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尊都市》 第一章 灵异社的恶魔召唤 黑云遮日,阴风阵阵,天际隐约有闪电窜动。 魔都最古老的坟场,残垣断壁,枯枝败叶零落翻滚,几名非主流装扮的少男少女,在坟场里慢步行走,于荒凉地面,以乌鸟展翅为标识的桃木剑刻画阵图,线条诡异魔性,那桃木剑有不祥的红芒闪烁,溢出邪恶气息。 还有黄纸符咒循着规律,一张张贴在四周陈旧残缺的石碑上,牲畜血液之类的大滩、大滩泼洒,绘成玄妙符文,勾连相通,泛着迷信蒙昧的色彩,以及怪异森然。 “社长大人,确定这真的可行?用道士的术法,借用极阴之气,转化异能,去布置西方老掉牙的召唤阵,难以想象会弄出啥样的怪物,搞不好我们正在作死的路上狂奔,费力没讨好。”矮个子蓝发,紧着金属皮衣的张小德,攧手攧脚地站在一侧,神色难堪,心里早已后悔加入这个挑战老旧权威的社团,零花钱被压榨得七七八八不说,还得时刻面临超出能力的危险境地。 他说他当初好好一个富二代,不去挥金如土、撒钱泡妞,来寻什么刺激?现在想脱离都脱离不了。 “我们作死的还少呀。作死一途,讲究雄赳赳气昂昂,马不停息,奔腾如雷方才是我辈英雄本色!”灵异社团的社长林伊谨,身材高挑火爆,相貌精致美丽,却顶着冲天的爆炸头,脖子挂着粗金项链,小臂与小腿纹着乱七八糟的诡秘图案,白瞎了一身好面皮。 她摇曳着柔细腰肢走过去,举止偏偏十分粗鄙地拍了拍张小德的肩膀,故作意味深长道:“小德子,你若是害怕,大可撅着屁股逃走,我们绝对不会笑你是胆小鬼,毕竟像本社长如此胆大心细、美丽可爱,又英明神武、无所畏惧的人实在太难得了。谓之世所罕见,绝无仅有,旷古烁今,顶天立地。”仰起头,林伊谨双手环抱身前,趾高气昂,好一副高处不胜寒,自我陶醉的姿态。 “谁、谁害怕了!” “放心,男生胆子小没什么,我们不会嘲笑你,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社长你······” 讽刺味儿十足的笑声,像浪潮一波一波侵袭,林伊谨脖子仰得太高,爆炸头歪了,双手立即抱住扶了扶,模样滑稽。然而效果是达到了,她把对方逼迫得慌手慌脚,哑口无言。 但张小德绝不会承认自己胆小,始终坚信自己是伟岸的男子汉。 这时一个带着眼镜,发型糟乱的圆脸女生,疾步过来,径直以侵染邪异妖红的乌鸟桃木剑插在了他们中间,有锐利风劲激荡,让两者急忙后退。张小德慢了半筹,其耐磨坚固的金属皮衣裂出了寸长的口子,漏出一片白花花的肥肉。 “你们呐,有功夫闲聊,不如加快做事,天快要下雨了,这些符咒可是花了大价钱,淋湿了就全部报废。你们是知道的,我们灵异社近来的预算很紧,缺口超过了五百万,又得要我到处去拉赞助,烦都要烦死人。拉不到赞助,我就让你们去卖身、卖肾!”眼镜女生龇牙咧嘴,训斥道。 “千颜大人,小的错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况且我这体格很虚,卖身卖肾都不行啊。” 先前还挺硬气的张小德立马服软,可不怀疑这社团的第二把手仅是恐吓而已,其凶威早有流传,比起没名堂的社长足分量多了,简直是鬼见愁,校园绝霸,心狠手辣的典范。 “千颜你是知道的,我的肾不行,我的身,除了你要,谁还要?”林伊谨乖眯眯地靠向李千颜,亲密地在她身上蹭了蹭。 “啊!够了~,你们快去给我做事!” 粗暴地推开林伊谨,李千颜咆哮,可爱风格的圆脸满是乖戾煞气。刹那间,林伊谨和张小德脖子缩了缩,风一样拿起黄纸符咒,提起黑狗血、雄鸡血,全神贯注地忙碌了起来。 二十分钟后,李千颜把桃木剑一扔,林伊谨将黄纸符咒漫天抛撒,黑狗血、雄鸡血已全部用完,两个空桶被张小德踢得远远的。 “准备工作算是完成了,接下来便是开启召唤,东西方术法的结合,两年的实验研究,定然不同凡响,究竟会召唤出怎样的使魔?好生期待。只要足够强大,我们就能跻身修士界的新星,到时候谁敢瞧不起我们,说我们不务正业,是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社长,你是我们之中唯一接近筑基的修士,这是我从父亲那里拿来的通灵法器,你来用,小德子,水丝天网将之打开,把周围隔绝好,以免有人打扰。” “使魔召唤出来后,我来掌控,开始!” “临機兵*皆#解-#矖*者%錍#前@斗!风#東-鈤@雨*a开#天#麸-电*雷!五#曜令变#其*行#鲎?%阴&#阳……召唤,起!” 三人分配了任务,各自正式行动。 轰!平地惊雷的响动,他们先前布置的阵法冒出一阵幽蓝亮光,然后黑气狂涌,幻化鬼怪虚影。这魔都最大的坟场,数百年以来,不知埋葬了多少万人。有平民,权贵,将军,王侯······墓碑在动摇,亡者似乎要从坟地里爬起来,天空的乌云瞬时密集了数倍,阴风刺骨。 “社长,千颜大姐,我看我们还是暂时停下吧,情况不对呀。”张小德全身发颤,几乎站不稳,连手中祭出的法器‘水丝天网’都摇摇欲坠。 不只是他,林伊谨和李千颜也都面色凝重,前者以剑形的通灵法器,半跪着死死插在阵眼,冷汗淋漓,后者撑着一把造型奇特的黑伞,身体紧绷,不敢有丝毫大意。 轰!!! 几乎令人失聪的惊鸣,水桶粗的雷电击中坟场,说时迟那时快,李千颜将黑伞置于林伊谨身前,霎时两人被庞大的冲击力抛飞,后面的张小德同样摔了几丈远,栽得满头是包,全身疼痛。 那召唤阵发出的光芒更甚,涌动的黑气恍若实质,竟然由阵眼结成一朵黑莲,黑水晶雕成般美轮美奂。 黑莲绽放,其中出现一道人影。 人影走出来,黑莲变回了黑雾,那脚步看似轻盈却犹如踏在人的心口,沉重逾越千钧,惊惧到极点的气息随之蔓延而出。 牙齿根克制不住地发颤,背脊骨蜷缩冰凉,全身死僵,这使人从灵魂深处感觉自身的无比卑微,恨不得纳首臣服,心甘情愿地奉献出所拥有的全部,哪怕是生命。 他走近了。 哒、哒、哒,步调忽然充斥无尽萧瑟之意,万物因此而凋零,睁眼闭眼,就如同变更了一番天地。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四百年风雨路,我叶煌终于回来了。” “回来了······” 无法形容那神秘悠远的腔调,恍若置身于汪洋大海之渺茫,蝼蚁仰望天宇之凄苦,林伊谨、李千颜和张小德,头重脚轻,只是依稀看到那玄衣战袍和俊美的面容,就尽皆晕死了过去。 轰!轰!!轰!!!~~~黑云挤满了天际,雷龙其中翻滚,地面疯狂动摇,仿佛是灭世前的序曲。 “此方天地,不容于我?我只是久未归家的游子,如何这般不欢迎--” 似在回应那自黑莲里走出的叶煌,雷鸣宏大无比,数十条巨大的雷电光柱降临,坟场转眼成了废墟,深埋的枯骨灰飞烟灭。 “罢了,罢了,我不想与你扯皮,收敛就收敛一些,这里毕竟是我的家乡。千辛万苦,费尽心思,方才抓住这一个契机,得以归来,我是累了。”叶煌以手抚额,叹息状,把刚才临时起意护住的三人挥手丢远。 如果没有这三个菜鸟修士,机缘巧合弄出此等召唤阵,他没可能感知冥冥中几缕熟悉的气息,借以溯回归来,现今救他们一命,当作是扯平。 “千封,万绝,禁!”叶煌双手合拢结印,快若流光幻影,方圆百米一切物质皆归于虚无,最终停滞片刻,以大拇指并排反向点在自己的心脏之上。 咚! 响彻灵魂的震动,充盈天地的毁灭气焰逐渐消退。 第二章 流年依旧在 临海繁华之地魔都,所有人都陷入了恐慌,他们自出生以来,从没有见过如此惊骇绝伦的天象,无形的威压更是让他们只得趴在地上瑟瑟发抖,连逃离都做不到。 千年,还是万年一次的天灾?大台风,大地震,大海啸······ 惶恐弥漫,没人知道自己能否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然而眨眼乌云消散,风平浪静,上一刻的恐怖景象,在下一刻看来,只若虚无幻觉。 “呵,倒不是一根筋,你给我面子,我同样给你面子,不会随意破坏这世界的平衡,毕竟这世界实在太脆弱,经不起折腾。” “世事变迁,游子归家,故人何处能相逢。尽管迟了那般久,还是要去看看的。” 在此时此地,叶煌隔绝了自身的气息,封印过于强大的力量,停驻脚步,不禁回忆往昔。时光从指缝间流逝数百年,想起却犹如昨日一幕幕呈现在眼前,当年高中毕业的青涩少年,接受不了心爱女孩突如其来的告别,连见一面都不肯便离开,于是趁着假期去寻找,想当面问个清楚明白。 不料,一个来回太遥远。 他竟然十分荒诞地迷了路,踏进只应存在神话当中的世界,遭遇山海经里的怪物,撞上西方神话里的翼龙、精灵,陷入七仙女与炽天使之间的厮杀,见识到手持三尖两刃戟的三眼战神,和戾气滔天、不服众神管教的妖王猴子,如何在截然相反的方向上顶天立地,更见过一只肥猪在皓月下的愤恨与悲情,颈挂乾坤圈、臂绕混天绫,英武非凡却始终总角不解的少年跪在母亲墓前声声血泪,那仙凡之子怎样崛起,劈山救母,而结果仅是愚弄…… 最初好几年,他都在妖魔鬼怪的狩猎下东躲西窜,曾经焦急,恐惧,绝望,愤怒,到后来归于平淡冷静,只考虑着如何活下去。渐渐他以武入道,拥有了力量,仗剑斩妖除魔,得到仙门大派的青睐,八十年一路飞升,得以位列仙班,不过他最终是不容于天界,遂堕入魔道,开始了魔界漫长的争斗。 一般人的寿命不到百年,而叶煌已度过了四个百年,如今归来,所有亲友皆尘归尘,土归土了吧。他该以何等心情,面对这熟悉又陌生的天地?再怎么伤感悲痛,能回来走走,也算了却心结,圆满心境。 “不对,好像没怎么变---”叶煌遥望四周,心绪宁静后发觉了异常。 他几个跨步,转瞬身影消失,很快出现在一个无人的街头小巷当中,赫然看到一张贴在墙壁的小广告:万盟超市大清仓,全场八折,限时至20**年*月4日12时,地点魔都东***街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看这小广告的新旧程度,就贴了两三天而已,结合写明的时限,他、他···他离开才两个月左右!莫不是做梦? 以他现在的身体,此时的神魂强度,做梦和真实都分不清楚,那就真的白活了。 “空间可穿梭,时不可逆转,是怎样的伟力,才能将两界的时间流速扭曲得如此严重?世间不可能有如此法力的修士,天地成形,相互隔绝,莫非是界限壁垒裂开的缝隙排斥所致···” “说起来,当年的运气也没谁了,亿万分之一的几率误入界限缝隙,恰好又是平稳地带,未被空间乱流绞成渣,还在那样严峻的境地活了下来,奇遇就没断过,现在想想一定是开了挂,头顶着主角光环溜达。不管如何,大都是幸运的,何其庆幸这里才过几十天,还能从新开始,真正意义上了却心结。” “爸妈你们应该是急坏了,毕竟寄予厚望的儿子失踪如此之久,肯定早就已经报警立案,到处找人,知道你们虽然很严厉,但是真心关心我,希望我成材。帝都艺校是考上的,大概十来天便要开学。我可以上大学了啊,记得那个时候的梦想是做演员,当歌手,并且付出了诸多……和忻鱼分手,或许就有这方面的原因,没有报考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注定分隔两地。异地恋难有结果,我们之间的牵绊不像所想的那么牢固。” 叶煌背靠着墙壁,用手蒙住眼睛,过了片刻,脸上浮现出阳光的笑容。 阴霾尽皆消散。 由于不久前怪异的天变,平时摩肩擦踵的街道上,人影少得可怜,他改变身上的玄衣战袍,使之成为普通的休闲装,战靴也变成一般的运动鞋模样,踏着愉悦的步伐走出了小巷,观赏这久违的世界。 有些事要首先做,他想找个手机给家里打一个电话,报声平安。这是很简单的事情,街上人很少,却并非没有,碰到顺眼的就可以伸手去借。 “姑娘,可否借用一下你的手机,我打一个电话。”叶煌见对面有一名黑丝长腿,衣着光鲜时尚的少女,脖子挂着相机,左顾右盼地走来,就大步迎了上去,风度翩翩地询问道。 他是做了多年的魔头,但自认为是一个讲道理,懂礼节的魔头,非同于俗流。 “我说帅哥,你够古典的呀,都什么年代了,不叫美女,叫姑娘。不过本姑娘就喜欢古典,现在丑八怪都被叫美女,听都听厌了,看在这份上,手机给你用,不用还。”摄影爱好者赵离灵,今天拍到了一组十分精彩的照片,所以相当开心,被搭讪也不怒,直接从包里掏出某个傻蛋输给她的名牌机,递了过去。这手机和里面的电话卡,她都不想要了,正好趁这机会处理出去,免得再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烦。 “四五分钟就还你,事后会给你补偿。”叶煌接过手机,见其要从他身边走过,便拉住了她的肩膀。 被陌生人拉住肩膀,赵离灵第一反应就是生气,但在她准备挣开,大发雌威的时候,忽然发觉自己全身无法动弹了,连开口说话都做不到。 是怎么了?突发性全身瘫痪······可她没有瘫倒在地,只是像被点穴了那般,全身僵硬。 她的眼睛还可以动,视线转移到身侧的陌生少年身上,看到他拿着手机拨号,很快接通了,听里面的称呼,是在与他的父亲通话,接着又转变为母亲。那边似乎发生了严重的事故,少年一直在安慰那边,说尽快赶回去,许久才停止通话。 “好了,手机还给你。” “啊,你说四五分钟的,明明通话了十几分钟。”当少年把手机还给她时,赵离灵就发现自己可以动弹了,接着神情分外委屈,眼泪汪汪地如此回应。 她想自己的脑袋一定是出了问题,重点不在这里呀! 两双眼睛,对视在一起,沉默片刻。对方的回答是:“我再打一个电话。” 绝对!绝对他是在逗她玩儿。赵离灵冷着张脸,盯着他,看这总觉得哪里不对的少年,耍什么稀罕把戏。 第三章 无法跨越的沟壑 给父母打完电话后,叶煌想起这座城市里他也有熟人来着,按照常理,起码得报一声安好,况且那熟人有必要见上一面。 不管赵离灵奇怪的眼神,他抿嘴寻思着号码,再度拨响了手机。 “喂,忻鱼么,是我,叶煌。”接通了,叶煌将手机贴近耳侧,嘴角不禁缓缓扬起。他怀念着,忻鱼,全名周忻鱼,与他初中、高中皆在锦城同一所学校就读,十三岁相识相知,到后来相恋,记忆里没有大的起伏,好似一切都水到渠成。曾几何时,他认定他们会这样延续下去,高中毕业后,大学毕业,然后就找工作、买房子、结婚,组成美好的家庭,哪知会突然分手,接着更是发生匪夷所思之事,沟壑大到山穷水尽亦无法跨越。 对面是短暂的寂静,然后如骤然而来的暴风雨:“叶煌···叶煌!你到哪儿去了!现在在哪?!消失那么久,发生了什么事,你呜呜······你在哪、在哪儿呀,快告诉我······” 尖叫和哭音在耳边萦绕,原来她对他的关心竟不比父母对他的差,这有些出乎意料了,既然是在意,当初为何要提出分手?他不明白。当时正是为了这个‘不明白’,他才不远千里来寻她的。 “冷静点儿,我没事。”叶煌重复着之前安慰父母的话语,平静的语调,让那边的女孩同样慢慢平静了下来。 “你在那边好好等着,不要乱走,我立马过来找你。”周忻鱼就在魔都,询问到他当前所在的具体地点,就飞速赶来,还不准他挂断手机。 听得到对面急促的脚步声,和汽车引擎发动的声响,还夹杂着简短的对话,似有争执,内容大致为外面这个时候危险之类的警告,但都没阻止女孩前行的脚步。 她的急切。 她的激动。 和不愿有丁点耽搁的心情---叶煌毫无遗落地感受到了,犹如炽热的火焰。感知到心意就行,他当即表明手机不是自己的,就挂掉通话,随即将之递给赵离灵。 “手机还你,作为使用费,给你一个小小的礼物,你可以作死三次而不死。”他眨了下眼,和蔼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逗我玩是不是,我赵离灵在魔都······”赵离灵好心情耗尽,不爽起来,感觉自己完全是被牵着鼻子走,但话还未说完,一根修长的手指就点在了她的眉心之上,躲让不及。 她全身一阵战栗,继而呆呆地站在原地,趁着这个空挡,对方已经将手机丢回了她的包里。 “你可以走了。”眼前的少年语气柔和,却透着极度的冷漠疏离,犹如她这个风靡万千少男大叔的美丽少女,比脚底蟑螂好不到哪里去。 赵离灵蓦然感觉自己极为不好受,委屈更为浓烈,眼泪在眼眶里不停打转儿,随时都有可能流淌出来。她是怎么了,情绪变得如此敏感,好似被莫名力量所支配的玩偶,不受自己控制似的。 这还是那个勇敢无敌的摄影天才少女吗? 不,绝不是! 她双手抬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瞪着大大的眼睛,‘咔、咔、咔’,连续拍了数张照片,试图找回自信骄傲,以此来成功支配主场。然而透过相机拍下的照片,让她发现值得在意的东西,对方长相惊人的好看,无论身形和容颜,居然没有丝毫缺憾,即使身着普通的休闲装,一头本该格格不入的零散长发,也比那些以外表著称的明星模特精心妆容更甚数筹,尤其是气质,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表达。这样完美的形体外貌,和特殊的气场,她刚才一直盯着,怎么都没有发现,似乎只将之当作寻常者而已。 太邪门了,今天哪有这么多古怪的事情发生。赵离灵却没多想,因为她又增加了一组能列为收藏的照片,喜悦冲淡了委屈与惊慌,心思开始活跃了起来。仿佛勘破了迷障,她放下相机,直接用眼睛来看他时,愈加真实,愈加有令人着迷的光辉笼罩。 一个词来形容,完美无缺! “你来做我的模特吧。”她靠近,眼神热枕地望着等人的少年,心里暗道:这人她赵离灵要定了。只是看着,就有诸多绝佳的创意涌入脑海。 “嗯?做你的模特,你是专门搞摄影的。我说美女,做你的模特不是不行,可我的身价很高哦,一般人请不起。”叶煌闲着也是闲着,见这个颇为与众不同的少女凑过来,眼睛发光地望着他,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神情,感觉有趣,便与之围绕此话题进行交谈。 赵离灵听到这,觉得有戏,急忙热切道:“一次十万如何?作品好的话,还有奖励,不会浪费你太多时间,亦不会用在不好的用途上,甚至有机会使你成为明星,站在光影交错的舞台上,得到无数羡慕的目光。” “条件倒也勉强,不过你刚才拍了我几张照片,那可不是白给你拍的,作为公民,享有肖像权,得先给钱证明诚意。” “这个······我这里只有不到一万的现金,你先收着,等会儿再取钱给你,每次十五万。” “好,我就先收着了。” 白送,不要白不要,叶煌接过一叠现金就揣进了衣包。他现在回归了现世,决定遵循社会的规则,那么金钱是必须的,赚点儿外快未尝不可,何况家里没多少闲钱,自己还想去帝都上大学。 接着他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商量几句相关事宜,赵离灵便准备离开。这时,手机铃声响起,她从包里掏出方才给叶煌用过的手机,看了看屏幕显示的号码,眼里闪过一丝疑惑,又从包里掏出另一部手机,细长圆润的手指滑动翻看。 “你刚才打电话说的忻鱼,是不是叫周忻鱼?啊咧~,叶煌、叶煌,这个名字难怪听起来有几分熟悉。原来你没死,本以为周忻鱼的前男友是被那群家伙给绑走沉江了,如今看来倒是误会了他们,一群倒霉的孩子。”赵离灵以非常复杂的眼神,来回打量着他,然后极其犹豫。 “算了,你给我当模特的事情暂缓,这个关头,周忻鱼惹不起,记得别向她提及我。”她将他用过的手机丢给他,转头就走,步履急迫。 叶煌接着手机,若有所思,紧接着划开了接听选项。五分钟过后,他的面前停下一辆红色的跑车。 “你真的活着!太好了!太好了……”车未停稳,车门就‘哐’地打开,里面扑出了一道人影。 飞扬的衣裙,缭乱的发丝,带着泪痕的容颜如雨后清莲。 他沉寂多年的心,悸动。 她没有太大的改变,只是清瘦了许多。 第四章 情场老手 岁月恒河,能泛起多少涟漪,形成水中之花。 人迹稀疏的街角,少女抱住了少年。此时此刻的叶煌十分确信,扑入他怀中,死死抱住他的女孩是爱他的,而且是全心全意的爱恋。结合之前赵离灵的只言片语,他不难猜出,她提出与他分手,多半有苦衷,或许是为了他考虑而做出的抉择。 她是这样的爱他,那他呢?叶煌不得不承认,自己变了,四百年风风雨雨,难免夹杂着爱恨情仇,恩怨争斗,每次大些的变故,自身皆会有崩坏和树立,除了一张脸轮廓依旧,其余几乎面目前非。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周忻鱼不停地重复这三个字,泪水打湿了他的衣服。 在他的心口,有温热的感触。 “别哭了,是我的错,擅自来找你,还丢脸地走失了,让你们担惊受怕。”叶煌双手也环抱住了她,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她的脆弱,好似稍微用力都会捏碎,化作飞灰消散而去。肢体贴近,他脑海里闪现自相识以来的一幕又一幕,感慨有千丝万缕,幸好只是几十天,而非几百年,如今还能拥抱这个女孩。 “你们当我不存在吗?失踪人口找到了,得上警局登个记,今天的气象非同寻常,有事回去再说。” 红色跑车的另一扇车门打开,走出一名干练的便装女子。她既是周忻鱼的堂姐,又是周忻鱼的保镖,此时很不爽在家族里地位十分重要的堂妹,被一个陌生少年抱住,就算已知晓他们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差些私定终身。 “叶煌,她是我的堂姐周琳,我们先上车,在车上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一消失就两个月,知道有多少人在找你,却没有丁点音信。” 周琳的提醒,让一味发泄情绪的周忻鱼回过神来,边抹着眼泪,边拉着叶煌进入了车内。狭窄的空间内,她水汪汪的清眸望着他,寻求答案,这是她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平白无故地消失,又平白无故地冒出来,中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痕迹。 “你是不是得先告诉我,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叶煌反问。 前面周琳在驾驶坐上开车,后面他们俩肩并肩坐着,他偏过头,身体微微向忻鱼那边倾斜,形成压迫感,使之低下了头。 “放心,我不会过于纠缠,只是想弄明白原因。是我做错了什么事?还是你身不由己。相识那么久,默契十足,我的想法你应该了解,仅此而已,得到答案后,此行算是结束了,我会回家,然后去帝都上大学。” 叶煌的眼神很清亮,十分坦诚,忻鱼在他的目光下无从逃遁,不一会儿让她抬起头与他对视。 她的眸光清澈,极其认真,深吸一口气说道:“我喜欢你,非常喜欢你,和你在一起是我出生以来最开心的日子。但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你没有错,全是因为我太自私,为我自己的未来而做出的选择,没有任何人强迫我,也没有任何人能强迫我。你要是恨我就恨我吧,都是我的错,是我。” 说完,她还看着他,手指紧紧捏着,关节发白。 关于叶煌的反应,是抬手,大拇指与中指弯曲,指尖在她脑袋上一弹,“哼,你别臭美了,我说了的,来找你只是为了问个明白。不要以为没你做女朋友,我叶煌就一辈子光棍。看看你,头发都没有扎起,乱糟糟,像个疯婆子,现在还瘦得只剩下骨头,我可是肉派的,无肉不欢。再说了,瞧你的脸多憔悴,苍白如纸,眼眶像是熊猫,哇,眼角还是眼屎呢,好脏······” 他喋喋不休,戳着忻鱼的秀眉多方贬低,越说越起劲,直教忻鱼忍无可忍,爆发了。 “疯婆子,只剩骨头架子,熊猫眼,满脸憔悴,成了邋里邋遢的丑八怪了,真对不起呢。但我这样,还不是因为你!哪有你这样的高中毕业生,出个门就玩失踪,还说是来找我,就像在说是因为我,你才不见的,这两个月以来,我有多内疚,我有多后悔,有多心痛,你知道吗?知道吗!混蛋叶煌!呜呜呜~~~” “傻瓜,我怎么不知道?不然就不会来找你了。哭吧,哭吧,哭完了,我们就从恋人转变为友人。”动作轻柔,叶煌双手捧住了忻鱼的脸颊,宠溺地抹去她眼角的泪痕,在其光洁额头给予一个善意亲吻,“做朋友,我不嫌弃你丑,也不嫌你脏,你也别嫌弃我穷酸、任性。” “呜呜呜,叶煌你混蛋,你是混蛋,臭鸡蛋,滚开啦--”忻鱼双手挂在了他的脖子上,哭得稀里哗啦,还牙尖嘴利地咬了咬他的后颈。 前座开车的周琳,透过后视镜将一切收归眼底,心底掀起波澜,暗自惊讶道:这小子哪里是臆想当中的纯情少年,绝对是情场老手,几句话就占据了主导,她平时精明的堂妹,在他面前彻底沦为了被宰割的对象。更可怕的是,她完全没有指责的余地。 她决定要尽快将之送走,多一分钟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之事,堂妹对家族有多重要,她是知道的,出现意外她承担不起。 ------ 魔都被毁掉的坟场边缘地带,林伊谨缓缓醒来,她的爆炸头已经被炸飞,露出了其一袭靓丽直发。 “怎么回事?”她望着前方直径长达百米的天坑,神情呆滞。 “千颜,小德子!” 林伊谨猛然想起自己的同伴,转过身就发现了在不远处,仍旧昏迷中的李千颜和张小德。她跑过去,首先抱起了李千颜,然后用脚踢了踢张小德,叫道:“醒醒,你们快醒醒,这次我们惹大祸了!出大事了!” 在林伊谨怀里,李千颜渐渐睁开了眼睛,黑亮的眼珠几个转动就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走!这件事谁也别说出去!后果很严重。”她赶忙站起来,狠狠一脚踢在了张小德身上,引发惨叫,林伊谨比之果然显得温柔可亲的多。 “板命啊!记住,今天所发生的事,我们一概不知,只是路过,和我们没有关系!嘴巴大的找死,别连累其他人。”李千颜走到被踢飞的张小德身边,直接一脚踩住他惨叫的嘴。 “小德子,平常就你闲话最多,不用我来灭口吧。”她原本戴着的大框眼镜不知所踪,眼神如刀,俯身阴测测地说道。 “唔唔~,不用、不用灭口,千颜大姐,我今后保证绝口不提。”张小德全身冷汗淋漓,剧烈的疼痛让他缩成一团。 他欲哭无泪,心里大呼:作死啊!到底是惹了谁?要这样对他张小德。 第五章 炽天使之泪 警察局,叶煌在忻鱼和周琳的陪同下,来取消案底。关于案情,他给予的说法是自己误坐了黑车,被不法分子抢走手机、财物,身份证也因此而丢失,于是独自在南方的山林里徘徊,碰巧遇到一个临时木材加工厂,为了挣路费,在那里工作了几十天,之所以没与外面的人取得联系,是由于那里没有通讯设备。 其实他的说法经不起推敲,但失踪人口案件,重要的是人找到了,警察局不会过于深究失踪之人的经历,做些常规记录即可。 “你有事瞒着我。”走出警察局,忻鱼凑过来,在他耳边小声说。 “难道你没有事瞒我?小忻鱼。”叶煌眼皮一挑,抬手放在她的头上,搓了搓。 “喔……”忻鱼自觉理亏,躬身甩掉他的手,立刻转移话题道:“叔叔阿姨来电话了,他们已经到锦城机场,到天黑就能坐上飞机,说明天大早就来接你,让我把你看紧,别又没了人影。” “真当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子,要人看着。” “刚发生这样的事,哪有父母不担心害怕的?你该让叔叔阿姨省省心了,他们的身体本就不好,为了你的事,不知多少天没有合眼。” 忻鱼的话,叶煌听在耳朵里,自觉未尽孝道,总是使父母操碎心。他决心以后做一个听话、懂事,并且成材的好儿子,光宗耀祖,光耀门楣,让父母每天开开心心,健康长寿,因他而自豪骄傲。 既然做回平凡人,当有平凡的追求,构建起当初谓之完美的人生,通往金灿灿的未来。他忽然想笑,就笑了出来,惹得关注者茫然。 夜晚,海边的别墅。 风浪声中,叶煌抱着一把黑纹灰底的吉他,坐在阳台上,两条腿悬空,缓慢地拨动一根根弦,细细倾听,寻找融洽的音感。这东西他有四百年没碰过,有些陌生。由陌生到熟悉,是一个过程,这过程他只需要两三分钟,便能纯熟地使用,乃至于临近大师级别。 不远处有脚步声靠近,为舞鞋叩响木制地板,是身着精美浅蓝长裙,系着翠绿发带的少女。 风,扬起了衣与发,有如仙的韵味弥漫,引人入胜。 回到住所,忻鱼首先进入洗漱室,用了两个小时,将自己全面打理了一番。她对自己漂亮与否还是相当在意的,尤其受到心爱之人的数落贬低,虽知道那是逗弄她的戏言,但同样认为自己变得不如以前美丽。 “觉得这把吉他怎样?”她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最美姿态,出现在他眼中,优雅地低声询问。 “这把吉他一看就是贵重物品,音质很好,形式颜色看来有格调,符合我的审美。擅自动了你放在房间里的东西,你不会生气吧。”叶煌没有起身,只是偏过头看了看精心打扮了的少女,怀里抱着没经主人允许就拿来的黑纹吉他,打趣地说道。 “不会,这本就是我买来送给你的,只是没送成就被家里人带走,你喜欢就最好不过了。唱一首歌好吗?已经很久没听你唱歌,我想听。” 忻鱼的要求,叶煌没有拒绝,因为他本来就要弹唱一曲。过不了多久,他就要进入帝都艺校,没几手如何能行,现在可以给自己事先预热、预热,准备入校的考核表演。 “那我就唱一首有关怀念的曲子。”他的手指拨动吉他弦,来了几个悠长的转音,指法迥异于传统,回头望着天空之月,眼神些许迷蒙。 铿,铿-铿~~ 前面弹奏的音符,只是营造悠远苍茫的背景氛围,到适当之时,叶煌张嘴轻唱了起来: 看那天空,你我仰望,皎洁月光照亮,依然孤零零高悬,在遥远的尽头 窗前榻上眠,幸福安详地映照每个人的前方 当初我来到这陌生世界,一无所用,穷途末路,抱头逃窜,不愿成为妖魔口中食粮 渴望黎明的阳光,却钻入阴暗狭窄的缝隙,匍匐在地,寸步难行 心怀着虔诚的期望,谁来救救我,窸窸窣窣,利齿咬碎带血的骨骼,绝地疯狂,纵情呐喊 来吧,来吧,黑暗吞噬殆尽······ 看那天空,你我仰望,皎洁月光照亮,依然孤零零高悬,在遥远的尽头 朦胧剑与光,如何忘记那蝴蝶般的轻舞飘扬 当你来到我面前如黎明,光芒璀璨,黯淡天月,阴郁消尽,宛若超脱灵魂喧闹欢唱 苍老发出了新芽,烟雾如何永远笼罩视野,呼唤破晓,冲出枷锁 风沙平静地久长天,道出亡者名,花开时节,黑影虫鸣逐走了芳华,情动悠悠,长恨百年 疯吧,疯吧,逆刃朝向上苍······以我骨血践踏天地,山野横尸,魔土焦灼,送你荣归故里 ------ 这首歌是即兴创作的,怀念那个在他最无助之时,拯救了他的女子。如果那年她没有出现,他早就进入了妖魔肚中,便没有之后的狂人叶煌、狂仙叶煌,以及狂魔叶煌。 可惜她死掉了,他还没来得及回报她的恩情。后来堕入魔道,这也是诱因之一。 “好听吗?”叶煌将整首歌唱完,激烈、阴郁、狂躁、黯然的吉他音亦随之消散。他并非只是问一个人,原先在房内的周琳出来了,和忻鱼在一侧静静听着他的演唱。 “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得好好,我感觉好难受,空落落的,想哭。”忻鱼话语间,眼泪便大颗大颗掉落了下来,看着他的眼神名为愧疚怜惜,貌似产生了不好的联想,叫人无奈。 “还不错。”周琳就这么三个字就转身离开,仔细点儿就能看到她眼角隐约的泪光,情绪有所外露。 看来入校考核不成问题,能分到一个精英班级。叶煌想着,再度弹唱了起来,是一首欢乐的歌曲,毕竟把妹子弄哭,怎么都是错,作为挽救,务必让之变得开心。 他弹唱,忻鱼也没闲着,在月光下,海风里,展现出了自己的舞艺。记得当初同样如此,他弹唱,她跳舞,两者浑然天成。 夜深了。 “这把吉他,我用着顺手,就收下了。如今作为朋友礼尚往来,你给我礼物,我也给你礼物。”叶煌从衣包里拿出了一条貌似项链的物件,很简陋,只是一根银白细绳系着火红的小石子。 “这是炽天使之泪,天下难寻的珍品,它会保护你。”他将此递给她。 “给我?谢谢!”忻鱼没看出这简陋至极的项链有哪不凡之处,但她还是非常高兴的。他送给她的东西,就算是一片树叶,她都尽心尽力保存着,视若珍宝。 “你可以给我亲手戴上吗?我知道这种事,以朋友的身份是过份了,可我想……” “好,我给你戴上。”叶煌柔和地笑了笑,贴近忻鱼的身体,将炽天使之泪,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夜未眠,忻鱼觉得自己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高昂,感觉不到丝毫疲惫。 次日清晨,叶煌去魔都机场,见到了自己的父母,那满目沧桑的双亲。当着他们的面,重重跪下。 他这辈子,最愧对的就是他们。 第六章 损友之道 叶煌记得自己的家,那是一个在锦城属于中等档次的小区公寓房,父亲叶文济和母亲钱晴都是大学老师,待遇颇厚,房子为十年前所分配,有百来平米。 当他背负着黑纹吉他,告别忻鱼,随着父母坐航班返回锦城,到小区门口天还没黑,就有一大群人围了过来。 他们大部分是小区里的人,还有的是父母的亲友,或真的关心,或是凑热闹,纷纷问起了他两个月以来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消失了那么长的时间,有没受伤?他的回答,依旧是那套说辞,不过内容丰富了许多,各个阶段讲得活灵活现,使他们满足好奇心,仿佛亲身经历了般。 喧喧闹闹十来分钟,人群才慢慢散去,有些则被父母请到了家中,进行礼节性的招待。 住在附近,他的几个‘狐朋狗友’闻声赶来。 “叶煌,你也太吓人了,坐黑车、遭抢劫,在山林里晃悠了那么久,还做了非法劳工,幸好没出大事。”寸头短袖,体格精悍的王江平,大跨步上前,急匆匆拉住他的肩膀说:“你失踪的消息,在学校班群里传了个遍,哥们真是太作孽呀,这让多少妹子黯然伤魂,茶不思饭不想,为你伤心,为你悲。” 在其旁边,绑着长马尾,T恤古铜肤色的运动少女钱洁莉,凑过头跟着说道:“和周大美女分手就分手吧,你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好歹是我锦城第一中校草一枚,随便挥挥手,啥样的妹子不扑过来?我看软妹子摘霞就不错,看人家多喜欢,听你走失,哭了好几次,据说她还乘火车去魔都,沿路打听你的消息,不像周忻鱼,把你玩厌了就远走高飞,管你死活。” 最后一个白衬衫文艺骚年高集,点点头:“就是、就是,当初你一门心思扑在了她身上,拒绝了李摘霞,简直大错特错。周忻鱼是厉害,考上了魔都第一学院,可我们摘霞妹子更厉害啊,可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帝都学府。” “嗯,难得李摘霞这么喜欢你,加上你们俩都要去帝都读大学,干脆你们俩好上得了。”王江平瞧着他的眼睛,意味深长道。 来的这两男一女,两男分别是与叶煌同班的王江平同学,隔壁班的高集同学,女的是威严满满的班长大人钱洁莉。值得一提的是王江平、钱洁莉为表姐弟,他们三人离得近,自小就厮混在一起,而高集是这几年搬过来的,同样混得熟。他见到他们,心生感慨,同时为他们给他和李摘霞做媒的架势,感到莫名好笑。 真以为他是因为失恋了,想不开才玩失踪的啊--- “你们省省心,没女友,莫非我就活不下去了?还有一件事得严肃申明,我和李摘霞是朋友关系,无比纯洁的友谊。”叶煌说完,就拉着他们进入自己的房间,客厅里闲杂的人太多,不好说话。 这时他想到了,应该给李摘霞打一个电话来着,毕竟她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叶煌在家里的房间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腑俱全,除了必备的日常用品,还有一架老式钢琴和小小的书架,墙上门上,都贴着当红明星的海报。 接着他就后悔把他们带进他的房间里来,文艺骚年一屁股就坐在了钢琴前,发羊癫疯似的来回敲打琴键,声声刺耳。王江平盯着明星海报,目露痴迷,还伸出咸猪手摸来摸去,那可是他昔日的女神,如果是以前,绝对一脚将之踢飞,剁了那咸猪手,打得他妈都不认识。最后的钱洁莉就更可恶了,在他床铺上下、柜子里,翻什么翻,以为他会藏着不宜见人的东西吗?就算有,哪能让人轻易找到,别瞧不起他了。 总之,叶煌不和他们一般见识,大刀金马地坐在椅子上,保持风轻云淡的神情。 不一会儿,他们玩够了就将目光纷纷朝向了他。 “这钢琴是旧了点儿,音质倒是动听,尤其在我高集的手下,焕发出全新的生命,奏响美妙的乐曲,陶醉,陶醉。” “李芊玉,我的女神,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厌,这张海报美呆了,为什么我没有,为什么啊。” “奇了怪了,严重怀疑你是不是那方面有问题,周忻鱼才和你分手的······” 叶煌明白他们的言外之意,一个想要夸奖,一个想要他珍藏的李芊玉女神海报,还有一个就是肆无忌惮的挑衅!他怒了,男人有些东西可以忍,有些东西不能忍。 他起身,走向嚣张跋扈的钱洁莉同学,步步威逼,目光极富有侵略性,“你怀疑我哪方面有问题?班长大人。可否说明白点儿,我不是很清楚你的话呢。” 砰~,钱洁莉被他的眼神瞧得起鸡皮疙瘩,往后退,不想栽到了他的床上。而叶煌得势不饶人,张开双手扑了过去,气势汹汹压下。 就在此时,门‘铿’~地打开,手里端着一碗汤圆的钱晴,把自家儿子扑倒少女之事纳入眼底。 “哇!精彩精彩。”“火爆、火爆--”身后王江平、高集两个人拍手鼓掌,看热闹,深得损友之道,教人恨得牙痒痒。 钱晴明显愣了一下,但迅速恢复平常,就像没看到这事一样,面露慈爱的微笑道:“你们出来吃汤圆。”说完她就转身出去,空着的那只手还顺势关上了门。 叶煌无奈,而钱洁莉爬起来,羞恼地踢了他一脚。她也没放过幸灾乐祸的两人,满屋追打,直到气消为止。玩闹归玩闹,他们还是大大方方出去了,吃完汤圆,三人就对叶煌的父母道谢离开。 在门口,叶煌送他们。 “考上了帝都艺校,叶煌,凭你这相貌条件,表演素质,懂得数种乐器,还一口好嗓子,很快就能成为明星吧。到时候可要给我们签签名什么的,合影也不能少,你越是出名,它们的价值就越高,以后我们有显摆的资本了。” “千万不要功成名就,就忘了我们这群难兄难弟,小心正义的铁拳!” “帝都艺校美女多,你可悠着点……唉唉~,你们去帝都的去帝都,去魔都的去魔都,我们只能留在锦城读大学,人比人气死人啦,听说帝都高富帅云集来着--” 第七章 月神降临 “好了好了,你们积点口德,哪有那么容易成的明星。还有钱洁莉,脸皮真心不要那么厚实,到底是谁恋家,不想跑远而志愿报的锦城大学?你丫的全校前五,考的分数比我都高。” 没听他们没营养的嘀咕不停,叶煌挥挥手,表示你们哪边凉快哪边去,就转身关上门,这个家回到了只有三个人的时候。 父亲抱着文案在写写画画,眉头皱着,大概是在忙工作上的事情。母亲收拾碗筷,正要拿进厨房清洗。 他尽孝道,从今天做起…… “妈,我来洗碗,拖地也让我来做,你坐下歇歇。” “爸你累不累,我给你揉揉肩。妈,我也给你揉肩捶腿。不是我胡说,这次在外流浪两个月可不是纯属浪费时间,学到了不少东西,有一名老先生教会了我人体百穴,奇经八脉,活筋舒血之法。我来给你们试试,看看效果如何,你们才四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多注意休息啊。” 叶煌寻个名头,开始给他们调理身体,顺便检查了一下,他们是否有修行仙道的可能。结果令人遗憾,父母皆没有灵根,亦绝难踏入仙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在那仙魔共存的世界,也是十里挑一的人才有灵根,这里,恐怕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再者灵根分好坏,差的灵根比没有灵根强不了多少。 总而言之,没有灵根基本意味着与仙道无缘,因为除此之外,只有以武入道这条路可走了。而以武入道何其艰难,他这个过来人无比清楚。 他绝了让父母踏入仙道的念头,退而求其次,保证他们长命百岁,余生幸福安康即可。仙道断轮回,稍有不慎就灰飞烟灭,平平凡凡活在轮回当中,受到庇护,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给父母调理身体,花了半个多小时,主要是使他们的肌体恢复活力,弥补缺失的元气,和消除常年劳累所形成的暗疾。这过程是徐徐渐进的,在飞机上,趁着他们小憩就调理了些许疲劳方面的,现在是深层次的调养,过些时日他们约莫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年轻,精力充沛。 天黑了下来,叶煌洗了个澡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整理三个损友留下的烂摊子。整理完后,他拿起在魔都临时买来用的手机,翻开电话本里的号码,寻找熟悉的名字打电话。 “喂,是摘霞吗?我是叶煌,今天回锦城了,所以想起给你打个电话。应该不迟,学霸妹子,肯定还没睡吧。”靠着椅子,他脑海里浮现那站在十几米高的教学楼顶层天台,张开手拥抱夏风的少女。 尴尬的是他当时以为她要跳下去,扑过去抱住了她的腿,将之拖了下来,两人后仰,摔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画面那叫惨······或者她那时是真的想跳下去,变成一团碎肉。 对面的反应迟钝,好一会儿才说:“还没睡,我知道你回来了,今天钱班长在群里发了关于你的消息,还有照片,没事就好。” “再过些天,我就要去帝都艺校报名了,你考上了帝都学府,也要去帝都,到时候我们一起走。” “嗯。” “那到时候联系,晚安。” “晚安。” 通话很简短,前前后后只有两分钟,叶煌挂了电话,偏过头看到了李芊玉的海报。 李芊玉,199*年10月27日出生于帝都朝阳,是李氏电器集团的大小姐。 血型:B型 身高:168cm 体重:49kg 职业:歌手、运动员、演员 就读学校:帝都艺校 她曾是他供奉的全能女神,十二岁就获得了国家400米级游泳冠军,之后陆陆续续捞了少年组格斗金奖、花样滑冰世界银奖等等,十四岁以首张音乐专辑《月神降临》出道,迅速火遍了大江南北,十六岁参演国产大片《灵越族》,饰演集美貌与才智于一身的灵越公主,凭借过人气质和魄力,将灵越公主演得无比无比传神,奠定了国民女神的地位,更是时常被人称为公主殿下。 如今李芊玉二十岁未到,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了不小的影响力。老实说他把报考志愿填上帝都艺校,有不小的分量来自于她,想有一个叫李芊玉的学姐。 “作为粉丝,我应该收藏有她的专辑,没错的话,在······这里。”叶煌从书架下的柜子里,找出了几张CD,将其中名为《月神降临》的那张拿出来,放入电脑播放。 首先是古典琴音钻入人的脑海,然后是一轮浩大的圆月升起,映入人的瞳孔,为背对的姿态,少女捧着七弦古琴出现。 他没有继续看,而是走到那架老式钢琴面前坐下,双手放在琴键上。他要以钢琴,和李芊玉的七弦古琴,对比看看,如何将月神降临演绎得更胜一筹。这很有意思,毕竟他真正擅长的是七弦古琴,多次白衣古琴,在那仙魔世界大刷存在感,提升逼格。 钢琴,他可就陌生了,只是隐隐知晓如何奏响它,形成乐曲而已,从未精通过。 “落日最后的余晖,迎接月神降临 霞光上,深邃黑云跨越连绵山脉的彼端,凝望远方 风轻轻吹拂 衣裙飞扬,银白的光,彷佛月神曼舞,让尘世间嗅到纯美芬芳······ 月光洒落,万家灯火寻谁家” 一首歌五六分钟,叶煌跟着吟唱,修长的手指律动,从开始到结尾发生了三处错误,完全跟不上李芊玉。他高看自己了,钢琴这东西,还是要多多练习,想随意试一试就超过别人千辛万苦的演绎,难免过于自负。 “这次算输给你了,下次到帝都艺校,当面和你比。”他看向了电脑屏幕当中的少女,洒脱一笑,紧接着关电脑、关灯。 已到晚上九点,灯亮着,以免引得父母关注担心,早些睡的好,不睡也可以躺着,想想过去和未来,或者当下。 似乎在遥远之地,有一缕视线在窥探。 总觉得他能回到这来,身后定然有人能跟着前来,希望不是麻烦的家伙。 五岳华山之巅,雷电交加,无尽的光耀下,出现了一名抱着只肥壮黑兔的白发女子,身后有月桂树的虚影。 她风华绝代,遗世而独立,将怀里的肥壮黑兔提起,抛下悬崖:“快去,给本宫找到他。” 那黑兔飞速下坠,却稳稳当当落在地面,撒腿就向远方跑去。 时间如梭,转眼就过了七八天,叶煌收拾行装,已经订购好两张前往帝都的火车票,是他和李摘霞的。 第八章 文静少女多轻狂 锦城火车东站,提着旅行箱的行人到处都是,大家三五一群各忙着各的。其中,多的是送别者,少的是离开者。 “到帝都凡事要谨小慎微,切莫惹是生非,也别委屈了自己,这次回来你懂事了不少,做爸爸的我也放心,总之父母望你成材,更重要的是希望你平安健康,快快乐乐。” “儿子,听你爸的话,好好照顾你自己,生活别太节约,钱该怎么用就怎么用,我和你爸这辈子挣的钱,不给你用,给谁用?” “嗯,我知道了。”叶煌提着行李箱,背着吉他,在站口对父母挥手道别,“爸妈你们回去吧,我这会儿进去了,你们也好好好照顾你们自己,寒假见。” 他留给他们最灿烂的笑容,然后就转身挤入了人潮。 站门外,叶文济和钱晴肩靠着肩,看着自己的儿子消失在人海里,也转过了身去,手牵着手往回走。他们二十年的老夫老妻了,感情一直很好,过往再苦再累,都相互扶持着走到了今天。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没有打车,最近的精神状态不错,心情好,想趁着这机会散散步,找到年轻时候的感觉。 叶文济牵着妻子的手,走到一棵阴凉的大树下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说道:“老婆啊,你说我们的儿子是不是变化太大了?虽说人遭逢大劫大难,难免会有大的变化,可他给我的感觉,除了一张脸和记得以前的事,其它方面简直完全不同,而且头发也长得太长,艺校生,长发可以理解,我儿子长发也挺帅的,演古装剧,换身衣服,拿一把折扇,立马成为浊世佳公子,倒是遗传了我良好的基因。” 他说着就洋洋自得了起来,惹得妻子白眼。 “你别臭美了,老叶,儿子像妈,跟你还不丑死。唉,就是因为我儿子长得太帅,过早和其它女孩子牵扯太深,幸亏都是好女孩。对了,等会儿回去,我要给儿子打个电话,叫他在帝都,不能再随便招惹女孩子,帝都的女孩,满大街都是刁蛮任性的大小姐,可不比我们锦城的姑娘单纯。”钱晴的脑海当中出现一些肥皂剧里的狗血剧情,心地善良的男主人公被恶毒的千金大小姐玩弄折磨,欺骗感情,朝三暮四,各种刁难,顿时心生紧张,决定等会儿在电话上好好叮嘱一番,莫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吃亏。 看剧三十几年,她有的是办法对付那些恶毒大小姐,已想好怎样传授给叶煌,归纳总结几大篇,用邮件发过去。 二十年的夫妻关系,叶文济一眼就能看出钱晴在胡思乱想什么,苦笑着拉了拉她的肩膀,提醒道:“走题了呀我们,不是说儿子性格内在的变化吗?怎么谈起这些了。我说我们儿子这些天的表现,很分生,家务活几乎全部包揽,外面的事也抢着做,在还债似的,搞得我不习惯。” “你这么说,是儿子做家务、帮忙还不好了?这些日子,儿子听话懂事了,我都年轻了好几岁,看,皮肤更显光泽,眼角的黑眼圈和鱼尾纹都没了,并且你的白头发也少了许多。” “哈哈,就当儿子长大了吧,我烦恼什么……” 叶文济大笑,拉着钱晴的手继续往前走,而钱晴挣脱了他的手,独自一人跑到前方去,然后转过身,叫他来追她。 这种游戏,他们至少有十年没有玩过了,两个人你追我赶,半个小时都不累。 另一头,叶煌拿着车票,拖着行李箱,进入了火车车厢,很快就寻找到自己的应该坐的位置,并瞄到了此次的同行者。 “摘霞,我来了。”他对不远处的文静少女挥手,大步过去。 “叶煌。”文静少女望着走过来的他,张张嘴,声音极小。她穿着素净的白裙子,怀里抱着黑色的双肩包,整个人像过冬的小动物一样缩着身子,长长的黑发遮住了大半边脸。 “无论怎么看,你都那般令人怜爱,好想修一座宫殿,将你金屋藏娇,关在房间里饲养。”叶煌放好行李箱,坐在她对面,露出一口闪亮白牙,极富侵略性,活像霸道总裁公子哥。 对于他这话,文静少女的反应是低下头沉默,喜怒难辨。不过他能看出,她并未反感。 上火车的三分钟后,火车就启动了,浓眉大眼的列车员按照规定通报注意事项。接着,叶煌旁若无人,拿出随身带着的吉他,摆好架势,手指放在弦上,歌手范儿十足。 “当火车来过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开往帝都的火车车厢中,叶煌抱着黑纹吉他,边弹边唱陈老师的金曲之一《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整节车厢都沉浸在他沧桑深情的歌声当中,唯独坐在他对面的文静少女李摘霞,捧着一本厚厚的书,至始至终没有抬起过头。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啦啦啦~,啦啦啦~~” 他对着李摘霞,一次又一次地唱:“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他想试一试,她的忍耐限度在哪里,是否能保持无动于衷的姿态。 正当叶煌唱得正嗨,李摘霞突然站了起来,直接向他这边俯身而下。 她的唇,贴在了他的额头。她的发,滑入了他的颈项。 “正如你所唱: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李摘霞双手搭在他的肩上,眼神对视,平静无波的语调,音量稍微大了些。 “有啊,王江平,钱洁莉,还有高集,他们都对我说过,你非常喜欢我,叫我们干脆凑成一对算了。” 简短的对话未能持续,周围就响起了莫名其妙的巴掌声,和大呼‘在一起’的起哄,一个个鬼哭狼嚎似的,不知哪来的热情,以至于引来了列车员的干涉,被警告这里不是告白的地方。 什么告白?好吧,他的行为的确像是告白,但当事者都明白,这是闹着玩。 “呢,叶煌,我可以做你的情人,直到我死的那天。” 第九章 我们来虐狗 李摘霞在他的耳边轻启薄唇,有温热的气流侵入,尽管这声音很小,但他还是听得相当清楚。 自古文静少女多轻狂,连这话都说得出口,当什么情人,还直到死的那天,是何等的开放大胆!明明是个怎么看怎么柔弱清纯的女孩子,难道正应了那句外表冰清玉洁,内心骚动狂野? 说完那句话,李摘霞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再度捧着书,慢慢地翻看,好似方才所为之事无足轻重。 叶煌自然不会以为,这个事事认真的学霸只是胡言乱语而已,既然她说了出来,就大半代表她心里是如此想的,况且她的身体绷紧着,捧书的手在轻微抖动,表露出其内心的不平静,似乎在焦虑地等待他的回应。 正值午后,火车在开阔地带行驶,有阳光透过玻璃,映照进来,洒在少女的黑发与脸颊之上,游离着金色光晕。叶煌见过的美女不知有多少,风华绝代的就有月仙子、七仙女、琉璃境之主,以及维菲女神、第三序列战天使薇奈,还有魔后绝城百音、东篱馆主夜不寐、十强战将龙妃华等等,看好的虽多,但看着舒服的没几个,反倒是眼前之人显得亲切。 左手撑着头,懒散地欣赏眼前的美景,他右手拿出了包里的通讯工具,随即发了条短信出去。对面,立刻就有了响动,李摘霞全身一震,书差些掉下来,回神后,左右环顾,这才拿起放在旁边背包下的小巧手机。 她打开手机,看到了来自叶煌的短信,只见上面写着:“直到你死的那天,你肯定已经很丑了,我才不要。” 看完这条短信,她抬头,黑发从其雪白的侧脸散开,幽冷的眸子注视对面少年似笑非笑的表情,怔了会儿,紧接着用双手打字,两根大拇指在手机屏幕上跃动。 很快,叶煌手中的手机也响了,打开短信息,发现一行字:“那就在我还漂亮的时候为止,我身上有你喜欢的东西,你都可以拿去,只要你喜欢。” “好,到帝都后,我们直接去宾馆。”他打了这些字,点击发送,然后就放下手机。 李摘霞接下来的反应,是对他点了点头,眸光坚定而又认真。 此时此刻,叶煌摁了摁自己的眉心,强忍着笑意,心道:你果然很有意思啊,摘霞,不愧是我认可的友人之一,与众不同,傻得可爱。 到帝都的路程还有十几个小时,他又选了自己喜欢的一首歌,进行弹唱,这也有周围人的请求。此车厢之内,他俨然成为了明星,被多个摄像头对着,拥有十几二十个粉丝,是不错的开始。 他依旧对着李摘霞,好似温柔多情: “一直陪伴我身边,应与你一起完成的事情,就这么无疾而终 岁月变化,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一起散步到街角的人,不是你 只要想到对我说着我爱你的人,也不是你,我就没办法好好的露出笑颜…… 就算和新的恋人拥抱亲吻时 还是再一次回想起你 如果是你的话,如果是你的话,现在会在这里吗 如果是你的话,如果是你的话,会有多好 如果是你的话,如果是你的话,我会有多幸福 无可救药,这一切充斥着我的脑海……” 这一首歌曲版本众多,通常是女歌手来演唱,少有男歌手能驾驭,起初是以轻快旋律展开,渐渐夹杂思念哀伤之情,到后面几乎是倾诉,近乎于朝着对方呐喊的方式,将感情不顾一切地传达。 叶煌的技巧是够了的,但这首歌对他而言绝对是挑战,毕竟没有足够的情感作为支撑,唱不出这首歌的灵魂。 不知为何,唱着唱着,他脑海里出现曾经意气用事,扛着一杆龙纹银枪,前去仙门大派抢亲的画面。 他不是多么在意她的,之所以拼了命去抢亲,仅是因为她希望他去而已。恰逢那段时间,他刚好爱上作死的刺激感,越惊险越愉悦,越濒临死亡,越痛快淋漓。后来,他带着她大杀四方,生死相依,倒是真的生出了几分感情,最终却没能持续下去。 她为了他能活命,屈服了,独自向她那威名赫赫的神将父亲请罪,遂遁入苦界空门,以洗刷家族耻辱。他没有感动,有的仅是愤怒,生死境地打出名头,千锤百炼出绝强之力,还未来得及大发神威,就被身后的人给卖了,他们之间是怎样的不信任所驱使。 顾念旧情,他没狠下心将她的家族剿灭,却也任由她遁入苦界空门,洗去三千烦恼丝。 如今唱着这首歌,想象着她出嫁前的心情,过往相处的种种,忽然发觉自己对她的恼怒有些不可理喻。不过嘛,不可理喻就对了,好歹他是个堕魔者,以寻常的眼光来看待他这个人,从根本出发点就已经错误。 “应与你一起完成的事情,就这么无疾而终 岁月变化,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一起散步到街角的人,不是你 只要想到对我说着我爱你的人,也不是你,我就没办法好好的露出笑颜……”叶煌唱到这里,声音变得很空乏,音调的起伏极小,犹如喃喃地与虚幻的人影对话。 “如果是你的话,如果是你的话,会有多好 如果是你的话,如果是你的话,我会有多幸福 无可救药,这一切充斥着我的脑海……”他决定了,等这边的尘缘了结,回到那边,一定会找到她,当面骂她几句,扯她的小辫子。 哦,她现在是尼姑,没有头发,那也没有小辫子了,就换成敲她的光头!叶煌臆想着自己敲她光头的情景,不禁笑了,刹那间,一首曲子全毁。 “这样一首歌,你都能唱笑,老大,我服。” “我都听得眼睛酸酸的了,怀念逝去的青春,感伤错过的那个人,关键时刻,你偏偏笑了,亮瞎狗眼,好嘲讽。” “你们懂什么,这叫境界,能融于歌,亦能超脱于歌,没有一定的水准,谁能唱得这么深情,还能笑得如此阳光灿烂?” “嗯嗯,兄台说的有道理,小弟我服气。喂,那边的小哥,再来一首,我们要听甜蜜欢快的,你对面是你的女朋友吧,一起唱,虐一虐在场的单身狗。现在的单身狗就是叫得欢,还满口的大道理。” “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整节车厢吵吵闹闹,几个奇葩纠成一团,列车员又不知从哪个角落冒了出来,严重警告叶煌,这里不是他开演唱会的地方,开演唱会要去体育馆,或者露天台,最、最重要的是,不要忘记到时候给他们这些一年到头‘含辛茹苦’的列车员温暖送门票。 叶煌觉得这列车员不是来维持秩序的,而是来刷存在感的。于是他无视掉列车员,向李摘霞伸出手,“来,我们来虐狗。” 第十章 两人宾馆行 少年向少女伸手,少女犹豫几个呼吸的时间,于是将自己的手递给了他,之后两人靠在一起。他们合唱了一首许多年前的经典情歌,从‘我听见你的声音’开始,唱到‘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起初几句不协调,后面慢慢找到了默契,水乳交融,不着痕迹。 “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这样爱你~”李摘霞的声音给人清凉的感觉,夏日里,听着这声音,燥热都会消减大半。 两人的歌声和在一处,虐单身狗虐得很愉快,即使他们同样是单身狗,狼狈垂头满地走。 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轻松,他觉得自己的心理年纪回到了十七岁,永远的十七岁,忘掉过往沧桑流年,阳光,青春,帅气,朝气蓬勃,具有一切美好的因子。 呃,装嫩装过头了,这叫作恬不知耻。 “摘霞,只需快乐开心就好,我会帮你。”角色调换,这次是叶煌搂着她的肩,在她的耳边轻声诉说。 相比李摘霞的惊人之言,他显得较为含蓄。没办法,谁叫他本就是个含蓄的人来着? 在火车上度过的时间,很快,也很慢,第二天清晨到达了目的地。他昨天前几个小时很闹腾,后面则是安安静静坐着,有时看看对面的少女,有时望望窗外,心静如水,无波无澜。 下车出站,与同车厢里的人告别,他背着黑纹吉他,提着行李箱,行李箱不只是一个,还有另一个较小的。作为身强力壮的男生,没理由不帮助柔弱的女生拿东西。 李摘霞背着双肩包,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在人潮中缓缓前行。 他们是提前来的,帝都艺校还得三天才会对新生开校门,而帝都学府也要明天,所以他们首先要找个地方住下。 “走,我们去开房。”出了站门,叶煌一脸爽朗地对李摘霞眨了下眼,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模样,想见识对方不同寻常的表情。 而她‘嗯’了一声,无太多情绪的展露,似乎他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毫无主见。 外在表现这样,实际却并非如此,叶煌明白,她是一个相当固执的人,认定了某件事,撞死不回头,大概就是这个特殊的个性,才使得他们成为了朋友。 夏日最不缺的就是阳光,金灿灿的光辉铺洒着大地,无处不在的辉煌,恰好帝都就是千年辉煌之地,两人在光辉的大道上渐行渐远。 帝都,他是第一次来,李摘霞应该不是第一次,没有看地图,对各个街道小巷都有所了解。在她的引导下,不到半个小时就找到了一家价格公道,环境尚可的宾馆。 “双人套房,我和她。”进入宾馆,叶煌对前台的服务员指了指自己和身后的文静少女,随即拿出刚补办好的身份证和六百块钱,放在柜台上。 前台服务员为四十余岁的女子,身材微微发福,已显示出老态。她别有意味地瞧了他们一眼,没问什么,收钱、刷身份证,不一会儿就给了两人房卡,最后指向里面的一个大致位置。 叶煌和李摘霞一前一后,朝着那方向,按照房卡上标注的号码,便去寻找他们的房间了,近两分钟才寻到。 刷房卡,打开门,环顾一周,他们要住的房间有四十来平米,布置算不得多奢华,但同样不差,花呀、风铃之类的,倒是有些情调。 “你先去洗个澡,我等你出来,明天你就要去帝都学府报名,今天的事情得快些完成。”进去后,放好行李,叶煌朝着正弯腰换鞋的摘霞,给出一个手势,眼神示意浴室那边,颇有催促的意思,而他自己则随意找地方坐下,显得悠闲自若。 突然他神情一凝,视线定格在上方墙纸隐蔽的角落,因为感觉到有人在窥探。 此时,李摘霞换好鞋,精致的脚丫挎着人字拖,准备去浴室。 “等一下。”叶煌叫道。接着‘咔’的一声,那墙纸隐蔽的角落,好似有什么东西碎掉了,有几缕电花闪耀,和着焦臭味。 这刻他满脸的不爽,起身,赶在女孩前面,进入浴室看了几眼,没发现不应存在的东西,就转身出来,对神色疑惑的女孩说:“现在你可以进去洗澡了,别耽搁时间。” 李摘霞虽然迷惑,但听他这么说,也就没有追问什么,只是微微颔首,静若处子地进浴室洗澡。她已决定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交给他了,其余的尽皆相信又何妨? 再者,她和他相处,有来自内心深处的安宁祥和,这让她非常喜欢,甚至痴迷。 待到女孩去洗澡后,叶煌凭空拿出了几颗颜色各异的珠子,随便向周围抛出,而这些珠子撞在墙上就消失在墙里,落在地板上,就消失在地板里,碰到家具、用具同样如此,十分怪异,并且有特殊的氛围发酵,犹如时空停滞那般。 这只是错觉,时空并未停滞,不过处于这方空间的事物,蒙上了一层被束缚的阴影。 目前之事,他舍下本钱,刚才丢出的几颗珠子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七颗狂兽珠,引动本源锐气,在宿主不抵抗的状态下,勉强撕开那层伪装,撕开后就得以十七把仙剑献祭成阵,将之固化,流逝了可就得不偿失。固化后还得强化,涸泽而渔,稍微聪明点儿的人都不会做,况且身为友人,谁不知道我叶煌纵横天地几百年,最讲义气了?百滴神兽精血,九枚玄天灵韵石是要的。” “摘霞,你是何其的幸运,又是何其的不幸。幸运的是身寄这等遭天妒的奇物,不幸的是存在这仙道没落的世界,如果没遇到我这样的好人,能活过二十岁都得日日夜夜焚香祈福。” “我虽不是大好人,大多时候坏得心肺皆黑,可对朋友还是好的。既然已说过,我会帮你,就一定会帮你。” 叶煌自得其乐,心里盘算着。 不久,李摘霞身上仅系着浴巾走出来,头发擦过,但依旧湿漉漉的,露在外面的锁骨与小臂,沾着点点水珠,雪白光滑得惊人,将少女的青春美好展现得尽善尽美。 第十一章 混沌奇物 如果叶煌没有那多出的四百年经历,见此场景,铁定鼻血长流。可现在,看几眼就看几眼,只觉得少女的玉体赏心悦目,绝不会因此而失态。 “摘霞,你体内有一件宝物,我想拿走它大半部分,作为回报,会给你健康的身体,和超脱生老病死的可能。” 人来了,他就动手,九个拳头大的奇特石块浮在半空,灵韵道痕波动蔓延。 “不会痛,亦不会造成损坏,这九枚玄天灵韵石,和神兽精血,能弥补缺陷。”叶煌手里拿着似碗非碗,密布奇妙花纹的器具,对着刚出来的李摘霞走过去,当面说了这些话。他要用上的东西已准备妥当,接下来便是对当事者展开行动,而即将做的事无隐瞒的必要,所以直接说了出来。 结果,他高估了对方的理解能力。 “你会玩魔术?”李摘霞表露出惊讶,长长的睫毛眨了眨,头一偏,湿漉漉的黑发滑过雪白的脖子,竟有几分好奇心起的童真萌态。 谁说学霸理解能力强的?他无奈点头:“好吧,我也懒得给你解释,你就当我给你表演魔术,乖乖听我的话,合作就行。来,躺在这里,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想,放松,全身心交给我。先前让你洗澡就是为了身心澄明,放空自己,达到最佳状态,减少不必要的损耗。” “怎么还不闭上眼睛呐,好奇心莫这么重,要看魔术,等事情完后,想看什么就给你表演什么。” “对,就这样,也不准睡了哦,感受自己的身体,沉入自己身体的最深处。” 叶煌下达一个个指令,很快将少女摆成了睡美人的姿态,这个时刻,整个房间亮起了各异的光线,迷离绚丽,又是那种特殊的氛围,时空停滞般的错觉,并强化了数十倍,全是由于之前他抛出去的狂兽珠。 狂兽珠是那些珠子简化的称呼,全名为煞血狂兽珠,乃血脉神异的凶兽凝聚全副血肉精魄所形成,可作强大的攻伐手段。 煞血狂兽珠,是修士界相当珍贵的物品,材料难得不说,最次也得地仙境界的练器大师方能炼制,时常作为仙门大派弟子、大势力少爷公子的底牌保命符来使用。而且煞血狂兽珠也分三六九等,他手中的无疑是上等货色,活祭了天仙层次的凶兽,并命令一位天仙境界的练器大师精心炼制而成,用之巧妙结合战法,足以击杀太乙仙。 如果没此方天地的压制,他用不上这东西,但现在还非用不可。 “开始了。”他说了声,然后抬起手,周围所有的光线聚集在他的手上,散发惊心动魄的锐气。 若不是相当克制,方圆百丈之地,绝对会化为泥沙粉末。 噌噌噌噌~~~ 自叶煌后背钻出,由仙道本源演化而成十七柄漆黑的仙剑,或言之魔剑更为恰当,围绕着他和摘霞,全面构成阵图封锁,丁点气息都不外露。 “开!”他俯身而下,那手朝少女的上腹伸出,顿时有黑白之光纠缠涌出。 传言天地本混沌,万物皆不显,有一束白光绽放,伴随一缕黑光如影随形。黑白交错,演化迁变,遂聚混沌之气,成星辰宇宙。可以这么说,世间天地万物,芸芸众生,无一不是混沌的产物,而混沌之气有高低之分,究竟如何划分,至今仍旧没有定论,但有的人生来不凡,有的人却无比平庸。 叶煌起初是平庸的,没有灵根不说,连学武都是幸亏遇到福地洞天之灵粹仙泉,于是从脚趾开始,狠心用石斧砸碎自己身体大半骨骼,满身是血地滚进去浸泡,坚持了八天八夜的钻心刺骨之痛,这才得以脱胎换骨,感应到气源,找到以武入道的微弱可能。后来他更是水里来火里去,刀山血海翻滚,恰逢几次奇遇,如此艰难踏入仙道,开启了传奇式的征途。 而李摘霞体内有极不平凡的东西,以致灵根都是最顶尖的,若非遭天妒,此界灵气匮乏,奇物自我封存,不得显现,即使不修炼也能练气筑基,而不是落得短命的征兆。昨天在火车上,当她贴近他的时候就已发现,他的仙道本源在渴望,渴望着吞噬这个无害的少女。 在她体内的混沌之气为何种高度,所铸成的体质器物归属哪一行列?据说九玄天有一神子是玄阳圣体,天生玄阳相伴,神光环绕,天赋绝伦,十四岁百层筑基,十六岁结风火龙纹金丹,二十岁就已开辟仙道本源,其后仅用五年的时间于本源实化出第一柄玄阳剑,同代难有出其左右者,都快比得上他中后期的狂飙突进了。 摘霞体内的奇物,比之混沌玄阳若何? 堕入魔道之后,叶煌就做过夺人仙基的事,自创万化经,专门找那些天之骄子下手,提升自己的仙道资质,强化仙道本源。他能在魔界混得风生水起,稳坐魔尊之位,这档子事功不可没。而用别人的来弥补自己的,终归难以圆满,他修行的仙道有缺陷,强则强,弱点却十分致命。 事到如今无法回头,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就用她体内的混沌奇物,巩固本源,让自己更强大些吧。 “先天的优势,可是羡慕死人了,假如我有这等天资,早就突破天际,称霸万界。”叶煌自嘲式地嘀咕几句,伸进去的手往外拖,阻力非同寻常,并有苍茫洪荒的气息迎面扑来。 这是什么?青铜钟---他盯着呈现在自己眼前的虚影,确信自己是真的撞见宝了,难怪天妒不容,奇物自封,任由显现的话,会弄出大阵仗,何况这等混沌奇物让他联想到东皇钟,传说当中远古妖皇的伴生混沌至宝。 混沌至宝独一无二,东皇钟应当镇压在妖庭,不可能出现在此界,也不可能寄身于一介凡人少女的体内,所以这至多是‘一朵相似的花’。毕竟此界亦有东皇钟的记载,出现相似的产物,再正常不过。他已在那仙魔共存的世界,见识太多原本神话当中的事物。 只有一个解释,两界曾经相通,或许到现在都有联系也说不定。 “到我嘴里来。”叶煌张嘴,那钟影化作一缕缕沉重的混沌之气,被吸入体内,首次就吞掉了大半,温养在他的仙道本源之中。 他单是取其形表,汲其所生长,未夺其根源,因为非伴生之物,全部夺走也成效有限。 就在此刻,半空漂浮着的九枚玄天灵韵石落下,那装有神兽精血的器具飞出一条条殷红的小蛇,玄天灵韵石和神兽精血全部钻入李摘霞体内,追寻那元气大损的混沌奇物,作为其食粮,亦慢慢恢复改善宿主的体质。 “淬体练气,百炼筑基,你太幸福了,有我这样的大高手帮忙,能省多少麻烦,这灵根几乎遍布全身,修炼事半功倍,仙门大派都会抢着收你为真传弟子。” “不过路该怎么走,还得看你自己,我只给出一条路,供你选择罢了,谁知道你真正想要的为何物?” 第十二章 坦诚相见 雪白,柔软,因为房间开着空调,空气微凉,感觉宜人舒适。 两人躺在了一块儿。 外面太阳已经渐渐西落,叶煌等待少女从昏迷当中苏醒过来,完成为之调整多年被伴生之物影响拖累的身体后,顺便以手指在其腹部划了几道肉眼不可辨别的痕迹,留下他的专属烙印。 他一直以侧卧的姿态,感受仙道本源里其混沌之气的特质,同时注视着她,直到那双眼睛睁开。 “你差不多该知道,这不是魔术可以解释的事了吧。告诉我,你的答案,是想平淡无奇的度过这一生,还是精彩些,踏入你所不知的世界?” “······” “小霞霞,你这古怪的眼神盯得人心慌,不告诉我,我来都告诉你行不行?你的嘴紧,倒不怕你说出去,其实说出去也不要紧。那对你们而言是两个月前的事情,对我而言足足有四百年……” 李摘霞苏醒后,同样朝向他这边侧身,在她纯净安宁的眼神当中,他少有保留地分享自己的非凡经历。 人和人是不同的,与其他熟人,他下意识回避自身的特殊,平凡相待。在她面前,则怎么都无所谓了,全说了又何妨?权当是讲故事,活跃氛围。 “杨戬,算我半个授业恩师,当然更是生死相见的对手,不是我妄自菲薄,至今都没信心击败他,仙界战神的名头可不是白给的……我给你说啊,那头肥猪特么悲剧,被腹黑的女人坑到死,其实他也是个人物,天蓬元帅,执掌十万水军,千百年来横扫了多少妖魔鬼怪,比之杨戬亦不逞多让。自古英雄最难过的就是美人关,天蓬就是其中典型。不晓得是不是因为那女人太腹黑,她抱着的兔子,同样黑得不像话。广寒月仙子,洁白无垢的玉兔呢?传说归传说,真相往往令人唏嘘捧腹……” 盘着腿坐起,叶煌讲得正起劲,李摘霞眨眨眼,却道:“你说过,等事后要给我表演魔术,我想看什么,就给我表演什么。” 他问:“你想看什么?” 她回应:“你给我表演什么,我就看什么。” “喂摘霞,你这样说,究竟要表达何种意思?嗯……好吧,就随便显露几手,给你瞧瞧,免得你认为我说话不算数。”叶煌敷衍了事,直接动用幻术,反正这个观众水准低,看不破。 李摘霞是个内敛的人,无论何种事,都埋藏在心底,默默消化,或默默腐烂。对和她躺在一处的少年,她无条件地相信,这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共同抉择,哪怕真的很匪夷所思。 她静静地欣赏表演,满屋盛开的梦幻之花,七彩凤凰般的鸟类栖息花间,一道道流光溢彩,一个个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异物种出现眼前,从没有看过如此精彩纷呈的‘魔术表演’,不觉间入了迷,为此而神魂颠倒,沉醉不已。 由于太久,她都快忘了,自己上一次如此开心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活着不全是坏事,她遇上了他,即使他改变了许多,难以看透,感觉有无法言喻,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他是真心关心她的,认可她为友人。并且,他再次拯救了她,自己身体的改变十分明晰,不再那般困顿,好似被解开了枷锁,无比的轻松自在。 夜晚来临,整个房间只有少女空灵悦耳的声音: “呢,叶煌,你说的一切,我都相信,真的、真的,很令人无法想象,不是你口中的神仙妖魔,神话现实的交汇,而是两个月与四百年的差距。其实我也有些不同的事,嗯,就得从我幼时说起了。” “我来过帝都,你看出来了吧,我对这里非常熟悉。不仅是来过,我自小就生活在这儿的大家族里,曾一度被看重,就像你提过的修士,锻体、练气、筑基、金丹······他们最初说我天赋很好,结果验证下来却是缺陷品。十岁以后才搬到锦城,之所以搬到锦城,是当时我的父母死掉了,我害怕,因此才逃跑的,现在想想太多疑,他们要杀我,我早就活不成了,哪里还会给我生活费,请人照顾我。长大了,知道父母怎样的付出,自己身体的病症只能等死,我也不怕了,于是回来,或许有机会拿回我父母的东西,不白费他们的心血……” “对了叶煌,你的女神李芊玉,可是我的堂姐喔,签名照我可以帮你拿到。” 以往寡言的文静少女,今晚分外话多,对叶煌说起了过往的种种。他自然是清楚了她的遭遇,大概是大家族的子弟,天才变废材,父母双亡,而饱受身心摧残,遂逃离伤心地,还得知自己活不了几年,父母的死亡全是因为自己。没有未来,心生绝望,她恐怕连早死早超生的心理都有,自暴自弃之下,才发生了在火车上的惊人之言。 如今她归来帝都,遇到他这个金灿灿的‘老爷爷’,是要腾飞逆袭的节奏,按照一贯的套路,少不了装逼打脸,‘恐怖如斯’的爽点。 “李芊玉是你的堂姐,你现在告诉我,签名照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我了,我要她的私房照,嘿嘿,你懂的。”叶煌说。 李摘霞惊诧道:“你不是很厉害吗?那仙魔世界,仙子圣女,公主女皇,精灵族天使,个个风华倾城,容貌绝世,你挥挥手,还不要多少有多少,我堂姐是漂亮,理应与她们尚有差距。” “小霞霞,这你可不懂了,情怀知否?最初的心动,最初的痴迷,最初的崇拜,远不是比谁长得好看而已。以现在我的能力,动动手指,分分钟钟将一个丑女,变成祸国殃民的大美人,光是外表,有何用处?我早就脱离了低级趣味,品位很高的。” “我符合你的品位吗?” 两人已经靠得相当近了,而李摘霞进一步向他这边移动身子,浴巾都已松散,全身半遮半掩。 她表达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追求他,即使她明白自己的举动值得鄙视。 “如果你不符合我的品位,我会和你在一起,说这么多话……”叶煌拥之入怀,以下颚抵在她的头顶说:“你是想平平静静,安全无忧地度过一生,还是跟着我风风雨雨,面临数都数不过来的危险境地-” “我想跟你走。” 听到李摘霞的肯定回答,叶煌一笑,“其实你想不想都一样,你身上已被我留下了烙印,你就是我的人了,哪有可能抛下你。趁着我还留在这儿,你要做什么就尽快去做,你的未来距此很遥远。” 第十三章 她眼里的太古凶魔 叶煌和摘霞,一聊就聊到了天亮,这个过程当中,他没忘了教她修行仙道方面的事情。她本身天资出众,加上他全心全意的教导,不吝啬资源供给,成长速度惊人,若非顾及承受力有限,一夜之间让其临近筑基亦不在话下。 清晨,他们退房,拖着行李箱走出宾馆,前台服务员大妈的脸色相当恶劣。 “自作孽不可活,惹到我,算你们倒霉。”抬手打一个帅气的响指,叶煌牵着摘霞的手,背对宾馆走远,轻飘飘的话语消散风中。 不多时,身后的宾馆里冒出阵阵火花焦臭,墙壁楼梯出现裂缝,细小的石块泥沙刷刷坠下,所有人惊恐尖叫着往外面跑,没来得及穿衣服,狼狈至极的大有人在,场面极其热闹。 这家宾馆敢安装针孔摄像头进行偷窥,疑虑被发现还做出恐吓的姿态,所以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了。 他又做了件好事,不留姓名。 帝都街道宽阔,两侧挺立着高大桦树、栽种着花草,园艺布置可观。论美化环境,这里比起锦城、魔都好些,就是大多数人太繁忙了,来往车辆行色匆匆,不停看见有人接打电话,面容急切,整体应该和商会大城市魔都差不太远,还是锦城好,骨子里透着一股悠闲劲儿。 “我刚联系了堂姐,她等会儿过来,说邀请我们去吃个饭,报名的事她提前帮我处理好了,到时候直接入住帝都学府就行。”走着走着,李摘霞两手提起行李箱,在前方一个轻快的转身,双肩包和风撩起了她的黑发,洁白的裙角飞扬。之前她可没有这么大的气力,能提起行李箱旋转,而现在如同是提着空荡荡的塑料袋,略微踮脚,就感觉自己像是要乘风飞起。她明白,这是自由的滋味,挣脱束缚后的开心愉悦。 “她是邀请你去吃饭,还是邀请我们一起,可别擅自更改对方的原话。”叶煌没有停下脚步,抬手触碰到女孩耀眼的长发,感受指缝间顺过的丝滑,便从其身旁走过。 摘霞立马跟上,说道:“堂姐她说一起去参加荆门大酒店的欢迎会,没限定我们只有我能去,你不想当面见一见你的女神吗?机会难得,听说她还会现场表演,为参与者献上一首歌。” “嗯,你说动我了,我们走。” 一路上,两人犹如旅游者般,欣赏着帝都的风光,主要是摘霞讲解人文典故,发展历程,学霸的风范显露无疑,而叶煌则是听着,时不时遥望远方,目露兴致。 帝都不愧是帝都,与别处大有不同,许多地方竟然让他都动了一探究竟的心思。 这个世界也有仙道修行者,早在自己被召唤回来时就已知晓,但因灵气匮乏,资源有限,能开辟仙道本源的理应屈指可数才对,地仙恐怕难寻到,然而在地仙都不一定有的世界,却布置有连天仙都能减灭的杀阵,莫非是先古遗藏? 传说中的远古洪荒年代,诸子百家前的神魔人相争之图景,幼时看《封神演义》、《西游记》、《搜神记》等系列神魔小说,如痴如醉,年纪稍长就全部觉得全是假的,后来经历了那些事,反倒得以肯定了一部分属于真实,虽然其它大部分存在虚构成分,比如诸多神魔确有其名,但经历之事差异不小,没有以武王伐纣为中心引发三清佛门大战、没有猴子西天取经,更没有董永与七仙女相恋。 那仙魔世界当中,是有商朝和周朝的,而且皆为大国,修行仙道者无数,而三清佛门是何等庞然大物,它们之间的争夺,商周只是被波及到的极小一处罢了。西天取经也有,为佛门弘扬传法开辟道路的一种方式,但要那凶戾无边的猴子顺从,莫说区区五百年,再压个十万八千年,亦绝无可能,东胜神州最强妖王之一,宁可站着死,怎能跪着生。至于七仙女会爱上一介凡人,笑话就闹得更大了,那妞儿以天界女帝为目标,向来眼高于顶,冷血无情,莫说让她嫁给一个凡人,就算是万界才俊都入不了她的眼。 不知是谁如此恶趣味,编排这些,难道不怕被逮住,接受当事者的汹涌怒火? 叶煌想着,在他和摘霞面前,突然停下了一辆酷炫的银白跑车。 “你是摘霞吧,身体没想象的那么差呀。首先认识一下,我叫李千颜,小时候我们在李家老院子里一块儿玩过,喜欢扛着花洒到处灌水的那个假小子就是我,李芊玉叫我来接你。”车门被推开,从中跳出了一个元气十足的圆脸少女,风一样到李摘霞面前凑近乎,眸光惊奇,似乎看出了什么异常之处。 接着她眼角的余光瞟到了旁边安静而立的叶煌,瞳孔猛地收缩,后退一步,‘嘭’地撞在车门上,响动挺大。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 摘霞过去扶李千颜,而李千颜挥手表示自己没事,自己站稳了,又看向叶煌,满脸的冥思苦想。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如何见到一个少年,蓦然后生起了心惊胆战之感,这从未有过。 而且,这张脸似乎有点儿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见过的话,她不应该会忘记啊?奇怪,古怪,全身上下都不自在,像是被重大危机给盯上了。 “这位小哥是摘霞的同学吧,长得真俊,摘霞给我介绍介绍。” 没等李摘霞介绍,叶煌就上前伸手,浅笑着说:“你好,我叫叶煌,锦城人,摘霞的同学兼朋友,以后请多多指教。” “叶煌······”李千颜差点一头栽到,仿佛眼前之人不是俊美少年,而是太古凶魔。其实,叶煌比太古凶魔没差,甚至还赶超不少,毕竟他混到了魔尊之位,这可不是任何一个太古凶魔能做到的。 “你认识我么?”叶煌头一偏,潇洒的长发搭在肩头,阳光的笑颜更显魅力非凡。 “不,我不认识!只是惊讶你长得太帅了,忍不住犯花痴,不要笑我呐,呵呵,呵呵。”李千颜心脏强大,咬咬牙,强硬尴尬地撑了过去。 魔都坟场之事,搞得她整天恍恍惚惚,当晚就坐上航班慌慌张张地逃到了帝都,害怕某天听到哪里被屠城,哪里魔焰燃烧千里成为死地,过了几天都没事,还以为人品大爆发,消除了祸端,哪知道出来接个人,便碰到了极可能的灾害源头。 依稀看到的那张脸,八分相似,并且名字叫做叶煌,其周遭满满的违和感,越来越觉得自己‘中头奖了’。她想泪流满面,却不得不笑颜盈盈,装作没看出来的模样。 天啦,谁来救救我这可怜的小女子,小女子愿意以身相许。 第十四章 虫与俊美少年 “犯花痴可以,但要克制,兴奋到发抖,痴成你这样,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千颜妹子。”叶煌闭着眼都能瞧出圆脸少女的心理活动,煞有其事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半开玩笑道。 世界太小,魔都一别,转眼就在帝都遇上了,这叫做缘分。 对于缘分他得多珍惜、珍惜。 “走,上车了,不是要去参加什么欢迎会吗?迟到可不是好习惯。”接着,在他的主导之下,安置好行李箱,三人进入车内。 李摘霞的视线流转于叶煌和李千颜之间,双手紧了紧怀里抱着的黑背包,若有所思,良好的头脑,很快就告诉了她事情的大致原委。昨天晚上她是听叶煌说了的,他能够回来,多亏了三个半吊子修士,不难猜出那三个半吊子修士当中,自己这族亲就是其中之一。 幼时的记忆回放,她尚能记得有个每天扛着花洒到处灌水的圆脸小女孩,为他们李家一大群小孩里最无法无天的主儿,比男孩子都不消停,一天到晚闯不完的祸,惹得周围鸡飞狗跳。 此时这本应更加无法无天的圆脸少女,如同惊弓之鸟,倒是看着有趣,小时候她时常往她衣服里灌水,捉弄她们这群乖乖女,这个仇可没忘。 “你们有事瞒着我。”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下颚贴在背包上,被长发遮住的嘴角神秘翘起。 “哪有啊……” 驾驶座上,李千颜透过后视镜,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后座与李摘霞并排的阳光少年,确定目前没有产生灾祸的预兆,深吸几口气就发动了引擎,银白跑车在道路口汇入车流。 夏日的光芒下,跑车流线型的银白车身,充斥着孤傲的美感,兼具奢华高雅,与其它车辆相比,显得尤为突出特别。叶煌对车没有研究,但见这车内部结构,性能方面和外形潮流,也知晓其价值。 一个字:土。两个字:土豪……他寻思着去弄一辆跑车,加持速度,狂飙个千百里玩玩,感受赛车手的乐趣。不过飙车再怎么爽快,定然比不上飙龙,想当初擒获南蛮山主九头龙,慑服为坐骑,半日狂飙数十万里山河,那才叫极限速度,极限刺激。 可惜他现在不能将之弄出来炫。 车开到一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室里,停住了,李千颜忐忑作陪,带他们上商场,挑选适合的礼服。等会儿要参加的欢迎会,似乎专门为欢迎某个大人物而举办,并不随便,应该和西方贵族的舞会属于同一个性质,对衣着服饰有讲究,他和摘霞所穿的太日常化,与之不符。 乘坐电梯,他们直接到商场的顶层,踏入VIP刷卡才能进去的贵宾服务专区,注意到李千颜手有点抖,貌似心在滴血,这土豪,豪得还差斤两。 穷有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外面摆放,衣服几十块的都有,而这里,最便宜的也得上万,十万二十万的比比皆是,稍微往上,五六十万不算多。这贵宾服务专区,主打的是男女礼服,极尽高雅美观,极尽贵气奢侈,设计绝无重复,全是世上仅此一件的正品。 被李千颜和接待员引着,来到了符合他们年龄段的区域,价格更是骇人,上百万的都有。 “你们看看吧,各种身形样式的礼服,随便选,不适合的现场有服务人员整改,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订制,暂时请担待。” “没关系,我和摘霞都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适合什么,就算有瑕疵,忍耐即可。”面对李千颜关注的视线,叶煌一脸的泰然自若,只是走走看看,身边有个漂亮的女招待员跟随,微笑着给他介绍各式衣物的优劣,以供参考。 不多会儿,他指着一件复古形式的精致舞裙,给李摘霞看,觉得这长裙的质地很有意思,下颈部的丝线,以及裙摆的花纹,可不是寻常的东西。 “你要我,穿来试试?”李摘霞看了下标价,犹豫了一下,只因旁边的标价牌写着:328万,是这里最昂贵的服饰之一。她也只是犹豫一下而已,接着就示意接待员将那复古舞裙取下来。 “我同样觉得它挺适合你的,古风雅韵,摘霞,快穿出来给我们观赏。”李千颜把这看在眼里,‘咔咔咔······’有心碎的声音接连不断,嘴上却满不在乎地,保持平常。 以往几百万,她完全然不放在心上,可现在,单是上半年购买一些必需品就花费了六千多万,如今还欠了五百万没补上,简直是要变成穷光蛋的节奏。 死定了,不被这披着人皮的绝世妖魔给吃掉,亦会穷得饿死,每个月没两千万的零花钱,怎么让人活呀。 李千颜分外悲哀,但世间绝大部分人听到她的心声,绝对会比之悲哀百倍。 ------ 隐蔽在帝都北部一角的林间老宅,位于其后院的池塘当中,浑浊的泥水起伏,腾腾热气形成大片烟雾,冒出一个个小蛇般的犄角大头虫,密布泥泞。 除了虫,还有人,大半个身体浸泡在池塘的泥水里,犄角大头虫围绕着他,扭动,攀爬,喷出幽绿液状物质。 这人其实很年轻,恐怕二十岁都不到,身形瘦弱,黑发长到了肩膀,没有泥垢的地方,比女人都白嫩,如果不是有鲜明的喉结,前面也无凸起,定会被错认为是女的。 “啊!”他突然全身青筋暴起,血脉浮现体表,面目狰狞。 不远处守候的老妇人发现了这个情况,立刻跑过来,关切地瞩目泥水里的俊美少年,干树皮一样的手掌,紧握着漆黑的控制器。 而少年狠狠咬住牙,忍住了,逐渐归于平稳,这使得老妇人松了口气。 “都两个小时了,已经超过以往任何一次坚持的时间,但是少爷严申,除却他自己开口叫停以外,不准任何人打扰。少爷一向固执,如果强撑,伤到了身体该怎么办?真让人担心啊。” “唉,今天李家小姐专门开办的欢迎会,欢迎少爷从北欧归来,欢迎会差不多该开始了,迟到,太过于伤人。其实怪不得少爷,李家小姐的确出格,好好的贵族小姐,不学《女诫》就罢了,怎么还出去抛头露面,当什么明星卖笑?有辱门楣,有辱门楣······” 正当老妇人连连摇头,心里暗自叹气的时候,池塘中一声巨响,泥水和犄角大头虫四面八方飞溅。 “我去洗个澡,杨婆婆你帮我准备好礼服。” 第十五章 终见女神 荆门大酒店,李氏旗下的产业之一。 下午,欢迎会即将举行,已有不少来宾往复其中,饮酒畅谈,绝大部分是青年男女。他们属于各种二代,未来帝都中上层的接班者,除了少数被定义为不学无术,其余皆称得上精英份子。 在许多人视线的交汇处,有一名少女长发轻拢,茕茕孑立,清冷绝尘。她穿着一身白蓝舞裙,奢华大气亦精致典雅,有镂空花纹构造瑰丽奇景,透着一股交错疏离的奇幻色彩,乍眼看去,极具时代末的美感。 最吸引人的还是少女本身,因为她叫做李芊玉,当今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女神。此时她站在场中,注视着前门,与周围欢愉的氛围格格不入,无疑是在等待着谁。忽然一个圆脸少女跑到她的跟前,小声通报了几句,这才使得其视线偏移些许,注意到不远处的年轻男女。 “芊玉,李摘霞我带来了,另外一个是她的同学。总之她的同学,就是那男生,得重视,不要招惹为妙。”李千颜极其隐蔽地说了这些话,眼角的余光时刻注意着某人的动向。 “我去见一见他们。”眉梢微凝,李芊玉收拾心情,拉着李千颜便走。 在那边,叶煌和摘霞迎了过去,四人已然面对面,相互打量起来。 主要是叶煌与李芊玉的视线交错扫荡,前者是为了区别影像当中的偶像于现实相遇会有何不同,兴致盎然;后者因为李千颜方才之言,想通过自己的眼睛确认,这个少年怎么不要招惹为妙,是由于身份背景特殊,还是其自身的强大震慑所致? 李千颜是什么性子,李芊玉相当清楚,能让之透露出担忧害怕的情绪,有些无法想象的意味。 她盯着他,清亮的瞳孔突地一滞,有难言的恐惧充盈她的脑海,仿佛魂灵沉入九幽,完全不知所以然的惊慌蔓延。 “公主殿下,我是您的粉丝,最喜欢你的首张专辑《月神降临》,《灵越族》里,你扮演的灵越公主太传神了,给我一张签名照吧,我会永远支持你!” “······” 叶煌突如其来的热情,瞬间将奇怪,甚至可言之为荒诞的氛围一扫而尽。不只是这样,他右手凭空变出了数张李芊玉的照片,‘啪’地一声展开,如孔雀开屏,呈现在李芊玉面前,并且左手出现了签名专用笔两支,供其挑选。 魔术?周围看着这里的人,下意识如此想到,随即心里嗤笑什么时代了,还玩魔术吸引女孩注意。唯独近处的三女十分清楚,照片、签名笔,绝非魔术可以解释,是真的凭空变出。 “你是谁?”李芊玉知晓多种能凭空变出东西的方法,但距离这么近,居然连丝毫痕迹都察觉不出,怎么都解释不通。 而且,千颜都怕他,刚才的奇妙感觉,究竟是何方神圣,有如此莫测的能耐--- “我啊,叶煌,叶子的叶,火皇的煌。我不是帝都人,是锦城人,父母为大学教师,够得上书香门第,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血腥A型,喜欢的水果是橘子,讨厌芹菜、胡萝卜、茄子······我考上了帝都艺校,今后,我要叫你一声学姐了,芊玉学姐,以后请多多指教。”叶煌热情不减,完美地代入粉丝这一角色。 “你,你要去帝都艺校,骗人的吧···” 这不是李芊玉说的,而是尽量降低存在感的李千颜,脸色‘刷’地惨白。她简直要失意体前屈,本来为了避祸,从魔都逃到帝都,几经周折才把要读的大学自魔都大学转为帝都艺校,哪知道竟是自投罗网之举。 “千颜妹子,你这话,是觉得我没资格上帝都艺校?真让人伤心呢。”叶煌做出苦恼状。 “误会、误会了,我很惊喜,对,就是惊喜!我也考上了帝都艺校,能和叶煌同学这样帅气英俊,才学卓越的人在同一所大学里读书,怎能不惊喜,我太感动了。你看,我感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呜呜呜呜~~~” 对方眼神里的捉弄之意没任何遮掩,李千颜如何不明白,自己从最初就暴露了,被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不知道造成魔都那般毁天灭地景象的绝世存在,怎么会以当前这一番面目出现,但他觉得捉弄她有趣,顺着又何妨,总比横尸遍野,焦土万里无人烟的强。 “千颜妹子,我发觉我喜欢上你了,直爽,真诚,不说假话,难得呀。” 叶煌踏出一步,向李千颜靠拢,从她的背后抬手掌住了她半边脑袋,故作亲密地蹭了蹭。这可爱的圆脸妹子全身僵硬,被他给支配了,眼泪汪汪,在眼眶打转儿。 逗弄李千颜的同时,他没有忘记让李芊玉写签名照。而李芊玉虽看他的眼神有点儿怪,但还是拿过一支黑色签名笔,流利地在每张照片上写上自己的签名,字体美观。 她写完,他接过来,瞬间消失于其手中。 周围看过来的视线越来越多,可突然,视线朝向有了巨大变化,外面有重要的来客驾临。 “宁无,他来了。”李芊玉盯着自前门进来的身影,清亮的眸子迷蒙了起来,快步越过他们走去。 只见来者是与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身体较单薄,衣着银白礼服,比白马王子更像白马王子,相貌俊俏得不像话,一看就是那种‘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大家少爷,皮肤光滑细腻,举止贵气庄重,属于光靠面皮就能吃遍五湖四海的类型。 “吃醋不?你的女神有心上人了,就是那个宁无,很优秀。”李摘霞踮着脚,在叶煌的耳边轻声说。 她一改寻常普通的装扮,复古舞裙,雅致饰物,将之衬托得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可人儿,比起李芊玉都不至于沦为绿叶。 “按照常理来讲,自己的女神名花有主,心里肯定别扭的,不过李芊玉喜欢的是他,我可一点都不吃醋别扭。宁无……宁可无也不愿有,好名字,是值得收藏的素材……” 叶煌更多的视线不在李芊玉身上,而是在那个叫做‘宁无’的少年身上,打起了坏心思。他发觉这生他养他的世界,其实蛮人杰地灵的,遇到了李摘霞不算,又冒出个宁无,收获匪浅。 摘霞已有了安排,这个该如何养成?嗯……应是魔体天成,不疯魔不成活。 第十六章 埋下魔种 关键人物来临,欢迎会便正式展开,堂内响起了动听的音乐。 我们的公主殿下走到白马王子身前,眸光盈盈,笑颜浮现,沉浸于一片绚丽当中,谁都看得出她对眼前之人的炽热爱恋。只看表面,他们当真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到一块儿就瞬间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犹如笼罩着舞台璀璨的灯光,旁者绝难忽视。 然而,她的白马王子孤高地站着,像寒冰雕塑,眼底只有平静冷漠,与之对比鲜明。 “李芊玉,这已经是第几次了,叫你别来烦我。” “可你还是来了。” 少年的冷与少女的热,这刻撞到了一起,出奇的有默契。对啊,李芊玉早已习惯他的冷言冷语,多难听的话都能轻而易举地化解,不然叫她如何撑到今天,默契也是在对峙当中慢慢形成,方能你来我往地交锋。他越排斥,她就越加靠拢,直到达成目的那天,收获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止。 可是她猜错了,此次来者的决心。帝都宁家二公子宁无,偏向女性俊美的脸沉静幽寒,盯着她冷声说:“哼嗯,我是来了,来这里只为了交还你一件东西,从此以后两不相欠,父辈荒唐的决定都快有二十年了,早该丢掉,我宁无活的是我自己,谁也不能扭曲我的意志。” 宁无拿出一块紫色古玉,置之于手心伸过去。李芊玉看到这个,仿佛震撼到了,半刻才喃喃道:“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 “很烦呐你!” 他厌倦了这个女人的纠缠,幼时的玩伴,双方在未出生之时就被父母擅自决定婚姻,原来说好的只做朋友,竟然在关键时刻背叛,自顾自地答应了这门婚事,让他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失去绝大部分的反抗余地,只能一再屈服。 事到如今,退无可退,趁着这个机会把话挑明,她无义,就别怪他无情,让之难堪。 紫藤古玉是他们订婚的信物,两人曾一人一半,他当面将自己的一半递给她,就表明解除婚约,在场的人都是见证者,不认也得认。 然而,李芊玉没有接,还在呆滞失神,没法想象对方居然决绝到这个地步,难道她就那么令他厌恶吗?不相信他会不明白如此做的后果,付出代价最大的不是她,而是他自身。他们两人的婚事远非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背后所牵扯的层面,足以波及到帝都这庞然大物。 ‘啪’~的脆响声。 宁无见李芊玉始终没抬手来接紫藤古玉,就随便一抛,转过身去,举止潇洒至极,身后的紫玉落地,四分五裂。要知道紫藤古玉为何物,传承千年,紫为尊贵,几十年前拍卖成交价已超过亿元,至今估价翻了百倍,它不仅本身极具价值,同时在漫长的岁月里被赋予了深刻的寓意,乃至于传言其中有异能存在。 他随意一丢,将之毁了,许多人看着就心疼得打哆嗦,尤其是正缺钱的李千颜,心里大呼败家。 紫藤古玉成了碎片,反应最大的还是李芊玉,因为没了这东西,她过往的努力全部白费。她蹲下身去,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将紫藤古玉的碎片捡了起来,捧在怀里,一滴泪水克制不住,渗出眼角。 李芊玉不是个坚强的人,从小到大哭过的次数数之不清,但从没有向如今这样空洞得厉害,沮丧到了骨子里,周围的全部都似乎在嘲笑她多么愚蠢,多么狼狈,多么可悲。大明星,国民女神,公主殿下······在平凡人眼里极其光鲜靓丽,可实际带给她的却是贬低,各方面澎湃涌来的压力,现在终于抵挡不住了。 怎么回事?宁家与李家的联姻产生这等变故--- 宁、李两家,在帝都都是鼎鼎有名的大族,方才所发生之事着实超出想象,让这里惊异不已。 “喂,你这样做不好吧,惹哭了人,转头就想走?”私语议论中,某人的声音十分突出。是叶煌,他看戏看够了,适当时机出现在宁无身前,挡住了对方的去路。 与此同时,他的手抵在宁无的左心口,嘴角扬起神秘的微笑。 “你······” “你什么你,快去道歉,把我的女神弄哭了,得庆幸当前的场合,不然狠狠削你!” 不管对方的反应,他拉着他到李芊玉的面前,豪气道:“公主殿下,这家伙我带来了,任由你处置,他不知道你的魅力,我作为你的铁杆粉丝怎么不知道?这丫的眼瞎,打成残废,还是打得半死,或者挖掉他眼珠,意思意思。” 叶煌制住宁无后,引发了轩然大波。 帝都有些人是不能惹的,比如是宁家人,尤其是宁家这个举足轻重的二公子。他们几乎已经看到这个不知轻重,口出狂言的毛头小子身首异处的画面,有的干脆闭上眼睛,以免太刺激,晚上睡觉失眠。 不过没有,这人直直将人拖到李芊玉面前,对宁家二公子行为粗暴得令人发指,都未发生他们预料的状况。 “叶煌同学你放开他,他说的对,父辈的事是父辈的事,我们这一辈没理由全部遵循,算了吧。”叶煌的行动,也让李芊玉大为震动,抹了抹眼泪,立马阻止道。 “怎么能算了呢,你可是我的偶像来着,连我都认可了你,这家伙居然拒绝,扫我的面子,不给点儿教训,哪能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太阳为什么红艳艳,鸟儿为什么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放开我!” 被叶煌制住的宁无,眼里闪过几道红芒,潜藏黑光幽影,整个堂内都随之莫名动摇,其余者僵了僵,浑身发冷。 魔种成了。叶煌霍然微笑,炼魔之术,成就无上魔身,一者天罡,二为地魂,三曰绝冥,四名焱灵,至此有了第五阴阳变。 “放开就放开,玩笑啦,当今是法治时代,谁会把你打成残废,打得半死,挖掉你眼珠。我可是遵守法纪的人,向来和谐友爱,团结他人,小学初中常常被评为三好学生,小红花、五角星不知获得了多少,奖状就更不用说了。”他高兴起来,就喜欢耍嘴皮子,很是欢乐。 这可是他一大毛病,想当初面对满天神佛,嘴皮子那叫溜~,说是说爽了,结果拉了一大帮子仇恨。 第十七章 为一个人的演唱会 宁二公子依旧高冷,带着慑人的气势离去,不过走之前躬身向李芊玉道了歉,整件事貌似圆满解决。不过众人都知道事情远远没完,于是大半避祸趋福,此地的宾客渐渐稀少起来。 欢迎会的氛围搞成别离会的样子,作为主人的李芊玉很压抑,却唯有带上礼节性的‘面具’,周全地送走宾客。 过了会儿,百来人只剩下不到十人,其中包括叶煌和李摘霞没走。 “给我。”叶煌对李芊玉伸手,而李芊玉手中,紧握着之前捡起来的紫藤古玉碎片。她虽不知他要这废掉的紫玉有何用,但既然这个神秘奇特之人想要,自己无法不给,毕竟连那个傲气比天高的宁家二少都服了软。 紫藤古玉的碎片到了叶煌的手里,他细细地观察了几遍,然后两只手合拢,将碎玉压在掌心,周围人皆不明白他的举动意义所在。 一道紫芒闪过,他的掌心摊开了,原先成七八块的碎玉,变回了整体,丁点痕迹都没有。 “这个给你,就当做初次见面的见面礼。我们算是已经相识,就不叫公主殿下了,提前叫你声芊玉学姐。”叶煌将完好的紫藤古玉,递给了李芊玉。其实这东西称得上宝物,有另一个名字,叫做紫幻石,乃奇石榜八十七位,得提到玄天灵韵石,为奇石榜五十四位。 紫幻石是好,这世界言之瑰宝都不为过,可他在这里,玄天灵韵石且库存了百枚,区区半块紫幻石,仅看几眼,观察其中人为的纹路便可,又没有专门收集奇石的癖好。再说他回去要多少有多少,不是前十的奇石,终归提不起他的兴趣。 李芊玉见到完好的紫藤古玉,眼里流露出惊喜与不可思议的目光,其他人也是或多或少的惊讶,将毁坏掉的东西复原,如此能力,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他们再次浮现疑问,这人究竟是何来历?会是怎样惊骇的实力背景······此地只有李千颜、李摘霞大致了解他的能力,复原碎玉着实算不得什么。 “我是听摘霞说,你会在这里演唱才来的,现在还有吗?” 经过叶煌这一提,李芊玉镇定下来,点头道:“有。”她手发颤地接过完好的半块紫藤古玉,神情慎重得无以比拟。紫藤古玉对她而言实在太重要了,可以说她处心积虑,想和宁家二公子缔结婚礼,有过半的原因就在这紫藤古玉之上。 有生以来,除了父母,她首次如此感激一个人,并且这人还自称她的粉丝。她认为对方的玩笑居多,但是她对自己唱歌方面还是自信的,也许对方是真的喜欢她的歌声。 转过身去,跨上堂内的舞台,麦克风握在手中。 “大家好,我是李芊玉,你们的光,接下来是我的演唱时间,为一个人,我李芊玉发自内心感激的一个人,叶煌学弟,献上《矢志不渝》。”李芊玉姿态优雅动人,进入了女神状态,因为站在台上,不管台下有多少人,她都是令千千万万人着迷的公主殿下。 “千百次跌倒,泪痕满面仍然站起来,温暖手指拂过我的脸颊 记得他,怎么会忘记,约定了矢志不渝······ 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 我们都要坚强,即使流泪也要微笑,最美丽的姿态站在世界中心歌唱,唱出心中所想······” 这是为叶煌一个人的演唱会,所以他心怀荣幸地接受了,将歌声纳入耳中,把每一个动作皆收入眼底,还不忘拿出手机,录下视频。 李芊玉不愧是李芊玉,曾经他的女神,演唱水准是目前他达不到的。 “千百次跌倒,我亦矢志不渝,用力微笑,和你起舞欢唱······”几分钟过后,一首歌曲结束,台上的少女之光彩照人,超出了其本身的姿容气质,这就是明星的魅力。 舞台上,舞台下截然不同。 “芊玉学姐,等等,我去那吉他,我们合唱几首歌,找找当明星的感觉。”叶煌叫道,很快拿来了黑纹吉他,很有范儿地和李芊玉一同站在舞台上。 “大家好,我是叶煌,不仅是你们的光,还是你们的热,是你们挥洒血热汗水的动力源泉!作为初次登台者,一首《光辉岁月》献上!” 他演唱水准略差于李芊玉,可其它地方不差分毫,即使站在一起,也不落下风。 最重要的,他的热情,他的感染力,此刻超过了她。 铿铿铿~~吉他弦暴响,散乱的发丝飘扬,强烈震动人的心神,如火的情绪倾泻而出,与李芊玉同台,暂时都是他占据主场,将《光辉岁月》演唱得狂野深情,让人听得头脑发热,全身每个细胞都在跳跃,激情澎湃,沧桑汹涌。 台下和李摘霞站在一起的李千颜,不禁怀疑,台上炙热的少年真的可能是从魔渊上来的绝世魔头吗?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怀揣梦想的少年。她竟消磨掉了那恐惧之心,以常规的目光打量他,蓦然觉得这人也挺不错,帮了芊玉,对待摘霞也很温柔,就是腹黑了点儿,喜欢捉弄吓唬自己。 此时此刻,外面靠坐在加长版豪车内的宁家二公子,闭合着眼睛,像是在深思养神。车内不止他一人,还有身材高大的墨镜男子,和带着眼镜,秘书模样的女子。 “少爷,属下失职,请责罚。”秘书模样的女子在宁二少的身侧,紧低着头。 宁二少没说话,那墨镜男子就厉声道:“身为我宁家暗卫,家族供你修行到筑基境界,只让你保护少爷周全,而少爷遇到危险,被人制住,你却没有出现,要你何用?回去定要家族严惩你!” 墨镜男的话语,使得女子心惊胆战,宁家的家法有多残忍她是清楚的,如果去接受所谓的‘严惩’,她宁愿现在就自我了断。 正当女子恐惧之刻,本来无动于衷的宁二少睁开了眼睛,看向墨镜男。 “宁薛四叔,你将所有责任推到宁静菲身上就不对了,也要想想你在做什么。当然,我并不是责备你们,知道不是你们愿意看着我陷入险境,而是动弹不得。此事你们别管,回到家族,我自有分说,知否?” “明白!” “明白!” 宁薛、宁静菲当即点头,他们今天是怕了,面对那神秘莫测之人,感觉自身比蝼蚁且尚有不如,由宁二少承担,这求之不得。 惊慌当中,他们并未发现此时的宁二少有哪里不对。 第十八章 罗睺宁家 夜晚,天有圆月,星辰遍布。 荆门大酒店的楼顶,修长的人影立于护栏至高处,俯视整个灯红酒绿的帝都,瞳孔幽深如九渊。 “宁家,罗睺,呵,怪不得诞生如此魔体,大约是根植于血脉的传承异变。与宁家相对,李家又来自于谁?能出现摘霞这样令人眼红的天赋者,莫非真与妖皇东皇太一有牵扯······此界相传,楚地最高神灵东皇太一,以东皇太一为神名,怎么看都脱不了干系。” “都不简单呐,仙道残破的遗留,相融相离。” “以后没事,倒是可以边上大学边玩探险,这里的遗迹挺多的,连空间夹缝中的小世界也存在,几万年,几十万年的分裂,不知道发展成何种文明形态。” 叶煌思索着,人在此地,意识视角却在北方的宁家老宅之中。他给宁二少埋下魔种,这东西好比祭炼傀儡,但也有极大的不同。首先不损耗其本身资质,反倒可催发、提升潜力;其次能完美掠夺,吸收其所有而不会产生错乱;再者保持同步调,亦是独立的个体;最后则是强化,被他埋下魔种的人,修行一日千里都不为过。 魔种乃是源自于他堕入魔道所创的奇术之一,至今仅化出五种,为炼魔、成无上魔身,每个炼成之日都不逊于己身六层实力,论实质略次于道祖一气化三清之术。 天罡、地魂、绝冥,早已完全,被他留在魔界镇守基业,而焱灵尚有缺憾,温养在他的仙道本源里,现在的第五阴阳变,刚刚开始而已。 那边,宁二少身处老宅下近百米的石室里,四周有壁画刻痕,他借用宁二少的视角观察,越看,越能发现值得在意之处。古老的文字,特殊的图案,不少都与那仙魔世界的相同或相似,并且明确地表明宁家是罗睺的传承者,流淌着罗睺之血。 罗睺是太古魔神,曾在天界担任过九曜星君之一,谋夺周天星辰之力,后来事成到魔界称雄做祖,与四方为敌,引起了仙魔大战,总之是个极其厉害的家伙。不过罗睺早在数千年前就因战败消失,他都没亲眼见过,只听闻传说,见其于文本记载,不想这里会有其血脉传承。 或许从这血脉当中,能探寻到有关于罗睺的秘密。 除却罗睺的遗留传承方面,亦有劫难之说,什么‘魔怜世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遂度化众生’,什么‘黄帝蚩尤之战’,‘刑天再立’······浏览完后,他结合宁二少的记忆,明了这世界仙道的基本状况,大概是诸多超凡强者索求无度,致使其垂垂老矣,行将就木。 再过几个世纪,仙道会彻底没落,就算如今仙道的延续,大半靠的是秘境小世界的支撑。 宁家够得上仙道修士界的大族了,追溯族谱,能达到两千多年,历史悠久,积累雄厚,然而现在开辟仙道本源的也屈指可数,结成金丹的同样没多少,筑基期的倒是众多,林林总总皆是残次品,不说百层筑基,十层筑基的都称为天才。宁二少之所以在宁家被看重,就是因为已练气九层,十层筑基无忧,整个宁家同代只有他一人。 说起来殊为可笑,甚至可悲。 想着,有人朝这里走来。宁二少身后出现了一名老妇人,被称作杨婆婆。宁无自幼父母双亡,这杨婆婆是他娘那边的血亲,一手将他带大,可以说她是他最亲近的人。 “少爷,那冒犯你之人该如何处置,老身愿只身前往。” “你可知他的根底,可知他的厉害?莫要擅自行动,酝酿无谓祸端,这家族会处理。杨婆婆,我没事的。” 叶煌收回视角,不再管宁二少的事了,只等着魔种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适时收获就行。 之后宁二少在杨婆婆的陪伴下,走出了石室,回到地面上,再度浸泡在泥水池塘当中,那杨婆婆按下控制器,便涌出密密麻麻的犄角大头虫。 与白天不同的是,犄角大头虫活跃一阵子,就萎靡了,紧接着大片僵硬,干枯,化作虫尸,比女人都美丽的宁二少,赤着的上半身泛有妖性的光辉,勾魂夺魄。 “这是······”见此,杨婆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与此同时,周围出现四五道黑影,热切注视着池塘里的少年,目光庄严激动,犹如是在见证某个奇迹的产生。 “天助我宁家长存啊,得此天之骄子,怎可生衰落迹象?这次修士界斗法,必有我宁家一席之地,占据前排都有机会。”长发儒袍的老者忍不住惊叹道。 有个白发锦衣的男子说:“我们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昆仑谢氏有三杰,年纪轻轻便已十二层筑基,华山岳家,去年更是有一名十三层筑基的天才人物出现,蜀地、秦岭等地同样有才能杰出者。本以为我宁家这一代,能出个筑基十层者便已不错,但没想到是血脉觉醒,数百年未有一人,如今诞生了,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 其中较为年轻,看起来四十余岁的女人提议道:“向族长申请权限,大量倾斜资源,务必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强大起来,为我宁家争利---” “就这么办,我们宁家要发展就发展精英,其余的废物无须在意。”最后的一个秃头男表示赞同。 他们纷纷欣喜地交谈着,忽然变故再起,池塘泥水里的犄角大头虫,全部死去,尸体化为灰烬,然后轰然炸裂,泥水飞溅。一道狰狞魔影自宁二少的身体之上升起,旁观者尽数闭嘴,面露恐惧,好似看见了超出想象的大恐怖,同时意识到自己尽量的高估,实际却是大大的低估。 ------- 楼顶,叶煌转过身去,看着不远处静坐在平椅上,闭眸冥思的文静少女。 “神游天外,方知天地浩瀚;映照己身,得自在超脱之变化。摘霞,修行一途,不靠自己参悟是不行的,练气筑基,以气为源,须得与天人交感。”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其身侧写写画画,勾勒符文,汇聚成光影游离。 李摘霞仍然穿着那复古式舞裙,这舞裙非凡物,在其上点缀添加点东西,未尝不可。 长夜漫漫,有的安睡,有的难以入眠。 “千颜妹子,你还真是喜欢我喜欢的不行,这么晚了,不睡,跑来偷偷看我,受宠若惊呦。”转瞬出现在另一个地方,叶煌抓住了拿着望远镜,鬼鬼祟祟的圆脸少女,戏谑道。 第十九章 美的殉道者 李千颜不是没想到过,自己暗地里的观察会被发现,但事到临头,还是被吓得魂飞魄散。她肯定,自己长这么大,所受的惊讶加起来都不止今天的多。 刚才那边,那么远,眨眼出现在这边,是什么样的速度,莫非是传说中的瞬移,空间穿梭-- 她脑海混乱一片,双目失神呆滞,望远镜都拿不稳了。 “怎么,吓傻了?”叶煌掌着圆脸少女摇摇欲坠的身形,继而温声细语说:“放心吧,我是好人,真诚善良,性格温和,不会生气,不会发怒,更不会欺负人,尤其不欺负女生的。” 他睁眼说瞎话,对李千颜肆意洗脑,做着有违天道自然的事情。 魔都,高档住宅内。 天才摄影少女赵离灵,沉睡中蓦然惊醒,眼神由茫然快速变得明亮,接着她撑起双手,柔软的腰肢像猫咪一样长长伸展,火爆的身材得以突显,顿时活力四射。 “日出,华山,赤阳千里,霞光漫天,那光与暗绽放的绝美之景象······啊,灵感来了!到那里一定能拍到好照片,留下最美的光影,现在、就现在-” “出发!”她翻身而起,黑发飞扬,穿上衣服去洗漱室简单清理几番,就怀里抱着全球限量版的相机疾步出门。 外面虽有灯光,但已是深夜,周围相当死寂森冷,赵离灵热情一起,无可阻挡,径直飙车到魔都机场,踏上了自己的华山旅途。想做就做,不留遗憾,这便是她的人生准则,天亮之前必须赶到目的地,尽管缘由仅是一个奇特的梦,近乎莫须有的灵感。 她向往着美丽,把所有最美瞬间定格下来是她毕生的梦想。 几个小时后,赵离灵凭借自己不俗的家世打破规则,站在了华山之巅,双手抬着相机,身处第一缕朝阳的光辉之下,身影仿佛超脱了尘世,充满缥缈虚幻之感。 然而没持续多久,她全身僵硬,泪水迷蒙了视线,发抖的手指始终没能按下快门。 心里极度不甘,惭愧,以至于悔恨,因为她没信心将自己看到的画面,用照片完美得保存下来,怎么拍都自觉残缺。 拍不下最美的瞬间,叫什么天才摄影少女?赵离灵遭受重大打击,神志恍惚了起来,不由自主向前踏出几步,想要贴近炫目的源头。前方是山崖,凡人掉下去绝无幸存之理,她就这么直直坠落,没有尖叫,没有呼唤,只是双手紧抱着相机。 这刻,她觉得自己是个殉道者,拥抱美丽的霞光,为梦想献身,死亦无憾。 如无意外,这个摄影界颇具声名的天才少女,便会成为山脚大片惨不忍睹的血水肉泥。可结果真的出现了意外,她急速下坠的身影停滞在半空,又眨眼消失了踪迹。 原来在山崖岩壁中,有一个石洞。石洞口,遗世独立,仙姿卓约的白发女子,怀里抱着的正是昏迷过去的赵离灵。 “年岁不大,差些就触及意念边缘,暗合道韵,有望百年登临人仙之境,不想这等残破世界会有如此苗子,本宫难得惜才。” “说来,我广寒宫青黄不接,是时候收纳一些杰出之辈。” “此界乃叶煌那厮的出生之地,无论是他,还是这女孩······嗯,本宫就在此广布仙缘,那厮欠本宫人情,收几个门人弟子,也不怕他说什么。” 白发女子光着脚丫,离地半尺,浑身寸尘不染,自带琉璃皓月的光晕,其姿态容颜之美用世间一切华丽辞藻皆不足以形容。她抱着赵离灵,进入洞中,将之放在一块巨大的软玉上面,抬起一根手指,点在其眉心,可见一颗朱砂痣渐渐成形。 做完这些,白发女子浅笑无声,盈满月光的山洞沉浸在无尽的唯美当中。 “让我堂堂广寒宫主,仙界七绝之一的月婵来找,就算是你,叶煌,也要付出足够的代价才行。”她声音很轻,却传递得很远,无形的波纹朝四面八方扩散。 清晨,正在和老妈钱晴通话的叶煌有所察觉,抬头远望,目光犹如穿透千里万里之遥。 “妈,我知道了,会听你们的话,你和爸爸保重身体。”他挂断电话,神情略微凝重,方才他感受到某种浓烈的恶意,有极其不好的感觉产生,似乎有个麻烦的家伙盯上了他。 管它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叶煌潇洒地将手机丢进衣包,瞧了眼与他同处一室之内的李摘霞、李千颜。只见她们气喘吁吁,香汗淋漓,淡薄的衣衫紧贴,皮肤比起昨天要白皙不少,往日面容细小的瑕疵全部消失无痕。 “如何?我的整容术,纯天然,无污染,你们付出的那点儿微末代价,是捡到了。”边说着,他边拿起桌子上摆放的小点心,放入嘴里。 味道勉强,远差于他吃过的仙珍佳肴,有些怀念他养的几个仙厨,每天按时按点呈上爽爆舌头的美味。 李摘霞和李千颜休息了会儿,就急忙找来镜子照了照,女人爱美是天性,抛下一个诱饵,就纷纷扑了上来,叫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卖了都干。 “你可以开家美容院,赚大钱了。”摘霞摸着自己光滑雪嫩的脸颊,偏过头,睁大眼,抿着玉唇恭维道。 “介绍客源的事抱在我身上,要给我足额的分成喔。”经过昨晚他的细心‘开导’,恐惧的情绪被强势磨灭,李千颜不再那般担惊受怕。不过他仍旧感知得到,她内心的戒备和疑问。 “别开玩笑,我是要成为世界明日之星的男人,哪里会整天到晚和大群中年妇女混在一起搞美容。今天摘霞要去帝都学府,我同样该去帝都艺校报个到,熟悉下环境。” 相逢总有告别之期,不同于李摘霞报名有人事先安排好,他得自己去帝都艺校。 荆门大酒店门口,叶煌挥挥手,和李摘霞告别,坐进了李千颜的银白跑车内。他主动没要求李千颜带他一程,她倒是自告奋勇,说反正同路,顺道去学校。 既然妹子这样表示了,不好拒绝,再者行李还在车的后备箱里没拿出来。 “千颜妹子,你的两个小伙伴在哪儿去了?没来帝都……” 第二十章 创造魔仆 冷不丁的询问,使得李千颜方寸大乱,猛地踩刹车靠边停下,剧烈摇晃中差点儿酿成车祸。她前面才被消磨掉的恐惧又萌根发芽了,且疯狂滋长,一发不可收拾。 身后,那双眼睛盯着,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被看得通通透透。 无论如何都逃不脱,躲不过。 “呵,感谢你和你其它两个小伙伴,给了本尊这个机会,自魔界降临,得以来支配此方世界,本尊要将这里化为永恒魔土,把所有人变成奴隶,永世沉沦。”叶煌在后座上,半仰着身子,恶作剧式地扬起嘴角。 “看在是你们把本尊召唤来的份上,给你们优待,成为我手下的爪牙吧,起码比我脚下膜拜,被随意践踏的爬虫好得多。” 他刺激着少女敏感的神经,别有兴致。而李千颜短暂失控后双手抓紧方向盘,踩下离合器,挂挡再次发动引擎,汇入车流。 估摸是彻底冷静了下来,她故作轻松地说:“叶煌同学,开玩笑也要开听得懂的,你说的话,我很不明白。” “哦,这都不明白,我就没办法了。” 妹子装傻,叶煌就让她装下去,自己则安静地坐着,看窗外的风景,那高楼大厦,络绎不绝的人与车,形形色色,千姿百态。奇怪啊,回来才多少天,他居然就觉得无聊了,三番两次逗弄这圆脸妹子取乐,越来越感觉无聊,想弄些新鲜玩意儿出来。 “千颜,学校的事你帮我安排好,我出去玩玩,明天会赶上开学。”他留下这句话,人影就从车内消失。 闻此,李千颜双目圆睁,本就大的眼睛大得吓人。‘咚’,她的跑车,与前面的一辆车发生了追尾,所幸她及时调整方向,踩住刹车,未酿成严重事故。 停住后,她急忙看后座,那人当真没有了踪影。 她觉得自己快疯了。 叶煌并未走远,这天地限制了他的能力,加上自我封印,可以破开的空间距离仅几千米而已。目前他倒不需要多大的力量,各处走走,享受悠闲时光,哪里用得上绝对的实力,和那些强大的敌人拼死拼活。 街道上走着看着,不知不觉到了一处较为破败的公园。 此处在帝都七环外围,比内环冷清了些,公园里常见的是三五一群老太爷、老太婆,围着八卦聊天,嬉闹的小孩也有,到处跑,到处跳,总体显得平淡祥和,是个清闲的好地方。 顺着直觉,他走了进去。 这儿除了普通市民,还有个衣衫褴褛,裹着脏棉,蹲卧在一棵大树下的行乞者。他六十来岁,满脸沟壑皱纹,头发杂乱如枯黄野草,面前放着透明的塑料饭盒,里面有两个硬币,和一角、五角的纸票,总额应有两块左右。 行乞者是残疾,右手断了半截,背驼得厉害,左边眼睛惨白连瞳孔都没有。他极其困顿,蜷缩着身子,另一只能看见东西的眼睛偶尔动一下,似睡非睡。 他对乞丐没什么偏见,因为他也曾由于走投无路,做过乞讨之事,回想起来,还真酸辛啊。 为了口吃的,像狗一样,甚至比之狗都不如,好在是苦尽甘来。 对于那段经历,他并不过于排斥,正是那段经历才让他深切地明白,最璀璨美好的是人性,最恐怖、可怕的依旧是人性。可以想象的到么?掏心掏肺,换来的是嫉恨背叛,从背后截断戳脊梁骨的一刀;你死我活的敌对,紧要关头却愿意以命相托,相互如同血肉至亲般的信任;何为蛇蝎美人,污泥又怎样开出不染纤尘的青莲······不到最后,谁能认清真相,结果往往令人瞠目结舌。 叶煌想起了最初的乞友之一,那相貌丑陋,自小饱受磨难的家伙,明明自己活得一塌涂地,却荒谬地立志拯救天下苍生,结果还不是说说而已,当真去践行了,虽死的极其凄惨,但做出的某些事不得不使人折服。 踏步前行,他来到了老乞丐的近处。 以老乞丐为中心,周边几十米都没有人靠近,一者是气味难闻,二者是心理作用。在概念上,幸福与悲惨是对立的,具有相当大的排斥力,比如什么‘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类别的话语含义。 对乞丐偏见是没偏见,可人活到这种地步,怎一个惨字了得?谁都有资格指指点点,义正言辞地辱骂其为废物,谁都可以鄙视唾弃,丢石头叫滚,谁都能将之漠视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到成为苍蝇蛆虫到处爬的尸体也不多看一眼。 “乞求吧,人生败犬,以你的灵魂换取愿望。残破,卑微,低贱如你,遵从本心恶欲。”叶煌的眼睛变成金黄色,瞳孔环绕着鱼鳞状的纹路,充斥邪异威严。 那老乞丐霍然抬起头,惨白浑浊的眼掠过红光,干裂的嘴唇不停地张合,面容有黑气凝聚。 “既然闲来无事,弄出个魔仆也不错,恰好这人足够灰暗,是块料。”他俯视着老乞丐,凭空挥手下压,只见老乞丐抖成筛子,浑身冒汗,是黑色的泥水在流淌,污秽无比,其本就干瘦的躯体再次削减体重,简直只剩下一层老皮和骨头架子,与骷髅无异。 魔界多的是魔物,而魔物分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魔念、魔魂和魔灵,他的魔仆,至少得魔灵层次,其自身达不到,也要催生出来。 繁华的大都市,光鲜背后必定污垢横流,他的魔仆应该不缺养料。 “起来,走了,我做到这份上,你要是成不了才,那就化为灰烬,飞灰湮灭,省得存在碍人眼球,污染大气层。” 李煌不再管自己刚创造出来的魔仆,宁家那个二少也仅是埋下魔种,任其发展,这魔仆算得了什么?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在魔界他的魔仆数以万计,地仙境界的都有近百,而这魔仆顶天能成长到地仙境。 支走浑浑噩噩的魔化老乞丐,他走到了大树后,随手一敲树干,有空间波纹扩散,须得几人合抱的树干虚幻起来,出现两尺来宽的光幕通道。 他来此处,为的是这个,历史悠久的遗迹。 第二十一章 魔物横行 “啊!妖魔来了!快跑!~~救救我!谁来救救我们!” “爸爸!你在哪?妈妈被妖魔吃了,呜呜呜······小弟也被踩死了,好疼,沙雅好疼--” “卫兵在哪儿?我们交税了的,你们快出来保护我们,不要丢下我们呀。” 上面蓝天白云,阳光明媚,下方阴气森森,鲜血惨叫。叶煌立于大片林区的上方,脚底轻点在树叶茂密的顶端,双手放在裤包,兴趣盎然地环顾了一周。 这个空间遗迹大约有他刚来的世界五分之一大,灵气却要充盈数倍,所以这里人的身体素质,总体也是翻倍,没修炼,成年男子大多有锻体中期的实力。但是他们强得太有限,居然是一边倒的屠杀,被最低等魔念依附的野兽逼得走投无路,弱小得令人悲切。 “这空间遗迹应该是几千年前分离出来的,属于折叠在一起,并存的小世界,只有一层屏障的距离,看样子之前并未被人发现,我大概是千年以来第一个造访者,新的文明等待着探寻。” “同根,却分支,会开出怎样与众不同的花朵?” 叶煌身上的衣服开始变化,现代式的单薄白衬衫,成了大致符合这里风格的衣物,灰黑,贴身,方便行动,突显人的精气神,像是影视里的英武剑士装。为了搭配,他还从仙道本源,取出了一柄暗纹长剑,三尺有余,剑柄有尖刺,略有狰狞之感。 这柄剑名为‘亦夜’,剑体幽寒,吹毛断发,落地穿石,是他早期所用最久的佩剑之一,随着后来的不断强大,无法较好地承载他的力量,于是就沦为了收藏品,多年未拿出来使用。 亦夜剑他舍不得丢,要知道当初在凡尘翻滚摸爬,费尽心思才从一名铸剑师那里求得,相伴无数风雨,已有感情。如今在此处游玩,再次拿起亦夜,仗剑走天涯,应是个有趣的消遣方式。 “剑,剑套,后背式的不错。”叶煌将亦夜剑抬起,反手向后插,剑锋被刚刚成型的剑套收纳。 这形态完美了,只需跑到一个片场,立即就是主角范儿,行侠万里,广收后宫,名扬天下。不过他应该做些什么了,人死光了可不好,十来天没活动,也手痒。 “是那里吗?”叶煌的目光朝向远处的林中有很大动静的地方,几个跳跃,身影自高处降落到地面,又狂风般穿梭在一棵棵巨大的树木间。 他碰到了一些原来世界灭绝了的生物,比如剑齿虎、猛犸象、霸王龙之类的猛兽,还有许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植被相当奇特。按理来说,几千年的空间分离,不至于有如此大的差别,剑齿虎等古生物,灭绝已长达万年,霸王龙更是六千万年以前就已全部消失不见。 科学,真是充满了驳论,特别已知神魔存在后的感触尤为深刻。 这些猛兽被魔念依附,破坏力倍增,尤其是他看见眼里的霸王龙,灯笼大的眼珠尽是血红凶残,健壮躯干像一座小山在移动,腾着黑气,四处践踏活物,凶戾骇人,寻常筑基期的修士都不一定能将之剿灭。 魔念属于最低等的魔物,在特殊的环境下由恶念催生,没有智力,遵从本能狩猎,往往寄生于有生命的物体,慢慢吞噬其生机,使宿主不安狂躁,短时间迸发出超过本身可控的力量,直至耗尽生命,变成死物,然后寻找下一个宿主,直到进化为魔魂为止。 他手下就有一批魔念寄生的黑血战士,曾对外征战,立有大功,或言之将功补过恰当些,毕竟都是些自作自受之辈。 “我还没冲着你们来,你们却冲着我来了,找死也不能如此急切吧。”地面上,叶煌重回当年斩妖除魔的风度,正气浩荡,仅仅以极小的躯体力量,挥动亦夜剑,斩杀向他攻击而来的魔物。 “太弱了,太弱了!” 一剑一个,一剑两个……一剑倒下大片,完全没有挑战性,当然他至始至终都不期待会有什么像样的魔物出现,魔念虽然能成倍催发宿主的实力,但宿主本就弱,以弱的基础强十倍、百倍也就那样。况且魔念无论多奇特,能寄生的宿主限于开辟仙道本源之前,一旦宿主有仙道本源,再强的魔念也注定会被驱除。 仙道本源是仙凡区分的重要标志,有仙道本源不一定是仙,而没仙道本源就绝对不是仙。哪会有仙道本源以下的魔物,能够让他多看几眼。 叶煌在砍杀当中前进,不多时有活生生的人影出现在了视野里,前面近十个男男女女快速奔跑,铁钩钢丝样式的冷兵器用具,腾飞于林间,和诸多魔物缠斗奔逃,情形极其危险,大部分挂彩。 “快、快!快走!我们尽力了,挡不住,只能暂时放弃这个村子!” “哇啊啊~等等……啊!我的腿……不要抛下我,等等……” 最前方,领头的男子下达了撤退命令,后面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惊慌失措,被豹子形态相似的魔物抓住了腿,脚踝那半截直接被利爪撕裂,血肉模糊,当即凄厉地惨叫了起来,然而前面和后面的人都没有理会他,各自埋着头,朝远处逃窜。 他们都知道,这个人是死定了,除了致命部位,最不能受伤的就是脚。这个时代,跑不快的都活不下去,更别说没法跑的。 “不要吃我啊……等等我,你们--” 魔物獠牙森然,有腐蚀性的唾液低落,那青年一手捂着喷血的断脚,一手撑着地面,不断后退,再如何努力也抵挡不了厄运临近。 “滚开!”一杆长矛飞射而来,径直命中魔物的额头,贯入两寸有余的长度。 这让刚想出手救下这倒霉孩子的叶煌停下了脚步,他看到先前本无视跑过去年轻女子,现在却调转头来,神情剧烈挣扎,雪白的牙齿‘咯咯’咬着,恐惧且义无反顾地往回狂奔。 “死就死吧!我艾薇?杰尼亚发誓,此生绝不再逃避!父亲,给您女儿直面死亡的勇气!”她眼神变得坚定,即使有四五头凶戾魔物围了过来,知晓生存已无可能。 艾薇正想拼命,能干掉一头魔物算一头,可身后响起了大叫声。 “干什么呀?你这是拖累我们一起死!艾薇?杰尼亚!” “你们……” “我们、我们!你知道是我们!你都回来了,让我们年长的哪有脸跑!哼!老子们拼了!妖魔来啊!” 第二十二章 天地一剑,唯我独尊 四五人对十几头凶猛的魔物,其中还有个断腿的。 弱势的一方,悍然无畏地发起进攻,不知该说是勇敢,还是愚蠢,亦或有自知之明,逃不掉了只能拼死一搏,以印证’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言壮语。 魔物汇聚得越来越多,连那个头插长矛的豹形魔物都站了起来,甩掉长矛,受伤后,眸子红得触目惊心,凶猛更甚。 冷冽的剑锋林立,周围魔物虎视眈眈,艾薇·杰尼亚,与她的战友将氛围渲染得悲壮惨烈,突然,啪!啪啪!~~愉快的巴掌声响起。 “为勇士鼓掌,恭喜你们克服了恐惧。”叶煌以潇洒的姿态降临,立刻有数双眼睛盯了过来,个个惊诧不已。 “你是谁?快过来,危险!”最靠近的艾薇过来拉他,对之急忙叫道。她没时间思考,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其实稍微冷静都能看出这突兀现身之人绝非寻常。 “嗷!” 不只是人,魔物也注意到了叶煌,一个个失控的狂暴野兽,恶狠狠地盯着他这个不速之客,利爪獠牙撕裂了风般扑来。 “吼什么吼,太聒噪了。” 利剑出鞘,寒光一闪,叶煌的亦夜剑单是随意一个挥动,无形的气浪席卷,竟然瞬间把对面八头魔物巨兽,给切成两断了,炙热的血液尽情喷洒,染红大片土地,异常刺眼,尤其映照在金色的阳光下,对比鲜明。 “个头大,血量也不少,就是太弱了。”他的右手被艾薇拉着,挥剑的是左手,眨眼间,亦夜剑出鞘又入鞘,太过轻而易举。 “剑圣······是剑圣大人!” “天啦,剑圣大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不是该镇守王城,最低线,也应在主城吗?” “有生之年,能亲眼看到剑圣大人,我死而无憾了。” 剑圣?是这个世界对强者的称呼吗--弱者对强者的崇拜是理所当然的,而叶煌发觉他们崇拜得过火,一个个半跪而下,右手按在心脏上,抬头仰望,目光狂热,是毫无杂质的敬意,犹如他是救世主似的。 接着他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了这世界的具体状况,文明程度相似于欧洲中世纪,但各方面都有所扩大超出,工艺介于现代和古代之间,战争虽以冷兵器为主,但也有火炮等热武器,大约争斗破坏少些,过上百余年,或许能步入现代文明。然而目前减少争斗,文明快速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破坏者极为强大,人们疲于奔命,为活着而战争,哪有多余的心思放在其它方面。 特别是近几十年,他们创造的速度,越来越赶不上被破坏的速度,更为惨烈的是,三年前史上第七次妖魔狂潮爆发,无数城镇村子毁为一旦,连主城都有五座宣告毁灭。 若不是一代九段剑圣横空出世,协同十三名七段剑圣、百名低段位剑圣,以几近于赴死的气概奔向妖魔之森,封印了妖魔狂潮的源头,王城都难以幸免。这世界的武力以剑士为基础,一般成年男子经过锻炼,能够猎杀妖魔就能称为剑士,猎杀妖魔到达一定数量或实力出众,就能获得剑师、大剑师封号,而剑圣这种封号,代表的是超凡入圣,鬼神般的实力,不是谁能给予的封号,而是世人的认可,百万剑士才能出现一名剑圣封号者。 方才叶煌展现出的实力,对他们而言超出了认知,一剑干掉八头凶暴的妖魔,出剑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要知道这些妖魔非普通妖魔,他们这些获得剑师封号的精英,几人合作才能解决一头,大剑师方才能一对一斩杀。 在他们眼里,只有剑圣才有这等惊骇异常的实力。 叶煌和他们边走边说着,周围的魔物不管有多大,有多凶猛,他都是一剑倒下大片,让他们更加深刻了解他的强大,恭敬愈浓厚。 “剑圣大人,我们沧霖镇欢迎您的驾临,可否告知您的名号?”一直是叶煌平凡地问,他们热切地回答,过了会儿,那领头的浓眉男子,壮着胆子首次问起。 他们都是小城镇级别的卫兵,见过的最强者,也就是一位年老的八段大剑师,从未见过剑圣级别的强者,想知道有关剑圣的事情很多很多,前面害怕冒犯,克制着,现在觉得没有想象的那般严重,心思就活跃了起来。 不只是这个领头卫兵,其余,包括那断了腿的,全部都竖起耳朵,眼神热切,犹如粉丝追星。 “我叫叶煌,来自遥远的东方,踏过千山万水而来,人称天地一剑,唯我独尊。”享受众人追星的视线,叶煌不介意半杜撰地回答道。 “天地一剑,唯我独尊……剑圣大人果然是赫赫有名的强者,名号好响亮呀。”这里最年轻,且唯一可以养眼的艾薇,化身他的迷妹,眼冒星光地仰望着他。 叶煌习惯性地反口道:“可惜听过我名号的人,大都死去了,赫赫有名算不上,你们也要小心,莫死掉了才好。” “剑圣大人这么厉害,所到之处,迟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叶煌没能打击到他们积极性,一个个仍旧望着他,崇拜狂热,难得,他们都给人十分纯粹的感觉。 “你们的名字。” “沧霖镇第三队卫兵长,格雷!”听他这一问,那领头的卫兵全身一震,昂首挺腰,右手握拳重击在心脏上,行礼道。 “沧霖镇第三队卫兵,杰森曼!”高个子消瘦的卫兵同样行礼。 “沧霖镇第三队卫兵,伍克曼伦!”伍克曼伦是个三十余岁,体格健壮的卫兵。 “沧霖镇第三队卫兵,里克斯!” …… 依旧介绍,连断腿的青年都坚持站起说了自己的名字--里克斯,最后论到唯一的女子艾薇的时候,叶煌伸手,让之打住。 “我知道你的名字,之前你说过,‘我艾薇?杰尼亚发誓,此生绝不再逃避……直面死亡的勇气’,嗯,让人记忆深刻,很有气魄哦。” 艾薇元气十足的脸颊红了起来,自觉那会儿所言的话语,回想一遍,颇为羞耻。 第二十三章 大剑师伊丽娜 “又有妖魔来了!在那里,是龙魔!” 相对于叶煌的轻松,其他人还时时刻刻关注着四周的状况,整日与死亡打交道,戒备已成本能。 咚、咚、咚! 地面在震动,出现在他们视野里的是那个霸王龙魔物,个头十分恐怖,常人见了,不说生起战斗的勇气,连逃跑都腿软。其他人不由地惊慌失措,叶煌走上前去,众人这才想起他们身边有‘剑圣’作为靠山。 “剑圣大人,这是龙魔,破坏过几个村子和城镇,跟其它妖魔不一样,很难对付,寻常剑刃完全没用,大炮连翻轰炸,攻城钢弩都破不开它的皮,我去吸引它的注意力,希望您能找机会杀了它。”格雷手脚发抖,却跃跃欲试。他忘不掉,几个小时以前,他们沧霖镇第三队卫兵共八十七人,全副武装,前来援助这里被妖魔波及的村子,刚开始情形还好,虽有牺牲,但大家同心协力,得以顺利推进,救了不少落难的村民。 然而他们快要完成救援,返回的时候,倒霉地撞上了龙魔,各种杀伤力强大的武器用完用尽都阻挡不了,仅是让龙魔冲撞过来,他们就死伤惨重。救下的村民大半沦为妖魔的口中食,第三队卫兵共八十几人瞬间减半,谁也顾不了谁,活着的人四处奔逃。 之前是没办法才逃跑,现在有可能斩杀这龙魔,他愿意以自己的命去拼,为枉死的兄弟报仇雪恨。 “格雷兵长,我去吸引龙魔的注意力,你身上有伤,不便行动。”艾薇义不容辞地上前。 “卫兵杰森曼,愿意前往!” “卫兵伍克曼伦同往······” 除了腿受伤的里克斯,其余人纷纷愿意去承担这极其危险的任务,而叶煌理都没有理会他们,直面着狂奔而来的龙魔。 “作为前辈,我得告诫你们,不要以自己的标准拿来衡量别人,这会很可笑。” 叶煌双脚踏地,一跃而起,自背后亦夜剑出鞘,剑锋在阳光下璀璨无比,带着撕裂空气的刺耳声响,悍然斩下,刹那间犹如空间破碎,锐气激荡四散。 小山般的龙魔冲过来的速度变慢,然后‘砰’!~庞大的躯体从头到尾被剖开,朝两边倒下,由于惯性,还滑行了几丈远,那个血光轰然炸裂,近处犹如一场大雨倾盆,场景极具震撼力。 “好快的剑,好强的力量,人怎么能做到这种地步--” “这、这才是剑圣啊,我们以弱者的眼界,妄自揣测剑圣的强大,是莫大的不恭敬,真该死。” “剑圣的力量太可怕!在这样的力量之下,妖魔算什么,只有被屠杀的份儿······” 众人惊叹,叶煌站立的龙魔的尸体前,看到一缕黑雾消散。这就是魔念,本质为智慧生灵死亡,难以轮回而留下的不甘怨念之力。 他稍微使劲,魔念就被击散了,没能再度寻找到下一个生命物体寄生。 除了些许特殊的魔念,普通魔念着实没有兴趣,它们至多能寄生猛兽罢了。可以寄生人、植物和其它特殊生命物体的特质性魔念,才有收藏的价值,其中优秀者,甚至能让他付出心力,将之催生为魔魂、魔灵,特质魔念成就的魔魂、魔灵,越强大越有大用。 这世界不知是何种缘由引起,魔念遍地,泛滥成灾,倒是可以供他挑选好种子,来强化他的魔物军团。 嘭!- 天空忽然有炸裂声响起,接着就看到了信号弹般的东西,指示的方向十分明确,在西南的不远处。叶煌转过身来,对众人道:“那是什么,你们的同伴来了?” “嗯,我们的同伴来了,剑圣大人,我们去和他们会合吧,回到沧霖镇。我们沧霖镇的人真诚热情,盛产美食,剑圣大人会喜欢上那里的。”艾薇脸上洋溢起美丽的微笑,期盼地说道。 没有人反对,格雷扶起里克斯,他们就朝着信号弹的方向前进,凭借快捷的速度,不到半个小时就与大部队会合了。 沧霖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镇里有八万左右的人口,加上周边十来个村子,十万人是有的,总共有过半的正式剑士,其中担任卫兵的精英有数千,获得剑师认证的足足有五百多名。沧霖镇由德高望重的镇长统领,有七个卫兵队,瓜分着众多精英剑士、剑师。 此地沧霖镇有两个卫兵队出动,一个是格雷带领的第三卫兵队,另一个是有沧霖镇最强之称的第六卫兵队。毫无疑问,格雷的第三卫兵队遭遇龙魔,死伤惨重,回来的加上他们,堪堪只有二十人,且每个人或多或少带着伤,瘫坐在地,脸色格外凝重,是深深的后怕,伤势仅经过简单处理。而第六卫兵队绝大部分是活着回来的,直直站着,神情肃穆庄重,还带回来了几百个村民,没像第三卫兵队那样丢盔弃甲。 两相对比,突出的只是第三卫兵队的无能,格雷都没脸抬起头来。 “格雷兵长,你莫要自责,遭遇龙魔,我同样没任何办法,你尽力了,镇长大人明白事理,不会怪罪于你。”一名骑着白马的金发女子下来,表示安慰地对格雷说道。接着,她碧蓝色的眼睛看向了艾薇,满是担忧关怀。 “姐姐!大家,大家好多都死了,艾薇没用,呜呜--”艾薇直接扑了过去,紧紧抱着金发女子,眼泪肆意流淌。到这刻,她才真正放松下来。 “剑圣大人,这是我们沧霖镇第六卫兵队的伊丽娜兵长,艾薇的姐姐,年轻有为,是沧霖镇仅次于镇长的大剑师。” 叶煌站在这里,是不会被冷落的,很快格雷就收拾心情,到他身边,介绍这金发女子。而他叫出‘剑圣大人’,瞬时就引起了极大的浪潮,卫兵们一个个瞪大眼,分外不可思议。 “格雷兵长说什么?剑圣大人,哪有剑圣啊,我们这地方大剑师都没几个,听说在王城才能见到剑圣。” “对了,哪个人是谁,第三卫兵队有这个人吗?没见过,格雷兵长似乎称呼他为剑圣大人。” “我们第三卫兵队没这个人,应该是村民吧,听错了。” 周围议论纷纷,而这个时候,艾薇对伊丽娜说了什么,令伊丽娜面色一正,她修长的腿大跨步走出,严声道:“统统住嘴!” 第六卫兵队被誉为沧霖镇最强,其兵长伊丽娜在众人心中拥有绝对的威望,某些连镇长都比之不如。她一开口,不管是第六卫兵队的,还是第三卫兵队的都不敢再说话了。 伊丽娜又说道:“向剑圣大人致敬!”她身姿挺拔,右手握拳按在左心房,神情是如烈焰的狂热。 第二十四章 沧霖镇 蓦然,死一般的寂静。 真的是剑圣?这看起来比他们所有人都年轻的少年……话说剑圣级别的强者,能延缓衰老,至少有两百年的寿命,眼前之人是何等年岁达到剑圣级别的实力,才会如此年轻。 他们的目光集体改变了,别人的话他们可以不信,而伊丽娜的话他们不得不信。 握拳!重击心脏!身体挺立得笔直,连瘫坐在地上的人都霍然站起,强忍着剧烈疼痛,表达自己内心的敬意。 “剑圣大人!” “我是一名来自遥远东方的旅行者,剑圣什么剑圣的,不用在意,叫我叶煌即可。” “叶煌剑圣大人!” “天地一剑,唯我独尊剑圣大人!” “……” 这是世界对强者的尊敬也没谁了,叶煌无力吐槽,早知该低调点儿。其实他已经足够低调,没使用丁点法力不说,单纯体魄的力量也限制在练气层次,怪就怪在他太强,练气程度的体魄力量,就能秒杀筑基修士都难以对付的魔物。 能以武入道,他不用法力,单是武艺方面就少有能匹敌者。俗话说那个天使头头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开一扇窗,他没有修行仙道的天赋,习武的天赋倒是极为杰出,打破迷障,感应到气源之后,武艺方面学什么会什么,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自创的武技战法,至今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之一。 没耽搁行程,骑着马,拉着车,沧霖镇的卫兵队带领残存的村民,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沧霖镇。 “你们沧霖镇,看样子是个富饶的城镇。”叶煌叹道。 来到这里,入眼的是一片开阔地带,有河流环绕,有良田耕种,肥沃的土地满是花果盘结。中心纵横二三十里地是高高的城墙围起来的,城墙上摆放着几十架大炮,和穿透力惊人的大型攻城钢弩,像是古代森严的城市堡垒,显得古朴坚固。总体上,作为一个小城镇,是奢侈了一些。 “这是我们祖祖辈辈,近三百年开辟出的生存之地,沧霖镇,大家在妖魔横行的年代能存活下去的有力依靠,不知抵挡住了多少妖魔的入侵,保护着我们,是我们的家。” 叶煌身边,披风似血如火,背负大剑的伊丽娜给他说明。显露无疑,她对这个城镇有极深的感情,碧蓝的眼瞳里,眸光柔和深沉。 铛!铛铛铛!~ 在城墙上警戒的卫兵发现了他们,立即敲响前方高悬的大钟,并且听到‘伊丽娜兵长回来了’的惊喜呼叫。紧接着,城门打开,有卫兵出来站到两侧,欢迎他们归来,而里面更有许许多多镇民围观,十分热闹。 当然,第三卫兵队死伤惨重,夹杂上了浓厚的阴霾,特别有不少死者的亲友来寻,面对着一张张痛苦绝望的脸,格雷等人愧疚不已。但这些都是要承受的,他们早不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并未失去方寸,只能沉默,接受质问和怨恨,尤其是那句‘为什么你们回来了,他或她没有回来……’,听着极为刺耳。 他们理解死者亲友的心情,而死者的亲友极少理解他们。 由于这次死者太多,几乎都是第三卫兵队的,这引起了死者家属亲友,对第三卫兵队强烈的愤恨不满。 在愈演愈烈的情况之下,伊丽娜挺身而出,身为最强卫兵队兵长的气场扩散,高声说道:“你们的儿子、女儿,丈夫、妻子,亲友是为了保护沧霖镇而牺牲的!你们可知他们遭遇了什么?龙魔!能够破坏城镇的龙魔,他们用自己的命来抵挡,并在这位大人的帮助下,成功地杀死了龙魔。他们是英雄,你们不应该为他们而哭泣,应该为他们骄傲!” “什么,是龙魔啊,这也难怪了,死了那么多人。” “第三卫兵队好样的,居然能杀掉龙魔。伊丽娜兵长旁边的人是谁,似乎是他帮助第三卫兵队干掉的龙魔,一定是个厉害的剑士,说不定和兵长一样是大剑师。” “大剑师也杀不了龙魔吧……” 伊丽娜的话语,让叶煌再度成为焦点,两侧的议论声纷纷对他进行各种猜测,最奇葩的是他竟莫名其妙成了伊丽娜的神秘男友。 八卦,无论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都不缺少。 “呃-,剑圣大人,我们去见镇长。他是镇里的长者,年过百岁,走过很多地方,您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对这里有想要了解的都可以问他。”伊丽娜明显听到了无聊者的妄想,有点儿尴尬。 “嗯,你们城镇言论自由,不错,我们走。” 卫兵队讲究高效率,没有繁文缛节,到了沧霖镇就各忙各的,比如安置村民,去专门的地方处理伤势,或者回家休养,某种程度上,大家都身心疲惫了。 不多时,叶煌和伊丽娜到了城镇南边的一座哥特式建筑前,看到的是大大小小,几十个孩子玩闹的场景。 “这些孩子是没有亲人的孤儿,镇长负责照顾教导他们,我和艾薇也曾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伊丽娜对他说。 她来到这里,就有大群孩子围了过来,一个个‘伊丽娜姐姐、伊丽娜姐姐’地叫。这个英姿飒爽的金发女剑士,蹲下身子,身手揉蹭着小脑袋小脸蛋,不亦乐乎,此时她周身弥漫有浓浓的母性。 “这位大人是我们沧霖镇的贵客,你们可以叫他叶煌大哥哥。”被小孩子柔化的伊丽娜,指着叶煌说。 “伊丽娜,我可不喜欢熊孩子。”面对一双双望过来的眼睛,他挥手拒绝。 接着,是狂袭而来的恶意。 “伊丽娜姐姐,这是你的男友吗?细皮嫩肉,看起来像女人一样,这样的男人不经用的。” “是呀,不喜欢我们,表明他没爱心,是个无情的男人,我妈妈曾说过,嫁给一个无情的男人,会很苦恼的。” “踢了他!伊丽娜姐姐。” “踢了他!踢了他!踢了他……”一大群孩子尖着嗓门起哄,仅是声音就让人心烦意乱。 所以说他讨厌熊孩子,恨不得把他们打趴下,狠狠踹他们屁股。 伊丽娜好气又好笑地轻轻拍打着他们,“你们啦,别闹了,我说过的他是我们沧霖镇的贵客,不是你们这群小鬼头想的那样。” 与此同时,她还给叶煌露出了一个歉意的微笑。 叶煌发觉了一个特别的现象,这里的人对强者多是尊敬,少有畏惧。他想啊,自己是不是该做出些事情来,教会他们--敬畏! 毕竟,敬畏是作为人不可或缺的东西。 第二十五章 东方国度 “剑圣大人,我们到了,镇长就在里面。” 打发掉熊孩子们,伊丽娜引着叶煌,从前门进入,步行了两百米左右到达哥特式建筑的顶层,看见半边身子泡在碧绿药液缸里的老者。 老者全身肌肉萎缩,干瘦得不像话,但精气神旺盛,眼神明亮且睿智。前面伊丽娜就说过,他们的镇长尼丁·古斯拉,年事已高,为了维持清醒的头脑,处理镇上事务,每天都需要在刺激性的药液里浸泡三个小时以上,副作用就是身体衰弱加快,曾经的沧霖镇第一强者,如今走路都变得不怎么方便。 莫以为这老头权欲有多重,自伊丽娜口中得知,沧霖镇目前诸多方面缺了这老头还真不行,尤其是妖魔狂潮的遗祸波及到这里,形势严峻。 “伊丽娜,你回来了,援助刺花村之事处理得如何?先通报一下情况吧。”尼丁·古斯拉一头稀疏的白发,胡子剪得整整齐齐,满脸皱纹,两侧腮部往里凹,牙齿倒是挺好。 “刺花村暂时放弃了,村民一共带回三百二十八人,当前格雷在帮忙安置。第三卫兵队,遭遇龙魔,死亡六十七人,重伤三人。第六卫兵队,死亡四人,重伤九人。武器损耗过半······弄成这样,我也有过失,未与第三卫兵队协调好,各自行动造成的严重后果。” 当伊丽娜说完,尼丁·古斯拉低下头,沉默了会儿才说道:“这次是难为你们了,外面到处是妖魔,遭遇龙魔这等程度的,其实也很正常,第三卫兵队精英损失大半,看来格雷那小子承受的压力不小。刺花村之前为利益纷争,不愿尽数迁入我沧霖镇避风头,谁知妖魔提前波及到了这里。唉,我们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救回了他们三百多人,虽然只是一小半,但已经仁至义尽。” 说着,他眼睛瞧向了安静立于一旁的叶煌,“这位小兄弟可是刺花村的剑士?” “尼丁爷爷,他是来自东方,旅行至此的剑圣大人,叫叶煌,格雷他们能活着回来,靠的是他斩杀了龙魔。” “来自东方的剑圣?难道是那个古老的国度……深感荣幸,来自东方古国的剑圣大人,尼丁·古斯拉,向您敬礼。”尼丁·古斯拉在药缸里站起,向他鞠躬,干枯的右手放在心脏上。 “直接叫我名字即可,剑圣太笼统,又不只指我一人。” 叶煌走到近处,看了眼碧绿药液,又看了眼尼丁·古斯拉,直言道:“你只有三个月的生命了,这种药液终归是一种慢性毒物,长久浸泡,会腐蚀人的身体。” “这我知道,没有机会涉足剑圣领域,活到这等年岁,已经知足了。”尼丁·古斯拉一脸坦然。 伊丽娜却脸色大变地叫道:“尼丁爷爷!”她难以想象,镇长死了,沧霖镇会怎样。 “三个月足够了,我会在最后的时间里处理好,让你顺利接手镇子,伊丽娜,你是我最优秀的学生,相信你有能力保护好沧霖镇,不被妖魔侵入。” “可是······” “可是什么?犹犹豫豫,扭扭捏捏,不记得我最优秀的学生是这种性格。” 被镇长尼丁·古斯拉训斥,她神情一正,手握拳放在心脏上,举止庄重地点头:“伊丽娜,明白!” 有生即有死,哪怕是道主、魔帝、妖皇,将仙道修行到未知的地步,都不能保证自己亘古不灭,死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这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能勘破的人少之又少。 四百多年,叶煌经历过无数次生死,自认为仍旧看不破生命的终焉,此时老者的坦然落到实处,同样并非勘破死亡,而是迫于无奈的接受。 的确,如有机会好好活,谁又不想? 因为还有事情需要处理,伊丽娜眸光含忧地走了,叶煌坐在一旁,与尼丁·古斯拉谈论起整个世界的概况。活过百年的人就是不同,眼界比那些年轻的卫兵广阔不知多少倍。他得以更明确地了解到这世界其实是以东方与西方为划分,隔着贯穿无垠大地的河流,有两大国度。 在尼丁·古斯拉眼中,他成了来自东方大周帝国的剑圣,同时听闻一个大名鼎鼎的存在--姬宫涅,那为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真男人,周幽王! 与历史书记载不同,姬宫涅为一代雄主,留下了几大本歌功颂德的传说。 “剑圣大人,您的住所到了,请问您有没其它什么吩咐?” 临近天黑,和尼丁·古斯拉聊完后,就由一个卫兵将他带到了临时的招待处。招待处有几十个房间,他被安置在朝东方位的单独之所,隔有围墙,其余房间住着刺花村的难民。 “没了,你走吧。”叶煌让卫兵离开,进入其中。 他看着自己分配的房间,整体并不奢华,但十分整洁,想来有人细致打扫过,还装扮有鲜花,闻起来挺清香宜人。他随手拿起桌子果盘上摆放的水果,咬了一口,甜美多汁,尚且可以入腹。 是个清雅宜居的地方。 突然,他听到了敲门声,就在他的门外,半个小脑袋怯生生地张望。 “有事吗?小妹妹。” “我,我······啊!”小女孩像是被惊吓到了,往后退,不小心绊倒在地,膝盖跌破,浸出血丝。 她半卧在地上,小鼻子吸了吸,想哭,但没有哭出来,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儿,忍耐着,拼命忍耐着,能轻易感受到她的努力。 “我、我是沙雅,沙雅·勒丽琳德,剑圣大人,打扰了,可我想,真的想请您做我导师!教我剑术,可以吗?剑圣大人。”沙雅面色紧张。 “沙雅小妹妹,我是不收学生的,想要学剑术,去找伊丽娜兵长,她大概会教你。”叶煌只是把小女孩拉起来,手掌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温声细语地拒绝了她的请求。 可不想再收徒弟学生之流,嫌自己被坑得还不够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这叫沙雅的小女孩,不同于大多数小女孩那样是缠人的小妖精,被拒绝也没纠缠,只是一个劲地躬身道歉,接着转过身跑掉了。 她是哭了的,转过身的那一瞬间,啜泣声,眼泪哗啦啦地流,让叶煌都生起了罪恶感。 熊孩子虽讨厌,但乖巧懂事的孩子他还是喜欢的。 第二十六章 人间沙雅 叶煌稍微注意小女孩逃跑的方向,忽然听到那边有争吵声,于是过去一看,发现沙雅被几个男孩女孩围着,推来推去,甚至恶劣到扯头发,扇巴掌的地步。 “沙雅·勒丽琳德,你真不知羞耻啊,全家死光了,你还活着做什么?害得我爸爸去救你,也被妖魔咬死了,而你还好端端的!” “无耻!卑鄙,一定是你为了自己能活着,把家人当成了盾牌推出去,你那才三岁的弟弟肯定同样是被你害死的。” “打死她,打死沙雅·勒丽琳德这臭猪,她活着只会继续害我们。” “打她,不让她害人,我们是在做好事······” 男孩女孩围着沙雅,不停地辱骂,不停地脚踢拳打。叶煌藏匿着身形,关注着,想看看小女孩接下来的表现。 是默默无言,承受一切强加的磨难,还是奋起反击,再次被打趴在地呢?后者貌似更为凄惨。 “我会为他们报仇!成为厉害的剑士,呜,呼呼~,为他们报仇!”沙雅鼻青脸肿,鼻涕眼泪齐流,仍然鼓着劲喊出这话。 她话还没说完,就引起了一阵大笑:“哈哈哈,你知道你自己有多贱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刚才去做什么了。胆子够大呀,沙雅·勒丽琳德,要剑圣大人教导你剑术,也不看看你是谁,身份低贱,长得又丑,结果被拒绝了是不是?原来我们村子里的剑师就嫌弃你蠢笨,不教你剑术,如今居然奢望剑圣大人教你。都不知道你心机太深,还是真的天真到幼稚,太好笑,你这头臭猪--” 一个长得颇为妖气的十三四岁女生讥笑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打在沙雅脸上,力气不小,把沙雅直接打得晕头转向,栽倒在地上,并重重踹了几脚。 沙雅躺在冰冷地面,蜷缩着,小手捂着腹部,面容疼得扭曲。其余男孩女孩都被那妖气女生的凶狠给吓到了,纷纷后退。 “你们怕了?我鹿音·勒丽琳德不怕!这臭猪害死了我爸爸,我妈妈到现在都昏迷不醒,这口气我忍不下去!哼,这臭猪以前还叫我鹿音姐姐,想起来就恶心坏了,不就是我祖父和你祖父是亲兄弟吗?到我们这辈,疏远到哪儿去了,总是来凑近乎!” 鹿音·勒丽琳德虽这样说,却没再对沙雅施暴,只是眼神冰冷地盯着。 不久,沙雅摇摇晃晃,艰难地站了起来。 “鹿音姐姐···”她乌青浮肿的眼睛眯着,嘴角溢出血丝,努力让自己笑,却表情十分凄惨地叫了一声,有隐隐的哭腔。 “都让你不要叫我姐姐!沙雅臭猪!我们是仇人,是仇人!从今天开始,我们是仇人!你知不知道啊?臭猪!你太令人恶心了!恶心到想吐,没有骗你--啊呜呜呜~~~” 鹿音·勒丽琳德崩溃了,毫无形象地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周围之前被她的凶狠吓到的人目惊口呆,同时令沙雅手足无措。她现在还无法理解,这个大她两岁,一直最坚强,最优秀,被她,被全村人所喜爱羡慕的刺花村小公主,为什么突然就哭了。 沙雅很内疚,以为鹿音还在因亚雷叔叔的死而伤心痛苦,知道以往鹿音虽然一直对她冰冰冷冷的,但实际暗地里照顾了她多次,而她却害死了亚雷叔叔,鹿音的父亲。 她的鹿音姐姐,再怎么恨她、再怎么打骂都是应该的,都是她的错,她的原因,一切都是她······沙雅极度自我厌弃。 然而下一刻,产生了变故。 “是我叫爸爸去救你,然后,他死了!”鹿音·勒丽琳德站起来,满目通红地朝着沙雅大吼。 “他死了!他死了,是我害的,我自私!我胆小!我又想做好人,把危险让爸爸承担了,然后他就死了,是我害死爸爸的,还让妈妈受伤生病,我才真正令人恶心到想吐!你满意了吧,沙雅·勒丽琳德!” 她满身泥土,泪水鼻涕在漂亮的脸蛋上黏在一起,这是沙雅首次见到自己从小崇拜的鹿音姐姐如此狼狈,以至于呆呆立在原地,只能看着她大哭着离开了。 沙雅迷茫。 心很空。 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站着踏不出一步。 随着鹿音·勒丽琳德走了,其他人也跟着没了踪影,夜幕已降临,天地孤冷,小女孩像是枯朽的木桩,渐渐消退活力与生命。 “这份心情难能可贵,沙雅·勒丽琳德,你要铭记一辈子。”叶煌出现了,站在沙雅的身后,手掌在她的头上。 沙雅抬头,仰望,向着后面,身体倾斜地倒下,完全如破烂的玩偶,又脏又丑,还没有生气。 她倒下,他闪开,让之倒在冷硬的地面上。 “记住了吗?记住了我就抱你起来,教你剑术。我是不收学生,但不意味着,不能教你一些东西。”叶煌俯身,指尖触及其额头说道。 他看见她眨了下眼,然后点头,血迹干涸的嘴角裂了裂,“剑圣大人,我学了你的剑术,就能让鹿音姐姐,和大家开心嘛?” 叶煌摇头:“不能,但是你学了我的剑术,可以保护你的鹿音姐姐和大家。” “这份心情我记得了,剑圣大人,你教沙雅剑术吧。”沙雅挣扎着站了起来,跪着乞求。 夜晚的风冷,沙雅小巧的身躯瑟瑟发抖,好似秋天里的杂草,卑贱亦顽强。叶煌一手将之提了起来,抱在怀里,向自己临时的住所走去。 边走,他边为她疗伤。 这时沙雅全身暖暖的,疼痛全部都消失了,她恍然皆觉得自己回到了从前,冬日里躺在爸爸妈妈的被窝中间,那种无与伦比的温暖,不禁沉迷,难以自拔。 叶煌带着沙雅,进入房内,将之安放好。他看着她乌青浮肿都已消退的脸,陷入沉思。 “她倒是和她挺像的,同样的丑,同样的脾性,会不会能和她同样走到那种地步?她的传承,或许可以让她来继承,嗯,有可能,有可能。” “不要怪我不用心,随便找个就来用,是你太奇葩了,能接受你传承的,实在太少,这个好歹和你几分相似。” “哈哈,你怪我也没用,有本事从六道轮回当中爬出来,打我呀,我求之不得。你不是一直想踹我屁股的吗?你若归来,我便给你一个机会。本魔尊君临一方,威名远扬,错过这个村儿,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房内有灯火,映照着叶煌的微笑,其眼瞳火焰一样鲜活,妖异。 第二十七章 尘世长明灯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些奇葩,其中有的让你恨得咬牙切齿,也有的恨得咬牙切齿的同时,却又不得不铭记于心。 叶煌对此深有感触。 左半边身体冒出一阵光,他伸手进去,拿出了一盏青铜灯,其造型是老掉牙的四方朝天,质地普通,整体上看古朴陈旧,甚至残缺。 “人间道,多歧路,最艰难的就是本心。所以我和你不同,我走到哪儿就是哪儿的样子,曾高冷,也曾逗比,曾立于众生之上,也曾在泥潭里摸爬滚打······鸦纱,你一条路走到死,是我无法理解的。” “诶?突然想到,沙雅,鸦纱,两个字对调,居然如此相似,真的很有趣呐,看来这是命运的指引,不然怎得这般巧合。” “命运的指引也罢,纯属巧合也罢,人间道,黑夜漫漫,灯火通明,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你的本命灵宝--【尘世长明灯】的选择,点燃吧,尘世长明灯!” 他的手指尖浸出一滴血,弹入青铜灯内,飞溅四散,旋即有小小的火花燃起,慢慢茁壮。 这时长明灯漂浮起来,向前移动,不多时就在半空中落下,底座压在沙雅的额头上,然后,有剧烈的亮光,持续片刻,眨眼又消失,灯里的火焰随之熄灭,长明灯飞离开。 灯盏回到叶煌的手中,而在沙雅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火焰纹路,非常模糊,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 “这资质,差,真差!” “鸦纱前期是凄惨,自己稀里糊涂,仅一句忽悠就把万贯家财散个精光,哈,落魄到当乞丐,还兴冲冲拉着我同去乞讨。可她脑袋缺根筋是缺根筋,实际天才得过分,而你就不同了,当真比常人都不如,怪不得那个鹿音说你笨,这简直是没开窍嘛。嗯--,留下印记就好了,看能生根发芽到哪种程度,一个印记是留,两个印记是留,多多益善,总会有一个成功。” “你说是不是啊?外面的小妹妹。” 门轰然打开,外面的一个身影直接飞了进来,是那会儿和沙雅纠缠不清的鹿音·勒丽琳德,她倒是挺关注沙雅的,走后再度折回,一路跟来。 对于她们的关系,他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叫‘相爱相杀’,放在一起殊为赏心悦目。 “剑圣大人。”鹿音·勒丽琳德全身不能动弹,躺在沙雅身边。 她流露出恐惧,这是叶煌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第一个人对他产生恐惧,不容易呀。 “做个乖女孩,我教沙雅剑术,同样会教你剑术的喔。你不想沙雅超过你吧,那就乖乖接受,接受这个沙雅也接受了的东西。” 叶煌的声音充满了蛊惑,哪是一个小女生能抵挡的,瞬间就被折服了,安静地闭上眼睛,等待着任人主宰。 长明灯再度被点燃,置于鹿音的额头,与沙雅不同的是,留下的印记极其清晰,火焰栩栩如生,天资这个东西是天生的,求不来,鹿音比沙雅强得太多。 他想起了爱迪生有关于天分和努力的名言,前者百分之一,后者百分之九十九,会不会在鹿音和沙雅身上得以印证? 名言是好的,催人积极向上,然而往往天分就决定了一切,就如同后世的篡改,没有百分之一的天分,百分之九十九,乃至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努力,统统是枉然。 就算是他,如果没有武道方面的天赋,现在都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极可能骨头早已变成灰,风过了无痕。 “睡吧,好好睡,等待着你们的是全新的一天,谁往高处走,谁往地下摔,得看你们自己。”叶煌拉过被子,给两女盖上,自己走了出去。 夜色正浓,恰好打家劫舍,不对,该叫斩妖除魔。 四面八方的魔念,覆盖千里之遥,勉强有几个值得收藏的,而且还有魔魂的踪迹。和魔界大环境催生的魔魂不同,这里的魔魂应是土生土长,从最低等,经过漫长的时间进化,如同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一样。 不知这里有没有魔灵,有的话,那会是怎样的光景,能不能媲美他收藏的前三之魔灵? 叶煌准备赶在帝都艺校正式开学之前,在这里大肆收割一批猎物。 林木森森,皓月当空,夜晚的寒风穿梭在缝隙之间,带着一片片飒飒之声。 一棵参天之树下,虎、豹、狮子等各类猛兽,还有长颈龙魔,蛰伏着,高处的树木枝丫上,有一个鬼魅般的虚影,抬头望月。 那虚影六七岁小孩般的体型,长发垂至脚踝,身体没有任何衣物遮掩,也看不到任何男性或者女性的特征,银月光辉映衬下,显得完美至极,没有缺憾,乃非人之物。 “纯白的魔魂,未沾染尘埃,果真存在,这个只要舍得下本钱,应该可以拿来炼制天仙级别的魔仆,打好根底,甚至能短时间承受他半数的力量。那老乞丐以人魂与上佳根骨炼制出的魔魂,都比之差得太远,这次出来,仅此一个就够本了。” 叶煌出现在此地,那小孩体型的魔魂由仰望到俯视,是一双纯白的瞳孔。与只有本能的魔念不同,魔魂已拥有了初步的思考能力,个体不同,智慧水平亦各不相同,显而易见,这魔魂对他产生了相当的敌意。 魔魂是敏锐的,感知到了他眼里的贪婪。 “嗷!--” “吼吼!~~~” 方圆大片领地,所有魔物都被这个魔魂掌控着,高位魔魂,除却个例,对低位魔念有绝对的压制,而它在能压制之外,还能控制。 叶煌对之略有惊奇,因为他只见过魔灵能做到控制魔念,从没有见到过魔魂也可以。 不等他思考,周围百来头魔物,重重包围而来,煞气阴寒刺骨。 “畅快地厮杀,我不以大欺小,限制到筑基以下的实力,让我看看,你真实的价值,这将决定你的未来。” 从背后拔出亦夜剑,剑锋流转着月光,千锤百炼的剑术绽放出无比璀璨的芳华。上方的魔魂注视着,纯白眼眸,泛着清冷唯美的光彩,夺人心魄。 第二十八章 纯白魔魂,荆棘蔷薇 关于剑,是他已练了足足四百年。 从最初被吃人的凶兽追得东躲西窜,捡起一把生锈的断剑,胡乱挥舞,做着徒劳无力的抵抗,再到胆大包天,去暗精灵的领地偷取圣剑,被抓住吊打了三天三夜。幸好有个地位较高的暗精灵对人类有兴趣,把他带走进行各种观察研究,倒使得他有机会学到了别具一格的剑术,更在潜逃中洗劫了他们的宝库,获得原始积累。 后来习得百家精要,剑术有成,以之为主渐通晓各类兵器,遂打破界限,以武入道。 论到剑术,他敢这么说,同代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吼!”凶残的魔物高高跃起,扑杀而来,远不止一头两头。 哧、噗哧~ 闲庭若步,出剑,收手,再出剑。 挥剑已是本能,随意一个斜拉,竖斩,连空间都有支离破碎之感,大片、大片的魔物倒下,成了碎肉。 他没能够用上绚丽的剑招,单单斩出最朴实无华的剑式,很快就斩杀掉了所有靠近的魔物。 遍地魔物的尸体,森冷恐怖。叶煌侧身扬起手臂,挥掉剑锋沾染的血迹,抬头看见枝丫上的魔魂,化作一团烟雾消失不见。 逃跑了? “对于魔魂,我可是很了解的,跑能跑到哪儿去。” 有这个魔魂,其它的入不了眼,他踏着愉悦的步伐,与之玩起了捉迷藏。 终究在十分钟之内,他发现了它。 峡谷,白骨堆积成山,五彩斑斓的毒蛇游走于骷髅的缝隙间,尤为特别的是一朵朵鲜红的蔷薇,生长绽放在骸骨之上,妖艳动人,好一副‘红颜白骨’的图景。 那魔魂依旧站得很高,位于骨山的顶峰。它于巨大的恐龙头骨上坐了下来,摇晃着两只白晃晃的细长小腿,手儿与身体平行撑着,左右摇摆,充斥黑暗童趣,身后的雪白长发展开,如同化作天使之羽翼,下一瞬间就会随风飞起。 值得在意的不是看到的,而是听到的,这魔魂发出了声音,并非语言,而是无意义的哼唱,悠远空旷,像是一曲童谣。 “啦啊,啦啦~,啦啊-,啦啦啦,啦啦啦啦,啊啦啦······噜呜噜噜~,噜呜噜呜,噜噜,噜噜噜······咔啦,咔咔嗒---”最初的悠远空旷,逐渐演变成诡秘阴森,听着令人不寒而栗,骨山突然在动了,发出咚咚的声响。 一具具残缺的白骨自动拼接完整,然后站起,每个头上都开着一朵带刺蔷薇。 魔魂在升高,越来越高,因为它坐着的恐龙头骨蔓延出荆棘,带着它冲上天际,形成至少百米之高的荆棘王座,整个山谷都被荆棘布满,无数艳丽的花朵盛开,美丽且危险万分,无论在哪都会冒出致命的獠牙。 “这是不是该形容为买一送一?百年难得一见的纯白魔魂已足够了,还带来可列为珍稀种的寄生植物类魔念,送上门,我就不客气收入囊中。”叶煌手中的亦夜剑扬起,直直斩下。 轰~ 气浪波动,荆棘蔷薇大半被摧毁,那些白骨骷髅犹如风化一般,破碎成灰,他前行,转眼间出现在荆棘王座之上,抓住了魔魂。 “你既然这么白,以后就叫你小白了,跟着我姓,全名叶小白。”叶煌提着魔魂叶小白,对视着那双纯白的眼瞳说道。 叶小白没有挣扎,只是表达出了某种疑惑。它毕竟还是魔魂,未成长为魔灵,无实体,智力也有限,能做出的情感表达相当单薄,想来进化成魔魂同样没多长时间。 他拿出一个适宜收纳魂体的翠玉葫芦,将叶小白装了进去,接着该收拾下方躁动的魔物荆棘蔷薇。 不打算将其中的珍稀种魔念提取出来,因为荆棘蔷薇挺好看,符合他的品味,不如提供荆棘蔷薇无穷无尽的生命力,试试能将这魔物培养到何种地步,魔念层次的魔物,未必就是弱渣,还得看是谁培养出来的。 一阵光芒亮起,自叶煌的身体,开始吞噬四周。他的仙道本源自成一方小世界,所以准备将魔物荆棘蔷薇移植进去,让之扎根在他的仙道本源当中。 几秒钟而已,待到光芒散去,山谷变成了更大的山谷,方方正正,完全是平滑的土石。 “距离天亮还早,再逛一圈,回去教沙雅和鹿音几手干货,就去帝都艺校上大学了。明天下午就是新生报到,后天早上开学典礼,中午则会举行分班考核。” 叶煌盘算着,几个踏步,身影如流光向远方掠去。 整个晚上,他又扫荡了几个不错的魔念种子,魔魂却没有再遇到,魔灵就更别说了,近万里的范围都没搜寻到。 魔灵级别的魔物,要躲着,找真的十分难找。 他更有兴趣的还是挖掘这个世界魔物泛滥的根源,以这个世界的魔物分布状况,都快赶上魔界的外围地域,放在人间界是不正常的,想来一定是存在某个有意思的东西,让诸多怨念,有成倍的几率化作魔念,若能找出来,收获或许能超出想象。 已经决定好了,他要将这个世界纳为己有,作为自己的领地,至于这个世界的意志,等有机会好好拿捏,不信收服不了。 凌晨时分,回到沧霖镇,发现有两姐妹在练剑,是伊丽娜、艾薇·杰尼亚姐妹,此时主要是姐姐在教导妹妹,一个细心认真地教,一个专心刻苦地学,心无旁骛,汗水浸湿了她们的衣领皮甲。 伊丽娜一头璀璨的金发,身材属于黄金比例,自信坚强,热情奔放,像是喷薄而出的朝阳,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立即成为吸引人的存在。 艾薇是黑发,身材没她姐姐好得那么夸张,也没她姐姐那么耀眼,专心致志的模样却别有魅力。 天昏暗,只是熹微的光,月亮都还没消失。 叶煌来到这里,坐在一处石凳上,看着她们练剑。差些忘了,这世界的剑道系统尚未了解,武力以剑士为主,发展数千年,应有独到之处才对。 第二十九章 要儿媳,不要女婿 “作为剑士,首先要做到的是握紧剑,连剑都握不稳,剑术再精湛都是徒劳无用。” “身形姿势无需标准一致,关键是要把握好平衡,这你还做的不够,必须做到单边立在木桩上,两个小时不动分毫,让自己与脚底接触到的物体合二为一,生根粘合。” “艾薇,你这样的斩击是不对的,明明可以更有力,穿透力更强,细心感受剑锋的锐利程度,如何将锋锐叠加,而非磨损。” 伊丽娜手把手教导艾薇,都是些细微上的东西,叶煌观看着,亦捉摸出了不同的门道,只是总体太单薄,不足以形成系统的认知,主流的朝向模糊。 “可否一起练剑?”他到她们面前,做出邀请。 他的邀请,她们拒绝不了,于是直到天大亮,三人都在互动的过程中度过。 “不愧是剑圣大人,我们在您面前,如同小孩子一样。”伊丽娜喘着粗气,右手撑着大剑,左边手抹着淋漓的汗水,身躯蒸腾着热气,神情极其酣畅爽快,金色的长发在朝阳下熠熠生辉。 按理来说,她应该沮丧,再怎么乐观积极,被叶煌毫不怜香惜玉的连番打击,起码的失落,怀疑人生是该有的。 “唉,姐姐在剑圣大人面前是小孩,而我就像还不会走路的婴儿,四条腿爬。”相比之下,艾薇倒是垂头丧气,满身狼狈地靠着她姐寻求安慰,其实撒娇居多。 叶煌保持谦逊的美德,摇摇头:“多吃了几年饭而已,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可比伊丽娜你差远了。当然不只是你,恐怕都不如艾薇。” “这么说,剑圣大人多少岁了?能保持如此年轻的状态,理应少年时期就已十分强大了才对,镇长猜测你为东方古国,受圣灵庇佑的天生奇才,怕是比我年纪都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剑圣。可你刚才说的否定了镇长的猜想。” “剑圣大人您是有永葆年轻的秘法吗?如果有,可不可以教我们这······” “停!” 面对这俩姐妹天马行空的思维,叶煌挥手将她们打住,说道:“周围的妖魔,我清理干净了,回来告个别,给个礼物,以后有缘再见。” 他说完人就消失,临走之前,双手两根食指分别点在俩姐妹的眉心,留下精神种子,里面就包含了延缓衰老的术法。 接着,身影出现在那位老镇长面前,为这个老人点破其所谓‘剑圣领域’的隔膜。这世界的剑士武力等次,其实和他认知的相通,剑师等于锻体,大剑师等于练气,而所谓的剑圣领域,大概就是筑基。既然已有准备将此小世界纳为己有,洒下些火种,有必要,再者接受了招待,总要付出点儿什么。 在沧霖镇半空,叶煌捏碎了一枚仙玉,一定范围内,无差别降下福泽,缺胳膊断腿、大小疾病者,几乎转瞬痊愈。 这刻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他们,下刻就该他们承受他的恶意了。 “人世间,多哀愁,沙雅、鹿音,你们接受了那印记,便注定沉沦于无穷无尽的迷茫挣扎,尘世长明灯会带着你们,踏上通往人类最深刻的路途,做好准备了吗?” 左边是沙雅,右边是鹿音,他掌着她们的头,灌输着最基本的存活要素,接下来他就不会再管。 她们生是生,她们死是死。 大不了再找几个有资质的小女孩来试一试,又没损失。 叶煌凌空,化作幻影飞到远处,找准方位,便抽出一柄巨大无比的黑剑,搅动风云,自高处将黑剑抛下。巨大黑剑狠狠插在大地之上,顿时山川破碎,地面震动,无数树木倒塌,一副十级天灾的景象,不知有多少活物被埋葬。 “留下一柄本源魔剑,这里就是我的领地了,想来这残缺的世界意志也做不出像样的反扑,最终只能妥协。” “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 到来时的地方,叶煌破开空间,进入通道,不多久就回到了原来世界的公园内,立在那棵大树下。 与那剑士世界相比,他这家乡的灵气是匮乏了许多,可有些东西是那剑士世界没有的,比如冥冥中的道韵,悠久古老,长达亿万年的气息,意境难以言喻。 回来后,他的手机就响了,是老妈钱晴的电话。 因为工作的原因,她和老爸都不能陪同他来帝都报名,所以电话很勤快,基本每天一通话。 “儿子,你那边怎么回事?一直没有信号,电话怎么打也打不通。” 划开接听,那边首先是有所预料的质问。 叶煌随即给出说辞:“我在一个禁止通信的地方参观,玩得太开心,让老妈你担心了,而且我这么大的人了,也不要过于操心。” “说的轻松,是谁走失两个月的?好好听话,每天一个电话报平安,你不打,我来打,再接不到,以后回来好好收拾你这不孝子!” “是我错了,老妈,手机电量不多,晚上再打电话。” “怎么,嫌你老妈我烦了?不爱听,挂就挂吧,对了有一件事情得警告你,老林家搬回来了,他家那儿子,也读帝都艺校,你们俩混小子又到一起了,让老妈我真担心,记得我要的是儿媳,不是女婿!” 钱晴最后的话,把叶煌雷得外焦里嫩,这是什么跟什么呀? 不过这也让他想起了,此地从小到大唯一的挚友,林晓枫。与王江平、钱洁莉、高集等互损互害的狐朋狗友不同,那是他真正交过心的朋友。 或许是因为他们曾经走得太近,并且两人都是高颜值,不知道出自哪位腐女名家之笔,竟然硬生生将他们凑成了一对,不仅有小说生动的描绘,还有精致的插图点缀,恰逢那个时候‘基友’当道,压力可谓山大。 尤其尴尬的是,双方父母都有耳闻,传得那叫有鼻子有眼,大约只有当事人肯定自己的清白。 更加狗血,当初周忻鱼还由于传言,吃林晓枫的醋,多方针对,简直吐血都要吐三升。那时苦恼,现在想想觉得好笑,不恶搞别人,就被别人恶搞。 第三十章 当年校草风云路 帝都有两所世界前百的名校,帝都学府世界第九,帝都艺校世界第三十七。 正午,他就来到这世界排名第三十七的名校。 往来的人真多啊,密密麻麻,幸得艺校的前门够大,不然挤爆都有可能。特别是一辆辆停在外面的豪车,造成交通拥堵,四面八方都有交警在疏通。 忙碌感,此地比其它地方强烈几倍,容不得悠哉清闲,但大都市本应该是这种节奏,人们为生存马不停蹄。 “叶煌,这边、这边,好久不见!” 在校门口,叶煌听到有人叫他,于是偏转身体过去,看到了一名帅气的男生自人群中走出,热情地对他招手。这男生一身没多余的物品,仅是老式的白衬衫,蓝色牛仔裤,叫上肤色较白,给人的感觉像是九十年代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十分清爽干净。 “林晓枫,好久不见。”叶煌见到对方,同样抬起手回应,前面有老妈提醒,现在见到这家伙便不值得多惊讶,更多的是相逢的喜悦。人这一辈子知心的朋友不多,眼前走过来的正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之一。 “我说,你的反应不给力呀。”林晓枫瘪瘪嘴,极力表现在脸上的失望。 叶煌给予反驳:“你要我给出什么样的反应才给力,抱一个么?可不想再被那些恐怖的女生强行配对,恶都恶心死我了。” 烈日阳光下,两人靠近,交错间手对手一个击掌,非常具有阳光活力。 时至今日,锦城中学的两大校草,终于再度相逢了。如果锦城中学的那些腐女看到这一幕,必定灵感大发,涌现新的作品出来,想想都颇为令人惊恐。 距离下午新生报到,还有好几个小时,各自都比较空闲。他们肩并肩,通过拥挤的校门,向艺校里面走去,边走边聊天说起过去的事。 “高二下半学期,你没能阻止郑老师嫁人,如同丧家之犬一样,跟着转学了,和所有人断了联系。早上我妈告诉我,你家搬回了锦城,你也回去过,是看开了,还是仍然打着心思?”叶煌走着,突然问道。 林晓枫脸色一怔,仍然微笑道:“芩瑜姐的决定我尊重,但尊重,并不意味着我就放弃了--” 叶煌摇头:“你果然贼心不死。” “是,我贼心不死,人家都不当老师,还嫁人了,不知道哪天会多出个儿子或女儿出来······贼心不死,就是贼心不死。哼,戳我的伤口,你又好得到哪儿去,和周忻鱼分手了吧?当初秀恩爱,那是秀得我们一脸。好兄弟,我们如今算难兄难弟了,大家打一辈子光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林晓枫搭着他的肩膀,满脸的幸灾乐祸,神情极其欠揍。 “切~,你打你的光棍,我不奉陪。这个时代,没有女朋友,人家还不知道会把你想成什么样子。”叶煌嫌弃地推开对方,免得沾染晦气。 “对啊,到现在都有人怀疑我性取向,哈哈哈哈~~~” 林晓枫的大笑,让叶煌无语,这家伙在一年多以前身心遭受了重创,自杀的倾向都有。不只是有啊,要不是他看着,真有可能溺死在了河里,变成水鬼游来游去。怪就怪在这家伙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一个自己几乎永远得不到的女人,并且爱得死去活来。 其实这货精神状况本就有问题,容易走极端,追一个女人嘛,好端端的,怎么硬生生吓得对方失去方寸,于是快刀斩乱麻,直接与人闪婚。 唉,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说起来,郑芩瑜老师纯属无辜,承受不该有的压力,放弃了工作,放弃了爱情,糊里糊涂就嫁给了一个渣男。那之后,听说她和她丈夫时常争吵,结婚没几个月便已分居。 以目前来看,似乎林晓枫对这个情况还不了解,犹豫该不该告诉他此事。 叶煌的这个犹豫,被林晓枫看在眼里,他大概是回错了意。 旋即,林晓枫又说道:“我回锦城,见到芩瑜姐了,和她在咖啡厅聊了几个小时,她让我好好上大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找一份好工作,说未来我会娶一个好女人,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会拥有幸福的家。我满口答应,心里却相当龌龊,有时候都恨不得抽自己几耳光,把自己打醒。去年,恰逢我爸工作搬家,我不声不响地逃跑了,和谁都没联系,你失踪的事,我也现在才知道,要不要打我几巴掌?我这个人呀,活得低劣。” 林晓枫说这些话的语调十分轻松,犹如在看玩笑,但叶煌听得出来,不是玩笑,是认真的。 “你这小子。喂,林晓枫,你说有没有可能,郑芩瑜老师对你说的话是这种意思:等你好好上大学,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了一份好工作,然后回去找她,娶她,共同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会拥有幸福的家。” “嘿嘿,你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异想天开,自我安慰是好的,陷入越深,回归现实就越加痛苦。你还是干脆踹我一脚,叫我醒醒吧,这才是寻常朋友该做的。” “我是你寻常的朋友吗?再者,你这个M,这么想我抽你!踹你?既然你如此诚恳的请求,我就大发慈悲地成全你!” 叶煌在众目睽睽之下,高高跃起,来了个分筋错骨手、连环十八腿,看得周围的人鼓掌喝彩,大呼‘少年好身手’、‘少年好腿法’。因为人多,他倒是没有下手、下脚太狠,只是将之全身的筋骨松了松。 “靠,这才多久没见,你这丫的身手简直是神了!”林晓枫吃痛地蹲在地上,以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他。 “小意思啦,万分之一的功力都没有使出来,是你太弱了。”叶煌傲然站立,双手环抱身前,大有一览众山小的气魄。 方才跳得有些高,手脚之流畅厉害非一般人做得出来,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为了低调,他拖着林晓枫赶紧离开。 叶煌到人少的地方,打了一个电话给李千颜,叫她过来。下意识,他已经将她当成自己的跟班了,相信李千颜自己同样有这觉悟。 很快,李千颜风风火火赶来,不只李千颜一个人,还有个焉了的蓝发矮胖子。尚且记得,蓝发矮胖子是那天的菜鸟三人组之一。李千颜终于把她的小伙伴给带了,这是不是要宣誓效忠的节奏?和他这个魔头吹响号角,向征服世界这一宏伟目标发起冲锋! “叶煌同学,他是张小德,曾经和我一个社团,现在也是帝都艺校的新生。”李千颜踢着大气都不敢出的张小德,对他说道。 “张小德同学,以后请多多指教。” “多、多--多多指教···” 第三十一章 走火入魔的挚友 倒霉年年有,今年却突破了天际。 面对叶煌,张小德全身发抖,舌头打结,心在哀鸣,脑袋里不断回响着之前李千颜的警告,紧张得超过了度日如年的范畴,简直是度秒如年。 话说眼前这似乎和他们同龄之人,真的是半个月以前,他们耗费上亿巨资,劳心劳力至少四个月召唤出来的使魔?怎么看都是活生生的人啊。而且那天他们召唤出来的,虽然没看清楚,但是感觉得到,那种连毛细孔都惊恐不安的气息,仿佛毁天灭地的威能,绝难想象会是面前这个软饭小白脸状的男生。 不过恍然间看到的面貌,是真的很像,约莫有七八分的相似,如果脸再成熟些,相似能达到九层都说不定,还有名字,叶煌······总而言之,他威武雄壮的千颜大姐如此肯定,就算极其匪夷所思,他也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可是这么一想,张小德紧张感加倍,脚都站不稳了,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他胆小的事实。就在他撑不住的时刻,在他旁边的圆脸少女,上前半步,减少他的压力。 “叶煌同学,学校里需要办理的,我拿你行礼箱中的证件办理好了,东西等会儿交给你。这里不是聊天的地方,我们去餐厅吧,要吃什么,我请客。” 李千颜适当地表达出了自己的热情,接着她的眼睛看向林晓枫,稍显迟疑道:“这位······” “我叫林晓枫,双木林,破晓枫叶的晓枫,叶煌这家伙打小的朋友,你又是谁?在我不在期间,他居然交到你这样可爱的妹子,羡慕啊。”林晓枫跳出来,与之套近乎。 “我,我叫李千颜,木子李的‘李’,千面千颜的‘千颜’,您好。” 突如其来的人物,突如其来的话语,李千颜显然有些吃不消,但她更在意的是那句‘打小的朋友’,莫非这位名叫‘林晓枫’,是跟着从魔渊来的?她想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仅是一个就有可能对世界造成翻天覆地的影响,现在竟然出现了第二个,要不要天下太平了? 不管怎么想,皆是悲剧的前奏。事到如今,她也无所谓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自己一个练气中期的小修士,能左右得了什么---实在混不下去,干脆追随这个大魔王,做‘人奸’,征服世界······她自然是知道,对方的戏弄居多。 李千颜苦恼之时,林晓枫打量着这个圆脸少女,歪着脑袋,敲了敲额头,好似想到了某件上心的事情。 他认为自己是想多了,这可爱风格的女生怎么会是那个恶魔? “千颜妹子请客,今天可要吃大餐才行,我们走了。”叶煌一手搭在林晓枫的肩膀上,一手搭在李千颜的肩膀上,眼神示意畏畏缩缩的张小德跟着,四人前前后后向校内商业街走去。 帝都艺校占地相当广阔,与多家大企业有合作关系,设施完善,高档消费场所众多,上层次的餐厅也有十来个,各类美味齐聚在此。近来李千颜虽然穷,但穷都比多数富人强,吃个饭,花费几万十万的,常有的事。 他们到了一家古风古味、格调高雅的中餐厅里,坐在舒适的藤椅上,点了几个招牌菜。菜品听说不错,价格还算公道,林林总总,至多花费六千的样子,其中大半花费算在几瓶陈酿之上。 菜不贵,酒动辄就是几千上万,叶煌没喝出这些酒有哪好的,要特点没特点,要味道没味道。 闲坐着等上菜,他瞧了瞧李千颜,又瞧了瞧忐忑不安的张小德,于是问道:“你们三个小伙伴,来了两个,还有另外一个呢?” 李千颜回答:“哦,你说的是我们高中灵异社的社长林伊谨啊,她不在艺校读,目前在魔都大学。我和小德子成绩可以到处跑,她不行,要留在魔都。” 叶煌想了想说道:“魔都大学,我前女友也在魔都大学。” 聊到这个,三双眼睛齐齐盯了过来,林晓枫首先开口:“你说的是周忻鱼吧,她在魔都上大学?话说你们俩个是因为什么原因分手的,你们那时你是风儿我是沙的,痴痴傻傻到天涯,怎么说分就分了?” “异地恋没有好结果,正常。”叶煌喝了口茶,平淡道。 对酒没兴趣,他喝茶,而林晓枫一个劲地喝酒,短短几分钟,已有三杯下肚,产生了头脑发热的症状。 林晓枫靠过来,对他说:“的确正常得很,有交往就有分手,像我这样连交往都没有交往上的人,想分手都没机会。好兄弟,同是天涯沦落人,干一杯!” “谁和你同是天涯沦落人了?”叶煌把头脑发热的林晓枫推过去,皱眉道:“说真的,是我变心的,如果我不想分手,她分不了,也没有人能阻止,哪像你喜欢郑老师喜欢得发狂,结果弄巧成拙,最后夹着尾巴逃了,还没看明白。” 林晓枫睁大眼表示疑惑,将声音提高:“你要我看明白什么呀?叶煌!” 叶煌说:“我要你看明白,明白你的愚蠢呀,林晓枫。愚蠢不算什么,我曾经比你更愚蠢,可怕的是愚蠢的时间过长,等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才醒悟过来,那时候你就哭吧,我会尽情地讥笑你,笑够了,再像怜悯猫猫狗狗一样,提几瓶酒来,让你喝个够,酒精中毒,死掉算了。” “喂,喂喂,叶煌,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啦,我听着不对啊,不对啊,哪有你这样毒舌的朋友,一年多你变坏了。坏了,坏了,大大的坏了,哈哈哈哈。” “好好喝你的酒,心思不在这里,大学干脆别上了,跑回锦城吧,那里有人等着你,或许······” 叶煌和林晓枫说着说着,有些冷场,旁观的李千颜、张小德满脸的怪异,这时候一盘盘美味佳肴端了上来,四人安安静静地吃饭。 明显,林晓枫情绪躁动不安,不只是现在,叶煌在见到他的那刻起就发现了,自己这挚友心结严重,压抑得非常过分。 用术语来说,这叫走火入魔! 第三十二章 围棋天才少女的发言 傍晚六点整,学校大礼堂,两千多新生齐聚,井然有序地就坐。 一眼望去,除了些特征鲜明,体格健壮的,尽是俊男靓女,他们衣着新潮时尚,花花绿绿的乱人眼球。叶煌和林晓枫站在里面,完全不显眼,李千颜和张小德则更不用说,钻进来就没了人影。 “同学们,大家好!欢迎你们来到帝都艺校,加入这个大家庭里面来,本人为艺校副校长张西陵,兼任表演系、服装艺术系主任,同时也是你们这一级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接下来,我为同学们,讲一讲帝都艺校的发展历程,如何在百年里,发展成世界第三十七,国内前五的名校······” 开学前的新生集会,较为简单。刚开始是个白发正装的老头,站在台上,讲了近十分钟的校史,接着上去一个干练的中年女子宣读校规,规划未来,和近期需要处理的事项,最后轮到学生代表发言。学生代表一上去,下方响起了一阵议论之声,少年少女们精神大振。 “醒醒,你看那是谁?宁雪倩,那个全国年纪最小的围棋大师,天才之中的天才,十四岁获得围棋世界冠军,晋升九段棋手,没想她到会和我们同级,这可是围棋界的明日之星呀。” “说什么傻话,什么明日之星,她现在就是明星,而且是国际巨星!但凡懂得围棋的,谁不知道她?” “下棋那么厉害,她的智力绝对高得吓人。” “智力高的多的去了,大师级别的围棋手,拼的是境界,和智力可没多大关系---” 周围的低声议论,叶煌听在耳朵里,眼睛注视着走上去的人影。那是个女生,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穿着中规中矩,表情有点儿呆,刘海与睫毛持平,长得几乎遮住了大半视野,看上去很平常,但又让人觉得不平常,简而言之就是一个相当具有矛盾感的女生。 她脚下是白色的平底鞋,灰色的短袜,在上面踮了踮,脑袋随之左右各偏一下,然后在主席台前,对着麦克风吹了口气,听到被放大的吹气声便站立端正。 “啊,啊--啊······”这个围棋天才宁雪倩,一本正经对着麦克风,在万众瞩目之下,犹如恶意卖萌那般‘啊’了又‘啊’。 ‘啊’不出个所以然来,她面无表情,自言自语道:“稿子忘了,我再看一眼。” 宁雪倩像是个迷糊娘,笨手笨脚从裤包掏出了一张A4纸,抓着后脑勺,展开看了几个来回,又揣回去,正式开始她的发言:“尊敬的领导,尊敬的各位来宾,和可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时光荏苒,高中三年眨眼而过,在这眨眼的间隙中,我们认真学习,天天向上,我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我们孝敬父母,公益社会······高中过去了,我们迎来了大学生活,这必将是美好的明天。大学万岁,万岁,新生代表宁雪倩,发言结束。” 没有巴掌声,气氛十分冷场,先不管这发言多么公式化、多么敷衍,单是听着这个围棋天才少女机器语音般,无情感变化的声音,就足以令人半刻回不过神来。 被惊到了有没有?被萌到了有没有?被漠视到了有没有? 啪!~啪啪~~ 由于某个原因,叶煌不能对这个迷糊娘做到无视,所以带头拍起了巴掌,在他身边的林晓枫随波逐流,亦响起了巴掌声,紧接着四周的巴掌声此起彼伏。 宁雪倩俗套又特殊的发言,掀起的丁点儿波澜,又快速沉静下去,这场集会直到晚八点才宣告圆满成功,众人纷纷退去。 过了会儿,在外面的运动场,林晓枫去买饮料,叶煌独自一人徘徊,走到铁丝网前转身,发现一个不速之客向他这边走来,目标性很是明确。 “那个,那个······”不速之客是宁雪倩,两名墨镜西装男陪同着她,站到了他的面前。她正视着他,做出古代邀请的礼节,说道:“我要向你挑战,下棋,你输了,就要向宁无哥哥道歉。” “你脑袋有病,赶紧回去休息休息,明天就好了。”他叹着气,抬手按在宁雪倩的头上,那两名墨镜男想阻止,却连嘴都动不了。 “还有,我和你宁无哥哥关系好着呢,道歉什么的,完全没必要,不信可以去问他。” 魔种之术并非丝毫副作用都没有,如果说他对他的魔身影响九分的话,魔身对他的影响就有一分,彻底掌控魔身,意味着彻底接受魔身的全部。这个宁雪倩是帝都宁家的人,是宁二少有数的几个在意者之一,天生体弱,仅是杂灵根,没有修行仙道的天赋,而且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她脑袋有病。 如果将宁二少比喻成罗睺血脉变异的成功之作,那么宁雪倩就是失败品,没有获得血脉天赋,反倒被拖累,脑袋里盘踞着奇异能量,想必每时每刻都承担着非人的痛苦。 刚才,他把宁雪倩头脑中盘踞的奇异能量击散了,这其实任何一个金丹期的修士都能做到,而宁家不缺金丹期的修士,于是有点小小的气愤。他们为什么甘愿看着自己的后辈子孙受到此等痛苦,却不愿伸个手? “你和宁无哥哥是朋友?”手拿开,宁雪倩眼神呆萌地望着他询问。 他刚要回答,她身子就一软,是晕倒的趋势,脑袋里的病因是解决了,体弱却依旧存在着,需要慢慢修养。 “嗯,我和他是朋友,你瞎操心这个,不如多关心你自己。”叶煌扶着宁雪倩,为之调理身体,同时梳理纯化她体内的杂灵根。 灵根是无比奇妙的东西,应该言之玄妙更为恰当,都是先天成形,鲜有后天更改,他对灵根研究的不少了,时至今日,能做到的也只是稍加优化。 但他这对灵根的稍加优化的能力,放在仙界,常有修士愿意献上无数珍奇异宝来求。宁二少这妹妹是有福了,能让他主动免费优化灵根。至于他主动的理由,小部分来自于是情感方面,大部分是由于对方是个可造之材。 谁说杂灵根就统统是渣了的?这小姑娘七系杂灵根,对应上适合的修炼之法,绝对不差,甚至有千分之一的可能走上七绝之路,没有罗睺血脉的传承,反而是机遇都说不准。 第三十三章 超脱便是毁灭 “饮料买回来了,你在这,她······”林晓枫左右只手各拿着一杯装果汁,走过来,话到半截就戛然止住。眼前男生搀扶女生,肢体贴着的景象让他很是惊异,自己这老友和学生代表怎么混在一起了,似乎关系挺密切的样子。 他略作停顿,不禁又询问道:“她是那个学生代表吧,你们认识?”说着,人已站到近处,目光来回打量着两者,神情有故意显摆出来的意味深长之态。 叶煌将恢复过来的宁雪倩放开,后退一步,双手捏住她的肩膀,让之站立端正,然后侧身对林晓枫介绍:“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宁雪倩,你也知道,是个名人,围棋相当厉害,国内第一,就是身体差了些,动不动会晕倒。” 看不出有何尴尬的模样,他当真把宁雪倩当作朋友的妹妹,给人介绍。 “哦,我知道了。” 林晓枫未过于深究,上前向表情呆呆的宁雪倩打招呼:“你好,初次见面,我是这小子的老乡,林晓枫,和你是同级生,以后大家是同学了。” “你好。” 短暂的交流,宁雪倩就离开了,最后她告诉叶煌他跟她的哥哥很像,表示信任他。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她哥变得像他才对,而且他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她哥的所有,信任这个词听着讽刺。 宁雪倩身后那两个晚上都戴墨镜的西装男保镖,战战兢兢随着她离去,汗水已浸湿了他们全身,每走一步都留下了水印,普通人恐怕会因此脱水严重而得病。别看这俩保镖好似只长了肌肉,没长脑袋,实际却相当于炼气期的武者,拳碎大石,脚踢钢板的只若等闲。 人走后,叶煌从林晓枫手中接过果汁,橙子味的,是他从小喜欢到大的饮品。他们坐在操场边的石阶上喝饮料,看着远处几个打篮球、羽毛球的,停歇了片刻。 一人的思绪穿过了世界壁垒,脑海包罗万象。 一人的思绪到达了千里之外,只为那个她深深思念与纠结。 林晓枫一口气把饮料喝完,塑料杯捏瘪,丢入旁边的垃圾桶,心绪难以宁静,忽然想起中午听到的那番话,心里更是有波澜万千。抓着自己的头,把头发揉乱,他见叶煌沉默出奇,有异常的疏离感,便半开玩笑式地说道:“以前你的桃花运就旺,现在好像更加旺盛了。” 正想着某些事的叶煌,因身边突然的话语回过神来。 “哪有啊,桃花运旺的话,我就不会到今天是单身了,人家都是自己产生有女生喜欢自己的错觉,你倒为我产生了错觉。”老友的话让他觉得好笑,自己认识的女人是多,但都有缘无分。 她们死的死,与他反目成仇的反目成仇,还有的时间久了就自然而然渐行渐远,时至今日,太多的东西变得无所谓了。 他在想啊,或许有那么一天,连这作为他故乡的世界都会在他心中寻常化,父母、亲友在未来都有可能被他视为蝼蚁。堕入魔道,终归会消减正面的情感,潜移默化中越来越负面,越来越冰冷无情。尽管在克制,努力维持着自己的人性,最后又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太上忘情,大道无情,神魔殊途同归,谁也没比谁差。如果有可能,他还是想活得多像人一点儿,再怎么说,无情亦等同于无趣,都无趣了,那所有缔造出的宏伟图景,所有堆积的美丽之物,它们的存在有何意义? 和曾经的挚友里聊天,这也算维持自己人性的手段之一。于是他又说:“单身狗莫要做白日梦,好好面对现实吧。” 林晓枫:“嚯,单身狗就了不起呀,我也是单身呢,话说二三十岁的单身汉遍地都是,我们还没到二十,单身又有什么错,大惊小怪。” “你是没错,可我就大错特错了,四百多年的单身汉,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叶煌把脑袋趴下,手掌抵着额头吐槽。 “你说的是什么?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眼睛斜视瞧过来,林晓枫表示不理解他的话。 叶煌没兴致讲解,起身说道:“时间不早,你该回宿舍了,李千颜帮我租了校内公寓,各回各家,明天还有开学典礼和入学分班考核,够忙的。” 他起来,林晓枫也跟着起来,抬手拉着他的肩膀拍了拍,感叹道:“土豪啊,不住便宜的学校宿舍,你租贵死人的公寓?你是不是被富婆包养了,比如那个李千颜,似乎就是个大富婆的样子,长得也没差,圆脸可爱。” “别管我,你自己多想想你自己的事,先决定好目标,犹犹豫豫,看着人心烦。” 转身过去,叶煌向校门外走去。 这里的夜晚并不冷清,或者正是火爆的时候,各个店面亮着五彩的灯光,放着欢快的音乐,吸引四面八方的顾客。 他在外面走走停停,又走走停停,像孤魂野鬼一样,不知不觉间,其所走过之处,行人不由自主地让行,仿佛被隔绝在另一个世界当中。 黑夜,最好的地方就是高处,叶煌来到了帝都最高的地方。 “最高的地方,也才几百米而已,但也足够了,吹吹风,看看星月流转。”他站在犹如刺破黑夜的铁塔之上,抬头仰望,在他的面前出现一副星图,天上的星辰似乎都映衬到了星图当中,毫无差错。 似乎意味着不准确,他这星图仅是模拟而已,若真的有一天毫无差错,就表示他彻悟了天地大道。然而‘天地大道’是什么?鬼知道啊!呵,鬼同样不知道,妖魔鬼神统统处于‘道’之中,要看清楚,除非超脱其外。 因依凭而存在,超脱便是毁灭。 从开始就明白的,可始终就是保留着这个念头,无论如何都消除不了。偶尔,他感觉自己活得够悲哀······看得多了,无趣的就多了。 他最害怕的就是无趣,一切却朝着无趣的方向发展,连同他本身,真够无趣的。 “今晚就在这里睡了,自己给自己构建一个有趣的梦。”