还这么对我,说打就打,竟然真打了我的屁股。堂堂黑暗议会的议会委员,沃恩图恩家族的女伯爵,竟然被一个华夏男人打了屁股? 想到这里,米雪迦米尔感觉这件事情真的很荒唐,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生不起气来,总之,对身边的这个男人,她感到有些无可奈何了。 米雪迦米尔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闭口不言,露出一丝茫然的神色。 叶翔见对方不说话,心想可能大妹子生气了吧。不过没关系,女人第一次都是这样,以后她再不听话,多打几次,就习惯成自然了。 这时,叶翔叹了口气,略显语重心长说道:“俗话说的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处女膜破了,尚且可以补……米雪,你的眼睛虽然暂时看不见了,但这只是暂时性的,也是可以补的。三八妇女节虽然过去了几个月,但我希望你能牢记它的精神,女人能顶半边天,要充满希望的活着,不能自暴自弃啊。大妹子,乖,不要生气。我们华夏有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名叫柴正,他曾经说过,乖一点,海阔天空。” 话语传来,米雪迦米尔紧闭着嘴,依旧不说话,她并不在怄气,而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笑。但她觉得笑出来会失态,所以只能忍着。 “现在有一件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需要你去做,不知道你敢不敢?”叶翔忽然说道。 米雪迦米尔平复了一下心境,好奇道:“什么事?” “这件事情主要分为几个步骤,首先,你的嘴巴需要弯了一下,” “弯嘴?”米雪迦米尔面带疑惑之色,不过还是照做了。 “然后再弯一下。”叶翔面露一个微笑说道。 米雪迦米尔脸上的疑惑之色更浓,不过她还是很听话,嘴角上翘了一分,形成了一个好看的月牙儿形状。 几乎同一时间,“啪啪”两声响起,叶翔一边鼓掌一边感叹道:“一个美丽的女孩,在惨无人道的绝境中露出了一个无比坚强的笑容,多么美丽多么震撼的一副画面啊。” 听后,米雪迦米尔微微一怔,终于明白叶翔刚才为什么要自己弯嘴了,原来他是想让自己露出一个笑容。在如今这种处境下,这个笑,显得多么的难能可贵,米雪迦米尔心中,不由涌现了一份莫名的触动。 这时,她收起笑脸,轻声道:“什么惨无人道的绝境?我只是眼睛暂时看不见了,没你说得那么严重。” 声音传来,叶翔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哦!情况原来没那么严重啊。谢谢你的话,照亮了我昏暗的人生,给了我无尽的希望,我原本还以为很严重呢。” 听到这份话语,米雪迦米尔的心间情不自禁的颤动了一下。这个男人,虽然嘴上说不安慰我,但其实,他一直都在用一种很体贴,很微妙的方式在安慰着自己。 他真好,有他陪着……真好! “在你看不见东西的这段时间,就让我来当你的眼睛吧。”叶翔坐在米雪迦米尔身旁,看着她说道。 “当我的眼……”米雪迦米尔口中念了一声。虽然这只是一句简单的话语,但她冰冷的心,却有了一丝久违的温度。 “对,至少在这里,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照顾,如果你需要什么帮助,就对我说一声。除了贞操不能给你外,其他的事情我都会依你。就算你要大小便,需要我帮忙……我如果皱一下眉头,我儿子就是你生的!” 米雪迦米尔原本心里还有几分感动的,但越听到后面,越感觉不对劲,总之,很怪很想笑。 这时,米雪迦米尔稳定了一下情绪,没好气说道:“我们血族不同于你们人类,我们才不会那个呢。你刚才最后说……噗嗤!”终于,她抑制不住心底的情绪,一个欢快的笑声,响荡在了幽黑的山洞中,一时间,成为了这里最美妙的旋律。 第二百四十五章 山洞畅谈 “我们现在在哪?”此时,米雪迦米尔平静下来,问起了正事。 叶翔摆了下头道:“我也不知道在哪。由于当时情况紧急,我在地上把你接住后,就抱着你到处瞎跑。咱们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期间,还跳了一次崖。最后,我就带着你找了个山洞躲了起来。简而言之,我们现在在一个乌漆抹黑的山洞里面。” 这个男人,十句话中有九句废话,偏偏又十分喜欢他这样说话。那些“废话”,听起来很轻松,很有感觉。米雪迦米尔定了一下神,继续问道:“古德丁他们呢?” “他们应该在洞外吧,不过很奇怪。我等了这么久,都不见他们进来。”说到这,叶翔略有所思道:“按道理,他们跟我跟得那么紧,我跳崖后就不见了踪影,就算是2B,也能猜到我肯定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但怎么到了现在,还不见他们进山洞搜查呢?” 听完,米雪迦米尔面露一丝疑惑之色,忽然道:“2B是什么意思?” 叶翔听后略微一惊,才发现自己刚才不小心说了一声“国骂”,米雪大妹子可是外国友人,咱们华夏好歹也是礼仪之邦吧,不能教坏她的。 这时,叶翔清了下嗓子道:“2B呢,其实是一种铅笔,很锈很钝的铅笔。” 回答完后,叶翔又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按理说现在我和她身处险境,现场的氛围应该是十分凝重的。在如此的环境下,她怎么突然问出了这么有富有艺术色彩的问题呢?难道和我相处了一会儿,她就受我的影响,被我带坏……呃,被我从普通青年带到文艺青年的境界啦? 听完叶翔的回答后,“文艺青年”米雪迦米尔想了一下,继而分析道:“我知道了,2B是一种以物拟人的修辞手法。就像你们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做‘朽木不可雕也’,用朽木来形容人。2B铅笔既然又锈又钝,也可以用来形容人的。我说的对不对?” “对,没错,你真聪明,用我们华夏话来说,你简直天资聪颖,举一反三啊。好了,大妹子,咱们不谈2B,谈正事了吧。”说到这,叶翔额上流出了一丝莫名的冷汗,他擦了一下,继而道:“我猜想,古德丁他们肯定也发现了这个山洞,也想过进来。他之所以没有进来,很有可能是……” “是什么?” “他们不敢进来!”说出这六个字时,叶翔脸上显出了一份严肃之色。 “为什么不敢进来?”米雪迦米尔疑问道。 叶翔环顾一下昏暗的四周,开口道:“这里虽然很平静,但我的心里总有一种很怪的感觉。我感觉这个山洞很古怪,非常古怪!” “再古怪也好过被他们抓去。”说到这,米雪迦米尔整个面目骤然一冷,道:“如果这次能够平安出去,我一定会让古德丁后悔今天所做的事情,他以及那些冒犯我的人,我会让他们彻彻底底的消失。包括他那变态的莫卡维家族,不管这件事与莫卡维有没有关系,我也绝不放过!”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内心不由得一惊,这个外国大妹子,以往不觉得,如今她稍微一发飙,那种身上瞬间散发出的寒气,足以让人的小心肝扑扑直跳。 看来以前小瞧她了,女人不发威,千万别当她是小鸡。 这时,米雪迦米尔缓和了一下情绪,叹了口气道:“叶宗主,其实古德丁他们要对付的人应该是我。变故发生时,你如果不在地上接住我,而是独自逃跑,或许就能摆脱他们,也不会陷入如今这种险境。” “我是男人,你是女人,英雄救美,是我做人最基本的操守。”叶翔一本正经说道:“如果今天我丢下你,一个人跑路,等到这件事传出去后,我以后还怎么出来混了,须知‘一夜八次正直小郎君’可是我行走江湖的金字招牌,毁不得,毁不得滴。 “噗嗤!”米雪迦米尔又一次忍不住笑了出来,她面容泛起一抹好看的红晕,道:“叶翔,你真的是天宗宗主吗?说真的,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子的领袖。和你在一起,很少能有心情去想勾心斗角的事情,总之,只要和你说上几句,我怎么也严肃不起来了。” “是吗?这说明了我风趣幽默呗,没办法,我天生就是这样,缺点很多,独一无二。”说到这,叶翔面生感触道:“其实除了风趣幽默外,我的缺点还有英俊潇洒,武功高强,重情重义,一夜八次,快感炮神……呃,好像说过头了,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就不符合我正直谦虚的性格啦。” “脸皮真厚。”米雪迦米尔给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叶翔听后,只是“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好像别人在夸他似的。 “对了,叶宗主,问你一个问题?” “问吧。”叶翔说道:“不过千万不要问我有没有女朋友这类的问题,我是一定不会回答的。” 米雪迦米尔听后,没好气说道:“谁关心你有没有女朋友,我想问的是,你为什么每次都喜欢亲自做一些有危险的事情,比如这次夜里探查地牢。还有上次,你也是在深夜,一个人跑去轩辕靖的‘秘密基地’,最后还弄得一身是伤,并且你的手下还……”说到这,米雪迦米尔骤然止声了。 虽然对方没有说出来,但叶翔已经知晓,她原本打算说什么了。 一段沉痛的往事被勾起,叶翔静了一下心,继而微微抬起头,道:“因为我是天宗第一高手,如果这些事情我都做不好,交给我的属下去做,他们就更加完成不了。所以由我去做好一些,即使被发现了,我跑路的本事天下第一,一般的情况下,我是能够跑掉的。” “你总是亲自去做这些事情,是在担心手下的安危吗?不愿意他们做那么危险的事?”米雪迦米尔忽然这么问道,她的语气没有任何的不屑成分,而是很柔和,流转着一丝难以言喻的情意。 “你想多了,我没那么伟大,或许有过那么一点念头,但并不是主要的原因。”叶翔淡淡说道:“这样跟你说吧,我这个人呢,有时候做事情喜欢追求一种感觉,想做就去做,就这么简单。无论是上次去探查轩辕靖的秘密基地,还是这次去地牢,都是因为我想做,所以就去做了。不过我最近的运气实在背了点,两次夜里行动,两次都栽了。记得以前我带领天宗在湘南打天下的时候,也经常干这种破事,那个时候却每次都能干成,一次都没被别人逮到过。看来我最近的运气实在太水了,如果一直这么水下去,我就要做一件以前一直不敢做的事情。” “什么事呀?” “搞来两条红内裤,一条穿在身上,一条放在口袋里,据说这样能够转运。”叶翔一脸严肃说道。 米雪迦米尔听后略微一怔,随即会心一笑,默默念道:有这么一个男人陪着身边真好,真的,真好! 第二百四十六章 称呼的秘密 两人不再说话,气氛沉寂了一会儿,忽然,洞外不知何方传来了一声类似鸡的叫声,好像天快亮了。 “叶宗主。”这时,米雪迦米尔打破了沉默。 “啥事?” “怎么不说话了,我们说说话吧。” “说了一个晚上了,口都干了,没啥好说的啦。”叶翔漫不经心道。 米雪迦米尔并不理会这份话语,说道:“我觉得你这个人真的好奇怪,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这样的人,也没有听到过像你这种性格的男人,你让我有些无法想象。” 叶翔听后一愣,道:“那我成什么人啦?那美克星人?” “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人。”米雪迦米尔认真说道。 “哦。”叶翔松了口气,道:“听你话里的意思,不是在骂我,而是在拍我马屁咯。知道吗,我生平最喜欢做十件事情,其中两件就是,听别人拍马屁和自己拍自己马屁,谢谢你刚才拍了一下我的屁股。” “呵呵,说上两句,你又来了,那种性格。”说到这,米雪迦米尔定了一下神,道:“叶宗主,我问你,你的理想是什么?” “金钱和女人。”叶翔随口说了一声。 米雪迦米尔听后,秀眉一皱道:“似你这样的男人,怎么能够有这么庸俗的理想呢?” “事业和爱情。”叶翔改口道。 米雪迦米尔面露一丝赞赏之色,道:“这还差不多,叶宗主,我就知道你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听完,叶翔心中有些纳闷:金钱和女人,换一句话说,不就是事业和爱情吗,这两者有区别吗? 这份事实让叶翔明白了一个大大的道理:有些时候,女人的智商,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的二百五,同一种意思,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就能换来不同的结果。比如大街上,看见一位美女的胸部很大,想去夸她以此来搭讪。如果走上前直接说,你好,美女,你的咪咪好大,我们认识一下吧。这么说后,换来的结果估计就是一耳光了。 如果能换一种说法,走上前,彬彬有礼说道:你好美女,我国际资深内衣设计师郝大,现在正在为公司进行一项绝密的调查,并且只针对D罩杯的女士。 这样说后,结果就有天壤之别了。但要注意的是,说这样的话时,一定要正派而又带有神秘感,总之,要以一种专业的态度展现给对方,无论对方相不相信,只要勾起了女人的好奇心,就算是扯淡,她们也愿意听的。既然做调查嘛,最后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是在所难免的。对于高手来说,头天要到号码,第二天出来吃个饭牵牵手呗,第三天嘛……嘿嘿! 米雪迦米尔不见叶翔说话,不由问道:“叶宗主,你在想什么?” “好大。”叶翔在意淫中应了一声,随即发现情况不对,他连忙回过神来,抹了一下嘴角流出的一丝口水,道:“这个洞好大。” ‘在如今这种危难的关头,我竟然能够凭空想象出一个大胸美女以及一幕与她勾勾搭搭的情景,我真是一位充满艺术细胞的湿人啊。’叶翔不由在心中感慨道。 米雪迦米尔虽然看不见,但听叶翔前后的语气,就知道这个男人在打哈哈。她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而是说道:“叶宗主,冒昧问一下,你做过很坏的事情吗?” “哪方面的?” “有没有害过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米雪迦米尔小心翼翼的问道,虽然她知道问这样的问题,是有些失礼的。但她现在对叶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忍不住就这样问了。 米雪迦米尔很想知道,他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那般的洒脱,是否也会有阴暗的一面。 “不会。”叶翔毫不犹豫回答了两个字。 “你创立天宗的过程肯定很不简单吧,你既然是一宗之主,要保住这样的地位又带领天宗发展,以后很多事情都会身不由已的。”说到这,似乎有什么回忆被勾起,米雪迦米尔流露出一份伤感,道:“如果是很大的利益摆在面前,你也不会害他们?对么。” “这是肯定的。”叶翔说道:“虽然俗话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有些事情,我如果做了,就不再是我了。做那种事情,虽然能让我收获巨大的利益,但却丢掉了自己。你说这笔买卖,我是亏了呢,还是很亏很亏呢,还是比肾亏还要亏呢!” 听到这份回答,米雪迦米尔心生一份莫名的欣喜,她觉得身边这个男人,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 “如果当初,‘她’能够像你这样想就好了。”米雪迦米尔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她?谁?”叶翔疑问了一声。 米雪迦米尔稳定了一下情绪,道:“你不认识了一个人。” 叶翔感觉到了身边的人儿情绪有些异样,她既然不愿意多说,自己也不好追问下来。叶翔索性紧紧闭着嘴巴,不再说话。 “叶宗主,我能直接叫你的名字吗?”米雪迦米尔又一次开口道。 “当然,你早该换个称呼,‘叶宗主’这三个字我听着别扭。”叶翔微微一笑,道:“你看,我就上道多了,有时候叫你米雪,有时候叫你米雪妹妹,还有时候叫你大妹子,一个比一个悦耳动听。我才不叫你米雪迦米尔伯爵呢,那么长的一个称呼,快顶一句话了,不符合我惜字如金沉默寡言的性格。” “你如果沉默寡言的话,太阳就打西边出来了。”米雪迦米尔打趣说了一声,随即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叶翔,是不是很少有人叫你叶宗主?” 叶翔“嗯”了一声道:“属下们都直接叫我宗主,其余的人一般叫我叶翔。” “和你关系好的女人,也叫你叶翔么。” “一般的情况下,她们都会叫我帅哥哥,偶尔发春的时候,还会发春吐真言,叫我天下第一帅哥哥。”叶翔一本正经说道:“她们只有在外人面前,因为不好意思,才会叫我叶翔。” “那我还是叫回你叶宗主吧。” 叶翔略微一惊,道“为什么?” “秘密。”米雪迦米尔轻声说道。 ‘秘密,能有秘密?顶多就是爱上我了,看别的女人都叫我叶翔,所以你想与众不同叫我叶宗主,切,这种小心思我用屁股都能想出来。’叶翔在心中意淫了这么一段话,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第二百四十七章 高高在上 “叶宗主,你有没有那种雄心壮志,不断发展壮大你的天宗,然后将势力从湘南发展到华夏各省,甚至国外,就像我们黑暗议会一样强大。”米雪迦米尔开口说道。 叶翔摆了一下头,道:“想过这种事情,但我应该不会去做。” 米雪迦米尔有些不解,道:“为什么?”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创立天宗的目的很简单,只是为了给自己争那么一个身份,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人,仅此而已。”叶翔一脸平静说道:“天宗一统湘南的时候,我耍了不少手段,那时候我已经感觉自己,在不知不觉的变了,这种变化让我感到很可怕。回忆起那段日子,我虽然不后悔,但很累,累到我不愿意再去经历类似的事情了。知道吗?有时候费尽心机的去占有,反而会失去更多的东西。” 米雪迦米尔不以为意,道:“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个世上没有哪天男人不愿意当皇帝的,你难道不想去追求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高高在上。”叶翔在口中念了一声,随后叹了口气道:“我给你说一件事吧。” “嗯。” “我创立天宗在湘南打天下的时候,有一个当官的,他是一个功利心极为强烈的人,像你说的,对高高在上的感觉有一种狂热的追求,总是希望把别人踩在脚下,让别人都去仰望他。为了这个目标,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算计这算计那,整天像孙子一样围着领导转,逢年过节也不会回家,陪伴父母妻儿在他眼中,还不如和领导的一顿饭重要。他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一天一天的变了,量变引起质变,甚至有一次为了升官,他不惜把自己长得还算漂亮的老婆灌醉,然后把她送到了自己领导的床上。”说到这,叶翔突然停顿了一下,继而面露一份极深的嘲讽道:“一个堂堂的大男人,为了往上爬,竟然亲手把自己的老婆送给别的男人睡?我实在想不通,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么2B的人!” “对,比2B铅笔还要2B。”米雪迦米尔补充说了一句。 叶翔看了米雪迦米尔一眼,只见她说这句话时,秀眉微皱,一脸认真的表情,真是可爱至极。如果是我的女人,早就忍不住亲一口咯。 这时,叶翔收起杂念,道:“你知道那个当官的,后来的下场是什么吗?” 米雪迦米尔想了一下,应道:“不知道,但能猜到一些。” “几年时间,他便从一个科长连升几级,成了一个副厅级干部。于是,他便自以为自己很牛叉了,已经高高在上了,可以只手遮天仗势欺人了。”叶翔脸上露出一副不知何种意味的笑意,道:“我当时正在为我的天宗招兵买马,而他正好用权势欺压一个我准备招入天宗的人,后来我一个电话一打,检察院便请他去喝茶了,然后细细一查,他的老底被掏了个精光。最后,他被枪毙了,几个被他带坏在他手下做事的亲戚朋友,也一同遭殃,一个判了无期,还有几个最少七八年吧。可笑的是,那个人听到法院宣判时,还在那里一边哭着一边喊,说他这些年来,没睡一天安稳觉,一边耍尽手段,还要担惊受怕,那么累,好不容易有了一份‘成就’,为什么会换来这个结果,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仿佛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他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已经高高在上了,其实在真正的上位者眼中,无论他以前当科长还是现在成了副厅级干部,都只不过是一只蝼蚁而已,一个小指头就能捏死的货。他一生所追求的东西,却正好是别人所不屑的,这种追求,其实是很低级的。不是么,一个简单的电话,就能让那些东西全部完蛋,简直弱爆了的感觉。” “那人应该追求什么呢?”米雪迦米尔问道。 叶翔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我们华夏的道家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道法自然,逆道而行,无知下人尔,顺道而生,上上人也。那个当官的,不择手段做了那么多事情,早已违背大道,沦为了无知下人,即使生前老天不收他,死后也必然下十八层地狱,下辈子做畜生也是理所当然的。这种人,说真的,无论当多大的官,我也打心里瞧不起他。而如果,他能换一种活法,疼爱老婆,爱惜家人,多为人民办一些实事。也可以适当收一些钱,让自己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只要把握好了一个度,即顺应了大道,为上上人也。这样的他,即使是乞丐,我也看得起他,因为他有自己的‘道’。‘道’这种东西,是一种能够超脱宇宙万物的存在,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将它抹去,它才是人们真正应该追求的东西。” 听完,米雪迦米尔面目涌现一份兴致,道:“那什么是道?” “道可道也,非常道。这是我们华夏一句非常著名的古语,它的意思就是说,如果‘道’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那么,它就不是真的‘道’了。”叶翔一脸平和之色,道:“道由心生,它是需要你用心去感觉的。” “怎么去感觉呢?”米雪迦米尔继续问道。 叶翔微微一笑,回答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每当你做一件事情时,可以在自己的心里问这么三个字。” “哪三个?” 叶翔眼中闪过一丝睿智之光,缓缓说道:“值得吗。” “值得吗……”米雪迦米尔在口中念了一声,随后想了一下,便道:“就像你前面所说的那个当官的一样,如果他知道他最后的结果是那个样子,他一定会后悔的。他的下场真的很惨,最后不仅自己死了,老婆也被别人糟蹋了,并且把自己的几个亲人朋友也害了。还有,就算下到地狱后,他也要赎罪,没有什么好结果。” “是啊,他原本当一个科长有什么不好,有机会就升职,没机会就过安逸的生活,这种日子不是很好么。”说到这,叶翔微微仰起头,略有感触道:“有的人就是很傻,从来不去真正过问自己的内心,最后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事情,白白忙活了一辈子。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没有机会重头再来时,才幡然醒悟,这是何其的悲哀。” 身边男人的这一番言论,让米雪迦米尔感触很深。那些话语,比如“道”的观念,是她以往从未听过的,现在想来,感觉里面有说不尽的大道理,让她那颗冰冷的心,有了一丝久违的善良和敬畏。 ‘原来这个男人浪荡不羁的外表之下,也有这样的大智慧。说起来真怪,他不正经的时候,让人忍不住想笑,偶尔也会哭笑不得,总之,就是严肃不起来。可他一旦深沉起来,又会让人从心底感受到一份深深的震撼。叶宗主,你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谜啊。’米雪迦米尔在心中默默念道。可惜的是,如今她的眼睛看不见,不然,她真想看看此时此刻身边这个男人,他是怎样的一番风景? 他在说出这些话时,是否会微微皱眉,一脸深思,看起来很酷的样子;还是会和平常一样,嘴角微翘,时不时露出一抹坏笑?有说不出的潇洒。 真想睁开双眼,看看你此时的样子,然后在心里,永远的记下你。 这时,米雪迦米尔定了一下神,道:“叶宗主,就是因为道的存在,你才不去刻意追求高高在上的感觉,对么?” “除了道,还有因果。我信因果。” “因果?”米雪迦米尔疑问道:“佛家的因果?” 叶翔“嗯”了一声道:“聪明。我还跟你说一个人吧,是我们华夏古代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很多外国佬……呃,外国人都知道他,人人都称他为枭雄。” “谁?” “曹操,听过没。” 米雪迦米尔回忆了一下,道:“听说过,我还看过一部电影名叫《赤壁》,好像就是讲他的。” “他可谓我们华夏三国时期的一代风云人物,很多人崇拜他,但我对他的感觉,真的很一般。”叶翔淡淡说道:“曹操一生的确干了许多了不起的事,但他生性多疑,狡诈多端,不知害死了多少人,最后死于头疾,这便是因果。他一生费尽心机,防这防那,想要让曹家霸业固若金汤,一统天下,然而子孙不过三代,他的大魏江山反而成了他人的嫁衣,落入了司马家族之手,这又是大一点的因和果。如果曹操知道自己一生的心血,最终却换来了这么一个结局,我相信他在地下绝不会安生的。” 米雪迦米尔用心的听着,并没有插话。 “大道循环,因果报应,这是世间不变的真理。唯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道,并且坚持自己的道,才是正途。有些人天生就爱权势,这也是可取了,但不能丧尽天良,而是凭着自己的机智和魄力,一步步上位,这才符合大道。但是对于我来说,比起权倾天下人人畏惧的权势,我宁可要一段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这才是我心中永远不变的道。 米雪迦米尔听后心神一颤,喃喃念道:“一段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 叶翔看了身边的人儿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忽然话锋一转道:“不过曹操有一点我很欣赏。” “是什么?” “他专门抢别人的老婆来当自己的老婆。就连咱们华夏的四大美女之一,吕布的老婆貂蝉,最后也落入了他的手中,虽然史书中对貂蝉后来的记载并不详细。但我想肯定是那个老色鬼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说到这,叶翔不由自主发出“嘿嘿”一声奸笑,不用看也知道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这个男人,好不容易正经了一会儿,突然之间,又变回了原来的性子,他还真让人……让人无语! 米雪迦米尔开口道:“叶宗主,没遇到你之前,我一直以为‘高高在上’应该是人最大的追求,但听了你前面的话后,我突然觉得,这个世上有比权势更打动心灵的东西,比如你所说的宁可要一段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爱情。至少我听后,感觉特别的心动。” 听到这话,叶翔再次看了身边的人儿一眼,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道:“其实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即使是神,你看他不爽,照样可以骂他,心里瞧不起他。我反倒觉得有一种东西,比神还高高在上,基本上没有人敢踩在它头上。” “什么东西?” 叶翔呼吸了一口气,继而颇具玩味说道:“那就是马路中央的一坨狗屎,只要是正常人,都不敢踩它。” “呵呵!”米雪迦听后,禁不住娇笑了一声。 这声笑把叶翔的心,小小的拨弄了一下,他第三次转头看了米雪迦米尔一眼,发现这个女人,真是越看越美呀,自己差点忘了她有一重敏感的身份,吸血鬼。 此时,叶翔稳定了一下心神,道:“就像我们现在所要对付的轩辕靖,他不择手段杀兄弑父当上了辕门新的门主,用这种方式换来的‘高高在上’,其实就是在追求一个‘成屎’的目标。的确,现在人人都很怕他,不敢踩在他头上,并且看见他后,还会一边捂住鼻子一边远远的避开他。等着吧,他的报应迟早要来。” 叶翔一直认为,这是世上是存在报应的,就拿我来说吧,我生来似乎就是逗女孩子开心的,逗多了以后,报应就来了,她们一个个向我投怀送抱,想要一辈子粘住我,推都推不掉。报应啊,真是天大的报应! ‘不知道璃儿,七七,小静她们此时此刻在干什么呢,这三个可爱俏皮的傻丫头,直接现在,还经常给我写信,汇报她们在国外的情况,唉……’叶翔在内心叹息一声,没有任何的悠哉,反而多了一丝的沉重。 “叶宗主,你应该不会成为那样的人吧。”米雪迦米尔说了这么一句。 叶翔一脸轻快回答道:“我的人生目标是,与人为善,别人不欺负我,我也不欺负别人,就这么简单。轩辕靖的那种做人高度,我是望尘莫及,这辈子是达不到了。” “叶宗主,你人真好。”米雪迦米尔轻声说道,语气流转着一丝难以觉察的情愫。 “一般一般,独一无三。”叶翔害羞的摸了下后脑勺,随后说道:“好了,别总说我,谈谈你吧。你好像没怎么来我们华夏,怎么普通话讲得这么好,比我只差了那么一点点。” 米雪迦米尔并不隐瞒道:“在伦敦那里,我有一个很尊敬的老师,她是华夏人,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的华夏语就是跟她学的。” 两人从深夜逃进洞中,畅谈了几个小时,天已经不知不觉的亮了。叶翔并不感觉疲惫,正准备接话。就在这时,一束天光从洞顶一个细小的孔隙中,投射了进来,最终照在了山洞的一面石壁之上。 叶翔随之望去,这才发现,那面石壁的中央,竟然贴着一张紫金色的道家灵符! 第二百四十八章 黄龙 那张道家灵符在天光的照耀下,灵性被引动,它发出“嗡嗡”的低鸣,随即,一团耀眼的紫金之光,由内自外迸发了出来,瞬间照亮了整个山洞。 这阵光芒让叶翔感到很舒服,仿佛沐浴在一池无比清澈的温水当中,他正要情不自禁发出一声“啊”的呻吟。 “啊!”就在这时,一阵尖细的痛呼声响起。 叶翔一惊,连忙转头看去,只见躺在地上的米雪迦米尔紧紧拧着眉头,额上冒出了一丝丝细汗,她一边痛呼,一边不停在地上扭动着身体,显得痛苦至极。 这幕情形下,叶翔并不多说什么,身体一翻,便整个人趴在米雪迦米尔身上。 照在米雪迦米尔身上的光芒顿时被叶翔遮挡了大半,她痛苦减轻了许多,紧皱的眉头不由舒展开来,道:“谢谢你,叶宗主。” “好些了吗?”叶翔关心问道,同时,心中生出了一丝怜惜:这个女人的身体还真冷,不过,挺柔软的。 “嗯,好多了。怎么突然之间,会有这么强烈的光?”米雪迦米尔用虚弱的语气问道。在强光的照射之下,如今她已现出了原形,整张脸蛋呈现出一种妖异的苍白,唯有嘴唇却是艳红无比,两颗尖牙露了出来。虽然有些可怕,却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别样美丽,如果意志不坚的男人的看到,就算此时被她咬一口,也是心甘情愿的。 对于翔哥来说,很多时候他的确很色,但君子好色,取之有道嘛。这个时候,他的整片脑海,异常的清明,没有半点闲心欣赏身下的人儿。 听到米雪迦米尔的话后,叶翔抬头望向了不远处的一面石壁,据他的观察,洞里的光芒皆来源于贴在上面的那张灵符,如果将它弄掉,或许,光芒就会消失了。 想到这,叶翔暗中聚力,然后伸手往灵符那方一挥,顿时,一股强劲的风力刮了过去。若在平时,这份力道足以劈砖碎瓦,然而当劲风接触到灵符时,仿佛泥牛入海一般,别说将灵符弄掉,就连一丝声响也没发出来。 ‘小样儿,还挺厉害的嘛。’叶翔在心中念了一声,继而收回目光,看向米雪迦米尔道:“大妹子,这阵光真是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精神,我现在把它消灭掉,好不好。” 米雪迦米尔面露一丝感激之色,“嗯”了一声。 “不过,要消灭它,我可能要离开你很短很短的时间,如果顺利的话,只需要几秒钟,你能坚持住吗?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心中有些不舍,毕竟那种被光芒照遍全身的感觉,真的很痛苦,仿佛由内自外在被刀割了一般。好不容易有个男人用身体,帮自己把大部分的光挡住了,让自己的疼痛得以缓解,然后这时,他又要离开,米雪迦米尔真的很不愿意再次承受那种滋味了。 但仔细一想,这个男人之所以离开,是为了将这阵可恶的光消灭掉,而他说过,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我应该相信他的。 思绪到这,米雪迦米尔紧咬住芳唇,重重“嗯”了一声。 得到了这个答复,叶翔毫不拖泥带水,瞬间发动移星步,“嗖”地一下便朝着不远处的石壁飞驰过去。眨眼间,他便来到了目的地,叶翔单手抬起,运转起了磅礴的灵气,便朝着那道紫金色的灵符抓去。 这次行动异常的顺利,当自身的灵气与灵符接触时,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仿佛老朋友见面一般,粘在了一起。然后叶翔顺手向后一扯,便把它弄掉了。 灵符刚脱落石壁,整个山洞里的光芒,顷刻间回拢过来,全数窜入了灵符之中。洞内恢复了原来的样貌,昏暗了下来。 叶翔擦了一下额头的一粒汗珠,随后转头望向平静下来的米雪迦米尔,不由面露一份欣慰之色,正准备说些什么。 却在这时,整个山洞颤动了起来,只见面前的石壁,开始扭曲变形,很快,化为了一面墨绿色的古镜。更加离奇的事情发生了,古镜如水面一般,荡起了一圈一圈波纹,一阵可怕的气息传了出来,随即,一个庞然大物,从里面缓缓露出了半个头。 那是一个通体玄黄却布满黑色浊气的龙头,一根狭长的龙须,便比叶翔整个人还要粗,其气势,可见一斑。 一刻间,叶翔不由僵硬在了原地,他一脸震惊在心中念道:我的大爷啊,我看到了什么东东,竟然是龙,传说中的龙! “凡人,是你解开了吾的封印么。”此时,黄龙张口问道,一股巨大的威势传荡开来。 “是,是。”叶翔连忙应道,样子有些呆,显然还没醒过神来。 “雷狱镇魔符,可是加持了九九八十一道真仙灵力,没想到你却能取下它,凡人,你并不简单啊。” 听到这话,叶翔终于不再发呆,他定了一下神,脑海高速运转,分析起了眼前的情况:看来我刚才摘下石壁的灵符,无意中帮眼前这头大畜生解除了封印,如今,并不知道它是善是恶,不过根据常理推论,一般被封印住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拿眼前这条龙说吧,虽然通体是神圣的玄黄之色,但却布满着浊气,显然已经入了魔。虽然是我帮它解除了封印,对它有恩,但谁知道这头大畜生会不会魔性大发,恩将仇报,将我吃掉来补充自身元气。所以,现在是敌我不明的胶着状态,我得谨慎行事,先吓唬吓唬它,让它不敢轻举妄动。 想到这,叶翔清了下嗓子,面露一份高深的表情道:“本大仙路过此地,用天眼观得你被封印在此。于是,本大仙掐指一算,算得你我有缘,加上本大仙心生善念,便随便施了一个小法术将你放了出来。希望你能洗心革面,好好做龙,也不枉本大仙一番苦心啊。” 黄龙听后,眼中闪过一道淡淡的光色,它没有急着说话,而是闭上双眼,在感应着什么。 很快,黄龙张开了龙眼,它略有不屑说道:“凡人,吾活了几千年,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吾刚才感应了一下,以你的力量,连一个仙童的级别也达不到,也敢妄自以‘大仙’自称。” 叶翔听后,不慌不乱,连忙露出一个笑容道:“哈哈!龙大哥果然英明神武,玉树临风,独具慧眼,武功高强啊!其实刚才,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考验,我很想验证龙大哥究竟有多么的强悍,没想到稍微一试,龙大哥的天下无敌舍我其谁的智慧和气魄,便深深折服了我。我对龙大哥的崇拜之情,简直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啊!” 这份话语传来,黄龙的表情依旧如初,看不出有任何变化,它的语气却沉了一分,道:“凡人,你这么一副小人嘴脸阿谀奉承着吾,难道不怕吾一不高兴,一个喷嚏把你撕成碎片吗!” “不会,当然不会。”叶翔面不改色说道:“我说的是真话,又没有说谎。不然,龙大哥早就一个喷嚏打出来,把我送到西天去了。我现在还站在这里,就说明龙大哥知道我说的是真话,只不过龙大哥过于谦虚,所以前面才把我的真话说成是阿谀奉承,其用意,大概是和小弟开个玩笑吧。” “你这个凡人,嘴巴倒是挺会说的。”说到这,黄龙眼中闪过一道精芒,话锋骤然一转道:“吾问你,你的力量十分弱小,却如何能够摘除这雷狱镇魔符。” “很简单,今天我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召唤着我,于是乎就来到了这个山洞。一进这里,我就发现对面的墙壁贴着一张很丑的符纸,简直太丑了,丑得新鲜,迫使我不忍看下去,于是我顺手一摘,便把它摘了下来。其实说了这么多,我想告诉龙大哥。”叶翔面露一丝神秘的表情,道:“我之所以能够取下雷狱镇魔符,不是靠的力量,而是另外一种东西。” “你倒是说说,什么东西?”黄龙涌现一丝兴致问道。 “缘,大道之缘!”叶翔一脸感慨说道:“今天,从我走进这个山洞的那一刻起,一切简直太不寻常了,仿佛冥冥之中有一只命运之手在安排着什么。我为龙大哥解除封印,然后与龙大哥的相遇相识,早已是命中注定的事情,这是宿命,我与龙大哥有缘千里来相会,今生注定做朋友啊。” “与吾做朋友,你可能会多出很多你无法想象的敌人。”黄龙说道。 “怕个球,我与龙大哥一见钟……呃,一见如故,相逢恨晚。总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就算与天王老子为敌,老子也认了!”叶翔豪情万丈说道。 黄龙听后,心情大好,不由笑道:“哈哈!好一句与天王老子为敌也认了。凡人,你对吾有恩,这份恩情吾自然不会忘。待吾出去寻一处仙泽灵地,恢复了元气,再来报答于你。” “龙大哥,听你的话,你要走了吗?” “当然。”黄龙说道:“吾一走,这块地方必然石破天惊,山地塌陷,吾还是带着你一起离开吧。” 听到这话,叶翔并没有表现出欣喜之色,而是转头望向了不远处的米雪迦米尔。 米雪迦米尔一直很安静的躺在地上听着,虽然眼睛看不见了,但却感受到了那个男人的注视,不由说道:“怎么了,叶宗主。” “现在外边应该天亮了,你不能见阳光。所以我不想现在离开这里,要走也要等到天黑,带着你一起走。”说这样的话,叶翔的想法其实很单纯,她是个男人,不能丢下一个女人独自跑路,否则,太不男人了。 米雪迦米尔心生一份感动,她微微一笑道:“叶宗主,你知道吗?鉴别一个血族成员的实力,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他能够在阳光底下坚持多久。一般而言,黑暗议会的长老能够坚持六个小时,亲王为四个小时,公爵为二个小时,而伯爵为一个小时左右。现在出去没关系了,只要一个小时之内,我们能够返回住所就行了。至于前面洞中的那阵光,比普通阳光的圣力要强烈很多,所以我才感觉那么痛苦。” 听完,叶翔放下心来,他转头看向黄龙道:“龙大哥,带我们走吧。”声落,叶翔发动移星步,闪身到不远处,一把将重伤的米雪迦米尔从地上抱了起来。随后,他再度闪身,跃上了黄龙狭长的龙须,稳稳的坐在了上面。 黄龙看了他们一眼,并不多说什么,随后,它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龙啸,巨大的身体从石壁中奔腾了出来。顿时,整个山洞乃至整片峡谷剧烈的晃动了起来。 守在洞外的辕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轰隆”一声巨响,只见面前千丈之高的峡谷,竟然生生从中间炸了开来。顿时,硝烟弥漫,漫天碎石,四处飞射。 不少辕门弟子躲闪不及,被击中,要么身负重伤,要么直接丢了小命。修为高一点的,连连退步闪躲,才有惊无险的避过。 他们刚回过神来,更让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一条背生双翼黄色的巨龙,从山体里面飞了出来,向着云霄遨游而去。而巨龙的龙须之上,竟坐着两个人,正是他们准备来个“瓮中捉鳖”的敌人。 “同志们,再见!”叶翔面露一个灿烂的笑容,朝着下方干瞪眼的众人挥手致意道。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一座高耸的山峰之上,忽然传来“轰”地一声闷响,一条通体玄幻之色却布满黑色浊气的巨龙落到了上面。叶翔抱着米雪迦米尔,从龙须上跳了下来。 “凡人,吾就送你到这里吧。”黄龙开口道。 叶翔“嗯”了一声,继而面露一丝不舍道:“龙大哥,今日一别,不知以后还能不能见面。” 黄龙回道:“吾早已说过,你对吾有恩,待吾寻得一个仙泽灵地,恢复了元气,便来寻你,报答这份恩情。我们以后自然还能见面。” 听到这话,叶翔面色一喜,厚着脸皮说道:“那就这么一言为定了。龙大哥,请记好小弟我的名字哦,小弟名叫叶翔,一叶知秋的‘叶’,龙翔虎跃的‘翔’,家住湘南省白沙市湘江流域中部的一座无名岛上。”叶翔说得这么详细,目的其实很纯粹,就是想和龙大哥再次见面,而并非好让对方找到自己来报恩。 虽然和黄龙相识只有片刻时间,但叶翔却心生了一种非常微妙的亲切感,仿佛很早以前他们就认识一般。总之,叶翔感觉他和龙大哥是同道中人,能够成为知己的那种。 对于叶翔的话语,黄龙并不反感,它在世上活了这么久,又被封印了那么久,对世间的是是非非早已看了个透彻。眼前这个凡人虽然不谦虚,但言行举止,却是不慌不乱,一派自然风范,给人的感觉足够真实。 就拿他前面拍马屁来说,别人拍马屁肯定会在心里盘算这算计那,绞尽脑汁咬文嚼字如何才能把这个马屁拍好,拍得隐蔽。可他恰恰相反,毫不遮掩,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拍马屁似的。 眼前这个凡人做人的方式很怪,但在黄龙眼中,这无形中恰好体现了一种真性情,令它颇有一份欣赏。 “好,叶翔,吾记下来了。”黄龙简单道了一声,却是字字含金,代表着一份承诺。 “龙大哥,你现在既然知道我的名字了,我也很想知道一下你的大名,请问,我该怎么称呼你啊?” 听到这句问话,黄龙眼中闪过一缕回忆的光色,它张开龙嘴说道:“昔日吾化为人形时,曾在凡间走上了一遭,那时候首曾用过一个名字,名叫魏真。” “好的,魏大哥,我也记下了你。时候不早了,不打扰你寻个好地方,恢复元气了,咱们就此别过。”叶翔突然说出了道别的话语,其实在他心里,还是很愿意和眼前的龙大哥多聊一会儿的,比如他的身份,他的故事,为什么会被封印起来?但自己怀里还躺着一位美丽而又迷人的吸血鬼,她只能在阳光底下坚持一个小时,时候耽误不得,得尽快回到住处才是。 “保重,叶翔。”黄龙客气道了一声,随即展开了双翼。 轰!山峰又一次震动,发出了一声闷响,黄龙巨大的身躯腾入空中,朝着云霄飞去。他越离越远,很快,便成了一个异常光亮的小黑点。 看到后,叶翔心生一份不舍之情,忽然扯开嗓子喊道:“魏大哥,祝你身强体壮,越长越帅,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从此以后,比泡妞时的叶翔还要快乐!”声音传荡在天地之间,真诚而又响亮,而此时的黄龙,已经遁入云霄之中,不见了踪影。 再大的事物,与浩瀚之天比起来,终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沙,总会被一片白茫茫的东西,所淹没啊。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嘴中喃喃念道:“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刚才这么有创意而又情真意切的离别感言呢?” “哪有那么不正经的离别感言,就算那头龙听到了,大概也只能当做没听到罢了,难道你还想他怎么样?”一直安静呆在一个温暖怀抱中的米雪迦米尔开口说道。 “不求他感动得痛哭流涕,但希望他能厚道一些,有所回应。”叶翔嘴角微微上扬,道:“比如当我那一声感天动地的呼喊传过去,他能够龙躯一震,流出两行龙泪,然后转过身子,立在天空默默凝视着我,久久不语。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最终,他终于鼓起全身的勇气,朝我喊道,叶小哥,等着我,我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随后,他带着一份决然而又不舍的表情,非常矛盾的飞入了云霄之中。” 米雪迦米尔听后全身起了不少鸡皮疙瘩,没好气说道:“叶宗主,你的想象力还真的很丰富啊,可以考虑去写小说。” 叶翔听后,低下头看向怀中的美人,并没有在这个无聊的问题上讨论下去,而是目光柔和下来,忽然问道:“身体感觉怎么样?” “还好,只是胸口有一点被火烧的感觉。”米雪迦米尔如实回答道。 叶翔想了一下,道:“如果我背你的话,阳光就不会照在你的胸口,你的感觉会不会好一点?” 米雪迦米尔点了一下头,道:“应该会舒服很多。” 听到这个回话,叶翔身形一闪,来到一棵大树旁,将米雪迦米尔娇柔的身体放下,让她靠在树身上。 随后,叶翔转过身子,蹲下身来,背对米雪迦米尔,开口道:“大妹子,乖,把两只手搭在我的身上。” 声音传入耳中,米雪迦米尔并多说什么,伸出双手勾住了叶翔的脖子,同时整个人靠了过去。 感觉到有两团柔软与自己的后背紧紧贴在一起,叶翔的心小小恍惚了一下,他定了一下神,双手后伸,正要将美人背起。却突然,叶翔脑海一闪,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从昨晚出事到现在,自己对米雪迦米尔似乎太好了一点吧。 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她长得很漂亮? 呸!我是那种因为女人长得漂亮,就对她好的男人吗?不是,坚决不是!我才没有那么无耻。我做人一向很老实本分,也很矜持害羞的。总之,本哥哥向来视美色为粪土,只注重内在,不怎么注重外表,不会因为美女,就对她特别的好。对!这就是事实。 既然我是如此高风亮节的一个人,那我为什么还要对米雪迦米尔这么好呢? 大概是……有一种男人,永远值得女人依靠,有一种精神,叫做怜香惜玉!我之所以对她这么好,是因为我是一个天生值得女人依靠和拥有怜香惜玉精神的拉风男人!我现在的心理和行为都是无比巨大的伟大的!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觉得自己的形象瞬间高大了许多。于是,他心安理得将双手放在了那一双晶莹冰冷的腿上,把米雪迦米尔稳稳的背了起来。随后,叶翔身形一闪,开始背着美丽的女伯爵,奔向了一条光明的大道。 一路上,两人都很安静,再也没有说半分的话了。 在米雪迦米尔的记忆里,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人背过自己,如今体会这种感觉,心里的滋味很新鲜,也很美妙。她虽然看不见,却在脑海中勾画出了一幅很美的画卷,一个男人背着自己不停的奔跑,穿过了树林,跃过了山峰,踏过了溪流,虽然这幕情景很是朦胧,但有一张好看的侧脸,却是异常的清晰,永远记在了心里。 . (恭喜本书手机收藏正式破万,多谢书友们,你们真是太可爱了。) 第二百五十章 小乞丐和少爷 入夜,一间昏暗的屋子里,却传来了一阵细微的响动。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影,打开一个抽屉,开始在里面不停翻找些什么。 这个人正是庞元霆,很快,他找到了一份黑色封面的文件。他翻开几页看了看,眼中不由闪现了一丝亮光,似乎这就是他要找的东西。 庞元霆并没有把文件藏在身上,而是紧紧的握住了它,随后推动轮椅,朝着房门行去,自然是要离开这间屋子。 然而,庞元霆刚刚打开门,外边却站着三个人,似乎等候多时,正冷冷的看着他。领头的人是徐浩南,他的身后还跟着两名手下。 “大哥,这么晚了,你来我房里干什么?”徐浩南一脸平静问道,从语气中,听不出他是何种情绪。 面对眼前的情况,庞元霆没有丝毫的慌乱,依旧那么一副呆傻的样子。他并不说话,而是将双手放在椅轮上,面朝徐浩南那方,缓缓推动了起来。 徐浩南站在原地,看着庞元霆越离越近,他不再说什么了,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动作。只是一动不动的站着,看着。 眼看双方就要擦身而过,就在这时,徐浩南身后站着的一名手下,猛地伸脚,便往庞元霆坐着的轮椅踹去。 “啊!”庞元霆本能的发出一声惊呼,整个人随同轮椅一起倒在了地上。他的一只手被轮椅扶手狠狠的压住了,指间渗出了鲜红的血水,流淌在了地上。 这幕下,徐浩南略微一惊,随即,他转头看向刚才那名擅自行动的手下,眼中闪过一抹仇视之光。但很快,他平静了下来。 这时,另一名手下走上前,蹲下身子,一把从庞元霆无力的手中夺过了那份黑色封面的文件,文件正中印着一个标题:《基地——妖魔计划》。 随后,那名手下走了回来,将文件递向了徐浩南。 徐浩南伸手接过,朝着上面随意看了一眼,继而转移目光,看向倒在地上满脸痛苦之色的庞元霆,下令道:“把他抓起来,然后交给门主处置吧。” 两名手下听后面色一喜,他们转过身子,露出轻蔑的表情,朝着庞元霆迈开了脚步。 然而刚走两步,身后一阵寒气“嗖”地一下袭来,刹那间,两名辕门弟子面露不可思议的表情,瞳孔骤然放大,他们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绝望的呼喊,便“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至于他们的脖子上,已是鲜血泊泊,那上面插着两根粗长的钢针,由后颈刺入,贯穿了整个咽喉。 干掉他们的,正是徐浩南!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们两个只不过是轩辕靖派来监视我的罢了。竟然这样对我大哥,你们真是该死!”徐浩南一脸漠然望着地上的两具尸体,不带一丝感情色彩说道。 声落,他缓和了一下情绪,看向了仍躺在地上的庞元霆。 徐浩南快步上前,小心翼翼的将大哥连同轮椅一起扶了上来,他一脸关切之色说道:“大哥,你没事吧?” 面对刚才的变故,庞元霆一点也不为所动,而是依旧两眼无神,仿佛失了魂魄一般。 “我没有救她……”他一脸傻相道了一声,随即将受伤的手指放在嘴里吸了吸,似乎感觉到了疼痛,他的面目涌现了一份痛色。 这时,他将手指放了下来,再次道:“我没有救她。”说完,他又重复先前的动作,用嘴含住手指,吸允了几下。 由于昔日木香之死,让庞元霆的精神极度崩溃,他现在会说的语言,大概就只有这一句了。无论表现痛苦、仇恨、还是其他的情绪,他真的只会这么一句:我没有救她…… 看到大哥依旧是这副样子,徐浩南也跟着心生痛楚。他定了一下神,扬起手中那份印着《基地——妖魔计划》标题的文件,道:“大哥,你为什么要找这样东西?” 庞元霆随着徐浩南的话语抬头看去,当见到那份文件时,他眼中微光一闪。 “我没有救她!”庞元霆快速说了一声,语出的同时,他伸出双手,一把将文件从徐浩南手中抢了过来。随后,他将那份文件紧紧抱在了怀里,仿佛那是稀世珍宝一般。 徐浩南仔细瞧了瞧大哥,叹了口气道:“大哥,你想要报仇,想要替木香报仇,对么?” 听到这话,庞元霆将头朝左边偏了一下,眼珠子转了转,显然在思考着什么。气氛沉寂几秒后,他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看向徐浩南,连连点头道:“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 看到后,徐浩南已经知道答案是什么了。他忽然流露出一份复杂的情绪,有悲伤、有憧憬、还有那么的一份不舍。 “大哥,是不是报了仇,你就能好起来?”他开口问道。 庞元霆听后,并没有说话,而是面露一脸茫然之色,像小孩子一样看着他。 徐浩南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内心下了一个决定,他不知为何笑了起来,道:“好,大哥,我今天就带你离开这里,让你带着这份文件离开!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帮到你,也不知道你最终能不能报仇,但大哥,只要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希望能够达成你这个愿望,我徐浩南也愿意赌上一条命!” 话语传来,庞元霆怔了一下,同一时间,他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色,似乎有所触动。但这抹异光,转瞬即逝,他又恢复了那副呆傻的样子。 见到后,徐浩南心中涌现了深深的失落,他不再说话,而是步到大哥身后,双手放在轮椅上,推着他一步一步朝着外边走去。 …… 在徐浩南的心里,一直很明白,大哥对轩辕靖多次不敬,以轩辕靖的心胸,早已动了杀机,他之所以把大哥的命留下来,并不是因为起了善念,更不是怀念旧情。而是因为自己的存在。 轩辕靖很欣赏自己,一直希望自己能够一脚把大哥踹开,全心全意为他做事。但他知道,自己与大哥的感情经过多年蓄积,一时半会是难以割舍的,如果他贸然要了大哥的命,自己肯定会和他翻脸。 所以,他要把大哥的命留下来,让他窝囊得像一条狗一样活下去,让自己好好瞧瞧,这样的大哥,究竟值不值得跟?等到自己认清了现实,对大哥的情义渐渐少去乃至消失时,他再下手也不迟。 说真的,徐浩南曾经也想过这个问题,甚至心动过,就是不再管庞元霆,把轩辕靖当做新的大哥,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 徐浩南也曾试着付诸过行动,但最终,换来的却是自我的嘲笑,他始终过不来自己心里这关…… 徐浩南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被一个姨妈收养,他那个姨妈不是什么好东西,把他弄到了一个“行乞”组织里头,叫他装扮成聋哑儿童天天在街头乞讨,完成不了当天的任务,组织就不给饭吃,甚至有时候还要遭到一阵毒打。 那段日子对于徐浩南说,苦,很苦,苦到暗无天日!他甚至在心底立下誓言,如果谁能救他出去,让他摆脱这样的生活,他给那位大爷一辈子做牛做马! 誓言立下没多久,上天似乎聆听到了他的声音,很快,他命中等着的那位“大爷”出现了。 那一年冬天,白沙市的天气很冷,街道上刮着寒风,行人稀少,来去匆匆。这样天气下,行乞组织却将徐浩南放了出来,叫他今天一定要讨到两百块钱。组织的头头认为,恶劣的环境下,让这个小不点上街乞讨,足以营造出极大的悲情效果,说不定能够出其不意,大捞一笔。 但现实毕竟是现实,是不可能和傻逼的思想一致的。天气那么冷,人们都愿意呆在家里,而街面上少得可怜的行人,大多是出来办正事的,急着来急着去,哪有人还有闲工夫去管风雨中,那个瘦瘦弱弱不停磕头的孩子,顶多同情的瞄两眼罢了。 眼看天要黑了,小乞丐的头皮都快磕破了,然而碗里只有零散的几十块钱,离完成任务还差一大截。如果完成不了任务,他今天就会挨饿,并且还会遭到一顿打,他已经饿三天了,如果再打下去,他恐怕就活不下去了。想到这些,小乞丐害怕极了。 其实,他想过逃跑,然而他知道,在不远处,每时每刻都有组织的人盯着自己,而且不只一个,自己根本跑不过他们。如果向过往的路人求救,那些盯着自己的人,就会假扮成自己的父母,跑过来教训自己,说你这个孩子,不听话离家出去,快跟我回去。 并且他们还有一种药,只要往身上稍微一抹,自己就会瘫软下来,便再也闹不起来了。即使不用药,那些路人和自己非亲非故的,见到自己的“父母”来了,肯定更相信大人的话,认为这是孩子在胡闹,没有人愿意管这档子破事的。 小乞丐很清楚,如果自己试着逃跑,最后的结局肯定是被组织的人抓住,塞进面包车,然后带回去。 他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相差不大的孩子,在街上又喊又叫向路人求助,最后没有成功,被带了回来,然后组织的头头,当着所有乞讨孩子的面,活生生剁掉了他五根脚指。 所以逃跑这种事情,一次都不能做,做了以后,是没有后悔药可以吃的,老鼠药倒有。 那一天,小乞丐眼看任务完成不了,想逃又不敢逃,几乎就要绝望了。就在这里,一辆非常豪华的车子停在了路边,停在了他的面前。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貂皮大衣,头上梳得油光发亮的少爷走了下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两名穿着西装戴着墨镜非常酷的保镖。 这幕情形下,小乞丐愣了一秒,随即,他回过神来,跪在地上,开始不停朝着阔少爷磕起了头。他的头皮都磕破了,鲜血染红了地板,但小乞丐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因为这是他的最后的希望,他乞求老天爷,眼前这位少爷是个好人,能够大发慈悲,赏自己几个小钱,让自己能够完成任务。那么今天,自己就不会再挨饿,不会再被打了。 这位少爷当时也很小,只有十二来岁。见到眼前这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乞丐,见面就磕头,并且不停的磕着,似乎一点也不怕疼,血都流出来了,还在那里磕着。 少爷不由觉得有趣,便指着小乞丐哈哈大笑起来。 面对这份嘲笑,小乞丐一点也不生气,而是面露几分欣喜,将自己讨钱的铁碗举了起来。他认为肯定是自己把这位少爷逗开心了,按照道理,只要把有钱人逗开心了,他们就会赏几个钱下来的。 这一刻,小乞丐心中充满着希望,他眨巴眨巴看着少爷,整个面目,异常纯真灿烂。 见到对方这个动作,少爷面露了一丝疑惑,他想了一下,随后,突然收起笑脸,变为一副恼怒的表情,抬起一只脚,便朝小乞丐端着的铁碗,猛地踹了过去。 嘭!铁碗瞬间脱离小乞丐的手,重重砸落在地上,发出了一阵清脆的响声,至于那里面的钱…… 那些小乞丐花了一天时间,好不容易讨来一角、五角、一块、两块的纸钱,被凛冽的寒风,吹得四处飞散,有些吹到了马路那边,有些掉进了水沟里,只有极少数,还恋恋不舍躺在小乞丐的身旁。 小乞丐完全没有意料到这一幕,在那么一刻间,他整个人彻底呆住了。他想不明白,实在想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只不过想吃饱饭,想不挨打,这没有错啊,但为什么事情最后却变成了这样! ‘世界,难道你一定要让我活不下去吗!’小乞丐在心中无助的呐喊了一声,终于,他的眼泪抑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见到小乞丐突然哭了,少爷脸上的怒气少了许多,他根本体会不了对方的感情,不由面露一丝疑惑,吼了一声道:“哭什么哭!只不过是一个很脏的碗和一些很脏的纸,有什么好哭的?” “呜呜!呜呜呜!”小乞丐肆无忌惮的哭着,根本不理会少爷以及他说了什么话。 见到小乞丐伤心欲绝的表情,少爷不知怎的,心里也跟着有些难受,他的态度好转了一分,道:“不要哭了,你不要哭了。比我一岁半的表妹还要爱哭,你是不是男子汉啊。” “呜呜呜呜呜呜呜~~”少爷不劝还好,这一劝,小乞丐反而哭得更厉害了。 少爷感到有些无奈,不由道:“小乞丐,告诉我,你要怎么才能不哭。” 小乞丐依旧不回答,依旧哭着。 少爷想了想,忽然面生几分傲气道:“小乞丐,我做你大哥怎么样?” 哭声骤然消停。 画面就在这一刻定格了,二月的白沙市,被风雪披上了一层银色的外衣,在一条并不安静也不喧哗的街道上,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坐在地上,一脸茫然而又惊喜的抬起了头,他的面前,站着另一个孩子,穿着貂皮大衣,梳着油光发亮的偏分,面带笑容与他对视着。 他们之间,传荡着一个久久不息的声音,仿佛扣定了一世的宿命:小乞丐,我做你大哥怎么样? 第二百五十一章 大哥,下辈子…… 徐浩南推着庞元霆,很顺利走出了辕门总部。此时,他们来到了树林尽头,不远处可以看见一条宽敞的公路。 徐浩南停下了脚步,走到大哥身前,蹲下身子看着他,道:“大哥,我就把你送到这里吧。” 声音传来,庞元霆并不看徐浩南,而是抬起头,目光随着空中飞翔的一只小鸟而移动。 “在道别之前,我有一些话要对你讲。”徐浩南继续说道,感情真挚。 庞元霆似乎没听到一般,对天空飞翔的小鸟,张开嘴“呵呵”傻笑了两声。 徐浩南深深吸了一口气,继而道:“大哥,算起来,我快跟你二十年了。这么长的时间,风风雨雨我们都在一起,你带着我享福,也让我吃过苦头,我们两个也算同甘共苦,但无论是福是苦,遇见大哥,是我这辈子感到最幸运的事情……” “大哥,还记得一年前,我们离开庞家的那一天吗?”徐浩南面露回忆之色,道:“我说,无论大哥是什么身份,还是不是庞家的人,你都是我心中永远的少爷,永远的大哥。我这条命是你救的,我永远跟着你混……你听到这句话后,当时就问我,你想清楚了?我立即回答,这种事根本不用想,它是一种信念,一直扎在我心底,比我的命还重要……” “大哥,知道吗?在我的心里,你永远都比我重要。”这句话语虽然简单,但极为的情真意切。 此时,天空的那只小鸟已经飞走,不见了踪影。庞元霆收回目光,终于看向了徐浩南,见到眼前这人眼睛红红的,仿佛要哭了一般,庞元霆木讷的表情,不由露出了一份茫然之色。 “我没有救她。”他回应了一声。 看到大哥依旧是那副老样子,没有丝毫的变化,徐浩南的心不由瘪凉瘪凉的。他稳定了一下情绪,面色忽然沉了一分,似乎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大哥,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徐浩南说道:“如果你想报仇,第一个干掉的人应该是我。因为如果不是我,木香或许就不会死。” 声音传来,庞元霆一脸平静的样子,淡淡道了一句:“我没有救她……” “你知道木香的身份是怎样的暴露的吗?是因为两个月多前辕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与天宗战还是不战,最终只有轩辕靖提出了反对意见……你住的那个院子很偏僻,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告诉你,你却知道了,并且还为此和轩辕靖吵了一架。这让轩辕靖起了疑心,他重复问了我几次,会上的事是不是我告诉你的,我都回答不是。于是,他要我调查这件事情。”说到这,徐浩南顿了一下,继而道:“随后的几天,我都会来看望你,和你回忆过去,其实是套你的话。终于,我问出来了,那些事情,是木香和你聊天时说的。我把这个情况如实汇报给了轩辕靖,于是,轩辕靖派了人,开始暗中盯住那个女人,没过多久,她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她与天宗传递情报的一个秘密地点被我们发现了。我们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一直暗中观察,准备钓大鱼,但那个女人太过精明,随后的日子,一直本分待在你身边照顾你。终于,我们失去了耐心,决定把她清理掉,也就是那一天,轩辕靖带着我和古德丁,去到那个院子找你们。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女人不知不觉的就占据了你的心,她照顾你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你却爱她爱得那么深了。甚至……因为她的死,大哥,你竟可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说到这里,徐浩南已经是满脸的悲伤。 “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此刻,一个有些低沉的声音响起,正是庞元霆发出来的。不知何时,他已直直盯着徐浩南,眼中分明闪现了一种仇恨的目光。 见到后,徐浩南反而面露一份喜色,道:“大哥,你在恨我,你在恨我对吗?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你开始好了,你要好起来了对么?” 然而徐浩南这份激动之情刚刚维持片刻,他便看见大哥眼中的仇恨之光,渐渐的消失了。庞元霆又恢复了原来那种呆呆的样子,双眼空洞无神。 这幕下,徐浩南心中一急,他猛地从身上掏出一根粗长的钢针,放到了大哥的手上。然后,双手紧握住大哥那只手,将钢针的针尖抵住自己的喉咙,急切说道:“大哥,你瞧瞧!好好瞧瞧,害死木香的凶手就在这里,就在你面前,你要报仇,就先杀了我,杀了我吧……大哥,只要报了仇,你就会好起来的,来报仇啊,杀了我,杀了我吧大哥!” 见到对方突如其来的动作和莫名其妙的话语,庞元霆脸上显出了慌乱之色,他本能将手向后缩了一下,但却被徐浩南牢牢挟住,带了回来。顿时,寒光闪闪的针尖刺破了徐浩南喉间的表皮,一丝殷红的血水流了出来。 “啊!”见到后,庞元霆不由害怕的叫了一声,他开始加大力气,想要将手缩回去。然而徐浩南却极为固执,双手如同铁钳一般制住庞元霆握住钢针的手,不肯松懈一分一毫,让针尖始终抵着自己的咽喉。 在两人这般较劲之下,那根钢针以极小的幅度前移后退,每一次前移,都会在徐浩南咽喉表面的皮肤上刺出一个小孔,场面甚是惊险。 “大哥,杀了我!杀了我吧!”此时,徐浩南疯狂的叫了起来,他的喉间已经布满了细密的血水,有些骇人。 “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庞元霆满脸的惊慌之色,连连说道。徐浩南这个样子,让他的精神很受刺激,也很害怕。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忽然,不知从哪传来了一股劲风,击在了庞元霆的后肘之上。他握住钢针的那只手不由自主的向前发力,带动那根寒光闪闪的钢针,一下子就没入了徐浩南的咽喉之中。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即使徐浩南已经下了必死的决心,他也没有想到,这一刻,真的就这么降临了。 他瞪大着眼睛,呆了一秒。随即,“扑通”一声,徐浩南整个人瘫倒在了地上,身体开始不停的抽搐,钢针贯穿喉咙让他失去了呼吸的能力,他的生命开始以惊人的速度流逝着。忽然,徐浩南想到了什么,他还有未完的话没有说出来,他不甘心就这么死去,他一定要把最后一句话告诉大哥。 这一刻,庞元霆将全身的力气,凝聚在了右手的食指之上,他开始与死神争夺时间,在地上写起了字来。 就在这时,一个黑色的身影飞身过来,正是血刀。他面无表情看了眼地上的徐浩南,随后,将目光转向坐在轮椅上的庞元霆,眼中闪过了一道冷光。 在庞元霆惊恐不安的目光中,血刀伸出一只手,一把将他提起,继而带着他身形一闪,便失去了踪影。 就在两人离开不久,一大队人马飞奔了过来,领头的正是轩辕靖。 地面上,徐浩南已经断气,他的身边只有一个空荡荡的轮椅,和一行没有写完的血字:大哥,下辈子…… 见到后,轩辕靖神情流露一份罕见的悲色,他快步上前,急忙蹲下身子,将徐浩南抱入怀中,一动不动的凝望着他。 “啊!”终于,他抑制不住心底的情绪,仰天发出一声悲呼。 如果叶翔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大发感慨:他妈的,真是基情不在啊! 第二百五十二章 仇人见面 深夜,粤州市郊区,一栋城堡式的建筑内。 “小姐,主人已经下达了命令,要你即刻返回伦敦。你眼睛的伤,不能拖。”汉森如小山般立在米雪迦米尔跟前,用生硬的语气劝说道。 米雪迦米尔听后秀眉一皱,道:“可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沃恩图恩家族从来没有临阵脱逃的懦夫。” “主人的意思是,任务可以放在一边,我必须先带你回去。” “母亲难道不知道吗?如果我就这么回去了,一定会使家族名誉受损,沃恩图恩就会遭到其他家族的嘲讽。届时,黑暗议会将会重新考虑,将这项任务指派给其他家族。”米雪迦米尔心有不甘说道:“这是我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机会,如果就这样放弃了,我会终生遗憾。” “这些主人都知道,但比起任务,主人更加关注你的健康。”汉森态度诚恳说道。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冷哼一声道:“那你转告她,不用她假意惺惺了。在她的心里,不一直都是家族利益永远摆在第一么。好了,不用再劝了,我问你,我交代你的那件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汉森回答道:“古德丁袭击小姐的事情,我已经详细汇报给了主人。随后,主人联络其他家族,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会上,一致将古德丁认定为了血族叛徒,并且黑暗议会已经对他下发了最严厉的‘血色地狱’追杀令。古德丁会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那他所在的莫卡维家族呢?” “莫卡维表示,古德丁属于个人行为,与他们家族并没有关系。但莫卡维出了这样的叛徒,为了表示歉意,他们愿意给沃恩图恩敬献二十名血奴做为补偿。” 米雪迦米尔冷笑一声,道:“这是哄骗小孩子的语言和哄骗小孩子的道歉。”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主人也十分震怒,但没有充足的证据,如果冒然认定莫卡维家族是‘血族成员失踪事件’的幕后黑手,是不明智的。”汉森说道:“另外,最近教廷那边派出了大批的圣殿骑士,由卡德瓦拉德红衣大主教亲自指挥,四处捕杀我们血族成员,这个时候,黑暗议会更需要团结。” 听到后,米雪迦米尔不再言语,只是冷哼了一声。 汉森见到后,思索了一下,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 “米雪,你真的不打算回去吗?”一旁的叶翔忽然插话道。 话语传来,汉森不由转过头,看了叶翔一眼,眼中闪过了一道冷光。在他的心里,是有些讨厌叶翔的。 昨晚,汉森出去执行任务回来后,发现小姐不见了。问了手下才知道,小姐半夜看见那个叶宗主一脸鬼鬼祟祟不知道要去哪,便悄悄的跟在了他的后面。由于他们两人前行的速度极快,几名手下跟了一会儿就跟丢了。 为了这件事,汉森担心了一个晚上。还好今天早晨,那个叶宗主带着小姐回来了,然而糟糕的是,小姐不仅受了重伤,双眼更是失明了,这让汉森感到十分恼火。他认为,小姐成了这个样子,那个叶宗主逃脱不了一份责任,如果不是他擅自行动,小姐就不会跟去,不跟去,也就不会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 “对,我不回去。”这时,米雪迦米尔回答道。 “真的想好了?”叶翔面露真诚看着她,道:“如果你晚点回去,有可能耽误治疗时间,让你的双眼永远失去明亮,你真的不后悔吗?” “叶宗主,所有的后果我都想明白了,你不要再劝了。”米雪迦米尔的态度十分坚决。 “好,我不劝你。”叶翔露出一个很浅的笑容,道:“那么,祝你好运吧。” “谢谢。” 听到这声“谢谢”,叶翔条件反射性的想到了一句习惯用语,于是,他摆了一下手,用一种很有韵味的语气说道:“不必对我说谢谢,我最讨厌长得漂亮的女人对我说谢谢,搞得很见外似的。” 这只是一句普通的话语,然而米雪迦米尔听后,迷人的嘴角不禁上扬了一分,如果不是有手下在场,或许她会笑出声来。她现在越来越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很有趣,不仅说的话让人感到新鲜,就连那说话的腔调也相当的新鲜,独一无二,任谁也无法模仿的。 气氛不知不觉的缓和了一分,这时,屋子的门忽然敞开了,一身黑色风衣的血刀走了进来,他手上还拎着一个人。 “宗主。”血刀步到叶翔跟前,恭敬的道了一声,随后他右手一松,拎着的那人便如同一滩烂泥般,跌落到了地上。 “我没有救她,我没有救她!”面对这个陌生的环境,那人惊恐的连叫了两声。 当看清他的样子,叶翔略微惊了一下,竟然是庞元霆。叶翔还很清楚的记得,昔日在白沙市,这个家伙绑架了漫溪,要挟自己去到了郊外的一座仓库,后来他们两人打了一架,自己为了救漫溪还被他踹过一脚,不过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自己又踹回了他很多脚,并且还把他一只脚给踩碎了。准备将他干掉时,一位神秘人却突然出现,将他和他的小弟徐浩南救走了。 算起来,昔日仓库一别,他与这个家伙已经快一年没见面了。思绪到这,叶翔的眼睛不由眯了一下。 “庞帅哥,有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现在你见到我,眼睛怎么一点也不红,难道你真如外界传言那样,疯了么?”叶翔用轻快的语气说道,然而他的目光,却是十分的冰冷。 见到有人说话,庞元霆不由抬头望向了叶翔,当看到那副似笑非笑的面孔时,庞元霆整个身体不由自主的颤动了一下,心中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很想去咬眼前这人。然而庞元霆又很疑惑,自己为什么想要咬他呢? “我没有救他。”庞元霆紧皱着眉头道了一声,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叶翔盯着庞元霆,一脸漠然说道:“庞元霆,这是真的你吗?还是……你在装?”其实对于庞元霆在辕门的生活情况,以及他和木香的事情,叶翔还是知道一些的,也认为他的确有些惨。算起来,庞元霆之所以成了这副样子,很大部分是拜自己所赐。但叶翔并不会因此生出恻隐之心,在他的心里,一直有这么一段话,算得上是个人名言吧:对于色狼来说,女人最重要;做为一个牛叉的大色狼,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女人,我不能活。靠!敢动老子的女人,就是间接要老子的命,老子不搞死你的人才怪! 昔日,庞元霆差点害死了自己的未婚妻,结合那段名言,叶翔得出结论:无论这个人多么的惨,都是罪有应得的。 “我没有救她……”这时,庞元霆看着叶翔呆呆的说了一句。 “和你说话还真是累啊。”叶翔叹了口气,继而将目光转向血刀,道:“喂,你那里有木香照片没?” “应该有。”语出的同时,血刀从怀中搜出了一张工作证,随后递了过去。 叶翔伸手接过,看了一眼后,便把那张工作证放在庞元霆眼前,淡淡说道:“庞元霆,你好好看看,她是谁?” 庞元霆的目光瞬间聚焦在了黑色证件右上角那张一寸的彩色照片上,那上面印着一个清纯秀美的女孩儿,一头乌黑亮丽的柔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辫,显得可人至极。 画面虽然很小,但相片上的那道影子,却似乎有着魔力一般,在庞元霆的瞳孔中逐渐放大,最终,布满了他整片脑海,却依然在不停的膨胀。 嘭!这一刻,庞元霆脑中传来了一声闷响,是什么东西炸开了?那团在脑子里久聚不散的阴云,压迫了他整条神经的东西,炸开了! “啊!”巨大的刺激之下,庞元霆终于忍不住喊叫了一声,十分的凄厉。随即,他便晕了过去。 第二百五十三张 为了正义 一间幽静的屋子内,庞元霆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崭新的轮椅上。 “你昏迷得可真香啊,终于醒了。”这时,一个声音传了过去。 庞元霆一惊,连忙转头看去,只见不远处一个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那人双手插进裤袋,一副样子,颇为悠闲。 “叶翔!”庞元霆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了这个名字。多少日子里,他心中不停咒怨着这个名字的主人,做梦都想将这人扒皮抽筋,甚至庞元霆想过,他们两个见面的那一刻,必然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局面。因为这个叫叶翔的男人,害得他好惨好惨,简直毁了他的一生! 但最终,庞元霆还是抑制住了这份情绪,仅为了一个女人,一个早已死去尸骨无存的女人。 这时,庞元霆低下头,在身上找起了什么东西来。 见到后,叶翔扬起手中一份黑色的文件,一脸淡然说道:“你在找这个是吗?” 庞元霆连忙抬头望去,继而点了一下头道:“对。” “这份文件可不简单,里面记载的东西,是我一直想要搜集的情报。”叶翔一边向前走着一边说道:“你带着这么一样东西来找我,想干嘛呢?” “叶翔,帮我报仇!”庞元霆用异常坚定的语气说道。 这时,叶翔已经步到了庞元霆的跟前,他停下脚步,冷笑一声道:“是我害死了你爹和亲兄弟,你一辈子只能坐在轮椅上,也是我那一脚的功劳。算起来,你最大的仇人是我,你要我帮你报仇,意思是希望我自己干掉自己?” “我现在最大的仇人不是你,而是轩辕靖,我希望你能早点将他碎尸万段!” “什么原因?”叶翔问道:“因为木香?” “没错!”庞元霆情绪显得有些激动,道:“在没遇到木香之前,我最恨的人的确是你,我甚至想过,我活在这个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看你怎么死的。但我知道,即使哪天你不得好死了,我的心还是会很沉郁,不会开心起来,因为我的人生从我成为残疾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没有了生机,只能像一滩死水烂泥一样活下去。直到遇到木香以后,刚开始我对那个女人的感情很一般,甚至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打她骂她,拿她出气。但她永远是那么的温柔体贴,默默忍受着,细心照料着我,渐渐的,我被她的善良和柔情所融化,我仿佛着了魔一般,我感觉我的人生开始有了希望,我有了憧憬,有了理想。甚至,对于我说来,这个世上有比报仇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和她在一起,永远的在一起。可以这么说,木香就是我所有的最后的一切,可是轩辕靖,轩辕靖……谁让我失去了这一切,我就和他誓不两立!” 庞元霆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叶翔一直默然盯着他看,从他眼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虚假的东西,看来这位昔日不可一世的庞家少爷,是真的动情了。 这时,叶翔定了一下神,忽然道:“我为什么要帮你?” “你的这句话真的很蠢,这不是你帮不帮的问题。”庞元霆面露一份嘲讽,道:“你现在和轩辕靖已经是势成水火,即使没有我,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和他血拼一场的,我刚才的话,只不过是想表明我的立场,我宁可你杀掉轩辕靖,而不是轩辕靖杀了你。” “你真的很聪明,我说不过你了。”说到这,叶翔伸出一只手,拍了拍庞元霆的肩,道:“好好休息一下,”声落,他迈开脚步,朝着房门那边走去了。 很快,叶翔走出了房间,外面是一个侧厅,米雪迦米尔优雅的坐在一个红色沙发上,汉森恭敬的站在一旁。至于不远处还站着两个人,分别是血刀和王倩。 王倩是今天凌晨赶来这里的,随他一起前来的,还有几十名杀手科成员,都是属于天宗的精英。叶翔突然之间调动这么多人手来到粤东省,显然,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大干一场。 庞元霆带来的那份标题为《基地——妖魔计划》的文件,是极为关键的,它不仅标明了轩辕靖最大的秘密基地所在地,也详细说明了,轩辕靖正在紧急制造第三批妖魔战士,而且这次应用了新的配方,使得第三批妖魔战士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比前两批强大许多,一旦成功制造出来,这将是一股极其恐怖的力量。 以轩辕靖贪婪变态的个性,当拥有了第三批妖魔战士后,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十有八九会拿天宗开刀吧。 对于叶翔来说,要消除这个威胁,最好的办法是先发制人,强攻!毁了对方的基地!没了基地,看他怎么制造妖魔战士。其实算起来,自己和轩辕靖从未见过面,但梁子却是很早以前就结下了。昔日,他以“木香”的名义假传情报,诱使自己晚上去到了一间地下室,最后中了圈套,被轩辕无尘误认为自己是杀害其长子轩辕修的凶手。那一晚何其惨烈,十几名天宗弟子为了保护自己突围,全部牺牲。虽然他们是死于轩辕无尘之手,但在幕后布局的轩辕靖却脱不了干系。还有木香,是自己极为欣赏的一名手下,也是轩辕靖用残忍的手段将她杀害的。除了这些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让叶翔觉得有必要铲除轩辕靖。 据叶翔了解的情况,轩辕靖这个人由于从小缺少母爱,性格早已扭曲。虽然轩辕无尘和他两个兄弟的死,他很好的掩盖了真相,对外界的说法是遭某宗的奸人陷害。但明眼人都知道,那个奸人,其实就是他自己。杀兄弑父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他都能做出来,这种人渣活在世上,简直浪费国家粮食污染大众视野影响环境卫生,当然,在叶翔心里,最不可饶恕的是,他还会糟蹋无知少女。 当年,叶翔创立天宗,其实是出于两大原因。小的方面原因,是为了让自己更拉风一点,能够保护自己的女人。至于大的方面原因,则是为了锄强扶弱,匡扶正义,稳定国民经济,维护宇宙和平。 为什么要干掉轩辕靖?为了正义! 第二百五十四章 第三方盟友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血刀,问道:“事情调查得怎么样了。” “回禀宗主,属下按照文件所标注的地方,探查了一番。果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基地,不过如今那里戒备森严,属下并不能进入其中,查明详细情况。” 听完血刀的汇报,叶翔想了一下,继而将目光转向不远处的米雪迦米尔,道:“米雪,你怎么看?” “天黑动手,速战速决。”米雪迦米尔十分干脆的说出了八个字,如果不是白天对血族的战斗力有很大的影响,她会考虑现在就出发。 叶翔点了下头,道:“好,就这样决定了。” “宗主……”一旁的血刀忽然插话道。 叶翔眉头微微一皱,看向他道:“什么事?” “恕属下冒昧,属下认为这件事还需要从长计议。”血刀分析道:“那个秘密基地守在外围的人员便不下三十个,更不用说暗中潜伏的人员,显得对方已经警觉。如果冒然进攻,很有可能陷入敌人的圈套,这样一来,会对我们很不利。” 叶翔听后,嘴角上扬了一分,露出一抹不知何种意味的笑,道:“血刀,这个世界上,任何等着我们去做的事情,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收获总是与风险并存着,喝水还有呛死的可能呢。如果因为害怕而不去做,那么反而,永远做不成任何一件事情。我只知道我们绝不能让轩辕靖将第三批妖魔战士生产出来,一旦让他得逞,那么对于我们天宗来说,将是一场灾难,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去从长计议,这不是智慧,而是懦弱。明白了吗?” “多谢宗主教诲,属下知错。”血刀应道,微微低下了头。 叶翔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没有错,敢提意见的同志,才是天宗的好同志嘛。对了,行动的时候,你和血罗刹在一起吧。”说到这,叶翔看了眼一旁的王倩,随即收回目光,对血刀说道:“你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她。” 话语传出,一直沉默无语的王倩心神不由一颤,她直直看向叶翔,眼中闪过了一抹异样的光色。 “宗主,那你怎么办?”血刀说道:“属下最重要的任务,应该是保护你的安危。” “我啊,不用担心,双方开打后,我和米雪在一起。”叶翔一边说着一边转过了头,他看向米雪迦米尔,放开声音说道:“米雪,你能用你强大的身躯保护娇弱的我,对吧? 米雪迦米尔听后,美丽的容颜微微一笑道:“叶宗主说笑了,你一身修为高深,到时我还需要你的关照。” “彼此彼此,看来我们都很谦虚嘛。”叶翔用轻快的语气说道。 不知不觉中,原本凝重的氛围缓和了许多。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米雪迦米尔将头转向房门那边,冷声说道:“什么事。” 屋外响起了龟田太郎的声音:“禀告小姐,有一位客人到访,说有重要的事情要找叶宗主商量。” “找我?”叶翔略微一惊,随即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叫方宇。”门外响起了另一个男声,沉稳而又动听。 听到这个声音,叶翔的双眼豁然一亮,他立马走到了门前。 房门开了,一个成熟而又不失帅气的男人站在了外面,他依旧那副装扮,无论是春暖花开,还是严寒酷暑,外面总是一件黑色的皮衣,里面则穿着白色的汗衫,他正是方宇。 “宇哥,请进,快请进。”叶翔一脸热忱的说道。同时心里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我的故事能写成一本小说的话,那么方宇绝对是第一金牌龙套王,时不时就出来打酱油一下。 方宇一声不吭的走了进来。随后,房门紧紧的闭上了。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米雪迦米尔,正准备向宇哥介绍这位金发大美人。 不料,方宇抢先开口道:“你好,米雪迦米尔伯爵。” 米雪迦米尔点头致意,道:“方先生,你也好。” 看到两人刚见面就打起了招呼,叶翔不由一惊,道:“你们两个认识?” “有过一面之缘。”方宇说道。 叶翔听后,面露一个欣慰的笑容,道:“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同床共枕眠。你们两个能在这里见面,还真是有缘啊。” “无缘同床共枕眠……叶宗主,你们华夏有这么一句话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文艺青年米雪迦米尔好奇问道。 “现在的一些男男女女,总喜欢搞一夜情,他们睡一晚后,第二天就拍拍屁股走人,以后谁也不认识谁了,这就叫做无缘同床共枕眠。”叶翔饶有兴趣解说了一番,随后,他定了一下神,看向方宇,忽然道:“对了宇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方宇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转头看了下不远处的米雪迦米尔。 叶翔自然知晓这层意思,不由道:“宇哥,不必拘谨,也不用害羞,米雪已经是我的人了……呃,已经是我信得过的人了,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你们两个要合作对付辕门,对吗?” 方宇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叶翔不知道他葫芦卖的什么药,不过听语气,好像有些兴师问罪的样子。 想到这,叶翔打哈哈道:“宇哥,你这就误会我们了,辕门身为华夏四个民间势力之一,家大业大,猛男如云,里面每个人打一个喷嚏,就足够把我那个小小的天宗淹个十来回,我怎么敢对付它呀。其实,事情是这样的,辕门现任门主轩辕靖十分富有科学创新精神,正在进行着一项伟大的杂交研究,为此抓了米雪他们组织上百名吸血鬼,顺便干掉了一些我的手下。另外,轩辕靖还放出狠话说,等杂交研究成功后,会与我们天宗来一场‘友谊’赛,比赛第一,杀光为止。现在的辕门就强得不得了,等他们的杂交品种出来后,那还得了,我们更不是它的对手了。所以,我和米雪迦米尔商量了一下,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我们准备自卫,自我保卫的自卫。” 方宇耐心的听完,只是简单道了一声:“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可能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年,更可能是今晚。”说到最后时,叶翔刻意把声音提高了几分,他并不打算隐瞒,毕竟打心里,他还是把方宇当做兄弟的。 “很好。”方宇说道:“这次的行动,我认为你们应该多一个盟友。”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谁?” “龙部天组。”方宇铿锵有力说出了这四个字。 声音传来耳中,叶翔的心头情不自禁震了一下,随即,他晃了一下脑袋,回过神来道:“宇哥,你刚才说什么,我心里没听清楚。” “轩辕靖的一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老板’已经对他下了必杀令。”方宇一脸稳重之色,道:“我这次来粤东省,就是为了铲除轩辕靖。” “哦也!宇哥,你真是太有爱了。我就知道,当我要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时,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大哥及时的出现,展开他那强壮而又有力的双臂,紧紧的护住我,为我遮风避雨。”叶翔面露欣喜说道:“咱们这次官民合作,中西合璧,一定搞得轩辕靖那个小兔崽子,鸡飞狗跳,红杏出墙,屁滚尿流,人不像人,狗不像狗,人妖不是人妖。” “不要高兴得太早,有了一件事需要告诉你。” “啥事?” 方宇淡淡说道:“这次的行动,我们需要兵分两路。” “兵分两路……”叶翔略有所思道:“怎么分法?” 方宇回答道:“你和米雪迦米尔为一路,按照你们的原定计划,强攻轩辕靖的秘密基地。而我则带领天组人员,直接去往辕门总部。” 叶翔听后,有些不赞同道:“宇哥,这样子布置恐怕不妥。我们还是三股力量合在一起,先攻破轩辕靖的基地,然后再去辕门总部。如果把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的话,损失要大很多。” “谁说我去辕门总部,是为了开战的。”方宇并不隐瞒道:“轩辕靖的第三批妖魔战士马上就要成功了,而基地位置的暴露,让他陷入极度紧张之中,他已把大部分亲信调去守卫基地,而留守在辕门的人,只有少部分是忠于他的,大部分人是忌惮他的手段,才表面上臣服于他,而心中对他的恨意,未必比你少。到时候,你们那边一开战,我则带领天组人员直接进入辕门总部,以劝服为主,强硬为辅,一定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拿下辕门总部。” “我靠!宇哥,我现在问你一句话,你要老实回答我,到底现在你是叶翔,还是我是叶翔,这么卑鄙的搞法,你也说得出口,简直有我当年一半的风采。”说着说着,叶翔的情绪便激动起来,道:“你所谓的合作,就是要我和米雪……我们的人当炮灰,你和你的手下去高枕无忧捡现成的?不干!坚决不干!一万个一亿个坚决强烈反对的不干!” 看到叶翔这副样子,方宇整个面目波澜不惊,道:“如果我今天没出现在这里,你和米雪迦米尔伯爵不是照样得强攻轩辕靖的基地。而我的出现,可以牵制辕门总部,让他们派不出援兵,这就给你们免去了后顾之忧,你有什么好埋怨的?” “这个道理我自然明白,但我的心里就是不爽,你口口声声说合作,却拿我们当炮灰,反正……总之,我就是气不过!”说完,叶翔撇起小嘴,转过头不看方宇,像小孩子一样耍起脾气来。 见到后,方宇拍了拍他的肩头,劝慰道:“我知道,我们龙部这次的做事手法,是有一点……一点的不道德。但这是老板布置下来的任务,兄弟,其实我也很想帮你,但上级指令,不是我能改变的,我只能去服从。”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你就不能变通一下吗?” “来找你之前,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最后觉得,还是不要变通好。”方宇语重心长说道:“兄弟,你大概不知道,我们的龙部的老板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或许,不应该把他叫做人,而是应该称呼为神!他每次布置下来的任务,都有令人不解的地方,然而一旦按照他所说的去做了,最后就能换来好的结果。龙部建立几十年来,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任务,从未有过一次失败,就是因为按照了老板的部署来做。仿佛命运就掌握在他的手中,他似乎是无所不知的,包括未来的事情! ‘未卜先知……’叶翔心中默念这四个字,猛然一惊,忽地想起了一个人来。 第二百五十五章 行动 对于这次强攻轩辕靖秘密基地的行动,叶翔并不是逞一时之能,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目前而言,自己与米雪迦米尔的手下加起来,有将近百人,并且个个都是精英,这已是一股不小的战斗力。而辕门那边虽然实力强大,但自从轩辕靖夺位后,整个辕门内乱不止,元气早已大伤,这种情况下,轩辕靖根本调不出多少人马守护他的秘密基地。根据血刀所汇报的情报,轩辕靖在秘密基地外围派遣的守卫人员便不下三十个,这反倒说明了对方的心虚之处,如果轩辕靖真想设下圈套,引自己入瓮,那么,秘密基地明处的守卫,只会少,而不会多。 叶翔可以料想,其实现在,轩辕靖的处境也十分艰难,所以,他才急需第三批妖魔战士,以武力镇压住辕门内部,同时抵御外敌。 这个时候,若不去捣乱,更待何时? 深夜,一片茂密的树林,两个人影挨在一起,慢悠悠的向前走着。 “我说你这个大妹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呢,这么晚了,还要跟我出来散步,虽然很浪漫,但也十分危险啊。况且,你的眼睛又看不见,就算夜空再美,月下的我再帅,你也看不到啊。”叶翔看着身边的人儿,颇为认真说道。 米雪迦米尔听后,微微一笑道:“你不是说过,在我看不见的时候,要做我的眼睛吗。有你在身边,我才不怕危险。” “知道吗?听完你这句话,我很想回答你一句……” “什么?” 叶翔道:“其实,正因为有我在身边,你才危险。” “为什么?”米雪迦米尔又一次问道,语气有点萌。 “因为我是一个处男,俗话说得好,处男很危险,后果很严重。”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面露惊疑之色,道:“你?处男?” “对呀。”叶翔点了一下头,一本正经说道:“我今天的处男还在。” “呵呵。”米雪迦米尔听后,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两位好兴致,这么晚了,竟然来这个地方打情骂俏。”这时,一个个幽幽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两人瞬间停下脚步,叶翔抬起头,定睛望去,只见前方百米之外,立着一个身影。 “哇!好大一头蛐蛐呀。”叶翔往前一指,吃惊的叫了声。 “叶翔,你还真会说笑。”那人冷冷说道。 叶翔一脸轻松表情道:“你好啊,轩辕靖,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算不上幸会,我问你,你来这里,是来找死的么?”轩辕靖大言不惭道了一句。 声音传来,叶翔一脸平静道:“你这句话真的好深奥,能解释一下吗?” 轩辕靖听后,并不言语,而是伸手向前一挥,一阵冷风刮过,眨眼间,他的身后便出现了几十道人影。 这幕下,叶翔并没有丝毫的惊慌,开口道:“幸好我天生胆小怕事,特别怕死,出来散步,后面不跟着百来个小弟,我简直不敢出门呀。”声落,叶翔伸手打了一个响指。随即,“簌簌”之声不绝于耳,只见一道又一道的黑影从后方的树林里飞驰而来,很快,便密密麻麻的在叶翔和米雪迦米尔身后站成了一片。这些人,自然是天宗人员和米雪迦米尔的部下。 看到对方这种架势,轩辕靖不敢小视,不由道:“叶翔,你想好了,你真要与我为敌了。算起来,我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你这是废话,我今晚带这么多人来,自然是为了打架的。难道你真以为我吃饱了撑着,来这里只为和美女散步看星星?” “给我一个非打不可的理由。”轩辕靖虽然依旧盛气凌人,但从言语中可以看出,他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开战。 “因为你当我是猪。”叶翔说道:“你们辕门家大业大,而我们天宗的扩张范围又是南方,发展迅猛,早已被你们辕门认定成了一个威胁。加上你又是小肚鸡肠的人,肯定容不得天宗的存在,视为了眼中钉肉中刺。所以这场架,我们迟早要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我们之间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这是个猪都能想明白的问题,现在你竟然问我理由,你当我真是猪啊!”说到这,叶翔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由补充了一句:“况且……你害死了我那么多手下,这个仇,我不能不报!” “看来你我必须是敌人。” “对,注定的。”语出的同时,叶翔眼中寒光一闪。 站在他身旁的血刀和王倩见到后,立马会意,身形一闪,便抢先朝轩辕靖发动了攻击。 立在轩辕靖右侧的影奴见状,立马腾空跃起,迎了过去。 “嘭!”影奴的双掌对上了血刀和王倩的重拳,能量的碰撞下,半空传来一声巨响,同时,泛起了一道绚烂的光华。待到光华平息,影奴悬立在空中,巍然不动。而血刀和王倩各自退后了几步,从第一次交锋就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这个老头的对手。 但两人都是心高气傲的人,哪会这么容易就认输,血刀和王倩调整了一下体内气机,相互看了一眼,便发动了第二轮攻击。 天宗其余人员见状,于同一时间行动起来,轩辕靖后方立马出来一拨人,与他们展开了交锋。 米雪迦米尔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感受到场中凌厉的杀气,自然知晓发生了什么事,她张开芳唇,低沉道了声:“汉森。” “是,小姐。”汉森回应了一声,便立马带领黑暗议会成员发动了攻击。 对面,古德丁与十几名黑袍人同一时间行动。 此时,场中原地不动的人,只有叶翔、米雪迦米尔和轩辕靖三人了。 叶翔注视着轩辕靖,嘴角忽然一翘,道:“轩辕靖,一直以来打架都有个规矩,小弟和小弟打,大哥和大哥打。现在,到咱们了。” 虽然周围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但以轩辕靖的修为,叶翔的话,他还是听得清楚的,他并没有说话,只是露出和叶翔差不多的表情,冷冷一笑。 “大妹子,照顾好自己。”叶翔看了眼身边的俏人儿,便化为一道光影,朝着轩辕靖飞驰而去。 第二百五十六章 记起 密林内,冷风粘着血腥味,一阵又一阵的呼啸。天宗和辕门的争斗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此时,地上已横七竖八躺下了几十具尸体,触目惊心的血水染红了大地。 战争,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赢家,哪一边死的人少,哪一边就输得少。 在如此残酷的场面下,却有一道别样的风景,它来自于一个女人,米雪迦米尔。从交战到现在,她一直安静的站在原地,没有丝毫的动静。 很奇怪,不知轩辕靖那边的人是怜香惜玉,还是畏惧着什么,并没有人去找她的麻烦。在这惨烈的战场上,她仿佛就是的一尊女神像,神圣不可侵犯。 而在米雪迦米尔的不远处,汉森正与古德丁激烈的交锋着。如今汉森的衣物已经破烂,露出了大片强健的肌肉,至于他的脸上,也不再有布料遮掩,终于露出了本来面貌。 汉森的长相十分奇怪,下半边脸和普通人并无两样,上半边脸却是狼的形态。这个两米多高的大汉并不是纯正的吸血鬼,而是狼人和吸血鬼的混血儿。在黑暗世界里,狼人一直是吸血鬼的奴隶,而混血儿一般会被吸血鬼视为杂种,认为这种异类的出现玷污了血族高贵的血统。 在黑暗议会大部分家族里,混血儿会被当成家族的耻辱,是不容他们存在的。但沃恩图恩家族却是个例外,他们不仅接纳了汉森,还委以重任。 当然,这种接纳并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看中了汉森的实力。两种血脉在汉森的体内得到了完美融合,让他不仅拥有了狼人强健的体魄,同时具备吸血鬼超快的速度,换一句话说,他是百年不遇的奇才! 昔日,叶翔夜探轩辕靖的秘密基地,不幸中了圈套,遭轩辕无尘追杀,引发了一场战事。那场战斗中,突然现身救下血刀,咬了轩辕无尘一口的正是汉森。当时,轩辕无尘作为辕门宗主,何等的修为,但被汉森只咬一口,便迫使他不得不闭关排毒。 汉森的实力,可见一斑! 此刻,与汉森交锋的古德丁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对方只是衣物破了,而他身上已有伤势,胸前一道狭长的血痕异常清晰。其实,以古德丁以往的实力,在汉森面前是坚持不了十个回合的,如今他之所以变得那么能打,是因为身体融入了“T”型病毒,产生了变异。 算起来,古德丁是轩辕靖手下融合最成功,也是最为强悍的妖魔战士,不仅获取了特殊的能力,同时也保留了自主的思维意识,算得上是一名超级打手,可惜他遇到了同样是变异而来的汉森。 地面上,米雪迦米尔美目紧闭,依旧一动不动的站着,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她的整片脑海却异常的清明。听着声音,感受着四周,整个战场的画面仿佛就在脑中呈现了出来。 而此时,米雪迦米尔九成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半空中与汉森斗得热火朝天的古德丁身上。米雪迦米尔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现在看不到这个世界了,都是拜古德丁所赐,他一定要手刃仇人! 这时,空中,汉森朝着古德丁挥出了凶猛的一拳,古德丁不敢硬接,连忙侧身避过,而他的整个后背,暴露在了米雪迦米尔面前。 霎时,米雪迦米尔似乎感应到了这点,一道凛冽的杀气从她身上散发出来,只见她身形一闪,整个人便如同闪电一般飞窜到了古德丁身后,几乎同一时间,她素手一摆,黑夜中,一道寒光在古德丁的颈部一闪而过。 这一刻,这片狭小的空间,死一般的沉寂。古德丁整个身子僵直在半空中,他瞳孔大张,艰难的摆过头,想看清楚什么。然而,米雪迦米尔如寒冰一样的侧影刚映入他的眼帘,他便气力消停,整个脑袋如同足球一般,脱离身体,坠向了大地。顿时,冲天的血花由他的颈部喷涌而出,在茫茫夜幕中,显得十分凄惨,而又绽放了绚烂。 至于落地的米雪迦米尔,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妖娆的笑意,手中那把滴血的匕首映出了她此时的样子,呈现出了一份惊心动魄的美丽。 与此同时。 影奴与血刀和王倩的斗争十分激烈,双方的战场已经不限于起初的密林,而是边打边移,如今,他们来到了一片平坦的空地上。 血刀和王倩早已发动了“红眼”技能,但在两人的联手之下,仍不是影奴的对手,身上已有多处地方挂彩,而影奴,却不见任何的伤势。 即便形势很不乐观,但血刀和王倩都没有丝毫退缩的意思。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当心中抱着某种执念时,不管现实多么残酷,都不愿放弃。或许这很愚昧,但不可否认,这种坚持,也算得上伟大。 “呀!”此时,王倩怒叫一声,手中的赤妖匕首朝着影奴直刺过去,攻势极为凌厉。 然而影奴却不慌不忙,他整个身体,如同一片落叶般,向后飘去。 两人呈一条直线离地追逐,王倩前行,影奴后退。无论王倩怎样发力,赤妖的锋芒始终距离影奴半尺,如果不参照周围的景观,两人仿佛从未动过一般。 很快,影奴已经向后飘移了十几米,忽然,他眼中精光一闪,不再退却。而是以极快的速度,用一种怪异的手法伸掌打在了王倩握住赤妖的手腕上。 面对对方突如其来的攻击,王倩躲闪不及,手腕被击中后,虽然不至于兵器掉落,但剧烈的麻痛,让赤妖的锋芒偏离了原有的轨道,王倩收力不及,整个身体随同赤妖偏移,最终与影奴擦肩而过。 趁此时机,影奴身形一闪,来到王倩背后,毫无犹豫的一掌发出。 眼看王倩要遭到重创,就在这关键性的时刻,另一道影子飞驰过来,从后面将王倩整个人抱住,把自己的后背暴露在了影奴的掌下。 那一掌,最终印在了那人背上! “呃!”血刀无可自抑发出一声痛呼,嘴角张开,猛吐一口鲜血。 在掌力的冲击下,他抱着王倩向着一方横飞了数丈,最后靠着体内一口气机,才稳住身形,艰难的站在了地上。 这一幕,让王倩陷入了极大的震惊之中,她呆呆的转过头,当看清血刀那副坚毅而又痛苦的表情。不知不觉的,王倩的视线便模糊了,泪水浸湿了她的双眸。 因为她的记忆里,能用生命保护自己安危的人,只有哥哥。如今,眼前这个男人拼命护住了自己,说明了他就是哥哥,那个相亲相爱为自己遮风避雨的哥哥回来了,他想起了从前的事,记起了我是他的妹妹,所以他才会为自己挡下这一掌的,一定是这样的! “哥……”这一刻,王倩压抑不住心中的万千情愁,深情的呼唤了一声。 然而现实却是那般的残酷。 “不要误会,血罗刹,我替你挨这一掌,是因为宗主曾经交待过我,我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你。”血刀不带一丝情感的说道。 声音传入耳中,王倩又一次陷入了呆滞之中。她突然明白了,人最痛苦的是什么?是失落,深不见底的失落。这一刹那,活着根本就是一种折磨,她真希望自己能够死去,死了多好啊。 就在王倩的情感即将奔溃之际,突然她眼眸一颤,看到了什么。此刻,她不再多想,用尽全身力气带动着血刀,转身和他调换了位置。 几乎同一时间,一阵呼啸的冷风卷来,只见影奴转眼即到,伸掌攻来。 影奴第二掌,毫无悬疑的印在了王倩的后背之上。 “啊!”一声痛吟传荡在天地之间,王倩整个身体如同断线了风筝,向着一方横飞而去。 待到落下时,她整个人无力的从血刀身上滑落,瘫软在了地上。 王倩的修为比血刀要逊色一些,这一掌几乎要了她半条命,此时,她眼中的幽红之色褪去,再无任何战力了,即使一个拿着板砖的小孩,都能干掉她。 “血罗刹!”这幕下,血刀情不自禁的呼喊了一声。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奄奄一息的样子,在血刀的内心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唤起,他感到很伤心很伤心,仿佛将要失去这个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虽然哥哥还是没有记起自己,但看到此时他一脸的关切,倒在地上的王倩不由微笑了一下。随后,她几乎耗尽全身气力,断断续续开口道:“咬我……咬…我……哥哥……咬我……你需要…需要我…的力量……就算……为了那个宗主……哥哥……咬我吧……” 话语入耳,起初血刀有些疑惑,但很快想到了什么。他不由蹲下身子,抱起王倩,然后不再犹豫,对着她雪白的玉颈张嘴咬去。 令血刀无比震惊的是,当对方那甘甜的血水流入自己的咽喉,他的脑海于同一时间炸开了。他记起了什么……真的记起了什么! ‘我是谁?血刀么?不,我原本不叫那个名字,我的真名叫李冉,我有个妹妹,从小相依为命的妹妹,她叫王倩。我喜欢叫他小倩。’ ‘小倩……小倩……小倩……’ 李冉心中不停念着这个名字,猛然间,她想起了怀中这个生命正以极快速度流逝的少女,而自己正在猛吸她的鲜血,补充自身的能量。 李冉瞬间呆住了。 这段时间内,影奴一直没有出手,而是站在一旁观望着。他并非冷漠无情的人,眼前的情形,让他心生了几分触动。影奴心里的想法是:让他们说完遗言,再送他们归西也不迟。 然而此时,看见李冉吸允了王倩的精血后,身体渐渐起了变化,影奴感到有些不妙。终于,他按耐不住,单手成掌,朝着李冉攻了过去。 但距离李冉还有三尺时,一圈赤金色的能量罩出现,与影奴的掌力碰撞在了一起。 巨大的反弹力之下,影奴的虎口竟然被震伤,他不由得向后连退数步,才稳住了身形。 至于他的面前,李冉缓缓的站了起来。 吸收了王倩的精血后,李冉体内的潜力完全的爆发了出来,此时他幽红的双眼泛起了金光,而头上长出了两只龙角,全身上下覆盖起了一层赤金色的鳞片,犹如天神降临。 “吼!”李冉仰天发出一声龙啸,这一次,他不再为那个天宗,那个宗主而战,而是为了自己的妹妹,最心爱的妹妹! 第二百五十七章 争斗 一座陡峭的山崖边。 两道影子一前一后的飞驰着。此时,前方已没有了路,而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峡谷,行在前面的人影终于止步,现出了身形,正是轩辕靖。 后面追逐的另一个身影于同一时间停了下来。 叶翔双手插进口袋,嘴角微微上扬道:“轩辕靖,你跑路的本事真是有我当年一半的风采,如果不多使几分力,我差点就追不上你了。” 轩辕靖一脸平静之色道:“看来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带你到这里,可不是为了逃。只不过是想选个好地方,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是吗?”叶翔一脸轻松的表情,一边说着一边望了眼周围的景观,继而道:“这个地方我还是挺熟的,不久前,我来过这里一趟,并且当时怀中还抱着一个美女,最后我带着她跳下了你身后的那片峡谷,来了个一夜情……呃,一夜游。总之,我对这个地方记忆犹新啊,即使是死,也算死在了一个好地方,怎么会死无葬身之地呢?” “无论这是不是一个好地方,今天你都得死!”轩辕靖阴沉着脸说道。 “无论你相不相信,你都是一个2B。”叶翔学着轩辕靖的语气,在开打前,也放出了一句狠话。 叶翔说得很具有嘲讽性,轩辕靖听后,眼中寒光一闪,身形便消失在了原地。只见他单手成拳,朝着叶翔急速攻了过去。 别人出拳来袭,若按照平时的习惯,叶翔也会出拳,与对手来个正面相碰。但今朝,他的脑袋瓜子突然灵感爆发,觉得可以换一种方式来接下这一拳。 轩辕靖出招后,叶翔并没有移动半分,而是双目聚神,盯着对方的行动轨迹。待到轩辕靖距离自己仅有半丈时,叶翔猛然伸脚,以一个高抬腿的姿势,朝着轩辕靖的拳头踹去。 这种出招方式,轩辕靖还是头一回碰到,拳已发出,来不及收回。最终,叶翔的一只脚毫无悬念的踹在了轩辕靖的拳头之上。 两股能量撞击在了一起,空旷的山崖上,响起了一阵沉闷的响声。随后,在轩辕靖拳力的作用下,叶翔一个踉跄,不由后退了两步。至于轩辕靖,拳头被踹得麻疼,同时,在叶翔脚力的冲击下,他连退了七八步,才稳住了身形。 从第一次交锋来看,叶翔还是占了上风。 一招失利,轩辕靖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依旧弥漫着阴森的气息。这时,他跃入空中,伸脚以一个泰山压顶的势头,朝着叶翔踢去。 叶翔依旧站在原地,不移分毫。他口中默念一声,随即伸手朝着轩辕靖一指。 顿时,轩辕靖感觉一阵诡异的力道传来,封锁了他全身的气机,迫使他全身僵直,停滞在了空中。随即,他保持这种姿势,朝着地面直直坠下。 庆幸的是,在落地之前,轩辕靖冲开穴道,让被定住的身子重获了自由。然后,他以一个不太优雅的后翻动作,站立在了地上。 叶翔并没有急着出手,而是开口说道:“轩辕靖,有道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叽叽,你别告诉我这就是你的实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就不算是你爹生的。我和你爹轩辕无尘交过手,说实话,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这样的你。 声音传来,轩辕靖并没有回应。突然,他转过身子,朝着眼前的峡谷跳去。 ‘想跑?没那么容易!’这是叶翔脑海里的第一反应,他立即身形一闪,来到崖边,想看个究竟。 却不料,刚要张望,下方却有一束绿光飞射过来,目标正是自己胸口的心脏部位。叶翔一惊,身子急忙向一旁翻转,绿光擦着他的衣角划过,总算是避过了,有惊无险。 至于刚才的这束绿光,则是轩辕靖手中握着的一柄宝剑。 刚才他朝着峡谷跳去,只是一个假象,也就是说,他并不是真的跳下去,而是双脚站在石壁之上,与整个山崖呈一个九十度,隐藏自己的身形。等叶翔追来后,再出其不意的给他致命一击。 虽然没有成功,但也使叶翔惊魂未定,他不由在心中嘀咕道:幸亏这是在晚上,老子速度快,如果是大白天,移星步威力减弱了,估计躲不过这一剑,胸口肯定被捅出了一个大窟窿。到时候血花四射,本哥哥就香消玉殒了。 “阴阳调力,悬空倚石,哼!这招我也会。”说完,叶翔便将身子向前一跃,双脚立在山壁上,向轩辕靖发起了进攻。 轩辕靖连忙挥剑接招。 辕门的不世奇功《轩辕诀》主修剑术,拳法只是辅修。先前的对战中,轩辕靖只动了拳脚,自然不是叶翔的对手。如今,他宝剑在手,使出了最擅长的剑法,真正的实力才展现了出来。 地势险峻,加上对手剑法精妙,叶翔不敢掉以轻心,运起了全力与轩辕靖交战。 就这样战了十几个回合,双手平分秋色,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这让叶翔觉得轩辕靖这个人真叽吧阴险,原因很简单,前面站在山崖边的那两次交锋,他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显然是在心里算计好,示敌以弱,保留实力,等到自己大意时,再来个致命一击。 幸好本哥哥机灵,躲过了先前的一剑,不然的话,就被他的这种小儿科的伎俩给弄死了。 同时,叶翔觉得这场战斗对自己很不公平。原因一看便知,轩辕靖宝剑在手,而自己赤手空拳的,别人宝剑一挥,自己除了躲开,还是躲开,简直处处被动,若不是自己速度快于对方,身上早就被插出几个窟窿了。 这让叶翔有些感叹,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一件属于自己的兵器啊? 与此同时,一块平坦的空地上。 这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只见两团巨大的能量球急速的射向对方,最终剧烈的碰撞在一起,发出了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声。 能量球内,各有一个身影,一边是一位灰衣老者,正是影奴,另一边则是一个赤金色的身影,乃是爆发出了全身潜能的李冉。只见他们两掌相对,澎湃的能量不断从体内爆发出来,涌向对方。显然他们拼尽了全力,做着最终对决! 随着疯涌而出的能量越来越多,两人的掌心交锋处,散射出了无数道闪电状的流光,充斥着毁灭的气息。至于罩住两人的能量球,开始不规则的扭动了起来,仿佛要炸开了一般。 终于,随着又一声“嘭”地巨响,所有光华聚成了一股,冲天而起,将两人的身形淹没。 一秒,二秒,三秒…… 待到光华散尽,影奴睁大着眼睛,面露不可思议的表情,随后,他再无气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这位风烛残年的老人,终究还是归土了。 李冉一脸漠然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事情,他伸手抹了一下嘴角的血迹,随即转过身,走到一具娇柔而又冰冷的身体前,缓缓将地上闭着眼睛的那个人儿抱起,继而朝着未知的一方,迈开了脚步。 月光的照映下,他的身影是如此的孤寂。 第二百五十八章 异变 叶翔和轩辕靖的争斗尤为激烈,也十分的惊险,他们两人踩着山壁你追我赶,每到一处,那个地方必然乱石飞溅,有好几次,两人的双脚被迫悬空,眼看就要掉下去了,不过最终还是借用巧力,依附在了山壁之上。 如果有人能把两人相斗的场面拍下来,然后传到网上,那么看到这个视频的观众一定会大呼过瘾,简直是年度最佳激情片,讲述两个男人与山的故事。 昨日,黄龙从伏魔古洞出来时,在山体的中部捅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洞,此时,两人落到了这个洞中。 叶翔和轩辕靖的体力都消耗过半,身上也已负伤。两人站在洞内,似有默契般,没有再出手相斗,而是相距十来米,冷冷对峙着,暗自恢复着元气。 眼下的情形,让叶翔突然想念起了小宝,如果能够将它召唤出来,轩辕靖早就被自己KO了。可惜的是,夕日在白沙市上空与魔星后卿一战,小宝挨了后卿一记重拳,受了重伤,此后一直在玄灵圣兽印中休眠,至今没有苏醒的迹象。 ‘哎,宝宝,我的小宝乖宝宝,你什么才能醒啊?干爹想你了。’叶翔不禁在心里念叨了一声。 这时,轩辕靖定了一下神,随即默念剑诀,于同一时间不规则的挥动手中长剑。他每划一下,身边便会多出一道剑影,悬停在空中。 叶翔见状,知道对方准备发动大招,来做最后一搏。叶翔冷哼一声,立马摆动双手,手划太极,自然也是运功预备发动绝技,与对方硬碰硬! 眨眼间,轩辕靖便在虚空中划出了十八剑影,这时,他双手合十,紧握着手中幽绿的长剑,将剑缓缓举到头顶。那些围绕在他四周的剑影,仿佛有了灵性一般,随着他的动作,开始倾斜,锋芒直指叶翔那方,寒光闪闪。 “咤!”轩辕靖怒喝一声,瞬间将宝剑向下一划,顿时,那十八道剑影光芒大盛,它们清鸣一声,便朝着叶翔飞射了过去。 叶翔早已准备,此刻,他已用双掌在身前划出了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样。 这是《天秘笈》的绝技之一,名为逆乾坤,是叶翔受剑空醉的降魔绝技“乾坤大轮转”的启发,而开创的。它的妙处在于能够吸收对方的攻击,然后运用太极奥妙之道,将这重攻击反馈给对方。 当那十八道剑影射来,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叶翔身前那个大八卦的阴极阵眼突然光华大作,从内部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将剑影纷纷吸入其中。随即,大八卦转动了一下,阴极阵眼暗淡下来,转为阳极阵眼散射出光彩,与此同时,十八道光剑“嗖嗖”的从里边飞射了出来,目标直指轩辕靖。 这一幕变故让轩辕靖始料未及,他面露一丝骇然,急忙躲闪。但光剑的攻势太快,他只避开了十五剑,另外三剑其中一个刺入他的胸膛,另外两剑一个插在左腿,一个插在右腿。 “呃!”轩辕靖经不住发出一声痛呼,双脚跪倒在地。显然这一次交锋,他败了,败得很彻底。 “怎么样?你说中了开头,却猜不透这结局,这个地方最终葬下的是你。”叶翔注视着轩辕靖,冷冷说道。 轩辕靖听后,脸上并没有半分失落之色,他抬头看了叶翔一眼,继而张嘴笑了起来,并且笑得有些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传入耳中,叶翔眉宇一皱,说道:“你笑些什么?因为要死了么?” 轩辕靖并没有回答,突然,他眼中闪过一道狠色,以极快的速度从怀中取出一个造型怪异的注射器,继而猛插在了自己的眉心处。 叶翔见后一惊,连忙身形一闪,来到轩辕靖跟前,伸脚就朝他的额头踢去。那个怪异的注射器从中间被叶翔踢断,掉在了地上,那根尖细的钢针却留在了轩辕靖的眉心中。 值得一提的是,注射器在被踢断时,里面已没有液体。尽管叶翔的反应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这一脚还是踢晚了,注射器里面的奇药已在前一刻,通过钢针流进了轩辕靖的体内。 这时,轩辕靖整个身体开始发生变化,表皮层起伏不定,一根根血管仿佛要胀开一般,变得粗大而又幽红,清晰的呈现在了他的身体上,显得可怖之极。至于轩辕靖的双眼,已经变成幽绿一片,就像嗜血猛兽一般。 他仿佛忘记了双腿的疼痛,在叶翔面前缓缓的站了起来。 叶翔见状,猛地挥拳就朝轩辕靖的右脸打去。 轩辕靖并不躲闪,这一拳准确无误的命中,然而令人不解的事情发生了,轩辕靖的表情毫无痛色,甚至连轻哼一声也没有。他一动不动站在叶翔跟前,幽幽的看着眼前的“猎物”。 叶翔并不信邪,换了一只手,朝轩辕靖的左脸打去,但结果令他失望,对方依旧纹丝不动,仿佛自己挥来的不是拳头,而是一团棉花,靠! 这时,轩辕靖终于还手了,他伸出一只脚,猛然朝叶翔身上踹去。 对方速度极快,加上叶翔对眼前的变故有些吃惊,所以并没有反应过来,这一脚踹中了他。 叶翔闷哼一声,身体向后横飞,最终撞在了石壁之上。整个山洞,为之一震。 叶翔坐在地上,“呸”地一下,朝一旁吐出了一团血水。随后,他捂住胸口站了起来。他一脸惊疑之色打量着前方的轩辕靖,脑海思绪万千:这个傻逼刚才给自己注射的到底是什么东东,不仅一下子变得这么强,同时也失去了疼痛感,我刚才连给了他两拳,他竟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操!这也太假了吧,这场架我还怎么打?蛋疼,疼啊! 就在叶翔思绪之际,轩辕靖又一次行动了,只见他身形一闪,便挥拳朝着叶翔飞驰而来。 叶翔凝神定立,当对方拳风临近,叶翔单手成掌,蕴含奇力,将轩辕靖的右拳牢牢握在了手中。 然而刚握一秒,叶翔警觉到了什么,即刻松手,退却到一旁。 只见轩辕靖右手的皮肉竟然裂了开来,从里面伸出了五根阴森森而又尖锐的白骨,有点类似《X战警》中金刚狼的造型。 这幕下,让叶翔的心猛颤了一下,幸好自己刚才放手的快,不然的话,说不定手掌就会被那几根骨头给刺出五个洞。 此时,轩辕靖转过身,面对叶翔,挥动手上的五根白骨,发起了第三次进攻。 叶翔觉得再这么打下去,自己不被砍死,迟早也会累死,得尽快找出对方的弱点才行。 ‘轩辕靖的身体虽然产生了变异,便应该还属于人的范畴,他既然还是个男人……那么,男人最大的弱点是什么?’叶翔一边躲闪一边快速的思绪,想到这里时,他的目光不由下移了一分,顿时,眼中精光一闪,心中念道:没错,就是那里。 此刻,轩辕靖右手平伸,手中五根白骨朝叶翔直刺了过来。 叶翔早有戒备,只见他身体后仰,上半身与地面保持平行,躲过了轩辕靖这一击。随即,他双脚并拢,离地而起,朝着轩辕靖两腿根部的中间点,猛然踹去。 随之而来的结果,有一半是好消息,另一半是坏消息。好消息就是叶翔准确无误的命中了目标,坏消息就是命中目标后,轩辕靖并没有像叶翔所想的那样,双手紧捂住命根子哇哇大叫,他依旧是如此的淡定,面目阴森,眼中幽光闪闪。 更糟糕的是,踹中轩辕靖那里后,对方那里竟然传来了一阵巨大的反弹力,震得叶翔腿脚发麻。他就如同跳上了一个大蹦床,整个身子呈一条直线,向后倒飞过去,最后重重撞在了石壁之上。 叶翔瘫倒在地上,“哇呜”猛吐一口鲜血,他单手撑着地面,想要站起来,却骇然发现全身的骨头仿佛散架了一般,稍微挪动一下就“吱嘎”的疼。总之,一时半会他是站不起来了。 ‘不会吧,老子完蛋鸟!就这样完蛋鸟?’叶翔悲哀的发现了一个事实。但很快,他觉得自己不能这样去想,最终的结果还没到来,他还有一口气在,就不能那样去想,他要坚强一些。 ‘我不会就这么死的,很小的时候,我从孤儿院逃出来,挨饿受冻,面临的又是风又是雨的,那都没死,现在我都长这么大了,武功那么高强,又怎么会死呢?我对这个世界还是很眷恋的,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做,很多故事没有发生,很多的人没有遇到,我怎么会死呢?再说,我死了,有很多的女人会伤心的,而且那些女人都很美,简直貌若天仙啊。若是惹了她们伤心,那真造了天大的造孽,欠了下十辈子都还不完的情债啊。所以,我不能死,绝不能就这样完蛋鸟!’叶翔一边在心里念着,一边暗自调理身体的气机,想尽快的站起来。 至于不远处的轩辕靖,看到叶翔这副窝囊的样子,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仿佛欣赏垂死的猎物一般,露出轻蔑而又诡异的笑容,一步一步的朝他逼近。 第二百五十九章 进化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阵优美的手机铃声响起。叶翔一怔,继而将手伸进口袋,从里面搜出了手机,朝上面看去,原来来了一条新短信,是沈漫溪发来的。 叶翔连忙打开,上面显示出一段简单的话语:老公,今晚我这里下起了雨,突然变冷了,你在哪里?我好想你。 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完这条短信,叶翔为之动容,整颗心剧烈的跳动了起来。他仿佛忘记了如今的处境,忘却了即将朝自己挥来的屠刀,他不再看别处,只是盯着手机屏幕,发起呆来。 以前,叶翔总以为自己最爱的是唐牧谣,然而如今,他已分不清,自己最爱谁了,究竟是漫溪还是牧谣?他对沈漫溪的感情突然如此之强烈,并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多么的爱自己,而是因为自己与她多么的有缘分。 就比如现在,就在此时此刻,自己生命垂危,如果不出意外,就要与这个世界说拜拜了,可想而知,自己的内心是多么的不甘和失落。然而就在这么一个时候,她……我的漫溪发来了这么一条短信,说,老公我想你。 在那挥之不去的绝望中,这份简单话语,就仿佛无边黑暗中的一缕曙光,让自己感到了一份难能可贵的温馨,一种刻骨铭心的欣慰。这种情感,足以让人一辈子记着,一辈子因为它,而深深爱上另一个人。 叶翔心中立下了一个誓言,如果我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娶她。 这时,轩辕靖已经步到叶翔跟前,眼中幽光闪动,朝他缓缓举起了手上五根阴森的骨刺。这幕情形下,叶翔不为所动,依旧一动不动盯着手机屏幕,满脸的眷念,嘴角边又似乎挂着一丝笑意。 时间每流逝一秒,洞内的气氛便凝固了一分,仿佛要让人窒息了一般。眼看轩辕靖就要朝叶翔挥下骨刺,了结他的性命,就在这关键的一刻,叶翔胸前佩戴的玄灵圣兽印骤然爆发出一团耀眼的光芒,随后,“汪汪”一个叫声响起,一头形似麒麟体型庞大的灵兽,从里面飞奔的出来。 这头灵兽正是小宝,它出场的气势极为磅礴,逼得轩辕靖不得不后退数丈。 算起来,小宝距离上一次的出现已相隔了大半年的时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它呆在玄灵圣兽印中,并不是简单的休眠,而是因为机缘在壮大自己的实力。昔日,在白沙市高空与魔星后卿一战,小宝虽然最后挨了一拳,身受重伤,但先前与后卿争斗的过程中,吸收了他不少的魔气。并且这股魔气极为庞大,一时半会消化不了,弄得小宝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于是它便睡了过去。最终,小宝凭借圣兽体质,在不知不觉中将体内后卿的魔气转换为了自身的能量。如今终于转化完成,它不仅得以复苏,并且迎来了第二次进化。 现在的小宝,头上长出了两个幽黑的棱角,身上不再是雪白的皮毛,而是覆盖上了一层藏青色的鳞片,至于四蹄犹如骏马般健硕,并且每一个脚底都围绕着一圈光环,威武而又神圣,隐约有了圣兽的风范。 小宝的现身,让叶翔的心中感到万分欣慰,但他整个表情却是异常的平静,他只是微微一笑,默念道:小宝乖宝宝,你真是可爱呀。 圣兽通灵,小宝仿佛听到了主人的这句心声,不由转过头,欢快的朝主人“汪”了一下,尾巴连摇了三下。 “乖。”叶翔轻轻从口中道出了一个字。 小宝听后,又欢快摇了一下尾巴。随后,它转回头,目光刹那变得凌厉,盯住了不远处的轩辕靖。在小宝的心里,眼前这个东西把主人都害得吐血了,我一定要替主人报仇,也让他吐血,吐很多很多的血。 “汪!”这时,小宝咧嘴怒吼了一声,随即身化一道光影,便朝着轩辕靖扑了过去。 小宝的速度极快,轩辕靖并不能看清它的运行轨迹,当反应过来时,小宝已经一头撞在了他身上。小宝头上一只尖锐的棱角,直接刺穿了他的胸膛,将他整个人挑了起来。随后,小宝摆头用力一甩,轩辕靖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就被甩出了洞中,坠向了万丈深渊。 殷红的血水飘洒在空中,轩辕靖绝望的呼喊飘荡在洞外,继而声音越传越远,回荡在荒凉的峡谷里。 此时,在体内磅礴灵力的洗经润骨之下,叶翔的身体有所恢复,他站起身子,走到洞边朝下望去。目测来看,这里距离谷底有千米之遥,从这么高的地上摔下去,轩辕靖应该是死定了,能留个全尸,就算是万幸了。 但本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原则,叶翔起了去谷底看一下的念头。然而就在这时,天空忽然暗了下来,乌云密布,隐有电闪雷鸣之势,而峡谷内,顿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好一场大风暴!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如果脚踏山壁,去到谷底,一定凶险万分,加上我身上有伤,看来去不了那了。’想到这,叶翔不由叹了口气。 其实,他还有一种想法,就是骑在小宝,让它带自己下去。但细想之下,叶翔觉得还是不要了,毕竟,突然来了这么一场风暴,小宝也未必能够安全到达谷底。 ‘我和咱家的小宝乖宝宝刚久别重逢,如果让它冒险做这件事情,那么我这个做主人的,就显得有些不厚道了。这场风暴……来得还真是怪啊,反正我觉得轩辕靖是死定了,如果这都不死……’心念到这,叶翔抬头看了看浑浊不清的天,轻声说道:“那就是天意了。” 声落,叶翔索性不再多想,而是转了过头。小宝将轩辕靖甩掉后,就一直很安静的呆在主人的身边。 这时,叶翔伸手摸了摸小宝的脑袋,微笑着道:“你醒了?” 小宝摇着尾巴,“汪汪”应了两人。 “你知道吗?我想死你了。” “汪汪汪!”小宝欢快的叫道,主人那么在乎它,让它很开心。 “咦~对了。”叶翔抚摸小宝脑袋的手停了下来,开口道:“小宝,按理说你现在已经进化到了麒麟形态,怎么叫声一点没变,还是只会‘汪汪汪’呢?” 小宝听后,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眨了眨,叫道:“汪~呜~”仿佛在说,主人啊主人,我也没有办法呀,我真的不会其他的叫声了,就只会“汪”。 叶翔似乎领会到了这个意思,不由一笑,再次抚摸小宝的脑袋,道:“好啦,只会‘汪汪’就只会‘汪汪’,总之,咱家的小宝最可爱。 “汪汪!”小宝欢快摇着尾巴叫道。 “好了,小宝乖宝宝,现在交给你一个神圣的任务,站在洞口给我把风,我要进洞里面做一件高度机密的事情。” “汪。”小宝叫了一声,继而昂首挺胸,表情庄重坐在了洞口。有了主人这个命令,一只蚊子也甭想飞进来。 叶翔欣慰看了小宝一眼,便转身走进了洞内。他所谓高度机密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嘘嘘”呗。 第二百六十章 甜蜜时光 “嘘嘘”完后,叶翔拉上拉链,从口袋搜出手机,然后拨下了一个电话。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很快,电话那头便通了。 “喂,漫溪。”叶翔开口说道。 “叶翔,是你吗?”电话那头,传来了沈漫溪柔美的声音,粘着一丝惊喜。 叶翔用半开玩笑的语气回道:“明知故问,当然是人家呀。除了人家,谁还会这么晚给你打电话,你这个偷心贼,讨厌嘛!小心人家不理你了。” 面对叶翔一番极具感情的话语,沈漫溪简单回答了两个字:“无聊。” “切。”叶翔哼了一声,继而道:“对了,漫溪,现在在干嘛呢?” “在床上,刚醒来不久。”沈漫溪说道:“叶翔,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梦见花瓶碎了?”叶翔问了一声。 “不是的,我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反正就是想不起来了,我只知道,一醒来后,我就很担心你,不知道为什么,真的好担心你。” 听到电话那头漫溪真切的声音,叶翔心中泛起了一阵感动,他吸了一口气,继而念出了两个字:“傻瓜。” “对了,你现在在哪,在干什么?”沈漫溪问道。 “我呀。”叶翔伸手抹了下嘴角的血迹,笑着说道:“我在粤东这边,正和几个朋友在酒店开房打牌,我手气不错,刚才一个自摸,赢了一千多块呢。”说到这,叶翔觉得意犹未尽,又补充了一句:“对了,我还抽了一包烟。” “你不是不抽烟的吗……还有,你那么悠闲,有时间打牌,我问你,你什么时候回家。” “快了,快了,很快就回了。” “很快是什么时候?” “天亮之前吧。” “天亮之前?”沈漫溪面露一丝欣喜,道:“现在快到晚上10点了,没几个小时就天亮了,你确定能赶回来,骗人的可是小狗哦。” “汪汪!”不料刚说完,叶翔便在电话这头叫了两声。 沈漫溪听后,没好气说道:“看来你真是在骗我,都自愿当小狗,在那里叫了。” “我哪有叫啊。”叶翔狡辩道:“刚才不是我叫的。” “不是你难道是狗吗?” “哈哈,亲爱的漫溪,你果然天资聪颖啊,竟然猜对了,刚才的确是狗狗叫的。”叶翔说道:“你还记得小宝吗?就是我养的那条很拉风的狗狗,就是它叫的。” 说到这,叶翔放下电话,朝着忠心守卫在洞口威风凛凛的小宝喊道:“小宝,你不乖啊,我正在和你干妈共度美好时光,你捣什么乱啊,再乱叫,再乱叫,我就把你下火锅吃掉。” 正在尽忠职守的小宝,听到主人的话语,不由转过头,露出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汪呜”了一声,仿佛在说:主人啊主人,我没有叫,真的没有乱叫,不要拿我下火锅啊,我是无辜的。 “训斥”完小宝后,叶翔举起手机一本正经说道:“那个……漫溪,你也听到了,对于破坏我们甜美爱情的捣蛋分子,我是绝对不会姑息的,刚才我已经口头上狠狠教训了小宝一顿,好了,现在继续回归我们的甜蜜时光吧。” 对于叶翔自娱自乐的这一出把戏,沈漫溪最终给出了一个经典的回答,两个字:“无聊。” “切。”叶翔哼了一声,继而转了下身子,望着洞外肆虐的风暴,道:“漫溪,为了履行我天亮前就回来的诺言,我决定了,不打牌了,现在就出发,回来找你,好不好呀?”说到这,叶翔又转了一下身,将一只手掌伸在嘴边小声说道:“反正我也赢了不少钱,是时候跑路了。” “那你几个输了钱的朋友不埋怨你才怪。”沈漫溪说了一句。 叶翔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道:“切,埋怨就埋怨呗,他们哪有我美若天仙的老婆大人重要,啊,不行了不行了,一提到我那美若天仙的漫溪老婆,我现在整颗心就开始痒起来了,真痒啊!漫溪老婆,我忍不住了,真的忍不住了,我要马上回来找你,马上见到你,啊!” 沈漫溪在电话这头听得内心甜蜜,但嘴上并不表现出来,而是说道:“说得那么肉麻,我又没答应嫁给你,谁是你老婆啊。” “我老婆当然是你呗,不许耍赖哦,是你先叫我老公的。”叶翔理直气壮说道。 “乱说,人家才没有那样叫你呢。”沈漫溪有些羞涩的说道。 “哦,是吗?”叶翔道了一声,继而放下手机,将通话设置改为免提。随后,他看着手机屏幕一脸坏笑打开收件箱,大声朗读起了最新的一条短信:“老公,今晚我这里下起了雨,突然变冷了,你在哪里?我好想你……咦,这是谁发的呀?” 话语传来,沈漫溪清美的容颜泛起了一抹好看的红晕,她微微低下头,道:“你不要乱念,我,我打错字了。” “哎呀!这可不得了。”叶翔一边翻着短信,一边悠哉的念道:“老公,今天的月光很美,我却不想看,因为很想你。咦,这也是打错字了耶……老公,注意身体,不要让我担心,我会哭的。哎,又出现了错别字……老公,老公老公老公老公老公!妈的,这条短信简直绝了,除了标点符号打对外,其他的,难道都是你打错字了?” “无聊。”沈漫溪一时半会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道出了这两个字。 ”无聊?那我继续无聊,继续念,反正咱家小溪溪的短信,我从来都舍不得删一条,占据了我手机百分之二百的空间,估计一个晚上也念不完。”说到这,叶翔清了下嗓子,准备用温柔的声音继续念短信:“老……” “不要念了,不要念了。你就喜欢做弄我。”说出这些话时,电话那头的沈漫溪已是满脸通红,如同一个熟透的大苹果,让人有一种忍不住亲一口的冲动。 “对呀,我就喜欢做弄你,弄到你生,弄到你死,弄到你欲生欲死。”说完,叶翔对着手机轻轻“啵”了一下。 沈漫溪被叶翔弄得全身有一点酥麻,她定了一下神,道:“喂,你前面说话算数吗?” “啥子话?” “天亮之前赶回来。” “OK,我以我的贞操来保证,绝对回来。” “那好,我等你。”快速说了一句,沈漫溪便挂断了电话,那个男人太会逗人了,她怕再说下去,自己会……会发春。 羞死人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小姨子 这场天宗与辕门的对决,最终以天宗的胜利而告终,轩辕靖的心腹和手下都被消灭殆尽。 此时,一间巨大的地下工厂内,叶翔双手负立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几名天宗人员。米雪迦米尔早已来到了这里,此时,正优雅坐在一张旋转椅上。 不远处的墙角边上,有十几个人站在那里。四名血族成员警惕的盯住他们,守备在那里。那堆人中,除了一个穿着黑袍外,其他的都穿着白色的科研服,他们大多都低着头,看装束应该是这里的科研人员。 叶翔停下脚步,第一时间将目光转向了他们。 身后的一名天宗人员见状,连忙走上前,凑在叶翔耳边小声说道:“宗主,前夕我们已经审问过他们了,他们并不是辕门的人,都是被轩辕靖抓来,被迫替他做事的科学家。” 叶翔听后,转头看了这名下属一眼,并不说话。 见到宗主的眼神,那名天宗人员似乎意会到了什么,再次小声说道:“审问完后,我们根据他们的话,立马就用情报网络调查了一下他们的身份,最后查实的确是那样,没有人说谎。” 听完,叶翔转回头,再度望向了前方那一群人。他扫视了一眼,目光最终落在站在中间一个身材小巧唯一穿着黑袍的人身上。 叶翔紧盯着他,迈开了脚步。 很快,叶翔来到了黑袍人面前。 那人侧过头,直直盯着墙面,不去看任何人。至于她的脚下,有一副造型狰狞的恶鬼面具和一个小巧的变声器。 “你是IQ博士?”叶翔开口问道。 声音传来,黑袍人并不领情,保持先前的动作,不去看叶翔,也不说话。 叶翔并不生气,道:“不愧是这个秘密地基的首席科研人员,果然有性格。知道吗?你的妖魔战士简直是巧夺天工的作品,如果你能将你的才干用在正途上,那将是国之大幸啊。” 面对这番言语,IQ博士依旧不语,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喂!宗主问你话呢。”一名天宗人员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喝了一声。 叶翔转头看了那名手下一眼,淡然道了一句:“观棋不语真君子,大人做事,小孩不要插嘴。” “是,宗主。”天宗弟子连忙应道。 这时,叶翔收回目光,再次看向了IQ博士。他微微一笑,随即伸出双手,按在了IQ博士脑袋两边,直接把他的头给扳了过来。 叶翔这个行为让人出乎意料,IQ博士还没反应过来,头便被对方给扳正了。 “咦~”当看到IQ博士真实容貌的那一刻,叶翔的内心狠狠的惊了一下,眼前的,竟是一个长得十分水灵大约只有十六七的女孩儿。 大名鼎鼎的IQ博士是一个小女孩,在这之前,这个秘密只有轩辕靖和影奴知道,即使是徐浩南,也不知晓。 “哼!”终于,IQ博士对叶翔说出了一个字。 叶翔微微皱眉,道:“你真的……就是那个IQ博士?” “哼!” “喂!我和你好好说话呢,你‘哼’什么‘哼’呀,有种你再‘哼’一遍!” “哼!” 看到对方这么不给面子,叶翔笑了。他眼睛一眯,随即道:“他妈的,有性格我喜欢,来人啊,把她的衣服给我全扒了。” ‘妈拉个巴子滴,小娘皮,当真老子治不了你啊!’下达命令的同时,叶翔不忘在心里嚷了一句。 “啊!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果然,IQ博士不再哼了。叶翔声音刚落,天宗弟子还没来得及动手,她便双手捂胸叫了起来。 “不干什么,不干什么。”叶翔“嘿嘿”一笑,道:“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天生的怪叔叔,最喜欢小妹妹了,你穿着衣服,咱俩不好交流啊。” “臭流氓!无赖!无耻的臭流氓!你和轩辕靖一样,都是大坏蛋,专门欺负人家的大坏蛋。”IQ博士骂了起来,眼角有了一丝湿润,好像受了委屈似的。 叶翔这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在哭或者即将哭的女生了,当看到那些流淌下来的晶莹泪花,他心中就会有一种莫名的犯罪感,仿佛自己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见到IQ博士这副模样,叶翔语气温和了一分,道:“对了,你帮轩辕靖研究出了妖魔战士,他一定很器重你,对你好吧,你刚才骂他大坏蛋,难道他对你不好吗?” “他对我好才怪,你以为我想帮他做事呀。他把我抓来后,就日日锁着我,让我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说,如果不听他的,他就会找来二十四个世上最丑的男人和女人,日日夜夜轮奸我。”说着说着,IQ博士的眼睛越渐湿润,很快,就汇出了一滴少女的清泪,滑落在面颊。 女孩子都是这样,当一提到不堪回首的伤心往事,眼泪就出来了。仿佛那些事情所带来的悲伤,都藏在晶莹的泪花中,哭出来,心里就会好受些。这个时候,作为男子汉大丈夫,能够体谅,就尽量体谅一下吧。 叶翔的表情柔和了一分,忽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眼前这个女孩的声音十分动听,无论前面骂人,还是现在小声哭泣,都十分的有感染力,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味道。 叶翔不由问道:“对了,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IQ博士抹了一下眼角的泪水,道:“本小姐叫唐晴。” “唐晴……”叶翔口中念了一声,猛然一惊,他想起有一次和唐牧谣聊天,牧谣提起过,她有个表妹叫唐晴,从小就非常的聪明,能拿诺贝尔奖的那种聪明,可惜两年前失踪了。 ‘莫非那个失踪的唐晴,就是眼前这个唐晴,眼前这个女孩儿是牧谣的表妹?’想到这,叶翔定了一下神,问道:“唐晴,唐牧谣是你什么人?” “是我表姐啊,你突然提起她,难道你认识我表姐?”唐晴问道。 ‘妈的,简直熟得不能再熟了,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正是因为你表姐,我才挥泪告别了相伴二十一年引以为傲的贞操。’叶翔心中念道。当然,现实中他并不敢这么说。 叶翔清了一下嗓子,一本正经说道:“我和你表姐是很好的朋友。” 唐晴“哼”了一声道:“那你前面还欺负我。” 俗话说得好,姐夫小姨子,奸情一辈子。身为姐夫,要与小姨子保持亲密的关系才符合事情的发展规律。如今第一次和小姨子见面,可不能把关系弄僵了,要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印象才是。’想到这,叶翔摸了摸后脑勺,腼腆说道:“那个……晴晴,前面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而已,我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你,不会真叫人去脱……脱衣服的。其实我这个人是很正直,也很纯洁的。” “对呀,纯洁正直叶宗主,贞洁烈女潘金莲。”唐晴漫不经心回了一声。 声音入耳,叶翔不由得一愣,突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看到眼前男人一脸的囧样,唐晴不禁捂住嘴,扑哧一笑。这种氛围下,周围也有不少人跟着发笑。 “笑什么笑,没见过帅哥啊。”叶翔转头看向身后几名正在偷笑的手下,开口说道。 那几名天宗弟子一听,立马将嘴紧闭,低下头,变为了一副老实巴交诚恳认错的样子。 叶翔面露满意之色,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一阵脚步声,随后,两名天宗弟子满头大汗的走了进来。 “见过宗主。”两人朝叶翔弯身行礼道。 叶翔双手负立,看向他们道:“事情怎么样了?” 其中一名天宗弟子回道:“禀告宗主,属下一路搜寻,依旧不见血刀组长和血罗刹科长的身影,不过在二十里外的一块空地上,属下发现了辕门长老影奴的尸体,并且那里还有好几处血迹,而这些血迹并不是影奴一个人留下的。属下记得,双方开战时,血刀组长和血罗刹科长一直与影奴对战,影奴之死,一定是血刀组长和血罗刹科长所为,那些残留的血迹有一部分应该是他们的。所以属下分析,血刀组长和血罗刹科长虽将影奴处死,但自身也受了重伤,说不定此时正在某个秘密的地方休养。” “休养么?但愿如此……”叶翔在口中自语道,随后,微微仰起头,思绪了起来。 “叶宗主。”就在这时,站在不远处一直沉默无声的米雪迦米尔,忽然开口道。 叶翔止住思绪,看向她道:“有什么事吗?” “我们出去走走吧。”米雪迦米尔简单的说了一声。 “好!”叶翔一口答应道。说完,他便走了过去,牵起米雪迦米尔的手,带着她向着外边走去。毕竟,现在别人姑娘家,眼睛看不见,叶翔认为,牵住她的手,并不是占便宜,而是在黑暗中,给她一份温暖和安宁。 另外,叶翔知道,米雪突然提出到外面走走,并不是只有散步这么简单,她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对自己说。 究竟是什么事呢? 第二百六十二章 谈话 茂密的树林内,清凉的晚风徐徐吹来,月光的照映下,两个身影手牵着手缓缓向前走着。 “大妹子,叫我出来有什么事吗?”叶翔开口道。 米雪迦米尔回道:“关于你的那两名手下,我知道一些情况。” “你是指血刀和王倩?” 米雪迦米尔点了一下头,道:“据我一名下属汇报,大概十点左右的时候见过他们。” “在哪?”叶翔连忙问道。 “就在发现影奴尸体的那块平地上。”米雪迦米尔说道:“当时,血刀正在与影奴进行最后的交锋,是那种两掌相对纯粹比拼内力的方式,最终,血刀赢了。” 听到这话,叶翔不由一惊,念道:“血刀赢了……怎么可能?”叶翔这么说并不是瞧不起血刀的实力,而是影奴的修为深不可测,就算自己和血刀联手估计都打不过。而根据米雪迦米尔的说法,影奴是被血刀一个人干掉的,并且是那种毫不取巧纯粹硬碰硬的方式干掉的,这简直不可思议! “不用怀疑,叶宗主,影奴的死是最好的证明,你的那名手下的确有那样的实力。”说到这,米雪迦米尔忽然从叶翔手里挣脱出来,停下脚步道:“叶宗主,有一件事情本来不该说出来的,那会破坏我们表面上的友谊。但你是一个在我心中有着特殊地位的人,我觉得还是告诉你,让我们能够坦诚相待。” 叶翔看着美丽的血族女伯爵,淡然道了一句:“提前对你说声谢谢,多谢你的坦诚。” 米雪迦米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据我那名手下的描述,当时与影奴对战的血刀,整个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头上长出了龙角,双眼幽红泛着金光,身上覆盖着鳞片,另外嘴中还长出了两颗尖牙,他分明有我们血族一部分的特征!” 叶翔默默的听着,并不言语。 “叶宗主,你老实的回答我,你早就知道他与我们血族有关,对吗?” 对方把话都说到这种份上了,如果去狡辩,就显得太没有意思了。叶翔并不否认,道:“对,我知道。” 米雪迦米尔听后,声音沉了一分,道:“如果我没猜错,拥有那么大的力量,那个血刀身负的应该是我们十三氏族的黄金血脉。” “是。”叶翔索性不再隐瞒,道:“除了血刀,王倩也是。 “什么!”米雪迦米尔面露凝重之色,道:“叶宗主,你可知道,让两个身负十三氏族黄金血脉的人当你手下,对血族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侵犯,如果这件事情被黑暗议会知道,你会有很大麻烦的。” “这个,我倒不怎么知道。”叶翔毫无惧色,一脸平静的说道。 看到对方这副样子,米雪迦米尔不由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我会替你保密。” “你真好,不愧是我欣赏的女人。” 米雪迦米尔微微一惊,道:“你很欣赏我么?” “当然啦。”叶翔一动不动注视着米雪迦米尔,正色说道:“天生丽质,温柔可人,天资聪颖,典雅高贵,武功高强,好了,不说了不说了,太多了说不完,总之,我对你的一部分看法就是前面这些话,至于另一部分看法,也和这些话差不多,以下省略一万字吧。至于这一万字具体夸你什么,你自己去想吧。” 叶翔说话的语气极具感染力,面对这么一堆甜言蜜语,美丽的女伯爵终究还是抵不住,表现出了小女生的一面。她微低下头,内心流转一丝甜蜜道:“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 叶翔听后,保持先前的语气说出了四个字:“谦虚动人。” “你,你不要再说了。”米雪迦米尔被弄得面颊发热,对于身为血族一员的她来说,这还是生平第一次脸红。 先前凝固的氛围,不知不觉轻松了许多,叶翔觉得调戏得差不多了,不能“得寸进尺”了,不然等下惹得大妹子发春,要强奸自己,那可就不好玩了。 这时,叶翔定了一下神,道:“对了,米雪大妹子,血刀干掉影奴后去哪了?你那个手下有说吗?” 米雪迦米尔回答道:“血刀杀了影奴后,就抱起了倒在地上的王倩,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走去了。” “王倩怎么了?”叶翔问道,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 “血刀抱起她时,她流了很多血,也失去了呼吸,应该……死了吧。” “什么?”听到这个消息,叶翔犹如晴天霹雳,整个人怔在了原地。一直以来,他都胁迫着王倩替天宗做事,此时此刻,听到那个女人死了,不知为什么,叶翔的心里会如此难过。当然,这种感情并不是出于什么情爱,大概是……一种良心的谴责吧。 “叶宗主,你不说话了,是在伤心吗?”米雪迦米尔关心问道。 叶翔“嗯”了一声道:“的确有些伤心,但更多的,是在内疚。” “你对你的手下真好,我感觉得出,你一直把他们当人,而不是棋子,你是真心的关爱他们。” 叶翔听后,苦笑一声,说道:“你认为我这个人怎么样?” “很好,很善良。” “那么我给你说一个故事吧。” “好啊。”米雪迦米尔一脸期待的说道。 叶翔看了她一眼,深吸了一口气,便道:“从前有一对兄妹,他们从小相依为命,感情十分深厚。一天,哥哥突然失踪了,于是妹妹去找哥哥,经过几天几夜,终于在一片树林里将哥哥挖了出来,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一条蛇妖。就在兄妹即将遇难时,一个人出现救了他们……后来,那个人把妹妹安顿在了一间小屋,把受了重伤的哥哥带到一个朋友那里疗伤。在治疗期间,那个人叫他的朋友把哥哥的记忆封印起来,他这么做,是看上了这对兄妹的特殊力量,想利用他们帮自己做事……哥哥醒来后,却不记得从前的事了,把那个人视为了救命恩人,从此以后便替他卖命……至于妹妹被那个人要挟,替他做事,如果不替他做事,便永远别想见到哥哥。就这样,妹妹妥协了,被那个人培养成了一个杀人机器,经历了那么多血雨腥风,妹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和哥哥重逢……最终,他们兄妹终于重逢了,可没多久,妹妹就永远的离开了……离开了这个世界,哥哥抱起她,不知去向了何方。”说完,叶翔再度深呼吸了一口气,随后,沉寂了下来。 米雪迦米尔听得有些动容,不由道:“叶宗主,故事中的哥哥是血刀,妹妹是王倩,而那个人……是你,对么?” 叶翔看着米雪迦米尔,“嗯”了一声,继而道:“其实我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做过不少坏事,这只是其中一件。” “这件事,你并没有错,你救过他们兄妹两个,利用他们,全当是他们报恩就行。叶宗主,其实你不必这么自责的。”米雪迦米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叶翔摆了摆头道:“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但如果我真的没有错,我的内心为什么会如此不安?听到王倩的死讯,我为什么会伤心难过,这么的愧疚呢?我突然发现,我真的很对不起他们兄妹两个。” 见到叶翔这般固执,米雪迦米尔不好再说什么。突然,她脑海一闪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叶宗主,血刀抱着王倩离开,却再也没有回来了。是不是因为他冲破了记忆的封锁,想起了以前的事情?以前你一直利用他们兄妹帮你做事,他会不会认为他妹妹的死,你也脱不了干系?” “可能吧。” 米雪迦米尔忧心说道:“那你以后可要小心了,他随时可能回来找你,并且,血刀凭借一已之力就杀死了影奴,他现在的实力可想而知,你可千万要当心啊。” “没关系。”叶翔淡淡说出了三个字,随后,他看着米雪迦米尔,嘴角忽然上扬道:“不必那么担心,我都不怕,你急些什么。” “我当然着急,我不想你死。”米雪迦米尔说出了自己的一份心声。 “放心,我也不想死。”叶翔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俗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是天生的祸害,不会那么容易就死了的。” 米雪迦米尔听后,心中依旧不安定,她忽然叹了口气道:“血刀在你身边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其实当他帮你一统湘南后,你可以用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早点解决这个隐患的,可惜你错失了时机。” “你的意思是说,我应该早点找个机会把他干掉?” 米雪迦米尔身上现一丝寒气,道:“正是。” 叶翔摆了摆头,苦笑一声道:“呵呵,那我宁愿自杀。知道吗?如果哪一天我变成了猪狗不如的东西,不需要别人动手,我会自己解决掉自己的。”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心中有了一丝莫名的触动,她在想,这个男人,或许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本性有多么的纯真和善良。 第二百六十三章 回家 叶翔和米雪迦米尔谈完话后,就回到了地下工厂。至于呆在墙角的那些科学家和自己的小姨子唐晴,叶翔联系了一下方宇,将他们交给了龙部处理。期间,叶翔特意提了一下唐晴,目的是方宇能卖自己一个面子,善待她。 至于方宇那边很顺利,几乎兵不血刃,就控制住了整个辕门。在国家机器面前,任何的组织都是纸老虎,即使强如华夏四大民间势力之一的辕门,也不例外。 此时,地下工厂外,一块平坦的空地上。 汉森和十几名血族成员守备在外围,至于不远处,站立着两个身影,对望着彼此。 米雪迦米尔开口道:“叶宗主,你们华夏有一句话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这还真是一句伤感的话啊,我的任务完成了,是时候回去了。” “祝你回家愉快,一路顺风。”叶翔用轻快的语气说道。 米雪迦米尔柔声说道:“这次来华夏,能够认识你,是我收获的最大惊喜。 叶翔面露一丝真诚,道:“我也是,能够认识你,我也很惊喜。” “叶宗主,经此一战,辕门已经衰落下来,你们天宗在南方已没有了威胁。在这段时间里,你应该有很多休息时间,不会很忙吧?”米雪迦米尔忽然问道。 “有什么事吗?” “这次我能够完成任务,多亏了你的帮助。”米雪迦米尔面露一份期待道:“所以我想代表我们家族邀请你去欧洲做客。” “你太客气了,这次我们两家是属于合作关系,我帮了你们,你们何尝不是帮了我?至于欧洲……”叶翔干脆说道:“不好意思,我还是不去了。” 听到这个答复,米雪迦米尔心中有些失落,不由道:“能告诉我原因吗?” “因为还有很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做,就比如今晚,就有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 叶翔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将头上仰,望向悬在晚空中的那轮明月。然后,他深深吸了口气,缓缓说出了两个字:“回家。” ‘漫溪,这么晚了,你一定还没睡吧。放心,老公一定不会让你等太久的,老公答应了天亮之前回来,就一定会赶回来。’他在心中默然念道。 “回家?”米雪迦米尔不解道:“回家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他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叶翔收回目光,看了美丽的女伯爵一眼。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道:“我在外面和别人拼命,我时常不经意的傻笑,我的全部的憧憬,甚至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等着那一刻的到来,回家。你说它重不重要?” 听到这话,米雪迦米尔似有所懂,她轻声说道:“她一定在家等着你吧。” “谁?” “你的未婚妻。”叶翔和沈漫溪订婚早已是公开的事情,只要稍微一查,就能知道。米雪迦米尔还没来华夏前,就在一份不太重要的资料中,知道了这件事情。当时,他只是随意的瞟了一下,认为这条信息只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个无聊话题,然而如今,它却变得如此的重要,弄得她的心隐隐作痛。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可笑,你永远看不透,现在的你正在错过什么,只有等到未来某个时刻到来,你才知道,原来我错过了,却已无力改变什么。 叶翔微笑着点了点头,道:“对,她在等我。” “她一定很幸福……”米雪迦米尔的语气流露出了几分羡慕,又粘着一点酸意。 “呵呵,或许吧。” “叶宗主,你真的想好了,真的不随我去欧洲吗?如果你去了,我会介绍家族很多重要成员与你认识。”米雪迦米尔仍不死心说道,她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女人的傻,来源于她们的坚强和执着,这个时候的女伯爵,是执着的。 米雪迦米尔话里的意思,叶翔自然听得出来。如果这次自己跟她去欧洲,并不是纯粹的旅游,而是和她的家族建立一份良好的关系。从表面上看,这无疑对天宗的发展有莫大的好处。 但凡事有利也有弊,如果多了沃恩图恩家族这么一个朋友,那么,必然会树立新的敌人。首先,十三氏族虽然早已合并为了黑暗议会,但各大家族的明争暗斗,却从未停息过,如果与沃恩图恩家族建立亲密关系甚至结盟,那么很有可能,天宗也会牵扯进黑暗议会的斗争中,叶翔可不想蹚这趟浑水。其次,沃恩图恩家族属于黑暗势力,是梵蒂冈教廷一直围剿的对象,和血族势力交朋友,换句话说,就是和梵蒂冈教廷作对。叶翔可不想哪天一觉醒来,床前站着一个穿着大袍子老头,高举起手中的《圣经》喊道:你这个被玷污了的灵魂,我代表主的旨意消灭你,阿门! 当然,即使没有这些顾虑,叶翔也不会现在跟米雪迦米尔去欧洲,原因很简单,还是那两个字:回家。 这个时候,就算让我做皇帝,老子也不去,俺只想回家。 “谢谢你的好意,但不好意思,我的回答恐怕又要让你是失望了。”叶翔一脸平静说道。 “没关系,应该是我说抱歉,三番两次的强迫你……”说到这,米雪迦米尔欲言又止,她定了一下神,便再次开口,简单道了一句:“有空来欧洲做客。” “好。” “我在伦敦等你。” “好,一定来。”叶翔郑重说道,仿佛在下一个承诺。 听到后,女伯爵白皙的面颊流转出了一抹异样的情愫,她嫣然一笑,在月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的美丽,宛若月亮女神,倾倒众生。 “拜拜。”米雪迦米尔道了一声,恋恋不舍看了那个男人最后一眼,便转过身子,朝着一方迈步而去。不远处的汉森和血族成员见到后,连忙闪身过去,跟在了身后。 “咕得拜。”叶翔朝着那抹动人的倩影挥了挥手,随后,目不转睛看着那方,直至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了视野中。 ‘不可多得英雄气,最难消受美人恩。’叶翔默念了一声,便不再东想西想。 此时,他心中一动,胸前的玄灵圣兽印顿时放射出一团耀眼的光华,小宝摇着尾巴出现在了面前。 叶翔一个翻身坐在了它的背上,随后,面露憧憬望向一个方向,颇具气势叫出了一个字:驾! 第二百六十四章 良辰美景 现在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半,一栋房子却仍是灯火通明。在一间宽敞的客厅内,一个穿着白色睡衣美得不想话的女人正坐着沙发上,盯着不远处宽大的电视机屏幕。但女人的心思似乎并不在电视上面,她会时不时的朝着门口那边张望一下,似乎在等着谁回来。 这位可人儿,正是沈漫溪。这时,沈漫溪已经不知道第多少次望向了那扇闭着的大门,她多么希望那里能够传来一丝声响,但结果又一次让她失望了。 佳人叹息了一声,便收回目光,继续抱着靠枕,看起了电视。 电视荧屏上,正在上演着一部风靡华夏甚至有可能火遍全球的片子,讲述着一群禽兽互相残杀的故事。 “灰太狼,你给我抓的羊呢?” “老婆大人,喜羊羊它们太狡猾了,原本抓住了它们。它们却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跑了。” “嘭”地一声巨响。 随后,灰太狼的惨叫声便传遍了整个城堡:“啊!老婆大人饶命,饶命啊!” 看到这,沈漫溪不由捂嘴“咯咯”笑了两声。 男人们或许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哄小孩的动画片,许多女人也喜欢看。原因其实很简单,女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简单,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她们并不愿意勾心斗角,只想有个安逸的家,带孩子疼老公,同时也被老公疼爱。 《喜羊羊与灰太狼》这种片子,就是因为简单,符合女人口味的那种简单,因而受到了追捧。 就在这时,“叮咚”一阵门铃声响起。 几乎同一时间,沈漫溪整个身子不由得颤动了一下,她连忙放下靠枕,站了起来,一动不动的看着大门那边,忽然发起呆来。 不过很快,漫溪回过神来,迈开了双脚,不知何时,她的一颗芳心已是怦怦直跳。 几秒的时间,仿佛跨越了半个世纪,沈漫溪最终来到了门来,她伸出一只玉手,小心翼翼打开了房门。 门开了,佳人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安宁了,外边站着的,的确是自己等着的那个人。 “老婆,我回来了。”叶翔兴高采烈说道。 虽然心中欣喜,但沈漫溪脸上却装出了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她“哦”了一声,便转过身子,朝着沙发那边走去。沈漫溪的想法是,我等他等了那么久他才回来,不能让他太得意了,我得冷落冷落他。 女人的这种小伎俩,自然瞒不过叶翔的火眼金睛,他也不揭穿,脱下鞋后,便笑嘻嘻跟在老婆屁股后面,走进了屋子,一边走还一边说道:“漫溪你知道吗,老公我可是想死你了,从出发起就想,一直想到现在,总共想了上千里的路程呢。” 听到这话,沈漫溪内心甜蜜,但依旧不表现出来,只是淡淡说了一声:“知道啦。”声落,沈漫溪转了一下身,便优雅的坐在了沙发上。 这时,叶翔也走在沙发前,正准备坐下。 沈漫溪的鼻子忽然嗅了嗅,道:“什么东西,好臭。” “臭?”听到后,叶翔用力闻了闻,空气中果然有一股汗味,似乎还粘着一点血腥的味道。 沈漫溪向下看了一眼,随即道:“应该是你脚臭吧,你几天没洗澡了,脚怎么这么臭啊。” “……”叶翔一时哑语,不由回忆了起来。 这几天,他一直都很忙碌,四处奔波,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洗澡了。回来之前,又经历过一场大战,不知道流了多少血和汗,身上有味道是在所难免的。 至于叶翔现在身上穿的这身衣服,都是临时向一个手下“借”来的,因为原先穿的衣服有血迹,必须得换。至于鞋子和袜子,还是原来的,他急着回来见老婆,管他三七二十一,几天没换就几天没换呗,能穿就行。 另外,这味道哪能叫臭?分明就是男人味嘛,大大地哟西地男人味! 想到这,叶翔脸上的尴尬之色退去,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然后把身边的人儿一把抱入怀中,笑着道:“没关系,只要你香就行了,咱们以香抵臭。” 面对叶翔的“侵犯”,沈漫溪并没有反抗,很温顺的躺在了他的怀里。原本漫溪还打算挣扎一两下,来表现自己的矜持,但那个男人的胸膛火热火热的,一旦贴上了,自己整个身子仿佛要融化了一般,再也无力抗争什么了。 叶翔怀抱佳人,聆听那微妙的心跳声,开口道:“漫溪,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一句话吗?” “什么话?” “不许熬夜,如果不听话,就打你屁屁。”说完,叶翔的一只贼手便移到了佳人肥美的翘臀上,狠狠的揪了一把。 “啊!”沈漫溪呻吟了一声,连忙道:“不要弄我。” 这一声“啊”,直接让叶翔下面一柱擎天,他看了看怀中人儿,口有点干,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此时,沈漫溪半边屁股是坐在叶翔的大腿上的,突然,她感觉有一样硬物抵住了臀部,不由问道:“你口袋装得什么,怎么这么硬,都弄到我了。” 声音入耳,叶翔的口舌越来越燥热,他强忍住内心的那一股冲动,“艰难”说道:“还,能,是什么,你,看看,就知道了。” 沈漫溪听后面露一丝疑惑,不由低下头看去。 只见叶翔的裤面,一根巨大的东西凸了起来,并且横在那里,从裤子中间的位置一直横到右侧的口袋。一眼看去,造型大气,气势恢宏啊! “啊!好坏,好坏,大坏蛋!”顿时,沈漫溪惊得叫了起来,她连忙挪动臀部,离开叶翔的大腿,坐在了沙发上面。 至于叶翔,此时此刻的内心备受煎熬,简直苦不堪言。 ‘拜托大姐,你如果真想叫,请叫得纯洁一点好不,你连续两声的“啊”,一声轻得销魂,另一声重得发嗲,你当我是柳下惠啊。实话告诉你,我生来就是柳下惠的反面教材,老子天生坐怀就乱!’ 思绪到这,叶翔侧了下身子,面对着沈漫溪,喘着粗气说道:“漫溪,我现在非常郑重的对你说,我想做一件事情,请问你能答应我吗?” 看到叶翔眼中淫光闪闪,沈漫溪已经猜到他想要做什么事了,连忙摆头道:“叶翔,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弄你的,我不知道,不知道你的那个怎么突然间就起来了。我,我还没准备好。” “没关系,咱们可以先上车,后准备。” 沈漫溪看着叶翔一脸急切的表情,不由道:“你真的很难受吗?” “大姐,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一团火在胸口烧,你说难不难受?”说完,叶翔便伸手抓住了佳人的一只玉手。 沈漫溪并没有挣脱,而是十分的安静。忽然,她将身子前倾,在叶翔的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口。 说真的,在沈漫溪身子前倾的那一刻,叶翔心中的那股冲动几乎就要爆发出来了,他多么想将眼前仙子一样人儿推到在沙发上,然后狠狠的侵犯她。 然而就在他要行动时,那一吻及时的到来了。这是很用心的一吻,温暖中又带着一丝凉意,让叶翔有了一种异常奇妙的感觉,仿佛灵魂在一瞬间被洗涤,将所有邪念给压制住了。 总之,这是一个无比纯洁的亲吻,为他的脑海,带来了一丝难能可贵的清明。 ‘如果我此时用强,漫溪一定会顺从的,但这样的结合,不是我所想要的,因为不够纯净……昔日我强行占有了牧谣,教训已经够多了,那个女人很长一段时间不理我,现在又一直避开着我,我时常会想到那些片段,细细去想后,我才知道,我伤她究竟伤得有多深……虽然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我和漫溪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的表现不会像牧谣那样强烈,但心里肯定会留下一份挥之不去的阴影,因为她还没准备好……况且我现在身上有伤,如果在这个时候行男女之事,会加重伤势的……我曾经答应过牧谣,要全心全意的爱她一个,我真的能做到吗?牧谣,我该怎么面对你……” 越想下去,叶翔一颗火热的心便越渐冷却了下来,最终,化为了嘴角的一声苦笑。 “叶翔,你怎么了?”沈漫溪见叶翔发起呆来,不由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我刚才自作主张亲了他,他不知怎么就发起呆来了,他到底怎么了,会不会是我亲出毛病来了?’佳人不由在心中念道。 “啊?我在。”这时,叶翔开口回道。 沈漫溪面露关切之色,问道:“好受些了吗?” “嗯,好多了,暂时没有搞你的冲动了。”叶翔随口说了一句,随即猛然一惊,发现自己刚才在话里不知不觉说出了一个“搞”字,用词简直太不当了。 看来翔哥,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呀。 沈漫溪听后,俏脸微微一红,没好气道:“什么叫那个我的冲动,说话那么难听。” “呃……口误口误,绝对的误会。”叶翔一边摸着后脑勺,一边不好意思说道:“下次再也不敢那么说了,如果我再敢那么说,我就随便你搞……呃,随便你搞个搓衣板要我跪。” “你说话可要算数哦。” “切,君子一言,万马奔腾,飞机都难追,本哥哥说到做到。”声落,叶翔一把将沈漫溪抱入怀里,这是一个很纯洁的拥抱,只为共度温馨时刻,良辰美景。 第二百六十五章 小醋坛子 两人在柔软的沙发温存了一会儿。 叶翔怀抱佳人,忽然有些感慨,道:“漫溪,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里吗?” 沈漫溪听后,一双美眸忽闪了一下,有所期待说道:“哪?” 叶翔伸出一只手,抚起佳人一缕秀发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头乌黑亮丽自然披肩,不含任何化学物质的长头发。我每次看到后,都有忍不住香一口的冲动。”说完,叶翔将手中的秀发放在了鼻间,闭着眼深深嗅了一口,顿时,一阵芬芳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看到这个男人如此贪恋自己的头发,沈漫溪心中十分甜蜜,也有一丝的小得意,但她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不以为意说道:“我的头发普普通通的,又没怎么弄它,哪有你说得那么好。” “纯天然为最美嘛。”叶翔面露一份憧憬之色,道:“漫溪,知道吗?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种古典美女了。而你仙子般的容颜,配上这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在我心中就是标准的古典美女,呃,不对,应该是最美的古典美女。” “骗人,就会哄我,我哪是最美的,咱们华夏不是有四大古典美女吗?‘沉鱼’的西施,‘落雁’的王昭君,‘闭月’的貂蝉和‘羞花’的杨玉环,我哪比得上她们呀。” 地球上大部分的女人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喜欢“谦虚”,当她们说出“我哪有她们漂亮”之类的话时,其实心里真实的想法是,我才不比她们差呢。当然出于“谦虚”,她们并不会把这份真实的心思说出来,而是喜欢讲反话,等着身边脑袋开窍的男士,把反话“反”成她们心里的正话呢。 这个道理,叶翔很早以前就明白,但不幸的是,今朝他的脑袋瓜子似乎被门板给夹了一下…… “漫溪呀,其实说真的,无论咱们华夏四大古典美女多么漂亮,我都不会觉得她们是最美的古典美女。”叶翔颇有回味说道:“有一款很著名的单机游戏,名叫《仙剑奇侠传4》,不知道你玩过没有,我最喜欢里面那个柳梦璃了,她才是我心中最美的古典美女,简直就是梦中情人啊。” 叶翔的这段话可谓严重偏离主题,不仅只字未提沈漫溪,还扯出了一个什么柳梦璃。在一个女人面前提另外一个女人的好,是泡妞大忌啊。 果然,沈漫溪听后心中有些不快,只是很随意的“哦”了一声。 翔哥虽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但不愧为天生的情圣,那一声“哦”刚刚入耳,便立马觉察到身边的人儿有些不对劲。叶翔仔细一想,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话,闯祸了。 ‘哎,吃醋果然是女人的天性,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样。不过漫溪呀,柳梦璃只不过电脑游戏的虚拟人物,她的醋你也吃,你简直成一个小醋坛子啦。’ 叶翔觉得遭遇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转移话题,让时间来冲淡一切。此时,他情意绵绵说道:“漫溪,没想到这么晚了,你还等我回来,我好感动哦。” 沈漫溪“哼”了一声,把头转到一边,道:“谁在等你回来,我才没有等你呢。”小醋坛子不愧是小醋坛子啊,转眼间,就因醋生“恨”了。 “那你为什么这么晚了还没有睡呢?”叶翔问道。 沈漫溪立即答道:“自恋狂,我才没有等你,我没睡是因为电视好看。” 听到这话,叶翔不由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电视屏幕,那上面正显示着一幅五彩缤纷的画面,随后一阵欢快的歌声响起:“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慢羊羊~软绵绵~红太狼~灰太狼~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绿草因为我变得更香~天空因为我变得更蓝~白云因为我变得柔软~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听到这,叶翔心中涌现了一股冲动,他多么想此时手里有一把杀猪刀,然后举着它冲进电视里面,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最后,再放声歌唱:烤羊羊~煮羊羊~炸羊羊~蒸羊羊~煎羊羊~香喷喷~香喷喷…… “漫溪,你怎么了?突然之间这样冷落人家,人家好伤心嘛。”叶翔“春”意盎然说道。 沈漫溪瞟了叶翔一眼,并不回答。她“哼”了一声,便挣脱叶翔的怀抱,端正坐在了沙发上。 看着眼前人儿撇着小嘴,一副“不理你”的模样,叶翔嘴角忽然一翘,露出了一个并不欢快但很灿烂的笑容。这个时候还能笑得出来,叶翔觉得自己的行为简直充满着艺术气息呀。 这时,叶翔屁股往沈漫溪那边挪了一下,然后身子前倾,在佳人清美而又带有醋意的脸蛋上,快速的亲了一口。 沈漫溪一惊,用手抚了一下被亲的地方,随即看向叶翔道:“你干嘛亲我。” “漫溪,你生气时的样子,眼睛闪闪的,小嘴撇撇的,真是好可爱哦,让我忍不住香了一口。” “你……你,我都生气了,你还说我可爱……你都不安慰人家,还在这里说风凉话。”说着说着,沈漫溪便面露了一份委屈之色。 见着后,叶翔连忙伸开双手,再度抱住了佳人。 “不要碰我,去找你的梦中情人去。”沈漫溪一边说着,一边在叶翔怀中挣扎。 叶翔哪能让怀中的人儿轻易逃脱,他一边紧紧抱着,一边说道:“梦中情人?漫溪,我的梦中情人就是你呀,你可是我最亲爱的小溪溪,咪咪咪呀。我一辈子都不会放手,我才不抱其他女人呢。” “你就知道糊弄我,那个柳梦璃才是你的梦中情人,我不是。” “柳梦璃?切,她算个啥。”叶翔作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道:“漫溪,实话告诉你,我喜欢柳梦璃这个游戏角色,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情,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小男生呢……所谓童言无忌嘛,我穿开裆裤的时候还暗恋过周慧敏呢,难道你就因为这样去吃周慧敏阿姨的醋?总之,那些都是我不懂事的时候,所犯的思想错误。”叶翔目光变得柔和,道:“知道吗?漫溪,在没遇到你之前,我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童,什么都不懂,天天只会唱儿歌吃奶糖,喝娃哈哈。自从那天在大街上第一次和你相遇后,我的整个灵魂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全身的毛孔和头发根根竖起,就像进化成超级赛亚人一样。总之,是你一下子让我成长了,长大了。你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天仙下凡一见钟情,什么叫想爱一个人爱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说到这,叶翔已面露深情。他注视着眼前的人儿,握住她的双手,郑重说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此情可昭日月,天地共鉴,永不言悔!” 这一通话语下来,沈漫溪的身体顿时酥软了几分,心中的酷意也是大减。她将脑袋在叶翔的胸膛蹭了一下,道:“你就会哄我,就只会哄我。” “我没有哄你。”叶翔直白的说了一句,继而握着佳人一只玉手,缓缓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他轻声问道:“漫溪,感觉到了吗?” “什么。” “心跳,我的心跳。” 沈漫溪不知道这个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轻轻“嗯”了一声。 叶翔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人儿,开口道:“知道吗?漫溪,我的心跳只有两种频率,一种是很快很快,另一种是很慢很慢。它很快很快的时候,是因为我在想你,担心着你,生怕你受到一点的伤害,也生怕你会不开心。我心跳很慢的时候,是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就像现在这样,我能够拥抱到你,感受你的气息,吸吮你的芬芳。那么我的一颗心,就会变得很安静很安静,很安宁了,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漫溪,你知道吗?因为你,我早已没有了一个正常人的心跳,你让我拥有了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东西……心跳的时候,就会很想你。” “哄我……又在哄我……”沈漫溪微微低下头,连说了两声,而第二声几乎细微到听不见了。这个男人的柔情弄得她有些不知所措,让她仿佛掉进了一个蜜罐子里,那颗芳心扑扑直跳,甜得不像话。 可以这么说,就算这个男人真的是哄她,她也认了。 “你认为我在哄你,好,从现在开始,我们两个谁也不说话,你的手就放在我的胸前,我要让你切切实实感受一下我的心跳,看我究竟哄了你没。”叶翔的语气没有一丝说笑,显得异常的认真。 沈漫溪看了那个男人一眼,随后将目光转向他的胸口,很用心的感受起了那个地方的动静。果然,正如那个男人所说,此时他的心跳很慢很慢,仿佛要停下来了,却在不经意间,又有一丝妙不可言的微动。 ‘难道真的因为我,让他没有了正常人的心跳,他心跳的时候,就是……就是在想我。”思绪到这,佳人的面颊泛起了一抹幸福的红晕。 就这样,他们谁也不说话,两颗心交织在一起,默然相处了十几分钟。 “叶翔。”忽然,沈漫溪打破了沉默。 眼前人儿情感的波动,叶翔自然尽收眼底,此时听到她那么温柔的叫自己,叶翔不由得想入非非:刚才我的一番真心话,肯定让漫溪非常感动,她又那么安静感受了我十几分钟的心跳,对我的情意肯定更加浓厚了。现在,她突然叫我,会不会是她压抑在心间的感情终于爆发了呢?如果真是这样,她接下来会不会闭上美丽的眼睛,然后对我情意绵绵的说一声,老公,吻我。啊!啊!我,我准备好啦! 想到这里时,翔哥的内心已呐喊了起来,显然充满了期待,但男子汉大丈夫要懂得矜持,所以,虽然心里很激动,但叶翔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一脸“矜持”回道:“漫溪,干什么?” “你去洗澡吧,脚真的很臭。” “……” 第二百六十六章 天哪 “丢手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边~大家不要告诉他~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丢……洗澡澡~洗澡澡~轻轻地脱掉我身上的衣服~大家不要偷看啊,快点快点脱掉呀~快点快点脱掉呀~”浴室内,叶翔一边欢快唱着歌儿一边脱着自己的衣服,很快,他的全身上下只剩下了一条黑色的三叉。 叶翔并没有急着脱掉三叉,而是走到墙角一块巨大的镜子前,摆了几个POSS,秀了秀自己丰满的肌肉。随后,他觉得意犹未尽,一摆脑袋,甩了一下额前的几根毛,便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年少多金,武功高强,女人喜欢,男人崇拜,天哪!这种人间绝症怎么就被我给染上了!”乱夸自己一通后,翔哥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将双手放在腰间,正准备脱下三叉展示自己的终极武器,突然,门外传来的一阵敲门声。 “谁啊?” “还能有谁?叶翔,开一下门。”门外传来了沈漫溪的声音。 “原来是漫溪啊。”叶翔大大咧咧说了一句,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双手捂胸,仿佛遭遇采花大盗的良家妇女一般,对着浴室的房门惊慌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听到那个男人作怪的声音,沈漫溪没好气道:“你这是什么语气,好像我要吃了似的。” “漫溪,不要生气。”叶翔道了一声,随即,换上了一副娇滴滴的腔调说道:“只不过人家正准备宽衣沐浴,你突然在外边叫人家,加上人家又是清白身儿,人家害羞嘛。” 沈漫溪有些受不了那个男人装腔作势的样子,不由重重道了一声:“你到底开不开门!” “开,当然开。”语出的同时,叶翔身形一闪,便来到了浴室门前,打开了门。他穿着一条黑色三叉的样子,顿时清晰的呈现了出来。 沈漫溪见着后,不由得一惊,连忙转过身,背着他道:“你,你怎么就把衣服给脱了,浴缸里的水都没放好,你干嘛就把衣服给脱了。” 看见老婆如此的害羞,叶翔“嘿嘿”一笑。他伸出双手,放在沈漫溪的肩上,用柔力将漫溪的身子缓缓扳了过来,一边扳着一边说道:“都老夫老妻了,见什么外呀。我只不过是袒胸露乳了一下,你害羞个啥呢?” 沈漫溪不敢面对这个样子的叶翔,将头低了下来,脸上露出一抹俏红道:“我,我才没有害羞呢。” 听到这话,叶翔脑海一闪,突然想起了小姨子唐晴的一句经典用语,不由借用过来,道:“对,从不害羞沈漫溪,清纯玉女苍井空。” “你……”声音入耳,沈漫溪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她的俏脸蛋也更加红润了。 在叶翔的字典里,老婆是用来疼爱和调戏的,见调戏得差不多了,他便收起坏笑,说起了正事:“漫溪,你叫我开门有什么事吗?” “这个,给你。”沈漫溪将一个装着牙刷非常精致的杯子放在了叶翔的手里,道:“你这个人一直没有好的生活习惯,如果没有一个人管着你,都不知道你会乱成什么样子。早晚刷牙,有利于牙齿和身体的健康,这是我为你新准备的牙刷和杯子,洗完澡后,记得刷牙。” “知道啦。”叶翔露出了一个幸福的微笑。随后,他想到了什么,便道:“对了漫溪,你那里有多的毛巾没?帮我拿一条来。” “你用我的就行了。” 叶翔听后,“哦”了一声,继而转头望向了浴室里面,发现浴缸旁边挂着两条浴巾。 “咦~漫溪,你怎么有两条浴巾呀。”叶翔问道。 “那条白色的是我的,那条天蓝色的是……”说到这时,沈漫溪转移了一下目光,不经意间,她的目光落在了叶翔三叉中心一个虎虎生威的凸点上,这让她在一瞬间呆住了,也止住了声。 叶翔突然发现漫溪不说话了,不由转回头看去,只见眼前的人儿不知为何发起呆来。叶翔仔细一看,终于发现漫溪的目光正落在自己下面的大宝贝上。 叶翔愣了一下,几乎同一时间,他的大宝贝有了反应。只见他三叉的中心部位,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凸点,然而此时此刻,那个凸点如同正在灌气的杜蕾斯,越鼓越大,最终,几乎要撑爆整个裤面了。 叶翔这汹涌澎拜的一勃,终于让沈漫溪醒过了神来。佳人顿时花容之色,她“啊”的大叫一声,连忙伸起双手捂住了眼睛,至于整个脸蛋,已红得像个诱人的大苹果。 “你,你又在作怪。”沈漫溪不忘道了一声,她的语气十分羞涩,又隐约有着那么一丝的兴奋。 听到这话,叶翔心里直喊冤枉,男子汉大丈夫虽然顶天立地,但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啊,当小兄弟不听话,兴奋的要抬头时,从古至今,有哪个男人能够立即把它给压回去?就算是名垂千古的孔圣人,也办不到吧。 古语有云,男人,食色性也。漫溪,到底是我作怪,还是你作怪呀,你“啊啊”,啊个毛啊,实话告诉你,老子忍你很久了! 这时,叶翔胸口的一团心火死灰复燃,他板着脸,叫了声:“漫溪。” “不要叫我,不要叫我,你好坏,好坏好坏的坏蛋。”沈漫溪并没有察觉到叶翔的异样,双手捂面,耍着小性子自顾说道。 叶翔懒得和她废话,直接伸出双手,抓住沈漫溪了玉手,然后向后一扯,佳人的面颊便重见了光亮。 “看着我,和你商量一个事情。”叶翔沉声说道,一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沈漫溪目不转睛看着叶翔,问道:“什么事啊?” “让我……”刚说到这,叶翔忽然止声了,并不是他不敢说下去,而是有了新的发现。他发现漫溪的目光虽然看起来很羞涩,但隐约中,又流露出了几分兴奋。 情圣的直觉告诉叶翔,这是女人发春的前兆啊。也就是说,无需自己提出那个要求,只需这么安静的站着,和眼前的人儿对望,不出一会儿,绝对有好事情发生。 ‘前面在沙发上时,漫溪心里有些不愿意,所以我才没有搞她的人。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不是我想推她,而是变成了她想搞我,如果我还客气的话,就太没有风度了。’ ‘至于我身上的伤……身上有伤就有伤呗,古语有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况且此时若是采摘了漫溪这朵人间极品,又不会死,只不过伤得更重而已,怕个鸟啊!’ 就在两人含情脉脉对望,马上要上演一出好戏的时候。 二楼一个房间的房门突然开了,一个穿着蓝色睡衣长得极美的女人,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朝着洗手间走去。步到楼梯口时,她看到沈漫溪正站在洗手间门口。 极美女人露出一个甜美笑容,正准备叫声“漫溪姐”,突然,她发现洗手间里边站着一个赤裸的男人,并且是一个熟得不能再熟日思夜想的男人。 “叶翔?是你!”极美女人情不自禁惊呼了一声。 当这个声音传来,叶翔全身如同触电般,剧烈颤动了两下,随即,他猛地转头看去,当楼上那个人儿的身影,布满整个视野时,翔哥整个人顿时石化了,至于他的内心,则传来了无尽的呐喊。 啊! 啊!! 啊!!!! 谁能告诉我,她,她她,唐牧谣……牧谣为什么会在这里? 2012年世界末日提前到来了?! 天哪!!! 第二百六十七章 佳人在旁 现在已到七月中旬,本是艳阳高照的好日子,昨晚下了一场雨后,今天不知怎的,天气变得冷了起来。 正午,叶翔缓缓睁开双眼,醒了过来。醒来的第一秒,他便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就是自己身上竟然盖着被子。 叶翔是了解自己的,踢被子可是自己不二的强项,通常晚上将被子盖上后,第二天醒来,它就毫无悬念的掉在了地上。但今天醒来,被子怎么还盖在自己身上呢? 难道说……今朝我就跟女人的大姨妈来了一样,一个月总有那么一两天,会与众不同的。 思绪到这,叶翔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有些无聊,索性不再多想。此时,他躺在床上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不经意间,叶翔的左手碰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他此刻还没有完全清醒,也没有思考太多,觉那样东西摸起来很舒服,便挪动手掌,在上面随意揉了两下。 “嗯啊。”一声娇吟忽然在耳边响起。 叶翔一惊,连忙转头看去,只见一个天仙般的女人正睡在自己身旁,而自己左手摸着的那团柔软东西,竟然是她傲挺的胸部! 这位天仙佳人正是沈漫溪,她原本是睡着的,在叶翔无意的逗弄之下,她秀眉微微皱起,“嘤咛”一声后,便缓缓睁开眼眸,醒了过来。 “漫溪,你,你怎么在这?”叶翔有些慌乱说道。那种神态、那份语气,就像古代一名正直老实的读书人,在怡红院喝醉酒后,第二天醒来发现身边躺着一个女人,从而变得惊慌失措,口舌结巴:姑,姑娘,你怎么在这! 面对这种突发事件,叶翔虽然表现得像一个正人君子,但他那只贼手仍然放在沈漫溪胸前的那一团柔软上,不舍得挪开。 感受到那个男人的侵犯,意外的是,沈漫溪并没有挣脱分毫,她俏面微红道:“今早我醒来了一下,到你房间看你,没想到你还是老样子,人在床上,整个被子却落在了地板上。这些天不知怎么的,天气好反常,越来越冷,你那么喜欢踢被子,就不怕着凉么?后来,我不放心你,帮你盖上被子后,就干脆睡到了你旁边,免得我走后,你又把被子踢到了地上。” 听到后,叶翔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道:“我是有踢被子的毛病,还是老婆大人关心我,大清早起来帮我盖被子,呵呵。要不……漫溪,你以后天天睡在我身边吧,这样我就没有机会踢被子了,也没有着凉的可能了。” “作怪。”沈漫溪面露一丝羞涩道出了两个字,随后,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我今早来你这儿,你不知道么?” “我睡得跟死猪一样,知道个毛。”叶翔回答道。 沈漫溪好奇问道:“你们修炼的人,感官不都是很灵敏的么。我又不会什么屏息之术,来到你身边,你应该能感觉得到的啊。” 叶翔听后,想了想便道:“我的身体是这样的,当睡着后,有人想害我或者危险临近时,我的身体才会警觉,然后被迫醒来。如果来的人,没有一点害我的心思,那么我的身体也就会处于放松的状态,所以才感觉不到。总之,这件事情说明我的小溪溪,心里一定很爱很爱我,所以我的潜意识才生不出一点警惕来。漫溪,我好感动哦。”声落,叶翔便伸展双手,将眼前的人儿拥入了怀中。 沈漫溪轻轻挣扎了一下,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老是动不动就喜欢抱我。” “天赋人权,给老婆温暖,是老公天生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及责任。你是我老婆,我要对你负责嘛。” 沈漫溪听后,心中涌现一丝甜蜜,道:“你又在乱叫,谁是你老婆啊。” “老公,今晚我这里下起了雨,突然变冷了,你在哪里?我好想你哟。”叶翔学着沈漫溪的声音,念起了昨夜她给自己发的一条短信。 沈漫溪听后,面露一抹好看的红晕,道:“你又在作弄我。” “对呀,我又在作弄你,弄到你酥,弄到你麻,弄到你又酥又麻。”叶翔一脸坏笑说道。 沈漫溪被这个男人弄得心里有一点痒痒的,她怕再这么下去,自己会像今天凌晨一样,被挑逗起来,然后想……简直羞死人了。此时,沈漫溪仰头看了看不远处的窗台,便道:“天这么亮了,太阳都晒屁股了,既然醒了,我们就起床吧。” “不,我还要抱一会儿嘛,我给老婆温暖,老婆也给我温暖,我觉得好享受哦。” “不要作怪了,已经到中午啦,该吃饭了。你不饿,我可是饿了。” 听到这话,叶翔脸上坏意不减,道:“要我放过你也简单,给我连亲三口,怎么样?” “就知道占我便宜。”沈漫溪撅起小嘴说道。 叶翔悠哉说道:“那你给不给我占呀。” “你这个坏蛋。”沈漫溪道了一句,继而小声而又快速的说出了三个字:“快点亲。” “遵命!”叶翔一本正经说道,随即,便把嘴嘟得老高,一边发出“呜”的声音,一边朝着眼前人儿娇艳欲滴的脸蛋凑了过去,眼前叶翔就要完成第一亲。 就在这时,房门那边忽然传来一声轻响。 “叶翔,起床吃……”唐牧谣推门而入,当看到床上的一幕后,她的声音便戛然而止了。佳人怔了一下,随即,露出了一丝僵硬的笑容,道:“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声落,“嘭”地一声,房门快速的合上,唐牧谣逃一般的离开了。 “都是你,喜欢作怪,让牧谣看见了……羞死人了。”沈漫溪注视着叶翔的胸膛,一边说着一边轻轻的捶了两下。然而话音传出,却不见叶翔回应。 沈漫溪不由仰头看去,只见此刻的叶翔,心思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他一动不动看着房门那边,嘴巴微微张着,整个人发起呆来,全然没有了先前嬉皮笑脸的样子。 女人的直觉,让沈漫溪觉察到了什么,她也不再说话,娇美的容颜粘上了一丝淡淡的忧伤。她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然后走下了床,期间,佳人的嘴角轻微蠕动了一下,发出了一缕只有她自己能够听到的叹息之声。 这一天,注定不会平静。 第二百六十八章 怕死了 今天凌晨,叶翔和唐牧谣的第一次碰面,比想象中的要平静一些。 见着那个男人后,唐牧谣在楼梯口呆了几秒,随后,连洗手间也不上了,便急忙转过身子,奔回自己房间,把门紧紧反锁了。那个封闭的空间内,不知道是怎样一番光景,总之,伊人憔悴,是在所难免的。 至于叶翔,和唐牧谣一样,在见到对方第一眼后,也发起了呆来,一旁的沈漫溪连叫了几声,他才回过神来。之后,和沈漫溪简单说了几句,叶翔便进浴室洗澡去了。洗完澡走出浴室时,他和守在外边的漫溪又说了几句,便径自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身心疲惫,但躺在床上时,叶翔并没有立马睡去。突然见到了牧谣,他怎么还睡得着?叶翔在床上翻来覆去,胡思乱想,心乱如麻,整个脑袋仿佛要炸开了一般,就这样,足足持续了一个多钟头。 有道是,物极必反。想得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最终,叶翔反而平静了下来,只觉得头昏昏沉沉的,于是,他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并且睡得还挺香。 今天中午刚醒来时,叶翔感觉神清气爽,凌晨偶遇唐牧谣的事情在脑海里淡去了许多,所以,他才有心情和沈漫溪一边调情,一边抓抓摸摸。 然而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件好事发展到高潮时,唐牧谣突然推门而入,将一切都看在了眼里。然后,牧谣简单说了一句,便带着僵硬而又苦涩的笑容,就那么离开了。 一想到这,叶翔的心里真不是滋味,所以他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了很久很久。沈漫溪起床离开后,他依旧躺在床上,望着那扇房门发呆。 ‘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天生的情圣。情圣,都是逼出来的。面对现实吧,叶翔,昂首挺胸走出去,去到那两个女人跟前,接受来自命运的作弄和审判吧。’ 此时,叶翔的心里传荡起了各种各种的声音。 ‘怕?有什么可怕,叶翔,这些年来你在外边打打杀杀,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人没有扁过踹过?什么祸你没有闯下过?你流了多少血多少的汗,却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如今,只要你面对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家,难道你还怕了不成!’ ‘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黑暗。有树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少年哟!不要在阴影中迷失彷徨,向着有光的地方前进吧!’ ‘………’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处女膜破了,尚且可以补!妈拉个巴子滴,不能再这么窝囊下去了,老子还真不信这个邪,能灭辕门,还搞定不了两个女人!? 当思绪流转到这,叶翔感觉一股霸气在自己身上油然而生,他猛地坐起身子,抓起被子往旁边一掀。顿时,薄薄的被单向一旁高高的飘起,最终完完全全落到了地上。 在翔哥的字典里,被子的亲戚果然不是床,而是地板。 这时,叶翔一脸深沉的走下床,他快速将衣服穿好,随即,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一步一步朝着房门走去, 许多年后,当一代情圣叶翔回忆起这一幕时,就会淡淡的说上一句:这个样子的我,的确很像一个2B。 刚走出房间,一阵香味便扑鼻而来,叶翔向下望去,只见一楼大厅的餐桌上,正摆着几道精美的食物,香味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吧。 叶翔迈开脚步,走了下去。 一楼的厨房内,一位佳人正系着围裙,在燃气灶前细心的炒菜。另一位佳人则打开消毒柜,在里面拿出了三副碗筷,随后,佳人转过身,朝着大厅的餐桌走去。 做菜的正是唐牧谣,而准备碗筷的,是沈漫溪。 很快,沈漫溪来到了餐桌前,她看到叶翔正好走下楼梯,不由问候了一声:“起来了。” “嗯。”叶翔一脸老实的样子,回答了一声。 “去漱口吧,准备吃饭。” 叶翔“哦”了一声,便朝着洗手间走去了。 这时,唐牧谣已将最后一盘菜做好,她端着菜来到餐桌前,将它放好。随后,看着叶翔远去的背影,对沈漫溪说道:“漫溪姐,叶翔怎么了?走路低着头,好像是失了魂一样。” “我也不知道,前面还好好的……总之,他这个人就是这副德性,比天书还难懂。”沈漫溪回答道。 听到这话,唐牧谣不再言语,她忽然有些伤感,在心中念道:叶翔,你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的出现吗? ‘叶翔,是因为她来了,所以你才变成这个样子的么?’与此同时,沈漫溪也在心里念了声。 随后,两个女人似有默契般,互相看了眼,当接触到彼此的目光,她们微微一笑。气氛不知为何,变得有些怪异了。 叶翔走进洗手间后,猛地洗了一把脸,随后,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表情僵硬,双眼无神,就像一个被用过的避孕套,一个字:挫! 叶翔想起了先前在房间里时,自己还在心里说出了“能灭辕门,还搞定不了两个女人吗”这样的豪情壮语,然而刚才下楼,仅仅面对一个沈漫溪,自己心中好不容易码起的那道“万丈豪情”,便顿时如同被飞机撞上的世贸大厦,“轰”地一下就倒塌了,以至于刚才和漫溪说话,只会说出“嗯”“哦”这样的呆板语言。 叶翔觉得自己这种精神状态,就跟阳痿似的,真叽吧失败! ‘接下来,我就要和她们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吃饭了,哎!’ 心里念到这,叶翔猛抚一把水,再次狠狠冲了把脸。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搞不明白,自己的心里,为什么会这么不安,这么的害怕,真是活见鬼了! 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叶翔在洗手间里面磨磨蹭蹭,弄了一会儿后,就出来了。 餐桌前,沈漫溪和唐牧谣已经就坐,三人的碗里面,都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叶翔走过去,坐在了中间的位置,没办法,碗摆在那里,不去那不行。如果可以的话,叶翔真不想坐在这两个女人中间,最好能够离她们远远的。 没错,哥就是胆怯,就是想逃避。说句不争气的话,恨不得地上裂开一个洞,能够让俺钻进去,避避风头。 餐桌上的饭菜,对于三个人来说,还是很丰盛的,两荤三素一汤。“两荤”是青椒炒肉丝和糖醋鱼,“三素”是油闷茄子、凉拌藕片以及清炒油菜花,至于“一汤”,则是非常简单的西红柿打蛋汤。 虽然都是一些家常小菜,但因为是音乐女神亲自下厨,所以含金量不是一般的高。如果此时这桌饭菜拿出去拍卖,十万块尝一口,相信也有大把的人愿意出这个钱。 在很多人心里面,只要打上“唐牧谣”这个标签的东西,都是无价的,何况是她亲手做的饭菜。 然而叶翔,显然不关注这些。从坐下开始,他便低着头,不看身边两位绝美人儿一眼,而是一动不动盯着面前的餐桌,仿佛那里有宝贝一般。 “吃饭吧。”这时,沈漫溪开口道,随后看了叶翔一眼。 “哦,吃饭。”叶翔附和了一声,便拿起碗筷,往嘴里扒了一口干饭。他依旧不看任何人,眼睛始终往下望着。 扒完饭后,叶翔伸手用筷子夹了根青菜,送进了嘴里,然后又扒了一口饭;随后,他用筷子夹了一个藕片,吃了藕片后,又往嘴里送了口饭;饭还没嚼完,他便迫不急待伸筷往糖醋鱼上夹了一团肉。正准备送进嘴里,叶翔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劲,不由抬头看去。 只见两女目不转睛看着自己,自己碗里的饭都少一半了,她们却连筷子都没有动,碗里的饭依旧堆得满满的。 “唔唔唔?”叶翔原本想问一声“怎么呢”,然而张口时,却发现嘴里堆满了饭菜,把面颊两边胀得鼓鼓的,这种样子,还怎么说话啊。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叶翔心里太紧张了,所以刚才只顾往自己嘴里送东西,却根本没有嚼什么,以至于食物并没有吃下去,都留在了他的嘴里,然而,他却浑然不觉。 但沈漫溪和唐牧谣却清清楚楚看在了眼里,这个让她们牵肠挂肚的男人,还真是不省心,吃个饭,还这个样子,哎…… 此时,沈漫溪抽出一张纸巾,抹去了留在叶翔嘴边的一粒米饭,没好气说道:“你刚坐牢出来的啊?吃那么快。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老婆为自己擦嘴的这个举动,还是让叶翔感到十分温馨的,如果不是唐牧谣在这里,估计他就要有所行动了。 ‘但现实摆在眼前,让我心爱而又心碎的牧谣就在旁边,我那一万点的战斗指数瞬间降到了零,哎,现实就是一个逼良为娼的老鸨,硬是想把老子弄成婊子,靠!’ 这时,叶翔运转内力,强行将嘴里的食物咽进了肚子,期间,还打了一个饱嗝。随后,他看了唐牧谣一眼,摸着后脑勺说道:“可能是牧谣做的饭菜太好吃了吧,我吃得都有些流连忘返了。” ‘哼,臭叶翔,你终于对着我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哑巴了呢。’见到叶翔开口,唐牧谣不由在心里说了一句。 “其实,我也是刚学做饭,就只会弄几样小菜,哪有那么好。”唐牧谣很淑女的说道 “不要谦虚,很好吃就是很好吃嘛,我如果骗你,我儿子就是你生的。”叶翔随意接了一句,讲完后,他心中一惊,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的就用了一句习惯用语。 ‘我亲表妹的,我怎么就说出了‘我儿子就是你生的’这样的话呢?哎,都怪我平时哄女人哄太多了,所谓习惯成自然,现在本哥哥只要随便说一句话,都暗合着泡妞之道,妈的,真是想不做情圣都难呐。’叶翔心中念道,忽然发现自己的状态好转了不少,不再那么害怕了,战斗指数开始稳步上升呀。 等到我的状态完全回复过来,到时会是怎么一幅场景呢?一龙戏二凤? 第二百六十九章 你说啊 中午的这顿饭,三人还是吃得很温馨的。 由于叶翔的状态莫名其妙的恢复了过来,接下来的时光,他开始一边吃饭,一边和两女有说有笑。期间,叶翔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唐牧谣对自己的态度很友好,问什么答什么,偶尔说到开心处时,她还会娇笑一声。 这让叶翔感到有点怪,总之,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凌晨的时候,牧谣撞见了自己赤裸着身子在洗手间门口与漫溪对望,而不久前,自己和漫溪躺在同一张床上,在房间里调情时,又被她逮了个正着。出于吃醋是女人的天性,按理说,这个时候的牧谣应该生着闷气,不理我才对,怎么现实却截然相反呢? ‘难道……难道是因为她变了心?现在对我的感情没有从前那么强烈了,所以看见我和别的女人东搞西搞,她也觉得无所谓了?’ 胡思乱想到这,叶翔惊出了一身冷汗,心中也涌现了一份失落感。但很快,他仔细一想,又觉得不是这样的,因为他能感觉得到那个女人对自己还是存在很深的情意的,虽然她现在还没有表现出来,但凭借内心深处的那份感觉,叶翔认定,牧谣的那颗芳心,一直为自己颤动着。 ‘现在牧谣这样对我,不是很好吗?如果她真像我想的那样,对我不理不睬的,我心里肯定不快活。现在她像老朋友那样和我聊天,和我有说有笑的,我却在想,她是不是不爱我了。哎,我怎么突然觉得,有时候的我,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的贱啊。’叶翔在心里给自己做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这顿饭,大概吃了半个多钟头,桌上二荤三素一汤,除了糖醋鱼和西红柿蛋汤还剩一点外,其他的都被消灭干净了。其中大部分饭菜,都进了叶翔的肚子里,他只要一想到,这些都是牧谣亲手做的,就吃得特别香。 这时,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从不远处的一个白色包包里传来。沈漫溪看了一眼沙发那边,便站起身子道:“我去接个电话。”声落,佳人转过身,迈开了优美的步伐。 此时,叶翔端起最后一碗西红柿蛋汤,“咕噜咕噜”的喝进了肚子里。他意犹未尽的抹了一下嘴,然后将碗放在了桌上。 唐牧谣见到后,站起身子,正准备收拾碗筷。 “我来帮你吧。”叶翔同一时间起身说道。 “不用了。”唐牧谣淡然道了一声。 叶翔注视着身边的人儿,道:“就让我来帮你吧,顺便我们……聊聊。” 唐牧谣听后略微一怔,随后,他抬头看了看叶翔,只见那个男人面目虽然柔和,眼神却十分的坚定。 佳人叹了口气,继而轻声“嗯”了一下。 听到这个答复,叶翔露出一个欢快的表情,立马动起手来。很快,两人便把餐桌清理干净了。随后,叶翔跟在唐牧谣屁股后边,来到了厨房。 两人并排站在洗碗池前,清洗着餐具,起初谁都没有说话。 “牧谣,你什么时候学会干这些的?”这时,叶翔打破了沉默。 “二个多月前。”唐牧谣简单回答了一声。 叶翔听后,想了一下,自己强行占有牧谣的那一天,正好距离现在两个多月。牧谣,从那以后,你就开始学洗碗做饭了么。 “为什么要学这些活儿?”叶翔问道。 “我以后要嫁人的,自然要学会做家务活。” “这些事情可以交给下人去做。” “不。”唐牧谣摆了摆头,语气粘着几分情意道:“我老公吃的饭,我一定要亲自煮,他穿的衣服,他用过的碗筷,我也要亲自洗……”说到这,佳人便不再说下去了,而是瞄了眼身边的那个男人。 “傻瓜。”叶翔淡淡说出了两个字,心中却是万千滋味。 “我不傻。”唐牧谣说了一声,随后道:“洗碗是我们女人干的活,你一个大男人还是别洗了,我来吧。” “不。”叶翔面露一份固执,道:“我以后要做别人老公的,老婆那么辛苦为我做饭,为我洗衣服,我不能让她太累着,至少她进厨房洗碗的时候,我要和她一起!”说完后,叶翔停下手中的活儿,转过身,直直看着面前的人儿。 唐牧谣不为所动,继续盯着洗碗池,清洗着手中的餐具,她露出一抹笑容,道:“那漫溪姐一定会很幸福吧。”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抹笑,是多么的苦涩。 这份回答,不知道为什么,让叶翔心里隐隐作痛,他连忙开口:“牧谣,我……”却又欲言又止 “不要说了,什么都不要说。”仿佛知道对方要说什么,唐牧谣忽然有些慌乱。 “不!我就要说。”叶翔从胸口提起一口气,道“牧谣,我……” 刚说到这,叶翔的声音便戛然而止,因为他看见面前的牧谣,放下了手中正在清洗的餐具。然后,她缓缓转过身子,面对着自己,目不转睛的与自己对望着。 “你说啊!你倒是说啊!”唐牧谣发泄式叫了一声,她的声音很大,语气也非常之重。 正如叶翔所想,牧谣并没有变心,还是很爱他的,一直都很爱他,并且是越来越爱。今天,唐牧谣无意之间,连续两次撞见叶翔和沈漫溪在一起缠绵的情形,她并非不吃醋,而是心里很痛很痛,但牧谣知道,现在不是发作的时候,所以只能将这份巨大的痛楚,深深掩埋在了心底。 刚才在餐桌前吃饭时,她有说有笑和叶翔聊天,这迫使她的坚强,已到底线了。如今,在叶翔苦苦相逼之下,她发觉自己再也忍不住了,再也无法坚守那条底线了,所以,她掩埋在内心多时的情感终于爆发了!。 向来温柔可人的牧谣,突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叶翔心里自然极为疼惜,也有一份深深的愧疚。唐牧谣的那一声“你说啊!你倒是说啊!”,瞬间抽空了他全身的勇气,原本心里准备好说出的话,立马就卡在喉咙里了,不上不下的,让他异常的难受。 一时间,叶翔竟然不知所措。周围的空气,在两人无声的对望中凝固了起来,仿佛要让人窒息了一般。 此时,沈漫溪正好打完电话走进了厨房,见到两人的样子有些奇怪,不由问了一声“怎么了?” “没事。”叶翔和唐牧谣异口同声道,谁都没有挪动目光,依旧对望着彼此,不去看沈漫溪一眼。 “你们在干什么呢?”沈漫溪又一次问道。 “洗碗。”两人似有天生的默契,在同一时间,回答出了相同的字眼。 沈漫溪微微一笑,道:“我来帮忙吧。” “不用了!”两人似乎有些不耐烦,这一声“不用了”,语气有一些重。 声音入耳,沈漫溪微微一惊,看着两人,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这时,叶翔和唐牧谣意识到了自己言语中的失态,回过了神来。 “漫溪姐,我的意思是说,碗洗得差不多了,不用辛苦你了。”唐牧谣转头看向沈漫溪,面露一丝尴尬说道。 “对,漫溪,我也是这个意思。”叶翔连忙附和了一声。 沈漫溪开口道:“那可不行,牧谣,你可是客人,让你帮我们做饭吃,已经很失礼了,怎么还能让你洗碗呢?” 唐牧谣听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漫溪姐,你见外了,咱们姐妹还分谁和谁,洗碗做饭,都是我应该做的事情,你这么客气干嘛。” 话音传出,叶翔非常认同牧谣这句话,不由在心里说道:对,对,你们姐妹还分谁和谁啊,有夫同享,有难同当嘛。 “我还是找点事做吧。”沈漫溪一边说着,一边环顾起了四周,最终,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燃气灶上面。 “那里有点脏,我找块抹布去擦擦。”佳人道了一声,便朝着那方,迈开了优雅的步伐。 唐牧谣不再说什么了,转过身,面对着洗碗池,继续进行着未完的工作。 接下来的时光,气氛突然之间变得很静、很静,唯有“哗哗”的流水声和布擦拭不锈钢那丝轻微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叶翔站在原地,看了看两个女人,发现她们的心思显然没有在手中的活儿上。先拿漫溪来说,她拿着抹布在同一块地方来回擦啊擦,那里已经被擦得很光亮了,她依旧擦啊擦的,仿佛能擦宝贝一般,至于她的眼睛,根本没有去看燃气灶,而是飘向了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而唐牧谣,一个盘子用水冲了七八遍,还不舍得放进消毒柜,依旧在那冲啊冲的,而她的双眼,呆呆的盯着水龙头流出的水花,仿佛那片水花,寄托了她的哀思,每流逝一分,她心中的伤痛就会减少了一分…… 叶翔觉得,作为一个大男人,面对这么怪的氛围,是时候站出来,打破宁静,重拾激情。 这时,叶翔张开口,用询问的语气说道:“我们,我们等下去逛街吧。” “好!”两女立马回过神来,异口同声道。 第二百七十章 好笑 下午一点半,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车驶到了市中心一座大型停车场内。随后,车门开启,三个人走了下来,为一男二女。 男的理着一头短碎发,穿着一身休闲装,给人的感觉……咋看之下,他是一个普通的帅哥,仔细一看,会发现他比普通帅哥还要帅一点,再仔细一看,又会觉得他比普通帅哥还要帅一点后还要帅一点。总之,这个男青年属于耐看的类型,越看越帅气,越洒脱。 二名女子其中一位穿着一条紫罗兰花边连衣裙,下面是一双黑色的长筒靴子,尽显典雅高贵。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一般披洒在她肩上,略显柔美。她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薄薄的双唇犹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她最惹人着迷的是那副完美的身材,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的赘肉,杨柳细腰,凹凸玲珑,那坦露出来的肌肤白皙无暇,仿佛蕴育在天地间的稀世美玉。总之,这是一位光彩照人的绝美人儿。 至于另外一个女人,头戴着一顶天蓝色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她的脸上还戴着一副硕大的粉红色太阳眼镜,遮住了大半边容颜。她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身是一件蓝色的T恤,上面还印着一句粉色的英文字母:That’s—very—hot,至于下身则穿着一条卡其色的七分裤,露出了一小截晶莹白皙的玉腿。尽管看不清这个女人的容颜,但她的风采绝对是世间仅有,让人第一眼见着就会认为,她一定很美,惊人的美丽。 这三人,正是叶翔,沈漫溪和唐牧谣。 这时,他们已经离开停车场,来到了白沙市商业步行街。 对于这个地方,叶翔很是记忆犹新,记得一年多前,大概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和漫溪以及牧谣来过这里。 只不过那时,他与两女的关系并没有现在这么亲密,他和牧谣正是在那一天认识的。至于漫溪,因为自己不小心偷看了她洗澡,被她认定为了色狼,于是,她不让自己走在她们身边,而是跟在了她们后面,就跟一个小跟班似的。这让叶翔当时心里有些郁闷,如果不是走在后面一低头就能看见前面两个好翘的屁股,他早就不干了。 如今,人还是那三个人,但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命运所摆弄的缘分,还真是奇妙啊。 从下车起,沈漫溪的双手便抱着叶翔一只手臂,像小女人一样依偎在他的肩上,甚是甜蜜。至于唐牧谣,自然走在沈漫溪旁边,看到这一幕,她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只是默然的走着。 漫溪的身体十分柔软,身上还会散发出好闻的幽香,叶翔挨着佳人,却没有半分心思关注这些。原因很简单,牧谣就在身边。 很早以前,叶翔就明白一个大大的道理:女人的容忍是有限度的。现在他和漫溪这个样子,牧谣的心里肯定不好受,如果让这份“不好受”积累下去,叶翔还真怕某个时刻,量变引起质变,牧谣突然发作起来,走上前“啪”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然后一脸楚楚可怜的样子,大声嚷道:“叶翔,你这个负心的男人,我恨死了!”说完后,那个女人便哭了出来,不容自己说话,就转过身子,头也不回哭着跑开了。 只要一想到这,叶翔全身的神经就绷得紧梆梆的,在神经的带动下,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僵硬起来……步伐僵硬、表情僵硬、呼吸僵硬……总之,除了下面的“小叶翔”是软的,其他的都硬了。 才两个女人就这么麻烦,叶翔觉得自己以后喜欢的女人绝对不能超过一百个,不然下场一定会很惨的。 三人来到步行街后,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走着,气氛出奇的安静。 女人只要一安静下来,就喜欢东想西想,叶翔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他在心中念道:目前情况对自己不利,牧谣在那里生着闷气,不能让她东想西想下去了,不然等会她真的发作了,那就不好玩了。 这时,叶翔清了下嗓子,开口道:“我给你们讲一个笑话吧。” “好啊。”出声的是沈漫溪。至于唐牧谣,仿佛没听见一般,依旧低着头,安静的向前走着。 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从前有一家精神病院,有一个护士名叫小咪,她发现有一个精神病人每天都会在一个空鱼缸里钓鱼。有一天,小咪开玩笑地问那个精神病人,你今天钓了几条鱼啊?没想到精神病人听后,突然跳起来叫道,你脑子有毛病啊,没看见鱼缸是空的吗!” “咯咯!”叶翔刚说完,沈漫溪便忍不住笑了两声。 唐牧谣一脸茫然的抬起头,看了沈漫溪一眼,道:“漫溪姐,你在笑什么啊?” 沈漫溪回答道:“叶翔刚才讲的笑话,好好笑。” 唐牧谣听后,将目光转向叶翔,摆了摆头道:“不好笑。”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没有丝毫的芥蒂,他目光柔和看着佳人,似有感触,在心中默默念了一声:不好笑,是因为没有北极熊。 这时,叶翔转回头,望向前方的道路,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雪地里有两只北极熊,一只是老爸,另一只是儿子。老爸问儿子,如果我把你的一只耳朵割掉,你会怎么样……儿子回答道,那我会听不见……老爸听后满意点了点头道,嗯嗯,回答正确。随后,老爸又问,那如果我把你另一只耳朵也割下来,你会怎样……儿子回答,那我会看不到……老爸开始紧张了,说道,你怎么会看不到呢……儿子回答,因为眼镜会掉下来。”说完,叶翔一脸平静,仿佛讲的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段深沉的记忆。 此刻,他转过头看向了唐牧谣,几乎同一时间,牧谣转头看向了他。 “好笑。”佳人轻声说出了两个字,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如果不是此时她心里有些乱,她一定会笑得花枝招展的,因为对她来说,真的很好笑。 至于叶翔,凝视着佳人的笑颜,心里回荡起了一个声音:牧谣,你一直都没有变,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时的那个样子,只喜欢冷笑话,有北极熊的冷笑话。这样的你……这么可爱的你,叫我怎么不去爱? 第二百七十一章 购物 对于叶翔来说,陪女人逛街,其实可以当做一项泡妞的户外活动。只不过如今,他却没有了这份心思,原因很简单,两个小醋坛子就在身边,虽然表面还算风平浪静,实际上,那暗中涌动的醋意,简直势如火星撞地球啊。 虽然哄女人是叶翔不二的强项,但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哄的。若是跟这个说甜言蜜语,那么,另一个女人心里肯定不快活。若是跟另一个说甜言蜜语,那这个女人心里也肯定不快活。如果跟这个女人说一会甜言蜜语,再跟那个女人说一会甜言蜜语,那么最终,两个女人的心里都不会快活。 没有一个是好结果,老子还哄个屁啊! 其实,翔哥的战斗力,只有单独面对一个女人时,才能百分之百的发挥出来。叶翔一直都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很专一的男人,对身边的每个女人都很专一。 本着“专一”原则,一路上,叶翔的话都很少。大部分时候,都是漫溪或者牧谣提问,他来回答,并且回答得很简洁。总之,他整个人老实得就像一个2B。 按照原来的计划,这次逛街二女要来一次大采购,主攻专卖店的夏季新款服饰和漂亮的包包。就在二女一脸兴奋要奔向第一家店铺时,沈漫溪不经意间发现叶翔今天穿的衬衫掉了一粒扣子。 这件衬衫叶翔都穿两年了,那粒扣子早就掉了的,他觉得没什么大不的。然而沈漫溪发现后,却惊呼了一声,并且立马告诉了唐牧谣。牧谣听后,也是惊呼一声。随后,二女一致认同,这件衣服不能再穿了,叶翔得换件新衣服。 丢掉这件跟了自己两年的衬衫,叶翔还真舍不得,好歹也是二十八块五毛买的,记得当时他还和店家讨价还价了半天,扔掉可惜啊。 其实二女不知道的是,叶翔不仅身上的衬衫掉了一粒扣子,他下面穿着的那条米黄色的休闲裤,扣子也掉了,并且他今天还没有系皮带,因为有拉链的存在,所以裤子才没有掉下来。如果拉链突然“咔嚓”一声坏了,那就好玩了,大街上掉裤子,这种事情,就算脸皮比钢板还厚的翔哥,也会尴尬的。 最后,二女决定,今天的大采购计划取消,改为“叶翔形象大改造计划”。 叶翔从前一直以为,女人只有在买自己衣服时,才会精挑细选。然而令他大跌眼镜的是,漫溪和牧谣在男士精品店替他选购衣服,即使是一条领带,也会从成色、大小、原料、外形方面进行深刻的研究,热烈的讨论。当终于选定一条后,他们又会取下十几件衬衣,横向排列在一起,一一与领带对照,再次乐此不疲的探讨。而衬衣过后,又是更多的西装……最终,在叶翔捶墙自虐几个回合后,二女终于为他选定了第一套衣服。 叶翔本以为就这么完了,没想到走出这家店铺后,她们又去到了另外一家,继续按照先前的程序为自己挑选第二套衣服。期间,叶翔躲在一个角落里,悄悄从胸前的玉佩中拿出《情圣宝典》,写下了这么一段话: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是祖宗十八代都折翼的天使,你们伤不起! 选完第二套衣服后,等着叶翔的,还有第三套,第四套……并且让叶翔郁闷的是,结账的时候,两女还不要自己掏腰包,拿出信用卡争着替自己付钱,这迎来了不少店员和顾客诧异的目光,搞得自己跟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似的。 最终,叶翔的双手被花花绿绿的大小提袋完全占据,他算了一下,从小到大穿过的新衣服,都没有这两个女人今天给自己买的多。虽然期间被她们弄得有些抓狂,但同时,也有着一份小感动。 很快,到了傍晚时分,迷人的夜色降临大地,给了辛劳的人们一份浪漫的享受。三人并排缓缓走在步行街上,沈漫溪告诉叶翔:她在少女时代就怀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一边是昔日的好友,一边是最爱的恋人,在某个时刻,能够一起在星空下漫步。 叶翔身为男人,虽然无法体会这种小女人的矫情,但听完漫溪的话后,他的内心世界不知为何多了一份颤动。叶翔望着步行街已开启的七彩霓虹,突然发觉它们是那么的光彩夺目,而周围的高楼大厦、行人花草亦变得美妙动人。感觉到这些,叶翔身心上的疲惫已是荡然无存,留在心底的,唯有一份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 气氛不知不觉的温馨起来,走在另一边唐牧谣心中却有些苦闷,因为这份温馨来源于叶翔和她身边的漫溪姐,与她并没有干系。 她受不了,实在是受不了啦! 这时,唐牧谣突然停下了脚步。 感受到闺蜜的动作,沈漫溪微微一惊,也跟着止住了步子。她将目光转向唐牧谣,道:“牧谣,怎么呢?” 唐牧谣并没有作声,而是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双美眸直直凝视着叶翔。 顿时,叶翔冷汗直冒,他转头左看了一下,右看了一下,极力躲避佳人的目光。 “牧谣,你在看什么呀?”最后实在躲不过了,叶翔索性摆正脑袋问了一声。 唐牧谣依旧不语,忽然,她迈开步子,朝着叶翔走来。 一步,两步,三步……对于叶翔来说,简直步步惊心! 此刻,唐牧谣已经步到了叶翔跟前,两人无声的对望着。 一秒,二秒,三秒……秒秒窒息! 叶翔的整颗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了,他心中有些苦涩的念道:不就是一耳光吗?来吧,我准备好了,这是我应得的! 唐牧谣的手微微颤动着,缓缓的举了起来,举到一半时,忽然停了下来,向叶翔的一只手落了过去。 佳人轻声叹了口气,道:“我来帮你提一些吧。”声落,她便用力一扯,在叶翔手中抢过了两个手提袋。 美丽的牧谣终究还是妥协了……她是那么的善良,宁愿将所有的苦闷都咽进肚子里,宁愿自己一个人受到伤害,而不愿去伤害更多的人。 这一系列的动作,让叶翔的后背,早已惊出了一声冷汗,把身上的衣服都染湿了。不过还好,那个女人最终适可而止了。这让叶翔觉得,咱家的牧谣就是乖,知道及时刹车,给未来老公一个天大的面子! “哈哈!那个……牧谣,你真会开玩笑啊,你盯着我看,我还以为脸上有饭粒呢。”这时,叶翔想缓解一下尴尬的氛围,摸着后脑勺道了一句。 声音传出,唐牧谣沉默无声。至于沈漫溪也不说话,刚才两人的异常举动,她全看在了眼里。漫溪并不是愚笨的女人,相反,她很聪明,只不过一些事情,心照不宣罢了。 总之,只有叶翔一个人站在那里傻笑。 “时候不早了,我们找个地方用餐吧。”沈漫溪淡淡道了一声,便不理会二人,朝着一方迈开了优雅的步伐。 第二百七十二章 三次表白 三人最终来到了一家西餐厅,先前那种尴尬的氛围,随着时间的推移,冲淡了许多。 走进这家餐厅时,叶翔觉得有些眼熟,不由问道:“漫溪,我怎么觉得这个地方我好像来过?” 沈漫溪开口道:“你不记得了,一年多前,我们三人第一次逛街,中午就是在这里用餐的。” 叶翔听后,右手放在脑袋上抓了抓,还是没有记起来。 这时,一旁的唐牧谣提醒道:“我记得,你还点了一份三分熟的牛排。” 提到三分熟的牛排,叶翔立马想了起来,连忙道:“对对,我想起了,我的确就是在这里点了三分熟的牛肉。因为当时你们点的是七分熟的牛肉,我就在想,七加三正好等于十,多么有意境的组合啊,所以我就点三分熟的牛肉了。” 叶翔刚说完,唐牧谣抑不住“噗嗤”一笑。 ‘无论心情多么的糟糕,他总是能在不经意间逗我开心。叶翔,你仿佛就是我今生命里注定了的冤家。’佳人在心中默然念道,有几分伤感,又似有几分悸动。 “这个世上,也只有你会做出那么无聊的事情来。”沈漫溪表情平静道了一声。 声音入耳,叶翔并不说话,只是有些害羞的低着头,习惯性摸了摸后脑勺。 沈漫溪看了他一眼,便将头侧到一边,不去看那个男人。至于佳人的表情发生了变化,她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甜美笑意。漫溪在想,这个男人这种样子还真是可爱,让人有一种冲动,恨不得在他脸上狠狠揪一把。 ‘他和牧谣不清不白的,我原本想生着闷气,不去理他。没想到这么快,就生不起这个气来了。叶翔,你就是我今生命里的冤家。’默念到这,沈漫溪心中涌现了一份无法言喻的滋味。 这家西餐厅的环境非常不错,典型意大利风格,装修格调舒适宜人,地上铺着粗糙但很有质感的原木地板,任何一款鞋跟踏在上面,都会发出清脆悦耳不亚于音律的奏鸣。至于餐厅的每一个角落,都是经过精心布置的,漂亮的灯具,温暖的抱枕,浅蓝色的桌椅,让在这儿进餐的人完全不会有西餐厅的拘束感。 最终,三人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叶翔和沈漫溪并排坐在一起,唐牧谣坐在了他们的对面。其实在叶翔的心里,希望漫溪和牧谣坐在一起,自己一个人坐,这样要自在许多。然而刚才就坐时,自己刚坐下,漫溪便迈步过来坐在了自己身旁。叶翔感觉漫溪的表现有些奇怪,似乎刻意做给谁看一样。 点餐时,三人点了同样的食物:一份七分熟的牛排和一杯红酒。经过上次的教训,叶翔这回收敛了身上的艺术细胞,再也不点三分熟的牛排了,生的,难吃死了。 服务生离开时,情不自禁回头张望了一眼,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简直比他心中的“神仙姐姐”亦菲还要美上几分,仿佛这辈子活在世上,就为了多看她一眼。 悠扬的音乐在西餐厅内传荡,同样的地方,同样的美食,同样的三个人,时光仿佛回到了从前。 叶翔望着锃亮的玻璃窗,忽然感慨了一声:“真好。” 两女听后,将目光转向了他,却并不说话。沈漫溪的美眸忽闪了一下,似乎在问:什么真好? 叶翔转回头,看了看两位佳人,道:“我们三个在一起真好。” 声音传出,二女依旧默不作声,她们相继低下头,沈漫溪叉起一小块牛排送进了嘴里,唐牧谣拿起高脚杯浅浅品尝了一口红酒。 不知不觉,气氛变得古怪了起来。叶翔的心里有些压抑,说真的,他突然有了一股冲动,就是把那层纸捅破,把大家的关系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他实在不想那么猥琐的活下去了。 兵法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其实,泡妞也是一样,怕死?活该一辈子只讨一个老婆! 想到这,叶翔心中一横,伸出一只手,猛拍了一下桌子。 “嘭”地一声传出,沈漫溪和唐牧谣的身子不由得一颤,她们抬起头,有些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其实,我,我喜欢你们……两个今天穿的衣服。”关键时刻,叶翔还是萎了一下,其实,他想说的原话就是,我喜欢你们。 两女听后,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脸上并没有任何因为受到夸赞而表露的欣喜。她们知道,那个男人的本意并不是想夸她们的衣服。 “其实除了衣服,我更喜欢你们的……”说到这,叶翔的话语又止住了,一个“人”字卡在喉咙里,硬是挤不出来。 “头发!”最终,叶翔说出了这两个字。 虽然表白又一次失败了,但叶翔认为,这回要比上一回要进步了一些,毕竟“头发”属于“人”的一部分,与自己想要表达的原意已经很接近了。 “哦。”两女又异口同声的回答了一声,虽然表情平静,但她们的内心,也跟着叶翔紧张了起来。 “其实,除了头发,我最喜欢的是你们的……笑。”说完,叶翔目光柔和,朝着两位佳人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算了,还是不要表白了,就等待命运的安排,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叶翔在心中如是说道,浑身上下忽然轻松了许多。 听到这话,沈漫溪和唐牧谣互相看了一眼,随后,他们吐出一口气,微微一笑,似乎也轻松了许多。 “沈董,真的是你啊。”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只见一名西装革履面相斯文的中年人,快步朝这边走了过来。 很快,他步到餐桌前,满脸笑容看着沈漫溪,连声道:“幸会幸会。” “你好,杨总。”沈漫溪回应了一声,态度很一般。 杨建予似乎料到一般,脸上并不显尴尬之色。他看见唐牧谣身边有一个空位,便径自坐了下来。 这一幕,让叶翔心里有些不爽了。 这时,杨建予将目光转向叶翔,道:“叶先生,你好。” 叶翔听后,微微一惊道:“你认识我?” “当然,叶先生英俊潇洒,气度不凡,与沈董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一对,我自然认识你,只不过叶先生不认识我罢了。” 叶翔微皱了一下眉,道:“你怎么认识我的?” “昔日,叶先生与沈董的订婚典礼我有幸参加。在那个订婚典礼上,叶先生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最后牵着沈董的手,说的那段话可谓用情之深,感人肺腑,令人难忘。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呢。”说到这,杨建予整理了一下思绪,继而念道:“在这个订婚典礼上,我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宣言,也没有海枯石烂的爱情承诺,我只想对身边这个和我牵着手的女人说一句,亲爱的,我比上一秒更爱你了!” 这段话语传出,沈漫溪似有感触,思绪不由回到了那一天那个幸福的时刻。这时,她定了一下神,对杨建予的态度好了一分,道:“那都是他哄我的话,杨总见笑了。” 见到自己的讨好之言有所成效,杨建予心中窃喜,决定将这个马屁继续拍下去,道:“恕我冒犯,沈董这句话就不对了。我见叶先生仪表堂堂,一定是一个用情专一的人,他怎么会哄你呢?况且沈董年轻有为,又这么漂亮,说句绝对的真心话,沈董的容貌就是比天上的仙女还是美上几分。像沈董的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不为你着迷,如果娶了你这样的女人,还去朝三暮四,那样的男人真是有眼无珠,道德败坏,男人败类啊,总之,叶先生绝对不会是那样的人的。” ‘如果他的心里真的只有我一个,就好了,哼,臭叶翔,臭男人。’心念到这,沈漫溪认同点了点头,道:“杨总,说得好。” ‘好啊,不仅坐了一个不该你坐的位子,还当面骂老子……’至于叶翔,双眼盯着杨建予,在心中幽幽念道。 第二百七十三章 大醋坛子 这时,杨建予转了下头,将目光转向了身边的唐牧谣。 今朝,唐牧谣将她那头梦幻般色彩的头发收敛起来,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辫,至于她头上的那顶鸭舌帽,早在就坐时就摘了下来。不过,那副硕大的粉红太阳眼镜还是一直戴着的。这让她整个显得清爽可人,又带有一份神秘的美感。 杨建予由于来得匆忙,并且刚才心思全放在沈漫溪身上,所以忽略了身边的佳人。此时见着,他不由呆了一下,眼前人儿的娇容虽然被太阳眼镜遮去了大半,但杨建予才看一眼,就深深着迷了。他感觉这个女人一定很美,极美,甚至比他心目中的完美女人沈漫溪都不会差。闻着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清香,杨建予不禁有些醉了。 这一切都被叶翔看在了眼里,他不由眯了一下双眼。 “沈董,请问这位女士是……”这时,杨建予回过神来,目光转向沈漫溪,询问了一声。 沈漫溪简单回答道:“她是我的好朋友。” 听到后,杨建予再度将看向了唐牧谣,他伸出一只手,热忱说道:“你好,我叫杨建予,幸会幸会。” 唐牧谣并没有伸手相握,说实话,她心里是有些讨厌这个男人的。前面,这个男人来到时,问都不问一声就坐在了自己的身边,牧谣觉得他很没有礼貌。后来,他一副小人嘴里,大拍漫溪姐的马屁,说什么比天上的仙女还是美上几分,牧谣觉得他很虚伪。最让牧谣觉得不可饶恕的是,他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对漫溪姐说出“如果娶了你这样的女人,还去朝三暮四,那样的男人真是有眼无珠,道德败坏,男人败类啊”这样的话,这简直就是骂叶翔嘛!虽然那个叫杨建予的,是无意中指桑骂了槐,尽管叶翔的确有不对的地方。但在牧谣心里,自己的男人只能自己去骂,别人说自己的男人,就是不行! 唐牧谣原本打算不理睬杨建予的,让他在一边凉快去。不经意间,牧谣发现坐在对面的叶翔有些古怪,只见那个男人双手拿着刀叉切着牛排,眼睛却直直盯住杨建予,并且是眯着眼睛盯着,就像别人欠了他八辈子债似的。 唐牧谣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叶翔,她心中不由涌现了几分欢喜,念道:难得啊,我还真以为你比什么都潇洒,都洒脱,可以什么都不在乎,都能死不正经嬉皮笑脸的去应对,原来不是这样的,原来……你也会吃醋啊。嘻嘻。 心中念完,唐牧谣决定要让那个叫叶翔的臭男人好好吃一会醋。此刻,她将俏美的容颜转向杨建予,露出一抹异常甜美的笑容,道:“你好,杨先生,我叫唐灵。”牧谣随意给自己编了一个名字。 面对佳人倾城一笑,杨建予顿时有些神魂颠倒了,唯一遗憾的是,她没有跟自己握手。 “唐小姐,你笑得可真美。对了,问个冒昧的问题,现在都进餐厅用餐了,你为什么还戴着一副太阳眼镜呢?” “我昨天没睡好,有黑眼圈,还是遮一遮好些。”唐牧谣娇声说道。 ‘这个女人的声音还真好听,就跟天籁之音一样’杨建予对眼前的人儿越来越着迷了,连忙道:“明白,明白,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无缘见到唐小姐的面容,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不过我感觉,唐小姐一定很美很美。 “杨先生真会说话,咯咯。”声落,唐牧谣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容,只要是男人听见,心里都会痒痒的。 这时,杨建予仔细看了唐牧谣一眼,忽然道:“我怎么觉得唐小姐有些眼熟,越看越像一个人。” “像谁啊?”唐牧谣问道。 “音乐女神唐牧谣。” 听后,唐牧谣俏面微红,简单道了一声:“是吗……” 杨建予聊得正起劲,忽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对面一抹紫色的靓影。他这才想起,自己光和眼前的“唐灵”聊天了,把正事给忘了,他来这里可是和沈漫溪拉关系的,而不是泡妞的。 在杨建予心里:泡妞虽然重要,但赚钱更重要呀,因为这个社会很现实,有钱才有妞嘛。 而沈漫溪身为沈氏集团的董事长,对他这种资本家来说,就是财神爷、女菩萨,是需要造个像放在家里,供着拜着的。 想到这,杨建予将目光转向沈漫溪,面露一份正色道:“其实我认为嘛,唐牧谣虽然歌唱得不错,人也长得漂亮,但离‘女神’的称谓还差了些火候。‘音乐女神’的称号都是一些喜欢追星的年轻人弄出来的,而像我们这种经历了很多事情,有了一定生活阅历的人来说,最美的还是沈董,沈董才是女神。” 虽然明知道对方拍马屁,但听到这些话后,沈漫溪心里还是很舒服的。尽管她和唐牧谣是相处了几年的好姐妹,但如今她们中间多了一个男人,出于女人那份微妙的虚荣心,漫溪还是有心攀比一下的。 而杨建予的一番话,便恰到好处的点明了自己要强过牧谣,这正沈漫溪迫切想要听到的话。至于唐牧谣,这番话自然让她心里不好受,她明知道这种话耳朵可以直接过滤掉,可以不用在乎它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就是难受。 这就是女人,感性永远要多过理性,多么令人疼惜啊。 沈漫溪虽然心里舒坦,但嘴上并不说话,也不好说什么。 杨建予见着后,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惹对方生气了,不由心中有些郁闷。 ‘算了,还是泡妞吧,生意可以以后再谈,这么极品的妞,可是百年才遇到一回啊。”想到这,杨建予将目光转向唐牧谣,斯斯文文道:“唐小姐,再次冒昧问一下,你是一个人吗?”这句话一语双关,既在问唐牧谣今天是不是一个人,身边是否有男士陪伴?又在问他有没有男朋友,是否单身。 “对,我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唐牧谣有些赌气的说道,声落,佳人快速瞟了叶翔一眼。 听到这个答复,杨建予喜得心花怒放,他有些激动道:“唐小姐,其实我也一直是一个人!哎~年轻的时候一心忙着事业,最后的确做出了点成绩,但回头一看,却把终生大事给耽误了。”说到最后时,杨建予发出了一声感慨,仿佛一个历经沧桑成熟稳重的钻石王老五。 ‘八嘎!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听到这,叶翔在心中大呼了一声。不能再忍了,再忍,他就成忍者神龟了——忍受第三者神经兮兮泡自己的马子的缩头乌龟!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将一只手移到桌子底下,屈指对准杨建予,继而猛地一弹。顿时,一股无形的力道飞射了过去。 昔日,叶翔编写《天秘笈》时,曾向针灸高手苏湄心请教过一些关于人体经脉走穴的要领。叶翔原本就有些基础知识,加上脑袋瓜子灵活,所以学得很快。如今,他对人体各个大小穴位的方位、作用,都了如指掌。刚才所弹射的力道,对准的是位于杨建予肾上腺右侧的一个小穴,这是叶翔无意中发现的一个新穴位,医书上并没有记载,叶翔将它命名为叶一穴。至于它的作用,叶翔目前只知道一种,就是刺激那里后,能让人的膀胱发胀,产生严重的尿意。 叶一穴虽然对修炼没多大帮助,但在整人方面,却是妙极。 果然,叶翔发出的力道刚接触到杨建予,杨建予便抑不住张嘴轻声“嘶”了一下。随后,他面显尴尬,在座位上扭动了一下身体,发现实在难忍,便站起身子道:“各位不好意思,我去接个电话。”说完,杨建予立马转过身,快步朝着洗手间那边走了过去。 ‘上厕所就上厕所,还说什么接个电话,真叽吧虚伪。’叶翔心中念了一下,随即,也站起了身子。 见到叶翔突然起身,沈漫溪不由开口道:“叶翔,你干什么呢?” “我去撒尿。”叶翔大大咧咧说了一声,便大摇大摆的朝着洗手间那方走了过去。 “噗!”刚举起高脚杯品了一只红酒的唐牧谣,忍不住将流转在喉间的酒水喷了出来。佳人望着叶翔的背影,没好气说道:“这个男人,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难道不会说得文雅一点吗? 沈漫溪“咯咯”一笑道:“他就是这个样子,有时候就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儿,让人无语。” 唐牧谣脑海一闪,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问道:“对了漫溪姐,你和那个杨总的交情怎么样?” 沈漫溪回答道:“谈不上交情,他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和我们沈氏集团旗下一家公司有业务上的来往,见过一两回面。” “那就好。” “怎么了?” “那个杨总可要惨咯。”唐牧谣说道。 沈漫溪有些不解,道:“为什么?” 唐牧谣狡黠的眨了一下眼,道:“刚才叶翔是眯着眼睛离开的。” 沈漫溪依旧不明白,道:“叶翔眯着眼睛和杨总要惨咯,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唐牧谣解说道:“叶翔有一个习惯,就是他每次做坏事准备欺负人的时候,眼睛都会眯一下,有时候脸还会红一下,好像很不好意思似的。” 听完,沈漫溪捂嘴轻笑了一声,道:“他这个人啊,就是这样,天生就是一个坏蛋。” “是啊,他好坏好坏的。”唐牧谣嘴角上翘,带着一份趣味说道。 突然,沈漫溪收起笑脸,叹了口气道:“你比我更了解他。” 听到这话,唐牧谣不禁怔了一秒,随即,她也叹息了一声,心有痛楚的说道:“他最爱的是你,你是他妻子。” ‘多么希望这句话不是真的。’佳人在心中默然念道。 至于沈漫溪,听在心间,也有几分感触:叶翔,你最爱的真的是我吗?最后你娶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我时常会唱起一首歌,那首《约定》,好喜欢开头那一段……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 随后,两女凝望彼此,谁都不说话了,唯有餐厅中播放的那首悠扬音乐,在耳边回响传荡。 叶翔一路尾随杨建予走进了洗手间,他终于明白了一个大大的道理,原来吃醋不只是女人的专利,如果说漫溪和牧谣是小醋坛子的话,那么本哥哥就是名副其实的大醋坛子了。 这时,杨建予站在小便池前,拉开拉链,正准备掏出硬又黑,忽然发现叶翔走了进来,不由笑脸相迎道:“叶先生,巧啊,你也内急啊?” 叶翔并不作声,而是黑着脸步到了杨建予的身后,左看了一下,右瞧了一眼。 这时,杨建予已掏出硬又黑,朝着下面浇洒水花,他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由将头向后转了九十度,正准备问一句,叶先生,有什么事吗。 就在这个时候,叶翔笑了,露出了一个很灿烂却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只见他嘴中默念一声,随即伸手向前一指。 顿时,杨建予整个人定在了原地。他的头侧向后方,正准备说话的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至于下面的硬又黑,不再浇洒水花,而是跟一个坏掉的水龙头似的,滴答滴答!缓缓地落下水滴。总之,他就以这么一个姿势立在了小便池前。 叶翔刚才对杨建予使出的,自然是定仙缚。不过,叶翔并没有运转多大的法力,这种程度的定身,随便一个有点真功夫的气功师傅就能解除,即使解除不了,也能在八个小时后,自行解开。 尽管醋意正浓,但翔哥做事还是有分寸的,他只是想整一下杨建予,又不会真拿他怎么样。所以,叶翔觉得自己还是很厚道的。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从这天过后,这家西餐厅便开始流传一则传闻,版本有很多,比如“神奇的2B”、“站岗抑郁男”、“男厕情魔”,“滴尿狂人”…… 第二百七十四章 避风头 在西餐厅吃完晚餐后,三人就回去了。期间,沈漫溪向叶翔问了一下杨建予的情况,她怕这个男人会乱来。叶翔只是简单回答四个字:关我屁事。 不知道为什么,叶翔觉得自己这个回答真是拉风啊。 开车回去的时候,气氛出奇的安静。叶翔用小于七十码的速度专心开着车子,至于坐在副座上的沈漫溪,一直将头转向窗外,看着外边的风景。而唐牧谣一个人坐在后边,目光一会儿转向她的漫溪姐,一会儿转向叶翔,又一会儿飘向窗外,就这样来回看来看去,没有人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回到沈家大宅,两女相继去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回房休息去了。值得一提的是,唐牧谣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睡,而是去到了沈漫溪的房间,今晚她们两个女人要睡在一起。 叶翔想了一下,两女回来后,就再也没跟自己说过一句话了。叶翔记得,逛街的时候大家还好好的,怎么一回家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哎,女人心海底针,还真搞不懂她们。 另外,先前看见两女带着一阵香风走进房间时,叶翔其实很想红着脸说一句:要不今天晚上我们三个人一起睡吧,反正大家又不胖,挤一挤应该没问题的。 不过最终,叶翔还是没能说出口,一来他觉得这个要求有些无耻;二来,就算自己说出口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两女是不可能答应的,还很有可能臭骂自己一顿。 这让叶翔觉得很郁闷:我得到了她们的心,却为什么得不到她们的人?二个字,失败! 两女回房后,叶翔冲了凉水澡,随后也回到了自己房间。他躺在床上碾转反侧,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睡不着。大约一个钟头后,叶翔猛地把被子一掀,便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走出房间,径自来到了沈漫溪的房门口。叶翔盯着那扇紧闭的门,思绪了起来:这两个小醋坛子,晚上睡在一起肯定没好事,十有八九会议论我,并且说的不可能是好话。她们究竟会怎样议论我呢? 想到这,叶翔的整颗心就痒了起来,他很想将耳朵贴在门上,然后动用能力偷听她们讲些什么。然而,叶翔刚刚向前迈了半步,就停下了。 ‘我从不对我的女人做那么猥琐的事情,就让她们的秘密,成为真正的秘密吧,我不知道最好。’心中念完,叶翔便转身迈步,回到了自己房间,他难得这么正经一回。 叶翔不知道自己当晚什么时候睡的,总之,第二天醒来时,头有些昏昏沉沉的,显然没睡好。他走出房间,看了眼沈漫溪卧室的房门,那里依旧紧闭着。 ‘漫溪和牧谣都有早起的好习惯,怎么现在还没起床呢?真不知道昨晚她们聊到什么时候,估计是熬夜了。哎,两个小傻瓜,时间多得是,干嘛要熬夜呢?让我变得这么的心疼你们,恨不得在你们两人又大又圆的屁股上狠狠的揪一把。’心念到这,叶翔嘿嘿一笑。 很早以前,翔哥就明白一个大大的道理,泡妞,就跟搞革命一样,要懂得打游击,转移阵地。如今家里的这块阵地,埋下了两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让自己死无全尸的。看来是时候出去躲一阵子,避避风头。 这让叶翔不由想起了一个人来,自己心目中那个永远的邻家小妹妹,小茹。 在叶翔心里,小茹是最可爱的,每次和她在一起时,她总是左一句“叶哥哥”,右一句“叶哥哥”的叫,多么的乖啊。并且小茹活泼开朗,不会动不动就生闷气,更不会莫名其妙的不理自己,她是这个世上最听叶哥哥话的女孩儿了,叶哥哥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就会认为太阳的确是打西边出来的。总之,她永远认为她的叶哥哥是这个世上最帅最拉风的男人,也是最好的人。 想到这些,叶翔心里泛起了一阵小感动。他开着自己那辆银白色的奥迪A6,有些迫不及待的出门了。 突然之间,好想小茹。 和平餐馆位于白沙市芙蓉区一块繁华地带,由于张和平手艺好,人也老实,所以餐馆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现在这里不仅卖米粉、包子之类的早餐食物,也做起了饭菜生意,为此张和平把餐馆特意装修了一遍,并且还请了三个伙计。这些花费,叶翔并没有帮忙,都是张和平用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支付的。 世间诸事,因果循环,付出了总会有收获,勤劳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报的。 叶翔开车来到这里用了半个多钟头,将车停好后,他正好看见张茹和章泽天从和平餐馆走出来,并且,两个小丫头手中各提着一个菜篮子。 叶翔连忙下车,朝那边挥了挥手,叫道:“小茹。” 声音传来,张茹连忙转头望去,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露出那张熟悉的笑脸时,小茹立马迈开脚步,一边向前奔着一边大声叫道:“叶哥哥!” 很快,张茹和章泽天来到了叶翔跟前。 “叶哥哥,你来了。”张茹开口道,脸上露出抑制不住的欣喜。 “嗯,我来了,来看我最可爱的小茹妹妹了。” 张茹听后,“嘻嘻”笑了一声,脸上盛放的,满是甜蜜。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章泽天,打招呼道:“你好啊,天天。” 意外的是,章泽天并不理会他,而是将头别过一边,轻声“哼”了一下。 这让叶翔微微一惊,不由道:“怎么呢?天天。” “不想理你。”章泽天说出了四个字。 这让叶翔心里又开始郁闷起来了:怎么全世界的女人都这么难懂,动不动就生闷气,搞得莫名其妙。还是咱家的小茹最乖,最正常了。 “为什么不理我?”叶翔问道。 章泽天为闺蜜打抱不平道:“小茹回家都这么久了,天天念着她的叶哥哥,没想到那个臭哥哥今天才来,好有诚意哦。” “是我不对,是我不对。”叶翔真诚说道。 张茹听后,摇了摇章泽天的手臂道:“好了,天天,不要说叶哥哥了。叶哥哥有他的事情要忙,可能今天才忙完,忙完后,他就马上来看我了,叶哥哥,对吧?” “对。”叶翔道了一声。 章泽天听后,看向张茹道:“小茹,你太善良了。男人不说,是不会长记性的,你这样放纵你的叶哥哥,以后不知道要吃多少亏。”说完,章泽天将目光转向叶翔,道:“这次我替小茹原谅你。下不为例哦。” “感激不尽。”叶翔说出了四个字,随后,他看了一眼妹妹手上提着的菜篮子,问道:“小茹,你提着个篮子,准备干什么去啊?” 张茹回答道:“我和天天去买菜呢,店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所以我们就帮忙买菜。” “买菜的地方离这里远吗?” “不远,很近的。” “那好,我们走路过去吧。我来拿。”叶翔一边说着一边从妹妹手上拿过了菜篮子,随后,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问道:“往哪走?” “直走。”张茹说道。 叶翔听后,正准备迈步,衣袖忽然被人拉了一下。叶翔转头看向章泽天,道:“天天,怎么了?” 章泽天把手中的菜篮子前递,轻轻的“叻”了一声。 叶翔自然知晓她的意思,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将菜篮子接了过来。 就这样,叶翔手提着两个菜篮子,带着两个可人的小丫头,朝着菜市场出发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城管来了 玉洞街是白沙市芙蓉区一条有名的巷子,每到早上或者日落的时候,这里就会十分的热闹。大大小小的商贩聚集在这里,摆摊贩卖着各类物品,其中,以卖菜的菜农居多,所以久而久之,这里形成了一个小规模的菜市场。当然,一些问题也接踵而来,由于人流旺盛,这里的脏乱现象严重,原本并不宽敞的道路,受其影响,显得拥挤不堪,车辆根本无法通行。并且整日的喧哗,也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 和平餐馆距离玉洞街将近一里的路程,叶翔三人步行了一会儿,便来到了这里。其实,这附近有一家大型超市,但张茹还是选择了这里,因为这个地方卖的菜要新鲜一些,也相对便宜一些。 这让叶翔觉得,咱家小茹这么会持家,以后肯定是一个贤妻良母,真不知道以后哪个男人会那么幸运,能娶她当老婆。 想到这里时,不知道为什么,叶翔的内心涌现了一份莫名的悸动,希望那个踩狗屎运的男人是自己。 但很快,叶翔猛晃了一下脑袋,用告诫的语气对自己说:看来我昨晚真的没睡好,大白天的,发什么神经啊。 叶翔向来就喜欢凑热闹,这个地方正合他口味,除有一点挤外,其他的都好。他带着两个小丫头东瞧瞧西逛逛,很快,一个菜篮子就装满了。 这时,三人来到了一个小摊位前。 “叶哥哥,买几把空心菜吧,我记得你可喜欢吃空心菜了。”张茹停下脚步说道。 叶翔点了下头,道:“好啊。” 在这个小摊位卖菜的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脸上的皱纹很深,最少过了六旬的年纪。 ‘如果我知道我的爸妈是谁,我的外婆大概也和眼前这位老人一般年纪吧。’叶翔忽然在心中念了声,随后,深深吸了口气。 见到有客人上门,老人张口自夸道:“小姑娘,我卖的菜都是咱家菜园子亲自种的,没打过农药,我每天都会在菜园子看一遍,如果有虫就把它拿下来,绝对放心卫生,另外,这个菜炒起来可香呢。” 张茹听后,弯着身子看了看,继而问道:“老奶奶,这个菜怎么卖啊?” 老人回答道:“一块钱一把。” 话语传出,站在旁边的叶翔微微一惊道:“一块钱一把?” 老人以为对方嫌贵了,连忙道:“如果你们买三把,我可以收两块钱。” 听到这话,叶翔的心里忽然有些酸楚。现在的物价那么贵,吃个粉最少也要五块钱,而眼前老人卖的菜,那么大一把空心菜只要一块钱,如果多买,还有送的。她起早贪黑,提着满满一篮子菜来到这里,就算全部卖外,顶多也就收入个二三十块钱。如果生意不好,这位老人很可能从早守到晚。 想到这些,叶翔心中感慨万千,他不禁要问这位老人的儿女,你们难道是吃屎长大的吗?父母生下我们,本身就是一份天大的恩德,还那么辛苦的把我们拉扯大,这是我们一辈子都欠下的债,还不完的恩。到他们年迈之时,本应享清福,享尽天伦之乐,然而因为我们的不争气,他们还要风里来雨里去,为生计奔波。这样的儿女,这样的行为,就是丧尽天良! 叶翔在想,如果我知道自己的爸妈是谁,并且假如我不是很有钱,我宁可不吃不喝,甚至不讨老婆,也要养着他们,并且要养得白白胖胖的,不再让他们受半分的劳累之苦! 思绪到这,叶翔突然好想一样东西,好想好想。他不禁在心中呐喊了一声:爸!妈,你们到底在哪?当年……为什么要丢下我! 最后,在叶翔的示意下,张茹买了五把空心菜,并给了老人五块钱。 老人接过钱后,笑得合不拢嘴,仿佛做了一生中最大最有赚头的一笔生意。 其实,小茹给钱的时候,叶翔心中涌现过一份冲动,就是把身上的现金全部搜出来,给这位老人。但最终,他没有这么做,因为这样的举动显得很唐突,确切的说,这是一份唐突的施舍,他怕吓着老人。 另外,就算把钱“施舍”给了对方,未必就是一件好事,人自有天命,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并且自古以来,福祸两相倚,一切,还是遵从自然发展规律来吧。 叶翔叹了口气,便带着两女离开了老人的摊位。刚走两步,突然,不知谁喊了一声:“城管来了!”顿时,整条巷子乱了起来,商贩们飞快收拾起了东西,然后朝着巷子的另一头奔去。 那位刚才卖叶翔空心菜的老人,也站起了身子,她将菜篮子提在手中,然后匆匆忙忙跟着奔逃的人流走去。 一个青年人骑着摩托车缓缓前行,很快行到了老人身边。这时,一个过路的商贩,由于跑得急,身上背着的一个扁担打在了青年人的身上,青年人一个重心不稳,骑着的摩托车便向身边的老人侧翻了过去。一切来得太快,老人根本来不及躲闪,眼见一幕惨剧就要发生。 就在这一刻,一个身影飞快的奔来,正是叶翔。只见她单手抓住摩托车车尾,然后使力,硬生生的将倾斜成四十五度角的摩托车给扳了回去。 危险解除,老人的生命得到了保障,总算是有惊无险。 这突发的事故,也让周围奔走的人停下了脚步,这一幕下,他们跟着松了口气,随后,人们纷纷对叶翔投去了赞许的目光,自发的鼓起掌来。 最终,汇成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叶翔面露一份欣慰之色,觉得做好事感觉,真好。 这时,叶翔将目光转向老人,关切问了声:“老奶奶,你没事吧?” 老人拍了拍胸脯,稳定了一下情绪,随后一脸感激说道:“我没事,小伙子,谢谢你,多谢你救了我的命啊。” 叶翔笑了笑道:“这是我应该做的,只要您没事就行了。” 忽然,老人想到了什么,从口袋掏出一个手帕,然后小心翼翼打开,从里面拿出五块钱,道:“小伙子,这是你们刚才买菜的钱。你救了大妈,大妈穷,没有什么好东西报答你,这买菜的五块钱无论如何要还给你,就当大妈请你们吃大妈种的菜,这样我才能安心啊。”老人说完,就要把钱递给叶翔。 叶翔见到后,连忙推脱道:“老奶奶,你这是让我找愧疚啊。买菜是一码事,救你又是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你的心意我明白,但我真的不需要回报。您年纪这么大了,赚钱不容易,这钱,您还是自己留着吧。” 老人听后,摆了摆头,正准备说些什么。 “小伙子,好身手啊。”突然,一个硬朗的声音响起。随后,围观人群自动分出了一条道路,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手下。 叶翔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和他说话。 对于城管这类人,叶翔向来没有好感,他在网上看过不少报道,大部分都是关于城管打砸别人摊位,围殴小贩之类的事情。有些报道和图片更是让人看了咬牙切齿,他们竟然连老人和小孩都不放过,让人不禁感慨,这简直就是一群披着“合法外衣”却无法无天的黑社会。 总之,城管的形象就跟国足一样,在人民群众心中,早已被“妖魔化”了,成为了野蛮、暴力、血腥的代名词。 针对这一现象,在网络上,广大网民对“城管”进行了一系列的恶搞。 最为著名的是这么一段话:华夏城管,所向披靡,见神杀神,遇佛杀佛。拳打欧洲诸侯,脚踢北美花旗。上能打飞机,下能秒坦克。下海灭航母,飞天打卫星。 给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剑指天山西,马踏黑海北;贝加尔湖面张弓,库页岛上赏雪;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 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犬是城管,钢铁的心肠黑色胆,综合治理保治安。杀声吓破乞丐胆,风林火山威名传,抢必狠,打必烂,砸敌摊位再罚款! 城管是我国秘密发展的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鉴于城管的强大能量,我国外交部庄严对外承诺,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我们决定签订《城管不扩散条约》,当对方不使用核武器的时候,我们也绝不优先使用城管! …… 总之,“城管”在我国发展至今,已成了一场笑话,如果不改正往日的陋习,这种笑料会一直延续下去。 . (好久没有在后面和大家交流了,最近的更新大家有目共睹,每天最少五千字,我想说的是,我的状态开始慢慢的回来了,希望大家不要抛弃我~) 第二百七十六章 好人一生平安 中年男子见叶翔并不理会自己,便将目光转向一旁的老人,面目流露出一份关怀,道:“大妈,你没事吧?” 老人看了眼中年男子身上的制服,面色不由得有些慌乱,她紧握着手中的菜篮子,有些胆怯说道:“没,没事。”老人之所以表现出这个样子,是因为她知道,对方是政府的人,而自己不是合法经营,他们有权没收自己的东西,也有权利罚款的。 老人害怕自己的东西会被没收,更害怕罚款,因为她没有多少钱,罚不起的。 中年男子似乎看穿了老人的心思,他一脸温和说道:“大妈,不用担心,我不会没收你的东西的。不过我要劝你一句,这条巷子人多又乱,以后别在这里卖菜了。” 见到对方并没有传闻中的那般凶神恶煞,老人不禁松了口气,道:“我儿子又不养我,丈夫又死了,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我只能靠卖菜养活自己,不出来卖菜,我怎么办啊。” 听到这话,中年男子顿时哑语,他看了看周围正在快步离去的那些小商小贩,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提心吊胆的在这里卖东西? ‘虽然我的职责是治理这个地方,但如果我强行没收他们的东西,打他们的人,那就是断了别人的生路,这虽然是最直接有效的治理方法,但真的能这么做吗?以暴治民,只能官逼民反,民还已暴。从古至今,这都是一个不变的真理。’ 思绪到这,中年男子叹了口气,道:“大妈,你走吧,路上小心。” “谢谢。”老人道了一声,便转过身,急急忙忙朝着巷子的另一头走去。 中年男子心中苦笑一声:有什么好谢的。 “看来我误会你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中年男子将目光转向叶翔,道:“误会我什么?” 叶翔开口道:“我还以为你会把那位老奶奶的菜篮子和菜都没收呢。” “我没那么贱。”中年男子这么说了一句。 叶翔听后,笑了一声道:“这句话说得有性格,我喜欢。” “刚才多亏你救下了那位老人。”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中年男子想了一下,便道:“救人一命,胜七级浮屠;事情虽小,传千里佳话。” “大哥,听你说的这句话,我怎么感觉你忒有才啊。” “重点本科文凭,留过洋的硕士生,你说有没有才?” 叶翔一惊,问道:“那怎么干起城管的勾当来了?” 中年男子似乎并不介意对方话中的“勾当”二字,他与叶翔聊得甚是投缘,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他并不隐瞒道:“原本我被安排在政府机关做事,后来看不惯领导的一些作风,说了几句真话,就被下放到这里,在城管队当起了一个小队长。” 听完,叶翔仔细看了中年男子一眼,继而一脸友好道:“我叫叶翔,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庞博。”中年男人回答道。 ‘庞博……’叶翔在心里记了一下这个名字,随后,他从衣服里搜出一张名片,道:“如果你想换一份工作,施展一下抱负,可以打上面这个电话。” 庞博接过名片看了看,只见它的正面印着“叶翔”两个字,背面印着一串联系号码,便没有其他的了。他不知道的是,这张名片对于普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生全新的开始。 庞博将名片放在口袋里,说道:“好,一定。” “有缘再见。”叶翔道了一声,便迈开步子,带着小茹和章泽天离去了。 在回和平餐馆的路上,张茹开口道:“叶哥哥,你刚才好厉害哦,手抓住摩托车的后面,然后就这么一扳,就把摩托车扳正了,救了那个老奶奶一命。” “小菜一碟。”叶翔淡淡说出了四个字。 章泽天见到他有几分得意的样子,不由道了一声:“臭美。” 声音传来,叶翔将目光转向章泽天,他不说话,而是做了个鬼脸。真不懂这个小妮子,干嘛老泼我冷水,看我人老实,好欺负是不。 章泽天第一时间回了一个鬼脸。 见到后,叶翔正准备张口说什么,突然“嘭”一声响起,随即,叶翔发出“哎哟”一声痛叫,原来他一个不留神,脑袋撞在了电线杆上。 张茹一惊,连忙关心问道:“叶哥哥,你没事吧?” “对,我没事。你去看看电线杆有没有事。”叶翔一边揉着额头一边说道,期间,还发出了一声“嘶”的痛吟。 “活该。”章泽天道了一声,随后,露出了一个俏皮可爱的笑容。 这让叶翔有些郁闷,他盯着章泽天在心里重重说道:笑什么笑?有两个酒窝了不起啊。本哥哥下面还有两个蛋呢,吓死你的大蛋蛋! “天天,你还在这里幸灾乐祸,叶哥哥都撞到电线杆,很疼的。”这时,张茹开口道。 章泽天看了一眼闺蜜,道:“好啦好啦,就知道心疼你的叶哥哥,重色轻友的小丫头。” 听到这句话,张茹俏脸一红,她并没有反驳,而是快速看了一眼依旧在那里揉着额头的叶哥哥。 随后,三人继续迈步前进。 叶翔手里提着两个菜篮子,回忆起了前面在玉洞街发生的事情,他忽然嘴角上扬,笑了一下。 张茹见到后,不由问道:“叶哥哥,你在笑什么呢?” “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比我所想象中的,还要美好一点。” “因为什么?” 叶翔将头微微上仰,有些感触说道:“见识了那么多黑暗的东西,我原本以为所有的城管都是混账东西,看来是我的思想偏激了,原来城管也有不少好人啊。” 一旁的章泽天听后,美眸一闪道:“其实不止是城管,这个世上有很多东西,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黑暗。黑暗中,总会有光明的存在。” “是啊。”叶翔抬头望了望天,带着一份憧憬说道:“真心希望这个世界,好人越来越多,好人……一生平安。” 这个早上,云淡风轻。 第二百七十七章 做饭的女人真贤惠 中午时分,叶翔三人来到了和平餐馆附近的一家出租屋里。张和平一直都睡在店里,这个地方是他特地为女儿租的,张茹和章泽天整个暑假都会住在这里。 进屋后,张茹和章泽天便奔进了厨房里,自然是去做饭。其中,章泽天负责洗菜和切菜,张茹则负责炒菜。 至于叶翔,径自走进小茹的闺房,打开她粉红色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在网上搜索东西,很快,他找到了一部好片子,名叫《蜜桃成熟时33D》,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正看到精彩部分时,叶翔的肩膀突然被人碰了一下,他不由得一惊,连忙回头一看,只见章泽天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己身后。 “天天,你来得正好,帮我看看小茹的电脑,是不是中毒了。我刚才正在专心看《午间新闻》呢,突然之间就闪出这种乱七八糟的画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干什么。哎,真是有辱斯文啊。”叶翔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种哄小孩儿的话,章泽天自然不信。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并没有揭穿,而是一句话也不说,将一团大蒜放在桌上后,就红着脸跑开了。 叶翔拿起大蒜,眼睛继续盯着电脑屏幕,一边看片子一边剥起了大蒜。 切,被发现了就被发现了呗,男人看片子天经地义,增长知识,有什么好害羞的。反倒是女人,在男人看得正起劲的时候,最好不要去招惹,否则……片子里的情节很有可能在现实中上演。 大概是因为叶翔在这里的缘故,张茹炒菜炒得十分用心,一顿午饭,弄了将近一个钟头。 吃饭的时候,叶翔觉得米饭非常香,菜也非常的可口,心中不禁有了几分感慨。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现在的女人越来越娇气,都几乎忘了本。有一些女人,整天只知道往自己脸上抹东抹西,让自己的小脸蛋假得不能再假了,跟个外星人似的。若提起做饭,她们别说炒菜,就连一个饭也不会煮,这不失为一大悲哀。 叶翔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荡床是我们华夏民族广大妇女的传统美德,哪个男人不希望讨个贤惠的老婆?而贤惠的一大表现,就是能够弄一手好饭菜。 在叶翔心里,小茹不仅温柔乖巧,做饭的手艺也棒极了,真是让人越来越爱了。真的,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希望能娶一个这样的老婆。 总之这顿饭,叶翔吃得非常的爽。 吃完后,叶翔便主动收拾起了桌子,然后干劲十足洗起了碗。 毕竟,妹妹那么辛苦为自己做了那么丰盛的一顿饭,如果自己吃饱喝足后,就叼根牙签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那副样子实在太欠扁了。 收收桌子,洗一洗碗啊,能让叶翔心里舒服一些。 在厨房忙活完后,叶翔便和二女道别,匆匆的离去了,他心里有一件事情始终放不下。 一会儿后,叶翔来到了玉洞街,由于不久前城管来过,所以此时这个地方比起早上要冷清了许多,不过,依旧可以看见零零散散的商贩在这里摆摊卖着东西。 叶翔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这些商贩在这里摆摊,的确对这条街道的环境以及交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但他们不偷不抢,仅仅是为了生存卖些东西,这样有错吗?至于城管,职责是整治市容市貌,来这里驱赶小贩,乃至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也是无可厚非的。总之,大家都是出来混一口饭吃,都不容易啊。 叶翔很想尽自己一份力,将这个问题解决了。他之所以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出于高尚的情操,而是来源于心中的一股干劲,也可以理解为一股冲动,脑袋的一根筋绷直了。总之,他就是想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先前那个老人卖空心菜的情形,给他的感触实在是太大了。 想想看,那么白发苍苍的一个老奶奶,出来卖菜本身就很不容易,还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一边卖菜还要一边担心着城管会来。这件事怎么想,就怎么让人纠结。 叶翔在整条玉洞街逛了一圈,忽然发现街尾有一个地方,建起了一条很长的围墙,圈着很大的一块地方。围墙里面全是破旧的屋子,墙壁上纷纷写上了一个大大的“拆”字,几辆大型铲车正在里面作业。 叶翔走上前,朝着围墙看去,只见墙面贴满了一张张精美的宣传海报,海报上印着一栋栋高楼大厦和一片别墅区,并且打上了各色各样的标语:什么抢占先机,什么高档精品住宅,什么尽显尊贵的人文生态社区,什么位于城市中轴线上的黄金制胜点…… 总之,叶翔越看下去,心里就越来气,不由骂道:这些黑心的开发商,成天只知道赚钱赚钱,尼玛的,又再建楼,建你妹啊建!尼玛的还真是一个建货,大大的贱货!尼玛的,这楼不用建了,给老子盖菜市场! 思绪流转到这,叶翔决定先查一下这块地的开发商是谁,然后威逼也好,利诱也好,让那个开发商把地转给自己的天翔集团,最后再由天翔集团出资修建菜市场。 拿定主意后,叶翔迈步来到了工地的入口处,只见一旁竖立着一块大牌子,上面清晰写着“湘南第一工程公司承建”,至于开发商则是“灵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灵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叶翔在心中默默念道,感觉这个名字有些眼熟,忽然,他脑海一闪,不由惊呼道:擦!灵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不就是沈氏集团的产业吗!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啦。 心念到这,叶翔连忙伸手掌了一下自己的嘴,前面自己“建货贱货”的骂,心里是爽了,但无意中把自己的老婆给骂了,把整个沈家也给骂了,真是不应该啊。 现在既然知道了这块地是沈氏集团的,抢是不能抢了,只能用软的了。 想到这,叶翔心中涌现了一股怪异的滋味,他从口袋搜出手机,继而拨下了一个号码。 第二百七十八章 好想做一件好事 很快,电话就通了。 “喂,漫溪,你好啊。”叶翔笑着说道。 沈漫溪听后,问了一声:“有什么事吗?” 叶翔回答道:“没事,就是人家想你了嘛。漫溪,起床没?” “起来了。”沈漫溪简单回答了三个字。 “小懒虫,终于起床啦。”说到这,叶翔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小声问道:“牧谣在你身边没?” 沈漫溪坐在沙发上,望了一眼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唐牧谣,便道:“她正在做饭呢。” 叶翔听后,心中松了一口气。当只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对于本哥哥来说,搞定她就跟吃喝拉撒一样简单。 “漫溪,你今天好漂亮啊!”叶翔忽然赞叹了一声。 声音传来,沈漫溪疑惑道:“你又不在家里,又看不到我,怎么知道我好漂亮?” “因为我在电话这头闻到了你美丽的气息。”叶翔用温柔的语气说道。 听到这话,沈漫溪心中涌现了一丝甜蜜,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有些奇怪。这个男人突然尽说些甜言蜜语,肯定有企图。想到这,沈漫溪对电话那头说出了二个字:“无聊。” 见到老婆泼冷水,叶翔不以为意,依旧一脸发春的样子,道:“漫溪,你知道我现在在哪吗?” “不知道。” “我现在在芙蓉区的玉洞街这里,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不知道。” “我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这里卖菜,后来一群城管来了,把老奶奶赶走了,看得人家好辛酸。” 听完,沈漫溪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 老婆的这份态度,让叶翔心里有些失落,不由道:“漫溪,难道你没有一点的感触么。” 沈漫溪美眸一闪,道:“什么感触?” “辛酸啊!”叶翔毫不嬉皮笑脸,一脸认真表情说道:“那么老的一位老人,出来卖个菜,还要被城管赶,叫人见了怎么不辛酸。” 听到这话,沈漫溪叹了口气,道:“叶翔,我明白你的这种心情。但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可怜的人不只那位卖菜的老奶奶一个,有很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苦人士,都是很可怜的。如果每见到一个这样的人,就要辛酸一回,那么这辈子只能在辛酸中度过了。” “漫溪,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今天我既然撞见了,就说明我和那位老奶奶有缘。”说到这,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继而道:“你知道吗?漫溪,我总觉得这件事情和以往遇到的事情大有不同,它仿佛是上天冥冥中的安排,让我在那么一个时间遇到了那么一个老人那么一件事情,心里涌现那么大的感触,我总觉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那你准备做什么?” “我想帮助他们。” 沈漫溪美眸一闪,道:“怎么帮?” 叶翔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便道:“漫溪,你是不是拍下了玉洞街附近的一块地皮,并且准备在上面盖房子?” 声音传来,沈漫溪不由警惕了起来,道:“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叶翔一脸淡然说道:“我只想问一下,房子盖得怎么样啦。” “那块地皮我打算用来修建高档住宅区,是我们沈氏集团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设计图纸早已经做好,施工队也已经定了下来,现在就等着把那块地方铲平,然后打地基了。”沈漫溪之所以说得这么详细,就是为了告诫那个男人不要乱来。 “这可是一块宝地啊,建别墅太可惜了,而且很老土。”叶翔说道。 沈漫溪秀眉皱了一下,问道:“那你说应该建什么?” 叶翔再次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继而脱口而出道:“建个菜市场怎么样。” “菜市场?”沈漫溪一惊,随即想都不想,就重重道出了二个字:“无聊!” “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啊,怎么会无聊呢?” “有意义?能有什么意义?”沈漫溪情绪有些激动,道:“叶翔,我告诉你,你不要胡闹,你知道如果把那块地方改建成菜市场,我们沈氏集团会亏损多少钱吗?建菜市场,真是天大的笑话。” 叶翔知道自己的要求的确有些过分,他定了一下神,道:“漫溪,不要激动,听我说慢慢说。你看,玉洞街附近有那么多住宅区,住着那么多人,却连一家菜市场都没有,实在有些不像话啊。” 沈漫溪不以为意道:“那附近不是有一家大润发超市吗?那些居民要买菜,不会去那里买啊。” “去超市买菜哪有去菜市场那么有味道。再说,超市卖的菜,哪有大叔大婶们起早贪黑从菜园子摘下,然后送到菜市场来卖,那么新鲜。”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了。”沈漫溪沉声道:“叶翔,我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做的每一件事都要以集团的利益去考虑,要对全公司上下几万名员工负责,我又不是慈善家,建什么菜市场啊。总之,你别想打那块地的注意。” 这些话,叶翔听后有些伤心,他面露一丝伤感道:“漫溪,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吗?” “没有。”沈漫溪给出了一个坚定及肯定的答案。 “那好,我拿钱买。”叶翔淡淡说出了四个字。 声音传来,沈漫溪不由得一惊,她没有料到,叶翔会说出这样的话,那个“买”字,一下子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买?我们都快成为夫妻了,我是那么的爱你,你却对我说出了这么一个字眼。买?我们之间还用买吗?’心念到这,佳人一下怔住了,她全身僵硬的坐在沙发上,芳唇微微张着,眼睛直直看着前面,思绪却不知飘向了何方。 “一亿怎么样?”叶翔并没有察觉到沈漫溪的异常,开口报出了一个价位。 几秒过后,他并没有等来佳人的回应。 叶翔以为漫溪嫌钱少了,所以才没回话。他不由再度报出了一个数字:“两亿。” 这次,叶翔等了将近十秒,依旧和先前一样,电话那头没有一丝的声响。 叶翔在脑中仔细盘算了一下,玉洞街的那块地皮,少说也有上万个平方,应该是个不下十亿的大工程,前期投入资本至少也得五六亿,自己报出二亿的价位,怎么看怎么不厚道。思绪到这,叶翔第三次张开了口。 “五亿!”当说出这个数字时,叶翔心里已经有了跑路打算,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可怕的女人:苏湄心。 昔日在香港,自己为了泡妞,顺便打压一下那个叫山井寿东洋小鬼子的嚣张气焰,便花五亿的天价拍下了那条名为“东方之星”的钻石项链,并且最终送给了唐牧谣。此事过后的第二天,苏湄心就找上门了,一进门就破口大骂,对自己大发雷霆,甚至还放出了要和自己绝交的狠话。更为恐怖的是,期间她还拨通了沈漫溪的电话,差一点就把自己和唐牧谣的“奸情”给抖了出来。总之,那一天自己被吓得不轻,可谓胆战心惊,惊心动魄,面无人色,鸡飞狗跳! 在叶翔心里,那个女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如果这回再从天翔集团抽出五亿用来盖菜市场,那么她肯定会再次发飙,说不定会立马从香港风风火火的赶回来,然后找到自己的人,把自己先奸后杀,或者先杀后奸,亦或者边杀边奸,总之,无论哪一种下场,都是很惨的。 所以,跑路唯一的选择。 ‘对了,米雪迦米尔不是邀请我去欧洲做客吗?可以去她那里避避风头。’ 正在叶翔脑中思绪涌动,思考着怎么跑路时,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了一声幽幽的叹息,让人听了,有些心碎。 “叶翔,你真的很想要那块地吗?”沈漫溪芳唇开启,这么问了一声。 叶翔调整了一下情绪,心态不再有丝毫的玩味,重重道了一个字:“想!” “有多想?” 听到这句问话,叶翔深深吸了口气,这不知是他今天第几回深呼吸了。 “很想很想,不是一般的想。”叶翔语气真挚说道:“漫溪,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但……真的,我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这么迫切的想做这么一件好事。每当想到那个老奶奶卖菜的情景,我的心就隐隐作痛,漫溪,这种感觉,你能明白吗?我……”话语流转到这,叶翔欲言又止。这份感情来得如此迅猛,让他心中充斥着千言万语,但奇怪的是,最后他却不知道怎么说了。 虽然那个男人话只说到一半,但沈漫溪听得真切,她懂,她什么都懂。 “你如果真想要那块地,我给你就是了,不用钱。”佳人柔声说道。 “什么?”叶翔愕然道了一声,随即,连忙摆了摆头道:“不行!还是由我们天翔集团出资收购吧。” “如果你敢给钱,哪怕一分一毛,我刚才说的话作废,我打死也不给你那块地。”沈漫溪倔强说道。 叶翔眉头皱了皱,说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你怎么向集团的其他董事交待?” “到底是他们是董事长,还是我是董事长,整个沈氏集团我说的算。”沈漫情真意切道:“我给我老公送一块地怎么呢,谁敢胡言乱语,我叫他立马滚蛋!” 虽然相隔千米,但这份话语中流转的情意,叶翔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他有些动容道:“漫溪,你知道吗,你这句话让我好感动,好感动好感动!恨不得在你的小脸蛋上狠狠的香一口!” “无聊。” 叶翔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禁道:“漫溪,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要把那块给我呢?” 沈漫溪柔声说道:“谁叫你是我命里的冤家,你这个道学。” 叶翔听后,想了一下,问道:“漫溪,‘道学’是什么意思啊?” “常德话,就是你是傻瓜的意思。” “切。”叶翔颇为洒脱说道:“傻瓜就傻瓜呗,我就是全天下最傻最傻的傻瓜,专泡天底下最美最美的女人。我最美的小溪溪,你说对不对呀?” 听到这话,沈漫溪原本想习惯性的说一声“无聊”,但想了想,他俏面一红,最终轻轻的“嗯”了一声。 这个答复让叶翔异常的兴奋,他不由“嘿嘿”一笑,继而道:“漫溪,我想好了,我不仅要建菜市场,而且要建一个全白沙市乃至全湘南省最大的菜市场。另外,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叶溪菜市场,你觉得怎么样啊?” 沈漫溪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嗯”了一声。 叶翔面露一份憧憬,道:“我就在想,等菜市场建好后,我们就在附近买一栋房子,然后天天下班后,我们就手牵着手,一起去那里买菜,然后回家,你切菜我剥大蒜,你做饭我洗碗,怎么样啊?” 话语传入耳中,沈漫溪颇为心动,原本她将玉洞街那块地给叶翔建菜市场,完全是出于对那个男人的情意。如今听他这么一说,沈漫溪心中多了几分期待,希望叶溪菜市场能够早日建起来。然后,就像那个男人所说的那样,他们一起去那里买菜,回家后一起做饭…… 想一想,都无比的温馨。 “好啦漫溪,我手机快没电了,正在‘滴滴’的叫呢,先咕得拜了。”这时,叶翔的声音响起。 沈漫溪回过神来,露出一抹甜美的笑容,说道:“嗯,拜拜。” “来,最后香一口。”说完,叶翔将嘴巴对着手机“啵”了一下,随后,心满意足的将它放进了裤子的口袋里。 至于另一边,沈漫溪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双手紧紧握着手机,一边向厨房走去,一边略有所思着。很快,她来到了唐牧谣身后。 唐牧谣正在炒着青菜,见到沈漫溪到来,不由道:“漫溪姐,你一定饿了吧,菜很快就做好了。” 这时,沈漫溪停止思绪,看向唐牧谣,美眸忽地一闪道:“牧谣,你教我做菜吧。” 第二百七十九章 我不是慈善家 有一座城市,曾经打出过这么一句标语: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在叶翔心里,评定一座城市到底美不美好,并不是看它的道路有多么的宽敞,也不是楼修得有多高,更不是街道的霓虹灯有多么大多么的亮丽。而是……它能为他们的人民修建多大的菜市场,让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苦人士,也能在城市中找到一片属于他们的生存空间。而不是把他们当做害虫,一味的驱赶。 网上曾经盛传过这么一句戏言:共同富裕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富裕的阶级消灭不富的阶级,从此以后,大家共同富裕,整个社会就和谐了。 这真是一份莫大的讽刺,也是一句天大的笑话。 和沈漫溪通完电话后,叶翔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了。随后,他回了一趟天宗总部,身为一宗之主,不能老想着泡妞,也该做点正事了。 自从在粤东省与辕门一战后,李冉和王倩便下落不明,天宗执法堂的两大部门杀手科和情报组变得群龙无首,叶翔此次回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做好人员的安排。他决定在天宗内部举行一次比武大会,最终的胜者接替杀手科科长的位置。至于情报组那边,叶翔的打算是,把远在京华的情报组副组长边鹏博调回来,让他暂时接替李冉的职务,成为情报组代组长。 其中,在叶翔的心里,希望有一天,血刀能够回来。毕竟相处了那么久,就算是石头也会生出感情,这样一位得力干将,就那么突然离开了,叶翔心里还真有点舍不得。 至于叶翔要办的第二件事情,便是关于“叶溪菜市场”的建设工作,为此他特地给人在香港的苏湄心打了一个电话。叶翔并没有隐瞒,将“叶溪菜市场”的事情全盘说出来,毕竟苏湄心是天宗商业科科长,拿钱都要经过她的手,想瞒也瞒不住啊。 让叶翔感到庆幸的是,那个女人听后,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安分许多。她只是“嗯”了一声,然后淡淡说一句“我知道了”,便没有下文了。 随后,叶翔要苏湄心在商业科选几个人出来,用于菜市场的规划和建造。苏湄心一口答应了,并且承诺人员今晚就能到位。 叶翔见那个女人今朝这么乖巧,那么的听话,谈到最后时,不由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用调戏的语气说道:“湄心,有没有想我啊?” “好想好想你,人家想死你了。”苏湄心甜甜回了一句,继而话锋一转,声音一冷道:“好想你去死啊!”随后,她便挂断了电话。 这让叶翔心中有些郁闷,觉得自己这个老板做得真是失败。别人当大老板的,手下干活的漂亮姑娘,哪个不是规规矩矩,左一声“老板”,右一声“老板”,叫得有多甜就有多甜。并且,更懂事一点的姑娘,下班后还不回家,而是屁颠屁颠跟着老板去酒店,进行一些工作上的交流。 而反观自己手下如花似玉的姑娘苏湄心,别说对她进行一次潜规则了,就是不小心摸了一下她的咪咪,自己估计这辈子只能做残疾人了。 哎,有钱又帅的我,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个“亚处男”,我还真是悲哀啊。 忙完商业科这边后,叶翔又给情报组下达了一个任务,就是以最快的时间,拟出一份玉洞街附近商贩的名单,并同时调查他们家中的人员情况、经济情况等,总之,资料越详细越好。 听到这个调查任务后,情报组的所有人员都有些惊愕,也有些不解,因为他们以往做的事情,都是凶险万分,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而这个任务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做事风格,给他们的感觉太简单了,简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查个户口而已,有什么难的。 不过老大既然布置了这么一个任务下来,他们还是很乐意去做的,全当休假算了。 至于一些对叶翔有盲目崇拜心理的天宗弟子看来,老大做事情从来都让人捉摸不透,这项任务一定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一定隐含着什么重要的意义,甚至有可能关系到天宗的生死存亡。 这些人,真的是吃饭吃多了,脑子胀着了。叶翔要手下做这项调查,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等叶溪菜市场建好后,他会根据调查出来的资料,对摊位进行分配。对于家中条件不好的,摊位可以免费提供,比如那位卖空心菜的老奶奶,叶翔不仅会送一个摊位给她,并且每个月还会补贴一些钱,让她日子过得好些。至于家庭条件相对好一点的商贩,叶翔会象征性的收一点租金。总之,他建设这个菜市场没有一点赚钱的心思,完全服务于民。 叶溪菜市场的建设,如果单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沈氏集团无疑是亏损巨大的,而叶翔的天翔集团,虽然一分钱也没花就得到了一块好地,但菜市场的建设资金,还是需要他们出的。所以对于天翔集团来说,这笔买卖也是稳赔不赚。 尽管如此,叶翔心中没有任何的芥蒂,人生难得潇洒,心怀一个世人都不敢想的念头,做一件从未有人做过的事情,这样的我,是多么的拉风啊,想不崇拜自己都不行了。 以前,叶翔在电视上或者报纸杂志上看到,一些国家的超级大富豪,在年迈之时,把自己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财产,全部捐了出来回报社会。叶翔对那些人心怀敬意的同时,也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捐出的那些钱,最后真的全部用在了需要帮助的人手里吗?还是成为了某些小人吃喝嫖赌的资本?! 叶翔觉得,一个心系于民真正的慈善家,不是大手一挥,将一笔巨款打到某个慈善机构的账上,然后风风光光面对媒体镜头拍几张照片,做一番深情的演讲,然后得到各界的赞誉。这样的人,不说百分之百,起码有一半以上是在作秀,称之为演员还差不多。 对于那种虚名,说真的,叶翔还真不在乎,他也没想过成为什么慈善家。但是他做善事,起码有一点,他要知道自己的每一分钱是怎样花的! 第二百八十章 转角是离别 叶翔在天宗总部一直忙活到日落时分,才得以清闲下来。此时,他双手负立,静静站在无名岛上,感受徐徐吹来而来的清风,望着眼前奔流不息的江水,心生了一份感慨。 祖国的大好河山,永远是那么美丽。 忽然,一阵短促的铃声响起,叶翔回过神来,从口袋搜出了手机。来了一条新短信,是唐牧谣发来的,见到后,叶翔连忙将它打开。 ‘叶翔,我走了,拜拜。’这条短信是如此的简单,才七个字而已,然而叶翔看到后,顿时怔在了原地,他不由回忆起了这段日子与唐牧谣相处的情景。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昨天凌晨,当时自己正在浴室门口与漫溪对望,并且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三叉,见到她后,自己整个人呆住了,大脑嗡嗡作响,仿佛世界末日到了……第二次和她见面是在中午,自己和漫溪在床上调情,调得正欢的时候,她忽然推门而入,逮了个正着,然后飞快的跑开了。而自己,最后一个人坐在床上盯着那扇房门发起呆来,呆了很久很久……随后,自己下楼吃饭,心里一直逃避着她,不敢面对她,吃饭的时候,也不想和她坐在一起……后来,我和她一起洗碗,说着说着不知怎么了,我们就停止了洗碗,然后面对面站着,大眼瞪小眼,如果不是漫溪到来打破了这份宁静,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再后来,我、牧谣和漫溪,我们三人一起逛街,因为看见了自己的衬衫掉了一粒扣子,那两个女人就把大采购计划改为了“叶翔形象大改造”计划,带着自己逛了一家又一家男士精品店,一个钟头才选定了一套衣服,什么效率啊。并且结账的时候,牧谣还和漫溪争着刷卡,弄得自己跟个吃软饭的极品小白脸似的,总之,我是有点小抓狂,以至于不时的捶墙自虐。不过,也有一些的小感动……最后,我们去到了一家西餐厅吃晚餐,那家餐厅一年多前我们三人来过,可正在我们聊天的时候,一个戴着眼镜面相斯文其实很龌龊的中年男子来了,他的名字叫陈建予,坐在了牧谣身边,而且还想泡牧谣。真是婶婶可忍,叔叔不可忍!这个男人的到来,让我醋性大发。最后趁着他上厕所的时候,我跟了过去,施展定仙缚,让他站在男厕保持撒尿的姿势,不知站了多久…… 这样回忆下来,叶翔才发现,原来所有的事情都在昨天发生,为什么自己感觉它们发生了好久好久,已成了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而在这段记忆里,自己对牧谣的态度可谓不冷不热,极力的避开她,心里老是小醋坛子小醋坛子的叫她,甚至有那么一刻,希望她能够在眼前消灭。那么,自己就不用担惊受怕,更不用那么猥琐的周旋在两个女人中间了。 可如今,她突然发来了这么一条短信,说她要走了,我的心为什么会如此的痛,如此的舍不得。一份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我,仿佛活着一点趣味都没有了。 ‘既然来了,何必要走?牧谣,傻女人,你给我回来!’叶翔在心中重重念了一句,便发动移星步,踏着水面朝着一方飞驰而去。 由于快到晚上了,叶翔移星步的威力加强,所以速度极快。若他经过一个普通人的身边,那人只能感觉一阵轻风刮过,肉眼连一点影像也看不到。 踏出湘江后,叶翔便沿着京珠高速公路一路狂奔,那些快速奔驰的车辆,前一刻还在叶翔的前面,然而下一秒,叶翔的身影“嗖”地一下经过,便将它们远远的甩在身后了。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叶翔便来到了白沙市黄圩国际机场,他在一个相对人少的地方,现出了身形。 正好不远处,一个穿得很花哨戴着墨镜的大胖子搂着一个打扮妖娆的女人走过,胖子嘴里还叼着一根雪茄,一副看起来很拽的样子。 叶翔的突然出现,让他一下子呆滞在了原地,因为在他的视野中,刚才明明啥东西也没有,怎么眨眼间,就凭空出现了一个人呢。 想到这,胖子看向叶翔,缓缓摘下了脸上戴着的墨镜,同时嘴巴张成了一个鸡蛋的形状,他嘴里的雪茄顺势掉下来,最终落到了地上。 由于跑了几十公里的路,叶翔的身体有些累了,现出身形后,他就弯下身子,双手撑着膝盖站在原地喘了几口粗气。这时,叶翔感觉有人盯着自己,不由转头看去。 胖子见那人看了过来,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叶翔懒得理会他,收回了目光,继而望向机场大厅,迈开了双脚。这次他并没有施展移星步,而是用上了普通人的奔跑速度,毕竟来到了机场,人多眼杂,还是不要乱动用能力为好。 ‘哎呀!我地妈呀,天还没完全黑呢,鬼就出来吓人了。’大胖子望着叶翔的背影,心有余悸的说道。 奔进机场大厅后,叶翔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朝着机坪的方向,快步跑去。 刚来到安检口,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便拦下了他,说道:“先生,请出示你的有效证件。” 叶翔这才想起,机场不是菜市场,不是什么地方都能随便进的。 “不好意思。”叶翔面朝那个工作人员道了一声,便很自觉的退到一旁去了。随后,他透过巨大的玻璃窗向着机坪眺望,一阵轰鸣声响起,只见一架大型客机脱离跑道,朝着天空飞翔而去。 看到这一幕,叶翔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之间空荡荡的,仿佛全身的力气一下子被抽空,很想坐在地上哭一场。跑了那么远的路,心中带着那么大的期望,却最终,还是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 那架飞机片刻之间便驶入了云霄,在叶翔的视野里成了一个小光点,它越飞越远,最终消失在了天际。 ‘牧谣!’此刻,叶翔遥望那方,在心中大声喊出了一个名字。随后,他无力的低下了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总之,他整个人就是很失落,像失了魂魄一般。 在身边时不知珍惜,离开了才知道可贵,我这种男人,还真是让人无语啊。 “叶先生。”就在这时,不远处一个声音忽然传来,有几分熟悉。 叶翔一惊,连忙抬起头,转身看去。视野中,出现了三个人,而叶翔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了中间的那个人儿身上。 她今朝穿得很简洁,上面是一件白色的蝴蝶衫,下身是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至于她的头上,依旧戴着那顶蓝白相间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而脸上,则有一副硕大的粉色太阳眼镜遮住了她大半个容颜。没错,她就是唐牧谣。至于牧谣的身后,一左一右站立着两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正是她的贴身保镖,吴威和马敏。刚才那声“叶先生”,正是吴威发出来的。 佳人的出现,让叶翔失落的面庞顿时转为了一片惊喜之色。在这一瞬间,牧谣身后的保镖,机场周围的行人和工作人员,乃至世间万物,都在叶翔的视野里消失了。他的整颗心,他的眼前只有那一抹靓影,那个汇聚着天地光彩,美得不可一世的女人。 终于,叶翔按耐不住心中的万千情绪,他不说一句话,快步跑上前,伸出有力的双手,就那么将眼前的人儿紧紧拥进了怀里。 那一刻,我以为你离开了,我才发现,我的心里是多么的舍不得你。这一刻,你出现在了我眼前,我心中有千言万语,然而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只想抱你,紧紧的抱住你…… 这是叶翔此时的心声。 叶翔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唐牧谣娇柔的身躯微微颤动了一下,但很快,她安静了下来,默然的待在了那个男人的怀中。而她身后的吴威和马敏,则露出了惊愕之色。至于周围不少行人也关注到了这一幕,他们纷纷停下脚步,饶有兴致的观望了起来。 “不要离开我。”这时,叶翔终于开口了,心中的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了这五个字。 唐牧谣的身子又是一颤,无可否认,这五个字让她的内心在一瞬间很激动,仿佛等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了。但很快,佳人想到了什么,颤动的芳心渐渐冷却了下来。 “如果漫溪姐就在旁边,你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她用一种很平淡的声音说道,却包含万千情愫。 声音入耳,叶翔猛地一惊,随后,他缓缓放开怀中的人儿,露出了一脸茫然的样子。 ‘是啊,如果漫溪就在旁边,我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他不禁在内心问着自己,然而他的内心和他的表情一样,不知所措。 那个男人的表现,唐牧谣看在眼里。她不由面露一份失望的神色,不再说一个字,只是叹息了一声,便迈开双脚,朝着安检口步了过去。吴威和马敏连忙跟上。 很快,他们一行人便检票通过,朝着登机口走去。 而这个时候的叶翔,却呆在了原地,心中依旧念着那句话:如果漫溪就在旁边,我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然而,他的内心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此时,叶翔打了一个冷颤,回过了神来,他向着前方看去,却忽然发现牧谣不在了。叶翔一惊,连忙转身朝着安检口望去,只见佳人的身影已离自己十几米远。 “喂!那个戴帽子的女人给我听着,我不会放手的,一辈子也不会的。我说过,要宠你爱你一辈子,无怨无悔的去宠去爱!”叶翔大声喊道,继而真情流露,语气柔和了几分道:“请原谅我的霸道……对不起,因为我爱你。” 这阵声音传来,唐牧谣并没有停下脚步,但听到叶翔最后一句话时,她的身子明显一颤,差一点就恪守不住心中的那份倔强,转过身了。 但终究,佳人还是没有停下来,她美丽的身影最终消失在了那条长长通道的转角处…… 第二百八十一 南方代理人 唐牧谣离去时,叶翔依旧站在原地,脚步没有挪动半分。他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望向机坪那边,目光直直盯着一架飞机。 ‘牧谣,你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你,你这个偷心贼,把本哥哥弄得……哎,都不知道怎么说你了。”叶翔在心中叹气道。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了叶翔肩上,随后轻轻拍了他一下 叶翔立马警觉起来,转身看去,视野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竟是被自己誉为第一金牌龙套王的结拜大哥方宇。 叶翔调整了一下情绪,打招呼道:“宇哥,是你啊。” 方宇“嗯”了一声,道:“你刚才发什么呆呢?” “我在看一个美女。”叶翔淡淡说了一声,在方宇身上看了一眼,继而半个玩笑道:“咦,宇哥,你今天怎么只穿白色的汗衫,没穿你那件黑色的皮衣呢。” “天气太热,穿多了不好,我不想招惹那么多目光关注自己。”方宇回答道。 “原来宇哥也会害羞啊。”叶翔笑着说道:“对了宇哥,你什么时候来机场的?” “已经来一会儿了。”方宇眼睛直直盯着叶翔,道:“你前面抱着的那个女人,应该是唐牧谣小姐吧。” 一听到这个名字,叶翔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情绪又泛起了波澜,他并不说话,只是面露苦涩的点了点头。 方宇继续问道:“我记得你不是和沈家的千金订婚了吗?怎么又和唐家千金把关系弄得不明不白的。“ “宇哥,男人……你懂的。”叶翔这么说了一句。 方宇一听,果然有些明白了,道:“既然缘分那么安排,希望你们能有一个好结果吧。但有一句话我要提醒你,无论以后你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事,你做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负责。” 叶翔听后,点了点头道:“多谢大哥提醒。” 这时,方宇整理了一下思绪,不再闲谈,而是说道:“我今天来找你,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 “什么事?”叶翔淡然问了一声。 方宇面露一丝警惕,环顾了一下四周,继而道:“我们还是换一个地方谈吧。” “能等一下吗。” 方宇眉头微微一皱,道:“多久?” 叶翔伸手遥指一个方向,道:“等那架飞机起飞,我看不到它的时候。” 十几分钟后,叶翔和方宇来到了机场附近一块空地上,此时夜幕已经降临,这里不时会刮起一阵凉风,吹得人很舒服。 叶翔开口道:“宇哥,到底是什么事情?” 方宇看了他一眼,道出了两个字:“好事。” “好事?”叶翔面露一丝期待,道:“有多好。” “是关于辕门的。” “辕门……”叶翔在口中念了一声,忽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宇哥,那晚与辕门一战后,兄弟我还没来得及和你叙旧,就急匆匆走了,真不好意思,主要是我急着回家见老婆。你也知道,我那婆娘从小就是金枝玉叶,娇气得很,我如果回去迟了,她准保让我跪搓衣板。当然,我这并不是怕她,而是我们男人之所称作男人,就是因为懂得让着女人嘛。” “明白。” “对了,我那个小姨子唐晴怎么样了?她替轩辕靖做事都是被逼无奈的,你们龙部可不要难为她啊。” “这我知道。”方宇道:“目前,我们已经把她送回唐家了。不过,那个丫头的的确有些才干,按照上头的意思,决定将她招入国家的科研组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发展做贡献,将功补过吧。” 听完,叶翔放下心来,继而言归正题道:“对了宇哥,你前面说关于辕门的好事,到底是啥子好事?” 方宇并没有直接回答,而面露凝重之色,道:“在你们天宗与辕门对峙期间,辕门发生了很多的事,尤其是联合黑暗议会与轩辕靖最后一战,使得整个轩辕家族覆灭,辕门变得群龙无首。虽然目前辕门的局势已被我们龙部暂时控制了下来,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其他三大民间势力对辕门早有窥探之心,如今更是蠢蠢欲动,尤其是龙帮,已经拟定好了向南扩张的计划。如果他们动气手来,只要行为不太过激,我们龙部也不好与他们撕破脸皮。现在龙帮已经占据北方七省,如果再让他们吞并了南方,那么华夏一半的版图便会处于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内,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中央政府也绝不允许有如此超强的势力存在,那会动摇党的根基。所以,‘老板’给我下了一道密令。” 叶翔一边仔细听着,一边琢磨了起来,听到这里时,他疑问了一声:“密令?” “对。”方宇神情肃穆说道:“老板的意思是,让辕门成为历史,南方需要一个新的代理人。” 听到这话,叶翔霍然想到了什么,不禁神色一颤,道:“你所说的那个代理人,不会是,是我吧?” “没错!就是你。”方宇眼中精芒闪动,注视着叶翔道:“你们天宗如今占据湘南一省,势力已成规模,势力向南方扩张,是无可厚非。另外,你这个人除了好色一点外,其他方面都好,并且你对权势的欲望不是很大,不是那种贪得无厌之辈,也不会做什么大恶之事,总之,我相信你的人品。由你们天宗占据南方,我们龙部放心。” 方宇的这段话,叶翔大部分还是很爱听的,并且心里也有些激动,毕竟,天上给他掉下了那么大一块馅饼。 叶翔唯一感到美中不足的是,宇哥对自己的认识不够深刻,竟然说出了“你这个人除了好色一点外,其他方面都好”这样的话。我靠!好色?我哪里色了?我身边女人多,那是因为我重情重义好不,去你妹的好色! “宇哥,你让我当南方的代理人,对于我来说,的确天大的好事。但你也知道,我们天宗刚与辕门一战,也是损兵折将,元气大伤。这个时候让我们把势力向南扩张,我们也是有心而无力啊。”叶翔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方宇看了他一眼,淡淡说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龙部将全力支持你,并且可以保证,原本属于辕门的残余势力,将一律归于你天宗门下。你现在甚至可以考虑,把天宗总部由湘江的无名岛迁移到粤东省,昔日辕门的总部,现在已经属于你的家产了。” 这段话语入耳,叶翔心中直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因为按照方宇的意思,原本属于辕门的地盘和势力,被天宗吞并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辕门可是一块大肥肉,占据着粤东、粤西、海南三省,势力范围是天宗的三倍有余。如今那三倍有余的势力范围,全被天宗收入了囊中,可谓蚂蚁吞大象。从此以后,天宗的实力将呈现一个质的飞跃,与其他三大民间势力平起平坐。而自己,也算是一方霸主了,可以收更多的小弟,泡更多的妞啦,呃,先不要想泡妞的问题,头疼。 这时,叶翔满脸已是抑制不住的激动,说道:“宇哥,你真是太棒了!太会照顾兄弟了!我就知道,我当初找准了对象,呃……找准了大哥。总之,我这辈子跟你混是跟定了,妈的,跟着大哥走,前途简直一片光明啊!” “这主要是‘老板’的意思。”方宇依旧用很淡的语气说道。 ‘老板……’叶翔心里念了一声,不由回忆了起来。昔日在京华市和萧楚南的哥哥萧鸿生一起喝茶聊天时,他曾经说过,自己在京城俱乐部扇了龙太子司徒神九耳光和踹了他一脚,龙帮事后之所以没找自己的麻烦,是因为龙部的“老板”出面保下了自己。并且萧鸿生还追问了一下自己和老板是什么关系。叶翔可以打心底说一句话,他真不认识什么龙部的“老板”,可以这么说,连对方一根毛都没见过。 “老板”保下自己,说真的,连叶翔自己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今,老板又授意方宇,全力扶持自己成为南方新的代理人,这让叶翔的疑心更重,更想不通了。 妈的,对方简直把自己当亲孙子一样照顾着。 这时,叶翔定了下神,道:“宇哥,既然你们龙部的BOSS这么给我面子,我如果不敬他一杯酒,那真是太不厚道了。这样吧,我马上给京华的边鹏博打一个电话,叫他先别回白沙市了,而是提一箱子钱去天上人间,把那里包下来,就是为了请咱大哥的领导吃一顿饭。” “想法很好,但恐怕不能实现。”方宇叹了口气道:“我的这位领导不是想见就能见的,说实话,在龙部工作这么久了,除了黄组的前辈外,其他龙部人员没有一个见过老板。” 叶翔听后一惊,道:“我靠!那么装逼?” “这并不是装逼,或许,正因为这份神秘感,在所有龙部人员心中,‘老板’始终存在勿容置疑的威慑力!”说完,方宇面露了一份崇敬之色。 叶翔将这份神色看在眼里,随后抬头望了望昏暗的天,忽然自言自语道:“如果有缘,我们总有一天会见面的,老板,你说是吗?” 第二百八十二章 高人出山 那晚联合米雪迦米尔与轩辕靖一战,叶翔的天宗损失了不少弟子,血刀抱着王倩也离开了,天宗可谓损兵折将。叶翔原本以为自此以后天宗会一蹶不振,再无辉煌之日。然而世事难料,方宇的突然到来,让天宗迎来了巨大的转机,如果事情进行得顺利的话,天宗不仅不会衰落,反而会迎来它的第二次春天,巨大的春天! 这对于叶翔来说,心里只有这么一个感慨: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 与方宇会面的第二天,叶翔便去到了粤东省。很奇怪,仿佛冥冥中有一只无形的命运之手在指引,他突然很想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尽管他与那个人并不是很熟,此前,也只见过两回面而已。 此时,叶翔来到了一片茂盛的竹林里,林中有一间古色古香的小屋,屋子的一侧,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两条色彩斑斓的鱼儿在里面欢快的嬉戏着。 屋子的门是敞开着,里面的布置很简陋,中央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古旧的桌子和两把棕色的椅子。桌面上沏着两杯茶,一杯朝东,一杯朝西,茶水似乎刚刚沏好,还冒着一丝丝热气。桌子的东面坐着一位穿着白色唐装的老者,他的身子很瘦,整个面目不怒自威,却又让人觉得很和蔼。 这位隐世老人,正是君何求。 叶翔走进屋子,径自坐在了君何求的对面,开口道:“求叔,这么多天没见,你还是风采依旧,还是那么的帅啊。” “难得你还记得老朽。”君何求一脸平和说道。 “求叔乃世外高人,我怎么会忘呢。”说到这,叶翔伸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茶水,不禁感慨了一声:“好茶。”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既是好茶,岂能只饮一口?” “好。”叶翔干脆道了一声,继而举起茶杯,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随后,他抹了下嘴,道:“求叔,你果真料事如神,知道我要来拜访你,特地为我准备了这么一杯好茶。” 声音传来,君何求但笑不语。 叶翔继续说道:“求叔,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一场奇异的梦中,你说要送我一份厚礼。醒来后,我就遇到了米雪迦米尔,得到了一个强大的盟友。第二次见面是在这里,我走的时候,你送了我一个‘等’字,我当时有些不解,但最终我等来了庞元霆给我送来辕门的机密情报,等来了我的结拜大哥方宇……这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让我感到匪夷所思,这个世上竟然存在你这样的高人,神机妙算,未卜先知,让人不得不敬佩啊。冒昧问一句,那你可知道我今天找你来,所为何事?” “你是想请老朽出山,助你完成大业。”君何求淡淡说了一句。 叶翔听后微微一惊,他仔细看了君何求一眼,随即叹了口气道:“看来什么事情都瞒不过您老的慧眼,我今天确实为了此事。” “你认为老朽会答应吗?” “我没有你那种知晓命理的神通,猜不出你的心思。”叶翔说道:“但我真的很希望你能答应,因为我感觉我们两个很有缘分。就像我今天来这里找你一样,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让我总感觉今天我必须要来找你,并且一旦找了你,就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一样。” “哈哈!好一句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君何求难得爽朗一笑,道:“好,老朽答应你了。” 尽管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此刻听到君何求亲口说出这样的话,叶翔还是不由得怔了一下。很快,他回过神来,不确信道:“求叔,你没有开玩笑吧,你真的答应了?这么简单就答应了?” “答应了就答应了,老朽从不食言。”说完,君何求举起茶杯,品了一口茶水。 ‘妈的,最近老子风水怎么这么好,昨天宇哥才给我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今天来这里请高人出山,原本以为要像刘备那样三顾茅庐,没想到现在几句话就搞定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场失意了,其他场都得意?唉,牧谣,漫溪,你们可知道,在我心里,就算我其他场再得意,也不及你们一声‘老公’叫唤带给我的欢喜。你们两个小屁股,什么时候也让我的情场得意一会啊。’ 思绪到这,叶翔回过神来,忽然说了一句有些白痴的话:“求叔,我们刚才说到哪呢?” “说到老朽答应出山助你。” “对,说到这里了。”叶翔点了一下,继而道:“求叔,说真的,你就这么答应帮我了,让我感到很震惊,也有些疑惑。为什么你不提一点的要求,就这么简单答应出山助我了,难道因为我长得比较帅?” 君何求听后,颇有感慨道:“你可知道,老朽隐居在此多年,能够与老朽见上一面的人,寥寥无几。而你,在一个月之内,连续与老朽有三次的会面,这可谓是一份天缘。老朽知命,也信命,这三面之缘,足以让老朽帮你一回。” “有一个问题我很好奇,求叔,你是不是无所不知,无论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能够提前知晓?” “老朽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神奇,只不过能看到未来的一些片段罢了,很多的事情,老朽还需要推测才能得知。不过,就算推测了出来,它也不一定百分之百就能发生,需知……”说到这,君何求眼中精芒一闪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即为变数。” 听到最后一句话时,叶翔心中很有感觉,他不由在口中默念了起来:“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即为变数……遁去其一,即为变数……” “正是这个道理,遁去其一,即为变数。”君何求流露出几分高深莫测的表情,看着叶翔说道:“人为什么而活?人最大的追求是什么?其实简而言之,人因大道而活,‘道’便是人一生中最大的追求。大道共分为五十等,其中有四十九等是早已注定了的,便是天命,因而未来之事能够推算出来,所推算的,便是大道这五十分之四十九的天命。而唯一不受命运所安排的,则是那其一的变数。人的一生中,天命四九,不用去找寻,他自然会降临在你身上。而那一等的变数,却是需要人自己去开创的。若一个人,在有生之年开创不了那一道变数,那么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只有四十九的天命,那么他也永远得不到‘道’。若一个人,在临死之前将那一道变数开创了出来,那么,其一的变数加上四九的天命,正合五十大道,那么那个人便叫做‘得道’,这一生也过得有意义了。” 听完,叶翔面露一份兴致,问道:“那其一的变数,要如何开创呢?” “以不变应万变,以不知道来证大道,是为其一变数也。”君何求这么说了一句。 “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变应万变……是否指的就是本心?人最初的真善美!在面对世间万千诱惑时,本心不变,善念不断,不贪慕虚荣,不做金钱权势的奴隶,而追求最真的东西,这就是以不变而应万变!求叔对吗?” 话语入耳,君何求但笑不语。 见到对方并不回话,叶翔也不在意,继续饶有趣味说了起来:“至于那句……以不知道来证大道……”思绪到这,叶翔摸了摸后脑勺道:“太高深了,一时半会我还真想不明白。” 君何求含笑说道:“想不明白,就不必去想。” “求叔,能否指点我一下,‘以不知道来证大道’到底是什么意思。说真的,你刚才说的这番道理,让我很有感觉,对人生又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叶翔虚心请教道。 “大道唯一,但是每个人追求‘道’的过程却是不同的。老朽只能提个醒,而不能明白告诉你,只有靠你用心体会了。哪天你自己感觉到了,就是了。”君何求意味深长说道。 “好吧。”叶翔爽快了道了一声,随后,他定了一下神,忽然站起身子,伸出一只手道:“求叔,欢迎加入天宗。” 对于这个动作,君何求有些不习惯,他很少与人握手。不过,他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伸手与叶翔相握,道:“宗主客气了。” 第二百八十三章 不是朋友 次日,依旧在那片青翠的竹林 两个身影缓缓前行,其实一人是叶翔,至于另外一人坐在一个轮椅上,正是庞元霆。 此时,两人来到屋旁的那条溪流前,叶翔停下脚步,开口道:“元霆,你要我帮你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让你一个人居住。你看,这个地方怎么样?” 庞元霆环顾了一下四周,继而道:“是个好地方,多谢你,叶翔。” “不必客气。”叶翔说道:”风景是好,但人非大树,不可以进行光合作用,还是要吃东西的,我每天叫人给你送些食物吧?” 庞元霆想了一下,道:“我既然决心一个人住在这里,并不希望有人打扰。不必天天给我送吃的,一个星期送一次就行了,可以是水果和干粮,够我吃一个星期就可以了。另外,能否派人给我送一些种子来,我在这里种一些果树,以后等到树长大结出果子的时候,我就能自给自足,不用别人送吃的来了。” 叶翔听后,点了点头道:“好吧。” 这时,庞元霆望着眼前的溪水,从衣服口袋里搜出了一束断发,它一直是庞元霆心中的寄托。昔日木香被古德丁吃了以后,这是那个女人留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东西了。 庞元霆深情看了一眼断发,随后,他突然一扬手,将它们抛向了眼前的溪流。那一束断发,在风中散成一缕缕发丝,最终飘落在了溪流里,与水作伴。 这幕下,叶翔略微一惊,有些不解道:“那些头发,你不是一直当成稀世珍宝收着的吗?你怎么把它们都扔进水里了。” 庞元霆直直看着溪流,眼中流露一份情意说道:“木香的头发,无论是在手中,还是在水里,它都属于这里了。而我现在,也属于了这里,我们永远相伴着彼此。” “有些明白,但又有些不明白。”叶翔摸了摸后脑勺,这么说了一句。 庞元霆抬头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 此刻,叶翔目光下移,看了看庞元霆的腿,便开口道:“我还是找个人来照顾你吧,你如果一个人住在这里,真的很不方便。说个最现实的问题,比如大小便来了,你要怎么应对?” “我又没有全身瘫痪,两只手和一条腿还可以动,这些问题,我可以自行解决。”庞元霆回答道。 “看来我是关心过头了。”叶翔笑了笑道:“要不要我给你弄一台手提电脑来,安个无线网卡,你没事的时候,可以上上网,打打游戏,看看片子。对了,给你介绍一款非常好玩的游戏,名字叫做DOTA,我有一个大哥非常喜欢玩,而且还是高手呢。” “也不用了。”庞元霆淡淡说了一句。 叶翔不禁问道:“你真的打算与世隔绝了?” “木香死了,我的心也不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算发生再大的事情,又与我何干?”庞元霆一脸平静说道:“对于我来说,只要活在思念中,那么每分每秒都变得有意义。我的余生,将在思念中度过。” “我突然觉得,你这个人蛮伟大的,用情之深啊。”叶翔真挚说道。 庞元霆摆了摆头,道:“这并不是伟大。就像你前面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木香的头发丢进水里面一样,我现在的这种感情,你也不会明白。或许,只有当哪一天你和我遭遇同样的事情,你就会懂了。” ‘呸!谁和你遭遇同样的事情啊,怎么说话的你呀。本哥哥比你聪明多了,懂得有备无患的道理,知道多泡几个马子,当其中一个不小心挂了后,还有另外几个能够填补我心中的伤痛……当然,这个想法只是一句玩笑话,我身边的女人,最好永远都平平安安的,我绝不会让她们出事了。倘若出事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总之,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想了,也不能再想一下,多想一下,心里就多一股莫名的疼意,疼得揪心。’ 思绪到这,叶翔定了一下神,看向庞元霆道:“不管怎样,就算木香不在了,但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那么惦记着她,她也死而无憾了。” 一阵微风吹过,庞元霆目不转睛看着脚下的溪流,并不说话。 “你说这个世界是不是很怪,很奇妙。”叶翔忽然说道。 庞元霆认同道:“的确。就像我们两个一样,本是不共戴天的仇人,现在却在这里像朋友一样,聊了起来,” “为什么要说‘像’呢,难道我们两个现在不是朋友吗?” “不是。”庞元霆肯定说道:“我们可以不做仇人,但也永远做不了朋友。” 听到这话,叶翔面目毫无波澜,说道:“好吧,看来我对你做过的坏事,你一直都没忘掉。其实,你对我做过的坏事,我也一样没忘。咱俩打平了,不做朋友,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个称呼好像一首歌。”说到这,庞元霆沉默了两秒,随后,他突然道了一声:“叶翔,谢谢你。”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为什么谢我?” “木香曾经给我说过她的故事,她和她母亲受人欺负时,是你及时出现保护了她们。另外,如果不是你将木香带入了天宗,安排她去辕门执行任务,我也不可能遇见她。那样的话,我会整天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自暴自弃,怨恨他人,那是一种很痛苦的生活,感觉不到一丝希望的活着。而遇到木香,让懂得了什么是爱,也得到了爱。尽管木香已经不在了,我心里也有着痛苦,但我却感觉到了希望,因为我的人生有了思念。” 听完,叶翔略有感触道:“我从小听过这么一个故事,说的是世界最初的时候,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男人们生性残暴,为了争地盘整天杀来打去,直到有一天,天际一道光华射下,女人们降临在了这个世上,她们柔如甘露,吸引了男人的目光,洗涤了他们身上的凶气。总之,女人,让男人变善良了。看来这句话果然有几分道理,因为木香,你不仅变善良了,也变温柔了。” 庞元霆听后,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问道:“对了,木香的母亲怎么样了?” “放心,我已经安顿好她了,只要有天宗在的一天,木香她娘就能衣食无忧,不受欺负。” “你是一个好宗主。如果我是你的属下,知道了我死后你会很好照顾我的家人,我也甘心替你卖命。” “呵呵。见笑了。” “有一个问题我很想知道。”庞元霆淡淡说道:“你为什么一直不杀我?” “因为你对木香的爱,让我觉得,如果杀了你,会让这个世界的美好减少一分,那么,我的拉风气质也会跟着减少。一旦我不再那么拉风了,泡妞就会自卑,泡妞时脑子里的灵感也会少了许多,总之,太不划算了。”说到这,叶翔笑了笑,继而道:“今天不打扰你了,有空再来找你玩。” “嗯。” “再会。”声落,叶翔抬头朝着天吹了声口哨,便一脸洒脱的离开了。 至于身后的庞元霆,将目光直直盯着脚下的溪流,沉浸在了一段有她的记忆中。 第二百八十四章 一统南方 安顿好庞元霆后,叶翔便正式展开了向南扩张的计划。 方宇果然没有食言,计划展开的第一天,便送来了一份厚礼,那便是原本属于辕门的外围资产,几乎一夜之间,全部转移到了叶翔的名下。当然,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明地里,辕门的各个公司风平浪静,并没有归于天翔集团旗下。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如果天翔集团一下子将那么多公司吞并了,自然会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甚至怀疑,这并不是龙部想看到的局面。 俗话说的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早射干不了女色狼,一切要慢慢的来。如今的天翔集团就是一只空腹的大鳄,每天只要张着嘴,就会有几条肥美的鱼儿自动游进肚子里。 叶翔虽然不是贪财之辈,但看到自己银行账户里那一串数字,每一天都在疯长,最终他压抑不住本性,两眼冒起光来,充分证明了人是由禽兽进化而来的。 叶翔记得曾经在电视上,看见一位大富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很嚣张的说过这么一段话:“如果我走在路上掉了一百块钱,我一定不会弯腰去捡,因为在我弯腰的这一瞬间,我所赚到的钱远远不止一百块。” 如今,看看自己,再联想这段话,叶翔也想装一回逼,放出这么一段狠话:如果我的前方有一条撒满钱的道路,而我的鼻子恰好又很痒的话,我一定不会理会那堆钱财,而是抠着鼻屎从那条路上踩过。为什么呢?因为在我扣鼻屎的这一瞬间,我所赚到的钱铺满了另一条路,等着我继续去踩。 “嚣张吧?来,看见没有,我的脸就摆在你面前,来扇我耳光吧。”叶翔某天对着镜子无比欠扁的说道。 资产的接收,是天宗向南扩张的第一步。至于第二步,自然是对辕门残余势力的招降,这一步棋主要靠龙部来完成,而叶翔从头到尾就是打酱油的。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龙部高举着“和谐”的大旗,除了玄组以外,其他三大行动小组联合起来,将整个辕门总部团团围住,进行了一次代号为“值日生”的清剿行动。其中,天组与地组共调集了将近五百人,至于最为神秘的黄组,也派出了两名前辈。他们对于不愿臣服的辕门人员,大刀一挥,人头落地!而对于那些愿意归顺者,则视为良民,一边表扬一边登记,就差没有给他们戴小红花了。 总之,这是血流成河的一天。 随后,叶翔接到了方宇的通知,于次日带领天宗弟子来到了辕门总部,进行接手事宜。虽然这个地方在战后清扫了一边,但空气中弥漫着浓而不散的血腥味,四周的墙壁以及花草树木等景观,也有明显的裂痕甚至烧焦的痕迹,叶翔不用问便知道这里不久前曾发生过什么。 说实话,这并不是叶翔想要看到的局面。他原本以为龙部对待辕门的残余势力,会采取威逼为主,利诱为辅的招降方式,总之,不会动手。 出发前,叶翔甚至在想,宇哥叫自己去,想必已经把辕门所有弟子控制了起来。就像开学典礼那样,叫他们每个人搬一条小板凳,坐在一片空地上。而他们的前方,设有一个主席台,那个主席台就是留给自己来发言的。自己要想招降他们,就得来一番深情并茂的演讲,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演讲完毕,他们纷纷被感染,集体起身鼓掌表示愿意加入天宗,愿意跟叶老大混,于是大家成了一家人。为了庆祝这份相识,大家晚上开了个篝火晚会,载歌载舞,吃烤羊肉讲鬼故事,好不快活! 走进辕门总部的那一刻,当看到那些辕门弟子低着头,眼中不时闪过一丝丝恐惧,叶翔才知道自己想多了,龙部把一切都做好了,根本用不着自己,他们采取了最直接也是最为干脆的方式解决了问题! 叶翔很清楚,龙部采取这种方式,不只是为了解决问题,也是做给天宗看的。如今依靠龙部的强势扶助,自己可谓是一步登天,但如果得意忘形,在以后的日子里带领天宗乱来,那么,辕门的今天就是天宗日后的下场! 想到这,叶翔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同时明白了一个大大的道理:不要以为是国家的组织,他们就不敢乱来。事实上,整个华夏没有比龙部更加暴力的组织了。为了和谐,和谐一切! 接收辕门总部后,天宗向南扩张的计划,完成了将近一大半,接下来只需处理一些琐事,那么整个南方,就完全处于天宗的掌控之下了。 其中的一件琐事,就是与龙帮的交锋。 在龙部的帮助下,天宗可谓神不知鬼不觉就接收了南方大部分地盘,终于,龙帮发现了。原本辕门衰落后,他们已将南方视为了自己的囊中之物,天宗突然横插一杠,自然惹怒了龙神、龙圣、龙皇、龙帝、龙君、龙王、龙尊七位龙帮大佬,在他们看来,天宗这种做法,简直是嘴里夺食。 于是,龙帮从北方七省调集了千名精英弟子,由龙皇项沧海,龙君传麒和龙王洛夕山三位大佬亲自领军,浩浩荡荡的赶赴了湘南省的白沙市,他们首要目标便是天宗总部:无名岛! 龙帮的七位大佬有意给叶翔一个教训,天大的教训:不是你的,就不要碰,若是碰了,就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然而龙帮没有料到的是,当他们的人马到达无名岛,却发现岛上密密麻麻站着另一批人,这批人并不属于天宗,而是龙部人员!甚至里面也有黄组的前辈在场。 当时,整个岛上一片肃杀的氛围,两路人马冷冷对峙。最终,龙帮放弃进攻,无功而返。 即使龙帮势力再大,也没有胆量和龙部开战。若论群战,任何组织在国家机器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若论单挑,任何一位黄组的前辈都是传说中的人物,龙帮的七位大佬除了龙神和龙圣外,其他五位,二打一,都不一定打得过人家。 虽然第一次出征失利,但龙帮并没有放弃对南方的窥探,几日后,他们重整旗鼓,展开了第二次南下。这次他们的目标是粤东省原辕门总部,现在叶翔已把那里设为了天宗第一分部。 这次,龙帮的行动比上一回要谨慎的多,将手下弟子分成了十几批,陆续到达粤东省,并且所乘的交通工具不限于飞机。有的坐汽车来,有的乘火车,有的甚至坐轮船从港口入境。这样,就能极力避免行踪被对方发现,龙帮想要来个出其不意,将天宗杀得人仰马翻。 然而,令龙帮大为窝火的是,他们好不容易将人马在密林集合完毕,斗志高昂来到了天宗第一分部。却发现龙部早有几百人守候在了这里,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 这一次的结果和上回一样,两路人马对峙了几十分钟,期间,双方的大佬你一句我一句,斗智斗狠。最终,龙帮撤军了。 接连两次的失利,都是因为走漏了风声,对方提前防备。这让龙帮七位大佬,怀疑帮中有奸细给对方提供了情报。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南下行动,为了不重蹈覆辙,第三次南下的时候,他们把人数控制在了百人左右。 这百名龙帮弟子,都是龙帮从小培养,七位大佬的心腹手下,属于精英中的精英,他们之中,出叛徒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而领导他们的,则是龙帮两大绝顶高手之一的龙圣墨空闲! 这次墨空闲带领龙帮弟子,既没有去湘南省的天宗总部,也没有去粤东省的天宗第一分部,而是走水路来到了粤西省的北海市。据情报,天宗在这里有一个据点,并且准备将它发展为天宗第二分部,墨空闲有心拔掉它,即使动摇不了天宗的根基,也能给对方一个下马威,为龙帮挣回点面子。 然而,让墨空闲大感意外的是,自己的行踪已经极其隐秘了,可刚来到北海,就有三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这三个人他认识,算是老朋友了,但这次会面却没有叙旧了的味道,因为对方来自龙部黄组。 他们是劝自己回去的。 若黄组只来一人,墨空闲是不必畏惧的,然而面对三个,他也有心无力。另外,让墨空闲想不通的是,黄组是龙部最为强大的存在,里面每个成员都很忙的,并且从来只执行高难度任务,他们哪来这么多闲工夫管天宗和龙帮的争斗?实在太想不通了。 最后,墨空闲自然是带队回去了,自此之后,龙帮便真正的沉静下来,断掉了南下的念头。龙部是摆明了要扶持天宗,虽然对龙帮来说很不公平,但也只能将这口气暂时咽进肚子里了。 这次龙帮的三次南下,对于叶翔来说有惊无险,若是没有龙部,他的天宗早就被灭了。虽然如今天宗占领了南方四省,势力范围大得吓人,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人手严重不足。这个弱点,天宗起码需要半年的发展,且是安逸的发展,才能够解决。 而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龙部可谓是充当了天宗的“打手”,替叶翔守起了地盘。这件事,其实很多龙部人员,也为之不解,真不知道那个幕后的最高统领者“老板”是怎么想的? 至于为什么龙帮三次南下行动,叶翔都能提前知道,通知龙部做好守备,是因为他有一位神机妙算的军师:君何求! 第二百八十五章 天宗改革 没有了外患之后,叶翔开始正式整顿天宗内部。 由于天宗的地盘由原来的一省扩张到了四省,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一些制度已经不适应如今的天宗,所以,叶翔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便是对天宗内部结构的改进。 天宗建立之初,共设立了三大堂,即执法堂、练武堂和外堂,叶翔将它们沿用了下来。 执法堂属于天宗的核心机构,下设情报组和杀手科,原来堂主之位由叶翔这个宗主兼任。君何求出山相助后,叶翔便将他任命为了执法堂堂主。 炼武堂主要负责功法的研究和天宗弟子的修行工作,从而为其他各堂,尤其是情报组和杀手科输送人才,原本并没有设立下级单位。叶翔想了一下,最终将炼武堂分为了两大组,即黑组和白组。两大组各设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每一大组又分为四支行动小队,设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要求各组之间,各队之间,经常互相切磋,比拼。胜了的一方给予赞扬和荣誉,输了的一方,一顿训。总之,让他们在激烈的竞争中成长,同时建立深厚的兄弟情义。 外堂,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天宗的外部事宜,原本下面只设商业科。叶翔仔细琢磨了一下,决定新增一个下级单位,名为外务组。外务组设立一名组长,四名副组长。副组长每人负责一个省的外部工作,主要是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配合其他各部门的行动,巩固天宗地位。而外务组的组长,则管理着四大副组长,也就是说,管辖四省的外部工作。由此可见,外务组组长的实权是很大的,叶翔心中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索性将外务组组长的职务,交由君何求暂时担当。而外堂的堂主之位,由自己这个宗主兼任。 将天宗的各部门规划好后,就是人员的分级工作了,经过慎重考虑后,叶翔决定这么划分。 宗主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为第一级;执法堂堂主,为第二级;其余各堂堂主以及情报组组长和杀手科科长,为第三级;其余各组组长以及各科科长,情报组副组长和杀手科副科长,为第四级;各组副组长,各科副科长以及一些特别小队的队长,为第五级;情报组和杀手科的普通成员及一些特别小队的副队长,为第六级;余下来的天宗人员,为第七级。 划分完毕后,虽然让天宗的内部结构更加清晰明朗,但叶翔的心里也涌现了一些顾虑。这点顾虑,主要来源于君何求这个人。虽然古语有云,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君何求可谓绝世奇人,其通晓古今,未卜先知的能力,让人惊叹的同时也不得不有所戒备,说句心里话,叶翔到目前为止还不能百分之百的信任他。而如今君何求不仅位居执法堂堂主,又兼任外堂外务组组长,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总之,在整个天宗,除了叶翔自己,没有人能够牵制住他。 叶翔算了一下,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并不在宗里,而是忙着泡妞……呃,忙着做一件关乎全人类生死存亡的大事,泡更多的妞,生更多的娃,让人类这个种族得以延续下去,简直是天大的事啊! 这样一来,宗里的大小事务,都是君何求在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君何求的威望逐渐积累了起来,在天宗,除了叶翔叫他“求叔”外,其余的人都会恭敬的叫一声:君先生。 叶翔还真怕哪天一觉醒来,那个老头不再是天宗的君先生,而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那么他真如背后和心脏同时被人插了一刀! 最好是自己想多了,这样的事情,但愿永远不会发生。 一个月后,天宗总部的一间密室。 叶翔负手而立,默然的面对着一面墙壁,壁面上刻着一个“天”字。他的身后,君何求一脸平和的站在那里。 叶翔望着那个“天”字看了一会儿,便开口道:“求叔,你觉得这个字怎么样?” “龙飞凤舞,气势恢宏,与如今天宗如日中天的势头相对应,是个好字。”君何求答复道。 “求叔可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叶翔又问了一声。 “宗主在想,是否应该完全信任老朽。” 声音传来,叶翔转过了身,他眼中闪过一道冷光,道:“看来什么事情都瞒不过求叔,求叔果然神通广大啊。” “宗主想必误会了。”君何求一脸淡然之色,道:“老朽虽然能够推算未来之事,但还没有厉害到别人想什么,老朽就知道什么。刚才老朽完全是猜的,宗主言语中的那一丝冷意,流转着很微妙的杀气。老朽就在想,宗主心里肯定对老朽不放心吧。” 听完,叶翔并没有立即开口,而是默默注视了君何求几秒,随后,他忽然一笑道:“哈哈!求叔真会开玩笑。一个玩笑话,没想到竟被你说准了,我的确对你有些不,放,心。” “宗主如此洒脱的就承认了,难得。”君何求脸上没有丝毫的惧意,反而含笑说道:“老朽倒有一个办法,让宗主能够打消对老朽的疑虑。” “哦?什么办法。” 君何求微微仰头,眼中精光一闪道:“昔日,宗主为了躲避追杀,跳下千丈峡谷,躲入了伏魔古洞中。最终因为机缘,摘下了洞里贴着的一张雷狱镇魔符,放出了一条黄色的巨龙,可有此事?” “靠!这你也知道!”叶翔面色一惊,回答了一声,同时,心中不禁有些纳闷:这个老头怎么什么都知道,老子还真想问他一句,你知道我小弟弟上面有多少根毛不。老子偏不信这个邪了,可以立这么一个誓,如果他连这个都能回答出来,老子……老子就把我整个人从我小弟弟上面切下来! “那张雷狱镇魔符可是上仙之物,蕴含着九天极雷之力,不仅能够镇压邪魔,还能当做起誓符来应用。”君何求如是说道。 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问道:“什么是起誓符?” “以符为天,立誓明言,日后若悔,天打雷劈。”君何求解说道:“用通俗的话来说,如果宗主想要老朽绝对的忠诚,就可以把那张符拿出来,老朽当着它发一个誓,如果以后不依誓言,背叛了宗主,那么就会遭受九天极雷轰顶之灾。宗主,这个办法可以保证老朽绝对臣服于你,不知你意下如何?” 雷狱镇魔符,自从那天叶翔把它取下来后,就一直放在胸前挂着的玄灵圣兽印中。此时,听君何求这么一说,他立马有了几分心动,差一点就要取出雷狱镇魔符,要君何求当面立誓了。但想了想,叶翔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他叹了口气,道:“求叔言重了,我们之间,还是不要弄那种七七八八的东西了,太伤感情了。” 声音传来,君何求脸上露出一份高深莫测的笑意,道:“老朽相信,宗主会为今天的做法而感到庆幸,因为不久后,会发生一件大事,宗主更需要用到它。” “大事?”叶翔眉头一皱道:“什么事!” “天机不可泄露。”君何求淡淡说出了这七个字。 第二百八十六章 发狂了 一个明朗的清晨,白沙市黄圩国际机场。 三个人站在机场大厅内,其中叶翔和张茹并排站在一起,他们对面,是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的章泽天。 叶翔开口道:“天天,现在离清水大学开学还有一段时间,怎么不在白沙市陪小茹多玩一会儿,这么快就回学校啊?” 章泽天听后,撇了撇嘴道:“你果然一点都不关心我,谁说我这次坐飞机是回学校,我是回南京好不,回我家。” 叶翔不好意思摸了摸脑袋,继而道:“你那么早回家干什么?” 章泽天叹了口气道:“好不容易放一个暑假,我不能总想着在这里玩呀,也要回去陪一下爸妈。昨天我爸打电话来,还说了我一顿呢。” 叶翔点了点头,道:“百行孝为先嘛,你回家陪爸妈是对的。知道陪爸妈的姑娘,才是个好姑娘嘛。” 声音传来,章泽天看了叶翔一眼,忽然面露一丝疑惑道:“叶翔,我怎么总感觉,你这个人无论说什么话,都有那么一点的怪呢?” “怪?”叶翔不以为意道:“我说话哪里怪了,本哥哥说话从来都很正常好不,就跟神仙放的屁一样。” “什么意思?” “不同凡响呗。”叶翔淡淡说了一声。 “呵呵。”章泽天听后,抑不住捂嘴笑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叶翔这个样子,她就是想笑。 ‘笑什么笑?又露出了那两个酒窝,显摆啊?惹毛了本哥哥,本哥哥哪天露出两个大蛋蛋,吓死你!’叶翔在心里说了一句。 这时,章泽天拍了拍胸,止住笑意道:“好了,时间差不多了,不和你们聊了,我要走了。” 听到这话,一旁的张茹面露一丝不舍道:“天天,一路走好,到家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嗯,我们开学的时候再见。”说到这,章泽天举起一只手,朝叶翔和张茹挥了挥道:“两位,拜拜。”声落,便转身朝着安检口走去。 “拜拜,天天。”张茹连忙挥手道别。 至于叶翔,没有再出声了。看着那抹靓丽的身影越离越远,他生出了一份莫名的感触,不由在心中道了声:一路顺风,章泽天。 “叶哥哥,你刚才为什么不和天天说再见了。”等章泽天走远了,张茹开口说道。 叶翔将目光转向张茹,回答道:“不想说,就不说呗。” “你怎么能这样,天天虽然有时候是喜欢和你斗嘴,但其实她是很关心你的。” “是吗?”叶翔漫不经心的道了一声。 张茹一脸认真表情道:“你知道不,这个暑假你很忙碌,总是在外地。天天都向我问过你好几回了,还叫我给你打电话,问你有时间没,有时间的话就回白沙市带我们玩。另外,天天还特别交待,在电话里面,千万别说是她叫你回来的。” 叶翔略微一惊,道:“有这样的事?” 张茹点了点头,随即又“嗯”了一声。 叶翔露出一个微笑道:“看来她走的时候,我应该送她一个拥抱才是。”说完,叶翔再度望向了安检口那方,那抹芳影却已不知所踪,想必已经登上飞机,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吧。 ‘章泽天小妹妹,再次祝你一路顺风。’叶翔在心里说道。 这夜的香港,月色如水,很美很美。 一辆红色的玛莎蒂拉GranCabrio4.7Sport跑车停在了一栋豪华的别墅前,随后,车门开启,一位穿着粉红色衣裳踏着黑色高跟鞋的女人走了下来。 这个女人很美,妖娆丰满,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走起路来,极为翘挺的屁股还一扭一扭的。在这漆黑黑的夜里,若是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见着,肯定会心生一个正常的想法,就是从背后冲过去,然后将她按倒在地,狠狠的撕掉她的衣服,狠狠的侵犯她。 这个女人,正是苏湄心。没错,被叶翔视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心里不正常的可怕女人,苏湄心! 苏湄心今天的心情有一点的兴奋,因为回来之前她听到了一个消息,对于她来说,一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消息。但她知道,若是有一个男人听到了这个消息,一定会抓狂的,不对,应该是发狂。 ‘真不知道那个男人发起狂来是什么样子,呵呵,好期待哦。’想到这,苏湄心内心的兴奋感更加强烈了。 这时,苏湄心打开别墅的大门,走进了屋。她脱掉高跟鞋,赤着脚朝着客厅走去,很快,来到了红色的大沙发前。她从包里拿出手机,然后把包包随意的丢在了沙发上。 苏湄心按下了一个号码,便将手机举到了耳边。 很快,电话那边通了。随后,传来了一个男人死不正经的声音:“哎呀!今天是什么日子,太阳公公和月亮婆婆结婚了?湄心,这么晚了还给我打电话,我好感动哦。” 这个男人,正是叶翔。 苏湄心甜甜回了一句,道:“因为人家想你了嘛。” 这句销魂的声音入耳,叶翔不为所动,而是“切”了一声道:“你想我个毛啊,是不是又想作弄我,等下就来句,我想你去死啊。湄心小姑娘,这种伎俩已经老土了,你还是别用了,不然会影响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的。” “人家也知道老土了,所以这回真的没打算捉弄你,人家是真的想你了嘛。”苏湄心依旧用甜死人不偿命的语气说道。 这下子,叶翔心里有点卯不住了:拜托,大姐,我现在又不在你身边,你这样勾引我,有现实意义吗?做为一名只搞过一次女人的“亚处男”,别以为俺是好欺负的。实话告诉你,亚处男更为危险,后果更严重。惹毛了老子,老子用移星步半夜三更跑到你那里去,翻你的窗,爬你的床,撕你的衣,搞你的人,射你的脸,戳你的鼻!妈的,我突然发现,老子真是太淫荡了! 这时,叶翔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说道:“那个湄心,时候不早了,你还是洗洗睡吧。我是正经人,从不和女下属晚上谈工作的,你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我就挂了啊。” “对呀,你叶大老板好正经,好正人君子。那你就挂电话吧,人家可是事先提醒你,挂了你就别后悔哟。”苏湄心娇滴滴的说道。 “靠!你叫我挂我就挂,我多没面子啊。我才不中你的激将计,才不挂呢。”叶翔这么说了一句。 ‘呀~这女人的声音……真的,听到她的这种声音,就想知道这个婆娘叫床的时候,是怎么叫的……嗯嗯,啊啊,哥哥,翔哥哥,啊啊哦……’叶翔一边想着苏湄心发浪时的情景,一边就在心里浪叫了起来,不知不觉,他下面的“小叶翔”便抬起了头来。 这时,叶翔回过神来,他低头看了看下面的小帐篷,不由伸手朝雄赳赳的“小叶翔”拍了一下,小声说出了三个字:“没出息!” “哎哟,真是好借口啊,明明不想挂人家电话,还扯出个什么激将法。”苏湄心一语道破的叶翔的心思。 “好啦好啦,我说不过你,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你前面说如果我挂了你的电话,就别后悔,到底是什么意思?” 苏湄心听后,弯身坐在沙发上,美眸一闪道:“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呢?” 叶翔想都不想就回答道:“当然是好消息,傻子才想听坏消息呢。” “好消息就是你的小甜甜牧谣妹妹有喜了。” “有喜了?!”叶翔道了一声,顿时愣在了原地,两只眼睛直直盯着前方,瞪得老大。但很快,他晃了晃脑袋,自我清醒一下。随即,叶翔低下头,扳着手指头数了一下。数完后,他立马抬起头,满脸欢喜道:“哈哈!有喜了,牧谣有喜啦!哈哈!苍天有眼啊,好事啊,天大的好事啊!我要做爸爸咯,要做爸爸咯!” 苏湄心在电话这头很平静的听着,等到叶翔鬼喊鬼叫完后,她开口道:“坏消息呢,就是唐牧谣要嫁人了。” 听到后,叶翔脸上喜色不减反增,道:“她要嫁给我,就嫁呗,这怎么是坏事呢?这也是好事啊。至于漫溪那边,是有点麻烦,但为了我未出生的宝宝,我就是拼掉我的贞操性命,也会把那个女人搞定的。总之,牧谣既然有喜了,我就会负责到底,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我娶她!娃哈哈!” ‘唉,男人啊,果然没一个好东西,朝三暮四,看他这副嘴脸,一想到孩子就把对沈漫溪的感情踢到了一边了,哎,可怜的沈家千金,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男人……不过还好,这个男人高兴得太早了。’心念到这,苏湄心整理了一下思绪,声音冷了几分道:“叶翔,我想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前面说唐牧谣有喜了,并不是指‘怀孕’的有喜,而是‘有喜事’的有喜。至于喜事呢,就是她要嫁人了,而嫁的那个人,不是你。” 声音传入耳中,叶翔不由得一怔,脸上的喜色褪去,整个面目表情,顿时僵硬住了。 “你说什么?你刚才胡说些什么!有种再给老子说一遍!”说到最后时,叶翔几乎吼了起来。苏湄心拿这种事情和他开玩笑,让他的内心瞬间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情绪自然变得很不稳定。 “对不起,手机没电了。”苏湄心淡淡说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 “喂!苏湄心。喂喂!苏湄心,你说话啊,说话啊!你把话说清楚,唐牧谣要嫁给谁呐……喂!苏湄心。”叶翔急切的喊了起来,然而电话那头,没有了一丝声响。 叶翔不由将手机放了下来,看了一眼屏幕,原来对方挂断了电话。 这个时候的叶翔,已是心急如焚,他快速按下了苏湄心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然而连响了七八声,并没有人接,叶翔又重播了一次,沉住气等待着,最后电话那头传来了这么一个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你稍候再拨。如需对方回电,请…… “去你娘的,死三八!臭婆娘!你欠干啊!!!”叶翔重重道了一声,怒火中烧之下,便将手中的手机“嘭”地一下摔在了深圳的大街上。 那台陪伴了他许多的日子的山寨手机,顿时摔得四分五裂,成为了一堆废品。 此刻,叶翔捏紧拳头,红着眼睛望着一方,随即身形一闪,发动了移星步。 第二百八十七章 踹门 挂了叶翔的电话后,苏湄心就哼着小曲走进了浴室,自然是去洗澡。 放好水后,她便脱下衣裳,步入浴缸,将整个人浸在了水中。苏湄心天生就喜欢泡澡,对于她来说,劳累一天后,躺在浴缸中感受温水的包裹,无疑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苏湄心给自己脸上贴了张面膜,便以一个舒服的姿势躺着,闭上双眸,小憩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苏湄心神觉一紧,猛地睁开双眼,望向了浴室房门那边。 这扇门大部分材料是用水晶制成的,透过它,只见一道黑影闪身过来,站在了外边。随后,那道黑影一边用力捶着房门,一边怒声说道:“苏湄心,我知道你在里面,你给我出来,把话给老子说清楚,快给老子出来!” 这道黑影,正是叶翔。 苏湄心面露了几分愕然之色,刚挂那个男人的电话没多久,怎么这么快,他就来找自己了? 苏湄心不知道的是,他们前面通话的时候,叶翔正好在深圳办事。深圳离香港本来就很近,叶翔发动移星步,十来分钟就能到达她这里。 苏湄心脑子想问题去了,所以并没有立即答复叶翔,只是安静看着房门那边,芳唇微微张开。 如今叶翔心中火气正盛,见对方并不回应,他抬脚就往面前的浴室房门踹去。随即,“轰隆”一声响起,坚固的门板脱离门框,直直倒在了地上。 苏湄心顿时春光乍现,她回过神来,连忙伸出双手紧捂住前胸,尖声叫道:“滚开!快给老娘滚开!” 眼前的这一幕,让叶翔怔了一下,他并不知道苏湄心在里面洗澡,不然他不会那么鲁莽踹门的。他现在的内心,对美色没有任何的贪恋,只想知道一件事情,明明白白弄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前面通话时苏湄心所说的,唐牧谣要嫁人了,要嫁给别人了! 这时,叶翔没说任何抱歉的话语,脸上也没有任何害羞的表情,他一声不吭的转过身,向前一跃,便从二楼直接跳到了一楼。随后,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那个女人忙完。 一会儿后,一阵香风飘了过来。苏湄心穿着一套单薄的鹅黄睡衣,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毛巾,从楼上走了下来。很快,她便步到沙发前,坐在了叶翔的对面。 “三更半夜的,你发什么神经啊!”苏湄心一边用毛巾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一边不友善的说道。 叶翔看了他一眼,压抑住心中的一团火气,道:“我懒得跟你废话,告诉我,唐牧谣到底怎么了?她要嫁给谁了!” “你态度那么凶,弄得老娘没心情了,不想告诉你。”苏湄心一脸毫不在意的样子说道。 哪料声音刚落,叶翔立马起身,他身形一闪,眨眼间便来到了苏湄心的面前。叶翔俯下身来,注视着眼前人儿俏丽的面庞,冷声说道:“告诉你,我这人一般不流氓,我流氓起来就不是人。你最好放乖点,别逼我。” 看着那个男人近在咫尺的那一双黑色眸子布满狠意,苏湄心并没有因此畏惧,反倒心中那股与生俱来的傲气被激起。她挺了挺胸脯,开口道:“哎哟,叶大老板叶宗主,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好有气势啊。你‘不是人’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人家真的有几分期待了。” “你真的不怕?”叶翔并没有立即动手,而是淡淡问了一句。 苏湄心“哼”了一声道:“大不了被你先奸后杀,有什么好怕的。” 听到这话,叶翔嘴角上扬,冷笑着说道:“你以为我会把你先奸后杀?呵呵,你这个想法有些可笑了。告诉你,我现在整个脑子里只有‘牧谣嫁人’这一件事,甭管眼前的女人多漂亮,穿得多么的少,我也提不起一丝的兴趣。”说到这,叶翔伸出一只手,捏住苏湄心的下巴,往上抬了几分,道:“你如果还是这么不乖,我只有把你弄晕,然后把你全身的衣服扒光,最后把你丢到大街上。你,信不信?” 声音传来,苏湄心内心不由颤动了一下,她突然发现,眼前这个平日里总是嬉皮笑脸的男人,也有如此可怕的一面。 这时,苏湄心定了一下神,并没有接叶翔的话,而是说出了三个字:“放开我!” 叶翔听后,并没有放手,而是默然盯着那个女人。没有人知道他此刻的心思,也没有人能够弄懂,如今的叶翔到底成了一个怎样的人。 突然,苏湄心眼中冷光一眼,手中不由何时多了一根银针,她素手一摆,银针即刻脱手,朝着叶翔的大腿根部飞射了过去。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叶翔脸上毫无慌乱之色,他目光不移分毫,单手往下一伸,便将银针牢牢的夹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随后,他心中暗叹道:这个女人果然可怕,随身带着银针,他的睡衣那么薄,真不知道这根针原先藏在哪儿的。 “我可以告诉你一句实话,你打不过我。而我,绝对能在三招之内,搞定你!”叶翔一脸平静之色说道。 见到自己用针射他,他并没有想象中的暴怒,而是表情平静了下来,苏湄心有些搞不清楚眼前这个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对于她来说,这个样子的叶翔,变得好一些了,不再那么可怕了。那么她,也不必和那个男人那样怄气了。 此时,苏湄心缓和了一下情绪,撇了撇嘴道:“其实我也不是蛮不讲理的女人,你想要知道关于唐牧谣嫁人的事情,我可以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诉你。我气就气在你问话的态度和一些行为上,比如我前面在浴室洗澡,你没说两句就把门踹翻了,这很不礼貌,对女人也很不尊重,知道不。” 见到眼前女人语气突然好转,叶翔心中的火气也消了几分。他直起身子,不再那么盛气凌人的盯着苏湄心。 “我当时来得急,心里也憋得慌,怎么知道你在里面洗澡?总之,我又不是故意踹你门的。”叶翔解释道。 “我都把门锁得那么紧了,难道你不会猜到我在里面洗澡呀?老娘除了洗澡和拉屎两件事会关浴室的门外,什么时候关过门!”苏湄心内心烦躁,很不文雅的说了一句。 ‘抠鼻子挤痘痘亮胸肌测JJ,都可以关门啊,我经常就关起门来做这些事情。’叶翔在心中说了一句,觉得还是谈正事要紧,不由道:“好了,不要扯东扯西了,我问你,牧谣要嫁给别人的事,是真的吗?” “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十之八九是真的。总之这件事情,在香港的上流社会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苏湄心回答道。 叶翔听后,眉头皱了皱道:“怎么传的?” “他们说,原来唐牧谣在出生的时候,就和别人定下了娃娃亲。”苏湄心整理了一下思绪,道:“这件事,还要从几十年前说起。据说几十年前,现任的唐家家主唐袄年,携带全家老小从美国乘船回香港,准备闯一番事业。但当船行驶到太平洋中心地带时,遭受到了海怪袭击,船上的人死伤大半,唐袄年几乎拼了性命,才护住他们全家平安。当时,华夏第一军事家族,萧家的老爷子萧震北以及他的长子萧天河也在船上,是他们两个联手最终消灭了海怪,成了唐家的救命恩人。那一天唐牧谣正好出生,并且萧天河的夫人也在船上,在唐牧谣出生的那一刻,萧夫人也正好为萧家生下了一个男孩……唐家的人和萧家的人见到后,都觉得这是天赐良缘,便订下了一门亲事。就是长大后,唐牧谣需要嫁给那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萧家男孩为妻,为萧家传宗接代。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两家结亲,也算是唐家报了萧家的救命之恩。”说到这,苏湄心看了叶翔一眼,继而道:“那个和唐牧谣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男孩,名叫萧鸿生,各方面还都不错。昨天他从京华来到了香港,正式向唐家提亲了,如果不出意外,这门亲身应该……”话语流转到这,苏湄心没有再说下去了,她不忍心再刺激那个男人。 叶翔一直紧紧皱着眉头,默然的听着,这时,他在口中默念道:萧家……萧鸿生……萧鸿生不就是萧楚南的大哥吗!我记得好像还和他一起喝过茶呢……萧楚南以前追过漫溪,萧鸿生现在又来向唐家提亲,我和他们俩兄弟有仇啊,专抢老子的女人,靠! 其实,从道义上讲,叶翔这个想法是不对了。因为萧楚南很早以前就认识了沈漫溪,并且苦苦追求她多年,虽然未果,但毕竟是他追沈漫溪在先。至于叶翔属于后来居上者,与沈漫溪认识才三个月就把她给泡了,还举行了订婚典礼。而唐牧谣,出生时就被萧家视为了未过门的儿媳妇,与萧鸿生结下了不解之缘,算是他的未婚妻。但是牧谣无比宝贵的第一次,却被叶翔用不光彩的手段给夺去了。 所以,“专抢老子的女人”这句话,应该是萧家兄弟对叶翔说才对。 这时,叶翔定了一下神,对苏湄心说道:“你的手机借我一下。” “你自己不是有手机吗?” “我手机扔在深圳的大街上了,总之报废了。”说完这句话,叶翔的心里有些疼,毕竟那部手机里,存了无数条他和沈漫溪之间的短信,那都是他们感情的见证,属于无价之宝,就这么全毁了,叶翔还真舍不得,早知道就不那么冲动了。 苏湄心指了指沙发,道:“我的手机在包包里,要用自己拿。” 叶翔听后,走到沙发前,将苏湄心那个红色的包包拿起,翻了起来。很快,他翻出了手机,并且还多拿了一串钥匙。 “对了,外边那辆红色的玛莎蒂拉是你新买的车吧,不错,借我开开。”声落,不容苏湄心多说,叶翔就身形一闪,下一秒,人便出现在了屋外。 随后,一阵汽车发动的声音响起。叶翔一踩油门,顿时,玛莎蒂拉化为一道红色的影子,在黑夜中朝着一方飞驰而去! 苏湄心快步走到门边,哑口无言。 第二百八十八章 淋雨 这晚香港的天,就跟女人的脸一样,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月明星稀,清风阵阵,转眼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叶翔将玛莎蒂拉的车顶盖升了起来,将车子开得飞快,在雨夜中,划出了一道靓丽的光影。不到半个钟头,他就来到了唐家那座修建在水中的大型人工岛前。 人工岛与海滩之间架有一座桥梁,叶翔直接将车开了上去,行驶到唐家大宅的门口时,他被警卫拦了下来。 叶翔拿出苏湄心的手机,拨下了唐牧谣的哥哥唐骏宇的号码,很快,电话便通了。 听到叶翔来唐家做客,唐骏宇自然表示欢迎,可惜他今晚正好在外边办事,不在家中。向叶翔表示一下歉意后,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警卫长的手机响起了,是唐骏宇打去的。得到了少爷指示后,警卫长立即给叶翔放行了。 唐牧谣在唐家大宅中,有一套单独的别墅,名叫“乐谣居”。以前叶翔送她回来时,去过那里一次,并且记得很熟。 叶翔按照脑中的记忆,缓缓开着玛莎蒂拉,很快,就来到了乐谣居前。他看着别墅的大门,拿出手机,拨下了唐牧谣的号码。 那边刚响起一阵彩铃,电话便通了。 “喂,湄心,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电话那头,唐牧谣开口问道。 听到那美妙而又熟悉的声音,叶翔的心莫名颤动起来,他稳定了一下心绪,道了四个字:“牧谣,是我。” “叶翔?”唐牧谣一惊道:“怎么是你!我记得这是苏湄心的电话啊。” “我的手机在菜市场被人给偷了,所以,暂时借她的手机用。”叶翔随意说了一句。 唐牧谣听说,简单的“哦”了一声 叶翔望着窗外的雨景,轻轻吸了口气,继而道:“我现在就在你屋子的外边,能出来聊一会儿吗?” 声音传了过去,唐牧谣并没有立即作答。这时,“乐谣居”二楼一个房间的窗帘拉开了一道狭小的缝隙,现出了一位国色天香佳人半个侧脸。 “好,我马上出来。”唐牧谣回答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 这让叶翔悬着的一颗心落下了,他生怕那个女人耍小性子,不答应。 ‘还好,牧谣就是乖,很温柔很善良很乖。’叶翔想到。 大概一分钟后,“乐谣居”的大门敞开了,唐牧谣穿着一身单薄的衣服跑了出来,她并没有打伞,任凭“哗哗”流下的雨水把她淋成一个落汤鸡。 叶翔见状,面露惊慌之色,他没想到那个傻女人就这么跑出来了,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了。 这时,唐牧谣跑到了车前,叶翔连忙打开车门,唐牧谣钻了进来,坐在了副座上。她的头发湿漉漉的,单薄的衣服在雨水的浸湿下,紧紧贴着她的身子,将一副婀娜的好身材展露了出来,那晶莹白皙的肌肤若隐若现。一眼看去,此刻的牧谣,如一朵出水芙蓉,美得不像话。 当然,叶翔并没有心情欣赏这些,看到那个女人被雨淋,他心疼的要死,一边手忙脚乱的打开了车内的暖气,一边关切说道:“那么大的雨,你怎么不打把伞就跑出来了,还穿着这么少的衣服,着凉了怎么办?” 声音入耳,唐牧谣并没有回答,甚至没有看叶翔一眼。她直直坐着,看着车窗外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打在红色的车盖上,忽然“呵呵”笑了起来。 这幕情形,让叶翔很是不解,不禁问道:“你笑些什么。” “突然很想淋雨,这种感觉好爽,好自在。”唐牧谣终于回应了,并且转过头和叶翔对望了一眼。 目光和那个女人接触的那一刻,叶翔心头不由得一震,虽然牧谣的嘴角残留着笑意,但叶翔感觉得到,她并非在笑,而是有着很重的心事,压得她似乎喘不过气来了。而刚才在雨中奔放,是一种发泄,仿佛能让她轻松许多。 ‘牧谣,你如此忧郁,是因为那门亲事对么?你不愿嫁给那个男人,对吗?’叶翔在心中说道,有些欣喜,又有一些的疼惜。 “找我有什么事?”唐牧谣开口道。 “聊天。” “聊什么?” 叶翔深深吸了口气,继而看向唐牧谣道:“为什么,你要嫁给别人?” “你都知道了?”唐牧谣反问了一声,虽然这明显是一句废话,但她还是想这么问。 “我当然知道,我怎么能不知道?我再不知道你就成别人的老婆了!”叶翔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说到最后时,几乎要吼了出来。没办法,一想到这件事情他的心里就很乱,简直心乱如麻! 不止是他,唐牧谣也是这样。见到那个男人用那样的语气对自己说话,牧谣鼻子一酸,一双美眸便泛起了泪花,道:“你吼什么吼啊!吼我很好玩么?” 见到佳人这个样子,叶翔怔了一下,随即,他回过神来,面露一份愧意道:“牧谣,你误会了,我不是吼你。我是,我是精神病发作!总之,每当想起你要嫁人这件事,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就想大喊大叫……你如果嫁给了别人,给别人做老婆,我会疯的,发疯的,你懂吗?” 听到这话,唐牧谣心情好转了几分。毕竟她的心早已属于了眼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说,如果自己嫁给了别人,他就会发疯。那就说明了,他很爱自己。 这时,唐牧谣叹了口气道:“这门亲事,我有什么办法?” “你可以反对啊。”叶翔连忙说道。 “反对?怎么反对?萧家对我们全家有救命之恩,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这门亲事就已经定了下来。”说到这,唐牧谣面露委屈之色道:“现在,萧家人在逼我,整个唐家也在逼我,连我最敬爱的父亲大人都在逼我!今天萧鸿生来后,他便在书房里找我谈话,我只是回答了一个‘不’字,他就打了我一个耳光。从小到大他都没打过我,今天,她却那么用力的打了我。他说,如果我不答应这门亲事,他就当做没生我这个女儿,呜呜呜~”说到这,唐牧谣已是泣不成声。 叶翔见到后,连忙将佳人拥入了怀中。牧谣一边伤心的抽泣,娇弱的身子一边微微颤抖着,这让叶翔好不疼惜,他在心中说道:牧谣,你这个样子,这么脆弱的样子,难道也想让我跟着你一块儿哭么。好了,不怕,不怕了。现在我来了,我不会允许有人逼你的,更不允许有人再打你,即使你爹也不行! 心念到这,叶翔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冷光。 第二百八十九章 车内 两人相拥在车子狭小的空间内,谁都没有说话,只是一边感受对方的心跳,一边温存着。 这样的甜蜜时光持续十几分钟后,唐牧谣打破沉默,开口道:“叶翔,如果哪天,我真的嫁给了萧鸿生,你会祝福我们吗?” 叶翔想都不想,便道:“没有如果,你是我的女人,永远只能是我的女人,我不会让你做别人老婆的。” “不能说‘没有如果’,假如有‘如果’呢。”唐牧谣看着叶翔,固执说道:“这个问题,你一定要回答。” “我会面带微笑的祝福你们。”叶翔淡淡说了一句,随即话锋一转,沉声道:“但同时,我的心会滴血,一滴一滴的滴血,你知道吗?我会恨不得当时手中有把刀,先在自己心脏这里插上一刀,然后再捅那个男人一刀,不!”叶翔咬牙切齿道:“不止一刀,我要捅他十刀,上百刀,把他捅成肉渣!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大概我是疯了吧。就像我前面所说的,牧谣,如果你做了别人的老婆,给别的男人生娃,我会疯的,会疯的!” 虽然这个男人话中的做事手段有些偏激,但唐牧谣听后,心中甚是甜蜜,她不由在想:原来他是那么的爱我啊。 “叶翔,你真好,我不会嫁给别人的,我是你的专属,我的心因你而跳动,这张脸因你而欢笑,我永远只属于你。”唐牧谣含情脉脉的说道。 声音入耳,叶翔没有说些什么,而是将怀中的人儿抱得更紧了。 “叶翔,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 “我为什么学做饭。”唐牧谣美眸一闪说道 叶翔点了点头,道:“知道,在白沙市的时候,你说过,你说要给未来老公做饭,让他每一天都能吃到你亲手做的饭菜。” 唐牧谣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男人,道:“其实我不只学会了做饭,还学会了洗衣、扫地、擦窗子,总之好多好多的活儿。这些事情,都是从你强行占有我的那一天后,学起的。那一晚,我虽然对你的行为感到很伤心,很失望,但其实,也是有一丝欣喜的。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个负责的男人,你要了我后,就会一辈子照顾我,一辈子对我不离不弃,负责任的。所以我开始学会做那些活儿,我时常在想,说不定哪天你就会来娶我了,我嫁入你们叶家的时候不能什么都不会做。我要做个贤妻良母,照顾好我们的家,将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且,还要给你生宝宝……” 叶翔用心感受怀中人儿流露的那一丝丝情意,默默听着她的话语,并没有开口说些什么。 唐牧谣继续吐露心声道:“知道吗?叶翔,虽然你和漫溪姐订了婚,但在我心里,一直认为,我们两个才是天生的一对,才是最般配的。因为我们两人经历过生死,经历了很多事情。那天,在香港‘十乐会苑’的那场慈善晚会上,你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亲手为我戴上了那条‘东方之星’。另外,我们两人还有共同的一首歌……黄昏黎明……这里面的每一件事,当我想起时,都会心动不已。那天,你离开香港时,要我给你时间,并许下承诺,全心全意的爱我一个。你知道吗?当听到这句话,我好开心好开心,我愿意等,一千个一万个愿意等那一天的到来……我甚至心里在盘算,你什么时候能和漫溪姐撇清关系,取消你们的订婚。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很自私,但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是自私的。我一直这么憧憬着,直到……”唐牧谣的话语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上个月,我去白沙市看望漫溪姐,你正好回来,我们三人度过了一段时光,虽然很短暂,但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原来你是那么的爱漫溪姐,那份爱,简直超出了我的想象。为了她,你一直逃避着我,变得老实巴交的,整日提心吊胆着,生怕我在哪个时候发作,把我们两人的关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诉她!知道吗,我当时的心里很痛,也很压抑,尤其是那个晚上,我们逛街回来,我和漫溪姐一起睡,我们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的,她就讲起了你们之间的事,并且说的很详细,就想眼前在放一场电影一样……” “漫溪姐从你们相识说起,你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大街上,她将你抓进车里,去给沈爷爷看病……后来你治好了沈爷爷的病,成了沈家的六老爷,却整日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期间,你还偷看了漫溪姐洗澡,却不知悔改,第二天,还把这件事情编成了一首歌,对了,那首歌好像叫‘洗澡的你’。你,你怎么能够这么坏呢……漫溪姐给我说的最为心动的一件事,是沈叔叔病了后,沈爷爷将沈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交给了她,那个时候,几乎所有沈家的人,都将矛头指向了漫溪姐,都不信任她。在她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只有陪着她,谁要是说她,也只有你站出去,回骂那些说漫溪姐的人。总之,是你日日夜夜陪在她身边,给了她前进的勇气和动力,最终你们两个联手,扳倒了庞家,让那些以往瞧不起漫溪姐的小人,通通都闭上了嘴。如果没有你,漫溪姐等不到那一天,就已经倒下了……叶翔,知道吗?做为一个女人,如果和一个男人经历了这样的事情,是百分之百会爱上那个男人的。你和漫溪姐相爱,仿佛是命运安排了一样,况且,你们两个所经历的事情,又不止这么一件……漫溪姐说,有一次,庞家二公子庞元霆为了给他们庞家报仇,将她绑架在了郊外一间破旧的仓库里面,最后是你只身一人去到那,救下了她。并且期间为了救漫溪姐,你还向别人下跪,低三下四的乞求庞元霆。虽然只是在演戏,但你演得太好了,漫溪姐真的被你感动了,也是真的哭了。你演戏的时候相信也动了真的感情,如果你不是对漫溪姐爱意之深,是不可能演得那么好的,足以以假乱真……后来,漫溪还给我看了你们之间的短信,好多好多。还对我说了些,你对她说过的甜言蜜语,她还告诉了我一个关于你的小秘密,说你小时候暗恋周慧敏,嘻嘻……” 唐牧谣的表情变化不定,道:“听了那么多关于你们的事,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好般配,甚至想情不自禁的祝福你们。我以前总认为,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越我们之间的感情,看来我是错了。漫溪姐是那么的爱你,甚至比我对你付出的爱不会少,你也很爱漫溪姐,并且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你爱的是她的人。如果我强行的拆散你们,我的内心会很不安,也会很恨自己,这已不是爱情自私不自私的问题……那晚过后,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决定成全你们,所以第二天我就启程,决定回到我的家香港。但我又有些不甘心,所以在临走之前,给你发了一条短信,把我要走的事情告诉了你。然后没过多久,你就跑到了机场,当找不到我的人,你表现出了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站在你后面,当时就在想,你经常叫我傻女人,其实你这个男人,也是好傻……后来,你看到了我,你什么话也没说,跑上前直接把我抱进了怀里,随后你才说出了五个字‘不要离开我’。你知道吗?当时听到这五个字,我心跳得很快很快,差一点就要答应了。但最终我还是冷静了下来,问了你一句,如果漫溪姐就在旁边,你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你听后,顿时哑口无言。看到你这个样子,我死心了,你又一次让我那么的伤心,那么的失望,无论你再说什么样的话,我都不可能留下来的……回来香港,我就患上了抑郁症,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从上周起,我就开始吃药了,黛力新,百忧解我都有在吃……” 听到这,叶翔面露心疼之色。你这个蠢女人,那些药,怎么能够随便吃呢。 这时,唐牧谣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她凝望着叶翔,忽然面露欣喜之色道:“不过还好,你今天冒着这么大的雨来找我,前面对我说了那么多话,叫我不要嫁给别人,如果我嫁给了别人,你会疯的。亲爱的,你终于做出选择了,在我和漫溪姐之间,选择了我。” 听到最后一句话,叶翔不由得一惊,他看着唐牧谣,欲言又止。他想对这个女人说,我并没有做出选择,我来这里找你,仅仅是不想你嫁给别人。 但这句话,叶翔始终说不出口,在此情此景之下,说这样的话,就是一个混账东西。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飘忽不定的表情,唐牧谣似乎明白了什么,苦笑一声道:“看来是我一厢情愿了,你并没有做出选择。” “牧谣,我爱你。”叶翔情真意切道了一声。 唐牧谣微笑着,面露一份嘲讽道:“亲爱的,你真幽默,口口声声说爱我,娶的却是另一个女人。” 听到这话,叶翔一下子怔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望着眼前人儿清瘦的面庞,忽然心生一股浓浓的怜爱之情,叶翔不再思考什么,猛然将身子前倾了过去,吻上了佳人的芳唇。 “唔唔!”唐牧谣拼命的挣扎着,最终将叶翔推了开来,随后,“啪”地一声响起,她一个耳光重重打在了叶翔的脸上。 唐牧谣痛心疾首的看了那个男人一眼,不再说任何话,便推开车门,淋着大雨,跑回了自己的居室。 至于叶翔,呆在了车内。左脸的麻疼,传荡进了心里,好痛好痛。 不知过了多久,叶翔回过了神来,他伸手按下了车内的一个按钮,玛莎蒂拉的车顶盖收了回去。顿时,漫天大雨淋遍了叶翔全身,也淋进了车内,方向盘、座位、地毯全湿了。随后,叶翔一踩油门,玛莎蒂拉化为一道红色的影子,开始在雨夜中狂奔。 第二百九十章 还你 深夜,香港元朗的一栋别墅内。 “死叶翔,臭叶翔,不仅拿了我的手机,还开跑了我的爱车。他这个人毛手毛脚的,又喜欢飙车,那可是老娘新买的车耶!死叶翔,如果回来后老娘发现车的哪里刮花了,老娘叫你好看!”苏湄心一边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一边满口念着某个男人。 “叮咚!”就在这时,屋外一阵门铃声响起。 苏湄心朝大门那边看了一眼,立马停止唠叨,快步走了过去。 门开了,外边站着的果然是那个男人。 由于回来的时候,叶翔把车子的顶盖收了起来,他是冒着雨回来的。所以此刻,他的全身上下已是湿透了,并且,不是很长的头发,还在一滴一滴的落下水花。 苏湄心见到后,略微的怔了一下,随后,她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道:“下这么大的雨,你干嘛不打伞啊,一副湿透了的样子,老娘可是不会同情你的。” 声音传来,叶翔一脸平静之色,他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湿淋淋的手机,简单说了两个字:“还你。”声落,便把手机放在了苏湄心的手上。 苏湄心的手顿时被手机布满水花的外壳弄湿了,她盯着手机,美目不由得睁大了几分,道:“呀!我特别定制的iphone……怎么全湿哪?这到底怎么搞的嘛!”说到这,苏湄心抬头看向叶翔,大声叫嚷道:“叶翔!你虐待你自己也就罢了,干嘛虐待我的手机?你这人怎么回事啊!” 面对那个女人的怪责,叶翔不以为意,并没有开口说话。 这时,苏湄心想到了什么,立马将目光转向了叶翔的身后。只见她那辆红色的玛莎蒂拉,完全“裸露”在了雨水中,由内自外湿了个透,豆大的雨点砸得座位劈啪作响。 “啊!我的玛莎蒂拉!”这幕下,苏湄心不由得惊呼了一声,随后,她一脸愤怒的看向叶翔道:“叶翔,你是猪啊!下那么大的雨,你干嘛不把车顶盖升起来?现在车子里面都进水了,我新买的车耶!很贵的,你知道不!你这个猪头,大猪头!手机一万八,车子二百二十万,你自己看着办吧!” 面对苏湄心的一番言语,叶翔依旧默然的站在原地。忽然,他想到了什么,手伸进口袋,搜出了一串钥匙。随后,他将钥匙递向苏湄心,淡淡说出了两个字:“还你。” 看到这,苏湄心终于发现叶翔的异常。她稳定了一下情绪,接过钥匙,然后伸出一只手,在叶翔眼前晃了晃,那个男人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喂!你怎么了?”苏湄心问道,显出了一丝关心。 叶翔并不说话。 “喂!不要以为装傻就可以蒙混过关,手机和车的事我先记在心里,这笔账天亮了再跟你算。天这么黑,又下这么大的雨,你别老站在外面,先进屋吧。”说完,苏湄心便转过身,朝着客厅走去。 然而刚走几步,她便停了下来,因为她感觉那个男人并没有跟着自己进来。苏湄心不由转回身看去,只见叶翔已不在门口,而是步入了雨中,向着与屋子截然相反的方向走去。 “喂!半夜三更的,你发什么神经啊,你给我回来。”苏湄心大声叫道。 叶翔并不理会。 “喂!听见没有,给老娘回来!”苏湄心又叫了一声。 叶翔仿佛没听见一般,依旧在雨中走着。 ‘傻逼!’苏湄心在心中骂了一声,随后定了一下神,第三次张口喊道:“今晚老娘让你占一个便宜,和我睡怎么样?” 这阵声音回荡在雨中,却依旧激不起叶翔半分兴致。那个男人越走越远,最终,他萧瑟的身影消失在了茫茫雨夜中。 ‘他这都不回来,看来心被伤得很深了,而能伤得她这么深的,只有那个女人了。’想到这,苏湄心不由叹息了一声。 第二日清晨,天空明朗。 叶翔被一阵门铃声惊醒,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他如今所在的地方,是他在香港的居所,昔日他来香港办事情,就是住在这里的,那晚他强行占有唐牧谣,也是在这里。 昨晚离开苏湄心的住处后,叶翔便一路从雨中走回了这里,然后坐在沙发上发呆,最后,不知不觉就在沙发上睡着了。现在醒来,他的心情不再那么惆怅,毕竟,又是全新的一天嘛。 这时,叶翔走到大门前,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极美的人儿,苏湄心。 “阿嚏!”叶翔突然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 一滴口水,沾在了苏湄心的脸上。苏湄心顿时秀眉一皱,抹了抹脸道:“你有病啊,大清早的,乱喷些什么!” 叶翔伸出食指放在鼻间,耸了耸鼻道:“可能昨晚淋雨淋多了吧。” “活该!”苏湄心道出了两个字。 叶翔问道:“找我有什么事?” 苏湄心听后,从包里搜出一部手机,然后递在叶翔手上,道:“给你。” 叶翔拿起手机,仔细瞧了瞧道:“新买的?” 苏湄心“嗯”了一声,继而道:“不过里面的卡,还是你原来的那张卡。” “怎么回事?”叶翔面露一丝疑惑道。 “昨天你在深圳大街摔手机的时候,我们商业科正好有一名手下在附近办事,他当时看你的表情不对劲,没敢上前叫你。不过你走后,他把你手机里面的卡捡了起来,并且天快亮的时候,送在了我手里。”说到这,苏湄心看了叶翔一眼,没好气道:“你好歹也是一宗之主,多注意点形象好不,大街上摔手机,这种行为幼稚得跟孩子一样,还被手下给撞见了,你羞不羞啊?” 听完,叶翔摸了摸脑袋,道:“下次不会了。” “对了!”苏湄心忽然想到了什么,目不转睛盯着叶翔道:“我那名手下还说,某人在深圳大街摔手机的时候,还骂了一句,去你娘的,死三八,臭婆娘,欠干啊。请问一下叶大宗主,某人话里的死三八,臭婆娘,到底是谁啊?” “阿嚏!阿嚏!”叶翔听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连打了两个喷嚏。 “你倒是说啊?你骂谁呢!”苏湄心逼问道。 叶翔面露一丝尴尬,笑了笑道:“要么是我口误,要么是你那名手下听错了。总之,骂的绝对不是你。” “但愿如,此!”苏湄心盯着叶翔重重道了一声,随后,叹了口气道:“你好好休息吧,我上班去了。”说完,一阵香风在空气中飘荡,苏湄心转过身子,步入了她那辆红色的玛莎蒂拉。随后,车子卷起一缕尘埃,飞快的驶离了。 叶翔望着远去的车影,擦了一下额上冒出的冷汗。随后,他思绪涌动,觉得那名捡到自己手机卡的天宗弟子,真是太不懂事了,竟然还打起了小报告。要知道,按照天宗人员等级的划分,老子是一宗之主,是第一级耶!而苏湄心,只不过是外堂商业科的一个小科长,处在第四级,老子比她足足高了三级。尼玛的,还向她打老子的小报告,简直色迷心窍,分不清老大啦。 靠!最好别让老子知道你是谁! 第二百九十一章 阿嚏 苏湄心走后,叶翔便回到了屋子里。刚走进客厅,手机便响了起来,顿时,一阵悠扬的歌声传遍了整个客厅: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 叶翔不由吓了一跳,身子也跟着抖了一下,随后,他低头看向手中的手机,口中念道:“哎呀!我滴妈呀!这是谁设的手机铃声啊,尼玛的,吓人很好玩吗?” 这时,叶翔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电话号码,有一点眼熟,他仔细一想,便知道是谁打来的了。 叶翔连忙接通电话,面带笑容道:“楚叔叔,你好啊。” 打来电话的正是白沙市市委书记楚世明,听到对方打招呼后,他客气说道:“小叶,近来还好啊?” “好好,挺好的,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耍嘴皮子的功夫了得啊。”楚世明面露微笑说道。 “楚叔叔,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叶翔说道。 楚世明回答道:“是有一件事,一件好事。” 叶翔听后,不由问道:“好事?是啥子好事呢?” 楚世明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你们天翔集团是不是把沈氏集团在玉洞街那里的一块地买了下来,并且准备盖菜市场?” 叶翔简单回答了两个字:“是的。” “好,好!小叶啊,你真是为白沙市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啊。”楚世明夸赞了一句,随后说道:“玉洞街那里的情况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小商小贩多,交通堵塞,一直以来都很难治理,是我们市委市政府头疼的一个问题啊。现在好了,你在那里建了一个菜市场。等菜市场建好后,小商小贩们有了去处,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在这里代表全白沙市的市民对你说一声谢谢。” 听完,叶翔摸了摸后脑勺,谦虚说道:“楚叔叔谬赞了,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小叶,你就别谦虚了,你经得起这声夸赞。”楚世明说道:“对了小叶,下个星期我们白沙市将举办一场湘南省十大明星企业家的颁奖晚会,我们市委领导班子通过讨论,一致认定,这头号明星企业家的称号,非你莫属了。怎么样?你应该有时间吧。” 话语传来,叶翔连忙道:“楚叔叔,别,千万别让我参加那个颁奖晚会。另外,头号明星企业家的称号,也别给我。”叶翔说话从来不喜欢咬文嚼字,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楚世明听后,眉头微微皱了皱,道:“小叶,这个颁奖晚会你可是重要嘉宾,你不来参加,是有什么事情吗?” “没什么大事情。”叶翔实话实说道:“简单来说,就是我这个人生性散漫,不喜欢抛头露面。楚叔叔,拜托了,这回放我一马,我真的不想参加什么颁奖晚会,您就行行好,把我除名吧,拜托啦。” 听到对方这么说,楚世明也不好强求,他叹了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啊,大多贪功冒进,做了一件小事有了一点小的成就,就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能知道。小叶,你倒好,给你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你却偏偏不要。你一不贪图名利,二又肯为人民办实事,还真是难得。说句心里话,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头一回碰到,让我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都忍不住敬佩咯。” 这番夸赞之言,让叶翔的脸不由红了一下,其实他心里的想法并没有楚世明说的那么伟大。 叶翔心里想到的是:如果我参加了那个什么颁奖晚会,肯定又上电视又上报纸的,到时候谁都认识老子了,以后老子还怎么出来装逼啊? 对于叶翔来说,不能装逼的人生,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当不能装逼后,他的生活就少了一份乐趣,生命也失去了光彩,甚至,他连活下去的动力都没有了,多么可怕啊! “楚叔叔,就别在夸我了,我被说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时,叶翔说了一句。 楚世明在电话这头听后,真是越来越欣赏这个年轻人了,他不由半开玩笑道:“小叶啊,如果你不是和沈家的千金订了婚,我还真想把自己的女儿带出来,和你吃一顿饭,你们认识认识。”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说道:俗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老狐狸,你如果知道我本质是一个专门调戏良家妇女的不良社会青年,估计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很有可能,你带着女儿躲我都躲不及。 叶翔止住思绪,开口道:“楚叔叔,我现在人在香港,有些事情要处理,等我回白沙市后,再到你那里去喝茶。” “好,你先忙吧。年轻人,好好干,祖国的未来就靠你们了。” “嗯,楚叔叔再见。”声落,叶翔便挂断了电话。 叶翔将手机放进口袋里,随后,将目光转向了放在客厅东边的大冰箱,迈开了脚步,自然是去找东西吃。 然而刚走几步,手机便响了起来,那阵嘹亮的歌声再次传遍整栋屋子: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 有了前一次的适应,叶翔这回身体没有抖了,他快速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接通了电话。 “喂。” “叶翔,是我,唐骏宇。”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声音。 “原来是唐大哥啊,幸会幸会,有什么……阿嚏!阿嚏!阿嚏!!!”叶翔突然鼻子一痒,忍不住连打了三个喷嚏。 听到后,唐骏宇流露一丝关心道:“你的身体怎么了?” “没多大事,可能昨晚淋了一会儿雨,有点小感冒了。”叶翔有些尴尬的说道,同时,心中有些奇怪,按理说自己玄功护体,以往冬天的时候,晚上不盖被子睡觉都可以,怎么昨天只是淋了一场雨,就感冒了。难道我的功力和心情成正比?昨晚牧谣给了我一巴掌后,我的情绪可谓低落到了极点,因而功力大大减退,所以就感冒了? “怎么一个个都喜欢淋雨,牧谣今天也感冒了。” 叶翔听后,关切问道:“她还好吧?” ‘能和你一起感冒,也算一场缘分吧。’他在心中念了声。 “已经吃过药了,没什么大问题。”说到这,唐骏宇忽然问道:“你吃过早餐没?” 叶翔伸手摸了摸肚子,道:“还没呢。” “来半岛酒店,我请你。” “好,我马上来,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声落,两人的通话就中止了。 叶翔将手机放回裤子口袋,看着面前的大冰箱,想到:大清早请我去五星级酒店吃早餐,我怎么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呢? “啊啊啊啊啊啊,阿嚏!” 第二百九十二章 酒后吐真言 半岛酒店是香港现存历史最悠久的酒店,也是香港乃至全球最豪华、最著名的酒店之一。它位于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22号,面对维多利亚港。酒店有300间客房,客房面积较香港一般酒店大,中高层享有海景。设施包括餐厅、酒吧、商务中心、商场、健身俱乐部以及罗马宫廷风格的游泳池等。这里的消费预算,每晚二千五百美元起。 半岛酒店曾被选为全球十大知名酒店,曾入住的名人包括美国前总统理查德·尼克松、影星奇勒基宝、NBA球星迈克尔·乔丹等,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亦指定下榻。半岛酒店的劳斯莱斯车队是全球最大的劳斯莱斯车队。 目前,半岛酒店由英籍犹太裔的嘉道理家族拥有及经营,由香港上市公司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 叶翔打了辆的士,大约半个多钟头后,来到了这里。 刚走下车,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便迎了上来。他是唐骏宇的司机,以前叶翔在香港办事的时候,两人见过几次面,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叶翔。 “叶先生,欢迎到来。”司机打招呼道。 “你是唐大哥的司机?”叶翔问了一声。 “叶先生好记性。”司机点了下头,道:“少爷吩咐我在这里恭候着你。” “那好,带路吧。” 随后,司机领着叶翔朝着酒店步去。 “叶先生,今天没开车来啊。”司机一边向前走一边聊道。 叶翔淡淡说道:“我做人一向很低调的,所以打了一辆的士来,就是不想惹人注意。” ‘你还没惹人注意?你走下的士的时候,几乎酒店内外的目光都注意到你了。我在香港生活了这么久,还是头一回看见有人打的来半岛酒店。叶先生,你果然低调!’司机在心里如是说道。 一会儿后,两人来到了一个豪华包厢前,司机将门轻轻推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叶翔走了进去,随后,司机轻轻关上门,便离开了。 这个包厢很大,装修十分奢华,西面的墙壁上雕刻着一副巨大的壁画,南面修有一座宽广的阳台,可以直接望到海。至于东边,摆放一张圆形的桌子,桌子中央有一口银色的锅,上面盖着一顶盖子,锅的两边,则放着精美的餐具和很多瓶酒。叶翔仔细看了一眼那些餐具,光辉闪闪,亮得耀人,竟然是纯银制成的。 唐骏宇坐在桌子一头,见到叶翔来到,不由站起身子,友好的伸出一只手道:“叶翔,你终于来了。” 叶翔伸手与唐骏宇握了一下,道:“你太客气了。” 随后,叶翔坐了下来,指了指面前的银锅道:“这是什么?” 唐骏宇将锅上面的盖子揭开,顿时,一股闻所未闻的香气扑鼻而来。 “清炖猴脑,很补的一样东西。”唐骏宇开口说道。 叶翔听后,有些没胃口了,他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吃肉,更别提“脑”了。酸菜和腌萝卜,倒是他的最爱。 事实上,叶翔更希望现在摆放在眼前的是酸菜萝卜,而并非猴脑,那样他还吃得香些。有这种想法,并非因为他天生骨头贱,不会享受,而是叶翔从来都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若仅仅因为猴脑贵,就将喜欢之情强加于它,那就真的很可笑了。 这时,叶翔拿起筷子,在猴脑边上夹了根青菜,放进嚼了嚼,然后很给面子的说道:“嗯,不错不错,”随后,叶翔将目光转向一旁,问道:“桌上摆这么酒干什么?” 唐骏宇回答道:“当然是喝的。” 叶翔微微一惊道:“我们俩喝的?” “可以这么说。” 听到这话,叶翔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我这人最怕喝酒了,也从没喝过酒。酒的气味,我闻一口就醉了。” 唐骏宇眉头一皱,道:“男人怎么能不喝酒呢?叶翔,你不厚道啊。” “弱弱的问一句,唐大哥,你为什么大清早的找我来喝酒呢?” 唐骏宇叹了口气,道:“实话告诉你,我有些心事,今天早上起来就想喝酒,而身边的一些朋友都去外地忙了,不再香港。突然之间就想起你来,所以打了这么一个电话。” “原来唐大哥有心事,准备借酒消愁啊。既然唐大哥要我陪你共饮,这么给我面子,我今朝就恭敬不如从命,舍命陪君子吧。不过……”说到这,叶翔脸上的豪爽之气消了几分,道:“看唐大哥的样子,一定是很能喝的人,而我实在不胜酒力,恐怕不能陪唐大哥喝得尽兴啊。” “没关系,这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这样吧,你如果喝一杯,我就喝三杯,怎么样?” 声音传来,叶翔犹豫了一下,随后咬住下嘴唇,“艰难”的点了一下头。 唐骏宇见到后,面露笑容道:“好!痛快!”同时,他心里打起了算盘。 昨天,唐骏宇从手下那里得到了一个秘密消息,就是叶翔和自己的妹妹唐牧谣的关系,有些不清不白的。唐骏宇听后有些震惊,毕竟叶翔已经有了未婚妻,怎么又和牧谣搞到一块了呢?于是,唐骏宇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先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再说。而要调查清楚,最直接的办法是找当事人谈话。牧谣因为萧家提亲的事,情绪有些不稳定,唐骏宇心疼妹妹,不愿再刺激她,所以并没有找唐牧谣谈话,而是把突破口放在了叶翔身上。 唐骏宇明白,如果直接问叶翔,估计对方不会承认的,所以就想到了另外一个法子,就是把叶翔灌醉,然后套他的话。俗话说得好,酒后吐真言,如果叶翔真做出了脚踏两条船的事情,到时再和他翻脸也不迟。 这时,唐骏宇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然后在叶翔的杯子里倒了三分之一,随即开口道:“来,叶翔,欢迎来到香港,我们先干上一杯。” 叶翔面露无奈之色,举杯相碰。 唐骏宇一口饮尽。至于叶翔,将酒杯放了嘴边,凝神呼吸……再凝神呼吸……最终还是一口喝了下去。 喝完后,他张嘴“嘶啊”了一声,继而将一只手伸到嘴边,不停的扇了起来。 看到叶翔这副样子,唐骏宇面露满意之色,他鼓了下掌道:“叶翔,果然给我面子,酒,喝多了就习惯了。”声落,唐骏宇又给自己满满倒上了一杯,然后在叶翔的杯子里依旧倒了三分之一。 “来,我们再干一杯。”唐骏宇举杯说道。 “啊?”叶翔面露苦相道:“唐大哥,我先吃口菜好不。”说完,叶翔拿起筷子往锅里夹了跟青菜,放在嘴里嚼了嚼。随后,举起酒杯与唐骏宇又碰了一下,便皱着眉头一饮而尽。 喝完后,唐骏宇又给两人的杯子倒上了酒,他心里估算,以叶翔表现出来的酒量,应该很快就醉了。 接下来,两人一边谈话,一边吃菜,一边一杯又一杯的喝。很快,四个酒瓶子见底了,按照份量来算,唐骏宇喝掉了其中三瓶,而叶翔只喝掉一瓶。 这时,唐骏宇的头开始有些晕了,他定了定神,看向对面的叶翔,怎么出现了三个脑袋啊? “你,你怎么还没醉啊?”唐骏宇醉意熏熏的问道。 “你在说我吗?”叶翔夹了根青菜,一脸悠然放进嘴里嚼了嚼,继而道出了三个字:“我醉了。” “好!醉得好啊!”唐骏宇面露一丝兴奋,大声说道:“我问你,你和……你和牧谣是什么关系!” “我和牧谣?朋友呗。” “除了朋友呢?” “还是朋友。”叶翔眯着看着唐骏宇回答道,随后在心里说道:好啊!我说你怎么突然请老子喝酒,而且还在大白天,搞得奇奇怪怪的,原来是想把老子灌醉,套老子的话啊。幸亏老子提前留了一手,装作没喝过酒的样子,让你喝三杯,我才喝一杯。嘿嘿!搞笑,谁说我不会喝酒?实话告诉你,60度的二锅头,老子一杯下肚,就跟喝白开水似的! “你和牧谣是什么关系?”此时,叶翔随意问了一声。 “她是我的妹妹,我的……亲妹妹。”不知道为什么,说完这句话,唐骏宇忽然面露了一丝痛苦之色。 叶翔敏感捕捉到了这丝微妙的情绪变化,他脑海一闪,察觉到了什么,不由道:“你不希望她是你亲妹妹,是吗?” “胡说!你在胡说什么!”唐骏宇面露几分激动说道,然而眼神涣散,显然他已经醉了,完全靠感性意识来回答问题,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见到后,叶翔嘴角上翘了几分,露出一抹不知何种意味的笑意,他沉声道:“你爱牧谣,对么?”语出的同时,叶翔的两个眼轮高速运转了起来,很快,化为了两个半边金红半边苍白的小八卦。没错,他发动了“灵犀眼”。如今,叶翔已将灵犀眼修炼到了第五重境界,能够使用奇术“魔眼”,只要盯着一个人,就能让那个人的意志变得薄弱,心里想说的话,心底的秘密就会全部的吐露出来。 “对,我爱她,一直以来都很爱她!”唐骏宇发泄式的说道:“知道吗?我从小和牧谣就在一起,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她很小的时候就那么漂亮,那么的温柔善良,那时的我就对自己说过,我要和妹妹永远在一起,我要娶她做我的新娘。但当我长大懂事后,才知道小时候立下的那个誓言是多么的幼稚可笑,我想放弃那个誓言……然而牧谣,她是那么的美丽动人,越长大,她就越美丽,让我深深着迷,不能自拔……因为有了她!我对其他女人提不起一丝的兴趣。我时常在想,为什么我要是她的亲哥哥,如果我只是她的表哥,我都有勇气迈出那一步,用尽全身的力量追求她,冲破所有的阻碍娶到她……但!为什么……为什么!”说到这,这个男人已是泪流满面。他就这样,将隐藏在自己内心最深处,隐藏了几十年最大的秘密吐露了出来。 第二百九十三章 我不嫁 唐家大宅。 一间庄严而又宽广的大厅内,一位穿着白色唐装的男人坐在主座上,他的面相带有几分书生气息,却又显得不怒自威,气势十足。他已年近半百,然而年龄并没有写在脸上,从面相上看,他只有三十来岁左右。此人正是唐家现任家主,唐袄年!坐在唐袄年左侧的,是一名穿着浅蓝衣裳的女人,她的容颜极为娇美,风采绝代风华,一头梦幻色彩般的柔发自然披洒在肩上,然而佳人似有心事般,始终低着头,她正是唐牧谣。 坐在唐袄年右侧,也就是和唐牧谣面对着面坐着的,是一名穿着军装的年轻人,剑眉星目,一副样子显得英姿飒爽,他正是来唐家提亲的萧家长孙萧鸿生。 这时,唐袄年看向萧鸿生,含笑说道:“萧侄儿,记得几年前见你,还是一个毛头小子。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你便长这么大了,听说现在已是一名校官了,果然一表人才,英雄出少年啊!” 萧鸿生听后,谦虚说道:“唐叔叔过奖了。我是萧家长孙,所以父亲和爷爷从小对我管教特别严厉,我也只能硬着头皮遵从他们的教导,因而有了一点小成就,不足挂齿。” “年轻人不骄不躁,好啊。”唐袄年道了一声,随后,转头看向女儿道:“牧谣,低着头干什么,昨天你不是和萧侄儿见上一面了吗?年轻人嘛,一回生两回熟,那么害羞干什么。” 声音传来,唐牧谣在心中无奈的叹息了一声,他并不说话,抬头望向了萧鸿生。 萧鸿生顿时眼前一亮,虽然他已见过唐牧谣几回了,但每一次的凝望,都会让他的心里有一番全新的感受,因她而着迷。 看见两个年轻人望着彼此,唐袄年面露满意之色,道:“萧侄儿,你对咱家牧谣怎么看。” 萧鸿生稳定了一下心神,用赞叹的语气说道:“不瞒唐叔叔,以前我在电视上见过牧谣好几回,她的每一首歌也听过,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会见!如今终于亲眼见到牧谣,我才发现,她比电视上看到的以及我心中所想那个牧谣,还要美上几分。” 听到这话,唐袄年爽朗一笑道:“看来萧侄儿对咱家牧谣很满意啊。”话语流转到这,唐袄年转头看向女儿,道:“牧谣,你觉得萧侄儿怎么样?” 唐牧谣面露犹豫之色,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她知道,如果她对萧鸿生有半分夸赞之言,那么接下来,父亲就要谈他们的婚事了。唐牧谣是极度不愿面对那一刻的。 就在这时,外边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只见一位穿着华服的老者匆匆走来,他是唐家的管家,已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名叫福伯。 “禀告老爷,少爷回来了。”福伯开口说道。 唐袄年见他的神色有些慌乱,不由觉得奇怪:骏宇回来了就回来了,有什么好慌的? 唐袄年正欲开口询问,忽然,福伯身后出现了两个人,正是叶翔和唐骏宇。 唐骏宇两眼半闭着,整张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走路摇摇晃晃,一副醉意熏熏的样子。至于叶翔,则在一旁小心翼翼的扶着他。 这一幕,让唐牧谣惊了一下,心中念道:哥哥这是怎么了?叶翔怎么来了? “爸,我回来了。”唐骏宇刚一进门,便朝坐在大厅主座上的父亲叫了一声。看来他并没完全醉,毕竟还认得他老子。 唐家的家训向来十分严格,看到儿子这副窝囊样子,唐袄年眉头一皱,沉声道:“怎么弄成了这么一个样子,成何体统!”如果不是萧鸿生在场,唐袄年早就骂起来了。 此时,叶翔将唐骏宇扶到了一个红木大椅前,让他坐到了上面。随后,叶翔转移目光,看向唐袄年道:“唐叔叔好,其实不能完全怪骏宇,我也有责任。陪他喝酒,没想到让他喝过头了。 唐袄年看向叶翔,问道:“你是?” “我叫叶翔。” 听到这个名字,唐袄年想了一下,随即,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道:“原来你就是叶翔啊,昔日牧谣遭难,幸亏你出手相救,她才幸免于难,算起来你是我们唐家的恩人。我身为唐家一家之主,本应该早些时候见你一面,当面谢你,但一直有事情,需要在外忙碌,所以耽搁了,还请你见谅。” 叶翔客气说道:“唐叔叔言重了,那次是我和牧谣共同遭难,我们相互扶持,才最终脱险,算不上谁救谁。” “你这话谦虚了。”唐袄年说道:“今天多谢你送骏宇回来。我们家里人正好要谈些事情,改日我再请你到我们唐家做客。”唐袄年这句话中,已经有了送客之意。毕竟他准备商谈女儿的婚事,有外人在场,总会有些别扭的。 叶翔也听出了这层意思,但他并不想就这么离开,所以,当唐袄年的话语传来,他只是“哦”了一声,便厚着脸皮坐在了唐骏宇旁边的一个椅子上, 叶翔坐下的时候,萧鸿生正好往这边看了过来,对他微笑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叶翔也冲他一笑,发出了一个非常轻的声音:呵呵! 但叶翔并没有任何打招呼的意思,而是……当我对你“呵呵”一笑的时候,其实我心里想说的是,我去你妈了个逼! 这不能怪叶翔没气度,面对一个要把自己女人抢去做老婆的男人,如果还能真心笑得出来,那么自己真是2B到家了。 见到叶翔并没有离去,反而坐了下来,唐袄年虽然心里有些不愿意,但对方毕竟对唐家有恩,也不好明说,只能由他去了。 这时,唐袄年定了一下神,对萧鸿生说道:“萧侄子,我们刚才谈到哪了?” 萧鸿生回答道:“谈到唐叔叔问牧谣对我的看法了。” “对。”唐袄年点了一下头,随后,将目光转向女儿,重复了一声先前那个问题:“牧谣,你觉得萧侄儿怎么样。” 唐牧谣快速瞟了不远处的叶翔一眼,轻咬了一下嘴唇,便说出了三个字:“他很好。” 话音传出,萧鸿生脸上顿现喜色,至于叶翔,面色沉了下来。 “好,好啊!看来你们郎情妾意。”唐袄年红光满脸,道:“这门亲事就这么说定了,萧侄儿……” “我反对!”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并不是叶翔发出来的,而是唐骏宇。只见他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有些神志不清的叫嚷道。 这让一旁的叶翔不禁拍手称快,心中念了一句:骏宇纯爷们,铁血真汉子! 一声“我反对”,顿时让整个大厅的气氛陷入了尴尬之中。 唐袄年压住心中的火气,看向儿子,斥责道:“你是不是喝酒喝坏脑子了,胡说些什么!” “我就是反对,我……”说到这,唐骏宇忽然止声,两眼一闭,便醉晕了过去。 这让心里为他打气的叶翔,不由得一愣。我靠!大哥,你不是吧,刚硬一秒,立马就软了下来。你简直就像一个JJ,关键时刻,竟然阳痿。 见到儿子晕了过去,唐袄年也不好多骂什么了。他将目光转向萧鸿生,道:“萧侄儿,不好意思,骏宇他喝多了,所以乱来了一下。等他酒醒了,我再训斥他一顿,叫他向你赔礼道歉。” 萧鸿生一脸平和之色,道:“唐叔叔言重了,唐大哥酒醉了,我能理解,没有什么好道歉了。况且,我们都快成一家人了,不必那么见外。” “说的好,对,一家人,我们都是一家人。”说着说着,唐袄年将目光转向女儿,道:“牧谣,你看萧侄儿,多有礼貌多会说话,以后你嫁入了萧家,我也放心了。” 唐牧谣默默看着父亲,一双美目不停颤抖了起来,她的脑中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我不嫁!”终于,她站了起来,将心里掩埋多时的这三个字说了出来。 一语惊动全场。 唐袄年脸上顿生怒气,道:“你,你给我坐下!” 唐牧谣并没有听从父亲的话语,依旧站着,吐露着自己的那句心声:“爸,女儿不嫁。” “坐下!你给我坐下!”唐袄年的怒火越来越盛。 唐牧谣站在原地看着父亲,不再说话,也没有坐下。 “反了!”唐袄年拍桌而起,道:“你反了不成。” 唐牧谣眼中泛起泪花,道:“爸,昨晚你找我谈话的时候,女儿就说过,我不会嫁给一个我不爱的男人。你为什么一定要女儿嫁呢?” “萧家对我们唐家恩重如山,这门亲事,你和萧侄儿从出生起就定下来了。况且萧侄儿,无论是人才还是品性,都是上上之选,你有什么理由不嫁!” “可女儿不爱她。” “爱?你懂什么是爱!”唐袄年不屑说道。 唐牧谣一脸倔强道:“总之,女儿就是不嫁。” “唐家的事,由不得你做主!”唐袄年瞪着女儿,重重道了一声。 一旁的萧鸿生见到情况越来越不对劲,想做个和事老,不由插话道:“唐叔叔,我看这件事你和牧谣先冷……” 哪料刚说到这,唐袄年便打断道:“萧侄儿,你不必多言,我自有分寸。我唐袄年纵横商场政界,活了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我还真不信管教不了一个黄毛丫头!” “爸,你从小到大不是什么都依女儿吗?为什么这回,一定要逼女儿呢?” “我这不是逼你,我这是为你找一户好人家,也是为了我们唐家,我们唐家不能做出背信弃义的事情来!” “可女儿心中已经有人了,如果嫁给了萧鸿生,我一辈子都不会快乐的。”说到这,一滴晶莹的泪花从唐牧谣眼角划落。 看到这,身为父亲,唐袄年心中还是有一丝心疼的。他微合了一下双眼,稳定了下情绪,继而将双目睁开,眼冒怒火道:“那个人是谁?!” “是我。”这时,沉默已久的叶翔终于站了出来,当说出这两个字时,他的内心很沉重,又似乎有一种解脱。 “你?”唐袄年转头望向叶翔,表情变化不定,一时半会不知道说什么了。 至于唐牧谣,转头看向叶翔,眼中流露出了明显的爱意,又有几分哀婉。佳人在心中念了声:你终于站出来了。 “叶翔,你什么意思。”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萧鸿生站了起来。。 叶翔将目光转向他,淡淡回答道:“没什么意思。” “你不是和沈漫溪订婚了吗?” 叶翔点了下头,道:“对。” 萧鸿生语气一沉,道:“那你现在和牧谣弄在一起,又是什么意思!” “我爱漫溪,也爱牧谣。”叶翔简单明了的说道。 听到这话,萧鸿生胸口憋着的一团火气涌了出来,他直直盯着叶翔道:“我弟弟追沈漫溪,你就抢了沈漫溪。牧谣是我的未婚妻,你现在就来抢牧谣。我们两兄弟和你有仇啊!” “我和你们没仇,只不过缘分那么安排,我也没有办法。”说到这,叶翔想到了什么,不由道:“我记得你曾经说过,我命好。或许,我的命真的很好。” ‘混账!’萧鸿生心里重重骂了一声,但他并没有爆发出来,父亲和爷爷的教导,让他从小就养成了坚忍的性格。这时,萧鸿生转头,看向了唐袄年,毕竟这里是唐家,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还是让唐家的一家之主来办吧。 此时,唐袄年定了一下神,随后面朝叶翔说出了一句话:“叶翔,我现在请你离开。” “好。”叶翔说道:“但我要带牧谣一起走。” “不行!” 叶翔目光冷了下来,道:“我说行就行。” “笑话,他是我女儿,你凭什么带他走?” “因为他是我女人。”叶翔很平静的说道,随即身形一闪,便来到唐牧谣身旁,牵住了她的手。 唐牧谣身子微微一颤,有一丝慌乱看向叶翔。现在这种情况,她真的不知所措,她的内心很复杂,想跟着叶翔离开这里,但又怕走后,会伤透父亲的心。 看见叶翔突如其来的举动,唐袄年不由厉声说道:“你干什么!” “我说过,我要带,她,走。因为,她是我的女人。”叶翔把前面所说过的话完整的重复了一遍。 唐袄年压抑住心中的火气,忽然问道:“你们的关系到什么程度了?” “没听清楚吗?她是我的女人,她是我的人了。” 声音入耳,唐袄年心头一震,伸手指着面前两人道:“你们,你们竟然做出了那种事情!恬不知耻,恬不知耻啊!” 至于一旁的萧鸿生,心在这一瞬间发出了一丝声音,似乎碎了一般。 此时,唐袄年缓和了一下情绪,看向女儿,痛心说道:“牧谣,你这么做,对不起萧家,更对不起萧侄儿啊。你是爸爸看着长大了,爸爸知道,你是一个懂事的女孩子,懂得自爱。告诉爸爸,是不是他逼你的,是不是他逼你的!” 声音传来,叶翔正准备说一声“是”。 却不料唐牧谣抢先开口道:“是我自愿的。” 叶翔听后心中一惊,转头看向了身边的人儿,随即面露一份欣慰表情,默念道:以前我一直认为你是爱我的,看来我错了,你不是一般的爱我,而是很爱很爱,不然,不会愿意为了我,说出这么大一个谎话。 而不远处萧鸿生,唐牧谣这五个字让他那颗碎了的心,那些心的碎片,顿时裂开了无数道缝隙,最终化为了一堆粉末。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有那么一个女人是自己的未婚妻,自已和她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尽管除了出生的那一刻,就再也没和她见过面,但自己心中总是有那么一份憧憬,有一个美丽的女孩是自己的未婚妻,等着自己长大后娶她。从小经历多少磨难,经受了多少刻苦训练,就为了成为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儿,有能力去保护她,因为这个目标,一直奋斗着。如今终于长大了,能够穿着一身威武的军装来找她,然而梦境中的一切都不曾发生,反而背道相驰。她爱上了别人,成为了另一个男人的女人,并且心甘情愿献出了最宝贵的东西。 ‘你终究不是等着我的那个女孩,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梦罢了。’想到这,萧鸿生心中伤感万分。 这时,唐袄年一言不发,快步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了唐牧谣跟前。他伸出一个巴掌,就要朝女儿娇嫩的脸蛋扇去,然而手刚挥到半空,就有另一只手伸起,牢牢握住了他的手腕。 唐牧谣见到后,连忙惊呼了一声:“叶翔,不要!快放开我爸爸!” 叶翔并不理会,紧握唐袄年的手腕,冷冷说道:“不准打我女人,就算你是他爹也不可以。要打,就打我吧。”声落,叶翔就松开了手。 “啪!”一个清脆的耳光声响起,唐袄年的巴掌准备无误扇在了叶翔脸上。 第二百九十四章 未有过的脆弱 扇了叶翔一耳光后,唐袄年心中的怒气并没有减少,此时,他扬起另一只手,准备向叶翔另一边脸扇去。然而他的巴掌刚往下挥,叶翔便伸出一只手,牢牢抓住了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叶翔冷冷盯着他道:“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打我的脸,前面那一巴掌,是我替牧谣挨的,我挨得心甘情愿。但这一巴掌,是你要打我,我不会让你打的。” 前面那个男人替自己挨了一巴掌,唐牧谣心里还是有些感动的,此时,看见叶翔不依不饶的紧握住父亲的手,牧谣心里有些害怕,她害怕这个男人会乱来,不由道:“叶翔,你不要这样,快放开我爸,求你不要这样。” 听到后,叶翔转头看了身边的人儿一眼,淡淡道了一声:“放心,我自有分寸。”说完,他收回目光,再度冷眼看向了唐袄年。 “小宝!”叶翔大叫了一声,顿时,他胸前挂着的玉佩闪现一阵绚烂的光华,一头形似麒麟的灵兽出现在了大厅中,威风凛凛,气势斐然。 “小宝!谁敢乱动,给老子咬死他!”叶翔现在心里很乱,说出了一句很不理智的话。前面在半岛酒店喝酒时,虽然唐骏宇喝三杯,他才喝一杯,但其实,他也喝了不少酒。叶翔一直认为自己没醉,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 这时,外边冲进来了两个人,他们是萧鸿生的手下,属于龙部天组第七小队的成员,刚才一直守在门外。看到眼前的情况,两人面露惊异之色,正准备有所行动。 萧鸿生连忙将手一招,示意他们停下,原地待命。如今现场的情况有些混乱,萧鸿生觉得,还是静观其变为好。 “叶翔,你到底想干什么?”唐牧谣看着那个男人,有些痛心的问了一声。 叶翔将目光转向身边的人儿,语气柔和了几分道:“我只想带你走。” 唐牧谣一心想着息事宁人,不由道:“你走吧,这里是我家,我留在这里很好。” “我走?我怎么可以一个人走。你留在这里真的很好么?”叶翔苦笑一声,道:“从你前面说出那声‘我是自愿的’起,我就决定了,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带你走。如果把你留在这里,你真的会好么?你会遭受家人的指责,你会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将门反锁不停的流泪。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都是我不好,惹你这么伤心难过的那个罪魁祸首就是我!你是我女人,当你遭受了那么大的委屈时,我不会让你孤单去承受的,我会在你身边,你要打要骂要抓要咬要怎么发泄随你便,我就在你身边,我如果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你男人!所以,我今天一定要带你走!” 这阵情真意切的声音传入耳中,唐牧谣有些动容,一时半会不知道说什么了。她感觉到了一样东西:那个男人,无论做什么,他永远都是爱自己的,永远都会对自己负责。 正在唐牧谣发呆之际,叶翔身形一闪,下一秒便带着她骑到了小宝的背上。小宝似乎明白主人的意思,随即化为一道光影,奔出了屋子,转眼间,便不知去向了何方。 萧鸿生身后的两名手下见状,其中一人问道:“长官,我们是否去追?” 萧鸿生叹了口气,道:“这里是唐家,一切还是看主人家的意思吧。”说完,萧鸿生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唐袄年。 此时,唐袄年依旧保持着抬手的姿势,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不发一语。 萧鸿生仔细看了一眼,猛然发现了什么。他身形一闪,来到唐袄年面前,继而双指并拢,快速朝他几个穴位点了一下。 不知什么时候被叶翔定了身的唐袄年终于恢复了行动力,他连忙转头望向了大门那边,外面蓝天白云,却早已不见了叶翔和女儿的身影。 由于进化到了麒麟形态,小宝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已得到全方面提升,实力可谓今非昔比。它载着叶翔和唐牧谣一路飞奔,途径了香港好几条街道,并且速度极快,千米之遥几乎就是一闪而过,以普通人的眼力根本发现不了它,只感觉得到一阵奇怪的风刮过。 很快,小宝便载着叶翔和唐牧谣来到了一栋别墅前。 叶翔将小宝收回玄灵圣兽印中,继而默念“解禁咒”朝着别墅的大门一指,门便开了。随后,叶翔一声不吭拉着唐牧谣朝屋里走去。 “叶翔,你带我去哪?”唐牧谣不禁了一声,眼前这个男子的样子很平静,让她看不透,也有些莫名的害怕。 叶翔并不回答,依旧默然的拉着她。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叶翔便将唐牧谣带进了一个房间里。他松开她的手,转过身直直看着她。 唐牧谣发现眼前男人眼中涌现奇怪的光色,有些不安问道:“你要干什么?” 哪料声音刚落,叶翔伸出双手,将她猛地抱入怀中,同时,微低下头,在那副绝美无瑕的脸蛋上亲了起来。 “不,不要!”唐牧谣一边挣扎,一边惊呼道。 这份挣扎,反倒激起了叶翔心中的一团火,他放开唐牧谣,然后双手放在佳人的玉肩上,使劲一推。唐牧谣一个重心不稳,身子向后倾倒了过去,最后落在卧室中那张柔软的大床上。 叶翔见到后,也跟着上了床,整个身子将唐牧谣的娇(和谐)躯压在了下面。他依旧不发一言,似乎正在进入一种疯狂的状态,拼命吻起了身下的人儿。 唐牧谣的耳根、额头、面颊、芳唇,都受到了叶翔接连不断侵犯。不过那个男人的吻,很温柔。 唐牧谣扭动了几下身子,却丝毫不起作用,以她的气力,根本无法摆脱叶翔。 “你到底想干什么。”佳人无奈的问了一声,眼中涌现了晶莹的泪花。 叶翔依旧不语,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双手已放在唐牧谣胸前的两团高(和谐)耸的圣(和谐)峰上,隔着衣服揉(和谐)捏了起来。 “啊!”唐牧谣禁不住呻(和谐)吟了一声。 这个声音传入耳中,叶翔胸中的那团火更加旺盛了,出于身体的本能,他下面的“小叶翔”也瞬间硬(和谐)了,顶在了唐牧谣浑(和谐)圆白皙的大腿上。 其实叶翔此时的脑袋一片混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仿佛被魔鬼附身了一般,他只想侵犯眼下这个女人,释放长久以来掩埋在心底的那股欲望。 这时,叶翔双手紧抓住唐牧谣的上衣,用力一扯。一声“嘶”的声音响起,唐牧谣的衣裳顿时出现了一道大口子,浅蓝色的胸(和谐)罩露了出来,透过胸(和谐)罩的边沿,隐约可见被包裹的那两团柔美之物。 叶翔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唐牧谣顿时惊慌失色,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当自己隐秘地方暴露出来的生(和谐)理反应,羞涩,而又似乎粘着一丝兴奋。 叶翔盯着唐牧谣的胸前,愣了一秒,随即两眼放出光来。他迫不及待的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唐牧谣的胸(和谐)罩,然后向上一拉。 呈现在眼前的芳景,让叶翔只感觉一股什么东西冲到了脑门上,敲打着他的每一条神经,让他变得无比的兴奋和贪恋。他不再想什么,立即将整个头低了下去,去到佳人那个圣洁的地方,一边来回摩擦嗅着,一边亲吻了起来。 “嗯啊!”唐牧谣情不自禁的娇(和谐)呼了一声。在那个男人的逗(和谐)弄之下,她的胸前传来了致命的快(和谐)感,让她的喘(和谐)息声越来越急,整张脸蛋也红润了起来。 这种情况下,唐牧谣已无力反抗什么。她的心早已属于那个男人,如果他真想要,自己怎么可能不给。 这时,一滴晶莹的泪花划落下来,打湿了佳人的秀发,她忽然张开口,深情的喊了一声:“我爱你,翔!” 当这个声音入耳,叶翔的脑子瞬间如同被一个千斤重锤敲击了一般,恢复了一丝难能可贵的清明。他突然停了下来,很奇怪的,他就这么停了下来,将头深埋在那两团柔软之中,不再动一丝一毫了。 随后,唐牧谣感觉到自己胸前有一片地方湿润了。她不由得一惊,连忙伸出双手放在叶翔的脑袋上,然后缓缓的扳了起来。 叶翔很配合的抬起了头,毫不回避的面对着眼前的人儿。 当看清叶翔的面目后,唐牧谣顿时心头一震,难以置信,那个男人,竟已泪流满面。 在唐牧谣记忆里,一直以来,叶翔就像一个打不死的小强,对生活充满着信心,能够坚强的面对所有的挫折和困苦。他整日嬉皮笑脸,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是那么一副死不正经的样子,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垮他。很多时候的他,都弄得别人哭笑不得。 然而此时此刻,眼前的这个男人,还是叶翔吗?真的,牧谣从未见过这么脆弱的叶翔,就像一个时时要呵护的孩子,让人忍不住要疼惜的孩子。 终于,叶翔开口说话了:“牧谣,你知道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从那家孤儿院里逃出来,当时又是下雨又是打雷,寒风刺骨,我以为自己要死了,无论是心里还是身体,都很痛很痛,可我都没哭过。我从小到大,无依无靠,受了那么的苦,都没真正的哭过一次。但这一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真的想哭一场,痛痛快快的哭一场,牧谣,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听到那个男人凄苦的声音,晶莹的泪花开始在唐牧谣眼中打转,她突然什么都懂了:原来这个男人也有软弱的一面,只不过他以往太坚强了,受到什么委屈,都会自个咽进肚子里。我一直认为,她伤害了我,也伤害了漫溪姐。然而却从未想过,我在不知不觉中,又未尝没有伤过他。只不过他从来都不说,从来都只会自责,而不会怪我。真的,他从来没有,没有一丁点的怪过我……所有的过错,都是他一个人扛了下来,我却一直以为他过得很好,却从来都不去理会他的无奈和痛苦……’ 思绪流转到这,唐牧谣不再说话,而是伸起双手,抱着叶翔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胸脯上。这个时候的他们,没有任何的色念,就像一个母亲在怀抱着自己的孩子,她只想给他温暖。 不知不觉的,叶翔便这么睡着了。 ……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翔缓缓睁开了双眼。他做了一场梦,却不记得梦里发生了什么,总之,感觉好美好美。 这时,叶翔将头往旁边摆了一下。顿时,一声“啊”的轻吟声响起,是唐牧谣发出来的。 叶翔抬头看去,这才想起,自己是躺在牧谣柔软的胸上睡着的,刚才突然一动,自然会惹得她有些痒。 “你醒了。”唐牧谣开口道了一声。 叶翔“嗯”了一下,继而从佳人身上爬了起来,睡到一边,将她拥入怀中,问道:“我睡了多久?” “不知道。”唐牧谣说道:“反正我就是抱着你,看着你睡,没有去数时间。” 叶翔想到了什么,不由道:“我那么重,睡觉时一直压在你身上,累么?” 唐牧谣听后,面露一抹微笑,摆了摆头道:“不累。”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泛起了一阵小感动,道出了三个字:“你真好。” “对了,你能给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吗?”唐牧谣面露回忆之色道:“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给我说过你的故事。你无父无母,从小一个人生活,很不容易吧,但那时说得很模糊。现在,我想具体知道你的曾经,你能告诉我吗?” “真的想听?” 唐牧谣与叶翔对望,点了一下头,随即又“嗯”了一声。 见到后,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深深吸了口气,便开口了:“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当我记事起,我就在一家孤儿院里……” 总之,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时光不知流转了多久。叶翔伴随着那份残酷的记忆,将往事一件又一件吐露的出来。唐牧谣听得很用心,情感也随着叶翔的话语而波动,时而为他紧张,时而因他伤心,时而又心生怜悯之情,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揪心不已。 佳人这才知道,原来那个男人一路走来,经历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情,他却从未倒下,还能如此自信洒脱,如此乐观的面对这个世界,这需要一份多么大的坚强,这又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自己与他比起来,真是幸福多了,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上。 ‘叶翔,我的男人,不愧是我的男人,我应该为你自豪,你是我永远的骄傲。’唐牧谣在心里默默念道。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我没有经历那些事情,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总之,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在我的那本《情圣宝典》中,写过这么一句话,这个世上从来都没有天生的情圣,情圣,都是逼出来的。现在回想起来,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就比如我自恋的性格,是因为小时候我无论做了多么棒的事情,永远都只有我自己知道,没有人来夸我,因为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但我希望得到赞美,所以没有夸我,我就喜欢自己夸自己,夸多了,也就养成习惯了……不过时常夸一夸自己,那种感觉也不错,心情会好些。”叶翔这么对唐牧谣说道。 唐牧谣听后“呵呵”一笑,道:“你倒是会为你的自恋找理由。” “我才没有找理由呢。”叶翔抬头想了想,道:“我这种性格都是被社会逼出来的。如果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爹娘管,有父母爱,不用受那么多苦难,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去上学……那么,我肯定是一个非常老实听话的好孩子,不会把社会看得那么现实,肯定也有一些天真烂漫的爱好,估计会像那些追星族一样,有自己心中的偶像,天天收集他的消息,存钱去看他的演唱会……至于我的偶像,肯定是长得非常漂亮,歌又唱得超好的音乐女神唐牧谣咯……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真如我想的那样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那么牧谣,我就可能不会遇见你,也不会和你经历那么多事情,惹你欢笑惹你哭。而我,大概只能在成千上亿喜欢你的人当中,做你的一名小粉丝吧。”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只要你是叶翔,我们就一定会遇到,并且我就一定会爱上你,因为这是注定了的缘分。”唐牧谣天真烂漫说道:“如果你是另一种命运,成为了我的一名小粉丝,那么我在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如果在台下听。那我一定会在千万人中发现你,然后走下台,当着所有人的面牵起你的手,告诉全世界,他就是我命中的冤家,我要等的那个男人。那么第二天,各大报纸刊物的头条就会登出关于这一幕的消息,那一定很好玩。” 听完后,叶翔突发感慨,道:“是啊,如果我是另一种命运,究竟现在的我会在哪里,究竟我们还能不能相遇?”声落,他将怀中的人儿抱得更紧了,生怕命运突然会改写,她会消失了一般。 . (这章从昨晚就发了的,但一直和谐,上传了七八次了,还是没有通过,郁闷,我写的很正经啊,怎么没通过呢?) 第二百九十五章 跟定你 两人静静拥着彼此,温存了一会儿。 随后,叶翔开口道:“牧谣,还记我前面给你说的我小时候的故事吗?那夜我从孤儿院逃出来,最后躲进了一间草庙里,庙里有一个神像,我见到它后不知怎的,就抱着它入睡了。当我醒来时,神像金光一闪,一个老道士便出现在了我面前。他对我说,我命犯天煞孤星,属于逆天绝命,他可以用神通暂时将我命宫中的天煞之气封印二十年。但二十年后,在我命宫蓄积以久的逆天煞气将会一飞冲天,而那个时候的我,就会成为混世魔王。”说到这,叶翔面露一个苦涩而又无奈的笑,道:“如今已经过去将近十二年的时间,离那一天的到来只有八年了。我一直不愿去想那一天,也不愿去相信有那么一天,但如果我命真是如此,八年后的我,会变成一个魔头,到处杀人,为祸世界,你会怎么办?” ‘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变成了一个魔头,不分青红皂白的害人,你会怎么办?’叶翔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曾经问过张茹这么一个问题。 小茹的回答是:我会努力的劝你,叫醒你。 自己听后,又问了一句:如果叫不醒呢? 小茹说:我会陪在你身上,谁要伤害你,我会挡在你面前。 当时,叶翔正骑着自行车搭着张茹,听到这个答复后,自行车戛然而止。叶翔一只脚撑着地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双手紧握着扶手,闭住了双眼。因为那时他的心里是那么的感动,真怕自己会在大街上哭。 如今,又是同一个问题,只不过回答它的,已是另一个人儿。 此时,唐牧谣伸出一只手,温柔抚摸了一下眼前男人面颊,然后说道:“我会写一首歌,把我们所经历的事情,全部写在歌中,唱给你听。如果还是叫不醒你,我会拼命的抱住你,不让你走。你如果一定要走,就只能先杀掉我……第一个死在你手中,我也是幸福的。” 虽然这个回答和小茹的不同,但叶翔知道,里面却饱含着同样的情意。其实,作为一个男人,有这么多女人爱恋自己,心甘情愿与自己共赴生死,自己还是很幸福的。 叶翔心生一份感动,抬起头,在佳人的额上温柔的亲吻了一口,道出了两个字:“傻瓜。” 唐牧谣深情凝望着叶翔,说道:“女人天生是很聪明的,只不过为了心中爱着的那个人,她们愿意傻下去。” 叶翔听得真切,与眼前的人儿对望,忽然念了一声她的名儿:“牧谣。” “翔~”唐牧谣也轻轻叫唤了一声,柔情似水。 气氛不知不觉变得温馨而又暧昧。 叶翔注视着佳人绝美无瑕的容颜,内心很自然涌现了一个念头,就是俯下身子,缓缓的靠近她,给她一个独一无二的吻。 当叶翔厚厚的嘴唇到来,唐牧谣同一时间张开嘴,蠕动起丁香小舌,配合着那个男人,热切的吻了起来。 两人的体温越升越高,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急促,很快,他们已不满足舌唇相交。两人似有天生的默契一般,伸出双手开始在对方身上乱摸。最终,叶翔将手停在了佳人的衣服上,解起了扣子。而唐牧谣,则将手伸到叶翔的下面,替他解皮带。 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很快,便一丝不挂,以最原始的形态面对着彼此。 “啊!”随后,一声欲仙欲死似痛苦又极为快乐的吟叫传遍了整间卧室。 他们终于又一次融为了一体。而这回,不只是身体的融合,他们的心亦交织在一起。唐牧谣早已没有了一丝的抵触情绪,她愿意,一千个一万个愿意这个男人占有自己,享受那强而有力的冲撞。而叶翔,等这一刻,已等得太久了。 一个钟头后,这间不大不小的卧室,淡淡的荷尔蒙味道四处弥漫。床下,黑色的内裤,浅蓝色的文胸,一件又一件的衣物七零八落在地上。 而床上,两个人躺在一起,男人的皮肤黄里透白,身材健壮。女人的玉体则是白皙如雪,甚是美妙。 唐牧谣将头枕在叶翔的臂弯里,目光有些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忽然,一滴清泪划落佳人的面颊,打湿了床单。 叶翔见到后,微微一惊,在她被打湿的眼边吻了一下,问道:“怎么了?宝贝。” “知道吗,没有女人会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唐牧谣凝视着眼前的男人,说出了一句奇怪的话语,随后,她面露一份情意道:“如果哪天有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那么她一定是疯了。叶翔,知道吗?你让我变成了一个疯女人,彻彻底底的疯女人!”声音落下,又一滴晶莹的泪花涌了出来,这是幸福的泪水,又粘着几分伤感。 “我有错。”叶翔怜惜说了三个字。 “如果你有错,我为什么不恨你,反而爱你爱得那么深,都无法自拔了。” “那你有错。”叶翔改口说道。 听到这话,唐牧谣有一些激动说道:“我有错,我哪里有错……难道爱一个人也有错么?” 叶翔一脸平静之色,抬头吻了一下佳人的面颊,说道:“那好吧,我有错,你也有错,咱们错错得正,谁都没有错了。” 声音传来,唐牧谣看了叶翔一脸,忽然一笑道:“你又开始说些只有你能想到的话,哄我了。” “谁叫你那么多愁善感,而我又那么的爱你,当然要把你哄开心咯。”说完,叶翔伸出一只手,捏了捏唐牧谣的俏鼻。 唐牧谣美目一闪,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男人,情意绵绵说道:“我爱你的时候,你要爱我;不爱你的时候,你不能恨我。” 叶翔点了点头,道:“好。” 唐牧谣想了想,又道:“我想你的时候,你要想我;不想你的时候,你不要怪我。” “也好。” “我开心的时候,你要跟着笑;不开心的时候,你要逗我笑。” “好好好。”叶翔连道了三声,继而翻了一下身,将眼前的人儿拥入怀里,真切说道:“你哭的时候,我给你骂任你抓;不哭的时候,我抱着你睡觉觉。你累了的时候,我给你捶背按摩讲故事;不累的时候,我带你到山上数星星……总之,这样的话,还有好多好多,估计这一辈子都说不完。但你要记住,这些对你的好,会一直留存在我的心里,然后慢慢去实现它。让你知道,我没有骗过你,你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宝贝。” 唐牧谣听得内心甜蜜,道:“你这个人天生就是来哄女孩子,偏偏又甘愿让你这么哄,你这个坏蛋。” “对,我就是坏蛋,牧谣最爱的坏蛋,最爱牧谣的坏蛋。”叶翔微微一笑,道:“宝贝,你知道吗?你就是我一辈子的大馒头。” 听到后,唐牧谣秀眉一皱道:“为什么我是你的大馒头?那么难听。” 叶翔脸上笑容不减,一边回忆一个经典的广告,一边学着里面男主角的语气说道:“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捧到手心。”说到这,叶翔觉得意犹未尽,不由补充了一句:“然后一口一口把你吃掉。” “为什么要吃我?” 叶翔想了一秒,便道:“因为我的心早已做成了一个房间,把你吃掉后,你就能住在里面,一辈子温暖着你。” “又在哄我。”唐牧谣面露红晕道了一声,随后,她轻咬了下芳唇,忽然道:“叶翔,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叶翔问道。 唐牧谣坚定说道:“我要跟着你,一直跟着你,不管你身边有多少个女人,我这辈子都跟定你了。” 这句话让叶翔颇感意外,小心翼翼问了声:“你不吃醋了吗?” 唐牧谣叹了口气,道:“你生性如此,天生就是一个祸害女人的大坏蛋,仿佛命中注定了一样,你并不只属于我,一个女人根本管不住你这个坏蛋。即使是吃醋,也没有办法,谁叫我已离不开你。况且,你和漫溪姐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你们之间早已存在一份真爱,如果你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离漫溪姐而去,我反倒觉得你这才是真的负心,才是薄情寡义之辈。反正,我就一直跟着你,我倒要看看,除了我和漫溪姐,你还能祸害哪些姑娘!” 这番话让叶翔心中欣喜万分,同时,也生出了一种很奇怪的滋味。毕竟,牧谣突然之间这么想得开,变得这么好了,说真的,叶翔还真有些不适应。 他一时半会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摸了摸后脑勺,傻笑了一声。 “叶翔,你带我走吧。”唐牧谣开口说道。 “去哪?” “只要离开这里,离开香港就行。无论你带我去哪,我都跟着你。” 听到这话,有那么一刻,叶翔心中涌现了一股冲动,就是立马牵着牧谣的手,带着她回到白沙市。但仔细一想,叶翔觉得自己并不能这么做,自己是个男人,男人有时候需要热血,但偶尔也需要冷静下来,因为“责任”二字。 这时,叶翔定了一下神,说道:“我今天把你从唐家带了出来,现在你们家肯定乱成一团,也肯定派了不少人出来找你。如果我再一声不吭的把你带离了香港,你的爸爸,你的亲哥哥,还有你的其他家人,他们都是很爱你的人,他们一定会非常着急,非常的担心你……牧谣,你懂吗?” 唐牧谣“嗯”了一声,道:“我知道。我可以离开香港后,给他们打电话,报平安。” 叶翔听后,情绪并没有舒缓,他注视着佳人,面露几分严肃之色道:“牧谣,看着我,我问你,你现在的心里真的可以没有任何的包袱,就这样让我带你走吗?当你想到你父亲他们时,你的心情真的可以完全放松下来,没有一丝不舒服不自在的感觉吗?有时候,现实就摆在眼前,一大堆问题摆在那里,我们需要去面对,而不能逃避的……如果我今天带你走,我们两个是在一起了,但你的心里并不会真的开心,而是会有什么东西压着你的心,让你变得压抑起来。祸是我闯下的,你是我的女人,我绝不能让你一个人默默去承受,那份来源于家里人的痛苦,牧谣,你懂吗?” 声音传来,唐牧谣目不转睛看着那个男人,有些感动又有些心痛说道:“叶翔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但在唐家的时候,那种情形你也看见了,我爸是绝对不会同意我们两个在一起的,你不带我走,又能怎么样?” 叶翔合了一下眼,稳定了一下心绪,继而睁眼说出了七个字:“牧谣,你相信我吗?” 唐牧谣毫不犹豫,道了一声:“我信。” “好,我现在带你回唐家,把所有的事情说清楚。”叶翔一脸坚定之色,道:“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付出我全部的真诚,去面对你的父亲,面对你的家人。只有当我和他们冰释前嫌,当你心中放下了那个包袱之后,我才可以心安理得的带你走。” 这阵话语入耳,唐牧谣眸光闪动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又“嗯”了一声道:“好,我们一起去。”尽管明白这次回唐家,依父亲的性格,绝对不会和叶翔好言好语的,更不用说让父亲答应自己和他在一起了,但唐牧谣还是决定无条件信任那个男人。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这么一份骄傲,那就是自己心目中的那个男人,永远是这个世上最棒的,他一定会创造奇迹的! 事情说定了之后,叶翔的面容舒展了开来,她面露一抹坏笑,伸出一个巴掌,用不大不小的力气在唐牧谣翘挺柔嫩的屁股上拍了一下。 “啪”地一声响起,唐牧谣禁不住娇呼一声,没好气看了叶翔一眼。这个男人永远正经不到片刻,永远的那么乐观,让人莫名其妙的想笑。 “小屁股,该穿衣服了。去,下床去,帮你亲爱的翔哥哥把衣服捡起来,它们可都是你从我身上脱了,然后扔下去的。”叶翔坏意不减的说道。 唐牧谣听后俏面一红,轻轻道了声“坏蛋”,便很听话的走下去,一件一件将地上的衣服捡了起来。 叶翔躺着床上,单手枕着脑袋,饶有情趣欣赏这一幕。佳人拾衣,当真美不胜收啊! 穿好衣服后,叶翔和唐牧谣手牵着手出了门。随后,叶翔从车库取出了一辆黑色的奔驰S350,载着佳人朝着唐家驶去。 此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天色昏暗了下来,奔驰车一路驶过,窗子半敞开着,两人并没有说很多的话。大部分时候,唐牧谣都会将目光望向窗外,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着外边的景物。某个时刻,他突然心中升起一份感触,不由清唱起了那首刻骨铭心的歌儿,那个片段:为你写下了~一辈子唱不完的歌~黄昏牵你手~一步一步念着走~不去多想~世界有没有尽头…… 大概半个多钟头后,奔驰车驶进了唐家大宅。 两人走下车,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手牵着手,朝着唐家主屋走去了。 然而刚走到一半路程,前方就出现了一群人,急匆匆的朝这边走来。领头的是唐家家主唐袄年,唐骏宇走在他身边,后面还跟着七八个人,应该是唐家的其他亲人。不过人群中并没有发现萧鸿生的身影,想必他已经心灰意冷的离去了。 两人停下了脚步,等着对方的到来。 他们望向叶翔这方,没有一个人面带善色。即使是唐骏宇也是沉着脸,他的酒早醒了,得知叶翔抢走自己的妹妹后,他心里很是愤怒,如今看到叶翔,这种情绪更是写在了脸上。 见到家里人来势汹汹的样子,唐牧谣不由有些忧心,看了叶翔一眼。 两人似有心电感应一般,叶翔同一时间转头看向了佳人,目光显得很柔和,示意她不用担心。 此刻,唐家的人已经来到了两人面前,唐袄年一脸怒气说道:“好啊!叶翔,你好胆儿啊!这个时候,还敢来唐家!” 叶翔收回目光,一脸平静看着唐袄年,并不说话。 “怎么了?你哑巴了!说话啊!你这个混蛋!”这句话是唐骏宇说出来的。 声音刚落,突然“扑通“一声响起,只见叶翔当着唐家所有人面,直直跪了下来。 叶翔以前并不是没有向别人跪过,但从来没有一次,跪得这么心甘情愿,他付出了全部的真诚。 这一幕,让唐袄年一行人为之一惊,至于唐牧谣则在一瞬间,呆住了。她想过很多种可能,叶翔带她来到唐家后,会怎样面对父亲,但从未想到过,他会一声不吭的下跪。 在唐牧谣的心里,今天叶翔给了自己两次很大的意外。第一个意外就是在那间屋子的时候,那个男人侵犯自己胸部,突然之间就停了下来,然后泪流满面抬起头,说出了一段几乎令她心碎的话语;第二个意外就是现在,他毫无征兆的,就跪了下来。 这两个意外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那个男人表现得很脆弱,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因为平日里的叶翔都是嬉皮笑脸,死不正经,潇洒得不可一世,他突然成了这个样子,令牧谣的心也跟着痛,心痛不已。 ‘你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那么高大,那么浪荡不羁,却因为我,为了我,变得如此的脆弱,原来你爱我……爱得那么深。’想到这里时,佳人眼中已是杏泪涌动。 第二百九十六章 立誓 “唐叔叔,今天上午我那么冲动,就带着牧谣走了,我知道是我不对,很不对。我不应该那样子做的,不仅让你们担心牧谣,并且一点也不尊重长辈,我知道错了,这一跪首先是向你道歉。其次,我想说的是,我很爱牧谣,真的很爱她,想一辈子陪在她身边,照顾她,逗她开心,让她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过。如果牧谣遇到了危险,我一定会用性命去保护她的,总之,我不会让她受到一点伤害。所以,我请求唐叔叔能够成全我们,让我们在一起。”叶翔并没有字斟句酌,心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显得无比的真诚。 唐袄年听后心里有了一丝触动,但很快,他镇定下来,冷哼一声道:“你想得倒美,我是不会把女儿交在你手上的。” “为什么?”叶翔明明知道原因,但还是忍不住这么问了一声。 “牧谣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萧家的媳妇,她这辈子只能嫁入萧家,为萧家传宗接代。至于你……”言语到这,唐袄年面露不屑的表情,道:“算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叶翔的面目没有显出丝毫的怒色,他的表情依旧那么的具有诚意。叶翔问道:“为什么一定要牧谣嫁入萧家,难道就是因为萧家曾经救过你们,对你们有恩?” “对!”唐袄年简单干脆的道出了一个字。 叶翔心有不甘道:“唐叔叔,我感觉你并非不明事理的人,但我想不通的是,报恩就一定要拿牧谣的终生幸福来偿还吗?” “我并没有拿我女儿的终生幸福开玩笑。如果萧鸿生是一个游手好闲品德败坏的人,我绝不会把我女儿嫁给他。”唐袄年硬声说道:“这次萧侄儿来,言行举止都是彬彬有礼,又不失男子汉的气概。况且他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是一名校官,这份成就相当了得。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萧侄儿一直以来都对牧谣怀有爱慕之心,如果牧谣跟了他,我相信他一定能够照顾好牧谣,好好的爱护她。论相貌,论才干,论品性,萧侄儿都是上上之选,我女儿嫁入萧家有什么不好?” 这阵声音入耳,叶翔原本想说的话顿时哽在喉咙里了,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叶翔没有自信,觉得自己比萧鸿生差。而是他突然想到,有一样东西,萧鸿生能给牧谣,而自己却不能,那就是一份完整的爱。 “爸,叶翔也救过我,而且不止一次。要说报恩,叶翔的恩情并不比萧家的少,你为什么偏偏要把女儿嫁入萧家?而不同意我和叶翔在一起呢。”这时,一旁的唐牧谣开口说道。 他们两人永远是这么心有灵犀,当一个人不知道说什么后,另一个人就会像接力一样,为他们的爱情去争取,去吐露最真的心声。 唐袄年将目光转向女儿,道:“这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当年,萧家救下我们一家三口,完全出于善念,是不求回报的,是一种伟大的举动,所以需要我们一辈子铭记。而叶翔救你,哼!可能他心里早就打起了如意算盘,贪图你的美色,所以才出手救你,好让你事后死心塌地的跟着他。牧谣啊,他就是耍这种英雄救美的把戏,才蒙蔽了你的眼睛,迷惑你的心,你听爸一声劝,离开这个男人吧。” 唐牧谣听后,面露一缕悲色道:“爸,你怎么能够这样说?你可知道一年多前,女儿被那个怪物抓去了另一个空间,那里茫茫一片望不到尽头,没有任何的声音。女儿是那么的孤独无依,并且当时害怕极了,简直就要绝望了。就在这个时候,叶翔冲了进来,出现在了女儿面前,他是那么义无反顾,为了救我,差点连性命都丢掉了。”说到这,唐牧谣稳定了一下心绪,继而道:“爸,如果你认为这是他虚情假意的话,那么这个世上又有什么东西能是真的?退一步说,就算他真的是出于想占女儿的便宜,才来救我,女儿也认了。谁叫他是我今世的冤家,我们两人之间有剪不断的缘。” 听完,唐袄年感觉自己前面的话,的确有些不妥。毕竟叶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可谓不畏艰险,拼了性命去救。可自己刚才却怀疑他的企图,说出了“他就是耍这种英雄救美的把戏”这样的话,真的,这样的言语很伤人。 思绪到这,唐袄年定了一下神,道:“好吧,就算叶翔对唐家有大恩,并且不比萧家的少,因为这个理由,我可以不逼你一定嫁入萧家,但要我同意你们两个在一起,却是不可能的。牧谣,相信你也清楚,叶翔早已和沈家的千金订婚,算是半个有家室的人,你怎么能够跟他搅在一起? “无论他身边有多少个女人,女人都愿意跟着他!”唐牧谣一脸坚决说了一句。 此话一出,震惊全场。不少人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唐家的天之娇女,世人心目中的音乐女神,竟然说出了这样不知羞耻的话。 “你!”唐袄年气急道出了一个字,同时,他的右手猛地一抖,差一点就要走上前,给女儿重重的一巴掌。但最终,他还是镇定下来,沉着脸说道:“你以后,不准再说出这样的话。” 哪料话语刚落,唐牧谣“扑通”一声便跪了下来,佳人眼中杏泪涌动,道:“爸,求你了,是女儿不孝,但女儿真的很爱叶翔。没有他,女儿活不下去!” 眼前的一幕,让唐袄年心生疼惜之情,连忙道:“你,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 长久不语的唐骏宇也在这时开口了:“妹妹,起来吧,有话好好说。地上又脏又凉,不要这么跪着。” 唐牧谣仿佛没听进去一般,依旧跪地不起,她一边流着泪水,一边说道:“爸,你知道吗?我原本的意思并不是回来这里,而是要叶翔带我离开香港。但叶翔说,如果一声不吭的走了,我的家里人会担心的。而且,我也不会真的开心起来,反而心里会有一个大包袱。所以,我听了他的话,和他一起来了。女儿想说的是,不管你怎么反对,女儿这辈子都跟定了身边这个男人,就像前面说的,如果没有他,女儿将不能活。爸,女儿不孝,也太过自私,为了自己所爱,竟然可以不顾那份亲情……今日我走出这个家门后,你就当没生下我这个女儿。” 声音传出,跪在一旁的叶翔为之一惊,转头看向了身边的人儿,这并不是他今天来这里想要的结果。老天爷为什么总是喜欢开这种低级趣味的玩笑?总是让人,不能如愿。 “胡说八道!”唐袄年重重道了一声,随后,面目显出心痛之色道:“你是我生的,就永远都是我的孩子,血肉亲情,怎么能够说分离就分离呢。”声落时,正好一阵凉风卷过,唐袄年浓密的头发被吹散了一分,露出了里面的几根白头发。这位纵横商界叱咤半生的风云人物,在这一瞬间,似乎苍老了很多。 至于唐骏宇,也被唐牧谣最后一句话弄得心神不宁,情绪产生了很大的波动。父亲说完后,他便开了口 “对啊,牧谣,不要乱说话,这种话千万说不得的。”话语流转到这,唐骏宇面露忧伤,声音有几分颤抖说道:“你难道连我这个从小伴着你长大的亲哥哥也不认了吗?” “哥……”唐牧谣看向哥哥,哀婉的叫唤了一声。 这幕情形下,叶翔心中就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各样的滋味都有。 “罢了罢了,你如果真想和他在一起,爸就成全你们。”这时,唐袄年这么道了一声,他终于妥协了。 声音传来,叶翔和唐牧谣同时心里一喜,两人不由转头对望了一眼,面露欣慰,微微一笑。 “不过……”唐袄年将目光转向叶翔,道:“你必须答应我两件事情,我才放心把女儿交给你。” 叶翔抑制了一下内心那片火热的激动之情,道:“唐叔叔请说,别说两件事,就算一千件一万件,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愿意答应!” “年轻人别答应得太早,我这两件事,对于你来说,可不是一般的困难。”唐袄年说道:“第一件事就是,限你在三日之内回到白沙市,取消和沈家千金的订婚。” “什么?”叶翔听后一怔,从嘴里发出了一声疑问,他问起了自己的心:我能那样做么?能那样做么,能那样做么…… “好,我答应。”最终,叶翔给出了这么一个答复。 这份回答,让唐牧谣心中无可自抑涌现了一份欣喜,虽然她表明已不在乎叶翔身边有多少个女人,但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不在乎”并不代表不会吃醋。在女人心里,对名分看得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沈漫溪始终挂着一个叶翔未婚妻的名分,唐牧谣面对她时,就会觉得自己比她矮上一截。若是把这个名分去掉,那么大家就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唐牧谣也就不会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以前,牧谣经常会想,叶翔爱漫溪姐果然多一些,因为漫溪姐是他的未婚妻,而我不是。 女人的心思就像迷宫一样的复杂,唐牧谣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了几分忧心:叶翔,我虽然希望你能取消那场订婚,但事情哪有那么容易?那个时候,你该怎样面对漫溪姐,又会怎么对她说,说得出口吗?而漫溪姐听后,又会有怎么的反应?心一定很痛很痛吧。 这时,唐袄年张开口,说起了第二件事:“至于第二件事,就是你对天发个誓,一辈子只疼只爱我女儿一个人,不会和其他女人再有半分纠葛,如果违背了这个誓言,就遭受天打雷劈,五雷轰顶!” 这一声传来,叶翔完全怔住了。 唐袄年所说的第一件事,取消订婚,叶翔前面虽然回答得轻巧,但他知道,做起来却是十分困难的。无论哪一种方式将这件事情说出口,都会将一个女人的心伤得很深很深,但形势所迫,他不得不答应。总之,这已是他的底线了, 而唐袄年的第二件事,就等于要自己完全抛弃沈漫溪,这想都不用想,叶翔绝对是狠不下这个心的。但若是不答应,自己和牧谣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和谐氛围,就会被打破。到时,唐袄年的火气一起来,情况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而牧谣为了维护自己,说不定真的会和他爸翻脸,这是叶翔极度不愿看到的情况。 思绪到这,叶翔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儿。 见到那个男人有些黯然的表情,唐牧谣知道他心里很为难。佳人不由叹息了一声,继而转移目光,望向父亲,正准备劝他收回刚才所说的话,不要为难叶翔。 却在这时,叶翔猛地举起一只手,神情庄重说道:“苍天为鉴,我叶翔在此立誓,今生今世只爱唐牧谣一人,不生二心,不沾花惹草,如果违背此誓,本人甘愿遭受天打雷劈,五雷轰顶之灾!” 说完,叶翔抬头望了望昏暗的天,心中说道:老天爷,不好意思,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你如果真的看我很不爽,就降下一道雷,劈死我吧。 叶翔立下誓言后,现场的氛围缓和了一些。唐牧谣却并不感到欢喜,而是面露复杂的表情,看着那个男人,忧心忡忡:叶翔,我知道你立下这个誓言只是说给我爸听的,你不会舍弃漫溪姐的……但傻瓜,你怎么能够随便立下这样的毒誓,如果灵验了…… 思绪流转到这,唐牧谣不敢想下去了。 这时,唐袄年注视着叶翔,开口道:“年轻人,人在做天在看,发了誓就是发了誓,你最好不要嘴上说一套,心里想一套。否则报应一到,一切都晚了,你好自为之。” “知道了。”叶翔一脸平静说出了三个字。 唐袄年满意的点了下头,继而发话道:“好了,你们两个不要跪在地上了。都是一家人了,这样跪着,成何体统。”声落,他忽然面露了一丝慈祥的笑意,心中祝福起了他的女儿,但愿牧谣找到了一个好归宿,但愿这会是一份好姻缘。 次日,黎明。 凤凰山是香港第二高的山峰,海拔九百三十四米,比全港最高的山峰大帽山低二十三米。凤凰山处于新界大屿山的西部,其附近范围被划入南大屿郊野公园之内。凤凰山又称烂头山(英文名称LantauPeak的来源),因为山顶就如一个缺失了一部份的头部。此外,由于山峰又像乌鸦仰天张口,凤凰山也有别称,名为鸦雀口山, 这时,一男一女并排站在了凤凰山的山顶,他们的面前,一轮红日正从东方缓缓升起。 叶翔看得有几分心动,不由道:“牧谣,还记得我们共同创造的那首《黄昏黎明》吗?有一段是这么唱的……为你找来了~一辈子听不够的人~黎明带上你~一秒一秒听心跳~不去过问~永久到底有多久……现在的我们就像歌里所唱的一样,看着日出,听着心跳。我突然觉得好幸福。” 天际的一抹曙光映在佳人俏美无瑕的面庞上,此时的牧谣,显得格外美艳动人。她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情意绵绵说道:“是啊,感觉好幸福。” 这时,叶翔松开唐牧谣的手,坐在了草地上,然后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道:“牧谣,坐在我身边来。” 声音传来,唐牧谣微微一笑,很听话的坐了下来。 “来,小妞,我的肩膀给你靠,完全免费,并且还附赠给你一样大礼。”叶翔有些坏坏的说道。 唐牧谣看了叶翔一眼,便将脑袋枕在他宽广的肩上,问道:“什么礼物。” “就是拍你的小屁股一下。”语出的同时,叶翔伸出一只手,便在佳人的翘臀边沿温柔的揪了一把。 唐牧谣顿时面露一抹红晕,她轻吟了一声,道:“你就喜欢作弄我。” 听到“作弄”二字,叶翔立马想到了以前跟沈漫溪讲过的两句情话,不由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道:“对呀,我就喜欢作弄你,弄到你生,弄到你死,弄到你欲生欲死;弄到你酥,弄到你麻,弄到你又酥又麻。”其实泡妞就是这么简单,平日里多记多背,然后融会贯通,从而活学活用深入实践,慢慢积累经验,等到经验一足,泡妞大法自然成。当什么话都能信手拈来,随心所欲的说出时,那就距离情圣的境界不远了。 听到叶翔的这句言语,唐牧谣知道自己又被那个坏蛋调戏了,不过内心却很甜蜜。真好奇这个男人的脑子怎么长的,他怎么随随便便就能说出那样哄人的话,这个大坏蛋。 (这个月我已经很努力更新了,但成绩却飘摆不定,没有稳步上升啊,看来要更加努力一点,争取重现昔日的辉煌吧,请大家支持正版,多多支持我!) 第二百九十七章 山顶看日出 两人并排坐在山顶,唐牧谣静静靠在叶翔的肩上,看着眼前的红日最终升到天际,一脸的幸福之色。佳人在想:终于,我们之间又经历了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情,那就是来到山顶,靠着你的肩,一起看日出。 这时,叶翔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儿,开口道:“翔哥他妞,我们现在已经看完了日出,等到黄昏的时候,我们再选个地方一起看日落怎么样?天快亮的时候看日出,天黑之前又看日落,那么这一天就完美了。” 唐牧谣听后“嗯”了一声,心中甜蜜说道:真期待和你一起看日落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滋味,牧谣他老公。 “昨晚睡好没?”叶翔忽然问了一声。 一提到昨晚,唐牧谣的俏面便红了。 昨天,叶翔当着众人的面发下那个毒誓后,现场的气氛就好了起来,随后,大家聚在一起吃了顿晚饭,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原本跟叶翔单独安排的有房间,但半夜三更的时候,他竟然翻窗爬到了唐牧谣的床上,并且赖在床上不走了。一开始叶翔只是说,两人肩挨着肩躺着睡,他不会乱来的,牧谣答应了。随后,叶翔又说,躺着睡不如抱着睡,温暖一些,牧谣勉强答应了。然而唐牧谣没想到的是,当那个坏蛋抱上自己后,两只手就不老实了起来,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弄在自己的心里越来越热,并且也痒了起来。最终,牧谣招架不住,只好从了他。 ‘这个坏蛋,就喜欢那样欺负我……羞死人了。’心念到这,唐牧谣的面颊更加红润了,就像一个熟透的大苹果,让人见着后会忍不住亲上一口。 “你昨天那么使坏,还叫人家怎么睡……”唐牧谣细声说道。 听到这话,叶翔回忆起了昨晚自己大展雄风的那份美好时光,不由“嘿嘿”笑了一声。随后,他开口说道:“现在太阳刚刚升起,天还没有那么热,不如你靠着我的肩膀,先睡一下吧。” “你昨晚应该也没睡好,你不睡吗?”唐牧谣关心道。 叶翔摆了摆头,道:“我一直都以身强体壮而闻名于天下,昨晚只不过经历了一场小小的战斗,对于本哥哥来说,就如同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多么的轻松啊。本哥哥现在依然精力旺盛,不感到一点的困,也不觉一点的累,像昨天那样的战斗还能打上百来个回合呢。”说到这,叶翔脑海一闪,便面露一抹坏笑,道:“我亲爱的小谣谣,为了证明我没有说谎话,要不咱们现在验证一下?“ ‘妈的,大清早在凤凰山顶打野战,一定很爽。’叶翔脑中涌现了这么一个想法。 话语传来,唐牧谣一脸的羞涩,连忙道:“不,不要。你那里太厉害了,被你弄了一次后,要几天才能缓过气来。叶翔,你要心疼我。” 虽然佳人拒绝,不过叶翔心中没有一丝的郁闷,刚才本来就是一句玩笑话,他不会真的就在这里把唐牧谣就地正法了的。虽然打野战是有些刺激,但这里算半个公共场合啊,叶翔怕战斗到一半时,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两三个游客来,那就不好玩了。 “好好,我不弄你。小乖乖,睡吧。我喜欢看你睡着的样子。”叶翔对身边的人儿温柔说了句。 ‘然后趁你睡了以后,在你脸上画只可爱的小猪猪。’叶翔紧接着在心中念道。 唐牧谣“嗯”了一声,便靠着叶翔的肩头,缓缓闭上了双眼。 唐牧谣现在的确有些困了,而叶翔就在身边,也足以让她的心安定下来,按理说,她应该很快就睡着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不知道为什么,唐牧谣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立马想起一个人来,然后怎么睡,也睡不着了。 唐牧谣将美目闭上一会儿后,便慢慢的睁开了。 “叶翔。”唐牧谣忽然开口道了声。 “干嘛,小屁股。”叶翔回应道。 “我突然想起了漫溪姐。” 一听到这个名字,叶翔的心中便涌现了一股奇怪的滋味,有怜惜,也有几分愧疚。 “为什么要想她?”叶翔淡淡说道。 “我记得在白沙市的时候,漫溪姐对我说过,他吃过这个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一碗糊了的粥。” “糊了的粥?”叶翔口中念了一声,想起了一段温馨的往事。 唐牧谣望向远方,面露一份触动说道:“漫溪姐告诉我,有一个晚上她遭到了袭击,晕了过去。当第二天醒来时,危险已经没有了,她躺在床上,有一个男人握住她的手,默默守候在她身边,那个男人就是你。漫溪姐回忆说,她遇到袭击的时候,正好在和你用手机通话,而那个时候的你,人还在京华。当你得知她出事后,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从那么远的地方赶了回来,她很感动……尽管漫溪姐不知道她那晚为什么会遭到袭击,也不知道袭击她的那个人下场如何,总之,好多事情她到现在都没弄明白。但有一点,她是知道的,因为你,她才能平安无事,你总是那么好,舍不得让她受到一丝的伤害……那天漫溪姐醒来后,第一眼就看到了你,她真的很感动。随后,空气中传来了一阵糊味,漫溪姐问你这是什么味道,你才想起,原来帮她煮的粥糊了,于是急匆匆跑去了厨房……来到厨房后,你准备把糊了的粥倒掉,但漫溪姐不准你倒,而是要吃,要你喂他吃。你照做了,并且很用心的喂了起来。吃完第一碗后,漫溪姐还要,你又盛了一碗,不过这次,你并没有直接喂她,而是自己先吃了一口。你对她说,这么让你甜进心里的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吃完呢。你吃一口,我也吃一口,这样我才不亏……其实漫溪姐知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认为粥糊了,不好吃,看她吃了那么多,于心不忍,所以想分担一些给自己。但你哪里知道,正是这糊了的粥,被漫溪姐当做了人世间最美味的东西……不过,呵呵,你也是太让人无语了,煮个粥都能够煮糊,仿佛命中注定它要糊一般。” 说到这,唐牧谣看了眼身边的男人,继而道:“叶翔,你知道吗?漫溪姐对我讲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好心动好心动,也希望我也能吃到那么一碗糊了的粥,真想知道你亲手煮的那碗粥,究竟是什么滋味。但时间已经流去,那些粥已经不在了,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意愿罢了,它已成为你和漫溪姐之间一份独一无二的回忆……” 听完,叶翔心生了几分感触:傻瓜,粥都糊了,你却当成了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漫溪,看来你真的很爱很爱我,虽然你的爱意表现得没有牧谣那么强烈,但这种表面上的平静,就像纸包住火一般,才是最让人难以消受的。而不久后,我将出现在你面前,亲口对你说起一件事,取消我们的订婚。漫溪,到时候你一定要打我一巴掌,不,最好打上十巴掌,把我打成猪头,只有这样我心里才会好受些。 “叶翔,答应我,不要丢下漫溪姐。”唐牧谣突然说了这么一句,显得情真意切。 叶翔“嗯”了一声,道:“放心,我不会的。”虽然这份语气平淡,但叶翔内心,却是无比的坚定。 “相信你也知道,漫溪姐在很小的时候,亲眼看到自己的妈妈死在了爸爸的手上,所以她的性格变得很孤僻,从小到大,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尤其讨厌男人,她一直很不快乐的活着,直到遇见了你。是你让她的世界焕然一新,为她带来了欢乐,带来了感动,带来了刻骨铭心的回忆,带来了一份深深的爱意。如果你哪天丢下了漫溪姐,将心比心,我要是漫溪姐,心一定会死的。这种死你懂吗?是最可怕的,从此以后不再相信任何的人,任何美好的东西,甚至连自己为什么活着都不知道……那个样子的漫溪姐,一定会很可怜很可怜,所以你一定不能丢下他……”说着说着,唐牧谣的眼中竟已泛起了泪花。 叶翔见到后,心生爱惜之情,将嘴凑近佳人的额头,温柔的吻了一下,继而连声说道:“傻瓜,小傻瓜,小小傻瓜……”语出的同时,叶翔也心生波澜。 以往牧谣要自己全心全意爱她一个人的时候,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希望自己与漫溪早日撇清关系。如今,他一旦接受了自己身边有其他女人的现实,她就变得那么善良了,处处替漫溪说话,叫自己千万不要辜负那份情意。 女人啊女人,很多时候我真是搞不懂,究竟是什么,让你们能够发生那么大的转变。因为爱吗?为爱变傻,你们真的好伟大。 ‘我很幸运,能够遇到你,能够得到你的宽容与爱。牧谣,这一刻,我相信世界上真的存在天使,你就是我心中独一无二的天使。’叶翔心中念道,眼中也有了一丝泪光涌动。 第二百九十八章 好担心 这时,唐牧谣抬起头,离开叶翔的肩膀,她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男人,忽然道:“叶翔,答应我。” 看到佳人这副样子,叶翔想都不想,便道:“好,我答应你。” “明天我们就回白沙市,就去见漫溪姐。你千万不要对她说退婚的事情,我是女人,我明白这样的话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它都将对漫溪姐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所以,你千万不要说。”唐牧谣表情认真,显出了一份少见的成熟,道:“明天你最好做一天哑巴,不要开口算了。我们俩的事情,我来对漫溪姐说,我一定会好好对她说,我希望你能相信我这一次。” 叶翔想了一下,道:“可我是个男人,这个时候我怎么能够退缩?怎么能让你一个女人独自去面对?” “你不要太大男子主义了。”唐牧谣说道:“明天我又不是去上刀下火海,只是和漫溪姐谈心,你不用太过紧张,更不用搬出‘你是男人,你要怎么怎么’的那一套。总之,我认为女人之间的谈心,才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方式。” 听到佳人这么说,叶翔叹了口气道:“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要我不把退婚的事情告诉漫溪,要你父亲那边该怎么交代?” “你笨耶!平日你哄我那么会哄,怎么在这个问题上变得这么笨了呢?”唐牧谣美眸闪出一丝狡黠之光,道:“你并不需要向漫溪姐提起退婚的事情,而我会跟我爸报告说,你已经亲口对漫溪姐说,取消你们两人的订婚啦。反正,我爸又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不可能扯下老脸亲自去问漫溪姐,我们这招叫做蒙混过关。总之,这件事瞒得了一天就瞒一天。切记,你绝不能对漫溪姐说起退婚的事情。” 听牧谣这么一说,叶翔脑袋顿时开窍了,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可以先去瞒啊。虽说纸包不住火,但包得了一时算一时呀,总比赶鸭子上架,明天就对漫溪说“我们的婚礼取消吧”好。 平日里没发现,今天才知道,我身边的女人可没有一个是吃素的。就拿向来温柔可人,善良乖巧的牧谣小乖乖来说吧,耍小鬼点子的时候,还真是有一套。用那句八个字成语怎么形容来着,对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思绪到这,叶翔对唐牧谣竖了个大拇指,道:“老婆大人高明!小小老公对你的敬仰,简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啊。” 面对这句玩笑的话语,唐牧谣脸上并没有绽放出一丝的笑容,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由面露忧色,道:“叶翔,不知怎么的,我总是有些担心。” 叶翔微微一惊,问道:“担心什么?” “就是你答应我爸的第二件事情,你当那么多人的面,立下了那么重的一个誓。我怕,我怕它……它……”说到这,唐牧谣不敢说下去了。 叶翔听后,不以为意道:“有什么好怕的,你想得太多了。” “不是,不是我想多了。叶翔,你知道吗,我的心里不知道怎么的,自从你昨天立下那个誓后,我的心就隐隐不安起来,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这种感觉你懂吗?越来越逼近真实,仿佛即将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一样。”说到这,唐牧谣眼眸不停颤动着,隐有泪花现出,她稳定了一下情绪道:“昨天你发完那个誓,我爸说了一句话,我的印象特别深刻。他说,人在做,天在看……这仿佛是一句真理,一直徘徊在我脑海,挥都挥不掉。我怕,我怕真有报应……” 听完,叶翔伸出双臂,将眼前的人儿拥入怀中,道:“小傻瓜,是有那么一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但它是针对那些丧尽天良的人来说的,我虽然坏,但远远没坏到那种程度。我立下那个誓呢,只不过是为了伟大的爱情,所以和老天爷开了一点点的玩笑,它不会那么小气,真拿雷劈我的。” “但我心里的感觉,就是不安,很不安……”说着说着,佳人便伸出双手,紧紧拥住了叶翔结实强壮的身体,仿佛一松手,这个男人就会永远离开自己一般。” 看到牧谣如此多愁善感,叶翔心中涌现了一份感动之情,他温柔拍了拍怀中人儿娇柔的玉背,安慰道:“好啦,俗话说的好,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我这个人呢,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是天生的祸害。老天爷创造出我这个祸害来,花了多大的气力,他才不愿意让我那么容易就死掉呢。好啦,好啦,牧谣小乖乖,该睡觉觉了。” 听到这话,唐牧谣感觉自己的确有些困了,可能脑袋想太多东西,想累着了吧。她索性不再多想,缓缓合上了眼,准备依偎在叶翔怀里美美睡上一觉。 就在这时。 “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一阵高亢的手机铃声响起,唐牧谣不由吓了一条,连忙离开了叶翔的怀抱,一脸茫然看着他。 叶翔面露尴尬之色,伸出一只手摸了摸后脑勺,至于另一只手则伸进口袋拿出了手机。 这部手机正是苏湄心昨天清晨送给自己的,不知道手机出厂就是这样,还是那个女人故意设置的,总之,一来电话,它就会“呀啦索”一声,接下来就是那句经典威武的“那就是青~藏~高~原~” 昨天早上,叶翔接过两次电话,都被这个铃声搞得头疼,当时就想把它换掉。但一打完电话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所以如今,铃声依旧,依旧那么的悦耳震撼! 这时,叶翔看了一个来电号码,心里不由“扑通”一跳,随后,他心虚看了身边的唐牧谣一眼,便小心翼翼站起身子,接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柔美的声音,正是沈漫溪。 第二百九十九章 星星是天空的眼泪 叶翔跟着回了一句。 沈漫溪正优雅的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一本杂志,她一边翻着一边问道:“叶翔,你现在在哪?” 叶翔回答道:“我啊?在香港呢。” 沈漫溪美目一闪,道:“你前天不是还在深圳的么,怎么一下子又跑去香港了?” “深圳的事情忙完了,正好香港这边出了事情,所以就跑来看看。” 沈漫溪听后,流露一丝关心道:“香港那边出什么事了?” “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呗,问题不是很大。”叶翔说道:“总之,现在基本上解决了。” “叶翔,你今天怎么有些怪?”沈漫溪忽然道了一声。 “怪?”叶翔作出一脸平静的样子,道:“哪里怪了?我自我感觉很好啊,我今天很正常啊。” “今天我问什么,你就回答什么,正正经经的样子。平日里,我打电话来,你都会死不正经的,专说些鬼话……你身边是不是有人,不方便?” 听到这话,叶翔心中一惊,不由低下头朝旁边看了一眼,只见唐牧谣正安静坐在地上,微微仰起头遥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此时,叶翔侧过身,背对起佳人,一边朝一方走着一边回话道:“方便,方便,我现在身边又没有人,怎么会不方便呢?我之所以说话正经,你可以这么理解,就跟你们女人的大姨妈来了一样,人家总有那么一两天会不同的嘛。” “刚夸了你两句,认为你正经了,你马上又恢复本性了,你真是死性不改阿。”沈漫溪在电话那头说道。 ‘靠!我正正经经和你说话,你觉得奇怪。等老子一不正经了,又说我死性不改。漫溪,到底你是想要我正经呢,还是不正经呢?唉,女人心,比下面的洞还深,真是猜不透啊。既然你弄得我有些小抓狂啦,那么本哥哥不报复一下,就不符本哥哥拉风的性格。小妞,等着,本哥哥今天不弄得你‘春’意盎然,以后我儿子跟你祖宗十八代一个姓!” 思绪到这里时,叶翔停下了脚步,他回头望了一眼,发现离牧谣已经有一些距离了。叶翔心中估算了一下,依照这个距离,就算自己的电话讲得多大声,对方都不会听见的。 这时,叶翔不再有丝毫顾忌,面露一抹坏笑,放开声音说道:“漫溪老婆,有没有想我啊?” “无聊。”沈漫溪习惯道出了二个字,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无聊的时候才会想你。” 听完,叶翔抬头看了看天,道:“怪不得今天早上我抬头看天时,没有发现一颗星星,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是我最亲爱的漫溪老婆在想我啊。漫溪老婆每想我一秒,天上便会掉下一颗星星,不知不觉,它们便掉完了。漫溪,你无聊的时候可真多啊,只知道想我。” “你就喜欢东扯西扯,早上本来就没有星星的,也能被你扯出这么一通胡话来。” 叶翔听后,不以为意道:“既然你认为星星只有在晚上才出现,不如这样吧,今天晚上你抬头看看这片天空,我敢保证,你也见不到多少星星。” 沈漫溪面露一丝疑惑,道:“为什么?” 叶翔微微一笑,用异常温柔的语气说道:“因为一旦到了晚上,我每想你一次,天上的星星就会掉下一颗来,所以,它们变得越来越少了。”说完这句话后,叶翔扳着手指头数了数,快到秋天了,但愿老天爷能给一个面子,今晚不要有太多的星星在天上出现。不然刚才自己的话,就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糗大了。 尽管明明知道那个男人是在哄人,但沈漫溪听得有几分心动,不由问道:“为什么你想我的时候,星星就一定会掉呢?” “因为星星是天空的眼泪,我对你的思念,深深打动了这片天,所以它也忍不住的落泪了。”不知道为什么,说完这句话后,叶翔心生了一份触动。 沈漫溪听得真切,尽管这只是叶翔成千上万句甜言蜜语中的一句,但漫溪记得异常清晰,深深扎进了她的脑海里。佳人感觉得到,那个男人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完全为了哄人的,里面饱含着一种很微妙的东西,可以看做是一个缘定今生的承诺。 思绪流转到这,沈漫溪定了下神,说道:“叶翔,我这次打电话来,是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的。” “啥子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传来了佳人一声深深的叹息。沈漫溪一脸黯然说道:“我们的订婚,还是取消吧。” ‘我们的订婚,还是取消吧。’叶翔万万没想到,自己等到的竟是这句话,在这一瞬间,他脑袋如同炸开了一般,“嗡嗡”作响。 ‘漫溪说,说……我们的订婚,还是取消吧……难道我昨天在唐家发生的事情,立下的誓言,她全部知道了?为了不让我为难,所以她,她提前说出了退婚的事?可这件事她是怎么知道的?又是谁告诉她的呢……牧谣吗?不,应该……不可能是牧谣,她昨晚和我一起睡的,今天天还没亮,我和她就爬了起来,来到这凤凰山顶看日出,就算她有‘作案’动机,也没‘作案’的时间啊?如果不是牧谣,那就是唐家的其他人说的,那会是谁呢?靠,没听过一句话吗!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谁嘴巴那么贱啊!东说西说的,真几把缺德!好了,现在漫溪知道我要退婚的事了,她的心肯定被伤定了,接来下我该怎么办呀……’ 正在叶翔苦思冥想之际,电话那头的沈漫溪忽然露出了一个比花儿还美的笑容,“咯咯”笑了起来。随后,佳人开口说道:“瞧把你吓的,都不会说话来了,咯咯。” 沈漫溪这一笑,把叶翔吓的不轻:哎呀!我滴妈啊!剧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啊,漫溪现在应该很伤心很伤心才对,她突然笑个啥子呢?难道……她受到的刺激太大了,精神已经失常。” 想到这,叶翔极力稳定住情绪,说道:“漫溪,你听我说,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我就是砍脑壳的,遭枪打的混账东西,你要怎么骂我都成,我只求你能够冷静下来,有话咱们好好说,慢慢说,好不。” 这阵声音传来,沈漫溪面露疑惑之色,道:“叶翔,你怎么呢?说话奇奇怪怪的。” “我没怎么了,你也没怎么了,我们现在都是好好的。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冷静、冷静、再冷静,听懂了吗?”叶翔小心翼翼而又十分真挚的说道。 这番话语,让沈漫溪更加想不明白了,她不由在心中念道:叶翔到底在搞什么鬼?他说的话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难道……我前面开玩笑说取消订婚,刺激到他了?他精神失常了?这可是人家好不容易才想到的玩笑,也是第一次对别人开这种玩笑,他怎么能够开不起玩笑,用“精神失常”来回应呢?不好玩太不好玩了,这个笨蛋加坏蛋,算了算了,我还是早点把正事告诉他,不和他说笑了。 这时,沈漫溪开口道:“叶翔,你还记得我们那个一年之约吗?” “记得,当然记得。”叶翔连忙回答道,他生怕自己说慢了,会引起对方的情绪波动。 沈漫溪面露回忆之色道:“记得我当时对你说,你是第一个让我不讨厌,想和你在一起生活的男人,但我还不确定,这是不是爱。所以我想给你一年时间,也是给自己一年时间,如果一年后,我对你的感觉依然在,我就会嫁给你,为你生孩子,和你白头偕老……我当时就是这样告诉你的,对吗?” “对,对。”听到漫溪现在吐字清晰,并且情绪稳定,叶翔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认为那个女人的精神终于不再那么“失常”啦。 沈漫溪抿嘴想了一下,继而道:“我记得我们定下‘一年之约’的那一天,是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号,而现在已经到了二零一二年的八月二十四日,距离那一天,正好相隔了一年。所以现在,我可以把那个答应告诉你了。” 尽管知道答案是什么,但叶翔的内心还是莫名的紧张起来,不由道:“答案是什么?” 声音入耳,沈漫溪面露一抹红晕,她轻咬了一下芳唇,便道:“我前面之所以说取消我们的订婚,是因为……我决定嫁给你这个坏蛋了,我们结婚吧。” 听完,叶翔并没有表现出激动之情,而是伸手擦了一下额上的冷汗。 ‘原来漫溪前面说取消订婚,并非知道了昨天在唐家发生的事情,而是和我玩了一次文字把戏,开了一个玩笑啊。我说呢,唐家的人都长得斯斯文文的,不像是那种喜欢在背后阴人的长舌妇,他们是绝对不会乱说的,一切都是我自个想多了……对了!咦,刚才漫溪说什么来着?要嫁给我!我擦!我的确愿意娶你啊,可现在不是时候啊,这个时候我怎么敢娶啊!昨天刚在唐家答应了牧谣他爸那两件事情,并且还当众立下了那么重一个誓言,现在唐家的人都等着我找你退婚呢,如果我这次回白沙市,不仅婚没退掉,反而娶了你,这件事情传出去后,唐家的人还不找上门来,把我大卸八块……前面和牧谣谈话的时候,她说可以把退婚的事情先瞒着唐家,我当时只感觉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下,全身上下还是蛮轻松的。现在倒好,漫溪啊,转眼间,你就来了这么一出,简单把我逼上悬崖了啊……此时此刻,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一句经典的话,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啦……刺激你麻痹啊……’ 沈漫溪在电话这头等了一会儿,并没有等到叶翔的回音,她以为那个男人高兴过头,呆住了,所以才没回话。 此时,沈漫溪将腿上的杂志翻了两页,最终停在了一篇印着婚纱的页面上,佳人面露一丝甜蜜,自顾说道:“叶翔,你说我们婚礼那天,我该穿什么颜色的婚纱呢?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我原本打算穿白色的婚纱,但又觉得少了一份新意。我现在看见一款蓝色的婚纱好漂亮,你说我到底该选哪件呢?” 声音传来,叶翔并没有回音,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他面朝着一方,一边听着电话一边迈开脚步,漫无目的的走着。 “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同你商量吧。反正现在就算告诉了你,你也看不到图片。”沈漫溪正说得兴起,并没有发现叶翔的异常,她想了想道:“对了,我们结婚那天,我打算找牧谣做我们的伴娘,你呢?有伴郎的人选没?没有的话,要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早日找到合适的人选。对了,你不是有一个结拜大哥叫方宇吗?你可以去把他找来。” 沈漫溪继续说道:“接下来,就要说说我们婚礼的日期和地点了,我觉得……” “漫溪。”终于,叶翔开口了,他的这声“漫溪”的叫唤,有些黯然。 “嗯?” “有一件事情我要对你说。” “说吧。” “我们的婚礼,我们的婚……”叶翔欲言又止,“取消吧”三个字卡在喉咙里,始终吐不出来。 沈漫溪终于发现了异样,不由问了声:“怎么了?叶翔。” “没什么,我有事情要去忙了,拜拜,老婆。”说完,叶翔不等佳人回应,就挂断了电话。随后,他停下脚步,抬头看了下天,长长吐了一口气。 这时,叶翔环顾一下四周,发现不知不觉的,自己就走进了一片林子里面。这幕下,叶翔摆了摆头,苦笑一声,继而转过身子,按照原路返回了。 很快,叶翔便来到先前与牧谣看日出的地方,然而让他心神一慌的是,这里却不见牧谣的踪影。 ‘牧谣去哪了?’叶翔心里念了声,连忙从口袋搜出手机,正准备拨下她的号码。 “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原~”这时,一阵极具震撼力的手机铃声响起,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着唐牧谣的号码。 叶翔紧张的情绪一扫而空,连忙按下接通键,将手机举到耳边,道:“你这个小屁股,跑哪里去啦?” 然而回应她的,却不是唐牧谣悦耳动听的声音,而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啊哈哈,啊哈哈哈哈哈~” 声音传来,叶翔的心顿时如同被千钧重锤敲击了一般,猛地一沉。他眉头皱起,道:“你是谁?” “叶翔,你记性可真差啊,我记得一个多月前,我们还见过呢。并且我俩还翻山越岭,打得火热呢。” “轩辕靖!”叶翔脱口而出道,瞳孔猛地睁大:“你没死?!” “没错,是我!你都没死,我又怎么会死呢?”轩辕靖用阴森的语气说道:“老天爷照顾我,让我九死一生,就是为了今天,让我找你报仇,以解心头之恨!” “你他妈是不是男人,有什么仇就冲我来,动我女人干什么!”叶翔情绪激动说道。 “哈哈!叶翔,你这句话真可笑。你的天宗现在占据了整个南方,你已成了一方霸主,而你自身修为了得,还养了一头那么可怕的灵兽,我要怎么找你报仇?只有针对你的弱点了。你最大的弱点,就是你身边的女人,只有动你的女人,我才能报仇。”说到这,轩辕靖露出悠然的表情,道:“在约会的美好时光,你的女人却被我抓去了,你现在的心情是不是很爽啊?” 这阵声音传来,叶翔心中的火气一下喷了出来,道:“爽你麻痹啊!老子告诉你,你要敢动牧谣一根汗毛,你信不信,老子让你后悔祖宗十八辈子!” 轩辕靖不以为意,道:“让我怎么个后悔法?” 叶翔沉声道:“昔日我和一位高人合力收拾了魔星后卿,将八荒阴怨石归还给了地府,算起来,地府还欠我一份恩情。你如果敢动牧谣,老子把你弄死后,就去一趟阎王殿,向阎王老儿讨要交情,要它狠狠的弄你。割鼻挖眼,掏心捶肺,挨刀山下油锅,让你遭受十八重地狱之灾,让你永远承受着无穷无尽的痛苦!” 哪料声音刚落,电话那头响起了一声清脆的“啪”声,随即,传来了一个女人痛苦的吟叫。 叶翔的心顿时如同被刀割了一般,急忙道:“你在干什么!” “没干什么,就是打了你的小贱人一耳光,叫你威胁我。”说到这,轩辕靖语气骤然一沉,道:“你再威胁我啊,再来放狠话啊!” 声音入耳,叶翔的气势顿时弱了几分,毕竟牧谣在对方手上,他只能妥协。 这时,叶翔极力稳定住自己的情绪,他定了一下神,道:“轩辕静,你这次来,无非就是想要我死,好,你现在告诉我,你在哪里,我马上赶来。只要你放过牧谣,我可以立马死给你看!” “我在你对面。”声音传来的同时,叶翔对面的山头上,出现了一个身影,正是轩辕静。 第三百章 斗狠 叶翔立即发动移星步,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去到了对面轩辕靖所在的地方。 轩辕靖正在一座小山坡上,他如今的面相有些骇人,整个头发蓬乱不堪,并且有好几处地方秃了。而两只眼睛,有一只没了眼珠子,黑洞洞的一片。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他的面颊,布满着大大小小的血痕,交错盘结在一起,犹如几条长长的蜈蚣爬在脸上,甚是丑陋。 轩辕靖以这么一副相貌现身,并没有显出一丝的自卑,而是一脸得意而又悠然的样子。至于他的身旁,唐牧谣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似乎被人点了穴道,除了嘴巴能开口说话外,身体的其他地方都不能动弹了。 叶翔在距离轩辕靖十米之外的地方停了下来,这个时候,他并不敢轻举妄动。如果这个时候,自己直接奔上前强行抢人,叶翔并没有把握能够救下牧谣。反而,以轩辕靖的性格,若是把他逼急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很有可能牧谣会性命不保。 总之,这个赌局,叶翔输不起,一点也输不起,所以不如不赌! 此时,见着叶翔到来,唐牧谣凄苦的面庞显出了一份欣慰表情,但很快,又流转出了一份担忧之色,她在为眼前的男人忧心,怕自己会连累他。 佳人的表情变化,叶翔自然看在眼里,他并没有说些什么,只是投去了一个坚定的目光,告诉她:无论如何,我都要救下你。 随后,叶翔将目光转向了佳人左边的面颊,仔细看了看,只见那里已经肿了起来,显然轩辕靖前面那一巴掌扇得不轻。 看到这里,叶翔的心就在滴血,他的心里边一瞬间涌现出了千万股冲动,就是恨不得立马冲上前,把轩辕靖那个混蛋碎尸万段!但叶翔知道,这个时候,自己是万万不能那么做的,鲁莽行事只会害了牧谣的命。所以在内心极度躁动的情况下,叶翔又要极力克制住自己情绪,尽量的冷静下来。 “牧谣,你还好吗。”这一刻,叶翔凝望着眼前的人儿,心疼的问了声。 声音传来,佳人眼眸一颤,芳唇开启道:“有你在,我就好,也就不怕了。” 听完,叶翔不再说什么了,而是猛然将目光转向轩辕静,伸手出一只手,指着他道:“说!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死,才能放过她。” 然而在叶翔指向轩辕靖的一瞬间,轩辕靖立马将身旁的唐牧谣拉到身前,挡住了自己,也挡下了叶翔悄然使出的“定仙缚”。这下子,唐牧谣不仅身体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了。 “叶翔,说起耍阴招,我并不比你差,你定人的那点小本事,还是不要在我面前丢人现眼了。我告诫你一声,你女人现在在我手上,你最好不要耍花招!”声落,轩辕靖即刻单手成爪,按在了唐牧谣白皙雪嫩的脖颈上,只要他稍一用力,佳人就会香消玉殒。 顿时,叶翔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一抖,急忙叫了一声:“不要!” 叶翔由于小时候特殊的经历,养成了这么一个性格,就是做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后悔,因为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很软弱。然而此情此景之下,叶翔真有些后悔了,昔日与轩辕靖在千丈峡谷一战,小宝突然现身将轩辕靖打落谷底,自己应该下去查看一番才是,确定轩辕靖到底死了没有。可当时由于环境因素和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自己并没有去做这件事情,以至于让他死里逃生,现在绑架了牧谣,以此来胁迫自己。 一想到这,叶翔就恨得牙痒痒,真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种低级错误,绝不能犯第二次了!娘的。 “好,那你现在就死给我看。”这时,轩辕靖幽幽道了一声。 话语传出,唐牧谣的眼眸不停抖动了起来。如果此刻她能说话,她一定会喊出一千声一万句“不要”;再如果,她的身体能动的话,她一定会张嘴朝轩辕靖的手狠狠咬去,从而激怒他,让他杀了自己。这样一来,叶翔就不会那么被动,那个男人一定会怒不可遏,为自己报仇的! 叶翔听到轩辕靖的话,说真的,如果自己的死真的能够救回牧谣一命,他真的会毫不犹豫的去死。但如今他能那么做吗?当然不能,因为自己死后,轩辕靖真的会放了牧谣吗?不会的,他一定会将牧谣一块儿杀掉。 叶翔愿意做傻事,但前提是,一定得百分之百保证牧谣能够安全脱险。 思绪到这,叶翔面色一沉,冷冷说道:“轩辕靖,你知道在古代,我们华夏有一种刑罚叫“凌迟”吗?” 轩辕靖不知道叶翔为什么突然之间问这个,只是简单的回答了三个字:“听说过。”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凌迟’是怎么个‘凌迟’法,我还是详细说给你听吧。”叶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凌迟,通俗点说,就是千刀万剐,首先用弹力拉力极强的打鱼网在人身上勒紧,使肉突出在每个网眼中,然后用专用小刀把每块突出在每个网眼上的肉割下,要割三千三百五十六刀,使人痛不欲生、死去活来,至于步骤……首先,行刑人会猛拍你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你的右胸脯上旋下来。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伤口和你的眼窝一样大。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会准确无误地旋掉左边的乳粒。” “这两片肉叫钱肉,专门用来祭天地的。现在你的胸脯上就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因为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已经把你的心脏打得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会流血,但是你放心,血量很少,而且你还死不了。” “第三刀还是在你胸脯上切,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这时你胸脯上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会跳出几个血珠子,伤口跟鱼鳞差不多,所以又叫“鱼鳞割”,总之,一共要割三千三百五十六刀,割掉一个人身上大部分肉。因为有内脏,人并不会立刻死去,而是最后会出现一副完美的人体骨架。这是一个技术性很高的活儿,恰好我们天宗里面,有专门的秘笈介绍,并且也有专门的高手学会了这门手艺。” 听完,轩辕靖眉头一皱道:“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如果让我的女人受到了伤害,我绝对可以保证,‘凌迟’会在你身上重现。另外,我有一个朋友,有很高明的医术,当把肉从你身上一块块割掉以后,我会让她帮你止血,想办法留住你的命,然后将你掉在地上的肉,再一块块的缝回去。等过了一段时间,缝回去的肉粘合在了一起,结出了疤,我会再次叫人将你‘凌迟’,再叫我那位朋友保你的命,再把肉缝回你的身体……”叶翔咬牙切齿道:“就这样一直循环下去,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每天活在无尽的痛苦和恐惧之中!” 说出这些话时,叶翔整个面目如同死神般沉寂,语气也是不带一点感情色彩,让人感觉十分可怕。即使是唐牧谣听见后,心里也不由“咯噔”了几下。 可惜的是,叶翔如今面对的是轩辕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变态。 话语刚落,轩辕靖便咧嘴阴笑了两声。他看着唐牧谣雪白的玉颈,闭上眼呼吸了一口那里散发出来的芳香,显出了一副陶醉的样子。随即,轩辕靖面色一变,猛地睁开双眼,他伸出一只手,往佳人的左肩重重一拍,顿时,五根又黑又细的指甲刺入了佳人的肉里,一丝又一丝殷红的血水留了出来。 尽管唐牧谣已经很坚强了,但脸上还是不由得现出了痛苦之色,如果不是中了定仙缚,她一定会娇声痛呼起来。总之,佳人此时的样子,显得楚楚可怜。 眼前的一幕来得太过突然,当看见血水染红了牧谣整个肩头,叶翔顿现心痛之色,他不由朝轩辕靖怒吼了一声:“你干什么!” 敢怒而不敢动,叶翔的这份表现,让轩辕靖十分满意,他就是喜欢看仇人痛苦而又无助的样子。至于轩辕靖刚才对唐牧谣出手,还是有分寸的,刺的只是肩头,而不是脖颈。他知道,如果一下子把这个女人弄死了,自己手中就没了砝码,那么等着他的,将是叶翔疯狂而又可怕的报复。 好在只要这个“砝码”还活着,那个男人就不敢乱动一丝一毫。 听到叶翔的怒吼,轩辕靖面露凶狠而又得意的神色,道:“前一次,你在电话里威胁我,我给了你女人一巴掌。这一次,你当面威胁我,我就当着你的面割开她的细皮嫩肉。她之所以遭受这些痛苦,可都是你害的,叶翔,你现在的心里是不是很舒服啊?” ‘杂碎!’叶翔在心中咆哮了一声,两眼变得通红,他直直盯着轩辕靖,握着的两个拳头不停的抖动着。他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样眼睁睁看着牧谣遭受折磨,他简直比死了还难受。 就在叶翔感觉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就要爆炸了的时候,忽然,脑海尚存了一丝清明,让他想到了什么。 第三百零一章 不想离开 叶翔口中默念了一声,顿时,他胸前佩戴着玄灵圣兽印光华一闪,从里面飘出了一张紫金色的道家灵符。 “雷狱镇魔符?!”轩辕靖见着后,立即惊呼了一声,脸上显出了掩饰不住的贪婪之色。 很久以前,轩辕靖在家传秘典中看过关于“雷狱镇魔符”的记载,它为上仙之物,具有无上神通,属于轩辕家族之物,并被藏在了某个地方。昔日,轩辕靖杀兄弑父,当上辕门新一任的门主后,曾经在辕门各个地方搜寻了一番,几乎掘地三尺,但最终都是无功而返。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使得轩辕靖一直以来对“雷狱镇魔符”印象深刻,总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得到它! 见到轩辕靖识得此符,叶翔冷哼一声,道:“既然你知道它叫雷狱镇魔符,相信它的功能你也清楚,它除了能够封印邪魔之外,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可以当起誓符来应用。也就是说,若是当着它的面立下了一个誓言,那就是以天为证,从此以后,那人必须遵守所发下的誓言,否则,就会遭受九天极雷轰顶之灾,灰飞烟灭,永不超生。” “不错。这个我知道。” “只要你答应放过牧谣,不伤她性命,我可以当着‘雷狱镇魔符’起誓,当着你的面,自我了断。”叶翔这么说了一句。 轩辕靖听后,想了一下,继而目露凶光道:“你夺走了我的辕门,夺走了我的一切,如果让你一死了之,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叶翔硬声道:“你有什么要求,就尽管说出来。” 轩辕靖目光阴沉,道:“我要你立誓,只要我放过你女人,你这辈子就做我的奴隶,任由我使唤,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好,”叶翔一口答应道。 ‘不要!’唐牧谣的眼眸不停的抖着,心中已经不知道呐喊了这个字眼多少遍。他真的恨不得自己现在就死了,那么,那个男人就不用为了自己做那么傻的事情了。 这时,叶翔面朝着雷狱镇魔符,神情庄重举起了一只手,灵符顿时投射出一团光华,将叶翔整个身体包裹住了。 “苍天为鉴,今日我叶翔当此天物,立下誓言,若是轩辕靖放过唐牧谣,不再对她有一丝一毫的伤害,我甘愿一生一世听轩辕靖使唤,沦为他的奴隶,若违此誓,我愿遭受九天极雷劈打,绝无悔意!” 声落,一阵零星之音响起,笼罩着叶翔的光华散去,带着那份毒誓,回到了雷狱镇魔符中。随即,雷狱镇魔符化为一束紫金之光,一飞冲天,消逝在了云霄之中。 这幕下,叶翔心中苦笑:求叔,昔日在天宗总部,我原本打算将这张“雷狱镇魔符”用在你的身上,让你能够绝对效忠于我。但最后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那么做……你告诉我,我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因为不久后,会发生一件大事,我更需要用到它……君何求啊君何求,你果然料事如神,我真想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知道的……我记得当时问过你,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更需要用到它。你却只回答了六个字,天机不可泄露……求叔,你可知道这六个字,让此时的我陷入了绝境!把我害得好苦啊。 见到叶翔毒誓发完,雷狱镇魔符归天,轩辕靖不由“哈哈”狂笑了起来,朝叶翔说道:“奴隶,快!快学狗叫两声!” “汪汪。”叶翔连忙叫了两声,继而道:“主人,既然我誓言已经发了,你现在是不是也应该遵从那份誓言,放开我的女人了。” 轩辕靖听后,看了眼身前的唐牧谣,面露了一份犹豫之色。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中有些不安,总觉得,自己不能放开这个女人。 看到后,叶翔眉头皱了一下,他压抑住心中的一团火气,似笑非笑说道:“主人,只要你现在放了牧谣,我立马跑到你面前,跪在地上,舔你的脚趾头怎么样?并且欢快的舔着,就像你养的一条狗一样。”说出这样的话,连叶翔自己都觉得恶心,但为了救牧谣,尽快让牧谣脱险,什么尊严他都可以不要。别说讲几句恶心的话了,就算形势逼迫让他必须去强奸一头母猪,他也会干。 叶翔这番话,让轩辕靖的情绪高涨,他终于不再犹豫,放开唐牧谣,向前走了几步,一脸戏谑说道:“来,奴隶,快来舔你主人的脚趾。”说完,轩辕靖便向前伸出了一只脚,同时心中说道:等他舔完脚趾后,我就要他当着我的面,干她的女人,一定更有趣。 见到轩辕靖终于放开了牧谣,叶翔心中得以松了口气,这时,他眯着眼睛,面无表情,一步一步朝轩辕靖走去。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五米。 三米。 一米。 半米……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这一刻,叶翔来到了轩辕靖跟前。 轩辕靖立马伸出一只脚,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来,奴隶,快给我舔,快给你主人舔。” “去你娘的!狗杂种!!!”一声惊天怒吼霎时在叶翔口中发出,几乎同一时间,他挥出蓄力已久的一拳,就朝轩辕靖的脑袋打了过去。 “咔嚓”一声,轩辕靖整个头瞬间与身体分离,在脖子上转了几圈,最终,如同皮球那样滚落在了地上。他那只唯一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恐惧和不甘,显然死不瞑目。 紫黑色的血水从轩辕靖的脖颈处,冲天而起,溅了叶翔满脸。 叶翔抹了一把脸,继而朝地上“呸”了一下,吐掉了污血。随后,他迈开脚步,来到了唐牧谣跟前。 见到佳人相安无事,叶翔原本杀神一样的目光,瞬间变得柔和了。他口中默念一声,伸手朝唐牧谣一指,便将“定仙缚”解除了。 当发现恢复了自由之身,唐牧谣不愿耽误一分一秒,亦顾不上肩上的疼痛,一下子就扑了叶翔的怀中,“呜呜”的哭了起来。 叶翔将双手放在佳人的背上,紧紧的拥住她。 唐牧谣哭了一会儿后,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她一边抽泣一边说道:“你为什么又发了一个誓,又发了那么重的一个誓,为了我,值得那么做吗?你不是动作很快的吗,平日里我叫你,你身子一闪就过了,你为什么不试试从轩辕靖手中把我强行抢过去?用得着那么低声下气的……你这个傻瓜,呜呜~~” “是可以用抢的,但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保证你的安全。”叶翔情真意切说道:“牧谣,知道吗?我不能拿自己的幸福做赌注,输了你,我输了全部。” 唐牧谣听得真切,心中感动倍增。她伸手抹了抹眼角的泪水,离开了叶翔的怀抱,继而眼眸如水看着眼前的男人。 佳人的芳唇微微动了一下,正准备凑过去,全身心亲吻这个男人,释放自己对他无尽的爱意。 然而就在这时,前一刻还明朗的天空,骤然暗了下来,天际,隐隐传来了雷鸣之声。 两人一惊,抬头望去,只见他们头顶的云天,聚集了大片的乌云。乌云越聚越浓,很快形成了一个幽黑而又深邃的漩涡,那面传来了无比可怕的毁灭气息。 这一幕下,叶翔面露凝重之色,眉宇紧皱了起来。 “怎么了?”唐牧谣忧心问了一声。 叶翔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道:“前面我当着‘雷狱镇魔符’立下了誓言,却没有遵从,而是杀了轩辕靖。现在毒誓灵验,上天要降下天雷劈我了。” “不!”唐牧谣连忙大叫了一声,立即扑入叶翔怀中,将这个男人紧紧的抱住了。 “牧谣,不要这样。”叶翔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两只手,按在唐牧谣柔弱无骨的玉手之上,想要将这个女人推开。 然而,唐牧谣已死死的抱住了他,不肯放开一丝一毫。这表露了一份无比坚定的信念,从这一刻起,她决定与他生死与共,永不分离。 “乖,听话。”叶翔又道了一声,重复先前的动作,想要推开她,然而那个女人却抱得更紧了,仿佛想将自己揉进她的身体里。 “不……”牧谣紧咬住嘴唇,倔强的发出了一个字音,她的泪水已如断线的珠子,不停的从面庞划落下来。 叶翔有些无可奈何了,不由将双手放在佳人的玉背之上,温柔的拍了拍。随后,叶翔默念“定仙缚”,朝着怀中的人儿一指。 唐牧谣顿时心头一震,发现自己全身突然之间动弹不得,甚至连说话也不行了,唯有晶莹的泪花,一滴一滴的坠下。 此时,叶翔将佳人的两只手扮开,脱离了她的拥抱。 唐牧谣双眸不停抖动着,她看着眼前的男人,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只见到一道朦胧的影子,离自己越来越远。 叶翔深情注视着眼前的人儿,一边后退一边说道:“我原本就是一无所有来到这个世上,我原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孤单的生活下去……但多谢命运的安排,让我遇到了很多的人,有你,有漫溪,有小茹,有方宇大哥,有血刀……还有很多的人和事,他们会一直留存在我的心里,化为最宝贵的记忆和怀念,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让我知道,我没有白来到这个世界……我是好色,也很花心,我对不起很多女人,牧谣,你的宽容让我很感动……虽然我要走了,但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女人,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食言过。答应我,即使没有我,你也要好好活下去……因为这句话是我说的,你只有好好的活下去,今天我所做的这一切,才不会失去意义,我才能走得安心,不留遗憾的离开这个世界……我,我真的不想就这么走了,我还等着回白沙市见小茹,挨漫溪的骂……我,我,牧谣,你相信吗,这一刻,我是多么的不舍,我甚至认为自己能够躲过这一劫,不会被劈死……好吧,牧谣,就让我天真一回,对你许下这么一个承诺,当你抬头看天时,如果还能看到我的笑脸,那么,我并没有离去,一直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等待着与你重逢……”语落,叶翔微笑着留下了一滴泪水,它不含任何的苦涩,全当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念。 此刻,叶翔伸手抹了一下眼边湿润的地方,嘴角的笑意也同时褪去。随后,他猛地抬起头,望着头顶那片巨大的漩涡,蓄足全身的气力,一跃而起。 “啊!”叶翔发出了一声不甘的咆哮,几乎同一时间,他胸前佩戴的玄灵圣兽印灵性被引起,放射出一阵光芒,飘到了头顶上,与他的主人一起,迎着不可一世的天穹! “嘶咔!”也就在这一刻,九道紫金色的闪电出现在了漩涡之中,让昏暗的天地,有了短暂的明亮。闪电没有一闪而逝,而是向着同一个方向涌去,最终聚集为了一束狂暴的巨雷。 随即,“噼啪”一声惊天巨响,紫金色的巨雷朝着叶翔当头劈去,最终淹没了他的整个身形。 三秒后,雷光消失,漩涡散去,大地又迎来了光明,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不再有任何的东西了。一切都归为了平静,仿佛从未发过什么事情一样。 荒凉的山顶,一个绝代风华的女人呆呆站在那里,她双眼干涸,因为泪已经流尽了,不会再有了。她,正是牧谣。 “翔!”难以置信,这个女人不知哪里来的力量,此刻竟然冲破了“定仙缚”。她面朝着空荡荡的天,深情而又绝望的呼唤了一声。 然而,声音很快消逝,她并没有等来任何的回应。终于,佳人心力散尽,两眼一闭,便晕了过去。 . (本书的第二部《天宗崛起》就此完结,接下是第三部,有一个非常拉风也非常风骚的名字,就叫《一叶忘秋》,无论剧情还是登场人物,都将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第三百零二章 蜀门 四川,位于华夏西南地区,自古以来,就以山势峻险、道路崎岖而著称。古语有云,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所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类足以凭借科技的力量,改变自然风貌。自从新中华成立之后,通过几十年的建设,四川省铁路已形成包括宝成铁路等5条铁路干线、8条铁路支线和4条地方铁路组成的铁路网。全省公路以成都为中心,干、支线公路呈辐射状分布,同时,又辅以东西、南北线路的相互交织,如同细密的蜘蛛网一般,覆盖了四川省全境。这里的交通,可谓一日千里,四通八达。 当然,无论人类文明怎样进步,科技怎么发展,却始终有一些发现不了的秘密。 此时,在四川省境内一座险峻的山峰上,一道影子从天而降,在一块巨石前现出了身形,是一名穿着黑色西装梳着偏分扮相很酷的青年男子。 青年男子面向巨石,口中默念了一声,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只见眼前的巨石,内部发出了一声极为清脆的“叮”音,随后,便从中间的位置缓缓的裂了开来,很快,出现了一道长约两米宽半米的山门,刚好容得下一个人通过。 青年男子对这一幕习以为常,一脸平静的步了进去,二秒后,石门自行闭起,又恢复了巨石形态,仿佛从未动过一般。 青年男子走进去后,呈现在他眼前的,已是另一番洞天,就像进了齐天大圣的水帘洞一样。只不过这里光景,要比水帘洞气势恢宏得多,景色也壮丽得多。 这里宽广无际,却没有星辰,没有日月,天际徘徊着一道又一道玄青之光,交替投射下来。青光的笼罩之处,悬浮着大大小小十几座山峰,它们呈一个倒立的三角形,仙气缭绕,一看就知绝非凡地。至于每座山峰与山峰之间,都有一条长长的天梯相连着。而这里的天梯,绝非是依地而建的阶梯,而是由一块又一块漂浮在空中的石头,有规律排列、聚集而成的。那些石头大小不一,却异常光滑透亮,如同搭建在九天银河的鹊桥,就这么一路延伸过去,好不壮观! 此情此景,此番天地,若是被平凡人见着,一定会大为惊叹,从而激动的大叫起来:天哪!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神话!奇迹!传说!啊!!!一个以往从来不敢想象、简直不可思议的地方,简直亮瞎了我的狗眼! 这时,青年男子所站的地方是一座小型的悬空山峰,由于是入口处,所以景观十分简单,周围并没有花草树木,只有一条平坦大道通向前方。道路的尽头,立有一块高耸的石碑,这块碑的材质十分奇特,似石非石,似玉非玉,光鲜而不显浮华,古朴却又不失雅致,乃是一块世间难寻的奇物。至于碑面上,则龙飞凤舞雕刻着这两个字:蜀门! 蜀门,华夏第二大修真门派,亦为当今天下第一剑宗。 相传,地乃为盘古始神的本躯所化,地脉则是维系大地的根本。洪荒年间女娲娘娘捏土造人,便是参照地脉创出了人体的奇经八脉。因而凡人体经脉,在大地中都有一一对应的存在。蜀门所处位置,便为膻中,此乃几大正经交汇之处,亦为主脉。因而蜀门五行交泰奥妙,灵气异常充沛,比之昆仑,过于天山,为世间绝无仅有的修行圣地。 上古年间,便有仙人寻访至此,开宗立派,以巴蜀之名,取曰蜀门。 蜀门以剑仙闻名,其御剑之道可谓独步天下、旷古烁今,多能煌引天威,有神鬼莫测玄通。多年来,蜀门弟子秉奉先旨,以降妖伏魔为已任,主峰之上,更是矗有锁妖塔封住万千妖邪。因而蜀门威名远播,虽然地处僻土,但仍不乏诚心人士,入巴蜀险要之地遍寻其所。 蜀门门规清严,收徒慎重,唯青年才俊,心术刚正者方可入。蜀门弟子皆修高深剑诀,辅以名师导授,每隔一段时期,便会出现惊才艳艳之辈,因而逾世千载,蜀门并不见衰损,反倒一片繁荣盛景。 方今天下,正道大昌,昆仑居于首位,蜀门位列第二,其后相继为普禅寺、仙斋、崆峒、儒园,此合为正道六大门派。 而这名青年男子,正是蜀门执法长老道言真人的首席弟子邢凡。此时,邢凡掐了个手印,口中默念一声。顿时,他的身体光华一闪,原本穿着的劲霸男装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身青色的道袍,并且身后还多了一柄宝剑。至于他梳得油光发亮打着啫喱水的偏分,也起了变化,变为了一头挽着道髻的长发。前一刻还是打扮时髦的酷哥,转眼间,他就已成了一名正气凛然的道家弟子。 变化完装束后,邢凡口中默念一声,身后背着的宝剑顿时出鞘,飞到他跟前,平躺在了那里。邢凡轻轻一跃,便跳了上去,继而将目光转向了一方。随即,宝剑发出一声清鸣,“嗖”地一下,载着他朝着远处的一座悬空山峰飞了过去。 很快,邢凡就到达了目的地,他收回脚下灵兵,落到了地上。 几名蜀门弟子正拿着扫帚在庭院前清扫落叶,听到有动静,便抬头望了过去。当见到邢凡后,他们眼前一亮,脸上顿现喜色。其中一个转过头,朝着庭院大声喊道:“大师兄回来了!大师兄回来了!” 当这阵兴奋的声音传荡开来,庭院里面寂静了二秒,随即,便喧闹起来,响起了一阵又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此刻,“嘭”地一声,庭院大门开启,一道又一道的影子冲了出来,他们或急速奔走,或动用身法飞驰。总之,不到一会儿工夫,邢凡身边便聚集了几十个人,和他一样皆穿着青色的道袍。 “大师兄,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想死你了。” “大师兄,你这一去,又是一年。给我们说说,人间怎么样?到底好不好玩?” “大师兄,这次回来,给我们带什么好玩的东西没?” “大师兄,过不了多久,三年一届的‘剑道会’就要开始了,我也想像当年的你一样,打退各路强敌,能入前三甲,获取到人间修行的资格。可我修为不足,你这次回来,可要多多指点我。” “大师兄……” “……” 就这样,众人围着邢凡你一句我一句,好不热闹。 这时,邢凡平伸起双手,一边摆手示意一边说道:“麻烦大家安静下来。” 声音传出,前一刻还七嘴八舌的众人,立即闭上了嘴,他们还是很听大师兄的话的。 “众位师弟,作为大师兄,相别一载,这次回来见到你们还是这么的欢迎我,我感到很高兴。”说到这,邢凡左右看了一眼,然后小声问道:“师父呢?” 一名蜀门弟子回答道:“剑道会召开在即,今日辰时,掌门真人便召集各大主峰的长老,前去三清殿商议剑道会召开事宜,师父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那就好。”邢凡道了一声,继而面露一份神秘之色道:“你们想不想看,这回我从人间给你们带什么好玩的东西啦。“ “想,想!”众人齐声欢呼道,不少人还拍起手来。 待到安静下来,邢凡口中默念一声,顿时,系在他腰间的乾坤袋张开,从里面飘出了一个长方形的黑色物体,仔细一看,竟是2012年最新款的iphone手机。 众人见到后,皆面露疑惑之色,显然以前从未见过此物。其中一名蜀门弟子搔了搔脑袋,说道:“大师兄,这不就是一面镜子吗?” 邢凡看了他一眼,道:“这可不是镜子,它的名字叫iphone。” “爱疯?”那名蜀门弟子在口中念了声,继而又搔了搔脑袋,道:“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那不念爱疯。”邢凡耐心说道:“而是i~phone~,是英文。” “英文是什么东西?” 不等邢凡开口,另一名蜀门弟子插话道:“我知道,我以前听入世修行的其他师兄提起过,英文就是西方世界的语言。在咱们东方,存在着修真世界,在西方,亦存在着魔幻世界。我们追求天道,主修仙灵法术;而他们追求的则是更强的力量,修炼的是魔法圣力。大师兄,我说的对吗?” 邢凡点了下头,道:“说得不错。不过,我手中的iphone可不是那些修炼魔法圣力的西方人弄出来的,而是由什么法术都不会,甚至连飞也不会的凡人发明制造出来的。” 一名蜀门弟子听后,不由道:“连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不会,凡人还真是弱啊,不过他们能够制造出‘爱疯’这种东西来,也算有一点厉害吧。” 听到这话,邢凡心里叹了口,觉得自己这些师弟,没有去到外边的世界走上一遭,真是一种遗憾,也算一种无知。 ‘凡人弱小,那只是千年以前的事。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平凡的人们利用科技的力量武装了自己,如今,他们的力量已经不容小窥。比如他们所发明的……那件传说中的武器原子弹,朝蜀门这里投上一颗,咱们蜀门一脉即使不被灭亡,也会伤亡惨重。’想到这,邢凡扫视了一眼在场的众位师弟,真希望他们的修为能够早日提升,取得入世修行的资格,好好见识一番那个五彩缤纷的人间。 . (前几天在QQ群,有个叫“邢凡”的书友要我给他一个龙套,终于,今天就让你闪亮登场了,怎么样?我够意思吧,这个龙套会陪翔哥很长一段时间,祝现实中的你也和他一样幸运吧。) 第三百零三章 何方妖孽 “大师兄,这个‘爱疯’到底怎么用的啊?”这时,一名蜀门弟子指了指邢凡手中ipone,发问道。尽管邢凡早已解释过,这个东西不叫“爱疯”,而是i~phone~,但对于这些从小在蜀门中成长从未见过外部世界的年轻弟子来说,还是“爱疯”读得顺口一些。 邢凡听后,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将手指放在一个黑色的按钮上,轻轻一按。原本待机中的iphone瞬间亮了起来,屏幕上显示出了光鲜艳丽的画面。邢凡这部iphone桌面壁纸用的是一个女人的照片,一个长相清纯,身材丰满,穿得并不是很多,笑得很灿烂的女人。 就近一名有些胖的蜀门弟子见到后,猛地一惊,大叫一声:“何方妖孽!竟敢藏于大师兄的‘爱疯’之中,待我来收拾你!”语出的同时,那名蜀门胖弟子已伸出一只手,双指并拢,指蕴奇力,就要朝iphone的手机屏幕戳去。 幸亏邢凡眼疾手快,当那名蜀山胖弟子的手指就要戳到时,邢凡在电光火石之间伸出一只手,食指朝他轻轻一弹。 蜀山胖弟子顿时如同触电了一般,双指回缩,并且全身在原地抖了一下。 “日!张师弟,你不要乱来。”邢凡对那名蜀山胖弟子说道。 这时,张艺檬定下神来,道:“大师兄,你的‘爱疯’里面有妖孽,为什么不让我替你收了她?” “妖孽你个头啊。”邢凡没好气道了一声,继而解说道:“她不是妖孽,而是照片,是凡人们发明的一项科学技术,能够将人的图像拍摄下来,成为照片,然后存放起来。而这种照片,会和真人一样逼真,才不是什么妖孽。” “大师兄,科学技术是什么意思啊?”张艺檬问道。 “这个有些难解释,你可以理解为一种功法,属于凡人的功法,就和我们修炼的《上清真诀》一样,有了它,就能使我们变得更厉害。” “哦。”张艺檬道了一声,然后想了一下,又问道:“大师兄,是我们蜀门的《上清真诀》厉害,还是凡人的科学技术厉害?” “这个很难说,各有各的厉害。比如我手中的iphone,属于凡人的一项科学技术,但我们一拳就能把它砸得稀巴烂,所以,我们蜀门《上清真诀》中的任何一个招式都比它厉害。不过,凡人的另一项科技原子弹,发动了以后,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比我们蜀门的不传之秘‘万化归元御神真诀’还要厉害!”邢凡说道:“所以到底谁厉害,我也分不清楚。” 听完,在场的蜀门弟子都面露惊色,嘴巴张成了“O”型。他们在想:天哪!凡人的原子弹竟然这么恐怖,连“万化归元御神真诀”都不够它厉害,如此说来,凡人其实很强大的咯。既然他们很强,为什么连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不会呢?我们三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御剑飞行了啊。唉,凡人还真是想不通啊,真想走出山门见识一下外边的大千世界。 此时,一名蜀山弟子正有问题要问,却被张艺檬抢先开了口。 “对了大师兄,前面我要戳你的‘爱疯’时,你对我说了一个‘日’字。请问‘日’是什么意思?是指太阳么?”张艺檬虚心求教道。 声音入耳,邢凡不禁头冒黑线,心中说道:日!这个胖师弟的性格还是老样子,总喜欢问个没完,并且问的竟是些让人无语的问题。其实……‘日’就是‘草’,‘草’就是‘干’,‘干’就是‘操’的意思,懂了没? 邢凡很想这么说,但想了想还是算了,不能讲脏话,否则会带坏这群心性纯朴的师弟的。 “那声‘日’呢,的确是太阳的意思,我前说‘日’,其实想表达的是今天的太阳很好。”邢凡盯着张艺檬微笑着说道,等声音传了过去,张艺檬面露疑惑之色,正准备开口再问些什么。邢凡立即转过头,面朝着另一名蜀门弟子,道:“鲁师弟,你不是有问题要问我吗?有什么问题,快点来问啊。” 邢凡的想法是,不能再让张艺檬问下去了,他那种比“打飞机”还要无聊的问题,自己听多了,会变弱智的。 听到大师兄的话,鲁豫面露兴奋之色,指了指iphone光亮的屏幕,问道:“大师兄,这名女子叫什么名字,长得好美哦。” 什么叫有营养的话题?这才是嘛。邢凡顿时来了兴致,他清了一下嗓子道:“这名女子名苍,字井空,合起来就念苍井空。” “苍井空……”鲁越在嘴里念了一声,觉得这个名儿真是动听,不由道:“大师兄,苍井空是干什么的?” 邢凡整理了一下思绪,继而一脸感叹说道:“她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工作者,奉献了她的青春年华,也奉献了她的全部身心,擅于挑战高难度动作,创造出了一部又一部杰出而又不朽的作品,传播在了世界各个角落,陪伴了无数孤独寂寞的人,尤其是男人,无数个日日夜夜。总之一句话,她是很伟大的。” 听邢凡这么一说,鲁越看着苍井空照片顿时冒起小星星,道:“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子,简直比我们蜀门的慕容师妹还要好!” 声音传出,一旁的张艺檬不乐意了,瞧了鲁越一眼道:“这个女子再怎么好,也只不过是凡尘中的俗物,怎么比得上我们蜀门天仙一样的慕容师妹。 而邢凡,在听到“慕容师妹”四个字时,脑海中顿时浮现了那抹白衣胜雪的倩影,整颗心不由自主的颤动了一下。 鲁越回道:“慕容师妹的确很不错,但她整日冷冰冰,从未见到她笑过。还是这名叫苍井空的女子好些,你看笑得多么的灿烂,真像咱们蜀门仙灵园圃里种的那些花儿。” 张艺檬听后不服气,正准备争论下去。忽然,邢凡手中的iphone屏幕一闪,黑了下来,自然,“苍井空”也消失了。 鲁越看到后心中一急,连忙问道:“大师兄,苍井空,我的苍井空呢?” 第三百零四章 不速之客 邢凡看了一眼手机屏幕,道:“不要慌张,只不过没电了。至于‘电’呢,也是凡人发明的一种东西,凡人的很多科技产物,都需要用到它,才能够启动。”说到这,邢凡顿了一下,再道:“不过经过我的仔细研究,我们蜀门的某些功法与‘电’有异曲同工之妙,就像这样。”声落,邢凡单手一摆,手中便出现了一张紫色的灵符,随即,他口中默念一声,将灵符往iphone上面一贴。顿时,iphone的屏幕一闪,便亮了起来,“苍井空”又出现了。 邢凡解说道:“就像我刚才我演示的那样,只要往咱们蜀门的星雷符里面渡一点灵力,然后朝iphone上面一贴,就能代替‘电’让它运作起来了。” 鲁越一边喜笑颜开的盯着“苍井空”,一边道:“大师兄,你好厉害哦。” “是啊,大师兄真厉害。” “大师兄学问真大,竟然能把我们蜀门的功法,应用到凡人发明的‘爱疯’上,果然厉害!” 另外两名蜀门弟子也附和着说道。 邢凡谦虚一笑,随后左右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道淫光,小声道:“我这部iphone里面还有更好看的东西,你们要看不?” “想看,当然想看。”众人连忙说道。 “那好,我可以给你们看,但……”邢凡再次扫视了一下师弟们,道:“你们看了以后,谁也不能跟师父说起这事,若是谁说了,就咒他走路被雷劈,吃饭就拉稀!” “好,一定。” “一定不说。” “好,一定不说。” 众名蜀门弟子接连回应道,见大师兄说得这么神神秘秘的,他们真有些期待接下来大师兄会给他们看啥好东西。 “接下呢,给你们看一种叫‘电影’的东西,我的iphone里面正好存了一部大作,名叫《3D肉蒲团》。但我想事先说明的是,无论等下你们看到怎么的画面,千万不要大呼小叫,要淡定,淡定,再淡定。实话告诉你们,我每次打坐时,就会一边看着这部电影一边练功,目的就是考验我的定力。现在我就把《3D肉蒲团》播放给你们看,顺便考验一下你们的定力,明白了吗?”邢凡带着一丝严肃的表情问道 “明白!”蜀门弟子齐声答道。 听到后,邢凡面露满意之色,随后,他在iphone上按了几下,一个视频文件便打开了。 一阵悠扬音乐传荡开来,iphong的手机屏幕上面开始播放《3D肉蒲团》的开头画面,开头的内容还是很健康的。 对于在场的蜀门弟子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看电影,不管里面放些什么,他们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个一个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愿眨一下,生怕会错过些什么。他们看到那么小的一块东西,却能接连不断显示出一副又一副的画面,而且那些画面中的人文景观不停运动着,就像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样,感觉真的好神奇哦。 这种神奇,相对于平凡人来说,就好像看见修真者在天上飞,会忍不住的感叹:他们是怎么飞的呢?真的好想不通啊。 就在众人看得正起劲的时候,远方的空中出现了一道光华,朝着这边急速驶来。光华转眼即至,近看之下,原来是一位御剑而来的老者。老者穿着一身墨绿的道袍,长得仙风鹤骨,一派得道高人面相。而他,正是蜀门执法长老,龙象峰的首座道言真人。 道言真人悄然无声落到了地上,见到门下弟子全聚拢在一个地方,不由冷哼一声,道:“午时阳气正旺,你们不去练功,都围在这里干什么!” 声音传来,蜀门弟子连忙抬头看去,当发现师父就站在不远处时,他们心中一惊,一个个低下头笔直站在原地,没人敢多说一句话。在蜀门五大长老之中,道言真人的严厉可是出了名的,不仅他门下的弟子,即使很多外峰弟子,也十分的怕他。 邢凡也是一惊,立马将视频关掉,让手机返回了桌面状态。随后,他从人群中央走了出来,打拱作揖,满脸恭敬说道:“徒儿拜见师傅。” 见到邢凡,道言真人面露几分善色,道:“原来是你回来了,你们刚在聚在一起干什么?” 邢凡看了师弟们一眼,便回答道:“我入世修行,已有多日没有回来了,师弟们想我这个大师兄,所以刚才都在欢迎我。” 道言真人听后,不再多问什么,而是说道:“这次入世修行,你可有收获。” 邢凡微微仰起头,面露感慨之色道:“人间乃为花花世界,各种各样新奇的玩意儿层出不穷,乱人心眼,扰人清明,对于我们修道中人来说,入世修行,的确可以炼心明道,是一次大的考验。弟子谨记师恩,一直以追寻天道自律其身,终究还是抵御住了各色各样的诱惑,定力与道心大幅度增长。” “你能有这么一番认知,也不枉为师的一番教导。”道言真人说道:“听说人间的官府为了照顾你们,专门设立了一个叫龙部的组织,让咱们各大修真门派所有入世修行的弟子都加入了进去。那个龙部……待你可好?” 邢凡回答道:“龙部是一个不错的组织,不仅对弟子的衣食住行照顾有加,还专门开设了培训班,讲解人间的一些相关知识,使得弟子的眼界大开。在龙部,大部分时间都由我们自行支配,偶尔也会有任务发放下来,就是降妖伏魔,将游荡在人间害人的精怪一一铲除。这使得弟子在炼就道心的同时,亦能不废功法,施展拳脚,且能维护人间正义,真是一举两得啊!” 听到邢凡这么说,道言真人心安了几分,毕竟邢凡是他一手带大的,又是他最得意的弟子,心中早已产生了一份特殊的情感。这种感情,就似父子,当自己的孩子只身在外时,总会时不时担心,怕他吃不好,穿不暖,遭人欺负。 既然龙部对邢凡不薄,道言真人也就放心了下来 这时,道言真人想到了什么,不由道:“我听说,你们加入的是龙部玄组,而玄组里面设有官职,一名组长和两名副组长,你可有所担任?” 邢凡听后,一脸平静回答道:“禀告师父,弟子没能担当任何官职。进入玄组的那一年,玄组两名副组长的职位空缺,所以龙部召开过一次比试大会,弟子虽然得入前三甲,但最后还是败于昆仑清修道长门下弟子浩海以及本门木师兄之手。副组长之位,最后被他们二人夺得。”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道言真人一脸淡然问道。 邢凡整理了一下思绪,道:“这件事情,只能说明弟子技不如人,需要好生修行才是。但弟子不会因此心存芥蒂,妄自菲薄。有道是,我命在我,不属天地,我不视不听不知,神不出身,与道同久。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自守根本也,非效众人行善,非行仁义,非行忠信,非行恭敬,非行爱欲。万物即利来,常淡泊无为,大道归也,故神人无光,圣人无名。人世间的虚名,只不过一场过眼云烟,只有恪守真一,独善其身,方能成就大道。” 听到这话,道言真人面露满意之色,他伸手捋了捋银色的胡须,道出了四个字:“此言甚好!”随后,道言真人扫视了一眼在场其他弟子,道:“你们师兄刚才说的一番话,为上道之言,你们一定要以他为榜样,明心悟道,早日有这么一番造化。” 如果这个老头知道,就是刚才,这位他眼中最得意的弟子,当着所有师弟的面,大谈苍井空,并且企图传播《3D肉蒲团》,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 “是,师父。”蜀门弟子齐声回答了一声。 声音入耳,道言真人微点了一下下颔,他正准备再说些什么。 就在这时。 “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道言真人不由眉头一皱。 至于邢凡,悄然看了一下手中iphone的屏幕,只见上面显示着一串熟悉的号码,来电人是“婷婷”,这让邢凡不由在心中郁闷道:日!女人就是麻烦,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想要害死我啊。另外……我都进师门了,信号还能传进来,移动就是牛! 思绪到这,邢凡连忙按下了挂断键,铃声消停。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怎么突然发出了这样的歪音邪曲?”道言真人开口问道,面有不善。 邢凡不慌不乱,一本正经说道:“禀告师父,我手里拿的是凡人发明制作的一件俗物,名叫‘手机’,至于它刚才所发出的并不是什么歪音邪曲,而是一首感人的曲子。它的故事背景是,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得道高人一路追逐一位魔头,上天入地,与他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天,最终高人前辈不敌,倒在了地上。在前辈临死前,那个魔头对他说,想要杀我,下辈子吧!听到这句话,那位高人前辈悲愤不已,不由仰天长呼,唱了一句,你说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这首曲子的这一句,表露了我们正道中人,不畏生死,与邪魔势不两立,誓要廓清环宇的那一份决心和毅力!那位前辈虽然这辈子没有消灭魔头,却立下了下辈子就要和他死在一起的夙愿,何其伟大,简直把自己的生生世世奉献给了除魔卫道的事业之上,我听了这个故事后,深受感染,所以就把这首曲子存进了手机里,不时听一听,以时刻警示我那颗赤诚的道心!” 听完,道言真人脸上的厉色褪去,露出了几许赞赏,他正要说些什么。 突然,道言真人感应到了什么,猛地抬头望向了天际。看到师父露出了从未有过的凝重表情,邢凡一惊,连忙随着师父的目光望去,其他蜀门弟子也一一照做。 只见此刻,蜀门十八座悬空山峰的上方,虚空扭曲了一下,随即裂开了一道狭长的口子。一道人影出现,直直朝着一方落了下去,那个方向,正好是蜀门的墨月峰! 而在此时,墨月峰的墨竹林内,一位长相娇美的少女,正在林中的荷花池塘内洗着澡,她一边哼着歌儿一边抚水嬉戏,甚是欢快。 不远处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位白衣胜雪的女子缓缓走来,她长得极为端庄美丽,简直如同误落凡尘的九天仙子,唯一可惜的是,她的面颊却如同冰封了的积雪,透散着阵阵寒意。不过,她望向荷花池塘的目光,却是异常的柔和。 这时,一阵动静引起了白衣女子的注意,她立马抬头望去。只见上方,一道人影飞快的朝这边落来,那是一名衣物破裂身体发黑仿佛被雷劈了一样的男子,他的身体一边下坠,嘴里一边发出“啊”的惊叫,好像十分恐高。 男子的身体距离地面越来越近,转眼间只有几米的距离,并且不出意外的话,他落下的地方,正好是有一名娇美少女正在洗澡的荷花池塘。 看到这幕,白衣女子一惊,立即握紧手中灵剑,素手一摆。 “淫贼,看剑!”语出的同时,白衣女子手中的灵剑出鞘,化为一道天蓝色的光华,“嗖”地一下,朝着眼前的不速之客激射了过去。 那名男子如今气力全无,哪能躲过。他的身体刚接触荷花池塘的水面,那道天蓝色的光华同一时间到达,一下子刺入了他的胸口,将他整个身体贯穿。 “扑通”一声,男子整个人落入了水里,溅起了一道数丈高的水花,随即,鲜血染红了整个荷花池塘! . (有书友昨天问了我一个奇怪的问题,说第三部翔哥是不是主角,怎么还没有出场。呃~我这部书,翔哥当然是不二的主角,至于他啥时候出场,叻,看到了吧,他就是这么出场的,刚被雷劈完,立马就被别人当做淫贼,一剑穿胸。翔哥永远是那么风骚啊~) 第三百零五章 等他一辈子 香港,唐氏内部疗养院,一间宽广明亮的病房内。 一位佳人缓缓的睁开双眸,醒了过来。在看到这个世界的一瞬间,她整个样子呆呆的,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无息的划落了下来。 那一天那一刻的事情立马浮现在了她的脑海,她真的不愿意醒来。睡着了多好,什么都不用想,而醒来了,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他的世界,好可怕! “牧谣,你醒了。”就在这时,一个柔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唐牧谣微微一惊,转头看了过去,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守候在自己身旁。见到她后,唐牧谣的眼眸抖动了一下,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她念出了一个名字:“漫溪姐……” “你很爱叶翔,对么?”沈漫溪忽然这么问了一声。 听到这个问题,唐牧谣顿时怔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可知道,在你昏迷的时候,嘴里一直念着他的名字。我来了之后,数了数,你共念了八百七十二声。”说到这,沈漫溪又问了一声:“你很爱他,对吗?” “漫溪姐,对不起,对不起……”唐牧谣悲声说道,并不否认。 沈漫溪似乎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她叹息了一声,便道:“傻瓜,爱就爱吧,干嘛要念那么多声。” “你也傻,我念了多少声,你就数了多少声。”唐牧谣这么说了一句。 听到这话,沈漫溪的美目泛起波澜,她伸手抹了一下眼角一块有些湿润的地方,随即,定了一下神,问出了三个字:“他人呢?” “什么?” “叶翔人呢。” 唐牧谣听后,目光呆滞了起来,在嘴中喃喃念道:“叶翔人呢,叶翔人呢……” 念了两声之后,佳人的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双手紧捂住脑袋,一边摆头一边大声叫道:“我不知道,不知道……啊!不知道……” 见到后,沈漫溪面露一丝慌色,急忙道:“牧谣,牧谣,怎么了?牧谣。” 唐牧谣发作了几秒后,稍微冷静了一些。她望向沈漫溪,一脸哀伤表情道:“漫溪姐,对不起,对不起。” 话语传来,沈漫溪秀眉微微一皱,道:“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吗?” 唐牧谣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她整理了一下思绪,便道:“那一天,他带我上山看日出,看完以后,来了一个电话,他接电话去了……就在这时,一个怪人找上了我,把我绑架了起来……他,他为了救我,当着那个怪人的面,立下了一个毒誓。最后,他虽然杀掉了那个怪人,救了我,但违背了那个毒誓……然后,然后天上就降下一道雷,劈向了他……再然后,他不见了,我晕了过去,呜呜呜。”说到这,泪水模糊了佳人的双眼,她已是泣不成声。 尽管对方说得不是很清楚,尽管沈漫溪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听完后,她整个人还是不由自主的呆住了,泪水如同断线的珠子,疯涌了出来。她就这么站在原地,不发出一丝声音,只是呆呆的落泪。 一会儿后,沈漫溪回过神来。她连抹了几把眼角的泪花,尽量稳定住情绪,然后看着唐牧谣说道:“你是说,他……那个坏蛋走了?他丢下我们,一个人离开了?” “我不知道,不知道,我就知道,一道雷劈下来,然后他不见了,整个人都不见了。”说着说着,唐牧谣的情绪又激动了起来,她又一次伸起双手捂住脑袋,紧紧的捂住了。 她的头好痛好痛,每当想起那件事情,她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定格在了那一秒,她的心已随那个男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如今的她,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他走之前说了什么吗?” 听到这个问题,唐牧谣的情绪有了一丝莫名的好转,她将双手从脑袋上放下来,一边回忆一边说道:“他说了好多好多话,他告诉我,他很幸运遇到了很多的人,有你,有我,还有其他的人,这些都是他最宝贵的记忆……他还自责他的花心,说对不起我们,他还要我好好活下去……他还说,对了!”唐牧谣眼眸忽然一亮,道:“他最后对我许下了一个承诺,说,当我抬头看天时,如果还能看到他的笑脸,那么,他并没有离去,而是一直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等待着与我重逢。” 听完,沈漫溪弯身坐在床边,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那个男人平日里虽然只知道哄人,但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绝对不会哄我们的。这个承诺,一定会兑现。” 唐牧谣听后,紧咬着嘴唇,重重“嗯”了一声。 两女互相看着彼此,这么一说后,情绪顿时好转了不少。 “漫溪姐,你是叶翔的未婚妻,我却和他……你不怪我么?”唐牧谣这么问了一句。 “为什么要怪你?”沈漫溪道了一声,继而叹了口气,道:“其实你和他的事情,我就很早以前就知道了。你们在香港红馆的那场演唱会,共同唱出的那首《黄昏黎明》……她在慈善晚会上,花了五亿给你买下东方之星,并且亲自为你戴上……甚至有一次我偷偷跑去香港,还看到了你们抱在了一起……那个男人以为自己做得很隐秘,以为女人很傻,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只不过一直都没说,也不想说,因为我怕一说了,反而最终失去他的人是我……当女人心中有了一个男人后,就会变得软弱,或许,从这个方面来说,女人的确很傻……所以后来,我变得非常粘他,经常给他打电话,我期待哪一天他因为心中有愧意,来向我认错。我不怪他,真的不怪他,需要的仅仅是一个道歉……一个多月前,你来白沙市看望我,那晚我们在同一个房间里睡。那些我和他的事情,我是故意说给你听的,我知道很善良,我在想,或许你听了我们的故事以后,会被打动,然后选择退出……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想法是那么自私,好自私,但爱一个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如今,那个男人不知去了哪,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我才知道,无论他最爱的是谁,他花心也好哄多少女孩儿也好,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只想要他回来,要他回来……” “漫溪姐,都是我不好,对不起,对不起。”唐牧谣一边流着泪水一边说道,两人谈话不过短短十几分钟,她已不知说了多少声道歉。 “我从未怪过你,也没有想过要怪他,只是希望你们哪天能够向我坦白,不然,我会感觉自己是一个被孤立的人。”沈漫溪真心实意说道:“不用说对不起了,牧谣,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女孩,都是那个坏蛋惹出来的祸,让我们陷了进去,便永远无法自拔了。他是我们一辈子的冤家。” 唐牧谣点了下头,道:“那个坏蛋骗了我们的感情,让我们永远忘不了他,他别想一走了之。” 听到这话,沈漫溪脑海一闪,想到了什么。她不由立马起身,漫步到了窗前,抬起头,默然无声的望向了迷人的夜空。 唐牧谣看见她的神色有些奇怪,不禁问道:“怎么了?漫溪姐。”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那个男人还在这个世界,并没有离去。”说到这,沈漫溪嘴角挂上了一丝奇妙的笑意,她似乎在憧憬着什么。 唐牧谣安静的听着,并不说话。 沈漫溪继续说道:“因为他说过,星星是天空的眼泪,他的思念之情,足以打动这片天。所以当他思念我们的时候,天空就会忍不住的哭,星星就会掉下来。你看今晚天上的星星那么少,一定又是他在想我们了,那个坏蛋,他一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想着我们。” 漫溪的面颊早已被泪水打湿,显出了一片晶莹之色,月光的照映下,此时的她,就是一位天仙佳人,清美无双。 “真的吗?漫溪姐。”唐牧谣美目一闪,这么问了一声。 沈漫溪收回目光,转身再度步到床前,坐了下来,一脸肯定道出了一句话:“真的,千真万确。” “太好了!我就知道,叶翔没死,他一定还在。现在,他正在想着我们。”唐牧谣面露一丝欢快之色,尽说些自我安慰的傻话。 沈漫溪看得真切,不由在心中叹息了一声,继而道:“牧谣,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唐牧谣想都不想,说道:“等他啊,等他回来。” “好,从现在起,我们一起开始等他。”说到这,沈漫溪面露一份憧憬,用无比坚定的语气说道:“他若一辈子不回来,我们就等他一辈子。” ‘他若一辈子不回来,我们就等他一辈子。’当这个声音传入耳中,唐牧谣不知为什么一下怔住了,随即,她看向沈漫溪,泪水再度涌出,悲戚的叫了声:“漫溪姐。” “嗯。”沈漫溪回答了一下,两眼也泛起了泪花。 “我想那个坏蛋了。”当说出这句话时,唐牧谣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扑到沈漫溪怀里,开始放声哭泣:“呜呜呜~” 沈漫溪的情绪受到感染,眼泪珠子又一次止不住的流淌。 最终,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失声痛哭了起来。 第三百零六章 我是谁 “青叶,醒醒……快醒醒,青叶……你不能睡,不能一直睡下去,我等你千年,为了那一刻的相逢,我已等得太久……你要来找我,一定要来找我……青叶,醒醒!快醒醒……” 在一间简约而又古朴的屋子内,一个穿着粗衣麻裤的青年男子,正闭着眼睛躺在一张棕色的木床上。他正处于昏迷状态,脑海中却不停徘徊着一段飘渺而又凄美的声音,似一个女子在呼唤。伴随着这阵呼唤,那个女子的影像出现在了他的潜意识里。女子穿着一袭青色的衣裳,身上泛着淡淡的白光,赤着玉足,躺在一处极为冰寒的地方,那里不时有水珠滴落,每一次触碰地面,都会发出极为清脆的响声,诠释了一份与滴水为伴的孤独。这时,女子原本朦胧一片的面容,越来越清晰,眼看就要看清她的模样,突然…… “啊!”青年男子大叫一声,霍然睁开双眼,醒了过来。与此同时,梦中女子的呼唤声消停,所有的影像也随之散去。 此刻,青年男子立起身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伸手擦拭额上冒出的冷汗。随后,他冷静下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正在一间不大不小的屋子里面。屋子内的摆设十分简单,除了自己屁股下面的一张床外,不远处还有一张四方桌子,下面摆放着几把椅儿,正南面的墙壁上,还贴着一副字画,上面苍劲有力写着一个字。 道! 看到这里,青年男子心底发出了一声疑问:这是哪?我又是谁? 带着这份疑问,青年男子走下了床。很快,他便来到门前,打开了木门,一束玄青之光从天际投来,照耀在了他身上,青年男子顿时感觉全身有说不出的畅快。 随后,青年男子向前迈了几步,走出了屋子。他到处望了望,顿时面露惊奇之色。只见这个地方看不见太阳,也见不着月亮,天空青色的一片,徘徊着一阵一阵的光华,绚烂无比。至于四周也看不到大地,全是一座座悬浮在半空的山峰,山峰与山峰之间,连着一条又一条长长的石路,一眼望不到尽头,雄伟而又壮丽。 总之,太神奇了! 这一幕下,青年男子不禁伸手搔了搔脑袋,又在心里问出了那一个问题:这是哪?我到底是谁? “小兄弟,你醒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后边响起。 青年男子连忙转身看去,只见一名穿着青色道袍面相憨厚身材壮实的人走了过来。 很快,那人来到了青年男子面前,开口说道:“你好,我叫铁牛,这里是蜀门的玄天峰,你已经在这里昏迷一个多月了。” “一个多月?”青年男子口中念了一声,为之一惊。怪不得醒来后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感觉睡了很久很久,原来我真的睡了很久,不吃不撒都一个多月了。 这时,青年男子定了一神,对着铁牛说道:“你好,我叫,我叫……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叫什么了。”青年男子原本想回礼介绍自己,却始终想不起自己的名儿来。 铁牛见到后,憨憨一笑道:“没关系。” “你来这里做什么?”青年男子问了一声。 这个问题听起来有些奇怪,不过铁牛却不以为意,说道:“师父叫我每天来看你一次,说你醒了,就让我带你过去。” 青年男子听后,傻傻的点了一下头,道:“哦。” “跟我来。”铁牛道了一声,便转过身子,朝着一方迈步而去。 青年男子一边摸着后脑勺苦思着什么,一边跟了过去。他很想记起,自己到底是谁! 这个地方位于玄天峰的最西南面,比较偏僻,一路景物很少,铁牛带着青年男子拐过了一条长廊之后,两人的视野便开阔了起来。一眼望去,错落着一座又一座高耸的建筑,它们都用特殊的石料砌成,布局大气,色彩鲜明,总之,让人看上去的感觉很好很壮观。 “这是天机阁,是师父用来问天占卜的。” “这里叫东院,是玄天峰弟子休息的地方,我的房间也在那里面。” “至于这儿是安神台,是我们平日里打坐练功的地方。” 铁牛似乎和青年男子很是投缘,一路走来,每路过一处地方,他都会讲解一番,偶尔也会憨笑一下。 青年男子满脸新奇之色看着周围的景观,从嘴里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哦”回答着,表现得十分老实。 这时,青年男子转移了一下目光,不经意间,他看见百丈之外,漂浮着一座小型的山峰,山峰之上立有一座玲珑宝塔。天际从八个方向各自投射出一束玄青之光,汇集在了宝塔的顶端,使得那个地方夺目生辉,炫耀无比。 青年男子看着有些入神,不由停下脚步,指着那个方向,问道:“铁牛大哥,那是什么?” 铁牛听后,望了过去道:“那是锁……”念到这,铁牛猛然想到了什么,顿了一下,继而小声说出了三个字:“锁妖塔。” 青年男子见他一脸小心翼翼的样子,觉得奇怪,便开口道:“铁牛大哥,锁妖塔和前面的景观有什么不同吗?你怎么说话的声音变小了。” 听到这话,铁牛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后,他松了口气,道:“记住,以后在我们蜀门,千万不要随便提起‘锁妖塔’三个字。” 青年男子面露一丝疑惑,道:“为什么不能提它?” “因为那是一个需要被遗忘的地方。”铁牛这么说了一句。 “为什么要遗忘它呢?它看起来很漂亮呀。”青年男子说道。 “这个世上很多东西不能看表面的,那座塔从外边看,是很威风,但你可知道它的可怕之处。”铁牛耐心说道:“告诉你吧,那里面可是封印了成千上万的妖物,据说还有几个厉害的老魔在里面。” 听完,青年男子想了一下,又道:“如果哪一天锁妖塔坏了,会怎么样?” 这声话语入耳,铁牛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道:“不许胡说,不会有那一天的。” “如果真有呢?”青年男子固执的问道。 铁牛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道:“那么不仅我们蜀门会有灭顶之灾,整个人间也将面临一场浩劫。”说到这,铁牛想到了什么,补充道:“知道吗?我们蜀门一直以锁妖塔威震天下,以往的时候,很多弟子都纷纷议论它,并且越说越玄,从而惹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终于有一天,两名弟子偷偷跑去锁妖塔,想一看究竟,差点惹出了大祸。我师父和几名长老知道这件事后,都是大怒,执法长老道言师叔更是下了严令,往后若有乱闯锁妖塔者,格杀勿论。至于私下议论锁妖塔者,轻则杖刑,重则逐出师门!所以前面,我才告诫你不要随便提起‘锁妖塔’三个字。” “原来是这样啊,多谢铁牛大哥,你人真好。”青年男子一脸真诚说道。 铁牛憨憨一笑,道:“好了,我们走吧。” 青年男子“嗯”了一声,在迈步之际,他心中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禁转头望了锁妖塔最后一眼。只见那座光辉璀璨的宝塔,在青光的照耀之下,竟显出了几分妖异之色,仿佛有了生命般,在向他招手、微笑。 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之间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第三百零七章 忘秋 两人行走了一会儿,此时,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广场前。广场的地面都是由玉石铺成,晶莹透亮,闪着淡淡的光彩,一眼望去,有如一面发光的宝镜。若是用锤子在这面“宝镜”上敲下一块玉石来,然后拿到人间去贩卖,绝对是稀世珍宝。 广场的中央立有一方巨大的鼎,通体青红之色,将近十丈之高。鼎中还插着三束清香,从里面升起了一阵又一阵的烟雾。烟雾升空后,并没有立即散去,而是化为了片片云雾,围绕在大鼎的四周,使大鼎增添了几分飘渺之美,宛如仙境之物。 一番景象,着实让人大开眼界。 这时,铁牛开口说道:“小兄弟,这座广场的尽头,就是三清大殿了。我去找你的时候,师父和两位师叔正在里面商议事情,相信现在他们还在里边。等下到了三清殿前,我如果停下了脚步,你也要停下,并且不要乱说话,切勿失了礼数。” 青年男子听后,点了点头道:“知道了,铁牛大哥。”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走着,很快来到了一座气势磅礴的大殿前,上面挂着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上书:三清殿! 铁牛见到后,便停下了脚步,青年男子立马跟着止步了。 铁牛神情显出一份庄重,望向殿内道:“禀告师父,各位师叔,一个月前落到我蜀门的那个小兄弟已经醒来,如今已随弟子来到殿外,请问是否召见?” 刚说完,殿内就传出了一个清朗的声音:“你们进来吧。” “是,师父。”铁牛恭敬回了一声,随即,看了身边的青年男子一眼,小声道:“跟我来吧。”说完,便朝着三清殿迈步而去。 青年男子连忙跟上。 三清殿内十分宽广,里面的摆设不是很多,却显得异常的庄严。殿内立有八根朱红的大柱子,尽头是一个大型神台,上面供奉着三尊神像,分别为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此三神,正是道家的最高神灵,三清老祖。 至于神台的前面,摆放着六把座椅,其中三把已有人入座,另外三把却是空着的。 坐在正中的是一位穿着白色道袍的老者,鹤发童颜,神采奕奕。他面目和善,威信不流露于外,却能让人见着的第一眼起,就肃然起敬,他正是蜀门的现任掌门道凡真人。坐在道凡真人左侧的,是一位穿着墨绿道袍的老者,他正是蜀门执法长老,龙象峰的首座道言真人。和道凡真人比起来,道言真人也是满头白发,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只不过他看起来要显老一些,并且一脸古板之色,令人见了就心生敬畏。 坐在右侧第二位的,是一位道姑打扮的女子,她一头乌黑的长发,眉间点着一寸朱砂,容貌有几分成熟之美,若在人间,就是一位端庄的美少妇。她乃是蜀门五大长老之一,仙灵峰的首座道清真人。而仙灵峰,也是蜀门唯一只收女弟子的一脉。 这时,铁牛领着青年男子来到了大殿中央,便停下了脚步。 “弟子拜见师父,拜见两位师叔。”铁牛非常有礼数的道了一声。 青年男子见着后,也学着他的样子,道:“拜见两位老神仙和这位女神仙。”说到最后时,青年男子不禁将目光放在了道清真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美女,他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仿佛有那么一种习惯似的。 听到青年男子开口就叫神仙,道凡真人微微笑了一下,继而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男子回答道:“我不知道。” “你从何而来?”道凡真人又问了一声 青年男子伸手摸了摸后脑勺,道:“我也不知道。” 声音传来,道凡真人转头和身旁的道言真人对望了一眼,两人眼中皆闪过一缕惊色。随后,道言真人开口道:“你还记得什么?” 道言真人无论面目还是声音都比道凡真人严厉许多,青年男子面对他,显得有些紧张道:“我,我忘了好多东西,只记得我从一个很高很高的地方落下来,我很害怕,所以一边落着还一边“啊”的喊着。可就在我要落到水里时,一个女子喊了一声‘淫贼’,然后一道蓝光闪过,一把剑就插在了我的胸口上……落入水中后,我就晕了过去,直到今天才醒来。” 一旁道清真人听后,开口道:“那名女子是我徒儿,你来得突然,而我徒儿心性刚正,以为你是贼寇,所以出手误伤了你。” “原来是这样。”青年男子说道:“不过现在我好了,麻烦女神仙告诉你的那位徒弟,这件事情我不怪她,况且我已经好了,希望她不要因为这件事内心留下阴影,更不要因为我而感到内疚不安。” 声音入耳,道清真人眉头微皱了一下,总感觉眼前这个人说话有些怪,但又不知道怪在哪里,她索性不再言语了。 “师弟,师妹。依你们的意思,我们该如何安置这个小兄弟?”这时,道凡真人发话道。 道清真人仔细看了青年男子一眼,便道:“我观他骨骼惊奇,是块修行的好材料。又生得眉清目秀,一副老实的样子,不像是心性恶毒之人。不如就让他留在蜀门,传他功法,做一名蜀门弟子吧。” 哪料话语刚落,另一个声音就响了起来。 “不妥!”道言真人板着脸道:“此子来历不明,虽然现已失忆,但难保以后不会忆起前尘往事,到时恐怕会多生枝节。我蜀门为名门正派,收徒向前严谨,不可这么儿戏。” 听了两人的意见,道凡真人想了一下,道:“这个小兄弟落入我们蜀门,也算是缘分一场。不如这样吧,道空师弟常年游醉在外,又没有收过一个徒弟,他的无名峰长久以来都是冷冷清清,没有一丝的生气。不如将这个小兄弟安置在那里,平日里可以清扫一下积尘落叶,也为无名峰增添了一些生机。” 道清真人点了下头:“师兄这个提议甚好。”说完,便看向了道言真人。 “我没异议。”道言真人道了一声。 听到后,道凡真人将目光转向青年男子,道:“小兄弟,我们刚才的谈话你也听到了,你可愿意留在我们蜀门,做一个守山门童?” 青年男子想都不想,回答道:“我愿意。” “如此甚好。”道凡真人面露一丝满意之色,继而道:“你虽未拜入蜀门,但如今却留在了这,也算半个蜀门中人。既然你已忘了自己叫什么,不如我给你取一个名儿吧。” “老神仙请说。” 道凡真人仔细看了青年男子一眼,饱含深意说道:“现在正值秋季,你既然相忘于秋,就叫你忘秋吧。” “忘秋,忘秋……”青年男子在口念了一声,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儿,不由面露欢喜之色道:“多谢老神仙赐名!” “好了,我们还有事情商议,铁牛,你带忘秋去无名峰吧。” “是,师父。” 第三百零八章 慕容云月 蜀门,两座悬空山峰之间,一条条长长的天梯上面。 铁牛在前边带路,忘秋跟在他身后一步一步走着,不时朝脚下看两眼。说真的,走在这样一条全部由浮空石子铺成的路上,忘秋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生怕某一个时间,脚下的石头浮力消失,会全部掉下去。 这时,铁牛回头看了一眼,当见到忘秋一脸紧张的样子,不由道:“忘秋,不用害怕,天梯很稳当的,据师父说,每一条天梯都由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颗石子汇聚而成,并且已经存在了上万个年头,却从未有一粒石子掉下去过。所以,你不用担心天梯会垮掉。” 听到后,忘秋心里并没有安定下来,而是说道:“虽然天梯不会掉,但你看它那么窄……铁牛大哥,如果突然来了一阵大风,把我的身体吹到了一边,我会不会一脚踩空,然后掉下去。” “不会的。”铁牛耐心说道:“天梯的两边都设有结界,就和楼梯的扶手一般,不信你往旁边摸摸。” 忘秋听后,伸手往一旁触摸了一下,果然如同铁牛所说,当到达天梯的边沿时,虚空中就会泛起一团薄薄的光圈,将他拦了下来。 这让忘秋的情绪终于不再那么紧张,他面露感激之色道:“铁牛大哥,你人真好,我什么都不懂,多谢你告诉我这么多的事情,我现在没那么害怕了。” 声音入耳,铁牛憨笑了一声。随后,他伸出一只手,指着前方的一座山峰道:“忘秋,那个地方叫做仙灵园圃,是我们蜀门一处很美的地方,等下到了那里以后,我带你好好观赏一下。” “好啊。”忘秋一脸期待说道。 一会儿后,两人便来到了仙灵园圃,踏上这块地方的那一刻,忘秋整个人都惊呆了,嘴巴不由得张成“O”型,他是被眼前的这份美丽惊住了。 只见视野中,到处是奇花异草,欣欣向荣的生长着,散发出泌人心脾的幽香。萤火虫、蝴蝶、蜻蜓以及蜜蜂,在这里飞来飞去,好不自在快活。有些花儿草儿亮晶晶的,还会飘出一点一点的星光,点缀在空气中,显得无比璀璨,犹如暗夜里的漫天星辰。 总之,这是一个异常美妙的地方,并且这份美,再华丽的语言也难以形容,只有身临其境,方能体会。 “忘秋,这些花草不仅表面美丽,并且有很多还是非常重要的药材。我们蜀门弟子比试或者练功受了伤,都是采集这里的花草来疗伤的。”铁牛一边向前走一边说起了仙灵园圃里面的事情。 “这些花草都是自然生长的吗?”忘秋问了一声,继而自心底发出了一声感叹:“它们好美哦。” “当然不是。”铁牛说道:“这里的花草,只有少部分是自然天成的,绝大部分是经过一个人细心栽培,然后照料,才长成这样的。” 忘秋听后,好奇道:“那个人是谁?真是心灵手巧啊。” “你不要看我,看前方就知道了。”说完,铁牛停下了脚步。 听到这话,忘秋也止住了步子,他转移目光,朝着前方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百花丛中,有一名少女正蹲在那里,背对着他。少女一只手握着花种,至于另一只巧手则拿着一把小铲子,正翻弄着土壤,显然,想把花种播撒下去。 看到后,忘秋面露一丝莫名的欢喜,道:“是她吗?” 铁牛点了下头。 “她叫什么名字?”忘秋又问了一声。 “慕容云月。”铁牛回答道。 “慕容云月……”忘秋口中念了一下这个名儿,对这名喜欢种花养草的少女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由道:“铁牛大哥,能给我说说她的故事吗?她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 铁牛看了忘秋一眼,详细说道:“十几年前,师父在人间云游归来,同时抱回了两个婴儿。随后,师父给她们取了名字,一个叫慕容云月,另一个叫慕容烟雨,其中云月是姐姐,烟雨是妹妹。云月七岁那年,一次偶然的机缘来到了仙灵园圃,从此就与花草结缘,一直在这里种花养草。至于慕容烟雨天资聪颖,很小的时候就去到了仙灵峰修行,如今已成了那一脉最杰出的弟子。” 听完,忘秋想了一下,道:“为什么慕容云月不和她妹妹一起去仙灵峰修行呢?修炼的同时也可以种花啊。” 铁牛叹了口气道:“云月天生心脉不全,不仅不能修炼,并且无论她长多大,心智都不会超过十岁。” 话语入耳,忘秋心中一惊,道:“你的神仙师父那么厉害,难道连他也没有办法让慕容云月好起来吗?” “师父曾经动用玄通,试过很多种方法,甚至带着云月去到其他修真门派,请教了很多厉害的高人,但都是无济于事。”说到这,铁牛面露无奈之色。忽然,他脑海一闪,想到了什么,便道:“不过……我听师父说过,这个世上有一样东西,绝对能让云月好起来。” “什么东西?”忘秋连忙问道。 “天地灵心。”铁牛又叹了口气:“不过那是传说中的圣物,可遇不可求。” ‘天地灵心……’忘秋默念了一声,用心记下了这个名字。 这时,铁牛将目光转向前方,开口叫道:“云月。” 声音传了过去,慕容云月放下手中的花苗和铲子,站了起来。她转身望去,当见到铁牛后,不由挥了挥小手,叫了一声:“铁牛哥哥。”声落,便一脸欢快的跑了过来。 慕容云月的容貌甚是娇美,就如这仙灵园圃的花儿,一笑一颦间,都能绽放出灿烂。至于她身上,穿着一身鲜艳的衣裳,上面绣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有些苗疆的风味,与这里场景融为了一体,她就如同一个百花仙子。 很快,慕容云月来到了两人面前。 “云月,这是忘秋。”铁牛介绍道。 慕容云月听后,转移了一下目光,当见到忘秋后,她觉得有些眼熟,想了一下。 “啊!你就是那天掉进水里的那个人,并且留了好多的血,你好可怕啊。”慕容云月面露惊慌之色说道,不由退后了两步。 不知道为什么,忘秋从第一眼见到这名少女,第一次听说她的故事起,心中就涌现了一份浓浓的爱惜之情。此时见她有些害怕的样子,忘秋也向后退了两步,然后用异常温和的语气说道:“云月,不要怕,我又不会伤害你,我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可是你那天留了很多血,把我洗澡的地方全部染红了,真的好可怕……咦,你流了那么多血,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啊!你是鬼,你现在应该是鬼了呀。”声落,慕容云月又向后退了两步。 “我没死,我才没死,我现在不是好好站在这里吗?我才没死呢。”忘秋连忙解释道,再次后退了两步。随后,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就是那天自己从天上掉入水里的时候,看到了一名少女在水中洗澡,原来洗澡的就是她啊。 想到这,忘秋的脸不禁红了一下。 “那你怎么证明你没死呢?”慕容云月说道。 忘秋想了一下,便微微一笑:“你敢来摸我的心跳吗?” 慕容云月看着对方的目光,十分的柔和,亦非常的单纯,心中的紧张情绪不禁少了几分。她并不说话,朝着忘秋那方,缓缓迈开了步子。 一步。 二步。 三步…… 终于,慕容云月来到了忘秋面前,她鼓足勇气,伸出一只晶莹的小手,按在了那片广阔而又温暖的地方。 扑通!感觉到一阵强而有力的心跳后,慕容云月的心也十分微妙的颤动了一下。随后,她“嘻嘻”一笑道:“原来你真的不是鬼啊。” “我当然不是鬼。”忘秋面露几分欣慰,道:“你终于不怕我了,我好高兴哦。” 慕容云月想到了什么,不由道:“那天我妹妹不小心伤了你,我替她向你道歉,你能原谅她吗?” “没关系,只要没有下次就行啦。”忘秋大方说道:“况且我也不对,看见了你洗澡,你妹妹是为了保护你,才向我出手的。” 听到这话,慕容云月妙美的双眸闪了闪,随即转头望向一旁的铁牛道:“铁牛哥哥,他看了我洗澡,这件事很严重吗?” 当然严重!对于铁牛这种憨厚老实的汉子来说,看了一个女人的身子,就相当于要了那个女人的清白,如果不负责任,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不过好在那天忘秋是无意看到的,而且慕容云月由于心智不到十岁,在铁牛心里,她永远就是个小妹妹,还算不上女人。所以面对这个问题,铁牛回答得很从容:“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慕容云月又问了一声。 铁牛面露难为之色,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等我帮你找到你一样东西的时候。”这时,一旁的忘秋开口说道,语气十分坚定。 “什么东西啊?” “等我找到了,再告诉你。”说到这,忘秋流露出一份情意,道:“云月,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忘秋,答应了要帮你找一样的东西的忘秋。” 慕容云月听后,在口中默默念了一声:“忘秋……” 铁牛看了看两人,便道:“好了,云月,你继续种花去吧,我要带忘秋去无名峰那里。” “铁牛哥哥再见。”慕容云月乖巧的一声,随后又望向忘秋,笑着道:“再见了,忘秋。” 听到她叫自己的名字,忘秋心中欢喜异常。 “我好喜欢你哦。”忘秋大叫了一声,便像害羞的小孩一样,红着脸朝着一方跑开了。有时候一见钟情,就是这么简单。 第三百零九章 墨月奇景 离开仙灵园圃后,忘秋和铁牛又踏上了一条长长的天梯,一会儿后,他们来到了一座中型的山峰上面。 忘秋环顾了一下四周,道:“铁牛大哥,这里就是无名峰么?” “不是这,这里是墨月峰。”铁牛道了一声,随后,伸手指向前方的一片竹林说道:“看见了没,那是墨竹林,是墨月峰两大奇景之一。” 听到后,忘秋仔细望了过去,只见前方,尽是些通体幽黑的竹子,密密麻麻生长在那里。竹上的叶儿,大部分都是青绿色的,也有一些开始呈现为白色,果真奇特。 “铁牛大哥,那些竹子怎么都是黑色的?”忘秋问道。 铁牛回答道:“它们天生就是这样,我也不好怎么解释。” “那它们的叶子怎么有些是白色的呢?”忘秋又问道。 铁牛整理了一下思绪,道:“现在已经到了初秋,秋天是一个丰收也是一个凋零的季节,很多植物叶子的颜色都会起变化,只不过一般植物的叶子是由绿色变为黄色,而墨竹却不同,它是由青绿色变为白色。” 忘秋点头“哦”了一声。 “另外,现在只有少部分墨竹的叶子变白。等到了深秋,所有墨竹的叶子全部变白了以后,那才好看,一眼望去,就犹如漫天雪花,悬挂在竹子上面,可美着呢。”铁牛补充说道。 忘秋听后,心生了一份憧憬,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点,从而早点看到那份美景。 两人聊着聊着,便走进了墨竹林。 忘秋伸手触摸了一下身边一根墨竹,继而发出一声感慨:“它们看起来和一般的竹子有好多的不同,好神奇哦。” 听到这话,铁牛面露一份自豪之色,道:“那是当然,它们属于天地灵气滋养蕴育之物,放眼整个天下,也只有我们蜀门的墨月峰能够长出来。我告诉你,你别看它们都是细细的一根,可是坚固的很,寻常刀剑根本无法斩断它。另外,我听师兄们说,关于这片墨竹林的来历,还有一个很长的故事,可惜师兄们只知道有那么一个故事,却没有人能说出那个故事是什么。我问师父,他又不告诉我,好像忌讳着什么一样。” “好想知道那个故事是什么。”忘秋这么说了一句。 “我也想知道啊。”铁牛叹了口气。 很快,两人来到了墨竹林的中心地带,一个清澈的荷花池塘出现在了两人的视野中。 忘秋走近一看,才发现池水带着微微的红色,他心中升起了一份微妙的感觉,不由道:“这个地方我怎么感觉好熟悉,好像曾经来过。” “忘秋,你忘了,那日你从天而降来到我们蜀门,最后就是落到这里的。” 经铁牛这么一提醒,忘秋立马想了起来,不由一脸洒脱说道:“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原来我就是在这里中剑的啊。只不过我那天把水弄脏了,不懂慕容云月以后还会不会来这里洗澡。”一提到那个名儿,忘秋的内心不由得颤动了几分,随后,他的脸便红了。 其实,忘秋现在对慕容云月的感情,并谈不上爱,而是一份单纯的喜欢。喜欢那个少女一脸的天真无邪,喜欢她种花养草的那份专注,喜欢她“嘻嘻”笑着的样子。总之,觉得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很想照顾她。 这时,忘秋转移了一下目光,不经意间,他看见不远处一根墨竹上面,竟然显现着几行小字:我有两个梦想,一是能够找到天地灵心,治好姐姐的病;二是,参悟玄通,羽化登仙。 忘秋伸手指向了那方,道:“铁牛大哥,快看,那上面有字。” 铁牛看了一眼,道:“那应该是慕容烟雨写上去的。她一心求道,整日独来独往,清心寡欲,很少与人说话。没想到她也有耐不住寂寞的时候,把心里的话都说给了竹子听。” 忘秋听后,想了一下,问道:“铁牛大哥,你看那些字,都是白白的颜色,慕容烟雨是怎么写上去的?” “这很简单。你把墨竹的竹身当成纸,把竹叶当成笔就行了。”说完,铁牛在身边一根墨竹上摘下了一片长长的竹叶,然后握着它,往墨竹的竹身上轻轻一划,顿时,竹身便出现了一道白亮而又清晰的痕迹。 见到后,忘秋面露一丝欢笑,道:“铁牛大哥,多谢你教我。”声落,他便迈开步子,来到了那根慕容烟雨留下字迹的墨竹前。 忘秋从竹身上摘下一片叶子,继而在那几行小字下面,写上了一句:你一定会美梦成真的,真心的祝福你哦。 此时,铁牛走到忘秋身边,看着他写下的文字,道:“慕容烟雨很少理会别人,不知道她会不会看见你对她的祝福,更不知道她看见后,会不会理你?” “没关系,我写下这句话并没有想过得到什么,只是突然,想写下这么一句话而已。”说完,忘秋便把手中的竹叶,丢在了地上。 “好了,忘秋,我们走吧。” 忘秋“嗯”了一声,便和铁牛一同迈开了脚步。 “忘秋,墨月峰共有两大景观,除了这片墨竹林外,还有一个地方叫望月崖。与墨竹林相连,很快我们就能看到了。”铁牛一边走着一边说道。 “望月崖……它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吗?” “当然有!”铁牛详细说明道:“我们蜀门虽然与世隔绝,却有两处地方与外部世界灵性相通,一处是望月崖,另一处地方是观日台。在白天,到观日台可以看到太阳,到了晚上,在望月崖则可以看见月亮。” 说到这里时,两人走出了墨竹林,前方是一处断崖,即望月崖。 果然如同铁牛所说,从这里抬头望天,天际不再是一片玄青之光来回徘徊,而是能看到漫天星辰以及一轮迷人的皎月。 如水的月光铺洒下来,此时在望月崖的边缘,立着一名女子,她白衣胜雪,默然的仰起头,不知道在遥望着什么。 那女子光是看背影,就是美不胜收,忘秋不由呆了一下。 “她就是慕容烟雨。”铁牛小声说道。 ‘不久前遇到慕容云月,现在,又见到了她的妹妹慕容烟雨,我和她们姐妹俩,还真是有缘啊。’心念到这,忘秋伸出一只手,朝前方挥了挥,忽然叫道:“你好!慕容烟雨。” 声音传荡过去,月下的宁静被打破,崖边的白衣女子微微一惊,不由转了一下身儿,露出了一副清冷无双的绝美容颜。当看见忘秋和铁牛后,白衣女子秀眉皱了一下,她最讨厌一个人清静的时候,有人来打扰。 白衣女子正是慕容烟雨,此时,她口中默念一声,手中的灵剑出鞘,悬浮了她的脚下。慕容烟雨跳上剑身,随即“嗖”地一声,灵剑化为一束蓝光,载着她朝着天际一头的飞去,就如同绝尘而去的九天仙子。 望着那抹划空远去的白色倩影,忘秋心中涌现了几分失落,开口道:“我跟她打招呼,她为什么不理我,反而走了。” 铁牛看了他一眼,道:“那个女人就是这个样子,除了她姐姐和蜀门的一些前辈,她几乎不理任何人。走吧忘秋,再过一条天梯,就到无名峰了。” 第三百一十章 好熟悉的一首歌 无名峰为蜀门六大主峰之一,位于最南面,与其他悬空山峰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呈一个倒立的三角形。它的上面,有一座奇形怪状的山,几乎占据了无名峰一半的空间。这座奇山,有一半的山体笔直而又光滑,如同一面悬立的宝镜,不时有青光交替投射在上面,波光粼粼,远远望去,似形成了一条天然瀑布。 此时,铁牛带着忘秋来到了无名峰。 忘秋环顾了一下四周,略微一惊道:“铁牛大哥,无名峰既然是蜀门六大主峰之一,这里怎么这么的荒凉,不见任何的亭台楼阁,只有前方的一间破屋子呢?” 铁牛回答道:“无名峰的首座为道空师叔,他长年游醉在人间,很少回来,并且他生平从未收过一个弟子。无名峰虽为蜀门六大主峰之一,实际已经荒无人烟多时,所以这里并没有什么建筑,只有一间简陋的屋子。” 听到这话,忘秋问道:“为什么你的道空师叔不收徒弟呢?” “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嘛,就是道空师叔生性逍遥,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若是收了徒弟,他肯定得留在蜀门,花费时间教授徒弟,这样一来就无法游戏人间了。至于第二个原因嘛……”说到这,铁牛顿了一下,继而道:“道空师叔脾气古怪得很,曾经道言师叔质问他为什么不开班收徒,将蜀门发扬光大。道空师叔立马就回了一句,弄得道言师叔无言以对。” 忘秋好奇问道:“他说什么样的话啦。” “道空师叔的原话是,放眼天下,青年才俊虽多,但能入本大爷法眼者,却无一人。” “你的道空师叔口气好大哦,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他很厉害咯。” 铁牛点了点头,道:“当然厉害。道空师叔一生降妖除魔,不知干了多少件大事,威名早已在修真界广为流传,锁妖塔里面几乎一半的妖物都是被他抓进去的。” 忘秋想了一下,问道:“那道空师叔和你师父谁厉害一些?” 听到这个问题,铁牛面露难为之色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又没见他们两个比试过。不过我可以说这么一句话,整个蜀门,除了我师父外,没有人能和道空师叔匹敌。”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见见那位怪脾气的道空师叔。” “你现在每日都呆在无名峰这,说不定哪天道空师叔就回来了,你会见到他的。” 忘秋面露一丝欢喜,“嗯”了一声,继而他在心中默默念道:道空师叔那么厉害,一定知道‘天地灵心’的下落,他来了我就问他。 这时,铁牛仰头望向前方一座大山,伸手指向峰顶道:“忘秋,那里就是观日台了,我带你上去看看。” “好啊。” 听到这个答复,铁牛口中默念了一声,顿时,他背着的一柄七寸重剑出鞘,飞到了他的脚下。随后,铁牛单手抓住忘秋,纵身一跃,便带着他跳到了剑身上。 随即,玄铁重剑“嗖”地一下,带着两人朝着山顶飞驰而去了。 很快,两人到达了目的地,铁牛收回玄铁重剑,和忘秋一同落到了观日台上。 “为你写下了~一辈子唱不完的歌~黄昏牵你手~一步一步念着走~不去多想~世界有没有尽头……”这时,一阵歌声传入两人耳中,忘秋心中一惊,只觉得这阵声音好悦耳好动听,并且十分的熟悉。他的心,跟着那优美的旋律,“扑通扑通”的颤动了起来。 此时,只见不远处,一名穿着“奇装异服”的男子,正躺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他的胸前放着一个长方形的黑色物体,歌声就是从那里面传来。 这名男子,正是邢凡,而那个长方形的黑色物体是他的iphone,至于此刻他的穿的衣服,则是一身黑色的劲霸男装。 见到有人来了,邢凡从地上一跃而起,同时关掉了iphone的音乐播放器。 “牛哥。”他一脸微笑看向铁牛,打了声招呼。 声音传来,铁牛也是面露笑容的看向邢凡,他连忙走上道:“邢师弟,是你啊,什么回来的?” “日,我都回来一个多月,你竟然不知道,太不厚道了吧。”邢凡说道。 铁牛面露一丝歉意道:“最近一个月,我都比较忙,一直呆在玄天峰上,没有出去走动,所以不知道你回来了。你既然回来了,可以去玄天峰找我啊。”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曾经和木师兄立下过赌约,此生若不赢他,就永不上那个什么玄天峰。”邢凡有些郁闷说道:“没想到过去几年了,每次比试,我都输一招半式,就真没赢过他,搞得老子郁闷。” “邢师弟,你去人间游历了二年多时间,这次回来,变化好大啊。话里的有些用词,古里古怪的。” 邢凡看了他一眼,道:“剑道会召开在即,你好好修炼,争取拿个好名次,获取去人间修行的资格。等你到人间的花花世界走上一遭后,就会明白,我的这种变化,它算个屁啊。” “好,我一定拿好名次,然后同你一起去人间。”铁牛憨笑着说道,随后,他想到了什么,不由道:“对了,向你介绍一位小兄弟,他叫忘秋。” 听到后,邢凡将目光转向忘秋,道:“你好,我姓邢名凡,人称邢凡。”说完,便友好的伸出了一只手。 忘秋伸手与他握了一下,道:“你好,我叫忘秋。忘记的忘,秋天的秋。” “忘秋,你是新来的吧?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也没听说过你。”邢凡问道。 忘秋点了一下头,道:“对啊,我的确是新来的,一个月前,我从天上掉到了你们蜀门,然后挨了一剑,就昏迷了过去,到今天才醒来。” 听完,邢凡想了一下,随即眼中闪过一道亮光,道:“原来你就是那天突然出现在天上的那个人啊,出场方式真是太牛叉了,看得我和师父都有些呆了。对了,听说你落下去的时候,那个荷花池塘里面,慕容云月正在里面洗澡,对不?” 忘秋听后,面目一红,微微低下头道:“好像,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听到这话,邢凡立马来了兴致,带着一丝淫笑说道:“虽然那个慕容云月心智不全,但长得……啧啧,的确是很不错。对了,你落下来的时候有没有看清楚啊?看清楚到什么程度了?能不能给我说说。” 见到邢凡问这么一个问题,忘秋心里是有些反感的,毕竟在他心里,慕容云月是个好女孩,纯洁得像一张白纸一样。他不愿意和别人谈论“云月洗澡有没有被看到”的问题。 “我不知道。”忘秋十分发脆回答了四个字。 从对方的语气中,邢凡听出了一丝不快,他不以为意道:“切,不告诉就不告诉呗,真不厚道。” 这时,忘秋转移了一下目光,不经意间,看到了邢凡手中的iphone。他脑海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道:“对了,邢大哥,前面我落到观日台的时候,听到了一首歌,是从你手机里面发出来了,请问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哪首歌?”邢凡反问了一声,同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是眼前这个忘秋,怎么会知道“手机”这个名词?看来……他肯定在人间生活过,说不定就是一个现代人。 “就是那句……”忘秋自然而然唱道:“为你写下了~一辈子唱不完的歌~黄昏牵你手~一步一步念着走~不去多想~世界有没有尽头……” “你说这首啊,它的名字叫《黄昏黎明》,是属于人间的一首歌曲。”邢凡大方回答道,并没有因为先前忘秋不和自己谈慕容云月的事情而记仇。 “这首歌是谁唱的?我好想知道。”忘秋又问了一声。 邢凡想了一下,便详细说道:“它是一男一女合唱的,女的是人间的一个大明星,叫唐牧谣,至于男的,好像叫叶翔。” “唐牧谣,叶翔……叶翔,唐牧谣……唐牧谣,唐牧谣,牧谣……”忘秋在口中呆呆念道,霍然怔在了原地。 与此同时,人间。 今晚香港下起了大雨,在唐府的“乐谣居”门前,一个穿着军装面相俊朗而又不失刚毅的青年男子站在了那里,他正是唐牧谣的未婚夫,萧鸿生。 此时,萧鸿生一边拍着门一边大声说道:“牧谣,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开门吧,牧谣,我有话对你说,很重要的话要对你说。” 话语传出,然而大门却纹丝不动,显然屋里的人儿并没有开门的打算。 萧鸿生终于不再拍门,他稳定了一下情绪,继而一脸真挚说道:“牧谣,我知道叶翔失踪了,你很伤心很难过,很想念他。而我,对你的爱意依然存在,但这次来,我并不是趁人之危。我从小就告诉过自己,我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拿得起,也放得下。你既然不属于我,我又何必强求,所以这次我来唐家,是来退婚的,顺便看看你。我们做不成夫妻,但可以做朋友。” 这阵声音传荡开来,屋内传来了一丝响动,有轻微的脚步声,但大门依然没开。 萧鸿生并不气馁,继续说道:“牧谣你知道吗,一个多月前,我来唐家向你提亲。那天,在那间大厅里,叶翔突然闹了那么一出,我心里是很不服气的,我甚至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那样一个没有教养,做事不理智,并且对你不专一的男人。那天,我心灰意冷的回到了萧家,对败给了这么一个人,我真的感到很不服气。直到前天,我仔细回忆那天的情景,我突然发现,也终于懂得了,你的选择是对了,或许我该心服口服……如果你嫁入了萧家,我能好好照顾,好好爱护你,尽全力不让你受到伤害。但……如果哪一天让你受到委屈的是我爷爷或者父亲,我却不会有叶翔那般的勇气站出来,更不用说替你挨耳光了。也不会想到带你走,但叶翔能做到,我清清楚楚记得那天,你叫他走,叫他不要管你。他的回答却是……”言语到这,萧鸿生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学着叶翔的口吻说道:“如果把你留在这里,你真的会好么?你会遭受家人的指责,你会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将门反锁不停的流泪。我知道一切都是我不对,都是我不好,惹你这么伤心难过的那个罪魁祸首就是我!你是我女人,当你遭受了那么大的委屈时,我不会让你孤单去承受的,我会在你身边,你要打要骂要抓要咬要怎么发泄随你便,我就在你身边,我如果皱一下眉头,我就不是你男人!所以,我今天一定要带你走……现在,我想起这段话,真的很感动……算了,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了,晚安,牧谣。” 声落,萧鸿生便转过身,一脸黯然步入了雨中。 待他走远时,大门裂开了一道缝隙,唐牧谣透过门缝看了一眼那个萧瑟的背影,随即关上大门,背靠着门板,全身瘫软的坐在了地上。 佳人一脸呆呆的样子,泪流满面。 第三百一十一章 辟谷 当日,铁牛带着忘秋在无名峰逛了一圈,就离去了。至于邢凡,留在了观日台上,并大方的对忘秋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可以叫他。 之后,忘秋去到了无名峰那间孤零零的破屋,打扫了一下卫生,就躺在木板床上,美美的睡上了一觉。 第二天,忘秋是被一阵“咕咕”声吵醒的。他从床上坐起,伸手摸了摸肚皮,原来是肚子饿了,真不知道自己多久没吃东西了。 随后,忘秋走下床,在屋子里仔细搜寻了一番,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他脑筋转动了一下,便走出了屋子。 屋外的天空青光阵阵,十分明朗,忘秋对着不远处的大山,放声喊道:“邢大哥,你还在吗?邢大哥,你还在吗?” 这阵声音传荡过去,山顶的观日台上现出了一个身影,正是邢凡。他朝忘秋这边望了望,随后口中默念一声,一柄银色的宝剑出鞘,悬浮在了他的脚下。随即,邢凡跳上剑身,负手而立,一脸潇洒的御剑飞了过来。 很快,邢凡来到了忘秋面前。他收回“银霜”,落到了地上,开口道:“忘秋,这么早喊我,干啥呢?” 哪料话音刚落,忘秋的肚子便不听话的“咕咕”叫了两声。 “邢大哥,请问这附近哪里有吃的?”忘秋面露一丝尴尬问道。 “吃的?”邢凡反问道:“你要吃什么?” “米饭啊面条啊都可以,最好告诉我哪里有小溪,我好抓几条鱼烤来吃。” 邢凡摆了一下头,道:“这些东西我们蜀门可没有。” 忘秋一惊道:“那你们蜀门的人平日吃什么?” “我们都会‘服气’之法,很多时候都是吃气。” “吃气?”忘秋脸上惊色不减。 邢凡点了一下头,回答道:“对,就是‘吃气’。凡人通过吃东西来维持体力,而我们修真中人,则餐风饮露,是靠‘吃气’来补充体力的。简而言之,就是这么两个字,辟谷。” “你们为什么不吃东西,一定要辟谷呢?”忘秋问道。 “我们属于修真门派,有道是,修行根基,以气养身;得道升仙,必先辟谷,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忘秋不解道:“为什么修仙,一定要先辟谷呢?” 邢凡耐心说道:“人如果吃五谷杂粮,就会在肠中积结,从而产生秽气,阻碍成仙的道路。同时,人体中有三虫,又称三尸神,分别位于上、中、下三个丹田,专靠得此秽气而生存。有了三尸神的存在,人就会丢失清明而无法成仙。而要斩去三尸神,必先灭其能量源头,让它得不到秽气的滋养,即辟谷。” 忘秋面露一份兴致。道:“原来每个人的体内都有三条虫子,扰乱我们的真知和灵识,而辟谷,就是为了饿死它们啊。” 邢凡看了忘秋一眼,道:“其实,辟谷并不是纯粹的斩三尸,它还具有更深的一层意义。人一旦禁食,可以使本体处于‘缺食夺气’的状态,使人内外气相通,加速本体与外界能量的交换,夺取大自然的宇宙真气,同时使人更易放松入静,大脑潜能得以开发,启智开慧,产生天人合一之功效,这是修为层次提高的捷径之路。 忘秋越听,脸上的趣味越浓,不由道:“邢师兄,你能说得更详细点吗?我好想听哦。” 邢凡整理了一下思绪,道:“也可以这么来理解辟谷。就是每个人的身体其实都有一套阳性系统和阴性系统。阳性系统就是我们日常一直在用的,比如说整个的消化系统;而辟谷是用一套方法,关闭阳性系统,停止胃酸的分泌,从而开启阴性系统。在这个状态下,大脑始终处在一种全新的功能态,体能和潜力得到了充分的调节和发挥,身体各方面的负荷得到减轻,元神得到最充分的运用和发挥,大脑的灵识也最大程度的扩展,因此,人与自然宇宙沟通变得异常活跃,外界的多种信息源源不断地输入大脑,此即“天人合一”。人在这个状态下,即使不进食,也不会感到饥饿,体力和精神状态反而会加强。这些表现在肢体灵活、双目有神、头脑清晰、思维敏捷,记忆力增强、理解力增强、意志力和忍耐力也大大加强,极易启发和诱发人体种种潜能。同时,也产生对宇宙真谛的思索和理解,以致可以产生各种特异思维,解决许多常态下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惑,终将导致灵力和智慧的飞跃,修为境界也随之而产生。” 听完,忘秋面露一份憧憬道:“辟谷既然有那么多好处,那么从今天起,我就不再吃任何东西了,也辟谷好了。” “辟谷哪有那么简单,放眼整个蜀门,如今能够完全辟谷的,也只有掌门和几位长老了。即使是我,除了‘服气’之外,隔个十天半个月,也要吃一些东西的。”说到这,邢凡从衣袖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两个果子,抛给忘秋道:“这是松果,是我们修仙之人最常用的食物,它不属于五谷杂物,吃后不会产生秽气。你如果真想辟谷,先吃这种东西一段时间,等吃习惯了,我再教你‘服气吐纳’之法” “多谢邢大哥。”忘秋说完,将松果往衣服上擦了一下,继而放进嘴里咬了一口。他一边吃着一边问道:“邢大哥,辟谷虽好,但世界美食众多,为了辟谷,只吃松果,而不吃其他的东西,人生岂不是少了一份乐趣。” “只要修行到一定境界,体内的三尸除净,依然可以食五谷杂粮的。”邢凡解说道:“比如一直游醉在人间的道空师叔,嗜酒如命,而酒是最乱心性,也最乱修仙根基的,但他每日都会饮酒,修为却不见一点折损,就是因为他早已将体内三尸斩去,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别说饮酒了,就算他去嫖娼,夜御百女,对他自身也不会有一丁点的影响。” “厉害!”忘秋口中道了一声,不禁对修仙多了几分向往。 . (最近遇到瓶颈了,由于主角失忆,突然转换了性格,我发现自己越写越不顺手,总之,还没有适应怎么去写忘秋。很抱歉,更新速度可能会降下来,我得先琢磨一下,不然马虎写下去,这书就烂了。其实,我也很郁闷,这个月都坚持了二十七八天,只要最后几天坚持每日5000字以上更新,就能拿全勤的,可就是最后三天,最后三天,我……哎,又拿不到全勤的钱了,总感觉老天喜欢跟我开国际玩笑。) 第三百一十二章 同道中人 邢凡看向忘秋,忽然道:“对了,有一个问题我很想问你。” “什么事?” 邢凡仔细盯着忘秋的眼睛,道:“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呢?” 忘秋点了一下头,道:“对啊。” 听到后,邢凡拿出他的iphone手机,在忘秋眼前晃了晃,道:“为什么昨天你一眼见到我手中这样东西,就知道它是手机呢?” “知道就是知道呀。”忘秋说道:“就好像我第一眼见到你,知道你是一个人,而不是小动物一样。” 听完,邢凡眼珠子一转,继而按了一下手机的一个按钮,屏幕顿时亮堂起来,显示出了手机桌面。邢凡指着桌面上苍井空的照片,问道:“这个女人,你认识吗?” 见到后,忘秋的双眼顿时一亮,连声道:“她,她,我认得她。” “她叫什么名字?” 忘秋搔了搔脑袋仔细想了一下,便道:“我感觉好熟悉,但不记得她叫什么了,总之,我一定见过她。” “虽然你失去了记忆,但潜意识里,对现代的各种事物都非常熟悉,看来你在现代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换句话说,你来自人间,而不是其他修真门派。”邢凡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分析到:这个小子,一脸老实本分的样子,是因为现在失去了记忆……忘秋啊忘秋,你一看见苍井空,双眼就亮得跟灯泡一样,估计她的教育片你也没少看吧。真期待你恢复记忆是什么样子,说不定和我一样是同道中人,同道中人啊! 想到这,邢凡看忘秋的眼神有些变了,就像看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有一点暧昧的味道。 忘秋并不在意这种眼神,他忽然问道:“对了邢大哥,你现在有事吗?” “没事。”邢凡简单回答了两个字。 “我准备去仙灵园圃,你和我一起去吗?” 听到这个邀请,邢凡反问道:“去那里干什么?找慕容云月?” 忘秋微微低下头,有些害羞说道:“是的……邢大哥你真厉害,我还没怎么说,你就知道了。” ‘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况且我已经认定了咱们是同道中人,嘿嘿!你这点小心思,我用屁股都能想出来。’邢凡心中说道,随后,他定了一下神,开口道:“你自己去找慕容云月吧,我就不去了。” 忘秋之所以叫上邢凡一起去,是想有一个人在身边给自己打气,说真的,让他一个人面对那个在仙灵园圃种花的美丽女孩,他还是有些羞涩的。听到邢凡说不去,忘秋心里有一点的失落,不由道:“邢大哥,你真的不去吗?” “不去了,你如果对一个女人感兴趣,就要学会一个人勇敢的面对她,这才叫男人。俗话说得好,好男人有好报,勇敢的男人有美女泡。忘秋,去吧,我打心底支持你!”邢凡一脸感慨说道,颇有几分大家风范。其实,他不去仙灵园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半个月前,忘秋还在昏迷的时候,邢凡去过了那里一次,并且发生了一件让他惊魂未定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通过在人间两年多的熏陶,邢凡的心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光也变得比没机会去人间的同门师兄弟更加远大。以前不觉得,这次回到蜀门,他突然对慕容云月这个姑娘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用人间的话来说,慕容云月拥有美丽的外表,萝莉的心智,简直就是一个极品的御妹! 这次好不容易回师门一趟,邢凡觉得如果不和慕容云月发生点什么事情,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了。于是,在风和日丽的一天,邢凡来到了仙灵园圃,带着一个很明确的目的而来,就是骗取小妹妹的初吻。 当时慕容云月正在养花种草,邢凡使了一个小把戏,把她的小铲子藏了起来。 找不到小铲子,慕容云月急了起来。她单纯而又善良,在她眼中,仙灵园圃的一花一草乃至一个小小的物件,都是和她朝夕相伴的朋友,是存在感情的。小铲子的“失踪”,让她有些伤心。 就在这个时候,邢凡告诉慕容云月,只要愿意答应自己一个小小的要求,他就能把小铲子变出来。至于那个要求,就是亲他一口。 没错,邢凡在耍流氓。他一直认为,对付御妹,就要光明正大的耍流氓。因为一般而言,御妹都是很乖,很听话的,只要强势一些,就能很轻松的搞定。 慕容云月虽然身体已经长熟,但心智还是和孩童一般,所以并不是很明白贞洁之类的东西。虽然心里有些不愿意亲邢凡,但为了尽快找到小铲子,她还是决定亲对方一下。 就在邢凡奸计要得逞之时,忽然,背后一股寒气逼来。邢凡一惊,连忙转身看去,只见一位白衣胜雪貌若天仙的女子站在了不远处,她正是慕容云月的妹妹慕容烟雨。 邢凡脸上顿现尴尬之色,他平复了一下心境,正要开口打声招呼。 “淫贼,看剑!”哪料慕容烟雨娇喝一声,便挥动手中天蓝色的仙灵古剑,朝他刺了过来。 邢凡愣了半秒,随即回过神来,召出自己的宝剑,朝着一方御剑飞去,自然是跑路。 一剑刺空之后,慕容烟雨并不肯罢休,即刻御剑追了过去。 邢凡本着“帅哥不跟女斗”的原则,一路狂飞,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甩掉身后的女人。哪料慕容烟雨修为不可小窥,竟能紧紧跟在后边,没有半点跟不上的迹象,并且她嘴中不时念动几句咒语,要么召雷要么唤剑,朝前方的邢凡攻去。 这让邢凡心里很是郁闷,这个女人还真是执着,只不过和你姐姐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有必要这样穷追不舍么,搞得咱们两家祖宗十八辈子有仇似的。小气!女人都是小气包! 两人飞行速度越来越快,绕过蜀门一座又一座悬空山峰,动静也越来越大,很快便被巡视各峰的道言真人发现。道言真人一声怒喝,两人这才停下。 这件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是,慕容烟雨交由仙灵峰首座道清真人处理,至于邢凡,则被道言真人罚去无名峰的观日台,面日思过一个月。 至于两人在蜀门追逐的事情,很快便在各峰传开了,整日苦修的蜀门弟子,也终于有了一些新鲜话题可以议论。“听说了吗?龙象峰的邢凡,就是上届剑道会第三名的那个家伙,这次从人间修行回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仙灵峰的慕容烟雨追着绕了蜀门大半圈呢。” “其实邢凡之所以被慕容烟雨穷追不舍的原因,有很多种说法,目前有三种说法比较靠谱,第一种说法是他摸了慕容云月的屁股,第二种说法是他摸了慕容烟雨的屁股,第三说法是他摸了慕容云月和慕容烟雨的屁股。” “不愧是邢师兄啊,毕竟是去过人间的高手,学问大、见识广、胆气高,我们只是敢想,他却敢做,我终于能理解他所说的牛逼是什么意思了。” 无论在何处,只要有事件发生,永远就会存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第三百一十三章 最遥远的距离 从无名峰去到仙灵园圃,要先经过墨月峰。昨天铁牛带路时,忘秋已经将行走路线默默记在了心里。此时,他走进了墨月峰的墨竹林内,很快,来到了一个清澈的荷花池塘旁,忘秋停下脚步,目光看向了面前的一根墨竹。 也就是昨天,在这根墨竹上,忘秋看见了一行小字,是慕容烟雨留下的。于是他起了兴致,在那行小字后面,写上了一段话,算是和慕容烟雨打招呼吧。 由于慕容烟雨性子冷傲,忘秋原本并不抱有希望对方会回话,但如今这根墨竹的竹身上,却多了三个清晰好看的小字:你是谁? 看到后,忘秋张开嘴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很是开心,也有一些的激动,于是摘下一片细长的竹叶,在竹身上写到:你好,慕容烟雨,我叫忘秋,忘记的忘,秋天的秋。 写完后,忘秋安静看了几秒。随后,他又露出了一个笑容,心怀一份期待,迈开了脚步。 一会儿后,忘秋便来到了仙灵园圃。不远处,慕容云月正蹲着身子,单手托着下巴,望着眼前的一片花草发起呆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忘秋并没有出声打扰她,而是轻轻迈步到她身旁,也蹲下身子,学着她的样子,单手托着下巴,入神看着眼前的一片花草。忘秋在想,这片花草很美丽啊,云月看着它们在想些什么呢? 这时,慕容云月回过神来,眼角的余光中,发生身边蹲着一个人影。她微微一惊,不由转过头看去,当看清对方的面庞后,慕容云月温柔说道:“忘秋,是你啊。” 听到这个声音,忘秋立马转过头,当看见慕容云月那双清澈水灵的眼眸一动一动看着自己,他的内心有些莫名的紧张,一颤一颤的。 “对啊,是我。”忘秋腼腆说道:“你还记得我,我真高兴。” “我当然记得你了,我昨天就认识了呀。”说到这,慕容云月眼眸一转,道:“并且你昨天走的时候,还说了,好喜欢我呢。” 声音传入耳中,忘秋的脸自然而然红了起来,道:“是,是吗。” “咦?你的脸怎么红了。”慕容云月眨了眨美丽的大眼睛,盯着忘秋的面颊说道。 “不应该红吗。”忘秋鼓起勇气说道:“毕竟我是一个说了‘我好喜欢你’的男人。” 慕容云月听后,想了一下道:“喜欢就喜欢呗,你喜欢我,我很开心,但我还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脸红?我也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比如我好喜欢这里的花花草草,我每天都要面对着它们,如果我像你一样,那么我的脸还不红成了一个大苹果啊。再说,我也喜欢你呀,我现在看着你,脸就不红,嘻嘻。” ‘我也喜欢你呀。’当听到这六个字,忘秋的内心在一瞬间激动异常,但很快,他平静了下来,因为他明白,慕容云月话中的这个“喜欢”,和自己所期待的“喜欢”有些不同。她把自己当成仙灵园圃的那些花儿草儿一样,因为感觉好,所以喜欢,这是一份很单纯的感情。 这时,忘秋定了一下神,问道:“对了慕容云月,你前面盯着眼前的这一片花草看,在想些什么呢?“ 听到这话,慕容云月面露一丝黯然道:“这一片花草已经长熟了,不久后,就会有人来收割,将它们制成药材,我有些舍不得,所以趁现在多看看它们。” “你真好。”忘秋真诚说出了三个字。 慕容云月听后,并不说话,而是轻声叹了口气,这个时候的她,表现出了超越她心智的成熟,颇像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人。 “慕容云月,我以后能直接叫你云月吗?”忘秋忽然说道。 慕容云月点了一下头道:“可以啊。”“云月,你天天都呆在仙灵园圃这里么?”忘秋问道。“对呀。” 忘秋微微一笑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怎么样?” “哪儿?” “墨月峰,离这里很近的。” 慕容云月想了一下,随后“嗯”了一声。看到后,忘秋面露欣慰之色,同时觉得,云月真是乖。 随后,忘秋带着慕容云月来到了墨月峰的望月崖,这是他见到慕容云月后内心自然而言生成的想法,他要带云月来这里赏月。 此时,忘秋坐在崖边的一块草地上,抬头望了一下天,外边的世界正好到了晚上,一轮皎洁的明月高高悬挂,与迷人的夜空相依为伴。 慕容云月坐在忘秋的身边,道:“忘秋,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忘秋指了指天道:“来带你看月亮。” 慕容云月抬头望去,当圆圆的月亮映入眼帘,她不由面露心动之色道:“原来这就是月亮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它可真美啊。” “传说那里面有一座广寒宫,广寒宫里面住着一位非常美丽的仙子,名叫嫦娥,有一只玉兔终日与它为伴。”忘秋开始讲起了故事。 “嫦娥仙子只有一只小兔子陪着她,她岂不是很孤单?”慕容云月问道。 忘秋听后,笑了笑道:“在月亮上陪着她的可不是只有玉兔。传说广寒宫外种着一棵不老树,有一个叫吴刚的年轻人非常爱慕嫦娥,于是向她表达了爱意。但冰清而又高傲的嫦娥仙子并不领情,她指着那棵不老树对吴刚说,只要你能将树砍到,我就接受你的爱意。就这样,吴刚找来了一把神斧,日夜站在不老树前砍树,然而那棵树神奇得很,掉一根树枝就长出新的一根,被神斧劈开了一道缺口,就会自动愈合。无论吴刚怎么去砍,它始终矗立在广寒宫前,毫不动摇。就这样,不老树永远不倒,吴刚对嫦娥的情永远不变,他只能日复一日在广寒宫外砍树,和玉兔一样,也算嫦娥仙子的一个伴吧。” 。 听完这个故事,慕容云月不知为何有些心动,她想了想,忽然道:“忘秋,什么是爱?” 听到这个问题,忘秋微微一怔,他将目光转向慕容云月,只见在月光的照映下,眼前女孩娇美的容颜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华,好美,极美,简直比传说中的月亮仙子还要动人几分。 忘秋一下子看得有呆了。 见对方不说话,只是眼睛直直盯着自己,慕容云月觉得有些奇怪,不由伸出一只娇柔的小手,在忘秋眼前晃了晃道:“忘秋,忘秋,你怎么啦?” 声音入耳,忘秋回过神来,他面颊微红,伸手摸着后脑勺傻笑了一声。随后,忘秋轻吸了一口气,定下神来说道:“爱是一种很美好,也是很奇妙的东西,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我们的心跳才会不受自己的控制,有时候很快,有时候又很慢。因为它,这个世上原本很多不可能的事情,最终都会发生,它能够创造出很多的奇迹,让两个人愿意永远在一起,而不厌倦。” “你刚才讲的故事中,吴刚为嫦娥仙子砍树,那是爱吗?”慕容云月又问道。 忘秋点了点头,道:“是的。” “既然有爱,为什么他们不能在一起?”慕容云月语气粘着一抹情愫,虽然她的心智不成熟,但天性的纯真和善良,让她希望故事中的嫦娥仙子能够接受吴刚,毕竟吴刚人那么好,如果一直砍树,真是太可怜了。 “吴刚对嫦娥的爱,只是一厢情愿的爱,这并不是完整的爱。”忘秋解释道:“爱应该是双方面的,不能一方爱上了另外一方,另外一方就要接受对方。吴刚爱嫦娥,但嫦娥心里只有后羿。” “后羿是谁?” “后羿是嫦娥飞上月亮前的丈夫,因为迫不得已的愿意,他们必须分别。”说到这,忘秋转移目光,遥望着晚空中的明月,道:“在分离时,后羿交给了嫦娥一粒种子,他代表了后羿对嫦娥的爱。飞上月亮后,嫦娥将种子种在了广寒宫外,最后长成了那棵不老树,树不倒,情难绝。所以,只要后羿对嫦娥的情仍旧存在,无论吴刚怎么砍,那棵不老树永远不会倒。反之,如果后羿变了心,即使吴刚不去砍它,它也会枯萎,然后自己倒塌。” 听完后,不知道为什么,慕容云月心中有了些伤感。以往,她一直在仙灵园圃里种着花儿草儿,整日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无忧无虑的,很少有过这样的情绪。 这一刻的她,似乎懂事了许多,会思考一些以往从未想过的东西。 “忘秋,听了你的故事,我觉得爱会让人伤心,他不能够让每个人的愿望都达成,而是会留下很多的伤痕。为什么我爱你,你却不爱我,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那个付出了爱的人,真是太可怜了。爱,真的像你所说的,是美好的么?” “爱是美好的,也是凄美的。”忘秋淡淡说了一句。 “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喜欢是怎样的,忘秋,爱和喜欢有什么联系吗?” 忘秋收回目光,看向慕容云月,带着一份感触说道:“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慕容云月听后,将这句话在心中念了一声,觉得有些心动,不由道:“忘秋,你昨天说过喜欢我,而我也喜欢和你呆在一起,我们最终会相爱吗?” 听到这话,忘秋愣下一下,随即回过神来,露出一个柔和的微笑,道:“那个时候到了就到了,没到就没到,现在怎么说得清呢?”声落,他抬起头,又一次望向了晚空中那一轮迷人的月。 此刻,忘秋的心中涌现了一份莫名的相信之情,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存在,总之越来越强烈,让他眼角微微湿润,好想大哭一场。 与此同时…… 这晚的白沙市,星光璀璨,灯火通明,一如既往的迷人和美丽。在一间屋子内,一位佳人穿着一件单薄的睡衣,坐在了沙发上。现在已经进入了秋季,然而她似乎并不觉得冷意,只是一动不动坐在那里,十分用心、又有些失神的翻着手里一本厚厚的相册。 相册里面,有她,还有一个男人。她一遍一遍的翻着,每一张都会勾起一段难忘的记忆,让她时而发笑,时而伤感,沉浸其中,从不曾感到厌倦。 这时,佳人的玉手停了下来,一张照片清晰呈现在了眼中。那是一个男人的笑脸,嘴角翘起,笑得很灿烂,又透着一抹独一无二的坏意,那个坏蛋侧着脸,准备亲吻身边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女人安静的站着,面对着镜头,笑颜如花,显然,那时的她,是幸福的。 看到这,佳人的视线不知不觉的模糊了,随即,一滴晶莹的泪水滴落下来,正好落在那个男人那张坏坏的笑脸上。 “翔!”这一刻,沈漫溪自心底发出了一声呼唤,继而所有的相思,化为一行行清泪,止不住的自眼中流淌。 如果叶翔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大发感慨,这个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爱恨情仇,而是当你看到本哥哥照片时,却不知道本哥哥人在哪里……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不许采 ‘翔……’ 忘秋猛然睁开双眼,他仿佛听到了一声呼唤,从某个遥远的地方传来。这声呼唤,很是深情,似梦似真,即使消逝之后,仍让他的心颤抖不已。 忘秋不由转头四处望了望,周围只是茫茫一片。 ‘到底谁在叫我。’忘秋心中念了一声,随即沉默了下来。 昨晚,他和慕容云月在月下坐了好久好久,谈了好多好多。最后,两人便依偎着彼此,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此时,慕容云月正靠在忘秋的肩膀上,她缓缓睁开了眼睛,继而抬起头,看了忘秋一眼,用略显朦胧的语气说道:“忘秋,你醒了。” 忘秋回过神来,看向佳人道:“昨晚睡得好么。” 慕容云月听后,甜甜“嗯”了一声道:“我睡得很香呢。” “那我们回去吧。” “好啊。” 在两人起身的同时,仙灵园圃中,三束光华落到了上面,现出了三个人的身形。 右侧一人穿着一身青色的道袍,挽着道髻,是一名蜀门弟子。而中间一人一头短发,身上的装束有些奇怪,上面印有太极八卦,却并非袍子,而是类似西装的衣服,他的面颊白净俊朗,手中拿着一把白玉折扇,轻轻的摇着,一眼看去,还真是风度翩翩啊。至于左侧那人,装束与中间的人相差不大,也是一头短发,不过身上的衣服却没有对方那样光彩照人,看起来有些像跟班。 这两人,来自华夏四大民间势力之一的长生殿。 长生殿,顾名思义,以求长生而立宗,它地处西南僻土,乃是华夏四大民间势力最为神秘的一脉。在很久以前,长生殿为华夏的一大修真门派,门下弟子遍布五湖四海,如果照此发展下去,其威望不比当今的正道巨头昆仑和蜀门差。可惜第三十二代殿主接任时,道心动摇,贪恋人间花花世界,将长生殿的宗旨由避世改为了入世。他们不仅大肆招收弟子,还在人间发展起了产业,与金钱、权势相染,当时,在整个修真界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地震,被其他修真门派所不齿。但长生殿千年根基摆在那里,发展至今,虽实力不如从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仍不可小窥。并且,他们与各大修真门派往日的情分仍在,被列为华夏四大民间势力之一,是当之无愧的。 今日长生殿殿主欧阳天带着长子欧阳风和侄子欧阳炎前来蜀门拜访,蜀门掌门道凡真人自然要接待一番,他在三清殿与欧阳天畅谈,至于欧阳风和欧阳炎,则被道凡真人的弟子常石带着,观游蜀门。 来到仙灵园圃后,欧阳风望着满园的奇花异草,眼中闪过一抹贪恋之色,不由道:“常兄,这里可真是一块宝地啊。” 听到对方夸赞的语气,身为蜀门的一员,常石心中涌现了一丝自豪,不过嘴上还是谦虚说道:“欧阳兄过奖了,只是种了一些寻常的药材罢了,算不上宝地。” 声音入耳,欧阳风看了常石一眼,心中冷笑一声,道:爹说得果然没错,这些所谓的正道中人,皆是虚情假意之辈,受人夸赞了,心里明明欢喜得很,却偏要装出一副清高的样子,实在可笑。 心念到这,欧阳风对常石心生了几分轻视。这时,他收回目光,不经意间,看到不远处有几株奇异的药草,它们通体红色,根壮叶肥,有点类似于人的形态。欧阳风一眼认出,这是天阳草。 古籍有载,红魔人,孕日气,若食之,阳顶天。说的就是此物。 天阳草喜光,擅于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以至于根叶壮硕,色泽鲜明,其内蕴含着磅礴能量,是上好的补药,尤其在壮阳这方面,具有绝佳的功效。 可以这么说,即使七八十岁的老头,吃了一口这东西,也能立马壮得跟头牛似的,重拾往日的风采,在婆娘们面前大展雄风啊。 欧阳风平日里喜淫好色,没少研究“壮阳”方面的东西,他仗着自己少主的身份,长生殿中漂亮的女弟子几乎被他玩了个遍。但由于日夜寻欢作乐,使得他体内亏损巨大,修为也跟着下降,欧阳风早就寻思着找点好东西来给自己补补,如今见到天阳草,心中自然有些欣喜和贪婪,想据为已有。但这是蜀门的东西,他不好强取豪夺。 此时,欧阳风眼珠子一转,便将手中折扇收起,指着前方道:“常兄,那可是天阳草?” “欧阳兄好眼力,那正是天阳草,孕巨能之物,极为稀少,整个蜀门也只那么几株。” 常石话音刚落,欧阳风忽然叹了口气,一边用折扇轻敲着手掌,一边说道:“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见到对方这种神态,常石略微一惊,连忙道:“欧阳兄在可惜些什么?” “我有一个朋友,曾与我有性命之交,但如今身染重病,所需药材之中正好独缺天阳草这一味药。今日我在贵宝地见到天阳草,想为我那朋友讨要一株,可惜听刚才常兄的话,蜀门所种的天阳草不多,是极为珍贵之物。我如果厚着脸皮讨要,就是夺他人之宝了,唉……”话语流转到这,欧阳风将目光转向了常石,虽然面露惭愧之色,但双眼却是精光闪烁,显然在等待对方的答复:我想要天阳草,你给么? 常石也是玲珑之人,欧阳风的心思他自然一眼看穿,至于什么“为朋友讨要药材治病”的说法,鬼才相信。 常石做出一副沉思的样子,道:“欧阳兄,你要天阳草为朋友治病,可谓重情重义之举,可惜我只是玄天峰一名弟子,在蜀门人微言轻,天阳草的事却做不了主。” 话语传来,欧阳风眼中闪过一道冷光,显然不喜这个回答。 不料常石话锋一转,紧接着说道:“不过欧阳兄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又是为了朋友的一片赤诚之心,才要这天阳草的,我深有触动,即使做不了主,我今朝也要做主一回,赠予欧阳兄天阳草一株吧!” 其实仙灵园圃这个地方,一直由慕容云月打理,蜀门对它的关注度并不是很大,也就是说,只要慕容云月点头答应了,天阳草随时可以摘取。而在常石心里,慕容云月就是一个没有地位的小孩,即使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他也敢摘取天阳草。他前面对欧阳风说天阳草多么的珍贵,自己做不了主,只不过在玩文字游戏。欧阳风是长生殿的少主,常石有心结交他,想要对方欠自己的人情,所以在人情上面下了点“料”。 在常石心里,前面欧阳风提出想要“天阳草”的意图时,自己如果想都不想,就一口答应了,那是一种很傻逼的行为。换句话说,如果让别人认为天阳草很容易就能拿到,他又怎么会记着自己的好呢? 再白的云,也会存在浑浊的东西,在蜀门这块修仙圣地,大部分弟子是心性纯朴的,但也不乏心机深重之人,常石就是一个。 听到常石要赠予自己天阳草,欧阳风已知对方想巴结自己,他心里并不急,而是说道:“常兄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但如果常兄私自将天阳草给了我,便会受到师门责罚,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不要了。” 声音入耳,常石心中冷哼道:明明心里想要,却在这里和我玩起了“捉迷藏”的把戏,欧阳风,你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这时,常石定了一下神,略显狡黠道:“欧阳兄,你有所不知,天阳草虽然珍贵,但我们蜀门却很少用到它。你看它,占了多么大的一块地方,真是浪费土地啊。若是将它们摘取,在那块地上种些实用点的药草,不失为一件美事。” “常兄真是目光远大,用人间的话来说,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思想。既然天阳草种在那里浪费土地资源,我就摘下几株,为这里腾腾地方吧。”欧阳风顺着常石的话说道。 “欧阳兄好见解,好见解。”说完,常石便笑了起来。 欧阳风与他对视了一眼,随即也笑了两声。 待到笑音落下,欧阳风转过头,看了眼身边的欧阳炎,使了个眼色。 欧阳炎立马会意,连忙走到天阳草前,一副贼样的弯下身子,正准备采摘。 “不许采!”就在这时,一声娇呼传来。只见几十米之外,慕容云月和忘秋快步走了过来,这个声音自然是慕容云月发出来的。 欧阳炎停下了动作,皱着眉头望向了声音传来的那方,至于欧阳风和常石,也同一时间将目光转向了他们。 很快,慕容云月来到了欧阳炎面前,她娇美的脸蛋显出一丝生气,又一次大声说道:“不许采!” 这连续的两声,让欧阳炎心中有些不爽,但他搞不清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份,不由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大哥,欧阳风。 欧阳风询问常石,道:“她是谁?” 常石面露几分轻蔑看向慕容云月,回答道:“她是我们蜀门收养的一个弃婴,平日里就在仙灵园圃里种花养草,另外,她从小身染怪病,心智不会超过十岁,不必理她。” 第三百一十五章 逆袭 听到此话,欧阳风看了慕容云月一眼,怪笑了一下,继而投给了欧阳炎一个眼神。做狗腿子多年,欧阳炎自然明了主子的意思,他的两指已放在了草茎上,正准备采摘那蕴含巨阳之力的天阳草。 就在这时,一团泥巴突然扔了过来,速度不快,但十分精准,眼看就要砸在欧阳炎屁股上。欧阳炎毕竟是修炼之人,这种程度的袭击简直搞笑,他身形随意一转,下一刻便已面对忘秋和慕容云月二人,而那团来袭的泥巴已被他抓在手里,稍微一捏,便冒出一缕青烟,化为一团尘沙,从他手里滑落在了地上。 “谁扔的?”欧阳炎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嘴角还有一丝笑意,就像一个变态。 忘秋向前迈了半步,不过并没有说话,他的行动已经给出了答案。 ‘就是老子扔的!有种来搞老子人啊!’忘秋的心中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声音,仿佛内心的最里面还住着一个人,这让他有些惊诧,在这种时刻竟在原地发起了呆来。 欧阳炎看在眼里,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子扔了泥巴后,一不做声二不看自己,这简直是……找死! 有了这个想法,那就得有行动,此刻,欧阳炎右手泛起了淡淡的红光,他身形一闪,便化为一道虚影,朝着忘秋直袭而去。 欧阳炎在长生殿虽担当堂主一职,看似光鲜,但他就是一条活着的狗。他只是长生殿老大的侄子,而欧阳风是乖儿子,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跟着欧阳风混,那傻逼老是自以为是,好色喜功,从来就不把自己当哥看,而是当狗一样使唤,如果做的不好,非骂即打,甚至有时候强干完漂亮的女弟子后,怕他老爹知道后责罚,还要自己顶替这笔风流债,呵呵。命既如此,欧阳炎也有做狗的觉悟,他也把自己当成了一条狗,疯狗!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当着主子的面疯一样的咬人,给主子找麻烦,这也算是报复主子的一种方式吧,太阴险隐晦! 这一回,他特别想置忘秋于死地,在蜀门杀了人,他倒很想看看欧阳炎怎么去扛,若那个小贱种不去扛,反而落井下石,把自己踹给蜀门,呵呵,他老爹一定会看在眼里,世人都知长生殿殿主护短天下闻名,别说自己是欧阳天的侄子,就算是普通弟子,只能由长生殿任杀任剐,别的人想动长生殿弟子一根毫毛,欧阳天就会觉得这是对他的一种羞辱。欧阳炎深知若事发后,欧阳风把责任推给自己,那在欧阳天眼中这就是同门相残,他的狗屁儿子陷害了他的侄子。这就是欧阳炎心里的小算盘,世人都以为狗忠诚、最喜欢的就是主子了,殊不知,狗最恨的就是自己的主子,尤其是疯狗。要想重获那宝贵的自由,就要懂得隐忍和阴险,总有一天要狠狠一口“咬”住那一块致命的弱点,弑主新生! 欧阳炎闪电般来袭,忘秋仍站在那儿发着呆,此刻,他猛地感受到一团火热的东西印在了自己胸口,那正是欧阳炎蕴含火毒之气的右掌。这一掌的击下,不仅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掌中的那片火毒顺势窜进了胸口,眼前就要深入肺腑,置忘秋于死地。霍然间,忘秋体内升腾起一片玄青之光,瞬间吞没那阴秽的毒气,并由内自外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反弹力道。玄青之光乃忘秋体内蕴含的巨大能量,忘秋是它们的宿主,当宿主将要遭受致命伤害,它们自然会出现护主,若宿主没命了,它们也只能化为烟尘消散。世间万物无论有生命无生命有思想无思想,皆喜生不愿死! 欧阳炎还来不及惊诧,玄青之光已冲击而来,这是一股磅礴的力量,只能拼命运起全身功法阻挡,但忘秋体内所蕴含的能量是何等之力,以卵击石,卵无用。 两人瞬间分开,忘秋愣愣的样子向后退了几步,除了胸口有皮肉之疼,并无大碍。至于欧阳炎,双脚扎进土里,向后滑行了百步,终于稳住身子,不至于跌倒,保留了少许面子,但地面上留下了两道清晰的滑痕,印记着刚刚那一瞬间他是何其的狼狈! “哇唔。”欧阳炎正欲言语,突然胸口一闷,嘴口一甜,竟是一团污血破口而出,内伤!刚才明明是他动手打人,被打的人没鸟事,打人的就这样内伤了?这让欧阳炎看忘秋的眼神有些变化了,隐隐还有那么一丝的惶恐。 “忘秋忘秋,你没事吧。”刚才的一幕发生得太快,一旁的慕容云月发呆了一下,这时候回过了神来,连忙上前关心起了他的忘秋哥哥。 “云月,我没事的,就是胸口有点疼,刚才,刚才我怎么了……”忘秋呆呆的回答道,回忆起了刚才的那一幕,刚才,就在玄青之光涌现的一瞬间,他仿佛找了一种熟悉的感觉,好想握住它,但稍纵即逝,它如同流水一般从手中滑落坠入无际大地。 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这一切,不远处的常石也看在眼里,前夕欧阳炎动手时,他其实是可以阻止的,但他并无那么做,其实他也是希望忘秋去死的。一来,忘秋不是蜀门的正式弟子,他死后就算师尊怪责下来,这也是失职之过,很小的失职;二来,现场就这么几个人,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他们知晓,到时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色,口舌之言而已。‘忘秋为了在慕容云月面前表现自己,一再挑衅蜀门贵客,欧阳师兄一忍再忍,一退再退,怎奈忘秋目中无人,越加挑衅,欧阳师兄才忍无可忍,出手想给忘秋一些教训,不料一时失手,忘秋又身体怜弱,因此才……弟子有失职之过,请师尊责罚。’话是可以这样说的,这样一来,长生殿这一位少主和这一位堂主可就欠了自己一笔不小的人情债啊。至于慕容云月,一个弱智少女,就算会替忘秋鸣不平,谁会信她?相信弱智,不就是表明自己也是个白痴吗。蜀门里别看师尊和那些长老平日里都说修行之人清心寡欲不被名利所困,一副超凡入圣的样子,真要承认自己是个白痴,还真没人能做到!清心寡欲,不被名利所困?看似无欲无求,哼,仙灵峰的首座道清真人貌美无双,有谁敢当着她的面叫一声丑八怪试试?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对与错并不是来源于事物本身,而是来源于一个人是你,一个人是我! 第三百一十六章 玩弄 咦~眼前发生的事情也让一旁的欧阳风心里有一丝诧异,他阴沉的盯了忘秋一眼,既然看向常石问道:“常兄,他是……” “身份不明之人。”常石谨慎回答道:“一个多月前天幕突遭裂口,此人从裂口中降至本门,已失忆。”声落,常石将目光转向忘秋,心里盘算着:这个忘秋来历神秘,不知遭遇何种力量竟能撕裂天幕,落入蜀门,后又被慕容烟雨一剑穿心,竟能不死,可谓福大命大。如今虽有失忆,看起来像个傻子,但刚才欧阳炎对他下杀手,那突现的保命灵光,显然他体内蕴藏的实力深不可测。看来此人大有来头,趁他现在还是一份傻样,我得找个时间好好和他认识,建立朋友之谊,说不定对我往后大有益处。 常石这人,如狼似虎,狼性,虎心,若一心向坏,世间必有惊天动地的一劫! 这时,欧阳风再次将目光转向了忘秋,他眼中的阴沉之光消散,突然轻蔑一笑道:“我的狗,也是你能伤的?”刚说完,他手中逍遥扇轻轻一摆,一道劲力朝着忘秋直袭而去。 劲道击中胸口,忘秋无法抵御,只得“呃”的一声痛吟,身体向后飞倒数米,最后重重落在地上,嘴角流溢一丝血水,显然是受伤了。忘秋体内的保命灵光不是万能的,只有在致死威胁的情况下,它才有可能出现,是有可能出现,若身体状态不佳气息涣散……譬如昔日忘秋带着虚弱的身体坠入蜀门,被慕容烟雨当做淫贼那穿胸的一剑也几乎致命的,那时保命灵光就没有闪现,若不是他自有天命,福泽深厚,说不定未得佳人身,已做剑下魂。 “我的狗,也是你能伤的?”忘秋倒地受伤时,这句话的余音在欧阳炎耳中久久徘徊。主人啊亲爱的主人,你说我是你的狗,然后帮我出气,我是该仇你呢还是恨你呢!虽然“狗”这个字眼早已听习惯了,但每一次听又在习惯中尝到了一种新的东西,呵呵,所以我喜欢养“狗”,养了上千条,一天杀一条!炖了给其余“狗”吃! 心中暗语到这,欧阳炎嘴角微微的抖动了一下,似在笑,其实,这笑比怒更令人感到寒颤! “忘秋,忘秋,你怎么了?”见到忘秋倒地受伤了,慕容云月漂亮的小脸蛋顿时着急起来,他赶紧跑到忘秋身旁,蹲下来,正准备扶起他。 “砰!”又一道劲力射来,欧阳风再次出手了,他太喜欢“玩弄”这个词了,玩弄女人的身体,玩弄男人的命! 毫无疑问,在这种力道的冲击下,忘秋的身体再次向后横飞,这一次比刚才的攻势要严重一些,他向后倒了十几米才重重落在地上,一大口鲜血从他嘴中喷出,伤上加伤,重伤! 玩死他!此刻,欧阳风眼中闪过一道凶色,正欲第三次出手致忘秋于死地…… “坏蛋,大坏蛋!不许你伤害他!”一声娇喝传出来,正是慕容云月发出。在这极短的时间内,她并没有再次跑到忘秋那儿关怀他,而是第一时间张开双臂挡在忘秋面前,直接面对着欧阳风。也幸好她这么做了,如果她继续傻傻的跑向忘秋,估计人还没跑到,忘秋就会中了逍遥扇所发出的的“斩魂之力”,一命呜呼了。慕容云月由于天生智弱,平日里除了种花养草,就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然而这一回所展现的心智和洞察力,是世间绝大多数女性所不具备的。 每一场意外的发生,都是世间的缘,相遇一个人,经受属于二人的磨难,心里划一道影,造去一场孽,然后,转身…… 慕容云月的突然出现,让欧阳风收了手。他收手并非不敢杀这个弱智女,而是眼前这个女人突然吸引住了她。 慕容云月的脸本来就是略圆而红润,娇美中显出可爱,她挡在忘秋面前面对欧阳风的时候,两颊鼓了起来,显得有些生气,殊不知,正是这种天成的表情,展露了一份女人独一无二的风采,傻傻又生气,就像一个红透了的大苹果,让人忍不住要狠狠的亲几下,然后吃下去。 所以,就在这么一瞬间,欧阳风已对慕容云月动了色心,用他的一句话来形容:少女、妖女、欲女、妇女……本帅这辈子什么女人没见识过,就是没见过弱智女,越弱智本帅越喜欢。 淫想到这,欧阳风将手中逍遥扇微微朝慕容云月一摆,顿时一股诡异的风力刮了下去,这是欧阳风月脱百女所领悟出的“功法”,他取名儿叫做善解人衣,别看只是一股风力,其实已经自虚空中结出了两只无形的大手,一碰到女人的衣裳就会将它刮落。使一重力能脱外衣,使二重力能再脱一件衣,以此类推……欧阳风此次使用的是一重力,新鲜的女人只有慢慢品的才够味。 不过,此“善解人衣”之法虽新颖实用,但比起昔日人间第一大淫魔……呃,情圣叶翔的独门绝技“解禁咒”还是要弱爆了一些,人家随便往上一指根本不需要啥风力,衣服没了;再往下一指,好黑……咳咳。 就当淫风将要接触慕容云月时,霍然间,远方一道精湛的光芒“嗖”地一下直射过来,瞬间击溃风力,且光芒不减,射向了欧阳风,明显冲着他来的。 此力道来势快得骇人,且雄浑威猛。欧阳风如临大敌,以十成功力祭起父亲传于自己的长生殿至宝逍遥扇,逍遥扇即刻泛起一阵银白之光,扇身与那道突如其来的精湛之光碰撞在了一起,两股能量之中不停泛起一圈圈光环,显然对攻得十分剧烈! 精湛之光渐弱下来,而逍遥扇的光芒越来越盛,整个扇身更是呈现为晶莹状,如同一块璀璨的钻石,这种情况并没有说明逍遥扇占了上风,恰恰相反,扇身越是晶莹透亮就说明耗损越严重,越来越脆弱! 终于,叮~一声非常好听的零星之音传出,竟是逍遥扇中部如同玻璃一样碎开,呈现一个洞口,那道精湛之光一穿而过,顺势朝欧阳风面部急射而去,欧阳风面露惊恐,第一时间本能的将脸一侧,光芒与他白玉一样的书生面庞交错划过,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划痕! 毁容。 第三百一十七章 道空真人 “空空醉醉,年年岁岁;有酒逍遥,无酒亦颠;仰头是天,俯首为地;既在人间,何处无欢。”此时,一阵悠然带有醉意的声音从一方传来,似乎很遥远,又似乎很近、很近,仿佛说这话的人就在耳边。而在天际的一头,一道身影御剑而来,由于速度极快,只观其影,不见其形。 “嗖”地一下,那道人影便化作一道流光落到了地面,终于现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他一副中年人面相,不显苍老,但又具备老年智者的神髓,身上穿着深灰色的道袍,有些破烂且散发出浓浓的酒味。至于最出彩的是他身上挂着七个颜色大小不一的葫芦,每一个葫芦材质都很奇特,有的流光溢彩似石似玉,有的古朴无华天工之美,总之,绝不似凡物。 昔日,叶翔与唐牧谣初识,深夜在路上飙车撞见过此人,那也算是一段天缘的开始;后来,魔星后卿横空出世,叶翔再度与此人相遇,并合力祭出了那划破时空的最强一剑——醉仙逆天剑,最终让不可一世的后卿葬于人间;如今……天缘再现! 他叫剑空醉,此生逍遥快活,游戏人间,亦是蜀门无名峰峰主:道空真人! 此人的现身,让欧阳风和欧阳炎顿感到一股无形的巨大压力,尤其欧阳风额头都已冒出细密的汗珠。逍遥扇受损,他心爱的面庞如今划出一道深长的伤痕,都是拜此人所赐,欧阳风心里自然恨极,但他却不敢有丝毫的放肆,见到此人这番装束和刚才施展的神通,他想到了修真界广为流传的一个人,在那个人面前,莫说自己,就算自己的父亲对他也是相当尊敬,他应该就是蜀门的道空真人剑空醉吧! 虽然对方来头不小,但欧阳风心有傲气,他好歹也是华夏四大势力之一长生殿少主,不会去给剑空醉行礼。那个穿得像叫花子一样的人物,毁了自己的脸,千刀万剐的心都有了,又怎会给他行礼,哼! 场面的局势一下子僵住了,剑空醉与欧阳风无声对望了数秒,忽然打了个呵欠,继而转身看着愣愣站在那里的忘秋说:“小子,你和本大爷又见面了。” 听到这话,发愣中的忘秋惊了一下,疑问道:“你,你认得我吗?” “何止认识,你还掐过本大爷的脖子呢。”剑空醉语气很随意的说道。他想起了一件趣事,昔日追杀未觉醒的魔星后卿时,御剑带上了那小子,没想到那小子恐高,竟把自己的脖子当成扶杆,死命的掐住,就是不放手。 剑空醉的这句话,让在场的欧阳风欧阳炎和常石都是心中一惊,普天之下,竟有人敢掐道空真人的脖子,他居然还能活下来?眼前这个看起来傻傻的失忆小子,还真是不简单,他究竟是谁? 唯有慕容云月一脸天真浪漫的说道:“掐脖子,那一定很好玩吧。” 听到这话,剑空醉定睛看了眼身边的妙龄少女,道:“你应该是慕容云月吧?昔日本大爷见你时,还是扎着两根小辫子的小丫头,没想到时间流转得真快,现在你已长成了一个水灵的姑娘家……原来本大爷离开这里也颇有些时日了。”说到最后时,剑空醉心里有了一些感慨。 “嘻嘻,是吗?你以前见过我啊,你是谁呢?为什么我不认识你呀。”慕容云月一脸天真烂漫的说道。 见到这个美貌少女一脸孩子般的表情,剑空醉不知是应该怜悯她,还是应该高兴?慕容云月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十六年前,掌门师兄身负重伤回到蜀门,并抱回了两个婴儿,都是女孩家,复姓慕容,姐姐名云月,妹妹名烟雨,然而关于她们的身世,掌门师兄却绝口不提。姐姐慕容云月自小身染怪病,灵智弱于常人,无法修行无法思考世间太多的东西,永远只能做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儿。为此,掌门师兄带着她走访各大门派,遍寻灵川宝地隐世高人,竟无一人可治此病。 其实,在剑空醉看来,永远长不大未尝不好,这个世间有太多的虚伪和贪婪,似已找不到一片净土。世人都以为修行的人清心寡欲,是至纯至善的高人、圣人!殊不知这个想法多么的荒诞,所谓的修真,不是为了脱俗,而是为了强大,不断的吸纳天地灵气,掌控自然,让自身越来越强,然后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取得一个高高在上的身份,将弱小的人永远踩在脚下,说一,他们不敢二! 一想到这些,剑空醉对眼前这个叫慕容云月的小丫头越看越是顺眼了,换句话说,越讨自己喜欢了。世间无道,漫天乌云,遍野哀嚎,唯有她是那一朵盛放在天地间的洁白莲花。 “小丫头,现在你和本大爷不就认识了么?本大爷的名字叫大哥,从今天起只有你可以叫本大爷这个名儿,往后若是有谁敢欺负你,大哥尽量帮你把他碎尸万段吧。”声落,剑空醉眼角的余光扫了下不远处的欧阳风和欧阳炎,那两人顿时不寒而栗。 刚才剑空醉出场,慕容云月就感觉他好厉害,虽然不清楚他是谁,但云月心里对他并不反感,他感觉到这个人想保护自己,心里自然高兴,不由拍了拍小手欢快的说道:“好啊好啊!大哥真好。” 听到两人的对话,一旁的忘秋忽然想起了什么,有问题想要问剑空醉,但又不知怎么称呼他,见他老是自称本大爷,不由道:“大爷,虽然我不懂你是谁,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我有一个很着急的问题想问你,你应该什么都知道吧。” “大爷?”剑空醉听到爽朗一笑,看向忘秋道:“这个称呼本大爷还是头一回听到,有趣有趣,你要问什么就说吧。” “我想知道天地灵心在哪?”忘秋直言直语道。 天地灵心?一听到这四个字,剑空醉就知道了忘秋的心思,淡淡的回了两个字:“知道。” “那它在哪儿呢?” “水月洞天。” 这个回答让忘秋心里有了一丝兴奋,连忙追问道:“水月洞天又在哪啊?” 剑空醉但笑不语,而且这份笑显出了几分无奈。若知道水月洞天在哪,凭掌门师兄对这两姐妹的爱护,早就取得天地灵心治好慕容云月这个小丫头的怪病了。但可惜可惜……剑空醉脑海里渐渐出现了一些片段和字眼……神物太一……天剑九仪……倾仙青叶……这些都是师门秘闻里所记载的,那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千古传说,而水月洞天,早与那个传说一同长眠! 剑空醉不再多想,他感应到了什么,便将头转向了天际的一方,很快,一团光影出现,只见上空十几人徐徐御剑而来。领头一人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正是蜀门现任掌门道凡真人,在他身边隔着三尺之距,与他并排前行的,是一个面相威武的中年人,浓眉国字脸,长得十分的酷,穿着一身类似西服的衣物,衣服正中印着一个金色的八卦,八卦四周又缠绕着黑色的纹理和线条,庄重而又显得诡异,此人正是长生殿殿主欧阳天。 剑空醉不仅伤了长生殿少主欧阳风,还让长生殿至宝逍遥扇破了个洞,如今蜀门掌门和长生殿老大同时降临,接下来注定无法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